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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7章 边塞诗选

    又过了几天,江振华的包裹到了。
    里面是一本《边塞诗选》,淡青色封面,边角磨得起毛,一看就是翻过很多遍。杨冬梅翻开扉页,几行钢笔字落得端端正正:
    “冬梅同志惠存。
    西北虽苦,诗里有山河。
    振华”
    她把书抱在怀里,在灯下坐了很久。灯芯烧得低了,火苗一躥一躥的,映在书页上像跳动的碎金。有些句子她读过,有些没读过,可隔著薄薄的纸,她好像真能看见那个人——
    戈壁滩上,风把帐篷布吹得猎猎作响,他弯著腰,就一盏马灯,指头点著字,一行一行往下读。读到会心处,停一停,拿起笔。
    她开始写回信。
    信纸摊开。钢笔拧开。墨水瓶的盖子旋了三次,又盖上。
    第一行:“振华同志,来信收到。”——太硬,揉了。
    第二行:“江同志,书收到了。”——太生,揉了。
    第三行:“振华:书收到了,我很喜欢。”——她顿了顿,没揉,接著往下写。
    写学校的事。学生们学《木兰辞》,读到“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一群半大孩子把脖子梗得老长,好像自己也要跨马出征。写家里的枣树,今年掛果少,母亲说是天旱,要好好修枝。写她买了那本《西北地理志》,正读到河西走廊,书上说那里春天有黄风,夏天有戈壁蜃楼。
    写她一切都好。让他保重。
    信的末尾,她踌躇良久,笔尖在纸面上悬了几悬,落下:
    “下雪那天,我在院里站了很久。想起你说西北的雪大,能埋了脚踝,雪后的戈壁乾净得像从来没人碰过。我没见过,但好像能看见。”
    信封糊好,她贴了一枚八分邮票。第二天一早投进胡同口的绿邮筒,听见“咔嗒”一声,心才落地。
    那天傍晚,入冬的第一场雪正落下来。
    雪花细细碎碎的,从灰白的天空筛落,掛在枣树枝头,铺在青石板上。杨冬梅站在院里,围巾落了一层白,她也忘了掸。
    堂屋里孩子们拖长调子背书,孙氏在灶间烧水,锅盖缝里冒出白腾腾的蒸汽。杨大河坐在门槛边,拿一把旧銼刀修椅子鬆动的榫头,木屑落在他膝盖上,他也不拍。
    这个家,在风雪里,稳稳地亮著灯。
    杨冬梅把那枚红五星又握进掌心。五角冰凉,可她心里烫帖。
    等他的回信,要一个月罢。
    千里之外的戈壁滩上,也该下雪了。
    ---
    十二月初,“猎鹰”第一次正式试车。
    场地是厂区后面那片荒滩,铁丝网围著,閒人免进。杨平安天没亮就骑车走了,后座绑著工具包,轮子碾过霜地,一路咯吱咯吱响。杨大河也请了假,揣著搪瓷缸子跟去了。
    杨冬梅有课,走不开。
    那天她上的是作文课。学生们埋头写《我的理想》,她在讲台上批作业,隔一会儿就抬头看一眼窗外。窗玻璃蒙著白汽,什么也看不清,她就拿指头揩一小块,巴巴地望。
    下午放学,她没等周老师,推车就往外跑。到家门口,胡同里停著辆吉普车,草绿色,车门上印著白漆编號。
    她的心咯噔一下。
    推门进院,堂屋里传来说话声。杨平安的声音最响,压不住的兴奋。还有杨大河的,还有——
    “成功了!”
    杨冬梅站在门口,没进去。她听见弟弟说:“最高时速八十五,越野比设计要求还高!”声音又快又密,像炒豆子。
    “好,好!”这是郑国栋,声音沉,却透著一股热乎劲儿,“平安,你们给总装长脸了!”
    “是大家一块儿乾的。”杨平安说。
    “知道。”郑国栋顿了顿,声音低了些,“冬梅回来了?”
