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第1章 这是第几次重生? 深夜,阴暗潮湿的偏僻小巷里,一个男人的惨呼声撕裂了夜空,吓得附近的胆小住户赶紧锁好门窗,熄了灯火。 一个年轻的瘦弱身影佝偻着身子,渐渐无力倒下,在他身边围绕着几个面相凶恶的彪形大汉,手执木棍和铁管,其上血迹斑斑。 倒在地上的年轻男人满脸都是血,具体相貌已经看不清楚,只有那两只眸子满是恐惧,喉咙里发出咯咯的断续声音,一股又一股的血沫从嘴角边溢出来,将浅色的衣领染得通红。 “操!这小子真不耐打,才几棍子就怂成这熊样!”一个脖子上挂着大金项链的汉子吐出一口浓痰,一脸凶相地望着倒在血泊中的身影,随即从裤兜里拿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 “喂!梁公子,您交待的事情已经办妥,已经打断了那小子的两条腿,只不过……” “怎么了?”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年轻的男人声音。 恶汉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年轻人,接着道:“兄弟们下手重了些,搞不好这家伙快挂掉了!” “哼!死了算他活该!”电话那边的男人语气冰冷,毫不在意,说完便挂了电话。 “走吧!”带头的大汉招呼一声,一帮人快步消失在巷子尽头。 倒在血泊中的年轻人挣扎着想要站起,然而却是徒劳,似乎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就连动动手指也很困难,在奋力挣扎了片刻之后,两只眼睛猛然一瞪,瞳孔随之放大,接着眼皮一塌,就再无声息。 一股血腥的味道在小巷里弥漫开来,然而这地方本就是地痞混混们称霸的治安盲区,既荒僻又脏乱,平时都没人光顾,就算偶有路人经过,也不会多管闲事。 不过还是有善心的居民在看到那帮恶棍离开之后,悄悄拨通了医院的电话。至于报警,就算了吧!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小市民可不敢随便惹火上身,要是把事情捅大了,搞不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灾祸。 小巷子里恢复了寂静,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只黑不溜秋、瘦得只剩下皮包骨的小野猫从旁边的垃圾堆里窜出来,轻巧地跳到年轻人的胸膛上,鼻尖耸动着,伸出舌头舔食那人脸上的血迹。 正舔得欢快时,本该已经死去的年轻人蓦地睁开眼来,吓得小野猫“喵呜”一声,就要跑开。 猫身子刚一窜出,一只手掌随之而动,奇快无比地抓住了猫脖子,将它拎了起来。 “好你个大胆黑猫,竟敢趴在我头上?”年轻人轻描淡写地说着,随后就像没事人一样从地上站了起来,完全不像是被打断腿的模样,嘴里还在哼哼唧唧地嘟囔着,“总是在他人尸体里重生的感觉还真是不爽啊!” 年轻男人一手拎着野猫,另一只手伸到裤兜里摸索着,很快便掏出一部手机,先是看了下日期,旋即脸上露出惊讶表情。 “只沉睡了三年?”年轻人眉头皱起,像是有点吃惊,嘴里喃喃自语着,“上一次是十一年,再上一次是十七年,而这一次仅仅只有三年,每次重生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这就意味着我的不灭神魂越来越强大,恢复速度也越来越快,已经无限趋近于大圆满!——接下来,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啊!” 年轻人皱眉思索了一下,似乎找不到确切答案,就苦笑着摇了摇头,懒得再去纠结。 他的一只手仍然抓着野猫,另一只手抬起来,很是随意地抹了几下脸上的鲜血:“不管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还是先接收死者记忆吧!” 男子闭上眼睛,脸上立刻现出痛苦神色,就像是睡着了被噩梦缠身一样。 每次重生,最让他感到煎熬的便是接收死者记忆的过程,当大量的讯息在一瞬间涌入脑海的时候,那种要把头颅撑爆的感觉,每每想起都感到心悸。 然而这也是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不管他愿不愿意,在重生之后不久,死者生前的记忆必然会强制性地汇入他的思想和灵魂,虽然痛苦不堪,却能令他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清晰地了解到死者生前的一切。 年轻男子不由自主地颤抖着,表情狰狞而恐怖,像是忍受着酷刑加身,然而他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有剧烈而沉重的呼吸。 这一过程大概持续了不到三分钟,年轻男子的神色表情渐渐平静下来,通过这短短时间,他经历了死者二十几年的人生历程,走马观花而又清晰无比地印在脑海深处,与自身的庞大记忆汇聚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却又泾渭分明。 通过接收这些记忆,年轻男子自然就知道了死者的身份资料。 夜星宇,一个极其罕见的姓氏,年龄为二十五岁,农村人,曾就读于离城经济学院,毕业后便留在离城打工,庸庸碌碌好几年,也没做出什么成绩来,目前是一家汽车企业的基层销售员,正面临要被炒掉的窘境。 “居然是姓夜?这么罕见的姓氏都让我遇到了,看来我跟姓夜的人很有缘呢!”年轻男子呲牙咧嘴地揉了揉额头,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这是跟他某一世纠葛很深的熟人,恰巧也是姓夜。 不过他也就是随便想一想,毕竟同姓的人多了去,刚死去的夜星宇是一个很普通的天龙帝国公民,跟那个人完全处于两个世界,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交集。 死者庞大的记忆虽然已经全部接收完毕,但他还没有完全消化,只将最基本的一些讯息牢记于心,其它一些不太重要的记忆便没工夫去细细品读,大致扫过一遍就抛到一边,需要的时候自然就会想起。 从今往后,他就要以夜星宇的身体和身份继续活下去,直到再一次死亡。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他就是夜星宇,夜星宇就是他。 粗略一看,这具身体还算不错,虽然体质弱了一点,但年纪不大,有发展潜力,最重要是零件齐全,没有缺胳膊少腿,也没有聋哑或是其他残疾。 按照以往惯例,重生第一步是接收死者记忆,第二步是检查各大配件,第三步才是修复身体伤势。 “看来是被那几个人活活打死的,这帮孙子下手还真狠呐!腿骨骨折,肋骨也断了一根,致死主因是脑部受到重击而引起的颅内出血……” 虽然身体的情况很糟糕,但已经取代夜星宇而重生过来的神秘男人却知道,这些都是能够轻松解决的小问题。 在他重生的瞬间,强大的神魂力量就会释放开来,以精神之力改变物质结构,身体的创伤便会在最短时间内急剧修复,不留痕迹。 最多只需要一两个小时,这些在常人看来已经算是很严重的内外创伤都会彻底好转,断掉的腿骨和肋骨甚至已经开始在神魂力量的作用下复位接合,就连崩裂的脑血管也被很快修补完毕,再过一会,便能排出脑中的淤血。 神秘男人已经不记得自己重生过多少次了,像这种程度的创伤简直就是小儿科,根本不用去操心。 他将手中的野猫拎到眼前,看见它舌头一舔一舔,圆滚滚的眼睛可怜巴巴的样子,不由笑道:“小家伙,你我也算有缘,便送你一场造化吧!上次的天劫又令我开启了一重记忆传承,正好拿你试验一下新学到的赋灵神通。” 说完,男子伸出一根食指,在眼前比划着,随着他的指尖动作,一个由红色光芒凝聚而成的抽象符号凭空出现,悬浮不动。 “去!”年轻男人用手指虚点一下,那光芒符号上猛地一收缩,竟然钻入小野猫的眉心之间消失不见。 紧接着,小野猫的眼神就突然变得异常灵动,猫脸上也出现了生动表情,似乎有些害怕,又有些高兴,甚至还“喵喵”地叫了几声,像是感激,又像是讨好。 夜星宇含笑着微微点头,他已经能够确定,初次施展的赋灵神通生效了,原本懵懵懂懂的小野猫被他开启了灵智,拥有了像人类一样的思想意识。 “走吧!回家睡觉去!” 男子将小野猫随手丢在地上,一瘸一拐地走出了阴暗的小巷,他的腿骨只是初步接合,要想完全恢复还需要一点时间,而那只黑不溜秋的小野猫乖巧地跟在夜星宇的身后,步伐轻快而灵敏,恰与蹒跚的男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半个小时之后,等到医院的救护车来到现场之时,只发现一地的血迹,却没有见到伤者,无奈只能返回。 第2章 睡一觉就丢掉了饭碗 夜星宇根据接收到的记忆知道了自己的住址,离城新阳区第98街区十里路瑞花巷26号3栋7楼,离此并没有多远,只有四个公交站的距离,不过他此时身上带伤,硬是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一进家中,夜星宇脱掉染血的衣裤,在浴室里冲洗掉一番,再用毛巾擦干,便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响个不停的手机铃声将沉睡中的夜星宇吵醒,他迷迷糊糊地拿过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夜星宇,你特么是不是死了?整整三天不来上班,既不请假也不接电话,还想不想干了?不想干趁早给老子滚!”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嚣张愤怒的男子咆哮声。 略微清醒的夜星宇一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和语气,便知道他是自己的顶头上司,神风汽车的区域销售经理肖大庄。 “知道了!”夜星宇不耐烦地嘟哝一句,随手就挂了电话,看了一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果然已经过了三天,看来这一觉睡得确实有些沉啊! 对于夜星宇来说,睡觉就等于是修炼,他的不灭神魂会在沉睡时自行吸收外界能量壮大自身,尤其是在修复完身体伤势之后,神魂力量消耗巨大,就更加需要睡眠来补充,所以这一觉才睡了三天之久。 “嘟嘟嘟嘟……”手机又开始响起来,夜星宇看了一眼屏幕,竟然又是肖大庄打来的,就懒得去接,任由它响。 “好累啊!”夜星宇从床上爬起来感叹着。 这种疲累不在于身体,而是指精神。 他已经记不清楚自己重生了多少次,三十次?四十次?还是五十次?太长的人生经历让他感到疲倦,另类的永生方式对他来说似乎也成为了一种负担与折磨。 “这辈子就凑合着过吧!不出去折腾了!” 像是发表宣言一般,夜星宇在嘴里嘟哝着。 在他无数次的生命旅程当中,有时候他耀眼无比,震惊天下,是神话,是传奇;而有时候他厌了,倦了,也会选择做个普通人,平平淡淡地过一生。比如他的前几世,就过于耀眼,让他身心疲惫,是该歇一歇了! 神魂意识在体内一阵扫描,果然伤势痊愈,恢复如初,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并且原本有些偏弱的体质也得到了大幅强化,全身肌肉微微凸起,棱角分明,像是经过长期健身一样。 这并不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而是实打实的身体强化,此时的夜星宇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孱弱,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灵敏,都远远超过了普通人的水准。 …… 当夜星宇搭乘公交车来到神风大厦时,已经下午四点。 神风汽车是国内著名的汽车品牌,总部和工厂都在离城,他是这的业务员,业绩很不理想,在公司不受待见,常常被顶头上司肖大庄吼得跟孙子一样。 “肖经理,抱歉啊!最近出了点事,没有来得及请假……” 夜星宇推开经理办公室的门,面无表情地走了进去,嘴里虽然说着抱歉,但语气却很平淡,脸上也丝毫没有半点歉意。 “你特么终于肯出现了?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当这里是公共厕所吗?这份工作你还要不要了?居然还敢挂我电话!有没有把我这个经理放在眼里?是不是活腻了?” 夜星宇话没说完,就被肖大庄口沫横飞地一通咆哮,手指头都要戳到他鼻上子去了,但他依旧表情淡然,像个局外人一样,似乎对方骂的不是他。 肖大庄尽情发泄了一会,突然感觉不对劲,心想这孙子怎么跟个木头人一样没点反应呢?按照往常惯例,这时候难道不应该跪下来抱着自己的裤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拼命求饶吗? 待到肖大庄收声,夜星宇才面无表情地开口道:“肖经理,这次是我不对,我诚心道歉,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诚心?你丫这表情像是诚心? 肖大庄气笑了:“还特么下不为例?实话告诉你,咱们公司是非常讲究组织纪律性的,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你无故旷工三天,当做自动离职处理,赶紧滚吧!别让老子看着烦!” 夜星宇低头一想,似乎公司的考勤制度里面确实有这么一条,看来还真是自己理亏了。 他也没有找借口,就只是平心静气地说道:“肖经理,我在这公司也工作了大半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还望你大人大量,放我一马,这次我一定好好悔过,以后绝对不会再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功劳——?苦劳——?你特么干了这么久,就卖了两台车,还是打折销售,半卖半送,居然还有脸给老子邀功?”肖大庄越说越来气,直接将腿一抬,摆出一副要踢人的架势,“赶紧给老子滚!别特么瞎磨叽!一看到你,老子就来气!” 通过记忆,夜星宇知道这人对自己有意见,平时就很不待见,看他那怒气冲冲的模样,便觉得这件事似乎没有回转的余地,于是也不强求,转而说道:“肖经理,让我走可以,不过可得把上个月的工资结算给我。” “还想要工资?”肖大庄怒极反笑,“老子问你,知道啥叫自动离职吗?还有,你上个月卖了几台车,自己心里没个逼数?他娘的什么成绩都没做出来,居然还有脸跟老子要工资?你特么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夜星宇淡淡一笑,也懒得跟肖大庄废话,转身就出了办公室,临走时那冷厉的目光竟然让肖大庄一阵莫名心悸,额头上还冒出了冷汗。 待到门关上,肖大庄才回过神来,有些不可思议地低语道:“奇了怪了!这小子的目光咋变得这么吓人?就像被一只野兽盯住一样,吓得老子差点站不稳!” 在肖大庄的记忆中,夜星宇就是一个性格懦弱的怂货,平时被人吼得跟孙子一样,还要赔着笑脸,要不是嘴甜会拍点马屁,早就被赶出公司了,没想到今天却像换了个人一样,表情冷漠不说,就连目光也变得深邃如渊。 不过考虑到从今往后都跟夜星宇不会再有交集,肖大庄也就懒得多想,取出一张纸巾擦了下额头上的冷汗,吭哧一下坐回座位里。 此时的夜星宇肯定不会为了一点微薄的工资去跟一个普通人计较,以他的手段能力,想要在这个世上生存下去简直轻而易举,所以他走得很洒脱,很淡然,甚至没有任何一点情绪上的波动。 第3章 傲娇女神张馨雨 出到门外,没走出几步,夜星宇便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夜星宇,你这几天跑哪去了?怎么现在才来,昨天肖胖子还问我要你的电话号码来着!” 一个戴着眼镜的青年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他是夜星宇的同事,关系还算过得去,也是一个底层销售。 “没事!刚跟他闹翻了,我现在自由了!”夜星宇摊摊手,无所谓地说着。 “咋了?不干了?”眼镜青年一脸的不可思议,“你不是经常说,要誓死守护你的女神,死活不会离开吗?” “女神?”夜星宇微微一怔,立刻便在记忆中将这个词汇与一个叫做“张馨雨”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张馨雨,夜星宇的大学同学,校花,人长得很漂亮,据说家境也很富裕,是典型的白富美,夜星宇对她一见钟情,惊为天人,苦苦追求了几年,却一无进展。 说起来,“星宇”和“馨雨”,读音非常相似,这也让夜星宇常常感慨,认定对方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女。 学生时代的恋情,多半都无疾而终,在毕业以后,两人各奔东西,失去了联系。 几年之后,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夜星宇又见到了张馨雨,知道她在神风汽车就职,便也辞掉了原本的工作,弄了一份虚假的简历跑去神风汽车应聘,为此还声情并茂地编了一个煽情故事,凭着演技和口才打动了人事主管,才如愿以偿地挤进了神风汽车。 但此时的张馨雨依旧高高在上,她是总经办的高级秘书,而夜星宇只是一个小小的底层业务员,虽然同在一家企业,同处一栋楼,平时却很难见上一面,即使偶有碰到,他厚着脸皮跑上去套近乎,也从未被对方正眼相待。 然而夜星宇却乐在其中,仗着老同学的身份不时在张馨雨身旁转悠,不断寻找机会献上殷勤,他深信总有一天能够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结果呢?金石没开,他就先被肖大庄给开了! “说曹操,曹操到!你的女神正好过来了,赶紧表现一下吧!这姑奶奶好几天没被人伺候,脾气暴得慌!我要忙着做销售报表,咱们回头有空再聊!” 眼镜青年笑嘻嘻地指着夜星宇身后,随后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拿着文件急匆匆地离开了。 在开放办公区域的另一端,正有一道窈窕倩影向这边款款走来,她高傲地昂起下巴,迈着模特似的猫步,像一个高贵的公主。 夜星宇一脸冷漠地站在原地,望着从远处行近的张馨雨,虽然对方目不斜视,一直没有正眼看他,但敏锐的夜星宇偏就知道,对方就是冲着自己而来。 由于工作和职业的关系,张馨雨在公司出现的时候,一般都会穿着正装,一丝不苟,今天也不例外,一副典型的白领ol装扮,染成粟色的大波浪卷发令她看起来很是性感妖娆,精致的脸蛋画着含蓄的淡妆,无论长相和气质都能媲美那些当红的大牌女星。 但她此时的脸色很不友善,冷冷地板着个俏脸,刚走到近前便有些不客气地说道:“夜星宇,我渴了!” 以往只要一看到张馨雨出现,夜星宇便会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嘘寒问暖,极尽讨好,做足一副舔狗姿态,哪知道这次却不一样,夜星宇像个木头一样站着,脸上也没有那令人讨厌的诌媚笑容,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 “嗯?”夜星宇没明白对方什么意思,随手指了一下不远处的饮水机。 张馨雨黛眉一皱,有些不耐烦地喝斥道:“你聋了吗?赶紧去给我拿瓶饮料来!” 夜星宇漠然地扫了她一眼,淡淡地回了一句:“你自己没腿吗?” “你……!”张馨雨被这句话呛得几乎岔了气,想也不想,抬起高跟鞋就是一脚踢过去。 要真是原来那个夜星宇,肯定是不敢躲也不会躲,甚至还要主动凑上去挨这一脚,从而表明自己的不二忠心。 但现在的夜星宇已经不是当初的夜星宇,哪能平白无故被人踢一脚? 所以他很是潇洒地侧身一让,高跟鞋尖恰好从旁掠过,堪堪够不着,这一脚自然也就没踢中。 反而是张馨雨因为用力过猛,重心侧移,纤细的鞋跟一下子没有稳住,嘴里“哎呀”一声,重心失去平衡,身子往侧后方一仰,眼看就要摔倒在地上。 夜星宇手臂一伸,揽住张馨雨的纤腰,轻轻一带,便让对方站稳了。不过还没等张馨雨反应过来,夜星宇已经收回手臂,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根据夜星宇重生时所接受的记忆信息来揣测,他前几天之所以被社会上的恶棍劫持暴打,多半跟这个女人脱不了干系。 正所谓红颜祸水,这也不是第一次,身为护花使者,挡刀躺枪乃是家常便饭,所以打算平淡过一生的夜星宇,压根就没想过要继续再跟张馨雨扯上关系,敬而远之为妙,不然还会惹上一些麻烦。 现在的夜星宇可不是以前的那个夜星宇,他从古至今重生了不知多少次,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 虽说张馨雨确实很漂亮,也很有魅力,却也远远达不到让他心智动摇的地步。 对于这样的女人,夜星宇完全可以把她当成空气来对待。 “喂!你……!” 望着夜星宇远去的背影,张馨雨的心情糟糕透了。 她刚刚才被总经理训斥了一通正在气头上,无意中看到夜星宇在道边杵着,就准备拿他当个出气筒发泄一番,哪知道反而碰了个钉子,还差点摔倒在地上出丑,要不是关键时刻站稳脚跟,后果不堪设想。 张馨雨在气恼之余,又有一丝丝感激。 气的是夜星宇态度转变,不近人情;感激的是,他在危急之中扶了自己一把,让自己没有当众出丑。 但是她很快就将这份感激之心抛在脑后,因为她认为,自己之所以差点摔倒,完全是因为夜星宇避开了那一脚,要是他没有躲开,自己肯定不会重心失衡,说起来,一切都还怨夜星宇! 不过当张馨雨静下心以后,就感觉到很不对劲,以往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像苍蝇一般讨厌的夜星宇,此刻就像是完全变了个人一样,那种谦恭卑微和卖力讨好已然不在,用淡漠如水和形同陌路来形容也不为过。 这种感受竟然令她相当不爽,简直就是一种难堪的羞辱。 夜星宇自然懒得去顾及张馨雨的心情,他挥一挥衣袖,就直接离开了工作大半年的公司,没有拿走一分钱的薪水。 第4章 交不起房租就赶紧滚 当他回到租住屋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衣物行李被乱七八糟地扔在门口,门锁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被换了新的,于是夜星宇摸出手机,在上面找到房东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 “喂!房东吗?我是702的住户,我想问问……” 话未说完,就被电话另一端的粗暴声音无情打断。 “别啰嗦了!赶紧收拾东西走人吧!房子我已经租给别人了!” 夜星宇一听就不乐意了:“怎么回事?我还住着呢!怎么招呼也不打就赶人走?” 对方却比他更为愤怒:“你这人还有脸说?没钱租屋就睡大街!八月份的房租一拖再拖,到现在都十月份了,有谁像你这样租房的?” 听房东这样一说,夜星宇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有几个月没有交房租了,因为他都没做出什么业绩,只能拿到微薄的底薪,甚至还被肖大庄那家伙找出各种理由和借口扣除许多,而他又要花不少钱来买礼物讨好女神张馨雨,早就弹尽粮绝,不堪重负。 “我说……再宽容一个月行吗?下个月绝对一次还清!” “别说了!赶紧走!你欠下的房租我也不要了,当喂狗!” 话一说完,对方立刻就挂断了电话,生怕多说一句就要忍不住提刀砍人。 这下好了,工作丢了,住处也没了,还得罪了原本的女神,真是人生之低谷绝境啊! 夜星宇苦笑着收起手机,感叹这次开局之烂,好像除了贱命一条,便一无所有。 被房东从租屋里搬出来的东西有点多,靠夜星宇两只手显然拿不了,他也无所谓,只收拾了一些衣物装进一个破旧的旅行箱里,其它东西通通没要,就这样潇潇洒洒地走了出去。 “喵呜”一声,那只黑不溜秋的小野猫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跟在夜星宇的脚边。 夜星宇呵呵笑道:“倒差点把你给忘了!” 说完,一弯腰就把小野猫抱在怀里,另一只手拖着少了一个轮子的旅行箱,迎着夕阳大步向前。 小野猫一动不动地蜷曲在夜星宇的手臂上,“喵喵”两声,然后不停地用舌头舔着嘴,那意思好像是肚子饿了。 夜星宇呵呵笑着:“好吧!先去吃饭,吃饱了再想办法!” 他拿出手机查了一下账户余额,还有几百块钱,足够对付好几天,倒也不是特别着急,便悠哉游哉地顺着街道往前行去,一路张望着看看有什么较为便宜的小餐馆,随便吃点填饱肚子。 这里虽然是离城市的郊区,距离市中心还很远,但这条十里路倒还有些繁华,各式商铺都有。 此时已是黄昏时分,正是饭点,路边的很多小馆子都已经客满为患,看其年龄打扮,多半都是一些在校大学生,那是因为这一带是市政规划里的学院区,有好几所高等学府都在附近。 夜星宇本打算随便找一家便宜的小餐馆将就一下,但经过一家装修高档的中式餐厅时,却被门口的招聘广告吸引了,于是便抱着猫儿拖着箱子走到门口。 “欢迎光临!里面请!”年轻的迎宾小姐一脸微笑地鞠着躬。 “我不是来吃饭的。”夜星宇也抱以微笑,指了指门口贴的招聘广告,“我来应聘厨师。” 迎宾小姐顿时收起笑容,说了一句“请稍等”,便转身进去找领导通报了。 夜星宇环视一圈,见到堂子里有些冷清,几百平米的大厅里只有寥寥几桌客人,生意似乎很一般,在靠近入口附近的一张桌子周围,坐着几位五六十岁的老先生,个个文质彬彬,正在边吃边聊,夜星宇就很随意地坐在他们旁边那一桌的空位上静待着。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穿着厨师白衫油光满面的大胖子,大马金刀地坐到夜星宇对面,自我介绍道:“我是这间餐厅的主厨,厨师的招聘面试由我负责!” 夜星宇客气地打了个招呼,说了句“你好”。 那胖子也不跟他客套,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你是哪家厨艺学校毕业的?又曾在哪间餐厅做过?” 夜星宇略显尴尬地回答道:“我的厨艺是自学的,之前的工作并不是厨师。” 胖大厨的脸色马上变得难看起来:“你是在逗我吗?没做过厨师?厨艺还是自学的?就这样也有勇气来应聘?” 夜星宇微笑解释道:“我对自己的厨艺相当有自信,不信您可以让我做几道菜试一试?” “抱歉!本餐厅录取员工有一定标准,你连最低要求都达不到,还是请回吧!” 胖大厨说完这句,就不再搭理夜星宇,直接转身走了。 没想到竟然被嫌弃了,连个小小的厨师都应聘不上,夜星宇不禁摇头苦笑,拖起旅行箱就准备离开餐厅。 这时候,突然有声音从身后传来。 “小兄弟,请留步!” 附近那桌的几个客人里面站起一个表情和蔼的老先生,微笑着向夜星宇招手。 夜星宇虽有些疑惑,但看对方面容和善,并没有什么恶意,便拖着箱子走了过去。 “来来来,坐!”老先生示意夜星宇在他身旁坐下,随后自我介绍道,“我是附近万相学院的副院长,名字叫做常博文,这几位都是我们学院的教授!” 夜星宇点了点头,含笑道:“你好,常院长,请问有何指教?” 常博文没有直接回答,反而说道:“看样子你还没吃晚饭吧?——来!我让服务员添副碗筷,一起吃!咱们边吃边聊!” 夜星宇确实有点饿了,也不怕常博文给他下套,便大咧咧地坐下,毫不客气地开动起来,顺便还用筷子夹着一些清蒸鱼肉喂小猫。 常博文给他斟了一杯小酒,举杯道:“小兄弟怎么称呼?” 夜星宇连忙端起酒杯,回应道:“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 常博文笑道:“来,小夜,先干一杯!” “常院长,我敬你!”夜星宇也不客套,端起酒杯一仰头,杯子就空了。 常博文又给他倒满了一杯,才道:“小夜啊,方才我不巧听到你要应聘厨师,所以就冒昧地邀请你过来聊一下!” 夜星宇听他讲到正事,便放下筷子,正襟危坐,洗耳恭听。 第5章 八百块的月薪你干不干? “事情是这样的!”常博文慢条斯理,笑咪咪地说着,“我们学院最近又新建了一所食堂,缺点人手,想问下夜小兄弟有没有兴趣?” 夜星宇一听,还没表态,常博文又道:“当然了,学校食堂不比外面高档餐厅的大厨,待遇方面有点低,不过包吃包住,工作也不是很累,每逢节假日还有奖金补贴。” 夜星宇心想:学校食堂也不错啊!好歹能有个着落,包吃又包住,起码以后不用露宿街头了。 于是,夜星宇便满口答应下来,随后又谈到了薪酬问题,却差点没被酒水呛到。 原来,万相学院由于最近几年大肆扩建,新增了不少硬件设施,其中就包括一所食堂,不过上头校董会所定下的正规编制比较少,需要招收一些临时工来补充,但给的薪酬又太低,且很难有转正机会,以至于应聘者寥寥。 这都开学一个多月了,人手还一直招不齐,常副院长正为此事犯愁,没想到正巧遇到夜星宇来餐厅面试,于是便有了这一幕。 “我说……常院长,这一个月才八百块会不会太少了点?”夜星宇哭笑不得地小声说着,要知道他之前在神风汽车做销售,光底薪就有三千五,业绩好的话提成和奖金还能翻上好几倍。 “唉!小夜啊!我也知道薪酬有点低,可是万相学院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我也在为职工们努力争取,不过需要点时间,急不来!你还年轻,先干两年扎稳脚跟,以后有的是机会!”常博文一边唉声叹气地诉苦,一边努力地劝说着夜星宇。 夜星宇前几世都是干大事的人,也不在乎这鸡毛蒜皮的小工资,钱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组数字而已,想了一想,便也没有拒绝,应声道:“好吧!既然您老不嫌弃,我也就不推脱,吃完这顿,立马上班!” 常博文心中窃喜,频频劝酒,同时还很不经意地就桌上的几道菜,问了一些厨艺相关的问题,见对方应答如流,有理有据,更是放下心来。 除了常博文较为健谈以外,另几位老教授都有些拘谨,话很少,也不怎么理会夜星宇。 这一餐饭倒也吃得很快,当夜幕降临之时,酒饱饭足的夜星宇便跟在几个老头子的后面走出了餐厅。 常博文看着夜星宇手上提着的旅行箱,热心地问道:“小夜啊!今晚有没有住处?没有的话去我那儿将就一宿,明儿去学院给你安排宿舍!” 夜星宇哪能麻烦别人,浑不在意地答道:“您老甭管!我有的是地方!” 常博文也不勉强,笑道:“那好!明天早上你来万相学院直接找我,我再给你具体安排!——对了,这是我名片,上面有电话,随时联系。” “行!常院长,您慢走!” 夜星宇接过名片,拖着箱子抱着猫,与常博文告辞,回头就在附近找了一家小旅馆,一百块钱一晚将就着住了一宿,顺便给脏兮兮的猫儿洗了个澡,看起来顺眼许多。 次日清晨,夜星宇依约来到万相学院,向门卫问清了常副院长的办公室位置,便自己找了过去。 按照现今的教育体系,学院分为初等、中等、高等三个级别,也就是俗称的小学、中学、大学,既有政府开办的公立学院,也有私人机构投资建设的私立学院,万相学院属于后者。 整个离城有高等学院至少三十几家,从规模和资历上来讲,万相学院连前十都排不上,不过在知名度上,却遥遥领先,仅次于离城综合学院和南方经济学院等几所顶级院校,这都是因为万相学院是出了名的贵族学院,在私立高等学院之中名列前茅,绝对的数一数二。 万相学院的学费相当昂贵,但录取分数线却不高,并且师资力量强大,教学实力也还不错,于是便成了各种纨绔子弟的镀金圣地,里面的学生大多非富即贵,家境比较拮据的都不会选择这里。 整个万相学院建设得非常精致气派,通通都是西式现代派简约设计,教学办公楼更是装修得大气磅礴。 当常副院长见到夜星宇时表现得很高兴,立刻为他着手安排,还亲自带他去员工宿舍安顿,之后再带着他去新修建的第二食堂。 万相学院占地不小,原本只有东区一所食堂,因为校区扩建,便又在西区增设了第二个食堂。 这新建的第二食堂面积更大,分上中下三层,下层就是一般的自助式大食堂,中层却装修得像正规餐厅一样,可以点餐,但消费高了许多,而上层则是豪华包间,比较注重隐私性。 走在校园中,常副院长不时给夜星宇介绍着学院的环境,和一些今后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两人不时交谈,气氛融洽。 快到第二食堂时,迎面走来一位五官秀丽、身段妖娆、美得惊心动魄的长裙美人,常院长双眼一亮,连忙笑着打招呼道:“林教授,早上好啊!” “常院长,怎么有空到新校区这边来?”长裙美人微微躬身回了一礼,脸上露出浅浅微笑。 “哈哈!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金融系的林善雅教授,是我们学院的瑰宝,别看她年轻,她可是拿到了金融投资与企业管理双博士学位哦!” 常博文又指着夜星宇介绍道:“这位是学院聘请来的厨师,夜星宇先生,今天刚来报到,我正好有空,便带他过来第二食堂这边安排一下工作,顺便看看新校区的建设情况。” 林善雅向夜星宇微笑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而夜星宇本来是没有在意的,低着头走路,似乎在想着什么事情,听到常博文介绍双方的时候,便抬起头来看了林善雅一眼。 但只是这一眼,就使得夜星宇浑浑噩噩,整个人都懵掉了,就像是被天雷劈中一样,脑袋里全是轰隆隆的声音,瞳孔里只容得下这一道身影。 他仿佛失去了灵魂,没有了思想,不言不语,一动不动,就这样目瞪口呆、傻傻痴痴地望着林善雅,半天也没有任何反应。 第6章 我不想嫁,就不嫁 这是一副没有脂粉修饰的清纯素颜,秀鼻挺直,嘴唇性感,双眼明媚,柳眉弯弯,配上吹弹可破的白皙肌肤,齐腰顺直的乌黑长发,以及轻柔长裙遮掩不住的妖娆身段,还有那天上仙女一般的出尘气质,浑身上下都找不出一点瑕疵,仿佛上天最为杰出的艺术品,就算用尽世间一切的美好词语也不足以准确形容。 这样的女人,魅力非凡,绝世无双,很多人恐怕只看一眼,就要深深沦陷,生出一些荒诞而不切实际的想法,又或是自惭形秽,不敢直视,以免亵渎佳人,引人生厌。 但是夜星宇的表现就很奇特,他就站在那里傻傻发愣,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痴痴呆呆,古古怪怪,倒有点像是从疯人院放出来的神经病。 看着夜星宇的古怪表现,林善雅心中一阵厌恶,误以为对方被自己美色所迷,脸上便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鄙夷。 也难怪她会这样想,林善雅的美貌甚至还超过了张馨雨,更有一股出尘脱俗的难言气质,很多男人在初见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失态的表现,林善雅倒是习以为常了,不过对于这些垂涎于美色的男人,她通常有些鄙视,不怎么瞧得起。 就连常博文也以为夜星宇是被林善雅的美丽所震惊,嘴角扬起,脸上一副“我是男人我很懂”的表情。 没过多久,夜星宇才回过神来,脸上露出古怪的微笑,像是唏嘘,像是感叹,像是欣慰,像是怀念,仿佛有千言万语,倾刻又忘乎所以,最后只化作一句轻轻淡淡、普普通通的“你好”。 ——实在是太像了! 夜星宇的心里面反反覆覆就只有这一句。 他之所以失态,还真不是震惊于对方的美色,而是林善雅的五官、容貌、身段、气质,都跟他认识的一个女人非常相像,简直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复制品。 那是一个令他魂牵梦萦,被深深刻在骨子里,即使重生了无数次,也依然难以忘怀的女人。 然而夜星宇却知道,无论再怎么相像,她们都是两个人,面前的这个她,永远不会变成心中的那个她,这都已经过去了几千年,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唯一留下的,仅仅只有记忆罢了。 想到这里,夜星宇终于收拾起心中千般惆怅和万般感慨,表情恢复了正常,眼神又已清澈如水。 这时候,常博文正与林善雅简单地寒暄着,夜星宇默不作声,静立旁听。 但令夜星宇感到奇怪的是,常博文对林善雅表现得过分客气,甚至到了巴结赔笑的程度,这就有些不合情理,因为无论是职务还是年龄,后者都不如前者。 于是他便猜测,这位年轻美丽的女教授或许有着深厚背景或是过人之处,才能令身为副院长的常博文如此讨好。 林善雅的脸上虽然挂着微笑,但那清冷的气质却总是在不经意间表现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说话也很少,多半是常博文在说,她在听,还不到一分钟,便告辞离开。 不过林善雅并没有走出太远,就有两道熟悉而亲切的身影拦在了她的身前。 这是一对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夫妇,男子穿着合身的体闲西装,戴着眼镜,气质儒雅,散发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息;而妇人姿容秀丽,气质高贵,逝去的年华也掩不住当年的风采,其五官长相与林善雅有不少相似之处。 此时,两人正以爱怜的目光望着慢慢走近的林善雅,而当林善雅看到这对夫妇时,脸色却有些苍白而不自然,不过还是轻轻地唤了一声:“爸,妈!” “小雅,跟我们回去吧!”林善雅的父亲林则智神情复杂地望着女儿,既是劝解,又饱含爱怜。 林善雅倔强地摇了摇头:“我在这边挺好的,爸妈不用担心!” 林夫人上前几步抓住林善雅的手掌,有些激动地说着:“好什么呢?你都瘦了!” 林善雅笑了笑:“我最近减肥,吃得比较少!” 二老对视一眼,同时摇了摇头,林则智长叹道:“唉!你这孩子,咋这么倔呢?” 林夫人则是说道:“小雅,昨天霍公子特地来家里拜访过,我跟你爸爸还有老爷子都对他挺满意的,无论是长相气度还是出身背景,都足以成为你的良配,可你为什么就是不答应呢?” 林善雅笑着摇了摇头:“这件事不用再说了,我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我不想嫁,就不嫁!” 这也是意料之中的回答,林氏夫妇不知道该如何劝解,他们都清楚自己宝贝女儿的性格,从小就有主见性,只在小事上听话顺从,而在大事上却一定要有自己的坚持,一旦下定决心,就不可动摇,基本上没有被说服的可能性。 无奈之下,林则智只能提醒道:“我和你妈都尊重你的想法,不过老爷子昨天放话了,让我们最后再来劝你一次,你要是不同意,他就会采用他的方式来解决,到时候恐怕不好收场。” 林夫人也附和道:“是啊!在咱们家都是老爷子说了算,没人敢忤逆他,你要是一直不答应这门亲事,他就会不停地用各种方式来逼你做决定!” 林善雅揉了揉皱起的眉头,强颜欢笑道:“没事,爸妈不用担心,我会自己想办法解决的,毕竟爷爷最疼我,我要是死活不嫁,他老人家也不可能生生地毁了我!” 林则智看着女儿,愁容满面,用手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缓缓说道:“林家的情况你也知道,要是得不到霍家的帮助,这一次恐怕在劫难逃,好好的一个大家族,就要没落衰败……” 林善雅却有些不耐烦地打断道:“爸,求人不求己,你们可别把霍家当成救命稻草,他们也就是趁火打劫,不安好心!——况且,就算林家撑不住倒下了,我也会用尽毕生之力,再把它给扶起来!” “唉——!”林则智叹了口气,闭口不言。 林夫人则是絮絮叨叨地交代着:“林家内忧外患,老爷子又卧病不起,他最近的气色越来越差,一直念叨着你,你要不抽个时间回去见见他,有什么想法跟他老人家说清楚,说不定他还能回心转意,不再逼你嫁人,你也不用再拼命躲着他啊!” 林善雅只是“嗯”了一声,却没说什么,显得有些敷衍,似乎完全没有听进去。 林氏夫妇见到这番表情神态,便知道劝解无用,脸色都有些不自在,遗憾之下只能黯然离去。 林善雅望着父母的背影,不由轻叹了一口气,眉头紧蹙,心中暗想到:现在就连原本支持我的爸妈都站到了爷爷那边,看来用不了多久,爷爷就会逼迫我嫁给霍青书,我不能再这样继续被动下去,得赶快想出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 第7章 超级无敌快刀手 另一边,夜星宇跟着常博文来到了第二食堂,很快便见到了第二食堂的负责人张金柱厨师长。 张金柱身高近两米,彪肥体壮,环眉大眼,典型的北方大汉,整个一佛寺里的怒目金刚,尤其是脸上浓密的络腮胡子,令他看起来很是威猛,不太像是厨师,反而像是那些摔角运动员和拳击手,夜星宇一米八的个子站在他面前都有些抬不起头来,更别说略微佝偻着身子、只有一米六出头的常博文。 不过张金柱看见常副院长,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低着头哈着腰,脸上满是诌媚的笑容,完全看不到丝毫霸气。 常博文把夜星宇介绍给张金柱之后,随意交待了几句,便自行离去了。 等到常博文一走,张金柱立马威风起来,将手底下的所有厨师和一帮子勤杂工通通叫过来,排成两列开始训话。 别说,张金柱官不大,却特别爱显官威,先是二话不说,把每个人都训了几句,有事说事,没事挑刺,反正他是厨师长,是第二食堂最大的官,谁敢跟他顶嘴? 由于夜星宇刚来,还没犯错的机会,所以张金柱也没为难他,只是向各位同事作了一个简单的介绍,相信有了前面的铺垫,这个新来的小子也不敢乱来,这就是所谓的敲山震虎,下马立威。 介绍完了之后,张金柱便开始给夜星宇分配工作,不过当他知道夜星宇是自学的厨艺,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张金柱的红脸立马变成了黑脸,也没让夜星宇上灶,直接给他安排了一个墩子的活。 所谓墩子,主要就是负责切菜和配菜,给炒菜师傅打下手,相当于助理的角色。 张金柱懒得和夜星宇废话,直接把他塞给另一个叫做王育强的厨师来带,然后就忙别的去了。 王育强瘦高个子,背有点驼,四十来岁,除了那几个搞卫生的清洁大妈,整个第二食堂就数他年纪最大,资历也是最老,在万相学院干了十几年的炒菜师傅,最近才从第一食堂那边调过来,大家都管他叫“强哥”。 当然,这里面不包括张金柱,他管谁都是直呼其名,除非官比他大。 强哥的手艺还是不错的,虽然没拿到什么资格证书,但却是工作多年的老厨师,在整个第二食堂里面,真实水平仅次于张金柱。 说到这里必须得交待清楚,张金柱这个人虽然在手下面前不是很讨喜,但是烧菜的手艺的确是令人称赞,据说比起那些五星级高档酒店的大厨也差不了多少,所以他才能在万相学院的第二食堂当上厨师长,待遇比起手下的厨师高出一大截,撇开奖金不说,就连底薪都是五位数。 早会完毕之后,各做各事,王育强找了一身干净的厨师工作服塞给夜星宇,再递了条围裙给他,便让他去切菜。 食堂毕竟不像正规饭店分工那么明确,切菜活大都是由这些炒菜师傅自己动手,谁负责哪道菜,需要什么食材,就自己来弄,勤杂工只负责清洗和打扫,帮不了也做不好。 夜星宇被招来是厨师,可因为没有工作经验,被张金柱瞧不起,才专门让他做墩子活,不拿锅铲只玩刀。 自己不上灶,就只能帮别人切菜,谁忙不过来的,就让夜星宇帮着切,毕竟切菜的要求不高,复杂程度比不过烧菜,也就是一个熟能生巧的手工活。 那些厨师们看他年纪轻,多多少少有些轻视,再加上他又是第一天上班,不怎么放心,所以大家需要他帮忙切的菜并不多,能自己动手就自己动手。 不过夜星宇很快就让他们刮目相看了,一把菜刀在他手里像是活了过来,行云流水,快如闪电,完全看不清动作,只听见密集成串、犹如机枪扫射一般的“哒哒哒哒”声音过后,砧板上的东西便被整整齐齐地切好,每一片均匀得像是用卡尺量过般精确。 “哟!刀功很溜啊!”强哥一脸震惊,忍不住脱口而赞。 “还行吧!经常练着,切东西都不用细看,快成本能了!”夜星宇谦虚地随口应答着。 若是让王育强知道,他所说的“练”和“切东西”也包含杀人的话,不知道会不会被吓得半死? 夜星宇的上一世,便是令人谈之色变的杀手之王,虽然重生后的身体状况不佳,令他实力大减,但他的记忆和经验都还保留着,这种切割的技巧活对他来说,简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更何况,在曾经的某一世,他还真是一位名震天下的厨神! 惊叹归惊叹,王育强等人最多以为夜星宇只是刀功了得,可不会就此认为他做菜也很厉害。 这一码归一码,切菜牛逼不等于烧菜也牛逼,这两者根本不能一概而论。 见到夜星宇刀法精湛,切菜又快又整齐,那些厨师们便将手头上的食材纷纷交给他来处理。 到了后来,他一个人切菜的速度比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快,也还要好,简直叹为观止。 万相学院共有在校学员三万人,另有上千名教职工,超过半数会在学校食堂里用餐,两大食堂的任务相当繁重。尤其是中午,用餐人数最多,每一个食堂都需要准备近万人份量的餐食,从早上九点开始,就要忙活起来。 今天张金柱训话时稍微啰嗦了点,又介绍了新同事,等到众人开始工作,都已经九点半了,离十一点半的开堂时间只有两个小时,时间比较紧迫,但由于多了夜星宇这么一个堪称神速的快刀手,竟然还比平时提前了二十分钟就搞定了所有事情,十一点刚到,各色菜肴就已经下锅了,厨房里每个人的神情都轻松无比。 当然,张金柱并不知道这些,他通常不在一楼厨房,而是在楼上负责精品餐食,一楼的大众菜品主要由王育强等一干厨师负责,让张金柱这种级别的厨师长来炒大锅,简直是大材小用。 当午餐时段结束后,就有人把夜星宇的表现偷偷告诉了张金柱,起初他还有些不相信,但是在亲眼见识到夜星宇的刀功之后,张金柱立时就对这个年轻人刮目相看,当即宣布,从今以后,就由夜星宇负责整个一楼厨房的所有切菜工作。 ——闹了半天,最后还是一个墩子! 第8章 女王大人的紧急召唤 就这样,夜星宇在万相学院安顿下来,从早到晚,除了切菜还是切菜,他的存在大大减轻了其他厨师的负担,大家都对这个小伙子印像不错,就连爱耍威风的张金柱也没有刁难他,反而不时拍打着他的肩膀,喜笑颜开地鼓励道:“小伙子,好好干,等忙完今年,明年就让你上灶掌勺!” 当然,这也只是嘴上说说,张金柱看重的是他的刀功,可压根没打算让他烧菜。 但通过这几天地接触,夜星宇也看出来了,这个膀粗腰圆的厨师长并没什么坏心眼,也就是喜欢耍威风而已,只要不故意惹毛他,倒也不会被刻意刁难,比起以前的腹黑上司肖大庄可好多了。 不过夜星宇却对常院长有些腹诽,他之前招自己进来时曾说过食堂的工作不是很累,现在看来纯属扯蛋! 学院食堂的营业时间分为早中晚三段,早餐是上午六点半到八点半,中餐是十一点半到两点,晚餐则是下午六点到晚上八点半,早中晚加起来共七个小时。 然而食堂职工们的工作时间却远不止七小时,因为餐前要准备,饭后要收拾,从早上六点上班到晚上九点下班,中途能休息的时间加起来最多也就四五个小时,实际工作时间至少在十个小时左右,简直是惨无人道,难怪招不到人,更何况工资还开得那么低。 实际上正式职工的待遇还是不错的,是临时工的好几倍,也就是像夜星宇这样的临时工被剥削严重。 认真算起来,夜星宇实际上是被常院长坑了,难怪他当初那么热情,简直就是把人往火坑里推啊! 不过夜星宇倒也无所谓,钱这玩意对他来说无非就是一串数字,在他大富大贵的时候,甚至说是掌控了天下财富也不为过,对金钱的渴望早就做到了心如止水,是真正的把钱财视为身外之物。 他既然决定了这辈子要平平淡淡地过一生,那么对于他来说,钱多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够维持生活就行了,于是便也无忧无虑在第二食堂混日子。 除了在食堂工作,夜星宇并没有到处乱跑,下了班就回宿舍睡觉。 睡觉就等于是修炼,当然,也可以采用打坐的形式,不过为了避免引起他人注意,他几乎都是躺着修炼。 神魂的力量经过几千年的不断壮大,早就可以精神干涉物质,达到了传说中的仙人境界。 并且神魂之力还能滋养肉身,令身体结构打破重组,每一天都有全新的变化。 现在的夜星宇,早就不是重生前的绣花枕头,而是健壮如牛,力大如象,敏捷如豹,凶猛如虎,随手一拳就能开山裂石,衣衫底下的肌肉健壮而又匀称,充满了赏心悦目的力量美感。 只不过穿上衣服,就似乎看不出来,除非是那种凸现身材的紧身衣,所以外型上的变化还不如气质上的改变来得明显。 闲暇之余,夜星宇也会带着小黑猫在校园里溜达,看一看洋溢着青春朝气的学子们,尽管他的脸只有二十来岁,可心灵却已经历过万丈红尘,沧桑无比。 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样的平淡生活确实显得枯燥而乏味,但对于重生了无数次、经历过太多波折的夜星宇来讲,反而是难得的清静祥和,乐在其中。 只不过自从一通电话开始,他本已平静下来的人生又开始兴起了波澜。 “嘟嘟嘟嘟……”床头的手机突兀地响起,将刚进入修炼的夜星宇吵醒。 他拿起手机一看,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女王大人”,微微一怔,便想起这是之前已经死去的夜星宇对张馨雨的私下爱称,心中不由嘀咕着:这女人打电话过来干嘛? 随手按下接通键,毫无感情地“喂”了一声,电话那头立刻响起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女人嗓音,语气仍然跟往常一样的蛮横霸道不讲客气:“夜星宇,你最近死哪去了?工作不干了也不说一声?还以为你被人拐卖了!” 夜星宇没吱声,心想:我们好像并没有多亲密吧?为啥要通知你? “你在哪呢?还活着吗?”张馨雨刚问完,不等回答,紧接着又说道,“快来沿河路的花天酒地夜总会,赶紧的!限你二十分钟之内赶到,来晚了要你好看!” “不去,太晚了。”夜星宇不咸不淡地一口回绝,随手挂了电话。 “嘟嘟嘟嘟……”来电铃声马上又响了起来,夜星宇按了拒接键,紧接着就把“女王大人”拖入黑名单,然后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本以为这样就能清静了,哪知才过了一小会,手机又响起“叮咚”一声,聊天软件接收到一条讯息,点开一看,内容是:“夜星宇,你竟然敢挂我电话?还把我拉黑?反了你啊?” 讯息发送人的昵称叫做“傲娇小大姐”,不用说,肯定还是刚才的“女王大人”张馨雨。 夜星宇看了一眼,没理会,接着睡,然后就听见手机不停地“叮咚”作响,不断地收到讯息,吵得人心烦意乱,哪里睡得着? 无奈之下,夜星宇翻身坐了起来,叹了一口气,拿起手机一翻,就见到“傲娇小大姐”发来的一连串讯息。 “赶紧来!别惹我发飙啊!” “速度点,急事!” “半小时以内你要是不出现,后果很严重!” “来不来你吱一声!再不回话小心我一辈子不理你啊!” “夜星宇,你给我记着,老娘现在告诉你,你出局了!以后别在我面前出现,否则要你好看!” 夜星宇一条条地看下去,摇头苦笑着,心想:这女人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以前的夜星宇当你是宝贝,可在我眼里,啥也算不上! 虽然这样想,夜星宇觉得还是去一趟吧,跟她当面把话说清楚,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各走一方,老死不相往来,别有事没事就来信骚扰,吵得人心烦。 于是,夜星宇便回了条信息:“再说一遍地址,我现在过来!” 很快,手机便收到了新回复:“沿河路24号花天酒地夜总会,第52号包房,速度点,打车过来!” 夜星宇随手披上一件外衣就出门了,本来想坐公交车或是地铁过去的,可一看时间,都十点过了,也只能打车。 第9章 衣衫不整,恕不接待 灯红酒绿的喧嚣夜总会,一间装修豪华的包房里面,十几个形形色色的年轻男女围坐着品酒聊天,张馨雨赫然就在其中,正气呼呼地放下电话。 她旁边坐着一个将头发染得五颜六色、长相却带点萌的面嫩少女,举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笑着问道:“馨雨姐,怎么了?你这男朋友还真是一尊大神呐!口水都快说干了才请过来,莫非是你魅力不够?” 另一边一个打扮妖冶的艳丽女子吼了起来:“小西,你可别乱说!就凭我们家馨雨这长相和身材,看上谁都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一个小小的穷屌丝也敢摆谱,看来是活得不耐烦了!等会他来了,君姐我帮你教训他,然后你再干净利落地把他甩了,看他还敢不敢耍派头!” 坐在张馨雨的对面,一个勉强称得上是英俊、但目光有些阴冷的贵公子冷笑着说道:“馨雨啊!我看你这个所谓的男朋友不是不想来,是来不了吧?” 张馨雨冷哼一声,眼神中透露出满满的厌恶:“梁少凡,你少在我面前阴阳怪气的,反正我们已经当着大伙的面立下了赌约,呆会我男朋友来了,并且他不是瘸子的话,你就从此别来烦我!” 梁少凡笃定一笑:“放心吧!我说话算话,只要那个叫做夜星宇的家伙能够走进这间包房并且站直了,我今后绝对离你远远的!” 张馨雨听到对方的明确答复,心头的气才稍微顺点,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她并不知道,她用来摆脱梁少凡的挡箭牌就在不久前被人狠揍了一顿,打断了两条腿,幕后主谋就是梁少凡。而她最后一次见到夜星宇时,对方完好无损,甚至可说是身手敏捷。 但梁少凡却以为,那个叫做夜星宇的穷屌丝能捡回一条命就该谢天谢地了,估计现在还躺在医院养伤呢!就算勉强能动,也进不了这间包房,还免不了要被修理一顿,因为他在夜总会的大门口安排了人手牢牢守着,万无一失。 所以,梁少凡很是放心,才当着一帮朋友的面跟张馨雨立下赌约,要是他赢了,张馨雨就会给他一个机会,追求的机会,若是输了,他就不再纠缠对方,只做普通朋友。 虽然机会不等于必定成功,但是梁少凡一点都不急,慢慢来才有意思,要是几句话就能轻易弄上床,他反而会很快失去兴趣。 夜星宇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梁少凡和张馨雨赌约的棋子,他只想着见到张馨雨后把话当面说清楚,以后各走各路,少来打扰。 万相学院座落在离城南郊,而花天酒地夜总会已经属于市区内,距离蛮远,就算是打车走高速都要大半个小时,等夜星宇赶到的时候,已经过了十一点。 不愧是人气爆棚的夜总会,老远就能听到里面轰鸣震天的音乐和万人欢呼的喧嚣,门口的几个迎宾和保安个个都是帅哥靓妹,极为养眼。 夜星宇下了车,付了车费,才发现自己帐户上的余额只有一百多块,估计还不够打车回去,不由有些皱眉,他工作还不到一个月,工资还没发。 然而来都来了,夜星宇想着再怎么也得跟张馨雨见个面,把话说清楚了再走,于是便向夜总会大门走去。 但是在靠近门口时,却被一位保安给拦住,他冷冷地瞄了一眼夜星宇,有些语气不善地说道:“工作人员走后边。” ——工作人员? 夜星宇愣了一下,恍然醒悟过来,原来他出门的时候随手套了一件衣服在身上,不想却正好是厨师的工作衣,上面还印着万相学院的徽标和“第二食堂”的字样。 夜星宇略显尴尬,解释道:“我是来找人的。” 然而对方还是不放他进去:“抱歉!衣衫不整者恕不接待!” ——衣衫不整? 夜星宇看着一个个露胸脯露大腿的惹火女郎进进出出,顿时无语。 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张馨雨,让她出来接人。 手机刚拿出来,蹲在旁边抽烟的两个大汉便走了过来,一左一右将他夹在中间,凶巴巴地说道:“兄弟,借一步说话!” 夜星宇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两个人,却能感觉到从此二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恶意。 这里所说的“恶意”,并不是指那种单纯的主观感受,而是一种非常难以解释,在科学上可以用辐射、波段、频率等词汇来形容,但普通人却根本无法察觉到的有质无形的东西。 恶意、善意、杀意、怒意、爱意等等深层次的情绪波动,都更近似于玄学的范畴,如果非要以科学的方式来解释,可以看作是人的思维活动会自发地产生一种隐秘的脑波。 脑波也是电磁波的一种,情绪不同,脑波的波长和频率也不同,别说是普通人,就是现今最尖端的科学仪器都查探不到。 然而夜星宇却可以感知到这种极为玄妙的、能够暴露人物内心最真实想法的脑波。 他的神魂力量无比强大,周围所有人的脑波都逃不掉他的侦测,但凡是冲着自己而来的,便会引起他的注意,从而判断出对方对于他的真实感观。 很明显,这两个大汉的恶意被夜星宇捕捉到,来者不善呐! 不过他并不紧张,而是放下电话很是随意地问道:“有事?” 对方两人没有回答,推着他就往阴暗处走去,夜星宇不言不语,很配合地没有挣扎,三人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 到了一条四下无人的小路上,两个大汉互相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个突然飞起一脚,就朝正往前走的夜星宇背心踢去,然而却踢了个空,夜星宇恰到好处地往旁边平移一步,躲过了后方大汉的飞身一脚。 夜星宇顺势转过身来,戏谑地看着两名有些发愣的大汉,笑问道:“你们是谁?为什么要对我动手?” “死到临头话还这么多!”另一个没动手的大汉率先清醒过来,举起拳头就向夜星宇胸口锤过去。 第10章 不想开口就直接搜魂 这俩凶汉都是好勇斗狠之辈,动手打架家常便饭,个个都是专家,对付一个文弱小青年,岂不是轻轻松松,手到擒来? 在那人看来,自己这一拳,快若闪电,又狠又准,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躲开,绝对一拳ko,打完收工。 可落到夜星宇眼里,他的动作就如蜗牛爬行一样缓慢,别说是威胁了,直接就比海绵宝宝还要懒羊羊。 强大的神魂无限放大了夜星宇的知觉感官和反应速度,使他可以轻易捕捉到周边所有人的动作轨迹,除非对方的拳速能够突破音速并接近光速,才有可能让夜星宇反应不及。 轻而易举地抓住手腕,运劲一扭,清脆的“喀嚓”声响起,接着就是大汉如杀猪般地惨叫。 另一个踢空的汉子才刚反应过来,就看到挥拳的同伴捧着手腕子跪在地上哀嚎不止。 “找死!”这个汉子大喝一声,从身后裤兜里抽出一样东西,按动机括,“嗒”的一下,刀刃弹出,手一挥,就朝着夜星宇的肚子上捅过来。 不过他很快也跟同伴一样,享受到了相同的待遇,仿佛眼前一花,什么都没有看清,手腕就是一阵刺骨剧痛,导致他握不住小刀,“啪嗒”一声掉在了水泥地面上。 夜星宇居高临下地看着两个连连呼痛的大汉,话音冷酷,面无表情:“我再问一次,你们是谁?为什么要对我动手?” 两个大汉还没从痛楚中缓过神来,虽然听到夜星宇在问话,却不老实回答,反而桀骜不驯地连声怒骂着。 这些人都是混道上的,打架斗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寻常,受伤挂彩在所难免,虽然他们各自都伤到了一只手,但这不仅没有让他们产生畏惧,反而更加激起了骨子里的凶性。 一个人伸出另一只完好无损的手,飞快捡起地上的小刀,爬起来继续向夜星宇发起攻击;另一个汉子也掏出一把匕首,凶悍地扑了过来。 然而并无卵用,夜星宇都懒得用手,瞬间踢出两脚,两个体格高大的壮汉就像是皮球一样,被他一脚一个踢飞到几米开外。 他们甚至都没有看清夜星宇出的是哪只脚,就只觉得胸口一痛,一股巨力涌来,然后就象是被行驶的汽车撞到一样,身体往后倒飞。 “看来还是得用那一套简单粗暴的老方法。”夜星宇摇头叹着前行几步,在两个倒在地上几乎快要晕过去的大汉身旁停下。 他蹲下身子,双手缓缓靠近两人的脑袋,掌心竟然有红光闪耀,似乎有一个诡异的光芒符号一闪而逝。接着,手掌心便按在了两人的额头上。 随后,两个壮汉就如同被雷劈到,头发瞬间炸起,身子猛然颤抖几下,接着瞳孔大张,露出茫然之色,脸上的表情痴痴呆呆,就连嘴上的痛呼也不自觉地停下了。 大概十余秒钟之后,夜星宇一脸平淡地收回手掌,血色光芒随之消散,两个大汉则软倒在地上失去了动静。 他们并没有死,而是进入了脑休克状态,大脑功能暂时停止,至少需要十几分钟甚至是几个小时才能恢复过来。 这是被夜星宇施展搜魂神通之后的后遗症。 搜魂与赋灵一样,都是夜星宇从神秘传承中学习到的神通,不过搜魂的层次很低,远远比不上赋灵,副作用很大,会对大脑的思维功能和记忆功能造成损害,轻则记忆缺失,重则影响智力,最严重时,甚至还会引起神经系统的混乱失调,要么疯疯癫癫,要么成为白痴。 正因为如此,能通过正常地询问交流而获取信息时,夜星宇绝不会使用搜魂神通,但是对于那些本就心怀恶意,并且顽固不化之辈,他也绝不会心慈手软,直接采用搜魂手段,暴力窍取对方脑子里面的记忆,简单直接并且相当有效,还杜绝了谎言和欺骗。 “梁少凡?离城市新阳区区长的儿子?呵呵,怪不得这么嚣张!看来上次在小巷被打应该也是他所指使的。” 通过搜魂,夜星宇已然知道这两个人是梁少凡的手下,是梁少凡故意安排他们在夜总会的门口堵截自己,而此人正是新上任不久的新阳区区长的儿子,典型的官二代。 同时还获悉,梁少凡正与张馨雨等人呆在一起,也就是自己此行的目的地,花天酒地夜总会第52号豪华包房。 “一个小小区长的儿子,还想对付我?”夜星宇很是不屑,嘴角微微弯起,“希望你能安份一点吧!别给自己找不自在!” 夜星宇没有理会陷入昏迷的两个壮汉,他转身往回走,不一会儿就到了夜总会的大门口,然后掏出手机给“傲娇小大姐”发了一条信息:“我已到花天酒地门口,保安不让进,请出来接一下。” 张馨雨的手机一响,坐在她身旁的小西和君姐就都听到了,三个小脑袋凑在一起盯着手机屏幕,看完后个个都感到有些不解。 啥情况啊?为啥保安不让进啊?没听说过进夜总会消费还会被拦下的? 张馨雨纳闷地摇了摇头,对身旁的两个好姐妹说道:“我出去接他一下。” 君姐先她一步站起身来,说道:“我跟你一起去。” 小西雀跃地跟着起身:“我也去!我也去!” 君姐和小西其实对张馨雨所谓的“男朋友”并不抱有什么希望,她们三个关系不错,都知道馨雨并没有找男朋友,这只是用来糊弄梁少凡的借口,之所以要跟着去,只不过是好奇心作祟,想知道保安为什么会拦下夜星宇不让他进来。 从三个女人的简单几句对话,包房里的其他人大概都能猜到,应该是张馨雨口中所说的“男朋友”来了,只是不明白为啥他不直接进来,还需要有人出去接,这也太摆谱了吧? 唯有梁少凡握着酒杯阴笑着,他满以为是自己安排的两个手下截住了夜星宇,并狠狠地修理了对方一顿,想来此时已经倒在夜总会门口爬不起来,只能发信息求救。 梁少凡甚至还在幻想,要是当张馨雨看到她的假男友被揍成一条死狗趴在地上,应该会感到很丢脸吧?还愿意把他领进来吗? 可自以为是的梁少凡万万没想到,现实和幻想,真是差得很远! 第11章 女神的闺蜜和表妹 当三位美女来到夜总会大门口,看到穿着厨师外套的夜星宇时,个个都傻眼了。 这呢嘛什么风格啊?穿着厨师的工作衣来逛夜场?难怪别人保安不让进! “哈哈哈哈……”君姐和小西当场就笑喷了,毫无淑女风范地搂在一起哈哈大笑。 君姐边笑边道:“馨雨,你找来的这个人……还真是个……奇葩啊!……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哈哈哈哈……” 小西搂着君姐的小腰,五颜六色的头发贴在君姐的肩头上,笑得喘不过气来:“哈哈哈……还是‘第二食堂’……哈哈哈哈……哎呦……不行了……笑抽了……实在太逗了……” 张馨雨也想笑,不过她更多的是愤怒,夜星宇这家伙真是不靠谱,自己叫他来救场,却穿成这样跑过来,这不是给她张大小姐脸上抹黑吗? “你……你怎么穿成这样啊?”张馨雨怒气冲冲地走到夜星宇跟前凶狠质问道。 “抱歉,出门的时候随便披了件衣服,没注意是工作装。”夜星宇淡淡地回答着,脸上一如既往的平静,丝毫看不到有歉意的存在。 “你……你……你……”张馨雨气得俏脸发红,一连说了三个“你”,最后恨恨地猛一跺脚,转过身子边走边道:“跟我进来吧!记得把外面这衣服给脱了!” 有了三个气质不凡的美女前面带路,这次保安就没有再来阻拦夜星宇,不过心里面却在暗暗称奇,觉得这哥们实在太绝了,居然穿着厨师服来逛夜场,真有一套! 进门的时候,夜星宇就把厨师外套给脱了拎在手里,要是穿着它进夜总会,确实有些不伦不类。 现在是十月份,已经入秋,但由于离城地处南方,气温还比较高,大多穿得单薄,夜星宇脱了外套也就只剩下一件t恤。 这件t恤原本应该是白色的,也许是穿太久,都变成了灰黄色,最关键是侧后腰的部位还有两个小破洞,被走在他身后的君姐和小西给看到,于是乎,两女又一次笑喷了。 还好喧嚣的音乐掩盖了两人的笑声,张馨雨又是走在最前面,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听力比常人灵敏无数倍的夜星宇却听到了,他回过头来好奇地望了两人一眼,问道:“笑什么呢?” 虽然嘴上在问,他却没有停下脚步,依然不紧不慢地跟在张馨雨身后,甚至在问完之后就扭过头去,没有再看身后的两人。 顽皮的小西伸出手指戳向夜星宇衣衫上的破洞,眼看就要戳到,仍在行走的夜星宇却是头也不回地反手往后一捞,就将小西柔软的小手紧紧抓住,动弹不得。 “你要干什么?”夜星宇停步转身,看向小西。 “我……我就是想……摸摸而已,你……你放开!”小西使劲甩动手臂挣扎着,但夜星宇的手掌却像铁铸一样,纹丝不动,任她用尽力气,小手仍旧被夜星宇给抓住。 这个突然兴起的小波折惊动了在前领路的张馨雨,当她一回头,正好就看到夜星宇抓住小西的手,以及小西脸上显得有些羞怒的表情,于是她心中就更加不悦,怒气冲冲地走回来,一手叉着腰,另一手指着夜星宇的鼻子,怒吼道:“夜星宇,你什么意思?居然敢调戏我表妹?还抓着她的手不放!” “调戏?”夜星宇自嘲地摇摇头,并没有任何解释,接着便放开了小西,因为他并没有从小西身上感受到“恶意”。 君姐倒是从头至尾看到了一切,她趴在张馨雨的耳朵边小声解释了几句,这才令张馨雨误会消除,不过当她看清楚夜星宇衣衫上的两个破洞时,一股怒气又开始酝酿生成。 她就搞不懂,以前总是在她面前穿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夜星宇,怎么半个月不见就邋遢成这副模样? 张馨雨正要发脾气,君姐先一步站出来,拍拍自己丰满的小胸脯,笑着说道:“馨雨别生气,这事我来解决!” 说完,她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化妆用的小剪刀,走到夜星宇身旁对着他的衣衫下摆一阵修修剪剪,顿时普普通通的t恤衫便换了个独特的造型,非对称的设计,居然有了一点走在时代前沿的潮范儿。 两个破洞的尴尬就这样被处理掉了,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那老旧的灰黄颜色确实不讨喜。 好在夜场里的霓虹灯光不停地闪烁着,五颜六色,到处渲染,倒让这件衣衫没那么碍眼。 在君姐跟张馨雨咬耳朵解释的时候,夜星宇也听到了一切,知道是自己衣衫上的破洞引起了误会,就没有阻止君姐对t恤衫的改造。 君姐弄完之后,潇洒帅气地打了个响指,笑吟吟地上下欣赏了一番,方才自我介绍道:“我叫吴楚君,是馨雨的好闺蜜,她是严小西,是馨雨的表妹。” 夜星宇点点头,礼貌地伸出手来:“我是夜星宇,跟张馨雨是大学同学。” 吴楚君看着递过来的手掌,略微犹豫了一下,才伸手握住,然而还没等握牢,对方便松开了手。 她只能从短暂地接触中感觉到对方的手掌很稳定、很有力,但却没有男人手掌特有的粗糙感,反而有一种光滑细腻的感觉。 正因为如此,吴楚君不免仔细打量了夜星宇几眼,顿时便惊讶发现,这个男人的肤质很好,没有痘,没有坑,没有色素沉着,也没有油光和皱纹,细腻得几乎连毛孔都看不到,如同一块温润的美玉,完美无瑕。 她当然不知道,这是由于夜星宇在重生之后,由神魂力量进行了肉身改造,从细胞结构乃至基因层面,都与原来有所区别,体内的毒素被排出,体表的瑕疵被修复,便呈现出惊人的完美形态。 “走吧!我们先进去!” 张馨雨没有察觉到吴楚君的异样,扯着她和严小西的手往前走去,而夜星宇照样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脸上一副淡然表情,丝毫没有半点紧张。 第12章 散发着油烟味的非主流男友 刚一推开52号豪华包间的房门,里面七八道目光汇聚过来,他们都想看看,像女神一样美丽的张馨雨所找的男朋友,究竟长成什么模样。 等到三位美女依次进入房间,夜星宇的身影便清晰地呈现在众人眼前。 一米八的个子,胖瘦适中,二十多岁的年纪,五官清秀俊逸,倒是有成为小白脸的潜质,就是头发有点儿乱,没个型,硬说有型的话,那就是鸡窝型。 身上那件衣服造型古怪,像是被自己改过,颜色白灰翻黄,看着老旧。 深色的裤子也有些脏,一圈一圈的印子,像是油渍还是什么。 脚上穿着一双很土气的运动鞋,两根鞋带居然还不是一对,虽然都是黑色,但却是一根圆的,一根扁的。 这是什么风格?乡村搭配?看起来怪怪的! 虽然有些惊讶,但也没人在嘴上说些什么,毕竟是张馨雨叫来的人,多少给点面子,不能当面揭人短处。 唯有梁少凡不淡定了,他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夜星宇,之前只是看过照片,但他一眼就能确定,这就是那个被他指使人打断了腿的夜星宇。 而梁少凡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夜星宇居然像个没事人一样自己走路,两只脚都好好的,哪有断腿的迹象?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他怎么可能不到半个月就行走如常?这是怎么做到的? 还有自己安排在门口的两个手下呢?他们为何没有截住夜星宇? 梁少凡不动声色地摸出手机拔着电话,但是没有人接,他的两个手下早已昏倒在四下无人的小路上。 张馨雨依次向夜星宇介绍着房间里面的所有人,撇开吴楚君和严小西不说,这里还有八个人,六男两女,除了梁少凡是官二代,区长的独生儿子,余下七人都是富家子弟,家里都是开公司的,个个都来历不凡。 而对于夜星宇的介绍就很简单了,仅仅只有一个名字,其它一概不提,说多了怕说漏嘴,就算没露馅也让张馨雨觉得丢人。 由于之前张馨雨跟梁少凡所订下的赌约,大家都知道了这个年轻男子就是张馨雨口中宣称的“男朋友”,虽然对方的穿着打扮有些邋遢古怪,但表面上还是保持着应有的客气,只有吴楚君和严小西知道,夜星宇只不过是被张馨雨利用的挡箭牌而已。 梁少凡当然不信夜星宇会是张馨雨的男朋友,他早就找人暗中将夜星宇的各种情况调查得清清楚楚,一个从农村来的穷屌丝,除了长相帅点、会拍马屁以外,并没有什么本事,堪称一无是处,仅仅因为他是张馨雨的大学同学,便不断纠缠着张馨雨。 而且从调查所得的资料来分析,张馨雨根本就对此人不怎么待见,只是拿他当个小跑腿和出气筒,连个备胎都算不上。 所以当张馨雨介绍到梁少凡的时候,他故意把头扭向一边,明显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 夜星宇也不生气,甚至根本没有多看梁少凡一眼,尽管他知道眼前这人就是针对他的幕后黑手,却没有流露出任何的憎恨或是反感情绪,就当他是一个事不关己的陌生人。 介绍完毕之后,张馨雨让夜星宇坐在了自己的右侧,而她左侧坐着表妹严小西,打扮得比较妖艳媚惑的吴楚君则坐在了夜星宇的另一边。 不过刚坐下不久,张馨雨便有些后悔了,她明显能闻到夜星宇身上的一股子油烟味,不由耸了耸鼻子,悄悄地挪动了一下屁股,朝着严小西那边靠了靠。 吴楚君虽然也闻到了夜星宇身上的油烟味,却毫不在意,伸手拿起酒瓶倒了三杯红酒摆在夜星宇面前的茶几上:“老规矩,迟到的人要罚三杯,你可别找理由啊!要不然君姐我可瞧不起你!” 夜星宇扫了一眼桌面上的三杯红酒,二话不说,抬起杯子像喝凉水一样倒进自己嘴里,五秒钟不到,三个酒杯就空了。 吴楚君鼓掌赞道:“爽快!君姐我就喜欢像你这样爽快的男人!” 然而没有人附和吴楚君,很多人都觉得红酒应该慢慢品,像夜星宇这样一口干一杯,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简直就是糟蹋嘛! 于是乎,除了吴楚君鼓掌之外,都没人说一句话,场面瞬间有点冷。 夜星宇并不知道尴尬为何物,老神在在地坐着,目光若有深意地望着对面翘着二郎腿且摆着个臭脸的梁少凡,似笑非笑。 沉默了将近一分钟之后,终于有人开腔了,是一个听起来很温柔、很磁性、就像是电台主播一样的柔美女声。 “夜星宇这个名字挺好听,尤其是这个姓氏很独特,我是第一次听到!——对了,你现在是在做什么工作呢?”坐在斜对面一个温柔而恬静的女子似乎对夜星宇有些感兴趣,主动挑起了话题。 通过之前的介绍得知,这个女人叫做庄静,是庄氏集团董事长的千金,不仅家世好,自身也很有能力,独立经营了好几家公司,是一个了不起的商界新秀。 庄静二十来岁,人如其名,性格温婉有城府,标准的一张美人脸,两只乌黑的大眼睛闪烁着睿智的光芒,一头粟色的时尚齐肩短发令她显得精明干练,身上的白色束腰休闲小西装很适合她的气质,下身是同色同款的及臀小包裙,腿上穿着黑色透亮的连裤丝袜,脚下一双露趾高跟凉鞋,整个搭配时尚而性感,妩媚中带有知性。 与张馨雨和吴楚君她们比起来,庄静的外型和长相一点也不逊色,都是顶级美女,但她们三人的风格却截然不同,张馨雨清纯靓丽,吴楚君性感妖艳,庄静温柔妩媚,各有千秋,难分高下。 庄静之所以主动与夜星宇搭话,倒不是因为夜星宇长得帅,而是她这个人很聪明,很有一双识人的慧眼,她敏锐地察觉到夜星宇这个人不简单,拥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特殊气质,虽然穿着打扮很邋遢,却像是真正的贵族一样恬淡自信。 第13章 你的坦诚让人招架不住 他们这些人事先都知道,张馨雨的男朋友并不是富家子弟,这是梁少凡所刻意透露出来的信息,借此来贬低夜星宇,但是在张馨雨开始介绍时,心思细腻的庄静明显注意到,这个年轻男人的表情始终如一的平静和淡漠,独有一种隐于其内的孤高,似乎对他们这些上流人士并不感冒,完全没有表现出想要攀附关系的举动,甚至还隐有一丝轻蔑和不屑,这让庄静感到很疑惑。 从身份地位上来说,他们这帮人都是年轻精英,个个家境不凡,非富即贵,都远远要超过来自于普通家庭的夜星宇,但是夜星宇却丝毫没有局促之感,似乎该自卑的不是他,而是房间里的其他人。 如果说他们这些人是贵族,那么夜星宇的举止表情却像是国王,不是仰视,也不是平视,而是居高临下的俯视,这就是夜星宇带给庄静的感觉。 当然,这帮人里面只有心思细腻并且观察仔细的庄静注意到了,其他人都没有发现异常,就连张馨雨都没看出有什么不对。 面对庄静的询问,夜星宇将手中拎着的厨师服在腿上摊开,指了指上面印着的“第二食堂”四个红色小字,毫不在意地回答道:“我嘛……在厨房里做事。” “厨师?你之前不是在神风汽车做销售吗?怎么突然转行去做厨师?”庄静好奇地追问着。 夜星宇笑了笑,很是随意地答道:“神风汽车把我开除了,因为我一年只卖了两台车,后来正巧碰到有人招厨子,我就去了。” 大多数人都对夜星宇的回答露出鄙夷的轻笑,但庄静对他的兴趣却更加浓厚了。 按理说来,因为业绩太差而被公司开除是一件令人感到羞愧和丢脸的事情,一般人会刻意避开这个话题不愿提起,而夜星宇偏偏堂而皇之地说出来,就好像丢脸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 再加上庄静问的是“厨师”,而夜星宇的回答却是“厨子”,一字之差,听在别人耳朵里面就是两种不同的感受。 前者是尊称,后者是蔑称,厨师要比厨子好听多了,就好比服装设计师和裁缝,表演艺术家与戏子,广义上都是差不多的意思,可逼格完全不同,但夜星宇似乎毫不在意其中的区别,甚至对于自己的厨子身份没有半点自卑,侃侃而谈。 “其实……做厨师……蛮有意思的,我对厨艺挺感兴趣,每当自己做的菜被别人夸赞的时候,都非常有成就感,想来夜先生也是这样吧?”庄静斟酌了一下,还是继续用“厨师”这个词汇来形容。 “那倒没有!”夜星宇摆摆手,完全实话实话,“厨子只是一个工作,并不是我的兴趣,我做这份工作只是为了挣点生活费,不过我被招聘的老头坑了,工资有点低,一个月只有八百块而已,说不定过阵子我就不做厨子了,看看能不能换个别的什么工作。” 听到夜星宇一本正经地回答,仍旧还用“厨子”来称呼自己的职业,并且月薪只有八百块,在座众人个个都不淡定了,有愤怒的,有惊呆的,有讥笑的,有不屑的,每个人的表情都很丰富。 张馨雨被气得嘴唇发紫,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实在是太丢人了! 在夜星宇没来之前,她声称这是自己的男朋友,而他来了以后,却尽说些不着边际的胡话给她脸上抹黑。 气怒之极张馨雨恨恨地一跺脚,朝着夜星宇的脚掌踩去,八厘米的尖细鞋跟狠狠地戳在夜星宇的老旧运动鞋上,然而夜星宇像是一无所觉一般,完全没有任何表示,表情依旧冷淡,就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似乎被踩的人不是他。 庄静已经无语了,这人最擅长的难道就是把话题给聊死吗? 自诩聪明的庄静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夜星宇的“坦诚”令她招架不住。 而梁少凡直接就毫不客气地讥讽道:“什么烂工作居然只有八百块的工资?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喝下的三杯红酒都不止八百块?——不过也对!凭你的能力也就只值八百块,一年只卖两台车,什么破玩意?” 夜星宇没说话,像是没听见一样,舒适地靠坐在沙发上,两眼微微眯起。 但是张馨雨却忍不住了,“啪”地猛拍桌子站起来,大声吼道:“梁少凡,你怎么说话的?就不能放尊重点?” 梁少凡冷冷一笑,斜眼瞄着夜星宇:“尊重?他配吗?像这种人有资格成为你男朋友?” “你……你……”张馨雨指着梁少凡气得说不出话来,她口才本就不好,又很容易生气动怒从而失去理智,被梁少凡一句反问,嗓子顿时卡壳。 梁少凡继续说道:“馨雨,不是我说你,你想找个挡箭牌也该找个像样的,拿这种货色来搪塞我,也不怕拉低了自己的身份!” 这句话一出口,很多人都反应过来,夜星宇这个所谓的“男朋友”很可能如同梁少凡所说的那样,只是被张馨雨扯出来应付纠缠的挡箭牌,根本就不是她真正的男朋友。 想来也是,两人的身份地位和家庭出身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公主爱上贫民的桥段只存在于童话故事里,像他们这些富二代和官二代,最讲究的就是门当户对。 如果说梁少凡的话只是让大家有所怀疑,并不能确定,但接下来夜星宇的发言就完全证实了这一点,他一本正经地出言澄清道:“我不是张馨雨的男朋友,你们恐怕误会了!” 此言一出,张馨雨连掐死夜星宇的心都有了,若是她手上有一把刀,她会毫不犹豫地将他当场砍死,然后再剁成碎肉拿去喂狗。 “呵呵……我就知道!”梁少凡惬意地笑了,脸上露出旗开得胜的表情,他竟然破天荒地开始欣赏起夜星宇的坦诚。 “话都说清楚了,我想现在应该没我什么事了,我先撤,你们慢慢玩!”夜星宇不顾在场众人各式各样的精彩表情,自顾自地说着,然后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第14章 敢不敢赌上你的自尊? “慢着!谁允许你走了?你给我坐下!”张馨雨又羞又怒,完全不顾淑女形象地咆哮怒吼。 夜星宇却无动于衷,依旧准备从吴楚君身边借过离开,丝毫不理会张馨雨的出离愤怒。 气极的张馨雨一步跨出,蓦然从后面抱住夜星宇的腰,死死拽住不让他走,甚至都顾不上难闻的油烟味,口中嚷嚷道:“我说你是我男朋友,你就是我男朋友,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走!” 看到这一幕,梁少凡脸都绿了,也跟着站起身来,怒气冲冲地瞪着两人,要不是看到夜星宇身材比他高大,说不定抄着酒瓶就冲上去给他开瓢了。 感受到张馨雨胸前的柔软紧贴在背上,以及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无助颤抖,夜星宇暗自叹了一口气,说道:“行,我不走,今天都听你安排!可一旦过了今晚,你我从此两清,以后各走各路,请别再来打扰我!” 刚听到前两句,张馨雨还觉得比较顺耳,可后面越听越不是味儿,说得好像自己对他死缠烂打一样,这让张馨雨如何能够接受? 认真说起来,分明是他夜星宇从大学时代就一直纠缠她,无事就跑来献殷勤,怎么突然就反了过来,变成她张大小姐倒贴? 张馨雨其实还是一个思想比较单纯的女孩,头脑并不像外表那样精明强干,否则又怎么会被一个区长的儿子纠缠得需要找挡箭牌? 她的脑子到现在还没转过弯来,满以为夜星宇还会像从前一样无条件地服从她,迁就她,保护她,却不知道此时的夜星宇已非她所认识的夜星宇,根本就对她没有半点兴趣。 张馨雨有点懵了,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不仅没有摆脱梁少凡的纠缠,还把自己闹成了一个笑话,傻愣愣地站在那儿发着呆。 等到严小西将张馨雨拉回来坐下,她才清醒过来,恨恨地瞪了坐回身边的夜星宇一眼,然后对着一脸怒气的梁少凡说道:“就算他不是我男朋友,我也不会接受你!我一点也不喜欢你,跟你绝对不可能!” 梁少凡再一次被拒绝,而且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脸色很难看,一阵青一阵白,此时张馨雨又加了一句:“你瞧不起夜星宇又怎样?我宁愿选择他,也不会选择你!你死了这条心吧!” 这句话犹如火上浇油,令梁少凡感受到了莫大的羞辱,他将怒气全部撒到夜星宇身上,恶狠狠地说道:“小子,我要跟你赌一把,你敢不敢?” 夜星宇头也不抬,面目表情地淡淡问道:“你想赌什么?” “赌你的自尊!”梁少凡双手按到茶几上,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夜星宇,像是要吃人一般,“你一个月拼死累活才赚八百块,我出价一百倍,只要你赢了,我就给你八万,但如果你输了,你就要跪在我面前,说你不如我!——你敢不敢跟我赌?” 听到这赌注开价,在坐诸人都在心中嗤笑起来:才区区八万块,谁会跟你赌?疯了还差不多! 这些人都是富家子弟,谁都不缺钱,哪有人会把几万块放在眼里,就算是几十万、上百万也不在话下! 而梁少凡是官二代,单从财富上来讲就比不上其他人,所以他自觉开价不低,令人难以拒绝。 当然,这也是相对于夜星宇自曝工资八百块的情况下。 每个人都会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所有人都以为夜星宇会拒绝,不仅仅是因为价码太低,也因为一个男人的自尊。 自古有言,男儿膝下有黄金,但凡有点骨气,都不可能会为了一点钱财而甘愿下跪,那可能比死还难受。 然而,夜星宇接下来的回答,却令这些富二代们彻彻底底地惊呆了。 只见他缓缓地抬起头来,迎着梁少凡的尖锐目光,古井不波地答允道:“好!你想怎么赌?” 梁少凡狞笑着:“赌骰子,比大小,一局定胜负!” 夜星宇点头道:“可以。” 酒瓶和酒杯马上被挪开,两副骰盅分别被放到了夜星宇和梁少凡的跟前,每个盅里都有三粒骰子,两个人各执一盅摇晃几下,最后比较三粒骰子点数之和,大者为胜。 梁少凡其实对摇骰子并不擅长,不过他对自己的运气很有信心,所以抓起骰盅很是随意地摇动了两三下便放回桌上;而夜星宇比他更随意,就只摇了一次,随手就将骰盅揭开,似乎对这场关乎自尊的赌局一点都不在意。 夜星宇开出来的点数是二三三,总和为八,很普通的一个组合;而稍后梁少凡也揭开了自己面前的骰盅,很遗憾,点数是二二三,总和为七,恰好只比对方小了一点。 梁少凡的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心有不甘地将盅盖放回桌面。 夜星宇赢了赌局,却不见得有多高兴,仍旧一脸的平淡,眼神还是那样深邃,没有一丝波动。 他只是默默地打开手机,操作几下,然后递到梁少凡眼前。 屏幕上的图案是一个很常见的收款二维码,那意思不言而喻,梁少凡却不能耍赖,气乎乎地转了八万块钱过去。 “还敢再赌吗?”梁少凡随口问着,本没指望对方会答应。 哪知道夜星宇却很干脆地回应道:“敢!为什么不敢?你只要敢赌,我就敢接!” 梁少凡眯着眼:“赌注照旧?” 答案是肯定的:“照旧!” 两人又开始新一轮的摇骰子,这次是梁少凡先开,二四六,总和十二,算是较大的点数;然而夜星宇开出的却是三五五,总和十三,又恰好大了一点。 梁少凡虽有不甘,却还是很爽快地转了账,同时又问道:“继续?” 夜星宇点点头:“继续!” 就这样,两人一连赌了八次,次次都是夜星宇赢,梁少凡前后合计一共输了六十四万,再也无法保持淡定,寒着脸怒声吼道:“小子,你出千耍诈?” 不只是梁少凡这样想,其他所有人都有着深深地怀疑,就算运气再怎么逆天,也不可能连赢八次。 更奇葩的是,无论怎么赌,梁少凡开出来的点数总是要比夜星宇的小了一点,这要不是出千,还真是闹鬼了! 第15章 现在没有人怀疑我出千了吧? “说我出千?你有证据吗?”夜星宇不咸不淡地说着,眼神没有一丝波动,镇静得不像话,完全看不出任何的心虚。 梁少凡当然拿不出证据,他哪里知道夜星宇的神魂之力可以渗透物质,感知一切,相当于拥有了透视的能力,并且还可以用神魂力量随意控制骰子的点数,无论他摇出多少点,夜星宇都能吃定他,一丝翻浪的机会都没有。 看着梁少凡铁青着脸默不作声,夜星宇淡淡一笑:“你要是怀疑我出千,那我就不动手,只在旁边看着,让张馨雨帮我摇盅,她总不可能也是出千的高手吧?” 梁少凡想了一想,确实如对方所说,由张馨雨来摇骰盅的话,怎么都不可能出千了,于是梁少凡很干脆地答应道:“行!她来替你摇,要是她输了,你还得跪下!” “没问题。”夜星宇满不在乎地回答着。 张馨雨却很紧张,有些忐忑地看着夜星宇:“要是真输了,你……可别怪我啊!” “没事,摇吧!”夜星宇对着茶几上的骰盅努着嘴,完全没有一丝担忧。 张馨雨用白玉般的小手握紧骰盅,用力地连续摇了十几下,才将骰盅放回桌上,却迟迟不敢去掀起盖子。 还是她坐在她旁边的严小西耐不住性子,一把揭开盅盖,结果就听到无数的惊呼声同时响起,张馨雨的俏脸瞬间变得惨白。 点数是一二二,加起来才五点,输的概率极大。 “哈哈哈……”梁少凡忍不住笑出声来,用揶揄的眼神望向夜星宇,“这回我要让你输得心服口服,无话可说!” 夜星宇不为所动,反而淡定说道:“不是让我无话可说,而是让你无话可说,这次你要是输了,该不会再诬蔑我出千了吧?” “死到临头还嘴硬?”梁少凡轻蔑地冷笑着,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这一把无论输赢,梁某人绝对没有二话!” 说罢,梁少凡拿起骰盅开始摇点,随后揭开,霎时间,所有人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 点数一一二,总计四点,恰巧又比张馨雨开出来的点数小了一点。 ——真特么见鬼了! 所有人都忍不住这样想。 但要说到出千,没有一个人会怀疑,因为夜星宇从头到尾都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手也摆得规规矩矩,完全没有碰到任何一个骰盅,绝对没有出千的可能。 要说张馨雨帮他出千,那就更不可能,她的身份背景这些人都知道,神风汽车总裁家的千金,一个性格直爽并且胸无城府的傲娇大小姐,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丑事,并且她也没有那个能力。 出千是门高精尖的技术活,没有经过若干年的刻苦训练,哪能想出千就出千? 况且最重要的一点,在梁少凡摇骰子之前,张馨雨的点数已经展露了,所以决定输赢的反而变成了梁少凡自己。 千术再高,总不可能操控对手来达到作弊的目的吧? ——别人不能,但是夜星宇可以! 他不需要操控梁少凡,只需要在对方摇定离手之后,以神魂之力改变骰子的朝向,便能轻而易举地掌控输赢。 神魂的力量无形无相,玄妙无比,既可以控制自己的骰子,也可以控制对手的骰子。 于是,这帮人又傻眼了。 “这怎么可能?”梁少凡像是屁股着火一般,直接从座位上蹦了起来,一般惊骇地望着自己面前的一一二,以及对面的一二二,表情像是吃了隔夜大便一样难过。 惊呼过后就是寂静,直到夜星宇那淡漠的声音响起:“现在,总不会怀疑我出千了吧?” 这话说完,所有人都沉默了,包括梁少凡。 “还赌不赌啊?如果不想赌的话,那我们就到此为止吧!”夜星宇的声音又一次打破了寂静。 梁少凡沉默半晌,才憋着怒气,一字一句地说道:“我承认你的运气很好,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一直赢!所以,我要再跟你赌最后一把,但这次,你要另外叫个人替你摇骰子!” 显然,快要输疯了的梁少凡连张馨雨都开始怀疑,甚至还出言要求再换一个摇骰子的人。 “好!先给钱!” 对于梁少凡的要求,夜星宇没有丝毫犹豫,既然对方赶着给他送钱,他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但在此之前,夜星宇又一次展示了那个令梁少凡厌恶无比的收款二维码。 “还是由你先来!”付完款的梁少凡故作绅士,摆出一个“请”的手势。 夜星宇也不废话,把目光望向身旁的吴楚君,准备开口请这位妖冶性感的大美女来替自己摇骰子。 哪知道斜对面却伸过来一只纤纤玉手握住骰盅,接着就听见庄静那温柔恬静的声音响起:“这次由我来帮你摇点,不会介意吧?” 夜星宇无所谓地点点头,回了一句“随意”。 庄静就把骰盅拿回自己面前,很是认真地摇了几下,随后揭开盖子,露出下面的三粒骰子,但是当她看清楚朝着上方的三个红点时,神情瞬间呆滞,像是中了定身术一样完全愣住。 梁少凡也看清了骰子的点数,绷紧的臭脸彻底放松下来,忍不住放声狂笑:“哈哈哈哈……,三个一,终于轮到你输了!” 除了夜星宇,在场各人的脸上表情都很精彩,正如梁少凡所言,这个点数可说是必输无疑,除非梁少凡也摇出三个一,夜星宇才可以逃过一劫,不过这个概率嘛……大概是1/216。 梁少凡虽然已经输了九次,但代价不过是七十二万,这笔钱也许对于普通人是个巨大数目,但对于他们这些富家子弟来说却算不上什么,完全可以承受。而夜星宇只要输一次,就要在梁少凡的面前下跪,承认自己不如对方,这种羞辱简直比死还要难受。 张馨雨开始担心起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担心,就好像输了以后下跪的是她自己,而不是夜星宇。 尽管夜星宇最近的表现令她很生气,但在她潜意识里,并不是特别讨厌对方,反而更加厌恶梁少凡,所以她一直坚定的希望夜星宇能够再次赢下去。 第16章 三个一都能赢? 严小西摇晃着颜色杂乱的小脑袋,凑到夜星宇面前俏皮地打趣道:“哇哦!翻车了!” 夜星宇淡淡一笑:“不一定,我感觉这把能赢。” 坐在他身边旁观不语的吴楚君,以及坐在斜对面深感内疚的庄静,都能深刻感受到,从夜星宇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强大自信。 反而是张馨雨心乱了,小手情不自禁地紧紧扯住夜星宇布满油污的裤腿,浑然没有注意到他的淡定从容。 “还不一定?你特么还想赢?我说你脑子里是不是装的大便?都这样了还做着春秋大梦呢?——三个一唉?”梁少凡忘情地吼叫着,豪情万丈地拿起骰盅,嘴里还在不停地唠叨,“这局要是你还能赢,我梁少凡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桌上的两个骰盅都给吃了!我就随便这么轻轻一摇,保管叫你跪下唱征服!” 梁少凡一边口吐讥讽之言,一边将随手摇晃一下的骰盅放回桌上,立刻揭开盖子。然而只是转眼间,他就呆住了,一幅见了鬼的表情,张开的大嘴差不多能塞下一只拳头。 三粒骰子,有两粒是一个大红点,最后一粒竟然从中间裂开,分成两半,都是断裂面朝上,一片空白。 只有两个一! 比先前的三个一还要少了一点! 除了夜星宇以外,所有人的心脏都情不自禁地狠狠收缩了一下,呼吸同时停顿了三秒。 ——呢嘛?这是什么情况?好好的骰子怎么会碎开了?明明梁少凡就只轻轻地摇了一下而已! 本是必死之局,竟然出现了神转折。 梁少凡傻在当场,脸色苍白,不见一丝血色,表情象是生吞了几只活蹦乱跳地母蟑螂。 而夜星宇依旧淡漠地坐着,手指头都没有颤动一下,更别说有任何绝处逢生的惊喜表情,反而是张馨雨尖叫着差点从沙发上蹦起来,接着抱起严小西的萌萌小脸狠狠地亲了一口,在对方的脸颊上留下一个鲜红唇印。 “梁少,转帐吧!”夜星宇把桌子上的手机往前推了推,屏幕还亮着,一个大大的收款二维码仿佛一张滑稽人脸,似乎也在无情地嘲笑着梁少凡。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梁少凡像疯了一般反复念叨着这句话,好半天才冷静下来,苍白的脸色涌起大片红晕,像是酒劲上头的醉汉。 他强忍住想要掀桌子的冲动,再次将八万元转给夜星宇,然后气呼呼地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头也不回地向房门口快步走去。 当他拉开包间的房门,正要离开时,夜星宇叫住了他:“梁少,你似乎忘了一件事?” 梁少凡没好气地大吼一句:“什么?” 夜星宇伸手一指桌上:“骰盅啊,你忘记吃了!” 本就无比难看的脸色瞬间扭曲成一团,梁少凡的额头青筋直冒,直接爆出一句粗口:“我去你娘的!” 随后,摔门离开,发出巨大的响声。 看着梁少凡逃也似地狼狈溜走,心情愉快的张馨雨终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而包间里面的其他人看着夜星宇的目光就变得明显不同。 这些人都不是傻子,绝不会相信是老天爷在帮助夜星宇,肯定是这个年轻人动了手脚,只是他的手法很高明,令所有人都看不出究竟。 未知产生恐惧,神秘令人敬畏,明明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年轻人,似乎也变得不再简单,令人心生忌惮。 除了张馨雨这个没心没肺不谙世事的傲娇大小姐,几乎所有人都醒悟过来,梁少凡从一开始就被夜星宇给坑了,要不然怎么可能连三个一都能赢?好端端的骰子又怎么会裂成两半? 说给鬼听,鬼都不信! 虽然不清楚夜星宇是怎么做到的,但所有人都对他钦佩无比,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这个年轻人不简单,再回想起他从进门开始就一直表现出的淡定和从容,更加让人确信,此人并非像他自己所说的那么不堪,而是有着别人所不知道的真才实学。 “精彩的赌局,令人叹为观止!——来,夜兄,我敬你一杯!”一个气度从容的年轻人站起身来,端着酒杯由衷赞赏着。 “连睿兄,客气了!”夜星宇也端起酒杯,一口干掉杯中红酒。 接下来,一个又一个的年轻俊杰纷纷主动敬酒,态度简直就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而夜星宇来者不拒,连喝了几大杯,像是没事人一样。 这时候,可没有人会鄙视他这种鲸吞牛饮的喝酒方式了,反倒一个个翘起大拇指,赞道:“豪爽!” 吴楚君尤其喜欢夜星宇的这种喝酒方式,待对面的几个男人敬完酒之后,主动找上夜星宇连干三大杯,画着妖艳浓妆的俏脸上布满了醉人的红霞。 而庄静紧接在吴楚君之后,也向夜星宇敬了一杯。 待对方将红酒倒入喉咙,庄静俏目流转,并未返回座位,而是轻轻赞了一句:“你的记忆力真好!” 夜星宇不置可否地“哦”了一声,微微一笑,也不接话。 但庄静却接着说道:“在你刚来的时候,馨雨向你简单介绍过我们,但现在已经过了半个小时,想不到你还依然清楚记得谁是谁,光凭这份过目不忘的本事,就令我很是惊叹!” 听庄静这么一说,大家也都想起方才敬酒之时,夜星宇一一回应,确实没有叫错过任何一个名字。 要知道,这里加起来就超过十个人,初次见面就同时记下这么多的名字,并且准确地分清谁是谁,这其实并不容易。最起码,绝大多数的普通人都做不到这一点,必须要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一下子接收太多的讯息,肯定会被搞得有点蒙。 面对众人的赞叹,夜星宇只是微微一笑,并不解释,随后对坐在身边的张馨雨说道:“梁少凡已经离开,那我也该走了!” 说完,也不待大家挽留,直接跨过吴楚君的大长腿潇洒离去,动作之迅速,有点让人反应不及。 第17章 梁少凡的报复 梁少凡已经被打发掉,张馨雨也没有强留夜星宇的理由,她跟着站起身来本想送一送夜星宇,但见到对方头也不回地走掉,一副绝情绝义的作派,不免心中有气,愤愤地又坐回沙发上去。 倒是庄静望着夜星宇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很快便下了决定,抓起自己的手提包,向大家辞行道:“时间不早了,我晚上还要赶一份计划书,就不陪大家了,你们好好玩,我先回去了啊!” 有几个对庄静感兴趣公子哥儿极力挽留,但她去意坚决,应付几句便匆匆离开了。 比夜星宇还更要早十分钟离开的梁少凡此时正坐在自己的车里,他将车开到夜总会马路对面的树萌下,如一条毒蛇一般紧盯着夜总会的正门。 梁少凡摸出手机,按下了重拨,待接通后便沉声道:“老虎,你们人到了没有?还有多久?”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粗豪的声音:“放心吧梁少,误不了事!我们马上就到了,再过一个红绿灯就能看到花天酒地的霓虹招牌。” 梁少凡又问道:“你带了多少人?” 老虎答道:“,大概十人左右吧,时间有点紧,我暂时只能叫来这么多。” “十人?足够了!你们搞快点,到了就通知我!” 梁少凡满意地挂断了电话,对于老虎办事,他还是相当放心的,行动迅速不说,人叫得也不少。 在他想来,收拾夜星宇哪用得着十个人,五个人就足够了,他就不信,凭夜星宇一个农村打工仔,能一个打十个? 唯一有点可疑的就是夜星宇的双腿,他在之前的通话中,已经仔细询问过上次的事件,老虎拍胸脯打肚皮地保证,绝对没有认错人,对方亲口承认自己名叫夜星宇,而老虎他们也确确实实地打断了对方的双腿。 按理说,夜星宇此时应该正躺在医院,绑着夹板,打着点滴,哪能活蹦乱跳的一点受伤迹象也没有呢? “哼!这次不仅要断你双条腿,还要断你两只手,看你还能不能蹦跶!特么居然还敢叫我吃骰盅?简直就是找死!”梁少凡恨恨地自语着,继续将目光投向夜总会的出口,不久就看到顶着一个鸡窝头的夜星宇独自从大门口走了出来。 梁少凡以为夜星宇会跟着张馨雨她们一起离开,没想到自己一个人出来,那就更省了一番工夫,于是他又立刻拨通了老虎的电话,迅速问道:“老虎,到了没?” “到了!梁少,我看到你的车了!” 三辆银灰色的小面包车以每秒超过八十码的速度奔驰在对面的街道上,很快一个急刹,稳稳当当地停在花天酒地夜总会的门口,一大帮穿着打扮稀奇古怪、明显不是好人的街头混混从车厢里挨个钻出来。 一个脖子上套着大金链子的彪形大汉稳稳坐在第一辆面包车的副驾驶里,手里正拿着手机,他就是老虎,也是上次打断夜星宇双腿、并造成他颅内出血而死亡的直接凶手。 梁少凡看到了老虎,立刻下达指示:“夜星宇出来了,他就在门口,把他拉上车,找个僻静的地方解决掉。” “好嘞!”老虎挂断了电话,隔着降下的车窗遥指着夜星宇,对车外的兄弟们命令道:“带他上车。” 除了司机还坐在车上以外,车外的几个混混齐刷刷地向夜星宇围拢过去,门口的保安和迎宾默契地退开,根本不会去掺和这种闲事。 夜星宇双手插在裤兜里,厨师工作服很是随意地搭在肩上,刚刚赢了梁少凡八十万,又跟张馨雨划清了界线,他的心情还算不错,正准备招个出租车回宿舍,就看到三辆来势汹汹的面包车停在面前不远处,几个混混打扮的男人从车里钻了出来紧盯着他,他便猜到,这些人肯定是梁少凡找来对付他的。 夜星宇没有抗拒,很配合地跟着混混们钻进其中一辆面包车,随后驶离花天酒地。 由于夜星宇走路较快,再加上庄静被挽留时耽搁了一点时间,当她从后面追出来时,正好就看到夜星宇被一帮人推搡着进入面包车的一幕,接着又看到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对面拐了个弯,紧跟在三辆面包车的后面离去,她认出了那是梁少凡的车。 庄静不需要多想,就知道肯定是梁少凡找了一帮社会上的地痞流氓来对付夜星宇,于是赶紧启动自己的车子,也驾车追了上去。 按说庄静和梁少凡都喝了一些红酒,是不适合开车的,但由于科技的进步,汽车的智能化和安全性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在帝国新制定的交通法上,对于酒驾的处罚并不严厉,更何况梁少凡和庄静都不是普通人,丝毫不担心酒驾被查到的后果。 跟在后面的庄静没有立刻报警,虽然报警能够救下夜星宇,但也将因此而开罪梁少凡。她相信凭着梁少凡的人脉关系,不难查出是谁打的报警电话。 所以,庄静的心情有些纠结,在追踪驾驶的过程中,不断地权衡着其中的利弊关系。 为了一个稍微感兴趣的年轻人而得罪区长的儿子,是否值得? 还没等庄静想清楚,前面的面包车和小轿车三前一后地拐进了一间废弃的工厂,庄静没有跟进去,而是把车停在路边熄火。 这里已经非常偏僻了,看不到一个人,甚至连车辆都很少,她要是贸然驾着车跟进去的话,很容易就被前面的梁少凡发现。毕竟现在是深夜,这里又几乎没有路灯,车灯所发出的光亮非常显眼,而不开灯的话又看不清路,容易出事故,所以庄静便将车停在工厂外的路边上,打算自己偷偷溜进去。 不过她依然没有作好救出夜星宇的准备,而是打算看看情况再说。 四辆车子依次碾过一片杂草冒头的砂石空地,最后车头向内围成一个圈,停在一栋上下两层、由水泥和红砖砌成的厂房之前。 至少五米高的大铁门上面,挂着一个锈迹斑斑的大铁锁,上面用红色的油漆写着“库房重地”四个大字,很多部位都掉了漆,显然年份已久。 第18章 几只蚂蚁就想咬死大象? 车门拉开,一个小胡子先跳了下来,然后轮到夜星宇,但他却慢吞吞地伸了个懒腰。 另一边还坐在车上等他下去的小黄毛有些不耐烦了,猛地用手推他侧肩,嚷道:“瞎几把磨蹭什么?赶紧给老子滚下去!” 这一推之力不可谓不大,但小黄毛却感觉像是在推一座大山一样,完全没有撼动丝毫,夜星宇仍旧保持着伸懒腰的姿势,并没有被这股推力影响到,表情依旧惬意。 小黄毛顿时怒了,破口大骂道:“我操你妈比!没听到啊?信不信老子……” 还没骂完,夜星宇转过头来看了小黄毛一眼,明亮的目光有若实质,像针刺一般扎在小黄毛的脸上,令他脸颊皮肤隐隐生痛。 其实,夜星宇并没有使用任何神通,针刺只是小黄毛的错觉,但夜星宇的情绪一旦从眼神里释放开来,的确会对普通人的精神感官造成强烈地冲击。 小黄毛被夜星宇的锐利眼神吓得闭上了嘴,不敢再叽叽歪歪,夜星宇却没有跟他计较,横挪两步跨出车外。 一个个面相凶恶、眼神不善的痞子混混从面包车里钻了出来,老虎最后一个下车,他是头目,自然要有逼格,等小弟们都站好队了,他才慢条丝理地推开车门跳出车外。 “虎哥!”混混们齐声招呼着,个个精神抖擞,气势如虹。 夜星宇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戴着粗大金项链的恶汉,冷冷一笑:“原来是你?” “不错!是我!”老虎狞笑着,脸上的横肉轻微抖动,“上次估计没把你小子给教育好,转过头来又把梁少给惹毛了,这次一定要让你明白,有些人千万不能惹,不然后果很严重!” 夜星宇没有理会他,转头看向另一处,一辆黑色小轿车静静地停在那里,在灯光照不到的阴影中,梁少凡正一脸臭屁地斜靠在车门上,嘴角扬起,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 “没想到是我吧?”梁少凡上前几步,走进车灯的照射范围,得意地说道。 “不!我早就知道是你!”夜星宇淡漠回应,看着梁少凡的目光丝毫没有情绪波动,就犹如注视着一件死物。 “操!死到临头了还要装逼?”梁少凡没有从夜星宇的目光和表情中看到畏惧,这让他很不满,觉得对方是在强撑,于是便扭过头对老虎使了个眼色。 老虎会意地轻点着下巴,掏出一根香烟点上,吐出一个烟圈,然后才下令道:“竹竿、二胖,你们两个去废了他!” 两个地痞混混闻声出列,一高一矮,一瘦一胖,名字很合乎规范,只看体型就知道谁是谁。 竹竿弯腰寻觅起来,很快就从地上捡起一根半米长的木方子,而二胖仗着自己的体重,赤手空拳就扑向夜星宇,然而刚刚冲近对方身前,才将拳头抡起,他就以比来时更快十倍的速度倒飞出去。 是真的飞了出去,双脚完全不沾地,被夜星宇一脚踢飞,将近两百斤的肥胖身体犹如被高速行驶的大卡车撞到一般,足足向后飞出了十几米才落地,在杂乱的砂石地面上擦出了一道一米宽的痕径。 飞出去的二胖早就脱离了灯光范围,像死狗一样瘫在地上一动不动,令人看不清是死是活。 目睹这一幕的混混们个个都被吓傻了,老虎大张着嘴,原本叼在嘴里的香烟已经掉在了裤子上,而正准备冲上去的竹竿更是吓得一哆嗦,刚捡起的木方子没拿稳,“哐当”一声又掉回地上。 “我操!敢打我兄弟?活得不耐烦了?兄弟们,一起上,揍死丫的!”回过神来的虎哥大手一挥,发起了总攻号令。 少数几人立马摸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和甩棍,没有武器的混混们就在地上捡,反正这儿是废弃工厂,适合就地取材,铁管、钢筋、木方、板砖,应有尽有。 数秒钟之后,夜星宇就被一大帮手持各式武器的混混给重重包围,就连老虎也从面包车里拿出一把大扳手走了过来。 然而并无卵用,十几二十只蚂蚁能咬死大象?显然是不可能的! 夜星宇敏捷得就像一头豹子,轻易躲过众人的围攻,同时发起反击。最多不过十几秒,包括老虎在内一共二十一个流氓混混全部倒下,他们甚至连夜星宇如何出手都看不清,刚一靠近,就感到巨痛降临,然后就一个接一个的成了空中飞人。 将近一半人当场就晕死过去,另一半人哼哼唧唧地哀嚎着,却怎么样都站不起来。 当然,就算真能忍住疼痛,且有余力站起,也没有谁会傻到这样做,要不是实在太痛了忍不住叫唤,相信所有人都会选择装死,期望不要引起那个恐怖年轻人的注意。 局势瞬间反转,一如刚才在包间内的最后一把赌局,感受到胜利曙光的梁少凡再一次从云端坠入地狱。 眼看着威风凛凛的一大帮男人,被夜星宇在几个眨眼之间全部放翻,一向不知道害怕为何物的梁少凡第一次感受到了恐惧。 “你……你倒底……是谁?”看到夜星宇面无表情地朝自己走来,梁少凡双腿发软,差点站立不稳。 夜星宇没有回答他,仿佛散步一样悠然向他走近。 梁少凡吓得踉跄后退,连连惊呼道:“你别过来!你别过来!……” 夜星宇微笑着,就像没听见一样,依旧踏着步子。 梁少凡想要跑,退回到自己车子旁边,但很奇怪的是,明明车子还未熄火,也没有上锁,但驾驶室的车门却像焊死一样,无论怎样使力都拉不开,急得梁少凡浑身冒汗。 夜星宇走起路来似慢实快,不过几秒钟便行到梁少凡跟前,梁少凡被吓得瘫靠在车门上,一双腿像抖筛一样打摆子,两只手臂交叉抬起挡住脸庞,面如土色,他生怕自己也像那些流氓混混一样变成空中飞人,然后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然而夜星宇根本没有要向他挥拳的想法,反倒像是交心多年的老朋友一样,用手轻轻在他肩头拍了一下,微笑着缓缓说道:“不用紧张,我不过是想给你当面道个谢,感谢你给我送来了八十万的零花钱!” “不用客气!不用客气!”梁少凡连连摆手,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却比哭还难看。 “那……我就先告辞了!”夜星宇挥挥手,留下一个神秘莫测的微笑,随后转身离去。 第19章 挑衅作恶的严重后果 直到夜星宇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梁少凡提到嗓子眼的心脏才逐渐沉入胸腔,用颤抖的手掌掏出一块手帕,不停擦着额头上的冷汗。 夜星宇就这样走了,不带一丝烟火气。 他虽然没有动手狠揍梁少凡,却给了他更严重的惩罚。 当他轻拍梁少凡肩头之时,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力量已经从其指尖钻进了对方的身体,一路向下,最终悄无声息地废掉了梁少凡的子孙根。 也就是说,从今天起,梁少凡将成为一个始终硬不起来、终生不能人道的活太监。 毁掉梁少凡一生的性福,就是夜星宇对于此人屡次挑衅作恶的惩罚。 但是,当事人梁少凡却没有意识这一点,他还在为自己的毫发无伤而感到庆幸。 而夜星宇是一个相当洒脱的人,施加了惩罚,转身就走,绝对不会逼逼叨叨地说一大通没营养的废话。像梁少凡这种身份实力,连成为对手的资格都没有,根本不必在意。 当夜星宇快要走出废弃厂区时,远超常人的视力让他看到了正坐在地上神情懊恼的庄静,她一只手不断揉着左脚脚踝,另一只手握着手机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夜星宇略感好奇,心下嘀咕:这女人怎么会在这里? 其实,如果夜星宇放出神魂力量探测周围,很容易就能发现一路驾车追踪过来的庄静,但因为时刻维持对周围的探查会让神魂能量产生消耗,容易造成精神上的疲惫,平时他就不会那么做,除非有特殊情况。 这就好比,一般人走在路上都只会看着前面,没有人会时刻保持警惕,四处张望,看看自己有没有被跟踪什么的,那除非是被迫害妄想症的患者还差不多。 所以,直到解决完梁少凡和一帮江湖混混,正要离开时,夜星宇才凭着常人难及的视力发现了庄静。 说起来庄静也有些倒霉,这里路不好走,又没有路灯照亮,她偏偏还穿着高跟凉鞋,结果刚进入厂区不久,脚就崴了,脚踝部位痛得难受,不能再走,就只能留在原地歇息。 而前面四辆车早已经驶入厂区深处,离庄静所处的位置较远,她根本看不到那边发生的情况,只能隐约听见有好几声惨叫传过来,还误以为夜星宇正被那帮混混殴打,心里面急得受不了,数次掏出手机想要报警。 庄静既不愿开罪梁少凡,又不想看到夜星宇被折磨报复,纠结了半天,终于还是下定决心,银牙一咬,拨通了报警电话:“喂?我要报警,我看到有人被绑架,这里是新阳区……” 话没说完,从黑暗中伸过来一只大手,瞬间就将庄静的手机夺走,差点没把她给吓死。 “谁?”庄静尖叫着,捡起脚边的一块石头就要扔过去。 “别叫!是我!”夜星宇按挂了电话,并且让手机屏幕照亮了自己的脸庞。 看清楚夜星宇的模样,庄静快要爆炸的心脏才渐渐平息下来,悄然松开了手中的石块。 “你……没事吧?”借着微弱的光亮,庄静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夜星宇。 “我能有什么事?”夜星宇将手机塞回到庄静手中。 “你不是被梁少凡给抓走了吗?他没有对你怎样?”庄静圆睁着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对方。 “你想多了!”夜星宇很是随意地打个盘腿坐到庄静身旁,一本正经地忽悠道:“梁少凡找我过来是为了表演吃骰盅。” “吃骰盅?”庄静眼珠子一转,立时想起在包房赌局时,梁少凡曾扬言,若是夜星宇能赢最后一把,他就把两个骰盅给吃掉。 “噗嗤——”庄静掩嘴笑了,她当然不相信梁少凡把夜星宇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是为了表演吃骰盅,她笑是因为觉得夜星宇一本正经说谎话的模样挺可爱的。 “别瞎扯了!你快说说你们之间到底怎么样了?我刚才听到有惨叫声!”庄静轻轻推了夜星宇一把,态度与之前相比稍显亲密。 “你看我……”夜星宇双手一摊,示意自己毫发无损,“既然我没事,那出事的肯定是他。” “怎么可能?”庄静犹自不信,她可是亲眼看到一大帮男人将夜星宇押上了面包车,怎么可能到最后吃亏的反而是梁少凡? 蓦地,庄静想到了一个可能,脱口而出道:“你……你是古武者?” 所谓古武者,是指修炼古武术,个人战斗力极其惊人的一类特殊人群。 第三次世界大战以后,天龙帝国强势崛起,威震世界,屹立东方,开国皇帝华神通就是一名最为强大的古武者。 之所以要在“武”字前面加上“古”字,是为了跟那些健体强身或是表演艺术的现代武术区分开来。 现代武术都已经被统统归划到体育的范畴体系,算不上真正的“武”,只有古武才是真正的“武”,不讲究套路,不注重花哨,只在于杀敌,只为了消灭对手。 说简单点,古武术就是杀人的技法。 一个训练有素的古武者可以轻易击败几十上百个普通人,一个古武高手甚至能徒手干掉一支全副武装的精锐特种部队。 所以,古武者的身份地位非常之高,是所有势力都要争取拉拢的对象。 只是古武者非常稀少,尽管天龙帝国武风盛行,国家政府也在大力推动年轻一代的古武教育,但比起庞大基数的普通人来说,古武者仍旧如同凤毛麟角,万中无一。 就拿人口超过三千万的离城来说,所有的古武者加起来估计也就一两千的样子,而且绝大多数都为政府和军队服务,少数一些则被有底蕴的大家族所供养着。 庄静所在的庄氏集团虽然在商业上有所建树,却是新兴的资本家族,算不上底蕴深厚,在整个离城都排不进前十,所以庄家并没有古武者,庄静的父亲就一直渴望着能找到一个古武者供奉起来,为家族撑腰。 有古武者的家族和没有古武者的家族区别很大,就好比旧世界有核武器的国家和没有核武器的国家之间的差距,它不仅仅是一种另类的武装力量,更是一种强大威慑力的表现。 第20章 第一次被男人抱着 对于庄静的询问,夜星宇没有给出答案,反而转换话题问道:“你怎么了?脚受伤了?” 庄静现在满脑子里都是“古武者”三个字,哪还顾得上脚被崴到这种小事? 她不断思考着夜星宇今晚的表现,那种孤高,那种淡定,那种似乎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从容不迫,她几乎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眼前这个年轻人绝对就是传说中的古武者。 如果夜星宇是古武者,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为什么梁少凡找了几十个打手也对付不了夜星宇,因为一群耗子不可能咬死猫。 为什么夜星宇能在赌桌上一次又一次的赢过梁少凡,因为古武者可以用暗劲控制骰盅内部的骰子。 庄静甚至想到,在最后的那一把赌局之中,之所以会有一粒骰子裂开,肯定也是夜星宇的杰作。 据说修炼有成的古武者具备暗劲甚至是内劲,可以隔物传劲,伤人于无形,那么震碎一粒骰子肯定不成问题。 庄静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看向夜星宇的目光无比生动起来,甚至还有灼热的温度。 其实夜星宇所拥有的手段已经远远超过了古武者的层次,当然他也不会去解释,庄静既然误会他是古武者,那就让她误会去吧! 实际上,古武最初也是由夜星宇所创立的,在他无比漫长的人生轨迹里,他研究出了许许多多的“小玩意”,古武只是其中一种。 就连天龙帝国的开国皇帝,拥有“武神”之称号,被公认为天下无敌的华神通,也不过是他漫长人生当中的一个小片段。 夜星宇的上上一世,就是“武神”华神通。 庄静哪会知道这些,她只认为夜星宇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古武者,这就足够了,足以让她浮想联翩好半天。 夜星宇看着庄静默不作声,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便轻轻握住庄静的左脚脚腕,说道:“脚扭了吧?我来帮你看一看!” 等到庄静反应过来想要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高跟凉鞋被取下,纤巧灵秀的玉足上包裹着滑不溜手的黑色丝袜,夜星宇的手掌轻轻托住脚底,神魂力量顺着手掌涌入受伤的踝关节,迅速修复着扭伤的肌肉韧带。 夜星宇完全可以令庄静在几秒钟之内复原,但他没有这样做,这会引起庄静的怀疑,所以他适可而止地大致修复了一下扭伤的踝关节,便收回了神魂力量。 就算是这样,庄静也感觉好多了,脚踝不再痛疼,不由在心底赞叹古武者的神奇。 “你应该开车来的吧?我先送你回去!”夜星宇将鞋子套回到庄静纤巧的玉足上,将她从地上扶了起来。 庄静被崴到的脚并没有完全好,强行走路的话还是会有些吃力,于是夜星宇直接就把庄静横着抱起,轻轻松松地朝着废弃工厂的大门外走去。 庄静第一次被男人抱着,还是公主式横抱,顿时羞得垂下头去,脸上红霞密布,一阵滚烫。 然而夜星宇却一点也不在乎,对于他来说,抱着一个美人和抱着一块石头并没有太大区别,数千年的红尘历练已让他心如磐石,根本不可能因为与异性的肢体接触而胡思乱想。 出了工厂大门,夜星宇一眼就看到了停在路边的酒红色跑车,想来应该就是庄静的座驾。 他把庄静放在副驾驶坐正,系好安全带,自己则拉开驾驶位的车门,熟练的启动汽车,驶离此地。 庄静已经在中控导航上设定了自己家的位置,夜星宇只需跟着导航的提示行进,就能很快将她送回住处。 庄静住的地方叫做骊水南湾,在风景优美的骊湖南岸,恰好是万相学院的方向,大概离万相学院十几分钟的车程,是离城较为知名的几个高档住宅小区之一。 不一会儿,车子驶入骊水南湾,往左一拐,进入湖畔的别墅区。 骊水南湾占地上万亩,依山傍水,大部份都是独幢别墅,以数字作为编号,庄静所住的那一栋是第42号。 每栋别墅前面都有两个专属的私家停车位,夜星宇将跑车停好,扭头问道:“脚怎么样了?能自己走吗?” 庄静的脚伤其实已经好了大半,自己走问题不大,不过她眼珠子一转,眉头立马皱起,脸上表现出略有些痛苦的神色,羞涩说道:“有点痛!恐怕……还得麻烦你一下!” 夜星宇没有废话,熄火下车绕到另一边拉开副驾驶的门,一手揽在腰背之间,一手勾住双腿膝弯,将庄静从里面抱了出来,顺便用脚一勾,就把车门给带上。 庄静红着脸,低着头,像一只乖巧的小猫蜷在夜星宇的怀里,连他身上的油烟味似乎都不觉得讨厌,直到对方抱着她来到门边,才伸出一只手用指纹解锁。 这一幕,恰巧被一个人看见了。 她穿着暗紫色的睡衣,身姿动人,有着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和精致绝美的脸蛋五官,就默默地站在对面别墅的二楼阳台上,将整个过程看得清清楚楚。 “怎么会是他?他怎么会跟对面住的女人扯上关系?”阳台上的倩影喃喃自语着,脸上泛起思索神色。 若是夜星宇看到此人,必定会认出,她就是第一天进入万相学院时遇到的美女教授林善雅。 林善雅也住在骊水南湾,恰好就在庄静屋子的正对面,她本来已经睡下了,不过脑子里面来回闪现着一些烦心事,实在夜不能寐,于是便到阳台上吹吹风,清空下脑子,却恰好看到一辆酒红色的跑车从远处驶来,她立刻认出这是对面那个美丽邻居的车子。 邻居妹子在深夜驾车回家,本来只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林善雅也没有在意,正准备返回房间。 哪知道车门打开,一个穿着厨师工作服的年轻男子却从驾驶室里跨步而出,这便让正要回房的林善雅无比好奇,于是停下脚步,留心多看了几眼,立刻就发现此人长相有些眼熟,肯定在哪见过,但一时之间却又想不起来。 第21章 女人的想象力有时过于丰富 如果林善雅能够站得近些,看清楚厨师服上的“第二食堂”字样,肯定会马上想起对方是谁,不过这时候是深夜,路灯不算明亮,又隔得比较远,林善雅只能看出衣服的颜色和款式,而无法看清上面印的小字。 当夜星宇从副驾驶里抱出庄静之后,林善雅就更觉得奇怪了,因为自从她住在这里开始,就从来没有见过对面的邻居带着异性回家,显然这是一个生活自律、洁身自爱的女人,为何今晚破了例?还被这个男人抱在怀里? 直到夜星宇抱着庄静进屋后,林善雅才猛然想起此人是谁,正是父母来找自己的那一天,在偶然遇到常院长时,被当面介绍的新进厨师,好像是姓夜。 一个普普通通的厨师怎么会跟住在别墅的富家女扯上关系? 如果两人是无视贫富差距而真心相爱的男女朋友,为何之前又从未见过? 这令林善雅更加好奇,想着想着,她脑子里蓦然冒出一个词汇:午夜牛郎。 说得通俗点,就是鸭,指那些提供***的男妓,与鸡相对应。 难道他们是那种金钱与肉体的交易关系? 林善雅脸红了,心里感到一阵恶心,愤愤地想到:看来在下次的董事会上,我要提出一些建议,必须加强学院教职工的人品素质和道理管理,像这种害群之马都能招进来,简直就是败坏声誉! 不止是男人令林善雅愤怒,就连对面住的那个女人也让她感到失望,心里又想到:这个女人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本以为她洁身自爱,没想到背地里却搞这种不道德的肉体交易,枉自长得这么漂亮,简直是自甘堕落! 林善雅气愤地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转身回到屋里,拉上了窗帘,然后熄灯上床休息。 可当林善雅刚刚躺下,对面别墅的大门又打开了,穿着厨师服的夜星宇独自一人走了出来。 他将庄静送进屋后,便立即告辞要走,庄静虽然对他非常感兴趣,想要替家族拉拢一个古武者,但两人毕竟是初次见面,不宜做得太明显,所以她也没有挽留夜星宇,说了几句场面话以后便任其离开。 不过令庄静感到尴尬的是,当她想要跟夜星宇交换联系方式时,却被对方拒绝了,而且拒绝得还很干脆,不带半分犹豫,说什么“宅男不配有朋友”,分明就是不想跟她产生交集,这让庄静有些气恼。 夜星宇确实是不想跟庄静扯上关系,一个张馨雨就让他不胜其烦,何必再自找麻烦? 至于帮助庄静,送她回家,也没有特别的意思,就好像看到一个老奶奶摔倒在路边,他也会帮忙扶起来,然后送去医院什么的。 其实,无论是庄静还是老奶奶,在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怪物面前,都是小姑娘,夜星宇可以很负责任地拍着胸口大吼一句:“我吃过的盐,比你们吃过的米都多!” 夜星宇安静地走在路上,脚下没有一丝声音,轻灵得像是一只猫。 昏黄的路灯照耀着笔直的道路,在这个时间点上,看不到一个行人,也碰不到一辆车。 骊水南湾是高级住宅区,座落于市郊,远离闹市,因为每家每户都有私车,外人也进不去,所以这条路便显得尤其的寂静与冷清,要走上老半天才能到达住宅区的大门口。 并且到了外面的公路上,也很少会有出租车经过,公交车更是早就收班了,夜星宇就只好用手机叫了一辆网约车,发了个定位,让对方过来接自己。 等他回到宿舍,已是半夜三点,他随随便便冲了个澡,倒头就睡。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完全亮,夜星宇便自动醒来,穿衣洗漱过后,早早来到第二食堂。 虽然他昨晚从梁少凡手里赢了八十万,堪称一夜暴富,可他并没有辞去这份辛苦工作的打算。 对于他来说,其实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挺好。 厨房里正忙碌地准备着早餐,基本上就是一些粉面、包子、馒头、鸡蛋、豆浆、米粥等食物,不用做炒菜,也就不用切菜,所以夜星宇在早上是比较清闲的,要等早餐结束,开始准备中餐的时候,他才开始忙起来。 夜星宇在厨房里逛了几分钟,发现无事可做,便准备到外面溜达一圈透透气,可还没走出去,就听见有人在后面叫他:“小夜,帮个忙呗?” 夜星宇回头一看,是白案师傅刘胖子,于是点点头:“有啥事?你说!” 刘胖子将两只沾着白面的大手在围裙上擦了两下,有些难为情地凑到夜星宇耳边悄声说道:“我昨天跟几个哥们喝多了,现在胃挺难受,准备去校医院看一下,打个点滴开点药什么的,不知道你方不方便帮我蒸一下馒头?要是不会的话哥教你,很简单的……” 刘胖子分明就是一副“你肯定会帮我”的表情,噼里啪啦地就开始讲解蒸馒头的做法,但夜星宇哪有耐烦心听他上课,赶紧推着刘胖子的后背说道:“行了,行了,馒头我会做,你赶紧去看病吧!” “好嘞!”刘胖子高兴地笑着,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改天请你喝酒啊!” 夜星宇无言以对,心想:这胃还痛着呢!居然还惦记着喝? 刘胖子走了以后,夜星宇便围上他解下来的围裙,开始揉面做起了蒸馒头。 他的做法与刘胖子不一样,刘胖子做的是那种最普通的北方大馒头,一个重二三两,紧实有嚼劲,而夜星宇做的却是由他自创发明的奶香小馒头,个头小,松又软,蒸出来会散发出浓郁的奶香味。 他手脚麻利,速度飞快,那些炸油条的、炒米粉的、煮鸡蛋的、打豆浆的,个个都还在忙着,他的馒头就快要蒸好了。 不过夜星宇并没有把蒸好的馒头马上拿出来,因为还没到开堂时间,现在就拿出来的话,呆会就冷了,于是他把火关到最小,便靠在椅子上打盹。 第22章 超级好吃的奶香小馒头 一到六点半,第二食堂的大门准时打开,呼啦一下涌进几十个学生,这些都是起得早的。 正所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看到好吃的可以尽管拿,而那些睡懒觉的,等来的时候可能就没剩几样了,别人觉得难吃的,不愿意吃的,才留给他们。 绝大多数学生都拿着盘子去装炒米粉,许师傅的酱油炒米粉可是一绝,味道很好吃,学生们大多都喜欢,不过每天早上最多只能供应两百个人的份量,晚来的可就吃不到。 学生们拿着空盘子争先恐后地围着一大盆炒米粉,七手八脚地往自己盘子里面装,吵吵嚷嚷的就像菜市场一样。 突然间,一股浓郁的奶香味飘荡过来,学生们个个都像中邪一样,手脚动作不自觉地暂缓下来,一个个仰起头耸动着鼻翼,狠狠地嗅着不知从何而来的香气。 夜星宇这时候正在厨房里揭开大蒸笼,将一个个儿拳大小的乳白色小馒头夹出来,放在准备好的大餐盘里,准备端到外面去。 香味就是从蒸笼里散发出来的,弥漫了整个厨房,再从厨房扩散到食堂大厅里,每个人都闻到了。 “哟~,星宇,你这蒸的是馒头吗?咋闻起来这么香呢?” “可以啊!不说口感怎么样,光是闻这个味道,都是一种享受!” “我说小夜啊!你有绝活早不说?现在才露这一手?” “都让开!都让开!我先来尝一个,忙了老半天,正饿着呢!” “我也来一个,尝尝小夜的手艺!” 厨房里的一大帮子人闻到香味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说着,有人带头用手拿了一个粉白的小馒头放进嘴里试味道,其他人也纷纷不甘落后,每人都拿了一个往嘴里塞,有些肚子较饿的甚至还拿了两三个,夜星宇刚夹出来几十个,瞬间就没了,便只得再从蒸笼里夹。 一笼二十五个小馒头,他蒸了六笼,一共一百五十个,还没端出去,就被厨房里的人抢走了三分之一,个个都嚼得津津有味,连声称赞,都说这是自己有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馒头。 夜星宇生怕他们再抢,赶紧将剩下的一百个小馒头从蒸笼里捞出来,分别盛放在两个长方形的大餐盘上,然后端到外面去。 外面那些学生们只闻到味道,大概判断出是从厨房里传出来的,却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个个心痒难耐,拿着盘子也不盛食,眼巴巴地望着厨房门口,就等着看看是不是有什么好东西还没拿出来。 在众人期盼而又好奇的目光中,夜星宇端着两个大盘子出现了,上面堆满了白生生的小馒头。 浓郁的奶香味明显就是从馒头上散发出来的,这些学生们个个都像疯了一样围过来,盘子刚刚放下,几十只手就同时伸过去,眨眼间就被抢空一盘。 有些只拿了一个,生怕只是闻起来香,吃起来不怎么样,所以只拿一个先试一试;而有些贪心大胆的一下子就拿了两个,甚至三四个,毕竟这馒头个儿小,一两都不到,也不担心吃不下。 一个留着短发、个子小小的女学生跑得最快,抢先从盘子里抓了一个塞在嘴里,松软的面皮几乎是入口即化,浓郁的奶油香味在口腔里扩散开来,令味蕾得到极大的满足。 娇小女学生的两只大眼睛里仿佛冒出许多小桃心,脸上的表情陶醉到了极点,好像犯了花痴一样。 天哪!这是馒头吗? 呜呜呜……,真是太好吃了! 娇小女学生激动得差点就热泪盈眶,嘴里还没咽下去,又迫不及待地扑向盛着馒头的餐盘。 这时候第一个盘子已经被抢空了,幸好第二个盘子里还有,她赶紧伸出两只白晳的小手,一手抓住两个,还没来得及将手收回,身边的同学也扑向了第二个大盘子,然后在转眼之间,所有的小馒头被一抢而空。 “我靠!你们这些人渣,我特么就跑得慢了一点,就被你们抢完了?你们还有没有人性?” 一个宽度约等于高度,不知道有两百斤还是三百斤的大胖子,气喘吁吁地跑到空荡荡的大餐盘跟前,哭丧着肥嘟嘟的胖脸,控诉着同学们的“暴行”。 但是没有人理会他,这些学生们完全沉醉在了奶香小馒头的香甜口感中,很多人都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睛,感受着唇齿间的香气,回味着令人感动的味道,那满足的表情,似乎不是在进食,而像是抽了一口传说中的“大白面”。 当天,在万相学院的学生群体当中,开始流传起了有关于第二食堂奶香小馒头的传言,有幸吃到奶香小馒头的学生们一个个激动万分、表情夸张地形容着,直接把那馒头的味道吹嘘成了王母娘娘蟠桃会上的仙果,传得神乎其神,令无数学子心生向往。 只可惜,馒头只有早餐才有,想吃,最快也要等到明天早上。 第二天清晨,天才蒙蒙亮,第二食堂还没开门,就有一两百个学生守在外面,一个个眼巴巴地瞅着时间,就盼着赶快到六点半。 这些都是被奶香小馒头给吸引过来的学生,其中只有几十人亲口尝过,更多是听到传言闻风而来的馋嘴吃货。 好不容易捱到了六点半,第二食堂门打开,上百个学生一拥而入,除了寥寥几个人照例拿着盘子去装酱油炒米粉,其余人等通通围到了另一边,纷纷叫嚷着:“馒头呢?赶紧上馒头啊!” “馒头来了!”满头大汗的刘胖子气喘吁吁地端了一大盘子白面馒头从厨房里走出来,一看到居然有这么多学生在等着吃馒头,一下子就愣住了。 “卧槽!怎么又是这个?” “说好的奶香小馒头呢?” “有没有搞错?这是啥玩意啊?” “我们要吃昨天的小馒头,快给我小馒头啊!” “我特么五点半就起床了,就给我看这个?” “差评,差评,我要给差评!” 第23章 由馒头引发的风波 感受到愚弄的学生们吵吵嚷嚷,哄声四起,把食堂弄得就像农贸市场一样,有愤怒的,有抱怨的,有哀嚎的,有不甘的,但就是没有一个用手去抓馒头的。 刘胖子一脸懵逼,指着自己蒸出来、还在冒着腾腾热气的大馒头,诧异问道:“这不就是馒头吗?” 这时候有个站在旁边的工作人员看不过去了,忙对刘胖子解释道:“他们说的不是你这个大馒头,是昨天小夜帮你弄出来的小馒头。” 刘胖子的脑子还没转过弯来,疑问道:“不都是馒头吗?大点小点有啥区别?” 工作人员脸色有些古怪,没好意思告诉刘胖子,他做的馒头其实不怎么好吃,比起夜星宇做的奶香小馒头,味道一个天一个地。 这人要顾及同事的面子,就不好直言,但学生们可就不客气了,这些都是不差钱的贵族学生,嘴本来就刁,从小在家里都是娇生惯养,说话很少会考虑别人的感受,一个个毫不留情地拿刘胖子开涮。 “这是馒头吗?狗屎还差不多吧!” “做得这么难吃还有脸端出来?” “拿回去喂猪吧!搞不好猪都不吃!” “小馒头!我要吃小馒头啊!” “……” 一帮学生七嘴八舌,把刘胖子弄得怒气冲天,脸色阵青阵白,直接把装着馒头的大盘子往台面上一摔,气呼呼地说道:“爱吃就吃,不吃拉倒!” 说完,刘胖子把袖套扒下来一扔,直接走了,到厨房后门外面抽闷烟去了。 但是学生们可不愿意就这样算了,纷纷聚在那里闹事,一定要吃到小馒头才肯罢休。 最后把楼上的张金柱也给惊动了,问明了情况,才叫人把夜星宇找来,让他赶紧蒸几笼馒头出来打发学生。 由于夜星宇不用准备早餐,此时他正在校园里面散步呢,结果被张金柱派来找他的工作人员叫回去,紧急动员,临危受命,立刻展开蒸馒头行动。 那些为了奶香小馒头而闹事的学生们听到食堂方面信誓旦旦的保证,便也一个个的安静下来,静等馒头出笼。 早餐时间是上午六点半至八点半,用餐人数最密集的就是七点至八点这一个小时,等到夜星宇馒头起锅的时候,已经到了七点过,此时正是食堂里面人最多的时候。 蒸笼一揭开,浓郁的奶香味瞬间扩散,不仅仅是厨房,就连外面的用餐大厅都弥漫着这股诱人味道,那些早就引颈以待的学生们一个个激动起来,挤在馒头窗口边望眼欲穿,很多没听过小馒头传言的用餐学生闻到这股诱人的奶香味,也被吸引了注意,纷纷朝这边观望着。 蹲在厨房后门边上抽闷烟的刘胖子也闻到了馒头的香味,好奇之下,直接扔掉半截烟头走了回来,就看见夜星宇正在用夹子把一个个粉白诱人的小馒头从蒸笼里面往外捞。 刘胖子伸出胖手拿了一个放进嘴里咬了一口,两只眯眯眼瞬间放大,失声嚷道:“可以啊!这味道绝了!比我老刘做的馒头还好吃!” 夜星宇呵呵一笑,端着盛满馒头的大餐盘往外走,同时对刘胖子说道:“你把剩下的馒头装出来,应该还可以再弄两盘。” 实际上哪有两盘,夜星宇一走,本来在厨房里面埋头做事的各位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围了过来,非常默契地用手抓向馒头,都不顾烫手,不到一分钟就干掉了几十个,剩下的就只够装一盘。 等待已久的学生们一看见夜星宇端着一大盘小馒头走出来,个个都疯狂了,原本还算排列整齐的队形瞬间失控,也顾不得什么先来后到,直接一拥而上,要不是里外隔着一米高的台面,恐怕都要扑过来直接开抢。 一个大餐盘差不多只能装得下五十个小馒头,而围着的学生估计有两百人,哪里够分? 夜星宇都不敢让他们自取,否则一个人起码要拿走好几个,绝大多数人都吃不到。 于是他就没把大餐盘放到前面,而是用夹子夹住馒头一个个地递过去,嘴里嚷着:“一人一个,不要抢!” 拿到馒头的人就乖乖闪一边去,想要混水摸鱼都不可能,别说其他学生都在互相监督着,就是夜星宇自己都不会搞混。 他的神魂强大无比,思维转速堪比银河计算机,记忆能力也是没得说,谁领过,谁没领过,一清二楚,根本蒙不了他。 一分钟不到,一盘小馒头就发完了,刘胖子正好端着第二盘走出来,恋恋不舍的样子似乎还想再吃几个,却被夜星宇把盘子接了过去,又开始一个挨一个地发馒头。 两大盘馒头发完,吃到的人连一半都没到,剩下的学生不甘心啊,又吵又闹。 眼看场面又有失控的迹象,夜星宇马上做出保证,再等半小时,又会有馒头出笼,请大家稍安勿躁。 夜星宇叫上刘胖子帮他打下手,两个人又开始风风火火地做馒头,当然是按照夜星宇的做法来搞。 刘胖子这时候也没有怨气了,虚心地学习着,夜星宇叫他干啥就干啥,就好像师傅带徒弟一样。 幸好还有一些发酵好的面团,省下了许多时间,夜星宇让刘胖子去烧水,自己开始调制配料以及揉面。 他的奶香小馒头之所以好吃,一是因为配方不同,添加了鸡蛋、黄油、鲜奶油等等,二就是因为揉面技巧,他是用内劲揉面。 要知道,面团揉得越均匀越细腻,馒头蒸出来的口感就越好,一般没有耐心的人在这一步上就做得比较马虎,即使是老手,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把面团揉得非常的均匀细腻。 若是揉面的时间太长,发酵的速度超过了揉面的速度,面团的表面反而会变得粗糙,所以揉面的秘诀就是越快越好。 而夜星宇利用内劲,可以直接破坏面团本身的分子结构,将其分解成更加细小的颗粒,达到常人难以企及的效果,所以他只是很随意地揉几下,面团就捏好了,大大节约了时间。 有刘胖子在旁边帮忙,一些杂活不用夜星宇自己亲自动手,速度稍微提升了一些,本来说好的半小时,结果二十五分钟,馒头就出笼了,但是仅仅三分钟不到,所有的馒头一散而空,还是有许多学生没有分到。 这时候已经快到八点,离食堂关闭只有半小时,发酵好的面团也都用完了,没办法再次赶做,夜星宇只能很遗憾地对大家宣布:“今日收档,明日请早。” 第24章 害群之马应该赶出学院 这一天,奶香小馒头的传说风靡了整个万相学院,虽然亲口吃到馒头的只有一百多人,但闻到那股诱人香味的就多了去,五百人都不止,很多人都相信了奶香小馒头美味无比的说法,搞得一些原本只在第一食堂吃早餐的学生们都心动不已,决定找时间去第二食堂品尝一下传说中的奶香小馒头。 更夸张的是,这件事还炒作到了网络上,校园网论坛上面先后出现了十几篇贴子,纷纷呼吁校方能够全天供应奶香小馒头,跟贴点赞者甚众,甚至都引起了学院管理层的关注。 主管食宿方面的正是副院长常博文,看到贴子后就把张金柱叫来问话,当知道这个奶香小馒头是夜星宇搞出来的,常博文有点发愣,他还以为夜星宇是负责掌勺炒菜的,没想到被张金柱安排去切菜,后来又因为机缘巧合,帮刘胖子顶个了班,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常博文有点哭笑不得,向张金柱问道:“你打算怎么安排?让小夜去做馒头?” 张金柱自己也没想好,他有些纠结的答道:“夜星宇馒头是做得好,但如果以后就让他做馒头的话,学生们都去吃馒头了,别人做的早餐没人吃,这好像也不太好吧?” 常博文想想也是,光是一些学生没吃到馒头就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以后知道这件事的人越来越多,要是大家都要吃馒头,那还不闹翻天啊? 于是乎,常博文也只能叹了口气,说道:“算了,馒头还是让刘师傅来做,让小夜费点心思指导一下。至于小夜这边,你就转告他,我做主先给他提一点工资,算是技术转让费,等年底的时候我再想想办法帮他套个名额转正,这个年轻人我对他观感不错,是个人才,能把他留在学院也是一件好事。” 张金柱连声答应着,领命去了。 常博文从座位上站起来准备给茶杯添点水,就看见一道靓丽的倩影跨进了办公室,他立刻笑着迎了上去,亲切招呼道:“林教授,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吗?” 来人正是整个万相学院最年轻也是最美丽的教授林善雅。 林善雅没有客套,直接开门见山地对常博文说道:“常副院长,前阵子你给第二食堂招了一个工作人员,二十多岁,姓夜的,对吧?” 常博文马上知道她说的是谁,刚还跟张金柱聊着呢,便立刻答道:“对啊!你说的是夜星宇吧?” “对!就是他!”林善雅点点头,直接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个人的品行不好,我无意中看到他在学院外面行为不检,跟别的女人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啊?”常博文一愣,随即有些无语,隔了几秒钟,才脸色古怪地说道,“年轻人谈恋爱好像没什么问题吧?” “不是谈恋爱,是那个……”林善雅想了想措辞,才略有些脸红地接着说道,“就是那种非法的肉体交易!” 常博文顿时明白了,但他还是曲解了林善雅的意思,林善雅是想说夜星宇在外面做鸭,而常博文误以为是嫖娼。 其实这老头别看年纪大,实际上还挺开放的,他虽然不赞成这种做法,却也没有过于鄙视和厌恶,觉得年轻人憋得难受,偶尔花钱解决一下生理需要,也是情有可原的嘛!就因为这样就要处分别人? 但是常博文却不得不在意林善雅的看法,别看她表面上只是一个没什么资历的教授,实际上却是校董会的主席,也就是万相学院的幕后大老板,这整个学院至少超过一半是她的,她要是指名说某个员工不行,那还真就不行,行也不行! 常博文只能征求林善雅的态度,小心询问道:“那林教授的意思是……?” 林善雅很肯定地答道:“把他辞退吧!这种人学院不能留,助长歪风邪气!” 但是常博文却有些为难,对林善雅解释道:“小夜最近搞出来一个奶香小馒头,在学院很火,有很多学生支持他,这时候把他辞退,恐怕影响不太好,要不然等这件事稍微平息下去,我再找个借口让他离开,你看这样行吗?” 林善雅疑问道:“什么奶香小馒头?” 常博文指着自己电脑上还没关闭的论坛网页,对林善雅说道:“你来自己看吧!” 女人的好奇心往往要大过男人,林善雅便坐到电脑前面抓起鼠标点开网上的贴子,很快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转头对常博文问道:“他做的馒头真有这么好吃?” 常博文笑答道:“这我哪知道!都是学生们在说,我自己又没吃过,我都还想哪天有机会去尝一尝!” “那行!夜星宇的处分暂缓执行,等这股馒头风潮过去了再说,我先去上课了。”林善雅站起身来,很是干脆地留下这句话,便离开了办公室。 这时候,在林善雅的金融系教室里,几百个学生坐得整整齐齐地等着开课,绝大部分都是男同学。 学习是假,来看美女才是真。林教授既年轻又漂亮,风靡整个万相学院,在学生群体中支持率很高。听她的课,听不听得懂没关系,最起码视觉享受一流。 女学生也有一些,其中就有一个大眼萌妹,很受欢迎,一帮女学生将她众星拱月般护在中间,像个高傲的公主,还有好几个男同学的目光一直围着她转。 大眼萌妹此时正拿着手机上网,浏览着有关奶香小馒头的贴子,正翻看间,突然又刷出了一个新贴,标题是:难道没有人发觉,馒头小王子其实很帅吗? 点进去一看,文字内容不多,就只有一句:爱了爱了,好想嫁给他生猴子! 下面全是照片,手机拍的,镜头通通对准一个穿着厨师工作服的年轻男子,正是这两天大红大紫的馒头小王子夜星宇。 大眼萌妹一看到这些照片,顿时就傻了,脱口失声道:“我靠!姐夫?” 第25章 我只给你一星期的时间 这一声吼叫很是突兀,旁边的几个女同学都被惊动了,纷纷探过头来,看着手机图片上的男人,一个个都在问:“小西,这是你姐夫?” 严小西嘿嘿一笑,反问道:“怎么样?帅吧?” 立刻就有人说道:“这不是第二食堂的馒头小王子吗?怎么成你姐夫了?” 严小西马上答道:“你别问我,我也是前两天才知道他跑去食堂上班了,没想到竟然就是咱们学校的食堂。” 实际上,严小西曾经看到过夜星宇的厨师工作服,上面除了印有“第二食堂”的字样以外,还有万相学院的徽标,不过当时光线暗,徽标又印得不清楚,没有那四个字显眼,她就没注意到,并且平时她都不去食堂用餐,根本就不知道学校新建了第二食堂,还以为就只有一个食堂来着,所以完全没有将夜星宇和自己就读的万相学院联系起来。 有个女同学很天真地问道:“他真是你姐夫啊?” 严小西没有回答,而是用手指头放在嘴唇上,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同时拨打了表姐的电话,接通后便对电话那头说道:“馨雨姐,我今天看到姐夫了,你猜猜他在哪里?” 那边传来张馨雨疑惑的声音:“什么姐夫啊?” 严小西立刻答道:“夜星宇啊!就是前晚上赢了梁少凡八十万的那个!” 张馨雨愣了小半天,才问道:“他在哪?” 严小西很是兴奋地笑着答道:“就在我念书的万相学院啊!他在我们学院的食堂打工,据说他蒸的馒头可好吃了!” 张馨雨又是沉默了半晌,然后说了一句“知道了”,便挂了电话。 …… 又是一个鸟语花香的清晨,天刚蒙蒙亮,第二食堂的门口就排起了大长龙,全是被传说中的奶香小馒头勾来的馋虫,只是今天注定要让很多人失望了。 得到常博文指示的张金柱没有让夜星宇蒸馒头,只是让他指点了一下刘胖子,然后仍由刘胖子来负责早餐的馒头。 所以,当一大群学生拥进食堂的时候,看到的不是馒头小王子,而是馒头大胖子。 “怎么又是你啊?那个做馒头的小帅哥呢?赶紧去换人吧!你做的馒头,狗都不吃!” 几个女学生一上来就开大招,接连施放毒舌技能,瞬间就让刘胖子有了杀人的冲动,一脸的愤怒加上十二分的尴尬。 刘胖子把装馒头的盘子往台面上一搁,怒气冲冲地大声嚷嚷道:“馒头在这,爱吃不吃!” 其实他做的馒头经过夜星宇的指点,已经比以前好吃多了,虽然比起夜星宇亲手做的还差了不少,但起码闻起来味道还是挺香的。 很多学生没忍住,一哄而上,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下手一个比一个快,一盘小馒头瞬间抢个精光,这才令刘胖子的脸色好看不少。 “味道比昨天差了好多,不过也还行!”一个昨天吃过馒头的眼镜男一本正经地评论着。 “行个鬼啊!吃过昨天的馒头,今天这个就有点咽不下去!”也有一个扎辫子的女同学持反对意见。 当然,说是这样说,她还是几口就把手上的小馒头给吃完了。 今天的馒头虽然比不上昨天的味道,却也比刘胖子平时蒸出来的大馒头好吃很多,已经算是美食了。 夜星宇这时候正在学院里面某个僻静之处练拳,这是一套他自创的拳法,叫做通神拳,看似简单,实则奥妙无穷,一般的古武者根本没办法掌握,只有那种非常厉害的古武者才有资格领悟到这套拳法的神韵。 一个绝美脱俗的女人漫不经心地走在林荫小路上,正是心事重重的林善雅,她连早餐都没心思吃,一大早就来校园里面散步,想要舒缓一下压抑的心情,结果就被一阵呼呼的声音所吸引。 循声望去,林善雅就看见一个青年正在不远处的草坪上练拳,那呼呼声音正是他出拳时所带起的风声,看起来威势很足,不像是那些表演用的花架子,而是实打实的真功夫。 好奇的林善雅走近了一点,才发现练拳的青年正是她昨天准备让常副院长将其辞退的夜星宇,不免心生疑惑,嘀咕道:“这人打起拳来好威风,难道是古武者?” 不过转念之间,林善雅就推翻了自己的猜测,心里想到:哪有这么多古武者?他要是古武者的话,怎么可能会去做那种肮脏的事情?多半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也就能锻炼一下身体,好去满足那些女人! 想到这里,林善雅觉得脸颊发烫,就准备离开,这时候手机却响了。 一看到来电显示上面的“爷爷”两个字,林善雅就心慌起来,可又不能拒接他老人家的电话,她就只能轻叹一声,按下了接通键。 “小雅啊,你还准备闹到什么时候?”电话那头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爷爷,我……”话到嘴边,林善雅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什么都不用再说,这件事就这样定了,我给你一星期的时间,你把那边的工作全部安排好,到时我让你父母过去接你回来。” 话一说完,也不等林善雅反驳,那边就挂断了电话。 看到手机屏幕上显示的“通话结束”四个字,林善雅的心情糟糕透了。 没想到,自己那么的坚持,那么的努力,用尽了一切去反抗,最终还是逃不过这个结局,难道人的命运真的是生下来就已注定? 林善雅不甘心! 爷爷期望的幸福,并不是她想要的幸福,父母认为是圆满,对她来说却是遗憾。 然而还有什么用呢?爷爷已经下达了死命令,从说话的语气上就能听出来,他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绝对不允许自己再说一次拒绝! 她只有一星期的时间,一周之后,她就只能乖乖地跟随父母回到帝都,嫁到霍家去做少奶奶,从此成为被困笼中的金丝雀,再也没有实现梦想的机会。 还有什么办法呢? 应该会有办法吧? 必须要想出一个办法! 而且,一定要快! 第26章 跟我结婚吧 林善雅的目光投向远处,看到了刚刚收拳的夜星宇,她想起了那天深夜,他从车上抱起那个女人,走进了对面的别墅,于是她的脑海中突然跳出了两个字。 交易! 这两个字蓦然给了林善雅很大的启发,一个疯狂的计划迅速在她的脑海里成型,越是细想下去,她就越是激动。 在家族带给她的强大压力下,在这最后关头的几天时间内,她终于想出了一个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尽管这个方案非常的疯狂,无比的大胆,但是…… 很有效! 就这样,林善雅迈开双腿往前走去,灼热的目光紧盯着不远处正背对她的青年,放声娇喊道:“夜星宇!” 夜星宇转过身来,看到了这位如盛开的鲜花一般美丽的女人,他微笑招呼道:“早啊!林教授!” 林善雅加快脚步,款款行至夜星宇身前,微微低着头,逃避着对方的眼神,隔了好一会,才蓦然鼓起勇气,开口说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语。 “那个……跟我……结婚好吗?” 夜星宇蓦然一愣,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虽然他绝不可能听错,但他还是有些不解,便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林善雅终于抬起头来,紧盯着对方的眼睛,俏脸虽然滚烫通红,表情却无比坚定,字字清晰地郑重开口,“跟我结婚吧!” 这一瞬间,竟然令夜星宇呆住了,他仿佛穿越了数千年的时光,重回到昆仑山巅,那同样是一个阳光明媚的美好清晨,同样是惹人爱怜的绝美容颜,同样的娇羞无限且庄重万分,同样的令人心动而无法拒绝,一切就似昨日,那深深刻印在心间,始终无法忘怀一幕,于此时重现。 夜星宇的脸上突然绽放出无比灿烂的笑容,看得林善雅有些目眩神迷,竟然有了一丝丝的心动,随后就听见一句很是爽朗而又干脆的回答:“好啊!我们结婚吧!” “啊?你这就答应了?”林善雅有些惊讶,她还以为像这样不可思议的无理要求,对方虽然不至于拒绝,但也会问个清楚,没想到他却答应得这么爽快。 “是啊!难道你不希望我答应吗?”夜星宇的脸上带着微笑,两只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林善雅,目光竟然温柔无比。 “呃……不是……”林善雅很紧张,有些慌乱地避开对方视线,嘴里嘟哝着:“难道你都不好奇,我为什么想要跟你结婚吗?” 夜星宇呵呵一笑:“因为我帅呗!” 这明显是一句玩笑,有些不正经,林善雅没好气地说道:“少臭美!其实是因为我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想要解决的话,必须在这几天之内就要找到一个结婚对象。——而你,恰好能够帮到我,仅此而已,你可别想歪了!” 夜星宇听完以后,并没有表现出兴奋或是失落,只是很随意地咧嘴一笑:“跟美女闪婚,体验应该还不错,倒是值得尝试!” “但是……我有一个条件。”林善雅生怕夜星宇误会,赶紧补充道。 “说说看。”夜星宇饶有兴趣地看着局促不安的林善雅。 林善雅强自镇定下来,理清思绪,条理清晰地阐述道:“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所讲的结婚不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而是要走正规的法律程序,要去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 略微停顿,林善雅瞄了夜星宇一眼,见他表情没有变化,一如既往,便又接着说道:“但我们俩只能有婚姻之名,而不会有婚姻之实,并且婚姻关系只维持一年。一年之后,你就跟我去办离婚手续,然后我会付给你一百万的现金作为酬劳。也就是说,这只是一笔交易,而不是爱情,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夜星宇何等聪明,自然一听就明白,便问道:“你的意思是说,表面上我们是夫妻,实际上你是我老板,我给你当一年的老公,完了你付我一百万,是这样吗?” 林善雅重重地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 夜星宇想了一想,邪笑着问道:“那我们是睡在一张床上吗?” 林善雅气愤地瞪了他一眼,毫不留情地回绝道:“想都别想!” 夜星宇似乎有点不甘心地追问了一句:“空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 “废话!”林善雅提高音量,不悦地嗔道,“我只是花钱把你雇来,并不是因为我爱上你,所以在这一年之中,你不能跟我发生身体接触,也不能干涉我的私人生活,更不能提出任何的过份要求,如有违反,我就会扣你的酬劳。” 夜星宇故意做出愕然表情:“居然有这么多的不平等条约?那我暂时先不能答应,得好好考虑一下!” 林善雅冷哼一声:“有什么好考虑的?你反正都是靠出卖身体挣女人的钱,而且我也不会干涉你的私生活,更不会对你提出苛刻的要求!——你想想,一年很快就过去,你轻轻松松就能挣一百万,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出卖身体挣女人的钱?”夜星宇听得有点糊涂,不明白对方所指的是什么。 林善雅也没有解释,只是追问道:“怎么样?答不答应?” 夜星宇摸着下巴,促狭地望着对方:“听说有些奸商老板很喜欢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你不会是那种人吧?” 林善雅没好气地说道:“放心吧!一分钱都不会少你的!你只要点头答应,我马上先转五十万给你,一年期满,尾款立刻结清,绝不拖欠!” 夜星宇点点头,掏出裤兜里的手机,相当麻利地打开一个收款二维码,将手机递到林善雅面前。 林善雅不解地问道:“怎么?” 夜星宇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转帐啊!不是说好先付五十万吗?” 冷冰冰的林善雅瞬间泛起笑意,有些欣喜地问道:“那你是答应了?” 夜星宇翻了个白眼给她:“这不废话吗?有钱不赚王八蛋!” 第27章 这是一桩不牵涉感情的买卖 得到对方的明确承诺,林善雅高高兴兴地用手机扫了二维码,正在输入金额时,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抬头望向夜星宇:“你不会骗了我五十万就人间蒸发了吧?” 夜星宇气得够呛,心想:我五十亿都没放在眼里,会为了骗你五十万就跑路? 林善雅见到夜星宇脸色有些不对劲,赶紧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啊!只是我们俩根本就不熟,彼此都没什么了解……” 夜星宇毫不客气地打断道:“得了吧!不熟你就跑来要跟我结婚?亏我还以为咱们是一见如故的好朋友,你就这样看我?连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一到付钱的时候就开始打太极?既然这样,那这件事就算了吧!反正结了婚还要离,个人档案上要挂个离异的污点,多丢人啊?搞不好以后都没人要!” 林善雅听得不好意思,赔笑劝道:“别啊!我现在就把钱转给你,不过稍后我会拟一份合同,你看完没问题可得签个字啊!” 夜星宇点点头:“把钱先付了,晚点你把合同拿来,没问题我就签。” 林善雅不再迟疑,赶紧转了五十万过去,其实对于她的财力来说,五十万根本不算什么,即使被骗也不会心疼,她想要的不过是夜星宇的承诺而已,最起码能让她心安一些。 谈拢之后,两人互相存了电话,加了好友,随后分道扬镳,夜星宇回厨房去做事,而林善雅则忙着去拟合同。 在往回走的路上,林善雅既兴奋又忐忑,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为了躲避一桩婚姻,而制造了另一场婚姻,并且对象还是一个连她自己都瞧不起的龌龊男子。 但为今之计,林善雅也想不到其它办法,她不得不这样做。 而之所以选择夜星宇,是因为林善雅觉得这是一个贪财的人,可以用支付酬劳的方法诱使对方答应自己的荒唐要求。 像这种纯粹的利益交易,就不会掺有复杂的个人感情,好聚也好散。 其次还有一点,就是夜星宇这个人虽然在林善雅眼中品行不端,但就外形上来讲,也还过得去,用他作为挡箭牌,最起码从表面上看还算登对,自己可以谎称真爱来借机说服父母家人,总比找个其貌不扬的更有说服力。 而婚期为什么定为一年呢? 这是因为天龙帝国的法律有规定,在登记结婚后,必须满一年才能办理离婚,以此来遏止社会上越来越频繁出现的闪婚闪离现象,让那些不时被爱情冲昏头脑的男男女女在结婚之前好好考虑清楚,是不是真的要结这个婚,别像玩游戏那样随便。 …… 当夜星宇慢悠悠地回到第二食堂,早餐时间都快结束了,这时候已经没几个用餐学生,清洁阿姨正在擦桌子收盘子打扫卫生。 刚踏进第二食堂的大门,夜星宇就听到有人在耳边大喊一声“姐夫”,扭头一看,一个娇小玲珑的大眼萌妹子就站在旁边,正笑吟吟的看着他。 “严小西?”夜星宇当然记得这个少女,只不过这时候的严小西完全不像那晚在夜总会里面的造型,她摘掉了五颜六色的假发,脸上没有任何的妆容污染,看起来既清纯又可爱,整体气质与初次相见时相差十万八千里,要不是夜星宇观察仔细,记忆力强,估计都认不出来。 “嘿嘿,姐夫,你居然还认得我啊?”严小西的小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只不过说话的口气却有些古灵精怪。 “你叫我什么?”夜星宇有些发愣。 “当然是叫你姐夫啊!”严小西瞪着萌萌的大眼睛,反问道,“你不是我表姐的男朋友吗?” 夜星宇一脸黑线,辩解道:“你可别乱认亲戚啊!我跟张馨雨只是普通同学,我可不是你姐夫!” 严小西嘻嘻一笑,踮起脚来拍着夜星宇的肩膀:“没事儿!反正男未婚女未嫁,说不定你俩就是命中注定呢!” 夜星宇撇了撇嘴,心想:你姐倒是没嫁,可我马上就要结婚了! 严小西上下看了夜星宇一眼:“你的‘第二食堂’工作服呢?怎么没穿出来?” 夜星宇没回答,反而扫了一眼严小西身上的学院制服,反问道:“你是这的学生?” 严小西立刻答道:“是啊!计算机系大一学生!” 大一学生就是指高等学院一年级学生,按照年纪来算,她应该有十八岁。 天龙帝国的教育制度分为初等、中等、高等三种,以前的小学、中学、大学就分别改称为初等学院、中等学院和高等学院。 初等学院六年制,相当于以前的小学;中等学院也是六年制,相当于以前的初中和高中相加;高等学院看科系和专业,学期三到六年不等,相当于以前的大学。 夜星宇听到后只是点点头,说了声“再见”,就转身向厨房门口走去。 严小西赶紧一把扯住他的袖子,嚷嚷道:“诶~~,怎么刚说两句就要走啊?” “还有事?”夜星宇回过头来。 “当然!”严小西一本正经地回答着。 “你说!”夜星宇站定身子,洗耳恭听。 严小西“嗯嗯”两声清了清嗓子,很是认真地说道:“鉴于你前阵子赌骰子赢了八十万,所以我认为你该分我一点,也不用太客气,十万八万差不多也就够了!” 夜星宇像看个白痴一样地望着严小西:“你做梦呢?我自己赢的钱,凭什么要分给你?” 严小西理直气壮地答道:“就凭我是你小姨子!” “一边凉快去!”夜星宇胳膊一晃,甩开严小西扯住袖子的小手,懒得理她,直接就转身走人。 严小西跟在他后面,连声嚷道:“你咋这么抠门呢?见者有份的规矩不懂啊?就你这小气巴拉模样还想追我姐?——喂,你给我站住!别走啊你?我不让你分钱总行了吧?你给我买个包怎么样?也不贵,就万把来块钱!难道这也不行啊?你总不会要一个人吃独食吧?我真服了你!没见过你这么小气的男人!你这样能娶得到老婆吗?……”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28章 你怎么不去抢? 严小西不依不饶地跟在夜星宇后面念叨着,嗓门又大,自己也不怕出丑,把整个食堂里面的人都差不多惊动了,纷纷朝这边注视,搞得夜星宇都有点小尴尬,恨不得用针线把她的嘴给缝上。 实在被吵得没办法,夜星宇终于忍不住,对屁股后面的严小西问道:“你说这么多累不累啊?口渴吗?嗓子难受不?要不要给你一块金嗓子喉宝含片?” 严小西气乎乎地说道:“谁叫你一毛不拔?赢了钱连顿饭都不请!” 夜星宇无奈说道:“我请还不行吗?” 严小西的小脸瞬间阴转晴,嘻嘻笑道:“我要吃知味轩的满汉全席。” 夜星宇听得倒吸一口凉气,心想:妈呀!这也敢说?你怎么不去抢? 要知道,知味轩可是国内餐饮行业的龙头霸主,在帝都和八大一线城市都有连锁分店,是少数几家能评得上五星级的顶级酒楼,装修豪华,菜式精美,但消费也高得吓人。 同样,满汉全席也是知味轩最高标准的酒宴,合共一百零八道菜,办一桌至少要花费上百万,夜星宇把赢来的八十万全部拿出去都还不够,还要自己倒贴二十万,才能够请得起这一餐。 “满汉全席什么的你就别想了!今晚十点,学院后街的烧烤摊子,烤串管饱,啤酒管够,至于来不来,随你!”夜星宇说完这句话,便一头钻进了厨房,再也不去管严小西。 当然,知味轩的满汉全席只不过是严小西随口说说而已,她可没指望夜星宇花上一百万请她去奢侈一回,只不过仅仅是路边烧烤摊的话,也大大超出了她的接受底线。 可夜星宇人已经钻进厨房了,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严小西只能恨恨地一挥小拳头,掏出手机连续数次群发消息:晚上吃烧烤,坐标后街,十点集合,都来啊,姐请客! 夜星宇浑然不知道,自己还是被严小西坑了一把,等到忙完一天的工作,回到宿舍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才施施然地从学院后门去往后街。 后街原本叫做泥巷路,只因为正好就在万相学院的后面,学生们都管它叫后街。 后街上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小饭店和大排档,一直从早上经营到深夜,尤其是那些夜宵摊子极其火爆,不仅是学生,就连周围的住户也常来光顾。 做烧烤的只有三家,差不多都挨在一起,生意都还不错,所以一旦说了是后街烧烤摊子,基本上就是这三家跑不了,不会找错地方。 夜星宇只记得有这么个地方,重生以后还是第一次来,等他走到时,一眼就看见了站在街边东张西望的大眼萌妹严小西。 她没有穿学院制服,而是穿了个便装,下身是短裙加运动鞋,上身是一件紧身小t恤,胸脯鼓胀得老高,相当有料,发育程度堪称爆表。 看到夜星宇出现,严小西高兴地冲他挥挥手,连声叫嚷道:“这边这边,位置都找好了。” 夜星宇点点头,过了马路来到严小西身边,严小西带他走了几步,就跟八九个围成一桌的少男少女打招呼,桌子上空空如也,居然还没点餐,在那眼巴巴地干坐着,显然是怕金主不来。 夜星宇目光一扫,看见这帮人都是十八九岁的样子,女孩子居多,男的只有两个,一个穿了耳环,另一个染了头发,都穿着破洞牛仔裤,有点像是街头混混。 夜星宇抬眼望向严小西,问了一句:“你朋友?” 严小西也没有详细介绍,随意用手一比划:“都是我的小姐妹,这两个是我小弟。” 夜星宇点点头没说话,猜到这几个是被严小西叫来混吃混喝的,他也没在意。总共不过十个人,随便他们敞开来吃,撑死也就一千块钱。 实际上夜星宇不知道,严小西原本是打算叫来几十上百人的,只可惜她人品不好,每次说请客,往往最后买单的都是别人。很多人都怕成为冤大头,要么找借口不来,要么直接无视,真正来的也就仅仅是这几个。 金主到场,严小西立马活跃起来,拿着菜单狠狠地点,动不动就五份十份,听得夜星宇满脸黑线,忍不住插嘴道:“点这么多?你吃得下吗?” 严小西摆摆手:“没事,不会浪费,吃不下打包。” 夜星宇突然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就不该答应这个小魔头的吃饭要求。 严小西哪会管夜星宇的情绪,看着菜单胡乱点了一通,最后又叫了两箱啤酒。 夜星宇又忍不住道:“学生喝酒不好吧?” 严小西“啪”的一声把身份证拍在桌上,嚷道:“老娘已经成年了,随便喝,不犯法!” 夜星宇彻底无语。 菜点完,还没上,大家就开口聊天活跃气氛,那几个女孩子应该都是万相学院的学生,居然都认得夜星宇,亲切地叫他“馒头小王子”。 而那两个男的不知道夜星宇的身份来历,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还吹着口哨,好不避忌地向严小西当面问道:“小西姐,这大叔是谁呀?是你吊上的凯子吗?看起来不怎么样啊!” 严小西一拍桌子怒吼道:“嘴巴放干净点!这是我姐夫!” 两个男的似乎有点怕她,居然被吼得不敢说话,还赔笑着跟夜星宇打招呼:“姐夫好!” 夜星宇叹口气,郑重其事地对严小西澄清道:“我跟你姐真没那回事,不信你自己问她,就只是普通同学而已。” 严小西拍着夜星宇的肩膀,老气横秋地说道:“别担心,这事我点头赞成,回头我跟我姐打声招呼,让她收了你!” 夜星宇觉得跟这丫头讲不通,也懒得理她,闷闷地坐着不说话。 其中那个染了几缕小红毛的男生从裤兜里摸出一包有点皱巴巴的香烟,挨个发下去,居然超过一半的女孩子都接了,熟练地掏出打火机点上,一个个在那吞云吐雾的,完全不像是学生。 第29章 江湖人称金毛强 严小西也主动伸手去接烟,发烟的少年愣了一下,脱口问道:“小西姐,你不是不抽烟的吗?” 严小西很是豪放霸气地从对方烟盒里抽出一根烟来,有些不悦地反问道:“你哪只眼睛见到我不抽烟?” 小红毛不敢回嘴,讪讪一笑,继续往下发烟,又把烟递到了夜星宇面前,而夜星宇摇摇头,说了一句“不抽”。 严小西有些不屑地横了夜星宇一眼,讥笑道:“大男人不抽烟?” 夜星宇闷闷地回了一句:“不想抽。” 严小西很是轻蔑地一笑,然后向一个女孩子借了火,不过只抽了一口,便被呛得咳出声来,随手就把刚点上的烟给扔了,很是不爽地嘟囔道:“这是什么破烟?真难抽!” 小红毛讪笑道:“白云山,老牌子,十块钱一包。” 严小西撇嘴道:“才十块钱?怪不得这么难抽!” 蔬菜肉食还在火上烤,啤酒就先送上来了,两个男的一起站起来给众人倒酒,随后叫嚷着:“大家先来干一杯!” 女孩子们都是用杯子喝,那两个男的很豪气地直接对瓶吹,夜星宇默默无语地接过一杯啤酒也跟着干了。 随后烧烤陆续送上来,一群人吃吃喝喝,倒也热闹,唯有夜星宇不怎么说话,就只是闷头吃着,显得跟这帮少男少女格格不入。 严小西向对面的两个男仔使了个眼色,穿耳环的少年立马会意地站起身来,举着啤酒瓶,大声对夜星宇说道:“姐夫,我叫阿文,我敬你!” 夜星宇默不作声地跟他干了一杯,这家伙放下酒瓶,拍着胸脯吹嘘道:“你是小西姐的姐夫,也就是我阿文的姐夫,以后要是有谁欺负你,就报我阿文的名字,我帮你干他!” 夜星宇还是没说话,另一个将几缕头发染成红色的少年仔也站起身来,搂着阿文的肩膀,一张嘴就开始吹牛逼:“姐夫,我是阿文的兄弟毛子,我们都是跟小西姐混的,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亲大哥!别说是这条后街,这方圆十里八里你都可以横着走,谁要敢动你,我毛子绝对饶不了他!” 两个少年不停地向夜星宇敬酒,然后你一言我一句,吹得都快上天了。 夜星宇听得好笑,就这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屁大小孩,居然把自己说得就跟黑道大佬一样。 看到夜星宇沉默着不说话,严小西嘲笑道:“怎么?吃自己的心疼了?” 夜星宇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在那嚣张大喊:“小婊子,你还敢来后街?这次看你往哪跑!” 众人循声望去,就看见十几个穿得花里胡哨的不良青少年从隔壁那家烧烤摊走出来,一个个气势汹汹,明显摆出一副要找碴的模样。 其中还有两个小太妹,姿色不怎么样,却打扮得超级妖艳,画着夸张的烟熏浓妆,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 刚才喊话的是走在最前面的一个瘦高青年,头发染得金黄金黄的,额头上包着纱布,胳膊上缠着绷带,一副伤残人士的模样,但语气态度却极其嚣张,两只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严小西,看样子非但跟她认识,还有过节。 夜星宇看到那黄毛青年有点眼熟,随后一想便记起是谁,低声向严小西问道:“怎么回事?” 严小西用手遮住嘴,快速对夜星宇说道:“前阵子我跟几个同学在这吃烧烤,这家伙过来调戏我,我就飞起一脚踢在他的老二上,然后我就跑了。” 黄毛青年看见严小西捂着个脸不知道在干什么,便张狂地吼道:“说话啊!你特么聋了?” 严小西有些紧张,却摆出一副硬气的模样,大声道:“金毛狗,这后街又不是你家开的,你能来,我不能来?” “来得好!”黄毛青年不怒反笑,“这次看你怎么跑,非得弄死你不可!” 严小西脸色一寒,向坐在对面的毛子和阿文命令道:“你们两个,帮我弄死他。” 听到这话,两个少年脸上的表情就跟便秘一样,埋着头像是鸵鸟一动不动,好像完全忘了刚才口沫横飞的豪言壮语。 这也不怪他们,若对方就只两三个,他们还敢站出来拼一拼,可对方十几个人,这完全没得打,只要一冒头,就要活生生被揍成死狗。 严小西没想到这两个小弟居然如此没骨气,坐在那屁都不敢放一个,眼看黄毛青年带着一大帮人将他们团团围起来,心里也慌了,赶紧掏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焦急大喊道:“君姐,快来救我,我在万相学院后街,一帮混混找我麻烦。”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慵懒的娇媚女声:“是哪个不长眼的欺负我们家小西?你直接报我吴楚君的名字,看谁敢动你!” 严小西赶紧对黄毛等人大喝道:“我是吴楚君的妹妹,你们别乱来!” “吴楚君?”黄毛疑惑地看向周围的同伴,问道:“你们谁认识?” 看见一个二个都在摇头,黄毛便恶狠狠地向严小西吼道:“你特么说的是谁啊?” 吴楚君显然听到这边的声音,在手机那头向严小西说道:“你把电话给他。” 严小西把手机递给黄毛,黄毛一头雾水地接过电话,“喂”了一声,就听那边有个女人说道:“你叫什么名字?是谁的手下?” 黄毛一听是个女人,立时神气起来,大声答道:“我是金毛强,跟虎哥混的。” 吴楚君有些疑惑:“虎哥?哪个虎哥?罗虎吗?” 金毛强气哼哼地说道:“你特么连虎哥都不认识,还敢在老子面前装大爷,我去你娘的!” 说罢,金毛强直接把手机往地上狠狠一扔,摔个了四分五裂,接着用手一指严小西,对周围的小伙伴们下令道:“把这个小婊子给我揪过来,咱们就去对面开个房,老子今天一定要玩死她,在场的兄弟有一个算一个,见者都有份!” 严小西一看连求救的手机都被摔坏了,急得直跳脚,惊慌失措地大声叫喊到:“我是君姐的人,你们谁敢动我?要是等君姐来了,你们这帮人谁也活不了!” 第30章 姐夫,他欺负我! 金毛强根本没把严小西的狠话听进耳朵里,脸上一副混不吝的表情,冷冷笑道:“什么鸡拨毛的君姐,听都没听过,也敢抬出来吓唬你强哥?实话告诉你,今天谁也救不了你,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你就乖乖等着陪咱们兄弟几个爽一晚,要是伺候得好,说不定还会给你打赏点小费。” 说完,金毛强手一挥,十几个混混里面马上走出来两个家伙,就要对严小西动手,那帮女学生像是受惊的小鸟,纷纷跑开,一直没敢说话的毛子和阿文也不动声色地悄然后退几步,桌子边上就剩下一个夜星宇在那稳坐不动,仍然若无其事地吃着烧烤。 严小西也被吓得惊慌失色,尖叫一声,就半蹲着躲到夜星宇后面,抓着他的胳膊不敢放手,一张小脸惨白无比,毫无血色。 一个混混准备绕过夜星宇,去抓他身后的严小西,另一个特别嚣张,叫嚷了一声“滚开”,便伸手来推夜星宇,但是手刚一伸出去,还没碰到夜星宇的身体,就发出“哎呦”一声惨嚎,随后捂着手腕连退几步,呼痛不已。 另一个家伙愣住了,他只看到夜星宇似乎动了一下,同伴就开始发出惨叫,这人顿时反应过来是眼前这个男人在搞鬼,大吼一声“卧槽”,就抡起拳头向夜星宇砸过去。 可夜星宇的动作比他快多了,手一抬,后发先至,“啪”的一声脆响,这个街头混混就被一巴掌给扇飞了。 随后,夜星宇笑吟吟地抬起头来,明亮而又锐利的眼睛看着错愕不已的金毛强,开口说道:“我不是天王老子,但我现在有点手痒。” “我草泥马,敢动我兄弟?” 除了金毛强以外的那帮混混见到同伙连连被揍,个个都怒了,就想冲上来将夜星宇一顿围殴暴打,但是看清楚夜星宇长相的金毛强一下子脸色惨白,赶紧出声叫停。 众人不解地望着金毛强,还有人开口问道:“强哥,咋滴了?” 金毛强赶紧给大家递了一个眼色,然后战战兢兢地走到夜星宇面前,像个狗腿子一样点头哈腰地赔笑道:“夜哥,没想到您老人家在这呢,小强子给你请安了!” 这金毛强哪会不认得夜星宇,前几天他们跟着虎哥把对方带到废弃仓库,准备将他修理一顿,结果二十几个人在十秒钟之内全被干趴下了,老大虎哥都断了几根肋骨,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昏迷不醒呢,就连金毛强自己也被打破了头! 这已经给金毛强的心里面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巨大阴影,谁知道还没隔几天,居然又遇上这尊杀神,金毛强实在是欲哭无泪啊! 也怪金毛强合该倒霉,他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严小西身上,完全没注意到对方身边的夜星宇,再加上夜星宇一直很低调地埋头吃东西,恰好背着灯光不容易看清长相,所以金毛强才没发现这尊杀神居然也在。 “呵呵,强哥刚才挺威风的嘛!”夜星宇又拿起一串烤鸡翅在嘴里嚼着,看也不看金毛强。 “哪里?在夜哥面前,我小强子连个屁都不是!”金毛强尴尬地赔笑着。 短短几句对话,再加上金毛强那笑得比哭还难看的表情,鬼精灵严小西蓦然就明白了,大眼珠子一转,顿时从夜星宇身后站出来,亲昵地搂着夜星宇的脖子,撒娇似地告状道:“姐夫,他欺负我,你一定要好好教训他!” 听到这声“姐夫”,再看到严小西对夜星宇的表情和态度,金毛强想死的心都有了,两股战战地打着哆嗦,就差要跪在地上,赶紧苦着个脸连声解释道:“夜哥,这是误会啊!大水冲了龙王庙,我完全没想到这位小姐姐居然是自己人,我认错,我检讨,还望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放过我们这一回吧!” 金毛强这样一说,他带来的那十几个人就不乐意了,心想:强哥这是怎么了?不过是一个小白脸而已,用得着怂成这样? 这些人没参与过废弃仓库的那一次行动,都不认识夜星宇,哪知道对方的厉害,总以为他们人多,态度就应该更强势才对,也只有金毛强知道,这些人全部加起来,还不够别人十秒钟热身。 但因为金毛强会拍马屁,在虎哥的组织里面也算是一个小头目,这些人心里面虽然不忿,明面上还是要听金毛强的指挥,一个个只能强忍怨气,极为不爽地盯着夜星宇。 夜星宇也没有跟这帮小混混一般见识,淡淡说了一句“滚吧”,就继续吃着他的烧烤。 金毛强如蒙大赦,脸上的肌肉被笑容挤成一团,像朵秋天里的小菊花,一边鞠躬一边慢慢往后退,口中高喊道:“谢谢夜哥,夜哥大人大量,义薄云天,咱们就不打扰您吃夜宵了,先撤了啊!” 他刚准备带人溜走,就听夜星宇又说了一句“慢着”,金毛强浑身一颤,哭丧着脸转过身来,可怜巴巴地望着夜星宇,问道:“大哥,还有事?” 夜星宇用手指了指地上被摔坏的手机,又指了指桌面上堆得快放不下的烧烤盘子,淡淡地说了一句:“把手机赔了,再把帐给结了。” 一部手机就是几千块,再加上两箱啤酒和满桌子烧烤,这可不是小数目,但是金毛强却不敢有违,赶紧把小弟们叫过来凑钱。 现在是网络时代,有手机就有钱,十几个人凑几千块根本不难,何况这些混混身上还带着不少现金。 金毛强先是找烧烤摊老板把单买了,又把一叠钞票递到夜星宇跟前,忐忑地说道:“夜哥您看够不够,不够我再补上。” 严小西小手一伸,一把夺过金毛强手里的钞票,数了一下,居然有五千块,赔个手机其实也差不多了,但她却抬起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夜星宇娇滴滴地说道:“姐夫,人家的手机是最新款的,一万多呢!这点钱买个壳都不够!” 第31章 你想开房的话,我不介意 严小西那手机其实还不到五千块,却趁着这机会狐假虎威,硬说是一万多,金毛强连屁都不敢放一个,赶紧往后喊了一个名字,叫来一个小太妹,对她命令道:“把你的手机给我。” 小太妹不是傻子,瞬间知道金毛强的想法,极不情愿地嘟哝道:“强哥,那手机是我昨天刚买的……” 金毛强不耐烦地打断道:“少啰嗦,先给我,回头我想办法补偿你。” 小太妹嘟着嘴,心不甘情不愿地拿出一款玫红色的手机,被金毛强一把夺过,随后笑眯眯地递到严小西手里,一脸谄媚地问道:“这位小姐姐,不知您怎么称呼?” “你可以叫我小西姐。”严小西趾高气扬地接过手机,拿在手里把玩着,发现这手机不比自己那个差,而且新崭崭的,令她很是满意。 虽然手机到手,但是严小西没打算把那五千块还回去,她相信金毛强也不敢开口要。 金毛强确实不敢要,只希望尽快地息事宁人,远离夜星宇这尊杀神,他可不想像虎哥那样,被打断几根骨头躺在医院里动弹不了,连大小便都要人伺候。 严小西朝着地上被摔破的手机一努嘴:“把卡给我捡起来。” 金毛强立马弯下腰去,从一堆残破碎片里找到了sim卡,恭恭敬敬地递给严小西。 现在的sim卡也是一张存储卡,空间足够,手机上的数据都存在卡里,换手机也不用导数据,直接换卡就行了。 严小西熟练地将自己的卡换上,将取下的那张卡扔回给小太妹,才心满意足地说了一句:“滚吧,本小姐今天就给你一个机会,还不赶快谢恩?” 金毛强立马点头哈腰地谢道:“谢谢小西姐!谢谢夜哥!” 见到夜星宇默默地吃着东西没说话,金毛强赶紧招呼一声手下,领着一帮小伙伴灰溜溜地逃了。 一直等到走出几百米,看不见烧烤摊,金毛强才心有余悸地回过神来,拍着胸口夸张地感叹道:“可吓死老子了!” 旁边有个手上有纹身的小青年不解地问道:“强哥,你到底在怕什么?那小子横竖不过一个人,咱们这加起来都十几个,你还怕他干啥啊?” “你们这些傻逼!老子是在救你们!”金毛强破口大骂道:“那家伙根本就不是一般人,是传说中的古武者!你们知道古武者是什么吗?那是高手中的高手,一个能打几十个,你们要是真敢冲上去,分分钟全得躺下!” “古武者?”这帮小弟一个个都张嘴结舌地看着金毛强。 要知道古武者极其稀少,个个都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一般人很难见到,没想到居然能在路边烧烤摊上见着一个,这显然不科学啊? 很多人兀自不信,虽然嘴上不说,但那眼神似乎就觉得金毛强是在吹牛逼,气得金毛强瞪着眼睛叫嚷道:“虎哥他们一帮人进了医院,你们总该知道吧?都是被这家伙给揍的,二十几个冲上去,哗啦一下全趴地上!我特么当时反应慢了点,还没开始动手,结果眼睛一花,什么都没看清,人就倒了,结果就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头上缝了三针,胳膊骨折,你们说老子能不怕吗?” 金毛强一边指着额头上的纱布,一边将缠着绷带的胳膊抬起来晃了晃,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一群混混听得倒吸凉气,虎哥进医院的事情很多人都听说过,一大帮能打的精英去找一个小子的麻烦,结果碰上硬点子,全部被人放翻,绝大多数人还在医院里躺着,金毛强算是伤势最轻的一个,但也是吊着胳膊包着头,一副伤残人士的模样,如果金毛强所说的通通都是事实,那么这个人也就太恐怖了,绝对不是他们十几个小混混能够拿下的。 金毛强挥了挥手,没好气地说道:“走吧,以后招子放亮点,不该惹的人千万别惹!” 一帮混混听得很郁闷,就差开口骂娘了。 什么叫不该惹的人别惹?是我们惹的吗?还不是因为你强哥惹了别人的小姨子才差点招来大祸?怪我喽? …… 看到金毛强等人灰溜溜地逃出视线,严小西一下子抱住夜星宇,猛地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兴奋说道:“姐夫,你真是太棒了!没想到你这么威风!” “你滚——!”夜星宇一把推开严小西,赶紧忙着找纸巾擦拭脸上的油渍。 严小西吃烧烤吃得满嘴油乎乎的,一嘴巴亲过来,直接就把夜星宇弄成个花脸猫。 看着他那窘迫的模样,严小西毫无风度地哈哈大笑。 那几个逃掉的小姐妹看见混混们走了,又纷纷溜了回来,一个二个看着夜星宇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星星月亮太阳一个接一个地闪现,跟吃了春药似的。 严小西一看情况不对,马上就宣布道:“这是我姐的男人,你们这些小浪蹄子可别乱打主意啊!” 毛子和阿文两个怂蛋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争相敬酒,一口一个哥叫得极亲热。 夜星宇却不想陪这些小朋友们玩游戏,把脸擦干净后直接扔下一句:“你们慢慢吃,单已经买了,我先回去休息。” 说完,也懒得理会他们,施施然地朝着马路对面行去。 严小西赶紧追出去拉住他,叫道:“别走啊!时间还早,急什么啊?” “都十一点了,不早了。”夜星宇头也不回。 “多玩一会嘛!我带你去一个刺激的地方,包你爽!”严小西仍旧揪着夜星宇不放。 夜星宇听到这句话,脸色有些古怪地转过身来,瞄了一眼严小西高耸的胸部,然后一本正经地说道:“难道你想跟我……开房?” 严小西的小脸瞬间涨得通红,捏着小拳头狠狠锤了夜星宇几下,娇嗔道:“你说什么呢?大色狼!我可是馨雨姐的表妹呀!” 夜星宇仍旧是一本正经,紧紧盯着严小西的大眼睛,从口中清晰无比地吐出四个字:“我不介意!” 第32章 会不会太快了点? 饶是严小西没脸没皮,也被羞了个大红脸,不知道该怎么接,隔半天才恨恨地一跺脚,气乎乎地说道:“哼!讨厌!你滚吧!不理你了!” 说完,严小西转身跑了,速度飞快。 夜星宇呵呵一笑,没去理会她,转身就往万相学院的后门方向行去。他是故意开个狠一点的玩笑,省得这小魔女又来缠他,几句话气走反倒清静了。 跑回烧烤摊前面的严小西遥望着夜星宇的背影发呆,这时候手机响起,严小西迷迷糊糊地接通了电话,就听到吴楚君的声音响起,像是一头发怒的母老虎一样,在那边咆哮道:“你他娘的王八蛋,竟然敢挂老娘的电话,你小子敢不敢说现在在哪?老娘马上带人过来灭了你!” 严小西被震得耳膜发疼,好不容易等到吴楚君发泄完,才把手机放回脸旁,说道:“君姐,是我啦!” 吴楚君听到声音愣了一下,问道:“小西?刚才讲电话的那个小混蛋呢?他有没有对你怎样?” “君姐,没事了,那帮人全被姐夫吓跑了!” “姐夫?” “对啊,名字叫夜星宇的那个,馨雨姐的挡箭牌啊!” “是他?你怎么会跟他在一起?” “哈哈,说来也巧,他竟然就是我们学院的食堂工作人员。” “我去——,还真是猿粪呐!你没有借故捉弄他吧?” “当然没有,我就让他请我吃一顿烧烤而已,结果就遇到一帮混混来捣乱,我才打电话给你求救的,不过那个领头的混蛋看到夜星宇之后,吓得跟个鹌鹑一样,后来就灰头土脸地走了。” “嗯?不可能吧?难道这家伙是混道上的?” “我也不知道!总感觉……他好神秘……” “那你可别跟他走太近啊!省得惹上麻烦!” “放心吧!我有分寸!人家已经不是小孩子啦!” …… 次日清晨,早餐过后,美女教授林善雅一步跨进第二食堂的厨房,找到了正准备开始切菜的夜星宇。 “你出来一下,我有事找你。”林善雅看了夜星宇一眼,扔下一句话就转身离去。 夜星宇当然知道对方来找自己的目的,也没有废话,扔下菜刀,洗了个手,就到了外面,看见林善雅正在一处小树荫下站着,长发过肩,飘飘欲仙。 上前打了个招呼,林善雅便直入主题,正是夜星宇所想的那样,是为了找他签合同。 本来林善雅在昨日就准备把这事儿给落实的,可昨天正好公务多,又要上课,又要开会,又要应酬市教委的领导,直到晚上才有时间思考合同细节。 这种合同,其实没办法弄得太规范太正式,林善雅想了半晚上,其实也就是寥寥数百字,一张a4纸写不满。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林善雅还是认认真真地把字码好,并打印出来,一式两份,递给夜星宇过目。 夜星宇随意看了一下,大概也就是昨天说的那几条。 第一,婚期为一年,一年后必须无条件办理离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拖延。 第二,禁止身体上的任何接触。 第三,互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 第四,乙方必须尽最大努力地配合甲方,做一个名义上的好丈夫,任劳任怨。 第五,婚后遇事如有争议,必须以甲方的意见为准,因为她是老板。 第六,本合同中如有未提及的事项,甲方可以随时添加补充。 第七,甲方须支付一百万天龙币给乙方作为报酬,婚前支付五十万,离婚后结清尾款。 第八,乙方如对上述几条产生违约情形,酌情扣减酬劳费用。 最后,甲方是林善雅,乙方是夜星宇。 “没问题就签了吧!”林善雅递过来一支签字笔。 夜星宇呵呵一笑,开玩笑似地说道:“这是卖身契吗?” 林善雅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很郑重地提醒道:“你一定要看仔细,要是觉得哪一条不合理,可以提出来,我们再进行磋商。” “我好像很吃亏啊!”夜星宇曲指弹了一下纸张,发出“啪”的一声响,“没想到大清亡了,还能见到不平等条约!” 林善雅没说话,她确实掌握了条约的主动权,关键还能随时添加条款,而对方只要行差踏错,就要被扣钱,确实不太合理。 正当林善雅思考着要怎么修改才能令对方满意,夜星宇却突然接过笔,唰唰唰唰,龙飞凤舞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一连签了两份。 这倒是让林善雅意想不到,明明都觉得自己吃亏了,竟然还签?这人是怎么想的? 夜星宇根本就不解释,直接就将签好名字的合同和签字笔递还给林善雅,脸色平静如水,就好像签的不是事关未来的卖身合同,而是普普通通的调查问卷。 不管怎么样,事情进展得蛮顺利,令林善雅很是满意,她也跟着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不过当她的目光瞥见夜星宇的笔迹时,心头微微一动,暗道:这家伙写出来的字倒是挺好看的,有一种行云流水的独特韵味。 合同签好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林善雅小心翼翼地将那张合同纸放进文件袋里收好,而夜星宇却是很随意地对折两下,随手塞进裤兜。 这让林善雅的黛眉狠狠一皱,忍不住提醒道:“合同收好,别乱折,也别弄丢了!” 夜星宇淡淡地回了一句:“放心吧!折不坏,也丢不了!” 说完,夜星宇便准备回厨房去做事,却又被林善雅给叫住。 “这几天你都可以不用去工作,我已经跟常副院长打过招呼,给你放三天假。你现在回去跟第二食堂的负责人说一声,顺便换一身干净的衣服,然后跟我去个地方。” 夜星宇微微一愣,问道:“去哪?” 林善雅答道:“我今天先带你去买几件体面的衣服,然后明天去拍婚纱照,后天就去民政局登记领证。” 夜星宇愕然道:“这……会不会……太快了点?” 林善雅一本正经地摇摇头:“不快!绝对不算快!我还嫌太慢了!” …… 第33章 乞丐变王子 十几分钟后,夜星宇跟在林善雅后面,走向万相学院的地下停车场。 万相学院是私立贵族学院,不仅仅是教职员工,就连很多学生都有车,所以地下停车场的面积很大,并且足足有三层,但是离出入口最近并且也是最方便的几个黄金停车位,却是被一帮校领导给瓜分了,林善雅作为学院的校董以及最大的股东,最好的那个停车位,就是她的。 尽管林善雅是个与夜星宇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可她开的车却显得很商务化,沉稳的纯黑色,造型朴实庄重,似乎并没有过于亮眼之处,但是在神风汽车做过销售的夜星宇却知道,这是一款百万级别的豪车,不是一般人开得起的。 夜星宇钻进副驾驶,系好安全带,林善雅发动汽车,载着他往市内方向而去。 离城市作为天龙帝国南部最大的城市,划分为六个区,占地面积近万平方公里,即使以如今的交通水平,从南至北,或者从西至东,驾车也要几个小时。 通常来说,罗阳区、福阳区、南阳区这三个区的地理位置处于离城的中央,很是繁华,被视为市区,而崇阳区、安阳区、新阳区则在边缘地带,视作郊区。 好在新阳区虽属郊区,却有好几条直通市内的宽敞高速,不到一小时便可进入市区范围。 以林善雅的身份和财力,自然不可能带夜星宇去买便宜的地摊货,她把车开到东南步行街外面的停车场,便招呼夜星宇下车。 这里算是离城最繁华的几处商贸地段之一,有好几家上档次的购物中心,其中最有名就是天成广场。 之所以说它有名,就因为它是整个离城市消费最高的场所之一,里面有服货百货,也有餐饮娱乐,是一家针对高端消费人群的综合性购物广场。 天成广场里面,到处都是人潮汹涌,穿流不息,看似生意很火,实际上真正能在里面消费的没有多少,大部分都是寻常普通市民,进来逛个乐子,顺便吹下空调,只看,不买。 林善雅的着装风格一向比较朴素,既没有穿金戴银,也没有值钱饰品,看不出是那种很有钱的女人,但从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独特气质却让人不敢轻视,再加上她那堪称妖孽的容貌和身材,非常惹人注目,不少人都在暗中欣赏。 夜星宇自然没有穿他那件厨师工作衣,但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件快掉色的蓝色t恤,一条裤角都被磨破的牛仔裤,一双发黄的白色运动鞋,还有那似乎几天没洗、沾满了油烟、造型像鸡窝一样的蓬乱头发,完全可以用邋遢落魄这四个字来形容。 林善雅最看不惯地就是他的头发,油腻腻的还有灰尘,比起传说中的乞丐也好不了多少。 所以,她便先带着夜星宇去了五楼,那里有一家时尚美发店,她去那里做过几次头发,手艺还不错。 夜星宇默不作声地跟在林善雅后面,对方走到哪,他就跟到哪,既不问,也不慌,就跟饭后散步一样悠闲。 进了美发店,林善雅将手往身后一指,对前台接待说道:“帮他做个头发,弄得干净整齐一点,但不要太夸张。” 立时就有两个工作人员迎上来,一个负责伺候林善雅,端茶倒水递杂志,另一个负责招呼夜星宇,带他去洗剪吹一条龙。 半个多小时后,感觉像变了个人似的夜星宇站到了林善雅面前,瞬间令她眼前一亮。 说实话,夜星宇的长相底子很不错,就是太邋遢,不注重打扮,重生以后就从来没有关注过自己的外型,整天又混在油烟混杂的厨房里,简直是糟蹋自己的帅气啊! 这家店的发型师确实很有水平,就给他洗了个头,随意用剪子修了几下,喷点啫喱定型,乞丐马上变王子。 以林善雅的审美观点来看,如果说之前的夜星宇只能给六十几分,在及格线上苦苦挣扎,如今弄好了头发,干净整洁了不少,观感立刻大幅提升,至少就有八十分以上了,差不多达到了娱乐圈里当红小生的水平。 “走吧,看起来还不错!”林善雅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笑意,很快把帐付清,带着夜星宇离开,准备下楼前往男装部。 还没走到扶梯口,突然从身旁传来一声惊呼,两人循声望去,就见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倒在地上,另一个略有些秃顶的老头子赶紧弯腰去扶,嘴里焦急地喊着:“老太婆,你怎么了?可别吓我!” 旁边还站着两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男女,他们的动作比秃顶老头还快,抢在前面就要将老妇人从地上扶起来。 夜星宇在好奇之下释放出神魂之力在老妇人身上扫了一圈,心中蓦然一动,连忙高声阻止道:“别动她!” 神魂的速度有多快?答案是跟思维一样快,差不多跟光速一个等级! 所以在声音传开的时候,两个穿黑西装的年轻男女还没有碰到老妇人,他们的反应很快,闻声之后立刻停止动作,同时一脸疑惑地转过头来望向夜星宇。 老头子的反应就远远不如,仍旧还在半蹲着身子准备搀扶,只不过他的动作同样也慢,恰好能等到夜星宇说出第二句话。 “不想她立刻就死的话,最好不要动她!” 这句话顿时就把老头子给吓住了,手指刚刚触到老伴的身体,还没来得及使力,就呆在当场,犹豫不决,终究还是没敢下手。 老头子转过头来看向夜星宇,惊疑问道:“年轻人,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夜星宇一边走过去,一边答道:“我的意思是,她现在的情况很危险,如果妄自移动的话,活不过三分钟。” 老头子更加不解,又问道:“你是医生?” 结果马上就看到对方摇头,很是干脆地回答:“不是。” 这一下不仅是老头子,就连那两个保镖打扮的年轻男女都愣住了,脸上纷纷露出不悦的表情。 第34章 原来是大BOSS 旁边站着的林善雅听不下去了,赶紧拉了一下夜星宇的胳膊,有些不悦地低声说道:“你又不是医生,别胡乱说话,要是出了事,你可担不起责任!” 夜星宇却反驳道:“又不是只有医生才会看病。” 那淡定从容的模样,完全不似伪装,看得林善雅和老头子等人一愣一愣的,都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在胡说八道,信口雌黄。 老头子犹豫了一下,才问道:“这位先生,那现在该怎么办?” 夜星宇不答,缓缓走到晕倒的老妇人身边,顺势蹲下,并将手伸了过去。 两个年轻保镖眼神一变,似乎就想阻止,但是老头子却对着他们轻轻一摆手,这两人才没有妄动。 只见夜星宇将手指搭在对方的手腕上,看样子像是中医诊脉,似模似样,老头子和年轻保镖们顿时放下心来,静等结果。就连林善雅也好奇地看着夜星宇,想知道他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夜星宇以手搭脉,实际上是做给旁观者看的假象,他先前用神魂力量扫过老妇人的身体,所有情况都一目了然,比起现代医学的什么ct扫描、超声波检测等等,还要精准得多。 但是普通人根本无法理解这种力量,所以夜星宇便借着中医诊脉的幌子,来为自己做掩饰,要不然只是看一眼就知道对方的毛病出在哪里,也太过于骇人听闻,无法让人接受。 大概十秒钟之后,夜星宇便放开了老妇人的手腕,焦急等待的老头子马上出声询问道:“怎么样?老太婆她有没有事?” 夜星宇依旧不答,用一双手掌麻利地在老妇人的双肩、后颈、头顶、耳后等几处穴位上一阵推拿揉捏,看起来像是在用一种推血过宫的手段来治疗。 片刻之后,老妇人突然嘴唇一动,咳嗽不止,等到好不容易咳完了,竟然双眼一睁,人也就清醒了。 夜星宇将手松开,站起身来,对两个年轻保镖说道:“现在没事了,可以扶她站起来,动作慢一点。” 老头子激动得搓着手掌,不断对夜星宇连声道谢。 夜星宇却毫不留情地给他泼了一盆冷水,淡然说道:“这是治标不治本,最多就只能再活两三个月,你还是费点心思准备一下后事吧!” 原本以为这样一说,老头子会转喜为忧,谁知他却没有表现出担忧情绪,反而是大吃一惊,张着嘴巴断断续续地说道:“什……什么?竟然还能……再活两三个月?” 夜星宇听得一愣,有些不客气地反问道:“莫非你希望她早点死?” 老头子表情尴尬地连连摆手,出声解释道:“先生,你误会了,我老伴年纪大了,得了脑血栓,很严重,脑部不时出现严重的缺血状态,并且发作越来越频繁,我找了无数的专家大夫也治不好,病因是脑血管严重硬化,没有治愈的可能,甚至还叫我们家属做好心理准备,说是差不多就在这几天。所以在她临终之前,趁着她还有意识,还能走动,我就想带着老伴出来逛一逛,让她再好好地多看几眼这个鲜活的世界,可没想到……” 老头子深深呼吸了一口,才暂时平息激动的心情,接着说道:“没想到被先生这一插手,竟然凭白多出两三个月的寿命,老头子我这是高兴啊!” 夜星宇淡然说道:“你也别高兴了,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早死晚死,早晚要死!有时候,死了反而是种解脱,活着的人才是受罪!” 说到后面,夜星宇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叹,他便是一个想死而又死不掉的人,活着真是好累…… 感叹中的夜星宇蓦然察觉到,有一道幽幽的目光正盯着自己,转头一望,就看见林善雅那刻骨铭心的绝美容颜,他便露出一个灿烂笑容,心里想着:还能遇见你,真好! 林善雅被他的炫目笑容微微打动,有些不敢直视,便故意眉头一挑,问道:“你笑什么?” “没什么!”夜星宇驴头不对马嘴地回答道:“你笑起来很好看!” 林善雅愣了一下,才冷冷回道:“我没笑,是你在笑!” “是吗?原来你没笑吗?我还以为你笑了!”夜星宇的嘴角弯起一丝弧度,在他的脑海记忆里,分明刻印着一个甜美动人的笑容,笑起来真好看,难怪永远都忘不了! 林善雅像是初识夜星宇一样,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同时开口道:“我突然觉得很奇怪,你明明没学过厨艺,却跑来当厨师,你明明没学过医术,却能为人治病,你到底有着多少秘密?交上来的资料档案是不是伪造的?” 她与夜星宇接触很少,但也在不久前调阅过此人的资料档案,清清楚楚地记录着夜星宇二十五年来的求学过程和职场经历,他能做出让学生们喜欢的爆款小馒头已经让林善雅比较吃惊了,如今又在眼皮子底下救回一个昏迷垂死的老太太,这就更令林善雅疑惑不解。 面对提问,夜星宇想了一想,才答道:“秘密倒是有一些,毕竟谁都有秘密,可资料档案绝对真实有效。” 看着林善雅兀自不信,夜星宇也没有过多解释,招呼道:“走吧,你不是要带我去买衣服吗?” 林善雅知道问不出什么来,便也点点头,两人转身要走,却被那老头子叫住。 老头子很是客气地对夜星宇自我介绍道:“老朽张天根,是神风集团的董事长,还没有请教先生的姓名。” 夜星宇和林善雅同时神色一动,没想到这个貌不惊人的秃顶老头子竟然是神风集团的董事长,难怪逼格这么高,出行都带着两个随身保镖,果然是大有来头。 说起来,夜星宇跟神风集团还大有渊缘,国内三大汽车品牌之一的神风汽车,便是神风集团旗下的主打产业,夜星宇才刚被神风汽车辞退不久,没想到转眼间竟然遇到了神风汽车的最大boss。 第35章 人之生命如同遍野山花 即便是面对大boss,夜星宇的表情也不过是略一吃惊,便又恢复常态,淡然答道:“我叫夜星宇,夜晚、星空、宇宙,全部连起来,就是夜星宇。” “妙啊!夜星宇,真是个好名字!”张天根笑着赞道,“不知道夜先生是否肯尝个脸,大家一起吃个便饭?我老头子还有一些事情要请教!” 夜星宇却是摆摆手,直接回绝道:“吃饭就免了,张先生是想请我医治你的夫人吧?这个还是另请高明吧!恕我无能为力!” 开玩笑,他夜星宇不知道活了多少年,早就漠视生死,凡人的生命在他眼里就如同漫山遍野的花朵,盛开、绽放、凋谢、化为泥土,谁会去关注?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丝毫不能影响他的心境,除非是跟他关系亲密,他才会紧张和关心,像这样完全不认识的路人,心情好的时候出手帮一下,已经算是莫大恩赐,又怎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送佛到西? 夜星宇救人,从来不看对方的身份地位和权势财富,只看亲疏远近和自己的心情,他可不会因为对方是神风集团的董事长就借机攀龙附凤,放低姿态跪舔。 在夜星宇心里,这普天之下,这古往今来,没有一个人的身份地位和权势财富能够大得过自己,也没有谁能对他产生压迫,他做事,完全就是随心所欲。 众生皆是凡人,百年寿命转瞬即逝,通通化为尘土,唯有他,不死不灭,神魂永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上升到了神的境界。 有谁见过神明跟凡人拉关系? 又有谁见过国王跟平民套近乎? 答案当然是没有! 所以夜星宇很是无情地拒绝了张天根! 但是他的表现却令周遭诸人都感到愕然,没想到在神风集团的董事长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夜星宇也能毫不犹豫地直接拒绝,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你就算没这个本事,不能彻底救治,也不用回答得这么干脆吧?这可是离城最有财富的几位大佬之一,随便攀上点关系,起码少奋斗五十年,就这样放跑了? 夜星宇当然不是做做样子,说完之后,不等他人有所回应,直接就转身离开了。 林善雅一脸古怪地望着他的背影,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对张天根微一点头作为道别,才迈开步子追了上去。 张天根本来想要挽留,可夜星宇走得很坚决,步子迈得也很快,令他措手不及,再加上他老伴刚刚恢复意识,还有些不清醒,需要人照顾,于是他便对手下的保镖吩咐道:“待会去查一查这位夜先生的来历。” “夜”这个姓氏很罕见,以神风集团的能力,直接就可以通过政府的居民登记管理处查到此人的档案,若是这个人真有几分本事,张天根不惜一切代价都要请动此人来为老伴治病,就算不能完全治愈,能多续一点命也是好的。 另一边,夜星宇与林善雅一前一后,眼前就要走到扶梯口,林善雅忍不住问道:“我越来越想不通,你为什么要拒绝张老先生,你难道不清楚神风集团代表着什么?这可是全国百强企业之一!张家的财富,直追十大豪门,你要是攀上了张家,下辈子保证衣食无忧,再也不用去做那个了!” 夜星宇完全没听懂林善雅说的“那个”是哪个,他也没有问,反而若有所指地笑着说道:“攀上你不也是一样的吗?” 林善雅心中一动,暗想到:莫非他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和来历? 当然,林善雅不方便问,也不会问,她抬手看了看时间,说道:“还是先去吃午饭吧,下午再买衣服!” 夜星宇没意见,完全由林善雅做主,于是两人不往下,反而乘着扶梯上六楼。 六楼有很多精品餐饮,个个都装修得豪华气派,只从外面看过去就知道消费绝对不低。 林善雅自然不缺钱,而夜星宇更是傍大款吃大款,丝毫没有心理压力,昂首挺胸地跟在她后面跨进了一家名为“peterforest”的西式餐厅。 peterforest,中文名翻译为彼得森林,创始人为彼得?道森,世界七大顶级名厨之一,现今应该有七十岁左右,而彼得森林也有了将近三十年的历史,分店开遍全世界,号称是最美味、同时也是最昂贵的西餐厅之一,据说随便吃点简餐,也要花费几千块,一般的平民根本消费不起,所以店里面的客人很少,完全不像其它名餐厅那样生意红火、宾客满堂。 在一个中文流利的金发洋妞引领下,两人找了一个靠近外侧的舒适双人小桌,林善雅连菜单都不看,直接就开口点了几样餐点,显然是老顾客。 随后,林善雅将菜单递给夜星宇,说道:“想吃什么你自己点,我去一下洗手间。” 说完,她拎起小包踩着高跟鞋就往内里行去,这家餐厅有自己的洗手间,可以不用跑到外面去找商场的公用卫生间。 夜星宇拿着餐牌看了一眼,他没有刻意去坑林善雅,随便点了一份黑椒牛柳炒意粉和一份煎小排,再加一杯鲜榨果汁,都是价格较低的餐品,但是放在这种地方,其实也不便宜,加起来都已经超过了一千块。 身材劲爆的金发服务员刚离开,从门口就走进来两个美少女,其中一个尤其漂亮,肤如凝脂,明眸皓齿,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扎成一个马尾,身上穿着素色t恤和浅白色的牛仔裤,简单又清爽,靓丽又朴素,宛如漂亮的邻家女孩,清纯得不像话。 另一位虽然也能称得上是美女,不过跟前者一比,就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不止是长相大为不如,气质更差了许多。尽管后者的服饰打扮更加的华美精致,一看就是家境富裕的千金小姐,可跟她旁边的清纯小美妞站在一起,一个像是有钱人家的俗气小姐,另一个像是流落民间的皇室公主,简直没得比。 第36章 夜星宇的清纯前女友 清纯靓丽的美少女目光一扫,正好就看到了坐在门边不远处的夜星宇,神情微微一动,心中暗道:怎么是他?他怎么会进来这里消费?难道是最近发财了? 另一个打扮贵气的女孩见同伴停下脚步,望向某处的某个年轻男人,便问道:“怎么了雪莉?他是你朋友吗?” 清纯女孩转过头来甜甜一笑:“是一个认识的熟人,我过去打个招呼,你自己先进去吧,我稍后就来。” 华服女孩有些不高兴,叮嘱道:“别耽搁太久啊!我哥在里面都已经等得着急了!” 清纯女孩亲昵地拍拍对方的肩膀,嫣然笑道:“知道了,只是打个招呼,马上就来。” 华服女孩点点头,自己朝着店内深处走进去,估计是订得有位。 两个美少女在店门口说话的时候,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只不过绝大多数的目光都是被清纯少女所吸引,她那种纯得几乎没边的气质,特别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夜星宇当然也看见了她们两人,尤其是那个清纯美女一出现,他就蓦然感觉到心脏一紧,像是剧烈收缩了一下,一段属于前身的惨痛记忆自然而然地从他的脑海里涌现出来,他顿时知道了此女是谁。 郑雪莉,离城艺术学院在读大学生,夜星宇的前女友。 当然,不是现在这个夜星宇,是已经死去的那个夜星宇。 如果说,有那么一个女人令曾经的夜星宇朝思暮想、不顾一切,用尽所有的真心去呵护、去宠爱,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他口中的女神张馨雨,而是如今站在眼前的郑雪莉。 也是这个女人,伤得他最狠,刺得他最痛,几乎快要让他丧失理智,差点走上自取灭亡的道路。 在大学念书的时候,夜星宇曾经追求过身为校花的张馨雨,可张馨雨对他丝毫不假辞色,完全没有接受他的意思,反而很郑重地当面表明,他们两人是绝对不可能的,久而久之,夜星宇也就渐渐掐灭了心中的火苗。 所以,张馨雨实际上并没有带给夜星宇多大的伤害,在毕业以后,走出校门,踏入社会,他对张馨雨就只剩下淡淡的回忆。 然而不久之后,郑雪莉出现了,很快就成为夜星宇世界中的女主角。 两人的偶然相识是在公交车上,那时候的郑雪莉还是十七岁的中学生,比夜星宇整整小了五岁,身子骨还没有完全长开,但已经宛如天使般美丽,是那种一眼就能叫人心动的美人胚子。 她那天穿着浅白色的校服,清纯得就像是终南山上的小白花一样,让人忍不住就想呵护。 当时的郑雪莉忘了带学生乘车卡,身上既没手机又没零钱,便向夜星宇求助,希望能换点硬币给她。 夜星宇二话不说,直接替她刷了卡,还主动给她让座。 郑雪莉微笑着对他说“谢谢”,那清澈的眼眸,那纯纯的笑容,顿时就把当时的夜星宇给迷住了,脑海里面翻来覆去,一直都是这张如花笑颜,久久不能忘怀。 后来,夜星宇为了能遇见这朵清纯的小白花,每天都刻意跑到郑雪莉上车的那个公交站等啊等,一直等到郑雪莉出现,才跟着她一起上车,并且主动给她买票、抢座。 久而久之,两人便渐渐熟悉起来,夜星宇也知道了小白花的名字,以及她的一些情况。 据说,郑雪莉是单亲家庭,家庭环境很不好,父亲早逝,由母亲含辛茹苦地将她扶养长大。 她还有一个小了六岁的弟弟,但弟弟从小就得了重病,瘫痪在家,不能行动,而全家人的生活来源就只能靠母亲同时做两份工作来支撑,日子过得很苦。 这顿时便让夜星宇的心中生起无尽的爱怜,因为他的情况跟郑雪莉非常相像,也是单亲家庭,也是父亲早逝,也是由母亲抚养长大,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有一个可爱的妹妹,身体健健康康,无病无痛。 当然,这些都是郑雪莉自己说的,直到夜星宇死后重生的那天为止,他都不知道这个女人讲的是不是实话。 但是在当时看来,郑雪莉所说的每一句话都牵动着夜星宇的心灵,他对这个女孩子的爱意如同汹涌的潮水,一浪高过一浪,狠狠将他淹没,使他沉溺其中。 终于,某一天,夜星宇鼓起勇气,抓住郑雪莉的小手,认真无比地对她说道:“从今往后,请允许我守护你!” 郑雪莉羞红着脸,低垂着头,默然答应了。 从那时候起,夜星宇便是为了郑雪莉而活着,每个月上班赚来的薪水,绝大部分都交到了郑雪莉手上,给郑雪莉交学费,买教材,报培训班,以及帮补家用等等,只要能帮得上忙,他就乐在其中,绝对不会有一句怨言。 郑雪莉刚开始还假意不接受,但很快就坦然受之,并且随着时间推移,还会主动寻找各种借口,向夜星宇提出各种要求。 比如,母亲操劳过度,住院了,要交住院费;请来照顾弟弟的护理嫌钱少了,不想干,要涨工资;学校准备让她去帝都学院交流学习,那边消费高,需要一笔生活费…… 如此种种,数不胜数。 但无论她有什么困难,无论需要任何帮助,只要能做到的,夜星宇通通都会满足,从来不会拒绝。 为此,夜星宇不仅掏空了所有的积蓄,还向银行借下了大笔的贷款,换来的只是一句空口承诺。 郑雪莉告诉他,等到她大学毕业后,她就会嫁给他。 可是在郑雪莉考上离城艺术学院之后不久,她便向夜星宇狮子大开口,直接索要五十万,说是要给弟弟动手术。 可夜星宇早就被她掏空了,银行方面也将他拉进了黑名单,到哪里去搞五十万? 郑雪莉便给夜星宇出主意,让他回老家偷偷把房子卖子,得到的钱应该差不多够五十万。 夜星宇没有同意,要是卖了房子,妈妈和妹妹住哪儿?睡大街吗? 气恼的郑雪莉竟然以“我不想再拖累你”为理由,坚决而又无情地提出了分手。 第37章 外表若仙,内心实婊 “分手”两个字犹如晴天霹雳,彻底震傻了夜星宇。 他万万没想到,一年以来全心全意地付出,换来的竟然是这种结果。 当时的他,心如死灰,生不如死,差点就从天台楼顶跳下去,要不是突然想到了家中的母亲和妹妹,他可能早就摔成了肉饼。 之后的夜星宇,也是一连颓废了好几个月,才慢慢恢复过来,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形销骨立。 可笑的是,持续了一整年的恋情,从头至尾,身为男朋友的夜星宇碰都没得碰过郑雪莉,最多就只是牵了几次小手,除此以外,再无逾越的举动。 那时候,傻乎乎的夜星宇陷入了爱情的美好和甜蜜,把郑雪莉视为圣洁无比的天使,不敢有丝毫亵渎之心。 他甚至以为,即使是肢体上的碰触,都是有罪! 这段经历,对于夜星宇的打击非常沉重,每次在无意中回想起来,胸口都会觉得很痛。 没想到,事隔近两年,郑雪莉又俏生生地出现在夜星宇的面前,她比以前更加漂亮,笑得更甜,也更令人心动。 只可惜,郑雪莉还是那个郑雪莉,而夜星宇,却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夜星宇。 看到郑雪莉笑吟吟地走过来,夜星宇的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心中却极为不屑地冷笑道:这小婊砸,又想搞什么幺蛾子? 这样的女人,外表若仙,内心实婊,看似单纯,内藏心机,很让夜星宇瞧不起。 “星宇哥,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郑雪莉的声音依旧婉转动听,如出谷黄莺,语气无比的温柔,笑容更是甜美诱人,实在太具有欺骗性。 夜星宇瞥了她一眼,淡淡道:“你谁啊?” 郑雪莉微微一愣,心中想到:怎么是这种语气?不应该啊?难道他忘了我?怎么可能!肯定是心里面还在生气,气我跟他分手,才故意这样说! 郑雪莉心念数转,脸上依旧保持着甜美的笑容,柔声说道:“星宇哥,我知道当初提出分手伤了你的心,可我也是迫于无奈,我不想成为你的拖累,这样会害了你!” 夜星宇面无表情,默默看她表演,只听郑雪莉又说道:“那天回家之后,我哭了好久,整整三天没去学校,你对我那么好,我却老是给你添麻烦,亏欠你那么多,多到都没办法还清,你要是还跟我在一起,肯定会很苦很累,所以我也只能忍痛放手,想让你脱离苦海,过上美好的生活。” 夜星宇还是没吭声,郑雪莉继续说:“但是,我后来很后悔,无数次地想要打电话给你,可是我都拼命忍住了,我不想再成为你的负担,不想再给惹麻烦!——直到今天,看到你好好的生活着,我就觉得很安心,感觉一切都值得,原来当初我所做的决定是对的!” 郑雪莉一边说着,一边细心留意观察夜星宇的表情变化,可令她惊异的是,对方的脸色一如既往的沉静,没有半点波澜,就像是没在听一样。 好不容易等到郑雪莉的长篇大论发表完毕,夜星宇只是淡淡地问了一句:“说完了?” “嗯?”郑雪莉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番深情演讲,竟然只换来对方轻飘飘的三个字,瞬间有点懵逼。 难道不应该感动流涕地目露泪光,并深情回应道“是我错怪了你”? 他夜星宇的智商怎么突然上线了? 郑雪莉突然就觉得那个曾经被她玩弄于股掌的夜星宇变了,自己有些看不透,完全猜不出对方的想法,只能弱弱地回答一句:“说完了。” 夜星宇颇有嘲讽意味地轻轻一笑:“说完了还不走?” 呃……这什么情况? 郑雪莉更加搞不懂了。 夜星宇毫不客气地接着调侃道:“比唱的还好听,真是辛苦你了!” 郑雪莉的笑容瞬间僵住,她完全没料到夜星宇对她的态度居然会来个一百八十度地大转变,这还是那个傻乎乎的白痴夜星宇吗?这还怎么聊? 郑雪莉脸色数变,却又强自挤出一个笑容,像是有些受了委屈,幽幽问道:“星宇哥,你是不是对我有所误会?” 夜星宇答非所问地说着:“现在是午饭时间,我点的餐马上就要送上来了。” “什么?”郑雪莉又愣了,总感觉对方跟自己不在一个频道上,咋说出来的话都有点接不上呢? “意思是请你闭嘴可以吗?该干嘛干嘛去!不要影响我的胃口!”夜星宇抬起手掌扇动两下,像是赶苍蝇一样,“你说了这么多让人恶心的话,呆会午餐来了叫我怎么吃得下?你要是还继续胡搅蛮缠的话,信不信我把早餐吐出来让你打包带回去!” 听到这刺人的话语,郑雪莉心里面气得要命,偏偏脸上还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很是委屈地望着夜星宇,低声说道:“星宇哥,那我先走了,等你气消了,我再找你聊。” 说完以后,郑雪莉像是不谙世事而又为情所伤的纯情少女一样,擦着眼角掩面小跑而去。 远处那些听不清对话内容,只能看见两人表情动作的关注者,纷纷对她心生同情,自动把夜星宇归为渣男一类。 夜星宇望着郑雪莉消失的背影一声冷哼,戏谑地喃喃说道:“真特么会演!怕不是千年狐狸精修练成人吧?道行真是高!” 这时候林善雅正好从洗手间回来,看到他嘀嘀咕咕,不由问道:“你在嘟哝什么呢?” 夜星宇漫不经心地答道:“没什么,刚看到一样恶心的东西,挺让人倒胃口的,还是不说为妙。” 林善雅一听什么“恶心”啊,“倒胃口”啊,便也不再追问,反正这家伙经常做出一些莫名奇妙地举动来,慢慢习惯吧! 像郑雪莉这种心机绿茶婊,骗一骗以前的那个夜星宇还可以,又岂能瞒得过现在的夜星宇? 他活了几千年,什么样的人没打过交道?随便她如何卖力演,就算她拿了奥斯卡小金人,也逃不过夜星宇的火眼金睛! 第38章 千年老婊,道行高深 另一边,郑雪莉轻轻地推开了某个独立小包间的房门,安静地走了进去。 包间很是精致小巧,里面只有一男一女,女的就是那个与郑雪莉同来的少女,而男人则较为年长一些,二十多岁,西装革履,仪表堂堂,一看就是年轻有为的商务精英。 “雪莉,怎么打个招呼用了这么久?我哥都快急死了,差点忍不住出去找你!”房间里的少女咯咯笑着。 “雪莉小姐,很高兴你能赏脸答应我的午餐邀约,我真是三生有幸啊!”年轻男人站起身来,谦恭有礼地拉开身旁的椅子,招呼郑雪莉坐下。 郑雪莉点点头,像是有些害羞,只是弱弱地说了一声“你好”。 房间里的年轻男女是亲兄妹,女的叫尚雯,是郑雪莉的同学;男的叫尚武,是尚雯的哥哥。此人年纪轻轻就成为了一家大企业的高层管理,学历和能力都很不错,绝对称得上是青年俊杰。 尚雯有意将哥哥介绍给郑雪莉认识,眼光甚高的尚武起初还不在意,等到见过一面,顿时就对后者一见钟情,惊为天人,马上展开凶猛的追求攻势,通过妹妹约上郑雪莉一起共进午餐。 尚雯察觉到郑雪莉的情绪似乎有些不对劲,再仔细一看,对方的两只眼睛红通通的,像是哭过,于是便惊讶问道:“雪莉,怎么了?是不是有谁欺负你?” 郑雪莉故意揉了揉眼角,又抽了抽鼻子,才说道:“我没事!” “你撒谎,肯定有事!”尚雯不依不饶地追问着,“到底是怎么了?是不是外面的那个人欺负你?” 没见过夜星宇的尚武向妹妹问道:“外面那个倒底是什么人?” 尚雯脱口答道:“不认识,反正就一个男的,年纪大概跟你差不多,长得倒还不错,挺俊的,雪莉说是熟人,就过去打个招呼,结果就成这样了!” 尚武眉头一皱:“男的?” 看见妹妹点头,尚武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他开始听到尚雯说起郑雪莉在外面遇到了朋友,下意识地就以为对方也是女人,哪知道却是个男人,还是一个长相英俊的男人,于是尚武就不淡定了,心里面各种猜测。 好在郑雪莉那无比清纯的模样给了尚武强大的信心,这天使一样单纯圣洁的女孩子,怎么可能会跟别的男人纠缠不清? 这样一想,尚武有点堵塞的心情瞬间又舒缓过来。 尚雯没注意哥哥的脸色变化,只是向郑雪莉追问道:“雪莉,你倒是说话啊!不管是谁欺负你,我哥肯定都会帮你出气的!你快说,是不是那个人惹你生气了?” 郑雪莉一见火候差不多了,便略显羞怯地说道:“其实也没什么,那个人……他以前追求过我,一直死缠烂打,但是我都没有接受。后来有一次我妈病了,急需要交一笔住院费,我当时根本没有钱,就向他借了十万块,他就老是拿这件事要挟我,要我做他的女朋友……” 郑雪莉话还没说完,尚雯就气乎乎地一拍桌子站起来,大骂道:“该死!这种男人真是个人渣!他刚才是不是又拿这个威胁你,逼你答应跟他交往?” 郑雪莉点点头,泫然欲泣地说道:“他刚才跟我说,要么答应做他女朋友,要么马上还清欠他的十万块,要不然……他就会跑到我家里去闹事!” 尚雯马上给尚武递了个眼色,尚武会意地点点头,出声安慰道:“雪莉,别怕!不过是十万块而已,我帮你还!” 郑雪莉赶紧摆手说道:“不用了,我不想麻烦别人,这件事还是让我自己解决吧!” 尚武急于在佳人面前争取表现,博其好感,自然不会放过这大好机会,心中思索着该怎么劝说郑雪莉接受自己的好意。 却见郑雪莉从手腕上取下一只翠玉镯子,神色哀伤地说道:“这是我奶奶留下来的遗物,我打算把它拿去卖了,应该能值点钱,只是我……对不起奶奶啊!” 说到最后一句,几乎就快要哭出声来,模样甚是凄苦,直教人心生无限怜意。 尚武立刻就慌了,赶紧劝阻道:“雪莉,万万不可啊!奶奶的遗物哪能说卖就卖呢?我现在马上就转十万块给你,你拿去还给那个人,从此两清,好好的享受生活,可千万别为了一个人渣而做傻事,将来你会后悔的!” “可是……可是……我真的不想……”郑雪莉看起来有点手足无措地感觉。 尚武连连摆手道:“别可是了,我是真心想帮你,这钱你就放心收着,不用还了,我绝不可能像那个人渣一样,用区区十万块来胁迫你!” “那……那就……谢谢尚大哥了!”郑雪莉见好就收,半推半就地报出了自己的银行帐号。 尚武这个傻叉完全没有发现不对劲,反而高高兴兴地登录手机银行,立马转了十万块钱过去,整个人眉飞色舞,像是吃了人参果一样,全身通透舒爽。 他妹妹尚雯也被郑雪莉蒙在鼓里,还一个劲地向哥哥夸赞着,说什么“雪莉很善良”、“雪莉太单纯”一类的,要是被外面正在吃东西的夜星宇听见,恐怕要当场笑喷。 千年老婊,果然道行高深,凡人岂是对手? …… 夜星宇和林善雅点餐较早,上菜很快,但他俩就像是陌生人一样,根本没有对话聊天,各自安静地吃着,一言不发。不像是包间内的尚武等人,吃饭不是重点,重点是增进感情,自然要多多交流,嘴巴用来讲话多过于进食。 于是,那边才刚刚开始,这边就已结束。 填饱肚子的夜星宇伸了个懒腰,对面的林善雅也放下了手中的勺子,用纸巾擦拭着鲜艳的红唇。 林善雅对不远处的金发洋妞招了招手:“check,please!” 简简单单的一餐午饭,竟然花了三千多,林善雅却一点也不惊讶意外,很是爽快地买了单,这让夜星宇越来越觉得这个女人不简单,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学院教授。 第39章 传说中的处子幽香 “走,去楼下买衣服。”林善雅拎起手提包,招呼夜星宇走人。 夜星宇就像是她的跟班保镖一样,不紧不慢地吊在后面走出彼得森林,悠然说道:“我怎么感觉自己好像是个吃软饭的?” 林善雅想起那天深夜自己在别墅阳台上看到的一幕,冷冷地嘲讽道:“什么好像?你不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吗?” 夜星宇哪里知道林善雅对自己深深误会,还以为对方是在开玩笑,随口说道:“吃软饭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我夜星宇就是饿死街头,也不可能吃软饭!” “切~~!”林善雅极为不屑地瞪了夜星宇一眼,懒得揭发对方的龌蹉事,噔噔噔地踩着高跟鞋往前面走去。 “喂!我说你这什么眼神啊?不信我?”夜星宇跟在后面追过去,嘴里不停地嘟哝着。 不一会儿,两人便乘着扶梯来到天成广场三楼,这里是专卖男装的。 卖男装的地方,当然是男人要多一些,美丽动人的林善雅一出现,便勾动了无数雄性生物的猥琐目光,几乎是她走到哪,一大帮男人的眼珠子就跟着转到哪。 林善雅没买过男装,也不知道该怎么挑,便对夜星宇说道:“你自己选吧!” 夜星宇瞥了她一眼,问道:“多少预算?” 林善雅冷冷答道:“只要你自己拿得动,想买多少都行!但你一定要记住,我可绝对不会帮你提袋子,哪怕里面只装了一双袜子。” 夜星宇轻佻地吹了一声口哨,取笑道:“看不出啊!天上掉下个美女老婆,竟然还是个小富婆!我想我上辈子肯定是拯救了世界,所以这辈子才能吃上这么香的软饭!嗯……真香!” 林善雅没好气地调侃道:“你还敢不敢再无耻一点?刚刚是谁说自己就算饿死也绝不可能吃软饭?现在马上就变成了真香?” 夜星宇笑道:“我不是说吃软饭真香,我是说你身上的味道真香,用的是什么香水啊?” 说罢,夜星宇还故意凑近过来闻了一闻,淡淡的男子气息顿时令林善雅身子一僵,赶紧后退一步,大声道:“别瞎说,我都没喷香水!” “什么?你没用香水?”夜星宇愣了一下,他的确是闻到了林善雅身上传来的淡淡幽香,不可能有错。 林善雅显然不想跟他讨论这个话题,用手推了一下夜星宇,故作淡然地说道:“别浪费时间了,你快去挑衣服吧!” 夜星宇动也不动,若有所思地望着林善雅,幽幽问道:“难道说……这是你身上天然自带的体香?” 林善雅羞得脸上泛起红晕,娇嗔道:“少啰嗦!我叫你赶紧去挑衣服!” 夜星宇闭着双眼,又表情陶醉地猛吸了一口,喃喃道:“闻香识女人,我以后闭着眼睛都不可能认错老婆了!” 林善雅气得想揍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住口!你还说?” 夜星宇哈哈笑着转过身去,迈开双腿走向远处的一家男装店,轻佻的声音一字不落地又传到林善雅的耳朵里:“嗯……真香!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处子幽香?” “你这个混蛋!流氓!色胚!不要脸的死鸭子!”林善雅望着夜星宇的背影,气得捏紧了拳头咬牙切齿,恨不得脱下高跟鞋朝他的后脑勺上扔过去。 她出身于知书达礼的书香门第,从小到大都受到家族的刻意栽培和细心教育,是整个林家最杰出也是最有能力的年轻后辈,再加上很多年前便开始暗中操持家族企业,早就养成了尊贵傲人的上位者气质。 再加上她的性格冰冷如水,很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喜怒哀乐通常不形于色,所以很少会有事情能令她动容生气,就算是心中不悦,最多也不过是皱一下眉头,语气更加冰冷而已。 但像是现在这样,气得直接开口骂人,并且还想动手打人的情况,就从来没有出现过,简直是有生以来头一次。 要知道,因为林善雅的身份地位和美貌气质,别的男人在她面前要么就是唯唯诺诺,要么就是谦谦君子,没有一个像夜星宇这样,说话不拘小节,甚至还敢公然调戏,连林善雅这样的冰山美人都被他活生生地气得冒烟,成了即将爆发的熔岩火山。 夜星宇完全不知道林善雅在那腹诽,他的心思很快就转到了买衣服上面。 因为明天就要去拍摄婚纱照,以后还要陪伴林善雅出现在一些公众场合,所以一套正式的西装是必不可少的,夜星宇首先便从这里着手。 他走进的这家男装店就是专卖高档西服的,每一套的价格几乎都在万元以上,最贵的甚至要十几万,简直就是骇人听闻。 所以别看店外面人来人往,其实里面冷冷清清,一个客人都看不到,普通人连走进去逛一圈的勇气都没有。 但是就这么一家冷清的男装店,居然有三个年轻漂亮的营业员,可是面对夜星宇这唯一的一个客人,居然没有人过来招呼。 原因无他,只因为夜星宇的穿着打扮太过于平民化,一点都不像是有身份有地位的高消费人士,以这三个营业员长期积累的经验和眼光来看,这个人绝对只看不买,所以一个二个都懒得伺候,完全是浪费口水。 夜星宇没想这么多,认认真真地挑着衣服,由于他是唯一的客人,三个女营业员的目光几乎都盯在他身上,见到这家伙一脸认真,居然装得好像真要买一样,她们都在心里面暗讽不已,心想:这土豹子怕是没看到价格,否则得把他吓个半死! 夜星宇确实没去关注价格,反正是由大老板买单,他怕个啥?他真正关注的,是这些衣服的款式、颜色、面料、做工、品质等等。 好不容易挑中了一件黑色的西服,夜星宇便用手去取,哪知道三个营业小姐个个脸色大变,有一个甚至很紧张地冲过来,出声阻止道:“等一下,这个不能碰!” 第40章 男装店的老板竟然是长腿大美女 夜星宇闻言愣住,问道:“为什么不能碰?” 那些营业小姐就差在心里面骂娘了,个个都在暗中腹诽:这特么哪来的土豹子?也不看看那标价,是能让人随便乱碰的吗? 原来,夜星宇挑中的恰恰就是这家店的镇店之宝,价格十八万八千块的顶级精品西服,这些营业员都把它像亲祖宗一样地供着,平时清理灰尘的时候,不单单要剪一遍指甲,甚至还要戴上特殊的手套,站在旁边都不敢说话,生怕唾沫星子溅到上面,哪容得一个全身地摊货的男人随意触碰?谁知道他的手干不干净?有没有挖过鼻孔? 冲过来的那个营业小姐早就在心里面把夜星宇狠狠地鄙视了一通,脸上却强自笑道:“这位先生,这件衣服是非卖品,除了工作人员以外禁止触碰,还请您谅解!您不妨看看其它的款式,也许有能令您满意的!” 夜星宇听到解释,便点了点头,不疑有他,但却有一个很不客气地冷傲女声在店门口响起:“都明码标价了,还扯什么非卖品?你不就认为他买不起吗?真是狗眼看人低!” 说话的正是林善雅,她刚被夜星宇气个半死,好半天才跟进来,结果就看到营业员不准夜星宇用手碰衣服,平时都不会发火的人,瞬间怒气条爆涨,直接放出大招,就拿营业员出气。 林善雅没说错,这几个营业员的确是狗眼看人低,瞧不起穷苦老百姓,面对夜星宇这样穿着随便不像有钱人的,她们就没把他当成是真正的顾客来对待,可面对容貌气质超凡脱俗的林善雅,这几个早就练出火眼金睛的营业员哪敢忤逆上帝?这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好吗?肯定是哪个富贵人家出来的千金大小姐,万万惹不得! 夜星宇一听到林善雅这句话,顿时反应过来:原来是怕我身上没钱呢! 这也不怪他,他很少亲自买衣服,一时之间竟然信了营业员的鬼话,还以为真是非卖品呢! 只不过夜星宇也不生气,他看惯了人生百态,早就心如止水,古井不波,一般的小事都难以令他动怒。 可正在气头上的林善雅就不依不饶了,仿佛找到了宣泄口,毫不客气地对那个营业员冷冷说道:“衣服给他试,合适的话自然会买,你要是敢有意见,我就向你们老板投诉你!” 营业员不敢有违,苦着脸将镇店之宝取下来,递到夜星宇手上,而夜星宇微微一笑,就拿着衣服钻进了试衣间。 此时,站在店门口的林善雅就听见有个女人的声音自身后传过来:“这位贵客,您好!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不知道我的员工有哪里得罪了您?惹得您不高兴呢?” 林善雅转过身,就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长腿大美女缓缓走来,年纪跟自己差不多,大耳环,高马尾,鼻挺唇翘,眉眼妩媚,打扮得很是妖艳性感,很有气质,像是要即将登台表演的明星一样。 两个女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同时都被对方的容貌和气质给震慑到,暗中赞叹不已。 林善雅清淡典雅,孤高冷傲,就像是盛开在天山上的雪莲花;而她对面的女人风情万种,妖艳魅惑,就像是生长幽谷里的罂粟花。 这两个女人,各有特色,很难说谁比谁更诱人,只能看观赏者更喜欢哪种类型。 如果从脸蛋长相上来讲,无疑是林善雅更加漂亮一些,五官精致无比;但如果从身材体型上来论,对面的女人穿的是紧身皮裤,以及至少十厘米鞋跟的高跟鞋,超级显身材,一眼望去,腰细腿长臀又翘,似乎更惹眼。 直到这个女人行至跟前,林善雅才反应过来,略有些冷淡地说道:“我跟我未婚夫进来买衣服,店里面的营业员竟然说有的衣服是非卖品,不准碰也不准试,于是我就纳闷了,既然是非卖品那干嘛还标价格?摆明了就是怕我们买不起,故意编个借口赶人走!” 长腿女人笑着道:“您别生气,那几个小丫头确实做得不对,回头我会扣她们奖金,好好教训她们,还希望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计较,呆会无论您或是您先生选中哪件衣服,我做主,打八折,算是赔罪!” 对方这样一说,林善雅才真的没脾气了。 她知道天成广场里面售卖的货品通常都是不打折的,只有活动期间除外,这家店的男装随便一套都是几万块,八折打下来,要便宜好几千,对方确实很有道歉的诚意。 再说,林善雅心中的怒气大多都是被夜星宇调戏所惹出来的,那营业员只不过是一个导火索,以她平时的涵养,绝对不至于向一个小小的营业员发脾气,这莫名奇妙地把别人当成出气桶发泄一通,心情也就好转不少,便不再追究此事。 性感女人从手提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过去:“很高兴认识您,下次光临本店的时候,可以先给我打个电话,我会安排专人为您服务,保证让您获得最好的购物体验。” 林善雅知道这是对方有心结交,便接过了名片,同时也将自己的名片递了过去。 正所谓英雄惺惺相惜,美女志同道合,这两人都被对方的容颜和气质所折服,猜到对方肯定不是一般人,多结交一个朋友,说不定就多一份商机。 成功人士之所以能成功,就是因为他们的某种嗅觉非常灵敏,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林善雅低头看向名片,上面写着“君盛服饰”,名字是“吴楚君”,以及她的电话、邮箱、聊天帐号等等。 吴楚君那边也在看名片,最引人注目的是“林善雅”这个名字,职位是“离城市万相学院客座教授”,并且还有“金融投资与企业管理双博士学位”的学术称号,除此之外,就只有一个电话号码。 两人互相认识以后,一同跨进了店门,而西装笔挺、英俊帅气的夜星宇也从更衣室里面走了出来,有种巨星排面、闪亮登场的感觉,屋子里面的几个女人同时被晃花了眼。 第41章 从未婚夫悄然升级成老公 “哇~~,好帅呀!”先是三个营业妹子犯花痴,各自掏出手机抢拍几张留作纪念,说不定在某个寂寞的夜晚能够用得着。 “嗯,确实不错!”林善雅点头赞赏着,一向波澜不惊的芳心中竟然有了小鹿乱撞的迹象,虽说她不是个颜控,更注重内涵,可谁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更帅气一些呢? “咦?怎么有点眼熟?”吴楚君瞪大眼睛看着前方的耀眼大帅哥,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没有马上把对方认出来,毕竟与上次见面相比,夜星宇的形象转变实在太大。 上次是鸡窝头加老汗衫,这次是潮流发型配上笔挺西服,简直就像是那些明星人物的宣传海报和日常生活,一个天,一个地。 夜星宇走出来捋了捋衣领和袖口,蓦然发现林善雅的身边多出来一个长腿大美女,他却马上认出了这是谁,不由问道:“吴楚君?你怎么在这?” 听见夜星宇叫出自己的名字,吴楚君心里一惊,盯着他的脸狠狠打量了一番,才把对方给认出来。 “你……怎么是你?”吴楚君膛目结舌,话都说不圆溜了。 夜星宇对着吴楚君眨眨眼睛,促狭地反问道:“怎么就不能是我?难道你也以为我不配走进这家服装店?” 吴楚君当然不会忘记,这家伙在不久前赢走梁少凡八十万,消费能力肯定有,只不过她吃惊的根本不是这个,而是她清楚记得,身旁的大美人林善雅刚才还说过,她是跟着未婚夫一起来购物的。 难道说……这个未婚夫……指的就是夜星宇? 吴楚君看了看夜星宇,又看了看身旁的林善雅,说实话,挺般配的…… 可正因为如此,吴楚君才觉得可惜啊! 当然,是替她的好姐妹张馨雨感到可惜! 突然之间,吴楚君就有些愤愤不平,怪不得这渣男那晚上对张馨雨不屑一顾,原来是攀上了高贵冷艳的美女教授啊! 这样一想,吴楚君就决定替好姐妹出口气,故意用手指着夜星宇,语气夸张地向林善雅惊声问道:“他是你未婚夫?” 尽管要承认有些难为情,林善雅还是咬着嘴唇点了点头,虽然她对他没有感情,可毕竟是要马上结婚的两个人,过两天就不是未婚夫了,而是婚姻上的合法丈夫。 “可是……”吴楚君继续保持着夸张的表情,“他是我妹夫嘞!” 此言一出,犹如晴空里落下一个大霹雳,林善雅目瞪口呆,夜星宇外焦里嫩。 “怎么回事?”林善雅的脸色有些不善,没有去问吴楚君,而是看向夜星宇,她希望后者能给出一个圆满的解释。 要知道,天龙帝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只有高高在上的帝国皇帝可以例外,普通公民要是犯了重婚罪,可是要被抓去坐牢的! 夜星宇没有回答林善雅,而是皱着眉头望向吴楚君:“难道那天晚上我说得还不够清楚?张馨雨推我出来挡刀,我相信以你的智商应该看得懂这一点!” “没有啊!馨雨是真的喜欢你,而且你也追求她这么久,肯定也是喜欢她的,对吧?”吴楚君继续装傻充愣,抹黑事实。 夜星宇直接无语了,张馨雨认识的这两个小妞还他喵的都是人才呐! 严小西那样胡搞,他认了,还可以说是年纪小,不懂事,爱胡闹,可怎么就连吴楚君也来拖他后腿? 眼看哥好不容易就要成为已婚人士,即将加入吃软饭的伟大行列,被她这样一搞,万一旁边的大老板发脾气了怎么办? 没办法,看来跟吴楚君是扯不清楚,夜星宇只好将错就错,倒打一耙,同样来个抹黑事实,对林善雅解释道:“她妹妹喜欢我,死缠烂打,可我不同意,到现在还都是清清白白,守身如玉。” ——我信你个鬼的清清白白!烂屁股的死鸭子还敢说自己守身如玉? 林善雅心里如此想,不过也算是搞明白了一点,夜星宇并没有结过婚,只是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纠葛不清,根本谈不上重婚罪。 当着吴楚君的面,林善雅不可能跟夜星宇大吵大闹,平白让人看笑话,反倒是故作平淡地说道:“明后天就要结婚了,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吴楚君听到这句话,小心脏一阵剧烈跳动,心里呐喊道:哎呦我滴妈呀!这都要结婚了?咋能发展得这么快?现在就算是开挖掘机过来,估计都来不及撬动这墙脚吧? 夜星宇潇洒一笑,反向林善雅问道:“你觉得我傻吗?这么漂亮的老婆到哪去找?我怎么可能砸了自己的金饭碗?” 林善雅对这个答案还算满意,毕竟她不是真正地要跟夜星宇谈恋爱,讲感情,她需要的是一个法律名义上的丈夫,一个能向家族交待的借口,以结婚来达到逃婚的目的,所以夜星宇是鸭子还是渣男,这其实并不重要,合同上都写清了,两人互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就算夜星宇真的跟那个张馨雨有什么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林善雅也不会揪着不放。 说穿了,夜星宇只是被推出来挡刀的工具,在这一点上,林善雅跟张馨雨的行为本质是一样的,只不过,林善雅玩得更大,对自己更狠。 “行了!不用说了!我相信你!”想通关键的林善雅也不纠结,直接结束了这个话题,掏出信用卡递给一个营业员小妹,面无表情地说道,“他身上这套我们要了,结帐吧!” 吴楚君拦住小妹,将她手上的卡拿回来,又递还给林善雅,故作热情地笑道:“我怎么可能收我妹夫的钱呢?他看上哪套可以直接穿走,付钱就免了,我要敢收他的钱,回头怕我妹妹把我骂死!” 林善雅毫不领情,反而冷冷说道:“我想你是搞错了,你收的不是他的钱,而是我的!我花钱给我老公买衣服,天经地义!” 她浑然没有发觉,“未婚夫”已经被她悄然升级成了“老公”。 第42章 你男朋友被人抢了 吴楚君仍然坚持不收钱,理由很简单:“衣服毕竟是穿在他的身上,他是我妹夫,这钱我不能收!” 林善雅同样也很坚持:“如果不收钱的话,我老公是绝对不会把衣服穿出去的!” 这两个女人,一个说着“妹夫”,一个喊着“老公”,扯皮老半天还在争论不休。 夜星宇实在听不下去,插了一句嘴:“要不……你们一人让一步,打个五折吧?” 两女同时转过脸来狠狠地盯着他,目光中像是要喷出火来,有同时转移枪口的趋势。 夜星宇赶紧苦笑着摆手:“我只是提个小小的建议,你们可以不用理会,继续深入讨论。” 最终,竟然还真是像夜星宇所说的那样,十八万八千块的西服,按照半价收费,不然两个女人再争上一个小时,恐怕也分不出高下。 付了款之后,林善雅一秒钟也不想在店里多呆,立马叫上夜星宇就要出门,夜星宇赶紧说道:“我换下来的衣服还在试衣间里面,没拿。” “破衣服,全扔了!”林善雅头也不回,拽着夜星宇的胳膊就往门外走,他也只能苦笑。 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吴楚君拿出手机,给张馨雨拨了个电话,一接通便说道:“馨雨啊,我现在有个很不幸的消息要告诉你,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 张馨雨疑惑地问道:“搞什么啊?气氛这么沉重!” 吴楚君捂住手机,压低声音,像是惊天大揭秘一样,以一种特别悬疑的口气缓缓说道:“你男朋友被人抢了!并且,他马上就要跟别的女人结婚了!” 张馨雨愣了:“我男朋友?” 吴楚君马上解答道:“就是夜星宇啊!神风汽车转第二食堂的那个!你的滚刀肉!” 滚刀肉就是那种切不动、煮不熟、嚼不烂、连皮带着筋的劣质肉,常用来形容那种死皮赖脸、纠缠不清、怎么说都不听的人,有点死猪不怕滚水烫的意思,就像之前的夜星宇对张馨雨那样,所以在张馨雨提到夜星宇时,常常就把他称之为滚刀肉。 昨天才听严小西说到夜星宇,没想到今天就连吴楚君也专程为他打了电话过来,这滚刀肉咋突然间成了香饽饽?竟然接二连三地听人提起! 最不可思议的是,那个屁颠屁颠围着自己团团乱转的哈巴狗,怎么突然就要跟别的女人结婚了呢? 张馨雨很好奇,便问道:“夜星宇要跟别的女人结婚?是谁啊?品味太差了吧!” 吴楚君回忆着林善雅的绝世容颜和清冷气质,止不住地摇头:“这次你肯定完了!你的对手空前强大,不仅仅是双料博士,还是个难得一见的大美人,就连君姐我多看几眼,都难免心生魔障、春心荡漾啊!” “啊?不可能吧!”张馨雨可知道吴楚君是搞艺术的,审美眼光相当高,一般的漂亮女人根本不会被形容得这么夸张。 “诶~~,说了你别不信,这个女人真的是极品!学历高,人漂亮,关键还很有钱,买我店里十几万的衣服,眼皮子都不眨一下,我说了不收钱她还硬要给,换成我是夜星宇,我也多半会选她不选你!”吴楚君煞有其事地述说着,甚至已经开始为姐妹默哀。 “我管他选谁,反正我又不喜欢他,他要结婚关我屁事!”说完这句,张馨雨就气乎乎地挂了电话。 “喂,死丫头,没礼貌,怎么招呼不打就挂我电话?” 吴楚君撅着性感的红唇,慢慢收起手机,目光飘向远处,幽幽说道:“老娘果然没有看错,这滚刀肉打扮一下确实帅得没边,刚才就应该加个好友的,无聊的时候还可以撩一撩!” …… 买了一套西装,接着又去买鞋,然后又买了一堆休闲装,甚至包括领带、皮带、袜子、内裤等等,很快就让夜星宇的两只手都拎满了大大小小的手提袋。 夜星宇从头到脚被翻新了一遍,果然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简直帅得掉渣,要不是他两只手上拎着几十个购物手提袋,屁颠屁颠地跟在气质高雅的林善雅后面,活像是个苦力保镖,恐怕要引得一帮花痴少女惊声尖叫。 至于他换下来的衣物,全在林善雅地命令下扔进了垃圾桶,令夜星宇暗叫可惜。 别看那些衣服有些旧,穿起来其实挺舒服,在厨房里干活就能用得上。 看着十根手指头上全挂满了手提绳,夜星宇只能苦笑。 这些并不是他要买,他就想随便配一套能够撑场面就行了,可是每个女人的内心深处,都住着一个名叫“shopping”的魔鬼。 在与生俱来的购物欲望驱使下,就连林善雅这种冰山美人都不能免俗,看见这也想买,看见那也想要,明明都不是她要穿,反倒比夜星宇更加积极主动。 仅仅只是一个多小时,夜星宇身上的购物袋子就被堆成了山,简直就像是一棵行走的圣诞树,挂满了礼物。 “我说……够了吧……”夜星宇苦着个脸,不愿再往前走,“你看看我现在这副模样,哪里还能拿得动?你要是再买的话,就只能挂在我耳朵上了!” 林善雅回头看了一眼略显狼狈的夜星宇,果然如他所说,快要被购物手提袋给淹没了,就连身上的崭新西服都被压得有点皱,于是林善雅才收回了“买买买”的心思,决定打道回府。 好不容易将一大堆袋子扔进车子的后备箱,夜星宇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倒不是人累,而是心累。 这一趟出来,前前后后竟然花了将近二十万,看着林善雅一脸的若无其事,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夜星宇暗自感叹,这送上门来的便宜老婆恐怕不简单,家底很厚实啊! 他就在想,学院教授什么的肯定只是一个幌子,实际身份是某某知名企业的霸道总裁;而自己,就像是一个将要嫁入豪门受尽欺辱的小媳妇,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啊…… 第43章 你还倒赚了三万四 林善雅一边发动汽车,一边问道:“看你忧心忡忡的模样,在想什么呢?” 夜星宇郑重其事地回应道:“我在想,这算不算是被富婆包养?” 林善雅没好气地反问道:“这难道不是你的愿望吗?反正你也就是一个吃软饭的,这不正合你意?” 夜星宇辩驳道:“软饭很多人都在吃,但也要讲究个吃法!我要是吃起软饭来,肯定会让对方哄着我,亲自端着碗,把饭吹凉了,再喂到我嘴里!” 林善雅侧过头来,美目一瞪,故意喝斥道:“你少给我臭美!信不信我在合同里加上一条‘不准胡言乱语,不许凭空意淫’!” 夜星宇微笑着没说话,林善雅继续教育道:“给你几分颜色就开始自以为是,还想当大爷?别忘了我才是你老板!” 夜星宇哈哈一笑:“好了,我不说了,惹得老板生气扣工资可就不好了!” 就这么随意的几句玩笑,两人之间的气氛反倒不像是早上刚出来时那么冷,偶尔还能闲聊上一两句。 又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林善雅再次将车开回新阳区,不过却不是回万相学院,而是她住的地方,骊水南湾。 万相学院在骊湖以北几公里之外,而骊水南湾就建在骊湖的南岸,因此而得名。 看着车子驶入骊水南湾的大门,夜星宇不由问道:“来这里干嘛?” 林善雅淡淡地回答道:“我住这里。” “你不把我先送回学院?”夜星宇有些奇怪。 “从今天开始,你就住在我这。”林善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似乎声音都颤了一下。 “什么?今天就开始同居了?节奏是不是太快了?我还没做好准备呢!”夜星宇嘀嘀咕咕地抱怨着。 “你这混蛋,在想什么呢?我这里大把的空房间,你自己一个人单独住一间!”林善雅又是一阵火大。 “呃……我没说要跟你睡同一间啊?”夜星宇有些“幽怨”地望向林善雅。 林善雅仔细一想,似乎“同居”这个词没说明男女必须睡在同一张床上吧,他说“同居”,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 强自压下怒火,林善雅又道:“我刚才想了想,我们结婚的事情是走正规的法律程序,迟早是要公开的,你既然是我名义上的丈夫,就不适合再在学院的食堂里做事,传出去不好听,所以我打算让你辞掉工作,以后你可以在家呆着,觉得无聊的话,也可以找点别的事情做。” 夜星宇连连摆手:“那可不行,昨天张金柱对我说,工资给我涨到一千块,我哪能说走就走。” 林善雅霸气地开口:“工作辞了,每个月一千块我付给你!” 夜星宇继续嘟囔着:“张金柱还对我说,常院长很看好我,准备在年底的时候帮我转正,到时候光是底薪起码也有两三千。” 林善雅一脸黑线:“我每个月付你三千,总行了吧?” 夜星宇又问道:“那你家里有没有佣人啊?我是不是还要买菜做饭洗衣服刷马桶外加打扫卫生呢?这个应该也有酬劳吧?” “五千……”林善雅咬牙切齿,真想反手一巴掌抽死这个王八羔子。 “成交!”这次夜星宇倒是回答得挺爽快。 他又不是傻子,现在一千块的工资,每天在厨房里从早忙到晚,下班后挤在四人一间的集体宿舍,这生活一般人可受不了,多半要另谋出路。 现在就好了,住着别墅,看着美女,每个月还有五千块拿,简直美滋滋。 现在看来,夜星宇更像是吃软饭的了,不过为了证明林善雅并没有吃亏,他又自顾自说地算起帐来:“你想想啊!我俩就是一年的夫妻,你每个月付我五千,一年下来也才六万,但是我们刚才买西服的时候,因为我的面子,吴楚君给你打了个五折,一下子节省了九万四,说起来你还赚了三万四千块。” 林善雅欲哭无泪,心态就快要崩了。 这是什么逻辑?衣服穿在你身上,掏钱的是我,难道花钱少了,我还应该反过来对你千恩万谢? 夜星宇像是心有灵犀般,接着说道:“你不用谢我啊!我就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你不用觉得过意不去!——不过,你要是真觉得心里有负担的话,把那三万四千块转给我也是可以的,我勉为其难地先收着。” 林善雅:“…………别说了好吗?我方向盘都握不稳了!” 如果这时候夜星宇不是在车里面,而是在车前面,林善雅说不定会一脚踩死油门,直接把这家伙撞死在路边。 强忍着一肚子的怒气,林善雅把车开进别墅的私家车位停好,夜星宇才惊奇地发现,林善雅正好就住在庄静的正对面,门对着门,窗对着窗,阳台对着阳台。 “你住这里?”夜星宇指着林善雅的屋子,感觉很是不可思议。 “是啊!你要不要先去跟你的老主顾打声招呼?”林善雅调侃着朝对面的屋子一努嘴。 夜星宇一脸懵逼:“什么老主顾?你怎么知道我跟对面的主人认识?难道她在你面前提起过我?” 林善雅轻蔑地一笑,没有去解释,而是丢下一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夜星宇:“……????……” 林善雅没理会一头雾水的夜星宇,用指纹打开了房门,一边进屋一边说着:“先把东西搬进来吧,呆会再给你录指纹。” 林善雅这栋别墅是41号,跟对面庄静的42号是一样的户型,区别在于41号朝向东,42号朝向西。 别墅前后各有一个院子,还有两个并排的户外停车位。 主体建筑看似三层,但其实在地下还有一层,所以总共是四层,但是顶楼的房间比较小,大多数区域都是露台。 一楼是极其宽敞的开放式客厅,以地台高低分隔为两大部分,大量应用了通透的落地玻璃,目光可以从前院穿过两进式的客厅一直望通到后院,餐厅、厨房等等都在一楼,还有一间采光不错的书房。 第44章 从今天开始同居 林善雅的房间在二楼,除了她所在的主卧以外,还有两间客房,分别在走廊的两端,面积都不小,都有独立的阳台和卫生间。 客房内都是家具齐备,桌椅床柜,沙发茶几,床罩被枕,电视空调,都一应俱全,拎包即可入住,整个装修风格简洁时尚,很上档次。 林善雅让夜星宇自己挑选一间作为卧室,他也不客气,就选了朝南的这间,光线更敞亮一些,站在阳台上就可以看见骊湖,景色很不错。 至于三楼的独立小房间,则被林善雅布置成休闲性质的观景室,摆上盆栽、藤椅、茶具等等,夜晚可以纳凉。 空间面积最大的是地下室,有健身房、陈列室、多功能娱乐厅、杂物间等等,k歌或看电影都不会吵到人。 要说遗憾,就是没有自己的游泳池。 不过大热天想要游泳,可以去骊湖边上,那里有小区免费开放的水上乐园,建有人工沙滩。 这样的居住环境,比起拥挤杂乱的员工宿舍,简直就是从地狱来到了天堂。 夜星宇把自己的房间收拾打扫了一下,便在卫生间里舒舒服服地冲了一个冷水澡,再换上新买的休闲衣裤,神清气爽。 出了房门,发现林善雅换了一身比较正式的职业套装,头发挽了起来结成个髻,显得有些庄重,手里拎着个包,还拿着一份文件,仿佛要出门的样子。 “你要出去吗?”夜星宇问道。 “嗯,这几天市教委的领导下来视察,必须要应酬一下,晚上有个饭局,不去不太好,你呆会肚子饿的话,就自己去冰箱里找吃的,指纹锁等有空我再帮你弄,你可以暂时先用密码进出,密码是1112。”林善雅一边穿鞋,一边给夜星宇交代着。 夜星宇应了一声,表示自己都记住了,林善雅便急匆匆地出了门,不一会儿就听见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逐渐远去。 夜星宇走到后院,开始练拳,便是他上上一世所自创的通神拳。 练拳是淬炼身体最快速的手段,可以易筋锻骨,洗髓换血,强脉通窍,直至达到先天圆满,这便是古武者最常用的修炼方法。 夜星宇所掌握的力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神魂力量,一种是肉身力量。 神魂力量就是精神力量,玄之又玄,暂时没办法用科学来解释,如果硬要跟科学扯上关系的话,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脑电波和生物磁场。 普通人其实也有神魂力量,因为普通人也可以发散出脑电波,人体也有磁场存在,只不过极其微弱,可以忽略不计,完全不能影响到现实物质。 而且在人死后,脑细胞全部死亡,大脑完全停止运转,脑电波也就不复存在,意识消亡,魂飞魄散,身体也就变成死物,磁场消失。 但是夜星宇不同,他有过奇遇,即使肉身已死,神魂力量也能寄托于虚空,处于沉睡状态,在若干年后,还能借屍重生。 这一死一生之间,神魂力量虽然会变得虚弱,但本质却没有改变,随着时间流逝就可补充消耗,待完全恢复之后,还能比之前更加强大。 他的神魂力量和普通人比起来,就好像高压电和纽扣电池的差别,同样都有电,但释放的能量完全不同,相差了无数倍。 而夜星宇修炼神魂的方式特别奇怪,就是睡觉,只要陷入沉睡,神魂力量就会逐渐恢复,乃至提升。 但是,肉身力量却不是这种操作,每次死亡,就要更换一具新的身体,差不多等于从头练起。 实际上也不能说是从零开始,因为在借屍重生的时候,神魂力量会对现有的肉身进行一次修复和改造,相当于伐毛洗髓,直接从易筋锻骨进入到洗髓换血的阶段,可从普通人一跃成为内家高手。 按照古武者的境界划分,从低到高,分为外劲、内劲、先天三大阶段。 外练筋骨皮,外劲武者通常身体强健,力大无比,掌能劈树,拳可碎石。 内练一口气,内劲高手由内而外,已经练出了内劲,举手投足之间,不仅有肌肉的力量,还有内劲的力量,实力远比外劲武者更加强大。 而最恐怖的是先天武者,内外一体,天人合一,自成循环,凌空渡虚,一个人就可以挑翻一支装备齐全的现代化军队,手撕坦克都不在话下。 刚刚重生不久的夜星宇,神魂力量依旧强大无比,冠绝整个世界,但肉身力量却只能算是尚可,堪堪达到内劲水平,遇到那种修炼多年、堪称绝顶的内劲高手,他都不一定打得过,更别说是先天强者。 所以,他必须要通过练拳来强壮体魄,提高肉身力量。 这就比神魂力量的修炼要费事多了,一个是睡觉,一个要打拳。 不过,相对于神魂力量那极缓慢的增长速度,肉身力量的提升就要快很多。 夜星宇通过无数年的经验总结,创出了这套通神拳,比起天下各门各派的拳术都要高明得多,以此拳法进行修炼,效率极快。 他练一个小时的拳,至少比得上别人练十个小时,甚至是一百个小时。并且这套拳法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每一个要点,每一处关键,他都清清楚楚,了如指掌,怎样练才能达到最大效果,更是心中有数。 在万相学院的时候,每天清晨起来,夜星宇都会练拳一个小时,现在反正闲着无事,暂且又不想睡,倒不如练拳。 肉身力量越强悍,在对抗天劫的时候,就会更多一分把握。 打了几趟拳,眼看将近黄昏,夜星宇便打算开始做晚餐。 结果一打开冰箱门,发现竟然没有食材,除了矿泉水、牛奶、饮料,就只有一些水果。 夜星宇傻眼了:“坑爹呢?说好的食物呢?难道就是几个红苹果和大鸭梨?” 没办法,要么就吃水果顶着,要么出去外面吃,或者去超市买菜回来自己做。 至于点外卖,没有这一项,一是因为附近没有吃食店,太远了不见得有人愿意送;二是这片区域的管理很严谨,外人通常进不来。 第45章 长得帅就可以为所欲为? 夜星宇想了一下,就打算出去买菜,然后自己做饭,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可麻烦的是,这里是富人扎堆的高档住宅区,依山傍水,风景清幽,进出都是私家豪车,既没有公交,也没有地铁,甚至连出租车都不会从这里经过,要从41号别墅走到小区门口,仅靠步行的话,差不多要二十分钟,然后又要再走半个小时,才能看到公交车站。 也就是说,普通人正常步行,从林善雅的别墅走到公交车站,差不多要五十分钟,距离大概是四公里左右。 可夜星宇不是普通人,他同时拥有两种强大的力量体系,虽然神魂力量对赶路没有帮助,但肉身力量可以。 他已经算是内劲高手,全力飞奔起来,秒速能达到三十米,相当于猎豹的速度,也相当于在高速公路上疾驰的车速,只是无法过于持久,大概几分钟后就会感到疲累。 换算一下,四公里的路程差不多只需两分多钟,简直恐怖。 时间不早,夜星宇出了门直接就撒开双腿沿路飞奔,像是一阵风吹过,瞬间没影。 偶尔有人发现他的身姿,却都看不清他的面容,只一眨眼间,人就已经飞窜到了几十米以外,再一眨眼,踪影不见,有点像是白日见鬼的感觉。 小区门口,有电动铁门拦着,侧边小门也需要刷卡进出,并且还有门卫室,但保安都是脸朝外面,完全没注意到后方冲来一道迅捷的人影。 夜星宇都懒得叫保安开门了,使劲一蹬腿,身体高高跃起,一个漂亮的腾空前翻,直接越过三米多高的大铁门,稳稳落在小区大门口的马路上,动作之潇洒轻灵堪比漫威蜘蛛侠。 门卫室里面的保安恰巧正在低头玩手机,没注意到这一幕,等他抬起头来时,夜星宇早就跑出了八百米外。 骊水南湾门口这条路是专门修建的通车道,根本没有行人,更适合夜星宇全力奔行,等他冲到路口,往右一拐,就看到了公交车站。 这个公交站只有383路公交车,大概二十分钟左右一趟。 夜星宇运气不错,刚刚拐过路口,就看到正有一班公交车恰好停下,他猛地爆发出最快速度,犹如流星赶月一般飞速前冲,公交车还没来得及起步,夜星宇已经从敞开的后门窜上了车厢。 开车的司机居然没发现后门已经上来了一个人,机械一般的关门、换档、起步。 夜星宇自然不会卑劣到逃票,打开手机出示付款二维码,到前门边上扫了一下,便回头找了个位置坐下。 整个车厢空空荡荡的,竟然只有夜星宇一个乘客,但这其实不奇怪,因为上一站就是起点站,前面几站都没什么人,要到三四站后乘客才会多起来。 只不过公交车司机就有些纳闷,这车里怎么突然就多出一个人呢?发车的时候明明是空车啊?会不会是见鬼了? 夜星宇用手机地图查到,最近的一个大超市叫做天隆超市,隔了三个站,大概十分钟左右能到。 好在天隆超市规模大,挺显眼,下车就能看到,还挺方便。 林善雅的厨房除了一些基本的厨具以外,其他的都没有,显然只是做做样子,平时根本就不开火,需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不仅仅是新鲜食材,就连米、油、还有各种调料,通通都要买。 夜星宇逛了半个多小时,才把能想到的东西找齐全,花了四百多块,整整两个加厚款的超大塑料袋,左右手各提一个。 从天隆超市出来,天色渐暗,华灯初上,街上的汽车全都打开了车灯。 夜星宇提着两个大袋子穿过马路来到对面的公交车站,还是需要乘坐383路公交车返回骊水南湾。 这次等得有些久,起码过了一刻钟,夜星宇才看到383路公交车慢悠悠地驶来,同样空空荡荡,没几个人。 等回到骊水南湾小区门口,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七点过,但是夜星宇却遇到了麻烦,因为物业保安不让他进去。 这个保安年纪虽然不大,差不多也就跟夜星宇同龄,可却是这里最老的一批员工,从骊水南湾建成入住以来,他就在小区看大门,一直到现在,天天看着车辆进进出出,可以说每一家住户他都认识,可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会步行出门买菜的,还自己手提着两个沉重的大塑料袋,加起来起码几十斤,这特么像是养尊处优的有钱人吗? 并且,夜星宇的脸庞看起来很陌生啊!这保安敢肯定自己从没有见过这个年轻人,虽然对方的长相英俊帅气,但是仅凭这一点就能把人放进去?长得帅就可以为所欲为? 恰巧林善雅不在家,屋里没人,保安这边也联系不上业主,根本无法验证夜星宇的身份,只能将其拒之门外。 现在的情况有点尴尬,夜星宇拎着两个大塑料袋像个傻逼一样杵在小区门口,而这时候是交通高峰期,不时有车辆来来往往进进出出,车里面那些人看向夜星宇的目光都有些不对劲,不像是看同类,反倒像是看着动物园里面的猴子。 说服不了保安的夜星宇便打算沿着围墙走,找个没人看见的地方直接翻墙跳进去,几米高的围墙对他来说不是阻碍。 谁知刚转过身,一辆酒红色的跑车就在他身边停住,车窗降下,露出一张又惊又喜的俏脸。 “夜星宇,你怎么会在这?是来找我的吗?”驾驶室里的庄静笑容灿烂。 她可清楚记得,眼前这个人神秘无比,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古武者,若他是专程来找自己,说不定就有机会为家族招揽到一个古武者作为靠山。 “庄静,你好啊!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夜星宇也笑了。 他的想法可没有庄静那么复杂,他想到的就是利用庄静把他带进去,这样就不用翻墙了,并且庄静的住处正好就在林善雅的对面,还可以搭个顺风车,美滋滋。 第46章 期待的感情还没开始就已结束 庄静对夜星宇招招手,让他上车,夜星宇就拉开后门,将两个大袋子放到后座上。 这跑车虽然是四座,但后两座的空间有些狭小,不过放点东西还是绰绰有余,完了以后他自己跳上前座副驾驶位。 年轻保安顿时呆了,没想到这家伙还真是某位业主的朋友,并且这个业主还是年轻时尚的大美女。 保安又羡慕又嫉妒,只感到一阵悲怆涌上心头,差点就要捶胸跺足,呜呼哀哉,心中不免悲叹:这特么就是一个看脸的时代,长得帅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没人会管守门保安的心态是不是崩了,庄静一边将车缓缓驶入小区大门,一边喜滋滋地向夜星宇问道:“你怎么会突然想到来找我?” 夜星宇一愣,脱口道:“我没有来找你啊!我住在你对面,可是那保安非不信我,不肯放我进来,还好及时碰到你,要不然我就只能翻墙了!” “你住在我对面?开玩笑吧?”庄静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我对面住的可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大美女呀!而且她是一个人独居,我跟她都做了大半年的邻居,绝对不会搞错!” 夜星宇嘿嘿一笑:“你说的那个大美女,是我老婆!” “什么?你已经结婚了?”庄静手一抖,方向盘没抓稳,差点冲出路面撞向路边的绿化带,还好她反应快,立刻回正方向,才避免了车祸的发生。 夜星宇有些纳闷,心想:我结婚,你有什么好激动的? 不过,他还是解释了一句:“严格来说,目前还算不上是已婚,而是马上将要结婚,明天去拍婚纱照,后天去民政局领证,这事儿基本上就这么定了。” 庄静马上追问道:“你不是在跟张馨雨谈恋爱吗?怎么突然就跟别的女人要结婚?” 夜星宇老实答道:“我跟张馨雨真没什么,她经常拿我当幌子来拒绝别人的追求,那天晚上估计是因为梁少凡吧,她才把我给推出来,实际上我跟她就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罢了。” 略一停顿,夜星宇又漫不经心地说道:“我现在这个老婆算是白捡的,才见过一面,昨天突然跑来跟我说,要跟我结婚,我想着反正自己没人要,干脆就跟她凑活着过日子算了。” ——才见过一面? ——没人要? ——你怎么不问问我? ——我要啊! 庄静的心里面****,惊涛骇浪,差点忍不住要大声喊出最后那三个字。 她可忘不了那一晚,夜星宇在赌桌上的信心百倍和从容不迫,以及令她芳心荡漾、小鹿乱撞的公主式横抱。 说实话,庄静对夜星宇颇有好感,年轻、帅气、神秘、强大,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可能,他是一名古武者。 要知道,古武者实力强横,稀少而又罕见,全世界有近百亿人口,但古武者的数量才只有几万,相当于十万人里面才会出现一个古武者。 因此,每一个古武者都有着相当的自负和傲气,就算是出身再贫寒,也要注定不凡。以庄静的身份地位以及家世财富,就算是嫁给一个没有背景的古武者,也不算是辱没。 所以庄静这几天一直都在考虑,要不要找机会去撬一下张馨雨的墙脚,把夜星宇勾引到自己身边来,先谈个恋爱什么的。 从关系上来讲,她跟张馨雨仅只是认识,算不上熟悉,更谈不上亲密,撬墙脚什么的,也没有多大的心理负担,只在于她要不要这样做。 可没想到,她还没来得及下手,夜星宇就要结婚了,新娘偏偏不是她,你说气不气? 庄静的内心无疑是崩溃的,这可是一个年轻的古武者啊!难道就要眼睁睁地看着他擦肩而过,投向别人的怀抱? 霎时间,庄静就感觉很沮丧,好不容易认识一个有潜力、自己又有好感的古武者,却偏偏被他人抢先拐跑了,好气啊! 庄氏集团因为崛起太快,底蕴浅薄,看似风光,实际上危机重重,有点外强中干的感觉。更由于没有古武者坐镇,在商场上面对强势对手就硬不起来,如今发展到了瓶颈,甚至开始走下坡路。 所以庄静和她的父亲一直都希望能够跟一个强大的古武者攀上关系。 可古武者何其稀少? 要么为政府和军队效力,权势强横,要么早就被其他的老牌家族招揽,高薪供养,庄氏集团想要挖人,实在太难,自己发掘,又没有渠道。 心思恍惚的庄静连驾车都没有用心,无意识地沿着道路一直向前,直到听见夜星宇的提醒:“喂!你怎么了?走过头了!” 庄静陡然一惊,瞬间从万千思绪中拉回现实,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驶过了家门口,还在往前开。 她连忙踩下制动踏板,车身一个急刹,幸亏是系了安全带,不然脸都要撞到方向盘。 夜星宇眼神古怪地望着庄静,心想:这丫头是咋滴了?突然之间就变得心神不宁,好像魂儿已经飞走了一样,就剩下一个空壳子坐在车里。 庄静红着脸,颇为尴尬地转弯掉头,很快将车子驶回自己家门口,停在42号别墅的停车位上。 夜星宇率先钻出车子,走到后面去提菜,庄静看着两个大塑料袋,有些心不在焉地问道:“你拿的是什么?” 夜星宇答道:“我买的菜,准备自己做晚餐,你要不要一起来?” 庄静眼珠子一转,马上应允道:“好啊,我先回去换件衣服,呆会就过来。” 夜星宇点点头,提着两个大袋子走向对面,用林善雅告诉他的密码1112打开大门,进入别墅。 庄静看到这一幕,才相信夜星宇没有讲假话,如果不是跟对面的女人关系密切,哪能随意进出? 夜星宇此时却在思索着1112这个密码,心里想到:这莫非是林善雅的生日?11月12号?好像是天蝎座吧?性格是什么来着?忘了…… 夜星宇也没有去纠结这个,把买来的东西分门别类的放好,便开始做晚餐。 第47章 在美食的诱惑下彻底沦陷 本来是自己一个人吃,现在再加上一个庄静,也不过是两个人,不用准备得太夸张。 夜星宇想了一下,打算做一锅南瓜小米粥,煎几个椒盐荷包蛋,顺便再蒸上一笼香喷喷的奶香小馒头,就已经足够了,还能给林善雅留一点,说不定她晚上回来肚子饿,想要吃夜宵呢! 厨房里有一条没怎么用过的粉红色围裙,上面印着卡通狗的图案,估计是林善雅的,夜星宇也不讲究,直接捞来系在腰上,然后就像是家庭妇男一样操持起来,和面、洗米、切南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隔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听见门铃声响,估计是庄静来了,夜星宇便去帮她开了门。 庄静换了一身酒红色的连衣裙,以及同颜色的绑腿高跟鞋,手里拿着一个高档精致的皮革手包,整个人看起来又柔又媚,像是刻意打扮过,眉眼唇腮都有着妆的痕迹,并且身上香喷喷的,闻起来还有点醉人。 她的气质跟林善雅有几分相似,都有一种端庄贤淑和恬静优雅,一眼望去便知道,这是从名门望族里面走出来的大家闺秀。 所不同的是,林善雅的气场更强大,显得高傲而冰冷;而庄静看起来更恬静,独有一种小女人的温婉和柔顺。 庄静虽然住在对面,却还是第一次进到林善雅的家里,这两栋建筑的户型结构一模一样,完全对称,但内部的装修摆设却肯定有所区别,所以庄静一进来,便转目四顾,到处参观。 “这里装修得不错嘛,很有格调,看来女主人的艺术品味很高啊!”只是把一楼首层逛了一遍,庄静便出声赞叹着。 夜星宇却不以为然,随口说道:“一般般吧,也就那么回事!这女人的性格冷冰冰的,不近人情,连装修风格也是冷冰冰的,缺少了那种家的温馨气息。” 庄静本就是心思极其细腻的女子,经常能够注意到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听到夜星宇这几句简短评论后,再次仔细观察四周,才发现还真像对方所说的那样,不论是风格、色调、布置、摆设,都隐隐约约地透露出一种说不出来的疏离感,不像是温馨的家,反倒像是略显严肃的商务空间。 简直就是一针见血的评论啊! 庄静在感叹的同时,更加觉得这个男人无比神秘,也更加想要了解夜星宇。 如果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了好奇心,那么这个女人多半就对这个男人萌生了好感,如果好奇心强烈到一定程度,那么好感很可能会升级成爱意,这就会引发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 看到夜星宇在厨房里忙活着,庄静便问道:“需不需要我帮忙?” 夜星宇头也不回:“不用,你歇着,很快就弄好了!” 但是庄静还是从客厅走进了厨房,她想看看夜星宇是怎么做菜的,女人的好奇心一旦激发出来,夜星宇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都让她觉得有趣。 被一个大美女的目光紧紧盯着,夜星宇完全没有觉得不好意思,从容不迫地做着晚餐。 他的动作很快,有一种行云流水的美感,能在旁边安静看着,都是一种视觉享受。 不一会儿,香喷喷的南瓜小米粥就煮好了,夜星宇马上又煎了几个椒盐荷包蛋,完成之后,蒸笼里也开始冒出了浓郁的奶香味。 庄静其实是吃过晚餐的,并不饿,她之所以过来,主要是想跟夜星宇聊一聊,并不是单纯为了吃饭。不过当她在厨房里闻到阵阵食物香味,禁不住食指大动,竟然开始期待着即将到来的晚餐。 夜星宇直接用手端着发烫的砂锅,放到不远处的餐桌上,近百度的高温像是对他完全没有影响,这一幕恰巧又被心思细腻的庄静瞧见,她几乎百分之百可以肯定,对方必定是古武者。 庄静帮忙把装着椒盐荷包蛋的盘子端到餐桌上去,而夜星宇则揭开蒸笼,并且把火关掉。 奶香小馒头的独特香味一直从厨房传到餐厅,再传到客厅,弥漫在空气中,庄静忍不住深深嗅了几口,脱口赞道:“好香啊!” “呵呵,赶紧坐下吃吧!”夜星宇笑着将蒸笼里的馒头取出来,放在盘子里端上桌。 “那我就不客气了!”庄静拉开椅子坐好,一脸期待地望着餐桌上的几样美食。 这里面闻着最香的就是小馒头,她直接用手拿起一个轻轻咬了一口,两只眼睛立刻眯成了弯月牙,连声赞道:“好吃!好吃!好吃!” 夜星宇从橱柜里取出碗筷和勺子,盛了两碗南瓜小米粥,将其中一碗推到庄静面前。 南瓜小米粥的香味不像奶香小馒头那样散发得到处都是,要凑近了才能闻得到,而椒盐荷包蛋更是几乎闻不出来,只有真正的吃下去,才会知道它的美味。 但这两道美食,论口感丝毫不逊色于奶香小馒头,各有各的味道,都是庄静从来都没有品尝过的,尽管她已经吃过了晚饭,并不饿,却还是在美食的诱惑下彻底沦陷了。 平时她吃东西都是细嚼慢咽的,吃相很优雅,可这时却放下了矜持,两只手都动作起来,左右开弓,一边忙着吃,一边赞叹道:“哎呀!你做的东西真是太好吃了,比那些五星级餐厅的特色美食还要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我弄的份量不少,几乎都吃不完。”夜星宇微笑看着狼吞虎咽的庄静,又帮她添了一碗粥。 馒头、煎蛋、甜粥,很简单的三样食物,绝对算不上丰盛,但庄静却吃出了顶级美食的感受,直到肚子撑得实在装不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筷子和勺子。 六个椒盐荷包蛋最先被干完,十五个奶香小馒头也一个不剩,一锅南瓜小米粥倒是还能捞出来一碗。 庄静嚷着要把剩下的那碗粥打包带回去,夜星宇不让,说是要留给准老婆当夜宵,令庄静又羡慕又嫉妒,但又无可奈何。 第48章 谈不成感情,那就来谈生意 吃过晚餐后,两人坐在沙发上闲聊,庄静率先问道:“我很想知道,你跟她是怎么认识的?” “她”指的当然就是林善雅,庄静并不知道这个名字,虽然两人做了很久的邻居,却素无来往,身份、名字、职业等等,一概不知。 夜星宇答道:“我在万相学院的食堂上班,她是我们学院的教授,之前有见过一面,但也仅仅只是打了个招呼,话都没说一句!后来隔了几天,我们在校园里偶然碰到,她突然就直接问我要不要跟她结婚,我想了想,觉得结婚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坏处,就答应了。” 这番回答落在庄静的耳朵里,就像是听童话故事一样离奇,完全没有逻辑可言,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确认过眼神,就知道这是对的人? 庄静又问道:“那你喜欢她吗?” 夜星宇呵呵笑道:“只要是漂亮的大美女,我都喜欢!” 庄静沉默片刻,蓦然又问道:“那你喜欢我吗?” 夜星宇愣了一下,没有直接作答,而是似笑非笑地反问:“你是在勾引我?” “有何不可?”庄静竟然不否认,妩媚的眸子里隐隐有一丝期待,“要是我主动勾引你,你会上钩吗?” “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回答……” 夜星宇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完全一样,这个问题的确不好回答。 不可否认,庄静跟林善雅一样,都是很有魅力的女人,可夜星宇对他没有感情,甚至对林善雅也没有感情,他之所以很爽快地答应跟林善雅结婚,只是因为林善雅跟心中的那个“她”长得一模一样。 可本质上,林善雅只是一个替代品,只是像“她”,而不是真的“她”。 夜星宇答应跟林善雅结婚,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对象换成是庄静的话,结婚肯定是不可能,但除此以外,他倒无所谓。 重生过很多次的夜星宇从来不介意跟女人产生感情纠葛,甚至是发生实质关系,但他结婚成亲的次数却很少,因为跟他在一起的女人,往往都不会幸福。 一,因为他短命,经常因为扛不过天劫而化成飞灰,湮灭于人世间,从来没有一次是寿终正寝。 二,因为他无后,不知是什么原因,他无法使女人受孕,所以他也没有一个后代能够留传下来。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令夜星宇越是珍惜,就越不想让对方痛苦,所以他通常都是轻轻的走,轻轻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可现在事情发生了变化,如果是单身的夜星宇,他绝对不会拒绝庄静,可他现在已经上了林善雅的贼船,要是再跟庄静有点什么不清不楚,岂不成了被人唾弃的渣男? 所以说,不好回答。 夜星宇叹了一口气,终于开口说道:“我会拒绝,因为我马上就要成为别人的丈夫……” 庄静很失望,一个年轻帅气的古武者,恰好自己对他又有好感,结果却是擦肩而过。 她默默地发着呆,心中感到很难受,从没有谈过恋爱的她,就仿佛是被人遗弃的怨妇,满心的不甘。 夜星宇看到庄静的落寞模样,似乎有些不忍,便劝解道:“你也不用伤心,一年之后,说不定还有机会。” 庄静听得一愣,心里想着:这什么情况?什么叫一年之后还有机会? “什么意思?”她实在弄不懂夜星宇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能开口询问。 夜星宇便为她解答道:“她要跟我结婚,并不是因为一见钟情,而是她急需一个丈夫来解决麻烦,正好我还符合标准,所以事情才演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并且我们说好,一年之后就会离婚,到时候我就会恢复单身,你可以再来勾引我试试。” 庄静:“……Σ……” ——这呢嘛什么情况? ——契约婚姻? ——合伙作秀? 任她庄静聪慧过人,也花了好长时间才理清楚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最终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之间只是一场交易?并不是真的产生了感情?” “暂时是这样。”夜星宇如实回答。 ——真的只是交易吗? 庄静深深地感到怀疑,对方的解释听起来太儿戏,太匪夷所思,她更倾向于一见钟情。 其实庄静陷入了误区,她不自觉地代入了自己的感受,便理所当然地认为,一见钟情完全可以成立。 因为她自己也只是跟夜星宇接触过一次,便对后者产生了一定的好感,就以为别人很可能也是这样。 不过庄静对于夜星宇的好感还没有大到非君不嫁的程度,仅仅是被他的神秘强大所吸引,她接近夜星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家族拉拢一个强大的古武者。 既然在感情上谈不成,那就来谈生意,这是庄静的强项。 “我想冒昧地问一句,她给了你什么好处?”庄静问得很直接,她谈生意向来追求效率,不喜欢拐弯抹角。 “供我吃,供我喝,供我住,然后还有一百万供我挥霍。”夜星宇的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 “一个月一百万?”庄静嘴上在说,心里在权衡,认为这价码还算合理。 夜星宇却摇摇头:“你想多了,一年总共一百万,要是有什么令她不满意的,还会被酌情扣减。” “什么?一年才一百万?”庄静大吃一惊。 要说一个古武者一个月拿一百万,她还是很相信的,但一年拿一百万,那简直就是民工价啊! 当然,站在林善雅的角度,她开的就是天价,而不是白菜价。 因为她根本就不认为夜星宇有多么的了不起,不过是一个活在底层的穷屌丝,以及受人唾弃的性工作者。 要不是因为林善雅不缺钱,夜星宇肯定拿不到一百万,估计数字后面要被划掉一个零。 但是,对于庄静以及现在的庄氏集团来讲,一百万能够聘请一个古武者服务一年,简直就是大赚特赚,没有比这更划算的生意! 第49章 说了半天,其实就是打手 古武者有多大的作用,一般人可能不清楚,庄静却有深刻的了解,更何况她还亲眼见识过夜星宇的神乎其技,轻轻松松就赢走了梁少凡八十万。 一想到这里,庄静就按捺不住,立马开口道:“这样,你加入我们庄家,我可以做主,一个月付你一百万!” 夜星宇闻言一愣,问道:“怎么加入?入赘?还是拜干爹?” “你在想什么呢?”庄静有些无语,旋即解释道,“你不是古武者吗?只需要在我们庄氏集团挂一个荣誉顾问的职位,在我们有需要的时候,帮我们解决一些麻烦就可以了!” “打手?”夜星宇表情古怪,终于弄懂了庄静的意思。 “是供奉!”庄静一脸认真地出言纠正,“一般的麻烦不需要你出手,只有那些普通人解决不了的大麻烦,才会劳烦你出面!” 夜星宇微笑着问道:“什么叫大麻烦?” 庄静便为他解释:“商场如战场,现在这些做生意的,没有几个会老老实实规规矩矩,说不定就会使出一些歪门邪道的下作手段,而我们无法通过法律或是其他的正规流程来解决,这时候就需要像你们这种有能力的强者来出面,这就是所谓的大麻烦,因为我们普通人根本应付不来!” 夜星宇呵呵笑道:“说了半天,还不是打手?” 庄静无语,只能道:“好吧!你说是打手就是打手吧!不过我可以保证,不会让你触犯法律,也不会让你做违背良心的事情,如果我们提出的要求太过份,你可以拒绝!” 夜星宇略一思索,便欣然允诺:“没问题!需要签合同吗?” 庄静大喜,没想到对方答应得这么爽快,本来已经准备好的一番说辞立刻没有了用武之地,马上转口道:“不用签合同,我们是朋友,我相信你!” 庄静知道,对于一个强大的古武者来说,合同的约束力并不大,还不如花点心思拉拢关系,打好感情牌,让他心甘情愿地为己效力,这才是驾驭古武者的正确方式。 虽然今天被夜星宇闪婚的消息给吓到,却又很顺利地得到了对方的允诺,庄静心情立刻转变,把方才的不快和遗憾一扫而空。 事已敲定,她也没什么心思闲聊了,必须马上回到家里,跟父亲和哥哥好好商量,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然后再具体分析讨论,看看怎么跟夜星宇深度合作。 庄静喜滋滋地站起身来,向夜星宇告辞道:“这件事很重要,我必须跟家里商量清楚,稍后再跟你联络。” 一个月一百万的生意,确实不是小数目,即便是庄静自己能拿出这笔钱,也要将此事告知父亲,毕竟庄氏的掌门人是她爹,而不是她,更何况其中还牵扯到古武者,那就不是区区百万千万的金钱来衡量定义。 夜星宇没有挽留庄静,只是微笑着把她送出门口,便回到餐厅和厨房收拾残局,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妇男。 …… 庄氏集团是由庄静的父亲庄明生一手创立,这个人有能力,有魄力,也有野心,短短二十年,就把一家数十人的小公司发展成为离城市知名的龙头企业之一,是个很有手段的枭雄人物。 但也正因为庄氏发展得太快,底子难免轻薄,所以在近两年内就受到了其他商业集团和大家族的排挤,频频受挫,甚至还有某个竞争对手,直接在暗中以武力手段威胁庄明生,迫使他做出让步,这也是庄氏急需一个古武者撑腰的最大原因。 庄静除了父母以外,就只有一个哥哥,名字叫做庄宁,比庄静大不了几岁,但是与妹妹的商业头脑和能力手段相比,庄宁无疑要逊色许多,若非他是儿子,庄静是女儿,搞不好现在整个庄氏集团都没有他的容身之处,所以庄宁对这个妹妹是既佩服,又有些心怀不忿,他迫切地想要向父亲证明自己的能力。 新阳区目前是离城市的开发重点,得到很多资源倾斜,新任区长梁从文瞬间成为香饽饽,成为各大商业家族争相结交的对象,就连他的儿子梁少凡身边,也聚集了不少心怀鬼胎的年轻人。 庄宁正是想从梁少凡的身上打开局面,一旦攀上新阳区的区长,那庄家未来几年就会过得比较舒坦,所以庄宁最近就在极力讨好梁少凡,两人此时正在某家休闲会所的vip贵宾房里做着保养维护。 原本应该是相谈甚欢的场面,可实际上并不融洽,梁少凡的脸色没有一丁点的放松和享受,反而阴沉无比,黑得像锅底。 无论庄宁在旁边如何的卖力讨好和各种吹捧,梁少凡一直都是心不在焉的模样,他根本一句话都没有听进去,而是在思考着更重要的问题。 因为梁少凡蓦然发现,自己那里已经不行了,根本没有一点反应。 几天前,他找人绑架夜星宇,结果反被收拾了一顿,一大帮地痞凶汉只在几秒钟之内全被放倒,目睹这一幕的梁少凡差点被吓得尿裤子。 但奇怪的是,明明知道梁少凡就是罪魁祸首,夜星宇却没有为难他,反而像是老朋友一样跟他道谢,随后轻飘飘地走掉了。 当时的梁少凡虽然觉得很奇怪,却也没往深处细想,反而庆幸自己吉人有天相,竟然屁事没有。 直到这时候,梁少凡突然发现自己没办法做个男人,才将这件事给联想起来,他便猜测,很可能是那天受到了巨大的惊吓,导致出现心理阴影,而又由心理影响到生理,才使自己有心无力。 于是,梁少凡便更加怨恨夜星宇,脑子里转动着各种恶毒想法,琢磨着该怎么报复。 然而,他也从各种迹象中猜测到,夜星宇多半是古武者,实力强大,不可力敌,只能智取,以前惯用的小花招和老套路通通无效,得借助更强大的力量才行。 正因为梁少凡又气又恨,脑子里在不断思考,旁边人说了些什么,他根本没有关心。 这时候,庄宁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接听之后,脸上立刻容光焕发,随后便对梁少凡说道:“梁少,真是不好意思,我妹妹来电话了,说是家里有点急事,必须马上回去一趟,就没法招呼你了!我先下去把帐结了,你慢慢玩,咱们改天再好好聚一聚!” 还没等回话呢,庄宁就一溜烟地跑不见了,而梁少凡也没把他放在心上,他都懒得跟对方敷衍,脑子里在想着男科医院哪家强,明后天抽时间去检查一下,说不定这病能治。 …… 第50章 传说中的赌神应该不存在 庄宁的能力虽然一般,只是个纨绔,但是在大方向上还是能把握清楚,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跟区长儿子厮混攀交情这种事,要慢慢来,过犹不及,而事关古武者,那便是头等大事,必须抓紧。 他刚才接到妹妹的电话,并不是家里出了什么急事,而是通知他,已经有了古武者的消息,并且成功的搭上了线,叫他回去碰个头,好好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这便意味着,庄氏集团很可能将要迎来一个强大的古武者,无论是声势还是实力,都要往上提升一大截,在离城商界的位置,基本上就坐稳了,没人能够撼动。 想到这里,庄宁兴奋难耐,还没泄完的火都被他强压下去,驾着他的豪华超跑一路狂飙,很快就来到了庄氏集团的总部。 庄明生是个工作狂,经常很晚了都还呆在办公室里,所以碰头的地点不是庄家大院,而是公司总部。 这时候,庄宁的父亲和妹妹都在董事长办公室里,庄静已经先到一步,正在将夜星宇的情况向父亲详细汇报着。 原本这种事,庄宁参不参与都不重要,只需要庄明生做出决策就可以,但他毕竟是庄静的亲哥哥,庄静一直对他保持尊重,像这种大事,还是打了个电话把他叫过来一起商议。 待到庄宁出现,庄静又把刚才所说的情况再次复述了一遍,毕竟在电话里面没办法几句话讲清楚,只提了个大概, “你确定这个人就是古武者?具体实力达到什么程度?”年届五十的庄明生鬓角已现斑白,但气度很是威严,说起话来中气十足。 “我问过他,虽然他没有亲口承认,但也没有否认。而依据我的判断,这个人肯定就是古武者,至于具体的实力,我就不太清楚,难道古武者之间,实力相差会很大吗?” 显然庄静对古武者了解得并不多,不仅判断不出夜星宇的具体实力,甚至都不知道古武者还有实力和境界的划分。 庄明生点点头,对女儿解释道:“我曾经向一名古武高手请教过,古武有三大境界,实力由低到高,分为外劲武者、内劲武者和先天武者。而外劲武者数量最多,现在我国的特种部队基本上都是外劲武者,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一个就可以干掉几十个普通士兵。——但是,外劲武者并不能称之为高手,只能算是二三流,只有练出内劲,才可跻身一流。” 庄静眨眨眼,问道:“那您的意思是……若夜星宇只是外劲武者的话,就不值这个价?” 庄明生肯定答道:“对!只有内劲高手,才有资格拿到上千万的年收入,外劲武者远远不值这个价,一年几百万顶天了!而我所寻找的,也一直都是内劲武者,若只是外劲武者的话,其实我们集团就有一个。” 庄静惊呼道:“什么?我们集团竟然有一个外劲武者?我怎么不知道?是谁呢?” 庄宁也很是不解:“爸,你啥时候招揽了一个古武者?怎么都不告诉我们一声呢?” 庄明生没有回答,只是拍了拍手掌,办公室的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西装笔挺的瘦削汉子走了进来,庄静和庄宁立刻就认出,此人是庄明生的司机柴通,已经在庄氏集团干了三四年,平时话很少,非常的低调。 “柴通?”庄静首先反应过来,惊叫道,“我爸所说的古武者就是你?” 柴通微一点头,并不言语,反而是由庄明生来解释:“柴通以前就是特种部队的军人,退役后被我聘请而来,名义上是司机,实际上是我的贴身保镖。” 说罢,庄明生转头望向柴通,问道:“这人的实力,你怎么看?” 方才庄静汇报情况的时候,柴通虽然在门外,可他既然是古武者,听力自然就比常人要灵敏很多,也大致听清了房内人的对话。 柴通略一沉默,便答道:“按照庄小姐所说的,只是十几二十个混混的话,任何一个外劲武者都能轻松解决,看不出深浅,但要在赌桌上控制骰子,并且悄无声息地将骰子震碎,那么必定是练出内劲的高手才能做到,这一点无可怀疑,只不过……” 看到柴通欲言又止,庄宁沉不住气,迫不及待地追问道:“只不过什么?” 柴通思索了一下,才说道:“就算他是内劲高手,可在骰盅揭开之前,也不可能提前知道骰子的点数,等到骰盅揭开,再用内劲来控制骰子点数的话,就已经来不及了,就算是先天强者也做不到,所以这一点让我感到很奇怪。” 庄静心头一动,脱口道:“如果他不仅仅是练出了内劲,还精通赌术呢?这样应该就能说得通吧?” 柴通恍然大悟:“对,有这个可能!” 庄明生却没有那样乐观,反问道:“如果他只是精通赌术,却没有内劲呢?可不可以做到?” 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因为在场的四个人,对赌都不精通,最后还是柴通说道:“我还是更愿意相信他是一个内劲高手,最起码我见过!” 言下之意就是说,内劲高手我见过,但是像赌神这种传说中的生物,我没见过,也就不愿意去相信。 庄明生点点头,转向庄静说道:“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跟这个年轻人见一面,以我的眼光和阅历,应该能看出一些端倪!” “好的,他这几天估计会很忙,等过几天我约他一下。”庄静一想到夜星宇这几天就要跟住在对面的那个女人结婚,心里面就有点不爽快。 庄明生又对柴通说道:“我们可以找个机会试试他,到时候可能需要麻烦你出手!” 柴通点点头,没说话。 庄明生又对庄静说道:“这件事你做得很好,如果确定此人真是内劲高手的话,一个月一百万的价格完全可以接受,到时候我们集团的战略方针就可以作出一些适当的调整,不用再像现在这样小心保守。” 拥有内劲高手坐镇的家族,无论是底气还是威慑力,都要往上暴涨一截,就算是政府,也要给几分面子,所以无论是庄明生还是庄静,对此事都无比的重视。 第51章 不准把女人带到家里做那种事 林善雅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夜星宇早就睡下了。 因为睡觉就是修炼,没事的时候夜星宇通常都睡得比较早,他跟林善雅可不是真正的夫妻,不可能专门等她回来缠绵一番,只是把那碗刻意留下来的南瓜小米粥放在了客厅里显眼的地方,并留下一张字条,随后就回屋睡觉去了。 林善雅一回来,就闻到了空气中残留的香气,忍不住嗅了一口,嘟哝道:“什么味道?” 目光一扫,她便看到在客厅的大茶几上放着一个瓷碗,用盖子盖住,上面还贴了一张纸条。 走近一看,字迹清晰的写着:肚子饿的话就吃这个吧!可能有点凉,放微波炉里热一分钟就可以了! 把盖子揭开,原来是一碗南瓜小米粥,还未凉透,仍有香味扑面而来。 林善雅一向都没有吃夜宵的习惯,回来就准备洗洗睡了,但此时闻到粥的香味,忍不住拿起勺子尝了一口,顿时眼睛就亮了,都懒得拿去微波加热,直接端起碗来就这样吃着。 刚咽下第二口,林善雅就发现了不对劲,不是粥的味道有问题,而是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样原本不该出现的东西,那是一个看起来很精致的女式手包。 林善雅可以肯定,这个包不是自己的,她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款式的女式手包,但是她认得皮革上凹印的品牌logo,是一个极其高档的奢侈品牌,这个包的价值,至少是数万元。 林善雅走到沙发边上,放下碗,拿起包,鼻端便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那是庄静曾经坐过的地方,香水味残留很多,隔了几个小时都还没有彻底散去。 不用问,林善雅已经知道这个包是谁的了,两只好看的大眼睛像是要喷出火来,紧紧地盯着二楼的客房方向,咬牙切齿地发出低沉吼声:“这对狗男女,真是不要脸,竟然在我家里幽会!” 怒火中烧的林善雅狠狠地将包扔在沙发上,拿着盛粥的碗大步走进洗手间,直接将大半碗粥全部倒进了马桶,随后气乎乎地冲向二楼,“呯呯呯”地狠敲着夜星宇的房门。 夜星宇被吵醒,掀开被子从床上跳下来,嘟囔着道:“这女人怎么了?大晚上的发什么疯?” 愤怒的林善雅拍了几下门,用手一扭门把手,结果并没锁,一拧一推,门就打开了。 林善雅气势汹汹地冲进去,刚要大发脾气,结果…… 她就看见一个只穿着一条内裤的裸男,一脸茫然地站在面前。 林善雅:“…………,你……你这是干嘛?为什么不穿衣服啊?你个死变态!” 夜星宇挠着头发反问道:“我睡个觉还要穿戴整齐? 林善雅瞬间哑口无言。 身高足有一米八的夜星宇拥有一副好身材,体格匀称,肌肉结实,尤其是胸腹部位的那几块,分割明显,有棱有角,充斥着难以言喻的男性魅力,令林善雅不敢直视,只匆匆瞥过一眼,便羞红着脸低下头去。 她又羞又恼,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珠子给抠出来,拿到水龙头下面去仔细冲洗。 “对面那个女人是不是来过家里?”林善雅脸颊滚烫,气息不稳,慌慌张张地转过身去,赶紧以质问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夜星宇答道:“是啊,我出去买菜,结果保安不放我进来,正好就碰到她……” “够了!”林善雅不耐烦地打断道,“我警告你,以后不准把别的女人带到家里来,尤其是做那种事,更加不允许,否则你一分钱也别想拿到!” 说完,林善雅气乎乎地摔门而去,留下夜星宇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嘀咕道:“做哪种事?只是吃个饭而已,难道是不准我在家里做饭?不应该啊!我又没把厨房弄脏!” 林善雅已经回房了,根本就没听到夜星宇的嘀咕,她看到庄静落下的手包,闻到陌生的香水味,还以为是夜星宇趁着自己不在,肆无忌惮地在自己的别墅里接客做生意,所以才会大发雷霆。 就因为这个,林善雅又失眠了。 一会儿想起夜星宇肌肉明显、轮廓清晰的健壮身体,一会儿想起他抱着庄静、走进对面别墅的情景,一会儿又脑补出自己没看到过的各种画面,搞得夜不能寐,翻来覆去直到深夜两三点才睡着。 所以说,人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也不好,徒增烦恼而已。 次日,林善雅被定好的闹钟吵醒,顶着一对熊猫眼从床上爬起来,梦游似地走出卧室,准备看看夜星宇有没有醒来,因为她已经跟一家影楼预约好了,早上九点要过去拍婚纱。 这次林善雅可不敢直接开门了,以免辣眼睛,她先是伸手敲了敲门,没反应,又叫了几声名字,还是没反应,这才推门进去,没看到房间里有人在,床上的被褥和枕头叠得整整齐齐的。 林善雅下到一层,透过通透的落地玻璃,就看到夜星宇正在后院练拳,身上只穿着一件轻薄的无袖紧身背心,轮廓分明的健壮肌肉像是玉石一样闪烁着耀眼的光泽,晃得她几乎睁不开眼。 林善雅偷偷瞥了几眼,便移开了目光,准备回房洗漱,可突然闻到一股香味从厨房里传来,好奇之下走过去一瞧,就看到火上在煮着什么东西,香味就是从其中传来。 夜星宇看到林善雅的身影,便停下了练拳,走回来对她说道:“我熬了皮蛋瘦肉粥,马上就好了,你稍等几分钟。” 林善雅气还没消,扔下一句“我不吃”,就回房洗漱去了。 等到她再次从楼上下来,夜星宇的粥已经煮好,正在餐厅里津津有味地吃着,问她道:“真的不吃吗?可别后悔啊!” 林善雅冷冷地说着“不吃”,自己跑去冰箱里拿了个苹果洗干净,就用它来作为自己的早餐。 “我已经跟一家影楼联系好了,等会就去拍婚纱,请你收拾得干净整洁一点。”林善雅一边咬着苹果一边说着。 夜星宇点点头,三两口将粥喝完,还剩下半锅就暂时用盖子盖着放在餐桌上,转头对林善雅说道:“你等我一下,我去冲个凉,换身衣服就下来。” 因为练拳的时候会出汗,所以夜星宇还是花了点时间冲了个冷水澡,随后换上昨天新买的十八万八千块的高档西服,发型也稍稍地弄了一下,等他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屋子里面已经没人了。 第52章 我只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 此刻的林善雅正在外面,手里拿着一个精致小巧的女式手包,轻轻按下了对面别墅的门铃,穿着休闲装的庄静打开房门,出现在庭院里。 “你好!”庄静笑着向林善雅打招呼,走过去打开了前院的大门。 林善雅冷冰冰的脸上没有半点表情,将手里的包递向庄静:“你的东西落在我家了。” “啊?谢谢!”庄静认出了自己的包,伸手接过,同时自我介绍道,“我叫庄静,跟夜星宇是朋友,还没请教……” 林善雅毫不客气地打断道:“我们没有认识的必要,我也不关心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请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的屋子里,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女王气场十足林善雅转身就走,庄静只能望着她的背影苦笑不已,感觉自己就像是被正房夫人抓奸在床的小三一样。 …… 拍婚纱不用去市内,就在离骊水南湾不远的地方,这本来就是走个过场,拿来应付人的东西,林善雅并不重视。 可就算如此,她还是找了一家规模大且档次高的婚纱影楼,毕竟是有钱人,就算喝口凉水,也是要有讲究的。 到了影楼,这对准夫妇就受到了相当热情地接待,工作人员们更是连声称赞他们郎才女貌,非常登对。 这倒不是为了讨好顾客而吹出来的彩虹屁,确实是真心实意,发自肺腑,眼前这两个人,男的英俊帅气,女的貌美如花,绝对是本影楼有史以来颜值最高的一对新婚夫妇。 由于是预约好的,订金早付了,就没有太多废话,人一来立刻就开始化妆。 原本这件事比较耗时间,尤其是女人,一个妆两小时可不是吹出来的,可这两人的外型都非常出色,用人中龙凤来形容都不为过,不像那些歪瓜劣枣需要大动手脚,各种填坑补漆,费尽心思地到处遮遮掩掩。 两个化妆师一人伺候一个,半小时不到,妆就弄好了,一边化妆还一边夸。 林善雅倒还无所谓,小时候就是个美人胚子,都被人夸惯了,夜星宇就有点不好受,一个大男人,动不动就被人说“你的皮肤很光滑”、“你的睫毛好浓密”、“你的嘴唇很性感”等等,听得他直起鸡皮疙瘩,忍不住在心中长叹:投胎是门技术活,这辈子能得到一个好皮囊,终于可以靠脸吃饭了! 神魂附体重生,目标不由夜星宇自己选择,他从古至今重生了几十次,一直都没有弄懂具体的规律。 运气好一点,像这一次,年轻、英俊、手脚健全;运气最差的,有一次,死者被人毁了容,还被砍断了两只手和一只脚,名符其实的独脚大仙。 那一世是夜星宇活得最憋屈的,竟然连第一次天劫都没扛住,仅仅不到两年,灰飞烟灭。 但是这数十次重生下来,夜星宇还是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首先是性别,他一直都是男人,从沉睡中苏醒的神魂,没有一次是附在女人身上而获得新生。 其次是年龄,最小的一次是十二岁,最大的一次是三十八岁,最常出现的年龄段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不存在婴幼儿和中老年的情况。 最后是人种,他一直都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人,白人和黑人什么的与他无缘。 除此以外,似乎就没有什么规律了,宿主有着各种各种的死亡方式,也有着完全不同的身份背景,思想性格也各有差异。 当然,重生之后,之前的人物性格就会成为历史,由不灭神魂本身的思想和意志取代对方,宿主留下的仅仅只有生前的记忆而已。 实际上,之前的夜星宇虽然也能称得上英俊帅气,却远远没有现在的夜星宇有魅力,因为重生之后,神魂力量会对宿主的身体进行一番修复改造,筋骨皮肉和肌体机能都得到了大幅度地增强,原来的夜星宇就有些偏瘦,没什么肌肉,皮肤也有一些疤痕斑点和色素沉着,远没有现在这般细腻光滑。 最重要的还是眼神和气质。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是精气神的重点体现,细心观察,就能从中感受到不一样的东西。 现在的夜星宇,一般人跟他多对视几秒,都会不由自主地受到某种情绪影响,或是被吸引,或是被震慑。 这方面庄静就是受害者,象她这种观察仔细的女人,往往会注意别人的眼神,于是乎,很快就对夜星宇产生了好感。 除眼神之外,整个人的气质也相差了无数倍。 以往的夜星宇唯唯诺诺,成天哈着个腰,说是一条舔狗也不为过。 现在的夜星宇,气场强大,淡定从容,天生就带着王者贵气,无论对方是谁,他都没有半点的卑微和怯懦,仿佛他就是人世间的帝王,而所有人都是他的臣子,再配上那种让人无法看穿的神秘感,魅力指数爆表,秒杀一切名门贵公子。 这一世,就连本书作者都可以很负责地站出来对大家说:开局非常好,靠脸吃饭就足够了,才华都是多余的! 当然,颜值是把双刃剑,如果对方是女性,那么是加分项,如果对方是男性,就很可能变为减分项。 毕竟谁都不想当陪衬的绿叶,谁都不希望被人抢风头,夜星宇肯定会遇到一些给脸不要脸的装逼犯,这时候就要重拳出击,打爆一切,横推到底,专治不服。 这些都是闲话,夜星宇现在什么都不考虑,只想安安静静地做个美男子,娶个美滋滋的媳妇,吃口香喷喷的软饭。 化完妆就要开始拍摄,为了节约时间,没有选择出外景,而是选择更方便的棚拍,影棚内挂好了喷绘好的背景布,再用几样实物道具布置一下作为前景,就可以开拍了。 摄影师竟然是个女的,年纪不大,头发却剃得比夜星宇还要短,穿着中性的破洞牛仔裤和嘻哈风格的宽大t恤衫,要不是她嗓音尖细清脆,怕是别人会以为这是个男的。 第53章 只是拍个婚纱照就赔上了初吻 “新郎把头转过去一点,看着新娘,目光温柔一点!——对!就这样!” “新娘的眼神不要这么冷,要有柔情蜜意!——不行!感情不到位!” “新郎单膝下跪,摆出求婚的造型,好……,再握住新娘的手,做出准备亲吻手背的动作……” “新娘子啊,拜托笑一个好吗?笑开心一点!可以用手抱住你老公的腰吗?” “不对不对!再来一次!……” 摄影师虽然是个女人,但嗓门不小,工作起来上窜下跳的,很激情也很疯狂,不停地指挥着夜星宇和林善雅,让他们摆出各种花样的亲密动作。 对于正常的新婚夫妻来说,这绝对无伤大雅,反而乐于表现,可对于林善雅和夜星宇来说,却有些尴尬。 夜星宇还好,见惯了大风大浪,情场上的功力比起楚留香也差不了多少,类似这种情况也碰到过好几回,只要稍微拉下点脸面就能驾轻就熟。 难为的是林善雅,做惯了冰山玉女,二十多年的情感历程一片空白,突然让她跟一个可以说是陌生的男子秀恩爱,简直是要了她的命。 表情僵,笑容不自然,动作放不开,情绪调动不起来,整个人都完全不在线,惹得那个摄影师妹子快要发狂,恨不得将她一把推开,自己来扮演新娘。 几十张照片拍得坎坎坷坷,通常一个造型要摆好几遍,甚至十几遍,才能圆满过关,而问题多半都出在林善雅身上。 终于,最大的挑战来了,摄影师要让他们摆出一个深情拥吻的造型,林善雅本就羞红的俏脸一下子变得惨白无比! 妈呀!拍个婚纱照而已,意思一下就行了,用得着赔上自己的初吻吗? 林善雅立刻就拒绝了。 不拍!死活不拍! 摄影师屡劝不听,放下相机抱着头,忍不住哀嚎起来:“新娘子啊!你这是被恶霸抢亲吗?脸色怎么这么难看?难道新郎官不帅吗?难道你不想嫁给他吗?让你搂一下,亲一口,为啥就这么难为情呢?我要是有这么帅的老公,亲到缺氧窒息我都认了……” 林善雅很倔犟,说不拍就不拍,任由那摄影师说破了嘴也没用。 也许搞艺术的人都很坚持,摄影师竟然还不放弃,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夜星宇,心里说道:你这个老公怎么就在旁边一句话都不说呢?这是你老婆还是我老婆? 夜星宇收到摄影师的眼神求助,微笑着对她眨眨眼,用口型无声地说出“抓拍”两个字。 这个摄影师也是个鬼灵精,竟然一下就看懂了,给夜星宇比划出“ok”的手势,马上端起相机做好准备。 林善雅又羞又恼地低着头,完全没注意到夜星宇和摄影师地无声交流,直到夜星宇猛然搂住她的纤腰,她才愕然地抬起头来,然后就看到夜星宇的帅气脸庞急速靠近,四片唇瓣就紧紧地贴在一起。 林善雅身子一僵,瞬间瞪大了眼睛,立刻就要剧烈挣扎。 可就在这时,夜星宇使出了一个小手段,揽住林善雅的手掌在腰间的某个穴位轻轻一捏,紧绷而僵硬的身子瞬间就软了。 同一时间,神魂力量释放而出,林善雅就觉得脑子突然一震,精神上出现了短暂的恍惚,像是被强制催眠了一样,眼皮子一塌,瞪大的双眼立刻闭合,脸上的惊恐表情瞬间软化,变得柔和无比。 早就蓄势待发的摄影师很精准地抓拍到了这一幕,精彩的瞬间完美定格。 闪光灯熄灭,快门声响起,夜星宇立刻放开了林善雅的娇躯,像是什么都没有做过一样,老老实实地站直身体,并且巧妙地退开了半米距离。 紧跟着,林善雅也清醒过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夜星宇,舌头像是打了结一样:“你……你……你……” 夜星宇若无其事地回望过来,一本正经地说道:“很软!很香!” 愤怒的林善雅撩起婚纱裙摆,就要飞起一脚踢向夜星宇,却听见一连串很是夸张的惊叹声和叫喊声接连响起。 “哇~~!这张好漂亮!” “大片啊!拍得真棒!” “新娘好美,新郎也好帅,真是天造地设啊!” “真羡慕啊!看得人家都好想结婚了!” “简直绝了!这张片肯定能入选今年的十佳……” 几个化妆和助理围在摄影师身边,看着相机上回放显示的图像,个个都在激动而又忘情地高喊“666”。 都说女人好奇心重,林善雅也不能免俗,她都顾不上跟夜星宇算帐了,只是恨恨地瞪了对方一眼,就赶紧跑过去看相片,她想知道自己被强吻的画面倒底是什么模样,会不会很丢脸。 摄影师主动将相机递到林善雅的面前,脸上笑容灿烂。 林善雅凑近一看,然后自己就被惊艳到了,这确实是……美呆了! 动作自然,表情到位,柔情蜜意浓得化不开,任谁看过一眼,都能深刻体会到爱情的无限美好。 这张照片要是用来撒狗粮,绝对是狗粮里面的满汉全席,虐狗无双。 照片中的两个人,看起来是那么的恩爱,那么的登对,那么的甜蜜,一股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气息扑面而来,倘若是心如止水的出家人看见了,怕是也要忍不住生出还俗的念头。 林善雅傻呆呆地紧盯着相机画面,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脑海里久久回荡的,却是那一吻…… 那是她的初吻! 反应过来的林善雅,真想给夜星宇狠狠地捅上一刀,自己珍藏了二十几年的宝贵东西,就这样轻易而举地被夺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完事后还要调戏几句,这是人干的事吗?禽兽吧? 看着夜星宇把双手插在裤兜里,若无其事,淡定从容,就好像事不关己,啥也没干,林善雅真是被气得牙痒痒,粉拳头捏了又捏,脚下的高跟鞋被踩得吱吱作响,怒气槽只差百分之一就要爆表,随后可放出一记庐山升龙霸把他送回姥姥家。 这时候,夜星宇看了过来,微微一笑,温柔而又体贴地问道:“你好像很紧张?要不要休息一下再拍?” 第54章 为了婚姻美满而放弃工作 林善雅最终还是忍了。 小不忍,则乱大谋,为了逃婚大计,暂且先放过这浑蛋,等以后有机会再慢慢跟他清算! 他们把最难拍的吻戏拍完之后,剩下来的几张就有些不痛不痒了,而林善雅没有像之前那么抗拒,乖乖地听从了摄影师的指示,终于圆满地完成了拍摄任务。 ——是的!对她来说,这就只是一个任务! 完事以后,影楼经理和摄影师一起找到林善雅两人,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这组照片作为广告样片,用于影楼的宣传推广,而影楼方面不仅会免去他们的所有费用,还会付出一笔不菲的形象代言费。 林善雅当然拒绝,她又不缺钱,更不希望这些照片流传出去,她之所以要拍婚纱照,目的在于作秀给家里人看,以增加婚姻的可信度,可不是用来上热搜的。 对此,影楼经理和摄影师表示很遗憾,不甘的眼神像是痛失一亿。 林善雅和夜星宇的颜值都堪称爆表,所以拍出来的照片效果非常好,三十几张,无一不是精品,几乎都不用修片,原片就可以直接使用,只是相册和相框的制作需要一些时间,不像证件照那样立等可取。 三十几张照片之中,需要选取一张放大到几十寸做成大相框,林善雅犹豫了老半天,心一狠,最终还是选了接吻的那一张,心里想着,这张照片要是挂在客厅墙上的话,任谁看了都不会怀疑这场婚姻只是作秀吧? 从影楼出来,已近正午,两人在街上随便吃了个午饭,便返回骊水南湾。 在别墅略微休息了一会,睡了个午觉,林善雅便要去万相学院,因为她下午还有两堂课。 而夜星宇也要去学院一趟,一方面是办理离职手续,另一方面是回宿舍收拾行李,并把东西搬到林善雅这边来。 大概两点左右,换回便装的林善雅和夜星宇驾车来到万相学院,随后分头行动,各自忙自己的事情。 因为夜星宇要搬行李,所以林善雅把车钥匙给了他,她忙完后自己打车回去。 夜星宇先去找常博文副院长,向他提出辞职。 从常博文个人的角度来讲,他不舍得放夜星宇走,可考虑到林善雅的态度,常博文便顺水推舟地答应了夜星宇的辞职请求。 夜星宇来这里都没干满一个月,没好意思张口要工资,哪知道常博文难得地慷慨了一把,主动给财务那边打了个电话,直接给他发满一个月的工资,虽然只有八百块,但也聊胜于无。 去财务室领了钱,又去了一趟第二食堂,跟张金柱以及同事们告别,表示自己即将离开。 绝大多数人都对这个小伙子印象不错,做事麻利,从不抱怨,本身也是厨艺不凡,奈何他去意坚决,挽留无果,只能送上祝福。 从第二食堂出来,夜星宇走的是厨房那边的后门,顺着墙角走到一个没什么人的地方,他开口喊了一声“小黑”,一只黑不溜秋的小猫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欢快地“喵喵”叫着。 这只小黑猫正是夜星宇重生的那晚,被他用赋灵神通开启灵智的那一只,拥有跟成年人类一样的智慧,能听得懂人言,之后就一直跟在夜星宇身边,赶都赶不走,夜星宇便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小黑”。 对于小黑,夜星宇一直没怎么管它,完全是放养状态,但这只黑猫鬼精鬼精的,经常在第二食堂的厨房里偷腥,从没被发现过,吃饱了就不知道跑去哪里疯。 夜星宇上次离开没叫它,这家伙一天多没看见主人,都快急疯了,就守在第二食堂附近,日夜盼着夜星宇归来。 由于夜星宇将要搬到骊水南湾去住,自然要把小黑带上,好歹是自己第一次施展赋灵神通的产物,不能放任不管。 人之一生,会有很多朋友,多一个少一个,影响不大,太阳照常升起,地球仍在转动。 但是动物不同,它们终其一生,可能只有一个主人,失去了主人,就是无家的孤儿,只能流浪,直到死亡的来临。 有时候,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反而更加真挚,相伴不舍。 找到黑猫之后,夜星宇就要去宿舍收拾东西,一整天没见到主人的小黑猫兴奋地在他脚边转来转去,亦步亦趋地紧跟着他的步伐。 夜星宇的行李很少,在被赶出租屋的时候,绝大多数都扔了,剩下的东西,一个行李箱就全部装完,他很快就收拾完毕,倒拖着掉了一个轮子的旅行箱向停车场走去。 小黑猫轻快灵敏地纵身飞跃,跳到旅行箱上趴好,被夜星宇连箱带猫一起拖着走,像是乘公交车一样舒服惬意。 把行李放进车子的尾箱,夜星宇钻进了驾驶室,小黑猫跟着跳了上来,直接趴在他的大腿上。 夜星宇却把它拎起来,扔到旁边的座位上,看了它一眼,叮嘱道:“爪子收好,注意点,别把真皮座椅抓坏了!” 小黑猫“喵”地应了一声,舔了一下前爪,竟然很人性化地点着猫脑袋,随后蜷曲着身体,眯着眼睛趴在副驾座椅上。 夜星宇发动汽车,出了学院,往骊水南湾驶去,不过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却发生了堵车现象。 现在的城市面积扩大,道路也被拓宽,堵车不像以前那么频繁,通常只出现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可这时候才下午四点,此处又是车流较少的城郊,堵车的话就有些不正常了。 夜星宇放出一缕神魂力量往前方探察,就像是传说中的灵魂分离,一缕意识脱离主体,出窍飞走,瞬息之间就到了前方几百米以外的半空之中,像是上帝俯瞰世界一样,一切情形,尽收眼底。 原来,造成堵车的原因是警方在前面设置了路障,所有人都要停车进行检查,无一例外,这便严重影响到了车辆的通过速度。 并且,这还不是一般的例行检查,在执法人员当中,有普通的交警,也有持枪的武警,甚至还有难得一见的特警,阵容之庞大,看起来有点吓人。 第55章 铐起来,带走! 现今社会科技发达,大量采用了电子监控,街上都很少能看见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更别说搞出这么大的阵仗,不仅是荷枪实弹的武警,就连穿着特殊作战服的特警都出现了,这就有些耐人寻味。 特警相当于警察之中精英特种部队,个个都是外劲武者,数量不多,整个天龙帝国的特警队员加起来,恐怕只有不到一千人。 实际上,特警的个人实力与军队里面的特种部队比起来,差距并不明显,前者属于警察系统,对内,后者属于军队系统,对外。 还有一点,就是军方特种部队拥有杀伤力惊人的重型武器,而天龙特警只能使用便于携带的轻型武器。 前方发生的一切,尽皆投影在夜星宇的脑海里面,但神魂力量的探察只能“看”得到,却“听”不到,他也不明白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就只能跟随着拥挤的车流缓缓怠速前行,磨磨蹭蹭地过了二十几分钟,才来到检查关口。 每个乘客都要下车检查,一是扫脸识别,验证身份信息,这是最常用的检查方式;二是使用一种特殊的金属环状电子仪器,从头顶上套下去,一直沉到脚踝位置,上下来回扫描一遍。 这个仪器应该是近几年才发明出来的,夜星宇从来没有见过,并不知晓其作用。 扫脸识别的时候没出什么纰漏,安全过关,可是当那个电子金属环套到夜星宇身上,立时响起“嘟嘟嘟”的警报声。 十几个持枪武警如临大敌,齐刷刷地将枪口对准了夜星宇,就连旁边闲聊的几个特警也被惊动,身手矫健地冲过来,个个都脸色凝重。 “什么情况?”夜星宇自己一脸懵逼,他身上一没带刀,二没藏毒,怎么会有警报声呢? 一个头上戴着贝雷帽、脸上架着蛤蟆镜、嘴里嚼着口香糖、身上穿着特警制服的短发年轻女人颇有气势地走过来,绕着夜星宇足足转了两圈,认真仔细地打量着,随后摘下脸上的墨镜,露出一张英姿飒爽而又狂放不羁的美丽容颜,饶有兴致地开口问道:“你是古武者?” 夜星宇顿时就明白了,恐怕这个电子金属环就是检测古武者的特殊仪器,只是不清楚原理是什么。 他没有猜错,这个仪器叫做“测武环”,是最近几年才研发出来的,才刚投入使用不久,普通民众都不了解,所以在夜星宇的记忆里没有这个东西。 它的原理其实很简单,是通过检测人体的肌肉纤维和骨骼密度,来判断对方是不是古武修炼者。 古武在现在这个年代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古武者的身体非常强健,肌纤维和骨密度都要远远超过普通人,所以才能爆发出惊人的肉身力量。 测武环便是利用了这个原理,一旦被测者的身体结构指标超过了一定限制,便会发出警报。 有了这个东西,古武者想装成普通人就不可能了,也难怪那帮武警和特警如此紧张。 每一个长期修炼古武的都不是弱者,拥有比普通人强大许多倍的破坏力,就算是赤手空拳,也能在瞬息之间连杀数人,不能不防。 夜星宇只能苦笑,没想到这次重生还不到一个月,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揭露了古武者的身份。 “是的,我练过古武。”夜星宇不得不承认,在高科技面前,死不认帐是没有用的,反而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夜星宇?”漂亮女特警看了一眼扫脸识别仪器上显示的身份资料,只是普通的公民身份,并没有古武者的登记信息,于是便问道,“你既然是古武者,为什么查不到你的登记记录?” “登记记录?”夜星宇愣了一下,“古武者还要登记吗?” “废话!”美女特警很不客气地瞪了夜星宇一眼,“三年前公布的法案,所有古武修炼者都必须向政府报备登记,你居然不知道?” “这个……还真不知道!”夜星宇略显尴尬地回答着,同时也在脑海里搜索宿主生前的记忆,果然发现了相关信息。 政府确实在三年前颁布了古武者的管理法案,那时候不灭神魂处于沉睡中,自然不知道。而生前的夜星宇只是一个普通人,对这件事没放在心上,所以在重生接收记忆的时候,就自动略过了。 毕竟二十几年的记忆量非常庞大,重生时不可能每一条讯息都会察看,只挑选重要的记住,不重要的就暂时封存起来,必要时再搜索。 美女特警对身旁的一个同伴挥挥手,很是嚣张地说道:“铐起来,带走!” 她旁边的一个男性特警马上取出一副锃亮的手铐,就要往夜星宇手上铐来,但是被夜星宇后退一步,轻巧避开。 “我警告你,不要反抗啊!”这名特警睁大眼睛瞪着夜星宇,说话很不客气。 “我犯法了吗?抓人也得有个理由吧?”夜星宇眉毛一挑,双眼也紧盯着对方,语气有点冷。 另一个嘴唇上有着两撇小胡子的男性特警上前一步,对夜星宇说道:“政府有规定,每一个古武修炼者都必须登记报备,要是查不到相关的档案信息,那就算是违法,我们将你带回警局,是依法执行,只要查清你的身份来历没有问题,并且做好登记手续,就会放你离开,所以你没必要这么抗拒,我们又不会为难你。” 拿着手铐的男性特警也随之解释道:“我想你也知道,古武者的力气很大,不比普通人,所以在看管和押送时都会有所限制,希望你能配合。” 夜星宇看了一眼周围,十五个武警,十五把枪,还有六个特警,也就是六个外劲古武者,这样的阵容,确实有些吓人,换一个普通人被围在中间,绝对是动也不敢动,但用来对付一个内家高手,鹿死谁手还犹未可知。 更何况夜星宇不仅仅只有肉身力量,他还有更强大的神魂力量,要想脱困,甚至是干掉这帮人,都不难。 但他没这个必要,自己又没有作奸犯科,何必搞出袭警的大动静? 况且与政府为敌极为不智,日后会惹来数不尽的麻烦,不到迫不得已,他不会这样做。 第56章 蛮横暴力的特警女队长 刚从地下世界里走出来,夜星宇就不想再回去,上一世是令人胆寒的杀手之王,这一世就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奉公守法,保持低调。 于是夜星宇也就没有抗拒,主动将手伸过去,“咔嚓”两声,锃亮的手铐就铐在了他的手腕上。 这副手铐不是普通的手铐,而是特制的,材料应该是高强度钛合金,就算是内劲武者也难以掰断。 两个特警押送着夜星宇,将他推上一辆改装过的越野车,就要将他带回警局,但夜星宇记着小黑猫还在林善雅的车上,便回头唤了一声。 听到声音的小黑立刻就从那辆车上跳下来,冲上越野车的后座,规规矩矩地趴在夜星宇的大腿上。 坐在夜星宇身旁的马脸特警看到是一只乖巧的小猫,以为只是普通的宠物,便没有吭声。 另一个特警开上林善雅的黑色豪车,跟在越野车的后面,一同驶向警局。 六个特警一下子走了三个,还剩下三个,便聚在一起闲聊起来。 小胡子特警看向那个年纪最轻的美女特警:“王队长,刚才测武环的报警声音很急促,那人的实力很可能不简单,搞不好跟您一样,达到了寸劲的程度。” 美女特警还没开口,另一个吊角眼的特警便嚷嚷起来:“瞎胡扯呢!他才多大年纪?怎么可能练出寸劲来?” 小胡子特警辩解道:“怎么会没有可能?你看王队长今年才二十四岁,但她两年前就已经练出寸劲来了!” 吊角眼特警大拍马屁道:“王队长是天才中的天才,万中无一,你怎么能拿那小子来跟王队长比?” 这两人争论的焦点,不外乎“寸劲”二字。 何为寸劲? 寸劲是指不太依赖距离加速而产生的强大爆发劲,特点就是发劲距离极短,只有一寸左右,也就是三点三厘米,功夫越深,距离可以越短。 如果能将寸劲练到零距离发力,那就不叫寸劲了,而是内劲。 所以说,练出寸劲,是练出内劲的前提,寸劲也是外劲武者的最高层次。 之前提到,古武者根据实力,划分为外劲、内劲、先天三大境界,而外劲又依据修炼程度的不同,细分为明劲、刚劲、寸劲三个层次。 其中,明劲只能算是古武初学者,比起普通人强得有限,实力差不多等同于职业拳击手,甚至都不能算作是真正的古武者,测武环也不会报警。 只有达到刚劲的层次,肌肉和骨骼的密度才会明显超过常人,力量和爆发力随之大幅提升,测武环也才会有反应。 所以政府对古武者的定义,是至少达到刚劲的水准,刚劲以下是还没有练出名堂的学徒,不做考量。 至于刚劲之上的寸劲,肉身的凝实程度更高,测武环的报警声就会更急促。 但是更厉害的内劲武者和先天武者,测武环就测不出来差别,几乎与寸劲层次的外劲武者相同。 因为古武者在练出寸劲之后,骨骼和肌肉的紧实程度几乎就到了极限,也就是常说的易筋锻骨达到圆满,接下来是更深层次的洗髓换血,随后是强脉通窍,最终由后天转入先天,武道大成。 后面两个阶段的身体变化,测武环感应不到,是因为原理不相同,它只能测算肌肉强度和骨骼密度,对于血液成分,以及连现代科学都无法详细解释的经脉,根本无能为力。 两个男特警仍在那争论不休,美女特警王队长不耐烦地将手一抬,制止了聒噪的声音,毫不客气地训斥道:“都闭嘴吧!执行任务的时候少说些无聊的废话,现在最重要的是抓到计向荣,要是真被这家伙逃走,咱们特警队的脸面以后就得扔到地上被别人踩!” 两个特警队员连忙点头称是,低眉顺眼的模样竟然不敢啰嗦半句,显然很忌惮这个年轻的王队长。 其实在整个特警队,就没有人不怕这个女魔头,别看她只是一个中队长,行事作风却比大队长还要蛮横霸道,遇到不服气的,也不跟你讲什么道理,直接抡起拳头就开揍,堪称人形女暴龙。 此人正是离城市特警大队第二中队的中队长,有着“豪杰春香”之称的暴力警花王春香。 王春香出生于军人家庭,父兄两代人都在军队中服役,从小就在军营里长大,行事作风都像是真正的军人,很有铁娘子的风范。 但缺点有很多,性格暴躁不听话,用拳头说话更多过于用嘴,上下级观念淡薄,除非对方的实力比她强,否则在她眼里就是个屁。 王春香自幼习武,拜过名师,是公认的武道天才,别看她年纪轻轻,只有二十来岁,但无论是枪法还是徒手搏击,都是离城市特警大队里面最顶尖的。 五十米的半身靶,枪枪命中要害,从不失手。格斗方面更是厉害,原本的市局第一高手王少天,一米九几的魁梧东北壮汉,被她揍得跟孙子一样上窜下跳,毫无还手之力。 自从王春香来到特警大队以后,在短短一个月内,就把所有看不起她的特警队员狠狠揍了一通,专治各种不服。 现在这些特警队员们个个都很怕她,除了“豪杰春香”这个称号以外,私下里还有人叫她“霸王花”、“女暴龙”等等。 在之前,王春香不是干警察的,她可是正儿八经的铁血军人,效力于某一支神秘的王牌特种部队,但因为脾气太暴,不仅在训练中违抗命令,还动手打了长官,结果就被开除军籍,后来还是通过家里人的安排,才被调到离城市做起了特警,但她的行事作风没有丝毫改变,依旧我行我素,发起脾气来还是会揍人。 特警虽然都是古武者,但绝大多数都是刚劲的层次,能练到寸劲的很少,而王春香在二十二岁的时候便掌握了寸劲,也正因为如此,才被视为武道天才,特招入王牌特种部队。 现在过了两年,王春香的寸劲早就大成,离练出内劲都只有半步之遥,在外劲武者之中堪称无敌,丝毫不把其它外劲武者放在眼里。 第57章 老婆,来保我,我被警察抓了 通常来说,古武修炼者在三十岁以前能够成为内家高手,就已经算得上是天才,而王春香现年二十四岁,随时都有可能练出内劲,更是天才中的天才,这些特警队员们是既畏惧又佩服。 当然,还是畏惧的成分更多一点,这头女暴龙要是发起飙来,可是真正的六亲不认,绝不会因为你是谁谁谁而手下留情,所以王春香一开口让他俩闭嘴,就真的闭得死死的,连喘气都不敢大声。 这次的任务是抓捕一名在押送途中逃脱的死刑犯,名字叫做计向荣,三十八岁,古武修炼者。 此人性格变态,手段残忍,绑架、抢劫、奸银、杀戮,作恶多端,经过数年的通缉追捕,终于缉拿归案,被法院判为死刑。 但是在离开法院的押送途中,计向荣不知用什么手段挣脱了手铐,遽然暴起发难,两名特警猝不及防,一死一伤。随后,计向荣仓惶逃走。 收到消息的特警队立刻展开紧急追捕,除了一死一伤的两名队员,剩下的四十四名特警全部出动。 通过大量的路边监控,知道了计向荣逃往骊湖na区域,但却在这附近失去了目标的踪影,于是便联合交警和武警进行紧急排查,才造成了现在的这种局面。 离城市特警大队有四个中队,分成八组,每组五到六人,分别扼守在这附近的所有交通要道,来往所有人,不论身份背景,通通都要下车接受检查。 如果让计向荣这样强大而凶残的死刑犯逃脱,后果相当严重,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再次抓捕,非常困难。 所以,这一次的执行力度相当大,检查过程很严格,要尽最大的可能,不让犯人有一丝可趁之机。 夜星宇被带走后不久,王春香腰间的对讲机就响了,是大队长包振兴打来的,命令他们立即赶往骊水南湾实施包围。 在几分钟前,放在空中侦察的无人机拍摄到一段画面,有个人影极为迅速地翻跃过骊水南湾的围墙,进入了住宅区内部,经过技术人员把这段视频画面放大处理,发现此人正是目标逃犯计向荣。 王春香得令后,马上招呼小胡子和吊角眼,急匆匆地跳上另一辆改装越野车,紧急杀向骊水南湾。 另一边,押送夜星宇的特警也接到王春香通知,催促前面的驾车队友开快一些,赶紧将夜星宇送到市警局,他们要马上去支援骊水南湾那边,对整个骊水南湾进行搜寻围捕。 以夜星宇的耳力,自然听见了通话内容,大概了解到,是一名凶残的死刑逃犯导致封路检查,并且这个逃犯已经潜入了骊水南湾。 幸好林善雅此时还在学院授课,不在家里,否则夜星宇怕是要忍不住赶过去保护她的安全,就算跟特警作对也顾不得了,大不了事后用神魂秘术抹掉他们的部分记忆,让他们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事。 驾车司机拿出一个警报器放在车顶上,警笛声大作,速度提升了一大截,遇到路口红灯也不停,嚣张霸道地朝着市警局飞驰而去,跟在后面黑色轿车也跟着加速,一路尾随。 到了市警局,将夜星宇移交给古武者的登记管理部门,并留下了车钥匙,三名特警匆匆离去,可手铐没解,还戴在夜星宇手腕上,他像个犯人一样接受着审讯。 因为特警全都出勤了,警局里面大多都是普通警员,和少量的几个明劲武者,对待夜星宇可不敢有丝毫放松,足足八名警察对他严加监督,个个子弹上膛,随时作好拔枪射击的准备。 古武者的威慑力,可见一斑。 一个制服上挂着勋章,像是当官的警察盘问着夜星宇,问他既然是古武者,为什么没有进行合法登记,可夜星宇哪里答得上来,只能装傻充楞,不管别人怎么问,回答就是两种,要么不知道,要么不清楚。 审讯官没办法,只好决定将夜星宇暂时收押,拘留几天,等详细查证身份背景,不是伪造,也没有案底前科,才能根据古武者管理条例,进行合法登记,之后才能将他放回去。 可夜星宇就不同意了,我又没犯法,你就要关我好几天,哪有这种道理? 作为一名古武者,社会地位还是比较高的,警局也不好过于得罪,便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让夜星宇找一个担保人,此人必须是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知名人士,有这样的人签字担保,夜星宇便可以马上被释放,各种调查取证和手续的办理登记,都可以放到后面执行。 夜星宇没办法,只能拨通了林善雅的电话,语气无奈地对那边说道:“老婆,有空吗?来一趟警局吧!我被警察抓了!” 林善雅刚刚上完课,接到电话后大惊失色,连忙问道:“怎么回事?” 夜星宇实话实说道:“我是古武者,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结果被查出来了,警察不放我走,非要关我几天!” 林善雅听完就懵了。 古武者? 这家伙居然是古武者? 堂堂一个古武者跑去做鸭? 难道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兴趣? 林善雅在震惊的同时又感到一阵恶寒,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很多事在电话里不方便讲,林善雅便问道:“你在哪家警局?我马上过去!” 夜星宇答道:“在市总局,地址不用我多说了吧?” 林善雅挂了电话,急匆匆地跑到学院门口招来一辆出租车,立刻就往那边赶。 一路上,林善雅都处于震惊无比的懵逼状态。 古武者意味着什么,从帝都大家族走出来的林善雅甚至比庄静还要清楚明白,只是她的观察力没有庄静那么仔细,甚至由于傲慢和偏见的原因,就完全没有察觉到一丝端倪。 她一直以为夜星宇是一个普通人,除了英俊帅气一点,无耻下流一点,似乎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却没想到,这个将要成为自己丈夫的男人,竟然是一个古武者? 第58章 不好意思,我跟他其实不太熟 此时的林善雅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后悔,二十五岁的古武者,就算家境再普通,也能算是年轻俊杰,勉强可以配得上自己的身份,这桩婚姻的可信度就更高,用来应付家族的压力也能有个说法。 可请神容易送神难,一年之后他会放手离婚吗?会不会找个借口纠缠不休,成为另一个霍青书? 在现今的时代,古武者因为自身实力的强大,拥有着不少特权,无论是投身于政府军队,还是依附于商界豪门,都能得到良好的发展。 夜星宇要是仗着古武者的身份坚持不愿意离婚,对于林善雅来说还确实是个麻烦。 虽然他们林家也有古武者坐镇,林善雅根本没必要惧怕夜星宇,可她也不愿意完全撕破脸去得罪一个古武者。 抱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林善雅终于在市警局见到了夜星宇。 他怀里蜷着一只乖巧的小猫,两只手腕上戴着手铐,像是犯人一样坐在椅子上,八个持枪警员一脸凝重地紧盯着他,在他对面还坐着一个佩戴有勋章的警官。 “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善雅一进门就对警察们喝问着。 她气场强大,冰冷而又傲气,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容颜气质,都彰显着不凡的身份,只看一眼就知道是个有来头的女人,就连那个勋章警官也不敢怠慢,立刻向她说明了情况,同时也问清楚了林善雅的姓名和身份,以及跟夜星宇的关系。 “他是古武者?会不会弄错了?”林善雅直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便宜老公竟然会是一名古武者。 “绝对不会弄错,我们有专门的检测仪器,您的未婚夫确确实实是一名古武者!”勋章警官很是郑重地回答道。 “你真的是古武者?”林善雅又转头来看向夜星宇。 “应该是吧。”夜星宇无可奈何地回答着。 他其实不想承认,低调做个普通人多好哇!可他喵的现在就连检测仪器都被研发出来了,想赖帐都不行!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您愿意为您的未婚夫作出担保的话,只要签个字,马上就可以带他离开,可若是出现了什么问题,您就要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请您考虑清楚!” 说完这句话的警官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电子板,上面正显示着有关于林善雅的详细信息,这是通过人脸扫描识别而在官方后台获取的资料,绝对真实有效,她的身份不仅仅只是万相学院的客座教授这么简单,以她的背景来历,作为担保人完全够资格。 而林善雅却有些纠结。 临时起意找来的合约丈夫居然是一个古武者?这也太荒谬了吧? 他出现在自己的身边,会不会是一个阴谋? 就算彼此的相识和相遇真的只是偶然,但像他这样下流无耻的性格,自己就敢放心大胆地把他留在身边? 万一他要是哪天忍不住,不顾一切地发起疯来把自己那个啥了,后悔都来不及! 难道早上的教训还不够吗?自己不就是在婚纱影楼里被他给强吻了吗? 一想到这里,林善雅就不禁火大。 婚姻合同上第二条明确规定,禁止身体上的任何接触,这都还没正式结婚呢,自己就被他吃了豆腐,连初吻都丢了,回头一定要扣他酬劳,狠狠地教训这个臭流氓! 可现在是钱的问题吗?一个古武者想要赚钱的话,应该不会太难吧?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个年轻的古武者会为了一百万而答应自己的条件呢? 林善雅不断转动着念头,思绪如潮,很快就脑补出了一个可能:他肯定是为了我的美色!他想要趁机得到我! 一念至此,林善雅全身就起了鸡皮疙瘩,竟然想要马上离开警局,离夜星宇远远的,生怕他下一秒就化身狼人,仰天一声“嗷呜”长啸,紧接着就恶狠狠地扑过来,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撕成碎片。 ——这个字,绝对不能签! 林善雅抬起来头,非常严肃地拒绝道:“我跟他不太熟,不能替他作出担保!” 此言一出,夜星宇愣了,警官愣了,八个看守警员也愣了,房间里面的所有人通通都愣了。 这呢嘛什么情况?不说是未婚夫吗?不说是明天就要领证结婚吗?竟然说跟他不太熟?这是脑筋急转弯还是生活大爆炸? 夜星宇也是满脑子的问号加惊叹号,不免脱口道:“难道说……这个婚……不结了?” 这句话又把林善雅给惊醒了,转念一想:对啊!不担保的话,他就要被警察局关押好几天,结婚什么的就泡汤了!而几天之后,家里就会来人把自己强行带走,到时候一切都完了! 一想到自己所做的全部努力都失去了意义,事情仍然要回到原点,林善雅就难受得想哭。 不结婚的话,就要被逼着嫁给霍青书,成为家族利益的牺牲品,然后郁郁寡欢,终老一生…… 她不敢再继续往下想,越想越是难过,与其这样活着,倒不如便宜夜星宇算了,最起码除了婚姻和爱情,自己还能掌控其他的东西。 对比分析,似乎签不签字都对她没有好处,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考虑其中的利弊。 如果不作担保的话,夜星宇被关押,林善雅不仅会得罪一个古武者,且还来不及找到一个合适的契约婚姻者,结局似乎已经注定,只能嫁入霍家成为笼中鸟。 而作出担保的话,夜星宇马上就能被释放,明天还是可以去民政局登记领证,婚姻计划照常进行,只不过对方的品性就成为其中关键,林善雅只能祈求老天保佑,希望他这人不是太变态,最起码不要硬来。 第一个选择,相当于妥协,接受既定的命运安排,承认失败;第二个选择,就是一场赌博,赌他夜星宇会不会遵守条约,修身克己。 最终,瞻前顾后的林善雅还是选择了后者,极为无奈地在担保文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第59章 从来没有见过会跳舞的猫 对于林善雅的前后转变,警员们倒也没有太过在意,还以为她是在跟未婚夫闹情绪,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签字作保以后,夜星宇手上的手铐就被解开了,他抱着小黑猫跟在林善雅的后面往外走去。 林善雅拿回了自己的车钥匙,回头看了一眼夜星宇怀里的小黑猫,问道:“这是哪来的猫?你养的?” 夜星宇点点头:“它叫小黑。” 林善雅皱了皱眉,冷冷说道:“把它送人,我家里不能养宠物。” 夜星宇不干,抗议道:“它很听话的,又聪明,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 林善雅不悦地冷着个脸:“说了不行就是不行,一只畜生能有多聪明?你可别忘了合约第五条,遇事有争议,必须听我的,因为我是老板,我说了算!” 夜星宇呵呵一笑:“敢不敢跟我打个赌?要是你赢了,我立马把小黑送人,要是你输了,就同意留下小黑。” 林善雅冷哼一声:“打什么赌?” “很简单!”夜星宇把小黑放到地上,抚摸着圆溜溜的猫脑袋,“我说了小黑很聪明,你不是不信吗?你可以任意发出一些简单的指令,要是小黑做对了,就是我赢,要是有一条做错了,就算我输,你看怎么样?” “这可是你说的!”林善雅心想着一只小猫能聪明到哪里去,莫非还能听懂人话不成? “小黑啊小黑,能不能留下来就看你自己的表现了!”夜星宇揉了揉猫脑袋,像是跟幼儿园的小朋友对话一样,笑吟吟地说着,“来!给你林姐姐表演一下,让她看看小黑有多聪明!” 小黑对着林善雅发出萌萌地喵叫,伸出一只前爪子虚挠了两下,似乎在说:小样儿,来吧!让喵爷给你露一手! 虽是一只外表平凡的小猫,可它的表情动作竟有一种类似于人的情绪,就好像是三维动画电影里面会思考会说话的小动物。 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坚持唯物主义的学院教授,林善雅绝不会认为一只猫能听得懂人话,她随即开口,发出了第一个指令:“趴下。” 话刚出口,小黑猫立刻就四脚一收,趴在了地上,不拖沓,很干脆,没有半分的犹豫。 林善雅愣了一下,立刻又说道:“站起来。” 小黑猫的四只脚像装了弹簧一样,迅速撑地弹起,圆滚滚的猫脑袋高高昂起,两只萌萌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林善雅,似乎在等候下一个指示。 林善雅更加吃惊了,稍微停顿了一下,继续命令道:“转圈。” 小黑猫就撒开四条腿,欢快地围着林善雅的脚边绕着圈儿,正着转两圈,又反着转两圈,最后就停在她的脚尖前面,发出“喵喵”叫声,似乎在说:这个太简单了,来点有难度的! ——我靠……这简直…… 林善雅惊呆了,感觉就像是在看电影,这小猫真神了! 她决定再试一次,命令道:“只用两只脚站起来!” 小黑上身一仰,人立而起,仅靠两只后腿支撑起身体的重量,两只萌萌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林善雅,屁股后面的猫尾巴一甩一晃的。 ——这呢嘛……绝了啊! 林善雅目瞪口呆地看着身前的人立猫,脑子懵逼了,竟然不知道哪根弦被搭错,脱口来了一句:“跳舞!” 话刚出口,林善雅就觉得自己成了神经病,一只猫怎么可能会跳舞?要是猫也能跳舞的话,猪是不是也能上树? 刚这样想,就看到小黑竟然伸出两只猫爪子左右挥舞,笨拙而又好笑的扭腰甩屁股,猫脸上露出自嗨的表情,有模有样地跳起了广场舞。 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 林善雅:“……ww……” 简直无语了! 真的服气了! 她见过许许多多的宠物,可从来没有见过会跳舞的猫! 难道这是修炼成精的妖怪? 林善雅感觉到自己的下巴快要脱臼了,好不容易才把嘴给合上。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夜星宇嘿嘿笑着。 “这只猫……留下吧!”没脾气的林善雅愿赌服输,终于妥协。 随后,拿着车钥匙的林善雅去停车场找到了自己的车子,载着那令人吃惊的一人一猫,向骊水南湾驶去。 车上,林善雅手握着方向盘,时不时地用眼角余光瞄向夜星宇,以及趴在他大腿上的小黑猫。 这一人一猫,实在是带给她太多的震惊。 一个潜力无限的年轻古武者,以及一只好像真能听懂人话的妖孽小猫,凑在一起,就像是玄幻故事那么神奇。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是古武者?”林善雅一边驾车,一边问道。 “因为你没问啊!”夜星宇如此回答。 “就算我没问,你也应该老实地告诉我,这是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信任!”林善雅的语调有些急促,但脸上依旧冰冷。 “那你是不是应该也要告诉我,为什么要跟我结婚?你的真实身份又是什么?”夜星宇望向对方的冰冷俏脸。 林善雅沉默了。 确实,别人有秘密,没有告诉她,但她同样也有秘密,也没有坦诚以待。 人的潜意识里都有着自私,期望天下人都能够真诚待我,而自己却又做不到。 沉默良久,林善雅才叹了一口气:“好吧!这个问题上,确实我也有错!” 夜星宇呵呵一笑:“不用自责,我又没怪你!” 林善雅深深地望了对方一眼,发现他确实漫不经心,不像心有芥蒂的样子,便接着说道:“现在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把你当成真正的朋友,也希望你能尽心尽力地帮助我!” 夜星宇又笑了,调侃道:“不是你老公吗?怎么又变成朋友了?亲密程度不升反降?我是该开心呢?还是该伤心?” 林善雅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少给我贫嘴,我是很正经地跟你说正事!” “好吧,你说,我听着。”夜星宇收起笑容,坐姿摆端正,态度放严肃。 第60章 你要是爱上我,那该怎么办? 林善雅略微理了一下思绪,才说道:“估计你也看出来了,我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教授,我是帝都林家的人,万相学院便是我们家的产业,并且大多数股份都在我手上,所以我也是学院的董事会主席。可以说,万相学院就是我的!” “哦~~,怪不得!”夜星宇立时就想到了常博文对林善雅那恭敬讨好的态度,原来这个女人就是幕后大老板呀! 林善雅继续又说道:“我们林家,一直以来都是我爷爷在经营,但自从他病了以后,便由我大伯开始接管林氏集团,但包括我大伯在内,他们那一辈的几个兄弟都没有经商的天赋,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情况越来越不妙,很多商业竞争对手都频频向我们施加压力,林氏几乎快处于崩溃的边缘……” “等等!”夜星宇插了一句嘴,“你说的是哪个林氏?据我所知,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没有一个姓林的!” 须知,整个天龙帝国最尊贵也是最有权势的,便是皇室夏家,在其之后,便是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 五大家族底蕴深厚,至少都有上百年的历史,其家族人员渗透至军、政、商三界,与天龙帝国密不可分,是除了皇室夏家以外,最强大的势力。 十大豪门以商起家,也许在军政两界上的建树不如五大家族,可个个都是富可敌国,掌控着天龙帝国的经济命脉,其财富甚至可能还在五大家族之上,也是举足轻重的强大势力。 五大家族分别是徐、霍、方、严、欧阳。 十大豪门有花、苏、江、沈、宋、赵、齐、聂、黎、荣。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但这其中,没有“林”,林善雅口中的林家,不在其列。 林善雅苦笑着答道:“我们林家虽然比不上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可也算是帝都颇有名望的家族之一,涉及的产业主要是金融投资和教育方面,在我爷爷管理的巅峰时期,发展得相当不错,甚至有望与十大豪门展开竞争,只可惜好景不长,自从爷爷病倒后,经营情况迅猛下滑,如今都快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 夜星宇疑惑地望向林善雅,问道:“就算你大伯他们不行,可不是还有你吗?我觉得你这个女人像是很有手段的样子,由你来接管林氏的话,情况应该会好很多吧?” “因为我是女人!”林善雅自嘲般地摇摇头,“我爷爷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各自开枝散叶,后辈很多,我虽有能力,但偏偏是个女子!” 林善雅轻叹一声,接着又道:“长辈们几乎都不看好我,也不支持我,又因为我最得爷爷的宠爱,同辈的兄弟姐妹们也要针对我,排挤我,所以我在家里的日子很不好过,这才主动躲到离城来,把心思用来管理万相学院,也借此避开家族的勾心斗角和权力争夺,可没想到,噩运还是跟着来了……” 夜星宇静静地听着,没有出声干扰。 林善雅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有一个同学,名字叫做霍青书,他从很早以前就开始喜欢我,一直都在不间段地苦苦追求,持续了很多年,可是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直到后来,他沉不住气了,请出家族里的长辈,直接向我爷爷提亲。” 夜星宇微微一笑:“我猜……这个霍青书的家族一定不简单吧?” “对!”林善雅重重地点头,“他是霍家的人,并且还是霍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位列帝都四大公子,是整个帝都,乃至整个天龙帝国,最有权势的年轻权贵之一。” “这么屌?”夜星宇听得一愣一愣的,“你说的莫非是五大家族里面的霍家?” “当然就是那个霍家,要不然,我爷爷也不会答应这桩婚事!”林善雅的语气颇为无奈,林家虽然也算是豪门望族,可跟五大家族一比,就差得太远,得罪不起。 夜星宇轻笑道:“既然这样,那你就嫁给霍青书好了,你家里面的长辈肯定都会举双手赞成,既能抱上大腿,解决当前的经营困境,又能背靠大树,家族实力更上一层楼,怎么算都是赚!况且你把霍青书说得这么牛气,嫁给他也算是良配,又不会辱没你的身份,总比跟我这样的草根小民,做一对有名无实的假夫妻要好得多吧?” “我都跟你说了,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怎么可能嫁给他?”林善雅转过头来狠狠地瞪了夜星宇一眼,“一想到要跟自己不爱的人过上一辈子,我就感到窒息!” 夜星宇嘿嘿一笑,假装好奇地问道:“难道……你爱上我了吗?” 言下之意,你既然不愿意嫁给霍青书,而选择嫁给我,莫非是……因为爱情? “你少臭美!”林善雅对夜星宇翻了个白眼,“我跟你结婚只是一年,并且有名无实,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在离婚过后,我还有机会去寻找我爱的那个人,但如果是嫁入霍家,就永世不得翻身,生是霍家的人,死是霍家的鬼,这其中的区别难道你看不明白?” “那万一……”夜星宇眨眨眼睛,无比认真地问道,“你要是真的爱上我,那该怎么办?” “呵呵……你还真敢想?你觉得你会比四大公子之一的霍青书更加出色、更有魅力吗?实话告诉你,我林善雅连霍青书都看不上,更加不可能看上你,你最好赶紧彻底放弃这种不切实际的荒唐想法,多想几个数字去买彩票恐怕还要现实一点!别以为自己是古武者就多么的了不起,我们林家就有好几个古武者,霍家更是古武者扎堆,就连内家高手都有,你一个癞蛤蟆就想吃天鹅肉,简直做梦呢?” 林善雅毫不客气地一通数落,噼里啪啦像是连珠炮一样狂轰过来,令人招架不住。 但这的确是她的心里话,故意当着面说出来,就是想趁机绝了夜星宇的龌龊心思,免得他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隔三差五地找机会撩拨自己。 说完之后,她就懒得理会夜星宇,一脸不爽地扭过脸去,按下车窗透透气。 第61章 假扮成运动美女的特警狂花 轻风吹拂,暗香袭人,夜星宇深深嗅了一口,赞道:“真香!” 林善雅冷着脸问道:“你说什么?” 夜星宇微微一笑:“我是说……风把你身上的体香吹过来,闻着真香!” 林善雅脸色一变,发出冰冷地警告:“请你以后不要再说‘体香’这个词,我不希望从你的嘴里听到!” “好的!”夜星宇又是陶醉地嗅了一口,“那以后不说‘体香’,改成‘处子幽香’,你看怎么样?后者似乎更好听一些!” “你……”林善雅转过身来恶狠狠地比出了拳头,似乎要有动手揍人的趋势。 夜星宇脸色一正,轻咳一声,提醒对方道:“好好开车,轮胎都已经压到边线了。” 听到提醒,林善雅赶紧扶好方向盘,目视前方,不敢乱来。 要不是她正在驾车,恐怕真的会忍不住狠揍夜星宇一拳,被调戏而产生的羞愤已经令她怒火攻心,哪还记得对方是一个身手高强的古武者。 夜星宇闭上眼,仰靠在座位上,鼻翼耸动,不时深嗅一口,就连腿上的小黑猫也学着他的样子,陶醉地闭上眼睛,猫鼻子一抽一抽的。 这一人一猫的惫懒模样落在林善雅眼里,气得她咬紧牙关,差点崩碎了一口漂亮整齐的洁白好牙。 不久后,车子通过骊水南湾的自动大门,缓缓驶入了小区的内部道路。 由于特警们已经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了目标逃犯的大致位置,所以在公路上的排查就中止了,反倒将骊水南湾暗中包围起来。 大量的持枪武警埋伏在附近形成一个大网,而特警们则分成十几个小组,换下了制服,穿上了便装,乔装成小区住户,不动声色地入内搜索。 之所以没有大张旗鼓地实施抓捕,是因为骊水南湾这个地方有些特殊,住在里面的人非富即贵,尤其是那些拥有独栋别墅的,几乎个个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特警们也不敢明目张胆地乱来,只能以大量的武警形成包围网,再派出精锐人员乔装打扮,暗中搜寻犯人踪迹。 一路进来,夜星宇虽然是闭着双眼假寐,但他的神魂力量却散发开来,所经之处,方圆五百米以内纤毫毕现,那些隐蔽起来的武警身影通通被他发现,只不过他没有声张,这才刚从局子里被担保出来,他可不想惹上麻烦再进去一次。 林善雅一介普通人,自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她的心思甚至都没有放在驾车上,脑子里面不断浮现的就是两个身影,一个讨厌的人,和一只精明的猫。 眼看就要到达41号别墅,前方道路上出现了一个正在慢跑的窈窕身影,是个女人,并且是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人。 短发,长腿,细腰,大臀,上身套一件露腰的无袖弹力小背心,下身穿一条提臀的健美紧身运动裤,身材火爆,曲线妖娆,勾人眼球,极其性感。 “是她?”夜星宇若有所觉地睁开眼来,望着前方的靓丽身影,轻声低语。 “你认识?”林善雅听到他的声音,同时也远远地看见了顺着路边进行慢跑锻炼的短发美女。 “嗯,是个警察,我今天被铐走的时候,她也在场。”夜星宇一眼就认出了王春香,尽管她换了装束,从英姿飒爽的特警狂花,变成了性感火辣的运动美女,可五官长相和身材体型不会因此改变。 王春香身高腿长,个子估计有一米七五左右,比夜星宇都矮不了几分,若是穿上夸张一点的高跟鞋,可能比夜星宇还要高了。 她跟吴楚君一样,都是那种巴掌脸、小脑袋、腿特长的九头身美女。所不同的是,吴楚君偏瘦,腿也比较纤细,是那种骨感美;但王春香经过长期的艰苦锻炼,肌肉轮廓较为明显,没有任何的骨感,反而拥有女性中很罕见的健美身材。 女性不比男性,想要练出较为清晰的肌肉线条,是非常困难的,而王春香不愧是从小在军营里长大的铁娘子,穿上紧身的弹力衣裤,健美的身材一览无遗,肌肉轮廓清晰可见,柔弱中充斥着阳刚美感。 乍一看,就有点像是街头霸王里面的春丽,只不过她比春丽个子更高,腿也更加修长。 并且也同春丽一样,王春香的腿肌比上身肌肉更加发达一些,充斥着力量美感,由此可见,这个女人的腿功一定很厉害。 也正因为她是习武之人,就注定了腿脚不会过于纤细,只有紧实丰腴的大腿,在踢腿攻击的时候才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可那一双大腿也仅仅只是丰腴健壮而已,既不显臃肿,也不会令人反感,反倒比那些两条腿像是火柴棍的骨感妖精更有魅力。 结实的大腿再加上本身较宽的髋骨,使王春香的臀部尤为突出,又大又翘,肌肉紧实,配上紧身裤子很是性感诱惑。 而臀部再往上就遽然收拢,是完全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蛮腰,短背心下边缘露出来的几块小腹肌清晰可见。 这个女人,不仅身材爆赞,脸蛋也极其漂亮,脱下军装就可以去参加选美了,也可以去做健身教练。 然而,在美丽动人的身体里面,却住着一个暴躁不安的灵魂,令无数人望而生畏。 在夜星宇他们打量王春香的同时,王春香也发现了迎面而来的小汽车,她原本就是为了搜寻罪犯,对途中所看到的每一个人都要仔细观察,两只眼睛自然透过车玻璃望向里面的两个人。 因为前挡风玻璃倾斜角度的关系,通常在车前面的人很难看清车里面的状况,反光会比较明显。 可王春香不是普通人,而是寸劲层次的古武修炼者,就算有反光的影响,她还是看清了前排两人的面貌长相,一眼就认出了坐在副驾位的夜星宇,正是下午被她队员给带走的年轻人。 当她再看清开车女人的面容时,却被惊艳到了。 无论是容貌长相,还是神态气质,林善雅都是上上之选,这也难怪身为四大公子之一的霍青书会对她如此迷恋。 第62章 女儿身,男儿心 帅哥靓妹的组合原本就是常态,也没有什么不对,但王春香却感到很不爽,很想把夜星宇从车子里揪出来暴打一顿。 她生平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跟她年纪相差不多的厉害古武者,另一种就是仗着自己长相勾搭女人的小白脸,而这两种,夜星宇全都占了。 从先前测武环的报警声来判断,王春香认为这个年轻男人多半已经练出了寸劲,跟自己一个层次,这让她产生了争强好胜一决高下的念头。 其次,这男人刚被铐走不久,却又出现在这高档别墅区内,身旁还有气质美女相伴,多半是仗着自己的长相和身手,勾搭了一个身份高贵的女人,这不是小白脸还能是什么? 要说武者好斗,遇到同层次的对手,想要切磋比试,那还算是正常想法。可王春香不仅仅是要比划,还要把对手直接踩在脚下,证明自己才是最强的那一个,这便有些过份了,好胜心之强无出其右。 从小生活在军人家庭的王春香,因为母亲早早病逝,野得就像一个男孩子,而她的军人老爸显然也把她当成是一个儿子来养。 军人家庭的教育方式都比较严厉直接,没有那些苦口婆心的弯弯道道,孩子要是不听话,不会跟你好声好气地慢慢说教,直接就是油盐出好菜,棍棒出好人,骂几句,揍一顿,也就老实了。 尽管王春香是女孩子,可调皮捣蛋的她从小就没少挨板子,直到长大成人,加入了军事学院,挨揍的次数才逐渐减少。 但因为长期挨打,也让她越来越不怕打,慢慢就成了爆炒鹅卵石,油盐不进。 每次被老爸一顿狠揍,她就会说:这点痛,算什么?至少老子还有梦! 你没看错,是“老子”,不是“老娘”! 不仅是她老爸把她当成男人,她自己也认为自己是汉子,事事争强好胜,喜欢比划拳头,对异性完全没好感,反而是对软妹子、萌妹子、妖妹子、娇妹子、以及各种漂亮妹子较感兴趣,相谈甚欢。 跟那些已经渐渐弯曲的娘炮正好相反,王春香反其道而行,女儿身,男儿心,老爷们,不解释! 所以,明明是英俊帅气又有实力的夜星宇,在王春香的眼中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反而看到就来气,很想揍他。 不用说,她这个爱揍人的暴脾气,就是遗传自她的老爸,已经养成了很严重的暴力倾向。 为此,她也吃过不少亏,得罪了许多不该得罪的人。 可王春香不怕啊!谁要有意见,那就来啊!咱俩练练,看谁的拳头硬! 这时候,王春香的暴脾气就开始上头了,也不管此刻正在执行任务,她就想没事找事,把那个勾搭女人的小白脸先揍一顿再说。 王春香迈开大长腿,几个跨步就从路边来到了路中间,直接拦在车前面,吓得林善雅赶紧一个急刹,堪堪停住。 “你,下来!”王春香用手一指副驾上的夜星宇,语气嚣张霸气。 “又怎么了?警官!”夜星宇也是无语,这女人脑子有毛病吗?总跟自己过不去?这次又想闹什么幺蛾子? “叫你下来就下来,少废话!”王春香的脾气是说来就来,绝对没有耐心跟对方幺二三地说清楚为什么。 无奈的夜星宇只好开门下车,把小黑猫放在座椅上。 林善雅探头问道:“怎么回事?” 王春香将手一摆,很是潇洒地回道:“美女,不关你事,这是我跟他的私人恩怨。” 林善雅:“???” 夜星宇:“!!!” 面对王春香的强势霸气,夜星宇很是无奈,问道:“我跟你有恩怨吗?我怎么不记得!” 王春香冷哼一声:“以前没有,现在有了!” “哦?说来听听!”夜星宇有些意外,他可分明记得自己没招惹这个女特警啊! “你个吃软饭的小白脸,我看你不爽又怎么滴?”王春香说得理直气壮。 听到这个便装女警把夜星宇说成是“吃软饭的小白脸”,林善雅突然很想笑。 但是夜星宇就听得很不是滋味,我吃什么关你屁事啊?又没有吃你家的米! 夜星宇剑眉一扬,有些不悦地问道:“你是故意来找碴的吧?” 王春香挑衅地对夜星宇勾了勾手指头:“你不是古武者吗?——来!跟我过两招!” 夜星宇也有些火了,他接触过的女人多了去,但像这样奇葩的,还真是头一回撞见,无故找碴不说,一言不合就要开打,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kitty吗? “来来来——!”夜星宇走到道路旁边的草坪上,找算给这个不讲理的女人一点小小的教训。 即便猜到夜星宇的实力很强,王春香也丝毫没把他放在眼里,因为从小到大,从没有一个同龄人能打得过她。 夜星宇的年纪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与王春香差不多,她就不信对方的武道天赋比她还高,实力比她还强,要想胜过她王春香,除非这小白脸是内家高手还差不多! 王春香有恃无恐,她当然不相信对方是内家高手,便趾高气扬地跟着夜星宇来到了草坪上。 林善雅没有下车,就坐在车里透过降下的车窗遥遥注视着两人,她也想看看夜星宇的实力,她对他的古武者身份依旧保持着怀疑。 武者切磋,通常会客套一番,先说几句场面话,再开始动手。 但王春香出身于军队,不讲究江湖规矩那一套,崇尚的是先下手为强,所以两人刚一站定,她招呼也不打,抬腿一记凶狠地侧踢,扫向夜星宇的腰际。 这一腿,又快又狠又准,普通人万万避不开,就是寻常的古武者也要措手不及。 可夜星宇的武学造诣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境界,又有神魂力量相助,反应和思维都远远超过一般的古武者,所以对方这迅疾无比的一腿,落在他眼里就有些慢,并且破绽不小,随手可破。 夜星宇看似随意地伸手一捞,就捏住了王春香的脚踝,随后运用巧劲一拨一推,后者就失去了平衡,竟然站立不稳,差点摔倒在地。 第63章 柔拳霸腿逞威风 一开局,王春香就吃了个大亏,差点出丑,顿时出口成脏,骂了一句“我草”,还不等站稳身体,脚跟随之一转,立刻一个回旋反踢。 夜星宇又是将手一抬,恰到好处地抓住王春香的小腿,运劲一扯,顺势一带,王春香身不由己地往前一个趔趄,随后又被夜星宇伸脚绊了一下,这一次再也无法保持重心平稳,往前栽倒在地,摔了个狗啃泥,很是狼狈。 这是王春香既轻敌又浮躁的后果,同样也是因为夜星宇的武学造诣比她高出太多。 “我要杀你了!”王春香发出一声怒吼,伸手一撑,就从地上弹了起来,两条健美的大长腿就像两根鞭子一样,几不间断地连环踢向夜星宇。 “好凌厉的霸腿!”夜星宇立时认出了王春香所使出的腿法,同时在心中暗暗点赞。 相传在隋唐年间,有一位嫉恶如仇的少林武僧,下山为民除恶,但被贼人所暗算,从而被斩断了双臂,几乎武功尽废。 但是,这个断臂武僧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静下心来精研武道,修为反而更上一层楼,创出了一套杀伐无双、霸气绝伦的刚猛腿法,名为霸腿。 霸腿脱胎于少林最高绝学易筋经,共有十二式,练至最高深处,其疾如风,暴烈如火,摧枯拉朽,无坚不破,乃是一等一的腿法绝技。 通常霸腿的修练者,几乎都是男性,因为女子力弱,腿力不及,下盘不稳,很难将这套腿法修练至高深地步。 可没想到王春香一介女流,竟然将霸腿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大成境界,再进一步,便是巅峰圆满,达到创始者的水平。 不过她的对手是夜星宇,曾经拥有“武神”之称号,精通世间各门各派的招式绝学,对古武的认知和造诣,天下无人能及,她王春香就算再厉害十倍,也摸不到夜星宇的衣角。 所以就看到王春香的两条大长腿呼呼生风,迅捷无伦,声势极其威猛,看似占尽上风,却偏偏奈何不了夜星宇的轻松写意和举重若轻。 这还是夜星宇有意相让,只使出三分力跟她周旋,希望她知难而腿,若是他全力出手,只需一两招就能重伤王春香。 可王春香是个暴脾气的二愣子,运动细胞发达,而脑细胞就相对简单许多,她从来就不知道畏惧为何物,反而越踢越有劲,完全没发现自己做的都是无用功,还以为对手被自己的腿法所压制,只能招架抵挡,毫无还手之力。 王春香脚下不停,连续不断地发起攻击,嘴上还要耍狠:“还不认输?信不信老娘踢爆你的卵蛋?” 听到这话,夜星宇还真是被这奇葩女人弄得没脾气。 难道你就没看出来,哥是在让你吗? 像这种不知好歹的顽固分子,夜星宇不打算再相让,否则将会没完没了。 他看准对方的腿法破绽,跨步近身,肘顶膝撞,施展开贴身短打,准备在两三招内制服王春香。 要知道,腿的力量大,攻击距离远,以之发动进攻,往往比拳头更有优势,所以就有了“手是两扇门,全靠脚踢人”的说法,其意思就是用手防守,用腿进攻,威胁性很大。 但腿法往往都有一个缺点,就是害怕对手贴身,一旦被欺近身来,腿长的优势反而变成劣势,根本施展不开。 霸腿再厉害,也是腿法,也害怕近身,所以夜星宇便利用这个缺点,抓住空隙,贴身缠斗,即使不用内劲,不以力欺人,也能很快击败王春香。 可夜星宇刚一近身,王春香的招法就变了,不再是霸腿,而是诡异无比的柔拳。 与出自隋唐年间的霸腿不同,柔拳是由近代人所创,距今不过数十年,创始人是一位习武天份很高的奇女子,因其名字里面有个“柔”字,再加上这种武学的特点也是一个“柔”字,是以得名。 这套拳法虽以拳为名,却并非是靠拳头进行攻击,“拳”只是一个统称,并不是说名字里带个“拳”,就一定要用拳,比如众所周知的太极拳,其招式多用掌而少用拳,再比如螳螂拳,那手势也不是拳头,而是叫做刁勾,更侧重于指爪的劲道。 柔拳的风格恰与刚猛暴烈的霸腿相反,它没有具体的招式,只是一种搏斗的方法,关键就在于一个“柔”字,以柔克刚,以弱胜强,全身上下无一处不柔,身体四肢的每一寸都可成为杀人的利器。 霸腿有十二式,侧重于踢和打,攻击距离远,爆发能力强,直来直往,靠力量和速度取胜;而柔拳虽然没有具体招式,却也有十二种技击手法,分别为摔、投、锁、拿、缠、绞、勾、搂、黏、靠、按、压,最擅长贴身缠斗,以软缠敌,以韧制敌,虽然没什么爆发力,却能在无声无息间将对手牢牢控制,无法动弹,从而丧失战斗力。 如果以动物来形容,霸腿就是猛虎,柔拳就是蟒蛇。 猛虎声势凶猛,扑上来就狠狠抓咬,将人撕成碎片;蟒蛇不慌不忙,游过来层层绞缠,慢慢把猎物勒死。 王春香风格一变,从霸腿转为柔拳,顿时令夜星宇大吃一惊,由衷地再次赞叹,这个女人虽然蛮横不讲理,却有极高的习武天赋。 要知道,柔拳与霸腿,一柔一刚,一近一远,一阴一阳,一缓一急,两套武学的风格正好完全相反,练成一门,再去练另一门,就很难适应,往往会调整不过来。 可王春香不仅霸腿厉害,就连柔拳也有着很高的造诣,这两种风格完全相反的武学,她都掌握得非常好,都达到了大成境界,这不是天才是什么? 王春香的突然变招,令夜星宇大感震惊的同时也猝不及防,差点被她给制住。 只见她一个倒挂金钩,头下脚上,两条有力的大长腿突然锁住夜星宇的脖颈,用力一绞,就将夜星宇甩翻在地。 两人就像是倒地葫芦,在茵茵的草坪上不断地翻滚着,从站立搏斗演变为地面扭斗。 第64章 抱在一起滚草坪 柔拳在古武的基础上,结合了瑜伽和柔术,不仅擅于贴身缠斗,更适合地面扭斗。 刚猛霸气的王春香突然就像是变成了一条柔软无骨的美女蛇,以自己的身体缠上了夜星宇的身体,丝毫不在意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两人就像是热恋中的情侣,紧密无比地纠缠在一起,肌肤贴着肌肤,毛孔挨着毛孔,躯体和四肢都绞在一起,不断地剧烈摩擦着。 在林善雅看来,这两人哪里是在打斗,简直就是在亲热嘛,马上就要到了擦枪走火的地步,抱在一起滚草坪不说,还他娘的是69式,一看就是老司机,会玩! “下流!无耻!色胚!去死!”坐在车里的林善雅莫名地感到一阵怒火上涌,胸口堵得好慌,连连在心里咒骂着夜星宇。 她简直不愿意再在此地多呆一秒,看见这对狗男女就觉得肝火旺外加辣眼睛,于是她招呼都不打,直接踩下油门踏板,径自驱车离去,瞬间消失在道路尽头。 可惜林善雅只是一个普通人,她哪里看得清其中的凶险,这两人看起来像是在亲热,实际上是真的在搏命,每一个动作都凶险万分,稍不注意,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夜星宇的武学境界毕竟要比王春香高得多,并且他还有内劲,还有神魂力量,怎么可能会输? 他只是因为一时大意,被突然转换风格招式的王春香打了个措手不及,一旦正视起来,几招之后,便扳回劣势,重新占据上风。 可王春香这丫头简直就是个不要命的头铁大老粗,驴脾气一发作,就算十匹马也拉不回来,动起手来完全不留情面,招招凶狠,动辄致命。 柔拳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温柔,实则是一种很有效的杀人手段,包含许多分筋错骨的关节技,以及限制行动的控制技,很容易让对手失去抵抗能力,如同砧板上的鱼肉,任杀任剐,反抗不得。 所以夜星宇也不敢放任这暴力女随便乱来,同样以柔拳制柔拳,数招之后,就将王秦香的手脚四肢紧紧锁死,令其失去了抵抗力。 但同样的,王春香的一条美腿也绞住了夜星宇的脖子,却因为受制的原因,导致力量不够,没办法绞断他的脖颈。 “你怎么也会柔拳?”彻底被压制的王春香就算再是个方脑袋,也能看出夜星宇所使出的手段,正是自己苦练多年的柔拳。 夜星宇的身体柔韧度不及王春香,但是对柔拳的理解和掌握,还要远远在她之上,因为创出柔拳的那名奇女子,就跟“武神”华神通有旧,在创造此绝学的那段时期,就曾多次请教过华神通。 也就是说,柔拳的面世,就有华神通的一份功劳,是在华神通的指点之下才被创造出来。 而华神通,就是夜星宇的上上一世。 所以,这天下间,除了柔拳的创始人之外,最了解柔拳的就是夜星宇,王春香是隔代弟子,造诣远远不及。 “你这个疯女人,还有没有疯够?”压在王春香身上的夜星宇没有解释自己为什么也会柔拳,因为这是不能说的秘密,就算说出来也没有人信,谁会认为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就是被尊为“地球最强”的武神华神通? “起开!让我起来!信不信我告你袭警啊?”王春香愤怒地叫嚷着,一个大男人沉甸甸地压在她身上,当然有些不舒服,尤其是在对方占优而自己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更加让她感到屈辱。 一旦静止下来,两人的姿势就显得相当暧昧,有点像是露水鸳鸯打野战,天当被地当床的那种。 王春香两只健美的大长腿,一只被夜星宇扛在肩上,勾住脖子,另一只被他夹在腋下,揽住后背,虽是在互相绞杀,但力量上完全是夜星宇占据上风。 另一边,王春香的两只手臂也被控制,左手被夜星宇的右小腿死死压住,不能动弹,右手被夜星宇的左腿膝弯牢牢夹住,同样无法使力,王春香唯一能动的,就只有一个脑袋,以及绞住夜星宇脖子的那条腿,败局已定,无力回天。 夜星宇感受着身体下面被压着的火热娇躯,心神也是微微一荡,但却很快回过神来,开口说道:“我放你起来可以,但你别再动手动脚了啊!” 王春香虎着脸没说话,夜星宇就当她是默认了,于是松开手脚,从她身上爬起来。 哪知道才一转眼,变故又生,不服气的王春香一旦重获自由,立刻发动反击,都还不等站直身体,就马上扑了过去,双手双腿同时展开锁拿绞杀,誓要把夜星宇按翻在地,出一口恶气。 夜星宇猜到这个女人有点疯,早就对她有所防备,对方一动,他就立即作出应对,同样是手脚齐出,两人又再次扭斗在一起。 上次是王春香打了夜星宇一个措手不及,抢了先手,夜星宇需要花费一番手脚才能扳回劣势,而这次早有准备,哪还能让她得逞? 仅仅只是三秒钟不到,王春香又一次被制服,并且这次更惨,只有脑袋能动,手脚四肢全被锁住,无力动弹。 只不过这一次不是69式,而是头对头,脸对脸,大眼瞪小眼,甚至因为两张脸离得太近,都快瞪成了斗鸡眼。 夜星宇这时候才注意到,这个蛮横霸道的凶悍女人竟然长了一对媚意十足的狐狸眼,只是眉毛有点浓,看着有点凶,令柔媚之意冲淡了不少,再加上又是偏中性的短发,所以五官就没有身材那么惹人注目。 实际上仔细一看,王春香的容貌非常漂亮,鼻梁挺直,嘴唇性感,再配上一双又凶又媚的狐狸眼,绝对是个惹火动人的尤物,比起倾国倾城的林善雅也差不了多少。 “看什么看?信不信我戳爆你的眼珠子!”王春香输招不输气势,恶狠狠地盯着近在咫尺的夜星宇,开口说话的时候,呼吸气息喷在夜星宇脸上,竟然还带着淡淡的清香味。 第65章 不服你来咬我啊! “要戳我眼珠子?来啊!你要是手能动,你就来戳啊!”夜星宇不屑地笑着,明明都被制服了,还要耍横,这疯女人的脑袋里装的是屎吗? “我草你大爷!”王春香是真想戳啊!可是手脚都被钳制住,有心无力。 “哈哈……”夜星宇笑看着王春香吃瘪的模样,心想你手脚动不了,还有什么能耐?也就只能耍点嘴皮子功夫罢了! 近在咫尺的笑容就像是毫不留情的讽刺,刺激得王春香怒火中烧,瞬间暴走。 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全身上下唯一能动的脑袋突然往前一拱,性感的小嘴一张一合,牙齿狠狠地咬上了夜星宇的嘴皮子。 “啊……”重生以来,夜星宇第一次发出痛苦的惨叫,就算他是个古武高手,抗打能力一流,但功夫也练不到嘴皮子上啊! 下唇瞬间就被牙齿咬破,鲜血涌出,两人都是一嘴的血。 我日你妹个大香焦哟!一言不合就张嘴咬人? 夜星宇又惊又痛又恼又恨,直接一记头槌反击,内劲汹涌而出,把王春香震得头晕脑胀,眼冒金星,牙关不自觉地松开了。 “疯婆子,你特么是属狗的吗?”夜星宇破口大骂,实在是太气人了,以他的涵养都忍不住要爆粗口。 但是像王春香这种又倔又横的暴脾气,骂几句就有用的话,她也不会被从小揍到大!所以,有用吗? 脑门上虽然挨了一记头槌,视线里还是满天的小星星,但耳朵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王春香立刻就反唇相讥道:“姑奶奶就是属狗的,你能怎么样?不服你来咬我啊!” 夜星宇怒了,泥菩萨都有三分土脾气,你还真以为我不敢咬你吗?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夜星宇也将脑袋一拱,同样学着王春香的流氓招式,张嘴就咬住她那微微翘起的上嘴唇,同样也把嘴皮子给咬破了。 “啊——!”这回换到王春香惨叫了,她想要学夜星宇那样用头槌反击,可两人的脸完全贴在一起,几乎零距离,连寸劲都使不出来,除非她也像夜星宇那样掌握内劲,否则就没有力道。 夜星宇当然不可能真把她的嘴皮子咬掉,只想略施惩戒而已,所以只咬了一下,就把嘴松开了,即使是这样,也痛得王春香嘶嘶呼呼地直吸冷气。 以最原始野蛮的方式互相伤害的两个人,都被对方咬了一下,一个被咬破了下嘴唇,另一个被咬破了上嘴唇,都是一嘴的血。 “你特么还真是条狗!”王春香痛得呲牙咧嘴,也不忘还以嘴炮,小舌头伸出来连连舔着被咬破的嘴皮,那模样还真是性感勾人。 就连夜星宇都看得愣住了,心想:这女人要是温柔些,怕是很招人喜欢呐! 正出神时,突然有急促的猫叫声在耳边响起,夜星宇心头一动,贴着草坪的脑袋努力地转动了一下方向,就看见小黑双脚人立,两只前爪不停地指着一个方向比划着,猫脸上满是紧张焦急的表情。 虽然夜星宇不能百分百地领会小黑想要表达的意思,但也能猜出个大概,很可能是林善雅出事了,小黑是来报讯求救的。 心念急转之间,夜星宇就想到了正被警方追捕的那个逃犯,能出动这么多的特警,对方肯定不是普通人,林善雅极有可能就落到了此人手上。 夜星宇顾不上教训王春香,急忙放开对方,从地上翻身一跃,一个弹射起步,就往小黑猫所指的方向急驰而去,同时神魂力量释放而出,向前方展开大范围侦察。 夜星宇一松手,王春香也就脱困,她迫不及待地从地上爬起来,就准备展开反击,哪知道抬头一看,对方已经跑了,那速度之快,绝对已经超出了外劲武者的层面,至少是内家水准。 王春香愣了,心想:这家伙怎么扭头就跑呀?竟然比兔子还快! 王春香不及细想,赶紧朝着夜星宇追过去,两条健美的大长腿迈开步子来,竟然也不慢,只可惜比起夜星宇还是差了不少,只几秒钟,就已经看不见对方的身影。 论奔跑速度,全力爆发下,明劲武者的速度比普通人快不了多少,最多也就是一秒十米的样子;刚劲武者,一秒十几米;寸劲武者,一秒可以达到二十米左右;而内劲武者,一秒三十米也是很正常的,媲美动物界里跑得最快的猎豹。 王春香身高腿长,又习练腿功多年,奔跑起来速度极快,一秒能有二十几米,算是寸劲武者里面最顶尖的。 可夜星宇已经达到内劲的层次,一秒三十米出头,比王春香还要快出不少,王春香当然就追不到他。 只是林善雅出事的地方并不远,夜星宇的身影刚在前方消失不久,马上又回到了王春香的视线之内。 一辆黑色的小汽车停在41号别墅的门口,正是林善雅的座驾,在离车不远的路边,夜星宇静静地站着,目光紧盯着对面二十米外、一个面相凶恶的光头男子。 此人正是特警们正在追捕的死刑逃犯计向荣,也是一个极其厉害的古武修炼者,而在他身前,却有一个长发披肩的气质美人,正是不久前愤然离去的林善雅。 雪白的玉颈上架着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而其握柄落在一只粗糙的手掌里,那是计向荣的手。 此时的计向荣面露凶光,狞笑着看向沿路追过来的王春香,待她跑到夜星宇身边站定,才略显得意地开口道:“王队长,好久不见啊!” 没想到自己乔装改扮了,这家伙居然都能认得出来,被人一口叫破身份,王春香略有些吃惊。 但她也不想想,就凭她那高高的个子,健美的身材,漂亮的脸蛋,凶悍的气质,还有一秒二十米的奔跑速度,这些全部结合起来,不就成了独一无二的标签?计向荣眼又没瞎,认不出来那才叫奇怪呢! 王春香从来就不是一个擅于动脑子的人,懒得细想,直接怒气冲冲地指着光头大汉吼叫道:“计向荣,赶快放开人质,束手就擒!” 第66章 摘叶飞花,皆可杀人 夜星宇听她这样一说,真想捂着脸骂一句“猪队友”,这女人的脑袋里不知道装的是不是稻草,换你是死刑逃犯,你会主动放开人质吗?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不如搏一搏,大不了拼个玉石俱焚! 所以说,林善雅现在就是计向荣手里的免死金牌,只要人质在他手上,他就无所畏惧,要是放了人质,那就直接等死吧! 这也是计向荣的打算,他费尽心思地逃进骊水南湾,并不是因为这里人少地势好利于藏身,而是打算抓住一个有份量的人质,逼迫警方妥协。 现在,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他不需要知道林善雅是谁,只从这女人能开名车,住豪宅,漂亮的脸蛋祸国殃民,又有一股颠倒众生的傲人气质,单单这几项叠加起来,就足以证明,这个女人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即使是权力极大的特警也不能忽视。 所以计向荣有恃无恐,脸上没有半分惊惶害怕,反倒是嚣张得意,对王春香喊道:“王队长,你也看到了,刀子不长眼,为了这位大美女的安全着想,你应该知道该怎么做吧?我要求也不多,一辆加满油的直升机送我到边境,我自然就会放了这位美女!” 王春香想也不想便答道:“你休想!我们警方是绝对不会向犯罪分子妥协的!” “是吗?”计向荣狰狞一笑,手上微一用力,锋利的刀刃便割破了肌肤,殷红的鲜血瞬间流出,顺着雪白的玉颈往下流淌。 看到这一幕,夜星宇真想反手给王春香甩上一巴掌,这猪女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当上特警队长的,这时候难道不应该先说几句好话稳住凶犯,再想办法伺机营救人质吗?你一上来就把话给说死了,万一对方当场撕票怎么办? 猪头女队长的言行让夜星宇大感荒唐,差点就想开口骂人;反过来,林善雅的表现同样令他出乎意料,刮目相看。 被匪徒劫持的林善雅竟然很镇静,即便是脖子上架着利刃,甚至被刀锋割破了皮肤,鲜血流进了衣领,她也只是脸色发白,没有想像中的惊声尖叫,也没有腿软站不稳的情况出现,她一如既往的冷傲,就像是天山绝壁上盛开的雪莲花,迎风生长,不畏苦寒。 王春香的手腕上有一个看似普通的手表,那是gps定位装置,可以呼叫队友支援,她悄无声息地按了一下,便对计向荣吼道:“你别乱来啊!绑架是犯法的,行凶杀人更是死罪,你要是伤害了人质,那就是罪加一等!” 夜星宇:“…………” 彻底无语…… 猪脑子就是猪脑子!你难道不知道对方是死刑犯吗? 死刑本来就已经是最严厉的刑罚了,再大的罪也不过一死,还谈什么罪加一等? 况且这都什么时候了,你特么居然还有兴致给别人上课搞科普,这不是瞎几把扯淡吗? 摊上这样的特警队长,夜星宇真是服了! 看来,想要救出林善雅,只能靠自己。 要是任由王春香乱来,说不定还会害死人质。 若凶犯只是一个普通人,那就好办,就算隔着二十米的距离,夜星宇也可以在一眨眼间冲到对方身前,轻易制服对方。 可计向荣是一名古武修炼者,反应和动作都要比普通人快很多,完全能够先一步伤害到林善雅。 就算是警方调来狙击手也没用,子弹的速度超过音速,的确可以让计向荣避无可避,可古武者生机强大,除非是一枪正中要害,使其瞬间丧命,才能万无一失。若他没有马上咽气,只要还有一丝残存意识,就可以在临死之前割断林善雅的喉咙。 想要在一瞬间从计向荣的手中救下林善雅,很难,几乎不可能做到,就连先天强者来了,都会感到棘手。 但是夜星宇可以,他不仅仅有强大的肉身力量,还有更加惊人的神魂力量。 换句话说,夜得宇不仅仅是古武者,还是异能者,诡秘,强大,无形,致命…… 计向荣虽然厉害,也只是一个外劲层次的古武者,面对诡异隐秘的神魂力量,他几乎没有抵抗能力,夜星宇想要他的命,只需一个眨眼的瞬间。 但在此之前,夜星宇必须搞清楚一些细节,他转头望向王春香,开口问道:“如果他死在我手上,我算不算犯法?” 王春香愣了一下,没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问这个,下意识地答道:“对于危险性极大的重犯,如果他反抗拒捕的话,是可以就地击毙的,击杀者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甚至还会有嘉奖……” 话音未落,夜星宇的手臂似乎动了一下,就听见对面传来噗通一声轻响,穷凶极恶的计向荣轰然倒地,就像是一具被突然拔掉电池的机械人偶,一动不动,了无声息。 上一秒还活着的计向荣已经死了,双眼大睁,死不瞑目。 在他的喉咙上,插着一片极其普通的树叶,却犹如锋利的飞刀,完全割断了他的气管。 这还不够,夜星宇不会给计向荣任何反水的机会,树叶上所蕴含的恐怖劲力,在极短的瞬间沿着颈椎传递,侵入脑海,直接摧毁掉计向荣的脑组织,他只来得及瞪大眼睛,就已毙命,死得不能再死。 内劲高手,摘叶飞花即可伤人,这不是传说,而是确切存在的真实。 但真正令计向荣无法反抗的,是夜星宇的神魂力量,他在出手的一瞬间,同时对计向荣使用了一种名为“震慑”的神通。 神通,就是神魂秘术,是对神魂力量最有效的使用方法,诡秘莫测,强大无比。 震慑,就跟赋灵、搜魂等等一样,都是神通的一种,以神魂力量激发,瞬间冲击对方的精神意识,令其陷入短暂的失神状态,对手的实力越强,失神的持续时间越短。 对于计向荣这种外劲武者,夜星宇想要他的命,只需要一秒钟就足够了。 第67章 情商和智商都被狗吃了 陡然遭受精神冲击的计向荣确实没有任何反抗之力,在震慑神通的影响下,瞬间陷入精神恍惚状态,轻易就被一片树叶抹杀了生命。 王春香的话还没说完,林善雅也没有任何反应,计向荣就已经死透了。 恐怕就连计向荣自己都不敢相信,他身为一个古武者,就这样死了,不明不白,无声无息。 夜星宇迈着悠然的步子,缓缓走向林善雅,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别怕!已经没事了!” 王春香首先反应过来,一个闪身,抢在夜星宇前面赶到计向荣身边,望着地上的尸体,骇然惊叫道:“你……你……你……竟然真的杀了他?” 她的上嘴唇还在往外沁着鲜血,舌头却像是打了结一样,话也说得不太清,惊骇的眼神更像是见到鬼一样,紧盯着一脸平静的夜星宇。 作为普通人的林善雅反应就没这么快,听到夜星宇和王春香先后开口,才发现架在脖子上的匕首已经不在了,而身后的光头凶汉不知何时倒在地上,声息俱无,彻底死去。 这下子林善雅彻底相信了,夜星宇确实是古武者,并且还是一个极为厉害的古武者,是他杀了凶犯,救了自己。 “谢谢!”这是林善雅第一次对夜星宇说出这两个字,完全发自肺腑。 别看她刚才表现得很镇静,其实心里面慌得一逼,她毕竟是一个女人,遇到这种情况,也会慌张,也会害怕。 “不用客气,你可是我老板!”夜星宇从裤兜里掏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去擦拭林善雅脖子上的血迹。 殷红的鲜血看起来恐怖,其实伤口并不深,只是割破了表皮而已,过一会儿就能自动止血。 夜星宇的擦拭动作很轻柔,在林善雅的雪白玉颈上缓缓移动着,眼神更是温柔无比,像是呵护着最心爱且最珍贵的东西,这种情绪竟然感染了林善雅,令她心里面最柔软的地方被轻轻地触碰了一下。 那感觉,就像是回到了童年,自己摔倒了,母亲走过来,温柔地抱起她,用手背擦拭着脸上的泪水,柔声对她说道:“宝贝,别怕,妈妈疼你!” 林善雅突然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差点就要忍不住把夜星宇当成是自己的亲人,扑进他的怀里狠狠地痛哭一场。 可就在这时候,林善雅忽然发现夜星宇的下嘴唇肿了一大块,还在往外沁出血珠子,不由疑惑问道:“你的嘴怎么了?怎么流血了?” 夜星宇苦笑着,这叫他怎么回答?难道说自己的嘴巴被狗咬了一口? 这时候,已经检查完计向荣死因的王春香长腿一跨,就走到夜星宇跟前,瞪着一对妩媚的大眼睛惊问道:“你已经练出了内劲?你是内家高手?” 夜星宇没好气地给了她一个白眼:“是又怎么样?你难道还想再跟我打一场?” 王春香的脸上第一次露出沮丧的表情,垂头道:“打不过……” 林善雅看了看这两个人,嘴上都有着血迹,唇瓣都破了皮,至于发生了什么,好像不用问,应该都能猜到。于是乎,才刚刚生出的好感和感激,通通化为乌有。 ——天哪!竟然有这样不知检点的狗男女,抱在一起滚草坪不说,连嘴皮子都亲破了,这得有多投入啊? 林善雅瞬间就被气到不行,双目冒火地狠狠剐了夜星宇一眼,破口大骂“你下贱”,随后就气冲冲地踩着高跟鞋离开了,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自己的别墅。 夜星宇知道,这女人肯定是误会了。 可他怎么解释? 难道说,我被她咬了一口,然后我就咬回去了? 这样还不如不解释,越描越黑。 所以,这个锅,他注定甩不掉,只能背! 而王春香浑然不知林善雅为什么生气,就听见她骂了夜星宇一句,随后头也不回地走掉,有点像是跟恋人吵架闹情绪的那种,不由问道:“这是你女朋友?脾气蛮大啊!” “嗯!”夜星宇淡淡答道,“是我老婆。” “真漂亮啊!”王春香舔着受伤的嘴唇由衷赞叹着,末了还追加一句,“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卧槽!怎么说话的呢? 夜星宇真想反手给她一个大嘴巴子。 这女人不但脑残,还嘴贱,枉自长了一副好脸蛋和好身材,情商和智商都被狗给吃了! “我先走了,死的这个人,就说是你杀的吧!”夜星宇指着地上的尸体对王春香交代着。 “为什么说是我杀的?明明就是你杀的,跟我可没有半毛钱关系!”王春香摆手不干。 “我把功劳让给你还不好?”夜星宇再一次对王春香的脑残感到意外,难道她没有听过,有便宜不占,就是王八蛋? “你当我王春香是什么人?我需要抢你的功劳吗?”王春香振振有词,看不出这小娘们竟然一身正气,刚正不阿,不愧是天龙特警。 这还是夜星宇第一次听到这个女特警的名字,像是某个地主家傻儿子的通房大丫鬟,但细细一品,大俗之中又有大雅。 王春香用手摸着有点红肿的嘴唇,含混不清地说道:“你等着,先别走,我已经呼叫支援了,呆会跟我回警局作笔录。”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刚从警局出来还不到一小时,又要回去? 夜星宇非常郁闷! 虽然人的确是他杀的,可他既不是为了扬名,也不是为了领功,而是为了救人。 他其实根本就不想跟这事扯上关系,一旦被报导出来,说不定就会惹来很多麻烦,倒不如把功劳送给这个女特警,你好我好大家好!哪知道对方是个死脑筋,竟然不领情! 夜星宇试着劝解道:“王警官,你就说逃犯是你杀的,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立下一功,搞不好升职又加薪,难道不香吗?为什么非要把我牵扯进去?” 王春香不是那种一板一眼、完全按规章制度办事的公职人员,听夜星宇这样一说,其实还有点心动,只是她这脾气有点怪,你给她,她还反倒嫌弃起来,愣是不愿接受。 第68章 大美女的小烦恼 面对夜星宇的劝说,王春香坚持要拒绝,可她突然想起一件事,眼珠子一转,便改口说道:“我看你的柔拳使得挺好,比我还要好,要不你来指点我几下,我就帮你揽下这件事,你看怎么样?” “成交!”夜星宇想也不想便先答应下来,比起再一次进警局,他倒是宁愿给这个疯女人当一次免费家教。 “什么时候?”王春香马上追问道。 “这个嘛……过一阵子好吗?”夜星宇指着林善雅进入的别墅,“我跟我未婚妻在这几天要筹备婚礼,事情很多,抽不开身,等到这事忙完,我就跟你约好时间。” 王春香想了一想,便也答应了,她倒不急于这一天两天,更不怕对方反悔,要是夜星宇真敢赖账,王春香定要让他知道,为什么人们常说,人民警察神圣不可侵犯! 约定达成,夜星宇不再耽搁,马上对王春香说道:“有其他警员过来了,我先撤,等回头有空再联系!” 话音刚落,只见身影一闪,夜星宇已如一阵风般顷刻远去,随后消失在别墅跟前。 等王春香反应过来,人影都见不着了,她有些纳闷地轻声嘀咕道:“他怎么知道有人过来了?我怎么看不见?” 她却不知,自夜星宇得到黑猫报警,从那边赶过来的时候,神魂力量就一直释放开来,侦测着附近的情况,当然能察觉到有其他特警正朝这边靠近,所以根本不和王春香多说废话,直接就达成了协议,人也随之迅速冲进了林善雅的别墅。 几秒钟之后,王春香才看见赶过来支援的特警身影。 为了掩盖计向荣的死因,王春香把插在他喉管里的树叶摘掉,随后捡起掉在地上的匕首握在手中,并沾上死者的鲜血,造成是被自己割喉的假象,等到同事们出现的时候,她已经悄然布置好了一切。 在某些方面,这个女人并不傻,相反还比较精明,知道该怎么演戏。 尸体被迅速处理带走,并没有惊动太多人,这个功劳就落到了暴力女警王春香的头上。 她曾与夜星宇打斗过,身上沾了不少的泥土和草叶,脑门上肿起一个大包,嘴里还有血,一看就是经过艰苦的战斗干掉了逃犯,所以竟然没有任何人起疑,都以为计向荣就是死于王春香之手。 当然,这件事并没有进行新闻报导,但凡跟古武者有关的内容,政府都会慎重处理,多半秉持保守态度,不想引起普通民众的恐慌。 夜星宇回到别墅后,发现林善雅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他悄悄地放出神魂力量渗透进去,就感知到这个女人正爬在床上捂着被子无声抽泣。 夜星宇还以为她被惊吓到了,就没去打扰她,自己回房清洗整理,毕竟他跟某个疯女人在草地上扭打了一场,身上弄得有些脏。 洗完澡出来,换了一身干净的新衣服,想到自己的旅行箱还在车上,夜星宇便下到客厅,拿起鞋柜上的车钥匙,去外面的车尾箱里拿行李。 这时候特警们才刚刚撤走,外面已经恢复了原样,就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夜星宇打开后备箱,拿出自己的行李,叫了一声“小黑”,小黑猫便从车底下钻了出来,对着他喵喵叫。 为什么夜星宇每次都能知道小黑猫躲在附近呢?很简单!因为他有神魂力量,只需释放开来,就能感知到身体周围的所有情况,离得越近,感知越清晰,所以只要小黑猫在他附近,都逃不过他的探查。 “跟我走!”夜星宇招呼了一声,提着箱子进到别墅,小黑轻快地跟在他后面。 提着箱子上楼,夜星宇来到自己的房间,把里面的行李通通取出来,就把这个破旧的旅行箱打开放到阳台上,上面垫了几件不怎么穿的旧衣服,做成一个简易别致的猫窝,然后把小黑抱到箱子里,摸着它的脑袋说道:“以后这就是你的小窝了。” 小黑猫“喵喵”地答应着,在箱子里滚来滚去。 夜星宇走出房门,准备看看林善雅在做什么,结果发现她仍旧呆在房间里没出来,心中想到:她不会还在哭吧? 站在林善雅的门前,夜星宇再次放出神魂之力入屋探查,就发现林善雅已经没哭了,此时正坐在床边的梳妆台前照镜子,一边看着雪白玉颈上的那道血痕,一边在那嘀咕着:“好难看啊!不会留下疤痕吧!” 她虽然说得很小声,但以夜星宇的耳力,只要刻意去听,即使隔着一道门也能听见。 夜星宇不由笑了,心想:这女人对自己的美貌还是挺在意的嘛! 像这种程度的划伤,完全愈合之后可能会留下疤痕,但绝对不明显,非要留意才能看得到,不过林善雅的皮肤又白又细腻,出现一点瑕疵估计都比较惹眼,所以这个问题还是得由夜星宇帮忙解决一下。 夜星宇敲了敲房门,问道:“我去弄晚餐,你想吃什么?” 林善雅没说话,夜星宇又问了一次,才听到她那独有的清冷声音隔着门板传来:“我不想吃,你别管我!” 语气不太友好,似乎还在生气呢! 夜星宇没有勉强,说了一句:“我借你的车用一下,出去买点东西。” 林善雅冷哼一声,没有回答,但也没有拒绝。 夜星宇就当她是同意了,下楼换鞋出门。 实际上,他并不是去买吃的,冰箱里还有很多食材,做顿晚餐绰绰有余。 他出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买药材,用来配出一种祛疤特效药,为林大美女解决烦恼。 驾着林善雅的车,打开导航,前往离得最近一个药材市场,夜星宇足足花费了一个多小时,一连逛了几十家店,才把需要的十几种药材采购齐全,等回到骊水南湾的时候,天都黑尽了。 累计活了上千年的夜星宇,阅尽古往今来,堪称无所不知,钻研的学问海了去,可不仅仅只是武学和厨艺两样,医术和毒术同样精通,甚至连易经八卦和奇门遁甲这些冷僻偏门的玄学内容都有涉及,配点祛疤特效药简直就是小儿科。 第69章 由养颜丹改进而来的美颜液 夜星宇准备配制的这种药液,被他取名为“美颜液”,是从一个极其珍贵的古代丹方改进而来,并非是他原创。 最初的药方,是叫“养颜丹”,原创乃是东晋的女名医鲍潜光,她是方士葛洪的妻子,夫妻两人都是历史上极其有名的大人物。 先说葛洪,此人是东晋时代极具传奇色彩的著名人物,有三大头衔,分别为道教学者、炼丹大师、医药学家,可谓三栖跨界,风头无两,在当时被世人称为活神仙,可见他的能力和声望。 鲍潜光是葛洪的妻子,但是她的医术和炼丹之术却由父亲鲍靓所授,而鲍靓之所学又来自于真人阴长生。 至于阴长生此人,来历更加恐怖,生于东汉年间,却足足活了一百七十多年,一直保持着年轻时的样貌,见证了数个朝代的更替,从东汉,到西晋,再到东晋,最后白日飞升,成仙了,这已经不是传奇人物,而是神话人物。 鲍潜光就相当于是阴长生的隔代弟子,不仅是名医,也是炼丹师,并且精通灸法,是古代医学史上第一位女灸学家,被民间尊称为鲍仙姑,其医术之精湛,就连夜星宇也钦佩不已。 鲍潜光最擅长医治瘤与疣等症状,也就是现代医学所说的皮肤病,在她的晚年,终于集其医术之大成,炼出了一种神奇无比的仙丹,具有非常明显的养颜护肤和祛斑除痕的特效。 只可惜,这种丹药需要的药材很是珍稀难寻,炼制方法又极其繁琐复杂,所以没能够流传开来。 用现代话讲,就是材料稀有不好找,制造加工难度高,没办法大批量生产,只有一些样品尝尝鲜。 后来,鲍潜光将这张药方送给了当时的夜星宇,希望能由他来继续改良,造福天下。 直到鲍潜光死后,这件事才有了进展,经过夜星宇不断地研究分析,再加上各种奇思妙想的创意,他将其中的珍稀药材通通替换成平价易寻的普通药材,炼制方法也有了许多变动和改进,经过多次试验之后,终于成功了。 只不过,形状发生了改变,原本是固体丹药,改良后变成了液体药液,所以名字就从养颜丹变成了美颜液。 使用方法也有差异,美颜丹是内服,养颜液是内服和外敷均可。 内服是调理内分泌,并排除毒素;外敷是祛斑除痕,美白肌肤。 在药效上,药液比起原本的丹药略有不如,要差了两三成,可成本却节约了九成以上,制造过程也更加简便快捷,完全能够大批量生产。 可是夜星宇并没有把美颜液公布出去,偶有遇到合心的红颜知己,才会配制一些作为礼物相送,所以这种神奇的药液并没有被世人所得知。 这倒不是因为他自私,而是他觉得,这种药液并非救命之物,仅仅是为了美貌而存在,不值一提。 若世人都为之而疯狂,追寻外在美,而忽略了心灵美,便会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反而违背夜星宇的本心。 也是因为看到林善雅为了脖子上的伤痕而苦恼,夜星宇才想到了美颜液,决定配制一些出来给她使用。 接下来该怎么做,大家都懂的,老规矩,高压锅装点水,电磁炉插上电,土法炼丹开始。 别吐槽,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做,现代都市都是这样炼丹,这是赶潮流。 当然,某些哥们用电饭煲代替高压锅,这也是可以的,但是高压锅的效果还是比电饭煲要好一些,良心推荐。 别看是土办法,其实这效率比古代炼丹还要快,且更方便。 火力大小可以精确调控,温度和气压也上得去,不锈钢的高压锅比生铁造的炼丹炉还要结实,也不用找两个炼丹童子两班倒的添柴加药挥扇子,就跟煲一锅海带排骨汤一样方便。 时间和火候不是问题,麻烦的反而是准备工作,药材先要清洗干净,挑选出哪些部位要,哪些部位不要,有些要切成片,有些要捣成碎末,还有一些需要榨成汁。 最关键是比例要配好,下锅的投放顺序也要有讲究,就跟炒菜一样,有些是开始就放,有些是快起锅了才放,不一而论。 对于拥有强大神魂力量的夜星宇来说,这些其实都不是问题,他的思维堪比最先进的银河计算机,想出错都难。 两小时后,一锅香喷喷的排骨汤…… 哦?写错了! 是香喷喷的美颜液,起锅了! 刚起锅的时候温度很高,要放置一段时间,等到变成常温以后,用细纱网进行过滤,去掉药渣,才可以使用。 炼制成功美颜液呈现为透明度较高的淡黄色,略有些黏稠,有点像是鸡蛋清,没有刺鼻的药味,但也没有任何的味道,想要口感好一些,可以加点白糖搅拌一下再喝。 但是这东西不能喝多,一次10毫升足矣,也就是一支口服液的剂量,喝多了要拉肚子,反而对身体不好。 若是为了袪除疤痕,在口服的同时配合外敷效果更好,每日一两次,过不了几天就会完全消除。 把高压锅打开,先拿到院子里吹冷风,让它自个凉着,夜星宇便开始准备晚餐。 这时候都九点过了,他也没有心思煮饭炒菜,随便下了点面条,分成三份,一份给林善雅,一份给自己,剩下一份最少的用来喂猫,同时再煎几个荷包蛋作为点缀搭配,香喷喷的鸡蛋面就做好了。 即使是一碗普通的水煮面条,从夜星宇手里做出来,那味道就完全不一样,先开动的小黑猫吃得频频舔嘴,喵喵喵地直叫唤。 夜星宇端着两碗面直接上到二楼,敲响了林善雅的卧室门。 林善雅把门打开,身上穿着棉质的睡衣,头发还有点湿漉漉的,正在吹,好像是刚洗过澡。 “干嘛?”林善雅看着端着面碗的夜星宇,冷冰冰地明知故问。 “吃面。”夜星宇将两个面碗同时往前一递,“一碗加了辣椒,另一碗不辣,你吃哪一碗?” 第70章 想让我吃你的口水吗? 这已经过了几个小时,林善雅的怨气消了不少,肚子也确实有一点饿,再闻到碗里飘出来的香味,食指大动,于是也不客气,直接指了一下那碗没放辣椒的,冷冷说道:“我吃这碗,你先放到餐桌上,我马上吹干头发就下来!” 夜星宇点点头,叮嘱道:“快点啊!一会面糊了!” 说完,他又端着两碗面下楼去了。 林善雅不是那种爱磨蹭的性子,只隔了不到两分钟就穿着棉拖鞋走下楼来,这时候夜星宇正吃着面,小黑猫却已经吃完了,直接跳到餐桌上来,蹲在夜星宇跟前喵喵叫着,似乎还想吃。 夜星宇这碗放了辣椒,不方便给猫吃,便伸出筷子准备去夹另一个碗里的面条打算喂猫,正好就被走进餐厅的林善雅看见了,赶紧喊“停”。 夜星宇停下动作,疑惑地抬头看着林善雅,就听对方在那抱怨道:“你这人怎么不讲卫生啊?自己吃过的筷子就伸到我的碗里来?” 夜星宇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最多就是沾点口水,又不会死。” “你个魂蛋!是想让我吃你的口水吗?”林善雅气得肝都痛了,忍不住破口大骂。 真是没见过这样的男人,既没风度,又不讲究,跟她以前在帝都所接触过的那些权贵公子比起来,此人粗鄙得就像是街头的地痞无赖。 看到林善雅发飙,夜星宇最终还是把自己的筷子收了回去,转而用原本就插在那个碗里的干净筷子,随便夹了几根面条放在餐桌上喂给小猫,然后将面碗推到刚坐下的林善雅面前,淡淡说道:“赶紧吃吧,都快糊了。” 林善雅气呼呼瞪了他一眼,拿起筷子拌了几下,随后开吃。 虽说这碗面摆了快两分钟,都有点糊掉了,但味道一点都不赖,好吃得不得了,林善雅刚一吃上,嘴就停不下来,吸溜吸溜的声音不绝于耳,仅仅一小会就把整碗面条给吃完了,就连面汤都喝个一干二尽。 “呃……好饱!”林善雅难得地打了个饱嗝,揉着鼓胀的小肚子,一脸的陶醉满足。 紧接着,她就看见夜星宇从后院里端着个高压锅走进来,拿出一个干净的大碗,并在碗面上平放一个金属边框的细密过滤网,随后将锅里面的东西往碗里倒。 过滤后,网上面的药渣全部扔掉,已经没有用了,只留下像是蛋清状的药液。 半锅的材料,熬出来就只有这么一大碗,大概三四百毫升的样子。 林善雅好奇地探过头看了一眼,问道:“这是什么?” 夜星宇神秘地笑了笑:“这是给你袪疤养颜的神仙液。” “切~~!神你个大头鬼!”林善雅没信他的鬼话,鄙夷地撇撇嘴,推开椅子站起身来,就准备走人。 夜星宇却端着大碗拦在她身前,另一只手上拿着一个小勺子,舀了半勺养颜液,对她说道:“来!张嘴!” 林善雅微微一愣,随后又是一皱眉,问道:“你让我吃这个?” 夜星宇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你别以为我是开玩笑,这是我家祖传的独门秘方,专门排毒养颜,袪疤护肤,你要是不用的话,脖子上就会留下一道难看的疤,到时可别后悔啊!” 最后这几句一下子就说到了林善雅的痛处,试想哪个女人不爱美?就算是更注重内涵的双料博士也不能免俗啊! 林善雅只是略一犹豫,便依言张嘴,任由夜星宇将半勺子美颜液喂进她嘴里。 没添加任何调味料的美颜液,口感有点像米汤,不难喝,但也没什么味道,再加上入口的量很少,林善雅并没有品出什么感觉来。 随后,夜星宇又用勺子舀出来一点点,将碗放下,用手指沾着黏糊糊的美颜液,涂抹在林善雅的脖颈伤口上。 微温的药液没有任何的刺激性,反倒是手指的摩擦感给林善雅带来的刺激更大。 享受着温柔护理的林善雅忽然觉得有点懵逼,为什么画风会突变成这样?这是什么剧本?感觉好古怪!就像是真正的夫妻一样!会不会过分亲昵啊? 她还没有想明白,夜星宇的手指就已经离开了她的玉颈,药已经擦完了。 林善雅憋红着脸说出一句“谢谢”,转身要逃,就看见夜星宇又用手指沾了点药液,搽在自己被咬破的嘴唇上,这就又让她回想起不久前那一幕,他跟那个长腿女警纠缠拥抱着,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滚啊滚,两人很疯狂地亲吻在一起,因为太用力,嘴唇都咬破了…… 当然,某些画面来自于林善雅的脑补,她并没有真正的看到,可正因为这样,才更恐怖。 人类的想像力是无穷无尽的,现实中做不到的,靠想像却可以,所以才有了“意淫”这个包罗万象的生动词汇。 在现实中是你咬我一口,我也咬你一口,但想象出来的画面就是干柴烈火,欲望饥渴…… 林善雅的脑海里面不自觉地播放着少儿不宜的涩情小电影,随后她就怒了,气冲冲地走出餐厅,把门摔得震天响,接着就是“噔噔噔”的上楼声音。 夜星宇被她的莫名怒火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嘀咕道:“这女人怎么说变脸就变脸?难道是辣椒吃多了上火?还是大姨妈恰好来探亲?” 真是搞不懂,更别试图去研究,女人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也不明白,自己该干嘛就干嘛! 给嘴唇擦完药,再用神魂力量修复一下,基本上就好了,已经看不出来被咬过的痕迹。 而剩下的这一大碗美颜液需要妥善保管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这种药液的性质很稳定,不会挥发,也不容易变质,只要随便找个东西装起来,不被阳光长期暴晒,就能存放个十年八年。 夜星宇从冰箱里取出一瓶矿泉水,一口气把它喝完,随后把碗里的美颜液倒进空瓶子里,足有大半瓶,再撕掉瓶身上的塑料标签,然后把瓶子随手放在橱柜里,有点像是小瓶装的食用调和油。 随后,他开始打扫卫生,洗锅又洗碗,擦桌子外加扫地,忙了十几分钟才搞完。 第71章 从今天起,我们都是已婚人士 次日清晨,秋高气爽,天气晴朗。 今天,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因为,夜星宇与林善雅将要正式步入婚姻的殿堂。 这是一场极其简单的婚礼,没有婚宴喜酒,也没有蜜月旅行,仅仅只有几张作秀的婚纱照片,以及两个红色的小本本。 夜星宇做了早餐,仍旧是鸡蛋面,林善雅和小黑猫都吃得津津有味。 餐后,夜星宇又让林善雅喝了一小口美颜液,同时也在脖子伤口上和眼眶周围涂抹了一点。 为什么要涂抹眼眶周围呢?因为被家族逼婚的压力,林善雅最近都没有睡好,眼皮子有点浮肿,眼袋也出来了,多多少少影响了美观,所以夜星宇就叫她给眼圈周围也抹上了美颜液。 林善雅原本还不愿意在脸上涂抹这种黏答答的蛋清液,直到夜星宇拍胸脯打肚皮的发誓保证,这玩意绝对有效,她才勉为其难地用手指沾着美颜液在脸上涂抹着。 这药液当真神奇,短短的几分钟,就被肌肤完全吸收。林善雅用镜子一照,顿时就被震惊了,果然如夜星宇所说的立竿见影,眼框周围的痕迹淡化了很多,估计再抹个一两次就能完全恢复。 “你这个祖传秘方叫什么来着?”林善雅忍不住开口问道。 “美颜液,我随便取的名字。”夜星宇答道。 “这名字真俗!”林善雅很不客气地作出评价,“不过……确实很有效!” “有效的话,这一瓶全部给你,不过你要记得,每天只能喝半勺子,外敷也是早晚各一次,过犹不及!”夜星宇指着橱柜里的塑料瓶认真叮嘱道。 林善雅点了点头,心想这么一大瓶,够她用很久了。 早餐过后,两个人穿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出门了,由于日子特殊,一向清面素颜的林善雅难得地画了一个淡妆,显得更加妩媚动人。 到了民政局门口,林善雅停好车,拿出一个小盒子,取出一对婚戒,将其中较大的那个递给夜星宇,冷淡吩咐道:“戴上。” “你连这个都准备了!”夜星宇有点意外,原以为只有几张破相片而已,没想到还能白赚一个戒指。 这戒指是铂金材质,价格不菲,夜星宇接过后往手上一套,正合适,可林善雅的那一枚竟然大了些,有点松。 夜星宇看见后便问:“你自己买的戒指,不试的吗?” 林善雅答道:“在网上随便买的,没在意。” “我来吧!”夜星宇将松松垮垮的戒指从林善雅手指上取出,运用内劲揉捏了几下,戒指便被重新塑形,稍微小了一些,再往她纤细的左手无名指上一套,不松不紧,刚好合适。 “你还挺行的嘛!”林善雅惊讶地望了夜星宇一眼,这个男人确实有些能耐,好像什么都难不倒他。 “呵呵,一般一般,全村第三!”夜星宇潇洒一笑,转过身率先走进民政局大厅,林善雅紧跟而上。 结婚手续的办理异常顺利,只要提供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填表签字,审查无误后登记并录入档案,领了两个小红本,就全部搞定。 从现在开始,在法律上,夜星宇与林善雅已正式成为合法夫妇。 走到这一步,林善雅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剩下的便是应付家里面。 不管家族是否认可,既定的婚姻事实都无法改变,就算要离婚,也要等上一年,这一年之中,林善雅便可以做很多事来改变命运。 况且,霍家那边也会有想法,首先是霍青书自己,他能不能接受林善雅嫁给另一个男人的事实,如果因此而心灰意冷,决定放弃,那当然合了林善雅的心意。 另外,就算他霍青书情深不移,但霍家长辈能否接受一个离异再婚的媳妇,又是另一回事,变数甚多。 所以,林善雅是以自毁的强硬手段,来反抗家族的逼婚,先斩后奏,从名义上把生米煮成熟饭,家里的态度就算再强硬,也悔之晚矣。 女人一旦发起狠来,真是很可怕,就像是崆峒派的七伤拳,威力绝伦,但在伤敌的同时,也伤了自己。 诸事已毕,林善雅带着夜星宇随便找了家餐馆吃了个午饭,之后打道回府。 因为今天是星期六,学院不开课,林善雅便驱车返回骊水南湾。 走了一半,突然堵车,夜星宇放出神魂一探,原来是前方不远处的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辆明黄色的豪华超跑从侧面撞上了一辆旅游大巴,两车都有一定程度的受损。 路并没有完全堵死,只是前进较慢,不一会就看到了两车相撞的现场。 一个染着红头发、穿着耳环、打扮有点朋克另类的潮流少年,大概十八九岁,正气乎乎的站在路边,指着一个愁眉苦脸的中年男人破口大骂,听口气,好像此人就是超跑的车主,而被骂的对象则是大巴车的司机。 两车相撞的原因很简单,超跑车在左边的左转道上直行,而大巴车在右边的直行道上左转,一个开得快,一个转得急,结果就撞到了一起,两辆车都违规,两个人都有责任。 交警已经在进行处理,因为超跑撞到的是大巴车的中段,明显是大巴车先左转,而超跑刹不住车才导致撞上,所以超跑车主的责任要大得多。 不过那个红发少年很是嚣张,仿佛他才是受害者,指着大巴车司机一顿乱骂,甚至都还想动手揍人,幸亏被交警拦住,才没有打起来。 林善雅看到那个红发少年,惊“咦”一声,喃喃道:“他怎么在这里?” 夜星宇问道:“你认识?” 林善雅点点头:“嗯,帝都江家的小纨绔,名字叫江旭。” 夜星宇讶然:“是十大豪门里面的那个江家?” “对!”林善雅再次点头,“但这家伙整天不务正业,只知道吃喝玩乐,怕是江家继承人的位置快要保不住了。” 林善雅嘴里说着话,车子却不停,跟着车流缓缓前进,似乎并不想理会这个江家纨绔。 第72章 你都结婚了?我咋不知道? 没想到,那红发少年眼神贼好,竟然看到了从旁经过的林善雅,马上跑过来,不顾车子还在动,直接就将两只手搭在驾驶位的车窗上,笑着招呼道:“善雅姐,好巧啊!在这碰到你!” 既然被看见了,也不能装做不认识,林善雅应了一声,便指着被撞的跑车说道:“你先忙,回头再联系!” 哪知道这家伙竟然是个厚脸皮,自己伸手穿过车窗按下了门边的解锁键,紧接着很是熟练地拉开后门,一勾腰,就钻进了后座里,随后关上车门。 林善雅惊讶问道:“你上我车做什么?” 江旭朝着被撞的跑车一努嘴:“我的车被撞坏了,当然要搭你的车啊!” 林善雅美目连眨:“那你总得留下来解决事情吧?还要联系拖车来把车子拖走。” 江旭很是轻浮地把头发一甩,摆出一个自以为很骚包的姿势,咧嘴笑道:“骂得很爽快,车子也不要了,就扔那,谁要谁拖走!” 林善雅:“……” 夜星宇:“……” 那辆跑车,经夜星宇初步估计,至少价值两百万,比林善雅的这辆低调豪车还要贵得多,可江旭却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就好像扔掉的不是一辆跑车,而是一双旧皮鞋。 真不愧是出身于十大豪门的顶级纨绔啊!两百万说扔就扔了,一点都不拖沓! 江旭坐在林善雅的后面,朝斜前方的夜星宇打量了一眼,问道:“善雅姐,你旁边这位是哪家公子哥啊?我怎么感觉有点眼生呢?” 林善雅淡淡答道:“他是我丈夫,夜星宇。” “啥?”江旭一下子从座位上蹦起来,脑袋“咚”的一声撞上了车顶,可他却若无所觉,急吼吼地问道:“你老公?我没听错?” “没错!”林善雅左手抬起,举到座椅的靠枕旁边,让后面的江旭看清了手指上的结婚戒指。 “不可能吧?”江旭兀自不信,“你怎么一声不响地就结婚了?霍大哥他知道吗?” 林善雅仍旧很冷淡地说道:“他应该很快就会知道了,不过我可警告你,别通风报信乱嚼舌头,不然我饶不了你!” 听到这话,江旭刚刚从裤兜里摸出的手机,又被偷偷地塞了回去,讪讪笑道:“我是这么鸡婆的人吗?” 林善雅冷哼一声,没说话。 江旭从两个座椅的中间探出头去,望着夜星宇的侧脸,笑嘻嘻地说道:“哥们,牛逼啊!敢抢霍青书的女人,我江旭佩服!” “什么抢女人?说得这么难听!”夜星宇伸出左手,摸上了林善雅放在中央扶手箱上的右手,故意装出深情的模样,看向林善雅的侧脸:“我们可是真心相爱的,是吧?