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啤酒主义者的独白》 第一章1999,北京游走故事 ?1我从二十七八岁开始酗酒。那之前也喝,也大醉,但不是离不开酒。我记得二十五六岁的某年冬天,我一个人躲在一个朋友在虎坊桥的空房里写作,我印象中有时下楼买吃的,顺便带两瓶啤酒,我记得是北京白牌,好几天之后,竟然还剩一瓶。现在,除了狂醉(10瓶以上)的次日我不想酒,其他时间最少每天两瓶。我大约一周狂醉一至二次。当然我只喝啤酒。原因是,啤酒可以“痛饮”。我第一次醉酒是我18岁过生日。这个口气有点像庸俗的文学女青年在说:我第一次失身是在……2那天我们是在三里河的河南饭庄一楼。是个下午,5月28日,1984年。我喝了两升,那种塑料升,喝第二升时就有点困难,勉强喝完了,浑身难受。那时我还不会抠嗓子眼,但身体的本能就是想上厕所。我跑到饭庄东侧邮局旁边的公共厕所,很惬意地拉了泡屎,难受也随着那泡屎被拉出去了。出了厕所,我感觉基本没事了。之后是去玉渊潭游泳还是到月坛北街弹吉他唱歌,我就忘了。或许是先游泳后唱歌。那时候一升啤酒五毛六。那天给我印象很深的是这么一件事:我们这桌喝着喝着,忽然发现邻桌是熟人,是44中的几个小子。别小看这44中,它在我的青春中给我留下很多美好印象,并且它是王朔的母校。那几个小子中有一个是我们的小学同学,外号“大舌头”,小学时老被我们欺负,现在就数他混得好。他是著名电视台的著名制片人,他没成节目主持人或许跟他的舌头有点关系。3我现在特别痛恨对别人的生理缺陷抱歧视态度的人,可我们小时候就是那么干的,所以我像反感“美好青春”这个说法一样反感“金色童年”。人生真是“苦海无涯”啊。只要你来到这个世界上,谁都别想落好。但人生又遵循着某些公平原则,谁能说大舌头今日之辉煌不正是对他凄惨童年的补偿呢?再看看当年欺负他的那几个小子:我就不用说了,惨;还有一个叫杨红兵的小子,是小学我们班的文艺委员,颇有表演天分,当年以模仿大舌头说话而名扬全班。在他的带动下一部分男生将平时的说话全改为大舌头,边说边乐,并且时常能赢得女生们一阵阵的笑声。不要认为女人天生比男人有同情心,我不记得任何一个女生当年站出来制止这场羞辱,她们只是以欢笑的方式助纣为虐。“建立在他人痛苦基础上的欢乐”这一现象,从小到大,从来就没有有效的制止方法。终于有一天大舌头忍无可忍,在某个课间,一腔愤怒对准了始作俑者杨红兵,先是饱以老拳(大舌头身材魁梧,杨则偏瘦)。无奈杨红兵身手敏捷,笑叫着东躲西藏,满教室乱窜,大舌头竟不能把他怎么样,于是大舌头情急中抄起把椅子便掷了过去……没砸着杨红兵,却把玻璃黑板砸了道大裂缝!这件事的结局是:大舌头这一不堪凌辱的义举受到老师严厉批评(是否赔了钱我不记得了),并在班会上念了检查。而杨红兵只受到口头提醒,没事儿。多么不公平的世界!但似乎又很公平。后来的杨红兵是那么不走运。例1:初考、中考,杨红兵都是差半分或几分而没考上理想学校。例2:高考时杨红兵认准了电影学院导演系,但初试就被刷了下来,第二年第三年他分别报考了中戏导演系和广播学院导演系,均不中。结果,等我们大学都快毕业了的时候,杨红兵灰不出溜落脚于人大一分校学了个什么企业管理。例3:有一次令人心痛的婚姻……现在的杨红兵混得还算可以,外企的高级白领,至少小款,或许这也是对他当年在艺术殿堂前碰得鼻青脸肿的一种补偿?他要是当了导演,肯定就是最惨的那种,比如一根筋认准了艺术电影,高不成低不就,除了大骂好莱坞什么本事也没有,搞不好堕落为一个白酒主义者也未可知。4回到我的18岁生日,我们跟44中那几个小子不知怎的就坐到了一起,而且聊得火热。我怀疑我是不是又向人家约稿了?当时我们正在办一本叫《蔚蓝花》的文学刊物,油印或复印。我们时常打着这个旗号到各校泡妞、盘道、发展哥们。44中那帮人中有一个叫李泉的哥们,跟我们最聊得来,他也喜欢文学,酷爱探讨人生,正合我们胃口。后来只留下李泉跟我们聊,大舌头等人对人生、文学、哥们、妞等似乎不感兴趣,先走了。我们聊着聊着没酒也没菜了,那就干聊。那年头常干聊,就着酒菜简直太奢侈了,大家根本没那个愿望,不像现在,没了酒菜都说不出话来,以至有时完全颠倒为只是喝酒吃菜,聊?没的聊啦!这时李泉说去上趟厕所。没多大工夫,他气喘吁吁地回来了,满头是汗,没容大伙发问,他从怀里掏出5块钱!说了一些充满哥们义气的大话,好像有“寿星”什么的,那番话充满了成人味和痞味,加之他是跑步回44中取的,大约来回也有个400米吧,外加上楼下楼,其言其行令在座者无比感动(关键是我们跟他在此之前并不很熟),因而也令我至今不忘他那一头大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所谓侠肝义胆也不过如此吧。那时的5块钱对于我们绝对是个大数,我没记错的话,我们一个月的午餐费就是5块。于是又要了酒和菜,于是我就是再难受也要把那第二升啤酒喝完,于是此后李泉成了我们的好哥们。5从1984到1999,15年。这之间的时间算是青春吧。对这15年,我心中似是一个大空洞,我不知怎么面对它,我不知我此刻的感觉是否叫做“欲哭无泪”,我找不出什么词来形容这15年的青春,比如残酷,悲惨,幸福,无聊……都不对,我没词。这是一个让人面对起来似乎是奇异的东西,这是你亲身度过的东西,是你(15年的你)!可你却不知道这是什么!回避它吗?绕过它吗?我的很多朋友都这样做了。然而对我而言,我只能选择“面对它”,谁让它时不时蹦出来面对我呢?当然,你也可以说我是“闲得没事”。6最近两年,我先后供职于数家报刊,它们是:《中国企业报》、《音乐生活报》、《世界体育周报》、《中国文化报影视娱乐周刊》、《追求》杂志。我现在无业。我离开这些报刊的原因,除了我“生性懒惰、不爱工作”这一老毛病外,再有就是我觉得现在的媒体实在让人提不起情绪。当然,为了谋生,我也为报刊写一些随笔。前一阵,一个报社的朋友狂催我为他们报纸写稿,当时我身上有俩钱,懒得写,禁不住他狂催,我就写了这么一篇东西——《一个垃圾制造者的独白》,稿件寄过去,石沉大海,这位朋友也不催了。兹录如下吧:我,编辑,报人,文化垃圾的制造者。我正当壮年,干这行已有10年。我也是一步一步成熟起来的。一开始,我生产的东西总是不合格,我写的文章一般在一审就被枪毙,为此,我痛苦过也彷徨过,我换过若干家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并曾一度失业,我怀疑我根本就不是干这行的料。我曾试过干体力活养活自己,甚至想过干脆捡破烂儿去得了,当个“破烂儿王”也蛮不错的嘛!但事实证明,我高估了自己,低估了社会。一方面,体力活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另一方面,劳动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一眼看穿了我,不认我。最要命的是,我高估了我内心的纯洁。我曾以为我内心纯洁的力量相当大,甚至一个人的时候也曾着脸嘟囔出“我本纯洁”这样的酸词儿,实则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举个例子,我很好色,为了这一“好”,我有时就不得不放弃纯洁,古希腊最完美的一位神还有脚后跟上的弱点呢,何况我辈。我想我倒不是在自我开脱,也不是说我就认输了,我的意思是,我本就不纯洁,或者说,我的纯洁与我的邪恶是搅和在一块儿的,我要想斩断邪恶就必定连纯洁一块斩断,也就是将我这个人消灭,这我做不到,我从没想过自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此生即使做不到彻底纯洁,那么也争取让纯洁在与邪恶的搏斗中多赢两局,万一能把邪恶斗垮了呢?唉,话题有点扯远了,什么纯洁邪恶的,其实我现在已很少想这类问题了,真要说的话,我估摸现在我内心邪恶对纯洁的比分大约是7∶4的样子。得承认,早些年我无业的时候,它们的比分曾经是4平,甚至是3∶4,纯洁还曾稍稍领先过。这些年邪恶追上来啦,而且已反超出很多。倘若人生就算11分一局吧,别别别,还是13分吧,多给我些机会。我多么希望21分一局呀,可我的岁数(33岁)摆在这儿,我的机会明显没那么多了。最终,我落脚于一家小报。小报与大报的区别在于:小报所生产的垃圾是新鲜的、不带包装的,是原汁原味的,生产者与消费者都心知肚明,谁都不摆架子。而大报的产品则需要包装,需要各种添加剂,使之“看上去很美”,完全让人想不到那是垃圾。所谓包装和添加剂一般是这样的:比如拿出打世界大战的架势围剿某个贪污腐化的乡长;比如养几位一脑子圣贤书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教授来兼任技术员,从他们那神奇的试管中滴出几滴液体,垃圾便有了色香味,这就叫化腐朽为神奇;再有就是笼络一大批因大任在肩而长年皱着眉头的“名记”,这些人虽各怀绝技,但有一样是共同的,即他们都是脚法细腻的擦边球专家。小报就完全不用这么累。比如我吧,我一周上一天班,我根本就不用写,我只需去别的“垃圾场”(报刊及互联网)转转,弄点人家的产品,往我的版上一堆,得,一版眼花缭乱的“娱乐天地”就算齐活儿!当然,我们也养了一批为我们小报工作的“业内人士”,这些人大多相貌奇形怪状,人品也高下不一,但有一点是一样的,即文辞华美,文风统一是从醋厂里吹来的——酸,内容风花雪月爱恨离愁,光看文章有时猜不出作者是男是女,虽然他们统统都是林黛玉转世。我一周剩下的时间用来制造生活垃圾。过程就是:吃吃喝喝,然后拉拉撒撒。我牙好,胃口就好,身体倍儿棒,吃嘛儿嘛儿香。干我们这行的,胖子不少,没办法,我们这一行跟餐饮娱乐业是近亲,甚至可以说是相濡以沫。有时候我们面对的消费者是同一的,比如在餐厅里某些食客会一边等着上菜一边阅读小报,还有,某些人不看小报就上不了厕所,上不了厕所必定影响食欲,倘若人民食欲不振,餐饮业则必定萎缩。最后,我想说一下我们这一行新出现的一种浪费现象(我也算老报人了,或说是老垃圾制造工——老工人,有些事得允许我看不惯),即铜版纸印刷。说它浪费,是因为铜版纸是不能作为手纸使用的,这么干,大大降低了我们产品的使用价值,造价上去了,使用价值却降低了,这简直是极大的浪费,比犯罪还犯罪!