    杨冬梅这才推门进去。
    堂屋里,杨平安还穿著工装,脸上横一道黑机油,嘴角咧到耳根,眼珠子亮得像点了灯。杨大河坐在主位,手里搪瓷缸子冒著热气,难得一见地笑。郑国栋放下茶杯,朝她点了点头。
    “四姐,”杨平安扭过头,声音里带著少年人才有的得意劲儿,“试车成了。”
    “听见了。”杨冬梅笑著,“恭喜你。”
    郑国栋从公文包里摸出个牛皮纸信封,搁在桌上。比上回厚,边角齐整。
    “振华又来信了。”他说,“让我顺道捎过来。”
    杨冬梅接过信,没拆。信封还带著外头的寒气,手指触上去有点凉。
    “振华在部队表现很好。”郑国栋端起茶杯,吹了吹浮叶,“他们领导跟我说,是棵好苗子,打算重点培养。”
    这话说得稳,分量却沉。
    杨冬梅点点头。她听懂了——江振华会留在西北,也许还要留很久很久。
    “谢谢郑组长。”她说。
    郑国栋没再多言,起身告辞。杨平安送他到门口,吉普车发动,碾过胡同口的薄冰,突突地远了。
    晚饭时,孙氏把攒了半月的鸡蛋炒了,蒸了一屉白面馒头。五个孩子知道舅舅的“大车”造成了,兴奋得像五只麻雀,嘰嘰喳喳围著杨平安转。
    “舅舅,那车我能坐吗?”军军把筷子杵在碗里,眼睛瞪得溜圆。
    “等正式列装了,也许能。”杨平安摸摸他的头,油污已经洗掉了,露出一道小口子,不知什么时候划的。
    杨冬梅低头喝粥,没说话。
    饭后,她回到自己屋,才把信拆开。
    四页纸。钢笔字还是那样端正,一笔一划像列队的兵。
    江振华写部队的事——戈壁滩上开菜地,土里掺了多少沙子才种活几棵小白菜。零下二十度巡逻,眉毛睫毛都结霜,回营房脱了大衣,人往炉边一靠,像块冰疙瘩化了。他写有个战士用罐头盒焊了个小暖炉,夜里放在被窝里,能热半宿。
    信的最后一页,他写:
    “冬梅同志,上次你说在教《木兰辞》。我们部队也有女兵,通信连的,机务站的。她们和男兵一样训练,一样站岗。时代不同了,但『万里赴戎机』的精神,是一样的。
    你在教书,我在站岗。我们在不同的地方,做各自该做的事。这么一想,虽然隔著几千里,心却是近的。
    等春天,戈壁滩上会长一种紫色的小花,指甲盖大小,成片开起来,远远看像铺了层紫雾。到时候我采一些,晒乾了寄给你。”
    杨冬梅读到这儿,眼泪扑簌落下来,砸在信纸上,晕开一小团墨跡。
    她抬手抹了一把,没抹乾,索性让它流。
    哭了一会儿,她擤擤鼻子,把信叠好,放进枕边那只小木匣里。木匣是她念师范时自己做的,刷了桐油,光溜溜的。匣子里躺著那枚红五星、两封信、一片从院外梧桐树上拾来的叶子,压得平平整整。
    她铺开信纸。
    这次落笔,顺畅多了。
    写今天——“猎鹰”试车成功,平安的脸被机油染得像灶王爷,笑出一口白牙。写家里——母亲念叨著要醃酸菜,父亲修好了那张老椅子,坐上去再也不晃。写她读《边塞诗选》,读到“大漠孤烟直”,忽然明白长河落日是甚么光景。
    信的末尾,她顿了顿,笔尖在墨水瓶口颳了刮,蘸饱了:
    “振华同志,你在西北守国门,我在家教书育人。岗位不同,走的是一条路。春天的小花,我等著。你,我也等著。”
    信封糊好,她搁在枕边。
    又从抽屉里拿出那双新纳的鞋垫,鞋垫中央,她试著绣了两朵花。不是甚么名贵品种,就是戈壁滩上那种紫色的小花,她没见过,却好像知道它长甚么样。
    她知道的。
    西北的冬天很长。很长。
    可再长的冬,也挡不住春天。
    总有那么一天,春风会翻过天山,吹开茫茫戈壁。紫色的小花会从砂砾缝里钻出来,一开就是漫山遍野。
    而她,会在这里,稳稳地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