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昏迷的女娃子
中年警察大步走到我面前,目光如电,先是在我脸上迅速扫过,隨后停留片刻,然后伸出宽大粗糙、骨节分明的手。
“我是县刑警队大队长,孙大圣。”
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带著一种久经沙场般的篤定和不容置疑的力度。
这名字……让我瞬间联想到那本家喻户晓的小说,但眼前这人,似乎比那书里的猢猻更多了几分沉鬱的煞气。
“孙队您好。”
我伸手与他握了握,他的手劲很大,掌心有厚茧。
他侧身,指了指身后的圆脸警察,语气隨意但清晰。
“这是朱大能。”
又指向瘦高个。
“沙大户。”
“你反映的情况,值班同志简单说了。东西能详细看看吗?我们上楼说吧。”
他把我领到二楼一间朝北的办公室。屋子不大,陈设简单。
两张对拼的旧办公桌,桌面上玻璃板下压著些泛黄的报纸剪报和电话號码;几把木头椅子;一个铁皮文件柜,漆皮斑驳;墙上贴著县城地图和有些年头的“先进刑侦单位”奖状。
屋里有些冷。
孙大圣示意我坐下,朱大能倒了杯热水放在我面前,搪瓷缸子外壁印著红色的“奖”字。
我將怀里的东西掏了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碎瓷片、蓝布片、黄铜菸嘴。接著,我儘可能详细、客观地说明了发现地点与大致过程,略去了所有关於“阴气”、“怨魂感知”以及黄大浪存在的部分,只强调是依据常理推断和现场痕跡的异常。
孙大圣听得非常认真,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那些证物。
他首先拿起那枚黄铜菸嘴,没有立刻用布去擦,而是就著窗外逐渐明亮的天光,变换角度仔细看著,又用拇指指腹轻轻摩挲上面被污垢覆盖的花纹,浓黑的眉毛渐渐拧成了一个疙瘩。
“这花纹……埋汰了,但肯定不是机器压的,有手工凿刻的痕跡,有点特別。”
他说著,將菸嘴递给旁边的沙大户。
“大户,你眼毒,再仔细瞅瞅。”
沙大户接过菸嘴,没用手擦,而是从自己抽屉里摸出个用旧绒布包著的放大镜。
这可是稀罕的办案工具。
他凑到窗边,眯起那双似乎总不聚焦的眼睛,用放大镜对著菸嘴看了半晌,手指还轻轻刮掉一点边角的硬泥。
然后他撇了撇嘴,那习惯性的弧度里带上了一丝认真。
“队长,没跑儿,是定製的玩意儿。这铜料还行,做工也细。上面刻的……您看这儿,这个拐弯,还有这儿连笔的劲儿,像是个变体的『刘』字,边上的云纹也是老样式,现在少有人刻了。不是供销社能买到的货色。”
朱大能则拿起那片深蓝色的確良布片,用他粗壮但意外灵活的手指捻了捻,又对著光看了看布料的纹理和撕裂的边缘。
“孙队,这料子,咱县里女工穿的工作服,还有自己扯布做的春秋衫,常用这个。厚薄、顏色都对得上。关键是这撕开的口子。”
他用手指比划著名。
“您看这毛茬,长短不一,有拉扯的劲儿,不像是被树枝什么的自然刮破的,倒像是被人用力扯住撕开的。”
孙大圣的目光从证物上抬起,重新落在我脸上,那眼神锐利得像要剥开层层面具。
“小伙子,听你说话,口音带点北边味儿。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上心?大半夜的,一个人跑去那种荒郊野外的厂子后头,可不是一般人有的胆子。”
他的问题直接而富有压迫感,这是刑警的职业习惯。
我早已打好腹稿,迎著他的目光,语气儘量平稳。
“跑单帮,混口饭吃,走过不少地方,杂七杂八的见闻听得多了。昨晚在大车店歇脚,恰好听到同屋人议论水泥厂这事,说得有鼻子有眼,尤其是时间、人物关係和一些细节,听起来过於『工整』,反而让人觉得不像单纯的意外。既然碰巧听到了,又觉得可能事关人命,就想著去看看,万一真有不对,也好给公安机关提供点线索。没想到真找到了这些东西。”
我顿了顿,补充道,“人命关天,不能由著它糊涂过去。”
孙大圣盯著我看了足足有十几秒钟,办公室里只有刚引燃的炉火偶尔的“噼啪”声和外面隱约传来的广播体操音乐声。
他的眼神深邃,似乎在权衡、判断我话语里的每一个字。
然后,他缓缓点了点头,脸上的肌肉略微放鬆,但眼中的锐光未减。
“你提供的这些线索,很有价值。尤其是这枚菸嘴和布片的发现地点、状態。这些东西,以及你说的具体位置,我们会立刻派人去復勘、取证。”
他话锋一转,语气似乎更沉了些,眼神深处掠过一丝极其敏锐、仿佛早已洞察了什么的光。
“另外,有个情况想跟你核实一下…关於轴承厂技术科,一个叫陈建国,大家都喊他老陈的技术员,你昨晚,是不是在城里为民饭馆吃过晚饭?”
