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初入粤州,镇海楼传说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了珠江口上空常年不散的水雾,將这座沉睡的千年商都唤醒。
当那辆满载走私电器的解放牌卡车驶入粤州市区时,一直窝在车斗里的魏武,被眼前的景象狠狠地震撼了一下。
他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重生前也是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混过的。但那种隔著屏幕的繁华,远没有眼前这种带著时代质感的烟火气来得衝击力大。
这里简直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街道宽敞整洁,不再是灰扑扑的水泥路,而是铺著黑亮的沥青。满街都是闪烁的霓虹灯招牌,哪怕是白天也透著股纸醉金迷的味道。红色的计程车像甲壳虫一样在车流中穿梭,穿著喇叭裤、戴著蛤蟆镜的摩登男女骑著进口摩托车呼啸而过。
空气中飘荡著谭咏麟深情的粤语歌声,混合著路边烧腊店里烤鹅滴油的浓香,还有珠江水特有的咸腥味,构成了一股名为“欲望”的气息。
“乖乖……这就是粤州啊!”
瞎子李趴在车斗边上,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他那个狗鼻子比谁都灵,“这地界儿,风水真是一绝!龙脉匯聚,財气冲天,但也是鱼龙混杂,什么牛鬼蛇神都能在这儿找到饭吃。”
蓝彩儿也是一脸兴奋,指著路边那些掛著“髮廊”、“录像厅”招牌的店铺,眼睛都在放光:“听说这里的衣服比我们那儿好看一百倍,还有好吃的云吞麵!”
只有魏武依旧冷静。
他靠在货物堆里,目光如鹰隼般扫视著四周的高楼大厦。
在这繁华的表象下,他敏锐地嗅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这里的江湖,比江北更深,水更浑。
“別光顾著看热闹。”
魏武淡淡地提醒道,“咱们是来逃难的,也是来寻仇的。別忘了,这里是白莲教的老巢。”
……
为了隱蔽行踪,阿b並没有把他们带去那种正规的招待所,而是七拐八拐,把卡车开进了一个名叫“三元里”的城中村。
这里简直就是现实版的“猪笼城寨”。
握手楼密密麻麻,电线像蜘蛛网一样在头顶乱拉乱接。狭窄的巷子里挤满了来自五湖四海的外来务工者、摆地摊的小商贩,还有操著各种口音的江湖混子。
环境虽然拥挤杂乱,污水横流,但胜在没人查身份证,而且三教九流匯聚,消息最为灵通。
阿b把他们安排在一栋握手楼的顶层,给了魏武一把钥匙,便匆匆离开了。
房间不大,但胜在视野开阔。推开窗户,正好可以看到远处那座鬱鬱葱葱的越秀山,以及山上那座巍峨耸立的红色古楼。
“就是那儿。”
安顿好行李后,瞎子李立刻拿出了那个磨得油光鋥亮的罗盘。指针疯狂旋转了一阵后,最终死死地指向了越秀山的方向。
“镇海楼,又叫五层楼。”
瞎子李抚摸著鬍鬚,神色凝重,“明朝初年,朱元璋为了镇压岭南的『龙气』,特意派人修建了这座楼。名为镇海,实为镇龙。那地方是整个粤州的龙脉锁眼,阴阳交匯之地。”
他翻开那本《尸解仙》的残卷,指著上面一行晦涩难懂的文字:“书上说,当年为了冷却炼丹炉,方士在楼底下埋了一颗『千年冰魄』。那是集天地至阴至寒之气凝结而成的奇物,只有那东西,能彻底根除你体內的龙珠火毒。”
“千年冰魄?”
魏武摸了摸滚烫的胸口,眼中闪过一丝渴望,“那就去拿。不管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这东西我都要定了。”
“没那么容易。”
正坐在床上吃甘蔗的蓝彩儿吐出一口渣,插嘴道,“你以为那里是什么地方?现在的镇海楼虽然是个博物馆,但这只是表面。地下早就被白莲教挖空了,那是他们的一个分坛,专门看守那个东西。那可是他们的圣物,比这孩子的命还值钱。”
“分坛?圣物?”