老婆!” 林善雅被握住的小手像是触电一样,颤抖了一下,但因为有江旭在,就没有做出过激反应,强笑着“嗯”了一声。 江旭当然看到了握在一起的两只手,也看到了戴在夜星宇手指上的婚戒,恰与林善雅手上的那枚配成一对,他终于相信林善雅不是在开玩笑,两人是真的结为了夫妻。 “看来我该改口叫你姐夫了!”江旭闷闷地对夜星宇说着,“可是没道理呀!我姐结婚这么大的事,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你姐?”夜星宇听得有点懵,“你姓江,她姓林,你俩是姐弟?” “他是我表弟,我妈妈姓江,跟他爸爸是兄妹。”林善雅在解答的同时,不动声色地把手掌从夜星宇的魔爪中抽出来。 “哦,原来如此!”夜星宇恍然大悟,这些豪门大家族常常会有通婚联姻的情况出现,屡见不鲜。 林善雅透过中央后视镜看了后面的江旭一眼,问道:“你要去哪?我先送你过去!” 江旭两手一摊:“我没地方去,先去你家呆着吧!” 林善雅无奈地问道:“那你不在帝都好好地呆着,跑离城干嘛来了?” 江旭兴高采烈地答道:“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玩音乐的小姐姐,吉他弹得很好,又会编曲作曲,她就在离城,今晚上要搞一个音乐酒会,邀请我过来玩一下,顺便看看能不能一起组个乐队什么的。” 林善雅没好气地说道:“那你还不赶紧去找你的小姐姐?” 江旭用手指着中控屏幕上显示的时间:“都说了是晚上,现在离天黑还有好几个小时呢!” 没办法,林善雅只好载着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一起回到了骊水南湾。 进了别墅,林善雅上楼卸妆,夜星宇烧水泡茶,而江旭就像来到自己家一样,在门口把鞋子一扔,拖鞋也不换,直接光着脚踩在地板上,大大咧咧地往客厅沙发上一躺,翘着个二郎腿,眼神动作像个痞子混混一样,望着夜星宇问道:“姐夫,你叫啥名来着?我刚才没听清!” 夜星宇随口答道:“我叫夜星宇。” 江旭又问:“哪个叶?树叶的叶?难道是卖翡翠的那个叶家?” “夜”和“叶”同音,夜姓罕见,而叶姓常见,难怪江旭会理解错。 夜星宇解释道:“不是树叶的叶,是夜晚的夜。” 江旭想了一想,有些不确定地嘀咕道:“有姓夜的?好像没听过!” “有,但是很少。”夜星宇漫不经心地回答着,随口补充一句,“帝都附近就有一个姓夜的隐世家族,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江旭想了一下,似乎没有听过,便问道:“难道姐夫就出身于那个隐世家族?” “不是!”夜星宇摇摇头,“我就一普通的平民百姓。” “别说笑了!我表姐可是帝都十二名媛之一,追求她的人可以围着皇城绕两圈,怎么可能嫁给一个普通人!”江旭可是知道表姐的眼光很挑,哪会信。 “不信就算了!”夜星宇也不解释。 江旭又问道:“姐夫是做哪行的啊?” 夜星宇照实回答:“无业游民。” “无业游民好,我也是无业游民啊!”江旭哈哈大笑,“像我们这种人,钱都多得花不完,还用得着工作吗?” 夜星宇:“……” 第73章 你想做什么我都依你 诚然,江旭会错了意,他以为夜星宇跟自己一样,是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子弟,不用工作赚钱,只需要吃喝玩乐就行了。 从本质上来说,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赚钱的目的是为了不工作,既然不愁钱花,谁还会去工作啊? 夜星宇泡好茶,放到客厅茶几上,让江旭想喝自己倒,然后就去厨房的冰箱里取了一些牛奶和火腿肠之类的,给小猫喂食。 等他回到客厅时,江旭竟然就倒在沙发上呼呼睡着了。 夜星宇也没去管他,自己跑到后院去练拳,拳风呼呼炸响,力量感十足。 林善雅在二楼阳台上看见了,不会再以为这是花拳绣腿,便认真看了下去,久而久之,反倒还会被举手投足之间的力量感和韵律感所吸引,越来越移不开眼,慢慢沉醉其中。 就这样,夜星宇在楼下心无旁骛地练拳,林善雅在楼上如痴如醉地看拳,足足一个小时。 等到夜星宇停步收势,林善雅才回过神来,不由在心中暗骂自己:我是傻了吗?练个拳有什么好看的?浪费我时间! 客厅中,江旭一觉睡到下午五点过才醒,他是在菜香味的诱惑下清醒过来的,睁眼一看,就见到夜星宇正在厨房里忙活着,那一阵阵诱人的香味,正是从厨房里传来。 因为今天是周末,林善雅和江旭都在,所以夜星宇就提早一些开始准备晚餐。 “哇~~!姐夫,你做的什么菜?闻着好香呀!”江旭一骨碌从沙发上跳起来,一边叫嚷着,一边冲进了厨房。 夜星宇随口答道:“随便炒了几个家常小菜,你现在上楼去,叫你姐下来吃饭,我这边差不多就快弄好了。” 桌子上已经炒好了三个菜,辣椒小炒肉,蒜蓉炒青菜,糖醋排骨,的确都是一些很常见的家常菜,但那鲜艳欲滴的色泽,那浓郁诱人的香气,都深深地勾动着江旭的味觉神经,肚子里的馋虫翻滚蠕动,嘴里答应着,脚下却没动,趁着夜星宇没注意,直接用手指捏起一块热腾腾的排骨,吹了两口气便塞起嘴里。 “好吃!”江旭忍不住发出赞叹,嘴里还在嚼着,又准备用手再去拿一块排骨,却被夜星宇转过头来看了一眼,锐利的眼神顿时令江旭打了一个寒颤,心中陡然一惊,想起自己的任务,便讪讪地退出厨房,上楼叫人去了。 林善雅在家务和厨艺方面并不擅长,对此也没有钻研,来到离城以后,基本都是在餐厅里面吃,自己很少做,原本打算到六点钟就招呼夜星宇和江旭去外面吃,哪知道才五点半,江旭就风风火火地跑上楼来拍响了她的房门。 “善雅姐,赶紧下来,你老公做了好吃的菜!”江旭一边拍门一边叫嚷着。 把门打开,林善雅就闻到了从楼下窜上来的菜香味,很是诱人。 而江旭说了一句“赶紧啊”,人就像兔子一样跑下楼了。 林善雅喝过一口夜星宇煮的粥,也吃过两碗夜星宇煮的面,味道确实超赞,再加上学院里传得风风火火的奶香小馒头,她对这个契约老公的做菜手艺也颇为期待,随便收拾了一下仪容,便缓步下楼。 厨房里,夜星宇已经炒好了第四道菜,番茄炒蛋,把炒锅洗刷了一下,正在做最后一个蘑菇豆腐汤。 吃了一块排骨的江旭比谁都积极,像个主人似的,在橱柜里到处乱翻,取碗拿筷,主动盛饭。 这一幕看得林善雅大为惊奇,她知道这个小表弟在家里可是什么活都不会做的,只会使唤佣人,就差让别人拿勺子喂进他嘴里,而此刻却忙得风风火火,半点怨言都没有,难道是太阳打从西边出来了? 等到汤做好,摆上桌,正式开动,林善雅尝了第一口,再看着狼吞虎咽的江旭,才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实在是……太好吃了! 四菜一汤,夜星宇原以为是足够三个人吃的,还可以留一点来喂猫。 结果……连汤水都没剩下,江旭抱着盘子舔得意犹未尽,可怜的小黑竟然只能吃到没有肉的骨头。 没办法,夜星宇又煮了点面条喂小猫。 林善雅不好意思让夜星宇一个人在厨房里忙,自己默默地收拾餐桌和清洗碗筷,江旭则是拍着肚皮瘫在椅子上高喊着666,不断地夸着夜星宇的厨艺。 收拾完毕之后,夜幕降临,江旭邀请林善雅他俩一起去参加音乐酒会。 领了证又吃了一顿美食的林善雅心情大好,同意了江旭的请求。 而夜星宇对音乐酒会什么的不感兴趣,不愿意去,但是被林善雅以妻子兼老板的身份一逼迫,就只能屈服了。 也许是因为心底深处的那个秘密,他对林善雅的请求几乎没有什么抵抗力。 你想做什么,我都依你。 但……只有这一世! …… 音乐酒会的举办地点不是在市内,而就在新阳区,一个叫做凤鸣山庄的地方。 凤鸣山庄就在凤鸣山上,前几年被人把整座山买下,花了不少钱来搞开发,上面建了一个豪奢的避暑山庄,专门供给高官巨富享乐使用。 重生前的夜星宇到是听说过这个地方,却从没有见识过,在离城呆了大半年的林善雅也是第一次来。 凤鸣山并不高,凤鸣山庄就在半山腰上,从山脚上去,沿着盘山道,驾车只要短短几分钟,便能到山庄的大门口。 整个凤鸣山的自然景色在夜晚里看不清楚,但人工布置却很漂亮,一路上都是张灯结彩,有人工湖,有石拱桥,有亭台楼榭,还有一些曲径通幽的步行小道,整体风格偏中式古风,设计者应该是花了不少心思在构建。 山庄门口的停车场已经停了不少车辆,一水的豪车,价格至少都是百万以上,林善雅的这一辆差不多算是最低档次,造型不显眼,售价也才堪堪达到百万级别。 林善雅刚把车停好,另一辆白色的宝众四座跑车也从盘山道上驶来,正巧就停在相邻的一个车位。 第74章 这是以前那个穷屌丝夜星宇? 宝众是进口车,是西方著名的汽车品牌,与国内的三大汽车品牌齐名,但因为关税等原因,售价却比国产车要高一截,逼格也显得更高一些,这一辆宝众的售价至少也要在一百五十万以上,显然也是一个来参加音乐酒会的贵宾。 两辆车一前一后到场,恰好又停在一起,不明白的还以为他们是同一批人。 林善雅等人先下车,紧跟着那辆白色车里面也钻出三个人来,乃是两女一男,双方互相一照面,都愣了一下。 竟然是老相识! 甚至可以说是……老相好! 这一男两女,正是尚武和尚雯两兄妹,以及夜星宇的前女友,外仙内婊的郑雪莉。 夜星宇很是无语,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还能遇上这个心机婊,这是怎样的一段孽缘? 郑雪莉不认识林善雅和江旭,可瞧见夜星宇时却有些呆了,要不是她跟对方交往了一整年,实在是印象深刻,恐怕都要认不出来。 此时的夜星宇,穿着十八万八千块的笔挺西装,梳着清爽干练的帅气发型,看起来英俊潇洒、丰神俊朗,且还散发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独特气质,看得郑雪莉目眩神迷,一阵心神摇荡。 ——这还是以前那个穷屌丝夜星宇? ——有没有开玩笑? 连郑雪莉自己都开始怀疑起来,有些不确定地朝着夜星宇唤了一声:“星宇哥,是你吗?” 林善雅不认识这几个人,都已经跨出两步,听到郑雪莉的招呼声,又回过头来,一双美眸先是看了看亭亭玉立、气质若仙的郑雪莉,才盯着夜星宇的双眼问道:“你朋友?” “不认识。”夜星宇面无表情地摇头否认,转身率先离去。 虽然夜星宇没有回答,甚至没有多看这边一眼,可郑雪莉总觉得,这个人肯定就是夜星宇,绝不会错! 女人直觉有时候真的很准,而且还很执着。 尚雯上次看见夜星宇的时候,只是匆匆一瞥,那时的夜星宇穿着打扮很普通,跟现在完全两个样,所以她也没有认出来,看着帅气男人离去的背影,她侧头问道:“雪莉,他是谁啊?” 郑雪莉没有解释,摇了摇头,回了一句:“可能是我看错了。” “我们走吧!”尚武挨近郑雪莉,想要伸手去揽住对方的纤腰,可是刚一抬手,郑雪莉就很是害羞地往旁边退开一步,像个受惊的小白兔。 尚雯狠狠地瞪了哥哥一眼,走过去挽起郑雪莉的胳膊,说说笑笑地往前走去,冲淡了尴尬。 今天的郑雪莉并没有刻意打扮,造型一如既往的朴素简洁,全身上下没有任何的饰物,但那股纯美如仙的清新气质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一眼望去就能令人心生好感,正应了那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只可惜…… 算了,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现在的尚武就跟当年的夜星宇一样,所有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郑雪莉身上,把她当个宝贝似的,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举在头顶怕飞了。 只不过尚武比夜星宇要心急得多,表现也就更大胆一点,刚才就忍不住主动了一下,没想到对方还是那样的羞涩,反被惊吓到,令尚武后悔不已,真想狠狠地抽自己一耳光。 凤鸣山庄的大门口有一群迎宾和保安,来宾不需要请柬,只需要报名字,确认无误即可入内,每个被邀请的贵宾都可以带上家人或朋友一起来参加。 两拨人一前一后地行往山庄正门,隔了一小段距离。 尚武快走两步追上郑雪莉她们,这回只敢站在妹妹尚雯身边,怕又惹得佳人对他产生抗拒。 为了挑起话题,尚武故意说道:“这个凤鸣山庄是苏大少的产业,我们尚家跟苏家有些生意来往,也就得到了苏大少的邀请。——对了,雪莉,你知道苏大少是谁吗?” 郑雪莉当然知道“苏大少”是谁,来之前早就做过功课了,不过却还是装作一副天真单纯的模样,眨着眼睛轻声说道:“不知道啊!这种地方我还是第一次来呢!” 尚武口沫横飞地开始表现了:“苏大少就是苏俊喆,咱们天龙帝国的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总该听过吧?十大豪门里面的苏家就在离城,苏俊喆是苏家的继承人,名符其实的离城第一贵公子,呆会见到苏大少,我介绍你们认识。” “哇——!太好了!”郑雪莉高兴地拍着手。 这不是装,她是真的高兴! 她的目标从来就不是尚武,虽说尚武的家世背景和自身能力也算不错,称得上是青年俊杰,可郑雪莉的野心更大,她要嫁入豪门,是真正的顶级豪门,而不仅仅是给一个富商的儿子做老婆。 梦想一定要有,说不定哪天就实现了呢! 尚武没去多想,看到郑雪莉开心,他也就兴奋,又说道:“据说这次的音乐酒会邀请的全是年轻人,个个都来头不小,甚至还有帝都那边过来的太子党,随便攀上点关系都能少走许多弯路。” 正说着,已经到了山庄门口,他们三人虽然是后动身,但是郑雪莉为了看清楚夜星宇,故意走得快了些,恰与林善雅等人前后脚一同到达。 两拨人,几乎是无分先后,但接待总也得有个顺序,就跟检票入场一样。 尚武为了在佳人面前争表现,几步疾跨,抢在夜星宇他们前头到了接待登记处。 江旭正要开口报上自己名字,结果突然从后面窜上来一个男的,直接抢他前面去了,顿时大怒,破口大骂:“哪来的傻逼,给老子滚开,不懂得先来后到啊?” 被骂的尚武脸色难看,不过当着佳人的面,要保持风度,不想崩人设,他就不可能像江旭一样口吐芬芳,于是强行辩解:“对啊!先来后到,是我先来的,没看到我现在就站在你前面吗?” 江旭这样的京城纨绔,自己就是个不讲理的货,没想到竟然还有人比他更不要脸,简直不能忍,口中甩出一句“草你妈咪”,撸起袖子就准备上前揍人,但却被林善雅给拦住。 第75章 二十几岁的人竟然尿裤子 夜星宇在一旁劝着江旭:“有什么好争的,就让他先进去得了,也许别人尿急,赶着上厕所,被你这一耽搁,尿到裤子上怎么办?这会儿又没尿布给他换,到时候一身怪味道,搞得大家鼻子都难受,何苦来哉!” 冰山美人林善雅都没忍住,噗呲一声掩嘴笑了,心想这家伙咋这么缺德呢,气死人不偿命啊! 江旭更是竖起大拇指,对夜星宇佩服得五体投地:“姐夫,你行啊!骂人都不带一个脏字,真有才!” 尚武听得火冒三丈,语无伦次地指着夜星宇吼道:“你才尿急!你……你全家都尿急!” 夜星宇淡淡一笑:“你不尿急?那你的腿为什么一直抖啊抖的?” 众人不约而同地朝着尚武的双腿望去,果然是有点犯哆嗦,但只有尚武自己知道,他这是被气的。 尚武这时候都顾不得保持风度了,破口大骂道:“去你姥姥的,我这是尿急吗?老子是想踢人!” 夜星宇一脸严肃地说道:“你不要否认,我是医生,你瞒不了我,你肯定是尿急,都快憋炸了,三十秒内要是不解决,就会尿到裤子上。” 尚武被气笑了,说道:“我就在这里站个三十秒,如果我没尿,你得管我叫爸爸。” “行!”夜星宇斩钉截铁地应答道,“如果你尿了,也不用认我做爹,我可没你这么丢脸的儿子!” 这话一说,众人都吃了一惊,那些准备进行劝解的保安和迎宾一个个都愣在当地。 所有人都以为夜星宇只是故意开口嘲讽,耍耍嘴皮子而已,哪晓得他居然一本正经地答应下来,就好像笃定尚武一定会尿裤子一样。 没有一个人相信夜星宇,就算真的尿急,要说憋个三十分钟可能不容易,但仅仅三十秒,简直不要太简单,忍一忍也就过了,大家都是成年人,又不是小孩子,哪能说尿就尿,阀门都关不住? 不过夜星宇既然敢这样说,自然有他的把握,他分出一小股神魂力量,凝成一根看不见的细针,悄无声息地朝着尚武腹下的水道穴一刺,原本没什么尿意的尚武猛然身子一颤,双腿一哆嗦,竟然就真的尿了裤子。 一大滩水渍像是迅速绽放的花朵,在裤裆上蔓延开来,瞬间湿了一大片,顺着大腿内侧的裤管往下流淌,就差淅沥沥的声效了。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一幕,就连尚武自己都傻了。 这呢嘛是咋回事呢?突然关不住水龙头,说尿就尿了? 谁都不知道,他是被夜星宇暗中动了手脚,以神魂力量凝聚成针,刺激位于膀胱附近的水道穴,立刻导致尿崩。 没有一个人会怀疑到夜星宇身上,他隔着尚武好几步,碰都没碰对方一下,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是尚武自己突然间就尿了。 难道真的就像夜星宇所说的那样,这人确实是尿急,已经到了临界点,完全憋不住? 好多保安和迎宾都不由自主地偷偷瞄向夜星宇,大家甚至开始相信,这个帅气的男人真的是医生,并且是一个很牛掰的医生,只看一眼就能铁口直断,说别人会尿就真的要尿,神准! 尚武面如死灰,都特么快哭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尿裤子,其中还有他心仪的郑雪莉,他简直恨不得挖个坑钻进去,再把自己埋起来,死了算了,免得丢人现眼! 第二难堪的是尚雯,没想到哥哥这么不争气,都二十多岁的人了,居然还会尿裤子,这像话吗? 你要是尿急的话应该找个地方早点解决啊?就算是没机会,多忍一会也不会死吧?怎么就偏偏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出洋相呢?这要是传出去了,尚家的脸往哪搁? 尚雯脸色难看地取出一包纸巾递到尚武手里,意思让他擦裤子。 尚武捏着纸巾,哭丧着脸,头也不敢抬,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溜到墙角边的阴暗处擦裤子去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阵夸张的大笑声冲天而起,敢笑得这么嚣张的,不用说,一定是江旭。这家伙一手指着躲到远处的尚武,一手捧着肚子,笑得直不起腰来。 而最感到震惊的是林善雅,在场所有人里面,只有她知道,夜星宇是真的懂医术,因为她亲眼见识过对方救下了神风集团的董事长夫人。 但是这次更夸张,他居然只看了尚武一眼,就笃定地说出对方一定会尿裤子,这样的医术简直是闻所未闻,匪夷所思,就跟春秋战国时期的神医扁鹊一样,都不用望闻问切,只凭肉眼一看,就能知道毛病出在哪。 要是夜星宇真的拥有像是扁鹊那般神奇的医术,就比他古武者的身份还要吃香! 为啥?因为从古至今几千年,能称得上神医的有几个?五十个数得出来吗?而现今的古武者又有多少?光是他们林家就有好几个! 要是林家有一个神医帮她爷爷治病,林家何至于落魄如此?虎落平阳还被犬欺? 想到这里,林善雅的心里突然生出一个想法,她要让夜星宇给爷爷治病,只要他能够治好爷爷的病,那无论是夜星宇还是林善雅,都是林家的大功臣。 同时,夜星宇的能力和身份也能得到林家的认可,她擅作主张私下成婚的事情就不会惹来非议,反而成了慧眼识人,天作之合。 甚至于,她在林家的地位会大大提高,接替大伯成为继承人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这样一来,林善雅就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最高理想,打造一个震惊世界的商业帝国,就像当年的那个人一样,名留千古,成为传奇。 同样的一件事,落在不同人的眼中,就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这边的林善雅浮想联翩,那边的郑雪莉焦头烂额。 她是真没想到尚武这么不中用,大门都还没进,就当场表演尿裤子,被这么多人看见,一定会传开,岂不是连累着她也跟着成为笑柄? 第76章 搞半天原来还是一伙的 暗中恼怒的郑雪莉立马决定壮士断腕,她准备打发掉尚家两兄妹,转而依靠夜星宇带她进去。 于是,她便假装担忧地对尚雯说道:“小雯,发生这种事对武哥的名声不好,要不你跟武哥先回去吧,我怕他们会笑话武哥。” 尚雯想了想,确实如此,当众尿裤子,脸面都丢尽了,哪还好意思留下来参加酒宴?总不能让尚武带着一身的骚臭味,在人堆里走来走去吧?那多尴尬啊! 好在尚武没来得及报出自己名字,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谁,若是非要进这个大门的话,尚武这个名字从此就要成为一桩笑谈。 于是尚雯便点点头:“那我们走吧。” 郑雪莉却没有动,指着夜星宇那边说道:“有个朋友在,他对我有误会,难得能遇到,我必须去解释清楚,你们先走吧,我呆会自己打车回去。” 尚雯倒是对夜星宇难有怨恨,她一没认出夜星宇,二不知道尚武出丑是对方暗中搞鬼,还以为这是一个有本事的耿直医生,看到尚武尿急就实话实说,并非刻意针对。 所以,尚雯只是犹豫了一下,便说道:“好吧,你自己小心点,我先带我哥回去了。” 郑雪莉点点头,不再说话。 尚雯则走过去叫上尚武,兄妹俩都感到没脸见人,灰溜地的走了。 这时候,江旭也笑完了,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三人通过大门,在一位漂亮迎宾的带领下往内走去。 郑雪莉赶紧追上去,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那些保安个个都有些怀疑,心想:这妹子不是另一拨的吗?怎么跟着就进来了? 正要拦阻,结果就听见郑雪莉娇滴滴地叫唤着:“星宇哥,等等我啊!” 保安们就明白了,原来还是一伙的啊! 也难怪这些保安会误解,像郑雪莉这样外表清纯的小白花,我见犹怜,飘飘欲仙,很能博取他人好感,骗取信任简直不要太轻松。 林善雅听到郑雪莉在后面喊,就用胳膊肘撞了夜星宇一下,冷冷问道:“说实话吧,她到底是谁?” 夜星宇最讨厌的就是郑雪莉这种心机婊,提都不想提,直接回道:“我们走,别理她!” 林善雅皱了一下眉头,竟然真的不再过问,跟在江旭和迎宾的后面往前走去。 郑雪莉也没有再吭声,乖巧地跟在夜星宇和林善雅的身后,一同向前走。 虽然没有尚武这个舔狗的帮忙,但她一点也不慌,潜意识里就觉得,以自己的身材样貌和清纯气质,肯定会引来很多关注,说不定就能达成目的。 凤鸣山庄内部很大,没有迎宾引领的话,恐怕还真的会在里面迷路。 一行人跟在迎宾身后,走了几分钟,才来到音乐酒会的举办之处,乃是一座现代化的多功能大厅,里面灯红酒绿,已经有了不少的宾客。 在他们这帮人进来的时候,门口的保安迎宾已经用对讲机通知了里面,所以刚一踏进大厅,举办此次宴会的主人就迎了上来。 妖艳性感,腿长臀翘,没想到宴会主人并不陌生,夜星宇和林善雅都见过,她就是君盛服饰的女老板吴楚君。 “江少,欢迎光临!”吴楚君笑吟吟地对江旭招呼着,还当着林善雅的面给夜星宇递了一个秋波。 “君姐,你开音乐酒会,我当然要来捧场啦!”江旭明显是跟吴楚君很熟,招呼打得很亲热,一点都不见外。 林善雅忍不住扯了一下江旭的衣领,悄声问道:“你在网上认识的音乐小姐姐,就是她?” 江旭答道:“对啊!我们认识很久了,面都见过好几次!” 吴楚君迈动着两条大长腿,优雅地走过来,对林善雅伸手道:“你好,林教授,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 林善雅伸手跟她握了一下:“吴老板,没想到你除了开服装店以外,居然还搞音乐呢!” “叫我楚君就好了,我可不是什么大老板!”吴楚君微微笑着,语气随意而又亲切,“搞音乐只是我的兴趣,随便玩玩当作消遣,只是没想到林教授居然跟江少是朋友。” 江旭插嘴道:“她可不是我朋友,而是我表姐,旁边这个是我表姐夫。” “哦?”吴楚君双眼一亮,再次对林善雅刮目相看。 她可是清楚知道江旭的身份,十大豪门里面江家的小少爷,虽然风评不好,却是名符其实的江家嫡系,而林善雅既然是他的表姐,那她的身份可就耐人寻味了。 这时候,又有两个男人从吴楚君后面走过来,其中一个朗声笑道:“楚君,来的是哪位朋友啊?介绍来认识一下!” 说话之人年近三十,体型偏瘦,脸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穿着一套剪裁合身的浅色西装,文绉绉的很有学者风范,整体气质温文尔雅,气度从容,虽然不是特别英俊,却自有一股迷人魅力。 而另一个男人稍微年轻一些,大约二十五六,面容刚毅,体型魁梧,下巴上有着刮掉胡子后呈现的铁青色,身上穿着笔挺军装,看军衔竟然是一个少校军官。 “这世上还有你苏大少不认识的人吗?我想应该是由你来介绍更好吧!”吴楚君笑着往侧边让开一步,后面两人走上前来,与她并排而立,由戴眼镜的那个站在中间。 林善雅看清来人,愣了一下,脱口道:“离城苏氏的苏大少?” 戴眼镜的男子同样看见了林善雅和江旭,脸上的微笑更显亲切:“原来是江家的江少爷和林家的林小姐,真是贵客临门呐!” 吴楚君跟着笑道:“我就说嘛!你们肯定认识!” 林善雅确实是认识苏大少,便问道:“你也是吴小姐请来的客人?” 苏大少哈哈一笑:“我也不算客人,算是半个主人吧!你们可能还不知道,楚君是我的未婚妻,她想邀请一些好朋友来热闹热闹,她出音乐,我出酒,一起搞个音乐酒会,没想到她居然能把你们两位贵客给请来了!” 第77章 这帮人一个个都来头挺大 吴楚君竟然是苏俊喆的未婚妻? 很多人都感到意外,而最不能接受的却是郑雪莉。 原本苏俊喆是郑雪莉今晚的终极目标,没想到已经名草有主。 在郑雪莉的心目中,苏俊喆就是最好的婚配人选,尚武之流,提鞋都不配。 十大豪门里面唯一一个在离城扎根的就是苏家,而苏俊喆是现任的苏家家主唯一的儿子,无论是经商还是其它方面,能力都很强,从两三年前开始,已经在逐步地接管苏氏,是整个离城名符其实的太子爷,就算是市长的儿子见到苏俊喆,都要矮一截。 要知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市长每隔几年就要换,但是苏家,在离城经营了这么多年,其势力根深蒂固,黑白两道都要唯其马首是瞻,郑雪莉要是能够嫁给苏俊喆,那在不久的将来,她就是离城市的第一夫人。 整个苏家的财富有多少?郑雪莉连想都不敢想!——可是,竟然被人捷足先登了! 苏俊喆居然已经有了未婚妻,并且这个叫做吴楚君外型条件并不差,家世背景人脉关系通通都在她之上,想要撬墙角,难如登天。 不是我军不给力,而是敌军太强大! 没办法,郑雪莉只好把目光看向苏俊喆旁边的那个青年少校,这人的外型虽然看起来粗鲁了点,但能够与苏俊喆并肩而立,想来也是个有来历的大人物。 恰在这时,作为半个主人的苏俊喆介绍完了自己的未婚妻吴楚君,又开始介绍身旁的青年军官。 徐虎,古武修炼者,五大家族徐家的直系,虽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在徐家的年轻一辈里也是举足轻重的人物,目前是帝都防卫军的少校,也是徐家在军界布下的一枚重要棋子,不出意外的话,未来至少能混个少将军衔。 郑雪莉越听越心动,这徐虎的来头比起苏俊喆也差不了多少啊,做不成豪门太太,做个将军夫人也不错嘛! 并且以郑雪莉的经验来看,像徐虎这样的当兵大老粗,比起常年混迹于商海战场的苏俊喆更好掌控。 目标定下来,具体该怎么操作,还要慢慢斟酌,郑雪莉不急于一时,今天只需要给徐虎留下一个好印象就足够了。 介绍完徐虎,接下来是介绍江旭,帝都豪门江家的少爷,别看他是个纨绔,却是名符其实的江家继承人,至少目前仍然是,以后就不好说。 按说以江旭的身份背景,也应该成为郑雪莉的目标,不过郑雪莉很是不待见这种任性妄为的二世祖,发起浑来不好掌控,最适合她的还是那些有爱心的暖男,所以她暂时没把江旭列进目标名单。 江旭之后是林善雅,林善雅是帝都林家的大小姐,虽然林家不属于十大豪门之一,并且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苏俊喆却知道,四大公子里面的霍青书一直在追求林善雅,只要林善雅嫁入霍家,身份地位立刻就要暴涨一大截,比他苏俊喆都差不了多少。 更何况,林善雅本身就是帝都十二名媛之一,艳名远扬,无论走到哪都会受到追捧。 旁听的郑雪莉目瞪口呆,没想到这帮人一个个都来头挺大,全是富家千金和豪门公子,唯独只有她,拿不出像样点的身份,就像是混入皇室宴会的灰姑娘一样。 ——不对,还有一个夜星宇,他也是一个草根! 郑雪莉非常清楚夜星宇的底细,别看他现在穿得人模狗样,却也是猪鼻子上插大葱——装象。 一个挨一个的都介绍完了,只差夜星宇和站在最后面的郑雪莉。 苏俊喆不认识夜星宇,只能望向吴楚君,询问道:“这位是……?” 吴楚君还没开口,林善雅便主动挽起夜星宇的胳膊,平静地说道:“这是我丈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 此言一出,苏俊喆、徐虎、郑雪莉,三人同时大吃一惊。 苏俊喆和徐虎都知道,霍青书一直在追求林善雅,甚至还不止一次地在公众场合里扬言宣布,此生非林善雅不娶。 而林善雅身为帝都十二名媛之一,花容月貌,倾国倾城,却一直都没有男人追求,为何?就是因为大家都忌惮霍青书! 霍青书扬言要娶的女人,谁敢碰?怕不是老寿星上吊——活腻了! 可是,他们刚才听到了什么?林善雅居然亲口承认,说旁边的这个年轻人是她的丈夫? 不是男朋友,不是未婚夫,而是丈夫! 这就是说,两人已经登记结婚了! 刹那之间,苏俊喆和徐虎就觉得,要变天了! 竟然真的有人敢抢霍青书的女人,还特么成功了!你敢信? 而郑雪莉不属于这个圈子,不知道霍青书和林善雅的事情,但她震惊的是,夜星宇居然结婚了,对象还是帝都的富家千金大小姐,这怎么可能? 穷屌丝逆袭白富美? 小扑街傍上大富婆? 那不都是童话故事吗?怎会发生在现实里? 最可气的是,男主角竟然还是被她一脚踢飞的前任男友! 这还是以前那个傻乎乎的夜星宇吗? 天理呢?在哪里? 郑雪莉懵逼了,心里很不是滋味。 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位置,看问题的眼光就不一样。 这边的郑雪莉还在感叹夜星宇的运气好,能逆袭白富美,而那边的苏俊喆和徐虎,则开始思考夜星宇的身份背景。 他们绝对不会相信,一个无根无底的普通青年,能成为林善雅的男人,这其中,肯定有原因。 可想来想去,别说是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就连一些不入流的小家族,都找不出一个姓夜的。 这个姓氏,实在太罕见,如果听过,一定能记得。 苏俊喆向夜星宇伸出手掌,彬彬有礼地询问道:“敢问夜先生在哪高就?” 聪明人都知道,这是在打探来历。 而夜星宇与他握了握手,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无业游民。” “无业游民”这个答案就有些耐人寻味了,一种是失业了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另一种是不用工作都能有钱挥霍,苏俊喆肯定不会认为夜星宇是前者。 第78章 你表姐的男友是我表姐的老公 既然别人不愿交底,苏俊喆也不好再问,正准备放弃追根寻底时,他忽然抓到了一点头绪,“巴山夜氏”这四个字恍如惊雷一闪,在他脑子里轰然炸开。 苏俊喆的瞳孔瞬间收缩,望向夜星宇的目光便凝重无比,还包含着其他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 “如果他是来自那个地方,兴许真的可以和霍青书掰掰手腕。”苏俊喆的心里这样想着。 有了这份猜测,夜星宇的形象在苏俊喆的眼里变得高大丰满,他脸上泛起真诚的笑容,握着夜星宇的手都舍不得放,很客气地说道:“夜少大驾光临,真是令苏某人倍感荣幸!” 这动作和语气里的谦恭,稍有点心机都能看出来,除了大大咧咧的江旭以外,其他人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不明白苏俊喆为何突然对夜星宇这么客气,难道夜星宇的身份地位,比其他人都还要高? 最无法理解的是郑雪莉,她是在场所有人里面最了解夜星宇的那个,家住农村,一母一妹,没有任何的后台背景,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贫民家庭,可为何身为离城太子爷的苏俊喆会对他如此重视? 郑雪莉还在思索,却看到苏俊喆向她望过来,笑着问道:“这位美女又是……?” 从长相气质上来看,郑雪莉是非常出彩的,没有人会把她当成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但偏偏又没有谁认识她,除了夜星宇,所以大家都没有说话,等着有人出来介绍。 可是等了半天,竟然没有任何人开腔,场面一下子就冷了。 夜星宇明显一副“我不认识她”的模样,而郑雪莉又不知道该如何自我介绍,只能可怜巴巴地望着夜星宇,一副哀怨委屈的模样。 大家的视线也被郑雪莉所带动,通通落到夜星宇的脸上,夜星宇被众多目光看得脸皮发烫,嘟哝道:“都看着我干嘛?我又不认识她!” “星宇哥……”郑雪莉楚楚可怜地叫唤了一声,欲言又止。 她故意不把话说完,只叫出个名字,后缀加个“哥”,然后任由大家去发挥想像,至于别人能联想到什么,对她来说都无所谓,她只需让大家知道,自己不是路人甲,而是跟着夜星宇一起来的宾客,不会被当场赶出去,这就足够了。 不得不说,心机婊就是有心机,人性吃得很透,知道有的时候,话说一半,才是最好的回答。 每个人都会朝着自认为合理的方向去联想,那她没有说出来的答案,就等于是给了在场所有人最合理的解释。 其实嘛,这种话说了等于没说,却更能惹人遐想,不自觉地对她放弃戒心,甚至还会在暗中对她产生关注。 最好奇的就是林善雅,她有点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个看起来挺清纯的小仙女到底是谁,跟夜星宇又有什么关系? 在这时侯,忽然有一个娇憨的女孩子声音传过来,打断了所有人的思绪。 “姐夫,你怎么在这里啊?” 众人循声望去,就看见一大一小两个美女手挽手地一起走过来。 大的那个二十多岁,至少一米六五的身高,一头染成粟色的大波浪长卷发,五官精致,眉目如画,标准的明星美人脸,青春靓丽,妩媚动人,正是夜星宇的老同学张馨雨。 小的那个十七八岁,娇小玲珑,个头估计只有一米五,两只眼睛又大又圆,黑白分明,脸蛋带点纯天然的呆萌可爱,若不是她的胸部发育惊人,恐怕看起来还要再减几岁,这就是张馨雨的表妹严小西。 “姐夫,说话啊!”严小西的目光一直紧盯着夜星宇。 很多人原本不明白她在叫谁,她第二次开口,大家就都看出来了,那声“姐夫”叫的是夜星宇。 “你叫他姐夫?”江旭一脸疑惑地望着严小西,马上又转过头来看向夜星宇,大声嚷嚷道,“你不是我姐夫吗?怎么她也叫你姐夫?这什么情况?” 严小西抢答道:“他是我表姐的男朋友,我当然要叫他姐夫啊!” 江旭不甘示弱地跟着吼道:“你放屁!他明明是我表姐的老公!” 看着小表妹和小表弟争得面红耳赤,张馨雨和林善雅的目光纷纷落到夜星宇的脸庞上,希望他能作出解释。 夜星宇想死的心都有了,拍着脑门捂着脸,内心在咆哮:泥马逼,劳资就不该来的,真是头痛啊! 场上的气氛很诡异,有寒意,还有杀气,最大的两个怨念体,就是冰山美人林善雅和傲娇公主张馨雨。 她们两个的目光纷纷从夜星宇脸上收回,同时看向对方。 一时间,硝烟弥漫,火星四射,空气都似乎停止了流动,无端生起一股肃杀的味道。 自从在花天酒地夜总会一别之后,张馨雨就没有再见过夜星宇,也没有任何的电话联系,但她却从严小西和吴楚君那里得知了夜星宇的情况,最震惊的莫过于,他要结婚了,并且对方学历高,人漂亮,又有钱,各方面的条件都不逊色于她张馨雨,虽然张馨雨在嘴巴上表现得很无所谓,心里面却是气得要死。 这个该死的滚刀肉!左一句女神,右一句女王大人,说得比唱得还好听,结果一阵子不见,就要投入别人的怀抱,这呢嘛还是人吗? 简直就是渣男!挨千刀、塞炮眼的渣男! 说实话,张馨雨并不喜欢夜星宇,甚至还有点厌烦,认为他除了一张脸还算过得去,其他方面一无是处。 原本像这样的一条舔狗,连备胎都算不上,张馨雨根本没必要在意他的死活,可当夜星宇突然不理她,说出一些绝情的话,甚至还要跟别的女人结婚时,张馨雨就变得很不爽,就好像原本是自己养的一条宠物狗,却跑去认了别的女人当主人。 张馨雨很不甘心,作为胜负欲和自尊心都超级旺盛的狮子座来说,绝不会轻易被人贴上失败的标签,她要让夜星宇感到后悔,要让他知道只有自己才是真正的女神,等到他的心再回到这边,张馨雨就可以狠狠地甩他几个耳光,然后一脚把他踹飞到太平洋去。 她虽然不是那种太聪明的女人,但她知道,此刻,战争已经开始,这就是首回合的交锋,她一定要打起精神,绝不能弱了气势! 第79章 妻子、女友、前女友 张馨雨放开严小西的手臂,上前两步,向林善雅伸出了手掌,以她那特有的傲娇公主般的态度,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说道:“你好,我叫张馨雨,是夜星宇的女朋友。” 林善雅冰冷的脸上看不出一丝波动,同样伸出手,跟张馨雨轻轻握了下,不咸不淡地回应道:“你好,我叫林善雅,是夜星宇的妻子。” 空气中再次传来硝烟的味道,危险的气息蔓延开来,其他无关的闲杂人等都忍不住悄悄地退开半步,生怕被卷入到斗争当中。 这时候,却有一道倩影脱众而出,反而上前一步,跟夜星宇站在一起,弱弱地打了个招呼:“你们好,我叫郑雪莉,我也是……星宇哥的……女朋友!” ——什么?我没有听错?又有一个女朋友?这是脚踩几条船? 所有人的表情都炸了,变成下面这样: ………… 夜星宇不能再沉默了,赶紧出声辩解道:“她是以前的,早分了!” 周围的所有人:“……” 这呢嘛什么事?一个妻子,一个女朋友,还有一个前任女朋友,再加上夜星宇他自己,可以开一桌麻将了…… 怪不得这个清纯若仙的小美女一副欲言又止、泫然欲泣的模样,原来是碰到始乱终弃的陈世美啊! 所有人看向夜星宇的目光都有些古怪,就好像看着一个玩弄女人感情的渣男。 夜星宇真的想哭,他既不知道张馨雨发的什么疯,也不明白为什么郑雪莉也来凑热闹,除了林善雅是他认可的妻子以外,其他这两个,真的跟他没关系! 可是……谁会相信呢? 夜星宇终于知道“百口莫辩”这个成语是什么意思了,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林善雅不是一个容易糊弄的人,张馨雨发起脾气来更是难哄,更何况还有郑雪莉这个戏精在…… 这个锅,他背定了! 正在这无比尴尬的时刻,忽然从大门外面传来一个嚣张霸道的女声:“你们一帮人闲着没事堵门口干嘛?赶紧给老娘让开!没听过好狗不挡道吗?” 站在苏俊喆旁边的徐虎闻言一震,一直寡言少语而又表情木然的他,脸上首次露出了笑容,望向门口道:“香香,你终于来了!” 大家转头看过去,就见一名个子很高、穿着特警制服的长腿大美女从大厅外面走进来,正是昨天才跟夜星宇打了一架的麻辣女警王春香。 王春香看了一眼徐虎,很是不爽地骂道:“徐病猫,你是不是皮痒了?要不要姑奶奶给你松松骨?给你说了多少次,请叫我王队长,你特么的当耳边风是吧?” 徐虎憨笑道:“我这不是高兴嘛!看到你出现,我就忍不住激动!” “打住!”王春香将手一摆,“不会说话就别话说,请闭上你的臭嘴,该干嘛干嘛去,别来烦我!” 说罢,王春香的目光又在其他人身上转了一圈,当看到夜星宇时,兴奋地笑道:“原来你也在啊!” 王春香的大长腿跨前两步,手一伸,直接将他从林善雅和郑雪莉两人中间拉出来,臂弯一勾,就像是好哥们一样揽住夜星宇的脖子,同时用劲一拽,说道:“你过来,我有事问你!” 然后……夜星宇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王春香勾走了,剩下一帮人一脸懵逼。 这又是什么情况? 这边的妻子、女友、前女友都还没说清楚怎么解决,怎么又来一个女人? 而且一来就把男主角给拽走了,这边的戏还怎么演? 林善雅心里好气啊! 这个女警还真是一点都不懂礼貌!昨天那样她都忍了,今天怎么又来?难道还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抱着打滚再亲一嘴? 然而更紧张的是徐虎,这家伙怕是对王春香有意思,一见两人勾肩搭背的要走,脸上瞬间乌云密布,三步并两步地冲到前面,拦在王春香和夜星宇身前,瓮声瓮气地说道:“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吧!” 王春香头一抬,不耐烦地吼道:“滚开!” 夜星宇趁着机会挣脱王春香的勾脖手,嘴上忙道:“还是就在这里说吧,我老婆看着呢,我怕我老婆误会!” 王春香本来是想问夜星宇,要什么时候才指点她柔拳的事情,这时候却是眼珠子一转,没有说此事,反而对徐虎道:“徐病猫,你是不是觉得你很厉害?除了我以外,谁都不是你的对手?” 徐虎不知道她想表达什么,老实答道:“除了你和严芝琥,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中,确实没有遇到过敌手,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才喜欢你啊!” 王春香没好气地说道:“那你为什么不去喜欢严芝琥?” 徐虎憨笑道:“她没你好看!” 女人要是被人夸漂亮,通常都会很高兴,王春香反倒一脸的不耐烦,嚷嚷道:“那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叫你别烦我?” “有是有……”徐虎挠着头,“可是你也说过,等我哪一天能够打赢你,就会给我追求的权利。” “现在规矩改一改!”王春香用手指着夜星宇的鼻子,“你跟他打一场,你要是赢了,我允许你在我身边转圈,但如果你输了,有多远给老子滚多远,以后别在我面前出现!” “当真?”徐虎双眼大睁,来了精神。 “我王春香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王春香戏谑一笑,“先给你提个醒,他可是个很厉害的古武者,你要是轻敌的话,呆会可要吃苦头!” 徐虎心中凛然,他知道王春香向来自傲自大,不把其余人等放在眼里,如果连她都说夜星宇厉害,那么这人恐怕是真有两把刷子。 他哪里知道,夜星宇哪里仅仅只有两把刷子,至少是二十把刷子以上,就连王春香都在他手里败得心服口服。 徐虎的实力虽然不错,但比起王春香还是逊色半筹,更不可能斗得过夜星宇,所以王春香很是放心大胆地把夜星宇推出来为她挡刀。 她生怕夜星宇出工不出力,便把嘴凑到他耳朵边,悄声说道:“你要是赢不了他,我就告诉你老婆,说你和我有一腿,看你怎么解释!” 第80章 在老祖宗面前耍拳法? 夜星宇苦笑不已,这是赶鸭子上架啊!那边还没解释清楚,这边又来一个搅局的,林善雅怕是要被气疯了。 为了不让王春香这个疯婆子乱说话,夜星宇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被她当刀使,跟徐虎比试一场。 徐虎以古武界的礼数向夜星宇微一抱拳,诚声道:“还请夜兄弟指教!” 夜星宇苦笑着回礼:“不敢当,我们还是去外面切磋吧!” 他们三人离得不远,交谈声也没有刻意隐瞒,很多人都听到了。 那些不知道夜星宇是古武者的,都很震惊,又有着深深怀疑,但每个人都很感兴趣,想看看夜星宇和徐虎之间要如何交手切磋,于是个个都跟在两人身后走出大厅。 厅中的宾客们看到这伙人一拥出门,就连两位主人家也在其中,敏锐地察觉到有事发生,也纷纷跟了过来。 宴会厅里面顿时就变得空空荡荡,人都涌到了外面的宽敞院子里,一个个都在看热闹。 这时候,从山庄的大门方向又进来了一帮男男女女,估计是刚到场的宾客,夜星宇目光一扫,竟然发现了好几个熟面孔,都曾经在花天酒地夜总会打过照面,比如梁少凡、庄静、连睿等等,应该是约好了一起过来的。 作为主人的吴楚君跟这帮人比较熟,赶紧拉着苏俊喆上去打了个招呼,同时指着夜星宇和徐虎说明了一下情况,于是大家都知道了,两个古武者将要在院子里切磋比试,便都静静地驻足围观。 徐虎是军人,军人就不会太讲客套话,站定之后,说了一句“当心”,便摆开架势,一拳朝着夜星宇轰过去。 夜星宇一看就笑了,因为徐虎所使出的,正是自己所创的通神拳第一式,一拳定江山,这岂不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鲁班门前秀大斧? 通神拳,为武神华神通所创,是现今最顶级也是流传最广的武学,一共有十招,分别为一拳定江山、二拳倒乾坤、三拳开天地、四拳镇四方、五拳碎山河、六拳翻江海、七拳破苍穹、八拳弑鬼神、九拳踏九州、十拳震华夏,每一招都有上百种变化,招与招之间又可互相转化融合,一经推衍,变化繁复之极,简直就是包罗万象,无所不有。 这是华神通融合数千年的武学修养,再结合易经八卦和奇门遁甲,所创造出来的绝世武学,高深玄奥而又繁复无比,一般人根本就学不来,初一接触,便要被这万花筒一般的拳法弄得头晕眼花,无从着手,思维难以跟上。 所以,这套拳法便被华神通作出更改,分为高中低三个版本,以给不同资质的人来修炼。 高版本就是原版,也就是夜星宇平时演练的那种,千变万化,行云流水,可破天下任何武学,目前为止,估计只有他自己能够练成。 中版本削减了不少变化,更容易参悟修行,当然威力也会逊色许多,被收录于皇室夏家成为国之重宝,被天龙帝国的高层独享,一般人根本见不到。 低版本更是严重缩水,变化更少,威力尚还不及原始版本的十分之一,不过正因为如此,更加的易学易练,被大力推广于军队之中,代替军体拳,成为军中必修课。 只可惜,即便是低版本,能练出一点成绩的,也是寥寥无几。 徐虎所使的正是低配版的通神拳,倒也威风凛凛,似模似样,只不过落在夜星宇的眼里,却是破绽百出,一塌糊涂。 他随意一个闪身,就避开了这一拳,并且走位恰到好处,正好卡在简配版一拳定江山的空当之中,让徐虎接下来的后续招式通通都失去了作用。 徐虎一怔,连忙变招,使出通神拳第二式,二拳倒乾坤。 可仍旧跟之前一样,夜星宇都不用出手,潇洒随意地一个走位,便破坏了徐虎的进攻节奏。 二拳倒乾坤依旧只使出个开头就卡在那里,无以为继。 徐虎不信,再次使出通神拳第三招,三拳开天地。 但是,有用吗? 你丫拿个低配版的通神拳来对付创出通神拳的老祖宗,怕不是大年三十盼月亮——痴心妄想! 就只见徐虎双拳翻飞,霸气威猛,一连将通神拳十大拳式从头到尾地使了一遍,却连夜星宇的衣角都碰不到。 并且这还不算,他每每一出拳,对方就像是料敌先机一般,以最不可思议却又妙至毫巅地精准走位避开这一拳,让所有的后续变化都无从施展,这令徐虎无比地郁闷。 更严重的是,徐虎的拳劲到了,却被卡着那里,泄不出去,相当的难受,自己把自己憋出毛病来。 十拳一过,夜星宇还没动手,徐虎便嘴角溢血,反被自己的拳劲给震伤。 ——活见鬼了! 徐虎的脑海里只有这四个字,他此时的惊骇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他自小从生于大家族,拜了名师,又在军中历练多年,与人交手数不胜数,却从没有一次像今天这般诡异。 他甚至都无法看出夜星宇的实力深浅,只知道,对方的精妙应对,每每出人意料,绝对不可能是运气。 避过一拳可以说是好运,但连续避过十拳,并且次次都瞄准招式的最大漏洞,这岂能用运气来解释? 一向不怎么服人的徐虎终于服了,先不说夜星宇的自身实力强不强,在武学的见解和造诣上,他必定远在自己之上,否则绝不可能次次都抓住拳法间的软肋,要是再这样打下去,根本不用对方动手,自己都无法支撑太久,轻伤也会变成重伤。 徐虎收拳止步,擦掉嘴角的血迹,心悦诚服地拱手道:“真是厉害!是我输了!” 夜星宇微笑着还以一礼:“承让!” 围观诸人中,只有习武的王春香大概看出个两三分,其余人都是云里雾里,就只见徐虎不停地出拳追着夜星宇打,后者不停地躲闪,一会儿之后,徐虎停手认输,嘴角居然有血迹,而夜星宇却像胜利者一样,说着“承让”。 这倒底是怎么回事?完全看不懂! 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精彩纷呈,赏心悦目,倒像是两个人合起来演戏,而且演得烂俗至极。 要不是徐虎的身份地位摆在那里,不可能跟人合伙表演东北二人转,观众们恐怕就要嘘声起哄了。 第81章 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看出一点点门道的王春香却很是震惊,她早就知道夜星宇会获胜,可没想到,他能胜得如些轻松,如此诡异。 不出一拳一脚,仅仅几个简单的闪身跨步,就将徐虎苦练多年的通神拳尽数破去,甚至令徐虎的拳劲无处宣泄,反伤自己。 这样的手段,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已经让王春香对夜星宇的评价再次拔高几个档次,归于内家绝顶的一列。 郑雪莉心中的震惊也不小,她万万没想到,跟自己交往一年的前任男友竟然是个古武者,就连出身于大家族的徐虎都不是他的对手。 这让郑雪莉的心中后悔不已,早知道这家伙是古武者的话,她哪会甩掉夜星宇?有个古武者的老公,还怕没有名利权势? 张馨雨同样受到了巨大的心灵冲击,她跟夜星宇是大学同学,后来又做了大半年的同事,相处时间不算短,她哪会想到,这像个哈巴狗一样,成天涎着脸围着自己打转的滚刀肉,竟然是个古武者。 要是知道夜星宇是个古武者,张馨雨早就对他刮目相看了,说不定都能入选最佳男友的候选名单,而不是把他当成个使唤工具,连备胎都算不上。 然而那些已经知道、或者猜测出夜星宇是古武者的,就不会觉得惊奇。 比如梁少凡,指使一帮街头混混绑架夜星宇,结果反被教训,事后便已猜出,此人多半是古武者。 再比如庄静和林善雅,她们都知道夜星宇是古武者,并没有感到太惊讶。 倒是吴楚君、严小西、连睿他们,虽然认识夜星宇,有过一番交流接触,却没想到此人是古武者,不由纷纷看向张馨雨。 他们都认为,张馨雨肯定是知道夜星宇的古武者身份,要不然以她张家大小姐的傲气,哪可能真的会看上一个草根小民? 值得一提的苏俊喆,他的想法又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他从林善雅与夜星宇的关系,以及“夜”这个罕见姓氏,猜测出此人很可能是出身于某个隐世的古武家族。 如果真是这样,徐虎落败就不足为奇,这也更加印证了他的猜想。 此时的苏俊喆,已经完全将夜星宇当成是巴山夜氏的传人来谨慎对待。 说起巴山夜氏,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但苏俊喆却在无意中听到老一辈提起过,这是一个堪称恐怖的家族。 当今天下,俗世中以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称雄,而在古武界,最牛逼的却是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个个都是一股无比庞大的力量,其中的古武高手数不胜数,只是因为某些原因,门人弟子甚少涉入俗世,即便在俗世中行走,也多半隐藏了实力,只以普通人的身份平静生活。 古武界的五大门派,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那就是鼎鼎大名的少林、武当、峨嵋、崆峒、昆仑。 ——什么?你说丐帮? 兄弟,醒醒吧!一群叫化子,饭都吃不饱,哪有力气练武?要么穷死,要么饿死,早在几百年前就散伙了! 不仅仅是丐帮,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很多帮派教会都已成为历史,比如明教、五岳剑派这些,犹如过眼云烟,只有底蕴深厚的五大门派留存下来,却都处于隐居避世的状态,不复当年之勇。 古武界除了五大门派,还有四大隐氏,分别是耕田墨氏、大理段氏、蜀中唐氏、巴山夜氏。 而巴山夜氏,虽然在四大隐氏之中历史最短,却是现今最强盛也是最有名的一个隐居氏族,擅长的正好就是拳术。 于是,苏俊喆就误以为,夜星宇是夜氏出身的杰出子弟,如此才能不畏惧霍青书而抢走林善雅,也能在这样的年纪就轻易击败徐家的徐虎,如果夜星宇真是巴山夜氏的直系子弟,那一切都顺理成章,理所当然。 “精彩!”苏俊喆笑着击掌称赞,望向夜星宇的目光更是充满了敬重。 “怎么样?徐病猫,这下该服气了吧?”王春香走上来,笑嘻嘻地说着,“你是军人,一定要说话算话,可要记得刚才的约定啊,以后别再来烦我了!” 徐虎一声苦笑,脸色黯然,果真遵守承诺,没有再来纠缠王春香。 夜星宇实力强大,乃是古武修炼者,人又长得英俊帅气,气宇不凡,许多有眼力见的宾客都走过来套近乎,互相介绍寒暄,一派祥和,其乐融融。 偏在这时,有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响起,很是高傲地说道:“一个只会动拳头的莽夫,不足挂齿!” 众人循声望去,就见一个西装革履、却长相平凡的瘦小青年,正以鄙夷的目光看着夜星宇,在他旁边站着一个脸色阴霾的年轻男子,同样眼神不善。 后者正是曾经追求过张馨雨,却在夜星宇手里屡屡吃瘪的梁少凡,新阳区区长梁从文之子。 梁从文才走马上任没多久,梁少凡的名气也还没有扩大到人尽皆知的地步,在场就有一些人不认识他,但绝大多数人都认识那个语气嚣张的瘦小青年,因为他就是离城市市长钟仁昌的小儿子钟杨。 钟杨也是受邀而来的贵客,少年时期在西方接受教育,最近一两年才回国,性格孤僻而骄傲,人缘并不好,可偏偏此人又喜欢出风头,对夜星宇的受人瞩目极为不爽,再加上梁少文在旁边煽风点火地怂恿几句,便忍不住出声冷嘲热讽。 苏俊喆跟钟杨打过几次交道,很不喜欢这人的性格,也没想过邀请此人,可他的未婚妻吴楚君却把钟杨给请来了,倒使他始料未及。 不过苏俊喆还是很不客气地回击道:“天龙帝国以武立国,武风盛行,古武者更是受到众多百姓的敬仰和尊重,可不是你口中的莽夫,我看是因为钟少你自己手无缚鸡之力,才会对古武者有所偏见吧!” 钟场不屑地一撇嘴:“今日是音乐酒会,又不是比武大会,来的客人都是文人雅士,要想比,就比音乐,或是品酒,比武有个屁用!个人的武力再强,能强得过飞机大炮?能扛得住激光导弹?” 第82章 没办法,我只能坐这里 苏俊喆听得不舒服,还待反唇相讥,却被吴楚君暗中拉住。 钟杨是她邀请来的客人,自然要给予几分尊重,吴楚君身为半个主人,便站出来打圆场:“钟少说得很有道理,今晚是音乐酒会,比武只是一时兴起,音乐和美酒才是主题,还请诸位回到宴会大厅,好戏将要正式开场!” 在她的招呼下,人群三三两两地回到宴会厅中,一共有七八十人,级别高的如苏俊喆和徐虎,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级别低的就是像尚武那种档次的富家子弟,来自于二三流的小家族,像梁少凡、张馨雨、庄静兄妹等人,身份地位都只能算是中等偏上,不算太出众。 宽敞的宴会厅里面,错落有致地摆放着二十几套桌椅,大的桌子可以围坐八九人,小桌子边上也可以坐三四人,桌面上已经准备好了一些精美的糕点小食。 而在宴会厅的一侧,有几张长长的条案拼成一长排,上面摆放着许许多多的酒瓶子,起码有上百瓶之多,造型各异,标签更是五花八门,无一例外全是价值不菲的好酒,随便拿出一瓶来,价格估计都要上万。 另一侧,则搭建了一个简单的演奏台,摆放着有很多乐器,如钢琴、架子鼓、吉他、贝斯、电子琴等等,有一种小型音乐会的感觉。 “夜少,这边请!”苏俊喆亲自领着夜星宇等人,走到离演奏台最近的前排主桌处落座,明确表示了他的态度,夜星宇就是他苏俊喆最重视的客人。 夜星宇不知道苏俊喆为何会对他另眼相看,对方诚意邀请,他就没有拒绝,当仁不让地在主桌落座,林善雅紧挨着他,而江旭又坐在表姐的旁边。 另一边,郑雪莉竟然腆着脸地凑过来,也想要挨着夜星宇坐下,却被傲娇的张馨雨一把推开,毫不客气地抢了先,而严小西紧随其后,挨着张馨雨坐下。 郑雪莉没有办法,她哪敢跟这些名符其实的千金小姐去争?继续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受气包模样,跑到另一边,坐到了江旭的旁边。 江旭还真以为这清纯小白花是夜星宇的前女友,虽然站在林善雅的立场,他应该敌视郑雪莉,可对方那纯真乖巧的模样着实令男人恨不起来。 别说是江旭,就连林善雅都对郑雪莉起不了敌意,还以为是夜星宇这家伙始乱终弃欺负了人家,所以见她坐在江旭身边,两姐弟都没有吱声。 王春香是个没把的爷们,一眼就看中了有如小仙女一般的郑雪莉,连忙挨着郑雪莉坐下,像个女流氓一样伸手揽住对方的小细腰,笑嘻嘻地问道:“美女,叫什么名字啊?跟谁一起来的?” 郑雪莉不认识王春香,可见到她跟徐虎等人熟悉,就知道肯定来头不简单,再加上对方也很漂亮,又是个特警,便也没有挣扎,红着脸任由女流氓王春香揽住腰,小声地答道:“我叫郑雪莉,是跟星宇哥一起来的,我是他的……女朋友……” “夜星宇?又是这个王八羔子!”王春香恨恨地隔着几个位置狠盯了夜星宇一眼,心里咒骂道:可恶的小白脸!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还不知足?还想当尼玛的海王? 王春香正在心里咒骂着,旁边又挨着坐下来一个人,却是徐虎,王春香立刻怒了,像炸毛的母猫一样吼道:“个人爬开,莫挨老子!” 徐虎闷闷地答道:“除了这里,没有位置了!” 王春香四下一看,真是没位置了,从右手边起,依次是郑雪莉、江旭、林善雅、夜星宇、张馨雨、严小西、吴楚君、苏俊喆,转了一圈回来,就是徐虎和她自己。 王春香臭脸一摆,很是不爽地说道:“你不会另外找张桌子吗?非要过来挤?” 徐虎一脸苦逼地答道:“我是被苏兄叫来的,跟其他人又不熟,并且以我的身份,不坐主桌不合适呀!” 确实,在场所有人当中,论起身份地位,除了苏俊喆以外,就属徐虎的来头最大,五大家族中徐家的直系子弟,帝都太子党的一员,又是军队中的高官,就算是市长家的公子钟杨都不能比,他不坐主桌坐哪里? 别看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坐位问题,其中的门道多得很,弄得不好,就要把人给得罪了。 除了徐虎以外,江家少爷江旭,林家大小姐林善雅,夜氏传人夜星宇,自然都是有资格坐主桌的。 而张馨雨和严小西,都是吴楚君的好姐妹,关系非比寻常,并且一个是神风集团的千金,另一个是五大家族严家的旁系,当然要坐主桌。 至于郑雪莉,她表明的身份是夜星宇的前女友,并且也是跟着夜星宇一起来,当然不可能把他们强硬分开,跟着一起上主桌也没问题。 王春香自己,则是将军之女,也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特警女队长,苏俊喆和徐虎都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主桌跑不了。 如此一来,把谁挤出去都不像话,所以王春香也不好再发飙,忍受了徐虎坐在她旁边。 在公众场合的徐虎,不仅仅代表他自己,也代表着徐家,你不让他上坐,不仅是当着众人的面抽他耳括子,还要连带着徐家一起踩。 二愣子的王春香毕竟是将军之女,出身不凡,在长时间的耳染目睹之下,也知道哪些忌讳不能犯。 只不过王春香却又往郑雪莉这边挤了挤,几乎快把郑雪莉的瘦弱娇躯整个搂在怀里,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俩是亲如姐妹的好闺蜜。 可怜的郑雪莉,常年玩弄男人的感情,如今却被王春香这个女流氓上下其手,不知道揩了多少油。 要不是郑雪莉见她也是一个女人,并且还是一个难得一见的漂亮美女,怕是早就忍不住要发作了,但为了维持娇羞柔弱惹人怜的人设,她就只能努力地憋着火。 郑雪莉那一套,对绝大多数人都很管用,但王春香这个女流氓就恰好免疫。 好歹她是个当警察的,什么人没见过?装可怜有用吗?那些被抓的罪犯哪个不是可怜兮兮的像死了爹妈一样?难道可怜人犯了罪就不用坐牢?真是笑话! 王春香可是连夜星宇都感到头痛的存在,郑雪莉同样拿她没有办法,敢怒不敢言,只能默默忍受。 第83章 世界顶级调酒师 主桌虽然是最大的一桌,但十个人一起坐,还是显得有点挤,夜星宇就被林善雅和张馨雨两大美女夹在中间,摩肩擦臂,苦不堪言。 看起来是“享福”,其实是受罪,他要刻意避让着,不敢肉贴肉,要是稍微“出格”一点,恐怕就要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好在音乐酒会马上就要开始,定好的时辰已经到了,客人差不多来齐,舒缓的音乐声在宴会厅中回荡着。 打扮得妖艳动人的吴楚君穿着凸显身材的连衣长裙,袅袅婷婷地走到演奏台上,拿起话筒,对台下柔声说道:“各位来宾晚上好!今晚邀请大家来,一为赏音,二为品酒,后方长台上的酒水都是苏大少近几年来收藏的珍品,客人们可以凭心情喜好自行取用,而我则为朋友们准备了几首原创曲子,过一会就要上台献丑,希望不会扫了大家的酒兴!” 苏俊喆跟着站起身来,面对宾客的方向大声说道:“大家想喝什么酒尽管自己拿,不用跟我客气!” 宾客们轰然叫好,每一桌都至少有一个人起身,走向后面的长条桌挑酒去了,侍者们也纷纷给各桌摆上许多酒杯。 苏俊喆本来想亲自去挑几瓶好酒来招待这一桌的贵客,可是他心念一转,便对夜星宇问道:“夜少,你想喝什么酒,我去取过来。” 夜星宇哪好意思劳烦苏俊喆亲自取酒,便说道:“还是我自己去拿吧!” 苏俊喆客气地说了一声“请”,夜星宇便推开椅子站起身来,到后方挑酒去了。 几张长条案桌拼成一排,足足有数十种美酒,每一种都有好几瓶,加起来怕是有两三百瓶之多,国酒和洋酒都有,看得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若是不懂酒的人,恐怕只能去看外观造型,哪个酒瓶子看起来高档好看,就拿哪个,多半错不了。 而懂酒之人,就会凭经验和阅历来判断,就算是没喝过也没见过的酒,也可以查阅瓶子上面的标签,以此来预估这瓶酒适不适合自己。 不得不说,苏俊喆是个好酒之人,收藏极其丰富,至少超过一半的酒,夜星宇都不认得,估计摆在桌子上的这些也只是他收藏品的一小部分,真正的绝世佳酿可能还没有拿出来。 酒虽多,却也难不倒夜星宇,他虽然不是特别的好酒,但对酒也深有研究,甚至自己也动手酿过一些好酒。 酿酒和厨艺有着许多共通之处,做菜的时候,偶尔也会用到好酒调味,所以夜星宇对酒的研究,就算不如历史上有名的酒仙杜康,也差距不太远。 考虑到他们这一桌的女性比较多,度数高的烈酒,夜星宇一概不碰,目标就定在低度酒上。 他都不必用眼去看,只需要释放出神魂力量,把条桌上美酒依次扫描一遍,这些酒水的性质成分,可能产生的口感,都了然于心。 经过这一番神识排查,他很快就锁定了三个造型普通的瓶子,乃是两瓶葡萄酒和一瓶低度数白酒,夜星宇毫不犹豫地拎着三个酒瓶子走回座位上。 不少人都对夜星宇拿回来的三瓶酒感到好奇,这其中,真正懂酒的恐怕只有身为主人的苏俊喆,只不过等他看清楚三个酒瓶子时,却不由愣了。 为啥?因为这三瓶酒都太普通了,在他所摆放出来的所有藏酒之中,几乎都是排名垫底,无论是价格还是品质,都比其它那些差了一截! 苏俊喆不禁在心中苦笑,心想刚才还不如自己去取酒了,看来这位夜少在酒这方面是个菜鸟小白啊! 严小西率先问道:“姐夫,你怎么拿了三瓶酒回来?别人都是拿一瓶,最多拿两瓶的!” 听见严小西叫夜星宇“姐夫”,林善雅有些不悦,板着个脸冷冰冰地替他答道:“别的桌人少,我们这桌人多,一两瓶哪够?照我说,三瓶都少了,起码再拿三瓶!” 这个理由,似乎也说得通,这一桌挤了十个人,一瓶酒是肯定不够的,夜星宇一次性拿了三瓶,似乎并无不妥。 不过夜星宇却摇了摇头,解释道:“不是够不够喝的原因,而是这三瓶酒各有特色,混合在一起,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众人听得云里雾里,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混着喝? 夜星宇没有再废话,唤来一个侍者,让他拿来一个很大的调酒壶,并取来一些冰块。 随后,开启一瓶红酒,将整瓶酒液倒入调酒壶,另一瓶红酒也被打开,但却没有倒完,大概倒了半瓶左右,至于最后一瓶低度白酒,只倒入了一点点,大概五分之一的样子。 夜星宇将调酒壶的盖子合上,使用内劲摇晃了几下,令酒液充分混合,接着加入少量冰块,最后才说道:“好了,请大家品尝!” 大家都有些好奇,不明白夜星宇搞这些花哨名堂是什么意思,就连苏俊喆都没看懂,这难道是弄的鸡尾酒吗? 夜星宇也不多废话,直接就往杯子里面倒酒,因为主要是以红酒为主,所以他们用的是高脚杯。 调酒壶里面的酒液大概有八百毫升左右,平均分成十份,每份差不多八十毫升,只有小半杯,并不算多。 不过品酒会的宗旨是在于一个“品”字,又不是在大排档里面喝啤酒,管够,管醉,每人小半杯已经不算少了。 江旭和严小西这两人性子最急,一个是林善雅的小表弟,一个张馨雨的小表妹,年龄估计是所有来宾里面最小的,纷纷端起酒杯就往嘴边送,一口喝下去…… ——哇!爽毙了! “好喝!”两人异口同声地发出赞叹。 江旭满脸带笑,露出一嘴的白牙,严小西的大眼睛眯成一条小细缝,两人都同时露出陶醉回味的表情。 见到这两人的表情如此夸张,其他人都忍不住了,纷纷端起面前的酒杯开始品尝,然后…… 一连串的赞叹声此起彼伏,个个都陶醉在美酒的滋味中,几个女人纷纷眯起了眼睛,就连女暴龙王春香也不例外。 而身为主人的苏俊喆更是夸张,喝了一口之后,激动得直接站起身来,手舞足蹈地想要发表什么感慨,却涨红着脸半天憋不出一个屁来,最后只能以一句“好酒”作为结束。 第84章 明明可以靠才华吃饭 失态的可不止是苏俊喆,王春香更夸张,直接嚣张霸道地在郑雪莉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惹得后者一声惊叫,想要跑,却被王春香搂得紧紧的,哪都跑不了。 不愧是军中野玫瑰,警界霸王花,小婊郑的心眼再多,遇到王春香这种不懂怜香惜玉的女流氓,就如同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被吃得死死的。 品过酒后,大家看向夜星宇的目光就格外明亮,尤其是几个对他比较关注的女人,个个都在心里夸赞道:这人真会挑,找来的这几瓶酒味道真好! 只有苏俊喆知道,这三瓶酒虽然也都是好酒,可绝对没有这么好喝,问题多半就出在夜星宇的调配上。 并且他注意到,夜星宇可不是把三瓶酒一股脑地混在一起,而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调合,这哪是不懂酒的菜鸟小白,明明就是此道高手啊! 很快,众人面前的酒杯差不多都空了,严小西急吼吼地去拿桌上那瓶只剩一半的红酒,倒了一些在杯子里,只喝了一小口,就惊叫道:“味道不对啊!没有刚才好喝!” 苏俊喆心头苦笑,那瓶酒单独喝是什么味道,他自己喝过好几次,再清楚不过,跟夜星宇调配过的酒液相比,味道确实差了许多,两相一比较,高下立见。 他对夜星宇是由衷地佩服,开口夸赞道:“夜少真是厉害,原本是三瓶比较一般的酒,被你一兑,就成了绝世佳酿,真是令苏某人深感钦佩!” 夜星宇谦虚道:“苏少过奖了,主要还是因为你提供的酒好,我只是搭配了一下,锦上添花而已。” 苏俊喆又不是傻子,他当然知道对方是在谦虚客套,真实情况绝对不像夜星宇所说的那么简单。 酒中的学问很多,尤其是酿酒和调酒,说起来倒是轻巧容易,想做好却是极难。 任何一款被生产的美酒,都是经过一帮专业人士经过大量地实践,才琢磨出来相对完美的配方。不懂的人,随便你怎么混,通常都是越混越难喝,犹如画蛇添足,只有精于此道的高手,才能化腐朽为神奇,在原本的口感上再次提升,真真正正地做到锦上添花。 喝过夜星宇配制的混合酒,剩下的那半瓶红酒和将近一整瓶的白酒,便有些索然无味。 吴楚君将杯中的最后一滴酒液饮尽,推开椅子站起身来,莲步轻移,摇曳生姿地走到演奏台上。 早就有所准备的工作人员立刻调暗宴会厅中的灯光,一盏由人为控制的柔和射灯立刻打到吴楚君身上,将她映衬得婀娜多姿,楚楚动人。 所有的宾客不约而同地停止交谈,目光视线也在这种刻意的引导下,纷纷投注到演奏台上。 吴楚君坐在一张别致的高脚凳上,姿态诱人地翘着大长腿,随手拿起立在身旁的一个木吉他,试弹了几个调,便开始演奏起来。 之前她就说过,将要登台表演,并且还是原创曲目,那自然是没有人听过的新曲子,大家都屏息静气地侧耳倾听。 吉他被誉为世界著名三大乐器之一,音色介于小提琴和钢琴之间,醇厚、细腻、而又多变,听着很煽情。 吴楚君演奏的这首曲子,非常适合吉他独奏,曲风轻快而缠绵,无比动听,虽然没有唱词,依然令人心旷神怡,不自觉地沉醉其中。 一曲已毕,掌声如雷。 才女之称号,果然名不虚传,明明可以靠才华吃饭,偏偏长了一副颠倒众生的妖娆脸,这不是浪费么? 夜星宇忍不住向身旁的张馨雨问道:“吴楚君到底是哪个家族出身的大小姐,以前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听到夜星宇主动跟自己说话,张馨雨心中一荡,据实答道:“君姐并没有了不起的背景和后台,只是一个小商人的女儿,但是她多才多艺,既是服装设计师,又是音乐艺术家,很多名流贵公子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最终还是苏大少打动了君姐的芳心,听说两人已经在不久前秘密订婚了。” “原来如此!”夜星宇没想到吴楚君竟然还是一个非常有才气的女人,单看她那妖艳的浓妆和性感的打扮,很难将她跟才女二字联系起来,甚至还会误认为这是一个肤浅放荡的女人。 只不过,夜星宇却对吴楚君的来历有了一丝怀疑,要知道一个无根无底的女子,就算是才貌双绝的世间尤物,可要想俘获身为离城第一贵公子的苏俊喆,也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 毕竟苏家作为一个豪门大家族,对继承人的婚姻对象挑选可是相当严厉,并不仅仅是长得漂亮和有才华就可以的,门当户对更为重要,两人能做到订婚这一步,实属难能可贵。 独奏结束之后,吴楚君离凳站起,放下吉他,对着台下一个鞠躬,口中说道:“谢谢!接下来还有更加精彩的音乐演出,下面要邀请几位嘉宾一同上台,陪我疯一把!” 随后,吴楚君念了几个名字,被念到名字的人,都会起身上台,一路射灯尾随,吴楚君也会趁此时机简单介绍对方的身份。 令夜星宇和林善雅感到意外的是,第一个被吴楚君念到的名字竟然是江旭,纨绔小表弟听到自己被点名后,就兴冲冲地走上台去。 十大豪门里面的江家在帝都发展,离城的这些权贵公子哥们绝大多数都不认识江旭,但是经过吴楚君的介绍,这些人便明白,为什么这个穿着打扮潮流另类、头发染成红色、看起来有点中二的不良少年,竟然有资格跟苏大少同坐一桌。 接下来上台的两男一女,分别叫做白鸿、陈达、范敏儿,都是年轻人,并且个个都是富二代,家里不是开公司,就是有矿,只不过比起江旭的出身背景,就差了许多。 几个年轻人打扮得都比较潮流时尚,上台后对下面打个了招呼,便熟练地拿起乐器调音试音,看来要准备搞一场协力演出。 吴楚君在介绍完毕后,便遁入后台,隔了几分钟,焕然一新地出场,换掉了华贵优雅的连衣长裙,改成缀满金属装饰片的黑色紧身皮衣裤,摇滚朋克的夜店风格展露无遗。 第85章 桌子底下伸过来的大长腿 吴楚君拿起一柄电吉他,通过话筒对台下宣布道:“下面,由我们五个,为大家表演两首摇滚,作词作曲都是我,演唱者是中正电子的小公主范敏儿。” 台上轰然叫好,伴以一片热烈掌声。 主音吉他吴楚君,节奏吉他范敏儿,同时身兼主唱,贝斯手江旭,键盘手白鸿,鼓手陈达,构成一支完整的乐队,一支全部由富家子弟组成的乐队。 其中,吴楚君的家世差了些,可就算她不是苏俊喆的未婚妻,也是开公司的女老板,并且词曲都是由她来创作,绝对算是乐队中的灵魂人物。 只不过这帮人都是玩票性质,并没有打算往娱乐圈发展,越是身份尊贵,越不能抛头露脸。 表演开始,风格不像刚才独奏时那样轻快委婉,缠绵动人,而是突然转变为重金属狂潮的摇滚曲风,激情大胆,节奏强烈。 并且这次是有主唱的,比起单纯只听旋律,效果要好上一些,只是范敏儿的演唱功底有些不到家,中气不足,高音也上不去,令整首曲子失色不少。 一首结束,他们五个人又演奏了另一首曲目,还是摇滚风格,也同样是吴楚君的词曲,再加上之前的吉他独奏,那就一共是三首曲子。 完毕之后,吴楚君与四位小伙伴鞠躬致敬,在掌声中退场。 待掌声平息,又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于厅中响起,很是高傲地说道:“吴小姐的才艺令人敬佩,我也准备了一首曲子,想给大伙演奏一下。” 说话之人正是那个不得人缘的钟杨,市长家的小儿子,长得尖嘴猴腮,一副贼样,说起话来也有点刺耳难听。 吴楚君笑道:“钟少献艺,相信大家都很期待。” 钟杨大大咧咧地站起身来,走向演奏台。 台上有一架钢琴,至今还没人用过,像是摆设的成分居多,钟杨的目标正是那架钢琴。 钟杨此人尖酸刻薄又爱出风头,对音乐略有兴趣,在国外练过几年的钢琴,水平马马虎虎,便想趁着这个机会,秀琴技,搏关注,求点赞,以满足他那膨胀的虚荣心。 登上演奏台,钟杨老神在在地于钢琴跟前坐下,揭开琴键上的盖子,还真有几分音乐家的风范。 宾客们注视着钟杨的一举一动,对于这个市长家的小儿子,很多人都认识,但他会弹钢琴的事却鲜有人知,估计是一直没有表现的机会,这才迫不及待地站出来秀一波操作。 悠扬悦耳的琴声开始响起,是一首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不懂音乐的人听起来,倒也似模似样,没有破绽,可在夜星宇听来,这技艺真的是稀松平常,弹奏的是简化版本不说,还错了几个音。 当然,像吴楚君这样的音乐才女肯定也能听出来,甚至就连江旭都在撇着嘴,一脸的不屑。 像钟杨这种水平的演奏,根本就体现不出精湛技艺,反而是哗众取宠的成分居多。 一曲结束,现场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毕竟绝大多数人都听不出来深浅,还以为演奏者水平不错,而少数几个能听出门道的,也不会故意驳了钟杨的面子,依旧客套地给予掌声支持。 钟杨得意地站起身来,意气风发地对着台下挥手,就好像自己真是世界级的音乐演奏家一样。 只不过他的目光一扫,脸色立刻就沉下来,因为最显眼的主桌上,居然有好几个人没鼓掌。 一个是江旭,他对钟杨这鸟人不感冒,并且以他江家小少爷的身份,根本无需对一个市长的儿子客气。 还有一个是王春香,她是个武夫,这些吹拉弹唱的小玩意她都没兴趣,刚才吴楚君的表演,她也没有鼓掌。 最后一个是夜星宇,他不是不想鼓掌,是坐在斜对面的王春香正在用脚踹他,这疯娘们仗着自己身高腿长的优势为所欲为,趁着大家都在鼓掌,突然发动偷袭,就想看到夜星宇吃痛惨叫的囧样。 若是一般的古武者,在这种情况下遭到突如其来地暗中偷袭,肯定是防不胜防,必然中招。 可夜星宇是一般的古武者吗?当然不是! 他最大的底牌从来都不是肉身力量,而是神魂力量,就算不是刻意释放,神魂力量也会自然而然地弥散开来,周围两三米以内的风吹草动,通通都瞒不过他的神魂感知。 更何况王春香在动手前的一瞬间,已经散发出了针对性的敌意,被夜星宇所知晓,等到她一出腿,夜星宇已经做好了准备。 在没人看到的情况下,夜星宇伸出一只手迅速往桌下一探,非常精准地拿住了踢过来的脚踝,另一只手在小腿上的几个穴位飞快拂过,王春香的整条腿就都酸麻不已,至少要十几分钟才能恢复正常,这段时间再也不能作怪。 王春香偷鸡不成蚀把米,吃了一亏,便恶狠狠地瞪向夜星宇,而夜星宇也毫不示弱地反瞪回去。 没人发现他俩的小动作,甚至就连坐在王春香身旁的徐虎,都没有察觉到桌子底下进行的暗中交手。 但是,恰好就因为夜星宇用手去抵挡和反制王春香的大长腿,导致他没有来得及拍手,顿时就被钟杨给记恨上了。 江旭背景深厚不好惹,王春香又是难得一见的大美女,恼怒的钟杨只好拿夜星宇来开刀。 他眼神不善地望向夜星宇,用手指着他开口嘲讽道:“你这个莽夫,只会好勇斗狠,脑袋里装的全是草,想来也听不懂我的钢琴曲子,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那我就是对牛弹琴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钟杨毫不客气地diss夜星宇,顿时就把他惹火了,心中暗道:你个傻逼二百五,一口一个莽夫,老子惹你了?不跟你计较,你还蹬鼻子上脸,找削是吧? 夜星宇冷冷一笑,马上反怼回去:“学艺不精就不要出来卖弄,弹得什么垃圾破玩意,还好意思瞎吹胡扯,我小舅子的水平都比你强出一百倍!你要真敢对牛弹琴,牛都要被你吓出疯牛病来!” 第86章 八个红酒杯加上十根手指头 “你……你说什么?再说一遍!”钟杨气得手指头直打哆嗦。 “我说你弹的是垃圾,赶紧回家多练练,学艺不精也有脸跳出来卖弄,是梁静茹给你的勇气吗?”夜星宇可不管他是不是市长的儿子,就算是帝国皇太子,也照怼不误。 当然,这个时代的人有很多都不知道梁静茹是谁,她是夜星宇某一世重生时的流行女歌手,当时一首很火,后来就成为一个梗,常用来调侃他人。 “你……放肆!”钟杨气得面目扭曲,哇哇大叫。 “怎么?想揍我吗?你来啊!我让你两只手外加两条腿,就看你敢不敢上来!”夜星宇不屑地反指回去,像这种自以为是的狗东西,他要是真敢冲上来,绝对揍得连他老妈都不认得。 明知道对方是古武者,钟杨哪敢动手?就算对方不用手脚,就只用头撞,他那瘦弱的小身板都受不了,一记头槌就要倒地吐血。 钟杨气愤说道:“你敢瞧不起我?敢说我弹的是垃圾?那你来弹一个试试!看看谁才是垃圾!” 夜星宇轻蔑地一撇嘴:“也好,今天就让你开开眼界,叫你心服口服!” 说罢,夜星宇也不上台,直接就拿起桌上的空酒杯,开始往里倒酒。 一共八个高脚杯子排成一行,除了一个空杯以外,其余的七个酒杯里面分别注入不同量的酒水,最后一个酒杯将近倒满,幸好桌上还有一瓶半没喝的酒,堪堪够用。 懂音乐的人大概都知道他要干什么,一些不懂的则莫名其妙地看着夜星宇的举动。 直到准备完毕,夜星宇抬头对钟杨说了一句“听好了”,随后双手齐出,像个魔术师一样,十根手指如有韵律般地弹动着,敲打在酒杯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夜星宇都不用去调音,神魂力量释放开来,酒水的注入量刚刚好,用手指甲弹敲在不同的酒杯上,就会发出高低不同的清脆声音。 原本八个杯子只有八个音调,可夜星宇还可以用内劲去进行微调,并且敲击酒杯不同的部位,声音也有变化,如此一来,八个杯子合共就能发出几十种音调,演奏一首曲子足够了。 随着一连串悦耳的叮咚声响起,众人很快便发现,夜星宇演奏的竟然也是,只不过不是钟杨弹奏的简化版,从酒杯发出的声音串连起来听,竟然是难度高得多的贝多芬原版。 钢琴弹奏的几乎所有人都听过,而酒杯弹奏的,在座诸人都是第一次欣赏到,非常的新奇,却又无比的动听。 按理来说,手指弹酒杯来演奏的难度,要远远超过作为专业乐器的钢琴,可夜星宇的十根手指头灵活无比,由他的指间流淌而出,轻快悦耳,连绵不绝,竟然比钟杨的钢琴演奏还要顺畅,并且每个音都精准无比,无一错漏,好听程度远超钟杨刚才的表演。 直到一曲完毕,在场所有人竟然都沉浸在乐声中不能自拔,一时之间没有回过神来。 “精彩!”吴楚君由衷地赞叹着,第一个举手拍掌。 现场诸人纷纷回过神来,一时之间,掌声雷动,几乎每个人都毫不吝啬地拼命鼓掌,就连刚在夜星宇手里吃了亏的王春香也不例外,唯有被当面打脸的钟杨,以及对夜星宇怀恨在心的梁少凡,这两个人傻愣着没有送出掌声。 夜星宇笑吟吟地看着目瞪口呆的钟杨,故意问道:“怎么样?说你是垃圾,你服不服气?” 钟杨脸色数变,阵白阵青,最终恨恨地发出一声冷哼,招呼也不打,气急败坏地朝着大门外走去,竟然是没脸再呆下去,直接开溜。 梁少凡的脸色也很阴沉,虽然出丑的是钟杨而不是他,可夜星宇越风光,他就越难受。 这一幕精彩的酒杯演奏,令夜星宇的人气激增,宴会厅里的好多女人,望向他的目光都有些炽热,包括张馨雨和郑雪莉,她俩对夜星宇的印象完全改观,说是翻天覆地也不为过。 今晚的夜星宇,当真是星光耀眼,大出风头,既是实力强大的古武者,又多才多艺,再加上本身那英俊帅气的外型,以及卓尔不凡的气质,没有几个女人能够挡得住他的魅力。 当然,王春香暂时不在其列,因为她是钢铁直男……铁直男……直男……男…… 最大的搅屎棍钟杨提前离场,梁少凡孤掌难鸣,翻不出什么浪花来,之后就是宾主尽欢,音乐酒会在一片其乐融融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很多千金小姐和富家名媛纷纷主动挨上来找夜星宇搭讪,想要留个电话、加个好友什么的,竟然惹得林善雅很不高兴,故作亲密地挽着夜星宇的胳膊,动不动就一口一个“老公”,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夜星宇的妻子。 大多数女人在知道夜星宇已婚之后,只能遗憾地放弃了那份心思,唯有三个女人不甘心,不服气,心里想着该怎么逆风翻盘。 一个是傲娇公主张馨雨,狮子座的自尊心和胜负欲可不是说着玩的,就算你结婚了又怎么样?只要我张大小姐不放手,你就得做一辈子的滚刀肉! 另一个是心机小婊郑雪莉,她一边暗骂自己当初看走了眼,一边谋划着怎么再把夜星宇的魂儿勾回来,这个曾经被她唾弃的前男友,已经成了一只势头凶猛的潜力股,必须要牢牢地握在手上。 最后一个是庄静,她原本就对夜星宇比较感兴趣,且知道他跟林善雅之间不过是一场貌合神离的契约婚姻,再加上今晚又一次刷新了对夜星宇的认知上限,庄静已经暗自下决心,一有机会就要跟夜星宇大打感情牌,以备在一年之后他俩离婚之时顺利接盘。 不过在表面上,她们三个都没有表现出明显企图,张馨雨还是那个傲娇小公主,郑雪莉继续扮演清纯小仙女,庄静则是浅笑吟吟,若无其事。 第87章 酝酿半天原来是在憋大招 夜晚十一点左右,宾客们三三两两地散去了大半,夜星宇等人也向苏俊喆和吴楚君告辞。 然而江旭这个小浑蛋竟然喝醉了,爬在桌子上呼呼大睡,怎么叫都叫不醒,苏俊喆便在山庄内给他安排了房间,让侍者把他扶到房里去休息。 严小西也喝了不少酒,酒品超烂,半醉半醒的像个小孩子一样,搂着张馨雨又哭又闹,身为表姐的张馨雨竟然像她老妈一样哄着她。 吴楚君便说道:“馨雨,小西醉成这样,你不方便开车,还是在这里住一晚吧,明早再回去。” 张馨雨还没答话,严小西就叫嚷起来了:“不!我今晚就要回家!我要回家!” 没办法,吴楚君便转头看向夜星宇,求助道:“馨雨也喝了不少酒,她驾车我不放心,要不麻烦你一下,顺便送她们两个一程?” 夜星宇点头答应下来,互相道别之后,便带着一帮娘子军往山庄外的停车场走去。 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多多少少有点酒劲上头,唯有夜星宇完全保持清醒,由他来驾车最为安全。 等到了停车场,夜星宇一看,居然发现郑雪莉也跟在后面,不由皱眉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郑雪莉红着脸低着头,瑟瑟缩缩地答道:“星宇哥,这么晚了,你别丢下我,我怕,这里又打不到车,你能不能送我回去?” “不能!”夜星宇斩钉截铁地拒绝,根本懒得搭理这个小贱人,她什么德性,自己最清楚不过,根本不会上当。 郑雪莉见到夜星宇不为所动,泪珠子竟然就滚了下来,顺着眼角滑落,一副梨花带雨的凄楚模样,惹得林善雅和张馨雨都看不过去,不去理会夜星宇的态度,直接就招呼郑雪莉上车。 夜星宇苦笑不已,心想这小婊子的功力是越来越精进了,简直就把柔美纯情流发挥到了极致,轻易就能招来一大片泛滥的同情心。 没办法,夜星宇就只能再送她最后一程,反正她跟自己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从今往后,各走各路,老死不相往来。 夜星宇驾车,林善雅坐在副驾驶,张馨雨抱着严小西,伙同郑雪莉,一起坐在后排,好在三个人都是女子,不算挤。 刚把汽车启动驶出停车位,一个人突然从旁边窜出来,拦在车子前面,夜星宇马上踩下刹车。 在车头灯的照耀下,夜星宇和林善雅都看得清清楚楚,前面拦车的人是庄静。 夜星宇从驾驶窗探头出来问道:“怎么了?” 庄静走到他旁边,答道:“我们住一起,正好顺路,你顺便载我回去好不好?” 林善雅冷哼一声,没说话。 张馨雨却心头一动,想到:住一起?庄静怎么会跟夜星宇住一起?他们不是刚刚才认识几天吗? 郑雪莉则是好奇打量着庄静的俏脸,在心头嘀咕:这女人是谁呀?穷屌丝夜星宇怎么会突然认识这么多美女? 夜星宇奇怪地问道:“你的车呢?难道你是打车过来的?” 庄静答道:“我是坐我哥的车一起过来的,不过他有事提前离场了,把车也开走了,所以我就……” 夜星宇看了看后排,要是再加进来一个庄静的话,怕是会很挤。 坐在夜星宇后面的郑雪莉看到庄静优雅文静,气质不凡,心中有了计较,立刻把车门打开,招呼道:“姐姐进来吧!我们可以挤一挤!” “谢谢啊!”庄静也不客气,直接挤上了车,亲热地抓住郑雪莉的小手。 这也是郑雪莉的清纯外表实在太具有欺骗性,男女老少通吃,若不能真正看清她的本质,都会被蒙骗,她只是随意一示好,就连素来机智的庄静也中招了。 庄静和张馨雨本就是熟人,互相之间很是随意地打了个招呼,接着庄静便对前面的林善雅说道:“林小姐,想不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正式认识一下吧,我是庄氏集团的庄静,不久前才知道你是帝都林家的大小姐,之前多有得罪,还望见谅!”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尽管林善雅对庄静没有任何好感,甚至还有些鄙夷不屑,可来自于名门望族的良好教育让她保持着应有的风度礼节,脸上没有表现出丝毫不满,转头对庄静微微一笑,略微寒暄几句。 夜星宇驾着车往凤鸣山下驶去,首先问清楚了郑雪莉的住址,输入导航,准备先把这个瘟神送走。 说来也是好笑,两人谈了一整年的恋爱,夜星宇居然连她的具体住址都不清楚,只知道她上中学的时候每天会在哪个公交站乘车,送她回家的时候,也是送到公交站附近,郑雪莉似乎在刻意隐瞒着什么,一直不让他靠近自己家。 不到半小时,便到了郑雪莉家楼下,是一个较为普通的住宅小区,不算高档豪华,但也绝不像她以前所说的那样落魄窘困,住在这里的应该算是收入一般的家庭。 郑雪莉这小婊砸果然没有对夜星宇说实话,估计是为了上演悲情戏,博取男人的同情心,方便给骗钱找幌子。 下车后,郑雪莉说了一句“谢谢”,但没有马上离开,反而是一脸凄苦地望着夜星宇,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夜星宇暗叫一声不妙,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这个女妖精肯定又要弄出什么幺蛾子来。 可他也不能马上开车走人,因为庄静还在车外面,她先前坐在门边,为了让郑雪莉下车,自己就先出去了,这会儿车门还开着,她人还没坐上来。 果然,在几人的目光注视下,郑雪莉像是鼓足了勇气,忸怩不安地说道:“星宇哥,我……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怪我……孩子打掉……我也不想的……” ——轰隆! ——我滴妈鸭!天炸了! 这句话就像是晴天里的一个大霹雳,劈得所有人外焦里嫩,头冒青烟。 夜星宇欲哭无泪,感觉像是被狗哔了一样,心里面有千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浩浩荡荡地冲向马拉戈壁,一句妈卖批卡在喉咙里,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他还是小看了郑雪莉,果然是道行高深的千年婊,酝酿半天原来是在憋大招,连崆峒派的七伤拳都使出来了,戏演到了骨子里,自己千提防万小心,最终还是被她狠狠地捅了一刀。 “你丫的……说什么胡话呢?”夜星宇面如锅底黑,好想跳下车去逮住郑雪莉给她一记佛山无影脚。 “呜呜呜……”郑雪莉没给他机会,悲泣着掩面离去,一路小跑,很快没影。 话说一半最伤人,就让你们自个去疯狂联想吧!反正故事已经起了个开头,郑雪莉想要的效果已经达到了。 前女友的身份在她看来影响力还不够,她需要扮演一个为情所伤、且被始乱终弃的可怜受害者。 自以为百毒不侵的夜星宇,差点口吐白沫,毒发身亡。 第88章 大清早的就有美女来访 这就是小看女人的下场,仅仅只是一句话,就把夜星宇钉上了耻辱柱,一张“渣男”的标签也随后而至,“啪”的一声贴在了他的脑门上。 “卧槽……〒_〒……” 夜星宇用手捂着脸,就差没有内牛满面,他其实很想解释,但是…… 纵然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 他有预感,不解释可能还好,强行解释只会越描越黑,没人会信,还有欲盖弥彰之嫌疑。 “愣着干什么?赶紧开车吧!”林善雅的脸色阴沉得像是要下暴雨一样,一股股寒意自她身上散发开来,车内的气温瞬间低了五度。 林善雅是真的生气了。 这特么是男人吗? 又做鸭,又有女朋友,还抛弃了一个堕胎的前女友。 像这种人,应该马上拖去枪毙,再烧成灰,最后倒进马桶里冲进臭水沟。 可偏偏这个男人,却是她的合法丈夫! 真特么操蛋! “唉——!”夜星宇长叹一声,不再言语,默默地开着车,气氛一下子降到冰点。 送完张馨雨和严小西以后,再驱车返回骊水南湾,已经过了十二点。 庄静下车的时候,颇为幽怨地望了夜星宇一眼,却最终什么都没有说,默默进入了自己的别墅。 林善雅更是冷得像块千年寒冰,走路的时候将高跟鞋踩得咯咯直响,一回到家就立刻把自己关进屋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夜星宇没敢去招惹她,天大的冤屈也只能暂时忍着。 他今天虽然出够了风头,却也惹得林大美人很生气,最关键还把自己清白毁了。 都怪郑雪莉这个小婊砸胡编乱造,当初跟她谈恋爱的时候,明明就只是牵了一下手,现在竟然连堕胎这种荒诞情节都给整出来了,偏偏这又无法解释。 郑雪莉那欺骗性十足的清纯外表,再加上与生俱来的戏精天赋,任谁都宁愿相信郑雪莉,而不愿信他夜星宇。 现在的夜星宇可是比窦娥还冤呐!打碎了牙也只能混着血往肚里吞! ——真特么晦气! …… 第二天,林善雅早早起来就出门了,夜星宇叫她吃早餐也没理,一句话不说,冷着个脸,看来昨晚上气得不轻。 这种情况,夜星宇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劝,他跟林善雅虽是名义上的夫妻,但认识没几天,对方到底是个什么性格脾气,他也暂时摸不清,心想还是少开口为妙,说不定等过几天,她的气就消了。 夜星宇独自干完了两人份的早餐,喂了猫,练了拳,就开始收拾屋子打扫卫生,外加洗衣服和刷马桶,像个家庭妇男一样。 这么大个别墅,上下总共四层,真要靠一个人来打扫会很费力,平时林善雅都会请家政钟点工来做清洁,每星期一次,一次来七八个人,也要折腾个把小时才能打扫完。 夜星宇也就是闲着没事,随便弄一下,屋子里外都不算脏,很快就把楼上楼下清扫了一遍,唯有林善雅的那间屋子没有进去。 夜星宇望了一眼他从未踏入过的那扇房门,心想:需要帮她收拾吗?万一她不领情怎么办?热脸去贴冷屁股? 最终,夜星宇还是决定打开门看一看,如果卫生状况还不错,那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关上门就走,如果确实有些脏乱差,就动手帮她收拾打扫一下。 平时这别墅都是林善雅独自居住,除了大门以外,其余的门都没有上锁,一拧门把手就开了。 屋里的情况尽收眼底,干净倒是干净,就是床上有点乱,一大堆衣服东一件西一件的扔在床铺上,七零八落,其中还有几件内衣裤。 这是收拾呢?还是不收拾? 夜星宇有些纠结。 毕竟有内衣裤啊!那私密的贴身玩意被碰到了,会不会惹来林善雅发飙? 夜星宇想了想,还是算了,林大美人的怒火承受不起。 两人说起来是夫妻,实际上屁都不算,跟地主家的包身工差不多,自己还是不要节外生枝,安心吃好这口软饭,猥琐发育就行了。 夜星宇轻轻关上房门,就当自己没来过,随后下楼,跑到院子里去除草。 别墅前后都有一个院子,后院的草坪面积小,都在围墙边缘地带,中间部分则是地板砖;而前院几乎都是草坪,只有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小路。 夜星宇很快就把后院的杂草清理了一遍,都没用工具,直接手一挥,劲风过处,就像是刀砍一样,那些窜得高的杂草纷纷倒毙。 随后再给五颜六色的花儿浇点水,最近一直都没下雨,泥土被晒得很干,补点水会好些。 等到夜星宇转到前院,准备用除草机清理前院杂草时,一个娴静而优雅的身影推开了院子的小门,望着夜星宇的背影,柔婉地说道:“在忙什么呢?” 这声音温柔而有磁性,夜星宇不用回头就知道说话的是谁,也只有庄静的声音这么动听,像是电台女主播一样。 他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留着齐肩短发的恬静美女,穿着精明干练的小西装,正是住在对面的庄静。 在夜星宇看来,最近认识的几个女人当中,庄静虽然不算最漂亮,却是最好相处的一个,跟她说话,没有压力。 “闲着没事,就打扫一下。”夜星宇露出微笑,回答着刚才的问题。 庄静看到他穿着随便,身上还系着一条粉红色的女式围裙,不免觉得好笑:“你一个古武者,竟然还做家务?” 夜星宇呵呵笑道:“没办法,我那便宜老婆是千金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她不做只能我来做!” 庄静若有深意地微笑着:“可真羡慕她啊!” 夜星宇可不想跟庄静打情骂俏,便转而问道:“你是来找我还是来找她?” 庄静趁着这话头转入正题:“当然是来找你,还记得我上次跟你说过的事吗?” 夜星宇当然记得:“给你们庄氏做打手?” 庄静有些无语地纠正道:“不是打手,是荣誉顾问!” 夜星宇无所谓地笑着:“好吧!其实都一个意思!” 庄静也懒得去跟他争辩,正颜说道:“这件事我告诉了父亲,他也同意了,不过他想要跟你亲自见一面,你看看今天有没有时间?” 夜星宇解下身上的围裙:“你等我一下,我换个衣服就跟你去见他。” 第89章 这个年轻人竟然是掌权者? 十分钟后,夜星宇坐上庄静的车,驶向位于市中心的明生大厦。 明生大厦在离城算是地标建筑之一,建成已有十余年,一共有三十层,算不上很高,但装修得很气派,是庄氏集团的总部老巢,其名字也来自于集团的董事长庄明生。 在最顶层的董事长办公室里,夜星宇见到了这个在离城市商界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年纪大概在五十岁出头,胡须和鬓发都已经开始变白,个子适中,不胖不瘦,相貌堂堂,气度威严,穿着笔挺的名贵西装,一看就是大人物。 “夜先生,请坐!”正在工作的庄明生立刻站起身来,客气地招呼着刚踏入办公室的夜星宇。 “庄董客气。”夜星宇毫无拘谨地在真皮沙发上坐下来,翘着个二郎腿,像是自己家一样。 庄明生坐在夜星宇的对面,女儿庄静坐在他身边,但庄明生的视线完全落在夜星宇身上,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人。 实际上,在昨天下午,夜星宇的资料和照片就已经摆到了庄明生的办公桌上,他翻来覆去地看了十几遍,几乎都能倒背如流,心里存了许多疑问,可当面见到夜星宇的时候,这些疑问就消散了大半,可又凭空生出更多的疑问。 跟照片上完全是两个感觉,虽然五官轮廓一模一样,但是真人的夜星宇明显要比照片上看起来更为帅气,也更有魅力。 最让庄明生在意的是那种气质,只有像他这样长居高位发号施令的大人物,才知道那股气质代表着什么。 是上位者! 并且还不是一般的上位者,是那种普天之下、唯我独尊、大权在握、生杀予夺的掌权者。 简而言之,就是王者之气。 庄明生相信自己不会看错,可夜星宇的资料上写得明明白白,这就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二十多年的成长历程没有任何的奇异之处。 这样的一个年轻人,能成为古武者就已经让庄明生很是惊讶,却又带着掌权者的王道之气,这就令他更加震惊。 原本庄明生还怀疑夜星宇的古武者身份,可在昨晚的凤鸣山庄,有很多人都看到了夜星宇与徐虎的交手,包括庄宁和庄静两兄妹,他们已经将这件事告知了父亲。 可以轻易推断出,夜星宇的古武者身份是跑不了了,并且绝对是内家高手的层次,一方面是因为他能轻而易举地击败徐虎,更重要的是,苏大少对夜星宇的异常态度。 苏家不缺古武者,但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就极少,但凡有了这种实力,就肯定会成为各大家族争相结交的对象。 苏俊喆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讨好一个人,肯定是有某种原因,而如果夜星宇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又如此年轻,那就能解释得通,并且合情合理。 内家高手,对此时的庄家来说,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庄明生的说话风格跟庄静有些不一样,开门见山,直来直往,只在开头客套了一两句,就马上进入正题。 先是简略地介绍了庄氏的历史,以及目前所面临的困境,最后又谈到了夜星宇任职庄氏荣誉顾问的事情。 通过交谈,夜星宇首先了解到庄氏的崛起和历史。 庄氏集团的前身只是一个百来人的小公司,经营建材,那时候当家做主的不姓庄,而姓张,老板叫做张德,是庄明生的岳父。 张德早年丧偶,没有什么亲人,就只有一个女儿张丽。 后来庄明生进入张德的公司,工作认真,做事勤快,又很有头脑,展现出很强的能力,得到张德的器重和赏识。 再后来,庄明生跟张丽谈起了恋爱,最终入赘张家,帮着张德一起管理公司。 在张丽生下庄宁后不久,张德就因为冠心病而猝死,近千万的家产就落到了两夫妻的头上,而张丽对庄明生言听计从,基本上都是庄明生做主。 随后,野心勃勃的庄明生扩大了业务范围,又涉及到运输、电子组装、医疗器材等等,小小的公司在他的细心经营下蒸蒸日上,渐渐成长为举足轻重的庞然大物,最终成立了庄氏集团。 庄明生的崛起相当快速,令人惊叹,在整个离城商界,庄氏集团也是排得上号的,差不多能够挤进前二十。 只是,庄氏的扩张触及了不少人的利益,不得不与许多大公司形成竞争关系,其中有一家叫做丰茂实业的,就成了庄氏最大的敌人。 最近,庄氏集团与丰茂实业正在争夺新阳区的一块地,都想把它拿下用来建厂,作为未来几年的重点发展项目,双方都是势在必得,谁也不肯松口。 丰茂实业的经济实力实际上还不如庄氏集团,如果按照正常的竞标流程,庄氏拿到这块地的机率很大,至少在八成以上。 但是丰茂实业有一名强大的古武者,据说是某位董事的亲戚,有一天很是嚣张地找上门来,明目张胆地威胁庄明生,让他放弃对那块地的竞标,否则就要使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对付庄家,如果庄家不怕有命赚没命花的话,尽管可以无视。 当时,在庄明生的授意下,身为司机兼保镖的柴通与那个古武者试探着过了两招,却不是对方的对手,这便令庄明生心生忌惮,不自觉地打起了退堂鼓。 一个发起疯来的古武者要是不顾一切地对付普通人,绝对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庄明生不得不慎重。 虽说他可以向国家举报,申请调查,可若是掌握不了充足证据,依然无法制裁古武者,庄明生不敢以身犯险。 但若因此而放弃那块地,许多前期的准备和投入通通都要打水漂,庄氏的发展也会严重受挫,庄明生心有不甘。 眼看这块地的正式竞标就要开始,庄明生还在为此事苦恼不已,幸而庄静结识了夜星宇,恰巧对方又是一名古武者,庄明生便想请出夜星宇来助阵,以应付来自丰茂实业的威胁。 第90章 庄某人愿以两千万作为谢礼 当把这些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说完之后,庄明生很是诚恳地望着夜星宇,开口请求道:“夜先生,若是你肯出手相助,庄某人必有厚报!” 夜星宇不置可否地问道:“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庄明生说道:“我虽然只是一个俗世商人,却也听说过古武界的一些规矩,据说古武界但凡遇到争端,便有文斗和武斗两种解决方式,文斗是双方各自派出代表切磋一场,以定胜负,武斗则是不计规则后果,直接生死相搏,直到一方灭门为止。” 夜星宇点头道:“不错,古武界的确有这么个规矩,一般不是无法调解的生死大仇,都是以文斗来解决争端。” 庄明生郑重其事地说道:“我就是想请夜先生出面,与丰茂实业的古武者进行一场文斗,无论胜败,庄某人都愿以两千万作为谢礼,以报先生之大恩。” 虽说是“无论胜败”,夜星宇都可以拿到两千万,可庄明生清楚,只要夜星宇肯诚心帮忙,一定能胜。 丰茂实业的那个古武者虽然要比柴通厉害,可柴通却断定他没有达到内劲层次,而夜星宇多半就是内劲高手,只要出马,应该是十拿九稳。 就算退一万步来说,夜星宇真的败了,庄明生也愿意拿出两千万,来结交一个年轻而有潜力的古武修炼者。 要知道,夜星宇现在才二十五岁,还有大把的提升时间,十年后,二十年后,会厉害到什么程度?谁也说不清! 商人最擅长的就是未雨绸缪,奇货可居,等到对方真的牛逼到顶了再去结交,已经晚了! “两千万?不错啊!”夜星宇轻声笑着,他虽然不把两千万放在眼里,可有钱不赚,那岂不是王八蛋? 所以,夜星宇很痛快地答应了:“行吧!你去跟那边约一下,我帮你搞定这件事,如果输了的话,我一分钱都不会拿!” 说是这样说,但他会输吗? 当然是不可能啊! 如果连夜星宇都搞不定,那人至少是先天武者,也不会用这种下三滥的威胁手段掺合到世俗商战中。 先天武者有多尊贵? 这么说吧,整个天龙帝国有十几亿人,却都找不出十个先天武者,真正的亿中无一。 每一个先天武者都是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被像国宝一样供奉起来,想要什么没有?会跟你抢一块地? 当然,就算是先天强者,夜星宇也不见得会输,但要赢,也绝不轻松,必定需要动用许多的底牌,只是为了两千万,那就太不值了! 得到夜星宇的承诺,庄明生大喜过望,立刻说道:“这件事我会马上叫人安排,等到跟那边约好时间,再来通知夜先生。” 夜星宇点点头,此事就这样定下。 庄明生又道:“还有就是小女跟夜先生提到的荣誉顾问一事,夜先生应该也不反对吧?” 哪知道夜星宇却摇头拒绝:“荣誉顾问就免了,我老婆是帝都人,说不定哪天就要回娘家,我也不知道能在离城呆多久,搞不好下半辈子居无定所,要是我拿了钱跑路,估计你也难受!” “那……这个……”庄明生有些失望,心想着该怎么劝说。 夜星宇又道:“以后要是有事需要我出手,那咱们再详谈,干一次拿一笔,你不吃亏,我也没负担。” “这样也好!”庄明生点点头,没有勉强,心想只要平时跟夜星宇打好关系,挂不挂个荣誉顾问的头衔其实并不重要,只要他记得有庄家这个朋友就可以了。 庄明生没有拖拖拉拉,趁热打铁,立刻问清楚夜星宇的银行帐号,当面转了两千万过去。 他根本不怕夜星宇拿了钱就跑,古武者绝大多数都是讲信用的,若真是涉嫌到诈骗等犯法行为,一样会遭到国家政府的通缉,天龙特警以及更厉害的潜龙组织,都是用来对付古武犯罪者的。 除非你天下无敌,否则千万不要与国家机器对抗,那是作死。 转帐后会收到消息通知,夜星宇面色淡然地用手机查看了一下帐户上的余额,完全没有大发横财的激动,就好像领到一个月的工资一样。 庄明生暗暗点头,心想这上位者的气质还真不是装出来的,看到两千万入帐,眼皮子都不眨一下,淡定如水。 正事全部谈妥,一看时间,差不多到了饭点,庄明生便邀请夜星宇共进午餐,后者欣然应允。 庄明生把儿子庄宁也叫来,互相介绍了一下,四个人便乘坐董事专用的私人电梯到达九楼的餐饮部门用餐。 明生大厦一共三十层,可不全是办公室,还有很多功能性的楼层,比如八楼和九楼就是用餐的地方,区别在于八楼是员工大食堂,九楼是高层领导专用的餐厅,同时也接待贵宾,档次和装修完全不一样。 庄家父子兄妹三人,性格各自不同,庄明生老练沉稳,庄静温柔娴静,而庄宁就是一个典型的马屁精。 他在昨日的音乐酒会上见识过夜星宇大出风头,只是因为钟杨和梁少凡在场,不敢上前结交,现在就没有这种顾忌,一见面就腆着脸猛拍马屁。 而且这家伙竟然还是aoe范围输出,在拍夜星宇马屁的同时,连他老爹和老妹都不放过,不知道沉稳的庄明生怎么会生出这样一个浮夸儿子。 庄宁的商业头脑和管理能力都不怎么样,口才倒是挺好,一路上口若悬河地说个不停,不带重样,也算是个人才,所以庄明生也给了他很多的话语权,参与到庄氏的管理层面中。 酒桌上几乎谈的都是一些家常琐事,因为正事都差不多谈完了。 庄明生这个老人精时不时地变着花样来打探夜星宇的底细,他相信自己手头上的资料肯定缺失了很重要的一部分。 但是夜星宇更是个千年老妖怪,不动声色地全部搪塞过去,滴水不漏。 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总不可能说自己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夜星宇,而是借屍重生吧! 第91章 傲娇张馨雨原来是神风小公主 酒饱饭足之后,庄明生亲自作陪,领着夜星宇参观了一遍明生大厦,简略地介绍了一下庄氏集团目前的经营情况。 员工们都觉得很惊奇,董事长竟然陪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搞视察,就像是陪伴市领导一样,很多人都在暗地里互相询问,这人是到底是谁啊?难道是五大家族的贵公子? 有些好事者甚至偷偷打开网页,把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里面,有资格成为继承人的家族成员通通搜索了一遍,对着照片逐一辨认,最终的结果当然是没有任何线索,石臼里捣水——白费力。 参观完毕以后,夜星宇告辞离去,庄明生将他送到楼下,吩咐庄静送客。 到了停车场,庄静问道:“是送你回别墅还是要去哪里?” 夜星宇想了想,说道:“去附近的汽车销售点,我打算买辆代步车。” 骊水山庄风景的确优美,就是太偏了,没个车代步,进出真是麻烦,夜星宇打算随便买辆车,最起码买菜方便些。 庄静拉开车门:“那就去馨雨家的神风汽车看看,说不定还能打个折。” “你是说张馨雨?”夜星宇有些疑惑,“神风汽车难道是她家的?她不只是一个秘书吗?” “怎么?你还不知道?你们不是老同学又是男女朋友吗?”庄静笑着说道,“神风汽车就是他们张家的,张天根董事长是馨雨的亲爷爷,集团总裁张翰林是她爸,神风汽车的总经理张弘扬是她亲大哥,而馨雨就是张家的小公主了。” 夜星宇听得暗暗咋舌,他还真不知道张馨雨的来头那么大,一直以为这个前身的梦中女神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总经办秘书,没想到竟然是张氏的千金公主,难怪这么傲娇。 神风集团不像庄氏集团的生意那么五花八门,涉猎甚广,神风集团主做汽车,百分之九十的投资都砸在汽车产业上,其它的都是小打小闹,可它的实力比起庄氏集团还要雄厚得多。 在整个离城,神风集团至少能排进前五,除了十大豪门里面的苏家稳居龙头以外,没有几家敢称自己绝对压得住神风,即使放到全国的范围,神风集团估计也能挤进前百强。 国内三大汽车品牌,金龙、道威、神风,都是驰名已久。 其中,神风汽车起步最晚,发展势头却很迅猛,已经和老牌车企金龙道威鼎足而立,市场占有率也在逐年升高,尤其是在电动汽车市场,更是独占鳌头。 一提起神风汽车,那就是离城人的骄傲,走在离城的大街小路上,十辆飞驰而过的汽车,大概有五辆就是神风品牌,可想而知,神风有多牛。 重生前的夜星宇就是神风汽车的销售员,多多少少对神风汽车有些偏爱,虽然这不至于影响到现在的夜星宇,但他还是听从了建议,坐上庄静的跑车驶往神风汽车总部。 买车不一定要去总部,离城有许多家4s店,兴许就有一两家离明生大厦比较近。 不过总部的直营店品种型号更齐全,选择面更广一些,反正庄静巴不得能跟夜星宇多点相处的时间,去较远的总部更合她意。 神风大厦也在市内,不过却在南阳区,与座落在罗阳区的明生大厦相隔甚远,中间还隔了一个福阳区,驱车过去竟然花了将近一个小时。 到了地方,夜星宇对庄静微笑道:“谢谢你送我过来,到这里就可以了,你先去忙你的吧!” 庄静却是关了发动机,跟着他一起下车,眼神妩媚地看过来:“我反正今天没事,就多陪陪你吧!” 夜星宇无奈地点点头,别人是好意,总不可能到了地方就赶人走吧? 神风汽车的直营店就在神风大厦的旁边,一栋三层高的小展馆,数十款在售车型都在其中。 夜星宇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了,他当时做销售员的时候,这个店的每一个犄角旮旯他都走过,熟得不能再熟。 但是这段记忆没有什么意义,被重生后的夜星宇封存起来,所以他现在再次光临,就有一种古怪的错觉,似乎对此处很熟悉,又好像很陌生。 他今天虽然只是穿着休闲装,却也是上次林善雅给他买的,每一件都是名牌,剪裁合身,做工精致,衬得整个人英俊挺拔,气宇轩昂,再加上身旁的庄静一副时尚白领精英的装扮,任谁看了都觉得是不差钱的主,所以两人一跨进大厅,便吸引了无数的目光,当即就有一个扎着马尾的女销售过来接待。 “先生、太太,您好,我叫小雅,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两位是参观还是试驾?” 女销售面带笑容地鞠了一躬,声音很清脆,却把两人误会成夫妻或是恋人。 庄静听到后很高兴,和颜悦色地柔声说道:“我们要买车,把新款的高档车介绍一下。” “好的,请跟我来。”销售小雅心花怒放,笑容更甜,转身往前面带路。 夜星宇有些尴尬地对庄静小声说道:“我可没想买高档车啊,只打算随便买个几万块的代步就行了,我又不做生意撑场面,就是出门买个菜而已……” 庄静亲密地挽住夜星宇的手臂,笑吟吟地打断道:“好了,别说了!谁规定买菜就不能开豪车?你就尽管挑,今天买的这辆车就算是我送你的礼物!” 夜星宇运用内劲轻轻一震,挣脱了庄静的手掌,不动声色地跟她稍微拉开些距离,嘴上说道:“无功不受?,这样的大礼我可不敢接受!” 庄静有些不高兴,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依旧笑道:“谁说你没有功?你不是正帮我们庄家解决麻烦吗?” 夜星宇坚持道:“可我已经拿到了两千万的酬劳,再多拿一辆车就是不讲道义。” 庄静突然撒起娇来,撅着嘴说道:“我不管!公是公,私是私,我就是想送你一辆车,不许你拒绝!” 一向庄重恬静的庄大小姐突然撒娇,令夜星宇有些措手不及,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第92章 小白脸居然傍上了小富婆 行走在宽敞明亮的展厅中,四处都是亮锃锃的新车,看着都是一种视觉享受。 因为今天是周日,来看车购车的顾客有很多,销售导购们也很热情,不吝口水地解说着,整体气氛很热闹。 走了一小段,销售小雅便停步转身,对夜星宇他们说道:“两位请看,这是幻影系列超跑的最新款,目前卖得很火,很适合年轻人。” 两人停止交谈,目光一同看过去,一辆造型酷炫的红色跑车静静地停在前方,流线型的车身,亮如镜面的车漆,低矮的底盘,20吋的超大轮毂,八个排气管,对开剪刀门…… 夜星宇当场就愣住了,心想这小娘们还真是够狠呐,把自己当成肥猪宰?这呢嘛怕是全场卖得最贵的一辆车吧? 说实话,这车太炫,就算是白送,夜星宇也不敢开。 为什么?因为他现在需要的是低调! 这车太骚气,要是开上街,回头率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剩下一个没反应的估计是瞎子。 像这种车,只适合江旭这样的豪门纨绔,绝不适合他夜星宇。 夜星宇还没开口,庄静就替他说了:“这车太张扬,换一个沉稳一点的!” 虽然庄静自己开的是跑车,并且也喜欢跑车,但是细心的她能够察知到,这种骚包车跟夜星宇的性格绝对不配,沉稳大气的style才适合他。 “好的,请跟我来!”销售小雅笑容不减,又领着两人往前走。 才走出十几步,夜星宇忽然看到一个熟人,便出声喊道:“肖大庄。” 一个白脸胖子转过头来四处张望了一下,没发现熟面孔,便问道:“谁叫我?” 夜星宇朝他挥挥手:“我叫你。” 这人便是夜星宇重生前的顶头上司,神风汽车的区域销售经理,那时候可没少给夜星宇小鞋穿。 也亏得夜星宇忍辱负重,为了接近张馨雨,拼了命地忍下来,要不然早就被肖大庄给撵走了。 肖大庄眯着小眼睛走过来,游移不定地打量着夜星宇,感觉这人好眼熟,却偏偏记不起来是谁。 也难怪他认不出来,此时的夜星宇跟当初在神风汽车工作的时候截然不同,就好像乞丐住进了皇宫,成了王子,虽然五官面貌没有多大改变,可穿着打扮和谈吐气质完全就是两回事,一旦走在大街上,谁也认不出来他就是原先那个乞丐。 夜星宇好笑地看着肖大庄:“怎么?这才没多久,就不认得了?” 肖大庄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再结合脑海中的记忆,猛然惊叫道:“夜星宇?你是夜星宇?” 夜星宇嘴角勾起,微微点头。 销售小雅问道:“肖经理,原来你们认识呀!这是您的朋友?” 小雅是刚参加工作的新人,她来的时候夜星宇已经被赶走了,所以她只认得肖大庄,而不认识同为销售的夜星宇。 肖大庄没回答,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夜星宇一番,忍不住道:“全身名牌啊!你这是中彩票发大财了?” 夜星宇嘿嘿一笑:“赚了点生活费,勉强混个温饱。” 肖大庄不说话,把目光转到庄静身上,以他的阅历,一眼便能看出,这位美女肯定是个真正的有钱人,心中便在想:这家伙居然跑去做了小白脸,还傍上了一个小富婆,怪不得人模狗样的,害老子都没认出来! 夜星宇是什么能力,肖大庄最清楚不过,除了会拍点马屁以外,就没什么真本事,所以他坚信,对方之所以会形象气质大变,肯定是因为抱上了旁边这位有钱美女的丝袜大腿。 像这种吃软饭的小白脸,更加让肖大庄瞧不起,嘴上打着哈哈,眼神里全是不屑。 只不过在他内心深处,却是无比的羡慕和嫉妒,巴不得自己能跟夜星宇调换一下,换他来伺候小富婆。 夜星宇懒得去管肖大庄怎么想,也不可能跟他叙旧,两人见面不红眼就算好的了,哪还有旧可叙? 所以,他开门见山地直接说道:“我准备买辆车,老熟人能不能给点优惠?” 肖大庄又往庄静瞄了一眼,咽了咽口水,才道:“咱们公司是什么制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虽然是个销售经理,可实际上没多少话语权,最多给你一个内部员工的九折优惠价。” 夜星宇知道肖大庄说的没错,神风汽车作为国内三大顶级汽车品牌,在价格管控这方面是做得很到位的,无论是经销商还是直营店,全面实行统一调控,都是名码实价,杜绝各种坑蒙消费者的行为,内部也难以卡拿回扣。 但员工购车有一定的优惠,按工龄和级别来划分,具体有八折、八五折、九折三种,每人每年只有一个名额,肖大庄给他的就是最低一级的九折优惠。 拿了九折也行吧,聊胜于无! 这样想着,夜星宇就准备去挑型号,谁知一转头,刚好看到两个员工抬着一面广告宣传板从旁边经过,上面写着“金秋十月,倾情回馈,订车即送大奖”。 夜星宇便问道:“有促销活动吗?” 肖大庄答道:“对,购车交订金,就有一次抽奖机会,不过已经结束了,这是十月份的活动,现在已经是十一月。” 夜星宇一看时间,好巧不巧,十一月一日,刚好昨天结束,这些员工正在撤走已经失效的广告牌。 他又随口问了一句:“怎么个抽奖?奖品又是什么?” 肖大庄指了指不远处:“看到那个没有?站在五米外扔飞镖,只有一次机会,扔到什么算什么。”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就见到一个用厚实kt板做成的大转盘,直径一米有余,像是个饼状图,分成了七八块,各自用不同的颜色和文字注明了奖品。 最抢眼的三大块颜色区域合计占了九成五以上,分别是“洗车卷5张”、“免费保养1次”、“100l加油卡”,而剩下的几个色块全部挤在一起,细细的一长条,字小的几乎都看不见。 还好夜星宇目力惊人,隔得这么远也能看清楚,那剩下的5居然也被填充了五种颜色,面积越小,奖品的价值越高,想来就是所谓的一等奖到五等奖。 第93章 这样的结果令人无法接受 拿奖就要拿大奖,四等奖和五等奖就不用看了,夜星宇只看前三项。 三等奖是“双人豪华五日游”,二等奖是“凯旋2000型轿车”,一等奖是“陆行者城市suv”,当然是一个比一个诱人。 凯旋系列轿车是神风品牌的低端车,纯电动,2000型是乞丐配置,售价还不到十万;陆行者就要贵很多,售价在三十万到四十万之间,属于中端档次。 只不过,奖品看似诱人,想要拿到难如登天,一等奖和二等奖合并在一个扇面上,占据圆盘面积百分之一都不到,一等奖在边缘方向,二等奖则靠近圆心。 但是相比起来,二等奖的面积就比一等奖大了至少五倍。 一等奖就是最边缘的一个非常小的扇形小色块,“陆行者城市suv”几个字占得满满当当,都快挤不下。 要知道,扔飞镖的时候,圆盘不是静止的,而是处于高速转动中,要隔着五米的距离扔中一等奖,就连内劲古武者都办不到,恐怕先天强者才有可能。 而一等奖又是在最边缘,如果奔着一等奖去,扔得稍歪一些就可能脱靶,脱靶就什么都没有,连个安慰奖都捞不到。 但是夜星宇看到这个圆盘,以及上面标注的奖品,心中一动,向肖大庄问道:“我不要九折优惠,给我一次抽奖的机会怎么样?” “什么?”肖大庄有点懵,要是让他来选,他肯定会选九折优惠,实打实地便宜了十分之一,就算买个十万块的低端车,也能节约一万块。 那个转盘上的奖品看着诱人,却是空中楼阁,不切实际,九成九的抽奖者,飞镖扔出去,落点都是三大安慰奖,价值也就几百块,有个毛用。 “你确定?”肖大庄又问了一遍。 “确定。”夜星宇重重一点头。 肖大庄又偷偷瞄了一眼庄静,心想这女人怎么不出声阻止这种傻叉行为呢?难道真的是有钱可以任性? 聪慧的庄静却知道夜星宇不会无的放矢,肯定又有惊人之举,默不作声地站在一旁等着看热闹。 肖大庄见到庄静没反应,想了想,便说道:“可以,只要交三千元订金,就可以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只不过我丑话先说在前头,你要选抽奖,折扣可就没有了!” 夜星宇笑道:“放心吧,我哪会说话不算话!” 肖大庄却在心里面嘀咕道:你小子经常说话当放屁! 夜星宇转头向庄静问道:“有没有三千元现金?先借给我!” 庄静打开手上拎着的手提包,取出钱夹,从里面一大叠钞票中取出几张,递给夜星宇。 夜星宇接过数了一下,转手塞到肖大庄手上:“钱你拿着,我先抽奖吧!” 天龙币最大面值是500元一张,紫红色,庄静的钱包里面全是这种大紫钞,少说也有一百多张,那就是几万块。 不愧是小富婆,看得肖大庄直咽口水,而他手上拿着六张,正好是三千元。 收到钱后,肖大庄便带着夜星宇和庄静走到大转盘附近,同时指派小雅去取飞镖,因为飞镖已经被工作人员收走了,转盘还留在原地没来得及搬走。 小雅去了不到三分钟,便拿着两支飞镖回来,肖大庄接过后随手将其中一支递给夜星宇,指着不远处由贴纸贴出来的黄线:“你去站到那条线后面,脚尖不能压线,等我这边一转,你就可以扔了。” 夜星宇手执飞镖,退到线外,肖大庄在这边用力一甩,静止的大转盘便像电风扇一样呼呼地转动起来,瞬间就看不清楚上面的颜色和文字。 这时候,通常就只能凭感觉来扔飞镖,不脱靶就行,至于结果如何,听天由命。 夜星宇运转神魂力量,施展神通“入微”,刹那之间,所有的一切落到他的眼睛里面都成了慢动作。 快速旋转的转盘,从飞速转动的电风扇,直接变成了钟表盘上的指针,比起秒针的转速还要慢上几倍,他完全可以看清楚一等奖在哪个位置。 神通入微,其实并没有改变真实世界的时间流速,但是却在消耗神魂力量的同时,让自己的注意力高度集中,超越极限,让自身观察到的一切画面都变得极为缓慢,从而有充足的时间来反应和应对,甚至能看清楚出膛子弹的轨迹。 在这样的“龟速”下,夜星宇轻而易举就掌握了一等奖区域在转盘上的准确位置以及移动轨迹,再以内劲古武者的速度和精准扔出手中的飞镖,随后收回神魂力量,停止入微神通的使用。 像肖大庄这样的普通人完全看不清夜星宇的出手,只听见“笃”的一声,飞镖就已经不在夜星宇的手上,而是插在了转盘上。 肖大庄用手控制转盘停下来,等他看清楚飞镖插中的位置,整个人都傻了,嘴巴张大得可以塞得下一个拳头。 不仅仅是肖大庄,销售员小雅也开启了震惊模式,用手捂着嘴巴差点要尖叫出来。 只有庄静稍好一些,脸色瞬间变幻了一下,很快就恢复正常。毕竟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就算吃惊,也不至于完全失态。 “肖经理,我想知道该怎么领奖呢?” 夜星宇说话的声音惊醒了肖大庄,他都顾不上回答,像见了鬼一样趴到转盘上,想要找出一些不符合科学的蛛丝马迹。 可是他看了又看,手上就差一个放大镜了,最终还是没有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飞镖的确是自己亲手递给夜星宇的那一枚蓝色飞镖,落点也确确实实是在一等奖区域的正中间,连压线的借口都找不到。 可这个结果叫他怎么接受? 要知道这个促销活动自举办以来,至少卖了上万台车,别说是一等奖,就连二等奖都没有人中过。 这中奖的概率已经不能用狗屎运来形容了,踩中狗屎远远不够,起码得掉进粪坑里游上两圈,然后扎个猛子一沉到底,闭气半分钟后再爬上来,才有这个缘粪。 可如今,蓝色的飞镖清楚明白地扎在一等奖的正中间,这不是幻觉,真的不能再真。 看到这一幕的肖大庄,心态崩了。 第94章 肖大庄这狗东西太不要脸 肖大庄悔啊!悔得肠子都青了! 自己就不该嘴贱,没事答应夜星宇抽什么奖,这下子把自己都给抽进去了,他真是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大嘴巴。 要是夜星宇像其他顾客一样,抽中汽油、洗车卷、免费保养什么的,这些小奖品对肖大庄而言完全不值一提,大笔一挥,写个批条,就发出去了,可他娘的现在抽中的是一辆车! 价值三十多万的陆行者suv,他肖大庄敢写批条? 若是在正常活动期间,抽中了也没什么,按照规矩,该给就给,也不关他肖大庄鸟事;可现在活动结束了,肖大庄在没有禀告上级的情况下,擅自承诺让顾客抽奖,而今顾客抽中了一等奖,算谁的? 当然,肖大庄是神风汽车的销售经理,他作出的承诺,也就等同于公司的承诺,神风汽车肯定不会赖账,奖品也肯定是要发出去的,不过这笔帐就会记到肖大庄的头上。 锅由他来背,责任由他扛,虽说不至于扣他一辆车的钱,但一定的惩罚处分肯定跑不了。 肖大庄的心头在滴血,像是被人用刀子狠狠地捅了一下。 这个后果,他不想承担,这个面子,他也不想丢,更何况获利者还是他极为瞧不起的夜星宇。 一想到这屌毛拿到车以后小人得志的模样,肖大庄就是一阵不爽。 这时候,肖大庄忽然想到了夜星宇的性格,有点孬,有点怂,吼他几句,便像个孙子一样。 于是,肖大庄狠下心来,把手中的钞票塞回夜星宇手里,故作郑重地说道:“我突然想起来了,这个活动已经过期,奖品都被撤销收回,你就算扔中了飞镖也没用,我把钱还你,还是给你打个九折吧!” 夜星宇愣了,没想到肖大庄竟然这么无耻,刚说过的话马上就要反悔,这狗东西太特么不要脸了! 一旁站着的庄静当场就忍不住发怒了,脸色不善地喝问道:“你什么意思?想不认帐?” “就是我刚才的意思!”这时候的肖大庄也豁出去了,管你是千金还是富婆,他就是要赖账,故意板着个脸,“首先活动已经过期,不再有效,其次你们也没有正式的下订单,就算是在活动期内,按道理也要拿着订金的收据才能参加抽奖,可你们的订金收据在哪里?我没看到!” “你……”庄静气得真想给这头肥猪一巴掌,怒气冲冲地说道:“你可想好了,是不是要继续耍赖?我可先警告你,呆会别后悔!” 肖大庄没有在意庄静的威胁,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一口咬定道:“我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可没有耍赖,不信你问问我这位同事,促销活动是不是已经截止了?是不是需要订金收据才能进行抽奖?” 销售员小雅畏畏缩缩的不敢出声,肖大庄说的活动规则倒是没错,只不过刚才也是他亲口答应的顾客请求,说他耍赖,也没有冤枉他,的确就是耍赖,你既然要照规矩办事,为什么又要答应顾客呢? 但是小雅不敢主持公道啊!她只是一个小小的销售员,哪敢得罪销售经理,怕不是以后一直穿小鞋,所以小雅只好保持沉默,置身事外。 “死肥猪,你等着!”庄静气乎乎地掏出手机,打开电话簿,找到一个名字,按下了通话键。 肖大庄的心里隐隐约约有不妙的预感,可他已是骑虎难下,只能默不作声地看着庄静拨打电话,只希望对方是装腔作势,或者找来的帮手不够份量。 “嘟——!嘟——!嘟——!” 响铃三声,接通。 “喂,庄静啊?怎么突然想到打我电话?” “弘扬,我现在在神风汽车的直营店遇到点麻烦,就是你们楼下这里,你过来帮我处理一下。” “啊?” “啊什么啊!赶紧的!” “好,你稍等,我马上下来!” 电话随之挂断。 短短的几句对话,没有开免提,但夜星宇能听清双方的对话内容,而肖大庄就没这个本事,他只能听见庄静这边说的话,依此判断这小美女应该是认识神风汽车的谁谁谁,正叫人下来帮她出面。 而这个人的名字叫做“弘扬”,听起来有点耳熟,是谁呢? 肖大庄闷头闷脑地思索着,也许是脑子不好使,一下子像是得了健忘症一样,竟然愣是没想起是谁。 很快就过去了几分钟,直到一个身穿浅色西装、年约三十上下的英俊年轻人出现在他的视线里,肖大庄才恍然记起这个名字,瞬间脸色大变,汗如雨下,肥胖的身子像得了癫痫病一样抖个不停。 “庄静,怎么回事?”英俊的年轻人双手插在裤兜里,微笑着走过来,风度翩翩。 “弘扬,我就懒得说,你还是问一下你这个不要脸的下属吧!”庄静气乎乎地指向死胖子。 “怎么回事?”年轻人皱着眉头看向肖大庄。 肖大庄像是刚跑完几公里一样,满头大汗,两条短粗腿都在打着哆嗦,嘟哝了半天,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像是被一口老痰卡住喉咙,好半天才唤了一声:“张总……” 来人正是神风汽车的总经理,董事长张天根的亲孙子张弘扬,也就是张馨雨的大哥。 张弘扬应该不认得肖大庄,一个区域销售经理在总经理的面前就是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中间隔了好几级,他见对方连话都讲不清楚,便看向边上站着的小雅,很有气势地淡淡说道:“你来讲!” 小雅倒是认识张弘扬,员工手册上面就有这位帅气总经理的照片和介绍,见到对方询问,知道那位漂亮小姐是张总的朋友,她哪敢隐瞒,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详细道来。 张弘扬认真听完,先是狠狠地瞪了肖大庄一眼,随后将目光落到夜星宇身上。 看清对方的长相,张弘扬马上愣了一下,就觉得这面相好熟悉,仔细一回忆,立刻就想起在不久之前,刚由下面呈上来一份资料,内中就有此人的照片。 第95章 不入流的小角色不值得关注 张弘扬顿时心中一惊,急忙问道:“这位兄弟,你可是姓夜?黑夜的夜!” 在不久前,夜星宇从庄静那儿知道此人是张馨雨的哥哥,还以为是张馨雨在他面前提起过自己,便答道:“是的,我姓夜。” 张弘扬哈哈大笑,热情将手伸出:“我找得夜兄弟好苦,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真是有缘啊!” “你找我?”握着手的夜星宇有些摸不着头脑。 “是啊!你前几天在天成广场救了我奶奶,我爷爷还没来得及致谢,你就走了,所以爷爷让我多留意你的消息,希望能将你请到家里来吃一顿便饭,好好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原来,张弘扬知道夜星宇并不是因为张馨雨,而是因为老爷子张天根的交代。 张弘扬老早就让人去查了,直到今天早上,夜星宇的档案资料才递呈到他的手上。 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目标人物竟然还曾经是他们神风汽车的员工,只是在不久前莫名离职,不知去向,没想到才隔了几个小时,就见到了真人,不得不说是意外之喜。 “区区小事,不足挂齿,感谢就不必了。”夜星宇抽回了手,回答得很是平淡。 他知道张老爷子叫人来寻他,感谢只是措词,重点恐怕还是想让他出手救治张家老太太,所以很是干脆地回绝了。 庄静不知道这件事,眼神带着询问地望向张弘扬,于是张弘扬便把那天奶奶昏迷被救的情况简略述说一遍,庄静这才知道夜星宇竟然会医术,一双美眸眨也不眨地紧盯着夜星宇的俊脸。 一旁的肖大庄脸如死灰,万没想到夜星宇竟然还救过董事长夫人,是张家的大恩人。 而他肖大庄做了什么?不仅把夜星宇踢出公司,还在对方中奖后翻脸赖账,这回怕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张弘扬暂时没心思去收拾肖大庄,他要先忙着拉拢夜星宇,便笑着说道:“感谢是一定要的,这个可以过两天再谈,我们先来解决一下抽奖的事情,我作为神风汽车的总经理,自然有权利决定这种小事,我在此保证,活动和奖品都真实有效,至于某些抹黑公司形象的害群之马,我也会严加惩处。” 最后面这句,说的自然是肖大庄,这死胖子脸色一片惨白,心里面苦得就像是吃了黄连一样,差点快要哭出来。 随后,张弘扬亲自陪伴夜星宇办理提车,有总经理在旁边看着,效率简直惊人,十分钟不到,一辆崭新的白色suv就出现在夜星宇的面前。 其间,张弘扬数次借故邀请夜星宇去张家作客,夜星宇觉得此人态度诚恳,待人亲切,再加上庄静也帮腔相劝,便勉为其难地答应下来,看看什么时候抽个时间,去张家坐坐。 当然,最重要的是帮老太太看病,双方没有明说,彼此都心照不宣。 完事之后,夜、庄二人便向张弘扬告别,至于作茧自缚的肖大庄会落到什么凄惨下场,夜星宇根本不在意,像肖胖子这种不入流小角色,哪会值得他去关注? 夜星宇驾驶着刚入手的新车拐了个弯,进入了地下停车场,把庄静送到了自己的座驾跟前。 新车没有正式车牌,只有卖车商家所提供的临时牌,只能在短期内使用,所以夜星宇打算趁着没事,直接就驾车去车管所上牌登记。 庄静还想跟着他一起去,却被夜星宇拒绝了,他可是有老婆的人,哪能让庄静跟着他到处跑,传出去影响不好。 于是,夜星宇便把庄静送到了停车场,同时也把刚借的六张大紫钞还给了她,说声“谢谢”,便一溜烟地开着新到手的suv扬长而去。 今天可算是大收获,在庄明生那里拿到了两千万的酬劳,又在神风汽车白捡了一辆三十多万的崭新suv,心情美滋滋,开始想要放飞自我,车速难免就快了些,反正临时牌不会被道路监控拍下来。 结果刚出停车场没多久,拐了几个弯,驶上一条小路的时候,突然有一道身影从路边冲到了车前面。 眼看就要出事,可反应超快的夜星宇已经在瞬间踩下了刹车,非常及时地停了下来。 没撞上! 夜星宇心里非常确定。 不仅没有撞上,离那个突然冲进道路的人影至少还隔了一米的距离。 然而,那人还是倒在了地上,从驾驶室里已经看不到了,被车头给挡住。 还以为对方是被吓得摔倒,夜星宇便开门下车,走到前面去搀扶。 对方背对着夜星宇趴倒在马路地面上,一看身型和背影,就知道是个女孩子,长发披肩,个子娇小而又纤瘦,身上还穿着不知道是哪个学院的制服,看样子应该是一名学生。 “没事吧?”夜星宇一边说着话,一边准备把人给扶起来,可刚一碰到那女孩子,对方就“哎呦哎呦”地惨叫起来。 “你怎么样?摔哪了?”夜星宇一直以为对方是摔伤,所以自然而然也是这样问。 可女学生一转过脸来,顿时就把夜星宇吓了一跳。 这特么是人吗?是鬼吧? 对方嘴里竟然流出了鲜红色的液体,鼻孔下面也挂着两道血痕,就跟恐怖电影里面的前来报冤索命的女鬼一样,胆小的能被当场吓个半死。 握草!摔一跤能摔成这样?这呢嘛太夸张了吧! 夜星宇当场就懵逼了,再一看,这女学生的手臂和小腿竟然有多处擦伤,又青又红又肿还带破皮,这哪里像是普通的摔伤,简直就跟被车撞了没两样。 可是没道理啊?明明都没撞到!车子离人至少差了一米的距离,自己的感应不会有错! 夜星宇疑惑地看着女学生,对方很夸张地吐出一口血,才有气无力地抬起头来,断断续续地说道:“你……你开车……撞到我……” 这女学生看似虚弱无力,心跳呼吸却很正常,没有一点紊乱的迹象,根本就不像是重伤之人。 夜星宇也不说话,直接以神魂力量覆盖对方的身体,一念之间,对方的呼吸、心跳、血管、脉搏,乃至于肌肉、骨骼、关节、内脏等等情况完全呈现在夜星宇的脑海里,一览无遗,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的隐瞒。 第96章 原来是遇到传说中的碰瓷啊! 检查结果瞬间得出,对方的身体非常健康,完全没有任何异常,她的虚弱是装出来的。 霎时间,夜星宇便猜出了这是什么情况,原来是传说中的碰瓷啊! 那女学生犹未发觉自己已经被夜星宇看穿,用手擦了一下嘴角的血迹,继续有气无力地卖力表演:“你……赔钱……不然……我报警……” 夜星宇呵呵一笑,作了个“请”的动作:“也好,那就报警吧!” “嗯?”女学生愣了,傻呆呆地看着夜星宇。 情节不对啊?这时候难道不应该惊惶失措、破财消灾吗? “化妆技术还行,身上的伤痕是事先弄好的吧?”夜星宇神识一扫,那些伪装的伤痕通通在他面前失去了作用,“你这血浆弄得有点夸张啊,成分应该是红酒里面兑了蜂蜜,酸酸甜甜有点黏……” “你……你……你怎么知道?”女学生的眼睛里面满是惊骇,这男人也太诡异了,居然连这些细节都了如指掌。 夜星宇不解释,促狭地笑道:“你是自己起来呢?还是想继续赖在地上?” 被识破的女学生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自己从地上站起来,带着哀求的目光看着夜星宇:“我想漱个口,嘴里有血说话不舒服,能不能给我一瓶矿泉水?” 夜星宇刚提的新车,车上哪有水,看见路边正好有个便利店,就说道:“你等着,我去买瓶水来。” 说完,夜星宇朝着便利店走去,等他付完钱拿着一瓶水走出来,却发现自己停在路边的车居然不见了。 抬眼望去,正好看见一辆崭新的白色suv,在百米外的街尾一个漂亮的甩尾过弯,随后消失不见,正是自己刚刚到手的陆行者。 ——握草!被这小丫头坑了! 夜星宇来不及感慨,提步就追,内劲古武者的全身力量爆发开来,时速瞬间超过一百公里,如同一道疾风,朝着新车开走的方向紧追而去。 还好这条路没什么行人,不然看到有人能跑这么快,肯定要被吓到。 小丫头开车的速度还挺快,可惜城市道路不比高速,再怎么开,时速最多也就八十公里,并且还要经常减速,很快就被夜星宇追上。 夜星宇没有打草惊蛇,反正闲得无聊,就想看看这小丫头想把自己的车开到哪里去,便默不作声地一路尾随。 为了避开行人,不使自己搞得惊世骇俗,夜星宇没有跟得很紧,只以神识遥遥锁定车辆,随后一个纵身,数次踩踏借力,灵敏地跳上了路边的房屋,在屋顶上飞驰纵跃着,就好像电影里的蜘蛛侠一样,远远地跟着车辆前行。 这个小丫头怕是偷车老手,很是精明,总是朝着偏僻的小路走,避开了无数的道路监控,七拐八绕,花了半个多小时,才来到一个破破烂烂的荒僻所在。 这里原本是一个城中村,像是在搞拆迁,基本上没什么住户,拆得乱七八糟。 小丫头的目的地是一个占地颇广但却简陋脏乱的汽车修理厂,被围墙围起来,招牌都掉漆了,连名字都分辨不清,还没有围墙上的“拆”字鲜艳显眼。 围墙里面除了一栋单层的破旧厂屋,就是一大片空地,停了不少车,好车破车都有,倒像是一个停车场。 厂屋外面扯起了好大一块遮阳布,底下有几个看起来油腻而又邋遢的男人聚在一起打扑克。 看到有一辆白色suv从外面开进来,这些人纷纷停止赌博,各自把堆在身前的钞票收好,厂房里面也走出来几个人,一个个都目光警惕,看着车子驶近停下。 车子挂p档拉手刹但是没有熄火,穿着学生制服的小丫头打开车门跳了下来,那血腥恐怖的模样顿时吓了众人一跳,等看清楚,才认出对方是谁。 站在最前面的长发大汉很是不爽地吼道:“侯小妹,你吃饱了撑着没事干,扮鬼吓人啊?” 小丫头“嘿嘿”一笑,配上嘴角那血淋淋的鲜红液体,显得特别诡异:“华哥,你看看这辆车怎么样?多少钱收?” “哟,新款陆行者,不错呀!”华哥围着车子转了一圈,一看就知道这是刚提的新车,后排坐椅都还蒙着塑料套子没摘下来。 随后,华哥老练地爬上驾驶位,看了一下仪表盘上的里程数,便对侯小妹说道:“八万块,这车我收了!” 侯小妹对这价码显然不满意,不悦说道:“怎么才八万块?这车拿去卖,至少能卖二十多万吧?” 华哥冷笑道:“你个小丫头片子不懂就别乱说!这是赃物知道吗?你以为就这样原封不动地转手卖出去?我们得花费时间精力去改装,车架号和发动机编号这些都要换,不然很容易被查出来!” 侯小妹只懂偷车,其他的不了解,听到这话就不吭气了。 华哥继续说道:“你以为我们挣点钱容易吗?不仅要耗费时间精力,还要担风险!你要是不满意,自己找路子出手,看看有没有谁敢收!” 侯小妹认识收贼车的就他一个,哪还有别的路子,不过仍然倔犟地争道:“最少十万!” 十万收一辆全新的陆行者,很划算,华哥早就想好了,故意说成八万,就是给侯小妹留一点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过脸上却装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狠狠地抽了两口烟,才开口道:“行,就十万!” 价格谈定,也不磨叽,华哥马上用手机转了十万给侯小妹。 侯小妹收到钱后,心里面很高兴,对华哥身旁的那些手下说道:“有没有矿泉水啊?给我一瓶,我冲下脸,黏黏的粘在皮肤上难受死了!” 话音刚落,旁边就有一瓶矿泉水递过来,侯小妹说了一声“谢谢”,喜滋滋地接过,瓶盖一拧开,直接仰着头,就把瓶子里面的水倒在脸上冲洗“血迹”,完了还漱个口,一瓶水刚好够用。 旁边又递过来两张纸巾,侯小妹想也不想,接过来就擦,擦完了才看清,给她递水和递纸巾竟然是一个非常英俊帅气的年轻人。 第97章 阴魂不散的男人难道是鬼? 侯小妹当场就傻了,这不就是刚才识破她碰瓷的车主吗? “你……你……怎么在这里?”侯小妹吓得魂儿都飞了,一连退开数步,张嘴结舌地盯着夜星宇,像是见鬼一样。 “发什么神经?他不就是跟着你一道来的吗?”华哥纳闷地看着惊慌失措的侯小妹。 他们早就看见了这个年轻人,一直默不作声地站在侯小妹身后,都老半天了,这两人不就是一伙的吗? “不……不是啊!”侯小妹真的慌了,吓得都快哭出来,这男人是鬼吗?怎么会一直跟着到了这里,而自己却一点都不知道? 侯小妹赶紧一弯腰躲到华哥背后,一脸警惕地盯着夜星宇,身子抖得就跟筛糠一样。 “侯小妹,你丫到底在玩什么飞机?”华哥有些搞不懂了。 “他……他是鬼呀!”侯小妹指着夜星宇,战战兢兢地说道。 “鬼你妹啊!大太阳底下哪有鬼?影子还在呢!”华哥不耐烦了,指着夜星宇被阳光拉出的阴影对侯小妹吼道。 侯小妹同样也看到了清晰的影子,心里松了一口气:原来不是鬼啊! 华哥一把将侯小妹从身后拽出来,很不耐烦地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你特么今天出门的时候,是不是脑子被门板夹到了?到现在还脑震荡呢?” 侯小妹的脸色稍稍好看了点,没有像刚刚见到夜星宇时那么慌了,她强自镇定下来,对华哥说道:“他……他是车主,车子就是他的,只是……我开车走的时候他明明还在路边的便利店里,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 华哥的眼睛顿时眯了起来,盯着夜星宇很是不善地问道:“警察?” 他们这帮人是一个盗车团伙,偷车的同时也接脏销脏,做的都是违法的勾当。 这时突然有一个神秘人莫名其妙地出现,华哥便猜测,会不会是警察盯上了侯小妹,通过放长线钓大鱼的手段,顺藤摸瓜跟到了这里? 哪知道对方摇了摇头,直接否认道:“不是。” 华哥把手里面的烟屁股一扔,给身边的几个兄弟使了个眼色,下令道:“先把他绑起来,好好盘问一下。” 后面有几个家伙气势汹汹地走上来,就要对夜星宇不利,可是他们刚走出几步,眼前一花,身上一痛,然后通通失去了知觉,全都软绵绵地倒在地上。 “怎么回事?” 华哥和剩下的几个兄弟通通傻了,他们都没看清楚夜星宇是怎么出手的,好像只是一眨眼,走出去的六个人就全倒了,跟中邪一样。 “啊!”侯小妹发出一声尖叫,指着夜星宇心惊胆战地叫道:“他……他是古武者!” “天龙特警?”华哥等人听到侯小妹的叫声,脑袋里下意识地跳出这四个字。 偷车贼们立刻就慌了,心里面忍不住要骂娘:你妹哟!只是偷个车而已,怎么搞到连天龙特警都出动了? 又是古武者,又是警察,那就只能是天龙特警,可天龙特警一般都是用来对付古武者罪犯和恐怖分子,怎么突然管起偷窃来了? 既然对方是天龙特警,盗车犯们连玩命抵抗的念头也熄灭了,一个个鬼哭狼嚎地四散逃跑,有人还在高喊道:“快快快!快上车!” 通过侯小妹和华哥的对话,夜星宇已经知道这帮人是干什么的,这种事他可管可不管,如果对方好好说话,服个软,说不定他仅仅只是把自己的车开走,也懒得理会这些小毛贼,可这些人要逃,就起了反效果,夜星宇干脆就想把他们留下来。 身影连晃,咚咚声不断响起,包括华哥在内,所有逃跑的汉子全被夜星宇一个个追上,每人的后脑勺都被手指头弹了一下,立刻就倒在地上昏迷不醒。 几秒钟后,四下一看,除了夜星宇以外,没有一个人能站着。 偌大的空旷场地瞬间安静下来,只有微风吹过的声音,再无半点动静。 可夜星宇知道,还有个漏网之鱼,那个碰瓷的小丫头趁乱躲起来了。 神魂力量释放开来,围墙内的整个空间全在夜星宇的观察之下,包括那间破破烂烂的厂房内部。 侯小妹的踪迹瞬间就被发现,她没有躲在厂房里,而是悄悄地钻进了停在外面的一辆小汽车,正在勾着身子,慢慢地从副驾驶的座位上往驾驶位那边挪,估计是想驾车逃跑。 这车比较破,也比较老,用的不是电子启动开关,而是那种老式的手拧车钥匙,并且车钥匙正好就插在方向盘底下。 夜星宇发现了目标,也不着急,慢吞吞地迈着步子朝那边踱过去。 侯小妹听到外面一下子没了动静,吓得小脸煞白,大气不敢喘,也不敢探头去看,娇小的身子小心翼翼地爬过中央扶手箱,终于到了驾驶位上。 她仰躺在椅子上面,用仪表盘挡着脑袋,脚踩住油门,伸手去拧方向盘下面的车钥匙。 可奇怪的是,车钥匙像是锈死了一样,根本拧不动,她又不敢太使劲,生怕把钥匙拧断在里面,那就尴尬了。 “快啊……快啊……”侯小妹急得都快抓狂了,她已经听到车子外面传来了脚步声,越来越近,正有人慢慢走过来。 侯小妹哪里会知道,她的一举一动全部都在夜星宇的“注视”之下,甚至连车钥匙拧不动都是夜星宇在搞鬼。 神魂力量强大到一定程度,可精神干涉物质,操控物体,隔空御物,就像是超能力一样,夜星宇不想让车钥匙转动,侯小妹就根本拧不动。 “咚咚咚!” 有人在敲着车窗,促狭地声音传进来:“打不着火啊!需要帮忙吗?” 侯小妹不用看也知道说话的是谁,战战兢兢地抬起惨白的小脸:“这位大哥,有话好好说嘛,别动粗!” 夜星宇笑了一笑,神魂力量直接控制车窗降下,笑吟吟地看着侯小妹:“小丫头挺本事啊!又是碰瓷又是偷车,连我都被你耍了!” 侯小妹憋着气没敢说话,很是勉强地挤出一个难看笑容。 第98章 他曾经是全世界最顶尖的杀手 无论是拦路碰瓷之时,还是跟华哥交涉之际,因为脸上血迹和所处位置的原因,夜星宇始终没看清她的长相,直到现在,才有机会好生地端详着这张脸。 说实话,还挺俊俏的,五官清秀,眉眼柔和,是个美人胚子,年纪大约只有十五六岁,还有一点点未脱的稚气,恐怕任谁都想不到,这样一个乖巧的小女生,竟然是个坑蒙拐骗的贼。 夜星宇把车门拉开,命令道:“下来。” 侯小妹畏畏缩缩地从车里钻出来,低头站着,一副做错了事的小学生模样。 “你是哪家学院的学生?”夜星宇看了一眼她身上的制服。 侯小妹不回答,两只手放在身前,紧张地搓着手指头。 夜星宇发现她裤兜里有个皮夹子,手一动,皮夹子就到了他手上,而侯小妹一无所觉。 皮夹子是真皮的,但是很破旧,应该用了好几年,底部都通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扔。 通了底的皮夹子里面当然没有钞票,只在侧边插着一张身份证。 身份证很新,应该是刚办不久,头像照片就是侯小妹,名字叫做侯晓,从出身年月来看,应当是十六周岁无疑。 夜星宇随后发现,在身份证底下还有一张微微发黄的照片,抽出来一看,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合照。 女的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扎着羊角辫,天真又可爱,五官轮廓依稀跟侯小妹很像,而男的是个瘦瘦的少年,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 看到这张照片,夜星宇顿时就愣了,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一点一滴,重回心间,仿佛又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叫着他“修哥”。 这个少年他认识,上一世的好兄弟,名字叫侯通,外号猴子,是把他当成亲大哥一样尊重爱戴的人,而他也把侯通当成亲弟弟一样照顾。 上一世的夜星宇,是地下世界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之王,有“血修罗”之称的罗修。 罗修,是一个孤儿,流落街头,好勇斗狠,被一个叫做“青衣”的杀手组织选中,秘密进行着地狱式的残酷训练。 与他相同命运的还有很多人,全部都是没有父母亲人的孤儿,侯通也是其中的一员。 这里的受训者,没有名字,只有编号,罗修当时的编号是7975。 在一次特训中,罗修受了重伤,熬不住了,就死了,随后被不灭神魂借屍重生,他代替罗修成为了7975。 接下来的发展情节差不多就注定了,原本并不出众的罗修突然崛起,没有人是他的对手,甚至连凶残而又冷血的教官也死在他手里,他以不可思议的优异成绩走出了训练营,迅速成为“青衣”组织的王牌杀手,代号“血修罗”。 在当时,世界上有三大恐怖组织,东方的“青衣”,西方的“原罪”,以及藏匿于世界各地,由变种人余孽所组建的“地狱”。 可是,自从罗修强势崛起后,地下世界的格局就变了。 “青衣”妄图彻底掌控罗修,却激起了罗修的怒火与反抗,最终,两边闹掰了。 罗修叛出“青衣”,反与“青衣”为敌,在他的身边,还聚集了一帮原本隶属于“青衣”的追随者,有些原本就是闻名于世的超级杀手,也有些是从训练营中走出的新生代天才,侯通便是后者。 最终,罗修一手覆灭了“青衣”,这个纵横地下世界一百多年的恐怖组织,被他们亲手训练出来的王牌人物给葬送。 旧时代的结束,预示着新时代的降临,随着“青衣”烟消云消,罗修便自己创建了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精英杀手组织,名字便叫做“修罗”。 从那一天起,世界三大恐怖组织正式更替为“原罪”、“地狱”、“修罗”。 自此,罗修被公认为全世界最强杀手,除了“血修罗”的代号之外,还荣获了“杀手之王”的称号,令人闻风丧胆,谈之色变。 只可惜,“杀手之王”的神话并没有持续多久,罗修孤身前往西方,刺杀神圣同盟的教皇,其结局是,教皇身死,而罗修从此失踪,至今已三年有余,罗修仍然没有现身,估计已经不在人世。 有人说,罗修在刺杀教皇的过程中受了重伤,虽然成功逃走,却最终没有摆脱死亡的命运。 只有夜星宇自己知道,当初他以罗修的身份刺杀了教皇,虽然受了一点伤,却远远没有到达致命的程度,真正夺去他性命的,是天劫。 天劫,也是他所要面临的最大劫难,扛住了,就能继续活下去,直到下一次天劫来临;扛不住,当场烟消云散,化为飞灰,别说是尸首,就连一个细胞碎片都不会残留下来。 令夜星宇没想到的是,他才重生没多久,竟然就看到了侯通的照片,再结合侯晓这个名字,不难猜出,侯晓就是侯通常常挂在嘴边的妹妹。 侯氏两兄妹跟罗修一样,都是孤儿,只不过罗修流落于街头,吃百家饭长大,都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 而侯氏兄妹的父母因为火灾事故而身亡,年幼的两兄妹又没有其他亲人照顾,便只能由国家抚养,生活在孤儿院。 侯通加入“青衣”组织是一个偶然,因为他持刀抢劫,并失手杀了人,这一幕被“青衣”的人发现,觉得这是一个可造之才,便把他带回了组织。 “青衣”组织里面有硬性规定,每一个杀手都要无牵无挂,绝情绝义,如有亲人,都要被秘密处理掉。 然而机灵的侯通并没有说出自己还有个妹妹,并且凑巧的是,当时针对他的身份调查也出了一点纰漏,他有亲人这件事竟然没有被组织发现。 但是加入“青衣”的侯通从此身不由己,再也不能与妹妹相见,还要强忍着内心的思念,不敢露出丝毫破绽。 在政府的户籍档案上,侯通已经是一个被认定为死亡的失踪人口,身为妹妹的侯晓同样不知道哥哥还活着。 第99章 你现在这样,你哥哥知道吗? 在侯通完成训练营的血腥磨练,出道成为一名真正的杀手以后,他便有机会能在暗中看着妹妹。 虽然兄妹两人还是不能见面相认,却令他很满足,他把自己挣来的酬金全部捐给了孤儿院,只希望妹妹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侯通比罗修小了八岁,罗修待他像亲弟弟一样照顾,从训练营时期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当罗修叛出“青衣”时,侯通也跟着叛变,并且他还是罗修的支持者和追随者里面年纪最小的一个。 有关于妹妹的事情,侯通只告诉过罗修,也只有罗修知道,杀手“猴子”还有一个生活在孤儿院的妹妹。 正因为跟“青衣”翻脸,侯通更加不敢接近侯晓,就生怕会被“青衣”追踪到,从而让妹妹身陷险境。 直到罗修覆灭“青衣”,创立“修罗”,侯通才放下了所有的担忧和顾虑,到孤儿院里面找到了侯晓,兄妹两人终于相认。 这张照片,应该就是那时候拍下来的,当时的侯通,还未满十八岁。 “猴子……”夜星宇怔怔地望着照片,嘴里不自觉地轻叹着。 侯小妹听到声音,偷偷抬起头来瞄了一眼,才发现自己的钱夹子居然在夜星宇的手上,对方正拿着一张照片看着。 不用看照片正面,光是看到背面用红色油性笔写下的“通晓”字迹,侯小妹便知道这是自己的东西。 钱夹是哥哥送给她的礼物,照片是她与哥哥的合影,都是侯晓最为珍视的物品。 侯晓脸色顿时大变,畏惧的内心中突然爆发出莫大的勇气,扑上去就要抢皮夹和照片,嘴里大叫道:“还给我!” 夜星宇没有动,任由对方把皮夹和照片抢走,才回过神来,问道:“你是侯通的妹妹?” 谁知侯小妹听到这句话更是惊恐,俏脸煞白,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飞快地跳上车、关上门,猛地踩下油门踏板并拧下了车钥匙。 这一回,夜星宇没有用神魂力量去干预,侯晓很顺利地发动了汽车,车身瞬间一个冲刺,向前窜去,随后一个急转弯,驶出了围墙大门。 夜星宇再没有心思去理会这帮偷车贼,快走几步到了自己的车子旁边,拉开车门钻进驾驶室,顺着侯小妹逃走的方向追过去。 有神识的锁定,侯小妹根本甩不掉夜星宇,但是她却不知道,一边驾车,一边关注着后方动静,直到确认没有任何车子追上来,她才渐渐放下心来。 为了不让侯小妹发现,夜星宇驾着车隔得远远地吊在后面,他想通过侯小妹找到猴子,看看这位前世的好兄弟生活得怎么样。 跟踪途中,夜星宇打了个匿名报警电话,把偷车团伙的位置报了一遍,至于警方怎么处理,他就管不到了。 侯小妹很精明,没有驾车直达目的地,她在中途找了个无人的地方弃车逃跑,换乘了一辆公交车,才返回了自己的住处。 而夜星宇一直遥遥地跟着她,发现她竟然住在低矮的老旧楼层里,不仅简陋,还很狭小,只有一张单人床,完全不像是跟哥哥一起生活的模样,不由得感到奇怪。 侯小妹回到住处以后,便开始脱衣服准备洗澡,一身汗再加上化妆弄到的各种颜色痕迹,肯定要迫不及待地清理一下。 这样一来,夜星宇便不好再用神识偷窥,开始打量起附近的环境来。 此地是一个破破烂烂的城中村,如果夜星宇没记错的话,这里是离城市有名的三大贫民窟之一,房租最便宜,人员最混杂,居住条件脏乱差,到处都是污水横流,垃圾乱扔,一股股难闻的馊臭味扑面而来,连夜星宇都忍不住捂住了鼻子,深深皱起了眉头。 猴子对自己妹妹疼爱有加,怎么可能会让她住在这种地方? 要说猴子应该不缺钱啊?就算没钱,以他的能力和本事,赚钱还不是轻轻松松? 并且侯小妹的住处这么狭小,只有一个房间和一张单人床,显然是她一人独居,那么她哥哥呢?猴子这家伙又跑到哪里去了? 更关键的是,侯小妹看起来很缺钱啊!要不然也不会费尽心思地化妆碰瓷,还偷车销脏,猴子难道坐视不管? 一连串的疑问接踵而来,夜星宇始终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他隐隐约约有了不好的预感,很可能……猴子出事了! “看来得找个机会跟侯小妹好好地谈一谈,打听一下她哥哥的情况!” 夜星宇长叹一声,驾车离开了。 今天发生了许多事,侯小妹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不适合马上去找她探底,夜星宇便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等过几天再抽空来找侯小妹好好聊一聊。 原本说是去车管所上牌,经过这一折腾,时间不早了,他便只能明天再去,先回骊水南湾吧! 回程的路上顺便找个加油站给车加满油,新车一般都没多少油,今天跑了一下午,油表都跳黄了。 回到别墅后,将近六点钟,夜星宇一看鞋柜,就知道林善雅已经回来了。 他随便洗了把脸,就跑去厨房里煮饭做菜,弄得乒乓作响。 而林善雅一直呆在楼上的房间里没出来,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忙活了将近一个小时,夜星宇终于做好了五菜一汤。 原本两个人吃的话,是不需要做这么多的,但是上次买的菜在冰箱里放了几天,眼看就快要不保鲜了,夜星宇便将它们通通拿出来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顺便给林大美人消消火。 弄完后,夜星宇上到二楼,敲响了林善雅的房门,叫道:“老婆,吃饭了!” “不吃!”林善雅的声音隔着一层门板清晰地传过来,冷冰冰的让人心生寒意,看来气还没消呢! 夜星宇劝解道:“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但也不能饿着肚子呀?吃饱了再慢慢消气好不好?” 林善雅隔着房门叫嚷道:“谁生气呀?我有那闲工夫跟你生气吗?我只是不想吃而已,你自己吃吧!” 第100章 突如其来的岳父岳母 没办法,劝不动,夜星宇轻叹一声,只好下楼独自享受一个人的晚餐。 吃完饭,菜就放在餐桌上,用个罩子盖起来,接着收拾洗整,喂猫,然后在后院练几趟拳,上楼冲凉,早早睡觉。 等到夜星宇睡下以后,隔了半个多小时,林善雅的房门悄悄打开了。 她轻手轻脚地下了楼,来到餐厅,看见桌子上的五菜一汤,双眼一亮,就取了副碗筷,就着还有点余温的饭菜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原来,林善雅在午饭之后就一直没吃东西,早就饿了,但是为了赌气,她强忍着没有下楼吃饭,直到夜星宇睡下了,她实在忍不住,才偷偷跑到餐厅来觅食。 “嗯……好吃!” 这时候的林善雅哪还有半点冰山美人的高傲模样,嘴里吧唧吧唧地嚼个不停,一脸的满足和惬意,一连吃了三大碗饭,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碗筷。 躺在二楼床上本应酣睡的夜星宇嘴角微微扬起,忍不住笑了,他早就通过神识发现了楼下餐厅中的情况,林善雅偷偷觅食的行为不免令他好笑。 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可爱了! 次日清晨,夜星宇将就昨晚的剩菜热了一下,做成早餐放在桌上。 他算好了时间,恰是林善雅梳洗完毕将要下楼的时候。 而林善雅昨晚上饱餐了一顿,享受到了五星级的美食,又美美地睡了一觉,累积的怨气似乎消散不少,这次竟然没有抗拒,直接坐在餐桌边上拿起碗筷开动。 两个人也不说话,默默地吃着,把剩下的饭菜全部消灭,林善雅便穿上外套,拎上手提包,走出门去。 但她很快就折返回来,向正在厨房里收拾打扫的夜星宇问道:“外面怎么有辆白色的suv停在我们家的车位上?” “那车是我的!”夜星宇手上不停,随口答道,“我想着这里有点偏,没车进出不方便,昨天便去买了一辆,还没来得及去上牌。” 林善雅听了后也没说什么,又出门了。 今天是周一,学院有课,差不多也是她的最后一堂课,下午要召开高层会议作出一些安排。 因为过两天家里就要来人,到时候她会返回帝都一趟,处理自己的麻烦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在她手头上的一些事务和权力要暂时交接出去,以免影响到学院的正常运转。 而夜星宇这边准备去车管所给新车上牌,完成昨天未完的任务。 车管所在市内,开车过去就要一个多小时,再加上领号排队和办理各种手续,等到全部弄完,把新车牌挂上的时候,都已经下午三点过了。 回骊水南湾之前,夜星宇顺道去了一趟天隆超市,家里的存货几乎都快吃完了,要是不买点的话,今晚上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他在超市里逛了半个多小时,买了许多新鲜的蔬菜和肉类,还买了一些虾蟹扇贝等海鲜,准备晚上给林善雅做一顿好吃的海鲜大餐。 同时,为了避免忘记喂猫的尴尬,他也给小黑买了一些精品猫粮。 满载而归的夜星宇回到别墅时,已经快五点,他先把食材放进冰箱,便回到房间冲个冷水澡。 洗到一半,门铃响了,会是谁呢? 夜星宇在这住了几天,除了对面的庄静来过一次,就再也没有别的访客。而且庄静也不是来找林善雅的,是找他的,难道这次又是庄静? 他懒得细想,赶紧用毛巾擦干身子,穿上内裤,围着浴巾,走出了浴室。 结果刚一下楼,就听见大门密码锁被解开的“嘀嘟”提示声,随后门被推开,两道身影一前一后进入客厅之中。 这两人应该是夫妻,大概都是五十岁左右的年纪。 男的戴着眼镜,气质儒雅,散发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不是学者就是教授。 而女的风韵犹存,气质高贵,微微有些发福,但从脸蛋五官来看,她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大美人。 那中年美妇先进来,扭头朝后面说道:“我就说了密码肯定是小雅的生日,你还不相信!” 紧随其后的中年男子争辩了一句:“我哪有不信啊?我都没说话好不好!” 这两人,便是林善雅的父亲林则智和母亲江海兰,他们被林家老爷子指派来到离城,目的就是为了带林善雅返回帝都。 因为一些原因,夫妇两人来得早了点,比预定时间提前了一两天,事先也没有通知林善雅,下了飞机后就直奔骊水南湾的别墅。 结果按门铃没人回应,才打电话给林善雅,可是对方没有接听,要么是在开会,要么就是太忙了,江海兰便尝试用女儿的生日输入密码,偏偏就蒙对了。 两口子进来以后,才发现从楼上走下来一个陌生的年轻人,赤着上身,露出健壮结实的肌肉,身上只围着一条浴巾,头发还在滴着水珠子,看样子刚出浴室里出来。 夫妇俩吓了一跳,惊声问道:“你……你是谁?” 夜星宇虽然没见过林氏夫妇,但也能猜到他们多半是林善雅的家人,便微笑答道:“我是林善雅的丈夫,两位是来找善雅的吧?” 夫妇两人大吃一惊,异口同声地骇然惊叫道:“什么?你是小雅的丈夫?” 夜星宇点头微笑道:“是啊,我们才登记结婚没几天,请问两位是……?” 夫妇俩脸色古怪地对视着,隔了半天,才由林则智答道:“我们是林善雅的父母,我叫林则智,这是我太太江海兰。” 夜星宇蓦然反应过来:“原来是岳父岳母啊!快快请坐!” 江海兰忍不住问道:“那个……,你真是小雅的丈夫?我们怎么没有听小雅说过这件事?” 林善雅打得什么主意,夜星宇也清楚,他却不好解释,便推脱道:“还是等她回来自己亲口说吧,她现在在学院里工作,我上去拿手机打个电话,问一下她什么时候回来。” 夜星宇说完就趁机开溜,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先拿了一套干净衣服穿上,随后找出手机拨打了林善雅的电话。 第101章 你赶紧回家,我怕招架不住 “嘟——!” 只响了一声,电话就接通了,林善雅那边刚好结束会议,清冷的音调随之传来:“怎么了?” 夜星宇没有废话,直接说道:“你父母来了!” “嗯?你说什么?” “我说你老爸老妈来了,现在就在别墅里,你赶紧回家,我怕招架不住啊!” “啊?我爸妈来离城了?” “是啊!不然我干嘛给你打电话!” “好好好,我马上赶回来,你尽量少说话,千万不要把咱们订契约的事情给抖出来!” “知道了,你当我傻吗?” “还有……,你赶紧把你房间收拾一下,把东西全部搬到我这边来,千万不要让我爸妈知道咱们分房睡,他们会怀疑的!” “……” “听到没有?说句话啊!” “听到了……” 挂了电话,夜星宇有点郁闷,自己居然被一个小娘们逼着干这些偷鸡摸狗的事,真是晚节不保啊! 但是没办法,他只能按照林善雅的吩咐收拾整理自己的房间,要是真被她的父母发现这场婚姻有名无实的话,她所做的一切也就白费了,反倒成了笑话。 好在夜星宇的行李不算多,从他的房间搬到林善雅的房间,只需几个来回就差不多了。 他都不敢从走廊经过,怕被楼下的二老发现,直接就展开身手沿着外墙翻阳台,只耗费了一分多钟,所有跟他有关的物品全部搬空,就连小黑猫的猫窝都被他挪到了林善雅的阳台上,那间客房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 忙完这一切,夜星宇才松了一口气,想想该怎么面对林善雅的父母。 而当夜星宇在楼上忙活的时候,林氏夫妇也在楼下的客厅里小声议论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便宜女婿,但双方各持不同观点。 林则智认为,这个年轻人相貌堂堂,恐怕早就跟女儿谈起了恋爱,所以女儿才不愿意嫁给霍青书,于是两人先斩后奏,直接就背着家里偷偷结婚。 而江海兰却认为,这肯定是女儿不想结婚才想出来的计策,故意花钱请来一个演员,跟她假扮夫妻,搪塞老爷子。 不得不说,男人的理智分析有时候还不如女人的直觉感应,江海兰的猜测已经很接近事实的真相。 夫妇俩压低声音争论了一番,似乎谁也说服不了服,浑然没注意到,便宜女婿上楼打电话的时间有点久。 等到夜星宇下楼来,两口子自然就停止了讨论,四只眼睛像是电子扫描仪一样紧盯着夜星宇不放,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地打量着,刺得夜星宇有些难受,全身都要起鸡皮疙瘩。 但在别人看来,夜星宇仍旧是从容自若,一点都不显紧张。 他先是泡了一壶热茶,给两位长辈端过去,随后便道:“我已经给善雅打过电话了,她马上就回来,你们先喝着茶坐一下,我去做晚饭。” 听到他要去做饭,林氏夫妇都愣了,心中犯迷糊,这不是佣人做的事吗?咋落到你头上了? 等到夜星宇钻进厨房,江海兰就笑了,对林则智说道:“老林啊,这下你总该信了吧?这小伙子肯定是小雅花钱请来的托!长得倒是挺俊的,可本质上还是个小老百姓,一说话就露馅,以咱们小雅的性格脾气,要是找个丈夫,肯定是干大事的年轻俊杰,哪会找一个闷在厨房做饭的保姆?” 听到这话,林则智沉默了,信心动摇。 确实如江海兰所说,成功的男人都是干大事的,哪能在家务事上耽搁时间? 这时候,林则智已经开始偏向他老婆的观点,这个所谓的女婿,多半就是女儿找来演戏的托。 没过一会,林善雅风风火火地回来了,一进屋就喊着问道:“爸,妈,你们怎么来了?” 林则智答道:“你爷爷叫我们来带你回去,明天给你一天时间,你把所有事情处理好,咱们后天一早坐飞机回帝都。” 林善雅一眼看见在厨房里忙活的夜星宇,伸手往那边一指,抗争道:“如果你们是来逼我回去嫁给霍青书的话,我想已经不必了,因为我已经跟他登记结婚了,按照天龙帝国的法律,我不可能再嫁进霍家。” 林则智有些生气:“小雅,你还要胡闹到什么时候?你以为随随便便地找个人来演戏,就能骗得过我们吗?” 林善雅料到父母不会轻易相信,但是她有所准备,便说道:“我真的跟他结婚了,你们要是不信的话,等我拿几样东西给你们看看。” 说完,林善雅对着厨房里的夜星宇一声招呼,故意娇滴滴地喊道:“老公,过来帮个忙,到我车上搬一下东西。” 夜星宇听到这做作的声音和腻人的称呼,真的是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平时冷冰冰的林善雅,哪有可能这么娇声婉转?简直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好像被狐狸精上身一样! 此时的夜星宇一心只想着低调做饭,根本就不想参与他们的家庭纷争,盼望所有人都忘记他的存在,可被林善雅这么一招呼,他要是不理会,那就是当面拆台,所以他只能闷头闷脑从厨房里走出来,默不作声地跟着林善雅来到屋外。 两人一到外面,林善雅就扯住夜星宇悄悄问道:“你那房间收拾好了没?有没有露出什么马脚?” 夜星宇对她比了一个ok的手势,意思自己已经全部搞定,没出纰漏,林善雅这才放下心来。 拉开后座车门,林善雅拿出一个手提袋,随后又往里面一指,夜星宇就看到一个几十吋的木质大相框放在后座,正是他们前几天拍的婚纱照。 把大相框从车子里拿出来,夜星宇扛着进了别墅,林善雅锁车后就跟在他后面,手上提的那个袋子里装着做好的相册影集,当然也是婚纱的。 进屋后,林善雅从手提袋里拿出相册递给父母,又指使夜星宇把大相框挂在客厅墙上,嘴里不断地叫嚷着这边高一点、那边低一点,当着父母的面故意摆弄着。 第102章 我们是真的真的真的结婚了 好不容易挂好相框,把夜星宇折腾得没脾气,林善雅就蹬蹬蹬地跑上楼,拿出两人的结婚证,再回到客厅把两个小红本往父母跟前一放,有恃无恐地说道:“看看吧,看完你们就信了!” 这也是林善雅非要跟夜星宇注册登记的缘由,如果没有通过法律的认证,别说是林老爷子那里,怕是连父母这关都过不了,所以一定要假戏真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林则智和江海兰先看了婚纱相册,虽然照片上的两个人很登对,但他们还是不肯相信,毕竟婚纱照这个东西给钱就能拍,做假很容易,可等到大相框一挂起来,把外面的保护纸一揭掉,夫妇俩就傻呆了。 为什么呢?因为放大的这张照片,正好就是夜星宇和林善雅亲吻的那一张! 扮演假夫妇拍个照片还算容易,牵个手,靠近点,表情故作亲密,差不多也就行了,可连嘴都亲上,这问题就很严重了。 他们两口子可是知道宝贝女儿的性格脾气,一向都很冷淡,除了家人以外,从小到大,就没见她对哪个男人表现得这么亲热,甚至发展到了亲吻的地步,这可不是说演就能演的,那牺牲也太大了! 最后,当两个红色的小本子摆在二老面前,他们更是被震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像这种结婚证,林氏夫妇也有,是真是假,一看便知。 上面不仅有钢印印章,也有水印暗纹,实在不相信,还可以通过证件编号上网查询,这根本无法做假,由不得他们不相信。 “怎么样?我没骗你们吧?”林善雅故作平静的脸上闪过一丝得意。 “小雅,你……你真的……结婚了?”江海兰的声音都在发着颤。 “当然是真的!”林善雅重重地一点头。 “可……他到底是谁呀?” 两口子到现在才发现,竟然一直不知道夜星宇的身份,就连名字也是刚刚从结婚证上看到。 “我现在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他叫夜星宇,是一个古武者,而且还是一个内劲高手。” 林善雅再次抛出一个重磅炸弹,这时候她才深深感受到,当初找夜星宇提出结婚,真是又机智又明智。 二十多岁的古武者,同时还是修为深厚的内劲高手,这样的身份已经不比那些富家公子差到哪里去,虽说在财富和权势上,还远远比不上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的继承人,可自身的实力和潜力,却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现今世界,无论哪一国,对古武者的待遇都非常优厚,即便夜星宇现在无权无势又无财,可只要他愿意,不管是加入政府还是军队,又或者成为商界豪门的供奉,都可以得到普通人难以仰望的身份地位以及权势财富。 只要是思维正常的人,没有谁会愿意得罪古武者,也没有谁会小看古武者,就算是一名普通的天龙特警,所享受的待遇也要比一般的警察高出许多倍,超出绝大多数的公务员。 而天龙特警大多只有明劲的实力,连寸劲都罕见,至于更厉害的内劲高手,想要挣钱或是做一番事业,简直不要太容易。 试想一下,一个还没有达到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就能令庄氏集团不得不低头,而庄明生为了请夜星宇出手,心甘情愿地付出两千万,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古武者的身份是多么牛逼,内劲高手的身价更是惊爆眼球。 所以,当林善雅说出这一番话的时候,竟然有一种挺胸抬头、扬眉吐气之感。 帝都四大公子之一的霍青书又怎么样?就算是整个霍家,也不会轻易招惹一个内劲层次的古武高手,更何况他是这样的年轻,还有着巨大的提升空间,如果他能在有生之年成为先天强者,那即便强如霍家,也要低下高傲的头颅,瑟瑟发抖。 先天强者,就等于是人形核弹头,在禁核条约全面实行的当今世界,所有的核武器都已经被强制销毁,先天强者就是一个国家的最强威慑。 一个先天强者,可以凭一己之力,在正面对抗中消灭一支现代化的军队,如果霍家敢触怒一个先天强者,很可能就会招来大祸。 当然,前提是这个先天强者不顾一切,将霍家视为死敌。 世界三大恐怖组织之一的“青衣”为什么会被覆灭,就是因为招惹了罗修,而罗修就是一名先天强者。 当时的“青衣”领袖也是一名先天强者,威震地下世界,只可惜技不如人,最后还是死在了罗修的手里。 没有先天强者坐镇的“青衣”组织,在罗修的疯狂杀戮下,在极短的时间内便走向灭亡,从此成为历史。 林氏夫妇这把年纪,有着丰富的阅历,又是出身于大家族,见闻广博,哪里会不知道内劲古武者代表着什么。 他们整个林氏家族,虽然有好几个古武者,可是达到内劲层次的,也就只有一个,并且年纪已经老迈,实力在逐年衰退,要不了多少年就要迎来寿命的终结。 到时候的林家,失去内劲古武者的坐镇,整体实力又要衰落一两个档次。 可如今,这个便宜女婿居然是一个古武者,还是一个内劲层次的高手,林氏夫妇听了以后是又惊又喜又忧又愁,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虽说得了一个古武者的女婿是件好事,可霍家那边不好交待呀! 林老爷子已经亲口答应了霍家的提亲,林氏夫妇也跟霍青书接触过好几次,都对这个年轻人挺满意,哪知道事态突变,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截胡了! 两口子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感到很无奈,心里想着:算了,还是等回去看老爷子怎么说,反正林家也轮不到我们两个来做主。 只是这样一来,夫妇俩打量夜星宇的目光就变了,刚开始时是挑刺的态度,拼命地找缺点,现在木已成舟,就盼着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女婿能更优秀一点,便卖力地找优点。 第103章 六菜一汤,海鲜大餐 眼睛在看着女婿的忙碌身影,鼻端却闻到一阵阵诱人的菜香味,正是从厨房里传来。 “咦?小夜这是做的什么菜,闻起来真香啊!”林则智有些好奇,却又不好意思进厨房去观摩,便向女儿询问。 林善雅也闻到了香味,可她也不知道夜星宇在做什么菜,回答不上来,反而是江海兰开口在说:“有大闸蟹的味道,但又有点像辣子鸡。” 夜星宇人在厨房里干活,心思却在客厅这边,他们的交谈声音听得一清二楚,便隔得远远地回答道:“岳母说得很对,这道菜叫香辣鸡煲蟹。” 江海兰不像林则智那么顾面子,听到这话便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想要去厨房里面观看夜星宇怎么做菜。 不过她仅仅只是好奇而已,也帮不了什么忙,因为她跟林善雅一样,自己在家都不怎么做家务,大多数时候都是饭来张口的类型。 夜星宇赶紧给林善雅递眼色,他可不想让丈母娘紧盯着浑身难受,哪还能安心烧菜。 林善雅会意,站出来拦住母亲,劝道:“妈,厨房里面油烟大,对皮肤不好,您就别进去了!” 江海兰不得已,又被林善雅拉回到沙发上坐下。 三人喝着茶,聊着天,话题多半都在林老爷子、霍家、新女婿夜星宇这三者身上打转。 客厅与厨房之间是玻璃隔断,一眼就能看通,可距离并不算近,然而夜星宇烧菜时的诱人香味却自厨房里一阵阵地飘过来,被客厅里聊天的三个人闻到。 包括林善雅在内,他们都有些坐不住了,纷纷在心里面猜测,到底烧了哪些好菜,闻着真是香啊! 好不容易等到夜星宇那边开口招呼,说是可以开饭了,林善雅才把父母领进餐厅,分别落座。 一共六菜一汤,分别是香辣鸡煲蟹、爆炒鱿鱼、糖醋带鱼、油焖大虾、豆腐烧海参、蒜香蒸青蛤贝,以及一大碗海带鲨鱼汤,组合在一起就是丰盛的海鲜大餐。 这一顿,光是原材料就花了好几百块,做得跟高档餐厅一样色香味俱全,除了没有雕花萝卜,就跟正式的酒宴差不多了。 林氏夫妇和林善雅看得食指大动,等到夜星宇把盛汤的大盆碗端上来,取下围裙落座之后,众人再也忍耐不住,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纷纷开动。 哇~~!这个好吃!这个也好吃! 一家人嘴巴都没空,竟然都顾不上说话,拼命地挥动筷子,夹着菜就往嘴里送,偶尔发出一两声赞叹。 他们都是出身于豪门贵族,都不知道吃过多少的山珍海味,嘴都养刁了,一般的美食很难激起他们的食欲。 可在这时候,却个个都像是疯了一样,生怕嚼得慢了就比别人少吃两块,每个人都是吃着嘴里的,看着碗里的,惦记着盘子里的,恨不得多长出两张嘴来。 夜星宇笑看着他们争先恐后地夹菜,不慌不忙地给每个人盛了一碗鲨鱼汤,随后才拿起自己的筷子,开始加入到抢菜的行列。 他也不是很勤快的人,难得做一顿海鲜大餐,自然不可能亏待自己,总不能光看着别人吃,而自己饿肚子吧? 很快,六菜一汤就被四个人一扫而空,个个都吧唧着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实际上大家都吃饱了,可是肚子里的馋虫还在作怪,味觉神经也仍然留存着美味的记忆,已经从生理需求演变成心理需求。 当然,夜星宇不可能为了讨好岳父岳母而再次开火下厨,要是吃撑了胃反而会感到难受,倒不如适可而止,方能回味无穷。 “小夜这个厨艺啊,真是绝了,没话说!”江海兰最先给出中肯的评价。 “确实有两手,我都好多年没吃过这么有味道的晚餐了!”林则智也出声附和。 “还行吧!要不是看他会做菜,我都不会嫁给他!”林善雅则是口不对心的淡然模样。 听到这些形形色色的声音,夜星宇只是微笑不语。 晚饭过后,时间还早,不可能马上就睡,林善雅和江海兰就去楼上的客房收拾床铺。 林氏夫妇晚上不去酒店,就住在这里,母女俩顺便聊聊心事,而剩下两个男人则在楼下的客厅里闲谈着。 林则智大概询问了一下夜星宇的家庭背景和目前的自身情况,听说他家住在农村,自己现在又没有工作,林则智不忧反喜。 为什么呢?因为夜星宇不是普通人,而是古武者! 如果他有家族,有靠山,有背景,对于林家来说,反而不是个好消息。 却是这种无根无底的平民百姓,才好招揽,能够真正地融入林家,成为林家的一份子。 再加上林氏夫妇只有林善雅这么一个女儿,没有儿子,所以在内心的潜意识里,更希望找个入赘的上门女婿,也可算是半个儿子。 若是男方家太强势,比如霍青书这种,那就只能老老实实地嫁女儿,但像夜星宇这种平民百姓就不一样了,他完全可以留在林家生活,做林家的姑爷。 这样的话,身为父母的林则智和江海兰,岂不是跟女儿有更多的见面机会? 总的来说,夜星宇有着强大的古武实力,又有单纯的家庭背景,还有高超的厨艺水平,这些条件全部加起来,又让林则智转变了风向,决定再次倒向女儿这边。 林则智跟林老爷子的想法有些区别,他认为即使失去了霍家的支持,林家也不一定会倒下,没必要非拿女儿的幸福去作为筹码。 而且,这是林善雅自己的选择,她若能感到幸福,林则智也不忍心棒打鸳鸯,更何况两人已经合法登记,木已成舟,不可更改。 于是,林则智看着夜星宇就特别的顺眼,交谈起来很是随意,并没有摆出岳父的架子。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慢慢就聊到了围棋上,这让林则智更感有趣。 他生平有两大爱好,一是读书做学问,二是下棋以娱乐,棋瘾甚至比书瘾还大,一聊到围棋,就非要让夜星宇陪他下一盘,夜星宇推脱不过,也就点头答应了。 第104章 跟电脑下棋是怎样的体验? 现今是高科技时代,下棋不一定非要有棋子和棋盘,用电脑和手机也一样能下,只不过若有棋子和棋盘,感觉就要好很多。 就像是打麻将,用手机和电脑打麻将的感觉,就没有四个人围着桌子坐一圈,边聊天边码牌来得带劲。 夜星宇记得在打扫的时候,曾经在地下室的多功能厅中看到过围棋用具,就走下去取了上来。 随后,翁婿两人摆开架势,把茶泡上,把烟点上,就在客厅里对阵厮杀。 林则智的棋艺,在帝都的上层圈子里非常有名,他的聪明才智完全没有用在经商和管理上,全部用来做学问和钻研棋艺,难逢敌手,偶尔有人能够胜过他,也是浸淫多年的老棋手。 所以在开始时,林则智压根就没想过夜星宇能够赢过他,就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展开对局。 可下着下着,林则智的心态就紧绷起来,脸色越来越凝重,思考的时间也越来越久,到了中场,每落一子,都要思索半分钟以上。 而夜星宇却跟林则智相反,神情轻松自如,落子简洁明快,没有丝毫犹豫,这边刚离手,他那边就马上走完,似乎都不用思考。 林则智仿佛有种错觉,跟自己下棋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台靠程序运行的精密电脑。 作为一个神魂强大的不死怪物,夜星宇的大脑的确就跟银河计算机一样,运算速度快,内存容量高,带来的结果就是逻辑思维清晰,记忆能力超强,反应时间极短,用来下棋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无敌”。 试想一下,原版的通神拳那么多的繁杂变化,至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能练成,那创造者的思维能力该有多恐怖。 这也是因为华神通的神魂意识无比强大才能够做到,至于其他人,连学会都难,更别谈创造。 林则智提出跟夜星宇下棋,简直就是找虐,好比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 他每下一子,最多只能考虑到之后的十几步,而对方只在瞬息之间,便能将百步之内的变化发展通通掌握,无论林则智怎么落子,夜星宇都有最佳的应对办法。 不过,夜星宇又不是铁憨憨,肯定不会傻到血虐老丈人,最基本的情商还是要有的。 于是,他就时不时地放点水,偶尔来个重大失误,所以一盘棋下起来,真的是一波三折,风云变幻,但也是这样的棋局才有意思。 最终,在夜星宇的刻意掌控之下,林则智险之又险地获得胜利,大呼过瘾。 江海兰和林善雅母女俩早就已经下来了,看到他们两人在下棋,也就没有打扰,走到后院去纳凉,聊一些家长里短的生活琐事,顺便谈论一下夜星宇。 江海兰作为女人,再加上对方是自己的亲女儿,更好开口,就要比丈夫盘问得细致多了,从两人的相识开始,一直问到结婚。 林善雅半真半假地搪塞着,就把他们说成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非卿莫娶,非君莫嫁,一路狗血到底,听得江海兰一愣一愣的,内心深处却有着担忧。 一方面,她不看好这种闪婚的现象,认为两个人只是一时的好感,没有深厚的感情沉淀,婚后说不定就会产生许多矛盾。 另一方面,江海兰对夜星宇的身份来历产生了怀疑,认为这个人突然出现在林善雅的身边,难保不是另有所图,不像霍家的霍青书那样知根知底,是圈子里面公认的金龟良婿。 然后就是夜星宇的古武者实力,若是他以后对林善雅不好,或是对林家不利,可没有人能制得住他,搞不好暗中掌控林家都有可能,这个女婿的品性如何,还有待观察考证。 还有最后一点,就是霍家知道这件事情后会表达怎样的态度? 这方面江海兰考虑得比丈夫更多一些,她生怕霍家会因此而恼羞成怒,故意给林家使绊子,在其他方面针对林家。 总的来说,江海兰还是更偏向于让女儿嫁给霍青书,只不过林善雅已经与夜星宇办了结婚证,构成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这就有些麻烦,没有回头路可走。 天龙帝国的法律是没有人能够违背的,皇子犯法,也要与庶民同罪,即使是皇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 男女双方一旦登记结婚,至少要一年期满才能离婚,这是铁律,无论是霍家还是谁,都没有办法更改这一事实,就算江海兰心里向着霍青书,也无计可施。 不过,江海兰也有计较,存着一丝侥幸地向女儿问道:“你们结婚才两天,有没有同房?” 突然被母样这样问,林善雅感到不好意思,支支吾吾地没有答话。 江海兰急了,继续追问道:“快说呀!你们有没有睡在一张床上,做那种事?” 林善雅也不是笨蛋,从母亲之前的言语,以及对霍青书的偏向,她就隐隐猜到了母亲的想法,大概就是想让自己跟夜星宇做一对有名无实的挂名夫妻,一年后离婚,再选择霍青书,嫁入霍家。 虽然部分剧情走向跟林善雅的打算一模一样,可她哪会在这时候跟母亲说实话,便硬撑着撒谎道:“我跟他……已经那个了!” “我不信!”江海兰很严肃地发出警告,“你休想骗我!我觉得你还跟以前一样,是个黄花大闺女!” 林善雅闻言一惊,却硬着头皮死不承认:“真的!我没有骗您!” 江海兰不再询问,心中已有计较,她要想办法验证一下林善雅是不是在说谎。 如果女儿真跟夜星宇没发生那层关系的话,她就要强硬地将两人分开,做一年的挂名夫妻,随后再想办法向霍青书解释。 等到母女两人返回客厅时,林则智和夜星宇已经在开始对弈第三局。 下围棋耗时较久,一盘棋从头下到尾,常常会超过一个小时。 虽然林则智的考虑时间比较久,可夜星宇的落子速度却很快,两相一综合,一局下来大概就是一小时左右,不算拖。 第105章 软玉温香抱满怀 第二局的时候,夜星宇以微弱的优势取得了胜利,林则智大感不服,紧接着开始了第三局。 结局其实是早就注定的,不管林则智想要下多少盘,夜星宇今晚上就只打算赢一次。 如果盘盘皆输,搞不好会惹来老丈人的怀疑,但若是适可而止地赢一局,就会打消对方的顾虑。 常胜不败,也会令人厌烦;胜多败少,才能一直保持高昂的热情。 于是乎,林则智心满意足地又赢了一次,正准备高高兴兴地再来第四局时,却被江海兰无情制止,理由是时间太晚,该歇息了。 抬头一看墙上的挂钟,指针指向十一点,确实不早,林则智只能悻悻地站起身来,跟夜星宇约好择日再战,后者欣然应允。 趁着二老上楼洗漱,夜星宇向林善雅问道:“今晚上我睡哪儿?” 林善雅难得地羞了个大红脸,低声答道:“睡我房间。” 夜星宇微微一笑,像是调侃一般,又问道:“一起睡?” 林善雅美眸一瞪:“想得美!我睡床上,你睡沙发!” 夜星宇失望地叹了一口气:“那没意思!” 林善雅冷哼一声,不再理他,径自上楼去了。 夜星宇收拾好棋具后也跟着上楼,看见二楼中间的主卧房门是虚掩的,打开了一小半,便推门而入。 这是他第二次踏进林善雅的房间,却装作初次进入一样,摇头晃脑地四处打量一番。 主卧房很宽敞,是二楼三间房里面最大的一间,不仅有张两米宽的大床,就连一整套组合沙发都有,想来那便是夜星宇今晚的归宿。 林善雅先钻进了卫生间,因为有夜星宇在,她没好意思洗澡,就洗了个头,换了一套严严实实地棉质睡衣出来,然后坐在梳妆台前面吹着头发。 夜星宇就没有那么多的计较和顾虑,等到卫生间空出来,他便想进去冲个热水澡。 他今天下午洗到一半被林氏夫妇打断,后来又在厨房里忙了一个多小时沾了一些油烟,不洗的话不舒服。 当夜星宇刚刚步入卫生间,门还没关,林善雅突然想到什么,脸色大变,猛然扔下手中的吹风机,站起来就往卫生间冲过去,嘴里惊叫道:“等一下,先别进去!” 可夜星宇已经进去了,一眼就注意到挂在墙上的一个塑料小篮子里面,放着一套黑色的三点式内衣裤,应该是林善雅刚刚换下来的,忘了收走。 林善雅也是突然想到了这一茬,才不顾一切地猛冲过来,要是被夜星宇看到自己刚换下来的内衣裤,岂不羞死? 哪知道她跑得太快太急,没注意到卫生间门口微微凸起的门槛,脚被绊了一下,立刻失去平衡,重心随之前移,整个身子扑向夜星宇。 夜星宇哪会让她摔着,对着扑过来的大美人张开双臂,对方的上半身就整个扑进了他怀里,完全是应了那一句“软玉温香抱满怀”。 真的是……好软!好弹!手感一流! 夜星宇:“……`′……” 可是这美妙的感觉仅仅只持续了两秒,林善雅便慌慌忙忙地站直了身体,一把将夜星宇推开,随后满脸红霞地将自己的内衣裤迅速收走,飞也似地逃离了卫生间,从头到尾,也没说个“谢”字。 “女人啊……”夜星宇嘿嘿一笑,也没在意,关上门来开始冲澡。 等到夜星宇洗完出来,林善雅已经吹干了头发,钻进了被子里,两只眼睛望着天花板,面无表情地伸手指着入墙衣柜的其中一个柜门,冷冷说道:“你的东西都被我放到了那个柜子里面,沙发上给你准备了薄被,如果晚上觉得冷的话,衣柜里还有厚被子,自己去拿。” 夜星宇“嗯”了一声,走到梳妆台前面站定,拿起林善雅刚用过的吹风机吹头发。 这时候林善雅转过头来,才发现夜星宇竟然只穿了一条平脚内裤,身型匀称,体格健壮,肌肉轮廓清晰有型,肤质细腻而又有光泽质感,就像是美术馆里面的完美雕塑一样,有种让人不可抗拒的魅力。 只是多看了几眼,林善雅便不知不觉被他的坚毅轮廓所吸引,视线难以转移。 夜星宇发现了林善雅的目光,随口问道:“你盯着我做什么?没见过男人吹头发?” 林善雅俏脸一红,把头转过去,啐道:“你怎么只穿一条内裤?不害臊吗?” 夜星宇故意逗她道:“我习惯脱光了睡,这条内裤还是特意为你穿上的,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就把它脱了。” “不要!”林善雅吓得赶紧阻止,她还真怕夜星宇把内裤脱了,到时候来个君子坦蛋蛋,她非得躲到床底下才能避免眼珠子爆掉。 夜星宇呵呵一笑,没有再逗她,把头发吹干后,便把大灯关了,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氛围也变得朦胧暧昧,只有林善雅床头的一个小台灯和夜星宇的手机屏幕还亮着。 因为多了一个男人,林善雅很不习惯,一时间睡不着,甚感烦躁,随后又听见沙发那边连连传来收到消息的“叮咚”声音,让她大为恼火,喝问道:“大半夜的玩什么手机!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要聊天不能在白天聊吗?” 夜星宇略带歉意地答道:“不是我主动要聊,我刚拿起手机准备看会,结果就有人发消息给我,我就随便回了几句。” 林善雅装作不在意地问道:“是谁这么没礼貌?大半夜的打扰人休息!” 夜星宇犹豫了一下,还是照实答道:“是张馨雨。” 这个名字林善雅不会忘记,在前夜的音乐酒会上,一个傲娇的女人站到她面前,声称自己是夜星宇的女朋友,当时就把林善雅气得七窍生烟,没想到这个小贱人还不死心,居然大半夜的发消息来撩自己的老公! 林善雅顿时就怒了,冷冰冰地问道:“她找你做什么?” 尽管重生了无数次,夜星宇依旧不喜欢骗人,想了想,还是照实答道:“她问我……什么时候跟你离婚。” 第106章 长了五张嘴都解释不清 “什么?”林善雅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瞬间掀开被子从床上跳起来,几步冲到夜星宇的身边,一把抢过他手上的手机,直接翻看起来。 聊天记录如下: 傲娇小大姐:在吗? 夜星宇:? 傲娇小大姐:你真的跟那个女人结婚了? 夜星宇:是啊,证都领了。 傲娇小大姐:你是不是为了气我,就随便找个女人结婚,故意做给我看? 夜星宇:没有啊,想结就结了呗! 傲娇小大姐:少扯这些,你明明就是为了气我,你知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幼稚! 夜星宇:…… 傲娇小大姐:我懒得跟你计较了,你自己说吧,什么时候跟她离婚? 聊天内容到此为止,这个“傲娇小大姐”看来就是张馨雨。 夜星宇并没有欺骗林善雅,对方的确在问他什么时候离婚,而夜星宇还没来得及回复,手机就被抢了。 林善雅拿着夜星宇的手机,手指头飞快地连戳十几下,回了四个字:关你屁事! 傲娇大小姐马上回复:你信不信我明天就去找个男票? 林善雅冷冷一笑,手指连按屏幕,仍旧是四字回复:关我屁事! 面对任何提问,绝大多数情况都可以用“关你屁事”和“关我屁事”来作为回答,夜星宇算是学到了。 随后,林善雅也不等张馨雨回复,直接就把“傲娇大小姐”拖进黑名单。 夜星宇就在旁边愣愣地看着这个女人一通骚操作,心想:你这样搞,怕是张馨雨要抓狂了! 果然,没过几秒钟,发现自己被拉黑的张馨雨立马就打了电话过来,手机开始“嘟嘟嘟”地作响。 这时候,手机还在林善雅手上,但是夜星宇不用看也知道,电话肯定是张馨雨打来的。 来电显示没有名字,是一个陌生的座机号码,因为之前夜星宇已经将张馨雨的手机号码拖进了黑名单,所以她这次用了座机。 林善雅捋了捋略显蓬乱的头发,平静从容地按下了接听键,在这寂静的夜晚,不用按免提,对面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夜星宇,你要死啊?又把我拉进黑名单!” 林善雅淡淡地说道:“是我拉黑的。” 张馨雨一听是个女人的声音,马上反应过来:“是你?林善雅?刚才跟我聊天的也是你?” 林善雅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很冷静地说道:“张小姐,还请你自重!以后不要再来纠缠我丈夫,可以吗?” 张馨雨恨恨说道:“我跟夜星宇是同学,我们正常聊天交流,关你屁事!” 林善雅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关你屁事”马上又被对方甩了回来,不过她也不是省油的灯,立刻向对方宣示主权:“他是我老公,家里都是我说了算,我说不行就不行!” 说完,林善雅立刻按挂了电话,随后将手机关机,回到自己的床上躺下。 夜星宇说:“我手机呢?你别拿走啊!我还要看小说呢!” 林善雅冷哼一声:“有什么写得还可以,我追更了好几天,虽然名字有点沙雕,叫做……” “啰嗦什么呢?赶紧睡觉!”林善雅懒得听他叽叽歪歪,不耐烦地打断了嘀咕。 夜星宇也是很无奈,连看小说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吗?这女人还真是独裁者呢! 林善雅把关掉的手机塞到自己枕头底下,冷冷说道:“手机暂时先没收,免得你跟那个傲娇大小姐纠缠不清!” 夜星宇无比郁闷,辩解道:“哪有纠缠不清啊?我早就跟她两清了!” “真的?” “当然是真的!是张馨雨她自己搞不清楚状况,还以为我在喜欢她,那都是上学时候的事情了,早就翻篇了!” “那你跟对面的狐狸精又是什么回事?” “对面的狐狸精?你是说庄静?我跟她也没有什么啊?普通朋友而已!” “胡说!有一天晚上,我明明看见你抱着她进了对面的别墅,你敢说你们没有关系?” “呃……,你说的应该是她崴到脚的那次,她当时走不了路,我就送她回来嘛,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之后我就回学院了,又没有跟她发生什么!” “嗯?你没有在她家里留宿?” “我说你在想什么呢?”夜星宇哭笑不得,“那时候我才跟她刚认识,只说了几句话,怎么可能睡到一块去?我们两个现在共处一室,还不是你睡床来我睡沙发?我特么什么好处都没捞到,尽背黑锅!” 聊到这儿,林善雅终于解开了这个误会。 她一直就觉得奇怪,按说一个厉害的古武者,怎么都不会缺少女人吧,为何会去做那种下贱的事?原来是她错怪了夜星宇! 不过,林善雅还记得另一件事,冷笑一声,再次问道:“那么……你那个堕胎的前女友又怎么解释?” 提到郑雪莉,夜星宇真的是无言以对了,这个才是真正的狐狸精,天使的面孔,魔鬼的心肠,骗死人不偿命,就连自己这种“老江湖”都被她坑得满脸是血,说起来都是泪。 夜星宇长叹一声,说道:“郑雪莉那小婊子的话你可千万别信,她就是个祸害!反正我就告诉你,几年前我跟她谈过一次恋爱,那时候tooyoungtoosi,被那个拜金小娘们骗得神魂颠倒,钱都花到她身上,结果就只得牵了一下小手,然后就被她一脚踹飞。” 林善雅一声“呵呵”,显然不信。 夜星宇接着又道:“现在的她,估计是看我混出点人样来,又想给我灌**汤,但我怎么可能还会上当?所以她就故意报复我,说出那些荒唐话来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你可千万不要当真!” 林善雅仍然冷笑着,还是不信。 夜星宇便无话可说了,心里暗恨,那小贱人真是好狠毒,动不动就放大招,自己怕是长了五张嘴都解释不清,就好像黄泥巴掉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第107章 千年老司机的模拟驾驶培训 尽管夜星宇解释了一大通,却只是一家之言,没有实际证据,也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林善雅当然更愿意相信郑雪莉,心里想着:多好的一个姑娘啊!长得就跟小仙女一样,就被这家伙给祸害了! 所以,对于夜星宇的自我辩解,林善雅直接无视,就当没听见,她冷冷一笑,继续进入下一个拷问环节,幽幽说道:“我记得还有一个漂亮的女警,你俩搂在一起滚草坪,亲嘴的时候还把嘴皮子给咬破了,没冤枉你吧?” 夜星宇:“…………” ——这呢嘛……怎么解释? 关于那个脑子里缺根弦的暴力女警,夜星宇是真的无话可说,就算说出来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谁会料到世界上居然还有王春香这种疯婆子,打不过就动嘴咬,偏偏还是嘴咬嘴,而自己当时也特么脑残了,居然反咬了一口…… “唉——!”千言万语,化作一声幽幽的叹息。 夜星宇承认自己栽了,这口大黑锅,怕是甩不掉! 看到夜星宇放弃了辩解,林善雅自然当他是默认了,于是也不说话,冷哼一声,便转过脸去。 房间里又恢复了静默,两个人各自想着心事,暂时都睡不着。 忽然,夜星宇轻轻坐起,看着房门方向。 林善雅看到他的举动,不明所以,正要出声相问,却见对方将手指放到唇边,作了个噤声的动作。 接着,房门就被敲响了,是林善雅的母亲江海兰,声音从门外传来:“小雅,睡了吗?” 林善雅心里一惊,忙问道:“妈,什么事?” 江海兰答道:“我忘记带面膜了,先拿你的用用。” “哦,你等等。” 林善雅从床上爬起来去拿面膜,突然想到一会开门时候,母亲看到夜星宇睡在沙发上不好交待,她便对夜星宇使了个眼色,低声说道:“快到我床上去。” 夜星宇当然知道她的想法,立刻从沙发上转移阵地,爬上了柔软的大床,而那条薄被子也被他顺手塞进了衣柜里。 林善雅打开房门,将手上的面膜递给母亲,而江海兰的注意力完全没有放在面膜上,视线透过门缝往房间里面瞄。 发现母亲的异常,林善雅心中紧张,怕被她看出什么异样来,赶紧说道:“时间不早了,您先回去休息吧!” 说完,也不等母亲回应,作贼心虚的林善雅匆匆地把门给关上了。 林善雅拍拍胸口,抚平一下紧张的情绪,慢慢走回床边,看见夜星宇四仰八叉地躺在自己刚才睡过的地方一动不动,便柳眉一竖,正要大喝一声“滚”,却被一只大手迅速捂住了嘴巴。 夜星宇朝着房门一努嘴,低声提醒道:“还没走。” 林善雅嫌弃地拨开夜星宇的手掌,同样压低声音问道:“你怎么知道没走?” 夜星宇指着自己的耳朵:“难道你忘了,我是古武者啊!我的听力比普通人要好得多!” 林善雅将信将疑地盯着夜星宇,就要转身去打开房门确认一下,却被后者扯住衣袖:“你爸妈都在门外面偷听,你要是突然把门打开,那多尴尬啊!” 看对方说得似模似样,林善雅倒也信了个七八成,只不过她却有些不明白,问道:“他们为什么要在门外偷听?” 夜星宇答道:“估计不相信我们是夫妻吧,就跑来偷偷地听床,好确定我这个女婿到底是不是假货。” 林善雅早就察觉到母亲的异样,顿时就信了,急问道:“那现在怎么办?” 夜星宇嘿嘿一笑:“直接骗他们,让他们相信我们是真夫妻就行了!” 林善雅黛眉微皱,问道:“怎么骗?” 夜星宇把身体挪开一些,然后拍拍身边的位置:“你先上来!” 林善雅冷冷地瞪了夜星宇一眼,警告道:“你可别打歪主意啊!” 夜星宇笑道:“放心吧!我真要对你做些什么,你根本就反抗不了!” 林善雅想想也是,自己一个弱女子,能拧得过古武者? 于是她便依言爬上床,半躺到夜星宇身边,而夜星宇顺手把台灯给关掉了,屋子里瞬间陷入一片黑暗。 林善雅表面上镇定自如,可心里还是有点紧张,她不知道夜星宇到底想要做什么。 夜星宇没有说话,伸出两只手掌合在一起,五指交叉,随后掌心撞击,有节奏地发出“啪啪啪啪”的声音。 林善雅看得奇怪,悄悄问他:“你这是做什么?” 夜星宇手上动作不停,嘴凑到林善雅的耳边,轻声解释道:“你父母都是过来人,隔着门听到这声音,就会以为我们在办事呢!” 林善雅瞬间就明白了,又是害羞,又是觉得好笑,这家伙原来在模拟驾驶啊!真是太鸡贼了! 夜星宇又在她耳边说道:“你也别愣着,帮帮忙,弄点声音出来调和下气氛。” 林善雅不明白:“我要弄什么声音?你一个人啪啪几下不就行了吗?” “这你就不懂了!啪啪声音只是鼓点节奏,还缺少了主旋律,这样的曲子能打动人心吗?”夜星宇一脸地坏笑,但又说得头头是道,“显然不能啊!你父母听到后只会半信半疑,所以你也得配点音,调动一下情绪,烘托一下气氛,这样才能让你父母相信咱们是真正的夫妻!” 虽然是拿音乐来比喻,但林善雅又不是笨人,一听就知道夜星宇打的什么坏主意,不过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哪好意思,扭扭捏捏地就是开不了口。 夜星宇说道:“你要是不配合的话,你父母起疑可别怨我啊!” 林善雅把半张脸捂在被子里,羞涩说道:“我……我不会……” 夜星宇就教她:“很简单!你以前有没有过牙疼的经历?你就想着那时候的感觉,想着自己的牙很疼,疼得睡不了觉,疼得忍不住发出声音,那样就行了!” 林善雅按照夜星宇说的方法展开丰富的想像,还真有了一点感觉,嘴里开始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只是音量太小,只有旁边的夜星宇和她自己能够听见,想要穿透门板传到门外,还差了不少火候。 第108章 这个女婿好生猛! 为了让林善雅能够全身心地投入演出,夜星宇暗中动用神魂力量助她一臂之力,施展开催眠神通,在她耳边轻声呓语道:“你很痛,很难受,需要呼喊,需要释放……” 催眠是最初级的神魂秘术,施展时不是立即生效,需要一点时间逐步酝酿,循循善诱,并且对内心意志坚强的人效果不是很明显,略微有点麻烦,但用在这种情况下,就恰到好处。 林善雅不知不觉就被催眠,渐渐被引导着进入了状态,由细细地呻吟演变成清晰地叫唤,再到最后的声嘶力竭,别说是隔着一扇门,就是隔了一堵墙也能听见,再加上夜星宇有节奏地用手掌模拟出啪啪撞击声,画面感就很真实了,不用眼睛看,只凭耳朵听,绝对不会怀疑。 房间外面,林善雅的父母果然屏声静气地趴在门上偷听。 林则智堂堂一个知识分子,原本是不屑于做这种事情,却硬被江海兰揪过来。 江海兰一方面是偏向于霍青书,另一方面也有点怀疑两人是不是真正的夫妻,于是便先以拿面膜作为借口试探观察,后又隔门听床,就想弄清楚两人到底有没有发生关系。 但他们的呼吸声却逃不过夜星宇的灵敏听觉,再以神识一扫,就知道门外是个情况,于是将近就计,与林善雅合奏了一曲“羞射运动交响乐”。 门外的两口子听到屋内的动静有些夸张,不免暗中惊叹不已,同时在想:这个女婿好生猛! 脑海里浮现出刚见到夜星宇之时,上身露出的健壮肌肉,不免联想到“年轻力壮”这四个字,画面感就更强了。 “走吧!都这样了你还不信?”林则智扯了一下老婆的衣服,也不管她听不听,自己就往回走。 江海兰也相信了听到的事实,挪动身子跟在丈夫后面,嘴里嘟哝道:“做不成霍青书的丈母娘,只好便宜夜家小子了,但愿他能够一心一意地对待我们家小雅,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待到夫妇两人返回客房,夜星宇才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但是林善雅还处于犯迷糊的状态,仍在那无意识地嗷嗷不停。 夜星宇伸手到她侧后颈的两处安眠穴上轻轻拿捏了几下,一丝柔和劲力透进去,林善雅便很快停止了叫唤,陷入沉睡当中。 解决完所有问题,夜星宇都懒得挪铺位,抱着枕头翻了个身,就滚到大床的另一侧,与林善雅隔了一个身位,被子也不盖,就这样睡下了。 他又不是受虐狂,有柔软的大床睡着不好吗?非要去躺沙发? 月光透过阳台洒落进屋,清冷得如梦如幻,恰与床头台灯的温暖橘光对比鲜明。 同床的两个人,中间隔开半米距离,背向而卧,酣然入梦,只余下均匀的呼吸声悠悠响起。 第二天早上,闹钟响起,林善雅迷蒙蒙地睁开双眼,随手关掉了闹铃。 头脑还不怎么清醒的林善雅伸了个懒腰,披头散发地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揉眼睛。 她猛然想起昨晚上发生的事情,跟夜星宇共处一室,父母在门外偷听,自己装作牙痛发出哼哼唧唧声音,后来…… ——后来呢?怎么就记不起来了? 林善雅挠了挠头发,脑子里有些混乱,之后发生了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应该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她转头看了一眼,房间里除了自己就没有其他人,嘴里便不自觉地嘀咕道:“他人呢?跑哪去了?” 随后,林善雅就想到了更为关键的问题:夜星宇是睡的沙发还是睡在床上?有没有对她不规矩? 这两个问题至关重要,林善雅混乱的脑子一下子就清醒了,紧张地瞪大眼睛,马上掀开被子看了一眼…… 呼~~,还好!睡衣还在,整整齐齐地套在身上,没有撕扯的痕迹。 林善雅瞬间觉得安心多了,从床上爬起来洗漱收拾,整理好蓬乱的头发,再换了一套干净衣服,便打开房门,下楼来到客厅。 这时候才七点钟,父母还没起床,林善雅看到夜星宇在后院练拳,便走过去问道:“你昨晚在哪睡的?” “在你房间啊!”夜星宇手脚不停,随口应答。 “我是问你睡的沙发还是床?” “沙发。” “真的?” “当然!” 听到这个答案,林善雅又松了一口气,要是她知道夜星宇赖在床上跟她睡了一夜,怕是要去厨房找菜刀了。 谁知,夜星宇又说道:“本来我在床上睡得好好的,可是你老磨牙,像是老鼠啃骨头,我听得难受,就跑去沙发上睡了。” 林善雅才刚刚好转的心情,还不到三秒,立刻又变得糟糕无比,忍不住就要发脾气。 但她突然想到还有一件事要拜托夜星宇,便强忍着怒火,故作平静地说道:“明天我要跟爸妈回帝都,你跟我们一起走。” “什么?别闹了!我可不去!”夜星宇停下练拳,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我当初只答应跟你结婚,没说过要帮你擦屁股,你自己搞出来的事情,自己去解决,别指望推我出去挡枪口。” 林善雅冷冷说道:“别忘了协议第四条,你必须尽最大的努力配合我,做一个名义上的好丈夫,不得有怨言。” 夜星宇:“……” “不说话我就当你是答应了。” “我还能说什么?你这是逼我跟你们林家老爷子还有霍家大少爷打对台呢?” “这不是我逼你,从你答应跟我结婚开始,就已经站在了他们的对立面,就算你现在选择逃避也晚了,这把火早晚会烧到你身上。” 说得好有道理,竟然无言以对! 女人真的是祸水,只因为林善雅长得像“她”,令夜星宇心头一软,就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她的结婚请求。 结果羊肉没吃到,惹来一身骚,没想到这个便宜老婆的来头竟然这么大,一时兴起的游戏婚姻,竟然令他同时得罪林老爷子和霍青书。 霍青书倒是没什么,就算他是四大公子之一,夜星宇也从来没把他放在眼里。 关键还是林老爷子,他是林善雅的亲爷爷,只能来软的,不能来硬的,否则林善雅夹在中间难做人。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109章 从前有座山,名字叫凉山 夜星宇暗暗叹了一口气,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后悔也没用,还是得去想办法解决。 眼下的难处是要先搞定林老头,至于霍青书,先不用鸟他,等他跳出来再说。 于是,夜星宇便问道:“你爷爷有没有什么爱好?” “爱好?”林善雅没想到夜星宇话题突转,聊起了爷爷的爱好,但她也没有追问,据实以答,“爷爷平时喜欢喝酒和下棋,我爸爸的棋艺就是被爷爷熏陶出来的,但是比起下棋,爷爷更好酒,但他不是那种酗酒的酒鬼,而是喜欢品酒,尤其是好酒,这一点和苏俊喆差不多,只不过自从他病了以后,就已经在戒酒,现在几乎滴酒不沾。” “一个老酒鬼?哈哈——”夜星宇突然就笑了。 林善雅奇怪地望着他:“你笑什么?” 夜星宇懒得解释,只是说道:“没什么,我答应你了,明天跟你一起去帝都。” 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林善雅大概猜到,这家伙多半有什么办法应付爷爷,难道就是酒? ——没错,就是酒! 不管林老爷子是个和蔼慈祥的老大爷,还是不通情理的老顽固,只要他好酒,夜星宇就有把握搞定他,没什么好担心的。 对付酒鬼,夜星宇最有心得,因为,他能酿得一手好酒。 当然,这时候现酿肯定是来不及了,但是他有储备啊! 活了几千年,重生了无数次,有时候闲下来没事干,他就会酿一些酒,喝不完就藏起来,放在一些隐秘的地方,记住位置,需要的时候只管去取就行了,保准林老爷子尝到以后,连他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 夜星宇有恃无恐地放下心来,走进厨房去做早餐。 由于昨晚吃了很丰富的海鲜大餐,有点油腻,所以今天的早餐便弄得随意而清淡。 夜星宇熬了一锅白粥,煮了几个鸡蛋,配上超市买来的咸菜,再简单不过,没用到什么独门秘技,味道中规中矩。 经过昨晚上的听床,林氏夫妇看向夜星宇的目光就不一样了,尤其是江海兰,这回是真把他当女婿了,但她心里却也有些遗憾,认为女儿嫁给霍青书会更好一些。 早餐过后,林善雅还要去一趟万相学院,把昨天因为提前返回而没有交待清楚的事情处理完,而林氏夫妇要去拜访一位定居离城的老朋友,晚饭不在家里吃。 夜星宇本来想开车送一送岳父岳母,可他们拒绝了,直接乘坐林善雅的车一同离去。 待到所有人都出门以后,夜星宇想起要给林老爷子准备好酒的事情,便收拾了一下,开着自己的新车往外跑。 他重生了许多次,累积了不少珍贵物品和财富,于是便有了一个独特的爱好,就是喜欢藏东西,说不定后世的哪天就会用得到。 这些东西不只是自己酿的好酒,还包括古董、金条、丹药、神兵、宝物等等,藏的地方也有很多,只算重要的就有十几处,位置不一而论,有些是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也有些是在人烟密集的繁华市区。 藏有酒的地方,在他的记忆之中有十一个位置,而最近的一处,是在一个叫做凉山的地方,距离有点远,有五百多公里。 驾车的话,一来一回至少需要十个小时以上,如果一切顺利,那么在晚上十二点以前能够赶得回来。 出了骊水南湾,车子直接驶上了高速,开了两个多小时,下高速,转国道,继续行驶,不久后又转入乡间小路,然后走着走着,导航就没有了,只能凭记忆,循着大致的方向前行。 好在夜星宇可以用神魂力量探路,神识若只是朝着一个方向延伸,最多可达到五公里的探测范围,相当于一个人体探测雷达,可以保证不会走错路,或是驶入不通车的死路。 自第三次世界大战以后,乡村似乎渐渐将要成为历史,全世界都在向着高度城市化的方向发展,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着以科技现代化为主的城市型社会快速转变,这就造成离城市越远的地方,就越是荒凉偏僻。 当然,还有核污染所带来的危害,使得许多地方暂时成为了人类禁区,这是核战争所造成的影响。 在第三次世界大战期间,上百枚核弹头相继在世界各地引爆,给人类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旧世界的某些繁华都市,已经成为没有生命活动迹象的鬼域,并且在百年之内不再适合人类生存。 如今的天龙帝国,面积超过两千万平方公里,占据了半个亚洲,可大多数地方都是荒无人烟,人口密集的繁华地区,除了帝都以外,就是八座一线大城市,以及一百来个小城市,其它的地方,连乡村都很难看到。 很多旧世界的小公路,如今都已经荒废了,坑坑洼洼,无数杂草从水泥石缝里生长出来,路不像路。 而两旁更是连个标牌都看不到,就像行驶在丛林里一样,到处都是野生植物,凹凸不平,要不是现在的汽车减震技术越来越完善,颠簸起来会让人想吐。 “该死的战争啊!”夜星宇感叹着,从古至今看到现在,他很清楚,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其实也是一部战争史。 路越来越难走,早就看不到水泥或是沥青,崭新的陆行者suv就在尘土飞扬的泥巴杂草路上轰轰行进着,原本光可鉴人的车漆变得灰蒙蒙一片,新车也变得像旧车一样。 夜星宇毫不在意,他已经越来越接近目的地,前面不远应该就是凉山。 凉山是很久以前的名字,在许多年前,那座山被当地人称为凉山。 山脚下曾经有个小村子,叫做凉山村,后来随着村民们逐渐迁走,凉山村彻底荒废,就再也没有人知道凉山这个名字。 在地图和导航上都看不到任何的标注,这是一片毫不起眼的荒芜地带,只有夜星宇这样的老妖怪知道,从前有那么一座山,名字叫凉山。 第110章 影响深远的第三次世界大战 离凉山大概还有几公里,车子已经不能再往前开,因为已经没路了,只能徒步而行。 对于一个内劲古武者来说,十公里最多也就十分钟,可那指的是平地,没有遮挡障碍,奔跑速度可以提到极限,但这里是荒山野岭,没有一处是平坦的,许多地方都长满了野生植物,密集得连个落脚之地都没有,以夜星宇的能耐,也花了大半个小时,才来到藏宝地的附近。 凉山三面都是斜坡,唯有一面地势陡峭,有点峭壁悬崖的感觉,而夜星宇的藏宝点,就在接近山顶的一个岩石洞穴里面。 之所以把这里选为藏宝地,不是因为人迹罕至,而是因为此处是个天然生成的风水宝地。 夜星宇懂得风水堪舆术,观山川地势便可寻龙定穴,找到那些所谓的风水宝地。 于风水之地藏宝,宝光不外露,宝气不外泄,甚至还有孕育宝物的作用,不是挖个坟埋个死人那么简单。 对于夜星宇来说,酒当然算不上是宝物,因为这只是满足口腹之欲的日常消耗品。 他偶尔会喝酒,但是并不酗酒,之所以酿酒,多半还是因为无聊。 人生太漫长,总要找点事情做。 除了酒以外,另有不少更加珍贵的物品,藏在风水宝地里会比随便挖坑埋了要好得多,酒只是顺便一起存放,懒得再找地方。 实际上,夜星宇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来过这里,具体是多久,他都没有仔细去算,可能是一两百年,也可能是三四百年,地形地貌比起他当初藏宝之时有了许多变化,甚至在山顶的位置还多了一条大裂缝,若不是夜星宇的记忆力堪称永不磨灭,可能都会怀疑自己找错了地方。 放开神魂力量,几乎大半个凉山都在夜星宇的神识笼罩范围之内,一瞬间就锁定了自己曾经藏宝的位置。 但与此同时,他又有另一个惊讶的发现。 本应荒无人烟的凉山上居然有人,而且都不是一般人,其中一个还是他的熟人。 准确来说,不是夜星宇的熟人,而是他的上一世,“血修罗”罗修的追随者。 苟南,外号“大狗”,三十来岁,穿着破旧的休闲西装,身材高瘦,长发垂肩,尖嘴瘦颊,鼻尖带钩,下巴上留着稀疏凌乱的胡须,有点像是街头流浪艺术家。 在他身后斜背着一个长条形状的铁匣子,里面装着他的杀人武器,一把六十五厘米长的厚背砍刀。 他原本还有个弟弟,叫做苟北,外号“小狗”,兄弟俩都是青衣组织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内劲层次的古武修炼者,后来一同跟随罗修反抗青衣。 在此过程中,小狗死了,大狗活了下来,最后成为修罗之一员。 原本见到老朋友是一件高兴的事,可如今的夜星宇却是面沉如水,眼神中竟然透露出丝丝的杀气,这还是他此次重生以来,第一次生出想要杀人的念头。 大狗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两名同伴,一个身材高大,一个体型瘦小,都长着西方人的面孔,也都穿着黑色的宽松长袍,模样像是中世纪的巫师,只差手中没有法杖。 这两个人,都不是普通人,也不是古武者,而是变种人。 在他们身上黑袍的胸口位置,赫然绣着一个狰狞恐怖的骷髅鬼脸图案,那是地狱组织的标志。 而地狱组织的成员,没有一个是正常人类,全部都是经过基因改造的变种人。 什么是变种人? 这得从一个疯狂的天才科学家开始说起,他的智商和天赋,丝毫不逊色于历史上著名的达芬奇和爱因斯坦等人,但是他的野心,也是前所未有的庞大。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马库斯·墨菲,自称为“地狱博士”,同时也是“变种人之父”,最擅长的研究领域就是生物基因改造。 并且,此人还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幕后策划者,是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反人道主义分子,也是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共同敌人。 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之前,马库斯·墨菲是北美洲一位非常有名的生物基因科学家,他与一家名为新世界的公司合作,共同开发生物基因技术。 马库斯·墨菲利用大财团的经费和力量,秘密用人类进行基因改造试验,制造出了一大批破坏力强横、但却丧失人性的恐怖怪物,被称之为变种人。 变种人的战斗力非常强大,完全可以叫板古武者,甚至比古武者还要难缠。 在当时的旧世界,由几个变种人组成的战斗小分队,就可以在正面对抗中,轻而易举地消灭一整支全副武装的现代化军队。 马库斯·墨菲有办法控制这些变种人,使他们听其号令,为其服务。 在他的指使下,许许多多的变种人战士被派遣出去,刺杀各国首脑政要,挑拨国家之间的关系,制造社会矛盾,最终引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 第三次世界大战改变了整个世界的格局,由最初的各国混战,演变为后来的人类与“新人类”之战。 新人类,就是马库斯·墨菲对变种人的称呼,他本人也以“地狱博士”的称号从幕后站到台前,以新世界公司作为根基,在北美组建新人类政府,并成为所有变种人的领袖。 那时候,古武者还没有完全融入人类社会,大多处于隐居状态,国家的军队构成全部以普通人为主。 各国因为前期混战而遭受了重大损失,仅靠普通军队和高科技武器,竟然不能抵挡新人类的变种人大军,节节败退,眼看就要亡国灭族,全世界都要被地狱博士所奴役。 在这世界沦陷、危急存亡的紧急关头,一个叫做华神通的男人站了出来,他独自面对数量上万的变种人大军,以一敌万,尽歼变种人,重挫了新人类。 随后,华神通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许许多多的奇人异士,这些人都是隐居起来的古武者。 在华神通的领导下,古武者大战变种人,由现代战争演变为强者对决。 最终的结果自然是邪不胜正,差点征服了全世界的地狱博士只能带着遗憾死去。 第111章 一张涂鸦似的潦草藏宝图 力挽狂澜并拯救世界的华神通成为了史诗传颂的英雄,他亲手杀死了地狱博士,消灭了新人类政府,随后又创建了天龙帝国。 长达十六个月的第三次世界大战,由一个男人开始,又由另一个男人终结。 前者是恶魔,后者是神话。 然而,地狱博士虽然已死,新人类政府也随之灭亡,可还是有极少数的变种人余孽逃掉了性命,躲藏了起来。 这些变种人余孽最终聚集到一起,组建了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恐怖组织,号称“地狱”。 第三次世界大战彻底改变了旧世界的格局,新人类政府所在的北美被核弹夷为平地,不再适宜人类生存。 而东亚的天龙帝国在华神通的领导下强势崛起,成为世界第一强国。 为了抗衡这头东方巨龙,西方各国联合起来,以神圣教庭作为联系纽带,组建神圣同盟,以对抗来自东方的威胁。 自此,东西对立的两极世界格局形成,这宣告着旧世界的结束,以及新世界的来临。 但无论是天龙帝国还是神圣同盟,甚至是不属于这两大势力的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把变种人视为人类公敌,对待变种人的态度从来都是赶尽杀绝。 任何与变种人勾结的正常人类,都会被视为恐怖分子,与变种人同罪,人人得而诛之,可以当场处死。 之所以如此决绝,是因为变种人在接受基因改造之后,不仅仅是获得了强大的力量,还丧失了人性。 残忍、嗜杀、疯狂、暴虐,所谓的变种人,其实不配称为人。 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有人性,而变种人宣称自己是更高层次的新人类,但其行为作法却无异于丧心病狂的畜生。 当夜星宇还是罗修的时候,曾经不止一次对手下们叮嘱过,但凡遇到变种人,一律杀无赦。 而在此时,身为“修罗”一员的大狗却明知故犯,坦然自若地与两个变种人一同出现,这让夜星宇惊怒交加的同时,也有了疑虑。 上次跟踪侯小妹,发现她是独自生活,侯通不知所踪,夜星宇便隐约感到不对劲;现在他又亲自看到大狗与两名变种人结伴同行,他便猜测,很可能是修罗组织出现了问题。 这时候的夜星宇,已经顾不上取宝,心思完全放在了大狗和两名变种人身上,他在以神识锁定的同时,迅速朝着对方的位置直奔而去。 神识探查,只能将画面呈现在脑海里,却听不到声音,他能“看到”这几人偶尔会彼此交流,却听不到交谈的内容。 随着距离接近,夜星宇的动作开始放缓下来,无论是古武者还是变种人,都是感知灵敏的高手,想要不被发现,就不能弄出一点动静。 十米距离,应该就是极限,再近的话,夜星宇就难以保证自己不会被发现。 只不过,十米的距离也差不多够了,只要他们没有刻意压低说话的声音,就逃不过夜星宇的耳朵。 三个人并排走在一起,不时四处张望,似乎在搜寻着什么。 当夜星宇靠近的时候,他们已经停止了交谈,于是夜星宇就悄无声息地跟在后面,就想看看这帮人究竟是想搞什么鬼。 在搜寻了将近半小时而又一无所获之后,身材瘦小的变种人不耐烦了,用流利的东方语言说道:“大狗,你不是在耍我们吧?这座山都快被我们翻了一遍,既没有红色的大石头,也看不到小水潭,我怀疑宝藏根本就不在这!” 听到这话,夜星宇心头一动,暗道:宝藏?莫非说的是…… “等我再看看藏宝图。”大狗一边说着,一边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张破破烂烂的折纸,摊开一看,上面用极其简单的笔划勾勒出几个草率的图案。 这像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一页,印有一条条规整的横线,被人用圆珠笔很随意地画了一副抽象地图,就成了所谓的藏宝图。 画这幅图的人显然没怎么用心,或者说是敷衍,纸上只有三个简单的手绘图案,分别是:△,○,。 三角形和圆圈都是参照物,前者写着“红色大石”,后者写着“小水潭”,至于正中间那个小叉叉,估计就是宝藏之所在。 除此之外,在右下角还写了一组经纬度坐标,以及“凉山”二字。 图画得不怎么样,字却写得很好看,但如此简陋的三点定位,连个东南西北都没标注,想凭这张潦草的藏宝图找到宝藏,有点不切实际。 当夜星宇看到这张潦草而抽象的藏宝图时,却差点忍不住笑了,这帮人想要寻找的东西,竟然是自己的遗泽。 ——没错!这张涂鸦似的极简藏宝图,就是当年的罗修亲手所画。 修罗组织里面有一个杀手名叫“酒鬼”,人如其名,嗜酒如命,他总是缠着罗修讨酒喝。 后来在罗修独自去西方刺杀神圣教皇的那个晚上,便随意地画下了这张图留给酒鬼,说自己在那里藏了一些好酒,如果他能找到的话,就可以把酒坛搬走一半,但是其它的东西不能动。 那夜之后,罗修一去不回,就此失踪,也不知道酒鬼有没有按图索骥,找到他的藏宝地。 如今,这张简略的藏宝图却在大狗手里。 大狗皱着眉头,将手上这张至少看过十几遍的藏宝图又仔细研究了一遍,越看越是心烦,竟然忍不住破口大骂:“画的什么破图,跟狗屎一样!” 语气之中颇为不屑,竟然对曾经的带头大哥毫无敬意。 身材瘦小的变种人冷冷笑道:“我看还是别找了,都不知道里面藏着什么东西,就算找到了也不见到有什么用。” 大狗摇了摇头,很严肃地说道:“罗修留下的东西,肯定非同小可。” 那名变种人却不以为然:“就怕费尽心思,找来的不过是一些破烂玩意而已!” “莫尔斯,你错了!”大狗冷漠地看了对方一眼,“罗修这个人,绝对不会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他既然在临行前把这张地图交给酒鬼,其中必然有着重要原因,说不定就藏有他的最大秘密。” 第112章 代表着痛心和惋惜的一声叹息 变种人莫尔斯不屑地笑出声来:“只有你们这些修罗鬼才把罗修捧得那么高,而在我们地狱组织的眼里,他根本不算什么,又能有什么大秘密?” 大狗冷冷地看着莫尔斯,在心里面暗骂了一句“蠢货”,他比对方更加不屑。 变种人很多都是狂妄自大之辈,仗着基因改造的优势,不把古武者放在眼里,却也不想想,当初的新人类政府那么强大,敢与整个世界开战,甚至差点获胜,最后还不是被华神通这个古武者给杀得七零八落? 一帮苟延残喘的丧家之犬,被吓得销声匿迹,不敢冒头,直到华神通神秘失踪之后,才渐渐地大起胆子出来作乱,慢慢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开始嚣张狂妄起来。 华神通有多强大,大狗没有亲眼见过,但是罗修有多厉害,他却深有体会。 而罗修在世时的主要成就,是覆灭了青衣,建立了修罗,与地狱组织并无瓜葛,所以这些变种人都不了解罗修的手段,甚至还对“杀手之王”的称号归属很是不服。 大狗虽然心里在骂,嘴上却是一本正经地说道:“当初在青衣的训练营里,罗修不过是毫不起眼的小角色,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突然变得耀眼无比,再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莫尔斯摆摆手,有些不耐烦:“你到底想要说什么?又想告诉我罗修有多厉害?有多么了不起?” 大狗依旧显得严肃,继续解释道:“医生和剑客都曾经有过猜测,他们一致认定罗修肯定是有什么秘密,才导致实力大进,如彗星般崛起,而我们想要找到的,就是这个秘密!” 他口中所说的“医生”和“剑客”,同样也是“修罗”的成员,“修罗”在某些方面还遵循着“青衣”的传统,就比如组织内的每个杀手,都是只有代号,而没有名字。 夜星宇已经知道大狗为什么会出现在凉山,正是为了他的宝藏而来,只是他仍然搞不懂,对方为何会跟两个变种人走在一起。 是大狗自己私底下勾结变种人?还是现今的“修罗”违背了罗修的训诫,为了某种目的而与“地狱”搭上了关系? 对于大狗提到的“秘密”,莫尔斯似乎不太在意,他不耐烦地说道:“我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你还不死心的话就留下来自己找,而我们两个就先走一步,没时间陪你玩寻宝游戏!” 大狗皱着眉,似乎有点意外,没想到对方一点耐心都没有,说走就要走。 而莫尔斯继续说道:“不过按照约定,没有收获,你就没有功劳,下一次的基因改造就此取消,你需要继续为组织立功,才能换取改造的机会。” 大狗脸色一变:“你们想反悔?难道我帮你们诱捕酒鬼还不算是立功?” “当然不算!”莫尔斯摇摇头,“酒鬼逃走了,又没被抓住,就只落下一件衣服,以及衣兜里这张没用的破图纸,而我们出了力,却什么都没得到,所以你也不要妄想得到什么!” 大狗怒哼一声,脸色很难看,却没有辩驳。 然而夜星宇却比大狗更为愤怒,他通过后面的这几句对话,不难猜到,身为“修罗”一员的大狗确实是违背了罗修的训诫,勾结变种人联手对付酒鬼,那张手绘的简略藏宝图,就是这样才落到了大狗的手中。 既然如此,大狗基本上已被判了死罪,夜星宇只能以一声长叹,来表达自己的痛心和惋惜。 蓦然传来的一声叹息,令前方三人同时惊觉,纷纷转过身来,望向后方。 那个一直保持沉默的高大变种人终于开口,声若洪钟地吼了一句:“hoceout!” 一个英俊帅气的年轻人从树木掩映中走出来,踏着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他没有再继续掩饰下去。 大狗等三人互相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了疑惑,显然没人认识这个年轻人,于是就由莫尔斯开口问道:“你是谁?” 夜星宇答道:“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知道了也没意义。” 莫尔斯似乎听懂了夜星宇想要表达的意思,哈哈大笑道:“难道你想要干掉我们?” 夜星宇不答,手一抬,一片小小的树叶像是最暴烈的暗器,发出尖锐的呼啸声音,疾掠向对面的变种人,与空气的剧烈摩擦甚至使得树叶的边缘燃起了火星。 对于变种人,不需要废话,也不需要手下留情,夜星宇懒得跟他们磨叽,一上来就直接动手。 飞射而出的树叶快得让人看不清,不比声音慢,即使是变种人或者是大狗这样的内劲古武者,都没有办法准确地捕捉到树叶的飞行轨迹,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夜星宇抬手发出的是什么东西,攻击目标是谁也不确定。 但是对于危险的预知,以及肌体的自我反应,使得每个人都迅速地挪动了一下,至于躲不躲得开,只能尽人事而听天命。 树叶的轨迹只有夜星宇自己能够看清,它犹如出膛的子弹一般,疾射向莫尔斯的眼睛。 但是莫尔斯的身手很敏捷,对于危险的感知也足够敏锐,在间不容发之际身躯一扭,树叶堪堪贴着他的脑袋掠过,在其脸颊上割破一道深邃的血口。 飞掠的树叶其势不减,竟然还能凭空改变方向,划出一道诡异的弧度,射向另一个高大变种人的左胸。 第二个变种人的反应和灵敏性都要差一些,再加上身体壮硕魁梧,目标体积大,他就没有莫尔斯那么幸运,只来得稍稍动了一下身体,就被树叶击中了胸膛。 这片树叶的速度和威力都堪比子弹,可是树叶本身却很脆弱,不具备金属材质的坚硬。 而变种人的肌肉和骨骼强度比起古武者还要强上一截,近乎刀枪不入的地步。 锋锐的树叶轻易划破长袍,再艰难地切开肌肉纤维,最终撞击到胸骨上,炸成了粉碎,却没有伤到对方的心脏。 第113章 我是谁其实并不重要 变种人的细胞再生能力极强,无论承受多大的伤害,都难以彻底死去,致命要害只有两处,一个是大脑,一个是心脏,想要真正地杀死一个变种人,只能从这两处着手。 遗憾的是,这宛如流星般的突然一击,只能让两个变种人受伤罢了,却无一毙命。 但是夜星宇的一出手,却把对面的两个变种人给震住了,虽然都只是受了点小伤,并无大碍,却把他们吓出了一身冷汗。 众所周知,只要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摘叶飞花即可伤人,因为经过内劲的贯注,即使是一片普通的树叶,在动能和势能相互转化下,威力和速度都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不仅仅能够伤人,还能杀人。 但是,这里讲的伤人和杀人,对象都是指普通人,如果目标是变种人的话,别说是杀人,就连伤人都很难。 因为变种人的身体防御力比起普通人强得太多太多,就好比一个是鸡蛋,另一个是石头。 可夜星宇只是一挥手,就让两名变种人同时受伤,由他手上射出的树叶,堪比子弹的速度,比声音还要快,在威力上更是要超过一般的手枪和步枪,达到了狙击枪的标准,这就很恐怖了。 大狗一脸凝重地紧盯着夜星宇,沉声问道:“你是唐家的人?” 所谓唐家,指的自然是古武界四大隐氏里的那个唐家,因为唐家擅长暗器,只有唐家的传人,发射暗器的技巧和威力才能达到如此骇人听闻的程度,即使是经过基因改造的变种人,身体机能和反应速度比起普通人要强出许多倍,也没法完全躲过,瞬间挂彩。 夜星宇当然不是唐家的人,他在运用内劲的同时,还以神魂力量的御物神通进行加持,不仅令速度和威力大增,掌控方面更为精妙,半路还能拐弯。 “我是不是唐家的人已经不重要,你知道了也没意义。”夜星宇第二次开口说话,语气跟先前一样冷淡,甚至连表达的意思也是一样。 他哪有闲心去跟对方解释自己是谁,反正都是将死之人,了解再多又有什么用?难道还能去阎王爷面前告状? 既然走错了路,就要付出代价,夜星宇已经不打算放过大狗,即便他是自己上一世的追随者,也没有情面可讲。 与变种人勾结,就是不可饶恕的死罪,唯有死亡才是他的归宿。 大狗自然不可能傻站着等别人来砍他脑袋,他左手往背后的铁匣子上一拍,发出“呛啷”的机括声,顶上弹出一截握柄来。 他右手抓住刀柄,缓缓将厚背砍刀从背上抽出,连刃带柄总长六十五厘米,由合金铸造,折射着阳光。 变种人那边,莫尔斯看了一眼胸口黑袍被割破一个洞、并被鲜血染红的同伴,问道:“弗里曼,你怎么样?” 身材高大的弗里曼说了一句“nothg”,随手将黑袍撕裂,露出底下壮硕的身体,其胸膛被树叶上所蕴含的劲气炸开了一个小小的血肉窟窿,隐约可看到森白的胸骨和鲜红的肉筋。 这种程度的伤势,换作是古武者的话,即便不死,肯定也要影响战斗力,可对于绝大多数变种人来说,只要大脑和心脏无恙,就可以使细胞快速分裂,强殖再生,短短几分钟之内就能愈合如初,堪称恐怖,这也是变种人最令人头痛的地方。 一眼望去,只见弗里曼胸膛破开的血肉像是有自我生命一样蠕动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短短几秒钟,创口就缩小了一半,要是再过十几秒,估计就能完全修补,恢复如初。 “既然没事,那就让我们撕碎这个小子!”莫尔斯狂吼着,两只瞳孔变成血一样的颜色。 他的脸颊上也被树叶划破了一道长痕,但伤口已经完全愈合,只剩下一点鲜红的血迹。 双目赤红的莫尔斯也把身上的黑袍扯掉,随后身体发生突变,两只手臂肌肉坟起,又粗又壮,长度也在延伸,令他看起来像是一头没有长毛的长臂猿。 弗里曼紧随其后,身体也在变异,原本就高大的体型变得更加魁梧壮硕,全身肌肉有一定程度的硬化现象,好似光滑的石头。 他原本的身高就有将近两米,此时暴涨一截,犹如一个魁梧巨人,充斥着坚不可摧的力量感。 变异之后的变种人能调整至最佳战斗姿态,发挥出全部的力量,实力比起变异前大幅上涨,即使是夜星宇,也不可能靠脆弱的树叶杀死这两人,只有考虑其它办法。 “两个三级基因改造体,只是小喽啰罢了。”夜星宇只看一眼,便大致判断出莫尔斯和弗里曼的实力等级。 变种人也像古武者一样有等级划分,级别越高,基因的改造就越完美,实力也就越强大。 三级基因改造体,大概相当于内劲古武者的普遍实力,算得上是高手,但是离强者还差得远。 然而夜星宇自己的古武修为也仅仅只是刚跨入内劲的层次,甚至还不如大狗这个曾经的小弟,而他的对手却相当于三名内劲古武者。 以一敌三,在纸面上的实力对比中,夜星宇绝对屈居于下风。 但是他一点都不慌,甚至还胸有成竹,信心百倍,不仅仅因为他的古武技艺更高超,更因为他那恐怖的神魂力量。 这才是夜星宇最强大的底牌,强大到即使是面对先天强者,他也不会畏惧退缩。 变种人嗜血,好斗,进攻**强烈,所以两名变种人率先发起攻击,同时朝着夜星宇冲过来,而大狗却是一动不动,似乎没有联手的打算。 弗里曼甩开大步,十米的距离仅仅几步就跨过,扬起砂钵大的拳头,狠狠地轰向夜星宇。 莫尔斯的速度更快,脚尖一点地,便攀上了弗里曼的肩膀,再从弗里曼的肩头起跳,居高临下,向夜星宇挥出利爪。 夜星宇一声冷笑,沉肩坠肘,挥手击出两掌,一上一下,分别迎向莫尔斯的爪子和弗里曼的拳头。 第114章 五掌全中,震爆心脏 这两掌初看平平无奇,却蕴含无数的后续变招,正是通神拳第二式,二拳倒乾坤。 通神拳只是一个统一的名称,不一定非是拳头,可以用拳、掌、指、爪,也可以用腿、脚、肘、膝,甚至还可以用腰、胯、头、肩。 总而言之,无论是身体的哪一个部位,都可以成为战斗的武器。 变种人依靠的是身体强悍和力量惊人,他们的搏击技巧和战斗智慧通常都不如古武者,算是各有所长。 这两个变种人看见夜星宇挥掌迎上来,便以为对方要跟他们正面对攻,于是心头大喜,势头不改,一往无前地发动攻击。 这也是因为变种人拥有强大的肉身力量和变态的恢复能力,最不怕的就是硬碰硬,最喜欢的战斗方式也是硬碰硬。 可就在双方即将接触之际,夜星宇的攻势发生了变化,而这个变化却让他的对手看不清楚,也不及反应,一拳一爪,纷纷击在空处。 但是夜星宇的那两掌却没有落空,“嘭嘭”两声暴响,两名变种人各中一掌。 魁梧壮硕的弗里曼连退七八步,嘴角溢血,而莫尔斯更是狼狈,直接被一掌打飞,人在半空就鲜血狂喷,飞洒一地。 正面交手,仅仅一个照面,两个变种人再次吃了大亏,同时被内劲震伤,他们甚至连自己怎样中招都没有搞明白。 可见,夜星宇的武学技艺已经高明到出神入化的程度。 古武者的内劲拥有强大的破坏力,但想要秒杀三级变种人,还远远不够,必须在极短时间内打出成吨的伤害,才能干掉这两个变种人。 夜星宇展开追击,身如鬼影,步如轻烟,一眨眼就追上了从半空中摔跌而下的莫尔斯,准备把这个防御力稍弱的家伙先干掉。 可是从斜侧方向,一柄厚背砍刀挟带着呼啸的狂风朝他挥斩而来。 这是大狗出手了,他要阻止夜星宇。 大狗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擅长刀法,虽然在修罗组织的众杀手之中并不出众,但要是单独拎出来放在俗世间,绝对是一个厉害的刀客。 对于大狗的刀法,没有人比夜星宇更了解,总结起来就是三个字:快、狠、准。 他的刀法没有花哨的招式,全是从青衣训练营的残酷血腥实战中,自己摸索总结出来的,是真正的杀人刀法。 这样的刀法,简单、实用、粗暴、有效,可对于夜星宇来说,破绽百出,并没有什么卵用。 他仅仅只是身形一转,稍稍改变了步法节奏,这又快又狠的一刀,偏偏砍不准,只能劈中空气。 大狗愣住了,他满以为自己这一刀必然能够阻截住夜星宇,谁知道对方轻而易举就避开了刀势,他甚至连拖延对方都做不到。 嘭嘭嘭嘭嘭—— 连续五声密集而沉闷的撞击暴响,再加上莫尔斯的惨呼声和骨骼的碎裂声,混合在一起,像是奏响了死亡的乐章。 等到大狗转过头去,才看到莫尔斯的身体像一个沉重的破口袋一样重重砸在地上,整个胸腔凹陷下去,印着五个几乎重叠的掌印,胸骨尽皆碎裂,跳动的心脏在掌劲地冲击下已经碎成了一团烂泥。 五拳碎山河,这是通神拳第五式,五掌全中,震爆心脏,三级变种人莫尔斯瞬间就被秒杀。 这一切就发生在转瞬之间,两名变种人主动变异,展开攻势,却被夜星宇一招击退,并向莫尔斯展开追击;大狗出手阻止,没有成功,而莫尔斯人还没落地,就被夜星宇连出五掌击中胸膛,瞬间毙命。 “你不是唐家的人,你到底是谁?”大狗握着刀的手都有些不稳定,他已经被夜星宇的实力和手段给震住了。 唐家的人擅长暗器,近身战却是弱点,而这个青年的近身战比他的暗器还要可怕,这就推翻了大狗原本的猜想。 这样的强者,已经能够令大狗产生恐惧,他绝对不是无名之辈,又会是谁呢? 夜星宇声音冷淡,面无表情:“我已经说了,我是谁并不重要,你应该操心一下,该怎么从我手里活下来。” “活下来吗?”大狗喃喃自语,随后露出一个咬牙切齿的疯狂表情,两只黑色的瞳孔开始转变颜色,一片血红,像是体内的恶魔开始苏醒。 他身上的破旧西装不断发出“刺啦”声响,被他突然膨胀的肌肉生生撑裂,犹如碎布条一般挂在他的身上,高瘦的体型瞬间变宽了不少,上半身的肌肉凸起得有点夸张,就像是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一样,有种头重脚轻的滑稽感和失调感。 夜星宇的眼中全是森冷杀机,他本以为大狗只是与变种人勾结,没想到却是彻底加入了变种人的行列,接受了基因改造。 大狗原本就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在接受过基因改造之后,身体机能和细胞活力大幅增强,他的刀将会更快更狠,实力增长不少,恐怕比莫尔斯和弗里曼联手起来还要强大。 “一起上!”大狗向弗里曼招呼着,尽管变异后的身体令他实力大增,他却依旧没有太多的信心,因为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实在太诡异,太邪门,他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弗里曼响应了号召,嘴里发出一声愤怒的嘶吼,与大狗一同冲向夜星宇。 他的心态恰与大狗相反,变种人是出了名的狂暴嗜血和残忍无情,莫尔斯的身死并没有让他的内心生出半点波澜,就好像死去的不是同伴,而是跟他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并且,弗里曼也没有大狗的畏惧心理,因为大狗的基因改造程度比较低,只有一级的水准,还保有丰富的人类情感,可对于他这种三级变种人来说,感情什么的可有可无,害怕这种词,已经从记忆里面剔除。 再次面对两路攻击,夜星宇主动迎上,脚踩迷踪,如风如影,大狗的砍刀与弗里曼的拳头纷纷擦着他的身体边缘急掠而过,连他的衣角都没有沾到。 第115章 罪无可恕,死不足惜 夜星宇的肉身力量虽然只是堪堪达到内劲的程度,可他的战斗技巧却是天下第一,无人能及。 武神的名头,绝不是吹捧出来的,而是在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事实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以他的强大神魂和武学造诣,除非对手的力量和速度能够大幅度地超越碾压,否则基本上没有命中的可能。 攻击落空的大狗和弗里曼心头一惊,暗呼不妙,纷纷转攻为守,应对反扑。 但是两人定睛望去,视线范围内却看不到一个人影,对手就像幽灵鬼魂一样,彻底消失不见。 ——人呢?到哪去了? 这个疑问才刚刚产生,一记凶猛的锤拳就狠狠地砸在了弗里曼的右侧太阳穴上,发出“咚”的一声爆响。 夜星宇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鬼魅般地来到弗里曼的身侧,发动了突然袭击,并成功得手。 弗里曼的防御力比莫尔斯强出不少,胸背肌肉更加厚实,骨头也更硬,夜星宇至少要在短时间内连续轰击十几拳,才有可能彻底解决弗里曼,所以他取了个巧,没有攻击心脏,转而攻击对方的脑部。 对于那些脑袋没有变异的变种人来说,太阳穴是致命的要害之一,这一点夜星宇非常清楚,因为他曾经与变种人战斗过无数次。 头部几乎没有肌肉,就少了一层防护,虽然颅骨比肋骨更硬,但是太阳穴所在的位置却是颅骨中极为薄弱的颞骨,防御力很差,内劲可以轻易震碎颞骨而入侵大脑,造成变种人死亡。 夜星宇的突然袭击,正中弗里曼的太阳穴,强大的内劲击碎颞骨,汹涌而入,瞬间将弗里曼的大脑震成一团浆糊,轰然倒毙。 等到大狗反应过来,弗里曼两米多高的雄壮身躯已经倒在了地上,双眼大睁,七孔流血,至死也不瞑目。 大狗看得傻了,一股寒气从尾椎升到头顶,差点连刀都握不稳。 这呢嘛是什么怪物?一次交锋就灭掉一个三级变种人,两个回合下来,就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如果再来一次互动,岂不是三杀的节奏? 大狗反应也是快,二话不说,转身就逃。 莫尔斯和弗里曼的相继死亡已经让他彻底丧失了斗志,他甚至都看不清对方的出手,这还怎么打? 这样的恐怖强者,显然是无法战胜的,就算变异了也不行,大狗只能选择跑路。 一个接受了基因改造的内劲古武者,逃起命来速度飞快,可拥有强大神魂的夜星宇反应更快,他脚尖一挑,一枚石子便被踢出,如子弹般射向大狗的左腿。 大狗才刚刚迈出十几步,石子就追了上来,瞬间从后向前射穿了他的膝关节,让他变成了瘸子。 有变异基因的大狗同样具备了细胞快速再生的能力,但是再快也需要一点时间,偏偏夜星宇不会给他时间,只见他足尖连踢,又有几枚小石子先后射过来,分别贯穿了大狗的四肢关节。 剧痛之下,大狗扑倒在地,夜星宇脚步一踏,已经从后追至。 大狗强忍痛苦,听风辩位,飞快挥刀向后一斩。 然而刀至半途,却被夜星宇一脚踢飞,随后再一脚,狠狠地踩在大狗的后脑勺上,将他的脑袋重重跺向地面,深深地陷进泥地里,亲吻着大地母亲。 “放……放开……”大狗的声音憋闷地从脚下传来,恐惧和震惊都有。 他实在想不通,自己堂堂一个修罗杀手,竟然会敌不过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甚至连逃命都做不到。 夜星宇蹲下身子,一只脚踩在大狗的后背上,用手抓住他那像是艺术家一样的长发,像拔萝卜一样,将他的脑袋从泥地里扯了出来,随后沉着脸冷声问道:“苟南,你告诉我,为什么要和变种人沆瀣一气?难道你忘了罗修是怎么说的?对待变种人,见一个就要杀一个,绝对不要和变种人扯上关系!” 大狗听到“苟南”这个名字,努力地转过脸来,无比震惊地望着夜星宇,颤声道:“你……到底是谁?” 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大狗”,知道他真实姓名的,少之又少,但这个素未谋面的陌生青年却能喊出大狗的本名,这叫他如何不震惊? 无论是“青衣”还是“修罗”,都习惯以代号来作称谓,即使是罗修,也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都是称他为“修罗”,或是“血修罗”。 直到“青衣”覆灭,“修罗”创立,罗修才公布了自己的真实姓名,是为了将他本人与他所创建的修罗组织区分开来,而在此之前,没有罗修,只有“血修罗”。 连大狗他自己,都几乎快要忘记了“苟南”这个名字,如今却从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口中再次听到,其震惊可想而知。 即使他再聪明,也绝不会想到,这个年轻人就是自己曾经发誓要追随一辈子的罗修。 夜星宇轻叹一声,不打算再问,决定用搜魂神通直接读取大狗的记忆。 勾结变种人就已经是死罪,他还亲自加入到变种人的行列当中,更是罪无可恕,死不足惜,对其使用搜魂,绝不为过。 夜星宇松开大狗的头发,五指撑开,紧紧扣住大狗的头顶,手掌和指尖隐隐有红色的光芒闪烁着。 正在挣扎的大狗突然静止下来,双眼圆瞪,随后又变得茫然,眼珠子一动不动,傻呆呆地直视前方。 搜魂足足持续了两分半钟,夜星宇的表情越来越沉重,直到最后怒哼一声,五指用力,抓碎了大狗的天灵盖,也摧毁了他的大脑。 夜星宇收回手掌,轻轻甩了几下,将指尖沾到的鲜血和脑浆通通甩掉,随后站起身来,漠视着大狗的尸体。 这个人,真的是死有余辜,他辜负了罗修的期望,做出了最卑劣的事情。 不只是他,还有许许多多的修罗杀手,在失去罗修的约束之后,纷纷踏上了一条令人痛心的道路,这让夜星宇始料未及。 第116章 群龙无首,修罗惊变 通过这次搜魂,夜星宇得到了许多令人震惊的消息,首先就是修罗组织的内讧和剧变。 在罗修去西方执行刺杀教皇任务时,由于没有预料到天劫的来临,同时对这次刺杀抱有强烈的信心,就没有对修罗组织作出妥善安排。 没想到他一去不回,失踪三年,修罗组织群龙无首,便开始产生了分歧,逐渐形成两个派系。 正统一系是以罗修的女人红莲为首,同时她也是修罗组织的二把手,在罗修失踪的初期,都是由她来领导修罗组织,并始终贯彻罗修的意志,杀该杀之人,不被金钱和权力蒙蔽双眼。 但是,当罗修失踪超过一年,罗修身死的传言愈演愈烈,修罗组织的内部,开始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以医生为代表的反对派系开始崛起,他们不再甘心屈居于一个女人之下,并且很激进的认为,天下无不可杀之人,只要利益足够,就值得出手。 修罗两派虽有分歧,但表面上还是由红莲作主,可就在不久之前,修罗内部召开全员大会,医生突发其难,在会上提出罢免红莲的领导人位置。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竟然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投了赞成票,逼迫红莲下台,甚至就连一直保持中立,身份较为超然的剑客,也站在了医生那一边。 缺乏支持的红莲迫于无奈,只能下台,将领袖之位转给医生。 但过分的是,医生竟然不罢休,要软禁红莲,这便激起了红莲派系的愤怒与反抗,两派斗争瞬间激化,并演变为当场火拼。 结果不难猜到,红莲派系在人数上就已经处于劣势,再加上医生那边有除了罗修以外的第一高手剑客的支持,当然是拼不过医生派系,在死了好几个同伴的情况下,红莲派系终于冲出重围,逃离了修罗老巢,不知去向。 侯小妹的哥哥侯通,便丧命于此战之中,他为了掩护红莲撤退,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大狗,自然就是医生派系的人,而医生这个人醉心于医术,不知道从哪里联系上了地狱组织,并提出合作,希望借助地狱组织的基因改造技术来增强古武者的实力,大狗便是第一批接受基因改造的修罗杀手。 之后,大狗的行踪被红莲派系的酒鬼发现,酒鬼的实力超过大狗不少,便想找大狗的麻烦,暗中将其除掉。 谁知道大狗也发现了酒鬼,于是将计就计,以自己作为诱饵,引出酒鬼,妄图将其抓住,送给地狱组织作为实验材料,从而得到再一次的基因改造机会。 酒鬼报仇心切,再加上一时轻敌,竟然掉进了大狗设下的陷阱,被接受了基因改造的大狗和两名变种人帮手围攻,险被生擒。 好在酒鬼机灵,见风不对,赶紧开溜,才逃掉这一劫,却也因此而失去了罗修画给他的涂鸦藏宝图。 大狗得到这张图纸以后,猜出了这是罗修留下的东西,便与两名变种人根据上面的经纬度找到了凉山,并开始搜寻两个参照物,却正巧碰到前来取酒的夜星宇。 “愚蠢!”看着地上已经失去生机的大狗,夜星宇忍不住出声开骂。 大狗选择了基因改造,虽然确实能够提升一截实力,但也断绝了自己的古武修行之路。 古武者的修炼是跟人体息息相关,经过基因改造以后,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不能算是人类。 组成身体的许多微观结构都会发生变化,比如经脉,乃至细胞,都与正常人有差别。 这就导致原先的古武修行之法将会失去作用,想要继续提升实力,只能靠进一步的基因改造来实现。 也就是说,古武者体系和变种人体系截然不同,虽然都是提升肉身力量,但方法方式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不能同时进行。 如果接受了基因改造,就意味着放弃了古武体系,古武的实力永远止步于此,再也无法得到提升。 所以,古武者就不要搞这些歪门邪道走捷径,唯有刻苦修炼,才是王道。 同样,变种人也不能修炼古武之法,最多只能掌握一些古武者的搏杀招式,但也仅得其形,不入其神。 通过搜魂,夜星宇终于了解到修罗组织目前的情况,也明白了侯通为什么不在妹妹身边。 对于修罗之变所带来的后果和影响,他除了感到抱歉和遗憾,也得想办法进行补救。 修罗是由他一手创立,如今却被野心家所掌控,如果他不管不问,修罗就会跟青衣一样,成为真正的恐怖组织,为祸世间。 另一个麻烦就是变种人的出现,居然敢进入天龙帝国境内,胆子倒是大了不少,还与医生等人勾结在一起,也不知道这帮家伙想搞什么花样。 变种人是全人类的公敌,如有机会,夜星宇绝对不会手软,肯定要将其彻底消灭,斩草除根。 这些都是后话,暂时不去想,目前的任务是要把酒坛子给弄出来,先把林老爷子那一关过了再说,反正时间还长,天劫降临没有这么快,这一世足够他做很多事情。 夜星宇捡起大狗的砍刀,用它挖了一个大坑,将大狗和两名变种人的尸体一起埋在里面,随后再次放出神识,锁定藏宝之处。 实际上,在罗修死后,酒鬼曾经凭着藏宝图独自来过凉山,却遍寻不获,失望而归。 这倒不是因为罗修画错了图纸,而是时间过了太久,距离他最后一次来到这里至少也有上百年,此处的地形地貌已经发生了改变,所谓的两个参照物通通都消失不见,自然就没办法通过地图找到确切的位置。 藏宝的石穴其实离这里并不远,但因为山顶裂开了一道巨大的缝隙,造成了局部坍塌,那块红色的大石头就被乱石所掩埋,再也看不到,到于那个小水潭,更是不知在哪一年就干涸了,只留下一个十几米方圆的泥坑。 也就是说,这张藏宝图已经失效了,这是罗修始料未及的,也难怪酒鬼和大狗都找不到他的宝藏。 第117章 宝地取酒,满载而归 地形地貌会变,藏宝的位置却没有变,夜星宇凭借着强大的神魂力量,一举笼罩了大半个凉山,对别人来说是大海捞针的事情,对他而言却是轻而易举。 确定了目标之后,夜星宇以锋利的砍刀披荆斩棘,行走于茂密的草木中,迅速前往目的地。 到了藏宝地,他便开始铲土挖洞,因为原本的隐蔽入口已经被泥土掩埋封死,无法进入,要不是他的神识能够穿透物质感应到山体内部,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确定洞口在哪。 有了砍刀作为工具,再加上古武者的力量,以及精准的神识定位,夜星宇很快便挖通了地洞,进入到藏宝的石穴中。 虽然已经过去了许多年,山体都裂开了一条大缝隙,但这个地方的风水格局竟然没有改变,仍旧是一个宝地。 石**部是坚硬的石头,不是松软的泥土,所以没有坍塌,一如既往。 这里的空间并不大,就像一个低矮的小房间,里面摆了几个坛子,几个箱子,以及上百个精致小巧的瓶瓶罐罐,通通落满了灰尘,满满都是岁月的沧桑感。 大坛子里面装着自酿的好酒,小瓶罐里面不是丹药就是毒药,而木箱子里面则是一些杂七杂八的物品。 这些东西加起来非常多,夜星宇开来的suv无法一次装完,也不可能全部带走,所以要先挑选一下。 他不需要一个个打开来看,只凭神识,便可透过外壳,直接感知里面的物品。 首先是酒坛子,总共有八个,但每个坛子里面都不是装满的,只有大半坛,兴许是年份太久的原因,挥发了不少,要是全部凑在一起,大概有六坛的分量。 药瓶里面,分为毒药和丹药,毒药大多没有问题,而许多丹药却都变质了,有害无益,好在其中最珍贵的几种完好无损。 箱子里面,有金砖,有美玉,有一些精致的古玩珍宝,这些东西绝大多数都不用带走,他现在又不缺钱,拿出去也没什么用,至于捐给国家博物馆这种想法,在他这里就是笑话。 从古至今,天下分分合合,他坐看了数十个王朝的更替,国家这种观念早就已经淡化了,伟大的永恒国度只存在于理想之中,现实里没有。 即使是他一手创立的天龙帝国,也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烟消云散,成为历史,到那时他也会淡然接受,并不觉得惋惜。 只有事关整个人类族群的兴亡大事,才值得他去郑重对待,上心上力,比如席卷全球的第三次世界大战。 所以,很多东西他宁愿自己藏起来,也不愿意上交国家和政府。 况且他也是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看到喜欢的东西,自然想要珍藏。 箱子里面的物品,夜星宇准备拿上几件,送礼只送酒恐怕不行,还得有一些能撑场面的宝贝。 丹药和毒药也要带走,都是很可能要用到的好东西,放置太久会变质失效,那就是白白浪费,倒不如物尽其用,能带就带上。 也是因为这个藏宝点很久没有光顾,至少一百多年,不只是药物,还有一些东西因为保管不妥善而导致损失,令夜星宇略感惋惜。 比如清朝时期著名宫廷画师郎世宁的一幅手稿真迹,就因为受潮发霉而被毁了。 那是夜星宇比较喜欢的作品,一直收藏至今,却不想成了废纸。 大概除了几口大箱子,以及那些变质失效的药物,其它东西都要带走,不过在此之前,要先清理一下各物件表面上积累的厚厚灰尘。 夜星宇在外面折了一根带叶的树枝当成扫帚,一番清扫,等到尘埃落定之后,先将密封的酒坛子通通打开,把酒液合并成六坛再次封好。 他一手托起一个酒坛子,总共两百多斤的重量被他轻松举起,随后就是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往几公里以外的停车地点一路小跑过去。 总共来回搬运了三趟,才将六个大酒坛子全部搞定,即使是夜星宇这样的内劲古武者都累得够呛,鼻喘粗气,满头大汗,一口气喝完了一整瓶矿泉水才觉得轻松一些。 第四趟就比较轻松,他从车上拿出一个准备好的双肩旅行包,把那些要带走的小件物品通通塞进包里,随后找来一块大石头堵住洞口,并做了一些防水防潮的措施,再搞点小伪装,让人从外面看不出破绽。 虽说这里荒凉偏僻,人迹罕至,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毕竟里面还有不少贵重物品,不可能草草了事,一走了之。 至于大狗的那把厚背砍刀,被夜星宇随手扔到了山坡底下,随着大狗身死,它的使命就已经结束了。 这虽是一把好刀,但夜星宇还看不上,也没什么用处,他不可能提着一把刀回去找林善雅,五张嘴都解释不清。 前后跑了四个来回,耗费了一整个下午,一直都没有时间停下来歇息,等到全部忙完,天都已经黑了。 整个suv被塞得满满当当,后排座椅放倒,恰好能够容得下六个大酒坛子,而旅行包就放在副驾驶的座椅上,夜星宇自己爬上驾驶位,发动汽车,启程回归。 大晚上的黑灯瞎火,又是荒野山地,即使打开车头大灯也不敢行驶太快。 要是夜星宇使用神魂力量进行观察,倒也影响不大,可他忙活了一天,也有些疲倦,就懒得这样折腾,只用眼睛去看,循着记忆慢慢驾驶。 回到国道,速度就提起来了,等上了高速公路,车速直接飙升到180公里每小时,快如闪电。 现在的汽车有大量的先进科技和良好的制造水准,安全系数很高,再加上高速公路的质量要远远超过以前,出事故的概率不增反减,所以高速限速已经提升到了180公里每小时。 相比起西方国家的高速公路不限速,天龙帝国的交通政策反倒显得保守一些,只不过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开得特别快,一方面是因为速度太快自己也慌,另一方面是风阻过大反而费油。 夜星宇就没有这些担忧,他开飞机都不会慌,更不缺油钱。 第118章 别张口乱叫,我可不是你嫂子 回到骊水南湾的时候,已经半夜一点过,从别墅外面看到二楼正中的主卧房竟然还亮着大灯,也不知道是女主人忘了关灯,还是根本没睡。 夜星宇输入密码进入别墅,换了拖鞋直上二楼,看见林善雅的房门虚掩着,露出一条门缝,便推门而入。 林善雅确实没睡,正坐在床上看书,有人推门进来,她头也没抬,只是冷冷问道:“你这一整天跑到哪里去了?” 夜星宇答道:“我去取了点东西,是给你爷爷准备的礼物。” 林善雅心头一动,问道:“是酒吗?” 夜星宇微笑点头,嘴上没再说话,从衣柜里找出换洗的衣裤准备去卫生间洗澡。 他今天做足了苦力搬运工,身上全是汗渍,不洗会很难受。 林善雅眉头一皱,有些微怒,对着他的背影说道:“我爷爷病重了,不能喝酒。” 夜星宇像是没听到一样,一头钻进了卫生间,随后就响起哗啦啦的水声。 等到他洗完出来,林善雅已经睡下了,只亮了一个小台灯。 看到放在沙发上的枕头和被子,夜星宇就知道今晚上不可能再有爬上床的机会,他便在沙发上躺了下来,盖上被子沉沉睡去。 次日清晨天一亮,一家人便都起来了,因为今天要回帝都,所以不可能睡懒觉,就算昨夜睡得晚,也必须要早起。 林善雅在收拾行李,便由她父母来订机票,而夜星宇事情最多,练拳都没时间,一起床便要各种忙。 首先是给物流快递下个订单,要把自酿的美酒寄一坛过去,他总不可能抱着个酒坛子上飞机吧? 至于地址,夜星宇没有去问林善雅,从她昨天的态度来看,显然是不希望爷爷喝酒,问了也不一定会说。 于是夜星宇就去询问林氏夫妇,他们也没多想,直接就把林氏老宅的地址给说了出来。 林则智倒是随口问了一下夜星宇昨晚去哪了,他在朋友那边吃过晚饭回来,本打算跟女婿再下两盘棋,可对方竟然没在家里,难免有些失望。 夜星宇随口敷衍了一句就搪塞过去,也没说自己千里迢迢地跑去取酒。 这事搞定以后,夜星宇去厨房做了一顿比较丰盛的早餐,呆会飞帝都要三个多小时,再加上候机和安检等等,中餐铁定要在飞机上解决,倒不如早上多吃一点。 期间,夜星宇趁着没人在,给小黑猫叮嘱了几句,说自己要出远门,让它自己顾好自己,猫粮和清水都已经准备了足够份量,方便它自己享用。 如果是一般的宠物,主人离家太久肯定要托付给别人看管,但是小黑就跟人一样有智慧,有吃有喝就不会出什么问题。 吃完早餐收拾完毕,收快递的人就来了,看着一个上百斤重的大酒坛子立马傻眼,这呢嘛谁搬得动? 要不是顾及到公司规定,怕被投诉,那小伙子恐怕转身就要走。 但他拒不收货,推脱说这东西寄不了,又大又重,又是液体,又是易碎物,这岂不是背石头上山,自找麻烦吗? 夜星宇好说歹说,给快递小哥发了个大额红包,又付了双倍的运费,再亲自动手把酒坛子搬上对方的面包车,才终于把事情搞定,真是不容易啊! 这时候林家三个人才知道,原来夜星宇想寄的东西是一大坛子酒,自然又惹来一番风波,尤其是林善雅坚决不同意,直到夜星宇声称这是治病的药酒,才勉强把她说服。 这其中,就有美颜液很大的功劳,林善雅这几天都在用,不仅仅是脖子上没有留下痕迹,连最近出现的黑眼圈也消除了,确实是效果显著。 这东西不仅能祛斑消痕,还能除皱美白,每天喝一点点,就能排毒养颜,抵抗衰老。 她昨天就在私底下向母亲分享了美颜液,往母亲脸上全部涂抹一遍,结果今早起来一看,江海兰的脸部皮肤明显要好多了,比花了几千块去美容院做个大保养还要见效。 总之,林善雅对这不起眼的美颜液视如珍宝,对于精通医术的夜星宇也另眼相看,听他说要寄的是药酒,才终于放下了强硬,没有再拦着他。 上午九点半,林善雅驾车载着他们四个人来到机场,开始办理登机手续。 十一点的飞机,还有一个半小时,时间很充裕,甚至还可以在贵宾休息区喝杯咖啡,看看电视新闻。 到了下午两点半,准时抵达帝都机场,而帝都这边也是天气晴朗,秋高气爽,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可能飞机晚点。 只不过帝都这边的气候就已经很冷了,起码比离城低了十几摄氏度,从飞机上下来的人,通通都要披上外套,没有谁是露胳膊露大腿的。 而在离城那边,还有人穿着轻薄的衬衫短袖,跟这边相比,完全像是两个季节。 刚走出机场,就有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青年迎了上来,快步走到众人跟前礼貌地鞠了一躬,微笑着对走在最前面的林善雅招呼道:“嫂子,我哥知道你今天回来,但他要接待一个贵客,无法分身,便让我过来接你。” 这个人是霍青书的堂弟霍言,除了夜星宇以外,其他人都见过,也认识。 不过听到他口称“嫂子”,林善雅的脸色立刻就变了,稍后面的林氏夫妇也觉得尴尬,偷偷去看夜星宇的反应,却发现他脸色如常,不为所动。 “霍言,别张口乱叫,我可不是你嫂子!”林善雅立刻冷下脸来出言纠正。 “这不迟早的事吗?我哥今天还给我说,你们马上就要订婚了,等过完年就正式举办婚礼,我这一声‘嫂子’也没叫错吧?”霍言笑嘻嘻地回应着。 林善雅冷笑道:“你还真叫错了,我可不是你嫂子,也不可能跟你哥订婚,因为我已经嫁人了!” 霍言刚伸出手来准备接过林善雅拖着的行李箱,听到这句话就愣住了,抬起头来问道:“嫁人了?嫁给谁?” 林善雅把箱子往后一滑,避过霍言,顺便再把拉杆塞到夜星宇手里,故意挽起后者的胳膊,对着霍言说道:“正式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丈夫夜星宇,我们已经注册结婚了,所以请你以后别再叫我‘嫂子’,免得让人误会。” 第119章 不会大卸八块,最多切成两份 “什么?这是你丈夫?”霍言瞬间懵逼了,两只眼睛盯着夜星宇看了半天,才又转回到林善雅这边,惊声道,“嫂子……啊不……林小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这刚才没听错吧?” “你没听错,我可以为我刚才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林善雅很严肃地点点头,“所以我已经不可能再嫁到你霍家,因为我已经成了夜夫人!” “这……”霍言尴尬无比,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目光看向林氏夫妇,像是要求证一般。 林则智迎着问询的目光微微点头,郑重说道:“我女儿说的是实话,他们两个已经在前几天就注册登记,现在是合法夫妇。” 林善雅冷冷一笑:“回去转告霍青书,让他别在我身上白费心思了,我倒觉得聂姝美比较适合他。” 她所说的聂姝美是十大豪门里面聂家的千金,同为帝都十二名媛之一,曾公开对霍青书表达过爱意,只可惜霍大公子只钟意于林善雅,而对聂姝美似乎并无感觉。 林善雅又朝某处看了一眼,冷淡说道:“至于接送就免了,我这边自有安排,就不劳烦霍大少操心了。” 在她看的方向,有一辆豪华七座商务车停在路边,还有一个仪容整洁的司机戴着白手套垂手恭候,想来那便是霍家安排过来接机的专车,只可惜白费力气,林善雅根本就不愿意上车。 霍言沉默无语,也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原本是简简单单的一件事,安排一辆车子过来机场接人,把未来嫂子送回她家,也就完事了,却没想到搞得这么复杂。 嫂子已经不再是嫂子,反倒成了别人家的媳妇,这特么是怎么回事?现在又该怎么办? 正当霍言纠结的时候,林善雅已经拉着夜星宇昂首挺胸地走远了。 从头到尾,夜星宇都只是一个工具人,既不说话,也无表情。 他相当具有合约精神,绝对不会拆戏台,就算手里多了一口旅行箱,也丝毫没有抱怨,坚决演好一个丈夫的角色。 林善雅的父母也不知道该怎么向霍言解释,只能相视苦笑,随便打声招呼敷衍一下,也就跟在女儿女婿的背后离开了。 望着这一家四口的背影,霍言觉得有必要立刻把这件事向堂哥汇报一下,先弄清楚是什么情况再说。 电话拨了几次才被接通,估计霍青书那边有点忙,一上来就开门见山地直接问道:“什么事?” 霍言早就已经组织好了语言,立刻说道:“我刚才见到了林家大小姐,她的确是两点半抵达的这班飞机,只不过,人没接到。” “没接到?她是不是又在使小性子?没给你好脸色看?”霍青书说话的声音很好听,语速不急不缓,语气也有抑扬顿挫,只是听这声音,就能让人产生好感。 “倒也不是……”明明已经想好怎么说,真到开口的时候,霍言又觉得不好表达。 本来应该比较忙的霍青书却又不急了,也不催促,静静地等待下文。 霍言想了一想,最终问出一句:“你知不知道,林善雅已经跟别的男人结婚了?” “哦?你听谁说的?”霍青书似乎有些意外,显然不知情。 “她自己说的,并且她父母也已经证实了,对方好像是叫夜什么来着,之前从没见过,应该不是圈内人,他当时也在场,跟着林家三口一起来了帝都。”霍言言简意赅地说明了一下,除了夜星宇的名字没记住,其他讯息都没有错。 这次换到霍青书沉默了,好半天才听到电话那边传来三个字:“知道了!” 说完后,电话就被挂断,霍言也不清楚他堂哥现在是什么个想法,唯一可以预料的就是,那个姓夜的男人应该会死得很惨,非常惨! 敢跟霍青书抢女人,无异于老寿星喝敌敌畏,自己找死! …… 在某间奢华高档的宽敞办公室里,有两个年轻人,一坐一站,面相都比较英俊。 坐着的那个像是懒汉一样,双眼眯成了一条缝,惬意地躺靠在沙发上,手里正剥着一只香蕉,而脱掉鞋子的双脚毫无顾忌地翘放在茶几上,还好没有脚臭。 另一个站在落地窗边,笔直挺拔,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另一只手上握着手机,他一边接听电话,一边透过巨幅落地窗,从几百米的高空俯瞰着脚下的繁华城市。 站着的这个年轻人是霍家的霍青书,他穿着西装,系着领带,眉眼修长,挺鼻薄唇,五官看起来有些冷酷,头发修剪得很整齐,一根发丝都不会乱,显然是一个注重仪式感并且非常自律的人。 而坐着的那个却不知道是谁,他给人的感觉与霍青书恰巧相反,长发披肩,略显凌乱,坐没坐相,不拘小节,身上穿着很普通的皮夹克,脸上还有一点点没刮干净的胡子茬,吃完香焦随手就把皮扔到地上,明明旁边就有个精致的垃圾篓子,他却像是没看到一样。 等到霍青书挂断电话,收起手机,坐在沙发上的年轻人便态度轻佻地问道:“怎么了?心情不好?” 霍青书答道:“你怎知我心情不好?” 那人又拿起果盆里的香蕉开始剥起皮来,嘴上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在这种距离之下,你电话里面说什么我都能听见,看样子是你女人被人抢了,难免会心里不高兴。” 霍青书没有回应,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直接对那边吩咐道:“立刻去查一下跟林善雅一起来帝都的那个男人是谁,我需要他的全部详细资料。——另外,再去官方那边问一问,看看林善雅是不是真的跟别人登记结婚了。” 说完,霍青书不等回复,直接挂线。 这是他的一贯风格,做事干净利落,直截了当,永远都是他先挂别人的电话,对方只需要接受命令,然后执行,不需要问为什么,他也不会花时间去解释。 沙发上的年轻人又吃完了一个香蕉,又把香蕉皮随手乱扔,然后抹了抹嘴,笑着说道:“还查什么查?直接叫人把他干掉就行了!要是我碰上这种事,至少把他大卸八块!” 霍青书却是微微一笑:“我不会这么残忍,最多切成两份,他自己一份,他小兄弟是另外一份。” “牛逼!”吃完香蕉的年轻人比划出大拇指,“书读得多果然有用,这个想法就很有创意,我赞成!” 霍青书从落地窗边走回来,到长发年轻人的对面端端正正地坐下,像是没事人一样,脸色和情绪都不见半点波动,淡淡说道:“女人只是小事,不值得讨论,我们还是继续刚才的话题,谈谈今后的合作。” 长发年轻人又伸手去拿香蕉,漫不经心地回应道:“你说吧!我听着!” …… 第120章 林家的崛起与没落 帝都机场,熙熙攘攘,每天都有无数的旅客来来往往,这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机场,没有之一。 林善雅刚走出霍言的视线范围,她就放开了夜星宇的胳膊,态度又恢复到往常的冷淡,要不是因为父母还在,恐怕还会更冷。 林氏夫妇也没觉得不对劲,因为他们这女儿从小到大都是冷冷清清的性格,好像对谁都这样,就算是新婚丈夫,平淡如水也属正常,反倒是第一次在别墅初见时的亲热举止显得有些做作,容易引人起疑。 林则智夫妇和林善雅都比较低调,不怎么讲究排面,所以并没有通知家里安排好车过来接机,随便搭个出租车回去也就行了。 机场设有专门的出租车载客通道,一长溜外型统一的出租车排着整齐的队伍在那候客,人来即走。 他们四个人都带着行礼箱,全部挤一辆车恐怕不太舒服,林善雅就直接叫了两辆,她父母乘坐第一辆,她跟夜星宇上了第二辆,一前一后,驶往林家老宅。 趁着与父母暂时分开,林善雅在车里面给夜星宇反复叮嘱了好几遍,让他一定要扮演好丈夫这个角色,千万不要露马脚,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都要事先交代一下。 夜星宇表面上唯唯诺诺,不厌其烦地听着,心里面却毫不在意,甚至觉得有些好笑。 林导这是关心则乱啊!生怕男主角演砸了,毁了整部戏! 却不知这新人男主角其实是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妖怪,阅历之丰富写成文字回忆录能塞满一个g的硬盘,只要他想好好演,就肯定是一镜到底,绝不ng。 林家老宅不在繁华市区,而是在郊外,是由林善雅的太爷爷找人设计建造的四合院群落,有将近百年的历史,历经数次翻新修葺,看起来倒挺气派,也比较复古,有北方地区豪门大宅院的气象。 林氏也算是帝京颇有名望的书香世家,祖上都是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动不动就出个教授什么的。 后来到了林善雅的太爷爷这一辈,开始涉足化教育,完成了从学术界走向教育界的转变。 到了林善雅的爷爷这一辈,也就是林长风老爷子,不仅能做学问,还非常有商才,在他的主张下,林家的战略重心又从教育界横跨到医药界,办药厂,搞营销,将林家逐步推向了繁荣巅峰。 也就是说,林家目前的产业结构,绝大部分是放在药品的制造和销售上,也就是鼎鼎大名的长风制药,但同时也在经营私立学院,离城的万相学院就是其中之一。 巅峰时期的林家,在整个商界都还算不上顶尖一流,挤不进十大豪门,但也在上游位置徘徊。 直到一年前,林老爷子患病,将长风制药交给长子林则威打理,林家就开始走下坡路,并且愈演愈烈,如今已是日落西山,内忧外患。 现在的景况,不仅远远不如神风汽车的张家,甚至比离城的新兴贵族庄氏集团都还差了一点。 这也是没办法,夜星宇曾听林善雅说过林家的情况,要论起商业才能,也只有她爷爷林长风是一把好手,其次就轮到她自己,至于叔伯那一辈,搞别的可以,做生意却都不行。 而林老爷子也知道这一点,有意将孙女林善雅扶上位,却遭到家族里面的强烈反对,主要有两大原因。 一是林善雅太年轻,辈分也不够,怎么服众?她上面还有几个叔叔伯伯呢,怎么可能轮到她? 二是林善雅一介女流,始终要嫁人,把长风制药给她了,岂不是把家里的财产往外送,白白便宜外人? 林氏也是一个传承许久的大家族,全部加起来几十号人,林老爷子就算是掌舵者,也不可能一意孤行,不顾其他家人的感受。 最后没办法,也只能让林则威暂时接位,而最有能力的林善雅却被打发到离城,管理一个学院。 当然,这也是林善雅自己提出来的,因为在林氏遭遇危机之后,霍家便出现了,打着友爱互助的旗号,表达出要帮林氏渡过难关的想法,而唯一的要求就是结为亲家,让林善雅嫁给霍青书。 这样一来,濒危的林家就把霍家视为救命稻草,若能与霍家结亲,既能把最受老爷子喜爱的林善雅送走,又多了一个坚强有力的大靠山,林家势必再度崛起,可谓一举两得。 就连原本顾及孙女感受而不同意的林老爷子,在见过霍家长辈和霍青书之后,也转变了态度,赞同了这门婚事。 唯一的阻力就来自于林善雅本人,她坚决不同意,原因也有两点。 首先是她对霍青书没感觉,强扭的瓜不甜。 其次是她怀疑,这本身就是霍家的阴谋,林家之所以面临困境,背后很可能就有霍家在推波助澜。 不过,这只是她的直觉和猜测,并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有力证据。 而这个怀疑她也没有对夜星宇说起过,后者知道的仅仅只是前面那些。 下了车,刚一跨进大宅院,林善雅他们便受到了众多林家人的热情接待,一个个迎上来嘘寒问暖,满脸关怀。 林善雅却是冷冷一笑,她知道这里面有很多人平时都不待见她,难得会有好脸色,这时候却个个假装热情亲切,肯定是想劝说她回心转意,嫁给霍青书。 走在林善雅旁边的夜星宇直接就被人忽略了,林则智夫妇还没把女儿已经结婚的消息传回林家,都没人知道他是林家女婿,还以为就是个跑腿拎箱的,于是自动忽略。 面对这些个叔伯姑婶,林善雅冷笑着调侃道:“这冷清的老宅子难得这么热闹,你们平时不是都很忙吗?” 有人就说:“老爷子病重,大家再忙也要赶过来照顾他啊!总不能放着他不管吧?” 说话的是林善雅的大姑林则瑛,也就是林长风老爷子的大女儿。 可林善雅笑得更冷,毫不客气地揭穿了真相:“恐怕都想在爷爷面前好好表现,然后等着分家产吧?” 第121章 现代版的舌战群儒 这话一出口,欢快喜庆的假象瞬间就被撕破,场面立刻冷了下来,她这些亲戚们一个个都脸色难看。 一个尖嘴薄唇的中年女人忍不住发作起来,指着林善雅气急败坏地吼道:“你这丫头怎么还是这个臭脾气?去了离城天高皇帝远,没人管教,越发牙尖嘴利了啊!——瞧瞧她,说的都是什么话?” 这是林家老三林则勇的老婆廖芳,也就是林善雅的三婶,嗓门大,脾气也大,爱斤斤计较,受不得气,经常站出来硬怼林善雅。 她老公林则勇跟着跳出来,阴阳怪气地指责道:“老爷子病重,我们这些长辈们再怎么忙,也要抽时间过来陪在他身边,照顾他老人家,你这个丫头倒好,平时老爷子最疼你,结果你一点也不紧张,跑出去大半年不归家,好不容易回来了,却说这些风凉话,可叫我们寒心呐!” “就是!”林善雅的小姑林则慧也在出声帮腔,“我公公病了,我都没时间去看望,整天就呆在爸的床前伺候着。” 林善雅听得好笑,眼望着林则慧讥讽道:“小姑,你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连个苹果都不会削,自己都要人伺候呢,居然还有能力照顾别人?” “你……”林则慧气得牙痒痒,偏又无法反驳。 因为林善雅确实没说错,林则慧出生的时候林家正风光着呢,她是林长风最小的女儿,又是晚年所生,非常受宠爱,没吃过苦头,结果就成了娇生惯养的二千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除了花钱啥也不会。 直到林善雅出生,老爷子有了聪明伶俐的长孙女,再加上林则慧嫁为人妇,不常在身边,才逐渐被冷落。 这也是林则慧自己不争气,辜负了老爸的期望,不仅没成为有用的人才,反而养成了娇纵懒惰的性格,除了吃喝玩乐啥也不会,连生活起居都需要佣人来照顾,家族贡献约等于零,这才让林老爷子心灰意冷,彻底放弃。 而林则慧所谓的照顾,其实也就是在床边守着,没事玩玩手机,证明自己还在,真正有事都是吩咐佣人去做,哪用得着她亲自出手? 林善雅又转向林则勇和廖芳两口子,似笑非笑:“三叔三婶,你们倒是有心了,居然有时间回来看望爷爷,我猜是因为把钱都输光了,才跑回老宅来躲赌债吧?” 此言一出,林则勇和廖芳脸色大变,立马怂了,不敢再当出头鸟,默默地退回人群当中。 在惊慌的同时,林则勇心中也是万分疑惑,暗自在想:这小婊子怎么会知道这件事?莫非她在我身边安排了卧底? 而大哥林则威听了极为震怒:“老三,你又去赌了?你……你……你还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林则威越说越气,气得浑身发抖,连话都说不顺畅,憋了几口气才蹦出来。 要说起他们这一代林家三兄弟之中谁是最没用的一个,首推林则勇,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纨绔,不学无术,娶了老婆以后,还在老婆的带动下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两口子前前后后输了不止一个亿。 后来被林老爷子知道了三儿子好赌这件事,一气之下亲自动用家法,将这家伙狠揍了一顿,当时还住了医院。 再之后,林则勇便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悔过书,声称自己再也不赌了,倒也确实消停了好几年。 可在前不久,两口子被邀请着上了赌船,见识到一个大赌局,手又痒了,在旁人的怂恿下玩了几手,结果起起落落,又找回了当年的感觉。 赌这东西,除非真有天赋和运气,否则十赌九输。 两口子先甜后苦,最终输红了眼,丧失了理智,头脑一热就立下高额借据,把借来的几千万也输得一干二净。 林善雅之所以知道这件事,却不是因为她在三叔身边安排了卧底,而是霍青书告诉她的。 只因为林则勇被追债方逼急了,就厚着脸皮跑去找霍青书借钱,霍青书虽然没有把钱借给林则勇,却也给债主那边打了个招呼,让他们宽限几个月,也让林则勇缓了一口气。 林则勇和廖芳两夫妇其实已经成了穷光蛋,除了手上还有一点长风制药的股份,以及少量的不动产,剩下的就全是赌债。 他们都以为家里没人知道这件事,却在这样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林善雅裸地当面揭穿。 林则威一发怒,就没人再敢吭声,因为他是林家长子,且还是目前的林氏代理掌舵者,颇有几分威望,除了老一辈的林长风和林长水两兄弟以外,也就属他说话最为管用。 但是别人不敢,林善雅却敢,大家都在当缩头乌龟,唯独林善雅上前一步,朗声说道:“大伯,您也别再骂三叔了,您不也是做了两手准备?” “什么两手准备?”林则威没明白。 林善雅声音转冷:“暗中调动长风的资金,转往一个子虚乌有的空壳公司,真以为没人知道吗?” 林则威脸色大变,浑身冷汗。 “什么?竟然有这种事?”人群里当场就炸锅了,各种惊声乱语,一片嘈杂混乱。 林则威不言不语,脸色灰败,一看就是心虚表现。 他自以为做得很隐秘,却没想到还是被林善雅察知了动静,看来身边的亲信里面有一个是林善雅埋下的卧底。 林善雅确实在长风内部安排有高层内应,不时给她传递消息,但并不是林则威的亲信,也不知道他在暗中转移资金,这只是林善雅根据各种情报分析之后,猜到有这种可能,便故意说出来诈他一下,没想却是真的。 现在的长风制药处于危急存亡之秋,本就缺乏流动资金,大量的坑洞填补不上,林则威作为掌舵人,不想办法筹资应急,反倒将仅有的一点资金导向毫无意义的地方,这种处理方式绝对不正常,自然瞒不过有心人。 被聪明的林善雅揭穿了真相,威望甚高的林则威一下子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众矢之的。 第122章 不出三个月,长风就要破产 “大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是想把长风掏成空壳吗?”一向都以老好人形象出现的林则智出离愤怒了,大声质问。 林则威没有回答,他心中有愧,无法解释。 “原来铁面无私的大哥也有私心呢!”林则慧则是嘲讽了一句。 而刚刚被骂的林则勇一扫颓废,挺起胸膛大声道:“大哥这样搞,怕是想把林家的钱留给那两个野种吧?” 他所说的“野种”,是林则威的两个私生女儿,是林家人都知道的秘密。 林则威的原配妻子因为身体有问题而无法生育,林则威便偷偷在外面养了个情妇,过了快十年才被发现,而那个情妇已经为林则威生下了两个女儿,却不被林家接受认可。 主要是因为那个情妇的过往身份,曾经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小姐,因为姿色好,会哄人,特别能讨林则威的欢心,但却受老爷子唾弃。 林家历来都是书香门第,林老爷子虽在商界颇有建树,却也是传统保守的老一辈知识分子,绝不能接受婚后出轨包养二奶这种事情,何况对方的底子还不干净,所以连那两个私生女也无法认祖归宗。 这是林则威心中的一根刺,事发后在林家传得人尽皆知,但当面拿出来说事还是头一次。 “怪不得长风交给阿威来经营,生意就一落千丈,原来是监守自盗啊!”年纪最长都快六十岁的林则瑛也在开口谴责。 “有道理!家里出了一个大米耗子,再满的粮仓也要被吃空!”林则勇的老婆廖芳趁热打铁,阴阳怪气地发动追加攻击,再补一刀。 “就是就是!我虽然只有一点点股份,但那也是养儿防老的钱呢,却不想威哥这么狠心,竟然只顾着自己!”说话的是林巧巧,林家二老爷林长水的女儿。 “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把长风交给我们家全,他的能力不一定比得上大哥,可人品绝对有保证,不会做这种昧良心的事!” 这是林长水的大儿子林家全的老婆,她一直认为自己老公比林则威有本事,只因为是旁系,就不受重用,此刻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跟着落井下石,替老公出一口气。 一时之间,本来都不敢说话的林家众人,纷纷将矛头指向林则威,你一言我一句,极尽冷嘲热讽,真是一石激起千重浪。 看着这一幕现场直播的宅斗大片,在场观众夜星宇感触很深呐! 这林家也真是够乱的,个个都在玩心机和拼口舌,明明是亲人,却没有半点温馨和真情,反倒像仇人一样唇枪舌剑,你刺我,我捅你,斗个不亦乐乎。 最让他佩服的还是林善雅,这冰山女王果然是头母老虎,舌战群英,逮谁怼谁,面对老一辈也不胆怯,反而霸气十足。 也难怪她在林家不受待见,这样的口才和脾气,谁受得了? 不过林善雅也真是了得,原本她一个开场白激起众怒,招致集火围攻,结果短短几句话之后,连消带打,逆转风向,直接就让敌人起了内讧,自己反倒置身事外。 夜星宇默默在心中给老婆点了个赞,暗呼一声:牛逼! 正所谓:林家有女名善雅,敢跟老辈大斗法,叔伯姑婶皆不敌,三言两语怼到哑。 随便在心里面编出一首打油诗,夜星宇不由笑了,林善雅回过头来冷冷看了他一眼,问道:“你笑什么?” 夜星宇赶紧收起笑容,轻咳一声,一本正经地答道:“我没笑!” 这时候都没人注意他两个,焦点全集中在阶级敌人林则威那边,正展开无情批判。 林则威的做法,确实是损害了所有人的利益,并且有违道德,此举已经不是单纯的中饱私囊和损人利己,而是彻底放弃了长风,断绝所有人的生路。 可以想象,本就困境重重的长风制药一旦被转走了仅剩的一点点流动资金,立刻就成为没有支撑的空中楼阁,轰然倒塌,所有人都会被压死在瓦砾堆里,就只有他林则威还活着,能够继续靠着那笔钱逍遥后半生。 这样的后果,没有人能够接受,想想都觉得可怕,甚至有很多人都在怀疑,长风制药经营不善,就是林则威在暗中搞鬼,假公济私。 在林家人心中属于是叛逆不懂事的林善雅,此时已被他们完全忽略,人民公敌换成了大当家林则威,他花了几十年时间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威望,再也不剩半点。 面对一众家人涛涛不绝地各种质问和声讨,林则威深深地呼出一口气,终于开口道:“我承认,我确实转走了一部分资金,不过几千万而已,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多……” “几千万不是钱啊?我一年的分红还不到一千万呢!”二老爷家的林巧巧立刻尖叫反驳,她本就是属于旁系,又是女儿,手里拿到的股份很少,早就对此不满。 “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现在长风的情况,只能进,不能出,一旦掏空资金,长风危矣!”林则智脾气好,平时都以老好人的形象示人,此时也忍不住指责起大哥来,只不过说话的语气还有点文绉绉的学者风范。 他虽是林家次子,但性格恬静淡泊,物质欲望很低,对做生意也不怎么感兴趣,一向都不过问长风之事。 但身为林家之人,值此危急存亡之秋,也不免为长风捏了一把汗,却不想一向敬重的大哥竟然做出人神共愤之事,难得发了一次脾气。 看到连二弟都怒火上头,林则威既有些悔恨,又感到无奈。 他其实并不想这样做,但只有他最清楚,长风制药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最后关头,除非是霍家立刻出手,才有活路,要是再晚个一两月,连那几千万都要陷在里面,全部泡汤。 林则威长叹了一口气,表情沉重地解释道:“长风现在的情况你们不清楚,它其实早就已经成了空壳子,我耗尽了心思也无力回天,如果再没有良好的解决办法,不出三个月,长风就要宣告破产。” 第123章 最后希望的彻底破灭 “啊?什么?这……” 绝大多数人都惊呆了,他们多多少少都握有一点股份,坐着等分红,本身不参与管理,或是处于无足轻重的位置上,并不清楚长风制药的情况竟然危急到这种程度。 满以为还可以撑个一两年,却没想到,最多不超过三个月,长风就要破产。 这样的话,林家岂不就完了? 要知道,林家虽是以教育起家,但在医药行业取得显著成绩后,重心已经越来越偏向于医药这一块,现在的产业结构至少超过八成是在制药上,而教育只占了百分之二十不到。 也就是说,长风制药已经成为林家的根本,如果长风完了,那么林家也就跟着死翘翘,光靠几个私立学院,一年也赚不了多少钱,很难再有翻盘的可能。 可以预见,长风制药一旦破产,兴盛了几十年的林家就要被挤出上流社会的圈子,变成那种普普通通的小富之家,最多衣食不愁,但想要继续潇洒风光,就不太现实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林则瑛摇着头,兀自不信,“我要把这件事立刻告诉父亲,让父亲撤掉你的董事长职位,另外选人来管理长风!” “同意!一定要另外选人!我推荐我们家全,他老成持重,能力也不差!”林家全他老婆立刻又跳了出来,王婆卖西瓜,举贤不避亲。 同时,还用胳膊肘捅了捅他老公的肋骨,不悦地嚷道:“你自己说句话啊!愣着干嘛?” 林家全是二老爷林长水的长子,能力也就普普通通,性格比较敦厚木讷,沉默寡言,其实也没多大野心,不过被老婆一逼迫,也就开口说道:“我肯定会尽最大的努力,让长风起死回生。” 这内容倒像是就职宣言,但语气平平淡淡,丝毫没有感染力,谁能听得进去? 他老婆气得在心里面暗骂着“烂泥扶不上墙”,嘴上却帮着补了一句:“别的不说,最起码我老公不会搞贪污。” 但说完以后她才发现,竟然根本没人响应,眼珠子都没一个往这边看,几乎都还盯在林则威脸上。 林则威苦笑道:“不用告诉父亲了,他老人家已经知道了这个情况,所以才着急地叫小雅回来,就是为了能尽快取得霍家的帮助,要不然,我们林家……在劫难逃!” 说出最后四个字,林则威像是突然老了十岁,颓然的模样再无半分威严,挺直的后背也毫无生气地佝偻着。 一大帮人就这样傻愣愣地站在前院里,本来是为了迎接林则智他们一家,随便客套招呼几句,没想到还没来得及进屋落座,就因为林善雅的一句话,惹出这样一番风波,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林善雅冷冷一笑,也不管其他人,迈步往前,嘴上说道:“我先去看看爷爷。” 夜星宇这个吃瓜群众倒看得津津有味,饶有兴致地等着后续发展,但被林善雅回身瞪了一眼,他才收拾起看戏的心情,拖着两个行李箱跟在老婆大人的后面走向正屋。 在一片静默之中,轮子在青石砖上滚动的声音尤其刺耳,众人这才注意到有一个青年跟着林善雅进了屋。 但他们仍未反应过来,还以为是个搬行李的下人,只看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 “大家也不用太担心!小雅这不是回来了吗?”林则瑛出声打破沉默,想法倒还挺乐观,“只要她跟霍家大少订了婚,霍家绝对不会坐视,肯定会帮扶一把!” 听她这样讲,原本紧张的气氛倒也缓和了一点,众人的脸色稍稍好看一些。 虽然林善雅一直以来的态度很坚决,拒绝服从安排,可到了最后的生死关头,这丫头只要还有点良心,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林家灭亡吧? 她这次肯从离城回来,估计也是服了软,与霍家联姻之事,应该能成。 但这只是林家众人一厢情愿的想法,他们根本不清楚情况,还以为林善雅肯回帝都,是她回心转意了,准备嫁去霍家做少奶奶,所以才会主动放下身份,跑到前院来热情迎接。 如果只是林则智夫妇回来的话,哪可能引起这么大的动静,林家人可没有那么好客热情! 然而,了解实情的林则智夫妇脸色更苦,一向坦诚老实的林则智不愿隐瞒,支支吾吾地点醒道:“小雅她……她不可能……嫁到霍家去……” “二哥,你说啥呢?小雅肯回来不就是答应要跟霍青书成婚吗?”林则慧有些搞不懂。 “不是这样……”林则智嗫嗫喏喏地说着,“小雅……她……她已经……” “老二,你咋成结巴了?有话就直说啊?磨磨唧唧地干啥呢?”林则瑛有些不耐烦了,她性子有些直,最见不得人吞吞吐吐。 林则智叹了一口气,准备把这件事委婉地解释清楚,但他老婆江海兰却开门见山地帮他说了:“小雅他已经结婚了,跟霍青书再无可能。” “什么?她结婚了?这怎么可能?” 人群中惊呼声四起,这又是一个重磅炸弹,甚至比林则威暗中转移资金还要令人惊讶。 这不仅意味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彻底消失,还要把霍家给得罪了,那真的是自掘坟墓。 就算是林家最巅峰最鼎盛之时,也不敢得罪霍家,所有敢跟霍家过不去的,通通只有败亡一途。 五大家族之所以比十大豪门还要厉害,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钱,更因为他们有权。 这五个令人畏惧的庞大家族,每一个都有上百年的历史,横跨军政商三界,就算是巅峰时期的林家与之相比,也如萤火比之皓月,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所以真要把霍家给得罪了,那绝对是死路一条,从此林家就要在帝都的上层圈子里彻底除名,且永无翻身之日。 林则威的脸色更加苍白,脸上的皱纹似乎更深了一些,他是最了解长风现状的人,所以也最清楚,唯一的解救之法就在于林善雅这个大侄女,要是与霍家的联姻出了问题,长风势将不存。 第124章 林家不缺古武者,缺的是资金 等到大家都叫嚷完了,林则威才反应过来,焦急地看向林则智,开口问道:“二弟,这是怎么一回事?你快快说清楚!小雅跟谁结婚了?是什么时候的事?” 这件事情迟早要说,林则智也没想隐瞒,便认真解释道:“我跟阿兰也是最近才知道,她丈夫就是刚才跟她一起进屋的那个年轻人,他们结婚也没多久,好像还不到一个星期……” “糊涂!真是糊涂啊!”没等林则智说完,林则威就忍不住捶胸顿足,失声大吼,气得直哆嗦。 这时候,大家才知道,刚才拖着两个行李箱的帅气青年,竟然是林善雅的老公。 “这……这是在哪找的野汉子啊?”廖芳脸上也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差点没说成更加难听的“奸夫”。 江海兰帮着丈夫解释道:“他名字叫做夜星宇,夜晚的夜,出自于普通家庭,不过却是个古武者……” “古武者?古武者有个屁用!”林则威恼怒无比,吹胡子瞪眼,又一次毫不客气地打断别人说话,“我们林家现在又不缺古武者,缺的是周转资金!” “就是!赵叔还在呢!身体没啥毛病,怎么也得活个年吧!”林则勇紧接着补了一嘴。 他所说的“赵叔”,就是坐镇林家实力最强的古武者,名字叫做赵成,早在三十多年前就达到了内劲的层次,是林长风老爷子的结拜兄弟。 两家关系很好,还指腹为婚,赵成的女儿赵珍就嫁给了林长风的长子林则威,只可惜林则威婚后出轨,对赵珍不忠,两夫妻的感情也不怎么牢固,最后落得个离婚翻脸的下场。 林老爷子死活不接纳林则威的情妇和私生女,这也占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他必须表明态度,给老兄弟赵成一个交待。 虽然出了这种事情,但两家的关系依旧很好,赵珍也成功改嫁给一个小商人,过上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林则威迫于父亲的压力,至今不敢给那个情妇一个合法的名分,尽管对方已经生下了两个女儿。 当然,除了赵成以外,林家还养了好几个古武者,但都只是外劲层次,能称得上是名家高手的,只有一个赵成。 不过赵成也已年过七十,再怎么能打,也老了,他至少有十几年没出过手,身体各项素质都不如当年,现在还能有几分战斗力,不太好说。 当今世界是法制时代,做生意更多是靠商场上的搏杀,而不是武力的对垒,古武者通常只起到威慑作用,很少动用,除非是生死大仇,或是不择手段,才会动用武力来解决问题。 对于现今的林家来说,古武者确实没什么卵用,远远不如拉拢霍家来得实在,所以林则威才会大骂林善雅“糊涂”。 他考虑事情完全是从利益角度出发,根本就没想过“感情”二字,不像是林则智和江海兰,既要为家族利益着想,又要照顾女儿的感受。 所以对于林则威来讲,林善雅无疑是走了一步臭棋,百分之百的错误,而对于林则智和江海兰来说,却不知该喜还是该愁。 当然,在了解到长风制药的真实情况以后,林则智夫妇肯定也跟林则威一样,认为女儿的这一步是走错了,但却没有像林则威那么大发脾气,咬牙切齿。 于是乎,舆论风向又开始转变,刚被钉上耻辱架的林则威莫名奇妙躲过一劫,而林善雅则被顶了上去,接受一众林家受害人的各种责备。 只不过,当事人林善雅已经听不见了,想要看好戏的夜星宇也没能看到这一幕,他们两个正一前一后在老宅里面行走着。 林家老宅占地颇广,共有六个院落,二十几栋房子,全是复古式的砖木结构,在正中区域还建有一片江南风格的园林,其中有池塘,有假山,有拱桥,有凉亭,就像是一座小型的度假山庄。 偌大一座老宅,配有好几个佣人,平时各种家务杂活都是由他们来操持。 林善雅很快便叫来一个中年女人,指着夜星宇拖着的箱子对她说道:“杨嫂,帮我把行李拿到我房间里去,顺便打扫一下,晚上我要住。” “好勒!” 杨嫂在林家呆了很多年,自然认识大小姐,但她却不认识夜星宇,一边接过箱子,一边问道:“这位客人晚上在这里留宿吗?需不需要再收拾一间客房出来?” 林善雅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微微红着脸说道:“不用了,他晚上跟我住一间。” “啊——?”杨嫂瞪大了眼,张大了嘴,一脸的不可思议。 林善雅只得解释道:“这位是我丈夫,我在离城已经结婚了。” “姑……姑爷?”杨嫂这回是更吃惊了,偷偷看了夜星宇好几眼,然后赶紧弯腰鞠躬行了一礼。 林善雅又问道:“现在家里挺热闹的啊!都有哪些人住在这?” 杨嫂回答道:“大爷、三爷、大姑都回来了,小姑偶尔也会过来住几天,现在可热闹了,佣人都忙不过来,又请了两个。” 林善雅一声冷哼,不屑说道:“一帮戏精!平时不见面,现在倒来争表现!” 杨嫂身为一个下人,不敢乱接话,只能装做没听见,而夜星宇却是淡然一笑,也没表达任何看法。 正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但那说得是穷苦人家,搁在豪门家族就不适用,相反还要倒过来。 老人一旦卧病在床,儿女们便要争相献殷勤,倘若哄得老人开心,立遗嘱的时候稍稍照顾一点,就等于是少奋斗了几十年。 原本这林氏老宅冷冷清清,除了林老爷子和林则智一家三口以外,其他人在成家以后都搬了出去,各自建了安乐窝,一个月都难得见一次。 却没想到在林老爷子重病之后,不用招呼,一个个又都回来了,都在尽力演好孝子的角色,只盼着能在老爷子最后的这段时光里给他留个好印象,说不定在立遗嘱的时候能捞到好处。 第125章 生不逢时,上了一条快沉的船 这种事情,夜星宇从古至今见得太多,也没什么好感慨的,稀松平常,反倒是刚才前院里的唇枪舌剑要令他觉得好玩一些,更富有戏剧性。 杨嫂谨记自己的身份,就算明知道大小姐说的是事实,却也不能随便附和,免得隔墙有耳,祸从口出。 她看见林善雅没有其他吩咐,就鞠躬告退,拖着两个行李箱子离开了,临走时又偷偷打量了夜星宇几眼,恐怕是对这位新姑爷有些好奇。 待杨嫂离开,林善雅领着夜星宇继续顺着走廊往前走,她要先去看望爷爷。 林老爷子生活起居的地方是最为清幽的后院,要顺着弯弯曲曲的鹅卵石小径走上几分钟,穿过中间的园林才能看到。 在此过程中,林善雅向夜星宇简单地述说了一下林氏家族各成员的情况。 老爷子林长风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按照出生顺序来排列,分别是大女儿林则瑛,大儿子林则威,二儿子林则智,三儿子林则勇,小女儿林则慧。 其中,年纪最大的林则瑛比起年纪最小的林则慧,足足年长了二十岁。 林则瑛已年近六旬,曾经嫁给一个姓杨的学者,但对方早就因病逝世,她已寡居了十多年,有一个儿子杨浩,现已成家立业。 然而大家族里面几乎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嫁出去的女儿就等于是泼出去的水,杨浩虽然是林长风的外孙,却已经不是林家人,而是杨家人,在族谱里面挂着一个名字,却没有遗产继承权,在林家几乎拿不到什么好处,股份也只有林则瑛能分到一点。 长子林则威的情况之前讲过,曾与古武高手赵成的女儿赵珍成婚,但事实证明,这种强扭的瓜不一定甜,再加上赵珍有不孕症,导致林则威婚后出轨包养二奶,之后被发现,赵珍提出离婚,数年后改嫁。 林则威虽有两个私生女,却不被林家承认,情妇也一直转不了正,无法成为林夫人,她们三娘母自然也分不到半点遗产。 次子林则智就是林善雅的父亲,也是由父母安排的联姻,对方是十大豪门中江家旁系的千金江海兰,这两个彼此看上了眼,倒也真心相爱,结局就要幸福很多。 而林则智夫妇生下的女儿林善雅就是正牌的林家大小姐,也是最受老爷子疼爱的亲孙女,只可惜是女儿身,注定要嫁人,成为别人家的媳妇,就算老爷子再偏爱,她也没法成为林氏的掌舵人。 三子林则勇娶的也是富家千金,只可惜廖家刚兴起不久就已没落,林氏帮忙扶了一把,也没能起死回生。 这两口子的缺点就是好赌,原本是廖芳起的头,结果现在林则勇的赌瘾比他老婆还大,这也算是家门不幸。 林则勇夫妇倒是有两个儿子,林琅和林湘,前者在念大学,后者还只是中学生,只不过成绩都不太好,性格也不受林老爷子喜欢,虽是男丁,却还不如林善雅受重视。 而小女儿林则慧嫁得却不怎么好,年轻时任性,喜欢上一个靠脸吃饭的小明星,结果未婚先孕,最终只能让他们成婚。 她女儿李晴晴,也是个中学生,但因为既不姓林,又是个女孩子,也同样成不了继承人。 除了林长风这一主脉,还有一个旁枝,也就是二老爷林长水那一系。 林长水是林长风的亲弟弟,已经去世了三年,育有一子一女,长子林家全,次女林巧巧。 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长风制药是由林长风一手创办,而林长水当时还跟大哥唱反调,不同意林家进军医药行业,属于是那种顽固保守派。 后来事实证明,林长风是正确的,林家的资产在他的经营之下扩大了十倍不止,成功挤进豪门行列,长风制药也长期在全国五百强里榜上有名。 如此一来,林长风的权势威望便大得不像话,他自然成为了整个家族的主导者,而林长水也只能顺应天意民心,态度从阻止变为支持。 当时的林长水主要是管理学院事务,但也被分到了长风制药的一些股份,在他逝世前,他把这些股份留给了儿子林家全和女儿林巧巧。 旁系不参与长风制药的管理,只能坐等分红,并且他们的子孙后代也是如此,股份也只能从父母那里继承。 这样说来,林家第三代里面,其实真正有继承权的,就只有林则勇的两个儿子,不是林琅,就是林湘。 但这两个小子看起来都不是能做大事的料,平时调皮捣蛋不说,也不爱学习,要是把林家交给他们,吃枣药丸。 在以前,林老爷子最大的担忧就是后继无人,可现在,估计不用再为这个而犯愁了,林氏还等不到第三代接棒,长风制药马上就要玩完。 把林家各成员的情况大致向夜星宇解说了一遍,林善雅最终叹了一口气,自嘲一笑:“没想到我林家会落到这步田地,而最终把长风制药送上绝路的,居然是我这个林家大小姐!” 夜星宇则劝慰道:“都说‘富不过三代’,你们林家也算是正常现象,好歹辉煌了几十年,总比那些穷了十几代的普通家庭幸福多了!” 林善雅却道:“你不懂!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旦林家垮掉,对某些人来说,就犹如地狱!” “确实如此!”夜星宇倒也赞同这一点,开着玩笑说道,“对我来说也是地狱,一二年当太监,四九年入,上了一条快沉的船,搞不好我的五十万尾款也会泡汤,成了要不回来的烂账。” “说什么呢?”林善雅没好气地瞪了夜星宇一眼,“就算长风制药破产,我们林家还有几所学院,区区五十万不会赖你的帐!” 刚说完,她就表情严肃地四处望了一圈,立刻又压低声音郑重叮嘱道:“在这里别说这些事情,小心被人听到!” 夜星宇不以为意:“放心吧!周围没人!” 林善雅马上回他一句:“你怎么知道没人?你是人体雷达吗?” 第126章 老爷子不行了!快来人啊! 夜星宇顿时就哑了,他总不可能告诉对方:没错!我就是人体雷达!神魂探测范围一公里,我已经确认过,周围二十米以内没有其他人。 林善雅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转而对他嘱咐道:“待会见了我爷爷,你打个招呼就好,其他的尽量别说,由我来应答。” 夜星宇点点头:“你能搞定最好,我不太习惯跟老年人聊天,不到必要,绝不开口。” 他说的倒是实话,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妖怪,就因为披了一张年轻人的外皮,就得装模作样地尊敬老人,搞不好还得跟着林善雅管对方叫“爷爷”,这呢嘛亏到姥姥家了! “还有,你不是精通医术吗?待会给我爷爷好好看看。”林善雅接着说道。 其实她心里面的期待感并不强,毕竟老爷子的病已经请教过许多名医专家,至今仍然没有头绪,她也不认为夜星宇有办法。 夜星宇应了一声,只说“尽力”,并没说自己一定能行。 他虽然医术通神,但还真不敢开口说包治百病,某些情况,他也束手无策。 但如果确实有望治好林老爷子,他也不会吝惜出手,毕竟这是现任老婆的亲爷爷,能帮也就帮一把,自己又不吃亏。 说不定林善雅一高兴,未来这一年就让他过得安逸一些,说话也能有些底气,不至于做个没人权的合约乙方。 即将走到老爷子的卧房门口,林善雅的脚步放慢了下来,落地很轻,生怕吵到房中人。 但房间里还是听到了动静,有一个熟悉而又苍老的声音传了出来:“是小雅吗?” “爷爷,我回来了!”林善雅立刻应了一声,表情和声音都极其温柔,是夜星宇从未见过的温柔。 话刚说完,她就推门走了进去,夜星宇磨蹭了一下,也跟着进入房间。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一个容颜枯槁的老人躺在宽大的卧床上,身子一动不动,两只眼睛却努力地睁得老大,一眨不眨地盯着林善雅,脸上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他便是林家老爷子林长风。 旁边还有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伺候着,是林则慧的老公李政,林善雅得管他叫“姑父”。 李政以前是混娱乐圈的一个小明星,家境普通,没什么背景,但外形还不错,靠脸吃饭,拍了几部低成本的电视剧,全是演的男二,都没红起来,一直不温不火。 自从跟林则慧结婚以后,李政就退圈了,心安理得地吃起了软饭,花的钱全部来自于林家,除了他老婆以外,林家各路亲戚都看不起他。 林善雅没有理会李政,直接快走几步,迅速来到床边,轻轻握住林老爷子的一只手掌,关怀问道:“爷爷,您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 林老爷子略有些虚弱地回答道:“还是老样子,死又死不了,站又站不起来,胃口一天不如一天,怕是活不了多久了!” 林善雅沉默不语,扑簌簌地掉眼泪,这一幕就把夜星宇震惊到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林善雅哭泣,虽然无声,却很有感染力。 “傻孩子,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有什么值得哭的?”林长风想要抬手为孙女擦掉眼泪,但无论他如何努力,手都不听指挥,丝毫动弹不了。 “爷爷,我没哭!”林善雅自己用手背抹掉了泪珠子,表情又恢复到冷傲和坚强,“我找来一个有本事的医生,让他给您看一下,估计能治好您的病!” “你是说这位年轻人吧?”林长风的目光转到了夜星宇身上,他并不知道这其实是自己的孙女婿。 如果只是医生的话,夜星宇这年纪实在达不到标准,最起码要有四十岁往上,才符合林长风心目中的医生形象。 他们林家是生产药品的,跟医学界关系密切,认识的专家名医不计其数,至少超过十位以上给林老爷子诊断过,却都束手无策。 这都不说,甚至连病因都无法确定,众说纷纭,各执一词,不过普遍认为这是医学上新出现的案例,短期内没有治愈可能,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进行观察研究。 所以,林家几乎都绝望了,林长风自己也知道时日无多,早就绝了心思,只盼望能在死之前看到林家渡过难关,化解危机,那他死也瞑目。 这时候亲孙女说是带回来一个有本事的大夫,可一看对方那年纪,林长风就根本不抱半点希望,只是随口一问,都不等回答,就转而言他。 “小雅啊!爷爷在死之前,就希望能看到你有个好归宿,你今天回来,我很高兴!明天我让你爸爸带你去霍家,把你的亲事敲定下来,我也能走得安心!”林老爷子虽然虚弱,说起话来倒还条理清晰。 虽然明知道接下来的一番话肯定会让爷爷生气失望,但林善雅还是坚定认为,长痛不如短痛,这件事情必须尽快解决。 她这种直性子,下定决心就一定会执行,所以她也不犹豫,当场向林老爷子摊牌:“爷爷,我这次回来,不是为了嫁进霍家,而是想把您孙女婿介绍给您认识。” “孙女婿?”林老爷子听得有点懵。 “对!就是他!”林善雅指着夜星宇。 “这位不是你找来的大夫吗?”林老爷子更加搞不懂。 “他既懂医术,也是我的丈夫。”林善雅咬了咬牙,认真解释着,“他的名字叫做夜星宇,我跟他已经在离城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现在是合法夫妇。” “什么?你……你……”老爷子表情大变,像是卡了痰一样,气喘不匀,没等把话说完,竟然头一歪,就晕了过去。 “爷爷!您怎么了?”林善雅大惊失色,刚擦掉不久的泪水又从眼角滚滚滑落。 她虽有准备,要承受老爷子成吨的怒火,却没想到对方一听完这个消息,只说了半句话就失去了意识。 而她的姑父李政直接被这一幕吓得面如土色,扯开喉咙大声嚷道:“我的天啊!老爷子不行了!快来人啊!” 第127章 拿出对付阶级敌人的凶狠态度 吼完这一嗓子,李政赶紧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立刻拨打了老婆的电话,要把这边的情况通知其他林家人。 结果手机一直在响,那边却一直没有人接,李政气急之下,自己冲了出去,估计是去前院叫人了。 他前脚一走,夜星宇便出声劝慰道:“你爷爷只是暂时昏迷,没有生命危险,不用搞得这么紧张!” 林善雅愣了一下,才想起夜星宇懂医术,慌忙抬起水汪汪的泪眼向他连连招手:“你别愣着,快过来看看!” 夜星宇迈动着潇洒的步子,走得不慌不忙,嘴上问道:“他这病是个什么情况?你说来听一下!” 林善雅看到他不慌不忙,从容自若,仿佛也受到了情绪感染,便也克制住自己慌乱的心情,说起了爷爷的症状。 “爷爷患这个病已经快一年了,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四肢乏力,头脑昏沉,还比较嗜睡,但他以为这是年老体衰所导致的正常现象,便不怎么在意。 “可是隔了没多久,他老人家突然晕倒在办公室里,等到清醒之后,就已经演变成了四肢瘫痪,只有头部和躯干能动。 “而后就一直是这个样子,彻底失去了自我行动能力,只能躺在床上休养,每天睡着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还多,一旦睡着了就很难被叫醒,所以他也只能将公司交给我大伯来管理,他老人家有心无力。 “家里请了许多国内的专家名医过来就诊,甚至还去了西盟那边的顶级疗养院,结果都治不了他这种病,连病因也查不出来,就这样一直拖到了现在,他的身体越来越差,食欲也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就跟厌食症差不多,一年下来,整个人都瘦了好几圈。” 说着说着,林善雅又开始抹眼泪,一脸的悲哀凄苦。 夜星宇听完之后点点头,在宽大的床边随意坐下,用手指搭住林长风的手腕,做出诊脉的假象,嘴上却平静说道:“体质差是因为缺乏运动,食欲差是因为心情不好,这两样倒是好解决,只要让你爷爷站起来,再做几件让他高兴的事,自然不药而愈。” 林善雅听得一愣,好像对方说得很轻松啊!可问题是,讲了半天,病根在哪都还不知道呢! 想要询问,可看到夜星宇正在装模作样的切脉诊断,林善雅就把话憋回了肚子里,安静地等待着。 夜星宇释放出神魂力量笼罩林老爷子全身,细致入微地进行全面检查,很快就有了发现。 林善雅看到他眉头皱起,似乎遇到了麻烦,却又一直不吭声,也搞不明白他发现了什么,心中又是焦急又是忐忑,双手紧握互掐,白嫩的肌肤上多出来几道红印子。 等到她实在憋不住要出声询问,夜星宇却已经收回了手指,先一步开道:“详情稍后再谈,先应付眼前的麻烦吧!” ——眼前的麻烦? 林善雅听得不是很明白,可随后她就明白了。 门外传来一阵杂乱无序的脚步声,随后房门被推开,十几个人一拥而入,通通围在大床旁边,宽敞的卧室竟然还显得有些拥挤。 除了去而复返的李政,以及两个佣人等着被使唤,其他的都是林家人,也就是方才在前院闹得欢腾的那一批。 大姑林则瑛一进门就怒气冲冲地喝骂林善雅:“你这个死丫头,一回来就惹老爷子生气,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就是杀人凶手!你是想害死整个林家吗?你对得起老爷子的疼爱吗?” 三婶廖芳也跳出来指责道:“老爷子让你嫁给霍家大少是为你好,你不仅辜负了他老人家的美意,还私自偷偷嫁了个野汉子,故意带回家来逞威风,你是非要把老爷子气死才会开心是吧?” 这两人起了个头,剩下的也不甘落后,纷纷加入声讨的行列,你一言,我一句,极尽挖苦和恶毒,怎么扎心怎么来,等于是把前院的战场搬到了老爷子的卧室里。 除了林善雅的父母没有吭声,其他人无一不是戟指怒骂,完全是那种对付阶级敌人的凶狠态度。 林善雅默默地忍受着,一言不发,爷爷晕过去确实是因为受到她的刺激,她虽有预料,却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也就难以反驳。 对于林家人的恶毒指责,就连夜星宇这个“外人”都有些听不下去,有些话直接把他也骂了进去,躺着也中枪。 为了帮林善雅解围,也是替他自己着想,他故意咳嗽两声,很严肃地说道:“各位都请安静,不要大声喧哗!病人本来没什么事,被你们七嘴八舌地吵来闹去,说不定真会出问题!” 声音不大,却正好能让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患病的林老爷子被拿来作幌子,不得不使大家顾忌。 于是乎,喧闹的房间突然一下子变得安静,连喘气的声音都能听见。 看到林家人暂时冷静下来,夜星宇微微一笑,将两只手伸向晕倒的老爷子,似乎要有什么动作。 林则威吓了一跳,也顾不得什么吵闹喧哗,赶紧喝止道:“住手!你要做什么?” 夜星宇却没停,一只手掐按人中穴,另一只手揉捏太阳穴,嘴上解释道:“不用紧张,我先让老爷子清醒过来。” 话刚说完,还不等其他人有所反应,刚晕过去不久的林老爷子就睁开了眼睛。 看到一大家子的儿女后辈都围站在床前,离得最近的就是夜星宇和林善雅,林老爷子恍惚了一下,脑子里在回想着晕倒前的情况。 其他人见到老爷子醒转过来,都松了一口气,但个个都还保持着紧张关切的模样,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床上的老人。 当然,这种画面林老爷子经常得见,他甚至还知道,不少人都是假装出来的,毕竟今后日子过得好不好,还要看他这个病老头子死前怎么安排。 林老爷子转过头,看着仍然挂着泪痕的林善雅,略显虚弱地问道:“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林善雅沉默了几秒钟,最终还是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嘴里“嗯”了一声。 第128章 两个选择,想清楚后再做决定 “唉——!”林老爷子长叹了一口气,随后将眼睛闭上,像是睡着了一样。 一屋子人谁也不敢说话,都默默地看着双眼紧闭的老人,结果老半天没有变化,像是画面定格了一样。 李政喉结一动,双腿开始哆嗦,非常小声地嘀咕道:“莫非……老爷子他……” 众人心中一惊,另一边站得最近的林则威伸出手来,就要去试探老人的鼻息,却听见对面的夜星宇平静说道:“别瞎猜,老爷子没事,正在思考问题。” 手伸到一半的林则威停下动作,抬头望向夜星宇,犹犹豫豫地问道:“你……你怎么知道没事?” 夜星宇还没回答,林老爷子自己就出声了:“我没事!” 他缓缓睁开了眼睛,先是看一眼林则威,对方讪讪地收回了手。 他又看了一眼夜星宇,对方冲他微微一笑。 最后又望向林善雅,孙女立刻紧张地问道:“爷爷,你感觉怎么样?” 林则威摇摇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对她说道:“你先讲讲他的情况吧!” 这个“他”自然是指夜星宇,林老爷子这样问,也是想了解一下此事的来龙去脉,突然多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孙女婿,这让他既恼怒又无奈。 于是,林善雅将早就编好的故事娓娓道来,包括林老爷子在内,所有林家人都认真听着。 所说的内容其实并不多,因为言多必失,她只刻意强调了三点。 第一,他们两个是因为真心相爱,才选择先斩后奏,私自完婚。 第二,夜星宇是一个内劲层次的古武修炼者,潜力无穷,前途无量。 第三,夜星宇精通医术,有可能会治好爷爷的怪病。 当然,第三点是林善雅过于夸大了,她自己其实都没有信心。 她看到夜星宇展示医术就只有两次,一次是逛商场的时候弄醒了张家老太太,另一次是在凤鸣山庄门口断言他人会尿裤子。 真正成功医治的案例并没有,说服力显然不够,不过因为美颜液的存在,又加分不少。 林老爷子听完以后,并不言语,垂头思考。 而其他林家人则在心中拿夜星宇跟霍青书做对比,结果一致认为,在霍家大少爷面前,屌丝夜星宇就是个渣渣,提鞋……勉强配。 但林家众人怎么看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林老爷子的想法,他要说可以,那就是可以,他要说不行,就算林善雅的亲爹亲妈鼎力支持,也都没有用。 然而林老爷子却没有给出明确答案,思刻了片刻之后,就只吩咐了一句:“扶我坐起来。” 第129章 投票表决,一人一票 老爷子一开口,众人便都闭嘴,安静地听着,但他因为身体原因,讲话不能太久,说一小段,就要歇一口气,随后接着再说。 “三家万相学院,帝都总院这边的经营情况比去年略微下滑,成绩欠佳;震城分院不温不火,还是老样子;唯独只有小雅管理的离城分院,经过她的大力改革,短短几个月内,收入翻了一倍有余,发展势头良好,即使是我亲自来管,也做不到像她这么出色。” 说到这里,林老爷子微微转头,溺爱地望着林善雅,轻叹道:“我林长风有一个好孙女啊!” 即使自己先斩后奏,私下完婚,断绝了家族的生路,却仍被爷爷当着众家人的面亲口夸赞,林善雅又有想哭的冲动,哽咽道:“不!我还是让爷爷您失望了!” “我刚才也想通了,家族的兴盛,不能用你的幸福去换,你要是今后不开心,爷爷也死得不安心。” 林老爷子想要抬起手来抚摸孙女的脸蛋,却有心无力,只能暗叹一声,接着说道:“所以,我觉得我也要改变以前的顽固思想,由女人来执掌林家,也没有什么不好,这都二十二世纪了,传子不传女那一套早就该过时了,现今这世界,谁有能力,谁就称王!” 说罢,林老爷子的目光转向众人,沉声问道:“你们怎么看?” 没有人应声,虽说他们都认可林善雅的聪慧与能力,并且她也确实做出了成绩,可就是那气死人的冷傲性格,实在不讨喜,早就结下了无数的怨念,要是她上位了,大家能有好日子过? 既不反对,也不赞成,个个都是稳如老狗不开腔,而林老爷子便趁势说道:“既然大家不反对,那么这件事情……” 众人一听就急了,我们虽然没说反对,可也没说赞成啊!咋能就这样下定论呢! 林则威最先忍不住脱口而出:“爸,您不是有两个方案吗?另一个方案是什么您还没说呢!” 林老爷子一听就知道,在他们内心深处,其实还是反对林善雅接管企业经营,嘴上说是要听第二个方案,实际已经否定了自己的提议。 面对这种情况,林老爷子也觉得棘手,要不是众家人的反对态度那么强烈,早在两年前,林善雅就已经成为了长风掌舵人,何须等到现在? 既然如此,林老爷子只能将第二个方案说出来,但是在他心里,这却是万不得已的下策,他自己也不愿意这样搞,若是按照这个方案来执行,长风必将灭亡。 “第二个方案,就是破罐子破摔,趁着我还有一口气,今天就把家产分了,以后该怎么样,各安天命!”这就是林老爷子不愿意说出来的下策。 他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仔细考虑过了,一共有上中下三条对策。 上策就是与霍家联姻,靠着霍家的帮助渡过难关,林家至少还能辉煌几十年。 中策就是把长风交给林善雅,让她去拼去闯,说不定也有转机,这个长孙女的智慧和能力都一直是他的骄傲。 下策就是把家产一分,各安天命,他眼一闭,腿一蹬,再是巨浪涛天,他也管不着了。 如果是上策,长风必定能保住;如果是中策,情况会怎么样很难说;但如果是下策,那么长风就会四分五裂,再无机会,今后的林家就只能靠着三座学院的收入养家糊口。 第130章 创立长风是我今生最大的错误 统计结果很容易得出,除了林家全放弃投票,多数人都赞成分家产,宁愿盼着上天眷顾,也不希望林善雅独占鳌头。 面对这一事实,林老爷子也很无奈,但他说出来的话,肯定不是开玩笑,说了就要做,既然多数人这么选,那就分家产吧! 大树将倒,猢狲要散,辉煌了几十年的老牌家族,该亡还是要亡,连大清都亡了,更何况林家? 与其等他死后争得头破血流,不如趁他现在还有一口气,该分的分完,该讲的讲完,然后安安静静地离去。 奋斗了这么多年,林长风也累了,是该好好歇息了。 长风制药虽是他一手创立,却动用了不少原本应该投放于教育业的资金,一旦破产倒闭,林家虽不至于一贫如洗,却也不如未创建长风之时。 没想到辛辛苦苦几十年,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反倒把诗书传家的林氏养出了一股铜臭气,好赌成瘾的小儿子林则勇,贪图享乐的小女儿林则慧,以及除了林善雅以外的第三代,都让林老爷子深感失望。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创立了长风,我没料到这会改变整个林氏家族,我明明只是想让族人过得更好一点,却连林家的根本都丢失了,如果有来生的话,我肯定不会再做相同的选择,让林家永远是当年的林家,扎根于教育,造福于社会!” 到了将要曲终人散的最后关头,林老爷子发表了人生当中最大的感慨。 功过谁来评?冷暖人自知! 且不说别人怎么看,林长风自己就已经认为,他是做错了! 古语曾有云:“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 皆因商人大多逐利而忘本,忽略了对子孙后代的思想教育,容易养成自私自利自大自我的纨绔性格。他们没有创业先辈的艰苦奋斗和顽强意志,也大多丢掉了勤劳正直和谦虚谨慎的优良品格,这样的家族,势必一代不如一代,焉能长久? 这也是让林老爷子感到后悔和惋惜的原因,物质上的确是富裕了,精神上却越来越贫穷。 感叹过后,就到了正式分家产的环节。 林家的产业,最主要就是长风制药,完全由林氏独资控股,没有上市,价值最高。 接下来是三所与他人合资创办的高等学院,都以“万相”为名,创始人是林长风的父亲林万相,将近百年历史,在天龙帝国成立之前就已存在。 当然,那说的只是建于帝都的总院,在天龙帝国成立之后,陆续又创办了两座分院,一个在东方的震城,一个在南方的离城。 再然后,就是林家的这栋老宅,加上院落周围的私地,总占地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这里面,有一些资产已经被分配出去了,不由林老爷子掌控。 第131章 该分的都已经分完了,还有谁? 林则智性格敦厚,是那种连吵架都不会的老好人,为人处事比较低调,兄弟姐妹们没人讨厌他,但也没人敬畏他,所以他在家族里的威望一直不如他大哥林则威,要是以他来做家主,恐怕镇不住场面,很多人会说闲话。 但是林老爷子却没有解释,继续往下说道:“万相学院这边,帝都总院一直都是长水的资产,他给了家全和巧巧,这一点雷打不动;震城分院我就留给阿勇的两个儿子,小琅和小湘各占一半,待他们成年以后便可以继承;而离城分院,之前给了小雅,她打理得很好,我很欣慰!” 三所高等学院,帝都万相属于旁支,林长风也做不了主,而后两座都是由他自己出资兴建,他是最大的股东,自然由他说了算。 而离城万相学院早就给了林善雅,以林长风对孙女的疼爱,肯定不会收回,所以真正待分配的只有震城万相学院,最终他给了亲孙子林琅和林湘,不过在他俩成年之前,由父母代管。 林则勇和廖芳是既高兴又不忿,高兴的是他们家分到了一座学院,这时候也许比长风制药的股份还管用,因为长风说不定哪天就垮掉了,但有了震城分院,下半辈子至少是衣食无忧。 而不忿的是,凭什么林则智的女儿能独占离城分院?而他们家的两个儿子加起来,就只能拿到一个震城分院? 要不是看在震城分院的规模和价值都要超过离城分院,两口子恐怕早就跳起来高声抗议了,但一想到老爷子偏爱林善雅,两人又觉得无可奈何。 剩下来就是长风制药的股份,这原来是最香的饽饽,现在却有些鸡肋。 但不管如何,能拿就多拿,以后会怎么样,先不考虑。 老爷子继续说道:“长风这边,之前已经分过的股份,我就不准备收回了,现在只分配属于我名下的62。” 他当年把股份分给几个儿女的时候,并没有一碗水端平,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到目前为止,五个兄弟姐妹的持股份额也不统一。 长子林则威曾被当成接班人来培养,不仅亲身参与企业管理,分到的股份也最多,足有10,而他的两个弟弟都只有他的一半,各占5,并且也只是任了闲职。 至于林长风的两个女儿,因为要嫁人,自然不如儿子拿得多,每人各持3的份额。 兄弟姐妹五个,共占有26的股份,而林长风的持股量却恰好是将这两个数字调换了位置,是62。 “其中的10就分给阿威吧!”老爷子不紧不慢地说着,语气很平静,就像分的不是公司股份,而是一块生日蛋糕。 林则威听到自己只能分到10,很是错愕,似乎有些不能接受。 要知道他是长子,在完成学业之后就进入长风做事,位居高位,直到现在,早就把自己当成是长风继承人,以及林家下一任的家主,结果祖宅给了林则智不说,长风的股份也只分到区区10,这说得过去吗? 他原本就有10,现在又得10,加起来不过20,远远没达到心中预期,再怎么也得有个三四十吧? 第132章 这个孙女婿绝对不简单 林老爷子转头环视各人一眼,吊足了胃口,才接着说道:“我决定,剩下的40全部交给小雅他们夫妻,并且由小雅来接任长风制药董事长一职。” “什么?”不少人大惊失色,不可置信。 这不还是铁了心要把孙女扶上位吗?不仅让她接任长风董事长,还分了股份的最大头。 原来搞了半天,老爷子换汤不换药,还是一根筋,白让大家空欢喜一场。 林善雅听到后瞬间就哭了,泪如雨下,哽咽难止。 她此时才知道,爷爷最疼爱的始终还是她这个长孙女,就算自己现在的做法很可能毁了林家,他也要把最好的留给自己。 这大半年以来的种种逼迫,种种不甘,种种不愉快,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我是林善雅,我是爷爷最疼爱的亲孙女,我不能辜负爷爷的期望,我要拯救长风! 在林善雅的心中,立刻就发下了宏愿,并希望能在爷爷闭眼之前将它实现。 这是对爷爷厚爱的最好回报,也是证明自己的最佳方式。 她拿到这40的股份之后,再加上父母有8,合计48,还有一座离城万相学院,可说是得到了爷爷一半的遗产,远远要超过其他林家人的想象,甚至连她自己都深感意外。 而林老爷子这样分配,虽然依旧偏向于林善雅,却并非换汤不换药,实际还是有区别。 不分财产,长风仍旧是老爷子说了算,后续的经营管理怎么调整,在大方向上他可以拿主意。 而财产一分,就代表着林长风的时代正式落幕,他将不再过问企业经营,是死是活,全看后辈的努力造化。 如果林善雅顶不住一帮长辈带来的沉重压力,最终被迫让位,林长风也没有办法。 毕竟财产已经分出去了,马上就要白纸黑字,板上钉钉,林家二代的话语权都加重不少,会不会在关键时刻造反独立闹分裂,就很难说。 看到不少人心头不爽,气愤难平,林老爷子就知道,他们肯定不服气,肯定要闹幺蛾子,只是早晚而已。 所以,此为下策,不得已而为之。 林老爷子长叹一声,又缓缓开口:“不过在此之前,我有一个要求……”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没有看向林家的任何一人,而是紧盯着最让他陌生的夜星宇。 众人都开始搞不清楚状况了,你有什么要求就说呗,看着一个外人干啥啊?莫非老爷子真是病糊涂了,人都认不清?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来着?”老爷子显然不是认错人,他就是在跟夜星宇说话。 “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夜星宇微笑答道。 “嗯!好名字!”老爷子点点头,同样也是微微一笑,“我能看出,你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也是一个好人。” 第133章 赘婿?开什么玩笑?没门! 夜星宇微笑着摇摇头,很平淡地回复道:“抱歉!我不答应!” ——赘婿?开什么玩笑?一般人干得了这趟活? 夜星宇想都不想就断然拒绝,他现在特别讨厌这两个字。 不记得是哪一世,当时有位名人,身为豪门赘婿,却天天被老婆扇耳光,一出手就是三连击,啪啪啪地特别给力,后来经常被扇的那边脸颊肌肉坏死,只要他一笑,嘴就是歪的。 每当一想起这个人,夜星宇就觉得自己脸抽筋,然后就变得不爱笑了,自然就没有什么好运气降临。 林老爷子想让他当赘婿,又碰上林善雅这霸道脾气,那他还不如回食堂切菜算了,省得被人啪啪啪,最后变成歪嘴。 所以他拒绝得很干脆,毫不拖泥带水,根本不用去考虑得失。 但是在别人看来,夜星宇这是傻得没边了。 上门女婿又怎么了?你一个小城市的普通家庭背景,既没钱又没矿,入赘我林家还能吃亏吗?那是祖坟冒青烟吧?居然还不答应?是不是脑子进水把脑细胞全给淹死了? 林老爷子以为自己没把话说清楚,又重新解释了一遍:“你要是做我林家的上门女婿,这40的股份就由你们夫妻俩共同继承;你要是不愿意,那么我只会把股份留给小雅一个人,你可要想清楚啊!” 夜星宇却是将手一摆,随意说道:“都留给她吧,我受之有愧!” 他的拒绝潇洒无比,无论眼神、表情、动作还是语气,都透着一股子满不在乎,完全看不出半点装腔作势,足以证明他是真的不在意。 众人又都傻眼了,完全搞不明白夜星宇的脑子里面想的是啥,为何总不按套路出牌? 尤其是老爷子都已经挑明了,他必须入赘林家才能分到财产,可还是想都不想就一口回绝,这特么是圣人还是傻子?面对巨额财富都能坐怀不乱,无动于衷? 林老爷子足足愣了五秒钟才回过神来,然后问了一句:“没得商量?” 夜星宇倒是认真想了一下,然后答道:“入赘就免了,生下的孩子可以姓林,我不介意。” 这一条的确对他没有影响,反正他又不能使女人怀孕,从古至今都是无后,要不然他的子孙争起家产来,比今天的情况还要严重一百倍。 他历代积累下来的财富,已超过巅峰时期的林家不知多少倍,连他自己都算不清楚。 况且,他跟林善雅只是有名无实的夫妻,平时连脚指头都不能碰一下,哪可能会有孩子? 如果有,那一定是隔壁老王家的,绝对跟他夜星宇无关,到时候孩子不管是姓林还是姓什么,他都不在意。 但林老爷子不了解这些情况,还觉得是对方做出了巨大让步,他对此比较满意,立刻拍板道:“好!此事就这样说定了,留给小雅的股份有你一半!回头我会让公司的法律顾问来处理具体事情,办理资产过户和股权转让。” 说到这里,林老爷子又把头转向另一侧:“阿威这边,务必在三天之内将权力转交给小雅,然后跟霍家那边约一下,由我亲自出面,希望还能凭着一张老脸,取得霍家的谅解。” 家产之争就这样尘埃落定,在林善雅回到林家的当天迅速落幕,结果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 这一切的导火索,就因为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夜星宇。 是他的出现,令林家与霍家的联姻大计遭到破坏,迫使林老爷子作出最不情愿的分家产决定。 说得严重一点,长风制药如果真的破产倒闭,那夜星宇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可夜星宇很委屈啊! 我特么就是一个被你孙女利用的工具人,结果一不小心就成了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我到哪里喊冤去? 好在以他的性格,那是相当看得开,就算是天塌了,地球毁灭了,他也觉得没啥好担心的。 别人是“人生除死无大事”,在他这里,死都不算个事,反正死了又能活,怕个球! 就跟有人说的那样,人的一生可短暂了,就跟睡觉一样一样的,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 夜星宇有时候就觉得,死一次,就像是睡了一觉,睡醒了,他又活了,可简单了! 但活了这么久,也早累了,什么都能看得淡,什么都可以不计较,只要不违反他心中的原则和底线,他就永远是一幅好脾气。 遇到王春香那种蛮不讲理而又不可理喻的大头铁,他也没有真的生气,对待她就像是对待邻家的调皮小孩。 其实仔细想想,人的心境肯定是会随着年龄和阅历而往上提升,一般人所在意的事情,比如财富、权势、女人、仇恨,落到夜星宇这里都不太重要,通通都是鸡毛蒜皮,不值一提。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梁少凡和虎哥弄死了夜星宇的前身,他没有去主动报仇,即使又遭到了一次绑架,他也只是狠狠地教训了一顿,没有取他们性命。 其实那种动辄杀人夺命的事情,只有十几二十岁的热血青年,也就是所谓的愤青,才会那么干,放到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古董身上,就绝对不合理。 就好比,八岁的时候,你跟小朋友为了抢半块橡皮而打得头破血流,恨不得弄死对方,可到八十岁再回想起那一幕,会作何感想?那么八百岁呢?又是什么想法? 梁少凡和虎哥,在夜星宇眼里就是不懂事的小朋友,他一个几千岁的人,去跟一个二三十岁的小朋友斤斤计较,动不动就要人死,这合适吗?活了几千年还是一副暴脾气? 从古至今活了这么久,他看多了种种不公,也见惯了各式欺压,梁少凡和虎哥这点恶事算得了什么? 心里不爽就找混子揍人,结果下手狠了点导致误杀,这有什么稀奇? 又不是大奸大恶,为了一己私欲而荼毒苍生,为祸天下! 为这种小角色就大发雷霆,乃至杀人夺命,有必要吗? 大可不必啊! 他又不是热血青年! 他又不是热血青年!! 他又不是热血青年!!!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别用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人。 就算是报仇,也得有个由头,仔细冷静想一想,以前的夜星宇跟现在的夜星宇很熟吗?是亲人吗?还是好朋友? 说到底,两者屁关系都没有!我凭什么要帮你报仇? 你不死翘翘,我能活过来? 也别提什么受人因果,这一套在夜星宇这里根本行不通,他重生了无数次,得有多少因果缠身? 如果之前的夜星宇杀人放火无恶不作,那他苏醒之后,是不是要自己捅死自己以此来赎罪? 这不是受人因果,这是脑子里面只有一根筋的傻缺! 无论前身是善是恶,是怎么死的,都跟夜星宇没关系,他只为自己做的事负责,同样也只看苏醒之后发生了什么,至于之前,关他屁事! 人要活上几千年,什么事都能看得淡,什么事都能想得开,包括自己的性命,他都不在乎。 正因为有这样的心态,夜星宇才能在林老爷子的眼中显得不凡,那种不染尘埃的超然于世,那种万事不惊的稳如泰山,都让他如同黑夜中的萤火虫,被窝里的手电筒,于人群之中脱颖而出,想当个路人甲都有点难。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有林老爷子的那种丰富阅历和观察能力,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看不出夜星宇的特别,可能只觉得他人帅一点,讨女人喜欢一点,除此无他。 ………… ps:这一章有感而发,就多啰嗦了几句,主要是针对某些读者的书评,看了开头就在喷,说主角不够霸气,怂成狗。 我想提醒一下这些读者,看书之前最好先看清楚书名。 书名已经表明了,主角就是要低调,作者给的人设就是这样,他不是赵日天,也不是龙傲天,想看狂拽酷炫吊炸天的嚣张主角,可以去看,或是,应该更适合。 想起上学的时候,班主任随便说几句煽情话,一班同学激动得热泪盈眶。 上班多年,公司老总在台上口沫横飞,一帮中年大叔在台下偷偷玩手机回信息。 如果到我老了,我想,不管别人说什么事,我都会“呵呵”一笑,说一句“好一个凉爽的秋天”。 你品!你且细品! 第134章 用离城分院交换20%的股份 诸事安排完毕,几家欢喜几家愁。 不少人愤恨不已,暗道不公平,但也不敢明说,生怕老爷子发起脾气来,反而连到手的,都会被拿回去。 还有一点,长风制药的境况并没有因为资产分割而有所改善,依旧面临着破产的危机,就算将林则威换成林善雅,也难以起死回生。 毕竟结了婚的林善雅已经无法再让霍家出手相助,甚至还可能招来霍青书的怒火。 为了一家将要破产倒闭的企业争来争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众人都兴致不高。 目前最重要的除了想办法解决长风危机,剩下就是怎么跟霍家解释,毕竟五大家族威震帝京,哪一个都不能得罪,否则生意就做到头了。 而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自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来执行,林家人只需要在文件上签字确认就可以了。 至于长风制药的权力交接也比较简单,因为它是由林氏独资控股,股东都是林家自己人,董事会也就是个摆设,只需要在公司内部开个高层会议,由林则威宣布让位,再由林善雅上台致词,也就完成了权力交接,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搞什么投票表决。 林长风看着脸色各异的家人们,眼皮子一塌,轻声说道:“都散了吧,我也累了,要休息一下!” 林善雅赶紧扶着老爷子躺下,为他盖好被子,但却怔怔地站在床边没有离开。 其他人都陆陆续续地走出了屋子,最后只剩下林善雅和夜星宇,以及两个佣人。 夜星宇突然指着床头柜上的一束鲜花,向两个佣人问道:“这花是谁拿来的?” 年长的那个佣人回答“不记得了”,年轻的那个却一口咬定是“李姑爷”。 “李姑爷”是指林则慧的老公李政,平时闲得没事,就被林则慧叫来照顾老爷子,争取表现一下,拿个好评,没功劳也能有点苦劳,分家产的时候说不定有惊喜。 “你确定没有记错?”夜星宇看向那名年轻的仆人,两道目光如同利剑,似乎能够洞悉人心。 仆人连忙说道:“不会记错,李姑爷每隔几天就会买一束鲜花来换上,我都看到过好几次。” 夜星宇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便没再说话。 林善雅好奇地看了他一眼,问道:“怎么了?” 夜星宇微微一笑,答道:“没什么。” 林善雅轻轻皱起眉头,感觉有点奇怪,平时什么都不在乎的夜星宇突然问起一束花,多半是有原因。 但她没有再追问,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处理,暂时管不到这些细节。 再看了已经沉沉睡去的爷爷一眼,林善雅招呼上夜星宇,又穿过人工园林,回到了前面的大客厅中。 除了林则智夫妇,其他人都在,一个个交头接耳,小声聊着,气氛有点沉闷古怪。 林善雅一出现,立刻就遭到廖芳的嘲讽:“林大小姐果然受老爷子疼爱啊!断了林家活路,气得老爷子晕过去,居然还能分到40%的股份!——啧啧啧!果然厉害!” 其他人虽然没说话,可看向林善雅的目光都不太爽。 明明是把林家逼上绝路的罪人,结果却成了家产之争的最大赢家,谁能服气? 林善雅却无视了廖芳的嘲讽,直接走到林则威跟前,平静说道:“大伯,我想跟你谈谈。” 林则威冷哼一声:“没什么好谈的!老爷子既然下了命令,我肯定不会违背,明天就召开高层会议给你让位,你就等着接管长风吧!” 林善雅却道:“我要谈的是另外一件事。” “嗯?”林则威愣了一下,但态度依旧显得不舒服,“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吧!不必遮遮掩掩!” 林善雅便开门见山,直接说道:“我想用离城分院换你手上20%的长风股份,你觉得怎么样?”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林则威本人。 放到平时,想用离城分院来换取20%的长风股份,那简直是痴心妄想,傻子都不干! 三所万相学院都不是林家全股,而是合资建校,林家只不过是占了大头,有经营权而已。 无论是资产还是收益,万相学院都远远不如长风制药,三个加起来,估计才有长风的十分之一。 当然,这说的是巅峰时期的长风,现在的长风大不如前,经过持续一整年的亏损经营,资产大幅缩水,可能连以前的一半都比不上。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长风再不行,规模架子摆在那里,岂是区区一座离城分院可比? 按道理,这种荒唐的请求就应该毫不客气地拒绝,然后则狠狠地讽刺几句,可此时的林则威却犹豫了。 没有谁比他更清楚长风的困境,流动资金消耗殆尽,工厂全面停工超过两个月,大量的药品积压销售不出去,意外出现的各种药物中毒事件,铺天盖地的负面新闻源源不绝,还有来自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式警告…… 这一切,就好像有只无形大手在背后推动,全世界都在针对长风,满满都是恶意。 难得霍家抛出了橄榄枝,只要两家联姻,这一切便能迎刃而解,可林善雅却生生堵死了这条路,还把霍家给得罪了。 长风的下场会如何,林则威知道得很清楚,断了霍家这条路,可说是必死无疑。 如果说其他不在其位的林家人还保留着一点乐观和希望,那么林则威就已经完完全全地悲观和绝望。 要不是老爷子明令禁止对外出售长风股份,林则威怕是早就有了卖掉的想法。 结果就是一拖再拖,拖到现在,随着长风的日益亏损,总资产也在急剧缩水,就算他能卖,现在也卖不出好价钱了。 而现在,林善雅提出用离城万相学院交换他手上的20%长风股份,听起来似乎不合理,实际却还算公平。 林则威掌管长风快一年,离城分院那边的情况他也有所了解,可说是今年内唯一挣钱的林氏企业,并且势头良好,才刚建了新校区,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赶上震城分院指日可待。 结合长风制药的现状和离城分院的情况来综合考虑,林泽威竟然心动了,他陷入了深思。 第135章 她是哪里来的信心和勇气? 林善雅也不打扰,静静等待对方的答复。 而其他林家人也在纷纷思索,如果林善雅以同样条件向自己提出要求,换取自己手上的股份,自己会答应吗? 考虑的结果,竟然大部分人都会接受,这是因为强烈的危机意识让他们对长风失去了信心。 一家亏钱而又难以卖掉的大企业,和一家蒸蒸日上快速发展的小企业,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就一个字:稳! 钱不是被水冲来的,就算是生意人,也大多求稳,宁愿少赚一点,也不愿承担血本无归的风险。 那20的股份与其烂在手上,还不如用来换取一所能挣钱的学院。 想清楚后,林则威终于点头,认真说道:“我答应你,但这件事要给老爷子说一声,只要他老人家同意,我这边就没问题。” “好!等爷爷睡醒,我会向他请示!”林善雅同样说得很认真,不是开玩笑。 虽然老爷子禁止将公司股份对外出售,却不反对内部赠予,他们两个都是林家直系亲属,你情我愿地交换,完全可行,想来不会干预。 短短几句话,本已尘埃落定的结局又起变化,如果林老爷子不反对,那么林善雅将拿到60的长风股份,名符其实的扛把子啊! 谈完这笔交易,林善雅就离开了客厅,这就是她的行事风格,雷厉风行,速战速决,谈完正事就走,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如果换了是庄静来谈生意,少不了要一番客套,大打感情牌,里里外外都要打点好,不管谈不谈得成,最起码不会让别人难堪。 而林善雅的风格就是我行我素的霸道总裁,生意谈成就行了,至于别人开不开心,她可不管。 夜星宇跟在林善雅身后,兜兜转转一路走,安安静静也不问,反正老婆到哪他就跟到哪,这地方他谁都不熟,就只跟林善雅熟一点,不跟她跟谁? 林家老宅占地大,房间多,其中还有各个花园院落,随便换个场景就要走个几十秒钟,平时就需要好几个下人来收拾打扫。 那些移植过来的花花草草需要时常修剪,还有斑斓鲜艳的观赏锦鲤需要每天喂食,光是维持整个宅子的日常开销,每年都要花费一大笔钱。 只不过搁在林家,那就是九牛一毛。 林善雅却觉得有些浪费,这么多的屋子,却没几个人住,实在过于冷清,还不如卖了换钱来投资生意。 但是这想法却不能让老爷子知道,在他们老一辈的心里,祖宅就是根,卖工厂也不可能卖宅子。 林善雅来到东边的院落,敲响了正屋的房门:“爸、妈,我有事跟你们商量一下。” 江海兰把门打开,让他们进来,她跟丈夫正在安放行李,刚好忙完。 林善雅依旧没有像样的开场白,直接就说正事:“我刚才跟大伯谈过,用离城的万相学院,来交换他手上20的长风股份,他答应了。” 林则智夫妇大吃一惊,觉得女儿的举动过于冒失,纷纷询问原因。 他们的想法跟前面客厅里的那些人差不多一样,长风虽是一条大船,却不牢固,反是到处漏水,即将沉没,这时候用离城万相分院这艘小快艇去做交易,似乎不怎么划算。 林善雅却只有一个解释:“我在爷爷床前发过誓,我一定要拯救长风,不会看着它倒下,也不会让爷爷的心血付诸东流。” 林则智听得心中一喜,急切问道:“难道你有把握让长风起死回生?” 林善雅摇摇头,实话实说:“暂时还没有十足把握,不过我却有一个计划,如果成功,长风多半能保住!” 虽然她是这样回答,林则智却对女儿信心不小,就算不能与霍家联姻,长风在林善雅的运作之下也不见得必亡,凡事不到最后一刻,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林善雅继续对父母逐一解释:“要拯救长风,我就需要绝对的掌控权,不允许有任何的反对声音,所以我就必须拿到至少一半以上的股份。而我之所以选择跟大伯交换,有好几个原因。 “首先,他手里的股份最多,足足有20,跟他交换,利益最大,这样我就能拥有60的控股,就算爷爷不在,也没有人能够抢走经营权,长风永远都是我说了算! “其次,不少人还对长风抱有一丝幻想,盼望着它能起死回生,也许不太乐意交换,而大伯是他们当中对长风了解最深的人,知道长风目前面临的是绝境,几无生还可能,所以他反倒是林家人里面最有可能点头的那一个。 “第三,大伯很早就进入长风参与管理,一直担任要务,有不少心腹部下,在所有林家人里面,就属他的势力最强,影响最大。只要他还是股东,握有大量的股份,说不定就会在关键时刻暗中搞事,不利于我的掌控,所以我必须将他从股东名单中剔除,才会安心。 “基于这三点,无疑与他做交易,是最划算的选择。” 这一番分析说得头头是道,条条在理,就连夜星宇也听得暗中点头,没想到她能考虑到这么多,确实有些经营手腕。 而最让夜星宇佩服的,却是林善雅的魄力,明知长风必死,还要力挽狂澜,她是哪里来的信心和勇气? 于是,夜星宇便在旁边插了一嘴,问道:“这一切的前提,是建立在你能救活长风的情况下,但如果长风还是垮掉了,你岂不是既赔夫人又折兵,自以为聪明,却做了蠢事?” “你才会做蠢事呢!”林善雅不悦地瞪了夜星宇一眼,“我刚才都说了,我有计划,这一切都是在为这个计划做准备,如果不先拿到大伯手中的股份,将他挤出局,那么将来我不管做什么,他都有可能跳出来唱反调,这个计划施行起来也就阻碍重重,不一定能够实现。” 就连夜星宇的好奇心都被勾起来了,追问道:“可否说说你的计划?” 林善雅却没有理会,只淡淡回了一句:“你迟早会知道。” 夜星宇微微一笑,也就闭口不问,但心中却有一丝朦胧预感,似乎她的计划与自己有点关系。 第136章 用8000万再拿下8% 林则智夫妇虽然都是出身于名门豪族,对于经商却不在行,不过听到女儿有自己的想法和计划,且言谈之中透着一股信心,也大感高兴。 如果她真能拯救长风,那就是林家的大功臣,就算违背了家族的决定而私自结婚,也没有什么关系。 林善雅又继续对父母说道:“除了大伯手上的20%,我还想把三叔一家的8%拿过来,所以才来找你们商量。” “啊?怎么拿?”林则智不太明白。 “用钱买!”林善雅条理清晰地解释着,“三叔本来就已经输光了家底,现在又欠下了巨额赌债,这时候向他购买股份,可以把价格压得很低,非常划算!” 长风制药的股份是家族内部分配,不允许对外买卖,但家族成员之间的交易却是可以,只要老爷子点头就没问题。 以林善雅对爷爷的了解,只要自己展现出信心能救活长风,那绝对是百分之百的支持。 “并且,三叔家有两个儿子,虽然不成器,却是林家三代唯二的两个男丁,如果不把三叔他们一家提前弄出局,将来搞不好还会添乱!”林善雅又说出了一条理由。 夜星宇一听就乐了,想不到这便宜老婆手段这么狠,这都还没走马上任呢,心里就先想着要把大伯和三叔通通踢走,只剩下大小姑两个女流之辈,难成大事。 如果真是这样,以后的长风,就处于林善雅的独裁统治之下,说一不二,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够拿出资金,把三叔手里的股份全部买下来,这就是我过来找你们商量的原因!” 原来,这才是林善雅的目的,她希望由父母出资,收购三叔手里的股份。 但凡林氏家族的二代成员,在完成学业并正式踏入社会之后,都会分到一些资产,而林善雅作为第三代长孙女,之前并没有拿到长风股份,却得到了离城万相学院。 但因为攻读博士学位的原因,她拿到资产就相对晚了些,还不到一年,自身并没有太多的资本积累,几百万还好说,上千万就挺难,只能向父母求助。 在之前,林则智夫妇虽然只占5%的股份,但他们过得比较节俭,物质上的消费很少,名车豪宅游艇别墅,一样都没买,这么多年下来,也累积了不少财富,至少过亿。 可以说,在林氏二代几个兄弟姐妹里面,最有钱的就是林则智他们家。 林则威虽然占股多,但花费开销更大,没有林则智节俭。 而最穷的就是林则勇,因为两口子都是烂赌鬼,早都输光了。 不过因为长风严重亏损,资金断链,家族成员都在老爷子的号召之下填充了不少资金进去,林则智夫妇现在所剩也不多。 林善雅只知道父母应该会有积蓄,具体有多少却搞不清楚,就只是抱着商量的态度,看看能不能搞成这件事。 林则智夫妇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以后百年归天,所有的资产都是留给林善雅的,女儿要做大事他们当然会支持,所以就问道:“需要多少钱呢?” 林善雅答道:“三叔手里一共有8%的股份,我大概会出价一千万元一股,总共八千万元,相信他会接受这笔交易。” 听到她报出的价格,两口子都很吃惊,江海兰还弱弱地问了一句:“才八千万,他会同意?” “应该会同意!”林善雅点点头,表现出无比的自信,“就算他现在拒绝,相信过不了几天也会主动来找我。” 林则智倒是比妻子更相信女儿的判断,他很痛快便答应了:“既然这样,这个钱由我们来出,并且我们的股份也交到你手上,你放心大胆去做!” 江海兰还有些不放心,叮嘱道:“现在的状况不比从前,即使八千万也不是小数目,还是要先考虑清楚,如果确定没问题,再去和你三叔谈。” 林善雅再次点头:“妈,您放心吧!我有分寸!” 一家三口就这些问题又聊了几句,林则智夫妇能拿出多少钱来,也对林善雅交了底。 作为父母,他们当然要鼎力支持自己的女儿,还不忘鼓励几句,让她好好干。 夜星宇并没有插话,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一个“外人”,林善雅想做什么他都不反对,更不会假装热情地跳出来指点江山。 在取得父母的同意和支持之后,林善雅又带着夜星宇回返前厅,找林则勇谈生意去了。 她做事,永远是风风火火,雷厉风行,一旦定下计划,就要立刻执行,绝不拖延。 跟夜星宇的结婚也是这样,一个晴朗的清晨,一次偶然的相遇,一个逼婚的电话,一道疯狂的念头,两个本不相干的人,就因为林善雅突如其来且天马行空的大胆想法,就被紧紧联系到一起,成为夫妻。 林善雅很快就找到了三叔林则勇,他正在跟自己老婆说着什么,看到林善雅正对着走过来,立时闭了嘴。 一如既往地开门见山,省略掉无关紧要的客套问候,林善雅丝毫没有半句废话,直截了当地说明了来意,摆出了交易条件。 林则勇听到她提出来的价格,虽然很不忿,却也没有立刻拒绝,而是跟廖芳嘀嘀咕咕地商量了半天,最终还是同意了。 这一切都在林善雅的预料之中,因为林则勇好赌成瘾,欠下了巨额赌债,被人相逼,正为此事焦头烂额,所以他急着要找钱来还债。 又因为长风前景堪忧,随时面临破产危机,两口子一合计,便觉得与其持有股份,还不如拿着现金实在,八千万好歹能解燃眉之急。 如此一来,林善雅便以微小的代价,拿到了8%的长风股份,若是她能让长风制药起死回生,那就绝对是大赚特赚。 要说在长风制药最巅峰的时候,总资产过百亿,8%就至少值八亿,但现在大不如前,资产缩水一半以上,可能只有五十亿左右,那算下来也要五千万一股,而林则勇的8%股份只卖了八千万,确实算是白菜价。 第137章 你爷爷不是病,是被人下了蛊 只不过,长风也跟林老爷子一样,差不多算是彻底瘫痪了,总资产虽多,流动资金却少得可怜,远远填补不了财政上的巨大窟窿,岌岌可危,除非有巨大外资引进救急,才有撑下去的希望,否则就只能拆分贱卖,而卖不掉就会破产倒闭。 所以,林则勇的决定并不能说是他笨,而是在环境的压迫之下所作出的无奈选择。 同样,林善雅拿到这么多的股份,也是要在挽救长风的前提下才能带来利益,不然八千万的现金和离城的万相学院都只是打水漂而已。 现在夜星宇是越来越好奇,林善雅倒底有什么办法能让长风起死回生? 跟三叔谈完以后,林善雅又分别找到了大姑、小姑、全叔、巧姑等四位,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出售手中的股份,价格同样是一千万元一股。 令她意外的是,原本最有希望点头的小姑林则慧居然一口拒绝了,而大姑林则瑛在仔细考虑过后,也同样拒绝了她的提议,至于林家全和林巧巧兄妹,却没有当场给出答复,说是要慎重考虑之后再做决定。 其实在林善雅买下三叔的股份之后,手头上的筹码就应该所剩无几,但她仍旧去找其他长辈商谈购买股份的事宜,这就令夜星宇有些看不懂,不知道她哪里还有资金来做这件事。 现在的林善雅,总计拥有76的长风股份,其中的40是老爷子分给她的,20来自于大伯,8来自于三叔,8来自于父母,真真正正地成为了长风的话事人,并且把直系中的男丁都排除在外,无论将来长风是生是死,都没有人能够撼动她的地位。 当然,作为林善雅的合法丈夫,这些资产理论上会有夜星宇的一半,虽然他并不在乎。 他比较感兴趣的是林善雅接下来会怎么做,他开始对这个女人刮目相看,对方的能力和魄力都已经初步展现,兴许真的能够挽救长风。 今天,是林善雅时隔大半年之后回到家族的第一天,结果一进门就令林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个兴盛了许多年的帝都名门究竟该何去何从,谁也说不清。 …… 到晚饭的时候,夜星宇跟着林善雅陪她父母一同进餐。 餐食是佣人们做好了送过来的,而同桌的只有他们四个人。 别看老宅里面那么多林家人,却不是聚在一起用餐,都是各家吃各家的,想吃什么就提前给佣人打好打呼,他们会按照主人的要求去做。 至于老爷子,卧病在床,食欲不佳,平时就吃得很少,想吃的时候就单独为他开小灶,还需要有人来喂食。 大家族就是这样,开枝散叶之后,一整个大家庭就分裂成好几个小家庭,接着就是各种或明或暗的房争宅斗,只有春节才能全家聚齐,一起吃个团圆饭,表现出其乐融融的假象。 吃过晚饭,林善雅领着夜星宇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后就直接问道:“下午的时候,你有没有看出我爷爷是什么病?” 夜星宇答道:“倒是看出了一点眉目,不过你想要知道的话,先告诉我,你的计划是什么?” 林善雅没有理他,大声道:“赶紧说!等你说完,我再给你解释我的计划!” 夜星宇呵呵一笑:“当上了董事长,脾气也变大了啊?” 林善雅不耐烦地瞪了对方一眼,真就想发点小脾气,她现在可没时间听这些弯弯拐拐的,需要她思考的事情还很多,不想浪费时间,直接就要切入主题。 夜星宇也就是随便调侃一句,接着便正色说道:“你爷爷不是病,而是被人下了蛊。” “什么?”林善雅大惊失色,真是被他这句话给吓到了。 蛊这种东西,是传说中巫术,还以为是杜撰出来的,难道它真的存在? “蛊是不是毒?有没有解救方法?”林善雅连忙又问道。 “蛊跟毒有区别,不是一个概念,简单来说,毒是死物,而蛊却是活的。”夜星宇认真地对她解释着,“‘蛊’这个字,上‘虫’下‘皿’,就是将毒虫放在器皿里面,用特殊方式来培育,最后就变成了蛊。” 当然,几句话肯定讲不清这么诡秘的东西,夜星宇又换了另一种方式来试图说明:“如果按照现代科学的观点来解释,蛊就相当于是寄生虫,通常难以被肉眼察觉,只有极少数个体大的,才能看得到。” 这种说法偏向于生物学,更易于林善雅这种知识分子去理解。 夜星宇更进一步地阐述道:“蛊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它是活物,既擅长隐蔽伪装,又能感知危险,可以在宿主体内四处转移,人体的免疫系统对它几乎无用,而中蛊之后也一无所觉。” 略一停顿,夜星宇又道:“蛊可以蛰伏不动,也可以兴风作浪,能通过简单的蛊引或是更为高级的蛊咒来控制,一旦它发作,就会为宿主带来各种稀奇古怪的病痛和症状。” 林善雅听得头皮发麻,可夜星宇还在接着往下说:“有些最为厉害的蛊,能够寄生在宿主的头部大脑,可以影响宿主的思想,改变宿主的行为,像是被催眠的傀儡一样,只不过这种匪夷所思的蛊术,应该已经失传了。” 林善雅倒吸一口冷气,万没想到传说中的蛊竟然这么厉害,要是碰到那种能控制宿主思想的蛊,岂不是活得像行尸走肉,任人摆布? 夜得宇看她既紧张又恐惧,身上还起了鸡皮疙瘩,便宽慰道:“下蛊虽比投毒更加隐秘,但养蛊的难度却远远高于制毒,并且越是厉害的蛊,就越难以培育,如果在养蛊的过程中出点差错,反要受其所害,说不定自己就挂掉了,所以绝大多数人活上一辈子,都接触不到蛊这种玩意。” 但林善雅依旧觉得很可怕,身体都在不由自主地哆嗦,她从小便对各种虫子厌恶且畏惧,尤其是蟑螂蜘蛛毛毛虫什么的,每次看到都心里发毛,现在听到夜星宇说,蛊就是小虫子,还是寄生在人体内,她便觉得难以接受。 第138章 花有问题,送花的人也有问题 “你……会不会是吓我的?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东西?”一向强势的林善雅竟然说话都结巴了,可想而知心中的恐惧到了何种程度。 “你不用怀疑,蛊的确存在,只不过这世间只有极少数人懂得养蛊及施蛊之法,比起练出内劲的古武者还要稀少得多。”夜星宇淡淡说着,目光之中闪过一缕杀机。 他不反对养蛊,因为有些蛊用在合适的地方,反而能救人治病,但他却看不惯用蛊害人,这种做法既阴损又恶毒,天理难容。 对于尘世中的凡俗恶人,夜星宇一般不太计较,该由政府的公检法机构去惩治,但若是那些能力强大者做了伤天害理之事,尤其是刻意针对普通人,那他就不能不管。 比如妄图统治世界的变种人,比如草菅人命的“青衣”组织,再比如挑拨东西方关系的前任教皇。 而养蛊害人的凶手,若是不知道还好,可一旦碰上了,夜星宇就少不了要管一管。 蛊一旦用出,就与宿主的性命息息相关,宿主若死,则蛊亦亡。 并且蛊没有繁殖能力,没办法像自然界的生物那样一直延续存在,就只是一种人为培育的寄生毒虫,不可能天然生成,养一只用一只,用完了就要重新再养。 所以,林老爷子中蛊肯定不是偶然,必是有人故意为之。 林善雅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花了将近半分钟的时间,才勉强克制住内心的恐惧,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僵硬的脑细胞便又开始慢慢活跃,将下蛊与林家再次联系起来。 她问出了自己最想知道的问题:“是谁对我爷爷下蛊?难道是我林家的人?” 夜星宇摇摇头:“肯定不是你们林家人,蛊这种东西连我都一知半解,一般人根本就玩不来!至少今天我见到的这些林家人都很普通,不可能有谁掌握这种手段!” 林善雅心中松了一口气,暗道一声“还好”,接着又问:“难道是外人做的手脚?或者是林家的下人?” 夜星宇却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应该就是那个经常带花过来的李姑爷,但他不像是下蛊之人,要么是被人利用,要么就是与真正的凶手勾结合作。” 林善雅大惊:“是他?难怪你刚才会问是谁拿来的鲜花,莫非那束花有问题?” “确实有问题!”夜星宇点点头,“蛊就隐藏在花瓣中,是一种肉眼看不见的细小虫子,但我却不知道它们是通过什么方式进入到老爷子的体内。” 听到这话,林善雅更加面无血色,赶紧道:“那你刚才为什么不说?那花现在还摆在我爷爷的旁边,把花留在那里,岂不是害他?” 夜星宇淡淡答道:“放心吧!这只是一种低级蛊,寄生在四肢部位,其作用是使你爷爷手脚麻木,失去行动能力,并不会要了他的命。” “那也不能放任不管啊?”林善雅大声吼叫着,差点要跳起来冲出房间。 夜星宇也不拦她,只说了一句:“你要是想揪出凶手,最好不要打草惊蛇,反正老爷子都已经瘫痪了大半年,又没有性命之忧,完全不必急于一时。” 林善雅听到这句话,如同被凉水浇头,立刻就冷静下来,她马上就想到了不少关键。 下蛊之人倒底是谁?居心何在?难道是为了搞垮林家? 随之,她又想起在爷爷病倒之后,长风制药突然爆发出的各种危机,措手不及的无数意外,以及新闻舆论的不断造势,甚至还有来自于官方部门的强力施压,都像是有一股隐形的庞大力量在针对长风。 这恐怕是一个蓄谋已久的惊天阴谋,下蛊之人很可能就跟这个阴谋有关,都是为了针对林家。 如此一来,林善雅更加不敢轻易造次。 正如夜星宇所言,爷爷一时半刻不会有事,最要紧是找出主谋真凶,一劳永逸地解决后患。 否则单单扔掉一束花,并不能解决问题,更何况夜星宇还说过花瓣上藏着蛊,她哪敢去碰? 不过林善雅还是有点忧心,郑重问道:“爷爷真不会有事?” 夜星宇淡淡答道:“那个下蛊之人并不想弄死你爷爷,要不然他早就已经死了!——况且,把花留在那里不是害他,而是救他。” “什么意思?花里面不是藏着蛊吗?为什么把花留在那里反而是救他?”林善雅没搞懂。 夜星宇便解释道:“因为你爷爷体内有两种蛊……” “什么?竟然有两种?那可怎么办?”林善雅一听又急了,不等对方说完就惊叫起来。 蛊这种稀奇古怪的恶心玩意,只需一种就能要人命,科学仪器还检查不出来,而林老爷子体内竟然有两种蛊,难怪林善雅会再次失态。 但夜星宇的回答却让人感到意外:“正因为是两种蛊,你爷爷才活了下来,若只是一种,他早就已经进了棺材!” “啊?什么意思?你能不能说得明白一点?”林善雅彻底懵了。 夜星宇平静解释道:“我之前有提到,蛊寄生在宿主体内时,通常是蛰伏不动的,需要蛊引或是蛊咒才能让它发威。 “高明的养蛊师是依靠精神力来施展蛊咒,来控制蛊的行动,而一般的养蛊师就只能用蛊引这种简单手段。 “给你爷爷下蛊的这个人,水平应该不怎么样,他用的就是蛊引,只能让蛊发作,却不能让蛊停下来,这便是蛊引的弊端。 “下蛊之人不想让老爷子死,就采取了以蛊喂蛊的办法,先后使用两种蛊,当第一种蛊快要致人于死,便把第二种蛊送入宿主体内,成为第一种蛊的食物,而第一种蛊在饱食之后,就会再次进入蛰伏期,短时间内不会兴风作浪,宿主的命就保住了。 “这种方法有点像是以毒攻毒,利用了蛊虫互相吞噬、不会共存的原理,既让蛊能够产生作用,却又让它的爆发时间一拖再拖,不会弄死宿主。 “但缺点就是,你爷爷体内的第一只蛊,会越来越强大,也越来越不受控制,最终还是会夺走宿主性命,只不过看现在的情况,起码在两三个月以内不会有问题。” 第139章 姜是老的辣,你爷爷比你看得透彻 这一番解释内容很多,但却不难理解,林善雅一听就明白了,幽幽叹道:“难怪爷爷的精神状态时好时坏,估计也跟这个有关系。” “是的!”夜星宇点点头,“被引动的蛊如果不被压制,就会越来越活跃,越来越凶猛,与之相对,宿主的情况就会变差,身体和精神上都是如此。” 林善雅咬牙道:“所以李政每次拿花过来,就等于是给爷爷体内的蛊带来食物,让爷爷不至于丧命,但也没办法好起来。” 夜星宇颔首答道:“的确如此,他如果不是被人利用,就是被人胁迫,又或者被人买通,才会每隔几天就带来一束有蛊的鲜花。” 知道真相的林善雅很愤怒,她完全没想到平时软骨头一样的李政居然有这样的狗胆,与外人勾结起来下蛊谋害老丈人,其动机和目的耐人寻味。 “所以,我劝你暂时不要说破,就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在暗中找人盯紧你这位姑父,说不定能钓出一条大鱼来。” 夜星宇微笑说着,他对这位施蛊者很感兴趣,当然不希望林善雅打草惊蛇。 林善雅深吸一口气,忍住胸中怒火,向夜星宇问道:“爷爷身上的蛊,是不是必须由下蛊之人才能解?” 夜星宇回答道:“正常来说是这样,不过一般的蛊我也能解,你只需要查出幕后黑手就行了,不必担心你爷爷的性命。” 听他这样一说,林善雅终于松了一口气,只要爷爷没事就好,她做事就可以不用顾忌什么。 不过随之而来,她又感到无比好奇,夜星宇为什么会懂得这么多?不仅能看出爷爷中蛊,居然还能解蛊? 林善雅想要追问清楚,夜星宇却先她一步开口道:“我知道的我都已经说了,现在该来说说你的计划了吧?你可不能敷衍我哦!” 这是之前就说好的,夜星宇先讲完老爷子的病况,就轮到林善雅公布自己的计划。 林善雅深深地看了一眼对面这个神秘的男人,最终还是决定先不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毕竟每个人都有秘密,何必非把别人扒得干干净净? 她把心思转到长风制药这边,对夜星宇说道:“在今年年初的时候,爷爷突然晕倒,随后四肢瘫痪,不得已将长风交给大伯来管理,但问题就紧接着出现了。 “首先是全国各地突然出现许多投诉纠纷,包括医院以及个人,都在说我们生产的药物有问题,虽然拿不出明确的实证,却成功抹黑了企业形象,导致我们的货物产生严重的滞销,以及大批量退货。原本一些忠实的大客户都开始拒绝再与长风来往,已经谈好的订单也纷纷解约,长风就此陷入困境。 “随后,研究所那边也出现了问题,先后有几名重磅级的资深专家提出辞职,正在开发的几种新药便无以为继,前期投入打了水漂,甚至还有重要的科研资料被人销毁,至今不知道是谁做的。 “再然后,原材料的供货商纷纷涨价,并且一定要先钱后货,不少人还上门追讨之前未结清的尾款,否则拒绝供货,工厂方面因此而受到影响,导致想要生产的药品无法及时交付,产生违约金,而已经生产的货品又积压在库,卖不出去。 “最后是银行那边,全部向林家亮起了红灯,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死活贷不出一分钱,这便导致长风的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周转不灵,各种断链,很多工作都无法有效进行,犹如陷入泥潭,不断下沉…… “研发、生产、销售,还有周转资金,通通爆出问题,管理这边也因为爷爷的退出而导致一片混乱,在加上新闻媒体的各种负面报导,以及刻意推动的造谣生事,终于引起了国家药监局的注意,连续发下几张整改禁令,原本已经过审的药物又需要重新审核…… “反正,长风的现状就是一团糟,而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断链,短时间内那些积压的存货都卖不出去,没有收入,只有支出,工厂早就已经被迫停工,各个部门也在大批量裁员……” 林善雅在不停说着,夜星宇一个字都没问,静静倾听,等到好不容易把所有情况全部说完,林善雅也有些口干舌燥,倒了一杯水小口啜着。 “听我说完,你有没有觉得,这整件事都是有人在背后推动,要致长风于死地?”林善雅捧着水杯沉声问道。 “那当然,想都不用想,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巧合堆在一起,绝对是有一股势力在背后操纵。”夜星宇也赞同她的观点。 “凭我的直觉,我越来越认为,在幕后推动一切的黑手就是霍家,并且我也把这个猜测说给了爷爷听,但却被爷爷骂了一顿,他让我没有证据就不要瞎猜。” 林善雅说到这个还有些闷闷不乐,难怪她如此排斥霍青书,看来也是有多方面的原因。 但夜星宇却笑了:“姜还是老的辣,你爷爷可比你看得透彻。” 听到这话,林善雅更加不悦,皱着眉头问道:“为什么这样说?” 夜星宇呵呵一笑,向她解释道:“你这性格脾气就是太冲,棱角过硬,不够圆滑,你且不管幕后黑手是不是霍家,你都不能撕破脸,否则吃亏的只会是林家。” 林善雅兀自不服气,还待组织语言进行争辩,夜星宇紧接着又说道:“你试想一下,如果幕后黑手不是霍家,你偏偏说是霍家,那就属于是诬陷,会为林家树立强敌;而如果幕后黑手真是霍家,你还把这层遮羞布给掀开,那么霍家针对林家的攻势会更为猛烈,你们更加没法应付,吃亏的终归是自己。” 这番话其实很有道理,不管霍家是不是主谋,作为弱势的一方,都不该去说,就算真有确凿证据证明霍家在暗中搞鬼,也只能装做不知道,把话挑明了对林家根本没好处,还不如虚与委蛇,麻痹对方,以争取喘息之机。 但林善雅的性格太过刚直,外表冰冷无情,实则爱恨强烈,就算她知道这样做不符合利益,恐怕也会忍不住掀桌子摔板凳,与霍家面对面地针锋相对。 第140章 新任董事长林善雅的战略计划 林善雅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理智上认可了夜星宇的观点,情感上却无法接受,想来想去,又觉得争下去没意思,便转回正题:“现在的长风,基本上已经无可救药,如果真是霍家在背后谋划出力,就绝对没有人肯站出来支持林家,包括其他四大家族也是一样,他们也不可能为了区区一个林家而与霍家打对台。” 她自己都说得斩钉截铁,认为长风必亡,可做法却偏偏相反,反倒用自己手上的筹码去换取长风的股份,这完全让人想不通,就连见多识广的夜星宇也看不明白。 “所以我打算壮士断臂,弃车保帅,所有积压的货物以超低价甩卖出售,舆论声称有问题的药物也从此不再生产。”林善雅说得很决然,目光也很坚定。 这样的处理方法,等于是把资产拆分贱卖,还断了自己的后路,其实是下下策,不到最后一步,没有人愿意这么做,这需要决策者拿出极大的魄力和勇气。 大批量的库存货物拿去清仓处理,就等于是从预计亏损转变为真实亏损,长风的总资产会大幅缩水,但好处是在资金方面能够略微回血,还能省去一些货物管理的成本费用,减少开支,算是一种不得已的止损措施。 而第二条举措却让夜星宇有些搞不懂,长风的好几个重头产品都受到了舆论冲击,都是利润大的药物,如果都不生产,那以后怎么挣钱?难道转行卖卫生巾? 没等夜星宇发问,林善雅便主动为他解释道:“现在库存的那些药物都已经被官方下了禁令,要从新审核批准才能上架,所以根本无法从正规渠道进行售卖,不尽快采取措施的话,那就会烂在仓库里成为废品。 “虽然我们的药物肯定没有问题,但如果有人从中作梗进行阻挠,很可能会让审核过程拖上很久,不仅会对长风造成巨大的损失,还会在这段期间内失去整个市场,被其它同类竞品所替代。 “所以倒不如下定决心,马上开始清仓甩卖,在国内的正规渠道卖不出去,那就走国外的非正规渠道,我相信只要价格够低,并且是私底下的非公开交易,就算是霍家也无法阻止商人们的贪心。 “清空了仓库,也就减轻了负担,还能回收一点点资金,用到其他环节,至于资产缩水,那是迟早的事情,早点面对也没什么坏处。 “再然后就是那些被下了禁令的药品,要重新过审会很麻烦,我估计长风应该撑不了那么久,不如把配方和生产线全都卖了,进一步缩减开支以及回笼资金,也不用再去纠结重新审核的问题。 “至于将来,我打算重新注资成立一家新公司,并另外开发一款新产品,只要这款产品能够尽快上市,就可以赚到大笔的资金,而长风有了资金的注入,又有了源源不绝的稳定订单,就肯定能够起死回生。” 林善雅说了这么多,很多都是夜星宇自己能够想通的,不需要听她解释。 比如前面所说的如何止损,如何减负,其实并不高明,都是逼不得已的自残手段,只要决策者心够狠,忍得了痛,就能做到这一步。 而关键就在于最后几句,另起一家公司,以一款新产品来代替以往的旧产品,这才是扭转局面的重点关键。 第141章 你既然开口,我又怎能不帮你? 夜星宇彻底服气,没想到仅仅是随手炼制了一瓶美颜液给林善雅试用一下,就被她看出了这东西的商业价值,还闷声不响地打起了主意,真是太精明了! 他完全可以想象,美颜液一旦被做成商品出现在市面上,必定要引起轰动,几年之内成就一个千亿富翁绝对不是难事。 而谁掌握了美颜液的药方,谁就是那个千亿富翁,这张药方真就是无价之宝,能让整个世界为之疯狂。 不过夜星宇却不想让美颜液走进公众视野,这玩意虽然能带来无尽的财富,却也能招来无穷的麻烦。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原本低调平静的生活,势必要卷入一场又一场的风波,这并非夜星宇所愿。 所以他拒绝了,正色说道:“不好意思!这张药方我不能给你,你也别再打它的主意!” 夜星宇的回答让林善雅有些意外,她立刻问道:“为什么?” “不为什么!”夜星宇懒得解释,便随口编个故事敷衍林善雅,“这药方是我祖上所传,但祖宗曾有遗训,严禁外泄,所以我也没有办法!” 林善雅听得头大:“这都什么时代了,还搞什么祖宗遗训,就不能变通一下?这好歹是你祖辈的智慧成果,你难道不想将它发扬光大?” 夜星宇淡淡说道:“抱歉,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不依规矩,不成方圆,老祖宗的遗训万万不可违背,恕我无能为力!” 林善雅急了:“如果没有美颜液的配方,那长风必亡,我林家也无法翻身!” 夜星宇却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放心吧,我养你,量大管饱。” “你把我当成要饭的叫花子吗?”林善雅恨恨地一跺脚,“你别忘了,我们现在是夫妻,你也是我林家的一份子,我所拥有的股份,其中就有一半是你的,长风要是垮掉了,你也是直接受害人!” “我不在乎,捡来的孩子当球踢!”夜星宇不为所动,淡淡说着,“并且一年之后,我就不是你林家人了,你给我的一百万,足够我安稳过完下半辈子。” “你……”林善雅气结不已,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这家伙真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啊! 枉费她说了老半天,口水都讲干了,结果到了最后关头,对方居然不答应,宁愿看着几十亿的资产打水漂,也不愿交出手上的药方,他难道脑子里面算不清楚帐吗? 要是拿不到配方,就无法生产出美颜液,林善雅的后续计划就要彻底流产,先前所做的一切完全付诸东流,不仅没办法挽救长风,还要把自己的离城学院和父母的毕生积蓄通通搭进去。 更重要的是,她无法完成自己对爷爷的承诺,才刚启航,就已翻船。 一想到这些,林善雅就克制不住,悲从中来,立刻背转过身子,无声饮泣。 豆粒大的眼泪珠子说来就来,从眼角滚落至腮下,划出两道清晰的泪痕,但她仍旧强忍着没有出声,连站在她身后的夜星宇都未察觉。 “怎么不说话了?”对方突然变哑巴,夜星宇还有些不习惯,便开口问了一句。 林善雅抬手抹掉泪水,又转过身来,硬绷着脸,冷冰冰地说道:“算了,我不应该对你要求太多,你跟我名为夫妻,实际上却连朋友都不算,我要你为我林家着想,确实有些强人所难……” 她越说越小声,头也渐渐低垂,泪水又不争气地涌出眼眶,晶莹闪亮,深深地刺痛了夜星宇。 那表情,那模样,竟然又将夜星宇的思绪带回了无数年前,那是他的第一世。 眼前的她,与心中的“她”,开始产生重合,渐渐融为一体,宛如一人。 ——罢了!你既然开口,我又怎能不帮你? 夜星宇的心中一声长叹,已经下了决定。 “别哭了,我把药方给你。”说话之时,他的目光之中全是温柔。 “谁哭了?别乱说!”林善雅又一次伸手抹掉泪水,态度依旧强硬,居然死不承认,但她马上就反应过来,立刻追问道,“你真的愿意把药方给我?” “怎么?不要啊?”夜星宇故意反问道。 “要要要——!”林善雅把头连点,像是小鸡啄米。 她尚未意识到,她自己就是克制夜星宇的最强武器,尤其是在某些时候,她的表现近似于某人之时,就会让夜星宇无力抗拒。 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林善雅都像极了夜星宇心中的那个“她”,简直就跟克隆体似的,也就是性格不太一样。 也因为这一点,不管林善雅的请求多么无理,夜星宇都会答应,想要硬起心肠拒绝都很难,这恐怕是一种难以言说的爱屋及乌。 为了“她”,夜星宇可以舍弃一切,美颜液的药方又算什么?不值一提! 他既然决定要帮助林善雅,便不多说废话,看到房间里的桌子上有纸有笔,就坐下写配方去了,同时附上他特有的高压锅炼药法,甚至在文末最后,还大略提及了美颜液的作用与功效。 林善雅就站在旁边看着,她学的专业是金融投资和企业管理,与医药无关,所以也看不太懂,不过却发现,夜星宇写的字好漂亮,特别有韵味,越看越舒服,简直就是享受。 在这个频繁使用手机电脑的现代社会,已经很少有人用笔写字了,功力过硬的书法家比濒临灭绝的大熊猫还要罕见,绝大多数人一年到头都难得碰一次笔,即使要练字,也只练自己的名字,在签名的时候装逼用。 林善雅曾经看到过夜星宇的签名,当时就觉得很好看,但却没有现在这么震撼,她还以为夜星宇是特意练过签名,只能写好自己的名字。 现在才知道,她捡来的这个老公还真是多才多艺啊!就像是一个永远发掘不完的宝藏,时不时就能给她带来惊喜。 写完以后,正好满满一张纸,林善雅还在沉浸于字体欣赏之中,刚看到一半。 第142章 堪称无价之宝的一张药方 夜星宇放下笔,将写满字的纸张交给林善雅,郑重其事地叮嘱道:“这张药方的价值远超你的想象,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千万不要泄露出去,否则你下半辈子都会在悔恨中度过。” 难得夜星宇第一次郑重其事地交代事情,眼神中甚至带着令人无法呼吸的压迫力,让林善雅瞬间就感觉到压力山大。 她隐隐约约有种预感,自己恐怕还是小看了这张药方的价值。 虽然她亲自试用了美颜液,并为之而感到惊奇,但要从商业价值的角度去考虑,却不能只看效果。 比如生产成本、难易度、良品率、受众群体、市场接受程度…… 很多因素都在影响着一个产品的价值和潜力,林善雅才使用了几天的美颜液,能体会到的东西其实有限。 她对祛斑除痕的效果很满意,甚为惊叹,养颜护肤也有了初步体会,但感触不深,至于排毒调理这种隐性的功效,就一概不知。 所以在林善雅的预想当中,美颜液就是一个主打祛疤除痕的产品,以外敷为主,有一定美白肌肤的效用,还算不上绝世仙药。 实际上她却是弄反了,美颜液脱胎于养颜丹,本来就应该是以内服为主,外敷为辅,重在调理内分泌,从根源上改善肤质,至于去除疤痕只是它的附带作用。 华夏古医学讲究治标先治本,并且注重养生,通过天然药物来调理身体,以达到无病无痛且延年益寿的目的。 而丹道脱胎于医术,又结合了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等等知识,通过炼丹吞服来追求长生,在古代属于是真正的高精尖技术,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来进行研究,一般人根本接触不到,并且研究成果被牢牢掌握在专业人士以及统治阶级手里,宁愿带进坟墓也不愿便宜他人。 这便导致,丹道盛行时间短,传播面窄,成果也难以保留下来,养颜丹这种堪称神药的东西就不被世人得知,甚至没有任何的文字记录。 剑走偏锋的丹道似乎成为了虚无缥缈的传说,没有实用价值,有些人还说炼丹就是烧汞,炼出来的都是慢性毒药,却不知真正的丹方都是绝不外传的,流传出来的都是掩人耳目的假货。 这就好比古时候的皇亲国戚和王公贵族都喜欢建假墓,以假掩真,混淆视听,你以为那是真的,其实它是假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自以为是,从而放弃追查。 正因为这些原因,现代人对丹道认知有限,普遍误以为是江湖术士唬弄皇帝老儿的骗局,多半鄙视嘲笑,远远比不上针灸推拿这些常规的中医治疗手段。 可夜星宇却知道,在丹道盛行的年代,许多丹药的效用都能绝对碾压现代生物制药,说是仙丹也不为过。 至少,在当今社会,没有哪一种药物能使人长命百岁,或是起死回生,而在古代,某些仙丹却真的可以做到。 比如孙思邈的延寿丹,一枚可以延寿十年,他自己凭着此物从魏晋南北朝一直活到了隋唐年间,享年141岁。 再比如东汉三国时期的左慈,他发明了一种还阳丹,只要咽气不超过十二个时辰,便可令死者复生还阳,堪称神迹。 当然,这些所谓的炼丹大家,以及他们的研究成果,通通都消失在历史尘烟中,起于春秋而止于明末的外丹黄白术,永远只掌握在极少数人的手里,从未真正盛行于民间,仿佛只是传说故事。 古往今来,上下几千年,在炼丹一道真正有所作为的,其实并不多,而留下丹方的,就更少。 至少夜星宇所知道的丹方,真正具备神效的,还不到一手之数,而养颜丹就是其中之一,被他改进为美颜液。 如果那些通过古法炼制的神效丹药能够传到现代,通过现代科技来批量制造,那绝对能够震惊世界,畅销全球。 这时候的林善雅还意识不到,夜星宇交给她的东西是何等的珍贵,已经远远超越了整个林家的财富。 只要有这张药方在手,林善雅就能轻易建立起第二个长风,甚至能让林家的财富暴涨十倍不止,有望跻身于十大豪门。 仔细阅读着纸上的内容,林善雅看得很认真,前面有关于药材配方的部分,她看不太懂,绝大多数都是纯天然的中草药,有些听过,有些没听过。 中间部分是炼制过程,这反倒易于理解,不过令她惊讶的是,美颜液的炼制竟然极其简单,过程步骤就跟做菜煲汤差不多,区别只在于各种控制要求要精确严格得多。 最后面是关于美颜液的功效与作用,虽然写得比较简略,但比起林善雅自己的片面感受就要全面许多,她看完之后,是又惊又喜。 美颜液的功效大大超过了林善雅的原本想象,可以预见,一旦将它做成商品推出市场,必将受到世人追捧。 尤其是那些爱美的女性,为了美貌完全不吝惜自己的钱包,动辄几千块的护肤品说买就买,宁愿省吃俭用,也要将美丽进行到底,同样身为女人的林善雅自然清楚美颜液对女人的吸引力。 要是销量爆炸的话,别说是让长风获得喘息之机,就算是重回巅峰也非难事,这自然让林善雅欣喜不已。 但是突然间,夜星宇将她手上的纸张扯了回去,林善雅还以为他要反悔,心中大急,正要喝问,却看见夜星宇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几个字,完了后又把纸张递还给她。 “药方里面我添加了一种材料,其实没什么实际作用,但却能让炼制出来的美颜液看起来舒服一些,也会带一点甜香味,口感更好。”夜星宇淡淡解释着。 林善雅低头看了一眼,最后加上去的却是“蜂蜜”二字,至于炼制方法那里却没有补充说明,于是她便问道:“蜂蜜是在制药的哪一步加入?你应该写清楚啊!” 夜星宇一摆手:“不用写了!美颜液炼制完毕以后,先滤掉药渣,在没有完全冷却之前,加入适量的蜂蜜进去搅拌混合,也就可以了。” 第143章 可以睡床上,但不能打呼噜 “适量”这个词很玄乎,没有一个具体量化标准,究竟多少才算是“适量”,必须要弄清楚,马虎不得。 林善雅便问道:“那到底要加入多少蜂蜜呢?” “这倒没有硬性规定,你可以找人做一下调配实验,但从色泽感来讲,我个人推荐用琥珀色的蜂蜜,混合比例大概是二比一,也就是两个单位的美颜液混合一个单位的蜂蜜,最终的成品会是金黄颜色,看起来很有档次感。”夜星宇大概说了一下自己的看法。 林善雅听完以后赶紧用笔写在纸上空白处,以防自己忘记,这毕竟是专家意见啊! 但她写完一看,自己的字迹还真是不上档次,跟夜星宇的完全没法比。 好好的一篇硬笔书法真迹,却因为自己加了几个字,就全被毁了,林善雅便觉得有些可惜。 这张纸就应该被好好地裱装起来,不谈内容,光凭这字,就能卖钱。 林善雅拿出笔记本电脑放在书桌上,按照药方上记录的材料一个个地查阅,发现没有一样是特别珍稀贵重的,由此来看,材料成本应该不高。 而炼制成本就更低,只需要一些极其简单的设备就可以生产,要搭建一条自动化的生产流水线,最多花上几百万就能搞定。 相比下来,长风之前生产的那些药品,每一条生产线动辄上千万起步,多则上亿不止,光是收回成本都需要不少时间。 林善雅又捧着纸从头到尾地细读了一遍,经过她个人主观的初步预估,美颜液的生产总成本竟然还比不上普普通通的消炎药片,这让她的信心百倍增强,浑身上下充满干劲,一点睡意都没有,直接端坐在电脑前面,草拟各种计划。 而夜星宇跟她聊了半天以后,现在无事可做,便准备找周公解梦去了。 可林善雅的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还没有组合沙发,那他睡哪儿? 夜星宇便向林善雅询问,后者正干劲十足地写着计划书,满脑子都是对美好未来的各种构想,哪有心思搭理夜星宇,便随口答道:“就睡床上吧,但别打呼噜,否则我把拖鞋塞进你嘴里!” 得到最高指示的夜星宇也没多想,洗漱完毕便倒在了香喷喷地大床上,很快进入睡眠状态,神魂也开始了自我修炼。 林善雅忙到半夜,总算熬不住了,眼皮子打架,困意无限来袭,便合上电脑盖子,甚至都没精力去洗漱,准备直接上床休息。 可到了床边,她发现夜星宇躺在上面,这才记起先前发生了什么。 对方睡床上可是她自己亲口下达的指示,现在再把他踹下床根本说不过去,这是挖坑埋自己啊! 林善雅暗自气恼,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在线等?挺急的?可大半夜的谁理你? 她已经困得不行了,浑身乏力,呵欠连连,也就管不了那么多,直接掀开被子自己跳上床去。 好在这床够宽够大,一人睡一半,身子互相挨不着,倒也不觉得有那啥。 跟夜星宇同居一室好几天之后,林善雅不知不觉放下了戒心,不像最开始那样感到排斥和不适应,这时候更因为强烈的困意而坠入梦乡,躺下不到一分钟,就沉沉睡去。 房间里陷入沉寂,夜星宇没有打呼噜,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睡觉的时候连身体都不会动一下,反倒是林善雅,偶尔还会有磨牙的声音传来,咯吱咯吱的像是有老鼠。 …… 随后几天,林善雅忙得焦头烂额,她既要接任董事长,开始管理长风,又要拟定计划书,筹备后续发展,即使偶尔闲下来,也是去陪爷爷说点家常话,根本就没时间搭理夜星宇。 因为知道下蛊一事,她每次进入爷爷的房间,都离那束带蛊的鲜花远远的,生怕沾染上那种可怕的东西。 尽管夜星宇说过,蛊不是病毒,没有传染性,平时都处于蛰伏状态,让她不必紧张,可林善雅还是怕,每次看到那束鲜花,都会不由自主地头皮发麻,敬而远之。 但因为好奇心的缘故,林善雅还是鼓起勇气仔细看了一眼花瓣上的蛊,就像是细小的白色绒毛,在草叶植物上很常见,一般人根本不会注意。 这些蛊看起来就像是没有生命的死物,一动不动,要不是有夜星宇的提示,林善雅也绝不会知道,这就是蛊。 每一根肉眼几不可见的细小绒毛,其实就是一条蛊虫,随便哪一片花瓣,都至少有上百条蛊虫之多,一整束鲜花的蛊虫全部加起来,成千上万。 蛊的特性是同种共存,异种吞噬,只要是同一种类,即使附在同一片花瓣上,也互不争斗,相安无事。 而这些近似于微生物的蛊,不知是以何种方式转移到老爷子的身上,林善雅是亲眼见着花瓣上的白毛一天天变少,等到这些白毛全部消失,大概就是李政再次送花之时。 这几天,夜星宇的生活平淡如水,每天除了练拳,就是陪着老丈人下棋,其他便无事可做,倒是把林家老宅的前后左右以及周边各处都逛了个遍,对宅子里的所有人都熟悉了,包括那些下人。 下人们挺喜欢这位新姑爷,说话客气,笑容可亲,看见他们忙碌的时候,还经常主动搭手帮忙,一点架子都没有,完全就像朋友那般对等交流,这种主子并不多见。 在办好财产转交手续之后,其他的林家人都已经陆续离开了老宅各回各家,反正家产已经分完,他们留下来也没多大意思。 老爷子这病眼看治不好,但又死不掉,没几个人愿意在老宅一直耗着,难道整天就在病床前晃悠啥事也不干了? 那倒不如去外面找点路子,通点关系,万一长风真的垮掉了,也好有个退路。 林则威虽然没了长风股份,却拿到了离城万相学院,压力骤减,心情反而轻松不少,非常爽快地召开了高层会议,将董事长的位置转给了林善雅,就让这个大侄女去操心吧! 第144章 该咋整,就咋整,让别人说去 说实话,林则威也累了,连续快一年的焦头烂额让他心力憔悴。 长风制药变成了无可救药,现在已经是濒临崩溃的烂摊子,他自己是绞尽了脑汁,也没办法力挽狂澜,既然林善雅想要,那就给她好了,林则威还巴不得有人来替他背锅。 而林善雅新官一上任,就点燃了熊熊大火,果然如她所说那般,壮士断腕,刮骨疗毒,大刀阔斧地进行全面改革,而刀斧都是砍在了自己身上,鲜血淋漓。 首先,经由非正规渠道,将所有的库存药物全部以超低价格贱卖清仓,她都不需要自己找路子,只需要在圈子里面放出话来,立刻就有人找她暗中接洽。 这些人大多都是原本在长风拿货的客户,只因为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中断了与长风的合作,这时候受到巨大利益的诱惑,也顾不了那么多,主动又跟长风谈起了秘密交易。 唯利是图是商人的本质,一旦利润达到某个界限,任何人都阻止不了他们的贪心。 这些人都清楚,长风生产的药物都是良品,本质上没有任何问题,他们花费超低价格把货买过去,只需换个包装,重新打个商标,就能瞒天过海,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药店的货架上,摇身一变成为正规商品。 就这样一转手,费不了多大事,轻轻松松就能赚取到令人激动的高额利润,何乐而不为? 长风这边,不仅清空了库存,林善雅还要卖设备,花了将近十个亿搭建的现代化生产流水线被她拆分出售,导致工厂完全丧失了生产能力,就算有充足的原材料,也造不出任何一种药品,整个长风制药的生产系统彻底瘫痪。 两边相加,净亏损高达二十几亿,令长风的总资产再次大幅度缩水,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这样一来,仍旧握有长风股份的林家人都慌了,纷纷责骂林善雅瞎几把乱搞,还跑到老爷子跟前去控诉,但老爷子不管不问,态度明显偏向孙女这边。 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要放到平时,林善雅的这个决策绝对是自掘坟墓,但是在当下,却是忍痛止损的唯一办法,只不过一般人没有她这份勇气和魄力,或许能想到,但是做不到。 林善雅却是毫不犹豫,就这样雷厉风行地做了,既干脆又坚决,谁来反对都不行,像极了一意孤行的暴君。 不少高层管理纷纷递上了辞呈,就好像以死明志,可即便这样也改变不了林大董事的决心,谁来请辞一律批准,绝不挽留,她甚至还自己挥舞着大刀裁掉了一大批员工,暴君风范一展无遗。 这样的做法已经到了众叛亲离的地步,内外上下都在怨声载道,且不提那些愤而出走另谋生路的,就算是留下来的员工,也对长风失去了信心,十之八九都认为长风必亡,早晚而已。 但是林善雅却有她自己的计划,她认为长风的组织架构过于臃肿,尤其是在困难时期,已经成为沉重的负担,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长风减负降压,就算元气大伤,也要坚决执行。 因为总资产的大幅缩水,股份价值也随之蒸发,林善雅便趁着这个机会,开始在家族内部大肆收购股份,开价仍然是一千万元购买1。 此时还握有股份的林家人,大多都已经对林善雅的荒唐做法失去了信心,几经考虑之后,不少人同意将股份卖给了林善雅。 其中包括旁支的林家全和林巧巧兄妹,合计12;还有林则瑛和林则慧姐妹也将各自手上的5%卖掉。 如此一来,除了赵氏父女还拥有2%,其余的98%尽归林善雅所有,长风制药已经被她牢牢掌控到手里,其他的林家人全部出局。 有点搞不懂的就是,林善雅用来收购股份的资金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22%就是两亿两千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凭他们一家三口肯定拿不出这笔钱。 不管怎样,林善雅达到了首要目标,彻底掌控了长风制药,但此时的长风比起她刚接手之时还要凄惨得多,短短几天时间就蒸发了几十亿,且彻底丧失了挣钱能力,名副其实的烂摊子和空壳子。 除了办公楼、厂房、地皮、车辆、以及一些不想卖或是卖不掉的生产设备,长风制药的产业园区基本已被搬空,剩下的只有这些固定资产。 好在回笼的资金基本用来清空了到期债务,倒没有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一时之间也不会破产倒闭,撑上几个月还是可以的。 员工被遣散大半,只有少数人留下来,但也无事可做,就只能忐忑不安地拿着保底工资,也不知该何去何从。 长风制药的一系列大动作在外界传得沸沸扬扬,新任董事长林善雅的任性妄为引来了众多争议,但大多数都是负面评价,不看好这位美女总裁。 很多人都在说:长风要垮了!林家要完了! 而林善雅听到这些声音,只是冷冷一笑,依旧我行我素,该怎么搞,就怎么搞,让别人说去! 外界只知道长风制药在搞大改革,却不知道这家企业已经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完成了股权的分配转移,由林氏家族的长风,变成了林善雅一个人的长风。 呃~~,不对!还漏了个夜星宇!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应该是一半归林善雅,另一半归夜星宇,夫妻两人各有49的股份。 可夜星宇根本就没参与到长风的决策和管理,也从没关心过那边的情况,他甚至不清楚,自己老婆在这几天的所作所为,已经惹得天怒人怨,掀起了轩然大波。 夜星宇自己都不知道,他已经拥有了半个长风,记在他名下的财富以亿为单位。 说起来,也是因为夫妻两人缺少交流,各做各事,彼此之间不问也不说。 他们这几天的生活简直就是两个极端,林善雅忙得分身乏术,连吃饭都没时间,夜星宇却闲得无事可做,除了练拳下棋就是看网络小说,日子好悠哉。 第145章 小表弟订席,表姐夫赏脸 这天,夜星宇从离城寄的酒终于送到了,寄件人是“夜星宇”,收件人也是“夜星宇”,电话号码也是相同,别人还以为是写错了,特地打电话过来确认。 快递公司为了将这坛酒送上门,专门开了个小货车,还多派了几个人,因为一坛酒足有一百多斤,一个人搬不动,两个人都吃力。 结果等小货车开到林家大宅门口停下,夜星宇出来签收以后,他自己就单手托起大酒坛子轻松自如地走了,把一帮快递小哥看得眼珠子都差点掉下来,还以为这是幻觉。 酒一到手,暂且先不开封,搁在院子里的屋檐底下放着,等到帮林老爷子解蛊之后,再给他品尝。 为了不打草惊蛇,要等先查清楚凶手的线索,夜星宇才会为林老爷子解蛊,在此之前,就只能让老爷子受点委屈,多忍几天。 林老爷子到现在还不知情,林善雅没有向他透露,她不想让爷爷担惊受怕,毕竟体内有蛊虫这种事情过于骇人听闻,谁知道了都会心情紧张,难免有压力。 林善雅已经在暗中安排人手去调查这件事,林家有几个古武者可以差遣,随时随地都盯紧了李政,一旦有风吹草动,她就会将收到的消息立刻转告夜星宇,再由夜星宇去对付那个养蛊师。 除了调查幕后凶手,林善雅还在暗中筹备新公司和新产品,公司已经注册完毕,名字就叫做“风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风雅”一词源自于,因分为三大类,是民间歌谣,是宫庭之乐,后世常用“风雅”来作为高贵典雅的指代。 而在这里,“风雅”又分别代表了林长风和林善雅这对爷孙,林善雅将自己对爷爷的感情寄托于此,无论何时,她都会与爷爷站在一起,携手奋斗。 公司刚成立,暂时还是一个空架子,林善雅准备从长风制药里面抽调一些心腹亲信过去,再适当从外界招兵买马,先把组织架构搭建起来,后续的一些事情就可以交给手下去办。 最重要就是未来产品美颜液的立项工作,只不过这几天她忙着整顿长风,暂且抽不开身,等到这边忙完,就要找夜星宇来配合,一起开发这款潜力新品。 夜星宇毕竟是药方的提供者,甚至还是创始人,很多东西都绕不开他,需要他的专业指导意见。 这几天的林善雅干劲十足,热火朝天,全身心都扑到了工作上,虽然忙,虽然累,但心情却比在离城的时候好了不少。 之前因为逼婚的事情过于压抑,她经常夜不能寐,一有声响就会惊醒,而现在却是一沾床就立刻沉沉睡去,不到六个钟头基本叫不醒。 为了瞒住家人,她跟夜星宇都住在同一个房间里,睡在同一张床上,不过两人之间并没有发生逾矩行为,各占半边床,井水不犯河水。 连续好几天的相安无事,也让林善雅对夜星宇的人品有了足够的信任,她现在跟夜星宇并排躺一起,基本上不会再有心理抵触,除了不做那事,两人倒也像真正的夫妻一样生活,临睡之前偶尔也会很随意地沟通几句,讲讲工作,讲讲家庭,就是不谈感情。 林氏一族的现状,夜星宇已经了解透彻,而夜星宇的家庭情况,林善雅也知晓了一些。 他是单亲家庭,生活在南方的小城市里,有一个母亲和一个妹妹,母亲开了个小吃店,妹妹还在念书。 夜星宇只在每年过春节的时候回家一次,平时都在离城打工苟活,基本很少往家里打电话。 当然,重生以后的夜星宇从没亲眼见到过母亲和妹妹,都是从记忆中提取到的印象画面。 而林善雅也只是大概地了解了一下,并没有追问得很清楚。 尽管是同居一室,同床而眠,但两个人都遵循着合约的规定,没有发生身体上的触碰,同时聊的话题也比较表面,互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可以用一句“相敬如宾”来形容。 …… 这天,林善雅早饭都没吃,急匆匆地赶着去处理公务,而夜星宇在睡懒觉,到了十点过钟才起来,也没吃早餐。 反正闲着没啥事,多睡一会,就可以让神魂的修炼时间更久,也能更快达到传说中的大圆满状态。 到时候会发生什么状况,夜星宇自己也搞不清楚,他所得到的神秘传承里并没有提及。 但他隐隐约约有种预感,自己的神魂一旦成长到大圆满,也就是壮大到某个临界值,肯定会有不得了的事情发生,说不定可以完美抵御天劫,不会因此暴毙,能活到肉身自然死亡。 为了加快神魂的修炼速度,夜星宇刻意延长了睡眠时间,正常人一般是睡八个小时,他一躺下去就要睡十二个小时,从晚上十点到次晨十点。 在旁人看来就有些嗜睡了,快赶得上卧病在床的林老爷子,就连林善雅知道以后,也在心里面暗暗骂了一句:“真是个猪呀!” 起床后的夜星宇,洗漱完毕后照例在院子里练拳,神魂修炼是很重要,但肉身修炼也不能落下,两者配合,才能无敌于天下。 刚练完拳,还没到午饭时间,夜星宇就接到个电话,是江旭打来的。 原来是小表弟知道表姐夫来了帝都,特地叫他出去吃香喝辣,中午订了桌酒席,等会就开车来接他。 像江旭这种纨绔子弟无所事事,整天就到处找乐子打发时间,借口接风,其实多半是贪玩。 他对经营管理没有半点兴趣,只花钱又不想挣钱,虽有个当家主的老爸,是江家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表现实在太糟糕,质疑和反对的声音在家族中越来越响,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要被撤下继承人的头衔光环。 可江旭似乎不怎么在意,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该玩玩,只要不工作,又有钱花,他就没有半点危机意识和进取之心,继承人什么的,不太稀罕。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江旭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生怕帽子太重把自己脖子压歪了,干脆就不戴,谁想要谁拿去。 第146章 这是我的妞,应该见过吧? 自从上次在凤鸣山庄一别,夜星宇与江旭就再也没见过面,后者于第二天酒醒之后,直接从凤鸣山庄返回了帝都。 但要仔细算下来,其实也没隔多久,也才一个星期而已,感情还在,没淡。 夜星宇反正闲人一个,无事可干,就答应了跟他出去,回头洗了个澡,换上一身干干净净的休闲装,江旭正好也就驾车到了林氏老宅门口。 江旭是江海兰的远房侄子,既然到了门口,怎么也得下车进屋,给长辈打个招呼问个好,不过也就仅限于此,完事之后急匆匆地拉着夜星宇闪人了。 在老宅外面,停着一辆方正彪悍的越野车,看车标是一个霸气的老虎头,正是国内三大著名汽车品牌里面的道威。 道威汽车很有特点,外型方正,线条硬朗,轮胎大,底盘高,有着强烈的运动倾向。 而在性能上,操控良好,马力强劲,做工扎实,质量过硬。 车友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就有一句话,叫做“亮瞎眼的金龙,撞不坏的道威”。 金龙汽车是以奢华著称,道威汽车就是质量第一。 至于神风,那是后起之秀,算是个小弟弟,主打性价比,靠着庞大的销量才能跟前两家相提并论。 国内汽车至少有几十个品牌,但真正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唯有这三家,堪称三足鼎立。 而它们的卖点各自不同,客户群体就有着明显差异,倒也不会拼得刺刀见血,你死我活。 至于其他几十家大大小小的汽车品牌,就只能在夹缝中生存,影响力弱了许多,市场份额占比也不大。 虽说道威汽车的奢华程度比不上金龙,但它也是一个豪华品牌,自然身价不低,至少也是百万级别,开出去也是有头有脸。 可令夜星宇意外的是,开车的不是江旭,而是一个脸蛋稚嫩、五官清秀、看起来还未满十八岁的娇小女生。 “这是我姐夫,你也得跟着叫姐夫!”江旭指着夜星宇,对驾驶位里的少女介绍着。 其实是表姐夫,但江旭往往把“表”字给省略了。 小女生乖乖巧巧地叫了一声“姐夫”,倒也不怕生,两只大眼睛狠狠打量了夜星宇一整圈,又追加了一句:“姐夫好帅!” 江旭反过来又对夜星宇介绍那少女:“这是我的妞,你应该见过吧?” “没见过。”夜星宇果断摇头。 “真没见过?”江旭傻了,他还以为光看脸就能认出来,“这是罗莉啊!lovelygirl的新成员,出道半年多了,现在火着呢!” 一听到“lovelygirl”,夜星宇顿时就明白了,这是一个女子演唱组合,在前身的记忆里面有一些印象,最近两年开始窜红,只是成员太多,好像有十几个,不仔细看,都分不清谁是谁。 现在的演艺圈,尤其是音乐方面,特别流行搞乐团和搞组合,数不胜数。 乐团还好,就那么几个位置,通常三到五人,职能划分明确,还分得清谁是谁,又不是那种大型交响乐团,每次一上场就密密麻麻一大片,除了指挥,谁都不显眼。 而演唱组合的人数就很随意,没有限制,从几个人到几十人,各种配置应有尽有。 两三人的组合还好,一般比较稳定,人数众多的组合就很难记住每个成员,并且时不时会进行调整更换。 只要是这种多人数组合,在网上一放宣传照,就感觉所有人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大抵就是葫芦娃感觉,从大娃到七娃都是一个样,除非是真爱粉,否则很难分清谁是谁。 其实要亲眼看到真人,还是很容易分辨,毕竟又不是多胞胎,怎么可能长成一个样? 宣传海报是摄影化妆和过度ps的产物,外型上的特点都被整没了。 这种多人组合有个优势,就是量大管饱,辣么多的帅哥靓妹,总能让人找到一个喜欢的,说不定因为偏爱某个成员,就开始关注整个组合。 这实际上是一种非常残酷的竞争淘汰制度,所有队员同台pk,强者晋级,末位淘汰,受欢迎的就站c位,被冷落的直接踢出去,换一个有潜力的新人进来。 所以多人数组合的成员名单经常会有变动,魅力小一点的,也许还没被人记住,就已经离队而去。 至于那种特别出色、人气爆表的,就拉出来单飞,资源倾斜,重金打造,说不定能成为顶尖儿的天王天后。 而混了几年都不温不火的,慢慢就会被经纪公司彻底放弃,无声无息退圈,从此销声匿迹。 “罗莉”这个名字,说实话夜星宇不记得,但是“lovelygirl”这个组合确实听过,似乎还真有些红火,粉丝基数很大,尤其受到学生群体和年轻人的追捧。 原来江旭的女朋友是个小明星啊!怪不得这家伙嘚瑟! 可转念一想,以他江家继承人的身份,似乎该嘚瑟的不是他吧?应该是那个小明星才对! 夜星宇懒得去想这些无聊问题,友善地跟罗莉打了个招呼点头示意,便拉开车门钻到后排去了,准备把副驾驶位留给江旭。 可江旭绕到车身另一边,同样打开车门钻进了后排,似乎要唠嗑几句。 夜星宇有些奇怪,问道:“你不陪女朋友,跑后面来干啥?” 江旭神神秘秘地凑近夜星宇耳边,低声道:“姐夫,我是想提醒你,最近出门小心点,或者干脆别出门,老老实实地在我表姐家里呆着,要不然……” 说到这里,江旭欲言又止,脸上表情诡异得就跟便秘一样。 夜星宇听得乐了,忍不住笑道:“你叫我别出门,又拉我出去玩,那我现在是跟你走呢?还是该下车进屋呢?你得给我一个明确指示啊!” 江旭摆摆手,严肃解释道:“我叫你出来肯定不会有事啊!我的意思是,你以后不要一个人出门瞎溜达,说不定会发生一些意外!” ………… ps:有两种偏执型读者,一种喷主角太怂,不霸气,没有强者风范,另一种喷主角不够低调,主动惹事生非。 好笑的是,这两种读者的观点恰好相反。 喷主角太怂的,之前有一章我已经解释过了,这里不再讲,现在来讲一下喷主角惹事的。 我不知道所谓“主动惹事”的定义是什么,张馨雨给主角打电话,叫他出去,主角拒绝了,拉黑了电话,结果还是被讯息骚扰,然后就去了一趟夜总会,——好家伙,这就构成了“主动惹事”的罪名。 要是这样也罪名成立的话,我估计也是属于经常“主动惹事”的那种,因为时不时有朋友打电话叫我去吃饭啊,或者去哪里玩啊,我其实比较宅,不想去,有时候写书正有灵感,不想被打断,多半都拒绝,但如果拒绝不了还是会去一趟,这属于是“主动惹事”了吗? 我惹了谁啊?死活不去才会惹人不高兴吧? 有人会说,不想理就拉黑啊!拉黑一次不行就连续拉黑啊! 我只想说,真想烦你,我每天可以换一百个不同的电话骚扰你,一味拉黑有用?除了让人记仇,还有什么用? 再说了,主角如果啥事都不理,一味自我封闭,这书还怎么写? 工作都不能做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在江湖就身不由己,职场里也有各种矛盾,在食堂切菜也不见得就成为透明人,我看只有找个荒山当野人,挖野菜,然后全书完,才能真的做到不惹事非。 但这样的书,有人喜欢看吗? 人是群居动物,离群独居的,要么当野人,要么当仙人。 主角是想做个普通人,但不是想搞自闭,该有的社交,该有的生活圈子,也不能少,别抓住这一点硬杠好吗? 普通人难道就不能有恩怨,不能有冲突,不能接受邀请,不能参与社交活动? 有人送钱给主角,作为普通人就不能收?收了就不是普通人? 那么扪心问自己,你是属于哪一种?你是普通人吗?是不是一年365天,天天宅在家里,谁都叫不出去? 一味钻牛角尖真的好吗? 第147章 天上白玉京,人间桃花源 夜星宇微微一笑:“你是怕霍青书来找我麻烦吧?” “是啊!”江旭说得一本正经,并不是开玩笑,“霍青书是什么人,你难道不知道?他哪会吃这种哑巴亏?总不可能被人抢了未婚妻也无动于衷吧?” 连续三个反问句,说得好有道理,不过有一点夜星宇不认同:“你表姐又没跟他订婚,哪能算未婚妻?” 江旭却答道:“你要是不出现,现在就已经是未婚妻了,你这是明目张胆的横刀夺爱。” 