我心中猛地一震。
这位孙队长,不仅反应迅速,消息网络也如此灵通?
从我离开麵馆到现在,不过几个小时,他居然已经將我短暂行踪与老陈联繫起来了?
还是说,他和他的人,早就注意到了老陈不同寻常的状態,甚至可能已经在暗中调查轴承厂,乃至其与水泥厂之间某些不为人知的隱晦关联?
看来,这小小县城看似平静浑浊的水面下,涌动的暗流比我想像的更加复杂、湍急。
而眼前这位眼神如鹰、名字却带著戏謔色彩的孙大圣队长,恐怕绝非等閒的县公安干部。
“是。”
我坦然承认,知道隱瞒无益。
“在那家饭馆吃过饭。见过那位陈师傅,脸色很不好,人也恍惚,说了些……让人听著心里发毛的话,提醒夜里关好门什么的。”
孙大圣与朱大能、沙大户迅速交换了一个眼神。
那眼神里有確认,有凝重,还有一种“果然牵涉到了”的意味。
“这件事。”
孙大圣的声音压得更低了,带著一种职业性的高度慎重和某种更深沉的、仿佛触及了某种危险边界的警惕。
“可能比你最初听到的传闻,比你找到的这些物证,还要复杂一些。你先在县城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招待所或者条件好点的旅社,暂时不要离开。我们很可能还需要向你了解更多情况,尤其是关於这些物证的发现细节。”
他特意用目光点了点桌上那枚黄铜菸嘴。
“还有……”
他顿了顿,眼神再次聚焦在我脸上,仿佛要捕捉我最细微的表情变化。
“关於那个废料池附近,除了你看到的这些,你还『感觉』到……別的什么不太对劲的地方没有?比如,环境,气氛,或者……別的『感觉』?”
他最后这个问题问得极其有水平,既没有明说任何超自然词汇,却又敞开了口子,似乎在试探我是否具备某种超出常人的“敏感”,或者是否愿意透露更隱晦的发现。
我迎著他仿佛能穿透人心的目光,沉默了两秒,然后缓缓开口,字斟句酌。
“感觉……那池水,特別沉,特別冷,站在边上,不像站在普通的水塘边。寒气往骨头缝里钻。水里……好像不止是水,也不止是泥沙废料,总觉得……下面沉著很重的东西,不只是分量重。”
我没有说得更直白,但这已经暗示了异常。
孙大圣眼神骤然一凝,瞳孔似乎微微收缩了一下。
他没有追问“很重的东西”具体指什么,只是缓缓地、重重地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更加严肃。
他转向朱大能,恢復了乾脆利落的命令口吻。
“大能,先带这位同志去做一份详细的正式笔录,每一个细节都要记清楚,时间、地点、怎么发现的,原话是什么。然。”
他重新看向我,语气不容置疑,带著公安特有的权威。
“记住我的话,找个地方住下,保持联繫。在得到我们明確通知前,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今晚和早上的事,也不要再靠近水泥厂那片区域。等我们消息。”
“明白明白。”
隨后我便被朱大能带走去做了一份详细的笔录。
笔录做完,朱大能还主动为我找了一家靠近派出所的小旅馆。
改革开放刚刚兴起,县城里这种小旅馆不能说如雨后春笋,可也差不多吧。
环境上比不上赵老板那种,但是好在乾净。
“李先生,你先在这住上几天,等我们那边的消息,白天你可以到县城里溜达,但是晚上一定要回来。”
面对朱大能的提醒,我也是点了点头。
毕竟人家是警察嘛。
“放心吧。”
“那李先生你先休息著,我那边还有事。”
朱大能说完便匆匆忙忙离开。
这时候我才有功夫跟旅店的老板说上几句话。
老板是个面生横肉的男人。
外面已经接近零度了,屋里虽然有些暖气供应,可並不那么热,老板光著膀子,身上的肉五花三层。
这不敢吃太饱的年月,他凭啥吃这么胖。
“老板,咋住?”