好了,就到这儿,这就是我,文化垃圾的制造者兼造粪机,我也算精神物质双丰收啦!7现在,留给我的是这五家报刊的名片,此外,我身边又多了许多搞新闻的朋友,都是小孩,二十二三岁,外地来京的热血青年,可以说是“北漂大军”中的一支新闻小分队吧。与我同龄的那些三四十岁的新闻工作者,要么已成了名记,要么就是吃喝玩乐的老油条,我跟他们没什么交往,见面也是朋友,也没有互相抵触,可就是没什么交往。我一周总免不了跟这些外地小孩喝一两回酒,有时去他们在三环四环所租的房子,买点熟食,洗几根黄瓜,来一锅乱炖,开喝。有时去最便宜的小饭馆、大排档,这些小哥们总能发现这样的地方,他们往往以报喜的口吻对我说:“狗子,我又发现了一个新地儿!”这个“新地儿”一般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凉菜价钱两块或两块五,一般餐馆都是三块。2桌子可以摆出来。3近处有公共厕所或街对面有小树林或阴暗的墙根。4最好附近有公用电话。5最好附近有烤羊肉串的无照小摊儿。6菜极便宜且可以不按菜谱点,比如,“老板,摊十个鸡蛋加点辣椒!”7一般这里也是民工的乐园。这几个小哥们偶尔也带来一两位缺心眼的姑娘。我喜爱缺心眼的姑娘,只有缺心眼的姑娘才能跟我们坐到很晚,她们大多不漂亮。漂亮的缺心眼姑娘应该是这个时代的俏货,自然轮不到我们头上。姑娘只是偶尔出现,我想她们也是偶尔才“缺”一下。8准确地说,不存在什么“代沟”,而只存在两种观念的鸿沟。我不知道这两种观念应该怎么来称呼,或许能列出如下这些称呼:成人——青春保守——自由浑噩——求道……前者与后者之间,存在鸿沟。这之间可能有一个“灰色”地带,即存在着一些摇摆不定的人。比如大部分的年轻人。跟年轻人在一起,至少有一个好处,就是你可以口无遮拦地贩卖“青春”、“自由”、“求道”诸如此类的大道理,人家听没听是另一回事。而与同龄人或已“成人化”的年轻人在一起,本能地你就无法在这方面张口,气息不对。跟气息不对的人一块喝酒也不是不可以,就当少了“虚招子”这道下酒菜。其实大部分的酒局都没有这道菜,这是道“晕菜”,越来越上不了台面,似乎已经失传了。9小哥们有时管我叫“狗老师”,我跟他们喝酒的前半段,也时常有些鲁迅的感觉,针砭时事,贩卖虚无,时不时面无表情地蹦出一两句幽默,或一副心不在焉出离愤怒的样子柔声吐出几句狠话……整个气氛严肃活泼,融融师生情……当我喝完四五瓶,走完两趟肾,鲁迅就消失了,仿佛被我撒尿撒掉了。此后我的表现就没准了,我也大多不记得。有时小哥们第二天告诉我,“昨天你上了桌子”,或“昨天你出溜到桌子底下死活不出来”,抑或“你非要送谁谁(某姑娘)回家,刚出门就来了个狗吃屎”,等等。10除了这些小孩,我还经常跟几个四五十岁的老小孩在一块。有两位是写诗的,还有两位是画画的。他们现在写和画都不多。这几位老哥们让我想到“大浪淘沙”这个词,他们的同辈也像我的同辈一样泥沙俱下了吧,这老几位也不知各有什么绝活,还就是不老。我也曾请教过,但此中奥秘大约是说不出来的,一说便是错吧。他们的回答也类似禅宗公案,扔两个偈子什么的,令人发笑,也下酒,莫非我碰到当代济公了么?11倒还真是有人称我为“当代济公”,我媳妇她妈就这么说。我住的是两室一厅,此刻半夜,我媳妇儿李琴在另一间屋酣睡。我们没结婚,在北京,很多人管女朋友就叫媳妇儿。我们过着准夫妻的生活,也叫同居。对于正在与我相处的女人,一是离得太近,不容易写好,二是我也提不起情绪。作为一个女人,如果不想变为我的写作素材,那就缠着我,永远别离开我,永远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让我一拿起笔来想起她就头疼,那么,她就安全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子笔下也写不出什么好女人。12我的小说频遭退稿,我的一位笔友帮我分析说:你的小说千万别投给女编辑。我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至今没有一位女编辑发过我的稿。我不是瞧不起女人,但女人受愚昧教育的毒更深更广则是无疑的。女孩打小就听话。我之所以对女流氓、鸡抱以希望是有原因的。一位叫李大卫的朋友说过一句戏言,他也是写小说的,他说:女人一思考,男人就发笑。有时候我不仅发笑,我还挺生气,就说这文坛吧,什么他妈陈词滥调呀,还在那儿白话呢!倘若男人这么说,大多都得遭灭,比如早些年的汪国真,这两年没有汪国真这么典型的了,但一旦哪位知名男人不小心秃噜出几句糊涂话,一准逃不过舆论的攻击。女的好像就没人管了,任由那些大姐大嫂小妹们在那儿美,我提醒女权主义者注意,这种对女性愚昧言论放任自流的现象,分明是大男子主义的集中表现,这叫什么态度,分明是不带你们玩嘛!你看他们,又辩论又打官司的,好不热闹,而姐妹们,你们说对了说错了都没人理你们,这公平吗?按李琴的逻辑,这很公平,她会说:我们玩了乐了,过完嘴瘾了,就成了。再说你怎知就没人理呢?不是把你气着了吗?你这不就是理了吗?就是这样,我跟李琴有扳不完的杠。我现在认为:爱情是婚姻的基础——错!扳扛才是婚姻的基础,至少是基础之一。13精致是一种压迫。我这句话说得就满精致。莫非我的写作分明是一种“做旧”或“作秀”?我在刻意追求一种“粗砺”?就像我用砂纸或其他什么手段,将出自当代冶炼炉里的一只鼎磨出青铜的颜色,磨出生了锈的青铜色。为了蒙人,为了名利。如果我的写作走入这么一条死胡同,我真是太绝望了,而且够无耻的。我时常怀疑“写作”是不是已经没法弄了,就像几千年前的青铜器,完全没用了。事实似乎也在验证这一点。人们从书店里把书买回家,放在书柜里,同时人们也从旧货市场里买回些坛坛罐罐,放在另一个柜子里,都是摆设。这些书不是用来读的,就像人们也不用清朝的泡菜坛子腌泡菜。读书的人恰恰都是写书的人。至少是想写书的人。不包括菜谱、字典、教材……我主要是指所谓“严肃文学”吧。我有一种残废的感觉。许多领域都是这样,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比例是1∶1。摆设甚至不能算是一种消费,简直是一种浪费。我忽然想:李琴之于我,岂不也是一种浪费?娶一个老婆回家,一般有如下几个目的吧。1做爱,过性生活,同房……2生孩子,也叫繁殖,培育下一代……3解闷,也叫点灯说话,逗磕子(包括扳扛),许多家庭的主旋律就是“唠叨”,碎嘴叨叨什么的。4分房、出国等,即为了一个现实目标不得不架设一个婚姻桥梁。5还有一些较弱的目标,比如为了让老人安心,为了不让别人说闲话,为了报复某人……我跟李琴的准婚姻生活与以上5条基本“不搭界”,至少现在,我们相识两三年后的今天,我们已互为摆设。唯一令人欣慰的是,我们谁也不干涉谁,我们待在各自的书柜里(一人一间屋),相安无事。我们彼此之间正在静静地落着灰尘,我们似乎都在隐隐地等待尘埃落定瓜熟蒂落的那一天。14我在书桌前怀念酒桌,在酒桌前怀念书桌。当我喝高了,我对书桌的怀念会烟消云散;当我写高了呢?可以这么说,我很少写高过,一般写到稍高,弄出一两个彩儿,我就感觉够了,对得起自己了,该去喝酒了吧。而喝酒则没够,两瓶下肚,稍微高兴了些,但还想更高兴,于是四瓶、八瓶地往上叠加,到八瓶,已经相当相当高兴了,此时肯定有不少朋友在身边,而且会想起更多的朋友(整个电话本上的人全包括),于是继续找人,继续换地儿……直奔世界大同而去,也直奔身体的极限而去。我现在喝酒不带电话本了。我本上有很多半生不熟的人,还有些纯是生人。我在报社时因为要组稿约稿,抄了一大堆作家明星一类的电话号码,大多都没打过,但酒后这些人均变成了知己,尤其是姑娘,被我一通盛情邀请,大多数婉言谢绝,我也并不强求,这样倒也没什么,糟的是有几次我在电话里开始胡说。有一次在一个小饭馆里我给陈染打电话,大约夜里1点。我没见过她(除了她印在书上的照片),她更不认识我,打通了之后陈染问哪位,我一时语塞,瞟了一眼仍在喝着的李大卫(他跟陈染都是作协的,应该算是一个单位的吧),便说我是李大卫。陈染倒很客气,还在电话里跟“李大卫”聊了一小会儿,“李大卫”便盛情邀请陈染出来坐坐,还说了几位北京青年作家的名字,说都在,陈染婉拒,“李大卫”倒也懂事,说是啊,太晚了太晚了,改天吧,好好休息保重身体为写东西犯不着那么累……陈染迷惑地问:你是李大卫吗?我又语塞,什么都没说就把电话挂了。我坐回桌前,跟闷头吃喝的李大卫对饮了几杯,李大卫兴致正浓,我也没提刚才的事,也不知事后陈染跟李大卫在作协的会议上提没提这档子事。总之这样不太好,我酒后从不骂人什么的,只是酷爱嘘寒问暖。有些人当了真,再见我态度就比往日多了些亲密。我酒后忘事,对这亲密就感到有些小小的突然,比如在报社里平常不怎么说话的某小哥们突然对我又敬烟又上茶,且口无遮拦地跟我唠起了家常乃至隐私,我总要心里嘀咕半天:什么时候我跟他好上了?聊着聊着我会恍然想起:前两天的酒局上我跟人家掏心窝子来着。也有的时候,我会碰到些陌生人,比如在酒吧里,我经常碰到些我不认识的人一口一个狗子地跟我打招呼,并且拍拍肩什么的。甚至有一次在大街上我正走着,路边停着的一辆桑塔纳轿车的窗玻璃摇了下来,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家伙冲我嚷:“狗子!干吗去?”我犹豫了一下,以为他在叫别人,但这哥们笑眯眯死盯着我,我估计这又是我在酒态中结识的某位好汉,我只得皮笑肉不笑地跟这位陌生人聊了两句。陌生人坐在车里给我递烟,我忙说谢谢刚抽完,陌生人自顾自点上一根,将夹着烟的手臂耷拉到车门外,拿出一副要跟我开聊的架势。我慌忙敷衍了他两句,溜之大吉。跟一个不认识的人在大街上亲密聊天,这姿势可比较难拿。此人我再也未见。据说,梦境之所以奇怪,是因为我们平时的经历有许多被意识所忽略,但它们都进入了潜意识,梦境中潜意识不再受压抑,我们就会见到许多我们自以为没见过的人或景。我就想:在我的潜意识里生活着多少位这样的酒后知己呀!当然我一个也不认识!我真得念我自己的好,我若是个酒后爱恶语伤人挑衅滋事的主儿,没准就会发生走在街上突然从斜刺里蹿出一个陌生人,特理直气壮地抽我俩嘴巴的事,这日子就没法过了。15这两年,北京新增了不少空调公交大巴专线。我家门口有一条“康恩专线”,据说是香港人投的资,“康”指康家沟小区,“恩”指恩济花园。