这倒也是,没有夜星宇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林善雅估计最终还是难以反抗,只能被林老爷子安排着与霍家结亲。 江旭提醒夜星宇,是出于一番好意,他对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表姐夫印象不错,可不想他哪一天突然就变成了残疾人,或是被下了死亡通知书。 要是别人动手,他江旭说不得要帮姐夫报这个仇,但如果对手是霍青书,他也只能干瞪眼,最多在心里面来一句“姐夫一路走好”,或是“愿天堂不再有痛苦”。 夜星宇却是浑不在意,别说是霍青书,就是整个霍家想要对付他,也没门! 除非霍家能够请出先天强者,那么还有一点希望,否则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看到夜星宇没什么表示,江旭也没办法再说下去,转头看向前排,发现罗莉正通过中央后视镜观察这边,他便吼了一嗓子:“看什么看啊!有什么好看的?赶紧开车,去桃花源!” “好勒!”罗莉答应一声,点火启动,直接一个弹射起步,彪悍的道威就像猛虎一样冲出去,发出震耳的轰鸣。 后面两人都还没系安全带,夜星宇脸色不变,身子不动,倒是坐得端正安稳;而江旭却被强烈的推背感吓了一跳,上半身歪斜,嘴里一声“哎呦喂”,随后便开始骂骂咧咧。 “你开个屁的车啊?这特么又不是跑马山赛道!就不能正常驾驶?不会开就滚一边去,换我来!” 即使是面对女朋友,这样一个看起来娇小可爱的小女生,江旭也不留一点口德,骂起人来满脸彪悍,不禁令夜星宇想起初见他时,他正指着一个大巴司机破口大骂,倒与现在的情形有些类似。 罗莉被骂仿佛也不在意,嘴里嘟哝了一句“知道了”,便继续专心开车,这回就温柔多了,时速从一百多降到了六七十。 半个小时后,车子驶入了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青山绿水,桃树成林,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透过车窗望去,小桥流水人家,阡陌小道穿插,其中屋舍俨然,建造精致,宛如世外之桃源,人间之仙境。 夜星宇对帝都及其周边都称得上了解,却从没有来过这里,也没有听说过此地,不免好奇问道:“这是什么地方?看起来逼格很高啊!” 江旭笑答道:“这是桃花源,是帝都最有名的聚会场所之一。” “哦!那应该建成没几年吧?”夜星宇点点头,若有所思,“帝都的高档聚会场所,我只去过玉京台,其他的倒不清楚。” “你去过玉京台?”江旭显然不信,“玉京台可是整个帝都、乃至全天龙帝国最为高档奢华的聚会场所,连我的都没资格成为vip,还要我老爸带着才能进去,你怎么可能去过?牛逼吹大了吧?” 夜星宇微微一笑,没有作答。 既然对方认为他是吹牛逼,那就吹牛逼吧!没必要非去证明! 江旭看到夜星宇不解释,便真以为他是在吹牛,也不计较,继续说道:“桃花源建成大概有四五年了吧!虽然比不上玉京台,却也在帝都非常有名,与醉山居和缘梦坊层次相当,再加上玉京台,合称为‘一大三小’,都是上层圈子爱凑热闹的地方……” 随后,打开话匣子的江旭涛涛不绝,一路说来,废话虽然多,夸张成分也不少,却也让夜星宇了解了不少情况。 所谓的“一大三小”,是指帝都的四家顶级会所,专供给上流人士聚会闲聊的地方,一律实行vip会员制,非会员恕不接待,花再多的钱也进不了门。 也就是说,这四家会所,只认人,不认钱。 而想要成为vip,也没办法自己申请,必须得到会所的正式邀请,才能有这个荣幸。 至于受邀资格的获取,会所方面会自行选择判断,根据某人的各项数据来进行综合考查,比如权势、财力、声望、能力、背景、潜力等等。 他们或是手握实权的政客,或是军方背景的大佬,或是身家过亿的巨商,或是实力强大的武者,当然,还有像江旭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豪门贵公子。 “一大三小”里面的“一大”,指的就是玉京台。 李白曾有诗云:“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白玉京是指仙帝的居处,长生之仙境,至尊无上,玉京台之名便由此而来。 玉京台由皇室夏家创建,在帝国成立后的第三年就有了,不过那时候的夏家还并非皇室,当时的帝国皇帝仍旧是那位媲美神话人物的华神通,是后来华神通莫名消失,留下亲笔书信,命结拜兄弟夏春秋接任帝位,夏家才成为皇室正统,直到如今。 传说中,华神通戎马一生,打遍天下无敌手,并拯救了世界,是真正的英雄人物。他虽有许多红颜知己,但却从未婚娶,也没有子嗣留下来,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 玉京台就建在这座巨大城市的中心,毗邻皇宫,隔街相望,已成为帝都最有名的地标建筑之一。 它当时虽由夏家兴建,却被皇帝陛下赐名,如今大门口上挂着的那块五米长的纯金牌匾,上书“玉京台”三个大字,就是由华神通亲笔书写,是为数不多保存下来的真迹之一。 由开国皇帝亲口赐名,并亲笔题字,全国上下,独此一家,再也找不出第二处。 第148章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曾有确凿传言,玉京台之奢华精致还要远超皇宫内苑,是全帝国,乃至全世界,最辉煌华丽的建筑,其内的装修布置让人惊叹,任何一件摆设都是价值连城的艺术品,进入其中,如坠仙境。 玉京台从创建至今,vip的会员人数据说还只有三位数,不足千人,那些全国五百强的商界大佬,不排在第一页的显眼位置,都没资格成为它的vip。 可想而知,玉京台的逼格有多高,不是真正的风云人物,连大门都进不了。 难怪江旭根本不相信夜星宇曾去过玉京台,就算是他,也只是跟在父亲的屁股后面进去见识过一次,走路小心翼翼,大气都不敢喘,因为里面随便一个客人,都是一跺脚就能令全国发生大地震的超级大佬。 跟玉京台比起来,“三小”的入会标准就没有那么苛刻,名气也远远不如前者。 “三小”是指桃花源、醉山居、缘梦坊这三家,都是近几年才建立起来,创始人还都是年轻一代。 也正因为如此,四十岁以下的帝都上流人士,多半都在这三家碰头聚会,年轻人之间的共同话语更多,更容易结交到朋友。 而最关键的是,在年轻人里面,应该没有谁有资格成为玉京台的尊贵vip,所以他们也只能去桃花源、醉山居或是缘梦坊。 能随意出入玉京台的全是真正的大人物,通通都是老一辈,很少能看到年轻人的身影,即使有,也是跟着进去见世面的家族小辈,一定是谨言慎行,小声说话。 “三小”里面,醉山居全是男性会员,而缘梦坊却反过来,只招收女性会员,但桃花源是兼收并蓄,不管男女,只要资格达到,符合要求,他们就会发出入会邀请,所以桃花源的会员人数也是最多的一家,影响力比起醉山居和缘梦坊都要强上一截。 并且,桃花源是“三小”当中创办最早的一家,创始人为五大家族当中徐家的长女徐妙嫣,她同时也是帝都十二名媛里面排在首位的第一名媛,被公认为能力最强,风头最盛,人气最旺,成就最高,是许多帝都年轻人心中的梦中情人,几乎是完美无瑕,难有负面评价。 江旭把徐妙嫣吹得天花乱坠,把夜星宇的好奇心也带动起来。 他知道自己老婆林善雅也是帝都十二名媛之一,至于其他十一个,叫什么名字,是何来历,他通通不知。 在夜星宇的心目中,林善雅的容貌和气质应该就是最完美的了,反正就是最适合他口味的那盘菜,其他人都比不了。 但此时由江旭嘴里说出来,仿佛徐妙嫣比林善雅还要牛逼得多,这就让夜星宇好奇的同时又有些不服气。 你个小表弟做得不地道啊!自己表姐不支持,反倒为别的女人呐喊助威,你这是瞧不起我这个表姐夫? 夜星宇便问道:“你真认为你表姐比不上那个徐妙嫣?” “这个嘛……”江旭煞有介事地认真思考了一番,然后一比大拇指,“我表姐的长相没话说,绝对男勃丸!可是……” “可是什么?” “她那性格脾气,你不觉得有点那啥吗?一般人应该受不了吧?” 江旭说完还朝夜星宇上下打量了一番,似乎认定对方不是一般人。 确实,林善雅太过好强,太过刚硬,又冰冷,又带刺,一般的男人确实是驾驭不住,就连夜星宇也不太愿意招惹她,偶尔调戏一下,说不定就会惹来她大发脾气。 “我表姐漂亮归漂亮,性格却不讨喜,估计只有你跟霍青书会死心塌地,而徐妙嫣就不一样,大家都喜欢!”这是江旭的最后结论。 说到这里,车停了下来,话题暂时中止,夜星宇等三人先后落车。 所谓的桃花源,就是一片广阔的桃树林,林中有个大园子,里里外外都种满了桃树。 有一条三米宽的小河蜿蜒曲折,潺潺流过,两岸枝叶茂盛,全是粉红颜色,大大小小造致别致的木制古建筑坐落其间,整体氛围亲近自然,优雅别致。 按理说,桃树应在三四月份开花,那是最漂亮的时候,平时就没有什么看头,可现在都已经到了十一月,桃花却还依旧盛开,似锦争艳,就显得有些反常。 但江旭却告诉夜星宇,桃花源一年四季都是这幅唯美画面,随便你哪天来,都有花可赏,并且这都是真花,不是塑料做的假花。 或许这是一种新培育出来的观赏性桃树,花期很长,又或者是桃花源的设计者使用了某种特殊的手段,让桃花一直盛开,永不凋谢。 看到这美丽景象,夜星宇心中大赞:好一处桃花源!真是名副其实! 就跟东晋文学大家陶渊明的名作里面所描述的一样,望之心旷神怡,流连不愿归去,远离俗世纷扰,真乃世外桃源! 当车停下来的时候,就已经到了桃林深处,前方有一个古香古色的红木牌坊,上面刻着“桃花源”三个书法大字,落款题名竟然是“左宗尘”。 左宗尘是谁?一般人可能没听过,但是在上层圈子或是古武界,这个名字几乎是如雷贯耳,无人不知。 因为左宗尘是一位成名多年的先天强者,精通太极的大宗师,在前人的基础上自创了名震天下的左氏太极,正式收徒达三十多位,桃李满天下,遍布各领域,其中有许多弟子都已经跨入了内劲高手的行列,可谓是古武界的泰山北斗。 没想到徐家竟然能得到左宗尘的亲笔题字,这便有些耐人寻味。 虽然左宗尘没有亲自站出来支持徐家,但也隐隐约约地表达了一种友好态度,两者的关系似乎不错。 五大家族底蕴深厚,权势极重,但毕竟扎根于世俗界,虽然招揽有不少的古武者,并且也有一些家族子弟修炼古武,可最终不是靠武力吃饭,而是靠自身庞大的财力和在商政军三方面的人脉关系。 所以,在五大家族里面,通通没有先天强者,如果徐家真能抱上一位先天强者的大腿,势必在各方争斗之中立于不败之地,因为没有人敢真的招惹一位先天强者,就连国家机器也不敢乱来。 第149章 最霸道不讲理的家伙 牌坊底下,有人列队相迎,男的是保安,女的是迎宾,个个都是古装打扮。 保安穿得像家丁,迎宾穿得像侍女,倒也似模似样,要不是牌坊前面的空地上停着不少汽车,可能会让人误以为穿越到了古代。 “江少爷,您来了,酒席已经备好,我来给您带路。”一个圆脸美女迎了上来,微一欠身,款款说道。 这里是实行会员制,每一个会员都很尊贵,他们的名字、照片、性格、喜好、忌讳等等各种各样的相关资料,通通都要被服务人员背下来,一个字都不能错,这样才能提供最贴心的服务。 也就是说,江旭一旦出现在门口,根本不用他说话,每个服务人员都认识他,也都知道该怎样进行接待,让人有宾至如归之感。 拿苏俊喆的凤鸣山庄跟这里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凤鸣山庄是开门做生意,有钱就可以进去当大爷,只要你能消费得起。 说白了,也就是一个高档的消费场所,没什么稀罕。 而桃花源是有准入门槛的,不够资格成为会员的话,你花再多钱也不让进,只能让别的会员把你带进去。 由此来看,桃花源可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消费场所,它的创建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给徐家拉拢盟友,结成一个不仅仅限于商业合作的松散联盟,彼此互助互利,共谋发展。 也就是说,一旦得到桃花源的邀请成为会员,你就是这个松散联盟的成员之一,勉强可算是攀上了徐家这艘巨型航母。 如果有需要,你可以在桃花源寻求其他成员的帮助,也可以直接找上徐妙嫣,她便等同于是徐家在外交上的代言人。 除了桃花源,醉山居和缘梦坊也是这种性质,他们不止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也在暗中为自己家族拉拢盟友。 多一个朋友,就意味着少一个敌人。 有头脑的人,肯定都愿意多交友而少树敌。 所以,来桃花源的顾客一般不是为了吃喝玩乐,而是为了结交朋友,寻找战略伙伴,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会员都不可能是普通人,说不定简简单单的一场攀谈交流,能带来巨大的利益。 当然,江旭此次过来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吃喝玩乐。 按照他的话来讲,给姐夫接风洗尘,一定要找个上档次的地方,带姐夫开开眼,顺便装个逼。 他却不知,夜星宇是真的去过玉京台,却不是以现在这一具身体,而是以开国皇帝华神通的身份进出其中,但也就只去过一次,过了没多久,他就嗝屁了,死于天劫。 江旭还蛮期待看到夜星宇的惊讶表情,但他却失望了。 大姐夫双手插裤兜,迈着从容的步伐,顾盼自如,神色淡然,不慌不忙,无拘无束,像是在自己家的大院里散步一样。 ——还是老哥稳啊! 小表弟又将大姐夫高看了一眼,心里赞了一句“牛逼”。 他并没有看出,夜星宇只是外表沉静,内心还是有几分惊讶。 一路行来,屋宇座座,掩映于枝叶繁花之间,看似零乱没有规律,实则暗合五行八卦排列,从风水上讲,这是一种兴家旺主的格局。 看来,设计建造这座桃花源的是一位高人,有几分本事。 整个桃花源虽有许多房屋,但人最多也最热闹的就只有桃园正中央的主体建筑,像是一座放大了许多倍的四合大院,园中有园。 跟着引路侍女进入其中,便看到许多桌椅板凳,全是高档实木打造,有些甚至是根雕造型,不算奢华,却别有韵味。 至少有上百个宾客,三三两两聚在一桌,一边喝酒吃菜,一边相谈甚欢。 这些宾客并不是每一个都是会员,有不少是会员的家人或是朋友。 除开这一部分,剩下的都是帝都上层圈子里面有头有脸的人物,许多都彼此认识,时不时还有人端起酒杯窜到别桌去敬酒攀谈。 领路的圆脸美女带着江旭他们来到了一株桃树底下,桌面上已经摆好了几样精致菜肴,还在冒着白乎乎的热气,显然是刚刚端上桌的。 三人分别落座,一边吃菜,一边闲聊。 江旭是个话痨,罗莉的话也不少,叽叽喳喳地说着从各种渠道听来的冷笑话,往往别人还没笑,她自己就哈哈个没完,不愧是混娱乐圈的girl,性格开朗活泼,没有矜持害羞的观念。 没过几分钟,又有一批客人到了,五男一女,跟着一位迎宾侍女踏入园中。 为首的是一位染成栗色头发的青年,穿着黑色带条纹的西装,长得还算英俊,唯有鼻子呈鹰钩形状,看着不是很舒服,整体气质阴沉凶狠,不像善类。 走在他左边的是一位身穿中山装的男子,五十岁左右的年纪,身材略显干瘦,白面无须,梳着整齐的大背头,两只眼睛微微眯起,感觉有些孤傲。 而在青年的右边,是一位容貌气质都称得上是绝佳的大美人,上身穿着轻薄的白色羽绒服,下身是水洗蓝的牛仔裤,脚穿一双黑色的直筒皮靴,脖子上围着一条针织围巾。 再后面就是三个壮年大汉,统一着装,保镖打扮,身材结实,步伐稳健,有点像是经过训练的军人,多半都是练家子。 这批人在迎宾小姐的引领下,正巧就坐在夜星宇他们旁边一桌,彼此相隔不远,也就几米距离。 但落座的只有三个人,青年、美女和中年人,那三个保镖就整齐地站在青年身后,分别朝向左右和后方,感觉很有专业素养。 自从这些人一出现,园子里说话的声音立刻就小了许多,不少人看向那青年的目光都带着一丝忌惮,就连江旭也嘟哝着说了一句“晦气”。 “这人是谁?”夜星宇略感好奇,便随口一问。 江旭压低了声音,将身体略微探前,凑近答道:“他是京城四少里面的严少泽,最霸道不讲理的家伙!” 第150章 帝都恶少与过气明星 京城四少就是帝都四大公子,分别是霍家的霍青书,徐家的徐善诚,方家的方庆熹,严家的严少泽,分别来自于五大家族其中的四家。 至于剩下的欧阳家族,五代单传,到了这一代就断更了,直系里面竟然没有男丁,所以帝都公子就只有四人。 这四大公子都出身于顶级大家族,其中又以霍青书的评价最高,尤其是在经商方面有奇才,在他的主导之下,霍家搞定了几个大项目,声势大涨。 是以在外间盛传有一句话,叫做“生子当如霍青书,有女莫若徐妙嫣”,于是四大公子和十二名媛的魁首,分别就是他们两人。 而对于四大公子,又有四句话来形容,在帝都广为流传,人尽皆知。 风轻云淡霍青书,温良恭俭徐善诚,笑里藏刀方庆熹,百无禁忌严少泽。 这四句话,正好组成一首七绝诗,恰到好处地展现了他们四个的性格特点。 风轻云淡,是霍青书的处事态度,他永远都是胸有成竹,不慌不忙,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处理起任何事情,都保持着足够的冷静和睿智。 温良恭俭,是徐善诚的优秀品质,温和、善良、谦恭、节俭,四项美德他全齐了,待人真诚而无欺,有古君子之风,真是人如其名。只可惜他品德虽好,却没做出什么成绩来,被人质疑有德无才,所以评价就没有霍青书那么高。 笑里藏刀,是方庆熹的惯用手段,最擅长挑拨离间,借刀杀人,他与徐善诚恰好相反,表面上和和气气,背地里阴谋诡计,嘴里喊着好兄弟,然后送你下地狱。 百无禁忌,是严少泽的行事风格,在四少之中,他脾气最大,做事也最不讲情面,喜欢以金钱和暴力来解决问题,是出了名的蛮横无理,很让人头痛。 概括来讲,霍青书能力最强,老成持重;徐善诚名声最好,才能不足;方庆熹心机最多,阴险无情;严少泽派头最大,喜怒无常。 要说谁最不讨喜,毫无疑问,是严少泽。 方庆熹虽然也不是善类,却比严少泽好上一些,毕竟他在表面上友善客气,不会说翻脸就翻脸。 严少泽一出现在桃花源,就搞得所有人都不敢大声说话,生怕惹到这个丧门星。 原本活跃的气氛,突然间变得有些沉闷。 随着严少泽一起落座的还有两个人,一男一女,一老一少。 夜星宇先是注意到那个身穿中山装的老男人,这是一个古武高手,行走时如风飘逸,呼吸时缓慢沉稳,肌肉张驰有力,老而不衰,显然已至内劲层次。 随后他又瞥了一眼那个身穿羽绒服的美女,但觉很眼熟,前身应该见过,搜索记忆才得知,她叫沈梦涵,曾是一个很火的大明星,后来身陷于各种丑闻之中,从此销声匿迹。 原本有些言笑无忌的江旭,在看到严少泽坐到旁边桌后,就变得拘谨起来,像是扫射的机枪突然卡壳一样闷不吭声。 他虽出身于十大豪门,也算是帝都顶尖儿的公子哥,但跟四大公子一比,至少还差了一个量级。 这是因为,五大家族的影响力本就要超过十大豪门,彼此家族的实力差距,也就决定着严少泽和江旭之间的身份差距。 所以面对其他人敢于重拳出击的江旭,到了严少泽面前,立刻变得唯唯诺诺,成了乖巧听话的小鹌鹑。 他女朋友罗莉察言观色,也不敢讲话,安静地埋头吃菜,结果就导致夜星宇的耳根一下子清静了不少。 旁边,严少泽指着桌面上的精致菜肴,淡淡说道:“梦涵,这些都是你最喜欢吃的菜式,我特地提前打了个电话,让他们精心准备,你最近瘦了好多,要多吃点!” 沈梦涵确实显得比较憔悴,情绪似乎很低落,她根本看都不看桌子上的酒菜,便有些哀怨地说道:“严少,你就放过我不好吗?我都已经退出了演艺圈,为什么还要苦苦相逼?” “话别说得这么难听,我又没逼你!”严少泽嘴角扬起,似笑非笑,“你老爸犯了事,被人举报,怪得了谁?又不是我干的!” 他嘴上虽不承认,但脸上的表情却带着一股子狂妄嚣张,仿佛在说:对!就是我干的!我就是在逼你! 沈梦涵知道对方是什么德性,自然看得懂,她目露哀求之色,低声问道:“你要怎样才肯放过我?” “很简单!你只要答应好好听话,为我做事,我不仅会保你老爸没事,还会帮你洗白,说不定能够把你再次捧红,以后你仍然是火遍全球的顶级巨星!”这是严少泽给出的答案,说得很霸气,也很肯定。 但沈梦涵听到后,本就憔悴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气得嘴唇发抖,还偏偏不敢有脾气,老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严少泽也不打扰她,举起酒杯向那个中年男人说道:“来,季先生,我敬你一杯!” 中年男人一直老神在在地坐着,这时候也端起酒杯回应道:“严公子客气了,我也敬你!” 两人互相干了一杯,随后执筷夹菜,丝毫没管心情沉重并且脸色难看的沈梦涵。 这边,假装吃菜的罗莉其实一直在竖着耳朵偷听,她身子前倾趴在桌子上,像是爆料一般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看来那个传言是真的!” “什么传言?”夜星宇随口问道。 罗莉捂着嘴,像做贼一样小声说道:“我听圈内的前辈说,沈梦涵之所以被封杀,最后搞得身败名裂,就是因为得罪了严大少。” 夜星宇一听,也就没问了,这种事情他不关心,也是一种正常现象,没什么值得八卦的。 那边,沈梦涵已经站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道:“严公子,我身体不舒服,就先告辞了!” 说完,沈梦涵离开椅子就要走,但严少泽却冷冷喝道:“站住!” 沈梦涵停下动作,脸上表情有些紧张,而严少泽却端着酒杯站起身来,并将杯子往前一递:“要走也得先喝完这一杯!” 第151章 什么叫百无禁忌?这就是! 单单只是喝一杯酒,倒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沈梦涵也不敢拒绝这一点小小要求,于是伸手去接。 哪知道手指头还没碰到杯子,严少泽突然一扬手,直接就将一杯白酒泼到了沈梦涵脸上。 水花四溅,还有几滴甚至飞到了夜星宇他们那一桌。 被酒水泼了一脸的沈梦涵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尖叫,严少泽紧接着又是一挥手,一个大耳括子随后扇到了沈梦涵的脸上,整个娇弱的身子直接被扇飞出去,脚步踉跄地连退了好几步,直至跌入一个男人的怀抱里。 “贱货!给脸不要脸!”严少泽握着一个空酒杯,表情阴狠而又狰狞,“既然你敬酒不吃,那就吃罚酒吧!” 说罢,严少泽又将手中的酒杯狠狠扔出,对准了沈梦涵的额头,要是她被砸中,如花般的俏脸恐怕就要变成鬼脸。 但是酒杯最终没有砸到沈梦涵,一只手掌从旁边探出,准确无比地接住酒杯,随后轻轻巧巧地放到桌子上,整个动作舒缓轻柔,不带一丝烟火气。 出手之人就是夜星宇,他一手接酒杯,一手抱佳人,从容不迫,淡定自如。 沈梦涵被一巴掌击退的方向,恰好就是夜星宇所在的方位,他就顺手帮了一把,要是隔得远,恐怕沈梦涵就要摔倒在地上。 这又是一次出乎意料的软玉温香抱满怀,并且对方身材不错,看着显瘦,其实有肉,真材实料,童叟无欺,隔着几层衣料都深有感触。 但夜星宇并没有趁机吃豆腐,那一下的亲密接触完全与他无关,绝对不是故意为之,而是因为加速度所带来的惯性,又由惯性所引起的碰撞,再由碰撞产生了冲击力…… 总而言之,这是客观物理现象,跟主观心理扯不上关系。 扶稳沈梦涵之后,夜星宇便很规矩地松开了双手,随手塞给她几张纸巾,以便她擦拭脸上的酒渍。 严少泽看到有人敢多管闲事,心里不爽,喝骂道:“滚开!” 夜星宇像是没听见,夹了一口菜吃进嘴里,才慢悠悠地站起身来打量着严少泽,朗朗说道:“动手打女人,还这么狠,过份了吧?” 严少泽冷冷笑着,用手指隔着几米朝夜星宇戳戳点点:“你特么算哪根葱?想要见义勇为?还英雄救美?” 夜星宇微微一笑,正要说话,江旭先一步站了出来,挡在夜星宇前面走向严少泽,脸上摆出一副讨好的友善模样,笑嘻嘻地说道:“严大哥,别生气嘛!给小弟一个面子……” 话未说完,江旭就“哎呦”一声飞了出去,成了倒地王八,摔了个四仰八叉。 动手的还是严少泽,依旧是一巴掌。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严少泽不仅打了,还打得贼狠,江旭直接眼冒金星,半天爬不起来。 什么叫百无禁忌?这就是! 严少泽不是不认识江旭,也知道他是江家目前的继承人,但他就是丝毫不讲情面,想打就打,管你什么江家小少爷,老子照抽不误! 夜星宇的脸色立刻变得冰寒无比,他还真没想到这严家大少如此猖獗霸道,当着自己的面,连抽两人,一个是弱女子,一个是小表弟,真是狂得没边了,着实欠收拾! “你自己掌嘴两下,然后向他俩道歉,这事就算了!” 说这话的是夜星宇,他说得很认真,没有开玩笑的成分。 但周围所有人都听傻了,一个个像是看白痴一样盯着夜星宇。 这特么是哪冒出来的铁头娃?敢叫严家大少自己掌嘴?是不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 严少泽本人都愣了一下,怀疑自己听错了。 他长这么大,向来都是他叫别人掌嘴,从来没有人叫他掌嘴,对面这青年是第一个,竟然令他有一种新奇而又好笑的感觉。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能不能再说一遍?”严少泽嘴角扬起,似笑非笑。 夜星宇却摇了摇头:“好话只说一遍,我不管你是没听清,还是不愿意,你今天必须要被抽上两巴掌,你要是自己不来,那就让我来。” “你要抽我?”严少泽笑了,这次是大笑,像是听到了能令人喷饭的笑话,“来呀!来抽我啊!你不是要动手吗?赶紧来啊!还等什么?” 夜星宇身子一动,如鬼影一闪,只用了零点一秒就到了严少泽的面前,手一挥,“啪”的一声嘹亮脆响,严少泽就飞了出去。 一米八几的雄壮身体离地腾空,倒飞出几米开外,砸翻了后面的一张空桌子,可想而知,这一巴掌抽得有多狠。 按理说,这样的重手,可以把普通人一巴掌抽死,但严少泽没有死,甚至都没有晕过去,因为他是古武者,体魄要比普通人强健许多,抗击打能力相当出众。 但是夜星宇的动作实在太快,他都看不清,更谈不上躲,就连旁边那位中年高手也来不及反应,严大少就成了空中飞人。 严少泽有生以来第一次吃这种大亏,头脑昏沉,口鼻溢血,脸上一个清晰无比的巴掌印,向吃瓜群众充分展示着自己刚被人揍的事实。 “要求已满足,但还有一巴掌。”夜星宇淡淡说着,好像抽的不是人人害怕的严家大少,而是自己不听话的欠揍儿子。 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江旭刚好看到这一幕,立刻拍手称快,高喊道:“打得好!揍死丫的!” 他本就不是一个好脾气,好心想做个和事佬,结果刚一登场就被人当面打脸,就算婶婶能忍,叔叔也不能忍啊! 反正都已经撕破了脸皮,江旭的脾气一上来,也不用再考虑什么后果,倒不如为姐夫呐喊助威,在气势上推波助澜。 夜星宇那一巴掌,不仅江旭看得过瘾,沈梦涵也暗呼痛快,不过她没有显赫背景,可不能像江旭那样公然摇旗呐喊,只能在心里面拍手称赞。 但随之而来的又是深深担忧,她知道严少泽的作风脾气,生怕这仗义出手的陌生人也会像自己一样遭到迫害。 至于其他人,全都看傻了,他们万万没想到,这青年是真敢动手,并且下的是重手,能一巴掌把人凌空抽飞几米远,这得用多大的劲? 第152章 我给你面子,你也要给我面子 见到主子被打,三个随从当场怒了,不等严少泽下令,主动上前,分三路夹攻夜星宇,誓要拿下他为主子出气。 这三人竟然都是古武者,只不过层次比较低,仅为刚劲程度,实力就跟一般的天龙特警差不多,算不上高手。 “砰砰砰——” 连续三声,密集如排炮,三个壮汉也飞了,仍旧没有人能够看清楚夜星宇的出手,除了那个身穿中山装的季先生。 他倒是能看出来,夜星宇是在一瞬间腾空蹬腿三连踢,快若闪电,连续命中,攻击的部位恰好都是对方三人的空当。 这下子,就连这位内劲高手都被震惊了,虽说他自己也能轻易击败三个刚劲古武者,但要像夜星宇这么轻松自如,一气呵成,只用一招便能败敌,他也难以做到。 季先生推开椅子,缓缓站起,双手抱拳一拱手,行的是古武界的礼。 “在下季常先,想领教阁下高招,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说话有点文绉绉,很多现代人可能听不习惯,但是在古武界,这种言辞举动屡见不鲜,极为常见。 “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夜星宇也是微一抱拳,拱手回礼。 季常先一步走出,单手负在身后,另一只手做出一个“请”的动作,面容严肃地朗声说道:“请赐教!” 说完,他又跨出几步,来到较为空旷的地方稳稳站定,腰背挺直如标枪,双膝微弯似站桩,脸上则是一副气定神闲的高人模样。 尽管亲眼见到夜星宇展露手段,季常先也承认对方是个劲敌,但他却对自己更有信心。 一方面是因为对方太年轻,他不相信在这个年纪能有多厉害,最多不过是摸到内劲的门槛而已。 另一方面,对方的本事,在他看来,唯有一个“快”字,一般人反应不过来,但他却可以。 不过有个前提,必须是全神贯注地做好准备。 所以季常先有着足够的自信,丝毫不惧,主动邀战。 严少泽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半边脸已经红肿,衣服上也沾到了不少污渍,很是狼狈。 他脱掉上身的西装外套狠狠扔在地上,怒吼道:“季先生,不用留手,给我废了他!” 季常先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夜星宇。 夜星宇微微一笑,随后移动步伐,到了季常先对面三米开外站定,平举单掌,遥竖胸前,口中说了一个“请”字。 眼看两大高手针锋相对,马上就要开打,但却有一个风情万种的声音适时传来,打断了紧张的气氛。 “两位请住手,在我这桃花源内,可是不许动武的哟!” 一个白衣丽人款款行来,年约三十上下,花容月貌,风姿绰约,成熟端庄,美艳动人,浑身上下都透露着妩媚,一举一动都散发着诱惑,叫人只看一眼,便能迷醉其中,为其倾倒。 她便是桃花源的主人徐妙嫣,徐家之长女,帝都第一名媛。 徐妙嫣恰在此时出现,以主人的身份阻止两大高手动武,不管是靠徐家的声威,还是凭她个人的魅力,季常先都不敢违逆,一定要卖这个面子。 于是,季常先收桩撤势,站直了双腿,而夜星宇也放下了竖起的手掌,不准备动手。 所有人都以为徐妙嫣是刚刚到场,恰逢其会,但只有夜星宇清楚,这个女人其实早就已经来了,躲在旁边看了几分钟的好戏,直到此刻方才正式现身。 之所以能够发现徐妙嫣,是因为她身旁也跟着一个古武高手,是一个笑咪咪的白脸胖子,实力应该不在季常先之下。 一旦有强者出现在附近,就会被夜星宇的神魂感知到,对方的实力越强大,感知就越明显,他可以凭着这种独特的感知能力,来大致判断来者的实力强弱。 在他的感知中,跟在徐妙嫣身旁的白脸胖子,与随同严少泽的季常先,都是同一个层次的内劲高手,差别应该不大。 但从外表来看,那个胖子显得有些“虚”,走路快了会喘气,行动笨拙又迟缓,丝毫没有高手的风范。 不像季常先,中山装,大背头,腰背挺直,步伐有力,一看就是武道高手,逼格满满。 只不过一般的内劲高手,根本不敢得罪徐妙嫣,因为这里是桃花源,是徐家的地盘,季常先敢无视徐妙嫣而强行动手,肯定要付出代价。 于是,季常先不敢造次,转头望向严少泽,让他来拿主意。 季常先的身份是严家的供奉,实际地位要比严少泽低上一截,毕竟后者是严家少主,将来要继承和掌管整个严家。 也就是说,严少泽是老板,季常先是高级员工,摊上不好处理的事情,自然是由老板来做决定。 徐妙嫣一双美目也跟着转动,同样看向严少泽:“严少,还希望你能给妙嫣一个面子,不要坏了桃花源的规矩!” 严少泽是严家少主,徐妙嫣是徐家长女,两人都是五大家族的直系子弟,身份地位相差不大,就算前者再怎么百无禁忌,也要顾及两家之间的关系。 并且这是徐家的桃花源,严少泽只是客人,真要撕破脸闹起来,吃亏的多半还是他自己。 更何况,为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而与徐妙嫣闹翻,值得吗? 严少泽的确狂,可他并不傻,江旭他没放在眼里,说抽就抽,但是对上徐妙嫣,就不得不谨慎一些。 江家只是十大豪门里面的吊车尾,而徐家却是五大家族之中较为强势的一个。 想要对付夜星宇,有的是机会,没必要为了一个小角色而跟徐家交恶。 所以严少泽竭力压制住怒火,咬牙切齿道:“可以,我给你这个面子,但是只要出了桃花源,他的生死就不由你管!” 言下之意,这里是你的地盘,我给你面子,不再动手;可一旦到了外面,你也得给我面子,不许插手。 徐妙嫣点头含笑道:“那就先谢过严少,今日的消费全算我的,打坏的东西也不用赔偿。” 第153章 还欠了一巴掌,你来还是我来 轻轻巧巧几句话,一场风波似乎就此平息,百无禁忌的严少泽终于还是收起了臭脾气,卖了徐妙嫣一个面子。 但他也没有心情再呆下去,毕竟才刚被人狠狠打脸,还是当着一大堆吃瓜群众的面,这叫严少泽如何淡定地坐下来用餐吃饭? 于是他对季常先和三个手下使了个眼色,便准备撤走。 临走之际,严少泽先是瞥了一眼站在旁边捂着脸的沈梦涵,目光中满是阴狠。 随后又举起一只手,对着夜星宇比出一个枪毙的姿势,挑衅似地从嘴里吐出一个音节,模拟开枪的声音。 这番举动的喻意不难理解,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小子,你等着,我要弄死你! 当严少泽放下手,转身要走,夜星宇却开口叫道:“慢着!” 严少泽笑了,嘴角又是微微勾起,讥讽着反问道:“怎么?怕了?要求饶啊?” 面对这样的自大狂,夜星宇不想跟他多废话,直接说道:“你还欠了一巴掌,打完再走!” 此言一出,严少泽愣住了,徐妙嫣也愣住了,包括两大内劲高手在内的所有旁观者通通都愣住了。 这?…… 确实不知道该说啥了。 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所有人都有一句mmp憋在心里不知当不当讲。 你特么是铁臂阿童木还是金刚葫芦娃?非要把自己玩成无头骑士才甘心? 夜星宇完全不理会各位观众的心情,非常认真而严谨地向严少泽征求意见:“你来?还是我来?” 你来,就是自己掌嘴,要求不高,有多大力就使多大力,力度不达标就多来几下。 我来,就是甩手一巴掌,可能会有点痛,但忍一忍也就过去了,绝对不会把你拍死! 短短几个字,意思不难理解,但严少泽刚刚才压抑住的情绪却被瞬间点爆,怒火燃遍全身,发出震天大吼:“你他妈以为自己是谁?你他妈是不是现在就想死?” 说话的同时,严少泽手往腰后一摸,手中就多了一把枪,黑乎乎的枪口指着夜星宇,像是死神漆黑的眼眸。 这是一把特制手枪,枪身小,口径大,威力应该不会差,要是被一枪打中,即使是古武者的强韧身体也会被打穿,击中要害就能致命。 “住手!”徐妙嫣脸色大变,急忙出声阻止。 动武和动枪,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伤人,后者是要人命。 并且天龙帝国明令禁止军警以外的平民携带枪支,更别说开枪射人。 要是在桃花源发生了枪杀案,不仅是严少泽会有大麻烦,她徐妙嫣也脱不了干系,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徐家的声誉,所以徐妙嫣要坚决阻止严少泽的疯狂举动。 然而,还有人比严少泽更疯狂。 被枪指着的夜星宇面色如常,不为所动,仿佛看不到那黑乎乎的枪眼,而是用极其冷淡的语气,再次问了一遍与刚才相同的话。 “你来?还是我来?” “我来你大爷!” 怒不可遏的严少泽已成了一点就爆的火药桶,他毫不犹豫就扣下了扳机。 枪响,子弹出,如飞火流星,比声音还快。 换个人不会真开枪,最多只是吓唬,但是号称百无禁忌的严少泽想要开枪,就一定会扣下扳机。 因为他的骨子里面有着一般人没有的疯狂,所以他还有一个外号,叫做“疯子”。 然而,射出去的子弹竟然打空了,根本没伤到夜星宇。 这当然不是因为严少泽的枪法太烂,而是对方及时做出了闪避。 人的动作不可能比声音快,也没法快过子弹,就连夜星宇也做不到,但他却可以比严少泽扣下扳机的动作更快。 强大的神魂,赋予了夜星宇光速级别的反应能力。 严少泽的呼吸心跳,一举一动,乃至于瞬间爆发的强大杀意,全都逃不过夜星宇的观察。 所以他是否真要开枪,以及什么时候开枪,夜星宇一清二楚。 在严少泽的手指头刚刚一动,准备要扣下扳机的时候,夜星宇就已经轻微地挪动身体,避开了枪口。 并且在神魂力量的精准捕捉下,子弹的轨迹同样清晰可见,不会出现误判的情况。 于是,出膛的子弹擦身而过,而夜星宇毫发无伤。 即使是一般的古武者,对于强烈的危险都有出于本能的预知感应,从而做到超过自身反应速度的紧急闪避。 就好像受到惊吓的时候,心脏会剧烈地抽搐一下;眼睛看到异物扑面而来,会不自觉的闭眼。 这些都是身体自然发生的本能反应,非常迅速,在意识之先。 越是厉害的古武者,这种自动规避危险的能力就越强,所以一般的单发手枪子弹很难打中内劲古武者的身体。 那么有强大神魂作为依仗的夜星宇,大脑的意识反应能力还要超过身体的本能反应,就更不可能被子弹所伤。 一枪打空,所有人都只听到枪声,根本还没来得及看清结果,夜星宇就已经展开了下一步行动。 他以极快的速度掠向严少泽,短短的几米距离一眨眼间便已跨过。 季常先蓦然惊觉,立刻挥拳出手,意图拦截,但还是慢了一步。 在拳头打出去的时候,夜星宇已经掠过了他的身边,这一拳自然落空。 严少泽虽也有修炼古武,但水准一般,面对内劲层次的高手,根本没有招架之力。 夜星宇一伸手,枪到了他手上,再一挥手,严少泽就被一巴掌扇飞,再一次表演了空中飞人。 两者之间的实力相差太大,根本不像是成年人之间的战斗,反倒像是殴打小盆友,越打越顺手! 这次被扇飞,严少泽直接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原因无他,夜星宇打得是同一边脸,伤上加伤,硬气的严少泽也受不了这锥心痛苦。 “噗通”一声,不可一世的严少泽像条死狗一样砸在地面上,口水鼻涕混着殷红鲜血一股脑地流出来,模样凄惨无比。 他蠕动着身体,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爬起来,却有心无力,嘴巴张开似乎想说什么,但喷出来的只有鲜血,以及两颗被打掉的牙齿。 第154章 这才是真正的百无禁忌 所有人都沉默了,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结局。 包括身为主人的徐妙嫣,也没有预料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她要阻止的不仅仅是严少泽这一个疯子,还有另外一个。 季常先的脸色阴沉难看,他已经用最快的速度去阻止,却依然没有救下严少泽,眼睁睁地看着少主人被打成了一条死狗,这是对他的极度藐视和严重羞辱。 江旭、罗莉、沈梦涵等人也看呆了,同样没想到夜星宇居然这么霸气,敢把严少泽紧抓不放,说要打两巴掌,就必须是两巴掌,不打完不许走,一打完变死狗! 这还真是狠人呐! 猛得一逼! 尤其是身为受害者的江旭,目睹这一幕触动极大,对表姐夫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攥着拳头激动不已,在心中狂吼道:靠!我他妈服了!你是我哥!我亲哥! 实在是太威武太霸气太过瘾太解恨! 就连严少泽这种顶级强少都不放在眼里,连续两次狠狠抽脸,试问谁敢? 没人敢! 其他三大公子也不敢。 他江旭更不敢。 只有夜星宇敢,说抽就抽,都不带丝毫打折。 但是,夜星宇这样做的后果,不仅是跟严少泽结下死仇,还可能把徐妙嫣也得罪了。 但是夜星宇不在乎,管你是什么严家、霍家、徐家,不服气就尽管来,他专治各种不服! 什么是百无禁忌? 这才是真正的百无禁忌! 严少泽那种算个屁! 就算是天龙帝国的皇帝站在这里,夜星宇想抽就得抽,而严少泽仅仅是因为顾忌徐妙嫣,就做出了让步。 全场瞬间安静,没有人发出声音,因为这画面实在太震撼,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一时之间还消化不了。 但这还不算完,打完脸的夜星宇双手一搓一揉,那把夺过来的手枪就成了一坨废疙瘩,完全毁坏,不成形状。 随手一扔,已成不规则球体的疙瘩球带出一条抛物线,砸向严少泽的脑袋。 “你敢!”季常先大怒,像是敏捷的豹子一样身影前冲,抓向疙瘩球。 但是他又一次失手了,明明眼看就要抓个正着,那疙瘩球却突然往下一沉,完全不符合惯性定律,恰好避过季常先的大手,随后加速前冲,“呯”的一声砸在了严少泽的脑门上。 刚停止惨叫的严少泽眼冒金星,头破血流,立刻变成了京剧大花脸。 严少泽气怒攻心,又头痛欲裂,一口气喘不上来,竟然晕了过去。 说来也是好笑,他刚才用酒杯扔向沈梦涵,没得手,现在却反被拳头大的疙瘩球砸得满脸开花,当场晕厥,这难道是报应? 连续两次强行打脸,外加一个远程补刀,夜星宇又一次刷新了所有人的认知上限。 他本来是准备只打两巴掌完事,一巴掌是替沈梦涵打的,另一巴掌是替江旭打的,但是严少泽向他开枪,这便要加收一点利息。 你射我一颗子弹,我还你一记头球,不过份吧? 但是在旁人看来,这已经很过份了,简直就是蹬鼻子上脸,把严少泽的尊严踩在脚下无情践踏。 除了晕过去的严少泽,最为愤怒的就是季常先,他先后两次出手,但也两次失手,亲眼看着少主人被夜星宇暴打血虐,直至晕厥。 胸中的怒火已经压抑不住,两只精光闪烁的眼睛如同利剑一般紧盯着夜星宇,季常先一字一句,沉声喝道:“我季常先,正式向阁下邀战,既分高下,亦决生死,你敢不敢?” 夜星宇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微笑看着暴怒压抑的季常先,淡淡说道:“这有什么不敢?地点你选,时间我挑,难道我会怕你一个糟老头子?” 按照古武界的规矩,正式约战如被接受,那就要当面定下时间地点,被约战者先选其一,发起者只能决定剩下的那一样。 目前这情况,季常先是发起者,夜星宇是接受者。 季常先立刻道:“西景山,观雨台,场地足够,适合动武。” “可以!”夜星宇回应得很干脆,“今天我要陪小老弟吃喝玩乐,没空跟你换场子,就定在明天上午十点。” “好!明日十点,季某人恭候大驾!”季常先也不婆妈,订下战约便转身离去。 三个古武随从赶紧抬起自家少主,由一人背负,两人护在左右,一同跟在季常先的后面离开了桃花源。 不可一世的严大少,直着进来,横着出去,最终是被手下背着离开,这大概是桃花源创建以来,最为轰动的一个大新闻,而肇事者竟然是个从未见过的年轻人。 夜星宇,多么陌生的名字,在帝都名人圈里没有这一号人物。 但从今天开始,这个名字将被很多人记住,哪怕他们认为,这个名字很快就要成为历史。 突如其来的冲突,意想不到的结果,最终是夜星宇大获全胜,而严少泽输光了脸面。 但很多人都觉得,夜星宇的胜利只是暂时的,不管是季常先还是严少泽,都不会饶过他,很可能明天就要被季常先活活打死。 就算夜星宇能活过明日,也一样要受到严少泽的疯狂报复。 依照严少泽的性格脾气,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背后的严家也不会袖手旁观。 在五大家族之中,严家很特别,捞偏,染黑,家底不干净,并且又极度好面子,几乎是从不吃亏,有仇必报。 严家的特点,可以用十六个字来概括。 态度激进,对敌凶狠,作风暴烈,手段残忍。 谁惹上严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或者生不如死。 当然,如果本身的背景实力不在严家之下,或者相差不远,倒也不必畏惧。 但一定要留个心眼多防着点,严家特别喜欢动用不光彩的手段,就算不明着来,暗地里也会使些小花招。 至于季常先刚才提出的约战,其实并不代表严家,而只代表他个人。 他虽是严家的供奉,却也是个坚持己见的武者,有时候,他更愿意用古武界的规矩来解决问题。 第155章 吻戏前奏?分手宣言?久别重逢? 正所谓“江湖事,江湖了”,古武界也算是一座江湖,自成规矩。 两个势力有争端,就有文武斗两种解决方法,而若是两个古武者互相看不顺眼,便多半采取打擂比武的方式。 具体有两种,一种只分高下,点到即止,一旦分出胜负就停手,最多只伤不死。 而另一种就是生死自负,打死打伤打残一概不管,战斗结果全看场上比试者的心情好坏和对力量的控制程度,致死率很高,往往非死即残。 而季常先所提出的,就是第二种,被称之为“生死擂”。 他跟夜星宇本无正面冲突,但夜星宇屡屡将他无视,当着他的面动手暴打严少泽,便令季常先非常不爽,觉得自己的尊严和荣誉都受到了严重挑衅,此仇必当要报,是以才提出生死决斗。 夜星宇根本不在意,像季常先这样的实力,“修罗”里面多的是,何足道哉? 那些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杀手,比起一般的古武者更难对付,他季常先算个球! 有人为夜星宇担忧,他自己却神色淡然,根本没把明天的生死擂当成一回事。 等到季常先那一帮人离开,夜星宇便转头看向江旭红肿的脸颊,问道:“没事吧?” 江旭原本都被打懵逼了,头晕脑胀,可看到表姐夫麻溜地帮他报了仇,立刻就觉得脸不痛了,胸不闷了,还有点神清气爽的感觉。 这真是神奇,原来自己的快乐真的可以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看到严少泽狠狠挨揍,像条死狗,江旭就像是吃了人参果一样通体舒泰。 既然小表弟很精神,没什么事,夜星宇便又转头望向沈梦涵,问道:“你呢?” 沈梦涵还在发着呆,听到声音才惊醒,捂着脸答道:“我……我也没事。” “既然都没事,那就走吧!”夜星宇招呼着,饭菜也不打算吃了。 全场的气氛实在过于沉闷,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脸上,他可不想沦为被人观赏的大熊猫。 徐妙嫣走了过来,笑吟吟地看着夜星宇等人,并向江旭问道:“江公子,这位是你朋友吗?” 江旭老老实实地答道:“这是我姐夫。” “姐夫?”徐妙嫣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 在她印象中,江旭是当代家主的独生子,没有姐姐,而江家年轻这一辈,也没有哪个女子崭露头角。 “是我表姐林善雅,这是她老公。” 面对风情万种艳光逼人的徐妙嫣,耿直boy江旭根本没有多想,立马交代得清清楚楚。 “长风制药的林家大小姐?她竟然结婚了?”徐妙嫣觉得不可思议,这又是一个震撼消息。 在帝都上层圈子,霍家大少追求林大小姐的事情几乎是人尽皆知,虽然霍青书遭到林善雅的拒绝,但很多人都认为,林善雅最终要嫁给霍青书,也只能嫁给霍青书,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跟霍大少争女人,除非是其他的三位公子。 而现在,林善雅竟然结婚了,对象正是这位敢于向严少泽动手的夜星宇。 这个男人很陌生,从未在帝都上层圈子里出现过,自然也就不存在名气和地位,但他却做出了两件惊人之举,一是掌掴严少泽,二是夺爱霍青书,竟敢同时得罪两大公子,他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敢这样做? 徐妙嫣不愧为名媛之首,心思细腻而慎密,仅仅只花了几秒钟,就抓住了一点头绪。 她站到了夜星宇的面前,高挑的个子再加上纤长的鞋跟,几乎快跟夜星宇差不多高,两人互相凝视对望,各自面带微笑,都没有感到半点羞怯。 在其他人看来,这画风有点不对劲啊!怎么闻到一股浓浓的狗血味? 这是吻戏的前奏?马上就要干柴烈火,一触就燃? 还是分手的宣言?各自心中说声珍重,祝你幸福? 又或者是久别的重逢?满怀感情,却又矜持,想要靠近,偏又驻足? 反正……说不清楚! 气氛很怪异,谁也不知道他俩想干嘛,都稳起不开腔,难道在等导演喊“action”? 这一幕画面像是定格,说来慢,实则快,其实最多不过三秒钟,徐妙嫣就向夜星宇伸出了纤纤玉手,柔声说道:“你好,我叫徐妙嫣,是这里的主人,很高兴能够认识夜公子,敢问夜长空先生可是你家长辈?” 听她这样一问,夜星宇就知道她误会了,在礼貌握手喊着“幸会”的同时,也顺便解释道:“我出身于普通家庭,不是你认为的那个夜家。” 他所说的“夜家”,就是指古武界四大隐氏里面的巴山夜氏,而徐妙嫣提到的“夜长空”,也正是巴山夜氏的当代族长。 徐妙嫣看到夜星宇这般强势,再结合他自己报出的名字,便与苏俊喆一样,误以为他是夜氏子弟。 却没想到,对方马上就撇清了与巴山夜氏的关系,这令徐妙嫣感到意外的同时,也有些失望。 四大隐氏是一股极为强大的力量,这种强大并非来自于资本财富或世俗权力,而是在于恐怖的武力。 试问,一个全是由古武者组成的家族,谁不害怕?谁不想掌握利用? 在四大隐氏家族里面,随便拎个人出来都是练家子,就连门口扫地站岗的下人都有可能是内劲高手。 要知道,五大家族当中的徐家,在明面上只有五位内劲高手,而严家还更少,只有四位。 数量还是小事,关键是质量。 隐氏家族之中最厉害的,很可能已经跨入了先天境界,那可是几近无敌的绝世强者,号称“人形核弹头”,又叫“行走中的航母”,一人便可屠灭一军,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隐氏家族中有先天强者的说法也可能是谣传,没有确凿证据,有的人说有,有的人说没有,绝大多数都是云猜测,各种道听途说,人云亦云。 至于到底有没有,恐怕只有他们自己家族的内部成员才清楚,外界说法,并不靠谱。 第156章 自己的事自己解决,不劳烦别人 但不管再怎么讲,四大隐氏即使没有先天境界的强者,内劲高手却有不少,一抓一大片,顶尖层次的宗师级人物也是有的。 总之,隐氏家族拥有着令人胆寒的强大武力,在古武界就是霸主一般的存在,就好比五大家族在世俗界的地位,只是一般人不知道他们的存在。 在世俗界,每一个修炼有成的古武者都相当于是贵族,达到内劲层次的高手更是贵族中的名流,各方势力争相拉拢。 如果能够与一个古武家族达成合作,不客气的说,就相当于掌握了一支最精锐的部队,谁不想? 不管是五大家族还是十大豪门,他们都想! 只要一有机会,就会不遗余力地拉拢结交,强强联合,笑傲天下。 然而不论是四大隐氏还是五大门派,他们都恪守着某种规矩,超然物外,不插手世俗之事,无论别人如何努力招揽,似乎都无动于衷。 难得碰到一个姓夜的古武者,疑似巴山夜氏子弟,徐妙嫣自然起了结交心思,却不想对方只是凑巧姓夜,并非她心中所想的那个夜氏。 不过,就算他不是出身于巴山夜氏,也值得拉拢,毕竟这样年轻的一个古武者,身手很强,潜力很大,已经足以令徐妙嫣心动。 至于对方在桃花源内动手打人,扫了主人面子,这种事情可大可小,完全是徐妙嫣自己说了算。 如果夜星宇接受徐家的拉拢,甚至是招揽,那就根本不算个事;但如果态度倨傲,强硬拒绝,徐妙嫣也不会当场撕破脸。 在徐妙嫣看来,对方有实力,就有骄傲的资本,又是林家的女婿,多多少少还是要给点面子。 于是,徐妙嫣便道:“夜公子身手高绝,即便不是出身名门,也是当世英雄,不知道有没有空跟我聊一聊?” 夜星宇马上答道:“改天吧!今天不太方便!” 他不想跟徐家扯上太多关系,算是一种委婉的拒绝。 但徐妙嫣接着又道:“我是很希望能够跟夜公子成为朋友,有空的话请来徐家作客,至于严家那边就不必担心,他们不敢下手对付徐家的客人。” 这句话说得很巧妙,至少表达了两重意思。 第一,徐妙嫣抛出了橄榄枝,希望夜星宇能接受。 第二,徐家可以保下夜星宇,让他免遭严家报复。 其实还有第三重意思没说明白,但也包含在第二重意思里面,夜星宇此次跟严少泽结下大仇,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盟友或是靠山,肯定会很麻烦,并且是大麻烦。 但夜星宇却满不在乎地摆摆手:“我的事我就自己解决吧!劳烦别人不太好!” 这其实还是变相拒绝,他不可能为了逃避严家的报复而向徐家寻求庇护。 对于别人来说,五大家族绝对是庞然大物,可在夜星宇眼里,也算不得什么。 两次被婉拒,徐妙嫣也就没有再勉强,依旧保持着动人微笑,真诚地表明了态度:“无论是桃花源还是徐家,大门永远为你打开,欢迎随时过来作客!” 夜星宇同样报以微笑,客气回应道:“以后有的是机会。” 随后,他向江旭招呼一声,并对徐妙嫣说声“告辞”,便顺着来时的原路离开。 等到夜星宇的背影彻底消失,桃花源里面才恢复了活力,一时之间人声四起,议论纷纷。 这位林家的新女婿到底是什么来路,成为了众多宾客的讨论热点。 他既抢了霍青书的心仪对象,又打了严少泽的脸,到底是初生之犊不畏虎,还是有着不为人知的强大后盾? 这些通通都是谜,于是便有了各种各样脑洞大开的猜测,甚至还有人发消息给亲朋好友,通知他们明早十点到西景山观雨台看好戏。 身为主人的徐妙嫣已经悄然离开,她一边走,一边问向身旁的白脸胖子:“田叔,你对这位夜姓青年有什么看法?” 她身旁这位,是徐家的供奉田丘,与季常先一样都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看面相才三十来岁,实际年纪已近五十,是坐镇徐家的五大高手之一,与徐妙嫣的父亲徐学道是结拜兄弟。 田丘略一沉吟,便说出了自己的答案:“这个人的气质很特别,我暂时还看不出他是什么性格,不过毫无疑问,他的实力很强!在他这个年纪,很难出现这样的高手,所以我怀疑他就是夜家的人,只是不愿承认。” 徐妙嫣赞同道:“我也有点怀疑,他既然敢向严少泽动手,必然有所依仗,很可能就出身于巴山夜氏。” 田丘点点头:“一般人也确实教不出这样的年轻高手,但是四大隐氏和五大门派就可以。” “如果真是巴山夜氏,那林家可就赚大了!”徐妙嫣悠悠说着,很是向往。 为了拉拢隐氏家族,世俗界的强权豪门玩起了各种手段,其中就包括联姻,但至今为止,无一成功,通通被拒绝。 徐家也希望能够拉拢一个名震天下的古武家族,比如巴山夜氏,或是蜀中唐氏,那么徐家的声望和实力就能在五大家族当中脱颖而出,将其他四家甩在后面。 畅想了几秒钟,徐妙嫣收回心思,又问道:“田叔,你认为明天的约战,会是什么结果?” 田丘想了想,认真答道:“老季被怒火蒙蔽了双眼,轻视了对手,搞不好要栽!” 徐妙嫣双眼眯起,轻笑道:“但愿如此,明天我们也可以去凑凑热闹。” 五大家族同为帝都权贵,彼此之间只是表面和睦,暗地里却是最直接的竞争对手,谁都想成为第一家族,把其他四家踩在脚下。 严家的敌人越强大,徐家就越高兴,要是夜星宇能在明天的生死擂中打败季常先,那无疑是对严家声望的重大打击,这对其他四家都有利。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对手的敌人,就可成为自己的朋友,所以徐妙嫣才不遗余力地拉拢夜星宇,即使他不加入徐家,仅仅是成为朋友,也对徐家大为有利。 …… 通知一下,明天中午上架 感言只有一句:写小说死路一条! 因为疫情的关系,公司倒闭,因而失业,我从今年二月底开始写书,到目前为止已经将近九个月,创作字数达120万,累计收入1200元,除去一些打印快和递等等的成本费用,只赚了900元左右。 也就是说,每月收入大概100元。 代价是每天冥思苦想伏案码字至少五小时以上。 从当初的怀揣梦想,展望未来,到现在体无完肤,惨不忍睹,我认为今年是我人生当中最糟糕的一年。 上一本书是仙侠修真,写了80万字,签约在另一个网站,流量小,没人看,写不下去,太监了,前后领了四个月的全勤,每月300块,70万字上架,每发一章的订阅收入只有几分钱。 这是第二本,到目前为止一分钱没挣,每天4千字更新,连续两个半月未断更,终于到了检验成果的时候,但我却有不详预感。 主要是这本书基本没有网站推荐,数据完全靠着自然增长,编辑应该是彻底放弃我了。 如果读者也放弃我,转投盗版怀抱,那基本是没救了。 能不能写完,我不敢保证,只能说“尽力而为”。 因为起点有新规定,上架三个月后,均订不到五百,连全勤都拿不到。 这就意味着,书可能还没写完,我已经饿死在出租屋里。 不说了,扯远了,主要就是通知一下上架这件事,顺便求一波订阅支持和打赏鼓励。 因为编辑那边要操作的关系,上架章节将会在明天中午一点半开通,所以今晚十二点过后不会更新。 第157章 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夜星宇顺着桃林小道往回走,江旭和罗莉紧跟在他身后,最后面还有一个捂着脸的沈梦涵。 脸上的酒水已被擦干净,但一边脸颊却跟江旭一样红肿,一时半刻还消不了。 沈梦涵快走几步,小跑来到夜星宇身旁向他致谢:“刚才真是谢谢你呢!” 夜星宇摆摆手:“小事,不用客气。” 沈梦涵一脸歉意,诚恳道:“因为我,害你们连午饭都没吃好,为了感谢,不如由我请客,大家一起吃点东西!” 夜星宇他们的确没吃多少,就算沈梦涵不说,他也要找个地方接着再吃点,于是便点头:“可以。” 江旭从后面跟上来,走在夜星宇的另一侧,仰起自己半张猪头脸,兴奋地竖起大拇指递到夜星宇面前:“姐夫,我真是服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亲哥!” 夜星宇没理他,他又看向沈梦涵,笑嘻嘻地说道:“梦梦,我可是你的粉丝,待会给我签个名吧?我要收藏!” “梦梦”是沈梦涵的粉丝对她的爱称,她虽然退圈已久,却仍有不少狂热粉丝,个人微博上每天都有大量的留言,热度一直高居不下,没想到江家小太岁居然也追星。 其实仔细一想也不奇怪,江旭要是不追星,也不会找一个出身娱乐圈的女朋友。 只不过江旭和罗莉的关系还处于保密阶段,他那家主老爸多半不会允许他把一个小明星娶回家。 资本圈向来鄙视娱乐圈,认为那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以罗莉的身份想要正式嫁入江家,不太容易。 就算是沈梦涵这种顶级明星,在严少泽的面前也要低声下气,挥手就打,张口就骂。 沈梦涵并不认识江旭,但她知道能进出桃花源的都不是普通人,丝毫不敢摆出明星架子,连忙一口答应江旭的要求。 罗莉也走到了沈梦涵的另一边,娇声道:“梦梦姐,我也是你的粉丝,我也要签名!” 沈梦涵点头道:“好的!如果我没认错,你是lg组合的罗莉吧?” lg是lovelygirl的简称,也就是罗莉所在的女子团体组合的名字。 “对对对!是我是我!梦梦姐居然认识我,好开心呀!”罗莉很是雀跃。 “呀个屁啊!你插什么嘴?先来后到不懂啊?等我聊完才轮到你!——梦梦,我叫江旭,江河湖海的江,旭日东升的旭……” 有了江旭在,基本不会冷场,他一个人可以叽叽呱呱说上几个小时不停嘴,何况还有一个爱八卦的罗莉,气氛立刻就活络起来,唯有夜星宇比较少开口。 四人边走边聊,很快就来到牌坊外面的停车场。 当罗莉拉开车门,正准备钻进驾驶位时,夜星宇却道:“让我来开吧!” 罗莉还以为夜星宇是想过过车瘾,也没有多想,跑到后排去跟沈梦涵坐一起,江旭则是坐到了副驾驶位。 夜星宇当然不是为了过车瘾,而是通过神魂力量发现了异常,有几个人在周围盯梢,还有两个坐在车里,透过玻璃窗鬼鬼祟祟地注视这边,其中就有一个是刚才被他一脚踢飞的严家随从。 这些人应该是严少泽的狗腿,不排除还有徐妙嫣的手下,不知道是想跟踪盯梢还是图谋不轨,反正没安好心。 要是让罗莉来开车,必然要被人一路尾随,走到哪就跟到哪,全程处于别人监视之下,你说烦不烦人? 所以夜星宇就准备自己来开车,好甩掉这些讨厌的苍蝇。 上车后,夜星宇特意提醒了一句“系好安全带”,随后点火启动,车子缓缓驶出停车场。 过了不到十秒种,两辆车子先后启动,也驶出了停车场,隔着一小段距离,不紧不慢地跟着前面的道威。 驶出桃花林,上到外面的公路,夜星宇驾着车没有开往市区方向,而是反其道而行,不久之后突然一个拐弯,驶上了一条看起来很糟糕的乡间小路。 感受到车身的摇晃颠簸,江旭这才发现不对劲,便问道:“姐夫,这是去哪里啊?” 夜星宇随口答道:“后面有苍蝇,先甩掉再说。” “什么?你说有人跟踪?”江旭也不笨,听完就猜到是什么意思,扭头一看,目光透过后车窗,就发现后面果然有车跟过来。 夜星宇没有再说话,把车子切换到手动挡模式,一脚踩死油门踏板,彪悍的道威像是一头发情的公牛,瞬间加速前冲,同时发出震耳的轰隆噪声,车体的颠簸也剧烈了好几倍。 这是一条狭窄的泥巴烂路,弯弯曲曲,坑坑洼洼,路面宽度恰好只能容得下一辆车,两旁不是乱石堆就是灌木丛。 在这种路况条件下行车,只能谨慎缓行,要不然很容易开到沟里去,但在夜星宇操控之下的道威,简直可以用风驰电掣来形容。 ——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该让那些讨厌的苍蝇知道,什么是秋名山车神! 前方的道威在几次眨眼的工夫就跑得没影,后面跟着的两辆车瞬间就傻眼了,这呢嘛是怎么开的?藤原拓海都不敢这么玩吧?乡间小路都还能飙车? 他们这两辆车全是轿车型,底盘较矮,通过能力不如越野,轮胎也只是普通的静音胎,抓地能力很一般,动力方面就更比不上道威有劲,各项先天条件都相差太远。 然而这些都不是关键,重点是车技,谁特么敢在两米宽的弯曲小道上急速飙车?这不是找死吗? 所以,后面两辆车跟不上是必然的,既没那个胆子,也没那个能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前方的道威,像是奔跑的公牛一般扬长而去,溅起一屁股的烟尘灰沙。 车技最主要是看反应和操作,有强大神魂力量的夜星宇并不缺少这两样,比起经过专业训练的赛车手都还要强出很多。 他要是去玩赛车,只要车子不是太差劲,拿个世界冠军都不是难事,要甩掉几只苍蝇简直不要太轻松。 但是车里面的人就难受了,在七拐八绕的泥巴烂路上高速行驶,比坐过山车还要刺激,颠得黄胆水都快要吐出来,江旭他们也只能咬牙紧忍,暗中大呼吃不消。 第158章 说好的精品农家乐颠覆三观 他们的痛苦并没有持续多久,在夜星宇确定甩掉尾随的苍蝇之后,车速便渐渐放缓,随后驶出小路,从一块杂草地里横穿而过,最后又回到了主干道上。 夜星宇降下所有车窗,让凛冽的冷风灌进来,其余几人眩晕想吐的情况便好转不少。 “姐夫,我怕是吃不下了!”江旭苦着个脸,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夜星宇笑笑:“一会就好了,我带你们去吃真正的美味。” 江旭兴奋起来:“姐夫,你要亲自下厨吗?” 后排的沈梦涵立刻抢着道:“不用那么麻烦,说好了由我请的!” 夜星宇微微一笑:“我知道有家饭馆味道不错,带你们去尝尝。” 说完,车子的速度又提了起来,在平坦的公路上飞速向前行驶。 …… 这里看起来很偏僻,已经远离了市区几十公里,周围倒是有房屋有街道,但就是没几个人。 附近有个生态保护区,曾经作为旅游资源来开发,但因为离市区太远,风景又确实不咋地,游客寥寥无几,后来就改建成种植果园。 车在果园前面的草坪上停下,夜星宇将发动机熄火,然后招呼大家下车。 “姐夫,你这是带我们来吃农家乐吗?”江旭看了看四周,没有一个人,也看不到一幢房子。 “差不多吧!精品农家乐!”夜星宇随口回了一句,带着他们顺着果园旁边的石板小道往前走。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怪的气味,略微有些刺鼻,江旭他们几个都皱起了眉头,并捂住了鼻子。 这是化肥的味道,在种植地里多多少少能闻到一些,并不奇怪,但对于江旭、罗莉、沈梦涵这几个都市男女来讲,就不太适应。 从下车开始一路行来,人都看不到一个,大家就觉得很奇怪,这地方真有菜馆?卖给鬼吃? 夜星宇也不说什么,就带着他们往前走,大概花了几分钟绕过果园,就看到了一块菜地,里面种着不少蔬菜,而更远一点的地方,竟然真有一家破破烂烂的菜馆。 这可能是江旭等人这辈子所见过最不像样的菜馆,既没有招牌,也没有店名,甚至连门都没有,就挂了一张布帘来挡风,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炒菜”两个大字,简陋得就像是建筑工地上的民工窝棚。 “这就是……你说的……精品农家乐?”江旭傻眼了,话已经说不清楚。 沈梦涵和罗莉也快崩溃了,一个个目瞪口呆,像是脑门上被人敲了一板砖。 万没想到,夜星宇载着他们一路飞驰,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居然就为了这么一家堪称是全世界最简陋最破烂的小菜馆。 这是认真的吗?确定不是恶作剧? 三人哭笑不得,脸上的表情很诡异,像是吞下了一只死苍蝇。 但夜星宇却心情很好,脸上露出灿烂笑容,指着那间破屋子对江旭他们说道:“就在那,好在没搬,你们有口福了!” 江旭等三人互相对视一眼,都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了,这恐怕是有生以来听到的最不好笑的笑话。 夜星宇没理会他们的感受,路过菜地,径直走向那间破破烂烂的屋子。 掀开布帘,进入屋内,里面没有任何人,只摆放着两套简单的木制桌椅,到处都是黑乎乎油腻腻的,卫生状况奇差。 这脏不拉几的环境,吃了会不会拉肚子? 后面跟进来的三个人看到这幅景象,都不免皱起了眉头,一个个都不愿挪动脚步,全部站在门帘那里不愿上前。 刚从桃花源出来,就到了这鬼地方,不啻于从人间天堂坠入了猪狗地狱,反差实在太大。 “老板在吗?”夜星宇唤了一嗓子,其实他已经用神魂探查过,有人没人他最清楚。 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从里间走了出来,络腮胡子,地中海式的发型,额头光亮,身材矮壮,在这么冷的天气里竟然还赤着上半身,只系了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 “要吃饭就随便坐,想吃什么就随便点。”这人的语气态度并不热情,反倒显得有些冷淡。 夜星宇竟然真的就在油亮亮的椅子上坐下来,但沈梦涵马上就说道:“等一下,我先擦一擦。” 她拿出纸巾,走过来小心仔细地擦着桌椅板凳,夜星宇只好又站起身来,任她擦拭。 江旭一看夜星宇是认真的,真要在这吃,便叹了一口气,向老板问道:“菜单呢?拿来看看!” 老板却摆了摆手:“没有菜单,想吃什么直接点,有材料我就做,没材料你就只能换一个。” ——我去!这什么破店啊?连个菜单都没有! 江旭在心中腹诽不已,但因为是夜星宇带他来的,他又不好发作,只能问道:“你会做什么?” 老板答道:“什么都会做。” 江旭一愣,又问道:“有没有什么拿手菜?” 老板接着答:“通通都拿手。” 江旭忍不住笑了:“满汉全席会做吗?” 老板一本正经地回复:“当然会!” “卧槽!这也会?”江旭还真就不信了,立马说道,“那就来一桌满汉全席吧!” 老板却摇摇头:“做不了,食材不够。” 江旭顿时哑了,有种被人调戏的感觉,一句“妈卖批”卡在喉咙里不知当讲不当讲,好半天才憋出一句:“你特么逗我好玩是吧?” 老板很认真地再次摇头:“没逗你,要做满汉全席的话,你应该提前预约。” ——我预约你个大头鬼啊?真把自己这破屋当成是五星级大饭店了? 江旭立刻就想发飙,准备全面开启暴走模式,结果却被夜星宇用眼神制止。 随后夜星宇开口,像是熟客一样麻溜地点起菜来:“葱烧鲤鱼,爆炒猪肝,小鸡炖蘑菇,红烧狮子头,这几样各来一份,再来一大碗三鲜豆腐汤,如果五香酱牛肉还有的话,也切个两斤端上来。” 话说完,这回就换到老板愣住了,因为夜星宇点的这几道菜,恰好都是他的拿手绝活,也都正好备有食材。 第159章 明星往事,不堪回首 老板目露诧异之色,盯着夜星宇上下打量了一番,才微微一点头,扔下一句“等着”,就自己钻进了里面厨房。 紧接着,隔着一堵墙就传来叮叮当当的各种声响,老板忙活着为他们做菜。 沈梦涵这时也擦好了桌椅板凳,招呼众人坐下。 一张小方桌正好可以围坐四人,一人一边,并不嫌挤,但配套的却是那种很原始的长条板凳,连个靠背都没有,一点都不舒服,除了夜星宇神色自如,处之泰然,其他人都有些不适应。 他们从来没有在这样脏乱差的环境之下用餐吃饭,一个是豪门江家的小少爷,另两个也是娱乐圈中的明星人物,出入的大多是高档餐厅,有专人伺候服务,哪像现在,桌子板凳自己擦,连杯茶水都没有,还要闻着从厨房里传来的呛人油烟味。 坐着干等很没意思,还不如聊天打发时间,便由江旭起头打开话匣子。 他先是大骂了一顿严少泽,再把严家的列祖列宗通通问候一遍,才意犹未尽的暂时住嘴。 沈梦涵趁此机会再次向夜星宇郑重致谢,并拿出一个精致的卡片匣子,抽出几张带着香粉味的硬质纸片,亲笔写上自己的签名赠给江旭和罗莉。 由于夜星宇没向她要过签名,她不知道该不该给,毕竟当明星的风光已经成了过去式,现在的沈梦涵只是一个普通人。 签名这东西,就看别人在不在意,他是你的粉,自然求之不得,如果不是,就算你愿意给,别人还不一定稀罕,尤其对方是能够进入桃花源的贵族名流,连严少泽都不放在眼里。 夜星宇看出了沈梦涵心中的疑虑,微笑着扬了扬手机,平静说道:“签名就不用给我了,我们加个好友就行,说不定你什么时候复出了,还可以请我看个演唱会什么的!” 沈梦涵笑着应道:“一定一定!” 话虽这样说,她自己心里却清楚,得罪了严少泽,基本上星路就已断绝,再也没有翻身复出的可能。 脸上是强颜欢笑,心中是凄凉悲苦,在风光的背后,是他人想象不到的辛酸与落泪,尤其是沈梦涵这种突然从云端掉入深渊的大明星,便犹如折翼之天使,再也无法翱翔于天际。 女人天生就带有八卦体质,尤其是罗莉这种活泼外向的小女生,她也不管什么忌讳,明明只是初次相识,便主动追问起沈梦涵,想知道她退出娱乐圈的真实原因。 本来这些事情,沈梦涵不太想说,但禁不住罗莉和江旭这两位小年轻软磨硬泡地一再追问,便只有唉声叹气地向众人吐露心声,说出了自己的遭遇。 当年,还在舞蹈学院进修的沈梦涵被光辉娱乐的星探发掘,签约成为练习生,一年后出道,凭着靓丽动人的外形,飘逸出尘的气质,动人心弦的歌喉,以及吸引眼球的舞姿,立刻大红大紫,晋升一线,成为当年娱乐圈的新人王。 歌而优则演,之后又进军影视,与各个名导大咖合作,留下了无数塑造完美的荧幕形象,粉丝量已经突破一亿,常年霸占各种头条热搜,风头一时无两。 三年时间,沈梦涵拿遍了各种大奖,已经成为无可置疑的顶级巨星,但在她最辉煌最耀眼的时候,却由经纪公司突然代表她发布了隐退消息。 在沈梦涵的个人微博上,仅仅只留下一句:“我爱你们,但是很遗憾,谢谢大家的支持!” 自此以后,巨星归隐,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像是突然在人间蒸发,令不少喜欢她的粉丝扼腕叹息,深表遗憾。 但是不久之后,突然有人爆料,沈梦涵隐退是逼不得已,是有个大人物在动用权势为难她,封杀她,她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最终选择了急流勇退。 不过在第二天凌晨,这个爆料人就坠楼身亡,从她家里找出了一封遗书,经专家鉴定为亲笔书写,遂判定为自杀。 死者是沈梦涵的经纪人,在其公开的遗书上,声称自己精神状况出现了问题,乃至人格分裂,所以才会说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言论,并再次证明沈梦涵的隐退是出于自愿,并没有遭受任何人的逼迫。 此事之后不久,网络上又爆出惊天消息,称巨星沈梦涵曾经酗酒磕药,私生活糜乱,再度掀起轩然大波。 粉丝们怒了,对发布消息的匿名者口诛笔伐,但奇怪的是,不少圈内明星纷纷站出来发声,先后表示,此人所说的就是真相。 甚至还有一位自称是沈梦涵“圈中好友”的小名星,上传了一段小视频作为证据,这段视频最终令沈梦涵名声尽毁,身败名裂。 视频只有十几秒,画面比较模糊,为手机在暗光下拍摄,展现的内容是一个女人正同时跟两个男人做那种事情。 两个男人都没有露脸,但是女人的长相却能看得清,跟沈梦涵非常之相似,不少人在仔细地对比和分析后,都认定她就是沈梦涵。 这段视频将沈梦涵彻底毁掉,大半粉丝由粉转黑,掉转枪口气愤怒骂。 但也有不少死忠粉坚信,那肯定不是梦梦,梦梦是被人故意诋毁陷害的。 许多人都希望沈梦涵能够站出来,为自己澄清一切,只要她亲口说“那不是我”,那么大家仍然愿意相信梦梦,她永远都是女神。 但是由始至终,沈梦涵一直保持沉默,没有现身为自己辩护过一句。 直到几个月之后,风波渐渐平息,沈梦涵的微博却突然更新了一条留言,内容是:“很遗憾!让大家失望了,我辜负了所有人!” 网络上又开始沸腾了,这条新留言的内容很简单,似乎从侧面回应了上述事件,但绝对不是自我辩解,反倒像是忏悔认错,之前对她的各种指控,好像并非污蔑,而是事实。 原本坚定不移的铁杆粉都开始动摇了,再加上大量网络水军疯狂带节奏,沈梦涵这个名字已经掉进了臭水沟里,就算还有极个别头脑清醒的在替她说话,也敌不过众口烁金。 第160章 跌落凡尘的折翼天使 高高在上的女神沈梦涵,彻底被打下凡尘,所有的荣誉和成就全部毁于一旦,成了耻辱的代名词。 群众大多是疯狂而盲目的,他们都是道听途说,看不清真相,有人牵头,便高声附合,反而是一些圈内人士才知道内幕。 真实的情况确实像罗莉听到的那样,沈梦涵是被人陷害的,那个人就是严少泽。 而严少泽能够肆无忌惮地迫害沈梦涵,就因为他是光辉娱乐的大老板,同时也是沈梦涵以及无数大小名星的最高boss。 严家作为五大家族之一,自然少不了要开公司做生意,涉足了不少行业,其中最重要的两项,就是交通运输和娱乐传媒。 虽说目前的重点是交通运输,但娱乐传媒却是严家最先涉足的行业,已成为其中的霸主,占据了大半壁江山。 上层圈子里面有很多人都知道,最早的严家是以黑起家,底子不干净,直到天龙帝国成立以后,才由黑转白,成为五大家族之一。 严家还在混黑的时候,赚来的钱大多是非法所得,要洗一洗才能用,于是便进军娱乐圈,开公司,养明星,拍电影,挣大钱。 在上个世纪末的时候,投资拍电影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洗钱方式,这也是严家决定开娱乐公司的主要原因。 随后,便有了大名鼎鼎的光辉娱乐,全称为光辉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至今为止,光辉娱乐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是国内规模最大,底蕴最深,同时也是实力最雄厚的艺人公司,当年差点统一了整个娱乐演艺圈。 直到后来大时代传媒异军突起,高价挖走了光辉娱乐一批当红大牌,并且稳扎稳打,在强大资本的推动下拼命抢夺市场,才形成了现在的两虎格局。 这也是光辉娱乐店大欺客,自以为业界老大,为所欲为,拼命压榨手下艺人,开出各种霸王合约,不少人忍受不了,又恰逢大时代传媒招兵买马,于是纷纷跳槽,最终成就了大时代。 到了现在,光辉和大时代各自占据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其他的小公司就只能在夹缝中生存,捞点残汤剩水,不足为道。 可以这样说,所有达到一线的明星,要么是光辉旗下,要么就来自于大时代,如果选择跟其他小公司签约,不仅收入起不来,也根本红不了,只能跑跑龙套混口饭吃。 从综合实力还有市场份额来讲,光辉娱乐虽然不及巅峰之时,却依旧是行业的龙头老大,力压大时代传媒一头,所以严家就可说是娱乐圈的土皇帝,无冕之王。 别看沈梦涵是顶级巨星,光鲜耀眼,可在资本家的眼里,她只不过是一件包装出售的商品,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作为光辉娱乐的执行董事,严少泽想要封杀沈梦涵,那简直不要太简单,只要他一声令下,沈梦涵不仅拍不成一部电影,也发不出一首新歌,就连个小小的广告代言都接不了,甚至还会有大量的圈内人成为帮凶,各种诋毁造谣。 有权,有势,有钱,有人,严少泽在娱乐圈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而沈梦涵虽是巨星,可那也是光辉娱乐花钱捧出来的,一旦离开公司的支持,她啥也不是,只能沦为被人欺压的弱女子。 沈梦涵也曾想过转会大时代,可她已经跟光辉签下了终生条约,一旦撂挑子不干,立刻就要遭到天价索赔,能赔到她倾家荡产乃至卖身抵债。 更何况,严少泽不是普通的恶少,严家也不是普通的家族,这是一个有黑色背景的庞大势力,偶尔还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就比如那个经济人,刚站出来为沈梦涵仗义执言,结果当天半夜就跳楼自杀,难道真的是精神分裂? 这纯属瞎扯淡!娱乐公司怎么可能让一个精分患者来给顶级大明星做经济人?这明显就是严少泽的报复! 严少泽同时也用这种方式来警告所有知情人,想活命就不要乱说话,小心祸从口出。 所以没有人再出头,通通都闭紧了嘴,谁要敢站出来伸张正义,下一个跳楼的必然是他。 经济人的跳楼事件,也给了沈梦涵很大的打击,她一个无权无势的弱女子,哪有胆子敢跟严家对着干? 于是她只能选择沉默,就算背负了太多的误解,也不敢站出来为自己澄清。 听完沈梦涵的讲述,江旭问出了起因关键:“严少泽为什么要针对你呢?总得有个理由吧?” 沈梦涵很快便答道:“是因为赵子强。” 江旭大惊:“赵子强?震城赵家赵四爷的亲孙子?” 沈梦涵点点头:“是的,就是他!” 江旭又问道:“你怎么惹上他了?” “唉——!”沈梦涵长叹一声,才答道,“赵子强看上了我,想让我做他的情妇,于是让严少泽来做说客,并向我施压。” “真是岂有此理!”江旭拍着桌子,大声吼道,“严少泽这个狗东西,竟然帮着外人来欺负自己人,亲手砍断了生财的摇钱树,他是糊涂了吗?” “并不是糊涂,他是舍小利而逐大利!”沈梦涵详细解释着,“赵家的富有全天下人都知道,严家一直在寻求与赵家合作,所以我就成了严少泽用来讨好赵子强的牺牲品。” “但是你拒绝了?” “是的!我拒不从命,便惹恼了严少泽,然后他就开始用各种手段逼迫我。” 听到这里,基本上所有的脉络就清楚了。 严家想要得到赵家的注资,来扩大自己的生意,就把旗下艺人作为利益交换的牺牲品,自斩摇钱树。 一个明星再怎么红火,赚来的钱也比不上资本大鳄的乾坤一掷,这就是舍小利来换大利。 震城赵家富甲天下,是名副其实的全球首富,在十大豪门里面排在首位,无可撼动,就算是其他九个豪门加起来,恐怕也不如赵家富有。 要不是赵家人丁单薄,只埋头做生意,不涉足其他领域,那么五大家族就要变成六大家族。 即使是势力庞大的严家,也垂涎赵家的财富,难怪严少泽会为了讨好赵子强,而牺牲手下的顶级艺人。 第161章 归隐田园的青衣杀手 沈梦涵继续说道:“严少泽先是对我威逼利诱,我不答应,随后就是全面封杀,直接让公司宣布我隐退的消息,后面还造谣生事,毁坏我的形象和声誉。” “那个视频……”罗莉欲言又止,这个问题可能很尴尬,却是一个绕不过的坎。 “不是我!”沈梦涵回答得既干脆又肯定,“他们找了一个跟我相像的女人,稍微整下容,就几乎跟我一模一样,再把视频故意弄得模糊一点,便能鱼目混珠,不明真相之人一看,就会先入为主地以为,那就是我!” “原来是这样!我也不相信梦梦姐会做那种事情,可后来微博上的留言又是怎么回事?莫非也是严少泽在暗中搞鬼?” “对!有人盗走了我的微博帐号,然后发了那条留言,后来连密码也改了,我自己都进不去,本来想把帐号申诉回来,从新发一条微博澄清事实,可后来想想还是算了,严少泽的势力太庞大,我根本就斗不过他,只能忍!” “那你今天跟严少泽碰面又是怎么回事?不会是想向他屈服吧?” “唉——!”沈梦涵又叹了一口气,脸色愈发悲苦,“我出身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家庭,后来当明星挣到了不少钱,就给我父亲拿去开公司和搞投资,他也从一个平凡工人变成了大老板。”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明星挣到钱以后,不可能老老实实地存在银行里,多半都会投资理财,沈梦涵也不例外。 她接着说道:“严少泽逼迫我,封杀我,我都没有屈服,因为我还有不少积蓄,即使退出演艺圈,我也饿不死,谁知道他竟然向我父亲下手,伪造假证据,找人栽赃陷害。现在我父亲因为非法走私而被拘留,很可能要被判处重刑,我也是被逼得没办法,才来找严少泽谈判,结果就发生了今天的一幕。” “也就是说,罪魁祸首其实是赵子强,而严少泽只是为了拉拢赵子强,才甘愿做帮凶?” 说话的是夜星宇,他之前一直没出声,直到此时才开口。 沈梦涵答道:“大概是这样!我听严少泽说,赵子强仍然对我念念不忘,所以严少泽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苦苦相逼!只是不清楚,这些事情究竟是赵子强亲自指使,还是严少泽自己做出的决定。” 夜星宇略一沉吟,转而问道:“那赵子强这个人倒底怎么样?比起严少泽又如何?” “我只知道他很好色,特别喜欢玩弄女明星,并且喜新厌旧,经常把别人肚子搞大之后就狠心抛弃!”这是沈梦涵对赵子强的评价。 接着,她又开始讲起严少泽:“严少泽和赵子强是一丘之貉,狼狈为奸,但他对美色兴趣不大,只对热衷于金钱和权势。” 最后,又说到了两个人的合作:“通常是赵子强看上了哪个女明星,就由严少泽出面,去施压谈判;而作为回报,赵子强会给严少泽一笔经济投资,来扩大对方的生意规模。” 这其实就是一种钱色交易,也是双方互相认可的潜规则,真要说起来不算稀罕,很多懂行的人就这么干,尤其是严家,最喜欢走偏路子。 夜星宇又问道:“赵子强是赵家的继承人吗?赵四有几个孙子?” “赵家三代单传,赵四爷只有一个儿子赵永仆,而赵永仆也只有一个儿子赵子强。”回答的是江旭,他对震城赵家的成员构成很了解。 夜星宇没有再问,转而言道:“要上菜了,先吃再聊!” 话刚说完,老板端着两盘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把菜放到桌上后,便回头去拿碗筷。 先上的两道菜是葱烧鲤鱼和爆炒猪肝,看卢来色泽鲜艳,香气扑鼻,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但夜星宇却知道,这里做出来的菜,绝对不会让他们失望,就算比不上自己的手艺,也差不了太多。 这个简陋菜馆的老板,并非普通人,他曾经是“青衣”组织的一名老牌杀手,代号“厨子”,生平最大的兴趣爱好不是动武杀人,而是做菜。 厨子沉默寡言,不擅交际,但做起事来既有条理又有分寸,不容易出纰漏。 后来他跟随罗修反出“青衣”,但在“青衣”灭亡之后,并没有加入新成立的“修罗”,而是选择了退隐。 他隐居的地方,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罗修,另一个是酒鬼。 罗修是他带头大哥,是他敬重仰慕的英雄;而酒鬼是他的生死兄弟,是可以炒两个菜,喝几壶酒,并聊上一整天的知交好友。 因为在凉山取酒的过程中得知了“修罗”之变,夜星宇便想要通过其他方法,去试图了解“修罗”现今的情况。 尤其是酒鬼,他中了大狗等人的圈套,重伤而逃,不知所踪。 夜星宇便在想,会不会躲在厨子这里养伤。 厨子隐居之地位于帝都远郊,跟桃花源一个方向,夜星宇就打算过来一趟,找个机会向厨子打听消息,并顺便带江旭他们品尝一下厨子的厨艺。 厨子的烧菜水平,罗修早就点评过,给予了高度赞誉,认为比起自己也相距不远,只是在菜式种类和经验丰富上差了不少,细节方面也做得不够到位。 罗修曾戏言,说厨子是“一流的厨艺,二流的武艺”,来当杀手是浪费了天赋。 当然,也只有罗修才这样说,其实有很多“青衣”成员都忌惮厨子,他是经验丰富的老牌杀手,任务成功率很高,在组织里面也算是一号名人。 厨子的武学实力在罗修眼里最多只是二流,可放到别人眼里就是一流,比起大狗和猴子等人都要强出不少,早就成为内家高手。 也正因为夜星宇知道这家菜馆的底细,才能一口点出厨子的拿手好菜,并且全都是简单好弄的家常菜,所以厨子才很诧异,认真打量了夜星宇好几眼。 厨子很快将碗筷拿了出来,还有一大盆米饭,让他们自己取用。 第162章 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 碗筷还算干净,但沈梦涵还是用纸巾仔细擦拭了一遍,而米饭并不热乎,但也没有凉透,只是微温而已。 厨子的手艺没有退步,仍有相当高的水准,包括夜星宇在内,一个个都吃得津津有味。 “这味道可以啊!”江旭一边用筷子夹菜,一边称赞,“我还以为姐夫你在逗我们玩呢,却没想到是真的,这老板的做菜手艺比起桃花源的星级名厨还要给力!” 罗莉也称赞道:“果然是人不可貌相,这家菜馆看起来不像样,但味道确实不错!” 沈梦涵却有些好奇:“按说这种手艺,应该去城里找个好铺面,不愁没生意,可为什么要开在这样荒僻的地方呢?这都到了饭点,却连一个客人都没有,能经营下去吗?” 夜星宇说道:“我们不就是客人吗?” “这也太少了吧?才点了几个菜,老板也挣不了多少钱呢!”沈梦涵在帮着店家说话。 夜星宇却是微微一笑:“你们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做‘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只要做了我们这一桌生意,老板半年的生活费应该就有了。” “什么意思?”沈梦涵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夜星宇指了指她身后:“看那里。” 沈梦涵便侧转上半身,同时扭动脖子望向后方,好奇的江旭和罗莉也跟着歪脑袋看去,只见斑驳的砖墙上有黑墨书写的字迹,不过时日太久,都已经掉色了,需要脑补一下才能还原。 看着那歪歪扭扭的模糊字迹,江旭费了好大的劲才认出来,一字一顿地跟着念道:“吃、哈、点、哈、一、菜、一、寓……这什么意思?” 其他两个人也看得莫名奇妙,不明所以。 夜星宇忍不住笑出声来,纠正道:“是‘吃啥点啥,一菜一萬’,啥字他写错了了,写成了‘哈’,万字他写成了繁体。” “这意思是……”江旭挠了挠头,隔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失声惊叫道,“一个菜,一万块?” “是这意思没错!”夜星宇给出了肯定答复,但语气很平淡,恰与江旭的震惊成对比。 “我滴妈鸭!这特么是家黑店吗?”江旭傻眼了。 一个菜一万块,已经达到了餐饮业的最高收费标准。 比如名震天下的知味轩,标价最高的是满汉全席,一共一百零八道菜,售价过百万,平均下来就是一个菜式一万块,应该是全世界所有餐馆当中收费最高的。 可特么那是知味轩,装修得富丽堂皇,亮瞎狗眼,就算比不过玉京台,也跟桃花源和醉山居一个标准,每一个顾客都安排一个服务员专门伺候着,餐具也是镶金嵌银,逼格满满,岂是这家破菜馆能比? 看看这里都有什么,掉漆发黑的桌椅,满是灰尘的地面,斑驳生苔的墙体,以及态度倨傲的老板…… 招牌没有,店名没有,菜单没有,茶水没有,暖气没有,甚至连扇门都没有,一块破布帘子随便遮一下完事,这算是哪门子的餐馆?这样的服务还想一个菜卖一万块? 除了夜星宇以外,他们三个都快要崩溃了,三观全毁,感觉像是进了一家黑店。 一万块钱一个菜,确实很贵,但他们这些人也都消费得起,问题是这也太黑了吧! 除了味道,啥也没有,其他全是减分项,这是把活人当成肥猪宰啊! “你们应该知道这里为什么没生意了吧?”夜星宇夹了一块猪肝送进嘴里,边嚼边道。 “一个菜要卖一万块,一般人哪里吃得起!”江旭虽是富家少爷,有花不完的钱,却也知道普通人的消费能力大概是什么水准。 几个菜摆一桌就要几万块,确实离谱,做完他们这一单生意,老板的确可以半年不用开张了。 正在众人为这家天价菜馆而惊叹时,突然门帘一掀,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年轻男人。 他大概与夜星宇一样的年纪,五官端正,浓眉大眼,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一身简洁的休闲打扮,属于是那种第一眼看上去不是特别帅,但却越看越有味道的类型。 他进来看到店里有客人,便礼貌地打了个招呼,点头含笑道:“大家好,请问老板在吗?” 江旭但觉此人有些眼熟,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便随口答道:“老板在厨房里面忙着呢!” 那人“哦”了一声,道了个谢,便走到另一张桌子边上坐了下来,也不管凳子是否干净。 这时候,正好老板又端着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随手把菜盘子放到夜星宇他们桌上,便对那新来的年轻人说道:“想吃什么就尽管点。” 年轻人指了一下旁边那桌,微笑道:“就他们桌上那几样,也给我来一份吧!” 厨子点点头:“你要多等一下,他们这边的菜还没做完。” “没关系,您先忙,我喝点茶水等着。”年轻人倒是很好说话,脸上一团和气。 不过他说完这句话就愣住了,因为桌子上没杯子,也没茶水。 再转头看了一圈,发现房间里面空空荡荡,根本就没什么摆设,完全称得上是家徒四壁,别说是茶水了,连个能装水的东西都看不到。 厨子也不管客人有没有水喝,他自己就钻进厨房里面忙活去了,一点服务意识都没有。 年轻人也不介意,就端正坐着,双眼微闭,两腿分开与肩平齐,双手就放在膝盖上,坐姿如同军人一般笔直挺拔。 夜星宇对那年轻人多看了两眼,心中有些起疑。 他能感应到,这个年轻人是个古武者,已经跨入了高手的门槛,由外转内,气息旺盛,肯定是掌握了内劲。 二十来岁的内劲古武者,已经能算是习武天才,在世俗界中并不常见,但真正令夜星宇对他关注的原因并不是这个,而是这个年轻人此时正在做的事。 眼观鼻,鼻观心,身心放松,纳清吐浊。 每一个呼吸循环都超过十秒钟以上,吸长呼短,鼻入口出。 第163章 修武者锻体,修仙者壮魂 此人竟然是在修炼,用的是罕为人知的呼吸吐纳之法。 这不是古武界的常见修炼路数,而是修仙界的惯用修行手段。 这个礼貌而又和气的年轻人,不单单是一个内劲古武者,竟然还是仙武双修。 这里先要说清楚一个重要概念,所谓的“仙”,并不是住在天上且法力无边的神仙,而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得以长生的人类。 修仙者,修的便是长生,重点只在于寿命多寡,而不是实力有多么的强大,不能与神话传话中能够移山填海法力无边的神仙混为一谈。 所以修仙者这个名称听起来非常高大上,比古武者要牛逼百倍,实际很可能是个战五渣,真正要对打起来,大多数修仙者的战斗能力都不如古武者。 古武者是通过练拳来强化体魄,通过实战来增长经验,由此而获得强大的战斗能力。 修仙者则不同,要心平气和,修身养性,很少与人动武。 至于修炼方法,则是多种手段结合,平时是以呼吸吐纳或是观想冥思为主,辅以养身之道,外加丹药之助,增长魂魄之力,由此踏上长生之路。 总结起来,其实不复杂,古武者是强化体魄,修仙者是修练魂魄,体魄增加物质力量,魂魄提升精神力量,前者好理解,后者难入门。 所以,但凡世间高人,修武者众,而修仙者寡,能跨进门槛的修仙者,更是少之又少,比大熊猫还要罕见。 在古代,仙道也曾经盛行过,历史上有不少名人就是修仙者,比如彭祖,自尧帝起,到舜帝,再到禹帝,又先后历经了夏、商、周,足足活了八百岁。 再比如秦汉时期的著名方士徐福,也是一个修仙者,也活了几百岁,逍遥海外,得以长生。 还有前文提到的真人阴长生,神医孙思邈,这些其实都是修仙者,每一个的寿命都远超普通人类。 论起稀有程度,修仙者远比古武者更为罕见,在古代封建王朝就是如此,更别提科学发展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 如果说古武者是万中无一,那么修仙者还要在数字后面再加几个零,可说是千万人中都找不出一个来,夜星宇甚至怀疑,修仙之道可能已经灭绝。 至于仙武双修,那就更少,这两条路随便哪一条都很难走,都想要搞出成绩来,多半是痴心妄想。 修武,主要看根骨;修仙,就要看心性。 当然,还有悟性天赋和勤奋努力都必不可少,不论是修仙修武,还是做其他行业,都需要这两样。 武者的心态通常好强,需要勇猛精进,一往无前,所以多半好勇斗狠,率性而为;可要想求长生,就不能有暴脾气,必须要有泰山崩于前而淡然处之的良好心态,修身养性,清静无为,这样才能在仙道一途有所成就。 这两者,在心境上可以说是完全相反,很难协调,所以不管是修武之人去修仙,还是修仙之人再修武,都有一种拿惯了刀叉就用不来筷子的感觉。 不过在历史上,仙武双修的著名人物也不少,比如少林祖师达摩,武当祖师张三丰,以及正一道教的创始人张道陵,还有全真道教的创始人王重阳,这些都是仙武双修的绝世高人。 一个古武者,即使练到先天境界,最多也不过能活一百多岁,可要是在仙道上有所成就,活上两三百岁不是难事。 而刚来的这个年轻人,就算他是一个内劲古武者都不稀奇,诡异的是,他居然还懂得修仙者的呼吸吐纳之法,这就令夜星宇不得不在意。 修仙界的修炼法门,夜星宇也知道不少,不外乎观想、调息、明心、正气,本质并不玄乎,其实就是凝聚心神,磨炼意志,进而壮大神魂,久而久之便能使神魂产生力量,也就是玄之又玄的精神力。 所以,修仙者的肉身体魄不强,却有更为神奇的精神力量,正面作战的情况下,不敌古武者,可在暗中使坏,却能胜过百倍。 修仙者的作战手段,不是靠强健的身体,而是由精神力所衍变而成的诡异法术,但是这些法术的威力往往并不大,绝对达不到惊天动地的程度,既不能降下笼罩全城的流星火雨,也无法召唤毁灭人间的地狱魔龙,所以别把修仙者想象得太厉害。 修仙者入门不易,要想练出精神力,并能熟练掌控,就更难,难于登天,比古武者练出内劲还要难得多。 很多掌握了修炼方法的修仙者,也是跟普通人一样的弱鸡,真要跟古武者冲突起来,绝对要被当场吊打,这就造成了仙道不如武道的局面。 仙道的优势在于长生,但是在古代社会,官府不给力,法制不健全,兵荒马乱,贼寇横行,于乱世之中想要长命百岁,并不容易,还不如习得武艺保护一家老小,别修仙没修出名堂来,反被人一刀砍了头。 古武尚有重振之日,仙道却早已没落,几乎绝迹。 夜星宇最后一次跟修仙者打交道,还是华神通的时代,当他成为罗修之后,就已经再也没有见过修仙者,没想到在这偏僻的小饭馆里,竟能遇到一位,并且不是老妖怪,而是年轻人,这就值得让他关注。 人之神魂无形无相,精神力量也是无影无踪,夜星宇能看出这年轻人的古武修为,却看不出他有没有掌握神魂力量。 如果仅凭猜测,夜星宇认为是没有,毕竟修炼神魂的难度要远远超过肉身,除非是天赋异禀,否则很难有效果,没个几十年的日夜坚持出不了成绩,他自己也是因为不可思议的机缘和奇遇,才能拥有不死不灭的强大神魂。 正当夜星宇关注这个青年之时,他心中一动,又有了新的感应。 屋子外面又有来客,一共四个人,竟然全都是古武者。 有三个人是从正面走过来,但其中一个却离开了队伍,鬼鬼祟祟地绕向后方,那是厨房的方向。 ——来者不善啊! 第164章 要抽烟的话,就请你出去 夜星宇感应到了淡淡的杀气,不出意料,这些人应该是杀手。 他自己曾经就是杀手之王,对于这种杀气很熟悉,不管是“青衣”还是“修罗”,很多人都带有这种气息。 那么,对方的目标的是谁呢? 是严少泽咽不下气,立刻找来杀手妄想干掉夜星宇,并且通过某种手段追到了这里? 还是厨子的身份暴露,引来了想要对付他的仇敌? 等到三个人掀帘进门,六只眼睛都望向那闭目修炼的青年时,夜星宇才知道,他都没有猜对,杀手的目标,竟然是这个仙武双修的年轻人。 进来的三个人,年纪相差不大,都是三十来岁的模样。 前两个身强力壮,孔武有力,国字脸,板寸头,五官面貌有些相像,可能是亲兄弟。 而走在后面的那个身材瘦小,佝偻着身子,竟然是个驼背,走路的动作像是个猴一样。 三人都看了那端坐不动的年轻人一眼,径直走了过去,为首的大汉说了一句:“没位置了,挤一挤。” 说完也不等别人答应,就大马金刀地在青年旁边坐下,他的兄弟坐到了青年的另一边,而那个驼子则是坐在青年对面。 四个人,一张方桌,倒也正合适。 年轻人停止了吐纳修练,双眼睁开,微笑着说道:“不碍事,店小了点,只有两张桌子,也只能将就一下。” 后来的三个人都没说话,在青年对面的瘦猴驼背摸出了一根香烟和打火机,自顾无人地点上,开始吞云吐雾,从他嘴里喷出来的白色烟雾都朝着对面飘过去。 只吸了两口,桌子上空便烟雾缭绕,并渐渐呈现扩散迹象。 夜星宇眉头一皱,突然出声道:“要抽烟,出去抽,这里还有其他人。” 瘦猴驼背转过脸来,冷冷笑道:“老子抽个烟,关你屁事!” 说完,还故意挑衅似地将一口烟雾喷过来,一副“你能拿我怎样”的欠揍表情。 夜星宇却没理他,直接看向那年轻人,大声提醒道:“烟有毒,别吸!这三个人是来杀你的!” 此言一出,就如同往湖水里面扔进一颗炸弹,掀起滔天巨浪。 那三个杀手完全没想到,此行的目的竟然被不相干的旁人一口叫破,脸色顿时大变。 而那个本是猎物的年轻人也马上警觉起来,立刻就要起身后退,但头脑里忽然变得昏昏沉沉,想来是刚吸入的毒烟已经开始发作。 猎人们的反应也不慢,既已被叫破,那便不再犹豫,当场动手。 左边的大汉伸出了右手,右边的大汉伸出了左手,两只大手同时抓向年轻人,使得都是擒拿手法,旁边的年轻人要是被这两只大手抓住,便如砧板上的鱼肉,任杀任剐。 但是他们显然低估了猎物的本事,毒烟也只是令人头脑昏沉,精神恍惚,并没有让猎物失去低抗能力,何况那个年轻人还修炼了呼吸吐纳术,神魂强度肯定要超过普通人,精神意志更强, 看到两只大手抓过来,年轻人也同样伸出了自己的双手,并且用的也是擒拿手法。 擒拿对擒拿,就看谁的功夫更好,谁的实力更强。 年轻人以一敌二,又受到毒烟影响,但他的擒拿手法更为精妙,手臂力量也更加强大,竟然反客为主,倒将两个大汉的手腕拿住,占据了上风。 但是在年轻人的对面,还有一个瘦小的驼背,他手脚未动,只是嘴一撅,叼着的香烟就被吐出,化作一道火光,飞快射向年轻人的眉心。 两人距离太近,就隔了一张桌子,年轻人低头闪避的同时,腿一抬,用膝盖顶起整张桌子,利用桌面来抵挡对方吐出来的香烟。 “噗”的一声,桌面被射穿,坚硬的木头竟然挡不住一根柔软的香烟。 但年轻人已经及时低下了头,香烟从他头上掠过,险又之险,只烫焦了一两根头发。 年轻人又伸腿一踢,刚被顶起来的桌子发出声响飞向对面,那驼背汉子却从凳子上跳起来,灵巧地往边上一闪,桌子并没有撞到他。 但那驼子却有些阴狠,自己避过不说,还伸腿在桌子上补了一脚,飞在半空的桌子稍稍变向,径直砸向夜星宇。 夜星宇一伸手,桌子就停住了,随后被他轻轻巧巧地放在地上,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这一瞬间兔起鹘落,变化太快,江旭、罗莉、沈梦涵等三个普通人都看呆了,一个个傻愣愣地不知所措。 另一边,年轻人踢飞桌子之后,便撤手后退,与三个杀手稍微拉开一些距离,目光警惕地注视着对方三人,但却不忘对夜星宇遥遥致谢:“这位朋友,多谢提醒!” 杀手两兄弟紧盯着那年轻人,气势汹汹,蓄势待发,而瘦驼背却望向夜星宇,很是不爽地问道:“你是谁?” 夜星宇冷冷回道:“老子是谁,关你屁事!” 瘦驼背听得一愣,立刻又问道:“你是徐家找来的暗中保护他的高手?” 夜星宇冷笑道:“你想多了,我就是单纯看你不顺眼,叫你别抽烟,你还特么凶我,真是欠扁!” 瘦驼背双眼一眯,尖声叫道:“你找死!” 手一扬,一粒鸽蛋大小的黑色珠子疾射而出,打向夜星宇的面门。 夜星宇伸手去抓那黑色珠子,可指尖还没碰到,心中就生出警兆。 他立刻就改变策略,手往后收,同时释放出神魂力量,用无形的精神之力包裹着那一粒黑色珠子,使它的速度骤减,失去了冲击力,最后才被手指轻轻捏住。 在神魂力的探察之下,黑色珠子的内部结构一清二楚,夜星宇也忍不住脸色微变,问道:“你是唐家的人?” 在古武界,只要提到“唐家”,那就只有一个,即四大隐氏里面的蜀中唐氏。 瘦驼背没想到对方的眼光这么毒辣,抽个烟,别人就知道有毒,甩暗器,又被猜出来历,不管他做什么,都要被识破,真他妈邪门! “你到底是谁?”瘦驼背的目光像毒蛇一样,紧盯着夜星宇,两只手里都捏着一粒黑色珠子,随时准备扔出去。 第165章 热乎乎的菜,冷冰冰的人 夜星宇没猜错,这个瘦驼背确实是唐家的人,名字叫做唐尧。 唐家最拿手的就是暗器,不仅在于施放暗器的手法,暗器本身也是关键,并且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工艺水准的提升,唐家的暗器早就日新月异,威力甚至不在枪炮之下。 比如唐尧最爱用的黑色珠子,名字叫做“爆针弹”,速度不算很快,但却很阴险,一旦受到撞击,就会发生爆炸,内藏的几十枚细小毒针随之四散飞射,防不胜防。 面对这种阴毒暗器,不明底细的人很容易中招,夜星宇刚才要是用手去接,说不定就会触发爆炸,手要被炸伤不说,被毒针射中就更麻烦。 唐家的毒很霸道,堪称见血封喉,即便不被当场毒死,也难有再战之力。 幸亏夜星宇拥有匪夷所思的神魂之力,于冥冥中有玄妙感应,能够提前预知危险,所以即时收手,先用神魂力量消弥掉爆针弹的冲击力,再轻轻接住,就不会触发爆炸。 要是换了别人,不仅要被炸伤,还要被毒针所伤,根本防不防胜。 没有等到夜星宇的回答,唐尧双目之中凶光四射,大吼道:“动手!全杀了!” 两只手中握着的爆针弹同时向前掷出,一个打向夜星宇,另一个打向坐在夜星宇对面的江旭,只要有一个黑珠子爆开,一桌人都跑不了,通通都要被毒针所伤。 而在另一边,那两个大汉听到招呼也展开攻击,左右配合,再使擒拿手法抓向那个青年。 但是光靠他们两个,根本制不住那年轻人,甚至加起来都不是对手,还需要唐尧的帮助。 唐尧在向前掷出两粒爆针弹之后,双手往腰间一摸,又取出几枚毒镖,也不转头,就凭着听风辨位,六枚毒镖反手甩出,组成梅花形状,配合着两个大汉的攻势进行疾射。 对付那年轻人,唐尧没敢用爆针弹,是生怕爆炸和毒针误伤到同伙,所以便用了毒镖。 夜星宇已经站了起来,脚步一动,双手一伸,两粒爆针弹就到了他手上,都没有被引爆。 而年轻人那边,也应对得相当巧妙,他的擒拿手法很是高明,自身又是内劲古武者,比那两个大汉加起来还要厉害许多,一招之间,便拿住其中一人,再运劲一扯,对方身不由己,被他拖到跟前,成为他的挡箭牌。 年轻人身子一缩,就躲在那大汉身后,只听“嗤嗤”声响,六枚毒镖全插在大汉身上,血花飞溅,毒气攻心,嘴角马上溢出黑血,当场毙命。 “老二!”另一名大汉目眦欲裂,惊声怒吼,奋不顾身地扑上前去,要为兄弟报仇。 但是他技不如人,两招一过,也被制住,被那年轻人使出分筋错骨的手法,三两下就卸掉了肩肘关节,只有腿脚能动。 转眼之间,三个杀手就折了两个,一死一伤,只剩下唐尧自己还站着。 唐尧突然感到心慌,他完全没料到目标人物居然有这样的实力,根本不像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反而是一位极其厉害的古武者,明明吸了一些毒烟也没有影响,还能使出巧妙的手法借刀杀人。 而另一边,那个英俊帅气的年轻人也强得不像话,唐尧不明白为何爆针弹到了对方手里竟然不爆,自己擅用的杀招似乎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更奇怪的是,他们还有一位同伙从后方潜入,这时候也应该现身了,却完全没有动静,这又是什么情况? 人呢?死哪去了? 唐尧刚在心里想到这一点,答案马上就出现了。 厨房的布帘子一掀,店老板就走了出来,一手端着一盘菜,另一手提着一个黑衣人。 菜放到桌上,人扔到地上。 菜是热乎乎的,人是冷冰冰的。 不用说,这人已经死了。 他就是从后面潜入的杀手,结果死在了厨子手里,双眼大睁,死不瞑目,脸上全是惊恐表情。 唐尧更慌了,这个系着围裙的男人又是谁?竟然不声不响就做掉了一个杀手,这还叫他怎么玩? 在几天前,唐尧接到命令,配合杀手组织刺杀目标,而对方只是一个豪门公子,应该是轻而易举,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 好不容易等到目标单独驾车出行,他伙同三个杀手尾随而至,本以为可以轻松完成任务,却没想到一波三折,人没杀到不说,还损兵折将,自己也陷入了困境。 “你又是谁?”唐尧望向厨子,目光警惕。 “我是这里的老板!”厨子的答案简单直接,没说名字,只说身份。 唐尧不信,一个破烂菜馆里的邋遢老板竟然是高手,这有多离谱? 他已经觉得,自己这伙人是陷入了圈套,这根本就是对方布置的一个局,用目标人物将他们引出,想要一网打尽,而假扮食客的英俊青年和假扮老板的邋遢壮汉,肯定都是对方找来的高手, 唐尧已经萌生了退意,甚至是惧意,就算他是出身于唐家的暗器高手,也丧失了信心。 这三个对手,他都没有必胜把握,要是以一敌三,则必败无疑。 想到这里,唐尧不再废话,一扬手,好几个爆针弹被他同时掷出,分别袭向众人,而他自己则向墙边飞退,运集全身力气,像一颗炮弹一样撞破了砖墙,逃向屋外。 面对甩过来的爆针弹,厨子的动作非常快,一转身就钻进了厨房躲起来。 而那年轻人估计重施,身子躲到另一个被他制住的大汉身后,又想把别人当成人肉盾牌。 这样一来,即使爆针弹炸开,也伤不到他们俩,可夜星宇这边的几个普通人就说不定要遭殃。 爆针弹是很厉害的范围性杀伤武器,既是微型炸弹,又是毒针释放器,要是在这间不算宽敞的屋子里爆开,恐怕会很麻烦,难免造成误伤,夜星宇便只能出手,阻止它们爆炸。 他用手一招,在神魂力量的牵引之下,所有的黑色珠子都改变了方向,主动朝着夜星宇飞过去,他再用手将飞过来的爆针弹轻轻接住,一场危机就此化解。 第166章 古圣贤之风,徐公子善诚 对于逃走的唐尧,夜星宇没打算就此放过,其中一粒爆针弹被他脱手甩出,穿过墙上被撞开的破洞,飞向外面。 一秒钟之后,只听外面传来一声轻微的炸响,像是春节燃放的爆竹,随后又是一声惨叫,便再无任何声息传来。 唐尧最终还是逃走了,夜星宇也没想要他的命,只给予了足够的惩罚。 他的整个后背被爆针弹炸得血肉模糊,十几枚如牛毛般的细针扎入他的身体,要不是他嘴里早就暗藏了解毒之药,恐怕真就死了。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这些牛毛细针想要全部弄出来,肯定不容易,唐尧还要再遭受一番痛苦。 一场刺杀就此落幕,从夜星宇出声点破,到最后唐尧逃走,这一连串的过程说来话长,其实不过一两分钟,江旭他们三个普通人早就看呆了。 要不是墙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以及倒在地上的尸体,他们恐怕还以为刚才的一切只是幻觉。 两个女生都吓得脸色苍白,毕竟目睹了一场凶险的刺杀,还死了人,一般人哪受得了这种刺激。 不过一看到夜星宇淡然自信的目光,她们两个也就渐渐镇静下来,就好像天塌下来,也有人顶着一样,没必要太惊慌。 唐尧已经逃走,三个杀手死了两个,想要知道是谁指使,唯一的希望就是剩下的那个活口,但等到年轻人将那大汉的身子扳过来时,才发现此人也死了,是服毒自杀。 杀手基本上都是亡命之徒,不可能每一次任务都成功,一旦失败就有可能被生擒,死之前少不了一番严刑逼供。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许多杀手都会事先准备,一旦落网,立刻自尽,不给敌人拷打的机会。 显然,这个大汉事先在嘴里藏下了毒药,见事不妙就马上吞毒入腹,顷刻间毙命。 三个杀手全死了,是谁指使,就成了一个谜,唯一的线索就是,逃走的那个瘦驼背是唐家的人。 至于整个刺杀事件的背后有没有唐家的影子,那不好说,也许是某个唐家人的私自行为,与家族无关,也就是俗称的“接私活”。 不管怎么样,此事有惊无险,夜星宇是帮了大忙,饭店老板也出了力。 那年轻人双手抱拳合拢,用的是古武界平辈相交的可候礼节,诚心诚意地说道:“两位仗义出手,我徐善诚感激不尽!” 话音刚落,江旭就跳了起来,惊叫道:“你是徐家公子徐善诚?怪不得我说那么眼熟,原来是你!” 徐善诚友善一笑,回道:“嗯,是我!我看你也有几分眼熟,好像是江家的少爷吧?” 江旭连声道:“对对对!我叫江旭,这是我姐夫夜星宇,这是我女朋友罗莉,这是大明星沈梦涵。” 他这自来熟的性格,也不等别人细可,先是自报名字,然后把所有人一股脑地介绍了一遍,要不是他不认识饭店老板,恐怕连老板的名字也要说。 “大家好,因为我的关系给各位添麻烦了,我非常抱歉!”徐善诚又行了一个鞠躬礼,标准的九十度弯腰,一点也不马虎。 外界曾有传言,说徐公子善诚是“温良恭俭,至诚之人”,如今一见,果然很有礼貌,居然懂得主动道歉,从这一点看,就跟其他的富家公子不太一样。 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都是娇生惯养,习惯了以自己为中心,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懂礼貌讲道理的其实并不多。 徐善诚是四大公子里面最低调的一个,跟个宅男一样,很少在外抛头露面,也没有做出什么惊人之举,都二十几岁的人了,还没有开始接手家族生意,有点碌碌无为的感觉,没有其他三大公子那么耀眼。 不过徐善诚的性情品德,那是无可挑剔,跟他有过接触的人,都竖起拇指大夸特夸,说他“宽厚仁爱,至善至诚”,“有古圣贤之风”。 然而,名声最大的还是霍青书,因为霍青书能力很强,处事有分寸,擅运筹帷幄,做出了许多令人瞩目的耀眼成绩。 在外界的评价中,徐善诚就是那种品德很高尚、但能力却平庸的五好青年,再加上性格过于低调,风头不显,曝光度太低,所以名声就比较一般,搞得连江旭都没能一眼认出来。 然而就算这样,他的排名也在方庆熹和严少泽的前面,可想而知,他在品格性情这方面的附加分有多么恐怖。 但是夜星宇却知道,外面人大多都看轻了徐善诚,因为没有传言说这位徐家公子是古武者,但他却不声不响地练出了内劲,还掌握了修仙者的修炼法门。 这样的人,会是庸才? 绝对不可能! 别的不说,光是武道实力和自身寿命这两项,他肯定要超过其他三大公子。 人活着,才能谈其他,只要活得够久,就有可能上演奇迹。 夜星宇之所以牛逼,就是因为神魂不灭,能够不断转世重生,活得够久。 所以,夜星宇很看好徐善诚,主动邀请道:“不嫌弃的话,就坐过来一起吃吧!” “好啊!这桌我请!费用全部算我的!”徐善诚欣然应允。 他并不是患有社交恐惧症的宅男,只是为人处事过于低调,本质上还是喜欢结交朋友,更何况对方是救命恩人。 要不是夜星宇出声提醒,徐善诚根本就不知道,坐在自己身边的是三个居心叵测的杀手,如果再多吸几口毒烟,头脑更不清醒,能不能活下来就很难说了。 徐善诚又向饭店老板再次致谢,并发出邀请,想让他一起过来共饮几杯。 但是厨子显然不感兴趣,木无表情地说道:“打坏的东西和撞坏的墙,全部由你来赔偿,至于这三个死人,我也顺便帮你埋了,然后再加上这一桌菜,全部算在一起,我给你一个友情价,你到时付我一百万就行了!” 说完,厨子就开始麻利地收拾尸体,拖到外面菜地里准备掩埋,也不理会徐善诚是否接受他的报价。 第167章 修仙者的能力手段诡异莫测 除了夜星宇以外,徐善诚等人都听傻了,这就要收一百万?还是友情价? 但只有夜星宇才明白,这的的确确是友情价。 厨子当年还没有隐退的时候,随便出手一次都不止一百万,而且是只管杀,不管埋。 不过明白归明白,他却不能说,因为杀手都是见不得光的生物,其身份关乎性命,一定要保密,要是泄露出去,很可能猎手就变成了猎物。 好在一百万对于徐善诚来说并不算什么,厨子还帮他解决了一个杀手,他也仅仅是错愕了一下,表情便恢复正常。 罗莉给徐善诚让出位置,自己挨到沈梦涵身边,两个女生都不胖,同坐一条长凳也不嫌挤。 “老板,添一副碗筷!”江旭对着厨房吼了一嗓子。 厨子很快就取了一副碗筷出来,还端着一盘冒着呼呼热气的红烧狮子头。 接下来就是吃菜闲聊,三个大男人脸色不变,丝毫不在意这里刚死过人。 古武者打打杀杀,自然不在乎这种小场面,而江旭这个大神经也丝毫不怂,同样面不改色。 只有两个女生心情还没有完全平复,便有些没胃口,吃得很少,大多数都是三个男人在动筷子。 众人边吃边聊,话题由浅入深,焦点主要是集中在徐善诚身上,而他几乎是有问必答,如非必要,不会隐瞒任何事情。 说起他来此地的原因,听着还有些稀奇,是他老师的吩咐,目的是什么却不明说,只讲了大概方位,让他过来一趟,至于能遇到什么事情,那就随缘。 要不是徐善诚对答如流,表情真挚,江旭他们恐怕还以为,他完全是在胡说八道。 至于徐善诚的老师是谁,他却直言不能说,因为他曾经承诺过,绝不透露关于老师的任何讯息。 夜星宇听完以后若有所思,他猜测,徐善诚口中的老师,必然是一位修仙者,他所修炼的呼吸吐纳口诀,也多半由此而来。 修仙者主修神魂,以神魂力量来滋养肉身,从而求得长生。 也因为修仙者神魂壮大,衍生出精神力量,故而有许多不可思议的诡异能力,比如感应天机,趋吉避凶。 夜星宇就有这种能力,不过并不擅长。 他经常会在冥冥之中有种直觉,仿佛得到上天的提醒一样,知道自己怎么做才有利,或是在危险到来之时能够提前警觉。 就比如唐尧首次扔出爆针弹时,夜星宇伸手去接,心中便有警兆出现,直觉地认为不能这样用手去抓,会受到伤害,应该先用神魂力量消磨掉冲击力,再用手去接住,这样就不会有事。 于是他便遵循心中的感觉,果然化险为夷,没有令爆针弹炸开。 当然,这种直觉不是时时刻刻都存在,碰上无足轻重的小利益或是小危险,几乎不会产生感应,而吉凶程度越明显,直觉感应就越清晰,玄之又玄,秒不可言。 徐善诚的老师应该是拥有某种预知能力,比夜星宇在这方面还要强,突然之间心血来潮,掐指一算,便派座下弟子往某某方位一探,大概率能有收获。 精神层面的力量就是这么玄乎,说不清道不明,用科学理论无法解释。 并且每个修仙者的精神力量所衍生出来的能力都不相同,有些很离谱,有些却没什么卵用,不一而论。 离谱的,比如唐代的著名修仙者李淳风,他开启了精神力量之后,便能够洞察天机,推算未来,因而著成,对唐朝贞观之后将要发生的重要事件进行了系统的预测,描绘出一幅规模宏大的历史发展轨迹图。 中关于古代历史和近现代历史的预言都得到了历史事实的印证,其准确性之高更是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和重视,所预言的时间一直延续到人类未来进入大同世界,号称是中华预言第一奇书。 只可惜,惊才绝艳的李淳风泄露太多天机,遭天谴而亡,享年六十八岁,成为古代历史上修炼有成却又短命的修仙者之一。 比他年长,但也算是同时代的另一个修仙者,名为袁天罡,与李淳风修为相当,各擅胜场。 李淳风擅于相天,而袁天罡擅于相人,两者的能力都偏向于预知未来,可作用对象却有差别。 徐善诚的老师如果是一名修仙者,突然之间有了冥冥中的心灵感应,从而做出一些不讲逻辑的事情,就能讲得通。 江旭他们几个都是普通人,不清楚修仙者的门道,就把徐善诚的这一段解释当成玩笑话来听,最多只信个两三成。 而夜星宇略一揣摩,若有所思,却信了九成九。 大家聊完了徐善诚的事情,关注点就切向夜星宇,他跟诚实可靠小郎君的徐善诚截然不同,说起话来真假掺杂,教人皂白难分,其他人问了半天,似乎只能了解到表面上的东西,越发觉得他神秘莫测。 最后,话题转回到沈梦涵身上,当徐善诚得知她被严少泽的欺压经历,大感不平,承诺帮她打点关系,想办法救出她的父亲,令沈梦涵连声称谢,感激不已。 有徐善诚出面相助,沈梦涵应该能借此摆脱严少泽的纠缠,至于重回星光大道,那就别再想了,徐家又不涉足娱乐圈,在那方面根本使不上力。 沈梦涵没有奢望那么多,她只要求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就行了,只要赵子强和严少泽能放过她,她也就心满意足了。 聊着聊着,一桌子菜全都吃得差不多,该到了撤场的时候。 徐善诚老老实实地把钱付给厨子,还好心地劝说对方离开此地,免得招致其他杀手的报复。 厨子不理不睬,头也不抬,像是没听见一样,闷声不吭气地收拾碗筷擦桌子。 言尽于此,对方如果听不进去,徐善诚也没办法,只能说声“保重”,随后告辞。 一行五人出了菜馆,越过菜地,顺着果园旁边的小道往前走,车子停在果园前面的空地上,要绕行一圈才能到达。 第168章 招牌技能鬼影步能证明一切 夜星宇找了个借口,说自己想上厕所,要去蹲个大号,让他们去车上坐着等一会。 随后他便折返而回,再次走进破破烂烂的屋子。 看到厨子正在扫地的忙碌身影,夜星宇微微一笑,轻声唤道:“大铁锅。” 厨子的动作忽然停顿,隔了一秒才抬起头来望向夜星宇,沉声问道:“你说什么?” 夜星宇笑吟吟地看着厨子:“我在叫你的名字,你难道不是大铁锅吗?” 厨子摇摇头:“你搞错了,我不姓大,也不叫铁锅。” 世上肯定不会真有人姓大名铁锅,但是在厨子还是杀手的时候,跟他关系较好的都会叫他“大铁锅”,因为他擅用的武器就是一口特制的大铁锅,能砸能削能护能挡,有点像是漫威英雄里面,美国队长手上挂着的那个盾牌,但却是plus加大版本,攻守兼备,看着更唬人。 厨子不承认,夜星宇就只能爆点猛料,证明自己没有搞错。 “有一次你跟酒鬼打赌,赌他一次性能不能喝完一百斤酒,结果你输了,从此要改口叫他‘哥’。” 厨子双目圆瞪,不怒自威,突然扔掉手中的扫帚,两只铜铃大的眼睛死死盯着夜星宇。 夜星宇又道:“还有一次,你的任务是去刺杀西盟的一位陆军中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你会失败,结果你却成功了。” 这段话再一说完,厨子的脸色就彻底变了。 这两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前者是他最出糗的,后者是他最得意的,结果通通被这个年轻人当面说出来,显然对他很了解。 厨子瞪大的眼睛微微眯起,杀气外显,板着脸孔沉声问道:“你是谁?” 夜星宇依旧保持着笑容:“别紧张!我不是敌人,是朋友!” 厨子冷冷道:“我没有朋友。” “有!酒鬼就是你的朋友!”夜星宇说得很肯定,也很诚恳,“罗修应该也能算是你的朋友,你隐居在此的事情,就是他告诉我的。” 酒鬼的确是厨子的至交好友,罗修也是厨子最敬畏的人,听到这两个熟悉的名字,厨子便收敛起杀意,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些。 “你认识罗修?”厨子并没有完全放下戒心,仍旧紧盯着夜星宇。 “对!我可以说是罗修最亲近的人!” 夜星宇其实就是罗修,一样的灵魂,只是换了个身体,但他不能说出真相,那样根本没人信,不如给出一个合理的谎言。 “你跟罗修是什么关系?”厨子又问。 “他算是我师兄吧!”夜星宇早就想好了说辞。 “什么?罗修竟然有师父?”厨子大惊失色。 这绝对是一个重磅消息,因为罗修从未说过他有师父,所有人都以为,罗修的成功是靠他自己,所以罗修成为了一个神话,杀手界的永恒神话。 直到现在厨子才知道,罗修不仅有师父,还有一个师弟。 不过这样一来,反倒解释得通,为何刚开始的罗修平平无奇,无所作为,后来就光芒耀眼,一飞冲天,原来是得到了高人的教导。 可更让厨子胆寒的是,罗修已经厉害成那样了,堪称无敌,那他的师父该有多厉害? 一想到这里,做了二十几年杀手的厨子竟然感到无比畏惧,发自灵魂。 “你如何证明自己?”这是厨子的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关键的一个,假如证明不了,说再多也没有意义。 “很简单,我们过一招!”夜星宇微微笑着,气定神闲,“我只用一招就能击败你,一如当年的罗修!” 厨子沉默了,他这辈子输得最惨的一次就是败给罗修,一招被制,毫无还手之力,这也是他对罗修无比敬畏的原因。 并且那次交手是在私底下进行,没有第三个人知道,除了罗修和他自己。 夜星宇这样一说,厨子就已经相信了大半,不过兹事体大,他必须要百分之百地确认无误才行,所以他决定出手一试。 大铁锅还挂在墙上,厨子没有用,矮壮的身体瞬间前冲,如同一颗炮弹,直接撞向夜星宇。 可当他冲到面前的时候,夜星宇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凭着老牌杀手的精准直觉,厨子知道敌人已经到了身后,于是收势止步,回头转身。 可是,后面没有人,只有一道残影闪烁了一下就消失不见。 再转身,还是没人,依然只看见一道残影,如烟如雾,恍如幻觉。 厨子大惊,失声叫道:“鬼影步?” 身后传来夜星宇的回答:“是!” 厨子再转身,眼前已出现了一个硕大的拳头,拳风扑面,近在咫尺。 只是,夜星宇这一拳并没有真打下去,拳面离厨子的鼻尖恰好三厘米便堪堪停下,控制精准,妙到毫巅。 厨子服了,也彻底相信了。 对方确实只用一招便已击败他,并且还使出了罗修仗以成名的鬼影步。 看来这英俊青年确实是与罗修一脉相承,师出同源,否则绝对用不出鬼影步。 所谓的鬼影步,就是你最多只能看见一道淡淡的影子,却看不见人,那道影子是虚幻的,并不代表人在那,而是之前留下的残影,要是以为攻击影子就能攻击到人,那就大错特错。 鬼影步这个名字并不是罗修自己取的,而是来源于一场惊天大战。 当时罗修还在“青衣”之时,曾与“青衣”排名首位的王牌杀手剑客一战,鬼影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展现于世。 剑客的剑快到极致,看不到剑,号称无影。 但是他的出剑速度竟然跟不上罗修的身法速度,连接斩碎了十八道残影,却也没能碰到罗修的一根头发,最终败北。 当时观战的人有很多,不乏高手,却都没有一个能看清楚罗修的移动轨迹,堪称不可思议。 之后,在“青衣”内部便流传起“鬼影步”的传说,它也正式成为罗修的招牌技能之一。 夜星宇为了向厨子证明,自己与罗修确实有“关系”,便使出了鬼影步,这样就更有说服力。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 第169章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怎么样?信了吧?”夜星宇缓缓收拳,向厨子问道。 厨子沉默不语,隔了几秒钟才开口问道:“该怎么称呼你?” 夜星宇微笑回答:“我姓夜,夜晚的夜,全名夜星宇,你怎么叫我都好,我无所谓。” 记住了这个名字,厨子又问道:“你找我做什么?” “主要有两件事情。”夜星宇搬了一条凳子坐下,好整以暇地说道,“第一,想向你打听一下‘修罗’的近况,以及酒鬼的下落。” 厨子想了想,便答道:“‘青衣’解散之后,我并没有加入‘修罗’,所以对‘修罗’的具体情况并不清楚,所知的一些消息,全都是从酒鬼那里听来的,据说在罗修死后……对了!罗修倒底有没有死?” 夜星宇淡然答道:“他死了!” 罗修的确是死了,肉身毁于天劫,神魂经过三年沉睡之后再次苏醒,重生为夜星宇。 不过对其他人,夜星宇不想也不能解释得太清楚,仅仅说出罗修已死,就足够了。 厨子长叹一声,像是在缅怀,沉默了三秒之后,才接着说道:“罗修死后不久,‘修罗’内部开始分化成两个派系,一派以红莲为首,另一派以医生为首,后来不知道医生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说动了大部分成员支持他,势力变得越来越大,最终掌控了‘修罗’的领导权,并将红莲一派驱逐出去。” 这些事情夜星宇已经知道,不再探究,便转而问道:“那么酒鬼呢?他现在在哪里?” 厨子摇了摇头:“我已经很久没见过酒鬼了,最后一次见面,是一年多以前,那时候酒鬼支持的红莲派系在权力斗争中败北,为了避免伤亡,决定逃往国外,酒鬼在临行之际向我道别,匆匆见了一面就走了,从此杳无音讯。” 这便是厨子了解的所有情报,与夜星宇知道的相差不多,没有太大价值。 唯一多出一条,就是红莲带着她的支持者们离开了天龙帝国,显然是处于绝对弱势。 而酒鬼近期出现在国内,不晓得是带着组织任务,还是其他个人原因。 但他却被大狗设计,落入圈套,险被生擒,也不知道躲到哪里疗伤去了,竟然没有来找厨子,很可能是怕被人跟踪,给厨子招来麻烦。 既然问不出什么有用的情报,夜星宇便略过此事,说起其他:“第二件事,我希望你出山帮我,我现在急需用人,但手底下又无人可用。” 厨子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我已经金盆洗手,不再踏入江湖招惹事非。” 夜星宇却道:“不管金盆银盆,都洗不掉手上的血腥味,无论你洗多少次,身上还是一股江湖味,除非你死了,烧成灰,埋在土里,才能彻底退出这个江湖。” 厨子苦笑:“这便是人们常说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是这个意思!”夜星宇点点头,“你可能已经不想杀人,但今天还是破了戒!” “确实如此!”厨子自己也承认,“那人一进来就想杀我,我不想死,只好杀他!” “所以……”夜星宇笑了,“你其实一直都在江湖中,从未离开过,只是自认为上岸了,其实半边身子还泡在水里。” “我明白!但我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帮你做事!”厨子说得很干脆,就算对方是罗修本人,他也有拒绝的权利。 “我可以支付报酬,杀手总不会嫌钱多吧?”夜星宇开出了条件。 “那你错了,我不需要钱,我挣来的钱已经足够我过完下半辈子!”厨子仍然拒绝。 “那我可以帮你疗伤,你身上沉积的暗伤非常严重,如果不采取措施,你活不过六十岁。” 夜星宇换了一个条件,这一个或许更诱人,毕竟生命无价,谁都怕死。 厨子沉默了,陷入思考当中。 他今年才刚满五十岁,但已经做了二十几年的杀手,与人搏杀无数回,好几次都是命悬一线,险死还生,再加上出道前的残酷训练,对身体潜能的极度压榨,早就已经动摇了根本,留下了许多隐患。 现在的厨子,看似健康强壮,实际已经没有几年好活,时不时就会觉得身体疼痛无比,如受针刺,难以忍受。 这些年来,受伤痛的影响,厨子的实力不进反退,不如巅峰之时,这也是他心灰意冷,决定隐退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如果对方真能够治好他身上留下的暗伤,那么他不仅能够延寿保命,也能恢复到巅峰时期的实力,甚至还有希望更进一步,再作突破。 想想都觉得十分美妙,厨子怎么可能不心动? 可关键是,对方有这个能力吗? 厨子很怀疑,生怕自己遭人蒙骗,被带进坑里。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尤其是做他们这一行,事关身家性命,步步都要小心谨慎,不得不考虑周全。 夜星宇看他还在纠结,便开口劝诱道:“你想想,人若死了,钱没花完,岂不是很亏?你孤家寡人一个,又没儿没女的,倒不如自己多活几年,把钱花得差不多了,再潇潇洒洒地前往地府报道,那便是值了!” 话糙理不糙,说得厨子无言反驳。 能多活几年当然好,谁会愿意赶着去投胎? 厨子便问道:“你有几分把握能治好我身上的暗伤?” “百分之百!”夜星宇马上给出了一个令人咂舌的答案。 “当真!”厨子双目一亮,紧盯着对方的俊脸。 “比真金还真!”夜星宇很是用力地点点头,目光坚定不移,“你只要答应帮我做事,我可以先帮你治伤,你觉得有效,那就履行承诺,如果治不好,就当我们啥也没说,各走各路!” 厨子当即拍板:“好!只要你能治好我体内的暗伤,我就无条件为你卖命三年,一切听你指挥,你看怎么样?” “一言为定!”夜星宇爽快地应承下来,从身上摸出一个小小的白玉瓷瓶,打开盖子,从中倒出一粒圆滚滚的丹药。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170章 扛起大铁锅,再行江湖路 厨子嗅了嗅鼻头,他闻到一股说不出来的奇特味道,并非香味,却很诱人,让他忍不住想要多吸两口。 夜星宇珍而重之地将手上丹药递给厨子,认真说道:“这是九转龙血丹,生肌壮骨,活血化瘀,专门修补人体内部的各种损伤,甚至可以从细胞层面重塑再造,一粒见效,无效退款。” 最后两句,像是玩笑,又很正经,但多少给人一种江湖骗子兜售大力丸的印象,搞得厨子心里没底,不知道他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 “别怀疑,吃了吧!”夜星宇扬了扬手上的丹药,“广告不可靠,最终看疗效,东西好不好,一试就知道!” 厨子仍然没有接,把不明来历的药物吃进嘴里,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谁也不知道,那到底是救人的丹药,还是害人的毒药,尤其是他们这些杀手,更是要小心提防,粗心大意之人往往活不久。 夜星宇看他犹豫不决,便解释道:“我要杀你不必这么费劲,无需浪费毒药,像你这种人,宁死也不会受人胁迫,不可能为了活命而被毒药控制,何必搞得扭扭捏捏婆婆妈妈?” 这么一想,好像也是,大不了一死而已,而厨子死了对夜星宇没有任何好处。 夜星宇想要的是听命行事的手下,又不是一具冰冷不会动的尸体,真要想杀他厨子,不必这么大费周章。 想通这些关键,厨子终于伸手接过丹药,塞进嘴里,咽进肚子。 这是夜星宇从凉山宝库里带出来的灵丹,是他采集多种稀有药材精心炼制,效果自不必说,专治武者因搏斗或训练而积累下来的各处暗伤,很适合厨子目前的情况。 厨子服下丹药之后,身体内部立刻有了反应,以前受创致损的那些部位渐渐开始发热,并伴有轻微麻痒之感,那是药力发挥作用的迹象,大概会持续几个小时到几天不等,一旦这种感觉消失,那便代表着暗伤痊愈,再无病痛。 但就目前来说,厨子还无法真切体会到这枚九转龙血丹的妙用,只要认为它起了效果,并且对身体无害,那就足够了。 厨子舒展了一下手脚,感觉不到异样,才向夜星宇问道:“你想让我做什么?” “我想让你帮我保护两个人,要暗中进行,不要被人发觉,尽力保证她们的安全,不要让任何一个受到伤害!”夜星宇说着,从兜里拿出手机,找出一张照片,递给厨子观看。 这是两个女人的合照,一个姿容姣好的中年妇女端坐在椅子上,在她身后站着一个十来岁的少女,后者搂着前者的脖子,小脑袋搭在妇女的肩膀上,状甚亲密。 两人的长相非常相似,看来是一对母女,母亲笑得温柔慈祥,女儿笑得天真烂漫,一个像秋天,一个像夏天。 她们是夜星宇的母亲和妹妹,居住在南方的一个小城市里,夜星宇生怕霍青书或是严少泽去找她们麻烦,便想让厨子过去暗中保护。 有些龌龊手段,不得不防。 无论是严少泽还是霍青书,能成为一个顶级大家族的继承人,就不太可能是心慈手软之辈,所以必须要有一些准备,不能让亲人受到伤害。 自己惹出来的事,就由自己来扛,绝不能牵连无辜,这是夜星宇一向秉持的原则。 厨子盯着照片看了几秒钟,认清楚两人的长相,确保自己不会记错,才点了点头,并收回目光。 杀手们大多经过特殊的记忆训练,尤其是对于目标人物的外表模样绝不能记错,否则万一杀错了人,那岂不是要闹出乌龙? 夜星宇把自己老家的详细地址告诉了厨子,同时还有自己的联络方式,然后叮嘱道:“如果来的人太厉害,你没把握应付,就立刻带她们逃走,并尽快通知我,我来解决一切!” 他这样说,也只是以防万一,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几近于零。 毕竟古武者不是大白菜,内劲高手更加稀缺,就算是五大家族也找不出几个,不可能为了对付两个普通女人就派出顶级高手。 做这种脏活的,多半都是普通手下,顶多出动低层次的古武者,凭厨子的能力足以搞定。 最后,夜星宇在临走之前还提醒了一句:“刚才逃走的那个是唐家人,为了不惹麻烦,你要尽早离开这里。” “我知道,等我给酒鬼留个暗号,然后就走。”厨子微一点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那口大铁锅,上面落满了灰尘。 这口铁锅看起来平平无奇,却是以稀有合金打造,坚硬无比,连炮弹都炸不开。 他已经很久没碰这玩意了,还以为再也用不到,却不想,终有一天,他仍会扛起这口大铁锅,再次踏上江湖路。 …… 给厨子安排好任务,夜星宇再次出屋,顺着小路绕过种植果园,走到先前停车的位置。 “姐夫,有点久了啊!蹲坑就别玩手机了,小心腿麻了站不起来!”江旭不知道是抱怨还是调侃,坐在副驾驶上逼逼叨叨。 夜星宇只是笑笑,没有接话,拉开后排车门坐进去,随口问道:“徐善诚和沈梦涵呢?” “徐大少的车停在那边。”江旭指了指某个方向,隔着一小片稀疏的树林,隐隐约约能看到一条公路横在另一端,“我让他别等了,自个先走,顺便送梦梦回去。” “嗯!”夜星宇应了一声,关上车门,系好安全带,“走吧!我们也回去!” 前排的罗莉答应一声,立刻启动车子,驶上归途。 这里是帝都远郊,回去要个把小时,夜星宇本打算睡一会儿,结果没过几分钟,就接到了林善雅打来的电话。 “你在哪儿呢?”林善雅问道。 “刚跟你小表弟吃完饭,正在回来的路上。”夜星宇据实回答。 “你赶紧回来,有重要事情!”林善雅说完这句就挂了电话。 “有事情不能在电话里面说吗?非要当面讲?”夜星宇嘟哝着收起手机,双臂交叉抱在胸前,闭目假寐。 第171章 林家最强的古武高手 罗莉看着导航专心开车,江旭嘴皮子闲不下来,一个人罗里吧嗦地讲东讲西,全是无意义的水话,说久了发现没人搭理,他自己也觉得没意思,最后倒在椅子上呼呼大睡。 等到把夜星宇送到林家老宅,江旭也就醒了,跟表姐夫笑嘻嘻地道别之后,就与罗莉驾车离去。 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老人正负手站在林家院子里,面朝大门方向,正注视着刚刚跨进大宅门的夜星宇。 此人大概有六七十岁,须发花白,个子不高,但腰背挺直,很有精神气势,尤其一双眼睛锐利明亮,丝毫不显老态。 “你就是小雅的男人?”老人出声询问。 夜星宇点头微笑,算是承认。 “那好!先接我一招试试!” 老人说完的同时,身子一闪,动如脱兔,几步组成一个连跨,霎时就到了夜星宇的面前,随后抬掌击出,劲风扑面,竟有噼里啪啦声音,如同鞭炮炸响。 “气走经脉,丹劲武者?” 夜星宇心里面一声嘀咕,大概猜到此人是谁。 一般情况下,夜星宇很少与人硬拼,多半能闪就闪,或以巧制敌,但因为猜到了此老的身份来历,也就随之明白对方的目的所在,于是便采取比较“实在”的应对方法。 只见他不闪不避,退一步,半侧身,双手环抱胸前,从侧面托住对方的手掌一圈一转,不声不响就将掌上劲力通通卸掉。 “太极?” 老人动容失声,但动作不停,紧接着再出一掌,击向夜星宇的面门。 夜星宇仍旧没有闪避,双手划出一道圆形轨迹,带动老人的右手迎向他的左手,借力打力,以敌制敌。 双掌相交,发出“呯”的一声炸响,老人自己被自己的掌劲震得双手发麻,而夜星宇却屁事没有,神色自若。 “英雄出少年,的确好本事!” 老人没有再继续试探,收回双手负在身后,原本冷酷的脸上绽放一缕笑容。 夜星宇一拱手,笑问道:“是赵老爷子吧?” 老人点点头:“对!我就是赵成!” 赵成,林家实力最强的古武高手,也是林长风的结拜兄弟,外号人称“奔雷掌”,早年间在帝都赫赫有名,恰好在四十岁那一年练出内劲,步入名家行列。 如今三十三年过去,很多人都说赵成老了,已经不能打了,却没想到,他居然再进一步,到了丹劲的层次,实力非但不逊当年,甚至还要更强一筹。 古武有三大境界,分别是外劲、内劲、先天。 其中,内外各有三重劲。 外三重,即初学者的明劲,入门者的刚劲,小成者的寸劲。 这整个外劲阶段都是在锤炼筋骨皮肉,以达到增长力气、强健体魄的目的,一旦达到自身极限,肌肉力量便不会明显提升,需要由外而内,转为内劲。 何为“外”?看得见就是外! 外劲武者通常身体健壮,肌肉有型,从视觉上看,个个都孔武有力,绝非弱者,浑身上下都充斥着爆炸性的力量。 而“内”,却是看不见的! 内劲武者更注重整体的协调性和均衡性,外形上不再朝着肌肉型男的方向发展,而是返璞归真,渐趋平凡。 所以内劲武者看起来更象是普通人,不一定很强壮,很可能还会给人一种柔弱的假象,等到真正打起来,你才知道他有多厉害。 一旦练出内劲,即为武道大成,可谓高手名家。 同样,内劲也分三重,分别为暗劲、丹劲、化劲。 在零距离发力的情况下,就可产生强大的破坏力,这便是暗劲。 但这力量并非是玄之又玄的内气,它仍旧源于肌肉组织,却特别讲究身体各部位的协调性和连贯性,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处发力,就等于是全身发力,在一瞬之间迸发,短促干脆,力达千均。 暗劲的特点就是随收随放,省去了蓄力过程,同时又悄无声息,从外表上看不出人在使力,所以被称之为“暗劲”。 而丹劲就比暗劲更加玄妙和高明,威力也要大得多。 丹劲里的“丹”,不是指丹药,而是指丹田。 当把身体的协调性锻炼到极致,将暗劲使得出神入化,就可以激发出更深层次的力量,体内也随之形成一个在科学上无法明确解释、并且也看不见的“隐形”器官,叫做“丹田”。 每一个丹劲高手,体内都有一个丹田,这是他的力量核心源泉,它能生成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能有所感应的强大力量,被称之为“气”,或是“内气”。 在多年以前,对古武缺乏了解的普通人把丹劲武者称之为“气功师”,推崇了一阵子。 可后来有太多欺世盗名者出来招摇撞骗,各种作秀,硬生生把气功搞成了魔术,被遵从现代科学的打假者多次揭穿,所谓的“气功师”便成了笑话。 直到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隐居世界各地的古武者横空出世,才用实际行动为“气功”正名,那时候人们才知道,原来“气”这种玄乎的东西真的存在。 开辟丹田,养出内气,武者的实力会更进一步,由“力从脚下起”,转变为“力从丹田起”,爆发出不可思议的强大力量。 至于更高明的化劲,在此不作细述,容后再说。 赵成今年七十有三,已经到了古稀之年,身体机能大幅下降,不复少壮之勇,但因为有内气的存在,依旧能够爆发出极强的力量,再战个三五年绝对不成问题。 拿普通人来说,身体机能最强的时候,大概是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年过三十,体能便开始走下坡路,一年不如一年。 但是修炼古武,可以强健体魄,也就能将身体机能产生衰竭的时间大幅延后。 练出门道的外劲武者,比如刚劲和寸劲阶段,多半要过了五十岁,体能才开始走下坡路。 而普通的内劲武者,即暗劲层次,至少在六十岁之前都可以保持住巅峰水准,不会退步。 第172章 输赢最好别问,问就是五五开 丹劲武者丹田有气,练拳时气行全身,每日坚持不辍,便能以气养生,不仅身体健康,无病无痛,还能益寿延年,长命百岁。 至于丹劲武者的巅峰状态能保持到什么时候,不一而论,由很多因素来决定,一般七八十岁也能跟人动武,但随着年纪增长,肯定会出现力不从心的衰竭现象。 外界都以为,赵成年逾七旬,廉颇老矣,早就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可没想到,他竟然开辟了丹田,练出了内气,倒是可以继续坐镇林家好几年。 赵成盯着夜星宇上上下下看了好几眼,才说道:“你练的是太极?” 夜星宇回答得很巧妙:“太极懂一些。” 他确实了解太极,但也不仅仅只会太极,但凡天下武学,他基本都懂。 赵成又问:“师承何派?” 夜星宇老实答道:“算是张式太极吧!” “张式太极?”赵成听迷糊了。 太极拳为三大内家拳之一,流派众多,习者甚众。 时至今日,共有六大流派,也就是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以及后来居上、最受人称道的左式太极拳,其创始人分别为陈王廷、杨露禅、武禹襄、吴全佑、孙?堂、左宗尘。 其中,左式太极的创始人左宗尘仍然健在,已有近百岁高龄,为现存于世的唯一一个太极大宗师。 但是,这六大流派都不是太极正统,真正的正统是武当太极,创始人就是历史上的传奇人物张三丰。 可夜星宇所说的张式太极,也不是武当太极,而是张三丰本人亲自感悟的太极,包含且高于武当太极。 当年,张三丰创派武当山,名满天下,被公认为当世武道第一人。 那时候的夜星宇慕名前往,来到武当山,与张三丰在山巅苍松之下论道七日夜,双方都有深刻感悟。 之后,张三丰陷入顿悟,沉思不觉,等到他清醒过来,才发现面前空无一人,对方不知在何时悄然远去。 得到夜星宇启发的张三丰,受益匪浅,在若干年后完善了自己的武学理论,创出了前无古人的太极两仪无极功。 名字没说错,并不是“太极拳”,而是“太极两仪无极功”,它包含了拳术,又不仅限于拳术,是一套锻练与搏击并重,且展现了独到哲学理念的浩瀚武学。 阴阳合,为太极。 阴阳分,为两仪。 而万事万物的最初和最终形态,便是无极。 这便是太极两仪无极功的名称由来。 因其包含了十三种姿势,又被简称为“太极十三势”,也就是夜星宇所说的张式太极。 张三丰的太极两仪无极功太过深奥,蕴藏宇宙真理,一般人根本就无法领悟和掌握,门下弟子竟无一练成。 迫不得已,张三丰便将太极十三势简化改编,细分拆解为一百零八式,才能将其传承下去,这便是武当太极。 之后,经过了若干年,武当山有了俗家弟子,将武当太极带进尘世,到了明末清初,才开花结果,演变出各种流派。 至于夜星宇学到太极十三势,却是一个偶然,当时他已经转世重生,又以另一个身份再次巧遇张三丰。 此时的三丰真人已有两百余岁高龄,仙武双修,跨入了洞察天命的境界。 虽然夜星宇换了一个躯壳,张三丰却能一眼认出,这就是当年点化自己的有缘人。 于是,张三丰授艺于夜星宇,随后长笑三声,飘然远去,自此无踪。 所谓因果,大抵便是如此。 前一世的夜星宇与张三丰论道,令其有所悟,这是因。 后一世的夜星宇再遇张三丰,得其传艺授业,这是果。 前世之因,后世之果,天机命运,果然神奇。 所以当赵成问起夜星宇的太极拳术师承何派,夜星宇不想骗人的话,就只能回答“张式太极”,原名为“太极两仪无极功”,又名“太极十三势”,与正统的武当太极,和经过另创的六大太极流派,都不相同。 看到赵成疑惑不解,夜星宇便换了一个对方能接受的说法,再次答道:“就是张三丰的太极,您可以理解为武当太极。” 赵成恍然醒悟,惊声问道:“你是武当派的俗家弟子?” “不是!”夜星宇微笑着摆了摆手,“学了太极,但并未拜师,算不上武当弟子。” “哦!原来如此!”赵成点点头,并没有继续追究夜星宇的师门来历,而是问道,“明日与季常先一战,你有几分把握?” 他这样一问,夜星宇就知道,今天中午在桃花源发生的事情,林家肯定已经知道了,林善雅急匆匆地打电话叫自己回来,恐怕就是为了这件事。 至于赵成等在院子里,并亲自出手试招,就是想要看一看,林家新来的这个女婿究竟有多少实力,能不能敌得过季常先,是不是配得上林善雅。 要是夜星宇实力太逊,连赵成一招都接不下来,他肯定要想办法阻止这一战,总不可能让林大小姐刚结婚就守寡吧! 但随手切磋有很大的水分,不能因此而下定论。 非生死搏杀,不出尽全力,一般很难看出对方的确切实力,最多摸个大概。 赵成就只能大致判断出,眼前这个年轻人并不简单,自己非得全力出手,才有可能拿下他,倒是有足够的资格与季常先一战。 而对于赵成的问话,夜星宇懒得细想,随口答道:“五五开吧!” 这种事最好别问,问就是五五开。 这是标准答案,也是万能答案,无论是输是赢,我都没有说错。 赵成却信以为真,脸色变得有些严肃,郑重提醒道:“季常先今年五十一岁,但他在三十六岁的时候便已经成为暗劲高手,天赋不错,即使还没有达到丹劲,也相差不远,绝对是个强劲的对手,你千万不可轻敌大意!” 夜星宇知道这是赵成好意提醒,便笑道:“您老放心,我不会轻视任何对手。” 第173章 严家少主你也敢打? 赵成又透露道:“季常先练的是形意拳,勇猛而擅攻,招快而力沉,你别跟他硬碰硬,要发挥年轻人身强力壮、体能持久的优势,先游斗消耗,多使巧力,待他锐气一过,开始力竭,便是反攻之机。” 夜星宇听得好笑,你一个连先天门槛都没摸到小老儿,居然教我武神怎么打架,我是该说“谢谢”呢?还是该叫你“滚蛋”? 心里虽这样想,脸上却摆出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毕竟对方是好心好意,又不是故意装大爷,更何况他还是林长风的拜把子兄弟,就连自己老婆林善雅也要尊敬地称呼一声“赵爷爷”。 夜星宇既然答应了林善雅,要扮演好丈夫的角色,就还是得循规蹈矩,保持低调。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千千万万年的传承下去,到了自己这里也不能丢。 赵成看见夜星宇摆足了洗耳恭听的架势,丝毫没有骄傲自满,便目露赞赏,甚感欣慰,但觉孺子可教,是块好玉。 将季常先的情报透露得差不多,赵成便招了招手:“跟我来吧!林老哥还等着见你!” 他口中的“林老哥”,便是林家的老爷子林长风。 夜星宇跟在赵成身后穿堂过户,一路行走,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林老爷子的卧室门外。 几天前就是在这个房间里面分的家产,这是夜星宇第二次来到这里。 推门进入,除了卧床不起的林老爷子,还有几个林家人,老大林则威、老二林则智、老三林则勇、还有孙女林善雅,他们都在场,个个脸色严肃。 赵成不动声色地向林老爷子微一点头,示意自己已经试探过他的孙女婿,结果还过得去,令他比较满意。 林长风和赵成相交数十年,生死莫逆,知其心意,对方随便一个眼神或是动作,林长风马上就能理解老伙计想要表达的意思。 夜星宇跟在赵成身后进入房间,对林长风唤了一声“爷爷”,然后就规规矩矩地站到了林善雅的身边。 正所谓“父母祭天,法力无边”,传说故事里的英雄人物往往都是天煞孤星,打小就父母双亡,全家死光,随后就像开了挂一般强势横推,直至天下无敌。 但夜星宇重生了那么多次,开局就是孤儿的情况非常少,他早就适应了各种身份之间的转换,无论是叫爸爸、叫妈妈、叫爷爷、叫奶奶,都不会觉得尴尬,这一声“爷爷”就喊得很自然,不纠结不做作。 林长风应了一声,然后问道:“星宇,听说你今天跟严家公子发生了冲突?具体是什么情况?你仔细说一遍!” 夜星宇心想,果然是为了这件事,便将中午在桃花源的事件经过娓娓道来,也没有添油加醋,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实话实说。 起因就是严少泽欺辱沈梦涵,先泼酒,再掌掴,最后掷酒杯,被打退的沈梦涵撞到了夜星宇,夜星宇将她扶稳,并开口说了一句公道话,就引来了严少泽的怒火。 随后江旭站出来打圆场,但却被嚣张跋扈的严少泽一巴掌扇飞,这才真正激起了夜星宇的脾气,非要抽他两巴掌为江旭和沈梦涵报仇。 并且,他说到做到,季常先救不了,徐妙嫣也阻止不了,严少泽硬生生挨了两巴掌,手里拿着枪都没用。 最后,严少泽颜面丧尽,被横着抬着,季常先也因此大怒,向夜星宇下了生死战书。 这就是双方冲突的始末大概,夜星宇花费了一番口水才将事情说清楚。 林长风沉默不语,林则威脸色难看,林则智深感担忧,林则勇焦急气怒,而林善雅却是转过头来美眸一瞪,不知是责怪还是什么。 林则勇气呼呼地站前一步,指着夜星宇气大吼道:“你知道你打的是谁吗?他是五大家族里面的严家少主,你也敢打?谁给的胆子?” “一个只会放嘴炮的战五渣,有什么不敢打的?”夜星宇面不改色。 “你……你知不知道……你这两巴掌,会为我们林家树下大敌!”林则勇又气又急,全身发抖,“以严大少的性格脾气,哪里咽得下这口气?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用各种手段来报复打击!到时候不仅是你,连我们林家都要被牵连进去!” 夜星宇不去看他,眼望天花板,淡然说道:“被打的是江旭,他是善雅的表弟,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人打,还无动于衷吧?” “江家在严家面前算个屁!”林则勇情绪激动,也不管他二哥在场听着,怒声吼道,“我们林家有难,求到他们江家,他们理都不理,直接跟我们林家划清界限,现在他江家人被打,自然有江家人去讨公道,关你什么事?” 夜星宇的丈母娘江海兰就是江家旁系,因为有这一层关系,在长风陷入困境的时候,林则智夫妇就曾经去向江家寻求帮助,可江家的态度却很坚决,拒不相帮,导致林家对江家颇有怨言,两家从此不再往来。 所以江旭被打,夜星宇出头,除了林则智他们一家会支持,其他的林家人并不认可,说不定在心里面还会认为严少泽打得好,江家人就应该被打。 夜星宇只知道江海兰是江家人,江旭和林善雅是表姐弟,至于江林两家的恩怨纠葛,并无任何了解。 不过这些东西在夜星宇的心里面根本就不是重点,就算被打的不是江旭,而是其他人,以严少泽的嚣张恶劣态度,就应该狠狠抽他两巴掌。 夜星宇冷静说道:“要是江旭当时不站出来说话,严少泽打的就不是他,而是直接打我,我总不能白白挨揍不还手吧?” 他说的是实话,江旭被打只是意外,严少泽本来针对的就是夜星宇,因为夜星宇扶住了沈梦涵,又接住了他砸过去的酒杯,最后还站出来指责他。 林则勇没话说了,如果夜星宇被严少泽打了一顿,还怂成个逼样不敢还手,那他林家也会跟着丢脸啊! 第174章 这不算是麻烦,而是机遇 对外来说,夜星宇的身份是林家女婿,又是长风制药现任董事长的老公,还是一个年轻有潜力的内劲古武者,三重光环加身,身份尊贵,不管走到哪都算是一号人物,要是白白被打不敢还手,那还练个几把武,回乡下种田养猪去吧! ——可是!这也太用力过猛了! 已经打了一巴掌,严少泽看在徐妙嫣的面子上强忍怒气,转身要走,夜星宇竟然不依不饶,还要声称打完再走,换谁受得了?我特么堂堂一个大家族的继承人,主动把脸伸过去让你打吗? 依严少泽的脾气,肯定受不了,就算他能忍气吞声,严家也不允许他这样做,把一个大家族的尊严都丢尽了。 而夜星宇的行为,就等于是把严家的脸面扔到地上用脚踩,再狠狠磨擦十七八遍。 林则智可不希望女婿出什么事,表情担忧地说道:“你这样做,气是出了,可也把严家得罪狠了,他们绝不可能忍下这口气,肯定要狠狠报复!” 夜星宇呵呵一笑,脸上看不到半分畏惧:“不能忍就放马过来吧,我夜星宇又不是怕事之人!像严少泽这种纨绔恶少,等以后多扇他几次,打得他面目全非,也就老老实实的不敢放肆了!” 这番话说得无比自信,彰显出武人的霸气,但落到某些人眼里,就认为这是初生牛犊不畏虎,不知天高地厚,你莫非以为五大家族都是徒有虚名的纸老虎? “林家现在风雨飘摇,朝不保夕,但因为你的出现,一下子就连续得罪了两大家族,先是霍家,又是严家,每一个都是我们林家得罪不起的庞然大物,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说话的是林则威,他尽管已经失势,但在家族里面仍有相当高的话语权,语气虽然沉重了一点,态度却比林则勇好上不少。 “怎么办?凉拌!”夜星宇冷冷一笑,也懒得跟这些人吵嘴皮子,直接摊牌了:“林家要是怕事,可以马上对外发表声明,就说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夜星宇一人所为,与林家无关!只要你们敢认这个怂,跟我撇清关系,相信严霍两家碍于脸面,不会为难你们!” 他虽然答应了林善雅的请求,假扮一年夫妻,但实际上林善雅的目的已经达到,就算他此时与林家一拍两散,也对林善雅影响不大,所以他才这样说。 林善雅马上就出声抗议:“不行!我们是夫妻,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以后别再说这种话!” 夜星宇诧异地看了对方一眼,没想到她这么讲义气,难道是因为美颜液的产品开发还需要自己参与指导,不想闹掰? “好了,都闭嘴,听我说!”林老爷子终于出声,不管林则威和林则勇之前说了什么都不重要,关键还在于他老人家怎么想,他才是林家的灵魂人物。 林老爷子望向夜星宇,缓缓说道:“你既然是我林长风的孙女婿,只要不是触犯法律和违背道德,就永远是我林家的一分子,所以发表声明撇清关系什么的,以后都不要再提!” 夜星宇点头“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林老爷子又道:“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指责根本解决不了可题,还是先平心静气地好好想一想,以后该怎么做,才能解决这个麻烦。” 夜星宇却道:“这其实不算麻烦,而是机遇!” “哦?怎么说?”林老爷子好奇可道。 “先赢下明天的比武,打出声威,有助于林家今后的发展。”夜星宇朗声回答。 一个拥有强大古武者的家族,就算生意上不景气,也是会让人忌惮无比,凭借着这股声势,就能带来一些便利和好处,对现在风雨飘摇的林家来讲,确实可以起到稳定作用,有益无害。 想通这一点,林老爷子便可:“你确定能赢?” 夜星宇微微一笑,再次甩出万能答案:“大概也就五五开吧!” “但我听说这是生死擂,你一旦输了,可能连命都保不住!”林老爷子郑重其事,表情很严肃,他可不想让孙女刚新婚几天就变成寡妇。 “我用太极,保命能力毋庸置疑,那个姓季的想杀我不容易。”夜星宇随意比划了一个姿势,表情轻松随意。 对于古武里面的门道,林老爷子不太懂,便转头望向老兄弟赵成。 赵成便解释道:“太极拳以柔克刚,避实就虚,尤其擅长防守。” 林老爷子微一颔首,表示明白,放心不少。 但赵成紧接着又说了一句:“可季常先是苦练形意拳的高手,太极对上形意,并没有明显优势可言。” 这样一说,林老爷子刚放下的心又被提起来。 就像赵成所说的那样,形意和太极,都是高明的内家拳术,一擅攻,一擅守,两者相遇,就是矛与盾的交锋,最终结果如何,还是要看使用者的实力和技巧。 夜星宇不想再聊胜负的可题,那根本没有意义,便转而言道:“严少泽是被我打的,季常先约战的对象也是我,这件事其实跟林家关系不大,不需要林家任何人出面,就让我自己去跟严家斗,要是严家有点头脑,顾点脸面,也不会明目张胆地针对林家,只会朝我下手,所以你们也不必太过担心。” “孩子,我是担心你的安危啊!”林老爷子关切地注视着夜星宇,耐心解释道,“严家是帝都一霸,在五大家族里面最为张扬跋扈,行事凶狠,手段毒辣,经常不守规矩,我怕他们会用一些不光彩的手段来对付你!” “没事!”夜星宇一摆手,根本不在意,“严家不好惹,但我也不是省油的灯,真要斗起来,不见得是我吃亏,等我明天先打败季常先,给严家一个下马威再说。” 他的确没把严家当成一回事,可这番话落到别人耳朵里,却显得过于轻狂自傲。 林老爷子劝道:“严家势大,不可小觑,你千万别把他们想得太简单!” 夜星宇微微一笑,不再争辩。 第175章 理是这个理,但却解释不清 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多做解释,直接用行动来证实会更好。 严家到底有多牛逼,夜星宇根本懒得去想,跟他上一世所面对的“青衣”组织比起来,以黑起家的严氏家族就跟幼儿园的小盆友没区别。 一个是天龙帝国的俗世大家族,另一个是威震世界的高精尖恐怖组织,用脚趾头都能想清楚两者之间的差距。 “青衣”尚存之时,与“原罪”和“地狱”齐名,并称为全球三大恐怖组织,上有先天强者为尊,下有内劲高手无数,其能力可以屠灭小国,颠覆大国,区区一个严家算得了什么? 当年的罗修,跟“青衣”说翻脸就翻脸,一路逆行强推,手撕先天大佬,短短几个月就一手覆灭了让全世界颤抖不已的“青衣”组织,这可是集齐天龙帝国举国之力都难以做到的事情。 这样的绝世人物,会因为害怕一个家族的报复而忍气吞声?那特么也太扯蛋了! 理虽是这个理,但却解释不清,也不方便解释,林家人就站旁边看着吧,事实终将证明一切! 夜星宇不再说话,林老爷子又叮嘱了几句,似乎有点疲累,林善雅便开口劝道:“爷爷,事到如今,我们暂时都帮不了什么忙,只能期待他明天能够打赢这一场!您也别操心了,好好休息,身体要紧!” 林老爷子仔细一想,也确实拿不出一个有效方案来,便对夜星宇交代了最后一句:“明日一战非同小可,若是不敌就早点认输,你还年轻,来日方才,万万不能逞一时血气之勇!留得青山在,就不怕没柴烧!” 夜星宇答应一声,表示知道。 …… 次日清晨,天空中乌云密布,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风吹过带着凛冽的寒意,一副山雨欲来的景象。 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夜星宇就起来了,他没有像平时那样睡到十点,因为今日要上西景山,与严家供奉季常先一决雌雄。 先在院子里练了一趟通神拳,拳风呼啸,力达全身,出了一身汗,把筋骨皮肉全都活动开来,身体各部位的协调性也调整到了最佳状态。 这倒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夜星宇的日常功课,如无特殊情况,每日早晚必要练拳至少一个小时。 每次重生之后,神魂依旧,却换了一具新的肉身,这便需要重新锻练,否则永远都只停留在筋骨皮肉刚刚改造完毕的初始阶段,也就是外劲和内劲的分界点。 幸好他创出了通神拳,堪称有史以来最有效率也是最为深奥的炼体拳法,每日打几趟,就能让身体的各个组织器官得到最充分锻练,深达细胞层面,仅需数月,便能开辟丹田,练出内气,由暗劲转为丹劲。 此时的夜星宇重生还不到一个月,仍旧处于暗劲层次,但因为他有最完善的武道知识和最丰富的搏杀经验,更有诡异莫测的神魂力量作为底牌,对付内家高手并不难,只有先天强者才会让他招架不住。 与季常先之战,根本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对方虽是形意拳的高手,但从赵成所透露的资料来看,他应该还没有练出丹劲,不足为虑。 季常先再怎么强,也不可能强过厨子,厨子曾经就是半只脚踏入丹劲的高手,只因为身上有多处暗伤,受到拖累,才一直跨不进丹劲的门槛。 只不过他已经服下了九转龙血丹,过不了几天,暗伤就会消弥,身体就会痊愈,假以时日,由暗劲突破至丹劲也大有希望。 说实话,与夜星宇做交易,厨子是大赚特赚。 一粒九转龙血丹的价值对于古武者来说是不可估量的,万金难买,有价无市。 厨子服下此丹,不仅暗伤全消,益寿延年,还能让实力更进一步,何乐而不为? 与其消沉几年黯然死去,不如重振声威再战江湖! 更何况夜星宇行的是仁者王道,不会强迫他人做事,等到厨子兑现承诺,听命三年,如果仍有退隐之心,夜星宇也不会刁难阻止。 夜星宇他自己没把季常先放在心上,林家人却相当紧张,除了老爷子行动不便,仍旧躺在床上,其他的林家人基本都到齐了,都想跟着夜星宇去西景山,现场观看决斗。 有些人是昨天很晚才得知消息,今天一大早就来到了林家老宅,不管他们对夜星宇的看法如何,大多都盼望着他能取得胜利。 当然,也有个别人,脾气冲,嘴又臭,指责夜星宇肆意妄为,为林家带来灾祸,似乎恨不得他被人打死。 对于这种“反动派”,夜星宇都懒得搭理,就当他们是空气。 因为比武一事,天刚蒙蒙亮,整个林家老宅就忙活起来,江海兰安排佣人们准备早餐,他们一吃完就要出发上山,耽搁久了怕会迟到,要是让外人误以为林家女婿怯战开溜,那就不好了。 不过在吃早饭的时候,夜星宇却提出,让林家人不要掺合进来,就让自己单刀赴会即可,这样的话,林家便能保持中立,置身事外。 不少林家人觉得这是一个好办法,反正他们也帮不了什么忙,就算夜星宇打输了,他们也只能干看着,倒不如就依这个说法,暂时置身事外,想来严家也不会穷追猛打。 可林善雅就不干了,她非要跟着夜星宇一起去,因为她是夜星宇的妻子,总不能丈夫在外跟人拼得你死我活,她却装作不知道,坐在家里绣花弹琴吧? 夜星宇笑了,林善雅的性格他也渐渐有所了解,这女人外冷内热,常常表里不一,明面上气恼他惹事生非,实际上却非常担心,竟然连公司的事务也不管了,一定要跟他去比武现场,亲眼见到他获胜才能安心。 最后,大家都劝不了林善雅,只能任由她去。 同行的还有赵成,他本身就是古武者,不想错过一场精彩的较量,并且可以通过旁观比武,来清楚了解这个林家女婿的真实实力,甚至还能在危急之时出手救下夜星宇。 第176章 有个男人依靠,似乎也不错 一般的切磋比武倒也罢了,可在生死擂台之上,是绝不允许第三者插手的,谁要是敢这样做,那就是犯了大忌,名声受损,受人唾弃,可到了赵成这个年纪,他已经看淡了很多东西,知道自己该如何取舍。 至于其他的林家人,都在夜星宇的劝说之下留在家里等候消息,他们去也没用,帮不上忙,反而还让严家记恨。 吃完早饭出门的时候快八点,林善雅亲自驾车,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来到帝都西郊的西景山。 西景山是国家级森林公园,风景清幽,植被茂盛,每天都有不少游客踏青观光。 季常先把地点选在这里,就是摆明了要公开比武,不怕围观。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的信心很强,把握充分,不然要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打输了,脸往哪搁? 当然,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赢得了一场漂亮仗,他就会大出风头,严家也跟着有面子,比起偷偷摸摸地私下比武更为长脸。 车到山脚,下车登山,天空中开始飘起了细雨,逐渐由丝丝缕缕演变为淅淅沥沥。 好在林善雅提前备有雨伞,不过也就两把,一把给了赵成,另一把由夜星宇举着,两人并肩行走,共遮一伞。 在赵成看来,林善雅与夜星宇是夫妻,一起打一把伞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对于林善雅来说,却有些扭捏不自然,不愿意跟夜星宇紧挨在一起,总想保持一点距离,这就造成一把伞根本遮不住两个人,肩膀露出去难免要被雨水打湿。 夜星宇是古武者,体魄强健远超常人,在雨里淋一天都不会生病,而林善雅是弱女子,要是感冒了可不太好,公司里还有那么多事情需要她去处理,怎能病倒? 于是夜星宇也顾不上合约协议了,伸出手臂揽住林善雅的纤腰,强硬地将她拖到自己身边来,再把雨伞递过去一点,让她完全不被雨滴沾到。 林善雅想要反抗,可夜星宇偏不放手,就紧紧搂着,看起来像极了热恋中的情侣。 要不是顾忌到赵成在场,林善雅恐怕已经发飙了,但她不想在这个关键时刻闹别扭,于交战之前扰乱军心可是兵家大忌,也就只能暂时妥协,被动地扮演着恩爱夫妻,跟夜星宇一齐迈动步子,拾级登山。 林善雅的身体素质并不差,但也好不到哪里去,爬了一会台阶就感到很累,想要休息,可这时离半山腰的观雨台还有好一段路程,要是走一会歇一会的话,在十点前就到不了约战地点。 她咬咬牙,强忍着不吭声,打算拼了命地往上爬,决不能因为自己而影响到这场决斗。 夜星宇发现林善雅的情况,微微一笑,说道:“我背你吧!” “不用!我自己能走!”林善雅倔强地回应着,她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展露自己的软弱。 夜星宇大概也清楚了林善雅的脾气,就是爱逞强,不服输,死鸭子嘴硬。 他也不管林善雅是否真能坚持,蓦然将伞柄塞到她手里,随后手臂一使劲,也不见怎么动作,林善雅就被一股力量牵引,身不由己,双脚离地,整个娇躯忽然一下就到了夜星宇的背上,他驮起来就走。 “你干什么?放我下来!”林善雅羞红了脸,急得想咬人。 “别闹了!赵老爷子看着呢!你最好老实点!”夜星宇甩开大步,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还小声嘀咕了几句,提醒对方有赵成在场。 赵成走在前面,与两人相差了好几米,听到后面的动静,便回过头来看了一眼,但只是微微一笑,没说什么,就继续踏着石阶向上而行。 但也是因为赵成一回头,林善雅就老实了,她生怕赵爷爷真的看出什么破绽,不敢再出声,又一次向夜星宇屈服。 夜星宇笑着说道:“你是我媳妇,我背着你走,好像不犯法吧?” 林善雅冷哼一声,懒得理他。 夜星宇故意又道:“我这是猪八戒背媳妇,费力不讨好呢?” 林善雅“噗呲”一下笑出声来,调侃道:“你承认自己是猪八戒吗?” 夜星宇呵呵笑道:“我要是猪八戒,你就是猪夫人,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就这么说笑几句,林善雅的抵触情绪淡化不少,整体气氛隐隐约约有些转变。 她本来累得够呛,此刻被夜星宇背着走,一下子就感觉轻松不少,气不喘了,脚也不痛了,伏在对方宽阔有力的肩背之上,被人呵护的安全感从心头升起,让她有了不一样的触动。 婚姻,好像没那么恐怖;有个男人依靠,似乎也不错。 林善雅对夜星宇的观感,在日复一日的不断接触中,渐渐地转变着,等到她有所领悟,才发现自己已经与对方牢牢地绑在了一起,越来越像真正的夫妻。 仔细想来,林善雅就会意识到,这个男人对自己是真的好。 无理的结婚请求,他答应了。 索要珍贵的药方,他也给了。 甚至还从杀人逃犯的手里救下自己一命。 如果他真是自己的丈夫,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就这样相濡以沫地过一辈子,似乎也能接受。 …… 就在林善雅胡思乱想之际,夜星宇跟在赵成身后健步如飞,很快就到了约战地点,位于半山腰的观雨台。 时间是九点四十五分,比起约定的十点,早到了一刻钟。 其实也不算早到,因为季常先已经等在了那里。 除了他以外,还有不少人,一个个都撑着雨伞,安静地等候着,想来都不是过路的游客,而是闻讯到来的观战者。 最显眼的是严少泽,尽管他戴着一个帽子,压低了帽沿,扯高了衣领,想要遮住被打肿的脸,夜星宇还是一眼就看见了他。 因为他的敌意最重,杀意最强,怒意最盛,所散发出来的精神波动也就最强烈和最有针对性,通通都是冲着夜星宇而来。 夜星宇无视严少泽的情绪,对着他微微一笑,象是朋友一样若无其事地打着招呼:“早啊!严公子!” 第177章 一边叫我兄弟,一边抢我老婆 严少泽怒哼一声,脸上全是桀骜不驯的凶狠表情,两只眼睛像是毒蛇一样紧盯着夜星宇,并嚣张地伸出手来,隔空一指,随后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夜星宇仍旧面带微笑,像是看不见对方的挑衅动作,目光稍稍偏转,望向距离严少泽不远处的另一个男人。 除了严少泽以外,这位发出的精神怨念也挺强烈,但在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很是沉稳。 这个男人也很年轻,大概也就二十来岁,穿着笔挺的西装,梳着整齐的头发,看起来仪容整洁,一丝不苟,整体气质偏向于庄重和冷酷。 他的目光也对准了这边,却不是看着夜星宇,而是投向林善雅。 数天前在机场见过一面的霍言正站在此人身后,举着一把伞,却不是遮自己,而是撑在前面这个人的头顶,他自己就像是一个卑微的仆人。 夜星宇看到霍言,也就明白了此人是谁。 不出意外,他就是被夜星宇截胡的霍家大少爷,霍青书。 林善雅正趴在夜星宇的背上,之前都在走神,直到夜星宇出声给严少泽打招呼,她才反应过来,然后抬头一看,已经到了观雨台。 众多目光齐齐交汇到他俩身上,林善雅顿时觉得尴尬无比,慌忙对夜星宇说道:“放我下来!” 夜星宇依言蹲低身子放下林善雅,丝毫不显慌张局促。 霍青书步伐稳健地走上前来,霍言撑着伞紧跟其后,丝毫不顾自己被雨水淋湿,只将霍青书遮得严严实实,不让一滴雨水落到他身上。 “善雅,好久不见!”霍青书冷酷的脸上泛起笑容,声音动听而柔和。 “霍少,你好!” 双脚才落地的林善雅本有些慌乱,但很快就冷静下来,用手轻轻捋了一下额前被风吹乱的头发。 “这位是……”霍青书目光一转,看向夜星宇。 林善雅代答道:“这是我丈夫夜星宇。” 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好几回,林善雅的介绍也就达到了脱口而出、自然而然的地步,听起来很顺畅,没有半点生涩。 霍青书向夜星宇伸出了手掌,面无表情,有些冷酷:“你好,我是霍青书。” 夜星宇同样伸出手掌跟他握了一下:“久闻大名,初次见面,霍少果然风度翩翩,一表人才。” 霍青书放开手掌,正色道:“我想跟你商量一个事情,还请夜兄弟务必答应!” “可以说来听听。”夜星宇微退半步,挤到伞下面去躲雨,跟老婆紧紧挨在一起,手还亲昵地搂在林善雅的小腰上。 霍青书眉毛一挑,但很快就恢复了常态,接着说道:“我对善雅是真心喜欢,还望夜兄弟好意成全,自动退出,从此你就是我霍青书的至交好友,就算你今天输掉比武,我也会保证你毫发无伤。” 林善雅听完很生气,气得身子发抖。 她最讨厌霍青书的就是这一点,自以为是,控制欲太强,总是要求别人这样那样,还把自己当成是他的私人物品。 跟这样的人相处,别说是结婚,就连做朋友都觉得浑身难受。 她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要骂人的冲动,冷冷说道:“霍少,还请自重!我已经结婚了,你没有权利对我丈夫提出要求,并且我是他的妻子,不是他的物品,他也没有权利决定我的人生,请你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 霍青书像是没听进去,面无表情,两只眼睛只盯着夜星宇,嘴上问道:“夜兄弟怎么看?” 夜星宇哈哈一笑,大声道:“你他妈脑子有病是吧?一边叫我兄弟,一边抢我老婆,还要让我对你说声‘谢谢’,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傻逼吗?还天真的以为我会答应?” 霍青书眉毛一掀,再次问道:“真不愿意?” 夜星宇答道:“抱歉!没兴趣跟你做兄弟,麻烦让一下,别站正中间,一会儿打起来,拳头可不长眼!” 霍青书没动,很认真地问道:“你不怕死?还是觉得自己不会死?” 对于这种装起逼来就忘了自己是谁的魂淡,夜星宇真不想搭理,直接开骂道:“你他妈又不是今天的主角,杵在这里抢什么台词?赶紧滚开,一边玩去!” 霍青书依旧没有挪动脚步,竟然还在继续威胁:“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想好再回答!” 夜星宇真的无语了,这尼玛是猴子请来的逗逼吗?还真把自己当成了齐天大圣?就不怕我如来佛祖翻手一巴掌? 遇到这种不依不饶又自以为是的家伙,夜星宇也是很烦,直接拉着林善雅后退两步,故意对霍青书说道:“你不让是吧?那换你来跟他打,我看你表演!” 场地让你,你行你来!你这么牛逼,季老儿就交给你收拾,我当观众,你当主角,总行了吧? 看到夜星宇真的不领情,被再三拒绝的霍青书略一沉吟,说了一句“很好”,终于退到一旁,不再抢戏。 霍言像个尾巴一样屁颠屁颠地跟在霍青书身后,黑色的大伞举得端正笔直。 虽有雨声干扰,这三人的一番对话却格外清晰,几乎每一个人都能听见。 因为在霍少讲话的时候,不喜欢别人喧哗吵闹,所以每个人都保持着绝对的安静,就连怒气冲冲的严少泽也没有打扰。 但是对话的结果,却让很多人都感到意外。 这个年轻的古武者,林家的新女婿,竟然一点面子都不留给霍青书,直言对方脑子有病,还肆无忌惮地口吐芬芳,他难道不知道霍青书是谁?不知道霍家的力量有多么庞大? 可转念一想,这又理所当然。 这人既然敢打严少泽,为什么就不能骂霍青书? 得罪严家和得罪霍家,以乎前者更严重一些,因为霍家好歹讲点原则,注重脸面,而严家更蛮横无理,没有下限。 而这林家新女婿居然把两家都一起得罪了,先打了严少泽,又骂了霍青书,最关键还抢了别人心仪的对象。 这样的事情,放眼整个帝都,真还没几个敢这样做,他又是哪里来的胆子? 第178章 严少泽这狗东西竟然瞧不起人 且不管别人怎么想,林善雅是听着很解气,心头有些激动,但又不免担心,毕竟这两个帝都大少都不好惹,如今两个都得罪了,以后会闹出什么乱子,谁也料不到。 恶名远扬的严少泽自不必说,百无禁忌,做事不讲道理,也不择手段。 而霍青书也不是善类,看似风轻云淡,不动声色,实则谋定后动,从不吃亏。 他们两个虽然在个人武力上斗不过夜星宇,但却权势滔天,能指使相当数量的古武者。 比如形意高手季常先,就是严家的供奉,像他这种层次的古武者,甚至于更厉害的,严家和霍家都能请得出来,且还不止一个,真要斗起来,她就怕夜星宇双拳难敌四手。 林善雅这边担心,夜星宇却丝毫没有危机感,转头对她说道:“你就站在这里观看,让赵老爷子护着你。” 林善雅微微点头,夜星宇便走出伞下,来到雨中,精神力扩张开来,如天眼当空,笼罩全场,顿时就将整个观雨台上的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 一共将近百人,竟然有一半是古武者,而其中又有小部分达到了内劲层次,至于其他没练武的,多半也是非富即贵的上流人物。 都说帝都武者众多,卧虎藏龙,光是站在这里的内劲武者,至少就有十个,其中还有两人的精神气势都不弱于季常先,无限接近于丹劲。 普通人难以得见一面的古武者,在这里像是大白菜一样,随便在哪个方向,都有好几个。 夜星宇不管他人,只遥遥看向季常先,一拱手,问道:“现在开始?” 季常先不答,扭头看向身边的严少泽,轻声说了一句什么。 严少泽持着雨伞踏前两步,对夜星宇吼道:“急什么?时辰未到,还有十分钟!” 正式约战的比武打擂一般比较注重仪式感,约定是什么时候,就是什么时候,除非对战双方都点头同意,才会把时间提前或延后。 这时候是九点五十分,确实没到时间,比起约定的十点整,还早了十分钟。 可夜星宇不想等了,高声道:“早点打完,早点收工,也就早点散场回家,难道不好吗?你们撑着伞的没关系,我可是淋着雨在等,就不能人性化一点?非要死掐着时间?” 严少泽回头朝一个随从指了一下,比了个手势,那随从会意地走了过来,将手中的雨伞收起后抛给夜星宇。 其实这雨不大,绵绵霏霏,即使淋上十分钟,也不会身体全湿,身为古武者,根本就不用在乎这点雨量。 而夜星宇只是想快点打完,早点回家,没必要跟他们磨磨唧唧。 但既然对方不愿意提前,他也懒得再去争论,反正不过十分钟,很快就到了,于是他捡起雨伞,撑开遮雨,就等着看严少泽想搞什么幺蛾子。 严少泽看向四周,朗声说道:“季先生清静无为,难得与人动武,但今天却要跟某人决战于此。诸位朋友得到消息,赶来捧场,我严少泽代替季先生感谢大家。为了助兴,我决定做庄开局,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与进来。” 原来这家伙打得是这个主意,想借着比武的机会趁机捞一笔。 严家虽是五大家族之一,却有许多偏门生意,其中包括博彩和赌场等等,严少泽提出这个想法,倒也不意外。 上层圈子并不排斥小赌怡情,反而很喜欢,只不过对于他们来说是无足轻重的小赌注,可能就是一个平民家庭的全部财产。 严少泽的提议引起不少人的附和,与其干巴巴地看着别人比武,不如自己亲身参与下注,这样比较刺激,更能提起兴趣。 “现在我宣布一下规则,大家注意听。”看到众人窃窃私语,严少泽比了个手势,示意大家安静。 “我打算以季先生的获胜时间来开盘做赌,赔率通通都是一赔二,分别是一分钟以内,一到三分钟,以及三分钟以上,大家可以自行判断选择。” 严少泽一说完,夜星宇就郁闷了,这狗东西真他妈瞧不起人,吃定了老子不能赢? 三个下注选择,竟然都是以季常先获胜为前提,似乎在严少泽看来,夜星宇必败无疑。 然而令夜星宇更郁闷的事情随之而来,这么大的bug,居然没有人质疑,好像所有人都认同了庄家的意见,一个个都兴奋雀跃地下起了赌注,这个一百万,那个两百万,就没有一个人开口询问:如果季先生落败了怎么办? 事实证明,没有最郁闷,只有更郁闷。 在五分钟后,大多数人都已经下注完毕,剩下一小部分应该是不打算参与赌局,并没有出声,而让夜星宇想不通的就是,竟然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参与者都押注在了第一项,也就是赌季常先能在一分钟之内取得胜利。 这样的结果让夜星宇无可奈何,难道我看起来一点都不能打吗?二十几岁的棒小伙会被五十出头的小老头一回合ko? 事实上,除了林善雅和赵成以外,还真没有人看好夜星宇,闻风而来的观众不乏古武者,或是对古武界有一定了解的上流人士,当然会有自己的判断。 古武界里面,公认最能打的年纪,并非二十出头的精神小伙,而是三十岁到五十岁之间的壮年人。 修炼古武不是搞体育,运动员最容易出成绩的黄金年龄段是十七八岁到二十几岁之间,超过三十岁基本就要退役了,无论是反应还是体能都玩不过年轻人。 但古武要成为高手,首先得练出内劲,达到这一步就差不多要年过三旬了,三十岁以下的内劲古武者很少见,都可称之为天才。 比如夜星宇,现年二十五岁,内劲修为,绝对算是天才,这也是他受到某些人器重和欣赏的原因。 练出内劲,可称之为高手,但是内劲又划分为暗劲、丹劲、化劲三个层次,实力差别相当明显,不能一概视之。 即使同为暗劲层次,也有高下之分,比如刚练出暗劲的,和快达到丹劲的,肯定是后者要强得多。 第179章 两千万是小意思,后面都是两个亿 季常先就属于是那种即将晋升丹劲的内家高手,他在三十六岁之时掌握暗劲,如今已过去十五年,就算还没有开辟出丹田,也差之不远,岂是夜星宇这种初入内劲门槛的小年轻能比? ——是的!所有人都以为夜星宇修为不深,无法跟老牌高手季常先相提并论,当然没有人相信他会赢。 这就有点瞧不起年轻人了,难道没听过“自古英雄出少年”? 夜星宇打算给严少泽和这些吃瓜群众免费上一课,顺便挣点零花钱,于是他问道:“我能不能下注?” “当然可以!”严少泽促狭地看着夜星宇,“不过你就只能赌你自己赢,要不然我还以为你是想死前挣一笔,我可不愿意赔!” 他这是生怕夜星宇押注一分钟之内被击败,随后开局送人头,从容就义,像是骗保一样赚取一笔安家费。 这样一来,人虽死了,却让严少泽大亏一笔,不划算! 严少泽的确想要夜星宇的命,却不想为此亏大钱,所以他提出,你下注可以,但只能下注给自己。 夜星宇爽快地点点头:“我就赌我自己赢,你打算给多少赔率?” 严少泽不屑地弯起嘴:“赔率都是一赔二,你敢赌就赌,不敢赌就闭嘴!” “敢!怎么不敢?”夜星宇豪迈地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大声道,“我下注两千万,赌我自己赢!” “好!赌注我接了!”严少泽也当即拍板,“等你死了,这两千万我就找林家要!” 夜星宇的身份来历,在昨日经过江旭的亲口承认,已经不是秘密,不管他自己能不能拿出两千万,林家肯定不会赖账,也不敢赖账。 但夜星宇却伸出一根手指头晃了晃:“找什么林家!你以为我自己拿不出两千万吗?这钱我自己出就行了!” 他当初答应庄明生,帮他们庄氏来一次文斗,庄明生爽快地先付了两千万的报酬,这笔钱一直安安静静地躺在夜星宇的帐户里,至今没有动用。 林善雅有些意外,她曾对夜星宇做过详细调查,对他之前的生活经历了解得一清二楚,他不像其他的古武者那样投靠某一方势力,也没有仗着自身能力谋取利益,此人身家清白,活得窘迫,根本没有巨额收入,又是哪来的两千万? 她却不知,夜星宇曾经在一家夜总会里,靠着玩骰子赢了梁少凡八十万,在两人婚后的第二天,又与庄氏集团达成合作,领到了一笔两千万的巨额劳务费。 再加上林善雅她自己也曾经付了五十万的合约酬劳,全部加起来,夜星宇的个人帐户里面共计有两千一百三十万天龙币,算是一个小富翁了。 严少泽没有理会夜星宇,在他眼里,夜星宇已是将死之人,撑不了多久就要被季常先活活打死,他哪有闲工夫去问死人要钱? 这笔赌帐肯定要算到林家头上,所以严少泽看向林善雅。 迎向严少泽询问的目光,林善雅点点头,一脸严肃地说道:“我丈夫下注的两千万,可以算到我头上,另外我个人再加注两亿,同样是赌他赢!”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一众旁观者都觉得不可思议。 一方面,此举有公开与严家作对的嫌疑。 虽说林善雅没有提到林家,而是以个人的名义下注两亿,但如今她已经成为长风制药的董事长,她的态度,岂不也代表着林家的态度? 林家都已经危机重重,朝不保夕,竟然还敢站出来与严家叫板?这该说是自不量力呢?还是自掘坟墓? 另一方面,下注金额也有些夸张。 之前那么多人下注,总额也才一亿多点,绝大多数人的下注金额都在五十万至三百万之间,最多的一注,也才五百万。 这倒不是因为这些人拿不出更多的钱,而是觉得没必要,这本来就不是一个很公平很严谨的赌局。 严少泽开盘做庄,下场比武的季常先是严家供奉,要是两人不要脸面,故意控制比武节奏,想要捞一笔并不难。 只要季常先的实力远远超过夜星宇,想要一分钟胜还是三分钟胜,完全看他怎么拿捏。 所以这些有钱人们肯定不会把这个当成是发财机会,就只是随便扔点小钱玩玩而已,真就只是为了助兴,输赢并不是很看重,百来万意思一下也就行了,赢了是意外之喜,输了也不心疼,就当是与严家结个善缘。 可夜星宇一开口就是两千万,比在场任何人出价都高,而他老婆更离谱,在原基础上涨了十倍,加注两亿。 全场所有人的下注金额通通加起来,也比不上他两公婆,这是摆明了态度要与严少泽对着干。 但是严少泽非但不怒,反而心喜,高声应道:“听闻林大董事初掌长风,就做出种种惊人之举,如今一见,果然巾帼不让须眉,够豪气!这两亿两千万的赌注,我严少泽必须得接!” 这一句话,便代表赌约成立,接下来就要准备开打。 此时距离十点不到五分钟,等签下生死状,时间也就差不多了。 但就在这时候,又有一个女子声音传来,温婉柔情,动人心弦:“严少既然有雅兴做庄,那妙嫣当然要支持一下,同样也拿两亿出来玩一玩,就赌这位夜公子获胜!” 声落人现,是两男两女,正从阶梯上缓缓冒头,恰在十点钟之前赶到观雨台。 说话的是徐家的徐妙嫣,旁边是她亲弟弟徐善诚,后面跟着白脸胖子田丘,最后一位是憔悴不堪的沈梦涵,他们也来了。 徐妙嫣话刚说完,与之相对的另一条上山小道,也同样传来一个女声,清脆利落,如百灵鸟叫:“赌谁赢吗?太好了!我也要玩!” 一个面相稚嫩的青春少女蹦蹦跳跳地跑上了观雨台,她穿着简单合身的白色运动服,外面罩着一件鹅黄色的半透明雨衣,脚上一双蓝白相间的运动鞋,就像是出来旅游踏青的大学生。 在她的身后隔了几米,还跟着一个脸色蜡黄的妇人,神情冷漠,不言不笑,大约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同样披着雨衣,穿着体闲运动装,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无声又无息,像是没有重量的幽灵一样,仿佛脚不沾地。 第180章 从神童到天才少女,再到帝都名媛 人们只能听到前面那个少女的沉重脚步声,她可能是一路小跑上来的,气喘吁吁,额头上汗珠密布,讲完话以后用手背抹了一把汗,再歇了一口气,才接着又说道:“我也出两亿,赌林善雅她老公赢!” 这个女人,夜星宇不认识,但在场很多人都对她不陌生,因为她在帝都赫赫有名。 她就是十大豪门里面黎家的千金黎薇,是整个天龙帝国最最有名的天才少女,国宝一样的存在。 论起帝都最有名气的年轻女性,不外乎十二名媛,她们个个貌美如花,形象气质非常出色,都拥有着良好的遗传基因。 并且,她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出身不凡,都很有钱。 如以林善雅来说,她在十二名媛里面并不突出,她的家世背景算是最薄弱的一个,完全是靠着美貌和气质才入选十二名媛。 真要计算起家族财富,林家只能说是尚可,还远远达不到顶级标准。 要知道,林家在最巅峰之时,总资产不过上百亿,可跟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一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这十五家巨头随便拎一个出来,财富规模都是千亿级别,就连排名垫底的都有两千亿以上的资产,林家连别人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完全不够看。 要是在十二名媛里面以美貌为标准进行排名,林善雅就能数一数二,说是魁首都不为过,但要除开外貌比起其他,那无论是哪一项,她恐怕都是吊车尾。 综合来看,评分最高的是徐妙嫣,甚至比她的弟弟徐善诚还要有名得多,八面玲珑,面面俱到,既有头脑又有能力,做起事来滴水不漏,情商极高。 同时,她又是最有名媛风范的女人,举止优雅,谈吐得体,随便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交谈,都能让人不由自主地心生好感。 并且,她还是十二名媛里面年纪最大的一个,已经过了三十岁,成熟稳重,魅力无穷。在她面前,其余的名媛都只能算是小妹妹。 而与徐妙嫣相反的就是黎薇,年龄是十二名媛里面最小的一个,今年才刚满二十。 黎薇的性格很跳脱,也很自我,各种想法天马行空,言行举止出人意表,偶尔冒出一句话,会让别人懵逼老半天,其行事作风根本与“名媛”二字不沾边儿。 谈到能力,两人各有擅长,如果说徐妙嫣是高情商的典范,那么黎薇就是高智商的代表。 黎薇从小就表现得过分聪明,是公认的神童,尤其表现在数理化方面。 别的小孩在六七岁的时候啥都不懂,刚进学院接受启蒙教育,而那时的黎薇就已经在自己搞科研,并且还正儿八经地建了一个有模有样的实验室。 在十一岁的时候,黎薇第一次拿到了极具权威性的国家技术发明奖,受到皇帝陛下的亲自召见和高度赞赏,成为现代史上最年轻的一位科学家。 现在的黎薇二十岁,各种奖项拿到手软,已经到了拒绝领奖的地步,她所发明出来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计其数,但很多都具备实用价值。 原本的黎家在十大豪门里面只是垫底,但自从有了黎薇的各种创意发明,黎家便开始崛起,由传统的化工制造转型为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每年的资产总额都像是坐火箭一样节节上涨,名次逐年上升,现在已经进入前三之列,只在赵家和花家之下。 迄今为止,黎家有大半的科技专利都来自于黎薇这个神童,光是她这个天才脑袋,就是无价之宝。 要不是黎薇的所作所为实在跟名媛扯不上关系,再加上年纪比较小,她恐怕还要威胁到徐妙嫣的位置。 对于这位由“神童”进化为“天才少女”、再转变成“名媛”的黎家千金,在场绝大多数人都不陌生,可她恰在此时出现在观雨台,并且一开口就下重注支持夜星宇,这就显得很突兀,令各种猜测随之而来。 难道她跟夜星宇有什么交情? 或是看不惯严少泽,因而借故生事? 又或者她只是单纯地认为夜星宇能赢? 具体什么原因,别说现场观众搞不懂,就连夜星宇自己也不明白,他连这女的是谁都不知道。 唯一能猜出内情的,现场只有一人,那就是林善雅。 她在心里面念叨着:“这丫头真是不安分!跑来凑什么热闹?” 黎薇把话说完,发现大家有些沉默,她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嚷道:“怎么了?难道我不可以下注吗?” “当然可以!”严少泽又露出他那招牌式的表情,似笑非笑,看不出善意,反倒给人一种阴狠的感觉。 他对季常先的实力很有信心,自然不拒绝别人押注在夜星宇身上,出价越高,他就越高兴。 很快,又有一个人开口下注了,也是赌夜星宇赢。 “我老头子一生未赌,今天也破例陪你们年轻人玩一把,不过太多钱我可拿不出来,就只能下注三千万,赌我林老哥的女婿能打败季老弟,最终赢得这场比试。” 开口说话的是赵成,他亲手试过夜星宇的实力,大致做到心中有数。 在他看来,夜星宇的太极用得很娴熟,论实力应该不会弱于季常先,并且还有着年轻力壮的优势,再加上夜星宇自己表现出来的淡定态度,他觉得赢面较大。 除了赵成以外,徐善诚也对夜星宇的实力有一定了解,毕竟在厨子的菜馆里,夜星宇的表现神秘莫测,唐家的奇门暗器似乎对他完全无效,最后那位唐家高手逃走之时还反被暗器所伤,由此来看,夜星宇深藏不露,必有依仗。 所以从弟弟口中得到情报的徐妙嫣,也将重注下给夜星宇,她虽然不懂古武,但经过徐善诚和田丘的分析判断,一致认为夜星宇取胜的可能性较大,值得赌一把。 在徐妙嫣看来,赚钱赔钱都是小事,最重要是表明徐家的态度。 第181章 江湖中人就要讲江湖规矩 徐家对于人才的渴求向来不低,也善于团结盟友,以夜星宇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和潜力,不论他是否出身于巴山夜氏,都非常值得拉拢结交。 更何况,要不是昨天夜星宇出手相助,徐善诚在四个杀手的暗算之下,很可能就有危险,从这一点来讲,夜星宇也算是对徐家有恩。 至于林善雅下两亿重注,就没有什么道理根据,她打从心眼里就觉得夜星宇一定能赢。 她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笃定,也许这就是身为女人的直觉,而作为女人,往往也愿意相信直觉。 夜星宇屡屡表现出的惊人之举,总是让林善雅出乎意料,尤其是对于蛊这种诡异东西都能一眼看穿,就让她觉得很不可思议,从而更加正视这个男人。 在林善雅的心中,她对夜星宇的印象一直在转变着,从一开始的误解和厌恶,到临时起意的利用,再到后来的平等合作,最后发展为说不清道不明的信赖,于潜移默化之中,完成了一个不可思议地大翻转。 当初的工具人,正逐渐成为可以依靠的亲密伙伴,林善雅虽然还无法把他当成真正的丈夫,却隐隐有一种soulmate的感觉。 所以林善雅毫不犹豫地怒砸两亿,为夜星宇摇旗助威。 而黎薇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暂时讲不清楚。 天才的心思,凡人别去猜测,都不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不管怎么说,原本不被看好的夜星宇摇身一变成了大热门,林善雅、徐妙嫣、黎薇,这三大名媛同时为他下注两亿,再加上他自己的两千万,以及赵成的三千万,总金额高达六亿五千万,堪称一个恐怖数字。 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名人,又是当着许多旁观者的面亲口开盘下注,谁也不怕谁赖账,帝都圈子就这么大,谁要是言而无信,公然耍赖,以后生意就没法做了。 商人重视利益,也讲求信誉,就算是严家开赌场,也尽量做到公正公平,不会让人说闲话。 严少泽如果输了,也许会很难受,但绝不会不赔,就算他百无禁忌浑不讲理,也不会因为一时之气而砸了家族的招牌。 赌注定下,话出即成,接下来就是互签生死状。 对于古武者,帝国单独设有相关法律,允许以决斗的方式解决争端,即使惹出人命,也不用担负法律责任。 那些针对于古武者的法律条令,既是由开国皇帝华神通亲自制定,也是古武界数千年来一直沿用的规矩。 但凡武者争端,依据矛盾程度,可选择文斗和武斗两种解决方案,文斗分高下,武斗决生死。 比斗双方可以是两个古武势力,也可以是两个古武者。 如果是古武势力之间的文斗,就各自派出代表,公开比试,通常是三战两胜居多,但也有五战三胜,或是一局定胜负,具体方案由双方自行协商。 如果是古武势力之间的武斗,那就不用谈,见面就是干,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用,直到一方死伤殆尽,或是投降认输,才会终止。 但是在武斗开始之前,必须上报帝国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双方争执的起因缘由,各自有哪些人参与,都要一一写清楚,帝国方面会派人出面,尽力尝试调解,实在无果,才会批准武斗进行。 而在武斗过程中,针对目标只能是双方名单上的参与者,不能牵连其他人,也不可伤及无辜,不然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帝国方面会派出高手出面抓捕。 如果争斗双方不是古武势力,而是古武者的个人行为,规则就要简单很多,都不需要官方出面,自行解决即可。 文斗就是切磋比试,点到即止,只分高下,不伤和气。 武斗就是生死擂台,全力而为,轻则伤残,重则丧命。 但武斗的前提是双方自愿,需事先邀请至少两名公证人,当面签下生死状,也就是免责承诺书,在比斗过程中所造成的伤残致死,概不承担后果,生死由命,两不追究。 注意,这只是针对古武者的法律条令,普通人可千万不能这么搞,没有在帝国进行注册登记的古武者,所签下的生死状不具备法律效应。 正所谓“江湖事江湖了”,不是江湖中人,就不能乱讲江湖规矩。 普通人要是签生死状,那就是瞎几把乱搞,完全没有法律效应,不管是杀人还是伤人,都犯法,要坐牢。 夜星宇之前被测武环查到是古武者,被请进警局,惹出一番麻烦,但也因此而补办了登记手续,成为一名注册在案的古武者。 好处是,他可以享受古武者的尊贵身份和各种优待,从此不再是穷屌丝,而是高端社会人士。 但坏处就是,他的所作所为都有一台名叫“国家”的机器默默关注着,并且要受到的严格约束。 生死状有正式的官方样本,需四个人同时签名才能生效,分别为双方决斗者,以及两名公证人。 公证人不要求一定是古武者身份,如果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普通人,也可以担任公证人,比如政府官员、在役军官、公司法人、社会名人等等。 夜星宇这方的公证人是林善雅,季常先那边的公证人是严少泽,一个是长风制药的董事长,一个是严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都足以担当公证人的角色。 签字完毕,一式两份,两位公证人各执一张暂时保管,避免事后有纠纷。 搞完这一切,十点过一分,可以正式开打。 生死擂不需要裁判,谁站着,谁就是胜者,躺下的那个,必然是输家。 观雨台由大块石砖砌成,面积有小半个足球场那么大,足够两人施展,观战人士都退到边上,以免误伤。 夜星宇与季常先先后扔掉手中的雨伞,缓步入场。 雨比方才小了些,细细濛濛,一点都不碍事。 交战两人遥遥相对,中间隔着不到五米距离,无论是进攻还是游走,都很方便。 第182章 太极虽然厉害,但也最为难练 依照古武界的礼节,双方拱手抱拳,各自说了一声“请”。 随后由季常先先发制人,疾跨数步,一拳出,走中路,势如离弦之箭,迅雷不及掩耳。 这是形意五大拳式之崩拳。 夜星宇双掌环抱胸前,似开似合,不从正面抵挡,而是由侧方切入拨动,原本中正平直的强力一拳,轻易被他带偏了轨迹,打在了空处。 此乃太极十三势之捋势。 季常先很快收招,再进一步,再出崩拳,仍旧走中路,直轰夜星宇前胸。 夜星宇单臂一振,力斜而上,如弹簧瞬间撑起,季常先的拳头就被抬高了几寸,力量上飘,降不下来,再次打偏。 这是太极十三势之掤势。 季常先两拳无果,眉头一皱,大喝一声,再出第三拳,仍旧是形意之崩拳。 而夜星宇不声不响,双手一按,掌压手臂,逼得季常先拳势下沉,无功而返。 这是太极十三势之按势。 只一瞬间,两人就已交锋了三个回合,但因为拳速极快,在普通人看来,就是眨一下眼皮的工夫,根本都看不清楚拳头是打哪,也不知道是谁占据了上风。 只有同样身为古武者,甚至是达到内劲层次的古武者,才能捕捉到两人之间的交手细节,并试图揣摩其中的门道。 形意对太极,前者刚猛而擅攻,后者柔韧而擅守,各有所长,若都处于同一境界,那三招两式之间,就难以分出胜负。 按理说,季常先大约摸到了丹劲的门槛,本身劲道要比夜星宇强出一筹,拳速也很快,应该很容易取得优势。 可偏偏夜星宇用太极来应对,避实就虚,借力打力,以柔克刚,似慢实快,总能找准对方招式和劲道间的薄弱点,四两拨千斤,以弱克强,让季常先的每次出手都无功而返。 季常先练了几十年的形意,也不是没跟太极武者交过手,可没有一次像现在这么憋屈,就好像大铁锤砸进棉花堆里,根本不着劲。 对方的太极,跟他之前碰到的太极都不相同,有种浑然天成虚不着劲的诡异力量。 明明是一拳打中路,可到了对方身前,偏偏就打歪了,没有半点杀伤力,还要受到一股反震力量,打乱节奏。 这样的太极,季常先第一次见,总感觉自己的形意拳法像是被对方恰好克制一样,完全打不出手感和威力。 实际上,三大内家拳术各有所长,太极的确很厉害,可形意也不差,两者属于同一层次,并无高下之分,真正过起招来,还得看个人的修为和实力。 季常先一直都对自己的实力有强烈自信,自觉不会输于任何一位同级别的太极高手,可为什么这次交手的感觉就那么奇怪?有力使不出,出拳就打偏,活见鬼了! 他却不知,夜星宇的太极,不是六大流派的任何一种,也不是武当秘传之太极,而是由张三丰首创的太极两仪无极功,论玄妙程度,比起现今最受称道的左氏太极还要高明。 太极两仪无极功,又名太极十三势,前一个名称很少有人知晓,而后一个名字则广为流传,许多人都听过,但真正练成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张三丰本人,另一个就是夜星宇。 之所以名为十三势,是因为这套武学总共有十三种技击手法,分别是:掤、捋、挤、按、采、挒、肘、靠、进、退、顾、盼、定。 前面八种,暗合八卦,称之为“八劲”。 后面五种,暗藏五行,又名为“五步”。 八劲加五步,即八卦加五行,一共有十三,便是太极十三势。 太极讲究后发制人,是一种以拆解破招为主的技击武学,依照敌人的来势,可用八种方向迥异的劲道,以及五种有效移动的步伐,来进行破解和反击。 八劲对应八卦方位,分为四正劲与四隅劲,也就是上、下、左、右四个正方向,和左上、右上、左下、右下四个斜方向。 掤、捋、挤、按,即为坎、离、震、兑四正方,为四正劲。 采、挒、肘、靠,即为乾、坤、艮、巽四斜角,为四隅劲。 五步更简单,就是前进、后退、左闪、右避、居中不动。 进、退、顾、盼、定,分别代表金、木、水、火、土五行。 “进”和“退”,就是字面意思,即前进和后退,不难理解。 “顾”和“盼”,即向左和向右,来源于一个成语,叫做“左顾右盼”。 至于“定”,就是静止,原地不动,位置不移。 简简单单的道理,却包含了无穷奥妙,要怎么理解,该如何使用,说来容易,实际挺难。 就跟华神通所创的通神拳一样,看似只有十招,但每一招都具备了无数变化,可以一变十,十变百,随时演化出千招万式,简直包罗万象,无有穷尽。 太极十三势是张三丰毕生的心血智慧结晶,自然不简单,就算是拆解细分过的一百零八式武当太极,或是经过变种另创的六大流派太极,也非常高明,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掌握的。 这就造成了一种现象,谁都知道太极牛逼,可真正练成的,能打的,没几个,绝大多数都是花架子,纸老虎,一碰就碎的玻璃渣。 所以在三大内家拳里面,最厉害的是太极,最难练的也是太极,最受人置疑的,同样还是太极。 首先,必须要练出暗劲,太极才能摆脱柔弱的名头,开始有点用处,这算是小成。 光是这一步,就决定了真正懂太极的人并不多,因为内家高手实在太少,别看五大家族这么强势,每一家也才几个。 而开辟丹田,以气导引,气力相合,外柔内刚,太极才算大成,此时彰显威力。 至于圆满如意,练到巅峰,非得化劲层次不可,而世间达到这一境界的,只有寥寥几人。 换句话说,太极入门慢,见效也慢,前期比较弱势,只能猥琐发育,必须等到后期成长起来,才有可能carry全场。 如果能练到家,那就是真太极,堪比星耀王者;如果练不到家,那就是假太极,坑人青铜白银。 第183章 形意也很牛逼,偏科就很傻逼 夜星宇的太极自然是真太极,让张三丰亲自使出来,也就是这种效果,而季常先的形意,毫不客气地说,还差得远,根本没有练到家。 认真说起来,形意拳的来头并不弱于太极拳,太极始创于武当老祖张三丰真人,而形意的源头却是少林的达摩祖师。 有诗曰:达摩西来一字无,全凭心意练功夫。 所以形意拳最初的时候并不叫形意拳,而是心意拳。 只不过佛家比较倾向于唯心学说,喜欢故弄玄虚,很多事理都说得云里雾里不明不白,需要自己去悟,在传授武学之时,也是如此。 达摩在世时,只是口述了拳意,并没有传下拳谱,所以这心意拳也就真看各人的心意,悟到了就能练成,是缘份,悟不了就不得其门而入,是有缘无份。 直到明朝末年,有一个名叫姬际可的武人,年少时往终南山寻访名师,得到了,获其真传。 岳武穆就是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岳飞,他枪法精湛,武艺高超,姬际可因为得到了岳飞的传承,所以在枪法上的造诣也很高,练出了六合枪法。 明朝灭亡之后,清朝统治者禁止民间私藏兵器,姬际可便弃枪不用,把六合枪法经过转换,变成了六合拳法。 姬际可还曾去过少林,学习了少林拳法,也就是看缘份的心意拳,最后领悟了拳意,再融入了六合拳法,最终演变为心意六合拳,这便是后世尊崇的形意拳。 心意,就是达摩祖师的拳意。 六合,即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肩与胯合,肘与膝合,手与足合。 所以,形意拳是结合了达摩的拳意和岳飞的枪法,最终由姬际可融会贯通,将其创出。 少林武学的特点是阳刚威猛,岳飞的枪法用于沙场征战,更以杀伐为主,也因此,形意拳是三大内家拳当中最刚猛的一种。 不过形意拳这个名字,却是来自于清朝武人李洛能,他在心意六合拳的基础上,吸收道家的养生观点和哲学思想,结合平生武术实践,取长补短,改革创新,将“心意”改为“形意”,正式定名为形意拳。 形意拳讲究内意与外形的高度统一,共有五大拳式,即劈拳式、崩拳式、钻拳式、炮拳式、横拳式,分别对应金木水火土五行。 劈拳如斧,为砸劲,性属金,拳劲自上而下,势大力沉,威猛霸道,连砸带劈,排山倒海。 崩拳如箭,为崩劲,性属木,拳劲中平直入,出手迅速,发劲短促,式如连珠,崩山裂石。 钻拳如锥,为旋劲,性属水,拳劲自外而内,刚柔结合,迅猛轻灵,无孔不入,专攻弱点。 炮拳如炮,为炸劲,性属火,拳劲自内而外,其劲最烈,其势最猛,无坚不摧,威力极大。 横拳如梁,为抖劲,性属土,拳劲横中有直,钝而沉稳,横向发力,可攻可守,攻守兼备。 而这季常先明显只擅长崩拳,十拳当中,少说有八拳是崩拳,其余的四种拳式,似乎使得不太顺手。 崩拳虽好,但他老是这样来,就很容易被对手找准规律,并以此来针对。 当然,古武界之中也有“一招鲜,吃遍天”的说法,意思是练会全套,不如练精一招。 比如李洛能的徒弟郭云深,就是走的专精路子,号称“半步崩拳打天下”,独创绝技半步崩拳,名震武林,几近无敌。 季常先多半也是学的郭云深,不过他不是半步崩拳,而是常规的一步崩拳。 这种苦练一招的方法在实战中可能会有突出表现,但不利于成长提升,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偏科生”。 木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它最短的那块木板,这是著名的木桶定律,也叫短板理论。 季常先这个木桶,只有一根板子长,另外四根板子都短,欺负一下比他弱的小朋友还可以,遇到比他强的,那就完犊子。 撇开神魂力量不说,夜星宇的武道见解,自然要远在季常先之上,只要对方一出招,他就知道该怎么破解。 所以季常先怎么打都不顺手,有一种从根本上被克制的感觉。 武道实力,可大略分为两种,力是内,为根本,招是外,为技巧。 用现代话来讲,一个是硬实力,一个是软实力。 季常先的硬实力比夜星宇略强一些,因为他已练出暗劲多年,接近于丹劲。 但在软实力上,他就差得太多,根本不足与夜星宇相提并论。 软实力包含了很多东西,不只是招法技巧,还有武学知识、深层理论、战斗智慧、搏杀经验等等,很多都需要大量的实战积累,不是埋头苦练就能获得。 现在是法制社会,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古武者,普遍缺乏实战经验,有些人练了一辈子武,真正的生死搏斗连一次都没有,那种没有危机感的演练和切磋,很难从中收获领悟。 而古代社会则不同,兵荒马乱,法制不全,拳头大的就是爸爸,生死搏命时而有之。 夜星宇从古至今与人交手无数次,斗争经验丰富无比,绝对是史上第一,再加上登峰造极的武学理论和见解,在软实力方面就强得离谱,别说季常先这个暗劲偏科生,就是赵成这种丹劲高手,他都能轻松应付。 所以季常先悲催了,越打越憋屈,越斗越难受,强烈的自信心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快速消磨,竟然生出有心无力之感。 严少泽的脸色也变了,心中的不妙预感越来越强烈。 他开始订下了三个押注项,前提都是季常先取胜,时间分别为一分以内,一分钟至三分钟,以及三分钟以上。 一分钟很快过去,季常先大喝连连,却屡屡失手,没有一拳打中夜星宇。 三分钟也跟着过去,季常先满头大汗,嗓子已哑,依旧没有碰到对方的一根头发。 然后到了五分钟,连续出拳的季常先气势已竭,体能开始支持不住,拳速变慢,连贯性变差,力量也随之减弱。 第184章 不能报仇雪恨,反而赔钱丢脸 夜星宇这边,依旧气定神闲,见招拆招,就像是在玩一款摸透程序的打怪游戏,一切都有条不紊。 他脸上没见汗珠,气也不带喘,年轻人的体能优势尽展无疑。 当然,也不完全是这个原因,太极以静制动,借力反击,远比形意更为省力。 到了七分半的时候,季常先已经顶不住了,战意尽失,再无斗志。 他猛然收手,后退三步,颓然长叹道:“我输了!” 夜星宇同样收手,也后退三步,遥遥抱拳,微笑道:“承让!” 明明是一场生死擂,却搞得像是点到即止的切磋比试,不见血,也没人受伤,就此结束。 这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想到的结果。 在此之前,不少人都觉得,这个名叫夜星宇的青年,应该会被季常先刚猛无铸的形意拳打到吐血,甚至在严少泽的暗中授意下,活活被打死都有可能。 却没想到,胜者是夜星宇,并且双方无一受伤,最后由季常先主动认败。 实际上以夜星宇的能力,一两招之内便可反制败敌,但他没有那样做,而是选择耗尽对手的信心和斗志,逼他认输。 说到底,是夜星宇不想杀人。 见过无数死亡,才知生命可贵。 如无必要,夜星宇不会轻易夺走任何一个鲜活的生命,他只杀该杀之人。 至于哪些人该杀,哪些人不该杀,每个人心里面都有一杆秤,难以说得清。 拿季常先来讲,他为人怎么样,夜星宇并不了解,做了什么恶事,也没有耳闻,所以夜星宇只将他击败也就算了。 有些好面子的古武者,你当众打败他,可能比夺走他的性命还要让他更难受,至于季常先是不是这种人,夜星宇也不清楚。 不管怎么说,比武结束了,胜者是夜星宇,败者是季常先,而最愤怒,损失也最大的,却是严少泽。 他不仅没有如愿以偿地报仇雪恨,反而丢了面子,倒贴了十三亿。 ——不!严格来算,大概十二亿不到。 因为除了林善雅、徐妙嫣、黎薇、赵成、夜星宇这五人以外,其余的下注者,通通都输了,大约有一亿出头的赌资归严少泽所有。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最可气的是,打他脸的那个夜星宇屁事没有,毫发无伤,还出了风头,且赢走了一大笔钱。 严少泽怒不可遏,面如锅底。 季常先羞愧满面,茫然失措。 夜星宇淡然微笑,尽在掌握。 林善雅满心欢喜,笑魇如花。 至于其他人,大多震惊莫名,从此不敢再小瞧夜星宇。 这个年纪轻轻的后起之秀,已经有了叱咤风云的资本,从此在帝都站稳脚跟,可算是一号响当当的人物,至少一个“古武名家”的光环称号要顶在头上。 能打败季常先,证明他的实力已跟丹劲武者相差无几,这就很离谱。 年仅二十几岁就几乎媲美丹劲的古武者,别说是世俗界,就是放到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都可以算是天才。 赵成感到很欣慰,林家的这步棋,他本以为是走错了,但仔细一想,并不亏,反而有赚头。 就不说夜星宇能不能成为先天强者,那个希望实在太渺茫,可以忽略不计,只要他能够达到化劲层次,那就是享誉天下的武学宗师,林家便会因此而崛起,获得难以想象的各种好处。 先天不出,化劲称王。 而先天强者何其稀少,每一个都站在世界之巅,超然于物外,不干涉国家政府,不插足世俗恩怨,普通人想见一面都难。 至于化劲高手,也不多见,千万人当中才出现一个,个个都是能够开创一派的宗师级人物,想要成为帝国高层,轻而易举。 有道是:内外各有三重劲,修行圆满是先天。 按照古武界的普遍定义划分,明劲为初学,刚劲为入门,寸劲为小成,这外家三重劲都称不上高手,只有掌握了内劲,才配得上高手的称谓。 而内家三重劲,都属于高手之列,但孰高孰低,也有细分。 暗劲只是较普通的高手,算是武道大成,为武学名师。 丹劲是超出一般的高手,接近武道巅峰,为武学大师。 化劲则是高手中的高手,无缺无漏,臻至圆满,几乎没有提升的余地,为武学宗师。 至于先天境界,乃世间至强者,已经脱离了高手的范畴,突破极限,凌空渡虚,为武学之大宗师,若开宗立派,则为祖师。 比如历史上的达摩和张三丰这两位,都是先天境界的祖师,一个开创了少林,一个开创了武当。 像先天大宗师这种级别,已经不受世俗规则的约束和限制,同样也不会轻易插手世间俗事,个个都是世外高人。 世俗界的所有大家族,恐怕除了皇室夏家,就再也找不出一个先天强者。 世上的先天强者如此稀少,都快成了神话传说一般的人物,别说是普通人,就连五大家族都难以接触,真正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最高也就是化劲级别的宗师。 如果一个世俗家族能够拥有一尊化劲宗师,那今后无论面临任何斗争,都可说是立于不败之地。 夜星宇要真能够在有生之年达到化劲,成为宗师级人物,那林家就是大赚特赚。 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夜星宇能够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如果霍家和严家在暗中采取一些不光彩的龌蹉手段来伤害他,让他丧命,那就一切休提。 人死了,就gameover,再怎么有潜力,也是白扯。 所以赵成暗下决心,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要保护夜星宇的安全,让他有足够的时间成长起来,直到他能够轻松面对霍家和严家这两尊庞然大物。 这边的赵成感到欣慰,那边的徐妙嫣也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赌对了。 她赌的不是那两亿,而是夜星宇这个人。 冒着与严家交恶的危险,徐妙嫣通过各方面的情报分析,最终还是把宝押在了夜星宇身上,如今来看,结果令她满意。 第185章 简单的加减乘除都不会吗? 在之前,徐妙嫣还怀疑夜星宇是巴山夜氏中人,可现在知道,对方没说假话,他只是碰巧姓夜,并不是名传古武界的那个夜。 巴山夜氏虽然也精通拳术,但却自成一派,与太极拳并无关联。 而夜星宇的太极使得圆融如意,巧妙高深,深得个中精髓,只要是眼睛没瞎的古武者,就能一眼看出,最起码要练十几年才能达到这种效果,绝不可能是模仿借鉴,现学现卖。 不管夜星宇是否来自夜氏,都已经不重要,单凭他自己本身,就已经能够赢得徐妙嫣的尊重,就算得罪严家,也在所不惜,更何况夜星宇还曾救过她的弟弟。 “恭喜!”徐妙嫣轻移莲步,款款向前,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口中说着祝贺的话语,表情真挚而又诚恳。 “夜大哥,果然历害!”徐善诚也开口称贺。 他昨日与夜星宇一番交谈,两人互说了出生年月,夜星宇要年长一个多月,于是徐善诚称其为兄。 “恩人,好样的!”沈梦涵拍着手,憔悴的脸上也露出开心笑容。 三人都朝着夜星宇走去,林善雅反倒有些矜持,虽然兴奋,却站在原地没动。 不过有一道鹅黄色的身影速度最快,几步小跑就冲到夜星宇身前,踮起脚尖伸出手,用力拍着夜星宇的宽阔肩膀,笑哈哈地夸赞道:“小伙子不错吖!可以可以!不愧是林善雅的老公,好棒好棒!” 这是一个穿着雨衣的少女,正是突然出现又突然砸下两亿重注的黎薇。 对于她自来熟的表现,夜星宇有些搞不懂,疑声问道:“你是……?” “没事!我就打个招呼而已,你不用怕!”黎薇笑嘻嘻地打断了夜星宇的问话,并伸手捏了捏他的胳膊,举止亲密,肆无忌惮,就好像两人是很要好的朋友一样,嘴上还嚷道,“哎呦!好壮的肌肉哟!可以可以!” 夜星宇没有躲,就觉得很奇怪,心里嘀咕道:我不用怕?我特么怕个球啊!怕你xx我?张口闭口可以可以,你又是哪位? 还好,黎薇只是捏了一下胳膊,手就收了回去,并没有一路往下,她转向脸色难看的严少泽,娇声笑道:“严少泽,记得把钱转给我,可不许赖账哦!” 说完,她一路小跑,蹦蹦跳跳地就走了,那个黄脸妇人冷漠地看了夜星宇一眼,便一言不发地跟在她身后,很快就踪影不见。 留下夜星宇在那莫名奇妙,好想问一句:走之前,能不能先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看到这一切,林善雅没好气地暗骂了一句:“疯丫头!都二十岁了,怎么还是不守规矩?” 在场所有人里面,恐怕就只有林善雅能猜到,黎薇是为何而来,又为何说了一通莫名奇妙的疯话。 很多人可能都以为,黎薇认识夜星宇,所以用两亿赌注表达了支持,因为她刚才对夜星宇的举动显得无拘无束,不像是毫无交集的陌生人。 可只有林善雅知道,两人这是初次见面,黎薇在之前仅仅只听过夜星宇的名字而已。 等黎薇走了,夜星宇就懒得再想,对着徐家姐弟和沈梦涵点了点头,微笑着说道:“你们也来看热闹啊!” “不是为了看热闹,是特地赶来支持你,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够取胜!”徐妙嫣轻笑着进行纠正,并随手轻捋一下被山风吹乱的头发,她总是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才能收获对方的好感。 夜星宇呵呵笑着,连说了两声“谢谢”,就转头看向严少泽,戏谑问道:“严公子,你不会赖账吧?” 尽管心头很不爽,严少泽也没打算赖账,十几亿虽不是小数目,但也不是拿不出,还不至于为此而砸了严家的招牌。 只是他却看不惯夜星宇这种小人得志的嘴脸,怒气冲冲地扭过头去看向别处,不耐烦地回答道:“说得好笑!我们严家什么时候赖过账?” “不赖帐就好!”夜星宇笑嘻嘻地摸出自己手机,拨弄几下调出了收款二维码,同时向严少泽走去,嘴上说道,“我这人胆子小,疑心重,不把钱收到手,今晚恐怕睡不着觉,所以还是有劳严公子现款现结,当面付清,你也省心,我也安心!” 严少泽看着手机屏幕上一个大大的二维码,还以为对方故意调侃自己,怒气冲冲地吼道:“你他妈脑子有病啊?四千万叫我扫码支付?不知道扫码转帐的限额最多只有一百万吗?” 夜星宇依旧是一脸笑容:“一百万怎么了?你扫个四十次不就是四千万吗?这么简单的加减乘除都不会啊?” ——卧槽!服了! 严少泽被气得浑身发抖,差点口吐白沫,一头栽倒。 我堂堂严家大少爷,有闲工夫跟你在这扫码玩呢?你这里是四十次,你老婆那里是四百次,我特么扫完这四百四十次怕是连中午饭都吃不上,回家直接吃宵夜! 说真的,严少泽手上要是有一把冲锋枪,绝对将扳机一扣到底,突突突地弄死这货,实在太特么伤人了! 看着夜星宇一脸贱笑,手里还摇晃着手机,严少泽真不想跟他沟通,转头对林善雅说道:“给我银行帐号,我马上转钱!” 一般这种临时起意的赌局,都不用严少泽去亲自结算,事后会有手下根据录音或是笔记的相关登记表,去逐一进行收付款操作,以他严家的名望和地位,绝对会做到公平公正,赖账这种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他也是第一次遇到夜星宇这种立马就要钱的,一点风度都不讲,摆明一副不给钱就缠着不放你走的架势,令严少泽既鄙视又气恼,同时还感到无奈,憋着没办法,只能找林善雅,准备当场转帐。 他为什么不向夜星宇要帐号呢? 是因为他一句话都不想跟夜星宇多讲,看到对方就来气,肺都要炸了! 林善雅的做事风格一向麻溜,很快报了银行帐号,接着就收到了严少泽转过来的五亿,其中就有四千万属于夜星宇,六千万属于赵成。 她分别对夜星宇和赵成点点头,说了一句:“钱已经收到了。” ………… s:今天我收到了成绩单,但是钱还没收到,这本书从上个月20号开始上架,截止到月底,总共11天,总收入105元,还不够一个月的电费,呵呵…… 第186章 人有自信是好事,盲目自信是愚蠢 严少泽气冲冲地走了,带着两个随从手下,以及打了败仗有点失魂落魄地季常先。 至于黎薇和徐妙嫣赢到的钱,以及那些围观群众的赌注,稍后都会有专人去联系转帐,一一处理。 严少泽是一刻都不想在此多呆,甚至都没给霍青书打招呼,迅速把钱转给林善雅,他就溜了。 霍青书走了上来,向徐家姐弟打了招呼,便面向夜星宇,沉声说道:“不得不承认,你确实有些本事,够资格做我的对手!” 夜星宇没鸟他,故作温柔地看向林善雅,微笑问道:“老婆,中午饭吃什么?要不要买菜回家做?” 林善雅没说话,只是横了他一眼,竟然有一丝难得一见的妩媚。 霍青书像是看不到眼前的打情骂俏,脸上表情没有半点波动,继续说道:“下次见面,可能就是敌人,但我还是希望我们能够做朋友!” 夜星宇正色道:“不好意思!我不想有人打我老婆主意,所以就不跟你做朋友了!” 霍青书又问道:“即使做敌人也无所谓?” “做敌人?”夜星宇呵呵一声冷笑,斜眼看着霍青书,脸上尽是不屑,“恕我直言,做敌人的话,你恐怕还不够资格!” 霍青书也不生气,一本正经地说着:“人有自信是好事,但盲目自信,就是愚蠢!” 夜星宇笑了,这狗日的总算说了一句有内涵的话,不过这句话并不适合夜星宇,反倒适合霍青书他自己。 于是,夜星宇便道:“这句话你自己留着吧,跟你挺配!我顺便再送你一句,做人莫装逼,装逼挨雷劈!” 说完之后,夜星宇懒得再跟他废话,直接转过脸去,望向徐善诚和沈梦涵:“徐老弟,沈家妹子,你们中午想吃什么?哥请客!” 两人还没来得及答话,霍青书又先一步说道:“那我就不打扰诸位的用餐计划,先告辞!” 夜星宇看也不看,嘴里轻飘飘地吐出四个字:“慢走不送!” 霍青书的目光向众人扫过一圈,最后在林善雅的俏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微微点头,算是告别,便转身离去。 夜星宇张了张嘴,像是说了什么,却没有发出声音。 沈梦涵“噗呲”一声掩嘴而笑,她大概看懂了口型,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傻逼”二字。 她因为演戏的关系,经常跟人对台词,习惯性地留意对方的表情和口型,久而久之,渐渐有了读懂唇语的能力,虽然不是很精准,但要凭口型辨别发音并不算很难。 林善雅不知沈梦涵因何而笑,瞄了对方一眼,发现她正一眨不眨地看着夜星宇,眼神似乎有些不对劲。 于是,林善雅就在暗中猜测着沈梦涵与夜星宇之间的关系。 她不看电视电影,也不听流行歌曲,对娱乐明星完全没有任何关注,再加上沈梦涵这一年憔悴得厉害,又是以素颜示人,就根本没被认出来,林善雅还以为她也是徐家人。 霍青书听到沈梦涵的笑声,脚步一顿,缓缓转过身来,竟然对着夜星宇行了一个古武者常用的抱拳礼,庄严肃穆地沉声说道:“保重!” 这个举动以及这两个字,都暗含着某种隐喻,耐人寻味。 夜星宇隐隐猜出了对方要表达的想法,心中一叹,暗道:希望你聪明一点,不要干蠢事! 霍青书一走,观众们也就三三两两地散场了,但也有不少人主动走过来与夜星宇等人攀谈,自我介绍身份,并说着一些恭维话。 这些人里面,既有帝都权贵,也有古武名家,他们都看好夜星宇这位林家女婿,想要趁早结交,混个脸熟,以后说不定会有意外惊喜。 夜星宇的个人实力,有目共睹,而其发展潜力,更是令人期待,与这样的青年豪杰称兄道弟,肯定不亏。 不过当着严少泽和霍青书的面,不好意思明目张胆,等到他两人先后离开,才主动上前表达善意。 但也有一些作风谨慎的,看完热闹之后便自行离去,他们暂时不想趟浑水,先保持着观望态度。 虽然夜星宇一战扬名,但他毕竟同时得罪了严少泽与霍青书,将来会是什么下场,还很难说,要是因为一时冲动而站错了队,说不定会招来严霍两家的记恨,反而不美。 整场比斗,前后不过七分半钟就打完了,可跟这些帝都权贵和古武名家套近乎拉家常,就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嘴皮子都要讲干。 等到曲终人散,雨也就停了,空气里透着一股潮湿的凉意,竟然有点冷。 但云层渐渐被阳光冲开,一丝一缕地投射下来,点点金黄,带来暖意,着水的光滑石阶地板,反射着从天而降的金色光芒,像是一面镜子,熠熠生辉。 夜星宇、林善雅、赵成、田丘、沈梦涵以及徐家姐弟,七个人缓步行走在石阶上,逐级而下。 徐妙嫣邀请他们去桃花源共进午餐,林善雅欣然答应。 在夜星宇和林善雅都在场的情况下,通常都是由林善雅做决定,夜星宇往往不发表意见,也无权反对,毕竟他只是卑微的乙方,大事小事都由甲方爸爸说了算。 林善雅想要借助徐家之力振兴林家,而徐妙嫣想要拉拢结交夜星宇,几句话一过,两个女人就很快聊到了一起。 虽说林善雅性子冰冷,不喜应酬,但她毕竟是帝都名门的大家闺秀,并不缺乏社交能力,平时只是不屑,并不代表真的不懂。 她为了得到徐家的援助,再怎么也不能板着个冷脸,难得露出了友善微笑,语气温柔。 而徐妙嫣是最有风度魅力的上流名媛,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让人如沐春风,毫无不适。 这样聊起来,就很愉快了,不知不觉就来到山下。 登山费力,下山轻松,就算几人边走边聊行得慢,也用不了半个小时,山下的停车场就触目可见。 七个人,两台车,按照来时的配置,一前一后驶往桃花源。 第187章 甲方是爸爸,乙方是孙子 在第二辆车上,由夜星宇驾车,林善雅坐在副驾驶,赵成则在后排闭目养神。 林善雅瞄了一眼夜星宇的侧脸,开口问道:“你哪来的两千万?” 夜星宇如实答道:“是庄家给的。” “什么庄家?你去赌了?”林善雅的脸色有些难看,她还以为对方说的是主持赌局的那种庄家。 对于赌博,因为有三叔林则勇的前车之鉴,林善雅是不太瞧得起这种行为的,尽管她今天参加严少泽的赌局赢了不少钱,但也是为了支持和鼓励夜星宇,平时的林善雅根本就不赌钱。 夜星宇解释道:“是离城的庄氏集团,他们找我帮忙解决一点麻烦,我答应了,这两千万是预付的酬劳。” 一提到庄氏集团,林善雅就想起住在自己别墅对面的庄静,她万没想到,夜星宇不声不响地又跟庄静勾搭上了,还达成了两千万酬劳的xx交易。 林善雅心里不太舒服,冷着脸问道:“庄静要让你做什么?” 夜星宇便细说道:“他们家在跟什么公司竞争一块地,结果对方搬出了一尊古武者,不要脸地进行逼迫威胁,想让他们放弃那块地……” 话还没说完,兜里的手机响了,夜星宇暂时住嘴,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掏出手机,结果一看屏幕来电,恰好就是庄静打来的。 这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刚提到庄静,她就主动打电话过来了。 由于夜星宇在开车,打电话被道路监控拍到要罚款,所以便将手机打开了免提,随手放到中控台上。 “喂,庄美女,有何指示?”夜星宇大声说着。 “星宇,在忙吗?听说你人在帝都,现在方便讲话吗?”庄静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婉动听。 林善雅看似漠不关心地望向窗外,其实一直竖着耳朵在听,当听到庄静温柔亲切地唤着“星宇”,她就很不爽。 ——凭什么叫他“星宇”?你俩很熟吗?真是一点矜持都没有! 夜星宇没发觉林善雅的异样,一边开车,一边回道:“讲话方便,有事你说。” 庄静便不再客套,直接先讲正事:“上次我们说的事情有结果了,丰茂实业那边答应了文斗,我们双方已经谈好,谁输了,谁就退出那块地的竞争,时间就定在明天上午十点,地点是凤鸣山庄,并且有幸请到了苏大少作为见证人,你这边能不能抽空回来一趟?” “又是上午十点?”夜星宇轻声嘀咕了一句。 这边才刚跟严家的季常先打完,马上就要跟丰茂实业的古武者开干,像是喝酒应酬赶场子一样,马不停蹄连跑两家,有点累人啊! 可是怎么办?钱都收了,事情得做吧! 收钱的时候痛快,办事的时候推三阻四,各种推脱,那这块千年金字老招牌可就得毁了,以后的承诺谁还信? 在心里大概计算了一下,时间足以赶得上,呆会吃了午饭就可以乘下午的飞机回离城,晚上就能抵达,不影响明早赴约。 于是,夜星宇便应承道:“行吧!我乘下午的航班回离城,明天就帮你把这事给办了!”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庄静的话音中有着掩饰不住的欣喜,“呆会你看下是几点的航班,我去机场接你,顺便请你吃饭!” 旁听的林善雅很是不爽,心中暗骂: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女人真是会找机会,随便一个借口就能贴上来! 但夜星宇却拒绝了庄静的好意,大声说道:“不用麻烦了,我老婆的车还停在机场,我到时直接开她的车回骊水南湾就行了。” 这个答复让林善雅气消不少,夜星宇这声“老婆”等于是变相给庄静表达了态度,终于没让身旁的北极冰山爆发成海底火山。 庄静没有再纠结接机的问题,随意跟夜星宇聊了几句无关紧要的闲话,才收线挂机。 林善雅一声不吭,默默地拿起了手机,浏览着最近的航班信息,很快就帮夜星宇订好了来回机票,去程是今天下午四点,返程是后天上午八点半。 完事以后,她对夜星宇叮嘱道:“来回机票我都已经帮你订好了,办完事就马上回来,可不许跟那些女人勾三搭四。” 所谓的“那些女人”,应该不止包括庄静,至少还要捎上一个张馨雨,或者外加一个王春香什么的。 夜星宇苦笑,心想:羊肉还没吃到,就惹了一身骚,不是说好的不互相干涉私生活吗? 不管怎么样,他还是得感谢林善雅,难得林大总裁在百忙之余抽出了一丁点时间,贴心地为他订好了机票,着实不容易。 不过在五秒钟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感谢早了,因为林善雅很快说了一句话。 “呆会把你那两千万转给我,现在公司那边有很多急需用钱的地方,你居然私自存着两千万不说?可别忘了公司有你一半,你有责任也有义务让它良好运作。” 说得好有道理,竟然无言以对。 从严少泽那里赢来的四千万被林善雅收走了不说,就连手头上的两千万也不放过,有没有这么霸道? 夜星宇虽然不在乎钱,但是就感觉被人抢劫了一样,不免发着牢骚:“我这是帮人做事拿的苦力钱啊!你就这么狠心收走呀?” 林善雅面无表情地淡淡说道:“婚后的所有收入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以现在已经不是你一个人的,必须拿来充公!” “这……”夜星宇仔细一想,这笔钱的确是结婚领证后的第二天才谈妥进帐,从法律上来讲,林善雅并没有说错。 可仔细一想也不对啊?为什么收入通通都要交给她呢?自己一点支配权都没有? 林善雅意有所指地说道:“你可别忘了,婚前你曾经答应过我的,婚后的所有事都由我来做主。” 因为赵成坐在后排,林善雅没有讲得太明白,但夜星宇知道,她说的是婚前签署的卖身合约,甲方是爸爸,乙方是孙子,中间差了三辈。 第188章 她不是没有内涵的观赏花瓶 对于林善雅拟定的这些霸王条款,夜星宇也有一点点后悔。 他当然不是后悔跟林善雅结婚,而是后悔当初答应得太干脆,结果搞到自己没人权。 也怪自己,一看到林善雅,就不由自主地把她看作是“她”,说什么都答应,现在想要翻脸不认帐都不行。 当初林善雅提出协议结婚的时候,夜星宇就应该讨价还价,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不说五五开,最起码也要三七开才对,哪像现在这样,直接一九,欲哭无泪。 一想到当初的大意,夜星宇也是无可奈何,故意试探着问道:“我户头里还有你给的五十万,是不是也要被你一起刮走啊?” “那倒不必!”林善雅高傲地回道,“那是给你的零花钱,你自己留着用吧!” ——好家伙!这女人是魔鬼吗?明明是自己卖身挣的五十万,现在变成了打赏! 夜星宇无力吐槽,干脆不说话了,专心开车。 赵成老神在在地坐在后面,小两口所说的每一句话他都听在耳朵里,却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就以为是一种玩笑式的打情骂俏,根本没放在心上。 他跟林长风是多年至交,对林家有相当深厚的感情,也清楚长风制药现在的状况很不好,便对林善雅说道:“小雅,刚才赢的那些钱,你就不必给我了,好好拿去用在该用的地方,算是赵爷爷送给你们小两口的结婚礼。——另外,我回头再跟阿珍商量一下,看能不能再筹一笔钱,助你挽救长风!” 他所说的“阿珍”就是自己唯一的女儿赵珍,但是赵珍患有不育症,注定无后,所以赵成到了这把年纪,也抱不上外孙,这份感情就转嫁到了林善雅身上。 他是从小看着林善雅长大,也跟林长风一样,对这个小辈很是喜爱,差不多是当成了自己的亲孙女,疼爱有加。 对于夜星宇这个林家女婿,赵成也觉得印象不错,各方面都很满意。 像赵成这样的古武者,出身于微末贫寒,看问题的眼光就与林家那些人有所分别,他不关心出身背景,更看重个人实力。 他觉得夜星宇在如此年纪便有这样的武道造诣,绝对有希望成为化劲高手,算得上是林善雅的良配。 所以,赵成是真心希望小两口能够相亲相爱,齐心协力把长风制药这个烂摊子给撑起来,只要他力所能及,都会支持。 反正他年纪大了,只有一个不孕的女儿,钱再多也没什么用,传不下去,也带不进棺材,倒不如趁着还有一口气在,多想点办法帮助林家渡过难关。 在几个月前,林长风曾经号召过家族成员,让他们把私房钱拿出来投进长风制药,用以填补资金空缺,当时的赵家父女也拿出了将近一亿的资金,老底子都快被掏空了。 想不到赵成现在又主动提起,要帮林家的企业筹钱,令林善雅很是感动。 但她却拒绝了好意,认真说道:“赵爷爷,我这边的资金也差不多够了,就不用麻烦您跟大伯母,您老人家就别操心了!” “大伯母”就是赵珍,她曾是林则威的妻子,在两人离婚后,林善雅也一直保持着这个称呼没有更改。 “好!我老头子就等着看你们年轻人怎么折腾!”赵成笑了,脸上的皱纹如同沟壑,清晰可见,“你虽然年轻,但比阿威他们几个有本事,我就等着你做出成绩来,给你爷爷长脸!” “您放心吧!我已经有了具体计划,并且在资金方面也找到了外援。”林善雅镇定地说着,语气里充满着自信,“长风不会垮,林家也不会亡,我向您保证!” 夜星宇嘴角上扬,不屑地轻笑,但没笑出声来。 没有我的药方,你也就是池塘里的泥鳅,翻不起大浪,现在有了依仗,就搁那装13,至于吗? 其实林善雅这个人非常有能力,她的双博士头衔可不是花钱买来的,而是满满当当的真材实料。 在经营管理方面,她就非常出色,从离城万相学院的业绩增长就能看得出来,就连林老爷子都赞誉有加。 长风制药这边,美颜液虽然是翻身关键,但她最近的一系列举措也是相当有魄力,看似让企业严重亏损,资产大幅缩水,但实际上却让它从泥潭里慢慢地拔出来,大大减轻了负担,不会越陷越深。 要是早几个月,林则威敢这么干,长风不至于沦落成现在这样。 但壮士断腕这种事,谁舍得?谁忍心? 这不就等于是把钱往水里扔吗? 所以林则威不敢,也不愿,才导致长风制药越陷越深,形成恶性循环,最终无法自拔。 而林善雅一出马,不仅砍掉了长风制药的一双手臂,还砍掉了两条大腿,只剩下一个身子和脑袋。 现在的长风制药,不会再往下陷,命倒是暂时保住了,但也失去了行动能力,成为一个废人,似乎再无翻身机会。 但要不了多久,林善雅就会为其装上一对翅膀,原地起飞,立马升天。 这对翅膀就是从夜星宇那里拿来的美颜液。 当然,这不是林善雅上任以后的临时决定,当她还在离城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一切,除了两点没有算到,其他尽在掌握。 第一点是夜星宇居然拒绝交出药方,这让她有些意外,不过最终还是被她搞定。 第二点是美颜液的功效大大超出了她的预期,她原本是想当成一个祛疤除痕类的药品来做,现在看来需要改变原先的构想,可以将它做成一款保健品。 这一点非常关键,容后再讲。 总之,林善雅虽然气质高冷,不近人情,但在经营和管理方面,能力是毋庸置疑的,绝对不是一个只有外表而没有内涵的观赏性花瓶。 夜星宇说她装13,并不是真的看不起她,而是内心觉得好笑,总觉得这个女人扮演得过于坚强,欠缺了女性的柔美。 不过,这也正是她的魅力所在。 有个性的人,才能引起关注,受人重视,被人恨,也被人爱。 …… 第189章 能够危及到生命安全的危险 到了桃花源,正好是中午饭点,徐妙嫣早就通知这边准备了宴席,人一来就可以上桌。 一共七个人,夜星宇、林善雅、赵成、徐妙嫣、徐善诚、田丘、沈梦涵。 直到此时,夜星宇才突然想起,为什么没看到江旭? 按理说,今天他与季常先一决高下,江旭应该要来观战吧! 夜星宇之所以跟严少泽起冲突,最主要是因为江旭被当场打脸,沈梦涵因为当时不熟,只能算是次要因素。 而以江旭的性格,他又不是那种天天宅在家的乖宝宝,肯定坐不住,必定要来凑热闹,顺便当个金牌拉拉队,高喊“姐夫666”。 可他偏偏没有出现,死哪去了? 夜星宇打了江旭的电话,关机。 又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息,没回。 坐在他旁边的林善雅看到后,淡淡说道:“别弄了,他肯定是被关在家里禁足了,手机多半也被没收!” 夜星宇听愣了,这么大的人也会被禁足? 江旭虽然未满二十岁,但也算是成年人,没想到居然会有这种特殊待遇。 林善雅淡淡解释道:“自从我爷爷出事以后,江家就差不多跟我们林家断绝了来往,也拒绝提供任何帮助,如今江家的家主就是江旭的父亲,我叫他舅舅,但是这个人胆子很小,做事太谨慎,瞻前顾后,成不了大事。” 夜星宇大概听懂了,问道:“你是说江旭他老爸不愿意得罪严家,就把他关起来,不让他跟我来往?” 林善雅答道:“应该是这样。” 夜星宇苦笑摇头,感叹不已,难怪昨天林则勇对江家这门亲戚颇为恼怒,直接出言不逊。 酒宴开始,边吃边聊。 一方说着“恭喜获胜”,另一方回着“感谢支持”,都是一些客套话。 不过聪明人不会一直客套下去,总会把话风带向正题,很快就由徐妙嫣开口,希望徐家能与夜星宇成为朋友。 在五大家族里面,徐家与古武界关系最深,也最喜欢结交厉害的古武者,所以堂堂一个名满天下的大家族,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主动拉拢夜星宇,这已经是对他极为看重。 这里面,夜星宇的年龄起了重大作用,二十五岁的内劲古武者,还打败了成名多年的季常先,就跟赵成预料的一样,丹劲是必然,化劲也不是遥不可及。 这样堪称天才的人物,世俗界很难培养出来,只有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才有可能,因为别人的传承底蕴和教导方式不同。 对于徐妙嫣再度抛出的橄榄枝,夜星宇倒是不置可否,与徐家结盟,对他来说意义不大,不过他倒对徐妙嫣和徐善诚这两姐弟观感不错,尤其是徐善诚,的确是至诚至性,君子之风。 夜星宇活了这么多年,经历丰富,阅人无数,别人是忠是奸,是贞是婊,不说一眼就能看穿,但仔细交流一番,也就八九不离十,不太可能会被演技蒙骗。 比如现在他就知道,徐善诚这个朋友值得深交,徐妙嫣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人,虽有心计,但也坦诚。 不过夜星宇还没来得及点头答应,林善雅作为妻子,就主动帮他应承下来。 现在的林家急需一个强大的后台来撑腰,要是早几个月就跟徐家攀上关系,能有徐家暗中支持,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山穷水尽。 两大名媛虽然互相有所耳闻,但真正见面这还是第一次,说不上一见如故,却也相谈甚欢。 赵成和田丘两大古武者话都不多,田丘只是询问了一下夜星宇的师承来历,却被对方忽悠过去,说是跟张三丰的后人学的,搞得田丘纳闷不已,心想张三丰不是道士吗?怎么会有后人?这可从来没有听说过啊! 夜星宇不解释,田丘也不好打破砂锅问到底,只能在心里面胡乱猜测。 说着说着,众人又聊到了沈梦涵的问题。 徐善诚曾经答应过要帮助沈梦涵,让她摆脱严少泽的威胁,回归正常生活,这件事他也跟姐姐商量过,徐妙嫣也承诺下来,会帮助沈梦涵解决麻烦。 沈梦涵欣喜若狂,没想到在误打误撞之下,先后结识了夜星宇、江旭、徐善诚、徐妙嫣等人,困扰她许久的难题竟然有了解决希望。 按照正常情况,徐家多半不会管这种闲事,吃力不讨好,为了一个过气的女明星而同时得罪严少泽和赵子强,再怎么想都不划算。 但徐善诚不是一个计较利益得失的人,他更重视公道正义和朋友之间的感情,不仅夜星宇是他朋友,包括沈梦涵、江旭、罗莉在内,都是他朋友。 至诚君子,善良诚实,这就是徐善诚。 朋友的事,就是他徐善诚的事,所以就算不符合徐家的利益,徐善诚也要固执而坚决地办好这件事情。 一桌宴席边吃边聊,足足一个半小时才结束。 因为夜星宇下午还要赶飞机去离城,不能待太久,吃完饭后林家这边的三个人便告辞离去。 离开桃花源,林善雅亲自驾车送夜星宇去机场,时间刚好赶得上。 夜星宇拥有国家认可的古武者身份,可以不用排队,直接使用专门的贵宾通道进入候机大厅,方便了许多。 由于是临时出行,没有回家准备行李,他身上连个背包都没有,双手插在裤兜里慢悠悠地走向登机口,反正今天过去,后天就回来了,也没什么关系。 登机的时候,直接刷脸,不需要登机牌,一路都很顺利,也没有出现拖延晚点的情况。 林善雅给他订的是商务舱,座位宽大,可以放倒,夜星宇一靠上去就闭起了双眼,还没等飞机正式起飞,就已经睡着了。 反正闲着无事,睡觉就等于是修炼。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天还没黑,应该还是下午,夜星宇突然睁开双眼惊醒过来。 不是因为噩梦,而是源于强大的危机感。 要知道,神魂强大者,感知能力都非常变态,不仅能探察到身边附近当前所发生之事,还能提前预知即将发生的危险。 现在就有危险! 并且是大危险! 能够危及到生命安全的危险! 第190章 飞机上来历不明的定时炸弹 夜星宇第一时间就联想到天劫降临。 绝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被天劫夺走了性命,只有极少数的情况,是阴沟里翻船。 神魂力量急速散开,透过机体的舱壁,迅速观察外界的高空。 但是没有任何发现,根本找不到天劫降临的迹象。 不是天劫,那又是什么呢? 夜星宇心念一动,神魂力量迅速回收,将整个飞机包裹起来,各处排查。 飞机内所有的乘员和物体,通通都在无形精神力的笼罩之下,他很快就发现了异常。 在机体底部的行李舱里,有一个普普通通的旅行箱子,里面没有衣物,也没有生活用品,有的只是一件本不应该出现在此的东西。 是一个定时炸弹! 体积像是一个儿童枕头那么大,被固定在箱子里,不知道威力如何,至少炸毁这架客机不成问题。 从计时器来看,大概还有不到一分钟就要爆炸,这便是让夜星宇从沉睡中惊醒的原因。 客机一旦被炸毁,虽说不一定能将他炸死,可从万米高空中掉下去,肯定也活不了。 这他妈到底是谁放的炸弹?又是针对谁? 夜星宇想不通,也不及细想,因为定时炸弹马上就要爆炸了。 还剩下不到三十秒! 这么短的时间,理论上没有拆弹的可能,更何况装着炸弹的行李箱是在底舱。 在飞机飞行的时候,底舱是封闭的,没有人下得去。 除非是强大的古武者一拳打穿地板,砸出一个足够一人进入的大窟窿。 但这样的结果,必然会使机体出现结构性的破坏,就算炸弹没爆,飞机也要出事。 所以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至少对于一般人来讲,就只能闭目等死。 但夜星宇不是一般人,他的精神力量极其强大,能够干涉和操纵现实物质,处理这种情况轻而易举。 在定时炸弹还剩十五秒的时候,计时器上面的红色数字突然停止了跳动,闪烁的指示灯也随之熄灭。 就在刚才,无形的精神力量渗入内部,瞬间破坏了引爆装置,几公斤重的炸弹就成了淹过水的爆竹,再也炸不起来。 一场危机就此解决,本该坠毁的大型客机屁事没有,也没有一个乘客受伤死亡,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他们已经在地狱的大门口逛了一圈,差点就进去报到了。 解决完炸弹,精神力没有收回,而是散布在机内各处,严密监视着所有的乘客,包括机组成员和空姐。 已经过了炸弹原本应该爆炸的时间,机内所有人都表现得很正常,看不出谁有古怪,安置炸弹的凶手并不在飞机上。 想想也对,除非凶手是疯子,否则不可能上飞机,那会让自己也跟着陪葬。 如此一来,这件事情就变得扑朔迷离。 凶手是谁不知道,想要炸死谁也不知道。 夜星宇猜测,被针对的目标人物应该就是自己。 幕后黑手大概率是两个人,要么霍青书,要么严少泽,他们都有能力打通关节,将一个定时炸弹藏在行李箱里送上飞机。 至于到底是谁,不好判断,两个人的嫌疑都差不多,他们应该都巴不得夜星宇去死。 但不管是谁,只要夜星宇查清楚,都不会放过,必须弄死。 为了杀他一个人,不惜搭上三百多条无辜人命,这是多么的丧心病狂? 滥杀无辜者,死不足惜! 可是要确定凶手是谁,并不容易。 没有实锤证据,夜星宇也不会轻易动手,得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查出一点线索。 …… 飞机终于平安着地,有惊无险。 离城的气候依旧炎热,已经到了十一月份了,居然还是二十几度,与帝都宛如两个世界,夜星宇不得不脱掉了外套拿在手上。 他没有直接走出机场,而是隐藏在一个角落里,用神魂力量遥遥关注着行李提取处。 他想看看,在飞机没有爆炸的情况下,有没有人过来回收炸弹箱子。 如果有,那就可以从此人入手,直接抓住搜魂,揭开凶手之谜。 可惜并没有,夜星宇失望了。 传送带上的行李箱子一个个被取走,最后只剩下装着炸弹的那个普通行李箱孤零零地摆在上面,随着传送带转了一圈又一圈。 夜星宇叹了一口气,自己走了过去,拿走了箱子。 这个举动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因为他空着手,拿走一个箱子很正常。 每一个行李箱都必定有一个主人,只是谁也不知道,拿走这个箱子的夜星宇并不是箱子的真正主人。 出了机场,夜星宇就看到了庄静。 说了不让她来,结果她还是来了。 庄静穿着红色的长袖卫衣,下面是黑色的过膝裙子,手里拎着一个小巧的女式提包,正挥着手对夜星宇浅笑吟吟。 夜星宇拖着箱子走了过去,笑问道:“你怎么还是来了?我不是说了我有车停在机场吗?” 庄静迎上前来,微笑答道:“知道你有车,所以我是搭地铁过来的。” 夜星宇摇摇头,有些无奈。 庄静对他有意思,他能感觉得到,他个人也比较欣赏庄静的性格脾气和行事作风。 要不是因为林善雅,夜星宇说不定会跟庄静发生点什么,毕竟在他现在所认识的几个女人里面,庄静可说是行为和思想最正常的一个,嗓音也是最动听的一个。 只可惜,他现在是已婚人士。 原本按照他的惯例,他不会跟任何一个女人结婚。 因为不能白头偕老,也不能子孙满堂,不过是徒增伤悲,害人害己。 所以在前几世,他虽有一些红颜知己,却没有一个正式的妻子。 直到这一世遇见林善雅,只因为林善雅太像“她”,夜星宇才答应了对方的结婚请求。 而这个“她”,就是夜星宇第一世的妻子,也是他数千年来印象最深刻、最难以忘怀的女人。 至于其他红颜知己,都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昙花一现,转眼凋零。 对于庄静的心意,夜星宇不愿接受,只能在心里面说声抱歉。 第191章 他要XX我,你不能不管 两人边聊边行,向着停车场走去,很快就找到了林善雅的那辆黑色汽车。 林善雅已经把车钥匙给了夜星宇,他打开了车尾门,将装着炸弹的行李箱放了进去,随后坐上了驾驶位。 这时候已将近晚上八点,庄静让夜星宇开车去知味轩,她父亲已经提前订好了一座酒席,说这是庆功宴,务必要赏脸。 中午才吃的桃花源,晚上又要吃知味轩,这可说是夜星宇重生以来,伙食档次最高的一天,要是换了一般人,肯定要发个朋友圈炫耀一番。 但夜星宇不是一个庸俗的人,他早就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才懒得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知味轩是国内餐饮业的龙头老大,是做得最成功的高档连锁精品菜馆,生意红火,在全国所有城市都有分店,东家就是十大豪门里面的宋家。 知味轩在离城总共有三家分店,庄明生特意挑了离机场最近的一家,方便夜星宇一下飞机就能吃上热乎乎的晚宴。 还未走进知味轩的大门,就有穿着旗袍的迎宾主动上来接待,但是庄静来过这里几次,知道包房位置,便支开了迎宾,自己领着夜星宇往里面走去。 知味轩这个连锁品牌很有特点,连酒楼的建筑外观都是统一的设计样式,仿照了古宫殿的形态结构,大气磅礴,韵味十足。 往大了看,飞檐反宇,雕梁绣柱,精致典雅,古香古色。 往细处品,挑灯笼,立屏风,插锦旗,挂匾额,各式古玩摆设随处可见。 像这种独栋式的酒楼,底层大,上层小,占地面积不会太夸张,高额的消费也使它的顾客不会特别多,不像那些平价的饭店酒家,一到高峰时期客流汹涌,还要领号排队。 在周围众多现代化建筑的映衬之下,古意盎然的知味轩酒楼尤其显眼,与众不同。 一楼是消费水平较低的大堂,二楼是具有私密性质的包房隔间,三楼是承接各种活动的精品宴会厅。 庄明生订的位置是在二楼包房,要往里面走一段距离才能看到楼梯。 庄静往前带路,夜星宇跟在她身后,刚转过一道山水画的屏风,突然就有一个人慌头慌脑地跑过来,跟庄静撞到一起,两人都发出“哎呀”尖叫。 庄静往后退了一步,夜星宇伸手将她扶住,再往前一看,呦呵,熟人呐! 撞到庄静的也是个女人,大概二十岁左右,身穿白色碎花连衣裙,头上本来戴了一顶圆帽子,撞到人后,帽子就掉落到地上,露出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 这个女人不陌生,就是夜星宇的前女友,让他比较反感的郑雪莉。 吃痛的两个女人在“哎呀”过后,抬眼一看,立刻都愣住了。 她们互相都认识,彼此印象还不错。 上次从凤鸣山庄出来,庄静要挤顺风车,还是郑雪莉主动让出了一点位置给她。 熟人见面,还没来得及打招呼,一个年轻人就从郑雪莉身后快步走过来,急吼吼地嚷道:“雪莉,你今天一定要给我说清楚,你倒底是不是在骗我?” 循声望去,夜星宇就认出了这个青年,就是那天跟郑雪莉同去凤鸣山庄,结果因为尿裤子而不得不提前开溜的尚武。 当然,他还不知道尚武的名字,只是认识这张脸。 听到尚武的叫喊,郑雪莉表现得有些慌张,但她随后就看到了站在庄静身后的夜星宇,立刻喜出望外,像是遇见救星一般,马上冲过来抓住夜星宇的胳膊,腻声喊道:“星宇哥,快帮帮我!” 夜星宇和庄静都没搞懂是什么情况,尚武就已经走到了跟前,他也认出了夜星宇这张脸,表情不太爽:“又是你?你到底是谁?” 庄静听到这语气有些不对劲,似乎来者不善,但她又不知道两人之间有何冲突,便安静地退后一步没有说话。 夜星宇微微一笑,答道:“我是打酱油的,正好路过,就不打扰二位聊天了。” 说罢,就要甩开郑雪莉的手掌,可郑雪莉死死抓住不放,焦急地低声喊道:“他要强奸我,你不能不管!” “什么?”所有人都愣住了,像是被雷劈中一样,包括尚武。 “我……我没有!”尚武满脸通红,急忙出声为自己辩护。 庄静对郑雪莉印象不错,不疑有他,本能地挡在郑雪莉前面,低声问道:“是怎么回事?你讲清楚!” 夜星宇却轻蔑一笑,根本没把郑雪莉说的话当真。 这小婊子戏精附体,满嘴跑火车,十句话里面起码有八句都是骗人的台词,谁信谁倒霉! 郑雪莉紧抓着夜星宇的胳膊,恼怒地对尚武说道:“我是星宇哥的女人,我不会跟你去那种地方的!” “什么?你……你跟他……”尚武脸色大变,由红转白,再由白转青,像是吃下了一整包耗子药,就差口吐白沫了。 原来,尚武这个人在择偶方面眼界很高,自认为条件不错,一般女人他都看不上,直到在妹妹尚雯的介绍下认识了郑雪莉,便惊为天人,苦苦追求。 可他的性格比较急躁,很没耐心,巴不得约见一两次就开始正式交往,偏偏对手是段位极高的郑雪莉,钱花了不少,却连个正式的回应都没有,搞得心里跟猫抓似的,经常辗转难眠,夜不能寐。 郑雪莉的手段很高明,你进我退,若即若离,就好像是挂在驴子眼前的胡萝卜,不论怎么拼命追,都吃不到嘴里,总感觉差了那么一点。 本就心急的尚武慢慢失去了耐心,尤其是后来几次见面,他明显感觉到郑雪莉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越来越敷衍,于是他就慌了。 本来很有自信的尚武,在凤鸣山庄当众尿裤子之后,自尊心就受到了强烈地打击,阴影面积很大,内心随之扭曲,从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奇怪念头。 在今天约了郑雪莉吃晚饭时,尚武竟然提出了一个荒诞的要求,想让郑雪莉跟他去酒店开房。 郑雪莉当场就气坏了,二话不说,起身就走。 第192章 世上的骗子多是因为傻子更多 经过凤鸣山庄那一晚,郑雪莉算是真正见识了什么叫做上流社会,眼界瞬间提高了不少,像尚武这种档次的货色已经不再瞧得上,更何况他还搞出尿裤子这种恶心丢脸的事情。 郑雪莉还在考虑着怎么轰走这只黏人的苍蝇,谁知道尚武就提出了荒唐无礼的要求,她便借题发挥,准备彻底跟尚武划清界限,以后不再往来。 谁想到,在“惊慌失措”地逃走过程中,郑雪莉撞上了刚进来的庄静,又看到了许久未见的夜星宇。 对于夜星宇,郑雪莉也说不出来是个什么想法。 她只知道,现在的夜星宇跟以前截然不同,不仅是模样气质有了变化,行事作风也天差地别,反正给她的感觉很奇特,也很神秘。 以前的夜星宇是郑雪莉的男朋友,名正言顺,可她当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不过是为了捞点钱而假意周旋,因为对方很好骗,也很克制,不会让她为难。 但现在的夜星宇完全不同了,就跟变了个人一样,没有了当年的呵护包容,反而处处冷言嘲讽,淡漠无情。 可就是这样的夜星宇,反倒燃起了郑雪莉的斗志,让她又有了新的想法。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但如果回头就有草,何必到处找? 认识许久的前男友,竟然是强大的古武者,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一面,就连权倾离城的苏家大少都要对他毕恭毕敬,他到底有着怎样的身份来历?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透露过? 这些悬念无一不勾起了郑雪莉的好奇。 女人的好奇心往往要比男人旺盛得多,想要知道真相,就必须靠近一点,所以她紧紧抓住夜星宇的胳膊,死活不放。 尚武听到郑雪莉说她是夜星宇的女人,心里面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只觉得很难受,又很憋屈,怒声质问道:“你……你一直都在欺骗我的感情?” 郑雪莉装作很无辜的样子,争辩道:“我没欺骗你啊!我根本就没有答应过你什么,都是你自己一厢情愿,我是顾及到小雯的面子才不好拒绝,一直打算找个机会跟你说清楚,结果你居然……居然……” 说到这里,郑雪莉撅着嘴,眨巴着大眼睛,一副马上就要流眼泪的委屈样子,让别人看了都觉得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尚武傻眼了,对方好像并没说错啊! 郑雪莉既没答应跟他正式交往,也没有表现出想跟他亲近的态度,而是一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淡淡疏远。 仔细回想两人认识以来的种种行为,还真就是他尚武一厢情愿,怪得了谁? 尚武一直以来自视甚高,从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算得上是纯情小处男,郑雪莉是他有生以来第一个真心喜欢的女子,却不想沦落到这样的结局。 跟当年的夜星宇一样,尚武隐隐发觉自己被玩弄欺骗了,怒火中烧,又非常难受。 他就觉得,自己全心全意付出了,对方也应该全心全意的回报。 可是结果呢?郑雪莉居然挽着另一个男人的胳膊,声称自己是对方的女人! 尚武怒了,怒不可遏,指着郑雪莉声嘶力竭地大喊大叫:“你……你怎么能这样?你无情无义!” 郑雪莉瑟瑟缩缩地紧挨着夜星宇,幽幽怨怨地看向尚武:“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是你自己误会了……” “住口!”认为自己受到感情欺骗的尚武已经入魔了,听不进任何解释,他指着郑雪莉怒声质问道,“你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一有事就来找我帮忙?我认识你没多久,前前后后就在你身上花了几十万,你是不是存心骗我钱?” 夜星宇一听就明白了,这又是一个很傻很天真的大傻逼,跟自己的前身一样,被郑雪莉这个小绿茶耍得团团转。 对于这种人,根本不需要同情,一切都是他自找的。 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的骗子? 那是因为傻子更多! 没有傻子,哪来的骗子? 毫不客气地说,全是这帮傻子养出了那些骗子,就跟孩子惯坏了要在父母头上拉屎一个道理。 夜星宇冷冷一笑,就准备抽身走人,不管是郑雪莉还是尚武,他都没有好感,让他们狗咬狗去。 心意一动,暗中聚起一股柔劲,瞬间就震开了郑雪莉的手掌,夜星宇转身就要走。 细思细腻的庄静似乎看出夜星宇不想管这事,但她又不忍心,用手扯着夜星宇的袖子,柔声劝道:“帮帮她吧!” 有庄静出头帮忙说话,郑雪莉立刻反应过来,赶紧又挽住庄静的胳膊不放手,一脸期许地望着夜星宇。 当初郑雪莉给庄静挪座位,令庄静对她产生好感,现在庄静又来帮郑雪莉求助,偿还这个恩情,这就是因果关系。 可夜星宇怎么帮? 这是郑雪莉和尚武两人之间的事,他一个外人插什么手? 这里又不是他家,他不可能把尚武撵出去。 与其让他来帮忙,不如去找警察叔叔,是黑是白,是爱是骗,自己去局子里面讲清楚。 夜星宇始终没想管,给庄静打了个眼色,还是要走。 可他要走,有人却不准他走,直接用身体挡在了前面。 不是郑雪莉,而是尚武。 怒火攻心的尚武已经失去了理智,不仅怨恨郑雪莉,还把炮口对准了夜星宇,怒声喝道:“不准走!把事情交代清楚!你他妈到底是谁?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夜星宇瞥了一眼尚武,目光冰冷。 这只可怜虫居然还敢对他大呼小叫,难道真想吃点教训? 郑雪莉替夜星宇答道:“星宇哥是我以前的男朋友,虽然我们已经分手了,可我还是爱着他!” 这句话一出口,每个人听到耳朵里都有不同的想法。 庄静是非常认可,像夜星宇这样的男人,有魅力又有潜力,值得一个女人真心去爱。 尚武是火上浇油,你他妈还在我面前大声秀恩爱,是不是嫌我不够丢脸?还要在我伤口上撒盐? 夜星宇却在心里面破口大骂:爱你妈卖批!老子信你个鬼!绿茶小婊坏得很! 第193章 刚走一个傻逼,又来一条舔狗 “好……好……好……”尚武气极,喘着粗气连说了三个“好”字,才接着问道,“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对吧?” 郑雪莉点点头,没说话。 尚武悲痛欲绝,又怒不可遏:“那我在你身上花了那么多钱,你现在就把钱还我,否则我不会这么轻易算了!” 夜星宇冷冷一笑,摇了摇头,转过脸去。 真是想屁吃呢?花出去的钱还想要回来? 庄静听得心头火起,大声喝斥道:“你这种男人好没风度!自己花的钱,还要问女人要,难怪雪莉不愿意接受你!” 世上就有这么一些人,外表大度,内心小气,跟尚武一个屌样。 在一起的时候甜言蜜语,说了要掏心掏肺,结果一吵架分手,立马就将各种帐目翻出来,每一项都要算得清清楚楚,一分钱都不肯吃亏。 恐怕连尚武自己都忘了,在他第一次初见郑雪莉时,还对这种人表达过强烈的愤慨和鄙视,那时候他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也是这类人。 女人还好,很多女人都斤斤计较,喜欢把鸡毛蒜皮的小事翻出来碎碎念;可作为一个男人,气量狭窄,锱铢必较,一发脾气就算旧帐,不肯吃上半点亏,这样真的很恶心! 庄静打从心眼里就瞧不起尚武这种人,就像是一个输不起的赌徒,败光了筹码,还赖在赌场里不肯走,死皮赖脸地想要拿回自己的钱。 但是尚武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你既然不爱我,那就把钱还我,天经地义。 所以情绪激动的尚武被庄静一通指责,反倒发起脾气来,也不知道是哪根筋出错,竟然抬手一巴掌,就朝着庄静的脸上呼过去。 夜星宇就站在旁边,当然不可能任由庄静被打,扇过来的巴掌半路就被他给截住了。 他捏住尚武的手腕,一牵一带,尚武就像是跳天鹅湖的芭蕾舞者一样,在巨大力量的带动下连转了七八圈,越转越远,最后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浑身疼痛,又昏头涨脑,几乎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他们的争吵早就引来了知味轩的工作人员,但因为双方都是客人,又是最难讲清楚的感情纠纷,便没有人插手。 不过现在动上了手,性质就不一样了,工作人员就不能再旁观下去,纷纷上来劝解,刚刚得到通知的经理也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打圆场。 夜星宇也没想狠揍尚武,只让他表演一个旋转芭蕾,再摔上一跤,也就算了。 面对工作人员的相劝,夜星宇没有任何表示,扭头对惊魂未定的庄静招呼道:“走吧!别理她!” 这个“她”,是指郑雪莉,但庄静却以为说的是尚武,她跟郑雪莉两个互相挽着手,瞥了坐倒在地上的尚武一眼,便跟在夜星宇的身后向前走去。 他们几个走了,劝架的工作人员就跑来搀扶尚武,七手八脚地将他从地上拉起来,扶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尚武从小到大没打过架,也没被人打过,今天算是头一遭,被夜星宇运用巧劲一带,连转了七八圈,头脑昏沉,早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在椅子上坐了老半天才回过神来。 夜星宇他们早就已经走了,尚武一肚子的火不知道找谁发泄,思前想后,突然想起了一个人来,便结清了帐单,急匆匆地跑到外面去打求助电话。 …… 在知味轩二楼的走廊上,夜星宇转过身来,皱眉望着郑雪莉:“你怎么还不走?跟过来干嘛?” 郑雪莉可怜巴巴地回答道:“我……我怕!” 夜星宇冷笑:“你怕个锤子?骗起人来一套一套的,什么时候怕过?” 郑雪莉不言不语,泫然欲泣,像是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 庄静心中不忍,出言劝解道:“好了好了!刚才那人那么凶,还向我动手,雪莉怎么可能不害怕?就连我都有点心慌!” 说完,又转过头对郑雪莉说道:“别担心,没事了!跟我们进去坐一会,呆会我们送你回去,绝不让他家伙伤害你!” 郑雪莉点点头,假意抹了一下眼角,随后将庄静挽得更紧。 夜星宇也是无奈,有庄静在这里,看来是赶不走这个骗人的妖精,就随她吧! 换了庄静来带路,两个女人走前面,夜星宇跟着后面,顺着走廊一直向前,不一会就看到一个包房,名字叫做“高山流水”。 知味轩的包房名称都是四字成语,比如“金玉满堂”“花好月圆”“国色天香”“踏雪寻梅”等等,庄明生特地选了一个“高山流水”,恐怕有一见如故、知己难寻的意思包含在内。 推门进入,房中只有三个人,庄氏集团的董事长庄明生,其子庄宁,司机兼保镖的古武者柴通。 “来来来,夜先生请坐!”庄明生站起身来,满脸堆笑。 “庄董真是太客气了!”夜星宇走上前去,与庄明生礼貌握手。 双方互相客套谦让了几句,才纷纷落座。 庄家这些人,夜星宇都见过,不用重复介绍,但他们几个都不认识郑雪莉,不知道此女是谁。 庄宁两眼放光,有些急切地向妹妹庄静问道:“小妹,这位美女是谁啊?怎么不介绍一下?” 庄静便答道:“她叫郑雪莉,是我认识不久的姐妹,跟夜星宇也是朋友。” 庄宁立刻就伸出手来,脸上堆满笑意,自我介绍道:“你好你好,我是庄静的哥哥庄宁,很高兴认识你!” 他的穿着打扮倒也不俗,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再加上他自己的介绍,就让郑雪莉明白了这屋子里都是些什么人,再从庄宁和庄明生颇为相似的长相,更猜到了庄明生的身份。 至于柴通,表情严肃,沉默寡言,郑雪莉不知道他是董事长的保镖,还以为是庄氏集团的某位高层人物。 跟庄宁轻轻握了下手,郑雪莉就决定把他纳入自己的备胎名单,庄家的大公子比起尚武之流,又要高出几个层次。 不过,在夜星宇面前却不能表现出半点暧昧,她只是轻轻一触,就收回了手掌,规规矩矩地坐着,安静得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清纯少女。 第194章 提前召开庆功宴一点问题都没有 只看容貌身材气质,郑雪莉都是上上之选,绝对是迷死人不偿命的少男杀手,庄宁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见惯了无数美女,也深深被她吸引,脑子里面开始打起了歪主意,是不是该让妹妹出点力,撮合一下? 庄明生没注意到儿子的异样,一门心思都放在夜星宇身上,他端起了酒杯,对在座诸人说道:“首先要恭喜夜先生,于今晨比武大获全胜!——来,大家先干了这一杯!” 他这样一说,夜星宇就知道对方消息灵通,已经得知了自己跟季常先交手的情报。 但庄宁和庄静等人却愣了一下,问道:“今天?不是明天吗?” 庄明生呵呵一笑,举了下酒杯示意道:“有些事情你们还不清楚,先喝完杯中酒,我再来解释!” 众人举杯,一口饮尽,包括两个女人也不例外。 像这种核桃大的小酒杯,倒满了都不足一两,就算酒量再差的人,也能喝个好几杯,不用担心一杯就醉。 放下杯子,再由专门伺候的服务员将酒水斟满,庄明生才笑着解释道:“就在不久前,我收到从帝都那边的朋友传过来的消息,说今天早上在帝都郊外的西景山观雨台,发生了一件大事!” 话说到这里,庄明生故意停顿了一下,看到许多人都竖着耳朵在等待下文,他呵呵一笑,才接着说道:“夜先生大展神威,在观雨台大败形意高手季常先,技惊四座,一战成名!” “什么?季常先败了?他可是严家四大供奉之一!”开口的是柴通,他之前一直默不作声,显得老成稳重,此时却惊呼失声,一脸骇然。 而庄明生很快就给予了肯定答复:“在场目睹者很多,消息不会有错。” 庄氏兄妹和郑雪莉都生活在离城,见闻有限,不知道季常先是何许人也,也就不怎么惊讶。 可柴通不一样,他是退役特种兵,曾经服役于帝京的某支部队,本身也修炼了十几年的古武,对帝都的古武名家多少有些了解,他当然听过严家四大供奉的名头。 严家作为五大家族之一,古武者多不胜数,至少到达了百位数,但跨入内劲层次而称得上是古武名家的,就只有四个人,季常先虽不是其中最厉害的一个,却也成名多年。 在柴通刚进部队服役的时候,季常先就是赫赫有名的内劲高手,名扬帝都,就连柴通的教官见了他,也要尊称一声“前辈”。 可想而知,当柴通听到季常先败于夜星宇之手,内心受到了多大的冲击,说是毁三观也不为过。 他虽然已经预料到,夜星宇多半是练出了内劲,却没想到,这年纪轻轻的后起之秀,居然干翻了成名多年的老前辈,这就有些不可思议了。 柴通心情激荡,嘴上却不再言语,而庄氏兄妹又问起了季常先的来路,庄明生就简要地介绍了一番,顺便不着痕迹地轻拍了一下夜星宇的马屁,但是没有提到他跟严少泽的冲突。 然而,反应过来的柴通却想到了这一点,出言询问道:“那么……不知道夜先生为何要与季常先动手比武呢?” 夜星宇微笑答道:“跟他起了一点小冲突,便互相切磋了几招,点到即止,没有大碍。” 明明是杀气极重的生死擂台,在他嘴里就成了点到即止的切磋比试,说得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至于暴打严少泽两巴掌这种事情,他提都不提,根本就是小事。 第195章 裤裆有水渍,竟然又尿了 撇开赚钱能力,还有个人实力。 如今的天龙帝国尊崇古武者,每一个都身份尊贵,能够成为名家的高手,更是万中无一,人上之人。 夜星宇的古武实力到底有多高,郑雪莉还没有一个具体概念,只从庄明生和柴通等人的态度来揣测,肯定是非常厉害,未来成就不可限量的那种。 堂堂富二代的庄宁跟夜星宇一比,就显得不足为奇,逊色许多。 庄宁他老子庄明生是庄氏集团的大老板,都要对夜星宇恭敬有加,尊称一声“夜先生”。 可想而知,论起身份地位,夜星宇就算不如庄明生,也差得不远。 于是郑雪莉决定了,第一目标仍是夜星宇,至于庄宁,就只能勉强当个备胎。 虽然夜星宇声称自己结婚了,可郑雪莉无所谓,先看看能不能捞一笔好处再说。 所以今晚的郑雪莉一直表现得很守规矩,根本不敢向庄宁放电,就生怕夜星宇有所误会。 但夜星宇才不管她是什么想法,就当她是空气,根本都不搭理,你爱干啥就干啥去,跳河跳楼跳飞机都跟我无关! 四人并排走出知味轩的大门,缓缓行向停车场,结果才走到一半,就从路边草丛里跳出来十几个人,气势凶猛,把他们团团围住。 “就是他们几个!” 这一听就是尚武的声音,他从人群里站出来,表情狰狞,语气凶恶:“这小婊子骗了我几十万,只要帮我讨回来,我分你们一半!” 说完,他又指着夜星宇:“还有他,狠狠地揍他一顿,这家伙刚才推我摔了一跤!” 除了夜星宇以外,郑雪莉他们几个都被吓了一跳,一个个表情沉重,如临大敌。 庄宁不认识尚武,搞不清楚状况,不知道是打劫还是报复,顿时拿出手机大声嚷道:“你们要干什么?别乱来啊!不然我报警了!” “报警?那你报啊!”一个小年轻笑嘻嘻地从草丛里钻了出来,站在尚武身后,嚣张地大喊道:“手不想要的话,你就尽管报!哪只手打的电话,我就砍掉哪只手!” 尚武一下子就怂了,赶紧把手机收起来。 可转念一想,我特么怕个球啊!有夜星宇这个大高手在身边,这十几个小毛贼还能把我怎么样? 尚武立刻又神气起来,正准备义正辞严地说上几句豪言壮语,在妹妹和郑雪莉面前表现一番,却听见一个戏谑的声音从身旁响起:“哟呵,强哥!好久不见,越来越威风了啊?” 尚武身后的年轻人正在低头点烟,听到这话,头也不抬,大咧咧地答道:“是哪个小老弟啊?居然还认得你强哥?” 第196章 粗心大意的特警女队长 金毛强像个哈巴狗一样,勾着身子站到夜星宇面前,努力挤出笑容:“夜哥,这小子真不叫人,糊弄我说有人骗他钱,让我帮他讨回公道,我当时脑子一抽,差点就信了,结果一看到夜哥,我就知道是这家伙瞎几把乱讲!想想夜哥是什么身份,怎么可能……” 夜星宇不耐烦地挥挥手:“行了行了!打人是不对的,赶紧把他送医院去!” “诶,马上送,马上就送!”金毛强满口答应着,立刻指挥小弟们开始行动,七手八脚地将烂成一摊泥的尚武从地上拉起来,直接拖了就走,顷刻间跑得没影。 直到跑出两百米开外,拐进一条小路,金毛强才渐渐停下步子,嘴里嘀咕道:“明知道打人不对,上次还把我们揍那么惨,完了连个救护车都不叫!” 他说的上次不是烧烤摊那次,而是废弃仓库那次,一伙子全被干爬下,最后还是金毛强打的求救电话。 一看到被人拖着像死狗一般的尚武,金毛强气不打一处来,上去狠狠踢了一脚,气呼呼地骂道:“操他娘的!老子今天才拆的纱布解了绷带,差点又被你这个傻逼弄进医院去!” 有个小弟出声问道:“强哥,现在咋搞?还送医院吗?” “送个几把!”金毛强不悦地看着死气沉沉的尚武,往路边的一个石凳子一指,“就把他扔在这,给120打个电话,是死是活,管他妈的,咱们赶紧溜!” 几个人拖着尚武,把他抬到石凳子上躺下,倒还真的给120打了个电话,说清楚了地址。 有个混混低下头,对昏头昏脑的尚武恶狠狠地威胁道:“到了医院,就说是你自己不小心摔伤的,可千万不要乱讲话,要不然下回就直接把你装麻袋扔海里去!” 尚武浑身疼痛,有气无力,但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听到这话连连点头,生怕不答应又招来一顿毒打。 他到现在还是懵逼状态,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叫来的人,反倒朝他动手,而且还是拳拳到肉,下手贼狠。 想要问清楚情况,但却被惊吓过度,说不出话来,再加上意识昏沉,组织不了语言,直到现在,除了点头摇头惨叫呼痛,就再也干不了别的事。 金毛强也不管,招呼兄弟们一声,一帮精神小伙扬长而去,留下尚武一个人躺在路边的凳子上“哎呦”呻吟。 …… 吓跑了金毛强等人,夜星宇就去取车,庄宁自告奋勇地想要送郑雪莉回家,郑雪莉却不答应,非要跟着夜星宇一起走。 有庄静帮腔说话,庄宁和夜星宇都无法勉强郑雪莉,最后只能让庄宁自己开车先走,夜星宇先送郑雪莉,再跟庄静回骊水南湾。 跟上次一样,夜星宇将车开到郑雪莉家楼下,终于将这个祸害打发走。 这次她倒是规规矩矩,没有放大招,夜星宇也一直不吭声,全程保持沉默,唯有庄静跟郑雪莉随意聊了几句,最后还挥手告别。 送走了郑雪莉,在回骊水南湾的路上,庄静便开口问道:“你跟雪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你对她像仇人一样?” 这个问题,一言难尽,说出来丢人,夜星宇也没好意思回答,便搪塞道:“也没什么,性格不合呗!” “但不管怎么样,我看得出,她还是很爱你的!”庄静幽幽地说着,也不知道她现在是什么心情,“她把孩子打掉的事情,你是不是一直还在怪她?” 一听到这个,夜星宇就想破口大骂,老子羊肉没吃到,骚味还去不掉,哪来的孩子啊? 第197章 神他妈的七个小白脸 夜星宇摇头叹气,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问道:“你发给谁了啊?” 王春香回道:“我也不知道啊!我这里有七个‘小白脸’,消息发给了其中一个,我现在也搞不清楚哪个是你了。” 神他妈的七个小白脸! 夜星宇简直无力吐槽。 要是七个小矮人,你就是白雪公主? 要是七个葫芦娃,你就是金蛇夫人? 王春香这脑回路确实很清奇,一般人很难摸清她的节奏。 没办法,夜星宇给她发了一个流汗的表情,让她备注一下名字,别特么还是“小白脸”。 路人都可以有甲乙丙丁,小白脸太多你也可以编个号啊! 说完这件囧事,就该回到正题,夜星宇早就猜到王春香找他干嘛,果不其然,就是答应指导她武技的事情。 但是夜星宇实在是抽不出时间啊!明天早上要比武,打完了后天就得回帝都,要是不准时回去,说不定林善雅又有什么想法。 夜星宇说了自己的难处,可王春香不答应,这事都拖了一个多星期,一直没有兑现承诺,再想跳票的话,她就要采取非常规手段了。 至于所谓的“非常规手段”是什么,没有具体说明,她只强调一点,就是欺骗国家公务人员罪名很严重,是要坐牢的。 夜星宇发现,跟王春香沟通讲道理,总有一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她就是一根筋,一旦认准了什么,谁也扳不过来。 就比如现在,王春香一定要让夜星宇给她当面指导,要么今天晚上,要么明天早上,没有第三个选择,要是一味地推脱搪塞,那不好意思,春香姐可不是吃素的,轻则砸你家玻璃,重则把你抓回局里,你要让她不舒服,她就让你不痛快。 最后没办法,夜星宇屈服了,只好说:“那你现在过来吧,骊水南湾41号别墅,你要不嫌累,我就给你来个夜间辅导,包学不包会,看你自己悟性。” 现在已经到了晚上十点,习惯早睡的人,这时候已经躺下了,可王春香像是分不清楚白天和黑夜,竟然满口答应,说一会就到。 像这样大神经粗线条的女汉子,夜星宇还能说什么呢?但愿她只是过来随便转上一圈,练一趟拳就觉得很ok,然后赶紧回去歇着吧! 好不容易挂了电话,夜星宇觉得心好累。 今天这两个都是大麻烦,一个郑雪莉,一个王春香。 前者是装模作样,四两拨千斤,绕圈子打太极,装可怜扮委屈。 后者是蛮不讲理,一力降十会,管你千招万式,反正我就一拳。 认真说起来,夜星宇觉得王春香更难缠。 郑雪莉已经被他看穿了本质,完全可以不理不睬,最多被她泼脏水,毁清誉,却翻不起大风大浪。 而王春香好歹是个天龙特警,不理她还不行,她要是耍起横来故意找麻烦,还真是不好对付,相当难缠。 还是庄静的性格比较讨人喜欢,跟她相处没什么压力。 但也有一点不好,就是庄静已经摆明了对夜星宇有好感,要是频繁接触,她说不定会陷得更深,反倒是害了她。 到了骊水南湾,十点过一刻,夜星宇与庄静挥手告别,各回各家。 拖着装了炸弹的行李箱,夜星宇用密码打开了别墅的大门,开灯进屋。 神魂力量一扫而过,小黑猫居然不在屋子里,不知道跑去哪里玩了。 夜星宇也没管它,有智慧的黑猫,只要不是太蠢,到哪都吃不了亏。 把箱子放到地上,想要打开,但是有四位数的简易密码锁。 不过这可难不倒夜星宇,无形的神魂力量渗透入内,直接控制了密码锁,瞬间开启。 把箱子掀开,里面是已经毁坏了引爆器的定时炸弹,神魂力量扫掠而过,并没有任何发现,甚至连指纹都没有。 这已在夜星宇的预料当中,只要是精心策划的犯罪行动,一般不可能留下指纹,戴个手套就可以避免。 看得出,炸弹是私人自制的,不是很精致,有种手工拼装的粗糙感。 像这种看起来比较普通的定时炸弹,只要学过相关的知识,再有足够原材料的话,并不是很难做,想凭这个就找到凶手线索,几乎不可能。 夜星宇皱了皱眉头,没有任何发现,就打算关上箱子。 当他的手刚伸出去时,就停住了。 因为他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味道。 是香水味,有点特殊。 有别于男士常用的古龙水,这分明是女人喜欢的香味,原本应该比较浓郁,只因为时间过得较久,所以只有一点点气味残留。 难道制作炸弹的凶手是女人? 夜星宇这样想着,但这个线索并没有明确的指向性,整个帝都那么多的女人,使用香水的不计其数,想要凭这个找出真凶,不比大海捞针容易。 但他记住了这个味道,以后只要闻到同样的香水,多半能够辨认出来。 合上箱子,夜星宇又拎着它出了门,不过却是从后院的小门出去,不一会儿就顺着石径小路来到骊湖边上。 四下无人,一片寂静,夜星宇将手一甩,箱子便被抛飞而出,“噗通”一声掉进水里,随后沉入湖底。 如此一来,这炸弹是永远也不会爆炸了。 做完这一切,夜星宇回到别墅收拾整理了一下,就听见外面传来轰隆隆的汽车声音,顺着大路驶来了一辆经过改装的大排量警用越野车。 不用想,肯定是王春香来了,她是天龙特警,只要出示证件,小区保安也拦不住。 夜星宇赶紧跑到前院去把门打开,恭候这头母暴龙大驾光临。 这大晚上的,要是王春香咋咋呼呼地大声吵嚷,多半会影响到邻居休息,还不如趁早做好接待工作,安安静静地把她迎进来算了。 一栋别墅只有两个停车位,夜星宇和林善雅各有一辆车,两个车位占满,王春香直接就把车停在了路边上,随后一脚踢开车门,从驾驶室里跳了出来。 一身英挺飒爽的迷彩军装,头上戴一顶没有标志的贝雷帽,再加上精致的五官和迷人的脸蛋,以及一米七几的高挑身材,如果不搭上那个臭脾气,这样的王春香其实挺有魅力,妥妥的军花一朵。 第198章 等我把话说完行不行? 夜星宇装模作样地对着王春香敬了一个军礼,朗声道:“首长好!” 王春香瞥了他一眼,淡淡应道:“小同志辛苦了,以后虚头巴脑的客套话少说一点,咱们现在就开始做正事吧!” 夜星宇表面上笑吟吟地答应了一声,心中却暗骂一句:狗日的王春香,你妈死了! 进了客厅,王春香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帽子一甩,鞋子一蹬,随后就当着夜星宇的面,脱掉了外面的迷彩军装,里面是一套黑色的紧身练功服。 胸挺臀翘大长腿,凹凸有致显妖娆,看得夜星宇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差点就想一头钻进卫生间,先冲个冷水澡稳定一下情绪。 单以身材而论,王春香无疑是顶级中的顶级,在夜星宇此次重生之后所遇到的这么多女人里面,毫无疑问的男勃万,无出其右。 这除了先天基因是魔鬼一点也不夸张。 “赶紧的,别磨叽!”王春香催促着,双手把并不算长的头发用一根皮筋束起来扎在脑后,露出光洁纤长的脖子,随后摆开架势,就要开打。 “等等等等等——”夜星宇赶紧叫停,这里是林善雅的屋子,打坏了东西怎么办? 他看了一眼王春香踩在地板上的光脚,跑去鞋柜里挑了一双女式运动鞋,扔给她并说道:“试试能不能穿?能穿的话我们去外面!” 这双运动鞋应该是林善雅的,但从没见她穿过,平时正装打扮偏多一些。 王春香不耐烦地拿起鞋子往脚上套,但一试之下,就发现鞋子小了,挤不进去。 其实想想也很正常,鞋码大小跟人的身高一般成正比关系,个子高的人,往往脚要大一些,个子矮的人,脚掌也通常较小。 当然,这个说的只是普遍现象,某些人天赋异禀,可以不用遵守自然法则。 比如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有没有见过? 就算没见过,估计也听说过吧? 林子这么大,什么鸟都有! 林善雅的身高还不到一米七,而王春香起码有一米七五以上,两人身高相差明显,脚掌大小多半也有区别。 没办法,夜星宇又跑到楼上去翻了一下,上次跟林善雅购物的时候就买了一双运动鞋,还没穿过,现在就拿下来给王春香试试看。 42码的鞋子,王春香穿着是大了一些,有一点点松,但也比先前那双塞不进去的要强。 穿好鞋子,夜星宇带着王春香从后院的小门出去,来到了离湖岸边不远的空地上。 四下无人,幽寂冷清,想做点什么都不会被人发现。 当然,夜星宇并没有那种心思,他是真的准备指点一下王春香。 第199章 关于内劲的本质概括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那好!先起来!”夜星宇松开了手,肉球随之舒展开来,终于变回了人样子。 他生怕对方又像上次在草地上搏斗那样,刚一起身就要反扑,所以做足了准备,但这次王春香说话算话,规规矩矩地站起身来,没有妄动。 夜星宇暗自点头,便说道:“我想先问清楚,教你柔拳的师父,是不是一个女人,名叫尚柔?” 王春香轻咦一声,似乎有些诧异,但最终还是给出了否定答案:“我师父的确是女人,也姓尚,不过她不叫尚柔,而是叫尚青。” “尚青?”夜星宇微微皱眉,这个名字他很陌生,可以确定没听过,于是又追问道,“有多大年纪?” “这个嘛……”王春香轻挠着脑门想了几秒钟,“我也不太清楚耶!大概……似乎……好像……四十岁左右吧?” 夜星宇听得脑壳痛,这家伙连自己师父年纪有多大都搞不清楚,老子要是有这种徒弟,绝对一掌打死,枉费一番心血教导。 但如果她师父只是四十岁左右的话,那就不是夜星宇猜想的那个人,王春香并非受此人亲传,而是隔代弟子。 柔拳的创始人,姓尚,名柔,曾是华神通的红颜知己,比华神通还要年长几岁,仔细算来,现在至少有六十好几。 而王春香的师父,虽然也是个女人,并且也姓尚,但名字对不上,年纪也不相符,最大的可能就是尚柔的后人,或是弟子。 对于这个名叫尚青的,夜星宇不认识,也没听过,便不再纠结,转而回到正题:“你的天赋很好,霸腿练得不错,柔拳也有几分火候,身体的肌肉力量几乎达到了顶峰,所欠缺的,不过是协调性而已。” 王春香安安静静地听着,像极了虚心受教的学生,没有插嘴打岔,倒令夜星宇有些意外。 “内劲,顾名思义,由内部发力,在表面上看不出迹象,所以又称之为暗劲。”夜星宇继续解说着,尽量用简洁概括的语言揭示内劲的本质,“但真正的内劲其实并不完全是暗劲,需要跟明劲结合起来,柔中有刚,刚中带柔,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王春香听得连连点头,她自己也知道,自己擅长的两种武学都有缺陷,霸腿是刚过头,柔拳是柔过头,真正用起来,都感觉差了一点意思,达不到最犀利的效果,如果能够结合起来,肯定会威力大增,成为内劲高手不是难事。 可问题就出在这里,刚柔结合,说来容易,实际很难。 这两套武学的风格正好相反,如果没有一个完美的方案而强行融合,反倒会得不偿失,丢掉了各自的特点,变得不伦不类。 夜星宇暂时没给她说该如何做,而是继续剖析内劲的特点。 “内劲其实是两重劲,明面上有一重,暗地里也有一重,你练到现在这个程度,几乎已经完全掌握了明劲,就差不知道暗劲如何产生,从何而来。” “对对对!暗劲很难理解,我总是找不到窍门。”王春香的眼神中布满急切,期待着夜星宇的下文。 从外劲到内劲,是一个大坎,要是领悟力不够,找不到方法,就会一直卡在那里,不得寸进。 为什么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高手辈出,内劲武者比比皆是,就因为他们底蕴深厚,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很容易就能迈过这道坎。 而在世俗界,古武传承没有很好地保留下来,理论匮乏,不成系统,很多人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经常一个瓶颈卡上无数年,蹉跎光阴,成就多半有限。 包括现在大行其道的各种武校,也只是归纳总结出了修炼初期的各种问题,从普通人到明劲,再从明劲到刚劲,都不会出岔子,可要从刚劲到寸劲,就很难了,更别说从寸劲突破到暗劲。 王春香有师父单独教导,要比那些普遍授课的武校更容易取得成绩,但是她那个叫做尚青的师父,对于武道的见解就肯定比不上夜星宇,天壤之别,望尘莫及。 所以由夜星宇来讲解暗劲,就让王春香听得入迷,有豁然开朗的顿悟之感。 “明劲很好理解,就是肌肉产生力量,再具体一点,就是肌纤维瞬间收缩而爆发出的能量,然后通过一定的距离加速而产生动能,进而形成冲击力。 “其实暗劲也一样,它的来源也是肌肉纤维,但不是身体某一部位的肌肉纤维,而是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组织全部参与进来。 “就比如挥出一拳,外劲武者只能用到手臂的肌肉力量,而换了一个内劲武者也同样挥出一拳,他就能在一瞬间聚集起全身的力量,威力自然大了好几倍。 “由此来看,内劲的本质,不在于某一部位的肌肉力量,而在于调动全身的肌肉力量,毕竟你一只胳膊再怎么有力,也比不上别人全身的力量相加。 “这就好比,一队训练有素的精锐士兵,听从号令,同进同退,对战同样数量的散兵游勇,绝对是所向披靡,势不可挡。 “说到底,就是要把全身的力量都利用起来,汇聚于一点瞬间爆发,能基本做到这一步,也就算是掌握了内劲。 “而练出内劲的关键要点,就在于协调身体的各个部位,形成一个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一处使力,就等于是全身都在使力,各处的力量汇聚合一,便能力达千均。 “总之,你以后练拳的时候,不需要再打磨筋骨力量,而是要着重于提高身体的协调性能,将全身肌肉收缩时所释放出来的力量于体内传递,最终汇聚在一起瞬间爆发,便可以打出超越平时极限的威力。 “也就是说,身体各处的协调性越好,全身肌肉的利用率就越高,再把运劲爆发这一个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尽量压缩,你能使出的力量也就越强。” 这一段长篇大论就是夜星宇对于内劲的本质概括,能不能理解,就看王春香自己的领悟能力。 第200章 练武型天才,身体比脑子聪明 理论讲完了,接下来便是亲身演示。 夜星宇走到一棵树旁站定,撸起袖子,单手握拳,拳面贴住树干表面,也不见有任何的蓄势准备动作,突然拳头一顶,比大腿还要粗一圈的树干就像纸片一样被打穿,拳头从这边进去,那边出来,直没至肘。 “看到了吗?调动全身的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爆发,就能发挥出不可思议的威力,这就是内劲!” 说完,夜星宇将整只手臂从树洞窟窿里抽了出来,轻轻甩动几下,木屑碎皮纷纷扬扬,宵小。 王春香听得入迷,看得过瘾,隔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开口问道:“道理是明白了,可我具体该怎么做呢?” 夜星宇笑了笑,说道:“我先来教你一个姿势,你用这个姿势站立几分钟,尝试一下是什么感觉。” 随后,夜星宇双臂张开,单腿独立,另一只脚曲膝收起,下半身像是金鸡独立,上半身像是大鹏展翅。 王春香跟着照做,似模似样,模仿能力倒是很强。 这个姿态动作没有具体名字,硬要给个称呼,那就暂且叫做“鹤形桩”吧! 鹤是一种具有超强平衡能力的飞禽,能用一只脚站着睡觉,这个鹤形桩就是仿照鹤的站立姿态,可以锻炼身体平衡能力。 欲练协调,先练平衡,如果连最基本的平衡都无法保证,那么全身心的完美协调就无从谈起。 也许是常练腿技的原因,王春香的平衡能力很强,单脚稳立一分多钟,纹丝不动。 夜星宇很满意,点点头,说:“累了就可以换另一只脚,这不是练你的耐力,而是考你的平衡。” 王春香应了一声,便把右脚放下,又将左脚提起,屈腿弯膝,使左脚掌悬提至与右膝盖相同的高度。 夜星宇靠近王春香站定,说道:“你现在可以使用各种手段攻击我,前提是不能离开原地,也只能在单脚站立的情况下发动攻击。” “好!”王春香一个字说完,立刻一拳打过来,夜星宇轻轻一闪,就已避开。 王春香接着又是一腿平踹,照样被闪过。 她连续发动了五六次攻击,但都无一命中,反倒因为频繁使力,不断破坏自身平衡,已经无法再保持稳如磐石的状态,身子摇摇晃晃,将倒未倒。 不得已,王春香只能暂时停手,待到恢复身体平衡,才继续发动攻击。 俗话说“力从脚下起”,两脚分开站立的时候最好使劲,在攻击的同时一蹬腿,利用地面的反作用力,造成前冲之势,就能使出很强的力量。 但王春香现在是单脚独立状态,整只腿都要用来保证平衡,使不上劲,也不能依靠距离加速产生前冲的势头,爆发力量就弱了好多。 力量和速度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爆发力量越大,速度就越快;速度反过来也能影响力量,更快的速度会带来更强的冲击力。 而在此状态下的王春香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不如双脚站立之时,两者互相影响,一减再减,别说她的对手是夜星宇,就算换一个比她弱的古武者过来,也很难造成有效攻击。 不过这样一来,也就彻底改变了王春香一直以来惯用的发力方式。 现在这种情况,她只能依靠自身的肌肉力量,并且要在不断调整重心平衡的过程中运劲使力,这就是在重点锻炼她的全身协调性。 当她习惯了这种攻击状态,身体就会潜移默化地自动调节,整体协调性会越来越好,掌握内劲并不难。 就这样练了个把小时,中间歇了几次,王春香已经初步掌握了协调发劲的诀窍,平衡能力也越来越强,大概攻击二十几次才会暂停,比起刚开始时好了许多。 同时,她的拳脚威力越来越大,出击速度也越来越快,整体进步非常明显。 夜星宇感叹:这真是一颗好苗子啊! 不得不说,王春香在习武方面的天赋非常之高,虽然脑子有点秀逗,不太灵光,可身体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却是好得不能再好。 像她这种人,可能脑袋还没想明白内劲是怎么来的,但通过多次反复不断地有效训练,身体就能自然而然地掌握内劲。 换句话说,她是练武型的天才,不需要懂,只需要练,一直练下去,就能不断地提升实力,逐步变强。 但这种练武型的天才有个弊病,就是必须要有名师指导,给她制定出详细的修炼计划,按部就班,循序渐进,不能瞎练,会走弯路,不然凭她自己的脑细胞,很难找准正道,除非是机缘巧合,误打误撞。 并且,练武型天才只会练,不会教,说不出个什么道理来,就算自己很厉害,也不能让弟子传人变得跟她一样厉害。 而另一种武道天才,身体不一定行,但是脑子好使,可以独立思考,擅于归纳总结,能够举一反三,不需要天天埋头苦练,仅仅通过观摩就能学到很多东西。 就比如清末的古武名家霍元甲,自小体弱,他的父亲霍恩第不让他习武,生怕他练不好丢了霍家的脸,霍元甲就只能躲起来偷偷地观看父亲和兄弟练武,随后跑到偏僻的地方自己琢磨。 也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霍元甲居然能够无师自通,进步神速,很快就超过了哥哥霍元英和弟弟霍元武,甚至连父亲霍恩第都不是他的对手。 这两种类型,其实都是天才,如果能结合起来,那就是天才中的天才。 王春香没有霍元甲的那种悟性,但她却是苦练类型里面的绝顶天才,不需要给她讲道理,只要教她怎么练,就能进步神速,一日千里。 夜星宇之前打过包票,说是半个月内能让王春香练出内劲,那是较为保守的说法,实际预期是一个星期左右。 现在看来,一个星期都显得保守,哪需要这么久?三天就足够了! 依照王春香此时展现出来的提升速度,夜星宇敢说,最多只要三天,她就能跨入内劲的门槛。 第201章 从普通模式升级为困难模式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夜星宇决定加强训练难度,从普通模式升级为困难模式。 最开始的鹤形桩站立是新手模式,只能练到平衡,练不到协调。 现在是保持单腿站立的同时发动攻击,这就在平衡性的基础上添加了协调性,算是普通模式,能达到锻炼效果,但稍微慢了点。 困难模式是在普通模式的基础上加大难度,夜星宇不再一味闪躲,偶尔还会格挡,施加反作用力,间接破坏王春香的身体平衡。 仅仅只是加入了格挡,难度系数就大大提升,因为对于单腿站立的王春香来说,对手变换采用闪躲和格挡两种应对方式,会令她非常难受。 一招过去,如果对手闪开,就打到了空处,会造成用力过猛,身体前倾;反之,如果对手格挡,会产生反作用力,搞不好就用力不足,会往后仰。 之前夜星宇都是在闪避,王春香就能刻意拿捏好攻击力度,平衡性不易丢失,但现在她搞不清对手是闪还是挡,就不好把握,很容易造成用力过猛或劲道不足,结果就搞得自己摇摆不定,节奏混乱,出招连贯性严重受挫。 王春香想要摆脱这种窘境,就需要做到更高的协调性,更好的平衡能力,以及更快的调整速度。 这就等于变相加重了负担,迫使她更快地适应节奏,以取得更好的训练效果。 换句话说,这是在挖掘和压榨王春香的身体潜能,让她能在最短时间内取得巨大的进步。 压力产生动力,人不受到逼迫,就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就比如职业级运动员,经常都会采用极限训练的方式来逼出自己的潜力,不会一有进步就开始懈怠。 既然王香春已经渐渐适应了普通模式,就应该尝试去挑战困难模式,这不是拔苗助长,而是循序渐进。 事实证明,夜星宇的做法是正确的,而王春香也不愧是王春香。 她有着c级别的脑细胞,但也同样有着s+级别的身体适应能力。 这种人就好比是学校里面的偏科学霸,数学次次满分,闭着眼睛写,语文每每鸭蛋,满篇错别字。 两人就在这处偏僻无人的空地上对练着,练一会,休息一会,时间过得很快,竟然到了半夜。 古武者的体能和耐力都非常好,可以三天三夜不用睡觉,也可以连续运动几个小时不见累,但若是高强度的搏击运动,通常就支撑不了太久。 好在夜星宇要么躲,要么挡,不还击,没威胁,对于王春香的体能消耗就没有真正的生死搏斗那么大,并且中途还不时停下来休息几分钟。 更重要的是,夜星宇还给她提供了充足的丹药来补充消耗,每次休息的时候就含一粒在嘴里,大概一分钟后化掉了,立刻又精神饱满生龙活虎。 王春香一点戒备之心都没有,也不怕夜星宇下毒害她,让她吃,她就吃,还一本正经地询问这是不是润喉片。 这其实叫做“回力丹”,含在嘴里确实有一股冰凉清爽的薄荷味道,不过它的功效不是提神醒脑,而是给身体补充能量,抵抗疲劳。 其作用和原理有点像是现在流行的功能性运动饮料,采用了几十种纯天然药材,再以古丹法进行炼制,效果比起市面上的运动饮料至少强出百倍,并且没有任何副作用。 唯一的缺点就是,连续服用的话,身体会产生抗性,药效会越来越弱,所以它不可能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台不知疲倦的永动机器。 之前夜星宇去凉山取酒的时候,带回来不少丹药,这次的回力丹,以及昨天用来跟厨子交易的九转龙血丹,都是来自于凉山藏宝库。 相比之下,回力丹的品级远远比不上九转龙血丹,药材相对好找,炼制也比较简单,库存量还有不少,足够王春香吃个十天半月。 大概到了半夜三点过,王春香又已经逐渐适应了困难模式,无论是平衡能力还是协调性能都大大增强,即使是在单脚独立的情况下,也能大幅度调动全身的肌肉纤维传递力量,随手一招打出的威力,都赶得上平时的全力一击。 也就是说,她在不借势的情况下仓促发力,也能打出非常可观的伤害,能跟其他的寸劲武者进行力量对拼而不落下风。 这就证明,她的整体协调性已经相当之高,一拳击出,至少凝聚了半个身体的力量,只需要保持这个状态继续苦练下去,用不了多久,就能自然而然地掌握内劲的诀窍。 “行了!今天就练到这里吧!时间已经很晚,你也该回去休息了!”夜星宇停手后撤,觉得也差不多了。 “休息什么呀?夜凉人静,不正好适合练武?”王春香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却仍旧精神奕奕,毫无倦容。 她能体会到自身的巨大进步,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精神处于极度亢奋状态,再加上吃了不少回力丹,体能消耗得到补充,就算练上一个通宵,可能都还有力气。 但是夜星宇就不乐意了,我特么明天还要比武呢,而且还要靠睡觉来修炼神魂,跟你在这孤男寡女地耗一个晚上,图的什么啊? “走了走了!回去睡觉!”夜星宇招了招手,转身要走。 王春香迈开大长腿,几个跨步就窜到了前面,双臂往两边伸开,摆出一个大字形态:“别走别走,我现在状态正好,已经有那味了,再练一会说不定就能突破境界,你可千万别在这时候掉链子!” ——有那味?什么味?汗臭味! 夜星宇不客气地摇摇头:“你不想休息就自己接着练,我可要睡大觉去了,也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扰乱了生物钟会折寿的!” 话说完,王春香还是不依不饶地拦在前面,死活不让他走。 要是夜星宇走了,她一个人的确不好练,光是站个鹤形桩没什么鸟用,对着空气胡乱出手也挺无聊,效果肯定要大打折扣。 第202章 要想学得会,就跟师父睡 其实对于练武,主要还在于练,靠的是日积月累,不断打磨,只有增强自身底蕴,达到一个临界点,才有一朝顿悟这种事情发生,想要一口吃成个大胖子,几乎不可能。 夜星宇便劝说道:“还是明天再练吧!来日方长,不争朝夕!” “不要!我就要今天练!”王春香说什么也不同意。 这样难得的提升机会,就跟开了十倍经验的外挂一样,对于一个武痴来讲,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莫大机缘。 别说是明天,夜星宇就算想去拉泡屎再回来继续,王春香也不答应,屎尿都先憋着,等我先练出内劲再去解决! “我靠!我困了想睡觉还不行吗?有这样强人所难的吗?”夜星宇不满地嘟哝着,对方这性子也太急了,一晚上就想从寸劲提升到暗劲,野心也太大了吧? 她以为这是看武侠小说啊?找个高人传功灌顶,把几十年的功力剪切粘贴传输过去,立马摇身一变就成为武林高手? 做什么春秋大梦呢?那都是骗人的鬼把戏!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实力的提升还得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来。 今天的收获已经足够丰盛,即使没有夜星宇的辅助教导,王春香按照这个方法继续练下去,最多一两天就能功成圆满,掌控内劲已成必然,何必非要急于一时? 夜星宇懒得理她,往边上绕开,仍旧想走。 而王春香急了,不知道是故意下套还是说话不过脑子,突然冒出来一句惊世之语:“别走别走!你赶紧助我一臂之力,等我练出了内劲,我陪你一起睡!” 夜星宇刚把步子迈出去,听到这句话差点一跤摔倒,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刚才说什么?”他小心翼翼地问着,想确认一下是不是自己幻听。 “我说……赶紧把正事办妥,咱俩一起睡!”王春香认真地回答着。 原来没听错啊!确实说了“一起睡”! 夜星宇直勾勾地看着眼前这具魔鬼一般诱人的nicebody,要说完全没想法那是不可能的,就算他的灵魂能抑制冲动,可身体也不答应啊! 二十五岁的年轻身体,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灵魂只能控制思想,却按制不了内分泌和荷尔蒙。 他虽然活了无数年,但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入世修行,普通男人该有的,他也都有。 ————— 用句古话来形容,就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但要记住,不沾身的只是叶子,那些花香花粉花瓣花蜜什么的,肯定少不了。 王春香突然来一句“我陪你一起睡”,着实是天雷勾动了地火,冲动管不了后果。 不过,他也知道王春香脑回路清奇,说不定不是那个意思,还要先问清楚,以免闹出笑话。 于是,夜星宇便又问道:“你为什么要说一起睡?” 王春香答道:“要想学得会,就跟师父睡,道理我都懂!” ——卧槽!好富有哲理!她是从哪听来的?义务教育肯定没教这些东西吧? 夜星宇瞬间觉得自己out了,跟不上时代的节奏。 但这也确实是当今世界存在的不良风气,比如在古武复兴以后,一些德行不佳的古武者就开始喜欢收年轻的女弟子,至于到底是什么想法,懂的都懂,不懂的也别问,问就404。 夜星宇好奇地问道:“这话是谁告诉你的?不会是你师父吧?” 她师父尚青也是一名女子,难道师徒俩半夜起来磨豆腐? 画面太美,不敢深入去想。 但王春香却摇了摇头:“不是我师父说的,是严芝琥告诉我的。” “严芝琥?”夜星宇似乎听过这名字,仔细一想,是那次在凤鸣山庄,徐虎和王春香曾经提起过,也是一个女人。 不认识的人,就不用去纠结,夜星宇接着开始调侃王春香:“那你有没有听过下一句呢?” “下一句?什么下一句?”王春香听不明白。 “嘿嘿~~”夜星宇坏笑着,凑近过去轻声道,“要想学得好,就跟师傅搞。” “搞?怎么搞?”也不知道她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这个问题不方便深入解释,搞不好会被铐起来带走,夜星宇便随口敷衍道:“到时候你就懂了。” “行!”王春香爽快地一点头,“赶紧帮忙,完事了你叫怎么搞就怎么搞!” ——卧槽!丢雷老母!顶你个肺!就冲着你这句话,老子今天死活都要帮你打通任督二脉! 此时的夜星宇睡意全无,像嗑了药一样浑身轻飘飘的,脑子里自动播放起激励人心的热血画面,差点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也找不着回家的路。 “快点啊!还搞不搞啊?”王春香催促着,比他还着急。 “搞!必须要搞!”夜星宇挥挥手,示意她摆好动作,继续大战三百回合。 为了更快地见到成效,争取在黎明的曙光到来之前完成任务,夜星宇决定为她开启地狱模式。 什么是地狱模式? 就是困难模式的bt加强版! 困难模式是闪挡结合,以此来破坏平衡,而地狱模式直接开启了反击功能,模拟真实对战,场面更不可控。 当然,夜星宇不可能动真格,他刻意放缓了速度,也减轻了力道,保持在王春香能够反应也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否则只需一招,对方就要被击倒在地。 就算是这样,王春香也吃足了苦头,左摇右晃,前倾后仰,重心难调,独木难支,时不时还会“中招”,被夜星宇的手掌拍到身体。 每一巴掌拍下去,都有“啪”的一记清脆响声,但在接触的那一瞬间,夜星宇会立刻收回九成九的力量,看似凶猛,实则温柔,就跟普通人用手掌推一下没什么分别。 这也是怕伤到王春香,不敢用力,只让她知道,自己已经“中招”,再顺便破坏一下对方的平衡和协调,稍稍打乱一点节奏,也就达到了目的。 如果有旁观者,就会尴尬发现,夜星宇就像是个lsp一样,上下乱摸,各种揩油,如果他有一双挖煤手,那王春香的全身上下都已经布满了黑手印。 第203章 好兄弟,一被子 身为当事人的王春香浑然不觉,她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三围尺寸已被彻底摸清,为了尽快掌握内劲,她早就沉浸在了难以言喻的美妙节奏中。 身心的全面协调,力量的转换传递,每一次出招,每一次发力,都让她切实感觉到了一丝提升,离着内劲还差了一点,看得见曙光,它就在前方不远。 这是一种极致的愉悦,发自灵魂,滋润心灵,就像是一个困扰多年的大难题马上将要得到解决,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干劲,满心欢喜,一身轻松。 知识令人向往,学习使人快乐,还有什么能比掌握知识和探寻真理更让人欣喜呢? 至少对于现在的王春香来讲,没有! 她从小就活得像个男孩子,喜欢打架,喜欢练武,对于她来说,武道是毕生的追求,至高无上,被人摸几下算得了什么? 她都敢抱着夜星宇贴身滚草坪,大战三百回合,最终使出强大的口技,让生平难逢一败的夜星宇受伤挂彩,又岂会在意区区两只咸猪手? 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在我香哥的词典里面没有这句话! 上了战场都是爷们,下了炕头就是兄弟。 是兄弟就不要鸡鸡歪歪,赶紧过来帮忙,等我把实力提升上来,就是一被子的好兄弟! 别看王春香她年纪不大,但一向眼高于顶,普遍瞧不起同龄人,这不是针对谁谁谁,而是泛指所有人,一个能打的都没有,通通都是垃圾! 直到遇上夜星宇,她才终于知道人上有人,天外有天,尽管她心里面还是有些不舒服,却也承认,夜星宇的确比她厉害。 她对夜星宇的观感也在不断转变着,从最初的窝囊废小白脸,到之后的劲敌高手,又发展到此时的良师益友。 不得不说,夜星宇在王春香的眼中已经摆脱了“废物”的头衔,是值得深交的好兄弟! 既然是好兄弟,穿一条裤子都莫得问题,摸两下还能咋滴?又不会掉一块肉! 性别这种东西,在王春香的脑海里面概念不深,不值得去深度剖析,她只关心实力强弱,还有输赢胜负,其他的都不值一提。 换句话说,我王春香一生行事,何须向人解释? 碰上这种志向远大、不拘小节的妹纸,夜星宇就舒服了,想摸哪就摸哪,想怎么摸就怎么摸,别人是用双脚丈量土地,我是用双手测算三围。 其实他也就是一种报复心态,王春香之前让他吃了苦头,蛮不讲理,以势欺人,现在就收点利息,刮点油水,以后吹起牛逼来,我好歹也是捋过虎须的男人。 母老虎,也是虎,可不要以为这是加菲猫。 不过,夜星宇也不会做得太过分,也就刚开始的时候带着调戏的心态胡乱整了几下,之后都一直尽心尽力地帮助王春香提升,还巧妙运用自己的劲道去带动对方的劲道,诱使她做出正确的发力方法。 如此一来,王春香的身体协调性越来越好,实力飞速增长,随手爆发出来的威力,都汇聚了全身大半的力量,离彻底掌控内劲只差一步之遥。 不知不觉,天空明亮起来,两人已在湖边对练了一整夜。 —————— 王春香只差一点点就能功成圆满,但心中越急躁,就越难掌握火候,最后这半个小时效果不佳,达不到预期。 夜星宇也感到很遗憾,奇迹最终还是没有出现,一起睡的美好愿望成为泡影。 他抬起头,眯着眼,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那一抹鱼肚白,心中长叹:天意如此,造化弄人! 在远处的小道上,已经有了早起晨练的身影,沉寂了一整夜的树梢枝头响起了欢快的鸟鸣声,万物复苏,生机展现。 夜星宇已经停下了动作,如果他们还要继续对练下去,难免会引人注目。 他看了看王春香,衣衫湿透,浑身汗水,轻薄的练功服紧紧贴住肌肤,若隐若现,衬托出凹凸有致的诱人身材,很能吸引眼球,惹人浮想联翩。 要是被人看见她这副模样,难免要被手机偷拍,搞不好还误以为他们两个在这里搞什么飞机大炮,流传出去可不好。 于是,夜星宇指了指天空:“回去吧!天都亮了!” 王春香咬咬牙,固执说道:“就差一点点,再来十分钟!” 夜星宇知道这家伙的牛脾气一上来,光靠一张嘴很难说服,还不如学习她的野蛮风格,直接用武力来解决问题。 所以就懒得废话,夜星宇全力出手,一招制服王春香,在她身上几处要穴运劲一戳,本就快要筋疲力尽的王春香立刻手脚发软,使不上力,乖乖地倒在了夜星宇身上。 两只手抱着小蛮腰往上一甩,一米七几的母暴龙被夜星宇扛着就走,百来斤的重量对他来说轻若无物,迈开双腿,健步如飞,又快又稳。 王春香刚想要叫唤阻止,却听夜星宇说道:“劳逸要结合,欲速则不达,你要是一直这么固执不听劝,以后都休想踏入先天境界!” 这句话是由衷之言,过刚易折,凡事都要有个度,一味的压榨苦练并不可取,很可能神功没练成,身子就被搞垮了,得不偿失。 这些道理王春香也曾听师父尚青说过,她知道夜星宇没有讲假话,并不是故意阻挠她训练,于是也就忍了下来,没有辩驳。 进了41号别墅的后院,王春香就恢复了行动能力,小腰一使力,自己就从夜星宇身上蹦了下来。 “你刚才对我使了什么手段?为什么我会突然没了力气?”王春香好奇地询问。 “是截脉封穴的手法,可以暂时阻止人体机能的运转。”这是夜星宇给出的答案。 “那你教教我,这个很有用!”王春香在武道方面有着很强的求知欲和进取心。 “你连内劲都还差口气,学个屁啊!”夜星宇没好气地回绝了。 截脉封穴是较为高深的武学,至少要掌握内劲才可以尝试修炼,否则练不出什么名堂来,练也白练。 第204章 睡着了也能练武过招 所谓的截脉封穴,是采用特殊的手法造成气血堵塞,从而使人体失去行动能力,严重可导致瘫痪,甚至死亡。 脉是经脉,穴是窍穴,两者既有分别,又有联系。 用最简单的说法来概括解释,经脉可以看成是一条线,窍穴则是线上的关键点。 截脉是把这条线给剪断,封穴是把线上的某个关键点给堵死,两者的作用效果是一样的,都是阻止气血通行,使肢体乏力,功能丧失。 这就好比古代打仗喜欢烧粮草,断绝了对方的物资后勤,军队就会丧失战斗力,不攻自破,仗不用打就已经赢了。 人体靠气血来输送养分,气血又是通过经脉流转,有气才有力,有血才有氧,穴脉被阻塞,可导致身体某部位失去知觉和控制。 想要体会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不用上知乎发贴去问,自己去尝试入厕蹲坑半小时,蹲久了脚会麻,站都站不起来,腿脚不听使唤,像是不属于自己。 这就是因为腿部的血液循环受到阻碍,造成供血不足,机体功能丧失,被截脉封穴以后,大概就是这种后果。 当然,经脉不同于血管,定义还要更广泛一些,包含气跟血两方面。 截脉手法也有多种多样,既可以截断气脉,也可以阻碍血脉,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但从效率上来讲,截脉不如封穴。 窍穴是人体的薄弱点,封穴事半功倍,还有特效加成。 但认穴一定要准,否则就是miss。 而且力度也要合适,过轻无效果,过重出大事。 总之,截脉封穴不好学,擅长这个的古武者并不多,光是修炼门槛就必须先掌握内劲,想要练到出神入化,在实战中克敌制胜,更需要拥有丹田内气。 —————— 以气封穴,才是这门绝学的正确打开姿势。 所以啊,不是夜星宇不想教,实在是王春香达不到要求,等到开辟丹田,练出内气,再来选修这门课程吧! 夜星宇大概给她解释了几句,然后就跑去厨房里面架锅烧水,准备煮点面条吃。 劳累了一晚上,肚子早就饿了。 王春香身上全是汗,衣服都湿透了,要去洗澡,夜星宇便带她去了二楼的主卧室。 她来之前,还以为只是随便切磋指点几下,没想到会苦练了一晚上,连换洗的内衣都没带。 夜星宇便指着林善雅的衣柜,让她去找一找,看看有没有新买来没穿过的内衣,如果有的话就拿去将就穿一下。 随后,夜星宇自己拿了一套干净衣服,跑去原来住的那一间卧室,在那边的洗浴间随便冲了个澡,然后就下楼去煮面。 面煮好,王春香也洗完了,穿着一套宽松的家居服走了下来,应该是林善雅的服装,套在她身上竟然也不显小。 两个人像是饿狼一样,呼噜噜地几下就把面条吃完,汤也喝了个干净,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男人吃东西狼吞虎咽几下解决倒也说得过去,可她一个女人竟然也是这样,就有些夸张。 不过转念一想,部队上的女人不太一样,实行军事化管理,很多方面都要向男人看齐,吃饭快点也很合理,任务来了可不等人,把碗一扔就要出动。 王春香比夜星宇还要快一步把面条干完,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就上了二楼。 夜星宇也没在意,还以为她上去换衣服,等到自己把碗洗干净放好,到楼上一看,这家伙竟然就倒在主卧的大床上睡着了,身上盖着被子,宽松的居家服扔到床边地上,也不知道里面是穿了还是没穿。 再转头一看,更把夜星宇气个半死,只见衣柜门大开,里面翻得乱七八糟,就跟屋里进了贼一样,林善雅那些动辄几千上万块的高档衣物被扔得到处都是。 “我他妈信了你的邪!” 夜星宇嘀咕着骂了一句,郁闷地走过去收拾。 当时他不想去翻林善雅的衣柜,是因为男女有别,这样做有些尴尬,于是就让王春香自己去找。 哪晓得这疯婆娘像是鬼子进村一样,真就扫荡了一遍,搞得乌烟瘴气,一片狼藉。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夜星宇就自己动手,也不至于现在来收拾烂摊子。 好不容易收拾完毕,天已经大亮,太阳都出来了,一看时间,正好七点。 十点钟要去凤鸣山庄参加比武,而凤鸣山庄和骊水南湾都同在新阳区,相距不算远,开车的话只需要半个小时。 这样一来,夜星宇其实还可以眯一会,睡上两个小时的早觉。 事不宜迟,赶紧上床。 他没脱衣裤,也不盖被子,用手机调了个闹钟,就直接躺到了床的另一边,与王春香隔了一个身位。 林善雅的这张大床有一米八宽,睡两个人绝对是绰绰有余,虽然旁边躺了一个女人,可夜星宇早就习惯了,也没觉得有什么稀奇,该怎么睡,还就怎么睡。 一合眼,身体机能降到最低,像是动物冬眠一样,意识逐渐放松,进入到空冥状态,不容易受外界干扰,但如果遭遇危险或是什么变故,他就会马上惊醒。 在这种时候,不灭神魂就会缓缓吸纳外界能量壮大自身,这是夜星宇特有的修行之法,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两个小时一晃而过,到了九点钟的时候,闹钟一响,夜星宇就睁开了双眼。 意识刚刚脱离空冥状态,他就发现情况不对。 一个火热而又滑腻的躯体像是八爪鱼一样缠附在他身上,导致他的手脚四肢通通都被压着,这正是柔拳里面的绝杀锁拿手法。 但是夜星宇仍旧可以动弹,行动并没有受到限制,他只要稍微使点劲,就可以把压在身上的娇柔躯体一把推开。 这是因为王春香根本还处于熟睡状态,手脚没有力量,徒有其形,不具其威。 “你大爷的!睡觉不好好睡,这是在练睡梦罗汉拳呢?” 夜星宇的嘴里嘟哝一句,手臂轻轻一掀,就想把王春香给推开。 然而睡着的王春香竟然会无意识地反抗,夜星宇才刚刚一伸手,王春香随之一动,手脚错位,又把夜星宇伸出去的手给夹住,锁在臂弯里。 第205章 好险!差点阴沟里翻船! 夜星宇还以为她醒了,扭头一看,眼闭着呢,还有细微的鼾声,睡得正香。 真他妈无语了,就连睡个觉都要跟人过招,这是传说中的自动挂机修炼狂魔吗? 夜星宇胳膊使力,运劲一甩,粘在他身上的柔软躯体就被掀飞,像卷铺盖一样往外滚了一整圈,“咚”的一声掉下床去。 “唉呀——!谁他妈搞我!”王春香一个翻身就从地上跳起来,口中发出愤怒的咆哮,起床气大得吓死人。 夜星宇就看到,此时的王春香只穿着一套三点式的内衣,还是偏性感的款式,健美的小腹肌展露无遗,这特么是恶魔的身体! 看得有点呆,就忘了回答,一时之间静默无声。 王春香用手揉了一下惺忪的睡眼,随后眉毛一竖,凶巴巴地紧盯着夜星宇,很是不爽地大声嚷道:“你他妈有毛病啊?这么大张床不够你睡?非把我给挤下来?” 说完,王春香也不管自己是什么模样,呼的一下跳上床来,一脚踢向夜星宇的脑袋。 睡过一小觉的王春香恢复了不少体能,加上之前一整夜的特训,身体协调能力大幅提升,瞬间爆发出来的力量相当之强,几乎不逊于内劲高手。 这一脚之威,就连夜星宇也不敢怠慢,连忙坐起身来,使出一个巧招,用手捉住她的光脚丫子,同时将腿上的劲道给卸掉,整张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像是要散架一样。 但王春香并不罢休,一只脚掌被拿住,另一只脚又紧接着凌空踢来,使出凶悍的连环腿法。 双腿开合间,眼神好又反应快的夜星宇似乎看到了什么东西,突然就愣住了,竟然忘了抵挡躲闪,眼看就要被王春香一脚飞踢踹到脸上。 当时那只脚丫子离夜星宇的鼻尖只有零点零一公分,就是先天强者也来不及闪开,但是王春香突然发现自己不能动了,就像是时间静止一样,整个身体都被一股无形的强大力量牢牢束缚,悬在半空中,动也不能动。 当然,那只脚也就踢不下去,就差了一根头发丝的距离,偏偏没有成功。 夜星宇暗叫一声“好险”,差点就阴沟里翻船…… ——呃!阴沟?………… 现在不是纠结用词的时候,如果他真被这女人一脚踹到脸上,那将是他漫长人生中的最大污点,倾尽太平洋的海水都冲洗不掉。 幸亏在最后关头,他终于回过神来,但这个时候已经来不及抵挡或是躲闪,只能动用神魂力量救急解围。 念头有多快,精神力就有多快,几近于光速,且无影无形。 庞大的神魂力量瞬间释放,笼罩了王春香,将她全面束缚,牢牢控制。 她就像陷身于一个看不见的空气囚笼之中,诡异地悬停在半空,离床面半米有余。 王春香惊呆了! 她完全不理解此刻的情况。 为什么自己不能动?身体悬空也不下坠? 难道还没睡醒?还是在梦里? 没等她想明白,夜星宇就收回了神魂之力。 悬空的身体彻底失去了前冲的惯性,又陡然受到重力的影响,悬空的身体瞬间跌落。 王春香“咚”的一声掉到床上,还好床垫很柔软,不痛。 “你慢慢睡吧!我等会有场比武,要出去一趟!” 夜星宇身影一闪,像鬼魅一般到了房间门口,拉开门走了出去,只留下一句话语在卧室里飘荡着。 还在回想方才诡异情形的王春香听到这句话,立时惊醒过来,转脸朝着房门方向大声嚷道:“比武?跟谁比?我也要去!” …… 十五分钟后,夜星宇和王春香都已经洗漱完毕,穿戴整齐来到客厅。 夜星宇上身套了一件深蓝色的连帽运动衫,下身是同色系的休闲松紧裤,脚穿一双黑灰色运动鞋。 王春香的打扮就跟昨晚来时一样,除了里面的内衣是林善雅的,外面依旧是一整套的迷彩作战服,头顶贝雷帽,英姿飒爽,女中豪杰。 她知道夜星宇要去跟人比武,就非要跟着凑热闹,打打杀杀的事情她最感兴趣。 夜星宇开始没答应,怕她捣乱,但是王春香的性子明显不会听人劝,好说歹说都听不进去,没办法之下,也就同意了。 天龙特警由于自身的特殊性,所针对的犯罪对象是持有武器的武装分子和违法古武者,一年都难得出动几次,除了完成必要的常规训练以外,平时就很闲。 王春香又是中队长,不用每天都去警署报道,私人时间很充裕,才能跟着夜星宇到处乱跑。 两人刚收拾完毕,门铃就响了,来者是庄静。 她身为庄氏集团的重要成员,自然也要跟着去,等她发现王春香竟然也在,便感到很惊讶。 王春香过来找夜星宇讨教武学的事情,庄静是知道的,却没想到,两个人居然“切磋”了整整一晚,这其中是不是有点故事呢? 夜星宇发现庄静的眼神有些不对,便解释道:“昨晚练得有点累,就让她别走了,留在这里将就着休息一夜。” 庄静点头应道:“女孩子太晚回家确实不安全。” 她也没有多想,就是按照惯性思维脱口而出,可说完之后,看到夜星宇脸色古怪,这才反应过来,王春香可不是普普通通的身娇体柔弱女子,而是牛逼哄哄的大威天龙特警。 夜星宇硬憋着没笑,本以为王春香留宿的事情就这样一笔带过,庄静也不会起疑,谁知道王春香这个铁憨憨自揭老底,在旁边嘀咕抱怨道:“有些人睡觉不老实,居然还动手动脚!” 她是想表达自己的不满,在睡得正香的时候,被人一脚从床上踢了下来,非常窝火。 可在庄静的脑子里面却形成了另一个画面,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说好了秋毫无犯,结果在关灯之后,某男不讲规矩,偷偷对女同志上下其手。 于是乎,庄静的眼神又开始变得怪异起来,令夜星宇很是头痛,该怎么解释? 第206章 感觉怪异的两人互动 想来想去,无论如何都找不出一个完美说法,为了避免越描越黑,夜星宇干脆扯开话题:“赶紧走吧,时间不早了,迟到了会被人说闲话!” 说完之后,也不管庄静什么反应了,自己带头先走,打开屋门来到前院。 王春香根本没发觉气氛不对,听见招呼,就也跟着离开。 庄静轻叹一声,细心地关好门,还用手试推了一下,确定已经锁死,才走出院子,顺便把院门也给合上。 王春香开来的警用越野车就停在路边,她已经坐上了驾驶位,夜星宇站在车旁边向庄静招手,示意坐这辆车过去。 庄静遥遥喊了一声“等一下”,走到自己的车旁边,从里面取出一个纸袋,应该是炸鸡和汉堡之类的速食品。 原来她已经提前点好了早餐,生怕夜星宇空腹比武没力气。 但实际上,古武者的体能和耐力都很强,一整天不吃饭也没什么,少一顿早餐根本没影响。 拿着外卖上了车,庄静把袋子递向前排,嘴上说道:“我点了一些速食早餐,你们先随便吃点垫个肚子!” 王春香直接拒绝:“我不吃,你给他吧!” 夜星宇接过袋子,向庄静问道:“你自己不吃吗?” 庄静笑了笑,回道:“我已经吃过了!” 夜星宇便不客气,从袋子里拿出一个汉堡吃起来。 王春香从车上找出一副黑色蛤蟆镜戴在脸上,样子酷酷的,随后发动汽车,转动方向盘掉了个头,一路驶出骊水南湾,直接开往凤鸣山庄。 夜星宇吃完一个汉堡,再打开袋子一看,里面还有一个炸鸡腿,一个烤鸡翅,还有一罐可乐,要是把这些全吃完的话,中午饭都可以不用吃了。 他戴上薄薄的一次性透明手套,拿出了烤鸡翅正要啃,却听王春香嚷道:“鸡翅给我,我要吃!” “你不是不吃吗?”夜星宇诧异地看着她。 “炸的不吃,烤的要吃!” “那你看下哪里方便,把车靠边停一下,换我来开,你自己坐过来吃。” “不用这么麻烦,你直接递过来。” 夜星宇便依她所言,拿着烤鸡翅递过去,本以为对方会空出一只手来接,谁知道她直接伸嘴过来咬,一口下去,牙齿撕下了一大块肉,嚼在嘴里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卧槽!这是要人喂吗?一只手控制方向盘不行? 夜星宇郁闷了,感觉自己像是伺候人的大丫鬟一样。 王春香却没管他的心情,把嘴里的咽下去,就说道:“这边咬完了,换另一边!” 无奈的夜星宇只能听从指使,把鸡翅掉转个方向,方便她啃。 好在王春香吃东西很快,几下就啃完了只剩骨头,她也不怕被交通监控拍到,完了还让夜星宇找张纸巾给她擦嘴。 夜星宇就像个乖巧小媳妇一样,尽心尽力地伺候着。 坐在后排的庄静看到两人之间的互动,就感觉很怪异,讲不出来是什么感觉。 他们是情侣?还是朋友?又或者是其他稀奇古怪不可言说的关系? 庄静也彻底迷糊了。 …… 九点五十分,到了凤鸣山庄大门口,下了车之后,在迎宾的带领下往里走,很快就来到约定的比试地点,一块由硬石砖铺成的空旷场地。 庄明生父子和苏俊喆都在,看到夜星宇等人出现,便上前过来打招呼。 苏俊喆还不到三十岁,但在离城却是风云人物,苏家的生意差不多有三分之一是由他做主,所以庄明生便恭请他为此次比武的公证人。 文斗与生死擂不同,不用签生死状,公证人也只需要一个就可以了。 但这个公证人必须要能让双方都认可接受,通常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崇高威望,会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就事论事,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苏俊喆无疑就是一个很合适的人选,他们苏家跟庄氏集团和丰茂实业都有生意来往,他又是苏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无论是庄氏还是丰茂,都对苏大少很信任。 不过,公证人的存在意义只是见证胜负而已,并不具有裁判的权力,也不可能会吹黑哨,对胜负结果没有任何影响,谁输谁赢,最终还是要看比武双方的实力。 夜星宇看到现场空荡荡的,除了庄家父子和苏俊喆以外,就只有两个古武者,一个是庄明生的司机柴通,另一个从没见过,应该是苏家那边的人。 这是一个身材矮壮的汉子,国字脸,板寸头,年纪在四十岁上下,上身穿着一件带有弹力的黑色紧身衣,下身是跟王春香一样款型的迷彩裤子,看起来像个健身教练一样,有一股彪悍气势。 经苏俊喆介绍,这人名叫陆城,是苏家的供奉高手,曾经在国外当过雇佣兵,精通南洋各流派的古拳法,听闻今天有比武,很有兴趣,便同苏大少一起过来观摩学习。 当然,“观摩学习”只是比较客套的说法,陆城可是内家高手,对于外家武者的比试通常不屑一顾。 只因为苏俊喆想要知道夜星宇的实力深浅,便把陆城叫过来,让他看看夜星宇到底有多少本事。 夜星宇击败季常先的消息还没有传到离城,庄明生是正巧因为有朋友告诉他这件事,他才知道,而苏俊喆就没有收到风声,对于夜星宇的实力强弱还没有明确概念。 再加上,苏俊喆并没有把夜星宇可能来自巴山夜氏的消息告知陆诚,就让陆诚误以为这只是普通的古武者,态度便有些倨傲,招呼问候的时候表现得很冷淡。 夜星宇也不以为意,就像内家高手瞧不起外家武者一样,他也不把内家高手当成一回事,只有先天强者才会让他忌惮。 所以在打过招呼之后,夜星宇就根本没有搭理陆城,只与庄明生和苏俊喆聊上几句,这就令陆城心中有些不爽,觉得这小伙子不懂礼貌,不尊重前辈。 而站在旁边的王春香更是谁都不鸟,戴着一个黑乎乎的蛤蟆镜,面无表情,给人一种孤傲冷酷的感觉。 第207章 浑元形意太极门掌门人 眼看已经到了十点,丰茂实业那边的人还是没露面,王春香就有些不耐烦,嚷嚷道:“不是说好了十点吗?怎么还没来?要不要打个电话催一下?” 庄明生说道:“约好的不可能不来,可能在路上堵车耽搁了一点时间,我们再等等吧!” 感到无聊的王春香取下蛤蟆镜放到上衣兜里,自己走到旁边较远处,单脚独立摆出了鹤形桩,随后对着空气挥拳踢腿,自个在那练了起来。 听到呼呼的拳脚破风声隐约传来,陆城很是讶异,不由朝那边多看了几眼,脸上的轻蔑与不屑渐渐收起,多了几分凝重。 陆城也是从小就练武,真实年纪比王春香大了将近一倍,过了四十岁才练成内劲,深知武道艰难,却发现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居然也是高手,便颇为惊叹。 实际上王春香还没有百分之百地掌握内劲,就差了一点点,可论起拳脚威力已经不逊色于一般的内劲高手,这得益于她的身体素质极好,本身的肌肉力量便强得离谱。 她在一旁的单练不仅引起了陆城的注意,也吸引了柴通,两个人都不说话,就看着王春香在那表演,至于剩下那些人就在旁边闲聊。 到了十点十分,还没见到丰茂实业那边的人影,庄明生便打电话过去询问,得到的回复是“已经到了”。 大概快要十点一刻的时候,打老远就听见一阵吵吵闹闹的声音,在服务人员的带领下,一大帮男女老少朝这边走过来。 这支队伍很庞大,像个旅游团一样,少说也有二三十人。 有两个小伙子走在前面,手中各举着一根杆子,扯开一面红色横幅,上面印着“浑元形意太极门”七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横幅下面略后一点,几个大腹便便而又西装革履的商人陪着一个黑发白服的老头子,迈步并行,言笑甚欢,显然是有身份的人物。 再后面就是十几个年轻人,统一穿着白色的武馆练功服,年纪最大的也不过三十出头,其中至少有一半是白皮肤蓝眼睛的洋人。 队伍的尾端还有几个特殊人员,扛着摄影机,手持录音器,不知道是哪个网站还是电视台的新闻媒体采访队。 不用说,这应该就是丰茂实业那边的代表队,但这阵仗也太夸张了一点,不像是来参加约斗比武,倒像是组团上山打老虎! “他们来了!”庄明生看着这支队伍越走越近,对夜星宇介绍道,“那几个西装胖子都是丰茂实业的董事会成员,走在中间那个身穿金龙纹白色练功服的老头就是你此次的对手。” 夜星宇含笑看着没说话,朝着一旁练习的王春香招招手,后者就走了过来站到身边。 庄明生继续说道:“此人名叫马卫国,六十九岁,曾经远赴西盟开馆授徒,几年前回国,又在离城创办了一家武馆,小有名气,对外宣称已经融合了形意拳和太极拳的所有优点,自成一派,所以自称为浑元形意太极掌门人,性格很自傲,爱倚老卖老。” 夜星宇不屑地摇摇头,讥讽道:“形意就形意,太极就太极,浑元形意太极是什么鸟玩意?简直狗屁不通!” 真正精通古武的人都知道,形意和太极都是高深的武学,各有各的特点,也各有各的练法,武道理念都不一样,两者根本难以完美融合,就连夜星宇都做不到。 如果真要勉强融为一体,那它既不是形意,也不是太极,应该有别的名称,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叫做浑元形意太极。 比如华神通自创的通神拳,就融合了许多古拳术的优点和长处,其中就包括了形意和太极。 但通神拳跟形意和太极都不相同,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甚至跟历史上的任何一种拳术都不一样,它是独一无二的。 从这一点来看,就知道这个马卫国是个叮当响的半瓶水,对于武道的见解和认识匮乏得可怜。 夜星宇用神魂力量一扫过去,通过对马卫国的身体强度进行数据采样分析,果然稀松平常,不过是处于刚劲层次,胜过柴通恐怕也是侥幸。 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身为古武者的柴通,在庄家的身份地位并不高,就因为他的实力太弱,根本达不到供奉级别的标准,只能做个保镖兼司机,一年也就两百万的薪水。 这边才说了几句话,那边的队伍就已经浩浩荡荡地开过来,路上如果遇到其他人,走在前面举着横条幅的两个小伙子就会中气十足地大声嚷道:“马老师来了,闪开闪开!” 夜星宇看到这做派,低声骂道:“这老东西,本事不大,排场不小!” 约好了十点钟开打,结果迟到了十五分钟不说,来了以后连个招呼都不打,马卫国像是没看到夜星宇和庄明生等人,扭过头去对着身后的武馆弟子们说道:“比武之前,我先讲几点,你们注意听!” 两个举旗小伙立刻大声附和道:“注意啦!马老师讲课了,不得了了!” 学生们、商贾们、记者们通通都保持安静,虚心聆听着马老师的教导。 马卫国很是满意地点点头,随后清了清嗓子,高声说道:“之前有学生老是问我,如何才能打出松活弹抖闪电鞭,在这里我只讲三点,就是接、化、发,只要做到这三点,不管是三连鞭还是五连鞭,都不成问题……” 看着马老师洋洋洒洒地发表着长篇大论,夜星宇一伙人都目瞪口呆,总觉得哪里不对。 不是说好了要比武吗?怎么搞成了现场授课?不带这么玩的吧?一帮人就这样等着他慢慢讲课? 庄明生忍不住了,走过去扯住一个西装胖子的衣袖,对他低声说道:“老贾,你这表叔发什么神经呢?怎么跑到这里来上课了?先抓紧时间办正事啊!咱们不可能先听他讲完一堂课再打吧?” 姓贾的胖子却不以为然,随口应道:“才几句话工夫,误不了事!你也多听听,对你有好处!” 第208章 要打就打,就你逼话多! 庄明生气得够呛,正要发飙,却见夜星宇朝他摆了摆手,戏谑说道:“老头子打架就是拳少话多,你就让他说去吧,我们也不急!” 随后,夜星宇就拉着王春香到了边上角落,同样也在传授经验,但却是嘀嘀咕咕,声音极小,只有王春香一个人能听见。 这边,马卫国的声音就很洪亮,还在继续上着课,一帮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摄影机也是一直对着他。 “发劲的时候,首先要做到关节放松,但是关节周围的筋和膜要适当地隆起,也就是说,该松的松,该紧的紧,松中有紧,紧中有松,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几句话很难讲清楚……” 马卫国逼逼叨叨地说了十几分钟,什么“接化发”,什么“松果弹豆”,什么“闪电五连鞭”,什么“三维立体混元劲”,听起来都很牛逼,就是演示的时候有点滑稽,不像是打拳,倒有点像是抽筋打摆子。 好不容易,马老师终于结束了演讲,双方比武即将正式开始。 身穿白色龙纹练功服的马卫国走到了场地中央,双手负在身后,豪气干云地大声说道:“是哪个年轻后辈要来比武啊?赶紧上来吧!别耽搁时间了!” 庄氏集团那些人听到这句话都气得够呛,到底是哪个浑蛋在耽搁时间啊?贼喊抓贼吧? 夜星宇倒是没生气,他暂停了对王春香的指导,快步上场,站定后遥遥抱拳行礼,规矩到位。 而马卫国却大大咧咧地看着他,口出狂言道:“小伙子,武林讲究以和为贵,我看咱俩也不用真打,你就用两只手来扳我一根手指头,扳得动就算你赢,怎么样?” 夜星宇呵呵一笑,不置可否,话也不说,扭头就走。 马卫国还以为对方怯战,得意地张口叫道:“年轻人,别走啊!怕什么呢?我又不会弄伤你,咱们点到为止!” 夜星宇没有理会,走到王春香跟前对她使个眼色,低声说道:“你去吧,下手轻点,老年人骨头脆,可不耐打!” 身为好战分子的王春香根本不介意被人当枪使,她爽快地点点头,取下帽子扔给夜星宇,随后捋起袖子就走到了马卫国的正对面。 庄明生看到夜星宇不出战,大感吃惊,问道:“夜先生,这是……?” 夜星宇摆摆手,满脸无所谓地答道:“谁上都一样,都是一招搞定,就给年轻人一个实战锻练的机会。” 在他眼里,不止王春香是年轻人,就连对面那个趾高气扬倚老卖老的糟老头子,也是年轻人。 丰茂实业那边只知道庄氏集团请来的是一个年轻的古武者,具体情况并没有调查清楚,先看到夜星宇上场,还稍稍有点担心,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又换了一个大姑娘上来,这下子就觉得稳赢了,个个神态轻松。 一来是觉得王春香太年轻,二来欺她是个女流,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厉害角色。 也不知道庄氏集团那边是怎么想的,派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大姑娘上台比武,她怎么可能会是马老师的对手?就连西盟那边两百多斤的洋人大力士,也敌不过马老师的三招两式! 包括那些武馆弟子,很多人都有跃跃欲试的冲动,心里大概觉得,这美女怕是走错片场了吧?确定不是隔壁班的走秀模特?像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嘤嘤嘤,哪需要马老师亲自出手,换成我上,我也行啊! 这些愚昧无知的家伙,哪会知道豪杰春香的恐怖,她早在两年前就练出了寸劲,打遍整个离城市特警大队,未逢一败,昨晚又经过夜星宇调教一夜,实力暴涨,跟陆城这样的高手都可以斗一斗,更何况一个开武馆收学费的马卫国? 这位马老师要是再年轻个二十岁,兴许还能接个两三招,现在都半截入土了,还跑来打擂台,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王春香站定,习惯性的要摆出鹤形桩,可转念一想,这特么是比武,又不是练习,当然是双腿着地更加稳当,也更好使力,于是便摆出日常惯用的起手动作。 侧身,微曲膝,视线朝向正前方。 双脚一前一后,支撑良好;双手一近一远,可攻可守。 这是标准的搏击姿势,不属于哪一门或哪一派,适合于中低层次的武者,在军队里面被广泛推行和使用。 反观马卫国,两脚叉开,双手负后,昂首挺胸,鼻孔对人,有点象是国家领导人到基层考察工作的姿态,脸上一副浑不在意的表情,倚老卖老地说道:“年轻人,我作为老前辈,就先让你三招……” 话未说完,他人就倒了,脸上全是血。 王春香缓缓收回拳头,嘴里还轻声嘟哝着:“要打就打,就你逼话多!” 此时的马卫国已经失去了意识,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再也站不起来。 丰茂实业的几个董事看傻了。 十几个或东或洋的武馆学生也看傻了。 特地赶来录制专题节目的新闻媒体人员通通都傻了。 这呢嘛什么情况?就这样结束了?被一个弱女子一拳ko? 说好的接化发呢?成名绝技闪电鞭呢?开场白还没说完,人就倒了? 这前后也才一秒钟的镜头,要怎么剪辑?该怎么播出?闹着玩呢? 全场人通通石化,满脸都是不可思议。 最后还是两个举杆子拉横幅的小伙子反应较快,惊恐大叫道:“不得了了!马老师被人打死了!吓死人了!” 夜星宇没好气地喝止道:“瞎几把嚷什么?人没死!只是晕过去了!” 两个小伙马上改口:“注意啦!马老师没被打死,是被打晕了!” 一帮武馆学员们这才清醒过来,大呼小叫地一拥上前,七手八脚地抬起昏迷的马老师赶紧送医院抢救。 而新闻媒体的记者们却留了下来,他们想要采访胜利者王春香女士,却被母暴龙毫不留情地一口拒绝。 无奈之下,媒体人员就只能纷纷撤场,赶去医院采访被一拳干倒的马卫国。 第209章 年轻人不讲武德,我劝你好自为之 一场闹剧式的比武到此结束,前戏很长,高潮很短,三秒都不到,一秒就结束。 套句不好听的话,我特么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 但结局终归在预料之内,不管是庄明生还是苏俊喆,都一致认定庄氏一方必然获胜。 没想到的只有两点,一是出战者非夜星宇而换成了王春香,二是王春香竟然只出一招便已取胜。 说起来,王春香这一拳并未使出全力,也算手下留情,可即便如此,也足以将马卫国打成脑震荡,搞不好成老年痴呆都有可能。 但如果王春香没用拳头而是用脚,马老师将会更惨,恐怕就此报销,他这辈子的教学生涯应该到此为止,明年的今日就是他的学生们相约扫墓的日子。 这是因为王春香的腿肌比较发达,腿部力量要比手臂力量大了好几倍,如果马卫国被她一脚踢到脑袋上,即使不是全力以赴,也多半要被踢死。 像马卫国这种人,夜星宇就打算给他一点教训,于是故意指派王春香这头母暴龙上场,不死算他好命,死了也是王春香动的手,与他无关。 马卫国身为古武者,不遵守国家制定的,出言威胁普通人,逼迫庄明生做出商业让步,这不仅触犯了法律,也违背了武德,是古武界的无耻败类,正该受到惩罚。 在他倒下的时候,夜星宇用神魂力量大概查看了一下他的伤势,死倒不会死,但也绝不好受,被打到的右眼搞不好要失明。 王春香这一拳起码折了他十年寿,就算治好了伤,也成了半残废,对庄氏集团再没有任何威胁。 这场比武对于夜星宇和王春香来说,不过是生活中的小插曲,却为庄明生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在苏俊喆的公证之下,丰茂实业那边斗志全无,承诺退出此次商业竞争,庄明生终于心头踏实,高兴得眉飞色舞,脸上全是爽朗的笑容。 被送去医院的马卫国在紧急抢救之下,成功脱离危险,于第二天恢复意识。 某新闻媒体得到马卫国本人的同意,在病房内对他进行了专访,剪辑成一段小视频放在网络上进行播报,没想到竟然火了,引来了全国网民的大量关注。 镜头中,马卫国右眼乌青,肿成一个大核桃,脸上却强自挤出一缕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大声发泄着自己的控诉。 “昨天,有两个年轻人要和我比武,一男一女,最开始是男的上来,结果还没打就跑了,又叫了那个女的出场,使些小花招,用来麻痹我……” “当时我还在说话,还没喊开始,她突然一拳来打我脸,我大意了啊,没有闪,她的左拳就给我右眼来了一下……” “别以为她是乱打的,她可不是乱打,左刺拳,训练有素,有备而来……” “年轻人不讲武德,来骗,来偷袭,我六十九岁的老同志!这好吗?这不好!” “我劝!这位年轻人要好自为之,好好反思,以后不要再犯这样的小聪明,武林要以和为贵,要讲武德!” …… 对于浑元形意太极门掌门人马卫国的血泪控诉,王春香不会关心,夜星宇也不会在意,打完就算了,谁还有闲工夫跟你放嘴炮打口水仗? 在马卫国被抬走之后,又赶跑了记者,王春香就一直傻呆呆地站在原地,皱着眉头,若有所思。 苏俊喆邀请大家去会客厅里小坐休息,庄明生等人欣然应允。 而庄静看见王春香还站着发呆,就准备去叫她,却被夜星宇用手拉住,并以眼神阻止。 刚抬腿走了两三步的其他人也先后察觉到情况不对,便又止住脚步,纷纷回过头来,看了看伫立不动的夜星宇,又看了看状态古怪的王春香,搞不清楚他们在干嘛,一个个都很不解。 夜星宇微微一笑,轻声道:“应该是明白了。” 站旁边的庄静好奇问道:“明白什么?” 夜星宇没有解释,只说了一句:“看着吧!” 大家听他这样一说,都不再问,安静地看着王春香。 大概过了半分钟左右,王春香突然身子一闪,疾行几步就到了一株小树旁边,将手掌贴在树干表面,随后一动不动。 庄静看得奇怪,又问道:“她在干嘛?” 夜星宇并不回答,精神力已经投射到王春香的身上,她的呼吸、心跳、脉搏,以及身体内部的能量运行情况,通通了如指掌。 随后,夜星宇微微一点头,轻声呢喃道:“终于成了!” 庄静很好奇,也不知该不该继续追问。 现在这情况有些古怪,王春香的状态莫名奇妙,像是夜半梦游一样,而夜星宇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庄静也听不懂,她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或即将发生什么,反正是一脸懵逼。 就在这时候,蓦然传来“啪”的一声脆响,王春香身前的那株小树毫无征兆地断成两截,断口位置,正好她的手掌按住的地方。 旁观的陆城立刻反应过来,失声惊呼道:“暗劲?竟然是暗劲?怎么可能?” 别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搞不懂碗口粗的小树为何会无端断裂,可陆城却清清楚楚,这是王春香以掌贴树,纯以暗劲发力震断了树身,所以才会出现这诡异一幕。 但是让陆城震惊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竟然掌握了暗劲,这他妈不科学啊! 这就有点像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拿到了高等学院的毕业证书一样,简直不可思议。 听到陆城的失声惊叫,其他人也都反应过来,一个个都瞪大了双眼死死盯着王春香,像是白日见鬼一样。 古武者从外劲到内劲,是一道高高的门槛,跨过去是登堂入室,跨不过去就难有成就,但偏偏有很多武者就被这道门槛给拦住,死活翻不过去,一卡就是许多年,甚至一辈子。 二十来岁的内劲古武者意味着什么,这些人都懂,那就是古武界的明日之星啊!冉冉升起,注定耀眼! 第210章 将门虎女,不与商人为伍 只可惜,她是王家的人! 了解王春香来历的苏俊喆在心中暗叹了一口气,放弃了拉拢的想法。 王家,既不是商业家族,也不涉足政治,但在军队里却有相当的威望的话语权。 王春香的父亲名叫王竞择,西南军区陆军少将,自身也是一个古武者,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之时,曾与变种人奋勇作战,断了一臂,所以又有个绰号叫做“独臂王”。 王家一直都在军界耕耘,不经商,不从政,保家卫国,驻守边疆数十年。 王春香的两个哥哥也是从小就当兵,包括王春香自己,一个女孩子,也理所当然地走上了从军之路。 所以,王家虽然没什么钱,但是有军权,西南军区十万精兵,至少有三万是姓王。 盛世军从政,乱世政服军,现在是太平盛世,一个陆军少将倒也无足轻重,可真要到了战争年代,有枪有炮有人有粮的军阀就是最强力量。 那么王家能不能被拉拢? 当然不能! 王家手握兵权,忠于帝国,不屑于与商人为伍。 国家才是最粗的大腿,抱住了就不会放,真要放了,兵权也就没有了。 毕竟那些士兵都是天龙帝国的战士,不是王家的私兵,王竞择威望再高,也是以国家和军部的名义发号施令,一旦滥用职权,有重大违规,那他的少将也就当到头了。 如此一来,苏俊喆就郁闷了,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古武者出现在面前,却不能招揽入苏家,那种滋味就像是遇上了一个特别心动的美女,却是别人的老婆。 庄静在上次来凤鸣山庄参加音乐酒会的时候,就大概猜出王春香来历不凡,可她的父亲庄明生却不清楚,还以为这是夜星宇的同门师妹或是徒弟什么的,两只眼睛立刻就亮了,当即走上前去,满脸堆笑地准备和王春香说说话套近乎。 谁知道王春香只看了庄明生一眼,人就走开了,直接跑到一边蹲在墙角打电话,嘀嘀咕咕的说话声音很小,也不知道是打给谁,情绪有点小激动。 不到一分钟,王春香就挂断电话走回来,从夜星宇手里拿过自己的帽子戴在头上,迅速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也不管其他人反应如何,王春香快步离开,行色匆匆。 庄明生有些尴尬,询问的目光投向夜星宇,开口问道:“这位是……?” 夜星宇笑了笑:“她是特警,可能有任务在身,我们就别管她了!” 庄明生又看向苏俊喆,后者便解释道:“这位是西南军区王少将的女儿,现在是离城市特警大队第二中队的中队长。” 这样一说,庄明生就明白了,也跟苏俊喆一样暗叫可惜。 他们庄家跟苏家不同,急缺古武者,就只有一个实力平庸的柴通来当保镖,撑不起大场面。 第211章 酒中有毒,喝了就变白痴 苏俊喆虽然外表斯文,性格却很豁达,并没有想太多,夜星宇既然特意向他敬酒,他便欣然举起了杯子,没有推辞,只说了一声“干”,就将酒杯送到唇边。 正当苏俊喆要仰起脖子一饮而尽,坐在对面的夜星宇突然手一甩,手中的酒杯就朝着苏俊喆迎面飞去,紧接着就是“啪”的一声炸响,两个杯子撞在一起,同时粉碎,酒水飞溅开来,洒了苏俊喆一身。 事出突然,完全意想不到,所有人都惊呆了,不理解夜星宇为什么要这样做。 坐在苏俊喆旁边的陆城立刻站起身来,两只铜铃大眼紧盯着夜星宇,爆怒吼道:“你什么意思?” 苏俊喆自己也懵逼了,但他自认为没有得罪夜星宇,想来其中有误会,都来不及擦拭脸上和身上的酒水,便惊讶问道:“夜兄弟,你这是……?” 夜星宇叹息一声,摆了摆手,示意大家镇定,然后才平静说道:“都别喝了,这酒里面有毒!” “什么?”不少人惊呼失声,纷纷放下手中酒杯,看了看苏俊喆,又看了看夜星宇,不知道现在是什么一个情况。 苏俊喆听到酒里有毒,也表现得很意外,却摇着头反驳道:“不可能有毒!酒放在藏酒室里,门上有密码,一般人根本进不去,想投毒都没机会!” “但酒里确实有毒!”夜星宇拿起桌子上的酒瓶细细端详着,严肃而认真地说道,“这种毒我见过,也很熟悉,它虽然不致命,却能够侵袭和破坏脑部组织,让人思维迟钝,慢慢变成白痴。” “什么?竟然有这样的毒药?”庄宁吓得脸色发白,额头见汗。 但苏俊喆却保持怀疑,凝视着夜星宇,沉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酒中有毒?又该如何证明它的确有毒?” “很简单,我闻出了它的味道!”夜星宇翘着腿好整以暇地坐在沙发上,缓缓解释道,“我的鼻子很灵,嗅觉能力要比普通人强很多,恰好我又知道这种毒素,并且闻过它的味道,所以我相当肯定,酒里有毒。” “仅凭鼻子闻到的味道?”苏俊喆有些不相信,他自己就天天品尝各种好酒,闻惯了酒味,丝毫不觉得这瓶酒有什么问题,为何偏偏夜星宇就能闻出来有毒? 夜星宇端起桌上的一杯酒,比出一个“请”的手势,淡然说道:“不信的话,请尽管品尝!” 苏俊喆没接,也没有谁敢伸手去接。 身家性命岂能拿来开玩笑?当然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这又不是玩游戏,死了还可以读档重来,谁都只有一条命,谁敢拿来赌? 夜星宇又把酒杯放到桌上,接着说道:“这种毒来自于南洋热带丛林,在某些潮湿而炎热的地方,生长着一种奇特而罕见的橘红色小花,当地人称之为‘忘语花’……” “忘语花?这个我听过!”陆城忍不住插了一句嘴,脸色微微有些变化。 所谓的南洋,是旧进代对东南亚各个小国的整体称呼,包括了中南半岛和马来群岛。 陆城虽是华夏人,但早年就生活在南洋,又在那边当了很多年的雇佣兵,对于南洋的情况非常了解,所以夜星宇一提到“忘语花”,便勾起了他的回忆。 被打断话语的夜星宇微微一笑,向陆城说道:“你既然听过忘语花,那就由你来说吧!” 陆城微一点头,在脑海中整理了一下思绪,便接着说下去:“我知道忘语花,是因为当地的一个土医,他曾经告诉我,这种花可以当成镇痛剂来使用,只需把花瓣捣碎,磨成浆汁,放到酒里饮下,就能麻痹神经,不会感觉到痛。” 苏俊喆听得好奇,便问道:“这样的话,忘语花可是好东西啊!怎么会跟毒扯上关系?” 陆城很快就答道:“因为忘语花有一个副作用,剂量只要稍微用得多一些,就有可能让人失去语言能力,连话都不会说,所以就有了忘语花这个名字。” 众人听得倒吸冷气,不由相信了夜星宇先前所言。 有了陆城的这一番话,夜星宇解释起来就要方便许多,他接着话头继续往下说道:“忘语花有一种特殊的香气,不太好形容,我也是因为在酒里面闻到了这股味道,所以才断定这酒有毒。” 实际上,他并没有解释得十分明白,这酒里的毒并非只是单纯的忘语花,而是更为复杂的一种毒药,除了最关键的忘语花之外,还有好几种纯天然的植物毒素,都具有破坏大脑功能的效用。 这种毒,有一个非常独特的名字,叫做“笑忘痴”。 顾名思义,在中毒之后,正常人也就变成了只会傻笑的白痴,浑浑噩噩,什么都不记得。 这是非常阴狠恐怖的毒药,在夜星宇的印象中,这世上应该只有一个人有能力配制,并且这个人他恰好认识。 严格来说,不是夜星宇认识,而是罗修认识。 此人就是出自于“青衣”组织的一位杀手,代号毒蝎。 毒蝎是女人,并且正好是南洋人,本身的战斗能力并不强,但她却有两大特色技能,一个配毒,二是下毒。 而笑忘痴,恰好就是毒蝎的招牌毒药之一。 夜星宇先前并没有瞎说,他的鼻子的确很灵,林善雅身上淡淡的体香味,炸弹箱子里快要挥发殆尽的香水味,这些若有若无的味道混杂在空气里,一般人应该都闻不到,但他却可以清楚分辨。 靠着灵敏的嗅觉,他才可以做到医毒双绝,在炼丹与制毒两方面都是高手中的高手。 当然,最主要的依仗还是神魂力量,它能从细小的分子层面去剖析物质构成,搞起医药和化学研究简直就跟开了挂一样。 ———— 在苏俊喆刚打开酒瓶子的时候,最先逸出来的是酒香,再加上隔得较远,夜星宇并没有闻到笑忘痴的味道。 等到他端起酒杯,凑近鼻端,才发觉不对,于是出声喊停,制止众人饮酒。 第212章 毒酒的来源让人意想不到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当夜星宇发现酒中有毒,立刻就对苏俊喆产生了怀疑,他不确定是不是苏大少想要毒害他,于是便故意借敬酒之名,来试探对方是否真敢饮酒入腹。 结果如何自不必说,要是夜星宇晚一步出手,苏俊喆就已经喝下了毒酒,智商和思维能力会慢慢退化,至于到达什么程度,还要看毒药的具体剂量以及他本身的抵抗能力。 现在看来,下毒者不是苏俊喆,而是另有其人。 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毒蝎,或者与毒蝎有所关联。 为了搞清楚,夜星宇就问道:“这酒是从哪里来的?又是什么时候到了你手上?” 苏俊喆立刻答道:“是楚君的朋友送给她的,楚君知道我好酒,便又转手给了我,到我手上已经有好几天了。” “吴楚君?已经有好几天了?”夜星宇皱了皱眉,有点想不通。 他本以为,这酒是用来毒害他的,背后的指使者不是严少泽就是霍青书,想借苏俊喆当棋子来除掉自己,但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几天之前,夜星宇还没有与严少泽发生冲突,也没有跟霍青书见面斗嘴,他俩又不是活神仙,不可能掐指一算,早早就把这瓶毒酒交到了苏俊喆的手上,利用这个机会来毒害他夜星宇。 如果说昨天出现在飞机上的炸弹是霍青书或严少泽所为,夜星宇还相信,但这毒酒,显然跟他俩无关。 如此一来,毒酒真正想害的目标,也许不是夜星宇,而是另有其人,很可能就是苏俊喆。 既然目标不是自己,夜星宇便可管可不管。 不过,他对苏俊喆观感不错,不希望他发生意外。 再加上酒中之毒是笑忘痴,与杀手毒蝎有关,夜星宇便打算插手此事,把前因后果搞清楚。 于是,他又问道:“送酒给吴楚君的这个朋友是谁?你认识吗?” 苏俊喆点点头:“我见过几次,但不是特别熟悉,在上次音乐酒会的时候她就来了,你应该也认识!” “哦?我也认识?这人是谁?”夜星宇被他提起了好奇心。 “就是跟张家的千金一起来的那个女孩,年纪有点小,应该还是学生,你们都叫她小西的那个!” 这番话说得很清楚,夜星宇一听就明白了,不免惊愕道:“你说的是……严小西?” “对!就是她!”苏俊喆回答得很肯定。 可是……这怎么可能? 夜星宇一万个不相信! 他倒不是怀疑苏俊喆讲假话,而是不信严小西会下毒谋害苏俊喆。 首先她与苏俊喆无仇无怨,没有作案动机。 其次她年纪还小,喜怒哀乐流于表面,做不出这种深沉恶毒的事情。 要说是郑雪莉下毒,夜星宇还信,换成是严小西的话,那就是扯淡。 夜星宇活了这么久,阅人无数,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严小西看似古灵精怪,实际心思还比较单纯,远远没有郑雪莉的想法那么功利和复杂。 最大的可能,就是严小西仍旧是棋子,被人利用,这毒酒是别人给她的。 在夜星宇思考的时候,苏俊喆又道:“我曾听楚君说过,严小西她们家好像是开酒吧的,这个酒是她们家自酿,想要调查出毒酒的来源,恐怕要到她们家去看一看。” 夜星宇微微点头,郑重说道:“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处理吧,我下午就去找严小西,找她问明白,你这边暂时不要声张,以免打草惊蛇,刚才的事情就当它没有发生过,一切等我调查清楚再说。” 笑忘痴与毒蝎有关,说不定会牵扯到“青衣”或“修罗”,夜星宇暂时不希望苏家插手,只静观其变就好。 苏俊喆听到夜星宇的安排,并没有反对,而是诚恳说道:“那就麻烦夜兄弟了,有什么需要协助的就来找我,最好早点把这件事情查个水落石出,苏某人不胜感激!” 其他人也都盼望着夜星宇能够尽快搞定此事,把下毒的凶手早点揪出来,这也太特么坑人了,差一点就把一帮精英大佬全部变成白痴! 实际上,笑忘痴作为一种毒药,并不是完全无色无味的,虽然能混入酒里,却能对酒的味道和色泽产生影响,一旦混合剂量过多,酒就会变得浑浊,染上一层昏黄颜色,味道也会变苦。 要想不被识破,就只能少加一点剂量,这样才能做到隐蔽,让人防不防胜。 而对于苏俊喆这种天天与酒打交道的人来说,鉴别能力就很强,酒的色泽和味道稍有不对,他可能就会有所察觉,下毒之人如果比较小心谨慎,剂量就会下得更少。 这样一来,其实这瓶酒里面所含的毒药份量微乎其微,对人的影响并没有夜星宇所说的那么严重,不可能沾到几滴就变白痴,就算喝下一整杯,也不一定出事,至少对陆城这样的古武者来说效果有限,他的免疫排毒能力肯定要远远超过普通人。 但如果是苏俊喆这样好酒贪杯之人,没练过古武,身体素质很一般,多喝几杯这样的毒酒,多半就逃不掉了,就算不会变成白痴,也会智力退化,思维迟钝,记忆力衰退,脑子经常犯糊涂。 经过这场毒酒风波,品酒的心思就没有了,苏俊喆安排了一桌宴席,大家一起早早吃了午饭,这是苏俊喆近年来头一次滴酒不沾。 随后,庄家几人和夜星宇便告辞离开了凤鸣山庄。 庄明生和庄静要去公司处理事务,便由庄宁负责送夜星宇回去。 等出了凤鸣山庄以后,两辆车便各行一路,分道扬镳。 回到骊水南湾,夜星宇先是补了个午觉,给神魂充点电,到了下午两点才醒,随后拿出手机,给严小西打电话。 “喂!姐夫,你找我啊?”严小西的声音非常微弱,像是做贼的语气。 夜星宇先问她:“你在哪?” “我正在学院上课啊!现在是蹲在桌子底下偷偷接的电话!” 她这样一说,夜星宇就有画面感了,难怪说话语气跟做贼一样,原来是在课堂上。 夜星宇便道:“我现在过来找你,等到了再跟你联系,你先认真听课。” 随后,也不等对方回应,直接挂了电话。 第213章 又回到梦想开始的地方 夜星宇为什么不直接在电话里面问清楚,非要亲自跑一趟呢? 其实很简单,如果隔着电话说事,只能听到语气,很难辨别真伪;但如果是当面询问,就有很多因素作为参考,能大致判断出严小西有没有说谎。 人在说谎的时候,担心谎言被揭穿,就会承受一定的心理压力,产生多种心理反应,比如紧张、恐惧、焦虑、内疚等等。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生理反应,比如呼吸不稳、心跳加快、血压升高、体表出汗、胃部收缩、瞳孔放大、肌肉颤抖…… 这些生理反应很难受到主观思想的控制,会在编造谎言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出现,如果能测量到人体的种种生理变化,那么就可以判定此人是否在说谎。 测谎仪就是根据这个原理研发而成,在询问的同时记录人体的多项生理反应,面对普通问题和敏感问题的交叉提问,被测者的生理读数多半差异巨大。 大多数时候,人的身体要比嘴巴诚实得多,嘴巴可以随便骗人,身体却不会说谎。 就比如,你明明是饿了,却非说不饿,那为什么老是不自觉地吞口水?肚子还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想要连身体也带有欺骗性,很难,非得经过长期的特殊训练,让身体也养成习惯,这才有希望。 显然,一般人很难做到,就算是职业的特工和杀手,也不容易。 但这并非绝对,有些人就天赋异禀,谎话张口就来,脸不红心不跳,说得连自己都信,毫无违和之感。 遇到这种人,只要他意志坚强,心理素质过硬,连测谎仪都拿他没办法。 而夜星宇的神魂力量就可以扮演测谎仪的角色,细致捕捉人体的生理变化,他要是有心想分辨某人的说话真伪,通常不会被骗。 与严小西联系过后,夜星宇开上自己的车,很快就来到了万相学院,这里距离骊水南湾并不远。 当初林善雅在骊水南湾买房,除了风景、环境、管理等等因素以外,也考虑到了它的地理位置,与万相学院就隔了一座骊湖,一个在南,一个在北。 当然,不可能直接从湖面上飞过去,要顺着外面的公路绕行,开车的话,大概不到二十分钟。 时隔多日,再次来到万相学院,夜星宇还是有一点点感触。 套用一句常用的话,这是他梦想开始的地方,因为他在这里遇到了林善雅。 虽然明知道不可能有什么转世轮回,林善雅与自己第一世的妻子根本就是两个人,但夜星宇依旧愿意相信命运与缘份,待在她的身边,帮助她,守护她。 这时候的万相学院已经完成了股权交易,虽然还是姓林,却已经不属于林善雅,而是属于林则威。 除了这一点,其他的还是没变,常博文那坑人的老头仍然是副院长,爱耍威风的张金柱依旧是第二食堂的大哥大。 ———— 远远经过第二食堂的时候,夜星宇又看见那家伙在训人了,指手画脚,口沫横飞,被训的对象背朝这边,勾着脑袋,看不到脸,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 夜星宇并没有过去打招呼,他对张金柱的印象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总之是没什么交情,没必要特地凑上去套近乎,先办正事要紧。 他并不知道严小西的教室在哪,发消息询问,严小西就让他在蓝球场那里等个几分钟,很快就要下课了。 高等学院便等同于旧时代的大学,开课时间并不固定,一堂课上多久也全凭讲师安排,短的话可能半个小时就结束了,长的话可能会需要一个多小时,甚至两个小时。 严小西说是几分钟,实际上足足过了半小时才出现,夜星宇站在蓝球场旁边都快成望夫石了,期间还被几个过路的大胆女学生语言调戏了一番。 现在的大学生,还没出社会,就有一股社会味,看见别人长得帅就围上来品头论足,这个娇滴滴地喊一声“欧巴”,那个甜腻腻地叫一声“小哥哥”,要不是夜星宇稳得住,非被这几个小蹄子带偏了。 等到严小西见到夜星宇的时候,他手里已经多了好几张便签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又一个的电话和姓名,其中有一张还印有一个鲜艳的唇印。 私立学院的女大学生确实有够主动,就连夜星宇都感头痛,一般的小宅男恐怕难以招架,三句话就要缴枪投降。 严小西一路小跑过来,脸上冒汗,有些气喘,隔老远就招手问道:“姐夫,你是特地来带我出去玩的吗?” “玩你个大头鬼,我有正事问你。”夜星宇把手里的小纸签扔进身旁的垃圾筒,再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纸巾递过去,让她擦擦汗。 “啊?你说!”严小西接过纸巾,却没有擦汗,而是拿去擤鼻涕。 夜星宇看得无语,等她扔掉纸巾,又递了一张过去,这才问道:“你是不是送了一瓶酒给吴楚君?” “酒?”严小西先愣了一下,似乎想起这件事,才问道,“你说的是花酒吗?” “对!就是花酒!瓶子是一个古代女人的形状。” “那就是我给君姐的啊!怎么了?” “这瓶酒是哪来的?” “是我从家里拿的。” “那你又为什么要把它送给吴楚君?” “因为君姐喜欢呢!前几天君姐去我家里玩,我们一起喝了花酒,她觉得味道还不错,我就拿了一瓶送给她。” 这番对话非常迅速,夜星宇开口一问,严小西马上就答,从生理反应来看,一切正常,她没有说谎。 于是夜星宇又问道:“你家里为什么会有这瓶酒?” 严小西回答得理所当然:“不为什么啊!酒是苏伊自己酿出来的,我家里还有好多呢!” “苏伊?苏伊是谁?”这应该是某人的名字,并且是个女人。 “苏伊就是我妈啊!”严小西的回答让人出乎意料。 夜星宇愕然:“你就这样直接叫你妈的名字?” 严小西眨巴着大眼睛:“对呀!我要叫她妈,她还不乐意呢!” 第214章 有没有玩过愤怒的小鸟? “不乐意?为什么不乐意?”夜星宇有些搞不懂。 “那是因为她喜欢装嫩呀!我要是叫她妈,她还不搭理呢!说我把她叫老了!”严小西摊开双手,耸耸肩膀,做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所以……没办法……我就只好叫她苏伊!” 听完严小西的解释,夜星宇很是无语。 这是什么奇葩母女?简直刷新了三观! 做母亲的不愿女儿管她叫妈,结果女儿就真的直呼其名,真特么有一套! 确定严小西没有撒谎,夜星宇又问道:“你家在哪里?有没有时间带我过去一趟?” “你想去我家?”严小西瞪大了眼睛,很快摆了摆手,“现在去不行啊!没开门呢!苏伊昨晚上打了一通宵的麻将,这时候肯定在家里睡大觉,她睡着的时候是不喜欢被吵醒的!” ——服了!通宵打麻将,白天睡大觉,严小西这亲妈看来很有个性啊! 夜星宇想了一想,没有勉强,便问道:“那我什么时候能去?” 严小西嘻嘻一笑:“你现在带我出去玩,然后请我吃个晚饭,那时候也就差不多了,我就带你去我家!” 夜星宇看了下时间,还不到三点,便问道:“你下午不用上课了吗?” 严小西拍拍他肩膀,笑着道:“笨呐!可以逃课啊!” “逃你个大头鬼啊!好好学习吧!”夜星宇在她脑门上敲了个爆栗,没好气地说道,“把你家的地址告诉我,我自己过去就行了!” 严小西吃痛,“哎呦”了一声,嘟着嘴说道:“沿河路24号啊!你又不是没去过!” “沿河路?我去过?”夜星宇听到这地址,但觉很熟悉,低头想了一下,突然抬起头来失声叫道,“你家该不会就是那个夜总会吧?” “对啊!花天酒地夜总会,那就是我家,老板就是苏伊。” 严小西的答案又一次让夜星宇目瞪口呆。 搞半天,原来是苏俊喆说错了,严小西他们家开的不是酒吧,而是夜总会。 现在总算是明白了,花酒和花天酒地夜总会,这两样东西很容易就能联系起来,这家夜总会的老板苏伊自己酿了酒,被严小西拿来送给吴楚君,吴楚君再借花献佛转给了苏俊喆。 可问题是,酒里面为什么会有毒蝎的独门秘毒笑忘痴?想要毒害苏俊喆又是谁?是毒蝎本人吗? 这件事情越深入调查,被牵扯进来的人也就越多,其中的真相究竟如何,就连夜星宇也感到好奇。 看来,必须要去花天酒地夜总会走一趟,了解一下情况。 大概理清了头绪,夜星宇便对严小西挥挥手:“你去上课吧!我先走了!” 严小西一把将他拉住,愁眉苦脸地嘀咕道:“我不想上课啊!你带我出去玩吧!” 夜星宇哪有空带小姑娘遛街啊,当然是严词拒绝。 他摆出一副“我是为你好”的姿态,一脸严肃地进行思想教育:“学生要以学业为重,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严小西气呼呼地一跺脚:“你问什么我都告诉你,叫你带我玩都不愿意!——哼!你真是太没良心了!” 第215章 趁这个时间去看看猴子的妹妹 在走向停车场的路上,夜星宇思考着接下来的行动。 根据从严小西那里得来的线索,酒的最终源头是她的母亲苏伊,而毒的最终源头肯定就是毒蝎。 问题就在于,苏伊酿出来的酒里面为什么会有笑忘痴?她跟毒蝎有什么关系?难道这也是一个被利用的工具人? 如果不是因为笑忘痴,不是牵扯到毒蝎,可能夜星宇都不会管这件事情,可正因为酒中之毒是笑忘痴,而此毒又源于毒蝎,夜星宇就必须要追查下去。 当年在“青衣”覆灭之后,对于那些杀手,罗修并没有赶尽杀绝,而是给了他们两个选择。 要么留下,要么退隐。 留下,就是加入新成立的“修罗”,重新建立一套规则,所有人都要听从罗修的号令,不得擅自行动,违令者斩。 退隐,就是金盆洗手,另谋生路,除了自保防卫以外,不得动武杀人,如果还要因为金钱利益而滥杀无辜,一旦被罗修知道,绝不会客气。 大多数人选择了留下,比如猴子、大狗、酒鬼等人,但也有一些杀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了退隐,比如厨子、毒蝎。 厨子退隐后很守规矩,罗修通过酒鬼知道了他的一些情况,但是毒蝎却再无消息。 本以为她离开了天龙帝国回去了南洋,却没想到,她的独门秘毒笑忘痴竟然出现在一瓶酒里。 如果这件事的背后真是毒蝎在搞鬼,那么夜星宇就会找到她问个清楚,为什么要暗算苏俊喆?是因为钱?还是因为其他? 杀人理由如果不够充分,那么她只能去死。 别以为罗修消失就可以跳出来兴风作浪,为所欲为,罗修定下的规矩,可以由夜星宇来执行, 下一步就是去花天酒地夜总会打探情况,可现在还是白天,夜总会要到晚上才营业,这时候过去就不合适,只能等天黑再说。 到了停车场,夜星宇看了下时间,正好三点钟,离夜总会开门做生意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这时候要么先回家歇着,要么就得找点事情打发时间。 想了一想,夜星宇决定趁这个机会去看看猴子的妹妹。 他还是罗修时,就把猴子当成弟弟一样看待,猴子的妹妹,也等于是他夜星宇的妹妹,不能放任不管。 上次他曾跟踪侯小妹一路回到居处,只因为没有弄清楚猴子发生了什么事,侯小妹又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他便悄悄离开了。 可现在夜星宇已经知道猴子身亡,便决定找到侯小妹摊牌说清楚,让她以后跟着自己。 侯小妹现在这个状态很不对劲,碰瓷、诈骗、偷车、销赃,没做一件好事,如果不管她的话,路会越走越歪,歪到一定程度就要栽到沟里去。 猴子英年早逝,已经成了遗憾,夜星宇不希望他的妹妹也成为遗憾,他必须找到侯小妹,照顾她,纠正她,也算是慰藉猴子的在天之灵。 趁着现在有时间,夜星宇就决定去一趟侯小妹所在的贫民窟,希望不会跑空,小丫头也不知道有没有上学或是打工,要是不在家那就麻烦了。 驾车来到了那个破破烂烂的城中村,里面路窄人多情况复杂,不利于车辆通行,夜星宇便把车停到附近,步行进入。 没有亲自来过,实在难以想象,在离城这样的一线大城市居然有这样脏乱不堪的地方,走到哪里都有一股难闻的馊臭味。 对于夜星宇来说,他的鼻子很灵,就更加的痛苦。 不过他的承受能力更强,臭归臭,也不是不能忍。 走了几分钟,就看到一幢低矮的五层楼房,起码有三十多年的历史。 侯小妹就住在这里,三楼最边上的小单间就属于她。 夜星宇用神识隔空一探,屋子里面没有人,内中的摆设跟上次来的时候差不多,还是那些老旧的家具,她仍然住在这里没有搬。 也不知道这丫头去了哪里,夜星宇干脆进屋去等,如果到天黑还不见人影,那就下次再来。 这么矮的建筑当然没有电梯,底层有一个供人进出的楼梯口,有一扇没有上锁的防盗铁门,轻轻一拉就开了。 楼道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凌乱杂物,还有几辆不知从哪捡回来的共享单车,锁和定位装置通通都被搞掉,上面布满灰尘,显然已经很久没被人碰过。 上到三楼,楼道里面是长长的内走廊,一层楼有十几户,分布在两侧,侯小妹住的那间在最里面的角落里。 从别人家门前经过时,就能听见屋子里面清晰可闻的说话声音,显然这栋楼的隔音效果并不好,别说是夜星宇这样的古武者,就连普通人都能听得一清二楚,除非那人是聋子。 到了侯小妹的房间门前,门上写着314,估计一层楼是十四户人家,她住的这一间面积很小,没有阳台,把卫生间和厨房加起来,应该也不到二十平米,堪称现代版的鸽子笼。 房门锁着,并不意外,但难不倒夜星宇,他直接用神魂力量控制门锁打开,轻轻松松推门入内。 房间里面勉强算是摆放整齐,但空间实在太小,几步就走完,不到一米宽的单人床就占据了将近一半的空间。 床的旁边立着一个大号行李箱,当成床头柜来使用,床尾那边有个硬塑料板拼装而成的柜子,里面平放着折叠起来的衣物,算是衣柜。 除了这几样,中间靠墙边上有一个小小的四方桌,桌子底下塞着一个小马扎,再加上厨房里面那些简易的厨具和餐具,还有卫生间里面的热水器和洗浴用品,这些就是侯小妹的全部不动产。 一个字,穷! 里里外外都看不到一件值钱的东西,就算有小偷进来也只能空手而归。 而且这居住环境实在糟糕,夜星宇重生之前住的那间廉租房都比这里好多了。 难以想像,一个刚满十六岁的小丫头居然独自居住在这样落魄的地方,也不知道她靠什么生存,莫非就是坑蒙拐骗? 第216章 被建筑工人一路狂追的侯小妹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夜星宇在床上坐了下来,从床底下爬出一只黑褐色的大蟑螂,根本无视人类的存在,悠哉游哉地走几步歇一下。 “啪!” 目中无人的大蟑螂被夜星宇一脚踩死。 无形的精神力量扩散开来,弥漫至房间内的所有角落,隐藏在暗中的上百只蟑螂无所遁形。 夜星宇一个念头,蟑螂一家就在同一时间全部死绝。 这恐怕是全世界生命力最顽强的物种,却也顶不住无形精神力量的灭杀。 看到叠好被子的单人床还算整洁,夜星宇直接躺了下去,脚伸在外面,没脱鞋。 闲着无事,时间就要利用起来,在这么狭窄的屋子里当然不可能练拳,就只能闭目养神,修炼神魂,静待侯小妹归来。 但夜星宇并没有完全沉浸在修炼当中,他将神魂力量外放了一点点,分出一小部分监视着这栋楼的附近,只要侯小妹的身影一出现,他就会心生感应,从而被唤醒。 这样做的代价就是修炼速度会变慢许多,效率还不如完全沉睡时的一半。 但好处也显而易见,就是让自身处于一种低功耗的待机状态,能分神监控周围,一有状况,马上清醒。 所以此时的夜星宇似睡非睡,似醒非醒,大半神魂在自我修炼,小半神魂在维持观察,状态非常玄妙,比起一心两用还要神奇。 一心两用是同时分心做两件事,他这个却相当于一边做事,一边睡觉,更加不可思议。 大概到了下午四点半的时候,一动不动的夜星宇忽然双眼一睁,从床上坐了起来,并走向门边。 侯小妹回来了,她已经到了楼下。 但她的状态很不好,脸颊红肿,发丝凌乱,衣服上沾了许多泥印子。 她气喘吁吁地飞奔上楼,一步跨两阶,像是在逃命一样。 实际上,还真的有人在追她,而且人还不少,起码有十几个,竟然都抄着家伙。 追她的这伙人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建筑工人,绝大多数都戴着安全帽,手上拿着的武器都是工地上常见的东西,比如铲子、锄头、锤子、钢筋、铁管等等。 但这些人都还离得较远,正朝着这栋矮楼跑过来,而侯小妹都已经开始爬楼梯了,噔噔噔地冲上三楼。 别看她身材纤瘦娇小玲珑,跑起来却很快,比起普通的成年男子还要快。 夜星宇用神魂之力看到这一幕,不免心中疑惑。 这丫头又在搞什么飞机?难道又是碰瓷被人给识破了? 看这阵仗不太像啊!追她的这些人个个手上都抄着家伙,一脸痛恨,咬牙切齿,像是要杀人一样,绝对不是碰瓷这么简单吧! 还没想明白,侯小妹已经冲到了家门口,还在楼下的时候她就已经摸出了房门钥匙捏在手里,慌手慌脚地正准备开门,结果钥匙还没插进锁孔,门就自己开了。 拉开房门的夜星宇脸上带着淡淡笑容,看着一脸震惊的侯小妹。 “你……你你……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 侯小妹面孔煞白,手上捏着的那把钥匙直接掉到了地上,身子一软,似乎就要栽倒。 夜星宇没有说话,伸手一拉,侯小妹就被他拽进屋里,再随手把门关上。 “你……是人……还是鬼?”被惊吓过度的侯小妹但觉浑身无力,牙齿打战,要不是夜星宇用手扶着她,恐怕她真会瘫倒在地上。 “我当然不是鬼,不信你摸,我有体温的!”夜星宇说话的同时,伸出另一只手,握住了侯小妹的手掌。 但因为侯小妹经过剧烈的运动,身体发热,体温比正常人要高,所以摸到夜星宇的手,非但不觉得暖,反而有些凉,于是脸色更加苍白,目光更显惊恐,想要甩脱对方的手掌,偏又使不出什么力气。 夜星宇又说道:“你别紧张,也别害怕,我是你哥哥的朋友。” “我哥?”侯小妹的苍白小脸上涌出几缕血色,“不可能!你怎么会认识他?你倒底是谁?” 夜星宇微微一笑:“你哥的名字叫做侯通吧?我是他的朋友,名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你可以叫我夜哥、星哥、或者宇哥。” “你姓夜?”侯小妹的眼眸中透露出浓浓的失望,立刻道,“我哥没有朋友,你骗我!” 夜星宇微笑着打趣道:“怎么?姓夜就不行啊?非得姓罗?” 侯小妹听到这句话,双眼又亮了:“你……你到底是谁?” 从她的各种反应,夜星宇大概猜到,侯通应该是对妹妹坦白了某些真相和事实,多半也听到过罗修的名字,可以用这一点来取得侯晓的信任。 猴子这短暂的一生,除了妹妹以外,对他影响最大的就是罗修,既是恩人,又是兄长,还是师父,也是偶像。 可以说,除了罗修,猴子没有把任何人当成朋友,他要是对妹妹坦白了事实,就肯定避不开罗修。 于是,夜星宇又开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是罗修的师弟,罗修已经死了,你哥哥也遇到了一些麻烦,从现在开始,你就跟我一起生活,我暂时担任你的监护人。” 他一提到“罗修”这个名字,侯小妹差不多就信了,马上很关切又很担忧地问道:“我哥……他……他是不是……也死了?” 侯通已死的真相,迟早要告诉侯晓,但现在不是时候,那帮追来的建筑工人已经冲进了这栋居民楼,只留下两个人守住楼梯口,其他人就到处拍门,挨家挨户地询问着侯小妹的去向。 住在楼下第一间的老娘们被吓坏了,她不知道是不是房东,听了建筑工人的问话,立刻用手指着楼上说道:“那姑娘住在314,三楼最里面那一间。” 几个凶神恶煞地建筑工人听了这话,马不停蹄地跑上三楼,径直朝最里边冲过来。 “314就是这间,把门砸开!” 门外楼道里传来了一个男人的怒吼声,侯小妹惊慌失措,刚刚有点血色的小脸瞬间又是一片煞白。 第217章 真相很残酷,但总要面对 在外面惹了祸的侯小妹下意识就往家里跑,没想到这帮建筑工人个个身强体壮,跑起来并不慢,虽然追不上,却也没被甩掉,隔着一段距离遥遥吊在后面,一路跟到这里。 侯小妹本来是想回屋躲起来,却没想到这帮家伙竟然不怕扰民,敢挨家挨户地拍门问话,恰好又被房东点破位置,没过一分钟就堵到了门口,现在插翅难飞。 她这间屋子没有窗户,只有厨房有,但却装有防盗铁栅,根本出不去,洗手间顶端的那个通气口也不比一个锅盖大,同样无法过人。 现在怎么办?瓮中捉鳖? 侯小妹慌得不得了,已经顾不上追问哥哥的情况,就想冲进厨房拿起菜刀防身。 就在此时,她听见夜星宇轻声说了一句:“别紧张,也别说话!” 随后被夜星宇拉着手一扯,两个人就已经站到了小床上。 侯小妹也顾不上鞋子踩脏了床单,紧张忐忑地盯着房门。 门是锁着的,却难不倒这帮工人,他们个个手上都有家伙,举着大锤子对着门锁“哐啷”一下,廉价的弹子锁就被砸开。 侯小妹的小心脏都快提到了嗓子眼,看到有人破门而入,就想放开手脚跟他们拼命,可夜星宇轻轻在她肩膀拍了一下,紧绷的身子立刻就软了,浑身使不出一点力气,自然也不可能冲上前去。 然而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个人冲进来,却像是没看到站在床上的侯小妹和夜星宇,直接就冲向里面的厨房和洗手间,探头看了一眼,就开口嚷道:“没人!那丫头没在这里!” 侯小妹懵逼了!这帮人都是睁眼瞎吗?明明两个大活人立在房间里,就没人看得到? 还没等她想明白,一帮建筑工人又风风火火地撤走了,继续挨家挨户地问话搜索,折腾好一会儿,搞得鸡飞狗跳,直到有住户受不了骚扰,打电话报警,他们才仓惶撤走。 直到现在,侯小妹还是一脸懵逼的状态,她愣是没想明白,为什么冲进屋的那几个人全像是瞎了一样,看不到房间内的一男一女。 最后想来想去,侯小妹终于想到了一个可能,胆战心惊地抬起头来看着夜星宇,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不要再骗我了……你是鬼吧?”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何那帮工人看不见两个大活人,因为他们都被鬼给迷住了,自然视而不见。 侯小妹不怕蟑螂,不怕老鼠,唯一怕的就是鬼,每次一看恐怖电影就会被吓出一身冷汗,晚上都睡不着,她现在只要一想到站在身边的这个男人可能是鬼,连逃命的力气都没有了。 夜星宇帮她捋了捋凌乱不堪的头发,好笑地问道:“你就真希望我是鬼吗?” “为什么……他们看不见?”侯小妹不敢躲,只在嘴上心虚地问着。 “这个问题不好解释,因为涉及到很多东西。”夜星宇这样回答着。 的确难以解释,因为他刚才动用了强大的神魂力量,干扰了光线的传播,同时影响了他人的感官,最终让人看不见他和侯小妹的存在,一眼望去,就误以为床上是空的。 其实要是仔细观察,还是能发现一点点的异常,会看到一个特别淡化的轮廓边缘,不能做到完全的无影无形。 但因为夜星宇和侯小妹都没有动,极淡的轮廓边缘也就静止不动,不注意就像是墙上的痕迹,并不显眼。 而这帮工人个个都是大老粗,正心急着找人,在这么一个狭小的房间里面,一眼扫过去,有人没人一目了然,哪会停下来细细观察? 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刚才的诡异情景,明明有两个大活人站在床上,偏偏就让那些工人视而不见,匆匆扫过一眼,就去了别处。 这种事情涉及到太多的玄奥和秘密,没办法给侯小妹解释清楚,夜星宇只能对她说道:“总之你记得,我不是普通人,我有一些匪夷所思的能力,因为我是罗修的师弟。” 一提到罗修,侯小妹就信了一半,因为在哥哥侯通的讲述中,罗修就跟陆地神仙一样,神通广大,无所不能。 “你真的认识我哥哥吗?我已经快有两年没看见他了!他现在在哪?是不是已经死了?” 一连串的问题抛出来,也不知道该不该现在就告诉她真相。 思虑再三,夜星宇最终还是决定实话实说,一时的哄骗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她已经十六岁了,不是小孩子,该有权利知道哥哥的真相,虽然免不了伤悲难过,但时间总会抚平一切。 于是,他叹了口气,点了点头,沉声答道:“没错!你哥哥出了点意外,已经逝世了,从现在开始,我也是你哥哥,我来照顾你……” 话未说完,侯小妹“噗通”一声,一头栽倒,人已晕了过去。 哥哥死亡的消息的确是给了侯小妹沉重一击,听到这个噩耗,她的心脏就像是要碎裂开来,不堪负荷,直接昏迷。 还好两人是站在床上,这床面虽然硬,总比地板要柔软些,倒下去的时候又被夜星宇施巧力带动了一下,没磕到头,也没撞到骨头。 “唉~~”夜星宇叹着气,一步跨下床来,手掌上侯小妹的脸上轻抚了几下,神魂力量渗透进去,只是几秒钟的时间,肿起的脸庞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弥平整,再也看不出异样。 又在她人中穴和太阳穴上捏了两下,刚晕过去的侯小妹便又醒转过来。 “哇——!呜呜呜——!”刚恢复清醒的侯小妹从床上一坐起来,便抱着脑袋嚎啕大哭,眼泪鼻涕一起流,伤心到极致。 夜星宇默默地守在她身边,一言不发,手一招,远在小方桌上的纸巾盒便自动飞了过来,被夜星宇接住。 他从盒子里面扯出一张又一张的抽纸递给侯小妹,可侯小妹根本不接,就一直抱着头哭。 足足痛哭了五分钟,侯小妹的声音才渐渐转小,变成了抽泣。 第218章 钱被骗走了,就要骗回来 看书网.,最快更新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最新章节! 夜星宇再一次把手上的纸巾递过去,这次侯小妹伸手接了,不停地擦眼泪擤鼻涕。 但是纸再多,也经不住她稀里哗啦的没完没了,盒子里面的纸巾很快就被用完了,侯小妹才终于停止了抽泣,跌跌撞撞地走向卫生间,用水洗脸。 好一阵哗啦啦的水声过后,侯小妹才失魂落魄地走出卫生间,整个人像是梦游一样,脚步虚浮,双眼无神。 夜星宇轻叹一声,开口说道:“哭也哭过了,就不要再多想!你收拾一下重要的东西,跟我走吧!” “走去哪?我不想走了!”侯小妹蹲在墙角,痛苦地抱着脑袋,用手扯着头发,指节发白,“哥哥死了,孤儿院也要没了,我还能去哪?不如死了算了!” “说什么胡话?你才十六岁,还有大把的人生!”夜星宇将她从地上拉起来,脸色严肃地训斥道,“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替你哥哥想想吧?他这么拼命地努力赚钱,还不是为了你?你要是做傻事,他若泉下有知,岂能安息?” 侯小妹却更加痛苦,失神般地呓语道:“哥哥给的钱全没了,我对不起他,对不起院长,对不起弟弟妹妹们!” 说着说着,她又开始抽泣起来,一脸的伤心苦楚。 夜星宇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头:“别哭了,先说说倒底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麻烦我来帮你解决!” 听到这话,侯小妹的脑子清醒了一点,想起夜星宇跟罗修的关系,以及他表现出来的种种不可思议,便像是溺水之人抓到了救生圈一般,死死地盯着夜星宇,急切说道:“你帮帮我!求求你!” 夜星宇又对她抚慰了几句,问起具体情况,侯小妹稍稍稳定了一下情绪,随即将侯通走之后所发生的一切变故娓娓道来。 自从三年前罗修神秘失踪,失去了强大领袖的“修罗”组织便开始军心不稳,从内部出现裂痕。 医生拉帮结派,与红莲争权,侯通虽然遵从罗修的吩咐站在了红莲一边,但他本身却已厌恶了这种刀光剑影的日子,生出退隐之心,便渐渐淡出“修罗”,不沾染是非,只与妹妹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 大约在两年前,也就是罗修失踪一年后,医生突然通知所有成员回归总部,准备召开大会弹劾红莲。 这时候的两派争权已经到了水深火热的时候,“修罗”随时面临分裂。 接到通知的侯通预料到可能会出事,便在临行之前向妹妹坦承了所有的秘密,包括“青衣”,包括“修罗”,包括自己的杀手身份,还包括了罗修。 侯通把自己挣来的所有卖命钱全部留给了侯晓,大概有几百万,并且叮嘱妹妹,自己可能要离开很久,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让她不要挂念,好好生活,另外,千万别相信任何人。 之后的情况夜星宇已经知道,在“修罗”的内部大会上,医生突然发难,朝红莲等人动手,侯通为了保护红莲,拼死力战,最后牺牲了自己的性命。 侯晓一直没有等到哥哥回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又回到了从小长大的孤儿院,帮助院长照顾孩子。 虽然得到了哥哥留下的一大笔钱,侯晓却没有动用,而是给了院长。 她不想让别人知道侯通做杀手的事情,便骗他们说,哥哥去了国外,挣了大钱,这是送给孤儿院的礼物,以报答养育之恩。 天降一笔意外横财,院长又是激动,又是欣慰,没想到偷跑出去几年不见的小猴子竟然有出息了,不声不响就挣了这么多钱。 院长将这笔钱动用了一小部分,用来改善孩子们的生活水准和居住环境,其他的便存在银行里,靠着利息,差不多也够得上日常开销。 这段时期,是这个民办的小孤儿院自建立以来,日子过得最开心的时候,只可惜好景不长。 一个年轻人在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侯晓,居然对刚刚年满十五岁的侯小妹展开了追求,还经常跑到孤儿院来献殷勤,帮忙做点体力活。 这个人名叫邹耀,比侯小妹大了八岁,虽然是个穷屌丝,但长得英俊帅气,情窦初开的侯小妹渐渐被其吸引,两人开始谈起了恋爱。 不久后,邹耀便知道侯晓居然有几百万的资金存在银行里,便打起了坏主意,声称自己知道一款理财产品,收益要比存在银行里高出十几倍,不停地怂恿侯晓将这笔钱拿来投资理财产品。 出于对男友的信任,侯晓便去跟院长商量,但院长却不同意,就觉得这种非正规的理财产品不靠谱,不如国家银行稳当,便苦口婆心地劝侯晓不要冒险。 然而在男友的不断蛊惑之下,侯晓仿佛被鬼迷了心窍,一意孤行,又去跟院长争论了好几次,坚持要取出这笔钱来购买理财产品。 院长劝不过,心想这也是侯晓她哥哥挣来的钱,无奈之下只好同意。 事实证明,院长是对的,侯晓犯了严重错误。 通过在网上转账付钱购买了理财产品之后,前两个月的确拿到了远高于银行利息的收益,可从第三个月开始,这个理财网就突然消失了,一登录网站,永远都是千篇一律的“404notfound”。 侯晓打电话去询问男友,拨过去竟然是空号,邹耀也从此消失,人间蒸发。 这时候的侯晓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这个沉重的打击使她非常痛苦,刚见起色的孤儿院又回到了原来吃不饱饭的状态,这令她无比懊悔的同时,内心深处的阴暗面开始扩大。 被人诈骗的侯晓也开始学会了诈骗,她下定决心,要把被骗走的钱通通都骗回来,不然她对不起哥哥,对不起院长,也对不起生活在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们。 生怕因为自己的行为而连累他人,侯晓搬出了孤儿院,租了一间最为廉价的破旧小屋做为藏身处,展开了长达半年多的坑蒙拐骗生涯,直到遇见夜星宇。 第219章 没胸没屁股,算什么女人 说完这些来龙去脉,夜星宇终于知道猴子的妹妹为何会沦落至此,不免唏嘘感叹。 “这个叫做邹耀的,你有他的照片吗?”夜星宇对侯晓问道。 看书即可得现金or点币,还有iphone12、switch等你抽!关注vx公众号可领! “照片?”侯晓愣了一下,估计自己也记不清,便说道,“手机里好像有,我看看。” 翻看了一会手机,终于找到了邹耀的照片,侯小妹便把手机递过去。 夜星宇没有接,只看了一眼,便记在心里。 假如以后碰到这个人,那就活该他倒霉,夜星宇肯定要帮侯小妹出一口恶气;但要是碰不到,那就算他福大命大,夜星宇也没有办法。 他又不是活神仙,能够一念笼罩全世界,从茫茫人海中准确定位目标人物之所在;也不能掐指一算,就知道此人的过去未来,然后开个自动寻路直接找上门去。 所以,只能看机缘。 若是此人有先祖庇佑,自然能够逍遥一辈子不被抓到;要是他命中注定会有一劫,那就只能期望报应不要太狠。 “你现在收拾一下重要的东西,跟我走吧!”夜星宇摸着侯晓的脑袋,柔声对她说道。 “去哪儿?”侯小妹茫然无措。 “去哪都比你这儿强啊!”夜星宇身子转了半圈,用手比划一下,“这里根本就是个狗窝!你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哪能住这么环境复杂的地方?” “我已经成年了,你都看过我的身份证!”侯小妹嘟哝着,她虽然已经对夜星宇有了初步信任,但毕竟经历过惨痛的教训,还是有一定的防范之心,“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骗我?我哥哥只认识罗修,可不认识什么夜星宇!” 夜星宇呵呵笑道:“你个小丫头还怕我骗你?一直以来都是你在骗我好不好?拦路碰瓷不说,还偷我的车!我要真想害你,直接就把你抓去警察局得了,用得着这么费事?再说你穷得这样,我能骗你什么?” 侯小妹听到这样说,竟然急了,憋红了脸,嚷道:“我……我是女人!” “女人?”夜星宇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立马摇了摇头,“没胸没屁股,像个搓衣板一样,算什么女人?” “你——!”侯小妹气得瞪眼,偏又无法反驳。 因为夜星宇没说错啊! 侯晓的身材跟他哥哥一个类型,都属于个小偏瘦的那种,再加上年纪原因,发育不完全,的确当得上“没胸没屁股”这个评价。 夜星宇不理侯晓生闷气,出言催促道:“快点吧!时间不多了!” 侯晓却一动不动,气呼呼地嘀咕道:“就算我没钱、没胸、没屁股,我也怕你骗我!” 夜星宇不想浪费时间,为了取信她,便说道:“打开你的手机,调出收款二维码。” “干嘛呢?”侯小妹不解。 夜星宇也不解释,直接催促道:“赶紧的,别磨叽!” 侯小妹依言解锁手机,调出了收款二维码,夜星宇用自己的手机一扫,飞快地按动几下。 紧接着,侯晓的手机上就出现了收款提示,转账金额有十万。 侯晓吓呆了,傻愣愣地盯着手机屏幕,半天没反应,还是听到夜星宇的声音才回过神来。 “我给你转了一笔零花钱,现在你总该相信我了吧?世上哪会有这么笨的骗子,还给人送钱来着!”夜星宇收起了手机,笑吟吟地看着侯小妹。 侯小妹确认了屏幕上的数字金额千真万确,不是看花眼,才终于放下了戒心。 确实如对方所说,骗子不可能白白给人送钱,并且她的确是穷得一无所有,并不值得费尽心机去骗。 侯小妹开始动手收拾东西,但夜星宇很快就看得皱起了眉头,出声提醒道:“这些东西就不要了吧,都是些破破烂烂的玩意,没必要带走,只把最重要的拿了,其它的以后再买!” 其实认真说起来,除了那个随身携带的钱夹子,这屋子里的东西,没一件是重要的,也没一样是值钱的,侯小妹拿不拿都无所谓。 夜星宇是最讨厌搬家的时候大包小包,这个舍不得,那个放不下,结果一整辆车都装不完,那多费事? 想当初在重生之后,他被赶出了出租屋,一大堆物品扔在门外,他根本都懒得捡,就将平时常穿的衣物塞满了一整个旅行箱,拖着就走,其他的一概不要。 最终,侯小妹也像当初的夜星宇一样,就收拾了一些衣物,装在立于床头的行李箱里,目光中虽有恋恋不舍,但也只能通通放弃。 夜星宇一手拖着箱子,一手拉起侯小妹,不由分说,直接下楼。 到了楼下,侯小妹给房东发了个消息,说自己不住了,里面的东西任凭处理,她之前所交的一个月押金就用来补偿损失。 跟着夜星宇走在城中村的小路上,侯小妹蓦然有些心慌,不知道自己这番决定是对是错。 毕竟对于她来说,夜星宇并不是熟悉的长辈,而是才见过两次的陌生人,万一他把自己卖了,吃后悔药都没用。 拖着箱子的夜星宇一边往前走,一边问起刚才的事情,为何侯小妹会被一帮建筑工人抄着家伙死命地追,像是有杀父之仇一样。 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孤儿院的缘故。 侯家兄妹生活过的孤儿院离这个城中村并不远,是一个失去了丈夫和儿子的老妇人自己开办的,并没有经过政府的批准,也没有相关的合法手续,拿不到国家发放的补助金,也没有大款项的社会赞助,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属于民间非法机构。 说白了,这不是一家正规的孤儿院,就是一个靠拾荒为生的老妇人收养了一帮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孩子,供他们吃穿,抚养他们长大。 之所以说是孤儿院,是因为老妇人在屋子前面挂了一个木牌子,上面写着“小小孤儿院”五个字,而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呼她为院长,或张奶奶。 侯小妹也只知道院长姓张,具体是什么名字并不清楚,她自己从来都没提过。 第220章 铲斗堵大门,手拉挖掘机 说起来,张院长也是个可怜人,先是老伴得了癌症去世,唯一的独生子在外参加工作时又遭遇事故身亡,虽然获得了一笔赔偿补贴,但此时的张院长已成为孤家寡人,孑然一身。 当时还不到五十岁的张院长就自己办起了这家小小孤儿院,开始收养流浪小孩。 侯通兄妹算是第一批被她收养的孩子,那时候的侯通才九岁,妹妹侯晓五岁。 当时的两兄妹是因为一场火灾才成为孤儿,被收养在一所国家建立的正规孤儿院里,但因为侯通的性格原因,他呆不惯,不自在,第二天就带着妹妹偷偷逃了出来,后来在街上流浪了好多天,最后被张院长看到,并带回家里。 也正因为这些变故波折,那时候的“青衣”组织对于侯通的身份调查就出了一点差错,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妹妹。 因为当时在那所国家孤儿院的登记档案上,查不到两兄妹的名字,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完成所有的登记步骤,就已经跑出来了。 一直在小小孤儿院里生活了三年,当侯通十二岁的时候,又再一次离家出走,结果因为持刀抢劫,错手杀人,被“青衣”组织发现,从此走上了另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 认真算起来,这家非正规的小小孤儿院已经成立了十二个年头,当年还是中年妇女的张院长,如今也成了六旬老人。 现在离城市正在推行老城区改建计划,以前那些自建的老房子全部都要拆除,这家孤儿院恰好就是不合规范的自建房,在整顿计划之内。 按照政策,拆迁是要补住房的,但偏偏这块地不是张院长自己家的,而是占据了公共用地,是违法建筑。 这样的话,就拿不到任何补偿,张院长将一无所有,所有的孩子都要露宿街头。 现在的孤儿院正面临被强制拆除的窘境,已经被下了好几次通知,让人尽快搬走,但是张院长一个孤寡老人,没有亲戚朋友,无依无靠,带着一帮小孩子,能搬到哪里去? 就在今天,房开商带着施工队开着挖掘机就要动手强拆,得到消息的侯小妹立刻前往谈判,但结果很不理想,双方火气都挺大,很快就发生了激烈冲突。 施工队的负责人一怒之下,动手扇了侯小妹一巴掌,而侯小妹立马还击,飞起一脚踢了对方的鸟窝,当场让那人痛不欲生,倒在地上翻来覆去地打滚。 一帮工人见到金主爸爸吃了大亏,自然忍不住要找侯小妹算帐,而侯小妹拔腿就跑,一路逃回贫民窟的住处,愤怒的工人们穷追不舍,便发生了刚才的一切。 听到侯小妹说完,夜星宇便安慰她道:“这不过是小事,我回头就帮你解决,你先说说孤儿院在哪,我们现在过去看看!” 这时候才五点钟,离天黑还有好一会,孤儿院离这里不远的话,过去看看也无妨。 上了车,在侯小妹的指路引导下,仅仅只花了十分钟,就来到了城中村边上的孤儿院。 周围已经被拆得破破烂烂,只有少数几栋尚算完整的房子,孤儿院就是其中之一。 占地不算小,估计有一百多平米,是一栋两层高的自建小楼,砖木结构,年代久远,带有一个小小的前院,院门口的墙边上挂着一块竖条状的木牌子,用黑墨写着“小小孤儿院”五个小字。 一辆橙黄色的挖掘机停在院墙前面,一副准备要强拆的架势,铲斗垂下来,正好堵住了大半个院门,有人进出极不方便,要蹲低身体,从铲斗下面钻过去。 夜星宇直接把车开到挖掘机旁边不远处停下,和侯小妹一同推门出去。 两个蹲在院墙边上抽烟的建筑工人看到侯小妹现身,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就嗷嗷叫着走了过来:“臭丫头,你还敢回来?我们老大已经被送去医院抢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把你卖了都不够赔!” 侯小妹畏畏缩缩地躲在夜星宇身后,她虽然知道夜星宇本领强,却也忍不住有些心慌胆怯。 夜星宇轻轻握着她的小手,以示安慰,随后对那两个工人吼道:“闭嘴!刚才是哪个混蛋欺负我妹妹?赶紧叫他滚过来赔礼道歉!” 他一发作起来,声音如天雷震耳,目光如利剑刺神,浑身气势迸发,强者威严尽显,对面两人像是被当头一记棒喝,脑子里嗡嗡炸响,腿肚子发软抽筋,差点就要站立不稳,竟然半天都放不出一个屁来。 夜星宇走过去,指着那台把院门堵了一大半的挖掘机,对那两个还没回过神来的建筑工人吼道:“这他妈是谁停在这里的?赶紧开走!” 交流好书,关注vx公众号.。现在关注,可领现金红包! 其中一个工人嗫嗫嚅嚅地回答道:“驾驶师傅没在这里,今天开不了工,他就先回去了。” 负责人被侯小妹踢了鸟,紧急送医院抢救,而一帮工人又跑去捉拿凶手,本来说好的强拆就因故中止,那个开挖掘机的家伙根本没安好心,直接就用铲斗挡住人家大门口,搞得进出都不方便,故意给人添堵。 听到工人的回答,夜星宇眉头一皱,懒得废话,放开侯小妹就自己走上前去,站在挖掘机后面,双手伸出,分别找了一个方便抓牢的地方。 随后,扎马站稳,肌肉绷紧,全身力量汇聚于双手,再加上无形神魂力量的驱动,至少重达十吨以上的挖掘机竟然被他硬生生地拖动一截,钢铁履带与地面磨擦,发出刺耳难听的声音。 两个工人和侯小妹通通都看傻了,嘴巴大张,变成了夸张的o字型,足以塞得下一个拳头。 ——这他妈还是人吗?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都不敢这样玩吧? 按理说,夜星宇的古武境界只是暗劲的层次,大约能爆发出几千公斤的推拉力量,能轻松推开一辆小汽车,但还不足以拖动重达十几吨的中型挖掘机。 可夜星宇的神魂力量比肉身力量要强大得多,可以凌空驱动重达万斤的物体,两者相加,拖动这台挖掘机便不在话下。 第221章 好人就应该有好报 挖掘机被拖动了大约一米的距离,把院子大门给让了出来,夜星宇这才收手。 两个建筑工人像是看见鬼一样,一个腿一软,直接坐倒在地上,半天站不起来,另一个哇哇叫着拔腿就跑,头也不回,好特么不讲义气。 夜星宇根本就没想过要为难这两个普通工人,看都不看他们一眼,拍拍手上的泥灰,便对侯小妹说道:“过来开门。” 侯小妹听到声音,回过神来,赶紧一路小跑冲到门边,但她并没有拿钥匙,而是直接拍着门喊道:“院长,开门,是我啊!” 过了十几秒钟,门上响起哐啷哐啷的声音,随后被人从内拉开,出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她应该就是孤儿院的张院长。 张院长的表情有些忐忑慌张,一看到侯小妹就赶紧让她进来,嘴上焦急问道:“小猴妹,你怎么还要回来呀?那些人正到处找你呢!” 夜星宇跟在侯小妹的身后,一步跨进院子,并顺手关了门,然后说道:“您放心吧!有我在,没人敢为难侯晓!” 突然跟进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张院长有些警惕,先是打量了一眼,才向侯小妹问道:“这位是……?” 夜星宇微微一笑,自己答道:“我叫夜星宇,是侯通的朋友。” “哦!原来是小猴子的朋友啊!”张院长听到侯通的名字,很快就放松了警惕。 夜星宇环目四顾,发现本就不宽敞的院子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杂物,像是个垃圾场一样,想来都是老太太从外面收来的废品。 正屋的木门拉开了巴掌宽的一条门缝,里面有好几个小脑袋上下排列,几个孩子透过虚掩的木门向外张望,目光中有着好奇。 “院长,他们没有为难你吧?”侯小妹红着双眼,紧张地询问着。 张院长叹了一口气,布满皱纹的老脸上透着一股无奈:“被你那样一闹,受伤的那个老板就被送去医院了,工人们没了指挥,暂时不敢动,后来也就散了,不过应该拖不了几天,那帮人肯定还会再来。” 夜星宇用神魂之力将整栋屋子扫过一遍,的确有些老旧,建造的时候不够规范,多处偷工减料,差不多也到了使用年限,一个老妇人和一帮小孩子住在这里并不安全。 他想了想,便对张院长说道:“我跟侯通是很好的朋友,他的事就是我的事,既然这里要被拆除,就由我来为大家找一个安顿的地方。” 张院长一脸感激,激动说道:“那真是太感谢夜先生了!” “不用这么客气!”夜星宇摆了摆手,淡淡说着,“您收养了这么多的孩子,辛苦了大半辈子,是该有人来帮您分担一下,好人就应该有好报!” 这是实话,夜星宇与那些高高在上不问世事的绝世强者不同,他向来都是入世修行,混迹于红尘万丈之中。 路见不平就拔刀,该出手时亦出手。 遇大恶,便除之;遇大善,则助之。 他这次愿意帮忙,一方面是为了帮助侯晓了一个心愿,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构建良好的社会风气。 正如他所说,好人就应该有好报,像院长这样的善心人,是应该得到帮助,对于他来说也不麻烦,完全是力所能及的小事。 看书即可领现金!关注微信.公众号,现金/点币等你拿! 正好,他要帮苏俊喆解决一个大麻烦,但也不能白白便宜了苏俊喆,就让他去办好这件事,当做是偿还人情吧! 对于苏大少来说,处理这种小事来还人情,还真是便宜他了。 想到就做,夜星宇摸出手机,给苏俊喆拨了个电话。 苏俊喆还以为是毒酒的事情有了眉目,接通后就在问这个事情,但夜星宇却告诉他,毒酒之事还在查,现在找他是为了另一件事。 随后,夜星宇就把孤儿院的情况以及现在所遇到的麻烦说了一遍,让苏俊喆帮老人和孩子们找一个容身之所。 苏俊喆一听到“孤儿院”这个词,还以为是那种至少几百个人的大型福利机构,寻思着把哪里的工厂大楼腾出来暂时先用一下,后来仔细一问,才知道原来就是一个孤寡老人和八个孩子,那还不是小意思吗?一栋房子就可以解决了! 他满口答应下来,说是先问问下面人,看看安排在哪里合适,让夜星宇稍等一下,晚点给他回话。 夜星宇就站在院子里通的电话,没有避忌什么,张院长听到后满怀激动,感激不已,侯小妹也是欣喜若狂,对夜星宇好感倍增。 但她却有一点奇怪,为什么夜星宇会知道这里有八个孩子呢?自己并没有给他提过啊? 其实,张院长一共收养过十四个孩子,除了侯家两兄妹以外,有一个孩子也跟侯通一样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另外还有三个孩子已经成年,现在都有了各自的工作,住在外面,时不时地寄点钱回来给张院长帮衬一下,再加上侯晓经常在外面坑蒙拐骗,弄来了不少钱,这家小小孤儿院才勉强维持下来。 到目前,还生活在孤儿院的孩子一共有八个,最大的不过十四岁,最小的才三岁半,都在屋子里呢,夜星宇用精神力穿墙过户,隔空一扫,便已了然于胸。 张院长邀请夜星宇进屋坐一会,她要去准备晚饭,这时候五点过钟,也快到了饭点。 夜星宇走进屋内,看着一帮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孩子,摇着头叹了一口气,阻止了正要去煮饭的张院长,自己拿出手机迅速点好了外卖,基本上都是一些有营养的肉类食品,给孩子们加点餐。 这些孩子都处于长身体的时候,却因为经济拮据,常常连饭都吃不饱,更别谈什么营养,个个都瘦得跟猴子似的。 就连那个十四岁的孩子,看起来也只有十一二岁的模样,细胳膊细腿,像是风一吹就倒。 夜星宇不用问也知道,这帮孩子多半都没有学习的机会,不饿肚子就算不错了。 天龙帝国的初等教育学院虽然免去了学费,享受国家的财政拨款,可学习不要钱,生活总要钱,养活这些孩子已经很不容易,哪还顾得上让他们个个都接受良好的教育? 第222章 一个电话轻松解决 快餐还没送到,苏俊喆的电话先到了。 他帮夜星宇找到了一所空置的幼儿园,是属于他们苏氏的资产,暂时闲置不用,就拿来做人情。 这所幼儿园共有三层楼高,带有大院墙,也有绿化带,总占地面积将近一千平方米,别说是安置几个人了,就算是几十人都绰绰有余。 唯一的缺点就是建筑有些旧,需要翻新一下,得花费几天的时间,这个事情苏俊喆会安排别人去办,小小孤儿院这边等候通知就行了。 至于今天要来强拆的房开商,苏俊喆也去给他们的大老板打了个招呼,那边当然要卖苏大少的面子,承诺会等到张院长和孩子们搬走才来拆屋,并且今天被侯小妹伤到的那个负责人也不敢再追究此事。 关注vx公.众号,看书还可领现金! 不仅如此,苏大少自己还说,要赞助这家小小孤儿院,除了将那座幼儿园的房屋和地皮全部转赠给张院长以外,每年还要拨款捐助现金两百万,以及物资若干,并且会派专人帮助张院长,向政府方面申请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 也就是说,这家小小孤儿院将不再是非法机构,很快就要步向正规民营化,张院长不用再起早贪黑地收破烂挣钱养孩子,苏大少会提供大量的物质援助,不用再为吃不饱饭而操心。 当然,苏俊喆作为一个商人,可能有自己的恻隐之心,但最重要的是,这是夜星宇的请求,他极力办好这件事情,主要还是为了讨好夜星宇,就连徐家都要拉拢的古武新星,他苏家怎能放过? 更何况,夜星宇还对苏俊喆有救命之恩,要不是夜星宇阻止他饮酒,他会不会彻底变成白痴很难说,但智力退化肯定免不了。 这对于苏俊喆来说,可能比死还要难以接受。 所以对于夜星宇交待的事情,苏俊喆肯定会全心全意把它办好,不仅要达到基本要求,还要超出预期。 困扰着侯小妹和张院长的难办大事,就这样被夜星宇一个电话轻松解决。 压在心口上的大石头一旦被搬开,侯小妹先前的郁闷和伤悲就减轻不少,要不是因为哥哥的死讯对她打击太大,恐怕她现在都要笑出声来。 结束通话没多久,外卖就已送到,烧鸡、烤鸭、牛排、猪扒等等,全是孤儿院的孩子们平时很难吃到的荤菜,再配上可乐雪碧等等饮料,每个孩子都吃得津津有味,全都笑咪咪地看着夜星宇,一口一个“大哥哥”叫得很甜。 吃完这一餐,已经快七点,夜幕降临。 夜星宇让侯小妹今晚先在孤儿院住一夜,他现在要去花天酒地夜总会探察情况,不方便带着她,等到明天早上,他再过来接上侯小妹,带着她一起去帝都。 为此,夜星宇特地给侯小妹订了一张机票,跟自己同一个航班。 全部安排妥当,他就向张院长和孩子们告别,出门跨上自己的陆行者suv,驶向沿河路。 第二次来到这家夜总会,感觉一切都还是原样,音乐震天响,人来又人往,门口的迎宾和保安依旧是那几张熟面孔。 上次夜星宇来到这里时,在大门口就被拦住了,因为他模样很邋遢,穿着油腻腻的工作衣,保安狗眼看人低,居然不让他进去。 可这次就不一样了,虽说没把十八万八千块的超级战衣披在身上,但身上这一套也是林善雅给买的高档货色,加起来价值上万,怎么看都是气质帅哥一枚,哪有人敢拦? 这家夜总会规模的还有些大,占地面积估计不小于一个足球场,宽广的主厅是双层复式结构,上层是半封闭式的卡座,下层为全开放,有吧台,有舞池,有表演区域,还有数不清的散桌。 而在更上面的第三层和第四层,全部都是豪华包间,顺着旋转楼梯就可以上去,上次夜星宇跟梁少凡开赌,就是在楼上的某个包房里面。 一进入夜总会,夜星宇就将神魂力量释放开来,大致先扫过一遍,然后朝着某个方向走过去。 那边是吧台,长度估计超过十米,一共有三个酒保,各自服务一块区域。 吧台前面的高脚凳子上几乎坐满了客人,男女都有,以年轻人居多,但最闹腾的就是几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小太保,一看见有美女从面前经过就猛吹口哨,极尽轻佻。 这帮精神小伙明明才四个人,却占据了六个座位,因为有两个家伙的脚抬起来分别搭在另一张高脚凳上,张扬跋扈,不讲规矩。 夜星宇走了过去,对其中一个染成紫色头发的小太保微微一笑,说道:“不好意思,麻烦让个位置!” 声音不大,在嘈杂的音乐声中很容易被淹没,但那个紫毛仔却听得清清楚楚,如同在耳边说话。 可听归听,人却没动,紫毛仔只是转过头来瞄了夜星宇一眼,又继续盯着远处一个露大腿的年轻姑娘,两只眼睛像是要冒出火花,还用舌头舔着嘴唇,真他妈一脸恶心! 对于这种欠扁的家伙,夜星宇至少有一万种方法收拾他,至于采用哪一种,就是看心情。 你既然不守规矩,就别怪我不讲武德。 在这种人多嘈杂的环境里,搞点恶作剧兴许是个不错的主意。 夜星宇心念一动,无形的精神力量悄然弥漫过去,很快就发挥实质作用。 正吊儿郎当坐着的紫毛仔突然身子向前一扑,像是被人从后面推了一下,从高脚凳上摔了下来,脚步趔趄,差点栽了一跟斗。 他转头一看,还以为是后面位置上的同伴在故意整他,立刻喝骂道:“我操尼玛逼,推老子干嘛?” 他后面紧邻的位置上是个小粉毛,吊着单边耳环,被骂了以后愣了一下,马上还嘴道:“你特么自己没坐稳来怪我?我又没碰你!” 紫毛怒气冲冲地瞪着眼,大吼道:“我日你妹啊!敢做不敢认?” 粉毛也不是受气的主,立刻反驳:“你特么哪只眼睛看见是我推你?我都说了不是我,信不信由你!” 第223章 离城F4?花美男四人组?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眼看两人越吵火气越大,就快要演变成真人pk,旁边的两个小伙伴便跳出来做和事佬,黄毛拉住紫毛,红毛劝住粉毛,大家好说歹说先干了一杯,以后还是好兄弟。 等到红黄粉紫四毛调解完毕,回头一看,夜星宇早就已经坐在了他们让出来的位置上,正指着酒柜上摆得最高的一瓶酒,对酒保说道:“我要喝那种酒!” 【看书福利】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每天看书抽现金/点币! 这是一个相当独特的酒瓶子,不细看还以为是一件用作摆设的工艺品,整体是一个女人的造型,没有标签,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其实是一瓶酒。 没错!这就是花酒,算是这家夜总会的特产! 夜星宇之所以过来酒吧这边,正是因为看见酒柜上摆放着一瓶花酒。 他比较好奇,不知道这瓶酒里面有没有毒,所以便想弄清楚。 哪知道酒保却没有立即取酒,而是先对他详细介绍道:“这位先生,这是本店自酿的花香酒,酒精浓度为39度,每人每天限购一杯,但价格却有点贵,一杯为125毫升,售价为500元,您确定要吗?” “嗯?这么贵?”夜星宇愣了一下。 按照国际惯用的标准,一瓶酒的含量通常为500毫升,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斤酒,125毫升是四分之一瓶,大概二两五,就需要500元,那么这整瓶酒的价值就至少达到了2000元,超过了市面上绝大多数的白酒,属于贵族中的精品。 如果是其他的酒,一杯不过十几元到几十元而已,上百元的都很少,而这花酒五百元一杯,足以算得上是高价,难怪酒保会先问清楚,客人确定要,他才倒。 当然,要是酒中真有毒,卖这个价格就是巨亏,因为笑忘痴的珍贵程度远远超过这瓶花酒,千百倍不止。 几百元的花费对于夜星宇来说不足为道,他也只是惊讶而已,并不是买不起,于是便对酒保打了个响指,很豪气地说道:“五百就五百,来一杯漱漱口!” 