“都是小单间,8毛钱一宿,这有纸笔,自己登一下记,姓名身份证號,哪里来的。”
老板没有看我,而是把玩著手里的一对核桃。
將桌子上的纸笔推给我。
我掏出一张大团结。
“我先住一晚。”
老板一见大团结,立马换了一副样子。
“小兄弟有实力啊,这样,你要是住的时间长,哥哥给你打折咋样,我看刚才朱警官送你来的,你是贵宾吧,这样,你要是住5晚,6毛钱一晚,你看行不?”
我能说什么,只能尷尬一笑。
“哈、额……”
“行吧!”
“好嘞,哥哥一看就是个爽快人,这个给你,这是我爹去年酿的米酒,也就四度,香甜可口,不上头,跟甜水似的。”
老板直接推给我一小壶米酒。
弄的我有些不好意思。
“这………”
“嗨,拿著吧,你都这么照顾哥生意了,哥能差点酒嘛!”
“那……那谢谢哈。”
“客气啥,往里面走,倒数第二个屋子,我新换的四件套。”
我点了点头,往里面走。
推开门房间的门,果真一股子清新的洗衣皂的味道。
可我看了看房间,虽然说是旅店,其实就是板子隔出来的小房间。
不过怎么也好过大车店吧。
最起码,安静的很。
我將米酒放在一旁,躺在床上。
忽悠忽悠的。
软乎的很。
昨天晚上为了水泥厂的事情,也没有休息好,这会还真有点困了。
我闭上眼睛,迷迷糊糊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听到外面有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脚步声在门口徘徊,还有稀稀拉拉的声音。
像是说话的声音,听不太清。
我缓缓睁开眼睛,屋子里漆黑。
门最下面的缝隙,透著外面发黄的灯光。
“也不知道现在几点了!”
我从床上起来,抻了一个舒服的懒腰。
那种筋骨舒展的舒服感,令我全身畅快。
我推开门,宾馆里静悄悄的。
我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衣服,朝著宾馆门口走过去。
老板依旧是光著膀子,脸上盖著一本泛黄的书。
封皮上,清晰的写著三个字。
金瓶梅。
这三个字的含金量,不用我说。
这年头,还能有这书,还能看。
显然有点说法。
我推开门,一股冷风钻了进来。
老板一哆嗦,我以为他会醒过来,谁知道只是一哆嗦而已,翻身继续睡。
我见他没有反应,便出了门。
夜有些深了,天有些阴,没有月亮。
这一觉怎么睡了这么久。
我自己也不敢相信。
可眼下,还得找吃的东西填饱肚子。
就在这会功夫,黄大浪的声音突然想起来。
“十三,前面路口左拐,有肉吃。”
“好嘞!”
肉,谁不爱吃。
我脚步快的好像要飞起来。
可当我转过街角后,我当真是傻了眼。
哪里有啥肉啊!