这趟车贯穿北京东西,北京的东边是声色犬马之地,而西边大多是国家机关及其宿舍区。我住在西边,而朋友们约的饭局大多在东边。东边做得好,也便宜,而且关键是“人气旺”。西边的饭馆大多一到九、十点钟就开始扫地擦地,凉啤酒也没了,火也封了……我倒是也跟哥们在这类饭馆里吃过,有的饭馆老板脾气好,到点儿也不轰我们,伙计们就在一边洗脸洗脚看电视(兴许两只耳朵上都夹着我们敬的烟),然后拼上几张餐桌,铺上油之麻花的脏褥子,盖着颜色混沌的花布棉被蒙头大睡,女服务员是睡在灶间厨房还是在附近租房就不得而知了。他们也没招,因为第二天还要卖早点。西边的北京人早中晚三顿饭,顿顿不落。康恩专线为我去东边赴宴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一般不用倒车。由西至东,窗外的建筑由笨重厚实渐变为轻佻华丽,建筑材料自然也由水泥砖头渐变为玻璃塑料;下班后往家疯赶的自行车大军也是越往东阵容越缩小(也许是我到了东边已过了下班高峰),行人中也渐渐出现了捏着个手机腆着个肚子的小款哥以及将头发染成金黄的高佻女郎,诸如此类吧。一般当我到达饭局所在地时,天也刚黑,满世界霓虹闪烁,一脚迈出康恩专线,立时头顶花天脚踩酒地了。与我同车的时常有些去东边“上班”的艳妆女子,她们大多是两三个人一拨,坐在那儿目光平淡,一言不发,偶尔抠个指甲什么的,绝无看报的习惯,她们在想什么呢?我知道的是,我们都将后半夜才能回到西边,我估计她们是在西边合租的房子,但那时康恩专线早就停了,只能各自打车回家,好在她们两三个人打一辆夏利也不算贵,正如有时我也跟住在西边的酒友打一辆车。在北京,我一次也没嫖过。一是因为钱,一是因为气氛也不对。酒后洗过一回澡,纯是洗澡(我他妈酒前洗完澡出的家门),洗完了让一个村妞给按摩了一把,毫无感觉,然后就躺在大厅里看投影录像,旁边的榻上请我来的哥们鼾声如雷。借着酒劲我竟被某七八十年代的港台爱情片给感动得哭了,在如此的场所我竟被“艺术”陶冶了一把心灵!16这一切均与李琴无关。我们虽然住在一块,但却并不常见面。她在某韩国外企,巨忙,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倒头便睡,其作息时间正好跟我相反。有时候我“下班”晚了,沐浴着满天朝霞回家,正赶上她上班匆匆出门,见我惨白的脸,她扔给我一句“你就喝吧”,然后闷着头走了。我自然也是倒头便睡。有时候她下班早了赶上我去“上班”,她问:又哪啊?我就说:哪哪,她说:你就喝吧,我可能会扔给她一句:某某找我有事儿商量!便头也没回披着满天晚霞直扑饭局。大多数时候见不着,周末她们也老加班,或者就整那套企业文化什么的,周末全公司员工拉出去玩两天,甚至在市内包个豪华宾馆住两天。东方文化么,就是在一堆儿使心眼子呗,当然李琴她们老总的做法我举双手赞同。有时我想,倘若我关上我这屋的门,去外地玩几天什么的,李琴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让她忙吧。17我的另一条喝酒路线是坐300路去木樨园。那儿算城乡结合部吧,有很多外地人在那儿租房。半夜打车去那儿,有很多司机不拉,半夜喝完酒从那儿往回赶,往往也要等很久才有出租。我在报社结识的新哥们李英在木樨园租了间楼房,李英来自东北,东北人似乎有在家请客吃饭的习惯,于是木樨园李英处就成为一个据点。李英长着双牛眼,模样口音均酷似黄宏,在东北写青春美文即小有名气,但要有大名气,可能还是得来北京发展。东北人的表里不一在散文界似可得到验证,这几年,充斥各报纸副刊及时尚杂志中那些柔情似水的青春美文,有相当一部分出自东北糙老爷们之手。相反,南方那些瘦小文静滴酒不沾的文人写手,倒是时常弄些火药味十足的文章,给中国文坛捣捣乱。来李英这儿的,除了我,全是外地人,外地进京的文化人,而且都是刚进京不久,处于创业艰难阶段。随着时间推移,有些人创业有点眉目了,就不再来了,所以,这儿永远聚着一帮不成气候的倒霉蛋。还有什么圈子比这儿更让我觉着舒服呢——年轻,来自五湖四海,有朝气有冲劲但因为缺心眼少智慧往往干事不着四六,或者天生是个懒汉因逃避女友躲进京城,重义气(起码在酒桌上)……这里似乎又给了我新的希望。当然,你也可以说像我这般推崇旧、破、穷,这种不问青红皂白凡是落魄就生三分爱的心态,不过是另一种媚俗,是一种肤浅的反抗,甚至简直就是一种恶俗,是物质追求失败者某种阴暗心理的体现……是吗?就算是吧,反正我现在就是这个样子了。18我父母都是机关干部,干部子弟身无长技,就是有房,这一点要感谢共产党。但正是因为有房,往往又会使我们不务正业,聚众喝酒搓麻或搞俩姑娘倒还在其次,严重的是,有人干起了辞职写作的营生,这就糟了,比如我。我的同龄人大多已功成名就至少衣食不愁,而我呢,仗着有两间空荡荡的破屋子,已若干年没有正经工作,欠了一屁股债,趸了一堆难以发表的小说随笔,成了名副其实的破落户。或许这一切跟房子没关系?跟我同样有房的干部子弟们大多数不也活得像个人似的?怎么他们就那么地怕破落而偏偏我不惧破落乃至我都爱上了破落!没有人相信我会爱上破落,我跟他们解释不清楚,他们会说,你现在住着两间房有条件说你“爱上破落”,倘若你露宿街头呢?这种理论令我气愤,他们完全不明白我的意思,他们在以他们的价值标准来衡量我的价值标准。“爱上破落”在他们的词典中是个病句,没这么说的!如果我天真地以为我真的露宿街头他们就能够有所明白,那我就大错特错了。我坚信,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我成为一个露宿街头的乞丐,他们会嘲笑我,会不理睬我,会躲着我,会施舍我,但绝对不会明白我。而且他们可以轻易地伤害我。因而,我决定,露宿街头当乞丐不是最好的斗争方式。那,什么是呢?面对如此强大的“他们”,我将采取什么方式呢?写一个让他们看着高兴但看完了心里又别扭的小说吧。这个想法是让我可以时常坐下来写作的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让我的同类看了心里痛快,这自不必说。之三是自己痛快,这还用说?19坐300路到达木樨园大约需要一个小时。这种环城公共汽车与康恩专线相比落后了一个时代,尤其是我赴酒局的时候大多也是下班的高峰,我坐过一两次,完全是一项重体力劳动,而且闹心。后来我就改坐小公共了。小公共充满了典型的中国式的狡诈,尤其是当代中国式的——那些外地进城原本淳朴的农民,在北京地痞司机的督导下如此这般报站卖票:嘴甜而含混(女性统统叫大姐,男性统统叫大哥),将大话说满,绝不兑现,乘客亦对此习以为常,甚至在那闭塞肮脏直不起腰的环境中有说有笑,或者坐在小马扎上打着手机联系买卖。倘若有半途上车的外地农民,往往就会被多收一倍的钱,卖票的口气一般是这样:“大哥您给四块钱!”前半句声音洪亮,后半句声音略轻一带而过但绝对让你听清钱数。对此,所有只交了两块钱的乘客无一人站出来戳穿真相,甚至有时,那位挨宰的外地农民并未被拉到地点便被轰下车去,那位原先也是农民的卖票伙计关上门后再骂两声“傻逼”,全车人无动于衷。我虽有动于衷但从未站出来过,我比这一车丑陋的中国人更丑陋吧?总之,坐小公共就是要经受良心的考验!木樨园到了,我对卖票伙计说“师傅前面过街天桥停一下”,捏着一沓子脏钱的脏伙计扭头冲司机油腔滑调嚷了一嗓子:“天桥给踩一脚!”车稍停稳,我便蹦了下去,同时也蹦离了我那不安的良心,换之以一颗对冰镇啤酒的渴望之心。李英租的小屋就在马路边上,灰秃秃的一座板楼,他住三层,电梯五层以下不停,我一般都爬楼。楼梯狭窄、肮脏(又是“肮脏”,看来我得把这个词用烂了为止),我怀疑这楼道有100年没打扫过,地上、墙上因多年来一层一层肮脏的叠加,现在在昏暗的灯光下(竟然还有灯!)简直都脏出花儿来了。稍一恍惚,你会觉得地面和墙壁是不是被恶俗地装修过?那地面黑乎乎的油光类似大理石了,那墙上的斑迹也有些像某种廉价墙纸上的花朵——真是脏出水平来了。我大步流星奔赴李英的一居室,厨房亮着灯,我甚至都能听见葱花炝锅的声音及闻见菜香,我身后的小公共自然也冒着黑烟卑鄙肮脏地开远了。20我记得因为小公共我还跟我的前任女友楚洁辩过。楚洁去德国混了几年,目前在北京一家德国外企当什么主管,西方腐朽没落的那套东西她是一点没学到,反而继承了白手起家那一路资本家艰苦朴素的作风,什么精确守时,什么aa制,什么万不得已绝不打的,以及鄙视卡拉ok,还有就是对吸烟者满怀歧视……有一次我跟她去郊区看一位旧日朋友,坐地铁到西直门,从地下钻出来,有小公共,有出租。楚洁要坐小公共(此行是她花钱),我陪她坐了。据我分析楚洁的月薪应该有上万人民币,我只能分析,收入保密也是她们那一套规矩之一。从我们上车到人坐满开出,我们等了快半个小时,路上车出毛病(常年超载所致)靠边修了十分钟,加之每到一站为了拉客都得磨唧半天。其实早就没座了,光油箱上就挤了三四位,但每次车下的人问有座吗,卖票的伙计都能变戏法一般不知从什么犄角旮旯变出小板凳、马扎、倒扣过来的塑料桶乃至一块脏棉垫子。实在变不出来了,就卖半价的站票。到这个份上,司机和伙计才心满意足。伙计不再白话,司机也可放心地驶上快行道。自然走不快,让人担心弄不好底盘就要掉了,但司机却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甩开膀子加大油门,脏兮兮的小面包颤颤巍巍却又一副大摇大摆的架势。自然,干这行就得这么干也都这么干,问题是,挣一万多块钱的楚洁没必要这么干。我对她说,我要是你就打车。她说,你不挣钱还挺会享受的啊。我说,我是说如果我挣了钱的话。她说,那也应该能省就省着点。我说,你不觉得打车节省时间和体力吗?她说,你还是那么能狡辩啊。我说,不是狡辩。我心说,您这种“节俭”完全是生搬硬套嘛,把挤小公共所花的时间和体力用来多挣点马克不好吗?可我什么也没说。“前妻”么,我已无权对她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了,哪怕是善意的建议似也多余。我们不再提这个话题。我扭头看窗外北京那灰蒙蒙的阳光,以及工地,工棚,落满灰尘的杨树…… 第二章1991,北京爱情故事 ?1说说楚洁。2那是一次郊游。发起人是刘明和盛立国,都是打小的朋友。当时我比较懒,本不想去,但盛立国在电话里百般引诱并大包大揽,说“女孩我都给你找好了”。