酒保答应一声,就去拿杯子倒酒。 一个很嚣张的声音从夜星宇背后传来,气呼呼地吼道:“喂,小子,你特么倒是挺会见缝插针啊?没看到这是咱们离城f4的座位吗?” 夜星宇顿时惊呆了。 离城f4?花美男四人组?这特么都天龙帝国时代了还有这玩意? 但其实是他误会了,那家伙所说的“f4”,并不是flower4,而是fighter4,也就是斗士四人组。 不过看到这五颜六色的头发,夜星宇就觉得辣眼睛,不管他们是flowerfour还是thefightingboys,想叫他让开都是不可能的。 他也学着刚才那紫毛的屌样,回过头来斜着眼珠子瞄了一下,就不理不睬,然后向正在忙碌的酒保问道:“你们老板在吗?” “老板?不太清楚!”酒保摇摇头。 站在夜星宇背后的离城f4不乐意了,这小子明显没把哥几个放在眼里,得给他一点colourseesee。 紫毛的脾气最大,抄起一个啤酒瓶就从夜星宇后面挥过去,想给他的后脑勺开个瓢。 而夜星宇怎么可能会被这种小角色给伤到?他都不用躲,直接心念一动,精神力量瞬间干预,紫毛的手臂就不听指挥,半路拐了一个弯,啤酒瓶竟然砸到了粉毛的脑门上。 粉毛又没练过铁头功,也没想到同伴的攻击目标会突然变成自己,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砸翻在地。 “卧槽,你他妈疯了?”红黄二毛同时瞪大了眼睛看着紫毛。 紫毛自己也懵了,我这是中邪了吗?为什么手臂突然不听使唤,一瓶子就把粉毛给干翻了? 红黄二毛把粉毛从地上扶起来,看见他满脸都是血,已经失去了意识,两人都慌了,赶紧对紫毛招呼道:“别特么愣着了!赶紧叫个车送他去医院!” 紫毛这才回过神来,也顾不上去找夜星宇的麻烦,蹲下身来让两个小伙伴把昏迷的粉毛扶到他的后背上,然后驮起来就往外跑。 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夜星宇在暗中搞鬼。 用神魂之力戏耍这些普通人,根本防不胜防。 场子内有个壮硕的保安看到这边起了冲突,刚走过来准备阻止,结果气势汹汹的离城f4就慌慌张张地离开了。 不过保安还是脸色严肃地对夜星宇警告了一句:“不要在这闹事啊!” “这不关我事,是他们自己打起来了!”夜星宇摊开双手,比出一个无辜的姿势,并潇洒地耸耸肩,随后还问道,“你们老板在不在?我想见她!” “你想见老板?”保安的表情有些诡异,目光古怪地上下打量着夜星宇。 夜星宇就觉得很奇怪,按理说求见老板很正常吧?你这是什么表情?干嘛用这种眼光来看我? 保安轻声地嘀咕着:“外貌、身材、年纪都已达标,又是一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他声音很小,完全被音乐声给遮盖住,可夜星宇却能听到,心中更觉奇怪,什么达标?什么癞蛤蟆?真是听懵了! “你稍等一下,我帮你问问!”保安从上衣兜里摸出手机,准备走去外面,找个稍微安静点的地方请示老板。 夜星宇坐在高脚凳子上,端起了已经倒好的花酒,先是放在鼻端闻了一闻,只有酒香和花香,闻不到笑忘痴的独特味道,显然酒中无毒。 随后又品了一口,味道居然还真不错,难怪敢卖五百元一杯,并不是闻着香品着淡的噱头产品。 尝到这花酒,夜星宇对这家店的老板更加感到好奇,这样的酿酒手艺在当代堪称绝顶,比起他自己也差不了太远。 保安很快就回来了,对夜星宇说道:“老板答应见你,她在楼上一号包房,你自己上去吧!” 夜星宇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随后将杯中之酒一口饮尽,痛快地付了钱,便离开吧台,顺着楼梯步步往上,很快来到三楼。 一号包房很好找,三楼第一间就是,非常显眼。 夜星宇敲了敲门,就听见里面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门没锁,进来吧!” 第224章 严小西的PLUS少妇升级版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推门而入,就发现房间的内部空间并不大,没有电视机,也没有卡拉ok系统,不像是娱乐包房,倒像是会客厅。 装修风格挺精致,正中靠外的显眼位置摆放着一张自动麻将桌,而靠里面则是一套组合式的高档沙发。 麻将桌的边上围坐着三个人,一个老头,一个胖子,一个女人。 老头穿着一件黑色发亮的皮夹克,大约六十岁上下,身材干瘦,脸颊无肉,瞪着一双死鱼眼直勾勾地望着前方,面无表情,像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僵尸一样。 胖子已届中年,穿着条纹西装,脖子上打着领结,唇上两撇修剪整齐的小胡子,像个上流绅士一样,但他一双贼溜溜地的小眼睛不时瞄向旁边女人的胸部,一看就不是好鸟。 被他偷窥的女人正面对着门口方向,看模样只有二十来岁,大而明亮的桃花眼,小而微翘的嘟嘟唇,头上挽着一个简单而又精致的发髻,神态妩媚,韵味十足,尤其是上身套着一件v字领的针织衫,露出一道亮瞎人眼的深邃事业线,难怪会惹来火辣辣的目光。 如果说这个女人就是夜总会的老板苏伊,那她的外表就显得过于年轻,与事实不符,但从五官长相来看,她应该就是严小西的母亲。 她跟严小西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大眼睛,小嘴唇,双梨涡,巴掌脸,娇嫩的肌肤白晳如雪,看起来就像是严小西的plus少妇升级版,年纪更大,个子更高,气质更成熟,胸怀更宽广。 正应了那句话,有其母必有其女,十八岁的严小西能发育得那么出色,全亏了她老妈,基因遗传的重要性再一次被科学验证。 要不是因为严小西是独生女,没有姐姐,夜星宇可能会误以为,她是严小西的姐姐严大西,或者叫严小东。 按理说,严小西都已经十八岁了,她母亲的年纪怎么也得翻一倍,至少也有三十多,可这苏伊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一张完全看不出岁月痕迹的娃娃脸,简直就是童颜的模范代表。 因为麻将桌的阻挡,夜星宇只能看到苏伊的脸和胸,胸以下都看不到,但只看这两样,也就足够了,完全概括了苏伊的全部特点。 巴掌大的小脸,比脸还大的胸,这样的女人确实是人间极品,夜星宇活了这么久,也没见过几个。 “你是这儿的老板苏伊夫人吧?”夜星宇微笑询问着。 没钱看小说?送你现金or点币,限时1天领取!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免费领! 苏伊纠正道:“这里没有苏伊夫人,只有苏伊小姐。” 夜星宇愣了一下,但看了看对方嫩得出水的小脸,也就默认了这个称呼。 的确,如果只看外表,“苏小姐”的称谓更适合她,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绝对看不出苏伊的真实年纪。 “你是为了我而来吧?”苏伊悠然说着,声音动听。 隔着好几米的距离,她也在打量着夜星宇,一只手抱胸,另一只手托着下巴,像是在欣赏艺术品。 夜星宇点点头:“确实是专程过来找你,有几个问题想要当面请教,有关于酒……” 苏伊一挥手,将他打断:“先过来打麻将,酒要放到后面,如果在赌桌上你都赢不了,就别想着上酒桌了!” “打麻将?”夜星宇有些搞不懂,“我不过想问几句话,关打麻将什么事?” “赶紧过来!”苏伊不耐烦地勾了勾手指头,“没看到现在正是三缺一吗?你来的话就刚好凑数,有什么问题等打完四圈再说!” 夜星宇被堵得说不出话来,严小西这老妈感觉有点奇葩啊!上来二话不说,先拉人打麻将! 不过也好,他有很多年没打麻将了,趁着这机会怀旧一下。 夜星宇便走上前去,嘴上问道:“打多大的?按哪种规矩?” 苏伊麻溜地回答着:“小赌怡情,大赌伤身,我们又不是十大豪门,只能玩点小麻将过过手瘾,一个筹码一百块,规矩就是血战到底,十六倍封顶,刮风下雨另算,这些都懂吧?” “懂!来吧!”夜星宇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麻将机哗啦啦地响着,很快把牌砌好,从桌面底下升起。 “小兄弟,怎么称呼啊?”中年胖子笑咪咪地问着,眼睛却瞄向苏伊那边。 “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夜星宇随口答着,开始抓牌。 胖子呵呵一笑,自我介绍道:“我姓董,单名一个福字,你可以叫我福哥。” 随后又一指对面那个干瘦老头,接着道:“这位裴九爷是道上的老前辈,你可以叫他九叔,或者直接叫九爷也可以。” 夜星宇微微一笑,没说话,认真码牌。 他早就察觉到,中年胖子和干瘦老头都不是普通人,两个都是古武者,但却算不上高手,也不知道他们跟老板苏伊是什么关系。 从穿着打扮来看,这两人分明不是保镖,对苏伊毫无尊敬之意,甚至还有敌意。 从精神气势来讲,他俩都有一股大权在握的架势,多半不是无名之辈,而是有一定的身份来头。 并且,他俩看起来都不像好人,尤其是那个胖子,看球时色迷迷,看人时就目光阴狠,而老头时刻摆着一张臭脸,对谁都不屑。 不过对于夜星宇来讲,他俩是谁都无所谓,绝不可能对他造成伤害和威胁,区区两个外家武者,就跟土鸡瓦狗没有分别。 唯一让他有点好奇的是,苏伊只是一个普通的弱女子,面对态度不算友善的两个男人,她居然没有丝毫胆怯,还能平心静气地打麻将,这就有些耐人寻味。 讲到打麻将,夜星宇如果是天下第二,那就没有人敢称天下第一。 为什么呢?因为他全知全能! 凭着强大无比的神魂力,其他三个人拿了什么牌他一清二楚,桌面上砌好的牌他也知道,等同于戴上了一副透视眼镜。 不仅如此,他还有强大的计算能力,每个人将要摸到什么牌,到时候该出哪张,他在心里一估算,结果也就出来了。 第225章 遇到挂逼,雀神都要翻车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正常人打麻将,除了运气以外,最重要就是记牌,算概率,会打和不会打,水平相差很大。 但那是正常人,对于夜星宇这种挂逼来讲,他根本不用去记,一看就明白,也不用去算概率,他知道该怎么打才能胡牌,如果耗费点心力,甚至还能规划好牌局,做大牌,成倍翻,让自己获得最大的好处。 偶而也会出现跟预想不符合的情况,比如某个人突然乱打,不按套路出牌,乱了顺序,这时候需要重新计算一遍,费点心神而已。 总之,没打上几盘,夜星宇就已经赢了上万块,一捆三。 利用神魂力量来打麻将实在过于赖皮,就算雀神来了都没用,照样折戟沉沙。 这三个人,其实都是麻将高手,尤其是苏伊,下叫很快,挺会做牌,可惜碰到了夜星宇这个不讲武德的挂逼,随便她怎么玩,最终还是输。 高手打牌都很果断,没有谁像个老太婆一样磨磨蹭蹭东张西望,四圈很快就打完,竟然一个小时都不到。 最终战果,夜星宇赢了将近十万,是唯一的赢家,而输得最惨的就是那个叫做董福的中年胖子,至少输了五六万。 至于苏伊,小输一点,一万出头的样子。 她的牌技算是出神入化,可同样逃不过输钱的命运。 “今天这牌有点邪乎啊!”胖子董福输得满头大汗,一边用手帕擦脸,一边还看着夜星宇问道,“小老弟,你这手气好得离谱啊!没有出千吧?” 夜星宇微笑着摇了摇头,他这已经脱离了千术的范畴,直接开挂! 一直很少说话的裴九爷突然来了一句:“没发现出千的迹象,要不然我早就砍了他一双手!” 苏伊的脸色有些不好看,把牌一推:“好了好了,愿赌服输,今天就玩到这里吧!” 主人不想玩了,客人也输惨了,牌局自然进行不下去,各自把输赢的钱款结清。 董福喝了一口茶,干咳两声,向苏伊问道:“大妹子,之前商量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啊?” 交流好书,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现在关注,可领现金红包! 苏伊摇摇头:“我都说了,麻将赢过我,再来谈事,但你们输得比我还多,我觉得也没什么好谈的了!” 董福笑着劝道:“难得九叔都点头了,你就不多考虑考虑?或者你把这件事情告诉上面,让上面来做决定,你看如何?” 苏伊却依旧摇头:“不必再多说,道不同不相为谋,虽然大家都是混道上的,我这家夜总会却跟你们福兴社和老九门不一样,我苏伊挣的都是良心钱,违法犯法的事情绝不会做,两位还是请回吧!” 见她不给面子,胖子董福的笑脸顿时僵住,热情的谄笑变成了冷笑。 瘦巴巴的裴九爷冷哼一声:“年轻人走的路少,目光短浅,不听老人之言,将来必定要栽跟斗!” 此话带有威胁之意,但苏伊丝毫不惧,淡然说道:“谢九爷提点,小女子记下了!” 话虽这样说,可态度还是很坚决,这便令董福和裴九爷更加不高兴,后者顿时站起身来,说了一句“不识抬举”,随后走向房门,大步离去。 董福也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绷得有点紧的条纹西装,并对苏伊说道:“还是再慎重考虑一下吧!三家联合,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要是搞到翻脸,大家日子都不好过!” 说完,董福也一摇一摆地走出门口,在经过夜星宇身边时,还若有深意地侧头看了他一眼。 等到两人先后离去,夜星宇才向苏伊问道:“我是不是听到了一些不该听到的话?” 苏伊没回答,低着头足足思考了十几秒钟,才按下了服务铃,对着通话器说道:“拿酒来,烈酒!” 夜星宇皱了皱眉,说道:“我不是来喝酒的,我有几个问题想知道……” 苏伊不耐烦地一挥手:“是男人怎能不喝酒?有什么问题等喝完再讲!” 夜星宇叹了一口气,这女人有点说话不算话啊!我都陪你们打完四圈麻将了,还不能讲正事?还得把酒喝完才有提问资格?这特么是俄罗斯套娃吗?一环套一环?会不会把酒喝完又搞出什么幺蛾子? 要不是看在她是严小西母亲的份上,夜星宇才不会这么客气,直接用点手段强行逼供完事,搞得这么复杂真是累,陪完麻将又陪酒,完了还陪不陪睡? 算了!看在严小西的面子上,夜星宇决定陪着苏伊喝几杯吧! 这应该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女人,就连夜星宇都对她产生了一点点好奇。 夜总会的服务员很快就把酒给送上来,满满一整箱,十二瓶,全是烧刀子。 这种酒产自辽东,度数高,味浓烈,劲道特别大,入口似火烧,因此而得名。 北方到了冬天,气候严寒,不少人就喜欢喝烈酒来保暖驱寒,但是在南方,这种酒普遍没有市场,几乎卖不出去。 别说是南方人,就连北方人,大多也都受不了,必须是酒精考验的老同志,才能畅饮此酒,没想到苏伊一介女流,居然也偏爱烈酒。 两人已经换到了更舒适的沙发上相对而坐,中间一张小茶几,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十二瓶烧刀子。 “来来来,先干一瓶润个嘴!” 苏伊的开口第一句,就让夜星宇肃然起敬。 看看别人这气势,一瓶烧刀子只能算是润喉,这绝对是酒中巾帼啊!花木兰都不敢这么喝着玩! 一仰头,咕噜咕噜,酒瓶子就空了一半。 苏伊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了舔鲜艳的嘴唇,发出性感诱人的吧唧声音,随后再一仰头,剩下的半瓶酒也没了。 夜星宇看得目瞪口呆。 真是活久见啊!涨姿势了! 一个男人这样喝都有点不可思议,更何况是一个娇滴滴地娘们? 她这样喝法,难道就不怕酒精中毒? 莫非这天底下真的有人天赋异禀,生下来就是酒桶? “赶紧喝啊!别愣着!”苏伊直接将一瓶烧刀子酒推到对方面前,让他触手可及。 第226章 酒是春江水,越喝貌越美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夜星宇这样一个神话人物,怎么可能被一个女人给比下去? 他当即抓起酒瓶子,将整瓶酒一口饮尽,气都不带喘。 苏伊桃花般的大眼睛立刻明亮许多,比着大拇指赞道:“爽快!是个爷们!” 她又从茶几上抓起两瓶酒,迅速拧开盖子,一瓶递给夜星宇,一瓶留给自己,放声道:“第一瓶润嗓,第二瓶暖身,来来来,干了它!” “卧槽!还来?”夜星宇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说实话,他已经有点慌了。 他倒不是不能喝,而是担心苏伊受不了。 对方明明就是普通人,没有古武者的强健体质,这样拼命灌酒,搞不好真会出人命,就算暂时没事,也对身体损伤挺大,尤其是肝脏。 “怎么?怕了?”苏伊双眼微眯,歪着脑袋斜看着夜星宇,嘴角带着一点讥讽似的微笑。 夜星宇诚心劝道:“你这样喝不行吧?很伤身体!” “喝酒伤身?真是笑话!”苏伊立马就一口否决,浅笑吟吟地反问道,“你看我年轻吗?漂亮吗?” “年轻,也漂亮。”夜星宇实话实说。 “那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苏伊接着问。 夜星宇答不出来,心里想着:我特么哪知道啊?难道你是聊斋故事里面披着画皮的老妖怪? 他这样想的时候,竟然忘了自己也是一个老妖怪,岂有资格腹诽别人? 苏伊看他答不出来,咯咯娇笑着,自己说出了答案:“酒是粮**,越喝越年轻,酒是春江水,越喝貌越美,我既年轻又漂亮,就是靠酒养着,所以你也赶紧的,杯莫停呀!” ——靠!服了!还有这种歪理邪说!我特么差点就信了! 夜星宇拿起酒瓶,咕噜咕噜又灌了一瓶,对面的苏伊也不甘落后,同样也是一瓶下肚。 烧刀子辣喉咙,两人呼出来的全是酒气,就连整个房间里都是一股熏人欲醉的烈酒味道。 两斤烧刀子几口下肚,换个人来早已经躺下了,但这两个人都是喝酒如喝水的酒坛子,岂能轻易被酒精征服? 夜星宇是古武者,体质特殊,对酒精的抵抗性远远超过普通人,最关键是他神魂强大,酒精对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很难起效,两瓶酒整下去,似乎没有影响,一切如常。 而苏伊就要逊色一筹,她再怎么能喝,也是普通人,虽然神态还保持清醒,但外表已经产生了一定变化,最明显的就是吹弹可破的肌肤,由白腻腻变成了红艳艳,脸泛桃花,娇艳欲滴,像极了熟透的樱桃。 交流好书,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现在关注,可领现金红包! “不错!你是我见过最能喝的男人,确实有这份资格,再来!” 苏伊又拎起两瓶酒,一瓶推过去,一瓶捏手里,摆出一副要血战到底的架势。 说实话,苏伊这酒量,夜星宇真是佩服,暗中已经给她大大地点了个五百个赞。 他活了这么久,能喝的男人碰到很多,能喝的女人也见过几个,但喝起来比男人还要豪爽,拿着高度烧刀子当凉开水,三分钟就能连吹两瓶的,还真没有! 各自的第三瓶酒也很快就喝光了,一箱酒就这样被干掉一半,都不带歇气。 夜星宇的神志依旧清醒,但是体表温度已经开始升高,微感燥热。 而苏伊终于有了一点点醉态,一双大桃花眼半睁半闭,像是蒙上了一层水雾,整个娇躯慵懒地倚靠在沙发上,敞开的v领尽情地展露着自己的傲人资本,就连夜星宇都忍不住要多瞥两眼。 “差不多了吧?”夜星宇看着六个空瓶子,真是有点担惊受怕,万一把人喝死了怎么办? 喝酒暴毙的事件就有发生过,急性酒精中毒导致休克或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他可不想平白无故地惹上麻烦,对方要是喝出什么问题,他也跑不掉。 当然,有他在,苏伊就算真的超量了,也不可能当场暴毙,他有足够的手段保住对方的性命,不过伤身体倒是真的,经常酗酒的人绝不可能长寿。 苏伊却不听劝,又将一瓶酒推到夜星宇面前,眯着双眼轻笑问道:“我虽然不练武,但我能看得出,你应该是一个练家子吧?” 夜星宇点头承认,古武者不丢人,尤其是现今这个时代,更是高人一等。 苏伊又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拼酒就跟比武一样,一横一竖,有人站着,就得有人躺下,终究是要分个高低胜负,你要么站着,要么躺下,没有第三个选择。” 夜星宇苦笑道:“我不是来跟你拼酒的,我只是想问几句话而已,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 苏伊咯咯娇笑,媚态横生:“等你把我喝躺下了,我就随你处置,整个人都是你的,你想问什么都可以随便问,但是现在,我还没醉呢,不会回答任何问题!” 听着这番话,再看着苏伊的神态,夜星宇恍然有种错觉,好像是回到了以前所经历的古封建时代,泛舟秦淮,醉卧青楼,人生得意须尽欢,但愿长醉不复醒。 正感叹间,苏伊已经饮下了第四瓶,轻轻摇晃着空瓶子,红艳艳的小嘴微微张开,对着夜星宇喷出一口浓烈的酒气。 “快喝呀?你要是不喝,可就没办法通过考验的哟!”苏伊轻轻笑着,双眼朦胧,人比花娇。 “考验?什么考验?”夜星宇终于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似乎有什么东西没搞清楚。 “装什么傻呢?你不就是为了我而来的吗?”苏伊仍旧笑着,媚态十足,一只套着肉色丝袜的小脚轻轻伸过来,搭到了夜星宇的大腿上,似乎带着某种暗示。 夜星宇懵逼了,热血上涌,心跳加速。 他的确是为了苏伊而来,但目的只是为了打探情报,关于花酒,关于毒蝎,关于苏俊喆,关于笑忘痴…… 可现在,事态的发展有些出乎意料,先是莫名奇妙地打了四圈麻将,又莫名奇妙地与苏伊拼酒,而这一切所为,似乎都让苏伊产生了什么误会。 再联想到当时在楼下大厅时,那个保安看着自己的眼神和表情,分明带有某种色彩,夜星宇就有些凌乱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第227章 老公给你当,要先盖个章 苏伊的语言、眼神、举止、神态,已经越来越不正常,这就说明,其中定有误会! 夜星宇想不明白,终于问道:“我说……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其实真没有别的想法,我就想……” “嘘——!” 苏伊用一根食指压在自己性感的嘴唇上,制止夜星宇继续再说,随后指了指放在他面前的烧刀子酒,提醒道:“先喝了再说,我都已经第四瓶了!” 要说在这世界上什么人最不讲道理?答案应该就是酒疯子! 酒摆在面前不喝完,永远没有发言权,想要让酒疯子耐心听你讲话,前提是你得比她喝得多。 夜星宇也是无奈,拿起酒瓶,拧开盖子,仰头痛饮,倾刻间就已喝完一整瓶。 谁知道刚一放下空瓶子,第五瓶洒又已经摆到了他面前。 “继续!”苏伊比出一个请的姿势。 ——操!就算喝水也要喘口气吧?这是想灌死我啊? 夜星宇怒了,对着苏伊举起瓶子,高喊道:“一起来!” 苏伊也不怂,同样抄起一只酒瓶,回应道:“好!都干了!” 咕噜咕噜,又是一整瓶,已经是五斤烧刀子下肚,就连夜星宇也感到有点飘,酒的后劲一下子就上来了,差点压不住。 苏伊干完这一瓶,估计也快差不多了,浑身散发着热气,像是一个火炉,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整个娇躯慵懒无力地软倒在沙发上,柔若无骨。 ——哈哈哈!不行了吧? 看到苏伊的样子,似无再战之力,夜星宇畅快地呼出一口酒气。 没想到,久违的成就感,居然在一个女人身上找到了,还是因为拼酒而胜出! 谁晓得,才高兴几秒,刚躺下的苏伊竟然又从沙发上爬起来,打了一个酒嗝,手又伸向茶几上的最后两瓶酒。 夜星宇无语了,这女人难道是魔鬼吗?五瓶高纯度烧刀子都放不倒她? “再来再来!有始有终!”苏伊一手拎起一个酒瓶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其中一瓶想要递给夜星宇,但好像有点站不稳,突然身子前倾,朝夜星宇这边倒过来。 夜星宇伸手去扶,滚烫火热的娇躯就扑倒在他身上,还好酒瓶子没有开盖,不然要被酒水洒满一身。 “最后一瓶,继续继续!”苏伊从夜星宇怀里抬起头来,酡红俏脸上尽显妩媚。 “路都走不稳了,还喝?”夜星宇也是无奈,将她扶起来坐好。 但是苏伊马上就把手里的烧刀子酒递过来,娇笑道:“当然要喝!你六瓶,我也六瓶,六六大顺,喝不完的就是小狗!” 说实话,苏伊连喝五瓶高度烈酒还能保持说话流利,这已经令夜星宇震惊无比,像她这样的酒量,在女人当中应该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冠绝古今,笑傲红尘。 没想到她居然还要坚持再喝第六瓶,这特么还是人吗?是不是酒王星的来客? “快点快点,干了它!”苏伊看到夜星宇不接酒,硬把酒瓶子塞到他手里,在催促的同时,自己也拧开了瓶盖,用嘴含住瓶口,慢慢把酒往喉咙里倒。 这时候的苏伊应该已经醉了,但对于一个酒徒来讲,酒不喝完,坚决不会离桌,我不管你什么理由,不把酒喝完,就是王八蛋! 苏伊就算是醉,也要把最后一瓶干掉,她能干完第六瓶,而夜星宇喝不下,那她就赢了。 都说练武之人爱逞好勇斗狠,其实错了,好酒之人才是真的你死我活,非要分个高低,酒桌上不可能有什么点到为止,向来都是趴下为止。 夜星宇无奈地摇了摇头,眼睁睁地看着苏伊把第六瓶酒一口一口地喝完,最后用手背擦了一下嘴唇,把口红抹花了一点点,带出一道淡红色的诱惑痕迹。 苏伊竟然还没有倒下,她醉眼迷蒙地看着夜星宇,红唇轻启,银铃般地娇笑着:“要是喝不下,你可就输了?失败者可是没有任何奖励的!” 夜星宇举起酒瓶子,拧开瓶盖,对苏伊说道:“我喝完这一瓶,咱们就别喝了,再喝就要死人了,好吗?” 苏伊咯咯娇笑道:“我已经差不多了,你要是能喝完还不倒下,那今晚你就是我的男人!” ——卧槽!这算是色诱吗? 夜星宇有点懵逼,似乎好像仿佛确实有点什么误会吧? 不管了,先喝完再说! 举起瓶子,凑到嘴边,一连换了三口气,终于将这瓶酒全部灌进肚子。 因为身体和神魂的原因,导致夜星宇的酒量很好,但不代表他永远不会醉。 就好像麻药的剂量过高,同样对他有效,会令他暂时性的丧失知觉和痛觉,而酒精也是一样。 所谓的千杯不醉只是神话,要么是酒精含量太低,一千杯加起来也没有多少,要么就是把一瓶酒均分为一千杯,一杯0.5毫升。 但是像苏伊这种喝法,就连夜星宇都觉得扛不住,一两瓶小意思,三四瓶也没事,五六瓶就有点上头,七八瓶多半就要昏昏沉沉,濒临醉倒。 如今他喝了整整六瓶,说实话,有点晕,大脑的思维速度明显降低许多,到了似醉非醉的地步。 “不错不错!果然好样的!” 看见夜星宇喝完最后一瓶烧刀子,居然只是脸庞微微有点发红,似乎依旧没有醉意,苏伊算是彻底服气了,毫不吝惜地连连拍手称赞。 夜星宇呼出一口酒气,放下手中的空瓶子,身子往后一仰,轻轻靠在沙发上,双眼微闭,准备先缓一缓再来问话。 但是苏伊却像是柔若无骨的美女蛇一样缠了过来,用双手搂住夜星宇的脖子,两只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轻声呢喃着:“老公给你当,要先盖个章!” 话说完,撅起嘴唇就亲了过去,在夜星宇脸颊上盖了个章,留下一个淡淡地唇印。 这时候的夜星宇刚刚整完一瓶烧刀子,酒劲上头,暂时还没缓过来,突然就被亲了一口,当场就愣住了。 他万万没想到,苏伊竟然这么主动大胆,一言不合就献上香吻,这不是诱人犯罪吗? 第228章 头脑有理智,身体更诚实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略显昏沉的脑袋开始运转,夜星宇思索着目前的处境,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是干脆一声狼嚎,化身禽兽?还是默念金刚经一百遍,连禽兽都不如? 不管他怎么选,里外左右都不是人,真的好难! 被压住的酒劲一阵阵上头,酒精的麻醉效果开始起效,他一向慎密的思绪罕见地出现混乱,简简单单的二选一,竟然决断不了。 这边在天人交战,那边的苏伊却不安分守己,她醉眼朦胧地凝视着夜星宇,模样诱人,又一次主动亲了上来,这次的目标是嘴唇。 滚烫的娇躯在怀里蠕动着,酒精和荷尔蒙混合在一起能发挥出无穷无尽的威力,夜星宇的头脑明明还保持着理智,但身体却更加诚实,在火热的缠绵刺激中,某些部位已经有了反应。 诚然,苏伊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在她身上闪耀着伟大的母性气息,胸怀博大令人钦佩,正应了那一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然而,弟弟做到了“壁立千仞”,哥哥却做不到“无欲则刚”。 古往今来,只有圣人才能坐怀不乱,夜星宇从没把自己当成是圣人,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俗人。 俗人就要有俗人的行事风格,比如美酒在手,就要先干为敬,而美人在怀,也要先干为敬。 所以,在醉酒的苏伊主动撩拨之下,夜星宇最终还是选择了回应,只能在心里面对严小西说一声抱歉。 ——小西,对不起,请原谅我吧! …… 深夜,也不知道是几点,一切归于平静。 喧嚣的夜总会终于结束了今夜的狂欢,客人们纷纷离场。 服务人员在打扫完卫生之后,也都各自回家休息,关上了大门的夜总会陷入一片寂静。 三楼一号包房内的两个人,也早就在几个小时之前结束了战役,正双双倒在沙发上相拥而眠。 时间回到昨晚,面对苏军的无礼挑衅,夜军不堪忍受,终于发动了全面反击,双方展开激烈无比的攻守拉锯战。 在最高司令部的亲自指挥下,夜军于昨晚发动了数次冲锋突击,虽然遭到苏军的顽强抵抗,但最终还是突破了重重防线,攻占两座高地,趁势而下,直捣黄龙,一举摧毁敌人的总指挥部,最终赢得了胜利,迫使苏军无条件投降。 两个小时的激战导致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夜军虽然取胜,但储备已久的大量弹药几乎全部打空,必须要休养生息,补充兵员,维护枪炮,短时间内不宜再发动大规模的战争。 古武者的体能虽然强悍,但也不是无穷无尽,苏伊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实际正当虎狼之年,持续作战能力很强,夜星宇也是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将她降伏。 如果要问女人在哪方面比男人更具有先天优势,那么毫无疑问,这方面就是。 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送888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看热门神作,抽888现金红包! 强如古武者,在这种时候,在这件事上,也只能比普通人强上几倍,还达不到以一当百、万夫莫敌的程度。 就算这样,已经能让苏伊输得心服口服,反正她是彻底没力气了,倒在沙发上睡得很沉。 这沙发很宽,可以挤两个人,夜星宇就躺在苏伊身旁,同样处于沉睡当中。 房间里还亮着灯,柔和的暖调灯光并不刺眼,恰到好处。 距离战争结束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夜总会已经打烊关门,万赖俱寂,悄然无声。 蜷在夜星宇怀里的苏伊蓦然睫毛一动,双眼缓缓睁开,她醒了。 苏伊默默地凝视着夜星宇那如同雕塑一般的完美侧脸,她慢慢伸出手来,抚摸着对方的脸颊。 但很快,她那柔嫩的手掌就被一只宽厚有力的大手轻轻握住。 夜星宇也醒了,转过头来望向苏伊。 两张脸近在咫尺,呼吸可闻。 苏伊微微一笑,主动将小脸往前一探,献上香吻。 没有过多的缠绵,只是轻轻触碰一下,点到为止。 但是接下来,苏伊却以责怪抱怨的语气发着牢骚:“都怪你!害我喝了那么多酒,要不然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夜星宇被噎到说不出话来,明明是她自己拿出十二瓶烧刀子非要全部喝光,劝都劝不住,现在都赖我? 难怪都说女人不讲道理,明明自己就是肇事者,还非说对方全责,就不能摸着良心讲话? 不仅是喝酒,言语撩拨和肢体接触也是苏伊起的头,夜星宇不过是顺水推舟,不想被人看作禽兽不如或是某方面无能,这也有错? 虽然是满腹冤屈,夜星宇却一直保持沉默,嘴上不作任何辩驳,因为他知道,永远不要跟女人讲道理,男人只有一张嘴,女人有两张嘴,怎么可能辩得过? “不过……你倒是挺厉害的嘛!要不要再来一次?”苏伊娇滴滴地说着,声音粘腻,销魂蚀骨。 夜星宇心头一荡,回想起不久前的激情疯狂,又有火焰在腹中燃烧。 可就在这时候,一阵急促嘹亮的手机铃声蓦然响起,打断了他的美好遐想。 夜星宇听出是自己的熟悉铃声,立刻手一捞,从掉在地上的长裤兜里摸出了手机。 看了一眼来电提示,是林善雅,她在这时候打电话过来,肯定是有要紧事情,夜星宇不敢耽搁,迅速接通电话,轻轻“喂”了一声。 “这边出了点事,你别在离城逗留,尽快回来!”林善雅的语气带着一丝不安和焦虑。 “出了什么事?”夜星宇有些好奇。 “一言难尽,还是等你回来再说吧,我先挂了!”林善雅没有解释清楚就匆匆挂了电话。 夜星宇无奈地摇摇头,随手把手机扔到茶几上。 “她是你女朋友?”苏伊轻声问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凝视着夜星宇。 “不是!”夜星宇笑了笑,没有掩饰,实话实说,“这是我老婆!” “坏蛋!原来你有老婆了呀!”苏伊幽怨地瞪了夜星宇一眼,“你跟我睡,就不怕被你老婆知道?” 夜星宇没回答,心里却想着,你都能有一个女儿,我就不能有老婆? 第229章 美女苏有容,今年二十五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苏伊气恼地转过脸去,眼神呆滞地望着天花板,沉默了十几秒之后,才又轻声问道:“你之前好像说过,你叫夜什么来着?” “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 夜星宇嘴上答着,心里却有些无奈,这女人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就发生了超友谊的亲密关系,是不是太草率了? 他却不知道,苏伊这个人的性格非常爽直大胆,心怎么想,就怎么做,别人怎么看,根本不在乎,只要符合她的择偶条件,就可以投注感情。 没钱看小说?送你现金or点币,限时1天领取!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免费领! 而夜星宇恰好让她产生好感,再加上酒精的催化作用,进度条一下子就拉满了。 从喝酒风格就能看出来,苏伊是真性情,而不是放浪不知检点。 到目前为止,三十五年的人生历程,真正勾起苏伊兴趣并主动投怀送抱的,夜星宇还是第一个。 “我的名字是叫苏伊,你应该知道吧?”苏伊轻声呢喃着,娇柔中又有妩媚。 “你不应该叫苏e,你应该叫苏h。”夜星宇不怀好意地坏笑着,目光看向某处。 苏伊又不是小女孩,当然听得懂对方的调侃,她浅浅一笑,磊落大方地回应道:“我其实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苏有容,很多男人在私底下这样称呼我。” “姓苏,名伊,字有容,的确是个好名字!”夜星宇赞叹着,苏伊这种豪爽性格,其实挺好相处。 苏伊又问:“你今年多大了?” 夜星宇答道:“二十五岁。” “咦?正好!我也二十五岁耶!”苏伊轻笑着,柔媚的嗓音中带着孩子般的语气。 “你二十五?”夜星宇听傻了。 你女儿都特么十八岁上大学了,你才二十五?难道是六岁怀孕,七岁产子? 实际上,苏伊向来都喜欢把自己的年纪说小十岁,就算别人明明知道她说谎,也不能揭穿,谁要敢说她有三十五,当场就要翻脸。 要不是夜星宇恰好认识严小西,又恰好知道两人是母女,只是看长相来判断年纪,肯定会深信不疑。 圆嘟嘟的娃娃脸,水汪汪的大眼睛,白嫩嫩的好皮肤,胀鼓鼓的苹果肌,这一切完美相加,足以让她的外表年龄骤减十几岁,就算她声称自己只有二十,都有大把人信。 “你这是什么语气啊?难道二十五岁很老吗?”苏伊不满地嘀咕着。 她并不晓得,自己的年纪在夜星宇这里已经不是秘密,夜星宇认识严小西,知道两人是母女,她再怎么装嫩,也改变不了事实。 但夜星宇没有揭穿,他俩都已经发生了超友谊的亲密关系,这时候肯定是“同龄人”才不显尴尬,友人の母系列只在心里面想想就行了。 这情况有点好笑,苏伊明明已经三十五,却谎称自己二十五,而夜星宇这具身体的确只有二十五,可实际年纪却不可计量,他俩莫名奇妙地成了同龄人。 然而,夜星宇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具身体在不久之前还是个处,守身如玉二十五年,结果被一个三十几岁的孩子母亲夺走了初夜,是不是亏了? 不过,当他看向依偎在怀中的苏伊,那一对车头大灯亮瞎狗眼,便不得不感叹:这波不亏! 现在,战争结束了,天下太平了,激情褪去了,脑子也清醒了,夜星宇就想起不少疑点,便问道:“你之前叫我打麻将,又叫我喝酒,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苏伊反问道:“你不是为了我而来的吗?难道没听过我定下的五项测试?” 夜星宇直接懵逼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五项测试是什么玩意?驾照考试科目二吗? 两人经过一番沟通,才终于搞明白,原来这一切真的是个误会。 夜店,其实就是狩猎场,混迹在其中的男男女女,既是猎人,也是猎物。 苏伊身为夜店老板,不可能一直躲着不露面,免不了要经常现身,一来二去,很多人都知道花天酒地的老板是一位如花似玉的美娇娘,外号人称“苏有容”,并且还是单身。 如此一来,苏有容就火了,连带着花天酒地的生意也变得非常好,很快就成了离城夜场的经典代表。 许多自诩风流的男人慕名而来,就为了能亲眼目睹美女老板苏有容的绝世风采,看看她的配置是不是真有传言中那么豪华。 结果,苏伊的身边就出现了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追求者,越聚越多,令她不厌其烦。 一般的小苍蝇,场子里的保安就可以解决,但有些脸皮厚又有深厚背景的大苍蝇,就连苏伊也不方便得罪,否则她这家夜总会很可能就开不下去。 于是,苏伊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像是公开招标一样,当众扬言,无论是谁,只要通过她制定的五项测试,就能成为她苏有容的男人,但其中有任何一项无法通过,那就不好意思,只能说抱歉。 这其实是一种推脱的借口,但相对比较公平,不讲人情,唯才是举,只要有人能够通过五项测试,她苏伊也无话可说。 所谓的五项测试,其实就是五个条件。 第一是年龄,长相比较显老的通通淘汰。 别看苏伊已经三十五岁,可她对外宣称是二十五,大龄男她不喜欢,养一条小狼狗也还行。 这一项测试并不需要查验出生日期,只要看起来不显老,仍旧属于“青年”的范畴,就可以过关。 第二是身高,矮个子的男人全部出局。 虽说苏伊自己就是矮个子,只有一米六,可她就是喜欢高个子的男人,接吻的时候要踮着脚尖昂起头,而对方要扶着她的腰深情低首,这样亲起来才够味。 至于具体的过关标准,净身高至少要一米七五以上,不需要用尺子去量,看一眼就能知道大概。 第三是长相,这个没有硬性标准,得凭目测,不说有多帅,最起码要五官端正,别长得跟个外星人似的,看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生怕晚上做噩梦。 这一项其实也不难,因为苏伊所定下的要求不是“好看”,而是“不难看”,只要能拿到及格分,就能顺利通过。 前面三关被视为初选,综合起来就是“年纪轻+个子高+不难看”。 第230章 会产生误会,全都怪保安 初选无须苏伊亲自鉴定,只要找下面的工作人员目测审核一下,就知道合不合标准,只有初选达标,才能参加复选。 实际上,初选这三项都不难,但全部放一起,就没那么容易,只要有其中一条不合规范,就被直接淘汰。 可仍有不少人能够三项全过,进入后续的复选阶段,而后面那两项,才是真正令人绝望,堪称地狱级难度。 认真说起来,前面三项测试还比较正统规范,合乎情理,但后面两项测试就有些不可思议,让人费解。 第四项是赌桌测试,别的不赌,就打麻将,上桌打四圈血战到底,如果能赢过苏伊,那就算通关。 第五项是酒桌测试,跟苏伊对拼酒量,通常都是喝七十五度的辽东烧刀子,如果苏伊已经醉了,而你还没醉,那么恭喜你,终极大奖就是你的,苏大美人归你所有。 这两项鬼畜一般的变态测试都需要苏伊本人来亲自主持,听起来好像不难,实际难如登天。 首先就是苏伊的麻将技术非常好,二十几年的老麻友,会看牌,会记牌,会算牌,十打九赢,不是精于此道的老手,很难从她手中讨好。 当然,如果运气真的不错,赌桌上也可以顺利通关,但等上了酒桌,就没有半点取巧,打铁必须要靠本身硬。 苏伊的酒量是天生的,喝酒如喝水,对酒精的抵抗力非常强,生平跟人拼酒,未逢一败。 她就靠着这五项测试把无数追求者拒之门外,公开招标两年半,无一人全部通关。 也就是说,至今为止,夜星宇是第一个通过五项测试的男人,并且还是在他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下。 而之所以产生这种误会,全都怪那个保安,当夜星宇说出想见老板时,保安便误以为他是慕名而来的竞标者,毕竟夜星宇的外在条件摆在那里,初选三项全部合格,毫无疑义。 于是,保安在联系苏伊的时候,就这样直接汇报了,正好苏伊这边三缺一,便让夜星宇上来凑个角,顺便现场测试。 赌桌赢了之后又接着上酒桌,苏伊一直把夜星宇当成是来参加测试的追求者,根本没有产生怀疑。 偏偏夜星宇不是凡人,一路开着挂,轻松通过最后两项地狱级测试,不止赢了麻将,还把苏伊给喝到意乱情迷不能自己,最终在酒精的催化作用之下,干柴遇到烈火,一点即着,一烧就旺。 凭着夜星宇的外形条件,苏伊还是挺满意的,所以当她在赌桌和酒桌这两处战场先后败阵以后,就对这个男人深感佩服,平静已久的心湖止不住地泛起涟漪。 别看苏伊的举止稍显放浪,实际上她很孤傲,绝不会轻易动心,严守着自己的行为底线,结果在误打误撞之下,对夜星宇产生好感,进而发展为亲密战友。 等到苏伊说完五项测试的来龙去脉,夜星宇不禁感叹造化弄人。 明明他只是想打探一下情报,问几个问题,结果莫名奇妙的破了身,把严小西她亲娘给睡了! 而苏伊也在此刻才知道,原来夜星宇来找她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她的人,而是为了她所酿造的酒。 但是苏伊并没有表现出失望和生气,她反倒觉得有趣,认为这是上天安排的缘分,恐怕是命中注定。 解释清楚误会,夜星宇便开始询问正事。 首先就是花酒,苏伊承认是她自己私人酿造,但也是最近的事情,上个月才酿出来第一坛。 之所以叫花酒,不仅是因为苏伊采用了鲜花酿酒的手艺,使酒中带有花香,风味独特,还源于这家夜总会的名称,从“花天酒地”四个字当中提取出“花”和“酒”两个字,拼在一起就是花酒。 而瓶子是特地定制,数量不多,也就只灌了几瓶出来,一些摆在家里,偶尔自饮,另一些摆在吧台,被当成商品来出售。 但因为定价过高,又没有刻意去宣传推广,直到现在都无人问津,真正的购买者似乎从来没有。 既然这样,酒里面的毒又是怎么来的呢? 并且还不是普通之毒,而是无比独特的笑忘痴! 于是,夜星宇又问道:“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毒蝎的女人?” “毒蝎?不认识!”苏伊茫然地摇了摇头,“这是道上人给的绰号吗?在我印象中,离城的三教九流里面似乎没有这一号人物。” 就算没有放出神魂力,夜星宇也能立刻判断出,苏伊没有说谎,她是真不认识毒蝎。 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夜星宇的一只手正摸着苏伊的“良心”。 对方在听到“毒蝎”这个名字的时候,心跳很平稳,没有任何异常波动,代表她很诚实。 夜星宇接着又问:“那你认识苏俊喆吗?” “苏俊喆是离城第一家族苏家的继承人,离城人几乎都听过这个名字,你怎么突然问起他来?”苏伊有些不解。 夜星宇并没有解释,继续追问道:“你跟他有没有什么关系?” 苏伊愣了一下,脸色一变,含怒反问道:“你把我苏伊当成什么人?是那种可以随便跟男人上床的骚浪贱货吗?” 她一发怒,夜星宇就知道她误会了,赶紧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想着你姓苏,他也姓苏,你们之间有没有可能是亲戚?” 苏伊听到这话,才知道对方问的不是那方面,怒气也就消了不少,但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她真是搞不懂,两人都已经这样了,难道不应该说些温存缠绵的甜言蜜语吗?为什么会突然问出一大堆莫名奇妙的问题? 虽然心里不太爽,但苏伊还是认真答道:“我跟他都姓苏,却不是一家人,他们是离城第一大家族,做的都是大生意,动不动就上亿,而养育我的那个苏家虽然也有些名气,却比不上离城第一苏,我本人也只是听过苏俊喆这个名字,连真人都没见过,更加不可能有什么来往。” “可是……你应该认识苏俊喆的未婚妻吧?”夜星宇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问道,“她跟你女儿是好朋友,这一点你知道吗?” 第231章 线索至此断,凶手仍是谜 苏伊听到这一句,突然就慌了,一脸惊惶地看着夜星宇,期期艾艾地问道:“你……你……怎么知道……我有女儿?” 本来夜星宇不想提到这一茬,可他要问清楚毒酒之事,就必然绕不开严小西,因为那瓶毒酒是严小西拿给了吴楚君,最后才到了苏俊喆的手上。 所以,夜星宇只能坦白说道:“其实……我跟严小西认识……” 苏伊脸色惨白,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人扒光了衣服一样,毫无遮掩,难藏秘密。 实际上,从苏夜战争爆发开始,她就已经被扒光了,但是两种“扒光”的意义显然不同。 “你……”苏伊只说了一个字便沉默了,隔了好几秒钟,才接着说道,“我们两个的事情,可别告诉小西!” “那是当然!”夜星宇爽快地答应下来,他本来就打算瞒着。 他可以向苏伊承认,我认识你女儿,但绝不能对严小西坦白,我睡了你老妈。 前者能接受,而后者多半不能,搞不好会被剪刀伺候。 “你既然都知道我有个女儿,为什么还要跟我那样?你难道不嫌弃我老吗?”苏伊很认真地问着。 夜星宇微笑答道:“有女儿也没什么啊!为什么要嫌弃?这个很重要吗?在我眼中,你就跟二十来岁的大姑娘一样风华正茂!” 这可是大实话,他那时候酒劲上头,满**都是脑子,哪还会管得了其他?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先往旁边放一放,等日后再说! 另外,真要比老,这世上哪还有人比得过夜星宇他自己?在他面前,苏伊还真就是个年纪轻轻的大姑娘! 但哪知道,苏伊的下一句话就彻底颠覆了夜星宇的三观,她居然咬牙切齿地低声骂道:“这个死丫头,认识这种男人也不早点介绍给我,亏我平时那么疼她,还想自己吃独食?——哼!下个月零花钱减半!” 夜星宇很无语,有这样做人母亲的吗?严小西摊上你这样的老妈还真是头痛啊! 说起来,她们俩在性格方面的确有不少相似之处,真不愧是母女。 要是严小西听见亲妈的这句吐槽,肯定会大喊冤枉。 她对夜星宇的印象好坏参半,并不像苏伊这么认可,再加上她认为表姐张馨雨和夜星宇之间关系微妙,有点相爱相杀的感觉,怎可能乱牵红线? 最重要的是,她可以喊夜星宇一声“姐夫”,却绝不可能管他叫“爸”,这得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叫得出口? 要是等她发现,夜星宇已经从姐夫悄然升级成后爹,不知道会不会崩溃? 苏伊追问起夜星宇跟严小西的认识过程,夜星宇也就大概讲了一下,自然免不了要提到张馨雨和吴楚君。 等到苏伊搞明白了,就更加尴尬,因为张馨雨是她的外甥女啊! 张馨雨的母亲苏美,就是苏伊的姐姐,嫁给了张天根的独生子张翰林。 苏伊万万没想到,刚跟自己发生关系的这个男人不仅认识她女儿,还是她外甥女的大学同学,曾经被拿来做挡箭牌,这是怎样的孽缘? 虽然苏伊喜欢装嫩,但她毕竟年纪不小,又有了女儿,很多事情都能看得开。 她可没指望能跟夜星宇修成正果什么的,也许就只是这一夜的温柔缠绵,今后会怎样,她懒得去想。 所以苏伊很坦然,心中的尴尬也就持续了短短的几秒钟便已消失,她抬起头来望着夜星宇的眼睛,开口问道:“你到底想要打听什么?能不能直接说清楚!” 夜星宇想了想,还是决定坦诚相告,弯来拐去地问东问西也没什么意思,反倒有些麻烦,他只需要知道苏伊是不是在说谎就行了。 如果苏伊据实以答也就罢了,如果她想隐瞒什么,夜星宇还可以使出催眠的手段来套问真相。 普通人通常难以抵挡催眠,只是花费的时间有长有短,如果遇到意志坚定者,想要对其深度催眠,很可能要磨上一两个小时才能成功,比较麻烦。 催眠的好处就是不会对人造成伤害,被催眠者就像是做了个梦一样,醒来后会记不清楚细节,只有一点大概的模糊印象。 如果是对付恶人,就不需这么麻烦,直接搜魂就行,但搜魂的后遗症就比较严重,对无辜者使用这种手段就显得残忍无情,更何况是跟自己有了亲密关系的苏伊,更不可能对她搜魂。 夜星宇尽量用简短的语言把毒酒的事情大致讲了一遍,也说了酒中之毒是笑忘痴,而这种毒来自于国际杀手毒蝎。 苏伊听后大感震惊,没想到自己私酿的美酒竟然成了借刀杀人的工具。 要是苏俊喆有个三长两短,再顺着这条线索查到她苏伊头上,能否解释得清还是未知之数,那时候就是天大麻烦。 酒中为何有毒,是谁下的毒,苏伊通通不清楚,她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夜星宇,她跟苏俊喆无仇无怨,根本没有害人的理由。 夜星宇能够肯定,苏伊并没有说谎,她是清白的。 线索至此而中断,下毒凶手究竟是谁,成了不解之谜。 甚至难以确定,毒蝎有没有亲自参与到这个事件。 笑忘痴虽然是毒蝎的独门配方,但使用者不一定就是她,因为毒蝎曾经对外出售过好几种毒药,笑忘痴落到其他人手里也不足为奇。 夜星宇也感到无奈,他虽然拥有众多手段,却并非万能之神。 最近遭遇的两次危机都没有找出真凶,一个是飞机上的定时炸弹,另一个就是酒里面的笑忘痴。 唯一能够确认的就是,炸弹应该是针对他,而毒酒的目标是苏俊喆。 下毒之事已经没有时间继续追查,他只能给苏俊喆发了一条消息,让他最近小心防范,可以先动用苏家的力量暗中查探一下,看有没有其他的线索。 至于夜星宇,天一亮就要回帝都,林善雅既然在深更半夜打电话过来告急,肯定是遇到了大麻烦,他要先把林家那边的事情处理好,才有空闲帮苏大少解决问题。 …… 本书由公众号整理制作。关注vx,看书领现金红包! 第232章 握手时挑衅,原来想干架 天刚蒙蒙亮,夜星宇就离开了花天酒地夜总会,驾车来到小小孤儿院接上侯晓,一同赶往机场。 没钱看小说?送你现金or点币,限时1天领取!关注公·众·号,免费领! 早上八点半的飞机,时间比较紧,但夜星宇有车,直接上高速一路飞驰,没耽搁什么时间,提前一个小时抵达机场。 侯晓是第一次坐飞机,有点害怕,居然还问夜星宇:“万一飞机坏掉了怎么办?我们会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面对这种问题,夜星宇给出的回答是:“别怕,飞机上有降落伞。” 经常坐飞机的人都知道,航班受限的情况比较多,偶尔不准时,比如天气原因和航空管制等等,遇上了就只能算自己倒霉。 这次就晚点了将近一个小时,夜星宇带着侯晓在机场里逛了一下,顺便吃了早餐,随后听到广播通知,才来到登机口。 国内航线的短途航班已经取消了头等舱的设定,只有商务舱和经济舱可选,林善雅之前订的返程机票是商务舱,夜星宇给侯晓补订的机票也是商务舱。 但是,现在流行在购票的时候就选定位置,由于两张机票购买的时间有差异,两人的座位并不是靠在一起。 上了飞机之后,夜星宇先是看了一下机内环境,商务舱这边是双通道二十四座,分成四排,一排六个座位,两两相邻。 他的位置是在第三排左侧靠窗,而侯晓的位置是在第四排中间的右座,说远不算远,探个头就能看到,但要讲话沟通就很麻烦,如果能换到一起,显然更好。 这时候有两个选择,要么是夜星宇换到侯晓旁边,要么是侯晓换到夜星宇旁边,就看哪个乘客的面相比较和善,像是好说话的那种,那就问谁换。 但是,夜星宇看了看两个座位上的乘客,就有点搞不懂了。 这两个人居然都是同样的打扮,身穿黑西装,脸上戴着墨镜,身材高大魁梧,并且都是板寸头,要不是墨镜下面的鼻子和嘴巴看起来有差异,夜星宇还以为他俩是兄弟。 夜星宇先是询问第三排的这个乘客,对方只是冷冷地回答了一句“不换”。 他又去问了第四排的那个黑衣人,同样也被无情拒绝。 两个人都不愿意换座位,夜星宇就没办法了,他总不可能强人所难。 但他很快就发现一个问题,像这样戴墨镜的黑西装大汉,在这小小的商务舱里竟然不止两个,而是有八个,都是同样的打扮,留着同样的发型,身材都很健壮,明显是一路货色。 夜星宇放出神魂力一探,顿时就知道,这八个大汉都是古武者,但都是刚劲级别,层次太低。 再从八人的座位分布,还能发现一些端倪,他们应该是在保护重要人物,目标是坐在第三排中间的一对青年男女,这八个保镖就均匀分布在两人的前后左右。 那个年轻男人应该还不到三十岁,面容英俊,五官轮廓很有立体感,高眉骨,深眼窝,挺鼻梁,虽是黑发黑眼,外加黄色皮肤,但从面相来看,显然有一部分西方人的血统,应该是个混血儿。 女的要比男的稍稍年轻一些,肤白貌美,眉眼柔和,是纯正的东方人,但却将头发染成了时尚的红棕色,身上的挂饰配件也比较多,耳环项链戒指通通都有,全部都带有大粒钻石,晶莹璀璨。 这两个也不知道是哪个富贵人家走出来的公子小姐,光是那一身穿着打扮就价值不菲,尤其是那个女的,全身上下的首饰钻石加起来,少说价值几百万。 商务舱里面就那么一些乘客,很少有人说话,并不算嘈杂,夜星宇要求换座的声音能让很多人听见。 那个混血年轻人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就对着身旁的女人贴耳嘀咕了几句,那女人点点头,随后对其中一个保镖吩咐道:“把座位换给他。” 夜星宇含笑称谢,让侯晓坐过来到他旁边。 混血年轻人解开安全带站了起来,面带微笑,主动向夜星宇伸出手掌,操着纯正而流利的中文说道:“我叫托马斯,中文名字叫做李洋,很高兴认识你!” 他一站起来,就显得个子很高,竟然比夜星宇还要高出一小截,近乎一米九,并且体格匀称,肌肉饱满,不出意外的话,绝对是一个习武之人,并且还是有所成就的那种,比那八个保镖加起来还要厉害。 夜星宇还没坐下,便也伸出手来,跟李洋握在一起,嘴上回应道:“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英文名字暂时没有。” 握手礼最先源于西方,是中世纪时期骑士之间表示友好的方式,到了现代社会便通行于世界,成为最普遍的礼节。 在握手之时,力度要适当,两个男人之间可握得稍紧一些,以示热情,但如果用力过猛,那就不是表达友好善意,而是挑衅和较量。 李洋握手的力气很大,手如铁钳一般,普通人可受不了他这么捏,如果在他掌中的是几颗核桃,那么必将粉碎。 夜星宇却像是一点感觉也没有,脸上保持着微笑,手掌如钢铁浇铸,丝毫没有变样。 李洋把手放开,饶有兴致地看着夜星宇,朗声说道:“我听说过你,你在不久之前一战扬名,令人佩服,我也希望跟你比试一场,可以吗?” ——好家伙!怪不得一上来就捏核桃,原来是想干架啊! 对于这种无仇无怨的挑战要求,夜星宇通常都会拒绝,这并非怕事,而是没有必要。 他要是不停地打,不停地赢,就会不停地有人上门来找麻烦,没完没了。 人红事非多,不管他怎么做,相信都会有各种脏水泼过来,喷子杠精键盘侠,这些总是少不了,只要有人带节奏,肯定会惹来一些闲言碎语,不见得是好事。 所以夜星宇很干脆地摇头拒绝了:“不好意思!我不会跟你打!” 李洋微微一愣,他故意在握手时挑衅,就是想激起夜星宇的战意,没想到却被一口回绝,都不带考虑。 第233章 吾师钟瀚海,八极拳宗师 李洋转念一想,以为是自己没报出师门来历,名声不够响,对方可能有所轻视,便不愿接战。 于是,他又接着说道:“我师父是八极拳宗师钟瀚海,我是他的亲传弟子,从小习武至今超过二十年,我想这个身份应该足以成为挑战者了吧?” “钟瀚海?”夜星宇想了想,却摇了摇头,“没听过,也不认识。” 李洋愣了,他还以为自己的师父在天龙帝国很有名气,随便一提就应该是如雷贯耳,哪知道对方竟然没听过这号人物。 全身都是钻的年轻美女冷哼一声,一脸不屑地看着夜星宇,讥讽道:“钟老先生成名已有数十年,你居然没听过他的名字?还真是孤陋寡闻!” 夜星宇也不生气,呵呵笑道:“我小时候住在农村,后来为了上学才搬到城里,但也是贫穷落后的小县城,当然是孤陋寡闻,没听过这位钟老先生的大名也是正常。” 这番说辞带有一定的自嘲色彩,他不想出风头,也不怕被人瞧不起,你既然说我孤陋寡闻,那我就承认自己没见识,总行了吧? 事实上,他是真对“钟瀚海”这个名字没有印象,一方面是没有直接交集,另一方面也确实是对方名头不够响。 就正常情况来讲,夜星宇只会去记先天强者的名字,先天以下,皆为蝼蚁,他往往不去关注。 这就好比,千亿富翁的眼里只有别的千亿富翁,或者达到百亿级别,而只有十亿身家的富豪,基本可以忽略。 在华神通时代,这个钟瀚海绝对不是一流人物,还入不了华神通之法眼。 而在罗修时代,他生活于地下世界,对于各个有名的杀手或恐怖组织都有了解,可对于循规蹈矩的古武者,反倒没什么接触。 所以当李洋报出钟瀚海这个名字,夜星宇是真的没感觉,因为压根不认识。 而实际上,这个钟瀚海的名气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就看是从哪个方面去评价。 说他名气大,是因为他的修为很高,实力很强,可称宗师。 说他名气小,是因为他在本国渐渐被人遗忘,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了海外。 要知道,古武者一旦跨入内家行列,即为高手。 这其中,暗劲为名师,丹劲为大师,化劲为宗师。 这个钟瀚海既然是宗师,那么便是化劲级别的古武者,乃是高手中的高手,比起先天强者只差了一级,在俗世间必然拥有莫大的威望,不可能是无名之辈。 第234章 都坐下!别闹事! 当钟瀚海成为宗师的消息被徒弟李洋泄露出去以后,立刻就引起西方各国的关注,就算在国内,也有许多消息灵通人士有所耳闻。 钟瀚海当年的老东家,也就是天龙帝国十大豪门里面的荣家,就得到了这个消息,于是主动找上门来,由老家主荣老先生亲自出面,恳请钟瀚海回国,前往荣家坐镇。 但此时的钟瀚海早已淡泊名利,不想参与俗世间的争斗纠纷,便婉言拒绝了荣家的邀请。 不过碍于情面,他也答应荣家,将来在荣家有危难的时候定会出手相助。 随后,荣家又提出了联姻计划,让荣家的第一千金荣秀和钟瀚海的得意弟子李洋定亲,既加深了与钟瀚海之间的关系,又跟地中海的古老家族成为盟友,最后还招揽了一个潜力巨大的外姓女婿,可谓一举三得。 荣秀就是此刻坐在李洋身边的女子,本人也是帝都十二名媛之一,风评一般,性格特点就是比较爱炫耀,全身镶钻就不说了,出门的随行保镖团至少要坐满两辆车才够,这些黑西装大汉全都是荣秀的手下。 李洋的性格特点其实跟荣秀也有些相似,同样比较爱炫,但炫的方式不一样。 荣秀是炫富,他是炫武,在战胜对手的那一刻,能获得巨大满足。 如此一来,李洋就特别关注世界各国出现的年轻高手,为此还特地借助了家族力量和地下世界的情报网,对于那些新冒出来的年轻高手进行资料搜集,如果遇到合适的对手,他就会抽出时间前往挑战。 夜星宇和季常先之战也才过去几天,但因为是公开比武,旁观者甚众,所以关于他的个人情报已经被不少有心人搜集,其中就有地下世界的情报贩子。 李洋很容易就获取了夜星宇的相关资料,看过照片,知道长相,所以一眼就把夜星宇给认了出来。 说实话,他对夜星宇的兴趣非常浓厚,在取得情报资料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将夜星宇定为自己的下一个对手。 首先,李洋刚与荣秀订婚,他迫切想在未婚妻和荣家面前证明自己,就需要一场精彩的战斗。 其次,李洋初到天龙帝国,心急着一战扬名,迅速打出人气,就要找一个够份量的对手。 第三,夜星宇刚战胜了形意名家季常先,渐渐有了名气,又同为年轻人,非常适合成为李洋的踏脚石。 最后,是为了古武界固有的门派理念之争,正所谓“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太极讲究柔,八极讲究刚,理念相反,一文一武,时常被拿来做对比。 李洋练的是八极拳,便认为八极拳是世上最高明的拳术,而夜星宇打败季常先是用的太极拳,如果李洋能够打败夜星宇,从某方面来讲,也等同于八极打败了太极。 如此种种,便使得李洋非常渴望与夜星宇放手一战,哪知道两人也是有缘,相约不如偶遇,恰好在飞机上碰到,李洋心中大喜,便主动上前挑衅邀战。 在对待挑战这种事情上,东西方人的观念有一些不同。 东方古武者很重视名誉,输了就会影响心境,甚至产生魔障,所以在没把握的时侯,不轻易下战书。 而西方人更重视过程,虽然也在意胜负,却不像东方人那么执着,即使失败后会感到遗憾,但也不会因此而一蹶不振。 就比如李洋,他挑战各国的年轻高手,并非次次都能获胜,他也曾经失败过,但总体而言,胜率在八成以上,已经足够吓人。 这也是因为他所选择的对手都不是弱者,至少为同一级别,不会故意去找软柿子捏,要是对方实力普通,他还不乐意。 在夜星宇这里,李洋是第一次遭到了挑战拒绝,他以往的对手,个个都会应战,毕竟年轻人血气方刚,有了实力会很自傲,容不得半点挑衅,唯独夜星宇不想跟他打,就算报出师父的名头也没用,因为别人根本没听过钟瀚海的名字。 不过西方人的观念确实很独特,被拒绝了也不会马上放嘴炮各种羞辱,李洋只是很认真地对夜星宇说道:“我师父曾说,交流才能进步,比武的目的不是为了胜负之争,而是突破自我,获得成长,我希望你能再次考虑一下我的挑战提议,这不管是对你还是对我,都有好处。” 夜星宇呵呵笑道:“你师父没说错,以武会友确实有助于提高,不过我这个人实在不喜欢打架,所以只能让你失望了!——不过,我还是得谢谢你,给我们换了座位!” 见他态度坚决,李洋也不再强求,随口说了一两句客套话,便回到原来的位置坐下。 荣秀很是不满,撅着嘴说道:“他真像你说的那么厉害?怕是徒有虚名吧?生为一个武者,遇到挑战竟然退缩,这种人就是懦夫,难有成就,不可能是你的对手!” 她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座位又离得近,别说是夜星宇,就连侯小妹都听到了。 夜星宇听见了也无所谓,但侯小妹却不能忍,马上站起来,气呼呼地说道:“你这个女人真是三八,别人不想打就是懦夫?那我现在向你挑战,你来跟我打,你敢吗?你不敢就是懦夫!” 荣秀气得脸色发白,尖声叫道:“放肆,你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吗?信不信我抽死你!” 随着她的话音,八个身穿黑西装的墨镜大汉同时站了起来,一副咄咄逼人的凶狠神态,侯小妹吓得小脑袋一缩,顿时不敢说话。 夜星宇微一皱眉,低声喝道:“都坐下!别闹事!” 声音其实不大,但就像是天雷滚滚,在那几个人的脑袋里面轰然炸开,八个黑衣保镖同时一震,竟然抗拒不了这言出法随的力量,同时身子一软,跌坐到椅子上。 本就被吓到的侯小妹同样双腿一颤,乖乖坐回位子,但她与那些黑衣保镖的情况有所不同,她并没有遭受到精神冲击,只是单纯地听从了夜星宇的吩咐。 第235章 万千人海中,只有那一道倩影 荣秀、李洋以及其他乘客,还有机上服务的空姐们都没有受到影响,有个空姐发现乘客们起冲突,还想过来调解,但随即看到黑衣凶汉们都老老实实地坐了下去,便又打消了念头。 可荣秀还未解气,怒视着侯小妹,还想再发作几句,但她刚一张嘴,就看到夜星宇的目光朝着自己扫射过来。 霎时间,荣秀就感觉到双目刺痛无比,泪流不止,连眼睛都睁不开。 她顾不上发火,赶紧找面巾纸来擦眼泪。 李洋奇怪地看着未婚妻,问道:“你怎么了?为什么突然哭了?” 荣秀自己也说不出来原因,只能随口答道:“可能是眼睛进了沙子。” 李洋更觉怪异,这里是干净整洁的机舱内部,哪里来的风沙? 只是一句话,一瞪眼,因言语而起的冲突就被夜星宇轻易化解,双方相安无事。 黑衣保镖们搞不懂,为什么在刚才那一瞬间,脑袋像要裂开一样,意志近乎崩溃。 荣家大小姐也不明白,自己的眼睛出了什么问题,深感刺痛,泪流不止,用掉了半包面巾纸才终于缓过来。 神魂力量诡异无比,无形而有质,是等同于超能力一样的存在,别说是普通人,就连中低层次的古武者也无法理解和掌握这种力量,唯有巅峰境界的古武者,或修炼有成的修仙者,才能探索其中门道。 很多时候,夜星宇都是用强大的神魂力量来解决各种危机,往往无声无息,旁人不觉。 争端平息以后,飞机很快起飞,侯小妹把脑袋凑到舷窗边上,透过玻璃欣赏着高空和地面的美景,这些画面对于初次乘坐飞机的年轻人很有吸引力。 而夜星宇则双手抱胸,仰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心跳放缓,呼吸平稳,进入到半修炼状态。 对于他来说,神魂的修炼和肉身的修炼同样重要。 神魂强度可以不断积累,只在死亡和重生之时消耗巨大的能量,可通过长时间的沉睡来恢复。 而肉身会被天劫抹杀,每次重生就相当于洗档重来,但如果没有强大的肉身力量,单凭神魂之力,也无法抵挡天劫的侵袭和摧毁。 所以,两样都重要,两手都要抓,不能因为神魂强大就放弃肉身锻练,也不能因为肉身健壮而中止神魂修行,两者各有优势,互为补充,都是夜星宇的重要依仗。 只不过,因为神魂力量可以不断累积强化的缘故,他也就成了偏科生,神魂之力明显超过肉身之力,即使他身体孱弱,手无缚鸡之力,也可靠着强大神魂与先天强者周旋一二。 但因为神魂的特殊性,不像古武者那样擅长于近身搏杀,若是正面硬刚,作用就有限,如果在暗中使坏,绝对是一把好手,真正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别人被阴了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上次乘飞机,不知是谁在行李箱里放置了定时炸弹,半路惊醒夜星宇,搞出一记空中惊魂,而这次就没有出现任何险情,他安安静静地睡了三个多小时,直到飞机降落在帝都机场。 下飞机的时候,李洋又再一次提出了挑战的请求,可依然被夜星宇拒绝,荣秀看向夜星宇的目光更加的鄙夷和不屑。 但是夜星宇无所谓,我又不舔你,你怎么看我,是你的事,我一点也不在乎! 他一手拖着侯小妹的破烂旅行箱,一手拉着侯晓的手臂,随着人流慢悠悠地走出机场。 荣家行事比较高调,荣秀和李洋一现身,就有不少人上来迎接,场面看上去有点夸张,甚至都阻碍了机场出口的交通秩序。 还有一些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来凑热闹,一边打听是哪位明星抵达帝京,搞出这么大的排场,另一边还拿出手机从各个角度拍摄小视频,管他是什么情况,先发个朋友圈再说。 夜星宇拉着侯晓默默越过喧闹的人群,从侧边上钻了出来,一抬眼,在万千人海里面,就锁定了一道靓丽的身影。 她穿着浅色的羽绒服,脖子上缠着一条格子灰的围巾,下身是浅蓝色的修身牛仔裤,以及一双带有高跟的黑色长筒靴,整体搭配时尚靓丽,妩媚动人。 虽然她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墨镜,遮住了半张脸,但夜星宇还是一眼就把她认了出来,脸上不禁浮现笑容。 这是林善雅,她居然亲自来接机,让夜星宇有些感动。 现在的长风制药处于生死关头,有很多重要的事情都需要林大总裁亲自处理,她现在应该是忙得焦头烂额,却没想到会在此时出现在机场。 因为飞机起飞晚点,到这边的时间也是延后了将近一个小时,也就是说,林善雅足足等了一个小时,真是难能可贵。 “你怎么来了?”夜星宇拖着箱子走过去,微笑着打招呼。 “我特地来接你!”林善雅保持着一贯的孤傲和冰冷,脸上不见笑容,霸道总裁的气场尽显无遗。 “我真是受宠若惊啊!”夜星宇实话实话,林善雅的亲自接机确实让他很意外。 林善雅将目光稍稍偏转,看着夜星宇身后的侯小妹,问道:“怎么带了个小丫头?她是谁呢?不会是你的妹妹夜雪晴吧?” 她曾经搜集过夜星宇的基本资料,知道他有个妹妹,名叫夜雪晴,虽然没见过照片,但从年纪来判断,跟侯小妹差不多,便误以为侯晓就是夜雪晴。 夜星宇却摇了摇头:“她叫侯晓,不是雪晴,但一样是我妹妹,我跟他哥哥是好兄弟,但他哥哥发生了一些意外,英年早逝,以后就由我来照顾她,今后她会跟我们生活在一起,直到成年吧!” 侯晓听到两人对话,嘟着个嘴,略为不满地嘀咕道:“我不是小丫头,我已经十六岁成年了!” 其实从法律上来讲,十六岁虽然可以拿身份证,但真正的成年是从十八岁开始算起,不过像侯晓这样有故事的女孩子,认为自己是成年人就理所当然。 第236章 凶手没抓到,还栽了跟斗 夜星宇没理会侯小妹的嘀咕不满,指着林善雅介绍道:“这是我妻子,也是我老板,名字叫做林善雅,你可以叫她林姐姐,或者是善雅姐姐。” 林善雅看着侯晓,难得地露出温和笑容,开口说道:“你叫侯晓是吧?那我以后就叫你晓晓!现在要不要先去吃点东西?” 侯晓摇摇头:“谢谢!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 夜星宇解释道:“我们都吃了飞机餐,她还吃了两份,估计都吃撑了!” 林善雅便道:“那好,我们现在回去,车在外面,跟我来!” 说完,便主动牵起侯晓的小手,往外行去,夜星宇拖着箱子紧跟在后面。 到了停车场,把箱子放进车尾,林善雅皱眉道:“这箱子好旧,你就不知道从家里挑一个好一点的箱子吗?” 夜星宇连忙敷衍道:“能用就行了,旧一点没关系。” 他昨晚跟苏伊在沙发上大战了三百回合,等天亮了就去孤儿院接侯晓,随后赶赴机场,根本就没有回骊水南湾,哪有空去找箱子? 前一天晚上倒是回去了,却又跟王春香在林善雅的大床上躺了两个小时,起来的时候还纠缠过招,看到了一些不应该看到的东西。 这两天的香艳经历,夜星宇就只能死死地憋在心里面,不管林善雅怎么问,打死都不能说,就算心中有愧,也坚决不犯傻。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夜星宇刚这样想的时候,就听林善雅问道:“那边的事情处理得怎么样?没跟庄静和那个张馨雨发生点什么吧?” 夜星宇赶紧摆手:“事情都解决了,我都没见过张馨雨,跟庄静也是公事公办。” 林善雅倒也没有怀疑,招呼两人上车,随着车流缓慢驶出停车场。 “你这边呢?遇到了什么麻烦?”夜星宇坐在副驾驶位,扭头看向林善雅,脸色较为严肃。 他之前一直想问,但因为在公众场所,人多耳杂,不方便说话,现在到了车上,就可以好好把事情说清楚。 “李政不见了,而赵爷爷被人偷袭,差点丢了性命,但是下蛊的凶手却没抓到。”林善雅一边开车,一边扼要回答。 夜星宇愣了一下,这几个消息都挺让人意外,于是追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说具体情况!” 林善雅便开始详细解释:“我把爷爷中蛊的事情告诉了赵爷爷,让赵爷爷去盯住李政,结果就在昨天半夜,李政偷偷驾车外出,应该是与神秘凶手碰头接触,赵爷爷就跟了过去……” 原来,为了查出下蛊凶手,林善雅特地请来赵成盯住李政,下蛊之人如果不想让林长风死,隔一段时间,就必定会把带蛊的鲜花交给李政,让他放到老爷子的房间里面。 李政最近几天一直规规矩矩,没有任何异常,却在昨天半夜等林则慧熟睡之后,偷偷外出,鬼鬼祟祟,一直隐藏在暗处负责盯梢的赵成便跟在他后面,想要趁机抓住下蛊的凶手。 第237章 突如其来的远程狙杀 车子下了高速,进入市区地段,交通状况开始变得拥挤不堪。 天龙帝都称得上是全世界最繁华的大城市,常住人口已经超过五千万,车多人多,交通压力很大。 现在是午后时分,并不是特别拥堵,可一旦碰到红绿灯,多半就要耗点时间。 前面就是一个十字路口,交通灯显示还要等候一百多秒才能通行,林善雅缓缓将车停住,挂上空档,拉了手刹,脚也可以放松一下。 就在这时候,正闭目养神的夜星宇毫无征兆地将头一偏,他身前的挡风玻璃突然发出怪异的声响,同时布满了细密地蛛网式裂纹,而在碎裂的中心位置,有一个拇指粗的孔洞。 这是子弹射穿夹胶玻璃后所留下的弹孔,有人在朝夜星宇开枪,并且枪法异常精准,要是夜星宇没有躲闪,那颗子弹将会打爆他的脑袋。 但神奇无比的危险预知能力让夜星宇提前甩头,恰好避过这一枚子弹。 也就是说,在对方将要扣下扳机的那一瞬间,夜星宇已经先一步挪动了脑袋的位置,如果等到子弹出膛之后再开始闪避,那多半已经来不及了。 音速飞行的子弹没能射穿夜星宇的眉心,只从他耳朵边上掠过,将身后的座椅靠枕打穿,他本人毫发无伤。 神魂力量如潮水一般释放开来,向着前方延伸,几近光速,想要第一时间找出枪手的位置。 前后不到半秒钟,目标已经锁定,在距离一千五百米以外的某座高楼上,一个金发碧眼的外籍男子正架着狙击枪瞄准这边。 当夜星宇发现对方的同时,此人再一次扣下了扳机。 只不过,这一枪的目标并不是夜星宇,而是林善雅。 这个杀手很聪明,在第一枪失手之后,他就知道不可能再打中夜星宇,所以立刻转换目标,先杀林善雅。 如果林善雅死在夜星宇的面前,那夜星宇的心神必将受到极大影响,从而产生破绽,那么杀手就有第二次刺杀机会。 子弹在出膛之时,轨迹就已经被夜星宇的神魂力量捕捉到,但因为目标不是他,就很难被提前预知,等到发现子弹是射向林善雅时,想要将她拉开,已经来不及。 就算他能够及时推开林善雅,坐在林善雅后面的侯晓也无法幸免,所以不想有人死的话,夜星宇只能另想办法。 越是危急,越要镇定,强大的神魂急速运转,给夜星宇提供了光速一般的思考能力和反应速度,他当即凝聚起神魂力量,使出御物神通,全力减缓子弹的飞行速度,同时伸出自己的手掌挡在林善雅的面前。 这是准备徒手接弹,以手挡枪。 除了先天强者,没人敢这样做,就连化劲宗师也不敢。 因为狙击枪的威力要远远超过手枪和步枪,配上特殊的穿甲子弹,就连坦克的护甲钢板都能打穿,这样的恐怖威力,岂是血肉之躯能挡? 但是夜星宇不做无把握之事,他的神魂之强大匪夷所思,所释放出来的精神力量也无比惊人,先用无影无形的神魂力量大幅削减子弹的速度和威力,使原本快若闪电且威不可挡的狙击穿甲弹变慢变弱,这样就能够勉强用手去接。 可后果就是,手会受伤,免不了要受皮肉之苦。 由于神魂力量的影响,子弹的速度遽然变慢十倍不止,使夜星宇来得及赶在命中之前伸出手掌,弹头击穿空气的尖锐啸声竟然先到,这证明子弹的速度已经被降到音速以下,威力也同样减弱了许多倍。 “噗”的一声,子弹穿透汽车的前挡风玻璃,射向夜星宇的掌心。 五指一合,准确无比地捏住了这枚足有手指粗的狙击弹,但是强大的冲击力依旧给夜星宇的手指和手掌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五根手指全部破皮,鲜血淋漓,弹头也把手心戳破,卡在掌骨的缝隙里。 这时候,林善雅才有了一点反应,但仍然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射击者远在一千五百米以外,离得太远根本不会有枪声传过来,她只能听见玻璃被打穿的声音,和看到裂纹中心的两个弹孔。 夜星宇接住子弹以后,不顾左手受伤流血,右手五指并拢,一掌向上击出,只听见“嘭”的一声巨响,整个车顶被他一掌掀飞,顿时一片光明。 就在这时,又是一颗子弹射过来,打穿了汽车的油箱,使汽油通过破口往外流淌。 夜星宇以内劲发力震断了安全带,从座位上站起身来,两只大手分别伸出,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提起林善雅和侯晓,身子一纵,如同猿猴一般跳起几米高,瞬间到了旁边一辆大巴车的车顶。 杀手打出了第四枪,目标是漏出来的汽油,瞬间引起燃烧,并且很快就要爆炸。 但他还是晚了一步,这时候的夜星宇已经提着两个女人钻进了车流当中,几个闪身就消失不见,当车子发生爆炸的时候,他早就已经远离,躲到了安全之处。 远在一千五百米以外的杀手透过瞄准镜搜寻了几秒钟,但却一无所获,目标人物消失无踪,不晓得藏到了哪里,此次暗杀行动彻底失败。 金发碧眼的杀手发出一声叹息,迅速收起狙击枪拆解成几部分,并装进一个金属箱子里面,然后悄无声息地撤离现场。 一击不中,即刻远遁,这是一个合格杀手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他特意挑选了足够开阔的视野和足够远的距离进行狙击,并且周围环境也很安全,就算任务失败,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隔着一点五公里的距离,不使用望远设备,目标人物根本不会知道他是谁,甚至连他的具体位置都搞不清楚。 但他却不知道,夜星宇凭借着神魂探察,不仅知道他在哪,还认清了他的长相,如果以后见到,就是他的死期。 要不是因为林善雅和侯晓还在身边,夜星宇不放心她俩的安全,这个杀手就已经死定了。 第238章 S级杀手,三大枪神之一的威廉 神魂之力最擅长的就是侦察和感知,夜星宇可以遥遥锁定杀手的位置,迅速接近,一路追杀,花点时间就能将对方干掉。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他放弃了这次追杀,身边两个女人的安全更为重要,反正他已经记住了那张脸,相信此人还会出现。 杀手虽谨慎,但也有傲气,尤其是成名的杀手,绝不可能轻易言败,只要目标人物一天不死,他就还会策划下一次的刺杀行动。 这个人,只看他这几枪,再加上这张脸,夜星宇就能大概猜出对方身份。 威廉?史密斯,苏格兰人,只有三十几岁的年纪,却是地下世界的著名杀手,三大枪神之一,被评定为s级,目前不属于任何组织,自己接单做人命买卖。 说到杀手的评级系统,采用的是西方世界的实力等级划分标准,被广泛使用和普遍认可。 一共有六个评分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c级、b级、a级、s级、ss级和sss级。 被评定为s级的杀手,代表着此人曾经独力干掉过s级的目标,而s级目标的实力,大概等同于古武者体系里面的丹劲高手。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个最强大的势力,东方是天龙帝国,西方是神圣同盟,并称为“东帝西盟”。 古武源于东方,也盛行于天龙帝国,门派众多,不乏高手。 但是在西方,古武修行者却是极少数,很大一部分还是出走海外的华裔及其后代。 这也是因为东方的古武传承相对保守,通常秘而不宣,西方国家只能得到一些片面资料,一知半解,缺乏系统而详细的教学理论和经验,照猫画虎,很难练出成绩来。 像李洋这种算是特例,东方的古武者通常不会向西方人传授真功夫,那些广收西洋门人的,多半都是水平不高的混子,为了赚取生活费,自吹自擂糊弄老外,比如被王春香一拳ko的马老师。 在西盟,现代科技发达,更擅于借助科技的力量,比如擅使枪械的高手,再比如身穿机甲的战士,乃至于最为罕见的超能力觉醒者。 当然,还有类似于变种人的基因改造者,这虽然违反了法律,被世界各国政府明令禁止,但仍有不少财团和组织阳奉阴违,在秘密进行着基因方面的改造和研究。 在好几年前,黑市中就已经出现了基因药剂的交易流通,有些珍贵的基因药剂能卖出天价,堪比航母的价格。 如此一来,这个世界的能力者多不胜数,战斗类型五花八门,每一个类型的能力者都有各自的等阶体系,难以统一。 比如现今的天龙帝国,古武是最为流行的,内外各有三重劲,再加一个传说级别的先天境界,一共有七个层次。 但这套规则就不能用到西方的能力者身上,他们会采用另一套标准,比如变种人的等级划分,就是由地狱博士亲自制定,分为七个级别,从最弱的一级基因改造体,到最完美但却没有成功实现的七级基因改造体。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古武者和变种人都划分为七级,却不是逐级对应,一级基因改造体的实力大概等同于古武者第二重的刚劲,先天强者对应的是六级基因改造体,这也是当初地狱博士所创造出来的最强改造人。 至于七级基因改造体,只存在于地狱博士的疯狂构想之中,并没有实验成功,如果能成为现实的话,那可能就连华神通都没办法力挽狂澜,普通人类将会没有活路可走,必将被新人类所奴役。 而西盟那边对于实力等级的划分,更接近于地狱博士的七级分类系统,但却把不切实际的七级基因改造体给去掉,只有六级,最顶尖的sss强者,就等同于六级基因改造体,也相当于古武者里面的先天境界。 这一套能力者的划分体系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就已出现,据说是源自于世界排名第一的恐怖组织“原罪”,很快就成为地下世界的武力值评定标准,最后还得到了西盟所有国家的认可,并渐渐影响到东方古武界。 刚刚出现的这个威廉?史密斯,在西盟的地下世界赫赫有名,罗修还在世的时候就听过他的名字,并且看过他的资料,那时候的威廉就已经是s级杀手,战绩卓著,消灭了好几个同为s级的目标人物,被誉为世界三大枪神之一。 所谓的“枪神”,是指专精于枪械、射击水平达到神话境界的超绝人物,荣获这个称号的在当今世界只有三个人,东方只有一个,另两个在西方,而威廉就是其中之一。 西方国家没有古武传承,热衷于使用现代化的热武器,并且西盟绝大部分国家不禁枪,在三战以后,不少西方公民开始注重射击训练,枪法精准的比比皆是。 这样的结果,就容易造就出玩枪高手,很多西方国家的杀手刺客都会配备和使用现代化热武器。 而天龙帝国秉承着一贯的传统,平民严禁携枪,管控很严,好处是社会治安稳定,坏处就是普通人没有自卫能力,也从侧面衬托和体现了古武者的强悍。 面对一帮没有枪械的普通人,只是初学阶段的明劲古武者就可以一个打十个,而入门阶段的刚劲古武者更是能以一敌百。 并且,天龙帝国不仅禁枪械,还禁刀具,这就更夸张了,搞得现在的古武者大多都是练拳,练刀练剑的都得关起门来偷偷躲着练,不然就要被查水表,动不动就要没收罚款,还有一连串的警告和教育。 所以东西方的强者世界,风格迥异,差别很大。 东方古武者注重自身修行,往往不假外物,赤手空拳者居多,擅长正面战和近身战,并且有很多人都瞧不起那些摆弄枪械的,称其为歪门邪道。 但实际上,这是错误的,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有智慧,会使用工具,而不是单纯的只靠蛮力。 第239章 手掌差点被子弹打穿 根据天龙帝国国家安全部门的调查报告显示,自帝国成立以来,古武崛起,各派争雄,古武者不断涌现,在公民中的占比量越来越大。 但是,至少有超过一半的古武者是死于枪炮之下,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武功再高,也怕枪炮! 幸幸苦苦修炼了几十年,最后被一颗子弹轻易收割性命! 就连夜星宇,在枪神威廉的狙击之下,也要手掌受伤,若他没有神魂力量,只是一般的暗劲高手,恐怕已经含恨九泉。 所以,东帝西盟两极之争,看似东方很强,实际上西方也不弱。 天龙帝国拥有大量的古武者,而西方也有长枪短炮以及非常实用的各种黑科技。 像威廉这种人,把枪扔掉,可能还打不过一个天龙特警,而当他拿起了枪,他就是神,枪神! 你动作再快,能快得过子弹? 要知道子弹出膛时的速度多半不会低于音速,古武者的动作想要超过音速,连化劲宗师都做不到,只有先天强者才有可能。 但也不是说手上拿着一把枪就可以随便射杀古武者,古武者毕竟不是普通人,他们有着近乎第六感的危险预知,就算脑子没反应过来,身体也会下意识地进行躲闪,只要稍稍挪动一下,要么让对手一枪射空,要么避开要害部位,不会轻易就死。 越是修为高深的古武者,感知能力就越强,很可能你刚把枪口对准他,就算他眼睛没看见,也能马上察觉到威胁,身子一动,就已经不在原位了。 而古武者一旦动起来,身法鬼魅如风,速度快如闪电,行动轨迹难以预测掌握,别说是普通人,就连经过长期训练的职业军人都无法瞄准,多半打不中。 再加上,古武者的皮坚肉紧,生机强大,不会轻易就死,除非是命中要害,才能一枪毙命,否则光凭普通子弹,挨上七八枪都不见得会死,身负重伤也能迅速逃走,甚至绝境反杀。 所以,普通人想靠一把枪解决古武者,并不现实,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用几十把枪,将古武者堵在一个角落里疯狂扫射,哪怕对方练成了金钟罩和铁布衫,也要被打成马蜂窝。 但这种情况可遇不可求,理论上可以,现实中很难,想要用枪械击杀古武者,必须是枪法水准出神入化才可以,那已经不是凭眼睛去瞄准,而是凭感觉。 就像古武者跟不上子弹的速度,普通人的反应也跟不上古武者的动作,但枪神级别的杀手,就可以凭感觉出枪,精准命中,如有神助。 然而,再牛逼的枪法,也很难在近战中击毙内家级别的古武高手,一旦被近身,必定处于下风,所以无论枪法有多好,都要尽量拉开距离,先保证自身的安全。 第240章 郁闷的猎物和更加郁闷的猎手 “你……你你你……”侯小妹双眼瞪大,一脸的惊骇,搞不好心里面又开始怀疑夜星宇不是人,而是鬼。 “别紧张,这只是小伤而已,凭我的自愈能力很快就能恢复!”夜星宇淡淡说着,给出一个比较敷衍的解释。 侯小妹倒是相信了,虽然依旧感到震惊,心情却放松下来。 但林善雅却是疑虑未消,她好奇地多看了夜星宇几眼,想要追问,却最终还是忍住。 她毕竟是来自于大家族的千金小姐,见识过不少古武者,其中就包括赵成这尊高手,对于古武者所拥有的手段也略有所知。 内劲古武者虽然能够控制肌肉运动,阻隔气血流通,令伤口暂时封闭,不再流血,也不会撕裂,却没有如此惊人的自愈能力,受到刀伤或枪伤,还是需要包扎休养,才能逐渐痊愈。 而夜星宇手掌上那么严重的伤口,弹头几乎贯穿掌心,却在转瞬之间即恢复如初,简直就跟神迹一样,这分明不是古武者应该拥有的能力,近乎于魔法或仙术。 但是,对于夜星宇这个男人,林善雅渐渐习惯了他的各种神奇,似乎不管在他身上出现什么奇迹,都理所当然,不应大惊小怪。 所以,尽管林善雅好奇惊讶,却没有追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应当尊重对方的隐私,打破砂锅问到底并不是一个好习惯,她只需要知道,夜星宇在帮她,不会害她,就足够了。 夜星宇之所以手掌受伤,也是因为救她,如果不是用手帮她挡子弹,她已经死了,就连坐在她身后的侯晓也不能幸免。 改装的狙击枪再配上特制的穿甲弹,别说是两具血肉之躯,就连钢板都能打穿,也就是夜星宇非同寻常,拥有强大的神魂之力,能够先一步削弱子弹威力,不然哪能用手抵挡? 不管怎么说,夜星宇甘愿以身挡枪的举动,博得了林善雅的信任和感激,甚至产生了依赖。 这场突然而来的狙击刺杀发生在大街上,其他人听不见枪声,也看不见子弹,可一辆车子瞬间爆炸燃烧,还是引起了恐慌。 林善雅看着街道上乱糟糟的情景,向夜星宇问道:“我们要不要报警?” 夜星宇摇摇头:“不需要,道路监控已经拍下了画面,自然会有人来处理,我们还是先回去吧,警察应该会自己找上门来。” 侯小妹嘟哝着:“我的行李箱还在车上呢!衣服都烧没了!” 夜星宇摸出一张纸巾擦掉手上的血迹,漫不经心地说道:“没事!你那几件破衣服又不值钱,回头让你林姐姐给你买几套新的。” 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提着金属箱子的威廉已经乘上了一辆出租车,很快远去,离开了神魂探察的最大范围。 夜星宇也是无奈,要不是因为身边的两个女人,他早就追上去干掉这家伙了,哪会允许他开了枪还溜走? 事实上,威廉比夜星宇还要郁闷,本以为是势在必得的简单任务,却偏偏出了差错,连开四枪都没有干掉目标,这应该是他杀手生涯中的一大污点。 最让他想不通的就是,明明目标的评级只有a,却能躲过他这个s级枪神的连续狙击,还能把身边的女人给救下来,这也太特么离谱了! …… 威廉已经离开,夜星宇特地用神魂之力探查了一下附近的情况,没发现有其他枪手或可疑人物,他才带着林善雅和侯晓从隐蔽之处走出来。 因为事故而导致交通堵塞,车辆缓行,三人便往前步行了一小段路,才搭上出租车回到林家。 跨进大宅院的门,林善雅就问道:“你能不能猜得出,刚才的杀手是严少泽派来的,还是霍青书?” 在她看来,买凶杀人者,不外乎这两人。 严少泽曾被夜星宇当众打脸,丢尽脸面,嫌疑应该最大,动机也最充分;而霍青书被横刀夺爱,还遭到言语挤兑,也脱不了嫌疑。 夜星宇随口答道:“我又不是算命的,哪会晓得?” 威廉是不属于任何组织的自由杀手,钱给够就能让他办事,单从这一点来讲,买凶者可以是任何人,甚至不一定是严少泽和霍青书。 最近一连串的阴谋暗杀事件让夜星宇都感到焦头烂额,先是飞机上出现的炸弹,接着是苏俊喆手中的毒酒,没想到刚一回到帝都,又遭到枪手的狙击,这三起事件的幕后真凶都没有眉目线索。 好在刚才的杀手被夜星宇认了出来,是三大枪神之中的威廉,等到这家伙再次出现时,如果能将他抓到,直接搜魂就能知晓答案。 林善雅关切地叮嘱道:“你自己小心点,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以后说不定还会有杀手找上门来,你可千万不能出事!” 夜星宇淡然一笑:“你放心,想要我的命可不容易!下次还有杀手再来,说不定就能揪出幕后的主使者。” 看他说得笃定,林善雅倒也放宽了心,冷静说道:“我们先去看望赵爷爷吧,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把毒给逼出来。” 夜星宇点点头:“也行!没有蛊咒,你爷爷体内的蛊就不会突然发作,还是先给赵老爷子解毒比较好。” 三人快步行走在林家大宅内,穿堂过户,直入后院,一路上还看到好几个古武者把守在关键位置,见到林善雅走过来,都会点头行礼,尊称一声“大小姐”。 林善雅对夜星宇解释道:“自从昨晚赵爷爷出事以后,我就赶紧召来家族中的古武者,让他们做好老宅的防范工作,生怕被人钻了空子。” 夜星宇却摇了摇头,说道:“这几个古武者都只是入门层次,实力太逊,防范普通人绰绰有余,但是在高手面前就不够看,你们林家除了赵老爷子以外,就没有其他高手?” 林善雅轻叹一声,脸色有些不好看:“我们林家最厉害的古武者就是赵爷爷,没有第二个高手,并且因为长风制药严重亏损,一些较为势利的古武者都选择了离开,现在就只剩下六个,全都在这老宅里。” 第241章 唐家之毒,七步断魂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什么?只有六个古武者?”夜星宇简直不敢相信。 他还记得,先前在飞机上,那位钻石小姐的身边就有八个黑衣保镖,都是外家武者,多气派! 哪知道,像林家这样的名门望族,除去赵成,居然只有六个古武者,还不如别人家一个千金小姐的随行保镖多。 这也是由于夜星宇所处的高度不同,他见多了各种各样的高手,总觉得古武者不值钱,随处都能遇到。 可事实上,古武者不是大白菜,并不容易招揽,很多都服务于政府和军队,愿意给商人们看家护院处理麻烦的并不多。 而商人们做生意多半是和气生财,不会像黑帮一样成天打打杀杀,能用到古武者的地方其实并不多,没有古武者虽然不行,但养多了也是负担。 比较厉害的外家武者,年薪都是百万起,而内家高手更夸张,至少是千万级别,商人们肯定要把帐先算好,招揽古武者并不是越多越好,也要看自己的供养能力,养多了就是负担。 比如林家,在最辉煌的时候,资产过百亿,但古武者只有十几个,一年要为此支付两千多万的薪酬。 这其中还不包括赵成,赵成是分到股份的,他跟林长风是生死之交,关系不一样。 像赵成这样的内劲高手,在家族中是供奉级别,身份地位很高,平时根本不用做事,只在关键时刻出手。 比如严家的季常先,徐家的田丘,都属于这种。 而外家武者多半是担任保镖一类的工作,身份地位要低一些,有仆人的性质,老板走到哪,他们就跟到哪,空闲时候比较少,任务要繁重一些。 就好比荣秀的八个黑衣保镖,以及跟着庄明生的柴通,都是这种级别。 对于豪商家族来说,他们重视有威慑力的内家高手,而外家武者就不太看重,需求量也不大,给家族里面的几个重要人物配备一两个进行贴身保护就好了,除非是荣秀这样比较讲究排面的,出门要带八个保镖才够气派。 现在是秩序稳定的法制社会,不是兵荒马乱的战争年代,除非是有不择手段的生死仇家,不然没必要养着大批的古武者。 林家处事比较低调平和,很少得罪人,平时除了老爷子和林则威身边有保镖以外,家族的其他成员都没有这个待遇,招来的古武者主要是把守一些重要位置,比如药物研究所和贵重材料仓库等等。 再加上有赵成这尊高手坐镇,林家对武力方面的需求并不高,这也是林善雅对家人介绍夜星宇时,并不引起重视的原因。 不过在这个时候,林家被人针对,危机重重,就必须要有强大的武力来保证安全,仅凭赵成和几个二三流的古武者,实在有些不够看。 对此,夜星宇有些担忧,皱眉提醒道:“现在是多事之秋,安全力量还是得加强,尤其是你自己,我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你身边,你要是出事了,林家也就跟着完蛋!” 林善雅也是无可奈何,摇头道:“厉害的古武者本就难以招揽,以我们林家目前的情况,更是难上加难。” 她说的是事实,外家武者还好找,只要出得起高价,总能找到,可内劲高手就是有价无市,连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也不多,全都是个位数。 以林家目前这状况,庙都快塌了,哪容得下大佛?想要招揽到真正的高手,比登天还难。 夜星宇沉思着,不再说话,心中已经有了打算。 三人很快来到后院僻静处,林老爷子的卧室就在这里,足足有两个古武者守护着。 林善雅指着侧面的书房对夜星宇说道:“赵爷爷就在里面,叫我们不要打扰他,但已经大半天了还没有动静,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走!我们去看看!”夜星宇上前几步,伸手推门。 房门本已经上锁,但是在神魂力量的渗透之下,自己就弹开了,夜星宇轻轻松松把门推开,一步就跨了进去,林善雅和侯小妹赶紧跟上。 宽敞的书房内,赵成端坐在椅子上,双眼紧闭,脸色灰败,听到夜星宇等人进来的声音,只是微微一睁眼,便又耷拉下眼皮子,声音虚弱地说道:“这毒很厉害,难以逼出,我只能尽力压制,林家就先麻烦你了!” 所谓的“麻烦你”,就是让夜星宇守护林家,赵成现在身中奇毒,自身难保,已是有心无力。 夜星宇没有作出回应,目光落到赵成的右手上,只见他的整只右掌肿大了一圈,呈现出恐怖的青紫颜色,在虎口位置有一道长长的伤口,墨黑色的血液从中渗透出来,腥臭难闻。 “这是唐家的暗器之毒,七步断魂!”夜星宇一语道破天机。 “嗯?你说的是蜀中唐氏?”赵成双目暴睁,语气骇然。 “对!偷袭你的应该就是唐家人!”夜星宇淡淡答道,他想起了那个刺杀徐善诚的瘦驼背。 不过很明显,瘦驼背没有这个本事,弄伤赵成的另有其人,但也是唐家人。 “怪不得!那人的飞刀使得出神入化,我明明以为可以接住,可偏偏差了毫厘,反被伤了手!”惊骇过后的赵成目光黯然,认为自己难以活命。 传闻中了唐家的绝毒暗器,很少有人能活下来,他运集全身内气都逼不出体内的毒素,反倒有渐渐压制不住的迹象。 只听“七步断魂”这个名字,就知道此毒有多厉害,没有练出内气的古武者,走出七步的时间就要毒发身亡,也幸亏赵成突破至丹劲的境界,可以用内气抑制毒素发作,要不然早就身死当场。 【送红包】阅读福利来啦!你有最高888现金红包待抽取!关注weixin公众号【书友大本营】抽红包! 可内气并非无穷无尽,会被渐渐消耗,赵成根本没有时间去补充,此毒压得住一时,压不住一世,如果没有解药,终究是要气竭身亡。 原本赵成还存有一丝希望,可听到这是唐家之毒,立刻就丧失了信心,脸色黯然地垂下头去,不言不语。 第242章 无名毒经的真正主人竟然是他 心中才刚刚生出绝望的念头,赵成就听见夜星宇说道:“我去取解药过来,你们稍等一会。” ——什么?有解药? 赵成惊愕万分,抬起头来看向夜星宇,正待询问,可对方已经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外,转眼不见。 别说,夜星宇还真有解药。 蜀中唐氏有三绝:暗器、轻功、毒药。 其中,毒药一项排在最后,不是因为不够毒,而是因为唐家的暗器原本无毒,毒药是后面才加上去的。 唐家的祖先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一本无名毒经,记载有多种剧毒的配制方法,唐家人为了增强暗器的杀伤力,便将剧毒以特殊手段附着在暗器之上,使之成为杀手锏。 据传,毒经里面所记载的毒药有上百种,唐家人便将此毒经称之为,但其中能配制出来,并能广泛使用的毒药,只有十三种。 暗器上附毒,有利有弊,好处是明显提升杀伤力,打出去的暗器不用击中要害,只需割破皮,就能致对手于死地。 但坏处也有,如果误伤他人,或是因为不小心自己沾上毒药,那就只能等死。 于是,唐家人在制毒的同时,也在想方设法地研制解药,以避免悲剧发生。 经过无数代人的努力,唐家倒是有了一点成绩,先后成功制作出四种剧毒的解药,而剩下九种依旧无解,七步断魂正是九种无解之毒其中的一种。 而夜星宇曾经醉心于医术和毒术,那本无名毒经其实就是他的草稿记录本,相当于实验日志,结果他被天劫给弄死了,毒经留了下来,后来被唐家先祖捡到,视为至宝。 也就是说,所谓的,上面的各种剧毒全都是夜星宇鼓捣出来的。 但里面有很多记载都处于未完成的试验阶段,并不能依法制作,所以唐家人揣摩许久,也只能弄出十三种毒药。 至于七步断魂,唐家研究了许多年,都无法配制出解药,而夜星宇却可以。 他在医毒两方面的造诣都比唐家牛逼百倍,能制毒,多半也能解毒。 唐家目前所用的十三种绝毒对他来说完全没有秘密可言,都是他玩剩下的东西,所以他一眼就能看出赵成是中了七步断魂。 恰好,他从凉山藏宝库里带回来不少丹毒之药,其中就有七步断魂的解药。 实际上,就算没有解药,他凭着神魂之力,也可以帮赵成解毒,但这样就不好解释。 神魂之力对于古武者来说还是未知之谜,只有打通生死玄关的古武者,才有资格接触到精神层面的力量,即使是丹劲高手,也只能掌握和使用来自于肉身的物质力量。 林善雅和侯晓不是古武者,不知道“唐家”意味着什么,听到夜星宇说去拿解药,并没有觉得不对。 可赵成不一样,他很早就听说过,唐家之剧毒是独门秘制,解药从不外传,也就无人可解,夜星宇怎么可能会有解药? 还没等他想明白,夜星宇就已经回来了,他还真的拿出了一枚黑褐色的药丸,比黄豆略大,散发着淡淡的草腥味道。 夜星宇将药丸递给赵成,对他说道:“直接服下,无须行气,最多三分钟,毒素就会清除。” 赵成将信将疑地接过药丸,看到夜星宇话音笃定,表情严肃,不像是开玩笑,便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思,将药丸扔进嘴里吞下。 结果真就像夜星宇所说的那样,药丸一旦下肚,在胃里化开,就开始产生效用,赵成灰败的脸色渐渐好转,开始变得红润,肿胀的右手也随之恢复正常,伤口中渗出来的血液由黑转红,明显就是驱毒成功的迹象。 “果然是解药!” 赵成又惊又喜,瞬间站起,只感觉全身上下气血通畅,毫无阻碍,体内毒素已消失无踪。 “你怎么会有唐家的独门解药?”赵成兴奋异常,连忙追问。 夜星宇微微一笑:“我精通医术,当然也会解毒,天下间的毒药大多都难不倒我!” 赵成不懂医,不明白夜星宇说的是真是假,但他不会去随便怀疑,因为自己的命是对方所救,夜星宇说得再离谱一些,他也会信。 林善雅看到赵成的气色好转,很是高兴,开口问道:“赵爷爷,您已经完全没事了吧?” 赵成点点头,很是肯定地答复道:“毒已全解,恢复如初,看来是我老头子命不该绝!” 说罢,他的目光又转向夜星宇,脸上露出欣慰笑容:“这还多亏了星宇,你可嫁了一个有本事的好丈夫呀!” 林善雅的俏脸上闪过一抹红晕,不知该如何接话,偷偷瞄了夜星宇一眼,便转过头去。 受到赞誉的夜星宇脸色如常,淡淡说道:“赵老爷子这边搞定了,我们现在去看看林老爷子,把他体内的蛊也给弄出来。” 林长风中蛊一事在整个林家只有他们几个知道,林善雅和赵成都非常担忧,林长风一天不站起来,他们两个的心里面总是觉得不安稳,生怕有变,要不是为了引蛇出洞,怕是早就忍不住请夜星宇出手施救了。 这时候听见夜星宇说要解蛊,个个都兴奋难耐,很快就从书房里走出来,又转入林长风的卧房。 林长风此时未睡,正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不晓得在思考些什么。 他还不知道赵成中了暗算在隔壁书房运功逼毒,更不知道自己被人下了蛊,看到一帮人走进来,意识到可能有事发生,便问道:“有什么事吗?” 林善雅想要解释,却被夜星宇制止,贴耳对她轻声说道:“先驱蛊再说。” 随后,也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夜星宇疾步上前,手臂一挥,就将盖在林长风身上的厚棉被整个掀起,甩到旁边地上。 林长风大惊,不知道这个孙女婿要搞什么鬼,正待发问,但还没来得及张口,就已经失去了意识。 这是因为夜星宇在掀开棉被之后,手指轻拂,隔着睡衣准确地点中了林长风的几个穴位,促使他昏迷。 第243章 装神弄鬼,神魂驱蛊 赵成和林善雅都知道夜星宇是要帮林长风驱蛊,不管他是掀被子,还是让人昏迷,都不觉得意外,就只是站在旁边默默看着。 接下来,夜星宇将老人的衣袖和裤管高高卷起,露出两只胳膊和两条腿。 解蛊不像解毒,他对蛊了解不深,无药可用,只能靠神魂力找出林长风体内的蛊,再将蛊杀死,或者是逼出来。 直接灭杀可能会产生后遗症,因为蛊乃是经过变异的毒虫,死后的尸体也是带毒的,留在人体内多半会有不好的影响,最好是想办法让蛊离开人体,再把它弄死,这样就不会有后患。 夜星宇轻轻按住老人的头顶,另一只手比划个手势,掐指成诀,嘴里念念有词,像是道士先生驱鬼作法。 之所以这样故弄玄虚,是他习惯了用装神弄鬼来掩饰神魂力量,世人比较能接受这种封建迷信式的驱邪手段,要是不搞这一套,反而会激起他人的好奇心,免不了问东问西,不好解释。 旁观的几个人气都不敢喘,几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夜星宇扮演茅山道士,同时密切注意着林长风的情况。 夜星宇又不是第一次演神棍,手法熟练,似模似样,根本不会有人怀疑,每一道看向他的目光都带着浓浓的敬意。 一边念叨着连自己都听不懂的爪哇咒语,一边释放出神魂力量渗透进入林长风体内,很快就发现了目标。 一共有四只蛊,都是同一种类,分别位于林长风的四肢,藏在皮下组织当中。 就是这四只蛊阻碍了气血的流通,导致林长风四肢瘫痪不能使力,并且蛊还有毒,毒素上行至脑,能够影响到神经系统,致使林长风头脑昏沉,时常酣睡。 “起!” 夜星宇低喝一声,神魂力量化作无形刺针戳在蛊的身上,那四只蛊感应到危险,仓惶逃窜。 只见林长风的四肢表面各自隆起一道长条状的小鼓包,像是有一条蚯蚓在其体内钻动,四处游走。 这副景象有些恐怖吓人,林善雅和侯小妹都看得面无血色,暗自心惊,唯有赵成还能保持着足够的镇静。 蛊也是生物,有着本能的智慧,知道自己不能脱离宿主而独自生存,虽在皮下乱窜,却始终不愿离开宿主的身体。 但无奈神魂之力过于强大,绝非这小小虫子能够抵抗,它们只要还在林长风的体内,就要受到无尽的折磨,如同放在烈火上炙烤,生命力急速流失。 终于,四只蛊虫禁受不住,纷纷破体而出,从表皮上钻出一个小孔逃了出来。 离开人体的蛊,就像是没有水的鱼,用不了多久就要死,但是在死之前,如果能找到下一位宿主,又可以继续存活下去。 钻出表皮的蛊虫绝不会甘心受死,一发现床边有人,立刻身子一弓,像是箭矢一样弹出去,其中三只射向夜星宇,最后一只的目标是林善雅。 可神魂之力如影随形,四只蛊虫刚一起跳,便被灭杀,立刻从半空中坠落,掉到床上,一动不动,死了个通透。 直到这时候,众人才看清楚这种蛊虫的模样,有点像是蜈蚣,但身体很小,比普通的蜈蚣要小好几倍。 与蜈蚣相比,它没有触须,腿足也很短,分不清楚哪边是头部,大体为赤红颜色,只在正中有一道青色细线贯穿首尾。 第244章 安全防范,另有打算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林善雅赶紧帮着夜星宇解释道:“爷爷,您不能动是因为被人下了蛊,而不是生病的原因,他刚才是为了帮您驱蛊才有所冒犯,您可别生气啊!” 说着,林善雅就把创可贴揭开,先把一张贴在爷爷的腿上。 这一下触碰,立刻就让林长风心头一动,脸色古怪。 自从被人下蛊之后,他的手脚早就已经丧失知觉,仿佛不属于自己,此刻却突然有了清晰触感,当然就觉得很奇怪。 于是,他尝试曲腿,腿就折了起来,又试着抬手,手臂也能动了。 林长风又惊又喜,不可置信地大喊道:“我……我居然……能动了?” 处理完虫尸的赵成刚刚推门进来,就看到林长风曲腿抬臂,心中高兴,哈哈大笑着:“林老哥,你可终于恢复了!” 林善雅一边贴着止血胶布,随手将袖子和裤管捋下来,一边向爷爷解释着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连同昨日赵成追踪李政的经过也全都说了一遍。 没钱看小说?送你现金or点币,限时1天领取!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免费领! 林长风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瘫痪在床竟然不是天意,而是人为。 更没想到的是,这不是病,也不是毒,而是只在传说故事里面出现的蛊。 究竟是谁下的手?又是哪一方势力想对付林家? 任凭林长风绞尽脑汁,也猜测不出真相。 不管是长风制药还是万相学院,林家一直都是规规矩矩地挣钱,也没得罪过谁,为何会遭此大劫? 在家族生意上,长风制药频频受挫,明显是有一股势力在背后推动打压,林长风嘴上不说,心里却清楚得很,但他有心无力,只能隐忍。 如今才知道,这隐藏在暗中的幕后黑手不仅是在商场上发力,竟然还对自己下蛊,令他林长风卧病在床,只能睁睁睁地看着一手创立的长风制药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 得知真相的林长风彻底怒了,这幕后黑手实在做得太绝,不仅谋财,还要害命,分明不给林家活路,就连暗中下蛊这种事情都能做得出来,简直欺人太甚! 这次是自己这个糟老头子,下次指不定是谁,或许就是新任掌舵者林善雅,要是这个最疼爱的亲孙女有个三长两短,林长风就算拼了老命,闹个家破人亡,也要让元凶付出惨重代价。 听完这些事情,林长风无比感激地看着夜星宇:“孩子,刚才真是错怪你了,要不是你在我林家,我老头子死了都是个糊涂鬼!” 夜星宇回以微笑,淡定说道:“因为昨晚的事情,下蛊者已经明白自己暴露,说不定还会用出什么阴险手段,所以必须得加强林家的安全防御!” 林长风点点头,问道:“你有没有具体方案?” 夜星宇答道:“首先,要把家族中的重要人物召回老宅,暂时不要随意外出,以免给人可趁之机,尤其是林则慧!李政与外人勾结,不知道有没有告诉林则慧,如果她知道一些情报,搞不好会被灭口!” “对!我忘了这一茬!”赵成深感赞同,立刻出声附和,“我现在就去找小慧,亲自把她接过来,顺便问问她是否知道什么情报!” 夜星宇却是一摆手:“把人接过来就好,问话就让我来吧!我可以判断她是否有所隐瞒!” “好,我现在就去,迟恐生变!”赵成说完,也不耽搁,直接就雷厉风行地离开了。 林长风也很赞同夜星宇的看法,便对林善雅吩咐道:“小雅,你以我的名义,把外面的家族成员全都叫回来,让他们暂时先在老宅住一阵子,如果有人不听打招呼,就随他去吧!死了活该!” 林善雅连声答应,马上用手机发消息通知各个家族成员。 没等她忙完,夜星宇便说道:“没有了李政,带蛊的鲜花就送不进来,在对手看来,林老爷子必死无疑,活不了太久,但为了麻痹敌人,还得劳烦老爷子继续装病,不要让人生疑,就算是对家人也如此,难保其中没有第二个李政!” 林长风听得连连点头:“不错,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底牌翻出来,我还得继续赖在床上,这样既可以麻痹敌人,又可以争取到不少时间。” 夜星宇继续说道:“除了赵老爷子这一个高手,目前的林家缺乏足够的防御力量,只有六个普通古武者,很难做好保护工作,必须得加强这方面的实力。” “说得有道理!”林长风也承认这一点,“对手已经不择手段,我们不得不防!” “可现在去紧急招募,恐怕已经来不及,也很难有结果。”林善雅皱起眉头,分析着当前的情况,“我们林家的声势大不如前,难以吸引强大的古武者,反倒容易招来奸细,被对手安插卧底。” 夜星宇含笑点头:“确实是这样,所以我另有一个打算。” “哦?说来听听!”林善雅很好奇。 夜星宇没有直接讲想法,而是先问:“林家现在这六个古武者,忠心程度怎么样?” 林善雅略微思考了一下,才慎重说道:“我觉得应该没有问题,他们多多少少都受过我们林家的恩惠,现在外面传言满天飞,都说林家快倒了,不能呆了,陆陆续续走了好几个古武者,可他们几个却都留了下来,应该是轻利益而重情义之辈。” 夜星宇微微颔首:“如果都是忠心耿耿的可用之人,我倒是可以指点他们一下,说不定能在短期内取得巨大进步。” 林善雅却摇摇头,对此很是怀疑:“习武是靠长年累月的勤练不辍,现在来临时抱佛脚,应该没有太大用处吧?” 夜星宇呵呵一笑:“看看吧!说不定效果显著呢!” 虽然林善雅依旧不信,却也没有再问,夜星宇想要指点,那就让他去指点吧,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一些。 夜星宇转头看了一眼林长风:“以后林老爷子的安全就由赵老爷子亲自负责,相信有他在,不会出什么大事!” 第245章 警方上门,调查案件 林长风是林家的主心骨,绝不能轻易倒下,否则会引起林家大乱,被外人抓住机会。 所以,他的安全非常重要,就算是足不出户,为了稳妥起见,夜星宇也强烈建议,让林家最厉害的丹劲高手赵成来贴身保护。 随后,夜星宇又看向林善雅:“在六个古武者里面,挑选两个来保护你,时刻紧跟左右。你现在身份关键,很容易成为下手目标,不得不防!至于剩下四人,就留守老宅,做好防范工作!” 除了林长风以外,身为长风制药董事长的林善雅,就是林家第二号关键人物,也要重点对待。 对于夜星宇的这几个提议,都很合情合理,并没有引起反驳,林氏两爷孙都默然接受。 夜星宇又接着对林善雅说道:“靠他人守护,终究不如自己有实力来得妥当,所以从今天开始,你要跟着我一起练武,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你拥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听呆了。 这是开的什么玩笑?都已经是成年人了,现在才来练武,会不会太晚了? 如果刚才那个提议是临时抱佛脚,那现在这个算什么?白日做梦?异想天开? “这个……似乎有些不妥当吧?”林长风就觉得有些胡闹,但没有明摆着说,而是采用委婉的语言来劝阻。 林善雅就更直接一点,没好气地瞪了夜星宇一眼,反问道:“你是故意拿我寻开心是吧?你看我这样子像是练武的料?没个十几二十年的苦功,能跟人打?” “这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夜星宇一脸严肃地解释着,“我不是让你按步就班地从头开始练,而是走捷径,大概只需要一两天,你就不比外面那几个古武者差多少!” “什么?一两天?”众人再次听傻。 这特么越说越离谱了! 如果一两天就能让一个普通弱女子变成身手高强的古武者,那天底下的古武者就真是大白菜了,打包批发,买一打送一打,快递包邮顺风到家,七天无理由全额退款。 这谁信? 没人信! 一个个都眼神古怪地看着夜星宇,表情尴尬,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大概是当成冷笑话来听。 夜星宇也认为这不好解释,要让他们相信,最终只能靠事实证明,便不再多说,转而言道:“除了武装力量要加强,老宅的风水磁场也要改动一下,对大家的精神和身体有益处,也对心怀叵测的宵小有震慑作用。” “你还懂风水?”林长风听得又惊又奇,这可是流传了几千年的黑科技,玄之又玄,一般都是像他这种年纪的老古董在琢磨,年轻人哪知道这个? 夜星宇微微一笑,非常谦虚地回道:“我曾经研究过一阵子,略知一二。” 林长风还真是服了,这孙女婿真是无所不能啊,各种稀奇古怪的知识体系都有涉猎,能解毒,能驱蛊,还懂风水之术,那刚才所说的一两天变身古武者,是不是真有可能? 第246章 出手试招,甘拜下风 夜星宇分别与两人握手,随后指着靠椅说道:“先请坐,有话慢慢说!” 于琛却摆摆手:“大家都是练武之人,坐就不必了,站一会儿不碍事,还是先来谈谈今天下午的枪击案。” 接下来,何建修便开始复述案情:“在今天下午一点二十二分,在南五环建业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事故,一辆等候红绿灯的汽车突然爆炸燃烧,疑似恐怖分子在搞破坏,我们特警队马上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于途中接到指示,全力协助并配合于琛探员。” 于琛接着说道:“现在这起案件由我来负责,当时在现场勘察时,我们发现了三颗子弹头,是特制的狙击枪穿甲弹,燃烧车辆属于你们林家,车顶部在爆炸发生前就已脱离,是被古武高手用强大的力量击飞,我想应该是这位夜先生的手段吧?” “没错,是我做的!”夜星宇并不否认,路口肯定有道路监控,也肯定拍下了那一幕,想赖也赖不掉。 “那我想问问,夜先生对这起事件有什么看法?”于琛又用那种老鹰一般的眼神紧盯着夜星宇。 而夜星宇却很随意地耸耸肩,淡然说道:“当然是有人想要我的命,搞把狙击枪来阴我,巴不得能一枪打爆我的脑袋!” 于琛又问道:“你知道枪手是谁吗?” “当然不知道!”夜星宇摇摇头:“既然用到了狙击枪,那他肯定人在远处,我又没有千里眼,怎么可能看得见?我只知道子弹是从哪个方向射过来,具体的狙击点就摸不清楚。” 于琛继续追问道:“我看过烧毁车辆上的弹孔位置,凶手的枪法非常精准,以一般古武者的实力,很难避得开,更何况你车里面还有两个女人。而凶手的第二枪,射击目标是驾驶者林善雅小姐,你是如何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还能使她们不受到伤害?” 夜星宇微微一笑,简单答道:“因为我不是一般的古武者,想拿着一把狙击枪来干掉我,简直是异想天开!” “那好!我想试试夜先生的实力,得罪了!” 最后三个字一出口,于琛突然暴起,一拳击出,直取夜星宇面门。 这一拳奇快无比,打出刺耳的尖啸声,像是一枚出膛炮弹,势不可挡。 可拳至半途,便遽然停止,因为夜星宇的手掌拦在了前面,五指撑开,像布包石头一样,将拳头牢牢握住,不得寸进。 并且拳上的劲力在接触的一瞬间就已经被完全化解,像是打到了一团棉花上,无处着力,这是相当高明的化劲手法。 于琛没有作罢,而是用另一只手,再出一拳,击向夜星宇胸膛。 这一拳更快,如狂风飞舞,同样有摄人心魄的尖啸声。 夜星宇也有两只手,五指并拢如刀,抬手截击,快如闪电,在于琛的手腕底部向上一斩,使出截脉的手法,阻隔了对方的劲力传递。 于琛的拳头虽然击中,但已无力,简直就跟挠痒痒一般,毫无用处。 连出两拳,皆受所制,于琛已落在下风,而夜星宇轻松写意,明显未出全力。 “英雄出少年,果然厉害!”于琛不得不佩服。 夜星宇松开了手,含笑道:“于先生的风啸拳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大成境界,造诣非凡!” 于琛是衷心赞叹,夜星宇却是商业吹捧,对方的实力虽然也入了内家境界,却还不如季常先,就算是突然袭击,也根本不能对夜星宇造成半点威胁。 但夜星宇也没说错,风啸拳以速度见长,遵循着“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道理,如果能达到“出拳如劲风,尖啸如响箭”的地步,的确是炉火纯青的大成水准,再进一步,便是登峰造极之圆满境界。 于琛之所以出手试探,是因为对夜星宇存有怀疑,他要先来证实,对方的实力究竟达到哪一步。 他听说过夜星宇与季常先的观雨台一战,也看了不久之前的枪击现场监控视频,但他不相信年纪轻轻的夜星宇会有这么厉害,所以决定亲手一试。 事实证明,夜星宇能够击败季常先,并躲过厉害枪手的狙杀,并非浪得虚名,而是真有本事。 至少于琛知道,夜星宇的实力远远超过自己,就算他和何健修联手,也不够看。 确认过身手,于琛便从衣兜里拿出几张照片,像扑克牌一样在手上捋开,表情严肃地问道:“根据我们的情报分析,这几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这其中有没有你认识的?” 一共有三张照片,正中间那张赫然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壮年男子,正是狙杀夜星宇的枪神杀手威廉?史密斯。 而另两张照片都是黑发黑眼的东方人,却不是其他两位枪神,夜星宇并不认识,估计也是用枪的高手,起码有a级水准。 但是夜星宇却摇了摇头,一口否认道:“都不认识!” 他现在的身份不是罗修,而是夜星宇,不认识是应该的,认识才不正常,如果指出枪神威廉,还要跟警方解释其中缘由,徒增麻烦,倒不如直接装傻。 就算他说认识也没有用,这并非什么证据,警方不能直接抓人,最多是盯紧对方的行踪。 可这样反而不好,威廉躲起来不冒头,夜星宇就没有抓住他的机会。 于琛倒也没有怀疑,收起手中照片,认真说道:“我知道你跟严少泽有恩怨,但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他做的,如果你觉得生命受到威胁,可以向警方请求协助,我们会暂时派遣高手对你进行贴身保护,但在此期间,你要听从安排,全力配合我们的工作。” 夜星宇立刻摆手,毫不犹豫地拒绝道:“不必了!我的安全就由我自己负责!” 他必须得拒绝,要是整天有政府部门的人跟在身后盯着,很多事情都无法放手去做。 更何况,就凭这些人,还真没办法保障他的安全。 对方可是枪神,靠的是远程狙击,就算是来个丹劲高手贴身保护,也做不到万无一失。 第247章 长得不丑,不怕见人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看到夜星宇态度坚决,于琛也不勉强,他知道练武之人都有勇气和傲气,不愿假借他人之力也很正常,很多人宁愿死也不肯丢面子,遭遇刺杀就寻求庇护,多半要被武林同道瞧不起,不论最终结果如何,名声算是毁了一半。 于琛又道:“这次来,一方面是询问一下你这边的情况,看看对案情侦破有没有帮助,另一方面还有一件重要事情,就顺便通知你一下,希望你做好心理准备。” “哦?是什么重要事情?”夜星宇好奇问道。 于琛的表情变得非常肃穆,沉声答道:“龙头指名道姓要见你,但不是现在,等到他处理完一些事情,会通知你去见他。” “龙头?龙修文?他要见我?”夜星宇明显愣了一下。 于琛和几位特警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这个年轻人竟敢直呼龙头大名,那是相当无礼。 夜星宇很快反应过来,尴尬一笑:“我知道了,随时听候差遣!” “那好,我们还有事,就先告辞!”于琛摸出一张名片递到夜星宇的手中,“这上面有我和何队长的联系方式,有什么情报线索,请尽快通知我们,感谢配合!” 说完,双方再次握手,四人便离开了林家客厅。 夜星宇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嘴里喃喃自语道:“奇怪!龙修文为什么想要见我?” 林善雅不了解情况,向他问道:“龙头是谁?龙修文又是谁?” 夜星宇答道:“龙头就是龙修文,因为他是‘潜龙’组织的老大,手下人都尊称他为‘龙头’。” 林善雅听后大吃一惊,她虽然没听过龙修文的名字,也不知道龙头是谁,但“潜龙”组织却是赫赫有名,在帝都上层圈子里人尽皆知。 “潜龙”就相当于特警队的上位组织,隶属于国家安全局,据说有近百名成员,每一个都是跨入内家境界的高手人物。 在天龙帝国,有两个机构掌握着这个国家最强大的武装力量,一个是军事指挥总部,简称为军部,另一个就是国家安全总局,简称为国安局。 军部是军事指挥枢纽,统辖各大军区作战部队,所有跟军事相关的内容几乎都归军部来管。 而国安局是最大的情报机构,专门负责收集和分析国内外的各种情报,并进行秘密调查,同时还总管全国警力,维护治安。 “潜龙”就是国安局里面最神秘、最特殊、最强大的秘密王牌部队,其首领是开国元勋大佬,受人敬重,被内部人员尊称为“龙头”,无人敢直呼其名。 【看书领红包】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看书抽最高888现金红包! 在天龙帝国,比较为人知晓的先天强者大约有两个,一个就是当今的皇帝陛下夏春秋,另一个就是太极大宗师左宗尘,这几乎是每一个公民都知道的消息。 而实际上,泱泱大国,奇人无数,先天强者大多隐世不出,当然不只他两人。 就在政府部门当中,还有一位秘而不宣的先天强者,他就是“潜龙”之最高领袖龙修文,也就是于琛提到的龙头。 可想而知,为什么只提到“龙头”这两个字,于琛和何建修就露出无比崇敬的表情,而他们听到夜星宇直呼龙头姓名,立刻就变了脸色。 幸好林善雅只听过“潜龙”之大名,还不知道龙头是一位先天强者,不然心中的震惊还要强烈十倍不止。 受先天强者关注并召见,这绝对是值得夸耀的殊荣,通常连丹劲大师都没有这个资格,只有化劲宗师才有可能。 但林善雅却没有惊喜,反而有些担心,她隐隐猜到夜星宇身上有很多秘密,如果被人知道,估计要惹来麻烦。 林善雅略显担忧地提醒道:“龙头要见你,不一定是好事,很可能表示‘潜龙’组织对你的身份来历产生了怀疑,要展开细致调查。” “你想太多了!我循规蹈矩,清清白白,人站得正,影子也不歪,不怕被人查!”夜星宇满不在乎地一摆手,脸上还有微笑,“他要想见就见吧!我又长得不丑,不怕见人!” 看到他淡定自如的模样,林善雅就放下心来,不再谈论这件事。 夜星宇也转过话题,对她吩咐道:“你去把那几个古武者叫到前院来,我有话对他们说。” 林善雅应了一声,并没有亲自去叫,而是用手机在群里面发消息进行通知。 林家的古武者有一个专门的聊天群,群主是赵成,那些古武者以往都是由他来指挥,不过在昨夜赵成出事以后,他就把指挥权交给了林善雅,而现在林善雅又把夜星宇拉进群,给了他管理权限。 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夜星宇可以直接指挥这几个古武者,不仅因为他身份特殊,是林善雅的丈夫,更因为他的实力强大,比那些外家武者要厉害得多。 古武者行动迅速,不到一分钟,六个人都全部站到了夜星宇的面前。 林善雅一个个地指着介绍:“巴天明、高泽、王震、刘刚、刘强、杜小娟。” 这其中,巴天明的年纪最大,是个气度沉凝的中年人,看起来也是实力最强的一个,而其他五个都是青壮年。 夜星宇的目光在六人脸上逐一扫过,便笑吟吟地问道:“我是谁应该不用介绍了吧?想来大家都知道!” 确实,林家新姑爷,一来就分到了大量的股份,掌掴严少泽,拳败季常先,最近已在帝都的古武圈子里面传得沸沸扬扬,林家的这几位古武者自然都有耳闻。 “今天叫大家来,不为别的,是想帮助你们快速提升实力,以便更好地为林家服务。”夜星宇开门见山,直接说出他的目的。 除了巴天明依旧神色不变,其余五人都有些小兴奋。 能够得到一位内家高手的指点并不容易,虽说不见得一定有用,但总归不是坏事。 尤其是林家这几个古武者,都不是出身于名门大派,普遍走的野路子,年少时混武校,成年后混武馆,大半时间都是靠自己瞎琢磨,能达到入门阶段很不容易,已经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努力。 第248章 武之一道,达者为先 夜星宇看到大家并不排斥,便接着说道:“武之一道,达者为先,我的实力你们大概也清楚,对你们来说,足以为师。” 这倒是实话,同一个门派之中要论资排辈,而放到大环境里,就是强者为尊,谁牛逼,谁就是前辈。 夜星宇拉着林善雅缓缓后退,嘴上说道:“你们现在分成三组,互相对练一下,点到为止就行了,我看看有什么不足之处,待会一并指出来,并提出改进方法。” 体格壮硕的光头汉子王震先站了出来,高声喊道:“我先来吧!” 个子瘦高的高泽也跨出一步,沉声道:“我做你的对手!” 其余四人往后退开,让出大片位置,以供两人交手。 双方一抱拳,各自说了一声“请”,随后由高泽先行出招,一腿踢出,拉开序幕。 刚劲高手之间的打斗,在夜星宇眼里就像是小孩子过家家,毫无看头可言,不过他的目的是指点,就不能马虎,还是要花点心思去仔细观看。 高泽练的是弹腿,以屈伸性弹踢为主要攻击手段,堪称北腿之代表,较为常见,在很多北方地区的武校和武馆都在传授这种腿法,适合身高腿长之人施展。 而王震使的是少林罗汉拳,也是常见的拳术,功架严谨规整,动作朴实连贯,稳扎稳打,虎虎生风。 两人大概交手了一分多钟,互有击中,但都收了几分力,点到即止,一时之间分不出高下。 夜星宇开口叫停,随后点评道:“高泽的缺点是力不足,下盘不够扎实,导致出腿的时候速度不够快,打不出爆发……” 大概说了三分钟左右,基本上把看出来的问题都讲到了,不仅是高泽,其他人都在用心听,其中一些发劲使力的技巧非常实用,学会了立刻就能提升战斗力,唯独只有林善雅听得似懂非懂,感触不深。 嘴上讲完以后,夜星宇给高泽传授了两种桩功,让他交替练习,这是针对他的弱点进行强化训练,非常有效。 指点完高泽,接下来就轮到王震这边。 而王震的身体优势非常好,看得出来他平时很努力,基础打得不错。 不过缺点也很明显,就是灵活性太差,反应也较慢,只会仗着体格优势发挥蛮力,打不出这套罗汉拳的精髓。 然后夜星宇就给王震详细讲解了这套罗汉拳的练法和用法,并亲自示范了几招,令王震受益匪浅,有一种恍然大悟之感。 完了之后,第二对比试者下场,是刘刚和刘强。 这是一对亲兄弟,哥哥二十九,弟弟二十七,是六人之中年纪最小的两个,练的都是同一种武学,从清朝初年流传下来的洪拳,两人实力大致相当。 相传洪拳为少林俗家弟子洪熙官始创,也是一种在民间流传较广的拳法,主要见于南方地区。 洪拳、弹腿、罗汉拳都不算是高明的拳术,真正厉害的武学都是不外传的,要行正式的拜师大礼,视师如父,讨得欢心,才有可能获得真传。 但并不是说普通的拳术就不能练出门道,无论是哪一种武学,持之以恒,掌握诀窍,都有可能跨入内家行列,成为高手。 所以夜星宇并没有传给他们各种高深拳法,而是在他们原有的基础上点拨指导,再传授一些小窍门,和具有针对性的强化训练方法,这样也能获得有效提升。 刘家兄弟这边,夜星宇不仅指出了不足之处和纠正方法,还传授了三招由洪拳招式演变而来的合击之术,交代他们一定要勤加练习,如果练出点名堂来,两人合战一个寸劲武者应该不成问题。 这边结束之后,最后轮到巴天明和杜小娟。 巴天明年纪较长,性格稳重,为林家服务了十几年,深受林家信赖。 他还有一重身份,算是赵成的半个徒弟,曾经因为别人的介绍来投奔赵成,得到过一些指点,但由于本身的天赋并不是特别好,成就有限,至今还是外家武者。 他主要练的是劈挂掌,实力在六人之中最强,达到了寸劲的层次,只差一步便能跨过那重门槛。 劈挂掌最先出现于明朝时期,在民间广为流传,讲究放长击远,招猛力沉,具体创始人不知是谁,后来被明代著名将领戚继光收集整理,在自己所著的中有过一番精辟讲解。 而杜小娟是六人之中唯一的女子,三十出头,身高体长,外形恰与名字相反,相貌不算出众,最多只能算是中上水准。 她既不练拳,也不练腿,主要练的是兵器,一对峨嵋分水刺。 这是一种奇门短兵器,大约一尺长,两头细而扁平,为菱形尖刺,形如枪头,中间略粗,有一个可以转动的圆环。 使用者将中指套在圆环中,左右手各持一个,以手腕抖甩和手指拨动便可使其快速转动,达到迷惑对手的效果。 这种兵器的特点就是小巧灵活,方便携带,杀伤力也很强,倒是挺适合女子使用。 两人开始交手试招,杜小娟虽有兵器之利,但实力却比巴天明差了不少,几招过后就落了下风,坚持不了太久,就被巴天明一掌拍到背上,震退了两步。 大家都是点到即止,手上留力,被击中以后会感到疼痛,但是不会受伤,毕竟都是“同门”,不可乱来。 夜星宇同样对巴天明和杜小娟进行了一番指点,细致程度还要超过前面四人。 杜小娟是因为缺点太多,整体实力算是六人之中最差的一个,需要费点心思多方面指正,自然就耗费了不少时间。 而巴天明是因为到了瓶颈,再怎么练都很难有大的提升,必须要靠悟,悟透暗劲的本质,费心揣摩,勤加练习,才能更进一步,由外入内。 这情况就跟王春香差不多,在门口徘徊许久,却不得其门而入,需要有人告诉他,门在哪,该怎么走,他才能进入屋子里面。 夜星宇就可以当他的指路人,该讲的都会讲,至于能不能理解到位,就看他自己的悟性。 通常来讲,只要脑子不是太锈,花费一两个月晋级内家高手应该不难,毕竟巴天明在其他方面都已经达到了标准,只差这临门一脚。 第249章 风水磁场,玄之又玄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费了好一番口水,终于将六个古武者全部指点完毕,令这帮“后辈”个个都有茅塞顿开之感,获益匪浅。 就连一向沉稳的巴天明也把持不住,神情相当激动,对这位新姑爷又是敬重又是佩服,不愧是能击败季常先的天才高手。 原本在巴天明的想象中,新姑爷的实力虽然很强,却肯定强不过赵老爷子,却没想到当起老师来就很厉害,条理清晰,头头是道,几句话就能传道解惑,让人不服不行。 关于如何跨入内劲的这道槛,巴天明曾经多次请教过赵成,后者也说出了自身的经验和看法,可对巴天明的帮助并不算大,他总觉得有些似是而非,不易理解。 这其实也很正常,因为巴天明练的是劈挂掌,而赵成练的是奔雷掌,虽然都是掌法,却差别很大。 所以赵成的成功经验无法复制到巴天明的身上,他需要自己去琢磨感悟,而自己又悟不出来,就只能卡在那里,毫无进展。 而夜星宇一眼就能看出,问题出在哪里,并能给出最合适的指导和建议,简单扼要,一针见血,前后不过讲解了几分钟,却让巴天明有一种好像捅破窗户纸的恍然大悟,立刻对练出内劲有了信心。 在上上一世,夜星宇就拥有了“武神”之称号,他的武道经验可说是冠绝天下,绝世无双,指点这几个小菜鸟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每一句话都能说到关键点上。 听他一席话,少练十年功,如果不出意外,这几人的实力都会在短短几天之内大幅提升。 最受期待的就是巴天明,如果他能跨过那道坎,那么林家将会又多出一位内家高手,要处理一些事情就很方便。 此时的林家,经济上虽然在坐滑梯,武力上却步步登高,快比得上十大豪门那个级别了。 一番指点结束之后,剩下就是各人回去揣摩苦练,这个就得靠他们自己,夜星宇懒得再管,便朗声说道:“好了,今天就讲这么多,大家先自行领悟,实在想不明白,或是遇到什么不解之处,再来问我。” 六人点头称谢,兴高采烈地各自散去,一边做好防范工作,一边在心里面吸收感悟。 等到六人走后,夜星宇便对林善雅说道:“宅子里的布局摆设需要改动一下,你现在跟着我逛一圈,遇到有问题的地方我就会说出来,你全都记着,回头找人把这件事给尽快落实。” “就是你所说的‘风水’?你确定这不是封建迷信?”林善雅微一皱眉,似乎有些不认同,她更愿意相信现代科学。 夜星宇解释道:“风水之道绝对不是封建迷信,它也有一定的科学根据,只是现代人没有掌握,难以理解,便觉得这是子虚乌有的骗人鬼话。” 林善雅摇摇头:“我不信,除非你能够证明!” 夜星宇微微一笑:“想证明也很容易,你跟我过来!” 他领着林善雅走了十几步,到了房屋的转角处,旁边就是一道户外走廊。 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关注即送现金、点币! “你现在有什么感受?”夜星宇把林善雅推到走廊口站着,然后问她。 “没什么感受呀?”林善雅好奇地摇摇头。 “有没有觉得风很大?”夜星宇给出一点提示。 林善雅认真感受了一下,便承认道:“的确有点大。” 夜星宇又问:“冷吗?” 林善雅摇摇头:“不冷,还有点暖洋洋的。” “那好,再跟我来。”夜星宇招招手,举步向另一边走去。 林善雅紧跟着他来到对面,这里也是转角处,也有一道户外走廊,两边基本上是对称的。 夜星宇让林善雅站到这边的走廊口,然后问道:“现在呢?你又是什么感觉?有没有风?冷不冷?” 林善雅细细感受了一番,就发现不对劲,惊讶答道:“这边没有风,但有一股凉飕飕的感觉。” 夜星宇笑着问道:“同一个屋子的左右两侧,两个转角,对称结构,为什么会让你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你不觉得奇怪吗?” 林善雅当然很好奇,不信邪地又跑到另一边,来回试着感受了几次,得出的结果真就差别明显,一边有风较暖,另一边无风较凉。 如果不是专门进行对比,这点区别还真可能会被忽略掉,可一旦被夜星宇指出来,就感觉明显,不容忽视。 林善雅抬头看了看,今天是阴天,云层很厚,没有太阳,不存在日晒角度的影响,同样也没有起风,那到底是什么在影响感官呢? 夜星宇没有跟她解释,而是把他曾经放在屋檐下的大酒坛子提起来,搬到对面的转角,然后又把那边放着的一个花盆搬到这边来。 完了之后,他对林善雅招招手:“你再来感受一下。” 林善雅依他所言,分别走到两个走廊口站立片刻,这一次的情况却与先前恰好相反,有风较暖的转角变成了无风较凉,而无风较凉的转角变成了有风较暖。 “这……这这……”林善雅震惊莫名,张嘴半天也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现在总该相信了吧?”夜星宇笑嘻嘻地看着她。 “确实……有些古怪!”林善雅百思不得其解,终究忍不住好奇心,出言问道,“这到底是什么原理呢?有些不可思议啊!” 夜星宇向她解释道:“我们天龙帝国是位于北半球,南面采光较多,所以从古至今,住宅的结构多半都是坐北朝南,并且在五行方位当中,北方属水,南方属火,水旺则寒,火旺则暑,所以前院的温度往往会比后院要稍高一点点,因为前院是在南边。” 林善雅点点头,示意明白,这一段比较好理解,也符合科学根据,并不难懂。 夜星宇接着又道:“坐北朝南是整体结构,会形成一个大的风水框架,但其中的各种布置摆设又会产生局部影响,等于是大中有小,局中有局。” 这句话也不难理解,就是整体和局部之间的关系,整体包含了局部,局部拥有整体的共性,同时也有自己的个性。 第250章 青龙出水,上等格局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夜星宇继续深入解析:“在其中一边的屋檐下,我放了一坛酒,酒属水,水克火,所以就在这个转角处形成了一个小范围的能量磁场,让本来偏暖温度又降了下去,而另一边没有水,火仍旺,就使得两个转角产生了一定的冷暖差别。” 听到这里可能就稍稍有些费解,不过仍能领会大体意思。 讲完冷暖,接着讲风的有无,夜星宇指着被搬动的那盆植物说道:“这盆花对能量磁场也有影响,植物在五行当中是木属性,风属木,巽为风,所以木能生风。而花盆中有土,湿属土,燥属金,这风便带着一缕湿气,在冬日里就会让人感觉到阴冷之凉意。” 先是讲五行,后面又加入了八卦,林善雅已经听得有点懵逼。 但是风水这东西,牵涉的知识实在太多,夜星宇所讲的只是其中较容易理解的一方面,内中还有很多因素在影响风水之变化,不是长期研究这一课题的门外汉,会越听越迷糊,最终解释半天,很可能什么都没懂。 夜星宇不可能给林善雅搞一场轰轰烈烈的启蒙教育,他相信对方也不会对这方面的知识感兴趣,便说道:“风水之道博大精深,一两句话很难解释清楚,其中牵涉很多学问,你反正知道这不是骗人的鬼话就行了。” 林善雅微微点头,转而问道:“那你能不能用几句话概括一下‘风水’两个字的含义?” 夜星宇想了一下,便答道:“所谓风水,并不是我们平常理解的风和水,而是天地宇宙和自然万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磁场能量,风是指元气和场能,水是指流动和变化,风水的核心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两者互为促进,最终达到‘天人合一’之境界。” 林善雅听得似懂非懂,皱着眉头若有所思。 风水可是一门大学问,属于玄学范畴,难以理解才是正常,夜星宇已经概括得很到位,言简意赅,但也不指望林善雅能够马上全部听懂。 就算是脑子很聪明的天才,也要沉下心来钻研个几十年,才能掌握其中的门道和规律,林善雅一个门外汉,能理解风水大概是个什么概念,也就行了,没必要耗费心力去琢磨通透,她现在可是林家的掌舵者,经营家族企业就够她忙的。 “总之,你要相信我,我不会做一些无意义的事!”夜星宇侃侃而谈,显得很有自信,“一个良好的风水格局,对身处其中之人会有诸多益处,比如延年益寿,不容易生病,心情能时常保持愉悦,头脑会越来越聪明,练武也越来越有劲,这些都是好处!” 【看书领红包】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看书抽最高888现金红包! 说到这里,夜星宇稍稍停顿,接着又道:“最关键的是,风水能带来气运加身,这是冥冥之中不可言说的奇妙因子,我到现在都还参悟不透。” 林善雅面容一动,忍不住问道:“气运加身?真有这东西存在?” “确实有!”夜星宇点点头,说得非常肯定,但是他却没有过多解释。 实际上,在漫长无聊的人生当中,他还真的就气运一事来做过不少实验,布置不同的风水局让不同的人家置身其中,然后长年累月地观察对比,最终发现,风水的确能够影响人之气运。 风水好的人家,升官发财,儿孙满堂,如同得到上天眷顾;风水不好的就相反,祸不单行,妻离子散,像是遭受上苍惩罚。 在实验的过程中,会对某些人家造成很大的伤害,夜星宇也在事后尽力补偿,为其逆天改命,不会让那些不幸者一直倒霉下去。 坏事做多了,会有孽缘缠身,累积因果,到了某个时候爆发出来,就有厄运降临;而行善可积德,渡人就是渡己,也会在某一天带来好运。 这也是夜星宇从不乱杀人的主要原因,必须是对方罪大恶极,他才会动手灭杀,这样就不会产生罪孽,甚至可能会有功德加身。 因孽能生障,因罪能生恶,作为一个感悟天道和人生的修行者,不一定要向善,但最好也不要为恶,说不定哪天就有劫数降临,身死道消。 关于风水影响气运的研究过程,不适合说给林善雅听,夜星宇只对她交代道:“你就按照我的吩咐把事情办好就行了,不用去在乎其中的道理,等到风水格局构建完成,你自然就能感受到不一样的好处!” “那好!”林善雅点点头,“你说,我记,我会马上找人来处理!” 随后,夜星宇领着林善雅在老宅之中逛了一圈,指出了十几处小改动和一处大改动,林善雅都用手机一一记录下来,无有遗漏。 小改动较为简单,比如移植树木,挪动摆设,灯光布置,门户朝向等等,偏向于装修层面。 而大改动就有些麻烦,主要就在于居中池塘那块,夜星宇的要求是将池塘的面积尽量扩大,至少要扩大一倍以上,边上园林的面积相应缩小,把拱桥和凉亭全部拆掉,然后把青石假山挪移到池塘的正中位置。 这样一来,小桥流水的江南园林就变成了一个小小的人工湖,人只能绕着边上走,活动范围变得很小,并且美观性可能也要打个折扣。 要不是林善雅亲身体验过风水之神奇,她肯定会坚决反决,但现在就只能先记下来,回头请示一下老爷子,如果他老人家同意,那就按照此方案来施工改动。 根据林家老宅现有的情况来因地制宜,夜星宇准备布置的是“青龙出水”之局,这虽然不是最牛逼的一种,却是目前最适合改动的风水局。 风水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各方面都要和谐统一,改局不能随心所欲地乱改,而是要在原基础上构思,并遵循一定的规则。 就跟女人化妆一样,粉底要跟肤色接近,不是越白越好,口红也要浓淡合适,不是越鲜艳就越美,眼线眼影这些,通通都有讲究,做得太过就成了东施效颦,反而不美。 第251章 吃下一枚丹药就能成为古武者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龙出于水,翱翔于天,青龙出水虽非绝顶,但也是上等的风水局,有龙气,主兴旺,能让林家名利双收。 这是因为水能生财,而龙为万兽之尊,一旦出水升天,则代表财源滚滚,步步高升,震动四方,风云际会。 从天时来讲,现在的林家因为生意受困,如龙游浅水,可格局一改,很快就能出水升天,这就比较符合林长风和林善雅两爷孙的心愿。 从地利来谈,宅院正中有池塘,但面积太小,有龙则困于其中,无龙则一潭死水,稍微改一改,立刻就成为大气磅礴的青龙出水,既方便省事,又不会伤筋动骨。 以人和而论,林家人虽有富贵之相,但无王者之气,青龙出水这种上等格局就刚刚好,再高一个层次,就没有足够的命格来承受,比如整个九五至尊之局,恐怕至尊还没出生,林家就因为树大招风,被人灭掉了。 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和谐统一,也就只有这青龙出水之局最为合适,这些因素通通都在夜星宇的盘算之内,而不是随便想到一个局就照搬套用。 这边交代完毕之后,夫妇两人回到林长风的卧室,林老爷子正在兴奋地活动筋骨,侯晓在帮忙替换一下床单和被褥。 林善雅跟爷爷聊了几句,就最近的事情大概商量了一下,而风水改动之事也得到了老爷子的点头同意,随后他们几个就退出了房间。 回到林善雅居住的这个院子,夜星宇突然说道:“你们两个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进屋拿点东西,马上就来。” 说完便迅速离去,不到一分种,他又出现在两人面前。 手一摊开,掌心中出现两粒圆滚滚的东西,就跟巧克力丸差不多大,但却是白玉颜色,像是两枚大珍珠。 “你们俩一人一粒,现在就直接服下吧!”夜星宇吩咐道。 “这是什么?”两人各自取过一粒大珍珠,侯小妹还嘟哝着问了一句。 夜星宇郑重解释道:“这是很珍贵的丹药,名字叫做‘易筋洗髓丹’,是我采集了多种药材精心炼制而成,一旦服下,立刻就能让人脱胎换骨,成为外家绝顶的古武者。” “什么?你说的是真的?”林善雅尖叫起来,一脸的震惊。 “我有骗过你吗?”夜星宇的脸色相当严肃,根本不像是在开玩笑。 他也确实没有开玩笑,这种易筋洗髓丹珍贵无比,能让一个普通人在短短时间内迅速拥有古武者的强健体质,是他的得意之作,轻易不会拿出来给人服用。 当年的侯通,在十几岁的年纪便能成为内家高手,成功走出“青衣”训练营,一方面是有罗修的耐心指点,另一方面就是有易筋洗髓丹之助,迅速帮他奠定了基础。 侯通的先天体质并不算很好,按照正常的发展情况,他至少要二十多岁才能达到筋骨圆满的程度,正因为有了罗修给他的易筋洗髓丹,他才能突飞猛进,打破了“青衣”的纪录,以最小年纪出道,成为一名身手高强的合格杀手。 林善雅怔怔地盯着夜星宇,不言也不动。 她实在是太震惊了,半天都还没回过神来,夜星宇讲的那一番话,远比做梦还要更加不切实际。 吃下一枚丹药就能成为古武者?实在是太荒缪了!林善雅根本不信! 据她所知,体格和头脑都还算不错的普通人,从小就开始练武,直到成为一名真正的古武者,至少要苦练十年以上,要是没点悟性或是先天体弱,很可能二十年,甚至三十年,才能练出一点成绩来。 而她刚才听到了什么?只需把药吃下,就能立刻成为古武者,这确定不是开玩笑? 如果说,夜星宇能拿出美颜液,已经让林善雅足够吃惊,那么易筋洗髓丹就真的是颠覆想象,这种逆天之物绝对不应该存在于世间! 不过当林善雅看到夜星宇的郑重表情,她就觉得,对方是认真的,并没有任何的玩笑成分。 为了验证易筋洗髓丹的真实性,林善雅抱着姑且一试的心理,把手中的丹药塞进嘴里。 而侯晓就没有林善雅想得那么多,她虽然也很震惊,但相信的成分更多一些,并且充满着期待,更早一步将丹药吞入腹中。 紧接着,她俩一先一后,差不多同时失去了意识,转眼就往地上倒去。 而站在旁边的夜星宇早就有所准备,身影一闪,两个女人通通倒在了他的怀里。 他一只胳膊夹住一个,迅速冲进房屋,直奔卫生间。 里面有个泡澡用的大浴缸,夜星宇将两个女人放进浴缸里面,脑袋各朝一边,错位躺下刚刚好,并不拥挤。 这也是因为浴缸足够大,她俩都不胖,而侯小妹还是偏向于纤瘦的体型,不怎么占位置。 夜星宇打开水阀,放水入缸,没有加热,直接用的是冷水。 这时候是冬天,这里又是北方,只有几度的气温,按理说普通人不可能在这个季节泡冷水澡,必定受不了,可两个昏迷的女人毫无所觉,没有因为被冷水刺激而惊醒过来。 两女的身体急遽发热,原本白皙的肌肤变得通红透亮,像是煮熟的大虾,跟冷水一接触,才稍微变得正常一点,如果倒进去的是热水,反而会让她们难受。 直到将整个浴缸放满,淹没身躯,只留两个脑袋枕在外面,夜星宇才关上了水阀。 随后将神魂力量释放开来,渗透入两人体内,帮助疏导药力,以及促进吸收,足足忙活了半个多小时,他才收回神魂力量,转身去了外面。 家族中的几个成员收到了林善雅发出的消息,陆续来到老宅,包括林则威、林则勇和林则瑛等人,外出的林则智和江海兰也赶了回来,而最为关键的林则慧,是被赵成亲自带回。 这些人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是老爷子下的命令,便都聚在林长风的房间里面询问原因。 第252章 失望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林长风依旧躺在床上,没有透露自己已经痊愈,他只是说,今天下午林善雅和夜星宇遭到枪手的狙杀,差点出事,所以就让林家人回老宅住一段时间,尽量不要外出,以免发生意外。 毕竟老宅里面有赵成和几个古武者协同守护,安全性有保障,就算有人想对付林家,也不会闯进这里乱来。 不过,老爷子也没有强求他们必须留下,只是讲清楚利害关系,愿不愿听,让他们自己做决定。 最终,林则威和林则瑛决定听从吩咐,在老宅住几天看看情况再说,而林则勇和林则慧就有点满不在乎的感觉。 林则勇随便找了个托词,然后开溜,林则慧也想跟着离开,却被老爷子阻止,强硬地叫她留下。 此时的林则慧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心中有些不情愿,嘴里嘀嘀咕咕地抱怨着,说是跟朋友约好了要去做护肤什么的,不过被老爷子一瞪眼,骂了两句,她立刻就老实了,规矩坐着不敢说话。 不久之后,林家众人离开,房间里面只剩下林长风、赵成、林则慧和夜星宇这四个人。 林长风对坐在角落里的夜星宇使个眼色,后者会意点头,站起身来走了过去,向林则慧说道:“小姑,打扰你几分钟,我想请教几个问题,不介意吧?” 林则慧的脸色不太好,似乎不想理人,可当她一看到夜得宇的双眼,头脑就开始变得昏昏沉沉,不太清醒,像是要睡着了一般。 这是夜星宇以强大的精神力对她施展了催眠术,林则慧自小娇生惯养,没经历过磨难,意志力薄弱,轻易就中招。 于是,夜星宇问一句,林则慧就答一句,懵懵懂懂,有问必答,根本没有任何隐瞒。 很快,事情就问清楚了,林则慧并不知道丈夫李政跟外人勾结的事情,甚至都没发现李政已经失踪。 她唯一知道的,就是李政突然对老爷子变得关心起来,经常过来探望,床头床尾地伺候着,比亲儿子还孝顺。 并且对于林善雅在家族内部收购股份的时候,李政也曾强烈表示过拒绝,直到后来长风制药总资产呈现跳楼式的巨幅下跌,林则慧慌了,才不顾李政的劝阻,将手上5%的股份卖给了林善雅。 等到夜星宇全部问完,林长风在失望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失望是因为林则慧并不能提供任何线索,松一口气也是因为她没有参与到下蛊事件,否则就不止是失望,而是痛心。 以前最疼爱的小女儿,如果勾结外人谋害亲父,那就真的是家门不幸。 夜星宇解除催眠之后,林则慧渐渐恢复了自我意识,在她的感觉中,就像是坐着打了个盹一样,完全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话。 林长风叮嘱她,让她呆在老宅里暂住几天,千万别乱跑,随后将其支走。 等到林则慧离开,赵成便向夜星宇问道:“你刚才盘问时,是不是用了催眠手段?” 夜星宇点头承认,这可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催眠其实并不神奇,神奇的是夜星宇的施展手法,他是纯以精神力进行强制催眠,针对意志薄弱之人立竿见影,只看一眼就能让对方中招,变得浑浑噩噩,难以自己。 而普通的催眠过程就要麻烦很多,需借助特殊道具来吸引目标的注意力,以言语进行暗示和引导,逐渐带入节奏,以达到精神麻痹的效果。 催眠有一定的局限性,古武者一般不会中招,因为这些人的意志力通常较强,不会受到常规催眠术的影响,就算是夜星宇出手,也不可能瞬间秒控,说不定还让对方惊觉而产生警惕。 不仅是古武者,就连普通人里面,也有一些意志坚强之辈,能有效抵制催眠。 不过这种人的感知力不行,不易察觉危险降临,不会产生警惕之心,只要花费足够长的时间,也能够让对方陷入混沌状态,接受控制。 赵成之所以惊讶,是因为夜星宇只凭一个眼神就能催眠林则慧,细想起来有些匪夷所思。 实际上,武道修为到了巅峰境界,不仅拥有滔天巨力,就连精神气势都变得不一样,一个眼神就能让人产生各种心魔和情绪,玄之又玄,就跟催眠术差不多的效果。 但赵成自己并没有达到那种境界,理解不了,所以才觉得神奇。 修炼武道,是循着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炼虚合道的路子,由低到高,一共有四大阶段。 这里所说的精、气、神,分别代指肉身力量、真气力量和神魂力量,很多人外行会错误解读,以为精就是指小蝌蚪。 外家武者乃至暗劲高手,都属于炼精化气阶段,主要是易筋锻骨,洗髓换血,打磨力气,强健体魄。 简而言之,炼精化气就是从锻练肉身开始,直到体内产生真气。 无论是外家武者还是暗劲高手,使用的都是肉身的力量,一旦在体内练出一股丹田气,才有资格接触到真气力量,这也代表着炼精化气圆满达成。 像赵成这种丹劲高手,开辟丹田,蓄养真气,拓宽经脉,打通窍穴,就已经进入了炼气化神之阶段,不仅能使用肉身力量,还能使用真气力量。 如果能冲破生死玄关,气达全身每一处,以真气滋润大脑,衍生出精神力量,就是所谓的炼气化神。 能做到这一步的,已是化劲宗师,接下来就是第三步炼神还虚。 所谓“虚”,有多重意思,比如虚空、虚无、超脱等等,按照道家理论来讲,就是指阳神出窍。 道家讲的阳神,其实就是人之神魂,阳神出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神魂离体,而是一种感觉,就好像精神意念能够离开身体,寄托于虚空,从上帝角度观察这个世界。 实际上,神魂并不能脱离肉身而单独存在,肉身死,则神魂灭,只有夜星宇是极端特例,这也是他最为与众不同的地方。 第253章 明天要去霍家登门拜访 如此一来便可得知,如果赵成再进一步,由丹劲晋升为化劲,就有了精神力量,也能像夜星宇这样对普通人进行强制催眠。 催眠只是最基础的精神力运用手法,以自身意志来影响他人意志,门槛很低,不需要很强的精神力,甚至都算不上神魂秘术。 最低级的神魂秘术是震慑,有一定的精神力强度要求,注重瞬间爆发,强行碾压。 而催眠就不能使用过强的精神力,温合适宜就好,否则会起反效果。 “原来这就是催眠术啊!”林长风甚为惊叹,“我刚才看到小慧老老实实地回答问题,就觉得有些奇怪,平时要被别人这么盘问,她早就应该发脾气了!” 夜星宇不想继续谈论催眠的问题,便转而说道:“凶手已经逃遁,李政不知所踪,而小姑只是局外人,线索也就跟着断了,接下来只能做好防御应对,见招拆招,这段时间大家都尽量不要外出,减少发生风险的可能性。” 林长风却摆了摆手:“我已经让阿威跟霍家约好,明日登门拜访,不能爽约!” 这是由于林长风曾经亲口答应过霍家的提亲,结果林善雅与夜星宇突然闪婚,搞得林家措手不及,霍家收到消息后必然震怒无比,林长风要亲自出面解释清楚,希望能够取得霍家的谅解。 夜星宇点点头,表示明白:“那就让赵老爷子陪着您去,有他在身边,安全问题应该能有保障。” “不!你跟小雅都必须跟着我去!”林长风说得很严肃,应该是经过了慎密的考虑,不是草率决定,“我老头子一个人去,估计无法平息霍家的怒火,你们俩也应该当面道歉,表现得诚恳一些,这样才有可能化解两家的恩怨!” 夜星宇埋头苦笑,沉默不语,心里想着:我来帝都是专门帮你们林家擦屁股是吧?道歉这种事情还要我亲口对人说? 林老爷子看他不说话,便当他是答应了,随后又问道:“小雅呢?她去公司了吗?” 夜星宇随口敷衍道:“她有点累,正在房间里泡澡呢!” “哦!这样啊!”林老爷子点点头,嘴里唠叨着,“她最近确实够忙的,你要抽时间多关心她一下,让她注意身体,吃喝睡眠都不要落下,只有保证身体健康,才有力气做事……” 夜星宇安静听着没说话,心里嘀咕道:您老就放心吧!您孙女呆会就有使不完的劲,连续两天不吃不喝不睡都没有问题! …… 此时的林善雅正合衣躺在浴缸里面,但不是舒服地泡澡,而是难受得要死。 主要是因为热,非常热,像是有一团火在体内燃烧,烧遍全身,无处不在。 她的头脑昏昏沉沉,一片混沌,眼睛睁不开,意识也组织不起来,但又能清晰感受到身体的炙热和难耐,如同陷于地狱般的噩梦之中。 好不容易,等到燥热感褪去,总算能找回一点身体的控制权,先是手指头能动,接着是眼皮子睁开,最后忽然一下,她从浴缸里坐了起来。 侯小妹跟她挤在一起,头朝另一边,身体微微抖动着,忽然一下也睁开了眼。 两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努力回想着。 但很快,没等她们想清楚,鼻端就闻到了一股说不出来的怪异味道,而这股味道的来源就在于她们自身。 “呀!怎么回事?怎么脸上这么脏?” 林善雅开口打破沉默,她看到侯晓脸上有一层像是黑油一般粘腻腻的东西,刺激的怪味好像来自于此。 “你……你的手……”侯晓同样有所发现,结结巴巴地说着。 林善雅低头一看,就见到自己的手掌也跟侯晓的脸蛋一样,蒙着一层乌黑油腻的污垢。 她将袖子捋起来看,发现手臂上也有这种污垢,象是一层凝结的黑油,散发着阵阵难闻的怪味。 两个女人一阵恶心,赶紧用水搓洗,好在这层黑色污垢并不难搞,稍用点力,一搓就掉,只是身上各部位都有,全部洗干净也需要花点时间。 穿着衣服当然不好洗,反正都是女人,也没有什么害羞不害羞的,两人很快就把衣服全脱了,拼命地搓洗,像后背这种手够不到的地方,还可以互相帮忙。 好不容易弄掉全身污垢,一缸清水全部变黑,像是臭水沟一样散发出难闻的味道,两人又打开沐浴喷头,继续用温水冲洗。 这时候,突然有人敲响洗手间的门,大声喊道:“你们洗好了没有啊?再不出来,我可就进去了!” 门外是夜星宇,他从林老爷子那边回来以后,听到卫生间里面有哗啦啦地水声,便知道她们肯定都清醒过来,只是洗了半天不见人出来,便拍门问了一句。 “别别别——!千万别进来!”林善雅慌忙出声,生怕夜星宇突然闯入,她们两个都还光着身子没穿衣服呢! 夜星宇当然不会进去,他只是催促一下,接下来还有其他安排,可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洗澡上。 过了一会儿,两个女人裹着白色浴巾出来了,全都神清气爽,精神饱满,大冬天的也不觉得冷。 夜星宇对她们吩咐道:“先去把衣服穿上,然后到院子里来。” 两人应了一声,赶紧溜进卧室去换衣服,又听见夜星宇在外面提醒道:“都穿得利落一点,最好是运动装。” 依照他的指示,林善雅和侯晓都穿了方便运动的衣裤和鞋子,很快从房间里走出来。 经常正装打扮的林善雅穿上运动服就别有一番味道,长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马尾的样式,显得元气满满,即使素颜,也美得惊人。 而侯小妹的行李箱放在车子里面一同被烧掉了,没有了换洗衣服,就只能借用林善雅的先将就穿一下,看起来过于宽松,不太合身。 林善雅无奈说道:“我的衣服不适合她穿,你明天带她去商场逛一下,给她多买几套!” 第254章 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没事,先就这样吧!”夜星宇无所谓地摆摆手,“接下来我要传授你们一些武学招式,让你们拥有一定的自保能力,假如哪一天我不在身边,你们就得靠自己的力量来保证安全!” 侯小妹跃跃欲试,一脸期待,她是亲眼见识过夜星宇的本领,非常羡慕,巴不得能成为像他那样的超级高手。 可林善雅却苦着个脸,皱眉问道:“你真要让我练武啊?我连公司都顾不过来,哪有这个时间精力?我还是算了吧!你把晓晓给教好就行了!” “不练不行!”夜星宇故作生气的模样,瞪着眼道,“你要不练,岂不是白白浪费了我一粒宝贵的仙丹?” “宝贵的仙丹?我信你个鬼!”林善雅一撇嘴,表达着自己的不满,“吃完以后人就晕了,还被折腾得浑身难受,像是被火烧一样,醒来一看,身上全是臭烘烘的黑泥,我都没问你,倒底让我们吃的是什么鬼东西?是不是故意整人啊?” “整人?我有那个闲心吗?”夜星宇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他好心送出了仙丹,对方不但不领情,还要问罪,难道就没发觉,自己已经觉醒了小宇宙吗? 夜星宇耐心解释道:“易筋洗髓丹可以帮助普通人伐毛洗髓,增强细胞活力,同时排除体内的毒素和杂质,使身体机能达到外家武者之巅峰水准。换句话说,你们两个现在的身体素质,无论是力量、速度、灵巧、耐力,都差不多达到了普通人类的极限,所欠缺的只是格斗技巧。” “什么?这不是吹牛吧?”林善雅显然不信,侯晓也有些怀疑,这说得跟玄幻故事一样,世界上哪可能会有这样的灵丹妙药? 夜星宇指着摆放在院子角落的一个大花盆,对她两人说道:“不信就来试试,看看能不能搬动!” 这个花盆是陶瓷材质,体积庞大,像个小水缸一样,里面填满了泥土,栽种着将近一米高的摇钱树,总重量估计上百斤,普通的成年男子都很难一个人抬起来,更别说是娇滴滴的弱女子。 林善雅脚步不动,嘴上嘀咕道:“这怎么可能搬得动?” 侯晓却走了过去,张开双臂抱住花盆边缘,也不顾上面的灰尘和泥土,咬牙一使劲,轻轻松松就使大花盆离地而起,跟她胸口平齐。 在她感觉中,这个大花盆并没有想像中那么沉重,甚至还很轻,就跟抬起一个装了一半水的洗脸盆一样,完全没费多少力。 林善雅看呆了,差点不敢相信眼前一幕,瘦瘦小小的侯小妹可能只有八十斤,却能轻易抬起比她自身还重的摇钱树花盆,简直不可思议。 “怎么样?我没骗人吧?不信你自己来试试!”夜星宇的目光朝着林善雅看过来,带着几分促狭意味。 侯晓抱着大花盆走了几步,感觉很轻松,没有任何难度,这才把花盆放回原处,脸不红,气不喘,就跟没事人一样。 林善雅半信半疑地走上前去,也学着侯晓的模样,双手稍一用劲,百来斤的大花盆就被她轻松举起,真的就这么简单。 她尝试着用单手抓住花盆边沿,只凭一只手的力量,照样能提起整个花盆,并不费力。 这下子,林善雅才相信这不是幻觉,她跟侯晓真就变成了大力水手,力量增长了无数倍,比起很多古武者还要强悍。 “这……这怎么可能?”林善雅放下花盆,一脸震惊地看着夜星宇。 “没什么不可能的!”夜星宇淡淡地回答着。 在现代人看来,古代炼丹术不外乎烧汞炼金,是骗人的鬼把戏,但却不知,那其实是方士刻意营造的假象,真正的炼丹术并不是烧汞炼金,而是点石成金,夺天地之造化,聚万物之精华,比很多现代科学技术还要神奇。 就拿易筋洗髓丹来讲,一枚就能令普通人省去数十年的苦功,于半个时辰之内完成易筋锻骨和洗髓换血,进而强健体魄,增长力量,达到外家武者之体能巅峰。 它虽然神奇,却还算不上是最顶级的丹药,比它牛逼的多了去,只不过很多有价值的丹方都已经失传,就连夜星宇都感到很可惜。 早在几百年前,外丹之道就已经完全断了传承,除了夜星宇自己,估计这世上没有人懂得炼丹,所以这易筋洗髓丹就已经是珍贵无比,他手上的存量也不多,用一粒就少一粒,想要再来炼制,相当困难。 至少在现今时代,某些材料已经很难找到,就算能把材料备齐,炼制成功率也比较低,夜星宇都不敢保证一定能成。 如果不是林善雅和侯晓,换了别人,他都不会舍得拿出两粒易筋洗髓丹来,这种东西说是无价之宝都不为过,花再多钱也买不到,必须要省着点用。 林善雅看着自己沾染了泥灰的手掌,双目放光,随后望向夜星宇,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夜星宇却已经猜到她的想法,先一步开口说道:“这种丹药已经失传,无法制造,你就别多想了!” 听到这话,林善雅的脸上露出难以掩饰的失望神色,她果然是想把这玩意做成商品出售,谋取暴利。 这女人还真是不知足啊!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连美颜液都还没弄出来,就把心思打到易筋洗髓丹上面来了。 事实上,易筋洗髓丹是夜星宇的原创作品,不存在失传的说法,他故意这样说,就是要从根本上断绝林善雅的念头。 单单一个美颜液,就可能惹来不少麻烦,再把易筋洗髓丹拿来卖,那不是找死吗?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林家根本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守护自己的财富。 他若在林善雅身边,还能帮助她,保护她,让她安安稳稳地发大财,挣大钱,可他自己都不知道哪天会死,万一他死了,林家该怎么办? 那时候的林家就如同一块美味的肥肉,仅凭一个赵成,可镇不住那些心生贪念的魑魅魍魉,迟早要坠入地狱,不得翻身。 第255章 易筋锻骨,洗髓换血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大家好,我们公众.号每天都会发现金、点币红包,只要关注就可以领取。年末最后一次福利,请大家抓住机会。公众号 回想起那一天,要不是林善雅伤心落泪,惹人怜惜,令夜星宇触景生情,心中有了诸多感触,他也不会交出美颜液的丹方。 而易筋洗髓丹比起美颜液还要珍贵千百倍,要是炼制方法落到林善雅的手上,就真要惹出大祸。 美颜液虽然珍贵,却还不能让绝世强者动心,而易筋洗髓丹就很难说,这玩意如果现世,恐怕全世界都要打起林家的主意。 光靠着美颜液,林家已经足够翻身了,没必要再搭上易筋洗髓丹,并且这玩意不像美颜液那么好弄,就算给了丹方,也炼不出来,完全没有意义。 对于长风制药所面临的危机,夜星宇倒是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帮助林家渡过难关,可通过他跟林善雅的相处,就发现这是一个很好强的女人,真正想帮她,就不能授于鱼,而是要授于渔。 所以,他最终还是交出了美颜液的丹方,就看林善雅能折腾出什么成绩来,如果能帮她完成梦想,也算是了却自己的心愿。 为了保证林善雅的安全,夜星宇还让她服下了珍贵的易筋洗髓丹,让她拥有一定的自保之力,这样就可以省掉一些麻烦,她自己就能解决不少问题。 当然,想让林善雅成为绝世高手并不现实,氪药也不行,遇到真正厉害的对手,还是得让夜星宇出马。 林善雅虽然已经绝了念头,但还是对易筋洗髓丹产生了强烈的好奇,频频询问着各种相关问题。 夜星宇半敷衍半解释,好不容易才满足了林善雅的求知欲,勉强将十万个为什么应付过去。 众所周知,古武是以修炼肉身为主,这分好几个阶段。 最开始叫做易筋锻骨,通过锻练全身的筋骨皮肉来增强各项身体素质,比如力量、速度、灵巧、耐力、抗打能力等等。 筋是筋膜,骨是骨骼,皮是皮肤,肉是肌肉,这些都是人体强度的关键。 外家武者通过不断地修炼,使得筋粗、骨硬、皮厚、肉紧,身体就能变得跟普通人大不一样。 易筋锻骨圆满完成,在基础指标上,就到达了外家武者的巅峰强度,接下来是洗髓换血。 血液为身体各处输送营养,而骨髓则是造血组织,这两样都是人类不可缺少的关键物质。 普通人的血液与骨髓之中杂质极多,甚至含有毒素,会对人体机能产生不利影响,必须通过洗髓换血,才能提高人体免疫力,以及提高肌体组织和器官的活力。 洗髓换血就是净化血液和骨髓里面的杂质,并将毒素排出体外,从此血脉通畅,百病不生,人体内的各组织器官都能保持在高效运转的良好状态。 再往后,就是强脉通窍,也就是拓宽经脉和冲破窍穴,让气血通行全身,直达发梢,晋升化劲。 这一步的前提是必须先达到丹劲,体内产生内气,聚气冲穴,行气强脉,具体情况就不多讲,现在只讲跟易筋洗髓丹相关的易筋锻骨和洗髓换血。 通常来讲,外家突破至内家,是一道大坎,但实际上,外家寸劲和内家暗劲,在身体强度上,并无本质区别。 换句话说,外家巅峰武者,和内家初级武者,身体素质是差不多的,处于同一层次,而造成实力差别的根本原因,是在于运劲爆发和使力技巧。 暗劲武者不动则已,一动就是全身之力,且能在最短暂的一瞬间尽数爆发,破坏力比起同样身体素质的寸劲武者大上几倍。 所以,只要完成易筋锻骨这一步,身体强度就达到了顶端,也等于有了练出暗劲的基础资本。 但实际上,很多进入到洗髓换血阶段的古武者因为各种原因,都跨不进那道门坎,就仍然还是寸劲,无法晋升为内家高手。 林善雅和侯晓就是这种情况,靠着丹药之助,大致完成了易筋锻骨和洗髓换血,身体强度不弱于外家巅峰武者,可真正动起手来就是战五渣,别说跟寸劲打,就连刚劲都打不过。 丹药毕竟是外力,不如自身苦练来得实在,她俩的力量和耐力都有些虚,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强化锻练,才能打实基础。 接下来,夜星宇要让她们练一套功夫,可以帮助吸收体内的残余药力,并通过这种方法来将虚浮的根基打牢,使得易筋锻骨和洗髓换血更为彻底。 林善雅初获强大力量,本来很抵触,此刻也来了兴趣,向夜星宇问道:“现在呢?该怎么练?” “很简单!”夜星宇露出一个神秘笑容,声音变得缥缈无比,“你看着我的眼睛就行了!” 林善雅依言望去,整个人就变得吊滞起来,面无表情,不言不语,随后像是被人操控的提线木偶一般,做出许多古怪特异的动作。 这些动作既像是拳术,又不是拳术,柔软时如瑜伽,硬朗时如站桩,灵动时如舞蹈,庄严时如祭拜,稀奇古怪,变化多端。 不仅如此,她全身上下还传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是豆子在炒锅里爆裂,清晰入耳,声声可闻。 侯小妹看得傻了,不知道林姐姐为什么突然就跟失了魂一样,做出这些莫名奇妙的举动,还发出奇异的响声。 然而当夜星宇的目光朝她看过去,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同样陷入呆滞状态,跟着林善雅做起了“广播体操”,身上各部位也有噼噼啪啪的声音响起,很有节奏。 这当然不可能是广播体操,而是夜星宇领悟总结出来的易筋洗髓功,全套有一百零八个动作,特别适合入门及初期的古武修炼者。 不过这套易筋洗髓功相当复杂,每个功作都要掌握精髓并且练习到位,会耗费大量的时间,以普通人的学习和模仿能力,至少需要几个月,才能确保标准无误。 夜星宇不可能让她俩慢慢地学习掌握,便施展出通天手段,以心灵控制之术传道授艺,使得她们进入心无杂念的忘我之境,不可抵御地被动接受训练,一举一动无不标准,完美契合,这样就能达到最佳的锻练效果。 第256章 控心神通,被动修行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这种神通名为“控心”,以强大的神魂力量干扰目标的神经系统,达到控制他人身体的目的,使对方如同傀儡一般,按照施术者的意愿作出行动。 控心与催眠的作用不同,虽然都能让人如坠梦境,但控心带有强制性,被控制者不能说话,也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会做什么举动,完全是由施术者来决定。 可被控者的主观意识还在,心理活动仍旧保留,自己做了什么也都能记得,就像是灵魂被困在某个梦境囚笼里面,暂时无法脱困。 由此来看,此术虽然名为控心,其实并不是控制心灵,而是控制身体,比催眠更为霸道一些。 催眠以引导为主,不太稳定,诱使对方做一些简单的动作倒也可以,却达不到一念即动、如臂使指的程度。 而催眠的目的,多半是通过对话来套取对方的心底秘密,并不是为了控制目标身体,做出一些高难度的举动。 因为催眠需要放松和安静,一旦有大动作,搞不好会让受术者惊醒,反倒不妙。 另外,被催眠之人就像是睡着了一样,醒来后很难想起曾经发生过什么,最多只有一些隐隐约约的模糊印象,细节记不起来,这与控心的后果完全不同。 从难度和要求上来讲,控心远远超过催眠,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首先是施术门槛,控心需要极其强大的神魂力,而催眠的要求就要低很多,就算没有精神力的普通人,也可以通过特殊道具和语言暗示来一步步地诱导,达到一定的催眠效果。 其次,催眠对神魂力的消耗微乎其微,完全没有负担,并且可以同时对多人施展,一旦目标被催眠,就不需要再花费心力去维持这种状态,只要不把对方刻意唤醒,那么就会继续昏沉一段时间,慢慢才会醒来。 相比催眠,控心对神魂力的消耗就要大很多,并且要一直保持神魂力的输出,一旦停止,对方马上就醒,如果要控制多人,消耗就成倍增长,并且还要施术者能够一心多用才行。 而且,控心与催眠一样,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目标自身的意志抵抗力。 意志坚强的目标,对施术者抱有敌意,成功率就低;反过来,意志薄弱的目标,对施术者比较信赖,成功率就高。 也就是说,目标本身的心灵意志和抵触程度会影响催眠与控心的成功率。 林善雅和侯晓的精神意志只能算是一般,最关键是她们都对夜星宇有着相当程度的信赖,内心没有抵触,很容易就被夜星宇控制。 再加上夜星宇的神魂力量强大无比,一个眼神就让她们坠入梦境,爽快地交出了身体的指挥权。 控心神通有局限,也很强大,但它与精神催眠一样,施术时不能离得太远,距离越远,效果越弱。 这是由精神力的本身特性来决定的,所有跟神魂有关的秘术,基本上都遵循着这一原则。 精神力的源头核心是人之神魂,处于人脑当中,可以把神魂本体看作是一团燃烧的火焰,而精神力就是散发开来的炽热温度,离火焰近,温度就高,离火焰远,温度就低,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只用神魂之力来侦察探测,的确可以作用很远,尤其是朝着某一个特定方向释放出去的时候,距离相当夸张,但要对物质世界产生影响,就不能离目标太远。 控心之术并不是夜星宇独有,某些修仙者也拥有相似的手段,但在当今时代,仙道绝迹,古武盛行,基本上除了夜星宇,就没人能掌握这种能力。 神魂力量在战斗方面确实比不上肉身力量,但却有各种想象不到的神奇妙用,比如现在,他以控心之术帮助林善雅他们修炼易筋洗髓功,每一个动作都非常完美,锻练效果就能达到百分之两百。 这套易筋洗髓功,看似杂乱无章,没有逻辑可言,实际包罗万象,是极为高明的筑基锻练方法,它脱胎于达摩祖师所创之《易筋经》与《洗髓经》,为外家功夫之无上宝典。 曾经流传有一句话,叫做“天下武功出少林”,这虽然并不正确,但少林武功的确牛逼,尤其适合外家武者修炼,效果惊人。 相传,达摩祖师传授武学,只讲拳意,不讲招式,多以口述为主,全凭弟子自行理解。 但实际上,他曾经亲笔书写了两部有关于武道的经文,一为《易筋经》,二为《洗髓经》,两者是上下承接的关系,囊括了外家拳术之精华核心,是武道炼体之总要纲领。 就连夜星宇也承认,在易筋锻骨和洗髓换血这两方面,《易筋经》和《洗髓经》做到了极致,难以超越。 可不幸的是,在隋炀帝大业十四年,少林寺遭逢劫难,许多佛家典籍都被一把大火给烧毁,史称大业之火。 而被烧毁的经书之中,恰好就有《洗髓经》。 这两部经书都贯彻了达摩祖师的武道意志,全天下只有独一份手著真迹,想要抄写都难,轻则精神错乱,重则吐血昏迷,自然就没有备份留下。 所以自隋朝以后,天下再无《洗髓经》,只有《易筋经》留存于世,被保存在少林寺的藏经阁之中,视为至宝,任谁都不给看。 唯有寺内的得道高僧,和极少数的有缘人,才能有幸目睹一眼。 【收集免费好书】关注v.x【书友大本营】推荐你喜欢的小说,领现金红包! 恰好,这两部经书,夜星宇都曾经看过,并有了深刻领悟。 要问他是如何看到的,这说起来有点不光彩,他是做了一回梁上君子,偷偷潜入少林寺,不问自阅,看完以后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少林众僧一概不知。 少林寺的和尚看似大度,实则小气,想从正规渠道借阅宝典,想都不要想! 后来,夜星宇总结出了一套适合于初级古武者修行的炼体动作,主要就来自于《易筋经》和《洗髓经》,并加入了一些自己的理解,也就是林善雅和侯晓正在此时演练的易筋洗髓功。 第257章 梦武之境,火箭升天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这套易筋洗髓功其实并不适合夜星宇自己,他的神魂力量会在复生之时顺便改造身体,易筋锻骨直接圆满,洗髓换血也略有成效,所以他自己几乎不练这些功作,而是通过自创的通神拳来获得更快的提升速度。 通神拳就跟易筋洗髓功相反,并不适合其他人,只适合他自己,因为施展通神拳不仅要求肉身之力,还要求神魂之力。 而普通人和不到化劲的古武者都不可能拥有实质精神力,所以根本无法掌握和练习,最多只能去练习简化版的通神拳,实际效果就不如这套看似怪异的易筋洗髓功。 所以夜星宇才说,在易筋锻骨和洗髓换血两方面,《易筋经》和《洗髓经》做到了极致,难以超越。 夜星宇的通神拳虽然更强,但普及下来就不怎么实用,而达摩祖师的《易筋经》和《洗髓经》却能满足所有的习武者,上限虽然低一些,但下限更高,更具有现实意义。 在绝大多数时候,夜星宇是独善其身,而达摩则不然,他是普度众生。 目的不同,便导致结果不同,两人的武道理念各有千秋,不存在高下之分。 夜星宇以控心神通传授功法,林善雅和侯晓就像是梦游一般,自然而然地开始了修行锻练,身体不受自己所控,脑子里面却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处于一种极其荒诞奇妙的状态,足足保持了一个多小时,才停下动作,豁然惊醒。 一共一百零八个炼体动作,一一展开,循环做了三遍,每个动作至少保持十秒钟以上,这样的效果非常明显。 此时的两人,己是汗如雨下,几尽虚脱,只因为心神被控,宛如梦游一般,神经系统与身体状况对接不起来,就无法感觉到身体的疲累,直到彻底清醒,才大呼受不了。 体内残存的丹药之力差不多被吸收干净,虚浮的根基打牢不少,她俩的身体素质已经跟夜星宇水平相当。 像这种如痴如醉、浑然不觉的练武状态,效果是最好的,一个小时就抵得上清醒状态下的十几小时。 古籍中就有记载,有一些受上天眷顾的武道天才,在睡梦中也能练武,日夜不辍,进境神速。 还有更为夸张的传说,某某少年入睡之后,于梦境之中得到仙人的传授指点,次日醒来,一跃成为绝顶高手。 【看书福利】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每天看书抽现金/点币! 这些故事虽然夸大,却有一定的真实成分,比如王春香就能在梦中练武,睡着了也在比划手脚,她其实就是那种百年难得一见的武道奇才。 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种人平时修炼相当努力,睡着后也在梦见练武,思绪就会带动身体进行无意识的动作,久而久之,便相当于日也练,夜也练,自然进步飞快。 这种状态,被称之为“梦武之境”,可遇而不可求,并不是每次睡着了都会发生,就好比王春香,一个月也才几次而已。 想要进入梦武之境,不仅看天赋,也看缘份,有点像是买彩票一样。 可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古武者,一辈子都中不了一次奖。 但夜星宇能通过控心之术,有意识地进行引导,使林善雅和侯晓进入梦武之境,高强度高效率地进行修炼,取得非常显著的成果。 而代价就是不断地耗费神魂之力,不能一直保持下去,坚持了一个多小时他也受不了,必须要休息。 不过也够了,这一个多小时就顶得上正常修炼的十天半月,以后每天来个一两次,她两人的武道实力就会飞速上升,晋级内家高手并不是梦。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夜星宇看着大汗淋漓的两人微微一笑,“洗个澡就早点休息,晚饭不吃也可以,以你们现在的身体素质,就算一整天不吃饭也完全没影响。” 她们两个以超高强度锻练了一个多小时,身体早已疲累不堪,而夜星宇自己也感到很困倦,这是神魂力消耗过度的后遗症,睡一觉就能恢复。 不过林善雅她们虽然身体很遭罪,精神上却比较亢奋激动,在两个小时前她俩还是普通人,现在却拥有了强大的力量,简直就跟做梦一样,自然情绪高昂。 并且,夜星宇通过控心之术传授的易筋洗髓功,她们都还清楚记得,毕竟被控制的时候,脑子里其实是清醒的,思想意识都在,身体摆出哪些动作,也都知道,还能感应到这些动作对自身的影响。 也就是说,夜星宇可以通过这种手段,将各种修炼方法传授给他人,比起言传身教还要有效,至于能领悟多少,全靠各人悟性。 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靠着丹药和神通,夜星宇打破了这个规律,立竿见影地栽培出两棵武苗子,让她们坐了一次升天火箭。 但这种好事可一不可再,夜星宇通过控心传道,最多只能让她们迅速成为暗劲武者,以后的路,就要靠她们自己来走。 师父引进门,修行在个人,往往实力越强,修为越高,就越要靠自己去领悟,他人的指引和帮助会渐渐变得无用。 “从明天开始,早晚各一次,我带着你们两个修炼一个小时,直到你们跨入内家门槛为止,如无必要,最好不要缺勤!”夜星宇表情严肃地吩咐着。 在他的计划中,今天只是打牢基础,顺便传授易筋洗髓功,平时若有空,就可以自己锻练一下,对武道修行很有帮助。 直到练出内气之前,易筋洗髓功的一百零八个动作都是最好的锻练手段,有助于挖掘身体潜力,并迅速开辟丹田,进入到下一阶段强脉通窍。 接下来,夜星宇还会各自传授她们一套实战武学,也就是技击手法。 练功不练拳,打架有点悬,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只有内外兼修,能练能打,才能成为合格优秀的古武者。 最后,夜星宇会像教导王春香那样,让林善雅她们逐步掌握发劲使力的诀窍,迅速从寸劲过渡到暗劲。 第258章 今夜很美,令人心醉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看书领红包】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看书抽最高888现金红包!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不出一个月,这两个女人都应该能够双双成为内家高手,比上虽不足,自保却有余,最起码一般人想要伤害她们两个,几乎不可能。 事情交代完之后,夜星宇就先走了。 他回到卧室,躺在床上,迅速进入睡眠状态,以此来恢复被消耗掉的神魂之力。 在遭遇狙杀时,无论是削减子弹威力,还是修复受伤的手掌,都需要耗费一定的神魂力量,后来又对林善雅她们施展控心神通,引导修行,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确实让夜星宇感到有点疲累。 至于侯晓的房间住所,便交给林善雅来安排,林家老宅空屋很多,随便收拾一间就能住人,这种小事情不需要他来操心。 到了晚上,听到林善雅开门进屋的声音,夜星宇才醒过来。 从穿着打扮来看,林善雅应该是去了一趟公司,可能有紧急公务要处理,刚回来就钻进卫生间去洗漱。 夜星宇从床上坐起来,看了看时间,马上十点半,还不算太晚,他悄无声息地拿上了林善雅刚放下的车钥匙,就往外面走去。 因为水声的干扰,林善雅根本没听到外面房间的动静,等她洗完了澡出来,夜星宇早就消失不见。 “咦!人呢?”林善雅看着空荡荡的大床,不免好奇。 她进屋的时候还看见夜星宇躺在床上熟睡,怎么才一会就不见人了? 想要打个电话问一下,但刚拿起手机,她又放弃了打算,似乎不该管得太严吧? 坐在梳妆镜前面吹干了头发,林善雅并没有立刻上床就寝,反而穿着宽松的睡衣,走到外面的院子里,摆开各种动作,又练了一遍深刻在印象中的易筋洗髓功。 没有夜星宇的控心指引,她的动作并不是很完美,效果也达不到梦武之境的程度,但也相当有用。 这时候林善雅才感觉到,即使是在严寒的冬夜,自己穿着单薄的睡衣也不觉得冷,练过一遍易筋洗髓功之后,反而全身暖洋洋的很是舒服。 她看了看摆在院子里的石桌和石凳,几步走上前去,握紧五指,挥拳下锤,就听见“咚”的震响,比砖还厚的坚硬石桌被她一拳锤爆,四分五裂。 林善雅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沾满石屑的白嫩拳头,嘴巴张成了o字型。 刚看到石桌的时候,她就有一种错觉,认为自己能一拳将它打碎,便抱着既期待又怀疑的心情尝试了一下,结果直就做到了,并且手还不怎么疼痛。 今天遭遇的一切,简直就跟做梦一样,震惊、荒缪、好奇、感激,各种情绪在林善雅的心里面激荡着,总让人感觉不真实。 她可从来没想过,自己能拥有这种程度的力量,可碎裂的石桌就在眼前,眼睛不会骗人,那确实是她的杰作,令人不得不信。 夜星宇的确没有骗她,真就让她成为了古武者,只花了很短的时间,比开挂还要不可思议。 “桌子惹你了?你打它干嘛?” 一个戏谑的声音随风传来,是夜星宇,他正背负双手跨过院门,出现在林善雅的面前。 正看着拳头发呆的林善雅回过神来,觉得刚才的行为很中二,不太好意思回答,便反问道:“你去哪了?” “我去买东西。”夜星宇将右手从身后亮出来,手上提着一个方盒子。 从盒子的造型、包装、印刷来看,林善雅已经知道了那是什么,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又被狠狠地触碰了一下,但她却故意冷着脸问道:“买的是什么?” 夜星宇看了一下时间,然后微微一笑:“差点忘了今天是你的生日,现在说一句‘生日快乐’应该还来得及吧?还没到十二点!” 原来,他大晚上的开车出去,是为了给林善雅买生日蛋糕。 林善雅有些感动,但脸上没有表现出来,装作平淡地问道:“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我猜的!”夜星宇笑着回答,“骊水南湾别墅的进门密码是1112,我就在想,你生日应该是11月12号吧?” 林善雅傲娇地冷哼一声,算是承认了,又问道:“只有生日蛋糕,没有生日礼物吗?” “礼物不是已经给过你了吗?”夜星宇指了指旁边碎裂的石桌,呵呵笑着,“易筋洗髓丹是无价之宝,能把一个普通人在短短半个时辰内提升为外家巅峰武者,这样的礼物难道还不够诚意?” 林善雅一想,还真是如此,这样的生日礼物确实贵重,让她既惊讶又感动,说是无价之宝并不为过。 她终于放下了冰冷,展颜笑道:“那真是谢谢你了!” “老夫老妻了,还用得着说谢谢?”夜星宇摆摆手,并把蛋糕盒子捧起来,递到林善雅面前,“你先看看蛋糕喜不喜欢?我见你喜欢吃水果,特意买的水果味!” 林善雅俏脸一红,啐了一嘴:“呸!谁跟你老夫老妻呀?结婚都还不到半个月呢?” “啊?还没到半个月吗?我怎么感觉像是过了半年一样?”夜星宇哈哈一笑,一点都不觉得尴尬,“那你就更不应该说谢谢,现在正是新婚蜜月时期,每一天都应该当成情人节来过!” “油嘴滑舌!”林善雅害羞地低下头去,目光落到蛋糕盒子上,她的脸皮可没有夜星宇那么厚。 看着对方双手捧着盒子,像是献礼一般,林善雅忽然觉得,如果再来个单膝下跪就完美了。 只可惜,他们两人并不是真正的夫妻,这样的情景应该是刚刚好,发乎于情,止乎于礼,双方都不会尴尬。 用手揭开盒盖,里面果然是一个水果蛋糕,周围一圈都是切成块的各式水果,但在正中位置,却用红色的果酱画了一个桃心,再用巧克力酱写着:祝老婆生日快乐! 林善雅突然就觉得很感动,虽然沉默不语,却抬起头来看向夜星宇,目光温柔,如水波荡漾。 今天的夜晚,没有星星,没有月亮,但它很美,令人心醉…… 第259章 越女剑法和八卦游龙掌 夜星宇微微笑着,似乎没有注意到林善雅的异样,他换成一只手托着蛋糕,另一只手像是变魔术一般,从林善雅散发着香味的秀发上轻轻掠过,指间就多了一根细而长的生日蜡烛。 他把蜡烛插在蛋糕正中,随后手上打了个响指,蜡烛就被点燃了。 温暖的烛光照耀着林善雅的如花娇颜,让她心里暖洋洋的,即使是寒冷的冬夜,穿着单薄的睡衣,也丝毫不觉得冷。 夜星宇对着蜡烛一撅嘴,用眼神示意道:“别愣着,赶紧许个愿吧!” 林善雅双手合十,闭上眼睛,隔了一会才睁开眼来,随后一口气吹灭蜡烛。 “许的是什么愿啊?说来听听?” “不能说!说出来就不灵了!” “可以用笔写在纸上,等我看完就把纸烧掉。” “别闹了!写出来也不行!” “那你是向谁许愿呢?佛祖?上帝?真主?还是外星人?” 林善雅沉默了好一会,才认真地看着夜星宇:“我是向你许的愿!” “我?我可不是神仙!”夜星宇不相信,呵呵笑着反问,“你要是向我许愿的话,那就应该说出来啊!我都不知道你的愿望,哪能替你实现?” “就不告诉你!”林善雅端起蛋糕,扭头走向屋子。 但在她的心底,已经默默说出了自己的愿望: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永远不要离开,留在我身边就好! …… 次日清晨,早餐过后,夜星宇像昨日一样,运用控心神通引导林善雅和侯晓进入梦武之境,不过今天的课程跟昨天不一样,不是练习易筋洗髓功,而是传授武道绝学。 根据她们各自不同的特点,夜星宇传授的东西并不一样,林善雅学到的是越女剑法,侯晓学到的是八卦游龙掌。 越女剑法来自于春秋战国时期,相传是由越国的一位女剑客所创,她为了帮助越王勾践征战吴国,于军营中施展剑法,让越国士兵观摩学习,随后飘然无踪,不留姓名。 越国士兵学到了厉害的剑法,战力大涨,吴国军队抵挡不住,最终被越国所灭,后来人们为了纪念这位女剑客,就将这套剑法称之为越女剑法。 在当今古武界,也有人在练越女剑法,但其实已经跟最初的越女剑法相差甚远,完全不像原样。 真正的越女剑法相当厉害,速奇快,威力大,招数巧妙,破绽极少,已经到了浑然天成的境地,可谓是古往今来一等一的剑法。 而当时的越国士兵只是观摩了一两遍,感悟不深,并没有掌握精髓,只学到了一点皮毛。 后来又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授,每个人都加入了一些自己的见解,就越来越偏离原本的越女剑法。 夜星宇所传授的越女剑法虽然也不是最初的原版,但应该不比原版差,以他上千年的武道修养,只要用心琢磨,不难创出一套高明的武学,这套经过他改版的越女剑法就是如此。 练习和使用剑法,并不需要随身佩把长剑,在地上捡一根木棍树枝,也能发挥出相当威力,如果手中有合适的长剑自然更好,杀伤力成倍增长。 但如果实在没有趁手的武器,也能以指代剑,水准实力虽有一定削减,也不至于手上无剑就成了战五渣。 林善雅的身份和气质很适合越女剑法,她本就是出身于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必须要保持优雅风度,不能像当兵的王春香那样挥拳踢腿,像头凶猛的母老虎。 越女剑法主要是靠精妙的剑招取胜,不动则已,动则惊人,出手如电,一招破敌,核心要点在于观察对手,以及迅速反应,再加上步法轻盈,姿态优美,就很适合有气质的女子习练施展。 至于另一套武学八卦游龙掌,并不是内家三大拳之八卦掌,而是出自于武当的一门绝学,它与董海川所创之八卦掌既有明显区别,又有相似之处。 简单来讲,八卦游龙掌脱胎于武当太极拳,在柔的基础上加入了刚,在静的基础上加入了动,形成了一种崭新的拳术。 董海川的八卦掌,其实就来自于武当的八卦游龙掌,就好比姬际可的形意拳,是来自于少林的心意拳。 八卦游龙掌与太极拳有很大不同,后者是以静待动,以慢打快,而前者是以动制静,以快打慢。 严格说起来,这也是一种高明的武学,很适合侯小妹修炼。 她瘦小体弱,在力量方面较为差劲,可她动作灵活,可以用八卦游龙掌发挥出敏捷方面的优势,靠迅速移动迷惑敌人,绕着圈儿打,就能发挥出很强的实战能力。 传授武学并不是像电视上所演的那样,看一遍就会了,那种是天才中的天才,要真正掌握每一招每一式,就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来记忆、练习、纠正、理解,别说是一两个小时,就算是一整天,乃至几星期,都不见得能完全学会。 夜星宇不可能让她们按部就班地慢慢学,直接以神魂意念来强制让她们的身体先行“学会”,等到清醒之后,脑子里面就保留了刚才的记忆,比自己去慢慢领悟理解要深刻得多,想忘都忘不掉。 这种方法就省去了大量的时间,有点像是传说中的入梦传道,或称灌顶传输,如果用现代话来讲,就叫做填鸭式教学,教的一方省心,学的一方省力,方便快捷,效果奇佳。 其实以夜星宇的手段和能力,完全可以迅速造就出一大堆暗劲高手,就是成本太高,耗不起,不到必要,他绝不会这样干。 单单是易筋洗髓丹,他就所剩不多,一方面是因为药材难寻,另一方面也因为炼制麻烦,可不像美颜液那样,高压锅一煲,两小时就完成了,所以得省着用。 然后就是控心传功,很耗费他的神魂精力,事后需要一定的睡眠量来补充,老是这样搞,自己还修不修炼了?到时侯把自己的成长进境拖慢,天劫一来,立马死翘翘! 第260章 架枪堵门口?真是欺人太甚! 一个小时之后,林善雅和侯晓同时清醒过来,脑子里面多了许多东西。 她俩分别掌握了越女剑法和八卦游龙掌这两门武学,现在的战斗能力就跟寸劲层次的古武者差不多了,所欠缺的只是搏斗经验而已。 如果继续保持每天早晚各一次的梦武之境修行,把招式练熟,并掌握内家发劲的窍门,很快就能跨过那道坎,晋升为内家高手。 “先到这里吧,有空的时候就自己练习一下,想要加强实战能力,招式熟练是一方面,更重要是活学活用,随机应变,不要墨守成规,你们俩可以尝试着交手对练,但注意千万别下重手!”夜星宇看着两人,嘴上交代着。 昨天是打牢基础,今天是传授武学,她们现在所欠缺的是熟练度和实战经验,这个暂时急不来。 夜星宇又对侯晓说道:“待会你自己去街上逛一下,买几套喜欢的衣服,我跟你林姐姐有事要办,暂时不能陪你。” 侯晓答应一声,没有多问。 林善雅掏出一张信用卡,想要递给侯晓,让她消费的时候拿去刷,却被夜星宇阻止,并小声解释道:“我给过她十万块的零花钱,不用你操心了!” “十万块够不够啊?会不会太少了?”林善雅轻声嘟哝着。 “放心吧,买点衣服足够了!”夜星宇劝说着,让她收起了信用卡。 侯晓可是从孤儿院里面走出来的穷苦孩子,一百块都能用好几天,不像她林大小姐,从小锦衣玉食,花钱从不讲究。 那天要不是为了取信侯小妹,夜星宇根本不会转给她十万,现在想来,都觉得给多了。 …… 不久之后,夫妻两人打扮妥当,穿上正式得体的服装,今天要陪同林老爷子去霍家负荆请罪,同行的还有赵成。 林长风蛊毒已解,恢复正常,但为了迷惑他人,仍旧装作四肢瘫痪的模样,坐在轮椅上由孙女亲自推着出行。 夜星宇拿着车钥匙先行一步,他准备把车开过来停在林家大门口,方便大家乘坐。 可当他走出大宅院的那一刻,就已经察觉到危机降临。 又是远程狙杀,一颗子弹迎面射来,对准了夜星宇的眉心。 只可惜,当枪手扣下扳机的时候,夜星宇已经离开了原地。 同一时间,狙击手之所在已被他神识锁定,就在斜对面的矮山上,距离大概有一千两百米。 这人正是昨天下午在街头路口展开刺杀的枪神威廉,没想到才隔了不到二十四小时,他又来搞偷袭,真是欺人太甚! 并且这次更加过分,居然架枪堵着大门口,是欺负我拿你没办法吗?当成软柿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不过也好,这次来了,就别想走! 夜星宇是又惊又怒又喜,神魂一旦锁定对方位置,立刻像是草原上的猎豹一般,飞快往前冲去,一秒钟就能飞掠几十米。 威廉第一枪打空,虽然感到意外,却不慌乱,很快又扣下了扳机,连续几枪,竟然都精准无比地射向一路急行的夜星宇,预判神准。 真正厉害的枪手,可不仅能射中静止目标,还能射中移动目标,不然哪有本事干掉古武者? 枪法射击大概有四种境界,分别叫做:定、截、跟、甩。 定枪,就是打静止目标,枪稳手不抖,异常稳定,百发百中。 截枪,是打匀速移动的目标,需要计算和预判,提前架枪,子弹在目标的位移路径上进行截杀。 跟枪,是打无规律移动的目标,目标在哪,枪口就跟到哪,精神保持高度集中,一旦有机会,立刻射出致命一枪,这需要非常丰富的射击经验。 甩枪,不用眼睛瞄准,全凭心灵直觉,用最快的速度开枪射击,手一甩,子弹已经射出,瞬间致人于死地。 四大境界,难度依次递增,越往后,掌握的人越少。 定枪只是算是基本功,说来容易,实际很难,因为影响子弹飞行的因素有很多,除去枪手自身的状态和稳定性,还有距离的影响、风速的影响、重力的影响、气压的影响等等,百发百中真的很难。 截枪是进阶手法,射中移动目标的难度肯定要远远大于静止目标,枪手需要通过大量的实射练习,累积经验,打出手感,准确进行预测判断,才能基本做到这一步。 能跟枪的才是真正的厉害高手,通常需要长年累月的刻苦训练,这算是截枪的升级版,需要更快的反应,以及更精准的动态捕捉能力,眼睛看到哪,枪口就指向哪,找准时机,果断扣下扳机。 即使没打中,也不慌张,跟枪的厉害之处就在于连续追射,反正子弹又不是只有一发,现代枪支都有一定的速射能力,只要跟枪用得好,总能射中目标。 而甩枪更是神乎其神,直接省去了瞄准过程,全凭直觉出枪,精准度又有足够的保证,这已经不是通过持久练习就能达到,必须要有这方面的独特天赋,否则苦练一辈子,也摸不到那种境界。 在远程狙击的时候,是通过瞄准器来观察目标,一旦目标快速移动,就很难用瞄准器来捕捉。 这是因为瞄准器只能看到一个圆形的小区域,能观察到的角度范围实在是太狭窄了。 所以用狙击枪来对付古武者,第一枪的成功率最高,如果第一枪失手,令对方警觉,那么后面再开枪就没有多大的意义,尤其是目标已经在飞速逃窜,几乎没有瞄准的可能。 而威廉不愧为枪神,面对高速移动的夜星宇,全是凭直觉打出甩枪,竟然每一颗子弹都能准确捕捉到夜星宇的身影,如同定枪一样精准。 只可惜,夜星宇的动作实在太快,又有神魂之力辅助,威廉的枪法再准,也总是差了那么一丝,连续几颗子弹从身旁掠过,都没有对他造成伤害。 威廉连续开了八枪,弹匣打空,无一命中,他就知道自己没机会了,对方的感知能力实在恐怖,总能在关键时刻躲过子弹的射击。 第261章 一代枪神,客死异乡 无奈之下,威廉只能再次开溜,他迅速拆下武器装箱收好,转身离开了狙击点。 做为一个王牌杀手,威廉虽然自傲,但也很谨慎,绝不会意气用事,贪枪害己。 换弹匣需要浪费一点时间,夜星宇又来得太快,如果多逗留一会,恐怕就要被盯上,为了保证自身安全,威廉不得不撤。 夜星宇展开全速,一秒钟就能冲出三十米,在威廉放弃狙杀开始收枪的时候,他跟威廉的距离已经拉近许多,不足一公里。 但是要赶到威廉身边,至少还需要半分钟,这点时间虽然不够威廉从容撤走,却能使他混入人群,想把他再找出来,就如同海里捞针。 威廉的个头并不高,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绅士,身上穿着呢子大衣,脖子系着方格围巾,脑袋顶着宽边圆帽,脸上架着金边墨镜,显眼的金色头发和绿色眼眸完全被各种衣饰所遮挡,如果他低着头走路的话,没人能看得出这是一个西方人。 此刻的他已经来到了矮山下面的街道,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到了这里就不用担心被人识破,他两次出手都是隔着上千米的距离,就算不戴面具,目标也看不清他的长相。 殊不知,夜星宇已经到了这附近百米之内,神识早就将他牢牢锁定,他插翅难飞。 只因为这里人多眼杂,不好动手,夜星宇才没有打草惊蛇,等到了僻静之处,再让这家伙好看。 他摸出手机给林善雅发了个信息,说是有紧急情况要处理,但没明具体说明原因,只让她跟两位老爷子多等一会。 林善雅收到信息后,没有多问,只回了一个“好”字。 威廉拎着箱子,埋着头就往人多的地方走,经过了一个十字路口,才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随后乘车远去。 十几分钟后,威廉下车,回头看了一眼,没发现异常,继续拎着箱子往前走,七拐八绕,很快进入一幢看起来比较老旧的独栋小楼,沿着楼梯一路上行。 这栋楼只有五层,没有电梯,看起来像是居民楼,但其实是一家旅馆,威廉来到天龙帝都后,便暂时藏身在这里。 直上五楼,走到靠里面的最后一个房间,威廉停下脚步,从大衣兜里摸出一张门卡,刷卡开门。 “嘀”的一声,指示灯闪了一下,但门却没开,似乎门锁坏了。 “!”威廉忍不住用英语骂了一句。 连续两次刺杀失败,令他心情烦躁无比,结果现在连个门都打不开,就更让他感到恼火。 “sir,bsp;ihelpyou?”从威廉的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说的也是英语。 威廉心头一紧,立刻回头,就看到身后几米之外,站着一个英俊的年轻男人,正笑吟吟地看着他。 对于此人,威廉无比熟悉,正是他两次狙杀未遂的a级目标夜星宇。 第262章 我不管!我只要姓夜的狗命! 天龙帝国是一个神奇的国度,能人众多,武者称雄,威廉以为凭着一把枪就可以横行无忌,想杀谁就杀谁,确实有些异想天开。 干掉威廉之后,接下来就是毁尸灭迹,这对于夜星宇来说更是家常便饭,他有专业工具。 如果让别人来毁尸灭迹,最常用的手段是一把火将整栋楼全部烧掉,而夜星宇不需要这样做,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从里面倒出几滴液体滴落在威廉的尸体上,药液跟人的皮肤一接触,立刻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尸体就像是积雪遇到了滚水,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融化。 不到一分钟,威廉就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地上只有一大滩水渍,发出刺鼻难闻的怪味。 夜星宇从洗手间里接来一盆清水,往地上一泼,那滩尸水就被冲洗干净,可怜的威廉连个dna碎片都没留下。 至于他的行凶工具,一长一短两把枪,夜星宇通通没有理会,就任由它们放在房间里,把指纹擦掉就可以了。 最后再用神识扫过周围附近,确定没有其他隐藏者,夜星宇才从窗户里穿了出去,飞身上屋,飘然远去。 …… 与此同时,在帝都的另一处,一间装饰豪华的房间外面,走来了一个打扮斯文、脸上戴着金边眼镜的中年男人。 “笃笃笃——!”中年男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里面传来某人的声音。 中年男人推门而入,向房间里面的年轻男子报告道:“少爷,威廉已经死了。” “嗯?什么情况?”年轻男子抬起头来,赫然是严少泽。 中年男人走上前去,将手里的手机屏幕划亮,然后递给严少泽。 严少泽拿起手机一看,显示内容是一封打开的电子邮件,标题只有一句话:这家伙太逊了,下次请找个厉害点的杀手。 下面还有一张照片,一个外籍男子面容扭曲,双目紧闭,倒在地上不知死活。 严少泽不难认出,这是他花费重金聘请来的国际杀手威廉。 “这就是你找来的神枪手?”严少泽眉头一皱,脸色有些难看。 中年男子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很冷静地说道:“威廉的实力毋庸置疑,他曾经击杀过三个s级的目标,其中就有一个是丹劲级别的古武者。” 严少泽冷声质问道:“那他为什么会失败?反而连命都丢了!” 中年男子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具体原因,不过他很快给出了一个建议:“我认为,应该重新评定目标的真实实力,然后再考虑要不要动手!” 严少泽一声冷笑,突然甩手一巴掌,“啪”的一声扇到中年男子的脸上。 眼镜直接被打飞,中年男子的嘴角溢出一抹鲜红,但他却一声不吭,甚至连表情都没有变一下,仿佛被打的不是他,而是别人。 “狗东西!叫你做件事都做不好,居然还让我重新考虑?你他妈怎么不去死?”严少泽怒不可遏,戟指怒骂,“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也不管你花多少钱,我只要姓夜的狗命!” “知道了!”中年男子低下头去,沉声回应着。 严少泽又道:“我再给你半个月的时间,下次别再说出‘失败’这两个字,如果姓夜的还不死,死的就是你!” 中年男子仍旧低着头,只有声音传来:“我已经跟血狼佣兵团联系过了,但他们的开价有点高,需要一亿两千万,并且不接受砍价。” 严少泽瞥了他一眼,问道:“这个血狼佣兵团是什么来头?” 中年男子耐心解释道:“这是一个拥有十几年历史的老牌佣兵团,最早混迹于南洋地区,组织成员几乎全是南洋人,长期为一个大毒枭做事,但后来那位毒枭死了,势力被吞并,血狼佣龙团也因此而损失惨重,不得已潜入我国东躲西藏,近两年才开始出来活动……” 严少泽摆摆手:“废话不用多说,就问他们实力怎么样?” 中年男子马上答道:“实力还行!他们一共有三大头目,个个都是暗杀高手,手下几十号人,全都是身经百战的武装分子,对付古武者有自己的一套手段。” 严少泽心中一动:“你的意思是……靠数量取胜?” 中年男子沉默了一会,才答道:“我原本是这样打算的,不过自从威廉失败以后,我就感觉这个夜星宇不简单,很可能比想象中还要厉害得多,光靠数量不一定有用,除非……” 话到这里,欲言又止。 严少泽有些不耐烦,直接问道:“除非什么?” “除非……是靠同级别的数量压制,让他双拳难敌四手!”中年男子冷静地谋划着,缓缓说出心中想法,“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再多找一些高手,光靠那几个血狼首领,还是不保险!” 严少泽一挥手:“那就再联系几个佣兵团或者杀手组织,钱花多点没关系,关键是不能再失败!” “一时之间不好找!”中年男子摇摇头,“混迹地下世界的那些人都很小心谨慎,很多都不愿跟另一方合作,非要强行凑在一起出任务的话,彼此之间根本不信任,你防着我,我防着你,反而影响到实力发挥。” “这有什么好防备的?”严少泽有些不解。 中年男子解释道:“有一句话叫做‘黑吃黑’,死人可没有资格领取赏金。” 严少泽立刻就听懂了,于是问道:“那你说该怎么办?” 中年男子没有马上作答,先是沉默了两秒钟,才突然抬起头来沉声说道:“如果能够请动奎先生配合出手,那么就万无一失。” “鬼手奎元让?”严少泽微微一皱眉,似乎考虑了一下,才说道:“奎先生不好请,但我可以让其他三位供奉协助你,加上血狼佣兵团,几十个人一起上,我就不信弄不死他。” 尽管有点失望,中年男子还是点点头:“这样也好,我来掌握时机,提前布置一个绝杀之局,让姓夜的插翅难飞!” …… 第263章 霍青书能忍,而严少泽不能 此时的夜星宇根本不知道,针对他的新一轮刺杀计划已经确定,很快就要上演。 不过他也无所谓,在他眼中,先天之下,皆为蝼蚁,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群灭一群,除非对方能请动先天强者,可能还有一线希望。 可是那些世俗家族能请得动先天强者吗? 答案是:不可能! 按照常理来讲,世俗家族不管势力再庞大,撑死天就只能找来化劲宗师,除非是皇室夏家这种,本身就有先天强者。 而化劲宗师虽然也很厉害,夜星宇还真不怕,即使来了两三个联手,他都能从容应对。 虽说他目前才只是暗劲,比化劲足足低了两个境界,但他的底牌实在太多,先天想杀他都不容易,更何况化劲? 他干掉了威廉,处理完尸体,就回到了林家老宅,前后不过半个小时。 两位老爷子在前厅歇着,林善雅等在大门外,一看到夜星宇出现,便马上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夜星宇照实答道:“我刚才出来取车,结果一出门就遭受枪手狙击,我就忙着追凶去了!” 林善雅又惊又怒:“还是昨天那个枪手?” “对!就是他!”夜星宇走到大门边上,用手指在院墙的石砖上随意抹了一下,不久前留下的弹孔就被封堵起来,至少从表面上看不出异样。 子弹穿过一尺厚的泥石砖墙射进了院子里,夜星宇已经用神识探到它的所在,刚才在回来的路上,剩下的七颗子弹也被他收集起来,待会一并处理掉,根本不怕被人查。 这样一来,除了买凶的雇主,谁也不知道威廉之死跟夜星宇有关。 法制社会,杀人犯法,虽然夜星宇是自卫反击,但毕竟弄死了人,很难扯皮。 况且威廉还不是本国人,涉及到外交事宜,就更麻烦,如果落下把柄,必然要被国安局请去喝茶谈话。 能少一事就少一事,夜星宇可不想给自己招来麻烦,最好弄得神不知鬼不觉,让人无从查起,就算怀疑,也拿不出足够证据。 林善雅看着他抹平院墙上的弹孔,追问道:“后来呢?结果怎么样了?” “他死了!”夜星宇只说了这三个字,至于怎么死的,中间发生了什么,他一个字都没提,只说出这个结果让林善雅放宽心,也就足够了。 “有查出谁是主使者吗?”林善雅又问出另一个关键。 “暂时不清楚!”夜星宇摇摇头,很快补了一句,“如果让我来猜,应该是严少泽!” “你有什么判断根据?”林善雅有点好奇。 夜星宇微笑答道:“霍青书能忍,而严少泽不能,所以我猜是严少泽。” 林善雅的眉头微微一皱:“那现在怎么办?” “凉拌!”夜星宇无所谓地朝着大门走去,留给林善雅一个潇洒的背影,“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都要讲求证据,我总不可能冲进严家,揪住严少泽把他一掌打死吧?” 听见这番回答,林善雅的表情更加沉重了一些,严少泽一心想致夜星宇于死地,确实是一件天大的麻烦,以林家目前的能力,根本无法阻止。 想报警,拿不出确凿证据,根本制裁不了严少泽。 要杀人,那就是触犯法律,都不需要严家出手,国家政府就会派出无数精英来抓捕夜星宇。 更何况,林善雅根本不相信夜星宇能冲进严家干掉严少泽,她知道严家有四大供奉,个个都是高手,曾经被夜星宇击败季常先最多只能排在第三位。 而在季常先上面的那两位,一个是丹劲大师,一个是化劲宗师,随便站出来一个,林善雅都觉得能够吊打夜星宇。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你可千万要小心谨慎,实在不行,就让赵爷爷来保护你吧!”林善雅忧心忡忡,提出了一个建议。 夜星宇连连摆手:“没事,我自有保命手段,还是让他看好你爷爷吧!” 说话间,两人进入前厅,为免林长风担心,夜星宇和林善雅都没有提刚才的事情,赵成似乎看出点什么,但也没有揭破。 经过一番波折,四个人终于出门,一起前往霍家,略比原本预计的时间晚了一点。 夜星宇开车,林善雅在旁边指路,两位老爷子坐在后排聊着家常闲话,语气虽然轻松,脸色却很沉重。 霍家是五大家族之一,并不是好糊弄的,这次交涉要是不成功,会为林家树下一个大敌。 林家的这种做法,其实比悔婚还要严重,林长风这边才刚答应了霍家的提亲,林善雅立刻就嫁给了别的男人,在旁人看来,还有点戏耍的意思。 至于霍青书就应该更生气,都以为要订婚了,结果一直喜欢的女人转眼就成了别人的老婆。 在商场上百战百胜的霍青书,却在情场上栽了个大跟斗,也不知道他会想出什么办法来报复夜星宇。 霍青书这个人的性格,夜星宇听林善雅说过,看似大度,实则小气,掌控欲极强,多半不肯吃闷亏。 何况,那天在观雨台,他还被夜星宇毫不留情地怼了几句,估计霍大少从小到大没被人这样怼过,虽然表情还是很沉稳,但心里面肯定很愤怒。 不过霍青书既有“风轻云淡”的美誉,自然城府很深,就算气得想杀人,也不会在脸上表现出来。 他头脑聪明,心思缜密,在商战上就能看出来,他的风格比较隐忍,前期在暗中铺垫谋划,不动声色,等到了最关键的时刻才果断出手,一击必杀,瞬间败敌。 这也是霍青书广受褒赞的原因,他跟徐善诚一样,都没有年轻人的浮躁之气,而后者过于善良,坚守道德底线,霍青书就不同,该狠的时侯,他比谁都狠。 胸有城府,心藏猛虎,荣辱不惊,有条不紊,这是霍家的老爷子霍鸿图对自己亲孙子霍青书的评价。 天龙帝都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城市,从这头到那头,开着车都要几个小时,而正巧林家靠南,霍家靠北,着实不算近,夜星宇驾着车绕着环城高速疾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霍家的庄园。 第264章 五大家族之风云起伏 与保持着东方传统风格的林家老宅不同,霍家的建筑特征偏向于西式,有一股浓重的贵族庄园气息,占地面积比林家还要夸张得多,一整片山都在庄园之内,还有自己的农场,一眼望不到边。 林家的停车场是在大宅院的外面,而到了霍家,要直接把车开进去,否则光靠步行,耗费时间太久,因为主体建筑距离庄园大门口至少超过两公里。 刚进大门,就看到一片青青草原,水泥路蜿蜒向前,延伸向远方,在路的尽头有一幢哥特式的宏伟建筑,有浓烈的欧洲风情,周围还有一些小房屋,造型各异,色彩鲜明。 在远处的草原上,有一个秀丽可人的年轻女子穿着白色的骑马服,正英姿飒爽地策马狂奔,当看到有一辆外来的小轿车缓缓驶入庄园,那年轻女子便勒马停步,嘴角一撇,很是厌恶地冷哼道:“这女人还真有脸来我霍家?是想带着野汉子来耀武扬威吗?” 这辆车上坐着的自然就是林家一行人,夜星宇一边驾车,一边看向窗外,笑着说道:“这霍家好阔气,在帝都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盖座小城堡也就算了,还居然舍得拿大块的空地来种草养马!” 林善雅也在看着窗外,但脸上一片冰冷,毫无笑意:“霍家这几年靠着霍青书捞了不少钱,在商业上有了长足发展,再凭着自身在政界上的雄厚积累,隐隐约约有成为第一家族的趋势,搞出这种排面也很正常。” 从财力上来讲,五大家族不见得能超过十大豪门,但也至少是千亿级别,并且底蕴要雄浑得多。 十大豪门大多都是近几十年才开始崛起,还没有超过三代,而五大家族在帝国建立之前就已经赫赫有名,至少经过了五六代人地不懈努力,才到达如今之高度。 其实比起林长风和林善雅等人,夜星宇更加清楚五大家族的底细,甚至连他们的祖辈都认识不少,但现在时代变了,他已经不再是赵星海,也不再是华神通,而是重生为夜星宇。 从罗修那一世开始,他就没有再跟这些豪强家族有所联系,对于五大家族的理解,还处于天龙帝国刚建立的那几年。 在那个时候,五大家族的排名大概是以徐家居首,而其他四家并列,彼此差距并不大。 徐家人才辈出,既经商,又练武,还涉足军界,在战争年代为帝国的创建立下了汗马功劳,连续出过好几位将军。 直到如今,徐家仍有不少族人在军队服役,早已在军界建立了根基,影响深远。 就比如曾在离城见过的徐虎,就是徐家的直系后辈,现在是帝都防卫军的少校,未来可期,混个二三十年,捞个将军来当应该不成问题。 徐家的生意也跟军事有密切联系,一边搞武器研究,一边生产军工用品,光是吃国家的订单,就赚得盆满钵满,富得流油。 并且,徐家与皇族关系良好,本身与夏家一样都是古武世家,手下能人众多,一直保持在巅峰状态,即使到了现在,也能与霍家分庭抗礼。 而霍家不同于徐家,是在政界发力,族人多从政,对当局政治有着相当程度的影响,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已经渐渐能够与徐家并驾齐驱。 在商业上,霍家人也有建树,没有从政的都去做生意,依托国家的政策支持,几乎是做什么都挣钱,少有赔本买卖。 尤其是等到霍青书冒头,堪称商业奇才,玩转资本,更是令霍家的经济规模扩张了许多,也许再过几年,霍家就能赶超徐家,成为五大家族之魁首。 目前来说,这两家的地位要比其他三家稍高一些,但也强得有限,毕竟能位列五大家族的,个个都实力雄厚,没有省油的灯。 严家在之前有说过,是靠着捞偏门的暴利行业而起家,半黑半白,要不是在军政两界有着广阔的人脉关系和影响力,怕是早就被国家打压下去。 现在的严家已经收敛了很多,至少在表面上是洗白了,但在暗地里,仍然操纵着庞大的黑道力量,以及涉足多项灰色产业。 方家是地产商人,主攻商界领域,在军政两方面的影响力就较为一般,略有涉及,但牵扯不深,可要论起综合实力,绝对有资格坐稳五大家族的位置。 以前的方家比较低调,但到了这一代,出现一个方庆熹,就显得有些高调了。 谁都能看出来,方庆熹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他学着徐妙嫣的手段,创办了醉山居,凭着花言巧语拉拢了一帮死党结成同盟,目前有着不小的人气,将来如果由他完全掌控方家,很可能会走激进路线。 欧阳家是五大家族里面资格最老的一个,在第三次世界大战未发生之前,曾是帝京首屈一指的强势家族,在当时有着无与伦比的巨大影响力。 但随着旧世界的崩塌以及新帝国的建立,受损最严重的也是欧阳家,以前建立的许多人脉关系都不复存在。 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碰到改朝换代,既是机遇,也是劫难。 再加上欧阳家一直都是男丁稀少,动不动就单传,像是受了诅咒一样,所以族人不多,难以开枝散叶,就变得越来越不济。 到了如今这一代,长家嫡系连个儿子都没有,就传不下去了,还要防备着远亲旁系跑来混水摸鱼,争权夺利。 现在的欧阳家,已经大不如前,越来越弱势,应该算是五大家族里面的吊车尾,传言要被十大豪门里面的赵家所取代。 五大家族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徐霍最强,方严次之,欧阳最尾,虽然分为三个梯度,但差距并不是很大。 夜星宇不太关心世俗界的家族沉浮,他只看天下大势,只要没有那种危害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存在,他一般都懒得去管,随便你们怎么斗,别掀起战争就好。 …… 第265章 刚见面就先来一波商业互吹 汽车就算是怠速前进,也比步行快很多,顺着蜿蜒的大路,夜星宇很快就把车开到了那一幢哥特式小城堡的前面。 两排人列队欢迎,很有气势,左边一排八个,全是男性侍者,右边一排也是八个,全是女性仆人,个个着装整洁,挺胸昂首,搞得跟阅兵式一样,好有仪式感。 霍青书的堂弟霍言负手站立在侍者和女仆的中间,车一停下,他就主动上前,面带微笑地说道:“欢迎各位贵客莅临霍家!” 林长风要装病,当然不能自己下车,赵成从车尾箱里取出轮椅,而夜星宇将林老爷子从后座上抱出来,放到轮椅上,然后推着他往里走。 霍言在前面领路,一行人进入城堡,内中布置奢华,富丽堂皇,如同欧洲中世纪的王宫一般。 宽敞豪华的会客厅里面,有两个男人,一个中年,一个青年,面貌非常相似,年轻的那个就是帝都第一公子霍青书,而年长的那个是他的父亲,也就是当今的霍家家主霍怀恩。 现今霍家辈份和威望最高的是霍老爷子霍鸿图,他早就已经把接力棒交给了长子霍怀恩,自己退居幕后,安享天伦之乐,不再管那些家族琐事,除非是一些重大决策,才会让霍鸿图拿主意。 霍鸿图跟林长风一样,也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霍怀恩,二儿子霍怀德,小儿子霍怀义,至于两个女儿已经嫁人,不提也罢。 在这种豪门大家族里面,女儿除非是特别有能力,否则就没有儿子受重视,嫁人以后就只能算是半个霍家人,影响力远远不及霍怀恩等三兄弟。 霍青书就是当今家主霍怀恩之子,他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叫做霍青盈,另一个叫做霍青雪。 而霍言是霍怀义的私生子,两人虽是堂兄弟,但在家族里面的地位相差甚远,就连名字里面都不允许出现象征辈份的“青”字,所以霍言只能给霍青书做狗腿,上不了台面。 看到林长风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来,作为霍家家主的霍怀恩也不敢托大,他毕竟是晚辈,不能失了礼数,便主动带着儿子迎了上去,微笑着问候道:“林老爷子近来无恙吧?” 林长风的老脸上同样泛起笑答:“我除了这老毛病好不了,其他倒也没事,能吃能喝,就只是手脚不能动,等着进棺材吧!” 回答的同时,林长风留意着霍怀恩的脸色,并没察觉到任何异样。 他也曾经怀疑过下蛊的主使者是霍家,这次登门拜访,就抱着试探的目的。 毕竟因为赵成的关系,下蛊者已经知道事迹败露,如果真是霍家在背后搞鬼,看到林长风没有蛊发迹象,再加上赵成完全无碍,多半会有些惊讶,可从霍怀恩的表情来看,似乎一切正常。 如果非要说有点不对劲,那就是霍家人的态度显得过于客气了一些。 按理说林家毁婚,霍家人应当很愤怒才对,可从进入霍家到现在,所有人都表现得很客气,完全做足了接待礼仪,将林家一行当成贵客对待。 林长风也搞不明白,这霍家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暂且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该来的总会来。 霍怀恩又向赵成点头问候了一声,才道:“家父今早上一直待在书房里,我去请他老人家过来,您两位可以慢慢聊!” 第266章 无论哪一点,他都不如我 这两人的年纪比较接近,都是七十有几,八十未满,你称我“鸿图兄”,我叫你“林老哥”,谁也不吃亏。 霍鸿图的目光看向林长风身后的夜星宇,问道:“这位小伙子应该就是林家的乘龙快婿吧?” 林长风尴尬一笑,正在想着措词,夜星宇却主动答道:“晚辈夜星宇,向霍老爷子请安!” “不用这么客气!”霍鸿图一摆手,从书桌后面走出来,似笑非笑地看着夜星宇,“我就想知道,我孙子哪一点不如你?凭什么被你抢了先?” 这句问话突如其来,开门见山,带有一点兴师问罪的味道,真叫人不好回答。 可夜星宇没有半点怯场,表情自然地开口答道:“他哪一点都不如我,当然要出局。” 这番回答更是绝,就好像是在阐述真理,把这认为是理所当然之事。 林家几人都听得有些尴尬,这家伙就不能谦虚一点吗?非要把人惹毛了才舒服? 而霍家几人就听得很诧异,霍青书之优秀人尽皆知,无出其右,这小子是哪来的信心和勇气敢说这种大话? 霍家人涵养都很好,没有谁发脾气,就连霍青书自己也是脸色沉静,既不动容,也不争辩。 霍鸿图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当着他的面贬低霍青书,既惊又奇,便问道:“你说我孙子哪方面都不如你,可有根据?” “当然有!”夜星宇胸有成竹,回答得相当肯定,“首先来对比武力,您孙子是战五渣,而我是古武高手,闭着眼都能随便吊打,这应该没有异议吧?” 这确实是实话,无人能够反驳,霍青书又不是古武者,在这方面没花过心思,当然不够看。 “武的不行,他文的也不行!”夜星宇接着又道,“我熟读经史子集,数理化都有教授级别的水准,能讲十八种语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就问他哪一点比得上我?” 这也是实话,甚至还打了很多折扣,比如医术、厨艺、风水、炼丹这些,他通通没有提。 可在别人听来,就有点不可思议,像是不打草稿乱吹牛逼,就连最熟悉他的林善雅都不相信。 霍鸿图笑了:“可他比你能赚钱!” 这应该是霍青书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有商才,擅谋略,一年能给霍家带来近百亿的收益。 可夜星宇并不认可,反驳道:“不见得!我跟季常先对打,几分钟就赢了五亿,挣钱效率不比他来得快?” 说得好有道理,就连霍鸿图一时之间也找不到理由来反对。 关注公..众号,看书抽最高888现金红包! “更何况!他能挣钱是靠着家族的力量,他要是不姓霍,又能挣多少?”夜星宇继续摆着他的道理,“而我不一样,我是凭着自己的本事,就算给人看家护院,年薪至少上千万吧?” 这……确实没讲错! 霍青书有才能是一方面,更重要是起点高,要是他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多半是从基层开始慢慢打工,需要一定的积累,再有老板慧眼识人,并愿意培养,才能被发掘出来独当一面。 没有伯乐,跑得再快的千里马也只能憋屈地待在马厩里,而出生在霍家,就不需要什么伯乐了,直接装上一对天使的翅膀,变成飞马,日行万里。 可夜星宇不一样,古武者无论出身贵贱,在当今社会就是人上人,更何况他还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内家高手,只要他肯点个头,必定有大把的老板愿意砸钱包养,这绝对是奇货可居的未来潜力股。 夜星宇没有说完,接着又道:“再来对比长相,你们认为我俩谁要更帅一点?” 他说完以后,还刻意走了几步,站到了霍青书的身边,并排面向观众,方便大家对比。 从个头上看,夜星宇稍高一点,足有一米八,而霍青书大概有一米七五左右,较矮一些。 从体型上讲,夜星宇更为匀称,肌肉饱满,健壮有力,相当有型,霍青书就显得略瘦一些,男子气概相对较弱。 再来对比面容长相,他两人都很英俊,都是帅哥一枚,但夜星宇的五官脸型更为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而霍青书的双眼显得狭长,嘴唇比较薄,颧骨也稍稍凸出一些,有一点点美中不足。 综合来看,在外表和体型方面,夜星宇确实要比霍青书出色一些,如果说后者能拿到八十几分,那么前者就有九十几分,差别不算太大,可一对比就较为明显。 霍鸿图也是无语,他引以为傲的亲孙子,却被夜星宇说得一文不值,无论是比文比武比颜值比挣钱,通通都落在下风,偏偏对方还有理有据,难以反驳。 唯一的破绽,就是在“文”的方面,所有人都觉得夜星宇吹过头了。 你特么是文曲星下凡吗? 熟读经史子集不说,数理化都能当教授? 还能讲十八国语言? 再加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你咋不上天呢? 老奸巨滑的霍鸿图便打算以此为突破口,反将一军,只要证明夜星宇是在讲大话,那么他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自吹自擂,不足为信。 “你懂十八国语言?”霍鸿图斜眼看着夜星宇。 “没错!”夜星语侃侃而谈,相当自信,“比如汉语、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朝鲜语、希腊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印尼语、印地语、孟加拉语……” 一帮人听得头大,满脸黑线,感觉这家伙像是背书一样。 而夜星宇在大致报了一遍之后,就开始使用各国语言表演脱口秀,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堆,听起来似模似样,好像真有其事,没有吹嘘。 这里除了赵成是个武夫,其他都是有知识的文化人,加起来也能听懂个七八门外语,比如霍青书就懂四种西方语言,而林善雅更厉害一些,英、法、德、日、韩五国语言精通,他们听到自己熟悉的部分,都暗感惊讶。 不说别的,最起码夜星宇的发音极其标准,语法也很规范,挑不出一丝毛病来。 第267章 你有见过真正的老虎吗? 足足表演了三分钟,轮番用十几门外语秀了个遍,夜星宇才恢复到大家都能听懂的国语,平静说道:“这些都是国家级别的官方语言,还有更多的非官方性地区语言,我也样样精通,就拿咱们天龙帝国来讲,几十个民族,方言过百种,我差不多都会讲,比如粤语、湘语、吴语、客家语、闽南语……” “行了行了!”霍鸿图已经听不下去,赶紧挥手打断,生怕这家伙又展开他的华丽表演,没完没了。 夜星宇适可而止地将嘴闭上,演出效果已经足够让人信服,再叽里呱啦地说下去就成了过度装逼,要挨雷劈。 实际上,他并没有胡扯,神魂强大能使头脑灵活,过目不忘,学习能力非常惊人,任何语言对他来说都不是难点,大概花上一两天工夫就能全部掌握,听说读写都不成问题。 学习语言最重要的就是语言环境,时时刻刻耳濡目染,不断强化和加深记忆,不用刻意去学,自然而然就能掌握。 而夜星宇的记忆力足够强大,让他看过一遍就能记住,听过一遍就能照讲,学起来就很容易,没有任何难点。 更何况,他还可以窃取他人知识,把别人懂的东西变成自己也懂。 怎么窃取?说来也简单,分为主动式和被动式两种。 主动式窃取就是施展搜魂,别人脑子里有什么,搜魂之后,他也会知道,只不过效果不能保证,他还需要自己学习领悟一遍,并不是拿来就用,搜完就懂。 说白了,搜魂就像是在网络上搜关键词,别人的脑袋就是数据库,搜出来的东西他可以看,但要完全理解,还得靠自己脑子。 而被动式窃取就牛逼了,在每次神魂附体重生的时候,会有一个接收死者记忆的过程,他就能借此机会得到死者生前的所有知识技能,百分百地全盘接收。 这就像是电脑重装系统的时候,拷贝硬盘上的资料数据,一个复制粘贴,稍等片刻,就能秒懂。 也因此,夜星宇能说会写的语言种类非常之多,并没有瞎几把乱吹,而是确有其事。 霍鸿图不想再跟夜星宇扯什么语言,听得头大,便转而问道:“你之前说过,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没错!”夜星宇不否认。 霍鸿图取下鼻梁上的老花眼镜放进上衣兜里:“前三样我不太懂,不过对于绘画一道,我老头子略有研究,现在就来考考你。” “可以,老爷子尽管问!”夜星宇答应得很干脆,显得很有自信。 在这间宽敞书房的四面墙上,挂着许多画作,都是水墨作品,有些是裱成卷轴形式,有些是装在镜框里,足有不下二十幅,霍鸿图指着其中之一,向夜星宇问道:“这幅画,你怎么评价?” 众人随着他的手指方向扭头望去,只见这是一幅竖轴的猛虎图,一只斑斓巨虎趴在大石头上,张开巨嘴,作出将要下扑的姿态。 落款有日期,还有“鸿图”二字的署名,看来是霍老爷子的亲笔之作。 夜星宇还没开口,林长风就先赞叹道:“大作啊!这老虎气势威严,栩栩如生,鸿图兄的丹青笔力大有进步,更甚往昔,快赶得上道玄大家的水准了!” “道玄”是唐代画圣吴道子的别称,林长风拿霍鸿图来跟吴道子相提并论,就算明知道是吹捧,也让霍老头心里面一阵舒爽,眉开眼笑。 “哪里哪里,比道玄大家差得太远!”霍鸿图谦虚地连连摆手,他自然不会亲口承认自己比得上吴道子,那就真的是惹人耻笑,不知天高地厚。 不过开心是真的,毕竟自己的作品能被人欣赏赞美,是一件很有成就感和满足感的事情。 霍鸿图笑眯眯地看向夜星宇:“年轻人,你怎么看?” 夜星宇并没有马上作出评价,而是先认真问道:“老爷子是想听真话还是听假话?” 霍鸿图摆正脸色,严肃答道:“当然是真话!假话有什么好说的?” 夜星宇微微一笑:“那好,我就直言了,如有得罪,还望包涵!” 霍鸿图听他这样一说,心里面咯噔一下,立刻生出不好预感,恐怕这小子要立马开喷。 果然,夜星宇不跟霍鸿图客气,直接批评道:“此画有形无神,此虎有皮无骨,其实是一件失败的作品,不如烧掉算了!” 除了霍青书声色不动,其他所有人都脸色大变,包括涵养极好的霍鸿图。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地打脸啊! 等于就是说,你画的很垃圾,居然还有脸挂出来展示,知不知羞? 霍鸿图气得吹胡子瞪眼,刚刚才享受了几秒钟的愉悦心情荡然无存。 林长风也在心中焦急气恼,他就搞不清楚这孙女婿想要干什么,我刚厚着脸皮把霍老头捧上天,结果你飞起一脚,就把他从云端踹下来摔个狗啃泥,你这不是成心拆我台吗?随便说几句好话哄他开心难道不好吗?非得屡屡爆出惊人之语?这下子可要把霍老头气个半死,没仇也结仇了,更何况悔婚之事还搁着没解决呢! “你小子还真敢说啊!”霍鸿图脸色转冷,隐含怒意,“既然你瞧不起这幅画,那就好好说清楚,到底是哪一点不好,居然落得个这般评价!” 夜星宇不卑不亢,淡然答道:“俗话说得好,画虎画皮难画骨,这句话的意思是,要画老虎的外表并不难,可要将兽中王者的气势展现出来,却不容易。传统水墨画的特点是注重意境的表达,不追求外表的形似,如果徒具其形,却无其神,那么就注定是一幅失败的作品。” 稍稍一顿,他又接着说道:“而霍老所画的这只虎,就没有精神气势,不过是一只大猫罢了!” 霍鸿图冷笑:“你怎么断定我这只老虎没有气势?” 夜星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我就问一句,霍老爷子有亲眼见过真正的山中猛虎吗?” 霍鸿图闻言一愣,默然无语,半天答不出一个字来。 第268章 画虎无虎威,与病猫何异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因为偷猎者的贪欲,以及第三次世界大战对整个地球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严重破坏,虎这种生物差不多已经灭绝了,至少在天龙帝国,难以找到一头野生猛虎。 而霍鸿图的创作参照物,是来自于网络的照片,他并没有亲眼见识过真正的野生虎,只有在孩提时代,跟父母去动物园时,看到过被关在笼子里面病恹恹的老虎,可这么多年过去,早就没什么印象了。 夜星宇的这句发问非常关键,直指人心,言下之意即是:你既然都没有亲眼见过真正的虎,又凭什么敢画虎?云玩家?全靠脑补? 说白了,霍鸿图的这种行为,根本就是照猫画虎,不可能画出真正的猛虎气势,难怪夜星宇的评价是有形无神,有皮无骨,并非虚言,而是事实。 霍鸿图被他点醒,心里已经生出颓丧之感,但他还是有些不服气,我老头子一把年纪了,还被你一个小伙子讽刺教训,岂有此理? 于是,霍鸿图嘴硬地强辩道:“说我没见过虎,那你呢?你又真正见过虎?” “我当然见过!”夜星宇回答得相当肯定,没有半点迟疑。 他不止见过,还曾经养虎驯虎,与虎为伴,不过这些过往就不必多说,说了也没人相信。 “可笑!你才多大年纪?你出生的时候,老虎都死光了!”霍鸿图气呼呼地说着。 夜星宇嘴角上翘,微微一笑,朗声道:“老爷子如果不信,请看我打一招拳法!” 说罢,夜星宇跨出几步,来到书房内宽阔之处,突然面向众人摆出一个架势,双掌成虎爪,身体向前倾,眼神锐利如刀剑,口中长啸似雷鸣,全身气势迸发开来,如同凶虎再现,虎啸山林。 所有人都被他吓了一跳,此时的夜星宇似乎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化身为虎,凶威毕现,虎视眈眈,欲要向前扑出,择人而噬。 就连赵成,都被夜星宇的凶虎气势深深震撼,气机牵引,汗毛炸起,全身肌肉自动紧绷,如临大敌一般。 这是虎形拳里面的一招“猛虎下山”,属于是一种烂大街的拳法招式,随便找一家武馆花上几千块钱就能学到全套,军队里面也有普及。 但由一般的古武者使出这招猛虎下山,徒有猛虎之形,而无兽王之威。 而夜星宇只需摆出一个前扑架势,还未真正发招,就让人产生一种直面绝世凶兽的强烈危机感,可说是形神俱备,气势慑人。 这就是最直观的差别! 夜星宇拳势一出,就让所有人明白,何为形,何为神! 当他收招静立的时候,众人心头那股毛骨悚然的感觉才渐渐消除,仿佛他又从凶兽变回了人类。 霍鸿图深深地看了夜星宇一眼,不管他是否承认,对方已经用事实说明了道理。 拳术和绘画都是一种技艺,技可进乎道,艺可通乎神,在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画虎没有虎威,真就跟病猫差别不大,夜星宇并没有说错,霍鸿图这张猛虎图的确是一幅失败的作品。 而究其原因,是因为画者本人对自己笔下之物缺乏观察和了解,全靠脑补,想当然耳,岂能画得出形神兼备的好作品? 经过夜星宇的提醒,霍鸿图自然也能明白这个道理,但他执掌霍家几十载,年纪辈份威望样样都高,怎可能轻易向年轻人低头认输? 他眼珠子一转,再出一题,指着书房的另一面墙,向夜星宇问道:“那么这一幅画呢?你又有什么评价?” 他所指之画被装裱在镜框里,挂在墙上顶端位置,乃是横幅长卷,高度约一尺,而宽度足有一半米以上,画纸发黄,古意盎然。 乍一看,整幅画卷似乎被分成了左右两个部分,有大片的留白,像是两幅画拼接起来,实际上却是一个整体,由左至右,依次是远景的绵延群山,中景的江上小船,以及近景的杨柳堤岸。 这一幅看起来像是山水画,笔法苍劲,墨色浑厚,实际却是描绘送别场面的情景图,因为画中有人,人才是主体。 一人乘船辞去,江岸数人送别,人的占比虽然极小,却是整个画面故事的核心。 然而纵观全图,却见不到落款题字,根本不知道画者是谁,只能从纸张的古旧程度来判断,绝非今人之作品。 夜星宇细细看了几眼,心中有数,便开口赞道:“这是明代的《京江送别图》,千古之佳作,名家之真迹!” “放你的狗臭屁!”霍鸿图毫不留情地破口大骂,表面愤怒,实则心喜,因为对方答错了,“这的确是《京江送别图》不假,但却是一幅仿制的赝品,我是看它画功精湛无漏,模仿得细致到位,才裱起来摆在这里,到你嘴里就成了名家真迹?真是笑话!” 【领红包】现金or点币红包已经发放到你的账户!微信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领取! 夜星宇被骂了也不生气,反而呵呵笑道:“我只说是名家真迹,却没有说是哪一位名家,老爷子可不能断章取意啊!” 霍鸿图一脸冷笑,根本不信:“那你就来好好说说,到底是哪一位名家?” 对传统绘画有一定了解的人都知道,《京江送别图》出自于明代大师沈周之手,描绘的是沈周等人在京江送别叙州太守吴愈赴任的情景,布景得宜,疏密有致,情真意切,生动传神,多被后人学习临摹,于是有了不少赝品和仿画。 霍鸿图虽然没有亲眼见过真迹原稿,却看过照片,与他收藏的这一幅略有区别,并且在真迹图上,有沈周的亲笔落款和印章,但是这一幅却有画无字,显然不是真迹,而是后人的模仿作品。 不过夜星宇敢这样说,自然有他的原因,且听他道:“《京江送别图》为明四家之沈周的作品,而明四家里面,另有一位是沈周的弟子,霍老爷子可知晓此人?” 霍鸿图神色一动:“你说的可是文徵明?” “对!就是他!”夜星宇重重点头,非常确定,“这幅画,乃是文徵明参照沈周真迹的临摹作品,敢问文徵明可否算是名家?” 第269章 名家仿名家,艺术之瑰宝 送你一个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即可领取! 霍鸿图瞪大了眼,有些不可置信,隔了半天才道:“文徵明当然是绘画名家,可你又怎么能够确定,这幅画是出自于文徵明之手?” 如果这真是文徵明亲笔临摹的作品,纵然比不上沈周的,也绝对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因为这是名家仿名家,不是存心造假,虽然也归为赝品一类,但艺术价值极高,很值得关注收藏。 尤其是那些有大名气的画家,就算是仿画,也受人追捧,甚至能堂而皇之地陈列在国家博物馆。 历史上的文徵明,非常有名,对后世影响深远,绝对是大师级人物。 在绘画上,他与沈周、唐寅、仇英合称为“明四家”。 在文学上,他与唐寅、祝允明、徐祯卿并称为“吴中四才子”。 所谓的“明四家”,又称“吴门四家”,是指明代时期的四位著名画家。 而“吴中四才子”,就是人们常说的“江南四大才子”,生活在同一时代,个个都是才华横溢的文人雅士。 在年幼之时,文徵明并不聪慧,甚至还有点呆,两岁不会说话,也走不了路,到了六岁仍然站立不稳,九岁的时候口齿不清,话都讲不清楚,活脱脱一个笨小孩。 而其他三个,唐寅、祝允明和徐祯卿,在孩提时就能吟诗作画,性极聪颖,是闻名整个苏州的神童。 甚至到了成年之后,文徵明也是庸庸碌碌,事事不顺,一生参加了九次乡试,均落榜而归。 可谁想到,小时候最笨的那个,大器晚成,最后反倒成了四绝全才。 徐祯卿于英年中早逝,唐伯虎在悲苦中死去,祝枝山在不服中离世,唯有文徵明,年纪最大,活得最久,开窍最晚,成就最高。 他没有唐伯虎的诗酒风流,大喜大悲,也没有祝枝山的愤世嫉俗,恣意张扬,更没有徐祯卿的年少轻狂,诗才逼人,他仅仅靠着自己的勤奋、专注、苦守、坚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这就是文徵明,学文于吴宽,学画于沈周,学书法于李应祯,人品高洁,刻苦努力,最终诗文书画无一不精,人称“四绝全才”。 霍鸿图酷爱传统绘画,自然对这位明代大家的生平历史知之甚详,但是文徵明的亲笔画作,他却没有真正见过。 可夜星宇却看过不少,对于文徵明各个时期的绘画风格都了然于心,他至少有八成的把握,可以判断这副画就是文徵明早期学画时的临摹作品。 第270章 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珍贵草稿 一群人,傻愣愣地看着桌上的画,完全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没人能看懂这纸上画的是什么,周围有大片的空白,只在中间位置有墨迹渲染,还有一些凌乱的笔触,但却没有一个完整具体的形象。 不仅看不出来画的是什么,甚至都不能称之为绘画作品,更像是随手而成的涂鸦。 但这分明是霍鸿图从保险柜里面取出来的东西,看他奉为至宝的模样,必然珍贵无比,绝不可能是无意义的涂鸦,难道其中另有玄机? 就连霍怀恩和霍青书也搞不懂其中奥妙所在,他两人都是初次看见这张画作,也跟众人一样感到茫然不解。 霍鸿图却不管众人的惊诧表情,只是盯着夜星宇:“小伙子,你来说说看,这幅作品又当何解?” 夜星宇的表情也是相当古怪,但他跟别人的惊诧点不一样,别人是看不懂,不知此画好在哪里,他是因为全知道,所以才哭笑不得。 夜星宇轻叹一声,缓缓说道:“这是一幅未完成的草稿,只画了大体框架。” “哦?你能看得出,这画的是什么吗?”霍鸿图对他的回答相当感兴趣。 夜星宇如实答道:“这是一幅麻雀图,画的是几只树上麻雀。” “胡说!这分明是画的神龙!”霍鸿图立刻反驳,并且用手依次指着画上的几处位置,像专家一样解说道,“你看这里,明显是龙头,这是龙身,而顺着过来,这里就是龙尾了,还有这几个地方,都是爪子……” 霍鸿图说得头头是道,众人循着他所指的位置逐一看去,说不上很像,但确实有一点点形似。 这种感觉,就有点像是跟团旅游的时候,导游指着某个景点,说这块石头像卧牛,那块石头像罗汉,不说就不怎么像,一说还多少有点像。 反正比起麻雀,说是神龙会更有说服力。 而夜星宇却更加哭笑不得,心里暗骂道:去你妈的神龙,真是会想,老子自己画的草稿,难道没你清楚? ——没错!这幅画就是夜星宇的未完成作品,不过他在画这幅草稿的时候,名字叫做华神通。 那时候,他还是天龙帝国的开国皇帝,正坐在御书房里面看书,正好屋外的树枝上飞来了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很是欢快,华神通便来了兴致,铺开纸张,提笔蘸墨,随手几大笔,先构建出一个大框架。 结果,才动笔没几下,突然有紧急公务需要他去处理,他就放下画笔,离开了御书房。 等到回来以后,麻雀已经飞走了,兴致也就没了,华神通就没有继续再画下去,而是把这张未完成的草稿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 如今已有二十多年过去,当年被他扔掉的草稿图,不知怎么就到了霍鸿图的手上,并且被他奉为至宝,小心收藏,就连纸张的褶皱痕迹都被压平处理。 夜星宇也是感到好笑,难道这小老儿是华神通的粉丝吗?一张被扔掉的草稿都被他捡来当宝! 实际上夜星宇还不知道,他当皇帝那些年,很多随身物品乃至手书画作都被有心人保存了下来,如今都成了无价之宝。 像是霍鸿图,也是费尽心思,才搞到这张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草拟画稿。 【送红包】阅读福利来啦!你有最高888现金红包待抽取!关注weixin公众号【书友大本营】抽红包! 几年前就有一则新闻,在一场官方组织的慈善拍卖会上,开国武神当年坐过的马桶就引来了各路土豪的争夺,最终以八亿五千万的价格成交,惊爆眼球。 可想而知,跟武神相关的物品有多抢手。 在战乱刚结束的那个年代,拯救世界的华神通简直就是传奇英雄,全民偶像,受亿万人景仰,霍鸿图这老家伙虽比华神通年长不少,却还真是他的死忠粉。 据说,华神通除了武道通神,举世无敌,还精通许多技艺,在绘画方面就有很高的造诣,虽然作品极少,却都是艺术瑰宝,通通保存在皇家博物馆里,能流传出来的,只有这一幅被他扔掉的草稿图。 霍鸿图搞到这张真迹之后,像是心肝宝贝一样收藏起来,连儿子孙子都没机会看到,直到如今才拿出来,谁想却碰到了华神通的转世之人。 明明画的是麻雀,可霍鸿图偏偏要说是神龙,这该怎么办? 夜星宇很无奈,感觉自己再能说,也扳不过这老头子。 因为这幅画才刚起了个头,只是草稿框架,连雏形都没有,仅以目前的笔墨构成来看,确实像神龙多过于麻雀,夜星宇无法解释,说是画的麻雀,根本没人信。 他只能轻叹一声,幽幽说道:“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这一幅凌乱草稿,应该是武神大人的亲笔之作吧?”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包括霍鸿图在内。 “你……你你……你怎么知道?”一向沉稳的霍鸿图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武神是谁,人尽皆知,但武神会画画,就没有多少人听闻,而现在,夜星宇却能看出这是武神的亲笔画作,就让霍鸿图感到不可思议。 夜星宇没有说话,蓦然手一动,拿起桌上的毛笔就往纸张上凑过去,霍鸿图大惊失色,想要阻止,却已经来不及了。 笔端触到了画纸,墨迹晕染开来,夜星宇聚精会神,肘腕转动,笔走如龙蛇飞舞,像是挥洒一套绝世剑法,豪尖在纸面上飞速掠过,平添一道又一道的灰黑色线条。 霍鸿图心里那个痛啊,就连杀人的心思都有了,恨不得将夜星宇拖出去五马分尸。 好端端地武神画作,被这小子一通乱来,完全成了废品,气得霍鸿图忍不住要拍桌子骂娘。 其他人也是,惊闻这幅画是武神留下来的东西,都觉得是个宝贝,就算没有实用价值,也有很珍贵的纪念意义,可是被夜星宇这样一搞,不就跟毁坏文物一个性质吗? 无论是霍家人还是林家人,都觉得霍鸿图马上要发飙了,一个个都不忍直视,心想夜星宇这下可是捅出了大篓子,敢毁掉霍老爷子的心爱之物,真是太乱来了! 第271章 神龙变麻雀,是亏还是赚? 可奇怪的是,霍老爷子酝酿了半天,居然没发威。 其他人偷偷瞥了一眼,就看到霍鸿图的脸色很古怪,双眼紧盯着夜星宇落笔之处,一眨不眨,不像是生气,反倒像是惊讶。 再看桌面上的那幅画,众人渐渐明白霍老爷子的惊讶从何而来。 夜星宇仅仅挥毫了数十笔,霍鸿图口中的神龙就已经变了模样,所谓的龙头龙身龙尾,不过是老树横枝而已,而几只龙爪就变成了形态各异的麻雀。 ——卧槽!原来这小子没有乱说,这还真是一幅麻雀图! 不仅霍鸿图看傻了,其他人也看呆了,感觉真特么玄幻。 要说先前画纸上的那些笔墨,任谁都看不出来这是一幅麻雀登枝图,霍鸿图说是一条神龙,倒还有三分形似。 可现在,夜星宇大笔一挥,刷刷刷,神龙变麻雀,毫无违和之感。 看到夜星宇认真做画的样子,包括霍鸿图在内,没有一个人出声打扰,都在专注地看着笔锋在纸上游走。 笔触由粗及细,从整体勾勒到局部雕琢,使粗糙的画面变得越来越生动,越来越传神,就算是外行人,也能感觉到其中的美感和韵味,这要是画完了,绝对是一幅佳作! 房间里一片沉寂,只剩下呼吸的声音,夜星宇专心作画,一帮人安静围观。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夜星宇才呼出一口气,终于收手停笔,凝立不动。 这幅画总算是完成了,他把当年看到的那个画面,以艺术的形式再次展现出来,留在了纸上。 总共有五只麻雀,神态各异,栩栩如生,像是要从画中活过来一般,身上的羽毛勾勒细致,极其精巧。 而枯树横枝又反其道而行,厚重简约,一抹而过,重意不重形,反倒将那几只麻雀突显出来,虚实两相宜。 “妙!妙啊!”霍鸿图兴奋抚掌,忍不住夸赞出声。 他玩了几十年的水墨画,自然分得清楚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夜星宇执笔动墨,一气呵成,各种技法用得出神入化,看得霍老头既是心痒又是钦佩。 不得不承认,这小子的作画水平居然比天还高,只是这一幅麻雀图,就已经不输给历史上那些有名的丹青圣手,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要高明。 霍鸿图终于服气了,实在是找不到任何的反驳语言,光凭这一番临场挥笔,就证明夜星宇没有说大话,他的确是文武双全。 至少在绘画一道,霍鸿图无话可说,甚至还甘拜下风,心生敬佩。 作画完成,夜星宇并没有将笔放下,而是蘸了点墨,继续在边上的空白处写下了一行小字: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简简单单的八个字,用的是行楷体,端正平稳之中又有一股飘逸出尘的气质,美感横生,韵味十足,让人不禁赞叹,这字写得真漂亮! 霍鸿图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这八个字配上这幅画,倒也贴切。 画上正好是五只麻雀,虽然占比面积很小,却用极细腻的笔触勾勒出超逼真的形象,每一只都活灵活现,很有看点,无论是身体的哪一个部位,都刻画得入木三分,恰到好处。 五只小小的麻雀,加起来还占不到整张画纸的十分之一,但却是精华之所在,灵魂之核心,如果用放大镜凑近来看,会发现细节更加丰富,无一疏漏,绝对是小而精,细而全。 夜星宇不顾众人的惊叹,稍一停顿,拿起毛笔在砚台上捋了几下,补了点墨,接着又在后面写上:神龙探爪,惹人笑焉。 这下子可把霍鸿图气得够呛,心想你小子倒还真记仇,搁这笑话我七十九岁的老同志啊? 夜星宇对着霍鸿图微微一笑,接着又提笔轻划,在最后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除了没有盖上印章,这已经算是一幅相当成功的完整作品。 不过霍鸿图的心情却有些复杂,也不知道自己是亏了还是赚了。 明明是武神所画的草稿图,被这小子一搅和,原本的意义就不复存在;可反过来一想,他又因此而得到了一幅真正的佳作,无论在各方面,都难以挑出刺来。 夜星宇似乎看出霍鸿图的内心纠结,便出言点醒道:“霍老爷子,您应该听过一句话,叫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等我将来成为先天强者,这幅画的价值就会飙升到非常恐怖的程度,总比一张被扔掉的草稿要强吧?” 霍鸿图可不知道这曾是被华神通随手扔掉的垃圾,他的关注点也不在这里,他在意的是夜星宇所说的“先天强者”四个字。 按照概率来论,即使是化劲宗师,晋升先天的概率也远远不足十分之一。 根据资料情报,夜星宇现在的实力水准只是暗劲,离着先天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希望着实渺茫。 但他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年轻啊! 二十几岁就能打败老牌高手季常先,离丹劲只有一步之遥,天赋极高,谁又能一口咬死夜星宇的成就上限? 说不定,他在有生之年,还真的能够踏入那个境界。 一想到这里,就连霍鸿图也有些动摇了,感觉对夜星宇,乃至对林家,都需要改变一下政策方针,不能彻底交恶。 他原本是想给夜星宇一个下马威,好好敲打敲打,谁让这个年轻人抹黑了霍家的脸面? 可谁想到,反被夜星宇当头一棒砸在脑门上,把原本的思路都给打乱了,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竟然开始犹豫不决。 就在霍鸿图认真思考利益得失的时候,书房大门忽然传来“咯吱”声响,被人从外面用力推开,一个穿着白色骑马服的娇俏身影大步走进屋内。 她面容秀美,琼鼻樱唇,中等身高,体态婀娜,头上系着马术帽,双手戴着皮手套,脚下踩着一双长筒马靴,干练利落,英姿勃勃,但又不失女性柔美。 这个不敲门就擅自闯入的年轻女人,就是霍青书的妹妹霍青盈,跟林善雅一样,位列帝京十二名媛。 第272章 麻雀配野鸡,神龙配凤凰 不久之前,霍青盈在庄园草场上策马扬鞭,恣意奔腾,并对林家一行人的到来表现出鄙夷和厌恶,如今进门以后,脸上更是一片冰冷,不苟言笑,明显来者不善。 “青盈,你不是去骑马吗?跑到这里来干什么?”霍怀恩见到女儿突然出现,有些讶异,不免出声询问。 “我过来看看大哥喜欢的女人是什么德性,如今一见,好像也不怎么样嘛!”霍青盈说话阴阳怪气,分明带有强烈的敌意。 也难怪,在她眼中,哥哥这么优秀,居然被人甩了,心中当然不忿。 正巧她在无意中听到家里人说,林家今天要过来拜访,便特意没有出门,只等关键时刻跳出来奚落林家,为哥哥抱打不平。 “胡闹!有客人在,你给我收敛一点,别太任性!”霍怀恩立刻开口训斥女儿,展现出父亲的威严。 霍家人都比较好面子,很注重表面礼数,就连霍青书这样骄傲的人,凡事都讲求庄重和仪式感。 霍怀恩和霍鸿图就更不用说,心里怎么想是一回事,口头上还是要讲点道理,不会太过份。 虽然林家对不起霍家,可也不能这样当面嘲讽,尤其霍青盈只是一个小辈,哪有她说话的份? 对于这个女儿,霍怀恩也有点头痛,她在霍家就是另类,也许是小时候太娇惯了,性格又过于坦诚直率,经常乱说话得罪人,说是名媛,却完全不讲礼数,凡事都由着自己的性子,不顾大局。 并且,身为女儿家,她不好好地读书写字,学点优雅本领,偏偏喜欢舞刀弄剑,一年到头没有几天是安心待在家里,经常在外面各种跑酷、攀岩、蹦极、滑雪、跳伞、骑马、冲浪、飚车,专门玩一些高难度的极限运动,在霍怀恩看来,全都是不务正业。 现在女儿大了,想管教也管教不来,霍怀恩也一筹莫展,幸好还有长子霍青书不负众望,刚开始接管家族生意就做得有声有色,堪称商界奇才,这才让霍怀恩心理平衡,霍青盈想怎么玩就随她去吧! 一般情况下,霍二小姐既不出来见客,也不参与家族中的正事商谈,这次突然擅闯老爷子的书房,多半就是为了给哥哥出气来了。 “这算什么胡闹?我过来看看大哥的前女友,难道有错吗?”霍青盈昂首挺胸,气势犹在。 她根本就不怕这个爹,就算有爷爷在场,也要杠上两句。 在她心中,林家哪算什么客人?不过是一个濒临破产的无能家族而已,居然还敢悔婚,真是岂有此理! 霍家人都是很骄傲的,霍青盈虽是女流,也继承了这种骄傲,像林家这种快要垮台的家族,她是压根看不上的,她甚至认为林善雅都不配列入十二名媛,在家世背景方面比起其他人差了一大截。 林家也就是资历老,名声好,实力算不得多雄厚,即使是在最辉煌的那几年,在整个帝都也就只是中上水平,甚至不一定挤得进前百名,自然入不了霍二小姐的法眼。 在她看来,林善雅能得到大哥的欣赏爱慕,绝对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报,谁知道这女人不识抬举,当面拒绝不说,还做出悔婚之事,自己跑去嫁了一个野男人,现在又带到霍家来耀武扬威,真是气炸了肺! 霍青盈冰冷着脸,语气十分不友善:“俗话说得好,猫配猫,狗配狗,麻雀配野鸡,神龙配凤凰,我们霍家的未来家主,至少也要娶一等一的豪门千金,像是林家这种档次,就算了吧,鸡窝里可飞不出金凤凰!” 听到这般不留情面地一通嘲讽,霍家的人尴尬,林家的人隐怒,偏偏又不好发作。 他们本来就是上门赔罪的,已经做好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就算被数落,也只能忍着,不然会让矛盾激化,愈演愈烈,反而违背初衷。 夜星宇哈哈一笑,打破冷场,拍手附和道:“霍小姐说得有道理,刚才我已经证明,霍大少虽然优秀,比起我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林小姐嫁给我确实是更适合的选择,当今社会,不就是能者居之吗?” 霍青盈来得晚,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情,听得莫名奇妙,气呼呼地质问道:“我哥是帝都第一公子,会比你差?你居然说出这种不要脸皮的话?猪鼻子里插大葱,装象是吧?还有这个林善雅,既没家世又没本事,凭什么被称为帝都名媛?她哪里配得上我大哥?” 这小辣椒噼里啪啦地数落了一大堆,根本不顾他人感受,林家人个个脸色难看,唯有夜星宇神态如常,似乎一点也不生气。 他看了一眼林善雅,笑着夸道:“我老婆跟我一样,能文能武,本事可大着呢!帝都名媛里面,就属她最有能耐!” “就凭她?能文能武?真是笑话!”霍青盈根本不信。 “至少比起你来,她可要厉害多了!”夜星宇说得相当肯定。 “她能跟我比?”霍青盈气不打一处来,满脸都是不屑,“一个花瓶而已,在你那里就被当成个宝了?” “我可说的是事实!”夜星宇一脸淡定,开始逐一举例对比,“比如说文化程度,我老婆可是双博士学位,敢问霍小姐能拿得出一个硕士头衔吗?” 霍青盈立刻哑巴了,根本答不上来。 她从小就活泼好动,哪里静得下心来学习?别说是硕士了,就连学士的证书都是通关系弄来的,真要讲起文化水平,要被林善雅甩开二十五条街! 夜星宇接着说道:“我老婆从今年三月份开始接管离城万相学院,大半年下来,起码替家族挣了几千万,请问霍小姐,你今年替霍家挣了多少钱啊?” 霍青盈又噎住了,还是答不上来。 她一个女纨绔,又不管生意,哪里能挣钱?花钱还差不多!一年下来,少说也要花个上千万吧! 夜星宇还没说完,继续又道:“我老婆不仅有知识有能力,还是一名修炼有成的古武者,这难道算不上能文能武?” 第273章 把长风制药拿出来当作筹码 这话一说,各人的表情和反应不尽相同。 林长风和赵成就觉得奇怪,小雅啥时候练过武啊?这种事可不能张口胡说吧? 霍鸿图、霍怀恩、霍青书等人都是愕然吃惊,林家大小姐居然是古武者?这可从来没听人说过啊? 尤其是霍青书,他跟林善雅是同学,又颇为关注,对林善雅的情况了解的很清楚,其中绝对没有修炼武道这一项。 而林善雅自己是有点惭愧,古武者的确不假,但却走的捷径,自己可没有付出努力,心里面多多少少有点别扭。 至于霍青盈,却根本不信,嗤笑道:“你不是在说梦话吧?林善雅怎么可能会是古武者?以为大家都是白痴吗?谁信啊?” 夜星宇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如果我没看错,霍小姐也是古武者吧?不如这样,你俩比划一下,亲自验证,不就能判定真假吗?” 霍青盈这种性格当然练过古武,毕竟家里有条件,啥都不缺,甚至还拜了霍家的某位供奉为师,只不过她的玩乐爱好实在太多,分了不少心,所以成就不高,勉勉强强才达到刚劲水准,跟“高手”二字扯不上边。 可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别说是林善雅这种花瓶,换了夜星宇亲自上,骄傲的霍青盈也敢跟他打。 无论是文化知识,还是经商能力,霍青盈都被夜星宇怼得说不出话来,正无处发泄,现在听对方这样一提,就正合她意,立刻接口道:“好!我就跟她对打一场,当面揭穿你的谎言!” 林长风并不知道自己孙女已经完成了从普通人到古武者的转变,又听到夜星宇指出霍青盈练过武,他哪敢让林善雅上去跟人打,连忙出声制止道:“女孩子动手动脚,成何体统?这不是胡闹吗?” 夜星宇对林长风使了个眼色,安慰道:“没事!我跟赵老爷子都在这儿,不会发生任何危险!” 林长风看到夜星宇对他眨眼睛,搞不清楚这家伙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有点犹豫不决,倒是赵成对夜星宇更加信任,出言附和道:“年轻人的事情,就由他们年轻人自己解决吧,我们几个老头子先看看就好!” 霍青盈一而再、再而三地贬低林家,林善雅早就心中有气,只是一直忍着没发作,现在夜星宇让她上场动手,便也当仁不让,主动站了出来:“霍小姐想比试的话,我也不反对,只希望你输了以后,别再说我林家这样那样!” “我会输给你?”霍青盈不屑地冷笑撇嘴,“我本来最拿手的是剑法,但如果对手是你,赤手空拳就足够了!” “大可不必!”林善雅也没什么好脸色,冷声说道,“正好我练的也是剑法,我们就以剑对剑,看看谁更厉害!” “好,来就来!你先等着,我去取剑!”霍青盈摩拳擦掌,战意昂扬。 “先别急!”夜星宇一摆手,脸上带着笑意,“难得两位美女下场比试,总得添点彩头才有意思嘛!” 众人听得一愣,这话啥意思呀?难道要开盘做庄押注赌钱吗? 夜星宇马上接着说道:“如果我老婆输了,长风制药就当作是赔礼送给霍家,也算是安慰一下霍大少受伤的心灵……” 这个筹码一抛出来,让众人大吃一惊,差点失态。 虽然长风制药现在成了烂摊子,但瘦死的骆驼总比马大,只要落到财雄势大的霍家手上,经过资本重组,立刻就能焕发生机,霍家也是不嫌弃的。 只是没想到,夜星宇一个外姓女婿,竟敢说出这样的话来,敢拿长风制药出来赌,他有这个决定权吗? 林家这边,以林长风最为担惊受怕,差点屁股坐不稳,要从轮椅上站起身来。 长风制药毕竟是他一手创立,感情深厚,非比寻常,结果夜星宇问都不问,直接就抛出去做赌注,哪有这样玩的? 赵成也是搞不懂,这小子到底搞什么飞机?不会这么欠考虑吧?莫非真想把长风制药白白送给霍家用来赔罪? 林善雅倒是对自己有一定的信心,脸色不变,只是心里面有些忐忑,万一输了呢?岂不成了林家罪人? 霍家那几位先是愣了一下,霍鸿图立刻反应过来,一双老眼望着林长风,哈哈大笑道:“长风兄,你要是不反对,我可就当真了啊!” 这老头子是想把话一口说死,只要林长风不否认,他还真不会客气,就当是林家悔婚的代价。 林长风当然有意见,正准备一口回绝,声称自己绝不同意,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耳边就响起一个平淡的声音:“相信我,不会输!” 这明显是夜星宇的声音,犹如附耳低语,可夜星宇离了好几步,也根本没见他张嘴,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其实是传音入密之法,将声音收束凝聚,直接传递到某人的耳朵里,别人都察觉不了,只有林长风一个人能听见。 原本要开口否认,可收到夜星宇的传音之后,林长风就像是喉咙里卡了痰一样,一个字都说不出口,脸色表情相当古怪。 他看见夜星宇神情淡定,胸有成竹,不像是开玩笑。 再看一眼亲孙女,也是一副平静模样,根本没有提出反对。 于是乎,林长风的脑子开始急速转动起来,思索这其中是不是有其他原因? 他立刻回想起,夜星宇曾在昨天说过,让林善雅跟他练武,大概只花一两天就能出成绩,莫非这家伙没有说大话? 林长风心头一惊,差点就要跳起来,如果真是这样,倒还可以尝试一番。 可转念一想,拿长风制药作赌,会不会太冒失了?他真能保证小雅一定会赢? 纠结了几秒钟,林长风最终在心里暗叹一声:罢了!反正我这条老命是你救的,就用长风制药陪你们两个年轻人疯狂一把! 于是乎,林长风朝着霍鸿图重重一点头:“我没意见!现如今,我孙女才是长风制药的董事长,就由他们两夫妇自己做主!” 第274章 竟然还看不上霍家的二十亿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林长风不反对,霍鸿图大喜过望,老脸上布满笑容,一道道深刻的皱纹全部挤在一起,像是绽放的野菊花。 而霍怀恩和霍言也不禁弯起嘴角,笑意满面,唯有霍青书不为所动,反倒微微皱眉,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 夜星宇没等霍鸿图笑够,就正容说道:“既然是博彩,就得讲究公平公正,如果霍小姐输了,霍老爷子总要有点表示吧?” “那是当然!”霍鸿图也不反对,立刻接声,“如果青盈输了,那我霍家就给长风制药借贷二十亿,为期五年,无抵押无利息,这条件应该还算可以吧?” 夜星宇说是送,霍鸿图说是借,听起来好像差别很大,但在霍鸿图看来,却是价值对等。 长风制药现在这情况,本身值不值二十亿还很难说,按照大趋势来看,一天不如一天,大概是不值这个价。 就算林家拿到了二十亿的救济金,也难以盘活严重亏损并且已经丧失生产能力的长风制药,除非遇到重大转机,才有一线希望。 而长风制药一旦宣布破产,资不抵债也能免除所有债务,霍家借出的二十亿就跟扔到海里一样,血本无归。 所以,从这几方面来看,双方赌注实际相差不多,没有哪一边占了大便宜。 不过,霍鸿图也存了一个小心眼,万一林家出现转机,真能够渡过此劫,起死回生,那么就有了偿还债务的能力,他们霍家不仅能收回资金,还能领个大人情,输了也等于没输。 更何况,霍鸿图压根不相信,娇滴滴的林善雅能斗得过自己孙女。 霍青盈拜过名师,受过指点,从小就开始习武,可不是那种花拳绣腿的初学新手,而是入了门的刚劲武者。 正因为如此,霍鸿图才有恃无恐,根本不怕输,也没想过会输,赌注给得很大方,不占林家便宜。 然而,夜星宇并不认可霍鸿图丢出来的筹码,缓缓摇头,口中说道:“这个条件我觉得不妥!” “哦?二十亿还嫌少?”霍鸿图有些意外,他觉得自己够有诚意,拿出来的还是林家最急缺的资金。 “霍老爷子误会了!”夜星宇摆了摆手,淡然解释道,“我们今天来此的目的,并不是想拿到霍家的资金援助,而是要向您解释清楚情况,我之所以能够得到善雅的芳心,是因为我比令孙更加出色而已……” 霍鸿图皱了皱眉头,总觉得这小子很猖狂啊,踩一捧一,捧的还是自己。 夜星宇没在意霍鸿图的表情,继续说道:“我跟善雅的确是冲动了一点,没有经过家里的同意就擅自结婚,并因此而影响到林霍两家的关系,这让我们感到很遗憾!如果这次善雅能赢的话,我们也不需要什么资金借贷,只希望能够取得霍老爷子的谅解,也就足够了!” 霍鸿图这下算是听明白了,这小子居然连二十亿都不要,只要霍家这边一个口头上的谅解就行了,也不知道是他脑子太笨,还是看不上这二十亿。 这样一来,霍鸿图就更没有拒绝的道理,怎么算都是霍家占便宜。 他原本就没想过要把林家怎么样,虽然林家前脚答应,后脚又马上悔婚,让霍家丢了面子,但也不至于落井下石,非把林长风逼得家破人亡才甘心,最多对林家败亡保持观望,绝不出手援助。 对于孙子喜欢林善雅这件事,霍鸿图既不反对,也不赞成,他的想法跟其他人差不多,十二名媛的其他几位显然要比朝不保夕的林家大小姐更合适。 所以,在整个霍家,真正感到难过的可能只有霍青书自己,其他人都只是有些气愤,而不认为必须要跟林家结亲。 “行,就照你说的办!”霍鸿图轻拍桌子,满口答应,“无论她们两个谁输谁赢,我都可以答应你,我们霍家绝不会记恨林家,更不可能打击报复,我霍鸿图说话算话,绝不食言!” 他从利益的角度考虑得很清楚,如果霍青盈赢了,林家的长风制药就成了霍家的,再大的怨气也该消了,当然不值得记恨。 如果赢的是林善雅,霍家也没有实际的损失,大不了还跟从前一样,与林家保持原本的关系,不闻不问也就算了。 唯一有点悬的就是,霍青书会不会在私底下报复夜星宇,还很难说。 不过以霍青书的性格来讲,如果没有绝对的必要和把握,多半不会出手。 双方谈好条件,接下来就要比试,当然不可能在这间书房里。 这里挂满了霍鸿图的收藏作品,随便磕碰一下他都要心痛,根本不是动武的地方。 霍家的小城堡外面有大片的宽敞空地,随便找一个平坦之处,都是绝佳的比试场所。 霍青盈找来两把练习用的木剑,很沉,里面可能包了金属,份量堪比真正的精钢长剑,但落到古武者的手里,就感觉不到沉重,反而很轻,挥舞起来根本不费力。 木剑总长三尺,也就是一米,宽有两指,钝头无锋,击中人也不会见血。 女性古武者因为力量上的劣势,还有气质美感方面的原因,很少会苦练拳脚,多半是练兵器。 一是强化杀伤力,弥补力量之不足;二是不显得那么野蛮,免得被人看成是泼妇。 这其中,以剑为兵器的女子人数大概最多。 这不仅因为剑的外型漂亮,也因为剑法比较好练,并且剑招优美,飘逸轻盈,女子使剑如同舞蹈一般,就算不用来打架,也能赏心悦目。 就比如在现代的竞技运动里面,摔角、柔道、拳击、散打这些,通通不适合女性,反而更侧重于技巧性的西洋击剑和东洋剑道,更受女性偏爱。 这也是夜星宇将越女剑法传授给林善雅的主要原因之一,而霍青盈练的也是剑法,具体是哪一路却不知道,要等她出招才能看出来。 林善雅和霍青盈各持一剑,隔着四五米的距离遥遥相对,其他人则退开一旁,默默观战。 第275章 敌进我退,打不过就跑 霍青盈仍旧穿着干净整齐的骑马服,只是把帽子摘掉,露出盘起来的头发,显得英姿飒爽,干练利落。 林善雅把外面的羽绒服脱掉,里面是浅白色的针织毛衣,下身是深灰色的呢子长裙,腿上套有黑色的打底裤,脚下踩着半高跟的皮质短靴,整体气质更显淑女风范,优雅迷人。 霍青盈完全看不起林善雅,认为这就是一个摆设花瓶,还是一碰就碎的那种。 她高傲地抬起下巴,用手中之剑指向林善雅,不屑说道:“你先出招吧!让我看看你有什么能耐!” “好!”林善雅也不客气,话音一落,身形已动,踩着奇妙的步法往前踏出几步,随后一剑刺出。 步子迈得不快,但是出剑很快,远远超过霍青盈的想象,她差点防备不及,被一剑刺中。 幸好这是林善雅人生当中第一次实战对敌,难免出点差错,又是穿着限制步伐的过膝长裙,连靴子也是带高跟的,根本不适合剧烈动作,而这柄木剑更显得笨重了一些,不太适合轻盈的越女剑法…… 总之,各种原因相加,导致林善雅的这一剑竟然刺偏了一点。 霍青盈身子一拧,刺出的木剑刚好擦边而过,没有碰到身体。 饶是如此,霍青盈也被吓出了一身冷汗,立刻收起轻视之心,摆开架势全力对敌。 随后,两个女人如同追逐嬉戏一般,一进一退,斗在一起。 追的那个是林善雅,她一出手就抢占了先机,并且她的绝对实力要比霍青盈强得多,要不是因为缺乏经验,屡屡犯错,怕是早就赢了对手。 而霍青盈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她的力量比起林善雅差得太远,每一次格挡都震得手掌生痛,胳膊发麻,她的剑也没有对方快,招架不易,更别说反击,实在是顶不住就只有往后退,拼命拉开距离,被逼得上窜下跳,左躲右闪,完全落在下风,显得很狼狈。 幸好林善雅穿着裙子,步子迈不大,高跟鞋也限制了她的稳定性和灵活性,这才没有很快地结束战斗,给了霍青盈一定的喘息之机 在此之前,林善雅只是在梦武之境当中学到了越女剑法,并不是很熟悉,也缺乏战斗经验,错漏之处很多,发挥不出这套剑法的精髓和威力。 越女剑法本是由女子所创,非常适合女性修炼,出剑迅捷,轻盈灵动,攻击目标全是人身上的各个弱点,全力出手,可以一剑毙命。 这套剑法是以刺击为主,既讲究快、狠、准,又注重破招和变招,唯一的缺点就是易懂难精,其实不太好练,没有夜星宇的帮助和指引,林善雅很难掌握其中奥妙,实战之中颇颇犯错,也在所难免,这需要多揣摩多练习,才能逐渐改善。 而霍青盈所使的剑法,夜星宇也看出来了,居然是出自于名门正派的绝学,名为“两仪剑法”。 这世上有两种两仪剑法,一种出自武当,一种出自昆仑,名字相同,但实际没有任何联系。 第276章 坐在大树后面的白衣少女 古武者之间的交手,比起普通人打架要危险得多,就看双方的掌控能力,一个不慎,轻则受伤,重则致残,甚至还有误杀的可能,所以霍家人才会着急。 夜星宇也不废话,身形一动,脚步轻点,一闪身就是几十米,转眼就到了远处,比汽车还快。 实际上,他一点也不担心,神魂力量释放开来,时刻关注着战况,无论有谁遇险,只需要简简单单地来一次精神震撼,就能让出手者瞬间呆滞,危局自解。 百米之内,神魂力量的衰减较小,还是挺好用的,就算到了两三百米,也有一定的威力可以进行干涉,无声无息不说,速度还快,一个念头就已生效。 霍青盈边打边退,越来越吃力,终究还是招架不住,被林善雅一剑刺在肚子上,“哎呦”一声倒退三步,跌坐在地。 如果是真的精钢长剑,剑尖开锋,霍青盈要被这一剑贯穿腹部,不死也要重伤。 就算是木剑,她也不好受,痛得呲牙咧嘴,眼泪珠子都快流出来。 这还是因为林善雅谨记夜星宇的教导,切磋过招,点到即止,眼看一剑得手,在刺中前就收回了大半的力量,否则霍青盈必受重伤。 胜负已分,林善雅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收剑凝立,姿势优雅。 她正想说几句客套话,可还没来得及开口,坐在地上的霍青盈就将手中的木剑奋力投掷过来,带着呼啸风声,直奔面门。 现在的林善雅反应力就比普通人快多了,更有一种身体上的本能直觉,面对掷来的木剑,想也不想,一剑挥出,就听见“啪”的一声脆响,两剑相撞,她及时将飞来的木剑成功格开。 被打飞的木剑换了个方向,如同一支粗壮的箭矢,划出一道抛物线射向远处的一株大梧桐树。 可就在这时候,突然有一道白色身影从树后面窜出来,无巧不巧,眼看就要被那突如其来的木剑给击中。 “不要!”坐倒在地上的霍青盈惊骇大叫,她已经看清楚,突然出现的白衣身影正是自己的亲妹妹霍青雪。 霍青雪一直低着头,眼睛看着地面,根本不知道有危险降临,直到听见叫喊声,才发现急速飞来的木剑,顿时吓得一瘫,摔倒在地。 眼看失控的木剑就要误伤霍青雪,霍青盈和林善雅都感到无比紧张,突然人影一闪,夜星宇及时出现,他轻轻一伸手,木剑就被他稳稳接住,一场惊险就此消弥。 霍青雪傻愣愣地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夜星宇,很快就发现,在对方的另一只手上,提着一只扑腾蹬腿的小兔子。 “你是在找它吧?”夜星宇微微笑着,半蹲下来,将兔子递给霍青雪。 霍青雪闷声不说话,只是傻呆呆地接过兔子,紧紧抱着不放手。 原来,她一直抱着小兔子坐在大树后面发呆,安静的兔子可能是被远处的打斗声所惊动,突然就从她身上跳下来跑掉了,她为了追兔子,才会从树后面窜出来。 夜星宇的神魂力量散布开来,早就发现了树后面的霍青雪,当他看到被打飞的木剑是朝着大树方向,便展动身法一路疾追过去,后发先至,在木剑造成误伤之前将其接住,要不然这柄沉重的木剑定要砸在霍青雪身上。 不仅如此,他还有闲工夫把正在草坪上开溜的兔子给顺手捉回来,交到霍青雪手里。 霍青雪的年纪大概有十七八岁,大眼睛,小嘴巴,面容跟霍青盈有几分相像,表情有些呆萌,眼神楚楚可怜,身上穿着纯白色的连衣长裙,外面披了一件短外套,在这样的天气略显单薄,但她似乎不怎么怕冷。 她最为明显的特点就是肤色过于白皙,看不到一点血色,可能是因为很少晒到太阳,体型也比较偏瘦,显得弱不禁风。 夜星宇向她伸出手掌,想将她从地上拉起来,她却呆呆地看着,一动不动。 “起来吧!天冷地凉,你又穿得少,小心感冒哦!”夜星宇和煦地微笑着,手未收回。 但是霍青雪仍旧没有半点反应,只是紧紧抱着兔子,生怕它又跑了。 夜星宇只好收回手掌,尴尬地轻咳一声,对方完全没表示就让他很无奈。 远处的霍青盈看到夜星宇接住了剑,终于松了一口气,根本顾不上跟林善雅发脾气,跌跌撞撞地跑过来,一把将霍青雪搂在怀里。 “小雪,没事吧?有没有摔到哪里?”霍青盈左看右看,一脸紧张。 霍青雪皱了皱眉头,似乎不太舒服的样子,一把将姐姐推开,然后从地上爬起来,抱着兔子头也不回地跑了,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 “你这妹妹,好像比你还有个性啊!”夜星宇呵呵笑着,双手抱胸,摆出一副看戏姿态。 “闭嘴!”霍青盈烦躁地一扭头,对着夜星宇大声吼叫,“还好我妹妹没事,要不然你跟林善雅都脱不了关系!” “我说……你家亲戚是不是来了?”夜星宇觉得这女人真是蛮横过头了,比起王春香还要不讲道理。 “亲戚?”霍青盈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夜星宇懒得解释,又问道:“还有……你早上起来是不是没刷牙?” “你……找死!”霍青盈并不笨,这时候哪还听不懂,气怒之下,一巴掌就朝夜星宇脸上抽过去。 夜星宇的手里还提着木剑,直接一剑挥出,后发先至,抽在霍青盈的掌心上,发出“啪”的清脆声响。 霍青盈“啊”的一声惨叫,掌心火辣辣地生痛,连忙收手后退。 夜星宇手持木剑,只一眨眼的工夫,就连续刺出十几剑,每一剑都刺到霍青盈身上的柔软痛处,让她连连惨叫,呼痛不止。 她根本就反应不过来,也无法进行抵挡,更躲闪不开,一连十几剑,全部命中。 夜星宇只想给她一个教训,没打算动真格,用劲巧妙无比,恰到好处,所刺的部位都不是要害,虽痛却无伤。 第277章 百分百空手接白刃 “你……你……你敢用剑戳我?”霍青盈痛得眼泪水都已流出眼眶,又气又急又惊又怒,恨不得把夜星宇撕成碎片。 夜星宇倒转剑身,把剑柄递向霍青盈,表情很无辜地嘻嘻笑道:“我是在指点你的剑招,并没有别的意思,正两仪剑法可不是像你那样用的!” 听到夜星宇一口点出自己的剑道武学,霍青盈有点吃惊,再仔细一回想,刚才对方出剑虽快,看不太清楚,但好像用的都是正两仪剑法,无论哪方面,都比自己要强出百倍。 明明知道对方很厉害,霍青盈就是气不过,她长这么大,可从来没有吃过亏,没想到今天连续栽跟斗,先是被林善雅在肚子上来了一下,后又被夜星宇追加十几连击,痛得眼泪珠子直往下掉,哪能就这样算了? 看到眼前递过来的木剑,霍青盈不顾身上疼痛,一把抓住剑柄,随后刺出,咬牙切齿,用尽全力,恨不得将夜星宇一剑捅个透心凉。 可谁想,剑至中途,招行一半,被她紧握的木剑居然到了夜星宇手里,就跟变魔术一样,无论是霍青盈自己,还是旁观的林善雅,都没能看清楚其中奥妙。 夜星宇轻易夺过霍青盈手中之剑,没等对方想明白,就把木剑又递了回去,依旧是剑柄朝着对方,剑尖向着自己。 霍青盈想也不想,接剑,使力,再砍。 然而,大魔术师夜星宇可非浪得虚名,他只需一伸手,木剑再次易主,霍青盈依旧看不清也搞不懂。 木剑又一次被递了回去,霍青盈不信邪,握住剑柄再来一次。 然后,往复循环,连续五六次,霍青盈永远是在做无用功,别说是伤人了,她连剑都保不住,只要出招,木剑必定易主。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百分百空手接白刃? 霍青盈既感到气愤羞怒,又感到颓废沮丧,她总算明白,彼此之间的实力差距如天壤云泥,不可逾越,想要伤到夜星宇,恐怕是痴心妄想。 她不想再自讨没趣,狠狠地一跺脚,在草坪上踩出一个泥坑子,随后气呼呼地扭头就走,剑也不要了。 这时候,赵成推着林长风,还有霍家的几个人,都慢慢走了过来,看到霍青盈摆着一副臭脸,头也不回地走掉,就知道她肯定输了。 他们之中,恐怕只有眼神最好的赵成看清楚了交手过程,心中对于林善雅所拥有的实力无比惊讶,但当着许多人的面,不好直接询问,就忍住没说话。 林长风也很讶异,又惊又喜,同样忍住没问,脸上却有笑容,精神很振奋。 而霍家几人就有些失望,他们是万万没想到霍青盈会输,并且是输给林善雅。 霍青盈虽是贵族千金,但从小练武,略有小成,算不上天才,却也是一名合格的古武者。 可没想到林家大小姐更厉害,真就像夜星宇所说的能文能武,不仅是美貌与智慧并重,还有深藏不露的武道实力,这就让霍家人相当吃惊了。 甚至连霍青书都开始产生怀疑,自己是不是对林善雅了解不够深?为什么她是古武者的事情自己居然不知道? 不管如何,霍家人都比较沉稳,内心虽然震惊,脸色倒也平静。 尽管霍家这边输了,可对实际利益没有损害,不会出现恼羞成怒的情况。 林善雅的身手实力让他们感到很好奇,想要问,又不好直接开口,便从侧面询问比试情况。 夜星宇随便说了两句,没说重点,只是敷衍,大概意思就是:霍小姐的剑术还行,但是我老婆天赋更高,实力更强,取得胜利是必然之事。 一直没说话的霍怀恩突然问道:“我刚才好像看到我小女儿的身影,你们没吓到她吧?” “吓到她?”夜星宇听得有些别扭,心想我跟林善雅可是俊男美女,又不是吃人的妖怪,能把人吓着吗? 霍怀恩长叹一声,表情有些忧郁,随后解释道:“我这小女儿从小就患有怪病,不会说话,也从不与生人接触,只喜欢与小动物玩耍,如果看到不熟悉的人,就会吓得惊慌大叫,甚至会做出过激举动,到目前为止,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亲人可以靠近她。” “怪不得!”夜星宇恍然大悟,总算搞清楚为何霍青雪的态度很是怪异,并且对亲姐姐那么暴力冷淡。 林家人也是初次听到这种秘闻,这才晓得,为何霍家明明有两位千金,却只有霍青盈时常露面,而霍青雪从来都是足不出户,连她长什么样子都没人知道。 要不是她从小就有这种怪病,估计整个帝都就不止十二名媛,而是十三位。 夜星宇刚才可看得清清楚楚,霍青雪比起姐姐还要漂亮几分,尤其是那种说不出来的呆萌柔弱气质,特别惹人怜爱。 “她在追一只兔子,捉到兔子后就走了,应该没被我们吓到吧?”夜星宇根本不提霍青雪差点受伤的事情,说出来也没什么意义。 霍怀恩“哦”了一声,便嘱托道:“有关小女的事情还请诸位不要宣扬,免得惹来闲言碎语。” 林长风应承道:“请放心,我们几个口风都严,绝对不会出去乱说!” 霍怀恩倒也相信林长风他们会保守秘密,点了点头,道了声谢,便不再言语。 林家跟霍家其实差不多,都属于是儒商,知书达礼,家教严谨,虽然有一些异类,比如任性骄傲的霍青盈,再比如林琅和林湘这两个被惯坏了的孩子,但总体而言,家族骨干大多都是懂分寸的明白人。 就拿在场的四个人来说,无论是老一辈的林长风和赵成,还是小一辈的夜星宇和林善雅,都不是那种三八性格,没有谁会去议论他人事非,到处宣扬。 “好了!既然青盈输给了林小姐,我老头子说话算话,两家关系一如既往,绝不会因此生出矛盾!” 霍鸿图一锤定音,倒也爽快,既然输了赌约,自然不能再拿林家悔婚一事来扯皮,这点气量,他还是有的。 第278章 两家之事圆满解决 从内心来讲,霍家是瞧不起林家的。 现在的霍家如日中天,已与徐家并驾齐驱,甚至还能再有突破,成为第一家族,何等风光? 而林家正好相反,自从林长风病倒以后,家族生意一落千丈,大不如前,搞不好就要破产垮台,从帝都的上层圈子里彻底除名。 林善雅再美貌,也弥补不了两家的巨大差距,更注重实际利益的霍鸿图当然不太满意,认为林善雅不足以成为霍青书的良配,只因为霍青书的坚持,霍鸿图拗不过,才亲自出面向林家提亲。 如今倒好,林善雅嫁为人妇,正好绝了霍青书的心思,霍鸿图还巴不得,回头好好给孙子张罗一个家世更好的妻子,岂不美哉? 唯一受伤的可能只有霍青书,不过这家伙脸上没有半点表情,似乎此事与他完全无关,至于心里面怎么想,只有他自己知道,旁人都看不出来。 实际上,就算他有意见,也没有什么用,改变不了事实。 林善雅已经嫁给了夜星宇,两人在法律上是合法夫妇,米已成炊,木已成舟,就算是感情不和,离婚也要等一年后。 而霍家长辈,绝不会同意霍青书娶一个离异的女人,所以他与林善雅之间,怕就真断了缘份,再无可能。 等到霍鸿图亲口说出“两家关系一如既往”,林长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本来是一件让他无比头痛的事情,没想到最后通过两个女人的比武赌约,居然就莫名奇妙地解决了,颇为有些不真实。 在来的路上,林长风想了无数个方案对策,结果到了霍家,一个都用不上,唯一就是起了个开场白,拍了霍鸿图几句马屁,随后就沦为看客。 接下来都是夜星宇在表演,最后再由林善雅出场与霍青盈一场斗剑,霍家愿赌服输,与林家恩怨一笔勾销,事情圆满解决。 目的既已达到,林家人就准备告辞,但这时候正是中午,霍鸿图便邀请他们留下来一起享用午餐,林长风欣然应允,想趁此机会再与霍家拉近一点关系,总没坏处。 尽管林长风要装病,不能自己动手进食,但可以由孙女照顾,倒也不怎么费事,关键是难得有机会跟霍家攀交情,怎能不把握? 一同进餐的有九个人,除了林家四位来客,以及霍家四位主人,还有霍怀恩的妻子杨氏。 霍言虽是私生子,毕竟有着霍家的血脉,又得霍青书看重,在霍家年轻一代当中还算有点分量,是以能够列席。 而输掉比武的霍青盈又被夜星宇戏耍一番,又羞又怒,早就走了,哪肯留下来跟林善雅和夜星宇两大仇敌共进午餐? 饭桌上,霍鸿图特意跟夜星宇聊了一些有关绘画方面的东西,获益匪浅,转眼就把先前的不愉快抛之脑后。 他对这个年轻人是又爱又恨,内心之中纠结难言。 这里所说的“爱”,是爱才,夜星宇的才能确实让霍鸿图深感钦佩,又能说会道,幽默诙谐,简简单单的话语之中包含着深刻道理,往往让人难以反驳。 第279章 出价五十亿收购长风制药 用餐快结束时,话题又聊到了生意上,霍怀恩居然主动向林长风提出,想用五十亿的资金,买下整个长风制药。 仔细想想,这其实是很厚道的价格,现在的长风制药,估算总资产的话,肯定不值五十亿,甚至连一半都不到,霍家的这个提议,已经是相当的有诚意。 林长风听得心动无比,五十亿的出价超乎他的想象,溢价一倍左右,他都差点忍不住点头答应。 不过,林长风既已打算退休养老,便不再插手此事,而是将最终决定权交给林善雅。 他相信自己孙女的能力,无论最终答案如何,他都会鼎力支持。 从林善雅之前的表现举措来看,她肯定不打算卖掉长风,而是以改革转型为主,虽是壮士断臂,但又果决无情,显然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其他的林家人不能理解,林长风却很期待。 真正会做生意的人,都不会只看眼前,而是想得更长远。 林长风虽然也不清楚亲孙女的计划,但他既已决定交出权利,自然用人不疑,任其发挥。 果然没有出乎林长风的预料,林善雅毫不留情地拒绝了霍怀恩的收购提议,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其实,卖掉长风并不影响她开发美颜液,甚至还更有利,有足够的资金再起炉灶,以崭新面目重振林家。 但是,长风制药对于她的意义重大无比,这不仅是一家企业,更是她与爷爷之间的牵绊。 她曾在心里发过誓,一定要让长风制药起死回生,再创辉煌,这才过去几天,不可能转头就忘,别人一出价,转手就卖了,那发誓有个屁用?只会让她瞧不起自己! 林善雅的回应让霍家人很意外,他们都以为对方一定会接受这个价格,没想到林善雅居然毫不考虑,直接拒绝,连个讨价还价的机会都不给。 他们实在想不通,林善雅的底气到底是什么,莫非她已经拉到了新的巨额投资? 如果没有大量的资金注入,长风制药早晚要破产倒闭,到时候一无所有,受损最大的就是林善雅她自己,倒不如把公司卖掉,拿着几十亿重头再来,岂不更好? 他们都搞不懂林善雅是怎么想的,就连送上门来的五十亿都不要,这可是目前拯救林家的最后机会,就这样轻易放过? 林善雅并没有作出任何解释,她曾对霍家有疑心,怀疑霍家就是长风没落的幕后推手,现在霍怀恩又提出收购想法,就让她更为警惕。 这是商业并购的常用手段之一,先用种种方法把目标企业搞得很狼狈,举步维艰,再用低价收购,最终达到吞并的目的。 不过,霍家的出价却让林善雅感到意外,如果是霍家图谋不轨,那么出价不应该这么高,最多不会超过三十亿,现在却开出了五十亿的价码,显得很有诚意,这就有些前后矛盾。 不管怎么样,林善雅都是不可能卖掉长风的,至于霍家是否是敌人,她现在也吃不准,有待观察。 第280章 有重要的人,也有重要的事 从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讲,自己独享美颜液所带来的财富当然是最舒服的,可从长远利益来看,一个人吃独食很容易被撑死。 所以按照林善雅的想法,不如趁此机会把霍家拉下水,虽然让出了百分之十的利益,却有了稳固的盟友,不比单打独斗厉害得多? 徐妙嫣一介女流,之所以公认的厉害,不是因为她自己能有多挣钱,而是大局观很好,早早就创立了桃花源,把无数的二代三代拉拢到徐家的战船上,组成了一个强大的联盟阵营。 林善雅其实很佩服徐妙嫣,她甚至在向对方学习,现在早就不是孤胆英雄独闯江湖的年代,朋友越多,敌人越少,路才走得越宽。 为什么说做生意要和气生财,就是因为这个道理,钱是永远赚不完的,真正会赚钱的人,都懂得整合资源,最终双赢,乃至多赢。 所以林善雅不在乎是独资还是合资,只要经营权掌握在自己手上,让出少量的股份也无妨,这样可以结交到更多的盟友,从而拥有坚强的后盾。 她估计也清楚,一个人吞下美颜液的全部收益,很可能会撑得走不动路,倒不如让别人也来吃一点,有钱一起赚,有困难就大家一起解决。 很可惜,霍家拒绝投资,错过了一次发大财的机会,也没能为自己彻底洗脱嫌疑,林善雅依旧对霍家保持戒心。 这一场饭局下来,除了夜星宇与霍鸿图就绘画相关的问题聊得比较欢快,林家与霍家的关系并没有实质进展,不过能够顺利解决悔婚一事,林长风已经感到心满意足。 从霍家告辞出来,在驾车回家的路上,林长风和赵成忍不住心中疑惑,便问起林善雅练武的情况。 这个事情只能由夜星宇来解释,他当然不能全部照实说,谎称是自己得到了两粒古时候流传下来的易筋洗髓丹,一粒给了林善雅,一粒给了侯晓,把她们两个造就成了古武者,并且各自传授了一套武学。 两位老爷子听到世上竟然有这种强效仙丹,大感惊叹,无不称奇,问起丹药来历,夜星宇谎称是师父给的,至于师父是谁,暂时就不能说。 在古武界,有不少门派和家族隐世不出,门人弟人在外行走,对师门之事不可透露,不然会受到责罚,这也是江湖规矩,赵成自当了解,便向林长风解释了一下,两人就不再追问夜星宇的师门来历。 总之,古武界忌讳很多,规矩十足,夜星宇多多少少可以拿这些东西来扯幌子作掩护,一般人也不会打破沙锅问到底,毕竟要尊重他人隐私。 至于用控心之术引导他人进入梦武之境,林善雅没说,夜星宇也不提,两位老人并不知晓,不然又要编故事解释一番,很是麻烦。 回到林家老宅以后,屁股还没坐热,林善雅便对夜星宇说道:“你现在跟我去一个地方,有一个很重要的人想要介绍给你认识,同时也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你来参与。” 夜星宇见她说得很郑重,便追问了几句,可林善雅就不明说,神神秘秘的,只让他跟着就是。 两人又从家里出来,换了林善雅来开车,她连导航都没开,直接驱车前往某处。 目的地不是在繁华的市内,而是在荒僻的郊外,竟然非常偏远,足足将近两个小时才到。 这里看起来像是一座度假村,规模堪比霍家庄园,但周围都是光秃秃的荒山,并没有值得关注的景色。 等到靠得稍近,就知道这里是不对外的私人领地,四米多高的铁丝网围了好几圈,到处都有保安巡逻,还有经过训练的狼犬,明面上的防御力量非常强大,看起来就像是军事驻地。 只不过,并没有荷枪实弹的军人,来来往往巡逻站岗的,全都是身穿黑衣制服的保安。 有几个像是队长头目一样的人物,筋粗骨壮,肌肉结实,明显练过古武,虽然层次不高,但对付一般的入侵者就足够了。 除了这些保安和巡逻犬,还有许多或明或暗的监控摄像头,到处都是,几乎是全方位覆盖,没有一处死角。 “这是什么地方?戒备这么森严!”夜星宇很是好奇。 “这是黎家的私人研究所,里面有很多高新技术的研究成果资料,价值惊人,当然要小心防范。”林善雅冷静地回答着,似乎不是第一次来。 “你说的是十大豪门里面的那个黎家?”夜星宇又问。 “当然了,在整个帝都,一提到黎家,就只有这一个!”这是林善雅给的答案。 “你现在带我来黎家做什么?”夜星宇有些想不通。 “当然是办正事,跟美颜液有关。”林善雅淡淡地回了一句,便不再说话。 这时候,汽车已经停在了庄园大门口,有两个黑衣保安正走过来,应该是要确认检查。 林善雅按下车窗,一个保安探头过来,往车内瞄了一眼,随后恭敬问道:“请问是林家大小姐吗?” 林善雅平淡回应道:“是我,我来找黎薇。” 保安点点头,表示明白,拿起手上的对讲机说了一两句,前方紧闭的两扇大铁门缓缓打开。 保安放下对讲机,对着车内的林善雅一鞠躬:“林小姐,请进!” 林善雅松开刹车踏板,车子缓缓开动,驶入庄园。 比起外面的荒芜,里面的林木就要繁盛得多,像是一座小森林,只不过现在是冬天,枝桠上的树叶都掉得差不多了,自有一股落寞萧瑟的气息。 一条宽阔的沥青路蜿蜒向前,深入林间,一间间错落有致的别墅式建筑点缀两旁,随处可见,整体布局并没有什么特点,很是平凡,就景致来讲,并不出色。 林善雅顺着道路驱车前行,经过一栋又一栋的别墅,一直没有停。 道路两旁给人的感觉很冷清,只看到一栋栋的房子,却很难见到有人。 每隔一段距离,路边就设有一个岗亭,里面有保安,兴许是得到了通知,他们只是注视着车子经过,并未阻拦。 第281章 隐藏在山体之中的黎家研究所 穿过树林,前方就出现了一座小石山,山上有构造简单的白色建筑,顶上全是圆形的大锅盖,看不出是讯号接收器,还是太阳能充电板。 驶至道路尽头,正好就在小山跟前,前面已经没路了,林善雅这才挂档停车。 “先下车!”林善雅说着,就打开了车门,一步跨出去。 夜星宇神识一探,便知究竟,嘴角微微翘起,也跟着下车。 一道人眼无法看见的扫描光线从前方山壁直射而出,从左至右缓缓掠过,似乎是在确认检查什么。 这种光的频率已经超出了可见光的范畴,人眼无法察觉,身体也不会感知,但却逃不过夜星宇的神识捕捉,只因为它没有威胁感,夜星宇就任其掠过身体,没有躲闪。 就在刚才,他通过外放神识,已经确知这整座小山的内部都被掏空了,并且地下还有庞大的建筑空间,想来这才是黎家研究所的真正所在,而不是一路看到的那些美轮美奂的精致别墅。 实际上,那些别墅只是给研究员们准备的休息住所,都是单人独栋,并非工作的地方,真正的研究所确实是在山体内部,建造得如同钢铁堡垒,导弹都很难炸开。 研究所的大门就在前面路的尽头,看起来像是被山石挡住,实际却是假象,是采用了非常先进的全息投影技术进行伪装,让人眼产生视觉幻象。 也就是说,前面有山不假,但也有一扇厚重的金属大门,只因为全息投影的关系,一般人就看不到金属大门,误以为前面是山,路到山前即止。 大门后面是一段笔直而宽阔的人工隧道,尽头处又有一道钢铁大门,再进入里面,才是真正到了研究所的内部。 如果夜星宇不仔细看,也会被全息投影被骗,但他一放出神识,就知道呈现在眼前的不过是假象而已。 这应该就是黎家最新研发出来的尖端科技,至少在夜星宇的印象中,没有哪个全息投影有这么真实,能达到乱真的地步。 扫描光线依次掠过林善雅和夜星宇的身体,随后消失,隔了一两秒,道路前方的山壁就像是碎裂的图画一样,化作粒子状态崩散开来。 当然,这只是人眼的错觉,是全息投影关闭之后生成的特效,那一片山壁是虚拟出来的,原本就不存在。 一道亮银色的金属大门出现在前方,像是镶嵌在山体上,高度大约六米,与道路同宽,至少可让三辆车并行通过, 沉重的金属大门发出机械运作的咔咔响声,缓缓向上升起,露出一个人工修建的宽阔隧道。 在大门完全打开后,原本黑黝黝的隧道里依次亮起灯光,由近及远,将隧道内部照得亮堂堂。 这条隧道除了地面以外,侧壁和顶部都是由金属建造,同样呈现为银灰色,看起来很有气势,像是进入秘密军事基地的感觉。 “上车,我们进去!”林善雅冷冷说着,一点也不惊讶,她肯定来过这里不止一次,见怪不怪。 车子缓缓驶入,金属大门也随之降下,全息投影再度启动,一切又恢复到当初的模样。 隧道并不算长,不过几百米,除了前端部分只是单纯的隧道,中部和后半段其实就是停车场,两边都有规划整齐的车位,但使用率并不高,只有一半左右。 可让夜星宇惊讶的是,停在这里的车都很不简单,通通都是经过强化改装,各种样式俱备,甚至还有配备重型机枪的装甲车,和炮管比大腿还粗的陆战坦克。 “看来这黎家不简单呐!”夜星宇轻声嘀咕着,一个商业家族居然拥有重型武装力量,这是想搞哪样? 林善雅看出他的疑惑,便出声解释道:“黎家现在跟皇室的关系非常要好,夏皇陛下非常喜欢黎薇那丫头,想让她为帝国军方贡献知识力量,所以在这里出现各种武器和军械都很正常,这是帝国特许的,只能作为研究用途。” “牛逼!”夜星宇不得不服,私人的研究所能够接触到军事层面,已经算是国际顶尖了,更何况还受到国家的认可和支持。 不过,有一点他没搞明白,想想还是先问清楚:“话说……黎薇到底是谁?” 林善雅随口答道:“就是你在观雨台比武那天,在你身上下了两亿重注的小丫头,她是黎家的天才神童,也是咱们天龙帝国首屈一指的大发明家。” “哦,原来是她啊!”夜星宇想起来了,那个穿着白色运动服和黄色雨衣的青春美少女,一边说着“可以可以”,一边凑上来揩油吃豆腐。 “不过……你到底跟她什么关系啊?”夜星宇接着又问。 在与季常先比武那天,黎薇之所以出现在观雨台,肯定与林善雅有关,再加上林善雅对这里的熟悉情况,两人之间必然有联系。 到了这时候,林善雅也不再隐瞒,直接答道:“我跟黎薇其实已经认识了很多年,关系很好,亲密无间,可以说是闺蜜吧!” 林善雅比黎薇大了六岁,性格相差也很大,却因为某些原因,成为极其要好的伙伴,甚至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 但因为两人见面的次数并不多,绝大多数时候都是通过网络通讯在交往,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秘密,包括双方家人在内。 在此之前,林善雅从来没有在夜星宇面前提起过黎薇,他当然就不知道自己老婆居然还有一个闺蜜。 说起黎家,倒有些故事,算是十大豪门里面的一个传奇家族,也是这几年名次晋升最猛的一个家族。 最开始的时候,黎家是做化工产品制造,生产各种化学日用品,包括洗发水、洗衣液、面膜、卫生巾等等,虽然规模很大,占据了国内不少市场份额,但一直不温不火,还经常被挤出“十大”。 可自从黎家出了一个黎薇,开始鼓捣各种发明,原本就有资本实力的黎家如同开了挂一般,火箭升天,不仅坐稳了十大豪门的位置,名次还在逐年上涨。 第282章 智慧才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在帝国刚成立的时候,只有五大家族,还没有十大豪门的说法,是后来的各种富豪榜和商业排名开始兴起,才有了所谓的十大豪门。 也就是说,十大豪门究竟有哪些,并非固定,几乎每年都会评选一次,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看谁的钱多,强者上榜,弱者退出。 在十大豪门的说法刚出现的那几年,入选的家族经常会有变动,但随着时间推移,越是往后,越趋于稳定,到了最近这几年,基本上只有排名先后的变化,十家归属差不多已经稳了。 马上就要到年底,今年的富豪榜排名也快出来了,不出意外,黎家应该在十大豪门之中排在第三位,仅次于震城赵家和巽城花家。 只论财富的话,十大豪门里面的前三位,肯定都是超过五大家族的,尤其是震城赵家,公认的全球首富,世界第一财团,真正的富可敌国,就连目中无人的严少泽,也要费尽心思去拉拢赵家的赵子强。 而巽城的花家,是地产业和百货业的龙头霸主,专门构建巨型城市综合体,集合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形成独立的大型商圈,旗下最有名的就是花都锦绣广场,全国各地每座城市都有,甚至已经进军西盟各国,是相当有名的国际品牌。 现今的黎家紧随其后,在十大豪门里面应该排在第三位,但是产业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不再卖洗发水和卫生巾这些日用杂物,而是全面转型,专门研发和生产高精尖科技产品,不仅限于民用,还涉及军用,可谓风生水起,前途无量。 造成这一切改变的根源,就是年仅二十岁的黎薇,因为她一个人,而兴旺了整个家族,她所起到的作用,认真说起来,比霍家的霍青书和徐家的徐妙嫣还要夸张。 科学技术永远是第一生产力,智慧才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这一点,在黎薇身上展露无遗。 有关于黎家,林善雅也对夜星宇作出了一番评价:“黎家的财力非常雄富,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科技水平,已经处于世界前沿,所以我向黎薇寻求帮助。” “她能帮你什么?”夜星宇暂时想不出来。 林善雅想了一下措词,随后答道:“美颜液是很重要的产品,我对它的期望值很高,但因为生产环节过于简单,很容易被有心人窃取相关信息,从而进行仿制,所以我便找到黎薇,希望她能帮我设计一套全自动化的生产系统,尽量减少人工参与,这样就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这个想法很不错,夜星宇很赞同:“你倒是很谨慎啊,连这些细节都能想到,不过想要仿制美颜液,其实非常困难,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容易,但要是能够自动化地高效生产,还是非常值得尝试的,省事又省力!” 确实如他所说,炼丹术非常讲究细节,无论是药材的种类配比,还是炼制的步骤火候,都是经过他精心计算乃至反复测试,才得出来的一个最优解,其中任何一个细节没做好,都不可能成功,炼出来的东西就没了效果。 别人就算拿到了完整的药材配方,但如果没有夜星宇的指点,想要百分之百地完美复刻,也是非常困难。 更何况,美颜液这款产品肯定会申请国际专利,就算真被人仿制了,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制裁对方。 也就是说,只有风雅健康科技出品的美颜液,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市面上的正规销售渠道,其它的盗版仿制产品就算拥有百分之百的效果,也最多只能通过非法途径进行买卖,成不了气候,只是会对正品的销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夜星宇不怎么担心药方泄密,他所看重的是高效率的自动化生产,这才是最关键的地方,有助于提高产能和良品率,减少无谓的消耗和浪费。 这是因为,美颜液毕竟是由古丹方改进而来,炼制方法也类似于炼丹,看似简单,实则不易,从头到尾都需要很精准的控制,出一点差错都不行。 夜星宇是因为有神魂力,随便用个高压锅都能轻松炼制,不会出错,要是换了普通人,十次能成功一次都算是祖宗保佑。 所以,能搭建一套精准无误的现代化生产系统非常有必要,纯以人工炼制的话,失误率会很高,会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 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黎薇有没有这个本事,能弄出这样一套系统来。 如果可以的话,真可以说是科学炼丹的第一步突破,具有无比重要的划时代意义。 这其实是从华神通时代开始,他一直想要做的事情,用现代科学来推动炼丹术的发展,造福全人类。 在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不具备物质基础条件,夜星宇想推动丹道发展,可是做不到。 到了工业社会,条件倒是有了,可丹道已经绝迹,很多珍贵的药方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再也没有人记得。 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让人类变得更有野心,私欲膨胀,战争频繁,帝国争霸的战火蔓延全球,短短二十多年,先后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 在那个时候,夜星宇犹豫了,他下不了决心,丹道的出现说不定会将人类的贪欲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引来更多的争斗。 到了现在,全世界还懂得炼丹的,很可能只剩下夜星宇一个人,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来推动炼丹术,并不容易,他对现代科学的了解,还不如古代传统文化。 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就算他多次重生,也来不及一一学习和接受,想要全面跟上时代节奏,实在太过困难。 要真正做到高效率的科学炼丹,必须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来专门研究才行,而最近这几世,无论是华神通还是罗修,都有很多的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实在有够忙碌,根本没有那个机会。 第283章 各种各样的机器人看花了眼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直到现在,科学炼丹还只是一句空话,有这个理想,但没有实现,每次炼丹都得按照老方法亲自动手,非常麻烦。 如果黎薇能够帮助夜星宇解决这个难题,说不定他会慎重考虑一下,让丹道跟古武一样,重现世间,再创辉煌。 在夜星宇思考这些事情的时候,林善雅已经把车行驶到笔直隧道的末端,倒进一个空出来的停车位,旁边是一辆看起来很有科幻色彩的黑色哑光跑车,跟蝙蝠侠开的那辆有点相像。 而对面停着一辆轻型步兵战车,体积比林善雅这辆车至少大了一倍以上,黄绿相间的迷彩涂装看起来很威武。 实际上,像坦克和装甲车这种战争兵器都在渐渐退出历史舞台,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已经有大量的事实证明,这些笨重的铁疙瘩根本无法阻止强大的变种人,更灵活的单兵机械装甲逐渐开始成为新世界的主要战斗力量。 尤其是西盟国家,近年来在这方面的研究取得了重大突破,已经制造出不少所谓的机甲战士,大大提升单兵作战能力,除了造价太高以外,几乎没有明显弱点。 而天龙帝国在这方面就比较落后,陆军方面仍配有不少坦克和装甲车这种过时的战争兵器,在单兵机械装甲方面的研究制造才刚刚开始,暂时还拿不出像样的成绩。 两人下车步行,很快来到第二道较小的金属闸门跟前,同样又是一道肉眼不可见的扫描光线从他们身上掠过,随后闸门缓缓升起。 一个身穿白大褂,******,大约四十多岁的女人迎了上来,笑着说道:“林小姐,您来了,我来为二位领路!” 林善雅点了点头:“麻烦你了,我上次见过你,记得你是叫龚芹吧?” 那女人笑答道:“对,难为林小姐还记得!” 在龚芹的引领下,两人往里走,夜星宇并不说话,只把神魂力释放开来,观察周围的一切。 黎家的这个研究所构建得很独特,几乎全以金属作为主体建造材料,划分为上下两个部份。 整个山腹内部都被掏空,用了钢筋来加固,像是一个没有窗户的办公大楼,有几十个房间,大小不一,作用也不同。 至于里面的研究员,大概百人左右,除此以外,看不到任何的保安和守卫。 不过夜星宇发现,在很多关键位置,都暗藏有智能化的轻型攻击武器,一旦有敌人入侵,这些自动武器就会发挥作用。 除了山体内部,在更深入的地下还有巨大的建筑空间,与地表上层间隔了二十几米,至少相当于七八层楼的高度,就算地表的山体研究所被整个炸毁,深藏地底的那一部分也会安然无事。 要不是夜星宇的神魂力量足够强大,恐怕还探测不到这么深的距离,因为神魂力不仅有着随距离而衰减的特征,还会因为物质密度的增大而影响穿透性能。 通常密度越大的物质,对神魂力的穿透阻碍就越大,反之,阻碍就小。 比如空气,物质密度最小,神魂力沿着单方向可以覆盖五公里,而在水中,物质密度略大,一公里就是极限,至于岩石泥土乃至钢铁金属这种固体状态的硬物质,神魂力量只能穿透几十米就要被削弱得丝毫不剩。 夜星宇也只能隐约探测到地下有巨大的空间,至于具体情况,还摸不清楚。 龚芹带着他们两个走了一分多钟,不久后进入一部电梯,里面并没有按钮,只有一块触摸式的液晶面板,上面有着输入密码的界面,共有二十六个英文字母,以及0至9十个数字,外加*和#两个符号。 “嘀嘀嘀嘀嘀嘀——” 龚晴手指连按,操作飞快,竟然一连输入了18位密码,随后电梯开动,不是往上,而是往下。 趁着电梯运行当中,龚芹对夜星宇交代道:“这下面是老师的私人空间,有很多精密的仪器和贵重的物品,还请这位先生勿动勿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夜星宇答应一声,随后问道:“你说的老师难道就是……?” “就是黎薇小姐!”龚芹微笑着解释道,“虽然我比黎薇小姐的年纪大很多,但她的知识才能远远在我之上,所以我才称她为老师。” “哦,原来如此!”夜星宇点点头。 这种情况他完全能够理解,他就曾经当过很多人的老师,在学问和能力面前,年纪更大并不能成为资本。 说完这几句话,电梯正好停下,门一开,就看见一个很有未来科幻感的空间大厅,面积至少有上千平方米,顶部很高,停下一架大型民航机完全没有问题,包括地面在内,通体都是金属结构,处处都是非常有质感的亮银色。 科技感十足的仪器和设备随处可见,外行人根本不知道它们的作用,所有的仪器几乎都处于运行状态,各种屏幕显示看花了眼。 最让人惊讶的是,在这么宽广的空间大厅里,竟然看不到一个研究员,但却充斥着极端安静而又异常忙碌的气氛,因为有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动来动去,就像是人在工作。 这些古怪的东西并不是有机生命体,而是造型奇异的机器人,从大型到微型应有尽有,体型大的有如重型工程机械,个头小的像是孩子们的玩具,它们都在做着各自的事情,就像是勤奋的科研人员一样,埋头工作,有条不紊,丝毫不为外物所动。 这些机器人可能拥有一定的人工智能,也可能是遵从某种程序设定而工作,夜星宇对这方面没有研究,根本看不出虚实。 在外型方面,所有的机器人都不尽相同,只有一小部分是类人形,绝大多数模样古怪。 就拿移动方式来讲,有些机器人是靠履带,像是坦克底座;有些机器人有三条腿,像是行走的三脚架;有些机器人更夸张,直接在空中飘浮飞行,也不知道是靠什么作为动力。 还有造型各异的机械手臂,从一只手到n只手不等,末端大多数都不像是人类的手掌,而是五花八门的配套工具,有些是螺丝刀,有些是电焊枪,还有些看不出来有什么用途,就觉得很高端。 第284章 再见黎薇,古今两大天才的相逢 夜星宇也算是活久见,此刻却掩饰不住心中的震惊,差点要忍不住大喊三声“卧槽”,确实牛逼! 这黎薇真不愧是天才少女啊,能整出这些高科技玩意来,光是眼前看到的这一幕就足够令人震撼,牛逼plus+++! 难怪连帝国皇帝都对这丫头寄以厚望,让她为帝国军方作贡献,先别管这些机器人管不管用,光是这副架势就挺唬人的,最起码夜星宇是看傻眼了。 武道天才,他见过很多,不足为奇。 先天强者,也打过很多次交道,也就那样。 神秘诡异的修仙者,神通广大,王八寿命,其实都算不上什么。 西方国家的天生异能者,确有神奇之处,但不见得就是古武者的对手。 还有经过基因改造的变种人,强大残忍无情,妄图称霸世界,终究沦为丧家之犬。 说白了,活了几千年,他什么没见过? 但像今天这种场面,还真是让他大开眼界! 感觉……就像是自己穿越了时空,来到了未来科幻世界。 夜星宇的兴趣一下子就上来了,他迫切想知道,这个叫做黎薇的天才少女,到底有多大本事! 林善雅的眼中虽有惊叹,却不像夜星宇那么强烈,她毕竟来过好几次,已经有了抵抗力。 龚芹身为黎薇的学生,估计见得更多,可神情却比他们两个更精彩。 那是一种类似于信徒见到神袛的表现,激动、狂热、崇敬、膜拜…… 不过,所有人的自制力都还算不错,表情微微一变,很快就恢复正常,就连龚芹也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和职责,她一边走出电梯,一边说道:“老师在九号研究室,两位请跟我来。” 在这个长方形的宽敞大厅左右两侧,整齐排列着不少金属门户,上面有序号显示,一眼看过去,左边是单数,右边是双数,一边五个,正好十扇门。 所谓的九号研究室,应该跟那个数字为“9”的金属门户有关,而领路的龚芹正好就是往那边前进。 这些机器人似乎都有自动避障系统,人一走过去,无论是地上爬的还是天上飞的,通通都会主动让开,堪称灵性,让夜星宇啧啧称奇。 刚走到9号金属门外,门就自动开启,龚芹侧身让到门边,比出一个“请”的动作,嘴上说道:“两位自己进去吧!我先回去工作,待会再来领你们出去!” 林善雅微微颔首,当先步入,夜星宇紧随其后,也穿过门户,紧接着金属门就自动关闭。 里面是一个只有十几米距离的走廊,尽头还有一扇金属门,当身后的这扇门关闭的时候,对面的那扇门也随之开启。 通过走廊,进入房间,暖洋洋的热气迎面而来,这里的气温要比外面高很多。 这间研究室呈八角形结构,面积当然比不上外面的大厅,但也算是相当宽敞。 同外面一样,房间周围摆放着许多正在运行的仪器和设备,模样古怪的机器人也有十几个,却都保持着静止状态,一动不动。 在房间的正中间,有一个大型装置,看那造型模样,有点像是建筑施工用的混凝土搅拌机,但却要精致得多,未来科技感十足。 上次见过的青春美少女黎薇,正躺靠在一张舒适地大椅子上,手里端着一杯冰淇淋,正用小勺子舀了一点往嘴里送,两只光脚丫子抬起来翘得老高,搭在旁边的工作台上,毫无淑女形象,也没有科学家应有的严谨,就像是一个调皮活泼的邻家大女孩,正惬意地享受生活。 “来了啊!”黎薇一口吞下冰淇淋,随手把勺子插回杯里,再把杯子放到工作台上,然后收起两只脚,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她脚上套着一双毛茸茸的卡通拖鞋,下身是很休闲的七分裤,上身穿着白色的普通衬衫,两只袖子捋到手肘位置,一副慵懒的居家打扮,完全没有科学怪人的派头,既不邋遢,也不古板。 现在是冬天,外面的气温很低,只有几度,不过在这个房间里却很暖和,起码超过二十度,她这副穿着,倒也不觉得奇怪。 “虽然你们已经见过面,但我还是要正式介绍一下!”林善雅领着夜星宇来到黎薇面前,往中间一站,并后退小半步,侧身对着二人,“这位是我的丈夫夜星宇,而这位是我的好朋友黎薇,同时,她也是我的合伙人以及投资者。” “合伙人?投资者?”夜星宇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对!”林善雅重重一点头,“新成立的风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黎薇拥有30%的股份,她的投资总额达到十五亿,并且,她还任职技术方面的总顾问,负责开发设计整条生产线。” 对于这个公司名字,夜星宇曾经听林善雅提起过,完全是为了美颜液才注册成立,主要是负责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而长风制药则从事生产、仓储、运输,以及原材料的种植和采购,两者之间是合作关系。 不过,夜星宇有点意见,嘟哝道:“她是技术总顾问,那我呢?” 他一直以为,这个头衔应该属于自己,毕竟是他拿出来的药方,在炼药技术方面,谁能比他更清楚? 林善雅冰冷的脸上露出一抹微笑,很快答道:“你是老板,法定代表人!” “嗯?我是老板?”夜星宇听傻了,这是不是有点不合逻辑? “你没听错!”林善雅慢慢跟他解释道,“首先,美颜液的药方是你拿出来的,而这家公司很可能只做美颜液这一款产品,你不当老板,谁来当?” 夜星宇却摇摇头:“药方是我送给你的,早就已经属于你了。” 林善雅没理会,继续说道:“其次,我们既然是法定夫妻,挣来的钱都是共同财产,你当老板和我当老板,并无区别。” 这个倒是事实,林善雅拿到药方,不管她赚多少钱,夫妻两人都有份,把夜星宇推出来当老板,其实也没什么问题。 第285章 有一种药材是多余的 林善雅还有其他的考虑,接着又分析道:“林家现在被人针对,我现在又是长风制药的董事长,一举一动都会引人注目,以你的名义来成立新公司显然更好,就算被人发现,也会误以为这只是一家没什么实际作用的空壳公司,不会重视,我们就可以趁此机会先把产品搞起来,迅速推出市场,避免受到干预阻挠。” “倒也是……”夜星宇认可了林善雅的说法,她的确想得很周到,不愧是有头脑有能力的双博士。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也真是,都睡在一张床上了,谁当老板有区别吗?赶紧来看看我研究出来的药液生产系统,有什么不满意地就提出来,我再接着改进!” 说话的是黎薇,她才懒得听这些没营养的对话,她关心的只是自己新发明的生产机器。 新公司的讨论,就此告一段落,两人开始关注黎薇的讲解和表演。 只听她说道:“美颜液的药方我仔细分析过了,除了最后用来调色加味的蜂蜜以外,药材一共有十六种,但是经过我的研究解析,有一种其实是多余,根本没必要放进去,真正用到的药材只有十五种……” “等等!你刚才说什么?有一种药材是多余的?这怎么可能!”夜星宇越听越不对,赶紧出言打断。 美颜液的药方,是经过他上千次的调配和实验,不断分析和总结,才得出来的最优配比,怎么可能会有一种多余药材?简直是开玩笑! “别不信,我可是用事实说话!”黎薇双手叉腰,大声嚷着,嗓门还挺大。 夜星宇当然不信,撇嘴问道:“那你说说,哪一种药材是多余的?” “蛇胆是多余的,效用提升只有0.91%,完全没必要加进去,这是浪费!”黎薇一边回答,一边打开工作台上的笔记本电脑,随后点开一个文件,上面全是乱七八糟的化学公式,除了她自己,谁都看不懂。 “我可不是胡说,而是做过详细的科学分析,其它的药材都配合得比较完美,只有蛇胆有些画蛇添足,其作用微乎其微。”黎薇用手指操作着电脑,鼠标指针在屏幕上划动,但很快就发现夜星宇和林善雅都看不懂,一脸懵逼茫然,她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放弃了用数据和公式来证明。 “不会吧?”夜星宇看她信心满满,不像是信口开河,便半信半疑地问了一句,心中竟然有些动摇。 “我骗你做什么?”黎薇冷哼一声,有些气恼。 她可是很少受到质疑的,毕竟是伟大的天才,是真理的化身,一般情况下,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别人哪有资格跟她辩论? 看到夜星宇仍旧不太相信的模样,黎薇又接着补充了一句:“蛇胆还有一点点的苦味,你虽然用了另一种药材来中和,但味觉灵敏的人还是会尝出来,也算是小小的美中不足。” 听完黎薇的各种解释,夜星宇没有说话,低头沉思。 蛇胆的确有些味苦,效果是祛风除湿、清凉明目、解毒去痱,在十六种药材之中只是辅药而已,并非起到关键作用。 “你要是不信,我们就来试一试,我这里备好了各种材料,正好可以检验这套新发明的生产设备!” 黎薇指了指房间的某个角落,那里摆放着一些大铁箱子,夜星宇用神识一探,就知道里面装的都是炼制美颜液的药材,无一缺漏。 “可以!”夜星宇一口答应,他也想知道,黎薇所说的是否正确。 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真是夜星宇错了,他也会欣然接受,难得有个人能够纠正他,这是好事。 黎薇双手如飞,噼里啪啦地操作着电脑,启动了早就编写好的程序,研究室里一下子就热闹起来。 那些静止的机器人像是突然活了过来,一个个都发出轻微的运作声音,然后就如同辛勤的小蜜蜂一样,开始了忙碌的工作。 这些机器人大多都有好几条金属臂,有夹子、有剪子、有刀子、有铲子、有刷子,多种功能合为一体,还有一些更为奇特,能喷火、喷水、喷雾,各有作用。 至于移动方式,大概有两种,一种是履带式,前进倒退都可以,另一种是类似于扫地机器人那种,底座一个大圆盘,下面藏有小轮子,转向滚动都很方便。 所有的机器人应该都做好了相关的程序设定,会自行移动到摆放药材的铁箱旁边,挑选、清洗、切片、捣碎、榨汁,每一个都有自己的任务,分工明确,有条不紊。 夜星宇注意到,一共有十五个多臂机器人,正好对应十五种药材,每一个机器人只负责处理一种药材,至于铁箱子里的蛇胆根本就没碰。 果然,黎薇开口解释道:“除去蛇胆以外,一共有十五种药材,我设计了十五个工作机器人,各自处理一种药材,完全靠程序控制,不用人为干预,只要有材料,它们就会开始工作,检测不到材料,就会自动进入休眠状态,非常方便。” 随后,摆放在正中间的大型古怪装置开始启动,它像是一个钢铁铸造的合金大纺锤,腰粗两头细,连接着一根极其粗壮的转动轴,在侧面两边各有一块相当厚重的长条形钢板,有整齐排列的凹凸栅格,又带有圆弧形的弯曲,隔着一定距离把能够转动的大纺锤夹在中间。 看起来,这玩意就像是一部大型的旋转电机,中间的大纺锤是转子,侧面包夹的两片弧形钢板是定子,但转速并不快,反而有些慢。 “这是炼药炉,容积为2000升,以磁力来驱动和加热。”黎薇向夜星宇他们解释道,“我已经编写好了温度控制程序,跟药方上的炼药步骤保持一致,每炼制一炉药液需要135分钟,但它不能连续工作,每次炼制结束就要停机休息至少两个小时,算下来,一天大概能够炼制五炉药液的样子。” 第286章 正式定名为“黄金美颜液” 造型独特的炼药炉虽然在缓慢转动,但夜星宇用神识探出,里面是空的,没有任何东西,于是便好奇问道:“炼药的时候不用把药材放进去吗?” 黎薇尝了夜星宇一个大白眼:“笨蛋,这是预热,先空转三分钟!” 夜星宇尴尬一笑:“高科技,玩不懂,别笑话啊!” 黎薇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坐回刚才的椅子上,拿起冰淇淋吃了一口,才慢悠悠地说道:“先看着吧!” 夜星宇和林善雅各自找了一个空椅子坐下,耐心观看炼药过程。 三分钟的预热很快结束,炼药炉并未停止转动,但其中一端突然传出“咔嗒”声响,几块像是摄影镜头光圈形状的金属叶片蓦然打开,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 这时候,马上就有机器人排队上前,将早已准备好的药材投放进去,随后加入大量的清水,等到一切就绪,金属叶片再度闭合。 原来,这根粗壮的转动轴是中空的,连接了药炉内部,刚才开口的地方就是用来投放药材的,很可能在炼制完成以后,药液也会从这里流出来。 十五种药材并不是一起投放,而是分成三个批次,第一次投放的药材最多,足有十一种,剩下的四种药材会在后面的某个时间点内加入。 不过这一切都不需要有人去操心,黎薇考虑到了每一个步骤,并编写了完美的自动程序,他们只需要坐着等就可以了。 黎薇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通过面前的笔记本电脑查看实时数据,顺便验证误差,看她一副轻松的模样,应该是一切正常。 夜星宇以神识观察药炉内的炼制过程,确实非常精准,无论是温度控制还是药材的融合程度,都达到了要求。 只有林善雅完全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但她可能是最担心的一个,因为这关乎到长风的生死,以及林家的未来。 不过,她的脸色依旧冰冷而沉稳,看不出半点焦躁,毕竟是当大总裁的人,就算比不上霍青书那么云淡风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能稳得住。 三个人就这样看着机器运转,偶尔聊上几句,话题并不仅限于炼药炉和美颜液。 黎薇在监控实时数据的同时,还同时操作了几台电脑,这边弄几下,那边也弄几下,忙得不亦乐乎,似乎还有其他的研究课题。 等到第二批和第三批的几味药材先后投放入炉,夜星宇就知道,这套生产系统完全没有问题,非常精准,跟他自己亲自来炼制几乎没有差别。 目前就只能等,等到炼药结束,成品药液出炉,再来检验对比,那时候就知道,蛇胆这一味药材倒底是不是多余。 这种一味等待的有些难熬,林善雅便与夜星宇聊起一些产品上市的相关话题,首先就是新产品的正式名称,是否就叫“美颜液”。 美颜液只是夜星宇随便起的名字,来自于鲍仙姑的美颜丹,其实倒也贴切,但听起来档次不够高,有点low,林善雅建议换一个高大上的名称。 夜星宇笑了笑,提议道:“那不如就叫‘黄金美颜液’,加上‘黄金’二字,有没有土豪的感觉?” 林善雅低头思考,暂时没有说话,旁边操作电脑的黎薇就插嘴道:“可以可以,这个名字不错,很贴合产品,加入蜂蜜搅拌混合后的药液,确实就跟黄金熔铸后的形态差不多,我觉得挺好!” 说完,黎薇就从工作台下方的金属柜里取出一个玻璃瓶子,里面装着小半瓶黏度较大的金色液体,亮晶晶的很有质感。 这是她在试验时炼制出来的样品,加入了蜂蜜之后果然显得很高档,就跟液体形态的黄金一样,只是没有那滚烫的温度。 没有加入蜂蜜的美颜液是蛋清状液体,与蜂蜜混合之后就变了个样,视觉差别很明显。但要从效用来讲,混入蜂蜜之后肯定会降低药液的浓度,必须加大用量才能取得相同的效果。 林善雅还是第一次见到混入蜂蜜的美颜液,一看就很喜欢,确实就跟液体黄金一样亮眼。 夜星宇缓缓说道:“黄金是稀有贵金属,从古到今都是硬通货,不管它俗不俗,身价摆在那里,并且土豪金的配色到现在都很流行,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 林善雅仔细想了一想,也确实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便点头道:“那好,就用‘黄金美颜液’这个名字!” 短短几句话,未来产品的正式名称就定下了,既忠实于原创,又有改进后的特点。 至于产品成本,林善雅之前有做过详细的计算,原材料的成本并不高,完全在她的预料之内,但因为采用了黎薇设计开发的自动化生产系统,用的全是尖端高科技,这方面就大大超出了预算。 不过这样的好处也很明显,既保证了产品质量,又提升了生产效率,同时还能确保产品配方和炼制步骤不会外泄,安全保密性毋庸置疑。 可以说,有利有弊,利大于弊,从长远来讲,这方面的投资是非常值得的。 算好了成本就要定量和定价,尤其是后者,让林善雅较为头痛。 要是卖便宜了,对不起产品的惊人效果,甚至还会让人轻视,但要是卖得太贵,又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还会因为暴利而惹来各种麻烦,搞不好国家政府都会插手干预。 于是,她便征求夜星宇的意见,看看能不能有所启发。 夜星宇也曾经做过生意,在商业上大有建树,对于这种事情,根本难不倒他。 他稍稍考虑了一下,便说道:“美颜液每天只需服用一次,大概10毫升,但因为加入了蜂蜜导致药液纯度降低,服用量就要增加一点点,一天大概是15毫升,我们可以根据这个来定量,推出大、中、小三种瓶装药液。” 这与林善雅的想法不谋而合,她原本也是打算这样搞,就跟可乐一样,大瓶图实惠,小瓶好携带,看用户自己选择。 第287章 年轻人都喜欢的合理定价 夜星宇接着往下说:“小瓶装为125毫升,能用一星期;中瓶装为250毫升,足够半个月;大瓶装为500毫升,买一瓶可用一整月。三种包装容量同时推出,方便用户自行选购。” 林善雅很赞同,附和道:“我也是这样想,就是价格有些拿不准,你来说说看,该怎么定价?” “很简单!”夜星宇呵呵一笑,“小瓶198,中瓶328,大瓶648,不要问我为什么,这是国际惯用的标准定价,用户接受程度最高,也愿意掏钱买单,你就按照这个价格来卖,绝对热销,利润足以达到预期!” “198?328?648?”林善雅嘴里咀嚼着这三个数字,总感觉像是在哪听到过,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 不过她也没有去认真纠结,而是按照这三种瓶装价格去计算单位售价。 小瓶装125毫升卖198元,等于1.584元每毫升;中瓶装250毫升卖328元,等于1.312元每毫升;大瓶装500毫升卖648元,等于1.296元每毫升。 从性价比来看,自然是越大瓶越划算,单位毫升的价格会更便宜一些,并且符合递进规律,确实是非常科学的定价方案。 夜星宇接着说道:“再推出一种50毫升的试用装,三天的用量,低至一折,超值体验,只需6元,就能享受到这个新手福利。” 林善雅颔首道:“这个不错,每人限购一瓶,我们不挣钱,就当是推广。” “对!”夜星宇微笑着说道,“大中小三种瓶装也可以搞一个首购优惠,买一送一,但仅限于每个用户帐号首次购买,第二瓶开始就没得送了。” “用户帐号?”林善雅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当然啊!现在网络销售这么发达,又很方便,你可以搞个网上商城,不就能卖了吗?你不会想着把它放进药店去卖吧?” “呃……我还真是这样打算,通过长风制药的各地代理经销商来推广这个产品,虽然销售成本会高一些,但能把货品迅速铺开,见效很快,如果只在网络销售,没有口碑发酵和广告宣传,估计很难卖得动。” “那你找人打广告不就好了吗?以目前的产能来看,根本就铺不了那么多货,倒不如自己搞个网络商城,就在网上卖,等以后火了,自然会有经销商找上门来求代理,那时候你就占据了谈判主动权,不比你现在去求爷爷告奶奶要强得多?” 林善雅听了这番建议,深受触动,陷入沉思。 因为长风制药的困境,以及幕后黑手的施压,很多原本关系不错的代理经销商都开始有意回避林家,要通过这些线下渠道去销售美颜液,确实不会太顺利,遭人冷落不说,万一别人阳奉阴违,根本不用心去推,甚至还把货品摆放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那有什么意义? 而线上销售,流量和推广非常重要,林善雅对这方面又不是太熟悉,也没有十足把握。 就拿打广告来讲,至少得找个明星代言,小牌名星不管用,大牌名星开价高,这就是很大一笔投入,甚至于找哪个明星也不好决定,林善雅又不追星,对娱乐圈根本不了解,这方面拿捏不准。 还有就是媒体投放和网络运营等等,想要快速见成效,各种费用也不低,大把的钱投下去,万一效果不佳,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一手好牌打个稀烂。 林善雅把现在能想到的问题都向夜星宇诉说了一遍,诚心向他请教。 夜星宇马上答道:“大牌名星我倒是认识一个,可以介绍给你认识,如果她肯帮忙的话,宣传效果应该不会差,至于价格方面需要你们自己详谈,这个我不能保证,不过在我看来,她的开价应该会在你的接受范围之内。” 林善雅好奇问道:“你说的是谁?” 夜星宇微微一笑:“沈梦涵,你听过吗?” “是她?”林善雅显得很惊讶。 她虽然不追星,也不关注娱乐圈,却也听过“沈梦涵”这个名字,当年红遍了大江南北,影视歌三栖跨界,是真正的天皇巨星,只可惜在最风光耀眼的时候突然隐退,令人惋惜。 虽然在后来传出了不少丑闻,导致沈梦涵的人气一落千丈,可直到现在,仍有不少死忠粉在网上留言,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沈梦涵复出。 由此可知,只要沈梦涵肯帮忙代言美颜液,初战告捷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最起码她的粉丝会买单。 而只要美颜液能够销售出去第一批,试用过的人就会明白它的神奇魔力,随后口口相传,愈演愈烈,不就成了爆款? 正所谓“万事开头难”,一个新产品上市,只要走出最艰难的第一步,得到用户的认可,就会越卖越好,请明星和打广告的目的,就在于此。 在沈梦涵刚出道的时候,夜星宇还是罗修,行走于地下世界,并不追星。 在沈梦涵大红大紫的时候,罗修已经挂了,神魂游荡,沉眠不醒。 但是夜星宇却从前身的记忆中了解到当时沈梦涵有多火,在他看来,对方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恰好彼此认识,只要自己在中间牵线搭桥,相信她会答应帮忙。 但却有个难点,就是沈梦涵目前处于隐退状态,需要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让她站到台前发声。 从之前的闲聊来判断,沈梦涵大概还是想复出的,阻力就在于严少泽和赵子强。 但如果徐家肯帮忙,她再与林善雅进行合作,靠着代言美颜液而复出,说不定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最终形成双赢局面。 关于明星代言这个问题,现在只是随意聊一聊,具体该怎么操作还不好说,要等联系上沈梦涵,大家当面详谈过后,再来决定。 夜星宇的各种提议都对林善雅很有启发,尤其是线下实体销售转变为线上网络销售,这已经推翻了林善雅的原本计划,她需要仔细地对比分析和思考利弊,最后再做出正确的决断。 第288章 一条生产线能带来十四亿的年利润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有关于新产品的上市和新公司的运作,只要是林善雅问到的,夜星宇都能对答如流,这令林善雅再度对这个便宜老公刮目相看。 他分明有着敏锐的商业直觉,以及老练的经商才能,更能洞悉人心,把握大势,有这样能力的人,为什么要去做一个底层销售?甚至还进食堂去打杂? 随着两人接触越久,林善雅就越觉得不可思议,明明夜星宇的履历看起来平平无奇,偏偏又才华出众,什么麻烦都难不倒他,不停地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林善雅真的搞不懂夜星宇到底是什么想法,他是甘于平淡?还是志不在此?要是他把自己的能力全部展开,会达到怎样的高度? 仔细想想,还真是可怕,夜星宇是第二个让林善雅感到无比震惊的天才人物。 第一个当然就是黎薇,她虽然在情商上有欠缺,但智商高得可怕,什么东西都能研究出来。 如今,天底下最让林善雅佩服的两个人就坐在身边,不知道他们两个聚在一起,会不会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这让林善雅很是期待。 两个多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最后一步是加入蜂蜜进行混合搅拌,需要在药液未冷却之时进行,不然就混不均匀,这一过程也是在炼药炉中进行,同样不用人工插手,由程序控制的机器人会搞定一切,真正做到全自动生产。 等到完成以后,炼药炉缓缓停止转动,随后开始倾斜,其中一端向上扬起,有点像是翻斗车抬斗卸货,等到与地面夹角约为四十五度时,才停止不动。 早有机器人将像是浴盆形状的巨大容器放在下面,药炉下端打开一个口,金黄色的药液缓缓流出,在灯光下很是耀眼。 炼药炉的标定容积是两千升,但炼出来的药液连一千升都不到,这还是因为在最后的步骤中混入了蜂蜜才变多一些,否则还达不到这个量。 黎薇用工具取了一些刚生产的样本进行分析对比,一通演算,最后得出的结果符合预期,无论是否加入蛇胆,药效相差无几,仅有不到1%的差距。 但是省下蛇胆就可以节约不少成本,因为蛇胆是十六味药材当中价值较高的一种,只是用量不多而已。 这样一来,夜星宇就对黎薇彻底服气了,翘起大拇指一连点了三个赞。 真不愧是天才,居然还能在他的药方上再度改良,要是她出生在古代,绝对是一位牛逼到顶的炼丹大宗师。 收到赞赏的黎薇毫无骄傲情绪,脸色没有丝毫变化,这种事情不是经常发生吗?早都已经厌烦了! 她根本不理会夜星宇,只看着林善雅说道:“这套生产系统应该没有问题,良品率目前是百分百,出错概率为零,可以放心使用,至于其它的配套设备,比如原材料品质检测、药液灌装、还有防伪标签等等,我会在稍后进行设计,那些都很简单。” “好的,那就麻烦你了!”林善雅点点头,脸上露出笑容。 她对这一整套生产系统非常满意,真正做到了全自动,工作者都换成了机器人,效率极高,无论是配方还是技术,都能杜绝泄密,无人能够仿制。 唯一的缺点,就是这一整套生产流水线肯定造价不菲,光是那个磁力高温炼药炉,就用到了一些珍贵的稀有金属来铸造,还有大量的编程机器人,也是尖端科技。 好在黎薇也是股东,两人关系要好,不然光是开发这一套生产系统,就已经是天价。 就目前来说,能大量使用机器人参与生产的企业其实很少,不仅因为成本高,维护麻烦,很多时候也没有人工操作来得方便,就算是徐家的军工制造这等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也最多只能做到半机械化。 当今国内能做到全自动化生产,完全没有人工参与的,恐怕只有黎家的工厂,但也因为成本的原因,只在极少数高精尖的生产项目中使用,并未普及。 可以说,风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刚一成立,只是在生产技术这一块,就已经走在了时代的最前列。 好在美颜液的材料成本极低,就算投在生产设备上的资金远远超过预期,林善雅也承受得起,并且认为很值得。 只要产品大卖,很快就能资金回笼,设备上的投资完全不是负担。 通过初步计算可以得知,炼药炉的容积为两千升,但炼药的时候不可能装满,大概只装一半,炼完以后还会缩水不少,等到最后混入蜂蜜,得到的成品药液约为八百升左右。 假设前期只使用一套生产设备,一炉药液八百升,一天五炉就是四千升,以500毫升一瓶来计算,一天就能生产出八千瓶,每瓶售价648元,那一天的产值就超过了五百万元。 而林善雅之前大概算过,黄金美颜液的成本很低,净利润至少有八成,这还是以线下实体销售为主的模式,渠道成本占了很大一块,如果采用线上网络销售,总成本会降低不少,估计有九成的纯利。 也就是说,不管怎么算,一瓶500毫升装的黄金美颜液,至少能带来五百元的净收益,一天八千瓶,全部卖完能赚四百万,一个月是一亿两千万,一年下来,就是十四亿的净利润妥妥到手。 这还只是一条生产流水线所带来的产值收益,如果再多增设几条生产线,就要成倍往上翻,比印钞票还快。 当然,刚开始起步的时候,一条生产线先将就用着,等到有了充足的资金,再增设多条生产线,等到产能差不多能跟上市场需求,就不用再扩大生产规模,再多就是浪费,会造成货品积压。 接下来,林善雅要找人设计瓶子和包装,完了之后将样品送检,还有申请专利,等到全部搞定,就可以开始正式销售了。 尤其是样品送检和申请专利,都需要走合法程序,急也急不来,顺利的话,一个月之内就能全部搞定。 第289章 针对黎薇设下的双重考验 除了这些,林善雅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网络商城的搭建,广告和媒体宣传,以及找到稳定合格的原材料供应商,反正千头万绪,事情很多,够得忙一阵子。 好在新公司已经建立起来,人手足够,很多事可以叫下面人去做,不用林善雅一一费心。 夜星宇虽然挂着老板的名头,却屁事不管,实际掌控者还是林善雅,他只负责提供药方,以及提出建议,更像是一个高级顾问。 确认过新研发的生产系统没有任何问题,跟黎薇这边的沟通基本上就结束了。 林善雅叫上夜星宇准备离开,但是后者腿脚未动,正在低头沉思,似乎在考虑重要的事情。 “怎么了?”林善雅停下脚步,回头问道。 夜星宇没有回应,隔了几秒才抬起头来,但他却是看向黎薇,表情严肃地问道:“我想与你更深入地进行合作,但我却有一个要求,就是有关合作的一切内容,你都必须严格保密,绝不外泄,你能做到吗?” “要合作什么呀?你得说出来我再考虑能不能答应!”黎薇仍旧忙着操作电脑,嘴上随口回应着。 “也是关于丹药,合作开发,价值不会低于美颜液,就看你有没有兴趣。”夜星宇平静地说着,但内容却让林善雅听得心惊。 要知道,光是美颜液就已经让她极为震撼,经过这么多天的试用,她已经亲自验证了美颜液的效果,远远超越当今时代任何一种美肤产品,说是真正的神仙水也不为过。 同样,当林善雅第一次拿着样品来找黎薇商量的时候,黎薇使用了更科学更客观的方法,对夜星宇炼制的美颜液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测,她甚至比林善雅知道得更多,了解得更清楚。 这种药液的价值确实惊人,黎薇才会主动提出要与林善雅合作,并兴致勃勃地分析药方和设计研发生产系统。 可现在,夜星宇居然说出,还能开发出价值不低于美颜液的丹药,那会是什么? 不仅林善雅好奇,黎薇也好奇,她立刻停下手中的动作转过头来,然后想也不想,点头答应。 科学家的好奇心往往大于一切,黎薇就是其中的典范,正因为好奇,迫切地求知,所以才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做研究,去验证一个接一个的猜想,去探索一个又一个的未知。 得到黎薇的点头承诺,夜星宇便对林善雅说道:“给我纸和笔。” 林善雅应了一声,立刻从手提包里面取出纸笔一起递过去。 夜星宇接过后,就埋着头唰唰唰地一直写,速度很快,但字迹又不失工整美观,辨识度很高。 一共写了两页纸,他都递给了黎薇,并认真说道:“这是回力丹的药方,以及详细的炼制方法,你看看能不能改进,做到自动化的批量生产。” “回力丹?”黎薇接过纸张,轻声嘟哝着。 夜星宇解释道:“主要功效是用来快速补充身体的能量消耗,具有一定的抗疲劳效果,尤其适合体魄强健的古武者,普通人服用的话会使精神过度亢奋,可能导致失眠。” 第290章 追寻个人力量的正确道路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作出这个决定,并不是夜星宇一时兴起,而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深思熟虑。 在以前,他都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不干预,不阻挠,任其自由发展,也就是他一直以来所崇尚的“无为而治”。 古武的起源,就来自于他自己,就算他创造了古武的修炼体系,也没有去刻意推动,甚至在某些时候还要反过来进行压制。 力量本身并无对错,只有人心,才有正邪之分。 但是力量的强大也能让野心跟着膨胀,让主观思想凌驾于客观事实之上,所以在某些时候,适当压制民众的力量,也是好事。 侠以武犯禁,这是祸乱的根源所在,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暴力犯罪,所依仗的就是武力,就像资本家剥削劳动者,贵族欺压平民,并不值得推崇。 然而,时代变了。 基因变种人的出现,彻底打乱了人类的进化史,从而爆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 变种人的强大衬托出了普通人类的弱小无力,这差点使得整个人类社会步入毁灭,幸好华神通横空出世,逆转乾坤,才阻止了人类的灭亡。 所以,在华神通时代,他对这个世界的态度变了,不再阻止武道兴起,反而鼓励人们练武。 于是乎,在天龙帝国建立之后,古武复兴,成为时代主流,也成为东方文明的显著标志。 他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让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拥有一定的力量,不至于再出现差点被变种人奴役的惨剧。 毕竟,人类再怎么斗,是自己的事;而变种人,已经不能算是人类,而是异类。 变种人所创立的新人类政府虽然被瓦解消灭,可他们的强大战斗力却被许多人记住,于是催生了许许多多的野心家。 尽管在世界各国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基因改造研究,可仍有不少组织和财团于暗中秘密进行,甚至连某些国家政府也在偷偷摸摸地做着相同事情,一如旧世代的核武实验。 毕竟,谁都想拥有强大的力量,举世无敌,谁都想成为全球的主宰,至高无上。 地狱博士虽然倒下了,暗中却有无数人想成为第二个地狱博士,正因为这些野心家的存在,说不定哪天又会掀起第四次、乃至第五次世界大战。 现今的世界,正处于一个力量大爆炸的时代,东方的古武者,西方的异能者,依赖科技的机甲战士,潜伏在阴影中的变种人,他们通过自己的方式强化自身,追寻力量。 这不免让夜星宇想到了大禹治水的故事,堵是堵不住了,堵不如疏,与其让人们放弃野心,老老实实地做一个普通人,不如用正确的方式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至于什么才是正确的道路? 就追寻力量来讲,夜星宇认为,排在首位应该就是古武。 首先,修炼古武对身体是没有危害的,反而能够强健体魄,百病不生,活气通血,延年益寿。 其次,古武对人的心境影响有积极向上的作用,利大于弊。 初中期的古武者可能会出现好勇斗狠的情况,一怒拔刀,触犯法纪,但随着境界日益加深,必然会变得安详宁静,不被怒火所支配,不被欲望所蒙蔽,不被金钱所控制,不被美色所诱惑,最终超凡入圣,跳出俗世红尘。 也就是说,无论身心,修炼古武都有益处,这就让夜星宇认为,古武才是掌控个人力量的正确道路。 而基因变种则相反,是泯灭人性的邪恶异端,是把一个物种变为另一个物种,这完全是跨入了生命和伦理的禁区。 作为获得力量的一种方法,基因改造的死亡率非常之高,简直就是赌博,拿命去赌,虽然成功后会拥有极强的战斗能力以及自愈能力,可寿命会显著缩短,代价高昂。 更重要的是,改变基因后,人的思想也会发生转变,人性泯灭,兽性滋生,嗜血、残暴、凶恶、扭曲,不配拥有“人”之称谓,好比凶残之野兽。 但又不得不承认,在追寻力量的道路上,付出最少,见效最快的,就是基因改造,而古武则正好相反。 邪路好走,正道唯艰,人人都想抄捷径,尽量少付出,多收获,这恰恰是古武难以做到的。 武之一道,不仅要有明师指点,授艺解惑,还要靠自己的日夜苦练,持之以恒,方能有所成就。 而那些西方国家,本身没有古武传承,想练武都难,只能通过其他办法来获取力量。 尤其是面对崛起于东方的强大天龙帝国,他们害怕,有深深的危机感,不仅结成同盟,还费尽心思地通过各种方式来提升实力,这样的急切心理,就很容易走上歪门邪路。 就连大狗这样本就已经修炼有成的古武高手,为了寻求突破,都甘愿接受基因改造,普通人就更加抵抗不了力量的诱惑。 夜星宇最担心的事情莫过于此,当越来越多的人类对力量的贪欲超过了理智,无疑会引来一场毁灭世界的巨大灾难。 但如果,能把易筋洗髓丹简化改进,批量生产,就有可能将古武之道推行全球,让每个人都成为古武者,使古武成为世界主流,避免人们受到邪门歪路的影响。 这也是当年华神通转变观念,大力推行武道的根本原因。 愿世间生而平等,人人如龙,自强不息。 只因为各种条件的限制实在太多,他虽然做出了一点成绩,却还远远达不到全民皆武的程度,但如果能有丹道配合,就有可能实现这一理想。 所以,夜星宇对黎薇很重视,回力丹就是对她的初步考验。 第一是考验她的能力,看她有没有本事做到,如果连回力丹都搞不定,就不要妄想改进易筋洗髓丹,那个的炼制难度更要大得多。 第二是考验她的心性,看她是不是一个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的人,就算是难得一见的绝世天才,也不能唯才是举,还要讲究道德品性,不然她再有能力,不用在正道上,岂不变成第二个地狱博士? …… 第291章 拿二十万医药费过来赎人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告别黎薇以后,仍旧是由龚芹领路,乘坐专用的密码电梯回到地面,最后把他们客客气气地送出研究所。 通过不经意的几句闲聊,夜星宇才知道,地下研究所是黎薇一个人的私人空间,绝大多数的研究员都没有踏足的权利,只能呆在山体内部的上层研究所,而龚芹的权限比较高,是少数几个能够进入地下研究所的人员之一。 更让夜星宇惊讶的是,看似貌不惊人的龚芹,竟然是本国皇家科学院的院士,被国家派来协助黎薇进行一系列的相关研究工作,自身就是国内有名的科学家。 真不愧是天才,连院士都认她为师,简直就是牛逼妈妈给牛逼开门,牛逼到家了! 这让夜星宇对黎薇抱有强烈的期待,打算以后有事没事就多来她这里转一转,说不定还能有其他惊喜。 离开如同军事驻地一般的黎家研究所,林善雅的心情畅快不少,新公司和新产品都比较顺利,照这个速度进行下去,黄金美颜液很可能在春节之前就能够推出市场,估计能成为今年最抢手的年货。 汽车行驶在高速路上,需要一个多小时才到林家,夜星宇放倒座椅靠背,准备小憩一会。 刚闭眼不到两分钟,手机就响了,夜星宇直接没看,摸出手机就凑到耳边。 “喂!”他接通了电话,眼睛依旧闭着,上身以一个舒适的姿势仰躺在座椅上。 手机里面传来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瓮声瓮气地问道:“喂,你有个妹妹是吧?” 夜星宇愣了一下,睁眼看了看来电显示,居然是侯晓的号码,于是便沉声问道:“你是谁?” 那边的语气态度很不好,大声嚷道:“你管我是谁!我就问你,你是不是有一个妹妹?她刚才把我的几个师弟打伤了,现在被我抓住,你要么拿二十万的医药费过来赎人,要么我打断她的两只手,你自己看着办!” 说完,那家伙居然不等回答,直接就挂了电话。 夜星宇“呼”地一下坐直了身体,眉头微皱,脸色冰冷。 “是晓晓遇到了麻烦?”林善雅扭头问道。 她虽然在专心开车,可她现在的视力和听力都比普通人要灵敏一些,再加上对方说话很大声,她就听清了大部分的内容,对方口中的“妹妹”,多半就是侯晓。 “应该是吧!”夜星宇随口答着。 他拿起手机回拨过去,但是那边没接,直接挂断,随后隔了几秒钟,发来一个定位,并附上了一句话:“会商百货五楼,传声武馆,记得带钱。” 夜星宇冷笑一声,心中暗骂道:钱你妈个逼!要是侯晓少一根头发,就拆了你骨头! 他打开手机导航系统,目标就是对方发来的定位,然后再把手机立放在空调出风口的支架上,敲了敲屏幕,对林善雅说道:“去这里,速度快一点!” 林善雅答应一声,按照导航提示迅速驱车前往。 会商百货是一家大型商场,位于市区,低层是商铺,主卖服装和日用品,高层则是一些功能性的场所,比如电影院、健身房等等。 在当今时代,国家政府大力推行武道,不仅仅是在军队,民间也是一样,国内武馆遍地开花,每个城市都有。 而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天龙帝都,据不完全统计,武馆数量已经接近千位数,稍有名气的大型武馆数不胜数。 林善雅看到了“传声武馆”这个名字,便觉得很耳熟,之前肯定在哪听过,应该是一家非常有名的大型武馆,只不过她对古武界的情况既不了解也不关注,一时之间也想不起来。 黎家的研究所在荒郊野外,会商百货在繁华市区,相距甚远,等到夜星宇他们赶到的时候,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 把车停好,搭乘电梯上楼,夜星宇将神魂力量释放开来,整座商场完全在他的感知之下,只用一瞬间就找到了侯晓的位置,也明确了传声武馆之所在。 “走这边。” 出了电梯,夜星宇招呼一声,便往右拐,然后一直向前,就跟以前来过一样。 林善雅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不停往四周打量着。 这整个五层,居然都是武馆,有好几家,而看起来最高档气派的,就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传声武馆。 武馆门口有接待,看到陌生人过来,还以为是慕名而来的客人,笑着问道:“两位是想报名学武吗?” 夜星宇寒着个脸,理都不理,大步经过接待的身边,径自跨入门内,而林善雅同样也不说话,紧紧跟在后面。 那接待碰了个钉子,也不生气,以为他们是来武馆找人的,就懒得再开口,只是目光在林善雅的背影上停留了许久,心里赞叹道:好漂亮的女人! 转过一面遮挡视线的装饰墙,就是宽敞明亮的武馆大厅,装修设计还可以,设施齐全,布局合理,有七八个蓝球场加起来那么大,学员大概有百人左右,有些在休息交谈,有些在忙着训练,整体氛围热闹活跃,男性比例占了九成以上,女性只有极少数,绝大多数都是年轻人。 当夜星宇和林善雅一出现,就吸引了不少注视目光,不仅因为他们两个是外来人,还因为他们的形象气质俱显出众,卓尔不凡。 尤其是林善雅,身材容貌都是顶级,比明星还要养眼,自然引起这些年轻人的好奇和关注。 夜星宇根本就不理会所有人的眼光,他的视线穿过人群,最后落在大厅尽头的角落,侯晓就在那里。 她坐倒在地上,双手抱着一条腿,表情痛苦,牙关紧咬,双眼中迸射出仇恨的光芒,怒视着身前的一个男人。 这人大概有三四十岁,牛高马大,身强力壮,一看就不好惹,身上穿着有别于学员的黑色武师服。 这样的装扮,代表的不是学员,而是教习师傅。 学员的服装样式跟这个差不多,但颜色相反,是白色。 第292章 被人打断一条腿的侯小妹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武馆里面的人员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地位最高的是馆主,实力也是最强,如果馆主不在,或者是分馆,就会有一个负责人出面打理,相当于经理级别。 其次是负责教学工作的武师,跟教练一个性质,武道实力不说有多强,最起码要有刚劲的水准,是在经过登记认证的合格古武者。 他们要么是馆主的门人弟子,要么是高薪聘请的外来武师,在武馆里面有一定的地位和威望。 接下来是高级学员,长期在武馆修行,并且练出了一点成绩,也就是明劲层次,比上虽不足,但能吊打普通人,再进一步就能成为合格的古武者。 这些人一般会对武馆有荣誉感和归属感,会主动站出来维护武馆名誉,数量占比也是最多的一类。 最后一种是普通学员,还没有摸清门道的入坑新手,兴趣来了就报名学习,不一定能坚持下去,很可能没等学会就彻底弃坑了,跟武馆牵扯不大,就当是上个培训班。 这也是因为练武最好是从年幼的时候就开始,等到成年了,筋骨定型难改,练起来就事倍功半,再加上各种俗事缠身,不易静下心来,往往很难取得成绩,半途而废者太多太多。 这就是武道推广最大的难题,入门都很难,又要花费太多的时间精力去坚持不懈,才有望跨过第一道门槛,是以武馆虽多,真正能练出名堂的,其实很少,绝大多数都是来给武馆送学费的。 从穿着打扮还有精神气势来看,侯晓面前的男人就是这间武馆的武师教练,他没有去指导学员练武,就双手叉腰站在那里紧盯着侯晓,脸上一副不耐烦的表情。 侯晓看到夜星宇出现,双眼一亮,眉毛舒展,高喊了一声“星哥”。 黑衣武师转过头来,看着迅速走近的夜星宇两人,嘴角一歪,冷笑问道:“你就是她哥?” 夜星宇皱着眉头没说话,他已经发现,侯晓的腿骨断了一根,是被人以暴力手法生生捏断,所以她才坐在地上抱着伤腿,脸上表情很是痛苦。 “喂!小子,问你呢!”黑衣武师跨出两步,挡在夜星宇身前,阻止他靠近侯晓,“你是她哥的话,就赶紧把钱拿出来吧!” “钱?什么钱?”夜星宇头也不抬,冷冷问道。 黑衣大汉冷哼一声,手往边上一指:“你妹妹仗武欺人,打伤了我们武馆的学员,我让她赔偿二十万的医药费,这要求不过分吧?” 在他所指的地方,有五个青年或躺或坐,身上都穿着该武馆的学员练功服,一个个鼻青脸肿,模样凄惨,显然在不久之前被人狠揍过一顿。 不用说,揍人的肯定是侯小妹,原因未知。 夜星宇探出个头,看着侯晓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侯晓瞪着眼睛抱着腿,气呼呼地说道:“我在楼下的商场买衣服,他们几个调戏我,我一生气就跟他们打了起来,他们打不过我,就找来这大家伙对付我……” 她一句接着一句地娓娓道来,倒也条理清晰,很快就把整个事件交代清楚。 原来,在林家吃过午饭以后,侯晓就自己上街去买衣服,逛来逛去,就逛到了会商百货,也就是这间传声武馆的楼下。 正好有几个武馆学员练武无聊,到商场里去透个气,顺便对来往美女评头论足,打发时间。 而侯晓经过易筋洗髓丹的改造,今非昔比,感官能力大有长进,恰好听见这帮学员在议论自己,言语中颇多轻浮,她气不过,就跟这几人吵了起来。 这些学员都是练武之人,根本不会怕她一个小姑娘,反倒气焰嚣张,当面口出不逊,各种揶揄调戏。 侯晓一气之下,怒而出手,一个打五个,用半生不熟的八卦游龙掌狠狠教训了这几个武馆学员。 那帮家伙被揍之后,心有不甘,留下两个盯梢,其他人上楼搬救兵,找到了自己的教练武师,让他帮忙出头对付侯晓。 这位武师名叫俞亮,是馆主的亲传弟子,排名第六,临时学员叫他“俞师父”,正式学员叫他“六师兄”。 他听到武馆的学员被人打了,心中大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立马下来找行凶者算帐。 俞亮是寸劲层次,侯小妹也是寸劲,但前者苦练了将近二十年,搏斗经验丰富无比,后者却是刚刚入圈的菜鸟萌新,欺负一下武馆学员还可以,遇到教头师傅就明显不及。 结果不到十招,侯小妹就被俞亮制住,像是老鹰抓小鸡一般把她捉回武馆,先是口头教训一通,随后又要帮被打学员索要医药费。 侯晓不肯吃亏咽气,故意让俞亮去问自己哥哥索要赔偿,甚至还主动交出手机,实则是想让夜星宇来救自己。 夜星宇接到俞亮打来的电话,便与林善雅往这边赶,无奈隔得太远,没办法在一个小时之内抵达。 侯晓半天没等到夜星宇,再加上俞亮凶神恶煞,各种口头威胁,让她心里面有些慌张,便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撒腿开溜。 这也是她长期诈骗碰瓷养出来的惯性心理,一有机会,能跑就跑,谁特么会老老实实站着受罚? 结果她还是小看了这家传声武馆,里面这么多人,个个都是练家子,可不像前几天遇上的那帮建筑工人。 她这边刚一开溜,就被人发现并展开拦截,随便阻挠一下,她就跑不掉了,又被俞亮抓了回来。 俞亮之前曾告诫侯晓,让她别想着逃跑,否则会打断她的腿,结果侯晓还真跑了。 硬脾气的俞亮秉着说到做到的原则,一爪捏断了侯晓的腿骨,并告诉她,这是她不听警告的代价。 断了条腿的侯晓剧痛难忍,站立都困难,自然没可能再次逃跑,但她心中的怒火却已拉满至极限,恨不得俞亮立刻去死。 事情经过也就这样了,夜星宇低着头闭着眼,安安静静地听完全部,这才抬起头来,目光如电,直视俞亮。 第293章 别害怕,有我在,我替你出气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俞亮一直都没把夜星宇放在眼里,此时猛然接触到对方眼神,心中一紧,无端生出惧意,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等到他惊觉过来,夜星宇已经从他面前走过,来到了侯晓身边。 他半蹲下身子,用手摸了摸侯晓的头顶,柔声道:“别害怕,有我在,肯定要给你出这口气!” 侯晓“嗯”了一声,重重地点了点头,霎时红了眼眶。 说来也是有意思,夜星宇每次看到侯晓,她几乎都是一副狼狈模样,日子过得惨兮兮的,让她氪了药练了武,摇身一变成为古武者,竟然转眼又被人欺负,还被打断了腿,这让夜星宇无比恼火。 但夜星宇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他必须要了解事件经过,再来判断是非对错,如果错误全在侯晓,就算他把她当成妹妹,也不会为她出头,因为那不是在帮她,而是在害她,也害了别人。 如今看来,显然错不在侯晓,那么俞亮就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代价。 “小子,口气不小啊!”俞亮的声音从夜星宇身后传来,语气不善。 夜星宇起身回头,冷冷问道:“她的腿是你打断的?” “怎么?你有意见?”俞亮咧开大嘴狞笑着,表情很是不屑,“我叫她乖乖呆着别打歪主意,她偏不听,断了腿是自己活该!” “是吗?那很好!”夜星宇也笑了,笑得无比冷冽,然后踏前一步,直接站到俞亮跟前。 俞亮的个头还比夜星宇略高一点,看起来也更健壮,但是夜星宇的气势反倒更强,逼得俞亮不自觉地就要往后退。 然而他的脚步刚一挪动,夜星宇的手也跟着动了,如神龙探爪,抓向俞亮的咽喉。 俞亮心中一惊,就要偏头闪避,可他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不能动了,全身上下都被一股未知的强大力量完全束缚,想要抬手格挡,也办不到,双手双脚都不听使唤。 这一幕发生得太快,等到其他人看清楚,牛高马大的俞亮已经被夜星宇捏住了脖子,像个鸡崽一样从地上提起来,双脚离地,脸色涨红,偏偏又无力挣扎。 武馆里面的人通通都看傻了眼,俞亮可是馆主的亲传弟子,实力在众多教练武师当中算是数一数二的,没想到被这刚来的年轻人一出手就捏住了咽喉要害,感觉跟个绣花枕头一样。 夜星宇抬起头来,漠然地看着憋红了脸的俞亮,淡淡说道:“你断我妹妹一条腿,我就断你四肢,没意见吧?” 俞亮当然没意见,他被掐住了喉咙,有意见也说不出口,哪能出声反驳? 但是旁观者有意见,几个同样是穿着黑色武师服的武馆教习跳了出来,他们看见夜星宇要对俞老六不利,就想上前搭救。 “住手!” “别乱来!” “放开他!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一共是七个黑衣教习,不是中年就是壮年,很有默契地将夜星宇围在中间,只隔着几米距离,要不是因为俞亮还在对方手上,投鼠忌器,怕是早就冲了上来一顿围殴。 林善雅见势不妙,赶紧走到侯晓身边将她护住,生怕这些人一拥而上,误伤侯晓。 夜星宇根本没把这些土鸡瓦狗放在眼里,他看也不看,语气冷漠地说道:“不想惹火上身的话,就通通给我滚开,不然就别怪拳脚无眼!” “好一个拳脚无眼!”一个五十多岁、看起来年纪最大的武师上前一步,冷森森地说道:“你小子想撒野,怕是来错了地方!你可知道这是谁开的武馆?我看惹火上身的是你自己,赶紧把俞师弟给我放下!” 夜星宇扭过头来看向那人,冷冷一笑:“谁开的武馆关我屁事!我只警告你们一句,想要插手,后果自负!” “放肆!”中年武师竖眉怒目,一声大喝,“这家传声武馆是鹰爪门的产业,馆主是陈传声大师,你要出手伤人,可得先想清楚,要是陈大师发起火来,谁也救不了你!” 夜星宇愣了一下,嘀咕道:“鹰爪王陈传声?” “怎么?知道怕了?”中年武师一脸冷笑,他就知道一旦报出陈传声的名头,对方肯定有所顾忌。 夜星宇却嗤笑着摇了摇头:“陈传声算个球!他要有意见,叫他来找我理论!” 说完,他也懒得跟这些人罗里吧嗦,闪电出手,一连拍出四掌,分别击向俞亮的手脚四肢。 在旁人眼中,他出手的速度快得几乎看不清,垂下的那只手就只是晃动了一下,随后就从俞亮的身上响起一连串噼里啪啦的爆骨声音。 在精纯内劲的作用之下,俞亮的四肢骨骼仿佛起了连锁反应,统统都被摧毁,寸寸碎裂,从此以后就彻底成了残废,别说跟人动武交手,就连生活起居都要有人照顾,就算用最先进的医疗技术,也不能让他的手脚骨骼完全恢复。 也就是说,俞亮的武道生涯至此到头,下半辈子就只能躺在床上混吃等死,连吃饭拉屎都需要有人帮忙。 四掌过后,原本还在不停颤抖的俞亮,就像是被割了喉放完血的公鸡一样,一动不动了,两个眼珠子往外凸出,血丝密布,模样有些恐怖。 夜星宇从俞亮的裤兜里拿回侯晓的手机,再将他随手一甩,像是扔垃圾一样把他砸到地板上。 四肢尽废的俞亮终于能出声了,却是撕天裂地一般的惨叫痛呼,跟杀猪一样。 嚎不了几声,俞亮就痛得晕了过去,只余下淡淡的回声在武馆大厅里来回传递。 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没想到夜星宇真敢下手伤人,要不是惨叫声犹在耳边回响,恐怕会误以为这是幻觉。 他们根本没料到,这个年轻人听到了陈大师的名号以后,居然还敢动手,丝毫没有半点顾忌,狠辣无情,胆大包天。 “你……大胆!”中年武师怒不可遏,震怒大喝,“你竟然敢在我们传声武馆伤人,这等于是踢馆!” 第294章 谁要不服,都可以上来跟我打 “踢馆?”夜星宇看了对方一眼,嘴角微微翘起,满脸不屑,“你要说是踢馆,那就是踢馆吧,谁要不服,都可以上来跟我打!——但是,拳脚无眼,后果自负!” 嚣张,狂妄,霸道,无情…… 他就傲然站在那里,冷眼看着七大武师和众多学员。 谁不服,上来打! 但是要先想清楚,拳脚无眼,后果自负! 强大的气势随着几句淡漠的话语散发开来,震得所有人不敢妄动,武馆里面瞬间沉寂,鸦雀无声。 俞亮的实力大家都很清楚,就算是粗心大意,也不该一招受制。 想要替他报仇雪恨,得要先掂量一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毕竟武者动手不是开玩笑,轻则受伤,重则致残,一个不好,就要把自己搭进去。 还有就是名誉问题,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狠揍的古武者,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抬不起头来。 如果是私底下的交手还好说,就算打输了也没人知道,脸面还能保住;可现在面对一大帮学员,要是有个意外,以后还怎么教学生? 所以,七大武师,居然没有一个敢站出来,因为他们通通都没有把握。 夜星宇等了半天,不见有人开腔,便环视一眼,冷冷笑道:“一帮废物,通通都是垃圾,不敢打就滚开,等着我请客吃饭吗?” 这番话很是无情,丝毫不留脸面,把七大武师气得肺都快要炸开了,当下也不顾什么江湖规矩,直接有人大喝道:“一起上,揍死他!” 有人开口,就有人响应;有人出手,就有人配合。 七大武师还算比较默契,瞬间同时出手,绝大多数使的都是鹰爪功,纷纷抓向夜星宇各处关节要害。 夜星宇一声冷笑,声起人动,一连七拳,挥向四面八方。 这是他的自创绝学,通神拳之第七式,七拳破苍穹,挥手战八方。 通神拳乃是夜星宇集数千年武道之大成精华,用来对付这些外家古武者,无异于杀鸡用牛刀,导弹打蚊子,谁他妈扛得住? 一连串拳拳到肉的声音蓦然响起,七个人,全都被夜星宇一拳打飞,个个摔倒在地,口喷鲜血,半天爬不起来,目光之中尽是骇然。 ——太强了!最起码是内家境界,并且还不是一般的内家高手,很可能是丹劲级别! 七大武师个个后悔不已,为什么偏偏要强出头?结果被人一拳打飞七个,吐血受伤不说,关键是把脸面给丢尽了! 可谁又能料到,这样一个白白净净的年轻后生仔,居然会是内家高手,拥有如此恐怖的实力? 夜星宇一招败敌,轻松写意,像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之事。 他看都不看吐血倒地的几个武师,背负双手漠视前方,缓缓说道:“还有谁不服?尽管站出来!” 所有人都低下头去,没有谁敢出面。 整个武馆近百号人,都他妈变成了聋哑人! 这也是没有办法,形式比人强,只要不是脑残,都知道明哲保身的道理。 没看见馆子里的八大教习全都躺在地上了吗?七个吐血,还有一个生死不知,而对方似乎都没费什么劲,就跟挥手拍苍蝇一样,就离谱! 随着一声冷笑,夜星宇转动脑袋环视一圈,目光森然,如刀剑利刃。 没有人敢跟他对视,一个个都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低眉垂手,屁都不敢放一个。 看到没有人开腔,夜星宇便走到侯晓身边,俯身将她抱起,并对林善雅使了个眼色,低声道:“我们走!” 林善雅点点头,跟在夜星宇身后行出武馆,快步走向电梯。 直到他们几个身影消失,沉寂许久的武馆大厅才开始有了动静,有上前帮忙搀扶伤者的,有摸出手机打电话叫救护车的,还有心情激动暗地里拍照发朋友圈的,更有几个被吓得差点尿裤子,赶紧跑去卫生间解决,各种吵吵嚷嚷,乱成了一锅粥。 在电梯里面,林善雅关心起侯晓的伤势,开口向夜星宇问道:“晓晓的腿怎么样了?能不能治好?” “没事,你放心!”夜星宇脸色平静地回答着,似乎不怎么担心。 “那就好!”林善雅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担忧,眉头微微皱起,“这家武馆的馆主我曾经听赵爷爷提起过,是个很厉害人物,你刚刚出手打伤了那么多人,会不会有麻烦?” 夜星宇淡淡回道:“有麻烦也不怕,他再厉害,能比得上严家?” 林善雅想想也是,严家可是有化劲宗师级别的供奉,绝非传声武馆可比,夜星宇敢当面打脸严少泽,就不可能怕了陈传声。 说起陈传声,绝对算是赫赫有名,难怪林善雅之前听到“传声武馆”这个名字的时候,就觉得很耳熟,现在才知道,这原来是陈传声所开的武馆。 在帝都的古武圈子里面,有“四声”的说法,这可不是汉语拼音里面的平声、上声、去声、入声,而是指四位内家境界的著名高手,他们的名字里面都有一个“声”字,就被好事者拿来凑到一起,赋予“四声”之美誉。 这四位高手,分别是:鹰爪王陈传声,铁砂掌王振声,金刚指李宏声,伏虎拳刘梦声。 其中,又以陈传声的名气最大,实力最强,排在首位。 同时,他在“四声”之中年纪最长,成名也最久。 陈传声练的是鹰爪功,在当今时代修炼这门绝学的古武者里面,他可算是成就最高的一位,于是便有了“鹰爪王”的称号。 他的一双爪子号称无坚不摧,徒手就能抓穿钢板,水泥石头被他一捏,就跟豆腐一样稀碎,手上功夫非常厉害。 在壮年之时,陈传声就已成名,至今已有好几十年,就连华神通都听过他的名字。 而在“四声”里面,只有王振声勉强能跟陈传声算是同一时代,两人是以平辈论交,至于李宏声和刘梦声,通通都是后辈,无论实力、身份、名声、威望,都难以望其项背。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295章 该打就打,鹰爪王又能奈我何?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对于夜星宇来讲,先天之下,皆为蝼蚁,别听陈传声名字唬人,叫什么“鹰爪王”,还是“四声”之首,武道境界就只是丹劲而已,根本不足为惧。 鹰爪门也算是正儿八经地古武门派,支脉众多,却从未出过宗师级的人物,号称“鹰爪王”的陈传声算是从清朝到现在,实力最强的一个。 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传声武馆的行事作风就有些蛮横不讲道理,就连陈传声的徒弟俞亮都觉得自己很牛,也不问前因后果,直接就动手欺负一个未成年的小丫头,简直就是无耻败类。 像这种人,夜星宇打就打了,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就算陈传声知道了又能怎样? 不管是动拳头还是讲道理,夜星宇都有足够的底气,来高接高,来低接低,随他放马过来。 来到停车场以后,林善雅先一步拉开后排的车门,夜星宇将侯晓放到了座位上。 “我记得这附近好像有家医院,我们现在过去!”林善雅坐进了驾驶室,打开中控导航进行搜索。 “不用去医院,我就能治好!”夜星宇淡淡说着,并不上车,半蹲在侯晓身边。 他托起侯晓断骨的那只脚,将裤管捋起来,用手掌在上面捏按搓揉,推血过宫,同时以无形的神魂力量渗透入内,修复骨骼断裂之处。 肉身能够滋养神魂,神魂又能反过来修复肉身,效果惊人,神奇无比,再加上以按摩手法活络通血,去除淤肿,只过了短短几分钟,侯晓就感觉不到任何疼痛,整只腿完全好了,行走跑跳都不成问题。 “这是什么情况?我好像没事了!” 侯晓啧啧称奇,用手揉了揉腿,随后从车里站出来走了几步,做了两个踢腿动作,完全无碍。 “行了,我们走吧!”夜星宇也不解释,招呼侯晓上车。 “真的没事了吗?不用去医院检查一下?”林善雅回头看了一眼,半信半疑。 “相信我,没问题的!”夜星宇的语气非常肯定。 林善雅便不再问,等到侯晓坐上车来关好门,便点火启动,驶出停车场。 车上,侯晓嘟着嘴,非常生气地嘀咕道:“我刚买的衣服又没了!” “怎么没了?”夜星宇随口问道。 侯晓气呼呼地解释道:“我本来是买了几件衣服提在手上,后来那大个子找过来跟我打,我就把装着衣服的手提袋暂时放在边上,结果我打不过他,被他抓走,那些衣服就扔在了商场里面,估计早就被人捡走了!” 林善雅笑着说道:“没事,几件衣服而已,我们现在再去买,买完就回家!” 会商百货只是普通消费水平的购物商场,里面卖的衣服大多都是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这点损失不算什么,也许侯晓会郁闷,林善雅却根本不在意。 帝都的购物商圈非常多,卖高档服装的地方比比皆是,林善雅本就是帝都人,对这里很熟悉,驾着车带他们去了另一个地方,不仅给侯晓买了许多漂亮合适的新衣服,顺便给夜星宇和自己也买了几件。 完了以后,三人就在外面的餐厅吃晚饭,最后才回到林家老宅。 一整天没去公司,林善雅难免有点公务要处理,她先是看了看邮件和留言,有必要的就回复一下,随后又给属下打了几个电话,交代一些事情,这才合上电脑,伸了个懒腰。 在屋外的院子里,侯晓正在苦练着八卦游龙掌,她今天尝到了打人的滋味,也尝到了被打的滋味,深深明白自身实力的重要性,一有空就刻苦修炼,不想再让别人欺负。 林善雅今天赢了比武,在霍青盈面前扬眉吐气,同样对武道兴趣浓厚,她拿起了一根细竹棍,也开始练起越女剑法。 这时候,夜星宇正在后院跟两位老爷子闲聊,他博学多才,通古博今,说起话来有理有据,又诙谐幽默,无论是赵成还是林长风,都对他愈发欣赏。 尤其是今天解决了霍家那边的事情,体内之蛊又被驱除,林长风心情大好,聊兴很高,都快到了深夜,他居然一点睡意都没有。 而赵成和夜星宇都是古武者,几天几夜不睡觉都没有问题,看到林长风兴致高昂,也就陪着他继续聊下去。 眼看快到十二点,林长风的肚子里发出咕噜噜的声音,大概是有点饿了,便打算叫来佣人弄点夜宵,边吃边聊。 原本无论何时,都会有人在老爷子的卧房里照顾着,或是亲属,或是佣人,但自从他驱蛊之后,就没有再让其他人伺候,只留下老兄弟赵成待在身边,这也是怕无意中露出破绽被人得知。 而在这时候,佣人们应该都已经睡下了,夜星宇懒得叫人,便自告奋勇去厨房里弄点吃食,对他来说不是难事。 像林家这种大家族,厨房比别人家的客厅还大,冰箱都有好几个,各种工具和材料一应俱全,夜星宇只花了二十分钟,就炒好了三个小菜,端到了林长风房里。 不仅有菜,还有酒,他从离城运来的一大坛子酒一直放在前院里没有动,刚才就去弄了一点,装在瓶子里带回来,打算给林长风品尝一下。 夜星宇做菜的手艺没话说,林长风和赵成拿起筷子分别尝了一下,就翘起拇指赞不绝口,等到夜星宇把酒拿出来,瓶盖一打开,林长风的眼睛就更亮了。 自从病倒以后,他在家人的强制要求下,差不多算是滴酒不沾,每天都活得不自在,总感觉生命之中少了很多乐趣。 如今身体恢复,肚子里的酒虫子又开始蠢蠢欲动,等到夜星宇把酒一拿出来,他闻到酒香味,哪里还忍得住,直接就先干了一杯。 夜星宇酿的酒很有讲究,他曾经专门花过心思来学习和研究酿酒技术,经过无数年的沉淀,早就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就拿从凉山取回来的这几坛酒来说,比起市面在售的所有高档白酒都要好喝,香醇浓郁,回味悠长,让林长风越喝越来劲,快活似神仙。 第296章 潜伏在屋顶上的蒙面黑衣人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酒这个东西,跟赌一样,可以有,但不能过。 小饮怡情,大饮伤身,滥饮就成了酒疯子。 林长风好酒,但不酗酒,要放在平时,就只在每天晚上喝一小杯,大概二两不到,今天是因为高兴,稍稍喝得多了些,也不过四五两,以他的酒量还醉不了。 这酒味道特别,深受林长风喜爱,便问起来历。 夜星宇就说是老家自酿,带到了离城,又从离城寄过来,在前院里还放着一大坛。 林长风听到后,笑得合不拢嘴,一坛酒少说也有几十上百斤,够他享受很久了。 夜星宇早就预料到这一幕,但凡好酒之人,必然会爱上他所酿的美酒,从古至今,无一例外。 对付色鬼,就送美女,对付酒鬼,就送美酒,这叫投其所好,屡试不爽。 林则智爱下棋,林长风喜饮酒,这两父子各有所好,而偏偏夜星宇都很精通,能弈能酿,满足需求,这样的女婿谁不喜欢? 再把霍家那边搞定,他跟林善雅的事情就稳了,只要林善雅不主动要求离婚,谁也拆散不了他们俩。 没多久,菜吃完,酒喝完,夜深人静,林长风也该休息了。 夜星宇给两位老爷子道声晚安,便走出房间,准备回去自己的小院。 寒风萧瑟,夜凉如水,四下里一片寂静。 夜星宇刚走出后院不久,就突然停下了脚步,随后回转过身子,抬头望向身后的屋顶。 帝都的空气质量不算好,雾霾严重,在这种无星无月的晚上,能见度很低,一般人根本看不清屋顶上面有什么。 尤其是这种传统风格的廊院式建筑,红墙灰瓦,结构复杂,在昏黄的路灯照射下,阴影处极多,别说屋顶,就连檐角下面都是一片阴暗。 而夜星宇却知道,屋顶上面有个人,并且从身段体型来判断,应该是个女人,她正趴在瓦片上一动不动,呼吸心跳通通都没有,如同一块没有生命的石头。 此人的隐匿手段非常高明,再加上一身漆黑无光的特制夜行衣,把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连脸都被遮住,只露出双眼在外,如果她再把眼睛闭上,就是一团黑影,很难被人发现。 恐怕就是赵成从她身旁经过,都察觉不了此人的存在,要不是因为夜星宇突然心生感应,释放出神魂力量进行探察,也同样发现不了这个隐藏在屋顶的黑衣人。 “有趣,竟然是东洋忍术!”夜星宇在心里面暗想着,他虽然不知道此人是谁,但值此深夜时分,秘密潜入林家,定然不怀好意。 那黑衣人躲藏在屋顶一动不动,就等着夜星宇离开,可谁知对方突然停下脚步,还转身回头望了这边一眼,这就让黑衣人心中无比惊骇,暗自猜想:难道我被发现了?这怎么可能? 她最为擅长的就是潜踪匿行,从未被人识破,没想到刚一潜入林家,什么情报都还没有获取,就已经被人盯上,是自己偶然失误,露出破绽?还是对方感知灵敏,异于常人? 黑衣人想不通,也无法确定,就只能先稳住,等情况明朗再说。 夜星宇虽然发现了黑衣人,却没有立刻采取行动,他在考虑是直接拿下,还是暂且装作不知道,看看对方到底想干什么。 就这样,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在暗,一个在明,遥遥隔着一段距离,无声无息,各自思考。 黑衣人实在摸不清楚夜星宇的想法,她看到对方一动不动,她自己也不敢动,身体紧紧贴在阴影之中,屏息静气。 按照她的猜测,应该不是被发现,而是对方生出了一点点直觉感应,心中起了疑心。 古武者修为越深,感官和直觉就越灵敏,之所以能躲子弹就是这个原因,心灵预知外加身体本能,就可以在人脑不及反应的时候,提前一步做出规避。 众所周知,人有五种感官,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 但实际上,人类还有玄之又玄的第六感官,称为心觉,又叫直觉。 以上六种,按照佛家的说法,便是眼、耳、鼻、舌、身、意。 前五种感官,只要没有残疾的健康人都俱备,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闻到什么,尝到什么,摸到什么,都会在脑海里呈现出一个较为清晰的概念,相对准确。 而第六种感官比较神奇,虽与生俱来,每个人都有,但它并不靠谱。 说白了,它其实就是一种心灵感应,来源于人之大脑,也就是精神意识。 普通人的直觉往往比较模糊,有时候准,有时候不准,就跟抽奖一样,根本不能作为科学判断的依据。 而古武者就不一样,随着修为加深、境界提高、实力变强,直觉就变得越来越灵敏、及时、准确,如此一来,就能提前发现各种潜在的危险。 黑衣人认为夜星宇之所以不动,就是这种情况,心中有感应,直觉不对劲,但又搞不清楚是哪里有问题,就变得惊疑不定,踌躇不前。 于是,黑衣人故意弄出一点细微响动,还学着猫儿的声音“喵喵”叫了两声,惟妙惟肖,用来试探和麻痹。 夜星宇但觉好笑,开口说道:“明明是只老鼠,竟然还学猫叫!” 他的声音并不大,但在这寂静的深夜里,却足以让屋顶上的黑衣人听得清清楚楚。 黑衣人顿时就懵逼了,这到底是啥意思啊? 是发现还是没发现,你特么说清楚行不行? 发现了我就溜,没发现我就继续躲着等你走,你现在来这么一句,究竟是想表达个什么态度? 黑衣人真是搞不懂了,恨不得大骂一句mmp。 不过为了安全考虑,她还是决定先走为妙,柔软的身体开始滑动起来,如同一只无声无息的壁虎,贴在屋顶之上迅速游走,很快退出了夜星宇的视线范围。 这是东洋的暗影遁术,利用了光线产生阴影死角进行移动,有障眼之效,很难被人察觉。 也就是说,这是一名擅长潜行的东洋忍者。 第297章 躲藏在烂尾楼的神秘养蛊者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东洋远在海外,是一个岛屿国家,深受华夏古文明的影响,并发展出了独树一帜的强者体系,共分为三大类别,即:武士、忍者、阴阳师。 拿西方背景的网络游戏来诠释,就是:骑士、盗贼、魔法师。 在夜星宇看来,武士跟古武者一个性质,阴阳师就差不多等同于修仙者,就只有忍者特殊一点,正面作战能力比较弱,擅长伪装潜伏、侦察刺探、逃跑开溜。 一个忍者存心要逃,尤其是在夜晚,或是地形复杂的区域,成功率相当之高。 因为他们会利用环境、光线、视差,还有各种各样的辅助工具,迷惑性很强,一不注意就被蒙蔽。 不过,东洋忍者的这些手段对夜星宇基本无效,他有神魂之力作为辅助,随便她千般技能万般施法,终究还是无所遁形。 黑衣人却不知道这些,她身法灵活地贴着屋顶、墙壁、地面一路滑行,像是没有实体重量的阴影鬼魂一样,很快就溜出了林家老宅。 回头一看,没有人追来,也没有任何风吹草动,她就觉得自己安全了。 “见鬼!难道这家伙真是随口说着玩的!”黑衣人就感觉被人欺骗了感情一样。 要是被发现了,对方为何不追?要是没被发现,那他刚才说的那番话又是什么意思? 实在是搞不懂,黑衣人也懒得再去纠结,全力展开身法速度,迅速消失在夜幕中。 也许是习惯的原因,就算是赶路,她也总是藏迹于阴影之中,从不会让自己处于灯光照耀之下,偶有夜归的行人和过往的车辆,都无法看到她的身影。 一路奔行,穿街过市,黑衣人来到了距离林家老宅超过二十公里的某个地方。 这里是一片烂尾楼,地基打好了,也建了三四层的毛坯,不知道是因为资金断链还是其他原因,没有继续施工下去,人迹罕至,乌漆麻黑。 黑衣人的嘴里发出古怪的声音,像是某种鸟叫,在幽寂的寒夜中传递开去。 隔了几秒钟,黑黝黝的楼房群落中蓦然亮起一团火光,微弱而摇曳,照亮了某个窗户。 这大概是一种沟通暗号,秘密接头的时候可以这样搞,在这黑乎乎的寂静深夜,轻微的声响和亮光都足以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看清光源方向,黑衣人便朝着那边急速靠近,顺着水泥外墙连蹬几下,轻巧迅捷地爬上三楼,从亮起的窗户口翻身跃入。 只有四面毛坯墙的空荡房间内,盘腿坐着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像个落魄乞丐一样,浑身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恶臭味道。 在他身旁的地上,有一根短而粗的白色蜡烛,豆大的火光就是来自于此,勉强照亮他的身体。 黑衣人没有站得很近,只在窗边,仍旧处于阴影之中,唯一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睛紧盯着老人,隔了几秒才开口说道:“我并未探到任何消息,你暂时在这里躲几天,如果我没有再来找你,你就自己回去吧,说好的酬劳一分都不会少,到时候会转到你的帐上。” 她的嗓音确实偏向女性化,应是女人无疑,但从她口中说出来的,却不是天龙帝国境内的任何一种语言,也不是东洋话,而是南洋那边缅甸语。 枯瘦老人抬起头来,露出一张极其丑陋的老脸,骨头外面只包着一层皱皮,令人望而生畏,就像是一具从墓穴里面爬出来的干尸。 “按照契约,我已经帮了你们三次,从今往后,恩怨两清,所以这次离开,我不会再踏足这个国家,你们也不要再来找我。” 枯瘦老人的声音嘶哑而又干硬,说的也是缅甸语,看来他是一个缅甸人。 不出意外,此人应该就是对林长风下蛊的那位。 蛊术始于春秋,兴于秦汉,来自于历史上的南疆古国,后来被中原正统视为邪魔歪道,不被所容,养蛊者大多被屠,被迫流亡。 到了后来,蛊术便渐渐流传到中土之外的南洋诸国,墙内开花墙外香,反而在那边得到发展。 如今,天龙帝国基本上已经没有懂得蛊术之人,这玩意害人不浅,防不防胜,一旦天下统一,就必定要遭到清洗,被历代皇帝杀得绝了。 而在南洋,统治混乱,时局动荡,大城市少而小村寨多,反倒让蛊术有了滋生的土壤,有些封闭落后的原始村落还一直保留着养蛊的传统。 如果说这位养蛊人来自南洋缅甸国,倒也说得过去。 黑衣女人安静地听着对方把话说完,只是“嗯”了一声,并不多言,又从窗口一跃而下,很快就融入夜色之中消失不见。 枯瘦老人朝着地上的蜡烛看了一眼,手掌一挥,带起一股风,将烛火扇灭,房间里面顿时陷入一片黑暗。 但是,没过多久,熄灭的白色蜡烛突然又自己点燃,再度绽放出淡淡的光芒,很是诡异。 刚闭上双眼的枯瘦老人心中一惊,立时睁眼,就看到在身前不远处,站着一个面容英俊的年轻男人。 “你是谁?”枯瘦老人用着别扭的音调,说着天龙帝国的语言。 “这句话应该由我来问,你又是谁?”夜星宇凝视着对方,嘴上说着流利的缅甸语。 枯瘦老人没有回答,一双瘆人的眼珠子往外凸出,紧紧盯着对面的年轻人,突然从他身上飞出无数只米粒大小的虫子,一窝蜂似地飞向夜星宇。 面对数不清的细小飞虫,夜星宇动也不动,目光和表情都没有丝毫变化,就像是没看到一样,任由它们迎面而来。 然而,诡异的一幕出现了,所有的虫子刚接近夜星宇的身体,还差了几厘米没碰到,就纷纷从空中掉落,再也没了动静,就像是触到高压电网的蚊子一样,全都死得干干净净。 枯瘦老人大惊失色,没想到自己最擅长的杀敌手段竟然对夜星宇无效。 他虽然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做到的,但很显然,这个年轻人非常厉害,拥有着不可思议的恐怖能力,自己远非其敌,凶多吉少。 第298章 人死灯灭,搜魂无用 “你是自己交代还是由我亲自动手?”夜星宇漠视着身前的老人,仍旧以缅甸语发问。 要不是对方身上实在太脏太臭,让人恶心,夜星宇都不想跟他废话,直接就动手搜魂了。 枯瘦老人没有回答,长叹一声,缓缓闭上了双眼。 随后,在夜星宇的感知中,他的生命气息急速衰落,不到两秒,就了无生机。 他竟然自杀了,引爆了体内潜藏的蛊毒,瞬间死亡! 绝大多数的养蛊者,在自身体内也有蛊,但却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来压制,一般不会有事,但如果实在压制不住,那他自己就要死。 这位养蛊者显然是自己放弃了压制蛊毒,即刻毒发身亡,让夜星宇措手不及。 死人是不会开口说话的,就算他掌握了搜魂秘术,也用不上了。 因为在人死的瞬间,承载精神意志的魂魄就会急速消散,了无痕迹。 这就相当于硬盘格式化,还是不可修复的那种,夜星宇空有搜魂之术,也套不出任何秘密来。 “自作自受,何必呢?”夜星宇看着枯瘦老人的尸体,轻声长叹。 随后从身上摸出居家旅行必备的化尸水,甩出几滴洒在死者的尸体上,一经接触,就发出类似于铁板烧的滋滋声音。 这其实是一种剧毒之液,腐蚀性很强,比化学上常用的强酸还要厉害得多,但只对动物和人类的皮毛骨肉等物质起效,如果是金属、石头、玻璃、木材这些,就不起作用,还容易被水中和稀释。 这种毒液太过歹毒,夜星宇炼制出来以后,从来不会对敌使用,只用来毁尸灭迹,所以就命名为“化尸水”。 而在唐家得到的《百毒真解》里面,也有化尸水的记载,不过唐家人的用法与夜星宇不同,是把它做成致命的暗器,以竹筒装载,配有活塞,就像是大号的针筒,对敌时只需推压活塞,竹筒前端就会喷出毒液伤敌,只要沾到一滴,大片的皮肉毛发即刻就被侵蚀分解,直接烂到了骨头里,非常歹毒。 只不过,这种毒液暗器对付高手就没有多大用处,毕竟水喷出去的速度并不快,容易闪避,除非这名高手大意了,没有闪,那就只能怪自己蠢。 并且,化尸水非常不好炼制,成本很高,不可能像消防队那样,接上高压水枪到处乱喷,所以在实际应用方面,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制约,虽然厉害,唐家却很少生产和使用。 处理掉养蛊人的尸体,被神魂之力震死的虫子也不能放过,这些玩意都是巨毒之物,必须要清理干净。 但却用不着浪费化尸水,夜星宇只需释放出神魂之力,便可凭空产生火焰,烧灭虫尸。 这种能力名为神魂之火,一旦人之神魂强大到一定程度,就有机会掌握。 比如刚才点燃蜡烛,就是用的神魂之火,无声无息,无影无形,如同鬼点灯。 尽管下蛊害人的老头自尽了,夜星宇却丝毫不慌,因为还有一个黑衣人活着,完全可以从那边着手调查。 黑衣人虽然早就走了,可行踪全在夜星宇的掌握之中,因为他对那个黑衣人施展了一种神通秘术,名为“锁魂”。 第299章 图的什么?目的何在? 看书网.,最快更新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最新章节! 按照夜星宇原本的分析和判断,霍家虽然脱不了嫌疑,但从种种迹象来看,大概率不是霍家,而是另有其人。 首先是动机不足,霍家在商场上与林家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也素无仇怨,何必对林家下死手? 如果霍家真想将林家置于死地,今天去登门拜访时,事情就没有那么好解决,必然是各种刁难,甚至趁机翻脸。 其次就是霍鸿图的为人,既有豪气,也有算计,但用的都是阳谋,跟阴险狠辣不沾边。 夜星宇还曾是华神通的时候,就跟这老家伙有过接触,知道他的品性还算不错,绝不可能做出这种谋财害命的龌蹉勾当。 至于霍家的其他人,都很高傲,也讲规矩,同样不太可能,谁要敢这样搞,霍鸿图一定不答应。 可现在,与下蛊者接头的神秘黑衣人居然进入了霍家,这要说与霍家完全没关系,谁都不信!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夜星宇也想不明白,恐怕只有抓住那个黑衣女人进行搜魂,才能知道事实真相。 但是,这是霍家,里面有不少高手,外松内紧,防守严密,他要是敢偷偷溜进去,万一被发现了,还解释不清楚。 虽说以他现在的身手,被发现的机率非常小,可也不能贸然行动。 毕竟不是进去偷东西,而是要活捉一个身手敏捷的东洋忍者,稍微弄出一点动静,就要败露行踪。 这天下间的奇人异士非常之多,夜星宇也不敢小瞧天下英雄,就比如说今天见到的黎薇,她那个研究所就肯定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安保措施,应用了超越普通人想象的尖端科技,以夜星宇的本事潜入进去,说不定都有极大概率会被发现。 仔细想了一想,夜星宇还是决定暂时不要打草惊蛇,反正已经有了头绪,徐徐图之就好,没必要与霍家当面冲突。 就算霍家真是主谋,目前的夜星宇也拿不出确实证据,对方完全可以咬死不认,那时就无可奈何。 要想搜魂,也要先抓到人,夜星宇才刚刚重生不久,实力还远远达不到巅峰时期,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混进霍家庄园,并抓住那个黑衣人,并不容易,一个不好,还可能落下把柄,被反咬一口。 况且,搜魂所得并不能作为证据,只能让夜星宇了解事实真相而已。 综合各种考虑,夜星宇摇了摇头,转身向后,飘然退走。 等他回到林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过,但是在林家老宅内,仍有两名值夜的古武者在巡守,是刘氏兄弟。 在赵成被打伤之后,林家的防御等级就已经提升到了最高,六名古武者分成三班倒,随时都有两个人保持警戒。 不过,这种程度的古武者,用处并不是很大,防备普通人还可以,却防不了真正的高手,也发现不了擅于潜踪隐匿的忍者。 夜星宇深夜归来,大摇大摆,倒是把刘家兄弟给惊动了,不过等他们看清楚来人是谁,就立刻放松了警惕,笑着过来打招呼。 闲聊几句过后,夜星宇顺便指点了一下刘氏兄弟,大概花了十几分钟,这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熟睡中的林善雅听到开门的声音,立时惊醒,从床上坐起身子,用手捋了一下凌乱的秀发,开口问道:“你去哪了?” 成为古武者以后,警觉性会提高很多,身旁一有风吹草动,立刻睡意全无。 只不过,古武者的精神很好,长时间不睡觉不休息,也问题不大。 夜星宇想了一想,还是决定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林善雅,让她心里有个底。 林善雅听完以后,又惊又喜又愁。 惊是因为有人敢潜入林家,居然没被除夜星宇以外的人发现。 喜是因为下蛊的凶手终于死了,不用再担心沾上蛊这种东西。 愁是因为黑衣蒙面人来自霍家,如果霍家真是幕后主谋,那么会非常麻烦。 今天才登门拜访把悔婚的事情解决掉,还以为万事大吉,没想到一转眼,霍家就成了对付林家的最大嫌疑。 他们到底图的是什么?目的何在? 难以揣测。 夜星宇搞不懂,林善雅也想不通,目前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最好先摸清霍家的意图再作打算。 而现在,林长风也没必要再装病了,下蛊者已死,东洋忍者多半也不敢再来,只等找个机会把她抓住搜魂,弄清楚前因后果,一切答案自然水落石出。 …… 天刚亮,没睡多久的夜星宇依旧早早起来,自己先练完拳,再用控心神通引导林善雅和侯晓进行修炼,完了之后吃早餐。 来到林家以后,夜星宇不用再亲自下厨了,林家的佣人有好几个,早中晚三餐都会按时做好,想吃什么特别的食物,还可以提前打声招呼,佣人会按照要求特地准备。 下蛊的凶手死于昨晚,枪神威廉也被干掉,黑衣人来自霍家,大概有了追查头绪,夜星宇便告诉林老爷子,让他不用再装病了。 所以在早餐时分,林长风自己甩开两条腿,大踏步地走进餐厅,让无数人目瞪口呆。 随后他当着所有人的面,宣布了自己病愈的消息,也没有说中蛊的事情,就说这怪病是被夜星宇治好的。 除了林善雅和赵成知道真相,包括林则智夫妇在内,都以为老爷子得的是病,没有联想其他。 看到他能重新站起来,行动自如,林家人都是又惊又喜,眉开眼笑。 唯有林则慧的笑容有些勉强,因为她老公两天没见人影,各种方法都联系不上,让她有些不知所措,心中隐约有不详预感。 林长风也没把李政的事情告诉林则慧,不仅没什么用,反而让她担惊受怕,还不如不说。 随后,老爷子将外出禁令一并解除,家族里的其他人想干嘛就去干嘛,不用非得留在老宅。 反正家产也分完了,他也病好了,没必要让儿女们苦守着一个糟老头子,该怎么就怎么,以后自己看着办。 第300章 鹰王现身,麻烦上门 经过这一番折腾,林长风想通了很多事理,也乐得退休让位,接下来就看亲孙女怎么表演逆风翻盘。 现在的长风制药一落千丈,濒临倒闭,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人人想要的赚钱机器,反倒成了一个让人嫌弃的烫手山芋,就连林则威都不爱接,其他人更是懒得争。 他们把股份卖给林善雅,就不用承担风险,拿着现金去投资点小生意,总比闭目等死要好,虽然不像从前那么风光,也总能混个温饱,还乐得在局外看戏。 所有的担子都压在了林善雅的肩膀上,她现在是整个林家最忙最累的一个,吃完早餐就匆匆出门了。 夜星宇被老丈人拉着下棋,江海兰在教侯晓怎么编辫子,林长风和赵成喝茶闲聊,而林则威和林则瑛等人都回自己家去了。 大家族一般就是这样,一两个人管理公司,经营盘算,负责挣钱,其他人拿点分红,吃喝玩乐,享受生活。 责任大的,权利也大,不做事的,图个清闲,真要说起来,其实没有谁占谁的便宜,知足就能常乐,贪心导致不满。 别看现在公司和股份全在林善雅手上,等她生意做起来了,也不会亏待这些叔伯姑婶,毕竟是血脉相连的亲人,没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等时间久了,以前的不愉快都会随风消散,慢慢原谅彼此。 而真等林善雅拯救了长风,其他人也沾了光,就不会还是现在这种瞧不起的反对态度,自然会争相夸赞,鼎力支持。 说到底,还是看能力和功绩,如果林善雅能够振兴家族,那她就是英雄,必定受人拥护,一如当年的林长风,说一不二,整个林家都以他为核心。 如果失败,把长风搞垮了,自然会处处遭人白眼,看不到一张好脸色,如同现在的林则威,威望大跌,还要背负骂名。 …… 夜星宇陪着老丈人下了几盘棋,很快就到了午饭时间,佣人来叫林则智和夜星宇去用餐。 这时候正是残局尾声,夜星宇略处下风,便干脆认输,赢了棋的林则智暗中得意。 还没走到餐厅,前院方向突然传来乒里乓啷的巨大响声,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林则智扶了扶眼镜,满脸疑惑地嘀咕道:“怎么回事?” 夜星宇散出神识往那边一探,嘴角勾起一抹冷笑,随后便对老丈人说了一声:“麻烦来了,我先去处理一下!” 说完,也不等林则智反应过来,夜星宇便使出一招燕子三抄水,足尖轻点,连续三下,穿堂过户,迅捷如风,只一眨眼就消失不见。 在林家大宅门口,兽面衔环的厚重门板已被人一脚踢飞,摔在地上碎成了好几块,一群不速之客以极其野蛮和无礼的方式宣告自己的到来。 一个身穿黑衣的瘦高老头走在最前面,杀气腾腾地跨进了林家前院,一看就是来找麻烦的。 他的外表有些凶恶,高颧骨,鹰勾鼻,头略秃,须发白,看起来有六七十岁的年纪,但丝毫不显老态,眼神明亮,动作矫健,气势雄浑,精神抖擞。 在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人,抬起一副担架,上面躺着一个壮汉,手脚都打着厚厚的石膏,正是昨天被夜星宇打断四肢的武馆教练俞亮。 不用说,这些都是传声武馆的人,上门来讨公道了。 为首那个气焰嚣张的老头,肯定就是鼎鼎大名的鹰爪王陈传声。 “夜星宇呢?给老夫滚出来!” 陈传声负手凝立,站在林家前院正中放声大吼,声音如雷鸣一般震耳,穿金裂石,响彻整个老宅。 “大胆!是谁擅闯林家?” 今日负责值勤守卫的巴天明最先赶到前院,看到大门都被人拆了,气得浑身发抖,一声爆喝出口,也不管来人是谁,疾踏几步上前,对着陈传声一掌劈出。 巴天明在帝都呆了很多年,肯定是听过鹰爪王的名头,却不知眼前这老人就是陈传声,所以贸然出手,有失考虑。 陈传声成名多年,一身修为至少比巴天明要高出两个境界,哪会把一个小辈放在眼里? 他看到巴天明冲过来就是一掌,一点都不懂礼貌,心中不免更为恼火,平空飞起一脚,后发先至,先一步踢中巴天明的胸膛。 刚冲过来的巴天明还未搞清楚状况,就循着原路倒飞回去,摔跌在地上,一连吐出两口鲜血。 还好,陈传声只是用脚,没有用手,要是被他一爪子抓在胸膛,巴天明肯定活不了,连心脏都要被掏出来。 古武者一旦修炼到内家境界,明暗劲双重结合,破坏力就极其惊人,足以碎金裂石,要是能练出真气,那就更为恐怖,全力一击之下,甚至能把合金装甲打出一个窟窿,血肉之躯是万万顶不住。 而陈传声,早在二十几年前,就已经是赫赫有名的丹劲大师,真要一爪子拍过去,莫说巴天明受不了,就连同为丹劲的赵成挨了一下,都要重伤不起,瞬间失去战斗力。 “哪里来的疯狗,竟敢对我师父动手?赶快去把夜星宇叫出来,让他给我师弟跪下,磕头认罪!” 一个白面无须的中年男人站了出来,指着巴天明一通喝斥,他是陈传声的亲传大弟子柳通,同时也是传声武馆的实际负责人。 陈传声正式收的徒弟多达二十几人,实力有高有低,参差不齐,真正有所成就的,只有这个柳通,唯有他能跻身于内家高手之列,至于其余弟子,都是外家武者,包括被夜星宇打成残废的六弟子俞亮在内。 传声武馆虽是靠着陈传声的名头而创立,真正的管理者却不是他,而是徒弟柳通以及他的一帮师弟们,是他们拉的投资,也是他们在用心经营,陈传声只是扛着一个馆主的名头,基本上不管事,要用钱自有下面弟子孝敬。 没想到,好好的武馆被人上门逞凶,当班的几个教习全部被打,俞老六彻底成了废人,收到消息的柳通顿时怒火冲天。 第301章 我不要他的命,只断他手脚四肢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由于夜星宇没有报出自己的名字和来历,传声武馆那边不知道他是谁,不过并不难查,用不了太久,就有了结果。 在今天早上,柳通收到了确凿消息,在传声武馆伤人闹事者,就是最近大出风头的林家女婿夜星宇,当今古武界冉冉升起的太极新星。 要是换了一个人,柳通自己就带着一帮人找上门来了,可夜星宇不同,在观雨台一战成名,击败形意名家季常先,锋芒毕露,更何况还有一个老牌高手赵成在林家坐镇。 柳通虽也是暗劲名家,却没有拿得出手的战绩,无论是夜星宇还是赵成,他都没有把握能够对付,不敢擅自乱来,就只能请出师父陈传声,来帮武馆和六师弟讨回公道。 如今的陈传声已有八十几岁,早已不问世事,对物质的需求也越来越低,武馆赚多赚少,他都没有放在心上,但他好面子,重视鹰爪门的名声,也重视传声武馆这块招牌,一听到武馆被踢,徒弟被打,哪还忍得住? 于是,他二话不说,带着柳通等几个心腹弟子气势汹汹地来到林家,还把俞亮从医院里抬出来,非要找夜星宇兴师问罪,报复泄愤。 以陈传声在古武界的身份地位,还有自身的修为实力,他根本没把林家放在心上。 林家的赵成突破至丹劲的消息还没传出去,而夜星宇又只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后辈,都无法让陈传声重视,所以他的出场方式非常高调,直接破门而入,就看谁敢拦他? 恰好,巴天明冒头,上来就动手,陈传声便不客气,管他是谁,直接一脚踢飞,要不是顾忌到国家法律,脚下留了几分力,莽撞的巴天明不死也残。 被踢飞的巴天明重伤吐血,呼吸不畅,差点晕过去,面对柳通的喝问,一时之间难以回答。 旁边过来一个林家女仆,看到这幅画面,顿时被吓得尖叫一声,瑟瑟发抖,不知所措。 这时候,赵成及时出现,他不仅听到了破门声响,也听到了陈传声的吼叫,立刻展开身法,迅速赶到前院。 巴天明算是赵成的半个徒弟,如今却像死狗一样倒在地上,血染前襟,令赵成勃然大怒。 但他再一看来人模样,立刻认出了这是赫赫有名的鹰爪王,便只能强行按下心中怒火,抱拳作揖,沉声问道:“陈兄造访,有失远迎,但不知何事动怒,大打出手?” 陈传声瞥了赵成一眼,根本没把对方放在眼里,他指着身后担架上的俞亮,冷声说道:“夜星宇那狗东西打残了我的徒弟,我特地来找他算帐,你要识相,就赶紧滚开,如果想要插手,就先问问自己够不够斤量!” 赵成往担架上看了一眼,心中惊疑不定,他根本不知道此事详情。 昨天在武馆里面发生的冲突,无论是夜星宇、侯晓还是林善雅,回来后都没有声张,除了他们三个自己清楚,林家的其他人通通都不知晓。 但现在陈传声一讲,赵成就大概明白了,只是不了解冲突产生的具体原因。 陈传声成名已久,在古武界算是一号响当当的人物,他有几个特点,一是性格火爆,二是极其护短,三是目中无人,四是出手狠辣。 所以,很少有人去得罪陈传声,甚至连他的门人弟子都少惹为妙,要不然这老家伙铁定要上门闹事,一言不合就要动手,简直蛮横不讲理。 面对咄咄逼人的陈传声,赵成不免心中叫苦,暗怪夜星宇太过冲动,做事不顾后果,先是打了严少泽不说,转眼又把陈传声的弟子给揍了,看那缠满绷带的凄惨模样,肯定伤得不轻。 事情已经发生,总要想办法解决,虽然陈传声很难沟通,赵成还是硬着头皮上去劝阻,强颜笑道:“陈兄息怒,您老哥先坐下来喝口茶歇口气,咱们慢慢谈,我让人去找星宇过来,有什么误会当面解释清楚……” “误会个屁!”陈传声不等赵成说完,就大喝打断,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赶紧去把他叫来,我也不要他的命,只断他四肢手脚,此事就一笔勾销!” 他说得很霸气,也自认为给足了林家面子,利息可以不要,本金不能不收,俞亮变成了什么样子,夜星宇也得变成这个样子,这很公平。 至于赵成,虽是帝都的古武名家,陈传声却丝毫不在乎,就当他是个屁。 连续碰了两次钉子,再加上巴天明重伤,赵成的脸色已经很难看,要不是顾忌陈传声的实力,他早就翻脸了。 然而他知道,这脸翻不得,硬要斗起来,吃亏的绝对是他们这一方。 赵成虽然也是丹劲大师,跟陈传声一个境界,但他却是今年才入的丹劲门槛,哪比得上陈传声二十多年的积累,真要打起来,就算有两个赵成二打一,都不是陈传声的对手。 此事,只能和谈,不能动手,哪怕是忍气吞声地赔礼道歉,也好过全家住进医院。 这样一想,赵成又将燃起的怒火强行压下,脸上挤出牵强的笑容,准备低声下气地说几句好话,先把暴躁的陈老头稳住再说。 可没等他开口,夜星宇的身影就出现廊道上,正悠然自得地慢慢走来,并朗声笑道:“好威风的鹰爪王,一句话就想断我四肢手脚,我就想问问,你这是哪里来的谜之自信?” 陈传声闻言大怒,哪还忍得住,大声喝道:“口出不逊的狂妄小子,看老夫撕烂你的嘴!” 说罢,陈传声脚步一踏,瞬间前冲,地上的青石砖立马碎了几块。 赵成大惊失色,生怕夜星宇抵挡不住,也不管什么笑脸赔罪了,赶紧拦在陈传声面前,意图阻止。 “滚开!”陈传声一声爆喝,双爪齐出,左抓肩膊,右抓肋下。 鹰爪功的手指力量非常强大,尤其是在真劲的驱使之下,比磨尖的钢爪还要厉害,被抓到一下绝对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第302章 讲道理,还是论实力? 赵成不敢让对方的手指碰到,又不愿闪开,就只能靠技巧招式来应对。 他往前方斜踏半步,气出丹田,腰马合一,左掌拍右上,右掌拍左下,分别对准陈传声的两只手腕。 陈传声一声冷笑,也不变招,顺势就用手腕迎向赵成的掌心,随后爆出两声闷响,赵成被震得连退两步,而陈传声脚下生根,纹丝未动。 一招即分高下,赵成用了全力,还是不如陈传声。 不过,吃惊的却是陈传声,他双眼一眯,凝视着赵成冷声说道:“你这老家伙,竟然也练出了真劲!” 真劲,就是丹劲的别称,丹是指丹田,真是指真气,有丹田才有真气,有真气必有丹田,两者虽是不同概念,却是相互联系的存在,不可分割。 赵成手掌微微发麻,心中暗呼一声“厉害”,才抱拳答道:“侥幸突破而已,还希望陈兄给个面子,有什么事情坐下来好好谈,切勿伤了和气!” “没什么好谈的!”陈传声冷冷一笑,丝毫不买账,“你就算突破,也不是我的对手,不想惹火上身的话,就别掺合进来,赶紧让开!” 陈传声的目的很简单,他根本就不想和谈,他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废了夜星宇,给徒弟报仇,顺便挣回武馆的颜面,任谁来阻止,他都不会让步。 一方面,是因为陈传声这个人心胸狭隘,好面子,又记仇,从来不肯吃亏,怎能容许踢馆伤人的凶手逍遥自在? 另一方面,夜星宇的潜力有目共睹,要么不得罪,彼此好相处,如果结了仇,就要把他扼杀在摇篮里,否则等他日后成长起来,整个鹰爪门都要担惊受怕。 所以,陈传声不可能放过夜星宇,他今天已经下定了决心,要除掉这个后患,顺便树立起鹰爪门的威风。 赵成没有想到那么多,但他知道陈传声是出了名的蛮横霸道,向来都是以强欺弱,不讲道理,今天的表现就很符合他的脾气作风,倒也在赵成的意料之中。 从刚才那一招交手来看,陈传声的实力的确在他之上,他已经用出了全力,还是力有未逮,被震退两步,而对方气定神闲,举重若轻,似乎犹有余力。 这还是因为陈传声年纪大了,比赵成都要老得多,真实年纪将近九十,体能耐力等各方面都在急剧下滑,实力比起以前退步了许多。 要是在他巅峰时期,赵成就更加不是对手,不止退两步,起码要退五步。 不过,就算明知不敌,赵成也要站出来维护夜星宇,他可是林家的希望与未来,绝不能毁在陈传声的手上。 于是,赵成仍旧挡在陈传声的面前,继续劝道:“陈兄,动手之前总得讲一番道理吧?您把事情的经过先说一说,如果是星宇做得不对,不用您动手,我都不会饶过他!” 赵成这样说,自有他的打算,他对夜星宇的品性有一些把握,虽然出手伤人不对,但肯定事出有因,不会无故乱来。 依照他的猜测,担架上的那人多半是做了恶事才被夜星宇教训,他现在就想把整件事情给理清楚,只要自己这边占着理,到哪都好说。 总之,你拳头硬,我就跟你讲道理,赵成又不蠢,自然懂得扬长避短。 但是,陈传声的想法正好跟赵成相反,他向来都是恃强凌弱,既然我拳头够硬,为什么要跟你讲道理?直接动拳头不就好了? 所以他才懒得废话,直接吼道:“有什么好说的?他踢我武馆,伤我弟子,这是找死,谁来劝都没用!你要是再敢拦在我面前,可别怪我不讲情面,连你也一起废了!” 传闻中的鹰爪王果然是个难以对付的狠角色,嚣张、霸道、蛮横、无理,不是随便几句话就能糊弄的。 “我来说几句吧!”夜星宇慢悠悠地走上前来,脸色平静,语气淡然,根本无惧陈传声的强势。 只听他缓缓说道:“担架上的那个人欺负我妹妹,我这个做哥哥的当然要出头,这家伙学艺不精,又自不量力,纯属咎由自取,怪不了谁!” 他也没去仔细交代事情的具体经过,就大概解释了一下自己出手的缘由,就看陈传声是否愿讲道理。 “好一个咎由自取,怪不了谁!”陈传声气得吹胡子瞪眼,用手指着夜星宇,“你既然承认事情是你做的,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你废了我徒弟,我就要废了你!” 显然,陈传声不打算讲道理,他甚至懒得去过问是非对错,极度护短的性格决定了他只帮亲不帮理,你既然敢打我徒弟,就必须要付出代价,天大的道理都站不住脚,根本不认。 这就跟夜星宇的行事作风完全相反,夜星宇去了传声武馆,看到侯晓断腿受伤,仍然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安安静静地听完了事件经过,才来决定如何处置。 他是帮理不帮亲,对事不对人,如果亲人有错,就是咎由自取,不能怪别人。 “那这样说来,您老是不愿意讲道理喽?”夜星宇看着陈传声,慢条斯理地说着。 “讲个屁的道理!”陈传声根本不想浪费口水,大声吼道,“在古武界,道理就是实力,两个人动手打一架,站着的那个才有资格讲道理,躺下的那个就只能乖乖闭嘴,你要想跟我论理,先跟我过两招再说!” 这是实话。 对于练武的人来讲,拳头就是道理,如果遇事都是动嘴皮子,那练武又有什么用?不如全体改行当律师好了,人人都做嘴强王者! “那行,咱不讲道理,就讲实力!”夜星宇凝视着陈传声,脸色淡然,声音平静,“你想动手也可以,尽管放马过来,但我还是那句老话,拳脚无眼,后果自负,草率动手的后果,很可能就是晚节不保,你自己先考虑清楚!” 陈传声气得身子发抖,他还从来没有遇到哪个年轻人敢对他这样讲话,一点都不尊敬老前辈,简直是岂有此理! 第303章 废话少说,出手吧!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眼看陈传声要发飙,赵成赶紧对夜星宇使了个眼色,故意大声喝斥道:“星宇,你闭嘴!