魏武冷笑一声,走到窗前,看著远处那座在阳光下泛著红光的古楼。
“只要是在地上的东西,就没有老子拿不到的。既然是圣物,那就更得拿来看看了。”
……
当天下午,魏武决定先去踩点。
他换了一身在楼下地摊上买的花衬衫、大喇叭裤,脚上踩著一双人字拖,鼻樑上架著一副宽大的蛤蟆镜,手里还拿著一瓶这就有的“维他奶”。
这一身行头,活脱脱就是一个刚从港岛那边过来探亲的“港客”,或者是本地游手好閒的“烂仔”。
他混在熙熙攘攘的游客人群中,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越秀公园。
公园里很热闹,唱粤剧的、踢毽子的、练气功的老头老太太隨处可见。
魏武看似漫不经心地閒逛,实则在暗中观察著周围的一切。
当他走到镇海楼下时,脚步微微一顿。
那是一座红墙绿瓦、雄伟壮观的五层古楼,气势磅礴,镇压一方。
但魏武感觉到的,却不仅仅是建筑的宏伟。
就在他靠近这座楼的一瞬间,体內的龙珠突然剧烈跳动了一下,仿佛是遇到了天敌,又像是遇到了同类。
一股隱晦、却极其纯粹的寒气,从那厚重的红砂岩墙壁下方透了出来,与他体內那股躁动的热气遥相呼应。
“果然在这儿。”
魏武摘下墨镜,眯著眼睛打量著这座古楼的基座。
那种寒气,即使隔著几百年的砖石,依然能让他感到一种透骨的舒爽。就像是一个在沙漠里行走了三天三夜的人,突然闻到了冰水的味道。
“看来今晚,得做个梁上君子了。”
魏武重新戴上墨镜,吸了一口维他奶,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就在这时,他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几个穿著保安制服、眼神却异常犀利的男人,正警惕地巡视著四周。
他们的虎口处都有厚厚的老茧,走路时脚步轻盈无声,显然都是练家子。
“白莲教的看门狗吗?”
魏武压低帽檐,转身混入了人群之中。
既然已经確定了位置,那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
今晚子时,就是他取宝之时。
当那辆满载走私电器的解放牌卡车驶入粤州市区时,一直窝在车斗里的魏武,被眼前的景象狠狠地震撼了一下。
他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重生前也是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混过的。但那种隔著屏幕的繁华,远没有眼前这种带著时代质感的烟火气来得衝击力大。
这里简直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街道宽敞整洁,不再是灰扑扑的水泥路,而是铺著黑亮的沥青。满街都是闪烁的霓虹灯招牌,哪怕是白天也透著股纸醉金迷的味道。红色的计程车像甲壳虫一样在车流中穿梭,穿著喇叭裤、戴著蛤蟆镜的摩登男女骑著进口摩托车呼啸而过。
空气中飘荡著谭咏麟深情的粤语歌声,混合著路边烧腊店里烤鹅滴油的浓香,还有珠江水特有的咸腥味,构成了一股名为“欲望”的气息。
“乖乖……这就是粤州啊!”
瞎子李趴在车斗边上,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他那个狗鼻子比谁都灵,“这地界儿,风水真是一绝!龙脉匯聚,財气冲天,但也是鱼龙混杂,什么牛鬼蛇神都能在这儿找到饭吃。”
蓝彩儿也是一脸兴奋,指著路边那些掛著“髮廊”、“录像厅”招牌的店铺,眼睛都在放光:“听说这里的衣服比我们那儿好看一百倍,还有好吃的云吞麵!”