分明是一个倒在地上昏迷的女娃子。
女娃子看不出来实际年龄,我估摸著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
“十三,干嘛呢,別傻看著啊,上啊。”
“啊………”
“我是县刑警队大队长,孙大圣。”
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带著一种久经沙场般的篤定和不容置疑的力度。
这名字……让我瞬间联想到那本家喻户晓的小说,但眼前这人,似乎比那书里的猢猻更多了几分沉鬱的煞气。
“孙队您好。”
我伸手与他握了握,他的手劲很大,掌心有厚茧。
他侧身,指了指身后的圆脸警察,语气隨意但清晰。
“这是朱大能。”
又指向瘦高个。
“沙大户。”
“你反映的情况,值班同志简单说了。东西能详细看看吗?我们上楼说吧。”
他把我领到二楼一间朝北的办公室。屋子不大,陈设简单。
两张对拼的旧办公桌,桌面上玻璃板下压著些泛黄的报纸剪报和电话號码;几把木头椅子;一个铁皮文件柜,漆皮斑驳;墙上贴著县城地图和有些年头的“先进刑侦单位”奖状。
屋里有些冷。
孙大圣示意我坐下,朱大能倒了杯热水放在我面前,搪瓷缸子外壁印著红色的“奖”字。
我將怀里的东西掏了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碎瓷片、蓝布片、黄铜菸嘴。接著,我儘可能详细、客观地说明了发现地点与大致过程,略去了所有关於“阴气”、“怨魂感知”以及黄大浪存在的部分,只强调是依据常理推断和现场痕跡的异常。
孙大圣听得非常认真,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那些证物。
他首先拿起那枚黄铜菸嘴,没有立刻用布去擦,而是就著窗外逐渐明亮的天光,变换角度仔细看著,又用拇指指腹轻轻摩挲上面被污垢覆盖的花纹,浓黑的眉毛渐渐拧成了一个疙瘩。
“这花纹……埋汰了,但肯定不是机器压的,有手工凿刻的痕跡,有点特別。”
他说著,將菸嘴递给旁边的沙大户。
“大户,你眼毒,再仔细瞅瞅。”
沙大户接过菸嘴,没用手擦,而是从自己抽屉里摸出个用旧绒布包著的放大镜。
这可是稀罕的办案工具。
他凑到窗边,眯起那双似乎总不聚焦的眼睛,用放大镜对著菸嘴看了半晌,手指还轻轻刮掉一点边角的硬泥。
然后他撇了撇嘴,那习惯性的弧度里带上了一丝认真。
“队长,没跑儿,是定製的玩意儿。这铜料还行,做工也细。上面刻的……您看这儿,这个拐弯,还有这儿连笔的劲儿,像是个变体的『刘』字,边上的云纹也是老样式,现在少有人刻了。不是供销社能买到的货色。”
朱大能则拿起那片深蓝色的確良布片,用他粗壮但意外灵活的手指捻了捻,又对著光看了看布料的纹理和撕裂的边缘。
“孙队,这料子,咱县里女工穿的工作服,还有自己扯布做的春秋衫,常用这个。厚薄、顏色都对得上。关键是这撕开的口子。”
他用手指比划著名。
“您看这毛茬,长短不一,有拉扯的劲儿,不像是被树枝什么的自然刮破的,倒像是被人用力扯住撕开的。”
孙大圣的目光从证物上抬起,重新落在我脸上,那眼神锐利得像要剥开层层面具。
“小伙子,听你说话,口音带点北边味儿。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上心?大半夜的,一个人跑去那种荒郊野外的厂子后头,可不是一般人有的胆子。”
他的问题直接而富有压迫感,这是刑警的职业习惯。
我早已打好腹稿,迎著他的目光,语气儘量平稳。
“跑单帮,混口饭吃,走过不少地方,杂七杂八的见闻听得多了。昨晚在大车店歇脚,恰好听到同屋人议论水泥厂这事,说得有鼻子有眼,尤其是时间、人物关係和一些细节,听起来过於『工整』,反而让人觉得不像单纯的意外。既然碰巧听到了,又觉得可能事关人命,就想著去看看,万一真有不对,也好给公安机关提供点线索。没想到真找到了这些东西。”
我顿了顿,补充道,“人命关天,不能由著它糊涂过去。”
孙大圣盯著我看了足足有十几秒钟,办公室里只有刚引燃的炉火偶尔的“噼啪”声和外面隱约传来的广播体操音乐声。
他的眼神深邃,似乎在权衡、判断我话语里的每一个字。
然后,他缓缓点了点头,脸上的肌肉略微放鬆,但眼中的锐光未减。
“你提供的这些线索,很有价值。尤其是这枚菸嘴和布片的发现地点、状態。这些东西,以及你说的具体位置,我们会立刻派人去復勘、取证。”
他话锋一转,语气似乎更沉了些,眼神深处掠过一丝极其敏锐、仿佛早已洞察了什么的光。
“另外,有个情况想跟你核实一下…关於轴承厂技术科,一个叫陈建国,大家都喊他老陈的技术员,你昨晚,是不是在城里为民饭馆吃过晚饭?”