这是武林老前辈,比你大了好几个辈份,你赶紧过来给陈老赔礼道歉!” 夜星宇当然不可能道歉,但他明白赵成的苦心,无非是担心陈传声暴怒出手,自己吃亏。 陈传声更是不吃这套,暴怒吼道:“我徒弟被他打断了手脚,人都已经废了,道歉又有什么用?你滚开一边,让我亲自废了这小子,看他还敢不敢狂!” 赵成愁眉苦脸,却依旧拦在前路一动不动,他绷紧了神经,全神贯注,已经做好了迎接攻击的准备。 而夜星宇自己走了上来,越过赵成,站在了前面,淡淡说道:“赵老,这事您不用管,就交给我来处理吧!” 听到这话,赵成大感头痛,这老的是蛮横无礼不听劝,小的又是初生牛犊倔脾气,难道非要打一架才甘心吗? 要知道,古武者动起手来可不是开玩笑,比起职业拳击赛还要残酷得多,陈传声又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一对鹰爪子不晓得废掉了多少人,一旦交起手来,他绝不会手下留情,夜星宇一个不慎,不死也残。 这也是因为赵成不清楚夜星宇的真实实力,误以为他是暗劲拔尖,不及自己,更别说去跟凶名远扬的鹰爪王相比,他哪能放心让夜星宇出去打? 赵成还想再劝几句,陈传声却不理他,盯着夜星宇先开口道:“你小子果然有种,敢做敢为,有我老头子当年的风范!——不过,你始终废了我徒弟,这事不可能算了,必须要付出代价!” 夜星宇安静听着,不惧不怒,脸上甚至还带着自信的微笑,那淡定的模样让陈传声看了极其讨厌。 陈传声皱了皱眉,继续说道:“为免你说我以大欺小,我就只出十招,看你能不能接得下来!” 在他的潜意识中,对付一个年轻后辈,十招应该足够了,要是十招都拿不下来,那还真是坠了他鹰爪王的名头。 夜星宇收起笑容,面无表情地淡淡说道:“废话少说,出手吧!” 赵成心中焦急,想要劝阻,但双方都不给他面子,出手交战已成定局。 如果他再跳出来阻拦,暴脾气的陈传声恐怕连他也要一起迁怒,到时候会演变成什么局面,还很难讲。 更何况,陈传声也没给赵成阻挠的机会,夜星宇已经主动站了出来,就在眼前,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所以夜星宇刚一讲完,陈传声就动了,脚踏罡步,碎石裂砖,一闪身就到了夜星宇跟前,虚握成爪,抓向咽喉,竟然一上来就下狠手。 夜星宇反应奇快,陈传声刚一动,他就顺手将赵成推开,随后头往后仰,轻巧避过迎面而来的锁喉一抓,同时抬脚屈膝,踢向陈传声的肚子,连闪带攻,应对得当。 陈传声自然不是好对付的,好歹是实打实的丹劲大师,无论比起季常先还是赵成,都要厉害得多,不可能一上来就被ko。 他前爪未收,后爪已出,迅速捉向踢来的脚踝,只要被他抓住,夜星宇这只脚就算是废了。 踢脚的力量通常比手劲要大,但只限于外家武者,到了内家的境界,举手投足都蕴含着全身之力,基本不存在强弱分别,脚与手的交锋,不见得一定就是脚胜。 现在的夜星宇只是暗劲层次,要比陈传声低了一个境界,纯以肉身力量硬撼,不可能敌得过拥有真劲的陈传声,更何况是以破坏力而著称的鹰爪功。 鹰爪功其实只是简称,全名叫做“大力鹰爪功”,别看前面就多了两个字,却体现了这门武学的特点,就是力量大,破坏力强。 当然,练到家了才是大力鹰爪功,练不到家,就只能暂时把“大力”两个字先去掉。 以前曾有一句老话,叫做“鹰爪铁布衫”,分别指代鹰爪功和铁布衫两门绝学,之所以把两者连成一句话来讲,大概有两种原因。 第一种,是说鹰爪功的攻击最强,而铁布衫的防御最强,于是将两者相提并论。 第二种,如果能同时将鹰爪功和铁布衫修炼到家,攻防结合,那么就没有弱点破绽,不说能天下无敌,也足以成为高手中的高手。 总之,无论哪种说法,都能说明鹰爪功的威力,在常规武学之中绝对是数一数二。 至于那些秘传武学,鲜有人知,就不拿来做对比。 明知道鹰爪功的威力很大,夜星宇当然不会去跟陈传声硬碰硬,他踢出去的腿只到半路,看到对方抓来,就突然变向,疾踏而下,踩向对方的脚掌。 这种招式不常见,算是剑走偏锋,能起到出人意料的效果,令陈传声心头一惊,暗中嘀咕道:这是什么腿法? 心中疑惑,手上却不含糊,反应也是飞快,他不仅没有闪避,反而翘足踢出,脚尖绷直,踢向夜星宇的足底。 同时,抓空咽喉的一爪绕了一圈,带起一道劲风,又抓向对方的后腰。 古武与现代武术的区别,就是不局限于常规练习的套路招式,而是随机组合,灵活多变,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古武动作讲究实用性和杀敌效率,看起来不像是功夫电影里面的打斗那么潇洒飘逸,有时候的动作甚至是拙劣可笑,完全不具美感,但如果因此而轻视,那就大错特错。 对于古武者来说,尤其是内家境界的古武者,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能成为杀人的武器,并不局限于拳掌腿脚,比如顶胯、拱肩、背靠、头撞,都具备惊人的杀伤力。 但同样,也不是非要攻击身体的各个要害部位才能造成沉重打击,只要力量够大,威力够强,不管打到哪里,都能造成足够的伤害。 所以,夜星宇光是一记踢腿,就蕴含了好几种巧妙变化,而陈传声仗着自己境界高,真劲强,直接就采取硬碰硬的方式,要与夜星宇正面硬撼,以力破法,以强欺弱。 第304章 各有优势,势均力敌 陈传声不愧是搏斗经验丰富的老牌丹劲高手,夜星宇要踩他的脚面,他就反过来借机踢向对方的脚底板,最终就是看谁的脚掌更硬,谁的力量更大。 除了下盘的攻击,他的一只爪子也趁势挥了过去,上下齐出,攻势凌厉,瞬间就占据了优势,让夜星宇上下难以兼顾,顾此就要失彼。 但是夜星宇的搏杀经验更加丰富,强大的神魂还让他拥有媲美光速的思维反应,怎么可能会让陈传声得逞? 他踢出去的那只脚速度突然加快一倍,超出了陈传声的预估,先一步踏在了对方的鞋面上,随后借力跃起,像是大鹏展翅高飞。 这时候,陈传声才刚刚抬脚,离地不到三寸,力道还没使足,再加上夜星宇踩点准确,避开了蓄力最强的脚尖,陈传声劲道更强的优势就没有发挥出来,反倒像是主动配合夜星宇,送对方起飞。 夜星宇的身体瞬间拔高两米,顺势避过了中路一爪,紧接着连环三腿飞快踢出,一气呵成,直取对方面门。 而反应过来的陈传声心中暗恼,但也不慌,双爪翻飞,疾抓向上,只要夜星宇的腿脚被他抓住,战斗就结束了。 但是夜星宇的脚像是比手还要灵活,偏不与陈传声的爪子硬碰硬,变招奇快,眼看要被鹰爪抓住的时候,突然就来个神奇转向,导致前两脚都踢到了陈传声的手腕上,最后一脚转而向下,踢向腋窝。 手腕是关节部位,而关节是骨头的连接处,也是人体的薄弱点,一般被攻击到,多多少少会吃点亏。 还好陈传声练的是鹰爪功,两只手包括手腕在内,都犹如精钢锻造,硬得不得了,被踢到之后,倒也不觉得有什么,但从招式变化上来讲,他已经输了一筹。 鹰爪功主要练的是手指头的抓握力量,到了丹劲以后,真气贯通十指,破坏力惊人,至于招式怎么玩,还看个人理解,跟境界没有必然联系。 也就是说,古武者的境界层次,从外家的明劲、刚劲、寸劲,再到内家的暗劲、丹劲、化劲,提升的是修炼者自身的基本属性,比如力量、速度、灵巧、耐力等等方面,并不牵涉招式变化。 境界更高的,不一定招式更妙,只是在基本属性方面,高境界能够碾压低境界。 古武,是现代人的叫法,在古代,自然不可能有“古武”这个名称,那个时候都是称之为“武功”。 “武功”这个词,其实是两部分,由“武”和“功”组合而成。 “武”与“舞”同音,也是从“舞”演化而来,讲究动作姿势,是外在表象。 “功”是指功力、基本功,也就是强大的身体素质,是内在的核心基础。 换句话讲,招式技巧、战斗智慧、搏杀经验等等,通通归为“武”;基本属性、身体素质、劲力强度等等,通通归为“功”。 “武”为外,“功”为内,练武就是由外至内,再由内及外。 俗话说得好,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练功不练武,实战好辛苦,真正厉害的古武者,必须内外兼修,武功俱备,才能发挥出自身的强大实力。 陈传声其实已经算是一个合格的丹劲高手,内外俱强,爪力出众的同时,招式应变也不赖。 而夜星宇的力量层次只是暗劲,逊色于陈传声,“功”不如。 但他对拳术招式的理解,以及战斗经验之丰富,又远远凌驾于陈传声之上,“武”占优。 凭着巧妙的招式变化,夜星宇居然能跟陈传声正面相斗,避强击弱,让实就虚,连续几招过去,陈传声竟然一点好处都没捞到,完全没有像最初预料的那样,三五招之内结束战斗。 转眼之间,两人已经交手了几个回合,兔起鹘落,攻守转换,看得别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两人都是内家高手,出招迅速,动作飞快,其中又有许多意想不到的突然变化,旁观者除了同为内家高手的赵成和柳通以外,其他人完全看不过来,都不知道是谁占了上风。 不过在赵成和柳通的眼里,夜星宇还是稍微逊色了一点,陈传声的一双鹰爪无坚不摧,太占优势,只要他一出爪,夜星宇必会退让,这就占了不少便宜。 就好比两个普通人打架,一个是赤手空拳,另一个手里拿了刀,一刀砍过去,空手的那个必然要躲,不敢硬接。 所以从整体局面上来看,陈传声守四分,攻六分,主动权在他这边,而夜星宇凭着巧妙招式应对得当,但用在闪避上的时间就略多了一些。 鹰爪功本来就以力大见长,再加上陈传声高出一个境界,体内有真气,劲道更雄浑,在攻击破坏力上绝对要胜过夜星宇一筹。 要知道,外家武者只能动用局部肌肉力量,出手只有一重劲;而暗劲武者的爆发力就要强很多,劲分两重,一明一暗;至于丹劲高手,更为厉害,是三重劲的结合,明劲、暗劲、真劲,相辅相成,威力遽增。 别看丹劲和暗劲只有一字区别,可体现在实力上,就有很大的差距,这就是所谓的一重境界一重天。 还好陈传声早就过了巅峰时期,年老体衰,体能下滑,虽有真劲支撑,但由肌肉力量所发出的明暗两劲都已经大不如前。 而夜星宇年轻力壮,虽无真劲,明暗两劲却又比陈传声强出许多,并且他的基础非常牢实,可谓暗劲之巅峰水准。 这一加一减之下,差距就拉近了不少,夜星宇只要不跟陈传声的爪子硬碰硬,问题就不大,不存在被全面碾压的情况。 另外,他的速度和反应都要超过陈传声,在招式变化方面又有明显优势,足以补足力量上的差距,应付这位大名鼎鼎的鹰爪王就没有问题。 这样一来,陈传声的确是稍稍占了一点上风,但偏偏又拿不下来,就造成了互有攻守的局面,打得有声有色,差不多算是势均力敌。 第305章 十招已过,翻脸不认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观战者中,能大概看清局势的柳通和赵成就觉得很惊讶。 柳通很了解自己师父的实力,别说是暗劲层次,就连一些丹劲都不是他的对手,要不是因为师父的年纪太大,绝对是丹劲当中最顶尖的那一批。 赵成也是啧啧称奇,他刚才跟陈传声试过一招,知道对方的实力要比自己厉害,却没想到夜星宇居然能跟鹰爪王正面相斗,没有像原先预料的那样,迅速败下阵来。 这样一来,赵成也就稍稍放心,但依旧在提劲蓄力,做好了准备,只要夜星宇遇到危险,他就要立刻插手相救。 陈传声自己就有些纳闷,没想到这个年轻后辈这么生猛,居然轻轻松松就撑下了好几个回合,想要取胜,怕是有点难度。 并且,他脑子里还直犯嘀咕,心想:这小子不是擅使太极吗?这都什么稀奇古怪的招式? 几天之前,夜星宇与季常先决战观雨台时,有不少观众目睹,其中不乏一些古武者,稍有眼力的都能看出,他使的是太极,而且从头到尾都是太极,于是在帝都的古武界,夜星宇就被打上了“太极新秀”的标签。 可谁想,他现在跟陈传声对打,竟然没有用到太极,全是一些看不出名堂的散乱怪招,有点信手拈来、随心所欲的感觉,这就叫陈传声有些搞不懂。 实际上,这也是正常现象,古武者的修为越高,见识越多,就越不会遵循所谓的招式和套路,一举一动全凭心意变化,浑然天成,道法自然,也就到了传说中“无招胜有招”的境界。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夜星宇早就达到了这一境界,但因为复生之后要重修肉身,力量层次还比较低,发挥起来就有不少局限性,许多方面都要打些折扣。 即使如此,也足以对付陈传声,甚至于夜星宇都还有所保留,不想表现得过于耀眼。 陈传声练武多年,会过许多高手,搏斗经验也算丰富,虽然摸不准夜星宇的门道,却不妨碍他见招拆招,只是偶尔会被一些出乎意料的巧妙变化搞得措手不及,然后被打乱节奏,不过他很快又能调整回来。 并且,陈传声很会发挥自己的优势,利用两只无坚不摧的手爪强攻猛打,不断逼近压迫,虽无法在短时间内取胜,但胜利的天平似乎在朝着他这边倾斜,夜星宇的处境好像变得越来越艰难。 转眼之间,院中两人你来我往,互为攻守,交手了将近半分钟,夜星宇从院子中间被逼得快要退到屋檐下,眼看就要无路可退。 当然,不能往后退,还可以朝着左右两边闪,陈传声想要完全封死夜星宇的退路,不太可能做到,只能逐渐扩大优势,以量变累积而造成质变。 就在陈传声思考着,对方是要往左边撤还是要往右边溜,就看到夜星宇突然顿住脚步,伸手抬掌,比出一个停止的动作,口中说了一声“慢着”。 陈传声愣了一下,但还是依言停手,不耐烦地问道:“怎么?打不过想求饶?” 夜星宇却是摇了摇头:“还记得你刚才说过的话吗?” 陈传声眉毛一掀:“什么话?” 夜星宇微微一笑,答道:“十招已经过了,再打下去,你就食言了!” 陈传声这才想起,先前他曾说过,不以大欺小,只出十招,没想到在不知不觉中,十招很快就打完了。 显然,夜星宇的实力比起传言中还要厉害得多,换了是季常先,就绝对接不住陈传声的十招。 一个境界的碾压是相当恐怖的,丹劲打暗劲,就如同暗劲打寸劲,不出意外的话,只用几招就可以败敌。 陈传声向来自负,瞧不起练武的后辈,为了故意展示自己的宽容大度,也为了不让赵成掺和进来,便夸下了以十招为限的海口,结果太意了,用足了十招也没能拿下对手,被夜星宇拿来做文章。 如今的陈传声,纠结犹豫,进退不得,动手也不是,收手又不甘心,一时之间愣在那里。 旁边观战的赵成心中大喜,看着陈老头吃瘪的模样,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 但是,他高估了陈传声的人品和武德,一个帮亲不帮理的护短之人,怎么会把承诺这种事情放在心上? 陈传声只不过犹豫了两三秒,便回过神来,冷声喝道:“过了十招又怎样?你踢馆伤人,打了我鹰爪门的脸面,这口恶气怎么咽得下?今天无论如何,必须要有一个结果!” 他这样说,明显是想翻脸不认帐,不吃这一套,还想继续逞凶。 面对这样的无赖,夜星宇好像不觉得太意外,眉头微微一皱,就迅速恢复了平静,淡淡说道:“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这副德性,也难怪你一直突破不了境界,始终成不了宗师。” 这话说得有些突兀,却正好戳中了陈传声的痛处,气得他咬牙切齿。 陈传声还未满六十岁的时候,便已开辟丹田练出真劲,喜获“鹰爪王”之称号。 本以为此生有望化劲,成就宗师,哪知道过了将近三十年,依旧还是丹劲层次,并且因为年老体衰的关系,实力不断下滑,不进反退,今生已无望宗师之境。 这是他心中永远的痛,没想到忽然就被夜星宇说了出来,让他很不舒服。 然而,这还没完,更过份的还在后面,夜星宇接着又道:“很多年前,你就像今天这样,趾高气扬,蛮横无理,结果被人扇了一巴掌,狠狠教训了一顿,结果还不吸取教训?还要重蹈覆辙?” 陈传声脸色大变,目光骇然:“你……你胡说八道?” “是不是胡说,你自己心里清楚!”夜星宇没有辩驳,只是淡淡一笑,“我现在只想提醒你,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陈传声凶狠的目光紧盯着夜星宇,脸色变得越来越阴冷,沉默了几秒钟之后,才沉声问道:“你是他的弟子?” 夜星宇摇了摇头:“不是,我只是恰巧知道这件事情而已。” 第306章 陈年旧事,奇耻大辱 这句否认让陈传声紧张的心情蓦然一松,要是夜星宇真跟那人扯上关系,陈传声绝对是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既然夜星宇与那个人无关,陈传声就没什么好怕的,他的表情神态又变回平时眼高于顶的模样,缓缓说道:“确实,这么多年来,我还从没听到过他有收徒的传闻,不过你跟他倒是有些相像,都是一样天赋绝顶,年轻有为,但他是因为得到了华神通的指点,才有那样的成就,我可不相信,你也能做到像他那样!” “所以呢?你还是要打?”夜星宇叹了一口气,似乎有些无奈。 “当然要打!为什么不打?”陈传声冷冷一笑,目光凶恶,表情狰狞,“虽然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听来的消息,但想用这几句话把我吓住,那就大错特错!” 夜星宇点点头,表情无悲无喜,淡淡回道:“行,既然你这样说,那就开始吧!” 这一番对话让所有旁观者听得莫名奇妙,不知道两人在打什么哑迷。 从表面意思来解读,似乎陈传声在多年前被某人出手教训过,到现在都还记忆深刻,并且有所忌惮。 但为什么这件事情没有流传出来呢?不管是亲传大弟子柳通,还是资历够老的赵成,都没听说过这段轶闻,反而二十几岁的夜星宇会知道? 爆料者不说清楚,当事人也不解释,一切成谜,只有他们两人自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大约在二十多年前,还没有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更没有现在的天龙帝国,仍旧是人们口中所说的“旧世界”。 那年的陈传声正好六十岁,已是古武界的著名人物,响当当的丹劲大师,鹰爪门第一高手。 活了六十年的陈传声从来没有吃过大亏,恃武傲物,目中无人,却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跟一个默默无闻的青年起了冲突。 事件发生在京城小巷里的一家小面馆,有两个年纪相差不多的青年在吃面,一个二十多岁,一个三十出头,都是练武之人,一边吃,一边聊,聊的内容与武相关。 那时正值深夜,陈传声正好也去那家小面馆吃夜宵,他进门稍晚一些,当时面馆里就只见这两位客人,对方聊天的内容,能听得一清二楚。 才听了几句,陈传声就不高兴了,因为这两个年轻人正在评论天下武功,正好就提到了大力鹰爪功,但却贬得很低,认为只是普通武学,缺点很多。 就因为这事,陈传声就在面馆里面当场拍桌子,跟年纪较大的那位青年争论了起来,以武林前辈的身份倚老卖老,摆出一副训斥后辈的口气,非要对方承认鹰爪功的厉害。 那青年根本不买帐,反倒一通冷言冷语,把陈传声气得说不出话来,当场翻脸动手,想要给对方一个终生难忘的惨痛教训。 结果,被教训的反而是陈传声,出手没几招就已落败,被那青年一巴掌甩到脸上,打得满脸是血,鼻梁骨都被打碎了。 这是陈传声毕生以来最憋屈也是最难忘的一次经历,堂堂鹰爪王,居然败给了一个籍籍无名的年轻人,被他视为奇耻大辱。 好在当时并无闲杂人在场,事情发生后,没有流传开来,鹰爪王的名誉是保住了,可在陈传声心里,却留了一个难以愈合的伤口。 直到若干年后,陈传声才知道,小面馆中的那两个青年都不简单,打了他的那个是龙修文,旁边看戏的那个是华神通。 此二位都是令人仰望的武道天才,一个是天龙帝国的开国皇帝,另一个是“潜龙”组织的最高领袖,先后晋升先天,站在了世界之巅。 也许,这也是陈传声所得到的唯一安慰,败给这样的人物,其实不算丢脸。 至于夜星宇为什么知道这件事情,就不用再解释了,他可是唯一在场的目击者。 华神通失踪已经超过二十年,并无弟子传人,而龙修文贵为龙头,也没有收过徒弟,陈传声就搞不懂,夜星宇是从哪里听来的陈年旧事,居然揭开了他记忆中的那道旧伤疤。 不过,这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此时的陈传声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狠狠地教训夜星宇,为武馆争光,为徒弟出气。 所以,当夜星宇刚一说完,陈传声就亮出鹰爪,摆开架势,丝毫不理会“十招已过”,准备继续动手。 而夜星宇同样做好了准备,他身子伏低,像是半蹲在地上,并缓缓抬起双手,五指伸直并拢,指尖向前,手心屈空,掌背鼓起,腕节里勾,竟然是蛇拳的技击架势。 竟然用蛇拳来对战鹰爪功,怕不是石乐志? 稍微有些武学常识的人都看不懂了。 蛇拳,又名蛇形拳,模拟蛇的种种动作形态来进行技击搏斗,跟虎形拳、鹤形拳、螳螂拳等等,都属于象形拳类。 同样,以上提到的这些象形拳,通通都是烂大街的武技,武馆有授,三千八百块包教包会,就跟驾校学车一样,与朋友组团报名还有八折优惠。 这些普通拳术,在古武里面只能算是入门功夫,流传较广,练的人多,对外家武者有不小的实战作用,一旦到了内家境界,就有点上不了台面,使用率大幅降低。 认真说起来,鹰爪功也是象形拳,但象形拳也分三六九等,鹰爪功的层面就比较高,威力也更大,至少要比蛇拳、虎拳、猴拳这些高出一个档次。 不过鹰爪功也确实算不上顶级武技,就如同之前所说的那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常规武学当中算是顶尖,可与铁布衫相提并论,但要跟各门各派的秘传武学相比,就有所不及。 例如,春秋时期的越女剑法,昆仑的正反阴阳两仪剑法,还有太极、形意、八卦等内家三大拳,通通都在鹰爪功之上。 鹰爪功虽有大力的优势,缺点也很明显,就算是硬碰硬,形意和八极等刚猛拳法也不在鹰爪功之下,并且更灵活,运劲发力也更科学。 第307章 眨眼之间,胜负已分 在动物界里面,鹰是蛇的天敌,而在武技搏斗中,鹰爪功与蛇形拳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克制关系。 鹰爪迅猛,蛇形刁钻,各有各的优势。 如果硬碰硬的话,肯定是鹰爪功厉害得多,但蛇形拳也有灵活多变的特点,真要动起手来,胜负关键不在于拳法本身,而在于使拳的人。 所以,真要讲科学,夜星宇以蛇形对鹰爪,似乎也没有什么毛病。 问题只在于,大家都以为他擅长的是太极,而现在他放着拿手的太极不用,摆出个蛇拳的架势是几个意思? 赵成和柳通等人都看懵逼了,就连作为对手的陈传声也搞不懂,这似乎不讲科学。 但陈传声也没有多想,管你是蛇拳还是太极,他反正就是一对铁爪,一力降十会,双爪破万拳。 所以,当夜星宇刚摆出架势的时候,陈传声就已经冲了上去。 此时的夜星宇已经快被逼到了墙边上,如果不想正面硬刚的话,就只能往左右躲闪。 陈传声已经做好了防备,就看对方要往哪边开溜,迅速展开截击,争取将夜星宇锁死在一定范围内,那么接下来就要省事许多,不出三五招,必能取胜。 但是他想错了,夜星宇并没有躲,反而迎了上来,身子俯得极低,整个人像是快要贴在地面上。 面对陈传声疾抓而来的一双爪子,夜星宇第一次迎难而上,以蛇拳对鹰爪,选择了主动交锋,正面迎击。 “来得好!”陈传声心中大喜,看准了夜星宇的蛇拳走势,双手抓向对方手腕,符合打蛇打七寸的道理,并且还在手指上加了一把劲,准备一举废掉对方双手。 但是他又失算了,夜星宇的招式变化远比他想的还要巧妙,出手轨迹忽然变得模糊不清,凭空带起几道残影,像是多出了几只手。 陈传声反应不及,也难以分辨,仍旧循着原路抓过去,但却抓了个空。 与此同时,夜星宇的两只手掌如同灵蛇绕树一般,缠上了陈传声的双臂,指尖前端连续啄击几下,落点全部位于对方的手腕和手肘之间,令陈传声双臂麻木,手上脱劲。 但他毕竟是丹劲大师,体内真气循着经脉流通运转,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接着运劲一震,无端生出一股强大力量,震开了对方缠绕上来的双手。 如此一来,陈传声双爪脱困,立刻化被动为主动,反抓向夜星宇的手掌。 这次他看准了,凭着老辣的经验和意识,再加上距离相隔很短,竟然一举建功,夜星宇的两只手掌被他牢牢抓在手里。 被鹰捉住的蛇几乎是必死,没有逃命的可能,被鹰爪王捏住的手掌,也肯定没有好下场,除非他主动放开。 一招得手的陈传声心中窃喜,见状不妙的赵成心惊胆战,陷入困境的夜星宇面不改色,在这一瞬之间,三人表现各不相同。 赵成想要援救,却已经来不及了,陈传声也不会给任何人机会,他双爪运劲,就要当场捏碎夜星宇的手掌,先废双手,再废双脚。 陈传声身为鹰爪王,练了大半辈子的鹰爪功,一身功力几乎都在手上,精钢铁块都要被抓个稀烂,更何况是血肉之躯? 待他全力一捏,不出意外,夜星宇的两只手掌立刻就成烂泥,骨头全部都要碎成渣。 可就在陈传声刚一使劲的时候,体内真气的运转蓦然出现问题,竟然到了手臂位置就止步不前,无法到达指掌之间,这就使得手上爆发的劲道立刻弱了大半,还不到平时的两三成。 陈传声年岁已高,真实年纪都快接近九十岁,肌肉萎缩,体能退化,明暗两劲远不如年轻力壮的夜星宇,他是仗着强大的真劲贯注于指掌之间,才能发挥出恐怖无比的破坏力。 而此时经脉受阻,真气一下子冲不过来,导致力量爆发不足,杀伤力大打折扣,所谓的无坚不摧就成了笑话。 更何况,夜星宇的两只手掌在突然之间变得柔若无骨,虚不受力,陈传声一捏之下,就好似握住了两团海绵,别说是粉碎骨骼,就连皮都没抓破。 等到劲一放空,海绵似的手掌又恢复了原状,甚至变得像抹了油一样滑溜无比,竟然使得陈传声没有抓牢,被他一下抽走。 陈传声大惊失色,万万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居然失手,他甚至都没想通问题出在哪里,所有的变化都来得太快太突然,即使以他的丰富经验,也感到措手不及。 然而这还没完,夜星宇手势突变,五指张开,虚握成勾爪形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反过来把陈传声的两只手给抓住。 看到夜星宇的手势形态和招式变化,陈传声更是吃惊,脱口惊呼道:“鹰爪?” ——没错!蛇形变鹰爪,至柔转至刚,夜星宇反抓的手法,正是陈传声最拿手的绝技,大力鹰爪功! 伴随着轻微的“喀嚓”声音,还没等陈传声反应过来,他的两只手掌骨骼,已被夜星宇捏得粉碎,差点忍不住痛呼失声。 鼎鼎大名的鹰爪王,号称古往今来鹰爪功第一人,结果反被人用鹰爪功废了双手,这无疑是巨大的讽刺。 在观战众人的膛目结舌之下,夜星宇抬起一脚,重重地踢在陈传声的胸膛上,直接将他踹飞了十几米远,正好摔到其中一扇碎裂倒塌的门板上。 眨眼之间,胜负已分。 从中途暂停到恢复交手,仅仅只用了一个回合,不可一世的鹰爪王就被夜星宇一脚踢飞。 一切发生得太快,也太过突然,莫说陈传声自己接受不了,观战的其他人也都不敢相信。 但这结果,早就在夜星宇的计划考虑当中。 在陈传声不顾脸面,翻脸不认十招约定,坚持要继续动手的那一刻,一切都已注定。 陈传声想要捏碎夜星宇的双手,夜星宇就反过来废掉陈传声的爪子,而后面补的这一脚,是替受伤的巴天明讨回公道。 所有的后果,都是陈传声咎由自取,怨不了谁! 第308章 四绝衔接,输得不冤 尽管已经分出了胜负,但很多人都没看明白,包括赵成和柳通在内,个个都很疑惑。 明明是陈传声占了上风,并且还抓住了夜星宇的两只手,为什么稳赢的局面突然就被逆转,一转眼间,吃亏受伤的反而是陈传声? 其实很简单,武道不是只看力量,而是力与技的结合,陈传声的力量层次的确更高一筹,可是在技巧方面,就输得一败涂地。 夜星宇使出的其实并不是烂大街的蛇形拳,而是一门失传已久的绝学,名为“金蛇缠丝手”,看起来跟蛇形拳有些相似,但实际差别挺大,精妙程度不可相提并论。 他以迅捷灵敏多变的金蛇缠丝手,来对付凶蛮强横霸道的大力鹰爪功,绝对是没有问题的,除了力量上有所不及,在其余方面,前者通通都要超过后者。 对比起普通的蛇形拳,金蛇缠丝手的灵活性要高出不少,更难掌握,注重一个“缠”字诀,使的是盘旋劲和绞杀劲,而蛇拳是以穿插和钻击为主,使的是戳刺劲和摇摆劲。 但是当夜星宇的双手缠上陈传声时,在对方手肘上啄击的那几下,用的却是截脉封穴的手法,并且是双重劲道,第一重立即作用,第二重延时生效。 这也是为何陈传声想要废掉夜星宇的时候,真气运行突然受阻,导致脱力,原本有十成的威力,结果只剩下一两成。 随后,夜星宇又使出古印度的瑜伽绝学,控制身体的肌肉骨骼,使之柔软如棉,在受到拉伸挤压等外力作用导致的肢体变形时候,也能做到暂时无伤。 这种抵御攻击的手段很是诡异,不同于中土武学,是通过改变身体结构来承受伤害,陈传声也许听过,但绝对没有亲身体验过,失手也是正常。 紧接着,夜星宇抽出双手,立刻转变为大力鹰爪功,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一举废掉了陈传声的一对爪子,奠定胜局。 四种绝学,轮番上场,先后造成压制、强控、减伤、反击的效果,搭配得天衣无缝,衔接得行云流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看不出其中究竟,一举制敌。 这其中,起到最关键作用的是截脉封穴,它不仅剥夺了陈传声的攻击力,也削弱了他的防御力。 如果陈传声体内的真气运转正常,手上的力量就会增加好几倍,夜星宇就算使出古印瑜伽来抵御,也不一定能够完全免伤。 并且,在真气贯注下的手掌,其坚硬程度和抵抗能力也要上升好几个台阶,只有明暗劲结合而无真劲参与的大力鹰爪功,也不一定能够撼动,令其骨骼粉碎。 只可惜,陈传声堂堂一个丹劲高手,被截脉封穴影响了真气流动,就象是老虎拔了牙,蜗牛脱了壳,攻防俱失,饮恨当场。 综上所述,在这短短一个回合的闪电交手当中,夜星宇看似只出手一次,却连续施展了四种不同的绝学手段,金蛇缠丝手、截脉封穴、古印瑜伽以及大力鹰爪功,各种武学原理,巧妙结合运用,四项手法变幻,流畅转换衔接,在当今这个世上,应该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办得到。 所以说,陈传声败得不冤。 他空有更强的力量,但是对于力量的理解和运用,就远远不及夜星宇那么透彻。 而在不明所以的观战者看来,这就未免显得惊世骇俗,颠覆想象。 夜星宇能够击败季常先,虽让人惊讶,却还算合理,毕竟两人是同一境界,谁输谁赢都能说得过去。 可现在他凭着暗劲的修为击败了老牌丹劲的鹰爪王,不仅是越境而战,还能战而胜之,这就有点不讲道理,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简直让人无法理解。 实际上,古武界虽有“一重境界一重天”的说法,但在历史上能做到越境而战还能最终取胜的例子,依旧有很多。 境界只是力量体系的划分标准,并不能直接决定胜负归属,不是说境界高的人就一定能获胜,实战之中,一切皆有可能。 就好比在拳击赛场上,出拳力量更大的选手确实拥有优势,但也不是必胜,有可能力量较弱的那个能站到最后,技巧、灵敏、经验、智慧、乃至精神意志,都能对战斗的胜负结果造成影响。 陈传声倒在碎裂的门板上,表情痛苦,眼神涣散,一口热血到了喉头,却又被他强自咽下。 一干弟子们反应过来,慌慌张张地上前搀扶,一个二个都紧张地询问道:“师父,您没事吧?” 陈传声用手臂将围上来的弟子掀开,并没有接受他们的帮助,自己就从地上站了起来,一双老眼怨恨地盯着夜星宇,怒而开口道:“小子,你够狠!” 夜星宇懒得看他,径自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句:“好言难劝该死的鬼,说了你又不听,这是你自找的!” 按照江湖规矩,上门寻仇生事,结果反被暴打,确实是自作自受,说出去也没人同情。 更何况,陈传声是以大欺小,以丹劲打暗劲,结果还打输了,要是传出去,老脸必然丢尽,恐怕以后都抬不起头来。 并且,陈传声的两只爪子已经报废,手骨裂得粉碎,就算有内家真气辅助调养,加再上现代的先进医疗技术,也难以恢复如初。 以他现在的情况来看,就算养好了伤,实力也会大跌,手指力量必不如前,说不定还比不上他的大徒弟柳通。 再加上他年事已高,身体日益衰竭,没几年好活,以后就再也威风不起来,鹰王爪的辉煌历史算是到此为止了。 陈传声恨恨地盯着夜星宇的背影直到消失,他才收回目光,然后像是失了魂魄一样,整个人的精神气势瞬间衰退,像是突然之间老了二三十岁一样。 这时候,他才回想起夜星宇先前说过的那句话: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只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要是早知道会是这种结果,陈传声就算有天大的脾气,也会适可而止,见好就收。 第309章 祖宗保佑,林家有幸 看书网.,最快更新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最新章节! 江湖事,江湖了,技不如人,忍气吞声。 陈传声蛮横了一辈子,事事好强,不肯吃亏,没想到人生中的两次大跟斗,都栽在了年轻人的手里,一个是年轻时的龙修文,一个就是现在的夜星宇。 正如他先前所说,武林恩怨,动手解决,实力才是硬道理,赢的那个站着说话,输的那个闭嘴躺下,打不过,就只能吐血认栽。 陈传声垂着双手,一声暗叹,转头对柳通使了个眼色,声音落寞地说道:“我们走吧!” 堂堂一代鹰爪王,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竟然给人一种壮士消沉、英雄气短的味道,从今往后怕是要一蹶不振,再无争雄之心。 柳通也是很无奈,内心之中充满了愧疚。 要不是因为他的请求,陈传声也不会知道此事,更不会上门寻仇。 别的徒弟眼力低,以为陈传声只是被踢了一脚,输了一招,但他却能看出,师父的双手肯定是受了重创,不是不想打,而是失去了再战之力。 别人是坑了爹,柳通是把师父给坑了,脸面没找回,仇也没报成,反而让陈传声老来翻船,晚节不保。 但这有什么办法?谁能料到夜星宇这么厉害,暗劲打丹劲,还真就打赢了,就跟圣斗士燃烧小宇宙一样,青铜干翻了黄金,简直就是变态! 传声武馆的这帮人再也嚣张不起来,默默抬起了担架上的俞亮,紧紧跟在精神颓废的陈传声后面,灰溜溜地离开了。 来的时候张扬跋扈,走的时候垂头丧气,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赵成甚至都不好意思开口讲上两句客套话,这时候无论他说些什么,恐怕陈传声都会误以为是在嘲讽,还不如安静地闭上嘴。 巴天明从地上站了起来,他虽然硬受了陈传声一脚,却没有大碍,调养个三五天就能恢复,毕竟古武者又不是瓷娃娃,身体结实,脏腑强健,抗打能力是要远远超过普通人的。 此时的巴天明对夜星宇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自己上去一招就败了,深知差距明显,后来才晓得这是大名鼎鼎的鹰爪王,更加惊惧,不料夜星宇一出面,前后斗上十几招,反把鹰爪王给踢飞了。 要是他的眼力再高明一点,能看出陈传声不只是被踢了一脚,就连仗以成名的一对鹰爪都被废掉,恐怕会更加吃惊。 从陈传声破门而入,期间经历各种交手,到最后狼狈撤走,说来话长,其实不过就几分钟而已。 而林家宅大,从后院走到前门,也要两三分钟,等到林长风和林则智等人走到前院,事情刚好了结,传声武馆那帮人已经走掉了。 他们先前听到声音,又看到一地的狼藉,却没见到其他人,不免很是讶异,向赵成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赵成现在的情绪很复杂,他亲眼见到陈传声败在夜星宇的手上,强势而来,颓丧而去,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原本他还打算拼了老命保护好夜星宇,让他成长起来,无惧严家的威胁,可谁想到,对方已经强到了能击败陈传声的程度,实在令人感慨。 换句话说,夜星宇的境界虽然差了一点,实力却已经在他之上,令他感到震惊的同时,也很欣慰。 面对林长风的询问,赵成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简略说了一遍,最后补上一句:“你这个孙女婿啊……不得了!今后必成大器!” 听完事件经过的林长风和林则智同样感到震惊,作为帝都的豪门家族,自然与古武界脱不了关系,鹰爪王的威名他们都有听说,那可是在帝国成立之前就已经扬名立万的高手,没想到却在林家折戟沉沙,含恨败北,而且不是败给赵成,是败给了夜星宇。 夜星宇到底有多厉害? 现在已经没人能说清楚。 无论是知识智慧,还是个人武力,他都远远超出了林长风和赵成对他的期待。 就拿武道实力来讲,先是击败了同境界的季常先,后又赶跑了高境界的陈传声,这两个都是成名已久的高手,绝非浪得虚名,要说侥幸得胜?那肯定不是运气能够解释的! 再看才华博学方面,他能驱蛊,能解毒,医术精湛,精通书画,又懂风水布阵,还能让普通人摇身一变成为古武者,各种不可思议。 这已经不是用天才能够解释了,简直就跟玩游戏开外挂一样,就离谱! 不过,这对于林家来讲是天大的好事,夜星宇越是强大博学,给林家带来的好处就越多。 林长风暗暗欢喜,甚至在心里面连着说了几句:祖宗保佑,林家有幸! …… 下午,林善雅事先联系好的施工队来到林家,由夜星宇亲自指导进行局部改建,如果顺利的话,大概一个星期左右,青龙出水局就能顺利完成。 两扇大门被陈传声踢坏,正好可以订制更换,宅子里面一些需要翻新修葺的老旧地方,比如被林善雅失手打坏的石桌,都可以趁着这机会弄一弄,反正到了年底,离春节不远,做这种事情就比较顺理成章。 夜星宇跟施工队的负责人进行了一番沟通,画了几张简单易懂的设计图纸方便参考,一切交待完毕,基本上就不用他再来操心了,如果遇到什么问题,随时都可以电话联系。 完了以后,夜星宇又无事可做,便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沙发上,摸出手机继续追看小说。 十来天没看,本以为存了很多章,可以爽一爽,谁知道没几下就翻完,原来这狗几把作者大姨妈来了又是请假三天,真特么无语! 但是夜星宇这个人嘛,毕竟活得久,脾气好,看得开,碰上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不会开口死妈问候全家,反而很豪气地打赏了两百块,并留下一句书评:给你一点动力,赶紧更新! 像这种连载式的网络小说,写书的痛苦,看书的也痛苦。 写书的绞尽脑汁每天挤牙膏,看书的一目十行三天五百章。 好不容易存了一个月,也许只够爽一个小时,难熬! 第310章 目标出行,抓住机会 看书网.,最快更新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最新章节! 在网络小说盛行的那些年,夜星宇自己也跑去凑热闹写了半本武侠,毫无疑问,扑街了。 这大概是他觉得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做啥都能成,唯独写出来的小说被人喷得体无完肤。 其实也很正常,他的漫长人生阅历跟短短数十年的普通人差别太大,很多观点别人不能理解,自然难以认同。 后来,书没写完,天劫降下,还有十几万字的存稿没来得及发出去,就断更太监了。 正因为有这样的一段经历,夜星宇深知写书人的辛苦与无奈,所以在该支持的时候,还是会小小地支持一把。 随手关掉看书程序,他就把手机塞回裤兜,结果来电铃声响了,他又摸出来一看,居然是黎薇打来的。 “不会吧?这么快就有结果了?”夜星宇嘴上嘟哝着,马上接通了电话。 “喂,有时间吗?你过来一趟吧!”黎薇的语速很快,开门见山,道明目的。 “什么情况?”夜星宇好奇地问了一声。 “见面再说,赶紧来吧!”黎薇的个性非常的直接了当,刚一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夜星宇一头雾水,猜测可能是回力丹的事情,也不耽搁,换了件衣服就出门了。 林家原本有两辆私家车备用,一辆被林善雅开走了,另一辆正好拿去做保养,夜星宇便出门叫了个出租车,直奔黎薇的私人研究所。 …… 在帝都市中心的繁华地段,有一栋地标式的高层大楼,这是人尽皆知的光辉大厦,建成将近二十年,是光辉集团的总部。 光辉集团的背后就是五大家族里面的严家,严家掌控了两大企业,一个是光辉集团,另一个是远洋集团。 远洋集团主要是做交通和运输行业,分为远洋航空和远洋货运两大版块,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有相当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而光辉集团原本只是一家小小的电影公司,经过许多年的发展壮大,现在已经称霸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涉足到影视娱乐、新闻媒体、出版印刷、游戏开发、以及多种互联网业务,是一家多元化的上市集团公司。 光辉娱乐是光辉集团的前身,也是集团里面最重要的核心组成部分,目前的执行董事就是严家少主严少泽,几乎可说是只手遮天。 除了严少泽以外,公司里面权力最大的是总经理,但是还有一个人,比起总经理的话语权也小不了多少,他就是严少泽的特别助理时帆。 时帆年近五十,个头中等,略微偏瘦,脸上戴着一副金边眼镜,长相虽然普通,却散发着一股斯文儒雅的文人气质,并且,还总能给人一种沉稳可靠的感觉。 他以前是现任家主严绍东的手下,办事靠谱,能力很强,曾受到严绍东的重用,后来严少泽开始出任光辉娱乐的执行董事,严绍东就让时帆来协助严少泽打理事务。 此时的时帆正在自己的私人办公室里,端坐在舒适的真皮座椅上,面无表情地翻阅着文件。 电话铃声蓦然响起,来自于桌面上的一部手机,号码显示未知。 在他的办公桌上,整齐摆放着好几部电话,分别对应不同的人群,以及处理不同的事务,当前发出声音的,是最不常用的那一个。 “喂!”时帆拿起手机凑近接听,平静地说了一个字。 “梁先生,目标刚刚离开林家,乘坐出租车往郊外行去,我觉得,差不多可以出手了!”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子声音,但腔调有些怪异,发音不太标准。 时帆瞳孔一缩,马上吩咐道:“先不要慌,弄清他的去向再说,看看他是想做什么!——另外,你们千万不要跟得太近,这个人的感知能力很强,s级的枪手都曾经被他干掉了!” “您放心,这个我知道!”电话那头嘿嘿一笑,显得信心十足,“我手下的一个兄弟是电脑黑客,已经搞定了那辆出租车的导航系统,他前往的目的地是在西南方向两百多公里,一个叫做白沙屯的地方。” “白沙屯?黎家研究所?”时帆立刻就猜出了答案,因为黎家的研究所就在帝都西南方向不到三百公里的地方,而在地图上,那一片区域就叫做白沙屯。 时帆略一思考,便认为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于是对电话那头交代道:“叫齐你的兄弟,我这边也马上开始准备,待会见了面再制定详细计划!——先就这样,我很快过去!” 挂了电话之后,时帆把手机放回原位,摆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随后闭上双眼,仰靠在椅子上思考一些细节。 就在昨天,他联系上了血狼佣兵团,跟那边谈好了价钱,随后从今天早上开始,对林家进行监视,试图掌握夜星宇的行踪。 而在不久前,他接到那边传来的报告,鹰爪王陈传声带着一帮徒弟气势汹汹地闯进林家,好像是想闹事,结果没隔几分钟,他们人就走了,也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事情。 谨慎的时帆马上安排人去调查,暂时还没有任何结果,谁想没过多久,又收到消息,夜星宇独自出门了,目的地是黎家研究所。 时帆马上就意料到,这无疑是一个送上门来的好机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黎家研究所地处偏远,人迹罕至,他们可以提前准备好杀局,待夜星宇回归的时候进行截杀,既没有外界因素的干扰,又方便事后工作的处理。 第二,冬季昼短夜长,此时又是下午,等夜星宇到了那边之后,差不多就是晚上,而野外没有路灯,视物受到影响,更加方便动手。 第三,双方人员都已经做好了准备,为免夜长梦多,当然是越快行动越好,并且以严少泽的耐性,恐怕等不了太久。 综上所述,无论是天时地利人和,全对他们有利,时帆实在想不出什么理由来放弃这次机会。 在他的盘算中,就算目标对手是一位丹劲大师,围杀成功的机率也非常之高,没什么好犹豫的。 考虑清楚的时帆暂时没发现什么破绽,当场招集严家的三位供奉,准备去与血狼佣兵团汇合。 …… 第311章 练功练成了黄脸婆 仅仅时隔一日,夜星宇再一次来到黎家的私人研究所。 到了庄园门口,出租车不让进,便由一位保安驾车,载着夜星宇把他送到了山体研究所的跟前。 到了这里,就连保安也不能陪同进入,他把夜星宇客客气气地放下之后,就掉头回去了。 接下来就跟上次一样,照例由扫描光线确认身份,随后撤消掉全息伪装投影,钢铁大门缓缓开启。 进入里面的宽敞通道,还需要步行几百米才能真正进入研究所内部,对于夜星宇来讲,这点距离不算什么,脚步稍微加快点,迅速就能走完。 第二道钢铁闸门开启,等着迎接他的人却不是上次的龚芹院士,而是一个年约三十出头的冷漠妇人,姿容不错,体态匀称,唯一有些美中不足就是肤色不好,呈现为病态的焦黄色,用“黄脸婆”这个词来形容,就非常贴切。 夜星宇曾经见过她一面,当日在西景山观雨台,她陪伴着黎薇来到比武现场,行动迅捷,走路无声,显然是一个功夫了得的内家高手。 “我叫端木琴,是黎家供奉,小薇是我师姐的女儿,也等同于我的女儿。” 黄脸婆端木琴自我介绍着,语气平淡,声音冷漠,像是没有感情的机器人。 “你好,我叫夜星宇,是黎薇的……嗯……合作者。” 夜星宇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说到与黎薇之间的关系时,稍稍犹豫了一下。 说是朋友,其实两人真不熟,仅仅见过两次而已,用合作者来形容,似乎更为恰当。 “跟我来吧!”端木琴微微点头,转身就走。 夜星宇跟在她后面,迅速穿过几大块工作区域,很快走进上次乘坐的升降电梯。 在电梯下行的过程中,端木琴突然对夜星宇说道:“你拿来的那种药,确实很不错!” 夜星宇还以为她说的是回力丹,可转念一想,自己只给了丹方,并没给实物,跟对方的说法不一致。 这样看来,端木琴所说的药,很可能是指美颜液。 果然,端木琴接着说道:“我因为修炼功法的原因,皮肤变得干枯焦黄,最近这几天尝试使用了美颜液,肤质得到了一些改善,让我很意外。” 夜星宇心中一动,开口道:“原来是峨嵋派的高手,失敬!” 端木琴大感惊奇,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来自峨嵋?” 夜星宇微微一笑,答道:“如果女子因为修炼功法而导致皮肤枯黄干燥,那么多半是因为峨嵋派的三阳太清气。” 端木琴听了这话,更加吃惊:“你居然还知道三阳太清气?” 夜星宇略一点头:“以前听说过。” 峨嵋是古武界的五大门派之一,与少林武当等齐名,但由于五大门派跟四大隐氏一样,得到真传的门人弟子,要么归隐山林,不在世俗界行走,要么就改头换面,不对外透露来历身份,也很少与人动武过招,所以峨嵋究竟有哪些神功绝学,外界说法不统一,大多数都是好事者胡编乱造的不实谣言。 有人说峨嵋的剑法高超,也有人说峨嵋的掌法了得,还有人说峨嵋的轻功身法最厉害,众说纷纭,褒贬不一,至今没有定论。 至于峨嵋派所修炼的内功心法具体是哪一种,就更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可现在,夜星宇一口道破峨嵋的镇派神功,足以令端木琴震惊不已。 所谓的内功心法,是指在开辟丹田之后,以精神意念或是肢体动作来引导体内的真气进行运转流动,从而达到强化锻练的目的,以此来获得实力提升。 如果没有跨进丹劲的门槛,得到了内功心法也无作用,因为根本无法修炼。 如果已经具备了真劲,却没有合适自己的内功心法,那么从丹劲到化劲的这一段路程将会走得艰难无比,全凭自己摸索和慢慢积累,事倍功半。 比如陈传声,他修炼的大力鹰爪功威力强大,算是外家极致,可没有配套的内家功法,一入丹劲就举步维艰,想要晋升化劲非常困难,除非他是像王春香那样的武道天才,还有一丝可能。 而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为什么牛逼,高手就像是雨后春笋一样不断涌现,就因为他们底蕴深厚,既有知识储备,又有教学经验,从入门到化劲都会有名师长辈进行指引和教导,修行之路畅通无比,只要不是太蠢或太懒,最起码也能混到暗劲的程度。 而现今流行的武馆、武道学院以及古武小家族,都是没有内功心法的,想迈入内家的门槛都很艰难。 至于那些传承够久的武林门派,底蕴不一,难下定论。 按照常理来讲,一般的小门派都只有外家武学,没有内家功法,原因说不准,可能是因为年久失传,也可能是这个门派从古至今都很弱势,没出现过杰出人物。 峨嵋作为古武界的五大门派之一,内功心法必然有,并且不止一种,其中威力最强、且被称为镇派神功的,就是三阳太清气。 但是这套功法更适合男子修炼,如果女的练了,大概率会造成阳气过盛,阴阳失衡,最显著的症状就是皮肤变得干枯焦黄,如患病一般。 美颜液具有调节人体内分泌的作用,的确对端木琴的肤质改善有良好的效果,但想要完全根治,却不容易,除非她立即停止修炼三阳太清气,否则最多只能恢复到正常人的肤色,想要美白细腻就很难了。 端木琴的性格应该比较寡言少语,就算有好奇心,也没有过多追问,只是跟夜星宇聊了这几句,等到电梯门一打开,她就闭了嘴,默默往前走。 这次的目的地不是九号研究室,而是二号研究室,门打开之后,夜星宇就看到了穿着一身舒适打扮,像是居家少女一样的黎薇。 然而,令夜星宇意外的是,在二号研究室里面还有另一个人,穿着银色光泽的紧身连体衣,低垂着头,一动不动地站着,翻起来的帽子扣在脑袋上,将脸遮住大半,五官完全处于帽檐阴影之下,看不清细节。 第312章 上等花鹿茸和百年野山参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从身姿体态来判断,这绝对是女人,并且是一个身材火爆的美女,前凸后翘,堪称完美。 夜星宇情不自禁地多瞄了几眼,在他的感知当中,竟然察觉不到对方的生命气息,如同一具雕塑。 这种情况他也曾经遇到过,比如东洋忍者就有相似的能力,能掩盖自己的行踪和气息。 另外,通过修炼某种玄妙的内功心法,也能让生命体征隐藏起来,比如枯木禅功、龟息大法、古印瑜伽等等,都能做到人如死物,呼吸心跳血液脉搏等等,全部停止。 现在就是不知道,这个神秘女人是靠着什么,使得自己的生命体征全部消失,让夜星宇有些好奇,不免略微关注了一下。 也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无意,黎薇根本不去介绍对方是谁,甚至都没有这个意愿,只是笑着对夜星宇挥手打了个招呼,就直接说道:“叫你过来是有两件事情,第一个是关于回力丹。” 夜星宇就猜到跟回力丹有关,并不意外,“嗯”了一声,耐心等着对方说下去。 黎薇摆正脸色,接着道:“丹方我已经彻底研究过了,要按照原本的配料来批量生产,根本做不到!” 夜星宇点点头:“确实如此,其中有两味药材相当难搞,并不具备量产的条件。” 他说的这两味药材,一种是上等花鹿茸,一种是百年野山参,在当今世界都可算是稀有级别,少量还算好弄,大量绝对难搞。 首先说鹿茸,是一种名贵的中药材,指的是雄鹿未骨化而带茸毛的幼角,主要是从梅花鹿和马鹿的头上采收。 而花鹿茸就来自于梅花鹿,又称之为黄毛茸;至于马鹿所产出的鹿茸就叫做马鹿茸,别名青毛茸。 在旧世界的华夏,由于捕捉猎杀过度,野生的梅花鹿数量已经极少,呈现为濒危状态,后来又经过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洗礼,导致这种生物几近灭绝,至少在天龙帝国境内难以寻觅。 想要大批量的采集花鹿茸,起码得先办个养殖场,找点梅花鹿来养个一百年,让它们繁衍壮大再说。 再说另一种稀有药材,百年野山参,主要出产于长白山脉,一般生长在海拔较高的原始森林中,对生长环境的要求十分严格,空气、土壤、温度、光照、水分等等,都必须达到规定的条件,否则很难存活。 野山参至少要十年起步才具备药用价值,年限越长,根茎越粗,使用效果就越好,而在回力丹的丹方上,对野山参的年限要求是在百年左右。 由于自然环境的变迁和人类的不断采挖,天然野山参变得越来越少,就跟梅花鹿一样,难以寻觅。 尤其是百年级别的野山参,拿着药锄进山挖一年,都不见得能找到一株,想要搞到大批数量,简直就跟做梦一样。 正因为有这两种稀有药材的存在,回力丹的批量生产就变得不现实,黎薇能说出那一番结论,也在夜星宇的意料当中。 不过,就跟美颜丹转变为美颜液一样,回力丹也可以进行丹方上的改动,以降低药效为代价,来提高出产数量。 在夜星宇的计划中,其实早就已经有了具体的改动方案,但他暂时没有说,就想看看黎薇能不能自己找到办法。 显然,这点问题还难不倒黎薇,且听她说道:“我用相关数据仔细测算过,如果用普通的马鹿茸来代替花鹿茸,再用人工种植的十年山参来代替百年野山参,同样也可以炼制出回力丹,不过药效方面会大幅下降,最多只有原本的三分之一。” 马鹿个头大,但是鹿角的药用质量较低,不如梅花鹿。 而人工种植的人参也远远比不上天然生长的野参,其中差距更远。 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只能采取这种下位替代的做法,这与夜星宇原本的计划方案不谋而合。 在经过实际的炼制对比过后,夜星宇发现,低配版的回力丹确实只能回力三成,与黎薇给出的答卷相当符合。 她果然没有让夜星宇失望,仅仅只用了一天的时间,没有做过实验,只是凭空计算,就得出了正确的结论。 对此,夜星宇很快给予了肯定:“你说得很对,药效降低是必然的,就算只有原本的三成,对于古武者来讲,也是必备的良药,你完全可以按照这个方案来进行。” 黎薇点点头:“也就只能这样了,我可造不出花鹿茸和野山参。” “那么炼制设备呢?有没有设计出来?” 夜星宇更关心这方面,因为回力丹的炼制过程要比美颜液复杂许多,就算替换了药材,也还是跟原来一样的炼制步骤。 “大哥,哪有这么快啊!你当我是神仙吗?”黎薇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我心中已经有了大概想法,感觉应该没有问题,不过我现在的工作有很多,暂时抽不出时间来搞这个,再怎么也得先把美颜液相关的配套设备全部弄好才行吧!” 夜星宇也只是随口一问,并不期望马上就有结果,听黎薇这样一说,便微微一笑:“那这个先不急,先搞美颜液相关的东西,回力丹等以后有空再说。” “那是当然,你要急也急不来,本小姐的工作计划已经排得满满的,你想插队也不行!”黎薇双手叉腰,鼻孔望天,有一种老气横秋的感觉。 她这个样子就让夜星宇想到了大姐头严小西,再由严小西想到了美熟女苏伊,不免怀念起那一夜,真是销魂啊! 不过他的美好回忆很快就被黎薇打断,只见她面容严肃地说道:“除了回力丹以外,还有另外一件事需要你的帮忙,你可不许拒绝!” “为什么不能拒绝?”夜星宇不敢马上答应,万一你制造出了巧克力味的大便,让我去品尝味道抒发感想,那我不可能照做吧? 黎薇皱着鼻子撅着小嘴,大声说道:“如果你不帮我,那我以后也不理你,看你怎么办!” 第313章 林善雅+黎薇=雅薇?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这话说得好严重,按照夜星宇的过往经验,她接下来要提出的要求,不是强人所难就是难上加难,这让夜星宇的心里面“咯噔”一下,似乎有种不好的预感。 忍住心头疑惑,脸上不动声色,夜星宇故作淡然地回应道:“有什么事先说来听听,能帮的话我当然会帮!” “其实很简单,不会让你为难。”黎薇反手指了指站在她身后的神秘女人,一本正经地说道,“你跟她对打就行了,打得越久就好。” “嗯?你是说……打架?”夜星宇迷茫了,这是什么奇怪要求? “没错,就是打架!”黎薇愉快地打了个响指,“简单吧?不为难吧?” “可……这位是?”夜星宇又朝那名女子瞄了一眼,此人从一开始就一动不动,低着头沉默不语,显得异常神秘。 黎薇叉着个腰,表情夸张地哈哈一笑:“让我来正式介绍一下,她是雅薇。” 说话的同时,她还将双只手向前伸出,摆出两个剪刀造型,显得既中二又傻逼:“她是我耗尽六年心血,研究制造出来的……超级无敌人工智能战斗型机器人!” 最后那一句,她将音量提高了好几级,情绪很高昂,让整间研究室里充满了回声。 “机……机……机器人?”夜星宇惊讶得合不拢嘴。 黎薇收回了夺命剪刀手,又打了个响指,得意洋洋地说道:“雅薇,来给你姐姐的老公打个招呼!” 一直低垂着脑袋的神秘人终于抬起了头,开口说道:“你好。” 冰冷的声音,孤高的语调,跟那谁谁谁一毛一样。 这还不算,那熟悉的脸蛋,那精致的五官,也跟那谁谁谁一毛一样。 夜星宇直接惊呆了,这特么不是林善雅吗? 再盯着仔细多看几眼,其实还是有一丢丢的细微差别,眼前的这个雅薇,看起来更像是稍稍年轻一点的林善雅。 “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开不开心?”黎薇笑嘻嘻地看着夜星宇,脸上摆出一副恶作剧得逞后的表情。 夜星宇一连在心中大吼了三句“卧槽”,才向黎薇大声问道:“你说这是机器人?” “对啊!”黎薇回答得很爽快。 “那为什么是我老婆的样子?”夜星宇继续追问。 “这是因为……林善雅很漂亮啊!”黎薇的表情很是理所当然,“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雅薇的外型就是以她的模样来复刻的。” 说完以后,她似乎认为不够准确,又补了一句:“我说的是……六年前的模样!” 刚过完生日的林善雅比夜星宇大了一岁,今年二十六,如果是六年前的话,那雅薇的形象就等于是二十岁的林善雅。 不过,“雅薇”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有点熟悉呢? 夜星宇脑子一转,便问道:“雅薇是你取的名字?莫非是……林善雅的雅,黎薇的薇?” “yes,看来你也不笨嘛!”黎薇又打了个响指,笑嘻嘻地说着,“这名字我想了好久!怎么样?满不满意?” ——简直无语,我老婆的样子被你拿来玩,名字也被你拿来玩,回头还问我满不满意,开不开心,我是该说一句谢谢老板,还是该骂一句妈卖批? 夜星宇摇摇头,感觉真是没天理,懒得再搭理黎薇,注意力全部放到机器人雅薇身上。 不得不说,真是太像了! 无论是容貌、身材、气质,甚至是刚才说话的声音,都跟林善雅非常相似,就跟完美复制的克隆体一样。 难怪夜星宇从她身上感受不到一丁点的生命气息,原来是个机器人。 在这个神奇的地下研究所里面,夜星宇见到过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机器人,但毫无疑问,眼前这个雅薇最像人类,也是最完美的一个,足以乱真。 至于其他的机器人,要么奇形怪状,要么只有一个大概的人形框架,一眼就能区分,而普通人根本无法看出雅薇是非人类。 夜星宇走上前去,近距离地盯着雅薇的脸看了很久。 而雅薇就那样安静地站着,像是服装店里面的橱窗模特,一动不动,只有眼皮子每隔几秒钟会眨一下。 至少凭肉眼观察,夜星宇找不出任何的破绽,脸上的皮肤,还有眼睛、睫毛、鼻子、嘴唇,都跟真人一模一样。 但是,以夜星宇的感知能力,还是能够确认,这确实不是真正的人类,而是冷冰冰的机械。 她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没有脉搏,没有体温,纹丝不动,绝对静止。 真正的人类肯定无法像她那样,就算对于古武者来说,也是一件相当不可思议的事情。 而最让夜星宇吃惊的是,他释放出来的无形神魂力,竟然无法渗透入雅薇的身体,仅仅只穿透了表层皮肤,就遭到了阻挡。 在那一层纤薄柔韧的仿真皮肤之下,是一种银白色的神秘金属,就是这种古怪的金属在阻碍神魂力的渗透。 这是前未所有之事,至少夜星宇活了几千年,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就算是密度再高的物质,以他的神魂力也能渗透至少十几厘米,而这种神奇的金属竟然达到了近似于完全阻隔的效果,渗透率还不足百分之零点零一。 黎薇站近了一些,对夜星宇解释道:“外面是高强度的仿真皮肤,厚度仅有三毫米,但是非常坚韧,锋利的刀子割不破,普通的子弹也射不穿,并且可以承受不超过三千度的高温火焰。” 夜星宇问道:“如果超过三千度会怎样?” “笨呐!当然是会熔化啊!”黎薇甩出一个白眼,满脸鄙视。 无意中问了一个傻逼问题的夜星宇立刻反应过来,轻咳一声作为掩饰,赶紧换了个问题:“里面又是什么呢?是天然金属还是某种合金?” 黎薇得意洋洋地答道:“是以一种超稀有的天然金属为主体,从而制造出来的超强度合金,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来研究,才得到满意的结果,暂时还没有对它命名。” 第314章 神奇的活性记忆金属 “这种金属有什么特点?”夜星宇继续追问。 “有很多,首先是它的分子结构非常稳定,论强度要超过石墨烯和碳纳米管,是钢铁的几百倍,柔韧性和延展性也非常强,是一种刚柔兼备的活性记忆金属,还具有防腐蚀和耐高温等特点。”黎薇的解释显得比较专业。 夜星宇很快抓住了重点:“你说的‘活性记忆’是什么意思?” “我先说活性吧!”黎薇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对夜星宇解释道,“活性是这种金属最显著的特点,你可以理解为,它是活的,不是死的!” “活的?”夜星宇直接听不懂了。 “对,我讲的‘活’,并非说它是生命体,而是具有活跃性和变化性。”黎薇继续解释着,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这种金属非常奇特,它的分子结构极其稳定,但外在表现的特性,却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变。” 夜星宇听得一脸懵逼,似懂非懂。 “唉——!”黎薇拍了拍脑门,一副很无奈的样子,感觉像是对牛弹琴一样。 “听懂了一点点。”夜星宇摸着自己的鼻子,尴尬地笑了笑。 在普通人眼里,他是天才,在天才的眼里,他又显得不够聪明。 毫无疑问,黎薇的iq指数肯定远在夜星宇之上,并且因为术业有专攻的原因,交流起来还是有那么一点点障碍。 黎薇想了想,突然说道:“你伸手摸摸她看,体会一下是什么感觉。” 这个“她”,自然是指雅薇。 夜星宇依言抬起了胳膊,没好意思去摸脸,只在雅薇的手臂上握了几下,竟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硬,而是有一种柔软的质感,跟正常人的肌肉硬度差不多,甚至因为里面没有骨头,还显得更柔韧一些。 “试出来了吧?”黎薇笑吟吟地看着,“这种物质虽是金属,但在正常情况下并不显得坚硬,而是呈现为既柔软又有韧性的特殊形态。” “软金属吗?”夜星宇收回了手,嘴上喃喃说着,他下意识地认为,应该没有这么简单。 “不完全对!”黎薇笑着摇头,“我刚才说过,它的表现特性是会改变的,既可以变得坚硬无比,又可以变得柔软如棉。” 世界上的物质千奇百怪,金属也是如此,比如强度最高的钛,硬度最高的铬,韧性最好的金,导电最好的银,重量最轻的锂,密度最大的锇,价值最贵的锎,熔点最低的汞…… 以夜星宇的见闻和阅历,再加上不断地学习和积累,他了解许许多多的金属,或是天然生成,或是人工制造,都有自身的独到特点,但能够在正常温度下具备软硬变化功能的,他还是第一次碰到,确实神奇。 并且,黎薇自己恐怕都不知道,这种金属还能够有效阻止神魂力的渗透和传导,对于精神力量的入侵有极好的防御作用。 “接下来再说记忆特性。”黎薇的声音继续在夜星宇的耳边响起,“所谓的记忆,就是能够恢复原状,无论是变软变硬,还是受到极大力量的破坏,它都能够恢复到最初的样子,也就是现在的模样。” “被破坏也能恢复?”夜星宇有些吃惊。 “那当然!”黎薇的回答很肯定。 这世上韧性足的东西有很多,比如橡皮筋、弹簧、海绵等等,在受到拉伸挤压变形之后仍会恢复原状,但前提是没有超过自身的承受极限,如果超过阈值范围,就会从根本上破坏物质结构,不可恢复。 黎薇向夜星宇解释道:“我说过,这种金属是有活性的,它能够自我融合,自我修复,自我还原,单从物质结构层面上,想要将其彻底破坏,几乎不太可能。” “那岂不就是无敌了?”夜星宇张口结舌,简直不敢相信,这不就跟自己一样,永生不灭? 夜星宇他自己是神魂不灭,而雅薇是身体不灭,都是无法被彻底杀死的绝世小强。 但显然,他高估了雅薇,但事实并非如此。 黎薇摇了摇头,否定了无敌的观点,开口答道:“金属物质具有活性,拥有物理记忆,可以无限复原,不会被彻底毁灭,但不代表雅薇不会死,她还有其它的弱点。” 夜星宇当即追问:“什么弱点?” 黎薇正要回答,站在旁边一直没说话的端木琴突然轻咳一声,以示提醒。 而黎薇不以为意:“说出来也没关系,我相信他!” 夜星宇差点热泪盈眶,心中默念道:感谢组织给予的信任,我将誓死保守秘密! 就听黎薇继续说道:“雅薇的要害是在大脑和心脏,只要这两处不出问题,她就不会有事,可以一直战斗下去!” “大脑和心脏?”夜星宇没听明白,机器人也有这玩意? “我这是比喻,并不是真正的大脑和心脏!”黎薇又以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瞄了夜星宇一眼,“在她的脑袋里面有着构造精密的智能芯片,能让她学习、思考、储存、判断、交流,相当于人类的大脑;而她的胸腔内部有着微型反应核心,能给她提供强大的动力和能量,相当于人类的心脏。” “哦,原来是这样!”夜星宇点点头,表示明白。 “如果脑袋里面的智能芯片出错,会导致系统死机;如果胸腔里面的反应核心受损,会失去动力供应。”黎薇补充了几句,将后果解释得清清楚楚,方便对方理解,“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一种,都会使雅薇停止行动,无法继续战斗。” “你说起战斗……”夜星宇被勾起了好奇心,饶有兴致地问道,“我想知道,她的战斗能力能达到什么程度?” “你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黎薇笑嘻嘻地说着,“我叫你来,就是让你跟她打!” “是为了测试吗?我是小白鼠?”夜星宇指着自己鼻子笑着问道。 “哎呀!你废话好多!”黎薇不耐烦挥挥手,“先打吧!别磨磨唧唧的!”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15章 化劲宗师也无法摧毁的机器人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就在这里打吗?”夜星宇看了看四周,发现这间研究室的摆设很少,宽敞而又空旷,如果只是两个人的交手,倒也足够了。 “没错,就在这里,赶紧的!”黎薇嘴上说着,迈开双腿一路小跑,很快溜到墙边角落,远离了夜星宇。 端木琴默默地站到黎薇身旁,有她随时保护,绝不可能出现误伤的情况。 就算没有黎薇的请求,夜星宇也想试一试这个人造机器人的实力,可是等他一看到雅薇那精致的面容,便觉得下不去手。 毕竟雅薇的那张脸不仅像极了他的现任老婆,同时也像极了他的第一任妻子,历经无数年月仍旧不能忘怀的那一位。 他要是向她动手,感觉就跟打老婆一样,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这个……”夜星宇纠结犹豫着,心里在打退堂鼓,“要是我不小心把她打坏了怎么办?你会不会要我赔?” “你能打得坏?你在开玩笑是吧?”黎薇不屑地翻着白眼,就连面无表情的端木琴也笑了起来。 “你放心吧!根据我的判断,除非是跨入先天之境的无上强者亲自出手,才有可能彻底摧毁雅薇,否则就算是化劲宗师使出全力,都不太可能将她打坏!”端木琴严肃认真地说着,不像是开玩笑。 “这么牛逼?”夜星宇瞪大了眼珠子,显然不太相信。 要知道,古武者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每一级之间的差距很可能都是好几倍。 比如初入门的明劲,自身力量已经符合专业拳击手的水平,但还是正常人类的范畴。 到了刚劲就要提升几倍,可以劈石断树,正常的体育锻练就难以达到了。 至于寸劲,主要强化的是爆发力,也就是相对力量,而在绝对力量方面的提升并不是很明显。 随着力量境界的提升,差距将会越来越大,从外家到内家,会有一个爆发式的增长,掌握暗劲就能在瞬间击出全身的力量,比起肢体的局部力量翻了好几倍。 在现代武术用语里面,又把暗劲称之为整劲,意思就是整合全身的劲道,于一瞬之间爆发,这需要全身心的高度协调才能做到,很不容易。 明劲、刚劲、寸劲,乃至于暗劲,其实都是依靠人体的肌肉骨骼所产生的力量,通过完整的易筋锻骨和洗髓换血,就可以达到巅峰极限。 要注意,从刚劲到寸劲,再从寸劲到暗劲,绝对力量的增长会越来越小,但相对力量的提升是越来越大,主要体现在爆发力上,大大有利于格斗对抗,如果都去举重的话,差距就没有那么夸张。 其实到了寸劲的层次,肌肉的绝对力量就差不多提升到了人体极致,这被称为外家之巅峰,除非基因变异,不然很难再有突破。 至此,武者就需要开发出更深层次的力量,也就是丹劲。 丹劲又被称为真劲,是由真气所发挥出来的力量,要理解真劲,就必须先理解真气。 真气也可称之为元气,是人体细胞内部蕴含的一种固有能量,普通人类察觉不到,也无法调动,就好比钱存在银行里被冻结了,取不出来,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户头上有这样一笔巨额存款。 武者到了外家巅峰,肌肉力量达到极致,再继续深入修炼,就是所谓的炼精化气,可令体内形成丹田这一隐形器官,并产生气感,进而开发出更深层次的真气力量。 说穿了,力量就是能量,它不仅仅来自于肌肉纤维,在人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内部,都蕴含着一定的能量,将这些隐藏的能量调动聚集起来,就形成了元气,也就是真气。 从理论上来讲,真气之力非常强大,远超肌肉纤维所带来的力量,所以拥有真气的丹劲武者,在力量层面上要远远超过暗劲武者,十倍以上都有可能,无论是绝对力量还是相对力量,都是如此。 开辟出丹田,就相当于人体内有了一个小型的核电站,动力十足,爆发猛烈,坚硬的钢板物质都顶不住丹劲武者的强攻。 而化劲,就是将真气修炼到极致,气贯全身,直至毛发,将身体的细胞潜能完全开发出来,被称为内家之巅峰,那就更为恐怖,可谓人形高达,无坚不摧。 夜星宇现在虽然只是暗劲层面,但他应用力量的技巧非常高明,如果全力施展开来,即可媲美丹劲,破坏力非常强大,一般的钢铁金属绝对承受不了,一拳就要砸飞一辆汽车。 化劲的破坏力又要比丹劲大了好几倍,别说是汽车了,几拳下去,几十吨重的陆战坦克都要被拆成废铁疙瘩。 所以在开打之前,夜星宇要把话先说清楚,免得打坏了别人制造出来的心肝宝贝,那可就不好扯皮了。 可端木琴却告诉他,这机器人就连化劲宗师的攻击都能抵御,这就有些不可思议了。 像是西盟近些年来出现的机甲战士,是专门为了对付古武者而制造出来的战争机器,采用的全是顶级的高强度合金,也只能勉强抵御暗劲高手的攻击,遇到丹劲就要被打爆,更别提化劲。 经端木琴这样一说,夜星宇虽然半信半疑,但也能预估到,雅薇的防御能力绝对逆天变态,自己完全可以放开手脚与其一战。 “真打不坏?”夜星宇不太放心,再次开口确认一下。 “能打坏我管你叫爹!”黎薇脱口而出,根本不带犹豫。 “那行吧!我就来跟她过两招!” 夜星宇记起黎薇先前说过的话,心想只要不攻击到雅薇的头部和胸口,肯定没事。 说完以后,他往后退开几步,摆出一个较为标准的格斗架势,视线却朝着地面,尽量不去看雅薇那张真实无比的俏脸,免得自己不忍心出手。 黎薇打了个响指,大声说道:“雅薇,给他点颜色瞧瞧,但注意别太用力,要是把他打坏了,你善雅姐姐可是会心疼的!” 收到指示的雅薇略一点头,双唇轻启发出声音:“知道了!” 第316章 三分之一的动力输出 话音刚落,雅薇便扬起拳头朝着夜星宇冲过来,速度很快,比起绝大多数的暗劲高手还要快。 她的外形完美复刻了二十岁的林善雅,个头虽然不算高,但是在强大爆发力的加速下,一步就能跨出三米多的距离,瞬间就来到夜星宇的身前,紧接着挥拳击出。 夜星宇有意测试对方的力量,便不避让,同样也是一拳迎上。 拳拳相对,毫无花哨,完全是纯粹力量的正面硬撼,就像是两个铁球猛然撞到了一起,发出沉闷的声响。 一股巨力随着拳面传递过来,夜星宇站立不稳,身子往后足足退了三步,手臂酥麻,暂时脱力。 反观雅薇,稳立如山,纹丝不动,竟然在力量比拼中占据了绝对优势。 这个结果足以令夜星宇大吃一惊,他刚才那一拳虽然未尽全力,但也用出了超过七成的力量,再加上高超的运劲技巧,所爆发出来的威力几乎能够媲美丹劲,没想到轻易就被雅薇击退,这就有些离谱。 “再来!”夜星宇大喝一声,主动出击,换了另一只手,仍然是朴实无华的一拳。 雅薇跨前一步,甩手挥出,同样也是一拳。 两人再次正面硬撼,发出更为巨大的响声,这已经不像是铁球撞击,而像是高速行驶的两车相撞,轰隆震响,就连地面似乎都微微颤抖了一下。 这是夜星宇重生以来第一次尽情地展现自己的肉身力量,绝对达到了丹劲的水准,就算跟陈传声的鹰爪正面硬撼,都不见得会吃亏。 可是,这样的力量使出去,得到的结果竟然是平分秋色。 夜星宇再次被击退三步,而雅薇同样也往后退了三步,距离相等,谁也不占便宜。 ——不!严格说来,还是夜星宇更吃亏一些! 因为他的两条胳膊都发麻了,再出拳的话,威力就要打上一点折扣,最起码需要几秒钟乃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全恢复。 毕竟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使力的同时,也在受力。 而雅薇是金属之躯,没有痛感神经,承受的力量只要不超过极限阈值,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可以说是丝毫无损。 “我靠,还真硬啊!”夜星宇甩了甩酸麻的手臂,心中一万个大写的佩服。 光是这两拳,仅以威力来讲,雅薇的实力就已经超出了他的预估。 他原本以为,黎薇造出来的这个机器人,是跟西盟的机甲战士差不多水准的东西,却没想到完全不是一回事。 他还是罗修的时候,曾只身前往西方刺杀教皇,就见识过机甲战士的实力。 普通的机甲战士也就跟天龙特警差不多,刚劲级别的战斗力,厉害一点的就是寸劲层次,而最顶级的大概达到了暗劲的标准。 虽然过了好几年,科技一直在进步,但以夜星宇的估计,机甲战士想要匹敌丹劲古武者,怕是非常困难,没有个几十年的技术积累,根本做不到。 所以,他对雅薇的实力预估,是以最强机甲战士的标准作为参考,大概是暗劲的最顶级。 第317章 血肉之躯 VS 金属之躯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面对这样恐怖的战斗机器,换个人来可能早就躺了,别说是暗劲,就连丹劲也顶不住。 仅以三分之一动力输出的雅薇,确实已经达到了丹劲古武者的水平,在某些方面还要更强。 好在,夜星宇在武道方面的认知和造诣堪称天下第一人,以弱胜强的经典战斗都不知道打过多少次,就算雅薇能够使出无数种杀人武技,在他眼里也有许多破绽可以针对,倒也不会被逼得无法还手。 两人闪电交手,力量凶猛,短短几分钟下来,已经斗了上百招。 光以招式而论,夜星宇完胜,雅薇的身体至少被他击中十次以上,而他自己从未被打中一下。 但是,他的拳头打在雅薇身上,根本无法造成有效破坏,雅薇挨了十几下,丝毫无损,战斗力依旧保持在最佳状态。 活性记忆金属果然不是吹出来的,本身强度就很夸张,还自带软硬变化功能,有时候比磐石还坚硬,打上去震得手痛,有时候比海棉还柔软,打上去虚不受力,光是这个特性,就已经让夜星宇很不适应。 所以,明面上是夜星宇占尽优势,实际上他根本无可奈何。 并且,他还知道,继续斗下去的话,自己肯定要输。 因为他是血肉之躯,巅峰状态保持不了多久,而雅薇是金属之躯,不会感到疲惫劳累,估计能连续战斗几个小时不成问题。 想要赢,必须要动用神魂之力,可夜星宇仔细想了想,似乎用处不大。 一方面,这种神奇的活性金属能有效阻止神魂力的入侵,并不能直接渗透进身体内部,去毁坏对方的智能芯片或动力核心。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能够办到,夜星宇也不能这样干,鬼知道这两件高科技玩意有多值钱,万一给弄坏了,黎薇恐怕要找他拼命。 另一方面,机器人是非生命体,不存在精神意志,那些针对人之神魂来施展的神通秘术就对她毫无作用。 神魂之力毕竟是无形的精神力量,虽能干涉物质,却非它的强项,最擅长的还是在于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控制,对着非生命体去施展,作用相当有限。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夜星宇只能以神魂之力来加持肉身之力,强化攻击威能,可最多也只能提升到化劲层次,依然不足以打败雅薇。 仔细一盘算,夜星宇竟然悲催地发现,自己真就拿雅薇毫无办法,恰好就被她完美克制。 想我堂堂武神,叱咤风云,纵横天下,居然要败给一个没有生命灵魂的机器人?这特么是开的什么玩笑? 当然,夜星宇不久前才重生,距离巅峰实力还差得很远,此时的他,还配不上“武神”这个称号。 不过,正常来说,即使是他刚重生不久,若使出全部的手段,也能抗衡化劲宗师,只是不如先天而已,没想到这次居然翻船了,被一个机器人搞到无可奈何。 比起其他的古武者,更懂得合理运用力量的夜星宇能有效减轻自身的体能消耗,打起持久战来得心应手,但他还没有练出真气来,肉身力量的消耗依旧十分迅猛,高强度的战斗也不能超过十分钟,过了这个时间就要力不从心。 如果是关乎生死的战斗,在打不过的前提下,此时的夜星宇早就想办法开溜了,但这只是一场测试,并没有生命危险,他也就继续跟雅薇交手下去。 很快又过了一百多招,总计接近三百招,夜星宇的体能消耗开始超过极限,状态急速下滑。 “停停停——!”夜星宇收手撤招,退开了七八米,再打下去就是自找苦吃,相当累人。 雅薇收到的指令不是击杀,没必要穷追猛打,并且她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行为模式,能判断出夜星宇不是敌人,听到对方喊停,便果然停下动作,恢复到原本的标准站立姿态。 此时的雅薇露出了一头简洁利落的黑色短发,偏向于中性,比起林善雅多了几分英气,少了几分柔美,也不知道是为了便于战斗才设计成这种发型,还是因为二十岁的林善雅就是这个样子。 本来说好的不打头不打脸,可夜星宇打着打着就忘了,反倒想试试雅薇头部要害的防御能力,便一掌击在雅薇的额头上,结果只把帽子给掀飞,让整个脑袋露了出来。 最后得到的结论是:头很硬,比身体还硬,想要破防,没门! 比起雅薇的身体防御力,金钟罩和铁布衫都是小儿科了,化劲宗师的护身罡气也比不上,如果能将这三重防御全部叠起来,再加上一个古印瑜伽,那就差不多很接近了。 反正这是一块硬骨头,夜星宇他啃不动,除非他突破一重境界,从暗劲升级到丹劲,兴许还有一线希望。 夜星宇伸手在脸上抹了一把汗,好久都没这么劳累了,高强度战斗接近十分钟,快把他给榨干。 如果再打下去,恐怕不超过三分钟,他就要败下阵来,就算雅薇的招式精妙不如他,也一定是这种结果。 因为武者的体能一旦开始下滑,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又或者是灵巧与反应,所有的基础属性都在急速下跌,最终会导致脱力,严重一点甚至会昏迷。 所以才说,回力丹对于古武者的作用要比美颜液大得多,在关键时刻,那是可以救命的东西。 脸和命,哪个更重要? 显然是后者! 如果连命都丢了,再美又有什么用?死得好看一点吗? 气喘吁吁的夜星宇只用了几秒钟就平稳了呼吸,古武者的恢复能力还是很强的,只要脱离交战状态,疲劳感就会迅速减轻。 他侧头看向黎薇,开口说道:“我终于知道你打的是什么鬼主意了!” “啊?这么容易就被看出来了吗?”黎薇可没想到,夜星宇竟然能自己看破玄机。 “废话!这么明显我还看不出来,当我是猪吗?”虽然在嘴上说得很不客气,夜星宇却对着黎薇竖起了大拇指,眼眸中满是赞叹,“你确实牛!不仅自己是天才,造出来的机器人也是天才!” 第318章 能在战斗中偷师学艺的雅薇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夜星宇确实是看出来了,黎薇把自己叫来与雅薇交手,并不只是做个简单的测试,而是为了让雅薇偷学武技。 ——没错!智能机器人雅薇,竟然能在与人交手的过程中模仿学习,偷师窃艺! 她的学习能力,比起王春香还要恐怖,能达到过目不忘、看过就会的程度。 但凡夜星宇使过的招式,她看一遍就能学会,还能立刻掌握,在恰当的时机用出来对付夜星宇,而夜星宇用另一招破解反制,那么这后续的一招也同样要被她学会。 牛不牛逼?离不离谱?扯不扯蛋?夸不夸张? 【送红包】阅读福利来啦!你有最高888现金红包待抽取!关注weixin公众号【书友大本营】抽红包! 反正夜星宇是无话可说了,如果能跟雅薇打上一整天,恐怕他所知道的所有武学招式,通通都要被雅薇复制过去。 黎薇把夜星宇叫过来的真实目的,就是想让雅薇窃取和吸收他的武学精华,把他掏空榨干。 一般的古武者擅长的武学招式相当有限,毕竟贪多嚼不烂,学得多没用,用得好才能克敌制胜,真正斗起来,练会千招不如练熟一式,别看只是短短几分钟的交手,至少要交出大半的老底。 这样一来,黎薇的目的就达到了,如果夜星宇没有察觉,隔个几天再把他骗过来“测试”一遍,差不多就能让雅薇学全了。 无奈夜星宇在武道方面的观察力相当仔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被雅薇偷师了,回过头来略一思考,就能猜出黎薇打的是什么算盘。 他对雅薇的兴趣非常浓厚,并没有即刻停手,反而以自己的方式来进行测试。 他发现,任何招式只有第一次展露的时候作用最大,如果被雅薇学到,下一次就很难起效,除非中途变招,那么又有出其不意的效果。 并且,如果雅薇发动某一招,被夜星宇巧妙破解,并抓住破绽进行反制,让她吃了亏,那么她下次再用这一招的时候,就会以别的方式弥补这一破绽,不会再吃同样的亏。 简单来讲,她就跟圣斗士一样,同样的招式对她使用第二次就没用了! 这让夜星宇无比惊叹,无论在哪方面,雅薇都在不断刷新他的认知。 要不是他所学庞杂,从古至今出现过的所有武学,他至少会个七七八八,巧手怪招层出不穷,恐怕真要在几分钟之内被雅薇榨干。 “我想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夜星宇不得不向黎薇发出询问。 就算是天赋绝顶的武道天才,都没法做到像开挂一样的复制学习,而雅薇仅仅是个机器人,没有人类的思想和智慧,又是怎么办到的? 黎薇得意洋洋地回答道:“其实很简单,只需要超完美的人工智能,再加上庞大无比的数据库,就可以让雅薇即时获取对手的各种数据,并通过高速演算来学习掌握。” 说来是很简单,一个高度集成的智能芯片,加上高效运行的主控程序,以及快速读写的数据储存,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能造出这些东西的,恐怕只有黎薇这样的顶级天才了。 夜星宇的心底有着一丝担忧,表情严肃地郑重问道:“像雅薇这样恐怖的战斗机器,如果被人夺走,篡改了内部程序,那她会不会反过来对付你?” 黎薇摆了摆手:“雅薇的记忆数据已经被我锁死,是不可能被人消除的,一旦有人试图篡改,她的智能主控芯片就会自我毁灭,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她就已经‘死’了,不会造成任何威胁。” 夜星宇又问道:“我看她似乎能够思考,还会说话,会不会不听指示,自行其事?” 黎薇摇了摇头:“这是不可能的,人工智能只是模拟人类的思维方式,并不会像生命体那样拥有独立的思维意识,也就是说,她只能听从吩咐,并不能自作主张。” 确实,如果能让冰冷机械拥有自我独立的生命意识,那黎薇就不是天才了,而是造物主。 夜星宇终于放下心来,接着又问道:“你是靠什么方法来控制她呢?” “这个解释起来有点复杂!”黎薇摸着下巴想了几秒,整理了一下思绪,才接着说道,“简单来讲,就是契约法则,或者叫做主仆关系,雅薇会无条件地服从主人的命令。” 这个不难理解,但夜星宇又有新的问题:“那么……她怎么分辨谁是主人呢?” “是靠基因鉴定!”黎薇比划了一个看不懂的手势,“雅薇的数据库里面存有主人的一切数据,包括声音、外貌、气味等等所有的特征,能够轻易辨别主人是谁,准确率高达百分之百。” “她的主人……就是你吧?”夜星宇算是明白了。 黎薇点了点头,但随后又摇了摇头:“主人的权限其实不只一个,我对雅薇设有三级控制权,可以有三个主人,最高一级掌握在我手里,如果有两个主人同时对她发布命令,并产生冲突,那她会优先听从级别较高的那一个。” ——什么?三个主人? 夜星宇一听到这个就心动了,立刻脱口而出:“能不能把我也设为主人?” “你想得美哟!我的东西凭什么给你啊?”黎薇毫不犹豫就拒绝了。 “凭你侵犯了我老婆的肖像权!”夜星宇振振有词,“你拿我老婆的脸和身体来造机器人,得到她的同意了吗?” 黎薇顿时说不出话来,她的确没有向林善雅说过有关雅薇的事情,所有的研究都是秘密进行,对方的身体数据也是通过隐蔽手段采集得到,这种行为的确是侵犯了他人隐私。 夜星宇得理不饶人,接着说道:“我老婆现在是长风制药的董事长,在社会上拥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如果因为这机器人的出现,而对她的名誉造成影响,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黎薇闷了两秒,才反驳道:“雅薇平时就待在研究所里,又不出去惹事,怎么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 “怎么不可能?堂堂大企业的董事长被你盗用了形象,那还了得?就是打起官司来,也是你理亏!” 第319章 耗费了黎家五分之一的财富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夜星宇一通歪理,直接把黎薇说哑巴了。 她聪明绝顶是不假,可长项不在斗嘴这方面,她既是科学天才又是豪门小姐,平时可没人敢跟她争辩,遇到胡搅蛮缠的夜星宇,确实有些措手不及。 “不管怎么说,你这是违法行为!”夜星宇继续揪住不放,义正辞严地展开教育,“我现在严重怀疑你有女同倾向,对我老婆图谋不轨,求之不得,辗转反侧,然后就按照她的模样,造了个实体娃娃出来yy……” “我去——!”黎薇捏紧了拳头,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吼道:“雅薇,给我揍他!” 静立一旁的雅薇收到命令后立刻展开行动,朝着夜星宇冲过来。 夜星宇赶紧往旁边闪开,大声叫道:“别乱来啊!有话好好说!” 他是真不愿意跟这铁疙瘩动手,打又打不动,斗下去可没他好果子吃。 黎薇虽然生气,还是保有理智的,生怕雅薇出手太重,把夜星宇给打伤了,便紧跟着出声叫停。 夜星宇也是相当憋屈,遇到化劲高手他都能跟对方斗一斗,不说一定能胜,最起码不会输。 谁知遇到了雅薇,还真是没辙,肉身力量被碾压,神魂力量也没多大用,续航能力更是被甩开了好几条街,就算他招式武技更强,可不破防有个卵用,全力一拳打上去,不是针灸就是刮痧,跟挠痒痒没区别,这还怎么斗? 拳头不行,就只能讲道理,夜星宇略微收敛了一点,好声好气地说道:“你这个机器人好歹是用了我老婆的造型,自然就该归我老婆所有,你不给我没关系,你得给她啊!你又不是不能造,另外再造一个出来,用你自己的造型不就完事了!” “你说得倒轻巧啊!”黎薇气呼呼地尝了夜星宇一个白眼,“你知不知道,我为了设计和制造雅薇,六年下来,已经用掉了我们黎家五分之一的财富!” “什么?五分之一?”夜星宇瞪大了眼。 黎家具体有多少财富,夜星宇不太清楚,但他知道,十大豪门里面混得最差的一个,也至少是千亿级别,并且是两千亿起。 而黎家的财富排名位列第三,还要超过五大家族,保守估计的话,也应该在五千亿以上。 可现在黎薇居然说,制造一个机器人就用掉了他们黎家五分之一的财富,那是多少?一千亿? 听完这话,人都傻了。 简直不可思议! 单单一个战斗型机器人,竟然比一艘排水量高达十万吨的核动力航空母舰还要昂贵,而后者的造价也不过数百亿而已。 这样看来,夜星宇开口索要雅薇的控制权,还真是狮子大开口的无理请求,就算黎薇肯点头,她背后的黎家也肯定不同意,哪有平白送人一千亿的道理? 夜星宇讪讪地笑了笑,他要是早知道雅薇的身价这么高,就不会开这个口了,现在想来确实是过份了一些。 “那么……咱们打个商量……”夜星宇小心翼翼地赔笑着,“主人权限我就不要了,你把雅薇借给我老婆用一阵子怎么样?” 黎薇用眼角瞥了他一眼,冷哼一声,并不作答。 夜星宇摆正脸色,郑重说道:“林善雅现在的情况你大概也有一定的了解,有人在暗中针对林家,而她现在接任了长风制药董事长,很可能会成为对方的下手目标,再加上美颜液即将推出市场,到时候必定会招来许多人眼馋,林善雅的安危就更加堪忧。” 微微一顿,他接着说道:“我只希望,你能让雅薇贴身保护林善雅,别让她受到伤害,她可是你的好朋友,你总不希望她遇到危险吧?” “那倒也是!”黎薇点点头,似乎已被说动。 夜星宇打蛇随棍上,趁机劝道:“既然你也同意,那么能不能给林善雅一个主人的权限?然后暂时让雅薇待在她的身边?” 黎薇白了他一眼:“这还用你说?林善雅已经拥有主人权限了,并且是中级权限!” “啊——?”夜星宇愣住了。 他开口索要雅薇的控制权,主要还是为了林善雅,毕竟以他和林善雅这种倒来不去的关系,又不是真正的夫妻,没办法做到寸步不离的贴身保护。 虽然他花费了一番手段,让林善雅成为了古武者,但也只能防备宵小,遇到真正的高手就不够看。 尤其是等到美颜液上市大卖以后,林善雅肯定要站到风口浪尖,不知道会招来多少魑魅魍魉和牛鬼蛇神,夜星宇还真是不放心。 但如果有一个忠心不二的超级机器人贴身保护,那就稳当多了,以雅薇目前表现出来的战斗力,遇到化劲级别的强者也不怕。 可最后没想到的是,他白费了半天口水,原来林善雅已经取得了中级控制权,敢情她自己都不知道吧? 想了一想,夜星宇还是觉得自己受委屈,没想到竟然被黎薇套路了,累死累活地白打工,武技招式被雅薇学去了不少,结果自己啥也没捞到,不甘心啊! 他觍着个脸,试探着说道:“下级控制权还留着吧?给我行不?” 黎薇双手叉腰,翘着嘴唇冷哼一声,分明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不行吗?我就过过瘾而已,等过几天你把控制权收回去就行了,至于这么小气吗?” 夜星宇在嘴里嘟哝着,他确实是对雅薇这样的人造“武学高手”充满了兴趣,讨个主人权限方便研究一下,倒也没想真把雅薇给骗到手。 在天龙帝国刚建立的时候,他就想过要推动武道的发展,将武道普及全球,让天下人都能靠着修炼武道来走上强者之路,只可惜在位仅仅三年就嗝屁了,壮志未酬身先死。 这次重生,遇到黎薇,他又想靠丹道来推动武道,哪晓得才刚刚有点头绪,依靠人工智能造就的超级高手就出现了,这便引起了夜星宇的浓厚兴趣。 他想知道,雅薇的出现,会对当今世界造成怎样的冲击和影响?未来之路到底又该如何走?是修炼武道强大自身?还是用科技手段来获取力量? 第320章 各门各派的武学招式我都会 只可惜,黎薇根本没被夜星宇说动。 分明是她煞费苦心制造出来的得意作品,凭什么要让夜星宇捡现成便宜? 另一方面,雅薇虽然是由黎薇一手设计和制造,但着实耗费了黎家太多的财富和资源,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已经不能算是黎薇个人的私有之物,她可不能凭着自己的喜好,想给谁就给谁,尤其是主人名额只剩下最后一个。 为了断绝夜星宇的痴心妄想,黎薇便直接说道:“我之前有说过,雅薇的记忆区块已经被锁死,就跟人的记忆一样,是不能随意改写的。也就是说,三级控制权限一旦确定,就不能更改,如果我把下级控制权交给你,以后都别想收回来了。” 夜星宇顿时明白了,雅薇的三级控制权竟然是永久制,一次授权,终生使用。 可他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关键,便问道:“如果她的三个主人全都死了,那会怎么样?” 机器人作为非生命体,理论上可以永久存在,但人的寿命会有尽头,最终逃不过一死,如果主人权限永久固定,无法更改,那么等到三个主人先后死去,雅薇会迎来怎样的后果呢? 黎薇之前肯定考虑过这个问题,不慌不忙地答道:“主人的确认是依靠基因数据来进行匹配,如果雅薇检测到我的死亡,就会将最高控制权转移给我的直系后代,因为我的子女必然拥有我的遗传因子,而后循环往复,一直传承下去。” 这种说法,类似于玄幻小说里面,以血脉传承来驱动家族秘宝,黎薇的子孙后代都有机会成为雅薇的继任主人。 黎薇又接着补充道:“至于次级权限,就没有这个待遇了,无法复制遗传,只限于本人使用。” “那么……还剩一个下级权限,你打算给谁呢?”夜星宇仍不死心地追问着,如果黎薇已经有了明确的人选,他估计也就只能作罢。 可黎薇竟然说:“暂时还没有合适人选,先空着吧!” 夜星宇便又起了心思,毛遂自荐道:“倒不如直接给我,我懂很多东西,能教会她许多招式,帮助她迅速成长,你把我叫来的目的,不就是想让她变得更强大吗?” 黎薇显然不吃这一套,傲娇地冷哼一声:“你能懂多少?能比琴姨懂得还多吗?她可是出身于名门大派,不是你这种野路子能够相比的!” 她口中的“琴姨”就是端木琴,堂堂峨嵋派高徒,虽然年纪不大,但修为实力已经跨入了丹劲的行列,资质上佳。 至于夜星宇,相信他的个人资料已经被许多有心人拿到,其中有很多疑点,但他确确实实不是出身于名门大派,而是名副其实的野路子。 什么叫做野路子?按照严格的说法,除去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以及一些较为有名的武林宗派,其他出身的古武者,通通都是野路子,包括武馆、武校、江湖帮派、地下世界、名声不显的古武家族、以及散修武者的授艺传道。 像是传声武馆,以及背后的鹰爪门,乃至“青衣”这样的杀手组织,都算是野路子,要被出身于名门大派的正统古武者瞧不起。 在隐氏门派的眼中,上述那些人其实都是立足于世俗界,追逐功名利禄,心灵染上尘埃,并不属于古武界,或是不完全属于古武界。 广义的古武界,自然包含了所有的古武者在内;而狭义的古武界,是指脱离尘世、潜心修炼、少与俗人为伍的武道世界。 武馆、武校、江湖门派、地下组织等等,这些都是以古武的名义行世俗之事,要被无数的因果和烦恼纠缠,并不能完全静下心来练武,再加上传承等级不高,学其中,得其下,出一个暗劲层次的内家高手都不容易,能练到丹劲就更难。 在狭义古武界之外,强者最多的地方除了政府和军队,就只有地下世界。比如“青衣”组织,强者如云,可都是依靠流血和死亡来淘汰弱者,竞争太过残酷,并不值得推崇。 只有那些名门大派,教导弟子的方法才是最科学最合理的,既安全,又高效。 用现代教育的话来讲,就是升学率极高,成绩普遍优秀。 在世俗界,无论是三十岁前练出暗劲,还是五十岁前达到丹劲,乃至八十岁前晋升化劲,都是极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但凡能达成一项,必是人中之杰,可称之为武道天才。 就拿夜星宇来讲,二十五岁的暗劲,在野路子里面已经能算是天才级别,再加上击败了季常先,因此而受到帝都豪商权贵的关注。 而对于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来讲,天才的衡量标准就要提高很多,二十岁前的暗劲,三十岁前的丹劲,五十岁前的化劲,以上三项满足其一,方可定义为天才,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只能算是上佳资质。 比如端木琴,看似三十出头,真实年纪却是四十几岁,虽然已经踏足丹劲,却离化劲遥遥无期,如果放在世俗界,绝对算是天才人物,可对于正统古武界来讲,又不算稀奇。 正因为这样,正统古武界历来瞧不起立身于世俗界的古武者,将其戏称为“野路子”。 黎薇跟端木琴相处的时间比较久,也受到对方感染,同样认为野路子不太行,比不上峨嵋这样的名门正派。 所以,当夜星宇自称是懂王的时候,立刻就招来了黎薇的嘲讽,并把端木琴推出来做对比。 按照常理来讲,名门大派的门人弟子所掌握的武道知识,绝对要比江湖野路子丰富得多,如果换一个人来,恐怕无法反驳。 但是夜星宇不一样,他既是武道的开创者,还有着数千年的经验积累,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加起来,也不见得比他更懂,岂是端木琴能比? 他拍着胸口笑着说道:“不是我吹,天下各门各派的武学招式我都会,你把雅薇交给我来教导,绝对是明智之举!”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21章 提前登场亮相的易筋洗髓丹 黎薇根本不信,端木琴更是不信,一个个看着夜星宇的眼神都不对劲。 要知道,天下的武林门派多如牛毛,公认的名门大派就有五个,即少林、武当、昆仑、峨嵋、崆峒,除此之外,还有点苍、青城、梅花、栖霞、崂山等几十个有名的小门派。 这些通通都属于是秘传门派,非正式弟子绝不授艺,并且不得师门允许,终生不能外传,否则就是欺师灭祖,要被清理门户。 像那种非秘传的民间门派就更多,比如太极、八卦、形意、八极、咏春、洪拳等等,每一种又有无数派系,既有联系,又是独立。 如此之多的门派,便造就了成千上万种各式各样的武学,就算真有绝世天才,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一天就能学会一种,可直到老死的那天,也不见得能够学完。 更何况,武林中的门户之见非常森严,道不传非人,法不传六耳,不可能敞开大门任你去学。 夜星宇敢说他懂得各门各派的武学招式,自然谁都不信,一听就是吹牛逼,还是张口就来、不打草稿的那种。 但夜星宇还真不是吹牛逼,到了他这种境界,天下各路武学,只看一眼,便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现学现卖都可以。 武学的关键核心是看内在理念,而不是外在表象,掌握了本质,就能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所以,最厉害的武学通通都是没有具体招式的,以无招胜有招,在有限中演化无限,比如达摩的心意拳,张三丰的太极功,以及夜星宇自己的通神拳,都是如此。 严格说来,天下之武学,夜星宇至少懂个七八成,至于他不了解的那些,要么层次太低,不入法眼,要么昙花一现,早已失传。 但现在说出来没人信,夜星宇也没办法,黎薇就当成个笑话来听,完全无动于衷。 而夜星宇又确实想要那个主人的权限,心念一转,有了计较,便对黎薇说道:“要不我们打个赌,我就以峨嵋派的武学与端木女士过招,假如我赢了,就把雅薇的下级控制权给我行吗?” “那你输了呢?”黎薇有点不耐烦,这家伙为什么还不死心呢? 夜星宇从身上摸出一个小小的白瓷玉瓶,举到面前说道:“这里面装着易筋洗髓丹,服下后就能让普通人拥有外家巅峰武者的身体素质,假如我输了,这丹药就是你的!” 黎薇不知道易筋洗髓丹是什么玩意,表情倒还正常,但是站在旁边的端木琴立刻就变了脸色。 她是出身于峨嵋的高徒,自然听过易筋洗髓丹的名字,那是一种失传多年的丹药,相当神奇,能让普通人在极短时间内完成易筋锻骨和洗髓换血,至少节省了十年苦功。 “你真有易筋洗髓丹?”向来比较沉稳的端木琴突然间变得很激动,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紧盯着夜星宇手上的小瓷瓶,像是要把瓶子给看穿一样。 夜星宇直接把瓷瓶递给端木琴:“你自己确认一下吧!” 端木琴半信半疑地接过来打开瓶塞,里面竟然不只一粒丹药,而是有两粒。 她小心翼翼地倒出一粒托在手心仔细观察,只见这药丸就跟玻璃弹珠差不多大,色泽润白,浑圆形状,表面光滑,气味淡雅。 丹道在古时候就很神秘,没有修炼出精神力的武者,往往都不擅长炼丹,但对于一些神奇的丹药,各大门派都有相关典籍详细记载。 在古代的江湖武林,易筋洗髓丹曾经风靡了很长一段时间,虽不多见,但是谁都知道有这种东西。 端木琴虽然没有亲眼见过易筋洗髓丹,却常听师门长辈们提及,她甚至专门查过资料,看过描述,跟眼前的丹药特征相当吻合。 她抬头看了一眼夜星宇,表情凝重地问道:“你怎么会有易筋洗髓丹?” “这是秘密,恕我无可奉告!”夜星宇丝毫不露半点口风,“但我可以保证,这丹药绝对是真的,我现在好歹是林家女婿,也算有点身份,不可能拿假货骗人!” 说这番话的时候,他表情镇定,自信淡然,并且带着一股严肃认真,不像是随口忽悠。 端木琴倒也信了个八九分,毕竟要行骗,也要挑对象,夜星宇拿着假丹药来骗黎薇根本得不偿失,把关系搞崩了对大家都没好处。 于是她就非常心动,转头看向黎薇,主动而认真地提议道:“答应他,这丹药对你很有用!” 黎薇作为一个科研工作者,又是千金大小姐,根本不需要亲自上场战斗,那是本末倒置,没有意义,黎家不缺古武者,黎薇也不缺人保护。 但是,如果黎薇能够成为古武者,身体素质得到大幅提升,无病无痛,自然寿命就能延长,活上百岁也不成问题。 像黎薇这样震惊世界的大发明家,每多活一年都是宝贵财富,更何况除了利益,还有感情,端木琴差不多把黎薇当成是自己的亲闺女一样,巴不得她能长命百岁。 所以,如果这是真正的易筋洗髓丹,端木琴势在必得,一定要为黎薇争取。 更何况,易筋洗髓丹本身的价值就很高,说是无价也不为过,因为有钱也买不到,要不然以黎家的惊天财富,花再大的代价也要为黎薇弄来一粒。 黎薇对练武没兴趣,也不怎么关注,暂时还不能完全明白这丹药的真正价值,但她看到端木琴的急切态度,就知道非同小可,于是马上答应,对夜星宇说道:“行吧!你的提议我接受了!” 夜星宇心中一喜,知道自己的愿望就要实现了,不出意外,雅薇的主人名额必定到手。 其实对于他来讲,要靠丹道来推动武道,易筋洗髓丹早晚要拿出来交给黎薇,只因为雅薇的出现,这个步骤就提前了。 反正早晚要给,不如抛出来作为诱饵,趁此机会捞到一个主人权限,非常划算。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22章 柳絮飞花掌和鱼龙步法 打铁要趁热,等久了就怕出什么幺蛾子,夜星宇立刻从身上摸出另一个丹药瓶子,里面装的是回力丹。 他倒出一粒含在嘴里,一股冰凉清爽的薄荷味道在口腔里弥漫开来,体能开始迅速恢复。 如果不嗑药的话,完全恢复体能至少需要个把小时,这还是因为古武者恢复能力强的原因,普通人可能需要好好地睡一觉,才能彻底恢复。 为了不耽搁时间,夜星宇就以回力丹来加速恢复,马上就可以动武。 端木琴把易筋洗髓丹交给黎薇拿着,然后走到房间正中央,准备着和夜星宇交手。 而雅薇则安静地走到黎薇身旁,她的人工智能非常强大,拥有着相对完善的沟通和思维能力,不需要事事听从主人的吩咐才会做出反应,在一般情况下,她都能像真正的人类一样,做出正确的行为。 刚战败的选手夜星宇再度上场,这次面对的不是凶猛无情的人形机器人雅薇,而是峨嵋派的丹劲高手端木琴,难度降低不少。 端木琴的表情显得很慎重,这不仅关乎到易筋洗髓丹和雅薇的控制权,还在于她对夜星宇实力的判断。 她在刚才认真看过夜星宇和雅薇的交手,以她的眼光和见识,能够轻易判断出这个年轻人的实力很强,明明只是暗劲的层次,却能打出丹劲的效果,简直就是超常发挥。 雅薇有多厉害,端木琴可能比谁都清楚,她与雅薇的交手测试至少超过十次以上,以她来看,自己不可能比夜星宇做得更好。 换句话说,端木琴认为夜星宇的实力绝对不在自己之下,甚至还要更强一线,如果没有“以峨嵋派的武学进行交手”这个前提,她根本没有把握,也不敢答应对方提出的赌约。 峨嵋虽是秘传门派,但存在了这么多年,就有不少武学流传出去,比如少林的七十二绝技,还有武当的镇派绝学太极拳,都在外界广为流传。 夜星宇说他会使峨嵋派的武学,端木琴相信,可要以峨嵋武学来击败峨嵋高手,那她就觉得不可能。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何况夜星宇还不是兔子,所以端木琴表现得很慎重,缓缓摆开架势,四指并拢伸直,拇指内扣,是掌法形态,双脚分开半米多,左后右前,膝盖微弯。 夜星宇看了一眼,心中了然,也跟对方一样,摆出相同的搏击架势,并在口中说道:“你先出招!” 端木琴也不跟他客气,脚下一蹬,飞身而上,一甩手就劈出两掌,仿佛轻飘飘地虚不受力。 这是峨嵋派的绝学柳絮飞花掌,轻灵逸动,掌出如风,虚实相生,变幻莫测,是一套相当高明的掌法武学。 夜星宇同样以柳絮飞花掌作为应对,双掌先后出击,连消带打,守中带攻。 倾刻间,两人战成一团,你来我往交手了数十招,不分上下。 峨嵋派作为千年大派,流传下来的武功绝学有不少,但是端木琴比较专心,只练会了三样,除了三阳太清气以外,就只有柳絮飞花掌和鱼龙步法。 三阳太清气是内家功法,引导真气,提升力量,也就是“武功”里面的“功”。 至于柳絮飞花掌和鱼龙步法,都是战斗技巧,属于“武”的范畴。 柳絮飞花掌的特点是轻柔灵动,声势不显,看似轻飘飘,没用多大力,但在接触的一瞬间,虚实转化,劲力迸发,足以催心裂肺,分金断石。 而鱼龙步法就只是单纯的身法类绝学,并没有下盘腿脚的攻击招式,主要用来移动和走位。 鱼的特点是灵活,适用于小范围挪动,龙的特点是翻腾,适用于长距离行进,两者结合起来,变幻莫测。 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时而像水里的鱼儿一样绕来绕去,无比灵活,时而像云端的神龙一样勇往直前,大步流星。 柳絮飞花掌和鱼龙步法配合起来相得益彰,都是主打轻巧灵动和虚实变化,出招的时候像是一阵风,但没有风声,变招的时候像是一朵云,虚无缥缈不可捉摸。 在宽敞的房间中,激战中的两人如同穿花蝴蝶一般,出手既轻且快,身法飘忽如风,手上使的招式,通通都是柳絮飞花掌,脚下走的路数,也全都是鱼龙步法。 夜星宇果然没有说大话,就以峨嵋武学对敌,并且跟端木琴用的招式套路一模一样,这就非常考验双方对这两套武学的理解和运用。 对于端木琴来讲,除了三阳太清气接触的年头比较短,是在进入丹劲之后才开始修炼,成就不算高,而柳絮飞花掌和鱼龙步法都是她的拿手绝学,从小就开始苦练,至今已有三十余年,可谓是熟得不能再熟。 而夜星宇呢?说实话,他并没有专门的花过大量心思去研究峨嵋派的武学,但武之一道,一法通则万法通,掌握了本质,就能举一反三。 尘世间的所有武技,不过是表现形式的不同,其原理都是相通的,抓住核心本质,就能披上任何一件外衣。 夜星宇的柳絮飞花掌和鱼龙步法其实都不太纯正,总有那么一点点“自己的东西”,但是在端木琴看来,就非常的精湛,无比的正宗,就跟苦练了几十年一样。 这就令端木琴惊诧不已,越打越心惊,越斗越服气。 但她不可能认输,也没有输,至少从目前局面上来讲,两人半斤八两,不相上下。 为了替黎薇赢得易筋洗髓丹,端木琴豁出了全身力气,出手一招比一招快,出力一次比一次猛,几乎是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全力爆发。 但是,无论她怎样努力,注定都赢不了这一局,比起打不死锤不烂的雅薇,她还差得太远。 端木琴的实力,说起来比起陈传声还要差了一截,只比赵成稍强一线,夜星宇想要赢她,三五招就差不多了。 但他不能这样不留情面啊,就只能故意放点水,跟端木琴斗个旗鼓相当,等到时机差不多了,再来个侥幸险胜,你好我好大家好。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23章 权限归我,丹药送你 这种态度,其实就叫低调,明明有很牛逼的实力,但我嘴上不说,也不露给你看。 就比如他跟林则智下棋,几下就能把对方杀个丢盔卸甲溃不成军,但那样多没意思,还让别人心里不舒服,不如适当留一手,有来有往,势均力敌,棋局才能变得有趣,也能讨得老丈人的欢心。 抱着这样的想法,夜星宇故意错过了无数机会,拖拖拉拉地跟端木琴斗了上百招,最后才抓住一个破绽,一掌拍到对方肩头,把端木琴击退了好几步。 夜星宇手上留了力,再加上端木琴是丹劲高手,体内有真气,只痛而不伤,但是从比试切磋的角度来讲,她已经输了。 名门大派的弟子都比较有气度,因为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影响到宗派的声誉,输了比武的端木琴虽然脸色难看,但仍然端端正正地抱拳行了一礼,口中说道:“技不如人,我认输!” 夜星宇还了一礼,同样庄重说道:“承让!” 旁边观战的黎薇直接就看傻眼了,她万万没想到,琴姨居然输了! 在她心目中,野路子的古武者怎么可能比得上名门大派出身的高手?所以她一直认为,端木琴要比夜星宇厉害,可没想到,最后取胜的却是夜星宇。 夜星宇对着黎薇挤眉眨眼,笑呵呵地来了一句:“说话算话啊!谁要赖皮谁是小狗!” 黎薇彻底没脾气,没好气地瞪了夜星宇一眼,张口嚷道:“行了行了!谁说我要耍赖皮啊?下级控制权给你就是!” 费了半天工夫,终于讨到了雅薇的最后一个控制权限,夜星宇喜不自胜,脸上笑开了花。 他虽然收藏有很多好东西,但都是古董玩意,像智能机器人这么先进的高科技,他还真没接触过,不免有种心痒难耐的感觉,这才费尽心思地想要弄一个主人名额。 黎薇果然说话算话,直接命令雅薇向夜星宇采集基因样本,大概花了不到一分钟,夜星宇便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这样就行了吗?”夜星宇乐滋滋地搓了搓手。 “都说可以了,骗你干嘛!”现在的黎薇可没什么好心情,说起话来气呼呼的。 夜星宇总得试验一下,便对雅薇命令道:“雅薇,扮个鬼脸来看看。” 雅薇只是眨了眨眼睛,似乎没什么反应。 黎薇满脸黑线,大声吼道:“你够了啊!雅薇是战斗型机器人,不是宠物洋娃娃,请你以后不要发布这些无聊的指令!” “啊?我还以为扮鬼脸很简单呢!原来不行啊!”夜星宇有点失望,感觉自己高估了雅薇。 他原本以为,雅薇在学习武技招式方面这么高效,肯定比人聪明,谁知道连扮个鬼脸都不会,还不如小黑猫呢! 一想到小黑猫,夜星宇就想到了赋灵神通,这是他最新得到的传承秘术,也是目前掌握的所有神魂秘术当中,等级最高的一种,作用是开启目标灵智,使之成为高等智慧生命。 赋灵神通有点特殊,说牛逼也牛逼,说鸡肋也鸡肋。 说它牛逼,是因为它的确神奇,人类从动物进化为高等智慧生命,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年,而赋灵神通只需要一瞬间,就能让阿猫阿狗拥有智慧,简直可以媲美造物主的能力了。 说它鸡肋,是因为不能增强自身的战斗能力,更不能帮助夜星宇抵抗天劫,就算能造出一堆喵星人和汪星人,也没什么屁用,难道让这些猫猫狗狗来跟人类争夺地球的霸主地位吗? 自从得到赋灵神通以后,夜星宇只在刚重生的时候尝试使用过一次,就是针对小黑猫,之后就再也没有施展。 按理来说,赋灵神通的目标对象应该是不具备智慧或智慧低下的生命体,比如各种动物,昆虫估计也可以,最起码要有个大脑,这是夜星宇的初步理解。 那么,如果目标对象是非生命体呢?比如雅薇这样的拥有一定人工智能的机器人,赋灵神通会不会对她产生什么效果? 夜星宇很好奇,准备找个机会试一试,但现在要稳住,千万别浪,不能让黎薇察觉到他要乱来,否则说不定会找他拼命。 黎薇把手中的白瓷小药瓶递还给夜星宇,气呼呼地说道:“还你!” 夜星宇却没有接,微微一笑,直接说道:“里面有两粒易筋洗髓丹,一粒送给你服用,另一粒给你做研究。” “啊——?”黎薇愣住了,端木琴也愣住了。 “啊什么啊!拿好就是了!”夜星宇挥了挥手,他本来就不准备把丹药收回,这玩意虽然珍贵,对他来说就不值一提。 “可以可以,那我就不客气了啊!”本来有些郁闷的黎薇马上喜笑颜开,怨气瞬间消散。 能让普通人成为古武者的丹药,想都不用想,必然是好东西,并且还是一次性入手两粒,一粒拿来吃,一粒用来做分析研究,正合了黎薇的心意。 这其实算是夜星宇对黎薇的补偿,他占了点小便宜,自然也不能让对方吃亏,两粒易筋洗髓丹换一个下级主人名额,对他来讲是相当划算的。 不仅如此,他还对黎薇说道:“稍后我会把易筋洗筋丹的丹方和炼制方法写下来,你有空的时候可以研究一下,但我劝你最好一步步来,不要心急,先把美颜液和回力丹弄好,再来攻克易筋洗髓丹,后者的难度要大很多。” 听到还有丹方,黎薇更加高兴,像是小鸡啄米一样连连点头:“行了行了,你就放心吧!我有分寸!” 随后,两人又聊了好一会,黎薇顺便向夜星宇请教了不少有关于炼丹方面的学问,而夜星宇几乎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同样,夜星宇也问了许多有关于雅薇的问题,甚至还谈到了西盟的机甲战士,以及现今流行的各种尖端科技。 端木琴一言不发地默默旁听,中途离开了一会,随后送来了餐食,但正在谈论的两个人都没有吃饭的兴致,只顾着畅快地探讨。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24章 有了核动力,还需要充电器? 不知不觉,两三个小时过去,话说得差不多,该聊的也都聊完了。 这边的事情差不多就这样结束,夜星宇本以为是过来商量回力丹的事情,没想到因为机器人雅薇的出现,关注的重点全都落在了她身上。 黎薇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把夜星宇骗过来就是想让雅薇从他身上偷师学艺,不想却被对方发现企图。 事件虽然曲折,结局却很美好,双方都有了意外的收获。 夜星宇拿到了雅薇的下级控制权,并可以将雅薇借走,让她去保护林善雅。 而黎薇得到了两粒易筋洗髓丹,以及相关资料,既可以使她成为古武者,又能让她深入研究丹道。 这就是所谓的双赢,大家都有赚,彼此都不亏,这样的合作才能长长久久。 当夜星宇带着雅薇笑呵呵地告别时,黎薇叫住了他,随后把一样东西塞到他手里。 “这是什么?”夜星宇看着手里的一捆电缆,脸上满是不解。 “雅薇的充电器!”黎薇淡淡答道。 “什么?充电器?”夜星宇张大了嘴,感到不可思议,“她不是有核反应动力心脏吗?还用得着这玩意?” “当然用得着!”黎薇一本正经地回答着,“核动力输出巨大,在战斗时才会使用,平时考虑到节能情况,就使用太阳能和电能。” “那……多久充一次?” “平时不需要充,但如果是连续的阴雨天,就最好插上充一下比较好。” “插哪里?” “插后面。” “插后面?” “对,就是插后面!” 夜星宇咽了咽口水,稳住情绪,艰难答道:“行!回头我插上试一试!” 黎薇倒没觉得不妥,还一本正经地叮嘱道:“插一个小时就够了!” “我……我尽量!” 夜星宇话一说完,就对着雅薇招呼一声,赶紧开溜,要是再聊下去,怕是要当场破功了。 端木琴把他们两个送出了研究所,很快就回到了黎薇身边,脸色有些沉重。 黎薇以为她是不赞成让雅薇被人带走,便劝说道:“林善雅跟我是好姐妹,让雅薇去保护她也是应该的,并且雅薇的最高控制权在我手上,我随时可以发布远程指令把她召回来。” “你误会了!”端木琴摇摇头,“我并不反对把雅薇派出去,相反,我很赞成这样做。” “啊?”黎薇没听懂,不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 “我认为,夜星宇这个人很不简单,你应该跟他密切接触,并打好关系!”端木琴认真解释着,语气相当凝重,“因为我怀疑……他跟华神通有一定的关系,很可能是华神通的传人!” “什么?”黎薇震惊了,大张着嘴,“你是说……开国武神?” “对!”端木琴重重一点头,“你还记得么?夜星宇曾经说过,他懂得天下间各门各派的武学招式,我原先以为他是吹牛,后来跟他交手,才发现……他可能说的是真的,他对柳絮飞花掌和鱼龙步法非常精通,并且在这之前,他还一口道破我修炼的是三阳太清气……” 黎薇默默听着,等到对方语音停顿,才紧张问道:“这跟武神大人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端木琴深吸了一口气,才郑重说道,“据我所知,在这世间,唯有一人能够精通天下武学,以彼之道,败敌无数,他就是咱们天龙帝国的开国皇帝,传奇英雄华神通!” 黎薇眼珠子转了转,紧接着打了个响指:“所以……你怀疑夜星宇跟他……” “很可能是师徒!”端木琴的语气咬得很重,说是“可能”,实则已有七八分肯定,况且她还有别的根据,“另外,华神通不仅武道通神,还擅长许多东西,包括炼丹在内,他也曾经拿出过已经失传多年的易筋洗髓丹。” “我晕……”黎薇听到端木琴的各种猜测理由,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在正史记载中,天龙帝国建国后第三年,开国皇帝华神通突然消失不见,并于御书房内留下亲笔诏书,传位于夏春秋,究其根本原因,无人得知。 而在江湖传闻里面,就对华神通的去向有颇多猜测,最靠谱的一种说法,就是华神通感悟天道自然,不愿被皇位束缚,于是留书传位,遁隐世间。 当然,除了这个说法,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甚至是骇人听闻的传言。 有人说,华神通练功激进,走火入魔,导致精神失常,成为废人,只能幽居于深宫之中足不出户。 又有人说,夏春秋图谋不轨,用阴谋手段害死了华神通,再假传诏书,自己继承帝位。 还有人说,华神通的修为达到了顶点,超越了先天境界,破碎虚空,白日飞升,已经踏足仙界,位列仙班。 更有人说,华神通其实是天外来客,在完成了拯救地球的任务之后,就通过时空虫洞返回自己的星球去了。 总之,关于华神通的结局,什么奇奇怪怪的说法都有,但最受众人认可的,就只有第一种:留书传位,遁隐世间。 但事实的真相却没有人知道,华神通是因为感应到天劫降临,便匆匆留书传位,随后抵抗天劫,最终失败,灰飞烟灭。 而世上的绝大部分人都以为华神通未死,只是不愿被俗事干扰,便放弃皇位专心求道,不知隐居在何处。 这样一来,华神通就有可能会收下一两个徒弟来继承衣钵,而端木琴通过各种证据和理由将夜星宇与华神通联系起来,倒也合情合理。 再加上,夜星宇的生平过往不是秘密,一经调查就能得出,实在是庸庸碌碌,平平无奇。 可他又于平淡之中突然崛起,不仅能截胡霍青书成为林家女婿,又展现出无比惊人的天赋和实力,这其中就有许多解释不清的疑点。 但如果,把夜星宇跟华神通牵扯到一起,定义为师徒关系,那所有的疑点都将成为最合理的解释。 所以,端木琴不仅不反对借走雅薇,还认为应该与夜星宇打好关系,因为在他的身后,很可能站着一位至强者,那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被尊为地表最强战力的传奇武神! ……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25章 代价小的神通就一定是鸡肋? 到了研究所外面,夜星宇深深吸了一口带着凛冽寒意的新鲜空气,望着白茫茫的大地和一片片落下的飞絮,他伸了个懒腰,口中呢喃道:“下雪了啊!真好!” 还记得以前住在昆仑山的时候,山上到处都是积雪,因为她很喜欢看雪,两人经常依偎在山巅,默默地欣赏着雪景,刹那即是永恒。 故人已逝,沧海桑田,丝丝情意,仍留心间。 夜星宇轻叹一声,收回思绪,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雅薇,开口道:“我们走吧!” 两人顺着道路,展开身法快速行进,地面上留下了两串脚印,一深一浅。 为了保证体力不透支,夜星宇并没有提升到全速,只用了一半的力气,相当于人类的慢跑,而奔行速度就跟在市区行驶的汽车相差不多。 很快就循着道路来到了庄园大门口,看守的警卫收到消息,开门放行,只是心里有些奇怪,那个穿着银色衣服、头上还罩着风帽的漂亮女人是谁?看起来很像林家大小姐啊!她今天有来过这里吗? 在这个研究所,乃至整个黎家,雅薇的开发和制造都是绝密,并不被人知晓,只有极少数的几个人知道她的存在,这些普通警卫感到惊奇也在情理之中。 夜星宇并没有解释的必要,只是笑着挥手打个招呼告别,就带着雅薇飘然而去,穿行在风雪之中。 来的时候是坐出租车,回去的时候就有些麻烦,大半段路都要靠两条腿。 一方面是因为这里地处偏僻,离市区很远,的士公交地铁通通都没有。 另一方面,现在已是深夜,想要网上叫车也不容易,万一来了接不到人,那不就亏大了?向鬼喊冤? 反正夜星宇已经很久没看到雪,甚是怀念,倒不如趁着这机会漫步雪中,就当是踏青游玩一般。 可没走出多远,夜星宇忽然想到什么,回头问道:“电量还有多少?不会跑着跑着就没电了吧?” 雅薇冷冰冰地答道:“电量充足,没有问题。” 这样一说,夜星宇就放心了,但另外还有一件事,就是想试试赋灵神通对非生命体有没有效果。 于是,他停下脚步,转过身来面对着雅薇,凝聚起自身的神魂力量,以食指勾动,凭空画符。 只用了短短三秒钟,巴掌大小的赋灵神纹便出现在两人之间,离地悬浮,高度齐肩,闪耀着诡异的血色光芒。 雅薇目不转睛地盯着赋灵神纹,以她目前的知识储备,还无法理解眼前的东西。 夜星宇伸指轻弹,赋灵神纹便化作一道流光,钻入雅薇的眉心隐匿不见。 第二次施展这个神通,夜星宇还是对其一知半解,因为记忆传承对于神通秘术的描述往往不够直白,很多地方比较隐晦,要靠自己去摸索理解。 就比如这个赋灵神通,介绍里面只有一句话:升三魂,壮七魄,赋生灵,开智慧。 大概意思是解释清楚了,但是没有详细具体的描述,不像现在的产品说明书,包括型号、结构、规格、性能、专利、技术、保养、故障、检修、使用环境、注意事项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列得清清楚楚,写得明明白白。 所以,夜星宇只晓得它能开启生物灵智,令其拥有像人一样的高等智慧,但是否对非生命体有效,无法得知。 被施展了赋灵神通的雅薇只是眼睛眨了两下,并没有其他反应,脸上仍然是冷冰冰的不具备任何表情。 “没效果吗?”夜星宇皱了皱眉头,嘴里轻声地嘟哝着,内心有些失望,但他还不死心,对着雅薇问了一句,“你有没有什么感觉?” 雅薇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唉~~,果然鸡肋啊!”夜星宇轻叹一声,死心放弃,并对着雅薇招了招手,“走吧!” 话说完,他就迈步向前,懒得再去纠结。 想想也在意料之中,赋灵神通消耗的神魂力并不多,不可能厉害到哪里去。 通常来讲,越逆天的神通,代价就越大,比如他现在所掌握的神通有几十种,而最逆天的一种名为复生,只要人死不超过七日,尸体还在,便可使他人还魂重生。 至于代价也很夸张,会立刻引来天劫将他毁灭。 对于夜星宇来说,最大的敌人就是天劫,前几重还比较好应付,越到后面越是离谱,一个不慎,就要灰飞烟灭。 也就是说,一旦夜星宇施展复生神通,那他救人的代价,就是代替别人去死。 复生神通所引来的天劫往往是加强体验版,比正常的天劫还要凶猛,多半扛不住。 反过来,代价越小的神通,作用也相对较小,绝大部分的神通秘术都遵循着这个规律。 而赋灵神通的代价就很小,对夜星宇自身完全无害,耗费的神魂力也不多,鸡肋也在意料之中。 然而,他并没有察觉到,跟在他身后的雅薇竟然嘴角弯起,微微一笑,眼眸之中也多了一缕难以言喻的灵动色彩。 这对于没有感情的机器人来讲,可谓相当诡异,要是黎薇看到了这一幕,恐怕就会产生怀疑,说不定要把雅薇拆开来仔细研究,弄清楚她是哪里出了故障。 两人一前一后,朝着市区方向快速行进,走了没多久就到了荒野之中,除了一条延伸向远方的公路,两侧都看不到任何的建筑。 在这种偏远的地方没有路灯,只能靠着幽暗的月光来看清路面,可是对于他们两个来讲,这都不算问题。 雅薇是机器人,视觉能力远比人眼强大,夜视是必须具备的功能,就算是在漆黑无光的深渊山洞里,也不影响她观察视物。 而夜星宇本身是古武者,视力也比普通人好得多,更何况他把神魂力散布开来,就跟脑子里开了实体三维地图一样,有没有光亮根本没区别。 但这里离林家实在太远,以他们两人的行进速度,至少要三个小时以上才能抵达,好在雅薇是机器人,不会喊累,只要夜星宇ok,她肯定也ok。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26章 敌军还有十秒到达战场 走着走着,夜星宇突然停下脚步,不再前进。 这里已经距离黎家研究所比较远,在他的神魂探察中,前方出现了一些本不该有的东西,稍稍一想,就大概猜到是什么情况。 “这些家伙,又来了啊!”夜星宇没好气地发着牢骚,随后将手里拿着的充电线缆递给雅薇,并对她吩咐道,“你就站在这里别动啊,我待会叫你,你再过来。” 雅薇竟然也发现了什么,出声提醒道:“注意,有危险!我侦测到前方有大批的武装分子,建议不要靠近!” “嗯?你居然还有这种能力?”夜星宇感到很惊讶,没想到雅薇除了超强的战斗力以外,还具备优秀的侦测手段。 雅薇解释道:“红外夜视加上热能感知,能够轻松做到。” 夜星宇点点头,认真叮嘱道:“待着别动,让我来解决,不到必要,你千万不要出手!” 他不想过早亮出雅薇这张王牌,能自己解决就尽量自己动手,更何况这些人本就是来找他的麻烦,不出意料,应该是枪神威廉的后续情节。 夜星宇没有猜错,在前方埋伏待命的那些人正是冲着他而来,是时帆特意为夜星宇精心准备的杀局。 这个位置正好是渺无人烟的荒山野岭,又是夜星宇回程的必经之地,并且隔着黎家的研究所大段距离,就算是开枪,声音也传不到那么远,不必担心会被研究所的警卫力量发现。 此时正值深夜,野外没有灯火,又下着茫茫大雪,能见度很低,正是杀人埋尸的好天气。 天时地利,一应俱全,就连一向慎重的时帆都觉得,这是一个绝妙的出手机会,剩下的,就看人为。 当夜星宇发现他们的时候,他们也凭着高科技的望远设备发现了夜星宇,只是夜星宇突然停下,止步不前,让他们搞不清楚哪里出了问题。 并且,夜星宇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人,从身姿体型来看,是个女人,但因为她低着头戴着帽,看不清脸,时帆并不知道此人是谁。 “难道是端木琴?”时帆立刻就想到了这位黎家供奉。 黎家的科研力量很厉害,武力方面却不算强,内家境界的供奉仅仅只有三位,而另两位都是男性,只有端木琴是女子。 “要真是端木琴的话,那就麻烦了!”时帆的眉头深深皱起。 端木琴并没有对外展露过身手,但是她的资料已经被严家得知,出身于峨嵋,实力肯定不差,有可能达到丹劲层次。 更重要的是,如果端木琴在场,他们还敢动手的话,很可能会把黎家扯进来,就算把端木琴一举做掉,毁尸灭迹,但谁又能保证秘密不外泄? 黎家所拥有的各种高科技手段是难以想象的,时帆不敢冒这个险。 可难道,就这样算了? 时帆也不甘心。 劳师动众地一番布置,且抱着必杀之心,结果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开?严少泽知道后会不会再次发飙? 时帆很纠结,举棋不定。 就在他犹豫的时候,远在几百米开外的雅薇突然抬起了头,往这边瞥了一眼,正在用夜视望远镜观察的时帆顿时看清了那张脸,脱口轻呼道:“不是端木琴,是林善雅!” 虽然他搞不懂林善雅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但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些细节,他需要马上做出决定,究竟要不要动手,因为夜星宇已经独自一个人朝着这边走过来,速度并不慢。 一个黑黑瘦瘦、个子矮小的中年男人靠了过来,用着半生不熟的华夏语冷冷说道:“目标已经出现,可以行动了!” 此人是血狼佣兵团的首领,代号就叫做血狼,他还有两个拜把子兄弟,分别叫做暴狼和影狼,都已经做好了出手准备,这三个人都是内家高手。 除此以外,血狼佣兵团还有三十多人,其人有好几个外家古武者,修为虽然不高,但也比普通军人要厉害。 严家这边只来了两位供奉,夺命刀赵拓和金刚指李宏声,前者是丹劲,后者是暗劲,曾被夜星宇击败的季常先拒绝了时帆的要求,没有到场。 一共有五位内家高手,一个丹劲,四个暗劲,还有三十多个全副武装的丛林雇佣兵,杀一个武林新秀,绝对足够了。 时帆放下了手中的夜视望眼镜,向着三位佣兵首领和两位严家供奉逐一望去,最后重重一点头,沉声道:“按照原定计划,动手吧!” 血狼咧嘴一笑,用手捂在嘴边,发出像狼嚎一样的叫声,这是他用自己的方式,通知手下开始行动。 随后,他带着暴狼和影狼,像是幽灵一样消失在夜色中。 一阵寒风吹来,裹挟着白花花的雪片,沾在时帆的眼镜玻璃上,视物不清。 时帆取下眼镜,吹掉镜片上的雪花,等他再把眼镜戴上时,赵拓和李宏声也不见了。 五大高手,尽皆出手,誓取夜星宇之性命。 风雪夜,便是杀人夜,葬尸于荒山,红血染白雪。 …… 夜星宇将双手插在衣兜里,潇洒从容地走在雪地中,似慢实快。 没多久,他就已经踏入了包围网的中心,便停了下来,稳立如山,低头看着脚下的积雪,像是在沉思。 一共有三十二个武装分子,个个手持枪械,正在以他为中心缓缓聚拢。 另有五个高手,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包抄接近,个个身手不凡,来势汹汹。 而在最远处,还站着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看起来文质彬彬,似乎是行动的主使者。 所有人的一举一动,其实都已经被夜星宇知道得清清楚楚,如天眼悬空,无有遗漏。 敌军还有十秒到达战场,这时候该做点什么呢? 夜星宇笑了一笑,从身上摸出一粒回力丹含进嘴里,随时做好大开杀戒的准备。 像这种情况,就没有仁慈的必要,连枪都拿出来几十把,摆明了是想取走他的性命。 那就看看,谁是猎人,谁是猎物,收割生命的镰刀,究竟握在谁的手上!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27章 一个技能清掉全部小兵 五位高手,分成左中右三路向着夜星宇急速靠近。 当先而来的,是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冷酷男人,看样子不过三十几岁,但眼神中尽是沧桑和冷漠,显然真实年纪不止如此。 他的身法速度最快,如同一阵风,并且没有隐藏身形,就正对着夜星宇飘然而来,彰显着无比强烈的信心和勇气。 此人名叫赵拓,外号“夺命刀”,在严家四大供奉里面位列第二,修为实力已达丹劲境界,比起季常先要厉害得多。 在赵拓的左边隔了十几米远还有另一个人,高瘦身材,面容平凡,穿着打扮也很普通,怎么看都是平平无奇。 他也没有掩藏行迹,向着夜星宇直冲过来,步子迈得很大,一步就是三四米,但速度比起赵拓要慢了一截。 这是李宏声,外号“金刚指”,同样是严家供奉,实力与季常先不相伯仲,在帝都“四声”之中,排在第三位。 右路看似一个人,其实却是两个,在一个高大魁梧的壮汉身后,还紧跟着一个瘦小的男人,他俩便是时帆找来的外援,暴狼和血狼。 暴狼的脚步声最重,踏在地面上咚咚作响,如同重锤落地,泥土和雪花被他双脚掀起,向两边翻飞,好似一头奔跑的野牛。 而血狼就紧紧跟在暴狼身后,瘦小的身躯不露半点,落地无声,轻盈敏捷,也不知道是故意躲藏,不让夜星宇发现自己的存在,还是他本来就喜欢当一个跟屁虫。 如果是前者,那就是白费力气,在如同天眼一般的神魂探测之下,即使他变成一只飞蚊,都瞒不过夜星宇。 除了上述四人,还有一个鬼鬼祟祟的影狼,他身上穿着黑衣,脸上抹着黑油,嘴里叼着一把匕首,如同蜥蜴一般在地上爬行,无声无息地贴着地面前进,速度要比前面四人慢了一截,但胜在足够隐秘。 影狼是一个极其擅长丛林战的刺杀高手,尤其懂得利用地形环境进行掩饰和伪装,他的身影完全隐没在草木之中,再加上这深夜的风雪天气能见度低,成为天然的保护色,令他如鱼得水。 五位高手同时出击,虽有先后左右,但彼此相距并不算远,想要逐个击破可不容易,除非夜星宇能一招杀一个,不然很快就要陷入重围。 这个阵容搭配得相当合理,中单赵拓,上单李宏声,下路是血狼和暴狼,暗中还有一个影狼打野。 正常的暗劲武者遇到这种局面,绝对是必死无疑;如果是丹劲高手,倒还有一线生机,但仍然有极大概率被围杀至死;唯有化劲宗师,才有可能破局而出,甚至反杀。 在时帆的情报分析当中,夜星宇的力量层次只是暗劲,但疑似有丹劲门槛的实力,并且感知力非常强大,所以他才会布置这么一个必杀之局。 面对来势汹汹的一群高手,夜星宇动不也动,也不见任何慌乱和戒备,只是将头抬起,冷冷看着当先而来的赵拓。 临近身前,赵拓没有立刻出手,而是突然止步,如同一根钉子钉在地上,不多不少,正好隔了十米。 这个距离,对于身手高强的古武者来说,已经相当靠近,进可攻,退可守,一出拳就能打到脸上。 但凡是内家高手,在全力冲刺的状态下,速度不比猎豹要慢,并且从起跑到最大速度所花费的时间还要更短,十米距离,半秒即至,已经相当具有威胁性。 夜星宇仍旧不为所动,还对着赵拓点头笑了笑,就像是遛街散步的时候遇到了邻居熟人一样。 左右两路随后而至,仅仅只慢了一两秒。 李宏声和暴狼很有默契地将夜星宇夹在中间,同样隔了十米远,而血狼终于从暴狼身后站出来,走到夜星宇身后,堵住他的退路。 转瞬之间,布局已成,夜星宇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都站着一位高手,但他们似乎没有出手的打算,只是紧紧扼守方位,防止夜星宇逃跑而已。 至于影狼,从头到尾没有露面,就潜伏在附近某处,如同一条阴冷的毒蛇,伺机待发。 夜星宇当然知道他们打的什么主意,只可惜,这些人注定要失望了,所以他也站着不动,甚至还怡然自得地摸出手机操作起来,随手给林善雅发了条消息:先别睡,等我回来一起吃夜宵。 既然晚饭没吃,那夜宵就不能错过,更何况他还要把雅薇介绍给林善雅,他很期待林善雅看到另一个自己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大概会被吓一跳吧! 四大高手冷冷地盯着夜星宇,都觉得这小子实在太嚣张,死得临头还在玩手机,是在写遗言吗? 可等着等着,四人的脸色就慢慢变了,因为该有的枪声并没有响起,万籁俱静,唯有寒风呼呼吹过的声音。 原本定下的计划,是由四大高手现身拦截,震慑住目标,使其不敢妄动,然后以三十二名雇佣兵持枪密集扫射,任他感知力再强也没有用,铺天盖地的子弹,根本躲不过。 血狼佣兵团就曾经用这种方式杀死过几名高手,只要布置得当,就非常有效。 #送888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号,看热门神作,抽888现金红包! 在古代也是如此,武者虽强,也顶不住军队弓箭手的一轮齐射,那场面非常恐怖,万箭齐发,遮天蔽日,护身本领不够的,通通都逃不掉,要被射成马蜂窝。 可现在呢?四人已经拦截就位,目标就站在那里,却迟迟没有枪声响起,这是什么情况? ——人呢?都死了吗? 隔远遥望的时帆手心里捏了一把汗,没想到刚开始就不顺利,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纰漏,竟然没人开枪。 其实他没想错,那些人的确全都死了,无声无息,尽皆毙命。 为了保证射击精度,这些雇佣兵们都离得比较近,大概百米左右,因为要依靠的是密集扫射,而不是狙击点射,离远了没意义,要离得近才能发挥出集群扫射的最大威力。 但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们全死了,被夜星宇一个神魂爆震,抹杀意志,三十二人全部死绝,个个七孔流血,瘫倒在地,再也没办法扣动一下手指头。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28章 First Blood,一血到手! 神魂力量的特性就是越近越猛,越远越弱,以夜星宇的神魂强度,一百米的距离至少可以保持八成左右的威力,对付这些小兵杂鱼,足够了。 毕竟他们大部分都是普通人,少数几个入门级别的外家武者并不具备强大的精神意志,也抵抗不了精神层面的强力抹杀。 通常来讲,随着身体强度的提升,精神意志也会同步加强,如果到了外家巅峰境界,就可以有效抵御精神冲击,不会致命,最多晕厥,大概率陷入短暂失神。 所以夜星宇用神魂力用来清除杂兵相当有效,一击就能毙命,对付高手的话就只能作为辅助手段,达不到秒杀的效果。 并且,神魂力量是无形的,人眼看不见的,除非这附近也有人具备了强大的精神力,才能感知到异常。 而对于古武者来讲,至少要打破生死玄关,气血上脑,才能做到炼气化神,衍生出精神力量。 换句话说,只有到达化劲的古武者,才有资格接触到精神层面的力量,而在场的五位内家高手,最强也只不过是丹劲而已。 足足等了十几秒,仍然不见有人开枪,在场的几位高手都开始变得不安,感觉事态有变。 血狼将手捂在嘴上,再一次发出独特的狼啸声,嗷呜阵阵,穿过风雪和夜幕,朝四野扩散开来。 然而并无卵用,死人是不会开枪的。 漫天的风雪和漆黑的夜,其实对夜星宇影响不大,反而让五位高手看不清楚周围的情况,人都死绝了,他们也没能发觉。 赵拓皱了皱眉头,从风衣中抽出一把纤薄轻巧的小小弯刀,冷声道:“事态恐怕有变,不宜在此久留,赶紧动手吧!” 虽然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甚至有不祥的预感,但赵拓认为,五打一,最多只花几秒钟就能结束战斗,没必要非去等枪手的子弹,为免夜长梦多,尽快出手为妙。 其他人大概也是抱着同样的想法,一个个蓄势待发,就要出手。 这时候的夜星宇已经收起了手机,抬起头来直视赵拓。 在他的感知中,对面的这个风衣男是气息最强大的一个,不出意料的话,应该是丹劲高手,至于其他人带来的威胁感就要差了一截,不足为虑。 当然,丹劲他也不放在眼里,一对一的单挑,任何丹劲都不是他的对手,不过现在是一个打五个,就要稍微麻烦一点,还是要花费点心思和力气。 最先动手的是右侧的暴狼,他甩开大步朝着夜星宇冲过来,没有任何招式,直接就是野蛮冲撞,魁梧雄壮的身体像是一辆奔驰的重型卡车,脚步踩踏在地面发出轰隆的震响。 左侧的李宏声紧跟着动了起来,飞身而上,一指戳出,刺向夜星宇的左腰要穴。 别看只是一根指头,真要被戳中了,绝对会留下一个血洞,因为他的成名绝技是金刚指。 金刚指只是简称,跟鹰爪功一样,前面也要加上“大力”两个字,全称是“大力金刚指”,出自少林,乃七十二绝技之一,不可小觑。 后方的血狼像猴子一样跳跃前冲,抬手挥爪,抓向夜星宇的后背。 他的双手充血肿胀,整整变大了一圈,前端指甲尖锐锋利,如同利刃一样,被抓到绝对要皮开肉绽,生生撕下一块血肉来。 而正前方的赵拓最后才出手,但是他的刀最快,也最狠,只见他手一抬,一道凄厉的寒光就到了夜星宇的面前,划向脖颈,一刀割喉。 夺命刀原来是脱手刀,并且这弯刀还不止一把,手上的这把才刚飞出去,马上又出现了第二把。 但是第二把刀并没有出手,因为赵拓觉得,一把刀应该足够了,毕竟还有另位三位高手协同攻击。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赵成刚这样想的时候,他就发现自己失算了。 脱手的弯刀本应该割断夜星宇的喉咙,但它却没能完成任务,反倒被夜星宇抓在手里,回身挥舞,一刀斩出。 血狼出手也很快,比李宏声和暴狼都要快,所以在夜星宇接住弯刀之后,他的爪子第二个攻到。 他的拿手绝学名为血影爪,威力强大,爪上还带毒,一旦被抓破皮,毒素顺着血液蔓延,不死也要失去战斗能力。 但是血影爪不像鹰爪功那样,可以练到手如精钢,刀枪不入,如果是徒手接刀的话,搞不好要被伤到。 所以当血狼看到夜星宇反身一刀斩来,心怀忌惮,立刻收爪退开,避过这锋芒毕露的一刀。 逼退血狼之后,夜星宇脚下一蹬,往后飞退,倾刻间离开原位,恰好避过左右而来的李宏声和暴狼。 暴狼撞向李宏声,李宏声的手指头戳向暴狼,两人差点变成了鬼打鬼,赶紧变势收招,相对错开。 夜星宇轻而易举就破解了四大高手的围攻,令众人有些意外,不过没有关系,第二波攻势马上就要接踵而来,古武者之间的交手往往都是连绵不绝,不分胜负誓不罢休。 赵拓身子前冲,将手中的弯刀对着夜星宇的后脑勺狠狠掷出,紧接着,他手里面又有了一把刀,这是第三把。 不过这把刀他没有再丢出去,而是紧握在手里,迎风直上,瞬间劈出一道刀光,斩向夜星守的后背。 夺命刀不仅能扔出去取敌前级,也能握在手中挥斩劈砍,速度仅比脱手刀慢了一线。 按照常理来讲,夜星宇背对着赵拓,应该看不见身后的状况,仅从风声来判断,又不够准确,更何况赵拓不是暗劲,而是丹劲,无论是扔出来的刀,还是握在手上的刀,威力都很大,暗劲想要接下来,必须得出全力才有可能。 但是夜星宇根本没管身后,他突然做出一个谁都预料不到的举动,毫无征兆地瞬间挥刀,斩向身旁的草丛,刀光一闪即逝,快如一道闪电。 刀芒出,头颅断,潜伏在草丛中的影狼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夜星宇先下手为强,一刀砍掉了脑袋。 firstblood,一血到手!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29章 Double Kill,双杀! 恋上你看书网,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黑乎乎的人头斜斜向上飞起,划过一段距离,落在旁边的雪地上,咕噜噜滚了几圈,将素白的积雪染上了一层鲜红的颜色,触目惊心。 说来也是憋屈,这位刺杀高手从头到尾各种伪装隐藏,结果一招未出,就丢了性命。 影狼直到死,都搞不明白,为什么对方会发现自己?难道他在草丛里安了双眼睛吗? 当夜星宇砍掉影狼的脑袋时,赵拓扔出的弯刀已经快要触到他的后颈,他似乎已经来不及闪避或招架,同样逃不掉要被斩首的命运。 眼看就要中招,飞来的弯刀突然变了轨迹,竟然主动避开了夜星宇的脖子,往旁边偏了几寸。 随后,弯刀像是回旋镖一样,绕着夜星宇的脖子飞了一圈,呼啸着折返回来,反倒冲向身后的赵拓。 赵拓已经来到夜星宇身后不远,正挥刀斩出,但是那把回转的弯刀也在同一时间抹向他的脖子,照这样发展下去,在他砍中夜星宇的同时,自己也要被弯刀所伤。 这是夜星宇使出御物神通,强行以神魂力控制脱手的弯刀,使之避开自己,反攻赵拓,并用出围魏救赵的策略,逼他撤招回防。 但赵拓乃是丹劲高手,搏斗经验丰富,岂会轻易让对方如愿? 只见他刀势不改,继续斩向夜星宇后背,而另一只手闪电伸出,迎向飞来的弯刀。 他是准备徒手接刀,化解自身危机,这样就能保证出招不受影响,攻守兼备。 毕竟这弯刀是赵拓自己的,有什么特点,该怎么接,他比谁都清楚。 他这一手脱手刀苦练多年,使用旋劲扔出,假如不中,就会回返,接刀是必修功课,熟得不能再熟。 但是他又失算了,这飞来的弯刀完全违背了物理规则,在惯性运动的状态下再次突然变向,猛然撞开赵拓劈来的那一刀,发出响亮的金属碰撞声音。 赵拓手中之刀被砸歪几寸,没有伤到夜星宇,接刀的手也抓了个空,而那柄神奇的弯刀像是有灵性一般,最后飞到了夜星宇的手里。 双刀在手,夜星宇看都不看赵拓,身子前冲,杀向前方的李宏声。 而赵拓显然愣了一下,夜星宇的诡异手段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仅仅两个回合的交手,他没占到便宜不说,还失去了两把刀,明显是吃了大亏。 更何况,他还搞不懂自己的弯刀为何成了叛徒,反倒帮助敌人来对付自己,难道对方是拥有精神力的异能者,能够隔空御物? 还没等他想明白,夜星宇已经冲到了李宏声的跟前,但他没有挥刀,而是用上了类似于赵拓的脱手刀手法,手中的两把弯刀同时被他扔了出去。 目标并不是李宏声,而是后面的暴狼和血狼,两把弯刀分左右两路,掠过李宏声的身侧,杀向后方。 或者说,这两把刀不是为了杀敌,而是为了阻止后方两人靠近,夜星宇不打算一对三,只想要一对一。 他真正想要杀的是李宏声,在此之前,先要保证其他人不来捣乱。 而在他脱手掷刀的时候,李宏声就已趁机出手,凝聚力量,一指点向夜星宇的胸口膻中穴。 这是要穴,也是死穴,乃全身气血汇聚之所在,被大力金刚指戳中的话,立刻就要暴毙。 夜星宇却没有闪躲,同样也是一指,同样也是点向李宏声的胸口正中,像是要跟对方同归于尽一样。 但是李宏声更早一步出手,当他攻击到位的时候,夜星宇的手指才刚到一半,所以李宏声根本不怕,因为对方会先一步下地狱。 人一死,就会脱力,没有足够的力量,就算点中了要穴,也伤不了李宏声。 只可惜,他的算盘打错了。 在李宏声一指点到的刹那,夜星宇使用瑜伽柔术,再配合缩骨功,瞬间就使自己的胸口凹陷下去,李宏声的手指恰好点了个空,距离差了一丝,堪堪没有碰到。 李宏声大吃一惊,身子前倾,手指继续向前,非要戳中对手不可。 但这时劲气已泄,指力衰退,已成为强弩之末,仓促之间又来不及二次发力,就算能点中死穴,也绝对要不了对方的命,最多只能令其受伤。 可是,想要伤到夜星宇,似乎也是奢望。 夜星宇用出了移穴换位的手段,膻中穴早就被挪到一边,李宏声这一指勉强点中,却已非要穴所在,而是戳到了坚硬的胸骨上,对夜星宇影响不大,只痛不伤。 紧接着,夜星宇的攻击就到了,同样也是大力金刚指,同样也是戳向死穴,可李宏声却没有夜星宇那么多的防御手段,只能硬生生吃下对方的全部指劲,随后口鼻溢血,倒地而亡。 doublekill,双杀! 一招见分晓,一指定生死! 以金刚指著称的李宏声,最后死在了金刚指下。 说来也是搞笑,鼎鼎有名的帝都“四声”,竟然有两位在同一天折戟沉沙,一晨一夜,一伤一死,全是败给自己的成名绝学,也都栽在夜星宇手里。 李宏声刚倒下,后面就冲出一道身影,夜星宇未及收招,就被一个凶猛彪悍、如同蛮牛的大个子给撞飞了。 ——是暴狼! 夜星宇扔出的弯刀并没有成功阻止他,他脚步未停,如同装甲坦克一样冲了过来,任由飞来的弯刀斩在他的身体上,只割破了衣服,却没能划破皮肤。 刀枪不入,坚如磐石,这是类似于金钟罩的横练功夫,难怪暴狼不畏利刃,勇往直前。 只可惜他还是晚了一步,没来得及救下李宏声。 夜星宇成功创造了各种有利条件,仅仅只用了一招,就把李宏声给干掉了。 只不过,夜星宇自己也被疾冲过来的暴狼给撞飞。 暴狼的攻击手段非常简单粗暴,就是撞,用身体撞,撞树树断,撞人人死,撞墙墙破,撞车车飞。 别说是普通人,就是身体素质达到外家巅峰的古武者,被他给撞上,也要骨头断裂,内脏破碎,不死也重伤。 第330章 横练功,撩阴腿,凤眼拳,夺命刀 按理说,夜星宇被暴狼狠狠地撞了这一下,就跟被疾驰而来的重型卡车撞到一样,飞出去砸在地上,就再也爬不起来。 可夜星宇的身体却像是一团棉花一样,轻飘飘的没有丝毫沉重感,如同一片树叶,被风一吹,越飞越高,稳稳当当地站在了一株大树上,脸色如常,毫无异样,竟然没有受伤。 暴狼怒吼一声,接着再撞,水桶粗的树干被他一撞之下从中断开,轰然倒塌。 树上的夜星宇顿时没了立足之处,在树干歪倒的瞬间一跃而下,顺势一脚踢向暴狼的脑袋。 暴狼的反应不算快,动作也不够灵活,他刚把树给撞断,一抬头,左边的太阳穴就挨了一脚,但他只是歪了歪脑袋,屁事没有。 横练功夫的防御力相当恐怖,除了罩门以外,其他地方坚如精钢,一般的手枪子弹都打不穿外面的那层皮。 自古以来,练武有三种练法,即文练、武练、横练。 文练重意,养身为主;武练重形,技击为主;横练重体,强身为主。 这三种练法,各有优缺点,一时之间难以讲清,现在就只说说横练的特点。 所谓的横练功夫,其实就是硬功,练习时常常借助外物。 比如鹰爪功、铁砂掌、铁头功等等,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也是属于横练功夫,但这些都只是局部横练,而暴狼修炼的这种,明显涉及全身。 局部横练更注重攻击力,把身体的某部位当成武器来使用,而全身横练更注重防御力,如同在身上披挂了一层战甲。 局部横练是练哪哪强,没练到的地方就不怎么样,而全身横练是处处都练,处处都强。 但人身上总有一些部位不好练,也练不到,比如眼睛,比如下阴,都能成为弱点,用行话来讲,就是“罩门”。 横练修为越深,身体防御越强,身上的罩门也随之减少。 脑袋上的太阳穴显然不是暴狼的罩门,他被狠狠地踢了一脚,也只是暂时性的头脑昏沉,并没有受伤。 这时候,血狼已经冲了过来,双手殷红如血,如同野兽之爪,正准备向暴狼头顶上的夜星宇展开攻击,可对方的身影突然不见了。 其实夜星宇并没有消失,他在踢完那一脚之后,一个翻身就到了暴狼的身后,双臂夹颈,双腿缠腰,像个树懒一样挂在暴狼的背上。 暴狼有接近两米的身高,身形魁梧,体格雄壮,肩宽臂厚,背阔腰粗,夜星宇跟他比起来就是小个子,恰好被他挡住。 位于前方的血狼看不到夜星宇的身体,只能瞧见他的手脚,便挥动双爪,一上一下,同时攻向露在前面的手臂和小腿,只要被他抓到,对方就死定了。 血影爪论指力不如鹰爪功,但也不容小觑,手掌常年用药水浸泡,带有溶血毒素,划破皮就能让人去死。 夜星宇哪可能会让血狼抓到自己,他不等爪子攻来,自己就松开了手脚,身子下坠的同时,抬腿往上一踢,狠狠地踢中了暴狼的裆部。 暴狼立时发出一声惨叫,当场破功,气血涣散,再也聚不起来。 像他这种横练硬功,有几个罩门比较难练,裆部就是其中之一,平时要小心防范,不被敌人碰到。 可夜星宇的动作实在太快,变招又很顺畅,先是凌空鞭腿,接着柔拳锁身,最后一记撩阴腿来个海底捞月,一键三连,行云流水,间中还利用了暴狼的身体对血狼造成阻碍。 而暴狼只重视力量方面的训练,反应和敏捷都是弱点,战斗的时候一向都是正面硬刚,仗着自己皮糙肉厚横冲直撞,一旦比拼招式灵巧,立刻就成了小学生水准,结果措手不及,被夜星宇踢爆了裆,痛得死去活来。 夜星宇踢完这一脚,身子落地,但立刻就像不倒翁一样弹了起来,顺手一拳击向暴狼的后颈部位。 他用的是凤眼拳,食指第二指节向前突出,拇食二指扣成凤眼形状,可用来击打人身穴位,或者进行穿透破坏。 暴狼刚发出一声惨叫,接着就是头一歪,再无声息。 破功之后的暴狼就如同脱了壳的蜗牛,防御力瞬间跌至常态,不再是刀枪不入,被夜星宇一记凤眼拳打断了颈椎,拳劲冲脑,脊髓和脑髓同时受损,当场暴毙。 triplekill,三杀! 暴狼像是被拔掉电池的机器娃娃一样,轰然倒下,死得不能再死。 亲眼看见这一幕的血狼怒不可遏,面容扭曲。 两位兄弟的先后惨死,让血狼怒火攻心,嘴里发出一声凄厉的怪叫,挥舞着爪子就朝夜星宇扑了过去。 此时的血狼,除了眼前的仇人身影,再无别的念头,他只想要把对方撕碎。 “当心后面!”赵拓的声音蓦然响起,提醒着快要失去理智的血狼。 但是,已经晚了。 一柄小小的弯刀突然从地上的草丛里飞出来,射向血狼的后背,无声无息,相当诡异。 当赵拓话音刚落时,这把刀就从后刺入,插进了血狼的心脏。 血狼依旧保持着急速前冲的惯性,张牙舞爪地扑向夜星宇,但他已经失去了变招和转向的能力。 夜星宇身子一侧,轻易躲过,而血狼扑倒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他的心脏已经被刀刃刺穿,慢慢地停止了跳动。 quadrakill,四杀! 随着丛林三狼的相继扑街,严家的李宏声也领了盒饭,现在只剩下一个赵拓还站着。 他不明白,也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夺命刀,变成了别人收割生命的凶器。 当暴狼撞飞夜星宇的时候,他没有第一时间上前围杀,而是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他去捡刀了…… 他的夺命刀既能脱手,又能手持,通常是一手飞刀,一手挥砍,两相配合,防不胜防。 所以他身上一共三把弯刀,两把常用,一把备用。 但没想到的是,刚一开打,赵拓身上的三把刀就飞走了两把,全到了夜星宇的手上,还接不回来。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31章 你们对力量一无所知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习惯使用兵器的古武者,既有优势也有弱点,优势是多了武器,占尽便宜,劣势是少了武器,战力受损。 手上只有一把刀的赵拓,感觉发挥不出自己的全部实力,就趁着暴狼和血狼跟夜星宇缠斗的时候,他赶紧跑去捡刀。 被夜星宇扔出去的两把弯刀,一把被血狼躲开,另一把被暴狼弹开,赵拓都记住了落点,认为自己很快就能捡回来。 可奇怪的是,他只找到了一把刀,另一把刀却不见了。 等到他双刀在手,赶上来准备加入围攻的时候,暴狼已经死了,而他遍寻不获的那把刀突然出现在血狼身后,并阴险地发起了偷袭。 强大古武者之间的交手,一瞬间就能决定生死,赵拓仅仅是浪费了几秒钟,自己就成了孤家寡人,队友全部死绝。 他没想到的是,消失的那把刀,其实早就被夜星宇用神魂力量操控着离开了原位,隐藏在草丛里,就等着收割血狼的性命。 这是影狼最惯用的手段,蹲草丛,找机会,一击必杀,人头到手。 夜星宇不过是用了一把刀来代替一个人,完成了蹲草丛的使命。 如果血狼不是怒火攻心,一直保持警惕和冷静的话,也不见得会被这一刀带走。 可偏偏,在生死战斗中没有“如果”,随便一个小小的失误,就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为什么会这样?”赵拓阴沉着脸,对着夜星宇发出询问。 他实在想不明白,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这里面有太多的疑点,太多的不解,以及太多的不可思议。 夜星宇并没有回答的兴趣,对将死之人解释太多,其实并无意义。 不过,对方既然开口问,求知的眼神又很诚恳,夜星宇想了一想,还是决定满足对方那小小的好奇心,便语气平和地回了一句:“因为你们……对力量一无所知!” 赵拓愣住了,他万万想不到,等来的却是这个答案。 一个暗劲后辈,居然对着丹劲前辈开口说出这样的话,偏偏还用出最平淡、最认真、最理所当然的语气,这是开的什么玩笑? 赵拓很想开口反驳,可当他看到一地的尸体,他又沉默了。 确实,对方有资格这样讲,四个人头的战绩足以说明一切。 只是短短几个回合的交手,夜星宇就以匪夷所思的手段连杀四人,这已经远远超越了赵拓的认知和想象。 就算是他自己,面对四大暗劲高手的围攻,都要小心应对,还要花费不少的时间和力气,才能逐一击破,甚至可能因此而负伤。 这样一想,赵拓不得不承认,夜星宇比他更强,雷厉风行,高效快捷,杀人如杀鸡。 赵拓深深吸了一口气,并握紧了手中的两把刀,震惊的表情放松下来,又恢复到平时的冷漠。 他直视着夜星宇,低声喝道:“来吧!不死不归!” 此时的赵拓,完全没有了先前的孤傲,他已经把夜星宇当成是生命中最强的一个对手,向其发出了挑战。 夜星宇微微一笑,伸手一招,插在血狼背上的弯刀就自动飞了出来,落在他手里。 “你果然是异能者!”赵拓的脸色变得凝重,目光视线从夜星宇的脸上,移到了他的手上,注视着那把刀。 异能者的说法,最先来自于西方。 在西盟国家里,有极少数奇异的人类,天生就拥有强大的精神力,可以用意念来影响物质,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种人,就被称为异能者,或是超能力者。 其实在东方,也有异能者的存在,不过却是换了一个说法,叫做修仙者。 异能者和修仙者,都是依靠着自身的强大精神力量,能做到普通人类做不到的事情,在战斗方面,以诡异莫测著称,往往让人防不胜防。 实际上,异能者和修仙者仍有区别。 异能者的能力往往是天生,天赋异禀,天选之子,生下来就跟普通人不同,据说最早的基因研究,就是以异能者作为目标对象。 而修仙者更多是靠后天的努力,但天赋也很重要,称之为“灵根”,或是“慧根”,这跟智商高低无关,主要就是看与生俱来的精神力,能比普通人强出一大截的,才能在修仙一途走得较为顺畅。 当然,如果智商高,那就更好,但跟灵根比起来,智商并非关键。 天生精神力的强弱非常重要,首先就决定了这个人的根基和潜力,达不到基本要求的,连门都入不了。 其次,它还决定此人在这条道路上走得费不费力,是事半功倍,还是事倍功半。 就好比脑子天生聪明的,读书容易出成绩,拿起书来随便翻翻,期末考完班上前三;而那些脑子笨的,一堂课听几遍都不明白,就算照着教科书来抄答案,都有可能会抄错。 俗话说“一命二运三风水”,“命”是与生俱来的,是最重要的东西,很难改变,它能决定一个人的人生大趁势。 皇帝的儿子将来也是皇帝,不然也能当个王爷,而农民的儿子多半还是农民,想当皇帝只能造反,必须运大于命,以运改命,才有可能实现这个愿望。 所谓的异能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天选之子,因为他们是特别的,是受到上天钟爱的,数量非常稀少。 但不是所有的异能者都很强大,都能像超人一样战斗,也有一些战五渣的异能者,掌握的能力无法用来作战,打起架来跟普通人区别不大。 比如预言系的异能者,在古代被称为先知,实际战斗力并不出众。 夜星宇还发现一个解释不清的现象,不知道是人种的原因,还是地理环境的不同,又或是其他因素的影响,东方人里面出现异能者的概率微乎其微,远远低于西方。 尤其是到了现代社会,西方的异能者越来越多,而东方就正好相反,越来越少。 再加上仙道绝迹,就算有些人天生拥有精神力量,但没有系统的训练方法,开发不出来,无法随心所欲地掌握和运用,最终泯然于众人。 所以在天龙帝国,乃至整个东方,修仙者这个称谓早就已经听不到了,异能者也是非常之少,比化劲宗师还要罕见。 第332章 选择了战,放弃了逃 赵拓看到夜星宇可以不借外力凭空控制弯刀,便知道对方是异能者,战斗手段非常诡异。 但是异能者有强有弱,不一而论,要看他掌握的是什么种类的能力,以及能做到什么程度。 就拿控制物体来说,这种异能相对比较常见,可有些异能者用尽全力,就只能控制一个纸杯,如果杯子里装满水增加了重量,他就无能为力,像这种就是菜鸡,没什么卵用。 而强大的控物异能者,可以挪动重达几吨的物体,这种就很恐怖,战斗起来非常凶猛。 别看夜星宇只是御使一柄轻巧的弯刀,他可要先化去赵拓的丹劲之力,才能夺取到控制权,这个难度就非常之高,绝对算是强力,足够引起赵拓的重视。 说穿了,实战起来能有多厉害,主要还看精神力的强弱,以及应用的方法。 在西方,就用精神力的强度来代指异能者的实力,有科学的测量仪器,也有自己的一套分级标准。 而在东方,因为修仙没落,传承断绝,再加上异能者非常少见,不引起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就比西方落后很多。 修仙者的神魂力,和异能者的精神力,其实就是同一个东西,都是一种看不见的无形力量,一般人感受不到,但可以用特殊的仪器检测出来。 就比如两块磁铁,相斥相吸,这种磁力是看不见的,手里握着磁铁也感觉不到,但是它真实存在。 曾有西方学者发表过相关的研究论文,指出人的大脑具有电磁场,能够产生某种特殊的电磁波,这就是精神力产生的来源。 每个人的大脑结构都是相同的,形成的电磁场虽有强弱之分,但不明显,绝大部分人只有非常微弱的电磁场,产生的电磁波也微乎其微,没有实质作用。 但又有极少数人例外,这些人就是异能者,天生就有强大的精神力,能够干涉物质,影响现实。 同样都是人类,为何为产生如此差别,至今没有找到原因,这大概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基因变异。 对于以上说法,夜星宇认为它对,但也不完全对,最主要的分歧,在于西方的科学家以唯物的观点进行分析研究,忽略了“神魂”这个东西。 神魂之力来自于看不见摸不着的神魂,并不是那个物质结构的大脑,两者绝非同一概念。 至于神魂到底是什么,没有人能够解释清楚,就连夜星宇自己都是一知半解。 活得越久,会越觉得生命可贵;懂得越多,会越认为自己无知。 力量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该如何去运用?兴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在夜星宇看来,关于力量,自己算是略懂一点,那么眼前的这些人,真可就是一无所知。 所以他才会说出那样的话,并非是瞧不起,也不是为了装逼,而是事实如此。 听到答案的赵拓,恐怕还是无法理解,他也没有闲心再去纠结,他将所有的心思和念头,都放在了即将到来的生死决战。 赵拓没听过修仙者的说法,就把夜星宇当成了异能者,他跟许多古武者交过手,但是面对异能者,这还是第一次,难免小心慎重而又忐忑不安。 他已经有了觉悟,这一战多半是凶多吉少,很可能要死在对面这个年轻人的手上。 但他没有逃,强烈的自尊心和武者的荣誉感不允许他那么做。 如果他扭头就走,除了能够保住一条命,其他的恐怕都要失去,从此将一无所有。 并且,因怯战而逃,心灵染上污点,武道修行至此为止,很难再有进步。 但如果能够迎难而上,战胜强敌,那么心灵意志就将得到升华,说不定会有突破的契机。 所以,赵拓选择了战,放弃了逃。 夜星宇尊重他的选择,举起了手中的弯刀,迈步冲向赵拓。 挥刀,斩出,急如流星,快似闪电,瞬间就有无数刀芒喷涌而出,割裂了空气,搅碎了风雪。 这是乱披风刀法,特点就一个字:快!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只要够快,就不需要什么招式,足以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同样,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御,快到别人都抵挡不住,就无须担心对手的反击。 赵拓恐怕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快的刀法,心中一凛,全神应对,舞动手中双刀,竭力抵挡。 两人以快打快,瞬间交手十几招,竟然是夜星宇占尽上风,仅凭速度就能压制赵拓。 要知道,他手里可是只有一把刀,而对手是双刀应战,并且赵拓的夺命刀法也是擅长速度,却有些招架吃力。 刀太快,力就不稳,刚发力就要收招,不然回防不及,赵拓的丹劲优势竟然发挥不出来,被夜星宇的快刀所牵制,节节败退。 如此下去,赵拓必败无疑。 但他不甘心坐以待毙,在第十九招的时候,左手刀脱手而出,直取夜星宇的首级,妄图殊死一搏。 他这次又犯了错误,并且是致命错误,明知道夜星宇能操控物体,竟然还敢脱手掷刀,简直找死。 扔出去的弯刀原本快如一道光,可被无形的神魂力稍一阻挠,立刻像是振翅的鸟儿落进水里,速度变慢好多,然后夜星宇把头一偏,轻松就躲过。 结果,赵拓的手中少了一把刀,就更加防不住夜星宇的乱披风,百密一疏,终有遗漏,被一道寒光掠过眼前,他的脖子上就多了一道血痕。 赵拓的眼珠子往外一凸,随后眼皮一松,双眼闭合,身子向后仰倒。 在他的喉咙部位,鲜血溢出,渐如泉涌。 pentakill,五杀! 刚好二十招结束,比起夜星宇的预料还要快了一些,如果赵拓不用脱手刀的话,应该还能多抵挡几招。 但是赵拓选择了搏一搏,毕竟远距离的脱手刀和近距离的脱手刀,留给夜星宇的反应时间是不同的。 只可惜,夜星宇最强的是神魂,最快的是反应,尤其是能威胁到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他的本能反应比脑子反应更加快。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33章 想开枪就开枪吧,甭客气!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天地间再度变得安静,只剩下寒风吹过的声音。 热的血融化了冰的雪,但又有新的雪片从天而降,慢慢将那鲜红颜色一点点地掩盖。 夜星宇扔掉了手中的弯刀,漠然地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随后把双手捧到嘴边,呵出一口热气,搓了几下,然后拍打着身上沾染的尘土和雪屑。 加上周围死的那些雇佣兵,一共是三十七具尸体,全军覆没。 ——不!确切的说,还有一个人活着,那就是此次布局的策划者,时帆! 这时候的时帆在干嘛呢? 他其实并没有逃,而是鬼鬼祟祟地绕过战场正中,从侧面偷偷摸向一个方位。 夜星宇开始没明白他想做什么,隔了几秒才发现,这家伙原来是想绕后偷水晶。 ——没错!时帆的目标,正是后方的雅薇! 在周围埋伏的枪手没有按照预先计划开枪的时候,时帆就觉得不对劲,没等场上几人开打,他就已经开始行动起来,偷偷摸摸地朝着雅薇靠近。 他误以为雅薇是林善雅,在他想来,只要抓住林善雅,将她挟持为人质,这场仗就赢定了,夜星宇投鼠忌器,总会有所忌惮。 没想到,还没等他接近雅薇,一番凶险刺激的交手就已经结束了,夜星宇一挑五大获全胜,赵拓等人团灭。 这时候的时帆一心一意只想抓住林善雅,没去关注场上几人之间的战斗,不知道赵拓等人已死,仍旧按照原本的计划,借着道路旁边的草木掩护,迅速向前。 夜星宇但觉好笑,也不揭破,就放开神识,站在原地看他表演。 好不容易,时帆终于到了雅薇身旁附近,一下子就从草丛里跳出来,手中握着一把手枪,枪口对准了雅薇。 “别动!否则我就开枪了!”时帆压低了声音,威胁着眼前的“林善雅”。 “那你就开枪啊!甭客气!”一个戏谑的声音随风传来,说话的是夜星宇。 听到这声音,时帆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夜星宇竟然就站在不远处,双手抱胸,摸着下巴,正笑吟吟地看着他。 ——什么情况,他不是应该跟赵拓和血狼他们搏斗吗?难道……? 时帆不敢再想,虽说他不认为夜星宇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干掉五大高手,但他现在只看到夜星宇,却看不到赵拓等人,难免生出不好的预感。 隔着漫天的飞雪,又是漆黑的深夜,没有专业设备的帮助,时帆根本看不见倒在远处雪地上的尸体,但他可以猜到,自己带来的人,多半是凶多吉少。 心慌意乱的时帆赶紧跑到雅薇身边,枪口隔着罩头的帽子,顶着雅薇的太阳穴,大声吼道:“你别乱来啊!不然我就开枪了!” “开吧开吧!”夜星宇笑着挥挥手,满脸不在意。 时帆傻了,呢嘛逼的……这可是你老婆啊!心没这么狠吧? 夜星宇依旧是一副吃瓜群众看热闹的神态,嘴里还催促道:“赶紧的!等啥呢?子指一扣不就完事了?磨磨蹭蹭的,办事一点都不麻溜!” “我……我……我可真开枪了!”稳重的时帆第一次感到如此慌乱,额头上直冒冷汗,他想要表现出凶狠的样子,可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有些结结巴巴,给人一种外强中干的感觉。 夜星宇这次没有再说话,直接拍手鼓掌,随后举起大拇指,对着时帆隔空点赞,仿佛在说:兄弟,好样的! 时帆真就傻了,这情节完全不对啊!咋就不按照剧本走呢? 可惜啊,没有一个导演站出来喊“cut”,接下来该如何,还得靠时帆自己做决定。 开枪杀掉林善雅?那是不可能的!林善雅一死,时帆也要跟着偿命,他不可能自己亲手撕碎保命符,把人质给干掉。 用林善雅的生命安危来威胁夜星宇?可夜星宇根本无所谓啊!这狼心狗肺的家伙,连自己老婆的性命都不放在眼里,怎么威胁? 时帆也算是个聪明人,他紧张过后,马上逼迫自己冷静下来,很快就想通了一些关键。 在他看来,夜星宇是故意装作无情,这其实是种心理战术,让自己误以为他不在乎林善雅。 这样一想,时帆顿时又有了信心,他把枪口下移,对准了林善雅的小腿,准备杀鸡给猴看,先开一枪见点血再说,别特么把老子当傻瓜! “呯”的一声枪响过后,马上又恢复了平静。 没有想象中的惊呼惨叫,也没有看到该有的鲜血,手枪的子弹射出去,就连雅薇身上那件奇异的银色衣服都没有打穿。 这可不是一般的衣服,是用高科技纤维材料制作的战斗服,防弹防刺,防火防汗。 当然,雅薇作为一个机器人,没有汗腺,不会流汗。 同时,她也不怕高低温,不怕枪弹和刺刀,这件衣服给她,其实没什么用,大概就只是为了美化社会环境,防止被和谐。 但这下又把时帆给看傻了,怎么剧情又不对?难道手里的枪出了问题? 还没等时帆想明白,雅薇伸手一探,就抓住了手枪的前端,稍一用劲,枪管弯成了麻花,完全报废。 时帆目瞪口呆:“你……你怎么……你是古武者?” 回答他的只有一个拳头,雅薇松开手,握指成拳,打向时帆的脸。 “等一下!”夜星宇赶紧出声阻止,要是任她这一拳打下去,这个男人还在不在就很难说,很可能当场领盒饭。 白晳的拳头瞬间停住,近在时帆眼前,完全遮住了他的视线,令他的心脏猛然收缩了一下。 时帆虽然不是古武者,但他心里面就有一种感觉,要是这一拳真打在脸上,既使不死,也要毁容。 当雅薇缓缓收回拳头的时候,夜星宇慢悠悠地走了过来,笑嘻嘻地看着时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有没有什么要交代的?” 时帆沉默了两秒钟,才开口答道:“你杀了我吧?” 夜星宇好整以暇地说道:“你可要好好想一想,严少泽真值得你为他卖命?” 第334章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时帆再一次陷入沉默,一幕幕的画面在脑海之中闪过,恍如幻灯片。 说实话,时帆并不认为严少泽是一个好主子,嚣张跋扈,暴躁易怒,对待属下的态度也很恶劣,在帝都四少之中,他是风评最差的一个。 但是,时帆从踏出社会开始,就一直在为严家做事,并且,他有幸得到严绍东的赏识,从一个底层普通人,慢慢变成了人上人。 在他的内心之中,他其实很感激严家,更感激严绍东,如果没有严绍东的发掘和提拔,他估计只能混到经理级别,无论是收入还是地位,都远远不如现在。 但是,自从严绍东让他去协助严少泽,噩梦就开始了,这位严家少主非常不好相处,把事情办好是应该的,稍有不满就是一通乱骂,甚至还会动手打脸。 严少泽这坏毛病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打脸都打出经验来了,不管正手反手,反正都很顺手。 时帆清楚地记得,自己一共挨过五巴掌,每一掌都痛彻心扉,打碎了牙也要往肚里咽,哼都不能哼一声。 要说时帆的心里有没有怨恨?当然有!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同样都是爹生娘养,你凭什么打我?你又不是我爹! 但是,他能怎么办?对方是严家少主,被打被骂都只能忍,他能反手打回去? 时帆甚至没有去找严绍东诉苦,也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一句怨言,他默默地做着该做的事情,像一头勤奋的牛,也像一头忠诚的狗。 但在这个时候,夜星宇短短几句话,一针见血,立刻让时帆开始怀疑人生。 为严少泽这样的人卖命,真的值得吗? 时帆越往心里想,越觉得……不值! 夜星宇神魂强大,对精神层面的感知非常灵敏,在近距离的情况下能察觉到他人的脑波变化,不一定很准,但八九不离十,他顿时清楚,时帆动摇了。 于是,夜星宇继续规劝道:“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你要是觉得我还可以,就来帮我做事吧!” 这是赤裸裸地挖墙角,都不带一点掩饰,直接就想让时帆反水跳槽。 对于夜星宇来说,杀了时帆意义不大,他只是一个跑腿的小角色,但如果能将此人收伏,埋在严少泽身边作个内应,用处可就大多了。 “怎么样?你不会真觉得,我不如严少泽吧?”夜星宇的脸上带着善意的笑容,貌似很诚恳。 时帆微微有些心动,他最近几天仔细研究过夜星宇的资料,得出的结论就是八个字:深藏不露,潜力无穷。 换句话说,他对夜星宇的评价很高。 他甚至还动过念头,想要劝严少泽不要与夜星宇为敌,拉拢结交才是上策,不过一想到严少泽的暴躁脾气,他就没有开口。 如果不是因为严绍东,如果不是考虑到严家和林家的势力对比,时帆肯定不会犹豫,必会点头答应。 他只是感激严绍东的知遇之恩,并非是脑子生锈,一味愚忠,甘做一条狗。 但是,经过一番仔细考虑,时帆最终还是拒绝了夜星宇抛出来的橄榄枝。 他扔掉手中不成样子的废枪,抬起头来直视着夜星宇,认真说道:“你还是杀了我吧,我不可能背叛严家!” 夜星宇微微一笑,没有当场翻脸,也没有表露出任何的不愉快,他只是伸出手来,抓住时帆的手掌握了握,并像老朋友一样拍了拍对方的肩头,很是客气地说道:“那你走吧!如果想通了,可以随时来找我,我都欢迎!” 说话完,夜星宇就松开了手掌,退后一步,并朝着一直不吭声的雅薇招了招手:“我们走吧!这天太冷了,早点回家休息!” 紧接着,他两人就真的这样走了,留下时帆一个人独自在风雪中发着呆。 时帆完全搞不明白,对方为何会放过自己,甚至都不问一问其他情况。 还有,这林善雅很不对劲啊?怎么就变成了古武者?出门还穿着防弹衣? 目送着两人的背影渐渐远去,即将消失,时帆突然喊了一嗓子:“等一下!” “怎么了?”听到声音的夜星宇止步回头。 时帆从衣兜里摸出一样东西,奋力扔了过去,嘴上喊道:“坐我的车回去吧!就停在前方的土丘后面!” “谢了啊!”夜星宇一伸手,飞来的车钥匙被他的神魂力量牵引着,准确无比地落在他手中,随后他举起车钥匙挥了挥手,道谢告别。 眼望着两人消失不见,时帆的脸上露出苦笑,喃喃低语道:“我这是怎么了?难道真被这小子说动心了?” 不能否认,时帆自己也明白,夜星宇已经在他的心里面埋下了一颗种子,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生根发芽。 他拍了拍脑门,故意不去想那些原则性的问题,越想就可能越迷茫。 他现在需要解决的麻烦有很多,这次的行动完全失败,他要负起主要责任,接下来要如何向严少泽交差?又如何面对严家? 这件事的后果非常严重,很可能会让时帆万劫不复,他必须要打起全部的精神,用来处理后事。 毕竟,严家仅有的四位供奉,一下子死了两个,这怎么向严家交代?谁都担不起这个责任! 时帆虽然还没有亲眼看到赵拓等人的尸体,但他知道,多半是死了,不然他跟夜星宇在这边磨叽了老半天,也没见有人出来露个脸,这铁定不正常! 虽然他不知道夜星宇是怎么做到的这一切,非常离奇,但他明白,夜星宇已成为严家最大的劲敌,威胁程度不亚于一位化劲宗师。 只有化劲宗师,才有这样的实力,能在短短时间内连续击杀五位高手。 至于那些隐蔽在周围的枪手又是什么情况,时帆暂时还想不明白。 总之,今天的这件事,又让时帆对夜星宇的评价提高了几个等级,下次再让他来主持这项工作,他打死也不干! 不过,应该没有下次了,这次的失败,足够让他失去一切。 …… 第335章 她叫林雅薇,是林善雅的妹妹 小山丘的后面不止一辆车,有十几辆,拿到车钥匙的夜星宇按了一下解锁键,看到车灯在闪,就知道时帆的车是哪一辆了。 从外型上看,有些普通,纯黑颜色,低调沉稳,但它其实是一辆豪车,进到里面就会发觉大不一样,售价在百万元左右,跟林善雅在离城开的那辆是同一款,仅仅就是车牌不同。 这兴许是雅薇第一次出研究所,也是第一次乘车,竟然不知道怎么开车门,直愣愣地看进夜星宇拉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室,她还在“发呆”。 “上车啊?等什么呢?”夜星宇不明所以,按下车窗,对车门外的雅薇招了招手。 “上车?”雅薇的眼眸中竟然闪过一抹人性化的好奇色彩,不过没有被夜星宇注意到。 “你没坐过车?”夜星宇顿时反应过来,在很多方面,雅薇其实就跟初生的婴儿没有区别,对不少事物的认知一片空白。 于是,夜星宇便推开车门跨出去,手把手地教导着雅薇,包括车门有四个,哪个是驾驶位,怎么开门,怎么上车,等等等等,一一道来。 甚至,他还大致讲解了一下汽车的原理,各个部件,怎么操作,都有提到。 而雅薇的学习能力非常强,只听一遍,马上就懂,倒也没花多少时间。 几分钟后,夜星宇驾驶着车子驶上了公路,向着市区方向疾驰而行。 对于刚才发生的堵截围杀,他完全没放在心上,像这种程度的危机,根本对他没有威胁。 而杀死的那些人,相信时帆会处理,这也是他留下时帆的另一个用处,不论是严家,还是夜星宇,都不希望这件事情传出去。 看到赵拓和李宏声出现,就能确认幕后的主谋是严少泽,这两位都是严家的供奉,人尽皆知,林善雅曾经给夜星宇仔细描述过,让他小心防备。 前两次的远程狙杀,应该也是严少泽在背后指使,这跟夜星宇的猜想完全符合,严少泽确实比起霍青书差远了,只是耐心这一项,就不及格。 这时候,夜星宇才想起,忘了问时帆的名字,不过这不重要,他相信要不了多久,时帆肯定会背叛严少泽,暗中投靠自己。 当时帆在最后时刻扔出自己的车钥匙,夜星宇就知道对方动心了,否则他这样做就是自找麻烦。 试想一下,夜星宇拿到了时帆的车钥匙,开着他的车,而时帆却没死,并且是唯一的活口,这本身就值得怀疑,很可能引起严少泽的猜忌。 不管怎样,夜星宇已经懒得再去想这件事,对于他来说,无论是时帆,还是严少泽,乃至整个严家,都是不值一提的小角色,没必要去操心,他现在反倒很期待,当林善雅看见另一个“自己”时,会是什么表情。 回到林家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一点,绝大部分的人都已经睡着了。 看着新崭崭的大铁门紧紧关闭,夜星宇才发现,自己进不去。 原先的大门可以用密码进入,可在今天早上,大门就被陈传声给踢坏了,下午来了施工队,让他们顺便把损坏的大门换一下,没想到速度这么快,等夜星宇再次归来时,门就已经装上了。 损坏的木门换成了崭新的铁门,可输密码的机器给拆了,变成了指纹和人脸识别,夜星宇的信息没有录入,就被拦在了门口,进不去。 好在,门铃还有,可视化的,有个小屏幕,就跟原来那个一样,它是单独的系统,门换了跟它没关系。 夜星宇寻思着,是按铃呢?还是翻墙? 按铃的话,夜有点深,搞不好会吵醒一些人;而翻墙的话,就跟做贼一样,总觉得哪里不妥。 夜星宇便放出神魂之力,先看看老宅里面的情况再做决定,如果大家都睡了,那还是直接翻墙吧! 结果,他一下子就发现侯晓正在偏院里练武呢,满头大汗,但却兴致高昂。 夜星宇便以神魂传音之术,凝聚声音,送到侯晓的耳边:“晓晓,过来给我开门,门换了锁,我进不去。” 侯晓正在苦练八卦游龙掌,忽然听到夜星宇的声音,像是在耳边说着悄悄话,顿时被吓了一跳,左右扭头看,却不见人影。 “咦?是不是练太久了?都出现幻听了!”侯晓皱着眉毛嘀咕着,还以为刚才的声音是错觉。 “愣什么呢?快来前面的大门,我在门外面!”夜星宇的神魂观察只能捕捉画面,听不到侯晓的嘀咕,见她停下来发愣,便又催促了一句。 侯晓这才醒悟过来,一边跑向前院,一边胡思乱想,没搞明白这是什么情况。 她所在的偏院隔着大门好一段距离,这么远都还能听到声音,是不是见鬼了? 侯晓自从练了武,胆子大了些,倒也不像从前那么怕鬼了,要不然她早就吓得溜了,不可能跑来确认。 等到半信半疑的侯晓打开大门,看见了夜星宇,才知道不是幻听,原来星哥真在门外。 可再等侯晓目光一转,看见了安安静静站在夜星宇身后的雅薇,立刻脸色大变,尖叫一声“鬼呀”,慌慌张张地扭头就跑。 “回来!你大喊大叫地慌张个什么?”夜星宇眼疾手快,侯晓刚转身跑出两步,就被他抓着衣领揪了回来。 “我……我……我……她……她……她……”侯晓脸色苍白,哆哆嗦嗦,话都说不清楚。 不怪她慌张,林善雅刚才还跟她一起练武来着,才说要回屋洗澡,结果还没几分钟,侯晓就在老宅门外看到了另一个“林善雅”,再结合先前的疑神疑鬼,顿时被吓个半死。 侯晓怯怯地瞪着雅薇,一连说了三个“她”,夜星宇就知道她为何要跑了,赶紧解释道:“这不是林善雅,你别被误会了!” “啊?”侯晓愣了一下,慢慢回过神来,“那……她是谁?怎么跟林姐姐长得一模一样?” “她叫雅薇……嗯……林雅薇!”夜星宇做着简单介绍,表情稍有些不自然,“她其实是……林善雅的妹妹!”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36章 老婆,介绍个美女给你认识 “啊?林姐姐竟然还有个妹妹?”侯晓挠着头,满是疑惑。 她虽然才来这里没几天,但也勉强算是混熟了,可没听人说过林家还有个二小姐啊? “是啊是啊!”夜星宇微微一笑,略显尴尬,但仍然摆出一副正经样子,满嘴跑火车,“她之前在国外读书,今晚才刚下飞机,我去机场亲自接来的。” 侯晓听了之后没有怀疑,倒是规规矩矩地向着雅薇鞠了一躬,乖巧地打着招呼:“小林姐姐晚上好,我是侯晓,你可以叫我晓晓!” 雅薇只是“嗯”了一声,冷冷淡淡地点了点头。 侯晓暗中咋舌,心里想着:果然是亲姐妹呀!小林姐姐看起来比林姐姐还要冷! 不过,侯晓并没有反感,因为她可是知道,林姐姐是外冷内热型,只是样子看起来冷,其实对人蛮好的。 “大晚上的,天气冷,还下着大雪,你就别练了,赶紧去睡吧!”夜星宇对侯晓叮嘱着,并招手让雅薇进来。 侯晓点头回道:“好的,我马上就去睡!” “去吧去吧,别管我们了!”夜星宇对她挥挥手,示意让她先走。 侯晓倒也听话,给夜星宇他俩说了声晚安,就自己走了。 这时候,又有两个人出现在前院,一看到夜星宇和雅薇,便躬身行礼道:“大姑爷,大小姐。” 是高泽和王震,林家的六位古武者其中之二,今晚轮到他俩值夜,当侯晓发出尖叫的时候,就把他俩给惊动了,立刻赶了过来,结果见到了夜星宇和雅薇,又误把雅薇认作是林善雅。 夜星宇微笑着交代道:“今晚下大雪,气温骤降,你们早点休息!以后只要有我在家里面,就可以不用安排人值勤了!” 两人应允一声,随便说了几句客套话,便告退而去。 夜星宇转过身去关好大门,对雅薇说了一句“跟我来”,便往自己住的那个小院行去。 林家老宅的面积虽然远远不如霍家的欧式庄园,但也不算小,光院子就有六个,除了前院和后院,左右两边又各自有两个较小的偏院,而正中间就是带有池塘的园林。 但那个园林从今天下午开始动工,要改建为青龙出水局,所以被暂时封住了,无论进出都只能从两侧的偏院绕行。 四个小偏院都有不少住房,靠西边的后偏院是林则智夫妇的居处,而前偏院全是住的佣人。 至于靠东这边,林善雅的卧室在后偏院,夜星宇跟他住一起,侯晓也在同一个院子,但是不同房间,而前偏院暂时给了巴天明他们几位古武者,直到风水改建完成之前,他们都要时刻守护林家。 前院和后院的面积都比较大,但前院没有住房,主要是会客大厅以及餐厅,而后院是老爷子的卧室、书房还有收藏室等等,赵成也暂时住在后院。 夜星宇带着雅薇靠着东面的回廊往前走,很快就穿过了前偏院,来到自己居住的后偏院。 推开房门,正好看到林善雅披着洁白的浴巾从洗浴间里走出来,肤如凝脂,清水芙蓉。 “你又跑去哪里了?”林善雅瞥了夜星宇一眼,便低着头用干毛巾擦着头发,没注意到门外面还站在另一个人。 夜星宇往旁边挪开一步,露出身后的雅薇,笑着对林善雅说道:“老婆,介绍个美女给你认识。” 林善雅抬起头来,一眼就看到了雅薇,吓得大吃一惊,连手上的毛巾都差点没抓稳。 “这……这是……”林善雅完全傻掉了。 作为一个女人,天天照镜子是必须的,自己长啥样能不清楚吗?看到一张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脸,能不吃惊吗? “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开不开心?”夜星宇呵呵笑着,把黎薇曾经说过的这句话完美地转述了一遍,千年老妖也有着不同寻常的恶趣味。 “她……她是谁呀?”林善雅确实被吓到了,特地上前几步,想要看得清楚一点,比当初的夜星宇表现得还要夸张。 这也能理解,看到别人跟别人长得像,和看到别人跟自己长得像,明显是后者的震憾更强烈。 夜星宇没有过多的卖关子,直接介绍道:“她叫雅薇,是你的好闺蜜以你为模版制造出来的机器人!——据说,这是二十岁的你!” “机器人?”林善雅又快懵掉了,这看着不像啊,比真人还真! 夜星宇回身把雅薇拉进屋来,随手关掉房门,毕竟天太冷,林善雅又刚洗完澡,身上只披着一层浴巾,吹到冷风不太好。 虽说古武者的体质很强,不容易生病,可也不能不讲究,该注意的还是要注意。 “主人,您好!”雅薇对着林善雅微微一点头,开口打了个招呼,对方可是她的三个主人之一,权限还在夜星宇之上。 “她怎么……叫我主人?”林善雅有些不明白,一边询问着,一边近距离地观察着雅薇。 夜星宇拿过林善雅手上的毛巾,细心地帮她擦拭着头发,同时给她讲述有关雅薇的一切。 几分钟后,林善雅总算是搞懂了来龙去脉,对着雅薇啧啧称奇,并仔细对比着彼此的差异。 无论怎么看,基本上没有区别,最大的不同在于发型,现在的林善雅是及腰长发,而雅薇是短发,发梢只到脖子。 也许就因为发型,或是其他说不出来的原因,林善雅看起来更成熟一些,而雅薇就稍显青春,更偏向于少女形态。 至于气质,她俩都是冷面美人,正常情况下都是不带笑容的,也没有明显的表情,自带一股睥睨天下的傲气。 林善雅试着捏了捏雅薇的手脚,似乎比真人还要柔软一些,像是没有骨头一样,一点都不像金属,反倒像硅胶。 除了战斗能力还没见识到,林善雅算是把雅薇了解清楚了,看起来没什么问题,摸起来也没什么问题,就连对话交流也很到位,除了她喊“主人”的时候听起来有些别扭,其他方面看来,跟真正人类几乎没区别。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37章 百分百仿真,一比一还原 茶几上放着几碟小菜,用保鲜膜捂得严严实实地,估计摆了一会,犹有余温。 这是林善雅特地吩咐下人准备的食物,她收到夜星宇的短信后,便记在了心上。 而她自己一般是不吃夜宵的,一来是没这个习惯,二来是怕长胖,夜星宇招呼她一起吃,她摇头拒绝,夜星宇就只能自己开动了。 “雅薇可是黎丫头的宝贝,我废了好大的劲才把她给借出来,是想让雅薇对你进行贴身保护,你现在虽然有一定的自保能力,但是面对真正的高手还不够看,有雅薇在你身边,我才能安心。” 脱掉外套的夜星宇坐在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说着话。 林善雅感激地看了夜星宇一眼,点头“嗯”了一声。 她能感受到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关心,虽说两人是半真半假的夫妻,可林善雅越来越觉得,自己快要离不开夜星宇。 无论在哪方面,夜星宇都给予了林善雅很大的帮助,就算是好强的林善雅,也慢慢卸下了防备,越来越感激,越来越接受。 夜星宇嘴里嚼着一块排骨,继续说道:“雅薇是机器人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不然会招来一些麻烦,并且这也是对黎家负责,相信黎家也不希望雅薇的真实情况弄得人尽皆知吧!” 林善雅倒也认同这一点,不过却问道:“那该怎么掩饰雅薇的身份呢?” “就说是你妹妹吧!”夜星宇吐掉骨头,又挟起一块带鱼,“刚才遇见侯晓,我就骗她说,雅薇是你妹妹,之前在国外读书,今晚才刚下飞机,你到时候也这样给人解释就行了!” “啊?这样也行?”林善雅听呆了,“那我爷爷和父母他们问起来怎么解释?” 夜星宇答道:“对他们几个说真相就行了,让他们帮忙掩饰,其他人就没必要知道内情!” 关于这个问题,夜星宇在回来的路上就仔细想过,林长风和赵成,还有林则智夫妇,都可以告知真相,毕竟他们几个都绝对站在林善雅这边,有他们的配合,雅薇才能摇身一变,成为林雅薇。 至于林家为何会突然冒出个二小姐,只要老爷子和林则智夫妇他们口风统一,编个故事不也轻轻松松吗?反正又不用召开新闻发布会,大概解释得通就行了! 夜星宇说完自己的想法,聪明的林善雅马上就明白了,并且认可了这个方案,只等明天去找爷爷和父母解释清楚,相信他们也会同意这样操作。 吃过夜宵以后,夜星宇准备去换衣服洗澡,林善雅忽然问道:“雅薇需要睡觉吗?要不要给她收拾个房间?” 夜星宇也不清楚机器人需不需要睡觉,便转头问向一直静立不动的雅薇:“你要睡觉吗?还是站一晚上?” 雅薇摇了摇头,口中答道:“我不用休息,站着就行。” “好吧,那随你!”夜星宇说完以后,一头扎进了洗手间,开始洗澡。 林善雅进入卧室,躺在床上,一想到雅薇孤零零地站在客厅里,就觉得挺可怜的,便唤道:“雅薇,你进来吧!” 雅薇依言走进卧室,站在床边,不明白林善雅把自己叫进来干什么。 林善雅也没有说话,关掉大灯,开启床头的台灯,然后盖上被子准备睡觉。 可她一时之间睡不着,看着雅薇像个木头一样立在床边,在昏黄幽暗的灯光下显得很诡异,便又觉得不妥,于是想了一想,说道:“要不……你也来床上躺着睡觉吧?” 雅薇点了点头,对于主人的吩咐,基本上是无条件执行的,哪怕是叫她跳火坑也要照做。 “你等等,你给你找一套睡衣。” 林善雅从床上爬起来,打开衣柜进行挑选,特地拿了一套崭新的睡衣放到雅薇面前。 “来,把你衣服脱了,穿这个吧,睡觉舒服点。”林善雅认真地说着。 她也知道机器人没有感觉神经,不存在舒不舒服的说法,但她总觉得,不应该把雅薇当成是冷冰冰的机器人。 这种心态很难说清楚,毕竟雅薇是以林善雅为模版制造出来的,外表一模一样,气质也非常相似,林善雅就感觉到,雅薇像是自己的分身一样,隐隐约约有一种血脉相连的错觉。 雅薇当然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林善雅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依言开始脱衣服。 她身上这件战斗服有些特殊,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摸起来像纤维,看起来很有科幻感,全身上下连在一起,脖子后面配有一个像卫衣一样的套头帽,但是看不到拉链在哪里,要怎么脱? 雅薇自己有办法,手指甲往胸前一划,前面就裂开了一个口子,再顺着口子往两边一扯,两个那什么东西就出来了,百分百仿真,一比一还原,看得林善雅都有些脸红。 这件衣服并没有用到常见的拉链,而是有一条很难发现的接缝,从前领一直延伸到腹下。 在脱衣的时候,得先用指甲划开前领位置的接缝口,才能将整条接缝拉开;而穿衣的时候,把开口两边靠近对齐,手指一抹,缝就合上了,也不知道黎薇用的是哪门子黑科技,感觉很神奇。 雅薇脱掉了战斗服,光溜溜地站在房间里面,拿起睡衣看来看去,不知道该怎么穿。 黎薇不可能把方方面面的知识全都塞进雅薇的数据库里,有些对于普通人来讲很简单的东西,到了雅薇这里,反倒成了难题。 “你不会穿衣服吗?”林善雅算是看出来了。 雅薇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知识。 “我来教你吧!”林善雅拿过睡衣,准备手把手地给雅薇上一课。 没想到就在这时候,卧室房门被人推开,刚冲完澡的夜星宇走了进来。 他一看到脱光光的雅薇,人就傻了,这呢嘛什么情况? 林善雅没想到他这次洗澡这么快,才几分钟出来了,赶紧冲过去把夜星宇推出房外,并把门迅速关上,从内反锁。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38章 向黎家借来的化劲宗师 “等一下再进来!”林善雅生气地对着房门吼了一句。 夜星宇的声音透过卧室门传进来:“机器人嘛,又不是真人,你这么激动干嘛?” “我……你信不信我挖了你的眼!”林善雅气呼呼地说着。 虽说是机器人,可雅薇的身体是按照林善雅的尺寸模版完美复制,雅薇被看到,也差不多等于林善雅被看到,所以她才会这么生气。 夜星宇也是无奈,站在门口不吭声。 其实对于他来说,真想看,放出神魂力量就可以了,神不知鬼不觉,区区几层布料根本就挡不住。 不过在他漫长的生命里,经历了无数的女人,什么美女没见过?怎么可能跟那些孜孜不倦、在网上到处查找学习资料的热血小青年一个屌样? 见多了,自然就不稀奇,再加上不断修炼的缘故,夜星宇的思想境界已经非常之高。 用现代话讲,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不说绝对的心如止水,最起码不会看到美女就想扑倒了压上去。 当然,假如水到渠成,你情我愿,他也不会故作清高,学那坐怀不乱的柳下惠,那也太不尊重别人了,连禽兽都不如! 该开炮的时候,一定要开炮,那时候还想着吝惜弹药,多半会被人鄙视,视为无能。 人活着,就应该洒脱一点,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得意须尽欢,切莫等繁花落尽,归于尘土,才发现自己错过了什么。 等了几分钟,卧室房门打开了,林善雅冷着脸说道:“进来吧!” 夜星宇知道她的臭脾气,也不计较,一闪身进了门,结果看到雅薇穿着睡衣仰躺在床上,正好把他的位置给占了,便问道:“我睡哪里?” 这里可不比离城的那栋别墅,卧室房间比较小,没有沙发,只有床,雅薇把位置占了,难道让夜星宇睡地板? “床这么宽,还不够你睡啊?”林善雅甩他一个大白眼,走到她那边躺下,转头对雅薇说道,“雅薇,你过来一点,给他留个位置。” 雅薇依言挪动了一下身子,睡到床中间,靠门那边就留给夜星宇。 夜星宇也不讲究,关上房门后,就直接走过去躺下,没一会就进入了睡眠状态,倒也规规矩矩没有乱来。 这床的确挺大的,将近两米宽,他之前跟林善雅两个人睡,一晚上都碰不到一起,现在中间加个雅薇,也还是不挤,只要没有翻来覆去的大动作,就完全没有关系。 夜星宇睡觉的时候很少会动,雅薇更能一直保持着绝对静止的状态,唯一翻转次数多一些的,就只有林善雅,影响不大。 床上有两套被子,夜星宇单独盖了一条,林善雅和雅薇一起盖了一条,就这样相安无事,一夜睡到天明。 当然,雅薇睡没睡,只有她自己知道,林善雅倒是提醒过她,睡觉的时候要闭上眼,她也的确把眼睛给闭上了。 机器人没有睡眠,但可以休眠,通常是为了节省电量,从而调整至超低功耗状态,等同于人类的睡眠。 第二天清晨,还没开始吃早饭,林善雅就带着雅薇前往后院,并打个电话通知父母,来老爷子的房间碰头,有要事相商。 雅薇的脸上戴着一个棉布口罩,遮住了鼻子和嘴,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身上穿的是林善雅的衣服,完全合身,至于那件科幻感十足的亮银色战衣,就被林善雅收了起来,要是穿上身的话,实在有些惹眼。 林长风看不到雅薇的脸,不知道林善雅带来的这位大姑娘是谁,总感觉非常眼熟,要不是发型差别太大,恐怕仅凭身形,他就会误以为这是自己的孙女。 问起雅薇,林善雅暂时先卖个关子,等人都到齐了,她才揭开雅薇脸上的口罩,众人无不大吃一惊。 随后,林善雅便把雅薇的来历,自己与黎薇的交情关系,还有夜星宇的想法,逐个都讲了一遍,众人这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又惊又喜。 林善雅与黎薇的交往,林家人通通不知道,要不然早在长风制药出现危机的时候,就应该求到黎家去了。 谁想直到这时候,林善雅才说,她与黎薇认识多年,关系亲密,情同姐妹。 这也是因为林善雅的性格比较独立,在私人的感情生活方面,跟父母长辈的交流比较少。 再加上,她在林家住的日子其实不多,从国外念书归来以后,没多久就因为逼婚的事情远走离城,这次回帝都也还不到半个月,各种事情忙得焦头烂额,也没空去说这些。 最重要的是,林善雅很珍惜她和黎薇的这份感情,不希望因为家族利益而影响到两人之间的纯洁友谊,要不是因为雅薇,很可能她还会一直瞒着这层关系。 同样,在接任长风制药董事长之后,林善雅面临诸多困难,也没有向黎薇求助,倒是因为美颜液的事情,她去找黎薇帮忙设计生产系统,而黎薇也因此对美颜液产生浓厚兴趣,自己提出的入股合作,并提供了大量资金。 要不是因为美颜液,林善雅恐怕还在苦苦支撑着,为挽救长风而独自努力,并且也拿不出太多资金来收购家族股份。 这里面,也有林善雅过于好强的性格因素在内,但是对于关系亲密之人的主动帮助,她还是能够接受的,比如爷爷,比如父母,比如好姐妹黎薇,再比如……便宜老公夜星宇。 关于雅薇的战斗力,林善雅没有亲眼见识到,但她相信夜星宇的说法,那就是:媲美化劲宗师! 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都养着不少供奉级别的古武者,大多是暗劲,少数是丹劲,至于化劲层次的,还真没几个。 目前来看,五大家族都至少有一位化劲宗师,震城赵家和巽城花家可能也有,至于其他家族,应该都没有化劲坐镇。 如果雅薇真有化劲的实力,那么林善雅的安全就有了百分之百的保障,相当于黎家把一个化劲宗师借给了林家,虽然不能对外公开,起不到震慑的效果,但不把牌面翻出来,反而会更加保险,让对手意想不到。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39章 确立身份的林家二小姐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等到林善雅把这些事情一一说完,可把林长风给乐坏了。 不论是亲孙女与黎家千家的交情,还是雅薇所带来的安全感,对于林家来说都是大好事,林长风焉能不高兴? 于是,老爷子当即拍板,就按照夜星宇的说法,雅薇暂时成为林善雅的亲妹妹,并时刻对林善雅进行贴身保护,形影不离。 当然,关于这重虚假身份,不必主动对外声张,但如果有人问起,就按照这个说法来解释,口风统一,一致认定,别人就算怀疑也没事,只要拿不出证据,就不用理会。 相反,雅薇和林善雅在外形方面的超高相似度,就是姐妹关系的有力证据,只要一看她俩的脸,就猜到是怎么一回事,甚至都不用费口舌解释,别人立马就信。 至于雅薇的真实来历,在整个林家,就只有六个人知情,夜星宇、林善雅、林长风、赵成、林则智、江海兰,连侯晓都被瞒住。 倒不是夜星宇不信任侯晓,而是她年纪小,怕她口风不严,无意中说漏嘴。 并且,她是否知道真相意义不大,要不是因为林则智夫妇是林善雅的父母,清楚自己只有一个女儿,夜星宇连他俩都不打算透露。 但很明显,不给林则智和江海兰说清楚,这事就成不了,雅薇的二小姐身份就定不下来。 至于其他的林家人,各有各窝,都不住在老宅,无事的时候也很少过来,等有人看到了雅薇,再来解释也不迟。 于是乎,雅薇的二小姐身份就内定下来,并且在林善雅的交代和叮嘱下,雅薇对这些人的称呼通通都要改口,管林善雅叫“姐姐”,管夜星宇叫“姐夫”,管林长风叫“爷爷”,管赵成叫“赵爷爷”,至于林则智和江海兰,则以“爸”“妈”称之。 雅薇是机器人,收到主人的命令就要执行,交代一遍就能记住,不会出错,也不会有感情和心理上的负担,林善雅怎么说,她就怎么叫,一点也不勉强。 接下来,在开始吃早餐的时候,江海兰就刻意找了个机会,向仆人们宣布,自己的二女儿回家来了。 林善雅也给雅薇拍了张照片,发在古武者的那个群里,介绍着自己的“妹妹”林雅薇。 不少人感到稀奇,从未听说过林家还有二小姐,不过在看到雅薇的长相模样之后,都没有人起疑心,因为不管是横看还是竖看,二小姐跟大小姐实在太像了,要说两人没血缘关系,鬼都不信! 但很快,麻烦就来了,大家都在吃早餐,唯独雅薇坐着不动,旁边伺候的佣人们就有些好奇,二小姐干嘛不吃呢?就坐着发呆? 还是夜星宇聪明,故意向林善雅问道:“你妹妹在国外呆久了,吃不惯中式早餐吧?” 林善雅很配合地演戏,嘴上答道:“可能是时差没倒转过来,也可能是昨晚夜宵吃太多了,到现在还没消化。” 其实昨晚的夜宵是被夜星宇一个人干掉的,但林善雅吩咐下人准备的时候,没说是谁要吃,她现在来了这么一句,便让佣人们产生误解,以为昨晚的夜宵是专为刚下飞机的二小姐准备的。 一个突如其来的小小麻烦,就这样被夜星宇和林善雅一问一答,机智地解决掉了,但这只是暂时的,不是长远之计,还得另想办法解释雅薇不吃东西的问题。 就在几位知情人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冥思苦想的时候,忽然就看到,雅薇拿起了桌上的筷子,学着众人的动作,夹起一块鸡蛋韭菜饼,送到嘴边细嚼慢咽着。 ——这什么情况?机器人吃大饼? 除了侯晓以外,餐桌上的六个人都懵逼了,同时停下手上的动作,目瞪口呆地看着雅薇在那吃饼。 其实,作为黎薇目前为止花费心思最多,也是最为成功的划时代野心杰作,雅薇的最初设计构想,是希望她能像真正的人类一样生活,在吃东西方面,黎薇就考虑到了。 在雅薇的体内,有一个功能作用类似于“胃”的装置,可以容纳各种人类食物,能将这些食物通过化学的方式转化分解,并作为能量存储起来。 只不过,这种充能方式效率极低,还不如直接插线充电,意义不大,最有利的一点,就是可以使雅薇的日常生活更像是正常人类。 关于这一点,黎薇没向夜星宇提起,夜星宇就不知道,其他几个人当然也不知道,所以看到雅薇吃大饼,一个个都像是见鬼一样,全都呆住了。 “咦?你们怎么了?”侯晓端起碗喝着豆浆,一边喝一边问,搞不明白这些人咋都奇奇怪怪的。 她一开口,倒把众人惊醒过来,一个个都恢复正常,又开始接着吃早餐,只不过目光视线总是有意无意地瞥向雅薇那边。 雅薇很聪明,只是装装样子,吃完一个饼,再喝半碗豆浆,就放下了手中的碗筷,这一点点化学能量的摄入,对她来说根本无关紧要。 虽然搞不懂机器人为什么能吃东西,林家众人也没有过于纠结,慢慢就习惯了,心中暗暗称赞,果然是高科技,快跟真人没区别了! 早餐还没结束,就有人在外面疯狂按门铃,仆人杨嫂接通后看了一眼屏幕,就按下了开锁键,并向老爷子汇报道:“是小姑来了!” 小姑就是林则慧,她本来是知道老宅密码的,可换了大门以后,原先的密码锁不见了,她就只能按门铃。 门一开,林则慧就冲了进来,很快跑到餐厅,一见到老爷子就哭诉道:“爸,我老公失踪了,好几天没见人,根本联系不上,你得想想办法!” 此刻的林则慧素面朝天,根本不像平时那样化着美妆,双眼红肿,披头散发,一副失魂落魄的憔悴模样。 算下来,今天是李政失踪的第四天,每天都腻在一起的两口子突然有好几天没见面,无论如何也联系不上,就跟石沉大海一样,难怪林则慧急得跟丢了魂似的。 第340章 古武者都有师父,不可能无师自通 夜星宇曾经想过,李政多半只有两个下场,如果他是被人利用,现在估计已经被人灭口了,就是不知道被埋在哪里。 如果李政是吃里扒外,主动与人勾结,那么在事情败露之后,他肯定会选择跑路,不敢再回林家。 无论哪一种,林则慧都可能再也见不到她老公了。 关于这位林家女婿的下落,根本不好查,别说林长风没办法,就连夜星宇也无计可施,他又不是算命先生,鬼知道李政现在在哪里,除非是抓到霍家的那个东洋忍者,才有可能得到一些线索。 “慌什么?坐下好好说!”林长风不耐烦地喝斥了一句,指了指餐桌对面的椅子。 林则慧依言坐下,把整件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包括她如何发现丈夫失踪,到千方百计苦苦寻找,最终用尽方法却一无所获。 完了之后,林则慧开始倒苦水,说出自己的各种担心和忧虑,以及各种脑补猜测,一边说还一边抹眼泪。 其实这些事情,林长风等人早就能猜到,问题是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出言安慰,声称会找人帮忙调查。 好不容易劝住了哭哭啼啼的林则慧,等她擦干了眼泪珠子,扭头一看,才蓦然发现,怎么有两个林善雅? “这……这谁呀?”林则慧傻愣愣地看着雅薇,从发型上可以辨认出,另一个长头发的才是她亲侄女。 林家的几个知情人早就商量好了说法,听到林则慧一问,江海兰赶紧答道:“这是我二女儿,善雅的妹妹,名字叫雅薇。” “啊?你有两个女儿?”林则慧懵逼了,二哥二嫂啥时候多了个闺女,自己怎么不知道? “事情是这样的……”江海兰稳住情绪,把事先准备好的说辞一一道出,以解疑惑,“当年我跟你二哥在法国住了一段时间,就住在我妹妹江美兰那里,你还记得吧?” “嗯,好像有印象。”在林则慧的记忆中,似乎真有这回事,二哥二嫂当年挺喜欢旅游的,在西盟各国玩了个遍,有很长一段时间待在国外。 江海兰接着说道:“那时候,我无意中又怀孕了,然后就在那边坐月子,后来就生下了二女儿雅薇,当时我妹妹特喜欢这孩子,非要让我过继给她当养女,我想到她一个人独居国外,生活挺孤独的,又作好了终生不嫁的打算,于是我就跟你二哥商量了一下,最后答应了她的请求,把雅薇交给她抚养。” “什么?还有这种事情?怎么从来没听你和二哥说过?”林则慧感觉像听玄幻故事一样。 “不说就是怕你们以后提起这一茬,我俩心里难受,所以当时我就只把这件事情告诉了爸,其他人都没讲!”林则智机巧地把话给接上,完了还故意问向林长风,“爸,您说是吧?” 林长风非常配合地点点头:“对对对,我当时知道了以后,也让老二他们两口子别张扬,要是不小心传了出去,被那些好事之徒胡乱猜测,添油加醋,搞不好会造成不良影响!” 既然连老爷子都开口作证,这事就算实锤了,林则慧完全没有怀疑,不过她有一点不太清楚,便问道:“那她怎么……来这了?” 江海兰解释道:“本来她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一直把我妹妹当成亲生母亲,可在前几天,我妹妹把实情真相告诉了雅薇,并让她来咱们林家看看,见见亲人,所以雅薇就来了!” “哦,原来这样!”林则慧终于搞清楚了“来龙去脉”。 “雅薇,这是你小姑,赶紧打个招呼!”江海兰对雅薇招了招手,提醒她向小姑问好。 按理说雅薇只会听从主人的命令,其他人说什么她是可以不用理会的,可江海兰这样一说,雅薇居然规规矩矩地对着林则慧一点头,喊了一声“小姑”。 “你叫雅薇是吧?跟你姐姐长得可真像呐!” 林则慧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心里却在想:我二哥的性格多谦逊啊!怎么两个女儿都是冷口冷脸的,奇了怪了! 雅薇的二小姐身份被江海兰等人糊弄过去,林则慧根本没有怀疑,林长风还特地叮嘱林则慧,这事别张扬,毕竟当年是把雅薇过继给了江美兰,在名义上,她还是江美兰的女儿,“林雅薇”这个名字也只能在自己家里说说,正式场合还得叫“江雅薇”。 这时候的林则慧哪还有闲心去碎嘴八卦,她心里面时时刻刻挂念的全是自己老公,等到老爷子亲口答应帮她找老公,她才稍稍放下心来,吃了点东西就打道回府了。 早餐过后,林善雅要去忙公务,换了正装就出门,雅薇跟在她身边陪同保护。 从今天开始,她俩基本上就绑定在一块了,林善雅走到哪,雅薇就跟到哪,就连上厕所,雅薇也要在门口守着。 夜星宇闲人一个,指点了一下侯晓,再到施工现场看了几眼,然后就去了后院,私下找到赵成,把一个小小的笔记本塞到对方手里。 “这是什么?”赵成不解地看着手里的本子,又小又薄,跟个小学生作业本一样。 夜星宇笑呵呵地答道:“是我师父当年的收藏品之一,我凭着记忆默写了一份,应该对您老有点用处。” “你师父?” “对啊!每一个武者都有师父,不可能无师自通吧?” 这话说得很有道理,能练到内家境界的古武者,基本上都是靠着门派传承或家族传承,如果没有师父的教导,再怎么有天赋,也很难无师自通。 比如赵成自己,他也有师父,不过他师父已经去世很久了。 而夜星宇的师父是谁,赵成其实很想知道,不过他一直没问,这对于武者来说是个忌讳,一般要等到别人主动说,才能知晓,如果对方不提,也最好别问。 有些门派就很讲究隐私权和神秘感,禁止门人弟子外泄有关门派的一切信息,违反了是要受到处罚的,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逐出师门。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41章 内家练气法,在我这里是大白菜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赵成翻开了手中的本子,只见第一页上写着五个大字,从上到下,依次为:怒涛浑元气。 一看到这五个字,赵成心里面咯噔一下,连忙翻开第二页,后面就是横向书写的钢笔小字,挺端正的楷体,整整齐齐,非常美观。 但这并不重要,赵成的心思完全没放在漂亮的字体上,他关心的是内容,只看了两行,他就能确定,这是一本内家练气心法,正好适合他用。 “这……这……”赵成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要知道,在武林之中,门户之见非常森严,高明的绝学都是概不外传的,那是立足之根本,尤其是内家练气心法,非常珍贵,从丹劲升化劲,靠的就是它。 陈传声就是因为没有内家心法,苦练了将近三十年,结果还是丹劲,并且晋升无望,要是他能有赵成手上拿着的这东西,说不定已经是化劲宗师了。 这也是因为鹰爪门是江湖小门派,传承等级不高,历史上没出现过顶级高手,通常练到丹劲就封顶了,自然没有内家心法遗留下来。 就算陈传声肯舍弃一切,花费天大的代价去向大门派求取,别人也根本不会给,法不传六耳,道不传非人,想学是要有机缘的。 所以说,夜星宇拿出的这部修炼心法,那可是天大的礼物,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如何能令赵成不吃惊? 但是震惊过后,赵成赶紧合上了册子,将它递还给夜星宇,郑重说道:“这东西我不能收,这是你师门秘传,你怎么能将它轻易示人?” 说到最后一句,赵成甚至还带着训斥的口气,他是在提醒夜星宇,这种随手送秘笈的行为,可真是要不得,会出大事的! 虽然以赵成目前的情况,的确需要一部内家练气心法,可他不能接受,这会让夜星宇摊上大麻烦。 夜星宇笑了笑,又把本子给推了回去:“您就收下吧!在外面这是好东西,可在我师门里,这玩意多得是,练都练不过来!” 赵成又是吃了一惊,慎重问道:“莫非……你真是武当派的亲传弟子?” 在这世间,以少林的武功秘笈最多,七十二技名震天下,内功心法也有许多,而其次就是武当,因为三丰老祖的缘故,论起神功绝学的数量,要比昆仑、峨嵋、崆峒这三家都要多一些。 夜星宇初见赵成时,两人试了几招,他曾经告诉赵成,自己用的是张氏太极,结果被赵成错误地理解为武当太极,从那时候起,赵成便一直猜测,夜星宇可能出自于武当。 现在他又说,自己的师门里面有很多修炼心法,那不就是武当了?除了少林武当,天下间敢讲这话的,还真没有! 正因为如此,赵成更不敢接,要是他两人私传和偷练武当神功的事情败露了,都没有好果子吃。 夜星宇大概猜到对方的顾虑,便说道:“这个您放心,我跟武当派没什么关系,至于其他的,我就不方便透露了,反正这东西您收下就好,不犯法,也不违背任何规矩!” 说完,夜星宇也不等赵成拒绝,直接转身就走了。 赵成见他说得笃定,半信半疑,犹犹豫豫,拿着小本子愣了一会,心里在猜测着:如果不是师承武当,那又是哪里?内功心法又不是大白菜,很多武林门派都没有,他又是从哪里搞来的? 实际上,除了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真正拥有内功心法的门派还真不多,原本这些门派个个都有完整传承,可是因为年代久远,经历了不少动荡,很多绝学渐渐失传,所以能修炼到化劲层次的宗师级人物,就变得极其稀少。 赵成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小本子,心痒难耐,万分纠结,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理智上,他认为自己不能接受;情感上,又忍不住想要一睹为快。 最终,作为一名没有内家练气心法的丹劲武者,赵成决定先看看再说,如果这秘笈残缺不全,那就不用再天人交战,忍受这份煎熬了。 因为秘笈不完整,强行修炼,很容易练岔气,也就是所谓的走火入魔。 大概在三年前,五大家族里面的方家,曾经拿出一本内功秘笈来招揽供奉,前提要求是丹劲实力。 许多已经跨入丹劲门槛,苦于没有内功心法而深入修行的大师级人物,在得到消息后纷纷前往方家,甘愿为其效力。 到了才知道,这门内功心法是从一个古墓里面发掘出来的,墓中有块石碑,上面记载着练气心法,但因为年代久远,石碑损毁严重,许多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所以这门练气法也就残缺不全,有不少遗漏部分。 方家说明了利害关系,愿不愿意接受这笔交易就看自己选择,如果点头答应,那就可以借阅和学习这门功法,而付出的代价是无偿为方家服务十年,期满之后,去留随意。 虽说是一门残缺功法,却有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从中摸索出来一些东西,总比凭空想象要好。 于是乎,最终有三位丹劲高手接受了提议,加入方家成为供奉,而方家因此成为所有家族里面武力总值最强的一家,总计有八位供奉,其中有一半是丹劲,非常吓人。 可是,就在今年年初,赵成就听到有消息传来,说是当初那三位加入方家的丹劲高手,其中有一位走火入魔,气血堵塞淤积,造成下肢瘫痪,算是成了半个废人。 这个案例也算是一个警示,那些不完整的练气功法,最好别去练,很可能适得其反,害到自己。 但很明显,夜星宇不可能拿一本破烂玩意去糊弄赵成,对于他来讲,像内家功法这种东西,还真就是大白菜,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手抄一本出来,也就费点时间罢了。 他也是因为看出了赵成所面临的困境,到了丹劲以后没有合适的练气功法,进境缓慢,很难提升,便起了心思助对方一臂之力。 第342章 李政之死,既合理又意外 跟随林善雅来到帝都以后,整个林家对夜星宇接受程度最高的,恐怕就是赵成,他是发自内心地欣赏夜星宇,认为夜星宇比霍青书最适合林善雅。 也是因为这样,赵成对夜星宇一直很照顾,当夜星宇与季常先决战观雨台时,他甚至在只有五成把握的情况下,拿出了自己的全部棺材本押在夜星宇身上,表明态度,全力支持。 而在陈传声上门寻仇的时候,赵成明知不敌,也义无反顾地站了出来,为夜星宇遮风挡雨,誓死庇护。 这所有的一切,都能使夜星宇感受到这位老人对自己的关怀,所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他能帮则帮。 人与人之间,从来都是相互的,赵成对他好,他自然也不会亏待赵成,而目前赵成最需要的,应该就是一门练气功法。 对于赵成来说,这的确是无价之宝,可对于夜星宇而言,根本不值一提。 夜星宇把抄写的功法塞给赵成之后,完全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回头去看望了一下受伤的巴天明,帮他推血过宫,再用针灸扎了几下,巴天明就好得差不多了,对夜星宇连声道谢。 眼看快到中午,林老爷子急匆匆地跑来找到夜星宇,脸色沉重地说道:“发现李政了,我们现在赶紧过去看看!” 夜星宇吃了一惊,连忙问道:“怎么回事?” 林老爷子没时间耐心解释,只说了一句:“我让天明去准备车子,咱们先上车,路上再说。” 夜星宇点点头,随便拿起一件外衣披在身上,跟着老爷子走到大门外,伤势无碍的巴天明已经将一辆商务车开到了面前,同行的还有赵成。 坐上车后,林老爷子便将自己得到的消息说了出来。 在早上林则慧来哭诉过以后,林长风就给市警局那边打了个电话,让肖局长帮忙查一下自己女婿失踪的事情,对方一口答应。 这本是尽人事听天命,不报什么希望,谁知才过了几小时,林长风就接到了肖局长的电话,说是已经发现了李政的下落,并让他赶紧过去。 原来,就在今天上午,于市中心的光辉大厦附近,突然有一个男人晕倒在街边,被围观群众打了急救电话,随后送往医院紧急抢救,结果没能救回来,人已经死了,症状像是中了剧毒。 因为死了人,医院就通知了警方,结果那边来人一看,死者正是不久前报了失踪的李政。 这事很快就汇报上去,肖局长收到消息后,立刻亲自给林长风打电话,通知林家过去处理后事。 事情经过也就这样,李政的尸体现在还停在医院,有几名干警留在现场守着,需要尸检的话,也必须由家属签字授权,才可以进行。 李政之死,完全在预料之内,但令夜星宇没想到的是,他会死得这么张扬,居然连警察都出面了。 按照夜星宇原本的设想,李政即便是死,也会死得悄无声息,如同一滴水在人间蒸发,不是被埋在深山老林,就是被装进麻袋沉入海底,绝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死在大街上,这就有些离奇。 不管怎么样,先过去看看再说吧,也许能从李政的尸体上,发现一点蛛丝马迹。 巴天明驾着车绕了点路,先去接上林则慧,再去医院,毕竟她是死者的妻子,理应跟着过去,林长风已经在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了林则慧,让她在楼下等着。 六座商务车位置足够,林则慧上车后就开始抹眼泪,她对李政的感情倒也没有半点虚伪。 李政虽是二流小明星,出身却只能算是贫寒,除了长相还过得去,其他就没啥优点,要不是因为真爱,林则慧当年也不会不顾老爷子的反对嫁给李政,现在一听到老公居然死了,当然会难过得掉眼泪。 车里面的气氛很沉闷,几个大老爷们都不太会安慰人,劝了几句劝不住,就只能任由林则慧独自在那伤心落泪。 终于到了医院,林长风通过电话问清楚了具体位置,一行人急匆匆地赶过去。 到了某间抢救室的门口,在房间外面守着几个警察,林长风当即表明了身份,一行人就被请进了房间。 摆在中间像是手术台一样的病床上,仰面躺着一个男人,正是失踪了好几天的李政,他的衣服都还在身上穿戴整齐,脸色微微有些苍白,表情却很安详,像是睡着了一样。 一看到李政的尸体,刚收住眼泪的林则慧又忍不住哭出声来,扑过去抓住老公冰冷的手掌,一副寻死觅活的凄惨模样。 现在的身份识别鉴定系统很完善,死者的谁都不需要家属来确认,用机器一扫脸就能知道,除非是双胞胎,那么这时候就可以再通过另外的一些鉴别系统来辅助验证,比如指纹、视网膜等等。 等到家属来了,看过死者以后,警察就要开始笔录调查,了解一下死者生前发生了什么状况,是他杀还是自杀,又或者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死亡,按照标准程序走一遍,通通都要了解清楚,而这些琐碎的问话就由林长风和林则慧去应付。 夜星宇看了李政一眼,心跳停止,呼吸断绝,确实是死了,可当他用神魂力详细查探的时候,还真就发现了一点异常。 不过他没有说出来,只是微微一笑,就安静地站在旁边不言不语。 医院这边给出的死因诊断是食物中毒,但这只是初步论断,准确性不高,带有一定的猜测性质,具体是什么毒,暂时还不清楚,如果死者家属对此有疑问的话,可以申请法医介入,进行解剖尸检。 林家这边倒是没有同意,林长风知道事情真相,李政多半是被灭口,就算尸检也查不出什么,而林则慧就更不希望丈夫的遗体被人剖开,也拒绝了尸检的提议。 按照警方的初步调查,李政的生活非常简单,从未与人结仇,基本可以排除他杀,只有失踪的原因有些疑点,但最后还是征询了林家人的意见,问他们是否需要立案,进行更深入的调查。 林长风摇头拒绝,默认了警方的初步调查结果,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43章 断肠还魂,其实他还活着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查案要有足够的疑点,判案要讲合理的证据,此刻的林长风就连谁是幕后主谋都搞不清楚,就没必要把警方牵扯进来,还是保持沉默比较好。 事情差不多就这样了结,死者家属不积极,并且拒绝尸检,警方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草草结案,很快就收队离开了。 从今天开始,李政的身份信息将会从户籍档案里面注销,被列入死亡名单,若干年后,彻底delete。 接下来就是林家跟医院方面的手续办理,签字认领尸体,并结算清楚费用,医院方面可以在短期内帮忙保管遗体。 看着已死的李政,林长风叹了一口气,虽然对方做了一些荒唐事,但他毕竟算是半个林家人,如今落得这般下场,的确让人扼腕叹息。 人只要一死,再大的恩怨也可以一笔勾销,现在再去追究李政犯下的过错,便显得没有意义,徒惹林则慧伤心,不如不说。 李政之死早已在预料之中,林长风倒也没有太难过,他转头向巴天明吩咐道:“你去联系一家殡仪公司,让他们搞个灵车过来,先把李政弄回去,顺便看一下怎么给他操办后事。” “先不用!”夜星宇站了出来,出声阻止。 林长风眉毛一掀,低声问道:“有情况?” 夜星宇点点头:“人多耳杂,等回去再说,殡仪公司先不用找,暂时用不上。” 林长风不知道这孙女婿看出了什么问题,但对方既然这样说,肯定不是无的放矢,于是便道:“那好,现在要怎么做?” 夜星宇答道:“先把人弄回去!” 林长风没听明白,好奇问道:“怎么弄?不还得找殡仪公司吗?” 夜星宇摆了摆手:“没必要,咱们自己有车,六座刚好!” 林长风听得迷糊,看对方的意思,是要自己动手把人给带回去,可这毕竟是死人啊,不忌讳吗? 夜星宇还真就无所谓,走到床边转身半蹲,并对巴天明招手道:“老巴,来搭个手,把他扶上来!” 一帮人全傻了,这小伙胆真肥,真就敢背死人呢? 巴天明是古武者,倒也胆大,听到招呼就走了过来,把床上的李政扶起来架到夜星宇背上。 兴许是刚死不久的原因,李政的身体倒也不显得特别僵硬,软绵绵的,就跟失去意识的病人一样。 夜星宇背着李政就往外走,跟个没事人一样,完全不介意这是一具尸体,其他人不敢耽搁,赶紧跟了上去。 该签的字都签了,手续通通办完,死者家属愿意自己背人回家,医院方面也不阻拦,夜星宇背着李政畅通无阻,还直接混上了电梯。 电梯里面有其他人,但这些人都不知道夜星宇背着的是一具无生命的尸体,还以为就是一个普通病人,倒也没惹出什么乱子,只把林长风等人看得惊心动魄,手心里捏了一把汗。 到了停车场,夜星宇把李政放到中间一排的坐位上,一脸泪痕的林则慧坐在李政旁边,亲手给他系上了安全带。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倒也不假,李政虽然已死,林则慧却没有避忌,甘愿陪他最后一程。 等到汽车开动,驶离医院,坐在后排的林老爷子实在忍不住,开口问道:“星宇,倒底是个什么情况,能不能先透个底?” 坐在前排副驾驶的夜星宇没有回头,只在嘴上平静答道:“也没什么,就是我发现……其实小姑父没有死!” “什么?”几个人异口同声,包括赵成、林长风和林则慧。 就连开车的巴天明也听得心惊肉跳,差点把刹车当成油门。 夜星宇就知道这个答案说出来会让人无法接受,不过这是实情,他没有胡说,李政现在的确没死,用不了多久,他就能“活”过来。 “他是中了毒没错,但这种毒很特殊,并不会真正致人于死,而是让人陷入一种奇妙的假死状态,大概不超过十二时辰,他就能醒过来。”夜星宇轻描淡写地解释着。 “你……你怎么知道?”林则慧又惊又喜又忧又疑,赶紧追问。 夜星宇答道:“这种毒我曾经见过,了解症状,你要不信,就摸摸他的胸口,看看是不是还有温度?” 林则慧赶紧伸手到李政的衣服里面,贴在胸膛仔细感受了一下,虽然没有心跳,但确实是温热的,在这寒冷的冬天尤其明显。 一经验证,林则慧惊喜大叫:“真的有温度,他没死!” 此言一出,其余几人在震惊的同时,也都相信了夜星宇刚才所说的话。 李政未死确实是个意外,甚至有些违背常理,但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有等他醒来,才能问清楚。 车子很快开回林家,依旧由夜星宇背负着,把李政扛到后院,放在老爷子书房的沙发上。 按照夜星宇的说法,现在什么都不用管,只要等他醒来就好。 李政所中之毒,名为“断肠还魂”,在唐家的《百毒真解》里面就有记载。 说它是毒药,倒不如说是能让人休克的强效麻醉药,它的毒性并不致命,只会让人在承受断肠之痛的时候晕过去,随后身体机能停止,陷入假死状态,除了心脏附近还保有温度,其他方面就跟死人无异。 药效大概能够保持十到十二个时辰,但是对于古武者作用有限,因为古武者的体质要比普通人强出很多,所以只会暂时性的昏迷,不会进入假死状态。 当药效消褪以后,假死者的身体机能逐步开始恢复,不久后自然苏醒,整个过程就跟死后还阳一样,断肠还魂之名因此而来。 十二个时辰等于是二十四个小时,如果李政晕倒的确切时间是在今天早上,那么他的苏醒时间将会是在明天清晨。 夜星宇倒是可以用神魂之力帮助驱除药效,让假死的李政提前苏醒,不过没有这个必要,他有足够的耐心,并不急于一时,该知道的,总会知道。 …… 第344章 报仇可以,但要用点脑子 靠近帝都的市中心,有一座著名的天堂湖,面积不大,但景致很好,装扮得美仑美奂。 挨着湖边,有许多花园式建筑,有点像是古罗马的风格,精致漂亮的步行街道穿插其间,风光秀美,是游客们拍照观赏的好去处。 此处名为“天堂湾”,既不是风景区,也不是商业区,而是专为富人名流建造的住宅区。 这里的房价非常昂贵,堪称帝都之最,里面住着许多国内知名的豪商大腕,以及社会名流,每一个站出来,都可算是知名人物。 有句话曾经这样说:天堂湾里面的所有业主加起来,拥有着半个帝都的财富。 当然,这很夸张,并非事实,但也足以说明,住在这里的都是些什么人物,最起码,普通人是很难接触到的。 所以在天堂湾里面,安全管理非常严格,很多地方都是私人禁区,对外开放的游客区域,只占了一半不到。 帝都有五大家族,却有两家住在天堂湾,其一是严家,其二是欧阳家,各自买下了五分之一的区域,剩余的五分之三,被上百个有钱土豪瓜分。 在严家装修得金碧辉煌的大客厅里,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人忽然从沙发上站起来,一巴掌甩在眼前青年的脸上,口中大骂道:“你个混帐东西,瞧瞧你干的什么蠢事!” 打人的,和被打的,无论身形相貌,都有七八分相似,最显眼的就是鹰钩鼻,两人都有,很容易让人猜出,这是一对父子。 打人的是严绍东,严家家主,目前在严家权势最大的就是他,因为严家的老爷子已经去世了,在严家四兄弟里面,基本上都是由他这个大哥说了算。 被打的是严少泽,也是严绍东唯一的儿子,不出意外的话,他在将来会接任家主之位。 而在客厅里面,还站着另外一个中年人,他是时帆,严少泽之所以被打,就是因他而起。 任务失败的时帆,没敢去向严少泽汇报,如果他这样做,暴怒的严少泽恐怕真会说到做到,把他的头砍下来埋在土里。 所以,时帆就跑来找严绍东,把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详细汇报了一遍,包括赵拓和李宏声已死的事情。 严绍东听到这个消息,气得快要失去理智,立刻把严少泽叫过来,于是就发生了刚才的那一幕。 “这件事,为什么不先向我汇报?”严绍东气急败坏,大声质问着。 他倒是听说了儿子被人打脸的事情,也知道严少泽肯定要报复,但他自重身份,没有出面干预,心想年轻人的恩怨就让他们年轻人自己去解决,要是连他这个家主都亲自下场,那就显得大题小作。 可没想到的是,严少泽居然这么不争气,一而再、再而三的吃瘪,并且越玩越大,未向他这个家主请示,就擅自调动几位供奉去帮他执行刺杀任务。 而那个名叫夜星宇的年轻人也让严绍东感到震惊,居然让严家一夜之间失去两位供奉,其中还包括赵拓这个丹劲高手。 挨了一巴掌的严少泽低着头沉默不语,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以赵拓为首的五大高手,外加一帮手持枪械的雇佣兵,居然会被一个夜星宇杀得全军覆没,真特么离谱! “说话啊!哑了吗?”严绍东又吼了一通。 严少泽抬起头来,桀骜的眼神满是不甘:“从小到大,除您之外,可没人敢动手打我,而这夜的足足扇了我两巴掌,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我实在忍不了这口气,此仇……一定要报!” “我不反对你报仇,但是你能不能用点脑子?”严绍东恨铁不成钢,用手指着严少泽一通教育,“我跟你说过多少遍,做决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没把握就别动手,动手就得要人命!可你看看,你现在搞成了什么样子?” 严少泽一声不吭,他确实是把事情办砸了,无言以对。 严绍东接着又吼道:“对手什么实力,你都没仔细调查清楚,急急忙忙就开始动手,结果让家族受损严重,一下子就失去了两位供奉,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严少泽沉默了两秒,沉声答道:“仇已结下,不共戴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我们严家的祖训,就是要用敌人的鲜血来洗刷耻辱,现在既已不死不休,就不用再顾忌其他,我希望能够请出奎先生,让他亲自出手,干掉姓夜的狗贼!” 严绍东冷哼一声:“奎先生正在闭关苦修,不宜去打扰!” “那不可能就这样算了!”严少泽很不甘心,大声争辩着,“赵拓和李宏声都已经死了,季常先输了拳之后,也变得毫无斗志,咱们严家彻底失败,已经变得无人可用,如果不去请奎先生,难道就这样忍气吞声,白吃一个哑巴亏?” “这事你不用管了,我自有分寸!”严绍东摆摆手,语气有些不耐烦,“今天把你叫过来,就是想告诉你,以后给我老实一点,别再惹事生非,这次的教训希望你能够记住,引以为戒,不要再犯,下次如果再有重要的事情,先来找我商量,不要自作主张,等问过我的意见再做打算,知道了吗?” 严少泽不敢反驳,只能默默点头。 他这次的围杀行动的确让家族损失惨重,父亲虽是家主,却还有三个兄弟,没有足够的理由,对他们也不好交待,自己捅出这样大的篓子,会降低父亲在家族内的威望,让他难做。 严绍东又叮嘱道:“这件事情暂且压下,你最近多花点心思在工作上,先别去惹那个姓夜的,一切等奎先生出关再说!” “我知道了!”严少泽闷闷地回答着。 虽说不能立刻报仇,但他严少泽也不笨,能从中听出一点眉目,父亲并没有放弃讨债,只不过是将报仇的时机延后而已,等到奎先生出关,说不定就要请他出手,灭杀夜星宇。 这样一想,严少泽心里就好受了一些,甚至还有点高兴。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45章 唯独尊严,只有我能给你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在严少泽看来,鬼手奎元让是严家第一供奉,高深莫测的化劲宗师,若由他出手,姓夜的必然难逃一死。 只不过,以严少泽的面子,还请不动奎元让,必须是身为家主的严绍东出面,才能让奎元让点头答应。 “还有,这次的事情不要责怪时帆,你要是能多听听他的意见,也不会犯下这么幼稚的错误!”严绍东看了默不作声的时帆一眼,对严少泽交代着。 对于时帆的能力,严绍东还是清楚的,并且他更了解自己儿子的性格,生怕他对时帆不利。 虽然时帆把事情办砸了,但他只是听令行事,做不了主,错就错在没有及时向家主禀报情况,导致惨剧发生,而此次事件的主要责任,还是在严少泽身上, 但因为严少泽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又是独苗,严绍东也没办法,除了喝斥打骂教育,还能怎样?总不能杀来祭天吧? 对于父亲的叮嘱,严少泽一口答应,不敢违背,至少在表面上,他不会把时帆怎么样,可心里面怎么想,就很难说,时帆以后的日子注定不太好过。 事情就这样告一段落,严绍东发了一通脾气,再对儿子一番教育,差不多就算完结了。 对于这个独生子,他还是打从心里面溺爱,就算犯下了天大的错误,严绍东也不会拿他怎样,否则也不会养成严少泽嚣张狂妄、目中无人的性格。 被一通训斥的严少泽闷闷不乐地带着时帆离开了,在父亲生气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呆在家里,出去转一圈再回来,这边也就气消了。 出了家门以后,严少泽冷冰冰地看了时帆一眼,破口大骂道:“狗东西,他们全都死了,你这个废物怎么还活着?你怎么不跟着去死?” 时帆低下头去,任凭喝骂,不言不语。 正所谓伴君如伴虎,跟着严少泽做事,比陪伴老虎还要凶险,他不免又想起了夜星宇曾经对他说过的话,然后在心里面自问一句:值得吗? …… 严少泽听从了父亲的吩咐,暂时偃旗息鼓,但是夜星宇却不准备就这样算了,虽然他一点都没吃亏,可被严少泽连续两次派人刺杀,也难免心头窝火。 泥菩萨也有三分土性,何况一个活生生的人,夜星宇虽然涵养很好,不爱跟小朋友计较,但他觉得这个姓严的小朋友着实有些讨厌,该好好教育一下,让他明白什么叫做代价。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夜星宇就盘算着,该做些什么事情搞一搞严家,让他们受点教训,顺便为自己讨点利息。 策反时帆只是第一步,如果在严家有个内应的话,夜星宇就不会过于被动,提前收到点风声也是好的。 他原本不想搞事,退一步海阔天空,可问题是严少泽这狗东西没完没了,总跑来添乱,看来那两巴掌没把他打醒,还得再来两下。 正当夜星宇想着,该怎么回敬一下严少泽的时候,他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号码很陌生。 “您好,夜先生,现在有空聊两句吗?” 对方一开口,夜星宇就听出来了,此人正是昨夜被饶了一命的小棋子,没想到他的电话来得这么快。 夜星宇平静回道:“我随时都有空,还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我叫时帆,时间的时,扬帆起航的帆。”时帆介绍着自己,说话腔调也很平稳,“夜先生昨晚的提议,我有考虑过,但我想明确一下,如果我为您做事,能得到什么?” 夜星宇不由笑了,反问道:“你想要什么?” 时帆沉默了,说实话,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该索取什么,所以他现在很迷茫,希望能够从夜星宇这里听到答案。 夜星宇等了几秒,没听到对方回答,便接着说道:“严少泽财雄势大,他能给你很多东西,但唯独有一样,他给不了,而我却能给你!” “是什么东西?”时帆听得有些疑惑。 “尊严!”夜星宇把这两个字咬得很重,清晰无比,“你是愿意站着说话,还是愿意继续跪着?这个问题一定要先想清楚,选择权在于你自己!” 时帆又沉默了。 诚如夜星宇所言,时帆在严家的地位并不算低,而在光辉娱乐,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可惜,他上面的那个人,根本没把他当人,只把他当成一条狗。 是站起来,还是继续跪着? 是做个人,还是继续当狗? 时帆思前想后,考虑再三,终于还是下定决心,沉声道:“我可以跟您合作,但我们之间的关系,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不想再有第三个人知道!” “没问题!”夜星宇一口答应,非常干脆,“等严家垮了,或者你不想在严家干了,我可以给你安排一个正当的职位,保你衣食无忧!” 时帆愣了一下,摇头苦笑,心想:严家可是上百年历史的老牌家族,怎么可能会垮? 说实话,时帆可没指望夜星宇能在物质上给予多少,打动他内心的,不过是“尊严”二字。 跪得太久,膝盖太痛,他就想要站起来罢了。 这就是时帆目前的想法,他打算换一个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 对于时帆来说,这就是一场赌博,一旦输了,就会倾家荡产,死无葬身之地。 …… 结束了与时帆的通话,夜星宇从对方那里获悉了一些跟严家相关的情报,接下来该怎么行动,也就有了明确的计划。 根据时帆所透露的消息,严家的生意主要分为三大块,除了交通运输和娱乐传媒,严家还经营各种赌场。 原本开设赌场是犯法行为,不过在新帝国成立以后,许多法律法规都做出了适当修改,有相关经营执照的正规赌场是合法存在的,不会被查封。 不过,要取得经营赌场的合法资格,会相当困难,政府在这方面的管控非常严格,资质要求定得很高。 并且,赌场生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做,要上缴给政府的税率非常之高,超过净收益的三分之一,还要除去中介人的佣金支出,所以现在的赌场赚得并不多,净利率大概只有两到三成的样子。 第346章 数日不见,去探望小表弟 严家作为五大家族之一,手眼通天,拿到经营赌场的许可倒也不难,不过严家在当年的洗白过程中,为了避嫌,就主动退出了博彩业,目的是向国家政府和社会大众表明姿态。 但其实严家并未真正打算放弃这个行业,毕竟做生不如做熟,赌场的利润就算被压得很低,也还是有得赚。 所以,严家回过头来,又把手掌伸进了这个圈子,不过却是以匿名投资的方式,走迂回路线,借着别人的外壳来继续开办赌场,闷声赚钱。 换句话说,帝都著名的几家赌场,看起来是别人的,与严家无关,可幕后的老板却是姓严。 严家这一代,有兄弟四人,老大严绍东,老二严绍群,老三严绍辉,老四严绍理。 严绍东既是长子,能力又强,最受家族长辈们信任,于是接任家主,统管全局。同时,他也是远洋集团的董事会主席。 严绍群则负责掌管光辉集团,出任董事长,从职位上来讲,他是严少泽的顶头上司,光辉娱乐只是光辉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老三严绍辉是个花花公子,是四兄弟里面最没有作为的一个,整天吃喝玩乐,花天酒地,只是作为公司股东分点股份,并没有负责具体事务。 而严家的所有赌场,都交给了老四严绍理来管控,他是四兄弟里面最低调的一个,同时也是做事风格最凶狠的一个。并且,他还是一个古武者。 夜星宇的计划,其实很简单,就是去砸严家的赌场。 当然,他不是明目张胆地用暴力去砸场子,而是扛着麻袋去赢钱,凭手气,凭本事,合情合理,让你没话说。 不过在此之前,他想带上一个跟班小弟,为枯燥的千王之路找点乐子。 至于小弟的人选,他也考虑好了,就是江旭,相信小表弟肯定会喜欢这个节目吧! 认真算起来,他应该管江旭叫小舅子,不过他跟林善雅的夫妻关系有点虚,江林两家也闹得比较僵,把江旭看成小舅子似乎不太妥,还是小表弟叫着亲切些。 最后一次见江旭,就是夜星宇跟严少泽发生冲突的那天,细细一算,都快一个星期了,一直杳无音讯,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据林善雅的分析和猜测,江旭应该是被他老爸关禁闭了,这种事情时不时就会发生。 每次江旭闯了祸,或是将要闯祸,就要被他爹关起来,手机没收,网线拔掉,足不出户,闭门思过,少则三五日,多则十天半月,看情况来定。 现在都差不多一个星期了,江旭一直没有联系夜星宇,也不知道是不是还被关着,夜星宇便决定去江家探望一下,看看小老弟的日子过得咋样。 吃过午饭以后,夜星宇打了个电话给林善雅,问明了江家所在,便从林家开走了一辆车,径直前往江家。 江家跟严家一样,也住在天堂湾,十大豪门里面唯一一个把家安在天堂湾的,就只有江家,在天堂湾里面的地位和名声,也仅次于严家和欧阳家。 富人的圈子有他们自己的规则,买多大的房,占多大的地,都是有讲究的,要是不注意,太过招摇,很可能招人记恨,说不定就要惹来麻烦。 江家老爷子走得早,家业很快就传到了江旭的父亲江成手里。 江成这一辈有三兄弟,江成性格谨慎,能力一般,但因为他是长子,所以接任了家主,而他的两个弟弟,江明和江温,都感到不服,所以江家的情况非常不稳定,内部斗争很严重,拉帮结派,争权夺利,连带着江旭的继承人位置也摇摇欲坠。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江旭自己不争气,文不成武不就,像孩子一样贪玩,动不动还闯祸,谁敢把江家交到他手上?就连身为他亲爹的江成都提心吊胆,想扶都扶不稳。 江家的情况跟林家类似,也是在走下坡路,不过没有林家那么严重,如果说林家是一落千丈,那么江家就是持续下滑,原本排名就不高,现在已经掉到了十大豪门的最末尾,再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就要出局让位,退出十大。 靠着导航顺利抵达天堂湾,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 夜星宇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发现车不给进,里面是步行街,就把车停在马路对面的停车场,然后步行过天桥。 其实,车是可以开进住宅区的,但因为住宅区和游览区被分隔开来,出入口在不同的方向,夜星宇设置的导航是在游览区这边,自然不准通车。 夜星宇自己没搞明白,就顺着游览区一直走,顺便逛了下,看一看风景,也挺好。 等走到住宅区这里,他就被保卫拦住了,夜星宇声称是江家的朋友,也不给放行,主要是保卫根本就不相信他,真正的访客通常不会从这边进入,都是走的另外一边。 要知道,这里面的住户个个都是富商大老板,身家至少都上亿,安保措施非常严格,哪可能轻易放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进去? 夜星宇没辙了,就按照自己的方法,找个没人注意又没监控摄像头的地方,偷偷翻墙。 毕竟江旭的电话打不通,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他又不认识其他的江家人,就只能这样搞。 外面防守严格,可到了里面,就看不到保安的身影,风景清幽,环境整洁,走半天都难得见到一个人。 夜星宇看到一个抱孙子遛达的富贵老太太从身边经过,便向她打听了一下江家的位置,好在江家名声不小,一问便知,他就顺着老太太的指点,不紧不慢地朝着那个方向走过去。 江家的占地面积其实还比林家略小一点,毕竟这里靠近市中心,寸土寸金,不像林家是半郊区,地价要便宜不少。 88号至96号,一共九栋别墅,全被江家买了下来,并经过改建融合,九栋变成三栋,分别住着江家的三兄弟。 最中间的那栋,就是家主江成的宅邸,夜星宇放出神魂力随便一探,就发现了被关在屋子里面的江旭。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47章 出场音乐,是赌神的灵魂 此时的江旭正蓬头乱发地躺在三楼的卧室床上,两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表情麻木,眼神呆滞,像是没有灵魂的躯壳。 “笃笃笃”,有人敲响了卧室门,一个女人的声音透过房门传进来:“少爷,吃点东西吧,饿坏了身体可不值得!” “滚滚滚——”江旭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抓起一个枕头砸向房门,暴躁地发着脾气。 门外的女仆不敢多言,怯怯说道:“我把食物放在门口了,您饿了……” “我叫你滚!听到没有?”江旭这次砸出去不是枕头了,而是床头柜上的金属小闹钟,在房门上撞出“呯”的一声震响。 门外顿时没了声音,小少爷发了一通脾气,显然把人给吓走了。 江旭又像是失了魂一样,颓然倒在床上,眼望天花板,继续发着呆。 没过多久,又有人敲门,同样是“笃笃笃”三声,跟刚才一模一样。 江旭火了,身上像是装了弹簧一样从床上跳起来,抓着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大声怒骂道:“你他妈有完没完呢?我说了我不吃,赶紧滚,听到没有!” 刚骂完,门开了,夜星宇手里拿着一个金黄色的椰蓉小面包,一边咬着一边走了进来,吐字有些不清:“真不吃吗?味道还不错,挺香的!” “姐夫?”江旭瞪大了眼,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夜星宇把放在门口的餐盘拿了进来,随手把门关上,笑着问道:“老弟,最近过得咋样啊?” 江旭这才确定,出现在眼前的真是夜星宇,他顿时诉苦道:“可把我给憋坏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林善雅果然没猜错,他被禁足确实跟夜星宇有关,他老爸江成一直希望跟严家搞好关系,结果儿子跟夜星宇来往,夜星宇又得罪了严少泽,为了不被牵连,江成就把江旭关了起来,不让他出去惹事。 就像林善雅说的那样,江成这个舅舅虽然是江家之主,但胆子太小,瞻前顾后,结果连两个弟弟都压不住,家族生意也是一年不如一年,干不了大事。 夜星宇跟江旭简单聊了几句,便笑着问道:“下午带你出去玩,你敢不敢开溜?” “敢呐!怎么不敢?”江旭显得很激动,反正他对继承人的位置没什么兴趣,根本不用去当乖宝宝,争取长辈的印象分,要是他能自己翘家,恐怕早就跑了,哪里关得住他? 不过江旭有些疑惑,紧接着问道:“对了,你是怎么进来的?” “你忘了,我可是古武者啊!”夜星宇理所当然地回答着,又吃了一口面包。 江旭听了后十分羡慕,表情向往地发表着感慨:“唉~~,我要跟你一样,也是古武者就好了!” 夜星宇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安慰道:“说不定以后有机会!” 江旭还不知道,自己成为古武者的机率陡然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他还在感慨自己虚度了光阴,浪费了年华。 在江旭小时候,他父亲就在用心培养他,也就怪他自己太贪玩,不用心,结果读书不行,练武也不行,两样都没出成绩,再加上他是独生子,上头有个慈母罩着,最终就成了帝都有名的纨绔公子哥,干啥啥不行,败家第一名。 不过他这人也有蛮多的优点,比如没坏心、直爽、仗义、尊重姐夫…… 所以,夜星宇其实还挺喜欢这个小老弟,以后有机会,不妨扶他一把,倒也不指望他成龙上天,最起码要甩掉废物的头衔吧! 既然决定翘家,江旭立刻来了精神,拿起餐盘上的小面包狼吞虎咽,两口就干掉一个,很快就把空虚的肚子填饱了。 随后,他跑进卫生间一番洗漱,把鸡窝头整理了一下,变成了空气刘海,再换上一套骚气的衣服,全身打扮整齐,亮晃晃地站到了夜星宇面前。 “你这是准备去夜店呢?”夜星宇看着他一身皮夹克,挂满了金属材质的装饰亮片,带有浓重的摇滚朋克风格,便有些哭笑不得。 “不然呢?你不是说带我出去玩吗?”江旭理所当然地反问了一句,在他看来,出去玩不是泡吧就是蹦迪,还能玩什么? 夜星宇很想告诉他,咱们是去砸场子,不是撩妹走秀,拜托你专业一点好不好? 看着对方这身打扮,夜星宇实在受不了,真特么辣眼睛,就亲自动手帮他改造了一下,先把那些花里胡哨的装饰物全部扯掉,发型弄成一丝不苟的大背头,把前额全部露出来,显得老成持重一些,最后再拿个黑色墨镜戴在他脸上,摇滚少年瞬间转型,还有点冷酷杀手的感觉。 “好了,就这样吧!”夜星宇拍了拍手,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这……还行吧!”江旭自己其实不太满意,感觉装逼过头了,不过对于姐夫的审美,他还是给予了足够的尊重。 夜星宇拿起发蜡往自己头上抹了几下,也弄成个大背头,显得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 为了砸严家的赌场,他可是费了点心思,里面是高档黑西装,外面披着呢子长风衣,兜里揣着两盒巧克力,除了没有出场bgm,就跟赌神高进没区别了。 然而,出场bgm却是赌神的灵魂,差了这个,失色不少,最多只能给个三星评价。 “走吧!”准备妥当地夜星宇照了下镜子,但觉造型还算满意,便对江旭打了个招呼。 江家有不少保镖,也有古武者,但如果没有化劲级别的宗师坐镇,想要发现夜星宇的行踪就很难,因为即使是丹劲高手,也无法掌控精神力。 夜星宇只需要把神识散发开来,就可以完美避过每一个人和所有的监控,并且门锁对他是无用的,想让哪个门打开,它就得打开,想让哪个门锁死,别人拿着钥匙也开不了。 江旭就这样跟着他一路走,直到走出江家大门,也没碰到一个人出来阻拦,甚至都看不到人影,感觉就跟做梦一样。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48章 小八王蛋和疯婆子 小表弟再一次对表姐夫五体投地,甘愿送上自己的膝盖,心里面一万个大写的“服”。 眼看终于远离了自己家的别墅,江旭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取下脸上的墨镜,对着夜星宇竖起了大拇指:“哥,你真牛!” “也没啥!”夜星宇一摆手,“只要胆大心细,就能来去自如!” 江旭挠挠头:“不过我忘了很重要一件事,要不咱们再倒回去?” “忘了什么事啊?” “忘了拿车钥匙。” 夜星宇真想一指头弹在他脑门上,这多大的事啊?难道我是用双腿走到你家门口的吗? 小老弟这智商,确实有点堪忧啊! 夜星宇在心里面叹了一口气,平静答道:“没事,我有车,停在外面呢!” “那好,咱们走吧!”江旭高兴地说着,带头往前冲。 没迈出几步,就看见大道上驶来一辆白色的敞篷跑车,驾车的是一位年轻美女,被风迎面一吹,长发飘飘,露出白晳颀长的天鹅颈,和耳朵下面悬挂的一对大耳环。 夜星宇目力更好,隔老远就看见了这辆车,甚至连开车的美女都看得清清楚楚,要说一百分是满分的话,这女的起码能拿到九十分以上。 不过,对她的品位,夜星宇就不太认同,大冬天里吹着寒风开着敞篷,也真是够装逼的! 江旭看到了迎面而来的白色敞篷跑车,脸色立刻变了,赶紧就往路边躲,嘴里还焦急地喊道:“姐夫姐夫,赶紧过来!” 夜星宇搞不懂什么状况,站着没动,转头问道:“怎么了?你见鬼了?” “可不是吗?比鬼还难缠啊!”江旭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看着夜星宇不为所动,就自己钻到树丛后面躲了起来,留下夜星宇一个人站在风中凌乱。 很快,那辆敞篷跑车开到夜星宇的身边停了下来,车上的美女对着草丛大喊道:“小王八蛋,我看到你了,别躲,赶紧出来!” 夜星宇顿时明白了,原来他俩认识啊!可这……是鬼吗?有这么漂亮的女鬼? 那年轻美女驻车熄火,推开车门,一步就从车上跨了下来。 好家伙!v领紧身衣,齐b小短裤,上面全是胸,下面全是腿,把完美的身材展露到极限,直接把夜星宇看傻了。 暴不暴露另外讲,关键是这天气不合适啊!虽然大雪早就已经停了,但雾蒙蒙的不见阳光,气温绝对不超过摄氏五度,这特么是要风度不要温度啊!真就美丽冻人? 还好,这美女的笔直大长腿并不是完全地暴露在空气中,外面套了一双肉色的打底连裤袜,胸口虽见沟,却也是长袖衫,多多少少能御点寒。 被叫破行迹的江旭扭扭捏捏地从树丛后面站出来,兀自嘴硬道:“疯婆子,可别乱讲啊!谁躲了?我一时尿急,跑树后面解决一下不行吗?” 看热闹的夜星宇一下子就被逗乐了,这两人倒好玩,你叫他“小王八蛋”,他叫你“疯婆子”,互相伤害啊! 年轻美女看了一眼江旭的某部位,不屑地摇摇头:“不是我瞧不起你,你那玩意还真不行,我站这么近都没听到声音,要么尿线无力,要么尿不出来!” 江旭气得七窍生烟,大喊道:“信不信我尿你一脸!” 年轻美女捋起袖子叉着腰:“来呀来呀!你敢掏出来,我就敢剪!” 江旭愣了一下,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垂头丧气,他心里清楚,对方可不是嘴上说说,她还真敢这样做! 看着江旭蔫了,年轻美女才洋洋得意地把捋起的袖子扯回去,对着夜星宇一努嘴,向江旭问道:“这位大帅哥是谁啊?脸生没见过,是你朋友?” “是我姐夫。”江旭闷闷地回答道。 年轻美女愣了一下:“你有姐夫?我怎么没听说过?” “是表姐夫,林善雅的老公。”江旭有些不乐意地解释着。 年轻美女双眼一亮,转过身来面向夜星宇:“原来是你呀!就是最近有点出风头的那个太极高手吧?” “应该是吧!”夜星宇笑了笑,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点小名气。 “我是欧阳婷,初次见面,幸会幸会!”年轻美女伸出手来。 “夜星宇,夜晚的夜。”夜星宇也递手过去,两人礼貌地握了握,但就在收手撤回的时候,欧阳婷的手指头在夜星宇的掌心里搔了一下。 ——这呢嘛什么情况?初次见面就撩我? 夜星宇有点搞不懂了,不知道对方是无意还是故意。 “你们打算干嘛呀?”欧阳婷的表情很正常,就好像刚才搔手心的不是她。 “出去玩一下,溜达溜达!”夜星宇随口答道。 “哦?步行?不开车吗?” “车停在外面。” “那坐我的车去吧!” “啊——?” “啊什么啊?我的车不好吗?” 夜星宇看了看那敞篷,心想:你这车好是好,就是风吹着有点难受,这大冷天的,还不如坐个公交有暖气呢! 欧阳婷也是聪明,一看夜星宇的眼神,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伸手往胸前的沟沟里掏了一下,拿出一个小小的车钥匙,随手一按,车篷就升了起来。 “这样总行了吧?”欧阳婷笑嘻嘻地说着。 夜星宇又一次看傻了,无意识地点点头:“不错,很有想法!” “那就上车吧!”欧阳婷又把车钥匙塞回了它原本所在的地方,对着夜星宇招了招手,像是时装模特儿一样走着妖娆的步法,坐回到车里去。 面对这样的好意,夜星宇倒也没拒绝,跟着上车,坐进了副驾驶。 而江旭发了一会呆,等到夜星宇不见了,才反应过来,慌忙对着车上喊道:“姐夫,下来吧,咱们走过去!” 夜星宇就奇怪了,你俩到底是熟人还是仇人啊?有车干嘛不坐,非要自己走? 还没等他说话,欧阳婷就把车子发动了,缓缓向前行进。 江旭顿时就急了,赶紧迈开双腿追上来,嘴上大喊到:“等一下,我还没上车呢!”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49章 古印瑜伽,来自异国的修行之法 要是放在平时,江旭可巴不得欧阳婷赶紧走,可现在情况不一样,他是翘家开溜,手机被没收,帐号也被锁死,身无分文,寸步难行,离开了夜星宇啥也干不成。 江旭还真怕欧阳婷把车开走,自己成了孤家寡人,就顾不上考虑其他,赶紧追了过去。 欧阳婷等江旭追来,故意加速拉开距离,然后又缓缓刹车,如此反复好几次,偏偏就让江旭上不了车,气得对方破口大骂,“疯婆子”,“臭娘们”,不绝于耳。 夜星宇也是搞不懂,这两人是天生的冤家吗?非要故意伤害才觉得生活有滋味? 把江旭戏弄得够呛,欧阳婷才彻底停下车子,让江旭喘着粗气爬了上来,原本光可鉴人的发型都被这一番折腾弄得凌乱了一些。 这辆车虽是四座,但后座的空间有点小,舒适性差了许多,好在江旭本身个头不高,只有一米七,腿不算长,坐在后面倒也不难受,最起码两腿能伸直。 敞篷一合上,车里面就没有风了,欧阳婷身上的香水味便显得浓郁起来,诱惑力大增。 “好闻吧?”欧阳婷目视前方,看都没看夜星宇,可她好像就偏偏知道,夜星宇注意到了香味。 “还可以。”夜星宇淡淡答着,目不斜视。 “我特意挑的情欲款,车震的时候可以用来助兴。”欧阳婷同样也很自然地说着话,可话里面的内容却有点骇人听闻,甚至让人想入非非。 夜星宇假意轻咳一声,微微低下了头:“适量的运动的确有益于身心健康。” “英雄所见略同!”欧阳婷转过头来,给夜星宇抛了个媚眼,“要不……咱俩晚上约一下,一起运动?” “咳咳咳——”夜星宇咳嗽起来,这次是真咳,被自己口水呛到了。 坐在后面的江旭幽怨地瞥了一眼表姐夫,嘟哝道:“我都说了别上车吧,你还偏不信,这下可吃瘪了吧!——实话告诉你,她就是个专门折磨人的妖精,离得越远越好!” “小屁孩一边玩去,大人说话,有你插嘴的份吗?”欧阳婷透过中央后视镜瞪了江旭一眼,对于他的拆台行为很是不满。 夜星宇开始有些后悔,有种误上贼船的感觉,这位至少能拿九十分的美女果然道行很深,显然是拿了驾照多年的女司机,居然能让他呛到。 被女人调戏,多少有点尴尬,夜星宇便对欧阳婷说道:“我的车在天桥那边的停车场,从这边绕过去可能有点远,要不你干脆把我俩放在这,我跟他自己走过去就行了。” 欧阳婷娇笑一声:“我可没打算把你们送到停车场啊!” 夜星宇听得一愣,不送到停车场,那往哪里送?屠宰场吗?这还真是贼船呢? 欧阳婷又笑嘻嘻地解释道:“我正好无聊呢,去哪玩带上我一起啊,我给你们当司机!” 夜星宇无语了,他可是要去严家砸场子,带个娇滴滴的美女像话吗? 更何况,他现在连欧阳婷是什么来历都不清楚,只猜到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一点都不熟,能带着她一起疯? 于是,夜星宇语气严肃地劝道:“我们不是去玩,是要办正事,搞不好还要跟人打架,你跟着去不合适,很危险的!” “啊?要打架吗?那我还真是非去不可!”欧阳婷放开了方向盘,笑嘻嘻地拍着手,还又把袖子捋了起来。 后面的江旭拍了拍脑门,又是怨气十足地嘟哝道:“姐夫,这疯婆子是古武者,最喜欢跟人打架,你这样说,可就甩不掉了!” “古武者?”夜星宇愣了一下,他还真没看出来欧阳婷是个古武者,肌肉结构和骨骼密度都不达标。 但他马上想到了一个可能,开口问道:“你修炼的是古印瑜伽?” “咦?你居然能看出来?”欧阳婷吃了一惊,扭过头来深深看了夜星宇一眼。 古印瑜伽,源自古印度,可以说是古印度的武道,与华夏武道有很大的区别。 俗话有云,天下武功出少林,少林是禅宗佛学的代表,为达摩祖师所开创,而菩提达摩其实也是印度人。 但是,达摩的武道,与古印度的武道,差别非常大,所以古印瑜伽的修炼方式,也跟华夏中土的修炼之法大相径庭。 禅宗的武功,跟自古流传的华夏武道其实没有分别,先是易筋锻骨,再来洗髓换血,接着强脉通窍,最后演化太虚,晋升先天。 说穿了,就是从肉身的修炼开始,由外至内,由实入空,最终达到内外兼备、虚实相生的境界。 而古印度的武学,其实不叫“武”,“武”是华夏的说法,在古印度时期,这种特殊的修炼方式就被称之为“瑜伽”。 当然,瑜伽只是音译,原文出自于梵语,大概意思是“和谐统一”。 古印瑜伽在一开始就非常注重心灵方面的修养,并且不像华夏武功那样追求力量,反而更注意协调性和柔韧性,讲究天人合一。 所以,但凡修炼古印瑜伽有成者,大多不显健壮,体型反而会偏瘦弱一些,与华夏的古武者相比,肌肉没有那么紧,骨头也没那么硬,这就导致夜星宇看走了眼。 对于古印瑜伽,夜星宇也深有研究,其中有不少神奇奥妙之处,是一种特殊有效的修行方式,并且应用于实战也非常厉害。 但是,在整个天龙帝国,似乎并没有能够彻底掌握古印瑜伽修炼之法的强者,至少从华神通时代开始,夜星宇就没有接触到,他不免对欧阳婷的来历感到好奇。 “教你瑜伽的师父,是印度人?”夜星宇尝试着问了一句。 打探武者的师门来历,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不过印度那边好像没有这个忌讳,夜星宇才好意思开口询问。 “这个可不能说哦!”欧阳婷并没有透露任何消息。 然而,知道内情的江旭转眼之间就把她出卖了,嘟嘟囔囔地说道:“她师父名气很大,也非常厉害,就是印度的妙藏……”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50章 佛陀、菩萨、罗汉、金刚 “闭嘴!”欧阳婷立时出声打断,气呼呼地回过头来,狠狠地瞪了江旭一眼,江旭似乎有些怕她,果然住口不敢再说。 不过,仅仅靠着江旭的只言片语,见闻渊博的夜星宇就已经猜出了正确答案,内心深处大为震惊。 江旭所说的“妙藏”二字后面,应该还有“菩萨”这个称谓,所以欧阳婷的师父,应该便是在印度家喻户晓的妙藏菩萨,这可是非常了不得的师承背景。 要了解夜星宇为什么震惊,得先知道“菩萨”这两个字所代表的含义。 在佛教修行中,有四大境界,最高境界的大圆满修行者,被称之为“佛陀”。 传说中的佛陀是如同神袛一般的存在,法力无边,知过去未来,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这个境界,玄之又玄,跟神话传说没有区别,据说只有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能够达到,而其他所有一切形式的佛,其实都是他的化身,所以释迦牟尼又被称为佛祖。 佛陀之下,就是菩萨,这是佛教修行的小圆满境界,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别看只是小圆满,却也是大乘通天的修行者。 菩萨之下,称为罗汉,为佛教修行的第三等级。跟菩萨比起来,罗汉只能“自觉”,而不能“觉他”,所以落了下乘。 自觉,就是自己顿悟,能斩断烦恼,无诸般苦痛。 觉他,是帮助他人顿悟,也就是所谓的菩萨心肠,普度众生。 而在罗汉的下面,还有一个等级,名为金刚,虽然连自觉都做不到,但心志坚毅,智慧果敢,一心向佛,破斥外道,是佛教的护法力士。 再下面,就是芸芸众生,无论是信徒,还是愚民,又或者牲畜,这些都是众生,并且众生平等,没有分别。 总结下来,佛教修行的四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是佛陀、菩萨、罗汉、金刚,而欧阳婷的师父妙藏菩萨,就处于第二等级。 别看不是最顶级,其实已经到顶了,因为第一等级的佛陀只存在于宗教传说之中,就好比儒家学说里面的大同世界,是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目标,但并没有实现的可能,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说了这么多,很多人可能不明白,佛家的修行等级跟古武者又有什么关系? 其实讲穿了,古印度的瑜伽,就类似于古华夏的武道,佛家追求法力,就等同于武者追求武力。 如果还不懂,那就说得再直白一点,古印度人练瑜伽,就等同于古华夏人练武,两者都是修行,殊途同归,在提升自我的同时获取能力。 按照古武者的观点来看待佛家等级,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对应关系,金刚境大概等同于丹劲大师,罗汉境大概等同于化劲宗师,菩萨境大概等同于先天强者,佛陀境还要超过先天,就跟传说故事里面的神灵没有分别。 换而言之,教导欧阳婷的师父,是当今印度的先天级别至强者。 如果把强者世界与凡俗世界进行映射参照的话,妙藏菩萨的身份地位就等同于某个强大国家的皇帝,而作为徒弟的欧阳婷,就相当于该国的皇子,这岂能让夜星宇不吃惊。 再联想到“欧阳”这个较为罕见的姓氏,夜星宇当即反应过来,脱口问道:“你莫非是五大家族里面欧阳家的人?” 这话一问,无论是开车的欧阳婷还是坐在后排的江旭,都非常明显地呆滞了一下,接着就听见欧阳婷略感委屈地说道:“我都说了我叫欧阳婷,你难道没听过这名字?” “这个……不好意思,头次听说。”夜星宇尴尬地笑了笑。 他确实没听过“欧阳婷”这个名字,但是在整个帝都,不知道欧阳婷的还真没几个。 五大家族之欧阳家,已经单传了好几代,结果到了这一代就彻底断根了,当代家主欧阳瀚的膝下只有一对如花似玉的女儿,是孪生姐妹,姐姐欧阳婧,妹妹欧阳婷。 这样造成的结果,使得帝都公子由内定的五人变成了四人,而十大名媛变成了十二名媛。 另外,欧阳瀚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最受欢迎的网络红人,被广大网民亲切地称之为“岳父”,或者“欧阳爸爸”。 当欧阳婷报出自己名字的时候,无论是她自己还是江旭,都以为介绍得足够清楚,没想到夜星宇突然这样一问,还真叫人尴尬。 夜星宇干咳两声,立刻转移话题道:“你穿得这么少,是为了修炼吧?” 印度的佛教修行者,大多推崇苦修之法,就是让身体承受痛苦,从而净化心灵意志,比如在烈日下曝晒,在风雪中静坐,这些都是很常见的,极端的更为骇人听闻,比如用刀刃自残,让蚁虫噬咬,都是一般人不能忍受的。 欧阳婷既然师承古印修行系统,那么在大冷天只穿单薄衣裳,可能也是为了日常修炼吧,虽然古武者的御寒能力也挺强,但也只能保证自己不感冒生病,受冷的时候同样会感到不舒服。 哪知道,欧阳婷却扔过来一个大白眼:“这哪是为了修炼啊?仅仅是因为我喜欢这样穿而已,有自信的女人,就应该无时无刻地展现自己的好身材!” 夜星宇又差点被呛到,果然漂亮的女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他干脆决定不说话了,以免再出洋相。 于是,夜星宇如同老僧入定一般,双眼微眯,端坐不语。 车子很快驶出天堂湾,来到外面的大道上,欧阳婷扭头问道:“准备去哪啊?” “你真要去啊?”夜星宇又问了一遍,总觉得带个不熟悉的女人办正事,有点别扭。 “你以为我跟你开玩笑?”欧阳婷伸出拇指往后面点了点,“你问问那个小王八蛋,我欧阳婷哪次说话不算话?” 夜星宇不用往后看,只用神识一扫就知道,后排的江旭是个什么表情,就好像不小心把屎拉在了裤裆里,但又不能清洗和更换内裤。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51章 势同水火的严家与欧阳家 “我是去找严家的麻烦,你是欧阳家的人,牵扯进来不好吧?”夜星宇说出了自己的顾虑,一人做事一人当,万一欧阳婷像江旭一样,因为自己的缘故被关了禁闭,那可就不好了。 谁知道,话一说完,欧阳婷反而欢呼一声,拍了拍方向盘,娇笑道:“那我必须得去!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少得了我?” 江旭听到夜星宇要去找严家的晦气,先是一惊,但又马上想到,这下子欧阳婷是跟定了,死活都甩不掉。 夜星宇并不知道,如今的欧阳家和严家早就走到了对立面,欧阳婷不仅不会因为顾忌严家而退缩,反而巴不得让严家在自己面前吃瘪,所以表现得很亢奋,迫不及待。 在旧时代,五大家族最强势的是欧阳家,而最弱势、同时也最被欧阳家瞧不起的,就是严家,因为严家捞偏,做事不守规矩,而欧阳家作为资格最老的大家族,最爱讲的就是“规矩”二字。 正因为这样,欧阳家对严家一直比较针对,甚至在公开场合多次提出,严家是社会毒瘤,不配位列五大。 于是乎,严家对欧阳家相当忌恨,但因为形势比人强,就一直隐忍不出声。 到了天龙帝国时代,欧阳家开始走向没落,而严家也经过两代人的努力成功洗白,一升一降,形势逆转,如今的欧阳家反倒成了吊车尾,睚眦必报的严家就开始有意无意地刁难作怪,开始清算旧帐。 严家之所以买下天堂湾的五分之一,跟欧阳家做邻居,就是故意为之,他处处都要把欧阳家压在下面,表面上客客气气,暗地里各种针对。 这样的家族恩怨一代代延续下来,到了严少泽和欧阳姐妹这一代,更加剧烈,有时候连场面上的客套话都省略了,一见面就针锋相对,势同水火。 欧阳婷为什么对夜星宇有好感?就是因为夜星宇敢站出来对抗严家,公然打脸严少泽,赌战大败季常先,每一件事都让欧阳婷大呼痛快。 如果欧阳婷知道,夜星宇在昨晚上还干掉了严家的两位供奉,那恐怕就不只是好感了,会直接升级为崇拜。 如今的五大家族,霍家跟徐家争第一,严家跟欧阳家是死对头,唯独一个方家置身事外看热闹。 但是在不明真相的普通群众看来,五大家族一团和气,如同一体,完全不知道在平静的水面下,还有暗流涌动。 在夜星宇还是华神通的时候,严家和欧阳家只是略有摩擦,并没有根本对立,所以他也不知道这两家的关系已经恶化到一山不容二虎的程度,比起徐霍两家的“文争”更为激烈,就快要演变到“武斗”的程度。 看到欧阳婷坚持要参与,夜星宇劝阻不了,就只能同意,对她道:“去拉维斯吧!” “好嘞!”欧阳婷双眼一亮,一脚踩下油门,白色的豪华超跑顿时发出振奋人心的悦耳轰鸣,速度飙升,像是离弦之箭一样往前冲去。 强大的推背感让夜星宇不得不提醒道:“你慢点,这是市区!” “放心吧!”欧阳婷不以为然,一脸兴奋,“我的车技可是出了名的,绝对稳妥,不信你可以问后面的那个小王八蛋,他经常连我的车尾灯都看不到!” 听到这话的江旭都特么快哭了,就知道遇上欧阳婷准没好事,一口一个“小王八蛋”不说,还专门成了陪衬。 然而他却无法辩驳,论飙车技术,在帝都的富家子弟里面,欧阳婷还真是数一数二的,绝对有专业赛车手的水准。 江家与欧阳家离得很近,做了十几年的邻居,江旭跟欧阳婷很早就认识,可说是从小一起玩到大,可江旭总是被比他大几岁的欧阳婷欺负,经常让这位江家小少爷哭得稀里哗啦。 而欧阳婷偏偏就喜欢捉弄江旭,把他惹哭以后,又把他给哄好,感觉就跟逗猴子一样。 后来江旭长大了,就不哭了,但还是逃不过被欺负的命运,每次遇上欧阳婷准没好事,久而久之,就特别怕她,一看见就躲。 其实在欧阳婷的心里,是把江旭当成弟弟一样看待,兴许在她看来,姐姐欺负弟弟也是一种职责和乐趣吧! 这也是因为江旭实在太菜,不论是动脑还是动手,他都不如欧阳婷,就连家世背景也比不上,受辱之后要么忍,要么骂,但如果选择后者,说不定死得更惨。 其实嘛,这么多年下来,江旭也就慢慢习惯了,他通常都是先忍,实在忍不住了就骂两句,如果欧阳婷心情好,那就没事,如果欧阳婷心情不好,就要被修理一顿。 不过欧阳婷修理江旭更多是玩闹性质,通常就是拧他胳膊,让他动弹不得,嘴上痛得嗷嗷直叫,却不会受伤,只要江旭肯投降认错,说几句好话,那也就没事了。 要不然凭着欧阳婷的实力,一掌就能把江旭打成内伤,连热身都不够。 夜星宇并不知道这些内情,但他能看出来,这两人吵吵闹闹,口头上互相揭短嫌弃,其实关系并不差,反倒像是真正的朋友,不拘小节,言笑无忌。 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时常就有这种情况,有些人对你客客气气,但他其实对你并不尊重,有些人对你骂骂咧咧,各种嫌弃,但他真拿你当朋友。 江旭与欧阳婷,大概就属于后者。 …… 拉维斯娱乐城,是全帝都排得上名号的大赌场之一,其背后的真正老板,就是严家。 严家在帝都有三所合法经营的大赌场,拉维斯是其中名气最响、生意最好、规模最大、也是做得最成功的一家。 拉维斯这个名字,来自于旧时代北美的拉斯维加斯,因为有严家的关系门路以及庞大资金的支持,一开业就很火爆。 至于严家的另外两座赌场,规模较小一些,加起来的收益勉强可跟拉维斯相比。这三家赌场的总收入就可以让严家过得相当滋润,就不用说更加赚钱的光辉和远洋两大集团。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52章 有妇之夫?没关系,我不介意! 现今时代已经全面禁止网络赌博,诈骗太多,地下赌场也是各种出千套路,防不胜防,同样不被允许,想要赌钱的话,只能选择去合法经营的正规赌场,政府对于这方面的监管力度做得相当严谨。 名气越响的赌场,信誉度就越高,生意就会越好,可能某些时候会因为运气因素导致重大亏损,但从长远来看,赌场是绝对占有优势的。 #送888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号,看热门神作,抽888现金红包! 这也是因为大数定律的存在,当随机事件大量重复出现的时候,偶然也会慢慢变成必然,就算赌场不做假,最终输的还是玩家。 所以说,人生在世,不赌就是赢,一直赌下去,最终会输个精光。 赌场就是利用人们的贪欲和不劳而获的思想,慢慢榨干别人的财富。 欧阳婷一路飚车过来,车速至少保持在每小时百公里以上,还好走的是外环道,虽然绕了远路,但没有红绿灯,总的来说还是挺快的。 拉维斯娱乐城可算是帝都的地标建筑之一,外形像是一个巨型皇冠,以金色和白色为主,非常有特点。 直接把车开到拉维斯娱乐城的大门口,欧阳婷从车上拿起一个小小的手包推门下车,顺手把车钥匙甩给面带笑容的泊车小弟,然后摸出一支口红,拧开来抹了两下补了点唇色,便很自然地挽起夜星宇的胳膊,向着大门走去。 这位欧阳小姐实在是作风大胆不拘小节,夜星宇有些招架不住,把她的手轻轻挪开,小声提醒到:“这样不合适吧?会让人误会!” “没关系,我不介意!”欧阳婷又把手搭在了夜星宇的胳膊上。 “我可是有妇之夫啊!”夜星宇故意抬手到对方眼前,让她看到手指上的婚戒。 “我知道,这个我也不介意!”欧阳婷笑吟吟地说着。 夜星宇真是没语言了,你倒是不介意,可我介意啊! 也难怪他不愿意跟欧阳婷挨得太近,这女人实在是太耀眼,一下车就成为所有人的注视焦点,引来不少围观。 不仅是因为那辆豪华的跑车,她自己的身材容貌和形象气质都很出众,还有那过分性感的穿着打扮,格外地引人注目。 这样一来,等到欧阳婷挽上了夜星宇,后者也被纳入周边人的目光视线,随之成为关注对象。 要是放在夜星宇刚重生的时候,一介屌丝,就不在乎,反正男的不吃亏,带个漂亮美眉还有点成就感。 可他现在是林家的女婿,他老婆是长风制药的董事长兼总裁,好歹是个有名的公众人物,他可不能搞出花边新闻影响老婆的声誉吧! 站在身后像个跟班一样的江旭小声而又幽怨地嘀咕道:“姐夫,你就认命吧!疯婆子就是这么任性,她想干嘛你是没办法阻止的!” 听他这样说,夜星宇便招了招手:“你过来!” 江旭依言上前,不解问道:“干嘛?” 夜星宇伸手取下江旭脸上的大墨镜,然后自己戴上,勉强算是遮住了半边脸,这才招呼道:“走吧,我们进去!” 赌场门口跟一般的商场有些不一样,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有许多西装笔挺的黑衣保安,当然漂亮的迎宾小姐也少不了,每当有客人进入,都会弯腰鞠躬,微笑说着“欢迎光临拉维斯”。 步入拉维斯的大门,宛如走进英女皇的宫殿,装修布置非常奢华,宽敞无比的大厅里居然还有室内喷泉,在七彩灯光的映射下美仑美奂,跟天堂湾的风景比起来,又是另一种味道。 夜星宇已经很多年没来过赌场,进了大厅就有些茫然,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便向欧阳婷询问道:“赌钱是在哪边?” 欧阳婷愣了一下:“你要赌钱?你不是来闹事的吗?” 夜星宇微微笑道:“说是赌钱,其实跟抢钱没什么区别,你说这算不算闹事?” “哦~~,我知道了!”欧阳婷恍然大悟,踮起脚凑到夜星宇的耳边小声问道:“你是大老千对吧?” 夜星宇默默地从衣兜里拿出一块巧克力含进嘴里,心里想到:千你个头,我特么是赌神! 欧阳婷看他不回答,一脸的高深莫测,不知道是承认还是否认,也懒得去纠结,拽着他往侧边走,嘴上说道:“我们先去那边换点筹码。” 在大厅的靠边区域,设有人工服务台,可以问话咨询、兑换筹码、寄存物品、投诉建议等等。 而在另一边,还有几十台整整齐齐的自助终端,以及上千个储物格,同样可以做到以上几点。 如果是初次来的新手,去人工服务台会得到更完善的服务,但如果是常客,自己去操作自助终端就好了,更加方便快捷。 正规赌场大同小异,差不多都是同一个模式,欧阳婷和江旭都有经验,径直带着夜星宇走向一台无人使用的自助终端。 欧阳婷终于放开了夜星宇,对着自助终端的触摸屏一通操作,随后扫脸付款,没几下就换出了一大堆筹码,总价一百万元。 筹码就是在赌博活动中代替现金的物品,外型像是硬币,不过不是金属制造,而是用的abs树脂材料,有防伪识别,正反两面都印有数字,代替等值的天龙币,并且根据金额大小的不同,颜色也有区别。 最小面值的筹码数字为1,等同于一元钱,最大面值的筹码数字为100k,等同于十万元,中间还有5、10、50、100、500、1k、5k、10k、50k这几个等级,一共有十一种面值和颜色。 其中,“k”代表的含义是“千”,来自于国际通用的数值单位前缀,是“kilo”的缩写。 在兑换筹码的时候,可以自己选择面值与数量,最后结算付款,一比一等值兑换,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比如欧阳婷,选了五个100k的,两个50k的,10个10k的,这就已经70万了,剩下的30万换了面值更小但数量更多的其它筹码。 欧阳婷弄完,推了推江旭,江旭却苦着脸看向夜星宇:“姐夫,我的帐号被我老爸冰结了,我可没钱啊!”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第353章 三个筹码就已经足够 夜星宇浑不在意地说道:“小孩子赌什么钱?跟着看就行了,等赢了以后,回头我分你一点!” 欧阳婷哈哈一笑,戏谑地看着江旭:“小王八蛋,你又闯祸了?” 江旭懒得理她,只是幽怨地看着夜星宇,毕竟他遭到如此对待,也是因为夜星宇的缘故,更何况来赌场不亲自玩两把,那多没意思? 夜星宇不为所动,开始学着欧阳婷刚才的操作方式兑换筹码。 欧阳婷继续逗着江旭:“你只要肯叫我一声‘姑奶奶’,我就把我的筹码分一半给你!” 结果,江旭真的叫了她一声“姑奶奶”,然后伸出手来,眼巴巴地看着对方。 江旭喊得这么痛快,让欧阳婷略感意外,不过她没有食言,果真把筹码分了一半出去,并调侃道:“你这小王八蛋越来越不要脸了,居然还真愿意叫啊!” 江旭乐滋滋地接过筹码,反而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并不解释。 原来,他在转头叫“姑奶奶”之前,趁着欧阳婷看不到他的正脸,先无声地说了一句“去你妈的”,连起来就是“去你妈的姑奶奶”,结果白嫖了五十万,美滋滋! 人总是会在失败中成长,在苦难中前行,江旭被欧阳婷欺负了无数次,慢慢懂得硬来是不行的,不如以柔克则,以贱制蛮。 欧阳婷倒没想那么多,转头望向夜星宇,正好听见终端机叮咚作响,三个紫红色的筹码掉进了下方的取物框里。 不用看面值,光是看这颜色,欧阳婷就知道,这是最大面额的100k筹码,一个就代表十万天龙币。 夜星宇拿了这三个筹码,便招呼道:“走吧,去赌钱!” 欧阳婷愣了一下:“你怎么不换点小面额的筹码?” 夜星宇微笑答道:“没必要,要玩就玩大的!” “三十万……不太够吧?”欧阳婷有些疑惑不解。 她倒不是嫌三十万金额少,而是指三个筹码不够用,很快就输掉了。 一次下注,至少一个筹码,夜星宇的手上只有三个筹码,要是运气不好的话,连输三次就没了。 夜星宇倒是想多换点省事,可他目前能动用的现金就只有这么多,庄明生给的两千万酬劳已经被林善雅收走,这五十万还是当初签契约的卖身钱,后来他转帐十万给侯晓,自己又花掉了一些,现在只剩下三十几万。 不过,三个筹码已经足够了,对于夜星宇而言,只要他想赢,就必然会赢,除非跟他对赌之人也拥有着强大的精神力,能够干涉物质,那时候就看谁的本事更高明。 所以面对欧阳婷的质疑,夜星宇只说了一句“没事”,并没有作出解释。 白嫖了五十万的江旭很讲义气,马上拿了一个紫红色的筹码递给夜星宇:“姐夫,你拿着,咱俩一人四十万,看谁先输完!” 夜星宇没接,摆了摆手:“你自己留着吧,我有三十万就足够了。” 三人拿着筹码,并排着一起走向大厅深处。 这个大厅其实只是前台服务中心,真正的赌场在里面,前方有几扇并列的安全门,进入赌场必须穿过安全门,接受仪器的检查,如有违禁物品,就无法带入进去。 所谓的违禁品,不仅是指那些能够危及到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还包括一些用来作弊的高科技电子产品。 有些不守规矩的职业赌徒会利用一些不起眼的小东西来作弊,比如手机、手表、眼镜、戒指等等,看似普普通通,内中却藏有微型设备,就像玩游戏开外挂一样,赌场方面不得不防。 当然,赌场的安全防范并不只靠这几扇安全门,场子里还布满了电子监控和各路眼线,想要出千其实很不容易,风险性非常大。 安全检测门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辨明赌客的身份来历,这是国家所要求的必须程序,政府的监控部门随时进行联网,以获取相关数据,这样可以防止有人用赌博的方式来洗钱,并且监控资金的流动去向,总之就是便于合法管理,不让人钻空子。 这也是正规赌场和地下赌场的最大区别,地下赌场是只认钱,不认人,你蒙着脸进去都可以,而正规的赌场是有进出记录的,就连输多少赢多少,都清清楚楚。 在通过安全门检查以后,前方的电子屏会出现欢迎提示语,一般显示为:“尊敬的客人,欢迎光临拉维斯娱乐城。” 可轮到江旭通过时,提示用语有变化,显示为:“尊敬的vip客户,感谢您对拉维斯娱乐城的厚爱,希望您能玩得尽兴。” 江旭指着屏幕,得意洋洋地对夜星宇说道:“我曾经跟朋友来这里玩过一次,输了两百多万,结果就成了vip。” 夜星宇简直无语,心中吐槽道:你这个败家子,输了两百多万还能拿来炫耀?真就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啊! 按照拉维斯娱乐城所定下的标准,一次性兑换筹码达到两百万元,无论输赢,即可自动升为vip。 但在普通vip之上,还有高级vip,以及至尊vip。 高级vip是赌资达到八百万,而至尊vip的赌资是三千万。 当然,绝大多数来赌场消遣的,都是散户和观光客。 散户是指本地人,或是在帝都工作的外地人,时不时来娱乐一下,找点刺激。 而观光客是指慕名而来的外地游客,更多是国外游客,很可能就光顾一两次,隔天就见不到了。 这两种都是普通玩家,通常下注金额都很小,要么没瘾,纯粹娱乐,或是有瘾,但没什么钱,总之就是达不到vip的标准。 但是观光客里面不一定都是小虾米,也可能藏着大鳄鱼,一次豪赌过后,自动升级为vip。 就比如拉维斯的大客户里面,有将近两成不是本地人,都是观光客里面的土豪,隔几个月来玩一次,一次消费都是百万元起。 赌场发家致富,其实靠的不是广大散户,而是那些超级大客户,在很多时候,某一位大客户输的钱,比全场加起来还要多。 …………………… 重要通知: 去年9月3号开的书,每天两更,马上就要半年,上架也超过了三个月,到昨天为止,全勤福利就结束了。 按照起点的福利政策,上架三个月后,均订没有达到500的,将会取消全勤奖励,而本书目前的均订成绩是265,刚过一半,想要达标还差得远。 对于扑街新人作者来讲,全勤福利占了稿费收入的大头,可以让月收入攀升到四位数,如果没有全勤,还不如去捡垃圾收废品。 按照正常情况,到这个时候,这本书应该可以切了,因为再写下去意义不大,不过是为爱发电罢了,每天花费几小时,坚持一个月下来,所得到的不过区区几百块而已。 但我觉得,写书要有始有终,对读者有个交待,对自己也有交待,所以这本书我会坚持写完,并且是用心写。 不过呢,早在一月底的时候,原先准备的存稿就全部用完了,整个二月让我过得非常痛苦,因为每天要保持两更,才能拿到全勤。 好在二月份春节,放了十九天假,我没有出去玩,没有走亲访友,用了大量的时间来写书码字,才能保证不断更。 我不是那种三头六臂的天赋型写手,我是属于考虑比较多、写得比较慢的类型,不卡文的话,平均速度每小时八百字到一千字,还不包括检查改正的时间,逐字检查并修改,两章大概要花费一个小时。 也就是说,每天要更新四千字,再加上发布前的修正,我至少要花费五个小时以上,卡文的话会更痛苦,时间难以计量,有可能枯坐一小时,一段话都写不出来。 之前全仗着有存稿,才能勉强保持每天两更,后来存稿用完了,让我度过了一个永生难忘的码字春节,确实很难受。 因为白天要工作的关系,只能在晚上花时间写书,每天的除了工作、睡觉、吃饭、写书,就再也没有其他活动,让我失去了太多的人生乐趣,枯燥而乏味,这样的日子过了快一年,真是厌倦了。 我不打算再为了几百块的收入爆肝熬夜一整月,我也想多点自由分配的时间,所以在断掉全勤以后,本书将从双更改为单更,直到500均订的目标达成,再恢复到每天双更,我顺便趁着这段时间存点稿,以免到时狼狈。 人活着都不容易,我也有我的难处,还望大家能够理解,感谢书友们的支持! 第354章 性感荷官现场发牌 通过安全门以后,三人进入一个五六米宽的通道,坚硬的大理石地砖变成了柔软舒适的地毯,走在上面没有声音,墙壁的颜色风格也变成了耀眼的金色,顶部有许多大红色的格纹装饰,像是中国结的图案,两侧是造型简洁的展示台,摆放着形态各异的工艺装饰品。 一路行进,耳边传来了舒缓的音乐声,悠扬悦耳,并不嫌吵,正前方有一座宽敞的拱形大门,门柱上雕刻着精美的纹饰,穿过这扇门,就进入了正式的赌场大厅,眼前豁然开朗。 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热闹,人多了好几倍,并且各种肤色都有,黑的白的咖啡色的,很多都不像是纯正的东方人。 当然,这些并非都是观光客,有不少是天龙帝国的公民,在本地工作和居住。 经过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洗礼,旧世界的一些国家政权不复存在,民族之间的界限也越来越小,而天龙帝国作为世界第一强国,已成为移民定居的首选。 眼前这个赌场大厅的空间面积,比起先前的服务大厅还要夸张得多,至少大出七八倍,大概分为两个区域。 其中一边是电子娱乐区,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角子机以及电子桌牌游戏,密密麻麻,整整齐齐,游戏品类五花八门,比如老虎机、水果圈、弹珠盘等等,玩法很简单,把筹码投进去,玩家选择性地下注,押中就依照赔率获得更多的筹码,输了就什么都没有。 而另一块区域是互动性更强的真人对赌,由娱乐城这边安排专人做庄主持,包括百家乐、二十一点、骰宝、轮盘、德州扑克等等,少说也有上百张赌桌,每一张赌桌的周围都聚集了不少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各自埋头酣战。 当然,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进入赌场的,起码也得年满十八周岁,才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这里,不过像江旭这样的年轻人还挺多,通常流连于电子娱乐区域,而在真人对赌这边,以中老年人居多。 除了来玩的客人,还有不少服务人员穿梭游走于会场当中,无论男女,外形长相都还不错,起码是中等偏上。 他们的着装统一为纯黑色的西裤搭配浅灰色的马甲,脖子上系着红色的小领结,倒也端端正正,中规中矩。 有一些服务员的手中托着大盘,上面摆放着饮料和茶水,不含酒精,只要有客人一招手,他们立刻就会面带微笑地走过去,任由对方挑选饮品,这些都是免费的服务。 除了提供茶水饮料,如果有其他的需要,也可以把服务员叫过去当面沟通,包括玩法咨询、代换筹码、赌桌推荐等等,他们都会为客人耐心解答和服务。 这些服务员,其实还有巡查和监视的作用,比如哪些赌客行为异常,或是手气太顺,都会被暗中注意观察,看看他到底有没有搞小动作,破坏赌场规矩,就如同考场里的监考官。 但在整个赌场,最惹人注目的既不是赌客,也不是服务员,而是主持赌局的荷官,清一色都是年轻美女,个个穿着高开叉的性感旗袍,大腿几乎全露在外面,上身衣领也敞得比较开,最起码能看到事业线,有些客人赌着赌着,目光就偏了。 性感荷官现场发牌,真不是一句空话,拉维斯娱乐城完全做到了这一点,童叟无欺。 现在虽是冬天,但室内的暖气开得很足,根本不用担心受凉感冒的问题,这些性感荷官只穿着旗袍也没事。 在这里,欧阳婷就没有那么吸引眼球了,一方面是因为赌场里面的美女实在太多,个个性感,相比之下,欧阳婷就没有显得那么特殊;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的客人更在意输赢,赌瘾大过于色心,注意力相对集中于自己眼前的赌局,难以分心。 已记不清有多少年,夜星宇就没有再进入过赌场,如今一见,倒也感觉新鲜,转着脑袋四处观看,如同游览一般。 欧阳婷问他道:“你想玩什么?” 夜星宇还在想,没来得及回答,就听江旭说道:“一楼主要是电子赌博,玩角子机这些,没什么意思,咱们去二楼。” 夜星宇指了指另一边的上百个赌桌:“那边也可以赌啊?” “没什么意思!”江旭摆了摆手,“一楼赌得小,都是一群穷鬼,玩得不过瘾,咱们至少去二楼。” 赌场倒的确是分区域,一般楼层越高,玩得越大,一楼和二楼可以随意上下,但从三楼开始就有限制,一般人不给进,必须得是vip。 拉维斯共有五层楼,从三楼往上开始,都是玩大的,一局少说几万,乃至几十万、几百万。 夜星宇听从了小表弟的建议,三人顺着又高又宽的楼梯上到二楼,大概跟一楼差不多的景象,但是角子机已经见不到了,全是赌桌,至少三四百桌的样子,几乎每张桌子上都有赌客,各种玩法五花八门。 这些赌桌有大有小,根据玩法的不同,小桌一般仅限于几个人参与,大桌至多十几人,但如果加上看热闹的围观者,很可能就是几十人,那就会显得很热闹。 “这边人少一点,就玩这个吧!”夜星宇指了指前面的某张赌桌,带头走了过去。 每张赌桌都是性感荷官现场发牌,这张也不例外,但赌客就少了一点,只有两个人,一个穿着邋遢体型微胖的中年大胡子,一个五六十岁穿金戴银的浓妆老女人。 赌桌火不火,基本上看两点,第一是赌注大不大,下注大的赌桌更刺激,也能吸引更多的围观者,第二是看荷官的长相,越漂亮越性感的荷官,必然热度更高。 荷官不仅有底薪,还有提成拿,赌客越多,赌注越大,一天下来的利润就很可观,自己能拿到的抽水大概率比工资还高。 所以干这一行,颜值也很关键,还有声音动作姿态等等,总之就是为了博取客人的好感。 一个合格的荷官,要经过赌场方面一系列的外形挑选和专业培训,才能正式上岗,不是光会发个牌就完事了。 第355章 规则简单,很难作假 虽说赌场内的荷官都是美女,看得人眼花缭乱,可美女也分三六九等,比如欧阳婷就可算是第一等,能拿九十分以上,而这些所谓的性感荷官都要逊色不少,绝大多数都只在六十分到八十分之间,真正的极品几乎看不到。 就比如夜星宇走向的这张赌桌,荷官的姿色只能说是中上,勉强达到了及格线,并不出彩,所以人气不旺,仅有两位赌客捧场,并且这两位赌客明显对荷官的身材长相不感兴趣。 当夜星宇他们过来的时候,正好结束了一局游戏,荷官把桌面上摆出来的筹码全部收走,这一局显然是场方赚了。 中年大胡子拍了一下桌子,气呼呼地抱怨道:“操,连输五把,还讲不讲道理了?” 浓妆老妇人虽然没说话,但脸色阴沉,也不好看,显然输了不少,放在桌上的手指都有些微微颤抖,不知道是气抖冷还是老年症。 等到夜星宇他们坐下,荷官见到有新的客人,便主动送上一个甜美的微笑。 刚输了钱的两位赌客看了夜星宇一眼,没怎么说话,但眼神都有点不对劲,不是那种带有敌意的眼神,而是隐隐有种讥讽的意味。 虽然感受到了他俩的情绪,夜星宇却没在意,把脸上的墨镜取下来,折好放在桌上,等待着开始下一局。 其实,这两位赌客之所以眼神不对,是因为夜星宇坐在了四号位上,让人觉得他是个刚入坑的菜鸟萌新。 “四”与“死”谐音,有讲究的老赌徒都不愿意待在那个位置,不吉利。 这张赌桌共有八个玩家位,从荷官的左手边开始,分别是一号位到八号位,为什么这两位赌徒分坐两边,不坐中间,就是因为数字吉利,图个好兆头。 中年大胡子坐在八号位上,这是信奉玄学的赌徒最喜欢的位置,因为“八”和“发”谐音,意味着发财,大家都懂。 而戴着金链子的老妇人坐在了一号位,这也是好位置,“一”就代表着拿第一,坐在一号位就希望自己赢得最多,独占鳌头。 这也是为什么这一桌的气氛不佳,两位客人输了钱也不愿意挪位子,因为一旦换桌,可就坐不上带有“特殊意义”的一号位和八号位了,总觉得心里有根刺,赌起来不踏实。 当然,也有不少玩家百无禁忌,没有这些讲究,管它几号位,赌就完了,赢了就包养嫩模,输了就下地干活,简简单单,没有负担。 夜星宇自己就是玄学大师,但运数这个东西很玄妙,涉及到很多因素,且随时变化,并不由一个数字来简单决定的,所以他对“4”这个数字并不忌讳。 他走过来就坐中间,恰好坐在了四号位上,而江旭和欧阳婷挨着他坐下,江旭在右手边的三号位,欧阳婷在左手边的五号位,其他两人同样没有这种迷信观念。 这张赌桌玩的是一种纸牌游戏,规则相当简单,荷官会发两家牌,一边三张,分置左右,由玩家下注猜大小,非常公平,很难作假,纯粹就是看运气,不懂技巧的新手赌客比较适合玩这种简单无脑的游戏。 而场方主要是靠抽水来赚钱,玩家只要赢了,就要被抽水5%,所以不管客人们怎么赌,最终赚钱的还是场方。 待众人坐定,荷官开始发牌,动作非常熟练。 她手上戴着一双白手套,这是为了不让手汗污染纸牌,也可以防止无意中在纸牌上留下一点小痕迹,被有心人记住,成为作弊的记号。 在她左腕上还戴着一块小小的机械表,这是为了控制每局游戏的时间间隔,以免拖沓节奏,影响公司盈利。 发牌结束之后就是下注时间,通常不会超过半分钟,如果犹豫不决,那就只能等待下一局。 夜星宇的手上只有三个筹码,他毫不犹豫地全部拿出,摆在了某个下注位置上。 荷官看到后,就微笑着提醒道:“这位先生,很抱歉!本桌对押注金额设有上下限,每一次下注不可低于二十元,也不可超过二十万元,您的下注金额过多,就算赢了,我们也只按照二十万元的最高限额来进行赔付。” 听到这样说,夜星宇不得已,只能拿回一个筹码,总下注二十万。 可就算这样,也把旁边的两位赌客吓了一跳,他们先前都是几百上千的赌,从没有一次下注过万,却没想到这个穿着风衣看起来挺装逼的年轻男人这么豪气,一出手就是二十万,真是后生可畏啊! 接下来,欧阳婷和江旭也纷纷下注,但只用了五千元的筹码。 他俩是来凑乐子的,既不好赌,也不精于赌,就随便玩玩罢了,输赢并不在意,下注也就点到即止,不至于几下输光。 而夜星宇是来砸场子的,自然是赢得越多越快越好,所以能下多大他就下多大,因为他有绝对把握,只要把神魂力释放开来,就如同开了外挂,不管是发出来的牌,还是牌盒里面码好顺序的牌,他都清清楚楚,不可能会输。 等到中年男人和老年妇女也投注完毕,荷官说了一声“买定离手”,并按下手边的小铃,发出“叮”的一声,这就代表押注结束,不可悔改。 随后由荷官开牌比点数,结果除了夜星宇,其他玩家都输了,因为他们押的都是右边,只有夜星宇押了左边。 按照一比一的赔率,夜星宇算是赚了不少钱,从二十万变成了四十万,但要被场方抽水扣掉一万,实际获利十九万。 旁边的老妇人羡慕地看着荷官赔付的筹码,不由赞叹道:“年青人,运气真好!” 中年大胡子则是愁眉苦脸,没心情去羡慕别人,因为他手里仅剩下一个五百元的筹码,再输一次就彻底玩完了。 本只有三个筹码的夜星宇,面前一下子丰富起来,四个紫红色的“100k”,九个正红色的“10k”,看起来还有点财大气粗的感觉。 第356章 气运之子,不可思议 结算完毕,第二局开始,荷官继续发牌,然后请众人下注。 夜星宇又拿出两个紫红色的最大面额筹码,摆在左边的下注区域,笑呵呵地对着身边两人说道:“想要赢钱的话,就跟着我一起。” 欧阳婷巧笑嫣然:“好,我就跟着你下!” 她也拿出了一个紫红色的筹码放在左边,这已经是她五分之一的赌资,可谓大手笔。 江旭则嘀咕道:“上次是左边,这次肯定是右边,我不陪你们疯,我买右边。” 然后他便下注,但没有欧阳婷那么豪气,只押了一万。 夜星宇没好气地看着江旭:“你以为这是说相声吗?左右轮着来?” 江旭讪讪一笑,把放在右边的筹码拿了回来,改投在左边。 “没主见!”欧阳婷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鄙夷地嘲讽着。 “要你管?我想怎么买就怎么买!”江旭挺胸抬头,不服气地嚷嚷道。 话说完,他又扔了两个“10k”的红色筹码到左边,总计下注三万。 在他们两个斗嘴吵闹的时候,坐在一号位的浓妆老女人已经买定离手,下注一千,押的是右边。 而只剩下一个筹码的中年大胡子就很纠结了,举棋不定,犹豫不止,直到下注时间马上就要结束,荷官开始出声提醒,他才一咬牙,把仅剩的一个筹码丢了出去,落在左边的格子里。 下注结束,买定离手,接着由荷官开牌。 左边的牌一翻出来,大胡子就差点气晕过去,因为点数很小,输的机率非常大。 他叹了一口气,浑浑噩噩地站起来,看样子是要准备离开,哪知道等荷官把右边的牌一翻开,他就呆住了,牌面点数竟然比左边的还要小。 ——卧槽!居然赢了? 大胡子感到不可思议,颓丧的心情立刻变为狂喜,屁股一沉,又坐了回去。 “牛逼!这都能赢?”江旭瞪大了眼,惊呼失声。 他跟大胡子一样,还以为这把稳输。 欧阳婷美目一转,笑吟吟地看着夜星宇:“信你果然没有错啊!” “必须的!”夜星宇随口回应,一脸淡然。 第三局开始,夜星宇继续买左边,结果还是左边赢。 第四局、第五局、第六局、第七局…… 随着游戏的进行,这一张赌桌的所有人都发现,夜星宇竟然是从头赢到尾,从没输过一次。 他每一把的下注金额都是二十万,直接就是最高上限,就算被场方抽水5%,实际到手也有十九万,几把下来,总共就赢了一百多万,而前后不过几分钟时间,简直吓人,比印钞票还快。 就算每一局的输赢概率各占一半,可连续赢了七八次,就有点不讲道理了,因为每多赢一次,概率就在原基础上再乘以50%,比如连赢两次的概率为四分之一,连赢三次的概率就是八分之一,连赢四次的概率是十六分之一,依此类推。 如此一来,在旁人的眼中,夜星宇就成了气运之子,不可思议。 从第二局开始,欧阳婷和江旭都听从了夜星宇的劝告,跟着他一起下注,结果当然是每把都赢,搞得另两位赌客也跟着掺合进来,以他马首是瞻,看他买什么,其他人就跟着买什么。 所有人都赢了不少,尤其是欧阳婷和江旭,因为他们两个的下注金额都比较大,远远超过大胡子和老女人。 江旭虽然在前面几局比较收敛,可到了后来,赢多了就飘了,下注金额越来越高,最后也变成了一局二十万,直接拉满到最高限额。 而欧阳婷从第三把开始,就是二十万打底,似乎对夜星宇非常信任,所以她赢的钱只比夜星宇少了一点。 至于另外两位赌客,也跟着沾了夜星宇的光,先前的郁闷一扫而空,脸上都开始显现笑容。 大胡子身前的筹码开始多了起来,已经有好几千,躁怒症不药而愈,而老妇人的手抖病也被治好了,甚至还有青春焕发的迹象。 一旦玩起游戏来,时间就过得很快,尤其是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不知不觉,十几分钟过去,直到“哐当”一声巨大的响动,某个人因为过于激动,站起来的时候撞到了桌子,差点把桌面掀翻。 闹出动静的这个人就是夜星宇他们那一桌的大胡子,他刚才一狠心,把所有的筹码都推了出去,结果赢了,赌资翻一倍,瞬间赚了将近两万,难怪他如此激动。 大胡子兴奋地喘着粗气,狠狠地一挥拳头,忘情大吼道:“呜呼~~,老子发财了!” 荷官马上就提醒他:“这位先生,请先坐下好吗?请不要影响到其他的客人!” 赢了钱的大胡子心情舒爽,根本没有半点脾气,规规矩矩地坐了下来,乐滋滋地等着赔付筹码。 他这一番动静闹得有点大,一下子就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旁边几桌的赌客们不由自主地朝这边张望过来,只瞥了一眼桌面上的筹码,绝大多数人都被吓住了,纷纷起身过来看热闹。 但凡豪赌,总会引起他人的兴趣,夜星宇他们这一桌共有五位赌客,但桌面上的下注筹码就已经超过了六十万,这非常罕见,就算是那些常年光顾的老赌徒,也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 一般来说,赌场都分好几层,楼层越高,赌得越大。 就拿这家拉维斯来举例,一楼的赌客就是江旭口中的“穷鬼”,下注金额大多在几块到几十块之间,偶尔上百,赌得很小,适合平民玩家消遣娱乐。 说是赌得小,可碰上运气不好的时候,几个小时就能输掉几千上万,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讲,这就是一整个月的工资了。 在二楼赌博的客人多半都有点小钱,很多是企业高管或是做生意的小老板,一局下注通常是以百元为单位,很少会低于一百块,上千块的都有不少,但上万就很难看到,除非是赌疯了,丧失理智,想要一次性赢回来, 可夜星宇他们一桌,已经不是上万了,而是几十万,只要看清了桌上筹码的好事赌客,都会觉得很震撼。 第357章 场内场外,各方关注 很多人离开了自己的位置,围拢过来凑热闹,就算不赌,亲自感受一下他人豪赌的气氛,也是挺不错的,回头跟朋友上了饭桌,也有了吹嘘的资本。 一时之间,原本只有五个客人的赌桌围聚了几十号人,空出来的三个玩家位置全被坐满,没抢到位置的就只能站在后面看热闹,毕竟在这个楼层里面,一分钟几十万的赌局很难遇到,一年到头都不见得有一次。 可以预见,随着赌客数量的增多,下注金额也在逐步扩大,场方的损失会越来越严重,之后每过一分钟,拉维斯就要损失几十万,乃至上百万。 只要见识到夜星宇的逆天气运,后来的几位赌客都会纷纷效仿,跟着捞点油水不是难事,唯一受伤的只有庄家而已。 对于这种情况,夜星宇并不介意,他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砸场子,给严家一点教训,他才不管别人是否跟着捞便宜,能让严家多损失一点,反倒更好,何乐而不为? 但是赌场方面不可能坐以待毙,正常人连赢个三五次还可以理解为运气,但连赢十几局就已经不能用运气来解释,唯一的可能就是作弊,所以早在三分钟之前,这一桌的荷官已经偷偷地按下了桌面底部的报警按钮。 这个报警是没有声音的,赌客们完全不知道,它的作用是向中央监控室传递讯息,提醒上面的那些人,自己这桌有可疑人物。 赌场方面要是赔钱的话,主持游戏的荷官倒不会被扣工资,但如果事情太离奇,就一定要及时报警,否则荷官就脱不了嫌疑,要接受内部调查。 中央监控室收到报警讯息后,会全力注意这边的情况,调看监控的同时,再用对讲机通知现场的眼线去负责盯梢,以确认客人有没有作弊的嫌疑。 当大胡子闹出动静的时候,中央监控室就已经作好了安排,命令六个现场眼线负责盯梢,又调动了八个摄像头从各个角度监控这一桌。 一瞬之间,无论场内场外,夜星宇等人都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随后,中央监控室还查阅了入场信息,很快就找到了这三名“重要”客人的身份资料,一看之下,立刻惊呆了,马上去向高层负责人汇报情况。 这是因为,这三个人来历都不小啊,一个是欧阳家的千金,一个是江家的少爷,还有一个是长风总裁的老公。 还好中央监控室里面大多都是普通员工,不了解内幕,既不知道欧阳家跟严家的恩怨,也不知道严少泽跟夜星宇的仇恨,不然肯定会联想到四个字:来者不善! …… 不久之后,一个姿容艳丽的女人走进了拉维斯娱乐城的中央监控室,她身上穿着名贵华美的貂皮大衣,年纪大概在三十岁左右,柔媚之中却带有一股威严气势,想来身份不凡。 她一出现,无人再敢坐下,纷纷起身站立,恭敬地打着招呼,有些人称她为“林总”,还有一些人称她为“怡姐”。 此人名叫林怡,名义上是拉维斯娱乐城的老板,实际上只是严家推到台前的代理人,不过她拥有一点股份,既是管理者,也是股东之一,一般的大小事情,都是由她来做主。 传闻中,她还有另一重身份,是严四爷的秘密情妇,别看她只是一介女流,手腕和头脑都很厉害,深得严绍理的信任,如果严绍理不出声,那她就是话事人。 有人说,她是靠着姿色上位,又有人说,她是凭着能力掌权,其实真正的原因,一般人并不知道,这里先卖个关子,暂且不讲。 “什么情况?”林怡冷冰冰地问出四个字,手里像是变魔术一样,突然出现一根细长的女式香烟,随后手一晃,烟就点上了,她把烟叼在嘴里,浑然不顾墙上贴着的禁烟标语。 一位像是主管模样的中年人上前一步,指着墙上的监控屏幕回答道:“有三位特殊的客人,入场不过半小时,合计赢了将近两千万,还有不少跟风捞油水的小鱼小虾,也让我们赌场蒙受了不少损失。” “特殊的客人?”林怡有些不解,为什么要用“特殊”这两个字,这应该不是指作弊的意思,如果是后者,直接就称其为“老千”了。 “的确有些特殊!”中年主管拿起一支激光笔指着监控屏幕,上面出现一个小小的绿点,他耐心解释着,“这位是欧阳家的二小姐欧阳婷,这位是江家的少爷江旭,还有这位,他是长风集团现任总裁林善雅的丈夫,名字叫夜星宇,这三个人不知道为什么会走在一起,同时出现在这里。” “夜星宇?”林怡听到这个名字,心中一动,她记得严绍理曾经提起过,此人跟严绍理的侄子严少泽发生过冲突。 中年主管点点头:“对,重点就是这个人,所有人下注,都是跟着他一起下,他买什么,别人就买什么。” 屏幕上的小绿点最终定位在一个帅气年轻人的脑袋上,他当然就是夜星宇。 林怡没有说话,纤细的手指夹着细长的香烟,在烟雾缭绕中静静地看着电子屏幕。 这台八人赌桌的人气相当火爆,已经被包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几乎是水泄不通,要不是摄像头的角度够高,都看不到里面是什么景象,而外面盯梢的眼线基本失去了作用,被挡得严严实实,无可奈何。 “这布置……难道是二楼?”林怡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三楼的贵宾区虽然跟二楼风格相同,但在一些小细节上,还是要显得更高端一些,最明显的就是赌桌之间的距离,三楼的赌桌间隔会更大。 中年主管当即承认:“这里的确是二楼。” 林怡差点人傻了,愕然问道:“在二楼大厅,只用了半个小时就赢了将近两千万?” “确实如此!”中年主管又不得不承认。 “他是怎么做到的?”林怡皱了皱眉,有些想不通。 “因为他一次都没输过,每一次下注都是最高限额,并且他赌的这种纸牌游戏简单快速,一局不超过一分钟。”中年主管面带苦涩地解释着,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第358章 江湖路远,有缘再见 林怡沉默了,安静地抽了一口烟,才继续问道:“有没有查监控?现场盯梢的人怎么讲?” “没用,根本没有一丝破绽!”中年主管满脸的无奈,“无论是电子监控还是人工盯梢,都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 另一个中年男人靠了过来,补充道:“他根本没有碰牌,发牌和开牌都是我们的人,中间还重新洗过几次牌,甚至换了两副未开封的全新扑克。” “他没碰过牌?一次都没有?”林怡有些不相信。 “没有!”后面说话的这个中年男人回答得很肯定,“从头到尾,他只下注,完全没有碰牌,非常守规矩!” 林怡低头思考了几秒钟,似乎有所猜测,很快又抬头问道:“金正义呢?他在哪里?” 中年主管答道:“上次那个老鬼又来了,金先生正在三楼应付他呢,目前抽不开身!” “又来了?”林怡听到这个消息似乎有点意外,马上吐槽道,“这老头子不讲武德啊!明明上次已经给他打过招呼,居然还敢再来,他懂不懂江湖规矩?” 中年主管苦笑道:“这人没脸没皮,明显是个无赖,据说前阵子在大金牙的赌场里连赢了好几天,卷走了不少钱,后来大金牙找人来对付他,他见风不对,立马开溜,没想到事隔不久,又跑到我们的场子里来撒野。” 林怡听完后点点头,追问道:“金正义能不能对付他?” 中年主管想了一想,认真答道:“还行吧,目前是三七开,金先生的本事在他之上!” 林怡不再说话,沉思了一会,才对中年主管下令道:“把这三位特殊的客人请去楼上,带去金正义那一桌,让他们先会一会,咱们先看看情况。” 手下得令,自去安排,而林怡只是静静地抽着香烟,目光紧紧地盯住屏幕,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 二楼大厅之中,夜星宇他们已经连赢了大概四五十把,气氛无比热烈,就连看热闹的围观群众都觉得热血沸腾,不虚此行,要不是赌场之中禁止摄像,恐怕很多人的朋友圈已经被炸翻了。 “各位,请让让,我是这里的大堂经理,我有话要说!” 一位身穿西装的中年男人,打着场方的名义排开人群挤了进来,他先是对让路的客人们道了个谢,接着恭敬地对着夜星宇等三人一鞠躬,自我介绍道:“夜先生、江少爷、欧阳小姐,鄙人是拉维斯娱乐城的大堂经理,敝姓胡。” “有事吗?”夜星宇转过头来,面带微笑地看着这位经理,他就知道赌场方面不可能任由客人一直赢下去,必定会有对策,现在就来看看,对方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胡经理恭敬答道:“夜先生,您三位都是贵客,足以成为本娱乐城的vip,鄙人建议三位去楼上享受更高级的服务以及更有趣的游戏,毕竟本楼层的赌局限额设得比较低,三位贵客大概也玩得不够尽兴!” “没问题,你带路!”夜星宇一点都不含糊,很爽快就答应了,并立刻站起身来,还对左右两位同伴招了招手。 他的确是玩得不够尽兴,一把才赢十九万,想要赢上亿,差不多要在这里坐一整天,实在是太慢了,远不如上次跟严少泽对赌,短短几分钟,就令严家大少损失超过十亿,那才是真的让对方肉痛。 尽管在别人看来,夜星宇现在这捞钱速度已经比抢银行还要夸张,可对于他自己来说,真就有点大炮打蚊子的感觉,所以他巴不得对手跟他玩点大的,省时省力又省心。 见到夜星宇点头答应,胡经理很是欣喜,立刻道:“三位请跟我来,桌上的筹码会有人帮忙收拾,我以公司的信誉保证,绝对不会少一分!” 夜星宇他们当然知道严家不会在乎这点钱,非常放心,没去管桌上的筹码,直接跟着胡经理离开了赌桌。 其他那些玩得正嗨的赌客们见到财神爷被请走,虽然感到很不舒服,但也克制住了不满情绪,没有出口骂娘。 这些人都很清楚,跟有后台的大赌场作对,多半没有好下场,况且今天也占足了大便宜,适可而止才是明哲保身之道,真要是赢得太过份,把场方逼急了,会出什么乱子就不可预料。 唯有那个吃到最多甜头的中年大胡子万分舍不得,对着夜星宇的背影喊道:“兄弟,留张名片交个朋友可以吗?” 夜星宇没有回头,只是朝着身后挥了挥手,留下一句:“江湖路远,有缘再见!” …… 走出人群后,欧阳婷又缠了上来,熟稔地挽住夜星宇的胳膊,那姿态就像是热恋中的情侣一样,很容易让人误会。 夜星宇苦笑着:“这不好吧?” 欧阳婷侧头娇笑:“没什么不好!” 夜星宇还是把自己的手臂给抽了出来:“我怕我老婆误会,母老虎发起脾气来,我可吃不消!” 欧阳婷又很自然地靠了过来,并且挨得更紧:“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男人不都这样?你别老老实实地告诉你老婆,不就行了吗?我们俩可以适度地玩点地下情,似乎没有什么不妥吧?” 夜星宇真特么无语,这里可是赌场大厅,到处都是眼睛,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挽手,还玩个鸡毛地下情,你是巴不得搞得人尽皆知吧? “走了!你是男人,还怕吃亏吗?要吃亏也是我吃亏,我可是守身如玉的黄花大闺女,你怕我吃了你呀?”欧阳婷才不管人多人少,挽起对方胳膊就往前走。 听到这话,夜星宇真就醉了,明明是个动不动就飚车的老手女司机,还偏偏硬说自己没考到驾照,鬼都不信! 遇到这种非要缠上来搞暧昧的豪门千金,夜星宇暂时也拿她没辙,他甚至猜不出欧阳婷的真实想法,要说一见钟情,绝对不可能这么简单,肯定还有别的理由,至于具体原因,无从揣测。 第359章 巧遇三叔,被抓现行 人心是最难搞懂的东西,就算活了无数年月,夜星宇也只能猜出普通人的普通心思。 欧阳婷明显不是普通人,她很特别,也很聪明,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生狡黠。 夜星宇暂时没有理想对策,便只能任由她胡来,两人保持着亲密姿态,并肩前行。 江旭表情古怪地跟在后面,像是怨妇一般轻声嘀咕道:“看吧看吧!我都说了这是个大麻烦,你早跟我一起躲起来,不就没事了吗?——唉,真是造孽啊!” 前面两人都是古武者,耳聪目明,自然听到了江旭的嘀咕抱怨,但没人去理会他。 从二楼通往三楼的楼梯有几名保安把守着,非vip不得入内,不过在胡经理的带领下,一行人畅通无阻,保安们还要客气地鞠躬弯腰,表示恭敬。 在拾级上楼的时候,正好遇到一个中年男人往下走,愁苦满面,骂骂咧咧,似乎是输光了钱,心情不好。 双方一上一下,迎面而来,夜星宇看到他的时候,他也差不多看到了夜星宇,两人同时愣了一下。 “三叔,好久不见,你也来玩啊!”夜星宇笑着打招呼。 “你小子……怎么跑这来了?”下楼的男人吃了一惊,估计是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夜星宇。 此人正是林家那个好赌的老三林则勇,也就是林善雅的三叔,碰巧在此相遇,夜星宇总要打声招呼,不能装作不认识。 “我闲着没事,就跟朋友过来玩一玩。”夜星宇一边解释,一边暗自运劲,想要震开挨在身边的欧阳婷。 可欧阳婷并不是普通的弱女子,她是修炼古印瑜伽的高手,夜星宇运劲一震,她似乎早有预料,竟然轻松化解,身子纹丝不动。 林则勇果然注意到了欧阳婷,心中隐隐生怒,不悦地喝斥道:“你既是林家的一分子,在外面就要时刻注意言行,别给林家脸上抹黑!” 夜星宇有苦说不出,只能吃个哑巴闷亏,默然无语。 林则勇兴许是输了钱心头火大,抓住个苗头就开始发泄,说话越来越不客气:“年纪轻轻不学好,吃喝嫖赌倒是全占了,这女的一看穿着打扮就不是正经人……” 听他越说越离谱,夜星宇生怕欧阳婷不高兴,马上轻咳一声打断道:“三叔,我还没来得及介绍,这位是欧阳家的二小姐!” “欧阳家?”林则勇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便反应过来,脸色顿时变得尴尬。 欧阳婷主动放开了夜星宇,向林则勇伸出了手掌:“我是欧阳婷,还未请教阁下……” ——哎呦,果然是这位姑奶奶! 林则勇心中一紧,赶紧换了一副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地与欧阳婷握手,并自我介绍道:“我是林则勇,长风林家!” “原来是林三爷,幸会幸会!”欧阳婷颔首微笑,似乎并不介意对方刚才的出言不逊,但也没有表现得过于热情,仅仅随意地客套一句,点到即止。 林家的声望比起欧阳家相去甚远,她虽然年纪小得多,身份地位却比林家老三高出一大截,自然不会去刻意套近乎。 但夜星宇是晚辈,又被林则勇抓了个现行,生怕对方去向林善雅揭发,便主动邀请道:“三叔,咱们一起上去,再玩几把?” 林则勇的脸色马上又阴沉下来,没好气地回应道:“玩个屁啊,全都输光了!” 他把之前分到的股份卖给了林善雅,拿到了八千万的现金,还清赌债以后还有不少剩余,兜里有钱,就难免旧病复发,一天不赌就心痒痒,这几天终于忍不住,带着钱跑来拉维斯找刺激,结果起起落落,已经累计输了三百多万,当然就很郁闷。 夜星宇呵呵一笑:“三叔,钱输光了不要紧,我这里有,输了算我的,赢了算你的!” “当真!”林则勇双眼一亮,立马觉得这个侄女婿变得顺眼起来。 “千真万确,不开玩笑!”夜星宇重重一点头,说得相当肯定。 “那还等什么?走啊!”林则勇的脸色就跟扑克牌一样,黑桃变成了红心,乐呵呵地一转身,带头上楼。 众人跟着他拾级而上,胡经理悄然加快步伐,越过林则勇,走在了最前面。 他可不能任由林则勇乱带路,他的目的是要把这帮人引领到正确的位置,让夜星宇他们卷入到一场龙争虎斗当中。 到了三楼,胡经理并没有停下来,继续领着众人往上而行。 林则勇心中诧异,他可是知道,普通vip是无法登上四楼的,除非是高级vip和至尊vip才可以。 但他转念一想,既然欧阳家的二小姐在场,去四楼也没什么问题,三楼反倒辱没了她的身份。 欧阳婷跟江旭可不一样,她的出身不仅更高贵,她们欧阳两姐妹可都是家族中的实权人物,年纪轻轻,就已经开始参与家族生意,跟霍青书、方庆熹、严少泽等人一样,要钱有钱,要势得势。 并且,欧阳姐妹的头脑和手段也是出了名的强势,与桃花源齐名的缘梦坊就是她们姐妹俩一手创立,虽说排在“三小”最末,但谁敢相信,这样一个庞大联盟的创始人,竟然只是两个刚满二十岁的青春少女。 当然,现在的欧阳婷不止二十岁,她与姐姐欧阳婧创办缘梦坊已有三年之久,将近四年,她们的心智变得更加成熟,她们的能力也变得更加强悍,所以在十二名媛当中,徐氏之下,即为欧阳。 而江旭就差得太远,完全是个徒有虚名的空壳子,虽然顶着一个江家继承人的名头,但成天到晚吃喝玩乐,没有掌管实际权利,经济上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难怪会被人瞧不起。 三楼依然是大厅,四楼就换成了豪华包房,像是顶级酒店一样,私密性很强,但凡有赌局的房间,必然有保安守卫在门口两侧,以防闲人闯进。 在胡经理的带领下,众人踩着舒适的刺绣地毯,很快来到四楼深处一间豪华包房的门口。 第360章 一个端正,一个猥琐 此处的气氛又不一样,富丽堂皇之中带有一股庄严肃穆,大门是四开形式,左右两侧各有一尊半人多高的兽形石雕,外形狰狞,刻画细致,看起来有点像狮子,又有点像麒麟。 在门头之上悬挂着一块古香古色的沉木牌匾,刻着五个张狂飞扬的书法大字,从左到右,依次为:天字第一号。 为什么叫“天字第一号”? 没人知道,兴许这就是所谓的至尊vip专用包房,也可能是其他意思。 夜星宇看了看牌匾,又看了看左右的两尊异兽石雕,心有所得,微露笑容。 守在这间包房门口的保安人员多了一倍,共有四人,他们早就得到通知,看见胡经理把人领来,便主动拉开房门,躬身弯腰,等待客人进入。 四开形式的房门只推开了中间两扇,但足有两米宽,里面能看见外面,外面也能看清里面。 令人有些意外的是,内部空间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宽敞,有点大门小厅的感觉,装饰布置倒是很奢华,金碧辉煌,满室生光。 正对着的那面墙,有一个精致的神龛,供奉着财神爷的画像,烛火燃香采用电子形式,不污染环境,也不会熏黑天花板。 靠边两侧有休息用的舒适沙发,还有茶水糕点,但无人享用。 而在正中间,摆放着一张圆形大桌,直径超过两米,桌面上有一个阴阳鱼的太极图案,颇有几分道家韵味。 隔着大圆桌,左右两边各有一人,一个很端正,一个很猥琐。 所谓的“端正”和“猥琐”,既是指坐姿,也是指形象。 端正的那个人,大概四十岁不到的样子,相貌堂堂,衣着得体,脸上戴着茶色的眼镜,胡须修剪得整整齐齐,很容易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 他虽然留着较长的头发,却打理得很整齐,既显得时尚,又有一股艺术家的忧郁,上身是一件白色衬衫,袖子挽到手肘部位,下身是熨烫过的西裤,皮鞋也被擦得锃亮,光可鉴人。 此人便是金正义,难得一见的赌术高手,人送外号“魔术师”,原本是高丽人,后来入了天龙帝国的国籍,现为拉维斯娱乐城的金牌荣誉顾问,专门负责对付那些不受欢迎的客人。 当然,这里所说的“对付”,并不是采取暴力手段,而是直接在赌桌上以高明的赌术搞垮敌人。 每个正规赌场都有这种人存在,但金正义无疑是其中最出色的那一批,他也是林怡手下的头号大将,鲜有败绩。 而在金正义对面的那个人,显然就不怎么受欢迎,他的形象姿态无不猥琐,这两个人同屏出现,正好形成鲜明对比。 金正义的对手是一个干枯瘦小的老头子,尖嘴猴腮,须发凌乱,颔下有一小撮稀疏花白的山羊胡子,嘴里叼着一根大雪茄,隐约露出一口屎黄色的大烟牙。 他身上穿着一件明显偏大的深灰色老旧西装,表面有不少像是油污一样的印迹,也不知道多久没洗,颜色显得不均匀。 此人并没有规规矩矩地坐着,而是像个猴一样佝偻着身体蹲在椅子上,脏兮兮的皮鞋踩着椅面,任谁看了都不舒服。 尊贵的vip包房里面出现这样猥琐而又邋遢的客人,估计没人能够看得顺眼,唯有夜星宇嘴角微弯,心情愉悦。 他可没料到,来这一趟,竟然连续碰到两个熟人,除了林则勇以外,还遇上了这个烂赌鬼。 不过仔细一想,这两人都好赌,在赌场里面相遇,倒也合情合理。 这老头没有姓名,只有代号,他曾是“青衣”组织的一名杀手,因其好赌,便自号“赌鬼”。 “青衣”有三鬼,赌鬼、酒鬼、色鬼,偏巧这三个人都是老头,又都是内家境界的高手,实力相差不远,是以齐名。 其中,酒鬼性情耿直,重情重义,除了酒品不好,其他都好。 而赌鬼机灵奸诈,爱耍小聪明,优点不多,但赌品却很好,愿赌服输。 至于色鬼,是个阿谀奉承、见风使舵的阴险小人,在三鬼之中品性最差。 当年的罗修,对酒鬼的印象最好,对色鬼最为鄙夷,而赌鬼两头不沾,说不上好感,也谈不上厌恶。 但不管怎样,能在这里看见老熟人,夜星宇还是很开心的,或许可以从赌鬼口中得知一些有关“修罗”的情报。 胡经理作为带路人,当先跨进房门,向房间内的两个人微微躬身,朗声道:“抱歉,打扰一下二位!” “什么事?”问话的是金正义,赌鬼只是歪着脑袋看了一眼,并不吭声。 胡经理微笑答道:“我想介绍一下这几位贵客,说不定大家能成为很好的朋友!” 这种说法既隐晦又直白,言下之意就是:我带来了几个有钱人,你们可以聚在一起玩几把。 在赌场,尤其是大赌客之间,这种互相引见的情况并不罕见,毕竟有钱人不会跟穷人赌,必须大家都有钱,才能玩得尽兴。 而在赌局参与人数较少的情况下,场方会把一些大赌客凑到一起,互相引见,共同娱乐,光是抽水就能赚上一大笔,何乐而不为? 金正义事先没收到风声,但也明白胡经理是什么意思,大概这几位客人也不怎么受欢迎,要不然就不会带他们来见自己。 但凡能进入这个房间的,无一例外都是扎手的硬茬子,一般人搞不定,必须要金正义这个金牌荣誉顾问亲自出手,场方把人带到这里,就是让他来解决问题。 “请坐!”金正义站起身来让出位置,自己坐到了靠财神像的那一边,他的一举一动都显得很有礼貌,风度翩翩,脸上时刻带着和煦的笑容,整个人显得很有自信。 而赌鬼依旧蹲在椅子上,旁若无人地抽着雪茄,眯着眼吞云吐雾,丝毫不理会这些“新朋友”。 众人上前依次落坐,这圆桌足够大,边上就算围了十个人都不嫌挤,但彼此间隔并不均匀,大家都刻意避开了那个猥琐邋遢的抽烟老头,后来的四个人靠得比较近。 第361章 白送人情,另类贿赂 胡经理仍旧站着,他只负责引见,并不参与赌局,等到将众人一一介绍完毕,又有服务人员将夜星宇等人在楼下赢到的筹码拿了上来,当然是一块钱都不会少。 赌桌上的介绍也讲分寸,不能一五一十地把身份来历全部交代清楚,赌场方面很注重保护客人的隐私,所以在介绍的时候,无论是谁,基本上都是一个姓氏加上性别后缀,简简单单。 比如在介绍金正义的时候,胡经理称其为“金先生”,到了欧阳婷这里,就是“欧阳小姐”,依此类推。 而赌鬼被称为“杨先生”,因为他的入场身份记录上,名字显示是姓杨,至于他是真的姓杨,还是盗用的假身份,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盗用身份不太容易,政府监管很严,一般人做不到,但对于地下世界的这些人来说,还是有可能的。 比如“青衣”杀手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经常会盗用别人的身份,赌鬼也不例外,要不然这些亡命徒早就落网了。 介绍完毕,便可以正式开赌,但因为有新的客人加入进来,所以该怎么玩,必须得先讲清楚。 金正义是赌场方面的人,他又对自己的赌术很有信心,不管玩什么他都在行,于是便征询道:“诸位想玩什么游戏?” 赌鬼抽了一口雪茄,大咧咧地答道:“不管玩什么,我都没意见,但是玩小了没意思,要玩就玩大的,一局赌注至少五百万!” 这话一说完,林则勇当场变了脸色。 他倒是知道四楼包房赌得很大,却没料到大到这种程度,一局就要五百万,这起码得有几亿的赌资才敢玩。 在林家最巅峰的时候,林则勇都不敢这么赌,如今这情况,别说五百万一局,五万一局他都嫌大。 虽然在夜星宇他们面前摆着不少筹码,但林则勇粗略一算,最多不过两千万左右,还是三人之总和才有这么多,这特么哪够玩?输一把就得打道回府了! 其实在赌鬼面前的筹码也不多,也是两千多万的样子,根本赌不了几把,但他来的时候是五千万,结果输了一半多给金正义,心中火大,口气就未免狂妄了些。 林则勇低着头不敢接话,内心之中很尴尬,五百万一把,差点把他吓瘫了,打死他也不会赌,就看夜星宇要不要答应。 夜星宇却很爽快地附和道:“我没意见,不过五百万嘛,没问题!” 他是巴不得赌大一点,反正他又不会输,越大越好,省时省力。 但是欧阳婷却摇了摇头:“我就不赌了,看你们赌。” 胡经理和林则勇等人就有些诧异,因为欧阳婷是在场所有人里面最有钱的,五百万对她来说,真就不值一提,却没想到她会拒绝参与。 不过欧阳婷的话只说了一半,她把面前的筹码忽然一下全部推到夜星宇面前,笑看着夜星宇:“我把钱给你,你替我赌,赢了我俩一人一半。” 她把“我俩”这个词说得既柔媚又缠绵,甚至还抛了个媚眼,要是被有心人听到,说不定会生出许多想法。 好在夜星宇慢慢摸清了欧阳婷的脾气,倒也提升了不少抵抗力;而江旭更是对这“疯婆子”知之甚深,淡定地看着她作妖;至于林则勇,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五百万”这三个字,根本没注意。 夜星宇无视身旁美女的放电,端坐如磐石,双目不斜视,只是淡定地点点头,答道:“可以!” 江旭有时候显得很蠢,有时候又挺机灵,他估计是受到了欧阳婷的启发,很识趣地一挥手,同样把自己面前的筹码推给了夜星宇,并拍拍胸口道:“姐夫,算我一份!” “没问题!”夜星宇又点了点头,语调仍然很平静。 现在就只剩下林则勇没吭声了,虽然夜星宇曾经说过,输了算他的,赢了是自己的,可这不是几万或者几十万,而是一局五百万,他敢接受? 关键还有一点,这个不怎么待见的侄女婿也才两千万的赌本,还是三方合资的结果,他好意思去找夜星宇拿五百万来赌? “我……我还是……看你们赌算了……”林则勇极不自然地吐出这句话,感觉自己像个小丑,快要无地自容。 “三叔,要不这样!”夜星宇笑了笑,说出一个建议,“在我面前有两千万的赌金,我就把它分成四份,每份五百万,您、我、欧阳、江旭,我们四人各有一份,现在就由我来做代表,跟两位朋友玩一玩,如果输了的话,那就不用说,大家一起喝西北风,但如果赢了的话,咱们四个平分,您看怎么样?” “你……你拿主意就好了!”林则勇听了之后有些感动,虽说他自己不参与赌,但夜星宇划了五百万的赌本给他,赢了大家平分,这样就挺好,也避免了他现在的尴尬。 还有一点,就是输了之后他不用担责任,因为上赌桌的不是他,而是夜星宇自己,他只是看客而已,赢了有甜头,输了没负担,歪瑞古德。 “那行,就这样决定了!”夜星宇一言而决,丝毫不管这两千万里面他只占了三分之一,他拿五百万来做人情,其实吃亏的是欧阳婷和江旭。 不过这两人哪会在意? 一个有很多钱,且不在乎钱,她看重的是夜星宇这个人。 另一个是捡来的娃儿当球踢,反正是白嫖来的筹码,全交给姐夫也无所谓。 至于夜星宇为什么要给林则勇送人情? 最大的原因就是封口费。 他可不希望对方跑去林善雅那里打小报告,揭发他跟欧阳婷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干脆就以一种另类的方式来贿赂林则勇,把彼此的关系先拉起来。 夫妻和睦,家庭稳固,在当今社会是很有必要的。 彩旗飘不飘另说,最起码家里的红旗不能倒,倒了就要出大事。 虽说他是清白的,跟欧阳婷只是第一天认识,但有些事情是很难去讲清楚道理的,与其去费心解释,不如先瞒天过海,想办法避免矛盾和争端的发生。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到哪都是真理。 第362章 自定玩法,各施手段 五百万元的下限一致通过,但真正参与的赌客其实变成了三位,夜星宇、金正义以及老赌鬼,其他几个算是夜星宇一方的合资股东,作壁上观。 但是玩法还没确定,金正义又问道:“两位想怎么玩?” 赌鬼没说话,他之前跟金正义赌了几十把,输多赢少,必须另想套路,并且是对方不熟悉的套路,才有可能反败为胜。 夜星宇便提议道:“不如我们三个轮流提出玩法并制定规则,一局一换,而赌注金额则由另两位来决定,你们觉得怎么样?” “这个不错,有意思!”赌鬼双眼一亮,很感兴趣。 金正义则追问道:“另两位来定赌注,如有分歧该怎么办?” “很简单,两人各报一个数字,取两者之中间值就行了!”夜星宇笑着解答道,“比如你说五百万,我说一千万,取中间值就是七百五十万,双方都不会太吃亏。” “确实很公平,那我们就开始吧!”金正义点点头,“那么第一局,谁先来?” 夜星宇道:“客随主便,不如你先来?” “我没意见。”赌鬼吐出一口烟雾,跟着表态。 “那就还是玩纸牌吧!”金正义当仁不让,也不推辞,抓起桌面上的扑克,十指翻转,熟练而又飞快地开始洗牌。 他刚才与赌鬼玩的游戏就是纸牌,这副牌没用多久,还很新,就直接拿来继续使用。 金正义不愧为赌术高手,光是这一手花哨的洗牌手法就非常吸引眼球,潇洒灵动,行云流水,观赏性十足。 他足足用了五种手法,将整副牌洗了好几遍,最后往桌面上一抹,牌面朝下,背面朝上,铺成一个均匀好看的扇形,随后双手离开桌面。 “我这个玩法很简单,大家各抽一张牌,比牌面大小,王最大,2最小,如果是相同点数,那就按照黑红梅方的花色顺序来判定,只能有一个赢家,另两位无论点数大小,都是输家。”金正义缓慢而有力地说出游戏规则,似乎对这一局很有信心。 他制定了游戏玩法,赌注就由夜星宇和赌鬼来共同决定,赌鬼很干脆地说了一声“五百万”,并望向夜星宇,而夜星宇也很干脆,但他说的是“三千五百万”。 两者相加取其中间值,这一局的赌注就是两千万,让其他人无不吃惊。 因为无论是夜星宇还是赌鬼,面前的赌资都是两千万出头,输一次就game over,直接出局。 当然,这只是摆在桌面上的筹码,帐户里面如果还有钱,也可以马上进行兑换,赌场方面乐意代劳,非常快捷。 “你小子,居然比我还狠?”赌鬼愣了一下,他完全没料到夜星宇敢把价码喊得这么高,这等于是背水一战。 夜星宇淡淡回道:“你要不接受,这把可以不参加,我跟他赌就行了!” “操,瞧不起老子是吧?两千万就两千万,谁怕谁?” 赌鬼像是很生气,说话的同时猛地一拍桌面,发出“嘭”的一声震响,桌面上码放整齐的扑克牌在此瞬间往上跳动了一下,接着掉回桌面,变得有些凌乱。 还好,扑克牌弹起了足有一个拳头高的距离,但没有被掀翻,落回的时候仍旧是牌面朝下。 金正义看了一眼不再整齐的纸牌,面无表情,不为所动。 而夜星宇同样没有吱声,但他暗中却觉得好笑,心想:赌鬼这家伙还真是一点没变,动不动就要耍小花招。 赌鬼这点歪脑筋自然逃不过夜星宇的法眼,他用手拍桌子的举动看似无心,却大有深意,因为他已经趁着扑克牌弹跳起来的短短一瞬间,大概看清了不少东西。 俗话说得好,十赌九诈,真正会赌的人,从来不会相信运气,他们更懂得利用各种掩人耳目的手段。 就比如赌鬼,他个子矮,又很瘦,像个猴一样,坐没坐相,一直都是蜷着身子蹲在椅子上,下巴几乎快要搁到桌面,看样子好像是他的个人习惯,其实并不是,而是别有用心。 这个姿势能使赌鬼的视线变得非常低,如果庄家发牌的时候手抬得稍高一点,他就能看到牌面。 而刚才他就利用这一点,借故拍桌子,用内力传导,将扑克牌震得飞起,他就趁机偷窥。 虽然时间很短,无法尽览无遗,但整副牌被他一眼扫过,起码看清了一半。 他运气不错,有幸发现了一张足够大的牌,并且记准了位置,于是心中窃喜不已,感觉这次稳赢了。 也不知道金正义有没有发现赌鬼的小花招,他声色不动,只是在嘴上淡淡说道:“既然赌注已确定,那就由两位先行抽牌,因为牌是我洗的,我最后再抽。” 他有恃无恐,相当淡定,因为他也有自己的依仗。 在刚才洗牌的时候,金正义就已经靠着高超娴熟的洗牌手法,把最大的那张牌给洗走了。 桌面上其实只有五十三张牌,少了一张红色的joker,东方人习惯将其称为“大王”或“大鬼”,按照金正义所制定的游戏规则,它是整副牌里面最大的一张。 所以,无论是谁先抽牌,对于金正义来说都没有影响,因为最大的那张牌不在牌堆里。 而等到他来抽牌的时候,被事先藏起来的那张红色joker就会适时出现在他手上,为他轻松拿下这一局。 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你有你的小花招,我有我的骚套路,就看谁的手段更高明。 这一局,显然是金正义占尽上风,而赌鬼落了下乘。 当然,这也是因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是金正义,从客观上来分析,赌鬼吃亏也是很正常的,客场对主场,自然是主场要占点优势。 金正义的小动作,同样也瞒不过夜星宇,神魂之力散布开来,无所不在,无孔无入,无声无息,无影无形。 但是,最大的牌已经被金正义“提前”拿走,夜星宇该如何应对? 是揭破金正义的偷牌行为?还是另想妙招出奇制胜? 这一局,似乎无解! 第363章 瞒天过海,冒名顶替 赌博要讲技巧,就跟扑克牌一样,分为正反两面,正面为“赌”,反面为“千”,真正高明的赌徒,光靠赌术是不够的,还要会出千。 赌术是正统,包含了许许多多的东西,例如数据分析、记忆能力、概率计算、心理博弈等等。 而千术是偏门,同样包罗万象,比如熟练的作弊手法、高明的障眼技巧、多人之间的演戏配合、不为人知的黑科技…… 金正义不仅精于赌术,也擅长千术,所以他在赌桌上如鱼得水,无往不利,几乎无人能够拆穿,就算有人发现他藏了一张牌,等到喝破的时候,这张牌早就被他转移了,而拿不出证据就等于是诬陷,不仅要被倒打一耙,还会受人鄙视。 会赌术的人很可怕,会赌术又会千术的人,更可怕! 金正义无疑就是这种人,所以这一局,他赢定了! 赌鬼并没有发现金正义已经动过手脚,更不知道桌面上少了一张牌,就算他是内家武者,耳聪目明,也无法只凭一眼就数清楚几十张牌的确切数量,更何况会有两张牌重叠在一起的情况。 这也从侧面证明,金正义洗牌藏牌的手法实在高明,难以被人窥破。 等到金正义话刚讲完,赌鬼便伸手过去抓牌,他早已看好了目标,直接从牌堆里抽出,并翻开甩在桌面上,竟然是一张红桃a。 除了在赌的三个人,其他几位看客当场就傻了,这特么还能玩? 红桃a的牌面非常之大,除了大小王,就只有黑桃a能压过它,也就是说,后面人想要赢,机率只剩下十八分之一,比九死一生还要渺茫。 “哈哈哈——,老子运气不错!”赌鬼得意洋洋地抽着雪茄,并吐出一口浓烟,随后向夜星宇招招手,“小子,该你了!” 夜星宇微微一笑,根本没在意赌鬼的趾高气扬,他安安静静地伸出手指,轻轻巧巧地从牌堆里拎出一张牌,把它贴着桌面滑到自己面前。 “开牌啊!丑媳妇总要见人吧?”赌鬼嘴角咧开,露出一口难看的大黄牙。 夜星宇还没动,好奇心比较强的欧阳婷就从侧边伸手过来,帮他揭牌。 牌面只翻开一小半,牌点就已经露出来了,欧阳婷只瞄了一眼,便惊讶得捂住了嘴。 坐在他们这边的几个人因为角度原因,也同时看清了牌面,表情顿时变得相当精彩。 赌鬼心中一紧,无端生出不祥预感,正待喝问,欧阳婷已经把手上的牌彻底翻开,摆在桌面上。 是一张joker,黑色的joker,第二大的牌,仅次于大王。 “我操你大爷!”这回换到赌鬼傻了,忍不住破口大骂。 不过他也只是爆了一句粗口就没有下文,先前的得意和随后的惊讶通通消失不见,只剩下阴沉和苦闷。 赌鬼最大的优点就是愿赌服输,绝不找任何理由来赖账,无论输多少钱,最多就是骂骂咧咧,绝不会动手掀桌子。 好赌之人,大多不会赖赌,因为他们输得多了,也就习惯了,心里承受能力很强,再不甘心,也要认栽。 “到我了!”金正义缓缓开口,说完便伸手摸牌。 他出手很快,收手很慢,看起来像是从牌堆里随意地摸出了一张牌,但其实只是一个假象,他借着宽大的手掌遮挡视线,迅速将手中藏好的牌插进牌堆里,然后再装模作样地慢慢抽出来。 换句话说,抽牌只是做个样子,那张牌几乎是从头到尾都在他手里,前一秒迅速地放进去,后一秒慢慢地抽出来。 金正义缓缓将牌揭起,并淡定说道:“不好意思,这一局……” 牌未完全翻开,话没全部说完,结果……他自己卡住了。 因为……这张牌竟然不是他预料中的大王,而是一张方块2,整副牌中最小的一张。 ——怎么会这样? 金正义彻底傻了! 他明明在洗牌的时候就把大王拿在手中并藏了起来,自认为没有出现任何纰漏,可为何joker不见了,变成了一张小2? 万万没想到,小丑竟然是自己! 百思不得其解的金正义像是被人施了定身咒一般,愣在那里,现场当机。 赌鬼歪着头看了夜星宇一眼,若有所思。 而夜星宇正悠然自得地转着手指上的戒指,那是林善雅从网上买来的婚戒。 至于其他人,都没有在意金正义的异样,他们沉浸在喜悦里。 很显然,这一局是夜星宇赢了,三家牌当中,小王最大。 与此同时,在拉维斯娱乐城的五楼监控中心,有一个单独的小房间,手中端着一杯红酒的林怡,翘着长腿坐在沙发上,正通过监控画面坐山观虎斗,当她看到金正义的翻牌结果竟然是一张方块2时,同样大吃一惊。 “有意思!他是怎么做到的?”林怡轻轻地摇晃着手中的酒杯,喃喃自语。 金正义的本事,林怡最清楚不过,但他却失手了,输得莫名其妙。 不用说,肯定是那个年轻人在搞鬼,但是原因呢?实在想不通! 林怡没猜错,金正义翻船确实是夜星宇的杰作,他不过是在关键时刻稍稍用了点小手段,就让鼎鼎大名的“魔术师”变成了小丑。 大王牌确实被金正义藏了起来,夜星宇虽然知道,但没揭穿,轮到他抽牌的时候,就只能抽小王,因为摆在桌上的五十三张牌当中,只有小王最大。 当金正义暗中把手上的藏牌插回牌堆,再故意装模作样地抽牌时,夜星宇就趁着这个稍纵即逝的机会,悄悄使用神魂力量改变了那张大王牌的位置,把那几张牌同时往旁边挪动了几毫米。 这样一来,金正义抽出来的牌已经不是原本插回去的大王,而是被旁边的一张冒名顶替。 金正义利用手掌去遮挡别人视线的同时,也将他自己的视线给遮挡住了,牌刚一插进去,手掌还未挪开,底下的几张牌就产生了错位移动,神不知鬼不觉。 而金正义凭着惯性思维继续抽牌,抽出来的却已经不是他刚插进去的红色joker,而是从旁边移过来顶替的方块2。 第364章 基因药剂,违禁物品 谁又能想到,静静放置的扑克牌会自己移动呢? 赌鬼想不到,林怡想不到,就连当事人金正义也想不到。 前两者只是怀疑,觉得以金正义的能力,不可能会抽出一张最小的方块2,只有金正义自己清楚,他的大王不见了。 至于为什么是方块2呢?那就跟夜星宇没有关系了。 旁边那张牌正好就是方块2,并不是夜星宇要故意弄一张最小的牌来嘲讽金正义,这要怪,就怪金正义自己运气不好。 不过,运气再好,遇到挂逼也要傻逼,是不是方块2一点都不重要,反正都是输,只要金正义抽不出大王,就赢不了夜星宇手上的小王。 当“魔术师”遇上“魔法师”,显然是“魔法”更厉害。 第一局的交锋,夜星宇大获全胜,金正义和赌鬼之间无须再比,因为根据既定规则,只能有一个赢家,他们双方都要赔付两千万给夜星宇。 金正义还好,背靠赌场,不愁赌资,可赌鬼就脸上难看了,开局第一把就差不多输个精光,手上只剩下一百多万的筹码,连上桌的资格都不够。 不过没有筹码可以再换,赌场开门做生意,除了不能赊欠,想换多少筹码都可以。 站在金正义身后的胡经理就是现场唯一的服务人员,他面带微笑地看着赌鬼,询问道:“杨先生,请问您是否需要兑换筹码?” 赌鬼似乎在考虑,但很快就有了结果,他把嘴里叼着的雪茄取下来随手灭掉,丝毫不顾上面残留的烟灰,直接就这样放回西装口袋里,接着又在身上摸了一下,拿出另一样玩意,郑重其事地摆放在桌面上。 这是一个跟手指差不多长度的管状瓶子,圆柱形,针筒粗细,晶莹剔透,像是玻璃,但又绝不是普通的易碎玻璃,里面密封着一种淡蓝色的水状液体。 这玩意一经展示,几个有见识的人当场变了脸色,就连夜星宇也是内心一震,紧盯着桌面上的管状玻璃瓶。 果然,只听赌鬼缓慢而又郑重说道:“这是g3级别的基因改造药剂,我用它来做抵押,兑换一亿元的筹码,应该没有问题吧!” 此言一出,原本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的那几个人,也都变得一脸震憾。 基因改造药剂,最先是由地狱博士马库斯·墨菲研发问世,珍贵无比,但它却是违禁品,并且是所有违禁品里面等级最高的一类,与核弹头并列。 现在的地球生态环境遭到如此巨大的破坏,罪魁祸首就是这两样,基因药剂和核武。 前者是因,后者是果,核武是为了对抗基因改造人才开始大量使用,结果两败俱伤,让地球母亲伤痕累累。 三战过后,基因药剂和核武器就被世界各国列为最高等级的违禁品,谁制造,谁使用,谁就死,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包庇。 事实上,关于基因药剂的研究和制造从未停止过,无数的野心家隐藏在暗中谋划布局,妄图掌控这种强大的禁忌力量,谁都想成为上帝,谁都想主宰世界。 近年来,一些来路不明的基因药剂开始崭露头角,在地下黑市交易当中成为时代宠儿。 甚至有传言,除了臭名昭著的“地狱”以外,已经有了新的变种人组织。 谁都没想到,赌鬼竟然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公然拿出了禁忌之物,这一管淡蓝色的基因试剂立刻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同样,在楼上那个单独的小房间里,林怡也通过监控摄像头看到了这一幕,并且通过房间内的窃听装置清晰地听到了“基因改造药剂”这几个字。 中控室的主管亲自操作电脑,令摄像头迅速变焦,从而放大画面,摆在桌面上的试剂管几乎充斥了整个屏幕,像是在用放大镜观看。 “答应他!”林怡轻声地说着。 这个小房间里面只有她和主管两个人,但她并不是对主管说话,而是通过挂在耳朵边的通讯器向胡经理下命令。 得到指示的胡经理立刻收拾起震惊的心情,郑重向赌鬼说道:“可以,一亿元的筹码马上送到。” 普通的基因药剂远远不值这个价,林怡之所以会答应,是因为酒鬼刚才说过,这是g3级别的基因改造剂,可以说是有价无市,真实价值绝对不止一亿天龙币。 “记住,老子是抵押,并不是拿来卖!”赌鬼将面前的试剂管往前一推,在平整的桌面上无声地滚向对面,“当然,如果老子把筹码输光了,这东西就是你们的!” “明白!”胡经理拿起试剂看了一眼,并没有收走,仍旧摆回到桌面上。 桌面边缘有包边凸起,表面是带有摩擦力的植绒材料,试剂管并不会滚落下来。 胡经理拿起电话,马上安排人送筹码上来,大家都安静地等待着。 基因改造剂虽然是违禁品,但这里是赌场,再怎么合法,也摆脱不了阴暗的一面,私底下有些非法交易也很正常。 众人看似平静,但心中的震惊仍未消褪。 这里面的绝大部分人都不清楚基因药剂的黑市成交价,但觉能抵押一亿就很夸张。 其实,最普通的基因药剂,价格并不贵,大概在一百万到三百万之间。 这种所谓的“最普通”,指的就是a1级别,成功机率最低的第一代版本,并且改造等级也是最低。 很多人都知道,接受基因改造的人类,往往只有两个结果,要么死,要么变成怪物。 并且,变成怪物的机率非常之低,绝大多数的后果,就是迎来死亡。 这也是因为基因药剂并不完善,缺陷很大,改造成功率非常之低,除了疯子和亡命徒,几乎没有人会愿意主动接受基因改造,那是拿命去赌。 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基因药剂也在慢慢完善,之后研发出来的新品,成功率变得越来越高。 为了方便黑市交易,自然就有必要制定一套简单合理的划分规则,来代表基因药剂的品质和效果,并确定其售价。 第365章 特制筹码,一张白条 简单来说,基因药剂有一个品效等级,由一个英文字母和一个阿拉伯数字来定义。 字母代表着成功机率,数字意味着强化程度。 具体来讲,字母a,代表改造成功率低于10%。 字母b,改造成功率高于10%,但又低于20%。 字母c,改造成功率大约在20%到30%之间。 依次类推。 而字母后面的数字更简单,能强化到几级,数字就是几。 当然,这是理论数据,有没有经过实际验证,恐怕只有制造者自己知道,但有诚信的黑市卖家一般不会说假话,如果是来历不明的基因药剂,就要谨慎对待。 赌鬼曾经说过,他拿出的这支药剂是g3级别,那么成功率是60%到70%之间,约为三分之二,已经高得离谱。 懂行的人就知道,在黑市上出售的基因药剂,一般为a、b、c三个级别,d级都相当罕见,更不用说e、f、g,林怡甚至怀疑赌鬼在胡扯。 更何况,这不仅是“g”字开头,后缀还是“3”,一旦改造成功,立刻拥有媲美暗劲高手的实力。 若真是如此,一亿元绝对值! 试想一下,普通的暗劲高手去给人做供奉,年薪至少上千万,一亿元最多聘请十年,并且有些为难的事情,供奉是可以拒绝出手的。 同样的价格,倒不如换来一支g3强化剂,将一名死士培养成为三级基因变种人,百分之六七十的成功率已经相当之高。 但市面上根本买不到“g”字头的基因药剂,就连“3”字尾的,也很难买到。 所以林怡认为,这笔生意倒也不亏,值得一试。 不过,前提是赌鬼没有说谎骗人。 可现在无法进行验证,不缺魄力的林怡决定赌一次。 对她来说,一亿元赌一个机会,还是可以接受。 当然,这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毕竟基因改造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被政府知道,就必然要推一个替死鬼出去背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家捞偏这么多年,早就门儿清,这些顾虑可以暂时不去想,先接受抵押,拿到基因药剂再说,有情况再随机应变。 不到三分钟,就有人拿来了足够的筹码,全部放到赌鬼面前,足足一个亿。 后面拿来的筹码非常特殊,比普通筹码大了一倍,边缘一圈是镭射彩色,而中间一块是金黄色,上面印着的数字竟然是“1000k”。 这是拉维斯娱乐城专为豪赌的至尊vip特制的超大额筹码,一个代表一百万,下面兑换不到,仅供至尊赌房使用。 赌鬼看了一眼码放整齐的一百个特制筹码,似乎又恢复了生气,咧嘴笑道:“接着来,这回轮到我出节目!” 方才用过的扑克牌早就被收起来,桌面上除了各家面前的筹码,就只有边缘处那一支淡蓝色的基因试剂。 赌鬼伸手入怀,这次居然拿出来一个斑驳颜色的小铜碗,将其放在桌面正中间。 随后,他又从身上摸出了三粒骰子,并不是白色塑料,而是银晃晃的金属颜色。 赌鬼托起手中的骰子嘿嘿一笑:“我最喜欢玩的就是这个,规则也很简单,扔在碗里比大小,谁大谁赢,同样只有一个赢家!” 话音刚落,赌鬼眼珠子一转,又补充道:“但要注意,扔骰子的时候不能靠得太近,出手距离起码要隔半米。” 听完后,夜星宇倒是没意见,随你们怎么玩,我都无所谓。 而金正义微微皱起了眉头,这回该轮到他吃亏了。 倒不是说金正义不精通骰子,如果是常见的制式骰盅和塑料骰子,他能摇出三个六的机率至少高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但若使用赌鬼拿出来的特制骰子和铜碗,那他就没有把握。 原因很简单,他没这样练过。 赌术就跟武学招式一样,要经常练习,练到烂熟,练到收放自如,才有莫大威力,如果是初次尝试,很难有好的效果。 而赌鬼不一样,他没事的时候就自己掷骰子玩,配上这个铜碗,不知道练习过几十万次,掷出三个六的概率近乎百分百,上千次可能才失手一次。 所以,这一局是赌鬼的专场,金正义根本不是对手。 为了保险起见,金正义不得不报出最低限额的赌注:“五百万。” 但马上就被夜星宇大幅加价:“一亿九千五百万!” 两者取其平均值,最终赌注正好为一亿。 夜星宇的想法很简单,先把赌鬼干趴下,让他输个精光,再来慢慢对付严家。 赌鬼还未作出反应,金正义就悚然动容,出声质疑道:“你面前的筹码不过六千万而已,抬价过高了吧?” 欧阳婷马上出面立挺:“不够没关系,剩下的四千万我来出,麻烦那位胡经理帮忙兑换一下!” 胡经理正待回话,夜星宇却摆了摆手:“不用,我也有东西可以抵押。” 欧阳婷白了他一眼,娇嗔道:“又不是没钱,用得着抵押东西吗?” 说罢,根本不管夜星宇是否拒绝,欧阳婷直接拿出手机,就要开具电子支票。 “欧阳小姐,不必如此!”胡经理面带微笑地躬身说道,“您是最尊贵的客人,完全信得过,需要筹码只需说一声就行,可以最后再来结算。” 这并非是胡经理自作主张,他已经在暗中得到了林怡的授意,才敢违背赌场规矩,赊借给对方四千万。 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一个合法赌场都是概不赊借的,必须要用现金来换筹码。 当然,以欧阳婷的身份地位,区区几千万根本不会赖账,总不能为了这点钱抹黑欧阳家的脸面吧? 紧接着,胡经理从身上摸出一只签字笔和便签纸,飞快写下“四千万”三个字,随后将那张便签纸揭了下来,恭敬地放到夜星宇面前的筹码堆里。 这就意味着,这张纸是赌场方认可的变相筹码,能够代替四千万成为赌注。 如此一来,夜星宇就凑够了一亿的赌资,本局的下注金额可以最终确定,就是一亿元,比上一把翻了五倍。 第366章 你阴了我,我阴了他 “小子,真够狠呐,你就不怕输吗?”赌鬼阴笑着将三粒骰子抛向夜星宇,口中喝道:“你先来!” 骰子的速度看似不快,还带着抛物线,但赌鬼却在其中贯注了内劲力量,如果普通人用手去接,必然受伤。 而赌鬼知道夜星宇不是普通人,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试探。 夜星宇看也不看飞来的骰子,随意一伸手,三粒骰子就落进他的掌心里,其中蕴藏的劲力被暗中化解,丝毫没有对他造成威胁。 赌鬼深深地看了夜星宇一眼,嘴上没有说话,心中已经有了警惕。 至少他已经知道,这个年轻人是个高手,实力不浅。 如果达不到内家境界,绝不可能轻松自如地接下这三粒骰子,酒鬼的试探目的基本已经达到。 夜星宇捏着骰子,也不多说,直接就往碗里投。 骰子骨碌碌地转动着,因为它是实心金属,比普通骰子的亚克力材料要沉重得多,所以转不了几圈就静止不动。 点数显现,赫然是三个六。 最关心也是最紧张的林则勇喜上眉梢,正要拍手欢呼,哪知道其中一粒骰子突然动了一下,毫无征兆地翻了个面,点数从六变成了二。 六六二,合计十四点。 不用说,肯定是有人搞鬼,否则已经停下来的骰子是不会突然翻转的。 金正义并非古武者,这种情况他无能为力,那么真相只有一个,幕后真凶肯定是赌鬼。 在三个六刚刚显现的时候,赌鬼就用手指轻轻地敲击了一下桌面,隔物传劲,使铜碗内静止下来的骰子再次受力,从而翻面变点,暗中把夜星宇给阴了。 夜星宇看了赌鬼一眼,并不吭声。 赌鬼咧嘴一笑,洋洋得意,然后对着金正义勾了勾手指,开口道:“你来!” 金正义取出碗里的骰子,试了试重量和手感,眉头皱得更深了一些。 这三粒骰子个头较小,却比想像中更为沉重,金正义从没用过这种骰子,想要掷出理想中的点数,难度有点大。 不管如何,总要一试,金正义缓缓地调整着呼吸,手上用出巧劲,一粒骰子飞向铜碗。 清脆的金属碰撞声随之响起,骰子转了几圈便停下,点数并不算很理想,只有四点。 第二粒骰子随后掷出,巧妙地沿着碗壁旋转,竟然绕开了第一粒骰子,在后者周围溜了几圈,直到最后停下来的时候,才碰到了后者。 让骰子滚动的力道已经衰竭无几,两者虽然触碰,却不影响原先的结果。 第二粒骰子点数为五,比刚才好了一些。 金正义这家伙,竟然用出偷奸耍滑的手段,没有一次性掷出三粒骰子,而是分成三次,一次一次接着来。 他这是钻了规则的空子,因为赌鬼并没有说过,必须要将三粒骰子同时掷出,他分成三次来掷,不算违规。 这样做有不少好处,使得劣势的金正义大占便宜。 首先,只郑一粒骰子肯定要比三粒骰子同时出手容易控制,还少了彼此之间的碰撞影响。 其次,他可以通过三次机会,逐步领悟,练出手感,每一次都会比前一次更有心得把握。 最重要的是,这是金属骰子,比较沉重,静下来就比较稳,不容易被撞翻。 当然,如果金正义更牛逼一点,就可以反过来利用碰撞,让第一粒骰子跟着翻转,使之点数变得更大。 但这个就不好把控了,要通过大量的练习才能掌握,为了求稳,金正义放弃了这个打算,毕竟四的点数已经进了及格线。 经过前两次的尝试,金正义找到了一点感觉,第三次出手就采用了同样的手法和策略,刚掷出的骰子刻意避开了前两粒,绕着周围划圈滚动。 碗的内部毕竟是凹陷的弧形底,当滚动的动力渐渐消逝,比不过地心引力,骰子就会靠往中心并向下滑落。 最终,滚动的骰子不可避免地与碗底中心的其它骰子发生了碰撞,因而停止下来,点数为六。 但是,意外发生了! 第三粒骰子竟然将第二粒骰子撞翻了身,使后者从五点变成了三点, 最终点数不是四五六,而是四三六,合计为十三点,惜败于夜星宇。 金正义的脸色当场变了。 按照他的预想,那一点碰撞力道并不足以让原本的骰子翻转朝向,可偏偏事实摆在眼前,又特么翻车了! 事实证明,当“魔术师”遇到“魔法师”,不会有好下场。 夜星宇只是偷偷地替他加了一点点力道,骰子的点数就变了。 赌鬼阴了夜星宇,夜星宇马上又把金正义给阴了,他总不能让金正义的点数比自己大,因为输一把就game over,先前的活白干了。 所以老实人都不能去赌钱,逢赌必输,因为你老实,别人不见得也老实,谁耿直,谁傻逼! 不明所以的金正义摇头叹气,他虽然觉得很惋惜,但确实是尽力了。 不论是金正义还是赌鬼,都察觉不了无影无形的神魂力量,前者怪自己运气不好,熟练度不够,后者却误以为是对方失手,不免心中好笑。 现在最高兴的就是赌鬼,因为他的两个对手都废掉了,一个十四点,一个十三点,看起来都是大点数,但对于他来讲,根本就不堪一击。 赌鬼最拿手的技能就是掷骰子,再加上所用的道具全部出自于他自己,熟得不能再熟,想要掷出三个六的大满贯,实在轻松。 唯一要顾虑的,就是怕那个年轻人出手捣乱,毕竟对方也是古武者,并且深藏不露,很可能也有隔物传劲的能力,影响到最终的点数结果。 所以轮到赌鬼掷骰子的时候,他的一双眼睛如同饿狼一般紧盯着夜星宇,只要对方一有异动,他就要立刻作出应对,截住对方的隔物传劲。 但是,出乎赌鬼的预料,夜星宇一直好整以暇地仰靠在椅背上,双手抱胸,意态悠闲,任凭金属骰子落在铜碗里叮咚作响,他丝毫不慌。 第367章 正反两面,皇冠数字 赌鬼紧盯着夜星宇蓄势准备,对方却一动不动,足足等了两秒之后,没有再听见骰子滚动的声音,赌鬼才终于松了一口气,回过头来观看结果。 可他却惊讶地发现,碗里的骰子无一例外,通通都是一个大圆点向上,加起来竟然只有三点。 赌鬼当场懵逼,已经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脑子里面一团浆糊。 ——竟然失手了,这怎么可能? 最拿手的掷骰子,练过无数次的绝活,结果转出来三个一,这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就特么离谱! 赌鬼像是失了魂一样,傻呆呆地愣在那里,表情神态就跟上一把抽出大老二的金正义一模一样。 “运气还不错,又赢了!”夜星宇淡淡说着,将衣兜里的最后一块巧克力撕开外衣,放进嘴里。 林则勇激动得捏紧了拳头,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如果夜星宇真的遵守诺言,把赢来的钱分他四分之一,那可就发达了! 别说四分之一,就算除以十,分他四十分之一,林则勇都要感谢苍天,跪舔这个原本不受待见的侄女婿,这特么简直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啊! 赌鬼终于回过神来,深深地看了夜星宇一眼,皱眉苦思。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但他总觉得,肯定是这个年轻男人在背后搞鬼。 但凡有阴谋布局,谁受益最多,大概就是幕后黑手,夜星宇既为赢家,自然脱不了嫌疑。 两局赌完,夜星宇面前的筹码多达三亿,简直离谱。 愿赌服输的赌鬼看了一眼仍旧摆在桌面上的基因药剂,突然抓起面前仅剩的少量筹码,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扭头就走。 既然没钱了,那就没有留下来的必要,该去干活了。 “慢着!”夜星宇对着赌鬼的背影喊了一声。 赌鬼脚步一顿,没有回头,静待下文。 “再赌一把,我还没出节目呢!”夜星宇平静地说着。 “赌个屁啊!老子手上只剩下一百多万了!”赌鬼气呼呼地回应着。 “我借给你。”夜星宇指了指面前快堆成小山的筹码,“这里有三亿,我可以借给你一半。” “哦?”赌鬼终于回头转身,饶有兴致地看着夜星宇,“你想要什么?” 赌鬼这把年幼,可不是天真的小男孩,他当然知道,在这世上没有白拿的好处,素不相识的两个人,敢开口就借出上亿巨款,必有所图。 夜星宇淡淡答道:“我们再赌最后一把,赌注就定为一亿五千万,如果你输了,只需要回答我几个问题,赌债就一笔勾销。” 赌鬼笑了:“你是想知道有关于基因药剂方面的情况吧?那我无可奉告!” “并不是!”夜星宇摇了摇头,“我对这玩意不感兴趣,我想了解的是其他事情。” 赌鬼想了想,便回复道:“只要你提的问题不跟基因药剂有关,我可以答应!” “那好,坐下吧!”夜星宇微微一笑,指了指赌鬼刚离开的座位。 赌鬼穿着松松垮垮的大号西装,又回到原本的位置坐下,这次不是像猴子一样蹲着,而是屁股挨着座椅,浑然不顾椅面上被脏皮鞋踩出来的泥印子。 夜星宇侧头望向金正义:“这是最后一把,赌注就一亿五千万,没问题吧?” 金正义点点头,他如果这次赢了,赌场不仅能全部回本,还能倒赚一支基因改造药剂,如果输了的话,他虽有责任,却不会赔偿这笔损失,输的钱是赌场的,不是他的。 并且,赌场开门做生意,客人想怎么玩都要奉陪,一般没有拒绝的道理,一亿五千万的赌注虽然极其罕见,但以幕后东家的实力,应该承受得起。 既然没人反对,夜星宇就开始讲玩法,他随手从面前拿起一个普通的筹码,手指一弹,筹码便在桌面上急速转动起来。 “筹码有两面,一面皇冠,一面数字。”看着转动不休的筹码,夜星宇朗声说道,“给你们三秒钟的时间,在筹码停下来之前,你们只需要说出哪面朝上,猜对的就是赢家。” 这个玩法更简单,就跟猜硬币的游戏类似,让硬币旋转起来,然后赌正反。 赌鬼很快就说道:“数字。” 金正义跟着吐出两个字:“皇冠。” 紧接着,两人同时望向夜星宇,心中还在疑惑,三家一起赌,却只有两个答案选择,似乎哪里不对。 夜星宇展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缓缓道:“两个我都不选,我觉得它能立起来。” 话说完,筹码的转动越来越慢,最终静止停下,果真屹立不倒,朝上的既不是皇冠,也不是数字,而是棱边儿。 筹码的厚度不到两毫米,专门去刻意摆放都很难立住,更何况是在转动中停下来,稳立不倒的机率无限接近于零,没想到这样诡异的情况居然出现了。 赌鬼眉头一皱,搭在桌面上的手指头轻微抖动了一下,似有意若无意地敲击在桌面上,一股劲力传递过去,想要将那枚筹码震倒。 但是,劲力发出便如泥牛入海,不见任何效果,竖立在桌面中央的筹码纹丝不动,稳如泰山。 “不好意思,我又赢了!”夜星宇双手一摊,宣布着自己的胜利。 魔术师赢不了魔法师,赌鬼也无法碰瓷赌神,最终笑到最后的,还是夜星宇。 三局全胜,总共赢了四亿五千万,而最初的本金不过一百三十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并且,赌鬼还欠下一个承诺,他必须要回答夜星宇的几个问题。 但现在并不是提问的时候,夜星宇对赌鬼说道:“你先走吧,晚点我来找你,到时候再跟你聊。” “你能找到我?”赌鬼有些不信。 像他这种实力高强的地下杀手,一旦躲起来,就连国安部的“潜龙”组织也追查不到,对方说晚点来找他,在赌鬼看来就是一个笑话。 “我有我的办法。”夜星宇笑了笑。 “那行,如果你找不到我,就跟老子没有关系,怪你自己没本事!”赌鬼说完,直接就推门离开了房间,头也不回。 第368章 三亿筹码,一把输光 赌鬼今天输得很惨,但他却走得很洒脱,并没有表现出那种气急败坏无法接受的状态,显然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真正赌徒。 赌这玩意,除了技巧以外,最重要的是心态,无论输赢,都能保持清醒,基本上就修炼到家了。 赌鬼的赌技或许不如金正义,但是看淡输赢的气量,却不输在场的每一个人。 等到赌鬼离开,夜星宇扭头看向金正义:“还要玩吗?” 金正义沉默了,连续三次失败令他信心动摇。 要是赌得小,他还可以尝试一下,看能不能扳回颜面。 可这个年轻人简直就是个疯子,每一把都show hand,谁他妈受得了? 如果继续赌的话,下一次的赌注金额很可能就是三亿,这个数字即使是以金正义的心态也无法承受,实在过于夸张。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刚合上不久的房门又被拉开,一个身穿貂皮大衣、颇有姿色的美艳少妇款款步入,她正是这间赌场的总负责人林怡,看了半天好戏之后终于现身了。 “你好,我叫林怡,我是这家娱乐城的老板。”林怡一边走近,一边做着自我介绍,脸上带着妩媚的微笑。 “林总。”金正义站起身来,微微点头打着招呼,并把座位让出。 林怡走过来坐下,目光在几位客人脸上逐一掠过,才开口说道:“听闻来了贵客,运气好到爆炸,所以我就过来看看。” “还行吧,小赢一点点!”夜星宇不咸不淡地回应着。 这个回复让人无语,足足赢了三亿,在他嘴里居然成了轻描淡写的“小赢一点点”。 林怡笑容一僵,差不多要在心里面骂娘了,要是让你多来几次“小赢一点点”,这家赌场怕是要关门倒闭了。 “我也想跟你赌一把!”林怡懒得再虚伪客套,话风一转,开门见山。 “可以,你想赌多大?”夜星宇是来者不拒。 “赌注你来定,规则由我说!”林怡伸出一根食指,先指向夜星宇,再指向自己。 “那就老规矩,我面前有多少,我就赌多少!”夜星宇微微一笑,又是show hand。 林怡看了一眼对方面前多到数不清的筹码,缓缓开口:“你现在的筹码至少有三亿,如果再赢,会变成六亿,但如果我输了,我会多赔一倍给你,让它变成九亿!” 很多人听不明白,不清楚林怡的想法,为什么要多赔一倍呢? 并且,这个赌注金额多到吓死人,就连所有人当中最富有的欧阳婷也不能无动于衷。 “但我有一个附加要求!”只听林怡接着说道,“如果这一次你输了,我不希望你再来我的赌场,可以吗?” 前面都说得很温柔,直到最后三个字,语调突然加重,明显带有不容置疑的味道,这根本不是商量的语气,而是严肃的警告。 “行,我要是输了,从此不再踏入这家赌场,如有违背,必遭天谴!”夜星宇的语气也是越说越重,甚至当面立下誓言。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林怡满意地点点头,“希望你永远不要忘记刚才说过的那句话!” 夜星宇微微一笑:“放心吧,我夜某人从不食言!” 两人谈妥,接下来就要正式开赌。 林怡的赌术是什么水平,不仅客人们不知道,就连胡经理和金正义也不清楚,作为拉维斯娱乐城的最高总管,她从来没有上过赌桌。 大家都等着林怡公布游戏规则,但她却不说话,只是用手指在鬓边抹了几下,像是在梳理头发。 随后,林怡伸出手掌,就看到在她掌心之中有一小撮乌黑的碎发。 众人不明其意,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林怡缓缓将五根手指曲起,握成拳状,那一撮头发被她捏在手心,看不见了。 “现在由你来猜,我手里一共有多少根头发,猜中了就算你赢!”林怡举着拳头,双眼直视夜星宇。 ——这呢嘛……谁能猜得到? 旁观的所有人都觉得这个赌局很不公平,她刚才只将手上的头发展示了短短的几秒钟,那一小撮少说也有几十根,谁能只看一眼就能数清楚具体数量?这得有多好的眼力? 如果换成猜单双,那还好,但猜数量的话,肯定是夜星宇吃大亏。 这种赌局,换个正常人都不会接受,明显就是耍赖。 但是,夜星宇很快就说出了答案:“七十七根。” “你确定?”林怡追问了一句。 “确定!”夜星宇微微点头。 林怡笑了,笑得并不夸张,但明显带着一丝得意。 “很抱歉,你输了!” 林怡把手摊开,她手心里一根头发都没有,只有一点点黑色的余烬。 夜星宇愣住了,这是他第一次在赌桌上失态,因为结果出乎他的预料,他竟然输了。 但他马上就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只能无奈地点点头,承认道:“的确,你赢了!” 折腾了老半天,结果全都白忙活了。 刚到手的三亿还没来得及捂热,就再次回归拉维斯的怀抱。 不仅如此,欧阳婷还要拿出四千万来,因为刚才打了一张欠条,必须要还上。 竹篮打水一场空,水中捞月无用功,最后的结果竟然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连夜星宇也没想到会搞成这样。 最失望的就是林则勇,如果这一把能赢,夜星宇又真的分给他四分之一的话,他就立刻拥有两亿多。 这是什么概念?在林家最红火的时候,他们几个兄弟姐妹一年的分红全部加起来,都远远达不到这个数。 可惜,一把输光! “走吧!”夜星宇站起身来,准备撤场。 愿赌服输,他同样也要说到做到。 欧阳婷和江旭跟着起身,虽然很遗憾,但也没办法。 只有林则勇磨磨蹭蹭,心有不甘,看着堆满了小半个桌子的筹码,一步三回头,好似跟至亲生离死别似的,舍不得又放不下。 快乐终究太短暂,惊喜只是一瞬间,先前赢了再多,一次失利就赔上了全部,最终如同梦幻泡影,烟消云散。 第369章 逆转风水,毁坏根基 输光了筹码的夜星宇显得很平静,迈着大步昂首挺胸地走出了房间。 临出门的时候,他随手在门框上轻轻拍了一下,似乎是无意的举动,并没有引起注意。 更不会有人发现,随着他手掌拍下,门头上悬挂的沉木牌匾裂开了一道缝隙。 “算是平手吧!”夜星宇在心里面说了这么一句话,眼角余光往左右分别扫了一眼,看了看两旁的异兽石雕,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神秘笑容。 这两尊既像狮子又像麒麟的异兽,名字叫做“貔貅”,出现在神话传说中。 据古书记载,貔貅是一种外形凶猛的祥瑞之兽,身形如虎豹,首尾似神龙,有翼而不展,只角头后仰,以四面八方的金银财宝为食,尽吞入腹而不外泻,喻意招财聚宝,只进不出,并能驱走邪秽,破除不祥。 所以在比较讲究的赌场当中,有两样东西少不了,一是财神坐镇,二是貔貅守门。 在来的时候夜星宇就注意到,这间赌场其实另有玄机,由懂得风水的高人精心布置,设下了一个藏风聚气、敛财进宝的风水局,以这两尊貔貅石雕为阵基,两极阴阳,再以门头上的沉木牌匾为阵眼,坐镇中央,从而达到气聚不散、周而复始的效果。 牌匾属木,木生火,代表旺;石雕属土,土生金,代表财。 旺财不是狗,而是指气运,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让这家赌场的生意红红火火,日进斗金。 风水就是这么奇妙,改变的是磁场环境,影响的是气数命运,这绝不是空穴来风的歪门邪说,而是确有其事。 正所谓“风水轮流转”,磁场环境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时刻保持流动变化,但因为看不见摸不着,人处其中而不自知。 这就好比天气环境,阴、晴、冷、热、风、雨……各种变化,难以预料,风水也是如此,好运不知哪天到头,厄运不知何时结束。 但如果能把风水环境稳定下来,保持较长的年月,就能形成格局,也就是所谓的风水局。 风水局可由原本地貌而天然形成,也可通过人为改造来合理布置,只要不被破坏,就可以形成稳定的磁场循环,一直保持下去。 而在人为布置风水局的时候,往往不需要翻天覆地的彻底改动,高明的风水师可以通过阵基和阵眼来稳定风水,使之形成固定格局。 阵基通常是复数,可以有两个、三个、四个、五个,看你怎么布置。 但阵眼只有一个,并且是弱点之所在,决不能受到干扰和破坏,不然这个风水局就失效了,严重的话,甚至会带来反噬效果。 刚才夜星宇暗做手脚,就把此局的阵眼牌匾给弄坏了,阴阳逆转,效果相反,从招财聚宝变成了泄财散宝。 可以想像,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这家赌场气运败坏,流年不利,如果没有找出根本原因,改掉这逆风水,很可能逃不过关门倒闭的下场。 所以夜星宇才说,算是打个平手。 你阴我一把,赢走了我的钱,我就暗做手脚,毁了你的根基,咱俩扯平。 其实真要说起来,还是赌场方面更吃亏,除非他们能及时发现风水局被破坏,并找人来修复,要不然就等着彻底凉凉。 而夜星宇只是白忙活了一个小时,真正输的钱不过三十万,剩下的四千一百万都是欧阳财主买单,他拿出的三十万连百分之一的损失都占不到。 更何况,他还赢了赌鬼的一个承诺,可以玩一把真心话大冒险。 所以从根本上来讲,夜星宇没亏多少,说是平手,那是谦虚。 当然,在表面上,他的确输给了林怡,这一点必须得承认。 夜星宇优哉游哉地下了楼梯,表情如常,心平气和,看不到半点沮丧。 欧阳婷快走两步赶了上来,低声问道:“刚才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输?” 夜星宇同样压低了声音,慢悠悠地答道:“当然会输,那女人是火系异能者,头发在她手里烧成灰了。” “什么?火系异能者?”欧阳婷大吃一惊,差点叫出声来。 异能者非常罕见,尤其是在东方,没想到刚才那个的年轻女人竟然是异能者,这确实让人意外。 夜星宇也是无奈,没想到最后一把会栽,全因为他不知道对方是一名异能者。 他当时利用神魂之力弄清楚了头发丝的准确数量,可林怡心念一动,转眼之间就把手中的所有头发烧个一干二净,夜星宇再厉害也无力回天,只能认栽。 “严家竟然有一名异能者?”欧阳婷喃喃自语着,眉头深深皱起。 这个情报非常重要,毕竟欧阳家和严家是敌对关系,多了解一些对手的真实情况总不算坏事,关键时刻不至于判断出错。 在欧阳家得到的情报当中,一直以为林怡是个普通人,是靠着严绍理的关系才能上位,没想到她自身竟然不凡,是个异能者。 “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意外,害你白白损失了四千万。”夜星宇淡然说着,因为他的失误,确实让欧阳婷蒙受损失。 但欧阳婷并不在意,回了一句“没事”。 对于她来讲,四千万换一个重要情报,也不算太亏。 不过她有些不甘心,郁闷说道:“差点就让严家损失好几亿,没想到只输一次就全完了,还真是倒霉!” 夜星宇却显得无所谓:“输了就输了,再赢回来不就行了?” 欧阳婷闷闷不乐:“可你刚才都当着对方的面发过誓了,再来赌的话岂不是出尔反尔?” 夜星宇笑了起来:“我只答应不在这里赌,去别处总不算违誓吧?你可别忘了,严家除了这里,还有另外两个赌场,我就不信还能再跳出个异能者来!” 欧阳婷双眼一亮,苦闷一扫而空,娇声笑道:“你真是好狡猾,我都没想到这一点!” “不过……”夜星宇耸耸肩,双手一摊,“我现在没钱了,赌本需要你来出。” “没问题!”欧阳婷欢快地一拍手掌,“咱们赶紧的,趁着时间还早,再赢几亿回来!” …… 第370章 三家赌场,闷声发财 刚阴了夜星宇一把林怡完全没想到,拉维斯赌场自开业以来就布置好的风水局被对方反手破坏,不仅如此,他还准备去另外两家严氏赌场继续“抢钱”,简直是欺人太甚啊! 此刻的林怡正拿着赌鬼留下来的基因改造药剂仔细观看着,淡蓝色的液体在透明的管子里显得特别清澈。 金正义和胡经理都已经离开了,“天字第一号”房间里面只剩下她一个人,她没有留在太极桌旁边,而是坐在了角落里的一张单人沙发上,这里是摄像头的监控盲区。 林怡拿出手机开始拨打电话,她并没有进入联系人列表,而是直接输入一连串的号码。 “您好,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核对后再拨……”听筒里传来程序化的智能语音。 “我是火狐,身份识别码为cmb765423256……”林怡不理会对面的提示音,自顾自地说着话,声音压得很低,保证不会被房间里的窃听装置录下来。 并且,她说的不是华夏语,而是标准的英语,这是西盟诸国的通行语言。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随后就换了一个声音,听不出男女,是经过加工处理的电子合成音,同样说的是英语:“身份已确认,我是华夏区负责人,你有什么要说的?” 林怡答道:“我发现了一种新的基因改造药剂,g3级别,可能对组织有点帮助。” “基因药剂?”对方似乎不怎么感兴趣,声音毫无波动,“伟大的主将其视为污秽和罪恶,并无任何价值,只有在主的荣光照耀之下,才能走上正确的道路。” “我明白了!”林怡理解了对方的话中含意,这个话题就此结束,她立刻转移到另一个方面,“我还发现了一个同类,天龙帝国人,名字叫夜星宇。” “是么?他的异能是什么?”对方似乎对这个话题兴趣更大,音调提高了一档,语速也加快了一些。 林怡答道:“暂时不清楚,很可能是透视或感应一类,也许还能控制小物件。” “很好!”电话那头传来声音,“你把他的详细资料传过来,等我看过以后再决定怎么处理!” “明白,等我把资料收集完毕,就会发送过去。” 林怡讲完这两件事,便直接挂断了电话,随后将这条通话记录删除,不留一点痕迹。 她收起了手机,又举起手中的透明药剂管看了一眼,这可是价值上亿的宝贵物品。 但她知道,这玩意虽然稀罕,却不适合像她这样的异能者。 基因改造与异能进化,分明是截然不同的两条道路,只能顺着一条道走下去。 她放下手中的药剂,又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这次是打给严绍理。 “你在哪儿?”电话刚一接通,林怡便问道。 “我在公司,怎么了?”严绍理回应着。 “晚上一起吃个饭,我有事跟你谈,顺便有样东西要交给你。”林怡看着手上的试剂,慢悠悠地说着。 “行,就定在我公司楼下的法国餐厅吧,我记得你挺喜欢他家的味道!”严绍理也不多问,直接应承下来。 …… 另一边,夜星宇等人已经坐上欧阳婷的车,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除了名气很大的拉维斯娱乐城,严家还秘密掌控着另外两家赌场,照样可以把刚才输掉的钱赢回来。 垂头丧气的林则勇本打算坐计程车回家的,但在夜星宇的盛情邀请下,他也跟着一起来了。 可怜的林三爷,在经济最困难的时候把一百多万的豪车给抵押掉了,现在连个代步工具都没有。 不过如今的林则勇已经无所谓了,年纪大了就不像年轻时候那么在意面子,他更注重实际利益。 既然夜星宇叫上他,又有欧阳家的二小姐撑腰,他就跟着一起玩呗,反正输了不花他的钱,赢了还有分成,何乐而不为? 江旭是江海兰的侄子,算是林则勇的小辈,但彼此之间没有感情,也互相不太看得顺眼,从头到尾都不怎么说话。 而欧阳婷则无视林则勇的存在,多一个人同行也不反对,她照样时不时地跟夜星宇故作亲密,宛如一对情侣。 对此状况,林则勇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看不见。 毕竟欧阳婷的身份地位太高,又是此次活动的出资人,林则勇哪敢有意见? 跟谁结仇都可以,但绝不能跟钱过不去,这是林则勇毕生遵守的信条。 夜星宇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把林则勇给叫上,待会让他吃点甜头,分点油水,以后别说告密了,说不定会主动帮忙遮掩。 四个人风风火火地赶往下一个赌场,位于东城区的黄金时代。 在帝都能够合法经营的赌场,满打满算只有十几家,但称得上是大规模的,大概只有五家,而其中就有三家都由严氏在背后掌控。 可以说,整个帝都的博彩业,严氏至少掌控了半壁江山。 除了中心区的拉维斯以外,东城区的黄金时代和北城区的欢乐大世界都属于严氏,这两家规模相差不大,生意也不错,但无论哪方面,比起拉维斯娱乐城都要逊色一些。 三家赌场实际都姓严,但表面上互不通气,很少来往,各有各的管理人。 拉维斯归林怡掌管,而黄金时代和欢乐大世界就跟她没关系,甚至因为同行竞争的缘故,三家赌场在表面上并不融洽。 在三位名义老板的上面,还隐藏着一个最高话事人,那就是严家的四爷严绍理。 但是严绍理只在后台做战略决策,一般不露面,赌场方面的大小具体事务还是由名义老板来管控。 认真说起来,这三家赌场也可以形成一个集团公司,是严家除了远洋集团和光辉集团以外的第三集团,但考虑到多方面的影响,严家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退居幕后,培养台前代理人。 换句话说,就是闷声发大财,不当出头鸟。 毕竟,开赌场赚钱并不值得提倡,对名声影响不好,严家致力于洗白,不想因为这个被人说闲话。 第371章 软硬兼施,言语劝退 欧阳婷喜欢飚车,车技又好,宁绕远,不贪近,有效避开了拥堵路段和交通路口,仅仅用了三十几分钟,就带着一行人来到了黄金时代, 黄金时代的格局跟拉维斯大同小异,除了场地面积小一点,客人少一点,设施旧一点,似乎并无太大区别。 但是黄金时代并不是独立建筑,而是跟一家五星级酒店合并在一起,地表之上是酒店,地表之下是赌场。 与拉维斯娱乐城相反,黄金时代是楼层越往下,越接近核心区域,相对赌得更大。 负一层是服务中心和电子娱乐区,负二层是普通赌桌区,负三层是vip贵宾区,负四层是高级贵宾包房和管理人员办公室。 所以,黄金时代少了一个至尊vip,只有普通vip和高级vip两种,普通vip依旧是两百万元的赌资门槛,而高级vip的会员资格提升到了一千万。 因为见识过夜星宇的神奇,欧阳婷信心很足,她这次就不是抱着小打小闹的心态,而是准备大干一票,一进门就兑换了一千万元的筹码,拿到了高级vip的资格,直接冲进负三楼。 可即使是vip区域,仍然有押注限额,绝大多数的玩法最高只允许下注一百万,而某些特定玩法比较耗时,才被提高上限,但也不会超过两百万。 如果是去负四楼的高级贵宾包房,那就能协商赌注,上千万都可以,不过那已经不是跟场方赌了,而是豪客大佬之间的互斗对决,场方一般一参与,只负责介绍引见,然后从中抽水。 夜星宇和欧阳婷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捞别人的钱,而是针对严家,所以自然不可能去贵宾包房跟别的客人较劲,那根本没意义,最好的方法就是在vip区域跟场方对赌。 一次只能下注一百万,确实不够效率,赢一百次才能凑够一亿,但可别忘记,夜星宇他们是四个人,一起坐上赌桌参与游戏,就相当于赌注翻了四倍,就算一赔一,一次也能赢到四百万。 夜星宇继续凭着挂逼实力独领风骚,带着三个小伙伴同进同退,把场方杀得落花流水,根本无人可挡,只用了短短一个小时不到,筹码就翻了十倍不止,合计超过一亿。 当然,又有一堆识时务的机灵鬼抱紧了大腿跟着捡便宜,吃足了甜头。 胆大的被撑死,胆小的也收获不菲,众人皆欢喜,唯独荷官心惊胆战,满头冷汗。 夜星宇这次特意挑了一个大赌桌,可以十几个人一起玩,顿时令场方损失加剧,早早就向上面发出了告急讯号。 无论是查看监控还是人工盯梢,赌场方面都找不出问题所在,最终也跟林怡的做法相同,派出镇场的赌术高手假扮荷官,迎战夜星宇。 结果毫无疑问,不管是哪个流派的高手,无论是玩技法还是出老千,通通都是散财童子,上来一个死一个。 通常情况下,所谓的气运之子和赌术行家,赌场都不怕,就算一时失利,他们凭借着雄厚的资金和豢养的高手,总能把钱赢回来。 可现在这个情况就很罕见,简直就是人间奇迹,大概只在影视剧里面能够见到,现实中绝无可能。 毕竟正常人赌钱有赢有输,哪会像夜星宇这样只赢不输? 这已经不能用运气来解释,无论是受损的场方还是跟风的赌客,他们都很清楚,这个年轻人肯定使用了某种见不得光的手段。 说难听点,就是出千。 但是,抓人要抓脏,抓奸要在床,谁都知道夜星宇在搞鬼,可拿不出确凿证据就很尴尬,谁都无法将其制裁。 到了最后没办法,场方只能派人将夜星宇等人请进单独的房间,并以能言善辩的说客来跟他们沟通,好言相劝,希望他们见好就收,不要闹得无法收场。 这也是无奈之举,总不能让他们一直赢下去吧?就以这种抢钱的速度,要不了多久,赌场就要关门倒闭了! 当然,说是沟通,但软话硬话都在讲,先软后硬,先礼后兵,如果不听劝,赌场方面必然会采取其它的手段来应对,很可能不讲武德。 他们几个都是有头有脸的上流人士,尤其是欧阳婷,身份更是尊贵,赌场方面不可能当场下毒手,挖个坑就给埋了,那样必然是与欧阳家结成生死大仇,当场翻脸,不死不休。 所以场方只能好声好气地言语劝退,希望欧阳婷有所顾忌,不把事情做绝,彻底撕破脸对大家都没好处,最终的结果多半是鱼死网破,两败俱伤。 欧阳婷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两大家族互相牵制,占便宜可以,往死里整就不行,因为彼此都有软肋。 这就好比,两个人因为矛盾纠纷而吵架对骂,你喷我一脸口水,我咒你全家遇难,那都没问题,影响不大,但如果操起家伙,捅刺刀抹脖子,那性质就不一样了,直接就是你死我活。 黄金时代虽只是一家赌场,但后台是严家,说起话来就有底气,软硬结合,劝退的同时还带着威胁。 毕竟严家是出了名的不讲道理,把他逼急了可是什么恶事都敢做的,并不只是说说而已。 你今天砸我赌场,我明天烧你工厂,只要没证据,受损的一方就只能吃闷亏。 所以,赌场方把话放出来,软硬兼施,让这几位客人先考虑清楚,是要自己离开,还是继续留下来捞这点钱。 欧阳婷顾及到家族利益,不愿彻底激怒严家,同意离开。 而夜星宇也没打算把严家赢个底裤朝天,这样做太过于张扬,反而不智,他只是想给严少泽一点教训罢了。 两人见好就收,将赢来的筹码换成资金,然后出门左转,继续奔赴下一个战场。 同样的套路,同样的操作,离开黄金时代的夜星宇再次发威,在欢乐大世界又赢了一亿多,比起抢银行还要快,最终遭到相似的待遇,被场方请出大门,拒绝进入,顺便拉进永久黑名单。 第372章 地下拳赛,死亡竞技 冬天的夜晚来得比较早,一下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从欢乐大世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 报复严少泽的目的基本达到,夜星宇令严家损失惨重,如果不算林怡拿到的那瓶基因药剂,光从资金上来讲,严家今日的亏损至少高达三亿以上。 但实际上夜星宇他们赢的钱还不到三亿,那些跟风押注的赌客也分享了一些胜利果实,算是强有力的助攻吧! 扣除欧阳婷拿出的本金以及输掉的四千万,大概净赚两亿五千万的样子,每个人分下来有六千多万。 夜星宇没有食言,说到做到,把赢来的钱四人平分,让林则勇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六千万,笑得他嘴都合不拢。 想当初为了还赌债,林则勇一咬牙卖掉了老爷子分给他的股份,最后只拿到了八千万。 后来他仔细一想,就觉得有些吃亏,心中对林善雅和夜星宇多多少少存有怨念,但木已成舟,无可更改,也就只能认了。 而如今啥也不用干,林则勇跟着夜星宇跑了一圈,结果六千万进帐,简直就跟做梦一样,着实让他深感意外。 这让林则勇对夜星宇的态度立马转变,不仅没有端起长辈的架子,反倒放低身段,笑脸迎人,偶尔还会点头哈腰一脸谄媚。 离开欢乐大世界以后,林则勇知趣地先走一步,以他的年纪不太适合跟年轻人混在一起,双方都会感到不自在。 尤其是面对欧阳婷,年纪虽小,身份地位却很高,让林则勇很有压力。 还有就是江旭,他与林则勇沾了一点亲戚关系,但又彼此不待见,话都懒得多说几句,强行走在一起会感到别扭。 夜星宇没有再挽留林则勇,很有礼貌地道个别,顺便语带双关地向对方提个醒,让林则勇别去跟林善雅打小报告。 林则勇也不是蠢蛋,自然明白夜星宇的意思,同样给出一点暗示,表明态度地站到了夜星宇这一边。 男人嘛,毕竟都需要一些应酬,大家都懂。 比起那个不留情面,还夺走了大部分家产的可恶侄女,林则勇倒觉得夜星宇这个侄女婿亲切多了。 现在的人都知道,究竟是真朋友还是假朋友,就看能不能借到钱,亲戚关系也是如此。 而夜星宇可是拿出了六千万“送”给了林则勇,真金白银,实实在在,这简直比亲人还亲呐,林则勇当然知道该怎么站队。 等到林则勇离开后,三人就去找地方吃晚餐。 完了之后,欧阳婷并没有送夜星宇回天堂湾附近取车,而是带着他们又去了另一个地方。 宝树岭度假村,位于帝都北边的城郊结合地段,道路通畅,交通便捷。 在度假村里面有个老旧的蓝球比赛馆,历史比起度假村本身还要悠久,白天锁着大门,根本无人光顾,可到了夜里,却是人声沸腾,人头涌动。 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个普通的蓝球馆,而是组织地下拳赛的聚会场所。 并且,这也不是那种普通人参与的自由搏击,而是古武者之间的血腥较量,危险程度更高。 江旭显然来过这里,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他就已经猜到了是去看拳赛,便眉飞色舞地给夜星宇解说着,看他的样子似乎比赌钱更有兴趣。 夜星宇还以为,这也是受严家掌控的产业,正奇怪为什么时帆给的情报里面没有提及,过了不久才知道,原来此处跟严家无关,举办者另有其人。 欧阳婷只是单纯地带他们过来玩玩而已,毕竟他两人都是古武者,今天又沾了赌,索性就来宝树岭看一看现在逐步兴起的地下拳赛。 天龙帝国虽然一直在大力推行武道,但也远远达不到全民皆武的程度,古武者毕竟是极少数,占比很低,想要看到真正的古武者过招,地下拳赛无疑是最方便的途径。 当然,参赛的拳手都不是真正的高手,内家武者自重身份,不屑于抛头露面搞这个玩意,有损声誉。 而明劲初学者因为实力太弱,经验不足,心态也不行,文明切磋还可以,生死博杀就算了,上去跟人打就是送人头,不死也残。 所以,参赛武者不外乎刚劲和寸劲两个阶段,且以刚劲居多,但明星级别的人气拳手,往往都是寸劲。 地下拳赛又被称为黑拳,在旧世界是被明令禁止的,因为太过残忍,违背体育精神。 举办方为了博取眼球,带动观众的热血激情,把比赛规则制定得相当残酷,上台的拳手往往都是不死不休,非伤即残,就算被当场打死也很正常。 但是到了天龙帝国时代,因为武道的兴起,国家也在大力推行武道,不仅各种武馆武校层出不穷,就连地下拳赛也在崭露头角,政府虽不提倡,却也没有明令禁止,成了夹在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 这也是因为古武之道非常注重实战搏杀,老是自个练套路并没什么卵用,不经历生死决战永远无法成为强者。 所以国家政府对于地下拳赛的态度非常微妙,既不允许合法,也不完全禁止,大概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像是有意忽略了它的存在。 在整个帝都,举办地下拳赛的场所比起合法的赌场还要多,只是规模都不算特别大,远远没有赌场那么张扬,并且举办方都有深厚的背景,最起码不会遭到警方的突击扫荡,实测无毒,可以放心食用。 不过,因为地下拳赛的残酷性和过高的伤残致死率,愿意报名参加的古武者并不多,能每天都如期举办的地下拳场,整个帝都似乎只有这一处,也就是被誉为“死亡竞技场”的宝树岭蓝球比赛馆。 之所以有“死亡竞技场”这个名字,是因为这里的对抗程度特别激烈,并且经常出现狠角色,对战死亡率高达30%以上,平均每三场比赛就出现一位死者。 当然,上台之前都要签生死状,要是被人打死,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得不到任何赔偿,死也白死,最多帮忙通知家属,如果是孤家寡人,那就更好处理。 第373章 观众席位,门票太贵 但凡是受人追捧的比赛,很容易带上博彩性质,就比如看球赛,观众可以买哪支球队赢。 而拳赛也是如此,不仅可以对赌胜负,还可以为支持的拳手吆喝助威以及赞助打赏。 不过考虑到这并非是正式合法的官方拳赛,所以并不像赌场那样有严格意义的庄家,想开赌的观众们可以私底下自行协商,赌注自定,量力而行。 如果是举办方开盘做庄的话,那就很可能惹来麻烦,政府一接到举报,说不定就要被查封。 那么举办方是靠什么来赚钱呢?主要是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高价的入场门票,这可是比明星演唱会的门票还要昂贵。 第二,搞网络直播,还可以做成视频入库,通常需要付费才能完整观看。 第三,无论是现场还是直播,都会有拳粉的赞助打赏,举办方和拳手对半分成,这样也能大赚一笔。 论起吸金能力,能够天天开赛的地下拳场不比合法赌场差到哪里去,并且还不用上税。 宝树岭的这家地下拳场据说后台很大,开了十几年,可说是帝都最有名气的地下拳场,比赛质量很高,寸劲级别的古武者层出不穷,偶尔还有内劲名家现身,所以人气很旺。 有些大家族为了招揽古武者,经常会派人光顾此地,一边看拳赛,一边寻找合适的人选,只要对方有这个意愿,并且价格谈得拢,那么拳手就可以改行做护院保镖了。 这个破旧的蓝球馆白天了无生气,一到晚上就灯火通明,外面停满了各式各样的好车,显然来此的观众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事实也是如此,因为进场门票就很贵,普通的工薪阶层大多消费不起,最多来见识一下,不可能经常光顾。 不同的观众席位,门票定价就有区别,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 高档贵宾席在最前面,视野好,距离近,看得最清楚也最过瘾,有独立的桌椅,还有水果零食饮料酒水等等附送,但收费也是最贵,不按人算,而是按桌收取,每桌八万元,比起一些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定价还要高。 普通席位在中后排,就是体育馆原本就有的观众座椅,谈不上舒适,依照靠前程度,价格略有区别,大概是两千元起,五千元以下,是按座位收费,一人一座。 最差的就是站票,一千元一张,没有座位,只能站着,并且必须是普通席坐满的情况下才会出售站票。 欧阳婷他们自然是买的贵宾票,有专人带领入场,负责安排座位,以及奉上酒水美食。 里面的场地空间不算大,属于小型的蓝球比赛馆,原本能容纳上千人,但是经过一定的改造,拆掉了一些座位,将矩形的场地扩展为正方形,导致现在的座位数量不会超过一千。 球场中间有一个很显眼的方形大铁笼子,长宽均为十二米,高度在六米左右,地面上铺着一层暗灰色的高强度硬质材料,周边再用合金丝网围起来。 这种合金丝网比筷子还要细一圈,但韧性很强,即使是暗劲高手也无法破坏,并且间隙足够大,丝毫不遮挡观众的视线。 两端的蓝球架早就不见了,侧边靠得比较近的几排观众座椅也被拆掉,矩形的场地被改成了正方形。 在擂台四周的几米开外,摆放着许多零散的桌椅,大约有三十几桌的样子,这就是所谓的前排贵宾区。 桌子较小,很像酒吧用的那种小圆桌,最多只能围坐四五人,通常两三人最合适。 贵宾席后面又隔了好几米,才是普通的观众座椅,采用常见的阶梯形式,越是后排坐得越高。 但即使是最前排,也离拳台稍远了些,约有将近十米的距离,观看体验明显不如前面的贵宾席。 夜星宇他们来的时候,场馆里面已经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无论是贵宾席还是普通席,都已经快要坐满,虽然没有人大声喧哗,可就算是数百人的窃窃私语汇聚起来,也足以形成嘈杂无比的声浪,嗡嗡作响,不绝于耳。 此时还未开打,中间的大笼子里没有人,等到拳赛正式开始,正常的说话声音就会变成沸腾的欢呼叫喊。 江旭刚一坐下,就向引路的侍者问道:“还有多久开始打?” 侍者回答道:“第一场刚结束,第二场正在准备。” 按照这里的规矩,晚上八点准时开馆,但第一场拳赛要八点半才开始,下一场则是九点。 依此类推,每隔半小时打一场比赛,一晚上总计要打五场,最后一场是十点半,保证在十一点之前全部结束。 这种由古武者进行的进下拳赛是没有中场休息时间的,进了笼子就一定要分出胜负才会停止,但由于体力无法持久,最长也就打几分钟。 而实力差距较大的,只需几十秒甚至几秒种,就已结束战斗,剩下的都是准备时间,顺便酝酿观众情绪。 现在的时间已经过了八点半,但还没到九点,刚打完一场倒也正常。 江旭叽叽呱呱地跟夜星宇唠叨着,其实没有多少营养,废话居多,而欧阳婷却闭口不语,只是慵懒地半靠在椅子上,眯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 倒是有一些同为贵宾桌的客人先后过来与欧阳婷打招呼,随意寒暄几句,想来都认识这位欧阳家的二小姐。 其实欧阳婷还有一个孪生姐姐,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光从脸蛋和身材分不清楚谁是谁,不过她俩穿着风格大相径庭,但凡有点见识的,都知道这位是欧阳婷,不是欧阳婧。 至于江旭,他是没有实权并且地位堪忧的纨绔子弟,得到的待遇就差多了,很少有人理会他。 这一点还不如夜星宇,至少夜星宇在最近比较出风头,靠着与季常先一战打出了名头,是炙手可热的太极新秀,并且他敢得罪严少泽和霍青书,还活得好好的,这就让人不得不佩服。 于是也有几个人跟夜星宇交谈了几句,几乎都是上次在观雨台决斗之后就认识的名流,结交之意明显。 第374章 南联北盟,洪谭两家 等到这些过来套近乎的熟人纷纷回座以后,整个场馆几乎客满,就连八万元一桌的贵宾席也是如此。 唯独在夜星宇他们旁边有一张空桌,处于正中间的最佳观看位,桌子较大,占的面积也大,看起来有点特殊,但一直没有客人,只在桌面上立着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专属席位”几个字。 这个桌位明显与众不同,夜星宇不免多看了一眼。 欧阳婷主动为他解释道:“这是北盟会给自己预留的位置,一般不给外人坐。” “北盟会?”夜星宇微微皱起眉头,似乎对这个名字有些反感,马上又问道,“莫非这里的幕后东家是北盟会?” “没错!”欧阳婷极其确定地点点头,“说是北盟会,不如说是谭家,这其实就是留给谭家人的专属坐位。” 无论是北盟会还是谭家,都不算默默无闻,反而赫赫有名,夜星宇当然清楚,并且深知底细。 在天龙帝国,世俗界当中最有名的,就是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而古武界里面的泰山北斗,不外乎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 前者是看权势财富,后者是论武道实力,性质完全不一样。 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虽然也供奉着不少古武高手,但主要精力还是花费在商政军民等领域,光论武装力量,其实并不强悍。 而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都采取了避世修行的态度,不参与国家政治,也鲜与红尘有染,其他一些传承悠久的古武门派也是如此。 但有一些底蕴没那么浑厚的古武门派和古武家族,则是两头都占,既练武,又经商,甚至还涉及到其他的行业领域。 比如五大家族里面的徐家,原本就是一个古武家族,现在的徐氏家族成员也一直保有修炼古武的传统。 在此之下,还有两大民间组织非常有名气,那就是南联社和北盟会,被合称为“南联北盟”。 在华夏国,素有南北武林之分,南联社和北盟会,就分别代表着南北武林,地域观念很强,由许多小门派、小帮会、小家族组合组成,在旧时代就已经声名鹊起,经过许多年的发展,早就成了气候,横跨古武和世俗两界。 简单来说,南联社和北盟会,其实就是南方武道结社和北方武学同盟,两者都是非官方性质的民间自发团体。 目前,南联社的首脑是洪昭义,北盟会的头领是谭大彪,都是宗师级别的古武强者,身份地位比起五大家族的当代族长还要高一些。 按理说,武林之中门户之见比较深,经常发生文武斗事件,如果能放下仇怨联合起来互助互利,应该是一件好事,可夜星宇却对这两个组织印象不佳。 自古以来,侠以武犯禁,草菅人命,漠视法纪,所以国家政府对古武者的管控越来越严格,就生怕他们仗着武力随心所欲。 而南联社和北盟会的行事风格就像是两个庞大无比的江湖帮派,利国利民的好事没做几样,反而时不时地干一些违法乱纪的恶事,经常钻着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为自己谋求利益。 但不可否认的是,南联北盟的确在推动武道的普及和发展,并且在古武界很有声望和影响力,这才没被帝国拿来开刀。 撇开南联社和北盟会的大帽子,北方的谭家和南方的洪家都是颇有名望的古武家族,高手辈出,尤其是在近代比较出名,在古武家族当中处于第二梯队,仅次于四大隐氏。 并且,这两大家族分别把持了南联北盟,将原本的选举制硬生生改成了世袭制,会长之位一直都是由这两大家的家主连续担任,起码历经了三四代人没有变动。 换句话说,南联社姓洪,北盟会姓谭,虽还保留着投票表决的传统,但也差不多成了这两家的一言堂。 说起曹操,曹操就到,欧阳婷在这边刚跟夜星宇提起北盟会和谭家,远处就有一行人顺着预留通道悠然走来,目标正是那空置许久的专属席位。 他们总共有四个人,都是年轻男女,分成两对,举止亲密,应该是情侣。 前排第一对显得有些奇葩,或者说,不太协调。 男的穿着西装,身材中等,但是比较瘦,脸上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长相还算过得去,可身板脆弱,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鸡。 原本这种斯文形象倒也没什么问题,可跟他身旁的那位美女一搭配,就显得很怪异,只因为他的伴侣实在是太高了,比他整整高出半个头。 旁边的美女穿得并不厚,紧身裤子加紧身毛衣,高挑健美的身段显得很妖娆,更引人注意的是她的身高,不穿鞋都有一米八以上,现在踩着高跟鞋,估计到了一米九,非常的耀眼,如同鹤立鸡群。 反观这位四眼田鸡男,他就算穿了内增高的皮鞋,也只有一米七多一点,说他比女伴矮了半个头,一点都不夸张。 要是他俩站着办那事,男的估计要找一块砖头来垫脚,还不能倒着放,要立着放才行。 欧阳婷凑近了一点,带着一股香风,对着夜星宇低声说道:“走过来的那个眼镜男是北盟会会长谭大彪的第五个儿子,好像是叫谭奇俊,刚从国外留学回来不久,应该没有练武,性格如何暂且不知道。” 夜星宇点点头,表示明白。 欧阳婷接着又说道:“谭奇俊身旁那个女人,是严家老二严绍群的女儿,名字叫做严芝琥。” “严芝琥?”夜星宇愣了一下,这是他第三次听到这个名字。 他记得,王春香曾经多次提起过严芝琥,两人似乎关系不错。 再仔细一看,这高个女人竟然跟王春香有许多相似之处,身材体型都偏向于健美,紧致匀称,不见赘肉,隔着紧身衣裤就能感受到她的肌肉线条比较明显,隐隐约约散发着一股“彪悍”味道。 并且,她跟王春香一样,五官脸蛋显得很秀气,似乎跟健美的身体不太搭配,却偏偏又有一种别致的美感。 第375章 胭脂虎,低配版的王春香 “怎么了?这就看傻了?难道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欧阳婷笑吟吟地看着夜星宇,语带调侃。 “怎么会?”夜星宇失笑摇头,他是因为严芝琥的出现而想到了王春香,也不知道那个脑子里缺根弦的母暴龙现在怎么样了。 欧阳婷凑得更近了一些,几乎是贴在夜星宇耳边说道:“我必须得提醒你呀,这个小骚货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她玩过的男人差不多能围着前面的大铁笼子绕一圈,你要不怕染病的话,那就去吧!” 女司机开起车来真是恐怖,宁愿撞死人也不踩刹车,这让夜星宇很是无语,自己只不过多看了两眼,居然能被欧阳婷说到那方面去。 欧阳婷接着又说道:“你看她的身材就知道,她可不是普通的柔弱女子,身手还算不赖,有个绰号叫做‘胭脂虎’,家里有权有势,自己又能打,并且还是个少校军官,随便打个电话,就能叫来一卡车荷枪实弹的武装士兵!” 她那样子似乎是在提醒夜星宇,要是惹怒了严芝琥,很可能会被一群士兵围着乱枪打死。 夜星宇不得不解释道:“我又没什么想法,只是因为她而联想到一个朋友罢了!” 确实,严芝琥的外形风格跟王春香很相似,都是高个子大长腿的运动型美女,肌肉匀称,没有赘肉,既算不上丰满,也称不上苗条,得使用健美这个词汇来形容。 但两人之间也有明显的区别,王春香颜值更高,瓜子脸,尖下巴,一双好看的狐狸眼又凶又媚,再加上总是摆出一副谁都看不顺眼的高傲模样,既有英气,又有魅力。 而严芝琥虽也算是美女,却比不上王春香那么漂亮,总有一些美中不足的小瑕疵,比如脸盘子稍大了一些,下唇有点厚,鼻子也有一点严家人的特色,略微带勾。 从身段体型上来讲,严芝琥骨架更大,个子也更高,但过犹不及,有些超标了,给人的感觉就稍显“魁梧”,少了一些女子应该有的秀气,而王春香就恰到好处,更符合正常人的审美观。 总体而言,不看性格内涵,只看颜值身材,严芝琥就是低配版的王春香。 在谭奇俊和严芝琥的后面,还有另一对年轻男女,竟然是前几天在飞机上与夜星宇见过一面的李洋和荣秀,没想到在这里又能碰到他俩。 这一对就跟前一对完全相反,李洋个子很高,跟穿上高跟鞋的严芝琥差不多,而荣秀跟他一比,就显得小鸟依人,矮了一个头。 其实两人把女伴互换一下,就正好合适,李洋配严芝琥,谭奇俊配荣秀,那就顺眼多了。 只可惜这种骚操作无法实现,李洋跟荣秀可是正儿八经订过婚的,至于谭奇俊和严芝琥,看似亲密,似乎又有点疏离,八字有没有那一撇还很难说。 李洋也看到了夜星宇,遥遥向他微笑点头,还没来得及开口打招呼,走在前面的严芝琥就已经对准欧阳婷开炮了:“呦呵,这不是欧阳老二吗?个把月没见,跑去哪里风流快活了?旁边这小白脸是你的新欢吧?” “怎么?你是羡慕还是嫉妒呢?我家这位小哥哥可比你找的那些臭鱼烂虾强得多吧?”欧阳婷立刻反唇相讥,还故意把头枕在夜星宇的肩膀上,故作亲密。 欧阳家与严家素来不和,这两个女人一见面就打嘴仗也很正常,可不该殃及池鱼啊,把夜星宇和谭奇俊一并奚落,一个成了“小白脸”,另一个成了“臭鱼烂虾”,全都是躺着中枪。 夜星宇倒还好,心态平和,顶着一张帅气的俊脸,被骂了好几次小白脸也不见恼怒,搁以前运气不好的时候,碰到重生的宿主形象不佳,同样也会被人骂成丑鬼,这种事情早就习惯了。 谭奇俊就不像夜星宇这么洒脱,被人当面贬低为“臭鱼烂虾”,不免脸色难看。 他是海归派,才刚回国不久,并不知道欧阳婷是谁,但因为对方的长相气质都很出众,是个难得一见的大美女,就只能强忍怒气,没有当面发火,闷着声音向严芝琥询问道:“这几位是谁?” 严芝琥冷哼一声,才答道:“穿得很暴露的**人是欧阳婷,欧阳家的老二;旁边那小屁孩是江家的江旭,家主江成的儿子;至于人模狗样的那位,我不认识,肯定是欧阳老二新找的姘头。” 她这句话说得并不大声,但因为夜星宇和欧阳婷都是古武者,隔着一段距离也能听得清楚,这让夜星宇更加无语。 “小白脸”也就算了,接着又是“人模狗样”,最后再来个“姘头”,我特么还要不要做人了? 至于“**人”欧阳婷,“小屁孩”江旭,严芝琥同样没给一句好话,一杆子干翻了一船人,全都不堪入目。 谭奇俊没见过欧阳婷,但他知道欧阳家,同样也了解严家与欧阳家不和睦,他虽然站在严芝琥这边,可也不想得罪欧阳婷,便上前站定,伸出手掌,自我介绍道:“欧阳小姐,你好,我叫谭奇俊,北盟会长谭大彪乃是家父。” 他在国内没什么名气,生怕欧阳婷不知道自己,顺带着就把北盟会和自己老爹给搬出来,以谭家在古武界的威望,并不逊色于世俗界的五大家族。 “谭五公子,幸会!”欧阳婷刚才还骂了人,现在却一点都不尴尬,伸出手来与谭奇俊轻轻握了一下,脸上巧笑嫣然。 不过,欧阳婷并没有起身,依旧端坐在椅子上,态度有些不明朗。 谭奇俊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他只觉得掌中的小手酥软无力,柔若无骨,触感非常好,不免心中一荡,一时忘了说话,可没等他反应过来,对方就已将手抽走。 作为谭家的五公子,谭奇俊也算是交游广阔,与很多女人握过手,但唯独欧阳婷和严芝琥这两人最特别。 严芝琥的手很硬,很有力,像是一块岩石。 欧阳婷的手很软,很滑腻,像是一团凝脂。 第376章 你难道吃醋了? 这两个女人的手感对比,简直就是两个极端,谭奇俊第一次握到这么柔软的小手,难免会感到惊讶。 究其原因,是因为两人的武学体系差别很大,欧阳婷修炼的是古印瑜伽,以柔软为主,对身体的掌控能力非常强,而严芝琥修炼的武学几乎都是硬功,以刚猛为主,破坏力强。 长年累月地修炼下来,自然而然就影响到了身体变化,就好比举重的又矮又壮,游泳的体态匀称,跑步的下肢发达,拳击的上肢有力,不论是体育还是武道,都有塑造形体的效果。 后面的李洋挽着他的未婚妻跟了过来,笑吟吟地朝着夜星宇伸出了手掌:“夜兄弟,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 “能碰到李兄,我也很意外。”夜星宇站起身来与李洋对握,这次李洋就没有再玩花样,老老实实地握手。 “托马斯,你认识这位朋友?”谭奇俊好奇地问道,他跟李洋在国外就认识,习惯性地喊出了对方的英文名。 李洋笑着点头:“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新晋崛起的太极高手夜星宇先生。” “难道是前不久在观雨台击败季先生的那位?”谭奇俊好像懂了。 “正是他!”李洋给出了肯定答案。 “有什么好神气的!”旁边的严芝琥不乐意了,“季先生年纪大了,不擅久战而已,才开口认输,他不过是侥幸取胜罢了!” 季常先是严家的供奉,严芝琥当然要替他说话,更何况夜星宇跟欧阳婷走在一起,严芝琥更是不爽。 那次的观雨台之战,严芝琥并没有亲眼观看,只是听到别人说起,季常先是因为体力不支而自认不敌,夜星宇虽然赢了,却是磨赢的,两人的真实实力应该相差无几。 对于严芝琥的说法,夜星宇也不反驳,他还巴不得低调一点,树大易招风。 谭奇俊倒是对夜星宇高看了一眼,他自己虽然不练武,可毕竟出身于武林世家,对于有实力的武者非常尊重,这也是他在国外主动结交李洋的原因之一。 可由于新认识的女伴严芝琥对夜星宇态度不好,又跟欧阳婷互相看不顺眼,他就只能放弃了进一步交流的想法,打完招呼以后,便走到专为谭家人准备的专用席位落座。 荣秀同样对夜星宇印象不佳,一言不发,跟着前面那一对直接走过去了,唯有李洋暂且留了下来,微笑着向欧阳婷介绍了自己。 欧阳婷这次比较热情,主动站起身来与李洋握手,甚至还多说了两句话,不像刚才面对谭奇俊时那么不咸不淡。 直到李洋离开,夜星宇才向欧阳婷低声问道:“你似乎对他比较感兴趣?” “怎么了?你难道吃醋了?”欧阳婷美目流转,语带调侃。 夜星宇又是一阵无语,早知道就不问了。 欧阳婷咯咯一笑:“李洋跟你一样,都是最近比较出风头的古武新秀,实力很强,但是他的名气在西盟那边,于国内还是默默无闻。” 夜星宇微一点头:“难道你们欧阳家想招揽他?” “招揽不了。”欧阳婷先是给出结论,才解释道,“他已经成为荣家的女婿,不可能加入我欧阳家。” “荣家?天鹰集团荣氏?” “对!”欧阳婷不动声色地冲着旁边那桌的荣秀一努嘴,“那个浑身挂满了宝石的小富婆,就是荣家的掌上千金荣秀,现在是李洋的未婚妻。” 十大豪门里面的荣家算是比较老牌的商业家族,荣天鹰就是创始人,是一个脾气暴躁、性格霸气、又很讲排面的顽固老头,夜星宇还是华神通的时候,就对荣天鹰有一定的了解。 在之前,夜星宇就猜到荣秀的来头必定很大,上飞机有八个武者保驾护航,出机场又有规模庞大的接机队伍,但她究竟是何方神圣,并不清楚,此时才知道,原来是荣天鹰的亲孙女。 “荣秀这个女人过于娇生惯养,总以为自己是高贵的公主,其实是肤浅的花瓶,草包一个!”欧阳婷轻声说着,语气之中颇为不屑。 夜星宇哈哈一笑:“你看不起荣秀,却又跟她未婚夫多聊了几句,难道是想通过李洋来跟荣家拉近关系?” 欧阳婷娇嗔道:“才不是呢!我之所以对李洋客气,完全是看在他师父的面子上,他的授艺恩师是八极拳宗师钟瀚海,算是一个厉害人物。” 