于是我便按约定时间空着手去了永定门火车站。“空着手”也是盛立国交代的。那是下午,阳光很强烈,季节是初夏吧。离老远,我便看见人群熙攘的火车站广场上盛立国、刘明与另外三个女孩围成一个圆圈抽烟谈笑,圆圈里大概是背包一类的旅行用品。盛立国最先看到我,高高扬起手臂向我夸张地挥舞。我走近了,盛立国说:“你丫还真空着手来呀?”刘明说:“钱带足了就行。”我说:“我要求管账,我要求管账。”我扫了那三个女孩一眼,一个是刘明的老婆崔霞,一个是盛立国的女朋友蔡宁,另一个我不认识,我想,这就是盛立国为我找好的吧。我们六个背起包准备进站,盛立国为我与那个陌生女孩作了介绍,我得知她是蔡宁的大学同学,叫楚洁。我观察了一下她的相貌:平平,太平平了。我心中顿感轻松。3上了火车,我便开始喝酒。同时我们玩起了敲三家,我忘了谁跟谁一拨了,反正没什么新鲜的。楚洁的牌玩得一般,她有些拘谨,不怎么说话,好在有盛立国与蔡宁不住地大呼小叫,有刘明的录音机里传出的那些港台歌曲,我们六个人的这个角落还算是其乐融融的吧。火车从阳光明亮的下午驶进黑夜。我想我喝得半醉了。当车厢里的灯亮起来以后,楚洁那张在昏暗的灯光及烟雾缭绕中的脸给我留下了第一个鲜明的印象,我想这或许是因为自此之后,我与楚洁的交往地点有许多是在廉价小酒馆中,小酒馆中的光线和烟雾多少有些类似那天的车厢。或许更重要的是我一直只在半醉以后才会端详她,真心诚意地注视她,而那时她大多是在小酒馆中,在我的酒桌对面,她手里将握着一杯啤酒而不是我们初次见面时的一把扑克牌。那张灯光下的脸给我的印象固然鲜明,但我却无法描述。太普通。不化妆。皮肤略黄。眼睛不大不小,也没什么神。非要形容的话,说她是某个小单位的团支部书记倒也恰如其分。4那次郊游应该说是挺愉快的。我就记得我们打烂了四副扑克牌,因为在回京的火车上,大家刚一落座,刘明就又摸出一副崭新的扑克牌,拆了塑料封皮,团巴团巴扔到窗外。盛立国问:“你丫带了他妈几副牌?没完啦?”刘明在茶几上铺上报纸,一边哗哗哗纯熟地洗牌一边从叼着烟的嘴缝里心不在焉地说:“四副,这是最后一副。”他歪着头,以躲避袅袅烟雾对眼睛的刺激,他那灵巧的手指与那副崭新的扑克简直浑然一体,让人看着干脆利落甚至心旷神怡。5那四天的郊游能看出楚洁是个不错的姑娘,吃苦耐劳,又不多嘴多舌,每到一个新住宿地点她总是与房东混得厮熟,还经常为大家弄些新鲜小米酸涩果子什么的换换口味。有一天在行进中我跟盛立国走在最后,我指着楚洁健步前行的背影说:“不错。”盛立国说:“事儿逼我敢带吗?就是cei点,啊?”我说:“挺好的。”6火车回到北京后已是夜晚。我们坐102路到西单下了车,灯红酒绿的商业街扑面而来,令我们的疲惫一扫而光。我们六个人两人一组,在七彩霓虹下的人群中缓缓穿行。盛立国与蔡宁在前面带道,去他们所说的一家“还成”的饭馆,我与楚洁走在最后。四天的郊游已使我们之间非常熟悉。当我们在山水间步行时,我们六个经常走着走着便成了现在的队形,大概这是最合理的搭配吧。我跟楚洁并肩而行是愉快的。我时常拎着一瓶啤酒,背包里再背上几瓶,我边走边喝,边喝边与楚洁聊天。我背包里的啤酒一瓶一瓶地减少,它们在我的身体里循环一圈,然后被我每隔三五里洒落在那些山间水畔。现在想来我那时候的身体是真他妈的好。当我在路边走肾的时候,楚洁便装作若无其事慢悠悠地在前面溜达,我走完肾赶上她继续前行。我向她解释酒精的利尿功能而并非我有什么病。她把这当医学知识接受下来。为此我们总是与大部队越落越远,盛立国、刘明他们经常要在前方坐下来等我们。他们开玩笑说,谈恋爱呐?这么慢!我说,你们谈得我们也谈得。楚洁往往只是在边上笑。后来这种玩笑越开越多,只要我跟楚洁在一块,他们就过来说两句。比如我跟楚洁生火做饭盛立国就凑过来:“谈哪?”我们就说:“谈哪。”照相时,他们说手拉手,笑一笑,我们就手拉手,笑一笑。他们说靠紧点,我们就靠紧点。有一次睡觉的时候他们说一男一女叉花着睡,我跟楚洁就靠在一起和衣而卧。黑了灯,盛立国大声问:“我这有工具,要吗?”我就说:“要。”玩笑开到这儿,大家都觉着好像也再开不出什么花样了,也就不开了,我们骨子里还是些颇为严肃认真的人。我跟楚洁聊天的内容中就有不少严肃的问题,比如人生观,爱情观及我的追求,我这个人喝了酒就爱说一些这类话题,我觉得酒后谈人生一向是我的一个特长,尤其是对女性。楚洁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她学的是理科,在这些问题上一直缺少良师益友。她又说她爱独立思考,我恰好弥补了她这方面的缺憾,同时她也解决了我找不到听众的苦恼。跟楚洁谈人生,有点“在一张白纸上可以画最美丽的图画”的感觉。我能想见我们俩背着双肩包,一步一个脚印走在洒满阳光的山间公路上,我右手持酒,左手拈烟,比比画画,妙语连珠,满嘴皆是闪烁着智慧火花且带有个人独创性的至理名言;她则双手卡在双肩包的背带里,两眼直视前方,在阳光中频频点头。但即使如此,她也并没对我表现出什么崇拜之情,她接受我有关人生无聊的宏论就像接受酒精利尿这一医学知识一样,就是接受。她不去深入思考,不去擅自发挥,只是接受。7在霓虹闪烁的西单商业街上,我们如从战场归来的退伍兵,心情怡然地接受就这么久违了四天的都市繁华。其实郊游的意义,郊游的高潮没准就在此刻吧。蔡宁身材高挑,天真开朗,又化妆有术。盛立国爽朗热情,比起我跟刘明可以说身材魁梧(我跟刘明都是一米七冒头,盛立国将近一米八),且热心挣钱,虽未发迹但给人一种前途无量的感觉。倘若天上掉下一张馅饼来,砸中的肯定是盛立国而不可能是我跟刘明。蔡宁与盛立国走在最前面,颇为和谐,可以面对西单街头的所有新潮男女而毫无愧色。在野外盛立国与蔡宁多次失踪,这四天他俩肯定没闲着。刘明与崔霞走在中间。他们结婚一年来颇为美满。他俩沉稳、保守、不见异思迁,并且绝不是那种对生活丧失了热情令人乏味的两口子,我曾想,刘明与崔霞的一生有可能是我们这圈人中最成功的一生。在野外,有一天我们坐在干涸的河床上野炊,盛立国与蔡宁大约“回北京捡柴火去了”,剩下我们四个边喝啤酒边聊天。谈到盛立国最有可能被馅饼砸中,刘明说:“可别砸着我,即使是馅饼。”他又说,“既然天上能掉下馅饼来,那就什么都能掉,老天爷那孙子手可没准。”崔霞插嘴说:“你们怎么净想天上掉馅饼的事?”刘明对崔霞的驴唇不对马嘴给以宽厚的微笑,他喝着啤酒,两眼望着灰色的天空,继续说:“这孙子虽然手没准,但总体上他还公平。”楚洁用塑料杯小口喝着啤酒,含笑不语,谁知道她在听什么,我只当她在认真地听,在会心地笑。我对她说:“刘明领教过‘这孙子’的滚木檑石,见着黑影就躲。”楚洁还是含笑不语。后来她终于说:“你们相信飞碟吗?”我心说哪跟哪啊,但当时酒喝得愉快大家也就谈起了飞碟。后来盛立国回来,又继续了一下“老天爷这孙子”的话题,盛立国一边拢柴火生火一边说:“我盼着被馅饼砸死。”8在西单街头,我跟楚洁走在队伍的最后。我们不是恋人,也不是夫妻,我们只是相识的一男一女。四天来我们之间遥远的距离拉近到相识这一步就停止了,我们彼此在对方心目中大概都没有产生异性的感觉。由于东西少了,女孩们的包都移到了男孩肩上。楚洁的包自然是我帮她背。几天来我俩已习惯了这种非恋人式的关怀与被关怀。楚洁是个好姑娘,每次都谦让一番,不像有的姑娘将“拎包开门”这种事视为男人应尽的义务。我们经过一些美丽耀眼的橱窗。楚洁或许是由于快到家了的缘故,情绪饱满,话也比较多。我现在已忘了她都说了些什么,总之,我们在盛立国蔡宁矫健身姿的带领下,拐进一条胡同,来到那家灯火通明热气腾腾的饭馆。一进饭馆,我的情绪才陡然饱满了起来。说实话,刚才在街上,我情绪并不怎么好,多年来,置身闹市,我总免不了一些被压迫感,或被排斥感,总之是一些不太健康的情绪。饭馆可以缓解我这种情绪,岂止是缓解,我多年来已经变成一个一进饭馆就高兴,就两眼放光,就如鱼得水,就将一切愁事都抛到九霄云外,就觉得可到了家了——这么一个人!“两眼放光”——这还是后来楚洁指出的,她还说我“一见饭馆就走不动道”。9那确实是一家不错的饭馆。盛立国与三个女孩去洗手。老板娘三十多岁,略有姿色,出奇地热情并一眼看出“刚玩完回来吧”。刘明对老板娘说我们去了哪哪哪,老板娘就说哪哪哪她也去过,现在怎么样了之类。我坐在一边,感受着饭馆的气氛,心中无比踏实。盛立国率领女孩们洗完手,我们六个围坐一桌,一男一女“叉着花儿”地坐。外人看来会认为是三对。我跟楚洁对这种误解多少有些抵触,但因为那天是“最后的晚餐”吧,不知是出于留恋还是出于对即将解脱的欢欣,我跟楚洁彻底放松了下来。据说那天玩老虎棒子鸡时属我跟楚洁闹得最欢,并且拼折了好几根筷子。10现在,我翻看着从野三坡到后来我跟楚洁在各种场合的相片,犹如翻看剧照。又一想,其实这些相片也可视作生活这场戏剧中的一件小道具。我翻着相册,我既在观看以往的生活,又在继续现在的生活。想成为旁观者是妄想。但你可以妄想!点菜——盛立国甩着手上的水滴说。三十多岁的老板娘捧着个小本笑眯眯地侍立一旁,盛立国斜叼烟卷,举着那大黑皮夹子菜谱一路点去,仿佛将军在部署作战方案一般。煮花生。拍黄瓜。肉皮冻。小葱拌豆腐。京酱肉丝。猪肉炖粉条。唔,素炒土豆丝,素炒西兰花,嗯,火爆腰花。来个什么汤,你们喝什么汤?盛立国抬头问我们。我们说随便。什么汤?盛立国又扭头问蔡宁,并把菜谱移置蔡宁眼前,表现出一种独裁者的宽宏大量。鸡蛋西红柿?蔡宁环顾大家。行行行,就是它!就鸡蛋西红柿!众人无一珍惜这一民主权利,七嘴八舌地一致通过。先来十个啤酒,饮料你们自己点,不够再要。盛立国将菜谱合上,递给老板娘。众人擦杯子、擦碟子、掰筷子,做上菜之前的准备工作。啤酒上来了,刘明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咱来点白的?崔霞捅了他一下。刘明不理睬,只说,白的解乏。一瓶二锅头上来了。那天我们喝到很晚,后来又要了近乎多一倍的酒。我们将划拳,老虎棒子鸡,包子剪子锤,黑儿谜儿,单人我倒霉,猜火柴棍,开火车,接成语,背古诗,英雄狗熊爷爷孙子几乎玩了一个遍。酒自然是多了。我中间吐过一次,但走出酒馆时那种天大地大我最大满天繁星向我扑来的美好感觉仍记忆犹新。当时是初夏,空气中有草木萌动的新鲜气息及槐花的香味。这个时节往往容易让人生出些感伤什么的。那天我们是分成两拨走的,楚洁跟盛立国蔡宁一道。我跟刘明两口子一道。11我只记得第二天睁开眼没多久,李泉就来了。