我心中猛地一震。
这位孙队长,不仅反应迅速,消息网络也如此灵通?
从我离开麵馆到现在,不过几个小时,他居然已经將我短暂行踪与老陈联繫起来了?
还是说,他和他的人,早就注意到了老陈不同寻常的状態,甚至可能已经在暗中调查轴承厂,乃至其与水泥厂之间某些不为人知的隱晦关联?
看来,这小小县城看似平静浑浊的水面下,涌动的暗流比我想像的更加复杂、湍急。
而眼前这位眼神如鹰、名字却带著戏謔色彩的孙大圣队长,恐怕绝非等閒的县公安干部。
“是。”
我坦然承认,知道隱瞒无益。
“在那家饭馆吃过饭。见过那位陈师傅,脸色很不好,人也恍惚,说了些……让人听著心里发毛的话,提醒夜里关好门什么的。”
孙大圣与朱大能、沙大户迅速交换了一个眼神。
那眼神里有確认,有凝重,还有一种“果然牵涉到了”的意味。
“这件事。”
孙大圣的声音压得更低了,带著一种职业性的高度慎重和某种更深沉的、仿佛触及了某种危险边界的警惕。
“可能比你最初听到的传闻,比你找到的这些物证,还要复杂一些。你先在县城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招待所或者条件好点的旅社,暂时不要离开。我们很可能还需要向你了解更多情况,尤其是关於这些物证的发现细节。”
他特意用目光点了点桌上那枚黄铜菸嘴。
“还有……”
他顿了顿,眼神再次聚焦在我脸上,仿佛要捕捉我最细微的表情变化。
“关於那个废料池附近,除了你看到的这些,你还『感觉』到……別的什么不太对劲的地方没有?比如,环境,气氛,或者……別的『感觉』?”
他最后这个问题问得极其有水平,既没有明说任何超自然词汇,却又敞开了口子,似乎在试探我是否具备某种超出常人的“敏感”,或者是否愿意透露更隱晦的发现。
我迎著他仿佛能穿透人心的目光,沉默了两秒,然后缓缓开口,字斟句酌。
“感觉……那池水,特別沉,特別冷,站在边上,不像站在普通的水塘边。寒气往骨头缝里钻。水里……好像不止是水,也不止是泥沙废料,总觉得……下面沉著很重的东西,不只是分量重。”
我没有说得更直白,但这已经暗示了异常。
孙大圣眼神骤然一凝,瞳孔似乎微微收缩了一下。
他没有追问“很重的东西”具体指什么,只是缓缓地、重重地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更加严肃。
他转向朱大能,恢復了乾脆利落的命令口吻。
“大能,先带这位同志去做一份详细的正式笔录,每一个细节都要记清楚,时间、地点、怎么发现的,原话是什么。然。”
他重新看向我,语气不容置疑,带著公安特有的权威。
“记住我的话,找个地方住下,保持联繫。在得到我们明確通知前,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今晚和早上的事,也不要再靠近水泥厂那片区域。等我们消息。”
“明白明白。”
隨后我便被朱大能带走去做了一份详细的笔录。
笔录做完,朱大能还主动为我找了一家靠近派出所的小旅馆。
改革开放刚刚兴起,县城里这种小旅馆不能说如雨后春笋,可也差不多吧。
环境上比不上赵老板那种,但是好在乾净。
“李先生,你先在这住上几天,等我们那边的消息,白天你可以到县城里溜达,但是晚上一定要回来。”
面对朱大能的提醒,我也是点了点头。
毕竟人家是警察嘛。
“放心吧。”
“那李先生你先休息著,我那边还有事。”
朱大能说完便匆匆忙忙离开。
这时候我才有功夫跟旅店的老板说上几句话。
老板是个面生横肉的男人。
外面已经接近零度了,屋里虽然有些暖气供应,可並不那么热,老板光著膀子,身上的肉五花三层。
这不敢吃太饱的年月,他凭啥吃这么胖。
“老板,咋住?”