只有魏武依旧冷静。
他靠在货物堆里,目光如鹰隼般扫视著四周的高楼大厦。
在这繁华的表象下,他敏锐地嗅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这里的江湖,比江北更深,水更浑。
“別光顾著看热闹。”
魏武淡淡地提醒道,“咱们是来逃难的,也是来寻仇的。別忘了,这里是白莲教的老巢。”
……
为了隱蔽行踪,阿b並没有把他们带去那种正规的招待所,而是七拐八拐,把卡车开进了一个名叫“三元里”的城中村。
这里简直就是现实版的“猪笼城寨”。
握手楼密密麻麻,电线像蜘蛛网一样在头顶乱拉乱接。狭窄的巷子里挤满了来自五湖四海的外来务工者、摆地摊的小商贩,还有操著各种口音的江湖混子。
环境虽然拥挤杂乱,污水横流,但胜在没人查身份证,而且三教九流匯聚,消息最为灵通。
阿b把他们安排在一栋握手楼的顶层,给了魏武一把钥匙,便匆匆离开了。
房间不大,但胜在视野开阔。推开窗户,正好可以看到远处那座鬱鬱葱葱的越秀山,以及山上那座巍峨耸立的红色古楼。
“就是那儿。”
安顿好行李后,瞎子李立刻拿出了那个磨得油光鋥亮的罗盘。指针疯狂旋转了一阵后,最终死死地指向了越秀山的方向。
“镇海楼,又叫五层楼。”
瞎子李抚摸著鬍鬚,神色凝重,“明朝初年,朱元璋为了镇压岭南的『龙气』,特意派人修建了这座楼。名为镇海,实为镇龙。那地方是整个粤州的龙脉锁眼,阴阳交匯之地。”
他翻开那本《尸解仙》的残卷,指著上面一行晦涩难懂的文字:“书上说,当年为了冷却炼丹炉,方士在楼底下埋了一颗『千年冰魄』。那是集天地至阴至寒之气凝结而成的奇物,只有那东西,能彻底根除你体內的龙珠火毒。”
“千年冰魄?”
魏武摸了摸滚烫的胸口,眼中闪过一丝渴望,“那就去拿。不管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这东西我都要定了。”
“没那么容易。”
正坐在床上吃甘蔗的蓝彩儿吐出一口渣,插嘴道,“你以为那里是什么地方?现在的镇海楼虽然是个博物馆,但这只是表面。地下早就被白莲教挖空了,那是他们的一个分坛,专门看守那个东西。那可是他们的圣物,比这孩子的命还值钱。”
“分坛?圣物?”
魏武冷笑一声,走到窗前,看著远处那座在阳光下泛著红光的古楼。
“只要是在地上的东西,就没有老子拿不到的。既然是圣物,那就更得拿来看看了。”
……
当天下午,魏武决定先去踩点。
他换了一身在楼下地摊上买的花衬衫、大喇叭裤,脚上踩著一双人字拖,鼻樑上架著一副宽大的蛤蟆镜,手里还拿著一瓶这就有的“维他奶”。
这一身行头,活脱脱就是一个刚从港岛那边过来探亲的“港客”,或者是本地游手好閒的“烂仔”。
他混在熙熙攘攘的游客人群中,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越秀公园。
公园里很热闹,唱粤剧的、踢毽子的、练气功的老头老太太隨处可见。
魏武看似漫不经心地閒逛,实则在暗中观察著周围的一切。
当他走到镇海楼下时,脚步微微一顿。
那是一座红墙绿瓦、雄伟壮观的五层古楼,气势磅礴,镇压一方。
但魏武感觉到的,却不仅仅是建筑的宏伟。
就在他靠近这座楼的一瞬间,体內的龙珠突然剧烈跳动了一下,仿佛是遇到了天敌,又像是遇到了同类。
一股隱晦、却极其纯粹的寒气,从那厚重的红砂岩墙壁下方透了出来,与他体內那股躁动的热气遥相呼应。
“果然在这儿。”
魏武摘下墨镜,眯著眼睛打量著这座古楼的基座。
那种寒气,即使隔著几百年的砖石,依然能让他感到一种透骨的舒爽。就像是一个在沙漠里行走了三天三夜的人,突然闻到了冰水的味道。
“看来今晚,得做个梁上君子了。”
魏武重新戴上墨镜,吸了一口维他奶,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就在这时,他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几个穿著保安制服、眼神却异常犀利的男人,正警惕地巡视著四周。
他们的虎口处都有厚厚的老茧,走路时脚步轻盈无声,显然都是练家子。
“白莲教的看门狗吗?”
魏武压低帽檐,转身混入了人群之中。
既然已经確定了位置,那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
今晚子时,就是他取宝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