那是一个晴天,大约有柳絮什么的,反正空气开始热了。李泉跟我一样,没有工作,在家写小说(说这句话需要硬着头皮)。我们经常谈论卡夫卡一类的倒霉蛋艺术家。他们的苦难让我们窃喜,让我们勇敢,让我们感到温暖,让我们为此连干三杯。我们就在那个暖融融的天气里上街去喝酒。街上有姑娘穿裙子了。有放学的初中生穿着天蓝色的运动服成群结伙骑着车风驰电掣从眼前骑过,小姑娘们的欢声笑语掠过我们的耳畔……我跟李泉就是这么大认识的。我想起昨天晚上的一些片段:那条有些阴冷的胡同;胡同里的白色路灯光下青嫩的杨树叶,我跪在一辆吉普车后面哇哇大吐,楚洁帮我捶背,搀我回酒馆,说一些类似哄小孩的话;在回家的面的里,我对刘明发下毒誓:春节结婚!刘明说喜酒他包了,说他有两瓶70年代的茅台本打算送给他们科长的现在他不打算送了……12我跟李泉进了河南饭庄,这是一家门脸颇大的饭庄。上二楼,靠窗坐下。要了一盘泡菜,六瓶北京白牌儿。这是一家尚未承包的国营饭庄,服务员只是照章办事,对所有顾客都是不咸不淡的。那是1991年,小平尚未南巡,经济还有些萧条。我与李泉的这种单独对饮已经持续了好几年。大约一礼拜一次。跟李泉在一起可以不说话,可以谈人生、艺术一类的问题,这两点是与刘明、盛立国喝酒所不同的。打小一块长大的朋友中就剩我们四个人关系仍比较密切,这与我们四人都喜欢喝酒且酒量惊人有关。我们四人的醉态各不相同。盛立国喝多了喜欢滋事,如骚扰妇女及与比自己壮十倍的膀汉对骂等等。刘明喝多了喜欢翻墙、上树、爬电线杆子等等,这些他平常清醒时看都不会多看一眼的东西在酒醉之后皆成为等待他征服的、可爱的障碍。李泉喝多了比较戏剧化,他喝得越多越强充冷静。他喜欢恶作剧,如打匿名电话,敲陌生人家门,在马路上冒充导演、记者、诗人向行人尤其是姑娘提问,大约是他的好奇心比较强;偶尔他也拔个气门芯什么的,这肯定是在电话里被人家臭骂了一顿之后所为。我似乎喜欢偷些东西,近两年已不太敢行窃,只是顺手牵羊,弄得我家里的酒杯、餐具大小不一五花八门。我还在凌晨三四点扛过几次冬贮大白菜,比较荒唐的一次是我把一家居委会的大木牌子扛回了家,当时大约是觉得这好歹是块木料,第二天看着扎眼且觉得危险,慌忙找来一个叫钱瑞的会木匠活儿的哥们,又刨又锯,打了一个小板凳……钱瑞将这一事迹流传出去,成为我在众哥们间的美谈。后来这板凳送给刘明了(我还是觉得碍眼),如今刘明的儿子就是坐在这张板凳上幸福安心地吃饭、喝水及听崔霞念儿歌。13我跟李泉慢慢喝着酒。那盘泡菜只是摆设,我们漫无目的。但我们知道喝多了以后目的会自己跳出来。春天傍晚时分的阳光仍很强烈,我们看不到楼下大街上的人流,但我们能听到喧哗的市井之声。我们能看到街对面那些50年代建造的灰色办公楼,那是财政部,那是计委,那是机械委……我们住的这一片是我们国家大机关的集中地。我们的父母在那些机关里工作了一辈子。现在我跟李泉这两个“机关”的后代坐在“机关”对面的酒楼上一点“机关”也没有(连话也没有)地喝酒。我们的父辈大多是农民进城。他们没有特长,他们不认祖宗,他们对故乡很少表露感情,他们略有文化(大多是小学初中水平,后诈称大专),他们不谈爱情(我们曾向他们探寻,结果我们中多数人都不知道我们的爸爸是怎么勾搭上我们的妈妈的),他们大多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我们25岁以前对他们的嘴脸都有不同程度的憎恨,之后就觉得可笑了),他们是些貌似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到老年大多改信气功或金钱)。现在他们管不了我们了,现在我们有些爱他们了,但我们从小到大生长在一个不擅表达爱意的环境中,温情脉脉、亲情融融那一套我们做不来,对此我们深感欣慰。我说的“我们”起码指我、李泉、刘明、盛立国。我们初高中时特羡慕那些艺术家庭、胡同串子家庭,后来我们觉得,干部家庭也挺好。我们没什么能耐,但我们有房啊。新中国对机关干部的住房相对优厚。有房就可以“造”,有房就可以不吃你们那一套。这也使我们愈发的没能耐,守着空空荡荡的“大瓦房”,我们认了。“写得怎么样?”李泉问我。“最近没怎么写,你呢?”我问李泉。“我也没怎么写。”李泉说。我们喝出些高兴的意思了。外面的路灯亮了,天空呈现春天傍晚特有的淡紫色。酒楼内的壁灯、顶灯也纷纷亮了起来。天黑了。食客们渐渐在大厅里坐满,有办公室主任模样的人物领着些外地干部谈笑风生步入屏风后的雅座。我们又要了啤酒和一盘花生米。我开始眼光坦荡地打量那些上酒上菜的服务员。这儿的服务员都是大嫂,她们经多见广,刀枪不入。我跟李泉谈起了女人,李泉发了通牢骚,说他女朋友周小泉如何令他烦,他如何想吹。他每次都说类似的话,说了两三年了。后来提起了楚洁,李泉说,找来找来,让我见见。我走到柜台前给楚洁打电话,我觉得我特别想念她。酒后的我在某些领域中往往有超水平发挥,比如搓麻,比如与女人相处。电话是楚洁接的,我说我正跟一个哥们喝酒,你是否能来?她犹犹豫豫吞吞吐吐了一番,我忘了我说的一堆话中哪句让她下定了决心抛掉矜持奔赴我们这个酒场的,我喝开了以后就认为天下人事皆无聊,唯酒为乐,她没理由不来。我多次喝高兴了都是本着这个原则抱着电话到处盛情邀请。我这些年与外界交流的一个重要场所就是带电话的酒馆,在这里有时候我表现得像个公关专家,或者一个在社会上混了多年的老油条,一扫我平日的阴郁、木讷和羞涩。我走回桌前,对李泉说,再点两菜吧。酒喝多了以后付账的压力也顿时减轻,再说一会儿还来人呐。14在楚洁到来之前,我跟李泉划起了拳。我俩拳法笨拙,没什么讲究,重要的是酒喝多了之后总要有些节目,才能越喝越高兴,我们俩说好三口一杯,酒下得飞快。这样当楚洁到来时看见的就是两个高兴得上了天的年轻人——他俩眼里放光,嘴里喷烟,时常旁若无人地高声大笑,欢快之极。楚洁很快就被酒桌上的热烈气氛所感染。没人能拒绝我、李泉、酒这三者搅和在一块酿造出的热情。我们在“来晚了来晚了罚酒三杯”的口号声中每个人又痛饮一杯。楚洁只喝了一口。“哎?一口闷一口闷!”我说,楚洁犹豫了一下,面对我跟李泉笑眯眯的注视,一口闷了。“满上满上!”李泉给她满上。楚洁坐在昏暗的灯光下,而对一桌狼藉的饭菜,小脸红润,表情幸福温馨。其实我当时看什么都是幸福温馨的。15后来我们又换到一家有雪亮日光灯的个体小餐馆,喝到半夜,楚洁突然醉了。她一醉我跟李泉立马醒了。其实她早就醉了,她一直趴在桌上睡觉,我跟李泉聊得火热没发觉她的异样,后来她哇的一声吐了。从这儿开始我就记事了。我跟李泉把她架了出去,在树根下拍背。她的手指干枯冰凉,身子却极软。我跟她一块跪着,一边拍背一边指导着:吐,对,用手抠嗓子眼,中指,往里伸,对,对,吐,吐,吐,对!哇——对,对。哇——哦,宝贝对。哦——哦——她吐完了开始呻吟。好点了吗?好……好多了。谢……谢。甭谢,昨天我不是也这样吗?咱们扯平了。哦,吐完了真……舒服。还喝吗?不,我想回家。回什么家呀!我妈在家肯定等我呢。是啊是啊,我送你我送你。这是,在哪儿啊?二七剧场。哦——她一边呻吟着我一边把她搀了起来,李泉坐在十几米开外的马路牙子上抽烟,还唱着歌,他脚边摆着三瓶啤酒和一包天坛雪茄。我搀着楚洁坐到他身边。李泉不知是冲自己还是冲我们喃喃念叨着,“唉,吐了就好了,吐了就好了。”春风拂面,深夜的马路上空空荡荡,我们仿佛又回到了中学时代。我们一人握着瓶啤酒,一人拈着根烟,楚洁坐在中间。我一直向往的不良少年的生活在我的青年时代终于实现了。当年那些流氓痞子不带我们玩,现在,当他们纷纷改邪归正之后,我跟李泉却在他们没走完的歪道上越走越深,越走越远。“我早就想这么干了!”——这就是我当时想说的话。如铁沫子一般坚强有力的天坛雪茄,如海洋一般荡漾在体内体外飘乎的啤酒,温柔夜色,扑面春风……这就是我那天晚上的全部感受。16大概从那天晚上之后,楚洁便算正式加入到我们喝酒的行列中来了。她颇有些酒量,能喝个两三瓶啤酒或三四两白酒,她酒量的顶峰应该算是在我和她“明确恋爱关系”的那几天吧。那时正是仲夏,七八月份吧。我们常十一二点出动,去甘家口或长安商场门口,吃螺蛳、煮花生,喝冰镇啤酒,常常通宵。依然是我跟李泉,有时叫上楚洁、周小泉。有一天楚洁喝多了就住我那了。我当时只是把楚洁当成亲密的酒友,其他念头一点没有。那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清晨四五点,窗外晨曦微露,有扫街的声音,树叶间的知了在试探般断断续续地鸣唱,楚洁倒在我的床上酣睡,我丝毫不记得她的身体有些什么过分的裸露。我将身体放在沙发上,看两眼天,睡去。醒来已是蝉鸣四起,窗外燥热难当。楚洁在看书,头发湿漉漉的,大概刚洗完澡。我也爬起来去洗澡,一种异样的感觉一闪而过。我洗完澡,她还在看书。我抽烟,喝水。她的沉默令我有些紧张,不自在。我又想喝酒了。我问她几点起的?睡得好吗?还记事吗?看的什么书?天儿够热的。她坐在我的单人床上,背靠着墙,两腿平放,裙子整整齐齐拉到小腿上,书扣在大腿上。她说我用了你的牙刷。说你这儿怎么没有表?说我们家那边是楼群窗外没树。说天儿是够热的。过了会她又说我能抽支烟吗?于是她就抽起了烟,坐在我的正对面。她抽了两口就咳了起来,咳得还挺厉害,我想应该上去拍拍背但走到跟前又觉得男女有别不好下手,但我分明已走到了她的扶手的位置,于是她就一把攥住我的手,头离我的肚子很近地又咳了两声。我说别抽了她把烟杵在烟缸里又轻轻伏在我的肚子上,我于是就抚摩着她湿润光洁的头发,两眼望天,血往上涌了涌。一向遥远的楚洁,头发竟如此温柔,我的……有些硬了。她说,小声地,喃喃地说,以后少喝点酒,好吗?我说,说我吗?她说唔嗯,并把头埋得更深了。我单腿着地,另一条腿屈膝抵着床帮,我们俩就那么抱着。我心想昨儿你还跟我拼酒来着,怎么今儿反倒又劝我少喝?但我嘴里还是说,控制着音量,模仿着她的语气说,我没事,我没事,你得少喝。她抱我更紧了些,呼着热气,说,不,每次我都是为你才喝。我脑子里闪过酒鬼为了喝酒可以找出各种理由的说法,我无声微笑,想她若是个酒鬼我会多么轻松愉快。我的想法太多,我的血降了下去。我的……软了。但我仍那么单腿独立着,手在她头发上。过了会儿她哭了。我说别别别,我去给她找毛巾。我们分开了。我和她并肩坐在床沿上,我抽烟。她哭了会安静下来,撤身往后靠在墙上。我扭头看她,见她怀里死死抱着我的毛巾被,将头低低埋在上面。烟抽得我口干舌燥,此刻我无比想念冰镇啤酒。