这是夜星宇第二次听到“钟瀚海”这个名字,此时才知道,原来是一位武道宗师,难怪那次在飞机上,李洋报出师承来历时,一脸的光辉和骄傲。 不过,宗师级无法对夜星宇产生震慑,他微微一笑,反问道:“你师父是妙藏菩萨,来头岂不是更大?” “原来你已经猜到了呀!”欧阳婷略感惊讶,随后扭过头去狠狠地瞪了江旭一眼,都怪这小子说漏了嘴,要不然也不会让夜星宇摸到线索。 江旭故意视而不见,仰着脑袋望向天花板,翘起二郎腿夸张地抖动着,一副“关我屁事”的态度。 欧阳婷也懒得找他算帐,对夜星宇说道:“我师父虽然更厉害,但她老人家毕竟远在印度,轻意不会离开修行之地,更不会参与世俗纷争,欧阳家想要发展强大,还得靠自己的能力。” 这倒是没有说错,先天强者大多都是超然物外,神龙见首不见尾,而妙藏菩萨是得道高僧,更不可能乱入红尘,沾染是非因果。 夜星宇又问道:“李洋的师父钟瀚海是化劲宗师,谭奇俊他老爹谭大彪也是化劲宗师,并且还多了一个北盟会会长的身份,可说是北方武林的盟主,你为什么不对谭奇俊友好一点?” 欧阳婷解释道:“北盟会与严家更亲近,不太可能与我欧阳家拉近关系,你没看到严芝琥在勾搭谭奇俊,双方眉来眼去的吗?” 夜星宇朝那边瞄了一眼,果然如此,两人的身型虽不配对,但那股亲热劲儿却显得很暧昧。 第377章我可不是花瓶! 这两人,也不知道是谁在撩谁,看上去有一种干柴烈火的感觉,不晓得发展到了哪一步。 谭奇俊生得细皮嫩肉,五官长相也还行,要是个子再高一些,体型再壮一点,倒也能跟严芝琥配成一对。 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画面还是不够和谐,这两人牵手散步的时候想亲个嘴,男的要踮脚,女的要低头,这就很操蛋。 小泰迪玩大狗,通常会死得很惨,如果房间太大,家具太小,显然也不合适,所以在找对象的时候,最好双方的软硬件都要门当户对,不然很容易成为杯具。 不过,当今人类的爱情观一直在刷新版本,其实仔细一想,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连强人锁男、排忧解男、左右为男、进退两男、勉为骑男、知男而上、天理男融、男上加男、男能可贵、男舍男分、男忘今宵的击剑比赛,都有众多选手参与,仅仅是身高上的差距,确实不算啥。 想到这里,夜星宇收回目光,无论是谭奇俊还是严芝琥,都跟他没有关系,想做什么他也管不着。 “你可别小瞧了这个大虎妞,论起心计,她比荣秀强上百倍!”欧阳婷靠近了一点,压低声音,以防被别人听到,“严芝琥看似无脑,但其实粗中有细,起码比起严少泽更精明,在严家的年轻一代当中,可能就属她最聪明,她跟谭奇俊混到一起,多半不是真情实意,很可能抱着某种目的。” 这一点倒让夜星宇有些意外,他还以为严芝琥跟王春香一样,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那种大老粗,看来并不是。 欧阳婷接着说道:“现在这四人走到一起,核心人物并不是身为主人的谭奇俊,而是李洋,所以我才会对李洋客气一些,他不仅是钟瀚海的得意弟子,还出身于意大利的布鲁尼家族,而布鲁尼家族又是黑魔党的重要成员,在西盟国家拥有很高的威望和势力。” 黑魔党是西盟当中最庞大的地下组织之一,由多个底蕴深厚的古老家族组成,有自己的私人武装,暗中掌控着多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和政治力量,比起天龙帝国的五大家族还要强势。 夜星宇曾经去过西方很多次,自然对黑魔党不陌生,里面的那些核心家族跟严家的性质比较相似,渗透各方,黑白通吃。 欧阳婷又继续补充道:“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师父钟瀚海,这个人在武道方面很有天赋,只用了二十几年的时间,就从暗劲提升到了化劲,成为享誉海外的八极拳宗师,而李洋是他唯一的徒弟。” 夜星宇大概明白了:“所以荣天鹰就把孙女嫁给李洋,借此来拉拢钟瀚海。” “没错!”欧阳婷点点头,“在很久以前,钟瀚海就是荣家的供奉,彼此有过一段情份。并且,他曾经也是北盟会的成员,只是因为出国而断了联系,现在谭奇俊与李洋搭上关系,应该就是想借此机会,让李洋劝说钟瀚海重回北盟会。” 通过这一番交谈,欧阳婷就把那边四人的关系梳理得清清楚楚,包括行为动机都剖析得明明白白,虽然有一定的猜测成分在内,但也有理有据,合理合情。 “你好像知道得挺多啊!”夜星宇略感意外地看着欧阳婷,他这几年没在帝都呆过,不知道欧阳姐妹的厉害,还以为欧阳婷跟江旭是同一个类型,是只负责吃喝玩乐的女纨绔,没想到对方掌握了这么多的情报,并且还能分析得头头是道。 “那当然,我可不是花瓶!”欧阳婷傲娇地昂起了头,并拿起桌上的饮料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 这时候,一个穿着黑色燕尾服的中年男子走进了场馆中间的大笼子里,他手上拿着一支话筒,声音通过扬声器传了出来:“各位观众朋友们,接下来第二场比赛就要开始了,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双方选手。” 随着主持人的声音响起,场馆内变得安静下来,观众们都停止了交谈,拭目以待。 “首先出场的是挑战者铁锤,他在上周参加过一次比赛,并且取得了胜利,目前战绩是一胜零负。” 主持人抬起左手,将观众们的视线引向某一侧,一个穿着弹力背心和迷彩军裤的壮汉随之出现,从侧边打开的小门钻进了铁笼子里。 他走到场地中间,示威性地打出了一套组合拳,随后一个凌空回旋踢,看起来非常灵敏矫健的样子。 这一套动作衔接自如,很具备观赏性,立刻引来如雷般的喝彩声,观众们的情绪已被调动起来。 等到声浪稍稍平息,主持人才面带微笑地朗声说道:“接下来,有请上一场的胜利者,他就是——肥魔!” 四周爆发出更热烈的叫喊声,看来这个肥魔人气不错,比起刚才的铁锤更受欢迎。 一个体重至少超过三百斤的大胖子从另一侧进笼,他光着大脚丫子,只穿着一条平角短裤,身上的肥膘随着迈腿跨步而不停地颤动着,不太像是古武者,反而像是一名来自东洋的相扑手。 此人并没有像刚才的铁锤那样来一个开场表演,只是一摇一摆地走过来,然后稳稳地站住,动作似乎有些笨拙,但脸上的表情却很沉稳。 主持人接着说道:“从昨天到今天,肥魔已经累积取得了六场比赛的胜利,未逢一败,如果他能再连赢四次,那么就可以成为本竞技场有史以来的第七位拳皇,荣获至高荣耀!” 场馆内再次响起巨大的欢呼声,经常光顾这里的观众都知道,拳皇意味着什么,如果能够见证一位拳皇的诞生,那无疑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 按照这里的竞技规则,连胜累积达到十场的拳手,将会荣获“拳皇”的称号,并且拿到举办方所提供的巨额奖金。 然而,想要成为拳皇并不容易,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地艰难,搞不好就要把命给赔上。 第378章 大胖子看起来很耐揍 地下拳赛残酷无情,古武者之间的较量也并非儿戏,若是技不如人,轻则伤残,重则丧命。 没有人会在黑拳赛里手下留情,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一旦上场,就必须全力以赴,生死相搏,绝不可能像平时的对打训练一样,点到即止,见好就收。 这些来打黑拳的古武者,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可能拿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 他们大多都很谨慎,不会冒冒失失地登场,通常会在场下观战,先确认对手的实力,仔细揣摩对比,再决定要不要报名参赛。 挑战者至少要对自己有一定的信心和把握,才会上场较量,要不然就是白白送人头,好处没挣到,却把命给丢了。 并且,举办方也会刻意安排对手,如果有谁实力强,一直连胜,就会找来更厉害的参赛者去跟他打,不会让他一直赢下去,否则就要付出巨额的赏金。 这家地下拳场存在了十几年,总共举办了近万场比赛,但能拿到拳皇称号的武者,仅仅只有六位,平均两年以上才出一个。 而被打死在擂台上的,至少有上千人,可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当然,近万场比赛不可能每一场都是真打,有时候没人报名参赛,就由举办方来安排娱乐局,交手双方都是自己人,看似精彩,实则克制,更像是表演性质,要不然伤残和死亡的比率会更高。 通常来讲,能连赢两三场,还算简单,连赢五六场,就很难了,至于连赢八九场,乃至十连胜,就对实力有很高的要求,最起码是非常有实战经验的外家巅峰,近乎媲美内劲高手,才有这份能耐。 例如未突破之前的王春香,兴许就有这个本事,但能不能拿到拳皇称号,还得看运气。 假如运气不佳,恰好遇到一个克制她的高手,就很难打。 主持人介绍完毕,就退出了铁笼,只留下两名选手待在里面,但这时候还不能动手,要等比赛铃响三声之后,才会正式开始。 好赌的观众在这时候就可以开赌了,根据拳手的外形气势,以及过往战绩,来猜测输赢。 虽然举办方并没有开盘做大庄,但场内有一些私底下开小庄的家伙,几乎都是经常来这里看拳的熟客。 贵宾席也有人在赌,不过赌的人很少,不像普通观众席那么热烈。 大多数的贵宾都是来认真看拳赛的,除非本身好赌,借此助兴,不然不会在乎那点输赢。 欧阳婷也是这一类人,她带夜星宇过来看拳赛,是为了消遣,并不是为了捞钱。 旁边那桌,谭奇俊正跟李洋闲聊,顺便问道:“托马斯,你可是高手行家,能看出台上这两位谁更厉害吗?” 李洋摇了摇头:“我还没见过这两人出手,暂时无法判断,好歹要看过十来招,才有初步结论。” 严芝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这个名叫铁锤的赢面更大一些,他的体格很匀称,肌肉结实又有爆发力,相反那个大胖子显得过于笨拙,不够灵活,打起来会比较吃亏。” 李洋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但却扭过头看向夜星宇,略微提高了一点音量,笑着问道:“夜兄弟对这两位选手有什么看法?” 他们这两桌相邻不远,中间只隔了两三米的距离,只要不刻意压低声音,对面就能听清楚。 夜星宇收到询问,没说理由,直接回复道:“大胖子的赢面更大一些。” “哦?何以见得?”李洋虽然生活在西方,可跟着钟瀚海的时间很长,耳濡目染,说起中文来不仅标准,还有一股文绉绉的味道。 夜星宇懒得解释,随口敷衍道:“直觉吧,大胖子看起来很耐揍!” 严芝琥不由笑了:“亏你还是高手名家,居然说出这种话来,让人笑掉大牙!” 她是在讽刺夜星宇以貌取人,凭感觉来预测,纯粹胡扯。 但夜星宇根本不去辩解,恍若未闻,两眼直视前方。 练武之人都知道,古武者的实力高低跟体型大小没有必然关系,尤其是已经进入内家门槛的古武者。 铁锤看起来还算结实,手脚有力,但跟肥魔比起来就有点小巫见大巫的感觉,体重估计还不到对方的一半。 而肥魔人如其名,又高又胖,像是一座肉山,看起来就很有压迫感。 单从形象上来看,肥魔更有力量感,一身的肥膘也确实耐揍,可灵活性必然不如铁锤,这是致命弱点,真正打起来,必定要陷入被动。 但是,夜星宇既然敢这样说,必然是有原因。 他有神魂力量作为辅助,籍此观察场上两位武者,便能发现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从而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 在夜星宇看来,这个名叫肥魔的大胖子,身上的肉膘不一般,不完全是柔软的脂肪,皮下还有一层厚厚的筋膜,非常坚韧。 所以他断定,肥魔必然练了一种罕见的横练武功,不是一般的耐揍,而是非常的耐揍,就如同血狼佣兵团的暴狼。 当然,暴狼是内家高手,实力肯定要超过肥魔,而肥魔却能仗着自己的抗打能力,在外家武者中称雄。 之前曾经说过,练武有三种练法,分别是文练、武练、横练。 文练最简单,也最容易,但提升效率最慢,实战不行,养身第一。 横练则反过来,最难练,但练成了也是最厉害,攻守兼备,同境无敌。 至于武练,不偏不倚,难度适中,是绝大多数武者的选择。 在修为境界不算太高的时候,横练在一对一的战斗中很占优势,因为耐打,力量也足,你打他三拳没事,他揍你一拳,就让你痛彻心扉。 所以在外家武者里面,玩横练的往往最厉害,不过到了内家境界,就不再占有明显优势,反而会影响到修炼速度。 这是因为横练是带有自虐性质的修炼方法,强是强,但伤身。 随着时日推移和修为加深,横练武者的体内必然累积了不少暗伤和隐患,这就需要花费更多的心思来调理修养,练气方面就不会太顺。 第379章还不死心,又来借故挑战 总体来讲,横练不好练,要吃苦头,但应用于实战却非常有效,尤其是在外家境界内,很难对付,所以夜星宇才说,肥魔的赢面更大。 而严芝琥却没有看出这一点,单以常识去判断,误以为铁锤更有优势。 至于倒底谁说的对,要打过之后才知道,夜星宇也不敢把话说死。 他毕竟不是神仙,无法看穿一切,兴许铁锤也有独到的绝活没有展露出来。 没过多久,铃声响起,笼子里的武斗正式开始。 铁锤的确比较灵活,步伐很飘逸,忽左忽右,肥魔连续打过来两拳都被他闪开,反过来一脚蹬腿,踢中了肥魔的肚子。 但是这一脚似乎完全没用,肥魔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肚子上的肥肉化解了大部分的踢腿劲道,不足以对他造成有效伤害。 铁锤发挥出自己的优势,不与肥魔硬碰硬,一上来就采取游走打法,反正笼子足够大,很难把人逼到死角。 相对较为笨拙的肥魔连连中招,一分钟不到,身上就挨了七八下,虽然没什么伤害,但看起来还是落入下风。 严芝琥得意地望着夜星宇:“怎么样?我早就说了是铁锤厉害,现在服气了吧?” 夜星宇淡淡答道:“战斗还没有结束呢,现在下定论为时尚早。” 严芝琥不屑地从鼻孔里发出冷哼:“就会嘴硬,待会看你还有什么话说!” 夜星宇懒得理她,不再回话。 随着时间推移,笼中两人的比试已经超过了两分钟,肥魔又挨到了几次攻击,甚至连脑袋都中了一拳一腿。 但是,他依旧若无其事,铁锤的重拳似乎对他没有太大的影响。 到了三分钟的时候,铁锤的体力开始下滑,身上全是汗水,并且出现了喘息声。 而肥魔继续稳扎稳打,步伐沉稳,不断向铁锤逼近着,保持着先前的节奏。 铁锤的动作更迅速,移步换位更频繁,这也让他的体力迅速流失。 游走战术虽然灵活,但要比稳步推进更耗体能,无法让铁锤一直保持这种状态,他的黄金时期快要结束,接下来就难打了。 果然,体能的不足让铁锤的发挥受到影响,整体速度开始变慢,灵活程度不如先前,就连拳脚也变得越来越无力,更加无法对肥魔造成有效伤害, 到了四分半钟,心急的铁锤出现了一个重大失误,他出拳的时候被肥魔抓住胳膊,一把摔倒在地。 随后,三百多斤的庞大躯体就压了上去,令铁锤无法起身,接着就是一通暴打。 铁锤只挨了三拳,就昏死过去,丧失了意识。 中止比赛的铃声适时响起,但肥魔还是残忍地弄断了铁锤的两条手臂,令他痛醒过来,发出凄厉的惨呼。 伤筋动骨的武者实力会衰退,并且留下隐患,很难根除。 铁锤虽保住了一条命,但今后的武道生涯就变得艰难起来。 这就是地下拳赛的残酷之处,遇到心狠手辣的角色,又技不如人的话,结局会非常凄惨。 五分钟不到,本场武斗结束,铁锤是被工作人员用担架抬下去的,两只臂膀无力的吊垂着。 好在这里的紧急救护非常完善,一上来就给铁锤注射了镇疼剂,让他停止了痛呼,紧接着就抬到后面的急救室,由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施救,根本不用送去医院。 铁锤只是折断了臂骨,不会危急到生命安全,但有些伤势严重的拳手,如果耽搁得稍微久一点,就真的会挂掉,拳场准备的急救措施都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有效地降低死亡率。 比试结果一出来,严芝琥就不好意思再叫嚣了。 事实胜于雄辩,最后赢的果然是肥魔,不是铁锤。 夜星宇倒是不以为意,这种争锋斗气的小事,根本无法影响到他的心态。 但是欧阳婷就不一样了,女人可是很记仇的,她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严芝琥? 她故意提高音量,嘲笑讥讽道:“咦?某人怎么变哑巴了?刚才是谁说铁锤能赢的?” “呯!” 严芝琥气得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横眉怒目地直视着欧阳婷。 “怎么?想打架啊?”欧阳婷也跟着站起来,美目带煞,气势不输严芝琥。 “打就打,怕你啊!”严芝琥死死地盯着欧阳婷。 “那行,下一场,咱们两个上去打!”欧阳婷说着就开始撸袖子。 几句话下来,火药味变得无比浓重,直接就要开干。 谭奇俊在劝严芝琥,夜星宇也在劝欧阳婷,两个女人为了一点口角之争而动武,实非必要。 更何况这两人的身份都不一般,一个来自严家,另一个来自欧阳家,又都是女流,上台打架成何体统? 她们两个其实也打不起来,就是在气头上说说而已,真要比试也是私底下动手,绝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进笼子斗殴,听到有人来劝,就正好找个台阶借坡下驴。 然而,不能动手,不代表不能动嘴。 欧阳婷先坐了下来,一脸冷笑地看着严芝琥:“别以为你块头大就很能打,不是我小看你,真要动起手来,你根本不够看!” 严芝琥却不信:“就凭你?打你两个都不成问题,下次把你姐叫上,你俩一起上,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两位这是何必呢?都少说两句吧!”李洋开始出声调解,但目光却是看向夜星宇,“动手比武是男人的事情,不如下一场就由李某人请教夜兄弟的高招?” 这家伙,阔以啊! 看起来像劝架,实际上却是借故挑战。 他上次在飞机上被拒绝,还不死心,又来找机会邀战,想要跟夜星宇好好较量一番。 夜星宇不为所动,只是摇摇头,淡淡说道:“我可没兴趣。” 李洋又劝道:“切磋而已,旨在交流,点到即止,不伤和气。” 夜星宇仍然不答应,直接回复道:“不打!” 严芝琥冷笑着来了一句:“是不敢打吧?” 夜星宇不免失笑,悠然说道:“我跟他无冤无仇,就没必要动手,如果真要打起来,不论谁输谁赢,都不是好事。” 第380章 试探攻击,找出对手弱点 夜星宇说的是实话,他见惯了武林恩怨,大多起于意气之争和胜负之心,本来相安无事,和和气气,结果非要比一场分个高低,导致没仇也结下了仇,甚至这个仇恨会一代接一代地传下去,愈演愈烈,双方成为死敌。 就好比两个高手,本来是井水不犯河水,彼此相安无事,就因为胜负之心而切磋了一场,输的一方自然觉得脸面无光,心里想着一定要报这个仇。 如果自己能力不够,实在报不了,那就教儿子,收徒弟,让自己的后代和传人,去挑战对方的后代和传人。 结果可想而知,无论输赢,双方的仇怨会越结越深,甚至把彼此的家族和门派牵连进来,最终成为宿命之敌。 当然,这种事情并非绝对,因人而异罢了,关键还看输家的心胸和气度。 有些武者输不起,睚眦必报,也有少数武者确实是抱着交流学习的态度,看淡输赢,不会心怀怨气。 但夜星宇跟李洋一点都不熟,鬼知道他是哪种人? 万一赢他一次,就纠缠一世,那岂不是自找麻烦? 活了无数年的夜星宇,早就看淡了名利,当然不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像这种无怨无仇的无聊挑战,一律拒绝。 但世间俗人,阅历尚浅,都有名利心和胜负欲,很少有人能理解夜星宇的想法,反而会产生误解。 不管严芝琥是不是粗中有细,她说话却很直,很像王春香的风格,直接就开腔嘲讽道:“身为武者,连比武台都不敢上,畏首畏尾,没有胆气!” 欧阳婷帮着夜星宇辩驳道:“笑话!你们严家的季常先都败在他手里,居然还说别人不敢比?” 严芝琥一下子就哑巴了,她可能真不笨,但是欧阳婷更精明,口才更好。 谭奇俊见到严芝琥吃亏,便出来打圆场:“依我说,大家没必要动手比武,换一种方式来切磋,岂不是更好吗?” 李洋便问道:“谭兄弟有何高见?” 谭奇俊回答道:“接下来还有三场比试,诸位都是武学高手,不如点评一番,预测胜负,这应该算是考教眼力,以及对武道的见解吧?” 李洋颔首应道:“那倒也是。” 话虽这样说,他终归觉得不过瘾,但夜星宇拒不应战,李洋也很无奈,一个巴掌可拍不响。 对于谭奇俊的建议,夜星宇没有表达态度,不置可否。 准备的时间虽然较长,但也给了观众们一个闲聊的机会,或者是回味和评论刚才的比赛,或者是聊一些其他感兴趣的话题。 夜星宇和谭奇俊这两桌挨得比较近,但几乎不怎么搭话,偶尔严芝琥和欧阳婷会互相讽刺几句,久而久之,众人也就习惯了。 严芝琥看起来有些暴躁无脑,但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确实跟直来直去的王春香不一样,后者可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说动手就要动手的,绝不管是什么场合。 不久之后,第三场比武即将开始,照例由穿着燕尾服的主持人拿着话筒出现在笼子里,先说几句场面话把现场气氛调动起来,然后开始介绍登场的选手。 首先是挑战者,一个黑黑瘦瘦的汉子,头发蓬乱,精赤着上身,胸腹间有许多道恐怖的伤疤,像是被人用乱刀劈砍,他所用的名字叫做“象牙”。 第二个出场的仍然是肥魔,他今天已经打过两场,耗力不少,但有了二十多分钟的休息时间,也差不多够他恢复状态。 肥魔算是一个很厉害的外家武者,速度敏捷虽是弱点,但防御强,力量大,耐力好,如果没法在短时间内将其搞定,时间一拖长,反要被他给拿下。 见识过肥魔的耐揍本领,严芝琥这次就明白了,毫不犹豫地断言,肥魔一定能赢。 李洋也支持了她的观点,主要是因为肥魔这次的对手实在太平庸了,瘦小无力,看起来还不如刚才的铁锤。 而夜星宇一看到那个名叫象牙的选手登场,他就知道,这场比赛没有任何的悬念,胜利者必定是象牙。 当李洋询问夜星宇的看法时,后者直言不讳,象牙必胜。 两桌人都深感意外,并且又惹来严芝琥的嗤笑。 包括欧阳婷在内,他们这些武者都不看好象牙,一致认为肥魔厉害,没想到夜星宇却持相反意见。 问起原因,夜星宇懒得细说,又是一句“直觉”敷衍过去。 等到比赛正式开始,象牙跟铁锤一样,都是选择了游走战术,他甚至比铁锤还要更灵活,肥魔连他的一根头发都摸不到。 但是象牙的进攻欲望不够强烈,出招的频率很慢,并且还越来越谨慎。 就看见两人不停地在笼子里面兜圈子,肥魔进,象牙退,绕一圈下来,竟然没见一次激烈的对拼。 可奇怪的是,象牙出手虽少,可每次攻击,都能准确地击中肥魔,只是因为肥魔皮坚肉厚,不起作用罢了。 观众们对这种状况渐有不满,认为象牙太消极,一味游走,躲来躲去,打得一点都不过瘾。 “别怂,干死他!” “跑个几把毛,你上啊!” “堵死这猴子,别让他溜了!” “还打不打啊?不敢打就早点认输!” “……” 内心不满且情绪激动的观众们放声呼喊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此起彼伏,如浪潮一般。 看这情形,搞不好十分钟都分不出胜负,看不到激烈的对抗过招,反倒跟捉迷藏一样,东躲西藏,上窜下跳,毫无吸引力。 欧阳婷轻声点评道:“肥魔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令象牙无计可施,一直这样拖下去的话,并无意义,只要象牙出现失误,被肥魔逮住机会,就要受到致命重创,最终的胜利者还是肥魔。” “那倒不是!”夜星宇并不认同,“象牙一直都在做试探攻击,想要找出肥魔的弱点,现在估计差不多心里有数了,肥魔很快就要落败。” “不可能吧!你怎么知道?”欧阳婷倒是没看出来。 第381章 解释不通,只能算是意外 欧阳婷虽有一个很牛逼的师父,可她在武道方面的阅历和经验毕竟尚浅,很难发现一些细节。 夜星宇很快就给出提示:“你难道没发现,象牙出手的次数虽少,但攻击的落点都是不同的部位吗?” 以常理来讲,针对防御力强的对手,应该重点打击一处,达到累积伤害的效果,兴许能够以量变引起质变。 而象牙的做法显然背道而驰,东打一下,西打一下,当然奈何不了肥魔。 “他难道是想用排除法一处处地尝试?”欧阳婷若有所思,“那这样岂不是很浪费时间?运气不好的话,很可能直到力气耗尽,都找不出肥魔的弱点!” “并不完全是这样!”夜星宇摇了摇头,“他比你想象的更加聪明,通过击打各处的反馈信息来分析摸索,慢慢抓住脉络,并且顺藤摸瓜,费不了多少力气就能找到答案。” 他这边话刚说完,场上的战况突然发生了转变,象牙一改先前的猥琐作风,猛然发起了爆发式的进攻,一连套简练凌厉的组合拳瞬间打出,既快又狠。 肥魔没想到对手突然发飙,本身又不够灵活,比不上象牙的速度,措手不及之下,根本难以防范,身上连中数拳,发出一连串沉闷的声响。 随后,在众人的惊讶目光中,那如同巨魔一般高大肥壮的身躯竟然向前扑倒,一动不动,再也爬不起来。 “五,四,三,二,一,比赛结束!” 头顶上的扬声器响起了裁判的声音,回荡在整个场馆内。 此时的肥魔其实已经晕了过去,当然无法站起。 他的罩门是在咽喉部位,如同夜星宇所言,很有头脑和搏斗经验的象牙,很快就通过试探找到了对手的破绽,从而爆发出一连串的快速攻击。 前面那几下都是为了迷惑,真正一锤定音的是最后一拳,准确无误地击打在肥魔的咽喉上,破了他的硬功。 所有人都感到很意外,包括李洋、欧阳婷、严芝琥等实力不俗的练家子在内,唯有夜星宇早就猜到了结局,脸色非常平静。 当初象牙刚登场的时候,夜星宇就凭着神魂力量探测到,此人其实很不简单,看起来像是一个外家武者,实际却是一名内家高手。 他已经达到了“骨如精钢,血如汞浆”的程度,甚至连体内的丹田都已经有了初步雏形,距离丹劲只差最后一步。 然而,这样的人,却假装成外家武者来打黑拳,着实令人意外。 并且,他还使用了缩骨功来改变体型,肌肉也随之向内收缩,变得又瘦又小。 原本的身材应该比较魁梧,起码有一米八几,现在看起来却只有一米六出头。 这样做的目的,肯定是为了隐瞒本来的身份,至于原因,就不得而知。 为了钱的可能性不会太大,因为内家武者的年收入至少是千万级别,远远超过外家武者。 而打一场拳赛赢得胜利,最多不过拿到几十万而已,连赢十场,再加上拳皇奖金,才能超过内家武者一年的总收入。 虽说蚊子再小也是肉,但这样的做法隐患很大,一旦真相暴露,他的名声就全毁了,受尽世人的鄙夷唾弃。 因为这是不讲武德的作弊行为,就跟赌场出千被人抓到一样,后果很严重。 不管怎样,夜星宇发现了象牙的秘密,就知道此人必胜,除非他是个演员,故意作秀。 一旦象牙发挥出自己的真实实力,肥魔再强一倍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是象牙还是以经验、智慧、技巧来取得了胜利,没有单纯地凭借内家武者的强大力量来击垮肥魔。 “呵呵呵……某人服气了吧?”欧阳婷笑吟吟地扭头看向严芝琥,不忘借此机会奚落一番。 在此之前,欧阳婷虽然也不看好象牙,可她并没有表态,不像严芝琥那样一口咬死肥魔能胜。 受到嘲讽的严芝琥恨得牙痒痒,可偏偏又没办法,她连续两次预判出错,让欧阳婷抓住了把柄,只能怪她自己把话说得太满,改不了口。 她没有夜星宇的本事,看不出象牙的真实实力,但却对肥魔为什么会输产生了怀疑,强辩道:“那个大胖子怕是故意放水吧?明明很耐揍,突然就倒下了,像是演戏一样,这怎么解释?” 李洋在旁点头附和道:“确实有些说不通,我能感觉得到,象牙的出拳力量并没有显著提升,可肥魔偏偏就倒下了,有点像是……” 说到这里,他欲言又止,最终没有说下去。 其实,他原本想说“有点像是打假拳”,但考虑到谭奇俊就在身旁坐着,这个地下拳场就是他们谭家的产业,要是真把“打假拳”三个字说出来,必然会让谭奇俊心里不舒服。 谭奇俊并非蠢才,李洋虽然没把话说完,但他听懂了这个意思,立刻摇头反驳道:“这家拳场开办了十几年,一直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来没有作过假,我敢以我们谭家的名誉来保证!” 他说得斩钉截铁,语气和表情都很诚恳,李洋和严芝琥听了之后,疑惑之心消失大半。 谭奇俊继续解释道:“我们拳场确实是培养了一批拳手用来作秀,当没有外来者报名挑战的时候,就让这些自家的拳手上去打表演赛,但我可以保证,刚才的肥魔和象牙,都跟我们拳场没关系,他们是自己报名参赛的陌生古武者。” 言下之意,就算是作秀,也跟拳场没关系,谭家不背这个锅。 然而肥魔为什么会被象牙几拳干倒呢? 没人想得通,只有夜星宇知道,但他不说。 李洋和严芝琥这两位年轻武者经过一番没意义的讨论之后,便只能认为这是一个意外,象牙应该是凭着运气偶然击败了肥魔。 但凡解释不通的事情,不是运气,就是奇迹。 这就好比,某些人认为夜星宇能够战胜季常先,靠的是年轻的身体和充沛的体能,外加几分运气。 第382章 实力获胜,这次并非运气 不久之后,今晚的第四场比赛就要开始。 按照流程走,先是类似风格的开场白,由主持人来带动情绪,炒热气氛,同时介绍双方拳手以及播报战绩,但要等到规定的时间,两位参赛者才会正式开始交手。 刚击败肥魔的象牙再次登场,他根本没受伤,状态完好,经过二十多分钟的休息,体能自然恢复,可以接着打。 而挑战者是一位身穿迷彩军服的男人,身材壮实,腰背挺直,留着板寸头,脸型很方正,大约三十岁出头。 此人名叫“火炮”,当然跟“铁锤”、“象牙”、“肥魔”等等一样,都是自己取的外号,相当于笔名或艺名。 地下拳赛不报真实姓名和身份来历,名字只是作为代号出现,方便观众称呼和记忆。 等到主持人介绍完火炮之后,严芝琥在台下对谭奇俊他们说道:“这是我的战友,跟我一个部队的,身手很厉害,我要想击败他,都得花费好一番力气,他肯定能够锤爆那个象牙!” 严芝琥显然对这位战友很有信心,还不等开打,就断言火炮必胜。 当然,她是因为对火炮有所了解,两人曾经切磋过好几次,确认过对方的实力没有水份,她才敢打包票。 若是肥魔还在,严芝琥就不敢把话说得太满,因为肥魔的抗揍能力的确很强,如果破不了防,打不出有效伤害,最终就要被拖垮。 可如今火炮的对手是看起来很瘦弱的象牙,严芝琥就觉得,火炮赢定了。 李洋虽然也更看好火炮,但他还是问了一下夜星宇的意见,而夜星宇的回答是:“象牙赢!”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语气很淡定,没有丝毫犹豫,似乎有一种不允许反驳的味道。 严芝琥想要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最终还是忍住,不像先前那样嚣张。 十点整,格斗竞技正式开始,由火炮率先发起进攻。 火炮属于均衡型的武者,跟最先上场的铁锤同一类型,各方面都不突出,但也没有明显的短板。 三声铃响刚一结束,他就朝着象牙冲了过去,一出手就是一套凶狠的拳脚连击,但是被灵活性很强的象牙轻易避过。 象牙适时反击,反过来又被火炮招架格挡,双方都没有占到便宜,也没有谁吃亏。 两人拳来脚往,争锋不让,打斗画面比起上一场要精彩许多。 观众们乐于看到这样的战斗,助威呐喊的声音越来越响,直至沸腾。 这时候人们就很容易看出来,象牙其实并不弱,他除了身法灵活以外,攻守能力也很强,至少没有出现被火炮压着打的画面,甚至还有越战越勇的趁势。 不到两分钟,大意的火炮连续失手,先是被象牙抓住破绽击中肋下,后又被一记阴险的扫堂腿踢翻在地。 火炮倒是反应很快,刚一倒地,便忍着剧痛翻身站起,可是象牙的攻击紧接而至,飞起一腿直踹胸口,时机掌握得刚刚好。 身材结实的火炮被这凌空一脚踹得飞了出去,要不是有合金丝网将他拦住,肯定要飞向观众席,撞翻桌椅。 火炮中了这一脚,胸口巨痛,热血冲喉,知道自己已无再战之力,见到象牙迅速冲过来,便立刻开口认输。 已经出手的象牙及时变招,拳头偏转了方向,贴着火炮的脸颊掠过耳边,打在后面的合金丝网上。 绷紧心弦的火炮终于松了一口气,开口说了一句“谢谢”。 蓬头垢面的象牙微一点头,转身就走。 能在地下拳赛中克制留手的武者并不多见,不管是为了彰显自身实力,还是为了给对手留下一点惨痛教训,多半都要见血才收,这跟平时比武切磋所提倡的“点到即止”有很大差别。 打黑拳千万别死撑,打不过就赶紧投降,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自身安全,不至于被打死打残。 火炮不是第一次参加地下拳赛,深明此理,一见风头不对,马上开口认输。 当然,如果遇到心狠手辣的武者,就算对方认输,也非要打完这一拳才收手,所以是否受伤挂彩,还要看点运气。 这一场,象牙又赢了,并且打得很精彩,凭的是实力,可不是什么运气。 严芝琥和李洋彻底无语了,象牙的出色表现的确让人感到意外。 然后,严芝琥免不了又被欧阳婷讽刺了几句,气得脸色涨红。 谭奇俊想要讨好美人,有心要帮严芝琥挣回点颜面,便凑到她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为其献上一计。 严芝琥听到后稍稍一想,便轻轻点头表示同意,这确实是非常稳妥的好计策。 谭奇俊立刻便摸出手机,不动声色地发送了一条讯息,暗中就把事情安排妥当。 接下来还有最后一场比赛,状态不错的象牙继续登场,挑战者是一位瘦高个的中年人,名字叫“钢筋”。 这一回,严芝琥先不说自己的结论,而是向夜星宇问道:“你还是认为象牙会赢吗?” “当然!”夜星宇说得很肯定。 “那我就赌象牙一定会输!”严芝琥“啪”的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显得很有气势。 “赌?”夜星宇注意到了这个用词。 “没错!”严芝琥的手上出现了一把车钥匙,朝着这边展示了一下,随后摆放在桌上,“我的爱车就停在外面,至少价值五百万,如果我输了,它就是你的。” 欧阳婷凑近一些,附在夜星宇耳边轻声说道:“她那车还不错,是拿到合法允许的改装车,花费了一番心血,跟辆坦克一样。” 夜星宇却笑了:“我又没车跟她赌。” “用我的车去赌,我那款是限量版超跑,价值也不低。”欧阳婷说完也不等夜星宇答应,直接提高声音向严芝琥说道,“赌就赌,用我的车赌你的车,没问题吧!” 说完,她也把自己的车钥匙拿出来,摆在面前的桌子上。 “可以!”严芝琥当即答应,“输了可别赖账!” 她脸上不动声色,内心却笑开了花,暗自窃喜道:小骚蹄子,任你奸似鬼,也得喝老娘的洗脚水,这次你是输定了! 第383章 暗中布局,自己破坏规矩 看拳的观众时而会自己开赌,但这里的氛围与赌场有些不一样,不是专门为了赌而赌,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各自的看法不同,支持的拳手不一样,然后才开始赌。 现在就属于这种情况,夜星宇看好象牙,严芝琥看好钢筋,于是由严芝琥提议赌一场,欧阳婷立刻代表夜星宇点头答应,并提供赌注。 欧阳婷并不是相信象牙,她是相信夜星宇,跟这个男人相处了几个小时,就会发现他有一种非常独特的个人魅力,淡定自如,让人信服。 而严芝琥的信心是来源于谭奇俊的献计,她向谭奇俊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轻轻一点头,用左手端起了面前的红酒杯,一口饮尽。 这是一个很自然的动作,不会引起他人注意,包括夜星宇在内,都没有发现其中有问题。 实际上,谭奇俊借着举杯的动作,已经向某人发送了暗号,接下来该怎么做,自然会按照计划走。 竞技比赛很快开始,由陌生的挑战者钢筋对战获胜两场的象牙。 其实,这个钢筋就是谭奇俊用来帮助严芝琥的重要棋子,他是谭家新招募的古武者,外家巅峰境界,具备很强的实力,就算对上暗劲高手,也不至于很快落败,可以说是外家武者当中最厉害的那一小撮。 谭奇俊安排他上台参战,不止是因为他实力强,更重要的一点,他是初次露面的生面孔。 实力强,就能够控制胜负;生面孔,就不会惹人怀疑。 所以严芝琥要先问出夜星宇的答案,再决定下一步棋该怎么走。 如果夜星宇看好象牙,那么就让钢筋狠狠地击败对手;如果夜星宇看好钢筋,那就更简单了,直接让钢筋故意放水,输掉比赛。 而谭奇俊端酒杯的动作就是暗号,他如果用右手举起酒杯,却没有喝,那就表示希望钢筋输掉比赛。 但如果是左手拿起杯子,且把杯中酒喝光,那就意味着让钢筋击垮对手。 台上还未正式开打的钢筋一直暗中留意这边,看到谭奇俊的动作,自然明白该怎么做。 在严芝琥看来,她这次是胜券在握,无论夜星宇怎么选择,都注定要输。 除非,象牙牛逼到能够击败钢筋,方能破局。 说起来也是搞笑,谭奇俊在不久前还信誓旦旦地说什么公平公正,不会作假,转眼就自己破坏了规矩,为了讨得美人欢心,亲自安排了一个局。 这样看来,谭奇俊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说一套,做一套。 然而,千算万算,他们都没有想到,象牙并不是普通的外家武者,而是早已跨入到内家境界,距离丹劲只差半步。 此人虽然用缩骨功改变了体型,导致实力发挥不到一半,可要击败钢筋,也并非难事。 刚开始的时侯,钢筋看起来是要厉害不少,连连抢攻,而象牙则不断退让,屈居下风。 当然,这是演戏,象牙虽退不败,看似有点狼狈,实际并没有吃亏。 随着时间推移,象牙渐渐扳回局面,与钢筋斗得旗鼓相当,不分上下。 他能稳得住,对手就有点心态不稳了,急于表现的钢筋打得越来越急躁,不时出险招。 到了开赛后五分二十四秒,被寄予厚望的钢筋终于失手,连中三拳,重伤吐血,并且倒地不起。 象牙取得了三连胜,破掉了谭奇俊的布局,同时也击溃了严芝琥的幻想。 “哈哈哈哈——”欧阳婷开心地笑起来,对着严芝琥勾了勾手指头,“傻妞,快把车钥匙拿过来!” 严芝琥根本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兀自反应不过来,仍旧望着铁笼子发呆。 直到欧阳婷再次催促,严芝琥才回过神来,脸上的表情既恼怒又不舍,最终还是一咬牙,拿起桌面上的车钥匙扔向欧阳婷。 欧阳婷接住了车钥匙,转手就递给夜星宇:“她这车我不喜欢,但适合你用。” 夜星宇也不客气,微一点头,就把车钥匙收下,随手放进衣兜里。 时帆的车要在暗中还回去,而今天开去天堂湾的车是林家的,夜星宇在帝都这边并没有自己的私车,出行不是很方便,现在有便宜送上门,不要白不要,反正用得上。 另一边,严芝琥气乎乎地瞪了谭奇俊一眼,要不是因为对方是谭大彪的儿子,她早就一巴掌扇过去了。 都是这家伙,害得自己把爱车给输掉了,还被欧阳婷看了笑话,可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严家人的脾气向来不怎么好,有时候发起火来连自己都怕,可是北盟会的影响力丝毫不逊色于严家,严芝琥再生气,也不可能动手暴打谭奇俊,便只能强忍着怒火,仅仅用难看的脸色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但经此一事,严芝琥对谭奇俊的观感已经大幅度下降,并且不再信任他的能力,甚至开始讨厌此人。 谭奇俊也很无奈,好心想帮忙,却把事情给办砸了,弄巧成拙,适得其反。 他是万万没想到,自己费尽心思招揽来的外家巅峰高手,居然打不过一个看起来不怎么样的陌生武者。 谭奇俊在气恼的同时,心中也有诸多疑问,搞不清楚是从哪冒出来的高手,貌不惊人,实力却很不俗。 象牙表现出来的力量水平还达不到暗劲高手的层次,他能连胜三场,靠的是经验和技巧,不是以力压人,所以不论是谭奇俊还是严芝琥,又或者是李洋和欧阳婷,都没看出象牙已经达到了内家境界。 内家高手出来打黑拳,曾经有过先例,但都是光明正大,不会藏头露尾,而与之交战的对手,当然也要安排相同的境界,要不然就是大人打小孩,完全没意思,还落得个恃强凌弱、胜之不武的坏名声。 况且,古武者本就不多,能练到暗劲的名家就更为稀少,就算是地下世界的厉害杀手,多多少少也有点知名度。 但是在谭奇俊的印象中,北盟会的档案资料里根本没有象牙这一号人物,这就让他根本没往那方面去想。 就算象牙以缩骨功改变了体型,但是脸型五官难以变化,很可能他真的是那种没有名气的古武者。 就跟之前夜星宇一样,不展露实力,谁都不知道此人厉害。 第384章 三百万太少,五千万不算过分 就在谭奇俊皱眉思考的时候,夜星宇起身走了过来,微笑着说道:“谭公子,有件事想请你帮个忙……” 谭奇俊抬起头来:“有话请讲!” 夜星宇开门见山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想招募那位名叫象牙的拳手,希望谭公子这边能帮忙引见一下。” “怎么?林家现在缺古武者吗?”谭奇俊没有马上答应,而是反问了一句。 夜星宇答道:“缺是不缺,但见才心喜。” 确实,仅以象牙目前的表现来看,就算不如暗劲高手,也差得不远。 谭奇俊心中一动,顿时有了想法,嘴上回道:“待我找人把他叫过来,先问问他的意愿。” 夜星宇点点头,说了句“多谢”,便直接在谭奇俊身边的空椅子上坐了下来,一点也不拘谨。 今晚的五场比赛全部结束,观众们开始离场,很快就走得不剩几个人,只有谭奇俊和夜星宇等人端坐不动。 没过多久,象牙便由一位工作人员引领,来到了谭奇俊跟前。 “您好,在下谭奇俊,是北盟会谭家的直系子弟。” 谭奇俊站起身来,面带微笑地朝象牙伸出了手掌。 但是象牙并没有跟他握手,只是微微点头,也不说话,态度似乎有些冷酷。 谭奇俊略为尴尬,但笑意不减,收回手掌后继续说道:“阁下武艺高强,令人钦佩,我谨代表北盟会谭家,诚心邀请阁下加入,并准备了丰厚的待遇,希望您能考虑一下!” ——呦呵!这小子果然是个心机boy! 还以为他会帮着夜星宇牵线搭桥,谁知道一开口,说的却是另一重意思,居然想把象牙拉进自己的队伍里,这感觉就跟当面挖墙脚没啥两样! 夜星宇听到这番话,表情平静,似乎不怎么介意,但在他的心里面,已经将谭奇俊拉入了好友黑名单。 象牙听完谭奇俊的说辞,既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而是问道:“什么待遇?” 谭奇俊早就已经想好,立刻答道:“年薪三百万。” 他以为这个价码给得足够高,对方不会拒绝,哪知道象牙不为所动,只是淡淡地回了两个字:“少了。” 谭奇俊当场愣住,心说三百万还少?这人是不是不懂行情? 确实,三百万的年薪对于外家武者来说够有诚意,可象牙的真实实力远远超过这个水准,当然嫌少。 被一口拒绝的谭奇俊脸色转冷,反问道:“阁下的要求是多少?我看看能不能满足!” 象牙抬起一只手,五指张开,面无表情地说道:“五千万。” 这个报价翻了十倍不止,顿时就将谭奇俊吓了一跳,其余诸人也是个个目瞪口呆,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外家武者依据实力强弱,年薪收入水平只有几十万到上百万不等,比如外家巅峰级别的钢筋,实力强劲,接近于暗劲水平,谭奇俊给出的价码就是三百万,已经算是高薪待遇。 内家外家虽是一门之隔,差别却很大,很多人都迈不过这道坎,导致暗劲武者的数量比起寸劲武者要少得多。 普通的暗劲高手,年薪收入大概在千万元级别,不会超过两千万,实力比较厉害的,或者是名气较大的,价格会上涨一两倍,但最多也就是三四千万,不会再高。 而象牙一开口就报价五千万,活脱脱的狮子大开口,远远超过暗劲武者的正常收入水平,已经达到了丹劲大师的待遇级别。 “五千万?你还真说得出口!你以为五千万……”谭奇俊顿时翻脸,怒而出口,感觉自己被人耍了一样,现场发飙。 但他话未说完,就被旁边冷眼旁观的夜星宇出声打断:“五千万不算过分,我可以给你,你跟我走!” 他的声音虽然不大,却很有力,带有一股震慑人心的力量,使得发飙的谭奇俊住口不言,全场俱静。 所有人都感到很意外,包括象牙在内。 尤其是那一句“五千万不算过分”,确实超出了众人的认知。 这特么还不算过分?什么才算? 五千万足足可以招来一百个外家武者,你就这样乱花?人傻钱多没地方用出去是吧? 大家看向夜星宇的眼神都显得很怪异,要么觉得他傻,要么认为他疯。 就连江旭也站起来提醒道:“姐夫,你没犯毛病吧?这说的可是五千万呐!” “你特么才有毛病!”夜星宇瞪了江旭一眼,后者头一缩,又老老实实地乖乖坐下。 象牙的目光在夜星宇身上转了好几圈,从头到尾打量了一番,才认真问道:“你没有开玩笑?” “不开玩笑!”夜星宇重重一点头:“钱可以马上给你,一年五千万,先拿薪水再做事,并且……” 说到这里,他蓦然停顿,转头向众人扫了一眼,问道:“谁有纸笔,借我用一下?” “我有。”说话的是李洋,他从外衣兜里摸出一支黑色的钢笔,随后又拿出一个巴掌大小的笔记本,从中撕下一张空白页,一起递了过来。 夜星宇道了声谢,伸手接过,飞速在纸上唰唰写着,谁也不知道他写的是什么内容,因为被他用手掌遮挡住。 写完以后,纸页被揉成一团,夜星宇将其一抛,扔给象牙。 象牙心怀疑惑地展开一看,上面只有两行字。 第一行:我可以治好你的伤。 第二行:还能助你晋升丹劲。 象牙看完大吃一惊,顿时知道自己的底细被人识破。 夜星宇不仅看出象牙身有暗伤,还知道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卡在丹劲的关口无法突破。 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治好了伤,突破就不难。 夜星宇之所以特意写出来,就是想让象牙明白:我早已看穿一切! 他确实达到了预料中的效果,象牙一看到纸上的两行字,当场被震住,看向夜星宇的目光就变得完全不一样。 只考虑了短短两秒钟,象牙便点头同意:“行,我答应你!” 夜星宇笑了,站起身来,将手掌伸向象牙:“合作愉快!” 他说的是“合作”,意味着双方平等,不像是平常的招募聘用,带有明显的上下级关系。 象牙虽然没有说话,但他不再像刚才那么冷酷,同样伸出手来,与夜星宇的手掌握在一起。 第385章 张扬霸气的坦克车只能凑活着用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转眼之间,两人就已谈定。 其他人都是一脸懵逼,搞不懂夜星宇为什么肯花五千万的高价聘请一个外家武者,这无疑是亏本买卖。 这个价格足以招揽到两个暗劲层次的内家高手,虽说要花点时间,靠点运气,但也不算太难。 而外家武者再怎么厉害,只要不入内家的门槛,依旧打不过暗劲层次的高手。 不管如何,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双方一拍即合,其他人也管不着。 夜星宇没有说空话,谈妥之后立刻转帐五千万给象牙,反正这些钱都是今天赢来的,一点也不心疼。 他就算一下子用掉了五千万,也还剩一千万,平时零花足够了。 “我们走吧!”事情办妥的夜星宇向江旭他们招呼一声,再跟李洋拱手告别,便转身离开。 至于谭奇俊这个主人,他根本懒得搭理,此人格局太小,阴一套阳一套,上不了台面。 严芝琥和荣秀也一样,这两个女人都对夜星宇抱有敌意,成不了朋友,直接无视就好。 象牙也跟在夜星宇后面一同往外走,他既然拿了钱,现在就是夜星宇的下属,老板走到哪,他就跟到哪。 直到他们四人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口,谭奇俊才开口道:“这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五千万雇用一个外家武者?我可从没有见过这么傻的!” 李洋摇了摇头,并不认可对方观点:“我觉得此人有些高深莫测,绝不是傻子,他这么做,必有原因。” “我也觉得他不傻,甚至很聪明,他肯定看出了象牙的独特之处,所以才会开出这么高的价格。”粗中有细的严芝琥比谭奇俊看得通透,虽然她连连输给夜星宇,但却没被怒火冲昏头脑,对这个男人的评价反而更高。 说话较少的荣秀最后插了一句:“他傻不傻我不知道,我倒是很好奇他在纸上写了什么,我当时看见象牙的脸色明显变了一下,纸上多半有什么秘密,只可惜象牙把纸团拿走了!” 女人的好奇心和关注点,往往跟男人有些区别,但她们的直觉有时候非常准。 …… 到了蓝球馆外面,原本塞满的私家车已经走得七七八八,不剩多少。 欧阳婷指着一辆造型最显眼的车子对夜星宇说道:“这就是大傻妞的改装车,你们男人应该比较喜欢。” 夜星宇一眼看过去,当场傻掉了。 内心感受就只有一句话:真他妈离谱! 这哪里是民用小汽车?就跟军用装甲车差不了多少,只是车顶上少了一挺大口径速射重机枪罢了! 怪不得欧阳婷之前会说,严芝琥的车就跟辆坦克一样,一点也不夸张。 其实仔细一想,这车用来配严芝琥倒是挺适合,就好比吕布要骑赤兔马,张果老就要骑毛驴。 严芝琥虽是女子,却是军人,一米八几的身高,好多男人都比不上,如果学欧阳婷那样开个小超跑,可能显得不合适。 夜星宇仔细一瞧,眼前这辆“坦克”应该是用一辆大型越野车改装而成,已经看不出原本是什么样子,改得很彻底。 高底盘,又大又宽的粗纹轮胎,车漆是不反光的黑灰色,两边车门上喷涂有猛虎图案,车头前面顶着一个很结实的防撞架,架子上还加装了四个大灯。 总体感觉,非常霸气,如同一头黑色的凶兽趴在地上,旁边的私家小车跟它一比,真就小巫见大巫,好似老虎边上的小兔子。 “怎么?不喜欢?”欧阳婷看到夜星宇轻轻叹了一口气,似乎状态不对。 夜星宇苦笑着摇头:“外型太张扬了,开出去很容易惹人注目。” 他的性格比较低调,不喜欢显摆,虽说这辆车改装得很霸气,但明显不是他的菜,如果开着这辆车上路遛达,感觉太装逼,容易遭雷劈。 欧阳婷笑着说道:“不喜欢就砸它个稀巴烂,最好等她出来了再砸,相信严芝琥看到以后会被气出精神病来!” 夜星宇当然不可能这样做,好歹是一辆车,有得用总比没得用要好。 况且当面砸烂别人花了一番心血改装的爱车,这得结多大的仇?说句不共戴天也不过分! 这种性质极其恶劣,就好像当着家长的面暴打他儿子,别人非得跟你拼命不可! “凑合着用吧!”夜星宇没有瞎听欧阳婷教唆,回头对江旭说道,“你坐欧阳婷的车回去吧,我和象牙开这辆车走。” 欧阳家和江家都在天堂湾,两人正好顺路,但是江旭坚决不同意,理由有两个。 第一,他不想回家,回去了就要被关起来,就跟坐牢一样。 第二,他不想跟欧阳婷单独相处,从小到大被欺负怕了,能避则避。 见到他抵死不从的模样,夜星宇拿他没办法,也不能勉强,只能带着他去林家暂住几天。 分别在即,欧阳大美人故意又来用言语挑拨夜星宇,媚眼如丝,态度暧昧,吓得夜星宇赶紧上车。 当着小舅子的面,夜星宇真不敢乱来,就怕羊肉没吃到,反惹一身骚。 好在江旭知道欧阳婷是什么德性,根本没觉得有什么不对,问夜星宇拿了车钥匙,先一步跳上驾驶室,想试试开坦克是什么感觉。 而夜星宇则跟象牙坐在后面,正好趁这个机会,好好跟象牙聊一聊,很多情况需要了解。 夜星宇先是介绍过自己,又把小舅子江旭附带着简单一提,随后问道:“方便说出你的名字吗?难道以后就叫你象牙?” 象牙沉默了两秒,才答道:“我叫耿杰,你可以叫我阿杰。” 夜星宇笑了笑:“这里没有外人,你可以散掉缩骨功,变回原来的样子。” 阿杰有些诧异地看了夜星宇一眼,他没想到自己的底细又被识破一重,对方居然看出他用了缩骨功。 既然已经离开了地下拳场,身边的男人又是自己的老板,阿杰便不再掩饰,浑身一抖,就听见一连串噼里啪啦爆炒豆子的声音,他的身体蓦然间舒展开来,变高不少,也壮实许多。 第386章 把衣服脱掉,全脱光! 解除掉缩骨功的阿杰,身高体重都跟夜星宇差不多,散发出来的无形气势比起先前强了一倍不止。 他虽然蓬头垢面,有些不修边幅,但五官看起来还算端正,年纪也不大,大概三十出头的样子。 按照他这个年纪,能把古武练到这个水平,已经算是天资不俗,如果他身上不带伤的话,应该比李洋还要更厉害一些。 夜星宇微笑着说道:“我刚才看了一下你的拳法,花样繁多,招式驳杂,有很多门派的特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一位自行苦修的流浪武者吧?” 听到这话的阿杰呆滞了一下,随后点点头,居然又被说中了。 所谓的流浪武者,并不是贬义词,跟乞讨的流浪汉不是一个意思。 流浪武者是指居无定所、在全国各地到处游走的苦修型武者,遍访名家,拜师学艺,偶尔会跟人交流切磋,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自己钻研苦练。 说白了,其实就是野路子,还是最野的那一种,要么不拜师,要么拜过很多师,学到的东西很杂,有些天分不够的,容易练成四不象。 一般来说,流浪武者都是性格孤僻的武痴,醉心武道,除此无他,不追求物质享受,不参与各方争斗,对生活要求非常低,饿不死就行。 夜星宇又问道:“为什么跑来打黑拳?” 阿杰的回答很简单:“身上没钱了,打几场赚点生活费。” 这个理由倒不意外,古武者也是人,是人就得赚钱养活自己,就算是对生活质量要求不高的流浪武者也不例外。 参加地下拳赛是来钱最快的方法之一,只要获胜就有奖金,并且随着连胜场数增多,拿到手的奖金数额也越来越高。 阿杰生怕拳场方面不让内家武者参赛,便使用缩骨功改变体型,压制实力,假扮成外家武者上台,倒也煞费苦心。 但凡有点名气的内家高手都不屑于用这种方法捞钱花,阿杰倒不在意,他只是想赚点小钱养活自己,随便打几场就收手。 正因为如此,他并没有想过要依附哪个家族,即使是在古武界赫赫有名的北盟会谭家,他也不感兴趣。 所以当谭奇俊表达出招揽的想法,阿杰故意报出五千万的“天价”,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拒绝。 可没想到,夜星宇居然接受了这个价码,这让阿杰感到既惊讶也很意外。 而在那时候,阿杰还是不打算加入某方势力,正想着怎么拒绝,可夜星宇又写了一张小纸条,是上面的两行字真正打动了阿杰,让他决定跟随夜星宇。 当然,夜星宇必须实现他的承诺,帮助阿杰治好伤势,否则阿杰随时可以离开。 阿杰体内的伤,跟厨子的不太一样。 前者之伤,影响前程;后者之伤,影响寿命。 夜星宇早已经看出了端倪,开口问道:“伤你的人,是不是一个擅于用剑的长发男子?” “没错!你怎么知道?”阿杰再一次被震惊。 “因为我认识他,并且了解他的剑术。”夜星宇的目光注视在阿杰的脖子上,侧边有一道细长的疤痕。 他很清楚,那是剑痕,留下这道伤口之人,出剑非常快。 不仅仅是脖子上有剑痕,在阿杰的身上,还布满了无数道伤疤,全是被剑所伤。 “他很强……”阿杰的目光有些失焦,似乎在回似某个情景,“他是我见过最强的武者,只是随手挥出一剑,我都接不下来。” “的确很强!”夜星宇当然知道此人是谁,“要不是他手下留情,你已经死了!” 阿杰沉默,因为夜星宇说得很对,他身上中了无数剑,却无一致命,明显就是故意放水。 虽说对方手下留情,没有收走阿杰的性命,但是剑气入体,肆意破坏,将阿杰体内的经脉截断不少,让他变成了一个内残废,行气处处受阻,实力退步不少,并且此生突破无望。 这对于一个痴迷于武道的流浪武者来说,无疑是最残酷也是最沉重的打击,一度让阿杰意志消沉。 直至今日,阿杰看见了夜星宇写给他的那张纸,犹如在漆黑的夜空点亮了一盏明灯,令他的内心大为震动,报着姑且一试的想法,同意跟随夜星宇。 “你说能治好我的伤,是真的吗?”阿杰看中的并不是钱,这才是他认为最重要的条件。 夜星宇暂时没有回答,他拍了拍前面江旭的肩膀:“路边先停一下。” 江旭依照吩咐,右转方向盘,将车子缓缓停在最右侧的应急车道上。 夜星宇推开车门来到车外,并对阿杰招了招手:“跟我来。” 随后又对江旭交代道:“你就待在车上别乱跑。” 江旭没有多问,老老实实地点点头,打开了应急双闪灯。 这里正好是一座公路桥,下方是一条已经进入枯水期的小河。 夜星宇带着阿杰从几米高的桥上跳下去,当然不是跳进河里,而是落在岸边的浅滩上,再往回走几步,就到了桥洞底下的阴影区内。 “把衣服脱掉,全脱光!”夜星宇一开口就蹦出来一句很吓人的话。 他不是要搞基,而是打算就在这里治好阿杰的伤势。 阿杰一言不发,直接脱掉衣服裤子,露出身上纵横交错的无数伤痕。 很难想像,对方只出一招,就在他身上切割了几十剑,快到极致。 “我现在为你治伤,方法有些特别,你最好不要乱动。”夜星宇认真地交代着。 “好!”阿杰点了点头。 他与夜星宇无怨无仇,没必要担心自己被害,反而有些期待,希望对方确实有这个本事,没有空口说大话。 等到衣服脱掉,夜星宇飞速上前,双手齐出,幻化出无数的残影,快到极致,如狂风骤雨一般笼罩了阿杰的全身。 阿杰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夜星宇的出手速度能有这么快,快得让他几乎看不清,本能地就要伸手格挡。 但耳朵里面猛然听见夜星宇爆喝一声“别动”,阿杰立刻醒悟过来,强压住自己的本能反应。 第387章 两个承诺,说到做到 一连串密集的炸响声随之而来,夜星宇的双掌连续拍打在阿杰的全身上下各处部位,如雨打芭蕉一般,噼啪作响,不绝于耳。 阿杰浑身颤抖,紧咬牙关,蓬乱的头发根根竖起,像是被雷击一样。 夜星宇飞快地绕着阿杰逆时针游走,脚步不停,出手更是极快,指爪拳掌各种变化,或点、或捏、或拍、或锤,一秒钟至少能击中几十下,甚至上百下,看似凌乱不成章法,但落点之处都是身上的重要穴位。 不到十秒钟,夜星宇忽然停下,收手退开。 阿杰嘴一张,连续喷出两口瘀血,颜色偏暗沉,浓稠得像是浆糊。 “这……”阿杰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 他蓦然发现,体内淤积不通的气血开始恢复流动,再无阻滞之感,被那人以剑气摧毁的经脉竟然已被修复,实在让人意外。 阿杰原本以为,就算夜星宇没有说大话,也要花费漫长的时间,借助现代科技和珍贵药物,辅以各种调理手段,才有望将其治好。 没想到,对方只用了短短不到十秒钟,就已完成了自己的承诺,轻轻松松疗伤完毕,立竿见影,堪称神奇。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震惊的阿杰好半天才憋出来一句话。 夜星宇并没有向他解释,因为这涉及到自己的秘密,何况说出来对方也不容易理解。 他其实是采用了两种手段结合,一边用自身暗劲刺激和拍打各处窍穴,目的是为了疏通各处,同时以神魂力量渗透入体,修复被剑气摧毁切断的经脉。 尤其是后者,神魂力量的强大和神奇已经超过了正常人的理解,除了已经绝迹的修仙者,就连先天级别的绝世强者都很难深刻体会,根本无法向人解释。 而神魂力量不仅可以修复自己的肉身伤势,也能帮助他人恢复,只不过效用会大打折扣。 如果对方重伤濒死,只靠神魂力不见得能将他从鬼门关里拖回来,可仅仅是经脉受损,气血不通,那就问题不大,花不了多少时间,只需耗费点神魂力就能将其修复。 迎着阿杰疑惑的眼神,夜星宇只是微微一笑,摇首不语。 阿杰还想再问,但他不擅言语,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这时候,夜星宇忽然跨前一步,一掌拍在阿杰的小腹位置,一股神秘的力量顺掌入体,立刻造成影响,将未成形的丹田催化塑造,瞬间稳固。 阿杰身子一颤,就感觉浑身毛孔像是突然之间全部打开,仿佛会呼吸一般,一丝丝清凉气流通过毛孔进入体内,很是舒服。 当然,这只是他的心理错觉,实际并非如此。 只有修炼到化劲巅峰,全身的经脉窍穴全部打通,才会真真正正地凭着毛孔呼吸,与外界进行能量交换。 “丹劲?我……我已经……突破到了丹劲?”阿杰满脸骇然,不敢相信。 可自身感受作不了假,他能清晰感受到腹下丹田的存在,力量由此而来,源源不绝。 体内有丹田,能够爆发出的力量就会暴增一大截,这还是没有蓄积到多少内气的丹劲初期,即便是刚成形的丹田,也能为古武者提供强大的力量源泉。 纸上写下的两条承诺,为其疗伤和助其突破,夜星宇全部完成,说到做到,一点也不拖拉。 “穿上衣服,咱们走吧!”夜星宇笑了笑,负手转身,就要离去。 只听见身后发出“咚”的声音,阿杰单腿下脆,膝盖重重地撞在沙石地上,脸色凝重无比,认真说道:“再造之恩,无以为报,我阿杰这条命,今后就任凭夜先生差遣,水里来,火里去,不会有一句怨言!” 聊了老半天,还是首次听到阿杰能够一句话说上这么多,并且情真意切,发自肺腑。 由此看来,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是一个性情耿直的汉子,说出口的话,通常不会反悔。 夜星宇转过身来,朝着阿杰伸出了手掌,将他从地上拉起来,并微笑着说道:“不用叫我夜先生,真接喊我名字就好。” “不敢不敢!”阿杰连连摇头,起身后赶紧穿上衣服,脸上的冷酷表情已经褪去,换上了尊重与敬畏。 阿杰的性格虽然孤僻了一点,却不是蠢才,他完全能够猜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相当不凡,手段高明,鬼神莫测,必定是一尊大人物,哪敢直呼其名? 更何况夜星宇对阿杰还有莫大恩情,让心如死灰的阿杰重燃希望,更进一步。 这样一来,原本冷傲的阿杰对夜星宇是衷心敬佩,视其为主,当然要换一个态度。 等到两人跃上桥面,回到车旁时,发现车子没熄火,而江旭居然靠在驾驶椅上睡着了,口水都流到了衣领上。 夜星宇照着江旭的脑门敲了个爆粟:“喂,醒醒,天亮了!” 江旭吃痛惊醒,睁开惺忪的睡眼,透过挡风玻璃看到外面还是黑夜,便懵懵懂懂地呓语道:“天没亮啊?” 夜星宇懒得跟他胡扯,直接问他:“还能不能开?不能开坐后面去!” “没事没事,我就眯了一会!”江旭擦掉嘴角边的口水,坐直了身体,两手扶上了方向盘。 等到夜星宇和阿杰上了车,江旭放开手刹,起步上路,照着原本的方向往前开。 夜星宇对江旭指示道:“前面路口往左拐。” 江旭表示不解:“往右边才对吧?” 夜星宇向他解释道:“暂时别回林家,我们先去一个地方。” “去哪啊?”江旭随口问了一句,马上又联想到什么,突然变得精神起来,贱兮兮地笑道:“难道姐夫想去夜店喝酒撩妹?” “撩你个大头妹!”夜星宇没好气地回应着。 纨绔果然就是纨绔,脑子里面所想的东西就离不开吃喝玩乐。 江旭缩了缩头,不敢再说,但心中却有些好奇,这到底是要去哪呢? 夜星宇接着说道:“去哪你不用管,接下来我叫你怎么走,你就怎么走。” “好嘞!”江旭朗声答应着,心想跟着姐夫混,就算不占便宜,总不至于吃亏吧? 就比如今天,他离家时身无分文,结果几小时以后,白嫖了六千万。 当然,钱还放在夜星宇那里,江旭自己的手机被没收,帐户被冻结。 可他相信,这钱就是自己的,表姐夫这么牛逼的人物,不可能贪他这点小钱。 …… 第388章 不为同一事,却为同一人 天堂湾,严家的一间书房里。 有着相似长相的四个中年人围着一张茶几分坐四方,他们就是严家当代掌权的四兄弟:严绍东、严绍群、严绍辉、严绍理。 身为家主的严绍东戴着一副近视眼镜,体型偏瘦,但气场很强,透过镜片看他的眼神,带着令人慑服的睿智与深沉。 老二严绍群身材魁梧,又高又壮,他就是严芝琥的父亲,严芝琥能有那么高的个头,明显来自于她爹的遗传基因。 老三严绍辉样子最帅,五官俊朗,风度翩翩,即使不再年轻,却拥有着成熟男人的独到魅力,不难看出,他在年轻的时候必定是一位美男子。 而老四严绍理最丑,在他脸上有一道狰狞丑恶的刀疤,把一张脸剖成两半,原本就不好看的鹰勾鼻子歪到一边,看起来很不协调,但他的气质却充满了阴狠的味道,让人畏惧。 一般情况下,严家四兄弟都是各忙各的,很少出现聚在一起正式会谈的画面,除非有重要的事情发生。 可就在今天,老二老三老四不约而同地来找大哥商量事情,并且还是挑在这个时间段,就有些非同寻常。 说来也是好笑,三人来找严绍东,并不是为了同一件事,但却为了同一个人。 而这个人,就是夜星宇,让严家诸兄弟深恶痛绝的麻烦人物。 老二严绍群是因为不久前接到了严芝琥的电话,得知自己的独生爱女被夜星宇给欺负了,气愤之下,来找家主商量,希望能给夜星宇一个惨痛教训。 他的理由简单而又充分,不止自己女儿被欺负了,听说大哥的儿子也曾经被此人打了两巴掌,做父母的有必要为子女出一口气。 严绍群的脾气是四兄弟里面最暴躁的一个,并且护短,认为自己女儿在外面吃了亏,是天大的事,让他很恼怒。 可等他听完后面两个兄弟的汇报,他就觉得自己的情况根本不值一提,老三和老四更惨。 老四严绍理第二个讲话,由他掌控的几家赌场在今天惨遭“洗劫”,合计亏损高达三亿多,而罪魁祸首就是夜星宇。 黄金时代和欢乐大世界的负责人都气得吃不下饭,专程跑来找严绍理哭诉,而拉维斯那边如果不是林怡力挽狂澜,严家的损失会更严重,亏损数字至少还要再翻两倍。 不难看出,对方就是冲着严家而来,故意为之,摆明了要打脸。 而轮到老三严绍辉发言的时候,他的脸色非常难看,就跟吃了一坨大便一样,半天憋不出一个屁来。 不断追问之下,众人才知道,他难以启齿的原因,竟然是被人送了一顶绿帽子。 作为一个男人,这恐怕是人生当中最耻辱的经历,而偏偏让严绍辉蒙受耻辱的家伙,竟然又是那个该死的夜星宇。 原来,严小西的生父,竟然就是严绍辉,他在年轻的时候,曾经跟苏伊有过一段露水姻缘。 不过两人仅仅是发生过关系而已,并没有领证结婚。 在苏伊怀孕以后,她就跟严绍辉断绝了来往,严小西只能算是严绍辉的私生女。 可严绍辉却对苏伊情根深种,念念不忘,到了现在这把年纪还未正式娶妻,也是为了等待苏伊的回心转意。 他虽然是帝都赫赫有名的花花公子,直到现在也游戏花丛,到处留情,可真正让他喜欢并且一直放不下的女人,唯有苏伊一人。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无论严绍辉如何去讨苏伊的欢心,对方总是不为所动。 于是,严绍辉安排卧底混进了花天酒地夜总会,每隔几天就会把苏伊的情况汇报过来,如果有人敢打苏伊的主意,或是纠缠不休,那他严三少就会搞死对方。 漂亮的单身妈妈苏伊,开了一家鱼龙混杂的夜总会,却一直没吃什么亏,其中就有严绍辉的功劳。 但凡有人敢在夜总会闹事,或是对苏伊不敬,严绍辉知道了以后,都会在暗中帮忙解决麻烦。 谁也想不到,就在三天前,严绍辉接到离城的手下报告,说是有个年轻英俊的男人跟苏伊在包房里面待了一整晚,再结合第二天打扫包房的工作人员所看到的场景来推断,两人应该是发生了关系。 得知消息后的严绍辉暴跳如雷,开始追查这个男人的情报,花费了一点时间才终于搞明白,原来睡了他女人的那个挨千刀,竟然就是最近在帝都扬名的太极新秀夜星宇。 如果是普通人,严绍辉自己就能让他生不如死,可对方是实力强劲的古武高手,严绍辉没有轻举妄动,先来问问大哥意见。 毕竟,在严家四兄弟里面,严绍辉胆子最小,玩心最大,空有一副好皮囊,却没有掌握实权,其权势力量甚至还不如自己的大侄子严少泽,手下能人没几个,对付不了一个古武名家。 待到严氏三兄弟挨个把事情说完,彼此听了之后都大吃一惊,就连家主严绍东也是气得不行。 老大的儿子被揍了,老二的千金吃了瘪,老三的女人被睡了,老四的赌场亏了钱。 这才不到一个星期,向来霸道的严家居然屡屡碰壁,而始作俑者竟然是同一个人,还是一个没有后台背景的年轻后辈。 “大哥,这小子作恶多端,一定不能让他活在世上!”脾气最暴的严绍群猛地一拍桌子,气乎乎地大声嚷嚷。 戴了绿帽的严绍辉非常憋屈,苦着个脸,却又咬牙切齿:“二哥说得对,这口气我可万万忍不了,小伊是我最喜欢的女人,没想到被这个小杂种给玷污了,我要扒了他的皮!” 苏伊跟夜星宇其实是你情我愿,并没有强迫成分,但严绍辉偏不这样想,他非把过错全都怪到夜星宇头上,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 “只是今天一下午,赌场方面就亏了几个亿!”阴沉着脸的严绍理接上话头,“如果他非要与我严家作对,再多来几次,赌场生意还怎么做?非得关门倒闭不可!” “没错!”严绍群又是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我们不能任由这个小杂种放肆下去,必须给予制裁!” 第389章 该怎么收拾无法无天的孙猴子? 听完三位兄弟的控诉和请求,严绍东皱眉不语,半天没有表态。 严绍群等人就纳闷了,大哥这是什么意思?不过是对付一个暗劲古武者,还拿不定主意? 就算姓夜的是林家女婿,可林家根本比不过严家,这点背景完全不够看,大哥他到底在犹豫什么? 其实他们三个根本不知道,就在昨天晚上,大侄子严少泽擅作主张,私自调动两位供奉,再伙同请来的血狼佣兵团,以时帆统筹,布局围杀夜星宇,结果全军覆没,赵拓和李宏声通通丢了性命。 要知道,那可是五位内家高手,其中还有一位丹劲,更有数十个手持枪械的丛林雇佣兵从旁协助,这样的阵容居然会被反杀,简直不可思议。 “大哥,你好歹说句话啊?”严绍辉憋不住了,出声催促。 严绍东长叹一口气,终于开口解释缘由,将四大供奉已去其二的事实说了出来。 不是他不答应兄弟们的请求,而是这件事情相当棘手,姓夜的小子不好对付。 严绍东之所以成为家主,不仅仅因为他是长子,还靠着智慧与能力,他的行事作风在四兄弟里面是最稳健的一个,其他三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沉不住气。 所以,在没把夜星宇的底子全部摸清之前,严绍东不想轻举妄动,以免出力不讨好。 就如同今天早上,严绍东教育儿子时曾说过一番话:不是不让你报仇,但事先一定要盘算仔细,没把握就别动手,动手就得要人命! 待到严绍东说完事情原委,严绍群等人又一次听傻了,没想到夜星宇对严家的伤害远远超过了想象,这呢嘛还得了?简直就是大闹天宫的孙泼猴啊! 十万天兵天将奉玉帝之令下界捉拿弼马温,却被孙猴子打了个落花流水。 五大高手外加几十个持枪雇佣兵布局杀人,结果人没干掉反而己方团灭。 遭遇何其相似! 严家虽说不是天庭,但也无法容忍别人跟他屡屡作对,底蕴深厚的欧阳家族倒也罢了,夜星宇他算什么?不过是林家的女婿而已,自己又没有后台背景,仗着武艺高强就敢来碰瓷五大家族? 严绍东暂时能忍,他的三个兄弟可忍不了,尤其是脾气火爆的严绍群和戴了绿帽的严绍辉,不停地轮流劝说,一定要对夜星宇进行报复。 在《西游记》里面,无法无天的孙猴子最终被如来佛祖翻手镇压,严家其实就有一尊类似于佛祖的存在,那就是化劲强者奎元让。 先天不出,化劲称王,每一尊化劲级别的宗师级人物,都可说是世俗界的武力巅峰,如果能请动奎元让出手,那夜星宇几乎必死。 但是奎元让在严家的地位非常高,可说是镇山之石,中流砥柱,严绍东不愿因为这点事情就去打搅奎元让清修,除非已经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他才会去麻烦奎宗师。 不过在几位兄弟的轮番劝说下,原本打算按兵不动的严绍东也慢慢改变了主意,思忖着该做点什么来对付夜星宇,能直接弄死最好,弄不死也要弄残,让这家伙明白,惹恼了严家没有好下场。 接下来,四兄弟开始商量计划,各种阴招毒计层出不穷,最终由严绍东来做决定。 严绍东采用了老四严绍理的建议,找人去夜星宇的老家,把他的母亲和妹妹“接过来”,这样就能掌握主动权,立于不败之地。 强势崛起超过百年的严家拥有着不光彩的过去,像这种不讲武德的肮脏手段,以前就经常用,现在很少了。 不过到了关键时刻,该用还是得用,虽然卑鄙,但很有效。 计划妥当,四兄弟散会,这件事就由严绍理来找人执行。 严家的高光面,由严绍东主导,而阴暗面,基本上都是由这个阴狠的严家老四来打理。 等到几位兄弟先后离开,严绍东依旧坐在沙发上,他端起面前的茶杯饮了两口,然后闭着眼睛一直在思考。 老四的提议倒是值得一试,但严绍东并不认为能够百分之百的成功,像这样明显的大破绽,难道对方毫无防范? 但如今箭已在弦,不得不发,追求稳妥的严绍东觉得,应该再多加点筹码,作好万全的准备。 于是,他睁开眼睛,从衣兜里摸出手机,拨通了某个电话。 铃声响了很久才被接通,听筒里面传来一个娇媚的女人声音:“雷猴,边个?” 这并不是严绍东要找的人,他微微愣了一下,才沉声答道:“我是严绍东,我找阿坤。” 那边马上换成了标准的国语:“你等一下。” 不久之后,电话那头传来另一个男人的声音,笑嘻嘻地说道:“东哥啊,有什么指示?” 严绍东不绕弯子,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我这边遇到点麻烦,需要有人来处理,找你借几根棍子,必须是高手。” 在南方沿海地带,“棍子”就是打手的意思,打手里面有名气的人物,被称之为“红棍”。 “高手?没问题啊!需要什么段位的?”电话那边回话很快,都不带犹豫,就好像高手是大白菜一样。 “至少是丹劲!”这是严绍东给出的答案。 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没声音。 严绍东等了片刻没听到回复,接着又补充道:“一个不够,起码要两个,最好是三个!” “你没开玩笑吧?”那人似乎被吓到了。 “不是开玩笑!”严绍东说得很郑重,语气非常恳切,“对方是个硬茬子,不好对付,你这次一定要帮我!” “等我想想再说,晚点回你电话!”那边只是说了这么一句,没有任何的告别语,直接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但是严绍东知道,只要对方没有明确拒绝,就真的会帮他想办法,现在只需要安心等待结果就行了。 对付古武者,最简单有效的办法还是以武制武,找来更厉害的高手去击垮对方。 严绍东既然不想麻烦奎元让,手下又无人可用,便只能找外援。 第390章 糟老头子坏得很,专坑工友血汗钱 严家屹立多年,当然结交了不少盟友,互相帮助,彼此扶持,在有需要的时候给盟友打个招呼,能帮则帮,不能帮也别勉强,而这些都是人情,可以用利益来偿还。 只是令严绍东没想到的是,区区一个没什么背景的年轻古武者,就让他动用了严家经营多年的人脉关系,这似乎不科学,好像有些小题大做。 然而严绍东知道,能够轻易破掉时帆布置的杀局,这个对手绝不简单,再小心谨慎也不为过,他还要再做另一手准备。 严绍东又拨出去第二个电话,这次只响了两声,通话就已连接。 “彪叔,是我。” “阿东啊,什么时候有空来我这里打几圈麻将?” “新年快到了,到时候一定来,不过现在有件事想请您老帮忙!” “有事就说,我让阿威给你安排。” “我是想问您借几把刀,杀人的刀!” “哦?莫非有哪个不长眼的狗东西惹到你们严家?” “是有这么一个人,我们严家不方便出面,需要有人在背后解决。” “行,回头我让阿威跟你联系!” “那好,先谢过彪叔,祝您老人家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呵呵呵,承你吉言,我小儿子下个月过生日,你到时得来!” “一定一定!” 两个电话先后打完,两边都没有拒绝,这不禁让严绍东松了一口气。 先前跟兄弟们拟订的计划只是第一步,老谋深算的严绍东紧接着又做了两手准备,前后相加,三管齐下,何愁问题不解决? 五大家族的严家,像鹰一样凶,像狼一样狠,从不肯轻易向人低头,谁要惹恼了他,必然要付出代价! …… 帝京西郊某处,有个正在盖楼的建筑工地。 但此刻已是深夜,为了避免噪音扰民,施工暂时停止,要等到天亮才开工。 工地里面有不少临时搭建的简易工棚,大多都是静悄悄的,少数几间有打鼾声传出。 唯有一处,灯火通明,人声喧哗,显得有些热闹。 里面,十几个建筑民工围坐在地上,中间摆着个小铜碗,亮晃晃的金属骰子在铜碗里面骨碌碌地打着转儿,好一会才停下。 “我操,又是三个六!”人群之中发出一阵惊叹。 “哈哈哈,运气可以啊,连老天爷都站在我这边,又赢了一把!” 一个身穿灰色大西装的瘦小老头像个猴子一样蹲在地上,嘴里叼着一根雪茄,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 “狗日的!哪有这么邪?”有人气急败坏,咬牙切齿。 马上又有另一人提出质疑:“这骰子肯定有鬼,里面多半灌了水银!” 江湖传言,水银骰子是赌博时的作弊神器,操控熟练的话,想要什么点数,就能投出什么点数,无往而不利。 这些民工当中就有人听说过这个传言,不免起了疑心,坚持要验骰子。 要不然,哪有人的运气会这么好,一晚上能掷出无数回三个六? “瞎几吧乱扯!”灰西装老头当然不可能承认自己作弊,理直气壮地出言辩解,“我这三粒骰子绝对没有问题,输了只能怪你们运气不好,别乱找理由!” 但是就有死心眼的民工不听他劝,直接拿了骰子去用切割机剖开,结果里面是实心的,没有水银。 “怎么样?这下该信了吧?”老头笑嘻嘻地看着一群大老粗,“赌博就是看运气,哪有你们说的那些花里胡哨?运气来了,城墙也挡不住!” 这下没有人反驳了,确实拿不出任何证据说老头作弊,难道真是运气的缘故? “现在好了,骰子被你们毁了,没得玩了,我改天再来!”老头嘴里说着,伸手捡起地上的小铜碗,起身走出工棚。 十几个民工一脸茫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大眼瞪小眼,总觉得哪里不对,偏又讲不出个一二三来。 不晓得从哪里冒出来的西装老头其实谁都不认识,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前两天这人来过一次,说是要找谁谁谁,结果人没找到,莫名奇妙地拉了一伙下班的工人赌到半夜,最后输得一塌糊涂,让工友们都记住了这个西装老头。 没想到,老头今天又来了,工人们上次赢了他不少钱,尝到了甜头,乐得跟他赌。 然而这一回画风突变,西装老头手气贼好,大杀四方,一帮缺心眼的民工就没有一个不输的,好几个家伙连饭钱都没了。 不用说,这个坑人的糟老头子正是一肚子坏水的赌鬼,他下午在赌场输了个底裤朝天,晚上就跑来工地降维打击,欺负脑子不好使的民工朋友们。 他上回输钱是故意的,为了布局下饵,而这次是来收割韭菜,享受赢钱的快感。 那些不懂套路又喜欢贪小便宜的人,最容易掉进坑里,到头来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得意洋洋的赌鬼迈着轻快的步伐,踩着黄泥路一摇二摆地走出工地,随后拐进了一条僻静的小胡同。 胡同的左右两侧堆放着不少杂物,既狭窄又阴暗,看来这里的居民生活水平并不高,这在帝都很少见。 前方远处的路灯下站着一个男人,虽然脸朝这边,但微微逆着光,不太容易看清长相。 可赌鬼眼力贼好,只瞥了一眼,就认出此人是谁。 赌鬼大吃一惊,立刻低头转身,循着原路往回走。 没迈出几步,一道人影从阴暗中闪出来,截住了赌鬼的去路。 赌鬼一抬头,看见拦路的青年身材高大,蓬头乱发,但却面生得很,没有任何印象。 不过,此人的气势很强,隐隐带来威胁感,赌鬼立时止步,不再前行。 ——妈了个巴子,被逮住了! 赌鬼在心里面暗骂一句,知道对方有备而来,自己走不掉了。 “好歹也是赌友,为何一见就走?” 另一头传来朗朗声音,路灯下的男人一边说着话,一边走近。 赌鬼记得这声音,也知道对方是谁,更何况他已经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淦!你小子还真有本事啊!”赌鬼转过身来,直视着从前方走来的男人。 第391章 累积的怨气,埋下的隐患 来人很年轻,二十来岁,穿着深灰色的呢子长风衣,高大英俊,皮肤白皙,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很容易令人产生好感。 他就是夜星宇,专程来找赌鬼。 夜星宇有很多不为人知的隐秘手段,其中就有一项神通名为锁魂,一旦在他人身上留下神魂印记,就等于安装了一个隐形的定位跟踪器,令人无处可逃。 即便是爱耍小聪明的赌鬼,也在不知不觉中被夜星宇种下了神魂印记,而他自己浑然不觉,还以为一旦离开赌场,就没人找得到他。 夜星宇面带微笑地看着赌鬼,同时抬起一只手,朝着另一边的阿杰比划了一个手势。 阿杰会意,往后退开一小段距离,身子又隐没在阴暗中。 当然,如果赌鬼要溜,阿杰就会及时现身阻拦。 他在夜星宇的帮助之下,不仅修复了断裂的经脉,更将丹田塑造成功,一举突破到丹劲,实力大涨,并不比赌鬼差到哪里去。 感应到身后的气息减弱消失,赌鬼就知道阿杰已经退到远处,警惕心暂时放松了一些,随即将绝大部分的注意力集中到前方的夜星宇身上,无可奈何地缓缓开口:“你想知道些什么?” 夜星宇早就已经想好,即刻开口道:“你是医生派,还是红莲派?” 第一个问题就让赌鬼吓了一跳,这无异于指出了他的身份来历,蓦然生出被人识破看穿的感觉。 赌鬼的神情变得郑重无比,沉声问道:“你是谁?你认得我?” 夜星宇微微一笑:“应该是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吧!” 赌鬼板着个脸,沉默了两秒,才答道:“我哪一派都不是,我已经脱离了组织,现在只是一个混吃等死的糟老头子。” 这个答案倒是让夜星宇有些意外,他接着问道:“你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修罗’?又是因为什么而离开?” 赌鬼皱了皱眉头,似乎不愿回答,但他既然输给了夜星宇,秉着愿赌服输的原则,最终还是开了口:“医生为了夺权,拉拢了不少人,我就是其中之一,而当他上台以后,组织又迎来了第二次变革,我就趁着那机会脱离了组织。” “所以说,你曾经是医生派?”这似乎又回到了第一个问题。 “不算,我其实是中立派。”赌鬼解释着,“其实不少人都是中立派,只是到了最后,才因为各自的原因而答应支持医生。” 夜星宇继续问道:“你为什么要反对红莲?她做错了什么?” “区区一个女人,凭什么领导‘修罗’?”赌鬼歪着脑袋笑了笑,表达出对红莲的不满,“如果不是因为罗修,以及支持罗修的那一帮家伙,她早就被赶走了!” 的确,红莲太年轻,又是女流之辈,比起心计智谋,不如医生,论起武道实力,不如剑客,所以很多人都不服气,只因为她与罗修的关系不一般,才没人敢说什么。 而当罗修失踪太久,传言已经身死,下面人就开始蠢蠢欲动,最终被蓄谋已久的医生夺权篡位。 对于这件事,夜星宇也是无奈。 “修罗”这个组织由“青衣”改名而来,很多成员都是无法无天且自私自利的亡命徒,只有少部分人是真心追随罗修,而大部分人是迫于压力才低头,对罗修的畏惧多过于信服。 “并且,罗修的做法也不对,红莲按照罗修的那一套来管理‘修罗’,不出问题才怪!”赌鬼又接着吐槽,竟然把枪口对准了罗修。 “哦?罗修又有什么问题?”这引起了夜星宇的兴趣,他大概能猜到赌鬼会说什么。 “他把‘青衣’改名为‘修罗’,名字倒是挺霸气,可实际做法却背道而驰,根本没有修罗应有的杀气,反倒加上了诸多限制,自断财路!”赌鬼似乎挺来气的,说话声音稍大了一点。 这个答案没有出乎夜星宇的预料。 在“青衣”改组为“修罗”之后,罗修便定下规矩,单不能随便接,人不能胡乱杀,他把自己扬善惩恶那一套应用到杀手组织当中,立刻引起很多人的强烈不满。 这些新规矩让组织和成员的经济收入大幅下降,很多杀手闲着没事做,都快憋出病来,只因为罗修实在太强,以一人之力镇压群魔,才没有人敢发出反对的声音。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些累积的怨气,以后都发泄到了红莲身上,正是罗修的政策方针为她埋下隐患。 罗修自己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只可惜老天爷没有给足时间让他去解决。 好在罗修死后仅三年,不灭神魂携带着罗修的意志重生为夜星宇,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就由夜星宇来解决,终归是他自己的事情。 他并不后悔自己所下的任何决定,世上的每一件事,不可能对所有人都有好处,有人获利,就有人受伤,此事古难全。 夜星宇继续问道:“你就是因为对红莲不满,才答应帮助医生?” “没错!”赌鬼倒是回答得很干脆,“但我对医生那家伙也很反感,他野心太大,已经触碰了禁忌,跟着他混,迟早没有好下场!” 夜星宇曾经对大狗施展过搜魂之术,了解不少情况,当然知道赌鬼所说的“禁忌”是什么,于是问道:“你之前拿出来抵押的基因改造剂,应该就是医生给你的吧?” “你……你怎么知道?”赌鬼吃了一惊。 夜星宇当然知道,因为医生买通大狗就是用的基因改造剂,并且跟赌鬼拿来抵押的那一支完全一样,g3级别,成功率很高。 区别在于,大狗对自己使用了改造剂,而赌鬼没有。 并且从赌鬼拿出药剂去抵押的行为来看,他应该没有进行基因改造的打算,之所以帮助医生推翻了红莲,主要还是因为对红莲的不满。 这也是夜星宇能站着跟他好好说话的原因,如果赌鬼像大狗一样成为变种人,那么夜星宇就懒得跟他一问一答,而是直接动手拿下,先搜魂,再抹杀,最后毁尸灭迹。 第392章 重生后的第一次天劫 “不止一位‘修罗’成员拿到了医生给出的基因药剂,你只是其中一个。”夜星宇向赌鬼解释着,“医生已经跟‘地狱’组织狼狈为奸,我甚至怀疑,你们拿到的药剂不是由‘地狱’组织提供,而是他自己研发出来的。” 这番话再次让赌鬼震惊无比,拿别人的基因药剂收买人心,和自己研发制造基因药剂,根本是两个性质。 虽说这只是夜星宇的个人猜测,但以医生的性格和能力来看,完全有这个可能。 诚如赌鬼所言,医生的野心很大,并且他跟地狱博士一样,对于医学和生物科技有着魔障一般的疯狂追求。 这样的人,为了自己的研究能做出任何事来,已然成魔。 不过,收拾医生不急在一时半会,夜星宇才刚重生不久,实力不比当初,暂时还没有十足把握搞定变节的“修罗”。 他现在更关心的是红莲的情况,于是便问道:“你知道红莲的下落吗?” 赌鬼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夜星宇的上一世是罗修,而红莲是唯一一个跟罗修关系亲密的女人,他当然不能不管。 现在只知道红莲带着一帮支持者离开了“修罗”,至于她的具体去向,却无从猜测。 夜星宇找上赌鬼,一方面是为了打听红莲的下落,另一方面是想确认赌鬼倒底站在哪一边。 目前来看,赌鬼虽然与红莲不是一路人,但也没有跟医生同流合污,只是因为个人不满才决定帮助医生赶走红莲,罪不致死。 该问的差不多都已经问完了,夜星宇最后说了一句:“你现在已经是自由人,有没有兴趣帮我做事?我会支付酬劳!” “没兴趣!”赌鬼毫不犹豫就拒绝了,“你都还没说你是谁,老子凭什么要帮你?” 夜星宇笑着答道:“我是谁并不重要,反正你也是拿钱办事!” “想挣钱,老子可以去赌!”赌鬼冷笑一声,不为所动。 他对夜星宇观感并不好,对方让他在赌桌上栽了大跟斗,心里当然不爽。 而夜星宇对赌鬼谈不上好感,但也不厌恶,既然对方不愿意,便不再勉强,只是微微一笑,淡然说道:“如果以后有机会,咱们可以合作一下!” 赌鬼没理会,直接回道:“如果没有其他问题,老子就不跟你磨叽了,告辞!” 说完,他不等夜星宇回应,纵身一跃,就跳上了旁边的围墙,再一蹬腿,又踩着墙壁往楼顶上窜。 夜星宇没有阻止赌鬼离开,而是朝着阿杰藏身的方向招了招手:“事情办完,我们也走吧!” …… 小巷外的另一端,停着一辆装甲车一样的大越野,江旭百无聊赖地坐在驾驶室里打着哈欠,虽然犯困,却迫使自己努力睁大眼睛。 本以为姐夫会带着他去一些好玩的地方,没想到迎来的却是无聊的等待,搞得江旭一点精神都没有。 从巷口的阴影中走出两道身影,差不多的体型个头,正是夜星宇和阿杰,这让没耐性的江旭略微振奋了一点,嘴里嘀咕道:“终于回来了!” 夜星宇走至车旁,刚拉开车门,忽然眉毛一跳,心有所感,抬头望向天空。 漆黑的夜空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朵乌云,内中有青色的光芒隐隐闪烁,很是奇特。 “来了!”夜星宇心中一紧,他当然知道这是什么。 阿杰和江旭都没有发现天空中的异样,因为没有任何的声音,也没有刺目的亮光,那云团就在众人的正上方,远离地面,如果不抬头,就不会看到。 “你们就在车上等我,千万别乱跑!”夜星宇关上车门,来不及详细解释,只是对已经上车的阿杰和坐在前面的江旭叮嘱了一句,表情严肃无比。 随后,夜星宇展开步伐,顺着小巷外的大街一路疾行,他要尽量远离车辆和建筑物,以免造成误伤和破坏。 “怎么了?”江旭非常不解,眼看着姐夫像是见鬼一样往前直冲,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阿杰当然也不知道原因,自然无法回答江旭。 很快,不过短短几秒钟,夜星宇就冲到了前方的十字路口,然后停下,抬头望天。 这里虽是市郊,但仍旧是城区地段,附近除了那个建筑工地,就只有这个十字路口最为宽阔。 接下来,夜星宇就得做好心理准备,迎接天劫的洗礼。 ——没错,重生后的第一次天劫,悄然而至! 天劫往往说来就来,出其不意,从心生感应到降下雷霆,前后不会超过一分钟,无法延缓,无处可躲。 唯一能做的,就是迅速找个空旷无人的地方准备渡劫,避免外界打扰,也不危及他人安全。 远处车里的两个人都很诧异,透过挡风玻璃看到夜星宇站在十字路口的正中间,纷纷表示不解。 直到夜星宇抬头望天,好奇的两人也跟着往上看,可闪烁着雷光的劫云位于正上方,他们两个坐在车里,视线被车顶遮挡,自然看不到。 江旭忍不住又问了一句:“他想干嘛?” 寡言少语的阿杰依旧没有说话,因为他也很懵逼,搞不懂状况。 此时已是深夜,街上没有行人,过路车辆也很少。 但在远处的某个天台上,还有一双眼睛也正紧紧地盯着路口中央的夜星宇,他是赌鬼。 爱耍诈的赌鬼并没有真正离开,他想偷偷地跟着星夜宇探一探底,想知道这神秘莫测的年轻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结果,赌鬼见到了这一幕。 但他与车上的两人情况不同,他蹲在屋顶上,只需一抬头,就望见了高空中隐现光芒的劫云气层。 “这……这是……”赌鬼大吃一惊,蓦然联想到一个人,暗自惊呼道,“莫非……他和罗修……” 就在此时,天空巨响,雷霆降落。 一道碗口粗的青色电光从天而来,如神罚降世,将仰首望天的夜星宇当头笼罩。 正在远处关注的三个人全都目睹了这一幕,亲眼看着粗壮的雷霆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从天而降,瞬间击中夜星宇,后者立刻被耀眼的电光所淹没,生死不知。 所有人都张嘴瞪眼,呆若木鸡。 第393章 人呢?说没就没了? 雷光太过刺目,令前方白茫茫一片,根本看不清楚任何情况。 江旭马上反应过来,大喊一声“卧槽”,推开车门就往外跑,本能地撒开双腿迈步向前,急着想要凑近一点,最起码得知道夜星宇倒底怎么样了。 刚奔出几步,耀眼的白光就已消散,前方的十字路口出现了一个焦黑的大坑,原本站在那的人已经不见了。 江旭顿时傻眼,浑身力气像被抽走,再也迈不动腿,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动弹不得。 ——人呢?说没就没了? 江旭心中冰凉,忍不住嚎叫失声:“苦命的姐夫诶!死无全尸啊!” 他声音里带着哭腔,就差掉几滴眼泪珠子,真被这一幕给吓到了。 就在这时候,焦黑的大坑里面突然跳出来一个人影,浑身上下仍有零星的电光缭绕,如同鬼神。 距离隔得有些远,没等江旭看清楚对方长相,脑袋里面就听到有熟悉的声音传来。 “放你的狗臭屁!谁特么死无全尸呢?你没搞明白就张嘴瞎说?” 话音未落,那人影就像闪电一样疾速奔来,顷刻间就到了江旭跟前,此人当然就是刚被雷劈的夜星宇。 在昏黄路灯的照耀下,夜星宇身上的衣服变得破破烂烂,既有焦黑的印子,也有撕裂的部分,头发根根竖起,变成了爆炸头。 但除此之外,他就没有其他不对劲的地方,动作矫健,神态如常,看不出半点虚弱。 江旭又一次傻掉了,隔了两秒,竟然脱口而出:“卧槽,这都没死?” “你就这么希望我死?”夜星宇语带戏谑,微露笑容。 “没……没没没……”江旭连连摆手,他是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憋了半天,最后才蹦出一句,“姐夫,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 “不用!”夜星宇果断回了两个字,随后提起江旭的衣领,像老鹰抓小鸡一样带着他一路飞奔,一转眼就到了车子旁边。 阿杰刚从车上下来,满脸疑惑地看着夜星宇,不明白倒底发生了什么,心中满是惊讶。 这个男人被天雷击中,竟然像个没事人一样,这是什么情况? “先上车再说!”夜星宇来不及解释,对阿杰使了个眼色,再把江旭塞进驾驶室里。 在他的神魂侦测范围中,周围的居民有少数几个被雷声惊动,透过窗户注意到了这里。 并且还有夜行车辆马上就要经过此处,不可避免地将会看到路中间被雷劈开的大坑。 为了避免惹来麻烦,最好尽快离开现场。 临上车之前,夜星宇朝着某个方向看了一眼,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 躲在暗处的赌鬼吓了一跳,他分明觉得夜星宇是在看他,轻声嘀咕道:“莫非他发现我了?” 往深处一想,赌鬼汗毛直竖,背脊发凉,被对方发现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先前雷霆降临的情景似曾相识,赌鬼曾经见过,立刻就将夜星宇与罗修联系起来,原本内心中的种种不服、不屑、不喜,通通变成了畏惧。 在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个神秘年轻人肯定与罗修有着紧密关系,能避则避,不能招惹! 罗修当年渡劫,有一次被不少“修罗”成员看到,赌鬼就是其中之一。 那一幕令许多人终生难忘,不可遏制地产生畏惧心理,认为罗修不可战胜。 以人力对抗天威,岂是一般人能做到? 恐怕化劲宗师都没有这份能耐,至少要到先天境界,才不惧雷霆万钧。 这样一想,躲在暗中的赌鬼就不敢轻举妄动,神情凝重地目送着那辆改装越野车越行越远,直至不见。 “难怪……连我最拿手的骰子都输了!” “并且……他还能轻而易举地找到我!” 赌鬼缓缓站起身来,轻声发表着感叹,顿时觉得不冤。 与罗修扯上关系的年轻人,越想越恐怖,能做到这两点,似乎也很正常。 无论是以前的“青衣”还是后来的“修罗”,罗修永远都是一个神话。 包括赌鬼在内的许多成员,都对罗修敬畏有加,丝毫不敢生出反抗之心。 直到后来罗修消失,有传言说他已死,这份敬畏之心才逐渐淡化。 如今,赌鬼再一次体会到了当年的感觉。 自从看了夜星宇渡劫的情景,他就将两个原本不相干的人联系起来,并猜测两人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也对夜星宇生出畏惧之心。 敢跟天雷对抗而若无其事的男人,谁敢招惹? 除非嫌自己命长! …… 车上,江旭心不在焉地操控着方向盘,频频扭头看向坐在旁边的夜星宇。 “专心开车吧!”夜星宇无奈地叹了口气,提醒着小表弟。 江旭嘴上答应着,但心思还是有点飘,脑子里面装着十万个为什么,很希望表姐夫能够给予解答。 坐在后排的阿杰也很好奇,但他沉得住气,闭口不问。 偏偏这个事情不好解释,超出普通人的理解,也不在科学范畴之内。 但夜星宇重生了无数次,自然遇到过这种情况,早就想好了一番说辞,此时便拿出来敷衍,以满足两人的好奇心。 “我所练的武功非常奇特,在极罕见的情况下,会引来天雷之力,不过这个天雷看起来夸张,实际并没有多大威力,你们不用紧张!” 夜星宇淡淡地解释着,至于信不信,那就是别人的事。 阿杰依然没说话,只有江旭嘟哝了一句:“地面炸出那么大个坑,这还不算有威力?” 夜星宇答道:“丹劲武者全力一击,也能造成这种效果,不信你问阿杰!” 江旭不练武,是个门外汉,所见过的武者交手通通都是外家级别,听夜星宇这么一讲,他自己分辨不出真假,便信以为真。 而阿杰却清楚,一般的丹劲武者可没有这样恐怖的破坏力,必须是极顶尖的丹劲,再加上修炼了很霸道的武功,才能在水泥地面上打出一个像是被炮弹炸出来的大坑。 况且,就算是非常顶尖的丹劲高手,也不可能硬挨一记这种程度的攻击而若无其事,就算不死,起码也要重伤倒地,再也爬不起来。 然而,夜星宇生受雷霆一击,屁事没有,照样能说能笑能跑能跳,这就让人不得不佩服。 第394章 春雷始动万物生,祸福相伴破而立 其实,夜星宇有一点没说错,天降雷霆的画面看起来很夸张,实际威力确实没有那么强,尤其是前面几重天劫,特效拉满,内容空泛,用来唬人倒是不错。 而抵抗天劫,要靠肉身与神魂这双种力量的有效结合,暗劲乃至丹劲的内家武者都仅仅只有肉身力量,无法有效削弱天雷的强度,可能连第一重天劫都扛不过去就灰飞烟灭。 当然,一般人不会招来天劫,除了夜星宇,以及曾经出现过的修仙者。 天劫虽然恐怖,但对于夜星宇来讲,不止有害,也有利,关键就看他能不能活下来。 扛不住,肉身灰飞烟灭,神魂游荡沉睡,等待若干年后的下一次重生。 扛住了,残留的雷霆之力能被身体吸收,伐毛洗髓,淬炼肉身,相当于获得一次效果不错的强化机会,各项基础属性都会有所增长。 所以,夜星宇其实挺希望第一重天劫早点到来,因为渡劫难度不大,成功率近乎百分之百。 虽说在天劫降临之时,总是会无可避免地感到心悸,但在正常情况下,以他的能力应付初次天劫,非常之轻松。 不过越往后,天劫威力将会变得越恐怖,直至毁天灭地,无可抵御。 比如华神通,渡过了七重天劫,死于第八重。 而罗修要差一些,只渡过了六次,第七次嗝屁。 这是因为罗修的运气不太好,刚巧是在一场大战之后,天劫突然就来了,状态不佳,措手不及,死得有些冤。 总体来讲,如果正常发育,前三劫几乎是稳的,不会出现问题。 尤其是第一劫,历史上只失败过一次,就是重生为独脚大仙的那次。 而从第四劫开始,到第六劫,虽有一定的难度,但问题不严重,成功机率依旧超过五成。 这也是因为他的神魂力量变得越来越强大,渡劫把握随之提升。 但是从第七劫开始,就已经很恐怖了,渡劫成功的可能不足一半,死亡的概率更大。 第七重天劫的威力足以抹杀先天境界的至强者,尤其是在没有抵抗天劫经验的前提下,几乎必死无疑。 至于有史以来最好的成绩,是侥幸渡过了第八劫,面对第九劫完全无解。 春雷始动万物生,任何事物都是一体两面,天降神罚,雷霆灭世,既代表着毁灭,也意味着生机,俗称“破而后立”。 这就好比闯关游戏,闯不过就game over,闯过了就能获得奖励,福祸两相依。 方才渡劫之时,天劫的巨大破坏力被夜星宇以各种手段削弱、抵抗、扩散、转移,使之不超过自身的承受上限,因而不被抹杀。 只要不死,神魂力量就能迅速修复各处损伤,残存的天雷之力反倒成为滋养,淬炼肉身组织,深达细胞层面,因祸而得福。 甚至,他还可以利用雷霆力量强脉通窍,开辟丹田,快速晋升丹劲,使得实力暴增。 这让夜星宇心情愉悦,仰靠在坐椅上,微微眯着眼,表情惬意。 虽然他现在的模样有些狼狈,还顶着个爆炸头,却像是躺在桑拿床上享受按摩一样,全身心都放松下来。 江旭看到以后,便相信姐夫是真的没事,没有再提去医院的事情。 夜星宇知道江旭是个话痨,没准儿会把自己抵抗雷劫的事情到处宣扬,便叮嘱道:“你刚才看到的一切都得保守秘密,千万别透露出去,否则可别怪我翻脸啊!” “放心吧!打死我也不说!”江旭立刻向表姐夫作出保证,声音高昂,充满力量。 但随后,他又小声嘀咕了一句:“说了也没人信,搞不好还以为我吹牛逼呢!” 小表弟虽然有些nt,但对表姐夫向来敬佩,言听计从,让他做好保密工作,多半靠谱。 至于阿杰,夜星宇更放心,很容易就看出他的性格比较内向孤僻,不擅长跟人沟通,口风更严实。 …… 到了林家,已是半夜两点,今天比昨天回来得还要更晚。 除了一个巴天明值夜,老宅里的所有人都已经睡下了。 夜星宇已经录入了指纹,不需要叫人开门,他自己就能解锁,没闹出什么动静就已进入前院。 见到巴天明后,对方有些惊讶,新姑爷怎么换发型了?这身衣服又是咋回事? 夜星宇没有主动解释,只是向巴天明介绍了阿杰,说这是自己招揽过来的内家高手,令巴天明大吃一惊。 内家高手比起外家武者数量少得多,即便是没有练出真气的暗劲,也有一个“名家”的称号,最低年薪都是上千万,还得看人家乐不乐意。 能招到一个内家高手,并不容易,尤其是林家现在景况不好,但凡消息灵通的,都知道长风集团快要不行了,哪里会登上一艘即将沉没的大船? 再比如离城的庄氏集团,近几年发展迅速,属于新兴的资本家,但底蕴浅薄,名声不大,想要招个供奉也很难,不然也不会开出两千万的高价,来找夜星宇帮忙解决问题。 如果夜星宇告诉巴天明,阿杰不仅仅是内家高手,还是丹劲,估计巴天明会更吃惊。 但是夜星宇没讲明白,只提到了“内家”两个字,再结合阿杰的相貌还算年轻,巴天明便误以为这是暗劲。 而巴天明经过夜星宇的一番指点,进步神速,用不了多久就能跨过门槛,跻身内家行列。 他此刻的实力虽然不如阿杰,态度却表现得不卑不亢,不像一般的外家武者见到内家高手,要放低身段,笑脸迎人。 阿杰倒不在意这个,只是态度有些冷淡,天性使然,不擅经营人际关系。 他是流浪武者,孑然一身,不是那种自己有住房有产业的古武名家,必然要住在这个老宅里,夜星宇就让巴天明去安排,把住宿条件弄好一点。 也许对于阿杰来讲,有张能睡觉的床就可以,或者打个地铺也成,不需要搞得太麻烦。 至于江旭,被夜星宇带到自己住的那个院子,有空的房间,就在侯小妹隔壁,虽然不如他在江家的卧室,总比火车站旁边的小旅馆要好得多。 第395章 刚洗完澡就要被赶走? 安排完毕,夜星宇回到自己住的房间,轻轻推开了房门。 床头边亮着个小台灯,被调到最小功率,朦朦胧胧,温馨如梦。 最开始是因为跟夜星宇共处一室而紧张,林善雅就故意留着一盏小灯任它亮着,后来渐渐养成了这个习惯。 大床上并排躺着两个女人,盖着被子,露出脑袋,一个是林善雅,一个是雅薇。 已经成为古武者的林善雅警觉性提高不少,尽管夜星宇没弄出什么响动,可一靠近床边,她便自然醒来,立刻眼开双眼。 而雅薇虽然躺着没动,她却比林善雅更早发现情况,只因为进屋的不是陌生人或者敌人,她才保持着静止状态。 林善雅坐了起来,看了夜星宇一眼,惊讶问道:“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 夜星宇笑嘻嘻地回答道:“今天出门装逼,结果挨了雷劈。” 这就是典型的张嘴瞎说大实话,林善雅根本不信,以为他是在开玩笑。 不过,林善雅确实被他逗笑了,但不是因为对方的胡诌,而是那雷人的造型。 此时的夜星宇皮肤变黑不少,像是被烟熏一样,再加上一个夸张的爆炸头,以及破破烂烂不知道怎么弄出来的衣服,就如同来自的非洲难民兄弟,颇有喜感。 林善雅掩嘴轻笑道:“你今天跑出去拍戏了吧?混盒饭的群众演员吗?故意化的妆?” “没有没有!”夜星宇摆摆手,继续无厘头,“我走路不看路,没发现前面的井盖被人偷了,一不注意就掉进坑里,不知道是哪个挨刀仔这么缺德?” 林善雅呵呵笑着,当成笑话来听。 而躺在床上的雅薇虽然没有动静,却睁着眼睛,竖着耳朵,一副若有所思的好奇模样。 夜星宇胡扯完这几句就溜进了卫生间,准备先泡个热水澡再说。 至于现在的狼狈模样,无需再去解释,也根本解释不清。 说瞎话没意义,说实话没人信,况且还关乎到自身秘密,能不讨论最好。 虽然第一重天劫对他没有威胁,可那毕竟是天道降下的惩罚,破坏力不是开玩笑,难以完美防御,导致灼伤处处,大量的表皮细胞坏死。 随后,神魂力量焕发生机,细胞组织分裂再生,迅速修复身体损伤,但那些坏死的细胞却留在了表面,形成发黑的死皮,需要泡一下热水再冲洗掉。 还有,头发也要用水洗一下,不然就一直竖着,很难自己软下去。 等到夜星宇洗完出来,又过了几十分钟,小台灯还亮着。 林善雅没睡着,对夜星宇说道:“我跟雅薇住一屋,你去旁边的客房睡吧!” “啊?”正擦着头发的夜星宇愣住了,没想到刚洗完澡就要被赶走? 林善雅解释道:“雅薇现在的身份可是我亲妹妹,并且要随身保护我,你赖在这儿不合适吧?传出去可不好听!” 夜星宇真想喊冤:什么叫“赖在这儿”?当初明明都是听你安排,现在由我来背锅? 不过林善雅并没有说错,他们三个人不适合住一间屋,不然肯定要招来闲话,要么雅薇出去,要么夜星宇离开。 如果两人是真夫妻,就算林善雅与雅薇是真姐妹,那也是雅薇out,夜星宇stay。 可夫妻是假,姐妹也是假,就需要权衡利弊。 以林善雅的角度来看,当然是跟机器人待在一块更加轻松自如,假老公毕竟是个带把的男人,最好还是保持一点距离,太亲近了会有点小尴尬。 夜星宇也理解,擦干头发,换好衣服,一声不吭就去了隔壁的客房就寝。 这个院子共有五个房间,除了林善雅的主卧室面积最大,还有另外四间小客房,分别排在左右两边,两两相对。 侯晓和江旭各自睡了一间,在同一侧,而另一侧还剩两个空屋,夜星宇不愁没地儿睡觉,任选一个就行。 从衣柜里拿出床褥铺好,夜星宇并没有立刻躺下,而是盘膝坐在床上,眼观鼻,鼻观心,双手结印,掌心相对,摆出一个修炼的姿势。 他正在以内家炼气法引导体内残存的雷霆力量,帮助自己开辟丹田,晋升丹劲。 按照常理来讲,不到丹劲的古武者,即便懂得内家心法,也完全无用。 因为炼气的根本前提,是必须先把丹田打开,否则不能聚气存气,气入体内则转瞬即逝,如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就好比汽车没有发动机就跑不起来,手机不装电池就开不了机。 而古武者通过修炼拳术,易筋锻骨,洗髓换血,将身体潜能开发到一定程度,体内的丹田才被唤醒,并产生气感,这便意味着从暗劲升为丹劲。 此时,就可以参悟和修炼内家心法,以之炼气壮气,由外练转为内练,继续提升个人实力。 夜星宇此时仍是暗劲武者,丹田还没有打开,不能聚气存气,但他却可以用神魂之力,来驱动体内残存的雷霆能量,达到引气行气的效果,再以特殊的内家炼气法逆行运转,刺激丹田,以之激活开启。 这是违背常理的取巧方法,剑走偏锋,匪夷所思,这世上估计只有夜星宇能够想得出来,并且做得到。 当然,前提是必须借助雷霆之力,也就是需要在渡过第一次天劫之后,才有操作可能。 丹田是一个看不见的隐形器官,其实在人一生下来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但一直都处于“沉睡”状态,只有达成某些条件,它才会“苏醒”,进而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就好比,人都有眼睛,如果眼皮子闭上,那什么都看不见,只有把眼睛睁开,才能拥有视觉感官。 开启丹田,便等同于睁开眼睛,各自获得一项能力,前者蓄气,后者视物。 常规的开辟丹田之法,就是持之以恒地修炼古武,使肉身气血旺盛,便会自行冲穴破窍,到了某个程度,自然水到渠成。 而夜星宇是借助了雷霆之力来刺激丹田,使之生效,其实原理相通,只是变了个法子而已,说穿了就不稀奇。 第396章 遭人毒打的江家小少爷 这一晚,夜星宇一直没有睡,始终保持在修炼状态。 趁着这难得的独处机会,没有外人干扰,他要尽力炼化体内的雷霆之力。 当黑夜过去,窗外已现曙光,夜星宇才睁开紧闭的双眼,缓缓呼出一口浊气。 “成了!”他轻声自语着,脸上展露出一个微笑。 体内丹田已被激活,气感由此而生,潜藏在身体细胞中的巨大能量,会慢慢转化为真气蓄存起来,随时调用。 从此刻起,他就不再是暗劲,而是丹劲,实力增长不少。 而雷霆之力已被耗尽,接下来的强脉通窍,要靠自己苦修,或者等待下一次天劫降临。 前三重天劫,已经难以威胁到他的生命,就算肉身不强,单以神魂之力也能应付,几乎可说是红利,来得越早越好,至少要从第四劫开始,才有陨落的风险。 虽然天已经亮了,但夜星宇没有起身,而是直接躺倒在床上,先睡一小觉再说。 毕竟昨日渡劫,神魂力量消耗不少,急需睡眠补充,早早起来并无意义。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夜星宇突然被一阵鬼哭狼嚎地惨叫声惊醒。 他迅速走出房间,就看见江旭被侯晓按在地上一顿暴捶,哭爹喊娘,好不凄惨。 “赶紧道歉,要不然我揍死你!”瘦小的侯晓骑在江旭身上,比划着小拳头彪悍地威胁着。 “救命啊!杀人了!”江旭竭力扭动着身子,却被压得动弹不得,只能声嘶力竭地叫唤。 “怎么回事啊?”搞不懂状况的夜星宇开口询问,没明白这两个小家伙为何打起架来。 江旭听到夜星宇的声音,立刻喊道:“姐夫,快救我,疯丫头噬主了!” “哼!”侯晓不等夜星宇开口,自己就站了起来,但却在江旭的大腿上踢了一脚,留下一个灰印子。 江旭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迅速躲到夜星宇身后,只探个脑袋出来,一脸苦相地告状道:“姐夫,你们家大丫头胆大包天,殴打客人,我骨头都快散架了,你可得好好教训她!” “放你的狗臭屁!竟然还敢恶人先告状?谁叫你骂我了!”侯晓气乎乎地反驳着,满脸怒意。 “都别吵!先把事情说清楚,我来评评理!”夜星宇提高声音,拿出老大哥的威严,制止两人继续吵闹,等了解过情况再来论是非。 于是,这两个家伙轮番开口,你一言我一句,各自站在自己的角度讲述事件经过,夜星宇很快就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江旭起床后在院子里碰见侯晓,看她衣着朴素,扎着两条麻花辫子,便误以为这是林家下人,于是拿出江家小少爷的派头颐指气使,让她端茶倒水准备早点。 侯小妹不认识江旭,自然不会去伺候,反而很不客气地跟江旭顶了几句。 江旭勃然大怒,张嘴就是一通乱骂,就像是在自己家里,没把仆人当回事。 侯晓也火了,她在林家从来没受过这等闲气,二话不说,捋起袖子就开打。 没练过武的江旭哪里是侯晓对手,一眨眼就被放翻,要不是夜星宇及时出现,搞不好要被揍成猪头。 听完经过的夜星宇也是头痛,这两个家伙太不让人省心了,一个嘴太臭,一个下手狠,看来都得好好教育一番,各打一棒再说。 他先是批评了江旭:“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啊?这是我妹妹呢!你让她给你擦皮鞋,像话吗?被揍了活该!” 再转过头来瞪了一眼侯晓:“你也是!小小年纪,动不动就打人,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我让你练武是为了这个?” 江旭苦着脸,侯晓没吱声,两个人都没敢反驳,看来夜星宇说话还是管点用。 经过这番“不打不相识”,两人大概知道对方是谁,介绍工作可以省了。 侯晓还好,毕竟以前生活在社会底层,也不是没被人欺负过,心里的气来得快,消得也快,何况她没吃大亏。 江旭就郁闷了,长这么大居然第一次被个小丫头拳脚狠揍,想起来自己都觉得丢人! 他等侯晓走远一点,便压低声音向夜星宇问道:“姐夫,小丫头的功夫是你教的?” “是啊!”夜星宇随口回道。 “那你也教教我吧!”江旭挑了挑眉毛,举起两只胳膊,略有些小激动,“我可勤奋了,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一名古武者,无奈名师难寻!” 前一句倒是真心实意,后面纯属虾扯蛋。 他要是勤奋好学的话,早特么成才了,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连个继承人的位置都保不住。 “你啊?”夜星宇从头到脚看了江旭一眼,随后来一句,“到时候再说吧!” 江旭听得莫名奇妙,这算是答应呢?还是没答应呢?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说? 夜星宇根本不解释,放出神魂力往主卧室那边一探,屋里空着没人,林善雅和雅薇都没在,兴许出去了。 “走吧,去吃早餐!”夜星宇朝江旭招招手,转身走向前院。 这里可不是江家,佣人通常不会把吃的送到嘴边,肚子饿就得去餐厅。 林家的生活作风不算腐朽,毕竟是书香门弟,就算是林则勇和林则慧这两个稍稍带有纨绔属性的,住在老宅的时候都要遵守规矩,能自己动手就自己动手,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让人来伺候,否则就要接受老爷子批评教育。 林家老宅里面现在人比较多,无论早中晚三餐,都是分成三批进行。 第一批是林家的主人们,比如林长风、林则智、江海兰、赵成等人。 其次是当前在老宅驻守轮值的几位古武者,现在又加上一个低调的阿杰。 最后一批是以杨嫂为首的下人们,他们直到最后才用餐,相对比较晚。 当夜星宇和江旭走进餐厅的时候,前两批都已经吃完了,正好是下人们在用餐。 夜星宇也不嫌弃,坐下来跟着下人们一块吃,伙食要比平时差点,都是些很常见的普通食物,简简单单。 第397章 不愧是个演员,居然装疯卖傻 江旭有些挑食,看不上这些粗茶淡饭,但他才被夜星宇训斥了一顿,不敢发作,便老老实实地拿起一个肉包子尝尝味道,像咸菜、茶叶蛋、小米粥这些,碰都没碰。 夜星宇就没有任何负担,什么都吃,且吃得津津有味,绝不挑食。 他还跟下人们闲聊一些生活中的小话题,平易近人,丝毫不摆主人架子,大家都对这位新姑爷抱有好感。 没等他吃饱,兜里就响起了手机铃声,来电话了。 他昨天渡劫的时候,特意用神魂之力把手机保护起来,没被雷电搞坏。 不过当下次天劫来临之际,可能就顾不上这些细节了。 天劫的威力一重强过一重,越往后越要全力以赴,不能为身外之物而分心。 夜星宇摸出手机一看,竟然是林老爷子打来的,他立刻就猜到对方要说什么。 果然,一接通电话,就听见林长风苍老的声音:“星宇,快来我书房,李政醒了!” “好,我马上就到!” 夜星宇放下碗筷,起身往外走,江旭立刻像个跟屁虫一样跟过来。 有关李政的事情涉及许多秘密,不适合让江旭参与,夜星宇便驻足对他说道:“我有事去见老爷子,你自个玩去!” 江旭听到是去找老爷子聊天,立刻没了兴趣,就没再跟着,只剩夜星宇一人来到后院。 老爷子的书房里,赵成、林长风、林则慧等三人围在沙发旁,挨个跟刚睁眼的李政说话。 而李政似乎脑袋有些不清醒,茫然地东看看西看看,就是没开口。 看到夜星宇推门进来,林老爷子赶紧招手:“星宇,快来看看,李政好像失忆了,跟个傻子一样,问他什么都不回答!” “失忆了?”夜星宇微微一愣,随后看向李政。 断肠还魂只是让人假死,对身体危害不算大,并不会影响智力,也不会让人失忆,现在这情况明显有些不对。 但是经过夜星宇仔细一观察,再用神魂之力稍作探测,他便冷冷一笑,心中有数。 林长风注意到夜星宇的表情有些微妙,便问道:“怎么样?可有什么发现?” 夜星宇走到老爷子身边,附耳低语几句,林长风脸色的立刻变得古怪,似乎有些生气,又有些哭笑不得。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最心急的林则慧不知道这两人打什么哑谜,忍不住出声询问。 林老爷子冷哼一声:“你还不知道你老公做了什么蠢事吧?” 林则慧确实不清楚,茫然摇了摇头。 “不知道也罢!”林长风一摆手,看了看李政,“他既然精神状况出了问题,那就送到精神病院去吧,等什么时候好了再说!” 这下不仅是林则慧听愣了,就连坐在旁边装疯卖傻的李政也是身子一哆嗦。 ——没错!李政并没有失忆,他只是为了逃避责任,便开始装傻! 毕竟他曾是个演员,年轻时拍过几部电视剧,演技虽然普通,但在这时候用来蒙混人,倒也惟妙惟肖,唯独被夜星宇看出了破绽。 听到老爷子要把自己送进精神病院,李政就有些不淡定了,脑袋里面拼命想着对策,他可不想被当成精神病关起来,那跟坐牢没啥区别。 没等李政想明白,老爷子怒气冲冲地朝他一瞪眼:“你这个畜生!还要演到什么时候?信不信我真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关一辈子!” 李政倒也不笨,立刻反应过来,自己的把戏被识破了。 大丈夫能屈能伸,真好汉敢做敢认,李政跟这两者沾不了边,但他识时务,知进退,如果被拆穿了还要继续装疯卖傻,绝对是罪加一等。 于是,李政忽然一下站起来,又噗通一声跪在老爷子跟前,畏畏缩缩怯怯懦懦地求饶道:“爸,我知道错了,是我糊涂,我被猪油蒙了心……” 林则慧看傻了,完全搞不懂现在是什么情况。 而清楚内情的赵成很快就明白,李政这家伙刚才是装傻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老老实实地给我交代清楚!要不然……哼!”林长风居高临下地看着跪在脚边的李政,威严中又有怒意。 李政耳根软,胆子小,被态度强硬的老爷子出言一吓,立刻就坦白从宽了。 于是乎,他就跪在地上,头也不敢抬,一边抹着鼻涕眼泪,一边将事情经过慢慢道来。 大概一年前,身为长风制药董事长的林老爷子突然病倒,整个林家都慌了,到处寻医求药。 然而就在那个时候,有个男人突然找上李政,问他想不想复出。 李政此人胆小懦弱,胸无大志,但在他年轻时,却有个梦想,就是希望自己的演艺事业能够大红大紫,风风光光地拿个影帝头衔。 无奈事与愿违,李政在影视圈混迹多年,一直火不起来,最多只能算是三线小演员,知名度太低,跟影帝宝座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后来渐渐被磨平了雄心壮志,心灰意冷的李政在跟小富婆林则慧完婚以后,便退圈吃起了软饭。 事隔多年,因为这个男人的突然出现,让李政早已熄灭的梦想之火在心中复燃,并形成燎原之势,一发不可收拾。 此人名叫谈勇,是李政当年的经济人,后来发展得不错,现在已经混到了总监级别,在光辉娱乐拥有很大的权力,他完全可以利用公司资源来捧红复出的李政,成名希望非常大。 谁都知道,混娱乐圈最重要就是人脉,有人捧才能红,李政当初混不出名堂,就认为自己命不好,千里马遇不上伯乐,能力再强也没用。 而现在就有一个大好机会摆在眼前,亏得谈勇还惦记他,也愿意出力捧他,如果一切顺利,就算当不成影帝,拿个大奖提名不算难吧? 不过,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有付出,才有回报。 谈勇挑在这时候找上李政,并不是顾念旧情,也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有所图谋。 当然,那时的李政并不清楚这一点,他还以为是自己运气来了,一定得把握住这个难得的机会。 第398章 幕后黑手难道是严家? 谈勇答应捧红李政,同时也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令李政感到莫名奇妙。 不难猜到,这个要求就是让李政帮忙送花,每隔一周左右,将一束鲜花放在林家老爷子的病房内,直到后者痊愈,或者病逝。 也就是说,等到哪一天林长风病好了,或是死了,对方就会跟李政正式签约,投资一部大戏,全力将他捧红。 面对如此奇怪的要求,李政曾经因为好奇而询问过原因,但是对方并没有给出答案。 留给他的选择只有两个,做或者不做,其他的都不需要过问。 这个要求对于李政来讲并不为难,不过送花而已,很容易办妥,兴奋上头的李政想也没想,立刻就答应了。 直到几个月之后,李政才渐渐开始怀疑,老爷子的怪病一直好不了,是否就因为自己带来的鲜花? 但他已经停不下来,心中虽有疑虑,却还是照常执行,每隔几天就去指定的地点,找到一个模样吓人的枯瘦老头,从对方那里拿到一束鲜花,再将这束花送进老爷子的房间。 直到大小姐归家,老爷子分完家产,李政还在坚定不移地做着这件事情,成名的欲望让他刻意忽略掉所有疑点,复燃的明星梦始终占据着他的心灵。 之后没多久,某天深夜,李政接到消息指示,再去取花的时候,早就在暗中盯梢的赵成便跟了上去。 也就是那一次,赵成遭人偷袭,中毒受伤,李政之事就此败露。 接下来,李政就回不去了,他被打晕带走,然后被关在一间屋子里。 到了此时他才发现,自己摊上了大麻烦,后果非常严重。 几天后,李政被放了出来,看守之人告诉他,这是为了他的安全着想,让他先别回家,直接去光辉大厦找谈勇,谈勇会为他安排一切。 知道事情败露的李政确实不敢回家,便依言去了光辉大厦,见到了谈勇。 两人在办公室聊了一会,谈勇亲口承认,交给李政的花的确有问题,至于为什么要对付林长风,他却没有明说。 李政被吓得满头大汗,虽说早有一点猜测,可当事实真相摆在眼前,他还是感到心惊肉跳,不敢面对。 谈勇在最后安慰李政,让他先找个地方躲起来,等到风头过去,再替他谋划出路。 没主见的李政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只能暂时听从,结果等他从光辉大厦走出来,便身感不适,很快就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李政发现自己躺在老爷子书房的沙发上,身旁围着几个林家人,顿时被吓个半死。 他急中生智,灵光乍现,便开始卖弄演技假装失忆,企图躲过一劫。 没想到,夜星宇火眼金睛,很快就看出李政是在装疯卖傻,随后就把这个发现偷偷告诉了林老爷子。 被识破技俩的李政只能老老实实承认错误,并把知道的情况如实交代。 听完李政一番讲述,最吃惊的是林则慧,她万万没想到,一向老实听话的丈夫竟然成了谋害亲爹的帮凶,这让林则慧又惊又怒又急又忧。 可夫妻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和睦,就算李政犯下大错,林则慧也生不出大义灭亲的想法。 她为了保住丈夫,跟着跪了下来,哭着求道:“爸,他是被人利用了,不是有意要加害您,您就原谅他吧!” 看着并排跪下的小两口,林长风沉着脸没说话。 要说一点不生气那是不可能的,他好歹把李政当成半个儿子,没想到这小子居然吃里扒外,就算发现了疑点也闭口不说,弄得自己在床上躺了快一年,长风制药差点完蛋。 林则慧不见父亲开口,又扭过头来可怜巴巴地望向赵成,希望赵叔帮忙说句好话。 但是赵成开口所讲的却是另一个方面:“真没想到,幕后黑手居然是严家!” 林长风皱眉思索,没有随便发表意见,稍后转过头来瞥了夜星宇一眼,出声问道:“星宇,你怎么看?” 夜星宇摇了摇头:“不可能是严家,这是对方故布迷阵,用来诱导我们想歪。” “哦?你给具体分析一下!”林长风说完就坐到了沙发上,静等夜星宇解疑。 夜星宇也坐了下来,大大咧咧地翘着个二郎腿,丝毫不顾忌有两位老人在场,且还有两位长辈跪在地上。 他淡定说道:“按理来说,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当事情败露以后,最稳妥的做法,就是杀人灭口!” 跪在地上的小两口都在竖着耳朵倾听,当夜星宇说到最后四个字,两人一阵心慌,额头冒着虚汗。 林长风其实也注意到了这个疑点,便附和着点点头:“没错,严家个个都不是善人,杀人砍头的事情没少做,不可能轻易放过李政!” 夜星宇接着往下说道:“但是小姑父没死,或者说没有真死,这就是有人在耍手段,想故意嫁祸严家,让严家来背这个黑锅。” “我都听糊涂了,你得讲清楚一点!”赵成的心眼没那么多,脑子没有绕过弯来,不免问道,“不管李政死没死,不都是谈勇在背后搞鬼吗?” 夜星宇呵呵一笑,反问道:“假如我没有看出小姑父还活着,按照正常情况,这事应该怎么处理?” 赵成答道:“那就当他真死了,操办后事什么的,找殡仪馆……” 没等他把话说完,夜星宇便出声打断:“可小姑父并没有死,您能当天就把他给火化了?” 林长风的脑子要好用得多,已经知道孙女婿想表达什么,替他解释道:“操办丧事需要时间,尸体往往会停放几天才会入殓,可李政没死,第二天就能醒过来,那么他所知道的事情,最终也会讲给我们听。” “没错!”夜星宇接下话头,继续说道,“小姑父一交代,大伙免不了会怀疑严家,因为光辉娱乐是严家的企业,谈勇也等于是严家的人,而小姑父晕倒的地点正好就在光辉大厦附近,他刚跟谈勇聊完就立马出事,不免让人联想到,这是谈勇下的毒,目的是杀人灭口!” 第399章 两条追查线索,两则趣味新闻 夜星宇的这番分析合情合理,听得众人暗暗点头,他接着又往下说:“本该被灭口的知情人偏偏没死,隔了一夜就活转过来,那么最为合理的猜测,就是对方的下毒份量差了点,又或者是小姑父命硬,阎王爷没把他收走!” 几位听众再一次默默赞同,正常人确实会这么想。 夜星宇继续说道:“无论怎样,大家肯定会误以为对方已经实行了杀人灭口的计划,只可惜老天爷不帮忙,导致棋差一着,令阴谋败露,而这样一来,最终还是会认定幕后黑手就是严家。” 林长风点头附和:“确实,如果没有你参与此事,按照我自己的思路,的确会这样想!” 夜星宇微笑道:“但我偏巧了解小姑父所中的毒,不会使人致命,只会陷入假死,所以这是对方故意留下的活口,用来误导咱们,把猜疑和仇恨导向严家,而真正的凶手就能置身事外。” 整件事被夜星宇捋一捋,脉络就清楚了,但最为根本的关键,幕后黑手到底是谁,仍然是个谜。 李政所接触到的,除了谈勇,就只有那个下蛊的老头,而后者已死,前者就成了解谜关键。 林长风又看向夜星宇:“至于真凶是谁,你有没有怀疑的对象?” 夜星宇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但绝不可能是严家。” 不仅仅是刚才分析的那些,他还有一个理由能够证明严家跟下蛊之事无关,只是没必要说出来。 那一次赵成追踪李政却被人偷袭,出手者的身份不难猜测,是来自于唐家。 而这一次李政假死,背后同样有唐家的影子,因为无论是断肠还魂还是七步断魂,除了夜星宇以外就只有唐家掌握着配方。 然而,夜星宇却能肯定,严家跟唐家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这两家有勾结,那么上次在雪夜归途中的布局围杀,必然会有唐家的暗器高手参与进来。 唐氏的暗器,擅于偷袭刺杀,在视线不清的夜晚更是如虎添翼,严家如果能请动唐家的暗器高手,不可能不利用。 再加上,夜星宇还有时帆给出的许多情报,严家的确跟一些江湖势力牵扯很深,但绝不是唐家,时帆根本没有提到严唐两家有来往。 真要说起怀疑对象,暂时只有一个,那就是霍家。 当日潜入林家老宅的东洋忍者遁走之后,曾与养蛊的老头碰过面,之后又进入霍氏庄园长期停留,超过一整日,这便足以证明,此人跟霍家有关。 所以现在的重点怀疑对象,绝对不是严家,而是霍家。 虽说霍鸿图人品还行,应该不会做这种阴毒之事,可霍青书就说不准,又或者是霍家的其他人在暗中布局。 当然,现在还不能一口断定就是霍家,总要拿到确凿证据,才能作出结论。 当林长风问起,夜星宇并没有把霍家提出来讨论,只是帮严家洗清了嫌疑。 李政这边的情况了解完毕,夜星宇就退出了老爷子的书房,至于林则慧他两夫妇如何乞求原谅,老爷子又会如何表态,他一点都不关心。 林家的家务事,就让林家人自己处理,他一个外姓孙女婿,又是晚辈,自然不方便掺合。 接下来,夜星宇准备把这件事给彻底调查清楚,毕竟这涉及到养蛊害人,以及隐氏唐家,于公于私,他都不能放任不管。 目前有两条线索,一个是光辉娱乐的谈勇,另一个是那天遁走的东洋忍者。 恰好这两条线索都不麻烦,可以同时进行,互不影响。 夜星宇先是联系了时帆,让他去查那个谈勇的老底,随后自己驾车出发,前往市区。 他已经感应到,那个东洋忍者已经离开了霍氏庄园,此刻正呆在市内某处,只要抓住此人,真相就能水落石出。 上路不久,夜星宇打开了车上的收音机,某电台正在播报热点新闻,他听了一会,不免失笑,因为其中有两条报导正好跟他相关。 第一则新闻:昨日下午,某年轻男子自称为“赌神”,接连光顾市内三家大型赌场,狂卷十亿现金,最终被赌场保安扣押,怀疑其出千作弊。现已将此人移交警局处理,案件正在审理中,警方并未对此作出回应。 第二则新闻:昨晚凌晨,西郊某地的十字路口遭受雷击,路面出现塌方,附近的交通监控设备也因为电流过载而损坏。但有目击者声称,这不是自然雷电现象,而是有不明飞行物于高空出现,并以激光武器轰击地表,此说法并未得到证实。 这两条新闻的内容实在过于夸张,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就像写小说编故事一样,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相信。 现在有很多新闻都是无中生有,胡编乱造,一点都不严谨,反正吹牛逼不犯法,越离谱越能博人眼球,只要引起公众关注,目的就达到了。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夜星宇笑过也就算了,随后切换成音乐台,听着流行歌曲一路驶往市区。 他没有开导航,而是遵循着心中感应选取最近的路线,迅速接近神魂印记所在之地,要不了多久,他就能找到那个藏头露尾的东洋忍者。 到了目的地附近,夜星宇先找了个地方把车停好,再步行过去。 目标在临街的一家高档餐厅里,这时候还没到中午饭点,餐厅里面几乎没有什么客人,如果光明正大地走进去,必然会成为注意的焦点,所以夜星宇没有擅自入内,只是站在外面不显眼之处,悄悄放出神魂之力渗入探测。 餐厅内部的景象实时映入夜星宇的脑海之中,他轻易找到了目标人物,一个年纪不超过三十岁的青年女子。 此人穿着一套纯黑色偏紧身的运动衣,身材还不错,凹凸有致,脸蛋五官也不赖,算是美女。 在她头上戴着一个棒球帽,帽沿压得很低,又时刻低着头,如果不是用神魂之力去观察,就不太容易看清长相,除非蹲低一点,从下往上瞧。 第400章 神秘女忍竟然是霍青书的保镖 这个女人此刻的穿着打扮比较正常,与那天神出鬼没的忍者装束并不一致,身材体型好像也稍稍有点变化,但夜星宇可以认定,她就是自己要找的目标,因为神魂印记就在她身上,这是无论如何都做不了假的。 虽说她现在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人,跟忍者扯不上半点关系,但为了方便指代,暂且称之为女忍。 她就静静地站在餐厅角落,背靠着墙,既不像是餐厅的工作人员,也不像是来用餐的食客,就好似一个无关紧要的闲人,百无聊赖地消耗时间。 如果细心观察,就会发现她偶尔会在不经意间一抬头,视线落向大厅内的某个地方,但很快又收回目光,再次把头低下。 被女忍留意的位置,是一张雅致的二人小餐桌,临近通透的落地窗,可以一边用餐进食,一边欣赏繁华的街景和来往的人群。 这台餐桌面向入口的那一边,端坐着一个西装笔挺的英俊青年,眉眼修长,发型整齐,面容沉静,脊背挺直,带有一股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 这人并不陌生,与夜星宇碰过两次面,他就是霍家大少霍青书,帝都排名第一的贵公子。 “原来真是霍家的人啊!”街道外面转角处的夜星宇喃喃自语。 神秘女忍与霍家大少同框出现,可见两人之间必有关系,以夜星宇的猜测来看,女忍应该是霍少的保镖,她此刻正在保护霍青书的安全。 这里是人来人往的繁华的街道,餐厅里也有不少工作人员以及少量食客,夜星宇不可能冲进去直接动手,他就只能等,看看有什么机会可以利用。 可偏偏局势很稳,霍青书一直端坐着不动,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像是来吃饭,倒像是在等人。 而女忍同样靠在墙边没啥反应,只是偶尔调整一下站姿。 期间,倒是有服务人员经过,给女忍端来一杯茶水,但是女忍没有接,她开口说了一句话,对方就将茶水换成了瓶装矿泉水。 随后,女忍又拿起瓶子,细致地检查一番,确认没有问题,才拧开瓶盖灌入喉中。 “还真够小心谨慎的!”看到这一幕的夜星宇微微一笑,更加不愿打草惊蛇,就在外面的街角静静站着,提起大部分的注意力,一直关注着餐厅内的情况。 又过了一会,一个耀眼的女人走进餐厅,立刻引起许多人的注意,包括餐厅外面的夜星宇。 “咦?她怎么来了?”夜星宇有些意外。 这个女人非常眼熟,正是昨天刚认识的欧阳婷,但她此刻的穿着打扮却显得比较端正,里面是毛衣,外面是大衣,脖子上缠着围巾,下身是黑色紧裤子和高跟小马靴。 欧阳婷进门后,霍青书就站了起来,微微向她点了点头,但脸色一如既往的冷酷沉静。 紧接着,霍青书帮忙拉开对面的椅子,而欧阳婷径直走过来坐下,两人面对面,目光直视。 看来,霍青书等待之人就是欧阳婷,他俩都是帝都年轻一代的风云人物,不知道约在这里见面会聊些什么,夜星宇只能感应到画面,却听不见声音。 不过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奇怪,看不出是熟悉还是陌生,各自说了几句开场白,便照着餐牌点单,接下来就是长时间的沉默,都稳着不开腔,感觉不像是为了谈事,似乎就为了见上一面吃个便饭而已。 夜星宇搞不懂情况,也不关心这个,他的目标并不是霍青书,而是霍青书的保镖随从,得想个什么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其拿下。 如果女忍时刻跟着霍青书,两人又一直逗留在人多眼杂处,那么这件事就有些棘手,兴许跟踪一整天都找不到一个下手的机会。 但是经过夜星宇的细心观察,他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可能,似乎这就是很好的下手机会,至于能不能成,得看运气如何。 夜星宇扩大神魂侦测范围,发现这家餐厅有个通往仓库的后门,这是为了方便装货卸货,以及让后勤工作人员进出。 他迈动步伐,离开了原地,不经过前面的街道,而是从旁绕行,很快来到餐厅后门之所在。 刚要进去,就被人叫住,一个穿着厚重军大衣的中年汉子伸手一拦:“兄弟,看你面生得很,不是咱们的人吧?这儿可是库房重地,不能乱闯!” 这人应该是个看门的,毕竟后门进去就是仓库,摆放着许多物资,有些还是贵重物品,不可能敞开大门随便让外人进入。 夜星宇眉头紧皱,捂着肚皮,装作难受的样子,愁眉苦脸道:“不好意思,我闹肚子了,快憋不住,想借用一下卫生间……” “别别别——!”中年汉子不太客气,不等说完就凶巴巴地一挥手:“这里不给外人进,想上厕所就去对面商场!” “大哥,行行方便吧,我可真的忍不住了,屁股缝里滑溜溜的!” 夜星宇一边说着,一边在暗中施法,对拦路汉子使出催眠之术,以自己的强大精神力去影响对方的弱小思维。 这人的意志力显然不怎么样,在夜星宇的催眠之下,立刻变得头脑昏沉,思路不清,似乎总感觉对方说什么都有道理,潜意识里选择了听从。 “哦,这样啊!”中年汉子的态度软化下来,声音也不像刚才那么大声,很快就往旁边退开一步,让出后门,“那你进去吧,完了就赶紧出来,别乱跑!” “知道了,谢谢大哥!” 夜星宇话一说完,抬腿几步就闪进门内,等到他的身影消失了好久,中年汉子才慢慢回过神来,有些纳闷地小声嘟哝着:“咦?刚才好像有个人,跟我说了些什么,怎么就记不清了?” 中年大汉仔细回想了一下,却如同雾里看花一般,朦朦胧胧,有点印象,偏又说不明白。 于是他懒得再想,拿根烟,点上火,吞云吐雾地思考人生,完全把刚才的事情抛之脑后,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第401章 印象之中这是第一次进女厕所 进入后门的夜星宇轻车熟路地穿过仓库,他将神魂力散发开来,笼罩整个餐厅,就如同在脑子里面开了地图外挂,根本不用担心迷路,还能提前预知前方情况。 他刚才对那守门人的一番说辞半真半假,憋不住要拉肚子自然是假的,但想去卫生间却是真的。 而他为什么要去卫生间呢? 这是因为他发现了一个小细节,女忍已经将手中的矿泉水全部喝光了。 一般人如果在短时间内喝下太多水,用不了多久就要去尿尿,这是很正常的生理现象。 俗话说“人有三急”,就是指屎、尿、屁,憋是憋不住的,拖不了太久,再怎么也得解决。 古武者也是人,同样不能免俗,吃喝拉撒通通都离不了,喝多了水,总得尿尿。 于是,夜星宇灵机一动,就打算先去卫生间里蹲点埋伏。 如果运气好,女忍真的来上厕所,便能借此机会将其拿下,且不惊动其他人。 当然,如果没这个运气,那就是白忙活。 所以能不能成功,还是未知数,夜星宇自己也没把握,就是赌运气。 而他不往餐厅前门进入,是怕暴露行踪,毕竟霍青书认识他,女忍也看过他的样子,为免横生枝节,才绕后蹲点,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 后门进来是库房,而库房又连通厨房,他还要再经过厨房才能到达洗手间。 可厨房里面有不少工作人员,各自做着自己的事,夜星宇这身穿着打扮明显格格不入,贸然走进去的话,肯定会引起注意,说不定会被赶出来。 催眠术不能对太多人同时使用,夜星宇得另外想个办法安全地通过厨房。 不过这也难不倒他,他的手段非常之多,神魂之力妙用无穷,他又掌握了许多神通秘术,对付一群普通人轻而易举。 夜星宇就站在门边安静等待着,门虽然没锁,但他不能自己去开门,因为紧闭的库房门无缘无故自行打开,是一件相当诡异的事情,会引起他人注意。 好在没等多久,就有工作人员推门进入,似乎进来拿东西,他就趁此机会身子一闪,从库房来到厨房。 别人看不到他,因为他用神魂力量干扰光的直线传播,使光线弯曲绕过自身,就像是个隐形人一样,只有一个淡淡的影子轮廓,如果动作快一点,连影子都不会留下。 当初在离城的贫民窟,他就曾经用过这一招,让一帮气急败坏的建筑工人视而不见,也让侯小妹惊掉大牙误以为他是鬼。 这可比东洋忍者的暗影遁术高明得多,暗影遁术必须借助各种遮挡物和阴暗处来隐藏形迹,一旦光线充足明朗,没有阴影死角,就无所遁形。 而夜星宇的这个手段,在大太阳下面都有隐形效果,如果再配合敏捷的身手进行快速移动,就让普通人的视觉感官根本捕捉不到,如同幽灵鬼魂一般。 当然,如果是保持警惕的古武者,很可能会有所感应。 因为快速移动虽然能消除淡淡的轮廓身影,但又能引起空气的异常流动,以及细微的脚步声响等等,更别说高明的古武者还有敏锐的第六感知。 所以,夜星宇才没有冒险从前门进入,选择后门要稳妥得多。 他利用这个方法迅速穿过厨房,根本没有被人发现,一群工作人员各自忙碌,该干啥就干啥,谁都没有注意。 厨房外面是走廊,门一直都是打开状态,方便出入,不像库房那边,平时都关着门。 卫生间就在走廊的另一端,中间有个出入口通往厅堂,客人们就在厅堂里面坐着用餐。 到了走廊,就可以慢慢走了,即使被工作人员看见也没关系,会误以为这是顾客。 夜星宇解除了隐形状态,不紧不慢地来到卫生间门口,抬头看了一眼标识牌,男左女右,中间是一面装有射灯的景观装饰墙。 他犹豫了一下,看到四周没人,最终还是硬着头皮走进了女厕所。 在他印象中,这似乎是人生中的第一次,为了“抓鬼”,连这种事也干。 女厕里面空间不大,只有三个小隔间,并列一排,其中两个隔间无人使用,唯独中间那个有人。 而另一边是洗手池和贴在墙上的大镜子,方便女人们补妆和整理仪容。 夜星宇刚走进去,就听见冲水的声音,随后隔间门响,有人出来,是个珠光宝气的大肥婆。 但在她出现之前,夜星宇重施故技,靠在墙边进入隐形状态,没让肥婆发现自己。 可这个肥婆有些磨叽,完事了还不赶紧走,对着镜子搔首弄姿,摆弄各种造型,最后花了一分多钟涂了个鲜艳的大红唇,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这就是丑人多作怪,再怎么化妆弄头发,还不就那样?搞来搞去没有根本改变,最多求个心理安慰而已。 等到肥婆出门,夜星宇才再次现身,他不能一直用神魂力量维持隐身状态,消耗不算小,如果多遇见几个磨磨蹭蹭的无关女人,还真就吃不消。 他现在得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免得被人看见大喊抓流氓,但是藏哪儿好呢? 还没等他想明白,突然心生感应,外面又有人来了。 这个人走路无声无息,已经快到门口,马上就要推门进入。 而夜星宇刚好收回了神魂探测,没有及时发现,差点就要被撞破形迹。 这时候他已经顾不得仔细考虑,迅速迈出几步,轻轻推开最里侧的隔间小门,身子一闪,人就躲了进去。 洗手间的门被人推开,是个女人,并且是个很漂亮的年轻女人,起码能拿到九十以上的高分。 那张俏脸,夜星宇正好认识,就是跟霍青书共进午餐的欧阳婷。 ——她来这里干什么? 夜星宇心中有疑问,但马上就反应过来,这个问题真傻逼! 女人进洗手间,如果不是为了收拾打扮,那就是为了解决生理需要。 而欧阳婷,无疑属于后者,因为她没有照镜子,直接走向隔间。 更巧的是,前面明明有两个空闲的蹲位,她都没有选择,反而多走了几步,伸手推向最后一扇隔间门,而夜星宇正好就躲在里面。 第402章 没想到莫名奇妙就成了偷窥狂 隔间内的夜星宇发现情况紧急,赶紧往上一跃,且将身体由竖变横,双手双腿朝着四个方向撑开,形成一个“大”字,像个蜘蛛人一样卡在上方。 同时又以神魂力包裹自身,再度进入隐形状态,如果不是刻意去观察,谁也不会知道头顶上居然有个人。 刚做好这一切,欧阳婷正好推门进来,夜星宇再使出龟息大法,将心跳、脉搏、呼吸、体温以及血液流动等等,通通降到最低,生命体征几乎完全消失,即使是内家古武者,也难以感应到他的存在。 此时的夜星宇,无影无形,无声无息,整个人就像是遁入了异次元空间,跟欧阳婷不在同一维度,自然就不会被感知到。 除非,欧阳婷上厕所的时候有抬头看一眼的习惯,那就可能发现,在空气中有淡淡的轮廓身影。 但是,正经人都没有这种习惯,所以欧阳婷完全没有察觉到夜星宇的存在。 进来后的欧阳婷先关上门,再脱裤子,然后一屁股坐到马桶上,紧接着就响起一连串令人尴尬的声音,如同三月里的小雨,淅沥沥沥下个不停。 完了之后用纸擦一下,提上裤子,冲水走人,动作麻利,一气呵成,丝毫不磨叽。 而夜星宇就在她头顶上亲眼目睹了全过程,心里面哭笑不得,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长针眼。 他本来是想蹲守女厕抓住女忍,结果来的是欧阳婷,于是他莫名奇妙成了偷窥狂,真是出乎预料。 要不是欧阳婷走路无声无息,突然出现在洗手间门外,夜星宇又正好收回了神魂之力,在思考应该怎么躲藏,也不会发生这种巧事。 等到欧阳婷出了洗手间,夜星宇才轻手轻脚地从隔间顶上跳下来,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他感到很庆幸,首先是没让欧阳婷发现,否则真是百口莫辩,名声全毁不说,还要被打上变态痴汉的烙印。 其次,欧阳婷是小解,不是蹲大号,这就让他少受一番罪。 要知道,就算再漂亮的美女,拉出来的屎也是臭的,闻自己的都难受,闻别人的更是难上加难,谁特么能忍? 好在,这种情况没有出现,要不然闻上十分钟的便便味道,想想都觉得要命。 夜星宇这次学精了,先把自己这间门给关上,拉好门锁,防止有人进来,然后再开始守株待兔。 之后,卫生间里又陆陆续续进来过好几个女人,但由于最后一间的门锁标识是红色,证明有人,就没有再发生刚才的尴尬窘境。 然而事实证明,女忍不愧为女忍,她是真的能忍。 喝完了一整瓶矿泉水,又足足过了半个小时,她都一直没来上厕所。 而欧阳婷和霍青书早就已经吃完了午餐,正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气氛稍稍有些奇怪,既不庄重,也不热烈,不太像是谈生意,更不像是谈恋爱,反倒像那种不太熟悉的朋友,说着一些无关紧要且不感兴趣的话题,纯粹打发时间。 看来今天运气不好,蹲点计划失败,估摸着这顿午餐就要结束,夜星宇便打算放弃埋伏,另想办法。 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事情突然出现了转机,女忍居然离开了墙边,迈动脚步走进了外面的廊道。 “来了!”夜星宇心中一喜,一回头又钻进了小隔间。 猎物即将到来,猎人开始准备,此时的女用卫生间除了夜星宇自己就没有别人,正适合动手。 夜星宇一反先前的做法,用神魂力量控制其它两扇门从里面锁上,唯独留下自己所在的这间不锁门,仅仅只是合上。 女忍果然走进了卫生间,她一眼看到前面两间的标识为红色,下意识地认为隔间里面有人,便直接往前走出几步,推开了最后的那扇门。 门一开,她就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隔间里面,正对着她笑。 如果有人问,女厕所里面最不应该出现的东西是什么,那无疑就是男人。 毫无防备的女忍吓了一跳,大吃一惊,还没来得及有所反应,一只大手就已经掐住了她的喉咙,将其凌空举起,她刚聚集起来的力量瞬间就散掉大半。 东洋忍者有很多阴险诡异的手段,就算被人打了个措手不及,也不可能坐以待毙。 只见女忍嘴一张,一道黝黑的寒光迎面射向夜星宇的眼睛,在这种超近距离的情况下,通常难以防备,不易躲开。 夜星宇根本没把这种小手段放在眼里,那道寒光在他眼前遽然停下,被无形的神魂力量定在半空,原来是一枚黑色的钉子。 看到这一幕的女忍脸色剧变,她倒是想过口吐寒钉可能会被对方及时避开,却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这完全违反了物理规则。 夜星宇没给对方反应的时间,另一手快如闪电地在女忍身上连戳几下,刚准备踢腿攻击的女忍就丧失了全部力量,软绵绵地提不起劲。 这是截脉封穴的手法,能让人失去抵挡能力,任由宰割。 空中的钉子无力地掉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声音,它已经完全失去了作用。 夜星宇将女忍从门外拉进来,顺手关上门,再跟她调转一个方向,以自己的后背抵住门扉。 女忍则被夜星宇扔到马桶盖上坐着,像是一个任由摆布的人偶,她已经被封住了穴脉,不再有威胁。 夜星宇将女忍头上的帽子掀开,立刻就发现她脸色不对,发黑泛紫,极不正常,并且瞳孔开始涣散,表情也很奇怪。 “糟糕!” 夜星宇心中一惊,已经猜到这是什么情况,神魂之力不顾一切汹涌而出,进入女忍的身体内部,护住心脉,强压剧毒。 原来,女忍的嘴里不止有一枚偷袭所用的寒光钉,还暗藏着剧毒药物,以备在必要情况下服毒自尽。 而夜星宇的截脉封穴虽然能使人丧失力量,却无法阻止女忍吞服毒药,毕竟这不需要多少力气,动动舌头就可以了,毒药就是被藏在舌头底下。 第403章 吾为真神,信吾永生 忍者这种职业从来没有无师自通,都是被人刻意训练出来的秘密作战武器,对忠诚度要求很高,往往接受的都是洗脑教育。 并且,就跟西方的骑士有八大美德一样,东洋之忍者也有四项戒律,其中就有严守秘密这一项,即便为此失去性命,也在所不惜。 所以,遇到埋伏的女忍遭人生擒,且发现自己失去了反抗能力,她便学那养蛊人玩起了自杀,毫不犹豫就吞下了口腔里暗藏的毒药。 夜星宇也是一时大意,很久没跟东洋忍者打交道,竟然忘了这一茬,好在发现及时,便全力释放出自己的神魂力量,制止女忍的死亡。 神魂力量无比神奇,既可以疗伤,也可以解毒,但是光凭神魂力量为他人清除毒素,不及自身方便迅捷,需要耗费一些时间精力,还可以用其他方法来进行辅助。 夜星宇身上经常带着几个小瓶子和小盒子,装着一些可能会用得上的奇药,比如化尸水,再比如解毒丹,都可说是居家旅行必备之物。 他一边用神魂力量压制女忍体内剧毒,并进行清除,一边从身上摸出一个小瓶子,倒出一粒自己炼制的万能解毒丹,再捏开女忍的牙关,将丹药塞进她嘴里,逼她服下。 “没用的……你白费……心机……”咽下解毒丹的女忍喘了一口气,断断续续地说着。 她深知自己服下的是绝命之毒,无药可解,最多只有十秒钟可活。 这一点时间,根本不够审讯,虽说自己注定要死,但秘密却保住了,也免受折磨。 “未必!”夜星宇笑了笑,说得很有自信。 如果再晚上几秒,可能就真的神仙难救,但女忍刚一服毒,他很快就发现并以神魂之力进行抢救,再以药物相辅,总算没有造成遗憾。 现在夜星宇就敢打包票,女忍想死都死不了,神魂之力配上万用解毒丹,双管其下,一同生效,用不了一分钟,女忍体内之毒将要被彻底清除。 女忍当然不信自己能活,闭着眼睛轻蔑一笑,安静等待死亡降临。 可过了好一会,女忍发现自己并没有死,且感觉越来越好,刚服下毒药时的心悸、胸闷、头晕目眩、呼吸困难等等症状,竟然全都消失了。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她睁开眼来,惊讶地瞪着夜星宇,说话流畅了不少,不再像刚才那样有气无力。 “你死不了,还是老老实实地交代吧!”夜星宇淡漠地说着,双手抱在胸前,背靠在门板上,一副好整以暇地姿态。 女忍缓缓摇了摇头:“你要么杀了我,要么折磨我,但我什么都不会说!” 她的表情态度很坚决,并不像是随口一说。 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往往能够坚守自己的信条,想从这种人的嘴巴里面撬出点秘密,并不容易。 但夜星宇有的是办法,最简单粗暴就是使用搜魂术,直接读取思维记忆,只要对方知道的,他也能知道。 他原本也是这种打算,抓住女忍后直接进行搜魂,从而得知一切。 可事到临头,夜星宇忽然改了主意,决定不用搜魂,而是采取另一种方法,同样有些粗暴,并且还更无耻。 夜星宇最大的底牌和依仗,从来就不是古武,而是强大的神魂力量以及诡异的神魂秘术,他不但敢跟阎王爷抢人,还能让人变更信仰。 有一种神通,名为“奴役”,阴损而又无耻,能够影响和控制人类的思维意识,在别人的脑海中留下信仰的种子,使其为奴,认己为主。 夜星宇就打算对女忍施展这个神通,彻底改变她的信仰,无论她之前为谁做事,来自哪一个组织,要遵守什么戒律,通通都已经不再重要。 从此以后,夜星宇将成为她的主人,并且是唯一的主人。 “看着我!”夜星宇的声音在女忍的脑海中响起,令她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来,与夜星宇进行对视。 而她惊讶地发现,眼前的男人竟然散发着炽烈的光芒,如同高高在上的神袛降临人间,令人不敢逼视。 但她又偏偏移不开眼,因为脑海里面一直都有“看着我”这三个字在轰鸣回响,自带杜比环绕立体声效果,如天堂颂歌,又如佛家梵唱,震慑心灵,影响意志,让她不得不遵从。 当然,无论是看到的还是听到的,通通都是她的幻觉,奴役神通悄然施展,使她的心灵意志受到影响,不克遏止地产生皈依的念头。 夜星宇伸出手掌,轻轻抚在女忍的头顶,庄严肃穆地说出几个让人听不懂的字符音节,像是一种真言符咒。 这是一种全新的未知语言,来自于他所得到的神秘传承,翻译过来就是八个字:吾为真神,信吾永生! 神魂力量汹涌而出,在掌心结成一个光芒闪烁的符文印记,悄无声息地遁入女忍的身体,随后在她的头脑里面形成一个信仰种子,时时刻刻影响她的思维意志,使其成为忠心不二的奴仆,言听计从,永不背叛。 女忍的眼神迅速转变着,先由震惊到迷惘,再由迷惘到坚定,最后从坚定变为狂热。 直到信仰种子完全成型,发挥作用,夜星宇才将手掌收回。 女忍站起身来,低下头颅,恭恭敬敬地唤了一声:“主人!” 要不是因为隔间里摆着一个马桶,又挤了两个人位置不够,她应该是跪在地上说出这个称呼。 此刻的女忍,思想观念已被改变,在自己的主人面前,她将彻底失去自我,唯命是从,就算叫她立刻去死,她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这就是奴役神通的可怕之处,将控制人心的手段发挥到了极致,所以才说它阴损无耻,甚至有违天和。 接下来,就可以开始盘问了,无论夜星宇要问什么,对方都会如实回答,不会有任何的隐瞒和欺骗。 虽说问答方式有些麻烦,不如搜魂来得简单直接,但最终效果是一样的,夜星宇仍然能够挖出背后的秘密。 第404章 库房闹鬼的传闻难道是真的? 首先要搞清楚女忍的身份来历,夜星宇便先问道:“你是东洋人吧?” “我父亲是东洋人,母亲却是天龙人,所以我只有一半的东洋血统,但年少时我一直生活在东洋,直到三年前才来到天龙帝国。” 女忍老老实实地回答着,眼神中仍有狂热的光芒闪烁不息。 夜星宇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忍如实道来:“我的东洋名字叫做宫本铃奈,但在这边所用的姓名却是宫铃。” “宫本?”夜星宇听到这个姓氏,蓦然联想到一个人,便问道:“你跟宫本武藏可有关系?” 女忍宫铃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便承认:“那是先祖。” 夜星宇不免轻声叹息:“剑圣之后人,没想到却学了忍术!” 宫铃默然无语,似乎不知该怎么回答。 宫本武藏是东洋历史上著名的剑术家和兵法家,一生从未拜师,却能在剑道上无师自通,堪称奇迹。 在他一生之中,与人决战无数次,未尝一败,堪称无敌。 而他最辉煌的战绩,是击败了当时的著名剑客佐佐木小次郎,名声大噪,震惊天下。 此人不仅剑道称雄,还擅长手里剑(俗称为忍者镖的投掷暗器)和体术(不依靠任何武器的徒手搏斗),晚年开创了新的剑术流派,名为“二天一流”,后来被东洋人尊称为“剑圣”。 在那个剑客辈出的时代,宫本武藏在东洋的影响力非常之大,素有“真田之枪,宫本之刀”的说法,“真田”是指真田幸村,“宫本”就是宫本武藏,两人都是实力顶尖的绝代武士。 可没想到,宫本铃奈既是宫本武藏的后人,不好好地修习剑术,堂堂正正地战斗,反而钻研忍术,成为了忍者。 这其中估计有一些原因,夜星宇也懒得追问,只是感慨一句,便转回正题,继续问道:“你现在是霍青书的保镖?” 宫铃点点头,“嗯”了一声。 夜星宇又问:“向林长风下蛊的老头也是霍青书的手下?” 而这次宫铃没有点头,反而摇头,答道:“不是。” 这下就让夜星宇感到意外,愕然问道:“指使下蛊的幕后主谋不是霍青书?” 宫铃仍然摇头,回答“不是”,并解释道:“霍青书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甚至与整个霍家都没有任何关系,针对林家施展阴谋的另有其人,我和养蛊者都是听命行事!” 看来,这件事远不止想象的那么简单,想要问清楚还需费点口舌。 然而这里始终是公共场所,不是安静说话的地方,此刻在走廊里又有人出现,并且还是女性,正是奔着卫生间而来。 留给他俩交流的时间已经不多,再说一两句就得住嘴,否则就要被人听见。 于是,夜星宇便对宫铃吩咐道:“你现在该干嘛就干嘛,我先走一步,等你有空的时候就来林家老宅,到时候我们再好好聊一聊。” 宫铃点头答应,无论夜星宇说什么,她都会听令行事,奴役神通已经彻底将她控制。 夜星宇没有再说话,等到外面的女人进入洗手间,并锁上了隔壁的小门,他才轻手轻脚地走出去,在没人看到的情况下从女厕所里溜了出来。 他准备循着来时的原路从餐厅后门出去,依旧仗着神魂隐形之术进入了厨房,神不知鬼不觉,忙碌的工作人员都顾着手头的事情,没有谁发现异常。 然而世事难预料,刚到库房门边上,夜星宇身上的手机突然响了,立刻引起不少人的注意,纷纷扭头看过来。 “见鬼!”夜星宇在心中咒骂一句,顾不上其他,赶紧拉开库房门,一溜烟地跑掉了。 然而厨房里面那些人才是真见鬼,很多人都听见了突如其来的手机响声,又亲眼看到紧闭的库房门忽然自己打开,随后声音朝着库房深处迅速远去,直至消失。 细思极恐,毛骨悚然,简直就是活见鬼! “我的妈呀!你们刚才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我听到了,好像是手机铃响。” “我也听到了,不过工作中有要求,手机要调成静音状态锁在更衣柜里,咱们没有谁身上还带着手机吧?” “谁敢带啊?被逮住了可要被罚款的!” “那刚才的声音是怎么回事?我还看见库房门自己打开了,那声音像是有灵性一样,进到库房里面迅速远去。” “莫非……库房闹鬼的传闻……竟然是真的?” “我去——!还有这样的事情?我刚才还进库房来着!” “好吓人啊!我以后都不敢进去了!” “……” 一帮工作人员七嘴八舌,纷纷放下手头的工作聊起刚才的诡异现象,越说心越慌。 几乎可以肯定,那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千真万确,并非幻觉,只要耳朵没聋的人,通通都听到了,甚至到现在还在脑中回响,萦绕不休。 而身为始作俑者的夜星宇,早就已经溜出了餐厅后门,来到了大街上,顺手拿出手机接听电话。 “喂,哪位呀?”夜星宇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座机号码。 “是我,你在哪?有没有吃午饭?”听筒里传来熟悉的冰冷声音,是林善雅。 “还没呢!我在外面办点事!”面对老婆大人的询问,夜星宇如实回答着。 虽说因为这通来电而闹出了动静,差点惹来麻烦,夜星宇也没有发脾气,毕竟对方不是有意的。 “那中午一起吃饭吧,虽然晚了点!”林善雅淡淡说着。 “嗯?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忙得脚尖不沾地的林大总裁,居然有闲工夫请我吃饭?”夜星宇受宠若惊。 “有事跟你商量,见面再说吧!你现在在哪儿?我们找个地方碰头!”林善雅的声音依旧清冷。 “我就知道……”夜星宇小声嘀咕着,但没让对方听见。 随后,他报出自己的位置,并跟林善雅约好了碰头地点。 再接着,走到附近的停车场取了车,夜星宇迅速赶往约定处,大概需要一个小时,两人就能见面。 第405章 你欺骗了我,但我还是给你机会 话说另一头,被奴役神通所支配的宫铃并没有感到任何不适,由神魂之力形成的信仰种子扎根在她的脑海中,强行扭转她的某些想法,而她自己却不知道。 对于认人为主这件事,在宫铃看来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和天经地义。 就好像进了学校,学生一定要听老师的话,别问为什么,自古都是如此,没有人会去无聊瞎想,为什么就不能是老师听学生的? 除了在夜星宇面前,宫铃会产生敬仰和臣服的念头,心甘情愿成为奴仆,在其他时候,她还是原本那个宫铃。 她本身的智慧与能力,身手及手段,通通都没有受到影响,原本打算做什么,该怎么做,都不会因此而改变,除非涉及到主人的利益。 奴役神通就是这么霸道,并且还很阴险,人的思想受到控制,自己却不知道,还以为本该如此,颇有一种认贼作父的感觉。 当然,前面提过,越恐怖的神通,往往代价越大。 奴役神通虽然霸道阴损,但有缺陷,不能乱用。 要不然夜星宇见一个用一次,全天下人都变成了他的奴隶和信徒,那还了得? 要奴役他人的思想,靠的是信仰种子,而信仰种子这个东西,是由夜星宇分割自己的神魂力量所形成,从他给宫铃种下信仰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永久性地失去了这一部分神魂力量。 简单来讲,夜星宇是以自己的实力来换取他人的俯首称臣,并不是简简单单地空手套白狼。 俗话说得好,有得必有失,行逆天之事,必然要付出大代价。 但以宫铃的本事和能耐,要控制她的思想其实不算难,代价虽有,却不夸张,夜星宇倒也能够接受。 这是因为,结成信仰种子所需要的神魂力有多有少,视情况而论,会根据目标对象的精神意志和实力强弱来决定,多如湖海,少如水滴。 如果是控制一个普通人,对夜星宇的神魂强度之损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千分之一都不到。 像宫铃这种受过训练的忍者,精神意志比较强韧,又具备一定的身手实力,就稍稍有点影响,超过千分之一,却不到百分之一,大概需要几个月的睡眠修炼可补回损失。 假如是化劲级别的宗师,那么损耗就相当之大,至少有一两个百分点,甚至接近十分之一,这时候就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值得这么做。 而要控制先天境界的至强者,起码要消耗他两到三成的神魂力,相当于重生几世之积累,不到万不得已,根本不敢这样玩。 要不是因为宫铃是个美貌的女忍者,夜星宇直接搜魂就完事了,都舍不得耗费自己的神魂力。 忍者这个濒临灭绝的职业其实特别有用,侦察、潜伏、破坏、暗杀等等,除了正面战斗不太行,掌握的知识技能可不少,指不定哪天就能用得上。 另外,收服宫铃不会打草惊蛇,还可以玩无间道。 不管是谁在背后搞阴谋,夜星宇都可以利用宫铃来掌握一切,处处占据先机。 以夜星宇如今的神魂强度,这一点点损失影响不大,对实力几乎没有削减,所以也就不在乎。 神魂力的修炼到了他现在的阶段,进境变得缓慢,上限难以提升,可弥补损失却相对较快。 这就跟肉身修炼差不多,每次重生以后,前中期都是突飞猛进,直到后期晋升先天,才开始变得艰难。 当夜星宇离开以后,没有察觉到自身改变的宫铃,在卫生间解决完自己的生理需要,很快就回到了餐厅大堂。 这时候欧阳婷正起身告辞,霍青书礼貌地想将她送出去,却被欧阳婷婉言拒绝。 目送欧阳婷出门,霍青书才坐回到原来的位置,对身后不远处的宫铃招招手,等到后者走过去,他一指对面的椅子:“坐吧,我有事想跟你聊一聊!” 宫铃依言坐下,柔软舒适的椅面上还有余温,不久前是欧阳婷坐在这里。 “你替我们霍家做事快一年了吧?”霍青书目光低垂,望着自己的手指,他的手指修长白晳,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 “算上今天的话,有十个月零五天。”宫铃一丝不苟地回答着。 “难得你记得这么清楚!”霍青书微微点头,“你既是我的保镖,也是我的秘书,能力出众,帮我分担了不少工作……” 他缓缓说着,口气里带着“感恩有你”的味道,但心细的宫铃敏锐地察觉到,霍青书话中有话,后面才是重点。 果然,霍青书略一停顿,紧接着抛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语:“但是在半个月前,我得知了你的真实身份,你其实是‘夜魔天’的人,我没说错吧?” 宫铃内心巨震,脊背发凉,呼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警惕地扫视着周围。 然后她就看到,一个高瘦的男子忽然出现在霍青书的身后,原本餐厅里根本没有这个人,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像个幽灵一样,神出鬼没。 此人穿着黑色燕尾服,头戴圆顶礼帽,手里拿着一根文明棍,打扮得像是西方绅士一样,但他却是黄皮肤,黑头发,五官面相完全就是东方人的模样。 “申先生!”宫铃失声低呼,浑身汗毛炸起,肌肉蓄力紧绷,随时防备着对方出手。 她认得此人,知道对方是实力高强的霍家供奉,论正面战斗的话,自己根本不是对手,能不能逃脱都是未知之数。 被称作“申先生”的高瘦男子对着宫铃微微一笑,却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拄着文明棍,静立在霍青书的身后。 “不用紧张,先坐下吧!”霍青书淡淡说着,头也没抬,仍旧看着自己的十根手指。 宫铃缓缓坐回到椅子上,但于暗中依旧戒备,不敢放松警惕。 “我是爱才之人,你虽然欺骗了我,但我决定给你一个机会,你可以选择脱离‘夜魔天’,正式加入我霍家,我保证你能得到更多!” 说完这句话的霍青书终于抬起头来,直视宫铃的双眼,似要看透人心。 第406章 你若不答应,今天就得死! 宫铃沉默了几秒钟,才缓缓开口道:“你既然已经知道我来自于‘夜魔天’,应该也明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我已经在魔神像前立下心魔之誓,如有背叛,将会生不如死!” “心魔之誓我听过,的确歹毒霸道,据说是一种咒术,可以在千里之外取人性命,一旦立下誓言,传说中的‘夜魔神’就能掌控其生死!” 霍青书显然掌握了一些情报,即便是“夜魔天”这种极其隐秘的组织,他都有所了解。 宫铃微微点头:“没错,每一个‘夜魔天’的成员都受誓言约束,终生无法背叛组织,否则就要受尽痛苦折磨而惨死,希望你不要逼我!” “我没有逼你,我只是给你提供一个选择。”霍青书淡淡说着,嘴角略微带点弧度,“我可以请凌先生出手,尝试帮你解除身上的诅咒,以他的能耐,成功机率应该不低,你可以考虑一下。” “凌先生?”听到这个名字的宫铃稍稍犹豫了一下。 这是霍家地位最高且实力最强的供奉,来自于名门大派的高人,知识渊博,手段繁多,兴许真能帮她解除“夜魔神”的誓言约束。 “你认为有几分把握?”宫铃问道。 “不知道,没试过就无法断言,我只能保证,凌先生一定会帮你想办法!”这是霍青书给出的答案。 宫铃脸色一变:“那岂不是拿我的性命开玩笑?如果凌先生束手无策,我将会死得很惨!” 霍青书冷笑道:“你若不答应,今天就得死!” 宫铃哑然无语,主动权现在握在对方手上,她是弱势的一方,似乎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霍青书又冷冷说道:“我之前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是你图谋不轨在先,并非是我对不起你,而我现在愿意给你一个机会,至于是否珍惜,还得看你自己!” 像他这样的人,喜欢掌控一切,当然不能容忍欺骗和背叛。 而他现在的确算是格外开恩,给了宫铃选择的机会,如果对方不接受,那么就是他霍青书的敌人。 对于敌人,没有仁慈可言,霍青书必定会让申先生出手拿下宫铃,至于要杀要剐,就得看他心情。 只可惜,宫铃嘴里暗藏的毒药只有一粒,吃下去后被夜星宇当场化解,如果再被生擒,就连自杀都做不到。 “这里是餐厅,大庭广众之下,你不会就这样动手吧!”摘掉帽子的宫铃脸色很难看。 “哪有大庭广众?人都已经走完了!”霍青书将手一比划,指了指四周。 宫铃这才注意到,偌大的餐厅里面真没几个人,只有几个侍应生远远站着。 这家餐厅是由霍家外戚在经营,主打高品质高消费,光顾的客人并不多。 而霍青书又早早做了一些安排,等到欧阳婷来的时候,餐厅门口就悄悄挂上了停止营业的小牌子,顾客只能出,不能进。 到了此刻,客人们都走光了,只余下一些工作人员,而宫铃却没注意到这个小细节,直到霍青书提醒,才反应过来。 再加上申先生的突然出现,那么这一切都是霍青书事先计划好的,真要动手,并无顾忌,要打要杀,都随他意。 陷入被动的宫铃一阵心慌意乱,究竟该怎么办呢? 她相信霍青书绝不是心慈手软之辈,如果自己拒绝顺从,今日必难善了。 如果是夜晚,宫铃肯定会选择逃命,忍者的许多手段在黑夜之中尤其好使,虽然不擅长正面战斗,可逃命却是挺在行。 但现在是正午,餐厅里光线充足,门窗明亮,阴影遁术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更重要的是,这个申先生的实力非常了得,远在宫铃之上,想要从他手中逃脱,难免信心不足。 可宫铃深知“夜魔天”的恐怖之处,远在霍家之上,根本不敢生出背叛之心。 之前被夜星宇生擒,她都宁愿选择自尽,到了现在面对霍青书,即使情况再不利,她还是决定要拼死一搏,能逃则逃,逃不掉就只能认命。 既已下定决心,宫铃先以言语稳住霍青书,装作自己动摇的样子:“既然你能请动凌先生,那我可以答应你,只不过……” 话说一半,引起对方的关注,令其戒心稍减,宫铃立刻就开始实施逃命计划。 在她的身上突然冒起一股浓烈的白烟,将她的身影完全笼罩其中。 同时,从烟雾中射出几枚忍者镖,旋转着飞向霍青书。 一根棍子从霍青书身后探过来,掠过他的肩膀,轻轻巧巧就将那几枚忍者镖击落在地,发出“叮叮叮”的清脆声响。 而烟雾就在此时扩散,以宫铃所在的位置为中心,急速向四周蔓延开来,将霍青书和申先生等人都波及在内,白茫茫的一大片,令人视物不清,像是发生了火灾一样。 可这烟雾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不过几秒钟,就淡化消失了,仿佛从未出现过。 桌子边,申先生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只有霍青书一个人独自坐在那。 他微微皱着眉,端起面前的茶水饮了一口,才轻声吐出四个字:“冥顽不灵!” …… 餐厅内通往洗手间的走廊,宫铃的身影蓦然出现于此。 她利用烟雾隐藏形迹,却没有选择朝正门方向冲出去,而是往里溜,就是想利用别人的惯性思维,出其不意。 并且,她刚才上厕所的时候留意到,洗手间里有个通风窗户,可以借此逃生,并不是死胡同。 可是,想法过于美好,效果并不理想。 身穿黑色运动服的宫铃刚一现身,手持文明棍的申先生也随之出现,对方并没有被她迷惑。 宫铃大惊失色,拼命往前跑,同时往身后甩出几枚忍者镖,妄图拖延对方的追击脚步。 申先生举棍一扬,迎面而来的忍者镖通通都被棍子砸飞,嵌入在走廊两侧的墙壁上,发出“笃笃笃”的声音。 同时,申先生脚步不停,紧追不舍,他的速度比宫铃更快一线,后者想要逃脱,难如登天。 第407章 哪个王八蛋乱扔香蕉皮? 宫铃身为忍者,还有其他手段,她将手腕轻轻一抖,就已在身后布下许多撒菱。 撒菱,既可以作为动词理解,也可以作为名词存在,“撒”是动作,“菱”是物体。 它是指某一类忍者专用的陷阱暗器,菱锥形状,有尖锐突起,在逃走时偷偷撒在身后,如果对方没有察觉,踩上去就要刺伤脚。 可是这种玩意对高手无用,更何况走廊里有灯光照耀,稍有留心就不难发现。 申先生自然不会踩到,他用文明棍在地上一点,整个人如同大鸟一般凌空飞渡,瞬息之间就已越过撒菱区域,地上的菱钉根本对他没有造成阻碍。 说来话长,实际很快,两人一先一后,眨眼间就穿过一段走廊,冲到洗手间跟前。 申先生又一次举起了手中的文明棍,准备戳向宫铃。 按照他的预料,宫铃还进不了洗手间的门,就要先被他的棍子给攻击到。 可就在这时候,申先生脚底一滑,下盘不稳,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差点失去平衡。 他戳出去的棍子立刻转变方向,往墙上轻轻一点,借着这股反推力来调整重心,随即站稳脚跟。 但就因为这点耽搁,宫铃已经拐进了洗手间,身影消失不见。 申先生没有去追,他感应到了危险,为了自身安全,便只能停下动作,低头看向脚边。 地板上有一块被踩过的香蕉皮,刚才令他脚下打滑的罪魁祸首,就是这玩意。 而申先生可以肯定,先前地上并没有这东西,它是突然出现的,绝对有高手藏身附近,暗中使坏,故意阴他。 “是哪个王八蛋?给我站出来!”申先生阴沉着脸,心头十分恼怒。 “哈哈,不好意思,我随手一扔,也没想到会有人踩上去。” 一道人影从旁边的男卫生间里站出来,年轻英俊的脸上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 他双眼微眯,嘴角带笑,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头发长过双肩,两只手插在裤兜里,走路的姿势有点痞气,像是没有正经工作的社会浪荡青年。 申先生见过此人,并且认得,不免皱起眉头,沉声喝问道:“唐龙,你怎么在这?”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人都有三急,一旦有需要,就要上厕所解决嘛!”青年唐龙笑着回答,语气有些不正经。 申先生当然不信,在他脚底下莫名奇妙地出现一块香蕉皮,肯定是对方故意搞鬼,想抵赖都不成。 于是,他沉着脸,很不爽地问道:“你是为了助她逃脱?” “欸?你在说什么啊?我只是吃香蕉扔蕉皮,没犯法吧?”唐龙笑嘻嘻地说着,颇有装疯卖傻的味道。 似乎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谎,他将双手从裤兜里抽了出来,手里居然捏着一根香蕉,随后麻利地撕开外皮,张嘴咬了一口。 ——好家伙!居然守在厕所吃东西,还真够奇葩的,不得不服! 申先生一声冷笑:“真没想到,身为武林正道的唐家,竟然与邪魔外道‘夜魔天’有染,这可真是大新闻呐!” “呵呵,要我说,‘修罗’杀手放下屠刀,甘愿给霍家当狗,这才是新鲜事!”唐龙嘴里咀嚼有声,慢吞吞地说着话,吐字却很清晰。 申先生怒哼一声,手中的棍子用力往下一拄,坚硬的地板砖瞬间碎裂,发出沉闷的声响。 唐龙脸色如常,视若无睹,吃完香蕉后随手把皮往地上一扔,嘻笑道:“麻烦让让,好狗不挡道!” 申先生大怒,立时翻脸,举棍往前戳,带起一道劲风,疾速点向唐龙的胸膛。 而唐龙动作也不慢,他将手一抬,就握住了棍子的前端,手上力道很大,令棍身无法移动分毫。 申先生握住棍子把手往回一收,从棍身里抽出一柄细长的刺剑来,银光闪闪,仅有一指宽。 随后,三朵剑花刺出,快如惊雷,如光似电,笼罩眼前的对手。 只要唐龙被刺中一剑,在他身上就要多出一个血窟窿。 但在申先生刚拔剑还未出剑的那一刻,唐龙就开始往后疾退,剑光尚未及体,他就已经退回了洗手间,并随手将门给关上。 只听一连串“噗噗噗”的声音,门板上多出好几个小孔,全是被锋锐的剑尖刺穿。 紧接着又是“砰”的一声震响,刚关上的木门被申先生一脚踢开,他随后就要冲进来。 “还给你!”唐龙将手上的棍鞘当成短矛往前一扔,射向申先生的咽喉。 申先生握指成爪,抓向射来的棍鞘。 但是他的手刚一伸出去,立马又缩了回来,且将腿一蹬,往后飞退,并挥剑刺向前方。 “叮——!” 清脆一声响,寒光一闪灭。 剑尖恰到好处地挑飞了一道寒芒,竟然是一柄小小的飞刀。 它紧贴在棍鞘后面发动偷袭,子母连环,险些让申先生着了道。 要不是因为常年做杀手锻练出来的警觉性,在申先生接住棍鞘的那一刻,就要被这柄飞刀割破手。 而唐家的暗器,绝大多数带有剧毒,一旦被划破皮肤,毒素就会侵入身体,到那时可就麻烦了,不死也得脱层皮。 “好阴险!”申先生额头冒出冷汗,忍不住就要吐槽。 唐氏暗器之毒,天下无人不惧,就连一向冷静自负的申先生也感到心惊肉跳。 幸亏,申先生了解唐龙身份,知道对方是唐家的天才高手,一直小心防范,才没有中招。 但等他击落飞刀,再一眼望去,洗手间里空无一人,唐龙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唐家除了暗器以外,轻功也是一绝,一心想走,很难留住。 至于唐龙撤走之处,是跟宫铃一样的选择,离地两米高的通风窗户,男女洗手间都有,恰好能让一个人钻进钻出。 面对空荡荡的洗手间,申先生叹了口气,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棍子,收剑入鞘,转身离开。 既然有唐龙插手作梗,抓不住人,也是合情合理,想必霍青书无法责怪,申先生回去以后,只需如实汇报即可。 …… 第408章 谁都无法算尽一切 餐厅大堂内,霍青书仍旧端坐在原来的位置,脊背挺直,一丝不苟。 他看见申先生一个人回来,便很意外,皱眉问道:“怎么回事?” “让她跑了!”申先生无奈地摇了摇头,取下帽子放在桌上,随后坐在霍青书的对面。 霍青书提起桌上的茶壶,给申先生倒了一杯热茶,并缓缓说道:“以你的能耐,她应该逃不掉。” “的确……”申先生举杯饮茶,眉心却皱起几道深纹,吧唧着嘴,苦笑道,“还是喝不习惯,没有咖啡好喝。” 霍青书没有接话,只是看着对方的眼睛。 申先生放下茶杯,向对方解释道:“本来是十拿九稳的,可有人插手,就让她给跑了。” “谁?”霍青书就问了一个字。 “唐龙!”申先生的回答同样简洁。 “唐龙?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又为什么要多管闲事?难道他认识宫铃?又或者……唐家跟‘夜魔天’有联系?”霍青书不太想得通,提出一连串的问题。 “我可不知道。”申先生摇了摇头,“他上次来找你谈合作,但你没有答应,可能就让他心里不舒服,故意从中作梗。” “不可能!”霍青书立刻否定了这个猜测,“唐龙是个聪明人,不可能为了这点小事而耿耿于怀,应该是其他原因!” “不管怎样,得小心唐家!”申先生没有反驳,只是提醒道,“唐龙是唐家这一代最为杰出的天才人物,说不定他所代表的,就是唐家那群老古董的意志!” “我知道,看看再说吧!”霍青书微眯着眼,用手托起下巴,像是在思考,“只是一个唐龙并不可怕,但如果是整个唐家,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 夜星宇根本不知道,在他走之后,宫铃就经历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 还好有唐龙出面解围,宫铃才得以成功逃脱,否则凭她自己的本事,多半走不掉。 虽然霍青书不是古武者,但他头脑聪明,擅长谋划,既然布下这个局,就已经算得清清楚楚,唯一没料到的变数,就是本不该出现的唐龙。 申先生的实力远在宫铃之上,乃是丹劲级别的高手,而宫铃的实战水平连暗劲都达不到,只是在潜行和逃命方面比较擅长。 如果宫铃被擒,沦为阶下囚,甚至惨死,那夜星宇就亏大了,白白损失了一部分的神魂力,还因此断了一条线索,他都没来得及把下蛊的事情问清楚。 世上之事,瞬息万变,谁都无法算尽一切。 夜星宇没想到自己一走,宫铃就遇险。 霍青书也没料到唐龙会及时出现,拦住申先生。 再聪明的人,也有失策的时候。 往往看似必然的结果,常常因为一些小小的偶然,而最终改变走向。 成与不成,尽人事而听天命,就算耗费苦心,机关算尽,也多半敌不过命运的安排。 夜星宇因为林善雅的电话召唤而匆匆离去,两人约好碰头的地方仍在市区,是一家小有名气的自助餐厅,正常行车的话,要将近一个小时。 待他赶到那家餐厅,都已经过了中午一点,客人寥寥无几,却没看到林善雅。 按理说,林善雅离得更近,应该先到,为何不见人影? 她又不是那种磨蹭的性格,通常比较守时,这一次倒显得有些突兀。 夜星宇就站在餐厅门口打了个电话,问一下那边的情况,得到的回复是:马上就到,大概还有十分钟。 他没有多说废话,问完就收线,因为林善雅在开车,不方便讲太多。 随后,夜星宇走进餐厅,找了个显眼的位置坐下来,安静地等待着。 没过多久,林善雅就出现了。 她不是一个人,身后还跟着雅薇。 雅薇要无时无刻地对林善雅进行贴身保护,走到哪跟到哪,两人一同现身,倒不让人意外。 林善雅身为帝都十二名媛之一,可说是当中最美的一位,相貌绝佳,气质脱俗,一进门就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和关注。 而与她相似度近乎百分百的雅薇却显得很低调,头上扣着帽子,脸上蒙着口罩,甚至还戴了一副黑色的墨镜,连眼睛也被挡住,就跟没脸见人似的。 雅薇的身材虽然不错,凹凸有型,腰细腿长,但因为没露脸,站在林善雅的身边就容易被人忽略,后者实在过于耀眼。 刚进门的林善雅一眼就看见了夜星宇,径直走过来坐在他对面,雅薇则坐在林善雅的旁边。 “抱歉,我迟到了!”林善雅嘴上这么说,脸上却容光焕发,似乎有些兴奋。 夜星宇察觉到这一点,便问道:“怎么了?遇上什么好事了?” 林善雅把脑袋凑过来,压低声音道:“刚才临出门的时侯,我在停车场遇到了绑匪!” “什么?”夜星宇吃了一惊,没想到真有人敢对林大总裁不利。 不过,林善雅有雅薇贴身保护,怎么都吃不了亏,夜星宇倒也没有担心,随口问道:“绑匪人呢?是不是被雅薇一拳打成了残废?” “不是!”林善雅展颜一笑,举起自己的拳头得意地比划了一下,“我没让雅薇动手,我自己亲自上,结果十几个大汉全被我打跑了,轻轻松松,不费吹灰之力!” 夜星宇莞尔失笑,这也是自己的功劳。 昔日的娇柔弱女子摇身一变,成为了外家巅峰古武者,即使没有雅薇的保护,林善雅也很难吃亏。 “嘿嘿,我厉害吧?怎么不夸我一下?”林善雅一改往日的御姐冷傲,显得有些青春俏皮。 这就是以一敌众、大杀四方、最终超神的后遗症,心态有些飘了。 夜星宇懒得拍她马屁,直接问出关键:“你有没有盘问一下,是谁派来的人?” “问了!”林善雅收起笑容,认真答道:“那些人都是严绍辉的手下,至于具体原因,却没人知道,他们只是听令行事。” “严绍辉?严家的人?他跟严少泽是什么关系?”夜星宇向来不太在意世俗家族,印象中没听过这个名字。 但此人既然姓严,那么就很容易跟严少泽以及严家联系到一起。 第409章 你睡我女人,我就睡你老婆 林善雅向夜星宇说道:“严绍辉是严少泽的亲叔叔,在他那一辈的嫡系四兄弟之中排行第三,而他大哥严绍东是严少泽的父亲。” 夜星宇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语带不屑:“严绍辉找人绑架你,估计是想用你来威胁我,他倒是挺会算计,只可惜踢到了铁板!” “大概是这样吧!”林善雅点头附和。 这应该是最合理的猜测,两人都以为这是严家的报复手段,因为严少泽搞不定夜星宇,就换他叔叔来动手。 却不知,严绍辉这样做,根本不是家族的决定,也跟严少泽扯不上关系,完全是他个人行为,因为夜星宇睡了他女人。 昨夜在严家进行了一番讨论,最终由严绍理出主意,绑架夜星宇的母亲和妹妹,这就给了严绍辉一个启发。 要说起绑架,以黑起家的严家人谁不会? 严绍辉虽然游手好闲,不管正事,但也知道绑架这游戏该怎么玩,于是便召集手下,向林善雅下手。 理由很简单,你睡我女人,我就睡你老婆,先收回利息再说。 只可惜,他手下没什么能人,古武者倒是有几个,但级别不高,两个刚劲古武者带着一帮小弟准备向林善雅动手,却不想被刚刚艺成出师的林女侠打了个落花流水。 这件事只是一个小插曲,夜星宇并没有过分关注。 如今的林善雅已有自保之力,身边还跟着强大的战斗机器人雅薇,对于他的安全,夜星宇很放心。 林家老宅那边,有赵成和阿杰两位丹劲高手坐镇,也没有问题。 并且用不了多久,巴天明也会晋升为内家暗劲,又添一份力量。 至于远在老家的母亲和妹妹,夜星宇早就派了厨子过去暗中守护,同样不会出什么事。 随便严家使出什么手段,夜星宇都有法子来应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心里不慌,稳得一逼。 两人都还没有吃午饭,就暂停对话,先拿了餐盘盛好食物,回到桌上再边吃边聊。 而雅薇不需要进食,就坐着不动,不过要多付一份餐费。 因为自助餐厅的收费标准是按人头来算,只要人进去,不管你吃多吃少,甚至不吃,都要交钱。 当然,身为长风制药董事长的林善雅根本不会在乎这点小钱。 林善雅拿起勺子喝了几小口药膳汤,便开口说道:“叫你过来是有件事……” “嗯,你说,我听着呢!“夜星宇大口嚼着黑椒牛排,很随意地回应着。 “你上次说认识沈梦涵,可以请她来帮我们代言产品。” “没错,我们虽然不是很熟,但我觉得她比较容易相处,请她帮忙应该不难。” “那好,你联系一下,看看下午能不能约她见个面聊一聊,早点把这件事敲定下来。” “行,我问一下!” 夜星宇一边吃着东西,一边摸出手机,很快找到沈梦涵的联系方式,给她拨了个电话。 事情出奇地顺利,沈梦涵听到夜星宇约她见面谈点事情,很是高兴,一口答应。 他们很快就约好了时间地点,就在今天下午,夜星宇他们吃完午饭就可以过去。 地点是沈梦涵住的公寓附近,有一家清净雅致的咖啡厅,适合谈事,等快到那里的时候再通知她一下。 大概下午三点,夜星宇夫妇见到了沈梦涵,不过那家咖啡厅正在搞装修没有营业,得另外选个地方。 正巧离着咖啡厅不远有个小公园,景色清幽,夜星宇便提议道:“我们不如去公园里散步吧?边走边聊!” 林善雅和沈梦涵都没有意见,而雅薇更是从来不发表看法,四个人便不紧不慢地迈着步子,进入了公园。 作为引见人,夜星宇很随意地介绍了一下双方,一个是大董事,一个是大明星,互相都客气地“久仰久仰”。 林善雅客套了几句闲话,就跟沈梦涵说明了正事,表达出自己的合作意向。 沈梦涵听完以后,似乎有些为难,认真说道:“我倒是很想帮你,不过我现在已经退出了那个圈子,并且因为有严少泽作梗,基本不可能复出,所以我可能做不到。” 在不久之前,林善雅曾听夜星宇提起过沈梦涵的当年遭遇和如今景况,她知道对方担心什么,于是便道:“严少泽虽然掌控着光辉娱乐,但你完全可以与其他公司签约啊?我相信以你当年的名气和成就,换个新东家应该不难吧?” “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沈梦涵摇了摇头,脸色发苦,“严少泽之所以逼迫我,完全是因为赵子强,而赵子强是震城赵家三代单传的独苗子,以后注定会成为赵家之主,没有谁愿意得罪他,巴结都还来不及!所以,只要赵子强把话放出来,不管是光辉娱乐还是其他公司,都不会接纳我!” 林善雅算是听明白了,归根结底,赵子强才是最大的阻碍,而严少泽和他的光辉娱乐,只不过是帮凶而已。 赵家常年霸占着世界首富的位置,是十大豪门里面无可置疑的领头羊,真正的富可敌国。 而身为唯一家族继承人的赵子强,自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就连嚣张霸道的严少泽也想跟他打好关系。 赵子强既然看上了沈梦涵,那她要么屈从,接受潜规则,要么毁掉前程,以后老老实实地做个普通人,一辈子也别奢望复出。 夜星宇在旁边插话,出了个主意:“既然没有其他公司敢签你,那你不如跟林大董事合伙成立一家娱乐公司,自己捧自己,应该不难吧?投资好像不大!” 话音刚落,两个女人都摇着头,口说“不行”。 不过,两人说“不行”的原因并不相同,各有各的考量。 林善雅说“不行”,是因为她也不愿招惹赵子强。 以林家目前的情况,已经惹上了严家,还跟霍家闹得不愉快,如果再把赵家给得罪了,那以后在商界就真的是举步维艰。 实在不行,林善雅宁愿放弃与沈梦涵合作,也不愿招来一个强敌窥伺。 第410章 资源被掌握在巨头公司手里 林善雅先说了自己认为不行的理由,讲得比较委婉,但就跟沈梦涵之前说的那些差不多,赵子强的确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谁也不想跟他顶着干。 赵家在商界的影响力无与伦比,还要超过五大家族,随随便便放出一句话,很可能就让你没法混。 就算林善雅是初生牛犊不怕虎,遇到食物链最顶端的霸王龙,也难免要打退堂鼓,这不能怪她。 而沈梦涵认为不行,是因为混娱乐圈比较讲究,水很深,不是三言两语就能道尽,就算有人肯投资,也做不起来。 任何行业都可能存在垄断现象,娱乐圈也是如此,光有钱不行,还得有人,有关系,有门路,有背景,如果这些条件都不具备,路就很难走得通。 有钱的确能解决很多问题,可如果别人比你更有钱,那他就能把你当成问题给解决掉。 如果沈梦涵复出,不外乎唱歌演戏拍广告,这些都需要很多资源,光靠她自己一个人搞不定。 就拿拍戏来讲,导演、编剧、制片、摄影、灯光、造型、布景等等,这些都要有,只靠一个演员,根本无法独立撑起一部戏。 就连拍一个小小的广告,也需要一个完整的摄制剧组和专业的后期团队,不然成不了事。 再拿唱歌来说,作曲、编曲、填词、演奏、录音、混编、发行等等,也需要各种人才,非专业不行,你光会唱没用,又不是街头卖艺,搞个电吉他就能表演。 这还只是短短几分钟的原创歌曲制作,相对简单很多,如果涉及到开演唱会,那将更复杂。 不管是台前还是幕后,圈内的大腕就那么多,很多都不是花钱就能请动的,得有关系、有交情、有利益、有发展,别人才愿意跟你合作。 而这些资源全部掌握在几家巨头公司手里,比如严家的光辉娱乐,只要严少泽一声令下,连个帮你创作的词曲人都找不到,还谈什么发新歌、出专辑? 就如同旧时代一部电影里面的经典台词:球证、旁证,加上主办、协办,全部都是我的人,你怎么跟我斗? 此事似乎无解,林善雅有她的顾忌,沈梦涵更讲得很有道理,想要复出,没那么简单。 两女分别说完,各自无言,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 最终由夜星宇开口打破沉默:“要不让我来投资,把梦涵捧起来,你们觉得怎么样?我可不怕什么赵家!” 沈梦涵听完便感到很疑惑,心想你们不是夫妇吗?你投资跟她投资又有什么分别? 当然,这是因为她不知道夜星宇和林善雅的真正关系,两人的婚期只有一年,已经过去了十分之一,就算以后赵子强要报复,林善雅也可以借着离婚来跟夜星宇撇清关系。 林善雅却能猜到夜星宇这句话里面的深层含义,心里面竟然有些不舒服,冷冷地唱反调:“刚才梦涵也说了,光投钱没用,得有专业人才,还要有其他的资源,这些你有吗?” 夜星宇呵呵一笑:“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会更好一点,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来吧!我相信,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林善雅冷哼一声:“你说得倒是轻巧!” “其实没有你们所想的那么难!”夜星宇不在意林善雅的小情绪,认真解释道,“复出的话,不一定非要大红大紫,先出一两首新歌在网上发行,做个姿态就行了,咱又不靠这个盈利,主要是给梦涵一个站到台前发声的机会,借此来帮产品打广告,等到美颜液大卖,你还怕养不起一个大明星吗?” 这个理由倒是很充分,说得林善雅无法反驳。 就算沈梦涵达不到当年的高度,甚至失败,最终草草收场,其实对林善雅都没有致命影响,她只需借着沈梦涵复出的噱头,将美颜液的名号打出去,目的就达到了。 但是沈梦涵还有疑虑,柔声道:“出新歌也不容易,我倒是会一点填词,之前曾有几首歌是我自己写的词,不过作曲和编曲这些就不行,得找非常厉害的创作人来合作!” 她也说得很在理,别看一首短短几分钟的流行歌,曲调好不好听非常关键。 好听的歌,就算让一个新人来演唱,大概率也能一炮而红。 如果歌曲本身不好听,就算放在当红巨星的专辑里面,也没人追捧,毫无热度可言。 不过这又回到了最初的难题,以沈梦涵现今的情况,估计没人愿意跟她合作,也不敢起这个心。 不择手段的严家操控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明着可以封杀,暗中可以谋杀,那些写了遗书跳楼的,又有几个是心甘情愿跳下去? 想要找一个有本事又有名气的音乐创作人一起合作,恐怕比登天还难,沈梦涵根本没有信心。 夜星宇当然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满不在乎地说道:“你会填词就行了,曲子就由我来搞,最起码能拿个及格分!” “你来搞?你会吗?”林善雅当场表示质疑。 “会!没有我不会的!”夜星宇相当肯定地点点头,当仁不让。 林善雅还是不信,冷冷说道:“空口无凭,除非你能证明!” 夜星宇微微一笑,指着前方岔路的左边:“我们往这边走,我证明给你看!” 众人搞不懂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被吊起了好奇心,便依他所言,走向岔路左边的林间小径。 穿过这一片观赏园林,前方豁然开朗,是一个小小的广场,中间立着一座三四米高的塑像。 塑像下面,有几个年轻人操控着电子乐器,正在搞街头演奏,两个男的,两个女的,看穿着打扮和相貌年纪,不是在校大学生,就是刚入社会不久的小青年。 曲目并非原创,而是翻唱一些耳熟能详的流行歌,主唱是一个戴着绒线帽的可爱女生,音色还行。 正好,这时候翻唱的歌曲是沈梦涵当年的一首伤感情歌,流行指数很高,那女孩在刻意模仿沈梦涵的唱腔和韵味,但是力有未逮,差点意思。 第411章 吉他弹唱,现场创作 小广场上人不多,差不多有一半人都在欣赏这几个年轻人的卖力表演,近处站了十几个,还有一些坐在广场边的石凳上,远远地观望和倾听。 夜星宇领着三个女人走了过去,加入人群驻足观看。 林善雅的美貌倒是让旁人多看了几眼,而雅薇和沈梦涵都把脸遮得很严实,受关注的程度要少了很多。 绒线帽女生唱了一会,为了保护嗓子,表演就暂时告一段落,几个年轻人开始喝水休息。 围观的人群没有热闹可看,也就很快散去,但是夜星宇他们几个没走。 林善雅知道,夜星宇带她们过来肯定有其用意,便安静等待着,就看他准备怎么做。 “你好!”夜星宇慢慢走上前去,冲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男人打招呼,“我想借用一下你手上的吉他,为我的心上人弹一首曲子,可以吗?” 戴眼镜的年轻人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夜星宇,又看了看稍远处的三个女人,在心中猜测着,谁是对方的心上人。 “难道不行吗?”夜星宇又问了一次,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 “没问题,给!”这一次对方答应得很干脆,将手中的电吉他递给了夜星宇。 林善雅等人,还有街头乐队的其他成员,都饶有兴致地关注着,想看夜星宇接下来会怎么表演。 夜星宇以标准的姿势手握吉他,随意拨动着琴弦,发出零乱的散音,不成曲调。 大家还以为他是在试音准备,便安静等待着正戏开始。 可谁能想到,足足过了两三分钟,夜星宇还在那里叮叮咚咚地乱弹一气,完全没有章法可循。 这简直就是噪音扰民,听着难受,不仅周围几人感到无趣,就连坐在远处石凳上休憩的那些人也受不了,纷纷起身离去, “他可能不会吧?”乐队中另一个脸上有着青春痘的小伙子不由笑了起来。 “看样子是个菜鸟!”戴眼镜的年轻人点头附和,下了结论。 “为了撩妹,脸都不要了,白瞎了一张帅脸!”玩电子琴的苗条女人语气里带着一点厌恶,轻声嘟哝着。 “我倒觉得很浪漫啊,勇气可嘉!”戴着绒线帽的圆脸可爱女生却是另一种想法。 不管怎么说,有一点可以达成共识,这根本就是菜鸟的作秀行为,看个乐呵就行了,别期待有什么精彩表演。 而林善雅就有些不耐烦了,隔着几米远的距离冷冷说道:“还有完没完呢?弹不出来就把吉他还给人家!” “快了快了!”夜星宇嘴上应付着,手指仍在有一下没一下地胡乱拨动着。 其实,他不是在调音试音,也不是想故意乱弹,而是借着拨动琴弦的契机,寻找灵感,现场创作。 大脑正在飞速运转,想要在短短几分钟之内谱出一首曲子来,难度其实很高,就算夜星宇在音乐方面造诣很深,也感到有些吃力。 又过了一分多钟,在所有人都感到很无聊的时候,令人反感乏味的“噪音”突然变了,串成了一曲悦耳动听的轻快旋律,从电音箱里悠扬传出。 林善雅、沈梦涵、还有乐队的四个人,通通都被这旋律所吸引,不由自主地竖起耳朵倾听。 夜星宇手里弹着吉他,缓步走到麦克风支架跟前,待前奏一完,便凑近话筒,开口轻声唱道:“那一次的偶然相遇,总是让我挥之不去,不管白天还是夜里,心中都在惦记着你……” 他的声音算不上绝佳,肯定比不上专业男歌手,但听着还是很舒服,有一种悠然自得的独特味道,再配上优美的旋律和动听的吉他声,这首歌竟然出奇的好听。 “这是谁的歌?我怎么从来没听过?”绒线帽女生好奇地问向同伴。 “不知道啊,我也是第一次听,感觉还不错!”瘦高个女生也不清楚。 另一边的林善雅和沈梦涵都很惊讶。 “没想到他唱歌还行啊!”林善雅喃喃自语着。 沈梦涵无意识地“嗯”了一声,不太确定地细声道:“这首歌……莫非……是他的原创?” 她们说的话都被夜星宇都听在耳中,却没空解释,他继续着自己的即兴创作,弹奏吉他并唱道:“你我之间心有默契,每天写下幸福日记,不管晴天还是下雨,生活总有小小甜蜜……” 欢快的音乐声很有情感,一听就让人心情美好,那个脸上长着许多青春痘的鼓手受到感染,不自觉地跟随着音乐旋律,为吉他声中加入了节奏鼓点。 因为接上了功放和音响,从大喇叭里传出来的声音,在这个小广场上来回荡漾,传播向四面八方,立刻就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纷纷朝着这边聚集。 只可惜一首歌非常短,夜星宇也没有唱完整,一分多钟就收尾了,等到人们再次围拢过来时,他已经结束了演奏,且将手中的电吉他还给了乐队的眼镜男。 “怎么样?这歌还行吧?”夜星宇笑吟吟地看向沈梦涵。 虽然他是为了向林善雅证明,但沈梦涵才是内行,更有发言权,所以询问的对象不是林善雅,而是沈梦涵。 “非常棒!这是你的原创吗?”沈梦涵急不可待地想知道答案。 “嗯!”夜星宇点点头,微微一笑,“临时想出来的,时间有点紧,可能粗糙了些,等有空再完善一下。” 沈梦涵兴奋地拍着手:“太好了,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写出一首歌来,没想到恩人竟然是个音乐鬼才呢!” “正好有灵感罢了!”夜星宇将手一摆,微微笑着,“还有啊,你别再叫我‘恩人’了,听着怪别扭的!” 沈梦涵嘻嘻一笑:“你比我大一岁,那么我就叫你‘夜大哥’吧?” 说起来,沈梦涵跟徐善诚是同一天认识夜星宇,而夜星宇也在同一天先后出手救过他俩,但两人对夜星宇的称呼有所不同,徐善诚是叫他“夜大哥”,沈梦涵则称其为“恩人”,直到现在为止,总算是统一了。 第412章 我真不是明星啊! “恩人”听起来确实有些另类,改口为“夜大哥”就显得正常一些。 但这只是一个小插曲,称呼并不影响彼此交情,夜星宇没有太过在意,笑着说回最初的主题:“你可以先试着发布一两首新歌,曲子我帮你写,填词你自己来,我认为这事不难搞。” 沈梦涵点点头,不过又说道:“除了词曲创作,还要有演奏、录音、后期等等,这些人去哪里找?” 夜星宇听完又笑了,转身一指街头乐队的四个年轻人,朗声反问道:“这不就有现成的吗?” “啊?”沈梦涵愣了一下,好像没明白对方的意思。 夜星宇便向她解释道:“我刚才关注了一下他们的表演,底子其实还不错,肯努力,又有梦想,缺少的只是一个机会,就看你愿不愿意!” 这下子就说得很清楚,假如沈梦涵点头同意,这个无名小团体的机会就来了。 能与大明星合作,这难道不是一飞冲天的大好机会?总比街头卖艺强上许多倍吧? 夜星宇接着又道:“高手在民间,这世上有才华的人多的是,运气好的能出名,运气不好的可能一辈子都默默无闻,名气不见得跟实力对等,与其求着别人合作,不如自己培养新人班底,因为你就是最大的腕,不需要去借助别人的影响力,只要有你在,这就足够了!” 这一番话说得铿锵有力,既给予了沈梦涵极大的肯定,又为将来的道路指明了方向,立刻让意志消沉的沈梦涵重拾信心。 这许久已来,因为赵子强的骚扰和严少泽的逼迫,导致沈梦涵星光黯淡,事业尽毁,不得以而退出娱乐圈。 她身心疲惫,倍感无力,甚至有过轻生的念头,一度过得很沮丧。 如今有一个男人站出来,救过她,安慰她,鼓励她,帮助她,终于让她受困的心灵挣脱桎梏,愿意直面这惨淡的人生。 就如同黑暗中的一道光,照亮她的生命,温暖她的心灵,并指引着她勇敢前行,让她再次对未来充满希望。 就算最终失败,就算结局不太理想,只要努力过,奋斗过,人生就是精彩的,没有白活这一世。 沈梦涵重重地一点头,第一次提高声音,郑重说道:“我去跟他们谈谈。” “稍等一会!”夜星宇拦住沈梦涵,指了指周围,“现在人有点多,不宜谈事。” 沈梦涵“嗯”了一声,便停下脚步,乖乖地站回林善雅身边。 因为夜星宇的吉他弹唱引来了一些好奇的围观者,这时候就有一个像是中学生的女孩子走过来,向夜星宇好奇地问道:“帅哥哥,请问你是明星吗?刚才唱的什么歌?真好听!” 夜星宇笑着摇了摇头:“我不是明星,我也是普通人啊!” 女孩子好像有些失望,不甘心地又问了一句:“可你看起来很像明星啊?唱歌也好听!” 夜星宇哈哈一笑:“我真不是明星啊!” 女孩子想了想,从背包里取出一支笔和一个精致的小本子,一起递给夜星宇:“那你能不能帮我签个名?” 夜星宇倒是愣了一下,都说了不是明星还索要签名,看来对方还不死心呢! 不过他也没有拒绝,麻利地接过笔和本子,按照对方的要求,在指定的位置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女中学生道了声谢,高兴地走了。 兴许在若干年后,这个女学生会感到无比庆幸以及荣幸,因为这是夜星宇一生当中少有的签名之一,千金难买。 女学生的声音不小,许多人都听到了她的问话,在知道夜星宇不是明星之后,人们的好奇心便少了许多,不久后各自散去。 沈梦涵正打算在这时候跟四人乐队谈一谈,没想到他们却主动找过来。 脸上有着青春痘的那个鼓手向夜星宇走近:“你好,可以聊一聊吗?” 夜星宇点点头:“有话请讲!” 青春痘自我介绍道:“我们是刚成立不久的飞蝉乐队,我是临时当选的队长杨超……” 在他一连串的讲述之下,夜星宇他们知道了这支乐队的来历,以及这几人的姓名。 这是一支刚成立不久的乐队,由一群爱好音乐、并且有着相当天赋的年轻人自发组成。 他们最先是通过网络认识,后来有过几次线下聚会,再之后就搞起了乐队。 今天是飞蝉乐团的第一次当众演出,不为挣钱,不为扬名,就当玩乐,累积一点表演经验。 成员有四位,脸上长着青春痘的鼓手杨超,戴着眼镜的主音吉他手汪明,瘦高个的键盘手廖芬,还有戴着绒线帽的圆脸萌妹赵小莉,她是节奏吉他兼主唱。 其中,杨超和廖芬都有工作,汪明是啃老宅男,而赵小莉目前仍是学生,还有两个学期才毕业。 介绍完毕之后,杨超便说明了来意,他是想邀请夜星宇加入他们的乐队,因为夜星宇刚才的弹唱表演非常精彩,得到了乐队四人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夜星宇笑了笑:“我加入就算了,我并不想往这方面发展,不过我倒是可以介绍一个人给你们认识,说不定你们会有兴趣!” 杨超等人听到这个回答,心里面隐约有些失望,至于夜星宇要介绍谁,他们并没有在意,也没有期待。 夜星宇回头给沈梦涵递了个眼色,沈梦涵便上前一步,取下墨镜,摘掉口罩,只留宽檐帽戴在头上,面带微笑地柔声招呼道:“你们好,我是沈梦涵!” 听到“沈梦涵”这三个字,四只小飞蝉通通愣住了,定睛一看,眼前这漂亮的女人可不就是大明星沈梦涵吗? “真的是梦梦呀!”大圆脸的赵小莉惊呼失声,眼珠子瞪得滚圆。 沈梦涵将食指放在唇上,轻轻“嘘”了一声,示意对方不要声张。 赵小莉赶紧捂住自己的嘴,连连点头,一副犯了错的表情。 “实在不好意思!”年纪最大的队长杨超马上替队友作解释,“小莉是您的忠实铁粉,亲眼见到自己的偶像,难免失态,还请不要见怪!” 第413章 一亿的投资应该够了吧? 粉丝见到偶像,惊呼失声乃是常态,确实不应责怪。 沈梦涵先说了一声“没关系”,随后就直奔主题,微笑着说道:“我想问一问,你们有没有兴趣加入我的团队?” “什么?”四人异口同声,集体失态,就连性格相对冷静一点的队长杨超都不淡定了。 谁都没想到,不但能遇上偶像明星沈梦涵,对方还亲口相邀一起共事,这是何等的惊喜和荣幸? 飞蝉乐队的四个年轻男女都以为自己听错了,心生一种荒诞而不真实的奇妙感受,疑在梦中。 沈梦涵温柔一笑,向他们解释道:“我打算成立一家新公司,初期可能会发布几首新歌,需要招募一些人手来帮我,碰巧在今天看到你们的表演,觉得还不错,所以就想问问,你们对此是否有兴趣?” “有有有——!”赵小莉忙不迭地连连点头,生怕说晚了对方会改变主意。 其他成员当然也不会反对,这对于他们来讲无疑是一个腾飞的契机,一旦把握住了,往后的命运就会因此而改写。 赵小莉刚讲完,廖芬紧接着就说道:“我也是梦梦的歌迷,梦梦做什么我都支持!” 汪明可能有些内向,说话略为简洁,只讲了三个字:“我同意!” 杨超考虑得较多一些,小心忐忑地问道:“我们可以吗?您也知道,我们都不是职业乐手,缺乏经验……” 受到夜星宇鼓励的沈梦涵,也学会了为他人打气,不等杨超说完,便坚定地打断道:“经验都是慢慢累积出来的,只要你们有信心,那就可以!” “非常感谢梦梦的认可!”杨超很感动,语气很诚恳,“您都这样说了,我想应该是没有问题,就算豁出性命,我们几个也要做出成绩来!” 双方一拍即合,只需廖廖几句话,就把合作意向确定下来。 一个刚成立的业余团队确实找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甚至还很激动。 但因为公司还没有正式成立,所以沈梦涵只是与他们进行口头约定,并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正式的签约以及未来的具体工作,要等一等后续。 事情谈完以后,夜星宇他们几个便离开了广场。 而杨超等人也没有心思再继续进行表演,今天发生的事情太过意外,也太过惊喜,他们得静下心来好好消化一番。 走在公园的石板小路上,夜星宇慢悠悠地说道:“娱乐公司不是做实业,前期不需要砸太多钱,一亿的投资应该够了吧?” 其实很多小型娱乐公司就只有几百上千万的资本,一亿已经算是大投资,完全不必用疑问句,直接用肯定句就可以了。 沈梦涵有点被吓到,她还以为只是小打小闹,试一试水,没想到一出手就是一亿,不免心怀忐忑,紧张地问道:“这投资数额太多了吧?” “不算多!”夜星宇潇洒地一摆手,“小庙可容不下你这尊大佛,天后复出,必须要有排面!” 沈梦涵不好意思地放低声音:“但我现在没有多少钱了,之前的积蓄拿给父亲开公司赔了不少……” 夜星宇笑了笑:“不需要你出钱,只要你能加入就好了,钱由我来出,股份你占一半!” “这——!”沈梦涵大吃一惊,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事态的发展有些出乎意料。 林善雅听得好奇,从旁问道:“你哪有这么多钱?” 夜星宇嘿嘿一笑:“这你不用管,反正我有!” 林善雅瞪了夜星宇一眼,但是也没有多问,只在心中好奇。 其实,夜星宇还真有这么多的资金,昨日在严家赌场潇洒走一回,每人分到六千万,江旭的那一份放在他这里,就有一亿两千万。 后来去地下拳场,夜星宇将五千万转给了阿杰,不过当他治好了阿杰体内的经脉创伤,并助其突破至丹劲,阿杰又把钱还给了夜星宇。 作为一个流浪武者,阿杰并不在乎钱,对于他来说,夜星宇给予的帮助,远远不止五千万,他心甘情愿地留下来,主要还是为了报恩。 当然,阿杰为夜星宇做事,不可能完全白打工,夜星宇最终又将一千万给了阿杰,自己留下五千万,再加上江旭的六千万,他所拥有的资金已经超过一亿。 如今,这笔钱正好可以用来给沈梦涵投资,至于江旭的那份,先挪用再说,到时候给他算股份。 不然以江旭的性格,肯定是拿去乱花,完全没有意义,还不如用来投资,以后就算他当不了江家的家主,至少也有自己的事业,不会被人看不起。 不过资金有了,谁来管理公司却成了问题。 夜星宇只想当个甩手掌柜,可不愿意像林善雅那样,整天忙进忙出,为各种经营管理的事务而操心费神。 而沈梦涵也不适合掌管公司,一方面她不擅长,另一方面她也分不了心。 艺人的工作其实并不轻松,有时候忙起来,会连睡眠时间都无法保证。 夜星宇当场就把这个问题提出来,想听听林善雅的看法。 但是林善雅却要求夜星宇先说清楚资金的来源渠道,她才会支招。 不得已,夜星宇把昨天经历的事情大略讲述了一遍,但与欧阳婷之间的小暧昧就绝口不提。 这种时候可不能犯傻,全盘交代的后果很可能就是自找不痛快,虽说林善雅不一定介意,可万一她生气呢? 保险起见,夜星宇选择性地交代情况,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只字不提,尽量不引起林善雅的反感。 林善雅和沈梦涵听完以后,大感惊奇,没想到夜星宇在赌场里面转一下午,居然能赢这么多钱,这不比抢银行和做生意来得轻松? 不过,林善雅最终还是有点心里不爽,冷着脸教训了夜星宇几句。 不为别的,赌博就是不好,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林善雅向来是鄙视的,坚决予以抵制。 夜星宇只能向其保证,以后再也不进赌场,如有违背,天打雷劈。 第414章 我有一个很好的人选 说起来也是好笑,夜星宇昨天去了赌场,晚上还真被雷劈了,以后就算他信守承诺,坚决不进赌场,一样还是要被雷劈,想躲都躲不掉。 看到夜星宇说得郑重其事,林善雅便信以为真,没有再抓着赌博的行为大力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而是为他刚才的征询出主意。 林善雅说道:“我倒是有一个很好的人选,可以请她来当总经理,以她的能力绝对可以胜任!” 夜星宇好奇问道:“你说的是谁?” 林善雅立刻答道:“这个人你应该知道,但是没见过,她就是大伯母赵珍,以前曾在我们林家的制药公司担任高层管理,经验丰富,能力很强,要不是因为我大伯,她也不会辞职离开。” 赵珍,古武高手赵成之独女,同时也是林则威的前任妻子,小时候练过拳,但在习武上没什么天赋,半途而废,后来就跟在林长风身边学习经营管理,颇有这方面的才能,常受到林长风表扬,一直在长风制药担任要职。 后来,林则威出轨之事败露,赵珍气愤之余,心灰意冷,便向林长风请辞。 而林长风没有批准,不断地好言安慰,又将百分之一的股份转让给赵珍以作为补偿。 赵珍感激之下,最终还是留了下来,但与林则威形同陌路。 后来林长风中蛊倒下,身为长子的林则威上台接任董事长,成了赵珍的顶头上司,两人再也不可能避而不见,赵珍便只有辞去职务,以免彼此尴尬。 如今算来,赵珍已赋闲居家一年,夜星宇一提到经营管理者,林善雅马上就想到了这位曾经的大伯母。 如果能把赵珍请出山,让她担任新公司的总经理,那么很多事情都不需要夜星宇和沈梦涵去操心了,完全可以解放出来做自己的事情。 于是夜星宇便问道:“这位大伯母是否好说话?你要不要先去探个口风?” 林善雅摆了摆手:“不用探什么口风,我们直接过去找她谈一谈就行了,我想应该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随后,林善雅简单地说了一下赵珍的各方面情况,以便夜星宇和沈梦涵事先有个了解。 赵珍的性格其实挺不错,精明强干,又体贴他人,跟谁都能融洽相处。 就算是出轨的林则威,在她身上都挑不出刺来,唯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不能生孩子。 而只要不与林则威沾上关系,赵珍就应该不会拒绝林善雅的请求,毕竟她挺疼爱这位大侄女,两人之间的关系比亲姑侄还要亲。 至少,林则瑛和林则惠这两位亲姑姑,就与林善雅相处不来,互相嫌弃。 既然有了理想的人选,林善雅便准备趁热打铁,把这件事情给落实下来,她亲自带着夜星宇和沈梦涵,去拜访大伯母赵珍。 在离婚数年之后,赵珍嫁给了一个名叫方游的小商人,夫妇俩居住在市内的一个高档小区,驾车过去的话,应该用不了一个小时。 夜星宇直接叫来一个代驾,把自己从严芝琥那里赢来的大越野给开回林家老宅,顺便还把另一辆车的车钥匙给了代驾,让他完事后再去天堂湾附近的停车场,把昨天停在那里的林家商务车也给开回去。 而夜星宇自己则上了林善雅的车,四个人刚好能坐下,一同前往赵珍的住处。 坐在前排的沈梦涵拿出自己的手机,通过数据线连接上了车载音响系统,车厢里随之响起明快的音乐声。 “咦?这不是刚才在公园里唱的那首歌吗?”驾车的林善雅很快反应过来。 “是的!”沈梦涵嘻嘻一笑,“幸好我有这个习惯,把刚才的那首歌偷偷录了下来,想要多听几遍,夜大哥不会怪我吧?” “本来就是为你创作的歌曲,我怪你干嘛?”夜星宇当然不会介意。 沈梦涵听到“为你创作”这四个字,心中窃喜,感觉这首歌更好听了,又把音量稍稍开大了一点,并且好奇地问道:“这首歌有名字吗?” 夜星宇如实回答:“还没来得及取名字。” 林善雅忽然扭过头来,向坐在后排的夜星宇问了一句:“这真是你的原创吗?我怎么感觉,某一段调子似乎在哪听过,却又记不起来?” 夜星宇呵呵笑道:“你确实听过,还记得离城的凤鸣山庄吗?” “对了,我想起来了!”林善雅双眼一亮,“那晚的音乐酒会,苏俊喆的未婚妻曾经弹过一首曲子,跟你刚才的那个有些相似。” “没错!”夜星宇点头承认,“我就是想起了那首曲子,忽然就有了灵感,在原基础上优化改进了一下,就变成了你刚才听到的效果,但有一段旋律未作改动,没想到却被你听了出来!” 严格说来,由夜星宇创作的这首歌曲仍属于原创,虽说他借鉴了吴楚君的那首吉他旋律,风格也很相似,但细节改动很多,相同之处不足五分之一,更何况他还配上了歌词。 “总体感觉要比之前的好很多,歌词也写得不错,很有意思!”林善雅毫不吝啬地给出了好评。 “我也很喜欢这首歌,夜大哥准备取什么歌名呢?”沈梦涵很是期待。 “嗯……等我想一想啊!”夜星宇瞥了一眼侧前方的林善雅,心中很快就有了答案,“这首曲子节奏轻快,歌词表达的是互有好感的一对男女之间的小小暧昧情绪,有点甜甜蜜蜜的感觉,不如……歌名就叫做《有点甜蜜》吧?” 夜星宇刚说完,立刻就得到了沈梦涵的拍手认同,林善雅也觉得非常贴切,唯独不懂感情的机器人雅薇默不作声,不发表任何看法。 当然,夜星宇刚才所演唱的是男声版,如果换成沈梦涵来唱,就需要把伴奏的音调升高,以适合女生的嗓音。 而歌词偏向于中性,无论是男女独唱还是双人对唱,都没有关系,这倒是不用改。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在不久之后,《有点甜蜜》就要正式面世,将成为沈梦涵复出的首发新歌之一。 说不定,会掀起一阵席卷乐坛的音乐流行风! …… 第415章 薪酬不要,管理入股 几人在车上说着聊着,没一会就到了赵珍住的小区,经过门卫的通报和确认,赵珍也知道林善雅他们来了。 这个小区的景致做得还不错,总共有十几栋楼,下面是双层复式的空中花园,有喷泉和泳池。 只不过现在是冬天,树上的叶子掉了大半,泳池里也没人光顾,整体氛围显得萧瑟。 林善雅把车停在地下车库,让雅薇留在车上等待,以免见到了赵珍以后,要费口舌解释一番。 沈梦涵早就发现,林善雅的这个“妹妹”除了打招呼以外,几乎不开口说话,她还以为是对方的性格极其内向,不喜欢交际,便没有起疑。 在地下停车场乘电梯直上二十五层,出电梯后拐个弯,就到了赵珍的家门口,房门大开着,一个年约四旬的中年美妇笑吟吟地站在门口。 “大伯母,我来看您了!”一向待人冷淡的林善雅竟然亲切地打着招呼。 “我前几天才去你们家看望过老爷子,可惜那天你没在!”赵珍同样显得很亲热,上前拉起林善雅的一只手,但她的视线却落在后面的夜星宇身上,“这位想必就是你丈夫吧?听说你已经结婚了!” 林善雅“嗯”了一声:“他叫夜星宇,我们在离城认识的。” 夜星宇微笑着喊了一声“大伯母”,随后由林善雅介绍同行的沈梦涵。 当年的沈梦涵在娱乐圈的名气可谓达到顶点,几乎人尽皆知,赵珍当然也认识,但她却不知道为什么沈梦涵会跟林善雅夫妇一起过来拜访。 进屋落坐后,赵珍端来果汁饮料,大家互相闲聊几句,热络一下气氛,林善雅就把此行的来意讲述了一遍。 赵珍听完后有些意外,她是完全没料到,林善雅在这个时候还有闲心去搞娱乐公司,不应该想法子拯救长风制药吗? 随后,林善雅就把黄金美颜液的消息放了出来,在座的都不是外人,不用担心提前泄密什么的。 作为即将推出的重磅产品,林善雅对美颜液可说是倾注了心血,并且有足够的信心,甚至不惜以自断手脚的方式来死中求活。 而一个默默无闻的新产品想要迅速推广,就必定离不开广告宣传,借助沈梦涵的名气和影响力来做这件事,就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如果沈梦涵能够顺利复出,那对她们双方都有好处,一荣俱荣,名利双收。 解释完这些以后,林善雅拿出了一小瓶黄金美颜液的样品,这是由黎薇的生产设备炼制出来的,加入了蜂蜜,色泽更好,但是效果比起夜星宇的手工炼制版就要略低一些。 这主要是因为蜂蜜稀释的关系,药效方面其实与原版相差无几,只需稍稍提升用量,就可以完美解决。 女人都是爱美的,听到林善雅把美颜液夸到天上去,赵珍和沈梦涵都感到很好奇,想要亲自试一试效果。 这份样品本来是给沈梦涵准备的,因为当时没想到会来拜访赵珍,林善雅就只拿了一瓶带在身上,现在就只能将其平分成两份,一份给赵珍,一份给沈梦涵,让她们各自体验一下。 相信在使用几天过后,她俩都会对这款产品爱不释手,并且充满信心。 对于出任娱乐公司总经理一事,赵珍只是略为思忖了几秒钟,就应承下来,甚至都没有谈到待遇问题。 但这种事情最好是开诚布公地事先讲清楚,以免将来出问题,闹得大家不愉快,于是夜星宇便请教道:“大伯母的薪酬应该怎么算?” 赵珍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说道:“你以后别再叫我大伯母了,我跟林则威离婚好几年,早就没有任何关系,你叫我一声‘珍姨’就行,小雅是因为叫惯了改不了口,我才没让她改。” 夜星宇点点头,应了一声“好”。 赵珍又道:“薪酬的话,我不想要……” “那怎么行?”林善雅急忙一摆手,她怎么可能让赵珍白打工? “你先听我说完!”赵珍的脸上带着微笑,“我打算出资五百万入股,到时侯让我当个小股东就行了。至于薪酬,不拿也没关系,反正我现在闲着没事干,整天呆在家里闷得慌!” “那要不这样吧?”夜星宇顺着赵珍的想法说下去,“投资差不多已经足够,不用珍姨操心,您的薪酬就以股份来代替,您看怎么样?” 也就是说,赵珍不用出钱,直接就能获分股份,这种算是管理入股。 “也行!”赵珍点头同意。 像她这把年纪,原本的起点就比较高,再出去给人打工意义不大,合伙创业就比较有激情。 接下来就要谈到股份的分配,夜星宇已经在心里面想好了一个方案,便打算说出来听听大家的意见。 “总投资有一亿,这笔钱由我和江旭共同承担,我俩各占30%的股份。” “珍姨管理入股,全盘操控,经营决策您说了算,占股10%。” “而梦涵是核心人物,公司能不能做起来主要就在于你,剩下的30%归你所有。” “这样分配,大家觉得有没有问题?” 夜星宇一条接一条地说完,就等着看大伙的反应。 “我没问题!”赵珍第一个响应。 10%的股份不算少,更何况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各项决策完全由她作主,这就有利于她的全力发挥,实现自我价值。 但沈梦涵却有些不好意思,小声问道:“分给我的是不是多了点?” 普遍来讲,明星艺人只是所在公司的赚钱机器,通常是没有股份的,除非是超级大腕,或者自己投资,才能成为大股东之一。 而沈梦涵已经沉寂了好一段日子,热度消褪很多,早已今非昔比,说是过气也不为过,她觉得自己不应该拿这么多股份,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30%不算多!”夜星宇呵呵笑着,语气轻松地开着玩笑,“你是公司的头牌大明星,是咱们以后的摇钱树,就跟熊猫宝宝一样,亏待谁也不能亏待你,万一你哪天不乐意,不想干了怎么办?” 被调侃的沈梦涵红着脸没说话。 “那就这样说定了,谁也不吃亏!”林善雅趁势接话,“以后我的这款产品,就拜托梦涵了!” 第416章 名字背后的另一层隐含喻意 股份分配就这样定下来,四大股东除了一个完全不知情的江旭以外,谁都没有异议。 接下来是公司的起名和注册,这种事情一般是老板或大股东说了算,也就是夜星宇和沈梦涵两人商量。 夜星宇对此毫不在乎,就让沈梦涵拿主意。 沈梦涵想了一想,便道:“我想起名叫‘星梦’,不知道行不行?” “星梦?是指明星之梦吗?”赵珍笑着回应道,“这名字好听,喻意也不错,我觉得可以!” “那就叫星梦吧,我没意见!”夜星宇跟着表态。 实际上,沈梦涵想把公司起名为“星梦”,并不是他们所想的明星之梦,而是有另一重喻意,只不过当着林善雅的面,她不好意思说出来。 所谓“星梦”,不过是夜星宇的“星”,加上沈梦涵的“梦”,这才是她起名的初衷。 沈梦涵没有明说,其他人也没多想,“星梦”这个名字就这样简简单单地确定下来。 在法律程序上,要注册的公司全称是“星梦文化娱乐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为“星梦文娱”。 在将来,星梦文娱说不定能有机会与光辉娱乐和大时代传媒这两大巨头争夺江山,将楚汉争霸的局面演变为三足鼎立。 接下来,新公司的注册登记、租楼装修、招兵买马、规章制定等等,还有许多事情要忙活,但这些都由赵珍去负责,夜星宇只管把钱拿出来,再抽时间为沈梦涵创作几首歌曲,就没他什么事了。 这是夜星宇最喜欢的做事方式,不被束缚,自由自在,当个悠闲快乐的甩手掌柜,这样才能尽情地享受生活。 正事差不多都谈完,基本没有争议,随后几个女人就开始聊一些家常闲话,以及有关于黄金美颜液的话题。 过一会儿,赵珍去切水果的时候,林善雅忽然想起一件事,便压低声音向夜星宇问道:“你不是会医术吗?大伯母生不了孩子,你能不能治?” 如果放在今天之前,夜星宇才懒得没事找事,一句“无能为力”就可以打发了。 可现在的赵珍已经变成了事业上的合作伙伴,关系亲近不少,夜星宇就不能随便拒绝,于是便回了一句:“我也不确定,要试试才知道!” 等到赵珍端来果盘,林善雅便把这事当面说了出来,想让赵珍接受夜星宇的诊治。 赵珍没有拒绝,爽快地答应了,可期待感并不强烈,没得表现得很积极。 她前阵子曾去过林家老宅,发现林老爷子病好了,便感到很惊奇,一问之下才知道,老爷子的怪病是被林善雅的新婚丈夫给治好的。 当时赵珍就在想,要不要请夜星宇帮她看看病? 不过当时夜星宇不在,他接到庄静的电话去了离城,就算赵珍有这个想法也找不到人。 后来赵珍转念一想,自己的不孕症跟老爷子的瘫痪症完全不是一个类型,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对方多半无能为力,便又断了念头。 更何况,夜星宇年纪太轻,不至于被人瞧不起,但会让人信心不足。 毕竟,身为医者,年长才是优势。 那些所谓的老中医不管有没有真本事,只要年纪摆在那,总能给人以希望。 而无论中医西医,看病的大夫如果太年轻,就会给人不牢靠的感觉。 就算夜星宇治好了林老爷子的怪病,理智的赵珍却不认为对方能治好自己,因为她曾经为此找过不少医生,最终都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试一试总不吃亏,林善雅嘴上一提,赵珍也就顺势答应了。 夜星宇一边给赵珍诊脉,一边放出神魂力探察病因,很快就心中有数。 其实他的神魂力不仅能感知身体情况,同时也是最好的治疗工具,几乎所有的疑难杂症都能迅速解决。 但如果就这样轻松搞定,未免太过玄幻,说不定会惹来一些猜疑和麻烦。 所以夜星宇没打算用神魂力直接治好赵珍,而是打算以常规的中医治疗手段,来解决赵珍的不孕症。 诊脉刚一结束,林善雅便问道:“怎么样?有没有办法?” 夜星宇没有回答,而是向赵珍问道:“您这里有针吗?我先给您扎几针!” “有有有!”赵珍连连点头,起身去往另一个房间,很快就拿来一小包针灸专用的一次性无菌消毒不锈钢针。 针灸这玩意,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华夏古文明的三皇五帝时期,是一种方便有效的治疗手段。 但现在会的人已经不多了,濒临失传,即便还有人用,也太多失去了原本的精髓,徒有其表,效用不大。 针灸其实是分为两方面,针是针法,灸是灸法,前者是用针扎刺,后者是用灸熏烤,但因为这两者原理相同,还能配合使用,所以就合称为针灸。 在古医学说里,人之所以生病,大多是因为气机紊乱和阴阳失衡而造成的,而针灸就是靠着扎针或灸烤的手段,刺激穴位,疏通脉络,调理阴阳,袪病养生。 在方法选择上,针法是以物理刺激,灸法是靠温度刺激,两者异曲同工,都能达到预防和治病的效果。 说起来倒是简单,想要用好却很难。 真正掌握了针灸手段的医者,一定要非常的精通医术原理和人体构造,明经脉,知穴位,找病因,多练习,只有基础牢靠,手法熟练,才能利用针灸来治病。 夜星宇在针灸一道造诣颇深,绝对是出神入化,古往今来,能超过他的不会超过五个人。 并且,由于他是古武者,劲道掌握得好,对扎针刺穴也有极大的帮助。 而古武修炼到高深境界,经脉穴位和人体构造通通都要了解,很多达到大师级乃至宗师级的古武者,比起经验丰富的老中医还要更加懂这些。 更何况,由于神魂力的超常感知,夜星宇用起针灸来,实际效果超乎寻常,无人可及,堪称古今天下第一人。 只不过,他现在已经很少展露针灸绝技了,值得他出手救治的人,并不多。 第417章 病不避医,医不避嫌 夜星宇拿到针包后,顺手就拆开,刚准备从中取针,忽然愣了一下,手指停着没动。 林善雅看他在发呆,便好奇问道:“怎么了?” 夜星宇略显尴尬地笑了一笑:“我忽略了一件事,现在想来便有些不妥,要不针灸就免了,直接服药吧!” “哪里不妥?”这回换成了赵珍在问。 夜星宇如实答道:“扎针的部位需要在小腹,恐怕不太方便!” 他这话一说,林善雅和沈梦涵两个未经人事的大姑娘都不由红了脸。 而赵珍自己反倒不介意,很爽快地说道:“这有什么不妥的?病不避医,医不避嫌,只是露一下肚子,又不会少块肉,你就放心大胆地扎针吧,我一个老娘们可没这么多讲究!” 说完,赵珍便把上半身的毛衣给脱了,只留下一件纯棉的月白色打底衫。 现在虽是冬天,但屋子里开着暖气,倒也不算冷,扎个针用不了太长时间,不用担心着凉感冒。 作为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妖怪,夜星宇早就看淡了很多东西,这种事情不会讲究,只要赵珍不避忌,他就不会觉得尴尬。 更何况,有医德的医者,眼里只有患者,没有男女美丑之分。 所以见到赵珍开始脱衣服,夜星宇便不迟疑,麻利地将针取出,做好准备。 随后,夜星宇让赵珍平躺在沙发上,掀起打底衫的下摆,再把裤子拉低,露出肚脐及下方三寸的部位。 旁观的林善雅和沈梦涵再一次脸红如苹果,双颊升温不少。 此刻的赵珍,不仅把小内内露了出来,还能看到一点点黑色的耻毛。 虽然赵珍曾是林则威的妻子,但她的实际年龄比起林善雅的母亲江海兰还要小几岁,并且保养得很好,看起来不显老,也就四旬上下。 身材方面,毕竟她练过武,也不贪吃,作息规律,就更显得很紧致,小腹上看不到明显的赘肉。 不过夜星宇对这些都视而不见,他专注地拿起细针,内劲透指而出,辅以神魂之力,针体便像被火烤过一样,温度飙升,略微烫手。 赵珍为了避免尴尬,就把眼睛闭上,一动不动,全身放松。 而林善雅和沈梦涵虽然睁着双眼,目不转晴,可没等她俩看清楚,夜星宇手上的钢针就已经扎到了赵珍的腹部。 随后,夜星宇出手如风,动作飞快,一连十几针,不到三秒钟就已全部完成。 而赵珍却一点感觉都没有,还以为夜星宇没开始动手。 但过了片刻,赵珍就开始有了反应,小腹部位无端发热,像是被火烤着一样。 夜星宇开口说道:“刚开始会有点难受,忍一忍就好了!” 赵珍听到这话,才知道针灸已经开始了,便答应一声,咬牙忍耐。 夜星宇等了一小会,才用手轻轻地捏住针尾,不停地捻转,让针体更加深入一些,并且持续发热,刺激穴位。 差不多每根针都这样弄了一遍,赵珍就变得满头大汗,表情略微有些痛苦,想来不太好受。 她就感觉,肚子里面好像燃起了一团火,又热又胀又痛。 不过,赵珍的心情反倒很愉快,倒不是因为她喜欢受虐,而是觉得有了希望。 去医院看病最怕什么?不是怕贵,也不是怕痛,最怕就是花了不少钱,不痛不痒,好似完全没反应,就跟没接受过治疗一样。 赵珍本以为,针灸的时候应该没有太大的痛苦,最多就是针扎的那一瞬间会吃痛,却没想到,反应如此强烈,实在令人意外。 这就足以证明,针灸之法是有效的,它在起作用,说不定真能治好自己的不孕之症。 所以,赵珍是痛并快乐着,身在地狱,心在天堂。 又过了几分钟之后,胀痛感慢慢消褪,赵珍还感到肚子里面没那么滚烫,这才又放松下来,紧皱的眉头渐渐舒缓。 夜星宇将插在赵珍身上的钢针一一取出,全部扔到一边,紧接着说了一声“得罪”,然后用手掌在对方的小腹部位按摩了几十下,忽轻忽重,忽缓忽急。 这是推血过宫的治疗手法,在针灸之后加以使用会有奇效,通血顺气,舒经活络,消肿化瘀,调理筋骨,很考验施展者的手上功夫。 通过适度的按摩,针灸留下的残余热力被迅速化开,赵珍就感到一股热气从小腹扩散到全身,暖洋洋的很舒服,称得上是苦尽甘来。 “可以了!”夜星宇收回手掌,将用过的一次性消毒针用纸包好,扔进了垃圾桶里。 赵珍闻言坐起,将衣服和裤子整理好,表情有些激动地问道:“这就好了吗?我可以生孩子了?” “哪有这么简单?”夜星宇不免失笑,“针灸只是一方面,后续还要配合服药,想要彻底治愈,可能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得到这个答复,赵珍更加激动,毕竟几个月的时间不算久,她的心里满怀期待。 夜星宇又问赵珍要来纸笔,以一手漂亮的正楷字,开出了一个药方子,并写明了详细的用量和用法,以及一系列的注意事项。 比如煎药火候,必须是文火,将五碗水慢慢熬成一碗药汁,颜色为棕褐色,这才算成功。 再比如服药时间,早晚各一次,间隔至少要十小时以上,不然会影响消化系统。 至于用量,每次喝一小碗,大概是半瓶矿泉水那么多,不用特别精确,多一点少一点影响不大。 而汤药煎好以后一定要趁热喝,如果已经凉透了,就不能再喝,药性会发生变化。 诸如此类,夜星宇写了很多条,非常的详细,傻瓜看了都明白。 随后,夜星宇将药方递给赵珍,并交代道:“里面有几味药材可能不太好找,多去一些地方问一下,最好是从正规的经销商那里购买,以免拿到次货,甚至假货。” 赵珍接过药方,连连道谢,珍而重之地收起来。 夜星宇又嘱咐道:“还有就是配药和煎药的时候,一定不能马虎,要严格按照单子上的说明来进行,如果出了错,就倒掉重新来过。” “嗯,我一定会小心的!”赵珍点点头,认真答应着。 第418章 意外收获,又解决一件重要事情 实际上,经过夜星宇的这一次针灸治疗,已经解决了很多问题,赵珍的病相当于好了大半,即使不用药,也有可能成功受孕。 不过,考虑到赵珍年纪偏大,已经过了四十五岁,怀孕机率要远远低于正常的适婚女性,夜星宇才开出这张药方,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治疗,更多是为了调理身体,提高受孕的成功率。 只要赵珍坚持用药,并保证房事的进行,总会有怀上的一天,说不定还用不了三个月。 夜星宇医毒双绝,造诣很深,除了炼丹和制毒都是绝活,很多以现代医学无法解决的怪病和绝症,他都能搞定。 像赵珍这种因为子宫病变和排卵阻碍而导致的不孕之症,对夜星宇来说就是小儿科,连那些要人命的癌症肿瘤,他都能治好。 当然,大多数时候纯靠医术就可以解决,但如果遇到真正棘手的,还得借助神魂之力。 药物毕竟不是万能的,对症的药物才管用。 而神魂之力超越了物质,几乎是无所不能。 在古时候,夜星宇为了图方便,直接就用神魂之力给人治病,不仅不会让人怀疑,反而会受到追捧和信仰。 因为在那个愚民社会,科学尚在萌芽,神学就已开花结果,几乎所有人都相信鬼神的存在,一切不可解释的怪异现象,都能归诸于鬼神之力。 而如今,科技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人都接受义务教育,再加上网络信息的全面普及,任何事情都要讲科学根据,夜星宇就很少在普通人面前显露自己的神通,以免招来猜疑和麻烦。 这次也是一样,有些东西不方便解释,夜星宇干脆就用医术来治好赵珍,针灸、按摩、开药,都是正常程序,就只有加温钢针的时候用到了一点点神魂力。 治疗完毕以后,也就没有什么事了,夜星宇等人便要告辞,但是赵珍非要留他们一起吃个晚饭,盛情难却之下,众人只有答应。 不一会儿,赵珍的老公方游回来了,一进屋看到有其他人,倒有些意外。 这也是因为他们家里很少来客人,方游的朋友和生意伙伴都喜欢去公司找他,或是约在外面见面,而赵珍有轻微洁癖,同样不喜欢叫人来家里。 方游比起赵珍小了几岁,四十出头,长相一般,留着个小平头,胡子剃得很干净,戴着一个大大的黑框眼镜,看起来有点像技术宅或是科研人员。 林善雅跟方游只见过一面,谈不上熟悉,更因为她是赵珍前夫那边的人,不应与方游走得太近,彼此就无话可说,她只是不冷不热地打了个招呼,便没有再开口。 而方游虽然是开公司的生意人,性格却有些内向,话也很少,待他一进门,大家都不说话,屋里的气氛就冷了下来。 这种情况只有靠赵珍来调剂,她先是互相介绍一番,再说起林善雅他们的来意,最后更特别提到夜星宇帮自己治病的事情。 方游得知自己的妻子有希望怀上小孩,也像之前的赵珍那样很激动,态度立刻变得热络起来。 兴许是为了找话题,他主动说起了一些自己的事情,包括当初的创业经历,以及公司的业务开展等等。 很快,他的话题内容引起了林善雅的注意,便忍不住开口问道:“您是做互联网平台的?” “对!”方游看到冷傲的林善雅主动问话,倒有些意外,不过还是老实答道,“我只是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包括网络平台的定制搭建,还有日常的维护工作,而我自己并没有经营网络平台,那个需要的资金太大,周期也长,更不是我所擅长的领域。” “那正好!”林善雅认真地说着,“我最近就想搞网络商城,需要这方面的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我想我们之间应该可以合作。” “没问题啊!”方游兴奋地回应道,“这方面就是我的专长,我可以根据你的要求先做出一个方案,不满意不收费!” 聊到这方面的话题,方游和林善雅兴趣大增,越说越起劲。 林善雅当初受到夜星宇的启发,经营思路发生转变,就想搞一个网络销售平台,还包括app什么的,利用网络信息的发达和线上购物的便利性,以更多的渠道和更低的成本,来卖她的美颜液。 方、林两人渐渐聊得投机,赵珍和夜星宇他们都难以插得上话,于是就跟沈梦涵讨论一些星梦文娱的相关话题。 不知不觉间,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暮色将至,很快就要到饭点。 赵珍留他们几个吃饭,并不是要自己做,她有一点点的洁癖,受不了厨房里的油污。 所以她就在外面的餐馆预定了酒席,算好时间,直接过去,马上就可以开吃。 餐馆就在小区外面的街上,步行也就十分钟左右,没必要开车。 赵珍先打个电话到餐厅确认了一下,得知那边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便招呼大家一起出门。 林善雅跟方游聊得很投契,已经初步确定了合作意向,她回头要理清楚自己的所有需求,做成一个文档发过去。 而方游这边随时可以开工,按照对方的要求来设计具体方案,先搞出一个初步的测试版本,然后大家再来评估讨论。 方游在这方面倒是挺内行,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完全不像聊家常的时候那么沉闷,给了林善雅很大的信心。 这一次来拜访赵珍,多了几个意外之喜,让林善雅感觉到最近做事越来越顺利。 首先是赵珍同意出山,帮忙管理公司,这就已经达到了基本目的。 其次,夜星宇居然能治赵珍的不孕症,让林善雅意外的同时,也替大伯母高兴。 最后,林善雅才知道,原来赵珍的现任老公是搞网络平台技术服务的,她正好需要这方面的合作伙伴,两人一拍即合,顺带着又解决了一件重要事情。 看来,林家的劫难将要过去,好日子就要来了。 想到这里,林善雅忍不住盯住夜星宇多看了两眼,脑子里一阵恍惚。 “在想什么呢?”夜星宇发现了林善雅的“偷窥”,转过脸来对她笑了笑。 “没什么!”林善雅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直视前方,一如平时的冷傲。 …… 第419章 儿行千里母担忧,可怜天下父母心 晚上,回到林家的夜星宇埋头搞创作,想先帮沈梦涵写几首新歌出来,以方便她尽早练习。 他本以为,宫铃晚上会来林家老宅向他报告,可是等了很久,宫铃都没有出现。 更意外的是,他接到了厨子打来的电话。 厨子向老板汇报,有人企图对夜氏母女不轨,却已被厨子暗中给解决掉。 这世上只有天天做贼,没有日夜防贼,厨子打电话过来并不是为了邀功请赏,而是想提醒一下夜星宇,让他知道情况。 结合今天中午林善雅在停车场遭遇袭击的事件,夜星宇不难猜到,这是严家开始动手了,想利用夜星宇的家人来胁迫报复。 还好夜星宇早有预料,跟严少泽发生冲突的第一天,他就安排厨子去暗中保护母亲和妹妹,现在想来,真是明智。 “这个严家……还真是找死啊!” 夜星宇皱着眉头喃喃自语,看来给严家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反而激起对方的凶性,让他们更加的肆无忌惮。 夜星宇得想个法子,不说把严家彻底弄垮,最起码也要让他们感到畏惧,不敢再随便乱来。 当然,趁着夜黑风高摸上门去,杀人放火,屠尽全族,这种丧尽天良有损阴德的恶毒事情,夜星宇是不会做的,他得使用一些相对合理且合法的手段,最起码不会让自己成为社会公敌。 如果能把星梦文娱搞起来,抢夺光辉娱乐的市场份额,让严家大受损失,倒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只是见效太慢,需要长久经营,还得找一些立竿见影的高效手段来配合。 而严家也不是傻子,如果星梦文娱敢冒头跟他们抢生意,他们肯定会展开全面打击,不但要弄垮星梦文娱,甚至连林家都不会放过。 不过,夜星宇有很多隐藏的底牌,不管严家是来文的,还是玩武的,他都有妥当的应对方案,到时候就看情况,再来决定翻不翻牌。 严家的事情,夜星宇略微思考了一会,就在心中拟定了大概的计划,等有空的时候就开始实行,好好地削一削这个刺头。 夜星宇从来没把严家放在眼里,世俗的大家族就算已有百年根基,也只能在普通人群里称王称霸。 像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大多有上千年的历史,高手辈出,薪火相传,那才是真正的底蕴。只是因为他们处事低调,不为人知,才没有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那么耀眼。 还有世界三大恐怖组织,地狱、原罪、修罗,以及西方的神圣教庭和黑暗议会,这些才是真正的庞然大物,只有到了这个级别,才能让夜星宇认真对待。 如严家这种世俗豪强,其实只是虚假的繁荣,经不起风浪,就算夜星宇不去对付他,任其传承一两代人,也会自己没落。 纵观华夏历史,朝代更替无数,最久的不过数百年而已,而最短的甚至只有几年光阴。 就连统治天下的皇族都无法坐稳江山,更何况一个以经商为主、且好勇斗狠的严家。 虽说严家不是蝼蚁,但在夜星宇看来,也不过只是蟑螂的程度,躲藏在阴暗的角落还好,没人去管它,但凡敢在人前爬来爬去秀存在,找准时机,一脚就能踩死。 …… 第二天早上,刚睡醒不久的夜星宇又接到了一个意外的电话,是他母亲打来的。 “小宇啊!工作还顺利吗?”夜星宇的母亲名叫唐涟,说话声音无比温柔。 “呃……还好吧!”第一次跟“母亲”通话,夜星宇稍显局促,并且重生后发生了许多事情,千头万绪无从说起,只能用一句“还好”来应对。 “你好久没打电话过来了,我一直有些担心,想要问一下,但又怕你嫌我啰嗦……”唐涟语速较慢,但言语中的关切之意却很明显。 夜星宇慢慢听着,心中感到愧疚。 他的重生,是代替别人而活,作为一个儿子,确实忽略了母亲的感受,甚至在他内心深处,还有一种能避则避的疏离感。 毕竟,他不是原本的夜星宇,他有自己的灵魂,自己的记忆,自己的处世原则和生活方式。 原本的夜星宇所拥有的一切,包括亲情在内,他只能尽量去接受,但却不够主动积极。 这种感觉,就好像某人知道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是一个“外人”,于是就少了那种骨肉相连的血脉之情,总是有那么一点生疏。 认真说起来,以前的夜星宇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另一个夜星宇,就好比旧瓶装新酒,根本不是一个人。 但是唐涟不知道啊! 她只认定,夜星宇是她儿子,她要关心他,照顾他,还尽量不要让他感到厌烦和负担。 世间爹妈情最真,泪血溶入儿女身,殚竭心力终为子,可怜天下父母心。 写得真好! 这是慈禧太后在母亲六十大寿时,因为不能到场为母亲贺寿,便亲笔写下这首诗送给母亲。而最后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受到群众的喜爱,被传为千古名句。 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可就连权倾天下的慈禧太后,都能体会到父母对儿女的心意,那么在这世间庸庸碌碌的老百姓们,不就更应该珍惜这得来不易的命定亲情吗? 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恰好就是夜星宇与唐涟之间的真实写照。 当然,现在的这个夜星宇,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夜星宇,他阅尽众生百态,体会人间冷暖,完全能够理解唐涟的心情,不仅不觉得厌烦,反而有些感动。 等到唐涟说完,夜星宇才柔声回应道:“妈,我最近换了工作,现在跟着一个大老板做事,手头任务有点多,就忘了跟您通电话。等明后天我向老板请个假,就回去看看您和雪晴!” 他所说的“大老板”,其实就是林善雅。 夜星宇跟林善雅签了合同,假扮丈夫,有名无实,瞒天过海,挡刀背锅,的确算是帮林善雅做事。 所以夜星宇的这番话,一半真一半假,倒不是刻意欺骗和隐瞒,而是怕说得太明白,会让母亲担心。 第420章 这个妹妹有点傻呆萌 对于儿子的解释,唐涟听不出问题,自然不会起疑,但她却冒出一句让夜星宇非常吃惊的话。 只听唐涟说道:“你能回家一趟那就最好,顺便给我把雪晴抓回来,我得好好教训这个丫头,竟然敢离家出走!” 夜星宇一听就傻了:“什么?雪晴离家出走?” “是啊!”唐涟有些生气,“她手机也没带,就留了一张字条,说是去离城找你,我也是刚刚才发现她不见了,所以才给你打了电话。” 夜星宇简直无语,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到最后才说,看来母亲的慢性子还真是没得改啊! 重生时,在夜星宇接收到的记忆中,唐涟是个温柔善良、脾气很好的女人,对子女关爱有加,很少斥责,但她却有两个明显的缺点。 首先,她有纠结症,常常拿不定主意,每次去超市买东西,总要挑选大半天,一旦面临选择,就特别容易犯愁。 其次,唐涟性子慢,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事,都是不温不火的,别人急,她不急,总之就是慢慢来。 提取他人的往日记忆,不如自己的亲身体验,夜星宇算是深刻领教了唐涟的慢性子,明明打电话过来是为了说夜雪晴离家出走的事情,结果先来一大串闲话家常,最后才点明主题。 惊讶之后,不免觉得好笑,夜星宇便追问起妹妹离家出走的原因。 接下来,就是唐涟的慢节奏叙事环节,大概是说夜雪晴学习不用功,上课的时候经常趴在桌上睡大觉,被逮住了好几次,学校的老师就打电话过来,向家长告状。 唐涟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住发火,就骂了这丫头几句,谁能想到,夜雪晴一气之下,留张字条就开溜,说是去离城找哥哥。 直到刚才,唐涟才发现女儿不见了,于是便给儿子打电话,让他知道这件事,最好能尽快找到夜雪晴。 夜星宇听完以后,便出言安慰母亲,让她不要担心,自己保证会把妹妹带回家。 唐涟叮嘱了几句,这才挂了电话。 了解到情况的夜星宇有些犯愁,他现在身在帝都,不在离城,离家出走的夜雪晴根本找不到他。 更何况,他已经没有住在原来的那个地方,因为长期拖欠房租而被房东赶了出来,这件事他没告诉家里,夜雪晴也就不知道。 到时候,找不到哥哥的夜雪晴是会乖乖回家呢?还是在街头瞎逛?这谁也说不准! 假如是后者,那就难办了,想在一个几千万人的大城市里将她找到,无异于大海捞针。 可不管怎样,夜星宇必须去一趟离城,把妹妹找到,不然他和唐涟都不放心。 而夜星宇也不是毫无办法,至少还有一些小手段可以用得上,但寻找的过程不一定很顺利,可能会耗费一点时间。 吃早饭的时候,夜星宇把妹妹离家出走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向林老板请个假,然后订了一张飞往离城的机票,时间是下午。 好动的江旭在林家憋了一天,甚感无聊,就想跟着夜星宇去凑热闹,但后者根本不理他。 作为姑姑的江海兰对着江旭说教了几句,让他吃完早饭赶紧回家,别整天在外面游手好闲地混日子。 江旭不愿回去,又不能跟长辈顶嘴,就变得低调起来,闷头不吭声,做个透明人就好。 而侯晓也想跟着夜星宇回离城一趟,去看看院长和孩子们。 但夜星宇这次回去是办正事,不是探亲度假,一个人行动起来比较方便,就没有答应。 不过,夜星宇承诺,找到妹妹后一定会去孤儿院探望一下,看看那边的情况变得怎么样。 粗略一算,小小孤儿院差不多要搬进新家了,这时候过去看望倒也正好。 顺便再问问苏大少,关于毒酒的事情有没有查到什么蛛丝马迹,说不定他那边已经有了一点线索。 当时要不是因为赵成遭人暗算,夜星宇被林善雅紧急召回,他也不会半途而废,放弃调查。 既然苏俊喆已经帮助了孤儿院,那么夜星宇肯定也要帮他把毒酒的真凶揪出来, 这次回去,如有可能,顺便把这件事情一并了结,算是给苏大少一个交待。 …… 十一月的离城,已经有了几分凉意,但却不像帝都那样冷。 此时的北方普遍是大衣棉袄,包裹得严严实实,而位于南方沿海的离城,却基本穿着春秋季的衣服。 一个背着双肩小书包的长腿漂亮女生正走在街道上,小脑袋左右扭动着,这边看看,那边瞧瞧,两侧的双马尾也跟着头部晃动而甩来甩去。 她五官俏丽,模样清纯,是个难得一见的小美人,但脸上却稚气未脱,身上也穿着学生制服,一看就知道年纪不大。 这就是孤身来离城的夜雪晴,今年十七岁,中级学院六年级生,等同于旧时代的高中三年级。 夜雪晴走在路上,东张西望,左顾右盼,手里拿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新阳区第98街区十里路瑞花巷26号3栋7楼”,字迹歪歪扭扭,一个大一个小,堪比小学生水平。 如果林善雅见到这行字,肯定会产生怀疑,这真的是夜星宇的亲妹妹吗?为什么写出来的字相差这么大? 当然,林善雅并不知道,原本的那个夜星宇写字也不好看,仅比他妹妹略强一些。 没过多久,夜雪晴忽然看到前方有个路牌,便停下脚步,惊讶叫道:“不对啊!这里应该就是十里路了,可为什么上面写着泥巷路呢?” 话说完,她生气地一拍脑门,狠狠一跺脚:“唉呀,真是倒霉,我又迷路了!” 要是夜星宇在旁边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忍不住哈哈大笑,有这样的妹妹真是太逗了! 不同于侯晓的机灵和早熟,夜星宇的这个妹妹有点傻呆萌,最大的毛病有两个,一是记性差,二是爱迷路。 这跟唐涟的纠结症和慢性子又不一样,应该跟基因遗传扯不上关系,是她们自己的个人特点。 第421章 自带迷路属性,开启遗忘光环 天还没亮的时候,夜雪晴就已经偷偷溜出了家,坐了几个小时的长途客车来到离城,出了客运站以后,拿着准备好的小纸条,按照上面的地址去寻找哥哥的住处。 为了早点见到哥哥,她连早餐和午饭都没吃,一路逢人就打听,按照好心人的指点摸索过来,可没想到,居然还是走错了地方。 此刻的夜雪晴又饿又累,心情异常烦燥,嘴里嘟哝道:“算了,还是给哥哥打个电话吧,让他来接我!” 原本按照她的计划,是想自己找上门去,给夜星宇一个惊喜,但现在计划流产,她被迫向哥哥求助。 沮丧的夜雪晴将手伸进裤兜里,但很快就惊叫失声:“咦?我的手机呢?” 随后,她又取下书包,在里面翻了翻:“糟糕,找不到手机了!该不会是落在家里没带出来吧?” 看来,她不仅自带迷路属性,还开启了遗忘光环,就连她自己也不确定,出门的时候到底有没有带手机。 还好,至少钱包还在,里面有一点点零花钱,危急关头能救急,倒不至于饿死街头。 夜雪晴把钱包拿在手上,心里想着:干脆先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吧,实在饿得快没力气了! 打定主意的夜雪晴转身就往回走,她隐约记得,在来的路上好像看到过一家酸辣粉店,她现在就很想吃酸辣粉。 可是走着走着,夜雪晴忽然又发现,这似乎不是回去的路,而是另一条毫无印象的陌生街道。 傻呆萌的夜雪晴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又一次迷路了。 “哎呀,我的天呐!越走越迷糊了!” 这辈子第一次独自出远门,想不到会是这种结果,夜雪晴差点快要崩溃。 对于她来说,迷路是常态,大概要连续走过十几次的路线,她才能完全记下来,不会弄错,如果是去到陌生的地方,很容易就分不清楚东南西北。 比如此刻的夜雪晴,就已经完全懵逼了,不晓得自己在哪,茫然地看着眼前的荒凉街道。 这里像是在搞道路施工,一眼望去根本看不到人,路面被挖得破破烂烂,两旁全是已经歇业的铺面。 别说是酸辣粉了,她想找个人来问问路,都成了奢望。 “还要倒回去吗?” 夜雪晴看了看前面,又瞧了瞧后面,有些拿不定主意。 刚才走过来的时候,好像也没几个人,而前方远处却有不少的高层建筑,看似比较繁华。 于是夜雪晴便决定,穿过这条坑坑洼洼的施工街道,去前面碰碰运气,不管是买吃的还是问路,人多的地方都比较方便。 抱着这样的想法,夜雪晴背着小书包,迈开大长腿,一路勇往直前。 路面已经被全部挖烂,不太好走,侧边还有一条宽度超过两米的沟渠式深坑,看样子是在铺设管道。 夜雪晴就沿着深坑的边沿往前走,她身高腿长,步法灵活,又穿着便于行走的运动鞋,倒也不觉困难。 更何况,这条路比较短,从头就能望到尾,最多三分钟就能穿过去。 不一会儿,夜雪晴快走到道路的另一端,而前面路口拐进来一伙人,大概有十五六个,几乎全是男的,一个个穿得花里胡哨,不像正经人。 但走在中间领头的,却是一个跟夜雪晴差不多年纪的少女,矮个头,大眼睛,胸部尺寸略显超标,走起路来仰起下巴,像是骄傲的公主。 “终于遇到人了!”夜雪晴高兴地笑起来,打算上去问路。 随着双方走近,互相看清了彼此,对面那些男人当中就有一个吹起了口哨,嘻笑道:“强哥,这妞儿好漂亮,要不要认识一下,交个朋友?” 说话的家伙年纪不大,却打扮得流里流气,手上还点着烟,一看就是个小混混。 但他刚一讲完,马上就被一个头发染成金黄色的瘦高青年无情训斥:“少废话,先办正事要紧!” 被骂的小混混笑容一僵,顿时尴尬地低下头去抽了一口烟,不敢再多说。 可没想到,黄毛青年不想节外生枝,对面的夜雪晴却朝这边招了招手:“你们好啊!可以告诉我十里路瑞花巷该往哪边走吗?” 领头的大眼睛少女看了一眼夜雪晴身上的学生制服,问道:“你是哪个学校的?这校服我怎么没见过?” “呃……我是外地人,刚来离城,然后迷路了……”夜雪晴认真解释着。 “你要去十里路的话就走反了,十里路在那边!”大眼少女用手指着夜雪晴来时的方向,“这一带在修路,公交站已经取消了,你只能步行过去,大概半小时就能走到。” “哦,原来是这样啊!”夜雪晴有点小懊恼,又白走了一段路,幸好有人指点她,要不然就越走越远。 夜雪晴向大眼少女道了声谢,转身往回走,而这帮人也要去那边,结果双方就走到了一起,好像是一伙的。 “你是哪里人啊?到离城来干嘛?”大眼少女随口问道。 “我从屏县来的,到这里找我哥哥。”夜雪晴老老实实地回答着。 “哦,屏县啊!”大眼少女回忆了一下,“我以前去过一次,你们那的小吃很有名!” “是的!”夜雪晴点点头,“我妈妈就开了一个小吃店,卖卤鸡蛋和卤豆干,你要是还来屏县的话,我请你吃!” “可以啊!我家里是卖酒的,你来我家,我可以请你喝酒!”大眼少女豪气地拍了拍自己的高耸胸脯,引起一阵颤抖。 夜雪晴却不答应,摇着头道:“我妈妈不让我喝酒,她说喝酒既伤身又乱性,喝醉了就会做错事!” “喝酒没事,我经常喝,我妈妈更是天天都喝。咱们出来走江湖交朋友,要喝酒才有感情,不喝酒就没劲!我妈妈就经常说,‘酒是粮**,越喝越年轻,酒是春江水,越喝貌越美’……” 大眼少女越说越起劲,嘴皮子快要停不下来。 而夜雪晴听是听了,记是记不住,就只能茫然地点着头,表明自己认真在听。 第422章 什么是圈圈叉叉? 两个年纪相仿的花季少女边走边聊,为了便于交谈,越靠越近,几乎是并肩而行。 等到大眼少女好不容易说完,夜雪晴才问了一句:“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少女答道:“我们去打架,你要不要跟着见识一下?” “什么?打架?”夜雪晴吃惊地瞪大眼睛,“打架可不好,要被老师请家长!” “我去——!”少女翻了翻白眼,简直无语。 走在她另一边的黄毛小青年接下话头,故意逗着夜雪晴:“打架没关系,老师不会管,只要不把人打死就没事!” “你骗人!”夜雪晴傻乎乎地反驳道,“老师说了任何时候都不许打架,别以为我不知道!” 不少人听了之后哈哈大笑,觉得这小妞很好玩,活脱脱一个没有社会经验的傻白甜,想法还跟个孩子一样。 傻呆萌的夜雪晴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笑,她确信自己没忘记,老师的确有说过:绝对不准打架! 而且,就连妈妈也告诫过很多遍,不准跟人动手,除非……别人先动手! 夜雪晴不悦地轻轻哼了一声,觉得话不投机,就不想再说话了,又摇晃着小脑袋东张西望,尽管这条施工中的道路已经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地方。 就在此时,忽然有人喊道:“强哥,他们来了,在前面!” 喊声立刻吸引了夜雪晴的注意,她往前一看,从远处走来了几个人,都是年轻的小伙子,脸色稍显稚嫩,有些还没开始长胡子。 这几个人都穿着同样的服装,看起来像是某个学校的学生,但又有一股普通学生所不具备的彪悍气息,走起路来步子迈得很快,显得精神抖擞。 被称为“强哥”的黄毛青年盯着对面,啥也不管,先数人数,嘴里不自觉地念叨着:“一、二、三、四、五、六、七……一共才七个人,明显不够看啊!” 有人笑着说道:“强哥,咱们可有十五个兄弟,二打一,稳了!” “别轻敌,他们可都是武校的学生,比你们这些小混混能打!”走在中间的大眼少女立刻出声提醒,似乎不太瞧得起自己这边的队友。 黄毛青年却听不进去,不屑地冷笑着:“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咱们不是混混,而是刀客!” “没错,咱都带着刀的,武校学生照样揍,看他敢不敢还手!”又有人嚣张地接话。 “动拳脚就行了,别动刀啊!”大眼少女立刻给他们打预防针,还真怕这些没轻没重的家伙闹出人命来。 “放心吧!一般情况不会动刀子,说不定只是吓唬他们几句,一个个就跪地求饶了!”黄毛青年嘻嘻哈哈地回应着,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看见那个小光头没有!”大眼少女指着对面那伙人其中的某一个,“就是这个家伙惹我生气,非常的可恶,待会给我狠狠地修理他!” 那七个后生仔里面只有一个剃了光头,相当好认,绝不会搞错目标。 黄毛青年摩拳擦掌,嚣张地笑道:“放心吧,小西姐,我金毛强一定帮你出这口恶气!” 大眼少女点点头,拍了拍黄毛青年的肩膀,老气横秋地说道:“小强子,今天就看你的表现了,要是这件事情办得好,我可以保证,我姐夫肯定不会为难你!” 黄毛青年点头哈腰地陪着笑脸,像是皇帝身边的小太监一样,姿态放得很低。 看到这里,大家都应该知道这两个人是谁了。 ——没错!大眼少女是严小西,黄毛青年是金毛强。 这两个家伙原本有仇怨,却因为夜星宇的缘故,金毛强不敢再找严小西的麻烦,反而成了狗腿子,就想跟夜星宇攀上点关系,有个厉害的古武者撑腰。 夜雪晴虽是夜星宇的妹妹,却不认识严小西和金毛强,也不知道对面那帮学生是谁,便问道:“你们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要打架呢?” 趁着对面人还没到,严小西迅速解释道:“那个小光头是光明武校的学生,想追我,我没理他,他就在学校里散布谣言,说我已经被他圈圈叉叉,你说气不气人?” 夜雪晴没听懂,一脸茫然地问道:“什么是圈圈叉叉?” 严小西左手握成拳,右手只伸出一根食指,用食指在拳眼里面来回捅了几下,并说道:“圈圈叉叉就是这个意思!” 思想单纯的夜雪晴更加懵逼了,眨巴着眼睛好奇问道:“这是什么意思啊?一种猜拳游戏吗?” 严小西再一次无语,憋了半天,才无奈说道:“就是你老爸和老妈经常干的那档子事!” 夜雪晴先是“哦”了一声,紧接着又来一句:“我只有妈妈,没有爸爸,因为这样才听不懂吧?” “额滴神啊!”严小西难受得直拍脑门,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自己已经说得够直白,结果对方还是无法理解。 她现在可没空去给夜雪晴搞某方面的普及教育,因为对面的几个武校学生已经走到了跟前。 “小光头,你还真敢来啊!”严小西双手叉腰,气势汹汹地大声叫嚷着,“赶紧道歉,承认错误,然后咱们再来谈谈赔偿的问题!” 小光头的五官面相其实还挺清秀,年纪也就二十上下,但模样表情却有些拽,丝毫没把严小西的话听进去,反而皮笑肉不笑地反问道:“严小西,你以为找了几个社会上的小流氓就能吓唬我?想多了吧?我张成可不吃这一套!” “小子,你不想活了是吧?”金毛强恶狠狠地瞪了小光头一眼。 张成反过来瞪着金毛强:“你他妈算老几?我跟我女人说话关你屁事!” “哟呵~~,比老子还要横?”金毛强肺都快被气炸了,扭头对着严小西叫道,“小西姐,这小王八给脸不要脸,我今天非得揍死这狗日的,你可别拦着!” 说打就打,不带含糊,金毛强也不等严小西表态,一口唾沫吐在地上,高喊一声:“兄弟们,动手!” 第423章 身后的十几个混混听到号令,张牙舞爪地就往前冲,仗着人多欺负人少,丝毫没有畏惧之心。 混混流氓打群架,最重要就是看哪边人多,人一多,胆气就壮,打起来就勇猛。 而人少的一方则相反,心一虚,胆就怯,时刻想着逃跑,气势就被对面压住,往往一冲就垮,溃不成军。 可这次,情况正好相反,金毛强带来的这帮混混没有势如破竹,反而踢到了铁板上,刚一交锋,就被对面打得嗷嗷叫唤,一个个抱头鼠窜。 混混的人数虽然多一倍,但个体实力却比不上那几个武校学生。 别人会招式,懂技巧,并且力气大,身体壮,要比普通人能打得多,一个斗两个轻而易举,就算对上三四个都不落下风,看似人少,战斗力却很强悍。 金毛强没带人跟武校生干过架,不知深浅,结果就吃了大亏,冲上去的小弟们很快就倒下好几个。 这一下就把金毛强给吓到了,赶紧喊道:“兄弟们,抄家伙!” 陷入苦战的混混们得到提醒,顿时往后退开,一个个摸裤兜拿刀子。 当然,掏出来的都是小刀,比如甩刀、弹簧刀、小匕首这样的,最长的连刀柄计算在内,都不会超过三十厘米。 这主要是因为小刀便于携带,藏在身上不会被人发现,如果扛着大砍刀上街,后果很严重。 另一方面,混混们带刀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打架杀人,更多是起到威吓作用,令对方深深忌惮,从而丧失反抗勇气。 所以,刀大刀小,区别不大,只要手中有刀,就能起到应有的震慑效果。 本以为把刀亮出来,几个武校生就不敢动手了,哪知道这些都是不怯战的硬茬子,不用人招呼,一个个都从身上摸出武器来,全是棍子。 有甩棍,有丁字棍,还有双截棍。 最夸张的一个,拿出来的居然是长棍。 原本只是三小截,被那人迅速拧紧接合,就成了一米多长的齐眉棍。 “好家伙!要不要这么专业?”金毛强和严小西等人都看傻眼了。 “来啊!来打啊!怎么不敢动了?”小光头张成桀骜不驯地叫嚣着,有这一帮同学在,他是真没把这十几个混混放在眼里。 看看对面的又粗又长,再瞧瞧手中的短小无力,这帮拿着小刀的混混们欲哭无泪,就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就如同拿着小手枪迎战冲锋枪,这不是找死吗? “强哥,怎么办?”有人回头找大哥拿主意。 金毛强也很无奈,硬要上的话,好像打不过,可就这样认怂,又实在太丢人,以后在道上怎么混? 他还在纠结,可对面的小光头比谁都狂,一边拿着双截棍不停耍宝,一边对着金毛强叫嚣道:“金毛狗,要是不敢打就跪下叫爷爷,爷爷们可以让你滚着离开!” 金毛强气得直哆嗦,怒气一上头,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自己摸出一把弹簧刀,向小弟们一招呼:“上,别怕,弄死这几个狗日的!” 大哥带头冲,小弟胆气壮,刚被打掉的气势立刻反弹飙升,一伙人风风火火地提刀上前,做足了拼命的姿态。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小刀子对上大长棍,不仅讨不了好,还要吃亏。 在实战搏斗中,谁都知道一寸长一寸强的道理,手持的兵器越长,攻击范围越广,就能更占便宜。 而反过来,一寸短一寸险,既然使用了短兵器,就必须要采取搏命的打法,挨近身才能发起攻击,这就要承受更大的风险。 武校的这几个学生,年纪不大,但个个都很沉稳,经常戴着护具实战对练,这方面的心理素质要好过普通人,并不会因为对方一掏刀子就心慌。 再加上他们是练家子,速度快,力量强,又占了武器的便宜,自然能打得混混们落花流水,全无反抗之力。 冲上去很快,退下来更快,又是五秒钟不到,身上挨了两棍的金毛强就带着几个残兵败卒仓惶逃窜。 但是,他们也取得了小小的战果,某个武校学生的手臂上被刀刃划了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 谁知这一刀不仅没把武校生给吓住,反而激起了他们的怒气,嗷嗷叫着提棍追上来,要给同学报仇。 严小西一看情况不妙,吓得小脸煞白,赶紧转身就跑。 而夜雪晴依旧傻乎乎地站在原处,动也不动。 学生们打出了火气,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人就打。 拿长棍的那个家伙攻击范围最广,一棍子扫过去,先把一个混混打翻在地,余势未减,棍子末端竟然掠向夜雪晴。 跑出几步的严小西一回头,正好看到这一幕,惊慌提醒道:“别愣着,快跑啊!” 她话没说完,夜雪晴就往后退了一步,恰巧避过这一扫棍,并气呼呼地说道:“你们好无耻!居然打女生?” 使长棍的年轻人本来没打算对夜雪晴动手,是因为用力过猛,收势不及,才差点造成误伤。 不过此人嘴上很不客气,凶巴巴地吼道:“滚开!别碍事!” 夜雪晴气得直跺脚,迅速从裤兜里摸出一粒玻璃弹珠,随后手一扬,弹珠飞射而出。 执棍年轻人既没看清楚,也没反应过来,就被弹珠砸在脑门上,痛得他龇牙咧嘴。 他用手一摸,额头上肿起一个大包,也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打中。 但他却很清楚,这肯定是夜雪晴的杰作,于是便怒喝道:“臭丫头,你敢暗算我?” “活该!”夜雪晴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要不是对方先动手,态度还很恶劣,她绝对不会使用自己的弹珠绝技。 吃了亏的武校学生气怒攻心,忍住疼痛就朝着夜雪晴冲过去,嘴里骂着:“臭婊子,我要弄死你!” 话刚说完,紧接着就是一声惨叫,武校学生丢了棍子,捂着嘴,手指缝里见了红。 等他把手拿开,就见此人满嘴是血,掌心里除了血沫以外,还有两样东西,一颗门牙,一粒弹珠。 其他人都看傻眼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只有夜雪晴心中明白,又说了一次“活该”,接着再补上一句:“谁叫你嘴臭!” 第424章 哥哥很厉害,妹妹也不赖 被打掉门牙的年轻人痛不欲生,几乎失去理智,捡起掉在地上的棍子,再一次怒吼着冲向夜雪晴。 刚一迈步,又是一粒玻璃弹珠飞过来,正中眉心。 年轻人根本躲不开,仰头便倒,然后没了动静。 “小陈!”有人喊了一嗓子,跑过来将倒地的那个扶起一看,原来他已经晕了过去。 “先抓住那个女的!”小光头开始下令指挥,带着几个武校生就朝夜雪晴冲了过去。 但是夜雪晴这回可不再傻傻地站着等人来抓,她背着小书包飞快地往后退,手中不停地扔出玻璃弹珠。 追来的几个人纷纷中招,不是被打中脑袋,就是被打中胸口,个个发出惨叫。 按理说,小小一枚玻璃弹珠应该没有多大的杀伤力,可每次被击中时,都让人痛彻心扉,感觉像是被子弹打到一样。 “哎呦哎呦”的痛呼声络绎不绝,连十几个持刀混混都收拾不了的一帮武校生,被夜雪晴一个娇弱的少女用弹珠打得抱头鼠窜。 尤其是小光头张成,目标最明显,亮锃锃的脑袋反射着太阳光,被夜雪晴重点照顾,一连中了三颗玻璃弹珠,全砸在脑门上,差点跟他的同学一样晕死过去。 “快跑快跑!” 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声,这帮比混混流氓还要凶狠的武校生就开始撤退了,扛起晕倒的同学,连掉在地上的棍子都来不及捡,眨眼间就跑得没影。 严小西看傻了,金毛强也懵了,一帮丧失斗志的混混们个个目瞪口呆。 夜雪晴没有在意众人的目光,就像没事人一样,走回去开始捡弹珠。 她一共扔出去十几颗玻璃珠,能捡回来的大概只有一半,有些不知道弹到哪里去了,就懒得慢慢找。 捡起来的玻璃弹珠沾了灰,就用纸巾擦一擦,然后收到裤兜里,这就是夜雪晴的防身武器。 混混们还没反应过来,第一个开溜的严小西就已经跑了回来,跟在夜雪晴身边笑眯眯地问道:“妹纸,你刚才说要去什么地方?我正好有空,就带你过去吧!” “那可太好了!”夜雪晴也笑了起来,拿出那张写着地址的纸条递了过去,“就是这里,谢谢你啊!” “千万别客气!”严小西接过纸条,并利落地一摆手,“我这个人最讲义气,也乐于助人,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单纯的夜雪晴傻乎乎地点着头,一点防范之心都没有。 严小西暂时没去看纸条,就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夜雪晴如实答道:“我叫夜雪晴,夜晚的夜。” “什么?你也姓夜?”拿着纸条的严小西和刚凑过来的金毛强异口同声,表现得很惊讶。 毕竟,“夜”这个姓氏相当罕见,严小西和金毛强认识的所有人里面,唯独只有夜星宇是这个姓。 并且,夜星宇还让他俩印象深刻。 “该不会跟夜星宇有关系吧?”严小西小声嘀咕着。 她既不是问夜雪晴,也不是跟金毛强讨论,而是纯粹地自言自语。 站在旁边的夜雪晴恰好听到了,便“咦”了一声,好奇问道:“你认识我哥哥吗?” “什么?你真是夜星宇的妹妹?” 又一次异口同声,又是严小西和金毛强这两位,并且这次音量提高不少,震得夜雪晴耳膜发痛。 夜雪晴弱弱地回了一句:“我哥哥的名字就是叫夜星宇啊!你们说的是他吗?” “我想……应该是吧!”严小西的表情很奇妙,可以用古怪来形容。 她虽然没把话说死,但心里面已经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眼前这个名叫夜雪晴的傻呆萌少女,就是第二食堂馒头小王子夜星宇的妹妹。 倒不是因为夜雪晴和夜星宇长得很像,而是姓夜的本来就少得可怜,正好她哥哥又是叫“夜星宇”这个名字,那么就很容易得出结论。 这世上,恐怕找不出第二个“夜星宇”,如果换个姓氏,那么还有可能。 金毛强不由感叹道:“难怪你这么厉害,原来是夜哥的妹妹啊!” 十五岁就开始混社会的金毛强,原本最敬佩的人是虎哥,认为虎哥最能打,后来亲身领教到夜星宇的彪悍战力,便将自己的偶像换成了夜星宇,畏惧之中又有仰慕。 如今再亲眼目睹夜雪晴的能耐,凭一己之力赶跑凶狠张狂的武校生,金毛强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就差顶礼膜拜了。 ——真不愧是两兄妹,哥哥很厉害,妹妹也不赖! 而严小西的关注点却在另一方面,心中暗道:哥哥老油条,妹妹天然呆,性格真是差了好多! 不过,既然夜雪晴是夜星宇的妹妹,那就是自己人了,严小西显得更亲切,露出最甜美的笑容:“我叫严小西,是你哥哥的女友的表妹,你可以叫我‘小西姐’。” 对于“哥哥的女友的表妹”这么复杂的关系,傻呆萌的夜雪晴很难一下子就能理解到位,但她仍然先点个头,表示自己明白,其实她听得似懂非懂。 金毛强跟着凑上一张笑脸,自我介绍道:“我叫张强,人送外号‘金毛强’,兄弟们都叫我‘强哥’。” “强哥?”夜雪晴眨了眨眼。 金毛强赶紧摆手:“不不不,你是夜哥的妹妹,不用叫我‘强哥’,直接叫我‘强子’就好了!” 夜雪晴“哦”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这时候,严小西才把目光投向手中的纸条,看着地址随口问道:“你去这里做什么啊?” 夜雪晴回答道:“我找我哥哥呀!” 严小西愣了一下:“你哥哥住这?” 夜雪晴:“是啊,这是他给我的地址!” 其实严小西并不清楚夜星宇住在哪里,甚至都不知道他已经去了帝都,不过却对十里街这个地方有所了解,便小声嘀咕道:“十里街那一带好像都是廉租房吧?” 在她的印象中,夜星宇是个既神秘又有趣的人,他随随便便就赢了梁少凡八十万,按理说应该不差钱,不可能是个住在廉租房的穷屌丝吧? 不过,谁又说得准呢? 第425章 别叫阿姨,叫姐姐! “这地方不难找,我直接带你过去吧!”严小西说完就把纸条递还回去。 她可不比夜雪晴的烂记性,只要稍稍用点心,就已经记住了上面的地址。 “好呀好呀!你可真是好人呢!”夜雪晴拍手笑起来。 她绝不是因为客气才这样说,而是真心觉得严小西人很好。 可话刚说完,夜雪晴的肚子就开始“咕噜噜”一阵响,站在旁边的严小西和金毛强都听到了。 “你闹肚子?”严小西好奇地看着夜雪晴。 “不是!”夜雪晴红着脸,“我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现在好饿呀!” 严小西便道:“那我先带你去吃东西吧!” 夜雪晴点点头:“好呀!我想吃酸辣粉,还有叉烧包!” …… 一个小时后,解决了肚子问题的夜雪晴拿着一杯珍珠奶茶,与严小西慢悠悠地走在街上,按照纸条上的地址去找夜星宇,身后还跟着一大帮游手好闲的混混小弟。 十里街瑞花巷就在这附近一带,步行过去也不算远,她们两个边走边聊,没花多少时间就找到了夜星宇以前住的那个出租屋。 当然,人是不可能找到的,夜星宇早在一个多月前就被房东赶走了,目前住在这儿的是另一个苦命打工仔。 通过简单几句询问,夜雪晴才知道哥哥已经搬走了,非常失望。 严小西便拿出自己的手机给夜星宇打电话,想问他在哪儿,或者让他亲自过来接妹妹。 可电话打不通,提示对方已关机,这下子严小西就没辙了。 其实,这时候夜星宇已经到了帝都机场,刚上飞机,自觉地就把手机给关掉了,若是严小西的电话早打来一两分钟,兴许还能联系上。 “你哥的电话打不通,也不知道在干什么,要不……你先跟我回家吧?”严小西暂时拿出一个方案。 “哦,那也只能这样了!”心情低落的夜雪晴想不到更好的法子,只能听从严小西的建议,如果让她一个人在大街上瞎逛,很容易又把自己给弄丢了。 况且,她手机落在家里,没有联络工具,钱包里的现金钞票也不多,能有个聪明而又认路的朋友帮忙,总是有益无害。 严小西本来下午有课,但因为夜雪晴的缘故,便干脆逃课算了,反正这种事情她没少干。 而离家出走的夜雪晴却是人生中第一次逃课,生怕回去后受到母亲和老师的严厉斥责,心中感到害怕,宁愿在外面流浪,也不愿就此回家。 把金毛强等人打发走,严小西便带着夜雪晴搭乘地铁去往她家,也就是市区内小有名气的花天酒地夜总会。 夜总会要到晚上才营业,白天都是锁着大门,但却有一个后门可以出入,而后门的钥匙只有严小西和苏伊才有。 后门一打开,就能看见一条昏暗的走道,和一段狭窄的楼梯。 走道向前延伸,有个拐角,通往夜总会大厅。 而楼梯向下,下面有几间地下室,那才是苏伊和严小西生活起居的地方。 严小西对夜雪晴提醒道:“走路轻点,苏伊可能在睡觉,别把她吵醒了!” 夜雪晴好奇问道:“苏伊是谁?” “就是我妈!”严小西咂咂嘴,“把她吵醒可能会发脾气,搞不好还会啰哩啰嗦地问东问西,很不好惹!” 夜雪晴“哦”一声,蹑手蹑脚地跟在严小西后面,像是做贼一样,脚踩在地面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而严小西说是这样说,走起路来照样大摇大摆,也没见她怎么小心,很快就下了楼梯。 下面还有一个门,但没有锁,一拉门把手就推开了。 结果,两个少女惊讶地瞪大了眼,因为门后面正站在一个美妇人,就是严小西的母亲苏伊。 此刻的苏伊应该是刚刚才睡醒,头发乱蓬蓬的,眼中没有神采,精神状态比较颓废,有点梦游的感觉。 “咦?怎么回来了?这是你同学吗?”眼睛都没有完全睁开的苏伊有气无力地问道。 严小西平时大多睡在学校宿舍,一个星期大概回家一两天,母女两人最近见面的次数并不多。 “呃……不是,她是我朋友的妹妹,跟我也是朋友。”严小西故意忽略第一个问题,只回答第二个,因为她通常都是周五或周六才回家的,而今天才到周二,所以不好解释。 苏伊果然没有去追究女儿为什么今天回来,而是眯着眼睛打量了夜雪晴一番,随口问道:“小姑娘挺漂亮的啊!叫什么名字?” 背着小书包的夜雪晴对着苏伊鞠了一躬,乖乖答道:“阿姨您好,我是夜雪晴,夜晚的夜。” 苏伊听到这名字,心头一跳,倦意全消,立刻追问道:“你难道是……夜星宇的妹妹?” “咦?原来您也认识我哥哥呀!”夜雪晴眨巴着大眼睛。 “哈哈……认识认识!”苏伊的脸上布满笑容,用手指稍稍梳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声音和语调不再像平时那样慵懒随意,而是变得亲切热情。 夜星宇曾经来找过苏伊,严小西是知道的,倒也不觉得奇怪。 值得一提的是,她并不清楚夜星宇和苏伊之间发生了什么,还以为他们只是说说话而已,却万万没想到,自己那难缠的母亲竟然主动献身,两人已经进行了一场超越友谊的深入交流。 当然,这是难以启齿的秘密,苏伊不会把这种事情告诉女儿,而严小西也不知道自己多了一个“后爹”。 不过,面对小情人的妹妹,苏伊爱屋及乌,肯定要特别照顾,赶紧把夜雪晴招呼进来,倒饮料,端水果,切蛋糕,忙得不亦乐乎。 这下子就让严小西感到惊奇了,因为她可是深切了解,自己的母亲是什么德性,既高傲又懒惰,从来没有这般殷勤地伺候人。 茶几上很快摆满了一大堆零食和甜点,但刚刚吃饱的夜雪晴却提不起兴趣,她看到苏伊还在忙活,便惶恐劝道:“阿姨,不用再拿了,我们吃不了!” 苏伊回头一笑:“别叫阿姨,叫姐姐!” “啊?”夜雪晴听傻了,感觉这辈份有点乱。 严小西则是埋着头,非常小声地嘀咕着:“老妖婆又要开始装嫩了!” 第426章 真怀疑这是不是自己亲妈 不管从哪方面来讲,苏伊都受不起“阿姨”这个称呼,让夜雪晴改口叫“姐姐”是必须的,否则才是真正的乱了辈份。 因为,她可把夜雪晴看成是小姑子啊! 严小西却没有往其他方面联想,单纯地以为,苏伊是不想别人把她给叫老了。 不过,夜雪晴就有点为难了,对着苏伊叫“姐姐”,对着严小西也是叫“姐姐”,而这两位姐姐却是一对母女,这好像……没道理吧? 苏伊却道:“我是我,她是她,她都是喊我名字,不叫我‘妈’,我当你的姐姐,一点问题都没有!” 夜雪晴的脑子转得慢,没听出什么别扭,觉得对方说得也有道理,便“哦”了一下,乖乖地叫了一声“姐姐”。 乐滋滋的苏伊心情舒畅,回到自己的卧室收拾打扮了一下,当她再次出现时,已经没有了刚起床时的颓废和邋遢,而是变得风情万种,明**人。 苏伊坐在沙发上,跟夜雪晴亲热地聊着天,变着花样地嘘寒问暖,对小情人的妹妹非常关心,且把话题不时转移到夜星宇身上。 而夜雪晴也乐意分享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别人问什么,她就照实说什么。 不一会儿,苏伊就掌握了很多有关于夜星宇的情况,也知道了夜雪晴为什么会来离城。 “雪晴啊,不想回去就在姐姐这里多住几天,我去给你收拾房间!” 话一说完,苏伊就真的捋起袖子,热火朝天地跑去打扫客房,都没管夜雪晴答不答应,就连身为女儿的严小西都无法理解。 平时的苏伊最爱做的只有三件事,喝酒,打麻将,睡美容觉,至于其他,一概不管。 并且,身为夜总会大老板的苏伊,最讨厌的就是做家务,打扫屋子都是去找家政服务,没人来做的时候,她宁愿看着也不会动,可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而今天,苏伊让严小西彻底地颠覆了三观,真怀疑这是不是自己亲妈。 “什么情况啊?我的房间都从来没帮我收拾过,苏伊这是中邪了吧?” 严小西不满地嘀咕着,隔着一扇打开的房门遥遥看着苏伊忙碌的身影,五味陈杂涌上心头,总感觉哪里不对。 当晚,像是着了魔的苏伊还准备亲自下厨,展现自己的做菜手艺,只可惜第一盘鸡蛋就被她煎糊了,黑成焦炭,完全不能吃。 苏伊是一个很感性的人,偶尔会打破原本的习惯,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严小西就曾经吃过母亲做的菜,差点被毒死。 这次苏伊执意要下厨,严小西很慌,一怕厨房着火,二怕锅底烧通,三怕菜刀见血,四怕煤气中毒。 在她的百般劝解之下,煎糊鸡蛋的苏伊才认清了现实,没有继续下去。 最后,仍旧是老规矩,点外卖,等人送过来。 苏伊有些懒,不仅不做家务,连出门都嫌麻烦,肚子饿了就点外卖,或者让手下的员工去帮她买,这种小事吩咐一声就好了,不值得专门外出一趟。 不管怎么说,有钱就能解决很多问题,懒人也饿不死。 现在的外卖种类繁多,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吃不到,足不出户,也可以吃遍天下美味,甚至可以特聘五星名厨上门做菜。 当然,越离谱的要求,越夸张的服务,消费金额就翻着倍儿往上涨。 听说夜雪晴喜欢吃酸辣的东西,苏伊就点了一个特色酸辣火锅送货上门,配菜丰富,有荤有素,并且还有专人服务,帮忙烫菜和捞菜。 吃完了不用你管,对方会自己收拾干净,把所有的餐具通通带回去,相当省事。 第一次离家的夜雪晴,虽然没有如愿地找到哥哥,却也很开心,感觉像是度假一样。 晚上,夜总会照常营业,苏伊要去安排工作,暂时离开。 严小西带着夜雪晴去到楼上,在夜总会的大厅角落里占了一张小桌子,实现了请对方喝酒的承诺。 这是夜雪晴第一次进夜总会,也是她第一次喝酒,歪着小脑袋东张西望,大眼睛里全是好奇。 桌子上有三种酒,啤的、白的、红的,严小西全都拿了一瓶过来,任由夜雪晴挑选品尝。 “第一次喝酒就试试这个吧!”严小西先给夜雪晴倒了一杯啤酒递过去。 看着杯子里面的啤酒泡泡,夜雪晴觉得很好玩,撅着嘴吹了两下,然后低头尝了一口,但她马上就皱起了眉头。 “怎么样?”严小西问道。 “不好喝,有点苦!”夜雪晴放下啤酒杯,不想再喝。 “那给你弄点白的尝尝!”严小西又倒了一杯白酒,中低度,不是苏伊爱喝的那种烧刀子。 夜雪晴一口就喝下了小半杯,立马呛得直咳嗽。 “咳……咳咳……好……好辣……” 她不知道白酒要慢慢地喝,细细地品,还像刚才喝啤酒那样一口下肚,当然受不了,刺激得眼泪鼻涕都快流出来。 “没事没事,刚喝酒都有点不习惯,慢慢就ok了!”严小西一边说着宽慰的话,一边又将红酒倒上,推到夜雪晴跟前。 刚缓过气来的夜雪晴本不打算再喝,但红酒的颜色看起来很漂亮,忍不住就尝了一小口,味道还能接受,就是有点酸。 “这个……还行吧!” 三种酒里面,啤酒苦,不好喝;白酒辣,受不了;红酒酸,勉强行。 但夜雪晴觉得,这些都没有甜甜的果汁饮料好喝,她对酒一下子失去了好奇和兴趣。 最终,严小西给夜雪晴拿来了一罐菠萝啤,才让她感到满意。 花天酒地的生意一向不错,今天也不例外,虽然不是周末,但也几乎爆满,一眼望去,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不过夜雪晴却有些受不了,主要是声音太吵了,劲爆的音乐加上喧闹的人群,震得她头脑发懵,几乎快听不清严小西在说些什么。 想想还是去外面散散步吧,夜雪晴凑到严小西耳边,卖力地说出自己的想法,生怕对方听不清楚。 第427章 大阵仗,砸场子 看到夜雪晴不太习惯夜场的氛围,严小西便拎着未喝完的一瓶红酒,准备带着这个新认识的小姐妹去街上溜达,看看夜景什么的。 两人离开桌子,朝着大门方向移动,但还没走到门边,就听见外面好像传来了男人的惨叫声,以及一连串的惊慌尖叫。 还没弄清楚是什么情况,忽然从大门外面一下子挤进来很多男人,少说也有五六十个,蛮不讲理,横冲直撞,直接就将两个身娇体弱的小女生逼得连连后退,越退越远。 “这些家伙,搞什么啊!”严小西气得想揍人。 她话刚说完,进来的这伙人忽然拿出几串鞭炮,用烟头点燃就往人群堆里甩过去。 一时之间,噼啪乱响,男女混杂的尖叫声随之而来,不管是喝酒猜拳的,还是跳舞扭腰,通通都像是炸了窝的蚂蚁,惊慌乱窜。 好好的娱乐大厅,被几串燃放的鞭炮搅得鸡飞狗跳,乱成一锅粥。 “我靠!是来砸场子的啊!”严小西这才反应过来,拉着夜雪晴赶紧退到旁边。 这虽然是她家的夜总会,可这种事情轮不到她来插手,她只需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就行了,场子里有那么多的工作人员,自会有人出面来解决麻烦。 这一帮恶汉来势汹汹,一进门就乱放鞭炮,谁都能看出这根本就不是普通客人,而是闹事分子。 夜总会这边发现有人来捣乱,阵仗还不小,便赶紧关掉音响,并亮起所有的灯光,同时打电话通知老板和保卫经理。 保卫经理就在现场,指挥十几个穿着黑西装的保安迅速上前,将这帮人暂时拦住。 对方也没有逼近,就只是聚在入口处,一个个脸色不善,恶狠狠地盯着前面的一排保安。 保卫经理脸色发苦,对面可站着五六十人,真要打起来,光凭手下这十几个保安肯定不够看。 他还不知道,冲到里面来的这一批,其实只是一小部分,如果他到门外去瞧一眼,恐怕会被吓得尿裤子。 在夜总会的外面,足足围着两三百人,将近封了半条街,谁都不敢靠近,无论是车辆还是路人,统统都要绕行。 而原本守门的两个保安早就被揍得晕死过去,几个迎宾小姐也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缩着脖子不敢吭声。 这绝对不是普通的寻衅闹事,而是针对花天酒地夜总会的一次大规模行动,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打发解决的。 “各位朋友,请问有何贵干?”保卫经理硬着头皮走上前去,脸上挤出一个不太自然的笑容。 这是一个四十几岁的大汉,脸庞方正,膀粗腰圆,看起来倒有几分彪悍,应该练过武,但绝对达不到高手的程度,不然也不会耐着性子强颜欢笑。 他问了这一句,却没人回答,这帮不速之客一个个都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理都不理。 受到惊吓的客人们想要离开夜总会,但是几十个大汉把门堵住,根本不让人离开,谁敢带头闯,迎来的就是一顿暴打,已经有几位男客被打翻在地,头破血流,其他胆小的更加不敢妄动。 有人拿出手机想要打电话报警,却惊讶地发现手机没有信号,不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只有那些来闹事的人才知道,他们开启了大功率的信号屏蔽器,这附近一带的通讯全部会受到影响,一个电话都拨不出去。 这时候,老板苏伊出现了,她从楼上下来,寒着脸走到保卫经理的身旁,望向对面人群中的某个位置,怒声喝问道:“董胖子,你是什么意思?带人来砸我场子?” “哈哈哈——,苏老板,生意兴隆啊!” 笑声一起,堵在正中的几个大汉便往两旁让开,从闹事的人群中走出来两个人。 前面一个是四十来岁的中年胖子,身穿竖条纹西装,系着红色的小领结,嘴唇上有两撇修剪整齐的八字胡,穿得倒是人模狗样,却给人一种奸诈圆滑的感觉。 在他后面跟着一个长脸汉子,皮肤黝黑,体型偏瘦,穿着长袖的棉布衬衫,却把两只袖子捋起来,露出青筋凸起的手臂,看起来一副凶狠模样。 如果夜星宇在此,就会认出领头的那个胖子,正是那天晚上来夜总会找苏伊的时候,一起在包房里打麻将的董福。 当时还有另外一个名叫裴九的老头,他跟董福连同苏伊在内,被夜星宇一捆三,输得很惨。 其中,胖子董福还曾怀疑夜星宇出老千,但是找不到证据。 打完麻将过后,裴九和董福就跟苏伊谈崩了,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 生气的裴九对着苏伊威胁了几句,态度很不友善。 而董福虽然唱着白脸,却不难看出,他跟裴九是一伙的。 如今,还不到一个星期,麻烦就上门了。 看着满脸堆笑的董胖子,苏伊柳眉倒竖,怒气冲冲地问道:“你们福兴社搞出这么大的阵仗,难道就不怕警察吗?” “警察?”董福摸着自己唇上的小胡子轻蔑一笑,“在警察来之前,我自然会走,可是你这生意就做不成了!” 确实,被他这样一闹,今晚的生意肯定要黄。 董福接着又道:“别以为叫警察有用,警察不可能天天帮你守场子吧?我和九爷手下有这么多的兄弟,闲着也是闲着,有事没事过来溜达一下,就看你吃不吃得消!” “你——,无耻!”苏伊气得快要说不出话来,如果对方真这样搞,她确实没有一点办法。 这样下去,别说是开门做生意,就连员工都要跑光,谁愿意上个班还提心吊胆的,三天两头被人闹事找碴? 口舌之争没有意义,对方既然有备而来,就不会被苏伊三言两语轻易打发,她必须想个办法,来解决当前的麻烦。 可想来想去,苏伊无计可施,一筹莫展。 她虽然头脑聪明,经常会有天马行空的鬼点子,但在这紧急关头,却拿不出一个有效的方案来。 除非,她主动去找严绍辉帮忙,一旦严家出面,董福他们就不敢乱来。 但这是不可能的,苏伊宁愿夜总会倒闭,也不想再跟严绍辉扯上关系。 第428章 福兴社和老九门 福兴社和老九门,离城的两大地下帮派,一边经营非法赌场,一边在场子里放高利贷和卖迷幻药,如今把魔爪伸向了苏伊的夜总会,想要跟她合作,一起捞偏发财。 裴九爷是老九门的创始人,而福兴社的两位扛把子,就是胖子董福和他的结拜兄弟杜兴。 这三个人都是古武者,外家之中还算不错,却都没有练到内家高手的境界。 跟在董福身边的那个马脸大汉,就是福兴社的二当家杜兴,他的实力比起董福还要更强一筹,是福兴社最能打的一个家伙。 而董福能言善道,满肚子坏水,比较憨直的杜兴认他作大哥,以他马首是瞻。 原本老九门和福兴社是处于敌对状态,时不时会有争执摩擦,后来裴九爷被董福说动,两家联合,共同进退,一下子就壮大不少。 那次裴九和董福来找苏伊面谈,就是想把苏伊拉下水,把他们的小药丸卖到花天酒地来,所获得的利润会分给苏伊一部分。 而苏伊则用打麻将来作为借口,如果她输了,就答应合作,如果她赢了,那此事休提。 裴九开了二十几年的赌场,高傲自负,擅赌常赢,便答应下来。 哪知道最终的赢家是莫名出现的第三者夜星宇,苏伊和裴九都输了,陪跑的董福输得最惨。 随后,苏伊不惧威胁,严辞拒绝了董福和裴九的合作请求,这便招来了对方的记恨和报复。 其实,董福他们早就看上了花天酒地夜总会这块肥肉,但在调查情报时却发现,这家夜总会不太一般,背后有一股未知势力在撑腰,所以才迟迟没动手。 实际上,那些是严绍辉安排的手下,他一直关注着苏伊的动向,并暗中为她排忧解难,这便给董福等人造成错觉,以为苏伊有后台。 董福和裴九爷上门劝说未果,闹得不欢而散,回来后一合计,觉得自己这边兵强马壮,就算对方有后台撑腰,也完全不惧。 于是,他俩就策划了今晚的大场面,准备用这种方式向苏伊施加压力,同时也能展现己方的强势。 巧的是,严家要绑架唐涟和夜雪晴,离城这边的人手就被严绍理调动去往屏县,结果被暗中守护的厨子全部干掉。 如此一来,苏伊这边就暂时失去了严家的保护,只有依靠自己的保安力量。 而福兴社和老九门恰好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发难,纠集了几百人来夜总会闹事,想让这位美女老板屈服。 前因后果,大抵如此。 一直顺风顺水的苏伊,突然陷入困境,被福兴社和老九门联合力压,一筹莫展。 苏伊暂时没主意,皱着眉头没有说话,严小西看到这情况,很替母亲担心,便拿出手机想给金毛强打电话,让这个新收的小弟带人来解围,结果信号遭到屏蔽,电话根本打不出去,她就只能干着急。 此时的金毛强,其实就在花天酒地夜总会的外面,几百个封锁大街的流氓混混里面就有他一个。 不久之前,金毛强收到老大虎哥的召集令,说是有大行动,就带着自己的几个小弟过来助威。 一到夜总会跟前,看着这兵强马壮万人空巷的大场面,金毛强难免心情激动,一会哼着《刀光剑影》,一会又唱起《战无不胜》,满腔热血沸腾燃烧,恨不得跟人干上一架。 当然,金毛强还不知道,大佬们要对付的这家夜总会,能跟严小西扯上关系。 而就算他知道了一切,也改变不了什么,他只是一个小喽啰罢了,人微言轻,说话没屁用。 夜总会里面,为了彰显威风,董福让手下的小弟搬来两张靠背椅,跟杜兴一起大马金刀地端坐着,五六十个小弟分成几排,齐刷刷地站在身后,非常有气势。 董福眯着双眼,脸上带着奸笑,好整以暇地问道:“苏老板,考虑得怎么样?只要你点个头,我立马把人带走,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 苏伊冷哼一声,并不理他,悄声向保卫经理问道:“你手下的人都到齐了吗?” 保卫经理大概看了一下,便回道:“应该都到齐了。” 花天酒地夜总共有二十多名保安,但因为设有调休制度,每天实际到岗的最多只有二十人,除去两个在大门外被打晕的倒霉鬼,剩下的全在这儿,加上保卫经理自己,一共十七人。 苏伊又问道:“能不能斗得过他们?” 保卫经理没有回答,只是苦笑着摇了摇头。 虽说招募来的保安身体素质都很不错,甚至有一些退伍军人,但能勉强算得上是古武者的,就只有保卫经理自己。 十七个人加起来,想要放倒对面五六十个,每个保安都要有一打三的能耐,基本不太可能。 更何况,董福和杜兴都是古武者,随便上来一个,保卫经理就对付不了,这种情况根本没法打。 苏伊既不是笨蛋也不是瞎子,也能看出己方势弱,但因为恼怒和不甘心,便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问了一句,而保卫经理的反应在她预料之内。 既然不能打,她又不愿屈服,那就只能耗下去,等警方来处理。 然而,就算警方来了,最多也只是把人赶走,并不会把这帮家伙通通抓去坐牢。 他们不过是打了几个人,放了几串鞭炮,赔点医药费,再当面道个歉,也就罢了,这种情况可以有无数种说法来推脱,还构不成犯罪。 退一万步讲,最多就是聚众闹事,找几个替死鬼去顶缸,罚点款,拘留几天,也就了结,不至于伤筋动骨,福兴社和老九门有的是人。 当然,苏伊也很清楚,董福弄出这么大的场面,搞得像是要杀人放火一般,实际却是虚张声势,雷声大雨点小,最多就是闹一闹,妨碍夜总会做生意,并不敢拿她怎样。 如果董福真的敢叫人在场子里面乱打乱砸,乃至伤人夺命,那性质又不一样了,绝对属于犯法行为,警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这帮人请去局子里面喝茶,全部关起来。 但是,就算董福不会乱来,只是装腔作势地危言恫吓,苏伊也受不了,被他们隔三岔五地多搞几回,那夜总会的生意就彻底没法做了,迟早要关门倒闭。 第429章 请问强哥是哪位? 董福这家伙一肚子坏水,苏伊明知道他打的什么鬼主意,却偏偏无计可施。 而董福之所以搞出这么大的场面,是担心苏伊背后的势力,他们暂时还没查清楚具体情况,不知道是谁在给这家夜总会撑腰。 所以今天来此的目的,一方面是给苏伊施压,另一方面也是想摸一摸对方的底,先交锋一场再说。 可苏伊只是一个自由而任性的单身母亲,失去了严绍辉的庇护,又脱离了自己的家族,实际上有些势单力薄。 别人来软的,她还可以用言语周旋一下,对手要硬来,她就找不到有效的应对方法。 一时之间,双方对峙,董福好整以暇,苏伊心急如焚。 董福等着苏伊的后台出现,而苏伊却盼着警察得到消息赶来解围。 至于那些来消费的客人,不愿掺和这种事情,于是便有人出声哀求,想要离开夜总会。 董福想了想,便对手下吩咐道:“放他们走,但要把手机留下,谁敢报警,谁就死!” 胆小怕事的客人们听到董福这样说,如蒙大赦一般,纷纷交出自己的手机,逃难似地离开了夜总会。 一部手机再便宜也得一两千块钱,贵的甚至上万,可比起生命安危,就算不了什么。 几分钟之内,所有的客人走得一干二净,相信他们到了外面,看到街上被无数人封锁的景象,更要被吓个半死,哪还有胆子打电话报警? 夜总会里面一下子变得空旷不少,除了董福和杜兴带进来的五六十人,还剩下十几个如临大敌的保安,以及躲在角落胆战心惊的服务员。 严小西拉着夜雪晴走到苏伊身边,瞪着大眼睛朝董福嚷道:“死胖子,你别乱来啊,这里是强哥罩的,小心强哥找你算帐!” 董福心中一凛,不由暗道:正主来了! 他还以为所谓的“强哥”就是这家夜总会的后台,但因为没听过这号人物,便问道:“强哥是哪位?” 严小西大声答道:“强哥就是金毛强,你应该听过吧?” “金毛强?”董福皱了皱眉头,完全没有一点印象,不知是何方神圣。 “这个人我知道!”董福的身后有个汉子出言解惑,“裴九爷的手底下有个头目,名字叫罗虎,而罗虎收了个小弟,好像就叫金毛强。” 他这样一说,不仅董福等人愣住了,就连严小西也听傻了。 敢情严小西还不知道,平时吹得牛逼哄哄的金毛强,原来只是别人的手下的小弟,根本排不上号。 差点被搞得心情紧张的董福不免又气又笑,对着严小西吼道:“小婊子,你他妈拿这种小虾米来吓唬我?是不是不想活了?” 严小西缩了缩头,不敢接话。 夜雪晴却很是不爽,站出来抱打不平:“你凶什么凶?好好说话不行吗?为什么要骂人?” “骂人?老子还想打人呢!赶紧滚一边去,大人说话,小丫头少插嘴!”董福一点都没把这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放在眼里,说话很不客气。 夜雪晴好生气,二话不说,从裤兜里摸出一枚玻璃弹珠,扬手一甩,迅疾无比地射向董福的面门。 董福虽然没有留心防备,但他毕竟是古武者,几乎修炼到外家巅峰,本能地感应到了危险,便将头一偏,玻璃弹珠擦着他的脸颊掠过,划得脸皮火辣辣地生痛。 幸好,玻璃弹珠是圆的,没有尖锐的棱角,否则董胖子就要破相了。 而在董福身后,那个点破了金毛强来历的大汉发出一声惨叫,捂着胸口弯下腰去,他被弹珠打中,成了无辜受害者。 “我靠!暗器?”脸颊生痛的董福吓了一跳,屁股离开座椅,一脸凝重地紧盯着夜雪晴。 而杜兴也站了起来,稍稍往前一步,用半个身子挡在大哥前面。 “躲得倒挺快!”夜雪晴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骄傲地仰起小脑袋与董福对视着,她是一点也不惧怕这些凶神恶煞的家伙。 “你个黄毛小丫头,想不到还有这等本事,差点让老子中招!”吃了暗亏的董福非常不爽,觉得面子挂不住,便对身后一挥手,遽然下令道,“把她给我抓过来!” 老大既然发话,小弟们就要照做,后面站着的那些家伙分出来将近一半人,就要去抓夜雪晴。 而苏伊当然不可能看着夜雪晴吃亏,便也立刻向保安们指挥道:“拦住他们!” 这些保安虽然明知不敌,但还是听从老板的吩咐,硬着头皮上前阻拦,与冲上来的恶汉斗在一起。 保安人数较少,但身体素质要高一些,十六个打二十几个,竟然不落下风。 董福眉头一皱,再次一挥手,冷声喝道:“全部一起上!” 另一半手下顿时加入战斗,三四个打一个,战况随之逆转,保安们不再是对手。 保卫队长见到情况危急,便对苏伊使了个眼色,叮嘱道:“老板您自己小心,我上去帮忙,暂时顾不了您!” 话说完,保卫队长便要冲上去加入战斗,支援手下的兄弟们。 他刚迈出两步,还没进入战圈,斗殴的人群里忽然迸出一连串的惊呼惨叫,不少恶汉捂着脑袋倒在地上,像是遭受了突然袭击。 原来是夜雪晴,她的小手连连挥舞,不断地发射出弹珠暗器,向董福的手下展开攻击。 弹珠的速度非常快,而且很准,专打脑门,一般人根本就躲不了,就连那些凶狠能打的武校生,也要被夜雪晴的弹珠打得抱头鼠窜,至少要刚劲级别的古武者,才有应对的能力。 不过几秒钟,董福带来的小弟就倒下了一大片,保安们压力大减,再加上有保卫经理亲自出手,双方又再次斗得旗鼓相当。 严小西就站在夜雪晴的身旁,看到小姐妹大发神威,一下子弄倒了十几个壮汉,不由捏紧了粉拳,激动地喊道:“快点快点,打死他们!” 可没想到,夜雪晴反而住手了,站在原地发着呆。 第430章 此路不通,赶紧滚蛋 严小西叫嚣得正起劲呢,夜雪晴却不动了,她不免又焦急又好奇,赶紧问道:“怎么停了?继续打啊!” 夜雪晴苦着小脸,双手一摊,无可奈何地答道:“珠子扔完了,已经没有了。” “啊?”热血沸腾的严小西如同被当头泼下一盆冷水,从头凉到脚。 看了看小姐妹那身娇体柔的模样,严小西不难想到,夜雪晴的战斗本领就只是扔弹珠而已,如果是近身搏斗,多半不是那些凶恶男人的对手。 她的确没猜错,夜雪晴的绝活就是扔弹珠,除此以外就跟普通人没两样,一旦把弹珠用完,就如同手枪打空了子弹,根本不足为惧。 不过严小西遗传了苏伊的特点,人机灵,鬼点子多,四下扫过一眼,立刻心生一计。 她从旁边的桌子上抄起一个骰盅,将里面的几粒骰子倒出来递给夜雪晴,并说道:“用这个吧,应该差不多!” 弹珠是球形,骰子是正方体,两者造型相异,大小却相差无几。 可娱乐使用的普通骰子,几乎都是亚克力材质,比较轻,有弹性。 而弹珠是用玻璃制成,明显要比骰子重得多,这一点就非常关键。 用骰子代替弹珠也不是不可以,但因为重量的差别,不仅会影响手感,还会影响威力。 骰子太轻,即使砸到人,也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比起弹珠差了许多。 除非夜雪晴是内家高手,以内劲打出暗器,那么她手上不管是骰子还是弹珠都已经不再重要,就算拿着一张纸片,亦可伤人。 可惜,夜雪晴并不是。 她不过是通过一些指点和练习,掌握到了投掷弹珠的技巧,劲道和准头都有一定的保证,如果换成塑料骰子,就要大打折扣。 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夜雪晴一连扔出好几粒骰子,福兴社那边却没有一个人倒下。 就好比,手枪里面的金属子弹换成了橡胶的,就打不死人,连皮都擦不破。 看到这种情况,严小西深感绝望,用手拍着脑门,无奈哀叹道:“我滴个乖乖,这下完蛋了!” …… 在夜总会外面,明亮的路灯照耀着街道,而街道上站着许多人,像是游行示威的队伍一样。 他们几乎都是男性,穿着打扮各异,高矮胖瘦都有,个个都神态张扬,气势汹汹。 毫无疑问,这些人不是流氓,就是混混,不是来自于福兴社,就是出身于老九门。 福兴社的人通通都挤在夜总会的大门口,把花天酒地围堵得水泄不通,一旦董福或者杜兴高喊一声,他们立刻就能冲进去支援。 而老九门的人守在外围,离得稍远一些,封锁了小半条街,只要有无关人等靠近,通通都要被他们赶走。 金毛强的老大是罗虎,而罗虎是裴九爷的手下,所以金毛强也算是老九门的一分子,有幸参与了这次大行动。 此时的金毛强,正带着几个跟他混的小弟,与一大帮老九门的弟兄,扼守在夜总会的左侧路口。 因为罗虎被夜星宇打断了骨头,还躺在医院里休养,无法亲临现场,金毛强现在便由另一个叫做“良哥”的头目指挥。 此人跟罗虎一样,都是裴九爷身边的亲信之一。 金毛强战力不怎么样,溜须拍马和见风使舵的本事倒还不赖,看到良哥拿出一根香烟,便赶紧摸出打火机凑过去,满脸谄笑地帮良哥点烟。 “你小子倒挺机灵啊!”良哥喷出一口青烟,夸赞了一句。 “为良哥服务,是我小强子的荣幸!”金毛强点头哈腰地赔着笑脸,强拍马屁,一点也不害臊。 良哥惬意地抽着烟,被金毛强抬举得有点飘飘然,便开始大吹牛逼,动不动就“想当年”,什么“七进七出,血流成河”,说得自己就好像是三国时代的常山赵子龙一样。 金毛强心里明白,这些都是吹**,当不得真,但他却很配合地一惊一乍,就跟身临其境一样。 有这样的忠实听众,就让良哥越说越上头,手脚比划,眉飞色舞,随之引来一帮小弟的拍手称快。 看到小弟们很给面子,尤其是金毛强超级识相,各种马屁花式连拍,成就感满满的良哥不由哈哈大笑,拍着金毛强的肩膀亲热说道:“好兄弟,一会完事了,咱们去整点夜宵,我请客!” 金毛强正要应下,远处忽然传来一声高喊:“站住!看什么看?别凑热闹,赶紧走!” 良哥等人一转头,就望见从街口那边走来一个人,很年轻,大概二十来岁,也很帅气,有几分小鲜肉大明星的感觉。 癖好独特的良哥立马双眼一亮,指点着来人,嬉笑说道:“这小伙子不错,对我的胃口!” 金毛强也看到了此人,但他的反应却跟良哥完全不同,满脸的谄笑立刻消失不见,反倒是一副惊慌表情,跟见了鬼一样。 “夜……夜……”金毛强瞪大了双眼,喉结滚动,努力想要说什么,却像卡了痰一样,半天憋不出来。 他的古怪表现顿时引起了良哥的注意,便问道:“夜什么夜?你在嘀咕什么啊?” 金毛强“咕噜”一声咽下口水,像是死了爹妈一样的脸色难看,结结巴巴地胡诌道:“夜……夜宵……吃不了,我……我闹肚子……” 看到金毛强这副模样,良哥心想:完了,这家伙不会是拉在裤子上了吧? 另一边,从街头走来的那个年轻人停下了脚步,微笑看着前面拦路的几个壮汉,好言好语地说道:“不好意思,麻烦借个道,我要过去!” “借你麻痹,赶紧滚,此路不通!”有个不耐烦的家伙像是赶苍蝇一样挥挥手,嘴上很不客气。 “如果我非要走这条路呢?”年轻人收起了笑容,语气变得冰冷。 “想找死是吧?你他妈只要敢过来,我就打断你的腿!”说话的这人尤其嚣张,毕竟来者只有一个人,而他身后却有几百个同伙。 年轻人又笑了,但这次却是讥讽的冷笑。 他根本无视对方的警告,迈开步子就往前行。 第431章 一个人能打得过几百人? 普通的老百姓要是看到这种吓人的阵仗,再受到严厉的威胁警告,绝对不敢靠近过来招惹麻烦,恨不得远远避开,就怕引火上身。 而这个帅气的年轻人却偏偏要从这里过去,就好像前方几百人都是摆设,不足为惧。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这种人,要么是傻子,要么是疯子。 再不然,就是打不死的奥特曼。 他是哪一种? 封锁道路的帮派分子们没有多想。 管他是疯子还是傻子,先揍一顿再说,顺便活动一下筋骨。 这其中唯有金毛强的反应不一样,他一看那年轻人开始举步,立马吓得面如土色,二话不说,掉头就跑。 良哥愣了一下,冲着金毛强的背影张口问道:“你去哪儿?” 金毛强头也不回,只是甩过来一句:“我拉稀,先找个地方解决!” 话还没说完,人已经拐进旁边的一条小巷子里,看起来的确很急。 金毛强带来的几个小弟当中,有一个忽然也跟着开跑,嘴里嚷道:“强哥,等等我,我也快憋不住了!” 两个家伙一前一后,跑得飞快,瞬间没影,其他人都没反应过来。 良哥把烟头一扔,嘴里嘟哝道:“这两个傻逼,方向都跑反了,厕所在这边!” 殊不知,金毛强根本不是去找厕所,而是借故开溜。 他可没时间去耐心解释,甚至连带来的小弟都顾不上了,生怕晚了几秒就走不掉,无端挨一顿毒打。 而那个机灵的小弟显然也看出点名堂,紧跟着一起开溜,剩下没走的那些才是真傻逼。 谁能想到,金毛强刚才连说了两个“夜”字,都跟夜宵无关,卡在他嘴里的其实是一个名字。 夜、星、宇! ——没错,从街口走来的年轻人,正是刚从帝都回到离城的夜星宇。 一个让金毛强又是畏惧又是仰慕的高手人物。 他很想与其扯上点关系,不惜为此讨好严小西,可真见着了,却又吓得两腿发软,只想着逃跑。 看到夜星宇单枪匹马往前闯,金毛强心很慌,赶紧以屎遁的名义逃离现场。 在他心里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就算这里的几百个兄弟一起上,恐怕也挡不住夜星宇一个人。 不得不说,金毛强非常识时务,并且预感很准,他这边刚跑掉,那边的拦路恶汉就开始向夜星宇动手了。 帝国法律有规定,古武者不得随意向普通人出手,但如果是普通人主动向古武者挑衅,并发起攻击,那么被打死就是活该。 在天龙帝国,古武者是贵族阶层,高人一等,普通人应该保持应有的尊敬,不得言语侮辱,亦不能主动冒犯。 夜星宇不听警告,迈步向前,便触怒了封锁街道的帮派分子,这些家伙根本没有多想,捋起袖子扬起拳头,冲上去就要打人。 随后,夜星宇一脚踢过去,向他挥舞拳头的两个恶汉就被踢飞了。 “尼玛比,找死啊!”跟在后面的几个人发出愤怒的叫嚣声,加快速度往前冲,想把夜星宇揍得满地找牙。 结果,来得有多快,倒下就有多快,照样还是一脚,却同时踢飞了好几人。 “卧槽,硬点子啊!兄弟们,一起上!” 头目级别的良哥见到来人如此凶猛,几个人居然搞不定,便立马一挥手,高声招呼着周围的小弟,让他们一起发动总攻。 正所谓人多胆气壮,夜星宇的连续两脚并没有起到震慑全场的效果,反而将老九门的这些恶棍彻底激怒,再加上良哥的号召,于是就有更多的人冲上前去,要替被打的几个兄弟报仇。 地下帮派打架斗殴,通常是比哪边人多,以及装备如何,其他的都没有衡量价值。 他们看到夜星宇只有一个人,手上还没有武器,不管再怎么狠,能打得过几百号人? 殊不知,修炼有成的古武者对付赤手空拳的普通人,根本就是血虐乱杀,只要体力不被耗尽,再多人都近不了身。 而古武者毕竟是极少数,在普通人中占比极少,这些街头混混都没见过古武者以一敌百的场面,也就无所畏惧,反倒一副胜券在握的姿态,争先恐后,奋勇上前。 看着这些不知死活的蠢货,夜星宇冷冷一笑,无双模式开启,身如鬼魅,拳打脚踢,就听见各种惨叫声层出不穷,不绝于耳,谱写出一首痛苦交响曲。 短短几次眨眼的工夫,冲上去的家伙通通倒下,几乎铺满了人行道。 而夜星宇,毫发无伤,就连身上的衣服也是整整齐齐的,没有一丁点凌乱。 似乎,他干掉几十个人,比挥手打死几只蚊子还要轻松。 看到这一幕的帮派分子们全都傻眼了,不知道用什么词汇来抒发内心的感受,就连高喊三声“我草”,都不足以表达此刻的震惊。 金毛强并没有跑远,他和那个机灵小弟藏身在路边的小巷子里,鬼鬼祟祟地露出半个头来,亲眼目睹了夜星宇大发神威。 “祖宗保佑,佛祖显灵,幸好老子机灵……” 金毛强双手合十,嘴里絮絮叨叨地念着不着调的话语,脸上的表情又是惶恐,又是虔诚,当然还有庆幸。 夜星宇脚步不停,继续往前走,这回就没有谁敢跳出来阻拦了,个个都像躲避瘟神一样,看到人过来,赶紧先退开,以免惹恼了对方。 刚才吹牛逼差点飞上天的良哥,此刻低眉顺眼,一点都没表现出大哥的派头,反而往后站,拉了一个傻呆呆的小弟挡在前面,只敢露出半张脸。 夜星宇走得并不快,像是散步一样,顺着一条直线,缓缓前行。 黑压压的人群如同被船首破开的湖水,纷纷退往两旁,让开一条道路。 直到一个人出现在夜星宇的面前,负手凝立,挡住去路。 他的年纪已经不小,至少六十岁往上,身材干瘦,脸颊无肉,眼珠子有点往外凸,脸上死气沉沉的,看不到任何表情。 夜星宇认得此人,曾经一起打过麻将,姓裴,行九,江湖人称“九爷”,或“九叔”,老九门就是由他一手创立。 第432章 一碰就碎,一拳就倒 “九爷,又见面了!”夜星宇停下脚步,抱拳打了个招呼。 裴九爷并不还礼,大大咧咧地负手站着,摆出一副死人脸,以一副教训晚辈的口气说道:“年轻人,锋芒太露,会惹祸上身!” “哈哈,九爷喜欢多管闲事啊?”夜星宇也不生气,反倒笑起来,“今天出门的时候我有看过黄历,大吉大利,诸事皆宜,就不劳九爷费心了!” 裴九爷冷哼一声,眼睛死死地盯着夜星宇,既不说话,也不让路,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作为离城地下势力的枭雄人物,本身又是一个古武者,裴九爷风光了好多年,养成了倚老卖老和傲慢自负的性格,从来没有怕过谁。 福兴社的杜兴,还有董福,两人联手一起上,裴九爷都有把握能够对付,所以他并没有把吓退众人的夜星宇放在眼里。 三拳两脚干翻一众普通流氓,他也能做到,但凡是练出点名堂的古武者,个个都能以一敌百,不在话下。 况且,夜星宇太年轻,裴九爷可不信这个年纪的古武者能有多厉害。 古武修炼不仅需要天赋和努力,还要有名师的指导,以及长年累月的坚持,才能够达到高深境界。 在裴九爷看来,眼前这个年轻人虽然不赖,但必定不如自己。 所以,他敢堂而皇之地站出来,挡在夜星宇的前面,并且还摆出一副高姿态。 而此刻,他就在考虑,是好言好语将其劝退,还是二话不说直接出手。 前一个选择,是顾忌到对方可能有些背景,结下梁子恐有后患。 后一个选择,可以当着这许多人的面,杀鸡儆猴,扬我威名。 裴九爷比较倾向于后者,但他最终还是决定先给夜星宇一个机会,于是便用沙哑难听的声音冷冷说道:“年轻人,我劝你尽早回头,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夜星宇笑着回应道:“老头子,都这把年纪了还想当恶霸?就不想有个善终吗?如果你还想多活几年的话,最好把路让开,要不然别怪我不尊敬老人!” 听到这番话的裴九爷怒气上涌,脸色变得无比难看,从牙缝里蹦出四个字:“冥顽不灵!” 话说完,他便出手,三指成爪,抓向夜星宇的面门。 大拇指朝着下颌,而食指和中指插向双眼,呈现为倒三角的攻击落点,一旦被其命中,一双眼珠子都要被抠出来,极其的凶狠歹毒,不留余地。 遇到这种不讲道理又出手狠辣的老家伙,夜星宇可没有什么好感,他懒得跟对方慢慢纠缠,直接对准来爪,挥拳出击。 爪子很快,拳头更快,后发而先至,悍然碰撞在一起,发出鞭炮似的炸响声。 拳上蕴含的凶猛劲力在接触的一瞬间轰然炸开,远远超出了裴九爷的想象。 根本没等他反应过来,整只手臂连指带掌,所有的骨头都开始产生裂纹,并有数处直接折断。 在痛楚滋生之前,裴九爷那干瘦的身体已经被这一拳打得凌空飞起,一路暴退,顺带撞翻了好几个人。 随后,他像条死狗一样仰躺在地,再也站不起来。 周围的旁观者本以为会看到一场惊心动魄的武者较量,谁知道竟然会出现这种碾压局面,来犯的年轻人只用了一拳,就完全击溃身为帮派之主的裴九爷。 而重伤的裴九爷不仅失去了战斗能力,就连爬起来都做不到,他一连呕出几口鲜血,脸色苍白无比,眼神之中透露着不可置信。 最后,他用力挣扎了几下,张开满是血沫的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却没有发生任何声音,蓦然头一仰,人已经晕死过去。 直到失去意识,他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对方这一拳威力如此之大,根本不可抵御。 归根结底,是裴九爷见识短浅,不仅摸不清对方的实力,也看不出这一拳的奥妙。 夜星宇这一拳,乃是形意之炮拳,发力最猛,极擅攻坚。 聚集全身之力,再加上丹田真劲,这已经远远超越了外家武者的承受极限,敢来硬接,那是找死。 当然,夜星宇并没打算把人打死,而是算准了力道,有所保留。 这一拳下去,虽然不至于让裴九爷一命呜呼,但基本算是把他打废了,以后再也难以跟人动武。 亲眼目睹这一幕的帮派喽啰们直掉傻掉了,简直不敢相信,在道上鼎鼎大名的裴九爷居然被人打成死狗,毫无抵抗之力。 尤其是那些很早就跟着裴九爷打江山的老九门成员,他们可是非常清楚九爷的能耐,不说是万夫莫敌,但随随便便干倒几十个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可现在他居然打不过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年轻,一碰就碎,一拳就倒,这是什么道理? 普通人无法理解古武者之间的强弱对比,甚至连最基础的等级划分都不知道,就比如当初的庄静,如果不是庄明生给她解惑,她都不清楚古武者还有内外之分。 现在盛行的武馆和武校,倒是有一套参考现代体育的划分体系,从低到高,分为一到九段,一至三段为初级,四到六段为中级,七至九段为高级。 其实,这也跟传统的古武体系相对应,初级是明劲,中级是刚劲,高级是寸劲,只是换了一个说法,并且划分得更细一些。 九段寸劲,就是所谓的外家巅峰,几乎是普通人眼中的最强者。 但实际上,在古武界的普遍认知中,只有练出暗劲,跨入内家门槛,才当得起高手的称号。 也就是说,练武不到内家境界,皆可算是不入流。 而裴九爷虽能在普通人中称王称霸,可放在高手眼里,却连屁都不是。 他的武道境界比起夜星宇不知道低了多少个等级,不被碾压才怪。 要不是夜星宇手下留情,一拳就能把他打死。 最可笑的是,裴九爷还看不出对手的强大,误以为胜券在握,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心里想着该拿对方清蒸还是红烧,却不知小丑竟然是自己。 第433章 如果有他在,必能遮风挡雨 说最狠的话,挨最毒的打,指的就是这种人。 狂傲自大的裴九爷就跟那个目中无人的鹰爪王一样,老来翻车,晚节不保,这不能怨别人,只能怪他自己。 一拳打飞裴九爷的夜星宇再一次震慑全场,刷新了无数旁观者的认知。 只要不是白痴,都能看出这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古武者,普通人若是没有枪械武器,很难对付这样的高手。 平时喊打喊杀的帮会暴徒,此刻都畏惧地低下了头颅,无人再敢出面,反而退得更远,让出一条更加宽阔的道路来。 就连倒在地上重伤昏迷的裴九爷,都没有谁敢去扶,哪怕这是他们的带头大哥。 收回拳头的夜星宇继续向前,从裴九爷的身上跨了过去,举止舒缓,意态悠闲。 他的目光直视前方,那里是曾经来过两次的花天酒地夜总会,这是第三次。 他能大概感应到,妹妹夜雪晴就在这里面。 在没有任何消息提供的情况下,夜星宇能很快找到这里,靠的是两种手段。 第一是占卜问卦,获得冥冥之中的天道指引,但由于天机不可尽泄,就只能得到较为模糊的大概提示,而不能掌握全盘细节。 第二是血脉秘术,通过自己与妹妹的血缘关系来进行神魂感应,同样能发现隐隐约约的线索,然后顺藤摸瓜,行向终点。 这两种手段都不是非常的精确,但结合起来使用,就可以八九不离十。 这世上,真正能难倒夜星宇的事情并不多,他所掌握的知识和手段实在过于丰富,很多都超越了正常人的理解,在别人看来是不可思议,对他来讲就稀松平常。 这样的人,谁惹上都会倒霉,至于会有多大损失,就看有没有将他激怒。 活了几千年的人,涵养往往很好,但有些底线,却不能触碰。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 …… 夜总会里面,只会扔弹珠的夜雪晴基本失去了作用,她扔骰子的准头要差了一些,关键是威力太小,还不如抄起酒瓶子砸过去,效果更显著些。 保安终究人数太少,寡不敌众,更何况杜兴已经出手,两下就干倒了保卫队长。 剩下几个还能站着的保安退到了苏伊身旁,他们已经丧失了斗志,不敢再打。 而苏伊的脸色难看无比,眼睁睁地看着福兴社的这伙人逞凶作恶,打伤夜总会的员工和客人,而自己却无能为力。 福兴社的人也倒了一半,不过那些都是小喽啰,影响不了大局,最厉害的是杜兴和董福,只要这两人还在,整体实力几乎就是完整的。 放倒了保卫队长的杜兴,朝着前方冷冷地扫视一眼,然后扭头对董福说道:“大哥,差不多了,该撤了!” 他认为此次的立威目的已经达到,再逗留下去没有太大意义,就算使用了超大功率的信号屏蔽器,警方还是会收到消息,只不过迟一些罢了。 不爱动脑子的杜兴也知道,应该在警方抵达之前及早撤走,否则会难以收场,所以才开口提醒了一下。 董福摸了摸脸,刚才被弹珠擦到,虽然痛楚已消,可他心里还是有些介怀,便指着夜雪晴对杜兴说道:“把那个丫头抓过来,我非得扇她两巴掌。” 杜兴闻言,便朝夜雪晴走去。 苏伊很清楚,凭手下的这几个保安,根本无法阻止杜兴,便转头对严小西吩咐道:“你带她从后门走,等我电话再回来!” 严小西知道自己无能为力,便拉着夜雪晴想要开溜,可夜雪晴却不愿意,气呼呼地瞪着走过来的杜兴,嘴里说道:“我不走,我要保护苏姐姐!” 其实,她想走也走不了,杜兴随时可以加快速度截在前面,不管是苏伊还是严小西,都小看了古武者的能力。 苏伊又气又急,朝董福吼道:“董胖子,你要是敢动她,我苏伊发誓,必将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董福冷笑一声,丝毫没把苏伊的威胁放在眼里,反而讥讽道:“你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还想保住别人?” 话说完,杜兴已经走到了夜雪晴跟前,大手一伸,抓向夜雪晴。 夜雪晴往后一退,想要躲开,却被杜兴迅速跟上,距离拉得更近。 紧接着,杜兴的大手就抓住夜星晴的脖颈,捏得她小脸煞白,快要喘不过气来。 “住手!”苏伊气急大怒,已经什么都顾不了了,脱下自己的一只高跟鞋,朝着杜兴的头上扔过去。 这是苏伊人生之中第一次扔出自己的高跟鞋,她又不像夜雪晴那样特意练过,尽管离得非常近,但还是扔偏了,根本没打中杜兴。 苏伊又脱下另一只高跟鞋,握住鞋面举在手上,用细长的鞋跟敲向杜兴的脑袋。 杜兴身为古武者,怎么可能被手无缚鸡之力的苏伊打到? 他躲都不躲,大手一伸,后发而先至。 苏伊的鞋子还在半路,她的脖子就被杜兴捏住,下场跟夜雪晴一模一样。 剩余的几个保安看到老板受辱,鼓起勇气想要上前帮忙,结果被杜兴一脚一个,通通踢飞。 随后,肆无忌惮的杜兴抓着一大一小两个美女往回走,无论是苏伊还是夜雪晴,都没有一丝的反抗能力,如同待宰的羔羊。 眼看小姐妹和母亲双双受擒,严小西手足无措,完全失去了主意。 她小嘴一扁,蓦然坐到地上嚎啕大哭起来,泪眼迷蒙,伤心欲绝,仿佛天塌了一般。 这种局面,实在让人绝望,除了哭泣,严小西找不到别的方式来宣泄情感。 古武者如果为恶,普通的平民百姓根本无法阻止,甚至没有反抗之力。 能够制裁古武者的,除了国家和军队,恐怕只能是另一个古武者。 可是,在这个紧急关头,警察迟迟未到,恶人为所欲为,还有谁能够救下苏伊和雪晴? 痛哭流涕的严小西,忽然就想到了夜星宇。 如果有他在,他应该能够挡在前面,为大家解决困难吧? 不知为何,严小西对夜星宇,总是有莫名奇妙的信心。 这个人,看起来漫不经心,但不知为何,却能带给严小西非常独特的安全感。 第434章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在原本计划中,董福没打算对苏伊怎么样,主要是以施压为主,逼迫苏伊就范,但却因为夜雪晴的出手而心生怒火,并引发战端。 董福奸诈谨慎,杜兴任性妄为,所以前者很少亲自动手,总爱指使别人,而后者则喜欢冲锋陷阵,用武力来解决问题。 杜兴遵照董福的指示向夜雪晴出手,却被苏伊的过激反应激怒,连带着将这位美女老板一起抓住,这已经是偏离了原本的计划。 但是董福却没有阻止,反而开心地泛起笑容。 在他看来,到了这时候,苏伊的后台都没有出现,那就只能说明对方怕了,选择了忍气吞声。 兴许过了今天,福兴社和老九门就能吃下这家夜总会,以后又多了一条财路。 说不定,他还能染指这位美艳动人的女老板,就算不是长期饭票,过把瘾爽一爽也是好的。 就在董福自我陶醉地做着美梦时,原本被关上的夜总会大门忽然被人推开,一个男人的身影随之出现。 是夜星宇,在解决掉裴九爷之后,他终于赶到了。 然而一进门,他就看到跟自己关系亲密的两个女人被人捏着脖子提在手里,脸色苍白,表情痛苦。 这两人,一个是他妹妹,一个是他情人,都可算是心头肉,却被人折磨着。 夜星宇顿时怒火中烧,杀机涌现,口中大吼一声:“找死!快放开她们!” 哭得伤心的严小西忽然听到夜星宇的声音,还以为是幻觉,等到她用手背擦擦眼睛,抬头一看,果然是夜星宇出现了,不由再一次泪流满面。 当然,这是希望的泪水,喜极而泣,总算是盼到救星来了。 她相信,只要夜星宇站在这里,就一定能解决麻烦,母亲和雪晴都有救了。 而杜兴却不知道此人是谁,根本不放手,反而加了点劲,捏得两个女人同时翻起白眼,气不能喘。 同时,杜兴还用挑衅的眼神瞪着夜星宇,仿佛在说:老子就是不放手,你能咋滴? 夜星宇怒了,杀意上涌,不可遏止。 这种人,就该杀! 并且,要让他受尽折磨,不得好死! 完全被激怒的夜星宇不再废话,猛然释放出强大的神魂之力,以光的速度瞬间作用在杜兴的身上。 对面的杜兴顿时发现,自己的身体好像被无数看不见的绳索紧紧缠绕,根本无法动弹,甚至连张口说话都办不到。 十根手指不受控制地往外张开,被杜兴捏住脖子的两个女人同时脱困,却都站立不稳,纷纷跌坐在地上。 白晳的脖颈上是清晰可见的红指印,可见杜兴并没有怜香惜玉的心思。 所以,夜星宇也不用对杜兴客气,他要让对方知道,惹怒自己的下场有多么的悲惨。 他缓缓朝着无法行动的杜兴走去,目光之中杀意凛冽,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强大的压迫力。 就连身为古武者的董福,也受到这股气势感染,不免心惊。 事隔没几天,董福当然记得这个曾经一起打过麻将的年轻人,但却不知对方底细,也不清楚他跟这家夜总会有什么联系。 现在看来,对方应该跟苏伊关系匪浅,所以很愤怒,想找杜兴的麻烦。 董福跟裴九爷一样,能看出来者本领不凡,但也同样没把单枪匹马的夜星宇放在眼里,既有小小的忌惮,又对自己信心满满。 只是在董福的心中有些疑惑,外面有那么多的弟兄把守,还有裴九爷亲自坐镇,怎么会把此人给放进来? 殊不知,裴九爷已经被人打成死狗,差不多丢了半条老命。 而福兴社和老九门的帮众,更是被夜星宇吓破了胆,唯恐避之不急,哪敢上前招惹? 看着夜星宇缓步走近,董福笑眯眯地迎了上去,和和气气地说道:“我没记错的话,小兄弟是姓夜吧?来来来,先别发火,咱们找张桌子坐下来喝一杯,有什么委屈,就跟福哥好好说……” “滚开!”满脸杀气的夜星宇丝毫不给面子,不等对方唠叨完,便冷喝打断。 身为帮派大佬的董福哪受过这种气,脸色一变,由晴转阴:“年轻人,脾气还挺大,福哥请你喝酒是看得起你……” 董福话还没说完,忽然眼前一花,就被夜星宇反手一巴掌扇在脸上,两百斤重的肥胖身体像是一颗出膛炮弹,被直挺挺地打飞出去,轰然撞到墙上。 夜星宇含怒出手,迅如惊雷,快似闪电,以董福的能耐根本就反应不过来,瞬间中招,一掌扇飞。 刚才还絮絮叨叨的董福立刻鸦雀无声,脸肿得像猪头,人已经晕死过去。 这下子可把夜总会里面的所有人都看傻了,谁都没想到,最终boss居然会被夜星宇一掌秒掉。 这里面论谁最吃惊,恐怕要数杜兴。 他比其他人更清楚董福的实力,只比自己稍逊一筹,算不上高手级别,但也绝对不弱。 想要一招将其击败,就算是步入内家门槛的暗劲高手都不太可能,可这个忽然出现的年轻人却能轻松做到,不费吹灰之力。 杜兴已经醒悟过来,眼前这人绝对非比寻常,是一个极其厉害的强者。 可现在,心生恐惧的杜兴连求饶都做不到,他除了眼珠子能动以外,全身上下每一寸,都不受自己控制,像是中了传说中的妖法邪术。 ——怎么会这样? 杜兴很不解! 这种情况非常离谱,连听都没听说过,他哪里想得通? 随手搞定董福,夜星宇脚下不停,继续朝着杜兴走过去。 福兴社的那些小喽啰们都不敢擅自行动,悄然退开,噤若寒蝉。 天塌下来,先让高个子去顶,虽然董老大倒下了,但还有杜老大在,哪轮得到他们这些小弟作主? 可谁又知道,杜兴看着大哥吃瘪还能一动不动,并不是因为沉得住气,而是失去了行动能力,自身难保。 其实,这时候的杜兴比起福兴社的小弟们还要恐慌,因为他心里清楚,杀气冲天的夜星宇不可能放过自己,肯定会用一些残忍的手段来进行报复。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才是最要命的。 第435章 别回头看,会很残酷 在杜兴的眼中,夜星宇俨然成了恶魔的化身,但他无能为力,就连逃跑或求饶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走来,直至跟前。 夜星宇只是冷冷地看了杜兴一眼,就没有再管他,而是将坐倒在地下的苏伊和夜雪晴拉起来,一手一个,搂在怀里。 用手抚摸着两人的头发,夜星宇温柔说道:“别怕,我来了!” 夜雪晴趴在哥哥的怀里,表情委屈地瘪着嘴,像是要哭,却没哭出来。 苏伊当着女儿的面,有些不好意思,只是短暂地接受了情人的安慰,便站直了身体,对着夜星宇嫣然一笑,轻声说道:“没事,我很好!” 想要离开情人的怀抱,夜星宇却没有放手,而是让苏伊的脸对着自己。 他向她认真说道:“别回头看,会很残酷!” “好吧,我不看!”苏伊将额头轻轻地靠在夜星宇的肩膀上,嘴角含笑地闭上了双眼。 夜星宇悄然用出一个神魂爆震,除了自己搂着的两个女人以外,包括严小西在内的其他所有人,通通都是脑子一声响,随后晕倒在地。 对付普通人,这是非常有效的范围杀伤手段,夜星宇曾经用出这一招,一举灭掉血狼佣兵团的三十二名雇佣兵。 当然,这一次他没有用全力,造成的效果就被削弱很多,只能让人昏迷,不会使人丧命。 在隔一段时间之后,这些人就会自然醒转,且不会产生后遗症。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因为接下来的一幕,他不希望有人看到。 夜星宇的目光再次投向杜兴,后者的脸孔逐渐变得扭曲,眼神之中尽是惊骇和恐惧。 这是因为,从他身上莫名奇妙地燃起了火焰,很快就让他变成了一个火人。 ——不!应该说是火炬更为贴切! 因为他不能动,也不能发出声音,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燃烧,就像一道矗立的人形火炬。 极致的灼热和无边的痛楚,正在杜兴身上蔓延开来,彻底将他包围淹没,让他身处炼狱,饱受酷刑煎熬。 火刑,是古代最为残酷的刑罚之一,不管采用何种方法,总之就是把人活生生地烧死,受刑者在死之前,将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和折磨。 据说,火刑有净化的作用,遭受火刑之人,不是邪恶之徒,就是异端分子。 夜星宇以神魂之火点燃杜兴的身体,降下惩罚,施予火刑,用这种残酷方式来结束杜兴的生命。 有些人,就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往往下场很凄惨。 夜星宇不让苏伊她们看到,是因为这种死法太过惨烈,恐怕会在她们的心里留下阴影,难以抹除。 可是,苏伊和夜雪晴却能感受到身后的灼热温度,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忍不住想要回头张望。 夜星宇用手掌轻轻按住两人的后脑勺,严肃地叮嘱道:“待着别动,很快就好!” 出于信任,苏伊和夜雪晴都没有动,安静地靠在夜星宇身上。 倒霉的杜兴很快被神魂之火烧得一干二净,就连骨头渣子都没有剩下来。 神魂之火不同于一般的火焰,很多物质都抵抗不了它所产生的炽热高温,只是温度越高,对神魂力的消耗就会成倍增长,如果是太高的温度,就连夜星宇也支撑不了多久。 点完了天灯,夜星宇才拍了拍苏伊的香肩,柔声说道:“警察应该快来了,剩下的事情,就由你来处理吧!” 苏伊答应一声,转头一瞧,却已经看不见杜兴的身影,只在地板上留下一个焦黑的印子。 她知道夜星宇肯定要整治杜兴,但也万万没想到,活生生的一个人,会被烧成飞灰,彻底在人间蒸发。 心中虽有一些好奇,苏伊却没有问,只是温柔地看了夜星宇一眼,便说道:“你把小西的雪晴先带走,让她俩好好地休息一下,恐怕都被吓坏了吧!” 说罢,苏伊将自己的地下室钥匙交给了夜星宇,并为他指明方向,至于这边的烂摊子,就由她来处理。 夜星宇牵着妹妹的手,再把晕倒在地上的严小西单手抱起,按照苏伊的指示去往地下室。 顺便,他在昏迷的保安身上各自用脚尖踢了一下,这些人很快就会苏醒,勉勉强强也能保证苏伊的安全。 三个帮派头子一死两伤,不再构成威胁,而外面那些的家伙都成了惊弓之鸟,绝对没胆子闯进来捣乱。 这样一来,夜星宇还是比较放心让苏伊来处理残局。 更何况,他就在附近没有走远,只要将神魂力释放开来,可以随时关注这边的情况,不可能发生意外。 这次的事件,夜星宇虽然不清楚来龙去脉,但也能猜出,肯定是董福和裴九爷等人上门滋事,苏伊是受害者一方,多半不会被警方为难。 实际上,在夜星宇走进夜总会之后,老九门的人就扛起裴九爷跑路了,而金毛强更是先一步趁乱溜走。 福兴社的一帮小弟还胆战心惊地守在外面,直到远处传来警车的鸣笛声,才慌里慌张地作鸟兽散,也不管里面什么情况了。 警方迅速封锁现场,抓住了夜总会里面的几十个帮派分子,包括被一掌打晕的董福在内,这些全是福兴社的人。 身为帮派大佬的董福,是在市警局里挂了号的重点关注人物,涉嫌多宗案件,但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就让他一直逍遥法外。 而这次,他就没有跑掉,直接被逮住,至少落得个聚众闹事和蓄意伤人的罪名。 虽不至于判他死刑和无期,但几年的牢饭应该免不了,如果还能从那些帮众的口中撬出一点秘密来,那就是意外收获,可以给董福加点餐。 而福兴社的另一位当家,他已经永远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就算警方掘地三尺,都找不出这个人来,要么被列为失踪人口,要么就是畏罪潜逃。 当然,根本没有人知道,杜兴是被活活烧死的。 看到这一幕的,除了夜星宇以外,就只有杜兴他自己。 第436章 级别不够,无权查看 苏伊虽然应付不了流氓,但与警方打交道却没问题,不至于碰到什么麻烦。 不过花天酒地被董福等人这样一闹,生意会不会受到影响暂且不知道,歇业几天是免不了的。 受伤的保安需要治疗,受惊的员工也需要安抚,还有损坏的桌椅板凳那些,同样需要添加购置。 这起事件后来上了新闻热搜,在离城市内传开了,各种各样的噱头标题由此而诞生,倒是引起了一番轰动。 普通民众看个热闹,能在茶余饭后多一个可以谈论的时事话题,而极少数有心者,却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开始揣摩这家夜总会的后台是哪路神仙。 毕竟,老九门和福兴社存在已久,裴九爷和董福杜兴都不是善茬,双方联手,搞出这么大的行动,却踢到了钢板上,纷纷吃瘪,这不得不让人重新正视这家生意红火的夜总会。 离城是一个人口超过三千万的一线大城市,数得上号的地下帮派有好几个,不止老九门和福兴社这两家,但通过这次的事件,相信不会再有人来找苏伊的麻烦。 这就是所谓的敲山震虎,杀鸡儆猴,只要不是二愣子,就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小心便宜没占到,反而撞得头破血流。 大街上,裴九爷被人一拳放倒,几百双眼睛都有看到;而在夜总会里,某人一巴掌扇飞董福,这也不是秘密;唯有杜兴之惨死,无人得知。 即便如此,仅凭前两点也就够了,足以震慑宵小,让苏伊免去不少后患。 当然,警方也不是傻子,不可能忽略这些重要细节,通过问讯在场的目击者,他们很快就锁定了一个关键人物,也就是打伤了裴九和董福的神秘古武者——夜星宇。 警方向苏伊询问此人,却被苏伊搪塞过去,没有透露半点消息。 不过目击者太多,甚至还有人用手机偷偷拍下了夜星宇的照片,警方就把这张照片发送到天龙特警那边,请求对方的协助。 因为古武者在天龙帝国是属于特权阶层,普通警员没有调查的权利,不能随随便便就把人请回警局,只有天龙特警才有调查古武者的权力。 而天龙特警也要谨慎对待与古武者相关的事件,需得到上级的批准,才能展开正式的调查行动。 至于国安局的秘密组织“潜龙”,其成员个个都是内家高手,则有先斩后奏的权力。 离城市天龙特警的最高领导是大队长包振兴,也就是麻辣女警王春香的顶头上司,他收到照片后,就立刻用自己的账号登录古武者管理系统,查询此人的档案资料。 结果,查是查到了,就只能看到一个名字:夜星宇。 想要浏览详情,系统却提示:级别不够,无权查看! 包振兴顿时懵逼,还以为系统出了问题,尝试了好几次,却依然如此。 自上任以来,包振兴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这就让他很疑惑。 级别不够?几个意思? 要知道,包振兴可是市级特警队的大队长,在这个系统里面已经算是高层人物,而在他上面的,就只有一正两副三位总队长,那三位就是全国上下所有天龙特警的最高指挥官。 可是以包振兴的级别,居然都没有查看权限,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包振兴立刻向帝都的特警总部打电话,向总队长汇报这一情况,那边估计也有些迷惘,便让他稍安勿躁,待查证后再给他指示。 没多久,包振兴就接到了总队长的回复,对方告诉他:有关于夜星宇的一切,属于国安局一级机密,别说是大队长,就连总队长也无权得知,只要此人没有明显的违法和犯法行为,便听之任之,不予干涉。 包振兴当场吓了一跳,差点打翻了手边的茶水杯。 待他询问具体原因时,总队长并没有透露半点口风,只是让他照做就好,不用想太多。 无奈之下,包振兴就只能拒绝了市警队的协助请求,并隐晦暗示,那个人来头不小,最好不要招惹。 响鼓不用重锤,懂的自然能懂。 后续的收尾工作,警方就刻意忽略了夜星宇这个关键人物,不提也不问,淡化处理。 甚至在警方的“特别关照”之下,这起恶势力事件虽然上了新闻头条,却没有提及任何一个古武者,夜星宇因此成了透明人。 这给他省下了一些麻烦,以他的性格,不太愿意去跟政府部门的人打交道,因为会受到约束,并且很多事情不好解释。 当晚,夜总会提前打烊,这好像是开业以来第一次。 等到警方撤场,苏伊再把剩下的一些事情处理完毕,已经快到次日凌晨。 严小西和夜雪晴都睡着了,一个受到惊吓,一个深感委屈,心情就特别的疲惫,安安稳稳地睡一觉,或许就是抚平情绪的最佳方式。 而夜星宇仰靠在柔软的布艺沙发上,漫不经心地玩着手机游戏,安安静静地等着苏伊回来。 在不久前,他给唐涟打了电话,就说妹妹跟自己在一起,让对方放宽心。 至于夜雪晴离家出走之后经历了什么,夜星宇还没来得及问,自然也就无从说起,等到夜雪晴睡醒,再问也不迟。 苏伊进屋后,换下了高跟鞋,便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夜星宇。 他们曾经有过一段露水姻缘,苏伊对这个年轻男人很有好感,不一定是天荒地老的爱情,但绝对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而今天,苏伊遭遇大麻烦,甚至还有危险,就在恼怒气急又无可奈何之际,幸得夜星宇及时现身,成功将其解救,这不免让苏伊在喜欢之中又多了一份感激。 这样的男人,越看越顺眼,苏伊的眼中满是柔情蜜意。 对于她来说,夜星宇如同盖世英雄一般,既有光辉,又能依靠。 ——兴许,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吧? 苏伊在心里面这样想着。 她虽为人母,却从来没有对谁动过真心,即便是严绍辉也是如此。 但在此刻,三十五岁的苏伊竟然有了恋爱般的感觉。 而这一次,是她的初恋。 第437章 会冒出彩色泡泡的鸡蛋面 见到苏伊进屋,夜星宇收起手机,抬起头来微微一笑。 像他俩这种关系,说恋人不是恋人,说朋友不像朋友,不过是一夜之情缘,本该有些尴尬。 但夜星宇重生无数次,这种情况遇得多了,不仅有经验,还很习惯,根本不会感到拘束,反倒言笑坦然,直面以对。 苏伊看着他,认真问道:“你饿不饿?要不要我去做点吃的?” 夜星宇点点头:“那就麻烦了!” 苏伊温柔一笑:“不麻烦!” 说实话,夜星宇还真是有点饿,毕竟没时间吃晚饭,来到离城后,天都已经黑了。 他生怕妹妹找不到人而露宿街头,于是刚下飞机,就在机场外面起了一卦,按照卦象的指引朝着这个方向赶过来,再根据血缘感应来准确找到夜雪晴之所在。 这一路马不停蹄,恰好在危急关头赶到现场,成功救下苏伊和夜雪晴,要是他晚个十几分钟,还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说起来,也幸亏唐涟及时给夜星宇打了个电话,提起夜雪晴离家出走之事,夜星宇才会从帝都赶来离城。 要是唐涟没说,夜星宇也就不知道,那夜雪晴和苏伊可就危险了。 而苏伊之所以失去保护,也正是因为严绍理将离城这边的人手调往屏县,意图绑架唐涟母女。 要是严绍辉的这一批手下还在离城,那么苏伊就不会陷入险境,因为这其中就有几个外家古武者,完全不惧福兴社和老九门,当苏伊遇到麻烦的时候,他们就会帮忙解决。 仔细一想,因为唐涟,苏伊遇到危险,同样也因为唐涟,苏伊得到解救。 世事还真奇妙,互为因果,环环相扣,彼此之间产生影响,令人意想不到。 当然,这几个当事人都不知道这些因果细节,包括夜星宇在内。 他虽然神通广大,却还做不到全知全能,比如夜雪晴为什么会来到苏伊的夜总会,他就猜不出缘由,待会得找个机会问一问。 苏伊喜滋滋地跑去厨房,她虽然讨厌做家务,更不喜欢油腻腻的东西,但为了让夜星宇吃上自己亲手做出来的食物,她就觉得很兴奋。 究竟是什么可以让一个女人变得不正常? 别问! 问就四个字:因为爱情! 然而,苏伊从来没有一次成功的下厨经历,她做出来的食物不一定会吃死人,但绝对跟美味佳肴不沾边儿。 最要命的是,她自己还不知道,满以为这事很简单,从不缺乏信心和勇气。 只有身为女儿的严小西才清楚,苏伊做出来的饭菜,连狗都不吃。 冰箱里存有一些食材,是苏伊为了给夜雪晴做饭而特意购买的,结果没能派上用场,第一个鸡蛋就煎成了焦炭。 既然煎的不行,那就煮的吧! 为了保险起见,苏伊没有去挑战高难度,而是煮了一碗普普通通的葱花鸡蛋面。 端上来一看,倒也勉勉强强,还算正常,就是鸡蛋煮得有点碎,葱花被切成了葱节。 可夜星宇吃了一口,就觉得不对劲,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奇怪味道。 他身为厨神,很多稀奇古怪的佐料都有用过,可他愣是没想明白,这股怪味是从哪里来的,非常陌生。 夜星宇用筷子搅了几下,面汤就泛起许多彩色泡泡,反射着灯光,五彩缤纷。 “这是什么情况?”夜星宇更加搞不懂了。 苏伊也很奇怪,泡泡是从哪来的? 而尝过一口的夜星宇马上就懂了,脸色变得很古怪,欲言又止地问道:“你是不是……放了那个……洗衣粉?” “啊?”苏伊眨了眨眼睛,一脸的无辜,“没有啊!我怎么可能会放洗衣粉?” “好像……这就是洗衣粉的味道!”夜星宇基本可以肯定了,这说不出来的古怪味道和五颜六色的大小泡泡,就是洗衣粉与水混合的效果。 随后,夜星宇和苏伊进了厨房,让她说一下,倒底添加了哪些东西在碗里。 苏伊倒还记得,一个个地顺着指,口中依次念道:“酱油、花生油、味精、胡椒粉……” “等等!”夜星宇叫住了苏伊,指着一个圆桶罐里面的细微颗粒粉末问道,“你说这是味精?” 苏伊看了一眼:“难道不是吗?” 夜星宇哭笑不得:“这不就是洗衣粉吗?看到那些蓝色的小颗粒没有?居然还是加酶的!” 苏伊顿时傻了,把罐子拿起来仔细一看,还真是如假包换的洗衣粉,不知道是谁摆在了灶台上。 她好像记得,从很多年前,就开始使用洗衣液,而洗衣粉早就没买了,为何家里还有? 难道,这是一罐摆放了很多年的过期洗衣粉? 真相实在太残酷,别说夜星宇很尴尬,就连苏伊自己都慌了。 她急中生智,赶紧甩锅,连忙辩解道:“你可别生气啊,我不是故意的!肯定是小西这孩子搞的恶作剧,回头等我狠狠地收拾她!” 要是严小西听到,肯定会泪流满面,大喊冤枉,并且还会怀疑:你倒底是不是我亲妈?居然拿自己的女儿来顶罪? 好在,夜星宇这身体,几乎是百毒不侵了,别说是吃点洗衣粉,就算喝下敌敌畏,也不见得有事,便笑着安慰了苏伊几句,没往心里去。 不过,这碗面肯定是不能吃了,只能倒掉,真要把它吃完,还不得张口吐泡泡? 满怀愧疚的苏伊还想重新煮一碗面条,却被夜星宇劝住。 “你先坐着休息一会,我自己来吧!”夜星宇轻轻地将苏伊推出厨房。 经过这一次小小的乌龙事故,他算是知道,苏伊根本不懂厨艺。 能把洗衣粉认成味精,也是没谁了,但凡有点生活常识,都不会弄错。 想要吃得放心,还得自己动手,夜星宇可不敢再让苏伊乱来。 要不然,这次是洗衣粉,下回指不定是洗洁精,专门给人清洗肠胃。 夜星宇打开冰箱看了一眼,食材还有不少,完全可以吃好一点,于是便手脚麻利地张罗起来,先洗,再切,最后炒,很快就弄了几道小菜,个个都是色香味俱全,看得叫人直流口水。 苏伊连连赞叹,忍不住先用筷子尝了几口,还夹着来喂夜星宇,搞得气氛很暧昧,像是一对甜蜜恩爱的新婚小夫妻。 第438章 傻呆萌的妹妹竟然是古武者? 夜深了,严小西和夜雪晴睡得比较沉,就没有叫醒她们,生怕醒来吃了东西又睡不着。 苏伊把灯光调暗了不少,随后找来一个精致的烛台,将蜡烛点燃,这样就有了烛光晚餐的感觉。 摇曳的烛火照耀着苏伊的如花娇颜,在她脸上找不到岁月留下的痕迹,不管怎么看,仿佛都是女人最美好的年纪。 夜星宇一边吃着菜,一边问起妹妹的事情。 他非常好奇,夜雪晴这丫头怎么会出现在苏伊的夜总会,两人之间不该有交集才对。 苏伊就把夜雪晴曾经说过的话复述了一遍,包括来离城找哥哥,找不到人,电话又打不通,暂时无处可去,就跟着严小西一起回家。 而这其中,关于夜雪晴和严小西是怎么碰到的,两个当事人都没有说,苏伊也就不清楚。 她想当然地认为,雪晴跟小西,都跟夜星宇有关,彼此认识并不奇怪。 可夜星宇知道,这两个丫头在此之前根本没有一丝往来,甚至都没听说过对方的存在,绝对不可能认识。 看来,这个谜团只有等到当事人醒来,才能搞清楚。 接下来,夜星宇又问到董福等人来闹事的问题,关于这个,苏伊就能讲得很明白,顺便提到了福兴社和老九门这两个本地小帮派,以及他们的不法行为。 到了此刻,夜星宇才知道裴九、董福、杜兴等人的来历,以及上次在一起打麻将时,是个什么情况。 苏伊接着往下说,后来又提到夜雪晴触怒董福,并用弹珠打伤了不少人的经过,夜星宇又听懵了,心想:雪晴还有这等本事? 在他接收到的记忆中,这个妹妹还算听话,并不任性,天然有点傻呆萌,学习成绩不太好,记性差,爱迷路…… 以上等等,标签很多,但绝对没有扔弹珠打人这一项。 并且,次次都能够正中脑门,把人打晕,这样的水准可不简单,绝对需要一番苦练才能做到。 就连夜星宇都很好奇,雪晴是怎么做到的?又是从哪里学来的本事? 要不是正值深夜,妹妹睡得香甜,夜星宇都想把她叫起来好好盘问一番,以解心中疑惑。 也亏得他耐心好,活久见,不像年轻人那么迫不及待,尽管心中很好奇,他也不愿打扰妹妹的睡眠,还是等她睡醒了,再问也不迟。 吃完饭,夜星宇动手收拾着餐桌上的碗筷,苏伊则溜回了自己的房间,稍后再出现时,就已经换上了一套性感惹火的睡衣。 “今晚,你就睡在我房间吧!”苏伊咬着嘴唇,两只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夜星宇。 言下之意,不用细说,大家都懂,心照不宣。 就算是不该做的事情,如果有了第一次,那么再有第二次也不稀奇,不管是上班偷懒还是逃学旷课,尝到了甜头就停不下来。 做爱做的事情,同样也是如此,有一就有二,顺理成章,既可以培养感情,还能够增进友谊。 更何况,饭后适量运动,有助于身心健康,何乐而不为? 面对老战友的提议,夜星宇也不多说,点了点头算是答应。 身为男人,就算做不成圣贤,也不能输给禽兽,过于矫情,反而惹人生厌。 …… 次日清晨,严小西出去给大家买早餐,苏伊还在赖床,客厅里就只有夜氏兄妹两人。 夜星宇向妹妹询问,才知道她与严小西的一番结识经历,居然是参与了打架斗殴,令其哭笑不得。 再问起玻璃弹珠的事情,夜雪晴老老实实地交代,这是妈妈教的,让她苦练了一阵子,说是被人欺负的时候,可以靠这项本领来自保防身。 听完以后,夜星宇就很奇怪,这个事情自己居然一点都不知道,在前身的记忆中,完全没有相关的内容。 疑惑的夜星宇带着妹妹来到了夜总会大厅,也就是昨晚发生冲突打斗的地方,这里还没有来得及收拾,显得有些凌乱,曾被夜雪晴扔出的弹珠散落在地上,偶尔得见。 夜星宇捡起地上的弹珠,交到夜雪晴手上,然后对她说道:“等我站远点,你就用弹珠来打我。” “不要!”夜雪晴摇了摇头,“被弹珠打到会很痛的!” “没事,你还不一定能打到我呢!”夜星宇一边说着,一边往后退,大概退到了七八米开外。 手握弹珠的夜雪晴发着呆,并没有发动攻击。 “来,对准这里!”夜星宇指了指自己的脑门,大声催促着。 尽管不太情愿,但还算听话的夜雪晴最终还是举起了小手,嘴上提醒了一句:“你可要小心点,千万不要被我打到啊!” “快点吧!别磨蹭了!”夜星宇摆出一副凝神戒备的姿态,故意做给夜雪晴看,想让对方放宽心。 “那好吧!我扔了喔!” 话说完的夜雪晴将手一挥,弹珠脱手而出,按照平时练习的那样,准确无误地射向夜星宇的脑门。 面对亲哥哥,居然不放水,叫她打脑门,她还真就死心眼地对准了脑门打。 夜星宇在心里面暗自吐槽,差点怀疑起彼此的兄妹感情,要是换了以前的那个夜星宇,必定躲不开。 弹珠出手的速度非常快,虽然还远远比不上子弹,但也完全超越了普通人的水准,可以勉强威胁到外家古武者,像普通的天龙特警那种实力,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很可能就要吃瘪。 而在夜星宇的感官中,迎面而来的弹珠慢得出奇,他可以清晰无比地捕捉到弹珠的飞行轨迹,要躲开很容易。 但他没躲,手一抬,飞来的弹珠就被他轻轻巧巧地抓在手里,不费吹灰之力。 与此同时,他也感受到了弹珠的撞击力度,同样超过正常水平,具备了一定的威力。 虽说不一定能伤到古武者,但普通人肯定受不了,被打中脑门的话,可能就会当场眩晕。 经过自己的亲身体验,见多识广的夜星宇立刻心中有数。 他已经看出来,夜雪晴所使用的投掷弹珠技巧,果然是一门暗器手法。 难道,自己这个傻呆萌的妹妹,竟然是古武者? 第439章 模糊不清的儿时回忆 这样一想,夜星宇立刻散出神魂之力,隔衣检查了一下妹妹的身体情况,发现她的体质并不出众,无论是肌肉纤维还是骨骼密度,仍旧属于普通人的水平,还达不到古武者的标准,即使是最弱小的明劲初学者,她都比不上。 显然,雪晴并非古武者,她只会一点基础的暗器手法,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古武训练。 对于古武者来说,使用暗器比较普遍,比如杀手赌鬼,随身带着不少合金骰子,既是他的赌具,也是他的暗器。 而夜雪晴的玻璃弹珠,看似小孩子的玩具,可同样也能成为暗器。 在古代,暗器大概分为两大类别,一为机括类,二为投掷类。 前者是借助物理原理和机关铸造,使之成为杀人武器,例如弓矢、手弩、袖箭、吹针、毒筒等等,特点是依赖器具本身,但使用门槛低,适合普通人或是武力较低者使用。 真要说起来,机括类暗器可算是现代枪械的老祖宗,后来出现各种单兵热武器,比如最早的火药枪,直到现在的广泛使用的远程狙击步枪,都可算是机括类暗器的高精尖进化体。 而投掷类暗器,不靠特殊工具,全凭手劲打出,对使用者要求很高,需要经过长期苦练,才能初步掌握要点,通常只有古武者才会去钻研和练习,普通人很难练出成绩来。 最常见的投掷暗器,大概就是飞刀和钢镖,大小适中,有一定的重量,并且开了刃,足够锋利,一旦命中,就能对人体造成足够的伤害。 如果是军队中使用,就有标枪、投矛、飞爪、流星锤这些,自重大,威力强,适合战阵厮杀。 而便于携带,不会让人起疑的,也有不少,例如铜钱形状的金钱镖,采自河边的飞蝗石(也就是鹅卵石),放在手上搓玩的两枚铁胆,这些都可以成为伤人的暗器。 最让人防不胜防的,恐怕是针类暗器,体积细小,相当隐蔽,不易被人察觉,但也因为重量太轻的缘故,导致伤害微弱,非内劲高手无法驾驭,并且相当难练。 通常,以针为暗器,要么刺眼,要么刺穴,刺在别处效果很弱,伤害刮痧,所以要用针的话,准头非常重要,偏一点点都不行。 使用工具的机括暗器先不谈,只讲以手劲投掷的这一类,不同的暗器,就有不同的手法,差异其实很大。 比如飞刀和标枪,绝对是两种玩法,不可能用甩刀的手法去投枪,也不可能用投枪的手法来甩刀。 就算同样是飞刀,只要飞刀的大小和形状特点不同,那么就有不一样的飞行姿态,发射时也需注意,要调整自己的手法,使准确度和杀伤力达到最大化。 而夜雪晴所使用的玻璃弹珠,就类似于铁莲子或铁菩提的投掷手法,夜星宇一眼就能认出来。 所谓的铁莲子,其实就是小钢珠,大概有花生米的体积,而个头更大一些的,叫做铁菩提,比得上枣核大小。 如果表面带刺,那就是铁蒺藜,杀伤力更大,一旦嵌入肉里,就不太容易取出来。 同样,使用者也要小心,防止手被刺伤,可能就需要用到手套一类的防护措施,但也会因此而影响手感。 当然,如果在暗器上喂毒,那么铁蒺藜就成了毒蒺藜,无须直接命中,只要稍微擦破点皮,就有可能致人于死。 古武者虽然使用暗器,但真正精通者却极少,尤其到了近代,拳术才是主流,就连刀枪棍棒这些,都鲜有人用。 而在古武界,真正以暗器而闻名天下的,唯独一家,那就是四大隐氏当中的蜀中唐氏。 一提到暗器,很多人都会联想到“唐”这个姓,毕竟这个家族威名赫赫,在古武界中拥有非常独特的地位,从上到下,从古至今,向来都离不开暗器。 并且,暗器用得最厉害的,大概也是蜀中唐氏,纯拼手法,无出其右。 看到妹妹会使暗器,且来自于母亲的教导,夜星宇自然而然也就想到了唐家。 因为,他们的母亲,也是姓唐。 莫非,在自己眼中平淡无奇的母亲,竟然是蜀中唐氏之族人? 夜星宇揉了揉脑门,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当然,他现在只是猜测,还无法证实,必须得唐涟亲口承认,才会成为事实真相。 但现在只是想一想,夜星宇就觉得很荒诞,他实在没办法将印象中的平凡母亲,和古武界之中孤僻高傲的唐家人联系到一起。 夜雪晴看到哥哥轻松接住了弹珠,高兴地拍手称赞,果然哥哥很厉害呢! 随后,她就到处东张西望,四处寻找,想要把昨晚扔出去的弹珠全部捡回来。 但这并不容易,得花不少时间,毕竟弹珠能滚会弹,而夜总会的大厅面积可不小。 夜星宇默默看着,静下心来仔细地搜索过往记忆,无奈小时候发生的事情,实在太过模糊,绝大部分都记不清楚。 他只是隐隐约约地记得,最早的时候,他并没有跟母亲生活在一起,而是住在舅舅家,那是一个山林之中的小村子。 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母亲来了,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女婴,对自己说:这是妹妹。 再后来,母亲在舅舅家住了没多久,好像跟舅舅吵了一架,很生气,哭了一场,就带着自己和妹妹离开了,坐上火车,去到很远的屏县定居。 从这时候,记忆才开始逐渐清晰,往后的生活,都是平淡如水,根本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单亲家庭,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看来,光靠自己回想,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询问妹妹也无法解惑,她能说的都说了,其他的也不知道。 最终,这事得问母亲,她倒底是不是唐家人,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如果唐涟真跟蜀中唐氏有关,那么夜星宇和夜雪晴的身上,也同样流着唐家之血,他俩亦可算是半个唐家人。 这样一来,命运的玩笑可就开大了。 因为,在四大隐氏当中,夜星宇最反感的就是唐家,并不想与这个家族扯上半点关系。 第440章 孩童一般的赤子之心 夜星宇轻轻一叹,思绪从记忆中抽离。 通过这一番回想,他又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那就是:自己的父亲是谁? 一直以来,在夜星宇的记忆之中,就没有“父亲”这个人物的存在,母亲也一直没有提起过。 但他和雪晴,都不可能是捡来的孩子,毕竟有血脉感应,他靠着这个找到了妹妹。 至于试管婴儿什么的,更是扯淡,村里人不兴这个。 生而为人,就应该有父亲,又不是从石头里面蹦出来的孙猴子,哪怕是借种生子,也总得有个债主吧! 并且,他们都两兄妹都不随母姓,而是姓夜,这就足以证明他们的父亲,也应该姓夜。 一想到这个姓氏,夜星宇的脑海中忽然就跳出来四个字:巴山夜氏! 古武界之中,唯一的一个,以夜为姓的家族。 这个姓氏非常罕见,在夜星宇的印象中,他所接触过的姓夜之人,似乎只有巴山夜氏一族。 但是,刚起了这个念头,就被他马上否决。 因为他知道,唐氏跟夜氏,是不可能联姻的。 两家都是古武界最强盛的家族,为了争夺天下第一,龙争虎斗,互不相让,甚至到了积怨成仇的程度,一见面就要开打,怎么可能平心静气地谈婚论嫁? 当年要不是华神通出面,以武神之威压下两家仇怨,恐怕他们早就拼个你死我活,难以共存于世。 所以,要说唐涟是蜀中唐氏之族人,夜星宇还能信,可唐氏与夜氏联姻,生儿育女,那就是瞎扯淡,绝无可能。 看来,要想知道究竟,只能等离城这边的事情处理完毕,带着雪晴回一趟屏县,向母亲当面询问清楚。 现在就开始疑神疑鬼,其实毫无意义,只会越想越离谱。 夜星宇甩了甩脑袋,暂时不去考虑太多,回头瞧了一眼雪晴,她还勾着腰盯着地面,看来珠子没找齐。 夜星宇便展开神魂之力,所有玻璃弹珠的散落位置都一目了然,随后出声指点,很快就帮助雪晴找回了全部弹珠。 两人返回地下室,恰好严小西也回来了,手里提着大包小包,全是买来的吃食,跑得气喘吁吁。 平时苏伊是不吃早餐的,醒得最早也是中午,不过因为夜氏兄妹的缘故,今天算是破了例,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温暖的被窝,起来陪他们一起吃早餐。 填饱肚子以后,夜星宇便要带着妹妹告辞离开,苏伊母女纷纷出声挽留,但都被夜星宇拒绝。 他还有其他事情待办,不可能一直赖在苏伊这里享艳福。 苏伊虽然恋恋不舍,但她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资格让对方留下来,只能收拾起遗憾的心情,含笑为这两兄妹送行。 来到外面,夜星宇让雪晴在路边等着别乱跑,自己步行去前面取车。 上次他跟侯晓去往帝都的时候,车就停在机场,昨天下了飞机,就顺便开了回来,但因为夜总会的这条街被老九门的帮派分子封锁,造成交通堵塞,车子过不来,他就停在了前面那条街的路边。 说起来,这台白色的suv还是不到一个月的新车,但因为一直没洗,饱受风吹日晒雨淋,看起来就没有那么锃亮,不复光鲜。 不过里面还是挺干净的,新车的气味也不重,打开车窗被风一吹,基本上就闻不到了。 这是夜雪晴第一次坐私家车,非常的兴奋,绑住了安全带还扭来扭去地左看右看,口中问道:“这是哥哥的车吗?看起来好高档啊!” 陆行者suv的售价大概是三十几万,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算不上豪车,但内饰用料的确不错,勉强能跟“高档”沾个边儿。 说起来,这车还是从肖大庄那儿“套”来的,没花一分钱,也不知道那个死胖子现在怎么样了。 上次在神风汽车直营店,他出尔反尔,想要赖账,结果被庄静叫来了张弘扬,他才知道闯了大祸,自己坑了自己。 等夜星宇和庄静走后,肖大庄肯定要被张弘扬一番整治,说不定已经被赶出了神风集团。 另外,张家主动结下善缘,就是希望夜星宇能给老太太治病,可一直都没有主动联系夜星宇,还真是稳得住。 不过,老太太的病情短期内没有问题,至少再过一两个月,才有可能出现危险。 这件事,夜星宇根本不急。 现在,他要载着雪晴去骊水南湾,准备先把妹妹安顿下来,再去办自己的事情。 待办之事有两件,一是联系苏俊喆,问问关于毒酒的情况,有没有查到什么线索,另外就是去孤儿院看一看,把张院长和孩子们的情况转达给侯晓,让她放宽心。 再然后,就要回老家一趟,把离家出走的妹妹送回去,她毕竟还是在读学生,长期逃课可不行。 当然,顺便要弄清楚,母亲唐涟是否跟蜀中唐家有关,以及自己的生父到底是谁。 真相如何,夜星宇不会在乎,无数次的人生经历让他漠视了很多东西,这些对他的影响都是微乎其微,他之所以想知道,只是单纯地因为好奇而已。 一路上,夜雪晴把头探到车窗旁边,欣赏着大都市的壮丽风景,就跟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这也惊喜,那也好奇。 虽然已经长成了大姑娘,但她的性格却像个孩子似的,单纯而天真,从来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该哭就哭,该笑就笑。 每当看到一些精致漂亮的景观,或者是雄伟矗立的建筑,夜雪晴便会不由自主地发出赞叹,还拉着哥哥问东问西。 夜星宇当然不会厌烦,一边驾车,一边给妹妹耐心解释。 身为不死不灭的千年老妖,他阅尽众生百态,尝遍人间冷暖,最喜欢在他人身上看到的一种品质,便是赤子之心。 纨绔败家子江旭,温良恭俭让的徐善诚,都是夜星宇乐意结交的对象,因为他们都有孩童一般的赤子之心,不虚伪,不做作,至真至诚,至情至性。 这一世的妹妹夜雪晴,同样也是如此。 当然,这也是因为她目前的生活仅仅局限于家庭和学校,还没有踏入社会,没有经历那些人心险恶和尔虞我诈,未来会怎样,谁也说不清。 第441章 哥哥,原来你结婚了啊! 骊水南湾,建于骊湖之南畔,因此而得名。 车子缓缓驶入小区的内部道路,朝着湖畔的别墅区方向行进。 作为离城有名的高档住宅小区,骊水南湾的景致非常优美,更是让夜雪晴大开眼界。 她知道哥哥换了住处,却没想到是如此漂亮的住宅小区,便觉得很意外。 如果换作是以前的那个夜星宇,当然没资格住在这种地方,可因为林善雅的缘故,他也算有了一个体面的住处,不用带着妹妹睡在脏乱差的出租小屋里。 上次来这里,大概是七八天前,但因为王春香的打扰,只睡了两个小时,就匆匆离开。 说起来,自从林善雅带着夜星宇去一趟帝都以后,这房子就基本闲置了。 原本只想当面跟爷爷说个清楚明白,让家里人绝了与霍家联姻的心思,可谁也没想到,老爷子竟然会把长风制药交给大孙女,让她接任董事长之位。 而现在,林善雅与大伯做了交易,已经不再管理离城的万相学院,工作重心全部放在帝都那边,那么这套别墅就失去了作用,很可能会被转手卖掉。 按照年年增长的房价来看,卖了别墅,不但不亏,很可能还要小赚一点。 不过林大董事现在正忙着做大生意,可没时间来处理这种小事情,闲置就闲置呗,偶尔回趟离城,也有个能落脚的地方。 比如现在,夜星宇就可以让妹妹在这里住上一两天,环境舒适,干净整洁。 眼看到了林善雅的那栋别墅,夜星宇忽然发现,竟然没车位了。 这里的每栋别墅都配有两个车位,正常来说足够使用,林善雅的那辆低调豪车占了一个位置,而它旁边竟然停着一辆陌生的大越野,把另一个车位给占用了。 也不知道这车是谁的,竟然停在了别人的私家车位上,招呼不打一声,有些过份啊! 再看看对面,庄静的别墅车位也被占用了一个,除了她那辆酒红色跑车以外,还有另一辆黑色轿车,同样没见过。 “怎么回事?哪个缺德鬼把我车位给占了?”夜星宇嘀咕了两句,把车开到别墅跟前。 推开车门,就听到一阵劲爆的音乐声从前方传来,完完全全的disco风格,跟正在营业的歌舞厅一样。 不难分辨,声音来自于前面的43号别墅,与林善雅买下的41号别墅同处一侧,算是邻居,彼此隔了十来米的距离,中间被小型绿化带隔开。 现在大概是上午九点,富人们不用起个大早跑去上班,估计有不少人还赖在被窝里睡懒觉,而在这个时候放这种音乐,总感觉不合时宜,会打扰别人休息。 夜星宇皱了皱眉头,他虽然讨厌这样的扰民行为,却没有多管闲事,只是迈出几步,走到占用自己家车位的大越野跟前,按照前挡玻璃里面留下的挪车号码联系车主,打算让对方把车开走。 铃声一直在响,可是没人接听,连打了两遍,依旧如此。 无奈之下,夜星宇只能将车子熄火,就让它暂时停在路边,随后招呼雪晴,让她拿着书包下车。 密码很好记,是林善雅的生日,根本忘不了,夜星宇轻车熟路地领着妹妹雪晴进入了一楼的大客厅。 屋里面还是老样子,在夜星宇看来没什么变化,跟走的时候差不多。 不过,当夜雪晴一进屋,就立刻瞪大了眼珠子,惊声尖叫道:“哎呀!这个姐姐是谁呀?好漂亮啊!” 原来,她看到了挂在客厅墙上的巨幅婚纱照,所指的漂亮姐姐,自然是林善雅。 “这个嘛……她是我的妻子,算是你的嫂子!”夜星宇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自己结婚的事情,母亲和妹妹完全不知道,夜星宇也没打算说,毕竟只是一桩交易,一年后就得各奔东西。 只因为林善雅很像自己第一世的妻子,爱屋及乌的夜星宇才会答应帮助她,与其缔结契约婚姻。 之后回想起来,这件事的确有些草率,他就更不愿意告诉家里人。 哪知道,他不愿说,真相却在不经意间暴露出来。 都怨他自己粗心大意,忽略了挂在墙上甜蜜蜜的婚纱照,结果被喜欢东张西望的雪晴一眼看到。 早知如此,他就应该先进屋收拾一下,再把妹妹叫进来,那就屁事没有。 不过,就算结婚的事情被家里人知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在短暂的尴尬过后,夜星宇便又觉得无所谓。 “原来哥哥结婚了啊!”夜雪晴跑到婚纱照跟前,凑近了看,还伸手摸了一下。 夜星宇没去管她,这丫头的性格要稍微活泼一点,估计会好奇地到处乱跑乱跳乱摸乱瞧,轻易不会消停,随她自己玩去吧! 而此刻,夜星宇想看看自己捡来的小黑猫在不在屋子里,不知道这小家伙现在怎么样了。 自从与林善雅去了帝都,小黑猫就处于放养模式,根本没人照顾。 上次回离城,行程很紧,没能见着小黑,夜星宇还有些担心。 而这次时间比较充裕,就得好好确认清楚,实在不行的话,干脆带着它上飞机,放在林家老宅里养着算了,省得挂念。 一般人要找宠物猫,多半唤它的名字,没有回应的话,就很难找到。 而夜星宇却不用这样,他直接散开神魂力,整栋别墅的旮旯角落,全都在他的观察之中,只要有活物,就必定被他知晓。 可惜,小黑猫不在别墅里。 无形的神魂力往外蔓延,很快囊括了前后两个小院,以及附近的草坪,都没有发现小黑猫的影子。 “这家伙,跑哪去了?难道没人管,又成了流浪猫?”夜星宇嘴里嘀咕着,继续扩大侦察范围。 只要他愿意,这整个骊水南湾都将被他的神魂力所覆盖,但如果还是找不到,那就有些麻烦了。 或许,可以试试占卜一卦,说不定会得到一些提示。 用这种方法来寻人寻物,还是挺不错的,不一定非常准,但大方向不会错。 然而,仅仅是靠着神魂探查,夜星宇很快就“看”到了自己的小黑猫,它就在附近不远处。 第442章 公母不分,真的挺尴尬 对面42号别墅,二楼的主卧室里。 庄静穿着睡衣靠坐在床头,背后垫了个枕头,一边打着呵欠,一边拨弄着手机。 在她的大腿上趴着一只黑猫,眯着眼像是在打瞌睡,如果没猜错的话,它应该就是被夜星宇开启了灵智的小黑。 只不过,此时的小黑,模样已经大变,差点让夜星宇认不出来。 以前的小黑,骨瘦嶙峋,看起来一副可怜巴巴营养不良的模样。 而此时的小黑,已经长成了一只胖猫,肥嘟嘟的身体很有加菲猫的既视感。 夜星宇几乎不敢相信,只不过十来天没见,瘦弱的小黑就丰满成这样,真是离谱。 回头再看看之前买来的猫粮,少了一部分,剩下的那些,色泽暗沉,略微发黑,好像是受潮了。 猫粮通常要密封存放,不然容易发霉变质,但为了方便小黑自己取食,夜星宇直接将一整包猫粮倒在了一个盛汤的小盆子里,另外还配有一盆清水。 而离城靠海,又处于南方,气候比较潮湿,猫粮在外面放置久了,受潮发黑也是在所难免,可能令味道产生变化,难怪小黑不吃了。 可即便这样,小黑不仅没有饿肚子,反而身体发福,成了一只肥猫,现在正趴在美女的大腿上享受生活。 这就让夜星宇有些好奇,这只猫倒底经历了什么?为何会有如此巨大的变化? 他决定去一趟对面,把小黑带回来,要是再继续放任不管,恐怕这只猫就不是自己的了。 “叮咚~~叮咚~~” 心情烦躁的庄静听到门铃在响,她就扔下手机,抱起腿上的猫儿走出卧室,去往楼下。 等到门一开,她就看见了站在门外的夜星宇。 “咦?你回来了!”庄静有些欣喜,原本阴沉的脸上立刻露出笑容。 而懒洋洋的黑猫更是来了精神,发出“喵喵喵”的欢快叫声,从庄静的怀抱里蹦出来,一蹬腿,就跳到了夜星宇的肩头。 不仅如此,它还伸出粉嫩的猫舌头,不停去舔夜星宇的脸,表现得非常亲热。 对于它来说,夜星宇可不仅仅是主人那么简单,更像是生育的父母一般,如同有了血脉的牵绊。 所以看到夜星宇出现,小黑就忍不住要撒欢,上窜下跳,异常活泼。 “哎呀,别舔别舔!”夜星宇把脸歪开,出声制止疯狂的小黑猫,嫌弃猫口水弄脏了脸。 庄静不知道他俩的关系,还以为这小猫是个“人来疯”,生怕夜星宇不舒服,就赶紧伸出双手,想把小猫抱回来,口中还叫唤道:“妞妞,快回来,别吓到客人!” 小黑猫伸出猫爪子紧紧抱住夜星宇的脖子,死活不愿意从夜星宇身上下来。 “没事没事!”夜星宇摆摆手,表示自己不介意,“我还得谢谢你帮忙照顾小黑,把它养得这么胖!” “啊——?”庄静愣住了,随后反应过来,惊讶问道,“难道说……这是你的猫?” “对!”夜星宇一口承认,伸手摸了摸猫脑袋。 小黑猫乖巧地眯着双眼,脸上露出享受表情,主动用圆滚滚的大脑袋去磨蹭夜星宇的手掌。 就凭它对夜星宇表现出来的亲昵姿态,足以让人相信,夜星宇是它的主人,根本无需怀疑。 庄静哑然无语,没想到自己养出了感情的小猫,居然是有主的。 还好,它的主人是夜星宇,这一点可以接受,要不然庄静得郁闷死。 不过,庄静依旧在心底叹了一口气,觉得有些遗憾。 夜星宇笑着问道:“妞妞是你给它起的名字吗?” “嗯!”庄静点点头,脸上的笑容有些牵强,刚看到夜星宇时的高兴情绪被冲淡了不少。 夜星宇纠正道:“其实它叫小黑,挺俗气的一个名字,我随便起的。” “是挺俗的,我觉得还是妞妞好听!”庄静下意识地又想伸手抱猫,但她马上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再是猫的主人。 夜星宇呵呵一笑:“妞妞听起来过于女性化,还是小黑比较适合,俗归俗,挺精神!” 庄静愣了一下,嘟哝回应道:“可问题是……它是只母猫啊!” “什么?母猫?”这回换到夜星宇发愣了。 他可从来没有关注过这只小猫的性别,下意识地当成公猫来看待,一直如此,直至今日。 谁能想到,小黑居然是母的? 实在是太大意了,居然连公母都没有分清楚! 夜星宇将小黑猫从肩头上抱了下来,放到跟前仔细看了一眼,终于确认了猫的性别。 果然如庄静所说,是只母猫。 “那么……以后就叫它‘黑妞’吧!”夜星宇干咳两声,缓解自己的尴尬。 正所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先给小黑猫改个名字,以此来纠正历史错误。 “这样也可以!”庄静摸了摸猫耳朵,“大名叫‘黑妞’,小名叫‘妞妞’,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最后那一句,她不是问夜星宇,而是对小黑猫说的。 当然,小黑猫能听懂,却无法回答,因为它说不了人话,只能喵喵叫。 谁也不知道,它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夜星宇转而问道:“小黑……呃……不对,应该是黑妞,黑妞它是怎么跑到你这里来的?” 庄静答道:“说起来也是好玩,之前有一天,我在客厅的沙发上睡午觉,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什么声响,便睁眼看了一下,结果……你猜怎么着?” 夜星宇笑着催促道:“别卖关子了,赶紧揭晓答案吧!” 庄静莞尔一笑,接着说下去:“我当时就看到,一只不晓得从哪里溜进来的小黑猫出现在冰箱旁边,像人一样双腿站立,努力地用两只前爪挠着冰箱门的侧边密封条,声音就是这样传出来的……” 她一边口头描述,一边用手比划,学着小黑猫当时开冰箱的动作姿势,同时往下说:“它就像是这样,猫爪子用力扒拉了几下,居然真的把冰箱门打开了,随后就叼出里面的东西,尽情偷吃……” 第443章 一声响指,全部报废 要是换一个人来听这个故事,可能会觉得这是天方夜谭,多半不信。 ——猫儿开冰箱,怎么可能? ——恐怕是你没睡醒,看花了眼吧? 可夜星宇知道,小黑妞不是一只普通的猫,它具备了正常人类的智慧,知道冰箱里存放有食物,也知道怎么把冰箱门打开,听庄静一说,他并不觉得稀奇。 庄静没注意到夜星宇的淡定,继续说道:“小黑猫发现了我,但它没有跑,好像也不怕我,还用爪子指了指被它咬破的火腿肠,可怜巴巴地望着我。” 说到这里的时候,夜星宇就看到黑妞伸出了小舌头,舔了几下嘴巴,似乎在怀念火腿肠的味道。 “我当时就觉得,这只猫儿很灵性,非常可爱。”庄静吧啦吧啦地接着往下说,讲述着她与小黑猫的故事,“后来,它就经常来我家里,我也给它准备了很多好吃的东西……” 等她说完,夜星宇才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即使没有他的照顾,拥有了智慧的聪明猫也不可能饿死。 更何况,黑妞曾是一只流浪猫,有觅食经验,生存能力还不错。 这不,夜星宇去了帝都,它就给自己找了一个临时主人,跑去对面的别墅蹭吃蹭喝,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它现在能变得这么胖,既有自己馋嘴的缘故,还有一半是庄静的功劳,恐怕天天让它大鱼大肉,没给它少喂好吃的。 聊完了黑猫的话题,庄静才发现夜星宇还站在门口,不是待客之道,就想请对方进屋坐一坐。 夜星宇摇头拒绝,他过来不是为了叙旧,主要是想把黑妞带回去,何况妹妹还在,放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待着不太好。 不过,夜星宇看到庄静气色不好,有些疲惫,便随口问了一下,打算提醒她多注意休息。 而说到这个,庄静就有些来气,指着斜对面的43号别墅,一脸愤怒地抱怨道:“新搬来的这家,从昨天晚上开始就一直放着音乐,吵得人睡不着觉,后来我向物管处投诉,才把音量调小了一些,但仍然很吵,害得我一晚上没睡好,真是让人气到不行!” 她没说错,那家的音乐声的确开得很大,即使站在两人所处的位置,隔着几十米的距离,仍然能够听得清清楚楚。 要知道,这里不是闹市中心,而是住宅小区,放在如此清幽的环境里,劲爆的音乐声就显得特别嘈杂,听着让人心烦意乱。 听到庄静诉苦,夜星宇便问道:“要不要我来帮你解决?” “你帮不了吧?”庄静摇了摇头,似乎不抱希望,“那家人好像来头挺大,我找物管处出面都不太管用!” “你不信吗?”夜星宇露出一个自信的微笑,“我说能解决就必定能解决,你放一万个心吧!” 庄静还以为他要动用武力,慌忙劝道:“你可别乱来啊!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多多少少有点底气,把人打伤了就不好脱身!” “谁说我要动武了?我可是文明人!”夜星宇哈哈一笑,也不讲清楚自己要怎么做,只是抬手打了个响指。 结果,响指一打完,音乐声就停了,四下里一片清静。 庄静愣了一下,误以为是那边主动关掉了音乐,便摸着额头松了口气,轻声道:“总算是消停了!” 她却不知,音乐声会停,完全是因为夜星宇的缘故。 在打响指的同时,夜星宇悄然释放出神魂力,直接让43号那边的电闸短路,并且屋里的所有音响设备,通通都被毁掉了电路板,成了一堆报废品,就算恢复了供电,也响不起来。 “好了,我先回去了,有空再聊。”夜星宇挥了挥手,向庄静告辞,并没有作出任何解释。 “嗯,趁着现在安静,我去补个觉。”庄静没有强留对方,她的精神有些萎靡,需要点时间休息一下。 女人不喜欢展现自己憔悴的一面,尤其是在意中人面前,尽管她对夜星宇有好感,想要多点接触,此刻却不合时宜,只能作罢。 当然,她并没有将噪声污染的消失与夜星宇联系起来,谁又能想到这个男人居然还有这种神不知鬼不觉的破坏手段? 所以,庄静也就没有说谢谢,她以为这只是碰巧。 等庄静进屋后,夜星宇才开始往回走,快要回到别墅的时候,就看见从43号那边的院子里钻出来一个大胖子,嘴里骂骂咧咧,火气很旺的样子。 这人年纪不算大,也就三十出头,脖子上挂着金项链,手腕上戴着大金表,模样富态,气势骄横,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主。 夜星宇看过去的时候,他也在同时看到了夜星宇,毕竟别墅区人很少,有人出现在视野内,难免会引起注意。 胖子的态度很凶恶,一脸不爽地朝着夜星宇吼道:“看什么看?没你什么事!滚一边去!” 夜星宇懒得跟他一般见识,理都没理,直接回屋了。 夜雪晴看见哥哥手里抱了一只猫,便兴奋地问道:“哪里来的小猫啊?好可爱!” 她一直想要养一只小猫或者小狗,不过母亲不答应,只给她买布娃娃,心里便有些遗憾。 夜星宇把小黑猫递给雪晴,笑着说道:“它叫黑妞,是我从外面捡来的,养了好一阵子。” 雪晴接过小猫,喜滋滋地抚摸着它的脑袋和脖颈,帮它顺毛。 夜星宇又对黑妞说道:“这是我妹妹雪晴,你可要听话一点。” 小黑猫“喵”了一声,并认真地点点头,它听得懂夜星宇在说什么。 “好了,你带它去玩吧,我去收拾一下房间,我们可能要在这里住一两天。”夜星宇随口对妹妹说了一句,便往楼上走。 离开了一段日子,不管是主卧还是客房,床铺上肯定落了不少灰尘,要稍微打扫一下,整理完毕再去买菜做午饭。 可事情还没做完,就听见楼下传来“砰砰砰”的拍门声,并有人在外面吼道:“人呢?快点出来!别装死!” 第444章 找抽是吧?信不信老子揍你! 从声音和语气里不难听出,这应该就是刚才那个凶恶无礼的大胖子,不知道这家伙吃了什么炸药,火气这么大。 夜星宇也不着急,慢悠悠地从二楼下来,抱着小猫玩耍的雪晴已经先一步打开了房门。 离得近了,就能闻到胖子身上的浓烈酒气,应该是喝了不少,难怪一说话就是大嗓门。 “你找谁?”夜雪晴歪着头看着对方。 堵在门口的大胖子没有回答,往边上稍稍挪了挪,让出一点位置,并朝身后一指,凶巴巴地问道:“这是谁的车?” 夜雪晴顺着手指方向瞄了一眼,老实答道:“是我哥哥的车。” 胖子大手一挥,吼道:“把他叫出来!” 夜雪晴一转头,就正好看到夜星宇从楼梯上走下来。 “有什么事?”夜星宇一边走向门口,一边开口询问。 胖子真就像吃了炸药一样,张口咆哮道:“你他妈是怎么停车的?挡着道了!” “挡着道?不应该啊!”夜星宇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按理说,别墅门口路不宽,但依然是双向道,他的车停在路边,的确是占了道路的一半,可另一半完全可以通行啊! 何况,这又不是车水马龙的繁华地段,而是地广人稀的别墅小区,绝不可能塞车,何来挡道一说? “什么不应该?你自己过来看!”胖子对夜星宇招了招手,转身离开。 夜星宇跟了上去,与胖子一前一后穿过前面的小院子,来到外面的道路上。 “你看吧!”胖子手一指,“你把车堵在这儿,我的车怎么出来?” 夜星宇一瞧,立刻就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那辆占用了自己家停车位的大越野,就是胖子的车。 而夜星宇的suv停在了别墅前面的道路上,把那个车位的出入口挡住了一小半,刚好让那辆大越野出不来。 夜星宇笑了,指着大越野问道:“这是你的车?” “不是老子的车,难道是你的车?”胖子竟然来了一个反问句。 夜星宇依旧笑着:“那你知道,这车位是谁的吗?” 胖子霸气地一挥手:“车位是谁的关老子屁事?” 夜星宇笑容转冷,一字一句地说着:“那我现在告诉你,这车位是我的,你把车停在我家门口,占用了我的车位,居然还好意思跟我耍脾气?” 这番话一说完,胖子就发飙了:“你他妈别蹬鼻子上脸啊!找抽是吧?信不信老子揍你!” 夜星宇冷冷地看过去,就回了一个“呵呵”,转身就要走。 跟这种无理取闹的家伙实在无法沟通,最佳的应对方法就是不搭理,有本事你叫拖车来。 夜星宇的这种态度,无疑让胖子非常不爽,感觉自己受到了轻视和侮辱。 他二话不说,捋起袖子就往前冲,想要狠狠地修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 哪知道,刚刚靠近,拳头还没打出去,夜星宇忽然转身一脚,正中胖子的心窝。 就看见他那圆滚滚的身体像个大皮球一样,被这一脚踢得飞了出去,四仰八叉地摔倒在道路正中间,呜呼哀哉,惨叫不止。 这杀猪一般的哀嚎声惊动了周围,就连刚刚躺下不久的庄静,也站到了对面的阳台上,暗中关注着事态的发展。 而43号别墅那边走出来几个人,看到胖子倒在路中间哭丧,便赶紧跑过去,连声问道:“苏少,喝多了吧?这么不小心?” 他们误以为是胖子喝醉了酒,自己摔了一跤。 胖子忍住疼痛,大声喊道:“老子没醉,是被人弄的!快请梁师傅出来,替我报仇!” 此言一出,众人大吃一惊,立刻就有人问道:“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动苏少?” 胖子朝着夜星宇一指:“就是他!可别让他跑喽!” 夜星宇本来想走,听到这话,反而不走了,就站在原地不动,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这些人看了夜星宇一眼,见对方没有逃跑的打算,便先不管他,七手八脚地把倒在地上的胖子扶起来,两百来斤的重量着实让人费劲。 这时候,从43号别墅里面又走出来几个人,其中有一道身影非常扎眼,也是一个大胖子,比起被踢飞的那个更要魁梧一些,要不是两人的五官面貌完全不同,恐怕会被人看作是兄弟。 这人也是三十出头的年纪,身上没有任何的装饰物,穿着打扮相当简朴,不太像是有钱人。 但是,他的左右手各自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窈窕美女,又显得不太正经,毕竟凭他的长相,不足以获得美女的青睐。 “广?,什么情况啊?”后面出来的这个胖子嗓门更大,声若洪钟。 “梁师傅,你可要替我出头啊,这小子敢动手打我!”先前的胖子咬牙切齿地指着夜星宇,一脸的凶相。 夜星宇简直无语,这死胖子真他妈不要脸,玩起了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他先动手,遭到了自卫反击,结果把自己说成了受害者。 不过,这个被称为“梁师傅”的胖子稍稍讲一点道理,没有抄家伙就上,而是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先把话说清楚!” 被踢的胖子指了指那边的车位:“我的车被堵了,出不来,我叫他挪车,他不但不搭理,反而向我动手!” 梁师傅看了看两台车的位置,便搂着两个妖艳美女慢慢走了过来,同时向夜星宇说道:“兄弟,这就是你不对了!做人要有公德心,你怎么可以这样停车呢?” 夜星宇似笑非笑,戏谑说道:“我都不知道是哪个混蛋乱停车,把我的车位都给占了,这种人才没有公德心,跟随地大小便的畜牲没有分别!” 梁师傅皱了皱眉头,没有发怒,而是帮着辩解道:“他占你车位的确不对,但你可以打电话联系车主啊,车上不是留了挪车电话吗?” 夜星宇双手一摊:“有些人耳朵聋了,听不到电话铃声响,我也没有办法。” 第445章 徒手挪车,白费力气 姓苏的胖子来气了,怒吼道:“你他妈才耳朵聋了,老子就是不想接,你能咋滴?” 夜星宇笑着一摆手:“你不接电话也没关系,我无所谓,你继续装聋,我回去休息。” 说完,他转身就走进了院子,把出来看热闹的夜雪晴一同拉回屋里,也不管那群人大眼瞪小眼。 他的意思很明显,你装听不见,我也就当没这回事,你又能咋滴? “狗日的,信不信老子把你房子拆了!”苏胖子对着别墅一通咆哮,怒不可遏。 而梁胖子就要淡定不少,出声劝道:“好了好了,这也是我邻居,小小一点矛盾而已,没必要闹得不可开交,不就是挪个车嘛,我来帮你解决!” 这人似乎颇有威望,他一开口,苏胖子就停止了骂骂咧咧,闷着没说话。 要不然,以苏胖子的恶霸脾气,恐怕还真会打电话叫人来强拆别墅,他有这个底气。 自古以来,强势之人,要么有本事,要么有家世。 而苏胖子,本事没有,家世却相当显赫,在离城无出其右。 前文有提过,离城的第一家族,是十大豪门里面的苏家,而苏胖子就来自于这个家族,他是苏俊喆的堂哥苏广?,也是苏家的直系一员。 至于梁胖子,名叫梁汉,是一位内家古武者,同时也是苏家招揽的供奉之一。 梁汉在不久前买下了旁边的43号别墅,叫来一帮朋友庆祝,其中就有苏广?在内。 于是,吵闹的音乐声响了一宿,物管来劝都没有用,不仅因为有古武高手,还有一位苏家直系,就连其他的宾客里面,也有一些来头不小。 梁汉不像大多数的古武者那样讲求清静,反而喜欢热闹,好酒好客又好色。 他虽然不像苏广?那么嚣张霸道,但也不在意噪音扰民这种小事,搬新家庆祝的时候,一定要搞得热热闹闹的,音乐放起来,屁股扭起来,啤酒喝起来,美女抱起来…… 结果,被夜星宇一声响指,不仅给他断了电,还把几十万的音响设备通通破坏,气氛锐减,party就搞不下去了。 再加上狂欢了一整夜,很多人通宵没合眼,都感到疲累,于是纷纷告辞。 哪知道,苏广?想走还走不了,因为车被堵了出不来。 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就去拍门闹事,毕竟在离城横行惯了,再加上酒意上头,行事更加嚣张。 后面发生的事情就不用再重述,直到梁汉出面,宣称帮忙解决,苏广?才稍稍压下点脾气。 供奉毕竟是内家高手,在豪门家族之中的地位相当之高,不是家奴,而是贵宾,别说是苏广?,就连身为继承人的苏俊喆,也要客客气气地慎重对待。 再加上,梁汉是主人,苏广?是客人,而与客人发生纠纷的是邻居,在这种情况下,让身为主人的梁汉来处理,也许是最好的办法。 在梁汉面前,苏广?强忍怒气,不好发作,就等着看对方怎么解决。 众人都以为梁汉要去敲门,劝说那个年轻人出来挪车,谁知道梁汉并没有这个打算。 夜星宇的suv只挡住了车位出入口的一小半,只要往后退一点,苏广?的大越野就能开出来。 所以梁汉就想来一手老汉推车,只要将suv挪动一点位置,就能让越野车开出来,那么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不过,汽车虽有四个轮子,一般人可推不动,因为在熄火停放的情况下,驻车档加上手刹,可以让变速箱和轮胎同时锁死,防止车辆位移,即使是停在陡峭的斜坡上,也不会向下溜车。 而梁汉不是普通人,他是暗劲层次的古武高手,在全身力量爆发的情况下,足以推动几吨重的物体。 一般的私家车,不过一吨多到两吨的重量,完全难不倒梁汉,仅凭他一个人,就可以把车推开,费不了多大劲。 只见梁汉放开了手上搂着的两个舞女,走到那辆白色的suv前面,用手掌贴住车头,准备使劲。 其他人看到这一幕,才反应过来,原来梁师傅是打算徒手挪车啊!真够霸气! 大家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一旦车子被推开,就立刻拍手鼓掌,大声叫好,给梁师傅助威喝采。 可梁汉保持推车的姿势已经过了几秒钟,也不知道他有没有使力,反正车辆还在原地,没见动过。 掌声始终响不起来,众人憋得难受,不免在心里催促道:梁师傅,您快点呗,别老是摆pose啊! 其实,这时候的梁汉,已经在心中骂娘了。 他并不是故意摆pose,而是使过了劲,可就是推不动这辆普普通通的suv。 ——不应该啊?这车看起来绝对不会超过两吨重,怎么会挪不动? 梁汉的心里面充满了疑问,又不好明言,打算再试一次,使出十二分的力量,非把这车挪走不可! 只听见梁汉爆喝一声,沉腰坐马,下盘稳扎,额头的青筋一根根地凸起,本就肥胖的身体像是被注水吹气一样,变得更胖,脚下的柏油路面直接被他踩出了两个凹印,鞋底与路面之间相互摩擦,发出难听的声音。 这时候谁都能看出,梁师傅使力了,并且是全力以赴,那模样根本不可能是装出来的。 可即便这样,那辆suv依然纹丝不动,稳如泰山,仿佛在地上扎了根。 ——操他妈的,真见鬼了! 梁汉在心中破口大骂,他已经尽了全力,彻底没辙了。 他虽然没有练出丹田劲来,却以力量见长,这方面要远超许多同级别的古武者,一旦全身劲力爆发,别说是一辆小汽车,就连大卡车都能推得动。 结果,现实给他上了生动的一课,无论他如何使力,始终都是在做无用功。 无奈之下,脸红脖子粗的梁汉收回了双手,绕着suv转了两圈,前前后后一番打量,就是没看出这辆车有什么特别之处,心里满是不解。 而那些准备喝彩的观众同样尴尬,这倒底是怎么一回事?难道以梁师傅的能耐,都挪不走一台车? 第446章 我为什么要给你面子? 41号别墅里面,夜星宇继续着未完的打扫工作。 在他的嘴角边挂着一抹冷笑,外面所发生的一切,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梁汉之所以推不动车,并不是他力量不够,也不是车子有问题,而是因为夜星宇在暗中使了手段。 他将庞大的神魂力量作用于自己的suv,原本不到两吨重的车身,变得如同小山一般稳固,至少增加了十倍的重量,起码达到了二十吨的级别。 别说梁汉只是暗劲武者,就算来个丹劲大师,甚至是化劲宗师,都不见得能将其撼动。 神魂力量无影无形,看不见,摸不着,产生的效果却能超乎想象。 它不仅能够影响人的思维意志,也能作用于各种物体,使其移动,或者不动。 这种力量超出了普通人的理解,就连古武者也极少得知,起码要达到化劲之巅峰,打通生死玄关,跨入炼气化神之境界,方能感应得到。 所以,梁汉死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空有一身巨力,却挪不动一辆普普通通的suv。 最可笑的是,他刚才还夸下了海口,让苏广?稍安勿躁,自己来帮他解决问题。 但他万万想不到,自己竟然搞不掂,弄得骑虎难下,脸上无光。 梁汉的表情倒还沉稳,心里面已经开始各种乱骂。 他就感觉今天很邪门,先是无缘无故的跳闸短路,导致新买的音响设备全部损毁,然后又碰到了怪事,使出了全身力气,居然都推不动一辆私家车。 这两件倒霉事情凑到一起,又偏巧发生在刚搬新家的喜庆日子里,让梁汉十分窝火,恨不得找人打一架,以此来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 好在,好客的人性格都比较豁达,他的气来得快,消得也快,稍稍想了一想,还是决定先忍一忍,把事情解决了再说。 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梁汉不动声色地走向41号别墅,并按下了门铃。 门打开,夜星宇出现,面无表情地问了一句:“有事?” 梁汉挤出一个笑脸,和和气气地说道:“我叫梁汉,是旁边这栋别墅的主人,昨天搬新家,搞了个聚会,叫一帮朋友过来喝酒聊天,因为停车位不够用,所以我朋友就把车……” “行了行了!”夜星宇听着不耐烦,抬手做了个制止的动作,“有事就说事,我可忙着呢!” 梁汉笑容不减,也不再兜圈子,直接道明来意:“还请朋友给我个面子,帮忙把车挪一下,梁某不胜感激!” 夜星宇不为所动,反而问道:“我为什么要给你面子?我好像也不太需要你的感激!” 梁汉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 他完全没想到,自己放低身段,好言好语,换来的竟然是这般待遇,这人是不是有点过份了? 想着彼此是邻居,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这件事又确实是己方不占理,梁汉没有当场发火,回身一指苏广?,接着说道:“这位是华讯集团苏家的公子苏广?,如果有得罪的地方,还请兄弟多多包涵!” 离城苏家所创办的商业集团就叫做华讯,主要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尤其是无线网络通讯这一块,比如手机、路由器、交换机、微电子产品、以及各种多媒体设备。 不仅是在离城,华讯集团在全国乃至全球都是赫赫有名,产品畅销海内外,一提到这家企业,必然会联想到离城苏家。 梁汉故意点出苏广?的身份,就是想抬出离城苏家,让这个不愿挪车的年轻人认清形势,赶紧低头,别再盲目地任性下去。 可夜星宇丝毫不给面子,冷笑道:“苏家又能怎么样?吓唬谁呢?我还是林家的呢!” 他这话没说错,自从跟林善雅登记结婚以后,他就算是半个林家人。 但是梁汉却搞不明白,这林家又是什么来头,他把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挨个数了一遍,愣是没找出一个“林”字来。 于是,梁汉的脸色就变了,他感觉对方是在故意糊弄,不识抬举。 梁汉收起笑容,语声转冷:“兄弟,我跟你是邻居,不想把关系搞得太僵,但如果你一点面子都不给,可别怪我不客气啊!” “怎么?想打我?”夜星宇似笑非笑地看着梁汉,一点也不认怂。 梁汉阴沉着脸,一掌挥出,却不是打人,而是打在门板上,发出“嘭”的一声震响。 等到他把手收回去,牢固的铁门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清晰可见的手掌印,甚为吓人。 “我就直说了吧,我是一名古武者!”梁汉的表情阴沉森冷,语气里带着明显的威胁味道,“我的耐心是有限的,你要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就赶紧给我挪车,否则……后果自负!” 普通人如果得罪了古武者,后果可能很严重,虽说古武者会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擅自向普通人出手,但要是背后耍花样,做得不留痕迹,那么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梁汉以掌击门,旨在示威,就是要让夜星宇心生恐惧,低头屈服。 好声好气地讲了半天,梁汉认为自己已经给足了脸面,他不想再这么耗下去,既然软的不行,那么就来硬的,除非你不怕死。 然而,夜星宇像是看不见铁门上的掌印,脸上表情一无变化,嘴里淡淡说道:“不好意思,我也是古武者,你要想打架,我可以陪你!” “什么?你也是练家子?”梁汉明显地愣了一下。 他往后退了一步,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夜星宇,只见对方肌肉结实,体格匀称,确实像是练过武,便不由信了。 既然大家都是练武之人,那么就有了更简单的解决方法。 梁汉拱手抱拳,行了一个江湖礼,嘴上说道:“同行之间,就不用多说废话,咱们按照江湖规矩,你我比一场,点到即止!要是我输了,我立刻掉头就走,不管此事;但如果阁下输了,还请把车挪开,咱们照样可以做朋友!” 夜星宇点点头:“可以,你出手吧!” 第447章 技能都不用,只需一记平A 两人的中间,隔着一道门框,夜星宇站在客厅内,而梁汉站在院子里,这个地方有些窄,不太适合交手。 主要是因为梁汉太胖,他的身体宽度,几乎等同于门的宽度,在此动手便有些束手束脚,施展不开。 于是,梁汉便转身,打算走到院子里,或者去外面的宽敞道路。 而夜星宇的声音却从身后传来:“没必要出去了,就在这里吧!” 才走出两三步的梁汉又转回身来,发现夜星宇已经站到了门外,两人之间仅隔着一米的距离,对于古武者来说,算得上触手可及。 但是梁汉没有立即出手,他的目光上下移动,再一次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 同样,在院子外面,苏广?和一群旁观者也在看着他们两人,虽然隔着一道院墙,却有许多栅格式的镂空,对视线的影响并不严重。 而在对面的二楼阳台上,也有一道倩影默默地注视着,她是刚躺下又被吵醒的庄静。 对峙中的两人,高度大致相当,梁汉似乎要稍矮一些,但是在宽度对比上,却差别明显,一个梁汉至少抵得上两个夜星宇,看起来更有压迫力。 虽说梁汉是胖子,却跟苏广?不一样,后者是虚胖,力气不见得有多大,而前者不仅仅是胖,还很壮实。 这样的人打起架来,会非常恐怖,一般的古武者,很可能都挨不了一拳。 可夜星宇从重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超脱了“一般”的概念,像梁汉这种级别,根本不用放在心上,结局早已注定。 于是,梁汉从夜星宇的眼睛里,既看不到怯意,也看不到战意,这就很奇怪。 仿佛此人对胜负漠不关心,只是一个局外人,或是一名旁观者。 梁汉的心思其实比较谨慎细腻,并不像外表展现的那样粗豪莽撞,就算认为自己必胜,也稍稍花费了一点时间来观察对手。 并且,他是内家高手,自重身份,对付一个年轻后辈,他绝不可能先动手。 所以,他在等,等夜星宇先出手,然后自己一招败敌,尽显威风。 可等了一会,夜星宇也没有动,反而催促了一句:“别浪费时间了,快点吧!” 梁汉冷笑,认为此人既狂妄又无脑,自己给他先出招的机会,居然还不领情? “那就得罪了!”梁汉不再等待,招呼一声,便一掌拍出,掀起一道猛烈的掌风。 但是,掌至中途,他身上已经先挨了一脚。 如同不久前发生的那一幕,肥胖如肉球一般的身躯被夜星宇一脚踹飞,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并越过一米多高的栅栏式院墙,坠向旁观的人群。 这些人的反应不算慢,如鸟兽散一般四下散开,没有人愿意被两百多斤的大肉球给砸中,搞不好要进医院。 而梁汉不愧为内家武者,虽然中了一脚,可落地的姿势就很轻巧灵活,只是稍稍碰到地面,便已翻身站起,似乎没受什么伤,也不显得特别狼狈。 不像苏胖子刚才那一摔,直接是砸在路面上,屁股墩子裂成了四瓣,浑身骨头散了架。 但是,夜星宇这一脚,已经完全摧毁了梁汉的必胜信心,直接把他给踢懵了。 而夜星宇像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踢完以后,看也不看,不等梁胖子身体着地,他就已经转身进屋,并且还把门给关上了。 要不是铁门上还留有一个清晰可见的掌印,众人可能还以为,刚才的那一幕只是幻觉。 其实,因为视线角度的关系,再加上梁汉身宽体胖,没有人看到他挨了一脚,只见到他从院子里面飞了出来,不知是何缘故。 但只有梁汉自己知道,他已经输了,并且输得很惨,对方的能耐,远远超出了想象。 正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只要快,就无需破解任何招式,足以立于不败之地。 以快打慢,自然就能占尽先机,对方都招架不及,谈何反击? 当然,只快一点点没什么用,影响不是很大,至少要快个几级,达到碾压程度,才能产生这种效果。 梁汉力大不假,但他不够快,而夜星宇就比他快得多,后发而先至,简直叫人反应不过来。 所以,夜星宇连技能都不用,直接一记平a,就把梁汉送到了院墙之外。 看着已经关闭的别墅大门,以及门板上的清晰掌印,梁汉苦笑不止,坦然向苏广?承认道:“此人厉害,我不是对手,这事恐怕还得靠你自己解决!” 苏广?直接听傻了,旁边人也都全部石化。 这是什么情况?梁供奉竟然说自己不是对手?对方真有那么厉害? 所有人都怀疑自己听错了,可他们也清楚,梁汉不可能说假话。 武者的声誉,有时候比性命还重要,自砸招牌这种事情,除非有天大的利益,不然谁会去做? 以梁汉的身份和实力,既然坦承自己不如夜星宇,那么就是真的比不上,众人在惊愕过后,也就慢慢接受了事实。 其中最难受的就是苏广?,脸上的表情就跟吃了大便一样,说不出什么味来。 他本以为对方是个普普通通的后生仔,就算有点家世背景,也断然比不过自己,所以他才会以蛮横的姿态当面耍狠,肆无忌惮。 却没想到,这是一个比起供奉级别的梁汉还要厉害的古武高手,怪不得敢这么硬气。 听到梁汉的这一番话,苏广?简直无法接受,差点就要疯掉。 梁汉又拍了拍苏广?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劝了一句:“广?,不要意气用事,大丈夫能屈能伸,偶尔低头也没什么,你去跟人道个歉,好好说一说,应该问题不大,没必要斗个你死我活!” 当然,梁汉不是怕事,而是知道,哪些人能惹,哪些人不能惹。 他虽然好酒好色,但也好客,深刻领悟到“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敌人”的道理。 所以,这是他的肺腑之言,不愿看到苏广?把事情闹大,最终无法收拾。 第448章 誓不低头的离城小霸王 如果换个人,听到梁汉这么一说,可能就怕了,兴许会低头,上门赔礼道歉,争取对方的谅解。 可苏广?是什么人? 他是横行离城的小霸王,比起纨绔江旭还要不讲道理,在离城活了三十几年,就没吃过亏,也没怕过谁,想让他跟人道歉? ——没门! 苏广?心想:被踢一脚的事情以后再算,老子今天非把车给弄出来。 他打算采用最野蛮也是最直接的办法,一脚油门,开着车撞出来。 反正他有钱,不心疼,撞坏了大不了买新的。 并且,他的越野车块头大,马力强,前面还加装了坚固的保险杠,冲出来应该不难。 想到就做,懒得废话,苏广?可不是怕事的主,天塌下来还有苏家顶着。 更何况,天还塌不了,苏家在离城就是无冕之王,谁都无法撼动。 梁汉苦口婆心的一番话,苏广?压根就没听进去,他拍拍屁股,拉开车门,一弯腰就钻进了自己的大越野,并点燃了发动机。 感受到车身的震动,苏广?的情绪亦被点燃,他把档位调成了手动模式,一脚踩死油门,眼神之中尽是疯狂。 但是,意外发生了,苏广?的脚刚踩下去,发动机舱里就传来“嘭”的一声炸响,如晴天霹雳,旱地惊雷,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就连车上的苏广?,也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哆嗦。 紧接着,苏广?就看到,自己的车头冒起一股青烟,发动机也随之熄火。 他这一脚,不仅没把车开动,反而炸坏了发动机。 当然,这也是夜星宇的杰作,想要撞他的车,做梦去吧?先把你的车弄坏,看你拿什么玩! 暴走状态的苏广?如同被当头泼下一盆冷水,彻底傻眼了。 他狠狠地拍打着方向盘,发泄自己的情绪,并愤怒地咒骂着。 但是,仅此而已。 关键时刻,车却坏掉,他就算气炸了肺,也无可奈何。 然而,小霸王苏广?可不会轻易认栽,他一计不成,又心生二计。 只见他低头弯腰,似乎在找什么东西,不一会儿跳下车来,手上提着一个钢铁大扳手,气势汹汹地走向夜星宇的suv。 接下来他会怎么做,估计很多人都能猜到。 ——没错!他要砸车! 苏广?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既然我的车坏了,那你的车也别想好到哪里去。 不管怎么说,他今天非要出一口恶气,你敢惹我,我就砸你的车。 梁汉张口欲言,还想劝说一句,可是看到苏广?那咬牙切齿的愤怒模样,他最终什么也没说。 因为他知道,自己劝不住。 苏广?的性格既嚣张又霸道,还经常犯浑,发起脾气来真就不顾一切,典型的一根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能让他感到害怕的,这世上恐怕没有,就连他老爸,他都敢吹胡子瞪眼,甚至捋起袖子上去干一架。 所以,梁汉也没有办法,只能听之任之,只希望苏广?下手轻点,砸个一两下就收手,别把事情做得太难看。 这样的话,梁汉还可以去跟那个年轻人说点好话,自己掏腰包帮人把车修了,息事宁人,就此揭过。 但苏广?却不这样想,他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今天非把这辆该死的挡路车砸得面目全非,才能平息心头的怒火。 眼看屋主的suv要遭殃,旁观者的心里面多多少少有点紧张,尤其是站在对面阳台的庄静,她已经忍不住掏出手机,想要打电话通知夜星宇,让他赶快出来制止这个发疯的死胖子。 苏广?摇摇晃晃地走到车旁边,一脸狞笑,他高高举起了手中的大扳手,狠狠地朝着前挡玻璃砸了下去。 然而,扳手并没有碰到车玻璃,而是落到了某个人的手里,在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的情况下,静止在半空。 是夜星宇,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出现的,等到看清楚的时候,他就已经站在了车旁边,手里握着扳手的头部,一脸冷漠地看着苏广?。 苏广?也没搞懂,这人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怎么眼前一花,他就到了自己跟前? 不过,苏广?也没闲工夫去仔细琢磨,他用力往回一拉,就想把扳手收回来。 可是,扳手就像生了根一样,卡在夜星宇的手掌里纹丝不动,哪怕苏广?用足了吃奶的力气,也拿不回自己的扳手。 “你他妈给我撒手!”苏广?咆哮着,凶相毕露。 夜星宇不为所动,反而问道:“苏俊喆是你什么人?” 苏广?微微一愣,立刻又吼道:“怎么?你认识我堂弟?” “没什么,我只是确认一下!”夜星宇摇摇头,并没有正面作答。 “那你问个锤子!”犯浑的苏广?有一种被调戏的感觉,愈加愤怒。 他却不知,如果他跟苏俊喆关系疏远的话,下场就会很凄惨。 就冲着他一而再、再而三的无理滋事,咄咄逼人,夜星宇就不会让他好过,要么变残废,要么变白痴,总之二选一,下半辈子得靠他人伺候,才能勉强活着。 但考虑到苏俊喆这层关系,不看僧面看佛面,夜星宇便不会伤其根本,只打算给他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也就差不多可以了,不把事情做绝。 毕竟,他对苏俊喆印象不错,认为是一个可以结交的朋友,不想因为苏广?这个浑球,而断了两人之间情份。 所以,他很认真地对着苏广?说道:“等你进了医院,假如苏俊喆问起,是谁把你打伤的,你可以报出我的名字,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千万不要记错了!” 苏广?倒是听完了整句话,但还没有理解到位,手上的扳手就被夜星宇夺了过去。 随后,夜星宇照着他的脑袋就是一扳手,只听见“哐当”一声,苏广?就倒在了地上,头破血流,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人就已经晕死过去。 紧接着,夜星宇一脚踢在苏胖子身上,就像是踢皮球一样,肥胖的身躯擦着地面滑出一段距离,一路翻滚到了梁汉等人的脚边。 第449章 我已经手下留情 包括梁汉在内,一群人全都看傻了,忍不住心惊肉跳。 这特么真是狠人呐!一言不合,直接开干,抢起扳手就帮别人开了瓢! 并且,明知道对方是苏家的人,还敢下这种狠手,他就不怕与苏家结仇吗? 夜星宇却不在乎,随手将开瓢凶器扔进路边的草丛里,一脸淡然地说道:“不想让他死的话,就赶紧送去医院吧!” 对面那群人才反应过来,七手八脚地抬起地上的大胖子,往某人的车里一塞,赶紧就送往医院,生怕晚了一秒,苏广?就此挂掉。 梁汉并没有跟着离开,他安排人把苏广?送去医院,便一直紧盯着夜星宇,脸上的表情十分阴沉。 他身为此次聚会的主人,又是苏家的供奉,却眼睁睁地看着惨剧发生,没能阻止。 结果,苏广?遭受重创,生死不知,梁汉的心中便十分窝火,难免对夜星宇充满敌意。 “朋友,做得太过了吧?”梁汉沉声质问着,要不是对方的实力在他之上,他恐怕早就出手,先将凶手拿下。 “我已经手下留情了!”夜星宇竟然对梁汉笑了笑,“你放心吧,他不会有事,最多就是缝几针,让他长个记性!” 确实,夜星宇下手很有分寸,这一记扳手敲头看似很有份量,当场让苏广?血流满面,可实际上,苏广?只是被敲晕了而已,最多不过脑震荡,且擦破了一块头皮,缝几针,再休养个十天半月,也就没事了,不会有生命危险。 “可他是苏家的人!”梁汉的语气再次加重。 “我知道!”夜星宇淡然回答着,“正因为他是苏家的人,我才手下留情,要不然他会更惨。” 梁汉沉默半晌,最后来了一句:“希望他没事,否则你就会有事!” 这句话带着一股浓烈的威胁味道,可夜星宇压根没放在心上,无所谓地笑了笑,便懒得再跟梁汉废话。 他将手掌搭在自己的车身上,运劲一推,轮胎擦着地面往后挪了少许,恰好就把停车位的出入口让了出来。 梁汉顿时瞪大了双眼,简直不敢相信眼前一幕。 他刚才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没能推动这辆汽车,而对方却很轻松,好像没使多大劲,仅仅用手一按,整个车身就往后方退开了将近一米的距离,让出了位置。 这是怎么一回事? 梁汉十分不解,根本想不通。 想要询问,却又不知从何问起,只能站在那里发着呆。 这还不算完,夜星宇背着双手,慢悠悠地走到大越野的屁股后面,伸腿一蹬,就跟刚才的“踢皮球”一个姿势,偌大的一量越野车贴地飞起,直往前冲。 笨重的车身像是发情的公牛,越过不算宽阔的路面,撞到了对面的绿化树上。 幸好,前面加装了防撞保险杠,杠子弯了,车头好像没事。 不过,里面的发动机早就被夜星宇的神魂力量给弄废了,就算车头外观还好,也要进厂大修。 接着,夜星宇上了自己的车,点火挂挡,松开刹车,白色的suv先往前,再往后,潇洒熟练地倒车入位,很快就跟林善雅的黑色小轿车并排在一起,看起来顺眼多了。 做完这一切,夜星宇也不搭理其他人,只是抬头向着对面阳台上的庄静微微一笑,便转身走回了别墅。 进屋前,他似有意若无意地伸出手掌,在大铁门上轻轻一抹,等到他手掌移开,原本被梁汉拍出来的掌印竟然消失不见,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一直关注着夜星宇的梁汉再一次被震惊,瞳孔收缩,目光之中尽是骇然。 他可知道,像他这种层次的古武者,在铁门上拍出掌印不难,可要把原本的掌印抚平,让它彻底消失,那就很不容易。 或许如同汽修厂敲板金那样,多次尝试,慢慢修复,也能做到一点。 但像夜星宇这般,一次搞定,不着痕迹,那就绝无可能,堪称诡异。 在梁汉的心目中,夜星宇的地位再一次被拔高,他感觉自己跟对方的差距越来越大,难以望其项背。 最不可思议的,是对方的年纪。 梁汉甚至在想:此人看起来很年轻,还不到三十岁,总不可能是丹劲高手吧? 要知道,三十岁前突破暗劲,已经算是习武天才,但如果更进一步,成为丹劲,那就不是一般的天才了,而是天才中的天才。 这等人物,凤毛麟角,恐怕只在传说故事里才会出现。 等到别墅大门关上,再也看不见夜星宇的身影,梁汉才深深吸了一口气,拿出兜里的手机,拨通了某个联系人的电话。 “苏先生,我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希望你有个心理准备!” 电话接通后,梁汉如此说着。 而这位“苏先生”,并不是苏家的当今家主苏原,而是苏原的弟弟苏尚,也就是苏广?的父亲。 “梁师傅,有事请说!”苏尚倒还能保持镇静,毕竟他不知道梁汉所说的“坏消息”究竟是什么。 “令公子……他现在正被送去医院……”梁汉一边说着,一边思考着措词,尽量不想让苏尚的情绪起伏太大。 “什么?广?进了医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苏尚没等梁汉说完,就已经很不淡定了,毕竟苏广?是他唯一的儿子,从小就比较宠,听到这根宝贝独苗进了医院,难免很担心。 “是这样的,他今天跟一位年轻的古武者起了冲突,大概是因为停车而产生的矛盾……” 梁汉就在电话里把苏广?与夜星宇之间的矛盾冲突简略说了一遍,最后还特别提到,他这个邻居很不简单,是一位非常厉害的古武高手,需要慎重对待。 而苏尚关注的重点却不在这里,他担心儿子的安危,重点询问了苏广?的受伤情况,打算先去一趟医院再说。 至于那个打伤自己儿子的凶手,待事后再慢慢清算,定然不会叫他好过。 以苏家在离城的势力,可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就算对方是很厉害的古武高手,苏尚也没有真正重视起来。 第450章 这仇没法报,只能憋在肚子里 回到屋里的夜星宇,也同样打了一个电话,他是打给苏俊喆,主要是问一问孤儿院的情况,以及搬迁后的地址。 那边的办事效率挺高,到了昨天晚上,空置的幼儿园就已经装修完毕,正好用了一个星期。 而今天,就是小小孤儿院搬进新家的大喜日子,苏俊喆那边已经派专车过去接人了,夜星宇待会过去的话,时间刚好。 随后,夜星宇又问起了毒酒之事,苏俊喆专门让人调查过,却找不到任何线索,目前是毫无头绪,成了无解之谜。 夜星宇宽慰了几句,承诺一定会帮他解决此事,至于要用什么方法,他却没有明说。 两件正事一聊完,夜星宇没挂电话,接着又道:“还有个事情,顺便给你提一下。” “嗯,您说!”苏俊喆还以为夜星宇又有事需要他帮忙。 夜星宇却问道:“你有个堂兄,名叫苏广?吧?” “对,他是我二叔家的儿子,比我大几岁。”苏俊喆不明白为什么夜星宇会提到苏广?。 夜星宇淡淡说道:“你这个堂兄被我揍了,刚被送去医院。” “啊——?”苏俊喆大吃一惊,这是什么情况? 夜星宇并没有细说,只是随口道:“至于事情经过,你去问他自己吧,或者问那个名叫梁汉的古武者。” “好,我知道了。”苏俊喆虽然好奇,却也没有追问下去。 而夜星宇之所以不解释,一是嫌麻烦,二是认为没有必要。 对他来说,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过就过了,不值得再为此耗费时间,要不是正好与苏俊喆通电话询问正事,他根本都不会提。 他也不怕苏广?和梁汉添油加醋,搬弄是非,如果苏俊喆连这点判断能力都没有,轻易被几句颠倒黑白的胡话给蒙骗,那么这个人就不值得深交。 …… 结束通话以后,待在自己办公室的苏俊喆不由泛起了苦笑。 虽然夜星宇没有说明情况,苏俊喆却不难猜出,肯定是苏广?这家伙惹恼了夜星宇,才会招来一顿打。 这个堂兄的性格脾气,苏俊喆可是相当了解,仗着家族的声威,又有一个宠他的爹,向来都是无法无天,为所欲为,就连苏俊喆也常常看不顺眼。 如今他被人收拾一顿,兴许还是好事,说不定以后会收敛一些,避免惹来更大的祸事。 尽管有了一些猜测,苏俊喆还是要把事情问清楚,他先给梁汉打了个电话,听听对方怎么说。 