“都是小单间,8毛钱一宿,这有纸笔,自己登一下记,姓名身份证號,哪里来的。”
老板没有看我,而是把玩著手里的一对核桃。
將桌子上的纸笔推给我。
我掏出一张大团结。
“我先住一晚。”
老板一见大团结,立马换了一副样子。
“小兄弟有实力啊,这样,你要是住的时间长,哥哥给你打折咋样,我看刚才朱警官送你来的,你是贵宾吧,这样,你要是住5晚,6毛钱一晚,你看行不?”
我能说什么,只能尷尬一笑。
“哈、额……”
“行吧!”
“好嘞,哥哥一看就是个爽快人,这个给你,这是我爹去年酿的米酒,也就四度,香甜可口,不上头,跟甜水似的。”
老板直接推给我一小壶米酒。
弄的我有些不好意思。
“这………”
“嗨,拿著吧,你都这么照顾哥生意了,哥能差点酒嘛!”
“那……那谢谢哈。”
“客气啥,往里面走,倒数第二个屋子,我新换的四件套。”
我点了点头,往里面走。
推开门房间的门,果真一股子清新的洗衣皂的味道。
可我看了看房间,虽然说是旅店,其实就是板子隔出来的小房间。
不过怎么也好过大车店吧。
最起码,安静的很。
我將米酒放在一旁,躺在床上。
忽悠忽悠的。
软乎的很。
昨天晚上为了水泥厂的事情,也没有休息好,这会还真有点困了。
我闭上眼睛,迷迷糊糊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听到外面有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脚步声在门口徘徊,还有稀稀拉拉的声音。
像是说话的声音,听不太清。
我缓缓睁开眼睛,屋子里漆黑。
门最下面的缝隙,透著外面发黄的灯光。
“也不知道现在几点了!”
我从床上起来,抻了一个舒服的懒腰。
那种筋骨舒展的舒服感,令我全身畅快。
我推开门,宾馆里静悄悄的。
我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衣服,朝著宾馆门口走过去。
老板依旧是光著膀子,脸上盖著一本泛黄的书。
封皮上,清晰的写著三个字。
金瓶梅。
这三个字的含金量,不用我说。
这年头,还能有这书,还能看。
显然有点说法。
我推开门,一股冷风钻了进来。
老板一哆嗦,我以为他会醒过来,谁知道只是一哆嗦而已,翻身继续睡。
我见他没有反应,便出了门。
夜有些深了,天有些阴,没有月亮。
这一觉怎么睡了这么久。
我自己也不敢相信。
可眼下,还得找吃的东西填饱肚子。
就在这会功夫,黄大浪的声音突然想起来。
“十三,前面路口左拐,有肉吃。”
“好嘞!”
肉,谁不爱吃。
我脚步快的好像要飞起来。
可当我转过街角后,我当真是傻了眼。
哪里有啥肉啊!
分明是一个倒在地上昏迷的女娃子。
女娃子看不出来实际年龄,我估摸著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
“十三,干嘛呢,別傻看著啊,上啊。”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