那时我住的那间小屋既无冰箱也没存啤酒。我有些垂头丧气。我起身给她倒了杯水。我从墙角里翻出半瓶冬天喝剩的二锅头,我为自己倒了一小杯,捏着鼻子一饮而尽。她看了我一眼将头埋得更低了。我坐到她对面的沙发上,又连喝了两小杯二锅头。体内顿时火辣辣地燥热,窗外的酷暑和蝉鸣反倒显得有些遥远了。我有一种就要到地儿了的感觉。我干笑两声,又喝了一杯。我说,哈,辣!就盯着她看。她死抱着毛巾被和水杯,头低垂,一动不动。我叹气,嘟囔,起身溜达,趴在窗口,又坐回沙发。我有些高兴了,我觉得这回我确实到了地儿了。我说,楚洁,咱们出去走走?她抬头看我,咬着嘴唇点了点头。我们就出门了。一下楼,我直扑小卖部买了瓶带冰碴的冰镇啤酒,连喝两大口,将从嘴到胃火辣辣的二锅头味冲洗一光,我顿感浑身释然,有一种身处美丽新世界的良好感觉。我为楚洁买了根红果冰棍。我们沿着院里的林荫道散步。我拎着冻手的啤酒,感到周身凉爽且景色宜人。不远处,有带红箍的居委会老太太坐在小马扎上拎着大蒲扇扎堆聊天,她们神色诡秘地向我俩这边张望,我看她们两眼,她们慌忙将目光移开。我跟楚洁走出大院,走进繁华的大都市中去了。17楚洁的情绪不知何时高涨了起来。起先我们只是漫无目的地走,后来赶上比较空的公共汽车就坐几站,就这么着我们到了城市的另一边。我记得在东四的一家小饭馆里,楚洁坐在我的对面,时常欢快地笑。我又喝多了,现在只能记得如下的一些片段:我们坐临窗。傍晚下班的自行车流在夕阳的蒸烤下从我们身边涌过。后来天黑了。但因为是商业区,外面依然人声鼎沸。有年轻的暴发户手持砖头般的大哥大偕浓妆女郎三五成群拥进这家饭馆。大约我向楚洁讲述了我的恋爱史。她在我的追问下告诉我她中学时代一段似是而非的单相思。她屡次强调少喝点少喝点多吃饭多吃菜。我告诉她以后一定少喝但今天应该庆祝难道你不愿意干一杯吗?我诚恳热切地举起酒杯直视她。她略微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愿意。后来我又说,为了相逢——一杯。为了野三坡——一杯。为了刘明盛立国——一杯。难道就不为了李泉吗?又一杯。于是她也喝多了。我说难道你不说点什么?她两眼放光兴高采烈地想了想。为了戒酒!她笑嘻嘻地说。好!我与她碰杯,并且为这个一般般的幽默我们大笑。后来我们挪到了外面,挪到了挂满彩灯的槐树下。大约在深夜,我们俩坐在马路牙子上了。那个地方肯定远离饭馆,八成是东三环一类的地方,宽阔的马路上只有稀疏的车辆,无一行人。后来又走了很远的路,在某个立交桥下有小吃摊,她要了两碗馄饨一瓶啤酒,于是我啤酒就馄饨,继续喝。我喝着喝着想起自己无钱的窘境,想起近日来每次都是楚洁美滋滋地慷慨结账,望着她在我旁边专心致志吃馄饨的憨态,我竟然眼中涌满泪水。我扭过头去,远处的霓虹灯一片模糊,我一边喝酒一边念叨着妈的妈的妈的……身心陷入某种落难秀才、世不容我、有心报国、无力救美、举家赊粥、顶风前行诸如此类自卑自怜自我悲壮之中。天亮时,我又笑了。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将她送到她的家门口,她说趁父母未醒之前偷偷潜回正好。我开玩笑说我要上去,她说这太危险。在此之前,我拉着她的手,和她抱了抱。在我心目中一向仅仅是“熟识”的楚洁此刻与我肌肤相亲,让我觉得还是有些突然和陌生。那大概是一个星期日的早晨,虽然阳光明媚但早起的人很少,楼区中空空荡荡。这是一个绿化得不错的小区,花坛中的鲜花在晨风中静静盛开。后来我打车回家,倒头大睡。下午醒来发现脚上起了两个血泡,腿上还有些擦伤,浑身巨累,好像进行了一夜的急行军。18那时的我还坚信浪漫的爱情,楚洁与我心目中的憧憬相去甚远,我心目中的女人按李泉的话说就是“大美女”,而楚洁的外表太普通了。我打算找个机会跟她说道说道。后来机会倒有,我也说了,可是她已听不进去了,更关键的是我说不明白了。19那年9月份的一天上午,秋阳高照,我刚从睡梦中醒来,听见周小泉跟楚洁在小声聊天。楚洁已经算是我的女朋友了,她常在我那过夜。周小泉每天去早市买菜,只要是楚洁的自行车在外面停着,她就喜欢进来坐会儿。她俩坐在我对面的长沙发上,聊着昨晚的那顿狂饮。周小泉说:本来打算买鞋的,都看好了,一百四,李泉正咬牙掏钱,我说再转转,都怪我,一转,就碰上了刘明两口子了。于是他跟刘明在商场门口抽烟,我跟崔霞我们自己逛去了。逛了半天,我还是没买那双鞋,后来一进酒馆我就后悔了,想,完了,这鞋不知能不能还给我剩一只。楚洁说,后来怎么他跟盛立国也去了?周小泉说,找的呗,反正也不远,以后你来找他他要是不在你别在这傻等,他们就是固定的那么几家小破馆,一找一个准……楚洁说,哼,我才不找呢,喝去吧!再说他给我留条,说是去找文学前辈去了。周小泉说,倒是碰着一个前辈,叫老五还是老三什么的,说是七十年代威震西城,手里还有三条人命,弄得狗子非要跟那家伙拜把子……我翻身,睁眼。从我这背阴的小屋窗口望出去,外面的天空湛蓝无比,那时北京似乎还没什么污染。屋内的两个女人沉默了。屋内好像也有湛蓝的光辉在闪烁。痛饮之后,宿酒才消时分,倘不是喝得太难受,我总是能感到世界的一种异样的安详,大约是狂热已尽而诗意尚存吧?后来周小泉走了,楚洁立在窗口,似在生气,又似在下什么决心。我叫她名字,并且伸出手。她慢慢离开窗口,她搅动了室内湛蓝的光辉,她坐在床沿上,我抱住她,后来开始慢慢做爱,做完了爱,她的气也消了。我们走出家门的时候,都感到心旷神怡。当然在床上的时候我又一次向她表明了“一定少喝”的决心。那天深邃的蓝天中有直升飞机在航拍,头上树叶已有飘零的了。酒醉以后,人总是很衰弱,同时也容易变得温情。我跟她手拉手地去逛商场,去解决饥饿问题。我们大概都觉得要好好度过北京这最美好的季节。那天周小泉拎着一兜蔬菜从我那走时对楚洁说,结婚吧,结了婚就好了,看人家刘明,每次都不醉。20我大学毕业后,忽然发现还有结婚这回事。我竭力想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总是想不明白。我参加了一些朋友的婚礼,去那儿大喝免费啤酒。这些朋友都是比较亲密的,我可以不必送礼,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年来,我跟李泉在这些朋友心目中渐渐为自己培育成一副云游僧的形象,他们不仅让我跟李泉白吃白喝,还得在我们面前大骂婚姻无聊,媳妇没劲……没多久,他们就躲着我们俩了。又过了没多久,他们不再躲了。他们的阵容日渐强大。21忘了楚洁是怎么跟我提起结婚这事的,但我能回想起从一开始我们一谈起婚姻我总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她从一开始就不置可否,从不入套。初识那阵,我们坐在小酒馆中谈各自家庭,谈到我们都是在父母的吵嘴声中长大的,我谈一段,她谈一段,越谈越投机,越谈越觉得同病应该相怜。喝酒吧,咱可不结婚。我说。要结也不像他们那样,她说。她让我那口酒差点噎着。有一次不知怎么说着说着她终于与我口径一致了:不结!咱就不结!她说。为不结婚干杯!我说。干杯!她说。我们一饮而尽。她那天喝得大醉。在醉中她继续大骂婚姻:不……结!结……他妈……什么婚哪!她连脏话都说出来了。我觉出不对了,她骂得不真诚。而且为了套她发此毒誓,我一会得搀她回去,不值。我就说,其实我也不是特别讨厌结婚,或许,有的婚姻……不……结!我不结!她打断我,一头趴在酒桌上,睡着了。那时,我已习惯跟她在酒馆里对坐聊天了,她先醉去,弄得我很没趣,通常都是我先醉。后来我不怎么大骂结婚了,因为我每次的大骂她都能巧妙地化解,她的最后一招就是将自己灌醉与我共同痛骂。我改变了战略,我采取不严肃的态度跟她一起憧憬我们那美好的婚姻。我对她描述我们如何订婚,如何互送戒指,是穿婚纱还是披红袄,蜜月如何大干,为了多要孩子如何必须出国,以及如何过纸婚、木婚、铁婚、铜婚以至银婚、金婚、钻石婚……如何当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以至太爷爷太奶奶,以至合葬,火化后就把骨灰掺和到一块堆撒到拒马河畔野三坡——那我们相识的地方……我嬉皮笑脸地说得唾沫星子乱溅,此刻的楚洁坐在我的对面手里握着杯啤酒已是脸色铁青。啊呸!我才不跟你结婚呢!她恨恨地大骂一声扭脸看窗外去了。我眯眯笑着点起根烟,可心里觉得还是不对。哎哎,楚洁,我跟你开玩笑呢!我拨拉她肩膀,她死活不掉过头来,我发现她流了两行眼泪,我只能招呼:老板,来几张餐巾纸……这同样让我觉得很没趣。何苦来呢?总之,我与楚洁的关系就是这样,从一开始我就想将这种关系导入歧途,导入我认为的一种新型,但我始终无所作为,毫无建树。从那个炎热的夏天午后她抱着我的腰开始,我那时没说什么我今后似乎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并非我慑于贞操观的压力,这压力有,也就是那么一点点。关键是,我,没词。我不能接受,我也不能拒绝。我不愿接受,我也不愿拒绝。我单腿着地,单手搂肩,从那个炎热的午后,我似乎就注定要将这个难拿的姿势保持下去了。22我似乎有一个理想的恋爱模式,它的结局大概是这样的——男:要分手了。女:是啊,我们分别把这段日子留在记忆里好好保存吧。男: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会时常回味起这一段的。女:无论碰上谁但你只有一个。男:是啊,只有分手你才会永远年轻。我一想到你会变成老太婆就痛不欲生。只有分手。女:我也不能容忍世俗生活对你的侵蚀,迫害,想到你将在俗人堆儿里像俗人一样干着那些俗事:挣钱,娶妻生子,拎着菜篮子在菜市场转悠,讨价还价——我简直不敢想,一有这念头我就不寒而栗!分手吧,只有分手你才不会那样!男:让我再看你一眼。女:(抽泣或眼圈红了)人生真残酷。男:是啊,别太难过了。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将来回想起这一段生活,我会欣慰的。这对我就足够了。我的生活再琐碎平庸我都能够忍受,我不能忍受的是,有一天你会七老八十的那副样子。老眼昏花满脸皱纹,牙掉得没剩几颗一天到晚只吃流食,弄得衣服上星星点点的粥嘎巴儿,万一你还像现在这么臭美再把一头白发染得黑油油泛着醒目的亮光让人背后说你老来俏老不要脸我还真不如死了,我无法面对,我会觉得人生不仅毫无意义而且令人厌恶!