接到电话的梁汉有些纳闷,他还以为苏俊喆是从苏尚那里得知了消息,可他已经把事情经过全部告诉了苏尚,难道苏尚就没给苏俊喆讲清楚? 或许,苏尚急着去医院看儿子,没时间给苏俊喆细说吧! 梁汉也就只能这么想,于是又把刚才发生的冲突重新讲述了一遍,倒还算实事求事,基本没有添油加醋。 并且,他再一次重点提到了夜星宇的实力,深不可测,绝对要小心。 苏俊喆原本就以为夜星宇来自于那个地方,听梁汉这样一说,更加深信不疑。 先不说此事原本就是苏广?不占理,就算是夜星宇做得不对,苏家也绝对不能追究。 离城苏家虽然贵为十大豪门之一,但也只能在世俗界称雄,比起古武界的四大隐氏,还是要弱了许多,宁结交,勿结仇。 刚向梁汉了解了事件经过,没隔多久,苏俊喆就接到了苏尚的来电。 在按下接听键之前,他就已经预料到了对方会说什么。 果然,苏尚一开口,便直奔主题:“你堂哥被人打破了头,现在昏迷不醒,正在医院里动手术,你有空的话就过来看一看,顺便商量一下该怎么处理!” 说是“商量”,其实就是想让苏俊喆出面,为他儿子报仇。 毕竟现在的苏家,老一辈基本不管事了,最有权势的就是家主苏原,其次就是继承人苏俊喆,也只有他们两个,才可以调动苏家的供奉级高手,其他人说话不太好使。 “这事我听说了,我等会就去医院看望?哥,不过……”苏俊喆话说一半,欲言又止,久久没有出声。 苏尚等得不耐烦,便追问了一句:“不过什么?你说呀!” 苏俊喆叹了一口气,直言道:“二叔,我劝你不要去追究此事,就当它没有发生过……” “什么?”原本就很生气的苏尚,怒火暴涨三尺高,不等苏俊喆把话说完就放声咆哮,“你要搞清楚,被打的不仅是我儿子,也是你堂哥,他现在还躺在手术室里生死未卜,你居然叫我不要追究?你是不是喝酒喝糊涂了?就算你不太看得起他,但他毕竟是我们苏家人,他被人打破了头,你就连个屁都不敢放?” 这一通怒吼震得苏俊喆耳膜生痛,不得不把手机拿远一些,好不容易等到苏尚发泄完毕,苏俊喆才向他解释道:“打了?哥的这个人我认识,万万动不得,否则会给苏家带来大麻烦。” 暴怒的苏尚听得一愣,大声问道:“这人是谁?为什么不能动?” “他叫夜星宇,是夜家的人。”苏俊喆如实回答。 “夜家?哪个夜家?”苏尚想了一想,好像没听说哪个牛逼家族是姓夜的。 为了唤醒二叔的记忆,苏俊喆只能说出那四个字:“巴山夜氏。” 苏尚听完,犹如被冷水浇头,怒火瞬间平息,久久不语。 “巴山夜氏”这四个字代表着什么,他比苏俊喆更清楚。 在年轻一辈当中,可能很少有人听过四大隐氏的名头,但对于苏尚这个年纪的人来讲,但凡有点见识,就应该不会太陌生。 世俗界的豪门家族,或多或少都掌握了一些古武界的情报,他们几乎都知道,古武界的顶梁柱,除了五大门派以外,就是四大隐氏,高手就像是大白菜一样,一抓一大把,兴许连个看门的,都是内家武者。 以至于如今声名大噪的南联社和北盟会,这两大武学联盟,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差距还有些大。 所以,苏俊喆只要一说出“巴山夜氏”这四个字,苏尚就知道,这仇是没法报了,只能憋在肚子里。 第451章 小小儿童福利院 回头再说夜星宇,他将屋子里外粗略打扫了一遍,时间很快就到了中午。 这时候已经来不及去买菜做饭,他就煮了两大碗面条,跟雪晴一人一碗。 当然,雪晴一个小女生,食量不如夜星宇,一个人吃不了一大碗。 但是别忘了,还有一只肥嘟嘟的馋嘴猫。 吃完面收拾干净,接下来要去拜访小小孤儿院的新家,看望张院长和孩子们,顺便捎去侯晓的问候。 本来打算让雪晴待在别墅里,可她不乐意,夜星宇就只能将她带上,就连黑猫也被她抱着一起上了车。 经过翻新装修的幼儿园在北边的崇阳区,距离稍远,不过自己驾车就比较方便,开着导航过去也用不了多久。 地方很好找,坐在车上的夜星宇隔老远就看见了一块大招牌,上面写着“小小儿童福利院”七个正楷大字。 看来,经过合法的注册程序,“孤儿院”已经改名为“儿童福利院”,听起来似乎要正式一些。 两米高的院墙涂上了橙黄色的乳胶漆,看起来很抢眼,院门是亮锃锃的不锈钢栅栏,伸缩电动式,明显是新装的。 在院门的侧方,预留了一个人行通道口,以及增设了一间小小的门卫室。 门卫室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看到有车到访,便站出来询问。 通过简单的几句交谈,夜星宇才了解到,原来他是儿童福利院新招的工作人员,今天是第一天上班。 经过门卫的通传以及放行,夜星宇把车开进了宽敞的院子里。 旁边靠墙停着一辆崭新的小巴,应该不到二十座,车身外面有“小小儿童福利院”的喷涂字样。 夜星宇一下车,就看到头发花白的张院长从前方的三层大楼里走了出来,在她身后跟着一个着装正式的中年女人。 张院长亲切地向夜星宇打着招呼,她的精神面貌比起初次相见时好了许多,称得上是容光焕发,就连脸上的皱纹似乎都浅了一些。 在简单的几句寒暄之后,夜星宇介绍了自己的妹妹,而那个中年女人也主动上前,做着自我介绍。 她叫韩瑛,原本在苏氏企业任职,主管行政和人事方面,现在被调来协助张院长管理这间儿童福利院,薪水由原单位发放。 机构的注册登记,人手的招聘面试,以及诸多杂项事务,其实都是由韩瑛来负责,说起来是院长助理,其实她才是真正的管理者。 夜星宇也能理解,毕竟张院长年纪大了,对这些事情没有经验,让她来管,多半会忙得焦头烂额,并且效率不高,倒不如挂个院长名头,享享清福就行了。 苏俊喆大概就是这样考虑的,所以才把韩瑛派了过来,替张院长分担压力,卸下压在她肩头的沉重担子,不再像以往那么劳累。 如此一来,张院长只需要在重大决策上拿主意,至于日常的管理工作就不必她来操心,韩瑛这边完全可以处理妥当。 随后,张院长和韩瑛领着夜氏兄妹参观了全新的小小儿童福利院,并简略地谈了一下将来的发展规划。 夜星宇了解到,这家儿童福利院已经成为了正规的民营机构,可以对外拉赞助,也可接受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最多可以收留将近两百名孤儿,加上现有以及未来扩招的工作人员,总人数规模很可能超过两百人,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而头号赞助者,自然就是咱们的苏大少。 他说到做到,已经将房屋地契通过合法程序转到了张院长的名下,首年的两百万现金损赠也已入帐,并且还为福利院添置了许多家具和电器,就连院子里停放的那辆崭新巴士,也是他附送的。 看来,苏俊喆对夜星宇的嘱托非常上心,各种安排处处到位,没有敷衍了事,不仅捐地捐钱,还送车送人,相当的贴心,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如此来看,苏俊喆不愧是苏家的继承人,办起事来滴水不漏,比起他那个只会耍狠的草包堂哥,要强上千百倍。 但这样一来,毒酒的事情,夜星宇还真得抓紧时间把它办了,不然就好像欠了苏俊喆一份人情,不还不舒服。 最后,院长带着夜星宇去看孩子们,目前就只有八个孩子,都是她捡来的孤儿。 现在是午睡时间,但孩子们差不多都已睡醒,看到夜星宇从外面走进来,一个个都很兴奋。 他们当然都记得这位大哥哥,请他们好吃好喝,替他们找到了新家,让张奶奶的脸上恢复了笑容,一切的一切…… 即便是小小年纪不太懂事,他们也都知道,这位大哥哥是好人,也是恩人。 所以,他们用最灿烂的笑容,和最热情的欢呼,来迎接推门而入的夜星宇。 夜星宇从没问过这些孩子的姓名,但都记得他们的长相,看着眼前这些鲜活而又稚嫩的面容,他的脸上也泛起了微笑。 一旦跟这些朝气蓬勃的小幼苗待在一起,他便觉得自己没那么“老”。 八个孩子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最近都吃得好睡得香,营养得到了补充,小脸上都多出了一抹红润,比起初见时要活泼许多,说话的声音也不再有气无力。 有个五六岁的孩子扯着夜星宇的手指头问道:“大哥哥,猴姐姐呢?她怎么没有来?” “猴姐姐啊……”夜星宇蹲下身子,摸着对方的小脑袋回答道,“猴姐姐要上学,还要工作,现在很忙,暂时不能来看你们。” 那个孩子很失望,嘟哝着说了一句:“我好想她!” 另一个年岁稍大的女孩子也跟着说道:“我也想她!” 情绪像是会传染一样,“我也想她”这四个字在忽然之间此起彼伏,几乎每个孩子都说了一遍。 夜星宇不禁感叹,不枉费侯晓为了孤儿院操心劳力,孩子们都很喜欢她呢! 命运之安排难免不公,高低贵贱各不相同,但在某些方面,却又是公平的,你有了付出,它就会以另一种方式来偿还你。 这就是佛家常说的“因”和“果”。 第452章 世上的苦命孩子实在太多 孩子们想念猴姐姐,发现她没有来,不免感到失望。 夜星宇却有办法,悠然笑道:“猴姐姐虽然来不了,但我们也可以跟她见面聊天啊!” “啊——?”孩子们都没反应过来,一个个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傻呆呆地看着夜星宇。 夜星宇拿出自己的手机,向侯晓发起了视频通话。 没多久,侯晓接通了视讯,脸蛋出现在了手机屏幕上。 夜星宇也不说话,直接将手机掉了个方向,以便让孩子们看到屏幕上的侯晓。 “是猴姐姐!”反应最快的孩子当先喊了出来。 其他的孩子跟着欢呼,挤在一起兴奋地盯着手机屏幕。 另一边的侯晓只看到画面一转,接着出现了许多小脑袋,一个个都是熟悉的面容。 她随即猜到这是什么情况,欣喜的声音从喇叭孔里传出来:“小明,小慧,还有琦琦……大家好哇!” 随后,八个孩子和他们的“猴姐姐”,隔着手机屏幕欢快地聊天互动,有说有笑。 夜星宇也不打扰,早将手机递给了岁数最大的那个男孩子,而弟弟妹妹们围在他的身旁,偶尔会把脑袋凑得很近,但没有发生争抢手机的现象。 当今这个时代,不仅交通方便,通讯更方便,即使远在天边,也可近在眼前。 不过,之前的小小孤儿院因为贫穷,饭都吃不饱,根本不会有手机这种东西存在。 张院长一个孤寡老人,没有亲戚朋友,就算送她一个手机,她也不会用,因为每个月要多出几十块钱的开支,没必要。 所以,就算远在帝都的侯晓非常惦记院长和孩子们,她也联系不上。 但现在不一样了,有了苏大少的经济支援,孤儿院变成了儿童福利院,不差那点芝麻绿豆的小钱,夜星宇便劝说张院长去买个手机,方便以后联系。 之前韩瑛提过此事,但已将节俭养成习惯的张院长并没有听进去,现在看到孩子们跟小猴妹聊得有声有色,也不免心动,终于点头答应。 当然,买手机和办卡这种小事情,不需要张院长亲自去做,身为主管的韩瑛会安排人去办妥,她手下有好几个新招聘的工作人员。 好不容易等到孩子们和侯晓聊天完毕,恋恋不舍地将手机交到张院长手里,接下来便是院长和侯晓之间的对话。 这一老一少说着说着,竟然都哭了。 泪水不一定代表着痛苦和哀伤,它是各种情绪的发泄,一旦情绪到了,便克制不住。 为了避免尴尬,夜星宇和韩瑛便走到门外的走廊去谈话,而富有童心的夜雪晴早就跟孩子们打成一片,玩得不亦乐乎,打弹珠,做游戏,顺便一起来撸猫。 站在外走廊上,夜星宇靠近护栏,从三楼俯视着下面的院墙和绿化带。 此时的福利院,地方大,人却少,加上新招募的工作人员,总共也才十几人,看起来就有些空旷冷清。 不过韩瑛告诉夜星宇,规模总会发展起来的,因为这世上的苦命孩子实在太多。 试想一下,一个拾荒老人每天走街串巷,都能捡到十几个无家可归的孤儿,那么在这个巨大城市的无数阴影角落,又有多少个孩子正在漫无目的地四处流浪? 他们为了生存,捡垃圾吃,甚至偷东西,像是见不得光的小老鼠,拼命而又努力地活着,如果能有人给他们提供健康而又稳定的生活,何至于如此? 说起来很心酸,但夜星宇一直很冷静,不为所动。 因为他见过太多。 从古至今,战争,瘟疫,自然灾害,以及当政者的残暴,早就让他看惯了民不聊生的社会画面,像如今这种情况,根本不算什么,不值得大发感慨。 小小福利院现在才刚起步,但发展前景相当美好,韩瑛已经作好了具体的规划。 保证孩子们的衣食温饱是最基本的,接下来就是医疗和保健。 韩瑛曾给孩子们安排过一次全面的体检,这八个孩子居然没有一个是完全健康的,营养不良都是小事,多多少少有点其他的小毛病。 并且,还有两个孩子身患残疾,一个男孩瘸了一只脚,另一个女孩右眼失明。 兴许,这就是他们被狠心父母遗弃的原因? 说完健康,再谈教育。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学习是必须的,不能只养不教。 韩瑛要让每个孩子都能获得学习的机会,让他们进入课堂,捧起书本,将来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甚至,苏大少还承诺,小小孤儿院的孩子在长大成人后,如果没有其他特殊原因,都可以进入苏氏企业成为旗下员工,未来有了保障。 比如有三个已经成年且参加工作的孩子,韩瑛都给他们打了电话,告知了小小孤儿院的近况,以及将要发生的变化,同时给他们提供一个进入苏氏企业工作的机会。 或者,他们也可以回来福利院,帮忙张院长照顾孩子们,当然也会有薪水可以领。 三人得知消息以后,在高兴的同时,纷纷打算辞掉现在的工作,不是为了去大企业上班,而是想回孤儿院来帮忙,为自己曾经的这个“家”,尽一份绵薄之力。 不过,在工作交接上需要一点时间,所以他们三个在今天都没在场,等下次来的话,肯定能见到。 只有孤儿,才懂得孤儿的心酸,更珍惜眼前的得来不易。 总的来说,苏俊喆办的这件事,让夜星宇相当满意,看得出苏大少非常给面子,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 该了解的都了解了,等到张院长和侯晓那边聊完,手机都快耗没电,夜星宇也要带着妹妹告辞离去。 雪晴虽然已经十七岁,性格却像孩子一般纯真,跟这些弟弟妹妹们玩得挺开心,都有点不想离开。 可夜星宇说明天再来接她,她又不愿意,非要跟着哥哥一起走。 最后,雪晴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她把自己的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一百多块零花钱,通通捐给了孤儿院,成为继苏大少之后的第二位爱心捐赠者。 夜星宇含笑看着这一切,心里想着:这个妹妹,有点意思! …… 第453章 出门没看黄历,总是冤家路窄 离开孤儿院以后,夜星宇驾车循原路返回。 夜雪晴坐在副驾驶位,一边撸着猫玩,一边很认真地跟猫儿说着话。 她发现这只黑猫很聪明,似乎能听懂自己在说什么,猫脸上的表情也非常的人性化,便对黑妞爱不释手,时时刻刻都将它抱在身上。 今天是星期三,时间过了五点,晚高峰已经开启,路上比来的时候拥堵许多。 车子越开越慢,走走停停,不时遇到红绿灯,开了半个多小时,居然还没到总路程的一半。 没办法,大城市的交通状况都是这样,一到早晚高峰期,不是这里堵,就是那里塞,开车很受罪。 眼看前方路口即将右转,夜星宇便提前将车子驶向最右边的车道,随后跟紧前车,慢慢挪动。 前方的直行车辆太多,没等他拐进右转专用道,红灯就亮了,这条车道上的所有车都只能停住,等下一次绿灯。 夜星宇眼望着前方,红灯的倒计时还有一百多秒,够得等,他便挂了空档,并拉上手刹,心里面思考着该怎么去调查毒酒事件。 他要先把这件事给解决,还了苏俊喆的人情,才能安安心心地带着妹妹回老家,不然一拖再拖,就给人言而无信的感觉。 正思考间,忽然听见妹妹在旁边喊道:“哥哥,你快看,那边那个姐姐好漂亮啊!” 被打断思绪的夜星宇扭过头来,视线透过玻璃车窗看向外面。 在右侧路边,隔着不远,设有一个公交站台,不少人在等公交车。 其中,就有一道靓丽的身影尤其吸引眼球,有她在场,其他所有人都成了背景板。 这是一个五官精致的美貌女生,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清纯气息,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很容易给人留下好感。 不过,当夜星宇看到此女,不但没有产生好感,反而在心里面连骂了三声“晦气”,暗暗责怪自己出门没看黄历。 只因为,这人是郑雪莉。 那个坑死人不偿命的小婊砸。 夜星宇天不怕地不怕,遇到先天强者也敢跟对方抬杠,可碰到这种人,也得绕路走,不愿与其打交道。 而偏偏就这么奇怪,他俩总是冤家路窄,时不时就能碰到。 好在,夜星宇坐在车里,前挡玻璃有倾斜角度,反射着天光,侧窗也贴着深色的隔热膜,阻挡着视线,车外的郑雪莉便不太可能看见他,除非她眼神特别好,或者有心灵感应。 夜星宇沉着脸没说话,又看了一眼前方的红灯倒计时,还有四十几秒。 他此刻已经没有心情再去想事情,就盯着读秒倒计时,巴不得时间过得快一点。 幸运的是,这短短的几十秒并没有出什么纰漏,夜星宇安全度过,随后红灯转绿灯,车流开始涌动。 夜星宇不敢耽搁,挂d档松手刹,驱车跟进,很快就驶过了公交站台。 眼角余光中,郑雪莉似乎正被一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搭讪,浑没注意到从身前经过的某辆私家车里,正坐着她的“前男友”。 车上的夜星宇终于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着。 这种女人,明明知道是个祸害,却偏偏拿她没办法,打又打不得,一骂她就哭。 就算你清楚她是个骗子,可美貌又会演的女骗子实在太有优势,总能在不知不觉中给你一套化骨绵掌,让你狠不下心肠。 更何况,郑雪莉的戏精天赋已经加到满级,尤其懂得玩弄心理战术,除非是被坑到满脸血,痛到无法呼吸,不然就很难发现她的真面目。 说起来,夜星宇对于欺骗这种事情,包容度比较高,虽然鄙视,却很少动怒。 要说骗人,世上哪个女人不骗人? 不光是女人,男人也是如此。 人生下来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学会了欺骗,骗父母,骗老师,骗同学。 长大了,步入社会,就开始骗老板、同事、朋友、伴侣。 出门在外,都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闭着眼睛说胡话,睁着眼睛说瞎话。 反正,谁说真话谁傻逼,很可能还被人瞧不起。 所以,夜星宇面对郑雪莉,还真是无可奈何。 总不能因为欺骗,直接把她一拳锤死吧? 既然惹不起,那就只能躲,眼不见为净。 可刚转过路口,夜星宇的脑子里面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一件事来。 于是,他不再按照既定的路线行驶,而是准备在前方右转右转再右转,绕回到刚才经过的公交站台。 这是因为,刚才那个向郑雪莉搭讪的年轻男子有些眼熟,让夜星宇心中一动,很快想起了一个人。 正因为这个人的出现,夜星宇一定要倒回去。 情况紧急,生怕此人早一步离开,夜星宇便释放出神魂之力,周围的大街小巷全在他的脑海里呈现出来,宛如实时更新的立体地图。 这样就方便他找出最快捷的行进路线,不会因为拥堵而误事,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回到刚才的那个公交站台。 同时,他还遥遥关注着站台的情况,尤其是郑雪莉和那个向她搭讪的年轻人。 不到十分钟,开了地图挂的夜星宇驱车绕了一圈,成功赶到先前途经的公交站。 而郑雪莉和那个年轻人都还在,他们要等的公交车还没来。 夜星宇踩下刹车踏板,车子稳稳停下,恰好就在两人的旁边。 他拉开车门,从驾驶室里站了出来,隔着车头对着另一边郑雪莉冷冷地说了两个字:“上车!” 看着忽然出现的夜星宇,郑雪莉明显愣了一下,但她反应很快,还没来得及被人察觉,便已恢复正常。 她捋了捋被风吹乱的头发,转头对那个搭讪的年轻人说道:“不好意思,我男朋友来接我了。” 说完,郑雪莉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就准备抬脚上车。 但她却发现,里面已经有人了,是一个抱着黑猫的漂亮少女。 “这是我妹妹,你去坐后排。”夜星宇冷漠地吩咐着。 郑雪莉“嗯”了一声,帮雪晴把车门关上,乖乖地坐到后面去了。 第454章 搭讪的男人是个混蛋 直到郑雪莉系好安全带,夜星宇都还没有上车,他就站在车门旁边,面无表情地盯着那个年轻男人,态度似乎不友善。 那人还以为他真是郑雪莉的男朋友,在生气吃醋。 毕竟,夜星宇的外型条件非常出色,跟郑雪莉相当般配,不会让人怀疑。 不过,真正感到酸溜溜的,不是夜星宇,而是这个搭讪失败的年轻男人。 他看了一眼灰扑扑很久没洗的车身,认出这是一辆三十来万的神风陆行者,便故意说道:“兄弟,运气不错呀!凭这辆破车都能泡到极品妞,不得不说,你艳福不浅!” 要是换个人听到这番话,肯定会怼回去,毕竟还有个私家车,总比你等公交的要强吧?到底谁才是癞蛤蟆? 但是夜星宇根本没出声,只露出一个让人很难读懂的神秘笑容,便弯腰钻进了驾驶室。 白色的suv缓缓驶离公交站台,没有人注意到,这辆车其实在不久前就已经路过一次,这是它第二次出现。 年轻男人当然也没有发现这个细节,他看着逐渐远去的车屁股,不无遗憾地低声自语道:“第一次看到这么有气质的漂亮美女,原来真是在等男朋友,实在是太可惜了!要是我高明能娶到这种女人,少活二十年我也愿意!” 高明,是这个人的本名。 但他曾经使用过另外一个化名:邹耀。 侯小妹当初年少无知,被人骗走了几百万,罪魁祸首就是此人。 夜星宇看过他的照片,一直记在心中,只因为郑雪莉在场,为了躲避她,便没有注意到这个搭讪的男人有些眼熟。 等到转过路口,心情放松下来,夜星宇才蓦然发现,刚才那男的就是骗了侯小妹的混蛋。 于是,夜星宇连忙驱车赶回,就是为了给侯小妹讨一个公道。 至于高明,他要等的公交车其实已经来过,但为了搭讪美女,便没有上车。 而及时赶回的夜星宇并没有当场动手,他只是把郑雪莉叫上,随后离开。 当然,这并不代表他要放过这个家伙,而是打算以另一种方式,来对他进行惩罚。 在绕路回来的那几分钟里,夜星宇就一直在思考,要如何整治这个欺骗并伤害了侯小妹的混帐东西。 很快,他就想到了一个方案,但要完美实现,却需要郑雪莉帮忙出力,所以他才会把郑雪莉叫上车。 车内,夜星宇闷头驾驶,暂时没出声。 而郑雪莉心中窃喜,夜星宇的及时出现不仅帮她解了围,也让她多出一份期待。 但是,她要先搞清楚坐在前面那个抱猫少女的身份,确认一下,这到底是不是夜星宇的妹妹。 于是,郑雪莉主动向雪晴搭讪:“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 面对漂亮姐姐的问话,雪晴老实巴交地说出了自己的姓名。 郑雪莉一听,心中便踏实了。 她以前还在跟夜星宇来往的时候,就曾经从对方嘴里听到过雪晴的名字,两人是亲兄妹。 这样一来,郑雪莉的态度顿时亲热许多,因为雪晴不是敌人,而是可以发展成她的盟友。 她巧妙地利用小黑猫展开话题,引起对方的兴趣和共鸣,很快就与前排的夜雪晴聊得火热。 心思单纯的夜雪晴哪里会懂得郑雪莉的手段,还以为漂亮姐姐和蔼可亲,很好相处,于是对方问什么,她就顺着答什么,一点防范之心都没有。 一个是假天真,一个是真单纯,偏偏都是花样年华的美少女,凑在一起就很有画面感,气氛也显得非常融洽。 夜星宇不禁感叹,心机小婊确实有一套,轻而易举就能获取他人的好感,她要是想把雪晴给卖了,自己这个傻妹妹肯定要被蒙在鼓里,甚至还会帮着数钱。 幸好,夜星宇特地跟雪晴叮嘱过,千万不要说出刚才经过公交站台的事情,而夜雪晴谨遵吩咐,并没有说漏嘴。 离开了拥堵路段,夜星宇将车子靠边停下,随后从身上摸出一张现金卡,转手递给雪晴,并遥遥指着街对面的一家小便利店:“我有点渴,你去帮我买几瓶水回来。” 夜雪晴答应一声,接过卡片放在兜里,就抱着猫儿买水去了。 将妹妹支走,夜星宇才转过头来,向坐在后排的郑雪莉问道:“刚才那个男的,你认识?” “不认识!”郑雪莉摇摇头,“他是自己上来搭讪的,我就对他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夜星宇又问:“那你有没有加他好友?或者互相留下联系方式?” “没有!怎么可能?我又对他没感觉!”郑雪莉回答得斩钉截铁。 她并没有说谎,高明当时很坦率地提出了交友想法,却被郑雪莉委婉拒绝。 郑雪莉找对象的关注点,并不在于五官长相,更重要的是男方的身份、地位、财富、权力等等。 当然,也不能太老和太丑,至少在外型条件上不能拉胯得过份,要不然她早就认了一堆“干爹”。 而高明除了一张帅脸,还有谈吐比较自信,其他方面就显得普普通通,入不了郑雪莉的法眼。 夜星宇听到她的答复,皱着眉头没说话。 郑雪莉看他似乎不高兴,便抱着试探的态度问道:“难道你吃醋了?” 夜星宇心中冷笑,根本懒得去回答这种无聊问题,理都不理。 而郑雪莉暂时摸不清对方想法,便咬着嘴唇,脸上微微露出羞涩表情,继续试探道:“其实……我心里面一直都有你的影子,始终忘不掉……” “停停停——!”夜星宇赶紧抬手,制止戏精开演,这种话听多了就会反胃,吐在车里可不好。 郑雪莉表情难过地低下头,嘟哝道:“我说的是真的,你为什么总不相信呢?” “我信你个大头鬼!”夜星宇很不客气地回了一句。 郑雪莉不再说话,用手擦着眼角,像是要哭一样。 夜星宇不为所动,冷冰冰地说道:“我这次找你,不是想看你演戏,是想跟你谈个交易。” 第455章 渣男斗渣女,想想都刺激 郑雪莉听得一愣,心头在想:交易?什么交易? 只听夜星宇继续说道:“我知道你喜欢钱,所以我打算让你帮忙做件事,只要你保证能把事情办成,想要多少,你尽管开价!” 郑雪莉却道:“星宇哥,帮你做事我心甘情愿,我不要你的钱!” 夜星宇戏谑一笑:“真的什么都不要?” 郑雪莉犹豫了一下,才嗫嗫嚅嚅地说道:“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原谅我!” 夜星宇心中冷笑,嘴上却答应道:“行,帮我把事办成,咱们既往不咎。” 说是这样说,夜星宇可没打算跟她握手言和。 一旦等到事情结束,你是你,我是我,桥归桥,路归路,咱们各走各的,老死不相往来。 也不知道郑雪莉有没有看穿夜星宇的心思,她没有再提出任何要求,只是问道:“星宇哥,你想让我做什么呢?” 夜星宇告诉她:“我想让你去骗一个人,骗到他倾家荡产,发疯癫狂,就像上次那个在知味轩被你玩弄的傻逼!” 他所说的“傻逼”,指的是尚武。 虽然他不清楚尚武与郑雪莉之间发生了什么,但凭着他对郑雪莉的认知,不难猜出大概情节。 郑雪莉听了之后表示不满,撅着嘴唇说道:“我又不会骗人,你怎么让我去做这个?” 夜星宇再次冷笑,问道:“莫非你拒绝?” “我……”郑雪莉低下头去,表情委屈,动作扭捏,似乎犹豫不决。 夜星宇也不催她,如果她要继续装,那么就让她下车,一拍两散,然后自己倒回去找邹耀,换一种简单直接的方法来解决此事。 好在,郑雪莉并没有让夜星宇等太久,她很快就抬起头来,仿佛下定了决心一般,很认真答应道:“虽然我不想骗人,但是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 夜星宇冷哼一声,懒得跟她对戏,直接讲起正事:“刚才那个男人,名叫邹耀,是一个花言巧语的诈骗犯,不仅欺骗女人的感情,还要骗钱……” 接下来,夜星宇就以“朋友的妹妹”为名,把侯晓的遭遇简略说了一下,让郑雪莉了解到,刚才那个搭讪男是怎样的一个人。 “原来是个渣男,真可恨!”郑雪莉表现出义愤填膺的样子,握紧了拳头,“放心吧,星宇哥,这种人我一定不会放过他!” 看着渣女骂渣男,夜星宇不免生出荒诞之感,真特么搞笑! 不过,这就是夜星宇的计划,他打算让郑雪莉去对付邹耀,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邹耀当初怎么伤害侯晓,就用同样的方式来偿还,感受一下被人欺骗的痛苦。 如果仅仅只是把他抓住,揍他一顿,再让他还钱,那就有点便宜他了。 至于杀人,大可不必,在夜星宇看来,区区几百万不值一条人命,他又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从来不会轻易夺走一个人的性命。 更何况,在国家法律里,诈骗的最高刑罚只是无期,没有死刑。 因为死刑是刑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其适用范围极为慎重,只有不可饶恕的重罪,才会使用到死刑。 归根结底,诈骗是属于财产型犯罪,侵犯的是财产权,在价值上要低于生命权。 写到这里,恐怕又有杠精要跳出来了。 ——毒!弃书! 这种人不一刀砍死,留着恶心人? 那就只能说,你还是太年轻,想法简单,自以为是。 难道制定法律的那些人都没有你的脑袋瓜子聪明? 别人辛辛苦苦地弄出各种法律条款,是吃饱了撑着? 绝大多数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的人,从来不管什么罪刑相适应原则,他们的刑罚观只呈现为两种极端倾向,要么无罪,要么死刑。 有罪的人,就必须得弄死,这样就不会有人犯法,天下太平。 对此,我只能说,做你的春秋大梦! 假如上班迟到就拉去枪毙,是不是以后就没有人敢迟到了? 并不会,没有人敢去工作倒是真的,别人迟到是扣钱,你这里迟到是要命。 假如一次交通违规直接判处死刑,那是不是以后所有人都会遵守交通规则? 也不会,没人开车了,都宁愿走路,汽车制造业全面崩盘,交警全部下岗。 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 试想一下,生活在一个随时随地都可能掉脑袋的世界里,真的会感到幸福吗? 一个滥用死刑的国家,漠视生命,真的能够做到秩序稳定,不会被推翻统治? 如果骗点钱就要被砍头,那么不如干脆造反,说不定搏一搏,还能改写历史。 意大利的法学家贝卡利亚,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论断:“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这句话怎么理解? 简单来说,刑罚的目的,不是为了给予对方最残酷的惩罚,而是通过不可避免,来抹除犯罪人的侥幸心理。 刑罚应该有个限度,有多大的罪,就受多大的刑,如果超过限度,那就是暴政。 一个国家的刑法,若随意将死刑加入某个罪名的处罚当中,那么罪犯冲破死刑的界限也更加容易,极可能会引起多种犯罪行为。 就比如诈骗,逮住就被判死刑的话,那么没被逮住的犯罪者就将变得肆无忌惮,进一步去干更多犯法的事情,对社会造成更多的危害。 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都要死,不如风风火火干几票,别说是骗钱,杀人都可以。 杀一个不亏,杀两个是赚,连杀七八个,虽死无遗憾。 所以说,一味施加重刑是站不住脚的,只会适得其反。 从古至今,都讲一个道理,那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你拿走什么,就偿还什么,不拿不偿。 而绝大多数的诈骗犯都罪不致死,因为他骗的是钱,不是命。 如果靠着欺骗的手段夺走他人之性命,那就不属于诈骗,是谋杀。 夜星宇就想得很简单,像邹耀这种人,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以毒攻毒才是最佳手段。 当然,他还抱着坐山观虎斗的看戏心思,反正是狗咬狗,无论邹耀与郑雪莉谁被骗得更惨,他都乐于接受。 渣男斗渣女,想想都刺激。 第456章 我会让你们成为“有缘人” 郑雪莉虽然答应了帮忙,但怎么展开行动,却暂时没有好主意,甚至还有些犯愁。 她不无遗憾地说道:“可惜了,他刚才问我要联系方式,我没给,现在都不知道怎么找他!” 夜星宇却笑了笑:“放心吧,我会让你们成为‘有缘人’,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再一次出现在你面前。” 郑雪莉很是好奇,不由问道:“你要怎么做?” 夜星宇没有回答,目光看向车外。 顺着他的视线,郑雪莉转头一瞧,才发现去买水的夜雪晴已经回来了,手上提着个袋子。 等到雪晴上车后,她将袋子里的矿泉水各取一瓶,分别递给夜星宇和郑雪莉。 郑雪莉接过水,说了声“谢谢”。 而夜星宇拧开瓶盖,随便喝了一口,便换挡起步,将车子缓缓驶离路边。 在前方掉了个头,车子居然又往来路行驶,郑雪莉便问道:“现在要去哪?” 夜星宇随口答道:“先找个地方吃饭吧!” 现在差不多快天黑,这个回答并没有引有郑雪莉的怀疑,她欣然答应。 车开得并不快,再加上交通状况不理想,速度便有些慢吞吞,而夜星宇似乎一点也不心急。 实际上,他的注意力放在了前方远处,隔了大概一条街的距离,有一辆公交车同样也是慢吞吞地行进着。 而曾经化名为邹耀的高明,他就在这辆公交车上。 此刻的高明一脸的不耐烦,因为公交车实在太挤了,周围不是肥胖大妈,就是油腻大叔,竟然连一个稍微看得顺眼的女人都没有。 他的脑袋里面总是回想起刚才的那个清纯小美女,一颦一笑,挥之不去,简直就是梦中的天使。 可惜,居然被人捷足先登了! 心中不忿的高明同时在想,自己是不是应该买辆车? 如果有车的话,不但不用挤公交,说不定还能泡上一个像刚才那样的极品美女,那可就人生无憾了。 不过,现在的高明压力很大,因为他才刚买了房,几乎把存款挥霍一空,每个月又要还两万多的银行贷款,哪还有多余的钱来买车? 这种念头,想想也就算了,稍微理智一点,就不会真这样做。 无奈的高明,只能叹了口气,继续忍受着拥挤的公交。 夜星宇当然不知道高明的心中在想什么,他之所以跟着高明,是想搞清楚对方住哪里,然后再想个办法,为郑雪莉和高明的再次相遇创造机会。 大概二十分钟后,高明下车,随后又顺着道路走了七八分钟,最终进入了一个新修建的高档住宅小区。 夜星宇的车子尾随至此,停在小区门口的路边。 他解开了座椅安全带,开门下车,四处观察。 小区的名字叫做尚品御豪园,看起来很高端,虽然比不上骊水南湾,但也差得不太远,房价应该不便宜。 郑雪莉跟着走下车来,看了看四周,没什么行人,似乎有些冷清,便好奇问道:“不是说去吃饭吗?怎么到这里来了?” 夜星宇没有明确回答,随口敷衍道:“先看看再说。” 郑雪莉不明白他要看什么,又怕不断追问会惹人生厌,便忍着没有吭声。 夜星宇当然也不解释,回头向妹妹吩咐道:“你在车上等一会,我们过去看看,马上回来。” 夜雪晴正跟猫儿玩得起劲,想也不想就答应一声,夜星宇便不管她,领着郑雪莉走向前面的商品楼。 这里应该才刚开盘不久,一边盖,一边卖,只完成了第一期的三栋楼,而第二期还在修建当中。 前面不远就有一个售楼部,夜星宇的目标正是这里。 还没走到门口,一个年轻漂亮的售楼小姐就从里面走了出来,向夜星宇等人微笑招呼道:“先生小姐,两位是来看房吗?” 夜星宇点点头,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售楼部,看起来像是要买房。 跟售楼小姐略一交谈,他们才知道,这里的房价高得离谱,随随便便一套小户型,至少要五六百万。 显然,一般人可买不起这里的房子,但是夜星宇却知道,诈骗犯邹耀骗了侯小妹六百多万,应该具备这个财力。 并且,邹耀就是住在这里,他靠着指纹和密码一路通行,绝不可能是访客。 于是,夜星宇便向售楼小姐胡诌道:“我有个朋友买了你们这里的房,他向我推荐,我又正好路过,就顺便过来看看,如果合适的话,我倒想跟他做个邻居。” 售楼小姐心中一喜,笑容更加灿烂:“请问您的朋友是住在几栋几号?我可以帮您查一查,旁边还有没有待售的空房。” “等我想想啊!”夜星宇装模作样地挠着头,似乎在回忆。 这时候,高明刚走出电梯,很快就用密码解锁了自己的房间门,而门头上挂着一块金属小牌子,刻着一个数字:1805。 这样一来,夜星宇就知道了高明所在的楼层和房间号,便向售楼小姐说道:“我记得好像是c栋1805,你帮我查一查,屋主是不是叫邹耀?” “您稍等一下!”售楼小姐说话的同时,拿出一个掌上电脑,迅速查证。 不过,当她看到结果,却有些意外,反问道:“先生,您是不是记错了?c栋1805的业主不是姓邹,而是姓高。” “什么?”夜星宇更加意外,赶紧利用神魂力偷看售楼小姐手上的屏幕,上面正显示着c栋1805的业主资料。 姓名栏里写着“高明”,的确不是“邹耀”,可照片却没错,就是刚才在公交站台搭讪郑雪莉的年轻男子。 夜星宇不禁寻思,是长相相似的两个人?还是同一个人的两个名字? 要确认其实不难,找人调查一下就行了,不过需要一点点时间。 而夜星宇个人认为,这个高明应该就是他要找的邹耀。 毕竟诈骗犯弄个假名字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可以掩饰身份,如果直接使用真名,就要承担风险,一旦被苦主报案,很容易被警方找上门来。 第457章 一千万能拿下,我现在就买 如此一来,“高明”很可能才是那家伙的真实姓名,“邹耀”不过是用来做幌子的假身份,就算侯小妹拿“邹耀”的名字去报案,警方也无法从户籍档案上找到这个人。 更何况,侯通留给侯晓的那笔钱“来路不明”,根本见不得光,即使被骗也不能报警,只能吃个闷亏。 既然猜到高明很可能就是邹耀,那就计划不变,继续进行。 夜星宇抬手拍了拍脑袋,笑着说道:“估计是我记错了吧,不过没关系,你帮我看看c栋的18楼还有没有待售的空房。” 售楼小姐听他这样一说,就有些起疑,搞不清楚这人是不是来诚心买房,不过她仍然礼貌地回答道:“c栋18层就只有两套房尚未出售,一套是1801,另一套是1806。” 1806正好就在1805的隔壁,很符合夜星宇的要求,于是他便问道:“1806怎么卖?” “一千两百万。”售楼小姐马上给出了答案。 “什么?这么贵?有没有搞错?” 听到这个数字报出来,别说是郑雪莉吓了一跳,就连夜星宇都感到意外。 “我们的一期售价是八点八万一平米,而1806的总建筑面积为一百三十七平米,这样算下来,就已经超过了一千两百万,零头没有给您算进去,算是优惠。” 售楼小姐一边说着,一边将平板电脑的计算器功能调出,最后将计算结果展现出来。 “八点八万?也太贵了吧?”夜星宇摇了摇头,心想离城的房价有这么离谱吗?怕是比帝都还夸张吧? 实际上,离城的商品房,价格大多在三到五万之间,如果超过五万,那就是精品住宅小区,除了地理位置要好,其他方面也要达到一流水平。 而这个尚品御豪园,售价竟然高达八点八万,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范畴,实在令人咋舌。 “先生,是这样的!”售楼小姐连忙解释,“我们这个售价虽然偏高了一点,却包含了很多东西,比如送专用停车位,送精品豪华装修,同时还免收物业管理费,光是这三样,就已经价值不菲。” 听她这样一说,好像贵有贵的道理,并不是胡乱定价,单是一个停车位就不便宜,少说也要几十万,贵的上百万不止。 售楼小姐继续说道:“就拿装修来说,我们聘请了著名的艺术大师郑良风先生,由他亲自操刀设计,材料全部使用最好的,施工方面也是金牌团队,绝对保证质量。另外,配套的家具还有家电,我们通通都有送,所有东西一应俱全,拎包即可入住。如果对某个局部有不满意的地方,我们这边可以免费修改,不收取任何费用。” “郑良风?这个人我听过,好像挺出名的!”郑雪莉从旁插了一句。 “是的,郑先生是国内最有名的室内设计师,拿过许多大奖,多次被媒体报导,由他亲手做出来的设计方案,至少就值一百万。而我们这个楼盘的主要卖点,就是使用了郑良风先生的装修设计,绝对能让人眼前一亮!” 售楼小姐侃侃而谈,显得很有自信,接着又道:“两位如果还不相信的话,现在就可以跟我去看一看,在装修的风格和设计这方面,我敢说,包君满意!” “看房就不必了!”夜星宇摆了摆手,“就是价格太贵,超出了我的预算,能不能打个折,一千万卖给我?” “这个……不好意思,这么低的价格我做不了!”售楼小姐不失微笑地摇头拒绝。 她作为销售人员,可以稍稍给客户一点折扣,但确实给不了两百万这么多,最多只能优惠个几十万就顶天了,所以只能拒绝。 夜星宇却道:“如果一千万能拿下,我现在就买,一次性全款付清,马上签合同。” 他说得很认真,不像是开玩笑,不仅是售楼小姐有些吃惊,就连郑雪莉也被吓了一跳。 要知道,这可是一千万啊! 普通人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也挣不了这么多钱。 而他却没把一千万当回事,房也不看,直接就买?有这么任性吗? 实际上,夜星宇还真没开玩笑,只要对方点头,他就立刻掏钱。 上次在严家的赌场狂捞一笔之后,他身上就有了一亿两千万,后来给了阿杰一千万作为薪水支付,又投资一亿跟沈梦涵开娱乐公司,最后还剩下一千万闲置,正好就可以拿来买房。 但如果卖方实在不同意一千万的价格,那就只能作罢,回头再问问1801,兴许会便宜些。 而1801毕竟与1805隔得较远,不方便开展计划,只能作为备选,能拿下1806就最好。 看到夜星宇说得这么认真,售楼小姐犹豫了一下,便回道:“您请稍等,我打个电话问一下经理,看看一千万能不能卖。” “好的。”夜星宇点点头,便与郑雪莉走到旁边的休息区落座等待。 而售楼小姐则去服务台那边,用座机打电话询问上级。 郑雪莉略为不安地扯了一下夜星宇的衣角,悄声问道:“你不会是说着玩吧?真要在这里买房啊?” 夜星宇坦然承认:“当然要买,就在那个骗子的隔壁,然后你搬进去住,跟那家伙做邻居,这样就方便你执行任务。” 听他这样一说,郑雪莉才知道,买房的理由原来是这个。 不过,为了接近那个人渣,而专门买一套上千万的商品房,值得吗?会不会代价太大? 其实,房子这东西,基本上不会贬值,甚至还有升值的空间。 这次用完以后,大不了再转手卖掉,夜星宇也不会吃亏。 所以他说买就买,不带含糊,根本没必要去计算得清清楚。 退一万步讲,就算真的亏了,也亏不到哪里去,上百万的损失他完全不在乎。 像夜星宇这样的人,已经超脱了世俗对于金钱的欲望,再多的钱,在他眼中也只是一串数字,并不像世人看得那么重要。 能替侯小妹出一口恶气,才是最重要的。 第458章 让我做你的情人 得知夜星宇真要买房,郑雪莉反倒紧张起来,但没有表现在脸上。 夜星宇在她的眼中好似一个谜团,许久没见,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跟以前完全不一样,越来越让郑雪莉看不明白。 当年她跟夜星宇提出分手,不过是因为索要五十万未果,而现在,对方随随便便就能拿出一千万来买房,简直不可思议。 如此一想,郑雪莉便深感后悔,那似乎是有生以来最糟糕的一个决定。 不过,她当时也是昏了头,正好急需用钱,从而失去理智,说出了“分手”两个字。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再怎么后悔也是无用,郑雪莉只能在心底暗暗地叹了口气,思考着夜星宇的前后变化。 这是最让她搞不懂的地方,在这个男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能让他摇身一变,今非昔比? 反正郑雪莉是想不明白,并且越来越迷惑。 然而,正是这个缘故,她就更加地好奇,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穿夜星宇。 玩弄人心者,习惯于掌控,一旦有什么东西不受控制,她就会觉得不自在,势必要将其纳入自己的掌握之中。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也是最想要得到的。 郑雪莉现在的心态大抵如此,于是她对夜星宇就越来越渴望和重视。 更何况,夜星宇不再是以前的那个穷屌丝,穿着打扮得体,出入上流社会,既是很厉害的古武者,又有不俗的经济实力,再加上外型和气质摆在那里,个人魅力近乎拉满,郑雪莉也被他深深吸引,一心想回到从前的关系。 也正因为这样,郑雪莉才会答应帮忙,为了修补与夜星宇之间的感情裂痕。 在她看来,只要自己好好表现,争取让对方满意,两人之间的关系就能有所缓和,不会像现在这样惹他讨厌。 而夜星宇悠闲地靠在沙发椅上,闭上双眼,假装休息,懒得与郑雪莉搭话。 在暗中,他却利用自己灵敏的听力,来窃听服务台那边的通话内容。 不一会儿,结果就出来了,夜星宇的嘴角泛起了笑容。 果然,售楼小姐挂断电话,笑吟吟地走过来:“恭喜二位,我已经说服了我们经理,愿意以一千万元的价格卖出c栋1806,我现在就去准备购房合同。” “很好,辛苦了!”夜星宇点头微笑。 在对方开口之前,他就已经得知了答案,并不意外。 接下来就是办理各种手续,夜星宇这边只需要签字确认和支付全款就可以了,其他的很多事情都由售楼方去代办搞定,大概十天半月之后,差不多就能拿到房产证。 签完字,付完钱,这套住房就属于夜星宇,当天即可入住,因为装修家电什么的通通齐全。 售楼小姐想要带两人去验房查收,夜星宇直接说不用,选好了停车位,以及拿到了房门的初始密码,他就要走。 像这么洒脱干脆的购房者,售楼小姐也是第一次遇到,感觉很奇葩。 不过,这种客户并不引起反感,反倒让人喜欢,总好过那些鸡毛蒜皮斤斤计较的难缠顾客。 于是,售楼小姐的笑容格外亲切。 在各项手续通通办完之后,售楼小姐将两人一路送出,直至车旁,最后竟然来了一句:“祝两位新婚美满,百年好合!” 原来,她竟然把夜星宇和郑雪莉当成了新婚对象。 也难怪,像这种年轻男女一起来看房买房,不是夫妇,就是准备要结婚。 郑雪莉表现得略为羞涩,红着脸说了一声“谢谢”。 而夜星宇当做没听见,更懒得解释,直接开门上车。 两人在售楼部耽搁得挺久,车上的夜雪晴早就已经等得不耐烦,不免抱怨了几句。 夜星宇还没有来得及安抚,郑雪莉就已先开口,随随便便几句话,就把一肚子怨气的夜雪晴哄好了。 不得不说,郑雪莉的哄人技术当真一流,不论男女老少,几乎都吃她这一套。 随后,他们到附近找了一家餐厅,解决晚饭的问题。 因为有雪晴在,夜星宇就没有与郑雪莉谈正事,他不想让心思纯净的妹妹听到那些尔虞我诈的事情。 而夜雪晴也不知道,她哥哥就在刚才花出去了一千万,买下了一套房。 饭后,夜星宇打算先把雪晴送回别墅,再与郑雪莉好好商量一下,该怎么给高明下套。 回到骊水南湾,已经是晚上九点过。 郑雪莉这时才知道,夜星宇竟然住在别墅里,心里好羡慕。 而最让她感到不是滋味的,是客厅墙上的婚纱照,一对般配的新人正在甜蜜地亲吻着。 这时刻提醒着她,夜星宇已经跟林善雅结婚了,她很难再有机会。 郑雪莉的心里很难受,有些坐立不安,脸色也不太好看。 幸好,在别墅里没有待太久,郑雪莉就呼吸到了外面的新鲜空气。 因为雪晴有早睡的习惯,洗漱之后就立刻上床歇息,等她一睡着,夜星宇就带着郑雪莉出门离开。 车上,夜星宇向郑雪莉询问着,想知道她打算怎么做,有没有具体的计划。 在骗人这种事情上,夜星宇并不擅长,还是要留给专家来解决。 他只给郑雪莉和高明提供认识的机会以及接触的空间,并不惜为此买房,至于怎么玩弄人心,还要看郑雪莉的表演。 郑雪莉想了一会,最终却爆出一句:“星宇哥,让我做你的情人吧?” 听到这句话的夜星宇一脸黑线,大声嚷嚷道:“你又想搞什么幺蛾子?我在跟你说正事呢!” “我说的也是正事!”郑雪莉一本正经地回应道,“如果要骗取那个人的信任,那你就让我做你的情人!” “你疯了吗?这时候来要挟我?”夜星宇气得想骂人。 郑雪莉却很淡定,缓缓说道:“星宇哥,你不要误会,我只是想让你陪我演一场戏,在戏里面,我是你的情人……” 接下来,郑雪莉就把自己的想法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讲述一遍。 夜星宇才知道,原来他误会了对方的意思,郑雪莉根本不是在提条件,而是在谈方法。 …… 第459章 看上的美女竟然住在我家隔壁? 尚品御豪园,刚开盘不久的精品住宅小区,目前只有三栋楼已建成使用,二期工程尚在修建当中。 当然,工地只在白天施工,晚上是没有噪音的,以免打扰到已经入住的业主。 一辆白色suv驶入小区的地下车库,停在了今天刚到手的专用私家车位上。 夜星宇和郑雪莉从车里面走出来,很快进入c栋的电梯,直上十八楼。 每层楼有六户人家,左边三户,右边三户,完全是对称式设计。 高明买下的1805,以及夜星宇买下的1806,都在右手边。 当跨出电梯门的时候,夜星宇用神魂力探查了一下高明屋内的情况,发现没亮灯,他已经上床歇息了。 夜星宇嘴角泛起冷笑,心中暗道:狗日的,睡得还挺早! 他跟郑雪莉走到最右端的1806房门口,用初始密码成功解锁了房门,两人得以进屋。 开灯一看,果然是豪华装修,时尚设计,极其上档次,相当有品味,感觉就跟总统套房似的。 并且,户型空间分隔合理,视线通透,有整片的落地窗,也有实用的大阳台。 郑雪莉非常喜欢,这里摸摸,那里看看,心中羡慕极了。 夜星宇也在感叹,果然是一分钱一分货,一千万的房子看起来的确很nice。 售楼方倒也没有骗人,空调、冰箱、洗衣机、大电视、热水器、燃气灶等等,该有的家电一应俱全。 而餐桌、椅子、沙发、茶几、大床、衣柜这些,通通都有,一样不缺。 甚至就连床褥、枕头、被子等等,都叠放得好好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真正做到了即买即住,省事省心。 看来,这里房价虽高,但也贵得合理,一千万买下不算被坑。 夜星宇四下看了一圈,便对郑雪莉说道:“待会表演完之后,你今晚就在这里睡吧!” 郑雪莉却摇了摇头:“不行,我必须得回去,我不能在外面过夜!” “那随你,你自己打车,车费算我的。” 夜星宇对此不勉强,从身上摸出一张五百元面额的大钞递给郑雪莉,足够她打车好几回。 郑雪莉也不客气,收下递过来的钞票,同时说道:“等我先准备一下,就可以开始了!” 说完,她去了主卧室,那里有明亮的穿衣镜和梳妆台。 夜星宇跟了进去,反正没事干,就看看她要怎么搞。 郑雪莉把头发和衣衫弄得有些凌乱,又拿出化妆品对着镜子涂抹了几下,脸上就出现了一个红通通的五指印,像是被人扇了一巴掌。 “怎么样?”郑雪莉转过身来,面对着夜星宇。 “不错!”夜星宇点点头,“弄得还挺像的,想不到你还有这种本事!” “那是当然!”郑雪莉笑着回应道,“你可别忘了,我是艺术学院表演系的学生,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小儿科!” 夜星宇这才想起来,郑雪莉这个戏精不仅天赋异禀,还是科班出身,绝对的专业人士。 郑雪莉又转过身去,对着镜子照了照,仔细检查一遍,没发现什么破绽,最后才说道:“就这样吧,我们按照计划行事!” 夜星宇抬手比出一个ok的手势,便跟郑雪莉一起走出房间,最终来到外面的楼道里。 房门没关,郑雪莉站在门口旁边,而夜星宇独自行往电梯方向。 当他经过1805门前时,忽然来了一句“睡你麻痹起来嗨”,紧接着抬腿一脚,重重地踢到门板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屋内,刚合眼不久的高明瞬间被惊醒,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赶紧开灯,起床查看。 恍恍惚惚地走到客厅,高明就听见屋外有声音传进来,似乎有人在楼道里大声喧哗。 被吵醒睡眠的高明十分不爽,皱着眉头嘀咕道:“是哪个神经病?大晚上的闹什么闹?” 他走到门边,悄悄打开了房门,露出一道缝隙,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情况。 楼层走道里,邻居家的房门前,分左右站着两道人影,一男一女,都很年轻。 男人正指着女人的鼻子一顿乱骂,似乎很生气。 而女人缩着脖子低着头,唯唯诺诺,不敢还嘴。 高明稍稍把门缝拉大了一点,以便能瞧得更清楚。 他顿时发现,这一男一女,不就是今天下午在公交站台遇到的那两位吗? 怎么回事?他们两个怎么会出现在自己家门口? 高明当场就懵了,既惊讶,又不解。 而夜星宇和郑雪莉早就注意到了开门偷窥的高明,两人按照定下的剧本,卖力地表演着。 剧情是由郑雪莉设计,夜星宇只是配合出演,目的就是为了引来高明,拉他一起入戏。 夜星宇故意恶语相向,把郑雪莉狠狠地骂了一通,中途还数次举起手来作势欲打,而郑雪莉像是一个委屈的受气包,只能默默忍受着。 最后,夜星宇气冲冲地走了,等到他的身影消失在电梯里,郑雪莉才终于哭出声来,抱腿蹲在门边,小声地抽泣着。 偷窥了好一会的高明,这时候便站了出来,缓缓走到郑雪莉的身边,并故意咳嗽一声,以此来提醒对方,自己的存在。 郑雪莉抬起头来望着高明,泪眼婆娑,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 高明赶紧露出友善的笑容:“你好,想不到这么快又见面了!” 郑雪莉装出一个意外的表情,哽咽道:“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里?” “没想到吧?其实我们是邻居!”高明指了指自己家敞开的房门,又指了指郑雪莉的家门口。 他搬进来还不到一个月,根本不清楚同一层楼的邻居都是什么人,此刻才发现,一见钟情的女子竟然就住在自己家隔壁,意外的同时,又倍感惊喜。 当然,他完全不知道,这并非上天赐予的缘份,而是来自于夜星宇的精心安排。 并且,他在不知不觉中,慢慢踏入了郑雪莉设下的圈套陷阱,即将成为继尚武之后的下一个受害者。 骗人者,人骗之。 因果轮回,报应不爽。 第460章 为何被骗?因为爱情! “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郑雪莉站起身来,用衣袖擦拭着眼泪。 “冒昧问一句,你是惹到了什么麻烦吗?你男朋友为什么要那样骂你?”高明表露出一副很关切的样子。 郑雪莉摇摇头,似乎什么也不愿说。 高明这人口才很好,又懂人心,更会讲一些甜言蜜语,是一个泡妞高手,他当然清楚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必须要抓住。 所以,高明不停地柔声安慰,耐心劝说,终于让郑雪莉“敞开心扉”,慢慢说出一番遭遇来。 在这段编造的故事中,郑雪莉自称为“白雪”,就跟“邹耀”一样,都是化名。 白雪的家里曾经做生意,但因为经营不善,公司倒闭,从而欠下一大笔钱。 后来因为被债主逼债,走投无路,白雪便找到了一个认识的富二代,请求对方帮忙。 而这个富二代答应借钱给她,却有一个条件,就是要跟白雪交往,做她的男朋友。 迫于无奈,白雪只好答应,虽然拿到了这笔钱,却从此失去自由,处处受制于人。 在她的描述中,这个富二代脾气暴躁,喜怒无常,时不时因为一些小事而大发雷霆,有时侯甚至会动手打人,令白雪苦不堪言。 当然,这个可恶的富二代就是由夜星宇来客串出演。 高明从头到尾将故事听完,并没有产生怀疑,只是问道:“我刚才听他骂你,说你不知检点什么的,究竟是什么情况?” 郑雪莉瞥了高明一眼,叹了一口气:“还不是因为你?” “因为我?”高明有些糊涂了。 郑雪莉幽幽解释道:“你今天跟我搭讪的时候被他看到了,他心里不舒服,不停地逼问我你是谁,总认为我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反正是解释不清,他就越来越生气!” “对不起,是我害了你!”高明嘴上道着歉,内心中却毫无悔意,相反有些高兴。 “没事!”郑雪莉摆了摆手,“他一向都是蛮不讲理,我早就习惯了!” 高明又问道:“我看他那辆车好像也才三十几万,不像是太有钱吧?” 郑雪莉解释道:“他今天没开自己的车,这辆车应该是别人的。” 高明“哦”了一声,又问道:“那么这套房子呢?是你的还是他的?” “是他的,他有掌控欲,不让我回家,我就只能住在这里!”郑雪莉的嘴角泛起苦笑,“并且,他是个花花公子,有好几个女朋友,我只是其中一个!” 高明一听就心理不平衡,破口大骂:“真是个人渣,对感情一点也不专一,有了你这样的女朋友居然还不知足?还要到处去沾花惹草?你难道就没想过要离开他吗?” “想是想过,但是我做不到!”郑雪莉很无奈摇了摇头,“除非我能把欠他的钱全部还清,否则这辈子都要被绑他身边,无法逃脱!” 高明心中一动,忽然生出一个荒诞的想法,便开口问道:“你究竟欠了他多少钱?” 他这样一问,内心想法便被洞悉人心的郑雪莉轻易猜到。 毕竟在已经写好的剧本当中,必然会有这句台词,而这句台词的出现,也意味着鱼儿快要上钩了! 郑雪莉心中窍喜,脸上却不表露出来,反而叹了口气,哀怨说道:“别问了,反正很多,我这一辈子估计都还不了!” 看着她那楚楚可怜的柔弱模样,高明心中的那个荒诞念头,犹如野火一般熊熊燃烧,不加思索便脱口而出:“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帮你,大不了我把房子卖了!” ——好家伙!一开口就是卖房子! 果然还是郑雪莉道行更深,在有心算无心之下,第一回合完胜。 她这一幕开场戏,不仅轻易骗取了高明的信任,还让对方主动开口,愿意卖房帮她还债。 当然,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郑雪莉也知道,高明不是省油的灯,如果操之过急,反而会让对方起疑。 所以郑雪莉并没有顺着话头往下说,她仅仅表露出一个既惊喜、又意外、还有一点点惶恐和感激的复杂表情,便不再吭声,始终保持沉默。 “你说啊?到底欠了多少?”高明等了半天没有答案,忍不住出声催促,好像比对方还要着急。 郑雪莉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反而说道:“很晚了,我想休息,晚安!” 说完,她不再理会高明,转身回屋,并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这一手欲擒故纵,被郑雪莉玩得炉火纯青,堪称完美。 她那萧瑟的背影一直停留在高明的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 高明不自觉地上前几步,想要去敲响房门,可数次抬手,最终还是放弃。 “可能……是我太心急了吧?应该慢慢来!” 心情复杂的高明喃喃自语着,最终回到了自己家里。 可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白雪的影子一直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萦绕盘旋,成为了羁绊。 像高明这种人,以诈骗为生,经历着各种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反倒更加期待一份纯真的感情。 只可惜,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是一种奢望。 而如今,郑雪莉的出现让高明看到了曙光,他觉得,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爱情。 当然,一方面是因为郑雪莉会演,骗信任,博同情,都是她的强项。 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郑雪莉的外在条件十分出众,要身材有身材,要长相有长相,要气质有气质,很容易俘获年轻异性的好感,令对方一见钟情,进而迷恋。 在这个看脸的社会,最重要的就是第一印象,它决定了很多东西。 至于内在美,不经过长久的交往接触,很难表现,以至于曲高和寡,叫好不叫座。 如果换了一个相貌普通的女性,高明自然看不上,就不可能产生关注,更不会泛起同情心,就算对方当面去死,他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而如果是喜欢的人,有时候明明知道自己吃亏,也愿意为其付出。 所以说,爱情是盲目的,会产生无理由的信任,导致人犯傻。 当初的夜星宇被骗,因为爱情。 尚武被骗,也是因为爱情。 侯晓被骗,同样因为爱情。 而如今的高明即将被骗,还是因为爱情。 爱情,它就是一个骗子! …… 第461章 钱不是问题,没了可以再赚 回到屋里的郑雪莉,立刻换了一副状态,嘴角泛起笑容,心情变得美好。 这是因为计划很顺利,即使对方是玩弄心机的诈骗犯,也在不知不觉中落入了她的圈套。 另一方面,她也期待着夜星宇的嘉奖。 她先是对着镜子整理了一番仪容,然后才用电话跟夜星宇联系。 通话中,她大致汇报了一下刚才的情况,并表明,第一阶段的作战目标已经实现,鱼儿已经上钩了! 夜星宇很满意,毫不吝啬地夸奖了几句,他是真心佩服郑雪莉的手段,不愧为少男杀手,相当致命。 结束了通话,郑雪莉躺在沙发上看了一会电视,享受了一番千万元级别的豪华套房,才收拾起恋恋不舍的心情,蹑手蹑脚地打开房门,偷偷摸摸地乘坐电梯下楼,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 之所以这样小心,是要保证不被住在隔壁的高明发现。 而此时的高明,依然辗转难眠。 他是一个骗子,隶属于一个诈骗团伙,但骗来的钱并不是完全归自己所有,就跟跑业务的销售员一样,他拿的是提成。 比如侯晓的那一单,骗到了六百多万,实际上落到高明手里的,仅仅才五分之一,也就是一百多万。 当然,他干这一行将近三年,只有这一次赚得最多,其余的都是毛毛细雨,比起正经工作的收入高不了太多。 高明平时省吃俭用,花费很少,也正因为这一百多万入帐,便让他膨胀起来,感觉挣钱很容易,由此产生买房的念头。 房子这东西,可说是人生之中最大的一笔消费项目,普通人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也就只能买得起一套房,一定要慎重挑选。 而高明的想法比较简单,既然这辈子只买一套房,那就买好一点的,不能勉强凑合,以免将来后悔,所以他选择了高端上档次的尚品御豪园。 他的1805是小户型,两房一厅,只有不到八十平米,打折优惠下来,总价600万,两成首付,就花了120万,几乎掏空了他的全部积蓄。 剩下的480万,按揭三十年,每个月要还两万多,数额不小。 不过在高明看来,要是走运的话,一年赚个百来万并不困难,所以他不像别的房奴那么有压力,甚至还产生了卖掉房子替白雪还债的荒诞念头。 钱没了,可以再赚,人错过了,也许就是终生遗憾。 高明现在就是这样的想法,疯狂而又冲动。 大概是因为诈骗的钱来得容易,如今的高明,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有了“千金散尽还复来”豪情气概。 并且他还一厢情愿地认为,若能帮助白雪,便能收获爱情。 可让他发愁的,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担心白雪不接受自己的帮助,那可怎么办? 恐怕连郑雪莉都没想到,她的一番欲擒故纵,效果极好,竟然让高明彻夜难眠。 …… 从尚品御豪园出来,已经十一点过。 好在这里是市区,交通便利,打车不难。 郑雪莉走到街边,注视着过往的车辆,直到一辆出租车经过,她才挥了挥手。 车在身边停下,郑雪莉拉开车门,坐进了副驾驶位。 司机是个戴眼镜的男人,大概三十来岁,相貌很普通,没什么特点。 他扭头看了郑雪莉一眼,笑着问道:“美女,要去哪?” “普园路,明乐小区。”郑雪莉没有半句废话,直接说出了目的地。 “好勒!”司机一脚油门,还没等郑雪莉系好安全带,车子便往前冲了出去。 深夜跑出租车,因为交通顺畅,通常都开得比较快,这样便能节省不少时间。 郑雪莉也没有在意,她把座椅靠背稍稍调整了一下,把头往后仰,闭眼打着盹。 也许是有点困,迷迷糊糊中,她竟然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一阵颠簸中,郑雪莉忽然惊醒。 揉眼的同时,她望向窗外,只见一片漆黑,居然没有熟悉的街道和明亮的路灯,反倒是夜幕中的天空略有微光。 她再往前看,车灯照耀着路面,这是一条坑坑洼洼的泥巴路,怪不得如此颠簸。 但是,她对这里完全没有印象,这根本就不是城区道路,而是荒野小道。 郑雪莉立刻变得紧张起来,赶紧问道:“这是哪里?” 司机很沉默,一个字都没说。 这诡异的情景让郑雪莉心生恐怖,大声喊道:“停车!快点停车!” 司机充耳不闻,出租车以颠簸的姿态继续行驶,而前方远处,是未知的黑暗。 既紧张又害怕的郑雪莉伸手去拉车门,若是车停不下来,她就要自己跳车。 可惜,车门已被锁死,无论她如何使力,都无济于事。 “你……你要带我去哪里?……你想怎么样?”郑雪莉是真的怕了,花容失色,声音发颤。 “别紧张,这是一条近路!”司机终于开口,但语气却有些阴森森的感觉。 郑雪莉当然不会相信“抄近路”的鬼话,她感觉到了危险。 “我……我是个学生……身上没什么钱!”郑雪莉鼓起勇气,用言语进行试探。 “放心吧,我不要你的钱!”司机转过来头,露出笑容,有种色眯眯的味道。 不用再猜,郑雪莉已经察觉到了对方的意图和想法。 很明显,此人不图财,只劫色! 正所谓“红颜祸水”,女人长得太漂亮,就难免惹来灾祸。 如今,灾祸降临,手无缚鸡之力的郑雪莉难免惊慌失措。 “快停车!不然我要报警了!”郑雪莉大声叫喊,希望能起到一点作用。 然而司机根本不怕,慢条斯理地反问道:“报警?叫警察来给你收尸吗?” 这个简简单单的反问句充斥着威胁和恐吓,其意不难理解。 ——只要你敢报警,我就弄死你! 这样一来,郑雪莉当然就不敢报警了,恐怕没等电话接通,身边的男人就会向她动手。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任她郑雪莉能说会演,心机百变,此刻也乱了方寸。 第462章 抓烂自己的脸,抓瞎自己的眼 开车的男人把手伸了过来,轻轻搭在了郑雪莉的大腿上,肆无忌惮地上下摩挲着。 还好现在是冬天,郑雪莉穿着厚厚的裤子,隔绝了皮肤接触。 可就算这样,也让郑雪莉相当难受,坐立不安。 她尽量往车门那边挤靠,弓腰缩腿,以此来逃避和缓解被骚扰的痛苦。 也许是手伸得太远,不方便开车,又或者是裤子太厚,摸着没感觉,男人的咸猪手只是蹭了一会,没多久就收了回去。 可是被他这样一搞,郑雪莉心中的危机感愈加沉重,绝不甘愿坐以待毙。 她绞尽脑汁,苦思脱身之策,然而越是着急,越是没有头绪。 忽然之间,她想起了某人的一番话,也记起了某样东西,便不由自主地摸向自己的脖子,从衣领里扯出一根项链来。 在链子的末端,系着一个竹节状的吊坠,像是一个袖珍版的小竹筒,有半根手指的长度,却没有手指那么粗。 郑雪莉将那个小竹筒紧紧地攥在手里,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她手心里全是汗,心情也很紧张,不清楚这个东西管不管用。 但在这种情况,她只能选择相信,把死马当成活马医。 逼不得已,就姑且一试。 没多久,行驶中的出租车缓缓停下,除了车灯照耀的砂石路面,再远一点就是一片漆黑,既没有路灯,也看不到房屋建筑,完全就是荒郊野外。 “美女,这地方还行吧?山清水秀,无人打扰,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出租车司机转过头来狞笑着,开始解除绑在身上的安全带。 而有了准备的郑雪莉动作更快,先一步将自己的安全带解开,拉开车门就往外跑。 汽车在完全停下后,车门就会解除锁死状态,所以这一次郑雪莉能够成功打开车门。 但是,逃离了出租车,并不代表能够安全脱身,车上的男人仅仅是愣了一下,很快就跟着追了出来。 郑雪莉慌不择路,朝着一个方向拼命往前跑,尽管前方黑乎乎的一片,令人害怕,但若是不逃,那后果更加严重。 可她毕竟是弱女子,运动不是强项,体能也不行,刚开始还能跑得很快,稍久一点就气喘吁吁,浑身难受,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 后面的男人脚步不停,越逼越近,没过多久就追赶上来,只差一点就能把郑雪莉逮到。 郑雪莉没有回头,也不敢回头,但她能清楚地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快速接近,不难判断出,凭着自己一双腿,绝对逃不掉。 心中之慌乱已达到极致,再加上剧烈奔跑所引起的呼吸困难,郑雪莉就感觉自己快要爆炸了,心脏被提到了嗓子眼。 追来的司机算好了距离,伸手抓向郑雪莉的后衣领,势在必得。 本来是能够抓到的,可前面的郑雪莉忽然往前扑倒,恰好避过这一抓,只被扯掉了几根头发。 倒不是因为郑雪莉走位风骚,会躲技能,而是她刚才被什么东西绊倒了,重心失衡,一跟斗摔倒在地。 这里远离市区,没有灯火,只能靠着夜空中的微光来勉强视物,在急速奔跑的情况下,看不清路面也很正常。 倒在地上的郑雪莉痛呼一声,手中的那个小玩意差点脱手而出,幸好她死死地握紧了拳头,才没把它搞丢。 男人就在身后,她不敢耽搁,连滚带爬地站起来,想要继续往前跑。 可她已经跑不掉了,男人的大手从后而至,抓住了郑雪莉的胳膊,刚冲出去的身子又被扯回来。 没办法,最终还是被逮住了。 “美女,跑得挺快啊!” 出租司机戏谑地笑着,使力将郑雪莉的身子扳转过来,让她面向自己。 自知无法逃掉的郑雪莉只能使出最后的保命手段,赶紧将手中的小竹筒塞进嘴里,只留半截露在外面。 当她转头面向那个男人的时候,立刻就鼓起腮帮子,像是吹口哨一样,用尽全力吹动嘴里的小竹筒。 淡淡的像是粉尘一样的东西,从竹筒的另一端喷出来,扑向男人的脸。 但因为光线太暗,这粉尘又极其细小,若隐若现,便不易察觉。 男人完全没有看清有东西从竹筒里喷出来,但他却发现视线变得模糊,因为镜片上莫名起了一层雾。 他将郑雪莉狠狠推倒在地,便摘下眼镜,用手指擦了擦。 随后又用那只手抹了一下脸,好像是脸上沾了什么东西,有点不舒服。 可没等他把眼镜戴上,就开始感觉不对劲了。 忽然之间,整张脸就变得很痒,非常痒,像是有许多虫子在爬。 司机男子忍不住用手抓挠。 然而,作用不大。 抓挠只能暂时止缓,无法彻底解决。 可他又不能不管,因为奇痒钻心,实在太难受。 结果就是恶性循环,越痒越抓,越抓越痒。 并且,光抓不行,还得用力。 力度不够,不见效果。 大力才能出奇迹。 当然,不管他用多大力,都只是暂时的,一旦停顿下来,又会痒得想死。 司机男子双膝跪地,像是发了疯一样,不停地用两只手狠抓自己的脸,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哀嚎声,像是一只濒临死亡的野兽。 不一会儿,他便抓得满脸是血,面目全非。 毁容不说,就连两只眼睛都瞎了,是被他自己抓瞎的。 因为眼珠子也很痒,不抓不行。 至于那副眼镜,早就掉到脚边,他再也用不到了。 借着微弱的天光,看着眼前的男人如疯似狂,拼命抓脸,十根手指尽被鲜血染红,倒在地上的郑雪莉瑟瑟发抖,非常害怕。 她并不知道那个小竹筒里面有什么,也不清楚吹一口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她只晓得,这东西是她的护身符,关键时刻能挡灾救命。 可现在,当看到眼前男人的凄惨模样,就连始作俑者的郑雪莉也被吓到了,这画面实在太恐怖。 抓破脸的男人似乎用了太多的力气,手指已无力,嗓子也变得嘶哑。 但他没有死,他还活着,还有知觉。 第463章 紧张、恐惧、绝望、无助 “额……嗬……嗬……” 含混不清的怪异声音从毁容男人的喉咙里憋出来,听着让人心慌。 他抬起了血肉模糊的脸,“看”向郑雪莉,可两个眼珠子早已被抠烂,红白交杂,鲜血淋漓。 这一幕顿时让郑雪莉寒毛直竖,心惊胆颤,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缩,鞋跟摩擦地面,发出细微的“沙沙”声音。 而跪在地上的男人似乎听到了动静,手脚并用,挣扎着向郑雪莉爬过来,如同阴间的恶鬼,要找她报仇索命。 郑雪莉被吓得惊声尖叫,连滚带爬地拼命往后退。 谁知道,身后不远是个斜坡,倒退往后的郑雪莉根本没有注意,一下子就从坡上滚了下去。 而斜坡下面不是平地,居然是湖面,只听“噗通”一声,滚落下来的郑雪莉掉进了水里。 郑雪莉不会游泳,双手双脚胡乱挥动,一阵扑腾。 还好她运气不错,总算是抓住了什么东西,挣扎几下爬上岸来,没被水淹死。 趴在岸边的泥地上,郑雪莉一连咳嗽了十几下,好不容易才缓过气来。 此时的郑雪莉,眼神惊恐,脸色惨白,扭着脖子到处张望,先看清楚周围环境再说。 四野漆黑,寂静无人,前方是湖,岸边有树。 她能看到的,仅仅就是这些。 ——这是哪里? 她完全搞不清楚,大概是某个荒郊野外的湖岸边。 而未知带来的恐惧,让郑雪莉感受到一股阴森恐怖的气息,时刻提心吊胆。 尤其是前方黑乎乎的湖水,深邃不见底。 似乎隐藏着什么水怪,一不留神就会冲上来,把她拖进水里。 惊魂未定的郑雪莉,脸色苍白,茫然无措,根本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好在她不是笨蛋,稍微镇定一点,就想到了打电话求救。 手机在裤兜里,没有丢。 拿出来的时候虽然湿漉漉的,但现在的手机几乎都防水,不影响使用。 她把屏幕擦了擦,然后用颤抖的手指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通后,先是听到预先录制的电脑语音。 “您好,这里是离城市报警服务台,负责受理治安和刑事相关报案,并接受突发事件处理,或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拨打和接听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通话将会被录音……” 好不容易等到一大串啰哩啰嗦的电脑语音播报完毕,才开始转接人工。 “您好,这里是离城市警局,编号4856,有事请讲。” “您……您好……我……我遇到危险……需要帮助……” 战战兢兢的郑雪莉正准备把自己的遭遇和困境讲述出来,但她刚起了头,就想起了那个被她害得不人不鬼且生死未卜的出租车司机。 ——不行!不能报警! 万一警察来了,那人又死了,自己该怎么解释? 这样一想,担心惹上麻烦的郑雪莉又慌乱地挂断了电话。 既然不能报警,那该怎么办? 郑雪莉想来想去,就想到了夜星宇。 她之前才打过夜星宇的电话,不用去翻通讯簿,在通话记录里就有。 当年他们分手之后,两人就没有再联系,但是夜星宇的手机号码并没有被删除,一直保留着。 直到今天,这个尘封已久的通讯号码才被郑雪莉再次启用。 方才的汇报是第一次,现在的求救是第二次。 “嘟——嘟——嘟——” 响了很久,但是没有人接。 郑雪莉有些失望,难道他睡着了吗?又或者是故意忽略? 无奈之下,郑雪莉打开手机通讯簿,上下翻看着。 她忽然发现,这里面虽然有许许多多的名字,但真正能视为知交好友的,竟然一个也没有。 凄凉的感觉涌上心头,既悲哀,又无助。 就好像自己被全世界遗弃,只能在孤独地待在黑暗中,直到恐惧将自己吞噬。 一连翻看了两遍通讯簿,始终找不到一个可以求助的人,最后,她的视线再一次停留在“夜星宇”这个名字上。 “嘟——嘟——嘟——” 她第二次把电话打给夜星宇,但跟刚才一样,还是没有人接。 可郑雪莉没有放弃,刚断线,又重拨,周而复始。 此时是冬天,正值深夜,即使在南方,气温依旧很低,只有几度。 掉进水里的郑雪莉浑身湿透,被寒风一吹,冷得瑟瑟发抖,牙齿打颤。 她将身体蜷缩起来,把头埋进膝盖里,手机贴在耳朵上。 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在忍受煎熬。 身子冷,心也冷,浑身上下,里里外外,都透着寒意。 在等待电话接通的过程中,时间似乎过得特别慢,尤其是在这种恐慌而又紧张的情绪中,度秒如年。 然而,无论电话响了多少声,总是没有回应。 心情忐忑的郑雪莉不知如何是好,很快从期待变成失望,又从失望变成绝望。 在这个寂静深夜,身处阴森恐怖的无人荒野,四周是无边无际的漆黑幽暗,柔弱而又无助的郑雪莉既心慌又害怕,终于忍受不住,哭出声来。 脸上本就挂着水珠,再有泪水夺眶而出,两者交融,分不清哪是湖水,哪是泪水。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哭得梨花带雨的郑雪莉感觉很委屈,在心中无声呐喊。 她快要崩溃,心中的绝望遏制不住,蔓延成河。 也许,这个电话永远都打不通了。 无助的郑雪终于放弃,把电话扔在脚边,抱头痛哭。 可就在这时候,电话偏偏响了,悦耳的铃声猝不及防,把哭得正伤心的郑雪莉吓了一跳。 郑雪莉慌忙抓起手机,一看来电显示,正是夜星宇。 她惊喜万分,赶紧抹了一把眼泪,并按下了接听键。 “喂!”夜星宇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虽然只有一个字,但在这寂静的荒郊野外,听着特别清晰。 “星……星宇哥,是我!”郑雪莉鼻子一酸,差点又要哭出来。 “我知道是你,大半夜的不睡觉,你不停地给我打电话干嘛?”被骚扰的夜星宇似乎有些不耐烦。 “我……我……”被质问的郑雪莉竟然不知该从何说起,结巴了几下,才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道,“我不知道我在哪里,我好怕,身上又好冷,你快来救我!” 然而,得到的却是夜星宇冷冰冰的回复:“你疯了吗?睡不着觉就赶紧起来吃安眠药,一片不够吃十片!” 第464章 命中有牵绊,一时斩不断 当夜星宇陪着郑雪莉演完戏以后,他独自驾车回到了骊水南湾。 练了一趟拳,再洗了一个热水澡,从浴室里走出来夜星宇准备上床睡觉。 他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一眼,发现有十几个未接来电,全都是郑雪莉打来的。 因为他的手机曾经作过设置,一旦过了晚上十二点,就自动切换成免打扰的静音状态,所以他根本没有听到手机铃响。 如果是一两次未接,夜星宇可能就懒得理会了,但一连打了十几通电话,可能就是有重要的事情,估计与高明有关。 所以,夜星宇吹干了头发,就回拨了过去。 却没想到,对方说出一大串不知所谓的“胡话”,让夜星宇生出一种被愚弄欺骗的感觉。 他对郑雪莉的印象本来就不好,下意识地认为,对方肯定又要玩花样,所以便有些不耐烦,说话语气比较重。 郑雪莉自己也没想到,刚开口求救,就换来一通冷冰冰的嘲讽。 显然,夜星宇对她极不信任。 “星宇哥,我说的是真的!”郑雪莉激动地解释着,“我刚才搭出租车回家,遇到一个色狼司机,他把我载到了一个没有人的鬼地方,想要侵犯我……” “停停停——!”夜星宇不耐烦地打断道,“你是编剧本准备拍电影啊?又或者是得了臆想症?——我劝你赶紧睡吧!不看看现在几点了?你明天不用去上课吗?” 说来说去,夜星宇还是不信,以为郑雪莉在编故事。 倍感委屈的郑雪莉忍不住哭出声来:“我没有骗你,我是真的出事了,你怎么就不相信我呢?” 夜星宇在那头没说话,只从鼻孔里冷哼一声,心里却在想:信你的人都被你耍得团团转,我特么除非脑瘫了才会信你! 郑雪莉反问过后,没听到对方的回答,心中凄苦无处诉说,只能哭着哀求道:“星宇哥,求求你,救救我吧!我好害怕!你不来的话,我可能会死!” “那就早点死吧,少个祸害!”夜星宇冷冷地回应着,根本不理会郑雪莉的哀求,最后还说了一句“晚安”。 紧接着,电话被他挂断。 听着手机里传来的收线忙音,郑雪莉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抱头痛哭。 她是第一次感觉到生无可恋,以及不被人信任的痛苦。 这是有点像是“狼来了”的故事,谎话说多了,被人识破,以后再说真话,也没有人相信了。 这一次,郑雪莉是真的无计可施,没人救她,只能自救。 可是,她被冻得身子僵硬,浑身乏力,心中的恐惧已经膨胀到了极点,哪都不敢去。 以前看过的那些恐怖电影纷纷涌上心头,随便往四周一瞧,就感觉到处都是鬼影重重。 无边的黑暗如同一只看不见的巨大怪兽,无论往哪个方向,都隐藏着致命的危机,胆敢乱闯,必将被吞噬淹没,永坠无间地狱。 郑雪莉头都不敢抬,像个鸵鸟把脸一样埋在膝盖里,身体蜷缩成虾球形状,一边哭,一边胡思乱想。 我会死在这里吗? 她默默地问着自己。 可答案是什么,她却不敢深入细想。 有时候会觉得,还不如立刻死了算了。 这样一来,就不用再忍受恐惧的折磨,与绝望的痛苦。 …… 骊水南湾,41号别墅。 夜星宇关了灯躺在床上,准备开始睡眠修炼。 但是很奇怪,已经过了快十分钟,他都没有睡着,似乎有一种心神不宁的感觉。 这很反常,让他察觉到了不对劲。 在正常情况下,他从不失眠,三分钟之内必然入睡,除非他自己不想睡。 而心神不宁,很可能是冥冥之中的预知能力开始生效,有重要的事情被自己忽略,所以他才睡不着。 于是,夜星宇坐起身来,打开了灯,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硬币,用这枚硬币起了一卦。 上卦为兑,兑为阴,是为泽。 下卦为坎,坎为阳,是为水。 泽水困,这是一个困卦,喻示有人受困于险境之中。 夜星宇就觉得很奇怪,怎么会卜出一个困卦来? 自己好端端的,没被困啊? 忽然,他联想到了刚才的那通电话。 郑雪莉好像说过,她遇到了危险,需要救援。 难道说,卦象显示的主方是郑雪莉? 这就让夜星宇更加不解。 郑雪莉又不是他的亲人或至交,为何对方受困,会让自己心神不宁? 乃至于卜出一卦,却应在郑雪莉身上? 想来想去,估计就只有一个理由,顿时让夜星宇苦笑不已。 这很可能代表着,两人命中有牵绊,一时之间斩不断,所以才会生出一丝心灵感应。 至于根本原因是否如此,夜星宇还不能完全确定,不如先打个电话问一问,看看郑雪莉那边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于是,他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开始联系郑雪莉。 而在某个无人的荒郊野外,郑雪莉哭得都没声音了,蜷成一团,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把她吓了一跳,身子一哆嗦,差点又掉进湖里。 她慌手慌脚地把手机拿到眼前,从来电显示上看到了夜星宇的名字,便赶紧按下了接听键。 话还没开始说,眼泪珠子又不由自主地夺眶而出。 就好像委屈的小孩,终于等来了大人的关爱。 “你在哪里?”夜星宇不跟她废话,直接问出了关键问题。 可郑雪莉却答不上来,哽咽了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也……不知道……” 她的声音和语调明显走样,而此刻的夜星宇留心关注,便听出了不对劲,于是追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郑雪莉止住哭声,稍稍稳住情绪,便把刚才的遭遇简单说了一遍。 不过,其中的关键处,她并没有完全说实话,而是略作隐瞒。 比如,好色司机中了暗算以后,看不见东西,人就不知道跑哪去了。 再比如,她用来自保防身的秘密武器,被说成了防狼喷雾,而不是让人奇痒钻心,能把自己抓得血肉模糊的歹毒玩意。 第465章 你发烧了,赶紧脱衣服 对于郑雪莉,夜星宇始终防着一手,生怕被她欺骗。 他一边听着对方讲述,一边在心中自行判断,可最终也无法确定,郑雪莉所说的这一切到底是真是假。 无奈之下,夜星宇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决定再给郑雪莉一次机会,如果她依旧谎话连篇,各种玩弄心机,那就真的无可救药了。 “你先搞清楚你在哪里,我现在就过来接你!”夜星宇最终这样说道。 郑雪莉既惊喜又感激,总算是有人来帮忙了。 但现在有个最重要的问题,她并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夜星宇又怎么能找到她? 夜星宇比她冷静,沉声说道:“你先别慌,看看周围的环境,有没有显眼的建筑,或者是其它参照物?” 郑雪莉站起身来,扭着脖子四处看了看,嘴上答道:“这里有个湖,好像还挺大,在对面远处的山上,立着一个像是尖塔一样的东西……” “湖?还有尖塔?”夜星宇的嘴里咀嚼着这两个词汇,但仅靠这点线索远远不够,难以找到具体位置。 于是,他便交代道:“你现在拍几张照片发过来,等我看看再说。” 那边刚说一声“好”,夜星宇便主动挂断了电话。 隔了不到一分钟,他收到几张由郑雪莉发来的照片。 手机的拍照效果当然比不上专业相机,在弱光下拍摄有非常多的噪点,这几张照片无一例外,全都不清晰。 尤其是拍摄湖面的那几张,乌漆麻黑一大片,连个大小形状都看不出来,反倒是远处山上的那个尖塔,能瞧出大体轮廓。 夜星宇心中一动,喃喃自语道:“这个造型,不就是电视塔吗?” 他马上用手机上网,搜索离城市辖区内的所有电视塔,很快就通过图片对比,找到了相关的契合地点。 百鸟山电视塔,其造型与郑雪莉发来的照片,几乎是完全吻合。 当然,电视塔的形状差不多都很相似,光凭这一点无法百分之百的确认,还要看山势形状,以及周围的地理环境。 更重要的是,在百鸟山电视塔的附近,就有一个水库,名为百鸟山水库。 水库,是在河流的狭口处建造拦河坝,从而形成人工湖,可起到防洪、灌溉、供水、发电、养鱼等作用,有些天然湖泊被利用起来,也可以成为水库。 说得简单点,郑雪莉所看到的“尖塔”,应该就是百鸟山电视塔,而她看到的“湖”,很可能就是百鸟山水库。 在整个离城范围内,能同时满足这两条的地点,大概没有第二处,陷入困境的郑雪莉应该就在那里。 事不宜迟,夜星宇马上穿衣出门,并给郑雪莉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查到了位置线索,很快就到。 深夜驾车就是快,一路畅通无阻,许多交通指示灯都不再有红绿两种颜色,而是换成了缓慢闪烁的黄色圆点。 夜星宇把油门踩到底,在不违反交通规则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赶往百鸟山。 仅仅半个小时,夜星宇就已来到了目的地,他把神魂力释放开来,囊括了整个百鸟山水库。 按照郑雪莉拍摄的方位来判断,她应该在电视塔的对面,也就是水库的南边,夜星宇就重点观察这一块。 黑暗对他几乎没有影响,他最先发现的是那辆没有熄火、并且一直亮着车灯的出租车。 车上无人,不过在离车几百米的地方,有一个男人扑倒在地,一动不动,已经彻底失去了生命气息。 在此人身旁不远,有一段石砌的护土墙,大概三米多高,坡度较小,下面就是杂草丛生的湖岸。 而郑雪莉就抱着双腿蹲在湖岸边,浑身上下都已湿透,不停地哆嗦,脸色一片惨白,也不知是被冻的,还是被吓的,估计两者皆有。 看来,她没有撒谎,的确是因为遭遇不测,才会打电话求救。 这样一来,夜星宇就不能见死不救,毕竟他还需要郑雪莉的帮助,来替侯晓报仇。 找了个较近的地方,夜星宇把车停好,随后就靠着自己的两条腿徒步前行。 当然,他并不是慢悠悠地走过去,而是展开身法一路飞掠,如同暗夜中的巨大蝙蝠,行动无声,但又极其迅速。 郑雪莉根本不知道夜星宇已经到了附近,正向她疾速赶来,她依旧担惊受怕,小心翼翼地注视着周围。 “阿嚏——” “咳……咳咳……” 郑雪莉打着喷嚏,又咳嗽几声,头脑里昏昏沉沉,思绪一片混乱。 忽然,一只手从背后伸过来,搭在她的肩头上。 绷紧神经的郑雪莉差点被吓死,顿时发出尖叫,如同被踩到尾巴的猫,浑身炸毛,一下子就从地上蹦了起来。 “别怕,是我!” 夜星宇的声音适时响起,并用手拉了郑雪莉一把,生怕她站立不稳,掉到湖里去。 郑雪莉这才看清楚,忽然出现的这个人,正是她苦苦等待的夜星宇。 一时之间,惊讶、欣喜、委屈、感动……各种情绪交缠混合,同时涌上心头,让惊魂甫定的郑雪莉又哭又笑,像个疯子。 “星宇哥!”郑雪莉大喊一声,当场扑进夜星宇怀里,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了救生圈,死活不肯放手。 说来也是好笑,以前两人交往的时候,最亲密的接触不过是牵手,如今连朋友都算不上,却能紧紧抱在一起。 当然,是郑雪莉主动抱着夜星宇,而夜星宇是被动方,他的两只手很规矩地垂在身旁,并没有作出回应。 但他能感觉到,郑雪莉的身体在发烫,超过了正常体温,于是便很认真地说道:“你发烧了,赶紧脱衣服吧!” 被各种情绪冲昏头脑的郑雪莉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她把“发烧”听成了“发骚”,再加上后面还跟着一句“脱衣服”,于是便被吓到,还以为夜星宇起了非分之想。 她赶紧放开夜星宇,往旁边退出一步,红着脸说道:“我……我没有发骚!我只是太激动了!” 第466章 遭遇惊吓,春光乍泄 夜星宇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所说的那番话会产生歧义,他脱掉了身上的呢子大衣,拿在手里对着郑雪莉晃了晃:“你要是不想进医院的话,就赶紧把湿透的衣服脱了,暂时先穿我这件。” 直到此刻,郑雪莉才发现自己理解错误,对方说的是“发烧”,不是“发骚”。 湿漉漉而又冷冰冰的衣服贴在身上,非常的难受,可让郑雪莉当着男人的面脱衣服,她就感到很害臊,扭捏着不肯照办。 夜星宇当然知道对方顾虑什么,他把手上的呢子大衣扔给郑雪莉,便转过身去,嘴上说道:“你搞快点,我不看!” 郑雪莉拿着衣服犹豫了几秒钟,才结结巴巴地小声说道:“那……你……你千万别转头啊!” 夜星宇淡淡回道:“黑漆麻乌的,谁能看得清啊?” 他这样说,并非实话,只是为了让郑雪莉放宽心。 其实古武者的感知能力要远远超过普通人,从外家到内家,一级强过一级。 尤其到了丹劲层次,对于人体之生命潜能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包括视听在内的各项能力,将会迎来一次跳跃式的提升。 而夜星宇目前正是丹劲级别,只要不是绝对的黑暗,但凡能有一点微弱的光,他的视线就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郑雪莉没有练过武,不清楚内情,她自己就感觉周围太黑,不容易看清,于是就信了夜星宇的这番说辞。 再加上,她确实冷得难受,不采取点措施恐怕真要生病,于是不再迟疑,拿着呢子大衣躲进了一团阴暗的灌木丛后面。 这样便相当于多了一重保险,即使夜星宇转头,视线也会被挡住,看不到她换衣服。 躲在树丛后面的郑雪莉赶紧脱掉身上的衣服裤子,仅剩胸罩和内裤留在身上,然后用夜星宇的呢子大衣把自己紧紧包裹起来。 在这种天气,外面只罩着一件大衣,仍然会比较冷。 但是干衣总比湿衣强,厚度虽然有所欠缺,却让郑雪莉感觉好多了。 换好衣服的郑雪莉从阴影里钻出来,扣子系得严严实实,手里捧着换下来的衣物,冲着夜星宇的背影喊道:“我好了!” 夜星宇转过身来,指了指郑雪莉的手上:“把湿衣服给我!” 郑雪莉不明其意,还没来得及询问,其中一件就被夜星宇拿走了。 这是一件米白色的毛衣,不算太厚,但因为吸了水,便有些沉。 夜星宇双手握住,正反一绞,拧出不少水来。 随后,再利用丹田内力,令手掌产生高温,像是熨斗一样,烘干毛衣中的残留水分。 一分钟不到,他手中的毛衣就差不多干透了。 夜星宇将干毛衣甩给郑雪莉,又拿过一条加厚的长裤,如同刚才那般,依法炮制。 不一会儿,所有的湿衣物都被夜星宇通通弄干,再还回到郑雪莉手里。 “发什么愣,快去换上吧!”夜星宇对着郑雪莉挥了挥手,又把身子转过去。 错愕过后的郑雪莉很快转为惊喜,高兴地“嗯”了一声,又回到刚才的灌木丛后面。 她先是脱掉外面的呢子大衣,正准备把烘干的衣服穿上,却发现贴身的内衣裤还是湿的,留在身上不太舒服。 这时她就在想,要不要把内衣裤也脱下来,让夜星宇帮忙“处理”一下? 不过,她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像这种女人家的私密贴身衣物,怎能让一个男人碰到? 于是,郑雪莉仅仅是把身上的内衣裤脱下来,学着刚才夜星宇的样子,双手抓牢,用力去拧,尽量把水拧出来,让它们变得干一点。 费了点劲刚拧完,还没来得及穿上,她忽然看到一个小黑点从眼前掠过,转眼不见。 紧接着,后背就传来异样,似乎有什么东西落在她身上,还爬来爬去。 “啊——!”受到惊吓的郑雪莉发出一声尖叫。 紧接着,夜星宇立刻出现,并沉声问道:“什么情况?” “我背……背上有东西!”郑雪莉惊惶大叫,说得很急,差点舌头打结。 同时,她还慌里慌张地将胳膊肘往后拐,想把背上的东西给弄下来。 可是,不知道那是什么鬼玩意,爬得很快,又很灵活,不管是从上还是往下,手指都够不到。 “快帮帮我!”心慌的郑雪莉无比紧张,赶紧求助,并主动将身体转过去,露出自己的后背。 夜星宇定睛一瞧,原来是一只带翅膀的虫子,个头不小,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正在郑雪莉的背上欢快地爬动着。 他也不用走近,隔空伸指一弹,带翅的虫子就被弹飞老远。 做完这微不足道的小事,夜星宇淡淡地说了一句“搞定”,便马上转身离开。 感觉不到后背的异样,紧张的郑雪莉才定下心来,可她马上就想到,自己此刻身无寸缕,完全就被夜星宇看光了。 从小到大,这还是郑雪莉第一次在男人面前裸露,羞得抬不起头来,心情更是复杂。 要说恨,其实没有,毕竟是她的尖叫才引来了夜星宇,对方又不是故意要偷看。 更何况,在她最无助和最绝望的时候,是夜星宇赶来帮她救她,令她感激万分,怎能因为一个小小的意外,就心生恨意? 要怪就怪自己倒霉,偏偏在脱光衣服的时候遭遇惊吓,导致春光乍泄。 这件事,权且当作没有发生吧! 或许对方根本没有看清楚,毕竟这里光线太暗,视力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郑雪莉只能这样宽慰自己,赶紧将拧干的内衣裤穿回身上,再在外面套上烘干的长裤、毛衣和外套。 整理完毕之后,她才抱着夜星宇的呢子大衣,从黑暗里走出来。 现在身上就暖和多了,不会感觉冷,原本湿漉漉的头发被风吹了半个多小时,也差不多已经干透。 郑雪莉将呢子大衣递还给夜星宇,低着头,红着脸,道了一声“谢谢”。 而夜星宇回了一句“不客气”,伸手接过衣服,并穿回身上。 第467章 不愿报警就挖个坑把他埋了 看到对方表情如常,完全没有异样,郑雪莉还以为刚才的小小意外就这样结束了,只要不再提起,就不会显得尴尬。 哪知道,穿上大衣的夜星宇,冷不丁地蹦出一句:“身材不错嘛,就是胸小了点。” 听到这句话的郑雪莉如被雷劈,瞬间呆滞,随后才反应过来,对方早已看穿一切。 而夜星宇明明可以装傻,却故意这样说,就是存了恶心人的心思。 ——你不是喜欢假扮清纯玉女吗?可是却被我看光了!哈哈哈哈! 夜星宇嘴上说得平淡,心里面却笑开了花。 他前几次老是被郑雪莉使小绊子,造成各种解释不清的误会,这回算是一个小小的报复。 在这件事上,郑雪莉的脸皮其实没那么厚。 她以往都是表面吃亏,暗中得利,实际损失基本为零,而这次却是全方位翻车,被夜星宇占了便宜。 心思灵敏的郑雪莉只是愣了一下,表情就恢复正常,像是没听到一样,选择了冷处理。 一个巴掌拍不响,只要她不接话,对方自然无话可说,如果还要抓住不放碎碎念个没完,反倒显得自己气量太小。 夜星宇当然不是婆婆妈妈的小人,说完就闭嘴,点到即止。 而郑雪莉的心中除了羞臊,还有些不忿,认为对方给出的“胸小”评价不够客观。 男人多半喜欢胸大,女人却为此烦恼不已。 但女人又很矛盾,既觉得胸大是负担,又不愿听到别人说自己胸小。 而夜星宇说她胸小,顿时就让郑雪莉有一种被看扁的感觉。 其实,她的胸虽然不大,却也不小,应该算是中等偏上,可用饱满来形容。 只不过,夜星宇之所以这样评价,是拿来跟苏伊做对比,那就真的是芒果对西瓜,根本没法夸。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因为夜星宇的恶意报复而被提了一嘴,但很快就没有下文,就此略过。 收拾完毕,夜星宇便对郑雪莉招了招手,让她跟着自己走。 要离开湖畔,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登上旁边的石砌护土墙。 郑雪莉先前就是从上面掉下来,没止住势头,一路滚进湖里,好在她身上衣服厚,没有明显的擦伤,也没被撞到头。 护土墙的坡度大概是四十五度角,夜星宇如履平地,但对于郑雪莉来讲,就有些艰难,靠她自己想要上去,不太容易。 于是夜星宇就帮了她一把,抓住她的一只手臂,带着她像是走楼梯一样,几步就上去了,轻轻松松。 刚到上面站稳,心中有鬼的郑雪莉探头探脑地四处张望,很快就发现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男人扑倒在地,一动不动,应该就是那个抓破脸的色狼。 郑雪莉顿时被吓了一跳,像是一只受惊的小猫,躲到了夜星宇身后。 不用她解释,夜星宇也能猜出,这个人必然就是把郑雪莉带来此地的出租车司机。 可是,他却已经死了,早在夜星宇赶来之前,他就断了气。 夜星宇没管郑雪莉,独自走上前去,在倒地的男人身上轻轻踢了一脚,尸体便横滚半圈,翻了个身。 然后,夜星宇就看到了一张血肉模糊、像是被野兽撕烂的脸,完全看不出原本的五官和长相。 夜星宇可不是傻子,他能轻易看出,这个人绝不可能是被防狼喷雾弄死的,要说是泼硫酸还差不多。 想来,郑雪莉又说了假话,她刻意隐瞒了一些东西。 不过,夜星宇并没有追问,他的好奇心可没有那么重,也见惯了死人和尸体,只是对郑雪莉要重新评估。 没想到,这个心机婊不仅能骗人,还能杀人。 当然,色狼司机意图奸**女,死有余辜,夜星宇不可能多管闲事,替他报仇。 郑雪莉并没有错,她为了保护自己,正当防卫,这是值得鼓励的,总好过向罪犯妥协。 法律上有规定,但凡是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受害者若采取防卫举动,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用担负刑事责任。 换句话说,就算警察来了,郑雪莉承认死者被她所杀,她也不会有事。 夜星宇唯一好奇的就是,郑雪莉用了什么方法致使司机丧命,并且死状极惨。 但他很快就通过神魂检测发现了端倪,死者应该是中了毒,毒素集中于面部,可真正致死的原因,是失血过多。 再观察死者的两只手,红通通的全是血迹,手指甲里面还有抠烂的皮脂和碎肉沫。 不难看出,脸是被他自己抓烂的,由此引发了大量失血。 这种死法,夜星宇似乎有点印象,仔细一回想,便心中有数,大概猜到了郑雪莉所用的是什么毒。 就是不晓得,她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怎么会有那个东西?不应该呀? 那玩意早已绝迹多年,就算是夜星宇也拿不出来,没想到在世上还有残留。 更何况,太歹毒的东西,夜星宇不会使用,有伤天和,亦损功德。 虽然有此疑虑,夜星宇却没有问,因为他知道,郑雪莉这人心眼很多,问她也不会说实话,不如不问,浪费时间。 但他还是看着郑雪莉,认真地说了一句:“这人死了。” 以此来提醒对方,你手中多了一条人命。 郑雪莉早有预料,但仍然装作很吃惊的样子,假意问道:“怎么会?难道是突发心脏病吗?” 夜星宇听得无语,在心里面破口大骂:去你妈的心脏病!脸都烂成这样,关心脏什么事?净是睁眼说瞎话! 对于这种谎话精,夜星宇懒得搭理她,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除了哄就是骗。 他脸上不动声色,嘴上淡淡说道:“现在就只有两个解决办法,一是报警,让警方来处理;二是挖个坑把他埋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听到“报警”两个字,郑雪莉的心里面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她不可愿意被警方查户口,于是便说:“星宇哥,要不……还是把他埋了吧?” 第468章 无意中发现的隐蔽军事基地 夜星宇冷哼一声,心中暗道:果然有鬼! 他之所以故意提到报警,就是想看看郑雪莉的反应,倘若她没有问题,就不应该害怕警方调查,而她选择了挖坑埋人,肯定是有秘密不肯暴露。 至于是什么秘密,问她肯定不会说,就算说出来也是谎话,所以夜星宇便不问,淡淡说道:“那你来挖坑,我在旁边给你放哨。” “啊?我来挖?”郑雪莉听傻了,这种事情不应该由男人来做吗? “人是被你弄死的,当然你来挖!”夜星宇回答得理所当然。 “我……我不行呀!”郑雪莉马上苦着个脸,连连摆手,“再说……他是自己死的,根本不关我事!” 夜星宇冷冷笑道:“你不想动手的话,那就报警喽!让警方来处理,自己就不用脏手!” 郑雪莉当然不会报警,要报早就报了,都不用麻烦夜星宇。 她露出一副愁苦表情,唉声叹气地说道:“万一警察来了,怀疑我是凶手,那可怎么办?如果他们把我关起来调查审问,我就不能帮你去对付那个诈骗犯了,你总不希望这件事情半途而废吧?” 像这种软言软语“为别人着想”,是郑雪莉的拿手好戏,用得滚瓜烂熟。 但夜星宇却知道,她看似一番“善意提醒”,其本质却是“要挟”,把两人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你好我好大家好,我若不好,你的事也办不成。 不过,夜星宇叫她挖坑,并不是真要她去做,只是想让她紧张一下,有种捉弄调侃的意味在里面。 毕竟她一个弱女子,一没工具,二没力气,怎么挖?明显办不到嘛! 就算给她一把铲子,怕不是要挖到天亮去,何况还没有铲子,得用手。 夜星宇大度地挥了挥手:“行了,这次我帮你,咱俩谁也不欠谁!” 说完,他弯下腰,抓住司机的一只脚脖子,像是甩铅球一样,绕着原地转了一圈。 随后尸体脱手而去,化作一道黑影冲向远方,直至跟夜色融为一体,再也看不清。 隔了老半天,才隐隐约约地传来“噗通”一声。 不难猜到,这具尸体起码越过了几百米的距离,掉进了离岸边很远的湖水中。 郑雪莉看傻了眼,心想:他力气有这么大? 夜星宇拍了拍手,心不跳,气不喘,就好像扔出去的不是一百多斤重的尸体,而是一块小石头。 他根本不会浪费时间去挖一个大坑,直接把死尸扔进湖里喂王八,岂不是方便又省事? 当然,在正常情况下,人的尸体如果不跟重物绑在一起,是会浮出水面,导致被发现。 所以在扔出尸体之前,夜星宇提着甩圈的时候,就利用强大的内劲,震断了尸体里面的骨骼关节,把所有的刚性链接完全破坏,就剩一层皮肉牵扯着。 而当尸体坠湖以后,夜星宇再以强大的神魂力,将它隔空肢解,不成形状,就算浮上湖面,也看不出什么来。 更何况,这些尸块会引来鱼群,被各种各样的鱼儿分食掉。 而夜星宇早已经用神魂力确认过,这个湖里面有非常多的淡水鱼,最多几天,所有尸块都会被吃得一干二净。 说到毁尸灭迹,夜星宇绝对是专家级别,可以根据各种情况随机应变,完全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只不过,受到侵害的郑雪莉原本是无罪的,不报警却选择毁尸灭迹,无罪也变成了有罪,而夜星宇自然成了她的帮凶。 不过法律约束不了夜星宇,他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该怎么做,自己清楚。 而郑雪莉,鬼知道她怎么想,这个女人的背后肯定有秘密。 夜星宇也懒得去管,毕竟人生在世,谁都有秘密,没必要去追根刨底,好奇心会害死猫。 他们之间就是互相利用的关系,郑雪莉帮夜星宇诓骗高明,夜星宇就帮郑雪莉收尾善后,算是一种变相交易。 尸体处理完毕,并不代表结束,还有那辆开来的出租车,也需要一并处理掉。 做事一定要面面俱到,不能顾此失彼,如果不管那辆车,两人就这样走掉,很可能埋下后患。 发动机没熄火,隔太远听不到噪声,但是车灯还开着,从这里能看到一点亮光,不难发现出租车所在的位置。 当时的郑雪莉就是从那边一路跑过来,现在又跟着夜星宇慢慢走回去。 两人来到出租车旁边,夜星宇让郑雪莉在原地等待,他自己钻进了驾驶室。 仪表盘还亮着,中控屏幕上的画面是gps导航系统,但却显示定位失效。 夜星宇心中一动,他记得郑雪莉打电话求助的时候曾经说过,用手机上的地图软件无法进行定位,所以她才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还是亏了夜星宇利用照片对比,才把她的位置找出来。 正常来说,在市内或是附近的郊区,很少会出现定位失效的情况,最多是影响精确度,导致出现偏差。 但如果是地下室,或者是隧道里面,定位失效就不足为奇,因为接收不到卫星信号。 而这里是露天场所,居然出现无法定位的情况,倒显得有些怪异。 于是,夜星宇便释放开神魂力,大范围地探察了一番,终于被他发现了端倪。 原来,在湖对岸那边看起来像是电视塔的地方,竟然建有一个小型的秘密军事基地,有一支部队驻扎在那里,大概有一百多人,看武器装备,不像是普通连队,而是特种部队。 之前搜索郑雪莉的时候,他把关注重点放在了水库南岸,就没有注意到隐藏在北岸山腹中的军事基地,此时仔细查探,才有所发现。 难怪,百鸟山虽然不属于市区,但也不算太偏远,明明属于可开发范围,却没有任何一家房地产商伸手染指,原来是这个缘故。 而卫星定位之所以失效,当然就是因为这里毗邻军事禁区,民用领域的定位服务被禁止使用。 至于山顶上的那座“电视塔”,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电视塔,而是军方专用的信号站,在造型上作了伪装。 第469章 杀尽天下负心汉,从此人间无痴情 搞清楚了这个问题,夜星宇并没有过于关注,关上车门,换档起步,驾着出租车往湖畔驶去。 即便踩死油门,也达不到高速公路上的那种风驰电掣,因为地面崎岖不平,对速度影响很大,相当于不停地碾过减速带。 车子上下颠簸,但还是越来越快,像是发狂的疯牛,冲上了一个高高的土坡。 坡的另一面是断崖,下面就是湖水,而车子冲到了坡顶以后,并没有减速,直接又从断崖上冲了出去。 在车轮悬空的刹那,夜星宇推开车门,从驾驶室里飞了出来,像是一只灵巧的鸟儿,脚尖在车身上轻轻一点,借着力道反向而行,无声无息地飘回崖顶。 凌空飞跃的车身划出一道受重力加速度影响的下沉弧线,并掠过几十米的距离,最终发出巨大的响声,掀起浪花,坠入湖面。 站在崖顶上的夜星宇遥望着出租车缓缓下沉,直至被湖水完全淹没,才转身离去。 现在虽然是枯水期,但湖水深度还可以,沉到底的出租车应该很难被发现。 至少以常人的视力,无法看到湖底的景象。 况且,这地方交通不便,也没有什么好看的风景,很少有人来。 夜星宇返回原地,叫上郑雪莉,徒步往西南方向步行,他自己的车子就停在那边不远。 没有了车灯的照耀,再加上今夜天气不佳,星月无光,所以周围很黑,不容易看清路面。 夜星宇迈开大步走在前面,郑雪莉紧紧地跟着他身后,一步都不敢落下,生怕自己走丢了。 百鸟山并不是一座山,而是围绕湖水的一整片山谷。 北边的山比较高,更为陡峭,树木也多。 南边的山比较矮,坡度平缓,植被稀疏。 正规的公路虽然没有,但却有一条砂石混合泥土的路坯子,也就是俗称的土路,弯弯曲曲,凹凸不平。 这也是出租车能开上来的原因。 但是夜星宇却没有带着郑雪莉沿着这条土路走,而是往草丛里钻。 当然,不是为了***,而是走捷径。 土路的大致方向是往东南,而他的车在西南边,不经过这条土路,如果顺着土路走,会绕很远。 其实,从直线距离来看,车离得没多远,如果让夜星宇一个人走,身轻如燕草上飞,用不了一分钟就到了。 可带上郑雪莉,两人的关系并没有多亲密,夜星宇就没有带着她一起飞,只是像常人步行那样慢慢走,足足花了一刻钟,才到达停车的位置。 这还是因为夜星宇利用自身的探查能力,找出了最合适的行进路线,要不然黑灯瞎火地往草丛里钻,很容易走着走着就没路了,或者走偏了方向。 当看到那辆熟悉的白色suv时,郑雪莉终于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安心了。 夜星宇打开车灯,然后走到车头前面,拍打着衣服和裤子,将沾到身上的草叶弄掉。 郑雪莉跟着走过去,先帮助夜星宇清理背后,再将自己整理一番,顺便把头发挽起来,用一个发夹固定住。 因为遭遇了刚才那种事情,夜星宇就不可能把郑雪莉丢在这里,让她自己打车回家,更何况这个地方非常偏僻,根本没有车辆经过。 两人先后上车,随后驶离百鸟山。 gps定位很快恢复正常,中控导航已可使用。 夜星宇之前有送过郑雪莉两次,还记得她家地址,便使用导航按提示前往。 到了郑雪莉住的那个小区,夜星宇照样不废话,等对方一下车,刚道完谢,他就马上开车走人。 郑雪莉对着远去的车屁股挥了挥手,才转身走向自己住的那栋楼。 而夜星宇并没有像郑雪莉想的那样直接开车回家,他在小区大门口拐了一个弯,就把车停在道路边上。 神魂之力释放开来,向小区内部延伸,很快就捕捉到了郑雪莉的身影。 郑雪莉正在上楼,但她没有使用电梯,而是走的楼梯。 因为她家就住在二楼,走楼梯反而更快,不用等电梯慢慢下来。 从成色来看,这个小区有些老旧,少说也有十几二十年的历史,搞不好在郑雪莉出生之前,它就已经建成了。 楼梯和走道里昏暗不清,照明灯的功率偏小,如果不弄出点声响,它很快就熄灭了。 顺着走道一直往里,尽头那一间就是郑雪莉家。 门两旁贴了一副对联,破破烂烂,都已经掉色了,字迹模糊不清,但内容却特别有意思。 上联是“杀尽天下负心汉”,下联是“从此人间无痴情”,门头上还有一个横批,写着四个字,“奸夫**”。 一看就知道,这户人家不简单,特别有个性。 门有两扇,除了原本蒙了铁皮的木门,又在外面加装了一道铁栅栏防盗门。 但是防盗门没有上锁,手伸到栅栏里面拉开插销,就可以把它打开。 只不过这样一来,难免会弄出响声,在寂静的深夜略显清晰。 随后,郑雪莉又拿出一把钥匙,打开了第二道门。 门锁是那种过时的弹簧锁,只有上了年头的老房子,还在用这种淘汰玩意。 进到屋内,她先把里外两扇门依次关好,才把灯打开,黑漆漆的房间瞬间明亮起来。 客厅不大,布置简单,没有像样的装修和奢华的装饰,白墙略显斑驳,吊灯稍显老旧,地板砖的缝隙已经发黑,桌椅沙发和茶几电视柜等等家具,都使用了很长时间。 这一看就是很普通的家庭,既不是有钱人家,也不至于特别清贫。 “妈,我回来了!”郑雪莉轻轻喊着,声音不大。 “你还知道回来吗?不看看现在几点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从另一间屋子里传出来,那应该是她母亲的卧室。 “出了点状况……”郑雪莉小声地解释着。 然而,没等她说明白,房间里面就传来她母亲一声怒吼。 “闭嘴!我看你是翅膀硬了,想飞了是不是?” 话音刚落,卧室门打开,一个像是鬼一样的女人出现在房间门口。 第470章 你要敢动心,我就杀了你 之所以说她像鬼,不是飘忽无影,也不是行动无声,而是单纯形容她的相貌,比起恐怖片里面的女鬼还要恐怖。 这是一张被毁容的脸,看不到一块完整的皮肤,青红白三色交织在一起,青色的是筋,红色的是肉,白色的是骨头。 眼珠子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两个黑乎乎的眼框,鼻子也找不到,中间是塌陷的,而下面那张嘴,左边高右边低,竟然是歪的,高的那一边无法合拢,牙床露在外面。 这是怎样的一张鬼脸?简直能把人吓死! 谁也没想到,长得如花似玉如同小仙女一般的郑雪莉,她母亲居然是这副尊容,宛如地狱里的恶鬼,完全就是两个极端对比。 当然,她原本肯定不是这副模样,多半是出了什么意外,比如火灾事故,或者被人泼硫酸等等,才导致容颜尽毁,比鬼不如。 然而,这还不算。 这个女人是坐着轮椅出来的,她双手俱在,双脚却无,下面只剩两截大腿,从膝盖上方被截断,小腿和脚掌都通通没有了。 不仅毁容,还是个残废,何等之凄惨? 但是,这个女人的脾气却很大,恶狠狠地冲着郑雪莉吼道:“我问你话呢!怎么不回答?” “我……我没有……”郑雪莉嗫嗫嚅嚅地嘀咕着,似乎很怕她母亲。 “你过来!”坐在轮椅上的毁容女人一招手。 郑雪莉不敢有违,赶紧走过去,站在母亲跟前,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低着头不说话,心情有些紧张。 轮椅上的女人同样没有说话,她仰起那张吓人的脸,用两个黑黝黝的眼眶一直盯着郑雪莉,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忽然,女人抬手一巴掌,“啪”的一声甩在郑雪莉脸上,直接将后者打翻在地,发出一声惨叫。 “贱货,我说过的话,你都忘了吗?”女人收回了手,搭在自己仅剩半截的大腿上。 侧身趴在地上的郑雪莉捂着脸不敢说话,表情很慌,也很惧怕。 “站起来!”毁容的女人看似平静地吩咐着,语气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森冷。 郑雪莉依言站起,放开了手,半边脸颊红肿。 这可不是像先前演戏一样化的妆,而是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下手蛮重。 “知道我为什么打你吗?”毁容的女人淡淡说着。 没等对方回答,她又接着问道:“你是不是爱上了某个男人,跟他缠绵,难舍难分,所以才回来得这么晚?” 郑雪莉赶紧摇头:“没有!是真的发生了意外……” “住口!”女人再一次愤怒地打断了郑雪莉的解释,“在你身上,明明就有一股男人的味道,你还不承认?” 这样一说,郑雪莉就想起,自己曾经扑在夜星宇的怀里,与他紧紧拥抱,之后还裹着他的呢子大衣。 并且,夜星宇用手掌烘干衣服,除了内衣裤以外,里里外外差不多都被他摸过一遍,再被郑雪莉穿回身上。 诸多因素加在一起,郑雪莉的身上难免会沾染到夜星宇的气息,却被这个脸上都看不到鼻子的女人闻了出来。 “这个……不是……是因为……” 面对母亲的质问,心虚的郑雪莉慌慌张张地想要解释,却发现不好交代。 “别想狡辩!我虽然眼瞎了,心却没瞎!” 鬼一样的女人只相信自己的判断,根本不容对方辩解。 “你要记住,天下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通通都该死!你要是敢对哪个男人动心,我会亲手杀了你,并且那个男人也要死!” 郑雪莉的母亲声色俱厉,配合上她那张狰狞恐怖的鬼脸,气势很吓人。 并且,她说出来的话也是非常狠毒,居然要动手杀自己女儿。 郑雪莉吓得瑟瑟发抖,小鸡啄米一样连连点头。 看得出来,她对这个残废的母亲非常畏惧,根本不敢忤逆顶撞。 在一番训斥教诲之后,郑雪莉的母亲抬起了手,抚摸着女儿被打肿的脸,声音转柔:“我这是为了你好,不希望你跟我一样,傻傻地被男人欺骗!你看看我这张脸,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每天活着生不如死,你难道还没有醒悟吗?非要沦落到我这种下场?” 郑雪莉轻轻摇头,脸颊与手掌摩挲着。 她母亲又告诫道:“你千万要记住,世上的男人通通都是骗子,话说得越好听,越是狠心绝情,每一句甜言蜜语,都是为了欺骗与背叛!” “嗯,我知道!”郑雪莉点了点头,虚心受教。 “这是第一次,我就饶过你,但也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好自为之!” 说完这番话,女人收回了手掌,郑雪莉脸上的红肿竟然消减了不少。 随后,女人拨动轮椅上的手轮圈,慢慢倒退着回到卧室内,再把房门轻轻关上。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忐忑不安的郑雪莉才总算松了一口气,摸了摸自己被打的脸颊,好像不怎么痛了。 对于母亲,郑雪莉是发自内心的畏惧,脾气古怪不说,还心狠手辣,就算自己是她女儿,打骂也不会少,下手更不留情。 别看她是个残废,坐着轮椅,也看不见东西,可要收拾郑雪莉,有的是办法。 以前郑雪莉被教训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想要躲,却从来没有躲掉过,总是免不了要挨一顿。 郑雪莉关掉了客厅里的灯,回到自己房间,先坐在床上怔怔地发了一会呆,才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相框,里面夹着一张照片。 确切来说,照片只有半张,另一半被撕掉了。 现有的一半,是一个手里抱着小小婴儿的漂亮女人,无论是五官、轮廓、身材、气质,都跟现在的郑雪莉非常相像。 看起来,她应该就是郑雪莉的母亲。 而在她的肩膀上,搭着一只男人的手,手背上有一个小红点,似乎是一粒朱砂痣。 这只手的主人,很可能就是郑雪莉的父亲。 但因为照片被撕掉了一半,就只能看见这个男人的一只手,无法知道其长相。 郑雪莉盯着照片看了一会,轻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妈,你放心吧!我会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绝不投入真感情!不管是谁,都是我成功路上的踏脚石罢了!” …… 第471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和秘密 小区大门外的道路边,停着一辆白色的suv。 夜星宇静静地坐在驾驶室里,透过远距离的神魂探查,把郑雪莉家中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 两室一厅,面积不大,房屋老旧,装修简单,看起来只是一个不太富裕的普通人家。 硬要说特别之处,就只有门口的那一副稀奇古怪的对联,既没有辟邪除灾之意,也不是为了纳福迎祥,而是表达着一股强烈的怨恨。 房间中,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郑雪莉的母亲,另一个是她自己。 至于她那个从小得了重病,瘫痪在家的弟弟,并不存在。 而吃苦耐劳的母亲,同时做两份工作来养活家庭,也不可能。 因为她母亲是个残废,眼睛还瞎了,能打什么工?靠什么挣钱? 可见,郑雪莉当年说过的家庭情况,通通都是假话。 难怪她从来不让夜星宇来她家,人一来就要露馅。 至于她撒谎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面子,又或者不想把夜星宇吓到,毕竟她母亲这副模样,很容易让人产生心理阴影,被宣扬出去也不太好。 暗中“偷窥”的夜星宇听不到母女两人的对话,他只能看到那个残废女人大发脾气,动手打了郑雪莉一巴掌,并说了些什么,最后回到自己房间。 不过,他还是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这个毁容瞎眼又断腿的女人,意然是一个古武者。 且还不是一般的古武者,而是内家高手,丹劲层次。 因为夜星宇在她身上,察觉到了内气的流动。 在她挥手甩出一巴掌的瞬间,还有抚摸女儿的脸颊,为其消肿祛瘀之际,都多多少少牵动了丹田之气,被时刻观察注意的夜星宇感知到。 当然,她双腿已残,眼又瞎了,肯定发挥不出丹劲的实力,恐怕连暗劲都打不过。 但要对付普通人,或者是外家层次的古武者,就不会有问题。 除非对方使用热武器,站得老远用机枪扫射,那就没有办法。 总的来说,郑雪莉的家庭情况让夜星宇很吃惊,也非常意外。 她的母亲究竟是谁? 因为什么而变成这样? 这些都是谜。 夜星宇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前女友”居然生活在这种家庭,有这样一个母亲。 当郑雪莉回房以后,夜星宇就没有再继续偷窥下去,他收回了神魂力,并驾车离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和秘密,他可没打算耗费时间去寻根究底,等到郑雪莉帮他把事办完,替侯小妹报了仇,两人也许不会再有交集。 ——不过也难说。 夜星宇想起了今晚那一卦。 这预示着,两人之间必有一番纠葛,不是轻易能够摆脱。 就是不清楚,冥冥之中牵扯着两人命运的那根隐形线,还有多久才被斩断。 …… 次日醒来,夜星宇先去院子里练了一趟拳,再上楼叫醒夜雪晴,随后来到厨房,准备做早餐。 门铃响,洗漱完毕坐在客厅的夜雪晴跑去开门,来访者是一位穿着时尚的漂亮大姐姐,也就是住在对面的庄静。 夜雪晴眨了眨眼睛,娇憨问道:“你是来找我哥哥吗?” 庄静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你是夜星宇的妹妹?” 夜雪晴点了点头:“是的,我叫雪晴。” 庄静便笑了,自我介绍道:“我叫庄静,住在对面的别墅,和你哥哥是好朋友,也是邻居。” 夜雪晴让开身子,说了声“请进”。 庄静进了屋来,一眼就看到趴在沙发上的黑妞,于是便走过去,抱起这只肥猫,笑眯眯地问道:“妞妞,有没有想我啊?” 黑妞“喵喵”地叫了两声,算是回应,并伸出小舌头,舔了几下庄静的手指。 对于这个把它养得肥嘟嘟的女人,黑妞还是挺有好感的。 这时候,夜星宇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身上系着印有卡通狗图案的围裙,并且是粉红色,看起来有点滑稽。 他露出微笑,向庄静招呼道:“来得正好,我刚做了早饭,你要是没吃的话,就一起过来吃点!” “好呀!那我就不他客气了!”庄静高兴地回应着。 她尝过夜星宇的手艺,内心深处赞不绝口,一听到这样的邀请,肯定是万分欣喜,却之不恭。 但因为是早餐,夜星宇就弄得比较简单,算不上山珍海味,不如庄静的初次品尝那么惊艳。 不过,简单之中更能体现真功夫,莲子羹,煎鸡蛋,还有一盘炒熟的脆皮萝卜,就这三样,依然令庄静大饱口福,雪晴也夸赞好吃,甚至有些意犹未尽。 饭后,夜星宇一边收拾桌椅碗筷,一边向庄静问道:“你过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怎么?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呀?”庄静笑吟吟地反问着,随后又自己解释道,“我今天休息,又很无聊,所以就过来你这边串门,不会不欢迎吧?” “倒不是不欢迎,不过我待会有事,要出去一趟。”夜星宇一边擦着桌子,一边回道,“如果你有空的话,就帮我照顾一下妹妹,或者带她出去玩一下,她昨天才刚来离城。” “那行!”庄静一口答应下来,“我带雪晴去逛逛街,再逛逛公园,你事情办完了就联系我们。” “可以!”夜星宇点点头,“晚上我请你吃饭,地方随你选。” “不,我不想在外面吃!”庄静异常认真地说着,“我要吃你亲手做的菜!” “好吧,这个愿望可以满足!”夜星宇笑了,答应得很干脆。 他这边刚整理完毕,庄静就已经带着夜雪晴出门了,顺便把黑妞一起抱走。 夜星宇先上楼沐浴更衣,再平心静气打坐几分钟,随后用铜钱卜了一卦。 得出的结果,应是往西而行,或许会有收获。 除此之外,就没有其它答案。 至于他为什么卜卦,就是为了帮苏俊喆查出毒酒事件的幕后凶手。 这件事,让夜星宇有些头痛,普通的调查方法似乎不怎么管用,只能借助一些非常规的特殊手段,兴许能探到蛛丝马迹。 所以,他寄希望于占卜,看看能不能得到一点提示。 第472章 变易、不易、简易 占卜,起源甚早,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就已经出现。 原始民族对于事物的发展缺乏足够的认知,因而借由自然界的征兆来指示行动,但自然征兆并不常见,须以人为的方式加以考验,占卜之法应运而生。 在最初之时,“占”和“卜”所指不同,“占”(zhān)之意为观察和推断,“卜”(bu)是指用火来烧灼乌龟壳。 当龟壳受到长时间的高温炙烤,就会出现裂纹,被称之为“兆”。 在甲骨文字里面,“兆”的字形,便像是裂开的纹路。 古人便观察裂纹的形状和走向,也就是所谓的“兆”,来判断未知,以定吉凶。 当然,这是最原始的占卜方式,非常简陋,准确性也无从谈起,倒像是一种寻求心理安慰的做法。 当时的古人们会认为,经过神圣的求卜过程,那些无生命的自然物就获得了神圣的象征意义,就如同龟壳呈现出来的裂纹形状,不是人为的结果,而是神灵和上苍的启示与告诫。 所以在原始社会,占卜更多是一种仪式,其结果往往不代表事实。 若干年后,《易经》问世,才让无根无据的占卜一道有了理论基础,方法也变得多种多样,不仅仅局限于烧龟甲,如筮草、石头、棋子等等,都可以用来“卜”。 《易经》是华夏民族历史最悠久的一部经典著作,被誉为大道之源、群经之首、设教之书,它有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yáo),卦和爻都有说明,即卦辞和爻辞,可作为占卜之依据和参考。 相传,三皇之首的伏羲氏画出了先天八卦,周文王将其演变为六十四卦,并写出卦辞,到了春秋时代,又经过孔子注解的《易传》,将其义理彰显诠释,于是便有了完整的《易经》。 易之一道,包罗万象,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易经》由上古伏羲氏、中古周文王、下古孔子这三位伟大的圣人共同谱写,终成千古奇书。 那什么是“易”? “易”有三重意思,分别是:变易、不易、简易。 “变易”就是变化,世上万物,没有一样东西是一成不变的,甚至于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例如空气流动、日夜循环、花开花谢、生老病死。 “不易”就是不变,变化的是表象,本质是不变的,就拿水来讲,在常温下是液态,低温时是固态,受高温呈气态,但不管它变成什么样子,都是h2o。 “简易”就是简单容易,宇宙万物的变化都遵循着一定的规律和道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能掌握这些规律,透过现象看本质,所有的一切都不再有秘密可言。 占卜也就是这样,以小明大,以微见著,有着严格的操作程序,自成体系,通过微观与宏观的联系,抓住事物之间的共性,来对未知之事进行预测和解读。 它和预言的不同之处在于,预言是一种特殊能力,来自于与生俱来的天赋,或者是后天修炼而获得的强大精神力,准确性往往极高,有唯一的结果。 而占卜通常会呈现模棱两可的答案,要靠占者去用心解读,并推导和演算,自行找出一种合理的解释。 至于这个解释是否正确,就不得而知,受到占者本人的知识和经验的影响。 也就是说,同一个“兆”,不同的人会看出不同的结果,对错暂时难以说清。 好比去寺庙里抽签,抽出来的签是“兆”,这是已经确定的,但由不同的人来解签,得出的解释便不确定。 所以啊,占卜也像是文字游戏,同样的一个字,放在不同的地方,就有不同的意思。 就拿一个“行”字来举例,不仅有四个读音,含义也有很多种。 如:商行、行列、排行、行人、道行、品行、执行…… 用这个“行”字能组成许多词语,但意义是不是各不相同? 综上所述,占卜可能有用,也可能没用,而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它介于有用和无用之间,关键在于能不能完整而正确地解读。 就比如夜星宇刚才卜的那一卦,在他看来,唯一能够确认的就只有一点:欲寻线索,须往西行。 其余的,朦胧不清,看不透彻,无法再得到确切而有用的提示。 正所谓“天机不可泄露”,一介凡人不可能尽窥天机,看穿一切。 能泄露的都是已经确定的东西,必然发生,必定存在。 而不确定的那一部分,则不会在卦象里显示出来,它是未知的,也是随机的。 所以,那一卦对于夜星宇并没有太多帮助,解读结果囊括了太大范围,根本没有指出较为明确的地点,没头没脑地往西去找,无异于大海捞针。 这下子夜星宇就没辙了,想要帮,帮不上忙,想要查,无从查起。 最终,夜星宇打算去跟苏俊喆当面谈一谈,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可谁想,他还没去找苏俊喆,苏俊喆自己就来了。 门铃第二次被按响,外面的院子里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苏俊喆,另一个是梁汉。 看到他俩一起出现,夜星宇大概猜到来意。 果然,是因为昨日与苏广?的冲突,苏俊喆代表苏家,主动道歉。 作为天龙帝国赫赫有名的十大豪门之一,苏家是离城真正的巨无霸,原本不需要向任何人低头,可因为苏俊喆误以为夜星宇出身于巴山夜氏,便只能放低身段,亲自登门,化解这段恩怨。 经过与苏俊喆的数次相处,再从他对待自己的态度,夜星宇隐隐猜到,苏俊喆肯定是把自己当成了夜氏门人,所以才这样客气,即使自己的堂兄被打破了头,也要面带微笑地说好话。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夜星宇本就对苏俊喆没有恶意,甚至还有些好感,不然也不会帮他追凶查案,这时候当然不可能为了一个苏广?,便与苏家闹得脸红脖子粗,所以几句话一讲完,这件事就翻篇了,一笑置之。 不过,他也没有澄清自己的身份,任由苏俊喆去误会。 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我还是我! 第473章 如梦瘦身瑜伽馆 梁汉与夜星宇算是邻居,虽然在昨天闹了点矛盾,却也是不打不相识,不会因为这一点小摩擦而结仇。 苏俊喆已经把夜星宇的“身份”告知了家族,包括梁汉在内的几位供奉也都知晓,于是便能解释,为何梁汉不是夜星宇的对手。 面对来自巴山夜氏的传人,梁汉的态度就显得比较恭敬,虽然他的年纪比夜星宇大了至少一轮,却也只敢平辈论交。 苏俊喆和梁汉都是好酒之徒,平时无酒不欢,但偏巧林善雅的屋子里面没有酒,夜星宇便只能泡上一壶好茶,以茶代酒,招待两位客人。 三人随意闲聊,气氛融洽,根本没有因为昨日的冲突而心生芥蒂。 没多久,夜星宇便问起了毒酒之事。 虽然他昨天跟苏俊喆通电话的时候,曾经问过一遍,但廖廖几句,讲不完全,此时面对面,就可以说得详细一点。 只是,聊来聊去,却无一点线索。 酒里的毒究竟从何而来,完全没有头绪,两人都是一筹莫展。 夜星宇有些尴尬,明明打了包票,最后却无计可施,确实有些对不起苏俊喆。 好在苏俊喆也能理解,知道这事不好查,反倒过来安慰夜星宇,让他不要心急。 随后,苏俊喆又说起了另外一件事情,是他与吴楚君的订婚宴,将于三天后举行,特地诚邀夜星宇与林善雅两夫妇一同参加。 夜星宇不由问道:“我听张馨雨说,你跟吴楚君不是已经订婚了吗?怎么又搞一次订婚宴?” 苏俊喆笑答道:“你误会了,楚君只是在私底下答应了我的求婚,还没有举办正式的订婚仪式。” “原来如此!”夜星宇微微颔首,“我到时肯定会来,不过我老婆人在帝都,不知道她方不方便,回头我打个电话问她一下。” “感谢感谢,到时候咱们可得好好地喝几杯!”苏俊喆抬手抱拳,满脸笑容。 对方既然肯尝脸,苏俊喆当然高兴,也算是间接地跟巴山夜氏拉近了一点关系。 夜星宇随口问道:“好久没有看到吴楚君了,她最近在忙什么?还在打理服装生意吗?” 苏俊喆摇了摇头:“几家服装店都已经稳定下来,基本上不用再操心,她现在在搞新项目。” “哦?是什么新项目?”夜星宇顺着话头问了下去。 “瑜伽馆,她跟一个朋友合伙。”苏俊喆如实回答,“她在中天公园那边租了几间办公室,合起来有三百多平,最近忙着搞装修,差不多快完事了,开业时间应该是下个月。” “中天公园?”夜星宇默默念着这四个字,忽然心中一动。 他想起了刚才卜的那一卦,卦象显示应往西而行,而中天公园的位置,从地图上看,正好就在骊水南湾的正西方向。 认真说起来,吴楚君也曾接触过那瓶毒酒,是她把毒酒从严小西家里带出来,转到了苏俊喆手上,莫非线索要从她那里找寻? 如此一想,夜星宇便决定,等会去那个瑜伽馆瞧一瞧,碰碰运气。 于是,他把瑜伽馆的具体位置问清楚,默记心中,随后便转到其它话题。 待到一壶茶全部喝完,又续了一次热水,苏俊喆和梁汉才告辞离开。 而夜星宇略微收拾一下茶具,便也驾车出门。 离城的绿化做得不错,到处都是公园,大大小小的全部都算上,总数量超过一千,但人尽皆知的却不多,中天公园算是一个。 这是因为,中天公园是一处城市地标,面积虽然不大,却位于锦绣繁华的闹市中央,周围全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商铺集中,人流量大。 人们一提到中天公园,往往指的是那一片cbd商务区,而不是单单指这个小公园,附近的地铁站和公交站,都是以“中天公园”为名。 夜星宇开着导航,尽量避开拥堵路段,但也耗费了大半个小时,才来到中天公园附近。 苏俊喆给出的地址很好找,就在中天公园的南门对面,一座名为熙邺名城的商住两用楼,近两年才新建而成,底下是商场,上面是居室,可住人,也可办公。 由于这个地段的位置很好,临街靠站,人来人往,买房用来住就有些浪费,大多数业主都将房屋改建,装修成办公室出租给别人。 吴楚君看上这里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坐拥繁华地段,地处城市中央,地方不偏,相对好找,租金比起正规商铺要便宜许多。 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铺面,需要额外的宣传手段,方能让别人知晓。 把车停在熙邺名城的地下车库,夜星宇按着地址,找到e座的电梯,直上二十二楼。 刚走出电梯门,他就看到对面墙上的指示牌,上面写着“如梦瘦身瑜伽馆”。 夜星宇曾听苏俊喆提过,这一层靠南一面的居室都被吴楚君租下,走廊不算,实用总面积超过三百平方米,除了承重墙以外,大多打通。 原本的房门全部拆掉封死,将入口重新开在电梯口附近,换成了半透明的磨砂玻璃门,至少有三四米宽,进门第一间是接待室,设有前台和形象墙。 看起来,装修好像搞完了,墙面和地面都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夜星宇也不敲门,直接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但接待室里面看不到有人在,也听不到声音和动静。 但既然大门没锁,那里面的房间应该是有人的,夜星宇就低着头往前走,脑子里面思考着该如何寻找线索。 第二扇门是常规尺寸的木门,夜星宇来到门前,刚准备伸手推门,它忽然就自己开了。 一个女人从里面窜出来,动作飞快,差点跟夜星宇撞到一起。 当时的夜星宇正在低头思考,有些分心,而那个女人出门的动作又太快,像是灵巧的飞贼一样。 更关键的是,两人走路都没有发出半点声音,彼此都没有察觉到门后有人,要不是反应及时,同时止步,说不定真会撞到一起。 第474章 青衣杀手,黑蛇为名 “你是谁?”女人冷冷地问了一句,声音略显沙哑。 夜星宇抬起头来,看向身前的女人,似乎愣了一下。 随后,他的表情变得古怪。 这个女人看起来年纪不大,二十七八岁,及肩的中短发,遮住了半边脸,完全挡住了一只眼睛。 单看露出的那半张脸,倒是挺漂亮的,然而更引人注目的是她的身材。 她穿着轻薄而紧身的运动衫,通体黑色,极显身段,尤其是那堪堪一握的杨柳细腰,把上面的胸和下面的臀都给衬托出来,曲线玲珑,妖娆动人。 但是,这些都不是吸引夜星宇的理由,他之所以发愣,是因为这个女人他认识。 确切来说,他认识她,但她却不知道他是谁。 没听到夜星宇的回答,细腰女人再次问道:“你找谁?” 夜星宇露出微笑,终于开口应答:“我找你!” “找我?”细腰女人的脸上露出疑惑神色,冷冰冰地回应道,“可我不认识你!” 夜星宇往后退开两步,将对方从头到脚扫过一眼,才好整以暇地缓缓说道:“‘青衣’杀手,代号‘黑蛇’,总计执行十三次刺杀任务,无一失手,成功率高达百分之百……” 没等他把话说完,那个女人就已变了脸色,同样往后退出一步,与夜星宇拉开距离,隔门相望。 随后,她用刀锋般冷冽的声音,再一次问道:“你到底是谁?” 夜星宇暂时没有回答,他在思考着应该怎么说。 他本来是打算找吴楚君,从吴楚君这边了解一下毒酒事件的细节始末,没想到却意外地碰见了黑蛇,难道黑蛇就是幕后凶手? 这样一想,夜星宇便直接问道:“你为什么要谋害苏俊喆?他跟你有仇?还是为了钱?” “苏俊喆?他是谁?”黑蛇愣了一下,随后反问。 “你不认识?”夜星宇皱了皱眉,看样子对方不像是装傻。 “无关紧要的人,我凭什么要认识?”黑蛇的神情恢复冰冷,且带着漠视一切的孤傲。 随后,她往前跨出两步,穿过房门,站到夜星宇身前,微微仰起头,用那只没有被遮住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夜星宇,沉声问道:“你还没说,你是谁?” 两人离得非常近,几乎到了呼吸可闻的地步,一股浓烈的杀气从黑蛇的身体里无形绽放,一旦她得不到满意的答案,立刻就会动手。 被杀气笼罩的夜星宇一点不慌,全身的肌肉和神经依旧保持在松驰状态,丝毫没有受到杀气的影响。 他看着近在身前、但比自己矮了一截的黑蛇,表情镇定地答道:“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 他现在的身份没有隐瞒的必要,摊开来说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便如实回答。 可就在此时,他话没讲完,耳朵里忽然听到了什么动静,便立时住嘴,同时侧身转脸,看向玻璃门外。 外面的走廊里,先后出现三道人影,他们刚从电梯里走出来。 这三个都是男人,步子迈得很大,行动如风,仿佛一瞬间,便从走廊外进入到这个房间。 “哈哈哈,小心肝,我又来了!” 说话之人是一个秃顶小老头,大鼻子,小眼睛,眉毛稀疏,嘴唇肥厚,看起来有些圆滑世故,个子比较矮,身体略微胖。 在他身后,是一个光头汉子,三四十岁的年纪,横眉竖眼,面相有些凶恶,颔下留着络腮胡子,高矮适中,不胖不瘦。 最后进门的那个,穿草鞋,戴草帽,衣服上打着补丁,裤脚被高高挽起,像是一位田间劳作的农民伯伯,皮肤黝黑,头发花白。 这三位不速之客,不仅黑蛇认识,夜星宇也认识。 他们都是效力于“修罗”的杀手,代号分别为:色鬼、铁头、老农。 秃顶老头就是色鬼,青衣三鬼之一,品性最差的一个,为人极其好色,一有钱就跑去风流快活,没钱了就干活杀人。 铁头是那个光头汉子,不爱说话,却是个暴力分子,动不动就喜欢跟人打架,就算打不过也不会怯战。 农民伯伯自然就是老农,别看他面相老,真实年纪可能还比不上色鬼,同样不爱说话,但也不爱打架,看起来老实人一个,但咬人的狗往往不叫。 若论实力,老农应该是三人之中最强的一个,色鬼次之,铁头最弱。 而论天赋,半斤八两,差别不大,都不算特别出彩。 铁头之所以弱,是因为他较为年轻,对比另外两人,少了一些积累。 色鬼不如老农,恐怕是受到**的影响,被掏空了身子。 然而,无论是天赋还是实力,他们三个都比不上黑蛇。 尤其是天赋方面,当年的“青衣”组织杀手众多,内家境界的高手足足有数十位,而黑蛇的天资与潜力足以排在前三。 除去罗修这个变态,青衣杀手里面,武道天赋最高者,公认为剑客。 他也是众杀手中实力最强的一位,无双无对,半步先天,曾经引起程青衣的兴趣,想要收其为弟子,但却被剑客拒绝。 剑客之下,可能就数黑蛇的天赋为最佳,她是第二个得到程青衣亲自指点的杀手。 除此两人以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人得到过程青衣的指点和教导。 有人就要问,这个程青衣究竟是何方神圣? 他其实就是“青衣”之创始人,先天境界的至强者,不过最终丧命于罗修之手。 罗修与程青衣之战,无人得见,只知道程青衣死了,而罗修还活着。 不过外界猜测,程青衣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太老了。 两百多岁的高龄,已到了人生之中的最后阶段,体能限制了他的发挥,耗到最后,不得不败。 至于医生,智商极高,天赋也同样过人,不过他的心思并没有完全放在武道上,反倒醉心于医术与研究,还有权术和阴谋,是以并未得到程青衣的指点与赏识。 而侯通之流,更不用提,完全是靠着罗修的帮助,才能一帆风顺地跨过内家门槛。 而罗修最看好的红莲,她是异类,武道天赋算不上绝顶,却有与生俱来的强大精神力,后来被罗修发掘,成为强大的异能者,忽然之间就晋升为顶级高手。 第475章 以一敌三,威胁无用 看到“修罗”三人出现,黑蛇的脸色更加阴沉,尤其是当色鬼喊话以后,她眼里尽是厌恶。 同一时间,她又往后退了一步,人到了门边,与夜星宇稍稍拉开一点距离,散发的杀气随之收敛,更多的注意力已经放在新来的三人身上。 “你们是一伙的?”黑蛇冷声问道,她误以为夜星宇也是“修罗”成员之一。 “一伙?谁跟谁一伙?”色鬼没听明白,但他的视线很快转移到夜星宇身上,并向他一指,笑眯眯地问道,“他是谁?” 黑蛇看了看色鬼,又看了看夜星宇,没有作声。 她并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故意做给她看,不如保持沉默,静观其变。 夜星宇笑了笑,自己回答:“我也是访客,过来办点事。” “你好你好,我们也是来办事!”色鬼面带笑容地走上前来,伸出手掌,像是要跟夜星宇握手,表现得很热情。 夜星宇同样是面带微笑,把手伸出,与色鬼握在一起。 紧接着,他就被色鬼甩了出去,身体撞在墙上,发出碎裂般的声响,然后跌倒在地,一动不动,像是昏死过去。 看到这一幕,黑蛇有些疑惑。 最开始,她误以为夜星宇跟色鬼等人是一伙的,同样来自“修罗”,所以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却没料到,色鬼借着握手之机,突然发动偷袭,把夜星宇瞬间放倒,这便证明两人并非一路。 还有,夜星宇先前表现得如此镇静,黑蛇以为他不是省油的灯,可没想到中看不中用,一下就被色鬼干掉,难道自己看错了? 不管如何,此时不容多想,黑蛇要以更多的心思来应付色鬼等人,因为他们三个威胁更大,于是暂把疑惑压下,眼睛只盯着色鬼。 而色鬼瞥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夜星宇,笑着说道:“大家都是来办事,但我没时间等,就先插个队!” 他还以为夜星宇只是普通人,所以问也不问,直接出手。 这也是色鬼的一惯作风,欺软怕硬,专捏软柿子,遇到比自己弱的,都懒得跟你讲道理。 在他看来,这个年轻小伙子受这一下重摔,即便不死,骨头也要断几根,不足为虑。 黑蛇的目光落到色鬼身上,冷冷问道:“你这次来,又想干什么?” 色鬼笑答道:“还能干什么?不就是上次说的那件事?” 黑蛇摇了摇头:“我说了,没兴趣,请回吧!” 色鬼摸了摸自己的大鼻子:“先别急着拒绝嘛,我们可是很有诚意的!” “诚意?”黑蛇看了一眼站旁边没说话的铁头和老农,不屑地冷笑道,“这就是你所谓的‘诚意’?” “对!”色鬼居然点点头,“我一个人面子不够,就把他们两个一起叫来,应该算是隆重邀请了吧!” “呵呵~~”黑蛇笑了,“假如我还是不答应,你们就要联手除掉我?” “是这样!所以才让你考虑清楚!”色鬼又点了点头,说得很认真。 “哈哈哈哈——”黑蛇笑得更大声,“就凭你们三个?那不如直接动手吧!” 她曾是“青衣”的顶级杀手,天赋绝顶,实力拔尖,在整个组织当中,能胜过她的并不多。 若是一对一,面前三人都不是她的对手,即使以一敌三,应该也不成问题。 所以黑蛇很自信,面对色鬼的威胁,反倒战意燃烧,丝毫不惧。 色鬼皱了皱眉,认真劝道:“你可要想清楚了,开弓没有回头箭,一旦动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黑蛇没有回答,她忽然身子一动,往前一个跨步,同时一甩掌,击向色鬼的面门。 她这是以实际行动来做出回答,不接受威胁,咱们手底下见真章。 色鬼在暗中早有防备,只见黑蛇刚一出掌,他就往后飞退,顷刻间就已退到了老农和铁头的身边。 黑蛇一掌打空,动作不停,立刻踏着飘忽诡异的步伐,朝着三人冲了过来。 “动手!” 色鬼爆喝一声,招呼着两位同伴,刚退回去的身子又折返往前,不过却是沿着墙边绕了一圈,很快就到了黑蛇身后。 “青衣三鬼”之中,酒鬼擅长正面攻坚,赌鬼擅长暗器偷袭,色鬼擅长轻功逃命。 所以,色鬼的实力虽然不如黑蛇,身法速度却要更快一线。 而铁头就喜欢硬碰硬,直接从正面迎向黑蛇,双手成拳,连消带打。 但他真正厉害的不是拳法,而是铁头功,只要挨上他一记头槌,谁也受不了。 老农看起来反应最慢,动作却最快,手上忽然多出一根旱烟袋,从侧面对准黑蛇的杨柳细腰敲了过去。 这根旱烟袋就是老农的武器,他擅长认穴打穴,别看这细细的一根小棍子,一旦击中穴位,身子就要发麻,甚至会直接失去抵抗能力。 而黑蛇,最拿手的是剑法和鞭法。 她有一件特别制作的奇门武器,名为“蛇骨剑”,合金打造,分为十三个活动关节,中间以高强度的金属丝串连起来,剑柄上配有弹簧机括,可控制活动关节的收放,随意切换成两种形态。 剑形态时,十三节剑刃收缩相连,包括剑柄在内,总长度只有一米。 而伸展开来,就变成了鞭子形态,将近三米长,攻击范围扩大不少。 这两种形态可在战斗中任意切换,在剑形态时,便以剑法迎敌,在鞭形态下,则以鞭法应战。 而黑蛇曾经受到先天强者程青衣的指点,剑法和鞭法都相当厉害,无论哪一种,都是绝活。 不过,这柄蛇骨剑此刻并没有在她手上,剑法和鞭法都使不出来,她只能徒手迎战,实力就打个了折扣。 但她还懂得另外两门武学,分别是金蛇缠丝手和古印瑜伽,就算手中没有武器,发挥出来的战斗力也极其惊人。 更重要的是,她对自己有信心,打从心里面看不起昔日的三位同僚。 尤其是那个皮笑肉不笑的色鬼,最让她讨厌,恨不得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老是在自己的身上瞄来瞄去,令她很生气。 第476章 身体变异,战力提升 瞬息之间,四位内家高手斗在一起,色鬼等三人各占一方,组成犄角之势,围攻黑蛇。 他们三个都是老牌杀手,年纪比起黑蛇大了不少,战斗经验也极为丰富,可论起实力,就通通比不上这位后起之秀,三个打一个,居然也只能战成平手,没有明显的优势。 “小心,她已晋升至丹劲,不可轻敌!”一直没吭声的老农忽然开口,提醒着两位同伴。 “操,这小娘们竟然突破了?”色鬼听到老农这样说,心下骇然,不由发出惊呼。 “别怕!丹劲又如何?照样打!”铁头最为头铁,丝毫不惧。 他是横练武者,攻击高,防御强,最擅长与人打硬仗。 只见他双拳上下挥舞,大开大合,半步不退,每每与黑蛇正面硬刚,毫无怯意。 而黑蛇的金蛇缠丝手是以灵动为主,讲究以柔克刚,便不与铁头硬碰硬,只寻找机会,攻击弱点。 可惜,她毕竟只有一双手,要同时应付来自前后左右的攻击,便无法集中精力,总得分出心神,以免露出破绽。 双拳难敌四手,恶虎还怕群狼,黑蛇虽然境界更高,实力更强,却无法取得明显优势,反倒守多攻少,堪堪与“修罗”的三位暗劲杀手斗个旗鼓相当。 铁头的战意最是旺盛,拳术中夹杂着头槌攻击,他的脑袋比铁球还硬,根本不怕打。 而黑蛇也清楚这一点,见他用头撞来,便轻巧闪开,根本不去硬碰。 铁头的弱点就是速度不够快,过于笨重,面对灵巧的黑蛇便不好使,他的铁头功堪称是杀手锏,但打不到人也是枉然。 色鬼身法虽快,但黑蛇也不慢,且她那细腰扭起来,整个身体就像蛇一样柔软灵活,在小范围内的闪躲能力非常不俗,色鬼同样也摸不到人。 老农是暗劲级别的顶尖高手,实力在三人之中应为最强,他脚下不怎么移动,但手中那根细烟枪却使得飞快,曾经先后两次成功戳中了黑蛇的身体。 但是,黑蛇懂得古印瑜伽,可以转移身上的穴位,还可以随意控制每一块肌肉和骨骼,乃至外层皮膜也在不停地起伏变幻,老农的烟斗敲到她身上,便迅速滑开,虚不受力,损伤程度降到最低。 简单来说,老农对黑蛇的攻击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或许给对方造成了一些影响,却非大碍。 一连斗了几十招,眼看彼此都无法奈何对方,双方都有些焦躁。 尤其是黑蛇,在焦躁的同时还隐含愤怒,因为刚装修好的房间经过这一番激烈对打,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新买的桌椅被打飞不说,粉刷干净的墙上出现了不少黑脚印,都是被飞檐走壁的色鬼踩出来的,脚下铺的大理石地板砖,也被粗暴的铁头踏出了裂纹。 可她也没有办法,内家武者的破坏力实在太强,举手投足都有千斤之力,一旦战斗起来,不去刻意避免的话,难免会打坏周围的东西。 这时候她就后悔,没把蛇骨剑带在身上,要不然凭着自己的丹劲实力,再有趁手武器相助,完全能够占据上风,很快就能击溃这三个烦人的对手。 而色鬼等人也是万万没想到,黑蛇的进步居然这么快,几年不见,实力又往上提升了一大截,己方三打一,居然都拿她不下。 这还是对方赤手空拳,没有动用蛇骨剑,若她手中有剑,岂不是没得打? 古武者动手,一般就是几分钟,如果时间长了,体能消耗太大,会导致力量衰减,速度变慢,战斗力也随之大幅下滑。 而黑蛇还很年轻,虽是女流,实际年纪未满三十,体能相当充沛,更有一股丹田气在,倘若一直纠缠下去,不出意外的话,她必然能够慢慢地占据上风。 最先顶不住的,必然是色鬼和老农这两个老家伙,唯有铁头正当壮年,可以与黑蛇多耗一阵子。 但若是那两个老家伙状态下滑,铁头必然也不好受,独木难支,迟早要败。 清楚这一点的色鬼不愿久战,蓦然爆喝道:“铁头,你先来!” “收到!”刚收回拳头的铁头回应一声,脸上露出疯狂神色,两只眼珠子瞬间变得成了血红色。 紧接着,原本身材适中的铁头仿佛长高了一截,体型也壮了一圈,成为一名肌肉壮汉。 光头上的青筋一根根凸起,像是泥地里的蚯蚓那样扭曲蠕动,并且头皮也变成了铁青颜色,好似一块金属。 随后,铁头一晃脑袋,直接用头撞向黑蛇,速度快了不少。 此时的黑蛇正受到色鬼和老农的双重夹击,走位受到限制,纯靠身法好像难以闪避,便一掌拍向铁头的脑门。 “咚”的一声震响,铁头停在了原地,大脑袋仅仅只是略微后仰,而黑蛇竟然被他撞得往后连退三步,脚步虚浮,似乎有些站立不稳。 色鬼和老农趁着这个机会,发起一连串的急促攻击,瞬间就将黑蛇压制,令其手忙脚乱,应接不暇。 铁头原本是三人之中最弱的一环,身体变异后,反而成为最强的一个,力量、速度、还有抗打能力,通通都上了一个台阶,打了黑蛇一个措手不及。 随后,老农和色鬼也跟着唤醒了身体里的变异基因,同样变成血色双眸,肌肉往外鼓起,各项基础属性暴涨一大截,实力虽然要比丹劲差了一点点,却也凌驾于暗劲之上,堪称半步丹劲。 这三个暗劲杀手,经过身体变异,战力全面提升,与黑蛇之间的差距大幅缩小,顿时就将黑蛇打得喘不过气来。 古武者之间的战斗,有一定的滚雪球效果,若是某一方占到先机,另一方想要翻盘,就变得不太容易。 黑蛇本来就是守多攻少,一旦被压制,就越来越感到束手束脚,防守都变得无比艰难。 更何况,身体变异后的三人,综合实力相加,已经超过了黑蛇,足以将她击败,就算她有蛇骨剑在手,也不一定抵挡得住。 第477章 装死半天,一招毙敌 完全陷入下风的黑蛇勉强支撑了十几招,终于被身法滑溜的色鬼钻到空子,一掌拍中后背。 虽然有古印瑜伽减伤卸力,并未受到太大伤害,但黑蛇还是被这一掌打得失去平衡,整个身体不由自主地踉跄向前。 铁头也有很丰富的搏斗经验,配合极佳,趁机使出一记头槌,撞向黑蛇的脑袋。 最终,脑门对脑门,扑上来的黑蛇躲避不及,惨被撞飞。 两米多宽的接待台被黑蛇的身体撞翻,她也随之跌落在地,紧接着就没了动静。 就算练了古印瑜伽,黑蛇的防御力还是不够强,比不上金钟罩那种横练功夫,尤其是头部,挨了铁头的杀手锏,她根本承受不住,竟然晕了过去。 看到黑蛇倒地不起,色鬼等人瞳孔中的血红色开始消褪,身体也随之收缩,变回正常形态。 若是一直保持变异之身,会对神智造成影响,逐渐扭曲性格,令人变得疯狂,最终丧失人性,像野兽一样受生物本能所驱使。 这也是变种人最大的缺限,色鬼等三人都知道这一点,所以只在必要的时候才开启变异,平时都保持正常状态。 一旦危机解除,就反过来竭力压制体内的变种基因,令其活性降低,自然而然就能回复到原本的模样,神智所受到的负面影响,也会相应减弱许多。 当然,经过基因改造,性格多多少少都会产生一些变化,内心的阴暗面和各种丑陋的负面情绪,都会透过各种行为表现出来,就算一个从不发火的老好人,也可能会变成一触即怒的暴脾气。 没有人愿意失去理智,色鬼等人也不想,所以战斗一结束,他们就马上停止变异,以免越陷越深。 “这条小蛇果然厉害,差点收拾不下来!”色鬼抹了抹脑门上的汗水,脸上有着庆幸和喜悦。 本以为三人联手,十拿九稳,却没想到如今的黑蛇这么难缠,实力更胜往昔,幸亏她没有拿出蛇骨剑,不然鹿死谁手,还很难说。 铁头看了看倒在地上陷入昏迷的黑蛇,沉声问道:“现在要怎么处置?” 色鬼打了个手势,嘴上答道:“把她带回去,医生肯定会有控制她的办法!” 说完这一句,他眼珠子一转,脸上泛起猥亵的笑容,接着又道:“不过,在此之前,得先让老子快活快活,早就馋这娘们很久了!” 他说的“快活”是什么意思,不用解释,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心神领会。 毕竟,“色鬼”这个称号可不是随便取的,而是非常符合他的性格特征,一旦有机会,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秀色可餐的“猎物”。 而黑蛇,这容貌,这身段,绝对是一个极好的炮架子,更何况她还是武道天才,有极高的天赋和绝强的实力,能够搞上这种女人,足以令色鬼心生向往,获得前所未有的征服快感。 “干你娘!”铁头对着色鬼比出了中指,并朝地上吐了一口浓痰,脸上满是不屑,嘴里各种讥讽,“你这个老不死的,一天到晚就想着这个?你特么昨晚才叫了两个小娘们干了一宿,还没爽够?” “像你这种铁憨憨,懂个锤子!难道昨天吃了饭,今天就不吃了?”色鬼一脸的淫笑,反唇相讥,“在我看来,这才是男人最大的享受,无论干啥都没这个过瘾!” 而老农默不作声,不理会两人之间的互相嘲讽,他从身上摸出一卷烟叶,慢悠悠地塞进烟斗里,才开口说道:“我去外面抽袋烟,你搞快点,别误了正事!” “我知道,最多半小时,速战速决!” 色鬼爽快地答应着,朝前走出几步,将晕倒在地的黑蛇扛在肩上,推开里间的房门,独自快活去了。 老农反向而行,推开玻璃门走了出去,且从身上掏出一盒火柴,划拉一下点燃烟卷,吭哧吭哧地抽了两口,喷出一股青烟。 随后,他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向铁头吩咐道:“地上的那个小子,你去看看他死了没有,处理得干净点,别惹来麻烦!” 话说完,老农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接待室里面只剩下铁头一个人。 “狗日的,两个死老头,一个抽烟,一个打炮,都会享受,苦力活全让老子来干,真他妈晦气!” 铁头万分不爽,嘴里大声地咒骂着,也不怕被人听到。 他先走到瑜伽馆的大门前,借着玻璃的反光,整理着自己略显凌乱的衣服,并顺便检查一下有没有被崩脱线的地方。 左瞧右瞧,似乎没什么异常,铁头才拍了拍自己的大光头,然后转过身来,一摇二摆地走向倒在墙角边的夜星宇,准备看看这小子死没死透。 夜星宇身子侧躺,脸对着墙,自从被摔成这样以后,就一直没有动过。 铁头弯下腰,身子半蹲,在夜星宇的身上拨了一下,让他翻过面来,随后用手指去试探他的鼻息。 就在此时,夜星宇忽然睁眼,目光锐利有如实质,好似两柄利剑,刺得铁头眼眸生痛,头脑恍惚。 这是一次强有力的精神冲击,夜星宇曾经对着杀人逃犯计向荣使用过,就算是化劲宗师也不可能完全免疫,会在短暂的一瞬间出现失神状态,令思维暂时停止。 可铁头毕竟是内家高手,要比当初的计向荣厉害许多,他虽然精神出现恍惚,却本能地感应到了危险,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脑袋居然往后一仰,同时张嘴欲呼。 但是,夜星宇没给他机会,一招双峰贯耳,并准确地作出了预判,两只拳头狠狠地夹击在铁头的左右两边太阳穴上。 铁头的喊声憋在嗓子里,还没来得及叫出口,人就已经往后栽倒,七孔流血,死不瞑目。 他哪会料到,倒在地上的这个年轻人竟然是一位顶级高手,受了色鬼的一记重摔,没事不说,还一直装死,直到最后的关键时刻,才突然发动致命一击,神通震慑外加双峰贯耳,将他的大脑震成了浆糊。 第478章 绝不手下留情,通通死有余辜 外面的老农和里面的色鬼,通通没有发现接待室内的逆袭变故,因为夜星宇出手太快太狠,一击毙命,根本没有让铁头闹出任何动静,就已彻底气绝。 夜星宇从地上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推开玻璃门,往外走出去。 外面是走廊,再过去一点就是电梯,还有消防通道。 老农蹲在消防通道的门边,闷头抽着旱烟,头上一顶破草帽遮住了他的脸,看不到五官和表情。 他没有听到脚步声响,却通过走廊里的灯光,看见一个影子从旁靠近,便以为是铁头,于是头也不抬,只在嘴里淡淡问道:“死了吗?” 随后,耳朵里就听到一句回答:“死了!” 看似简单的一问一答,目标主体却不一致,老农是想问那个年轻人死没死,而夜星宇却在告诉对方,铁头已经死了。 听出声音不对,蹲在地上的老农立刻产生警觉,瞬间站起,望向来人。 可迎向他的却是一个男人的拳头,二话不说,直接打脸。 老农伸手去挡,明明是挡住了,可偏偏又挡不住。 他只是接住了招式,却受不了拳上所蕴含的力量。 因为夜星宇这一拳,乃是自己的独门绝技,一拳定江山。 他将自己数千年的武道领悟,去芜存菁,熔为一炉,创出一套通神拳,堪称天下无双,武道绝顶。 这套拳法,共分十式,各有各的奥妙,并没有绝对的高下之分,不一定后招要强过前招。 而一拳定江山,是通神拳的第一式,也是最基础的一式。 它化繁为简,去掉了所有的变化,只有简简单单的一拳,却能释放出超越自身极限的强大力量,威不可挡,无坚不摧。 再加上,他有丹田之劲,本就比老农高出一个境界,以强击弱,堪称碾压,而老农这边又准备不足,仓促应战,哪有可能抵挡得住? 这一拳直接就将老农打得飞了出去,头上的破草帽和手里的旱烟袋,通通掉到地上。 倒在地上的老农一个翻身又站了起来,嘴里涌出鲜血,将胸前的衣襟染红。 他哑着嗓子嘶声问道:“你是谁?” 夜星宇并不回答,跨步上前,再出一拳。 没有什么是他一拳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拳。 第一拳似奔雷,第二拳如闪电,身负重伤的老农躲闪不掉,只能抬起手来,奋力抵挡。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连两拳,老农被活活打死,连变异都来不及,就去向阎王爷报到了。 他的死状就跟铁头相差不远,同样是大睁双眼,一脸骇然。 鲜血从他的眼耳口鼻里面往外溢出,这是被凶猛的拳劲破坏了身体内部组织,也就是所谓的内伤致死。 对于变节的“修罗”成员,又接受过基因改造,夜星宇绝不可能手下留情,通通都是死有余辜。 化尸水被取了出来,滴落在老农的尸体上,发出“滋滋滋”的腐蚀声响,皮肉骨骼连同身上的衣服,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消失。 随后,夜星宇返回了瑜伽馆,顺手将地上的破草帽和旱烟枪,扔进了电梯口的垃圾桶里。 铁头的尸体,被他以同样的方法处理完毕,现在只剩下一个色鬼等待解决。 接待室的后面,是瑜伽馆的主体空间,宽敞明亮,铺着光滑的实木地板,三面墙,一面窗,没有太过多余的装饰,大气简洁。 在这偌大空旷的空间中,只有两个人,一个秃顶老头,一个年轻美女。 美女闭着双眼,平躺在地上,已经失去了知觉,全身被扒得光溜溜,一丝不挂。 而老头也是光屁股,跪倒在地上,提起美女的两条腿,正准备向她开炮。 就在这时候,夜星宇推门进来了。 色鬼背对着门,却听到了开门的声音,表情略为不爽,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但他没有回头,只在嘴里嚷道:“狗日的铁头,你特么想看直播吗?” 在他想来,老农年事已高,对这方面早已失去了兴趣,进来的只可能是铁头。 夜星宇没有说话,径直向色鬼走去,手上开始蓄势,随时准备发动攻击。 色鬼似乎察觉不对,回过脸来,顿时发现进来的不是铁头,而是刚才那个被他握手摔飞的年轻人。 “是你?”色鬼一声惊叫,两只脚像是装了弹簧一样从地上蹦起来,并且飞快转身,面向夜星宇。 夜星宇表情轻松,意态悠闲,走路的速度并不快,相反还有一种慢悠悠的感觉。 而这个房间又实在太大,纵深足够,他起码要跨出二三十步,才能来到色鬼跟前。 当色鬼凝神戒备的时候,夜星宇才走出几步,距离色鬼比较远,根本未达到合适的攻击范围。 “抱歉,打搅了你的好事!”夜星宇面带微笑地说着,好像很客气。 他其实早就关注着这里边的情况,不可能任由色鬼把黑蛇给办了,在迅速解决掉铁头和老农之后,他就马上赶过来,时间倒也刚好。 要不是为了逐个击破,图个方便省力,也不至于耽搁了一点时间,让黑蛇被色老头扒得精光。 夜星宇脚步不停,继续向前迈步,缓缓逼近色鬼。 色鬼则紧盯着夜星宇,脸色阴晴不定,他完全没搞明白,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眼前这家伙肯定不是普通人,他到底是谁?想要做什么? 老农呢?铁头呢?他们两个又在干嘛?难道已经被此人干掉了? 各种猜测在色鬼的脑海里接连出现,但都没有确切答案。 面对缓缓走来的夜星宇,身为老牌杀手的色鬼竟然怕了。 别看这家伙色胆包天,连黑蛇都敢上,其实他贪生怕死,胆子很小,从来就不打无把握之仗。 就算眼前的男人很年轻,应该厉害不到哪里去,色鬼也不愿冒险。 毕竟守在外面的铁头和老农都没了动静,这让色鬼的心里面涌起强烈的危机感。 所以,他当机立断,选择了最谨慎也是最丢脸的一种行为。 ——逃! 第479章 要打架吗?先等我穿衣服! 逃跑不丢脸,命才最重要。 这是色鬼的座右铭。 他活了六十多岁,一直很爱惜自己的性命,就算成为杀手,也从来不接没把握的任务。 但越是如此,他就越怕死,一旦见风不对,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逃! 可就算要逃,也要讲技巧,不能表露出来让对方察觉,要不然,成功机率就会大打折扣。 色鬼眼珠子一转,笑着说道:“兄弟,要打架吗?等我先把衣服穿上再说!” 说完,他便伸手弯腰,捡起脚边的一条红色大裤衩,迅速套在自己身上,将下面那个丑陋的小玩意给遮住。 夜星宇脚步不停,依旧朝着色鬼慢慢走去,两人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那点时间,应该不够色鬼穿戴整齐。 不过没关系,反正他的身体将要被化尸水分解,穿不穿衣并无意义。 而色鬼也仅仅只将裤衩穿上,其他的衣服没有去碰,待他再次伸手,就将昏迷不醒的黑蛇从地上提了起来,一把抓住对方的后颈,不费多大的劲。 色鬼看着正在逼近的夜星宇,狞笑道:“不想让她死的话,就给老子站住!” 这一手人质要挟,突如其来,倒是让夜星宇有些意外。 他可没想到,色鬼这个老东西如此没骨气,竟然打都不敢打,就拿女人来做挡箭牌。 不过,色鬼误打误中,还真是抓住了夜星宇的软肋。 夜星宇来找吴楚君,目的是调查毒酒事件,却意外碰到了黑蛇。 他便以为,黑蛇很可能就是下毒的凶手,但没有得到证实,动机理由也是未知。 此时的夜星宇,有很多事情没有搞明白,他当然不想让黑蛇死,便只能停下脚步,先稳住色鬼再说。 色鬼可不比计向荣,精神震慑对他的效果会减弱一级,就算令其瞬间失神,两人之间的距离也不够近,无法在短短的一瞬间取其性命,倘若出现一丝差错,黑蛇就得死。 所以夜星宇不敢乱来,先静观其变。 而色鬼自己也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听话,让他停下,他就停下,一时之间便有些得意,张口问道:“小子,我且问你,我那两个伙计怎么样了?” “死了。”夜星宇轻轻吐出两个字,语气平淡,波澜不惊,仿佛在说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 色鬼听得心中一跳,紧张感再度降临,得意的神色僵在脸上。 “放了她,我让你走!”夜星宇轻叹一声,再度开口。 他想了一下,决定先救下黑蛇再说,杀不杀色鬼,其实并不重要,姑且留他一条狗命。 色鬼眯起双眼,只剩下一条细缝,暂未明确表态,似乎在考虑对方的提议。 按照这个年轻人的说法,铁头和老农都已经被他干掉,如果他真有这个本事,那么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比起黑蛇还要厉害。 这样的人物,色鬼只是想一想,就已心怯不已,绝对不敢上前单打独斗,他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全身而退,以后再找机会调查此人的身份来历。 如此一来,色鬼倒觉得,对方的提议很不错。 可关键在于,若自己放开了黑蛇,对方是否会真的让他走? 毕竟,此人是谁,性格如何,完全不了解。 而年老成精的色鬼,不会轻信任何人的承诺。 所以,他又有了新的打算。 夜星宇也不催促,静静地站着,等色鬼慢慢考虑。 他有着绝对的自信与实力,不怕对方耍花样。 大不了,一拍两散,黑蛇死,色鬼也要死。 说起来,他与黑蛇虽有一些交情,可因为程青衣的死,两人便恩断义绝,再无往来。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黯然神伤的黑蛇脱离了濒临崩溃的组织,从此再无音讯。 如今再见,已隔数年,黑蛇可能还是原来的那个黑蛇,而他夜星宇,再也不是罗修。 想着这些往事,夜星宇只能感叹,岁月无情,人事已非。 但愿色鬼别做傻事,老老实实地一命换一命,否则害人害己,对大家都不好。 可是,色鬼真的会老实吗? 当然不会! 色鬼的光脚丫子在地上一挑,他脱掉的外套向上扬起,被他一手抓住。 随后,他从外套里摸出一样东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塞进了黑蛇的嘴里。 夜星宇心中一惊,不知道色鬼想做什么,却又来不及阻止,只能以神魂力隔空一探,就发现一个圆滚滚的东西顺着黑蛇的咽喉进入肚子,并迅速地分解消融。 从形状、大小、颜色、以及其它特征来看,这应该是一枚药丸,并且不是现代制药的产物,而是以古丹法炼制的丹丸。 夜星宇心中疑惑,不清楚这丹丸会产生什么效果,正待询问,色鬼就已经先一步给出了答案。 “我给她服下了巨毒之物,她很快就会死,你只要让我先走,我会把解药放在门外。” 夜星宇一听,便明白了对方的想法,原来他是怕自己不守承诺,就用这种方式来增加一道保险。 不过,夜星宇不怕毒,如果这真是毒药,那反而没有关系,兴许有机会能将色鬼留下来。 普通之毒,夜星宇可以用神魂力直接驱除,死不了人。 而致命的剧毒,神魂力也能暂时压制,可以先保住黑蛇的性命,再寻找其他的方法来尝试解毒。 这世上,能让夜星宇完全束手无策的诡秘剧毒,少之又少,很难碰到,色鬼并非此道高手,无法令夜星宇心生忌惮。 真正无药可解的剧毒,非常珍贵,价值不菲,就算色鬼能拿出来,也舍不得这样用。 所以,夜星宇听他这样一说,反倒放下心来,丝毫不慌。 而服下丹丸的黑蛇,很快就起了变化,白腻的肌肤血色上涌,脸上也出现痛苦表情,似乎将要醒来。 当然,就算她清醒过来,性命也拿捏在色鬼手里,因为她被封了穴道,手脚无力,如待宰之羔羊。 但是,看到她这个情况,夜星宇忽然有了一个想法,如果成功的话,不仅能够化解僵局,还能让色鬼吃一个大亏,甚至交待在这里。 第480章 左脸是天使,右脸是魔鬼 “我不拦你,你走吧!” 夜星宇侧过身子,让出几步,走向靠墙那边,让出身后的那扇门。 于此同时,他悄然放出神魂之力,于暗中为黑蛇解穴破封。 如果顺利的话,只需要不到十秒钟,黑蛇就能恢复自由。 心怀忌惮的色鬼不敢耽搁,迅速弯腰捡起自己的衣服裤子,夹在腋窝底下,并将那双臭鞋提在手中。 而他的另一只手臂,则揽住黑蛇的细腰,拽着她往窗边退去。 失去意识的黑蛇还未清醒,头往下垂,脚尖拖地,完全没有自主行动的能力。 尽管夜星宇已经靠墙,让出了足够宽的位置,胆小谨慎的色鬼也没有选择最短距离的直线移动,而是跟夜星宇拉开距离,贴着窗户那边绕行,防止对方突然袭击。 再加上,他单手抱着一个昏迷的女人,没办法快速行走,就给了夜星宇充足的时间,来为黑蛇解除穴道的封锁。 当色鬼小心翼翼地靠窗行走,过了转角处,正调整方向,沿着墙边向房门移动时,黑蛇被封的穴道,已被夜星宇悄然解开。 不过黑蛇的意识还未苏醒,就算为她解穴,也无法战斗。 但没关系,夜星宇可以利用神魂之力,对她进行适度的脑部刺激,令她在瞬间恢复意识。 而这时候的黑蛇,就不再是受制的羔羊,具备了一定的自保能力,色鬼若是向她出手,不仅杀不了她,反而会遭到反噬。 这是因为,古武者都有源于本能的危机感应,境界越高,实力越强,对突发危险的应对能力会随之相应提升。 一旦黑蛇苏醒,在遭受致命攻击的同时,她就会无意识地作出本能反应,或是躲闪,或是抵挡,或是反击。 总之,她的实力凌驾于色鬼之上,又有古印瑜伽减轻伤害,色鬼想要杀她,便不可能。 尽管色鬼很小心,各种防范,但还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夜星宇算计,他并不知道手上的人质已经破解了穴道控制,随时可能反咬一口。 万事俱备,黑蛇的生命安全既已有了保障,夜星宇便不再等待,忽然之间由静及动,如同一道闪电,急速冲向色鬼。 两人之间相距十几米,以成年男人的奔跑速度,至少需要两秒的时间才能赶到,而夜星宇只用了不到半秒,就已出现在色鬼面前。 同时,抬手一拳,直击面部,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也就在此刻,黑蛇睁开了双眼,她受到夜星宇的精神刺激,即刻醒来。 色鬼并不知道黑蛇苏醒,却被瞬间逼近的夜星宇吓了一跳,看到对方一拳打来,其势如虎,心就已经慌了。 他向来都是欺软怕硬,遇到强者便不敢迎战,就没有像老农那样出手抵挡,而是把黑蛇往前面一推,让她去做挡箭牌。 因为他没有杀意,用劲也不猛,刚苏醒的黑蛇就没有产生本能反应,顺着力道往前扑去,被及时收手的夜星宇轻轻扶住。 总算是把人救下来了,接下来就可以放心对付色鬼,收了他的狗命。 但就在此时,一股腥风扑面而至,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衣服、裤子、鞋子、袜子,通通被色鬼扔了过来,铺天盖地。 衣裤还好,鞋袜太臭,让夜星宇不得不避,不想被这些脏东西碰到。 他搂着黑蛇的柔软娇躯,一个旋身侧步,轻巧闪到一旁。 而色鬼趁此机会,双脚一蹬,一个凌空后翻,矮胖的身体缩成一个肉球,瞬间撞碎了身后的玻璃,往窗外飞去。 这家伙属实胆小,不敢交手不说,也不敢从正面突围,竟然打算跳楼逃生。 这里是二十二楼,距离地面至少超过七十米,普通人就这样跳下去,绝对摔成肉饼。 可色鬼是擅长轻功的暗劲高手,不管有多高,只要有地方给他落脚卸力,他就能安然无恙地成功着地,不发生意外的话,是不可能受伤的。 所以,别以为他从高楼跳窗就一定会摔死,这家伙肯定死不了! 夜星宇深知此点,便放开怀中的黑蛇,准备冲向破开的窗户,去追杀逃窜的色鬼。 可谁能想到,他刚把黑蛇放开,对方却反过来将他搂住,令其脱身不得。 突然发生这种变故,很可能就让色鬼趁机溜走,情急之下的夜星宇浑身一抖,欲以丹田之劲将黑蛇震开。 可黑蛇也是丹劲高手,又懂得古印瑜伽,当夜星宇使出抖劲,她就使出化劲,两相一抵消,夜星宇还是没能挣脱。 因为黑蛇的阻止,就帮色鬼赢得了逃命时间,让夜星宇错失追击良机。 一旦色鬼安全着地,成功混入人群,那他的狗命就算保住了。 即便夜星宇能追上他,也不方便当街动手,怕引起混乱,误伤人命。 眼睁睁地看着色鬼的身影消失,夜星宇气得想骂人,低头对黑蛇怒喝道:“你要干嘛?” 黑蛇没有回答,只是抬起一张俏脸,死死地盯着夜星宇。 她的头发有些凌乱,原本被遮住的半边脸露了出来,上面有一道恐怖的伤疤。 不知是被什么划开,当时的伤口应该很深,从眼尾一直延伸到嘴角,愈合之后依旧皮肉翻卷,狰狞而丑陋,触目惊心。 难怪黑蛇要用头发遮住半张脸,因为她的左脸是天使,右脸是魔鬼,而魔鬼见不得光,只能隐藏在黑暗中。 只不过,这道疤,早就在黑蛇的脸上。 当年的罗修第一次看见黑蛇,她就已经有了这道恐怖的伤疤,不过那时候的她,并没有用头发遮起来,似乎不在意。 因为夜星宇早就知道她脸上有疤,所以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黑蛇的眼神和表情很不对劲,表现得相当异常,以夜星宇的丰富阅历,不难看出一点端倪。 他知道,女人只有在某种情况下,对某种事情极度渴求的时候,才会露出这种眼神和表情。 而黑蛇之所以抱住夜星宇,使尽各种手段阻止他离开,并不是为了帮助色鬼逃脱,而是为了她自己。 第481章 桃花真君的独门秘丹 为何黑蛇会变成这样?夜星宇很疑惑,并开始思索。 而黑蛇也没闲着,不仅是一双手臂,就连整个身体都缠了上来,牢牢地贴紧夜星宇,不断地扭动摩擦。 她这个样子,就像是蟒蛇捕食一样,越缠越紧,最后要把眼前的男人一口吞掉。 夜星宇也没有心思去追色鬼了,静静地站着不动,并低头望向这个表现怪异的女人。 原本血气外显的黑蛇,肤色淡化了一些,由绯红变为粉红,就像是桃花的颜色,这让夜星宇想起了被她吞下的丹丸。 “难道是因为那枚丹药?”夜星宇轻声自语着,他觉得这个最有可能。 随后以神魂力透入黑蛇的身体进行检查,除了血管异常扩张,并没有发现中毒的迹象,反倒是某种荷尔蒙激素异常分泌,指数严重超标。 这样一来,夜星宇就明白了,色鬼给黑蛇服下的丹丸,根本就不是毒药,而是春药。 并且,还不是一般的春药,而是以古丹法炼制的催情丹,药效很猛,普通人根本受不了,就连意志力坚强的古武高手,也把持不住。 没想到,色鬼居然还有这玩意,谎称是毒药用来吓唬夜星宇,却把黑蛇弄得意乱情迷,不能自己,抱住一个男人就死活不肯放手。 不过仔细一想,色鬼这个老色胚,堪称人形泰迪,自然对这方面的东西感兴趣,再加上他交游广阔,认识不少三教九流和奇人异士,搞到一枚带有催情效果的丹丸带在身上,也不算太离谱。 夜星宇不禁摇头,心中大骂色鬼缺德,给女人下药,也不怕遭报应。 而此时的黑蛇,眼神迷离,樱唇轻启,体温不断升高,像是浑身发痒难受,身子不停地扭来扭去,就连呼出的气息都带着一股灼热。 要不是心中还有一丝残存的意志在做顽强抗争,黑蛇早就将眼前的男人扑倒在地,上马驰骋。 但随着药效的发挥,她也开始顶不住了,意识逐渐抽离身体,马上就要被本能所支配。 想清楚问题关键的夜星宇不会任由黑蛇乱性,他释放出自己的神魂力量,帮助对方调理身体机能,以压制催情丹的药效。 但让他感到惊奇意外的是,无往不利的神魂力竟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作用微乎其微。 看来,这不是一般的催情丹,竟然连神魂力都压制不住。 能炼出这种丹药的,绝非普通人,只能是造诣很深的丹道大师。 古往今来,取得大成就的炼丹士本就不多,而肯花时间和精力炼制催情丹药的,夜星宇只能想到一个。 在西汉末年,有一位隐士,姓名不详,自号为“桃花真君”。 此人才高八斗,恃才傲物,却性情风流,红颜无数。 他不仅精通房中之术,在炼丹方面也有着极高的天赋,但是炼出来的东西却让人不敢恭维,甚至受到很多同道的排斥和鄙视。 要知道,古时候的丹药,多以延年益寿和袪病养生为主,而桃花真君所炼的,大多都是催情之药。 其中,就有一种欲情丹,是桃花真君的得意作品,效用非凡,霸道无比。 据说,不管是修仙之士还是得道高僧,只要服下了桃花真君的欲情丹,都无法克制心中的欲念,必须要与异性交合,得到释放,方能缓解。 而这种欲情丹,除了桃花真君自己,再无他人可以炼制,也没有丹方流传下来,已成为绝响。 夜星宇猜测,黑蛇服下的很可能就是欲情丹,只有这种级别的丹药,才有可能让他的神魂力失去效果。 当然,桃花真君已死超过两千年,就算还有欲情丹留下来,经过这么长久的时间,不管它保存得再好,药效也会有所流失。 要不然,黑蛇哪里还有挣扎的机会?恐怕在服下丹药的瞬间,就会化身**,将所有可见的雄性生物扑倒在地。 恐怕连色鬼自己都不知道,他弄到的这枚催情丹药,具有如此强劲的效果,不然也不会轻易使用。 而夜星宇自己就是丹道高手,深深知道顶级丹药的恐怖,就算是发了霉,过了期,变了颜色,脱了一层皮,也不能随意丢弃或服用,说不定还保留着极强的药性。 这时候,夜星宇就很头痛,到底该怎么办? 不管黑蛇的话,用不了多久,她可能就会血脉贲张,爆体而亡。 而如果救她,就要献出自己的身体,跟她大战三百回合,说不定还要被榨干。 他倒不是嫌弃黑蛇脸上有疤,除了那条恐怖的伤疤以外,黑蛇本身就是顶级美女,挑不出一点毛病。 问题是,他前世跟黑蛇有些恩怨,最后闹得不欢而散,彼此在心中留下了一根刺。 并且,黑蛇的性格相当的孤傲,动辄杀人,喜怒无常。 要是在她意志迷乱之时,与其发生肉体关系,等她清醒过来,指不定会做出什么疯狂事情,夜星宇可不愿承担这份因果。 想来想去,最终还是拿不定主意,夜星宇很犯愁。 而黑蛇没能坚持多久,很快就在欲情丹的作用下迷失了自己,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宣告失守,立刻变得无比主动,像是疯了一般,撕扯着夜星宇身上的衣服。 黑蛇的手劲有多大,不用多说,反正布料衣服肯定撑不住,就跟纸片一样脆弱,手一抓就成了两片。 “等等啊,别急!” 这时候的夜星宇还没下定决心,赶紧作出抵抗,但黑蛇没有给他机会。 他原本就被黑蛇缠住,算是先手受制,此刻想要脱身,就有点难度。 因为黑蛇也是丹劲高手,跟夜星宇同一个层次,实力不俗。 再加上,黑蛇受到强烈的情欲刺激,如同发狂一般,精神亢奋,潜能迸发,力量竟然增加许多,丝毫不比夜星宇逊色。 而夜星宇投鼠忌器,就变得束手束脚,既不能伤到黑蛇,又指望快速脱身,自然难以办到。 结果,反抗了几下,不见成效不说,反倒把自己弄得很狼狈。 第482章 放弃抵抗吧,就当是做善事 不一会儿,夜星宇的身上就挂满了碎布片,只有鞋子是完好的。 而状若疯狂的黑蛇义无反顾地扑了上来,双手勾肩,双腿缠腰,牢牢地将夜星宇死死抱住。 “卧槽!硬来?讲不讲道理?” 夜星宇赶紧用手撑开黑蛇的双肩,不让对方贴近自己,否则会迅速击破他的防御。 而被推开的黑蛇变得愤怒,她忽然一张嘴,两排牙齿狠狠地咬在夜星宇的手臂上。 “哎,别咬别咬,会痛!” 夜星宇赶紧一甩手,震开黑蛇的利嘴。 而黑蛇趁此机会发动反扑,摔开夜星宇的手臂,又将对方身体缠住,并且再一次张嘴,咬向脖子。 被抱死的夜星宇无法逃离,只能偏头闪避,可他躲过了脖子,肩膀却遭了殃,被黑蛇痛咬一口,令他倒吸冷气。 众所周知,女人发起疯来,牙齿和指甲都是她们的武器,杀伤力还相当惊人。 此时的黑蛇就已开启狂暴模式,不仅使用了武技招式,还发动了本能攻击,实在让夜星宇难以应付。 主要是夜星宇不能对她下重手,手脚又被缠住,施展不开,顿时陷入骑虎难下的尴尬境地。 再加上,他又实在想不出其他的有效办法,来为黑蛇驱除欲情丹的恐怖药效,无奈之下,只能向命运屈服。 “行了行了,别再咬了,我特么就当是做善事,给你还不行吗?” 憋屈的夜星宇实在没辙,最终放弃了抵抗。 黑蛇终于如愿以偿,抱着夜星宇滚倒在地,随后奏起了节奏强烈的战斗交响曲。 两大古武者你来我往,展开了另一个层面的较量。 …… 这一场大战,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江河倒流,翻天覆地。 当结束之时,已经到了深夜。 夜星宇像条死狗一样瘫在地上,表情麻木,双眼无神,感觉被掏空。 而黑蛇也好不到哪里去,软绵绵的像条死蛇,完全失去了活力。 已经不记得过了多久,反正从白天打到黑夜,就没停过。 当战火平息的那一刻,夜星宇就跟快断气一样,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 黑蛇也同样如此,奄奄一息,了无生气。 在旁边不远的地上,有一部碎裂的手机。 之前它响的时候,夜星宇想要接,却被黑蛇抢过去一手捏爆,连是谁打来的电话都不知道。 现在,也已经没有知道的必要了,夜星宇的脑子里面空空如也,什么都不愿去想,只想好好地睡一觉。 旁边的黑蛇紧闭着双眼,不知道她还有没有意识,也许是睡着了。 反正这两个人都已经有好久没有动过,就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像是两具尸体。 时间缓缓流逝,不知道过了多久,寂静的黑暗中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是高跟鞋踏着地板砖的声音,来者是一个女人。 她不紧不慢,由远及近,从电梯到走廊,再从走廊来到了瑜伽馆的门外。 随后,她伸手推开了还没有来得及装上锁的磨砂玻璃门。 而夜星宇就在此刻睁开了双眼,通过精神力的探查,立刻得知,来者是吴楚君。 ——该死!这时候她怎么来了? 夜星宇忍不住在心里面吐槽一句。 他原本就是来找吴楚君的,结果遇到黑蛇,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便不再适合与吴楚君相见,否则会很麻烦。 而推开门的吴楚君还没走进屋,就借着走廊的灯光,看到了一幅出乎意料的狼藉景象。 “怎么回事?是谁这么缺德乱搞破坏?” 吴楚君非常生气,抬腿往里面走去,并按下了墙上的灯光,这下子就能看得更清楚。 刚刚搞完装修就碰上了这种倒霉事情,换了是谁,都会不爽,回头得去物管处问一问,好歹讨个说法。 气恼的吴楚君一边往里走,一边喊道:“如梦姐,你在吗?” 这一声叫唤声音很大,顿时将黑蛇惊醒,她忽然睁开双眼,从地上坐了起来。 夜星宇比她还快,先一步翻身站起,压低声音轻轻说道:“有人来了,先躲一躲。” 说完,他身子一闪,眨眼间就站在了门后面的墙角边,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这间屋子是瑜伽教室,虽然大,但很空,根本就没有能够遮挡视线的地方,唯有门后的墙角,勉强可以藏身。 想不出办法的黑蛇也只能跟了过去,跟夜星宇站在一起,脊背贴墙,并排而立,像是一对橱窗裸模。 可是,空旷的地板上散落着各式各样的零碎衣服,还有手机的残骸,如果有人进来的话,很容易发现。 黑蛇顿时反应过来,心急之下,马上又要冲出去收拾东西,以免被闯入的吴楚君看到。 但她刚一动,就被身边的夜星宇拉住。 “没事,她看不见!”夜星宇对着黑蛇摇了摇头,说话虽然有气无力,但态度却很自信。 黑蛇迟疑一下,高跟鞋的声音就已经到了门外,她想要收拾也来不及了,时间根本不允许。 无奈的黑蛇便只能退回原处,尽量收腹挺胸,屏息静气,甚至还动用了古印瑜伽的腹式胎息法。 ………… ps:这一章之前发布过一次,但是被起点屏蔽,便修改了一下,少了几百字,真是心累! 第483章 没想到你还是第一次 大概经过了两次呼吸循环,同样没有装锁的木门被人推开,踩着高跟鞋的吴楚君走了进来。 在她身后,是一片光明,接待室的灯光传递过来,照亮了教室的门口。 但开启的房门正好将站在墙角处的两个人完全遮挡,吴楚君根本不知道,一对赤裸男女像是僵尸一样立在门后面。 吴楚君照例伸手,摸向门边,下意识地想要打开教室里的灯光。 开关是摸到了,也按了下去,但是灯没亮。 吴楚君轻“咦”一声,又重新按了两遍,灯还是不亮,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怎么回事?开关坏了吗?”吴楚君轻声自语着,心情有些烦燥。 而就在此时,忽然眼前一黑,就连接待室的灯光也跟着熄灭。 里外两个房间,尽皆陷入黑暗之中。 这下子可把吴楚君吓了一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 因为失去了灯光照明,吴楚君就没有进去,只站在教室门边往里面扫了一眼,但入眼所见,只有黑乎乎的一大片。 真如夜星宇所说,她没有发现地板上的杂乱衣物,反倒是窗户外面的夜空稍微明亮一些,更加吸引注意力。 虽说这间教室有一大排窗户,采光不错,但正好碰上外面的天气不理想,云层厚重,星月无光,屋子深处也就一片漆黑。 当然,对于黑蛇和夜星宇这样的古武高手来说,他俩都有一定的夜视能力,即使在这样的弱光环境下,也能看清很多东西。 尤其是夜星宇,黑夜和白天,几乎没有分别。 而吴楚君是普通人,不开灯就看不清楚,尤其是在由亮变黑的那一瞬间,眼睛无法做到迅速调整,需要一点点时间才能慢慢适应。 同时,因为黑暗的缘故,令她不由自主地产生紧张和焦虑,不愿久待。 于是,她很快退了出去,并顺手将房门带上。 紧接着,脚步声逐渐远去,离开了瑜伽馆,消失在走廊中。 紧绷的黑蛇松了一口气,她也不愿意被人看见自己现在的模样,并且还是认识的熟人。 虽然她搞不明白,为什么这间屋的开关坏掉了,就连外面的灯光也突然熄灭,但这无疑是好事,避免了被吴楚君发现的危险。 当然,这不是老天帮忙,而是夜星宇的功劳。 他用神魂力弄坏了旁边的开关,又让外面的灯光出现故障,略施一点小手段,就成功逼走了吴楚君,并且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当脚步声完全消失,夜星宇靠坐在墙边,懒洋洋地问道:“你们认识?” 黑蛇表现得很冷漠,并没有理他,一言不发地离开屋角,走过去找自己的衣服。 “你的名字……叫做如梦?”夜星宇接着问道。 他刚才听见吴楚君喊了一声,再联想到这家瑜伽馆的名字,不难猜出,黑蛇的真名,或者是化名,很可能便是“如梦”。 “青衣”的杀手通通没有名字,只有代号,真实姓名只有自己知道,一般不会告诉别人,而在外执行任务的时候,用的是各种假身份。 夜星宇只清楚少数几个人的名字,对于黑蛇的真名,他还真不知道。 但是,黑蛇依旧保持沉默,还是不理他。 她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衣服,是被色鬼给扒下来的,就扔在地板上,没有损坏。 夜星宇又问:“你跟吴楚君是什么关系?” 仍然没有任何的回应,黑蛇默不作声地穿好了衣服和裤子,又找到了自己的运动鞋。 疲累的夜星宇并没有注意到,黑蛇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不仅有痛苦,还有怨恨。 这时候的黑蛇,就像是一枚随时可能被引爆的炸弹,就不该去招惹。 而夜星宇一连问了三个问题,都没有得到回答,郁闷之下,便幽幽来了一句:“没想到……你还是第一次!” 黑蛇正准备将鞋子套在脚上,听到这一句,瞬间大怒,拿起手上的鞋,对准夜星宇的脑袋脱手而出。 夜星宇当然不可能被鞋子扔中,他一偏头,鞋子就打在了墙上,竟然砸出一个洞来,并有半截嵌在墙里。 可想而知,黑蛇用了多大的劲,不是为了出气,而是真想杀人。 练到内家境界的高手,不管拿起什么东西扔出去,都可以成为杀人的凶器,就算是一只鞋子,也能砸破人的脑袋。 “我靠,你疯了?”遭到突然袭击的夜星宇非常不爽,大声喝问。 没等他喊完,就看到黑蛇直冲过来,一副咬牙切齿的表情,浑身上下杀气腾腾。 夜星宇不敢怠慢,赶紧站起身来,随时准备抵挡。 两大丹劲高手,瞬间斗在一起。 由于没有将蛇骨剑带在身上,黑蛇便使出金蛇缠丝手和古印瑜伽,对夜星宇频频展开攻击,出手毫不留情。 但她很快就大吃一惊,因为对方用来迎战的武学,同样也是金蛇缠丝手和古印瑜伽。 这便让黑蛇很不解,不明白这个年轻男人是何方神圣,居然也会这两种武功,并且精妙之处,更胜自己。 说白了其实很简单,因为黑蛇的金蛇缠丝手和古印瑜伽,都是来自于当年罗修的传授,她这等于是徒弟打师父,欺师灭祖。 当然,不论是程青衣还是罗修,都不是黑蛇名义上的师父,硬要说是欺师灭祖,倒有些言过其实。 “青衣”的杀手,最初都是由教官来指导训练,而“青衣”总共有三位教官,各有擅长,但都是化劲级别的宗师强者,懂的知识以及能教的东西,非常之多,就看各人的吸收和领悟。 那些接受残酷训练的预备杀手,统统被称为“种子”,既没有名字,也没有代号,只有一串数字编号,比如当年的罗修,编号是7975。 只有成功跨过内家门槛,练出暗劲,预备成员才可以从训练营毕业,正式成为一名合格的杀手,同时将编号升级为代号。 这一过程,谓之“出道”。 正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一旦出道,便已跻身高手行列,将来的提升,多半要靠自己的钻研和领悟。 第484章 有些事知道,有些事不知道 当年的黑蛇,与罗修一样同是孤儿,并且年岁相当,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交情。 在罗修尚未崭露头角之时,黑蛇是同期训练营中最耀眼的一个,十八岁便已出道,擅长使用剑法和鞭法。 后来,她的超强天赋引起了组织首领程青衣的兴趣,亲自现身进行了一番指点,令黑蛇受益匪浅,成功将鞭剑融合,并专门设计和打造了独门兵器蛇骨剑,整体实力再上一个台阶。 而在黑蛇出道以后,罗修才开始从训练营中崛起,成为继黑蛇之后的第二个天才。 两人的成长轨迹并不相同,黑蛇很早就展露出极高的天赋,进境神速,一直受到三位教官的密切关注。 而罗修正好相反,平平无奇,泯然于众人,直到某次大难不死,才像是脱胎换骨一般,一飞冲天。 具体原因不用细说,大家都知道。 后来,当罗修也成为了正式杀手,光芒便渐渐盖过黑蛇,直逼锋芒最盛的剑客。 孤傲的黑蛇看似不在意,心中却不服,在好胜心的作祟下,找到一个机会,暗中约战罗修,但结果却令她很意外。 罗修只用了不到十招,便破了她的蛇骨剑,令其惨败。 不过,就在当天,罗修把自己用来对付黑蛇的两样功夫通通传授给她,那就是金蛇缠丝手和古印瑜伽。 而黑蛇的天赋的确够强,罗修只教了她一次,她居然就把这两门绝技全部学会。 当然,也仅仅只是学会而已,离精通就差得远,诸多奥妙之处,还无法领悟和掌握,所以她最厉害的对敌手段,依然是蛇骨剑。 之后,罗修愈加耀眼,如日中天,不仅干掉了其中一位教官,就连受到公认的第一杀手剑客,也败在罗修的手里。 至于黑蛇,她的光芒早就因为罗修的崛起而被掩盖,再加上她惨败之后,行为低调,潜心练武,受到关注的程度便越来越低。 而黑蛇一直在暗中注视着罗修,渐生爱慕之心,可她却从未开口表白,甚至还刻意跟罗修保持着相当的距离。 这其中有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就是她的性格,比较孤僻,不擅言辞,也不懂得如何与他人相处。 当然,组织里的很多杀手都是这样,因为长时间生活在血腥残酷的杀手训练营,冷漠绝情是必须的,要不然很难活下来。 其次,她脸上有一道恐怖的伤疤,是出道之前的一次生死搏杀中,被一位强大的对手重创,差点因此而死。 开始她还不觉得有什么,但当她恋上罗修以后,便因此而生出自卑之心。 为此,她刻意留长了头发,以发遮面,并在今后的战斗中,小心翼翼,尽量避免留下伤痕。 正好,修炼了古印瑜伽之后,护身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增长,再加上她本身实力不俗,十三次刺杀任务,无一失手,全身而退。 最后,是因为红莲的出现,她跟罗修的关系突飞猛进,不仅像是师徒,更像是恋人。 红莲是后辈,混血儿,有一半的欧洲血统,年纪比起罗修和黑蛇稍小一些。 她原本只是上等资质,算不上绝顶,自然也就比不上黑蛇。 但是罗修慧眼识人,看出红莲的与众不同,经过他的一番苦心引导,终于让红莲成功掌握了火焰异能,实力暴涨,比起黑蛇还要厉害。 但对于黑蛇来说,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红莲很漂亮,并且脸上没有疤。 因为罗修与红莲的亲密关系,还有脸上疤痕带来的自惭形秽,性格孤僻的黑蛇就只能将自己的真实情感隐藏起来,从未表露半点。 直到罗修与“青衣”反目成仇,最终与程青衣惊天一战,将其斩杀,黑蛇才黯然离去,并与罗修恩断义绝。 这也是因为,程青衣不仅对黑蛇有指点之恩,还多有照顾,令黑蛇相当感激,视之如父。 而罗修杀了程青衣,便让黑蛇非常痛苦,一番悔悟过后,便下定了决心,自我斩断情丝,从此再无音讯。 这些前尘往事,有一些是夜星宇知道的,而另有一些,他却不知道。 比如黑蛇对罗修的心意,他就一点都没有感觉到,总觉得这个女人性格古怪,喜怒无常,不太好相处,往往就避而远之。 现在,他就更加证实了当年的看法,心中难免憋屈。 刚满足了对方的迫切需要,甚至救了她一命,却搞得自己身体空虚,差点被榨成人干,结果换来了什么? 这不就是恩将仇报,卸磨杀驴吗? 夜星宇不禁想问,世上怎么会有这种拔屌无情的女人,难道她就不怕报应吗? 黑蛇却不管那么多,她像疯了一样,拼命地进攻,甚至完全放弃了防御。 她只知道,自己坚守了二十八年的宝贵东西,被一个陌生的男人夺走了,她要杀了他,以泄心头之恨。 还有,就是先前的二人互动,实在太过疯狂,她只要一回想起来,就感到无比的羞耻与愤怒。 这也是因为黑蛇的神智随着欲望的发泄,在慢慢恢复着,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是迷失了自我,但后面发生的激烈战斗,在脑海里的记忆就越来越清晰。 说白了,这是变相的杀人灭口,只要眼前的这个男人死了,就不会有人知道这一切,她可以麻痹自己,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所以,黑蛇很疯狂,不惜一切也要杀了夜星宇,全因为对方嘴贱,说了一句深深刺激她的话。 但是,她注定要失望了。 夜星宇毕竟是修罗武神啊,就算身子被掏空,也不可能沦为任人拿捏的软脚虾。 何况,之前的剧烈运动同样让黑蛇元气大伤,手脚乏力,不复巅峰之勇。 两人于黑暗之中互斗了二三十招,黑蛇率先不支,累倒在地。 而夜星宇也随之停手,嘴里骂着疯子,同时准备开溜。 可问题是,他的衣服裤子都被扯烂了,难道就这样打着光屁股回家? 当然不行,威名赫赫的杀手之王,还是天下无敌的开国武神,怎么可能大半夜的在街上裸奔? 第485章 我不是黑蛇,我叫玄如梦 夜星宇四下扫了一眼,顿时看到了被色鬼扔掉的衣服和裤子。 虽然很嫌弃,但如今这种情况,也只能将就了,好歹上面下面都有,总比光屁股要强吧? 于是,夜星宇就走过去,捡起色鬼的衣服和裤子穿起来,虽然尺寸偏小,但问题不大,挤一挤也能套得上身。 鞋子他自己有,不用穿色鬼的那双臭鞋,要不然他宁愿光脚走路,万一染上脚气还有些麻烦。 勉强穿戴整齐,夜星宇就准备开溜,除了内裤没有,里面挂了空档,表面上倒也看不出什么来。 黑蛇脱力,难以再战,知道自己拦不住他,便咬牙瞪眼,恨声问道:“你好像说过,你名叫夜星宇?” 夜星宇赶紧摇头:“没有,你听错了,我说今晚有流星雨。” “放屁!”黑蛇一声怒吼,火冒三丈,“我明明记得,你说过你叫夜星宇,夜晚的夜!” 夜星宇确实说过,没想到黑蛇的记性这么好,居然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就算他不承认,黑蛇也能从吴楚君那里打听到他的姓名和来历。 如此一来,好像是赖不掉了,夜星宇只能尴尬一笑,也不回答,算是默认,伸出手去拉开房门。 还没走出去,他就听见黑蛇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记住了,我不是黑蛇,我叫玄如梦,总有一天,我必定杀你,无论天涯海角!” 听到这个像是诅咒般的誓言,夜星宇不禁打了个寒颤。 他最怕遇上这种不讲道理的疯婆子,尤其还跟自己发生了超友谊的亲密关系,打又不能打,杀又不能杀,东躲西藏又相当麻烦,真是晦气! 不管怎样,先脚底抹油,赶紧开溜,免得疯婆子恢复了力气,又跑来打打杀杀,没完没了。 把门关上的夜星宇加快脚步,迅速穿过接待室和走廊,乘坐电梯来到地下车库,走到了自己车旁边。 可他忽然发现,车钥匙竟然没在身上,落在了瑜伽馆。 不仅是车钥匙,还有随身携带的一些常备丹药,都在被扯烂的衣裤里面,通通忘了拿。 “我顶你个肺啊!”懊恼的夜星宇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他摸了摸身上的衣兜,竟然没有钱包和现金,倒是很意外地找到了一样东西,一粒被油纸包裹起来的丹丸。 指尖大小,暗红色,表面坑坑洼洼不太平整,隐隐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气味,闻起来像是尼古丁。 夜星宇当然知道这是什么,就是黑蛇服下的欲情丹,没想到还有一粒,也不知道色鬼是从哪里搞来的。 对于丹药,尤其是效果非凡的稀世奇丹,夜星宇很有兴趣,就把它小心翼翼地收起来,以备今后研究。 既然摸不出钱,又开不了车,无可奈何的夜星宇就只能再去一趟瑜伽馆,拿回自己的东西。 不然,总不能走路回家吧?几十公里啊! 要搁平时,几十公里也不在话下,跑起来就当是练习轻功。 可现在是特殊情况,双腿已无力,身体被掏空,别说是几十公里,几公里他都嫌累。 再加上,梅穿内酷,挂着空档,跑起来会舒服吗? 考虑清楚的夜星宇最终循原路返回,再一次推开了瑜伽馆的教室门。 黑蛇盘腿坐在地上,双眼无神地望向窗外,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夜星宇干咳一声,开口说道:“不好意思,东西忘了拿。” 黑蛇像是没听见一样,既不说话,也不回头,就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夜星宇赶紧跑去收拾自己的东西,包括各种丹药、车钥匙、钱包、还有不成模样的碎裂手机。 手机肯定是修不好了,完全损坏,但里面有张sim卡,储存了不少资料和信息,必须得拿回来。 东西捡完,夜星宇就偷偷摸摸地溜走了,连招呼都不打一个。 黑暗中,盘坐在窗边的黑蛇忽然抬手,举到胸前。 当五指摊开时,掌心里便出现一枚圆滚滚的小小药丸,跟花生米差不多大。 如果夜星宇还在此处,必能认出,这是回力丹。 面无表情的黑蛇紧盯着掌中的丹药,过了很久,才轻声自语道:“这人究竟是谁?跟罗修是什么关系?他身上怎么会有罗修的独门秘药?并且他还会金蛇缠丝手和古印瑜伽?” 这一连串问题,对于黑蛇来讲,通通都是难解之谜。 离去的夜星宇,并没有发现自己所携带的回力丹少了一枚,他还在庆幸没有遭到黑蛇的刁难。 当他打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室,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随后把座椅放低一些,仰靠着休息。 实在是太累了,很想就这样闭着眼睛,好好睡一觉! 他总算是见识到了欲情丹的恐怖,以他丹劲古武者的身体素质,都有一种深深透支的感觉,要是换了别的男人,哪能受得了,怕不是要做到死为止? 况且,这还是一枚存放了两千年的丹药,效力肯定有所损失。 这不由让夜星宇深深佩服,当年的那位桃花真君,还真是人才啊,竟然能炼出这么恐怖的丹药! 随后,夜星宇又想到了黑蛇,嘴里喃喃念道:“玄如梦,是她的真名吗?” “玄”这个姓,跟“夜”一样,十万个人里面恐怕都找不出一个来,相当罕见。 而“如梦”这个名字,听起来很不错,能让人产生美好的遐想。 不过“玄如梦”这三个字连在一起,就有些脱离当今时代,仿佛仙侠小说里面的人物,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夜星宇很清楚,当一个杀手放弃了自己的代号,而重拾原本的姓名,就意味着,她是真正的金盆洗手了,不会为了钱,再做杀人的事情。 再加上,黑蛇亲口说过,自己不认识苏俊喆,那就更没有杀人的动机和理由。 以她的孤傲性格,肯定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说谎,想要杀人也不会不承认,所以在酒里下毒的那个凶手,绝非黑蛇。 但是,卦象又该如何解释?难道其所指,并非瑜伽馆? 第486章 身上的牙印和爪痕 现在的夜星宇彻底迷惘了,白白忙活了一整天,把自己搞得精疲力竭,结果还是一无头绪。 无奈之下,他也懒得再想,再把座椅调回来,随后将汽车发动。 通了电,仪表盘和中控屏同时亮起,夜星宇看了一眼时间显示,已经是晚上十点过。 如此一来,便不难算出他与黑蛇的战斗时间,至少达到十二小时,整整半天。 因为他是早上九点钟过来的,掐掉一点点片头和片尾,中间剩下的全部都是高潮部分。 晚上交通好,车子跑得快,但等他回到骊水南湾,也已经到了十一点。 夜星宇看到庄静的别墅还亮着灯,就把车子先停好,然后过去按门铃。 门一开,看到庄静,夜星宇便先说抱歉:“不好意思啊,我手机摔坏了,又因为有重要的事情,一时脱不开身,所以没能联系你。” 庄静看了他一眼,脸色变得古怪,开口问道:“你这是怎么了?穿的是谁的衣服?” “唉——,说来话长!”夜星宇叹了口气,也没有具体解释,转而问道:“我妹妹呢?” 庄静指了指楼上:“已经睡了,我给她收拾了房间。” “给你添麻烦了!”夜星宇搓了搓手,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不麻烦,应该的!”庄静温柔地回应着,“今晚就让她在我这里睡吧,不要去吵醒她!” 夜星宇点点头:“好吧,那你也早点休息,我回去了!” 刚说完,正要走,却被庄静叫住:“你先等会,我给你擦点药吧!” “擦药?”夜星宇没反应过来。 “你这里……难道不痛吗?”庄静指了指他的脖子。 夜星宇自己看不到,但他可以用神魂力辅助观察,顿时就发现自己的脖子上有一处小伤口,破了点皮,微微见红,但没有血液流出来。 从伤口的大小和形状来看,很明显是被牙齿咬出来的,不用说,这肯定是黑蛇的杰作。 并且,他身上还不止这一处牙印,起码有十几个,只是因为被衣服遮挡着,庄静才看不到。 而夜星宇练武强身,皮肉结实,只有被咬的那一瞬间才感到疼痛,过后便无恙,于是就没有在意这些细节。 可如今被庄静指出来,夜星宇大感尴尬,不免在心中暗骂道:草泥马的玄如梦,打炮就打炮,你咬我干嘛?属狗的吗? 庄静还准备上楼去拿药,却看见夜星宇一摆手:“没事,不痛不痒的,就不用搞得那么麻烦,睡一觉它自己会好!” 说完,夜星宇转身走了,他不想再待下去,总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而庄静望着他的背影,幽幽地叹了口气,轻声道:“是被女人咬的吧?” 这声音并不大,更像是自言自语,却被耳朵灵敏的夜星宇听到了。 不过,他装作没有听见,反而加快了脚步,迅速进入对面的别墅。 回屋以后,夜星宇先把携带的东西拿出来放好,紧接着就把不合身的衣服裤子全部脱掉,通通扔进了垃圾桶。 随后,他上楼洗澡。 从镜子中,他看到自己的身上伤痕累累,牙印和爪痕到处都是,可见黑蛇的疯狂。 夜星宇不禁摇头苦笑,并释放出自己的神魂力量,转化为勃勃生机。 眨眼之间,他身上的伤口一个接一个地迅速消失,再也看不到,仿佛从未存在过。 …… 次日清晨,腰酸背疼的夜星宇刚醒来不久,就听见妹妹夜雪晴在楼下放声大喊。 “哥,快来给我开门呀,我进不去!” 当时的夜星宇正对着洗手盆漱口,一嘴的泡沫,收拾起来有些麻烦,便施展神魂传音之术,给别墅外面的妹妹送去一句话。 “门锁密码是1112,先输入数字,再按一下‘解锁’键,门就会开了,你自己进来吧!” 对这个傻呆萌的妹妹,一定要讲清楚一点,要不然她可能还整不明白。 刚喊完一嗓子的夜雪晴忽然就听见了哥哥的声音,像是贴在自己耳边说着悄悄话,不由大感惊奇,扭动脑袋东张西望,但却没有任何发现。 站她旁边的庄静不由问道:“怎么了?你在找什么?” 夜雪晴反问道:“庄姐姐,你刚才没听到我哥哥说话吗?” 庄静摇了摇头:“没有啊!这里不就我们两个吗?” “奇怪了!”夜雪晴更加搞不懂,但她还记得刚才听到的话,便试着以“1112”这四个数字来解锁,没想到真把门给打开了。 夜雪晴不由惊喜笑道:“看来我没听错啊,真的是哥哥在说话!” 这下子就换成庄静糊涂了,因为她确实没有听到声音。 但是,她也不会怀疑夜雪晴。 经过昨日一整天的相处,她知道这是一个单纯而直率的女孩子,根本不会说谎。 如此看来,多半是夜星宇使用了不为人知的特殊手段,他真就这么厉害? 带着一缕疑惑,庄静跟在夜雪晴的后面走进了别墅,而客厅里没有人在。 但是没多久,洗漱完毕的夜星宇就从楼上下来,脸上带着微笑。 庄静朝他看了一眼,发现他脖子上的咬伤竟然不见了,不免再一次感到惊奇。 不过,她也没问,而是笑着说道:“我们过来蹭早餐,没意见吧?” “当然没问题,我现在就去做!”夜星宇拍了拍胸口,满口答应。 本来昨天说好,晚上做饭给庄静吃,结果因为特殊情况,夜星宇食言了,现在正好补偿一下。 庄静指了指餐厅方向:“我们昨天在超市里买了一些菜,刚才拿了过来,就放在冰箱里,需要我帮忙吗?” 夜星宇一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弄!” 随后走进餐厅,打开冰箱,发现里面几乎被塞满了,足够他们三个人吃好几天。 夜星宇当即捋起袖子,开始筹备早餐。 而庄静还是主动凑了过来,帮忙搭把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简单事情。 也没花多少时间,餐桌上就出现了丰盛的美食。 这回夜星宇比较用心,每一份餐点都是色香味俱全,比起大酒楼的山珍海味还要过瘾,庄静、雪晴、以及那一只小馋猫,都感到无比满足。 尤其是庄静,满足感加倍,因为有她的一份功劳,她也出了力。 第487章 带着妹妹回老家 餐后,庄静主动帮着夜星宇在厨房收拾,后者不由问道:“你今天也不用工作吗?” 庄静笑着回答:“我们做管理的只负责决策方面,只要把重要的计划安排好,具体实施就由下面人去做,所以我可去也可不去,看我心情呗!” 这话倒也没说错,反正她是董事长的千金,不用天天埋头苦干,偶尔不想工作了,就给自己放几天假,挺好的! “你呢?今天要做什么?”刚擦完桌子的庄静偷偷看着正在洗碗的夜星宇,似乎有所期待。 “我打算回老家一趟,把妹妹送回去。”夜星宇没注意到庄静的表情,实话实说,“这丫头既逃课,又翘家,瞒着我母亲偷偷跑了出来,我不能让她一直留在这里。” 这件事情,庄静也从雪晴那里有所了解,知道对方没有乱找借口,不过心里难免有些失望。 本来,夜星宇是想把毒酒的事情先调查清楚,再带着妹妹回老家,可现在没有线索,无从下手,倒不如早早把妹妹送回去,以免耽搁她的学业,顺便也让母亲放宽心。 之后,庄静接了个电话,去公司处理工作。 而夜星宇花了点时间,把屋子收拾了一下,然后带着妹妹开车回老家。 原本想把小黑猫托给庄静照顾几天,结果庄静走得匆忙,夜星宇忘了说,又因为手机坏掉,也就联系不上。 而雪晴很喜欢小黑妞,舍不得分开,死活都要抱着一起走,无奈的夜星宇也只能由着她,两个人一只猫,一起上了车。 屏县是两省交界处的一个偏远小县城,在离城市的西北方向,相距三百多公里,就算是自己驾车,也要好几个小时才能抵达。 夜雪晴没想到,人生中的第一次出远门,竟然这么快就结束了,马上就要回到家里,面对母亲和老师,心情难免低落。 “哥,我不想上学了。”夜雪晴小声嘀咕着,不像是说着玩。 “怎么了?”开着车的夜星宇耐心询问。 “老师不喜欢我,经常骂我,说我是个祸害,影响大家学习!”夜雪晴诉说着自己的烦恼,表情有些委屈。 夜星宇听完就有些不爽了,为妹妹抱打不平:“你这什么老师呀?竟然这样说我妹妹?我们家雪晴这么可爱,怎么会是祸害呢?” “总之,我不想上学了!”夜雪晴扭过头去,大眼睛望向窗外,心情很糟糕。 “不上学可不行,大不了我们换个学校,给你找个好老师,再认识一些新同学……” 夜星宇絮絮叨叨地说着,不停地对妹妹各种劝解,而雪晴一言不发,只是看着车窗外飞逝而过的风景,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进去。 不一会儿,夜星宇嘴皮子都快讲干了,扭头一看,才发现雪晴已经睡着了。 而小黑猫趴在雪晴的肚子上,同样也在睡觉。 夜星宇不由摇头失笑,继续专心开车。 到了屏县,来到家门口,正好下午一点。 这是一栋两层楼的老房子,砖木结构,面向大街。 一楼弄成铺面,拿来做生意,二楼是起居室,用来住人,上下两层全部加起来,总面积也不过几十平米,并不宽敞。 楼下的小店铺看起来很简单,连正式招牌都没有,只在外头墙边上挂了一块小黑板,用粉笔写着两行字,上面是“卤菜凉菜”,下面是“欢迎品尝”。 卖的东西有荤有素,比如鸡爪、鸡翅、萝卜、豆干等等,七八个品种,在台面上一字儿摆开,都是上秤称重量,论斤卖。 一个风姿绰约的中年妇人坐在柜台后面,正低头织着毛衣,浑没注意到街边停下来一辆车子,直到夜星宇带着妹妹下车,喊了一声“妈”,她才抬起头来。 年近五十的唐涟眉眼柔和,看起来并不显老,只有眼角的鱼尾纹比较明显。 她看到儿子和女儿一起出现,不由笑了,拿起手中未织完的毛衣,从店内迎了出来。 从毛衣的颜色和款式来看,应该是给夜星宇织的,还差一点就要完工了。 正因为儿子不在身边,作为母亲的唐涟就特别挂念,每年冬天都会为他织一件毛衣,然后寄过去,今年也不例外。 雪晴虽然是离家出走,可她对妈妈并不畏惧,抱着小黑猫大大方方地走过去,说了一声“我饿了”,一点也没有要挨训的觉悟。 而唐涟并没有厉声训斥,只是瞪了女儿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这丫头好大的胆子,居然一声不响地偷偷跑出去,难道不怕遇到坏人,把你给卖了?” 可别说,雪晴这次去离城,还真碰上了坏人,幸好夜星宇及时出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可她自然不会承认,兀自嘴硬,反驳道:“哪有这么多坏人呀?我只是想哥哥了,去看看他罢了!” 夜星宇没有插嘴母亲和妹妹的对话,他走到车后面,打开后备厢,从里面提出妹妹的双肩书包,还有一个几乎被塞满的行李箱。 行李箱不算大,是从庄静那里拿来的,里面装的东西也是庄静买给雪晴的礼物,大多都是衣服,还有一些生活小用品。 唐涟误以为是夜星宇的行李,便忽略过去,视线投向路边的车子,好奇问道:“这是哪来的车?莫非是你买的?” 夜星宇随口答道:“没买,抽奖抽到的,运气好就中了头奖。” 唐涟将信将疑,但没有仔细追问,转而说道:“你们应该还没有吃午饭吧?我现在去做!” “不用麻烦了!”夜星宇摆了摆手,随后指向街对面的一家简陋小饭馆,对母亲说道,“我们去那里吃吧,随便点几个菜,也花不了多少钱。” 唐涟心想,冰箱里虽然还有食材,不过要现做的话就要花费不少时间,她生怕一对儿女肚子饿得等不及,便点头同意了。 不过,唐涟已经用过午饭,她自己就不去了,嘴里说道:“你们自己去吃吧,我已经吃过了,就留下来看店!” 说完,她把手中的毛衣随手放在柜台上,就打算去接过儿子手中的书包和行李箱。 第488章 恨不得太阳早点落山 夜星宇避开唐涟的双手,没有劳烦母亲,自己提着东西走进店里,随便找个地方先放好,嘴里说道:“一起去吧,这时候又没什么生意,多少吃一点!” 很久没有见到儿子的唐涟,倒是想跟儿子多说说话,便不再拒绝,把卷帘门拉下来锁上,暂时关门歇业,随后母子三人穿过马路,走向斜对面的小饭馆。 这家馆子也跟唐涟的小吃店一样,没招牌,没客人,没生意,同属三无系列。 一个中年壮汉正坐在门口的椅子上闭眼打盹,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汗衫,腰上系了一块油腻的围裙,头发秃了一大半,胡子却像杂草一样茂盛。 唐涟知道,此人就是饭馆的老板,不久前才盘下这家店,没请帮工,所有的活都是自己干,人很勤快,就是不爱说话,不管对谁都是爱理不理的,平时根本不与街坊邻居交流,没人知道他的姓名。 而夜星宇却了解对方的来历,他就是被自己派来保护家人的厨子。 为了方便行事,厨子租下了对街的铺面,弄一家炒菜馆作为身份掩护,随时关注着唐涟的小吃店,以保证母女俩的安全。 夜星宇等人刚到店门口,厨子就睁开了双眼,两人都装作不认识的模样,随后就是顾客与店主之间的常规对话。 “老板,炒菜!” “好,进来坐!” 一人一句,表情自然,谁也看不出破绽。 这里可不比厨子的“荒郊野外精品农家乐”,不能搞得太个性,以免惹人注意,所以收拾得稍微干净整洁了一些。 墙上贴着几张打印纸,列清楚了菜式和单价,一共有二十几个品种,售价略微偏高,但也在可接受的正常范围之内,不算太离谱。 夜星宇参照记忆中的家人口味,随便点了个三菜一汤,厨子就去准备了。 这家店也是上下两层结构,下面营业,上面住人。 而楼下又被隔成里外两个房间,外面是店堂,里面是厨房,前者稍大,后者较小。 他们一家三口坐在靠门边的那一桌,随意聊着一些家常闲话,气氛相当融洽。 夜星宇重生了无数次,非常清楚该如何与现阶段的“家人”相处,无论是表情、语气、称谓等等,通通都恰到好处,不会表现出明显的疏离感。 而身为母亲的唐涟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她根本就不知道,现在的这个儿子,跟以前的那个儿子,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不是同一个人。 很可能,她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只要夜星宇想隐瞒,她就难以察觉。 当然,夜星宇也不会主动坦白,自找麻烦不说,这件事本身也充满了玄幻和离奇,很难让人相信。 不管是杀人还是做菜,厨子的手脚都相当麻利,三下五除二,就把夜星宇点的几个菜接连摆上了桌。 味道自不必说,绝对是五星好评。 夜雪晴倒还好,毕竟这两天吃了几次哥哥做的美食,有了铺垫,就不会感触太深。 而唐涟就很惊讶,没想到这个店主平时看不到好脸色,烧菜手艺却挺棒,在这个小县城开饭馆,简直就是屈才了。 不过,她却有个疑问,为什么这家店的生意一直好不起来呢?难道是价格偏高的原因? 她却不知,如果是陌生客人来点餐,厨子烧菜就不会下真功夫,味道也就普普通通,不具备竞争优势。 要不然,饭馆生意太好,会影响到他做正事。 而厨子做菜更多是为了兴趣爱好,并不是真想靠这个发财挣钱。 等到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趁着母亲和妹妹正在说话,夜星宇暗中给厨子使了个眼色,两人先后走进了厨房。 夜星宇压低声音,向厨子问道:“你体内的暗伤应该都好了吧?” 厨子点点头:“早就好得差不多了,你给的丹药很管用!” 夜星宇接着又问:“晋升丹劲呢?有没有把握?” 厨子想了一下,才认真答道:“这个急不来,估计还得有一年半载。” 夜星宇悄然释放出神魂之力,大致检查了一下厨子的身体情况,确实如他所言,积累不够,离开启丹田还差了一些火候。 厨子的职责很重要,承担着保护唐涟母女的重任,他的实力越强,夜星宇的家人也就越安全。 所以,夜星宇巴不得厨子早日突破,他就可以更加安心。 于是,他决定给厨子加把劲,便说道:“晚上我来找你,助你一臂之力。”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离开了厨房。 而厨子满脸疑惑,似懂非懂。 前半句很好理解,就是字面意思,关键是后半句,有些骇人听闻,难道这个临时老板还能帮自己突破境界? 本来厨子是不相信,但他马上又想到,这个年轻人是罗修的师弟,高深莫测,神通广大,说不定还真能做到。 于是,厨子的心中像是燃起了一团火,万分期待,恨不得太阳早点落山。 …… 再是街坊邻居,吃饭还是要给钱,毕竟别人开门做生意,一旦白嫖就坏了规矩。 同时也为了不让母亲起疑,夜星宇就当着唐涟的面,用现金结了帐,然后他们一家穿过马路,回到自己店里。 唐涟把门打开,继续做生意,虽然这个时间段很少会有人光顾,但她已经养成了习惯,不开店就觉得不踏实,钱也会少挣一些。 而夜星宇开车送妹妹去学校,顺便向那边解释一下,雪晴几天没来上课的原因。 至于小黑猫,先放在店里面不用管它,反正不会搞丢,这小家伙机灵得很。 唐涟一开始是反对雪晴养宠物,生怕影响她学习,可实在禁不住女儿的苦苦哀求,只能随她去了。 雪晴就读的是县五中,全称为屏县第五中级学院,办校资金来源于国家政府的财政拨款,便是人们常说的公立学校,各种学杂费用相对较低。 今天是周五,学生们都要上课,而雪晴是六年级生,面临升学压力,更是不能懈怠,所以夜星宇才早早将她送来。 毕竟她已经逃课了好几天,总这样不好交代,说不定会被学校开除。 第489章 阴阳怪气的毒舌班主任 他们这两兄妹,似乎都没有读书的天赋,就拿当初的夜星宇来说,学习成绩就很一般,最终靠着临时抱佛脚,恶补了几个月,才勉勉强强地考上了大学,实在是让唐涟操碎了心。 然而,妹妹的成绩还不如哥哥,班上倒数十名以内,绝对有她一席之地,考试经常不及格。 按理来说,笨孩子就更应该加倍努力,可雪晴似乎不明白,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根本看不到她着急。 唐涟是慈母性格,更是拿不定主意的慢性子,摊上这个读不进书的女儿,也是丝毫没有办法,又舍不得打骂。 她也不指望女儿能考上大学了,最起码要把中学念完,把毕业证拿到手,否则真是说不过去,难以启齿。 现在的夜星宇大概也是这种想法,不管有没有用,学校还是要去的,多学点东西总非坏事。 其实以他现在的能力,即使妹妹没知识没文凭,也不会过苦日子,但却不能把她惯坏,适当地给一点压力,可以帮助她成长。 读书嘛,又不是坐牢,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过来的,说不定等以后踏入社会,还会怀念起学校来。 屏县是个小县城,转来转去就那十几条街,县五中离夜星宇他们家并不远,走路只需二十分钟,开车的话就更快。 夜氏兄妹到达之时,大概是两点过十分,下午的第一堂课已经开始。 夜星宇先带着妹妹去找她的班主任,毕竟雪晴几天没来上课,不能当成什么都没有发生,必须要给个解释才行。 很快,在教学楼的一间大办公室里,夜星宇通过妹妹的指认,见到了雪晴的班主任,一个烫着卷发、戴着深度近视眼镜、脸上有着不少黄褐斑的中年妇女。 她大概有五十出头的年纪,两边嘴角往下拉,脸色很严肃,看起来有点凶。 听妹妹说,她的班主任名字叫做蔡萍,是教语文的,动不动就训人,还要罚抄书,学生们都很怕她。 办公室的大门敞开着,大概有七八张办公桌,但只有三个老师在里面,其中最靠近门边的那一位,就是蔡萍。 夜星宇敲了敲门,不等里面的人招呼,就直接走了进去,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向蔡萍伸出了手掌:“蔡老师,您好,我是夜雪晴的哥哥,我叫夜星宇。” 背着书包的雪晴畏畏缩缩地跟在后面,一直低着脑袋,不敢抬头看。 蔡萍放下了手中的书本,但她显得很倨傲,既没跟夜星宇握手,也没有从椅子上站起来,反而双臂交叉抱在胸前,板着个脸,阴阳怪气地反问一句:“夜雪晴?是谁啊?我好像没有这个学生!” 夜星宇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完全没想到妹妹的班主任竟然这么难搞,一见面就先来个下马威。 于是,他把躲在身后的雪晴拉到前面来,依然带着笑:“蔡老师,别生气!我妹妹年纪小,不懂事,离家出走了好几天,我才刚把她找到,就马上让她来接受您的批评教育!” 蔡萍继续摆着个死人脸,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既然不想读这个书,那以后就别来了,赶紧办理退学吧!这种学生我实在是教不动,早走早好,以免害人害己,影响其他人的学习!” 夜星宇依旧放低姿态,赔笑道:“我妹妹脑子笨,又不太用功,劳您费心了!” 按理说,这个班主任发泄了几句,还是对着客客气气的学生家长,也该适可而止了,可她却没完没了,不断地数落着夜雪晴的“罪状”。 比如学习成绩差,上课爱打瞌睡,经常忘记老师布置的作业,或者是其他的口头交代。 最离谱的是,因为雪晴长得漂亮,惹来一些男同学的爱慕和追求,上课传纸条,下课写情书,因此而分心,影响到学习,拉低了全班人的平均成绩,这些也全都怪在雪晴头上。 在蔡萍的口中,差不多就把夜雪晴说成是祸国殃民的狐狸精,全校最大的祸害,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动不动就让夜星宇去教务处办理退学,死活不肯收这个学生。 脾气还算不错的夜星宇越听越生气,这呢嘛的什么毒舌老师,怎么说话越来越难听?各种怪腔怪调,偏偏骂人还不带脏字! 他一直忍着没发火,就想看看这位班主任还能叽叽呱呱地数落多久。 事实证明,教语文的果然有文化,一旦开始吐槽式“教育”,就根本停不下来,足足二十分钟没停嘴,遣词用句还不带重复。 她不仅把夜雪晴训斥得直掉眼泪,就连身为家长的夜星宇也惨受波及,连带遭殃,被她各种尖酸刻薄的语言一通批判,心里直呼受不了,真想掐住她的脖子,给她的舌头打个结。 夜星宇心里清楚,阶级的观念自古就有,即便到了民主社会,所谓的自由平等也从未真正实现过。 蛇无头而不行,不管是什么人,如果成为了管理者,久居他人之上,自然而然就会养出一股王霸之气,俗称“官威”。 班主任虽不是政府官员,但几十个学生归她管,就连家长们见了,通常也要陪着笑脸大拍马屁,久而久之,有些人就膨胀了,觉得自己像是一个领导,见谁都敢训。 蔡萍就是这样,教了三十年的书,当了十几年的班主任,数次被评选为优秀教师,在县五中的教职工队伍里面算是大牌人物,便养成了严厉凶悍的性格,不管是对学生还是对家长,向来不留情面,一开口就是训人。 再加上夜星宇年轻,只是学生的哥哥,不是父母,蔡萍就把当成是晚辈,说起话来更加的肆无忌惮。 “反正我是没主意了,这孩子各方面都太差,我是真的教不动,你还是赶紧带她回家吧,她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不如去种田养猪,说不定还能干出点成绩来!” 喋喋不休的蔡萍终于把嘴皮子说干了,端起桌上的茶水杯,灌了一口润喉。 第490章 不如回家种田养猪 忍了半天的夜星宇最后问了一句:“蔡老师,咱能不能别开口闭口就拿退学来说事?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处理办法?” 刚喝完水的蔡萍一声冷笑:“这种学生我可带不了,她要死活赖着不走,我还打算辞职呢!” “那你就辞职吧,别干了!”刚才还好好说话的夜星宇像是突然变了一个人,语气瞬间转为冰冷,“当不好老师,那不如回家种田养猪,说不定还能干出点成绩来!” 同样的一句话,马上就还给了蔡萍,这无疑是狠狠地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哐当”一声,蔡萍手中的茶水杯掉到了地上,虽然没有摔坏,可茶水却泼了出来,溅得到处都是。 她绝对想不到,竟然有学生家长敢这样对班主任说话,想造反吗? 办公室里暗中听戏的其他老师也同样愣住,谁也没料到,这个脸上带笑的年轻人,翻起脸来比翻书还快。 类似的场面他们见过无数次,可这样的结局还是头一遭。 开始反击的夜星宇不再客气,看了一眼呆若木鸡的蔡萍,接着说道:“你说了半天,三句话不离退学,难道现在的学校老师都是这么不负责任,想教就教,不想教就赶人走?” 蔡萍终于回过神来,连忙站起身子,找出一块干毛巾,一边擦着身上的水渍,一边气呼呼地说道:“瞧你这家长,怎么说话的?我带了一个班,总得为大多数的学生考虑吧?难不成,还非得让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汤?” 夜星宇冷冷一笑:“你现在知道我是家长了?我还差点以为你把我当孙子!” 蔡萍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语气非常厌恶:“你这种人,我跟你说不通,赶紧走吧,我要办公了!” 夜星宇慢悠悠地来了一句:“走可以,不过你得先道歉!” “道歉?我道什么歉?”蔡萍瞪大了眼珠子,声音拔高了几度,变得尖锐无比。 夜星宇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反问道:“我们家长花了钱,让你们教育孩子学习,帮助她成长,结果没教好不说,还导致她成绩下降,难道你不应该为此而道歉?” “是你孩子自己不努力,家长也不负起责任,这能怪我?”蔡萍气得双手发拌,拿着毛巾不断摇晃。 结果迎来的却是夜星宇的第二次尖锐反问:“如果孩子聪明努力,我们家长又会自己教育,那还要你来干嘛?白白付钱让你吃干饭,攒够棺材本吗?” 不仅蔡萍听懵了,另外两位老师也傻了,对方居然还能说出这种歪理? 而夜星宇还没讲完,接着说道:“我们家长付钱请人,是客户,是甲方;你们老师拿钱办事,是工作,是乙方。现在你拿了客户的钱,但没把工作做好,还有脸跟客户发脾气,说是客户自己的责任,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还想把客户赶出门外,有你这样做生意的吗?” “我……我……你……”蔡萍用发颤的手指着夜星宇,很想辩驳,但一时之间又找不到合适的说辞。 “我什么我?你什么你?就因为你不认真工作,没有尽到教书育人的责任,才让我妹妹成绩下滑!我身为家长,万分心痛,都没有向你问罪,你反倒对我一通指责,有你这样的老师吗?” 夜星宇继续嘴下不留情,说得蔡萍血压飙升,站立不稳。 而另两位老师更是一言不发,人都快傻了。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牙尖嘴利的家长,居然能把号称是“铁面毒舌”的蔡老师气得原地爆炸。 侃侃而谈的夜星宇,表情始终很平静,不像是强词夺理,而是在述说事实。 他不想把太多的时间浪费在这种傻逼老师身上,便揽住妹妹的肩膀,带着雪晴一转身,不慌不忙地向门口走去。 临出门之前,他留下了最后一句话:“好好想想吧!你要是真牛逼,早就当校长了,而不是靠着欺负学生和对着家长耍威风,来获得无意义无价值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说完,兄妹两人的身影消失不见,而屋里却传来一声惊呼:“蔡老师,你怎么了?” 原来,从未受过这等羞辱的蔡萍,还真被夜星宇的一番唇枪舌剑给气得晕了过去,“噗通”一声,倒在了桌子底下。 出了门的夜星宇听到了动静,但是没有回头,他从身上摸出纸巾,抽出一张递给雪晴,让她擦眼泪。 雪晴接过纸巾,却傻乎乎地问道:“蔡老师好像很生气啊,她会不会罚我抄书?” “抄个鸡毛书,你以后都见不到她了!”夜星宇没好气地看了妹妹一眼,“咱们现在去找校长,你告诉我往哪儿走。” 迷迷糊糊的夜雪晴却不知道校长室在哪,夜星宇便只能找别人打听,可现在学生们都在教室里上课,外面空空荡荡,几乎看不到人。 两兄妹顺着外走廊,一路走,一路张望,很快就碰到一个穿着军大衣的老头,头发花白,侧着身子,站在尽头的角落里,悠闲地抽着烟。 夜星宇快步走过去打招呼:“大爷,请问一下校长室在哪?” 老头转过脸来,问道:“你找校长?” “对,有事找他!”夜星宇点点头。 “有事说吧,我就是校长!”老头随手把烟灭掉,扔进了墙角的垃圾桶里。 而在这时,站在后面的夜雪晴对着老头鞠了一躬,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王校长”。 看来,这人没说假话,他还真是校长。 “王校长,你好!”夜星宇伸出了手,跟王校长握了握。 对方可比夜雪晴的班主任随和多了,没摆什么架子。 随后,夜星宇指了指妹妹:“她是你们这里的学生,而我是他的亲哥哥,我们之所以过来找您,主要是想办理转学手续,顺便投诉她的班主任蔡萍老师。” 王校长听得有些愕然,倒不是因为有学生要退学,而是家长投诉老师的行为,他还是第一次碰到。 他看了看夜星宇,再看了看夜雪晴,然后招了招手:“外面冷,咱们进屋说吧!” 第491章 屁股决定脑袋,位置影响思维 校长室其实就在旁边,没有挂牌子,外人根本不知道。 王校长估计是出来透透气,顺便抽根烟,就正好碰到了从那边办公室走过来的夜星宇。 推开未锁的房门,王校长带着夜氏兄妹走进屋里,里面烧着电暖炉,的确比外面暖和许多。 “请坐,我先给你们先倒杯茶!”王校长指了指真皮沙发。 夜星宇一摆手:“茶就不喝了,直接说正事吧!” “也行!”王校长点点头,把军大衣脱了,然后在夜星宇对面坐了下来。 “因为贵校的蔡萍老师对我妹妹的学习成绩不满意,坚持不收这个学生,并不惜以辞职作出威胁,我就只能过来找校长,了解一下转学的程序该怎么走?” 夜星宇这一番话,就把问题说得很清楚,我妹妹是被你们老师逼走的,所以才要转学。 王校长是老校长,任职多年,大概也清楚蔡萍的性格脾气,听夜星宇一说,便在心里猜测,是不是这位家长被那个更年期的老妇女训得狠了,心里憋着一股气,才找上门来讨说法? 作为校领导,王校长要考虑的东西就跟蔡萍不一样。 蔡萍是宁缺毋滥,只想教好学生,不想带差学生,倘若达不到她的标准,不如不要。 而王校长是兼收并蓄,反正都是收一样的学费,好坏优劣,不都是学生吗? 好学生是面子,差学生是里子,里外其实都不能少。因为前者毕竟是极少数,总不可能每个班只留下几个尖子生,其余的差生通通撵出去吧?那学校还怎么经营维持? 说白了,如果把学校视为一个企业,那蔡萍就是一个功利心很强的业务员,她想的是如何创造更多的业绩,来提升自己的地位和收入,所以她愿意卖那些热销产品,至于不好卖的滞销货,通通不想碰。 而王校长就如同总经理,要顾全大局,更关注公司的总体发展,让它保持良好的运作,来赚取更多的利润,只要产品卖出去能挣钱,就算不太好卖,也值得尝试,总比让员工闲下来喝西北风要好得多。 热销产品总有卖断货的时候,或是过了热度销量下滑,再或者因为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利润空间越来越低。 而看似普通的产品经过一番有效运作,说不定也能成为下一个爆款。 屁股决定脑袋,位置影响思维,就像夜星宇说的那样,蔡萍没有那个眼界和能力,所以当不了校长,就只能当个班主任。 王校长处理问题就要老辣得多,他没有去跟夜星宇干扯皮,非要把谁对谁错弄得一清二楚,这方面他直接略过不谈,先来安抚家长情绪,顺便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于是,王校长便劝道:“蔡老师的班是中六年级,只剩下不到半个学期就要高考,这个时期最为关键,选在这时候转学实在没有必要,多多少少都会对学生造成影响!——要不,我给你妹妹换个班主任,转到其他班去读完这半年,你看怎么样?” “算了,还是转学吧!”夜星宇没有同意,他有自己的想法。 不仅是因为雪晴的班主任让他感到失望,同时他还担心妹妹的安全问题。 毕竟他得罪了一些权贵,不得不防。 尤其是不择手段的严家,居然真的派人来屏县找他家人,要不是事先安排了厨子暗中保护,很可能就出事了。 然而,厨子毕竟只有一个人,分身乏术,难以同时顾全唐涟和雪晴,当雪晴在学校的时候,其实并不安全。 所以,夜星宇便趁此机会,干脆让雪晴转学算了,带着她离开屏县,另外找一所学校,就近保护。 只要妹妹跟自己同在一个城市,即使遇险,夜星宇也有把握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她给救出来。 王校长不清楚夜星宇的想法,耐心而又恳切地劝了几句,见对方始终坚持,便只能作罢。 不过,他却告诉夜星宇,转校需要先跟别的学校进行交涉,取得那边的接收证明,原就读学校这边才能进行后续操作,把学籍档案迁移过去,不然的话,就只能办理退学手续。 夜星宇把情况了解清楚,问明了几个关键点,便向王校长告辞,带着妹妹离开了。 关于蔡萍的事情,他就只是在开头提了一嘴,并没有揪住不放。 这种小人物,不值得夜星宇费心,当她是个屁,理都懒得理。 待到两兄妹离开,王校长披上他的军大衣,就去找蔡萍,想跟她当面聊一聊。 不久后,他却惊讶得知,蔡老师于不久前突然晕倒,被人送去了医院。 更让王校长吃惊的是,铁面毒舌的蔡老师竟然是被一位家长活活气晕的,就是刚刚走掉的那个年轻人。 没想到,训人一辈子的蔡萍,最后却被一个年轻家长给收拾了,这不禁让王校长哭笑不得。 …… 看到儿子开着车回来,女儿也在,唐涟便问道:“你们不是去学校吗?难道下午不用上课?” 夜星宇苦笑答道:“遇到点麻烦,雪晴暂时不用去学校了。” “怎么回事?”好奇的唐涟不免追问。 “她那个班主任使绊子,各种刁难,非让雪晴退学,听得我火冒三丈,就跟她班主任吵起来了。” 夜星宇没有隐瞒,实话实说,最后来了一句:“不过也没关系,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又不是只有这一所学校,何必受这个闲气?我想了想,打算让雪晴转学,换一个更好的!” 听儿子说完,唐涟先是一惊,紧接着就摇头:“转学太麻烦了,不如回头跟她班主任赔礼道歉,说点好话,勉强读完这一年吧!” “不必了!”夜星宇认认真真地说道,“我已经跟学校的校长谈过了,这件事已成定局,接下来就要认真考虑一下,把雪晴转到哪所学校比较合适。” “啊?你都跑去找校长了?”唐涟惊讶得合不拢嘴。 她可没想到夜星宇带着妹妹去了一趟学校,却闹成这种结果,连校长都惊动了。 第492章 武神之徒,机缘盖世 夜星宇知道母亲的担忧,便安慰道:“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转学不过就是换一所学校罢了,就跟我换工作一样,你就不用操心了,一切交给我来处理。” “可是这样……会不会对雪晴的学习造成影响啊?眼看还有半个学期就要高考了,她要是因为转换环境而不适应,那该怎么办?” 唐涟的心里仍然拿不定主意,犹豫不决。 夜星宇却在想,妹妹那种没心没肺的性格,怎么可能会因为换环境而受影响?如果给她找个用心教的老师,说不定学习成绩还会有起色。 于是,他便尽力说服母亲,让她同意转学的决定。 唐涟本就是摇摆不定的性格,不太有主见,再加上夜星宇嘴皮子厉害,各种道理信手拈来,很快就把唐涟搞定,不再有异议。 随后,夜星宇又郑重其事地对唐涟说道:“除此以外,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的事情,我想跟你好好聊一聊,咱们先把店门关了,去楼上说!” 正好这个时间段没什么生意,唐涟又看到儿子的脸色很严肃,虽然不清楚他还要讲什么,但也依言关了门,母子俩一起上楼。 雪晴则被夜星宇提前支开,让她去自己的房间复习功课,至于她是看书还是撸猫,就不得而知了。 来到唐涟的卧室,走在后面的夜星宇随手关上了门,因为房间里非常窄,摆上一张床就没有什么空间了,连个凳子都没有,他便与母亲一起坐在了床沿上。 唐涟忧心忡忡地问道:“办理转校的话,会不会很麻烦?” 夜星宇一摆手:“现在先不谈这个,我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想要问你。” “哦,你问吧!”唐涟顺口回了一句。 夜星宇盯着母亲的眼睛凝神片刻,然后用非常认真的语气问道:“我想知道,我和雪晴的父亲,究竟是谁?” 听到这句问话,唐涟沉默了。 她低着头思考了半天,才幽幽叹道:“这个事情你就不要问了,知道了对你没好处。” 夜星宇大概猜到,唐涟不会轻易说出答案,他也不会就此作罢,便又问出了第二个问题:“那我还想知道,你是不是来自于蜀中唐家?就是四大隐氏里面,最擅长使用暗器的那个古武家族!” 唐涟一听便大惊失色,脱口而出:“你怎么会知道蜀中唐家?” 她这样说,再结合表情,夜星宇便知道,自己恐怕是猜对了。 但他没有回答,也不给唐涟多余的思考时间,紧接着试探道:“那我的父亲,不会是出身于巴山夜氏吧?” “你……你……你怎么会……”震惊的唐涟猛地一下站起身来,两只眼睛瞪得滚圆,直勾勾地盯着夜星宇。 夜星宇拍了拍床沿:“先坐下吧,听我说完!” 遭到连续试探的唐涟有些手足无措,完全慌了神,但她最终还是依言坐下,心情紧张地望着儿子。 夜星宇便为其解释道:“雪晴来离城找我的时候,曾经遇到一点麻烦,她用玻璃弹珠作为暗器打伤了人。事后,她告诉我,这是你教她的。由此,我便猜到,你是唐家的人。” “是我教她的!”唐涟点头承认,“她是女孩子,又心思单纯,我生怕她被人欺负,便忍不住破了规矩,传了她一些基础的暗器投掷手法。” 这句话足以证明,她即使不是唐家之人,也跟古武者沾了点边。 唐涟刚说完这一句,紧接着又问道:“但你又是怎么知道唐家的?我从未向你传授过什么,也没有给你说过有关古武界的任何东西,我就很好奇,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这些问题,夜星宇料到母亲会问,他也早就想好了说辞。 并且,想要从唐涟的嘴里套出实情,必然不能站在一个小白的角度,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傻乎乎地去问她为什么,她要说早就说了,不会一瞒就是二十几年。 最有可能的解释,就是唐涟想让自己的儿女过上普通人的平凡生活,不去参与古武界的是非恩怨。 夜星宇想要让唐涟开诚布公,就必须下点猛料,让母亲知道,她现在的这个儿子今非昔比,不得不让她坦白一切。 于是,夜星宇摆正脸色,以最严肃的语气缓缓说道:“是师父告诉我的,他传授我知识和能力,也让我知道了很多事情。” “师父?你拜了古武者为师?他是谁?”唐涟非常的惊讶,没想到儿子竟然能被某位古武者看上,收其为徒。 “我师父他……”夜星宇话刚起头,便住口不语,故意卖个关子,等到唐涟快要忍不住出声追问时,他才面露微笑,缓缓说了下去,“他老人家姓华,名神通,是咱们天龙帝国的开创者!” “什么?武神大人?”震惊失色的唐涟像是屁股上装了弹簧,猛地从床沿边上再次站起,整个身躯都在不由自主地微微颤抖。 这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激动,儿子给出的答案实在太过离奇,直接让唐涟当场失态。 “对!”夜星宇很肯定地点点头,表明自己没有说假话,“我有幸遇见他老人家,没想到竟然看中了我,收我为徒,为我洗髓易筋,并传授了很多东西。” “机缘啊!这是大机缘!”唐涟忍不住连连拍手,一脸的欣喜笑容,深深为儿子感到高兴。 能被武神大人看上,收之为徒,这是何等的荣幸?怕是十世功德都修不来这等福报! 夜星宇微微笑着,也不说话,准备等唐涟平静下来,再慢慢细谈。 他相信,只要亮出这张底牌,他就有了足够的资格了解一切,不管是什么事情,母亲都不会再向他隐瞒。 可这个天大的消息实在难以消化,手舞足蹈的唐涟仍旧情绪激动,张嘴问道:“武神收你为徒,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这个……有好一阵子了吧!”夜星宇不把时间说得很具体。 兴奋激动的唐涟并没有注意到儿子的敷衍,转而问道:“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一直没跟我说啊?” 夜星宇笑而答道:“有些事情需要保密,师父不让说,我也不能讲。” 第493章 唐涟与夜不归 唐涟也是有见识的人,不是普通的小老百姓,她马上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古武界有不少规矩,行走在外,首先就是不能泄露门派之中的秘密,有时候连师承来历都不准提,以防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她便能理解,为什么儿子一直瞒着拜师之事,只字未提。 不过,此刻却又说了出来,唐涟便忍不住欲言又止:“那么……你现在……” 夜星宇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便解释道:“我现在告诉你这些,倒是没经过师父的同意,但你毕竟是我亲妈,我不可能瞒你一辈子,最终还是要向你坦白。” 他说的也有一定道理,纸是包不住火的,是金子总要发光,除非他一直不使用自己的能力,那么唐涟就不会发现自己的儿子有问题。 一旦夜星宇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身为母亲的唐涟必定要追问,不老实交代的话,会让唐涟的心里产生负担,搞不好疑神疑鬼,憋出病来。 并且,夜星宇的这番话,还另有一层用意,想要诱导唐涟说出自己的秘密。 既然做儿子的都对你坦白一切了,甚至不惜违背师命,你再有什么苦衷,也该透露一些吧? 当然,现在的唐涟情绪还未收拢,根本没心思多想,只关心儿子说出来的那些讯息。 夜星宇握着母亲的手,刻意叮嘱道:“我刚才讲的这些,你知我知就行了,千万别告诉其他人,就算是雪晴,也最好别说!” “这个我懂,不用你交代!”唐涟连连点头,随后又问道,“武神大人,现在何处?” 夜星宇信口胡诌道:“他行踪无定,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一直以来,武神华神通的去向是一个未解之谜,恐怕所有人都会好奇,唐涟也不例外。 夜星宇却不能讲实话,至少不能说武神已经死了,只能以一句“神龙见首不见尾”来敷衍了事。 毕竟当年的华神通已经天下无敌,没人能杀得了他,而先天强者的寿命至少也要超过百年之久,华神通活到现在还未满六十岁,不可能驾鹤归西。 震惊和激动之后,唐涟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又缓缓坐回到床上。 夜星宇盯着母亲的双眼,认真说道:“妈,还是说说你的事情吧,我想听!” 这一次,唐涟没有再隐瞒,终于把心底的秘密吐露出来,一五一十地说给儿子听。 原来,唐涟果然是蜀中唐家的一分子,不过练武资质很普通,在族中并不受重视。 而夜星宇的父亲,名叫夜不归,却是巴山夜氏最耀眼的天才之一,一直受到重点培养。 也许是上天的刻意安排,青春美貌的唐涟遇到了风流倜傥的夜不归,后者对前者一见倾心,便如狗皮膏药一般,死缠烂打,展开了热情如火的追求。 当然,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年少轻狂顾忌甚少,那时候的两人互相不知道对方的出身来历,即便后来发现了,也已经如胶似漆,难分难舍。 两人刻意忘掉对方的身份,且瞒着各自的家族,偷偷地交往着,甚至还发生了关系,唐涟也因此而怀孕。 等到未嫁人的唐涟肚子大起来,这事便瞒不住了,惹来家人的追问,而唐涟当然不肯说出实情。 于是,族里便派人暗中监视,结果发现唐涟偷偷地跑出去,与夜不归私下幽会。 过后不久,夜不归的身份来历也被唐家彻底查出,他们终于搞清楚了,唐涟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留下的种。 四大隐氏之中,唐家与夜家积怨已久,矛盾最深,互相看不顺眼,自然不会通婚联姻。 如今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唐家便引以为耻,将怀孕的唐涟关了起来,不准走出屋子,甚至还劝说她打掉腹中的胎儿。 而时常逗留在附近的夜不归,则遭到了唐家人的严厉警告,不准他再来纠缠唐涟。 随后,夜家那边也收到了消息,得知夜不归爱上了唐家的女子,但他们的做法却与唐家如出一辙,同样表明态度,阻止两人往来。 作为族中的重点培养对象,夜不归很受关注,长辈们不想看到他为了儿女私情而分心,导致武道荒废,便将其召回夜家,限制其外出,想要借此来让他忘掉唐涟。 尽管夜不归万分不情愿,但他却无计可施,只能回到族中,闭关潜修。 而另一边,死活不肯打掉孩子的唐涟,最终生下了夜星宇,成为单身妈妈,一直待在唐家足不出户。 一对真心相爱的有情人,就这样被两家长辈生生拆散,再难相见。 一晃几年过去,绝口不提唐涟的夜不归终于出关,实力大进,取得了家里人的信任,得以再次离家修行。 而唐家这边也渐渐疏忽了防范,以为耳根软的唐涟不再有别的想法,便解除了对她的自由限制。 如此一来,便让夜不归与唐涟有了重逢的机会。 一直潜伏在唐家堡附近的夜不归,终于等到了外出的唐涟,一番劝说之下,就带着她私奔了。 两人同时失去联系,人间蒸发,很快就惊动了两大家族,各自派人进行追查,却始终找不到他们的踪迹。 这件事更加激化了两大古武家族之间的矛盾,引起一番争执。 唐家指责夜家,说夜不归拐跑了唐涟。 而夜家反咬一口,说唐涟勾引夜不归。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各执一词,闹得很僵,差点打起来。 最终经过多方调解,帝国官方也施加了一些压力,此事才慢慢平息下去。 这此事情,夜星宇都不知道,因为他当时还小,五岁不到,大人们也不会跟他一个小孩子细说,所以便没有相关的记忆。 唐涟走后,没了娘的小星宇便由他舅舅来照顾,也就是唐涟的亲哥哥唐濯。 又过了几年,私奔的两个人竟然在无意中被发现,怒气冲冲的唐家人当即派出了几位新生代的年轻高手,准备把他们两个抓回去。 这时候的唐涟已经有了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婴,便是现在夜雪晴。 第494章 现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兴师问罪的唐家人表现得很强势,不但对夜不归出言辱骂,还要把他们一家三口全部带走。 可内心高傲的夜不归也不是任人欺负的软柿子,岂容他人羞辱? 双方都是年轻气盛,一言不合,便动起手来。 而唐涟因为天资浅薄,修为低下,根本帮不上什么忙,更无力劝阻,只能在旁边干着急。 唐家这边是四个高手,先上去一个跟夜不归单挑,结果远远不是对手,刚一交战就吃了大亏,他们只能四人齐上,以多打少,才把夜不归给压制住。 两边越打越凶,很快就斗出了真火,都没有手下留情。 最后的结果,就让人惋惜而又痛心。 夜不归不愧为夜氏一族的当代天才,实力超乎想象,他在以一敌四的情况下,打死了两个,打残了一个,但他自己也没有好下场,最后死在了唐家的绝毒暗器之下。 这一战,两败俱伤,除了没参战的唐涟以外,唐家只有一个人还能站着。 夜家失去了他们最耀眼的天才夜不归,而唐家也葬送了三个前途无量的精英子弟。 唐夜两家随后得到消息,通通大吃一惊,本就势同水火的两大古武家族,又因此事再起波澜,针锋相对。 这一次可不比上一回,直接闹出了人命,且不管是死的还是残的,全都是两大家族的核心成员,亦是未来的希望。 事态非常严重,两家都不肯善罢甘休,就连闭关静修的老祖都被惊动,纷纷现身。 这下子,谁来都劝不住了,就连帝国政府派专人进行调解,也不好使。 双方都只在表面上稍稍克制,答应不会乱来,可内心里却憋了一团火,随时准备发泄。 因为此事,两家老祖公开约战,这也意味着,古武界的两大巅峰家族,终于迎来了决战的时刻。 夜家的夜长空,唐家的唐千岁,都是先天境界的至强者,加起来足有四百岁,是两大古武家族的真正掌权者,他们要是真的打起来,足以震惊天下。 不过,真正的战斗情形,只有极少数人得见,据说只是简简单单地过了几招,好象谁也奈何不了谁。 之所以没有分出胜负,是因为事情发生了转机。 帝国皇帝夏春秋,潜龙之主龙修文,两大先天强者竟然同时现身,令夜长空与唐千岁的交手不得不终止。 在夏春秋与龙修文的连番劝说之下,两位老祖也只能罢手休战,再一次将两家的恩怨暂时压了下去。 不过,仇恨的种子早就已经发芽,这两家几乎快到了势不两立的地步,迟早还是要针尖对麦芒,就看下一根导火索会在什么时候被点燃。 这次事件大概就这样结束了,再说回唐涟。 她和襁褓中的雪晴,被带回了唐家堡,母子三人倒是团聚了,却成了孤儿寡母。 星宇和雪晴这一对兄妹,没有得到唐家人的认可,因为他们的体内流着一半夜家人的血液。 而唐涟更惨,成了家族罪人,招来不少非议,乃至怨恨。 毕竟,唐家之所以会损失三位后起之秀,是因为唐涟的任性私奔,而凶手正是她找的姘头夜不归。 最终,唐涟受到了严厉的惩罚,截断筋脉,废掉武功,逐出家门,族谱除名。 就这样,母子三人被驱赶出唐家堡,终生不能回归。 唐涟也不得对外宣称或承认,自己是唐家人,更不能私传和透露唐门武学,就算是亲生子女,也不行。 而夜家那边,估计是出于同样的考虑,对夜不归留下的血脉,不闻不问,不管不顾,任由唐涟母子自生自灭。 一家三口,就这样成了孤魂野鬼,爷爷不疼,姥姥不爱,在边陲小县过上了普通人的平淡生活,直到现在。 多年来,唐涟一直守口如瓶,没有把这些事情透露半点,只希望一对儿女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她便心满意足。 夜星宇听完这一切,不免心中感叹,这无疑是现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本是一段美好的爱情,却最终酿成了悲剧。 之前凭着模糊不清的儿时记忆,他误以为母亲是跟舅舅吵架,才离开了唐家。 其实并不是,唐濯只是在向妹妹转告家族的决定,并出言抚慰。 本就失去了心爱之人的唐涟再受沉重打击,感到愤慨不平,才失声痛哭。 不过,夜星宇的判断力还是很强,有些事情被他猜对了。 他也总算搞明白了自己的身世,竟然真的跟夜氏与唐氏这两大家族有关。 可见世事之神奇,实在难以预料。 对于自己这一世的父亲夜不归,夜星宇有一些了解,不仅听过,且还见过,甚至在武道上有过一番指点。 这个人的天赋的确极高,未来成就不可限量,甚至有望先天,成为下一位“老祖”级别的人物。 不过,夜不归的性格却让华神通不太喜欢,过于傲气,锋芒毕露,并且感情不专一,是个游戏花丛的情场浪子。 当然,他认识夜不归的时候,对方才二十来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难免显得年少轻狂。 却没想到,唐涟的出现,让夜不归的风流性格发生了彻底改变,甘愿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森林。 只是,对唐涟的痴情,和自身的傲气性格,让夜不归走上了不归路,没等他彻底成长起来,就英年早逝。 可以想象,这样一个有望先天的耀眼天才,他的死对于夜氏造成了多么沉重的打击,难怪会惊动老祖,并为此而大打出手。 恐怕对于唐涟,夜家那边也是深深怨恨,视其为妖女,要不是因为她的出现,夜不归也不会断送性命。 而夜星宇站在旁观中立的角度,却看得最清楚,这整件事,最受伤害的其实就是唐涟。 被认定为罪人的唐涟,不仅承受了丧夫之痛,还不得不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伤心落魄地离开家族,流放千里之外。 好在,她温柔善良,柔弱不争,虽然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也没有过多的怨恨与不甘,再加上有一对儿女陪伴身旁,便渐渐抚平了心中的悲伤。 第495章 不管唐家夜家,都跟咱们没关系 吃惯了苦,便不觉得苦,伤透了心,才能淡然面对。 如今的唐涟,刻意忘掉过去,所有的心思几乎都放在儿女身上,不争不闹,安于现状,过着普通人的平淡生活。 当然,她被赶出唐家,自身筋脉受损,武功已废,也跟普通人没有两样,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罢了。 不过,她的脑海中还记得不少唐家的独门武学,所以她才能指导雪晴,让女儿稍稍拥有自保能力,成为一个半吊子的古武者。 至于为什么不教儿子只教女儿,她已经解释过,主要是因为家族禁令,其次是怕雪晴吃亏。 毕竟儿子是男人,要吃亏也不在那方面,可女儿继承了母亲的美貌,说不定会招来一些色胆包天的登徒浪子。 说话慢条斯理的唐涟,讲完这所有一切,差不多花了一个小时,也因为触动了伤心事,令她的情绪变得低落。 夜星宇握住母亲的手,轻声安慰道:“妈,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就不要想太多了,不管什么唐家夜家,都跟咱们没关系,咱还是过自己的日子。” 唐涟强颜欢笑道:“要不是你今天问起,我都快把这些事情通通忘掉了!现在我只关心你和晴儿,把你们两兄妹抚养长大,再看着你们结婚生子,我就心满意足了!” 夜星宇微微一笑,轻轻拍着母亲的手背,并放出神魂之力顺势渗透,以检查唐涟的身体状况。 他很快就发现,唐涟身体无恙,但手脚四肢各有一处筋脉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萎缩,导致气血拥堵,较难使力。 也就是说,唐涟的手脚力气比起普通人还要不如,别说是发射暗器,就连走路都不能太快,更不能跑。 不难看出,这是一位达到化劲的高手,以气劲透体侵袭,对筋脉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又拿捏得很准,不伤人命,也不会使人残废。 在古时候,有一种酷刑,用刀子挑断人的手脚筋,使其成为废人,手脚根本不能使力。 唐涟的情况便类似于这种,但要好得多,不动刀子,也就不会留下伤疤,还保留了一些力气,最起码日常生活不成问题。 而这种创伤隐于体内,从外表根本看不出来,但夜星宇仅凭神魂之力就可以治愈,不过要花费一点时间。 于是,他便对唐涟说道:“妈,你先躺下,我用内气帮你调理一下身体,舒筋活络,看能不能让你恢复。” “内气?难道你已经修炼至丹劲?”唐涟又是大吃一惊,没想到儿子的实力竟然如此强大。 夜星宇点点头,没有多说。 又惊又喜的唐涟,再次刷新了对武神大人的看法,满以为这是他的功劳。 可唐涟并没有躺下,嘴里嘀咕道:“我被截筋断脉是你二舅公亲自出手,又过了这么多年,应该好不了了吧!” 夜星宇不知道她说的“二舅公”是谁,想来必是一位唐家高手,不过他仍然坚持要尝试,并亲手帮母亲脱了鞋子。 唐涟性子软,拗不过儿子,便只能依言上床,和衣仰卧,睁眼望着天花板。 夜星宇抓着母亲的一只手,温和的神魂之力宛如清泉溪流,缓缓进入唐涟体内,在筋脉截断处焕发出生机力量,滋润着萎缩的筋脉。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筋”和“脉”不是同一个东西,“筋脉”也不等同于“经脉”,切勿混淆。 在现代医学中,“筋”特指肌腱或骨头上的韧带,但在古武的相关术语里面,“筋”的含义就要广泛得多,包裹在骨头外面的整个肌肉组织,都可视为“筋”。 比如,有一句流传很广的拳术谚语,叫做“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其中的“筋骨皮”就是指肌肉、骨骼、皮肤这三样。 并且,这是一个从易到难、循序渐进的修炼过程,先练肌肉,再练骨头,最后练到表皮,也就是拳经秘典中所说的“易筋锻骨”。 改变肌肉结构,锻打骨骼密度,这样就能增强身体素质,以发挥出更大的力量。 换而言之,筋的强度,决定着肌肉力量的大小。 筋弱,则力弱;筋强,则力强。 而“脉”,是经络系统的统称,其中的“经”和“络”也有区别,经指经脉,络指络脉。 前者是整个系统的主干部分,纵向排列;后者是分支部分,网状密布。 比如经脉,有十二正经和奇经八脉。 而络脉的数量非常多,据说人体共有三百六十五络,但其中较大的分支,只有十五条。 至于经络的作用,主要是运行气血和输送养分,联系全身各处,调控人体功能,对健康的影响非常大。 经络通畅,则百病不生。 所以练到高深境界的古武者,往往都是无病无痛,轻易就能长命百岁。 并且,经络对于古武者来讲尤为重要,特别是内家境界的高手,要调动和聚集人体潜藏的更深层次力量,不管是暗劲还是丹劲,都要借助经络。 唐涟因为筋和脉两部分同时受损,并产生萎缩,气血流通不够,力量便会衰退,如同是不经常运动的普通人。 好在,施刑者只在手脚四肢上作文章,没有伤及根本,要不然唐涟恐怕活不过四十岁,就要病痛而死。 夜星宇的神魂力量非常奇特,能够转化为生机力量,对唐涟的受损部位进行有效的滋润和修补。 不过,神魂力量有一定的排他性,对自己和对他人,产生的作用和效果差别很大。 对自己是事半功倍,对他人是事倍功半,完全反过来。 他想把唐涟完全治好,至少得花上十几分钟,甚至更长时间。 躺在床上的唐涟不知道治疗已经开始,因为她自己感觉不到体内的神魂之力,只看到儿子握着她的手一动不动,好似在发呆,于是便问道:“在想什么呢?” 夜星宇摇了摇头,目光扫过来,温柔说道:“你很累了,先睡一会吧!” 他的声音仿佛能够蛊惑人心,一双眼眸也如星空一般深邃浩瀚,并没有感到疲累的唐涟,听着这声音,看着这双眼,不由自主地生出恍惚之感,仿佛真有困意袭来。 没多久,唐涟就合上了眼皮子,沉沉睡去。 第496章 对于家人的安排和规划 待到唐涟醒来的时候,阳光正从窗外洒进来,照得卧室里面一片金黄。 唐涟掀开身上的被子,忽然一下从床上坐起,只觉得全身充满了力量,脑子也特别清醒。 “难道……真的好了?” 唐涟摊开双手,又捏紧了拳头,她清晰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又回来了。 虽然感觉到不可思议,但对于刚经历过无数震惊的唐涟来说,也不是不能接受。 一想到自己的儿子居然是武神传人,唐涟便忍不住心头激动,雀跃不已。 当她看到满室生辉的耀眼阳光,才回过神来,喃喃自语道:“怎么就到早上了?” 她这间卧室面积小,窗户又朝向东边,所以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喜欢把窗帘给拉上,要不然清晨的阳光斜射进来,很容易晒到脸上不舒服。 唐涟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果然是清晨,七点还差十几分,不由心急火燎地站起来,准备去叫女儿起床上学。 刚走到门边,她就停住了,忽然记起今天是星期六。 并且雪晴已经不用再去学校了,等着她哥给她办转学。 而此时的雪晴,正躺在自己的床上呼呼地睡着懒觉,一只肥肥的小黑猫趴在她的枕头边,身子蜷成一团。 楼下传来卷闸门开启的声音,刚从外面回来的夜星宇,手里提着买来的早餐,不外乎包子、油条、豆浆这三样。 他昨天用神魂之力催眠了母亲,花费了一点时间将她的筋脉治好,现在的唐涟已经彻底恢复了。 不过唐涟原本的修为实力并不高,只是寸劲而已,连高手的称号都不配拥有,确实天赋平平,难怪不受唐家重视。 所以,就算唐涟恢复,也还是缺乏足够的自保之力,更何况她的性格偏软,不适合跟人动手打架。 好在,夜星宇早就有了妥当的安排。 他昨晚去找厨子,给了对方极大的好处,不仅动用神魂力量助他强脉通窍,还花费了更多的时间,对他进行一番指点。 现在的厨子,晋升丹劲指日可待,根据夜星宇的估算,大概十天半月,就能水到渠成。 厨子的情况不比耿杰,虽然两人同样受到体内暗伤的牵制,但后者无论是武道天赋还是本身实力,都要超过前者。 也就是说,阿杰本就离丹劲只有一步之遥,体内的丹田已经是半成形状态,只差临门一脚,就能踢开这扇大门,但因为经脉受阻,所以才踢不出这一脚。 只要帮阿杰治好了伤,他仅靠自己就能顺利突破,只不过需要花费一点时间来将丹田彻底开启。 而夜星宇动用神魂之力加速了这一过程,为他节省了这点时间。 但厨子的情况就不一样,他原本就没触碰到丹劲的门槛,实力不达标。 并且,他体内的暗伤是从幼时训练就已产生,多年累积下来,其实要比阿杰严重许多,甚至影响到了寿命,活不了几年。 所以夜星宇才给了他九转龙血丹,而不是用神魂之力为他慢慢治疗,后一种做法就有些耗时耗力。 严格说起来,夜星宇对于厨子的帮助,其实还要超过耿杰,不仅用掉了一枚珍贵的丹药来给他疗伤,还为其耗费了不少神魂之力,来拓宽经脉和打通窍穴,最后又费尽一番口舌,点拨教导,为厨子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这样一来,厨子不仅不会走弯路,还抄了一点捷径,直达终点。 一旦等到厨子晋升丹劲,凭着他沉稳的性格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唐涟的安全就算是稳了。 毕竟,夜星宇目前的仇家还只是世俗势力,高手稀缺,不可能派出一位化劲宗师去对付敌人的家属,那不如直接来找夜星宇的麻烦。 而最近这一阵子,夜星宇连续动用神魂之力,产生了不少消耗,再加上许多事情需要处理,不但睡眠时间缩短,练拳次数也在减少,武道和神魂两方面的进境同时慢了下来。 这对于他来说,并非好事。 毕竟天劫不等人,随时都可能降临,只有尽快地提升实力,才能抵抗天劫,活得更久。 买回早餐的夜星宇,先上楼跟母亲打了声招呼,再去叫醒睡懒觉的妹妹,一家三口连同一只猫,很快又一起坐到了餐桌旁边。 一边吃,一边商量着转学的事情,夜星宇提议让妹妹去离城上学,自己就近照顾。 之所以是离城,不是帝都,是因为帝都形势复杂,藏龙卧虎,反而更加危险。 而夜星宇跟林善雅的婚姻,只能维持一年,待此事了结,夜星宇就打算在离城长住久居。 并且,他也想好了,自己在离城的关系网更牢靠一些,不仅与苏家大少交好,还与神风张家和庄氏集团关系不错,不管办什么事情都很方便。 何况,就算他不在离城,不能随时守护雪晴,他也想到了一个合适的替代人选,说不定可以像厨子一样,帮忙照顾一下妹妹的安全。 不过,唐涟听了夜星宇的打算,却表现得很犹豫。 毕竟儿子已经不在身边了,再把女儿带走,那她的生活似乎就变得单调而乏味。 夜星宇便提议,不如让母亲一起搬去离城,反正他也买了一套房,等把高明的事情解决完毕,一家人就可以住在一起。 但是唐涟又不愿离开,她舍不得她的小吃店,在这住了将近二十年,多多少少有了感情。 这下子,便让夜星宇犯难了,不停修正着自己的想法。 可到最后,他才发现,原来是唐涟的纠结症在作怪。 一旦面临选择,唐涟就开始犯难,这也不行,那也不好,总之就是下不了决心。 搞懂症结所在的夜星宇,便不再考虑母亲的想法,他自己就拍板决定。 至于唐涟,她舍不得离开,就让她继续在屏县住几个月,搬或不搬,等到过完今年的春节,大家再来讨论。 性子软的唐涟自己做不了主,一旦夜星宇表现得态度强硬,她就只能依了儿子,不再有异议。 第497章 是不是还有重要的事情忘了说? 在家里待了一上午,吃过中午饭,夜星宇就要开车回离城。 雪晴让她先留在这里,等办好了转学手续,再来把她接过去。 那只馋嘴的黑猫就交给雪晴来抚养,夜星宇还有许多事情待办,可没时间照顾它。 唐涟虽然心里不舍,想让儿子多待几天,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挽留。 毕竟儿子长大了,有自己的理想和事业,做母亲的只能支持,不能束缚。 不过在临行前,唐涟拉住夜星宇的手,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问道:“你是不是还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忘了告诉我啊?” 夜星宇愣了一下,摇头道:“没有啊?” “怎么会没有?”唐涟轻嗔一声,似乎有些生气,“晴儿都告诉我了,她说你已经结婚了,对方是个很漂亮的姐姐!” “啊?这个……”夜星宇的脸上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尴尬说道,“我们才刚领证不久,还没来得及告诉你。” 其实,这件事他根本就没打算说,来之前还特意叮嘱过妹妹,让她帮忙保守秘密,谁想她第二天就把哥哥给卖了。 唐涟的表情却很严肃,接着又道:“那我问你,苏姐姐是谁?庄姐姐又是谁?我听雪晴说,那两个姑娘好像都对你挺好,你不会三心二意地搞婚外情吧?” “哪有的事!”夜星宇赶紧摆手,头上差点冒冷汗,“苏伊是我朋友,庄静是我邻居,假如我三心二意,就不会跟林善雅结婚了!” 苏伊、庄静、林善雅,这三个名字,对于唐涟而言都是陌生的,毕竟雪晴也说得不清不楚,但不难判断,儿媳妇是林善雅。 唐涟听完儿子的解释,倒也没有怀疑,温柔笑道:“林善雅这个名字不错,听起来像是个大家闺秀,你有时间就把她带来给我瞧瞧!” 夜星宇默默地点头答应,心里却把没脑子的妹妹骂了几句“坑货”。 他实在没想到,雪晴竟然泄密得这么彻底,不仅透露了自己结婚的事情,居然还把苏姐姐和庄姐姐都供了出来。 其实这也不怪雪晴,她出门时只背着一个小书包,回来后却带着一大箱衣服和杂七杂八的生活用品,可说是满载而归,这难免引起唐涟的猜疑。 一番追问之下,没有撒谎习惯的雪晴,就只能向母亲老实交代了。 讲完了隐婚的事情,唐涟还是没有放手,拉着儿子又唠唠叨叨地叮嘱了大半天,不外乎一些关心的话语,例如天冷多穿衣、天干多喝水、晚上早点睡、不要太劳累,诸如此类的一大堆。 这样一来,便耽搁了不少时间,直到下午一点半,车子才正式上路。 花了三个多小时,夜星宇回到骊水南湾,冲了个澡,换身衣服,然后用住宅的座机电话打给郑雪莉。 说来也是好笑,死掉的那个夜星宇,记得最清楚的手机号码只有两个,一个是张馨雨的,另一个是郑雪莉的,说他是舔狗,也不为过。 正应了那一句俗话:为逼生,为逼死,为逼奔波一辈子;吃逼亏,上逼当,最后死在逼身上。 总之就是:活几把该! 而夜星宇之所以联系郑雪莉,是想问一问高明那边的情况,看看进展如何。 结果电话打过去,郑雪莉却告诉他,现在马上要上课,没时间细说,不如见面再详谈。 言下之意,是想让夜星宇去她学校找她,只是没有说得太直白。 夜星宇本来想拒绝,可他转念一想,离城艺术学院好像有个附属的中校,不如趁这机会去打听一下,能不能给妹妹办个转学。 于是,夜星宇便答应了郑雪莉,约好晚点来学校找她。 不过在此之前,他得先去买个手机,没有手机干啥都不方便 挂了电话的夜星宇立刻就驾车出门,一路驶往离城艺术学院。 沿途正好看到一个电器商城,他就在那里买了一部新款的智能手机,把自己的sim卡插进去,马上就能使用。 这也没耽搁多久,等到了艺术学院,时间估计刚刚好,郑雪莉差不多也该上完课了。 当初跟郑雪莉“谈恋爱”的时候,夜星宇曾经来过这里很多次,但都是坐公交车来的,只有这一次是开车。 他来到学院大门口,准备把车开进去,结果却被道闸给拦住了,扫了车牌也不让他进。 门卫告诉他,未登记的社会车辆禁止入内,只能停在外面。 无奈的夜星宇只能把车倒出来,沿街缓行,寻找车位。 好在学院门口的这条道路非常宽阔,两侧都可以暂时停车,有专用的路边停车位,按时收费。 但一眼望去,路两旁几乎都停满了各式各样的小轿车,一位难求。 不过夜星宇却注意到,这些私家车差不多都在等人,司机要么坐在车里,要么站在车外,眼睛都直勾勾地望着校门口,假如接到人,那么就会离开。 于是,他便将神魂之力散布开来,注意观察哪辆车要走,他就过去接替对方的位置。 很快,前方不远处正好有一辆车准备离开,夜星宇就锁定了那里,不紧不慢地把车驶过去。 那辆车刚开走,夜星宇也差不多快赶到,前后不过差了几秒钟,时间算得很准。 由于是侧方停车,夜星宇需要越过空出来的车位,再把车倒进去。 可就在这时候,从后方传来响亮的发动机轰鸣,一辆造型酷炫的亮黄色跑车飞驰而至,呼啦一个急刹,猛然停在夜星宇的车后面,差点就要撞上。 夜星宇的车屁股都斜进去了一半,却被突如其来的亮黄色跑车挡住了位置,如果再往后倒,两车就要碰到一起。 如此一来,他就只能停下,打开双闪,提醒后车让开。 可后面的司机却不卖帐,不仅稳着不动,还不停地猛按喇叭,像是在催促。 此人的意图很明显,是想让夜星宇把车开走,这车位他要了。 遇到这种蛮不讲理的浑蛋,坐在车上的夜星宇轻蔑一笑,管它喇叭响不响,他就像是没听到一样。 第498章 离城第二苏 两车僵持,喇叭震天,顿时引来周围不少人的关注,目光视线纷纷投向此处。 但凡有一点脑子,就不难看出发生了什么事情,不外乎就是争抢车位,互不相让。 夜星宇才懒得跟那个西装傻卵慢慢耗下去,他等了几秒钟,见对方还是不依不饶地死命按着喇叭,便于暗中聚集神魂之力,直接将那辆嚣张霸道的黄色跑车往后挪动,一下子就退开了一米有余。 嘈杂刺耳的喇叭声戛然而止,车上的司机估计懵了,他还没有搞明白车子为什么会自己往后退,前方的suv就蓦然一动,迅速而又稳当地钻进了空车位里。 周围看热闹的那些人还以为是跑车主动退让,倒也没有怀疑什么,便失去了关注的兴趣。 夜星宇关闭发动机,解掉安全带,然后慢悠悠地开门出来。 同一时间,从黄色跑车里面也跳出来一个年轻男人,身穿白西装,梳着大背头,油头粉面,还戴着一只耳环,打扮得很骚气,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 这人冲着刚下车的夜星宇叫嚷道:“小子,懂不懂规矩?” 夜星宇笑了笑,反问道:“难道规矩不是先来后到?” “谁特么跟你先来后到?也不看看你这辆破车,好意思停在这?”白西装不屑地撇撇嘴。 夜星宇的这辆suv其实是新车,才开了半个多月,只是一直没洗,又跑了一趟长途,才显得很脏,让人看着不舒服。 但这跟停车没关系,就算是开着一辆拖拉机,该占位就得占,凭什么要让你? 夜星宇马上就反唇相讥:“这条路又不是你家出钱修的,我爱停哪就停哪,关你鸟事!” “行,你有种!”白西装竖起眉毛,万分不爽,并指着夜星宇口出狂言,“我记住你了,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希望你别后悔!” 撂下这句狠话,白西装便一头钻进车里,把车开走了。 夜星宇根本没把对方的威胁当回事,站在原地掏出手机,给郑雪莉打了个电话。 “喂,我到了,你在哪?” “对,开车来的,但是车不让进,我停在外面。” “行吧,我在这等你,出了大门你往右走,我在路边上。” 简简单单的跟对方说了几句,夜星宇便挂了电话,并踏上路边的人行道,静等郑雪莉的到来。 旁边站了一个穿着牛仔裤的男人,跟夜星宇年纪相仿,双手插在裤兜里,嘴里叼着一根香烟,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看样子是后面那台小轿车的主人。 他笑嘻嘻地看着夜星宇,主动搭讪道:“兄弟,你是来接女朋友还是来泡妞啊?如果是泡妞的话,连洗车钱都舍不得花,这就有点过份了!” 听他这样一说,夜星宇才注意到,停在路边的私家车看起来都亮锃锃的,非常干净,唯有他这一辆显得很脏,引擎盖上落了鸟粪,侧面四周溅了不少泥浆点,难怪会被刚才的那个白西装嘲笑。 牛仔裤似乎有点自来熟,对方没回话,他也不介意,继续说道:“刚才那个开跑车的骚包男,我认识他,他是苏家的大少爷,有钱又有势,你把他给得罪了,小心他的报复!” 夜星宇听完就很疑惑,不由问道:“你怕是认错了吧?苏家的大少爷不是苏俊喆吗?” 牛仔裤笑着答道:“我说的不是华讯集团的那个苏家,而是正亨实业,你不会没听过‘离城第二苏’吧?” 夜星宇确实没听过,便问道:“这两家是亲戚?” “不是亲戚,两家没关系,碰巧都姓苏罢了!”牛仔裤当场给予否定,并解释道,“虽然正亨苏远远比不上华讯苏,但在离城也是举足轻重,是本地的老牌大家族,被商圈里的人戏称为‘离城第二苏’。” 听到这里,夜星宇心中一动,忽然想起曾经听苏伊提过,她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家族在离城小有名气,难道就是牛仔裤口中的“离城第二苏”? 牛仔裤非常健谈,也可能是因为等人无聊,找人说话可以打发时间,他不厌其烦地接着说道:“刚才那人就是正亨苏家的大少爷,名字叫做苏昆,听说他泡上了艺术学院的一朵校花,时不时会在这里出现。” 夜星宇对此人刮目相看,笑着问道:“你知道得挺多嘛?” “那可不是?”牛仔裤狠狠地吸了一口香烟,四十五度角仰首望天,一副牛逼哄哄的样子,“我叫包永兴,外号‘包打听’,这离城方圆三百里,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夜星宇听完就笑了:“那你知道我的名字吗?” 包永兴没好气瞪了一眼:“你又不是美女,我哪会关心你姓什么叫什么?” 说完,他翘起大拇指,指向身后的高墙:“如果你想了解这里面任何一个美女的资料,都可以向我打听,就算我现在不知道,也能在三天之内给你打听清楚。” 夜星宇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包永兴手里夹着烟,潇洒地一弹烟灰,笑眯眯地说道:“就比如这艺术学院的四大校花,她们的身高、体重、三围、罩杯,乃至家庭情况和兴趣爱好,我通通都知道,你想不想了解一下?” “四大校花?”夜星宇就当是听乐子,故意开着玩笑,“是不是冷血、追命、铁手、无情?” 包永兴刚吸了一大口,正把烟气憋在嘴里,还没来得及吐出来,听了这话顿时被呛到,连连咳嗽了好几声,才缓过气来。 “老弟,你说的那是四大名捕,我给你谈正经的,不要开玩笑!” 呛到嗓子的包永兴似乎有一种快要聊不下去的感觉。 夜星宇呵呵一笑:“那你就给我科普一下,这四大美女……哦不,是四大校花,究竟是个什么来头?” “没问题!” 一谈到校花美女,包永兴眉飞色舞,似乎又来了兴趣,不顾嘴里还在咳嗽,又抬手吸了一口烟,火星子一亮,几乎快烧到了过滤嘴。 随后,他把手中的烟屁股曲指一弹,准确无误地落到旁边的铁皮垃圾桶里,动作潇洒自然,倒有几分魅力。 第499章 朋友,你的裤裆拉链开了 夜星宇其实早就注意到了这个人,没想到他还挺有趣,便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等着听他胡侃。 包永兴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嗓子,腿也站直了一些,紧接着就开始他的演讲。 “众所周知,离城艺术学院之所以非常有名,就因为它是本地美女最多的高等院校,没有之一。而其中有四位绝色佳人,个个都有沉鱼落雁之容,以及闭月羞花之貌,是公认的四大校花。” 包永兴一边说着,还一边比划着手势,兴奋的表情就像是磕了药一样。 “这四大校花,分别是音乐系的白灵,美术系的班佳佳,舞蹈系的舒妍,以及表演系的郑雪莉……” 听到“郑雪莉”的名字,夜星宇脸颊上的肌肉不由自主地牵动了一下,没想到这心机小婊居然还混到个校花的名头。 不过仔细一想,倒也不奇怪,郑雪莉的外型和气质都是很出众的,不然以前那个夜星宇怎么会被她迷得晕头转向? 还有尚武和庄宁,前者很挑剔,后者更是见惯了美女,但这两位公子哥都对郑雪莉一见钟情,甚至主动展开追求,由此可以想象到郑小婊的惊人魅力。 随后,包永兴就对这四大校花逐一介绍,还附上自己的见解和评价,直说得天花乱坠,唾沫横飞,足足讲了有十分多钟。 “总之,这四位大美女,个个都是才艺出众,美若天仙,任得其中之一,你就是人生大赢家,此生已无憾!” 包永兴的两片嘴皮子翻来又翻去,几乎不见停,口不见干,舌不生燥,几乎把艺术学院的四大校花夸到天上去,最后还来了一个感慨式的总结。 夜星宇面带微笑,也不插嘴,一直听他讲完,才问道:“包兄,站在那边的那个女同学是不是你女朋友?她一直在看你!” “这哪能啊!”包永兴看也不看就是一摆手,“我是单身贵族,哪来的女朋友?不过是闲得蛋疼出来瞎溜达,顺便欣赏一下美女!” 夜星宇差点无语,原来这是一个打酱油的观光客,还以为他是来接女朋友。 更别说,这家伙明明就是一只单身狗,还堂而皇之地来一句“单身贵族”,看他那屌丝模样,穿的都是地摊货,哪能跟“贵”字扯上关系? 夜星宇只能轻叹一口气,幽幽说道:“是我想太多,她估计只是发现你的裤裆拉链开了!” 包永兴听得一愣,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立刻吼出一声“卧槽”,紧接着就是一个旋转舞步,趁着转身的一瞬间,偷偷地将打开的拉链迅速合上。 等到他再转回来,脸色居然就恢复了平静,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而旁边看着他的女生偷笑了一下,很快就走了,果然是裤裆拉链惹来的关注。 为了掩饰尴尬,包永兴故意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对着夜星宇大吹牛逼:“我单身是因为我暂时还不想找,现阶段正是我的上升期,没时间顾及爱情和婚姻,要不然,四大校花里面,肯定有一个是我的妞!” 夜星宇呵呵一笑,就当成笑话来听。 “你别不信!”包永兴感觉到对方的漫不经心,一本正经地解释道,“我除了‘包打听’之外,还有一个更响亮的外号,叫做‘离城卢彦武’,只比他少了一层包装而已!” 卢彦武是当今娱乐圈最红的男明星之一,长相非常英俊,深受女同胞们的喜爱,自出道以来,连续三年荣获“最帅男明星”的称号,因此成了“帅气”的代名词。 听到包永兴这样说,夜星宇便认真地看了他一眼,这家伙倒也长得眉清目秀,看起来还挺顺眼,但却算不上特别帅,就算花心思收拾打扮,也比卢彦武差了一大截。 包永兴却很自信,用手抹了一下头发,做了一个潇洒的甩头动作,浪得一逼。 紧接着,他将手搭在夜星宇的肩膀上,很认真地说道:“老弟,我看你一表人才,只比我差了一丁点,又有胆子跟苏昆叫板,还算是个英雄人物,说实话,我很欣赏你!” 夜星宇不动声色地说了一声“谢谢”,并把对方的手拿开。 包永兴也不介意,双手插回裤兜里,脸上又恢复成最开始的那种吊儿郎当的表情,歪着嘴道:“你且说说看,你喜欢的是哪个妞?我把她的资料向你公开,完全免费,不收一分钱,就当跟你交个朋友!” “多谢好意!”夜星宇微微笑着,目光投向远处,“不过资料就免了吧,我等的人已经来了!” “啊?来了?是哪一个?指我看看!” 包永兴一转头,脸对着学院大门方向,就看到有十几个人分成好几批,三三两两地从大门里面走出来,绝大多数都是女生。 夜星宇没用手去指,只是在嘴上淡淡说道:“穿白衣服那个。” 郑雪莉最喜欢穿的衣服就是白色,那十几个人里面,唯独只有她穿了白衣服,并且是一个人在走,非常好辨认。 更何况,以她的容貌和气质,即使是在美女如云的艺术学院,也是相当出众,很容易就招来别人的目光和关注。 “卧槽!表演系的郑雪莉?”包永兴一眼就认了出来,嘴里大呼小叫。 夜星宇点点头,没说话。 “哥们,你这目标定得也太高了吧?一上来就想泡走校花?” 包永兴回过头来,眼神怪异看着夜星宇,似乎想奉劝对方,癞蛤蟆就别想吃天鹅肉。 而面带微笑的夜星宇依旧没有吭声,根本无视包永兴的古怪眼神。 但很快,让包永兴更加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郑雪莉竟然加快脚步,径直朝这边走过来,还高兴地挥了挥手,甜甜地喊了一声“星宇哥”。 这下子,包永兴就傻眼了,大嘴张开根本合不拢。 他可万万没想到,开着个脏兮兮的破车、听他吹了半天牛逼的夜星宇,居然认识郑校花。 并且,两个人的关系看起来很不错,有点亲密的味道,绝非点头之交。 第500章 看上去很普通,其实并不普通 号称是“离城卢彦武”的包永兴,脸上火辣辣的一片,顿时变成了哑巴,牛逼再也吹不下去了,有种关公面前耍大刀的感觉。 而夜星宇看到包永兴的尴尬模样,心中也是好笑,打算再刺激他一下。 待郑雪莉走到跟前,夜星宇便伸出手来,毫不忌讳地搭在郑校花的肩膀上,如同情侣一般。 同时,他扭头给包永兴打了个招呼:“包兄,我先走一步,回头再聊!” 话说完,他便揽着郑雪莉的香肩跨出了人行道,拉开路边的车门,等到郑雪莉坐进了副驾驶位,他才绕过车头,转到另一侧。 包永兴傻呆呆地看着这一幕,感觉整个人都傻了,瞬间失去了思考能力。 直到那辆他不太瞧得起的“破车”慢悠悠地开走,包永兴才回过神,对着远去的车辆竖起了大拇指:“好家伙,原来是扮猪吃老虎啊,怪不得一脸的从容淡定!” 说完,他从裤兜里摸出一包香烟,取了一根点上,并深深地吸了一口,脸上的郁闷表情才开始随着烟雾而渐渐消散。 “牛逼牛逼,居然就当着我离城卢彦武的面接走了校花,确实有两把刷子,哥佩服!” 这家伙又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面小镜子,骚包地照了照脸,随后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还是我比较帅,但怎么就没人发现呢?” 他收起镜子,看了看来来往往的美女学生们,发现并没有人注意他,都把他当成是空气,路过也不多看一眼。 当然,凭心而论,从五官长相和穿着打扮上来看,总觉得自己能跟卢彦武相媲美的包永兴,其实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伙子,更何况吊儿郎当的作派像个穷屌丝,谁会去关注他? 别说是四大校花了,稍有点姿色的女学生,都不会主动向他伸出友谊的小手。 至于刚离开的郑雪莉,也只是因为夜星宇的关系,多看了包永兴一眼,便立刻将其忽略,完全没有在意。 而此时,郑雪莉坐在夜星宇的车上,表情乖巧,低眉顺眼,心情却有些小激动。 这是因为,夜星宇刚才的亲密表现,让郑雪莉思绪混乱,遐想联翩。 不过,自从上了车以后,夜星宇就表现得很正常,没有任何逾越的举动,甚至一句话不说,这就让郑雪莉有些搞不懂。 她正准备偷看夜星宇一眼,耳旁就传来对方的声音:“六点钟了,我请你吃晚饭,这附近有没有合适的地方?” “有有有!”郑雪莉连声答应着,心情更愉悦,“前面有一家‘一品轩’,听说那里的菜很好吃,不过价格太贵了,不划算,我们还是去‘浪漫满屋’吧!那里消费不高,氛围很好,很受学生们的喜爱!” “那就去‘一品轩’吧,你帮我指路!” 夜星宇很果断地作出了决定,根本就不考虑后面说的那个“浪漫满屋”。 ——鬼才跟你浪漫! 要不是现在正好到了饭点,又有事需要谈,夜星宇都不会主动请客。 而这两个地方都是郑雪莉特意说出来的,一个高调,一个情调,不管夜星宇怎么选,她都不会亏。 接下来,夜星宇一言不发,专心驾车,快到岔路口时,就由郑雪莉来指明方向。 为了不让气氛沉闷,郑雪莉便问道:“刚才跟你说话的那个男人是谁?你们认识吗?” “不认识!”夜星宇摇了摇头,“不过这家伙挺有意思的!” “哦?怎么个有意思法?我看他挺普通的啊!”郑雪莉顺着这个话题聊下去。 “他可不是普通人!”夜星宇呵呵一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此人是个古武者,并且还是高手,只是看起来很普通罢了!” 可能在一般人的眼中,但凡能一个打十个的外家古武者,都可以算得上是“高手”。 比如实力平平无奇的柴通,受到庄明生的倚重,成为其贴身保镖。 再比如行事高调的马卫国,开武馆,收徒弟,接受采访,受人吹捧。 更别说裴九、董福、杜兴之流,可以建立一个流氓帮会,在普通老百姓里面称王称霸。 但实际上,这些人通通都是半吊子,在真正的高手眼中,一文不值,随手可诛。 按照古武界的通俗定义,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内外之间的门槛是一道分水岭,至少要达到内家境界,也就是暗劲层次,才配称之为“高手”。 就好比“青衣”组织里面正式出道的杀手,最差也是暗劲一级,达不到这个水平,连训练营都出不了,不配成为杀手。 而夜星宇的评判标准就更加严苛,还要再往上提一级,至少要开启丹田,运转内气,才能勉强跟“高手”二字沾得上边。 也就是说,号称“离城卢彦武”的“包打听”,其实是一个丹劲级别的古武者,年轻有为,来历非凡,绝不可能是一个无所事事、只会吹牛逼的街溜子。 要知道,古武的修炼越往后越艰难,如果没有名师的指点和引导,光靠自己的天赋,几乎没有人可以在三十岁以前练到丹劲,除非是打从娘胎里就开始练武。 就比如王春香,是夜星宇都要点赞叫好的练武型天才,她在二十二岁时就已掌握了寸劲,可足足过了两年,到了二十四岁,仍旧困在寸劲阶段,过不了内家的门槛。 并且,王春香还不是家境贫寒的野路子,她正儿八经地拜过师父,父亲还是一位将军,兼具柔拳霸腿两门绝学。 要不是遇上夜星宇,针对王春香的情况对症下药,并陪着她训练了一晚上,都不晓得她还要在寸劲这里被困多久。 可想而知,那个叫做包永兴的年轻人,有多么的了不起,即使放到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里面,也是天才级别的人物,跟当年的夜不归有得一比。 不过郑雪莉是圈外人,她听不懂夜星宇话中的隐含意义,而夜星宇也不会浪费口舌跟她解释,两人就随便聊了几句,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第501章 是男朋友?还是钓凯子? 一品轩跟艺术学院就只隔了一条街,转过路口再往前开一段,也就看到了,是一家三层楼的精品餐馆,装修得金碧辉煌,看起来很气派。 郑雪莉还真会挑地方,这应该是艺术学院附近档次最高的餐厅了,门口停的全是好车,五十万以下的都找不出来,甚至有好几辆达到了豪车级别,售价至少在百万元以上。 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店面装修,夜星宇就知道这里的消费肯定不便宜,差点忍不住要来一句“好家伙”,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头肥猪,被郑雪莉狠狠地宰了一刀。 其实这也不怪郑雪莉,她早就对夜星宇刮目相看,虽然没把这个前男友的底细彻底摸清楚,却把他摆在了很高的位置。 毕竟,这是连苏俊喆和庄明生这两位商界大佬,都要恭敬对待的男人。 这便让郑雪莉下意识地认为,必须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顶级餐厅,才配得上夜星宇的身份。 更何况,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眼界的拓宽,现在的郑雪莉已经不比从前,稍微low一点的,她自己都还瞧不上呢! 而这家一品轩,确实是附近档次最高的餐厅,有钱的公子哥来艺术学院把妹,都喜欢带到这里来吃饭,毕竟有排面,能彰显自己的身份和实力。 所以一听到夜星宇要请吃饭,郑雪莉自然而然就想到了这里,倒不是故意要宰他。 夜星宇也不是消费不起,就只在心里面吐槽了一下,也不多说,直接把车开过去停好,然后带着郑雪莉一起走向一品轩的大门。 因为知味轩的大火,现在很多的中式餐馆,都喜欢采用这个“轩”字来给店取名。 这家一品轩明显就是在模仿知味轩,古香古色,风格类似,有点高仿低配的感觉,吃不起知味轩的,可以来这里感受一下。 当然,一品轩也不便宜,只比知味轩低一个档次,普通人还是消费不起,两个人随便吃点廉价的,少说也要上千块。 但它这个地理位置选得很好,离美女最多的艺术学院很近,周围又没有同级别的竞争对手,方便那些喜欢打猎的富二代,带着自己的妞来装逼炫富。 正因为这样,在这里消费的顾客有很多都是年轻人,人数在二到四人之间。 泡妞有一定的秘密性质,又不是打群架,人多了反而不好,没必要大张旗鼓。 追到手的,直接过二人世界;正在追的,就拉上一两个朋友作为陪衬,以此来缓和气氛,减少紧张和尴尬。 并且,这里的女服务员年纪偏小,最多不过二十来岁,好像有不少是大学生兼职,一个个青春又有活力。 果然,当一个长相漂亮的美女迎宾主动迎上来时,竟然很随意地跟郑雪莉打起了招呼:“郑同学,来用餐吗?” 郑雪莉点头应道:“是啊,带朋友过来吃饭!” 美女迎宾微笑着看向夜星宇:“这是你男朋友吗?好帅哦!” 郑雪莉羞涩一笑,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指着美女迎宾对夜星宇说道:“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同学熊燕,跟我一样是表演系的大一学生。” 随后,她把手掌轻轻地搭在夜星宇的胳膊上,转脸面向熊燕:“这是我朋友夜星宇,我们认识了很多年。” “我懂!”熊燕轻轻一拍手,故意调笑道,“你少说了一个‘男’字吧?” 郑雪莉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抿嘴一笑,并提醒道:“快带我们进去吧!” 熊燕顺势询问:“你们是要在大厅用餐呢?还是去包房?” 郑雪莉侧头看向夜星宇,想让后者拿主意。 夜星宇还没说话,熊燕就先一步给出自己的建议:“如果不嫌吵的话,就坐大厅吧!这里的包房费不便宜,要达到一定的消费金额,才会免去包房费。” 夜星宇微微一笑,并看向郑雪莉:“你来决定吧!” 郑雪莉当即表示:“那就大厅吧!能省一点是一点,气氛也比较热闹!” 她这样说,好像挺为夜星宇的钱包考虑,可真要节省的话,也就不会来这里了。 既然客人有了决定,熊燕便带着他们两个往里面走去,结果一进大厅,就引来了不少目光。 郑雪莉在艺术学院挺有名气的,毕竟是校花嘛,许多人都认识她,她一出现,那些同校的美女,以及她们的追求者,都会不由自主地看过来。 紧接着,以夜星宇的超凡耳力,就听到了不少与此相关的窃窃私语声。 比如有一对年轻男女,搂搂抱抱地坐在一块,耳鬓厮磨地进行着如下对话。 男:“诶?这妹子是你们的学校的吗?挺漂亮啊!” 女:“当然漂亮了,校花之一嘛,不过你可千万别对她有非分之想啊!” 男:“哪能啊?我的心都被你掏走了,不管别人再漂亮,在我眼中也比不上你!” 女:“……`(*n_n*)′……你这人呀,一天到晚油嘴滑舌,就知道哄人开心!” 男:“我可是说真的,绝对没有开玩笑!” 还有另外一桌,其中一边坐着两个漂亮的女生,对面却没人,不过在椅背上搭着一件男士的西装外套,估计男同伴去了洗手间。 两个女生的目光同时瞄向刚进来的几个人,并交头接耳地说着悄悄话。 女一号:“快看,郑雪莉又来了!” 女二号:“看到了,不愧是校花啊,换男朋友比换衣服还快!” 女一号:“切,什么男朋友啊?不过是钓凯子罢了!” 女二号:“也对,这个男的看起来还没有上次那个有钱,不过长得倒是挺帅!” 女一号:“别说了,他们过来了!” 郑雪莉的听力没有夜星宇那么好,不清楚别人怎么议论,但却知道有不少人在偷偷注视。 她似乎来过这里好几次,也见识过这种场面,是以并不紧张,表情动作都很自然,不紧不慢地跟在夜星宇身边。 两人的关系让人看不出来,好像不是很亲密,也没有产生疏离感。 换句话说,他俩既不像恋人,也不显得陌生,落到旁人眼里,难免误以为是在钓凯子。 第502章 天是有眼的 在熊燕的带领下,夜星宇和郑雪莉很快就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两人相对而坐。 熊燕把菜单放到桌上:“两位请先看一下菜单,我去给你们泡一壶热茶。” 说完,熊燕就离开了。 菜单的款式和设计看起来也跟知味轩差不多,同样镶了金边,非常精美。 夜星宇把菜单往郑雪莉面前一推:“想吃什么自己点吧!” 郑雪莉微笑点头,也不拿起来,就放在桌面上翻阅,每看到一个中意的,就会询问夜星宇的意见。 才翻了几页,就听见外面传来“嘟嘟嘟”的报警器声音,有些刺耳。 紧接着,去泡茶的熊燕再次出现,慌慌张张地一路小跑,很快到了夜星宇跟前。 “先生,出事了,快去外面看看吧,你的车好像被人砸了!” 听她这样一说,夜星宇人还没动,就已经把神魂力释放开来,瞬间“看”清了外面的情况。 自己的车果然被人砸了,前面两个车头大灯通通碎裂,左右倒车镜也遭到了破坏,各自掉在地上。 至于是谁干的,暂时还不清楚。 不过,神魂之力笼罩的范围比较大,并且无孔不入,很快就让夜星宇发现了一个嫌疑人。 此人曾跟夜星宇发生过纠纷,有足够的动机做出这种事来,不出预料的话,肇事者应该就是他。 夜星宇收回神魂之力,随后站起身来,大步走向外面,而郑雪莉和熊燕都跟在他身后。 大门外,车仍在响,不过等夜星宇出来,按了一下车钥匙,报警声就停止了。 声音引来了几个围观者,都是一品轩的工作人员,其中有两个是保安,还有两个是跟熊燕一样的迎宾小姐。 一个保安看到夜星宇走过来,便问道:“先生,这是您的车吗?” 夜星宇点点头,一言不发,脸上也看不到发火的表情。 “我们刚才听到报警声,就过来看了一眼,结果车子已经成了这样,不晓得是谁弄的。” 说话的是另一个保安,他一边在跟夜星宇说明情况,一边在给旁边的两个迎宾小姐偷偷使眼色。 两个迎宾脸色古怪,似乎想要说什么,却最终没有开口。 夜星宇很平静地向保安们问道:“你们没看见是谁动的手?” 保安们答道:“真没看见。” 夜星宇又望向两个迎宾小姐:“你们也没看见?” 两个迎宾闭着嘴没说话,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夜星宇一声冷笑,出言讥讽道:“看来你们不是瞎子,就是高度近视。” 他这样一说,气氛就变得很尴尬,但是没有人敢吭声。 一方面是因为夜星宇是顾客,工作人员肯定不能顶嘴。 另一方面,夜星宇也没说错,无论是站在门口的迎宾,还是来回巡守的保安,应该都能看见是谁动手砸车。 毕竟车停得不远,又没有遮挡物,听到警报声响,只需转头一望,一切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可能看不到下手之人,除非他是瞎子,或者高度近视。 更何况,车子被砸的部位不止一处,而是四处,破坏者必然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施暴。 所以,这帮工作人员并不是没看见,而是不肯说实话。 当然,夜星宇在出来之前,就已经清楚是谁干的,也能大概猜到这些人要隐瞒的原因。 待他一句话把几个工作人员说成了哑巴之后,紧接着目光一转,望向某一处,恰好与某人的视线交汇冲撞。 旁边不远处停放着一辆骚黄色的豪华超跑,车里面坐着一对年轻男女,正透过降下的车窗望着这边。 驾车的男人穿着白西装,梳着大背头,擦唇膏,戴耳环,一副很骚包的样子,正是之前跟夜星宇抢车位并闹得不愉快的苏昆。 而坐在他旁边的女人,脸色冰冷,未施粉黛,长相却很美,一头乌黑顺直的长发披在身后,直垂及腰。 夜星宇的视线并未在长发美女的脸上停留,一掠而过,径直锁定苏昆。 苏昆看到对方发现自己,脸上露出笑意,慢吞吞地推门下车,主动迈开步子走了过来。 “呦呵!车被砸了?真是不走运呐!”苏昆看了一眼遭到破坏的suv,故意说着风凉话。 “你来说说看,该怎么赔?”夜星宇的脸色异常平静,眼睛却凝视着苏昆。 “该怎么赔,你应该去问保险公司啊,问我干嘛?”苏昆故作惊讶,表情夸张,“你不会以为,这是我干的吧?” “不是你是谁?敢做不敢认?”夜星宇立刻反问。 “呵呵,真是笑话!”苏昆双手一摊,耸了耸肩膀,摆出一个无可奈何的动作,“凡事都得讲证据,你说是我做的,得拿出证据来,如果没有证据,那就是诽谤!” “你敢说不是你?”夜星宇从鼻子里发生一声冷哼。 “敢!怎么不敢?”皮笑肉不笑的苏昆,表情分明很得意,“你要是不信,我可以当着你的面发誓,如果这是我干的,那就由老天爷惩罚我,让我的四个车胎全部爆掉!”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夜星宇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 苏昆嚣张地叫嚷着:“是我说的又怎样?莫非你以为……” 他话还没说完,耳边就传来“嘭嘭嘭嘭”的连续四声巨响,吓得他立刻闭了嘴。 除夜星宇以外,其他所有人都被这突出其来的爆响声给震住,一个个扭头望去。 声音是从黄色跑车那里传来的,坐在车上的长发美女正惊慌失措地打开车门跑出来,原本一脸的冷傲,如今变成了花容失色。 要说受到惊吓的程度,无疑以她为最,因为炸响声离她最近,就在身边爆发,差点把她吓个半死,都不敢待在车上。 等到大家镇定下来,看清楚是什么情况,才惊讶地发现,苏昆的那辆豪华超跑竟然真的爆胎了,而且是四个轮胎全部爆掉,不仅迅速干瘪下来,就连胎体和轮毂都产生了分离。 这下子,除了始终平静的夜星宇以外,其他人通通都傻了,一个个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最终,还是夜星宇率先打破沉默,幽幽地来了一句:“看来……天是有眼的!” 第503章 忽然变成了乖宝宝 万事劝人休瞒昧,举头三尺有神明。 苏昆才笑嘻嘻地刚发完誓,不到五秒钟,马上就应验了。 ——但是,这不科学! 谁都知道,这世上没有神仙鬼怪。 毕竟现代人都要接受义务教育,没有一个是文盲,除了少数的宗教信徒,绝大多数人都是无神论者,不搞封建迷信那一套。 那么为什么车胎会自己突然爆掉呢?并且还是四个车胎依次连爆,非常具有节奏感! 要说是巧合意外,根本解释不通,但凡有点脑子,都知道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无限接近于零,一万年都不见得碰到一次。 可偏偏就在苏昆发誓之后,它就出现了,哪有这么巧的事? “你……你这家伙……搞的什么鬼?”苏昆指着夜星宇的鼻子大声质问。 “怎么可能是我搞鬼?我站在这里动都没动!”夜星宇淡淡地回应着,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 苏昆将信将疑,脸色阴晴不定。 夜星宇抬手指向被砸的车:“现在你总该承认,这是你干的好事吧?” “放屁!跟我没关系!”苏昆脸红脖子粗,死不认帐。 夜星宇凝视着苏昆的双眼:“我最后再问一遍,我的车是不是你砸的?你想清楚了再回答!” 苏昆的双眼接触到夜星宇的目光,很快就变得迷惘困惑,脑袋里面晕乎乎的,思维变得无比迟钝。 “是我做的!”在短暂的沉默之后,苏昆迷迷糊糊地回答道:“我车上有一把榔头,我先用榔头砸坏了车灯,然后又把两边的倒车镜敲掉。” 这番话一出口,周围人都惊呆了,谁也没想到苏昆会突然招认,还把凶器供了出来。 “承认就好办,那你赔钱吧!”夜星宇微微一笑,“汽车修理钱加上我的精神损失费,马马虎虎算你一百万。” 这个金额数字又让旁人大吃一惊,心想这开价也太高了,傻子才会答应! 可更没想到的是,苏昆竟然点了点头,毫不迟疑地说了一声“好”。 随后,就看见夜星宇摸出手机,展示出一个收款二维码,而苏昆也说到做到,很干脆地扫码付款,金额正是一百万。 众人都看傻眼了,这特么是什么情况? 嚣张狂妄的苏昆,忽然之间变成了乖巧听话的好孩子,叫他干啥他就干啥,像是中了邪一样。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苏昆的意志力不够坚强,轻而易举就被夜星宇给催眠了,于是成了提线木偶,不仅承认自己砸车,还规规矩矩地付了钱。 完事以后,夜星宇就撤消了催眠术,放弃了对苏昆的控制,转头对着郑雪莉招呼一声,然后走向一品轩的大门。 一头雾水的郑雪莉和熊燕赶紧跟了上去,三人的身影很快消失。 直到这时,懵懵懂懂的苏昆才渐渐清醒过来,但他还没有意识到反生了什么,被催眠期间的记忆模糊不清,就像是梦游一样。 “苏少,您没事吧?要不要去贵宾房休息一下?” “苏少,您车胎爆了,要不要我帮您联系修理厂?” “苏少,您怎么就赔他一百万?会不会太多了?” 几个工作人员显然都认识苏昆,待夜星宇一走,便围上来叽叽喳喳地嘘寒问暖,献上自己的关心。 眼前一张张谄媚的笑脸,耳朵里又听到那些话语,苏昆渐渐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一些片断,讶异问道:“你说什么?我赔了他一百万?” “对啊!您亲自用手机付的钱!”一个美女迎宾指了指捏在苏昆手里的手机。 苏昆拿起一瞧,手机上面还保留着付款完成的界面,仔细一数,金额有六个零,正好是一百万。 “我特么……还真给了一百万?”苏昆目瞪口呆,瞬间觉得自己是个傻逼。 “苏昆,我觉得你是不是应该去看看脑科?”站在旁边的长发美女轻蔑地笑着,忽然来了一句冷嘲热讽。 深受刺激的苏昆又羞又怒又急又躁,连忙问道:“佳佳,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怎么记不清楚啊!” “你真的失忆了?”长发美女皱眉看着苏昆。 “没失忆……”苏昆揉了揉两边太阳穴,愁眉苦脸地答道:“就是刚才发生的事情,忽然想不起来,只有一个很模糊的印象!” 长发美女冷哼一声,似乎不太相信,不过还是向苏昆解释道:“你来学校找我,带我来吃饭,结果看到这辆车,你说车主人得罪了你,你要报复他,然后就用榔头把别人的车给砸了,等着看对方的笑话……” 她说话的语速既不快也不慢,但思路很清晰,短短几句话,就把事情的经过复述了一遍,一直讲到苏昆忽然转变态度,不仅承认自己砸车,还乖乖地赔偿了一百万。 那几个工作人员亲眼看见了苏昆施暴,但由于后者是一品轩的常客,并且还是贵客,大家也都清楚他的身份来历,所以才昧着良心帮他隐瞒事实。 只有熊燕例外,她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便跑去通知夜星宇,并未得知真相。 这些个缘由,夜星宇自然也都猜到了,仅仅讽刺一句,没有刻意追究。 毕竟人是有私心的,很难做到舍己为人,如果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很可能会招来苏昆的记恨,恐怕连工作都保不住。 而苏昆听完了长发美女的讲述,脸色越来越难看,光溜溜的额头上青筋凸起,咬牙切齿的模样像是要吃人一样。 他原本是想报复,结果到头来,吃亏的,出丑的,全是他自己,对方还倒赚了一百万。 越想越不甘心的苏昆怒气冲冲地走向一品轩大门,准备再去找夜星宇好好算帐。 长发美女望着他的背影,冷冷地骂了一句“白痴”,脸上的不屑之色更为明显。 傻子都能瞧得出来,刚才的那个年轻人绝对不简单,车胎爆炸肯定是他做了手脚,而苏昆忽然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估计也跟此人脱不了干系。 偏偏这样,苏昆还不醒悟,脑子一热,又要去找麻烦,这不是傻是什么? 第504章 四大校花齐聚一堂 尽管觉得苏昆够蠢,对他的复仇之举不抱希望,但为了看热闹,长发美女还是打算跟进去瞧一瞧。 更何况,她对那个年轻男人挺好奇,想要搞清楚,对方是怎么使车胎爆炸,还能让苏昆乖乖地认罪付钱。 就在长发美女刚挪动脚步时,忽然从外面驶进来一辆豪华商务车,还没停稳,就从窗户里面探出一个脑袋,冲着苏昆的背影叫喊道:“苏昆,好久不见!” 苏昆已经跨进了大门,听到有人喊他名字,又转身倒回来。 车门打开,先跳下来一个板寸头的青年,长相马马虎虎,但皮肤有点黑,眉宇之间有一股桀骜之气。 看到此人出现,苏昆脸上的怒意顿时消散不少,出声问道:“张杨,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去部队了吗?” “哈哈,我最近休假,正好有点时间,就来找你们几个家伙叙叙旧,一起喝一杯!”张杨笑着回答,并龙行虎步地跨上台阶,跟苏昆来了一个男人之间的热烈拥抱。 “欸,别这么用力,我快喘不过气了!”被搂住的苏昆一脸嫌弃地把张杨推开,并用手整理了一下被挤皱的白西装。 看得出来,他们彼此之间很熟悉,应该是关系不错的老朋友。 这时候,从商务车里面又依次站出来几个人,一个是气度雍容的年轻公子哥,还有两位年轻漂亮的美女。 公子哥站在台阶下,笑眯眯地问道:“苏昆,看你刚才急匆匆的样子,好像有些不对劲,莫非发生了什么事?” 听他这么一问,苏昆的脸色马上就阴沉下来,气呼呼地答道:“有个浑蛋,不知道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从我这里讹走了一百万,我正要去找他算帐呢!” “哦?还有这种事?你说来听听,我帮你出这口气!”张杨拍了拍苏昆的肩膀,并将拳头在对方面前比划了一下。 于是,苏昆就把刚才发生事情简短地讲述了一遍,顺便还提了一下跟夜星宇结怨的缘由。 众人听完,都啧啧称奇,同样想不明白夜星宇是怎么做到的。 “走吧,咱们一起进去,我倒想看看,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张杨揽着苏昆,像是挟持人质一样,拽着他走进大门,其余人等跟在后面。 餐厅中,夜星宇和郑雪莉早就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刚沏好的热茶已经倒上,还有两碟精致的餐前小点心。 郑雪莉却无视茶水和点心,歪着脑袋一脸好奇地看着夜星宇,轻声问道:“刚才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车胎会爆?” 夜星宇随口胡扯:“谁叫他乱发誓啊,连老天爷都听不下去了,当然要给他一个警告!” 郑雪莉又问:“那他为什么要赔你这么多钱?” “他傻呗!”夜星宇摊开双手,装作无奈的样子,“人傻钱多的都这样,经常需要补交智商税。” 这些回答通通都带着敷衍的性质,显然夜星宇不愿意说实话,郑雪莉便知趣地闭上了嘴,不再继续追问。 不过,一想到夜星宇转眼之间就入手一百万,郑雪莉无比羡慕的同时,再一次对他感到深深的佩服,更加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提出分手。 基于某些原因,郑雪莉需要很多的钱,所以她很看重这个东西,渐渐就养成了拜金逐利的性格。 一百万在普通人眼中,是很大的一笔钱,如今的郑雪莉也不能无动于衷,可对于夜星宇来说,屁都不算。 夜星宇不差钱,且对金钱没有欲望,他刚才那样做,仅仅是为了给苏昆一个教训罢了。 以苏昆的家底,付出一百万可能只是不痛不痒的小数目,但因为手机转帐的单笔上限最高就是一百万,所以夜星宇也就只索赔了一百万,方便快捷,即扫即得。 并且,如果他开口索要太多,就显得过份了。 不过,在很多人看来,一百万的赔偿金额已是相当的离谱,毕竟陆行者suv的售价也才三十来万,一百万足以买三辆新车。 更何况,苏昆只是砸坏了车头灯和倒车镜,全部的维修费用加起来,最多不会超过一万块,起码有九十九万是净赚。 至少在郑雪莉看来,夜星宇是赚翻了,占了大便宜。 “既然你拿到了一大笔赔偿金,那我点菜就不客气了!”郑雪莉笑嘻嘻地看着夜星宇,半开玩笑地说着。 夜星宇豪气地一挥手:“想吃什么随便点,只要你能吃得下,不浪费就行。” “那好吧!”郑雪莉翻开菜单,“难得有这样的机会,我会很努力的,一定要全部吃光光!” 刚说完,她笑容一僵,马上又小声道:“那人又来了,还带了帮手。” 夜星宇不用回头,就知道苏昆等人已经从外面走进来,正四处张望,寻找自己的踪影。 餐厅虽然大,客人却不多,苏昆一眼扫过去,很快就看见了背对而坐的夜星宇。 “就是那小子!”苏昆轻声说着,并伸手一指,张杨等人也就知道了目标是谁。 “走,过去给你讨个公道!”张杨根本没把夜星宇当回事,一心只想为好友出头。 而走在两人身后的年轻公子哥却轻“咦”一声,似乎觉得那人的背影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见过,但一时之间却又想不起来。 夜星宇端坐不动,就好像不知道有人要来找碴,他淡定而又从容地抬起面前的茶水杯,吹了两下,饮了一口。 郑雪莉却有些紧张,眼珠子往那边瞟,待看清那些人的模样,便吃了一惊,脱口道:“她们几个怎么都来了?” 夜星宇放下茶杯,淡淡问道:“谁来了?” “班佳佳、白灵、舒妍,都是我们学校的大美女,人气很旺,平时见一个都难,没想到此刻竟然三人一起出现!”郑雪莉立刻为其解答。 夜星宇却笑了:“艺术学院的四大校花嘛,我听说过,还有一个就是你!” “啊?你知道啊!”郑雪莉似乎有些意外,又有些害羞。 “本来是不知道的,但今天等你的时候,刚巧有人跟我说起,然后我就知道了。”夜星宇淡淡地回应着,脑海中闪过“包打听”的身影。 第505章 别动手,都是自家兄弟 刚进门的一帮人径直朝着夜星宇这边走过来,前排并行的苏昆和张杨来势汹汹,本该最引人注目,但绝大多数人的视线却绕过他俩,投向后方的三个漂亮美女。 毕竟,那三位可都是校花啊!随便哪一个出现在眼前,都能让人赏心悦目,更何况三人一起登场。 郑雪莉压低声音,迅速向夜星宇作着介绍:“长直发那个是美术系的班佳佳,短头发戴耳环的是音乐系的白灵,扎着高马尾的是舞蹈系的舒妍。” 她是从三人的发型上来作区分,比较直观,夜星宇听了以后只是淡淡一笑,并没有回头看,但谁是谁他已经分得清清楚楚。 班佳佳就是先前跟苏昆在一起的长发美女,她的气质有些像林善雅,傲慢而又高冷,常常面无表情,看不到情绪波动。 白灵娇小玲珑,长相甜美,给人一种青春活泼之感,看起来是她们之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似乎只有十七八岁。 舒妍则刚好相反,是那种成熟魅惑的类型,胸挺臀翘,腰细腿直,魔鬼一般身材,个子也很高挑,并且脸上还画着淡妆,看起来更加具有女人味。 至于郑雪莉,最大的特点就是与生俱来的柔弱与清纯,让人不由自主地对其产生怜爱和关注,特别吸引那种心灵有洁癖的纯情小处男。 总体而言,这四大校花各有特色,说不上谁比谁漂亮,毕竟每个人的喜好不同,各花入各眼,难以客观评价。 而夜星宇活了这么多年,各种各样的美女实在见得太多,早就不会轻易动凡心,除了酷似某人的林善雅让他感到震惊以外,这艺术学院的四大校花,在他看来也不外如是,没什么值得关注的。 反倒是走在苏昆和张杨身后的那个男人,引起了夜星宇的注意,因为他认得此人,曾经见过两次。 第一次是在花天酒地夜总会的包房里,第二次是在凤鸣山庄的音乐酒会上,虽然交情不深,但两次都打过招呼说过话,算是熟人吧! 此人名叫连睿,跟庄静一样,是个富二代,说话的时候总是客客气气的,比较有涵养。 夜星宇倒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连睿,并且他还跟苏昆认识。 而连睿看到夜星宇的背影,只觉得有些眼熟,却没马上认出来。 张杨领先苏昆半步,一马当先地走过去,脚步刚停,就蓦然伸手,抓向夜星宇后脖颈。 谁也没料到,在大庭广众之下,他居然招呼也不打,一上来就直接动手,并且还是背后偷袭。 看到这一幕的郑雪莉差点发出惊叫,根本来不及提醒。 而坐在椅子上的夜星宇忽然身子一偏,脖子连着脑袋往左边挪动一小段距离,及时避过张杨的大手一抓,就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竟然恰到好处。 张杨愣了一下,没想到对方反应这么快,居然还能躲过去。 但他马上就回过神来,立刻变招,反手一抠,锁向夜星宇的咽喉。 却没想到,手腕部位忽然一痛,紧接着就是一阵剧烈的酸麻感觉,使得五指酥软,劲力全消,连块豆腐都捏不碎,无可奈何的张杨只好收手。 原来,他是被夜星宇曲指一弹,截脉封穴,导致手掌脱力,瞬间失去了威胁。 夜星宇依旧端坐不动,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看都不看张杨一眼,只是面容平静地说了一句:“下次再敢向我动手,后果就会很严重。” “吓唬谁呢?看老子怎么揍扁你!”吃了暗亏的张杨反倒被激怒,根本无视夜星宇的警告,甩了甩酸痛的手腕,又准备上去开干。 但是,他刚一动,就被身后的连睿一把拉住。 “张杨,别乱来,这是我朋友!” “什么?你朋友?你们认识?” 张杨听连睿这样一说,也就只能停手,表情很是郁闷。 连睿却没有回答他,而是上前几步走到夜星宇身边,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相当客气地问候道:“夜兄,别来无恙啊!” “连睿兄,又见面了!” 夜星宇站起身来,脸上同样带着微笑,并与连睿礼貌地握手。 苏昆看到这个场面,就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忍不住出声问道:“连睿,你搞什么飞机?他是谁啊?” “哎呀!大水冲了龙王庙,都是自家兄弟!” 连睿并没有忘记双方的矛盾,赶紧说出这样一句话来稳住场面,就怕有人一冲动,又开始闹起来。 当然,光是靠他自己的面子,不一定劝得住苏昆和张杨,必须说得清楚一些,让两个朋友晓得其中的利害关系,才能化干戈为玉帛。 于是,连睿接着又道:“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夜星宇先生,不仅是帝都林家的女婿,还跟苏俊喆公子有着很深的交情。” 苏昆和张杨一听,顿时就明白,为什么连睿要站出来打圆场,原来对方有来头。 林家在帝都有些威望,但是在离城就不行,因为只有一所私立院校,影响力不够大,所以光靠林家的名头吓不了人。 但苏俊喆不一样,他是苏家长子,可谓是离城的太子爷,并且已经在逐步接手苏家的生意,在未来的几十年里,他很可能就是整个离城最大的权贵,谁也不敢轻易得罪。 正因为如此,连睿才特意点明,夜星宇跟苏俊喆交情匪浅,那么在没搞清楚状况之前,苏昆和张杨就不会跟夜星宇过不去。 这些富家子弟并不是真的草包,知道哪些人能惹,哪些人不能惹。 遇到不如自己的,随便怎么欺负都没事;可若彼此实力相近,就要非常谨慎;一旦对方的背景过于强大,那么就要低下头来,当忍则忍。 苏俊喆的名头一搬出来,立刻就让苏昆和张杨有所忌惮,不敢再随便乱来。 别看苏昆的家族号称“离城第二苏”,好像只比第一的苏家差了一点,其实有着天壤之别,就算前者乘以十倍,都还远远比不上后者。 第506章 你觉得我们当中谁最漂亮? 介绍完夜星宇,连睿接着便介绍苏昆和张杨。 苏昆自不必说,正亨实业苏家的大少爷,跟包永兴提供的情报一模一样,能力一般般,对于做生意兴趣不大,十分热衷于泡妞撩妹,花花公子一枚,典型的纨绔子弟。 张杨是一位古武名家的儿子,从小就随父习武,自身也有着不错的天赋,后来被国家招揽,进入军队效力,成了一名精英特种兵。 因为长辈之间的交情,再加上年纪相近,他们两个跟连睿认识了好些年,偶尔会聚在一起吃喝玩乐。 大概讲清了各自的身份,连睿便扭头看了一眼苏昆,然后又转向夜星宇,一脸诚恳地说道:“老苏,夜兄,你们二位都是我的朋友,虽然有了一点小摩擦,但能否看在我的面子上,握手言和?” 夜星宇微笑回应:“我没意见。” 苏昆则一脸不爽地嘀咕着:“你都坑了我一百万,占了老大便宜,当然没意见!” 连睿赶紧给苏昆使了个眼色:“这钱由我来出,回头我补给你。” “算了!”苏昆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闷哼,“面子我给你,当你欠我一个人情。” “哈哈,一言为定!”连睿开心地笑着,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张杨则看着夜星宇,开口问道:“阁下好武艺,请问练了几年?” 夜星宇想了一想,觉得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便说道:“很久了,记不清了!” “你功夫不错!”张扬向夜星宇递出手掌,“既然你是连睿的朋友,那也就是我张杨的朋友,咱们算是不打不相识,有空好好切磋一下!” “幸会!”夜星宇伸出手来,与张扬握在一起。 连睿笑呵呵地一拍手:“好了,既然误会都解开了,那大家就一起吃个便饭,这顿由我来请!” “废话!本来就应该你请客,要么就是苏昆!”张杨一翻白眼,双手一摊,“我就拿一点死工资,收入可比不上你们这些做生意的,以后只要是出来吃饭喝酒,就别想让我掏钱!” 连睿指着张杨笑道:“哈哈,你这家伙,三天两头在我这儿混吃混喝,还有道理了?” 开了几句玩笑,气氛也就变了,唯有苏昆的心里有些不舒服。 但他也不是真蠢,经过连睿的一番劝说和暗中打眼色,就知道夜星宇来头不小,不宜为敌,只能压下心中的怒火,生生闷气也就算了。 随后,一行八人,移步楼上,换了个豪华大包间。 等大家都落座后,连睿又向夜星宇介绍起几位美女。 这时候,夜星宇才知道,那个爱笑又活泼的白灵,是连睿的正牌女朋友,两人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而苏昆和张杨,正分别追求着班佳佳和舒妍,尚未取得成功。 健谈的连睿还说起了他们几个人认识的经过,以及相关的一些趣事。 苏昆与班佳佳认识最早,对后者一见钟情,因而成了艺术学院的常客,时不时就跑来纠缠一番,混个眼熟。 有一次连睿跟着苏昆来艺术学院,正好看见偶然经过的白灵,便也跟苏昆一样,陷入了爱情的泥沼。 不过,他的运气要比苏昆好得多,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就跟白灵确定了恋爱关系。 而苏昆这边停滞不前,苦追班佳佳一年多,却连手都没牵到,后者一直对他不感冒,经常都是爱理不理。 跟其他的三位平民校花不一样,班佳佳出身于官宦之家,父亲是一位政府官员,并且她还是家中的独生女,从小就养成了高傲的性格,眼光挑剔,比较难搞,即使是面对苏昆这种身份的追求者,也完全由着自己的心情,不用给任何面子。 至于张杨,他是最后才出现的,因为苏昆和连睿的缘故,也跟着两位好友来过几次艺术学院,看上了同为校花的舒妍。 其实他跟舒妍才认识没多久,不过这家伙脸皮厚,胆子也大,不懂什么套路花招,刚认识就直接表白,尽管遭到了拒绝,却不死心。 而舒妍的性格大胆又热情,虽然拒绝了张杨的交往请求,但不介意多个朋友,把她叫出来吃饭喝酒唱歌跳舞什么的,一般不会拒绝。 这些都说完以后,众人的目光便不约而同地望向夜星宇和郑雪莉,似乎想听听他们之间的故事。 由于校内名气的缘故,四位校花互相听过彼此的名字,但并不熟悉,最多只是见过面,知道对方的长相,算不上有交情,要不是因为这一帮公子哥的出现,几乎不会产生交集,毕竟她们分属于不同的学系。 比如郑雪莉,见到其他三位校花,也能认得出来,可她们的生活状况怎么样,男朋友是谁,有多少个追求者,这些通通都不了解,即便知道一些,也都是道听途说的传言,真实性不可考量。 而今天,郑雪莉跟夜星宇一起出现,共享晚餐,其他人便以为,两人之间多少有点什么,不是恋人,就是追求与被追求的关系。 可刚才连睿在介绍夜星宇的时候,分明有说过,后者是帝都林家的女婿,那他跟郑校花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想搞婚外情? 夜星宇看到大家都在望着他,知道这些人想问什么,便主动解释道:“我跟她只是朋友,正好有事要谈,便一起吃个晚饭,没你们想得那么复杂。” 难得这次郑雪莉没有作妖,低头不语,算是默认了夜星宇的说法。 本来以为就这样可以结束话题,谁知道性感惹火的舒妍忽然来了一句:“那你对她有没有那方面的想法呢?” 夜星宇听得一愣,不知道舒妍问的是哪方面,是说感情呢?还是指身体? 不过他也不用纠结,只需摇头即可,因为他对郑雪莉确实没有心动的感觉,也不馋她的身子。 可舒妍又接着问道:“那么我想请问一下夜先生,你觉得我们四个当中,谁最漂亮?或者说,谁对你最有吸引力?” 这个问题一出口,顿时引起了大家的兴趣,每个人都竖起耳朵,等待着夜星宇的答案。 第507章 总是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谁最漂亮,这其实是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夜星宇不太想回答。 毕竟美貌这个东西,很难去具体量化,没有客观的评判标准,更多由个人的主观审美倾向来决定。 更何况,夸了一个,就要得罪三个,不管说谁最漂亮,最招人恨的还是回答问题的人。 所以,夜星宇沉思片刻,最终答道:“在我看来,你们四位都很漂亮,各有各的特点,就好比我国古代的四大美女,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实在是不好评论高下!” “呵呵,你可真会说话!”舒妍妩媚一笑,“那我不如换个问题,你觉得我们四个当中,谁最难追?” 夜星宇无奈地摇了摇头,搞不懂舒妍为什么老是问这些莫名其妙的古怪问题,是想借此机会争个校花第一吗? 坐在舒妍身旁的张杨抢先答道:“肯定不是白灵,她已经被连睿追到手了。” 苏昆则是叹了口气,开口道:“依我看,最难追的就是佳佳,我都快愁死了!” 连睿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而是望向夜星宇:“夜兄,你认为呢?” 夜星宇朝着身边的郑雪莉一努嘴,随口答道:“应该是她吧!” 这次他没有和稀泥,而是说了实话,只是表情有些漫不经心,显得很随意。 而这个答案显然不符合大多数人心中的预期,听到后难免觉得意外。 其实不仅是苏昆,在张杨和连睿的心目中,都认为班佳佳是四大校花里面最难追的一个,毕竟她性格太冷,又有显赫家世,择侣的要求肯定很高。 最起码,苏昆这样的条件,她还看不上呢! 可事实上,阅人无数的夜星宇却知道,像班佳佳这种冷口冷面的女人,只是套上了一层坚硬的外壳,一旦被破防,就会迅速沦陷。 当然,要想破防,也不容易,必须找准弱点,才能事半功倍,像苏昆那样有事没事就跑来纠缠,没个卵用,反倒被人看轻。 而四大校花里面真正难搞的,其实就是郑雪莉,心机太多,一般人根本占不到便宜,还要被吃得死死的,被卖了也会傻乎乎地帮着数钱。 不过,夜星宇只说了答案,却不解释原因,当舒妍开口询问的时候,他用了一句“直觉”来敷衍过去, 舒妍安静下来,没有再继续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但她的目光却时不时地在夜星宇身上打转,嘴角总是泛起若有若无的笑意,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还有班佳佳,同样也在用眼角余光打量着夜星宇,却没有舒妍那么大胆,比较隐晦,可能是因为夜星宇刚才在外面的表现让她感到好奇。 这两道目光都被夜星宇察觉到了,但他装作没有看见,老神在在地坐着,一脸的淡定。 “来,大家点菜吧,别光顾着喝茶聊天!” 连睿把桌上的菜谱递给夜星宇,示意由他先点。 夜星宇接过菜谱,却根本不看,嘴上说了一句“女士优先”的客套话,然后就把菜谱放到郑雪莉面前,意思是让她来点。 但郑雪莉这家伙特别能装,时刻都要维持自己的人设,尤其是在人多的时候。 她又把菜谱推回到连睿和白灵的中间,羞答答地说道:“我不挑食,随便吃什么都可以,还是你们来点吧!” 最后推来推去,反倒是舒妍最爽快,直接拿过菜单翻开来看,然后就巴拉巴拉地说个不停,一下子点了七八个菜。 不过细心的连睿却发现,舒妍点的几乎都是素食,没有荤菜,这样吃肯定不过瘾。 于是,连睿又拿过菜单看了几眼,加了一些海鲜和肉类。 至于酒水方面,就由苏昆来做决定,据说他酒量不错,品酒的要求也比较高。 完事以后,包房服务员通知下去,厨房那边立刻准备,能上的就先上。 在连睿的带动下,在座的这帮人又聊了一会闲话,但节奏有点慢,气氛不活跃。 不过一品轩的上菜速度非常快,等到热乎乎的佳肴一个接一个地摆上桌,沉闷的气息就被赶走了,再加上他们或多或少都喝了一点酒,话便开始多了起来。 但要是深究起来,酒桌氛围还是不够浓郁,大家没有共同的话题,都是各聊各的,融洽度显然不够。 比如,苏昆故意和连睿说一些商业上的事情,张杨和舒妍竟然在兴致勃勃地探讨武道,而白灵和郑雪莉聊一些人气明星的绯闻八卦,这六个人分成三组,两两交谈,各有不同的话题。 而班佳佳从不主动说话,总是安静地坐着,要么小口吃菜,要么就看手机,显得与周围人群格格不入。 但苏昆他们几个知道,班佳佳特别的高冷,每次出来吃饭都是这个样子,大家已经习惯了。 至于夜星宇,表现得也很低调,该吃就吃,该喝就喝,同样属于透明人,只要没人问他,他就不会出声。 不过在连睿心中,夜星宇是贵客,不能过于冷落,于是便趁着苏昆歇嘴的时候,借着刚端上桌的一道菜,主动跟夜星宇攀谈起来。 “夜兄,我记得你对厨艺深有研究,这一道‘霸王别姬’是一品轩的招牌菜,你尝尝看怎么样?” 所谓的“霸王别姬”,其实就是乌鸡炖甲鱼,巧妙地利用谐音,取了一个逼格满满的名字。 甲鱼就是鳖,而鳖与“别”谐音,鸡与“姬”同样也是谐音,两个一起炖,就成了“霸王别姬”。 大酒楼的菜名都喜欢搞这些噱头,显得与众不同,定价就能更高一些。 幸好菜谱上配有图片,外加文字说明,不然还真搞不懂,这究竟是个什么菜。 既然连睿问起,夜星宇便随口答道:“这是一道养生菜,做得还算不错,如果十分是满分的话,那它可以拿个八分。” 连睿似乎来了兴趣,“哦”了一声,接着问道:“那么欠缺的两分是差在哪里?” 夜星宇放下手中的筷子,耐心地为对方讲解道:“这道菜有鳖有鸡,都是滋补的食材,特点是汤味鲜浓,营养丰富,具有滋阴、补血、清热、益肾等效用……” 第508章 聊完美食,再论武道 短短的几句话,夜星宇就把这道菜的优点和特点都讲完了。 紧接着,他话风一转:“但是,这里面又加入了过多的配料和药材,比如山药、党参、当归、枸杞、红枣等等,还有冬虫夏草,这样一来,药膳的味道就过于浓烈,掩盖了两种食材本身的鲜味,既影响口感,又滋补过头,显然是画蛇添足,所以就先扣一分。” 连睿听得连连点头:“药味确实是重了一点点,你不说我还没发觉。” 夜星宇接着又道:“另外,可能是因为做得比较仓促,炖的时间不够,欠了些火候,肉质稍硬,不够酥烂,这也是不足之处,所以又被扣了一分,就只剩下八分了。” “果然是行家,说得非常中肯,一针见血!”连睿立马翘起了大拇指,发出由衷的赞叹。 美食话题常常成为饭桌上的主旋律,在亲朋好友一起聚餐的时候,很多人都喜欢聊这个,毕竟吃货哪里都有。 夜星宇与连睿说起了美食,引起了在座不少人的兴趣,于是纷纷自觉地闭嘴,暂时结束谈论,倾听两人对话。 连睿又请教了另外几道菜,夜星宇侃侃而谈,应答如流,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充分展示了作为厨神的丰富经验和渊博知识。 就连张杨也开始佩服夜星宇,举杯赞道:“原来做菜也有这么多的学问,你可真是懂得太多了!” 夜星宇谦虚地回应道:“仅仅只是略知一二,或许有些地方说得不太对。” 说完,他也举起酒杯,与张杨轻轻一碰,两人一口饮尽。 接着,大家就听舒妍说道:“真没想到,夜先生不仅精通武道,还擅长厨艺,真是文武双全呢!” “这算什么文武双全?”夜星宇不免失笑,“做菜又不是写文章做学问,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下口腹之欲,没有你说得那么夸张!” “话可不能这样讲!”舒妍立刻对他进行反驳,“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吃’永远都是排在第一位!在我看来,会做一手好菜的男人魅力非凡,比起学院里面的那些男教授要可爱多了!” 说这句话的同时,舒妍浅笑吟吟,眼波流转,一直牢牢盯住夜星宇的双眼,像是在放电一样。 夜星宇下意识地就在心里想:莫非这妹子想要撩我? 当然,想想也就罢了,他可不会自作多情地反撩回去,只在嘴上淡淡地回应道:“过奖过奖,受之有愧。” 舒妍对他展露一个妩媚的微笑,极其动人。 随后,她忽然转换话题,又聊到其他方面。 “刚才我和张杨正在讨论,当武道练到极致,是刚胜柔,还是柔克刚,夜先生对此有何见解?” 可能是因为学舞蹈的原因,舒妍似乎对武道挺感兴趣,毕竟两者读音一样,都是靠肢体动作来展现。 在此之前,舒妍就一直与张杨谈论武道,没想到现在又来请教夜星宇。 武之一道,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但其创始人究竟是谁,根本无从考察。 可谁也想不到,端坐在此的夜星宇就是武道之鼻祖,舒妍要请教这方面,还真是问对人了。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武道亦如此。”夜星宇淡定从容地回答着,声音朗朗,自有一股震慑人心的威严之感,“刚与柔,都是对于力量的运用,过刚便有余,过柔则不足,其实都不可取,我们应该顺应天道规律,损有余,补不足,使得刚柔相济,方能生生不息。” 这一番回答,既否定了张杨的刚胜柔,也否定了舒妍的柔克刚,提出了新的理论,那就是平衡。 张杨却不认同,马上出声辩驳:“我可不这么认为,刚就是刚,柔就是柔,所谓的刚柔相济只在理论上成立,实际很难做到!所以你看现在的修武者,要么练硬功,要么练软功,没有哪个是软硬一起来,这样搞只会互相影响,使得进境缓慢,弊大于利!” 夜星宇却是微微一笑:“有一点你没说错,软硬兼修的确会影响修炼速度,不过却能打牢基础,越往后面走,道路越是平坦,不过是先苦后甜罢了!” 说完这些,他又举了个实例:“不久之前,我还真遇到了一个软功硬功一起练的怪咖,她的实力应该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同龄人。” 这个“怪咖”,说的就是王春香,柔拳霸腿一起练,并且都入味三分。 就算是未突破之前的王春香,实力都要比张杨强出一大截,更何况后者的年纪还要更大几岁,已年近三十。 “咦?还有这样的人?”张杨吃了一惊,似乎不太相信。 “这人是谁?多大年纪?是男是女?现在是什么实力?”舒妍则提出一连串的问题。 夜星宇看着舒妍,如实答道:“是个女特警,年纪大概跟你差不多吧!我初见她的时候还是外家巅峰,不过现在已突破至暗劲,可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习武天才。” “什么?才二十来岁,就已成为内家高手,并且还是一个女人?这怎么可能嘛?”张杨更加觉得不可思议,深深表示怀疑。 这也难怪,他从小就受到父亲的培养,年纪虽然不大,在武道方面却也算修炼有成,差不多快达到了外家之巅峰境界,难免就眼高于顶,自诩为天才,即便不是出身于权贵之家,也敢跟苏昆和连睿这些公子哥儿平等论交。 却没想到,从夜星宇的口中忽然蹦出一个武道天才,年纪比张杨小,成就却比张杨高,这就让张杨感到无地自容,自尊心受到重创,难免不愿相信。 看到张杨的眼珠子瞪得比铜铃大,夜星宇不免失笑,但他可没有耐烦心去跟对方解释和证明,信或不信,只能由张杨自己决定。 而舒妍的反应就要比张杨镇定不少,眼睛看着桌面,脸上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不知是想到了什么。 至于其他人,通通都是门外汉,对武道不感兴趣,只能安静地听,无法发表看法和意见。 第509章 她跟你一样是古武者 没过多久,舒妍回过神来,对着夜星宇说道:“你举的只是个例,对于绝大武数的武者来讲,还是越专精越好。刚柔若是一起练,在我看来就有点不伦不类,两头都不讨好。而对于力量而言,无论是至刚还是至柔,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也能发挥出强大的威力。如果刚柔相济,那会不会像是往热水里面加冰块,正负相抵消,约等于零,从而丧失了本身的特点?” “你没有准确理解我的意思!”夜星宇笑着答道,“我说的刚柔相济,并不是往热水里加冰块,而是刚中有柔,柔中带刚,刚柔可以随时转换。就好比我们武者过招,既要有攻,也要有守,一味的进攻,容易露出破绽,但只是防守,则难以取胜。而招式和身法也要有动静之间的变化,动中要有静,静中亦有动,只有动静结合,攻守兼备,才能在实战中打出不错的效果。” 这些道理其实不难理解,就连不懂武学的连睿等人都能领会,反倒是张杨和舒妍因为过往的认知和亲身的体验,得出了不一样的看法,可说是一种误解。 不过随着境界的加深,不用别人去说,他们也能慢慢地拧转偏见,回到正轨。 接下来,夜星宇又举了一个例子:“比如现在盛行的太极拳,大家都知道它的特点是以慢打快,以柔克刚,可实战中的太极拳,并不是电视上所看到的那样,慢悠悠、软绵绵的,它真正的特点其实只有四个字,避实击虚,慢和柔不过是假象罢了。如果由一个太极高手来打太极拳,那绝对又是另一种效果,快慢结合,虚实相生,刚柔兼备,圆转如意。” 值得一提的是,夜星宇口中的“高手”,至少得是化劲级别的宗师。 毕竟太极拳是三大内家拳里面最难练出成绩的,暗劲只是初入门槛,丹劲才算登堂入室,化劲方能炉火纯青,至于登峰造极的最高境界,唯有先天强者才有希望达到。 听完夜星宇的一番讲解,舒妍低头不语,若有所思。 张杨却说道:“刚才我跟舒妍就聊到了太极拳,这种拳法流传很广,目前以左氏太极为最,我所在的部队里就有不少人在练,但实战能力并不出彩,跟我练的八极拳比起来,差得太远,所以我才说,刚胜于柔。” 舒妍抬起头来反驳道:“武功是死的,人是活的,并非是太极不如八极,而是你的那些战友没有练到家。” “拉倒吧!”张杨大咧咧地一撇嘴,表情极为不屑,“我队长就练了太极,如果他只用太极跟我打,我能把他干趴下!” “那也是你队长不行!”舒妍眼珠子一瞪,似乎有些生气,“刚才夜先生都说了,真正的太极拳是刚柔兼备,慢和柔只是假象,它并不能代表天下间所有的柔术武功。” 张杨脑子一热,顾不得自己正在追求舒妍,竟然脱口来了一句:“那你就说说啊!天下间哪一种柔术武功能跟八极拳对敌而不败?” “说就说!”舒妍一拍桌子,显然也上头了,“我曾经听一位高人讲过,在古老的印度,有一种上乘的修行之法,名为瑜伽,它能锻炼心智,增强精神,同时也是一种很厉害的实战武学,能把你的八极拳吊起来打!” “瑜伽?”张杨一听就愣住了,“那不是姑娘们练来健美瘦身的吗?难道可以用来打架?” “你放屁!”舒妍还以为对方是故意调侃,气得脸红脖子粗,“我说的不是那种瑜伽,而是古印度的瑜伽秘术,你到底懂不懂啊?” 两人一番对话,火药味就上来了,其他人听得好尴尬,正准备说几句来调解,生怕他们吵起来,谁知道还来得及开口,就听见夜星宇“哈哈哈”地笑出声来。 “笑什么笑?”气头上的舒妍转过脸来,甩给夜星宇一个白眼。 “这个……抱歉,一时没忍住!”夜星宇赶紧收起笑声。 他之所以会发笑,是因为那两人的对话驴头不对马嘴,一个说的是古代印度瑜伽,另一个说的是现代健身瑜伽,根本不是一个东西。 张杨则是搔了搔头,一脸茫然地嘀咕道:“你说的那个古印度的瑜伽秘术,我还真没听过,不过我猜,应该比不上八极拳吧?” “你这家伙……”舒妍又回过头去瞪着张杨,但一看到对方的那副表情,可能是真不明白,与其争论无异于对牛弹琴,便失去了辩驳的兴致,气呼呼地说道,“算了,你孤陋寡闻,我懒得跟你讲!” 张杨当然不肯承认他是孤陋寡闻,好歹他老爸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古武名家,比起那些自我钻研的野路子要懂得不少,于是便在脑子里面迅速组织语言,准备对此澄清。 而在这时候,夜星宇忽然插了一句:“这有什么好争的?你们两个不如去外面打一架,谁赢了,就证明谁有道理,岂不简单?” “我跟她打?”张杨指着舒妍,一副“你是不是疯了”的表情。 夜星宇却一本正经提醒道:“你可别瞧不起她,说不定你还打不过她呢!” “我的天!你开什么国际玩笑?”张杨这次是真觉得夜星宇疯了,嘴里冒出来的全是胡话。 “我没开玩笑!”夜星宇认真地作出回应,“她跟你一样,是古武者!” “什么?她是古武者?” 包括张杨在内,好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脱口而出,夜星宇最后说的那句话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 “对!”夜星宇很肯定地点点头,表情严肃而又认真,“她所练的,应该就是古印瑜伽,并且古印瑜伽的实战威力,并不逊色于八极拳。” 此言一出,就连当事人舒妍都坐不住了,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望着夜星宇,表情凝重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猜的,看来应该是猜对了!”夜星宇微微一笑,说话轻描淡写。 第510章 每一个古武者都是稀有人才 古印瑜伽的修炼者,从外表上来看,跟普通人没有明显的区别。 尤其是在初级阶段,就算夜星宇以神魂力量去探察身体结构,也难以发现端倪,要等实力达到了金刚境,也就是古武者体系中的丹劲,才显得与众不同。 舒妍修炼古印瑜伽的事情,夜星宇之前并没有看出来,是通过一系列的细微征兆,比如舒妍对武道表现出的浓厚兴趣,以及她和张杨之间的各种对话,且还主动刻意地提到了古印瑜伽,夜星宇才作出大胆猜测。 这可能也是因为,夜星宇在最近一段时间内,连续碰到了两位修炼古印瑜伽的美女,第一个是名媛欧阳婷,第二个是黑蛇玄如梦,于是便有了一种奇妙的直觉,很快就把舒妍与古印瑜伽联系起来。 当然,揭露他人的秘密,有点不道德,夜星宇本不该如此,不知他是出于何种考虑,竟然一语点破。 尽管舒妍很震惊,却没有生气,只是深深地看了夜星宇一眼,然后又慢慢坐了下去,脸色也变得平静。 可其他人就无法淡定了,他们比当事人还要更加震惊,一个个都扭头望向舒妍,像是看着珍稀动物一样,表情各自精彩。 谁也没有想到,艺术学院的一名校花,竟然还是古武者。 并且夜星宇还特别指出,她的实力可能不在张杨之下,简直令人不敢相信。 天龙帝国虽然一直在推行武道,提倡全民皆武,并且在各大城市都有武道学院和私人武馆,但真正的练武之人并不多,估计只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 也就是说,平均一百个人里面,只有一个人在练武。 并且,也不是每一个练武之人,都能被称之为古武者。 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明劲初学者实力有限,比起普通人强不了太多,不配享有古武者的称号,统称为武生。 至少得练到刚劲,才算入门,肌肉纤维和骨骼密度明显改善,这才算是一名合格的古武者。 天龙帝国一直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公民总数超过十五亿。 然而,在政府部门登记备案的古武者,总数量还不到十万,与十多亿的人口相比起来,简直就是万中无一。 至于其他国家,古武者的数量更为稀少,毕竟绝大多数的古武者都诞生于天龙帝国。 可想而知,古武者有多么的罕见,就算是实力最弱的刚劲古武者,也远远达不到烂大街的程度,绝不可能随处可见。 据不完全统计,整个离城的古武者,包括军队和政府,最多不会超过三千人。 其中,刚劲占了绝大多数,寸劲有小部分,至于内家高手的数量,可能还不足一百,堪称凤毛麟角。 所以,古武者才能被视为贵族阶层,亨有一定的特权和优待。 而张杨是一名正在服役的精英特种兵,虽然还没练出寸劲,但在刚劲之中算是很厉害的那一批,在他们小队里的实力属于中等偏上。 并且他还年轻,不到三十,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再加上他的父亲是一位暗劲高手,所以张杨在离城还算混得开,能够结交到苏昆和连睿这些富家公子哥,也不缺乏追求苏妍的勇气。 可没想到,舒妍竟然也是古武者,这不仅让众人吃惊,也让张杨感到灰心丧气,瞬间没了优越感。 毕竟,张杨长得虽不丑,但也不帅,相貌方面肯定配不上舒妍,全靠头顶上的古武者光环,才有他有了拿下舒妍的信心。 而现在,当得知苏校花也是古武者,张杨的信心便随之消散,反倒显得局促起来,嗫嗫嚅嚅地问道:“你……你真的是……” “没错!”舒研点点头,很肯定地回答道,“我的确练过古武,但从来没有跟人交过手,要是我们两个对打,多半还是你赢!” 她这样一说,就算是百分之百地承认了自己的古武者身份,众人再无怀疑。 因为这种事情开不得玩笑,冒充古武者等同于诈骗,是要担负起法律责任的。 看来,艺术学院的第一校花,非舒妍莫属。 只是一个古武者的名头,就把她的身份地位往上提高了几个档次,实在是因为古武者太过稀少,每一个都是人才。 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习武这条路太难走,至少要比学习文化知识更难,耗费的时间也要漫长许多,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坚持下去。 试想,如果是学文,不管什么专业,只要人不蠢,读几年就能毕业,可以参加工作,开始挣钱养家。 习武的话,最好是从小时候就开始练,如果等人长大了再来搞,已经嫌晚,效率较低。 况且,没有个十几二十年的苦功,基本难有成绩,别说是跨过内家门槛,就连外家巅峰都难以达到。 因为习武不仅要讲根骨,还要有悟性,这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既没有根骨也没有悟性,练一辈子也是枉然。 所谓根骨,其实就是身体素质,这是先天基础,相当重要。 强健的身体适合练武,如果体质羸弱,只能玩点养生功,术语叫做文练,而武练和横练通通沾不得,不仅没有好处,还会把自己搞得五痨七伤,练出一身病来。 而悟性就是学习和领悟能力,影响到进步快慢,也很关键。 悟性高的,动不动就突飞猛进;悟性差的,时不时就陷入瓶颈。 值得一提的是,悟性跟智商不是一个概念,切勿混淆。 聪明之人不见得悟性很高,有可能呆头呆脑的家伙却是武道天才。 就好比现在的一些小年轻,读书不行,工作差劲,不擅言辞,情商为零,但是玩起游戏来却是高手,各种神操作秀翻天。 所以,武道上的悟性跟人的智商没有关系,它是少数人的独特天赋,与生俱来,难以用科学的观点去解释。 最好的例子就是王春香,在夜星宇看来,她根本就是脑子里少了几根弦,但毫无疑问,这个不讲道理的傻美妞,是个百年难得一见武道天才。 第511章 穷文富武,放到现在也是真理 习武的先决条件较为苛刻,纵使有了根骨,也有了悟性,都还不够,还要有足够的恒心与毅力,才有成功的可能,否则也坚持不了几年。 都知道,练武要出大力气,一趟拳打下来,腰酸背痛,浑身冒汗,就跟那些体育运动员一样,每天都要花上几个小时来训练,经常累趴下,如果没有坚强的意志力,很难忍受下去。 所以,练武是很辛苦的一件事情,必须要持之以恒,数十年如一日,方能有所成就。 现代人没有经历过苦日子,好逸恶劳,玩乐的花样也多,刚开始练武还能靠着兴趣来坚持,时日一久,就会感到疲累,进而懈怠,练练停停,直到放弃,这样的搞法当然成不了事。 然后,练武要花钱,得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如果是个穷逼,最好别练,练也白练。 古代有句名言,叫做“穷文富武”,说得很有道理,放到现在也很适用。 人要是没钱了,那就去读书,说不定能考取功名,做个芝麻绿豆官,光宗耀祖不说,还能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改变贫穷的家庭状况。 这是因为,读书考功名,花费的成本很低,只要人饿不死,抱着几本破书苦读,会写一手好文章,说不定就有混出头的机会。 可练武不一样,想学真功夫,就得拜名师,花钱送大礼,打点人际关系,待别人乐意了,才会收你为徒,好好教你,不然你都无从学起。 其次要保证身体健康,膳食营养一定要跟上,这就得花不少钱,如果是饿着肚子练武,很可能一趟拳还没打完,自己就得头昏眼花,晕倒过去。 练武之人通常要吃得好,不说是山珍海味,最起码也要大鱼大肉,这样才能补充体能消耗,如果连肉都吃不起,那就不要练武了,越练越虚,自找罪受。 还有,练武必须要实战,受伤就在所难免,看大夫,抓药,请人照顾,都需要花钱,如果没钱就医,难免伤痛缠身,甚至卧床不起,一命呜呼都有可能。 最后,习武者胆气壮,有好胜之心,如与人发生争执,往往会动手解决,如果不小心,把人打伤打残,甚至打死,那也得花钱来摆平,不然要吃官司,下牢狱,说不定还要偿命。 综上所述,才有了“穷文富武”的说法,并非是一句玩笑话。 而当今时代,人民的生活水平大有提高,没有谁吃不饱饭,但也不是人人都能练武,至少绝大部分的普通老百姓,都没有这个条件。 首先,不管是私人创办的武馆,还是国家斥资的武校,收费标准都定得比较高,一年下来少说也得好几万,贵一点的甚至超过十万,普通家庭哪里供养得起? 要知道,普通的国立高等学院,比如离城艺术学院这种,一年的学费也就一万左右,如果不是艺术类专业,还要更便宜,几千块足矣。 再比如万相学院,在离城算是比较有名的私立高等院校,并非艺术专科,但收费较高,每年的学费也不过两三万,这都比不上离城三大武校的任何一家,其中最便宜的光明武校,收费标准都是五万块钱一年,直接翻了一倍。 值得注意的是,普通的高等院校最多不过读几年就能毕业,总计学费也就几万块,而武校一般都是招小孩子,超过十五岁需要考核,大于十八岁基本不收,如果你家孩子是从六岁开始就送去练武,在武校呆个十几二十年,光是累计的学费,就已经超过了百万元。 上百万的学费是什么概念?一般的工薪家庭大多供应不起,也不敢做这种风险投资,除非你家孩子天生骨骼清奇,一看就有王霸之相,三岁能掐死猫,五岁能打死狗,那就可以送去练武,说不定等他长大成人,就能出人头地,成为一名尊贵的古武者。 所以当今又有一句名言,叫做“练武穷三代”,不是没有道理,要是花了这么多钱还练不出名堂,成不了古武者,那这一生可算是毁了,血本无归。 天龙帝国大力推行武道,想要全民皆武,目前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最起码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跟古武无缘。 对古武有兴趣,并且有条件练武的,本身就少。 能练出成绩,最终得到认可的,更是寥寥无几。 这便是造成古武者稀缺的最主要原因。 总之还是一个字:钱! 钱虽不是万能,但如果没钱,干啥都不能。 而四大校花里面,只有出身高贵的班佳佳具备习武条件,其余三人就算有这份心,估计也没那个财力。 可偏就这样,平民出身的舒妍居然成功了,那就足以证明,她在武道方面拥有着超凡资质,花最少的钱,出最好的效果,并且还要有一个了不起的师父,这样才能解释得通。 谁都没想到,舒妍除了性感漂亮以外,还能取得如此成就,这才是令众人最惊讶的地方, 虽然她很低调,没有透露过自己是古武者,并且也很谦逊,说自己没有实战经验,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很年轻,才二十出头,有足够多的时间去提升自己的修为和实力,未来成就不可限量。 如此一来,不管是高傲的班佳佳,还是自负的张杨,乃至家境富裕的苏昆和连睿,都对舒妍态度转变,不敢有半分轻慢。 这就是古武者的价值和魅力,一如当初的庄静发现了夜星宇。 城府较深的连睿已在心中责怪自己,为什么当初追求的不是舒妍,而是白灵? 现在他与白灵的关系公布,木已成舟,后悔都来不及了。 而苏昆倒没有这样想,这家伙的智商要差了一点,也不像连睿那么看重利益,如果让他再选一次,他可能还是会选自己心仪的班佳佳。 至于张杨,已经丧失了追求舒妍的信心,开始自惭形秽起来,眼神变得落寞,端起面前的杯子,大口喝着闷酒。 第512章 真要是醉了,你送我回家 没想到夜星宇的一番话,能造成如此大的影响,使在座各人心境变化,尽皆沉默不言。 一下子,包房内忽然安静下来,只听见杯碟碗筷互相触碰所发出的细微声音。 为了打破沉闷的气氛,连睿不得不开口,举杯站起,面向舒妍:“来,舒妍,我先敬你一杯,为你这样的朋友感到高兴!”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把原本不太熟悉的舒妍,一下子拉近到“朋友”的关系,可见连睿此人非常聪明。 “我也很高兴认识大家。”舒妍跟着站起身来,手里也举着酒杯,“要不是因为师父的吩咐,让我尽量低调,我也不会对你们有所隐瞒。” 连睿一听,便在心中暗想:她背后果然有个师父,就是不知道,这又是哪一位古武名家? 当然,这个问题涉及隐私,就凭他与舒妍现在的亲近程度,不方便当面询问,只能闷在心里。 干完这一杯,两人刚坐下,接着又是苏昆站了起来,同样拿起酒杯,他也要向舒妍敬酒。 对于这些富家子弟来说,在吃喝玩乐的同时,也要适当地交际应酬,如果对方有利用价值,那他们就会放低身段,主动去拉拢结交,这是每一个大家族继承人的必修课,苏昆又不是蠢蛋,自然不甘落后。 而舒妍性格开朗,来者不拒,面对苏昆的敬酒却之不恭。 这便像是起了个头,包括班佳佳在内的其他三位校花,也逐一向舒妍邀杯,并顺便说上几句客套话,籍此结个善缘。 但因为各人性格的差异,说话语气方面就显得不同,尤其是班佳佳,姿态放得比较高,表情也还是那么冷,总给人一种倨傲的感觉。 好在舒妍性格开朗,很好说话,似乎不怎么不介意,一直保持着浅浅的笑容。 这四大校花同属一所院校,但因为学系不同,平时没有往来,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最多只是见过面,听过其他人的名字。 要说攀比之心,有或没有谁也不知道,只有她们自己心里清楚,但至少在现在看来,每个人都还保持着客气与尊重,除了一向冷面的班佳佳以外,交谈时无不面带微笑。 最后,心情郁闷的张杨也给舒妍敬了酒,就只剩下夜星宇端坐不动,稳如泰山,似乎没有那个打算。 反倒是舒妍主动向夜星宇举起了酒杯,含笑道:“夜先生,我敬你!” “还是算了吧!”夜星宇却摆了摆手,“你已经连喝了好几杯,小心会醉!” 此时的舒妍早已红透了双颊,有点像是酒劲上头的模样。 但他们喝的是红酒,酒精浓度不算高,再加上古武者的身体抗性比较强,精神意志也要超过普通人,所以舒妍一点都没醉,脑子里很清醒。 当听到夜星宇拒绝对饮,舒妍便说道:“放心吧,我不会喝醉的,真要是醉了,大不了你送我回家啊!” 这句话似乎有点挑逗和暗示的成分,一经出口,其他人纷纷愣了一下,表情略显古怪。 但夜星宇依旧摇头,且还说道:“我待会还有点事,没办法送你,这杯酒就不喝了吧!” 连续两次拒绝,多少有点不给面子,可舒妍似乎一点也不生气,仍然不死心地劝道:“你就陪我喝这一杯嘛!——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杯,喝完我就不喝了!” 迫于无奈的夜星宇只好端起面前的红酒杯,与舒妍轻碰一下,慢慢饮尽。 他到现在还搞不清楚,舒妍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来跟他攀谈,但应该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好感,而是别有用心。 一轮敬酒终于完毕,每个人都跟舒妍喝了一杯,使得她双颊绯红,艳如桃花。 而她果然说到做到,跟夜星宇碰杯之后,就阻止了别人为她倒酒,不愿再喝。 饭桌上的气氛稍微回暖,大家嘴里吃着菜,又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随意闲聊着,其中又以连睿和苏昆说话最多,夜星宇和班佳佳继续扮演透明人。 而喝了不少酒的舒妍虽然没醉,却变得安静下来。 至于张杨,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一个人喝着闷酒,同样不怎么吱声。 郑雪莉和身旁的白灵交头接耳,小声地嘀嘀咕咕。 夜星宇留意听了几句,她俩聊的几乎都是娱乐圈的话题,很难引起其他人的关注。 不过,夜星宇却听到了让他感兴趣的内容,把脸一转,目光越过身旁的郑雪莉,落到白灵的俏脸上,并主动开口道:“白小姐想要制作个人专辑的话,说不定我可以帮上一点忙。” 白灵愣了一下,没有反应过来。 夜星宇微微一笑,向她解释道:“我最近投了点钱,跟朋友合伙搞了一家娱乐公司,正打算招兵买马,签下一些有潜力的新人,如果白小姐对此感兴趣的话,完全可以加入进来,到时候再让连睿兄出一点赞助费,进军歌坛应该不是难事。” 此言一出,白灵和郑雪莉都感到很惊讶,她俩可没想到,身为古武者的夜星宇居然还是一家娱乐公司的股东,让人意外的同时,又感到很惊喜。 要知道,高等学院的在校生,最担心的就是毕业以后找不到好工作,尤其是艺术类专业,要是没点关系和引荐,还真是前途叵测,未来堪忧。 就比如郑雪莉,学的是表演专业,适合去拍戏,但是要从群演开始做起,慢慢混个脸熟,再升级为龙套角色,看看能不能出头。 如果没有贵人相助,或者被搞潜规则,就算她长得再漂亮,也不能一开始就得到饰演重要角色的机会。 并且,如果运气不好,很可能找不到相关的工作,或者一辈子都蹲在剧组外面,做一个被人瞧不起的群众演员。 但如果认识一家娱乐公司的老板,那就不一样了,很容易混出道,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成明星。 而白灵也是如此,她从小的理想就是当一名歌手,可如果没有唱片公司跟她签约合作,连发行一张个人专辑都做不到。 第513章 星梦文娱?听都没听过! 当夜星宇亲口说出,自己是一家娱乐公司的股东,并且还愿意提供帮助,惊讶过后的白灵就很兴奋,感觉机会来了。 她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赶紧问道:“您说的是真的吗?没有开玩笑吧?” “这种事情怎么能开玩笑?”夜星宇的表情立刻变得严肃了一些,“我刚才说的肯定都是真的,就看你愿不愿意!” “愿意愿意,我当然愿意!”一脸惊喜的白灵连连点头,就像是小鸡啄米,脸颊两边的耳环吊坠不停地晃来晃去。 连睿听到他们这边的对话,便转过头来向夜星宇说道:“前阵子白灵才跟我提起这件事情,可我家是做纺织工厂的,跟娱乐传媒没有任何交集,正在犯愁该怎么帮她,没想到竟然能够得到夜兄的援助,真是替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啊!——来,我敬你!” “区区小事,不足挂齿,连睿兄客气了!”夜星宇谦虚地一摆手,并与连睿举杯对饮。 随后,白灵也敬了夜星宇一杯,表达自己的感谢心情,并询问了一些细节上的问题。 不难看出,她最关心的还是夜星宇的娱乐公司究竟有多少实力,毕竟这个公司越强大,她的梦想就越容易实现。 不过,当夜星宇说出“星梦文娱”这个名字时,白灵还是难免有点失望。 因为她完全没有听过这家公司,果然如夜星宇所说的那样,才刚成立不久,根本不为人知,想来规模不大,未来前景堪忧。 白灵算是对当今的娱乐圈知之甚详,如数家珍,刚才跟郑雪莉聊天的时候,多半都是她在讲,郑雪莉在听。 所以白灵很清楚,一家新公司想在娱乐圈立足,其实很不容易,能经营一年不倒闭,已经算是不错了。 当激动的情绪慢慢平复,白灵的内心开始患得患失起来,虽然答应了夜星宇一起合作,却没有像刚才那么急不可耐。 夜星宇并没有向她透露,自己的合伙人就是超级大明星沈梦涵,过早泄密非但没有好处,恐怕还要招来麻烦。 现阶段的所有筹备工作,都在赵珍的主持下于暗中进行,等到万事俱备,时机成熟,公司自然会主动向媒体爆料,势必引起轰动效应,那时候才会让沈梦涵正式登台亮相。 目前来说,星梦文娱才刚刚注册成立,连个网站主页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名气,令人信心不足也很正常。 但是连睿的表现却显得过于热情,似乎比白灵更加期待,趁着这机会与夜星宇展开对话,并时不时地替女友致谢。 其实,夜星宇在连睿的眼中堪称一个谜,一直没有看透。 不管是在夜总会包房里与梁少凡赌骰子,还是在凤鸣山庄音乐酒会上的出色表现,都让连睿见识到了夜星宇的种种神奇,心里便很清楚,此人绝非池中之物。 更别说,夜星宇还有一个古武者的身份摆在那里,年纪轻,潜力大,又有足够的实力,就算没有非凡的后台和背景,也值得努力结交。 所以,连睿巴不得自己的女友能跟夜星宇的公司深度合作,这样的话,他与夜星宇的关系肯定会越来越亲近,进而成为盟友和伙伴,对将来的事业发展兴许会有莫大的好处。 而夜星宇也希望白灵能跟星梦文娱签约,不说别的,光凭她那出众的外貌气质,就足以为她赢来不少的粉丝,就算唱歌水平比较一般,也可以靠着包装和炒作来成为流量明星。 当然,白灵虽然在口头上答应,但会不会改变主意还很难说,毕竟她是离城艺术学院的校花,很可能早就被一些有眼光的星探给盯上,到时候该怎么选择,完全看她自己,夜星宇也不可能去强求,但连睿的态度很可能会影响到白灵的决定。 他们几个讨论着相关话题,安静了一会的舒妍一直在旁倾听,她忽然半开玩笑似地插嘴进来,说是要跟白灵一样,也要和星梦文娱签约,并宣称自己不仅擅长跳舞,唱歌也还不错。 夜星宇当然不会反对,只要是顶级美女来混娱乐圈,天生就自带优势,很容易火起来,那样公司就能赚钱了。 只不过舒妍多半是在开玩笑,她不止是舞蹈专业的校花,还是一名尊贵的古武者。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古武者专门跑去娱乐圈发展,这是一种自降身份的行为。 别看明星很风光,有众多粉丝,社会地位却比不上古武者。 并且古武者的赚钱能力也不弱,就拿最差劲的刚劲武者来说,一年下来随随便便也能挣个几十万,运气稍好的上百万,跟那些不怎么出名的十八线小明星一个水平。 最重要的是,跟戏子抢饭碗,会被武林同道看不起,没有一个古武者愿意受到圈内人的鄙视。 众人一边吃一边聊,继舒妍之后,夜星宇和他的新公司逐渐成为话题的焦点,渐渐惹来苏昆的不满。 他的家族号称是“离城第二苏”,虽然这几年境况不佳,一直在走下坡路,却仍然要比连睿的家族更有底气,在离城的所有富二代和富三代里面,他苏昆也算是中等偏上的风骚人物,何曾受到过这种冷落? 本来他与连睿聊得好好的,结果夜星宇一开口,报出自己的新公司,连睿立刻就掉头过去跟夜星宇搭话,这就让苏昆有点不舒服。 更何况,在之前他与夜星宇产生过矛盾纠纷,虽然看在连睿的面子上已经翻篇过去,却在心里面留下了一块阴影,不可能马上忘记。 如此一来,苏昆就对夜星宇越看越不顺眼,总想找个法子让对方难堪,以发泄心中的怨气。 可是该怎么办呢?又不能做得太明显,如果让别人发现,他苏昆在有意刁难夜星宇,难免会给人留下鸡肠小肚的不良印象,传出去名声不好。 苏昆开动脑筋,左思右想,终于让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点子,忍不住双眼一亮,嘴角泛起得意的笑容。 第514章 来来来,喝完这一杯,还有三杯 好不容易等到夜星宇他们聊完了话题,苏昆便站了起来,嘴里嚷道:“别光说话不喝酒,来来来,咱哥几个先干一杯!” 他说的是“哥几个”,自然是指在座的所有男性同胞,于是包括夜星宇在内,几个男人纷纷举杯,陪着苏昆一齐痛饮,都是一口见底。 等到喝完,苏昆放下了杯子,却皱起了眉头,似乎有些不满意,又说道:“红酒喝着没劲,要不咱们换白的?” 张杨同意,连睿反对,夜星宇不说话。 但是苏昆早就打定了主意,根本没有理会连睿的劝阻,直接就叫包房服务员拿了两瓶高度白酒过来,并且添上了几个白洒杯。 然后他站起来亲自倒酒,一杯倒满大概半两,完事后又逐一摆到每个人的面前,摆出一副“不喝就是不给面子”的态度。 这其实就是苏昆想出来的完美计划,想要在酒桌上干翻夜星宇,找回自己的面子。 要说苏昆这人,长得不算很帅,能力也很一般,除了穿着打扮比较骚气以外,最拿得出手的就是酒量,所以他才有了拼酒的想法。 只要人一喝醉,多多少少会做出一些叫人尴尬的失态举动,苏昆就是打的这个如意算盘,等把夜星宇灌醉以后,让他在众多美女的面前丢脸。 这样一来,苏昆就会觉得很爽。 可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苏昆还不是智者。 正因为过于自信,苏昆完全忽略了夜星宇的酒量深浅,注定失败不说,还要落得个自作自受的下场。 当然,这时候谁都没有发现苏昆的小心思,还以为就是正常的劝酒。 毕竟这种情况,在酒桌上很常见,经常能碰到。 等到他们四个连干几杯,酒量最浅的连睿首先感到顶不住的时候,才发觉苗头不对。 平时他们可不是这么喝的,尤其是有美女相伴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克制一些,碰杯的频率比较低,也不会叫人非饮不可。 可如今,苏昆就像是疯了一样,动不动就是“干干干”,连一句“你随意”都没有。 看那架势,摆明了就是要灌酒,不倒下一两个,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连睿酒量浅,一连几杯下去,面红耳赤,晕晕乎乎,就死活不肯再喝。 作为正牌女友的白灵,也适时地出言制止,不让苏昆给他倒酒。 幸好苏昆的主要针对目标不是连睿,说了几句劝不动,也就这样放过了,回过头来拉着张杨和夜星宇继续拼酒。 没多久,心情郁闷的张杨第一个倒下,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醉成一条死狗。 这样一来,正合苏昆心意,可以集中全部火力,正式与夜星宇一决雌雄。 两人也很干脆,基本上就是一句话一杯酒,刚干完,又倒满,周而复始,谁也不怂。 看着他俩一杯接一杯地痛快畅饮,几位旁观美女个个咋舌,心惊肉跳,就连劝阻的话语都说不出来。 当然,就算有人开口,苏昆也听不进去,他今天非得在酒桌上把夜星宇干趴下。 夜星宇一直都表现得很淡定,只要苏昆举杯,他就陪着一起喝,从不找借口推脱。 而苏昆刚开始时气势凶猛,如鲸吸牛饮,相当的豪气,等到越喝越多,发现对方并未呈现醉态,甚至还脸色如常,他就隐隐感到情况不对。 再到后来,苏昆喝起酒来就不那么麻利了,并且越喝越心惊,也越喝越心虚,不详的预感在心中慢慢放大,不断地消磨着他的信心。 但他醒悟得太晚,不知不觉酒劲上头,心里大喊吃不消,便不得不挂起了免战牌,找个尿遁的借口,一头钻进了包房的洗手间,对着马桶吐得稀里哗啦,把之前吃进去的山珍海味通通吐了出来。 几分钟后,当苏昆再次出现,就像是大病初愈一样,两眼无神,精神不振,站立不稳,脚步发虚,好像风一吹就要倒。 好不容易扶着墙走到原先的位置,屁股刚坐下,还没挪正,倒得满满的一杯酒就被送到苏昆眼前,紧接着就听到了夜星宇的声音。 “人生难得几回醉,喝酒就要喝到位!”夜星宇自己也举起了酒杯,笑嘻嘻地看着苏昆,“苏兄,接着来,咱俩一起干!” 苏昆忍不住想要骂娘,他才刚吐完,头晕眼花外加胃里难受,正准备歇口气恢复一下,哪知道对方落井下石,不给机会,立刻又要逼着喝,谁特么受得了? 明明感觉自己快不行了,但苏昆就是见不得夜星宇得意的样子,脸色难看的同时,却还是端起了酒杯,闭着眼往嘴里面倒进去。 杯子刚放下,苏昆就往后一倒,瘫在靠背椅上打了个酒嗝,两只眼睛似睁似闭,眯成了一条细缝,看人都有重影。 夜星宇则跟他相反,腰背依旧挺得笔直,脸上还是若无其事的表情,都不用服务员来伺候,自己拿起酒瓶亲自倒酒,一滴都不会洒出来。 他很快就把两个空酒杯斟满,一杯是给自己,另一杯是给苏昆。 “来来来,继续喝,喝完这一杯,还有三杯……” 刚喝完一杯的苏昆还没缓过劲来,听到对方这句话,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忍不住发出痛苦的呻吟:“我……我不行了……” 夜星宇笑眯眯地调侃道:“男人怎么能说自己不行呢?班小姐还在旁边看着呢,你可不让她失望啊!” 头脑昏昏沉沉的苏昆斜眼一瞧,正好迎上班佳佳的目光,冷漠之中略带鄙夷,顿时让苏昆受到刺激,脑子一热,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酒杯又是一口饮尽。 这一杯下肚,马上就起了反应,让苏昆非常的难受,脑袋里天旋地转,肚子里翻江倒海,又有了想要呕吐的感觉。 他扔下酒杯,再一次冲向卫生间,脚步踉跄,跌跌撞撞,然后把门一关,继续抱着马桶亲热。 “哇——!呕——!嗷——!” 就算隔着一道房门,也能听见剧烈呕吐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这一次的动静要远远超过上一次。 第515章 这辈子真能靠脸吃饭? 坐在外面的一帮人听得尴尬无比,一个个都把筷子放下,再也没有食欲。 班佳佳皱起了眉头,第二次从嘴里轻声地骂出了“白痴”两个字。 她早就认定苏昆是个废材,除了家世以外,找不到任何优点,再经过今天发生的事情,就更加的厌恶,心里打定主意,以后少跟这个家伙来往,以免害得自己也跟着丢脸。 苏昆还不知道,自己弄巧成拙,把心上人给惹恼了,等他好不容易吐得筋疲力竭,摇摇晃晃地推门出来,就看见夜星宇正拿起酒瓶往杯子里倒酒,似乎还打算跟他继续喝。 苏昆被吓得浑身发抖,本就苍白的脸色顿时跟个死人脸一样,马上又缩回了卫生间里,关上门不敢出来,一屁股坐在马桶盖上喘着粗气。 他是真怕了,没想到夜星宇的酒量比他还好,五十二度的白酒,半两一杯,一口干完都不带眨眼,就跟喝白开水似的。 最先拿的那两瓶早就喝完了,后面又拿了三瓶,一共五瓶,也就是整整五斤,还剩大半瓶没有喝完。 当然,张杨和连睿也喝了一些,加起来大概一斤左右,而剩下的三斤多,都是由苏昆和夜星宇平分,每人至少一斤半。 能喝一斤半的白酒,苏昆的酒量已经算是很牛逼,妥妥的小神级别。 更可况,他们之前还喝了几杯红酒,混着喝更容易醉。 这就难怪,苏昆能想出拼酒的方式来搞夜星宇,确实是有他的底气,碰上一般的酒局,随随便便都能稳到最后。 只可惜,夜星宇的酒量更加离谱,苏昆跟他一比,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差了无数个档次。 想当初,夜星宇跟苏伊对饮,七十五度的烧刀子,每人喝六瓶,苏伊醉了,他还没醉。 如今才只是两斤不到,简直就是小意思,夜星宇越喝越精神,丝毫没有醉意。 而苏昆早就已经撑不住了,一连吐了两次,别说是吃进去的饭菜,就连黄胆水都呕了出来,感觉生不如死。 什么叫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像苏昆这样就是活生生的典型案例,也可以说是一脚踢在了铁板上。 夜星宇坐在外面等了半天,还说跟苏昆把最后这一瓶搞定,结果老是不见人出来,神魂力往里一探,就发现苏昆已经彻底蔫了,坐在马桶上睡得跟个死狗一样。 如此一来,这顿饭局就差不多算是结束了,该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 四个女生饮的是红酒,除了舒妍以外,都喝得不多,个个都很清醒。 而四名男性当中,张杨第一个醉倒,趴在桌子上不醒人事。 苏昆更惨,吐了两次以后,把马桶当作床,倒在了厕所里。 连睿喝得不多,但他酒量较浅,有些晕晕乎乎的感觉,说话少了许多。 唯有夜星宇完全没事,头脑清醒,脸色正常,就跟没喝酒一样。 最终,当然还是夜星宇拿到了mvp,自不量力的苏昆成了垫脚石。 剩下的残局就留给连睿去收拾,反正醉倒的两个人都是他的朋友,不用别人瞎操心。 夜星宇对着郑雪莉使了个眼色,便站起来朗声说道:“我跟郑雪莉还有点私事要谈,就先走了,你们慢慢玩,下次有机会的话,我请大家一起吃饭!” 一般像他们这种聚会,吃完饭还有下半场,但一下子醉倒了两个,下半场肯定是没戏了,连睿也就没有挽留,站起来跟夜星宇说了句客套话,便打算送他们出去。 夜星宇没让他送,笑着把他按回了座位上,便领着郑雪莉准备离开。 可忽然一道人影闪过,个子高挑的舒妍拦在了包房门口,对着夜星宇展颜一笑,并且说道:“我也要走了,你顺便送送我呗!” 夜星宇看到舒妍已经把外套拉链都给拉上了,摆明了要跟他一起走,但他却没有答应,当面拒绝道:“不好意思,我还有事,要不我帮你叫个出租车吧?” 苏妍咯咯一笑:“像我这样的美女,一个人坐出租车不安全,万一遇到色狼怎么办?” 她这样一说,旁边的郑雪莉忽然身子一抖,脸色发白,应该是想起了几天前的遭遇。 但舒妍和郑雪莉不一样,她可是古武者,就算遇到色狼,也是对方遭殃,她自己不可能有事。 显然,舒妍是在找借口瞎扯淡,坚持想让夜星宇送她。 夜星宇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舒妍要主动凑上来,按理说不应该吧? 她不仅拥有动人的美貌,还是一名尊贵的古武者,追求者必然不会少,择侣的眼光也肯定很高。 像她这样的女子,都是等着别人来追,主动倒贴的概率约等于零。 可舒妍却一次又一次地表现出,她似乎对夜星宇有兴趣,即便已经知道后者是已婚人士,还仍然这样做。 这不免让夜星宇想起了一个人,那就是欧阳婷。 如果说班佳佳的性格和气质很像林善雅,那么舒妍跟欧阳婷就是一类人。 同样是古武者,同样修炼古印瑜伽,并且都是难得一见的大美女。 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家庭背景,这方面舒妍远远比不上欧阳婷。 夜星宇初见欧阳婷之时,对方就表现得大胆又主动,暧昧的小动作层出不穷,一度让夜星宇很疑惑,自己到底是哪一点在吸引她。 直到现在,仍是未解之谜。 如今又出现了一个舒妍,虽然没有欧阳婷那么夸张,但同样对夜星宇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这就奇了怪了! 夜星宇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心里忍不住在想:难道……我这辈子真能靠脸吃饭? 不过,舒妍给夜星宇的感觉,又与欧阳婷略有不同。 舒妍只在言语上表现得暧昧,行为上却无逾越之举,有可能她的说话方式本就如此,容易让人产生误会,心里却没那个想法。 而欧阳婷则不同,一见面就非常大胆,不仅说话亲呢,动作也很撩人,像是把自己当成了夜星宇女朋友,简直就是无所顾忌。 第516章 请你来客串,扮演狐狸精 说实话,这两个女人,都让夜星宇感到头疼。 关键不知道她们心里是什么想法,万一是个坑,跳进去了爬不上来,那该怎么办? 比如郑雪莉,就是一个害人不浅的小妖精,谁摊上了都没有好下场,夜星宇不得不防。 所以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不要招惹,敬而远之。 但还没等夜星宇想出拒绝的借口,舒妍就已主动挽起郑雪莉的手臂,拉开房门往外走去。 既然这样,夜星宇也就认命了,轻叹一声,大步跟上。 三人走出一品轩的大门,一起来到车子旁边,当然是由夜星宇来开车,而郑雪莉想坐副驾驶,却被舒妍硬拉着一起坐到后排去了。 “你住哪里?我先送你!”夜星宇扭头看了一眼侧后方的舒妍。 “送我回学校就行了。”舒妍马上回答,并解释道,“我不是本地人,也没有在外面租房子,一直都是住在学校宿舍里。” 艺术学院离得很近,根本不用开导航,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夜星宇算是松了一口气。 他将车子点火启动,缓缓驶离。 因为两边的后视镜都被敲掉了,车头灯也被砸碎,夜间行车很不安全。 不过对于夜星宇来讲,这根本无关紧要,毕竟城市里路灯明亮,他又有神魂之力帮助观察,不可能发生事故。 刚上路,夜星宇便问道:“艺术学院是不是有个附中?” “有啊!”舒妍和郑雪莉异口同声地回答着,并且舒妍还追问了一句,“你问这个干嘛?”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妹妹,在小县城里面上高中,我想让她转学到离城,所以就问问。”夜星宇一边驾车,一边解释着。 夜星宇有妹妹的事情,郑雪莉是清楚的,倒不会惊讶,不过她却说道:“你妹妹想要转学过来,恐怕不容易!” 夜星宇不明所以,马上问道:“为什么?” 郑雪莉答道:“我好像听说,咱们学院的附中不太好进,要么成绩好,要么是特长生,不然的话,一般都不会收。” 听到这个回答,夜星宇不免皱起了眉头,因为雪晴两样都不沾,肯定不符合标准。 不过,却又听舒妍说道:“正常情况下,确实像她所说的那样,但也不是没有办法。” 夜星宇不清楚还有什么办法,便问道:“你有什么建议?” “找关系不就得了?”舒妍很快给出了答案,“这年头,只要有关系,还有什么事情办不成的?” “行不通!”夜星宇苦笑摇头,“我要是有关系,都不会来问你们了!” “你怎么这么笨呢!”舒妍咯咯一笑,“你没有关系,但是我有啊!我帮你办,不就行了?” “你?”开着车的夜星宇回头看了舒妍一眼,心里有些吃惊。 “其实也不是我。”舒妍认真解释道,“我跟一个舞蹈老师关系很好,我去找她帮忙的话,应该问题不大,凭着她的关系,塞一个学生进来并不算难。” “原来是这样啊!”夜星宇笑了,“那就麻烦你帮我问问看,能解决最好!” “没问题!”舒妍一口答应下来,“不过明天是周日,没有课,等到下周一我再帮你问。” “好的,先谢谢了!”夜星宇喜滋滋地点头,暗自庆幸刚才没有坚持拒绝舒妍。 要不然,妹妹转学的事情还有点难办。 这件事初步搞定,但还有另外一件事要询问郑雪莉,也是就高明那边的情况,不知道是否顺利。 虽然舒妍也在,夜星宇并没有避讳,直接就和郑雪莉聊起了这件事。 毕竟舒妍和高明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根本没有交集,不怕秘密泄露。 郑雪莉汇报道:“鱼儿已经上钩了,但他可能还存有一丝怀疑,我觉得我们的戏还没演够,最好再添上一把火。” 夜星宇便问道:“他还在怀疑什么?我们现在又该怎么做?” “等等等等,你们到底在说什么?我怎么一点都听不懂?能不能来个人给我解释一下?”一头雾水的舒妍忍不住插了一句嘴。 本来这种事情,是没必要告诉舒妍的,完全与她无关。 不过因为舒妍刚刚才答应帮忙,既然问起,如果不说,就显得小气。 夜星宇便将此事简单讲述了一遍,先说起侯小妹被化名邹耀的高明欺骗感情,随后又是金钱诈骗,最终导致侯小妹走上歪门邪道。 舒妍听得很生气,瞪着眼睛说道:“这种人真是太可恶了,就应该抓去枪毙!” 夜星宇呵呵一笑,紧接着又说起了他和郑雪莉的报复计划,打算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把高明的积蓄全部骗光。 等把这些前因后果如实讲完,舒妍就很兴奋:“你们的计划好有趣,真想看到那家伙被骗光了钱的表情!” 夜星宇笑着解释道:“要不是因为正好看见他在跟郑雪莉搭讪,我也不会想到这个计划,最多把他抓起来,狠狠地揍一顿,再逼迫他索要赔偿。” 舒妍却说道:“这样就太便宜他了,一定要让他尝尝,被人骗到倾家荡产的滋味!” 这时候,已经到了艺术学院的大门口,夜星宇把车缓缓停在路边。 但是舒妍没有下车,而是向郑雪莉问道:“你刚才说,戏还没有演够,你们是不是打算现在去找那个骗子?” 郑雪莉并没有直接回答,先是想了一想,才开口说道:“这几天星宇哥都没有出现,就只有我一个人去了尚品御豪园,高明已经开始怀疑起星宇哥的身份,认为他不像是一个有钱人。所以高明昨天一直在追问我,到底欠了多少钱,我给他说是五百万,可他不怎么相信,似乎觉得我欠的钱应该没这么多,恐怕已经起了疑心。” “那你打算怎么解释?”这次是换了夜星宇来提问。 郑雪莉恐怕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不经思索便答道:“我认为应该再演一场戏,以消除高明的疑心。” “怎么演?”舒妍兴致勃勃地问道。 郑雪莉瞥了舒妍一眼,忽然灵机一动,脱口道:“不如你来客串一下,饰演一个狐狸精!” 此言一出,其他两个人通通都听傻了。 第517章 借一辆豪车来撑门面 看着舒妍呆滞的模样,郑雪莉掩嘴一笑,然后解释道:“因为星宇哥饰演的富家公子并不是很完美,让高明产生了一点怀疑,所以我们要打消他的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演戏向他证明两点。” 略微停顿,她又继续说道:“首先要证明星宇哥很有钱,并不是撑门面的骗子;另外一点,就是他很花心,见一个爱一个。这样的话,高明就会更加地相信我和同情我!” 舒妍听完,指了指坐在前排的夜星宇,疑惑不解地问道:“为什么说他不像是有钱人呢?我怎么没看出来?” 郑雪莉笑着回答:“主要是因为,他上次的穿着打扮比较随便,还有开的这辆车也不算豪华,不像是能随随便便借出五百万的富二代。” 舒妍又问道:“那么……他的人设为什么非得是花花公子呢?” 郑雪莉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道:“试想一下,假如你有个男朋友,既年轻,又英俊,还很有钱,并且深爱着你,你会跟他分手吗?” 她这样一比喻,舒妍马上就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 如果夜星宇饰演的富二代没有缺点的话,那简直就是梦寐以求的极品男友,试问哪个女人会主动放弃?除非是傻子! 所以,郑雪莉就给夜星宇饰演的这个角色,设计了一些性格上的严重缺陷,比如花心、多疑、易怒、行使暴力等等。 这些缺点如果放大来看,就能掩盖住原本的优点,很容易让人接受不了,尤其是感性的女人。 如此一来,白雪想要脱离富二代的掌控,也就成了理所当然,并凸显出高明的救世主作用。 如果不这样的话,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的高明,凭什么去跟一个富二代抢女人? 等到舒妍理解了郑雪莉的想法,便不自觉地连连点头,嘴里还问道:“那么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安排?” 郑雪莉立刻回答道:“这就需要你来帮忙了,你配合我们演一场戏,相信很容易就能消除高明的疑心。” 随后,她就把自己刚刚构思出来的全新计划详细解说了一遍,舒妍和夜星宇都在认真地听。 当她讲完,舒妍不免笑道:“一个是花花公子,一个是狐狸精,演的角色都是大反派啊?” 郑雪莉赶紧摇手:“只是演戏罢了,你可别介意啊!” “没事,我就是随便说说,怎么可能介意?”舒妍捋了捋鬓边的发丝,表情看起来挺兴奋,“从来没有尝试过做这种事情,我倒是觉得挺好玩的,你打算什么时候开演?” 郑雪莉却问夜星宇:“星宇哥,你觉得呢?” 夜星宇想了一想,又看了一眼中控屏幕,然后便说道:“现在是七点五十,时间还早,如果你们待会都没事的话,那就今晚吧,迟恐生变!” 他之所以如此决定,是觉得这件事不能拖,越快办成越好。 万一哪天高明忽然反应过来,然后改变主意,那可就糟了,之前做的一切全都是白费功夫。 再加上,如果帝都那边有重要的事情,需要他过去处理,短时间内回不来,就没办法配合郑雪莉演戏,这件事会拖得更久。 总之,就像夜星宇所说的那样,事不宜迟,迟恐生变,能速战速决就最好。 郑雪莉和舒妍都赞成夜星宇的看法,各自声称“没问题”,她俩今晚都有充足的时间,可以配合行动。 不过,郑雪莉却担忧道:“星宇哥的这辆车就最好不要出现了,花钱租个好一点的车开过去吧!故意给高明看一看,这样也能证明星宇哥的富二代身份!” “也行!”夜星宇点了点头,认可对方的建议。 其实这些细节相当重要,高明之所以怀疑夜星宇的身份,也就是因为初次见面时,夜星宇开的车不算很好,穿着也很随意,看着不像是有钱人。 如果是换成苏昆那副模样,纯白西装,油光水滑,再开着一辆骚气的豪华跑车,那就不会让人怀疑,一看就知道,这是很有钱的富二代。 不过,关于租车一事,夜星宇有了更好的想法,便拿起手机翻看电话簿,很快就找到了某个联系人的名字。 “嘟嘟”响了几声,电话被接通,这边还没开口,那边就传来一个男人的爽朗笑声:“夜兄弟,真没想到,你竟然会主动打我电话,真是让我高兴啊!” 夜星宇淡定回道:“正好有事想找老哥帮忙,所以就冒昧打了个电话!” “有事你尽管说,不管是能办,还是不能办,我通通都给你办了!”对方也不问是什么事,摆出一副“什么我都答应”的样子,口气很豪放。 “我想找贵公司借一辆高档的豪车来用几天,撑一下门面。”夜星宇也不绕弯子,直接就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就这?小事一桩啊!具体需要哪款车?我马上给你安排!”对方一点也不含糊,当场应允。 在离城,一提到汽车,谁都不会忽略“神风”这个本地品牌,毕竟是国内最著名的三大车企之一,人尽皆知。 跟夜星宇通电话的,正是神风汽车的总经理张弘扬。 上次庄静带着夜星宇去了一趟神风大厦的直营店,因而认识了张弘扬,并交换了电话号码。 张家很看重夜星宇的医术,想请他帮忙治好老太太的顽疾,夜星宇最终还是给了面子,答应找时间给老太太治病。 就因为这样,对于夜星宇的请求,张弘扬肯定是要尽量满足的,别说是借车,送车他都愿意,就怕夜星宇不肯收。 至于要借什么车,夜星宇自己都不清楚,便随口答道:“大概就是那种年轻人喜欢的豪华跑车吧,四座最好,看起来有点排面就行!” “没问题,你什么时候需要?” “越快越好,我有急用!” “行,那我马上打电话给本部直营店,让那边的负责人给你调一辆新车,是你自己过去取?还是开到指定的位置转交给你?” “我自己去取吧,正好我的车出了点故障,顺便开过去送修!” 第518章 第二场戏正式开拍 豪车的事情,被夜星宇一通电话轻松解决。 郑雪莉和舒妍都不知道,夜星宇是在跟神风汽车的总经理通话,还以为是他的某个要好朋友。 不过,就算听不出张弘扬的身份,也能猜到这人的来头不简单。 不然的话,借车这种事情哪能答应得这么干脆?并且还是豪车! 夜星宇没有浪费口舌去解释,直接换挡启动,驶离了离城艺术学院,直奔神风总部的直营店。 神风直营店要到晚上九点才关门,如果店内的客人比较多的话,甚至会延长到十点,而现在还不到八点,时间上完全来得及。 当夜星宇他们抵达神风直营店时,竟然是店长亲自迎接,显然是得到了张弘扬的指示。 夜星宇特意用神魂力扫视了一下店内的人员情况,没发现肖大庄的身影,不知道是他今天不当班,还是已经被炒鱿鱼了。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夜星宇等人很快就在店长的引领下来到了停车库房,一辆炫蓝色的崭新跑车出现在众人面前,这就是张弘扬为他而特意准备的。 幻影系列第二代,售价一百多万,是神风汽车目前为止最高端的几款车型之一,最新推出的第三代还要卖得更贵,但因为只有两个座位,不符合夜星宇的要求,所以就把幻影二代拿了出来。 神风汽车素以高性价比而著称,所以才能畅销,而幻影系列更是在外观设计上做足了功夫,虽然只卖一百多万,但是看起来却很酷炫,跟那些两三百万的一个档次。 郑雪莉和舒妍都惊呆了,没想到夜星宇居然能借来这么骚气的超级跑车,不免又对他另眼相看。 店长恭敬地弯着腰,将车钥匙交到夜星宇手里,并笑着解释道:“这辆车其实是张总的,不过他只开了几次,很少使用,大多数时候都停在这里,但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做一次清洁保养,使用起来绝对没有问题。” 听他这样一说,夜星宇才注意到,这辆车已经有了车牌,号码还挺不错的,竟然是全数字。 新车是没有车牌的,只有卖方提供的临时牌,如果挂上了正式铁牌,就等于是已售出,要在车管所登记备案,不能再当成是新车拿来销售,所以张弘扬才把自己的座驾借给夜星宇,倒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向店长道过谢之后,夜星宇便带着两个小美女,坐上了新到手的幻影二代。 至于他那辆被砸坏了车灯和后视镜的陆行者,就交给店长拿去维修,等到还车的时候再来将其取回。 在开往尚品御豪园的途中,心思灵敏的郑雪莉已经编好了新的剧本,并给其他两人讲解。 夜星宇一边驾车,一边聆听,很快就把所有台词牢记心中。 舒妍的记忆力也非常好,只听了一遍,就差不多记下大半,再多听两遍,基本上就没有问题了。 《心机婊套路诈骗犯》的第二场戏,马上就要正式开拍。 …… 尚品御豪园,c栋,1805房。 回到家的高明有些心神不宁,数次拿起手机放到眼前,看着熟悉而又静止的聊天界面,傻乎乎地发着呆。 早在数日前,他就跟住在隔壁的那位名叫“白雪”的美女加上了好友,时不时会发送几句问候,说一些表达关心的话语。 而白雪的态度很微妙,若即若离,有时候会马上回复,有时候又半天不回。 就比如今天傍晚的时候,高明给白雪发了一条信息,问对方有没有空,表达了自己想请她吃晚饭的意愿。 可是白雪一直没有回复,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条信息。 等待许久的高明难免感到失望,心情很烦闷,干啥都提不起劲来,晚饭也没有吃,回家后就一头倒在卧室床上,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沉默地发着呆。 白雪的音容笑貌一直在他的脑海里不断盘旋,挥之不去。 无论何时何地,高明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白雪,像是着了魔一样,弄得茶饭不思。 “叮咚——” 摆在枕边的手机蓦然响了,是接收到消息的提示音。 许久未动的高明像是诈尸一样猛然坐起,拿起手机一看,竟然是白雪的回复,不由大喜过望。 “在家吗?”聊天对话框里赫然出现这三个字。 “我在!”高明赶紧回复。 稍微等待了十几秒钟,高明又一次收到了白雪发来的信息,并且这次是语音简讯。 手指轻轻一按,白雪那清脆又好听的软糯声音,便从手机喇叭里传出来。 “你能下楼来一趟吗?我买了一些东西,好重呀,实在是拿不动了,想请你帮我一下!” 高明一听,立刻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浑身充满了电,飞一般地跑到客厅门口,把拖鞋拖成了皮鞋。 临出门前,高明还不忘对着穿衣镜略作整理,同时用手机飞快地打字,向白雪发送了一条回复:“等我,我马上来!” 当高明跑到楼下的小区门口,就看到白雪坐在花坛边的石凳上,脚边放着一个印有水果图案的大纸箱。 白雪向高明挥了挥手,笑着招呼道:“真是不好意思啊,这么晚还麻烦你!” “没有没有!”高明连连摆手,三步并两步地快速走过去,指着大纸箱问道,“是要我帮你搬这个吗?” 白雪微微一点头,从鼻子里发出“嗯”的声音,算是回答。 高明上前抱起箱子,果然挺沉的,估计有二十斤的重量,难怪一个女孩子拿不动。 “这里面装的是什么啊?”高明随口问道。 “是梨子,我在农贸市场买的。”白雪很快给出了答案,并解释道,“店家帮我搬上了出租车,我以为自己拿得动,却没想到有这么重!到了这边以后,我自己抬着走了一小段路,就实在没力气了,不得不向你求助!” “梨子吗?难怪挺重的!”高明抱着箱子往c栋方向走去,同时还问道,“你买这么多的梨子,一个人吃得完吗?” 第519章 从未有过的感动 听到高明这样问,走在旁边的白雪嘻嘻笑道:“买来又不是我一个人吃,这主要还是给你买的!” “什么?给我买的?”高明一听就愣住了,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白雪便解释道:“那天我见你老是咳嗽,然后问你,你说你喉咙不舒服,已经是老毛病了,时不是就会这样。于是我就在网上查了一下,大概是因为肺热引起的咳嗽,并导致咽干喉痛。而最简单的治疗办法就是多吃梨子,因为梨子有润肺止咳和保护肠胃的作用,如果做成冰糖炖雪梨,效果会更好。我今天正好有时间,就去了一趟农贸市场,看到有一家小店卖的梨还不错,尝了一口也很甜,就买了一箱回来……” 白雪不紧不慢地述说着买梨的原因,抱着箱子的高明听得无比感动,差点要流下眼泪来。 “不用这么麻烦,我一个大男人,咳嗽两下又不会死,早就习惯了!”高明激动地说着。 “我说你这人啊,怎么一点都不爱护自己的身体呢?”白雪瞪了高明一眼,似乎有些生气,“以后我每天都会给你做一碗冰糖雪梨,你乖乖地把它吃完就可以了,记得要少抽烟,能把烟戒掉就最好!” 这些关怀的话语,让高明心里感动啊,整个人都快融化了,即使手里抱着沉重的一箱梨,走起路来却是轻飘飘的,一点都不觉得吃力。 两个人进了电梯,高明暂时先把箱子放在地上,白雪则按下了十八楼的按钮。 在电梯上行的过程中,高明目光炽热地看着白雪,后者似乎有些害羞,红着脸低着头,假装在整理衣角上的褶皱。 高明忽然开口打破沉闷:“你男朋友呢?好几天没看到他了!” 白雪头也不抬,嘴里答道:“也许还因为上次的事情在生气吧,最近都没来找过我,不过这样也好,他在的时候,我就会有点不自在!” “为什么会不自在?”高明故意追问着,虽然他已经猜到了答案,但还是需要对方的亲口证实。 “他现在的脾气越来越暴躁,经常会莫名其妙地发火,动不动就骂人,有时候还会打我,反正……唉!算了,还是不说了!”白雪轻声地讲述着,情绪显得很低落。 “别担心!有我在,我会帮你的!” 说这句话的同时,高明竟然抬起手来,搭在白雪的香肩上。 白雪的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但是她并没有躲开,只是一言不发地低着头。 高明既紧张又激动,竟然忍不住把脑袋凑过去,想要试试看,能不能趁这个机会一亲芳泽。 结果,他刚这样做,耳边就听到一声“叮”的轻响,紧接着,电梯门打开了。 白雪像是触电一样,忽然推开靠近的高明,慌慌张张地跑出了电梯。 怅然若失的高明愣了两秒,才抱起地上的纸箱子,紧跟着追了出去。 白雪低着头一直往前走,很快就越过高明的1805号房,来到自己的房门口。 当她刚输完进门密码,抱着箱子的高明也已经到了身后。 白雪有些紧张慌乱,想要快点进屋,哪知道她刚把门推开,就看到了一副令人震惊的画面。 一对男女歪倒在客厅的沙发上,脑袋挨着脑袋,衣衫略显凌乱,看样子是在缠绵。 但他们被突然开门的声音所惊动,不得不暂时分开,先后坐直了身体。 男人看起来很英俊,正是高明上次见过的那个富二代,但他此时的模样却有些不雅观,因为脸上蹭到了不少口红印子,脖子上的领带也被扯开。 不难猜测,女人肯定是吻过男人的脸,并且动作很激烈。 而那个扎着高马尾的女人打扮得很妖艳,拥有着魔鬼一般的好身材,曲线玲珑,凹凸有致,脸蛋也很不错,综合评分不在白雪之下,各有各的味道。 此时,妖艳女人用纤长的手指捋了捋凌乱的发丝,便好整以暇地翘起个二郎腿,对着身边的富二代妩媚笑道:“这就是你女朋友啊?长得还不错嘛!” 富二代没有回答,只是用手擦了擦脸,然后把领带扯下来扔到一边,再把胸前敞开的衣襟纽扣给扣回去。 “你……你们……”白雪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小嘴,原本红润的俏脸瞬间变得惨白。 富二代阴沉着脸,不耐烦地喝问道:“你不是说,你今天要回老家吗?怎么还没走?” “我……”白雪像是傻了一样,只吐出一个字就卡了壳,隔了好一会,才指着沙发上的妖艳女子,尖声质问道,“她……她是谁?” “你叫什么叫?好好说话不行啊?”富二代对白雪的反应很不爽,公然用手搂着女子的纤腰,大声介绍道,“她叫舒舒,是我朋友,会暂时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你现在就去把主卧房收拾一下,让给舒舒使用,你就去睡客房吧!” 听到这番话语,白雪仿佛受了极大的委屈,当场就蹲在地上掩面而泣,眼泪珠子顺着脸颊滚滚滑落。 目睹这一切的高明顿时热血上涌,把箱子往地上一扔,走进屋里指着富二代大声怒骂道:“你他妈还是不是男人?有你这样对待女朋友的吗?” 富二代斜眼看着高明,冷冷回应道:“她是我的女朋友,又不是你的,我爱怎么就怎么,要你来多管闲事?你算老几?” 高明气呼呼地吼道:“小雪是我朋友,我就看不惯你这么欺负她!” “朋友?”富二代笑了,笑得很大声,“你想勾引我的女人就直接明说,找这种烂俗借口不觉得脸红吗?” 高明顿时哑口无言,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毕竟对方说的都是实话,他的确是动机不纯,对白雪抱有幻想。 “怎么?没话说了吧?”富二代依旧冷笑,嘴里继续说着恶毒的言语,“你打着朋友的名义,无事献殷勤,天天跑来纠缠,其实就是馋她身子,别以为我不知道!” 第520章 你要是心疼,就帮她还钱 受到指责的高明脸色涨得通红,大声反驳道:“不!我跟你不一样!我是真心喜欢小雪,并愿意为她付出一切!——而你,你才是馋她身子,得到以后不好好珍惜,反而开始嫌弃,像你这种人,根本不配拥有爱情!” “我呸!你一个穷屌丝有什么资格跟我谈论爱情?”富二代咧嘴冷笑,脸上写满了嘲讽与不屑,“白雪是我的女人,是我给她钱,是我养着她,她这辈子都属于我,就算我玩腻了,也不会便宜你这个穷屌丝,你碰都别想碰,回家吃屎去吧!” “呵呵,这种男人,还真是挺可笑的,不自量力嘛!”妖艳女人故意往富二代身上靠了靠,脸上一副看好戏的戏谑表情。 “你……你们……”高明气得面孔扭曲,血压飙升,恨不得冲上去一人一拳。 富二代懒得搭理高明,视线投向蹲在门边痛哭的白雪,大声吼道:“哭什么哭?一天到晚就知道哭!给我闭嘴!” 白雪被吓了一跳,似乎有些畏惧,哭声顿时小了很多。 富二代接着骂道:“你这个吃里扒外的小贱人,居然敢背着我把野男人带回家里,我都没跟你算帐,你居然先哭了起来?还要不要脸?” “没有!”白雪哽咽着辩解,“我只是……让他帮忙……” “帮什么忙?明明就是你下贱!把我的话当成耳边风吗?我有没有警告过你,别再让我看见你跟他来往,结果这才几天,你就忍不住了?是想干嘛?背着我偷汉子吗?”富二代对着白雪一通指责,说起话来丝毫不留情面。 “够了!”高明再也忍不住,发出一声咆哮,“她不过是借了你的钱,又不是卖身给你,你没有权利干涉她的自由!” “怎么?心疼了?”富二代冷冷笑着,语气之中尽是不屑,“你要是心疼的话,那你帮她还钱啊?你知不知道她欠了我多少?整整五百万呐!你个穷屌丝要辛苦多少年才能挣到五百万?你先问问你自己,有资格心疼吗?” 一番话说得高明咬牙切齿,不自觉地捏紧了拳头。 要不是因为对方人高马大,看起来有点力气,高明早就冲上去跟他干架了。 而富二代根本没把高明放在眼里,嚣张无比地下了逐客令,指着门口吼道:“杵着干嘛?还不快滚?这是我的屋子,不欢迎你,请你出去!” 高明怒气冲天,脱口而出:“五百万是吧?我帮她还!” “不要!”抽泣的白雪立刻出声制止,“你赶紧回去吧,这不关你的事!” “小雪,请相信我!我是真心想要帮你,我不想看到你被人欺负!” 说出这句话的高明,满腔都是热血,根本不听劝。 或者说,他已经失去了理智,越是劝他,他越要这么做。 “我……我……”白雪似乎很感动,泣不成声,泪水又一次夺眶而出。 “你帮她还?还真是搞笑啊!”旁边传来了泼冷水的声音,“据我所知,你是个没有工作的无业游民吧?除了隔壁的那套房子,其他就一无所有!并且,房子还是贷款买的,你只交了首付,身上应该没什么钱了,你拿什么帮她还?” “这你就不用管,反正我有办法!”高明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大声说道,“五百万我会给你,但小雪要跟我离开,从今往后,你都不能再来纠缠她!” 富二代嗤笑着摇了摇头:“我可没时间等你慢慢攒钱,你现在要是拿不出来,就马上给我滚蛋,以后也别让我再看见你!” “现在不行,但今晚可以!”高明竟然说得无比认真,吐字坚定有力,“你把小雪的借据带上,跟我走一趟,我保证你今晚就能拿到五百万!” 此言一出,其他几个人都惊呆了。 他们万万没想到,高明这家伙还真能拿出五百万来,完全出乎预料啊! 高明的经济情况,其实已经被化名为白雪的郑雪莉摸清了底细,他没有稳定的收入,手里最大的财富就是刚买的那一套房子,但却是贷款买的,想要卖掉就有些麻烦,必须要先把尾款结清,才能交易过户。 郑雪莉当初不知道这些,还以为高明是全款买的房,所以才谎称自己欠了五百万。 现在想来,实在过于草率,价格报得太高了。 但说出去的话,便如泼出去的水,不可能收回,郑雪莉也没有办法,只希望高明不会望而却步,来个讨价还价也好。 今天安排的这出戏,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给高明给他制造一些压力和紧迫感,促使他尽快做出决定,从而达到速战速决的效果。 但意外的是,剧情的发展出奇的顺利,受到刺激的高明亲口同意拿出五百万来帮白雪还债,并且还是当晚兑现。 这样一来,饰演富二代的夜星宇心情大好,但他脸上却没有表露出来,还故意问道:“跟你去哪里?上银行取钱吗?你难道不会用手机转帐?” 高明故弄玄虚地答道:“手机转不了,我会给你现金,但钱不在我这里,你得跟我去拿。” 夜星宇沉默了几秒钟,似乎在思考,随后紧盯着高明,沉声威胁道:“你如果敢跟我玩花样,就别怪我不客气!” “放心吧,现在是法制社会,没人敢乱来!”高明信誓旦旦,不像说假话,“我保证你一定能拿到钱,一分都不会少,就看你有没有胆子跟我走一趟!” “好,我就信你这一回!”夜星宇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拿起了扔在旁边的外套,“我们现在就去,坐我的车走,白雪写的欠条就在我车上。” “亲爱的,我要跟你一起去!”饰演新欢的舒妍拽着夜星宇的手腕,故意撒着娇,并暗中用眼神试探询问,似乎担心高明有诈。 “你就别去了,在这等我!”夜星宇根本无所畏惧,一个人行事反而方便,就没有同意舒妍跟随,还假意叮嘱道,“如果我十二点之前还没有回来,你就打电话报警!” 高明听到后面那句话,不由出声嘲讽:“装得那么狠,原来是个胆小鬼!” 夜星宇横了他一眼:“少废话,赶紧走吧!” 第521章 什么秘密能值五百万? <!--go--> 在尚品御豪园的地下停车场,高明见到了夜星宇借来的豪华座驾,仅存的一点点疑虑彻底消除,完全相信对方就是一个有钱的富二代。 上了车之后,夜星宇问道:“去哪里?” 高明回答:“平安路,鸿泰宾馆。” 夜星宇也不废话,设置了导航之后,立刻驱车前往。 鸿泰宾馆是一栋比较出名的老楼,效仿民国时期的建筑风格,位于三教九流汇聚的老城区,有超过三十年的历史。 不过鸿泰宾馆的生意一直不怎么样,很多年前就已经歇业倒闭,拆分成几个区域,租给了一些生意人。 但是那一块显眼的特大招牌,直到如今还挂在楼顶,地标性质依然保留。 夜星宇听说过这地方,但没有去过,所以便开了导航,以防绕弯路。 车上的两个人互相看不顺眼,自然不可能搭话聊天,都闭着嘴一言不发,气氛很沉闷。 大约四十分钟以后,车子接近了目的地,已经能看到鸿泰宾馆楼顶的巨大招牌。 这附近还挺热闹,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各种夜市摊子随处可见,时不时就有小摩托和电单车在人群中穿梭来去,如同水中的游鱼。 车子到了这里,就很难开了,行人太多,路面拥堵,还不如两只脚走得快。 夜星宇干脆把车停在路边,给了旁边的小摊主一张五十元的钞票,让他帮忙照看一下,随后就与高明步行进入闹市区,朝着鸿泰宾馆走去。 到了鸿泰宾馆门口,一个穿着性感的浓妆女人站了出来,对着夜星宇他们抛了个媚眼,娇声笑道:“两位小哥哥,想找乐子吗?妹妹服务很到位,包您满意!” “去去去,别挡路!”高明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脸上尽是厌恶。 跟他心目中的白雪女神比起来,这些庸脂俗粉便如苍蝇一般,根本提不起兴趣。 浓妆女人没有吱声,乖乖地让到一边,脸色却不是很好看。 夜星宇跟着高明,先后走进宾馆大门,也不乘坐电梯,直接顺着楼梯向上走。 这是那种老旧的木楼梯,油漆几乎掉光了,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踩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过了转角处,前面立着一扇铁栅栏的防盗门,门边站着一个人,语气不善地喝问道:“干什么的?” 这是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青年,腰间挂着警棍,嘴里叼着一根烟,看起来有点痞气,不像是正经人。 高明回复道:“我是大路哥的朋友,有点事找他商量。” 青年保安依次看了他两人一眼,也没怎么说话,直接就把铁门打开了,放他们进去。 上到二楼,就是走廊,黑乎乎地连个路灯都没有,但高明却走得很快,轻车熟路,如识途老马。 转过两个弯,就看到前面又有一扇大铁门,实体的那种,封得严严实实,但其实没有上锁,用手一推就开了。 里面的大厅跟外面的走廊俨然是两个世界,一开门就能听到哐当哐当的碰撞声不绝于耳,再一眼望去,竟然到处都是人,四五个一组,围坐在一起打麻将。 原来,这是一家麻将馆,也属于地下赌场的一种,难怪搞得这么神神秘秘。 幸好舒妍没有跟着过来,这种地方她肯定受不了,满屋子的青烟袅绕,空气污浊不堪。 见到有人进来,马上就有人站起来招呼,对着他俩喊道:“这里,正好差两个!” 高明却没理他,转头望向门后边,有一个同样穿着保安制服的男人靠墙站在那里,唇上蓄着小胡子,一副吊儿郎当的表情,正低头把玩着手上的打火机, “我找大路哥,他在吗?”高明开口询问。 小胡子听到声音,抬起头来瞥了高明一眼,然后点点头,说道:“跟我来!” 三人一路穿梭绕行,经过了几张正在酣战的麻将桌,最后走到大厅的另一侧,这里有一扇关闭的小房门。 小胡子在门上敲了两下,嘴里喊道:“大路哥,有人找!” “进来!”里面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 小胡子把门推开,带着高明和夜星宇一起进去,随后把门关上,自己背靠房门,堵在门口。 房间很小,看样子是一间办公室,除了一套办公桌椅以外,连个沙发都没有,进来的三人都没有地方坐,只能站着。 一个胖乎乎的光头壮汉仰靠在宽大的老板椅上,狮鼻阔嘴,面相凶恶,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杀猪的屠夫,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进屋的客人。 他就是高明要找的“大路哥”,本名叫做张大路,据说练过武,打起架来很凶,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恶霸。 张大路先后开了三家麻将馆,赚了不少钱,手底下养着几十号人,偶尔还放点高利贷。 像他这种情况,应该是头顶上有人罩着,要不然早就被抓去严打了,也不至于横行无忌多年,依旧还是风光潇洒, 高明进来以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规规矩矩地喊了一声“大路哥”。 张大路斜眼看着高明,懒洋洋地问道:“你是哪里来的?” 高明立刻自我介绍:“我是兰姐的小弟,我叫高明。” “兰姐?”张大路眯着眼想了一会,才又问了一句,“东英街骗子兰?” 高明尴尬笑道:“是的。” “骗子兰”这个称呼肯定不好听,但高明口中的兰姐,的确有这么一个诨号,张大路并没有乱喊。 “我跟她井水不犯河水,各做各的生意,她为什么突然来找我?”张大路有些搞不懂。 高明赶紧纠正道:“不是兰姐找您,是我要找您!” “哦?你找我?”张大路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慢悠悠地说道,“你有什么事?说来听听!” 高明收起笑容,肃容道:“我知道一个秘密,您肯定会感兴趣,而我今天来找您,就是想用这个秘密,换取五百万的现金。” 张大路听完就笑了,遥遥指着高明的脑门骂道:“你他妈没睡醒吧?什么秘密能值五百万?” 高明却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大路哥,我向你保证,我知道的这个秘密绝对能值五百万,您是否能听我讲完,再来做决定?”<!--over--> 第522章 要是敢骗我,你就死定了 高明说得很认真,张大路看他不像是开玩笑,再加上本来就有一点好奇心,便点了点头,然后对着门口的小弟使了个眼色。 小弟当然清楚大路哥的想法,默默地打开房门走了出去,但是却没有走远,守在门口以防有人窃听。 房间里还剩下三个人,但是高明显然不想让夜星宇听到这个秘密,便转头吩咐道:“你也出去等一会,我拿到钱就叫你!” 夜星宇也不多问,潇洒转身,毫不犹豫地走出了房间。 门外的小胡子看到夜星宇出来,从身上掏出一个烟盒,对着后者比划了一下,不冷不热地问道:“抽烟吗?” 夜星宇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抽。 小胡子便自己取出一根,放到嘴里咬着,再用手上的打火机点燃。 他们两个就像是门神一样,一左一右站在门边,目光扫向大厅内的一帮赌客。 只不过,小胡子的关注点在于眼前所看到的赌博景象,而夜星宇却在暗中偷听屋内的两人对话。 高明的故弄玄虚同样引起了夜星宇的兴趣,他也想知道,对方到底掌握了什么秘密,竟然能值五百万。 麻将大厅内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嘈杂声音,多多少少会影响听觉判断,但夜星宇是丹劲级别的古武者,听力异常敏锐,在凝定心神的情况下,就算隔着一道房门,也能听清高明与张大路之间的对话,如果再配上神魂力的渗透观察,就连画面都有了。 小房间内,高明上前两步,隔着宽大的办公桌,压低了声音向张大路说道:“兰姐藏钱的地方,我知道在哪,想必大路哥应该有兴趣了解一下吧?” “什么?你是说……骗子兰的小金库?”张大路大吃一惊,瞬间坐直了身体。 高明微微一点头,从鼻孔里发出“嗯”的一声。 “你说吧!”张大路收起了嘻嘻哈哈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等我拿到了钱,分你五百万没问题!” “大路哥,您开什么玩笑?”高明脸色一变,似有怒意,“我只负责提供秘密,至于这笔钱您能不能拿到,都跟我无关!” “笑话!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假如你拿个假消息来蒙我,我他妈岂不成了傻子?”张大路一撇嘴,像是在冷笑,“更何况,你是骗子兰的人,骗子兰什么鸟德性我还不清楚?谁特么知道,你们俩是不是合伙起来给老子下套?” 高明顿时说不出话来。 他既然自称是骗子兰的小弟,那么肯定也是一个江湖骗子,张大路又怎能不防备? 高明沉默了几秒,才用出最诚恳的表情,极力劝说道:“大路哥,我骗谁也不敢骗您呀!您要是发起火来,还不把我给五马分尸了?” 张大路没好气地瞪了高明一眼:“你他妈当我傻啊?你要是拿了钱跑路,老子去哪找你?” 高明又哑巴了,一时之间找不到说辞。 其实高明还真没有说谎,他确实在无意中知道了兰姐的藏钱地点,也真打算用这个秘密来交换五百万,无奈张大路的戒备心很强,根本不会轻易相信。 这下子,谈判似乎陷入了僵局,房间里瞬间安静下来,两人都在心中思考,并权衡利弊。 张大路确实动了心,想要知道骗子兰的藏钱地点。 而高明也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拿到五百万替白雪还债赎身。 虽然两人都没有说话,却都不希望交易谈崩,于是就只能比拼耐心,看谁先让步。 最终,还是高明想出了一个折中之法,他咬了咬牙,开口说道:“大路哥,不如这样!您先拿五百万出来,交给我外面的那个朋友带走,而我本人就留在这里做人质,直到您确认消息属实,然后再放我离开,您看怎么样?” 言下之意,如果这消息是假的,那要杀要剐,就悉听尊便。 听到这个建议,张大路没吭声,用手指从桌上的烟灰缸里捡了一根烟屁股,再划根火柴点上,放在嘴里猛吸了两口,随后又把烟头按灭,重新扔回烟灰缸里。 这整个过程中,他其实一直在思考,最后还是决定赌一把,便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高明,表情严厉地说道:“行,我就给你一个机会,要是你敢骗我,那你就死定了!” 高明的脸上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连声说着“不敢”。 张大路懒得再废话,对着高明挥了挥手,意思让他站远点,别杵这么近。 高明会意地退开几步,几乎到了门边。 张大路则弯下腰去,似乎要拿什么东西。 原来,在他的宽大办公桌底下,竟然放着一个半米多高的金属保险柜,柜门上装有转盘式的密码锁。 张大路按照“顺—逆—顺”的操作方式,依次将转盘刻度拧到了合适的位置,随后一拉门把手,保险柜门就被打开了。 里面放满了一摞一摞的钞票,全是500元面值的大紫钞,有新有旧,通通用橡皮筋捆起来。 张大路不停地用手取钱,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办公桌上,直到快把保险柜里的钱全部搬空,他才停止动作。 