女:我也无法面对有一天你穿着肮脏得发亮的棉袄棉裤在公园的角落里与几个同样肮脏的老头子兴致勃勃地玩一副肮脏得发厚的扑克牌,你耳朵上夹着衣服夹子脸上贴着小王八专心致志得鼻涕都快过河了也顾不得擦,并且你还抓了一张牌舔一口唾沫嘴里“噗”“噗”地强撑出一副好汉的样子以掩盖你输牌的窘迫。那时我若回想起你年轻时抽着三五、万宝路喝着罐装啤酒志得意满的搓麻状态,我会,我会欲哭无泪的。男:是啊是啊,你早就绝经二十多年奶子肥大下垂老年斑爬满手背和松弛的脸蛋并且因为经常不洗澡浑身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女:你驼背佝偻矮了十厘米耳背得经常答非所问有一次因为与小孙子抢糖吃被你那个不孝顺的儿子训了一顿你甘心接受批评差点被说哭了你老得牙早就掉光了但是又偷偷摸摸长出了几颗歪歪斜斜的小新牙——男:(两手成丁字状)停停停停——你,别是急了?女:(脸红扑扑的)我能不急吗?男:(诡笑)让我们把这副丑陋的样子留给别人去看?女:对,见好就收,及早脱身,那副烂摊子谁爱收拾谁收拾去吧!男:(执起女手轻拍)保重。女:(投入男怀)别了。俩人互相搂着轻拍了几下迅速分开,都不忍看对方的样子掉头各奔东西——地平线上的大全景:两个小黑人各自从左右走出画面。23可实际中恋爱的结局往往是另外的样子。另外的样子不新鲜(说实话我回想起来就头疼)。比如这样——男方要不断地喝酒,夜不归宿,甚至白天也不回家,躲哥们家下棋,一旦有出门远行的工作机会就奋不顾身地去争取,好不容易义正词严地摊牌时,还得千万把握住自己别在生理反应的带动下缴械投降前功尽弃(弄不好还会说出“其实我们还是有感情的”这类事后恨不得将自己舌头咬下来的混账话);女方大约是:死缠烂打,盯梢,糊弄上床生米做成熟饭,自杀(包括跳楼,撞车,喝敌敌畏,抹脖子,吃安眠药,割手腕……),同归于尽(“先杀了你再自杀”),大喊大叫去当妓女……当然有不少时候是男女双方掉个个儿。最终筋疲力尽两败俱伤。不新鲜。且令人厌恶。24我想,我跟楚洁之间的爱确确实实是“造”出来的。我们刚开始同床共枕那阵,完事后,她总喜欢问:你爱我吗?我说,爱。于是她搂得我更紧了。我便抽根烟,定会儿神,过它半小时,再来一次,所谓的梅开二度。那时候我身体好,梅花三弄也是常有的事。造吧,反正已经爱了。我记得我那时候老吃羊腰子。烤羊腰子就冰镇啤酒,不错。我还记得我家门口那个羊肉串摊子上羊腰子总是很快卖光,我挎着楚洁,别的爷们挎着张洁李洁,我们围着那个脏兮兮的新疆人边吃边喝,有说有笑。新疆人在这支造爱小分队的包围中情绪饱满,拖着长声边唱边念:哎——嫩嫩的,香香的…… 第三章1992,东北社教故事 ?1我怎么想起写小海来了呢?我的生活依然混乱,只有在我把着瓶啤酒,坐在街边,看下班的人流,我的头脑才稍微清醒片刻,但随着酒的增多,略显条理的头脑很快被激情充满,妄念丛生,一个个貌似精彩的小说构思、人生构想不断往外冒,终于一个人耐不住了,便去打电话找随便什么人来倾诉,接下来就是一顿高高兴兴的大酒,换来第二天身体的空乏和心情的极端郁闷……写小海,必须要检讨自己,检讨那一切来源于中产阶级的、有所成的、作为体制一员的自得情绪。2小海是个农民,是一个农村混混儿。在我们这个等级社会中,农民混混儿的身份是低得不能再低了,我是指他们不被重视的程度。囚犯是被重视的,他们的亲属、朋友、黑道弟兄,还是重视他们的。小海是我1992年在农村社教时处得最好的一个哥们,他在农村的地位类似于阿q,类似于革命电影中的“滚刀肉”之类,但除了他的地位可以作如上划分,他的人又绝非那样。他非常淳朴,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小海身高不到一米七,长脸,细眯缝眼。结巴。穿件花衬衫,挽着裤腿,塑料拖鞋。乍一看是个小瘦子,但脱了花衬衫,便露出一身腱子肉,手大而粗,是一个典型的好农民的体魄。我们当时喝的酒主要有两种:白酒和啤酒。白酒大多是五十多度的“老龙口”,绿瓶,档次类似二锅头,但我觉得比二锅头好喝。啤酒是雪花和沈阳黄牌,均比燕京好喝。当时楚洁从北京隔两周来封信,信里有时夹着两张十块钱的新票,典型的小姑娘的把戏。这两张新票无疑可以换来一堆美酒。有几次,我跟小海一人拎着瓶啤酒,在村子里大摇大摆地乱晃,威风得很。小海是因为有我这个城市孩子做伴,且是“社教工作队员”、来自北京的电视台,大约我是他平生碰到的最有身份的朋友。小海在村里没朋友,在这一点上他跟阿q一样。我能够跟小海在村子里以醉汉的姿态晃着膀子乱窜,首先是因为酒,酒让我无所顾忌,其次就是我的“捣乱”心态吧,我没有以威严的面孔震慑世人的能力,那我就以泼皮的面孔令世人疑惑不解浑身不舒服。我们就那么满心欢喜地晃着、喝着,在村子里肆无忌惮地乱转——看清楚了!我可不是小海,你们可以欺负小海,但你们不能欺负与小海的行为举止一模一样的我!难受了吧?傻逼了吧?躲着我们吧!3写到这,我想起我最近读的一本书,葡萄牙作家费尔南多·佩索阿的《惶然录》,他在生前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会计,他在书中谈到这么一种感觉:“我走近我的写字台,如同它是抗击生活的堡垒。我有一种如此不可阻挡的温柔的感动,面对着我现实中的账本,面对我给他人记数的账本,面对我使用过的墨水瓶,还有不远处s弓着背写下的提货单,我的眼里充盈着泪水。我觉得我爱这一切,也许这是因为我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可爱,或者,即使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真的值得任何心灵所爱,而多愁善感的我却必须爱有所及。我可以滥情于区区一个墨水瓶之微,就像滥情于星空中巨大无边的冷漠。”我做不到像佩索阿那样滥情于一个墨水瓶,而我写小海,应是一种比佩索阿俗得多的滥情,它需要“低贱”这个药引子,这种滥情充满了自私和虚伪。后来的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后来我回到北京后,小海曾来北京找过我,他想在北京打工,他说农村实在混不下去了。可我什么忙都没帮上,他在我那住了一个礼拜,只得回东北。在北京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酒馆里,我为他饯行,也算不得饯行,那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小海端着杯白酒,竟流下了眼泪。他说了一些“大哥保重”、“兄弟情深”之类的话,我却生怕误了火车他走不了,根本没心思喝酒。我记得火车票也是他自己买的。让我说“祝他好运”这路废话吗?我想,小时候我爹八成也是这么打发穷亲戚的。4在农村,我体验到了绝对的安静。那是白天,同来的社教工作队员都以各种借口回了北京,这借口基本上都是亲属生病或回京为本乡洽谈经济合作项目,还有一位电影乐团的,说回京为本乡制作“乡歌”,并定好由董文华演唱。那几天我一个人睡那张曾经五六个人睡的大炕。白天可以支上小炕桌,盘腿坐在炕上写作。我没写多少东西,印象中那时的我总是特想写,却写不出来,笔端流出的都是火热的激情或说一腔愤怒,没写几句就把我烧毛了。但我记得我为体验到农村的那种绝对安静而倍感新鲜。那是春天。午后。农民们都在安睡。这里土地肥沃,随便撒点什么就长东西,因而这儿的农民似乎比关内的懒。关,当然指山海关。整个村庄在午后的阳光中睡死了一般了无生气,像是被外星人劫掠一空的样子。有风,只有风的声音。春天的风很大。我就下炕出屋,去安静的大风里走。那时我身边有一台质量不是很好的“沃克曼”,在北京,我戴上它骑着车兜风,音量开到最大,也刚好勉强够劲。在这里,我开到一半,音乐便可直达耳鼓,很丰盈充沛地震荡身心。我当时听的大约是崔健和u2。尤其是u2,在洒满阳光寂静的乡村土路上顶风前行,u2是此时最好的结合了。我可以大喊大叫,我可以站在路边不动,迎风而立的我可以将身体略微前倾,大风有力地支撑着我,那是一种微妙有趣的平衡。我就那么戴着耳机,站在风中,略微变换着身体的倾斜角度,四处无人,满世界只是阳光和u2,我就那么跟风玩着,体验着平衡——失衡——再平衡的小趣味……在这儿我极想插一句,我得描绘一下我现在满耳的噪声。此时是下午三点,楼下绿化队的剪草机轰鸣,盖过了楼上装修浴室厨房的噪声。这楼上打今年入夏以来就没闲着,安空调,换铝合金门窗,现在又开始了厕所厨房工程,哪儿贪污了笔钱是怎么的!再加上我们楼道换电表,换触摸式楼道灯,及重新粉刷,弄得整个楼雪白,令人(令我)并不舒服。室外的汽车、知了的噪声在最近一段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你们折腾吧!地震一来,全完!5我们这支社教工作队,有不到一百人,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七八个人,下放到两个乡的若干个村。我们组都是男的,都是男的就比较好折腾,男女各一半那种就不太好整,互相照顾啦,绷着面子啦,比较累。我们组七个人。北京的五个。我,小于,小秦,来自电视台。小于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城市少爷,白白胖胖,害怕吃苦,喜欢攀比,事儿逼。小秦是组长,搞技术的,北工大毕业,喜欢棋牌,喜欢挣钱,头脑清晰,为人和蔼但颇有原则性,不是指党性,是指他凡事都有一套自己的稳定看法,条条有理,合情合理。有一位美丽的妻子和一岁的儿子,母子俩的照片夹在他的钱包里,他笑眯眯地拿给我看,特温暖。还有俩三十六七的老混子来自电影局,老陈、老李。老陈作曲,老李摄像。这二位给我的印象就是终日嘻嘻哈哈,坐在炕头大甩扑克。整个社教过程我们玩烂了不计其数的扑克,计分的,一个小本子全记满了,当然没结账。也只能这么玩,你要是玩的钱数太少,比如一毛钱一分,电影局那两孙子觉着不解气,那就只有记账了,每日输赢都是几百,人人在这种虚假的刺激下干劲十足,第二天再接着翻本,时间长了,输赢倒也不大。我们玩的是拉耗子,七个人,只能玩这个。这简直类似手淫了。大家在幻想的金钱和幻想的女人的诱惑煽动之中,蜷在大炕上,噼里啪啦抡圆了甩牌,室外是农村干净的蓝天,夜晚,满天星斗,酣睡中会有些莫名其妙的响动……社教时间长了,大家就都变成幻想家了吧。剩下的两位来自省宣传部,一老一少。老王五十多岁,灰白头发,肿眼泡,属于那种因为个性原因混不出头的家伙,凡事不争,保全身体,每顿一两酒二两饭,抽云烟,喝酽茶,小小的口腹之乐便已足够,像他这辈子,大约忍受“社教”这种无聊的活动已成家常便饭了。小何二十多岁,农村孩子,考上大学,留了省城,早婚,相对于老陈老李吧,老陈未婚,老李新婚燕尔,媳妇小他一轮。小何人不错,就是说话爱着急,做事忙忙叨叨,穿一身过时的雪花牛仔,经常让小于挤兑,他呢,更看不惯小于。七个人里,估计就我最喜欢社教这种事了。北京,是一个我想起来就头疼的城市。与楚洁已没有任何激情,但又无法脱身。终日为坐班发愁,办公室里的气氛让我格格不入,自感一个孤独的异类,害羞,痛苦,经常想找个地缝钻进去。那就是初入社会的我的尴尬处境。众混混儿除了喝酒就是搓麻,这温暖已让人腻味。不这样又怎么着呢?我们唯有坐在酒桌前这一条路,唯有喝高了这一条路。这就是二十五岁的青春吗?6临去社教的前一天,楚洁帮我收拾东西。她把我的东西收拾得井井有条,小包,小塑料袋,分门别类,每一类东西都用袋子套好。她喜欢收拾东西。人都是有优点的,但是再有优点的人,看长了也就不觉得了,何况那时我年轻气盛,对于楚洁身上时时显示出来的结婚过日子的甜蜜气息,那种规规矩矩的人生之路,正是我极力要反对的。我说,楚洁,我们出去转转吧。我的背包已基本收拾好,敞着口,明天只待我系上带即可远行。这是我跟楚洁相处以来,我们第一次较长的分开。以前我出差过个把月,这次是四个多月,小半年。与一个女人“好”,是件奇怪的事。美好的第一个月之后,就是为这一个月的美好不断地付出,不同的人服不同的刑。刑期长短不同,服刑的内容也不同。快乐的牢狱生活开始了。自由人遭到嫉恨,被指责为不义或被污蔑为不幸,义与不义、幸与不幸就这样在这个世间被颠倒了。收拾行装,这让楚洁有了一丝成就感,这多少冲淡了即将离别的那种气氛。7自古多情伤离别,我是碰着离别这种事就高兴,就乐。离别给我以希望。相聚却让我感到绝望。我太喜欢在火车站挥着手与人告别了,无论是我走还是送人。我走就不用说了,火车带你去远方,晃晃荡荡坐在窗口,窗外景色不断变化,气定神息,举止安详;送人也不错,可他妈走了,这回该消停了,一个人慢慢从空荡荡的出站口走出,抽根烟什么的。我不喜欢接人更不喜欢被人接。要拥抱吗?要互相抢着拎东西吗?要热火朝天大谈旅途如何某某又如何吗?真是没劲啊。应该是一个人背着包出站。倘若是熟悉的城市,你可以在心里慢慢体会某种牛逼感:我回来了!还是老样子嘛!我故乡这些生于斯长于斯庸庸碌碌的芸芸众生啊!倘若去一个陌生的城市,那就更应该一个人出站:打车,去某宾馆,路上看陌生的姑娘,看另一种庸俗风格的男人,住标准间,楼层要高些,洗漱,开电视开灯,沏茶,看看冰箱里有无啤酒,抽着烟,打开电话本,拨号,话筒里传来一个小男人的方言,比如“完宾个”,背景声是办公室里打牌的喧嬉,我说,我是某某,刚到,这小男人立码改成普通话:,也不通知一声!接下来我们就该安排这个夜晚如何活动了,通常是一醉方休,乃至眠花宿柳。话筒里倘若传出女声,那么背景声肯定是孩子哭及地方戏,此女八成是我的往日恋人至少一度关系暧昧,我说出我的名字我说我就在这个城市,她将悲喜交集吗?她将手足无措吗?或者干脆说“阿拉不晓得你”,哐当挂了?无论如何吧,我的突然出现,就是要造成动荡、惊喜、仇恨、避之犹恐不及……我就是要给你们乏味的城市生活带来点刺激,无论你们是接纳还是躲避。这首先是对我自己的一个刺激吧。当然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啊。生活总是有它自己的那一套,你总是对庸俗估计不足,正如你总是对自己的估计不足一样。8关于社教,到此结束。我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了,翻身右派、知青作家已说得够多的了,主要是,一沾农村,我就觉得乏味。半年之后,社教结束,我又将面对这个令人发愁的北京了。首先愁的是上班,其次愁的是楚洁。我记得那年冬天的某个晚上,我还稀里糊涂去了一趟她家,以一副上门女婿的嘴脸。后来那天夜里下了场大雪,因此我记忆深刻。9那天晚上楚洁家专门为我摆了顿家宴。面对一桌丰盛的菜肴及青岛啤酒,我是既来之则安之,而且多年来无论多烦的事,到了酒桌上,统统没了,而且那时我跟楚洁的关系总的来说还行。两杯酒下肚,我已一通叔叔阿姨地乱叫。甚至还频频向二老敬酒。开始,老楚和他老婆被我弄得有些慌神,但很快他们就将慌乱转为惊喜,他们几乎笑得合不拢嘴。老楚也颇有些酒量,喝到高兴处,开始情绪饱满地谈古论今,展望未来,他让我觉得有一种功成名就的得意忘形。比如他讲到小时候日本鬼子如何给他们村发小米收买人心,又讲到刚刚发生的好几宗大案要案,对国内形势摇头叹气充满绝望。楚洁在一边听得两眼放光,后来她跟我说从未见过她爹这么反动过。楚洁她妈在一边添酒夹菜,也乐得合不拢嘴,我恍然觉着是不是真变了天了?饭后,我在楚洁家陪老楚看了会电视。刘明呼我,说他那有个麻局,目前是七缺一,等我回去开第二桌。这时电视里正在播放一个批评性的记录片,楚洁说她爹自打离休后就将焦点访谈和这类纪实报导作为每晚的必修课。我在一边添油加醋地感叹世风日下。老楚陷在落地灯的阴影里,对我的感叹只报以暧昧的微笑,此时他摆出一副胸襟开阔、不予计较的长者派头,这样正好显出我一副愤世嫉俗的毛头小伙形象。我因为一会儿的麻局而满心欢喜,那么也让老楚高兴高兴吧。楚洁那天也挺高兴,出她家门的时候,我还管她借了点赌资,她知道我去刘明那儿搓麻,然而视麻将为万恶之首的楚洁还是很大方地借我了。前两天楚洁还在我的小屋掀了我们的麻桌,当然她不是唯一这么干的女人。周小泉曾经在我们激战正酣的早晨抓起一把牌从刘明的十六楼扔了下去,这招更损。当时我跟刘明下楼捡回了几张,但仍有两张牌不知去向。至今刘明家的麻将中五筒用“春”代替,东风用“冬”代替,害得一些外来的混混经常诈和。好在那时我住一楼,楚洁顶多也就是掀桌子了。从楚洁家出来,下了楼,在橘黄色路灯的光晕中,雪在不紧不慢地飘落。从楚洁家走到刘明的十六楼也就半个多小时,我决定步行。走着走着,我忽然很想在这个雪夜里买醉,于是我钻进附近的一个酒馆。我点了一盘煮花生,一盘红油百叶,两瓶啤酒。老板是个小伙子,跟我半生不熟。他说,这天儿,不来点白的?我扭头看了看柜台,我说来瓶“西凤”吧。老板说,好嘞!酒馆里有两桌男女在吃涮羊肉,喝二锅头。我是最近被二锅头弄伤了,提起二得子我脑仁就疼。我坐在临窗的桌前,酒菜很快上齐,规规整整的一小桌。我说,老板,喝点儿?老板摆手,龇牙咧嘴做出夸张的痛苦表情,说今儿喝了一天了!不灵了!我也就冲他苦笑着点点头,一脸的理解,跟他妈真的似的。好了,我可以开始喝酒了。我先喝了一小口西凤,嗯,不错;我又喝了一大口啤酒,也不错。我点上根烟。我看着外面的雪花儿。我开始工作了。多年来,在酒桌前冥想,这已成为了我热爱的一项工作。再说现在有雪。大概所有天气中没有比下雪更适合喝酒的了吧。况且一会儿有麻,全是混混儿,与混混儿们狂搓醉麻,还有什么比这更乐的呢?来吧,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我要像相声小段缝被子中的那个笨媳妇一样把自己缝进被套中……我狂喝了一大口啤酒,觉得无所畏惧。10清醒的时候,生活那令人发愁的一面便显现出来。我记得那一阵我常在夜里家门口的马路上散步,苦想前途一类。我为我的一个念头而激动,这个念头就是,把我的北京户口卖了,拍片子,或远走他乡,在新的环境里过新的生活……现在,数年过去,我仍坐在我北京安适的家里写这些无聊文章,北京户口是越来越不值钱。看来我是卖不成了。我又在动卖房子的主意。我估计没戏。我为很多念头激动过,卖户口,卖房子,卖血……无一实现。大学的时候,因生活无计划,就跟同宿舍一个广东小孩商量去血站卖血。我是真觉着我的血淤,又很信科学宣传,所以根本没当回事。那个广东佬也是颇有血性,加之他的吃穿都讲究个品味、名牌,所以我俩一拍即合。其实我们并不穷,缺钱完全是个不充分的理由。我们去北太平庄血站。起早,没吃早饭。当时我的计划是卖完血可以买书,买好烟,请客吃饭;广东佬的头脑里大约有一双名牌运动鞋在转悠。结果没卖成。我只记得血站里黑压压一片,坐满了从河北省某县用几个大轿子车拉来的农民,完全是有组织的,像我们这样的散客那天不接待。我们在阳光明媚的血站门口抽烟,商量哪天再来。有两个梳“爆炸式”的小伙子与我们搭讪,具体说什么忘了,他们大约就是所谓的“血吸虫”——专门组织农民献血从中渔利。也许是广东佬后悔了,他不知从哪听来的,给我讲“职业卖血者”的故事,什么一个月卖两次,到点儿不卖就憋得慌之类。还有似乎卖血本身比我想的复杂,得检查身体开证明什么的,不是说“一手交货”,一手收钱那么痛快。总之后来我们没再去。再后来学校组织献血,我特高兴,一笔外快呀!我这辈子不知为什么总他妈缺钱。我没有像有些同学那样吃肥肉,熬夜,早餐再吃炸油饼,据说这样血液就不会合格,就可以不献了。我没熬夜,早餐只喝了碗粥,吃了个鸡蛋。一个河南籍同学,长得黑胖,团小组长,溜须拍马之辈,我们同在食堂里一个偏僻的餐桌上,这家伙鬼鬼祟祟大嚼油条,让我别告诉别人,并一反常态,很大方地要掏钱请我吃油条。我说不吃,他说买多了,吃不了。我说那你就扔了吧,他说这还有糖油饼呢,吃吧,尝尝。我点了根烟,说,不吃。他见无法拉我下水,便闷头把那几根油条及糖油饼全塞了进去。他吃撑了,坐在那喘气,因熬夜而两眼布满血丝,加之一嘴的油,整个人黑乎乎油汪汪一副大难临头的怪相。我说你还不擦擦嘴?这家伙说对,便跑到洗碗池前漱口抹肥皂,一通忙活。结果这家伙的血还是合格了。我的却不合格!真是天不遂人愿,我招谁惹谁了!那黑胖子又招谁惹谁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血现在或许合格了吧?然而新的“义务献血法”于日前公布了,我的这一“人生计划”大概又落空了!第四章1993,北京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