随后,张大路指着桌面上的钱堆,一脸平静地对高明说道:“一捆十万,这里有五十捆,总共就是五百万,你自己过来清点一下。” 这么多的现金钞票摆在一起,高明也是头一回见,难免心跳加快,呼吸急促。 不过,这钱拿来又不是自己的,始终要给夜星宇,高明便不愿插手,以免担责任,于是说道:“我叫我朋友进来拿钱,顺便让他点数。” 张大路点头默许,高明就把门外的夜星宇叫了进来,让他自己点数。 这样的话,就算数错了,也跟高明无关。谁点的钱,就由谁负责。 结果夜星宇进来以后,根本懒得验数,只是很随意地看了一眼桌面上的钱堆,就说道:“数目应该没错,但有没有袋子给我装一下?” 张大路还真从抽屉里拿出几个纯黑色的大塑料袋,随手往前一扔,不耐烦地说道:“袋子拿去,自己装!” 第523章 今晚我们要干一件大买卖 黑色塑料袋掉在脚边,夜星宇捡起一看,竟然就是装垃圾的那种袋子,但规格很大,并非家庭使用,而是多用于环卫清洁,用来装这些钱倒也足够了。 废话不多说,夜星宇拿起袋子就开始装钱,很快就将桌上的钞票全部搬空,如同扔垃圾一般,随手丢进袋子里。 五百万不是小数目,总共有一万张钞票,加在一起的重量起码有二三十斤,拎起来还有点沉,夜星宇便在外面多套了几个袋子,以防破裂。 完事后,他拎着袋子退到门边,张大路则对着高明招了招手。 高明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便走上前去,绕过办公桌,站到张大路的身旁,俯下身子凑近对方的耳边,轻声地说出了一句话。 这个距离,就算他的声音压得再低,也还是被夜星宇听见了。 说完了悄悄话的高明回过头来,对夜星宇说道:“你先走吧,我还有点事,晚点再回去。” 夜星宇微微一笑,二话不说,拎着钱转身就走。 他知道,高明要留下来做人质,如果不能证明他说的是实话,张大路肯定不会放过他,就算不把他弄死,至少也要扒掉一层皮。 刚迈出屋子,正要随手关门,夜星宇又听到了高明的声音。 “记得我们的约定,从现在开始,你不能再碰小雪,她已经跟你两清了,你们之间再没有任何关系!” “放心吧,我这个人说到做到!”夜星宇回头一笑,又对着高明说了一声“保重”,然后才关门离开。 这一声“保重”,把高明搞得莫名其妙,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真是朋友。 待夜星宇走后,张大路对着外面喊了一声:“小兵,进来!” 站在门外的那个小胡子马上应声出现。 张大路一手指着高明,郑重其事地吩咐道:“你再找一个兄弟,两个人一起看着他,不管是吃饭睡觉还是拉屎拉尿,一定要寸步不离!如果人不见了,老子就挖了你的眼睛!” “放心吧,大哥!”小胡子立刻收起了懒散模样,身子站得笔直。 张大路挥了挥手:“你先带他出去吧,其他事不用管,把人看好就行了!” 等到房间里只剩下张大路一人,他便抓起桌上的座机电话,麻溜地按下了一连串电话号码,随后对那边交代道:“阿文,你找几个可靠的兄弟,把家伙也带上,今晚我们要干一件大买卖!” …… 张大路将会怎么做,暂且不提,先说夜星宇这边。 他提着大袋子循原路返回,穿梭于各个麻将桌之间,打算以最短的路线走到大厅门口。 这时候,一个戴着鸭舌帽的中年汉子站了起来,开口向夜星宇招呼道:“兄弟,来一趟也不打算玩几把?我们这桌正好三缺一,过来凑个角吧!” “不了,我还有事,你们玩!”夜星宇脚步不停,只是朝对方摆了摆手,随口应付了一句。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鸭舌帽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还特意看了一眼他手上拎着的黑塑料袋。 若是有心人,就可以从袋子凸起的棱角形状,还有呈现出来的大概重量,来猜测里面装的是什么。 很显然,鸭舌帽就是一个有心人。 他早就注意到,刚来的两个人行为古怪,来了也不打麻将,直接就进了办公室,随后出来一个,手里却多了一大袋东西。 不难判断,袋子里面装的是钱。 因为鸭舌帽知道,那是张大路的办公室,除了他手下的那帮兄弟,一般人不会进去。 而张大路生平只做两件事,一是开麻将馆,靠抽水赚钱,二是放高利贷,吃高额利息。 如果有人来这里不打麻将,直接就去找张大路,那多半就是为了借钱。 不过一般人借钱,大概就是几万到几十万,少就放兜里,多就装包里,不管怎么放,反正都会藏得死死的,就生怕被人看见,这就是所谓的“财不露白”。 可刚才的那个年轻人,身上没背包,手里却提着一个环卫垃圾袋,如果袋子里装的都是钱,那得有多少? 只是这样一想,鸭舌帽的体内血液就开始沸腾起来,完全没了打麻将的心思。 但仅凭猜测,还无法证实,他也不敢贸然行事,于是便拿起手机,跑到没人注意的小角落,偷偷给人打电话。 刚一接通,鸭舌帽就用极快的语速,低声问道:“小梅,你在楼下吧?” “我在啊!还没接到生意!”手机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听她这样一说,鸭舌帽松了一口气,迅速交代道:“刚从二楼下去一个男人,挺年轻的,手里提着个黑色大袋子,你帮我探一下底,看看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锋哥,放心吧,保证完成任务!”对方答应得很干脆,随后就将电话挂断。 …… 鸿泰宾馆大门口,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收起了手中的电话,她就是小梅,也正是先前被高明喝斥的站街女。 现在的鸿泰宾馆,早已成了三教九流汇聚之地,一楼卖白粉,二楼开赌档,三楼是鸡窝,再往上就全是炮房。 白天还好,家家户户都关着门,也看不到几个人;可到了晚上,灯红酒绿,人来人往,不管什么牛鬼蛇神和魑魅魍魉,都有可能出现于此。 就比如小梅,是三楼按摩房的小姐,在生意冷清的时候,她就会自己跑到楼下来招揽客人。 这年头,不管是哪行哪业,竞争都非常激烈,敢出来卖的,多多少少都有几分姿色,小梅的身材长相也算是达到了及格水准。 不过,她这几天运气不佳,生意惨淡,没什么收入,导致心情很郁闷。 好在她接到了一个老熟客的电话,让她帮忙探底,于是就有预感,很可能有钱赚了。 这个锋哥就在鸿泰宾馆的一楼做生意,表面上卖烟,暗地里卖粉,有空就去二楼的麻将馆赌钱,或者去三楼的按摩房找乐子,在这一带还算混得开,手底下有几个小弟。 他这人舍得花钱,每次使唤小梅,多多少少都会给一点好处费,小梅也就乐意帮忙,就当是赚外快。 第524章 打劫也得挑个荒僻的地方 二楼的麻将馆有点特殊,不通电梯,只能走楼梯,所以小梅在得到锋哥的指示以后,她就藏在了大门外,只露出一个脑袋,时刻关注着楼梯口的动静。 她很快就听到了脚步声,是皮鞋踩在木板上的声音,格外清晰。 随后,一个年轻帅气的男人出现在小梅的视野里,他手上提着一个超大号的黑色垃圾袋,沉甸甸的不像是普通的生活垃圾。 趁着还没被发现,小梅赶紧把头缩回去,等到对方快走到大门口的时候,她一下子就从外面冲了进来,装作惊慌失措的模样,嘴里喊着“救命”,像是疯了一般扑向夜星宇。 夜星宇不知道有诈,主动伸手去扶,生怕对方摔倒,或是撞上自己。 在这个过程中,他下意识地就把手上的大袋子扔到了脚边,而袋口正好又敞开了一道缝隙。 “怎么了?”夜星宇扶稳了小梅,认出是刚才的站街女,便开口询问。 “外面有个变态,他要非礼我!”小梅装作害怕的样子,紧紧搂住夜星宇不放手,且还编了个借口。 夜星宇往外看了一眼,并没有发现可疑人物,便说道:“没看到有什么变态,应该走了吧?” “是吗?你再看清楚一点!”小梅嘴里说着,目光却望向地面。 从她的角度,刚好可以透过敞开的袋子口,看到里面装满了钞票,全是一捆一捆的大紫钞。 于是乎,小梅的心脏开始剧烈地跳动起来,这一次她是真的受到了惊吓。 夜星宇轻轻地将小梅推开,随口安慰了一句:“放心吧,没事了!” 说完,他就拎起地上的大袋子,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外。 这时候,楼梯上又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戴着鸭舌帽的锋哥气喘吁吁地从上面跑下来,一看到小梅在那发愣,便急吼吼地问道:“怎么样?有没有弄清楚袋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小梅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答道:“钱……是钱……里面……好多钱……” 一听到这个答案,锋哥顿时激动无比,赶紧追问道:“他人呢?往哪边走的?” “那边那边!”小梅马上用手指着夜星宇离开的方向,远远的还能看到一个背影。 锋哥二话不说,快步追赶过去。 而小梅也跟在锋哥后面,一路小跑。 这条街摆满了各种夜市摊,行人很多,非常热闹,夜星宇就没法走得很快。 更何况他手里还提着一个大袋子,不方便跟人去挤。 同样也因为人多的关系,他并没有发现自己被人跟踪。 锋哥紧盯着夜星宇的背影,隔着一段距离跟在后面,并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摇人。 “喂,是我,你们几个在哪?……吃什么夜宵,别吃了!赶紧过来,有正事!……我把实时位置共享给你,马上用最快的速度赶过来,要是耽误了大事,看老子不削死你!” 几句话交代完,锋哥就挂了电话,继续保持盯梢。 在帽沿底下的阴影中,他的眼神如同恶狼一般,既凶狠,又贪婪,还有无比的激动。 夜星宇并不知道有人在打他主意,提着袋子不紧不慢地穿过了这条热闹的街道,最终来到停车的位置。 幻影二代的造型非常酷炫,不少路过的行人会忍不住回头多看一眼,而那位收了钱的摊主也很尽责,有几个小孩子想在车边玩耍,都被他赶到了远处。 夜星宇向摊主道了声谢,随手将钱袋子扔到了副座上,自己转到另一边,坐进了驾驶室。 随后,他系好安全带,发动汽车,缓缓驶离此地。 他的车刚一走,就有一辆又老又旧的面包车偷偷跟了上去,里面坐着锋哥和小梅,还有另外几个男人。 开车的家伙是个瘦小青年,一副尖嘴猴腮的模样,并不讨喜。 他一边驾车紧跟,一边问道:“锋哥,为什么不在这里直接动手?” 坐在副驾驶的锋哥忍不住骂道:“你他妈傻啊!到处都是人,怎么动手?打劫也得挑个荒僻的地方呀!” 骂完司机,锋哥又把脸转到后面,郁闷地看着小梅:“你一个娘们,跟来干嘛?打又不能打,还是个累赘!” “锋哥,小妹也是你的人呢,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不能过河拆桥呀!”小梅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声音又娇又嗲。 “行了,见者有份嘛,我懂!”锋哥略为有些不快,不过嘴上还是比较仗义,“等会钱到手了,多少都会分你一点,不过这事你得保密,谁都不能说!” 小梅喜滋滋地应了一声,探头过去在锋哥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锋哥又郑重其事地对其他人交代道:“还有你们几个也是,都给我管好自己的嘴,别他妈灌了几口猫尿,就开始忘了自己是谁!要是让张大路知道了这件事,说不定咱们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坐在后车厢的一个小弟大声应道:“锋哥,放心吧!我们又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口风都很紧,不会泄露出去的!” 听到这番话,锋哥就没有再啰嗦,毕竟响鼓不用重锤敲,自己这帮兄弟还算是靠得住。 车内沉默了好一会,小梅忽然开口,说起了一处可疑点:“我有些想不明白,这人开那么好的车,应该很有钱,为什么还要跑去借高利贷呢?” “谁知道呢!也许车是别人的,或者他急需一笔周转资金!”锋哥懒得细想,随便给出一些解释,“反正这种事情不该我们来操心,我现在只想把钱拿到手,其它的一概不管!” 他这样讲,小梅就闭了嘴,不好再问。 而锋哥的注意力一直都放在前方,紧盯着那辆超级跑车,也提不起心思跟人说闲话。 车厢内再次安静下来,只能听见汽车行驶时发出的各种噪声。 隔了好一会,又有人开口:“奇怪!他这是去哪?看方向,好像是要出城啊!” 这次说话的是开车的瘦皮猴,他一直注意着前车的动向,所以便能看出,对方那辆车正往城外驶去。 第525章 面包车怎么可能比跑车快 锋哥仔细一瞅,两辆车先后上了高架桥,接下来就是很长的一段高速路,直接通往城外,中途都没有转弯和调头的地方。 到了这里,就已经完全脱离了闹市和人群,只有车辆来往,正适合动手劫道。 于是,锋哥便对司机下了命令:“少他妈废话,赶紧追上去,把前面那辆车给我拦下来!” “好嘞!”瘦皮猴高声答应着,一脚踩死油门,面包车随之加速,向前猛冲。 但是,他很快就悲催地发现,面包车不仅没能追上前面的跑车,反而让距离越来越远。 这是因为,前车也在加速。 这条路是环城高速,四条车道,路面宽阔,又没有红绿灯的阻碍,可以放开来跑。 在这种情况下,夜星宇当然不可能慢悠悠地开佛系车,速度比起先前提升了将近两倍,差不多到了一百四五。 这样一来,面包车想要超到前面去,就有点异想天开了。 锋哥还没有及时想到问题所在,误以为是面包车开得不够快,便朝着瘦皮猴骂道:“你他妈会不会开车啊?老子叫你追上去,你磨磨蹭蹭的干嘛呢?” “锋哥,实在追不上啊!”瘦皮猴脸色发苦,倍感委屈地为自己辩解,“他那是跑车,咱们这是面包车,这哪能跟他比速度?” 他这样一说,锋哥才发现,面包车的速度其实已经很快了,起码超过了一百二,甚至达到了一百三,整个车身都在严重抖动,像是要飞起来一样,如果方向盘打快一点,说不定都会侧翻,相当的危险。 面包车的特点是排量小、底盘高、风阻大、自重轻,在中低速档位时表现良好,开起来非常有劲,但是在高速状态下却很难受,连一般的小轿车都跑不过,更别说拿去跟跑车比。 高速路上的面包车,速度极限就是一百三四,再快就别想。 瘦皮猴也实在没辙,不是技不如人,而是车不如人,你叫他怎么办? 他跟锋哥两个,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前方的蓝色跑车从视野里渐渐远去,直至消失,最后连个车尾灯都看不到。 煮熟的鸭子竟然飞了?这特么不是开玩笑吗? 锋哥气得哇哇大叫,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着瘦皮猴就是一通乱骂,狠狠地发泄着自己的愤怒情绪。 瘦皮猴虽然委屈,却也只能忍着,不敢吭声。 等到锋哥骂得没脾气了,瘦皮猴才吞吞吐吐地小声问道:“锋……锋哥,还……还追不追?” “追!怎么不追?”不死心的锋哥大手一扬,指向前方,“顺着这条路一直走,随时注意沿途的服务区和加油站!我特么就不信了,他能逃到天涯海角?” 锋哥那边气急败坏,夜星宇这边则是惬意悠闲。 他把车载音响打开,听着劲歌飙车,感觉就是爽。 在畅通无阻且又路面平整的高速公路上,跑车开起来很过瘾,又快又稳,操控性极佳。 最终,他把车速控制在一百七到一百八之间,要是再快的话,那就要违反交规了。 他现在要去的地方并不是尚品御豪园,也不是骊水南湾,而是城外的西运码头。 不久前,高明附在张大路的耳边说了一句话,内容就只是一个地址。 “西运码头,东边的废置区域,103号货柜。” 这就是高明拿来交换五百万的秘密,而张大路亦心甘情愿地给出了五百万。 现在,夜星宇就要去看看,这个地方到底藏着什么。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钱,比五百万还要多得多的钱。 因为高明曾经说过,这个秘密揭示了“兰姐藏钱的地方”。 而这个“兰姐”,应该就是高明所在的诈骗团伙头目。 其实夜星宇还真没有猜错,“兰姐”的本名叫做汪兰,人送外号“骗子兰”,是一个既精明狡猾、又小心谨慎的女人。 此人最初是以仙人跳起家,以色相来设局敲诈,并且越做越大,进而发展成网络诈骗,还成立了一个公司,把招来的员工一个个地培训成诈骗犯,成为她的敛财工具。 高明就是这样走上了邪道,毕业以后找不到好工作,求职时屡屡碰壁,最终去了汪兰的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就业培训”,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业务员”。 像他这样小骗子还有很多,一旦骗到钱就能拿提成,通常是20%~30%之间,而剩下的大头,全都进了汪兰的腰包。 所以,别看汪兰只是一个骗子,她其实挣了很多钱,比起开麻将馆和放高利贷的张大路,还要挣得多。 可骗来的钱是不干净的,汪兰不敢存在银行里,很容易被有心人追查,进而顺藤摸瓜,或者冰结帐户。 正因为这样,每得手一次,汪兰就会在第一时间把钱取出来,变成现金钞票,再找个地方藏好。 于是,像张大路他们这些捞偏门的不法分子,就听到了一个江湖传言,说是骗子兰有一个秘密的小金库,她骗来的钱几乎都藏在那里,只是谁也不知道,这个藏钱地点究竟在哪。 当高明找到张大路的时候,他一说自己知道汪兰的藏钱地点,后者就很激动,几经考虑之后,便同意用五百万换取这个秘密。 张大路想得很明白,如果高明没有撒谎,就能凭着这条信息,搞到骗子兰的毕生积蓄,那这笔交易绝对划算,他所收获的,将远远不止五百万。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谁也没想到,年纪轻轻的夜星宇居然是一个拥有强悍听力的古武者,高明的秘密刚说出口,就被夜星宇一字不漏地听得清清楚楚。 而张大路还在计划准备,夜星宇就已经先一步开车过去,要来个捷足先登。 等张大路那边叫齐人手,全部安排妥当,再赶到目的地时,多半已经晚了,连口汤都喝不到,还要白跑一趟。 只是这样一来,留作人质的高明就惨了。 谁也不知道,损失了五百万的张大路会不会把他给剁碎了喂狗。 …… 第526章 与其猜谜语,不如看谜底 半小时后,炫蓝色的幻影二代停在了路边的应急车道上。 透过车窗往左边眺望,便能看见海,而西运码头就在这一带,是一个货运港口。 车子肯定不能直接过去,因为码头在道路的另一侧,也就是反方向车道,除非一直往前开,在十几公里外掉头行驶,就能到达靠海的那一侧。 不过这样做会显得很麻烦,也耗费时间,夜星宇便打算把车停在这里,人过去就行了,等摸清楚情况再说。 熄火下车,锁好车门,等到没有车辆经过的时候,夜星宇便展开身法,如同幽影一般,迅速穿过十几米宽的车道,并翻过中央的隔离护栏,瞬息之间就已到了对面。 靠海那一侧,还有一道护栏,人要是站在护栏边上,就能一眼尽览整个西运码头。 夜星宇的身影出现在护栏外面,脚下是险峻的大斜坡,落差超过二十米,斜坡底部是荒芜地带,杂草丛生。 他居高临下,低头俯瞰,先是粗略扫了一眼,随后将视线投往左边,也就是西运码头的东侧。 以他的目力,不难看清,在靠向码头的最左一侧,有一片区域黑灯瞎火,既没有船,也不见人,只有一大堆弃置不用的破旧集装箱,少说也有上百个之多。 看来,这里就是高明所说的藏宝地点。 夜星宇眺望片刻,便不再迟疑,纵身一跃,就从斜坡上跳下来,落地时运用轻身技巧卸掉冲击力,然后朝着目标地点飞奔而去。 来到近前一看,这些集装箱五花八门,大小不统一,什么颜色都有,有些有编号,有些没编号,堆放得并不是很严整。 高明所说的集装箱是103号,但是夜星宇一眼望去,有编号的集装箱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而是英文与数字的组合,连起来长长的一大串,起码超过十个字符。 这要用肉眼一个个去找,得花很长的时间,夜星宇只能散开神魂之力,将这片区域完全笼罩,看看哪个箱子上面有“103”这个数字,顺便再检查一下,附近有没有其他人。 不久之后,夜星宇收回了神魂力,眉头却皱了起来。 没发现有可疑的闲杂人,但也没找到任何可用的线索,从集装箱上面的编码来看,竟然没有一个符合条件。 夜星宇便开始思考,“103”这个数字究竟代表着什么,莫非是指第十排的第三个箱子? 可他数了一下,所有的集装箱凑起来都没有十排,最多也就八排。 又或者,是从第一个箱子数过去,直到第一百零三个箱子? 但是这样也讲不通,因为集装箱的摆放位置并不是很规划,排列顺序难以确定,不知道该从哪边开始数。 想来想去,竟然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答案,夜星宇不免开始犯愁。 可就在几秒钟后,他脑子里灵光一闪,蓦然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便忍不住大骂自己是个蠢货。 何必费神去猜谜语呢?直接用神魂力把所有的集装箱通通查看一遍不就完了? 这其实就是最简单的方法,利用神魂力可以渗透物质的特点,直接检查集装箱内部,很快就能知道,每个箱子里面到底有些什么。 神魂之力虽然无孔不入,但也不能无限渗透,假如想要寻找的物品埋藏在地底深处几百米,夜星宇也就无能为力,他探不了那么深。 但集装箱的板壁厚度只有几毫米,就算是物质密度较高的钢铁,穿透起来也不怎么费力。 不过几秒钟,夜星宇就把这里所有的集装箱透视扫描了一遍,立刻锁定了目标所在。 这是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老旧集装箱,墨绿颜色,只有一端有门,门上栓着一根锈迹斑斑的粗铁链子,链子上又挂了一把大铁锁。 夜星宇走到门边,也不管那把锁,抓住铁链子用力一扯,就断成了两截。 扔掉大铁链,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和铁锈,夜星宇就把集装箱的大门向两边拉开,幽暗的月光随之照射而入。 里面仍然很黑,毕竟没有灯光,不过夜星宇却能看得清清楚楚,黑暗对他影响不大。 入眼所见,是许许多多的大纸箱子,堆放得整整齐齐,几乎快要占满了整个集装箱。 从纸箱上面印的文字来判断,里面装的可能是灯具,配有“易碎品”、“注意防潮”、“请勿倒置”这几个常见的物流图标。 一般人要是看到这个景象,肯定不会怀疑什么,毕竟在集装货柜里,这种情况很常见。 可夜星宇却知道,这些纸箱实为障眼之法,并没有全部堆满,仅仅只有外面两排,其用途就相当于一面墙,目的是为了遮挡外面人的视线。 而纸箱的后面,其实有很空旷的空间,见不到任何杂物,只有一台两米高的立式冷藏柜,外壳全由不锈钢制成,六开门设计,上下各有三个储藏空间,总容积至少超过一千升。 当然,冷柜是没有通电的,并未启动,也就不可能发挥制冷的功效,它能起到的唯一作用,就是用来装东西。 而六个柜门上都加装了门锁,不是新型的电子锁,而是过时的机械锁,从外面能看到一个十字型锁孔,需要插入匹配的钥匙才能打开。 但是,这却难不倒夜星宇,他的神魂力量用来开锁相当方便,尤其是这种机械结构的门锁,只需控制锁芯里面的弹子位置,就能轻易把锁打开。 再不然,他也可以使用暴力来强制拆卸,别说是一个冷藏柜,就算换成是保险柜,也挡不住丹劲武者的爆发力量。 最终,夜星宇不费吹灰之力,甚至都不用动手,仅凭神魂操控,六个金属柜门就自己打开了。 柜子里面,只存放了一种东西,那就是钞票。 这些钞票全是紫红色,不用看就知道,肯定是现今发行的最大面额,每一张都是500元。 它们被堆叠成立方体的形状,再用防水膜包起来,大概有多少暂时还搞不清楚。 但从体积来看,比起从张大路那里拿到的,还要多十倍以上。 也就是说,存放在这里的钱,至少超过五千万。 第527章 大有收获,心情不错 看到这么多的钞票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冷藏柜里,就连夜星宇都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气。 虽然在打开柜门之前,他就通过神魂力知道了结果,但亲眼目睹时,仍然为之而惊叹。 一个非法敛财的女骗子,居然拥有超过五千万的积蓄,简直堪称传奇。 并且,她还敢把这么大的一笔财富,藏在一个废弃的码头集装箱里,那还真是有魄力。 可能有人会问,钱就这么放着,也不派人值守,只靠那几把锁,她能放心吗? 但夜星宇心里清楚,无人看守才是最谨慎也是最安全的,因为谁都想不到,也无迹可寻。 如果有人守着这笔钱,那不就等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无端惹人怀疑? 更何况,身为一个诈骗犯,她能够相信谁? 恐怕除了她自己,谁也不信任,又岂会放心大胆地把钱交给他人来看管? 至于高明为什么会知道汪兰的藏钱地点,那就不得而知了,或许是个意外吧! 而现在,这笔财富全都成了夜星宇的,他一毛钱都不会留下。 无论是藏钱于此的汪兰,还是将要赶到的张大路,通通成为输家,再也无缘染指。 至于怎么把钱搬走,其实也简单,正好这里有许多堆放货物的大纸箱,随便拿一个,就可以用来装钱。 想到就做,夜星宇搬来一个箱子,用手指甲划开了封箱胶带,把里面装的水晶吊灯取出来,就连固定和缓冲用的泡沫板也全部拿掉。 这些钞票都已经用透明的防水膜包好,像是加大的板砖块那样一坨一坨,夜星宇只需要把钱从柜子里拿出来,再塞进纸箱,就可以码放得整整齐齐。 一个纸箱已经非常大,约等于三四个拉杆行李箱的容积,但依然不够装,全部将其塞满,还剩了几坨钱放不进去。 再多用一个箱子没必要,也根本不好拿,夜星宇就把箱盖合上,将剩下的几块“大板砖”压在箱子上面,正好可以不让纸箱盖翘起来。 随后,他抱着几百斤重的大纸箱,退出了集装货柜。 临走时,还顺便踢了一脚大铁门,让集装箱恢复到关闭状态。 养成随手关门的好习惯是很有必要的,万一来了个贼,把里面的几十台水晶吊灯给偷走,那就不好了。 遗憾的是,被他扯断的大铁链无法复原,空有门,没有锁,还是不够安全。 不过这些小问题已经不在夜星宇的考虑之中,他拿到钱以后,就循着原路返回。 箱子体积太大,抱在手里连视线都会被挡住,看不到路,除非侧着走。 但对于夜星宇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他就算是闭着眼,也能时刻观察周围的环境。 来的时候一路飞奔,回去的时候就变成了正常行走,毕竟箱子上面压了几坨钱,不稳一点的话,会因为颠簸而产生位移,甚至可能滑落。 到了那个大斜坡底下,夜星宇才开始展现实力,脚下像装了弹簧一样,一蹦就是老高,连续几次纵跃,就轻而易举地登上了高速路面。 趁着没有车辆来往,夜星宇加快速度,穿过道路中央的隔离带,迅速回到对面停车处。 他放下纸箱,拿出裤兜里的车钥匙按了一下,车头前面的盖子就自动向上升起。 跑车跟轿车不一样,基本上都是后置发动机,前置行李箱。 也就是说,普通小轿车的前盖是引擎盖,行李箱在车尾;而跑车则相反,前盖下方是空的,形成一个储物空间,发动机被安装在后轴附近。 所以为什么绝大多数的跑车都是两座,就算有四座,后排空间也相对狭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发动机占用了大量的后方空间,腾不出位置来。 至于为什么要把发动机装在后面,原因有很多,就不一一赘述,这里不着重讲车,怎么装钱才是关键。 夜星宇本来是准备直接把大纸箱放进车头,可因为纸箱太大,高度也超标,根本就没办法完全塞进去。 无奈之下,他只好将纸箱里面的“钱砖”一块接一块地取出来,再放进车头的储物箱中。 直到车头装满,同样还多出一点放不下,他就把剩下的几块“钱砖”扔到车后排的座椅上,随后把空纸箱扔掉,再把车前盖合上,所有的事情就已全部搞定。 夜星宇坐进了驾驶室,点火发动,准备打道回府。 哪知道,车子才开始起步,还没驶离应急车道,就有一辆面包车从后方呼啸而来,以极快的速度冲近跑车,忽然一个拐弯急停,打横了拦在前面。 还好夜星宇反应极快,刚提速的跑车马上就被他踩停,否则还真可能会撞上。 要是换了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这时候就要忍不住开骂了:你他妈是怎么开车的?眼睛瞎了吗? 不过,在此提醒一点,骂人之前先看车,如果对方是面包车,那最好别骂。 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车门一开,里面会跳出来多少个大汉。 别看小小一辆面包车,装个十几二十人不成问题,要都是不讲道理的家伙,你就摊上了大麻烦。 比如现在,夜星宇还没下车,就有七八个男人从面包车里面窜出来,一个个表情激动,像是中了彩票一样,围着跑车站了一圈,也不知道他们想干嘛。 当然,夜星宇肯定不会害怕,就是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不过,当看到一男一女分别顶着两张熟悉的面孔一同出现时,夜星宇忽然就有些明白了。 最后从面包车里钻出来的,是锋哥和小梅,前者头戴鸭舌帽,后者浓妆艳抹,都不是过目即忘的大众脸。 更何况,他们都曾经跟夜星宇说过话,时间也隔得不久,再加上夜星宇的记性非常好,一眼就能认出来。 ——这帮家伙,不会是在打我主意吧?难道想要抢钱? 夜星宇心里这样想着,但觉好笑。 难怪那个女人故意往身上撞过来,还说遇到了变态骚扰,原来是别有用心啊! 现在,就看这些人怎么表演,大有收获的夜星宇心情不错,不介意花点时间陪他们玩玩。 第528章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 说起来也是好玩,锋哥他们盯梢了老半天,结果上了高架桥以后,因为面包车的速度不够快,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前方的跑车扬长而去,气得脸都绿了。 因为不甘心,锋哥便抱着碰运气的想法,仍然指挥着司机一路追来。 不过中途却出了一点小意外,可能是车速太快的原因,有一个曾经补过多次的车胎突然爆掉了。 这样一来,就要在路边停车,更换成备胎,浪费了不少时间。 并且,备胎的耐用性不佳,不能像普通轮胎跑那么快,速度又比先前慢了一截。 所以,等锋哥他们赶到这里时,夜星宇都已经把正事给办完了,要是再晚来一步,连个鬼影都见不到。 锋哥还以为,这是老天爷给他的眷顾,让飞走的鸭子又掉回到锅里。 殊不知,错过了才是最好的结局,遇上了反而是一场灾难。 这时候的锋哥还不知道夜星宇的厉害,就表现得很强势,人一走过来,就抬起手掌,大力地拍打着车窗玻璃。 “下车!赶紧下车!”锋哥大声地吼叫着,态度极其嚣张,打算先从气势上把对方吓倒。 夜星宇一脸平静,只把车窗降下,淡淡地问了一句:“干什么?” “干什么?老子叫你下来!”锋哥话一说完,就伸手探进车窗,打算揪住夜星宇的头发。 结果,毛都没摸到一根,他的手臂就被夜星宇牢牢抓住,再使劲一拧,手肘就脱臼了,痛得锋哥大声惨叫。 紧接着,车门瞬间打开,将锋哥的身子撞飞出去,歪倒在路面上。 “哎呦喂,疼死老子了!” 锋哥扶着脱臼的手臂,叫得跟杀猪一样,在地上滚来滚去。 小弟们通通看傻了,没一个有反应。 还是小梅最机灵,只是愣了一秒,就扭着屁股去扶锋哥,紧张兮兮地问道:“锋哥,你没事吧?” 在小梅的搀扶下,锋哥坐起身来,看到一帮小弟个个都在发呆,不由气得大骂:“看个**毛啊?还愣着干什么?都去抄家伙,干他!” 挨了一通骂,小弟们这才反应过来,但没有立即上前动手,而是呼啦一下全都冲向面包车。 在刚才下车的时候,这帮人都很激动,竟然忘了做准备,一个个迫不及待地将跑车围起来,生怕它又跑了。 到了现在要动武,众人才发现两手空空,武器还放在车上。 所谓的武器,并非枪械,而是棍子,街边小流氓用来干架的玩意,趁手又好用,还不伤人命,实为居家旅行之必备良品。 在面包车的后厢里,放着一个大号尼龙袋子,把拉链一打开,就能看见里面装了一堆棍子,方的、圆的、长的、短的、木的、铁的,通通都有,想用什么,各自挑选。 当这帮家伙拿到武器以后,又急吼吼地再次跑回来,这次围堵的不是车,而是人。 夜星宇已经站在了车外,双手揣在裤兜里,脸上挂着懒散的笑容。 “小子,快把钱交出来,否则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一个龅牙汉子举起手中的铁棍指向夜星宇,并出言威胁。 “哦?怎么个不客气法?”夜星宇笑吟吟地看着对方。 “你他妈眼瞎了?没看到我手上的家伙?”龅牙汉子晃了晃半米多长的铁棍,表情特别凶恶,“别等我打断了你的腿,后悔可就晚了!” 夜星宇呵呵一笑,还没开口,旁边的锋哥就已经忍不住发起脾气来,大声吼道:“还他妈还磨叽什么?少说废话!赶紧给我揍他!” 一帮小弟得令,也就不再逼逼叨叨,纷纷举起棍子冲向夜星宇,准备先来几下狠的,把人打哭了再说。 可就在下一秒,被围在人群中间的夜星宇忽然不见了,像是幽灵一样凭空消失。 “怎么回事?人呢?” 众小弟个个都呆住了,纷纷扭头,四下张望,寻找目标的踪迹。 而站得较远的小梅发现了端倪,尖叫提醒道:“上面!他在你们头顶!” 众人闻声抬头,只见半空中落下一道人影,如同飞鹰展翅,瞬息而至。 紧接着,七八个小弟几乎在同时遭到了无差别攻击,或是被踢飞,或是被踹倒,顷刻之间,放翻一片,再无一人可以站立。 一帮男人全都成了倒地葫芦,个个呼痛惨叫,手里的棍子拿捏不稳,掉得到处都是。 旁边的小梅和锋哥简直看傻了,真想问一句:这究竟是什么怪物? 要知道,普通的成年人,垂直起跳能有半米高,落地前只能踢出一脚。 如果经过长期而有效的训练,起跳高度可以翻一倍,在半空中能够连续踢出两三脚。 可夜星宇刚才展现出来的能力,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简直不像人类。 他如同火箭升天一般腾空而起,转眼就到了半空中,有几层楼那么高,并且在落地之前,一连踢出七八脚,招招命中,例无虚发,瞬间让所有人倒下,这不是怪物是什么? 当然,稍微冷静想一想,便能猜到夜星宇是什么人。 “古……古……古武者……”锋哥已经忘记了身上的疼痛,瞪着一对大眼珠子,嘴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 夜星宇不去管那些七倒八歪的小弟,双手插在裤兜里,笑眯眯地朝着锋哥走过来。 锋哥被吓得满头虚汗,脊背发凉,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 而小梅更是放开了搀扶的双手,双腿并拢,规规矩矩地站着,不敢乱动一下。 直到夜星宇站到跟前,锋哥才压下心中的恐慌,在脸上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结结巴巴地赔笑道:“大……大哥,别……别见怪,小弟……是跟您……开玩笑,我诚心……向您道歉……” 夜星宇笑容不减,回了一句:“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 话说完,不等对方理解到位,夜星宇抬腿一脚,就把锋哥给踹飞了。 倒霉的锋哥,如同人肉炮弹,瞬间飞越宽阔的路面,撞上了中央的隔离护栏,随后如同死狗一般倒在地上,完全没了动静,连个惨叫声都没有。 第529章 夜星宇的待人态度和行为准则 站在旁边的小梅,眼睁睁地看着锋哥变成了人肉炮弹,心中的恐惧无以复加,双腿一软,跪倒在地,带着哭腔地哀求道:“别……别杀我!” 说话的同时,她竟然克制不住,一股热液顺腿而下,把裤子和地面弄湿一片。 她还以为,夜星宇一脚踢死了锋哥,让锋哥领了盒饭,下一个恐怕就要轮到自己,竟然被当场吓尿。 “一般情况下,我不杀女人!” 夜星宇说完,转头就走了,根本看都不看小梅一眼。 但是小梅仍然不敢妄动,兢兢战战地跪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直到夜星宇上了车,往后退开一小段距离,绕过倒地的人群和拦路的面包车,头也不回地呼啸而去,小梅和那一帮挨揍的男人才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如同劫后余生一般,心头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谁也没想到,被锋哥带着来打劫,居然会碰到一个古武者,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 难怪别人敢提着一袋子钱,堂而皇之的穿街过市,果然是艺高人胆大,不怕遇上小毛贼。 可这也不能怪锋哥,他也不知道盯上的目标竟是古武者,否则也不会做这种蠢事。 就算真吃了熊心豹子胆,忍不住心中的贪念,最起码也要准备一些枪械热武器才敢动手,不可能拿着几根棍子就追上来,那跟飞蛾扑火没两样,白送人头。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除了自认倒霉,还能怎么样? 就算出了人命,他们也不敢报警,毕竟自己的身份是劫匪,报警就等于是自投罗网。 几个小弟忍着疼痛,唉声叹气地跑到马路对面,准备给锋哥收尸。 结果却惊喜发现,锋哥并没有死,只是晕了过去,用手一探鼻息,竟然还有气。 这可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只要人没死,其他都还好。 当然,这也是因为遇到的是夜星宇,如果换成是别的古武者,那就不好说了。 国家法律有规定,古武者不得擅自向普通人出手,但如果是普通人主动惹事,那就是死有余辜。 而夜星宇并非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恶魔,他的待人态度一向很温和,绝不可能因为一点小事就取人性命,非大奸大恶之徒,他都会留有余地。 这不是圣母,而是对生命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不管是从法律意义还是从道德角度,剥夺他人生命,才是罪大恶极。 有个成语叫做“人命关天”,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但夜星宇也不是任人欺负的滥好人,他有自己的一套行为准则。 在一般情况下,他不会牺牲自己的利益去满足他人的愿望,除非是一些对他来说特别重要的人。 不分轻重,损己利人,这种做法才是圣母。 因为泛滥的同情心,而帮了一些不该帮的人,最终害人害己,酿成悲剧。 而夜星宇则不然,他讲究的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也就是说,你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你。 你若骂我,我就骂你;你要揍我,我就揍你;你想杀我,我就杀你。 公平又公正,合情又合理。 这就是夜星宇的待人态度。 不在于他,而是取决于你。 所有对他有过帮助的朋友,早晚也会得到他的帮助。 所有打算取他性命的对手,最终都会死在他的手里。 而对待普通人,夜星宇会显得更加宽容一些,脾气也会更好。 也许是因为漫长的生命和超凡的能力,他看待普通人,如同上帝看待信徒,佛祖看待众生,不会过于斤斤计较。 所以,锋哥等人能够活命,只是受点皮肉之苦,完全合情合理,夜星宇根本就没有杀人之心。 不过,锋哥作为带头人,性命虽然无忧,骨头却断了几根,醒来以后,起码要在医院里躺上一两个月,才能下床行走,这也算是对他的小小惩罚。 就跟当年被梁少凡叫来劫持夜星宇的虎哥一样,夜星宇给了锋哥相同的待遇,基本上就是一碗水端平,绝不会厚此薄彼。 待众小弟七手八脚地抬起锋哥,准备回到马路对面时,正好又有一辆黑色的面包车从此经过。 这可不是那种随处可见的廉价小面包,看起来要高档许多,是从国外进口的大型商务车,也就是俗称的保姆车。 这辆车行驶在最左侧的高速车道上,飞驰而过的同时,车灯也顺便照亮了站在隔离带旁边、等着过马路的一群人。 “咦?出了车祸吗?有人被撞了?”开车的司机特意看了两眼,嘴里发出嘀咕的声音。 坐在副驾驶的是一个体型肥壮的光头汉子,手里拿着一把锃亮的小手枪,正在用软布细心擦拭,听到司机在那讲话,便沉声提醒道:“专心开你的车,别管闲事!” 司机应了一声,却又说道:“刚才被抬着的那个人,好像是王锋!” 肥壮汉子随口问道:“哪个王锋!” 司机答道:“就是在楼下开烟档卖白粉的那个,戴着个鸭舌帽,经常来我们那里打牌。” 听他这样一说,肥壮汉子立刻就知道王锋是谁,便停下手中的擦枪动作,转过头来认真问道:“你确定没看错?” 其实刚才车速很快,司机也没有瞧仔细,不敢打包票,便如实回道:“不是很确定,不过看起来很像!” 肥壮汉子听了以后沉默不语,不过却微微皱着眉头,表情有些凝重,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司机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的异样,眼睛看着前方的路面,嘴里又说道:“靠海那边就是西运码头了,不过我们要在前面掉头,绕一圈才能过去,大概还需要十几分钟。” 肥壮汉子“嗯”了一声,转头对后面吩咐道:“大家准备一下,检查好各自的装备,马上就要到地方了!” “收到!” “明白!” 后面响起了好几个人的声音,个个都回答得铿锵有力。 肥壮汉子又对开车的司机吩咐道:“靠近目标地点以后,先不要进去,找个隐蔽的地方把车停好,看清楚情况再行动!” “知道了,大路哥!”司机点头应答。 第530章 黑灯瞎火的连个鬼影都看不见 坐在副驾驶的肥壮汉子,正是从高明口中得知了藏钱地点的张大路,而他带来的这几个人,都是信得过的亲信手下。 但他并不知道,已经有人捷足先登,先一步把钱给拿走了。 所以,这是一次注定要失败的行动。 张大路他们都不是古武者,不像夜星宇那样有飞檐走壁的能力,也就不可能从险峻的山坡上跳下去,便只能花时间绕上一圈,以正常的行车路线前往西运码头。 下高速以后,有一条专门为西运码头修建的公路,直接通往出入口。 但那里设有一个检查关卡,一般的闲杂人等不方便进入,若没有足够的进出理由,很可能会被拦住,不让通行。 而张大路也没有打算大张旗鼓地开着车进去,就怕行踪暴露,惹来麻烦。 所以在抵达关卡之前,他们便把车停在一个不易被人察觉的隐蔽位置,然后下车步行。 一共有七个人,包括张大路和司机在内,全部穿着黑色的夜行衣,外面再套了一件防弹背心,并且每个人手上都拿着枪,搞得跟执行任务的特种部队一样。 这其中,居然还有两把微冲和一把狙击,远近火力都有了,抢银行都足够。 之所以弄出这么夸张的阵势,是因为张大路很小心,下意识地认为这钱不好拿,汪兰那边肯定会有一些警戒和布置,搞不好就有几把枪守在那里。 这也是高明知道了这个秘密以后,他自己不去拿钱的主要原因。 就好比,人人都知道银行里有钱,但谁敢去抢?自动取款机里面也有钱,可谁敢去砸? 有些事情,风险太高,一旦做了,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根本不敢去轻易尝试,甚至可能会因此而丧命。 像高明这种诈骗犯,要比一般人更加谨慎,因为他干的那些买卖,本身就是违法的勾当,不得不小心行事,要是被逮住,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当然,诈骗不可能判死刑,但如果他敢动汪兰的钱,被对方知道了,非得要他的命不可。 所以,高明不敢,就算他起了这份贼心,也没那个贼胆。 他清楚兰姐的心机和手段,生怕拿到钱也没命花,于是便想了个稳妥之法,拿这个秘密去跟张大路做交易。 他相信,张大路不是傻子,肯定不会把自己告密的事情泄露出去,那样对谁都没有好处。 而张大路却跟高明不一样,他既有贼心,又有贼胆,更不怕跟汪兰撕破脸面,但他却对高明不够信任,不知道这是不是一场骗局。 万一对方给他下套,并且设下了埋伏,那该怎么办? 以骗子兰的人品来看,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毕竟这娘们心狠手辣,又贪得无厌,谁能保证她不会下黑手? 所以,张大路才要带上一帮好兄弟,全副武装,以防不测。 当然,高明本来是不想出卖兰姐的,准备把这个秘密一直藏在心里,最后带到棺材里去。 但因为太想帮助白雪,再受到富二代的一番言语羞辱,被怒火烧昏了头的高明不再计较后果,从而找上了张大路来解燃眉之急。 这也是因为白雪欠下的债实在太多,超出了高明的预期,原先的卖房计划根本行不通。 虽然他在尚品御豪园的那套住房总价值达到了六百万,但那是按揭购买,只付了首付,还没有还清贷款,不能走正规程序交易过户,只能通过其他的非常规操作来进行转卖,过程麻烦不说,折价也会比较高。 可就算他卖了房,最多只能拿到一百来万,也就是他的首付款,还远远不够偿还白雪的债务。 深受刺激而又无计可施的高明,最终决定铤而走险,把藏在心底的最大秘密拿了出来,与张大路进行交易,只为了拯救白雪脱离苦海。 而之所以会选择张大路,是因为此人在道上的口碑还算不错,虽是恶霸不假,却也一诺千金,只要是他亲口答应的事情,从来不会反悔。 简单来说,张大路只会明着抢人,不会暗中阴人,只要交易成立,就不会出尔反尔。 也由于张大路的这个性格,所以他喜欢“硬来”,不偷不骗,最多只是抢。 现在,他叫上这么一帮人,带着杀伤力强大的枪械武器,就是准备硬抢。 当然,也不能草率行事,打草惊蛇可不好。 张大路一马当先,带着兄弟们不走大路,而是顺着旁边的小山坡攀登行走,哪里黑就往哪里钻,尽量避免被人发现,并时不时地停下来观察周边环境,一旦发现有可疑之处,必须确认没有任何问题,才会继续前进。 不久之后,这伙人成功翻过码头外围的高墙,偷偷摸摸地溜进了内部区域。 到了这里,就要更加小心,因为到处都有灯光,一不注意,可能就要暴露行踪。 不过这里面环境复杂,到处都有遮挡和躲避的地方,很多都是灯光照不到的死角,只要小心一点,问题也不大。 拿着狙击枪的瘦高个攀上了某个集装箱的顶部,趴在上面用瞄准镜观察远处,而其他人则躲在下方的阴影中,警戒着四周。 “阿文,怎么样?有没有发现?”张大路往上抬头,并压低了声音询问着。 “没发现异常,那一片废弃区域黑灯瞎火的,连个鬼影都看不见!”箱子顶上的狙击手同样压低了声音,回答着问话。 张大路便说道:“那你先下来,我们再往前靠近一点,另外找个隐蔽位置,再好好观察一下!” 收到命令的狙击手从集装箱上面跳下来,一帮人利用好各种掩体和障碍物,偷偷摸摸地朝着东边的废置区域隐蔽前行,一旦找到有利的位置,就让狙击手利用瞄准器进行观察。 就这样小心翼翼地走走停停,一直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尤其是目标区域,真的就跟狙击手所说的那样,黑灯瞎火,不见人影。 “奇怪了!怎么会没人呢?”张大路有些搞不懂,感觉自己可能被高明耍了。 第531章 再怎么不甘心,也注定是徒劳 在张大路的认知中,骗子兰这个女人非常狡猾,做起事来滴水不漏,她如果把钱藏在这里,却不安排人手看管,又怎能放心? 但实际上,他以自己的心思来揣摩他人的想法,就难免陷入了误区,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要知道,张大路和汪兰,明显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前者是凶狠的恶霸,后者是狡猾的骗子。 张大路能混得风生水起,靠的是什么? 是兄弟!是义气! 如果他要把钱藏起来,肯定会叫来一帮亲信,重兵把守,严加防范,绝对不让陌生人靠近半步。 而汪兰能挣到这么多钱,靠的又是什么? 是欺骗!是压榨! 在她看来,世上没有一个可信之人,所有的手下都是她的挣钱工具,她还要时刻提防,当然就不可能留下守卫,万一别人起了贪念,监守自盗,那还得了? 正因为他两人性格不同,对待同一件事,就会有不同的态度和做法,这是正常现象。 可张大路却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还以为汪兰会像他一样,肯定要在藏钱的地方留人看守,不可能全无防备。 正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张大路才带了几把枪过来,就是做好了杀人劫货的准备。 谁知道,到了目标地点,连个鬼影都看不见,这就难免就让张大路产生怀疑,以为自己被高明耍了。 但是他却想不通,高明为什么要欺骗自己,难道他不怕死? 最大的可能,就是高明也被骗了,他根本就不知道真正的藏钱地点,他所得到的秘密,估计只是一个假消息。 当然,来都来了,不好好地搜寻一番,张大路也不会甘心。 在确认过安全之后,张大路带着手下的一帮兄弟,踏进了码头东边的废弃区,一个个拿着强光手电筒,在集装箱上寻找着“103”这个编号。 结果,七个人忙活了大半个小时,将上百个集箱装通通查找了一遍,根本就没有发现任何的线索。 张大路还不甘心,不把这里翻个底朝天,他就不打算回去。 反正离天亮还早,此处又无人干扰,完全有时间让他们尽情折腾。 张大路想到了跟夜星宇一样的办法,不去管什么编号不编号,直接把所有的集装箱挨个打开,通通都检查一遍,有就有,没有就没有,简简单单,一目了然。 这些集装箱,大部份都没上锁,把门板上的插销一拉开,就能钻进去看个仔细明白。 少数几个上了锁的集装箱,也难不倒张大路等人,他们准备了焊枪,花点时间一样可以打开。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依旧一无所获。 所有摆在这里的集装箱,都被张大路等人通通检查了一遍,别说是钞票,就连硬币都没看到一个。 那个放着冷藏柜的墨绿色集装箱,同样也被他们光顾,但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主要是因为这个箱子没锁门,来检查的人便下意识地产生了否定的念头,认为这里不可能藏钱。 再加上,冷藏柜里面空空如也,确实找不到任何东西,来人看了一眼,自然就会失去兴趣。 这些弃置的集装箱,绝大多数都是空的,少数一些装了货物,但也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出现一个冷藏柜,并不稀奇。 假如这不是一个冷藏柜,而是一个保险柜,那说不定还能引起注意,进而产生一些联想。 只可惜,冷藏柜就是冷藏柜,跟保险柜有着本质区别,被人忽略也很正常。 眼看忙活了大半夜,根本一无所获,性子略急的张大路心里憋着一口气,忍不住就要暴跳如雷。 假如高明就在这里,说不定会被张大路揪住,狠狠地毒打一顿,以发泄心中的怨气。 此时的张大路便以为,绝对是被高明耍了。 或者,他和高明都被骗子兰耍了,高明知道的根本就是假消息。 “收队吧!不找了!”不堪忍受的张大路终于下达了撤退指令。 一帮手下的激情也被渐渐耗光,听到后也不废话,跟在张大路身后,往来时的方向返回。 他们身上都带着枪,又是一副鬼鬼祟祟的模样,当然不方便从关卡出去,依旧是选择翻墙。 回到车上以后,脸色难看的张大路一言不发,搞得大家都不敢说话,个个闭嘴当哑巴。 驶出了这条公路,车子往右一拐,直接上了通往市区的高速,也就是他们来时的反向车道。 张大路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心里很不是滋味,想着回去以后,该怎么收拾高明,让他把拿走的五百万再吐出来。 这倒不是他出尔反尔,而是他根本就觉得自己被骗了,不仅没有任何收获,还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所以,那五百万,张大路一定要拿回来。 他这个人嘴很馋,什么都能吃,导致越来越胖。 但吃什么都不能吃亏,这是他的做人原则,谁敢让他吃亏,他就要谁的命。 就在张大路琢磨心事的时候,不经意间抬头一瞥,正好看到车窗外面就是西运码头。 从他现在的位置,差不多能把大半个码头收入眼底,甚至可以看到最远端的废弃无人区。 张大路就不禁在想,如果带上攀爬装备,从这里进入码头还要更方便一些,不用开车绕上一大圈。 再转过头来望向道路的另一侧,中央的分隔护栏大概不到两米高,有心想要翻越的话,也不算难事。 这几个念头接踵而来,便给了张大路一个启发,导致他蓦然想起一件事,便向驾车的司机询问道:“来的时候,你是不是在这里看见了王锋?” 司机愣了一下,扭头往窗外瞄了两眼,然后答道:“好像就是这里,但他们是在对面的车道。” “那除了王锋以外的其他人呢?你有没有看清是谁?是不是王锋的小弟?”张大路语音急促,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司机如实答道:“确实有几个熟面孔,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不清楚,但应该是跟王锋一起混的。” 张大路听完,眉头紧皱,脸色变得凝重。 第532章 抢劫被人暴打,还要背上黑锅 “大路哥,怎么了?”司机察觉到了不对劲。 张大路像是没听到一样,不但没有回答,反而陷入沉思。 他正在回想着当时的情况,毕竟他也坐在前排,跟司机一样视野开阔。 那时候,他虽然在擦枪,但因为听到司机的声音,便抬头看了一眼,脑子里面有个模糊的印象。 他记得,有一辆面包车停在右边的应急车道上,像是出了车祸的样子,但是人却不在车子旁边,反而聚集在中央隔离带这一块。 光是这一点,就很奇怪。 如果是车祸事故,为什么人跟车分别在路面的左右两侧?还隔着很远的距离? 另外,高速公路上不会有行人,更不可能出现人被车撞的情况,只要发生事故,必然是车撞车。 然而,现场就只有一辆面包车,且没有明显的碰撞迹象,这就无法用车祸来解释。 只是想到这些,张大路便觉得这件事情疑点重重,有很多小细节都不符合逻辑。 要不是因为司机认出了王锋,张大路也不会纠结这种跟自己无关的事情。 可现在他就越想越不对劲,为什么王锋会出现在这里?又因为什么而受了伤? 他总觉得,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自己忽略了,必须要找出答案。 于是,他冥思苦想,花费了不少时间,终于在脑海之中灵光一闪,把全部的已知线索串连起来,竟然找到了一个相对合理的解释。 “阿文,倒回去,就是刚才那里,王锋出现的地方!”张大路蓦然下令。 “不是吧?大路哥!要出了高速才能掉头!”司机阿文在心中叫苦不迭。 “不用掉头,直接就在这里往回开,从应急车道走,不会出事故!” “可是……被监控拍到就惨了,要被吊销驾驶证!” “你他妈少废话,我叫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别浪费时间!” 司机被骂,便不敢再啰嗦,依照张大路的吩咐开始准备掉头。 先是靠右减速,再通过后视镜进行观察,发现后面没有车,司机便迅速地转动着方向盘,一百八十度紧急掉头,再贴着最左边的应急车道逆向行驶。 不久之后,车子回到了当初遇上王锋的位置,但他们是在反向车道。 车停好,张大路把门一开,当先跳出。 司机也跟着下车,只有中后排的几个人留着车上,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不知道大路哥的葫芦里卖着什么药,大家都很迷惘。 张大路一言不发,站在陡峭斜坡的护栏跟前,转动着光秃秃的脑袋,左看右看,四处观察。 他把眼睛里面看到的,跟脑子里面想到的,两者进行结合,来印证自己的猜测。 很快,张大路就得出了结论,对着司机一招手:“走,上车!” 司机被搞得晕头转向,实在不清楚老大的想法,便忍不住问道:“大路哥,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啊?” 张大路已经坐回了座位,正准备关门,听到手下的询问,也不解释,只说道:“咱们赶紧回去,立刻把王锋找出来!” “找王锋干嘛呀?”司机一头雾水。 张大路“嘭”的一声关上车门,看着司机认真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骗子兰藏起来的钱,应该被王锋拿走了!” “啊?” “什么?” “怎么会?” 不仅是司机,就连坐在后面的几个小弟,听完后都目瞪口呆,一个个发出不可置信的声音。 …… 可怜的王锋,抢劫不成,反被暴打,人还没清醒过来,就已经背上了黑锅。 而夜星宇根本不知道,这一番误打误撞,居然让张大路怀疑起王锋。 他的车子速度很快,早已经回到了尚品御豪园,见着了两位小美女。 “怎么样了?高明呢?”看到只有夜星宇一个人进来,舒妍便迫不及待地问道。 “事情搞定了,高明找人借了五百万给我,钱已经到手!”夜星宇笑了笑,靠在沙发上伸了个懒腰,“至于高明,他把自己给抵押了,以后还能不能见到他,就很难说!” “什么意思啊?”舒妍没听懂后半句,郑雪莉也不明白。 因为这其中涉及到不少隐秘的东西,夜星宇便不去解释,而是随便敷衍了几句,根本不提去西运码头取钱的事情。 他把高明说成是卖身借债,暂时失去了自由,短时间内不会再出现。 如今,钱已拿到,事情也算了结,至于高明是生是死,已经跟夜星宇无关。 空跑一趟的张大路真要拿高明开刀,扒皮拆骨,一刀砍头,都是高明咎由自取,恶有恶报。 夜星宇终于替侯小妹报了仇,拿回来的钱虽然少了一点,但他最主要的目的是想给高明一个教训,钱多钱少,他并不在意。 何况,这次还有了意外收获,顺便把骗子兰的非法积蓄给掏空了,这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替天行道吧! 当然,在这件事情上,郑雪莉帮了很大的忙。 夜星宇是投资方和制片人,郑雪莉是总导演和女主角。 没有郑雪莉的剧本安排和出色表演,夜星宇就只能动用武力,把高明揪起来暴打一顿,伤身不伤心,起不到最好的报复效果。 当初的高明,从侯小妹那里骗走的并不只是六百多万,还有一颗纯真的少女心,导致侯小妹走上了歪门邪路。 而现在,夜星宇在郑雪莉的帮助下,一报还一报,用同样恶毒的方法来设计高明,不仅骗走了他的钱,还玩弄了他的感情,这才是对高明最残酷的惩罚。 当高明发现,心中的女神竟然是个骗子,所有的一切都是精心布置的骗局,不知他会作何感想? 有人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其中不无一定道理。 但夜星宇更相信,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人活一世,始终要为自己的罪行买单,不过迟早而已。 就算高明没有遇到夜星宇,他就这样继续行骗下去,终有一日,也要落入法网,受到正义的制裁。 夜星宇的出现,不过是让高明的报应来得更快更狠,仅此而已。 第533章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演员 到了此时,报复计划差不多圆满结束,夜星宇他们就不用再演戏了。 “今天的演出很成功,效果也出乎预料,辛苦大家了!” 心情不错的夜星宇笑眯眯地发表着感谢词,并分别对郑雪莉和舒妍说了一声谢谢。 舒妍这边算是友情客串,真心地向她道个谢,也就可以了。 至于郑雪莉,夜星宇知道她很贪心,可不是一句“谢谢”就能打发的。 于是,他便向郑雪莉说道:“这次你帮了我,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你有什么要求,尽管可以提,只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我都可以答应你!” 说完,他便等着看对方怎么答复。 原本以为,郑雪莉很可能会趁此机会要点钱,毕竟她有些贪财,可结果并非如此。 郑雪莉几乎没怎么考虑,便回道:“星宇哥,你也知道,我学的是表演,梦想是成为一名演员。而我之前曾听你说过,你投资了一家娱乐公司,主要朝着音乐和电影两方面发展,未来也会有一些投资计划……” 听到这里,夜星宇心中一动,大概猜到了她后面要说什么。 果然,只听郑雪莉接着说道:“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加入你的公司,希望有机会可以饰演一部电影当中的重要角色,不知道这个要求是否过份?” 说实话,这个要求真不过份,比起直接开口要钱,更容易让人接受。 甚至,从理智上来讲,如果星梦文娱能够签下郑雪莉,绝对有得赚。 郑雪莉的表演实力毋庸置疑,绝对是个老戏精,即便是在生活当中,也都时刻处于演戏状态。 这一点,夜星宇深有体会。 再加上,她自身的外型和气质都很出众,很容易获取他人好感,就有了成为明星的前提条件。 并且,她是艺术学院的校花,学的又是表演专业,迟早要被各路星探发掘,甚至已经被人盯上。 再不然,报名参加个综艺节目,或者当个网红主播,都能极大的可能吸引众多粉丝,慢慢就会火起来。 综上所述,郑雪莉的未来注定不会太平凡,就算夜星宇将她拒绝,也无法阻止其发展,她迟早会走上星光之路。 既然这样,夜星宇为什么不能跟郑雪莉合作呢? 仅仅是因为反感对方的性格,就拒绝这个提议? 属实不理智! 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成功商人,眼中只有利益,即使是杀父仇人,都有合作的可能。 就连普通人也是如此。 比如,你是一个打工者,你很讨厌自己的老板,但他给你开出了远远高于市场价格的薪资,你会辞职不干吗? 当然不会,看在钱的份上,忍一忍就过去了,正常人都知道该怎么取舍。 同样,假如某个员工能力很强,能给老板带来超值的利润,老板会因为看此人不顺眼,就把他给裁掉吗? 当然也不可能,谁会跟钱过不去?又不是娶老婆找对象,何必在意这些细节? 更何况,夜星宇虽然不喜欢郑雪莉的贪婪和表里不一,但他两人的关系并没有糟糕到不可化解的地步,否则他也不可能找郑雪莉帮忙,联手惩治高明。 说白了,被郑雪莉欺骗的是以前那个夜星宇,跟现在的这个夜星宇可说是没有关系。 虽然她后来作妖,捅出了一些篓子,让夜星宇被人误解,但这些都还远远达不到伤天害理的程度,没必要因为这个就搞得势不两立。 要知道,夜星宇性格随和,心胸豁达,不是一个记仇的人,一般不会跟那些小老百姓斤斤计较。 而现在,郑雪莉主动提出想跟夜星宇的公司进行签约,那其实是一件好事,双方都会取得共赢。 毕竟,星梦文娱才刚起步,没有任何名气,虽然现在有了启动资本,但是在人力资源上严重不足,最迫切的就是招揽人才。 而郑雪莉,无疑就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才,在抛开道德品质的前提下,就连夜星宇都很看好她,她就适合混演艺圈。 星梦文娱想要发展,不可能只靠沈梦涵一个艺人,还要不停地捧新秀,造新血,增加可持续的竞争力。 如此一来,跟郑雪莉签约合作,便是很好的选择,对双方都有利。 唯一担忧的就是,郑雪莉心机很重,私欲极强,是个大麻烦,夜星宇不想跟她牵扯太深,免得被坑。 不过,夜星宇仔细考虑了一下,最终还是认为,没有必要拒绝。 他勘破了一些天道法则,便知道,有些麻烦是命中注定的,躲得了一时,躲不过一世。 这就是所谓的“劫数”,总有一天会找上门来,拖得越久,劫难越重,不如早点解决,破而后立,方得逍遥自在。 在郑雪莉出事的那一天,夜星宇曾经因为心神不宁而卜了一卦,那时才发现,自己与郑雪莉之间竟然有着命数的牵绊。 换句话说,郑雪莉是他的一个劫,在应劫之前,不太可能完全将其摆脱。 这样的话,与其刻意回避,不如主动去面对和解决,待找到适当的时机,再想办法将两人之间的命运线给斩断。 所以,夜星宇略经思考,最终答应了郑雪莉。 不过,星梦文娱目前还在筹备阶段,正式的签约最快也要到年底,现在只能与郑雪莉作一个口头约定,至于更具体的合作详细,暂时没法细说。 并且,星梦文娱的重头戏肯定是沈梦涵,刚开始的工作重心全部都要围绕着沈梦涵来展开,多半顾不上捧新人,就算郑雪莉与星梦文娱签了约,也要坐一段时间的冷板凳,不可能一上场就当主力。 关于这个情况,夜星宇略微说了一下,让郑雪莉有个心理准备。 当然,他并没有提到沈梦涵的名字,只是告诉对方,公司刚成立,资源有限,不可能马上就能将她捧起来,需要熬上一段时间等待合适的机会。 郑雪莉听完以后表示理解,看起来不像有抵触情绪。 而关于利益分成这一块,到时候会由赵珍来跟郑雪莉详谈,夜星宇就不多说了,他只是投资者,不需要管那么细。 第534章 藏匿在钱堆里面的小卡片 事情全部谈妥,该到了离开的时候。 郑雪莉因为母亲的警告,不能太晚回家。 而舒妍是今天才刚认识,当然不可能在此留宿。 接下来,夜星宇需要把两人分别送回去。 尚品御豪园的这套房子,按理说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但夜星宇暂时不打算卖掉,因为他跟林善雅是契约婚姻,期满后说不定会离婚,等到那个时候他就可以住在这里。 三人一同下楼,来到了停车场。 车门一打开,郑雪莉和舒妍就看到了车里面的钱,眼睛都直了。 她俩都不是有钱人,有生以来恐怕第一次见着这么多的现金钞票,难免有些震撼。 还好,夜星宇没有把车头盖子掀开,那里才是装钱最多的地方,能把人吓个半死。 后排座椅上的钱被夜星宇挪到了前排,把位置腾出来让两个女人坐进去。 虽然后面的空间比较狭小,不如前面宽敞,但只要不是五大三粗的壮汉,应该不会觉得难受。 夜星宇开着车,很快就离开了尚品御豪园。 这辆用来撑门面的跑车,仅仅使用了半晚上,就完成了它的使命。 等过几天,神风售后那边把夜星宇的suv修好,他就可以把车还回去了,毕竟这车很贵,万一磕了碰了,那就有点对不起张弘扬。 夜星宇把行车路线规划好,先把郑雪莉送到家,然后再送舒妍回学校,这样比较顺路。 快到艺术学院的时候,夜星宇特地提了一下让舒妍帮忙询问转校的事情,后者一口答应,说是有了结果就会马上联系夜星宇。 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随后分别,夜星宇独自驾车回骊水南湾。 路上,赵珍打了个电话过来,向夜星宇汇报最近的工作情况。 夜星宇就把手机开了免提,一边驾车,一边听对方说话。 新公司那边的筹备工作接近完成,工商注册早已搞定,办公地址选在市区的天业大厦,租金虽然贵点,但其他条件都很好。 赵珍做事很有魄力,也下定了决心,她直接租下了一整层,将近两千平米,已经在开始装修,大概需时半个月左右。 而沈梦涵正拿着夜星宇创作的新曲寻找感觉,飞蝉乐队的四人也在练习演奏,只要等把录音棚搞好,设备齐全,就可以投入到录制阶段。 工作人员这边,赵珍招聘了几个助理,并签下了保密协议,一些不太重要的杂事就可以交给他们去办,事必躬亲的话,肯定会忙不过来。 总体来说,她那边一切都很顺利,进展很快,应该赶得上林善雅的新产品发布时间。 到时候两边配合起来宣传造势,将巨星沈梦涵与黄金美颜液一同推出,必将引起轰动效应。 听完汇报,夜星宇很满意。 虽然他不是很在意商业上的盈亏,但他是真心想帮助林善雅和沈梦涵,如果她们两个能够成功,夜星宇也会由衷地感到高兴。 随后,夜星宇把郑雪莉想当演员,以及白灵想出专辑的事情,通通给赵珍说了一遍。 她们两个都是好苗子,才貌俱佳,花点钱捧一捧,肯定能起来。 赵珍听了以后,当即表示出浓厚的兴趣,毕竟这是两朵校花,还是艺术学院的校花,绝对有潜力可以挖掘。 星梦文娱想要做大做强,不可能只靠沈梦涵一根台柱,艺人储备必不可少,需要注入新鲜血液和培养潜力新人。 这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平时就要注意,别等到临时才来抱佛脚,若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把握。 如果他们这边不重视,别人迟早要另作打算,很可能就会跑到竞争对手那里去了。 虽然赵珍才刚接触这个行业,但她在长风制药做了很多年的经营管理,能力出众,深受林长风的赞赏,且有着很丰富的操盘经验,比起她的前夫林则威要能干多了。 故而赵珍深知,产品才是最重要的关键,能不能赚钱,就看产品够不够好,有没有市场竞争力。 而娱乐公司的产品是什么?其实就是旗下的艺人。 不管是电影、歌曲、广告、综艺,通通都是由艺人衍生出来的产物,别人不是来看作品本身的,而是冲着那些大腕和名角而来。 公司培养艺人,艺人拥有粉丝,粉丝带来流量,流量产生利润,这是一套标准化的赚钱程序,同样也是水涨船高的良性循环,这些显而易见的道理,赵珍不可能不懂。 所以,对于郑雪莉和白灵这两朵艺术学院的校花,赵珍也很重视,她准备等忙完这阵子,就抽出点时间来一趟离城,亲自找她们当面谈一谈。 打完这通电话以后,没过多久,夜星宇就回到了骊水南湾。 他先把车停在别墅跟前,然后开始把车上的钱往屋里搬。 这么多的钞票,应该往哪里放呢? 夜星宇想了想,不如就放在二楼客房的衣柜里,反正有两间客房,真有客人要留宿,可以睡另一间。 搬钱的同时,夜星宇顺便点数,倒也不用拆开透明膜,用神魂力探一下,就大概清楚有多少。 最终数目,约为七千六百万,再加上从张大路那里拿到的五百万,总共超过了八千万,将客房的大衣柜塞得满满的。 另外,在清点数额的过程中,夜星宇还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小东西。 从外观上来看,它像是一张小小的卡片,非常纤薄,其中一面带有粘性,与一张钞票贴在一起,再夹放在钱堆中间,藏得很隐蔽,不易被人发现。 要不是因为神魂之力探查入微,带有透视效果,夜星宇也就不会知道,在某一叠钞票中间,竟然还藏着一张薄薄的小卡片。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又为何出现在此? 其实不难猜,它肯定是被人刻意放进去的,不可能无端端地粘在钞票上。 而这个人,应该就是汪兰。 也就是说,汪兰故意把这个东西藏在钞票中间,很可能是某种防范措施,至于它具体有什么作用,恐怕只有汪兰自己知道。 第535章 定位追踪,四处兜风 看着手中的小小玩意,夜星宇再次动用神魂之力,深入其内部进行探查,很快就发现,在它里面竟然有一块电子微芯片。 于是,夜星宇便猜测,这很可能是一个定位用的跟踪器。 结果,还真让他给猜对了,这就是一个定位追踪装置,里面除了一块电子微芯片,还有一层像是薄膜一样的电池,充一次电大概可以使用一两个月。 把钱藏好的汪兰,虽然没有派人看守,但也不可能放着不管,于是她就在钱堆里面做了手脚,安放了一个非常隐秘的微型追踪器,假如有人把钱窃走,她也能在短时间内知其下落。 实际上,当夜星宇把钱从西运码头带走的时候,远在几十公里外的汪兰就已经知道了。 只要追踪器发生较大的位置转移,就会向其主人发射提醒信号,不管汪兰身在何处,与追踪器绑定的手机都会马上收到警告通知,并即刻通过专门的程序软件,来监控追踪器的当前位置。 所以,这边的夜星宇刚把钱拿走,那边的汪兰就知道出事了。 但是汪兰身在市区,不具备远程传送的超能力,也就不可能立刻赶到城外的西运码头。 何况,她还不能孤身前来,先要打电话组织人手和配备武器,这样才有可能把钱夺回来,不然凭她一个弱女子,哪有底气和实力? 等到夜星宇返回市区,汪兰才带着手下紧急出动,按照追踪器即时发送的定位信号,开车来找偷钱的家伙。 夜星宇去了一趟尚品御豪园,没有待多久就离开了,先送郑雪莉,再送舒妍,最后才回骊水南湾。 这就很有意思了,因为钱在车上,随着车辆移动,而追踪器的位置也在不断地发生改变。 汪兰按照定位指示来追踪目标,就等于跟着夜星宇四处兜风,绕来又绕去,追了老半天,也始终没有追上。 此时的汪兰,正开着一辆银灰车的小轿车,向骊水南湾直奔而来。 她的真实年纪接近四十,但保养得还不错,肤白貌美,风韵犹存,颇有几分魅力。 毕竟在多年前,汪兰靠着色相行骗,赚到了不少钱,要是光有口才没有长相,也吃不了这碗饭。 在她车里还坐着三个彪悍的男人,一个是她的亲弟弟汪杰,另外两个是她公司里的保安。 汪杰曾经当过兵,也练过武,身高体壮,枪法很好,后来因为严重违纪而被部队开除,于是便跑来跟着大姐混,算是汪兰的唯一亲信。 而那两个保安,也都是退伍军人,虽然年纪大了一些,但身手胆识都还不错,被汪兰以高薪招揽,既是保镖,也是打手。 这三个人,就等于是汪兰的私人武装力量,专门用来解决一些大麻烦。 就比如今晚,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财富竟然被人给偷走了,汪兰当然不甘心,立刻叫上汪杰和两个保安,准备把钱追回来。 除了汪兰以外,其他三个男人都带上了刺刀和手枪,必要之时,肯定用得上。 而汪兰自己不会上前跟人拼命,她只需要当个指挥就行了。 追踪器的位置已经超过十分钟没有改变,并且离他们不远,很快就要抵达目标所在。 汪兰便吩咐其他人做好准备,但是要先稳住,不要一看到人就上去动手,先等探清楚情况再说。 毕竟,敢动她的钱,就肯定不是善茬,真要硬来的话,说不定还拼不过对方。 刚交代完,汪兰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面静止许久的红点竟然又开始移动,气得她破口大骂:“挨千刀的狗贼,你特么到底想去哪?” 汪杰提醒道:“该不会是对方发现了追踪器,故意带我们遛弯吧?” “不可能!”汪兰摇了摇头,“我把追踪器藏得很隐秘,短时间内很难被发现,如果真被发现了,那对方就应该立刻把追踪器毁掉,再马上转移位置,这样一来,我们就找不到人了!” 汪杰想了一想,的确有些道理,于是便问道:“既然追踪器没被发现,那对方为什么要绕来绕去地到处跑?那不是有病吗?” “不是有病,是很狡猾!”汪兰凭着自己的主观猜测,作出一番解释,“这帮人肯定是道上的老手,做事小心,精明谨慎,拿到钱以后为了防止被人盯梢,就故意在市区里面多兜几圈,这样就可以甩掉后面的尾巴。” 汪杰虽然不怎么聪明,但一些浅显的道理还是听得懂,便闭口不言。 汪兰也没有废话的心思,她一边开车,时不时看一眼手机屏幕,留意着目标的动向。 而此时,夜星宇正驾驶着跑车,赶往另一处目的地。 在他的衣兜里,放着汪兰留下的定位追踪器。 他没有选择将其破坏,而是打算利用这个小东西,玩一手栽赃嫁祸。 那么他要嫁祸给谁呢? 当然是张大路! 反正高明已经将汪兰的秘密卖给了张大路,而张大路也打算要把钱弄到手,嫁祸给此人,就成了顺水推舟,合情合理。 只要夜星宇把这个追踪器放进了张大路的老巢,汪兰就会误以为是张大路劫了她的钱。 如此一来,这两帮人说不定就会自己斗起来,狗咬狗,一嘴毛。 所以,夜星宇要去的地方,就是之前到过一次的鸿泰宾馆。 当然,他并不知道,汪兰等人正在后面穷追不舍,他差一点就要被对方逮到。 还好,夜星宇发现及时,车子也跑得够快,提前一步离开了骊水南湾,让晚到一步的汪兰再一次咬牙切齿。 等到夜星宇赶到目的地时,已是深夜时分,原本繁华的夜市街道冷清了许多,不见几个行人,可以直接开车过去。 但他并没有把车停得很近,而是稍稍隔开了一段距离,就带着追踪器下车步行。 到了鸿泰宾馆楼下,夜星宇没有进入正门,而是绕到了大楼后面的阴暗小巷里。 这是因为张大路的麻将馆防备森严,楼梯口就有人看守,为免打草惊蛇,夜星宇便打算偷偷潜入。 第536章 栽赃嫁祸,顺手牵羊 <!--go--> 鸿泰宾馆是一栋老建筑,原本就盖得不高,只有五层,但每一层都有三米多高。 张大路的麻将馆在二楼,他的办公室也在二楼。 那间办公室面积虽然不大,却有一扇小窗,正好可以让夜星宇潜入其中。 通过神魂力的探查,夜星宇已经知道哪一扇窗户对应着张大路的办公室,所以他才转到大楼后面。 看了一下,附近没人,正适合行动。 夜星宇脚下一用力,整个身子贴墙飞起,如同幽灵一般,轻飘飘地落在了二楼的某个窗台上。 这里面就是张大路的办公室,拉上了窗帘,还装有一层防护网,栅格间隙大概十厘米,一般人肯定钻不进去。 但仅凭一个防盗窗,可难不倒夜星宇。 他用手抓住两根铁条,然后一使劲,铁条就往两边分开,露出中间一个很大的空隙,足够容他通过。 先把一扇窗户往旁边滑开,再掀开后面的窗帘,夜星宇便如同狸猫一般钻进了办公室内,神不知鬼不觉。 张大路人没在,正往各个医院到处跑,寻找受伤的王锋,这就方便了夜星宇。 追踪器上面有粘性,随便往某个隐蔽的地方一贴,任务也就完成了。 看了一眼四周,夜星宇就把追踪器粘在了办公桌面的底下,想要发现的话,得有个人趴在地上钻进去,然后抬头往上看,不然谁会知道? 完事后,夜星宇并没有马上离开,他还盯上了张大路的保险柜。 保险柜上的密码锁根本挡不住无孔不入的神魂之力,夜星宇操控锁齿,让它自己打开,连手都不用碰一下。 里面的钱被搬空了绝大部分,还剩一点点,最多几十万,但夜星宇也不嫌少,毫不客气地将其笑纳。 随后,他跳上窗台,先拉帘,再关窗,最后把两根铁条扳回原来的样子,不留下任何的蛛丝马迹。 一切搞定之后,夜星宇迈着轻快的步伐,从大楼后面的小巷里走了出来。 这时候,一辆银灰车的小轿车疾驰而至,就停在鸿泰宾馆的楼下,四扇车门同时打开,从里面钻出来几个人。 三个男的,一个女的,个个都表情沉重,并且一脸杀气。 甚至,夜星宇还发现,男人们的衣服底下都藏着武器。 不用说,这肯定就是紧追而来的汪兰等人。 不过好笑的是,夜星宇不认识汪兰,汪兰也没见过夜星宇,双方就这样擦肩而过,没有发生任何摩擦。 汪兰他们直接就把这个年轻小伙当成了路人,根本没去关注,一个个都看着眼前的鸿泰宾馆。 夜星宇虽然注意到了汪兰等人,但在这个三教九流汇聚之地,带有防身武器也能说得过去,所以他脚步未停,只在暗中瞥了一眼,人就走了。 不过,这种结局对于汪兰来说,其实是好事。 要不然,她将会成为下一个王锋。 光凭三个汉子和几把小手枪,怎么可能对付夜星宇? 真要动起手来,吃亏的肯定是汪兰。 而汪兰还不知道,把钱拿走的那个人刚从眼皮子底下溜走,她现在只关注追踪器的位置。 通过手机显示,代表目标的红点,与代表自己的绿点,两者几乎重合。 这就意味着,追踪器最后停下的位置,就在身前的老旧破楼里。 汪兰的双眼死死地盯着鸿泰宾馆的大门,表情有些沉重,迟迟未有行动。 “这是张大路的地盘,把钱偷走的肯定是张大路!”汪兰咬牙切齿地说着,眼里尽是怒火。 但她知道,张大路是一个恶霸,很不好惹,手底下兄弟多,既有人又有枪,实力不可小觑。 而汪兰这边只有三个人,势单力孤,处于弱势,如果硬来的话,恐怕要吃大亏。 “姐,现在怎么办?”汪杰扭头问道。 汪兰想了一想,暂时没有太好的对策,便说道:“先上去跟他谈一谈,看他什么态度!” 说完,她带头走进了鸿泰宾馆的大门。 到了楼梯转角处,穿着保安制服的守门小弟照例问道:“几位,有何贵干?” 之所以要盘问,是因为这里是非法经营的麻将馆,必须要谨慎,遇到有生面孔上门,都会事先探个底,确保没有问题才会放行。 看到老熟客,保安就不会阻拦,甚至问都不用问,直接让对方进去。 如果是可疑人物,那便会拒绝入内,万一让记者或是便衣混进来,可就糟糕了。 汪兰等人都是初次来此,看起来很陌生,并且还是四人同行,自己都能凑一桌麻将,当然会惹人怀疑,必须要依照规矩,问清楚来意。 “我是张大路的朋友,找他有事!”汪兰淡淡地回应着,很有大姐大的派头。 守门人却回道:“大路哥人不在,他出去了。” “什么?他不在?”汪兰很惊讶。 追踪器明明就在这里,张大路怎么会不在? 汪兰便猜测,肯定是张大路吩咐小弟,说他暂时不想见客。 至于为何如此,那还用说?忙着数钱呗! 于是,汪兰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以一种认真而又不爽的口吻沉声说道:“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谈,我也知道他就在里面,你赶紧把门打开!” 守门人却不答应,反倒拿起腰间的警棍比划了一下,嘴里大声嚷道:“我说了不在就是不在,你有事可以给我大哥打电话,他要是想跟你聊……” 话还没说完,忽然就卡壳了。 因为汪杰抬起了手,手里握着一把枪,直接就用枪管顶住了对方的脑门,吓得这家伙赶紧收声,全身都在冒冷汗。 汪杰紧盯着守门人,恶狠狠地低声吼道:“叫你开门就开门,说这么多废话干嘛?想死吗?” 被枪指着的守门小弟心惊胆战,哪里还敢说个“不”字,赶紧把门打开,然后小心翼翼地让到门边,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汪兰对着汪杰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一记手刀劈在守门人的脖子上,当场将其打晕。 随后,由汪杰开路,汪兰走中,一行四人迅速穿过铁门,直奔张大路的麻将馆。<!--over--> 第537章 找到追踪器,却没看到钱 麻将馆内,人不见少,反而更多,很多烂赌鬼都有熬夜打牌的习惯。 没看到张大路,只有几个穿着保安制服的小弟在看场子,一屋子的乌烟瘴气。 成为抵押人质的高明,正被两个人看守着,坐在一张空桌子旁边发着呆。 这时候,麻将馆的大铁门被人推开,一伙人鱼贯而入。 其他人都在聚精会神地打麻将,只有高明最为无聊,铁门刚发出响声,他就扭头望去,正好就见着了他的兰姐。 此时的汪兰,眼里是凶光,脸上是杀气,看得高明头皮发麻,心惊肉跳。 他可不知道兰姐为什么会来这里,但因为心虚畏惧,他立刻就弯腰低头,人往桌子底下钻。 旁边看守的小胡子马上就问道:“你干嘛呢?” 高明蹲在桌子旁边,支支吾吾地小声答道:“我……我鞋带松了……系鞋带……” 小胡子低头看了一眼,忍不住骂道:“你他妈有病是吧?懒人鞋需要系鞋带?” 高明顿时反应过来,自己的鞋子根本没有鞋带,于是他就将手搭上对方的皮鞋,谎称道:“是你的鞋带松了,我帮你系好。” 小胡子没听高明胡诌,用手揪住对方的后领,严厉警告道:“你给我老实坐着,别耍花招!” 高明只好爬起来,颤巍巍地坐回到椅子上,但他却把身子转过去,用后背对着大门方向,并且把脸埋在胸口,生怕被汪兰看到。 而另一边,进来的汪兰等人正在观察张望,就有一个看场的小弟迎了上去,开口问道:“打牌还是找人?” 汪兰以问代答:“张大路呢?” 小弟回道:“他没在,出去了!” 看到对方回答得很干脆,不像说谎,便让汪兰很迷惑,又问了一句:“真没在?” “我骗你干嘛?”小弟没好气地一翻白眼,“大概走了几个小时吧,今晚应该不会再来了!” 汪兰四下看了一眼,又问道:“他的办公室在哪?” 小弟有些不明白,反问道:““你要干嘛?”” 汪兰答道:“我去他的办公室等他,他要不来,我就不走!” 小弟却摇了摇头:“不好意思,大路哥的办公室不方便让外人进去,你要么就在大厅等,要么就请回!” 汪兰没说话,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屏幕,闪烁的红点清晰夺目,证明追踪器就在这里。 抬起头来,她又仔细地观察了一下现场情况,发现绝大多数都是赌客,看场子的并没几个。 并且,这些人一看都是小混混,能动用的武器只有腰间的警棍,根本看不到一把枪。 在这种情况下,汪兰就动了狠心。 因为他们有枪,可以在一瞬间控制住场面,让所有人不敢乱来。 不管张大路是真不在还是假不在,只要他们够快够狠,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把钱找到,并且搬走,那么目的就达到了。 于是,汪兰就只对汪杰说了一句话:“我们去张大路的办公室,谁敢拦着我,你就干掉谁?” 汪杰是个不怕事的狠人,听到大姐的吩咐,立马拔出腰间的手枪,并将枪口向上,对着天花板上开了一枪,将一盏吊灯打得粉碎。 枪声一起,顿时惹来一片惊呼,不管是打牌的还是看场的,通通都被吓了一跳,目光视线全部集中过来。 “别乱来啊!这是大路哥的场子!” 一个胆大的看场小弟硬着头皮喊话壮胆,并且带着同伴围了过来,一共有五个人,不包括看守高明的那两个。 而汪兰带来的两个中年汉子,也随之掏出了身上的家伙,一人指着一个方向,表情冷峻,持枪沉稳。 加上汪杰,一共就有三把枪,而三把枪里至少有几十发子弹,威慑力足够,逼得一帮赌场保安不敢妄动,噤若寒蝉。 来打牌的客人们更是不敢掺和,生怕殃及池鱼,一个个缩头勾腰,屁不敢放。 甚至,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难道这几个人是要抢劫赌场吗? 见到场面被控制住,汪兰再一次问道:“张大路的办公室是哪一间?” 在场保安们一个个都不吭声,似乎没人愿意回答。 汪杰又拿枪指着某人的头,狰狞大吼道:“问你话呢!聋了吗?” 那人胆子一怯,心头发慌,便抬起手来向后一指:“在那!是那一间!” 汪兰顺着手指方向看过去,顿时知道了答案,于是抬腿迈步,径直向前。 持枪的汪杰紧跟在大姐身后,随时警惕,护其安全。 而那两个中年汉子则留在原地,守住门口,既要看好张大路的手下,也要防止有人开溜。 张大路的办公室有门锁,汪兰试了一下没打开,便对汪杰使了个眼色,然后自己退到旁边。 汪杰上去就是几大脚,没费多大劲就把门给踹开了,然后小心翼翼地探头进去瞄了一眼,确认没有危险,才转过来对汪兰点了点头。 汪兰进到屋内,而汪杰站在门口,他要同时注意门里门外,以防变故发生。 办公室就那么大,一眼就能看全,根本藏不住人。 显然,那些小弟没说谎,张大路确实不在这里。 但汪兰要找的不是人,而是钱。 所以她根本不去考虑张大路的去向,拿起手机在屏幕上迅速点击几下,随后就听见“嘀嘀嘀”的声音在房间里响起。 这是追踪器的某个功能,如果追踪器就在附近,便可通过手机程序发送指令,使其发出电子提示音,以方便查找。 不过,这个距离很近,最多只有几十米,如有障碍物阻隔,还会进一步缩短。 并且,提示音很小声,人要是隔得稍远一点,或是在嘈杂的环境中,就可能听不见。 而此刻,听到声音的汪兰心情激动,并循声查找,很快就在办公桌下面发现了自己的定位追踪器。 ——但是,只有追踪器,却没看到钱。 汪兰当场就傻了,根本想不通这是怎么一回事。 就在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了激烈的吵闹声,守在门边的汪杰探头出去看了一眼,脸色大变,马上回头向汪兰通报道:“姐,快出来,张大路回来了!” 第538章 双方对峙,各执一词 张大路是真的回来了,队伍还挺庞大,一共有十几号人,将近一半拿着枪。 但这些人并非都是他的手下,其中也有王锋的小弟。 还有王锋本人,以及他的姘头小梅,都在其中。 不过,王锋却是被人背负着,双眼紧闭,气若游丝,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 他也算是倒霉,刚躺进医院,还没来得及接受治疗,就被张大路一伙人给找到了。 紧接着,王锋这一党,全都被张大路强制性地“请”了回来。 王锋虽然有胆子抢劫,却不敢触怒张大路,只能忍着伤痛,让人背着离开了医院。 随后,通过一番仔细地盘问,张大路已经得知,王锋并没有拿到藏在西运码头的钱,对方甚至不知道有这笔钱。 而王锋也老实交待,他们一伙人之所以出现在西运码头旁边的高速路上,是因为跟踪夜星宇,想要抢夺夜星宇手里的那一袋子现金钞票。 经过王锋的形容和描述,张大路很快就获悉了两个讯息。 第一,王锋盯上的目标就是从麻将馆带钱出去的夜星宇,但不管是王锋还是张大路,都不知道夜星宇的姓名和来历。 甚至,张大路还怀疑,就是此人捷足先登,将汪兰的钱一并拿走。 第二,此人身手高强,绝对是一个很厉害的古武者,要不然,王锋一伙人也不会被人打得落花流水,都不费吹灰之力。 这就导致,张大路也不敢轻易乱来,拿枪对付普通人还可以,如果换成古武者就不见得靠谱,张大路也没有绝对的信心和把握。 于是,他便带着王锋等人回返麻将馆,想要找高明打听清楚,他带来的那个年轻人到底是个什么来路。 当然了,不排除高明之前都是在说谎,很可能骗子兰才是幕后主谋,这也需要审问清楚。 而当张大路回到鸿泰宾馆以后,还没进麻将馆,就在楼梯转角处发现了被人打晕的看守者。 于是,他便猜到馆子里出事了。 正好干活的家伙还在,张大路便让兄弟们握枪在手,子弹上膛,气势汹汹地冲进了麻将馆。 结果一进门,就看到有两个陌生人拿着手枪,弄得跟打劫一样。 张大路当场就炸毛了,一声怒吼之后,同样枪口相向。 就这样,话没说几句,情况还没弄清楚,两边就展开了激烈紧张的对峙。 一边是退伍老兵,一边是亡命之徒,枪火之战一触即发。 手里有枪的心情紧张,额头冒汗,毕竟随时都可能交待在这里。 而手里没枪的更是被吓得脸色惨白,生怕子弹横飞,误伤自己。 当然,从现场局面来分析,张大路这边人多枪多,占尽优势,主动权肯定是掌握在张大路手上。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汪兰从张大路的办公室里走了出来,嘴里高喊道:“有话好好说,别开枪!” 张大路一看到汪兰出现,当即愣了一下,便用枪口指了指对面的两个枪手,问道:“这是你的人?” 汪兰点点头,带着汪杰慢慢走过来,高跟鞋踏在地板上的声音竟然无比清晰。 张大路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的火,心情极度不爽,现在又看到汪兰带人在自己的场子里搞事,顿时火冒三丈,怒吼道:“汪兰,原来真是你个贱人在搞鬼,故意派个小弟用假消息来骗我五百万,还趁我不在砸我场子,你究竟什么意思?今儿个不把话说清楚,你就别想走出我身后这扇门!” 汪兰听得懵逼了,高明过来的事情她根本不知道呀!派个小弟用假消息骗五百万的罪名,又从何谈起? 但此刻的汪兰,哪有心思去关注张大路的五百万,她在意的是自己的七千多万,于是便撇开对方的话题,寒着脸问道:“张大路,你真是好本事啊!居然不声不响就把我的钱给弄走了,别以为我不知道,赶紧把钱交出来!” 这样一来就很有意思了,双方都把自己说成了受害者,都以为是对方把自己的钱给弄走了。 张大路早就认为是自己中了圈套,听到汪兰的这番说辞,心里就在想:你这个贱人分明是贼喊捉贼,我倒是想要弄你的钱,结果空跑一趟不说,还被白白骗了五百万,现在你居然还要反咬一口,来一手恶人先告状,哪有这种道理? 于是,气愤不已的张大路将枪口朝向汪兰,怒声喝斥道:“操你妈的烂婊子,还敢污蔑老子?信不信我现在就宰了你?” 汪杰赶紧挡在汪兰身前,同样举枪对准了张大路,恶狠狠地大吼道:“张大路,别人怕你,老子不怕你,你只要敢开枪,我保证你先死!” 一言不合,一触即发,麻将馆内的气氛在此瞬间紧张到了极点。 汪兰也不是不怕,但她认为自己占了理,并且擅长谈判,便从汪杰身后跨出一步,亮出手上的追踪器,向张大路质问道:“你敢说你没动我的钱?那这个东西为什么会从你的办公室里面找到?” 张大路隔得较远,追踪器又十分小巧,便看得不是很清楚,于是问道:“这是什么玩意?” “是我藏在钱堆里面的追踪器。”汪兰如实回答,“钱不见了,但追踪器却在你这儿,你要怎么解释?” 张大路懵逼了,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更为愤怒:“你他妈还要不要脸,居然硬给老子栽赃?” “栽赃你妹!”汪兰同样火大,放声大吼,“这确实是在你的办公室里面找到的,你别想抵赖!” 双方各执一词,都急红了眼,而张大路又是个爆脾气,看到对方只有三把枪,明显处于弱势,于是懒得再跟汪兰废话,爆喝一声:“动手!” 话音未落,他就朝着汪兰开了一枪,而汪杰反应极快,一下子就把汪兰扑倒在地,两人均未受伤。 霎时间,枪声大作,双方同时开火。 张大路这边很快就倒下了两个兄弟,都是头部中弹,一枪毙命。 而汪兰那边吃亏更大,她带来的两个退伍老兵直接被打成了筛子,当场死透,只剩下汪杰一人负隅顽抗。 第539章 原来是你这个狗东西出卖了我 除了枪声以外,还有各种惊呼声和尖叫声此起彼伏,那些来打麻将的客人们,一个个被吓得鸡飞狗跳外加屁滚尿流,要么趴在地上,要么钻进桌底,要么就溜到墙角边,总之就是不敢冒头。 汪杰半蹲在地上,依靠大厅里面的麻将机来阻挡子弹,偶尔开枪还击。 无奈对手人多枪多,火力又猛,身上还穿着防弹衣,汪杰一个人独木难支,完全被压制。 这时候的汪兰哪里还有大姐大的派头,趴在地上根本不敢起身,一张俏脸惨无血色,差点被吓得尿裤子。 还好,张大路等人的针对重点不是汪兰,而是汪杰,他们也并不知道汪兰是死是活,就没去管她一个女流之辈,只管朝着汪杰的藏身之处乱枪招呼。 “姐,那里危险,快找个地方躲起来!” 困兽之斗的汪杰还不忘记关心大姐的情况,看到对方身边没有什么遮蔽物,便焦急万分地冲着她大喊。 而汪兰听到声音之后,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朝着四周扫了一眼,便连滚带爬地冲向不远处的麻将桌,一头钻进了桌子底下。 下面早就已经蹲了一个人,汪兰冲过去的时候太急切,收势不住,把这人给撞翻在地。 结果,还没来得及说声抱歉,汪兰就惊讶地发现,眼前这人竟然是个熟面孔。 “高明,你怎么在这?”汪兰愕然问道。 “兰……兰姐……”高明讪讪地打了个招呼,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汪兰在道上混了多年,是个心思灵敏的人精,竟然只用了短短几秒钟,就想通整件事的关键,顿时勃然大怒,挥手一巴掌就呼在了高明脸上,直接把高明打得眼冒金星。 “原来是你这个狗东西出卖了我!” 汪兰咬牙切齿,戟指怒目,恨不得将高明五马分尸。 而高明也知事情败露,非但不敢抱怨,反倒跪在地上连连求饶:“兰姐……别……别……你听我解释……” 气急之下的汪兰哪里肯轻易饶过对方,她二话不说,又举起手来,左右开弓,噼里啪啦,一连给了高明几个大耳刮子,每一下都是用尽全力,直到自己的手掌疼痛得受不了,她才罢手。 惨遭掌掴的高明几乎快要晕过去,头发凌乱,口鼻溢血,脸肿得像个猪头。 “兰……兰姐……我……我错了……” 头晕目眩的高明都快忘了自己是谁,意识已经不太清醒,但仍然记得开口求饶。 捂着手的汪兰正准备说话,突然从旁边冲过来一个男人,瞬间把她压倒在地。 随后,男人拿出一把小刀,在汪兰眼前一比划,正在挣扎的汪兰顿时被吓得不敢乱动。 原来,此人就是那个看守高明的小胡子,他是张大路的手下,但因为手上没枪,就不敢参与正面团战,只能先躲起来保住小命再说。 他与高明只隔了一张桌子,本来是在关注枪战,结果听到这边的动静,才发现汪兰就在身边不远处。 小胡子当然晓得,这个女人是头目,于是便不动声色地摸过去,不费多大力气就把汪兰给制服了。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小胡子一招得手,便洋洋得意,认为自己立了大功。 他把汪兰拽起来,用刀进行挟持,用尽力气大声喊道:“住手!都别开枪!” 张大路那边的枪手一看见汪兰被自己人给逮住,便纷纷停火。 于是,麻将馆内瞬间变得安静,所有人的目光焦点,都落在小胡子与汪兰两人身上。 小胡子手里拿着刀,刃口对着汪兰的脖颈,并朝着汪杰的藏身处叫喊道:“拿枪的朋友,你老大在我手里,不想让她死的话,就把枪给我扔出来!” 话刚说完,紧接着枪声一响,小胡子的笑容便凝固在脸上,随后一头栽倒。 在他的眉心,赫然出现了一个血洞,竟然是被汪杰一枪毙命。 “趴下!”汪杰大喊一声,再次举枪射击,枪口却是对准了张大路。 当然,张大路不像小胡子那样,敢明目张胆地站着,再加上他距离比较远,身前又有掩体遮挡,导致汪杰这一枪直接打空。 而汪兰反应不慢,小胡子刚一死,她就已经蹲到了地上。 随后,张大路等人开枪还击,又与汪杰展开激烈地交火。 只是可怜了小胡子,毕竟还是太年轻,小看了汪杰的枪法与胆色,白白成了冤死鬼。 他的尸体正好就倒在高明身边,双眼大睁,死不瞑目,吓得高明肝胆欲裂,浑身发抖。 “停火!停火!别打了!” 这一次换成是汪兰在声嘶力竭地高声叫喊,尖利的嗓音具有很强的穿透力,竟然又使得枪声暂时平息。 “张大路,咱们有话好好说,玉石俱焚对大家都没有好处!”汪兰的声音再一次传来。 张大路气得吹胡子瞪眼,大声吼道:“我已经死了几个兄弟,你他妈还想让我好好说话?” “难道我就没死人吗?”汪兰怒声反驳,“你好好睁眼看清楚,我也死了两个精锐手下!” 确实,双方火拼,互有死伤,这是在所难免。 并且,还是张大路先动的手,汪兰只是被动还击。 张大路暂时没了声音,就听汪兰继续说道:“我门下出了个叛徒,算我认栽!但是你不讲道义,私下动我的钱,这就有点过份了……” “放你妈的狗臭屁!”汪兰话未说完,就被张大路愤怒打断,“老子连个钱影子都没见着,反被你骗了五百万,你他妈还想抹黑老子?” 这是汪兰第二次听到张大路提起“五百万”,心中一动,便不由问道:“什么五百万?你到底在说什么?” 张大路气得大骂:“你那个小弟来找我,说是用一个秘密来换我五百万,结果是给老子下套,用个假消息把钱骗走……” 随后,张大路一边骂,一边讲,零零碎碎地吐槽了一大堆,虽然夹杂了许多污言秽语,但终归是把整件事情的起末说了个大概。 第540章 暂停交火,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等到张大路全部讲完,汪兰惊疑不定,从桌子后面探出脸来,很认真地问道:“你是说,你去了码头,但是没找到钱?” “废话!”张大路气得蛋疼,“老子要是拿到钱,还会在乎那五百万?” 汪兰不免又问:“那我藏在钱堆里的追踪器,为什么会出现在你的办公室里?” “我怎么知道?”张大路一脸愤怒,“我特么去了几个医院,一直在找王锋,人才刚回来,而你比我进门还早,敢说不是你栽赃嫁祸?” 骨头断了几根的王锋赶紧出声,爬起来替张大路作证:“大路哥没说错,他刚才在医院里找到我,问我是不是把藏在码头的钱给拿走了,但确实不是我拿的,我都不知道有这笔钱,而这钱也不可能落到大路哥的手里,不然他也没必要来找我问话!” 王锋那边刚说完,汪兰又听见高明在旁边小声嘀咕道:“张大路带人出去后,就一直没有回来过,追踪器的确跟他无关!” 同时有了两名证人,不由得汪兰不相信。 并且她还想起,追踪器先在市内绕了几个地方,却没有经过医院,最后来到鸿泰宾馆,也没有跟钱放在一起,反而很隐蔽地藏在桌面底下,分明像是有人故意这么做。 如此一来,整件事情疑点很多,很可能他们双方都被人阴谋设计了,故意造成鹬蚌相争的局面,最终导致渔翁得利。 这样一想,汪兰便决定,要跟张大路坐下来好好地谈一谈,把所有的细节从头到尾捋清楚,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而张大路,别看他肥头大耳,样子像个杀猪匠,似乎没有心计,其实他很精明。 他早就察觉这件事不太对劲,且无端生出各种猜测和想法,但总是没有触及到真相。 虽说他在一怒之下先动了手,并且也占据了上风,但等他稍微冷静一点,便觉得事有蹊跷,很可能打了冤枉架。 于是,他也同意暂时停火,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 十几分钟后,麻将馆里面只剩下张大路、汪兰、王锋这三伙人。 客人们已经被请走,并给予严重警告,没有人敢把刚才发生的事情透露出去,不然就得小心自己的狗命。 绝大多数的麻将桌都被收了起来,放进了库房,只有椅子留下。 墙上的枪眼该堵的堵,该遮的遮,总之不会让人轻易发现。 至于地上的几具尸体,通通都被处理干净,血迹都不会留下一滴。 一会要是有警察闻讯而来,他们也准备好了一番说辞,最多就是噪音扰民,受到一通警告教育,也就没事了。 要是没人报案,那就更好,省下一番口舌。 在大厅的正中央,只摆放了一张麻将桌,张大路和汪兰相对而坐,另外两边坐的是王锋和高明。 汪兰的身后站着汪杰,张大路的身后站着他的得力手下阿文,也就是去码头时的那个开车司机。 众人聊了好一会,把各人知道的讯息全部汇总起来,目标已经很明朗,就是跟高明同来的夜星宇。 是他拿走了张大路的五百万,同样也是他窍听了秘密,又赶在张大路的前面取走了汪兰藏起来的钱,最后再把追踪器送回张大路的办公室。 如果此人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古武者,那么就有可能做到这一切。 正巧,通过王锋和小梅等人的讲述,张大路和汪兰都已知道,夜星宇就是一个古武者。 只有高明听得目瞪口呆,他还真信了郑雪莉的鬼话,误以为对方只是一个花心无情的富二代,除了有点臭钱,就没什么本事。 既然有古武者参与进来,此事就变得更加棘手,张大路和汪兰可不敢提着枪就去找人。 毕竟,这帮人里面,除了汪杰以外,没人敢对自己的枪法有信心。 而汪杰也只敢保证,二十米以内弹无虚发,但前提是对方站着不动,任由他射击。 可古武者是木桩吗?当然不是! 有人拿枪指着他,他怎么可能会不躲?又不是傻子! 一旦古武者展开反击,动辄就要人命,光靠几把枪不一定拦得住。 所以,就算明确知道了是谁在背后搞鬼,张大路和汪兰也不敢轻举妄动,毕竟谁也不希望跟古武者结下仇怨。 没有万全的把握,就最好不要动手,一旦处理不好,后果相当严重。 就比如庄明生,他掌控了一个商业集团,拥有着庞大的财富,但是竞争对手找来一个古武者进行逼迫,同样让庄明生一筹莫展。 若非靠着女儿的关系请出夜星宇,庄明生就会一直处于被动,最终还是要做出商业上的妥协和让步。 这就是古武者的威慑力,为什么那么豪门大家族要花高价养着一堆供奉,是有一定道理的。 在当今时代,除了隶属于国家的军队,古武者就是最强的私人武装力量。 谁的拳头硬,谁就能大声说话,从古至今都是这个道理,永远不会改变。 在短暂的沉默过后,汪兰盯着张大路,忽然开口:“你怎么看?” 张大路似乎也想不出对策,便一拳捶在桌子上,破口大骂:“狗日的,这是从哪冒出来的高手?拿咱们这些捞偏门的开刀,还特么玩弄阴谋诡计,吃相也未免太难看了!” “先找人调查清楚再说吧!”汪兰叹了一口气,搓揉着红肿的手掌,“现在还不知道对方是哪路神仙,暂时不宜采取行动,万一是政府的人,那就麻烦大了!” “等我问一问道上的兄弟,看他们认不认识这个人!” 张大路站起身来,摸出裤兜里的手机,走到窗子边去打电话。 他见过夜星宇,知道其外貌长相,等电话接通后,便向对方仔细描述,并说出一些关键特征。 没想到,他问的这个人还真的了解到一些信息,便跟张大路说了一番话。 几分钟后,张大路放下手机,脸色难看地走回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竟然一句话都不说。 第541章 不为人知的秘密,不可告人的关系 “什么情况?”汪兰沉声问道。 张大路没有回答,而是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然后闷闷地抽了两口。 烟雾缭绕,在灯光的照耀下特别明显,将张大路的整个脑袋笼罩其中,使他看起来如同寺庙里接受香火供奉的罗汉。 “你倒是说话啊!”汪兰有些急了,不知道对方为何变成了闷葫芦。 “我以前是跟九爷混的,你应该知道吧?”张大路幽幽说着,仿佛题外话。 汪兰也是个老江湖,当然清楚对方口中的“九爷”是谁,就是在离城开赌档把生意做得最大的裴九。 张大路还年轻的时候,曾是裴九爷的手下大将,后来羽翼渐丰,便出来自己单干。 不过,张大路跟裴九并没有闹翻,名义上他还是老九门的一个干事头目,只是在经济上独立,自负盈亏。 这些事情,汪兰只是听说,不知真假,但由张大路自己提出来,显然属实。 可是,张大路为什么要突然说起这些事情?他是哪根筋受了刺激? 不等汪兰发问,张大路便接着说了下去:“几天前,九爷出事了,被人打成了残废,现在还躺在床上爬不起来,拉屎拉尿都要人伺候!” 讲完这句,张大路抬手吸了一口烟,才继续说道:“同样也是那天,福兴社的两位当家,一伤残一失踪!” 他此刻说的这些,已经在道上传得沸沸扬扬,福兴社和老九门联合起来向一家夜总会施压,结果踢到了铁板上,损失惨重,一蹶不振。 始作俑者,据说是一位身手高强的年轻人,他的实力足以秒杀同为古武者的裴九、董福、杜兴等人。 听到这里,汪兰顿时反应过来,惊声尖叫道:“难道……你说的……就是他?” 这个“他”,指的是谁,不言而喻。 张大路微微一点头,沉声道:“就是他!” 他刚才打出去的电话,就是向老九门的一个头目打探消息,那人当天参与了围堵花天酒地夜总会的行动,自然见过夜星宇,并且印象深刻。 张大路刚把夜星宇的外貌特征向对方一说,那边就已经知道了是谁,马上给出答复,把九爷打成重伤的年轻高手就是此人。 并且,那边还极力奉劝张大路,千万不要招惹这个煞星,不然会死得很难看。 张大路听完,如同被冷水浇头,怒火全熄,瞬间没了脾气。 连裴九、董福、杜兴这三位大佬都搞不定的厉害人物,他张大路又能拿对方怎么样? 就算再加一个汪兰,也不够别人塞牙缝! 如此一来,事情就难办了,几乎无解。 汪兰哑口无言,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张大路垂首低头,闷闷地抽着烟。 全场一片默然,只见烟雾弥漫。 诚然,不管是张大路,还是汪兰,他们的骨子里都有一股狠劲,不然也干不了非法买卖。 可就算是亡命徒,不到必要之时,也不会无端端地去送死。 一群普通人想要干掉强大的古武者,就跟送死没区别。 “大家赚钱都不容易,总得想出个办法吧?”汪兰开口打破沉默。 “能有什么办法?”张大路斜眼一瞥,语气有些不耐烦,“你行你上,我他妈宁愿认怂!” “难道就这样算了?”汪兰咬牙切齿,极不甘心。 “那你想怎么样?”张大路冷笑反问,“对方可是古武者,你有本事把他干倒?咱俩加起来合一块,都不够他捏两下!” 汪兰顿时说不出话来,因为张大路说的很在理。 不是自己太软弱,而是对手太强大,除了低头认栽,还能怎样? “这件事,你自己看着办吧!”张大路把没抽完的半截香烟往地上一扔,似乎有些想通了,“我那五百万,大不了就不要了,算我倒霉,我他妈认栽!” 话说到这里,张大路的目光蓦然变得冷冽起来,指着坐在旁边的高明厉声说道:“但是……这小子的狗命,我今天要定了,你要识相的话,就别拦着我!” 高明吓得脸色惨白,噗通一下跪倒在地,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拼命求饶。 张大路不为所动,汪兰也是沉默不语。 真正的罪魁祸首,其实就是高明,两人的巨大损失都是因他而起,不仅钱没了,还分别死了几个手下,如果非要找一个人来背锅,那高明绝对难辞其咎。 对于张大路来讲,人是高明带来的,帐肯定也要算在他头上,钱既然拿不回来,那出口恶气总可以吧? 而对于汪兰而言,心情就要复杂得多,因为她跟高明的关系有些一言难尽,虽然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但在内心深处,又有一丝丝的不舍。 汪兰今年已经过了三十八岁的生日,算得上是大龄剩女,她曾经也谈过几次恋爱,但都无疾而终,至今未婚。 虽然她靠着坑蒙拐骗赚了很多钱,但在感情生活上一直有着不可填补的空缺,每当夜阑人静之时,难免会感到寂寞。 而高明的年纪大概就跟夜星宇差不多,足足比汪兰小了十几岁,说是子侄辈,也不为过。 但因为高明外型俊朗,卖相不俗,又能言善道,懂得如何讨好,便渐渐博得汪兰的欢心,对其青睐有加。 后来,在汪兰的刻意引诱下,两人发生了不可告人的关系。 就连身为亲弟弟的汪杰都不知道,他姐姐竟然有了一个姘头。 起初,汪兰并没有想过要跟高明天长地久,携手白头,她只是需要一个看得顺眼的男人来填补空虚,排解寂寞。 然而,随着两人日益频繁地亲密接触,汪兰渐渐改变了想法,认为把终生托付给高明,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为了防止高明有异心,汪兰决定给他安排一场考验,以测试对方的忠诚度。 于是,汪兰便假装不小心,使高明在“无意中”知晓了自己藏钱的地点,然后她就在暗中监视高明,看他会不会动歪脑筋。 可是高明却因为顾忌太深,即便动过心思,也不敢付诸行动,就一直表现得规规矩矩,甚至都没有跑去西运码头看一眼。 当然,也正因为这样,高明保住了自己的小命。 第542章 只有魔法才能打败魔法 通过长时间的观察,高明一直都很守规矩,没有任何的可疑之处,汪兰便慢慢地放下戒心,也就没有把钱转移。 谁能想到,没过多久,白雪就出现了。 高明为了替白雪还债,逼不得已,最终还是把汪兰给出卖了,拿着这个惊天秘密来找张大路套现钱,于是便引出了后面的一系列麻烦。 现在既然出了事,高明当然要负起最大的责任,就算张大路什么也不说,汪兰也不会饶过高明。 更何况,这次的损失高达七千多万,是汪兰的毕生积蓄,就算她心里有些不舍,也最终抵不过熊熊燃烧的怒火,要把汪明的狗头拿来祭天。 所以,仅仅只是犹豫了一会,汪兰便说道:“既然是我的门下出了反骨仔,那就由我自己来清理门户,你可以派个人在旁监督。” 张大路考虑了几秒钟,最终没有反对,微微点头算是答应。 随后,汪兰便侧转过身子,对身后的汪杰比划了一个手势。 汪杰一手掏出腰间的手枪,另一手揪住已被吓瘫的高明,往边上的一个小房间走去。 高明声嘶力竭地高声求饶,像个娘们一样哭得稀里哗啦,但是根本没有人会同情他,也不可能帮他说话。 眼看必死无疑,双眼通红的高明直接豁出去了,反身去跟汪杰扭打,想要抢夺对方手上的枪。 但他岂是汪杰的对手?先被汪杰一拳打在脸上,肚子又被踢了一脚,当场就被揍翻在地,痛得呜呼哀哉,爬不起来。 汪杰抓起高明的一只脚,像拖死狗一样拖着他走,根本不理会对方的挣扎与惨叫。 张大路对手下阿文使了个眼色,阿文会意,跟上去提起高明的另一只脚,与汪杰一同把他拖进了小房间。 门关上,枪声响,高明的惨叫声戛然而止。 紧接着,汪杰与阿文先后走出,前者将手枪插回腰间,后者则对张大路点了点头。 高明的命运究竟如何,不用多说,在场的所有人都心里有数。 至于他的尸体会被埋在土里还是扔进大海,都已经无关紧要。 随着高明之死,此事算是告一段落。 就连郑雪莉自己都没想到,她给夜星宇设计的报复计划,竟然把高明送上了黄泉路。 当然,在张大路和汪兰等人看来,高明死不足惜,他的狗命不值钱,如果能用高明之死来换回自己的一点点损失,那高明至少要死一百回。 而命赴黄泉的高明其实并不孤单,之前的交火就已经死了几个人,正好可以结伴同行,一起去地府报道。 张大路这边亏了五百万,损失却不及汪兰的十分之一,这样一想,郁闷的心情倒也缓解不少。 可汪兰就难受了,将近二十年的拼搏努力,全都成了白干,为他人作嫁衣,气得想要哭。 说实话,汪兰不甘心,幸幸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任谁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但张大路明显不想与古武者为敌,立马表明态度,五百万他不要了,宁愿当个缩头乌龟。 所以汪兰就没必要再跟他商量下去,带着汪杰准备要走。 临出门前,张大路看着汪兰的背影,忽然来了一句:“钱虽然重要,但小命只有一条,我劝你最好别做傻事!” 汪兰一言不发,寒着脸走出了麻将馆。 直到铁门关闭,脚步声远去,张大路才对着小弟们连吼三声:“收档!关门!歇业三天!” …… 来到鸿泰宾馆楼下,汪兰忽然不走了,转身向汪杰问道:“你曾经跟古武者有过接触,你怎么看待古武者?” “很强!非常强!”汪杰都不带任何犹豫,立刻就脸色严肃地给出了答案。 “强到什么程度?”汪兰迫切地想要搞清楚。 “怎么说呢?”汪杰想了一想,便解释道,“每个古武者的实力都不尽相同,最普通的古武者就跟部队里的特种兵差不多,处理特殊案件的天龙特警也是这个水准,不过就算是这种低级别的古武者,也千万不能小瞧,他们就算手无寸铁,也能轻易取人性命。” “如果用枪呢?十把枪够不够?”汪兰提出了一个假设。 “说不准!”汪杰摇了摇头,“一般人的枪法不够准,反应也不够快,如果让古武者有了防备,子弹就很难打中,一旦被古武者近身,直接完蛋!但如果是一群职业军人,再加上周详的作战计划,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汪兰又问道:“把钱偷走的那个家伙,你觉得他是什么实力?” “我估计……应该是内家境界的古武者吧!”汪杰说得不是太确定,毕竟他没有亲眼见识到夜星宇的手段,只能从王锋等人的描述,以及前阵子的夜总会事件,来做一个大致的判断。 “内家境界?又有多厉害?”汪兰接着再问。 “这个嘛……”汪杰认真思索了一下,便答道,“普通的古武者起码要十几人联手围攻,才有可能打得过。” 注意,他说的是“有可能”,也就是不确定,或许十几个打一个,都不是人家的对手。 毕竟汪杰自己不是古武者,脑袋里面没有清晰的概念,而是通过道听途说来进行主观臆测。 不过,这样比较形象的解释,也让汪兰明白了夜星宇有多厉害,像裴九爷那种级别的,至少要找出十个来,并肩子一起上,才有机会干掉了一个内家古武者。 难怪,张大路会认怂,汪杰也不敢吭声,只有极度不甘心的汪兰在这方面的见识少了一些,才会产生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要是汪杰没说清楚,汪兰还打算雇上一群枪手来解决夜星宇,现在回头一想,根本就不靠谱。 曾经有句老话,叫做“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但这样的说法早就过时了,真正厉害的古武者,别说是菜刀了,连子弹都不怕。 只有魔法,才能打败魔法;同样,也只有古武者,才能战胜古武者。 于是,汪兰又生出一个念头,向汪杰问道:“你有没有认识什么高手,可以帮我们把钱夺回来?” 第543章 我父亲想见你,请跟我走一趟 说到认识的高手,汪杰脑子里灵光一闪,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便答道:“我还真就结识了一位高人,似乎很有能耐,不过要请他办事,价格应该不会低!” “钱不是问题!”汪兰很霸气地一摆手,“只要他能把事情办成,再多的钱,我也愿意给!” “可问题是……咱们已经没钱了!”汪杰愁眉苦脸,“钱都已经被人给偷走了!” “那没关系!”汪兰咬了咬牙,“你就告诉他,只要能把钱拿回来,我分他一半!” “那行!”汪杰一口答应,“我明天就跟他联系一下,约他出来谈一谈!” 要不是因为现在已是深夜,汪杰可能会忍不住马上掏出手机打电话,约那位高人出来见面详谈。 不过看了一眼时间,还是算了,实在太晚,这个点去扰人休息,会显得没有礼貌。 被窃走的现金大概有七千六百万,分一半出来就是三千八百万,这绝对是一笔天大的酬劳。 要知道,就算是最厉害的暗劲高手,卖身去给权贵效力,一年也挣不了这么多钱。 三千多万的巨额酬劳,足以请动s级的杀手来替汪兰解决目标。 s级杀手对应着丹劲级别的古武者,数量少之又少,全世界加起来,恐怕都不足三位数。 而这个级别的杀手往往开价不低,通常都是千万元起步,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价。 比如曾经向夜星宇动手的威廉?史密斯,世界三大枪神之一,他的收费标准就定得比较高,起步价就要五千万。 而大多数的s级杀手,都开不出这么高的价格,三千万足矣。 不过,按照行规,请杀手需要预付定金,大概三到五成,事成后补足尾款。 如果失败,杀手身死,自然不可能退钱给雇主,定金就如同打水漂。 可汪兰现在没了钱,当然也就付不出高额的定金,空有一句承诺,很难找人接活。 再加上,任务的最终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杀人,更关键的是要把钱拿回来,其结果就很难预测。 万一目标把钱藏了起来,就算杀了人也没用,依旧拿不到钱,白忙活一场。 所以,这件事其实挺难办,就看汪杰认识的那位高人愿不愿意接下这个棘手活。 如果谈不拢,汪兰还真就想不出其他办法,总不能打电话报警吧? …… 次日清晨,夜星宇起得很早,按照往常的惯例,先练拳,再洗澡,然后下楼做早餐。 结果早餐还没吃完,就听到门外传来汽车的鸣笛声,随后就有人敲门。 夜星宇放下碗筷,走去把门打开,门外站着一个陌生的年轻人,生得一表人才,身上穿着笔挺的士官军装,显得英武不凡。 “请问,阁下可是夜星宇?”年轻人微笑问道。 “我就是。”夜星宇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对方的肩章,居然还是个少校。 青年军官收起笑容,对着夜星宇敬了一个军礼,并自我介绍道:“我叫王振国,是一名现役军人。” “你好。”夜星宇随口打了声招呼,并问道,“请问有什么事吗?” 王振国放下了手,脸上又恢复了笑容:“我父亲现在想见你,请务必抽出一点时间,随我走一趟!” “你父亲?”夜星宇嘀咕着,不知道对方的父亲究竟是谁。 王振国向其解释道:“我父亲是西南军区的王少将,香香是我亲妹妹。” “王少将?我不认识呀!香香又是谁?”夜星宇越听越懵。 王振国也跟着愣了一下,然后反问道:“香香就是王春香呀!你们前阵子不是才见过面吗?” 这下子夜星宇就懂了,原来这位青年军官是王春香的哥哥,而那位想要见他的王少将,就是王春香的亲生父亲。 夜星宇虽然跟王春香接触过几次,但对她的家庭情况了解不深,后来才听苏俊喆提过,说她的父亲是一位将军。 不过听完之后,夜星宇没有刻意去记,所以一时之间就没有想起来。 再加上“香香”这样的小名,实在跟王春香的性格气质背道而驰,更加不可能让夜星宇产生联想,直到王振国明说,他才反应过来。 “令尊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夜星宇客气地询问着,用了上敬辞。 “我也不清楚,你跟我走一趟就明白了。”王振国摇了摇头,并指了指身后。 透过前院的栅栏,可以看到外面的路边停着一辆军用吉普车,应该就是王振国开过来的。 “实在抱歉!”夜星宇想也不想,当场拒绝,“西南军区距离此地一千多公里,开车过去要一天一夜,而我下午还有正事要办,没办法跟你跑那么远,还请见谅!” “你误会了,不用去那么远!”王振国马上作出解释,“家父此刻就在离城,你随我过去,最多也就花费一上午的时间,不影响你下午办事。” “那……好吧!”夜星宇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答应,“你先进来坐一下,等我把餐桌收拾了,再换身衣服,就跟你一起过去。” “不用,我就在门口等你,顺便抽根烟!” …… 正好一根烟抽完,夜星宇就再次出现在王振国面前,时间掐得刚刚好。 随后,由王振国驾车,载着两人驶出了骊水南湾。 看大致的行进方向,是往北偏西,目的地绝非繁华市区,而是前往更加偏僻的城郊。 差不多一个小时以后,夜星宇就看到了一个曾经来过的地方。 百鸟山,上有尖塔,下有湖泊,山腹之中还藏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军事基地。 不出所料的话,王振国要带夜星宇去的地方,就是这个秘密的军事基地。 果然,当王振国的军用吉普车绕了一个大圈,从北边驶入百鸟山的一条荒僻小道时,夜星宇就看到了一个拦路的岗哨。 前方设有路障,两边拉着铁丝网,还有几个身穿迷彩军装的持枪士兵警戒守护。 左右两侧的铁丝网上都分别挂着一块木牌子,一边写着“前方禁地”,另一边写着“闲人止步”,用的都是大红色的油漆,无形之中透露着一股紧张肃杀的气息。 第544章 特种部队的秘密训练基地 王振国把车停在路障跟前,马上就有一个士兵向其敬礼,并要求检查证件。 完了之后,还要用对讲机进行联络,得到上面的确认指示,才会放行。 待路障移开,王振国继续驱车前进,顺着道路七拐八绕,一路上都有隐秘的监控设备。 最终,吉普车开进了一个防空洞里,穿过一小段幽暗的隧道,便重现光明。 前方是一个宽敞明亮的地下大厅,一眼望去,能看到好几种战争机器,不仅有几辆装甲运兵车,连最先进的陆战机甲都有,果真是一个小型的军事基地。 王振国把车停好,便对夜星宇叮嘱道:“这里是军事禁区,还请不要擅自走动,下车后一定要紧跟着我,我会带你去见我父亲。” “明白。”夜星宇点了点头,他当然清楚规矩。 随后,两人下车,王振国在前带路,夜星宇紧随其后,一同走向基地深处。 整个山腹起码被挖空了一半,内部空间很大,横竖都有隧道,四通八达,但却遇不到几个人,显得很冷清。 “这里驻扎的是特种部队吧?”夜星宇随口问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王振国脚步不停,却回头瞥了夜星宇一眼。 “我随便乱猜的!”夜星宇微微一笑,随后给出解释,“常规部队应该不会有单兵作战机甲,这种高科技玩意一般只有特种部队才会配备。” “没错!”王振国点了点头,倒也不隐瞒,“这里是青龙营的其中一个训练基地,没想到你对这方面挺有见识!” 他所说的青龙营,便是天龙帝国的精锐特种部队之一,威名卓著。 在帝国成立之初,首先是设立了军事指挥总部,简称为军部。 随后,军部再根据行政规划、地理位置、战略方向等等因素,将帝国的军事力量划分为五大军区,即:东南军区、西南军区、东北军区、西北军区、以及中央军区。 每个军区又分别拥有一支特种大队,从指挥官到基层士兵,全部都是由古武者组成,乃是精锐中的精锐,王牌中的王牌。 而这五支精锐特种部队,分别是: 隶属于东南军区的青龙特种大队; 隶属于西南军区的朱雀特种大队; 隶属于东北军区的玄武特种大队; 隶属于西北军区的白虎特种大队; 隶属于中央军区的神威特种大队。 每一支特种大队,总人数大概在三五百人之间,在编制上属于营级单位,所以王振国才会将青龙特种大队称之为青龙营。 同理,还有朱雀营、白虎营、玄武营和神威营。 这些信息对于普通民众来讲,可能鲜为人知,但夜星宇曾经是帝国的开创者,了解很多的军事机密,知道这些就很正常。 不久之后,夜星宇跟着王振国来到了一个房间外面,门口站着一个体型壮硕的青年警卫,腰间佩着手枪。 王振国径直走过去,与警卫互相敬了个军礼,但两人都没有说话。 警卫看了夜星宇一眼,眼神似乎有些古怪,然后转身敲门。 “什么事?”里面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颇有几分威严。 “报告首长,王少校已经将人带来了!”警卫开口回答。 “让他们进来!”里面的人马上给予指示。 警卫便拧动门把手,将门推开,然后对着夜星宇和王振国说了一声“请进”。 入眼所见,是一间宽敞的办公室,最先看到的就是办公桌后面的背景墙。 墙上挂着两样东西,一个是天龙帝国的国旗,另一个是帝国创始人华神通的肖像。 肖像还在国旗之上,这是不成文的规定。 不论是政府还是军队,只要有这两样东西同时出现,就必然依照这个顺序进行摆放。 因为先有华神通,才有天龙帝国。 如果没有华神通,那整个世界都不再是现在的模样,早已被变种人奴役统治。 然而,进门后的夜星宇并没有去看国旗和肖像,这两样东西对他来说都没有吸引力,他只关注房间里面的人。 一共有两个人,都坐在舒适的靠椅上,其中一个面向房门,另一个只露出后脑勺。 随后,两个人都站了起来,背对之人转身望向夜星宇,露出一个笑容,并冲他招了招手,说了一声“过来坐”。 夜星宇便与王振国一起走过去,分别坐在两边的空椅上,中间摆了一张方茶几,其上有烟,还有酒。 按理说,军中是禁止饮酒的,但如果是位高权重,那谁也管不了你,想喝就喝,只要不是大声宣扬,就不会有事。 最好笑的是,明明是白酒,却偏偏拿了一个矿泉水的瓶子来装,要不是走近就能闻到一股酒味,还以为桌上摆的是矿泉水。 当然,夜星宇又不是纪检部门的人,别人喝酒他可管不着,也不想管,他就左右各自看了一眼,打量着这两位身穿制服的高级军官。 在部队里面,看肩章就能知道军衔,所以夜星宇先看这两人的肩章。 结果,都是一个龙头图案外加一颗星,完全一模一样。 这就代表着,这两位都是少将。 在天龙帝国,除去普通士兵,军衔一共分为四等十二级。 最高一等就是将军,分别是上将、中将、少将。 次一等是校官,依次为上校、中校、少校。 再次一等是尉官,那便是上尉、中尉、少尉。 最低一等是士官,即为上士、中士、下士。 而军服上的肩章,分别以龙首、龙爪、龙鳞这三种图案来代表将军、校官和尉官。 有了这个象征符号,再以五角星的数量来明确等级,比如龙首图案外加三颗星,就是最高等级的上将军衔。 而士官的肩章既没有象征符号,也没有五角星,只有不同数量的粗条折杠。 一道折杠是下士,两道折杠是中士,三道折杠是上士,也就是俗称的一道拐、两道拐、三道拐。 至于普通士兵,其实分为两种,一种是临时预备兵,另一种是职业正规军。 预备士兵的肩章一片空白,什么图案都没有,而正规士兵的肩章上面有一道细横线,从头贯穿至尾。 第545章 王竞择的女儿为什么要叫王真香? 确认了军衔,再看两人的容貌。 坐在主人位的是一个中年汉子,四方脸,肤色黝黑,表情有些严肃,不苟言笑。 在他对面的客位男子年纪更大一些,鬓发已见斑白,但他容貌俊朗,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美男子。 刚才转过身来向夜星宇打招呼的,就是后者。 夜星宇一眼便能认出,这一位才是王春香的父亲,因为他的五官长相跟王振国颇为相似。 “你好,初次见面!”王少将伸出手来,与夜星宇紧紧握在一起,同时面带微笑地自我介绍,“我叫王竞择,是王春香的父亲。” 听到“王竞择”这三个字,夜星宇差点笑喷,忍不住打趣道:“您女儿应该改个名字,不叫‘春香’,而叫‘真香’,就很贴切!” 王竞择听不明白,便问道:“为什么要叫‘真香’?” 关于这种几十年前的老梗,早就已经没人知道,夜星宇也不好去强行解释,便没有作答,而是马上转移了话题:“早就听闻帝国军中有一条硬汉,铁骨铮铮王竞择,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幸会幸会!” 王竞择哪里知道夜星宇话有所指,还以为他是真心恭维,乐得开怀大笑。 当然,夜星宇也清楚,王竞择这个名字,应该是“物竞天择”的意思,只是恰好与王境泽谐音,如果他女儿不是叫王春香,而是叫王真香,那才是真有趣。 介绍完自己,王竞择便又开始介绍坐在他对面的黑面将军:“这位是吴畏少将,目前是青龙营的最高指挥官。” “吴少将,您好!”夜星宇转过来与吴畏握手。 吴畏的眼中虽有笑意,但脸上却没有笑容,似乎他天生不会笑。 但是夜星宇却知道,这个人不简单,他身上散发的气息比起王竞择还要更强大,至少是一位丹劲级别的高手。 想来也不意外,作为特种部队的最高指挥官,丹劲的实力是必须要有的。 要知道,特种部队的普通成员通通都是外家古武者,而队长一级就必须是跨入内家境界的高手,那么,总指挥官当然就应该是丹劲,甚至还要更高。 至于王竞择,他的军衔虽与吴畏相同,个人实力却不如后者,仅仅只是暗劲罢了。 当然,就算是在军队中,暗劲也很了不起,毕竟古武者成千上万,绝大多数都跨不过内外之间的那道门槛。 “喝酒吗?” 问话的同时,王竞择就已经拿起瓶子,给夜星宇倒了半杯。 并且,还不是那种品酒用的小酒杯,而是喝水用的大纸杯。 倒完后,他还生怕夜星宇不喝,主动拿起纸杯递了过去。 如此盛情,难以推却,夜星宇只能接下。 但他又不是直肠直肚的铁憨憨,不可能端起来一口饮尽,就只放在唇边沾了一下,意思意思。 王竞择也没有逼他非得喝完,只是笑眯眯地看着。 放下杯子,夜星宇便问道:“王将军,不知道您找我是有什么事情?” “首先要谢谢你!”王竞择端起自己的杯子抿了一小口,“我女儿已经把事情告诉我了,她能够在武道上取得重大突破,全靠你的帮助和指点!” “哪里哪里,是令爱天资聪颖,与我关系不大!”夜星宇谦虚地摆手。 其实吧,要讲脑子,王春香跟“聪颖”两字绝对不沾边,但在武道上,她的确有着独特的天赋,值得赞扬。 王竞择听到这番话,眉飞色舞,得意洋洋,抬手比划道:“我这个女儿啊!小毛病很多,不太守规矩,又爱到处闯祸,干啥都不太行,唯独练武这方面,没得说,比她的两个哥哥加起来还要有出息!” 说这话的时候,不难看出,老王有点飘。 毕竟,二十来岁的内家古武者,差不多就等同于古代科举考试的状元郎,注定要当大官,父母岂能不为之而骄傲? 夜星宇一边微笑一边听着,也不打岔,任由老王吹嘘。 王竞择也乐得自卖自夸,虽然说了王春香的一些缺点,但都是一笔带过,讲起优点来更得劲,夸夸其谈,停不下嘴。 反倒是脸色严肃的吴畏少将听得有些不耐烦,故意咳嗽一声,提醒道:“老王,别光顾着说闲话,先聊正事!” 王竞择这才反应过来,话风一转,忽然言道:“我这次叫你来,主要是想问你,你跟香香,打算什么时候领证结婚?” 夜星宇刚端起纸杯喝了一小口酒,听到这话,差点呛着。 他连忙放下手中的杯子,急切问道:“王将军,您这话什么意思啊?我可没说要娶您女儿啊?您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什么误会?哪里有误会?”王竞择脸色一变,表情忽然严肃起来,“你小子不会是打算吃干抹净,拍拍屁股转身走人吧?” “这……不是……哪跟跟啊?我好像没做什么吧?”夜星宇直接听懵逼了,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没做什么?”王竞择双眼一瞪,还用手掌一拍桌子,差点把杯子震翻,“香香都跟我说了,你俩一起睡过,别不承认!” “我……!这……?”夜星宇哭笑不得,都不知道没脑子的王春香到底给她爹说了些什么,竟然引出这样的误会。 要说两人一起睡觉,还真有此事,就是那天帮助王春香搞特训,累了一通宵,筋疲力尽之下,就倒在床上将就着休息了两个小时。 不过,就只是单纯的睡觉而已,啥事也没干,咋就扯上结婚了? “我说……王将军,您先把事情弄清楚好不好?”夜星宇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赶紧向对方解释,“我跟您女儿的确躺在了一张床上,但我们是清清白白……” 话没说完,就被王竞择挥手打断:“你先别啰嗦,我现在就把当事人叫来,你们俩当着面把话说清楚!” “啊?”夜星宇张大了嘴,没想到对方不听解释,居然还要叫人来当面对质。 好在,原本没做亏心事,当面对质又何妨?夜星宇根本不怕! 第546章 老奸巨猾,胡搅蛮缠 怒气冲冲的王竞择,翻脸比翻书还快,刚见面的时候既亲切又客气,突然之间就摆起了脸色。 他懒得再跟夜星宇废话,对着王振国一挥手:“去把你妹妹叫来。” 王振国答应一声,马上站起来,大步往外走。 夜星宇还以为要等很久,没想到才过了几分钟,王振国就回来了,后面跟着一个女兵,头戴贝雷帽,身穿迷彩服。 不用说,这个女兵就是王春香,个子高桃,眉眼妩媚,巾帼须眉,英姿飒爽。 她进门后,先是看了一眼,然后就对着吴畏立正敬礼。 “青龙特种大队,第十小队,队长王春香,前来报道!” 没想到,昔日的特警女队长,脱下警服,穿上军装,摇身一变就成了王牌特种兵。 “稍息,先坐下再说!”吴畏指了指王振国空出来的位子。 王春香依言坐下,就在夜星宇的对面,而没了座位的王振国便以笔挺的军姿站在王竞择身后。 “人来了,我看你小子怎么抵赖!”王竞择声音洪亮,一副要兴师问罪的模样。 但王春香刚才报出的身份让夜星宇感到疑惑,便忍不住先问道:“她不是特警队的吗?怎么又成了青龙营的人?” “把一个内家古武者放到特警队,你不觉得太屈才吗?” 不等王春香开口,王竞择便替女儿回答:“我王家的儿女,当然要为国家冲锋陷阵,哪能待在城市里养尊处优?所以我就让她来老吴这里锻炼锻炼!” 原来,自从王春香突破到暗劲,便马上打电话向父亲汇报,王竞择听了之后大喜过望,立刻让她回返家中。 在确认过女儿的实力之后,王竞择就给吴畏打了个电话,想让王春香回到特种部队。 吴畏当然是求之不得,就跟捡到宝一样,满口答应下来。 毕竟内家高手不多见,何况王春香还很年轻,前途不可限量,好好培养一下,说不定能成为青龙营的未来顶梁柱。 虽然王春香曾经有过黑历史,导致被开除军籍,不得已才去做了警察。 但好在,她之前所在的部队是朱雀营,隶属于西南军区,与现在加入的青龙营并无关系,后者归为东南军区统辖。 特种部队不同于普通军队,人员档案是绝对机密,不同军区之间互不通报。 也就是说,在青龙营这边,王春香的个人履历是没有污点的,不会受到影响。 王竞择当初把她弄去当特警,主要是想让她好好反省一下,改掉自身的坏毛病,一旦时机成熟,自然会把她调回部队里面。 毕竟,王竞择还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成为保家卫国的铁血军人,而不是甘当一名执法特警。 而现在,王春香武道突破,就是最好的时机,此事便顺理成章。 简单解释了一下,王竞择便转头看向自己女儿:“把你叫来,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问你,你一定要老实回答,不可说谎!” 王春香点了点头。 王竞择用手指着夜星宇,认真问道:“你之前跟我说,你跟他睡过,是不是事实?” 王春香又点了点头。 王竞择继续追问:“衣服脱没脱?” 王春香老实答道:“脱了。” 看着这两父女一问一答,夜星宇简直快被气死。 哪有这样问话的?简直就是诱导性提问嘛!白的都要被抹成黑的! 夜星宇忍不住抱怨道:“王将军,您问她还不如问我,我可以把事情的详细经过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您。” 王竞择转过脸来:“好,那你来说,你俩到底睡没睡?” “睡是睡了,我承认!”夜星宇如实作答,“但我们只是躺在一张床上休息罢了,啥事也没干!” “放屁!”王竞择猛地一拍桌子,“我闺女这身材相貌,连衣服都脱了,你还能老老实实的安心睡觉?哄鬼呢?” “我……我当时累坏了,只想休息!”夜星宇努力辩解。 “都累坏了,还说啥事也没干?你小子睁眼说瞎话呢?”王竞择冷冷一笑,显然不信。 “王将军,我……我真的……什么都没做……”夜星宇欲哭无泪,感觉横竖都讲不清楚。 有句话叫做“有其父必有其女”,王竞择这个老家伙,就跟他闺女一样胡搅蛮缠,简直难以沟通。 “不管你有没有做什么,反正我老王家的女人不能吃亏,哪有让人白看白睡的道理?以后还指望她怎么嫁人?” 王竞择似乎很生气,吹胡子瞪眼珠,一副要发飙的模样。 夜星宇张了张嘴,但却无言反驳。 老王的确没说错,这种事情传出去,肯定会对王春香的声誉造成不好的影响。 “啥也别说了!”王竞择一摆手,“既然你俩都已经同床共枕了,那你这个女婿,我就是要定了!” 说完这话的王竞择,双眼微眯,似笑非笑,隐隐之间,竟然流露出一丝得意。 幸好夜星宇观察敏锐,恰好捕捉到王竞择眼中的笑意,脑海之中灵光一闪,蓦然想通了其中关键。 原来,王竞择这个老家伙并没有真的误会,而是故意胡搅蛮缠,混淆事非,其目的就是想让夜星宇进他王家的门。 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高手,谁不想要? 这样的女婿打着灯笼都不好找,王竞择又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正好现在有了借口,王竞择就拿这一点来做文章,逼迫夜星宇就范,让其成为自己的女婿,简直就是如意算盘。 果然,能当上将军的,没有一个是傻子。 不仅不傻,还老奸巨猾,不声不响地就把人往坑里带。 既然摸清楚了王竞择的真实想法,夜星宇就懒得再跟对方争辩,非但讲不通,还浪费口水。 “王将军,您看!”夜星宇抬起自己的左手,故意亮出无名指上的婚戒,“实不相瞒,我已经结过婚了,所以……只能对您说声抱歉!”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拒绝方法,就算对方身为将军,手握重权,也不能逼一个结过婚的男人再娶妻吧? 毕竟,这是国家制定的法律,作为天龙帝国的公民,只能是一夫一妻。 第547章 不好意思,恕难从命 然而,夜星宇还是小看了王竞择,这样的老兵油子,怎么可能被几句话轻易打发? 身为军区少将,情报能力还是有的,夜星宇的个人资料早已经被王竞择搞到手,他也知道对方结过婚,是林家的女婿。 但是,别忘了,王竞择是一个军人,而军人讲究的就是兵不厌诈。 并且,身为一个手握实权的带兵将领,他骨子里有一股霸气,喜欢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就算损人利己也在所不惜。 看到别的部队有好苗子,他想方设法也要挖过来;看到别人家有个好女婿,同样也要挖过来给自己当女婿。 这就是王竞择,有人才必须抢,有便宜必须占。 就算夜星宇亮出了婚戒,王竞择也不以为意,好整以暇地反问道:“结了婚又怎样?又不是不能离!离了还可以再娶嘛!” 王竞择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倒不是逼着夜星宇马上就娶王春香,最起码要先表明自己的态度,顺便趁此机会施加压力,不管事情能不能成,先争取一把再说,搞不好能成呢? 更何况,王竞择对自己的女儿很有信心。 虽说王春香的性格不太好,但就凭那外貌长相,妥妥的军花一朵,好多人都曾经向老王提过亲,可老王从来都没有答应过。 如今,王竞择主动看上了夜星宇,不论是年龄、相貌、身手、潜力,乃至清白的背景,都是做女婿的上佳人选。 于是,他也没有去征求王春香的意见,一手导演了今天的座谈会,想要促成这桩好事。 可对于夜星宇而言,这就不叫好事了,跟要了老命差不多。 ——拜托!您女儿什么德性,您难道不清楚?能把她娶回家做老婆吗?岂不是嫌命长? 所以,不管对方怎么说,夜星宇拼命摇头,极力拒绝:“不好意思,恕难从命!我夜星宇可不是薄情寡义之人,既然已经有了老婆,并且还是新婚,哪能轻易就离?” “你就不认真考虑一下?”王竞择眉毛一挑,似有怒意。 “不用再考虑了!”夜星宇依旧摇头,“我跟您女儿最多只是朋友,没有那方面的感情基础,自然不可能谈婚论嫁。” “啪——!” 王竞择怒哼一声,一掌拍在茶几上,坚硬的实木茶几竟然出现在几道裂纹,几乎快要散架。 还好酒已经喝完了,杯子也空了,要不然非得洒得到处都是。 “年轻人,难得我王某人看得起你,你可不要不识抬举!” 说这话的时候,王竞择须发皆张,气势暴涨,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而夜星宇却很淡定,不慌不忙地将倒下的纸杯一一摆正,才缓缓开口道:“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亲,哪有逼人离婚的道理?王将军这样做,未免有些过份了!” 王竞择双眼一瞪,似乎又要发脾气。 可就在此时,一直没开口的王春香忽然站了起来,大声道:“爸,你为什么要把我嫁给他?我可没说过要跟他结婚啊!” “你闭嘴!”王竞择大吼一声,“婚姻大事,父母作主,既然你妈不在了,就由老子说了算!” 王春香气呼呼地坐下去,满脸写着不高兴,要不是因为顶头上司在场,恐怕就要跟她老子吵起来。 她这边刚坐下,对面的夜星宇就站了起来,朗声道:“不管是做生意还是谈感情,都讲究一个你情我愿,强扭的瓜必定不甜,这件事我没法答应,恕我先告辞了!” 说完,夜星宇就准备要走,不想再跟王竞择讨论这些没意义的话题。 哪知道,吴畏也跟着站了起来,伸手拦住夜星宇,并开口劝道:“年轻人,不要激动!老王这个牛脾气有些操之过急了,你可以先不用答应,有空的时候再好好想一想!” 夜星宇对着吴畏笑了笑,没有说话,他感觉对方还有下文。 果然,吴畏面容一整,接着又道:“其实今天找你来,还有另一件重要的事情,想跟你聊一聊!” 原来事情还没谈完,夜星宇便又重新落座,口中道:“吴将军有话请直说!” 吴畏也随之坐回原位,肃容道:“我想冒昧地问一句,你现在的武道实力,究竟达到了什么境界?” 须知,在古武界,当面询问别人的修为,是很犯忌讳的行为,一般不会有人这么做。 但既然吴畏开了口,必然有他的原因,夜星宇便照实答道:“目前的境界,大概是丹劲吧!” 为什么要加个“大概”呢? 这是因为夜星宇的实际战斗力,并不能与境界修为直接划等号,两者差距相当之大,就不想把话说得太死。 尽管别人听不出他话中的玄机,却也被“丹劲”两个字吓了一跳。 不论是吴畏还是王竞择,又或者是王振国和王春香,通通都像是看怪物一样,紧盯着夜星宇。 “你没吹牛吧?真是丹劲?” 这回轮到王竞择站了起来,膛目结舌,不可置信。 夜星宇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哈哈哈——”吴畏笑了起来,但脸上的肌肉明显很僵硬,笑得不自然,“老王,我没猜错吧?打赌是你输了,可别赖账啊!” 老奸巨猾的王竞择先是愣了一下,马上就装作茫然的样子,反问道:“打什么赌?我有跟你打赌吗?” 吴畏的脸本来就黑,笑得也很难看,听到王竞择这样一说,就变得更黑更难看,差点忍不住要跳脚。 他指着王竞择的鼻子骂道:“你个老家伙,刚才明明跟我打赌,说他这个年纪不可能练出丹劲,结果转头就不认帐了,你还要不要脸?” 王竞择不慌不忙,慢悠悠地反问道:“你说我跟你打赌,可我怎么不记得有这回事?你能拿出证明吗?” “你……你你……你个厚脸皮的老东西……恬不知耻!” 吴畏气得话都说不顺了,偏偏又拿王竞择无可奈何。 这是因为,打赌的时候只有他两人在场,无人旁听,只要王竞择死不承认,吴畏就只能吃个哑巴亏,没处说理去。 第548章 两位将军,算盘落空 看到吴畏面如锅底,气得够呛,王竞择才笑着说道:“好了好了,不逗你玩了,打赌的事,算我输,这样总可以了吧?” 听他这样一说,吴畏的脸色才算变回正常,但两人的赌约究竟是什么,却没人知晓。 吴畏又把目光看向夜星宇:“请问尊师是哪一位?” 夜星宇摇了摇头:“无可奉告。” 询问他人的师承同样有些冒昧,既然夜星宇不肯讲,吴畏就不再追问。 夜星宇懒得再跟他们兜圈子,便直接问道:“吴将军还没说,找我有什么事?” 吴畏坐直身躯,一脸严肃地回应道:“我想正式邀请你,加入我的青龙营,任职荣誉教官。” “荣誉教官?”夜星宇听得一愣,不明白这是什么头衔。 吴畏便向夜星宇解释了一下,所谓的荣誉教官到底是什么。 其实,就跟高等学院里面的客座教授差不多,应邀讲学,不定期任教,帮助吴畏训练麾下的战士。 当然,不可能白干,酬劳肯定是有的。 并且,吴畏还答应,会给夜星宇弄一个少校级别的军衔,正式加入军籍,但却不用出勤和服役。 之所以只是少校,是因为军部有明文规定,刚加入部队的新人,最高授衔就是少校,再往上走,就要攒军功,熬资历,最快也要四五年才能提升一级。 可以说,吴畏的诚意表现得很足够,只要夜星宇一点头,功名利禄全都有了。 如果顺着这条路继续往前走,就可以在军队系统里面扎根,说不定能熬成个将军。 但是,夜星宇听完以后,想也不想,立马表示拒绝。 吴畏很诧异,便问道:“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要求?可以跟我提!” 夜星宇只是淡淡回道:“没什么要求,我只是单纯地嫌麻烦。” “不麻烦啊!”吴畏认真解释道,“部队不会限制你的自由,你只要每年抽空来个一两次,给战士们上上课,带着他们训练一下,就像你教导王春香那样,也就可以了,应该花不了多少时间吧?” “还是算了,我也没什么可教的!”夜星宇摆摆手,仍旧拒绝。 “你……”吴畏还想劝说,但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讲些什么,便叹了口气,缓缓言道,“你先不要急着下结论,认真考虑几天再答复我吧!” 夜星宇点点头,答应会考虑一下,但其实他心中早已有了决定。 什么荣誉教官,什么少校军衔,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努力提升实力,然后应付天劫,让自己活得久一点,这才是夜星宇的头等大事,其他都是浪费时间。 只有自己活着,才能守护一切,他不想为一些不必要的事情而分心。 当然,吴畏和王竞择都体会不到夜星宇的苦衷。 在他们看来,这分明是好事,对方为什么要拒绝?真是想不通! 一个想给自己招女婿,结果失败了;另一个想给部队找教官,依旧没办成。 两个将军,居然连连碰壁,打好的算盘最终都没有实现。 “两位,如果没有其他事的话,那我先告辞了!” 夜星宇站起身来,表示自己要走。 两位少将对视一眼,都显得有些遗憾。 该说的都已经说了,虽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但总不能把人扣着不放,他们是兵,又不是贼。 于是,吴畏便说道:“我刚才提出的请求,请务必认真考虑,青龙营的大门永远为你而开!” 王竞择却很硬气地嚷道:“我最多只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你要是还不答应,我就把女儿嫁给别人!” 夜星宇无动于衷,就当没听到,根本不接话。 “我送你出去吧!”王振国上前半步,走到夜星宇身边。 “有劳。”夜星宇客气地回应着。 没想到,王竞择却抬手阻止,瞪了儿子一眼,嘴里说道:“你别送,让香香去送。” 他这分明是存了私心,想给女儿制造点机会,让他俩能单独相处。 不过,应该是白费苦心了。 就算夜星宇没有结婚,也不可能娶王春香。 要是摊上这么一个脑子短路又不讲道理的麻烦女人,别说是影响拔刀的速度了,搞不好会让刀卡在鞘里,直接拔不出来。 而王春香心里是怎么想的,王竞择一点都不了解。 他误以为女儿对夜星宇有意思,其实不然,王春香根本没有那方面的想法。 甚至于,亲耳听到了刚才的谈话,王春香都不会感到尴尬,脸不红,心不跳,就好像此事跟自己无关。 在得到父亲的指示后,王春香表现得一如往常,站起身来领着夜星宇走出了办公室。 直到房门关闭,王竞择的脸色忽然变得落寞起来,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似乎有什么烦心事。 “怎么?还舍不得吗?”吴畏开口问道。 “是有点舍不得!”王竞择点头承认。 吴畏又问道:“是舍不得你的兵?还是舍不得一个好女婿?” “两样都有!”王竞择马上作答,“只不过,兵是肯定没有了,女婿还可以争取一下。” 吴畏叹了口气,安慰道:“你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军部惯用的手段嘛,明升暗降,估计以后很难再拿到实权了!” 王竞择也叹了一口气,眉头深深皱起:“为国效力了一辈子,老了,也该退了,要把位置让给年轻人。” 吴畏冷笑道:“你才六十几岁,算什么老?不过是权力博弈之中的弃子罢了!” “你个老家伙,话能不能不要说得这么直白?让人听了很难受!”王兑择面露苦笑。 “哼!现在知道难受了?”吴畏语带讥讽,有些恨铁不成钢,“早就让你找个靠山,你就是不听劝!现在倒好,出了事情,连个替你说话的人都没有!” “算了!现在讲这些还有什么用?更何况,我还是个残废!” 王竞择摸了摸右手腕,并取下了手套,露出的竟然不是肌肤,而是一块铁皮。 当然,吴畏见怪不怪,他早就知道王竞择断了一臂,后来装上了一只机械手,但这只手臂并不能用来战斗,只能作出一些简单的动作。 并且,当上了将军的王竞择,已经不用再亲自冲锋陷阵,而机械手臂的作用,只是让他看起来更像一个正常人。 第549章 合理猜测,左氏门下 就因为失去了一只手臂,王竞择的战斗力大幅跌落,后来弃拳练腿,凭借着腿功又重回巅峰,不过却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直到现在,六十几岁的王竞择还停留在暗劲的层次,无法突破到丹劲。 而暗劲古武者大约在六十岁左右,身体器官开始衰竭,机能逐步退化,一年不如一年,突破的难度也会大大增加。 可以说,王竞择的潜力已被耗尽,几乎不可能晋升丹劲,除非发生奇迹。 再加上,他还比别人少了一只手,跟同级别的古武者对打,多多少少会有点吃亏。 正因为这些原因,英雄迟暮的王竞择才会说出一番丧气话来。 偏巧吴畏不太擅长安慰人,听了以后沉默不语,王竞择也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隔了好一会,王竞择才又开口问道:“你确定他不是夜家的人?” 这个“他”,指的是刚离开的夜星宇。 吴畏点点头,沉声应道:“我已经问过了,在巴山夜氏里面,并没有一个叫做夜星宇的族人。” “那就奇怪了!”王竞择有些想不通,“难道是五大门派的精英弟子?” “很有可能!”吴畏倒是很认可这个观点,“除了五大门派与四大隐氏,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够培养出这样的天才!” 王竞择沉思片刻,随后便道:“我倒是怀疑起一个人,夜星宇估计是他门下。” “谁?”吴畏眉毛一扬。 王竞择坐直了身体,缓缓从嘴里吐出三个字:“左宗尘!” 听个这个名字,即便是吴畏,也不由得呼吸一窒,心跳快了半拍。 毕竟,这是一位实打实的先天强者,如同陆地神仙一般的存在。 王竞择接着又道:“在当世的先天强者之中,左大宗师有些特别,他为人随和,喜欢指点后辈,正式收徒多达数十人,夜星宇就很有可能是他的弟子之一,只是没有向世人公布。” “听你这么一说,确实有几分道理!”吴畏点头认可,并因此而联想到另一件事,“据我所知,夜星宇的成名之战,用的就是太极拳。” 谁都知道,左宗尘是太极大宗师,最擅长的肯定就是太极拳。 而夜星宇与季常先在帝都公开比武之时,正好以太极对战形意,这就给世人造成了一种假象,误以为夜星宇的看家本领就是太极拳。 如此一来,王竞择和吴畏的猜测就很合理,已经在心里面把夜星宇列为左氏门下。 …… 一男一女走在灯光明亮的人工隧道中,女人在前,男人在后。 自从离开了办公室,王春香就只说了一句“跟我来”,便不再搭理夜星宇。 看着她健步如飞的背影,再想起她父亲的那番话,夜星宇不禁摇头苦笑。 要说王春香没有魅力?那不可能! 妩媚的脸蛋,魔鬼的身材,去参加选美都绰绰有余。 就是她那个性格,着实叫人不敢恭维,连夜星宇都害怕,认为是个大麻烦。 说白了,夜星宇最多只会馋她的身子,在感情方面只能敬而远之。 真要跟这种女人生活一辈子,想想都难受,简直就是地狱。 所以面对王竞择的逼婚,夜星宇极力拒绝,毫不犹豫。 原本以为出门以后,王春香会跟他讨论这个问题,谁知道对方跟个没事人一样,绝口不提。 夜星宇便有些好奇,身为当事人的王春香,到底是个什么想法? 是不在乎呢?还是无所谓? 要说她害羞,不好意思开口,夜星宇绝对不信。 分明就是一根筋的愣头青,直肠直肚,没有那些弯弯绕绕,她要是心里有话,早就憋不住了。 夜星宇回想起跟王春香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蓦然发现,他与对方早就有了不少逾越礼数的肌肤之亲。 比如骊水南湾的草坪大战,两人互相咬了嘴唇。 再比如那一晚的特训,夜星宇几乎是摸遍了王春香的身体。 随后,他俩睡在同一张床上,醒来时肢体交缠。 甚至于,夜星宇还看到了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 总之,除了最关键的那件事没干,其他的就是一言难尽。 要是放在古代,这简直就是玷污女子清白,说什么也得把人家娶进门才好交待,不然就是始乱终弃。 这样一想,夜星宇就觉得自己有点“渣”,占了便宜不负责任,不由产生了一丝愧疚心理。 可他哪里知道,王春香的脑子里面除了练武就是打架,完全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概念,甚至对于异性都不会产生特别的感觉。 相反,她还觉得夜星宇人不错,帮助她提升了实力,够哥们,讲义气! 至于婚姻和恋爱,王春香从来都没有认真考虑过,认为这些都是没有意义的小事,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非要让她嫁人的话,她只有一个要求,不嫁孬种,不嫁软蛋,对方的实力必须要在她之上。 只要满足这个条件,她估计就不会排斥。 很明显,这是一个大神经、粗线条、没有感情细胞的女人,根本不可能谈情说爱。 她甚至都没把自己当成是女人,被男人占了便宜还不自知。 要是夜星宇明白这一点,就会发现自己的愧疚是多余的。 而他现在对王春香的了解还不够透彻,再加上刚才的当面拒婚,有点不留情面,才会觉得对不住。 不过,还没等夜星宇想好,以后该怎么对待王春香,他就发现,此刻走的方向不对,不是往出口那边。 先前王振国带他来的时候,分明没有经过这里,这是另一条陌生的通道。 夜星宇便问道:“你要带我去哪里?” “训练场。”王春香脚步不停,头也不回。 “训练场?”夜星宇听得一愣,“去那里干嘛?” “好久没跟你打了,手有点痒!”这竟然就是王春香的答案。 “卧槽!”夜星宇忍不住爆了句粗口,“你脑子有病是吧?一见面就要跟我打架?我特么跟你有仇吗?” “切磋一下难道不行?”王春香回过脸来,说得理直气壮,“身为武者,就应该多与强者较量,这样才能够进步!” 第550章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 真是说得好有道理,直接就让夜星宇无言以对。 王春香又很认真地补充道:“你很强,是一个很好的对手,如果你愿意经常陪我切磋,我嫁给你也可以啊!” 夜星宇哭笑不得,再一次刷新了对王春香的认知。 用最认真的表情,说着最荒谬的话语,除了王春香以外,估计没有谁了,只有她的脑回路与正常人大相径庭。 在别人眼中,婚姻是人生大事,要找一个可以互相依靠、共度一生的有缘人。 而王春香却不在乎,她只想给自己挑一个合适的对手,天天干架,打一辈子。 试问,这种女人谁敢娶? 成天就想着怎么揍你,拿你当沙包来练拳,生活如同地狱。 反正,夜星宇是不敢碰,白送都不要,简直就是天大的麻烦。 所以,他摆正脸色,很严肃地冲着王春香声明道:“承蒙你看得起,但我不想跟你打,也不想跟你结婚,你还是带我出去吧!” “少废话,跟我来!”王春香转过身去,继续往前走,竟然无视夜星宇的请求。 要不是因为这里是军事基地,外人私自行动会惹来麻烦,夜星宇早就自己走了。 再加上刚才生出的一丝愧疚,无奈的夜星宇就只能叹了口气,心想:打就打吧,又不是没打过,反正她打不过我! 两人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就来到了一个地下大厅,竟然有不少人,凑在一起很热闹。 这里是一个训练场,空间很宽敞,灯光很明亮,里面聚集了二三十个军人,绝大多数都穿着作训服。 有两个赤膊大汉正在场地中央对打,其他人则在旁边观看,并伴有各种各样的声音,或嘲讽,或叫好,或评论,各种骚话连篇。 王春香带着夜星宇进来的时候,场上战斗正酣,暂时还分不出高下,所有人的注意力都相对集中。 这些人都是青龙营的特种兵,个个都是古武者,不过境界不高,一个像样的都没有。 在夜星宇看来,场上的两人就像是小孩子打架,毫无观赏性可言。 王春香却看得津津有味,并侧头问向夜星宇:“你认为他俩谁会赢?” 夜星宇瞧了两眼,便简单答道:“那个有络腮胡子的要厉害一点。” 王春香介绍道:“他是我手下的队员,名字记不住了,不过有些不听话,欠收拾!” 夜星宇忍不住呵呵一笑:“在你眼中,无论谁都是欠收拾吧?” 王春香竟然听不出这是调侃,很认真地回答道:“青龙营原本只有九个小队,我来了以后,就成立了第十小队,而我被任命为小队长,手下有四个成员,都是从其他小队抽调过来的,邱大荣就是其中之一。不过这些家伙不太乐意,可能是觉得我年轻,不太瞧得起我,我正想着该怎么修理他们!” 夜星宇听得直摇头,果然这女人只晓得以暴力来解决问题,看谁都不顺眼,见谁都想揍,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抖s吗? “我劝你……还是少用点拳头,多动点脑子!”夜星宇给出一个非常诚恳的建议,“人与人之间产生的矛盾,很多都可以用沟通的方式来化解,万不得以才会动用武力,你就不能温柔一点吗?” 王春香却反问道:“为什么要搞得那么麻烦?还不如直接打一架,谁赢就听谁的,岂不简单?” 夜星宇真是无言以对,感觉这女人的三观根本就是扭曲的,完全不能以正常人的方式来跟她进行沟通。 没办法,不擅长说教的夜星宇便只能放弃,由她去吧! 他们这边几句话的功夫,场上的搏斗不再是势均力敌,果然一如夜星宇的判断,长着络腮胡子的男人逐渐占了上风。 没过一会,他的对手就主动认输了,随之就让大厅里人声鼎沸,有喝彩的,有数落的,还有人跃跃欲试,要跟络腮胡子比划比划。 不过,其中却有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特别响亮,尤其刺耳。 “大伙看呀!这不是新上任的王队长吗?一个细皮嫩肉的小娘们,难道想来跟咱们这些大老粗练练?” 说话之人是一个斜眉毛外加三角眼的魁梧壮汉,高帮军靴搭配迷彩裤,外加黑色的紧身背心,一身彪悍的腱子肉极其结实,看起来像个健身教练。 王春香听到对方的挑衅,眉毛一扬,眼珠一瞪,当场回怼过去:“就凭你也配跟我打?你算是哪根葱?” 三角眼大汉气得咬牙切齿,立马就自报家门:“老子是第五小队的张勇男,也就是张彦直的堂哥。” “张勇男”这个名字很陌生,王春香倒是对“张彦直”有些印象。 她似乎记得,自己的四名新队员当中,好像就有一个名叫“张彦直”。 而此时,其他人跟着起哄,怂恿王春香出来跟张勇男较量。 他们都没见识过王春香的厉害,误以为这是个软柿子,怯战不敢打,完全没把对方的队长身份放在眼里。 甚至还有一个长相凶恶的女人站出来,指着王春香吼道:“你不敢跟他打,就来跟我打吧!我也是女人,先让你三招!” 这个女人好似母夜叉,臂粗腰圆,孔武有力,不用化妆打扮,看起来都像个男的,要不是胸前明显凸起,外加嗓子尖,还真没有人知道她是女的。 王春香不屑地翻了个白眼,轻蔑问道:“你又是哪根葱?” 母夜叉活动着两只胳膊,就像是即将上场的举重运动员,嘴里回道:“老娘是第二小队的马忻,你个小丫头片子敢不敢跟我打?” 王春香冷哼一声,还没来得及说话,又有不少人挨个站出来,一边说自己是谁谁谁,一边向王春香发出挑战。 那场面,群起而攻之,就好似王春香犯了众怒,招来了所有人的一致针对。 起码有十几个人都在对着王春香叫嚣,几乎囊括了所有小队,就连第十小队的络腮胡子,都站到了群众这边,主动叫喊着要跟自己的上司切磋。 第551章 全都是垃圾,一个能打都没有 旁边站着的夜星宇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看王春香不顺眼,就跟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一样,她究竟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之事? 其实,王春香才刚来报道几天,还真没干出什么恶事。 她之所以被针对,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她是空降进来的,没有经过任何的考核,并且一来就当上了队长。 第二,她实在太年轻,才二十来岁,又是一个女流之辈,很难将她跟内家高手划上等号。 如此一来,王春香难免会招来误解。 很多人都以为,这个年轻的女队长是通关系走后门才来到了青龙营,便打从心里面瞧不起。 而军队里面,尤其是青龙营这种王牌特种部队,一向是以实力为尊。 毕竟大家都是古武者,最能证明自身价值的就是实力,被误以为是关系户的王春香自然就会遭到鄙视。 尤其是那几个被调来第十小队,成为王春香下属的队员,个个心中不甘,感觉自己成了附送品。 所以,张勇男才会出言嘲讽,替堂弟张彦直抱打不平;络腮胡子也不顾上下尊卑,公然向王春香叫板。 面对如此多的挑战者,王春香只是勾了勾手指头,且轻蔑说道:“都别废话了,你们一起上吧!看我怎么锤爆你们这帮土鸡瓦狗!” 话音刚落,马上就有人忍不住,嗷嗷叫着冲了上去。 结果,刚一近身,就被王春香一脚踢飞,干净利落。 除了夜星宇以外,其他的旁观者通通看傻了。 他们都以为王春香随手可捏,哪会想到这是一头真正的母暴龙,谁当出头鸟,谁就先遭殃。 尽管王春香才刚晋升暗劲,但要教训这些特种兵,不就跟玩一样? 内家外家,别看只有一字之差,中间却隔着一道巨大的鸿沟,十个寸劲都斗不过一个暗劲。 当然,就算第一个冲上去的家伙被踢翻,这些人都还没有醒悟过来,以为这只是个意外。 紧接着,王春香腿出如电,依次再将第二人和第三人逼得招架无力,特种兵们才发觉不对劲,一个个止步不前,甚至还往回退了几步。 “来呀!跑什么呀?不是要跟我打吗?”意气风发的王春香得势不饶人,反过来对着众人叫嚣。 “怕什么?不过是一个小娘们,嘴上吓唬几句,你们就不敢上了?” 张勇男站了出来,喊话壮胆的同时,带头冲了上去。 母夜叉马忻高声响应,捋起袖子挥舞拳头,配合张勇男一起发动攻击。 他俩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七八个人紧随其后,对王春香展开了围攻。 面对这一大帮古武特种兵,王春香凛然无惧,主动迎上,尽情施展开霸腿绝学,以拳防守,以腿进攻,如同猛虎扑向群狼。 事实证明,内家武者之所以被称为高手,是很有道理的。 还不到三分钟,围攻王春香的十个特种兵,全被她挨个踢倒,而她自己仅仅是出了一身汗。 “全都是垃圾,一个能打都没有!”王春香扭了扭脖子,霸气地羞辱众人。 不管是被揍的,还是旁观的,一个个都哑口无言,根本没法反驳。 通过这一战,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王春香的实力很强,远远超出众人一大截,明显已达到队长级别。 用事实来证明自己,比任何的口头辩解都要管用。 虽然王春香的做法有些粗暴,但也确实改变了大家对她的看法,足以证明她是靠着自身实力才能当上队长。 “怎么?都变哑巴了?还有没有一个能打的?”王春香又问了一句。 场上没有人吭气,但场外却传来了一个响亮的声音。 “王队长,这才刚到青龙营,就急着扬武立威?” 循声望去,就看到有两个中年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们也穿着军装,却不是作训服,而是常服,从肩章来确认军衔,一个是上校,一个是中校。 王春香刚加入青龙营不久,很多人都没见过,不知道这两位是谁。 但她不是第一次进特种部队,当然清楚,在五大营里面,普通成员通通都是尉官,而队长一级就是校官。 比如她以前在朱雀营,军衔是中尉,而现在来到青龙营当队长,一下子就成了少校。 很显然,刚来的这两个人都是青龙营的队长,实力同为暗劲。 果然,不用王春香去猜,不少人就朝着那两位立正敬礼,一个被称为“二队长”,一个是叫作“三队长”。 王春香没见过人,却看过名册,知道第二小队的队长是宋洪印,第三小队的队长是朱长江,这两人都在青龙营服役了很长时间,资历甚老。 刚才说话的乃是二队长宋洪印,瘦高个子,但走路时弯着个腰,看起来有点驼背。 而朱长江个头较矮,体型偏胖,却把脊背挺得笔直,恰与宋洪印成鲜明对比。 两人刚才从外面经过,正好听到王春香大放狂话,宋洪印的心里面就有些不舒服。 进来后,又看到一帮家伙被修理,其中还有两个是第二小队的,宋洪印就难免更加不爽,于是便故意喊话来讽刺王春香。 也不知道王春香有没有听明白,她只是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便问道:“两位队长,有兴趣切磋一下吗?” 其实王春香是个武痴,见到同级别的武者,单纯地想要较量一番,根本没有其他意思。 可宋洪印的脾气比较暴躁,直接把这个当成是挑衅,气得吹胡子瞪眼,一边解纽扣,一边吼道:“来来来,我跟你练练!” “老宋,算了吧!”朱长江在旁劝道,“你都一把年纪了,还跟年轻人较什么劲?” 他原本想要表达的意思,是劝宋洪印不要跟年轻后辈闹脾气,以大欺小,有失身份。 宋洪印当然也能听明白,可落到王春香的耳朵里,她就理解错了,误以为朱长江是指年轻人体力好,打起来占便宜。 于是,王春香便来了一句:“一对一确实是欺负老年人,要不你们两个一起上吧?” 此话一出,不仅气得宋洪印哇哇大叫,就连朱长江也来了脾气。 第552章 出其不意,措手不及 这两位队长明明都是中年人,结果到了王春香嘴里,全都成了不中用的老家伙,还打算以一敌二,摆明了就是瞧不起人。 朱长江也不劝了,跟着脱起了外衣,并且还向宋洪印问道:“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当然是我先来!” 宋洪印已经做足了准备,不仅把军装脱了,连军帽也摘了,还往前走出几步,与王春香遥遥对视。 “好吧,你来!”朱长江把脱到一半的外套又穿了回去,且对宋洪印叮嘱道,“下手要留点分寸,别把人给伤着了!” 看样子,他对宋洪印有绝对的信心,不认为年纪轻轻的王春香打得过身经百战的宋洪印。 而宋洪印对自己更有信心,他从十岁开始修炼古武,到现在将近有四十年,什么对手没见过?又岂会输给一个年轻晚辈? 只见宋洪印对着王春香一招手:“放马过来吧!让我领教一下王队长的高招!” 王春香从来不会跟人客气,脚下发力一蹬,如同一颗出膛炮弹,瞬间越过几十米的距离,就到了宋洪印身前。 于此同时,王春香一脚踢出,足尖扫向宋洪印的脑袋,既快又狠,深得霸腿之精髓。 面对这来势凶猛的一脚侧踢,宋洪印身子一缩,高度骤减,蓦然就矮了小半截,王春香的军靴恰好从他头顶掠过。 随后,宋洪印大喝一声,就保持着低头弯腰的姿势,挥臂而出,抓向对手支撑站立的那条腿。 此时的王春香一脚踢空,还没有来得及收腿,正处于单脚独立的状态,一旦被宋洪印攻破下盘,势必要被破坏平衡,接下来就会无比被动。 但是王春香的动作和反应都很快,那只脚还没落地,这只脚就已起飞,竟然使出连环踢来进行反击,无形中就破掉了对方的攻势。 宋洪印只能放弃原本的打算,撤招为守,防备王春香的第二记踢腿。 两人你来我往,激烈交战,瞬息之间就已互拆了几十招。 王春香基本都是在用腿法,攻势凌厉,变化多端,两条大长腿竟然无比灵活,起脚如风,落脚如钉。 而宋洪印使的是通背猿拳,沉肩坠肘,力贯腰背,两只手臂如同两柄大砍刀,横切竖劈,力达千均。 刚开始,两人互有攻守,旗鼓相当,但到了十几招以后,竟然是由王春香占据了主动,攻多于守,渐渐将宋洪印压制在下风。 宋洪印虽然吃惊,但心态没有乱,依旧是稳扎稳打,败相不露,王春香想要取胜,也不容易。 观战者除了夜星宇,只有朱长江看出情况不对,预感到宋洪印可能要输。 正所谓“拳怕少壮”,一般像这种几十招内分不出胜负的交手,年轻力壮的那一个肯定有优势,越是拖得久,赢的机率就越大。 这是因为,暗劲古武者每次出手都需要动用全身之力,消耗非常大,必须要有充沛的体能来支撑,才能持久战斗。 而这方面,肯定是年轻人更有本钱,要比年纪大的坚持更久。 虽然宋洪印还不到五十岁,算不上老,但是比起二十来岁的王春香,明显在耐力上不占优势,假如在百招以内拿不下王春香,那么最终输掉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而现在已经过了六七十招,宋洪印不仅没有压制住王春香,反倒处于劣势,想要赢,有点难。 当然,年长的古武者通常会有一个优势,那就是丰富的搏斗经验,可以从细节里下功夫,或者出奇制胜。 察觉到情况不对的宋洪印就打了这个主意,他故意卖个破绽,引诱王春香上钩。 王春香始终还是太年轻,且没有足够的战斗智慧,不知是诈,便将力气使过了头,严重影响了身法的灵活性。 同时,她志在必得的一脚,结果踢在了空处。 而宋洪印早就等着这个机会,倒地一滚,迅速钻到王春香的裤裆底下,浑身使劲,拱背一顶,就要把王春香撞飞出去。 假如王春香吃稳了这一记顶撞,势必要摔跌在地,受不受伤暂且另说,单从切磋的层面来讲,她就已经输了一招。 可没想到的是,王春香明明被撞到了,却没有飞出去,而是如同一只滑溜的八爪鱼,整个人缠到了宋洪印的身上,双手双腿顺势绞住对方的脑袋和肩膊,反倒令宋洪印束手束脚,有力难使。 别忘了,王春香除了擅长霸腿,还精于柔拳。 而柔拳特别有利于贴身缠斗,一旦被沾上身,就很难甩掉。 宋洪印却不知道这一点,误以为对手只是腿功厉害,不知不觉养成了惯性思维,完全没有防备,结果反被王春香的柔拳所制,无力回天。 这下子,不仅是宋洪印输得不明不白,就连朱长江以及其他观战者都始料未及,只有夜星宇心中有数,知道输赢的关键是什么。 想当初,夜星宇第一次跟王春香交手,也是因为自信和大意,被突然变招的王春香打了个措手不及。 所以,宋洪印输得不冤,毕竟连夜星宇都曾经吃了个小亏。 “你输了!”王春香说完这三个字,便放开手脚,再来一个漂亮的凌空翻身,然后脚踏实地。 宋洪印呆了一呆,也没有抵赖,微微一叹气,便认真说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王队长好身手,我自愧不如!” 王春香却连句客套话都没有,直接就把目光对准了朱长江,高声喊道:“朱队长,轮到你了,你要不要也来打一场?” 朱长江愣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论年纪,他与宋洪印相当,体能耐力相去不远。 而论实力,他比宋洪印还差了一点,倘若跟王春香切磋,多半也不是对手。 既然这样,还要强行上场,岂不是自取其辱? 朱长江又不是脑残,怎么可能犯傻?明知山有虎,还偏向虎山行? 尤其是当着这么多下属的面,败在新来的年轻队长手下,那就太没面子了! 再加上,朱长江性格稳重,并不好斗,于是便摆了摆手:“还是算了吧!你已经跟老宋打过一场,消耗不小,我们以后再约!” 第553章 请来的荣誉教官竟然是个年轻人? 朱长江的回答堪称绝妙,既保住了面子,又推脱了比武,还显得肚量大,不愿乘人之危。 哪知道王春香这个二愣子根本不吃这一套,反倒摩拳擦掌,对着朱长江放声大喊:“要打现在就打,还等什么以后?” 朱长江听完人都傻了,他不过是想找个台阶下,只要对方稍微懂点人情世故,就不会揪着不放,何至于这么咄咄相逼? 可偏偏王春香就是个钢铁直女,根本听不出对方是在推脱,她感觉自己状态还行,体力足够,哪里还会客气,直接就要开打。 考虑到胜算太低,朱长江当然不可能傻乎乎地硬上,他眼珠子一转,正好看到旁边有个陌生面孔,身上穿着便装,便故意问道:“这位兄弟很面生啊?是哪个小队的?” 轻轻巧巧一句话,就把话题给转移了。 王春香没有察觉到朱长江的用心,替夜星宇答道:“他不是我们部队的人,是我朋友,也算是我半个师父。” 朱长江脸色一变:“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把外人带进来?不知道军事基地禁止亲友探访吗?” 其实,别说是亲友探访,就连基地的位置都不能向外人透露,这是重大违纪行为,足够让人脱掉身上的军装。 夜星宇生怕王春香不动脑子乱说话,让误会加深,便站出来自己解释道:“我是受吴少将邀请而来的客人,刚跟吴少将谈完,然后由王队长带我随便参观了一下,如有打扰,还请见谅!” 听他这样一说,朱长江忽然想到了什么,便赶紧问道:“难道阁下就是新来的荣誉教官?” 夜星宇将手一摆:“荣誉教官我做不了,但吴少将找我来,确实是为了这件事情。” “啊?还真是!”朱长江很愕然。 就在昨日,吴畏把他们几个队长叫去谈话,主要说了两件事。 第一是成立第十小队,由刚从特警队调来的王春香担任队长,并简单介绍了一下王春香的情况。 第二是打算聘请一位荣誉教官,但还没有完全确定,只是嘴上提一提,至于此人是谁,没有具体讲明。 王春香任职队长一事,并没有遭到反对,毕竟是将门之后,虽然年轻,但有实力,差的只是资历而已,大家还算认可。 而荣誉教官的事情,反倒让众人有些期待,个个都以为,请来的必定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武林老前辈。 可谁能想到,吴畏要找的荣誉教官,竟然只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这就难免让人吃惊。 要不是朱长江反应快,听到王春香说夜星宇是她半个师父,再加上夜星宇又是受到吴司令的邀请而来,朱长江都不会联想到这一茬。 宋洪印却深表怀疑,瞪大了眼珠子,嘴里嚷嚷道:“没有搞错吧?找一个毛头小伙子来做荣誉教官?吴司令是怎么想的?” 朱长江赶紧瞪了宋洪印一眼,低声告诫道:“老宋,人多着呢,别乱说话!” 他这也是为了宋洪印好,私底下可以发牢骚,但不能当着大庭广众去质疑最高长官,影响不好。 谁晓得,刚说曹操,曹操就到。 朱长江话刚讲完,就从外面走进来三个人,正好是吴畏和王竞择父子。 吴畏显然是听到了宋洪印的大嗓门,进来就盯着宋洪印,面无表情地问道:“你是想说我老糊涂了吧?” 宋洪印略感尴尬,脸上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嗫嗫嚅嚅地回应道:“没有……我只是……认为不太合理……” “我认为很合理!”吴畏说得很大声,铿锵有力,竟然导致回音阵阵。 两位队长和在场的所有队员都不敢说话,但心中却不认同。 毕竟,要当好一个特种部队的荣誉教官,不一定非得德高望重,但一定要有真材实料。 可这样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能厉害到哪里去?根本不能让人信服啊! 吴畏也明白这一点,知道口说无益,得拿出真凭实据来,于是便下令道:“三分钟之内,让所有小队的正式成员全部到这里集合。” 这一命令很快就被传达下去,还不到三分钟,人员就集合完毕,将近有三百人,十位队长全部到齐。 实际上,这还不是所有,整个青龙营的作战成员不止三百人,但有些队员在休假,不在训练营地,便无法到场。 每一支小队人数不等,最多的是第一小队,足足有六十几人,而最少的就是第十小队,只有五个人。 这也是因为第十小队才刚成立,人手空缺是必然的,以后会陆续抽调进行补充。 在正常情况下,一支特种小队至少要有十几名队员,如果人手太少,就不太适合执行重要的军事任务。 但在这个时候,所有成员不分小队,全部列成一个大方阵,十位队长就站在最前排,足足有几百双眼睛全都看着吴畏,静等司令员训话。 夜星宇是外人,本想先离开,但吴畏却让他留下,于是他便与王家父子站到旁边。 巧的是,他在集合队员中看到了一个熟面孔,竟然是昨日才在一起喝过酒的张杨。 而张杨也看到了夜星宇,但他却不方便过来打招呼,一头钻进了队伍里面。 吴畏背负双手,环视全场,表情严肃,颇有威严。 “我先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夜星宇先生。”吴畏指着夜星宇,缓缓开口道,“我今天请他来,本来是打算让他担任我们青龙营的荣誉教官,不过却遭到了拒绝。” 此言一出,几乎所有的目光都汇聚到夜星宇的脸上,让他成为瞩目的焦点。 绝大多数人都是刚刚才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此刻听到吴畏的介绍,便不由大吃一惊,并且还很疑惑。 吃惊和疑惑的原因,就跟朱长江他们一样,完全搞不懂最高长官的想法。 包括张杨也是,他虽然认识夜星宇,却没有摸清楚底细,还以为对方只是一个牛逼一点的古武者。 谁能想到,昨晚的饭桌酒友,今天却成了吴司令的座上贵客。 第554章 以一敌十?大言不惭! 军人要讲纪律,即便心中存疑,也没有谁敢擅自开口。 吴畏又说道:“你们可能会以为,夜先生之所以拒绝我,是觉得自己没有那个能力,但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们,他绝对有教导你们的资格!” 说到这里,吴畏留心观察众人表情,果然就见到不少人脸色难看,肯定是心中不服。 尤其是那些队长,一个个都是内家武者,自有傲气,哪里会认为自己不如一个小年轻?还需要让他来教? “我知道你们想不通,为什么我要找一个年轻人来做你们的教官。”吴畏再次开口,声音洪亮,不用扩音器也能让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今天,就趁着这个机会,我要你们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大多数人都是越听越糊涂,不明白司令员到底想表达什么,只有少数几个人能隐约猜到吴畏的心思。 随后,就听见吴畏下令道:“各小队队长,全部出列!” 十位队长轰然应命,同时跨前一步,昂首挺胸。 吴畏转过头来,表情严肃地看着夜星宇:“我有一个请求,还请夜先生务必答应!” “你想让我跟他们练一练?”夜星宇大概猜到了对方的想法,略感无奈。 吴畏点点头:“希望不会让你感到为难。” 话说到这个份上,所有人都明白了吴畏想要做什么,他是想让队长们跟夜星宇交手,以证明这个年轻人确实有成为荣誉教官的资本。 虽然不是很乐意,夜星宇却没有拒绝,从他被王春香带来这里,就知道横竖躲不过要打一场。 “那好吧,就给吴将军一个面子,但此次过后,荣誉教官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我也做不来!” 夜星宇顺势提出自己的条件,但做不来只是一个借口,真正的原因是不想做,这一点不用明讲,相信对方也清楚。 而吴畏也点头答应了,毕竟这种事情不能强求,得到这次机会已经算是收获,说不定能对自己的手下有所帮助。 对于古武者来讲,自己单练十天,不如实战一回,一场有意义的切磋很可能就是提升的关键,就跟“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是一个道理。 比如像王春香这样的武痴,之所以喜欢跟人打,往往不是为了好勇斗狠,而是在战斗中学习和提升。 但是,与高手切磋的机会非常难得,别人又不是你的陪练机器,还有门户之见等等原因,以及防人窥探。 越是厉害且越有名气的古武者,越不轻易动手,除非你是他的徒弟,才会不吝指点。 吴畏之所以提出这个要求,倒不是早就计划好的,而是临时起意,他之前也没想到王春香会把夜星宇带来训练场。 既然夜星宇答应,吴畏的眼中便有了笑意,提议道:“你从队长里面挑几个吧,跟他们过过招,互相切磋一下,应该没有问题吧?” 谁知道夜星宇耸耸肩,轻描淡写地说道:“不用挑了,一个个来有些麻烦,让他们一起上吧,我应该没有压力!” 此言一出,立刻就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包括提出建议的吴畏都觉得很意外。 虽然夜星宇亲口承认,自己拥有丹劲的实力,但以一敌十,属实夸张,就连同为丹劲的吴畏都不敢这么做。 诚然,在单打独斗的情况下,丹劲打暗劲就跟大人打小孩一样,后者毫无还手之力。 但如果是一个大人打十个小孩,胜负就很难讲,就算高出一个境界,也不保险。 比如吴畏自己就没有信心,觉得被围殴落败的机率还要更大一些,这还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手下有所了解,知道每一位队长的优缺点,要是对上十个陌生的暗劲高手,几乎难有胜算。 要知道,双拳难敌四手,恶虎还怕群狼,蚂蚁多了也能咬死大象。 以寡敌众不比单打独斗,要同时应付四面八方,情况复杂,防不胜防,承担的风险自然要大得多。 除非是换成车轮战,一个个的上,就比较稳妥,而吴畏提出的方案就是这种。 但对于夜星宇来讲,一个暗劲和十个暗劲,区别并不大,该拿下依然能拿下,他的真正实力早已不在丹劲这个层面。 想当初,他还没有晋升丹劲之时,就能跟雅薇大战三百回合,而雅薇的实力可是能与化劲宗师相提并论的。 现如今,他已经渡过了第一重天劫,借助天雷之力淬炼身体,开辟丹田,已迈入内家第二境,肉身之力暴涨一大截。 如果夜星宇再与雅薇交手,虽然还是打不烂这个铁疙瘩,最起码不会再被雅薇压制。 而十个暗劲算什么?雅薇只用一只手,就能通通干掉! 换成夜星宇也是一样,十位队长加在一起也是小菜一碟,对他完全没有威胁。 当然,等到正式开始,他也不可能表现得太轻松,需要花费一点时间,做出一副尽全力的样子,这样才能说得过去。 既然决定要打,夜星宇就不再扭捏磨蹭,自行走到十位队长的前方。 迎接无数目光的同时,他也在观察着这几位对手。 除了王春香一个女性,其他九位都是男人,高矮胖瘦全都有,年纪大概在三十多岁到五十多岁这个区间。 吴畏用手指着这些队长,向夜星宇挨个介绍,除了略过王春香,其他九位队长的姓名尽皆告知。 夜星宇双手抱拳,行江湖礼,而队长们则是举起右手,回以军礼。 说实话,这些队长礼节到位,但心中不服,都觉得夜星宇过于狂妄,竟然敢主动提出以一敌十,简直就是大言不惭。 可夜星宇却认为自己很低调,毕竟他放开全力,还能跟先天强者掰一掰手腕,现在只是跟十个暗劲对打,根本就不算什么。 这就是人生经历和信息差异所导致的看法不同,就好比某个做生意的老板,自己不买车,出门就打车,在穷人看来是奢侈,在富人看来却是节俭。 同样,一个人是低调还是高调,关键在于从哪个角度去评判他,如果是站在井底抬头往上看,估计会以为天空只有那么大。 第555章 为什么每次交手都会被他抓住脚? “其他人全体往后退,把场地空间让出来。” 随着吴畏一声令下,所有特种部队成员通通往边缘靠拢,而吴畏自己也让到一旁,跟王竞择父子站到一块。 训练场面积足够大,十来个人交手一点问题都没有,并且地面经过加固,铺上了一层特殊的有机材料,能够承受很大的冲击力,暗劲武者难以破坏。 场地中央,夜星宇和十位队长遥遥对峙,多数人的眼中燃烧着雄雄战意。 “开始吧!”吴畏扬声大喊,他便相当于是裁判。 三道人影一前两后,从正面冲向夜星宇,剩下七人则向两侧包抄,准备从旁配合。 冲在最前面的竟然是王春香,她性子急,又想争表现,忽略了跟其他人配合,步伐明显太快,与大部队略微脱节。 夜星宇打算给王春香好好上一课,让她长点记性,以后别这么自大,也别这么冲动。 于是,就在王春香迎面一脚踢来之时,夜星宇迅速伸手,准确无误地抓住了王春香的脚脖子。 紧接着,夜星宇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大回旋,提着王春香的脚转了一整圈,再把她像是扔链球一般甩出去,砸向随后而来的两人。 其实,王春香的踢腿速度非常快,换做是其他人,想要做到如夜星宇这般精准破招,相当不容易,近乎不可能,也只有夜星宇靠着强大的神魂力量,才可以轻松自如地百分百空手接白刃。 这就显示出,夜星宇的实力要比王春香高出太多,方能一招制敌,令后者毫无还手之力。 而王春香就很郁闷了,刚开始发动攻击,就被人当成链球甩出去,人在半空无处使力,她还控制不了自己身体。 有一点最让王春香想不通,为什么每次跟夜星宇交手,都会被他抓住脚呢?没道理啊? 答案其实是很简单,完全就是实力碾压嘛,有什么好疑惑的?偏偏只有王春香想不明白。 跟在后面的两位队长,看到王春香被甩回来,不约而同伸手去接,心想只要帮扶一把,对方就能站稳身体。 结果,两人的手掌刚刚碰到王春香,就像是触电一样,眼珠一瞪,浑身一震,同时遭受到一股强大的劲力冲击,三个人同时失控,一起变成了滚地葫芦。 原来,夜星宇利用王春香隔物传劲,将其当成一件投掷武器来使用,后面跟上来的两人料想不到,使力便很轻微,不足抵御,等到发现不对,已经晚了。 这种手段,连暗劲做不到,必须是丹劲才可以。 暗劲的本质还是肌肉之力,瞬时产生,无法滞后。 而丹劲却已经上升到另一个层面,是一种看不见摸不透的神秘力量,称之为“气”,即便不借外物,也能隔空伤人。 不过,刚突破的丹劲并没有那么厉害,要经过长时间的养气炼气,使得内气雄浑,再加上掌控如意,才能做到隔空伤人。 谁也没想到,刚一开战,夜星宇巧施手段,就轻轻松松地弄倒三个人,虽然没让他们受什么伤,模样却很狼狈,把所有人都看傻了。 尤其是张杨,大为震惊,倒地之中的一个就是他的队长,有多厉害张杨最清楚。 却没想到,自己的队长就跟三岁小儿一样,人都还没碰到,就倒在地上滚了两圈,从未见他如此丢人。 夜星宇展露的这一手,足以震惊全场,从两侧包抄过来的七位队长不敢妄自动手,各自占据有利位置,将夜星宇重重围困。 以众凌寡就必须得这样,从四面八方同时发动攻击,就算对手再厉害,终归没有三头六臂,也很难做到一心多用,只要有一个疏忽,就要遭受沉重打击,从而导致落败。 军人有狼性,要比独自修行的古武者更懂配合,深明人多力量大的道理,像王春香这样鲁莽冲动的,毕竟是极少数。 他们一旦发现对手很强,就会变得谨慎起来,不搞个人英雄主义,而是依靠集体的力量来解决对手。 围而不攻,先给目标制造压力,令其紧张、心慌、情绪不稳,这也是一种对敌手段,属于心理战术。 然而,夜星宇的表情却很轻松,双手负在身后,嘴角挂着微笑,完全没有身陷重围的觉悟。 “老梁,老萧,你们怎么样?”某人开口问道。 “没事!”不知是谁应了一声,然后三人同时从地上站起,加入到包围圈中。 吃了个大亏的王春香也不敢乱来了,她比谁都知道夜星宇不好对付。 “此人有些手段,大伙不可轻敌。”有人在沉声提醒。 “分成两队,用合击阵法,一齐上!”又有人提出建议。 “同意!”最后还有人作出详细安排,“一三五七九第一队,二四六八十第二队,动手!” 随着这一声招呼,十个人立刻分作两批,每一批都从五个不同的方向对夜星宇发起进攻,轮流交替,几乎没有停歇,就算是丹劲高手也抵御不住。 这就是军队之中的古武者,懂得配合,擅长合击,往往能发挥出更强大的战斗力。 换作是吴畏,或者是别的丹劲古武者,估计都要吃不消,很难在防守方面做到滴水不漏,想要反击就会露出更多的破绽,就算能打伤几个,也会加速自己的落败。 即便是化劲宗师,也害怕被围攻,甚至能被一群配合得当的暗劲古武者活活耗死。 只不过,想以大量的暗劲高手围杀化劲宗师,自身伤亡也会很惨重,不一定划算。 但是,如果到了先天境界,就不再畏惧群战,不管是再多的暗劲,乃至丹劲,都没有效果,唯有足够强大的巅峰化劲,还有一线希望,但也非常渺茫。 这也是先天大宗师至强无敌的原因之一,他们不仅拥有匪夷所思的强大破坏力,还有超越常人的精神力和意志力,既可纵观全局,又能细致入微,更能在一定程度上预知未来,绝不会出现顾此失彼、应接不暇的情况,就跟开了外挂一样。 第556章 花中带有刺,绵里藏有针 妄图以人海淹没先天,那是不可能的。 对付夜星宇,同样也是如此。 虽然他现在只是丹劲,但他的精神力量比起先天强者还要恐怖得多,只要他把神魂力释放开来,每个对手的动作在他眼中都缓慢无比,让他有足够的时间从容应对。 但是在观战者们看来,十位队长进退如风,出手如电,迅猛攻势如同滚滚浪潮,连绵不绝,简直叫人眼花缭乱,看不过来。 然而,整整一分钟过去了,十位队长的合击围攻竟然没有起到丝毫效果,夜星宇总是能在最恰当的时机,用最省力的方法,将各种攻势通通化解。 两分钟,三分钟,四分钟…… 局势依旧,徒劳无功。 夜星宇便如同中流砥柱,任它波涛汹涌,就是屹立不倒。 “看出来了吗?”观战中的王竞择低声问道。 “嗯,不出所料,就是太极!”吴畏点了点头,“不过他的步法有些奇怪,从未见过。” “果然是左氏门下啊!”王竞择眉毛舒展,露出一个笑容。 吴畏又问道:“看来这个女婿你是很想要了?” “那是当然!”王竞择大方承认,“不过我家那闺女有些不开窍,还需要我这个当爹助她一臂之力,不然此事成不了!” “你还是省省吧,别帮倒忙就好!”吴畏劝了一句,不以为然。 也不知道王竞择有没有听进去,反正他的脑回路也有些不太正常,有其女必有其父。 两人交谈之际,场上的战斗已经持续了整整五分钟,有些人的体力开始支撑不住,导致状态下滑。 比如之前已经跟王春香打过一场的宋洪印,早已脸色发红,气息不稳。 而王春香正好处在黄金年龄段,体能要充沛得多,倒还没有看出衰弱的迹象。 到了此时,夜星宇就觉得差不多该结束了,再拖下去没有意义。 至于要靠什么取胜? 当然还是太极。 太极练到高深境界,很适合应付多名对手,不仅擅于防守,还能在无声无息之中悄然反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连消带打,后发制人。 使用太极,不能正面硬撼,要顺着对手的劲头去打,借力牵引,避重就轻,经常能收到奇效。 就比如此时的夜星宇,看似在同时对付十个人,其实不然,他是利用了对方的劲道,顺势引导,互相牵制,让他们自己打自己,而夜星宇本人却很省力。 这就是太极的可怕之处,花中带有刺,绵里藏有针,轻轻去摸还好,倘若太用力,反倒会使自己受伤。 还有,太极并不是只能被动还击,也可以打得很主动,这取决于修炼者的性格,以及临场战术。 而现在,绵里针和花中刺都不再藏匿,主动出击,展露锋芒,哪里有漏洞,就往哪里扎。 当夜星宇想要结束的时候,一双手就开始变得魔幻起来,总是能恰到好处地出现在别人的空门之处,防不胜防。 同级别的古武者,即使能看出对手的招法破绽,也很难抓住稍纵即逝的良机,明明觉得自己能赢,可偏偏就是赢不了。 这跟很多因素有关,包括预测、决断、耐心、反应、速度、精确等等,既有心理博弈方面,也有身体素质方面,往往缺一而不可。 但是夜星宇不一样,他是武道的创始者,还拥有无比丰富的实战经验,不论哪一项,都全方位碾压这十位队长。 在他眼里,对手的破绽实在太多,根本不需要去刻意寻找,也不用等待机会,只要他想结束游戏,就可以轻而易举地一招制敌。 所以,从夜星宇展开反攻,还不到二十秒,十位队长逐一中招,通通被击败。 不过,既然是切磋,就不会下重手,只需要将对手震退几步,他就知道自己败了。 如果是单挑,此时就该认输;如果是群战,此刻就算出局。 而当十位队长全部out,最终的胜利者就只能是夜星宇。 “非常精彩!”吴畏一声大喝,带头鼓掌。 随后,全场都响起了掌声,如雷涌动。 夜星宇用实力证明了自己,征服了全场的观众,也折服了他的对手。 十位队长走上前来,逐一跟夜星宇握手致意,并说上一两句客套话。 夜星宇的性格比较随和,与孤傲不沾边,不管是面对谁,都能给予基本的尊重,即使是路边摆摊的小贩,他也能客气对待。 队长们跟他握手,他都是面带微笑,不摆架子,丝毫没有表现出胜利者的自傲心态,这就让输的人没有怨言,心服口服。 反观某些人,虽然具备很强的实力,但是没有教养和素质,打赢了就翘尾巴,不可一世,张口就骂别人是垃圾,直接用脚踩人脸。 这就是没有武德,不会受人尊重,反倒处处结怨,仇家遍地。 当然,不仅限于比武,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这种人并不少,空有技术实力,没有德行修养,跟个不懂事的小学生一样,总以为自己很牛逼,岂不知别人都把他当傻逼。 而夜星宇的处事原则就很简单,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被打败的人,就不会认为是羞辱,反倒从中获益良多。 这样一来,看似有胜负,实际无输家,队长们反倒要感谢夜星宇,并敬重他的为人。 最后一个跟夜星宇进行互动的是王春香,她并没有选择握手,而是用臂弯勾住对方脖子,像是兄弟哥们一样,凑近说道:“你刚才用的是什么拳法?有空教教我!” 夜星宇简直头大,这里有几百双眼睛盯着,并且她爸和她哥都在场,王春香还偏偏要跟他勾肩搭背,能叫他怎么办? 尴不尴尬?丢不丢脸?扫不扫兴?气不气人? 夜星宇的脑门上都快冒出三条黑线,赶紧压低声音轻喊道:“先把手放开,哪有你这样求教的?” 王春香还算听话,马上就松开了夜星宇的脖子,不过却说了一句:“你现在就要答应我,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以后有事找我帮忙,我也不会推脱。” 夜星宇侧头瞥了王春香一眼,轻轻淡淡地回了四个字:“日后再说!” 第557章 人靠衣装,酒靠瓶装 突如其来的比试圆满结束,看得特种兵们大呼过瘾,私底下都很好奇夜星宇的来历。 毕竟在这个年纪,能击败十位队长的合力围攻,堪称不可思议,绝对是前途无量的武道天才。 张杨直接已经傻掉了,愣了半天还没反应过来。 回想起昨日初见,张杨还大言不惭,说要揍扁对方,现在想来真是可笑,根本就是自不量力,要不是连睿及时劝阻,都不知道会引来什么后果。 原本因为舒妍的暧昧态度,张杨还对夜星宇有些看不顺眼,现在仔细一想,自己就跟小丑一样,拿什么跟人比? 对方实在是太优秀了,张杨自觉处处不如,不由得心灰意懒,完全掐灭了对舒妍的幻想。 磨掉傲气的同时,张杨又有了新目标,决定把所有心思都放到训练上,先想方设法地跨入内家门槛,再来考虑婚姻和感情。 当然,没人注意到张杨的内心活动,战士们都忙着惊叹还有议论。 吴畏下令原地解散,随后与王竞择亲自将夜星宇送出了训练基地,一路上旁敲侧击地打探夜星宇与左宗尘的关系。 夜星宇一听之下,就知道这两位将军误会了,以为自己是左宗尘的徒弟,但他也不去澄清解释,回答得模棱两可。 他不介意扯个大宗师的虎皮披在身上,会带来一些便利,最起码军方不敢强迫他做事,以免惹来一位先天强者的不满。 而这种事情又很难去求证,因为左大宗师行踪无定,想要见上一面,都要有莫大的机缘,更别提与其交谈。 如果向其他的左氏门人询问,也很难得到确切答案,谁也不知道自己的师父是不是又新收了一个弟子。 …… 回到住宅以后,夜星宇自己弄了点吃的,然后睡个午觉,顺便补充被消耗的神魂能量。 下午要去参加苏俊喆与吴楚君的订婚宴,前几天就已经收到了邀请,夜星宇当时就答应一定会去。 因为苏俊喆是邀请他们夫妇两人,夜星宇就为此事还特地打电话给林善雅,问她有没有时间。 不过林大总裁人忙事多,实在抽不开身,只能以夜星宇为代表,替自己送上祝福。 要不是因为美颜液这个产品实在关键,决定了长风制药的生死存亡,林善雅肯定会亲临现场,与苏家结个善缘。 毕竟在南方的商业圈,苏家有很大的话语权,独力撑起了一片天,与其交好,有益无害。 也正因为苏大少的订婚宴,林善雅才没有催促夜星宇返回帝都,而夜星宇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在离城多留几天,把妹妹的转学问题安排清楚。 夜星宇没参加过订婚宴,不清楚需不需要送礼,仔细考虑过后,还是决定送点什么,总比空着手过去要好。 苏家是豪门,可不比普通人家,送礼不能送红包,显得很俗气。 有钱人最不缺的就是钱,直接送钱就是瞧不起人,送少了还丢人,倒不如送点贴心的小礼物。 而现在的有钱人都喜欢什么呢? 一般是收藏品,比如古董文物,名人书画,以及各种珍贵的限量版物品。 再不然就投其所好,喜欢喝酒的,你就送他好酒,喜欢抽烟的,你就送他好烟,总不会错。 正因为苏大少贪杯,夜星宇就打算把自酿的美酒送他一点,相信对方一定会喜欢。 上次去了一趟凉山藏宝库,带回来六坛上百年的好酒,其中一坛托运到了帝都,送给了林老爷子,还剩下五坛,都放在地下储藏室里。 然而,一坛酒有一百多斤,送一整坛太夸张,夜星宇也舍不得,那就需要找个像样的瓶子来装酒。 但是,家里除了矿泉水塑料瓶,就找不到其他可以装酒的合适物件,总不能用塑料瓶子装了酒拿去当礼物吧?那该有多寒碜呐! 搞不好,别人还以为你送的是农夫山泉。 夜星宇想了想,倒不如去外面买个漂亮的酒瓶子,把里面的酒倒掉,再把自己的酒装进去,这应该就是最简单的解决办法。 想到就做,下午两点半,睡了个午觉的夜星宇收拾整齐,开车出门。 在网上查了一下,新阳区正好有个美酒展销会,夜星宇便打算去那里逛一逛,应该会有收获。 来到展销会现场,才发现规模不大,人也不多,总共就只有二三十个展位,挨个看过去,不到三分钟就逛完了。 虽然都是国人爱喝的白酒,但都是一些耳熟能详的大品牌,瓶子上都印有商标和中文大字,不符合夜星宇的要求。 不管酒瓶子好不好看,商家烙印都实在太明显,如果夜星宇把里面的内容给换掉,那特么岂不成了假酒? 无奈之下,夜星宇便向一位展位促销员请教,询问哪里可以买到没有商标的礼品酒,或者直接能买空瓶子也行。 促销员倒是给夜星宇提到一个地方,名字叫做酒业大厦,据说一整栋楼都是卖酒的,但都是不出名的小厂家,甚至还有一些私人自酿,也就是所谓的三无产品。 夜星宇道过谢,便用手机搜索,很快得知了酒业大厦的位置,立刻驾车前往。 到了目的地,夜星宇才发现,所谓的“大厦”不过是噱头,名不符实。 其实就是一个老式商场,面积虽不小,但只有几层楼,里面都是一些小店铺。 卖的酒稀奇古怪,白酒、洋酒、乃至药酒,通通都有,但绝大部分都没听过名字,估计就跟那个促销员说的一样,都是一些小厂家或小作坊生产出来的。 招牌上的字样五花八门,基本都很俗气,出现频率最多的就是“厂家直销”,另外还有什么“自酿珍酒”、“独门秘制”、“真正的养生配方”等等。 偶尔会出现文艺一点的广告语,几乎都引用了古人的诗词名句,也看不出什么新意。 但是,别看档次有点low,生意却还不错,比起刚才那个品牌展销会要热闹不少,很多店里都有客人光顾。 第558章 买椟还珠,气坏老板 夜星宇边走边逛,一路看过去,他的目的是为了买瓶子,就不管别人卖的是什么酒,只看酒瓶子顺不顺眼,能不能符合他的要求。 几乎所有的店铺都是搞批零兼营,也就是批发和零售同时在做,价格上稍有区别。 批发是用很大的酒坛子来装酒,一次性买得越多,价格就相对越便宜,算是薄利多销。 零售有散瓶装和礼品装之分,散瓶装经济实惠,使用普通的玻璃瓶子,瓶上贴个标签。 礼品装的价格就贵了,里面装的酒是一样的,但瓶子会好看很多,还有外包装,有卖相,显高档。 夜星宇一边逛一边瞧,可一直没发现合适的目标,要么有商标,要么不好看,始终不能令他满意。 等到差不多快把整个酒业大厦逛完的时候,夜星宇忽然眼前一亮,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里发现了一家小小的酒铺,里面正好有他想要的东西。 这家铺子实在是太小了点,总面积还不到二十平米,看不到招牌,也没有店名,门还关着。 要不是透过玻璃,瞧见里面摆放着两个半人多高的大酒坛子,谁也不会知道,这也是一家卖酒的店铺。 夜星宇注意到,在店内靠墙的位置,有一个像是书柜一样的木架,上面摆放着一些酒瓶子,造型各异,宛如艺术品。 其中就有一对白瓷鸳鸯,又矮又胖,看起来不像是酒瓶,说是茶壶还更为形象一些,但在鸳鸯的头顶有个瓶口,封着软木塞,的的确确是用来装酒的瓶子。 要知道,鸳鸯这种水鸟,经常都是雌雄一对,古人就喜欢把鸳鸯比作是夫妻,象征着不离不弃的爱情。 夜星宇只瞧了一眼,就觉得这一对白瓷鸳鸯很应景,作为订婚宴的礼物,非常合适。 他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店里面放着咿咿呀呀的声音,来自于一部老式手机,竟然是许多年都没有听到过的黄梅戏曲,相当的怀旧,没想到还有人喜欢听这个。 一个披着棉袄的白胡子老头坐在靠椅上,戴着老花眼镜,盯着手里的发黄旧书,似乎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 “老板,这酒怎么卖?”夜星宇走前几步,站到木架跟前,拿起架子上的一对鸳鸯。 “一千八。”老人头也不抬,直接报价。 夜星宇听得笑了:“您都没看一眼,怎么知道我问的是哪瓶酒?” “不需要看,架子上的每一瓶酒,都是卖一千八。”老人如此回答。 随后,他还用手拍了拍旁边的大酒缸,向夜星宇解释道:“酒都是一样的,通通来自这里,只是装酒的瓶子不同。” 夜星宇微笑问道:“那我只买这两个鸳鸯酒瓶子行不行?” “不卖!”老人想也不想就一口回绝,“我这里卖的是酒,不是卖工艺品,要买瓶子就去别家问问看!” 看起来,这老头似乎有点倔,丝毫没有“顾客就是上帝”的觉悟,反倒摆出一副“爱买不买”的态度。 夜星宇想了一想,便又问道:“那我买酒的话,这两个瓶子可以拿走吗?” “当然可以!”老人回答得很爽快,“一瓶一千八,两瓶三千六,不打折,不讲价,只收现金,恕不退货。” 本还打算讨价还价的夜星宇不免泛起苦笑,嘀咕道:“您这酒卖得还真贵啊,价格都快比得上国酒了!” “嫌贵就别买!”老人“啪”的一声把书合上,语气极为不悦。 夜星宇不过是随便一说,没想到对方的反应这么大,倒有些意外。 他刚才一路逛过来,几乎所有的酒铺都卖得不贵,主打中低端市场,十几块到几十块的很常见,而最便宜的散白酒甚至才几块钱一斤。 可到了这里,开口就是一千八,能把人吓个半死,这么高的售价已经达到了国酒级别,堪称不可思议。 要不是夜星宇看上了这一对鸳鸯酒壶,早就掉头走了,都懒得说一句废话,没想到居然还把老板给惹毛了。 老头眼皮子往上翻,视线掠过镜框上方,一边打量着夜星宇,一边在嘴里嚷嚷道:“我可告诉你,这些酒全都是我老头子亲手酿制,至少窖藏了十年以上,你在别的地方花钱都买不到!——你要不信,先尝尝再买!” “不用了,我买!”夜星宇笑了笑,爽快地付了钱。 他虽然嫌贵,但他不差钱,不可能为这点小事跟一个倔老头子争得面红耳赤。 老人的脸色虽然有些不好看,但也没有再唠叨,收了钱就准备继续看书。 谁知道,夜星宇没有马上就走,而是揭开旁边的酒坛子,把鸳鸯瓶里的白酒倒进了酒缸里,然后才转身离去。 这个骚操作直接把老头看傻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一把扔掉手中的破书,指着夜星宇的背影怒骂道:“你个小兔崽子,瞧不起我的酒是吧?不喝还倒掉!气死我了!” 没等他骂完,夜星宇已经走远了,气得老头吹胡子瞪眼,却又无可奈何。 其实,夜星宇是一番好心,这酒买回去反正是要倒掉,与其白白浪费,不如还给店家,对方还可以拿去二次销售。 可老头却误会了,感觉自己受到侮辱,以为夜星宇有眼无珠,瞧不起他酿造的美酒,反倒把两个白瓷瓶看得更重要,典型的“买椟还珠”行为,不由得不生气。 夜星宇虽然走远了,但他耳朵好使,听到了老头的叫骂,不过他也懒得解释,苦笑一声,加快步伐赶紧离开。 老年人个个都是宝,不能对他凶,不能跟他辩,更不能伸手去扶,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避其锋芒,敬而远之。 拿到这一对鸳鸯酒壶,夜星宇就不再闲逛,迅速驾车回到骊水南湾的别墅。 他先把两个瓶子的里里外外清洗干净,再把自己酿的百年老酒灌装进去。 随后,稍作收拾打扮,换上一身正装,发型也特地弄了一下。 毕竟是要出席正式宴会,个人形象要有讲究,太随便就显得不尊重。 待一切准备妥当,夜星宇便再次出发,驾车前往市中心。 第559章 帝王酒店,订婚之宴 订婚宴的举行地点是在帝王酒店,据说是整个离城最高档的五星级酒店,没有之一。 想要在那里摆宴席,花费可不小,一般的有钱人估计都会有压力,但对于苏家来讲,就完全不是问题,假如选别的地方,反倒显得寒碜。 订婚宴的开始时间是下午五点,现在过去的话,肯定来得及,就算市中心容易堵车,也还赶得上。 不过,夜星宇还是高估了离城的交通状况,本以为四点半之前能抵达,结果真等他到了目的地,一看时间,已经是四点五十分。 还好,没有迟到,夜星宇把车停好,搭乘电梯直上顶楼。 帝王酒店不算太高,但也不矮,一共有三十六层,坐落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算是离城的地标建筑之一。 除了辉煌富丽的一楼大堂以及数百套豪华客房,还有各式餐厅、休闲吧、会议室、宴会厅、健身中心、游泳池、spa水疗等等,可以满足商务、会议、美食、休闲娱乐等全方位的都市需求,无论是举行婚宴、庆典、主题晚会、私人聚餐、以及各种大型社交活动,都是相对理想的选择。 而酒店的最顶层,是一个可以俯瞰城市美景的多功能大厅,全部采用通透的落地玻璃窗,聚会的同时又可观景,赏心悦目。 在今天,这个顶层大厅就被苏俊喆包下来,作为此次订婚宴的活动地点。 到了现场,夜星宇四下一望,宾客竟然不多,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隆重和热闹。 四下有不少餐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酒水饮料以及食物点心,想要品尝可以自取,看起来更像是偏西式的自助餐会,显得很随意。 正因为人不多,每一个进场的客人,都会多多少少地引来注视。 尤其是作为宴会主人的苏俊喆和吴楚君,时不时就会盯着门口,当他们看到夜星宇的身影出现,便主动迎上来打招呼,热络地说着客套话。 苏俊喆的穿着打扮跟平时差不了多少,浅色的休闲西装,脸上戴着金丝眼镜,没有明显不同,但他的情绪却很高昂,精神抖擞,笑容满面。 吴楚君的整体风格有了很大变化,脸上妆容不再浓烈,却更显精致,身上衣着也不如平时那么妖艳性感,比较正式收敛,没有再把大长腿给露出来,少了几分魅惑性感,多了几分端庄稳重。 夜星宇拿出了自己准备好的礼物,递到苏俊喆的手上,并说上几句祝福话语。 鸳鸯应景,很契合订婚宴的主题,就算这礼物不贵重,也非常讨人欢喜,令一对准新人连声致谢。 一听到里面装着美酒,苏俊喆迫不及待地就想要品尝,却被吴楚君出言劝阻,生怕他一喝酒就停不下来。 在今天这个场合,作为男主角的苏俊喆当然不能醉得太快,于是便听从劝告,忍住不喝,把两个鸳鸯酒壶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来之前,夜星宇还以为会遇到张馨雨和严小西,毕竟她俩与吴楚君关系亲密,形同闺蜜,哪晓得却没看到人,于是便随口问起。 吴楚君解释说,她的这两个小姐妹都不喜欢有长辈在场的聚会,束手束脚,玩不尽兴,于是她就没有邀请,打算私下再聚。 说到长辈,一对年长的夫妇面带微笑地走了过来,苏俊喆趁机为双方引见。 这两位是准新郎的父母,也就是苏家的家主苏原,与其夫人龚氏。 苏原的面容与苏俊喆有不少相似之处,但个子要稍矮一些,身体发福,略微显胖。 他早就听儿子提起过夜星宇,便想借此机会过来露个脸,认识一下这位“夜氏子弟”,期望与巴山夜氏打好关系。 本来苏原夫妇跟苏尚待在一起,可苏尚气恼夜星宇打伤了他的宝贝儿子,便不愿过来相见,甚至还对苏原夫妇的热情颇为不满。 苏尚的脾气要倔一些,有点类似于苏广?,虽然不敢得罪巴山夜氏,也不愿意跟夜星宇攀谈陪笑。 当然,夜星宇并没有注意到苏尚,也不认识苏广?的父亲,他跟苏原夫妇随便聊了几句,一番客套寒暄,商业互捧,直到又有其他的客人进来。 四个人先后走入宴会厅,男女老少都有,一个谢顶老头,一个妖艳美妇,一个年轻小伙,一个瘦高汉子。 苏原说了一声“失陪”,便带着夫人迎向刚进门的这几位,口中抱怨道:“大哥,你怎么现在才来?” 苏俊喆压低了声音,迅速向夜星宇介绍了来人身份,并说道:“夜兄弟还请随意,我跟楚君过去招呼一下大伯。” 说完,他也带着自己的未婚妻跟了过去。 原来,走在最前面的谢顶老头,正是苏氏三兄弟之中的老大苏由,头发花白,又矮又胖,挺着个大肚子,但脸上总是笑眯眯的表情,好似弥勒。 挽着苏由的女人,大概三十出头的年纪,浓妆艳抹,姿色不弱,她是苏由现今的情妇,名字叫做龚丽娜。 而紧随其后的年轻小伙子,是苏由的大儿子苏修明,同时也是苏俊喆的堂弟,脸色有些苍白,脚步略显虚浮,仿佛被酒色掏空。 走在最后的,是一个长相平凡的中年汉子,高瘦身材,面无表情,穿着普普通通的休闲装和运动鞋,看样子不像是做生意的商人。 苏俊喆没有见过这个人,便不作介绍,估计是苏由请来的客人。 “抱歉,因为堵车,所以迟到了!”苏由笑眯眯地解释着,并向苏原等人介绍道:“这位吴先生是我朋友,正好恰逢其会,我便带他一起过来,给俊喆和楚君庆贺。” 他口中的“吴先生”,当然就是指那个看似普通的瘦高汉子,唯有此人,苏原和苏俊喆都不认识。 不过,苏由的这番介绍有些敷衍,不仅没有提到对方的身份来历,就连名字都讲不全,这就让别人误以为这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客人,便没有过多关注。 然而,从他们进门开始,夜星宇的目光就一直停留在吴先生的身上,反倒忽略了苏由父子和龚丽娜。 第560章 每一段感情或许都来之不易 在夜星宇看来,这个吴先生才是全场最受瞩目的人物,绝不像他的外表那么普通平凡。 从此人身上,隐隐约约透露出一股非同寻常的精神气势,甚至能给夜星宇带来一丝若有若无的威胁感。 当然,这种威胁感非常之轻微,只能让夜星宇产生警觉,并不能令他畏惧。 不过,自重生以后,夜星宇还是首次遇到这种情况,意味着什么,他很清楚。 这个其貌不扬的吴先生,肯定拥有着极其强大的实力,至少达到了化劲级别,才能说得过去。 有道是“先天不出,化劲称王”,如果把先天强者比喻为云端之上的神明,那么,化劲宗师就是矗立于山巅的王者。 化劲中的“化”字,代表着千变万化,代表着行云流水,代表着随心所欲,化表着无懈可击…… 所以,在古武术语里面,“化劲”也可以解读为“化境”。 而化境的意思,是指在某方面达到了极高的成就,得其精髓,近乎完美。 换句话讲,化劲就等同于武道的极致,再进一步,便已超脱,上升到另一个匪夷所思的层面。 在这个人口近百亿的星球,古武者本就不算多,化劲级别的高手更如同凤毛麟角,无比珍稀,总数量绝不会超过三位数。 而这样的盖世人物,却让夜星宇碰到一个,此刻就在眼前,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在夜星宇观察那位贾先生的同时,对方亦有所察觉,转过头来看了夜星宇一眼,眸子里面似有精光闪烁。 两人对视片刻,夜星宇微微一笑,从身旁的餐桌上拿起一杯没人碰过的红酒,向贾先生举杯示意。 贾先生面无表情,不动声色,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但他的目光却收了回去,不咸不淡地跟主人家打了个招呼,说了一句不痛不痒的祝贺话语。 这是一个小插曲,没有人注意到夜星宇与贾先生之间的眼神互动,而贾先生也显得很低调,不与他人主动搭话,也没有到处东张西望。 这个订婚宴其实很简单,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隆重,到场的宾客也不多,绝大多数都是苏氏家族的成员,既没有邀请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也看不到政府官员到场,似乎更像一个私人性质的家族聚会。 兴许是苏大少不想大张旗鼓,就没有邀请太多的客人,真正意义上的来宾只有廖廖几位,夜星宇和贾先生都是其中之一。 区别在于,前者是受主人之邀而来,意料之中;后者是跟着苏由一同出现,计划之外。 除了这几位来宾,还有苏氏家族的四位供奉一并到场,他们也可以算是半个苏家人,是整个家族的重要组成部分。 性格豪爽的梁汉主动找上了夜星宇亲切问候,并带他去认识其他几位苏家供奉。 其中的陆城是熟面孔,夜星宇曾经与其见过一面,不用梁汉介绍。 至于另外两位,一个叫做沈匡,一个叫做蒲子墨。 沈匡是个中年人,梳着大背头,留着小胡子,穿西装打领带,皮鞋擦得锃亮,看打扮不像是武者,倒像是个体面的商人,很重视自身的仪容形象。 而蒲子墨上了年纪,头发花白,没有留须,身材略显干瘦,穿着朴素简单,说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就如同学院里面的老教授。 值得一提的是,年纪最大的蒲子墨是苏家的首席供奉,练成丹劲十几年,在离城的古武圈子里有着不小的名气,梁汉等人都把他当成是前辈来对待。 除了蒲子墨,沈匡、梁汉、陆城都只是暗劲级别,不过胜在年轻,还有晋升的可能。 古武者也可以算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彼此之间有许多可聊的话题,而在来宾当中,除了低调神秘的贾先生,就只有夜星宇是古武者,自然而然就被梁汉拉来谈天论地,自成一个小圈子。 更何况,夜星宇是夜氏子弟的猜测,已经在苏家的核心圈子当中流传开来,四大供奉有心结交,就连蒲子墨都对夜星宇客客气气,相谈甚欢。 同一时间,订婚宴的常规流程也在进行当中。 此次并没有请专门的司仪主持,而是先由媒人上台发言,抒发自己的感想,以及为新人献上祝福。 这个“媒人”,竟然是苏由。 原来,苏俊喆是经过大伯苏由的介绍,才认识了吴楚君,于是有了后面的故事。 并且,他们两个能真正地走到一起,苏由功不可没,暗地里帮了不少忙。 想当初,苏俊喆虽然爱上了吴楚君,但因为对方出身平凡,苏家从上到下都是持反对态度。 尤其苏原夫妇,打从心里面不愿意接纳这个儿媳妇,认为吴楚君配不上苏俊喆。 要知道,很多大户人家在婚姻方面都讲求门当户对,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反而对身高相貌不是特别挑剔,只要顺眼就行。 就好比,王子不娶村女,公主不嫁平民,也就是俗话里说的,山鸡不配凤凰。 苏俊喆是苏家的继承人,已经被确定为下一任家主,尊贵显赫,当然要娶个有身份的老婆。 吴楚君的家庭情况虽然还可以,却远远入不了苏家的法眼,这就给两人的相恋造成了重重阻挠,想要修成正果,便没那么容易。 而苏由却跟其他的苏家人不一样,他很看好吴楚君,不时帮忙说好话,还给苏原夫妇做思想工作。 再加上,苏俊喆自身也有一定的话语权,想跟吴楚君在一起的意愿非常强烈,难以拧转,便也渐渐影响到父母的想法。 最终,苏原夫妇向爱子妥协,虽然做不到完全的支持和赞成,却也放下了反对和抵触,默许两人交往。 每一段感情或许都来之不易,能坚持走到最后,更是三生修来的福分。 苏由上台,便把这一段坎坷的爱情故事绘声绘色地描述出来,最终代表所有的来宾,向两位准新人献上祝福。 台下的苏俊喆听得感概万分,紧紧握住未婚妻的柔荑,深情地望着对方侧脸,心中充满了柔情蜜意。 第561章 每一世修行让自己身处人群 一阵掌声之中,苏由结束了自己的煽情演讲,接下来由两位准新人上台露脸,并交换订婚戒指。 苏俊喆很兴奋,牵着自己的未婚妻,笑得合不拢嘴,看得出他是真心喜悦。 然而,细心人就会发现,吴楚君的状态似乎不太对,隐隐有一种强颜欢笑之感,甚至还因为手抖,不小心把戒指给弄掉了,引来哄笑的同时,自己也很尴尬。 不过,这种情况也能理解,身为订婚宴的主角,难免会紧张仿徨,焦虑和失误在所难免。 于是乎,就算有人发现了吴楚君的异常,也没有去细细深究,转眼就忽略了。 接下来,双方家长上台致辞,但令人意外的是,只有男方家长到场,女方家长据说是有重要的事情分不开身,遗憾缺席。 这样一来,便由苏原夫妇单方面发言,抒发一下作为父母的复杂心情。 家长致辞过后,新人要给双亲敬茶,这也是很重要的一步。 敬茶过后,就代表苏家认可了这个儿媳妇,等到来年正式办婚宴,这对准新人就会成为真正的合法夫妇。 龚丽娜早已做足了准备,把沏好的茶水用托盘端过来,苏俊喆和吴楚君双双下跪,恭恭敬敬地向苏原夫妇递上了茶水。 喝过茶后,苏原夫妇当着众多宾客的面,说上几句勉励和祝福的话语,整个订婚宴的流程就差不多走完了,剩下的就跟常规宴会差不多,亲朋好友们聚在一起用餐和聊天,怎么随意怎么来。 这种形式的聚会,对于夜星宇来说其实相当无聊,本不该参与,但他一向秉持着入世修行的理念,不做一个与世隔绝的孤家寡人,多多少少都会与人群主动接触,培养自己的社交关系。 人是社会性生物,不能脱离群体,否则会变得性情古怪,孤僻难处。 正因为这样,每一世的修行,夜星宇都会让自己身处于人群当中,体会人生百态,经历悲欢离合。 否则,上千年的轮回,总是避世独处,说不定就要磨灭人性,丧失感情,心生魔障,走上极端。 这就是夜星宇会答应苏俊喆来参加订婚宴的主要原因之一,无论他重生了多少世,都要有亲人,有朋友,有知己,有牵绊。 只有这样,他才会觉得自己作为“人”而存在,而不是一个异类。 其次,跟苏家打好关系有利无害,假如以后他不在离城,或者因为天劫而丧命,苏家就可以帮助他照顾家人,免除一些烦恼。 总之,他不是神,他也会死,趁着现在有时间,就做好一些后手准备,为家人的将来考虑规划,不至于让孤儿寡母任人欺凌。 当宴会进行到尾声,客人们纷纷离去,夜星宇也该告辞了。 但在他开口辞行的时候,却被苏俊喆拉住,非要跟他喝几杯才肯放他走。 喝酒固然只是借口,更多是为了增进感情,这是最为传统的结交方式,盛行了数千年。 面对苏俊喆的好意,夜星宇没有拒绝,答应留下来陪他喝几杯。 拿来当礼物的鸳鸯酒壶又被苏俊喆取了出来,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品尝味道。 取下瓶塞,浓烈的酒香扑鼻而来,并向四周溢散飘荡。 苏俊喆陶醉地闭上双眼,用鼻端深深地嗅了一口,不由赞道:“只需一闻,我就知道,这是花钱也买不到的好酒!” 随后,他对苏家的供奉们招了招手:“几位,一起过来品尝一下!” 梁汉是个酒鬼,当然却之不恭,其余三位虽然没有酒瘾,但喝上一两杯倒也无妨,于是都欣然应允。 这时候,一个女人主动凑了过来,娇声道:“我去帮你们拿酒杯!” 苏俊喆回头一看,才发现说话之人不是吴楚君,而是龚丽娜。 龚丽娜在苏家的身份很特殊,她不是苏由的原配妻子,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甚至都没有跟苏由同居,但他两人却是公开的情侣。 苏由的原配在几年前病故,留下了两个儿子,但谁也没想到,时隔不到两年,年过六旬的苏由居然又找到了一个新欢,并且这个女人足足比他小了两轮。 当然,对于有钱人,老夫少妻倒也常见,毕竟是两厢情愿,你图她的人,她花你的钱,算是一种另类交易,各取所需。 不过,龚丽娜有些特别,她似乎并没有从苏由身上捞取好处,也没有占苏家的便宜,这便让苏家人对她的防范之心大大减轻,不再排斥。 同时,她跟苏原的妻子一个姓,并且还莫名奇妙地扯上了远亲关系,虽是情妇身份,却也没有人敢说闲话,毕竟要顾及到苏夫人的面子。 严格来讲,龚丽娜没进苏家的门,不算是苏家人,但因为她懂分寸,守规矩,没有做出让人反感之事,苏家人对她的印象不算差,平时相处倒也客客气气,没有太多的防备。 所以,看到龚丽娜主动去帮忙拿酒杯,苏俊喆也没有多想,随口道了声谢。 很快,杯子拿来,不是高脚红酒杯,而是水晶白酒杯,一次性拿了好几个,放在托盘上端过来。 苏俊喆亲自倒酒,见者有份,每人一杯,但是龚丽娜却没有接,声称自己不喝白酒。 四大供奉加上夜星宇,还有苏俊喆自己,六个人一同举杯共饮。 随后,众人都对此酒赞不绝口,各自抒发感受,气氛热烈。 唯有夜星宇皱紧了眉头,一言不发,反倒盯着手中的空酒杯若有所思。 有些不擅饮酒之人,大口喝下白酒之际,就会出现这种皱眉的表情,其他人虽然看到夜星宇的异样,但未觉得不妥。 一番感慨和赞叹之后,苏俊喆又拿起酒壶,准备给大家斟满酒杯。 “且慢!这酒不能喝!”夜星宇忽然一伸手,阻止了苏俊喆的倒酒动作,表情显得很严肃。 “怎么了?”苏俊喆莫名奇妙,抬头望向夜星宇。 夜星宇压低声音,认认真真地说出了两个字:“有毒!” 此言一出,尽皆震惊。 第562章 酒中本无毒,杯中有玄机 经历过毒酒风波的苏俊喆脸色大变,如同惊弓之鸟,急切问道:“酒里怎么会有毒?这酒明明就是你带来的……” 夜星宇轻轻拍了一下苏俊喆的肩膀,示意他不要声张,也不要惊慌。 随后,他拿起手中的酒杯,将它放到眼前,同时也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酒中本无毒,杯中有玄机!”夜星宇轻声解释着。 他想表达的意思,是指酒杯被人动了手脚,毒在杯子里面。 这样一说,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联想到了龚丽娜,刚才就是她拿来的酒杯,最有可能下毒的人,就是她。 但在此刻,龚丽娜早已不知去向,就连本应在场的准新娘吴楚君,也不见人影。 “你确定杯中有毒?”蒲子墨认真问道。 “我确定!”夜星宇马上给出肯定答案。 “但是我并没有察觉到身体有异常?”蒲子墨表示不解。 他跟其他人不同,他是丹劲武者,内有真气,可以气走经脉,探查全身。 当他听到夜星宇说酒中有毒,就马上尝试运转真气,结果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状况,是以抱有怀疑。 当然,下毒这种事情,说出来就很严重,夜星宇不可能无的放矢,而是掌握了确切的依据。 他之所以能发现酒中有毒,既不是因为嗅觉,也不是因为味觉,而是得益于玄妙无比的神魂之力,有自我排毒的护主功效。 神魂之力要比丹田之气更加奇特,不仅能够转化为生机力量,治愈身体创伤,还能主动清除体内的有害物质,包括各种毒素。 当夜星宇喝下杯中之酒,神魂之力就察觉到了毒素入侵,于是便主动化解排除,同时也让夜星宇知道,刚喝下的是一杯毒酒。 好在,毒性不是很重,因为神魂之力的排毒时间非常短暂,如果是致命的绝毒,就要多花一点时间,神魂力的消耗也会比较明显。 这便足以证明,酒中之毒并不致命,但具体是什么毒,夜星宇暂且无法判定,只是有了一丝猜测。 于是,他便对蒲子墨等人说道:“你们可以尝试一下用力握拳,看看会发生什么反应。” 四位供奉,包括苏俊喆在内,都不约而同地捏紧了拳头,但各人的反应有所不同。 最夸张的是苏俊喆,呲牙咧嘴,倒吸冷气,像是手抽筋一样,差点就要忍不住叫出声来。 陆城、梁汉、沈匡,这三位暗劲级别的古武者,通通都是脸色一变,目光紧缩。 在他们握拳的瞬间,就感觉到手臂肌肉蓦然出现拉扯般的撕裂痛感,刚凝聚起来的力量因此变故而导致削弱,无法尽情蓄力。 而蒲子墨也有类似的感觉,但却轻微很多,仅有一点点影响,所以他只是轻轻地皱了一下眉头。 从各人的动作表情,夜星宇大致猜到了结果,但他还是要问一问:“是不是觉得肌肉疼痛,如被撕扯,不能使尽全力?” 众人互相对视一眼,全都默默点头。 “看来……应该是牵肌散!”夜星宇作出了推断,跟自己的初步猜测基本吻合。 “牵肌散?这是什么毒?”立刻就有人问了。 夜星宇缓缓解答道:“在南洋群岛的热带雨林,有一种既像是飞蛾又像是蝴蝶的罕见昆虫,双翅上有细小的粉末状鳞片,它就是牵肌散的主要构成物质。” 说到这里,夜星宇从托盘上拿起一个没有使用过的空酒杯,试着调整角度,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杯子底部对于光线的反射和透射与其它部位略有区别,就好像起了一层雾一样。 “这就是牵肌散?”苏俊喆把脑袋凑过来,他也看到了杯底的水雾。 “没错!”夜星宇点点头,“把我刚才提到的虫翅鳞粉收集起来,经过一番特殊的加工处理,就成了一种可以对肌体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的刺激性毒素,它最大的特点是无色无味,可溶于水,极少量就能发挥巨大作用,令人防不胜防。” 说到这里,看到众人都很紧张,夜星宇便微微一笑,宽慰道:“你们也不用担心,这种毒虽然难防,但不会危及性命,只是不能太用力,并且效果持续不久,最多不过十几个小时,就能被自身的抗体逐渐清除。” 还有一点,夜星宇没有细说。 中了牵肌散的普通人,几乎不能使力,一旦用力,肌肉就会抽搐剧痛。 而古武者身体素质要好得多,牵肌散的效果就没有那么强,虽然在使力之际也会有疼痛感,导致刚提起来的劲道会消散一些,却依旧可以动武,但要掌握好分寸,使力越强,痛感加剧,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 不过到了丹劲层次,体内有真气,所发挥的力量不全是肌肉之力,更多在于真气的雄浑程度,所以牵肌散对于丹劲武者的影响相对更小,最多只有一两成。 简单来讲,牵肌散虽然不是夺命之剧毒,却可以在短时间内限制古武者的实力发挥,丹劲以下受限严重。 如此一来,下毒之人的用心不难猜测,就是想在短时间内削弱四位供奉的实力,让他们战力大损。 至于为何要这样做,肯定是有图谋,恐怕马上就有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这让诸人的脸色都很难看。 不过,究竟是不是龚丽娜下的毒,暂时还不能确定,但她的嫌疑非常大。 于是,苏俊喆给陆城使了个眼色,想让他去把人找出来,先问问再说。 夜星宇却摇了摇头:“不用去找了,她已经来了。” 刚说完,侧边的一个小门被人拉开,龚丽娜笑吟吟地走了进来,身后跟着脸色有些苍白的吴楚君。 谁也不知道,她们两人刚才去了哪里,只有夜星宇清楚。 在察觉到有人下毒之后,他的神魂力就一直锁定着龚丽娜的身影,就算眼睛看不见,对方也无处可逃。 并且,他还发现了一些古怪有趣之事。 同时,他也猜到了龚丽娜的真实身份。 但其动机和目的,犹未可知。 第563章 你拿走的实在太多,我不甘心!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下毒事件,而是第二次,并且两次都跟苏俊喆相关,难免就让夜星宇联想到一个人。 没错,就是毒蝎! 作为青衣组织当中最擅长用毒的杀手,笑忘痴和牵肌散都是毒蝎的秘制毒药,并且原材料都来自于南洋。 恰巧,毒蝎就是南洋人。 在南洋群岛有大片的热带雨林,不仅有许许多多毒虫毒兽,还有各式各样蕴含毒素的植物,很多都可以用来配制剧毒药物。 毒蝎既是杀手,也是制毒专家,她的杀人本领几乎全靠下毒,于不知不觉中取人性命,就算是内家高手,也难以防备。 夜星宇的前世是罗修,罗修与毒蝎同为“青衣”杀手,对方长什么样子,自然很清楚,就算几年没见,也不可能认不出来。 然而,单从长相上来看,龚丽娜和毒蝎根本不是一个人,完全就是两张脸。 那么问题来了,龚丽娜跟毒蝎是什么关系?暗中下毒又有什么阴谋?上次的笑忘痴是否跟她有关? 这些疑问,夜星宇已经想明白了一些,还有一些没有想明白,需要再看看事态的发展才有定论。 苏俊喆看到龚丽娜出现,并没有立刻上前质问,而是犹豫了一下,反倒向夜星宇请教:“你认为她是下毒的凶手吗?要不要采取什么行动?” 夜星宇笑了笑:“嫌疑很大,但我建议静观其变,等狐狸自己露出尾巴。” 苏俊喆考虑了一下,决定听从夜星宇的劝告,暂且先忍一忍。 这时候,龚丽娜带着吴楚君向苏由走去,对着苏由和那位神秘的贾先生低声说了几句话,还抽空往苏俊喆这边瞥了一眼,眼神之中似有笑意。 夜星宇正好是背对着龚丽娜等人的方向,但他有神魂之力的探查,对方的一举一动,都被他通通感知。 等到龚丽娜转过脸去,夜星宇伸手到衣兜里,摸出一个小小的白瓷瓶,从里面倒出几粒药丸,摊在掌心。 “这是我自己配制的解毒丹,虽然不能完全清除牵肌散之毒,但可以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不到一分钟就能见效,诸位可以试试。” 话刚说完,所有人都主动伸手去拿,并未表示犹豫和怀疑,显然对夜星宇比较信任。 不过,服药的时候就很小心,有意无意地调整身体朝向,防止被他人看见,尤其是龚丽娜。 虽然不能十分确定,但对于重要的下毒嫌疑人,一定要有所防范,最好别让对方警觉。 待服下丹药,再聊上几句,每个人都在暗中使力握拳,先前出现的症状果然减轻许多,影响已然不大。 众人惊喜不已,目露感激,苏俊喆还对夜星宇竖起了大拇指,表示赞叹。 这时候,吴楚君独自走了过来,对着夜星宇和几位供奉微微点头,然后一言不发地站到苏俊喆身边。 “刚才去哪了?”苏俊喆随口问道。 “去了一趟洗手间。”吴楚君如此回答。 苏俊喆看到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便又柔声问道:“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吴楚君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嘴里说“没事”。 这时候,人都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宴会厅里显得比较空荡,苏原夫妇也准备要走,过来跟儿子儿媳告个别。 “爸,妈,我送你们!”苏俊喆牵着未婚妻的手,打算送父母到楼下。 “不用送了!”苏原笑呵呵地一摆手,“我跟你二叔一起走,你留下来陪陪几位供奉和夜公子,趁着这个机会与高手们多多交流,说不定还能涨点见识!” 说罢,他又对着四位供奉和夜星宇微笑点头,客气地说了一句:“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供奉们含笑回应着,对待家主都挺客气,夜星宇同样是面带微笑,说了一句“苏先生慢走”。 随后,苏原夫妇转身离去。 等在一旁的苏尚用眼神跟几位供奉打了个招呼,算是告别,便与哥嫂并排同行。 还未走出宴会厅,一个胖乎乎的人影忽然从旁边站出来,拦在了前面,脸上带着笑。 “二弟,三弟,先别走,我还有事要跟你们商量。” 来者是苏由,苏家三兄弟之中的老大,也是一力促成今天这场订婚宴的大功臣。 苏尚有些不耐烦,抱怨道:“大哥,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我还要赶去医院看儿子呢!” “不!这事很重要,等不到明天了,今天就要说清楚!” 讲出这话的苏由,虽然依旧在笑,表情却很认真,态度也很坚定。 “你……”苏尚有些气恼,但终归没有发火,憋着不说话。 苏原的表情就很淡定,没有多想,随口便道:“大哥,有事请讲!” “那好,我就直说了。”穿着西装的苏由整理了一下胸前歪掉的领带,将其摆正压平,再咳嗽一声,清了清嗓。 “说起来,你也当了十几年的苏家之主,该有的都有了,该享受的也都享受了。到了今天,总该把家主之位还给我了吧?” 这番话一出口,苏原等人的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 “大哥,你酒喝多了吧?说的是什么胡话呢?”本就有些不爽的苏尚当场怒吼,引来周边人的关注。 “我很清醒,一滴酒没沾!”苏由慢条斯理地说着,脸上仍有笑容,但语气开始变得陌生,“你们嘴上虽然叫我大哥,但在心里从来都瞧不起我,这一点我很清楚……” 不等他把话说完,便被沉着脸的苏原低声打断:“大哥,先别说了,还有客人在,等明天有空,咱们再慢慢聊!” 苏由却摆了摆手,偏要接着往下说:“你们两兄弟看我不顺眼,我也能理解,毕竟我跟你们不一样,只有同一个爹,但不是同一个妈……” 说到这里,苏由微微停顿,将笑容收起的同时,目光直视苏原,语气蓦然加重:“但是,你拿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不甘心!今天,你全部都要还回来!要不然,你会失去更多!” 第564章 我站在这里,是为了讨债 早在几十年前,苏家就是离城的第一家族,根深蒂固,稳坐龙头。 或许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外部压力,苏家内部的权力斗争,就显得尤为严重。 苏茂实是苏俊喆的爷爷,他那一辈有五兄弟,在当初的权力斗争中,苏茂实笑到了最后,最终成为了苏家之主。 为了防止兄弟们的反扑,苏茂实独揽大权,几乎掌控了所有的家族企业。 就因为他的性格过于霸道,独断专行,他的妻子忍受不了,与其离婚,并带走了年幼的苏由。 没多久,苏茂实又娶了一个老婆,也就是苏原和苏尚的母亲。 当他的前妻病逝后,尚未成年的苏由被带回苏家,成为了苏家长子。 但是,苏茂实最喜欢和最看重的儿子,是老二苏原。 最后,在他弥留之际,为了不让兄弟争权的事情再度发生,他就将绝大部分的遗产留给了苏原,其他的两个儿子所得很少。 尤其是苏由,名为长子,实为弃子,不管他怎么表现,都得不到父亲的重视和喜爱,不仅没能继承大业,分到的遗产还是最少,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边角零碎。 于是,他难免心生怨恨,既怨父亲,也恨弟弟,总觉得是苏原抢走了自己的东西。 但苏由城府极深,非常能忍,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半句怨言,总是以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出现在两个弟弟的面前。 可到了今天,苏由突然脱下了面具,不装了,摊牌了,明目张胆地向苏原宣战,要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可是,他怎么敢? 整个苏家的权势已经牢牢掌控在苏原父子的手中。 尤其是苏原,几乎任何重要的决策,都是由他说了算。 而苏由权轻势微,只拥有少量的股份,也没有像样的支持者,想要造反,怎么可能? 苏家的老一辈,还有其他分支,都被苏茂实剥夺了权利,管不了事。 至于苏俊喆和苏尚,肯定都是站在苏原那边,不可能支持苏由。 无论怎么看,苏由想要夺权,都没有丝毫胜算,成功率几乎为零。 他的这一番言论举动,虽然出乎意料,却没有让苏原感到慌张,只是觉得愤怒和惋惜。 没想到,和平相处了几十年,最终还是要为现实利益而翻脸。 当然,苏原不可能妥协,别说他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就算他的家主之位是篡夺而来,也不可能轻易交出去。 他目光冷冽地看着苏由,沉声道:“我们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但我一直都认定你是我大哥,也一向待你不薄,你为什么要说这些话?让我很生气,也很失望!” “待我不薄?放你的狗屁!”苏由先是冷笑,接着一声嘶吼,表情变得狰狞起来。 “这整个离城,都听过你苏原的名字,但又有多少人知道我苏由是谁?明明我才是老大,为什么却由你来领导苏家?就因为你妈比我妈更讨那个死鬼老头的欢心?我在苏家过了大半辈子,庸庸碌碌几十年,掌不了权,也做不了事,被人当成笑话来看,甚至就连你儿子,说话都比我这个大伯管用,你知道我的心里有多难受吗?如果你真把我当成大哥,就把属于我的东西还回来,我们依然是好兄弟!” 这些话在苏由的心里憋了很多年,经过这一番吐露倾泄,突然就觉得很痛快。仿佛年轻了十几岁。 但是苏原无动于衷,只是摇摇头,认真说道:“你知道的,这不可能!” 到手的权势和利益,谁都不可能放弃,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家人考虑。 “不可能?先别说得肯定!”苏由冷笑,眯着双眼,“除非,你连命都不想要了!” “怎么?你还想威胁我?”苏原一直在强忍怒火,快要憋不住了。 “对!就是威胁!”苏由大方承认,并且爆出一段惊人之语,“你知不知道,你已经中了绝命之毒,最多只能再活一个小时,假如拿不到解药,你就等着死吧!” “什么?中毒?哪来的毒?”苏原大惊失色,并且很疑惑。 苏由阴笑着解释道:“不用怀疑,刚才新人敬酒,你喝得一滴不剩,而那酒里面就有毒,不相信的话,你可以问她!” 说完,他将手一指,目标竟然不是龚丽娜,而是吴楚君。 更让人意外的是,吴楚君竟然亲口承认:“没错!酒里面有毒,我能证明!” 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尤其是苏原和苏俊喆。 苏由哈哈一笑:“没想到吧?她其实是我的人!是我用来对付你们父子的秘密武器!” “什么?你……”苏俊喆脸色剧变,抓住的手掌蓦然松开,不可置信地看着未婚妻。 吴楚君的脸色同样显得苍白,但表情还算平静,她与苏俊喆双眼对视,并且认真回应道:“对不起,我骗了你!但这不能怪我,要怪,只能怪你的父亲!” 这话说得莫名奇妙,没有几个人能听懂。 “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苏俊喆脸色惨白,依旧不敢相信。 吴楚君却没有理他,转头走向苏原,并悠悠问道:“你还记不记得‘吴正业’这个名字?” “吴正业?”苏原喃喃自语,若有所思,但随后就摇了摇头,回了一句“没印象”。 “他是我的父亲!”吴楚君自己说出了答案。 “不对啊?你父亲不是叫吴大川吗?”苏原表示疑惑。 吴楚君向其解释道:“吴大川只是我的养父,跟我没有血缘关系,而我的生父,名字叫做吴正业。” 她说的这些,苏原并不了解,甚至连苏俊喆都不清楚,都误以为吴大川是她的亲生父亲。 可是,现在说这些来澄清身世,究竟是为了什么? 很快,吴楚君接下来的几句话,让人听得不寒而栗,并且始料未及。 “我的父亲,是被你逼死的!” “我之所以家破人亡,就是因为你们苏家!” “而我之所以站在这里,不是为了要当苏家的少奶奶,是为了讨债,让你们苏家偿还十五年前的血债!” 第565章 家破人亡,皆因苏家而起 一言一语,一字一句,无不透露着述说者的怨恨与愤怒。 但苏家人却很迷惘,搞不清楚自己犯下了什么罪行,居然严重到要以“血债”这个词来形容。 苏原开口道:“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对你的亲生父亲根本没有印象,至于你说的血债,又从何谈起?” “那你听我给你说。”吴楚君的声音悠悠响起,“十五年前,我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辛苦赚钱,母亲疼我爱我,一切都很美好,却因为你们苏家,一夜之间,全都变了……” 随着她的讲述,在场众人才慢慢了解到,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吴楚君的父亲吴正业,曾是一家船运公司的老板,与苏家的华讯集团有合作关系,将华讯生产的一些电子产品往海外运送。 对于吴正业来说,华讯集团绝对是需要巴结的大客户,资本雄厚,订单稳定,只要合作关系一直保持下去,想不发财都难。 但是,华讯开出的签约条件非常苛刻,要跟他们做生意,就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其中就有一条,如果在运货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货物损坏,或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运送到达,乙方就要向甲方支付巨额的赔偿金,足以令人倾家荡产。 当然,这种条款几乎都有,只是华讯要求的违约金额非常之高,远远超出正常范畴。 不过,吴正业却没有在意,毕竟对方是大客户,在合作上能占据更多的主动权。 并且,只要注意一些,违约的概率其实很低,可以忽略不计。 可是,意外偏偏就发生了。 十五年前,罕见的巨型台风肆虐东南沿海,离城也深受影响,所有货船不能出港,海上运输全部中止。 好不容易等到台风过去,航线恢复,吴正业就急匆匆地下令,一定要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把华讯的货物运出去,否则就要违约。 然而,福不双降,祸不单行,货船在航行途中出现故障,排查检修耗费了不少时间,等到货物送至,已经超出了合同规定的最晚期限。 这就意味着,吴正业要向华讯集团进行违约赔付,金额过亿。 按理说,像台风这样的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在合约上一般会有相应的备注,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延期,便不算违约。 但偏偏,吴正业与华讯签下的合同上面没有这一条。 也就是说,不管是因为台风天气还是货船故障,都无法改变乙方违约的事实,打官司也没用。 逼不得已的吴正业跑去向华讯高层哭诉求情,求取对方的谅解。 再不济,也希望对方能够合理地降低赔偿金额,而不是合同上所标注的天价违约金。 为此,他卑躬屈膝,不惜下跪,却无法打动任何人,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最后,吴正业的公司破产倒闭,所有资产用来抵债,变得一无所有。 家人的生活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云端坠入地狱,沦为贫困家庭。 吴正业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从高楼天台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没过多久,他的妻子也上吊自杀,与丈夫共赴黄泉。 一个本应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瞬之间,分崩离析,只留下吴楚君一个孤女,悲苦地苟活着。 后来,她被吴家的远房亲戚收养,成为了吴大川的女儿。 好在,吴大川夫妇待她不薄,视同己出,没有因此而再受折磨。 但她从未忘记亲生父母之死,并把这一切归咎于苏家。 若不是因为华讯的逼迫,父亲不会跳楼,母亲也不会上吊,自己更不用活得这么痛苦。 家破人亡,皆因苏家而起。 然而,面对苏氏家族这样的庞然大物,纵然吴楚君想要报仇,也无能为力。 但在某一天,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找到了吴楚君,问她想不想向苏家讨债。 这个人,就是苏由。 他处心积虑地想要夺回家主之位,为此做了不少准备,策划了无数阴谋,甚至还与某些人暗中勾结。 总之,无所不用其极。 但在苏家,谁都没有发现苏由的野心,就算苏原略有提防,也没有安排卧底或是找人调查。 苏由却玩了一手无间道,他找到了吴楚君,把后者送到了苏俊喆的身边,使她成为自己的眼线和卧底。 这个计划无疑是成功的,吴楚君做得足够好,远远超出了苏由的预期,竟然与苏俊喆走到了订婚这一步。 当然,苏由自己也出了很大的力,没有他的强力助攻,苏原夫妇恐怕也不会接受吴楚君这样的儿媳妇。 后面这些,吴楚君并没有说出来,她讲完父母之死,便向苏原问道:“现在,你应该都知道了吧?” “我很抱歉!也很遗憾!”苏原的脸色很难看,他缓缓答道,“我虽然是华讯集团的董事长,但不是每一个决策都要经过我的同意。你父亲的事情,我真的不清楚,是下面的管理人自行做出的决定,你把父母之死怪罪于苏家,我认为不公平!” “公平?这世上真的有公平可言吗?”吴楚君冷哼一声,自嘲一笑,“那你说,谁该死?” 苏原默然,答不出来。 站在每个人的角度,或许都有不同的答案。 就算是不答应吴正业的请求、坚持索要赔偿的高层主管,他也是公事公办,何罪之有? “没办法……”吴楚君摇了摇头,双眼紧盯着苏原,“人被逼死了,总得有人负责!你既然是苏家的最高掌权者,那么……就用你的命来偿还吧!” 这话看似没道理,可细细一品,好像又有几分根据。 就好比古代的某个官员被抄家砍头,灭其九族,得以侥幸逃脱的遗孤,多半会把这笔血债算到皇帝老儿的头上,至于进献谗言的小人,带兵抄家的将领,操刀行刑的刽子手,这些虽然都有牵连,但要论起罪状,通通排在后面。 苏原也是无奈,摊了摊手:“你想怎么样?亲手杀死我吗?还是把我送去坐牢?我相信,不管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我都是无罪的,法官也不能审判我!” 第566章 背后的化劲宗师,苏由的底气所在 的确,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苏原是无罪的,他根本就不知情。 但是,双亲的惨死,总要有人偿还血债。 因此而饱受心灵折磨的吴楚君,不会因为苏原的一番解释而放下这段仇恨。 她的脑子里只有两个字:报仇! 这是她十五年来的唯一心愿,除此无他。 此时的吴楚君,就好像变了一个人,眼里充斥杀意,表情布满怨毒,看起来非常的陌生。 “楚君……”苏俊喆脸色苍白,艰难开口,“我想问你,上次在酒中下毒,是不是你?” “没错!毒是我下的!”吴楚君回过头来,坦然承认,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这句话如同一根尖刺,深深地扎进了苏俊喆的心脏,令他头晕目眩,血液逆流。 并且,他脸上仅有的一点血色完全消失,跟死人一样惨白。 他万万没想到,暗中查了许久都没有线索的下毒凶手,竟然就是自己最爱的未婚妻。 这样的背叛,足以毁灭一个人的心灵意志,让他哀莫大于心死。 “我……我还想知道……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目光呆滞的苏俊喆连话都说不连贯,身子也在微微颤抖,摇摇欲坠,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使自己没有倒下。 吴楚君的眼中有着一丝挣扎,但还是漠然地摇了摇头,缓缓开口道:“你是仇人的儿子,我怎么可能会爱上你?” 末了,再补充一句:“很抱歉,让你失望了!” 苏俊喆再也支撑不住,浑身一软,坐倒在地,目光失去焦距,宛如失魂落魄。 紧接着,苏原也倒在了地上,双眼紧闭,表情痛苦,一只手掌抓住胸口,指节发白,似乎正承受着极大的痛苦。 他的妻子和兄弟各自发出一声惊呼,慌忙俯身,伸手搀扶。 但是,苏原的脸色很快恢复正常,没有接受两人帮助,他自己站了起来。 突然出现的绞心之痛,仅仅维持了一两秒就已结束,来得快,去得更快。 不过,却在苏原的内心深处留下了一片浓重的阴影,挥之不去。 苏由哈哈一笑,适时出声:“看到了吧!你体内的毒性已经开始发作,想要解药的话,就签下这份转让协议书,我一定会替你解毒!” 说话的同时,他抬起一只手,打了一个响指,站在后面的龚丽娜立刻递上一份早就准备好的文件。 苏由拿到文件,再将其转递给苏原,封皮上赫然写着“股权转让协议书”。 苏原只看了一眼,并没有伸手去接。 苏由劝道:“别犹豫了,这些不过是身外之物,你的命才是自己的!就算你现在不签字,我依然有其他的方法,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龚丽娜上前一步,与苏由并肩而立,同时开口道:“我得提个醒,留给你考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再拖下去,就算给你解药,也救不回你的命!” 看着他两人一唱一和,苏原却笑了,大声道:“我为什么要签字?你以为我怕死吗?——实话告诉你,就算我死了,家主之位也轮不到你来坐!” 说罢,苏原将手一指,口中下令:“恳请四位供奉出手,给我拿下这对狗男女,逼问出解药所在!” 苏家的供奉们早就按捺不住,一直在等待命令,此时一听家主开口,便争先恐后地冲向苏由和龚丽娜。 这才是苏原的压箱底手段,必要之时,可以动用武力来清除异己,稳固政权。 苏由的脸色已经变了,身不由己地往后退,并且紧张得脑门冒汗。 反倒是龚丽娜的表现相当镇静,稳稳立于原地,动也不动。 就在此时,一个高瘦身影如同幽灵般忽然出现,挡在了四大供奉的前面。 其他人尚且来不及看清是谁,供奉们却已认出,这个人就是苏由带来的吴先生。 从他的身法速度就能判断,此人深藏不露,是一个很厉害的古武者。 众人不敢大意,也懒得去讲江湖规矩,各自呼喝一声,施展出拿手绝技,同时向拦住去路的吴先生出手。 吴先生蓦然爆发,张口大喝:“通通给我滚开!” 喊话的同时,他已出招,一连挥出四掌,分别击向四大供奉。 他的掌法仿佛比声音还要快,无人能够躲闪,只能硬接。 六个字还没有说完,四大供奉就分别与吴先生对了一掌。 紧接着,四人脸色剧变,仿佛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随后,前冲的身体倒转方向,通通往后飞起。 四大供奉无一例外,竟然全都被吴先生一掌击退。 就连修为最高的蒲子墨都难以站稳身体,脚步踉跄,一路连退,在坚硬的地砖上踩出一连串的清晰鞋印,每一个都深达半寸,触目惊心。 而其他三位供奉就更加狼狈,无法承受这一掌之力,直接被凌空击飞,沾地后也还控制不住,撞翻了不少桌椅餐具。 最可怕的是,他三人已经被掌劲震伤,个个嘴角溢血,气息不匀,战斗力纷纷受损。 这一幕,简直把旁观者看呆了,完完全全地出乎意料。 谁都以为,四大供奉联手出击,无异于杀鸡用牛刀,根本就是十拿九稳。 可都也没想到,貌不惊人的吴先生竟然这么猛,出手仅只一招,便让四大供奉纷纷败退。 唯有蒲子墨卸力于足底,没有受伤,但也忍不住失声惊呼,脱口喊出“化劲宗师”这四个字。 旁人听到,更是震惊不已,一个个都呼吸停滞,心跳漏拍,仿佛在胸口上压了一块大石头。 霎时间,全场鸦雀无声,所有的目光焦点全都聚集在吴先生的脸上。 原来,这就是苏由的底气所在。 背后有一位化劲宗师给他撑腰,苏由的确有了抢夺家主的资格。 眼看吴先生大展神威,心情紧张的苏由不免松了一口气,原本的一丝担忧,在顷刻间烟消云散。 这下子,反而轮到苏原忧心忡忡,额头见汗。 一位化劲宗师所带来的强大压力,即便是苏家之主,也感到心惊胆战。 第567章 我将杀光这里的每一个人,除了他 自古道,侠以武犯禁,“侠”是侠客,“武”为武力,“禁”指法律。 “侠”是一个美化的称呼,惩奸除恶,劫富济贫,看起来像是英雄人物。 但在这句话里,“侠”字其实带有贬义色彩,说的是那些喜欢用个人武力来解决问题的强人。 在官府眼中,这些人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好好的社会秩序都被他们搞坏了,实为毒瘤的存在。 到了现代,也有不少的古武者,倚仗自己的强大武力去逼迫普通人,甚至杀人如麻,眼里没有法律的存在。 因为他们武艺高强,执法机关很难抓捕,如果将在场的目击者通通干掉,再销毁所有的相关证据,甚至都难以将其定罪。 苏原担心的就是这个,他不知道这位化劲宗师究竟是谁,也不清楚此人的行事作风。 倘若对方不顾一切地发起疯来,这里没有人能够抵挡得住,就算四大供奉加起来也不行。 当然,即便是化劲宗师,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如果他们的行为举动逾越了界线,同样会遭到国家政府的追捕和猎杀。 鼎鼎大名的“潜龙”组织,就是专门干这个的,天龙特警无法处理的高手,会由“潜龙”派专人解决,只要不是先天,都有击杀的可能。 但前提是,这里的人能活着走出去,向国家上报这件事,并指认凶手是谁。 要不然,等到吴先生把苏原一方的人全部干掉,再一走了之,这就成了无头公案,都不知道是谁干的。 在这种敌强我弱的情况下,苏原不敢再指使他人动武,他只能稳定情绪,艰难开口道:“敢问阁下是哪一位宗师?”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吴先生转过脸来,直视苏原,“你就规规矩矩地把字签了,再安安静静地让出家主之位,我保证不会为难你!——要是不听话,不仅你会死,你兄弟会死,你老婆儿子也会死,我将杀光这里的每一个人,除了他!” 说罢,吴先生指向苏由。 假如这里发生了一场大屠杀,而苏由又是苏家主脉的唯一幸存者,那么不用多说,家主之位自然成了他的囊中之物,整个苏家的大权都会落到苏由的手上。 原本只是以苏原一个人的性命为谈判筹码,现在所有人的安全都受到了威胁,并且没有商量余地,这让苏原等人大惊失色。 没想到最担心的事情成了现实,面前这位化劲宗师,根本就是一个罔顾法律的狠角色。 而苏由的脸色也微微一变,偷偷看了苏修明一眼,心中有些愧疚。 他知道,吴先生没有说假话,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就算苏修明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也要死。 傻乎乎的苏修明并不知道,他被带来的作用,不是为了见证,而是成为祭品,这也是应变计划的一部分。 只有这样,苏由才不会受人怀疑,把一切的罪责推给大开杀戒的神秘古武者,然后自己顺理成章地接管苏家。 这就类似于苦肉记,用儿子的性命,来换取自己的清白。 当然,谁也不希望做到这一步,包括苏由,他迫切希望苏原能够识时务,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只要苏原签字,同意让位,他们还会用其他的手段来控制苏原父子,这样闹出的动静就会小很多,不至于引来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而苏原还没有来得及考虑清楚,又一次遭受了绞心之痛,紧紧捂住胸膛,五官拧在一起,差点连呼吸都停止。 龚丽娜的声音随之响起:“我再好心提醒你一次,如果出现第三次症状,就算给你服下解药,也不一定能活!——所以,请你尽快考虑清楚,别耽误了自己性命!” 苏原的妻子已经哭出声来,不停地劝他老公签字换解药。 苏尚暴跳如雷,咬牙咬齿,两只眼睛瞪着苏由和龚丽娜,像是要喷出火来。 苏俊喆目光空洞,依旧是一副失魂落魄的表情,仿佛失去了思考能力。 四大供奉则是聚在一起,紧盯着吴先生,时刻防备着。 剩下的,就看苏原怎么决定。 很明显,现在的局面是以苏由一方占据主动,而苏原一方大势已去。 家主苏原不仅身中剧毒,急需解药救命,就连武力方面,四大供奉也被吴先生一人压制,无论如何都翻不了浪。 想报警,也没用,等警察赶到,人都死光了。 更何况那些天龙特警通通都是外家武者,应付一般的古武犯罪还可以,用来对付化劲宗师就纯属开玩笑,连给别人的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除非是“潜龙”得到消息,并派出最顶级的高手前来支援,不然就算是特种部队来了,也不一定能救苏家。 这就是化劲宗师的强大威慑力,孤身一人就比得上千军万马。 离城第一家族又如何?照样要低头! 这不是玩游戏,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死了就没了,就算拥有再多的财富,也带不进棺材里。 苏原再不甘心,也只能认清事实,被迫就范。 “拿笔来,我签!” 说出这句话的苏原,嗓音都变了,像是一头受伤的野兽在嘶吼。 龚丽娜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支签字笔,笑嘻嘻地走过去,将笔递向苏原。 苏原刚接过笔,站在旁边的苏尚就发出一声怒吼,伸手去掐龚丽娜的脖子,不知道是为了泄愤,还是想把她抓来做人质。 结果却很意外,苏尚不仅没得手,反而被对方一脚踢飞。 一百七十多斤的肥壮身体,凌空飞起两米多高,再重重地摔落到地板上,头破血流,昏迷不醒。 没想到,龚丽娜竟然也是一名古武者,并非身手不赖。 “不知死活的狗东西,还敢暗算老娘?”龚丽娜一声冷哼,不屑地看着倒地的苏尚。 “住手!别乱来!”苏原看到兄弟吃亏,不免焦急大喊。 “是我乱来吗?也不看看是谁先动手!”龚丽娜翻了翻白眼,不背这锅。 “你……”苏原气得咬牙,偏偏又无法辩驳。 第568章 化劲宗师,竟然恐怖如斯 “赶快签吧!签完字,这解药就是你的!”龚丽娜一边催促着,一边从身上摸出一枚淡红色的小药丸,拿在手中晃了一下。 此时的苏原实在毫没办法,只能握笔签字。 四大供奉眼见这一幕,个个面露羞愧之色。 都说养兵千日,用在一时,然而在此危急之际,这四位内家高手竟然都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家主受辱被逼。 其实也不能怪他们,面对化劲宗师的强大压迫力,四人联手也非其敌,当然不敢乱来。 这还是亏得夜星宇给了他们自制的解毒丹,化解了绝大部分的牵肌散之毒,要不然,情况会更加糟糕。 一切看似尘埃落定,苏由拿到了由苏原亲笔签名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而苏原也得到了龚丽娜手中的解药。 堂堂苏家,即将易主,未来该何去何从,谁都料不到。 幸运的是,苏原的命算是保住了。 但他刚吞下解药,还没来得及多喘一口气,变故又生。 吴楚君蓦然掏出一把小小的手枪,枪口直指苏原,口中道:“你以为你还能活吗?做梦去吧!” “不要!”失魂落魄的苏俊喆竟然回过神来,大喝劝阻的同时,还想要抢夺吴楚君手中的枪。 可是,已经晚了! 枪声先一步响起,苏原的身上当即绽放出血花,且应声而倒。 不过,中枪部位是在肩头,没有被一枪射杀。 所有人都惊呆了,包括吴楚君自己。 她感到很诧异,明明瞄准的是胸口,为何却射中了肩膀? 要说手抖打不准,其实没道理,吴楚君曾专门练过射击,枪法不说有多好,但也不算差。 况且两人的距离那么近,还不到十米,应该不会出现太大的偏差。 唯有夜星宇微微一笑,知道问题出在哪。 是他在暗中插手,以神魂力偏转了子弹的轨迹,救了苏原一命。 要不然,子弹会毫无疑问地射穿心脏,令苏原当场死亡。 吴楚君愣了一下就反应过来,还准备再开第二枪,但是苏俊喆已经扑了上去,拧住了吴楚君的胳膊。 两人争执中,一连串枪声响起,吓得不少人低头俯身。 后续的几枪都没有射向苏原,却把旁边的落地玻璃打碎了一大块,风卷进来,吹得两人头发飞扬。 苏俊喆终于抢到了手枪,剥夺了吴楚君杀死他人的能力。 这下子,换成了吴楚君失魂落魄。 她表情痛苦地闭上双眼,任由泪水滚落脸颊。 她知道,唯一的报仇机会已经没有了。 她只是一个被人利用的工具,一个可以随时抛弃的棋子,苏由等人不会为了照顾她的感受,而非要将苏原置之死地。 在此之前,龚丽娜把吴楚君叫出去,偷偷地把手枪塞给她,并说道:“计划有变!如果苏原同意签字让位,那他就不会死!至于你的仇能不能报,就看你自己,没有人会帮你!” 那把手枪,就是龚丽娜特意留给吴楚君的复仇工具。 如果签字后的苏原死在吴楚君的枪下,对于龚丽娜等人来说,才是最佳的完美剧本。 苏原若是死了,更有助于苏由更好地掌控苏家,吴楚君也就成了替罪羊,可以有效转移其他苏家人的仇恨。 而吴楚君明知道自己被人利用,却依然接下了手枪,并将其藏在身上,只为了可以亲手替父母报仇。 只可惜,她的枪法竟然失去了准头,没有将仇人一枪夺命。 她好恨,恨自己不争气,在最关键的时刻功亏一篑。 坚持了十五年的复仇意志,最终崩溃,一朝成空。 “楚君,你冷静点,不要冲动!” 苏俊喆伸出手掌,想要抚摸吴楚君的头发,安抚对方的情绪。 可是,却被吴楚君一把推开。 她看了一眼这个原本将要成为自己未婚夫的男人,眼中的情绪竟然无比复杂。 有责怪,有怨恨,有感激,有不舍,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情意…… 苏俊喆还想上前,将深爱的女人拥入怀抱,但是吴楚君却朝他摇了摇头。 停止动作的苏俊喆满脸都是苦涩,不知该如何是好。 最终,吴楚君露出一个凄婉的笑容,美得让人心碎。 紧接着,她奔跑起来,冲到破碎的玻璃窗边,义无反顾地纵身一跃。 “不要——!”苏俊喆慌忙惊呼,立马跟着冲过去,想要把吴楚君拉回来。 但他又晚了一步,吴楚君的整个身体都已悬空,并且开始向下坠落。 苏俊喆没碰到人,自己却收势不住,眼看也要冲出窗外。 好在,这时候从后面伸过来一只手,抓住了苏俊喆的后领,将他扯了回去。 是蒲子墨,关键时刻救下了苏俊喆,却没有来得及救下吴楚君。 主要是吴楚君的跳楼行为太突然,离着破碎的玻璃窗又很近,纵使蒲子墨行动迅捷,也只来得及抓住自家少主。 从上百米的高空坠落着地,无疑要摔成肉饼,任谁都能猜到,吴楚君必死无疑,不会有生还的可能。 眼见未婚妻跳楼自杀,苏俊喆目眦尽裂,大受打击,从喉咙里发生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吼,如同重伤濒死的野兽。 他二话不说,举起夺来的手枪,对准了吴先生,疯狂地扣动着扳机。 先后目睹父亲重创和爱人惨死,苏俊喆快到了崩溃边缘,他将所有的仇恨和愤怒统统向吴先生倾泄而去。 当然,他已经失去了理智,才会不顾一切地开枪射击。 若还清醒的话,就应该明白,普通的手枪无法对内家境界的古武者造成威胁,何况还是内家顶级的化劲宗师。 要知道,越厉害的古武者,本能反应就越灵敏,往往在你抬手的瞬间,还没有来得及扣动扳机,他就已经感应到了危险,并且转移了位置。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吴先生竟然没有躲,他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漠然地看着从枪口射出的子弹。 没错,修炼到吴先生这种境界,所有感官通通进化,在精神意志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单凭眼睛就可以捕捉到子弹的轨迹。 所以,他能看到出膛的子弹,只需稍稍动一动身体,就能躲过。 但他没有躲,任由子弹射在身上,溅起一溜火星,而他毫发无伤。 化劲宗师,竟然恐怖如斯! 第569章 谁要反对,现在就站出来 有道是,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 外家的明劲、刚劲、寸劲,无非是在循序渐进地磨练筋肉、骨骼、皮膜,以此来强化身体素质,并提升肌肉力量。 当肌肉力量的掌控和发挥达到了极致,便由外家晋升为内家,步入暗劲阶段。 这时候,想要继续提升,就要开始挖掘更深层次的细胞潜能。 在古武术语中,将其称之为“气”,又或者是“内气”“真气”等等。 而“气”这个东西,本质就是生命潜能,人人都有,只是强弱不同,且绝大多数人无法感应,更无法掌控。 但从暗劲开始,随着古武者坚持不懈地自我修炼,不断地挖掘自身潜能,便渐渐能够感应到“气”的存在。 当这种感应达到一个非常清晰、甚至能在脑海中具象化的程度,就能用自身的精神意念去控制“气”的运转和走向,使之向丹田汇聚。 丹田是人体内唯一一个可以蓄气养气的器官,虽然在生理解剖上它不存在,但却实实在在地发挥着作用。 如果能成功地将体内之气导向丹田,使之蓄存,便意味着武道境界再上一层楼,由暗劲晋升为丹劲。 至此阶段,武者才能够真正地掌握和运用“气”这种能量,而在暗劲时,仅仅只是心生感应而已。 不过,刚晋升的丹劲武者,体内之气并不强,甚至还远远不如自己的肌肉力量,随着不断的蓄气、养气、炼气,慢慢就会后来居上,发挥出不可思议的威力。 如果说,丹劲是“气”的开始;那么,化劲就是“气”的极致。 想要晋升化劲,必须得满足一些条件,首先要打通体内的奇经八脉,能让气血通行全身,上冲生死玄关,外至毛发末梢。 其次,使丹田真气达至盈满状态,气满则溢,气盛则罡。 “罡”字在古武里面的解释,差不多与“刚”字相通,但又有更进一步的含义。 要知道,“气”这种东西,无影无形,看不见摸不着。 但如果将体内的真气修炼到极致,将其压缩凝聚,那它就成了罡气,仿佛实质一般的存在。 如此一来,化劲武者便有了一个特殊技能,叫做护体罡气,如同在体表外层套上了一件看不见的隐形盔甲,水火不侵,刀箭难伤。 吴先生就是靠着自身的护体罡气来抵挡苏俊喆的枪击,如此便发生了先前所见的惊人一幕。 当然,护身罡气也不是万能的,亦有强度限制,一般可以完美地抵挡普通的手枪子弹,但多半挡不住狙击枪的特制穿甲弹。 其他人不清楚这一点,还以为吴先生刀枪不入,连子弹都打不动,个个都看呆了。 疯狂扣动扳机的苏俊喆很快就打空了弹匣,随后才发现对方毫发无伤,大惊之下,反倒恢复了清醒和理智。 紧接着,吴先生抬了抬手,像是赶蚊子一样对着苏俊喆隔空一挥。 旁边站着的蒲子墨脸色剧变,大喊一声“住手”,并挡在了苏俊喆身前。 蒲子墨扬手挥掌,对着正前方的空处猛力一拍,就像是击中了什么物体,发出一声轰鸣炸响。 “噔——噔——噔——” 蒲子墨连退三步,后背撞上了苏俊喆,竟然将其撞倒在地,甚至还令后者嘴角溢血。 三步之后,蒲子墨才站稳身体,地板上又留下了三道鲜明的足印。 旁边者们再一次大惊失色,接连刷新对吴先生的认知。 这便是化劲强者的第二个技能,内气外放,隔空伤人。 其实,不管是护体罡气还是隔空伤人,都不是化劲宗师的专利,最为顶尖的丹劲武者也能掌握这两个技能,他们的真气雄浑程度比起化劲宗师不会逊色太多,只是没有打通生死玄关,没有踏出最关键的那一步。 但是,这种层次的顶尖丹劲,少之又少,百里挑一,至少蒲子墨还达不到。 蒲子墨虽然挡下了吴先生的隔空一掌,心里却更加明白,对方的修为和实力确实远高于己,不可力敌。 还好,吴先生对苏俊喆没有必杀之心,他料到蒲子墨会帮忙抵挡,也算准了力道,将蒲子墨震慑住的同时,又对苏俊喆略施薄惩,可谓一举两得。 这下子,除了苏由以外,苏家的三位话事人都受到了不可程度的伤害。 苏原挨了一枪,苏尚倒地昏迷,而苏俊喆被撞得骨疼如裂,话都说不出来。 吴先生背负双手,面无表情地看了蒲子墨一眼,像是一种警告,然后又环视一圈,冷冷开口道:“从今以后,苏由便是苏家之主,谁要反对,现在就可以站出来!” 全场鸦雀无声,尽皆默然,无人敢当出头鸟。 稍等片刻,吴先生又说道:“既然大家都没有异议,那就这么决定了,以后谁要是阳奉阴违,背地里耍花招,可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这番话,吴先生便向苏由使了个眼色,让他接着讲。 得偿所愿的苏由眉飞色舞地走到台上,故意咳嗽一声,清了清嗓,缓缓开口道:“吴先生的实力有目共睹,他将成为我们苏氏家族的首席供奉,相信大家都很期待吧?” 若放在平时,苏家得到一位化劲宗师的加盟,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大喜之事,且为之深感荣幸。 可现在,这位化劲宗师却帮着苏由夺权,把原本的家主赶下台,那就不是喜事了,而是惨剧。 当然,事已至此,说再多也没有用,不过是成王败寇罢了,能笑得出来的,只有苏由等人。 笑眯眯的苏由志得意满,举起了手中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接着说道:“大家也看到了,我二弟刚刚签署了这份文件,将他名下的股权通通转让给我,随后我会召集股东大会……” 话还没说完,手里的文件不知为何忽然着火,熊熊燃烧起来,吓得苏由赶紧丢手。 文件落地后,迅速烧成灰烬,连个纸屑碎片都没留下。 苏由顿时傻掉了,完全想不通这是什么情况。 其他人也都呆住,同样的一脸懵逼。 第570章 斗毒,以命相搏的死亡游戏 无火自燃,违背常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苏由在表演魔术。 大伙儿都望着苏由,心里不由猜测,这个阴险的老家伙到底在玩什么鬼把戏? 唯有吴先生,眉毛一皱,视线一转,看往另一个方向。 一个青年正安安静静地站着,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毫不胆怯与吴先生坦然对视。 他是夜星宇,也是唯一一个不畏惧吴先生的在场者。 就在刚才,苏由正得意的时候,夜星宇以神魂之火点燃了对方手中的文件,令其焚毁。 却不想,还是被吴先生发现了端倪。 其实也不算意外,毕竟修炼至化劲,就已开启了精神力的大门,感应会变得特别灵敏,甚至可以捕捉到身周附近的精神波动。 神魂力的本质,其实就是精神力,两者只是叫法不同,实际并无差别。 夜星宇启用神魂之火,不可避免地留下了精神波动的痕迹,就引来了吴先生的关注。 不过,吴先生只察觉到了一点异常,并不十分确定,所以他没有说话,只是盯着夜星宇上下打量。 他记得这个年轻人,刚到场的时候,就发觉对方在注视自己,当时就多看了一眼,只因为此人太年轻,很快就忽略了。 此时再看,吴先生便警觉起来,因为对方的表现实在过于淡定,丝毫没有半点的慌张和畏惧,这就很不正常。 以吴先生的过往经验,他知道有两种人在面对强者的时候不会显得胆怯,一种是有背景,另一种是有实力。 而此人,究竟是哪一种? 当然,不管对方是有背景还是有实力,又或者两者皆有,吴先生都没有真正把这个年轻人放在眼里。 他张了张嘴,很平淡地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夜星宇笑了笑,没有作出回答,而是反问道:“你的面具呢?怎么不用了?” 这个问题问得莫名奇妙,其他人都听不懂,一脸懵逼,唯有两个人知道夜星宇在说什么。 一个是龚丽娜,另一个就是吴先生。 吴先生的瞳孔蓦然收缩,像是有什么东西闪烁了一下,接着就听他沉声问道:“你认识我?” 夜星宇又笑了笑,还是没有回答,转头望向龚丽娜,朗声道:“我想向你挑战!” 龚丽娜正盯着夜星宇打量,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蓦然笑道:“我不过是一个弱女子,打架可不行!” “当然不是打架!”夜星宇笑着向对方解释,“我知道你擅长用毒,那我们不如就来斗毒?” “斗毒?”龚丽娜脸色一变,笑容僵住。 她知道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也明白其中的凶险,纵使再冷静,也忍不住为之一震。 所谓的斗毒,是一种古老的传统,乃是用毒高手之间的对决,其实跟比武差不太多,区别在于所使的手段不同,造成的后果也要更严重。 大多数的比武讲究点到即止,手底下有分寸,如非大仇,不会轻易取人性命。 而斗毒,不管你们是否有恩怨,都是不死不休。 至于具体的比试规则,虽然有很多种,但都大同小异,其本质都是以命试毒,毒死为止。 也就是说,你吃我的毒药,我也吃你的毒药,看谁先死。 活下来的那个,当然就是赢家,可即便最后胜出,也要对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大伤元气。 所以,斗毒非常之凶险,根本就是一个以命相搏的死亡游戏,就算是常年玩毒的老手行家,也不会轻易与人斗毒。 “怎么?你不敢么?”见到龚丽娜久久不开腔,夜星宇便笑着耸了耸肩,似乎在表示遗憾,“要是不敢的话,那就算了,当我没说。” 听到这话,龚丽娜却笑了。 “我有说不敢吗?既然你想玩,老娘就陪你玩!” 说罢,龚丽娜走向旁边的餐桌,拿起三个空杯,倒了三杯酒,然后用身体遮挡住夜星宇的视线,暗中在酒里做手脚。 等她移开,三杯酒的颜色便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化。 第一杯仍像是红酒,但颜色更鲜艳,且更加浓稠,如同血浆。 第二杯酒颜色变浅,呈现为淡淡的米黄色,像是陈年老黄酒。 第三杯最恐怖,漆黑如墨汁,丝毫不透光,且还有黑气散发。 这是龚丽娜为夜星宇准备的三杯毒酒,分别投下了三种剧毒,不管喝下哪一杯,都会叫人当场惨死。 而夜星宇也拿起了一个高脚杯,慢条斯理地倒上了半杯酒。 酒是他自己带来的礼物,刚才还在喝,味道极佳。 随后,他从身上取出一个黑色的小瓶子,倒出一粒黑色的小药丸,再将其捏成黑色的碎末,最后洒到酒里。 拿起杯子轻轻摇晃一下,酒还是酒,看不出有变化,一如既往的晶莹通透。 他端着酒杯走向龚丽娜,面带微笑,步伐从容。 “只有一杯?”龚丽娜有些疑惑,她可是准备了三杯毒酒。 “一杯就够了!”夜星宇的回答透露着满满的自信。 随后,他在龚丽娜身前站定,并将酒杯递出。 龚丽娜伸手接过,瞅了一眼,但没有喝。 夜星宇也不催促,他随手拿起一杯餐桌上的毒酒,说了一句“先干为敬”,然后把嘴凑上去。 没有丝毫犹豫,一口饮尽,似乎喝的不是毒酒,而是饮料。 看到对方这么爽快,龚丽娜也不含糊,抬手仰头,同样干了杯中酒。 按照斗毒的规矩,双方要交替饮下对方准备的毒酒,直至一方倒下。 两人先后尝毒,相隔不过一两秒,接下来就要等等看,有没有谁被毒死。 如果认为自己顶得住,那就不用等太久,可以接着再喝。 只要你敢多喝一杯,对方也要马上跟着喝一杯,这样才算公平。 不过,夜星宇只准备了一杯毒酒,龚丽娜便误以为他只敢喝一杯。 无论生死胜负,仅此一杯而已。 却没想到,夜星宇接下来的动作,完全出乎了龚丽娜的意料。 他喝完一杯毒酒,刚放下杯子,又随手拿起另一杯,一连畅饮三回,很快就将餐桌上的三杯毒酒通通喝光。 第571章 我不会死,死的是你 看到这一幕,龚丽娜不由笑了,问道:“你就这么想死?” 夜星宇摇了摇头,很认真地回答:“我不会死,死的是你!” 龚丽娜笑得花枝乱颤,根本停不下来,就好像听到了全世界最有趣的笑话。 她准备的三杯酒,分别蕴含了三种剧毒,每一种都足以让人丧命。 而夜星宇三杯饮尽,在龚丽娜看来已必死无疑。 更何况,她也不相信自己会被对方毒死。 龚丽娜常年与毒打交道,很多时候都要亲身试毒,久而久之,没被毒死,反而对各种毒素有了相当惊人的抵抗力,一般的毒药还真是对她无可奈何。 不过,龚丽娜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她发现自己的体温正在升高,并且产生了强烈的灼热痛感,这就说明情况不太乐观,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任由体温一直上升,肯定会危及到生命安全。 龚丽娜不敢怠慢,赶紧拿出一种对抗火毒的自制解药,匆忙服下。 但是,竟然没起到什么作用,体温依旧在持续飙升,且还变本加厉。 龚丽娜开始慌了,身上冒出一层层的白色烟雾,就好像是刚出笼的肉包子。 实际上,这些白烟是人体内的水分,因为体温的升高而蒸发。 要知道,持续高烧本身就有可能导致死亡,一般高于四十度就很危险,而龚丽娜此时的体表温度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值,随时都可能烧死。 另外,构成人体的最主要物质就是水,成年人体内的水分比重达到百分之七十,所以要经常喝水来进行补充,一旦人体大量脱水,生命将不能维持。 龚丽娜此刻的情况就很危险,高温加脱水,随时可能挂掉。 而这一切,都是由夜星宇的一杯毒酒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他让龚丽娜中了燃血之毒。 这是一种非常霸道的剧毒,被人体吸收之后,便会与血液发生剧烈反应,令其变质分解,并产生高温,同时导致体内的水分迅速流失。 要不了多久,当血液燃尽,水分蒸干,人就变成了干尸。 并且,在死之前,还要忍受灼烧之痛,如同遭受火刑,但不是由外而内,而是由内而外。 此种燃血剧毒,是夜星宇的独门秘制,天下无人得知,也无药可解,就算是化劲宗师用真气逼毒也驱除不掉,可谓绝命之毒。 所以,夜星宇才会说,一杯毒酒足矣。 龚丽娜发现自己的解毒药不管用,当场就急了,转头四顾。 她知道自己的身体正在严重脱水,便忍住灼烧剧痛,拧开为客人准备的饮用矿泉水,拼命往嘴里灌。 一连喝光了几瓶矿泉水,快要把肚子撑破,也不能弥补体内水分的损耗。 从她身上冒出的白烟越来越多,几乎将她整个人掩盖,不仅看不清她的面容,也看不到她目光中的恐惧。 喝水是没有用的,她不仅缺水,还缺血。 因供血不足,身体的各个器官都在急速衰竭,从而导致机能丧失,无法靠饮水的方式来补充水分。 当她感受到死亡的拥抱,心中的恐惧无以复加,便妄图对夜星宇动手,逼迫对方交出解药。 但她发现,自己已经很虚弱了,手脚无力,哪能战斗,就连站稳都很勉强。 想要开口求救,才知道自己发不出任何声音。 紧接着,视线模糊,五感丧失,眼前一片黑暗,脑中一片空白。 最终,龚丽娜倒在了地上,试图挣扎,但仅仅只是抽搐几下。 没多久,她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呼吸也彻底断绝。 当浓浓的白烟逐渐散去,人们再一次看清龚丽娜时,她已经死了。 原本的体型较为丰腴,现在缩水了好几圈,只剩下一层干瘪紧皱的老皮包裹着骨头架,全身的肌肉呈现为极度萎缩状态,就像是一具从古墓里挖出来的干尸。 所有人都被龚丽娜的恐怖模样吓了一跳,纷纷转头望向夜星宇。 而夜星宇安静地站在原处,若无其事,一脸淡定。 他虽然也喝下了毒酒,并且是三种剧毒,却屁事没有。 这是因为他的强大神魂力自带神奇的解毒效果,几乎可说是百毒不侵。 注意了,这里的用词是“几乎”,不是“绝对”。 他只怕一种毒,就是能对大脑和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影响的剧毒,对他威胁较大。 这是因为神魂之力源自于神魂,而神魂又跟大脑相结合,如果大脑的中枢神经受损,也会让神魂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不过,夜星宇暂时还没有发现,这世上有哪一种神经毒素能够直接弄死他,最大的可能就是让他失去意识,任人宰割。 其实不仅是神经剧毒,就连酒精和麻醉剂的过量摄取,都能短暂地影响到夜星宇的神智状态。 这就造成他与苏伊拼酒之时,多多少少产生了一丝醉意。 而龚丽娜方才所使用的三种剧毒,药性虽烈,却都不是神经性剧毒,通通对夜星宇没有威胁。 如果酒中之毒能够危及到自身安全,那么夜星宇在端起酒杯将要喝下的那一瞬间,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心灵感应。 但凡精神强大者,对于危险的到来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前感知,越是致命,触动越深。 夜星宇之所以敢将三杯毒酒全部喝光,一方面是因为他能化解世间绝大多数的剧毒,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没有感应到危险。 所以,他才能笃定地说出,自己不会死,死的是龚丽娜。 果然,一切如他所言。 龚丽娜死了,就死在吴先生眼前,这让他很震惊。 看似获利最多的苏由,不过是一个傀儡罢了,吴先生与龚丽娜才是真正的同伙,并且前者也知道后者的真实身份。 没错,龚丽娜就是毒蝎,夜星宇也是通过一些情况来推测判断,才发现了这个真相。 而吴先生,同样来自于“青衣”组织,曾用代号“鬼面”。 这两个人,本无交情,在程青衣死后,都选择了脱离组织,洗手归隐。 却没想到,如今又狼狈为奸,各自化名,借着苏由来谋夺苏家的财富。 第572章 相同的灵魂,不同的样貌 按理说,在夜星宇还是罗修的时候,都曾经见过这两人,不可能认不出来。 但其实,他们俩都已经不是原本的模样,各自换过了一张脸。 多年后的再次相遇,夜星宇认不出他们,他们也认不出夜星宇。 因为夜星宇不再是罗修,他也换了一张脸。 确切来说,不仅换了脸,还换了身体。 相同的灵魂,不同的样貌。 论及本质,夜星宇和罗修,龚丽娜和毒蝎,吴先生和鬼面,都是同一个人。 鬼面和毒蝎是通过做手术来改头换面,夜星宇则是依靠不灭神魂来借屍重生。 换脸不同于整容,整容是在原基础上进行修饰,很多部位都保持原样;而换脸是将一个人的脸移植给另一个人,完全改变相貌。 正因为如此,夜星宇才没有在一开始就认出毒蝎和鬼面,非得经过一番观察和推测,才得出最终结论。 毒蝎被看穿,是因为笑忘痴和牵肌散,这两种都是毒蝎的招牌毒药。 鬼面被识破,是由于他的出手暴露了自己的武学,夜星宇一看便知。 所以,当鬼面问起夜星宇的名字,夜星宇却反问对方,你怎么没戴面具? 鬼面之所以叫鬼面,是因为他经常戴着一个恶鬼面具,尤其是执行任务的时候。 这样既能隐藏面容,又能增加神秘感,还可以对胆小者造成一定的威慑。 不过,曾经的鬼面只有丹劲修为,如今却具备了化劲实力,不得不说,挺让人意外,也难怪他敢如此嚣张。 到了化劲,在人间俗世差不多就可以横着走,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也得对其客客气气。 毕竟有化劲宗师坐镇的家族只是极少数,比如苏家就没有宗师坐镇,最强供奉就是蒲子墨。 不可否认,这也是苏家遭逢大劫的主要原因之一。 鬼面看到毒蝎惨被毒死,虽然极其意外,却没有表现得很愤怒,居然只是皱了皱眉头。 他又一次盯着夜星宇上上下下地来回打量,然后向苏由问道:“这人是谁?你知道吗?” 苏由茫然地摇了摇头,他也不清楚。 关于夜星宇的“身份”,最先是由苏俊喆猜测得知,当苏广?进了医院以后,他将这个猜测告诉了苏原和苏尚,以及四大供奉,却唯独没有向苏由提起。 这就导致,苏由并不知道夜星宇是谁,也就无从回答。 夜星宇对着鬼面微微一笑:“你不必管我是谁,我只想问你一句,这起事件的背后,是你们两个起了贪心?还是受到医生的指使?” 鬼面听了这句话,眉头皱得更紧。 他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了解这么多的秘密,此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可偏偏猜不透,也问不出,着实让鬼面恼火。 夜星宇问过之后,就安静地注视着对方,等待鬼面的回答。 但是鬼面什么都没说,他蓦然抬手,对着夜星宇凌空一抓,后者的身体便如同被磁铁吸附一样,在双脚不动的情况下向前滑行。 夜星宇早就料到鬼面会忍不住出手,脸上神色一丝不变,也没有刻意去稳定身形,顺着对方的吸扯之力,很快就到了鬼面跟前。 当夜星宇停下的时候,两人已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鬼面将手爪前伸,像个大钳子一样掐向夜星宇的咽喉。 他的出手速度并不算快,看似容易躲过,实际没那么简单。 无形的真气化为一条条看不见的绳索,不仅把夜星宇拉扯过来,也将他紧紧地缠缚,如同身陷牢笼。 当然,夜星宇也不是省油的灯,不可能任由对方拿捏。 只见他身子一抖,身上响起噼里啪啦的声音,随之就已挣脱束缚。 紧接着,他低头,弯腰,扬手,出拳,动作流畅,一气呵成,不但避过扣向喉咙的钳爪,还做到成功反击,扎扎实实地击中了鬼面的腹部。 这一拳打下去,顿时发出“轰隆”声响,如同闷雷一般。 但是,生受一拳之力的鬼面竟然半步不退,甚至连身体都没有晃动一下,就好像夜星宇的这一拳根本没有任何力量。 在延迟半秒之后,两人脚下的地板轰然炸裂,直径范围超过五米。 众人就看到,整个楼层地面在炸裂声中完全崩塌,站在中心的两个人同时向下坠落,从三十六楼掉到了三十五楼。 烟尘四起,砂石飞溅,旁观者在惊呼声迅速后退。 唯有四大供奉不退反进,先后冲到坍塌的大坑洞旁边,伸长了脖子往下看。 然而,他们却看不到人影,只能听见打斗声和撞击声不断传来,位置随时转变。 楼下是帝王酒店的总统套房,幸好没人,不然要引起恐慌和误伤。 但那些精致豪华的装修和摆设却被破坏得一片狼藉,到处都布满了各种残渣和碎片。 紧接着,又是一声轰隆巨响,楼板又塌了,打斗声从三十五楼转到了三十四楼。 由此可见,高端古武者的破坏力着实恐怖,别说是木板瓷砖,就连钢筋水泥都像是豆腐渣,随手就能打成粉碎。 四大供奉暗自心惊,没想到夜星宇竟然能跟吴先生正面对战,且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如果换了他们四个上去,恐怕还撑不到十招,就要被吴先生彻底击败。 就连身为首席供奉的蒲子墨,也远远不是吴先生的对手。 别看化劲和丹劲只有一级之差,真正打起来就像是大人欺负小孩,随便都能吊打。 要知道,武道修炼越是往后越显艰难,每一次晋升所耗费的时间和努力,都会呈倍数增长。 相应的,境界之间的实力差距会变得越来越大,越级而战渐渐从可能变为不可能。 就拿外家武者来说,在单打独斗的情况下,刚劲不见得一定弱于寸劲。 但是寸劲打暗劲就基本没戏,暗劲明显要强出一大截,可说是稳赢。 依此类推,暗劲到丹劲,丹劲至化劲,差别会愈加明显,往往都是高境界碾压低境界,弱者几无还手之力。 所以当吴先生展露实力以后,四大供奉连拼一拼的心思没有,完全被震慑得不敢乱来。 第573章 他怎么可能杀死宗师? 听到打斗声向下转移,蒲子墨便对其他三位供奉吩咐道:“你们留在这里保护家主和少爷,我下去看看。” 梁汉和陆城点头应命,沈匡却道:“蒲老,我跟你一起去。” 他是苏家四大供奉当中轻功最好的一个,正面战斗不一定很行,躲闪逃命却很在行,便想跟着蒲子墨去一探究竟。 蒲子墨却摇了摇头:“不,你还是留下吧,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 他是生怕沈匡有危险,毕竟这种级别的战斗连他自己都很心虚,而沈匡才只是暗劲修为,去了也没用,既插不上手,也帮不上忙,还不如留守原地,保证大家的安全。 要是那两人势均力敌,一直这样打下去,说不定能把大楼给拆了,那时候苏家的这些重要人物就有危险,不得不防。 当然,打得再厉害,也不可能让整栋大厦完全倒塌,但是局部坍塌却很有可能。 被拒绝的沈匡也预料到这一点,便没有坚持,只是向蒲子墨说了声“小心”。 蒲子墨点了点头,不再耽搁时间,纵身往下一跃,人已到了三十五层。 他步法轻灵,落地无声,一路沿着打斗痕迹向前疾走,途中有好几面墙上出现了大窟窿,显然是遭到了巨力破坏。 很快,蒲子墨看到了楼层地板被打穿的地方,激烈的战斗声响正从下方传来,轰鸣不止,像是打雷一样。 就在蒲子墨准备凑近观察时,忽然之间所有的声音通通消失,一下子变得非常安静。 巨大的听觉反差对比显得极其突兀,直接让蒲子墨愣在原地,差点还误以为是自己聋了。 等到确定不是耳朵出了问题,蒲子墨才开始往前走,脚步依旧很轻,但动作却慢了下来。 可他才刚迈出两三步,就感到脚下有异常,低头一看,地板上蓦然出现一道裂缝,并向两端无声蔓延。 紧接着,轰隆一声,脚底一空,蒲子墨所立之处在转眼之间楼板全塌,失去支撑的蒲子墨随之往下坠落。 还好他反应及时,处变不惊,于半空之中强提一口真气,身子先往上一窜,再轻飘飘地降落下来,既不显狼狈,也没被碎石淹没。 四周都是烟尘激荡,导致视线不清,蒲子墨用手扇了几下,用真气推开涌来的灰尘,不希望自己被搞得灰头土脸。 三十四楼被破坏得更加严重,已经不是墙上有洞了,而是整面墙全部塌掉,那些木制的家具更是四分五裂,完全不成形状。 没等尘埃落定,蒲子墨转身一瞧,就看到不远处立着一道人影,一动不动地站着,如孤峰一般挺拔。 此人正背对着蒲子墨,自然瞧不见脸,但从服装和体型来看,他就是吴先生。 “什么情况?”蒲子墨心中一惊,不敢靠近,反倒无声无息地退开几步,随时保持警惕。 可吴先生就这样安安静静地站着,既不说话,也不回头,就好像没发觉身后有人。 蒲子墨不敢妄动,扭头朝四周张望了一圈,心里嘀咕道:“夜星宇呢?他怎么不见了?” 夜星宇确实不见了,现场只能看见吴先生。 而吴先生又很奇怪,一动不动地站着发呆,并且一直低着头,不知道是陷入了沉思,还是在看脚下的地面。 等了片刻,飞舞的灰尘完全消散,时间便如同静止一般凝固着。 紧张而又焦虑的蒲子墨不知该如何是好,便试着轻唤了一声“吴先生”,但是对方毫无反应,像是没听到一样,理都不理。 又等了十几秒,蒲子墨终于忍耐不住,踩着砖石碎屑故意发出一点声音,一步一步地慢慢往前走,想以此来试探吴先生的反应。 哪知道,吴先生根本就没有任何反应,直到蒲子墨走近他的身后,他还是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平静地站在原地。 “嗒——嗒——嗒——” 蒲子墨听到了这样的轻微响声,像是有水珠滴落。 他目光一扫,顿时一惊。 在吴先生的脚下出现了几点殷红的液体,不难判断那是人的血液。 惊疑不定的蒲子墨快走几步,迅速绕到吴先生前面,随后定睛望去。 可当他看清一切时,呼吸不由停滞,当场就惊呆了。 难怪吴先生一动不动,也不吭声。 原来……他已经死了! 双眼没有闭合,却已失去神采,呼吸心跳也全部停止,彻底成为一具尸体。 在他的左胸心脏位置,正有血液不断涌出,染红了胸襟,缓缓向下滴落。 透过破损的衣衫,能看到一个指头大小的血洞,这是唯一的创口,也是致命的一击。 显然,夜星宇赢下了战斗,不知道他使用了什么手段,成功刺中了吴先生的心脏,让对手当场身亡。 方才还不可一世的吴先生,修为已至化劲的宗师级人物,竟然就这样死了。 尽管蒲子墨已经很高估夜星宇,却仍然没有想到,他能杀死宗师。 要知道,化劲武者有罡气护身,可说是刀枪不入,防御惊人,没有极其雄浑的真气力量,都伤不了对方。 以夜星宇的年纪来推断,就算他已突破至丹劲,也应该只是丹劲初期,体内真气不可能太充足。 因为到了丹劲,提升就非常缓慢,天赋再好也帮助不大,必须要通过长时间的聚气、养气、炼气、化气,才能拥有高质量高浓缩的雄浑真气。 这是一个日积月累的漫长过程,没有捷径可走,往往需要耗费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才有可能上升到丹劲的巅峰。 可就算夜星宇打从娘胎里开始练武,二十几岁晋升丹劲已经是惊世骇俗,又怎么可能达到丹劲巅峰?时间根本不够! 道理逻辑摆在这里,蒲子墨是万万想不通。 于是他便猜测,夜星宇应该是使用了某种极其锋利的绝世神兵,即便是化劲宗师的护体罡气也抵挡不住,再通过出其不意的暗算手段,找准机会,一击毙命。 再加上,夜星宇是来自于那个地方,家族长辈或许赐予了匪夷所思的保命手段,假如使用得当,那么击杀化劲强者也不是没可能。 如此一想,蒲子墨算是勉强找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可问题是,夜星宇人呢?他去哪了? 不至于两败俱伤,以命换命,惨被吴先生打成齑粉,连尸体都没留下吧? 第574章 谁也不知道他曾经来过 此时的夜星宇已经离开了大楼,来到了停车场。 鬼面的确被他所杀,但不是蒲子墨所想象的那样,用出了什么大杀器。 夺走鬼面性命的,仅仅是一根手指。 化劲宗师的确强大,别说是俗世间,就算在古武界,也是一等一的顶级高手。 但对于夜星宇来讲,化劲宗师并不算什么,稍微用点时间就能解决。 这还是因为他的实力没有恢复至巅峰状态,要不然,杀之如杀鸡。 不过,鬼面也才刚晋升不久,实力在化劲之中算是最低一档,强得有限。 如果换成是剑客这种化劲巅峰,那么就相当棘手,此时的夜星宇甚至都没有必杀的把握。 要知道,同样是化劲,实力差别也很明显,鬼面是最弱的,剑客是最强的,绝不可相提并论。 夜星宇干掉了毒蝎和鬼面,无形之中就替苏家解决了一场大危机,至于后续如何,他不想插手,也不愿过问。 身后没有化劲宗师撑腰,股份转让协议书又被烧成灰烬,苏由便不再具备与苏原争权的资本,他的下场会怎样,夜星宇根本没有兴趣知道。 他之所以不辞而别,一方面是不想浪费口水向他人作解释,另一方面是想要尽快地找到吴楚君。 没错,就是不久前跳楼自杀的吴楚君,她并没有死。 夜星宇靠着无影无形的神魂之力,不仅救下了苏原,也救下了吴楚君。 在他的暗中干预之下,从百米高空坠落地面的吴楚君并没有摔得四分五裂,仅仅是受到了适度撞击而陷入昏迷。 这里本就是市中心,人流密集,有人坠楼自然会引起大量人群的围观,但很快就有救护车赶到,将坠楼的女人送往医院。 夜星宇虽然不在楼下现场,却清楚地知道一切,并且还看到了救护车上喷涂有“离城市第二医院”的字样。 显然,吴楚君被送往了市二医院进行抢救,夜星宇在解决掉鬼面以后,就直接驾车赶往市二医院。 市二医院离得不远,与帝王酒店只隔了几个公交站,有车的话很快就能到,还用不了十分钟。 要说起医院这个地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很多人怕来,又不得不来,既心怀感激,又心存畏惧。 夜星宇因为自身的特殊性,几乎很少与医院打交道,来了以后都不知道急救室在哪里。 不过没关系,他有神魂力,直接将整个医院的几栋大楼全部笼罩,很快就发现了吴楚君的位置。 在一间摆放着精密仪器的诊疗室里面,有一位男医生和几名女护士,正围绕着一张特制的病床,给昏迷的吴楚君做身体检查。 没多久,结果就出来了。 医生看了看数据,惊疑问道:“你们确定这位患者是从高空坠落?” “是啊,就在帝王酒店!”一个女护士马上答道,“我当时跟着救护车一起去了,听现场的围观者说,这个女人是从顶楼掉下来的,我们都以为人死了,没想到还活着。” “那真是太奇怪了!”医生扯下口罩,长呼一口气,脸上的表情除了震惊就是不解,“从检查结果来看,她不仅没什么大问题,甚至连出血症状都没有,仅仅是一点轻微的脑震荡而已!” “什么?会不会搞错了?要不要再检查一遍?” 护士们都很吃惊,医生也不相信,哪有人从高楼上掉下来屁事没有的?别说是摔断腿了,甚至都皮都没擦破一块,这明显不科学! “为了保险起见,大家辛苦一下,再做一次全面检测吧!” 医生很快下了命令,护士们又开始忙碌起来。 但第二次检测才开始不久,诊疗室的大门就被人推开,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一个小护士马上将人拦住:“不好意思,这位先生,这里是不能随便进来的!” 夜星宇看着小护士笑了笑,说了声“抱歉”,随后便施展出独有的神魂秘术,房间内的所有医护人员先后失去知觉,一个接一个地倒在地上。 除了夜星宇自己,无人瞧见这惊悚一幕,房门已被他随手关上,并且屋子里面没有监控设备。 当这些医生和护士醒来以后,他们的记忆将会因为神魂秘术的影响而出现短暂空缺,不会记得有陌生人无故闯入。 也就是说,夜星宇封印了这些人的片刻记忆,让他们暂时想不起刚才发生的事情,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至少是几个月后,封印才会失去作用。 不过到了那时,除非这些人努力回想,不然也是处于遗忘状态,记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这是因为人的记忆原本就会随着时间流逝而逐渐模糊,尤其是不重要的事情。 房间内只剩下夜星宇还站着,他走向病床,俯身抱起昏迷的吴楚君,然后来到窗户跟前。 操控神魂力打开窗户,夜星宇便一跃而出,完全无视楼层高度,紧接着窗户又自行关闭。 大楼后面是绿化园区,供人散步休息,但现在已是夜晚,天气又有点冷,便没有多少人。 既有夜色作为掩护,夜星宇又以神魂力包裹自身,干扰光线传播,便能达到完美的隐形效果,根本不会被人发现。 他双手抱着吴楚君,专挑没有路灯的地方一路疾行,很快就回到自己的车子旁边,随后将昏迷的女人放进车厢后排的坐椅上,便驾车离开了市二医院。 回到骊水南湾以后,夜星宇让吴楚君躺在客厅的沙发上,还找来一条毛毯给她盖好。 随后,夜星宇去楼上洗了个澡,换上一身休闲便服,再回到楼下客厅,一边看书,一边等待。 没多久,吴楚君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一睁眼就看到了坐在对面的夜星宇。 “怎么回事?我不是死了吗?” 刚醒来的吴楚君搞不清楚状况,甚至都不确定自己是生是死。 夜星宇笑着问道:“你还很年轻,就那么想死?” 吴楚君没有回答,掀开身上的毛毯,缓缓坐起身来。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手掌能感受到温度,再加上所闻所见都很真实,她便知道,自己还活着。 第575章 让我死就好了,干嘛要多管闲事? 看着陌生的环境,吴楚君有些不安,向夜星宇问道:“这是哪儿?” 夜星宇答道:“是我住的地方,没有其他人,很安全!” 吴楚君放松戒备,随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是你救了我?” 夜星宇笑着承认:“那不是废话吗?不然你以为谁能救你?” 吴楚君深深地看了夜星宇一眼,并没有去追问原因,也不问对方是怎样救下自己,她只是感叹道:“我果然没有猜错,你这个人相当不简单!” “我是古武者嘛,你又不是不知道!”夜星宇微微笑着。 可吴楚君好像不领情,竟然轻声抱怨道:“让我死就好了,干嘛要多管闲事?” 夜星宇收起笑容并坐直身体,很认真地说道:“因为我想跟你好好谈一谈。” “你是想知道苏由的事情吧?”吴楚君幽幽问道。 “不,我对苏由没兴趣!”夜星宇摇了摇头,“我只想知道,你跟吴先生和那个用毒的女人是什么关系。” “那个人根本不姓吴,跟我吴家没有任何关系。”吴楚君回答得不紧不慢,“至于他到底是谁,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这些人很厉害,能够帮我报仇,所以我就答应跟他们合作。” 夜星宇感慨道:“但他们只把你当成是工具,随时都可以丢弃不顾!” “我知道,但是无所谓!”吴楚君露出一个自嘲地苦笑,“如果没有他们,只凭我自己,根本拿苏家一点办法都没有,就算是被人利用,我也认为值得!” 显然,这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作为棋子的吴楚君早就有此觉悟。 夜星宇又问道:“那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做‘修罗’的组织?” 吴楚君茫然地摇了摇头:“没听过,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夜星宇一语带过,不作解释。 从对方的实时生理反应来判断,吴楚君并没有说谎,她根本不知道鬼面和毒蝎的真实身份。 夜星宇之所以问起“修罗”,是想进一步了解订婚宴上所发生的变故,到底是鬼面和毒蝎这两个家伙在搞事,还是有隐藏更深的幕后黑手。 总的来讲,夜星宇更倾向于后者,认为此次事件跟变节后的“修罗”组织脱不了干系。 现在的“修罗”,由医生所领导,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狂野心家,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夜星宇怀疑,是医生在背后指使鬼面和毒蝎,让他们帮助苏由掌控苏家,并通过这种方式来染指苏家的巨额财富。 至于推测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鬼面和毒蝎都做过极其完美的换脸手术,不再是原本的模样,并且不留痕迹。 而恰好医生就精于此道,由他亲自操刀的换脸手术,几乎找不到破绽。 第二,鬼面和毒蝎谈不上交情,私下合作的可能性极低,除非他们受命行事。 更何况,鬼面并不贪财,对身外之物兴趣不大,作案动机不足;而毒蝎胆小谨慎,魄力不够,策划不出这样的大手笔。 第三,几日前,在如梦瘦身瑜伽馆,三位“修罗”杀手找上门来,似乎想让洗手归隐的黑蛇重新加入组织,不过遭到拒绝。 当时的夜星宇假装昏迷,听到了双方的所有对话,于是就可以大胆猜测,曾经脱离了组织的鬼面和毒蝎,很可能也收到了类似的“邀请”,并重新加入“修罗”。 现今的“修罗”以医生为首,这个人很聪明,不仅擅长阴谋诡计,还喜欢搞一些稀奇古怪的医学研究,这就需要大量的财力和物力来进行支撑,也就是所谓的烧钱。 这样一来,医生觊觎苏家的财富就顺理成章。 并且在十大豪门里面,苏家武力偏弱,又远在南方,只要把苏由推出来当傀儡,就不会引起国家和政府的注意,也不至于招来“潜龙”组织的追查。 简而言之,帝王酒店所发生的变故,肯定不是简单的兄弟夺权,除了已经现身的鬼面和毒蝎,说不定背后还有医生的影子。 当然,这些都是夜星宇的主观猜测,真实情况是否如此,暂时无法确定。 毒蝎和鬼面这两位当事人都已经死了,还活着的苏由显然只是傀儡,所知应该有限,夜星宇都懒得去找他了解。 至于吴楚君,更是棋子中的棋子,她的回答也在夜星宇的意料之中。 “苏家……现在怎么样了?”吴楚君捋了捋头发,幽幽问道。 “还好吧!”夜星宇的回答极其简单,具体什么情况,他也没有明说。 吴楚君似乎还想提问,但张了张嘴,最终没有发出声音。 夜星宇却问道:“苏原没死,你是不是很难过?” 吴楚君沉默片刻,方才答道:“或许是天意吧,我已经尽力了!” 夜星宇又问:“那你还准备继续报仇吗?” “算了吧!就这样吧!”吴楚君苦笑着摇了摇头,“就算我不甘心,也不可能再有机会!” 这是实话,除非还有人肯帮她。 但是,夜星宇却能看出,吴楚君是真的打算放弃了,她在经历过一番艰难的生死抉择之后,恐怕已经想通了很多东西。 当吴楚君向苏原开枪之时,夜星宇完全可以让子弹落空,但他没有这样做,仅仅是让子弹轨迹产生偏移,让苏原避过要害,却又生受一枪。 他这样做,不仅能救下苏原,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吴楚君心中的怨恨。 倘若苏原屁事没有,吴楚君肯定会想不通,更加怨恨苍天不公。 如果任由苏原死在吴楚君的枪下,那么就是冤冤相报何时了,一辈子纠缠不休。 于是,在夜星宇的刻意安排下,既让吴楚君出了气,又不使她酿成悲剧,这就是最好的结果,可谓两全。 当然,如果吴楚君死钻牛角尖,非要与苏原不死不休,那么夜星宇就不会再管,任由她自生自灭。 但只要她肯放下心中的偏执,不被仇恨蒙蔽双眼,便能打破迷障,破茧重生,从今往后,为自己而活。 第576章 吴楚君与玄如梦之间的故事 接下来,关于“修罗”和苏家,夜星宇都不想再谈,便开始转换话题。 “对了,有件事还得问你,你跟黑……跟那个玄如梦,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夜星宇差点说出“黑蛇”二字,幸好改口得快。 “如梦姐?你怎么知道她?”吴楚君吃了一惊,她记得自己从来没有跟夜星宇提起过玄如梦。 “是苏俊喆告诉我的,他说你们两个在合伙开瑜伽馆。”夜星宇随口解释道。 “可是……他并不知道如梦姐的名字啊?”吴楚君仍表示怀疑。 “这个……应该就是他说的吧?”尴尬的夜星宇只能把锅甩给苏俊喆,不然还真不好解释。 吴楚君将信将疑,但她不可能去求证,毕竟她与苏俊喆的关系不复从前,已经有了质的变化。 不过,吴楚君也懒得去追究,转而回答先前的问题:“如梦姐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夜星宇着实没听懂。 吴楚君便详细解释道:“你也知道我的性格,有点叛逆,又有点疯,喜欢去夜店喝酒,还有唱歌跳舞什么的……” 说到这儿,夜星宇不由想起,第一次见到吴楚君就是在夜总会,当时的她打扮得很妖艳,一脸精致的烟熏妆。 还有严小西,明明很清纯的模样,偏偏要戴上一顶五颜六色的假发,夸张的造型尤其雷人。 或许,这就是她们释放生活压力的方式吧! “有一次,我被人在酒里下了药,那个衣冠禽兽的家伙趁我神智不清,把我带到海边想要强暴我,结果,如梦姐就出现了……” 吴楚君缓缓讲述着,不等她说完,夜星宇就能猜到结局。 果然,如幽灵一般出现的玄如梦,一脚就踢飞了那个男人,吓得对方落荒而逃,险遭侵犯的吴楚君也因此而获救。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人有些意外。 手脚无力的吴楚君支撑着爬起来,一边整理被扯破的衣服,一边向玄如梦开口致谢。 但是,玄如梦根本不理她,一个人静静地站在海边,遥望着星辰与大海,仿佛一具屹立的石雕。 吴楚君很快就察觉到,这个女人的状态有些不对劲,她主动上前询问,但是对方一句话都不说,只是傻呆呆地望着海面出神。 想要离开的吴楚君偏偏放心不下,便留了下来,一直陪着玄如梦。 就这样,两个女人并排站在海边,很久很久,直到遥远的天边露出第一道曙光。 忽然,玄如梦迈步向前,踩着沙滩,迎着朝阳,一步步地走向大海。 吴楚君问她想要做什么,她没有回答,就一直往前走,两条腿很快被海水淹没。 此时的吴楚君药性褪去,早已恢复力气,便慌忙上前,想要将玄如梦拉回来。 可是凭她那点力量,根本无法阻止玄如梦,差点连自己都被卷进海浪之中。 最后,玄如梦头也不回地走进大海,根本不顾吴楚君的焦急呼唤,直至被海水完全淹没,整个人消失不见。 吴楚君吓呆了,焦急心慌,又手足无措,根本不知该如何是好。 最后,她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坐在海边哭了好半天。 没想到,吴楚君都快哭得没力气了,海水里忽然又冒出一个人来。 是玄如梦,她又回来了,就像去时那样,一步步地走回岸边,竟然没死,只是被海水弄湿了全身。 “你哭什么?”玄如梦走到吴楚君跟前,这是她第一次开口。 “我……我……”惊魂未定的吴楚君竟然答不上来,她甚至不清楚眼前所见是否真实。 “你刚才问我是谁……”玄如梦幽幽说着,像是没有感情的机器,“从今天开始,我就是玄如梦,这是师父给我起的名字。” “你……你好……我是吴楚君……” 这就是吴楚君与玄如梦的第一次对话,虽然隔了很久,但记忆犹新。 直到现在,吴楚君都搞不清楚,那天的玄如梦为何要孤身走向大海,她是不是想要自杀? 听完这段讲述,夜星宇便问道:“你跟她的初次相遇是什么时候?” 吴楚君如实告知,直接说出了准确日期。 夜星宇仔细一推算,时间正好是黑蛇脱离组织后不久。 或许,当时的黑蛇真的想要自杀,却不知为何又改变了主意,最后以玄如梦的身份活着。 而她的师父,不出所料,必然是指程青衣,而不是某一个教官。 也正是因为程青衣的死亡,让黑蛇深受刺激,毅然脱离组织,并且还生出了寻死的念头。 当然,她的真实想法,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夜星宇对黑蛇的了解并不算多,以上一切纯属猜测。 “后来呢?你们就成了好朋友?”夜星宇笑着问道。 “嗯,如梦姐说,她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甚至都没有地方可去,我就带她回家,让她跟我住在一起……” 吴楚君又接着述说她与玄如梦的故事,也让夜星宇了解到更多的东西。 “我知道,她是一个古武者,跟普通人不同,又曾经救过我,所以我很尊敬她……” “可是她的性格很孤僻,经常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除了练武,就是发呆……” “她从来都没有提起自己的过往,对身边的所有一切都表现得很冷漠,或许是她经历了一些令人伤心和绝望的事情,所以才会变成这样……” “我很担心她,生怕她又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每次一回到家,我就尽量没话找话,想让她跟我聊天,少去胡思乱想,尽管她不怎么搭理我,但我知道她在听……” “慢慢的,如梦姐愿意跟我说话了,虽然她很少开口,却足以让我高兴……” “就这样,她发呆的时间越来越少,似乎心情有所好转,有时候还会主动开口,和我聊一些轻松的话题……” “后来,征得如梦姐的同意,我给她找了一个工作,她便渐渐过得像个正常人,我们的感情也越来越好……” “不久前,我拿出一些积蓄,帮她开了一间瑜伽馆,想让她拥有自己的事业,假如以后我不在了,她也能更好地生活……” 第577章 换了一张脸,我会很不习惯 通过吴楚君的转述,夜星宇能听得出来,她与玄如梦之间有着很深厚的感情。 玄如梦救下了吴楚君,而吴楚君又在治愈着玄如梦,不知不觉间,两人渐渐成为了彼此的依靠。 那么,此刻的吴楚君也迎来了人生中最沮丧的时刻,又有谁能够治愈她呢? 夜星宇换了个坐姿,接着提问:“你要向苏家复仇的事情,玄如梦知道吗?” “不知道。”吴楚君摇了摇头,“我从来没有向她提起过自己的亲生父母,她也从来不多嘴过问我的情况,甚至连我要跟人订婚的事情,她都不知道。” 夜星宇不免失笑,难怪当时在瑜伽馆质问玄如梦时,她竟然没听过苏俊喆的名字。 吴楚君又继续说道:“我要做的事情并不光彩,而且还有危险,我不希望把如梦姐牵连进来,她只要开开心心地过日子就好了。” 夜星宇笑道:“我现在才发现,你其实是一个温柔细腻的女人,并不像平时表现得那么狂野。” “你错了!”吴楚君摆了摆手,“我其实挺自私的,为了报仇,不但对养父母有所隐瞒,还欺骗了苏俊喆,他现在一定恨死我!” 提到苏俊喆,夜星宇便试探着问道:“前段时间在酒里下毒的,应该不是你吧?” 关于这件事,夜星宇和苏俊喆都曾经做过一番调查,但却没有找到结果。 后来在订婚宴上,苏俊喆向吴楚君发起质问,吴楚君当时已亲口承受,下毒之人就是自己。 没想到,夜星宇竟然又重新问了一遍,显然对此抱有怀疑。 “的确不是我!”吴楚君叹了一口气,“是苏由的情妇在暗中搞鬼,我被她利用了,差点害了苏俊喆。” “我猜……”夜星宇笑了笑,“你对苏俊喆的感情应该是真的吧?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吴楚君愣了几秒,才喃喃说道:“他对我很好,但是我……” 仅仅吐出几个字,她便住口不语。 或许,连她自己都很迷惘,不清楚内心深处的真实情感。 夜星宇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稍等了一会,才轻声问道:“你今后打算怎么办?” 吴楚君茫然地摇了摇头,沉默不答。 不是不想回答,而是根本答不上来。 为了复仇,她早已做好了迎接死亡的准备,人生计划也只到今天为止,完全没有考虑将来。 经营的服装店留给了养父母,新开的瑜伽馆送给了玄如梦,这些是早就安排好的,她已无所牵挂,故而能够坦然赴死。 唯一的遗憾,恐怕就是复仇失败,有点对不起死去的父母。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从酒店顶楼跳下的那一刻,她决定放下一切,包括自己的执念。 而现在,发现自己并没有死,吴楚君的心里面空落落的,仿佛失去了人生方向,不知道接下来该要做些什么。 见她久久不作回答,夜星宇也没有催促,起身去倒了两杯水,一杯给吴楚君,另一杯给自己。 “如果没什么打算,不如来帮我做点事吧?”夜星宇很认真地提出一个建议。 吴楚君抬起头来,疑惑地看着对方,似乎不明其意。 夜星宇轻声解释道:“你知道吗?我跟人合伙开了一家娱乐公司,目前还缺少一个音乐创作人,我见你在这方面很有天份,所以想诚心邀请你加入?” 吴楚君愣了一下,确定对方不是开玩笑,才无精打采地回复道:“算了吧!我现在可没有那个心思!” 夜星宇也不强求,再一次问道:“那你打算做什么?” “不知道!”吴楚君摇头苦笑,“说不定,我会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削发为尼!” “开什么玩笑?年纪轻轻就看破红尘?”夜星宇笑了起来,“像你这么漂亮的大美女居然跑去当尼姑,那实在是太可惜了,佛祖也不答应啊!” “我是说真的!”吴楚君没有笑,表情还很认真,“但也不一定非得当居姑,有可能会去做修女!” 夜星宇好心提醒道:“我劝你考虑清楚,你又没有兄弟姐妹,要是出了家,香火不就断了?真不打算给自己留个后?” 吴楚君苦笑不语,端起茶几上的水杯一饮而尽。 人在伤心失意的时候,总会难免产生一些不切实际的荒谬想法,自己还觉得合情合理。当时间逐渐抚平一切,再回头来看,才会发现当初的可笑。 夜星宇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缓缓开口道:“夜已深,今晚你就睡在这里吧!我已经为你整理了一间客房,好好休息,不要胡思乱想!” 然而,吴楚君拒绝了夜星宇的好意,摆手道:“不了,我还是回家吧!” 说完,她站起身来,似乎马上要走,但却被夜星宇伸手拦住。 夜星宇劝道:“在苏家那边的情况彻底稳固之前,你最好不要出现,以免招来麻烦!要不然,不管是对你,还是对苏俊喆,都不是好事!” 吴楚君沉默了,知道对方说的是实话。 她勾结苏由,在苏家闹出这么大的乱子,不可能当成什么事都没发生,还能像往常一样生活。 夜星宇又道:“如果你不想再跟苏家继续牵扯的话,那就彻底消失吧,我可以帮你!” “你怎么帮我?”吴楚君直视着夜星宇的双眼。 夜星宇认真答道:“我可以帮你换一张脸,让人认不出你是吴楚君!” 吴楚君吃了一惊,将信将疑地看着夜星宇,她可完全没想到对方还有这种本事。 夜星宇倒不是吹牛逼,他同样精通医术,也同样能做换脸手术,并且手法不比医生逊色,甚至在神魂之力的帮助下,可以加快伤口愈合,都不需要包扎,做完就可以出门逛街。 “怎么样?我是说真的,没有开玩笑!”夜星宇认真地看着吴楚君,眼神很诚恳。 “不用了!”吴楚君摇头拒绝,“我每天早上起来都要照镜子,要是真给我换了一张脸,我会很不习惯!” 夜星宇笑了笑:“好吧,那你早点睡,晚安!” 第578章 这就是最好的报答方式 深夜,二楼主卧之中,夜星宇早已熄灯就寝。 忽然间,房门被人轻轻推开,一个人影无声无息地走了进来。 她披着一条薄薄的毛毯,赤脚踩在地板上,头发微微带点湿润,身上散发着出浴后的清香。 房间里没有开灯,还拉着窗帘,黑乎乎的一片。 可她的眼睛已适应了这样的幽暗,不难看清卧室内的摆设,也知道床在哪里。 她无声无息地走到床边,轻轻褪去身上的毛毯,露出光洁的玉体,竟然什么都没穿。 仰卧床上的男人打了个呼噜,又翻了个身,脸朝向里面,背对着外面,看样子似乎熟睡未醒。 进屋的女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就那样默默地站在床边,不知在想些什么。 隔了好一会,她才伸出手来,轻轻地揭起被子,蹑手蹑脚地钻进被窝。 女人的身体略显冰冷,甚至还有些哆嗦,而被窝里却很温暖,进来了就不想离开。 她缓缓挪动身体,主动贴上男人的背脊,立刻感受到对方的体温,那是生命的热度。 双手环绕,紧紧拥抱,她想要贴得更紧,不留一丝空隙。 在呼出一口灼热的气息之后,女人闭上了双眼,长长的睫毛轻微颤动着,心跳的声音如同击鼓一般清晰。 “你这是何苦呢?”夜星宇叹了一口气。 “你不是救了我吗?”女人幽幽地回答,如同呓语。 “这就你的报答方式?”夜星宇接着又问。 “没错,这就是最好的报答方式!”女人的回复相当肯定。 夜星宇又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而女人的双手开始变得不规矩,在男人的身上摸来摸去。 指尖冰凉,若即若离,带着轻微的战栗,缓缓地向下移动。 夜星宇握住对方的小手,然后转过身来,双眼紧盯着吴楚君,质问道:“你是想用这种方式,来跟苏俊喆彻底划清界线吧?” 吴楚君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而是反问道:“怎么?你不敢碰我吗?你怕他知道以后来找你麻烦?” 夜星宇摇了摇头,语重心长地缓缓说道:“我是怕你后悔!” 吴楚君看着夜星宇,回复得无比坚决:“我做事从来不后悔!” 夜星宇又提醒道:“我是有老婆的人!” “没关系!”吴楚君脖子一伸,在男人的唇上轻轻一吻,然后认真说道,“我没叫你娶我,也不需要你负责!” 说完,她主动爬到夜星宇身上,再一次献上香吻,微凉的躯体变得火热滚烫。 一夜缠绵,激情似火,其中滋味,欲语还休……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吴楚君钻出了温暖的怀抱,悄然离开,不辞而别。 夜星宇不可能不知道,但他没有阻拦,也没有询问。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只要不是为非作歹,夜星宇就不会干涉,去留都是你的自由。 待她走后,夜星宇才睁开双眼,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 枕边发香犹存,一切如梦似幻,回想昨夜种种,心中百感交集。 一张小小的纸片被摆放在床头柜上的显眼位置,上面写着几行字。 “谢谢你,感觉还不错。” “你的提议,我会考虑。” “等我想开了,我再来找你。” 夜星宇看完后摇头苦笑,嘴里嘀咕道:“那等我想通的时候,我又去哪里找你呢?” 随手将纸片放回原处,夜星宇便从床上坐起来,掀开被子盯着床单上的点点落红。 鲜艳的颜色尤其惹眼,像是一朵朵含苞待放的红色玫瑰。 没想到,这竟然是吴楚君的第一次。 她都二十几岁的人了,还跟苏大少拍拖了那么久,甚至到了订婚的程度,却还保留着完璧之身,简直叫人意外。 夜星宇突然有些后悔,不该如此轻易地毁掉一个女子的清白。 这莫名奇妙的一夜情,来得突然,去得怅然,就好像做了一场春梦。 说实话,夜星宇并不清楚吴楚君的想法和态度,不确定她为什么要主动和自己发生关系。 要说是因为爱情,那就有点夸张,他俩的关系还没到那个份上,了解不够深,见面也才几次。 最大的可能,估计还是苏俊喆。 按照夜星宇的猜测,吴楚君很可能是对苏俊喆动了心,但又因为对方的身份,让她对这份感情产生了强烈的抵触。 于是乎,救了自己一命的夜星宇成为了工具人,用身体偿还救命之恩的同时,也彻底撇清了与苏俊喆的关系,并断绝一切可能。 这样一来,夜星宇就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好像是被人利用了,但又实实在在地尝到了甜头。 不过,当他回想起昨夜的温柔缠绵,就觉得自己还是赚了。 毕竟,对方不仅是大美女,还献上了自己的初夜。 站在一个正常男人的角度,这绝对是血赚不亏。 “小苏啊,真是对不住了,一不小心就给你戴了顶帽子,你可千万别怨我!” 夜星宇的嘴里念叨着,从床上跳下来,光着脚丫走向卫生间。 他当然不是怕苏俊喆报复,可心中有愧疚倒也不假,毕竟没能忍住诱惑,把别人的未婚妻给办了,确实过份了一些。 但也不能全怪夜星宇,主要责任在于吴楚君,是吴楚君闯入房间,主动倒贴,夜星宇还好言相劝了几句,只是没能劝住。 “仔细想想,最近的女人缘好像挺不错啊!” 夜星宇一边感叹着,一边打开莲蓬头,任由冰凉的水珠洒落在自己身上。 前几天的玄如梦,加上昨晚的吴楚君,夜星宇已经成功拿下双杀,并且都是一血,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再算上苏伊的话,那就更离谱,重生一个多月便接连搞定三大美女,已经破了以往的历史记录,这一世必成经典。 不过这种事情,夜星宇是不可能挂在嘴边拿去宣扬的,毕竟他是有妇之夫,身体出轨可不光彩。 所以等会洗完澡,他要把卧室里面的所有罪证通通毁掉,包括那张小纸片,千万不能被林善雅看到,以免惹来麻烦。 彩旗可以随便飘,红旗坚决不能倒。 身为一个男人,一定要分清主次。 第579章 被人追杀的女忍宫铃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帝都,林善雅也是刚起床不久,她正拿着一根金属棍子,在院子里演练剑法。 越女剑法的特点是轻灵迅捷,重视速度与精准,并且是以刺击为主,削斩为辅,有点像是现代体育的西洋击剑术。 如此一来,便不能使用宽剑和重剑,最好是用细长的轻剑。 但是,剑有锋刃,容易误伤,林善雅便特地找人订制了一根甩棍,总共有三截,拉伸开来的最大长度将近一米,由坚韧的轻型合金制成,以此代剑。 她之所以会想到这个办法,是因为她当过教授,有过一段时间的讲课经历,这根特制的甩棍就有点像是上课时所用的指示教鞭,使起来很顺手。 平时不用的时候,棍子可以收起来,不到一尺的长度放在哪都很方便,只要不主动招摇,过一般的安检不成问题。 自从被夜星宇的易筋洗髓丹改造之后,林善雅便养成了早晚练武的好习惯,不管她再怎么忙,都会抽出一点时间来修行武道。 在实战方面,她之前是跟侯晓对练,两人互相拆招,但效果不算很好,感觉进步有点慢。 这可能是因为她们两个都算是新手,菜鸡互啄,发现不了自身缺点。 现在有了更好的对手,也就是扮成林家二小姐的雅薇。 雅薇的智能模块非常强大,不仅具备超级变态的学习功能,还是一位非常牛逼的老师,能够在对战中分析运算,并指出林善雅的不足之处。 这就使得林善雅的实力突飞猛进,超越了一般的外家古武者,快要赶得上晋升之前的王春香。 但因为雅薇的真实身份需要保密,此功能目前只对林善雅一人开放,同样在刻苦修炼的侯晓还不能享受这份待遇。 在练武方面,侯晓要比林善雅勤奋得多,付出了大量的汗水和努力,但实力却被渐渐拉开。 不过,赵成却对侯晓起了兴趣,有事无事就过来指点一下这个小丫头,让侯晓获益良多。 而赵成自己,也因为得到了一门内功心法,实力正在逐步提升,看到了晋升化劲的希望。 当然,这个过程无比漫长,至少需要花费十几二十年的时间才有可能做到,他目前的修为境界,还处于丹劲初期。 同样得到赵成教导的巴天明,一直跨不过内外之间的那道坎,但在经过夜星宇的一番指点之后,如醍醐灌顶,大有触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参悟与苦修,终于在昨日成功突破,晋级为内家暗劲。 从此,林家又多了一位高手,可喜可贺。 要不是因为巴天明曾被陈传声打伤,休养了几天,恐怕时间还要更早一些,但它终归是来了。 至于林善雅和侯晓,夜星宇曾有预计,今年内应该也能突破,但需要等他回来给她俩开小灶,助上一臂之力。 林善雅这边自己先练过一趟剑法,擦了擦汗,便对旁观的雅薇招了招手,想与后者对练。 一般这种时候,雅薇都会走过来与林善雅过招,可今天却有些反常,雅薇脚下未动,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墙外,冷冰冰地开口道:“有人来了。” 林善雅没听明白,正待询问,蓦然就听见院墙外面传来耿杰的大喊声:“来人请止步,这里是私人大宅,不能擅闯!” 有了这番警示,林善雅便对雅薇使了个眼色:“走,我们出去看看!” 她俩都不是普通人,完全有能力翻墙而过,很快就能知道具体情况,但考虑到要保守秘密,就只能穿门绕路,快步疾行。 花费了一点时间,两人从大门出来,再赶到东院墙外面,林家的一众古武者已通通在场,包括实力最强的赵成和耿杰。 耿杰抓住了一个身穿黑色运动服的漂亮女人,古武者们都围着她,似乎在质问。 看到林善雅和雅薇走过来,巴天明等人纷纷打招呼,口里喊着“大小姐”和“二小姐”。 林善雅微微颔首,并开口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耿杰如实答道:“她要翻墙进来,说了不听,就被我拿下。” 林善雅看了一眼那个女人,发现她的状态有些糟糕,头发凌乱,脸色憔悴,嘴唇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反倒是身上血迹斑斑,多处带伤。 尤其是侧腰,像是被人砍了一刀,鲜血溢出,浸湿衣衫,用手紧捂都止不住。 林善雅面冷心热,看到女人的惨状,便赶紧向耿杰指示道:“先放开她,帮她包扎止血。” 耿杰点点头,把人放开。 巴天明上来帮忙,取出随身携带的刀伤药,准备替女人治伤。 谁知道,那女人却不领情,一把推开巴天明,冷声道:“都别拦着我,我要找夜星宇!” 林善雅愣了一下,便问道:“你是谁?找他干嘛?” 女人回道:“我是他的仆人,我有重要事情向他禀报!” “仆人?” 不仅林善雅听傻了,其他人也是一脸懵逼。 原来,这个带伤的女人就是女忍宫铃,被夜星宇奴役之后,一连失踪了好几天,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落到这步田地。 “快让我见主人,我正被人追杀,迟了就来不及了!” 宫铃的语气和表情都很焦急,甚至不顾自身伤势,一心想要见到夜星宇。 林善雅弄不清楚状况,看到对方的伤口一直在流血,便劝道:“他没在这里,出去办事了,你先治好伤再说吧?” “什么?主人不在?”宫铃大吃一惊,脸色变得更加苍白,身子也摇摇欲坠。 趁着她分心之际,站在后面的赵成悄无声息地出手,在宫铃的后颈轻轻一按,立刻使其晕倒。 随后,他托住宫铃的身体,不让她摔倒在地,并对巴天明吩咐道:“人命关天,你先带她回去,给她包扎治疗!” 巴天明应了一声,让杜小娟过来扶起宫铃,两人一同离去。 他一个大老爷们,给一个女人治伤不太方便,待会还要清洗和缝合,最好是让杜小娟来帮忙。 赵成又对剩下的几个古武者严肃交代道:“你们也回去吧,各自守好位置,防人趁虚而入。” 其他人得令离去,各自回宅守护。 第580章 夜魔使者和夜魔仆从 现场只剩下了赵成、耿杰、侯晓、雅薇和林善雅。 林善雅拿出手机,正准备给夜星宇打个电话,问问宫铃的情况,却发现赵成的脸色有些沉重,眼珠子转来转去,不停地瞥向四周,似乎在寻找什么。 “赵爷爷,怎么了?”林善雅放下手机,轻声问道。 赵成皱了皱眉,一脸严肃地答道:“我心里总感觉有些不安,就好像正被人窥视。” “是杀气!”旁边的阿杰插了一句,“有一股杀气萦绕周围,但不清楚源头在哪!” 两人这样一说,就让林善雅和侯晓吃了一惊,各自转动脑袋左看右看,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这时候,雅薇忽然抬起手来,指向远处的某个拐角,一脸平静地说道:“追杀她的人已经来了,就在那里。” 其余几人不约而同地望向该处,目光和表情都很凝重。 一阵寒风吹过,卷走几片枯叶。 紧接着,一个打扮古怪的神秘人从拐角处走了出来,沿着墙边,缓步向这边逼近。 此人又高又壮,明显是男性,身上穿着一件复古的黑色长衫,类似于民国时期的风格,有点像是搞相声的艺术家。 但是,却没人能够知道他长什么样,因为在他头上戴着一个鬼脸面具,狰狞恐怖,如夜叉恶鬼。 从这副打扮就不难看出,此人绝不是过路的闲人,而是一个危险人物。 在他出现的一瞬间,立马就让赵成和耿杰隐隐生出威胁之感,感受到的杀气变得更加清晰。 怕鬼的侯晓更是打了一个寒颤,脖子往回缩了缩,悄悄躲到林善雅身后,不敢去看那个狰狞丑恶的鬼脸面具。 赵成打出一个手势,让其他人不要轻举妄动,单单自己迎了上去,抱拳拱手,沉声问道:“这位朋友,请问有何贵干?” 鬼面长衫人像是没听到一样,根本不回答,低着脑袋径直往前走。 地面上,每隔一两米就有几滴未干的血迹,是身受重创的宫铃留下的,清晰地指明了她的逃命路线。 而鬼面长衫人就是顺着这条血迹一路追踪,很快就来到了赵成跟前。 似乎察觉到前方有人,鬼面人终于止步,他抬起头来,与赵成对视一眼,接着冷冰冰地开口,说出一句命令似的话语:“把那个女人交出来!” 声音很怪异,如同金属摩擦,不该是他原本的嗓音,像是使用了某种变声器。 赵成紧盯着面具后的双眼,再一次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 这一次,对方竟然很爽快地给予了答复:“我是夜魔使者,来此抓捕背叛的信徒。” “夜魔使者?” 赵成喃喃地复述了一遍,确定自己没听过这个称呼,才抱拳道:“不好意思,人不能交给你,还是请回吧!” “大胆!竟敢阻拦本使者,难道就不怕触怒伟大的夜魔神?” 自称为“夜魔使者”的鬼面长衫人好像很生气,说话的同时将手一挥,立刻从他身后窜出几道影子,分往两侧一站,将赵成围在中间。 明明只是一个人,瞬间就变成五个,除了说话的那个夜魔使者以外,赵成的左右两边各自多出两道身影。 更诡异的是,后面出现的这四位,与先前那人一样的打扮,都是黑色长衫外加鬼脸面具,就好像是那位夜魔使者的分身。 不过,待到看清楚一点,才发现不是分身,而是活生生存在的四个人。 最明显的区别在于面具,自称为夜魔使者的家伙,头上的面具银光闪闪,锃锃发亮,做工显得很精致。 而其余四位,面具造型较为粗犷,呈现为乌黑颜色,似乎由生铁铸造。 另外,在身高体型方面,这四个黑面具不像银面具那么高大魁梧,跟普通的成年男性相差不多。 可就算不是分身术,那也是大变活人,还是让赵成等人吓了一跳,谁都没看清那四个铁面人是怎么出现的,真就像是变魔术一般。 “这……这几个……是鬼吗?”胆小的侯小妹当场被吓蒙,说话时舌头都开始打结。 却听雅薇解释道:“他们原本就是五个人,只因为排成一列,步伐整齐划一,行走无声无息,才会让你们以为是一个人。” 听她这样一讲,众人才恍然大悟。 其实道理很简单,领头的银面人又高又壮,遮挡了众人视线,从正面看过去,就难以发现他身后的四个铁面人。 以前有个舞蹈表演,叫做“千手观音”,就是运用了相同的原理,说穿了就不稀奇。 不过,这几个藏头掩面的家伙,竟然能瞒过赵成和耿杰这样的高手,就显得很不简单,没有默契的配合以及特殊的手段,恐怕难以做到。 要知道,武道修为越高,感知愈加灵敏,想要同时瞒过两名丹劲武者,光靠障眼法是难以成功的。 然而,雅薇的探测机制跟古武者完全不一样,不是靠思维感知,而是靠数据的接收和分析对比,比如热能、雷达波、射线扫描等等,多种结合,交叉使用,以科学的手段来解谜真相,便能轻易识破这帮人的鬼魅伎俩。 “有趣!”银面人偏转视线,朝雅薇看了一眼,“没想到你年纪轻轻,竟能发现我身后的夜魔仆从,非常值得表扬,我会给予你奖励和荣耀,让你成为伟大夜魔神的忠诚信徒!” 说完,银面人便大笑起来,笑声既难听又古怪,并且还很刺耳。 这时候,众人才知道,银面人是使者,铁面人是仆从,显然是前者的等级更高, 而他们的侍奉对象,是一个叫做夜魔神的神袛,不清楚具体属于哪一个宗教体系。 又或者,这根本就是一个无中生有的新兴邪教。 “夜魔神?好像在哪听过……”阿杰歪着脑袋,嘴里喃喃自语。 这是他第二次从夜魔使者的口中听到“夜魔神”这个词汇,但觉耳熟的同时,便于脑海之中反复搜索。 蓦然间,他记起了一个江湖传言,不由脱口惊呼道:“我想起来了,他们是‘夜魔天’的人!” 第581章 极端邪恶,极度危险 夜魔天,一个来路不明的神秘宗教,出现的时间只有短短几年,还不被世人大众所知。 但是,在帝国政府的机密档案之中,不仅将夜魔天定义为邪教,还将其视为恐怖组织,极端邪恶,极度危险。 尤其是国安局的潜龙组织,已将夜魔天列为头号调查目标,誓要将其铲除。 不过,所有针对夜魔天的行动都是在暗中进行,并没有向外界公布任何讯息,绝大多数的帝国公民甚至都没有听过“夜魔天”这个名字。 而在古武界和上层圈子里面,倒是有一些消息灵通之人,或多或少的知道一些有关于夜魔天的情报。 据说,夜魔天所侍奉的夜魔神,并不是一个凭空捏造的意识存在,而是确有其人。 他就是夜魔天的创始者,自称为夜魔神的恐怖人物,拥有着媲美神灵的力量。 此人虽自诩为神,却从不会出现在公众视野,行事作风极其神秘,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也无人得见他的真面目。 只知道,这个人掌握着一种神奇的力量,被称为诅咒之力,可以让人毫无征兆地自行死亡,且还查不出死因。 在潜龙组织的绝密档案之中,对夜魔神的描述只有一句话:疑似为先天至强者,精神力量极其强大。 由此可见,夜魔天绝不好惹,一旦触怒了那个恐怖的夜魔神,翻手之间就可以毁掉一个大家族。 甚至,都不需要夜魔神亲自出手,仅凭他手下的使者和仆从,就能掀起一股腥风血雨。 身为流浪武者的阿杰,一直混迹于江湖,跟许多三教九流打过交道,倒也曾经听过夜魔天的传说,但他那时并没有放在心上,以为是好事者捏造的故事罢了。 现在,他才知道,这个恐怖而又神秘的宗教组织真实存在,并非谣传。 而赵成年事已高,一直在林家韬光养晦,早就不问江湖之事,消息方面不太灵通,根本没听过夜魔天的名号,虽有阿杰提醒,却仍旧疑惑不解。 阿杰赶紧解释道:“夜魔天是近几年崛起的一个神秘组织,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很不好惹!” 银面使者瞥了阿杰一眼,阴森森地笑道:“小子,你既然知道本教不好惹,还不赶紧把人交出来?非要逼着我们亲自动手吗?” “江湖传言,往往真假难辨,就算你们真的不好惹,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欺负到我们头上!” 阿杰虽然震惊,却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往前走了几步:“想要动手的话,那就请便吧,我奉陪到底!” 说完这番话的同时,他已站在赵成身侧,与后者并肩而立。 “好小子,你是非要与本教作对?是不是活腻了?”银面使者发出威胁。 阿杰冷冷一笑,似乎都懒得回答,转脸看向赵成:“赵老,这种打打杀杀的事情,还是让我来吧!” 正当壮年的阿杰胆气不小,并没有被夜魔天吓到,反而还敢主动迎战。 他原本就有极高的武道天赋,又于不久前突破境界,正想找人练练,这帮人来得正好。 赵成虽不清楚阿杰的具体实力,却听巴天明提起过,这位是新姑爷带回来的内家高手,想来对付几个装神弄鬼的宵小之辈不成问题。 于是,赵成便点点头,说了一声“小心”,转身走回到林善雅等人身边。 “真是无知者无畏啊!死到临头还不醒悟!” 银面使者发出一声感叹,往后退开几步,只剩下四个铁面仆从将阿杰围在中间。 紧接着,夜魔使者一挥手,从嘴里吐出两个字:“杀了!” 得到命令的四个铁面仆从瞬间动手,各自从袖子里抽出一把造型奇特的血色短刃,同时向阿杰发起进攻。 常于实战中磨练的阿杰,面对多人围攻一点也不慌,仅凭一对赤手空拳,就与四个手执利刃的铁面仆从打得有来有往。 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在古武者没有发威的时候,谁也不清楚他有几斤几两,可一旦动起手来,厉不厉害一目了然。 两边一交手,四个打一个,短短几个回合下来,就让双方的观战者通通吃了一惊。 谁也没想到,阿杰如此年轻,却有着丹劲级别的实力。 更没想到的是,那四个名为仆从的铁面人,竟然也不简单,个个都是暗劲高手。 由此可见,令人谈之色变的夜魔天绝非浪得虚名,随便派出来几个,都是难得一见的厉害人物。 要知道,世上的古武者虽然有不少,但能修炼至内家境界的,还真不多。 像是季常先、李宏声、田丘等人,每一个都有不小的名气,至少在帝都的古武圈里算是一号人物。 要不然,夜星宇也不会在帝都一朝扬名,就因为他打败了季常先,才引来那么多的关注。 而现在,暗劲级别的高手竟然一下子出现四个,这就有点不可思议,很多有名望的帝京大家族都不具备这等实力。 再深入想一想,更会觉得可怕。 就连夜魔仆从都这么厉害,那么在其之上的夜魔使者又是什么实力?会不会强出很多? 不过,最吃惊的还是那个夜魔使者,他本以为四个仆从一齐动手,很轻松就能干掉阿杰,却不想对方如此厉害,竟然不落下风。 按理说,阿杰要比夜魔仆从高出一个境界,一个打几个应该也是游刃有余,可事实上,他也感觉到很吃力。 一方面是因为他刚刚晋升,丹田之气还很虚,威力有限。 另一方面,对方手中有兵器,而他是空手,自然要吃点亏,很多时候不能硬挡,只能闪躲,应对起来就有些被动。 最后还有一点,这四个夜魔仆从的配合非常默契,像是专门练过某种合击套路,攻守互助,进退有据,很少露出破绽,更不容易被抓住机会。 如此一来,阿杰就打得非常难受,刚开始还能斗得旗鼓相当,时间一久,反倒落入下风,频频遇险。 终于,一个不慎,阿杰竟然被一柄短刃碰到身体,在大腿上留下一条血痕。 但同样,他也抓住了机会,一拳将某个铁面仆从重重击飞,破掉了对方的围攻阵型。 第582章 两人联手,仍然不敌 原来不是大意,而是早有计划。 阿杰故意卖个破绽,以伤势来换取优势,可谓胆大心细,险中求胜。 堪称完美的合击阵容一旦被攻破一处,顿时威胁大减,已经困不住如同猛虎一般的阿杰。 他不顾腿上血流如注,拳起脚落,全力出击,很快又将另一个夜魔仆从一脚踹倒,进一步将优势扩大,使对方失去翻盘的机会。 这几个夜魔仆从其实不算太强,远远达不到季常先那种暗劲顶尖的程度,在同级别之中属于垫底水平,就连季常先也能一打二,甚至一打三。 不过,当四个人配合起来,实战能力大幅上涨,绝对能打爆季常先,就连刚晋升丹劲的阿杰都难免吃亏,即便最终取胜,也还是被砍了一刀。 他们使用的短刃造型很奇特,总长一尺多,既不像短刀,也不像匕首,两面都开了锋,带着一点怪异的弧度,靠近尖端的部分还有一排锯齿。 中了一刀的阿杰不仅被锋刃割开肌肉,还被锯齿撕裂加深,使伤口难以愈合,一条裤腿尽被鲜血染红。 由此来推测,宫铃腰上的伤口,很可能就是由这种锯齿短刃所造成的,并因此而失血过多,导致虚弱不堪。 这是一种专门用来杀人的武器,赵成和阿杰都从未见人用过,也就叫不出名字来。 并且,以此短刃使出来的招式同样很怪异,不知源于何门何派,常常会有一些出乎预料的变招,叫人措手不及。 因此种种,才让阿杰遭到压制,即使反败为胜,也付出了代价。 幸好,毕竟高出一个大境界,再加上丰富的实战经验,让阿杰抓住机会,逆境反打,并且还趁胜追击,打算给这帮宗教狂徒一个难忘的教训。 可就在此时,戴着银色鬼面的夜魔使者忽然出手了。 他没有使用武器,只用拳头,也没有看到花哨的招式,就那样简简单单的一拳打过来。 甚至,速度都不算太快,战斗中的阿杰完全有时间反应。 然而,就是这样普普通通的一拳,让阿杰感受到了危险。 他立时停止追击,迅速往后退开一步,沉腰坐马的同时,丹田提气,挥拳反击。 拳头对拳头,毫无花巧地蛮力对拼,竟然发出鞭炮一般的炸响声。 阿杰的衣袖完全炸开,变成一堆翩翩飞舞的破布碎片,而他本人一连往后退出好几步,才堪堪稳住身体。 至于夜魔使者,仅仅是上半身晃动了一下,两只脚像是生了根一样,丝毫没有挪动位置。 见此情况,不仅是阿杰脸色沉重,就连赵成也震惊动容,脱口惊呼道:“好强的丹田真气!” 没错,仅凭这一拳就不难判断,夜魔使者至少是丹劲级别的古武者,甚至可能更强。 而对于丹劲古武者来说,肉身力量的差距并不会太大,影响出手威力的主要因素,就在于丹田真气的雄浑程度。 气越足,力越大,甚至能发挥出远远超过肉身的力量,十倍,百倍,都有可能。 阿杰正当壮年,肉身力量保持在巅峰状态,之所以不敌对方一拳,原因就是真气强度差得太远。 内气的修炼跟聪明才智没啥关系,主要是靠日积月累,而阿杰刚晋升不久,处于炼气的起步阶段,遇上别的丹劲,难免就要吃亏。 但以阿杰的性格,不可能一遇强敌就开跑,反而对手越强,他越有斗志。 于是,阿杰甩了甩手,紧接着又摆开架势,打算好好地会一会这个神秘而又强大的对手。 可是还没打起来,就有人出面阻止。 “阿杰,让我来吧,你先去包扎伤口!” 赵成又站了出来,走到阿杰身前,双眼直视夜魔使者,脸色很凝重。 他的晋升时间还不到一年,依旧属于丹劲初期,并且因为年纪的关系,身体机能有所衰退。 综合来看,赵成的实力并不会比阿杰强到哪里去,估计只在伯仲之间,导致他的信心和斗志还不如年轻气盛的阿杰。 要不是因为阿杰受伤,血流不止,赵成也不会强行出头。 阿杰没有逞强,往后退开几步,撕掉另一边的衣袖,绑在腿上进行包扎,同时控制气血流转,加速血小板的凝结,很快就止住了流血。 与此同时,赵成已跟夜魔使者交上了手。 那夜魔使者的实力自然要在赵成之上,仅仅几招下来,就已将赵成彻底压制。 此人的招式极其简单,就是一拳接着一拳,直来直往,没有花巧,速度也不算很快。 但他的拳头威力极大,又沉又重,不但阿杰受不了,赵成也同样接不下来,只能避其锋芒,游走缠斗。 包扎完伤口的阿杰看到赵成不敌,不及多想,马上又加入战圈,配合赵成攻守互助,方才堪堪稳住局面。 两人联手,以二敌一,竟然还是处于下风,可见此人之厉害,绝对不逊于鹰爪王陈传声。 武之一道,虽然划分了许多境界,但就算境界相同,实力亦有高下之分,一个打几个很正常。 就比如王春香,她在寸劲之时,实力就差不多能够媲美暗劲初期,完全不把同境界的外家巅峰武者放在眼里,就算三五个联手也斗不过她。 当王春香突破之后,马上就能打败宋洪印,而宋洪印虽非暗劲顶尖,却也不是弱者,在青龙营的几位队长之中,其实力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 所以,阿杰和赵成联手,打不过同为丹劲的夜魔使者,这种情况并不稀奇,因为他两人都是丹劲初期,真气方面的修行和积累不如对方。 “怎么样?知道本使者的厉害了吧?”占据上风的夜魔使者哈哈大笑,尽显得意。 随后,他一连挥出几拳,将两个对手打得左闪右避,如鸟兽散,丝毫不敢撄其锋芒。 胜券在握的夜魔使者笑声不减,接着叫嚣道:“不想死的话,就向我求饶吧!再把那个受伤的女人乖乖交出来,我可以考虑放你们两个一条生路!” 第583章 娇柔少女竟然是化劲宗师? 听到对方大放狂言,赵成和阿杰都没有做出回应。 古武者的意志往往很坚定,不然就吃不了苦,也练不了武。 习武之人可以随和,但不能懦弱,大多都是勇猛精进之辈,宁愿战死擂台,也不会向对手开口求饶。 一旦有了畏惧情绪,心魔便随之而生,多多少少会对武道修行产生不利影响,难以进步不说,甚至还可能倒退。 当然,夜魔使者说出这番话,并没有真的奢望对方求饶,主要目的为了激怒他的对手,加速其败亡。 然而,没想到的是,赵成和阿杰没有被激怒,反倒把一旁观战的林善雅给气到了。 林善雅当即怒骂:“少在这里放狗屁,该求饶的是你!” 又冷又傲的林大小姐早就看这几个面具人不顺眼,装神弄鬼不说,还要大放厥词,简直太可恨了! 可她张口一骂,也将对方成功激怒,只听夜魔使者咆哮道:“给我抓住那个女人,本使者要她好看!” 四个夜魔仆从被阿杰打伤两个,但是问题不大,收到上级的命令便马上动手,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冲向林善雅。 不等林善雅下达指示,跟她站在一起的雅薇已主动出手。 先一拳,再一脚,冲上来的夜魔仆从便有两人先后中招,惨被击飞。 剩下的两个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倒飞回来的同伴撞到身体,一起滚倒在地。 霎时间,四个夜魔仆从通通被雅薇放倒,立马变成了滚地葫芦。 直接中招的那两个最为凄惨,当场丧失知觉,晕死过去。 另外两个间接被撞的,也受到了相当沉重的打击,一时间难以起身。 谁也没想到,让阿杰受伤挂彩,并且费了好大力气才击败的四个暗劲高手,就这样被雅薇轻易收拾,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除了赵成和林善雅有一点心理准备,其他人通通惊呆了,一个个张大了嘴。 尤其是那个夜魔使者,直接忘了动手,傻愣愣地看着雅薇。 赵成和阿杰趁机后退,再打下去没有任何意义,反正他俩也赢不了,拿对方无可奈何。 夜魔使者很快回过神来,向雅薇问道:“你是谁?” 林善雅替雅薇回答:“她是我妹妹。” 这显然不是对方想要知道的答案,说了等于没说,任谁看到她们两个,都会猜到是姐妹。 夜魔使者沉默片刻,没有再继续追问,迈开双腿,缓缓向雅薇走来。 “雅薇,揍扁他!”站在后面的林善雅立刻下达了命令。 雅薇轻“嗯”一声,迎着夜魔使者大步走去,两人很快就要碰到一起。 抬手,挥拳,夜魔使者率先发起攻击,轰向雅薇的脑袋。 雅薇同样比出一个拳头,照准来势,一拳击出。 不了解雅薇实力的侯晓看到这一幕,吓得小脸发白,紧张地抓住林善雅的胳膊。 在她眼中,夜魔使者又高又壮,浑身充满了力量感,对比之下的小林姐姐就显得娇小柔弱,哪里能跟对方硬碰硬?岂不是鸡蛋碰石头吗? 可比拼结果一出来,却叫人大跌眼镜,壮如蛮牛的夜魔使者居然被娇滴滴的雅薇一拳击飞,在空中划过十几米才重重跌落,然后又在地面上滚动摩擦了一段距离,才完全停止。 银色的鬼脸面具掉落下来,露出了夜魔使者的真容,是一个面相凶恶的光头汉子,看起来很陌生。 倒在地上的夜魔使者用手掌擦掉嘴角溢出的血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一双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像是见鬼一样紧盯着若无其事的雅薇。 “化劲宗师?怎么可能?”夜魔使者完全被震惊到了,嘴里发出喃喃自语。 确实,这么年轻的化劲宗师,实在叫人难以接受,简直颠覆了想象。 尽管不敢相信,夜魔使者的反应却很快,他刚讲完那句话,就已转身拼命逃窜,想要迅速远离此地。 他已被雅薇所展现出来的变态实力给惊吓到,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逃命要紧,甚至都顾不了几个受伤倒地的属下仆从。 雅薇脚下未动,先转头看了一眼林善雅,问道:“追吗?” 林善雅犹豫了一下,还没考虑清楚,夜魔使者狼狈逃窜的身影已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之中。 “算了!”林善雅摇了摇头,然后指向那些夜魔仆从,“先把这几个家伙抓起来,看看能不能问出点什么东西!” 四个夜魔仆从被雅薇打晕两个,还有两个受了伤,战力大损。 他俩眼睁睁地看着夜魔使者逃走,难免也起了开溜的念头。 可刚一动身,就被阿杰和赵成分别拦住,费了点手脚,很快就将这两人擒下。 不等林善雅吩咐,阿杰和赵成就把对方头上的面具揭开,可看到的却是两张狰狞扭曲被彻底毁容的脸。 黑红纠缠,凹凸不平,几乎没有一块肌肤是完整的,除了双眼部位。 取下面具的两人,并不比戴上面具好看到哪里去,形如恶鬼。 目睹这样的情景,胆小的侯晓又被吓了一跳,就连林善雅见了也心有余悸,不愿再看。 阿杰把自己抓住的俘虏一掌打晕,随后走到被雅薇击倒的那两个夜魔仆从身边,一一取下面具。 结果完全相同,四个人都被毁容,根本看不出他们原本的模样。 “看起来像是烧伤,但又不完全一致!”阿杰仔细地观察分析,最终得出一个不太确定的结论。 赵成揪住那个依旧清醒的夜魔仆从,冷声质问道:“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对方没有回答,眼神似乎有些呆滞,像是没听到一样。 “别跟我装傻,快说出你的名字!”赵成提高嗓门,又问了一遍。 可对方还是不说话,甚至把眼睛也闭上了,一副任杀任剐的模样。 赵成只得压下怒气,好言劝诱道:“你只要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我保证一定会放你离开,不会动你分毫!” 然而,对方根本没有听进去,完全不作任何表示。 生气的赵成狠狠给了对方一巴掌,打得那人张口吐血。 也正是因为这个举动,让赵成有了新的发现,他赶紧用手捏开那人的牙关,发现对方的口腔里竟然没有舌头。 第584章 拳是武,武是道,道不可言 舌头是被人割掉的,齐根而断。 再看其他几个夜魔仆从,同样遭受了割舌酷刑。 难怪这几个铁面人从头到尾没有说一句话,不是不想说,而是不能说。 人要是没了舌头,其实也能出声,但是说话不太行,因为吐字不清,只能发出一些简单的音节。 然而,不能说话,还可以写字,仅让他们闭嘴,也无法守住秘密,那么割舌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意义何在? 更关键的是,这四个被称为仆从的家伙并非普通的小角色,而是武道修为登堂入室的暗劲名家。 有了这等本事,在世俗社会可以混得风风光光,走到哪都是受人尊敬的贵客上宾,攀附豪门即为供奉,从军从政也能身居要职,为何会惨遭毁面割舌的残酷待遇? 要是连暗劲级别的内家古武者都如此卑贱,被夜魔天的掌权者视之如牲畜或死囚,那么普罗大众在那位夜魔神的眼里,岂不是比蝼蚁还要不如? 细思极恐,胆战心惊。 当亲眼看清这些夜魔仆从的真实惨状,别说是林善雅和侯晓这等女流之辈,就连一向稳重的赵成和性格坚毅的阿杰,都不由变了脸色。 “看来他们是什么都不会说的,先带回去关起来,让巴天明他们严加看管,等我老公回来,问问他有没有什么办法!” 最终还是林善雅做出了决断,她毕竟是个大总裁,擅于下命令,遇事有主见。 不过,现在的林善雅一旦遇到棘手的事情,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夜星宇,连她自己都没发觉,那个原本瞧不起的便宜老公在她心目中的份量越来越重,渐渐成为坚实的依靠,甚至认为他无所不能。 赵成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便将那个被打了一巴掌的夜魔使者弄晕过去,随后又提起另一个已经昏迷的家伙,跃墙进入林家老宅。 剩下两个,当然交由阿杰来处理,到时候会给四个俘虏施加一些禁制,并集中看押。 林善雅将几个鬼脸面具一一捡起,然后让侯晓去打盆水来冲洗地上的血迹。 随后,她便与雅薇回到宅内,去看望那个受伤的女人,试图了解一些情况。 …… 离城,骊水南湾。 夜星宇正在后院练拳。 他虽然通晓世间一切拳法,但真正最擅长和最拿手的,乃是由他自创的通神拳。 所以在修炼的时候,他练的拳法只有一种,那就是通神拳。 一般人所理解的拳法,不外乎招式和套路的一种。 而在宗师级的人物看来,“拳”的含义就要广泛得多,也更为深刻,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那种具有常规表现形式的框架拳术。 真正集精华大成的顶尖拳术,不止于武学,还包含了哲学、科学、乃至玄学。 就好比武当老祖张三丰的太极两仪无极功,简称为太极拳,却又不只是拳。 “拳”是什么? 拳是武。 “武”是什么? 武是道。 而“道”又是什么? 道可道,非常道,难以用语言来概括解释。 所以,会把人越绕越迷糊。 就连夜星宇,辗转重生几十次,风风雨雨数千年,都没有把这个“道”字参悟得透彻明白。 不过,他却能理解“拳”、“武”、“道”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简单来讲,“拳”是“武”的某种表现形式,而“武”又是“道”的某种表现形式,前者属于后者,后者囊括前者。 在这里,先不论“道”,也不讲“武”,暂且只说“拳”。 按照通俗定义,古武中所指的“拳”,乃是自我修炼与对敌战斗时所用的手段,可称为拳术或拳法。 “术”为技巧,“法”是方法,意思相差不多。 于是乎,它又可细分为练法和打法,两者既是一体,又有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 练拳时,讲规范,有套路,通过肢体动作来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而内家高手练拳,还可以引导气血走向,籍此来养气炼气。 实战时,就不能生搬硬套,要随机应变,活学活用,如果还像练拳时那样摆招式,那就是花架子,但也不能完全不依章法,乱打一气,这种被戏称为王八拳。 也就是说,练拳的时候要把招式记牢,动作到位,使力得当,气血通畅,这样才能获得良好的锻炼效果。 而到了实战搏杀就正好相反,招式不能用老,随时要有变招的打算,甚至做到无招胜有招,重意不重形。 夜星宇的不灭神魂历经多次重生,一直在追求武道的极致,最终在华神通时代得偿所愿,创出了自认为最完美的通神拳。 此拳术结合了“数”、“易”、“玄”三门学问,繁杂程度超乎想象,归纳起来只有十招,实际变化却达到了惊人的十二万九千六百种,暗合一元之数。 若是以通神拳作为修炼之法,必须要牢记这十二万九千六百种变化,然后一拳不漏地通通打出来,方才算是一轮完整而又有效的修炼。 即使为了传播教导,将通神拳简化再简化,其复杂程度也超过了世间绝大多数的拳法。 正由于这个缘故,使得真正的通神拳除了夜星宇自己,天下无人可以修炼,也没有人能将它完完全全地使出来。 这是因为,无论是先天至强者还是问道修仙人,都不具备像夜星宇这么强大的精神力量,他是独一无二的,通过无数岁月的修炼积累才达到如今的恐怖强度。 另外,别的拳法练一趟,可能只需要几分钟,而打出一套完整的通神拳,就连熟得不能再熟的夜星宇,也要耗费一个小时,一秒钟至少需要打出三十拳以上,拳拳到位,无一错漏,才能达到最佳的修炼效果。 当然,拳速太快会让人产生错觉,尤其是普通人,根本看不清。 在夜星宇练拳之际,一抖手就能打出好几十拳,可落到不练武的外行眼里,会误以为他只出了一拳。 比如林善雅曾经数次看过夜星宇练拳,并没有觉得匪夷所思,是因为她只看到了表象,并没有看透本质。 第585章 最适合自己的完美拳术 华神通那一世,对于夜星宇而言尤其重要,不仅仅是因为他拯救了世界,更重要的是,他将自己的钻研多年的拳法体系完善总结,终于创造出最适合自己修炼的完美拳术。 之所以命名为通神拳,一方面是因为它始创于华神通,另一方面还有“武道通神”之意。 通神拳的出现,使得夜星宇的武道修炼速度大大提升,到了罗修时期,就已开始大放异彩。 要知道,夜星宇的每次重生,都是从暗劲起步,重新修炼,直至先天。 但在通神拳没有出现之前,按照正常的发展情况,从暗劲到丹劲,至少要花费两三年的时间,而从丹劲到化劲,又要耗费将近十年的苦功,两者累计相加,怎么都不可能少于十年。 要是运气不好,重生的宿主有所欠缺,达不到理想条件,也会对修炼产生影响,晋级的时间还要再往后拖一拖。 而当有了通神拳以后,以此来作为日常修炼,效率就能提升好几倍。 比如罗修,十八岁重生,刚满十九岁就进阶为丹劲,用时不到一年。 随后,他又花了三年多的时间,于二十二岁顺利突破至化劲,堪称奇迹。 当罗修死于天劫之时,他还非常年轻,跟现在的夜星宇一般年纪,仅仅只有二十五岁。 世人皆以为,罗修是先天境界,其实不然。 罗修至死都是化劲,不过其真实战力已经超越了一般的先天强者,所以才能战胜程青衣。 只可惜,罗修运气不好,刚经历一场大战,就在状态欠佳的情况下迎来了天劫,结果没能挺住,英年早逝,一命呜呼。 要不然,说不定罗修能够谱写出比华神通还要牛逼的传奇人生,更创辉煌。 当罗修死后,换成夜星宇重生,这一次更加离谱。 才一个月多几天,夜星宇就从暗劲突破,成为丹劲古武者。 当然,这其中有天劫的莫大功劳,雷霆之力对于夜星宇的强化效果非常显著,如果能够完全吸收利用,可以省掉大量的时间。 现在,夜星宇虽然靠着天劫之助成功晋升,但洗髓换血这一过程却没有圆满完成,只是巧妙地运用雷霆之力将丹田成功激活,提前进入练气阶段。 换句话说,夜星宇的某些硬性指标还没有完全达到丹劲的标准,必须要靠练拳来弥补。 练拳的过程,就是在不断地锤炼和打磨身体,去芜存菁。 并且,练拳也不耽误练气,甚至大有助益。 更何况,通神拳包罗万象,浩瀚无极,可以一直修炼下去,就算成为先天强者,也能从中获得好处。 练武,练的就是精、气、神。 精是躯壳肉身,气是丹田真气,神是神魂意志。 外家武者练精,内家高手练气,先天强者练神。 外家练体,最好的参照就是达摩祖师的易筋经和洗髓经。 内家练气,最佳的法门应是三丰老祖的太极两仪无极功。 而到了先天炼神阶段,世间的一切拳术功法都不能给予帮助,勤修苦炼已经没有任何效果,更多是靠参悟。 唯有通神拳,直至先天,还可以让人继续提升。 这一点,罗修虽然来不及体验,却在华神通的身上得到了证实。 要是华神通能挺过第八次天劫,再多活几年,说不定就能凭着不断地修炼通神拳,从而突破先天之境,跨入更高层次。 这是因为,通神拳不仅仅是一门拳术,它本身就包含了宇宙真理和世间大道。 练拳就等于悟道,这就是通神拳最为了不起的地方。 所以,除非是有天大的事情发生,夜星宇每天都要抽出时间来练拳和睡觉,保证肉身和元神两方面都在不断进步。 有道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但凡是登上巅峰的伟人,不可能凭着运气一蹴而就,往往要付出辛勤的汗水和不懈的努力。 夜星宇清楚成功的秘诀,看似悠闲,实则勤勉,同时也注重劳逸结合,欲速则不达。 今天,因为吴楚君的离去,夜星宇醒得早了些,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开始练拳。 足足用了一个小时,才打完一套通神拳,正准备上楼洗澡,忽然听到手机铃响。 一看来电提示,是林善雅打来的,夜星宇便随手按下了接听键,对着手机喊道:“林大总裁,有何指示?” 林善雅没跟夜星宇贫嘴废话,用她那惯有的清冷语调迅速说道:“刚才有个女人想要闯入老宅,被阿杰抓住了,她说是来找你的,并且还说你是她的主人,这是怎么一回事?” 夜星宇马上就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于是便回道:“她叫宫铃,目前在替我做事,你们可别为难她!” 林善雅又接着说道:“她来的时候就受了伤,并且伤得很重,目前已经昏迷过去,好在抢救及时,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受伤?”听到这番话的夜星宇,第一反应就是霍青书察觉了什么,然后对宫铃下手。 “后来才知道,她正被夜魔天的人所追杀,有个自称为夜魔使者的家伙带着几个手下紧追而来,还大言不惭地威胁我们,让我们交人……” 很快,林善雅就把事件的经过完整叙述一遍,夜星宇才知道,情况没有那么简单。 夜魔天这个邪教组织是在华神通死后才出现的,当年的罗修有所耳闻,但没有亲自接触,感受不深,情报方面也了解不多。 但通过林善雅的讲述,夜星宇就能大致推断出,这个组织相当有料,随随便便就能派出一大堆高手,并且还口气不小。 好在,林家有雅薇坐镇,只要不是先天强者亲自上门找麻烦,雅薇都足以应对,让夜星宇放心不少。 至于林善雅问到,该怎么处理那几个被看押起来的夜魔仆从,夜星宇也拿不出一个具体的主意。 杀又不能杀,放又不能放,更不可能交给警察叔叔,的确是个麻烦事。 好在离城这边的正事都差不多快办完了,等到把妹妹转学的事情处理妥当,夜星宇就可以回返帝都,于是便让林善雅稍安勿躁,等自己回来再说。 第586章 秘室里的祭司和石窟里的神像 这是一个空荡荡的房间,没有窗户,也没有开灯,只在角落里点燃了一根蜡烛,光线很阴暗。 房间里有两个人,一个站着,一个跪着,身上穿着相同的装束。 跪着的那个人,体型雄壮,头顶光光,正是从林家成功逃走的夜魔使者。 而在他的对面,有一个瘦瘦小小的男子负手而立,脸上戴着一个金灿灿的鬼脸面具,在烛火的映照下显得十分诡异。 “祭司,是属下该死,没能完成任务!” 光头使者丢失了面具,脸色很惶恐,分明对眼前之人感到畏惧。 “废物!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要你何用?” 身材瘦小的祭司声音尖利,经过变身器的掩盖,甚至听不出是男是女。 “不是属下无能,是有化劲宗师插手此事,才导致任务失败。”光头使者赶紧辩解。 “什么?你怎么会惹到化劲宗师?”祭司听了就很诧异。 “属下得到命令,带着四个仆从抓捕叛徒,结果她逃到了林家,被对方收留,属下便向林家讨要,可没想到,他们之中竟然有一个化劲宗师……” “且慢!”祭司挥了挥手,“你说的是哪个林家?” 光头使者立马回道:“就是长风集团的那个林家。” 祭司陡然一惊:“什么?长风林家居然有化劲宗师坐镇?” 使者连连点头:“没错!确实是化劲不假,属下只接了一拳,就受了一点内伤,当即不顾一切,赶紧逃回来向您禀报!” 听到这里,金面祭司沉吟片刻,方才问道:“你可认得对方是哪一位化劲宗师?” 光头使者连连摇头:“不认识,这人很年轻,最多二十几岁,并且还是个女子!” “我没听错吧?”祭司的声线蓦然提高,显然不信,“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是化劲宗师?你是在给我讲笑话吗?” “属下以性命保证,绝无半句虚言!”光头使者神情恳切,信誓旦旦,不像是说谎。 金面祭司半信半疑,又变回正常音调:“你且将整个事件的经过仔细说一遍,不许有半点隐瞒!” 光头使者松了口气,老实交代道:“属下根据祭司的指示,很快就找到了叛徒藏身的位置,于是便让手下仆从围攻抓捕。没想到这个叛徒非常狡猾,在受到重创的情况下,利用障眼术成功逃脱。属下带着仆从们一路追踪,然后就找到了林家,逼他们交人……” 随着光头使者的一番讲述,金面祭司很快就了解到事件的全部经过,最后问道:“你是说,这个年轻的化劲宗师,长得跟林家的大小姐非常酷似?” “何止是酷似,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光头使者马上进行纠正,“除了发型和服装有所不同,五官脸蛋乃至身材体型,都看不出任何区别。” “那就奇怪了,这人到底是谁?为何年纪轻轻却有化劲实力?”金面祭司轻声嘀咕着,满是不解。 光头使者没有接话,因为他也不知道答案。 “行了,你先退下吧!”金面祭司挥了挥手,并叮嘱道,“这件事你不要向任何人透露,剩下的我会看着办!” 光头使者依言起身,并缓缓退出房间。 金面祭司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阴暗房间里,似乎在思考。 隔了很久,他才嘀嘀自语道:“实在想不通,还是向魔神大人汇报一下吧!” 说完,他转身走到墙边,伸手在某个位置轻轻拍了两下,面前的光滑墙壁忽然开始挪动,向两边滑开,现出一个小小的门户。 门后面是一个狭窄的通道,更加阴暗,只能隐约看见有石质台阶向下延伸,不知通往何处。 金面祭司没有半点迟疑,一脚跨入门户之中,顺着台阶一路下行。 身后的墙壁自行合上,使得通道里面黑漆麻乌,伸手不见五指,但对于金面祭司而言,似乎没有影响。 几十级的阶梯很快走完,祭司的面前忽然出现亮光,是两团拳头大小的火焰。 跳动的火焰照亮了环境,可以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道沉重的石门,在石门的正中位置,雕有一个巨大的鬼面,而火焰正是鬼面的眼睛,将现场气氛渲染得恐怖吓人。 祭司走过去,站在石门跟前,双手结成一个手印,嘴里念着让人听不懂的古怪咒语。 没多久,鬼面眼中的火光渐渐黯淡,直至完全熄灭。 紧接着,传来一声轻响,鬼面从中裂开,出现一道一尺来宽的缝隙,仅够一人侧身进入。 里面像是一个天然石窟,四壁粗糙而又不规则,并且空间极其狭小。 顶部镶嵌着一枚夜明珠,散发着朦朦胧胧的微光,隐隐约约能让人看清环境。 石窟内只有一样东西值得注意,那就是一座两米高的石像。 石像的造型很古怪,人身,牛首,四目,六臂,头长双角,背生双翅,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在石像跟前,摆放着一个稻草编织的蒲团,祭司掀起衣襟下摆,就在蒲团上对着石像行跪拜之礼。 “伟大的夜魔神,您的虔诚信徒有重事之事向您禀报!” 态度恭谨,语气虔诚,金面祭司一连呼唤了三遍。 “何事打扰?”一个神秘的声音不知从何而来,在石窟中回荡响起。 这完全不像是人类能够发出的声音,苍茫、威严、古朴、雄浑,宛如神袛之音,降临世间。 金面祭司抬起头来,仰望着身前的石像,以最为恭敬的声音如实上禀道:“信徒宫本铃奈,执行任务失败,本应杀之灭口,却使诡计侥幸逃脱,属下便派出一名使者携仆从四人前往抓捕,却遇到一位化劲宗师插手此事,使者得以逃命,仆从尽皆被俘,故来向您请示,此事该如何处理?” “无需任何动作,不要惹人注意。”神秘的石像发出声音,回荡于石窟之中,“至于背叛的信徒和被俘的仆从,吾会亲自解决,不会留下后患。” 金面祭司恭声应诺,再行跪拜之礼,然后倒退着走出石窟。 看着鬼面石门缓缓合上,金面祭司彻底放下心来,以后都不必再为此事费神。 第587章 很可能是一位得道的修仙者 练完拳,洗完澡,夜星宇又躺回床上睡了一个回笼觉,没多久就被手机铃声吵醒。 拿起手机一看,又是林善雅打来的电话。 夜星宇坐直身子,拿个枕头垫在背后,懒洋洋地问道:“怎么了?” “出事了!”林善雅没有任何废话,开口就是这三个字。 夜星宇诧异问道:“出什么事?” 林善雅沉声答道:“刚才抓到的那四个家伙,全都死了!” 夜星宇听得一呆,立马问道:“怎么死的?” “不知道!”林善雅回答得很果断,“他们被打晕后就被关在后院的杂物仓库里,阿杰刚才去看了一眼,忽然发现这些人都已经死了,死得不明不白!” 夜星宇想了一想,便试着问道:“是不是服毒自杀?” “不是!”林善雅当即否定,“阿杰和赵爷爷都已经检查过了,既不是中毒,也没有伤口,根本就找不到任何的可疑点,就这样莫名奇妙地停止了心跳。” 听她一说,夜星宇就知道此事不寻常,难以解释得通。 要知道,夜魔仆从可不是身体柔弱的普通人,而是修炼古武的高手,哪会轻易死去? 手脚受制的古武者虽然有自断心脉的了结方法,但那必须是有了丹田之气才可以做到。 更何况这四个俘虏不仅被封锁了穴道,还处于昏迷状态,更不可能自行了断。 那他们究竟是怎么死的? 谁也不清楚,就连夜星宇也猜不出来,恐怕得亲自检查过这几人的尸体,才有可能摸清真相。 对于这种情况,夜星宇只能交代道:“先把尸体冷藏起来,不要对外声张,等我回来再说。”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林善雅问了一句。 “快了,等我把妹妹转学的事情办完,我就马上回帝都。”夜星宇如实答复。 挂断电话以后,夜星宇翻身从床上站起来,找来衣服裤子往身上穿。 忽然之间,他停下所有动作,表情凝重地抬起头来,视线仿佛穿过一切阻碍,遥望着北方的天空。 与此同时,远在帝都的林善雅正在和赵成他们商量,忽然看到杜小娟从偏院客房里探出个头来,急匆匆地喊道:“大小姐,赵老爷子,不好了,你们快来看!” 林善雅等人赶紧过去,一进门就看到宫铃在床上扭来滚去,脸上尽是痛苦之色,仿佛正遭受酷刑折磨。 “怎么回事?”林善雅赶紧询问。 “不知道啊!”杜小娟也是一脸的迷惘,“给她包扎完毕以后,我用热水给她擦洗了身体,还给她换了衣服,随后她就醒来了,才刚刚说了几句话,忽然之间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说话的同时,只见宫铃像是发狂一样,伸手乱抓,很快就将身上的被褥撕扯得稀碎,就连床垫和枕头也遭了殃。 紧接着,宫铃从床头滚落,又在地板上翻了个身,随后抱着自己脑袋拼命拉扯头发,还用指甲抓脸,划出一道道血痕,同时从嘴里发出一连串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林善雅当即下令:“先把她按住再说!” 赵成、阿杰、巴天明、杜小娟四个人一齐动手,两个抓手,两个捉脚,想让宫铃安静下来,但好像效果不大。 被按住手脚的宫铃死命挣扎,脑袋不停地左右摇晃着,嘴里惨呼连连,似乎正遭受着极大的痛苦。 不过,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挣扎中的宫铃忽然停止了惨叫,随后浑身一软,像是失去了所有力气,瞬间安静下来。 赵成用手一探鼻息,又把了把脉,随后便说道:“还好,呼吸和脉搏都很正常,只是晕了过去。” 听他这样一说,其余众人才松了一口气。 不过回想起来,难免心有余悸,都不明白好端端的一个人,为什么就突然发狂了? 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声响了,林善雅拿出手机一看,是夜星宇打来的。 刚一接通,就听见夜星宇问道:“宫铃现在怎么样了?” 林善雅就感到很奇怪,反问道:“你怎么知道她出事了?” 夜星宇当然知道,因为他在宫铃的脑海中种下了一枚信仰种子,当宫铃受到强大的精神攻击时,信仰种子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同时也能让夜星宇产生感应。 正因为如此,远在离城的夜星宇才会打电话过来询问,他清楚知道宫铃遭遇了危险,有人正试图通过非物理的方式来抹杀宫铃的精神和意志。 夜星宇没有如实作答,也不方便解释,随口敷衍道:“夜魔天是一个邪恶的宗教组织,据说他们的首领能使用歹毒的咒术,可以不经接触就让人死于非命,我怀疑那四个被抓的俘虏就是因咒术而丧生,如果是这样,那么宫铃可能也有危险。” 林善雅听完以后大吃一惊,深信不疑的同时,立刻说出了刚才发生的事情。 得知宫铃没死,夜星宇才放下心来,看来是信仰种子护住了宫铃,抵御住了夜魔神的咒术攻击。 因为此事,夜星宇终于开始正视这个从未有过交集的神秘人物,并视为极大威胁。 他原本以为,夜魔神精通咒术的传言是宗教分子的过度吹嘘,没想到竟然是事实。 如此一来,夜魔神就值得夜星宇认真对待,因为他很可能是一位得道的修仙者。 所谓“得道”,是指修炼有成,拥有很强的精神力量,可用意念干涉物质,仅凭一个眼神就能惑乱人心。 与擅长近身搏杀的古武者不同,修仙者的身体不见得很强壮,却能熟练运用精神之力,并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在古时候,没有“精神力”这个说法,当时的修仙者把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玄幻力量统称为“法力”。 但实际上,法力、精神力、神魂力,这三样都是同一个东西,没有本质区别。 法力是古代的叫法,到了现代就成了精神力,而在夜星宇所得到的神秘传承里面,这种力量就被视为神魂力,因其是由修行者的神魂意识所产生,神魂越强,力量越大。 第588章 巫咒之术,巨大威胁 传言之中的咒术就跟精神力相关,它是精神力的一种运用方式,与夜星宇的神魂秘术有着很多的共性。 但咒术也有它自身的特点,就是可以通过某种媒介来增强效果。 媒介可以是任何东西,只要跟施术目标相关联即可,并且关联性越大,增幅效果越明显。 比如施术目标所穿过的衣服,或是他的血液和头发等等,都可以成为媒介,但用衣服作为媒介的效果,肯定比不上头发,而头发又比不上血液。 此种手段,玄之又玄,暂时还无法用现今掌握的科学原理来解释。 而咒术的历史非常悠久,最早可追溯到远古时代的三皇五帝时期,当时的咒术师被称之为“巫”。 因此,咒术也可以理解为巫术。 “巫”这个字,上有一横顶天,下有一横立地,中间是人与人,还有一竖连接天地,有通天达地之意。 传说中,巫能与鬼神沟通,知识渊博,能力非凡,受世人所尊敬,可以祭祀、预言、祈雨、医病等等。 到了封建社会,能掌握巫术的往往是那些离群独居的修仙者,他们个个都具备强大的精神力,在平民大众的眼中是比拟仙人的存在。 比如三国时代,就有于吉、左慈、南华老仙等人,个个都是巫术方面的高手行家。 后来,或许是出于人们的畏惧之心,又或者是有太多人借巫之名行骗,使得巫这个职业渐渐成了怪力乱神的象征,遭到抵制。 并且,巫术还跟蛊术有密切关联,古时候就有“巫蛊”的说法,将这两者归为一家。 而蛊术里所用到的蛊咒,其实就是巫术,也属于是精神力的一种运用。 总之,不管是咒术还是巫术,关键就在于精神力,没有强大的精神力就无法施展,那便沦为骗术。 纵观整个人类历史,精神力最强大的便是修仙者,还有西方最顶尖的一小撮异能者,其次才是达到先天境界的武道至强者。 都知道,武者的感知能力远远超过普通人,甚至拥有不可思议的精准第六感,标准学名叫做“超感官知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直觉。 这是因为,练武不仅能够强身健体,还能够增长智慧和锻炼意志,在练武的过程中,也会逐渐开发大脑,提升精神力强度。 武道有四大阶段,依序为: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炼虚合道。 暗劲到丹劲,是炼精化气;丹劲到化劲,是炼气化神;化劲到先天,是炼神还虚;至于先天强者,则追求炼虚合道。 而在“炼气化神”和“炼神还虚”里面,所提到的“神”,其实就是指神魂。 神魂是精神力的根本和源泉,神魂壮,则精神强。 正因为如此,晋升化劲的宗师,经历过炼气化神阶段,神魂强度就有了很大的提升,已经能够简单地掌握和运用精神力。 比如一个眼神就能够让人心生畏惧,或者仅凭几句话就可以催眠意志不坚的普通人。 再进一步,到了先天境界,那就更为恐怖,精神力强大到能够干涉现实物质,能够制造出一些难以理解的超自然现象,落到普通人眼中,便与神明无异。 不过,古武者最强大之处还是在于近身搏斗,就算到了先天境界,拥有极强的精神力,也还是要比最顶尖的修仙者逊色不少,并且在精神力的运用和掌控方面,更为不及。 因此,绝大多数的先天强者,都是要看到目标才能施展自己的精神力,作用范围不会太广,不可能在极远距离的情况下夺走他人性命。 更何况死去的那几个夜魔仆从不是普通人,而是修炼有成的古武者。 要不是因为夜星宇曾对宫铃施展过奴役神通,给她种下一枚信仰种子,就连宫铃也要死于非命。 由此可见,出手者必是那位精擅咒术的夜魔神,并且他修炼的不是武道,而是巫道。 巫道算是仙道的分支,巫师和方士一样,都属于是修仙者。 就好比科学家里面有数学家,有化学家,有物理学家,也有天文学家,各自钻研的方向不同,但跟精神力都脱不了关系。 本以为仙道绝迹,巫蛊失传,却没想到,此次重生就让夜星宇先后遇到了养蛊者和巫术师。 尤其是那个夜魔神,居然可以无声无息地咒杀暗劲级别的古武者,其威胁程度绝对不在先天强者之下,甚至更加难以防备。 如果,夜魔天处心积虑的要对林家下手,就算有雅薇守护,也无济于事。 他们只要搞到林家人的随身物品作为媒介,就可以随意掌控其生死,想杀谁就杀谁。 这让夜星宇非常担心,迫切想要回到帝都守护林善雅的安全。 只要有他在,就算夜魔神暗中发动咒术,他也能及时感知并进行阻挡。 对方有咒术,他也有神通,就看谁的道行更高。 在精神力的交锋上,夜星宇从没有怕过谁,他经历了无数次的重生累积,神魂之强冠绝古今,从没有哪个修仙者能够超过他,历史上没有,现今也不可能。 但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夜星宇远在离城,就无法守护林家。 不过,他想起了一件事情,趁着电话还没挂,便问道:“上次我说的风水局改动,施工情况现在怎么样了?” 林善雅如实汇报道:“找来的工程队一直都在加班加点地进行改建,进度很快,目测还有几天就能完工。” “那好,给施工方加点钱,让他们辛苦一点,尽快把这个项目完成。”夜星宇认真地交代着,说得很严肃。 一旦有了青龙出水局,便会产生特殊磁场,对看不见的精神类攻击也有一定的防范效果,至少能产生干扰作用。 这样一来,夜魔神对林家的威胁就会降低一个档次。 当然,最稳妥的方法还是由夜星宇亲自坐镇,可以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绝对守护,这样才能完全放心。 如此一来,就需要他把离城这边的事情尽快了结,早日回返帝都。 第589章 有一尊大人物在背后庇护 与林善雅结束通话以后,夜星宇立刻又给舒妍打了个电话。 “舒校花,早上好啊!”夜星宇先是笑嘻嘻地打了个招呼。 “哎呀,你直接叫我名字不行吗?”舒妍似乎不太愿意听到“校花”这个称呼。 “好吧,舒妍大美女,我想问问,关于我妹妹转学的事情……” “就知道你是想问这个,刚才我已经找过我老师了,不过她没有答应,要不然你过来请她吃个饭,态度放得诚恳一点,我再帮你美言几句,说不定事情就成了!” “请吃饭?没问题!”夜星宇一口答应,“午饭还是晚饭?” “就午饭吧!”舒妍嘻嘻一笑,“你现在过来的话,时间应该差不多刚刚好!” “行,那就这样说定了,我马上过来!” 说完,夜星宇就挂了电话,对着镜子稍作收拾打扮,便拿着车钥匙出了门。 …… 帝都郊外,某个山庄别墅中,有两个人相对而坐,中间摆了一壶刚沏好的热茶。 左首之人,看起来很年轻,不过二十几岁的年纪,五官端正,眉清目秀,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给人一种随和可亲的感觉。 而右首之人,体型瘦小,身穿长袍,头上戴着一个金灿灿的鬼脸面具,完全将面容遮住,分不清男女,也摸不清年纪。 “来,喝茶!”年轻人亲自动手,拿过杯子倒了两杯,热气腾腾,茶香扑鼻,“这是我自家种的茶叶,用的是无污染的山泉水,祭司请尝尝!” 金面祭司看了一眼,却碰都不碰面前的茶杯,只是怪声怪气地说道:“事情已经办妥,逃走的叛徒必死无疑,霍青书应该不会知道太多的秘密。” “不!你太小看了霍青书!”年轻人摆了摆手,“我敢说,霍青书肯定查到了一些东西,甚至可能知道是我在背后搞鬼,他这样故意打草惊蛇,无非是想给我一个警告,让我安分一点。” 金面祭司冷冷道:“你们之间的恩怨我不管,但因为这件事,导致我这边损失不小,甚至还惊扰了夜魔神,你必须有所补偿!” “补偿好说,毕竟我们是合作伙伴。”年轻人的脸上依旧带着从容的微笑,“不过我要确保,那个女人真的已经死了……” 话没说完,就被金面祭司一口打断:“不必怀疑!她是本教信徒,曾经立下心魔誓言,性命完全掌握在伟大的夜魔神手里,神仙来了也救不了!” “但愿如此吧!”年轻人笑了笑,端起面前的茶杯吹了几口气,然后才开始慢慢品尝。 金面祭司在心中盘算,正准备提出赔偿条件,脑海里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放下一切,速来见吾!” 收到指令的金面祭司浑身一震,立刻站起身来,嘴里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说罢,也不等对方答复,金面祭司匆匆离去。 年轻人似乎有些疑惑,不知道对方为何突然要走,但他也没有追问,只是望着对方的背影,将杯中的茶水一饮而尽。 …… 神秘的地下石窟中,金面祭司跪伏在牛首人身的神像跟前,大声道:“伟大的夜魔神,您唤我前来,请问有何指示?” 神像传来声音,苍茫雄浑,古朴威严:“之前说的那个背叛信徒,她并没有死,在本神手里保住了性命!” “什么?”金面祭司大吃一惊,不敢相信。 “有一尊大人物在庇佑此人,她的生死吾已无权决定。”代表着夜魔神的威严声音很快作出解释,并叮嘱道,“汝等切记,千万不可主动去招惹,就当此事从未发生。” 金面祭司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就连无所不能的夜魔神亲自出手,都没能处决叛徒。 另外,刚才提到的“大人物”又是谁?难道是先天至强者? 似乎就连伟大的夜魔神都对此人抱有忌惮之心,那绝对不能轻易招惹,就算对方不是先天,也差不到哪里去。 谁又能想到,小小的林家居然藏着一条巨龙,简直不可思议。 不仅有化劲宗师坐镇,背后还可能有先天强者的影子。 如此一来,这个林家万万碰不得。 金面祭司不禁犹豫,该不该把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透露给自己的合作伙伴。 毕竟,那些人正在对林家下手,想要把长风制药一口吞掉,化为己有。 不过,他终究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他的那些合伙人也不是省油的灯。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说不定,他还能跟在后面看准机会捡点便宜。 但他自己肯定不会去当出头鸟,坚决不与林家主动为敌。 于是,金面祭司恭敬答道:“谨遵吩咐,不敢有违!” …… 让夜星宇没想到的是,因为信仰种子的庇护,不仅宫铃没死,反而把对方给吓到了。 在他的经验认知中,能拥有惊天实力的强者,决不会是胆小之辈,哪有还没正式开打就直接认怂的道理? 真正的强者从不畏惧挑战,甚至还要迎难而上,没有大决心与大勇气,就无法登上世界的巅峰。 可偏偏夜魔神就是个奇葩,仅仅因为咒术失手,没有将叛徒成功解决,就立刻罢手,敬而远之。 当然,这对于林家来说是件好事,如果夜魔神不顾一切,马上就来找林家算账,那才是真正的大麻烦。 毕竟夜星宇还在离城,事情没办完,一两天之内无法赶回帝都,光靠雅薇可不保险。 可夜星宇并不知道这个威胁已暂时解除,他风风火火地开车去艺术学院,想早点把妹妹转学的事情搞定。 到了学院门口,照例把车停在路边,一看时间,十一点过五分,稍微早了一点。 夜星宇再次给舒妍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已经到了,并且询问对方,去哪里吃比较好?上次的一品轩行不行? 只要舒妍说一句“可以”,夜星宇就马上先把位置订好,等到了时间,直接过去就可以开动。 哪知道,舒妍回了一句“学院饭堂”,当场让夜星宇哭笑不得。 第590章 四世相承,同为一人 学校里的食堂也不尽是大锅饭,通常也有偏高档一点的精品餐食,这一点夜星宇还是知道的,毕竟他在万相学院工作过一段时间。 只不过,离城艺术学院是公立性质,不比万相学院这种贵族私校,食堂的饭菜做得再怎么好,也不如一品轩这种高档餐厅,至于装修、排面、服务、格调等方面,更是有相当程度的差距。 夜星宇心想,这次来是求人办事,消费不能省,能好则好,以表现自己的诚恳态度,要是把请客地点定在学院饭堂,像什么话啊? 所以,他马上就跟舒妍讲:“哪能这样啊?还是一品轩吧!要是搞得太寒碜,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放心吧!就照我说的做,绝对不会错!”舒妍轻快地解释道,“你是不知道,我老师的性格有点独特,不喜欢跟人交际,也很少离开学院,她吃饭从来都是在学院饭堂,你要是叫她去别处,她铁定不会同意!” 听她这样一说,夜星宇才算了解情况,立刻就转变了想法。 他知道,学院里面的有些老教授思想很古板,特别喜欢坚持自己的“原则”,因而养成一些怪癖。 舒妍的老师应该就是这种情况,你认为好的,她不一定觉得好,你要是顺着她,反而显得尊重她。 于是,夜星宇不再犹豫,很干脆地作出决定:“行吧!饭堂就饭堂,听你的,你可别忽悠我!” 舒妍咯咯一笑:“我可是成心想帮你,怎么可能忽悠你呢?” 夜星宇不再跟她争论这个,转而问道:“现在时间早了点,我在哪等你?” 舒妍回道:“你先进来吧,我给你发个定位,那里有家餐厅,你先去找个好位置,我等会就把老师带来!” 说完,她就挂了电话,留下夜星宇一头雾水。 明明说好的饭堂,怎么又变成了餐厅?真是搞不懂! 没多久,夜星宇就收到了舒妍发来的定位,步行过去居然要二十几分钟。 艺术学院禁止外部车辆入内,夜星宇只能把车停在路边,徒步前往目的地。 进了校园,发现这里的格局和布置都很不错,与万相学院相比,少了几分精致,多了几分大气。 并且,艺术学院的建筑风格非常多样化,有中有西,有古有今,造型独特,互相映衬,却又不显突兀,反倒很和谐。 反观万相学院,非常统一的西式现代派简约风格,气象新颖,看起来也很舒服。 不过,万相学院在历史和底蕴方面,确实不如离城艺术学院,学术味道没有那么浓厚,稍显薄弱一些。 最明显的就是,万相学院的办公楼和教学楼都很新,有专人负责打理,时时刻刻都保持着干净整洁。 而艺术学院则不然,新老建筑混杂其中,甚至还有一些值得回味的文物级建筑,例如尊师堂、艺术馆、钟鼓楼等等,古韵盎然,既彰显了文化底蕴,又承载着历史沉淀。 青砖、墨瓦、白土墙。 枯树、残叶、梅花香。 这就是离城艺术学院,古典与现代的完美结合,东方与西方的文明交汇。 走在人来人往的步行小径,看着来来回回的青春学子,闻着鲜花与泥土的芬芳气息,听着身前和身后的欢声笑语,整个人都会感受到心灵上的愉悦和升华。 “这才是人生啊!年轻真是好!”夜星宇不由自主地发出感叹。 随后,他缓步走向矗立于广场中央的一座高大纪念碑,驻足观看片刻,心中又是一阵唏嘘感慨。 碑上刻有端端正正的八个繁体大字:教學相長,薪火相傳。 非常漂亮的正楷书法,一眼望去,心旷神怡。 题笔人为“赵星海”,却没有落款时间。 不过可以从石碑的磨损程度来大致推测,它已经存在了很久很久,至少经历了数十年的风霜雨露。 提起“赵星海”这个名字,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名气甚至不在华神通之下。 如果说,华神通被世人神化,尊为“武神”,那么赵星海同样也是一位伟大的传奇人物,他仅仅只用十年的时间就打造了一个震惊世界的商业帝国,被人敬为“投资之神”。 谁都知道,震城赵家是全世界最有钱的家族,同时也是十大豪门之首,无可争议,无法撼动。 究其原因,就在于赵家出了一个了不起的商业天才,他就是赵星海。 曾经的赵家,濒临绝境,族人死光,只剩下一个被戏称为“赵氏孤儿”的落魄公子,仅靠着一点微薄的遗产,过着纸醉金迷的颓废生活。 忽然之间,他大彻大悟,洗净铅华,浴火重生,不借外力,只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出了一条光明大道。 从此,号称“投资之神”的赵星海坐稳了世界首富的位置,直到今天,赵家也依然是世界首富。 关于赵星海这个人,若说谁最了解,那必然是夜星宇。 因为,他的上上上一世,就是赵星海。 赵星海、华神通、罗修、夜星宇,四世相承,同为一人。 蓦然看到自己曾经留下的亲笔题字,夜星宇的思绪一阵恍惚,渐渐飘远,仿佛回到了许多年前,他第一次来到离城艺术学院的时候。 彼时的艺术学院还没有建成现在的模样,规模小了一些,名气也没有这么大。 而当时的赵星海已经开始崭露头角,名气和声望渐渐在旧世界传播开来,年纪轻轻的新生代资本家。 记得他第一次来这里是应邀讲课,倒也不涉及太多的商业知识,只是简单地分享一下自己的成功经历。 那堂课,他分文不取,事后还向校方捐赠了一笔教育慈善金,并顺手题字一幅,就是“教学相长,薪火相传”这八个字。 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这座纪念碑,成为离城艺术学院的荣耀。 不过,在最早之时,这所学校并非现在这个名字,它的前身是华南艺术学院。 直到天龙帝国建立以后,开国皇帝华神通依照后天八卦方位,划分出震、巽、离、坤、兑、乾、坎、艮八大城市,华南艺术学院才正式改名为离城艺术学院。 第591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时过境迁,人事已非。 生活在旧世界的赵星海早已成为传说历史,若他还在世的话,也已经是九十多岁的老人。 却没想到,在大半个世纪以后,他又以夜星宇的身份重临旧地,难免唏嘘感慨。 在纪念碑前驻足片刻,夜星宇又顺着道路继续前行。 不得不说,离城艺术学院不愧为华南地区美女最多的院校,一路走来,碰到的女学生绝大多数都不丑,好一些还是当之无愧的美女,难怪那些富家公子哥没事就喜欢跑来这里打猎。 只不过,对于见惯了美女的夜星宇来说,他早已能做到心如止水。 此次重生以来,也就是第一次遇到林善雅时,才让他感到震憾,还不是因为林善雅的惊人美貌,而在于对方的长相气质酷似心中的那个“她”。 而反过来,走在路上的夜星宇其实也挺吸引眼球,过往的女学生们或多或少都会看他几眼,甚至还会窃窃私语地评头论足。 夜星宇原本就是帅哥一枚,高大英俊,气质不凡,来的时候还特意照了下镜子,整理过仪容,穿在身上的衣服裤子全都是面料上佳且做工精致的国际大品牌,任谁一看,都会把他视为极品高富帅。 所以啊,夜星宇在感叹“美女真多”的同时,其他人也不由自主地将目光移到他的身上,暗赞“这人真帅”。 甚至,夜星宇还听到,有一帮可爱的小女生在私底下议论猜测,这位极品帅哥是哪一位美女校花的男朋友? 本以为她们说归说,随便聊几句也就结束了,没想到这几个女同学还较真起来,正事不干,闲得蛋疼,居然跟着夜星宇一路尾行,就是想确认一下,这位帅哥是去跟哪一位校花碰头见面。 并且,还不时用手机对着夜星宇的背影一路偷拍,跟那些喊着“欧巴”的追星花痴一个德性。 夜星宇真是服了,好想转身对她们说一句:“同学们,适可而止吧,你们这样我很害怕!” 当然,他最终还是装作一无所觉,默默地往前走。 到了目的地,正好十一点半。 夜星宇刻意观察了一下,果然就看到了几层楼高的学院大饭堂。 不过,在饭堂两侧,居然还有不少的美食小餐厅,各有各的名字。 原来,这里跟万相学院不一样,不仅把食堂承包出去,还有一些外来的餐厅,只是管理方面要稍微严格一点,不仅要交租金和管理费,具体卖什么餐食也要经过校方的审批。 这样一来,就以大食堂为中心,形成了一条风格独特的美食街,就餐选择多样化,其中不乏高档次。 夜星宇用手机给舒妍发了一条信息:我已经到了。 舒妍很快回复:附近有家中餐厅,名字叫“小厨房大掌柜”,你看到了吗? 夜星宇抬头一瞧,一眼就看到了舒妍所说的那家菜馆,生意好像挺不错,正好有几个客人推门进去。 夜星宇回了一句“看到了”,便抬腿迈步,往那边靠近。 刚走到门口,就收到舒妍的回复:你先进去找个位置坐一下,我跟老师正在来的路上,很快就到。 夜星宇发出一个“遵命”的卡通表情,然后就把手机放回裤兜,几步跨入餐厅之内。 店堂空间不算大,一共才十几张桌子,有两人桌、四人桌、六人桌三种,将近一半的座位上有客人,且大多数都是女学生。 夜星宇找了一个靠近门口的四人桌,屁股刚坐下,路上遇到的那几个小尾巴居然也跟着走进来,大咧咧地坐到夜星宇后面那一桌,简直叫人无语。 女人的好奇心和八卦欲一上头,就会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居然都跟到餐厅里面来了,真就离谱! 夜星宇也是无奈,又不能报警,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拿起菜单慢慢看起来。 平心而论,菜价真不贵,比起外面同档次的餐厅还要稍稍便宜一些,基本都是一些家常炒菜,还有特色的药膳煲汤。 当然,这里的装修格局也算不上高雅精致,消费便宜也在情理之中。 反正闲着无事,夜星宇就从头到尾地将菜单过目一遍,但他不清楚舒妍的老师喜欢吃什么,就没有乱点,还是先等等再说。 而后面那一桌的几个女生,已经开始叽叽喳喳地点起餐来,不过彼此之间的意见分歧很大,足足花了五分钟才最终确定,一直在等待的服务员都快失去了耐心和理智。 大概又过了五分钟,餐厅大门被人推开,舒妍随之出现。 夜星宇站起身来,笑着挥了挥手,正准备开口打招呼,却蓦然看清了随后进入的第二道身影。 笑容僵住,声音卡壳,表情呆滞,心头震惊。 刚站起来的夜星宇就像是被人施放了定身术,傻痴痴的像根木头。 这是因为,随着舒妍进来的那个女人,竟然是玄如梦。 而玄如梦露在外面的一只眼睛也正紧盯着夜星宇,嘴里冷冷地吐出两个字:“是你?” 夜星宇尴尬地笑了笑,刚举起来的手又赶紧放下,并向舒妍问道:“这位难道就是……?” 话说一半,欲言又止。 舒妍很爽快地点点头:“没错!这位就是我们舞蹈系的玄老师,玄幻的玄!” 听到这个回答,夜星宇是真的笑不出来了。 万万没想到,第一次求人帮忙办事,却求到了玄如梦的头上。 而在几天前,他才刚把玄如梦得罪惨了,拿走了别人最宝贵的一血。 躲都躲不及,却又偏偏撞到了一起,这难道是报应吗? 夜星宇真是欲哭无泪啊,脸上的表情都快僵硬了,还不得不心虚地打了个招呼:“玄老师,你好啊!” 玄如梦理都没理,转头看向舒妍,皱眉问道:“你这丫头,是故意的吧?” 舒妍嘻嘻一笑,吐了吐小舌头,居然拽着玄如梦的胳膊轻声细语地撒起娇来:“老师,我这也是为了您好啊!你不会怪我吧?” 玄如梦冷哼一声,不置可否,好像并不是特别生气,最起码没有扭头就走。 第592章 美女校花的古武老师 听着她两人的对话,夜星宇有点懵逼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可也没人跟他解释,舒妍朝着座位指了指,开口道:“先点餐吧,然后再慢慢聊!” 玄如梦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拒绝,走到夜星宇对面坦然落座,而舒妍紧随其后,坐在她旁边。 夜星宇赶紧拿起餐牌递过去,特意掉转方向,不至于让她俩倒着看。 此时,后面那桌就有细细碎碎的窃窃私语声不断传来,一字不落地进入夜星宇的耳朵里。 “快看快看,真的是校花耶,居然是舒妍!” “哈哈,我猜对了吧?说了你们还不信!” “可恶!为什么不是班佳佳呢?我觉得他跟班佳佳最有cp相!” “舒妍也很漂亮啊,她打扮起来非常性感!” “不过,你们有没有发现,跟舒妍一起来的好像是老师?” “这个我认识,舞蹈系的玄老师,我曾经上过她的课。” “哦,我想起来了!听说她脸上有道疤,被人破了相,所以才用头发遮住半边脸,不然很吓人!” “没错!要不是因为那道疤,玄老师绝对是一位顶级大美女,不比四大校花逊色!” “是啊是啊!就凭她那身材,好有曲线美,简直无与伦比,让人家好羡慕呀!” “话说,你们谁知道她脸上的疤是怎么来的?” “不清楚,据说曾经有一个胆子大的同学当面问过玄老师,却没有得到回答。” “我有一种强烈直觉,这绝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赞同赞同,我也觉得玄老师很特别,肯定经历过什么!” 背后的几个女学生交头接耳,一连串的碎嘴八卦,不仅夜星宇听到了,相信玄如梦也听到了,她毕竟是实打实的丹劲高手,听觉之灵敏远远超过普通人。 不过,玄如梦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视线一直落在菜单上,内心亦无波澜。 而夜星宇也没有在意身后的讨论,脑海之中心念电转,苦思良策,想着怎么跟玄如梦化干戈为玉帛,把妹妹转学的事情落实下来。 舒妍也在看着菜单,发现老师久久不说话,便用手一指,大声嚷道:“这个这个,十全大补鲜浓汤,我和老师来这里吃饭,每次都会点一份,味道好,又有营养!” 夜星宇马上记下,并招手把服务员叫过来。 随后,还是舒妍拿主意,又点了几个家常炒菜,再加上先前那个药膳炖汤,应该差不多足够了。 玄如梦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话,但她心里清楚,舒妍点的那些菜,全都符合她的口味,是她平时爱吃的那几样。 这样一来,原本对舒妍的多管闲事有些不悦,现在反倒气消了。 毕竟,舒妍不仅是她的学生,还是她喜爱的弟子,一直在暗中培养,感情非同一般。 换句话说,玄如梦就是向舒妍传授古武的师父,两人不是普通的师生关系。 至于今天的这场饭局,作为师父的玄如梦事先并不知情,是弟子舒妍的刻意安排。 不过,舒妍并不知道玄如梦跟夜星宇的真正关系,她只是从老师最近的异常表现,得出了一点点不靠谱的猜测,并自作主张地导演了一场好戏。 而此刻的夜星宇已经猜到了对方两人的师徒关系,其他就一无所知。 他主要在思考该怎么解决问题,并且很快想到了一个方案,心里面就安稳许多。 待到点餐完毕,夜星宇脸上堆笑,对着玄如梦大拍马屁:“玄老师,没想到你不仅是瑜伽教练,还在高等学院执教,真是了不起啊!” “少废话!”玄如梦不假辞色,脸色冷酷,“你说这些,无非是想让我帮你办事,但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没门!” 夜星宇没有丝毫脾气,强笑着解释道:“玄老师恐怕对我有误解,我其实是个好人,只是不小心办了坏事,并非有意冒犯!” 玄如梦冷哼一声,并不说话。 夜星宇端起面前的茶水杯,再次说道:“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咱俩也算是不打不相识,还望玄老师不要往心里去。我在此以茶代酒,诚恳向你道歉,如有得罪之处,还望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多多包涵!” 说完,一整杯烫嘴热茶被夜星宇一饮而尽。 玄如梦却不搭理,连冷哼都免了,直接把脸转到一边,看着餐厅墙上的装饰画。 舒妍便在旁边插了一句:“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夜星宇摇了摇头,只能抱以苦笑,这种事情当然不能明说。 玄如梦脸颊发烫,转过头来对着舒妍轻吼一句:“闭嘴!不关你事!” 舒妍吐了吐舌头,不敢再随便发言,低下头抿了一口茶水。 她心里在想,难得师父会发脾气,这时候可千万不能顶嘴。 玄如梦又转脸看向夜星宇,表情严肃地说道:“你想让我帮你,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一个问题,并且答案让我满意,那我不仅帮你办事,就连你我之间的恩怨,也从此一笔勾消!” 她忽然这样说,让夜星宇有些意外,搞不清楚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笑着回道:“玄老师想知道什么请尽管问,我绝不隐瞒!” 玄如梦冷冷道:“你先当场发誓,假如不讲实话,那你最关心的那个人就会惨遭横祸,不得好死!” 讲出这番话的时候,玄如梦的态度相当严肃,语气异常坚定,根本不容讨价还价。 夜星宇听得暗自心惊,但也没有往深处细想,当即依她所言,肃容起誓道:“我向苍天保证,会如实回答玄老师的一个问题,如有违誓,天打雷劈!” 在这里,夜星宇耍了个小心眼,将应誓之人改成自己,且违誓的后果是天打雷劈。 别人不了解内情,还以为他是诚心诚意地发下毒誓,只有他自己清楚,不管有没有誓言加身,他是铁定要遭天打雷劈。 可没想到,玄如梦居然不认帐,面无表情地摆摆手,来了一句:“这个不算,重新来!” 第593章 誓言,天道,因果,劫数 百试百灵的发誓伎俩,往往都能骗取他人信任,但这次却不管用。 “怎么不算?”夜星宇马上就问。 “你连个动作手势都没有,太过随意!”玄如梦冷笑着回答,“并且,我的原话是‘你最关心的那个人会惨遭横祸不得好死’,你不要给我乱改,一定要照着说!” 夜星宇听完就沉默了,不敢随便开腔。 他精通术数,研究命理,知道人的一言一行都会产生因果,更何况是庄重起誓,自己还明确地道出了代价。 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在因果方面亦是如此。 普通人随便发个誓倒也罢了,因果影响不太明显,毕竟是蝼蚁一般的存在。 可越是大人物,不管能力超凡还是掌控权势,都不能轻易起誓,这会产生极大因果,势必影响其前程运势,如若违背誓言,就会带来噩运。 这就是修行者们常常提到的劫数,越强大之人,越是在劫难逃。 话说东汉末年,刘、关、张桃园三结义,曾经立下誓言,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后来,刘备当上了汉中王,另两人也封侯拜将,都成了位高权重的大人物。 然而,就因为他们有言在先,受到誓言约束,结果关羽一死,张飞和刘备也活不长,没多久就相继离世,这便是因果劫数。 古之圣贤都讲求慎言慎行,更不会随随便便立下誓言,以免为自己带来隐患。 而今人立誓就非常随意,只逞一时之口快,动不动就来一句“出门被车撞死”,说不定哪天就真的应验了,横死于车祸现场。 所以,要是完全按照玄如梦的要求来当场起誓,夜星宇还真不敢,他自己不怕死,却担心身边的亲信之人发生意外。 “怎么?不敢啊?”见到夜星宇久久不语,玄如梦便冷笑嘲讽。 “不是不敢,如果你的问题我答不上来呢?”夜星宇提出自己的疑虑,毕竟他猜不到对方会问什么。 玄如梦想了想,便认真回道:“你可以选择不回答,但是请不要骗我。” “那好,我答应你!”夜星宇严肃地点点头,并缓缓举起自己的右手,中间三指并拢朝天,拇指和尾指曲起内扣,这是现代人发誓时经常使用的手势。 其起源来自于西方宗教,三根手指代表着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做出这个手势,就意味着是以神的名义来发出誓言。 而在东方,立誓的方法多种多样,没有固定形式,就算空口起誓都可以。 夜星宇既不信教,也不信神,更何况还是西方的神,他之所以这样做,只是为了显得庄重一点,让玄如梦放心。 实际上,不管有没有仪式感,亲口说出的誓言都很有可能应验。 这是因为,天道无情,因果冥冥,发誓不比签合同抠字眼,可以钻空子打擦边球。 “我在此郑重起誓,绝不用谎言来欺骗玄如梦老师,如有违背,那么我最关心的那个人会惨遭横祸,不得好死!” 夜星宇以手指天,肃容起誓,依照玄如梦的说法,做足了样子。 如果接下来玄如梦提出的问题实在过于刁钻,难以回答,那么他就闭嘴,这样并不算违誓,只有刻意欺骗才算。 这一次就令玄如梦感到满意,微一点头,正准备开始正式提问,却忽然听到有人向她打招呼。 “玄老师,好巧!你也来这吃午饭啊?” 一个壮硕的身影从门外走进来,一眼就认出了背对而坐的玄如梦。 玄如梦不用回头,只听声音就知道来的是谁。 阎斌,三十六岁,离城艺术学院柔道会社金牌特邀教练,前国家级运动员,现已退役,曾经拿到过几次重要赛事的冠军,名气很大,在学院里算是一号风云人物。 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此人是玄如梦的追求者,丝毫不嫌弃她脸上的那道恐怖伤疤。 当然,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玄如梦只对罗修动过心,其余的男人在她眼中,如同粪土一般,丝毫没有半点吸引力。 阎斌知道玄如梦喜欢来这家餐馆吃饭,时不时就会过来逛一圈,搞不好就能偶遇佳人,然后借机多聊几句,说不定可以加深感情,至少也能混个脸熟。 这种事情发生了很多次,玄如梦习以为常,基本上都不怎么搭理,不管阎斌说什么,她都“嗯”一声作为回应,完全不假辞色。 这次也是一样,阎斌打完招呼,只换来玄如梦的一声“嗯”,就没了下文。 阎斌也早已习惯了玄如梦的冷淡,心中不以为意,脸上还带着喜气。 可当他看到,意中人的对面竟然坐了一个英俊帅气的小白脸,难免就心生醋意,很不是滋味。 阎斌大步走过去,站在玄如梦的身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夜星宇,故意问道:“这位兄弟很面生啊?是玄老师的朋友吗?” 虽然不知道对方是谁,夜星宇却能感受到一股浓浓的敌意。 他有正事要谈,不想节外生枝,便主动站起身来,面带微笑地伸出手掌:“在下夜星宇,有点小事想请玄老师帮忙,顺便请她吃个午饭。” 雄壮的阎斌有接近两米的身高,比夜星宇还要高出半个头,像个人立的巨熊一样,压迫感十足。 他看着面前的“小个子”,伸手与对方相握,心里面却滋生一个念头,想要运劲一甩,把这个小白脸狠狠地摔个大跟斗。 还好,他忍住了,不想在玄老师面前失礼,便也皮笑肉不笑地自我介绍道:“我叫阎斌,阎王的阎,文武斌,现在是学院的柔道教练。我看老弟你身体结实,体格不错,有没有兴趣来玩玩柔道?” 夜星宇随口胡诌道:“我练过拳击,柔道没怎么碰过,等以后有时间,我就来跟阎教练学习学习。” “那咱俩可说好了,我等着你来!” 阎斌故作爽朗地哈哈一笑,围着桌子绕了半圈,走到夜星宇身边的空位,竟然一屁股坐下来,不打算走了。 第594章 别以为换了一张脸我就认不出来 这家餐馆生意很好,桌位却不多,到了饭点常常爆满,偶尔会出现拼桌的现象。 学生们对此并不是很介意,尤其是那些单独来吃饭的,拼桌成为常态。 曾经就有好几次,阎斌主动凑过来跟玄如梦拼桌吃饭,后者从来没有表示拒绝和反对,最多就是无视。 而这一次,明明还有空桌,并且玄如梦不是一个人,阎斌还非要坐下来凑热闹,那就有些过份了。 但是,玄如梦更过份,当场柳眉一竖,毫不留情地下了逐客令。 “阎教练,我跟他有正事要谈,不想被人打扰,请你回避一下!” 语气冰冷,态度坚决,根本不容对方拒绝。 这恐怕是阎斌从玄如梦嘴里所听到的最长一句话,以往除了“嗯”的一声,就很少有超过三个字的情况,着实让阎斌很意外。 正因为如此,他才更生气,很想揪住夜星宇暴打一顿。 在他看来,玄老师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生人勿近,却忽然出现一个小白脸,还面对面地坐在一起共进午餐,这其中肯定有猫腻,让他极度不爽。 当然,玄老师是无罪的,肯定是那个小白脸在耍花招。阎斌坐下来是想充当护花使者,不让玄老师被蛊惑引诱。 无奈,玄如梦不讲情面,直接开口赶人。 阎斌再不爽,也不愿冒犯意中人,只能一脸郁闷地站起身来,说了一句“你们聊”,然后就灰溜溜地坐到另外一桌去了。 不过,他人虽然走了,心里面却不是滋味,于是心生一计,把服务员叫过来问道:“你们老板在不在?” 服务员指了一下后面:“老板在厨房,您找他有事?” 阎斌也没说什么,自个儿起身去了厨房。 这家店的老板姓何,同时也是掌勺大厨,既会烧菜,也会煲汤,生意之所以红火,全仗他手艺过人。 阎斌跟这位何老板是同乡,经常来此吃饭聊天就混得熟了,私底下还称兄道弟。 他到了厨房,找到忙碌的何老板,一通吩咐交代,让对方这样那样。 何老板听了以后很为难,但受迫于压力,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勉强答应下来,阎斌这才满意地笑了。 与此同时,赶走了阎斌的玄如梦正式向夜星宇发出提问,但她一开口就让后者大吃一惊。 玄如梦的原话是:“我其实已经看出来了,你就是罗修吧?” 夜星宇当场吓了一跳,张口结舌却又说不出话来,顿时变成了哑巴。 在旁的舒妍忍不住好奇心,轻声问道:“罗修是谁?” 但马上就被玄如梦训斥了一句:“你闭嘴,别插话!” 作为弟子的舒妍只能把头低下,不敢吭声,却把耳朵高高竖起,静待下文。 碍于誓言,夜星宇无法回答,说出口的只能是实话,不然就是欺骗,而欺骗就等于违誓。 玄如梦的眼睛一直紧盯着夜星宇,观察后者的表情神态,看到他脸色一变,久久不语,心中便有了答案。 “别以为你换了一张脸我就认不出来,就算是化成灰,我也知道你是罗修!” 说出这番话的玄如梦仿佛是在冷笑嘲讽,但她的心情却很复杂,不知道是否应该感到庆幸。 要是被一个陌生男人夺走贞操,玄如梦是真觉得生不如死,但如果对方是罗修,那就可以接受,毕竟她曾经爱慕过。 当然,她不可能轻易原谅罗修,因为程青衣死于罗修之手,而她又将程青衣视为师父一般的存在。 这就使得玄如梦的内心很痛苦,也很矛盾,又爱又恨。 “你既然不说话,我就当你承认了!”玄如梦轻叹一声,低下头闭上了眼睛。 气氛一时沉闷,双方皆不言语。 隔了一分多钟,夜星宇才终于开口:“我以前是罗修,但现在不是。” 说完这个,他没有再进一步去解释话中的具体含义,而是反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玄如梦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想说。 其实证据有很多,比如夜星宇与玄如梦初见时,就一语道破了黑蛇的身份和战绩;两人交手时,夜星宇所用的武学是金蛇缠丝手和古印瑜伽;最后,玄如梦还发现,夜星宇身上带着罗修的独门秘药回力丹。 如此种种,都让玄如梦产生了怀疑,当时就认定夜星宇与罗修之间必有关联。 后来,她通过地下组织的情报网,很快搞到了夜星宇的详细资料,在看过以后,立刻就发现了问题。 其实,不止是玄如梦,所有看过夜星宇资料档案的有心人,都会感到诧异。 因为这个夜星宇之前的生活履历根本就是平平无奇,和普通人没两样,而他的近期表现又极为突出,转折之快让人无法接受,完全判若两人。 于是,玄如梦便有了一个大胆猜测,她认为夜星宇就是罗修,做过换脸手术以后就成了如今这副模样。 换脸手术在绝大多数的普通人看来,好比天方夜谭,不可思议;但对于曾经身为青衣杀手的玄如梦而言,就合情合理,习以为常。 杀手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常常需要改换身份来进行掩饰,一般会选择易容化妆,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易容并不保险,可能会进行换脸操作。 只要舍得花钱,就可以寻找这方面的专家来做换脸手术,比如青衣组织里的医生,就精于此道。 对于医生来说,换脸只是小手术而已,成功率高达百分之百,不会留下后遗症,也让人看不出破绽。 并且,医生不仅可以换脸,可以还换头、换脑,只是风险要大很多,不敢保证不出纰漏。 所以,亲眼见识过医生手段的玄如梦,完全有理由去怀疑,现在的夜星宇跟以前的罗修是否就是同一个人。 而她之所以让夜星宇当面起誓,是因为罗修曾经讲过一些因果报应的相关理论,她知道罗修相信这个。 另外,誓言里面“最关心的那个人”,对罗修而言,应该就是红莲。 以红莲为要挟,强迫罗修立誓,玄如梦也算是煞费苦心,她相信对方不敢说谎欺骗。 第595章 我能不能再提一个小小的要求? 既然已被对方识破,自己又不能否认,夜星宇就干脆承认好了。 他已从吴楚君的口中了解到玄如梦的真实情况,现在的玄如梦过着普通人的平淡生活,早就不是原来的杀手黑蛇,就算让她知道自己是罗修,也没有什么影响。 而以玄如梦的性格,孤高冷淡,生人勿近,绝不可能到处乱说,更不会以此来要挟夜星宇。 只要夜星宇承认自己是罗修,对于玄如梦来讲也就足够了,最起码她清楚知道,得到自己身体的男人究竟是谁,不会因此而耿耿于怀,悔恨一生。 要是换成别的男人,她肯定会想方设法地杀掉对方,以雪耻辱。 可偏偏这人是罗修,玄如梦反倒释怀,心中怨念大减。 一方面,她远远不是罗修的对手,不可能报仇;另一方面,她也没有真正地放下对罗修的感情,心中还是念念不忘。 不过,有些事情,她想问清楚,便幽幽开口道:“我不明白,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我有我的苦衷,不能说也不想说!”夜星宇摇头苦笑,“你只需要知道,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就算是我,也无能为力!” 他的这个回答完全就是实话实说,不存在欺骗,自然不算违誓。 “那好,你不愿说,我就不问!”玄如梦识趣地中止了话题。 两人的一番对话让舒妍听得没头没脑,根本搞不明白玄如梦跟夜星宇到底是什么关系。 不久前,敏感的舒妍就已发现,自己的老师行为异常,总是盯着手机屏幕发呆,一副神不守舍的模样。 舒妍偷偷一瞧,才知道玄如梦看的是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个英俊帅气的年轻男子。 当时的舒妍就在想:这个男人是谁?难道是老师的恋人? 无巧不巧,那天跟着连睿和张杨去一品轩吃饭,舒妍一眼就认出了夜星宇就是照片上的那个男人,所以她才会对夜星宇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且还趁着机会,安排了今天的会面。 舒妍本以为,这两个人只要一碰头,谜底就会水落石出,却不想一番对话说得没头没脑,完全让她听不明白,直到现在还没捋清楚两人之间的真正关系。 更无语的是,玄如梦不想让舒妍知道太多的秘密,直接开口把她支走。 “舒妍,你先回去吧,我想跟他单独谈谈!”玄如梦再次发出逐客令。 师命不可违,一旦玄如梦作出决定,舒妍只能听命行事。 她也跟阎斌一样,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了,嘟着嘴走出了餐厅,出门后还气呼呼地抱怨道:“饭都还没吃就赶人走,老师你也太绝情了吧!” 其实,最让她郁闷的不是没吃到午饭,而是没有打探到老师的秘密,总感觉自己白忙活了一场。 餐厅内,玄如梦瞥了一眼夜星宇,淡淡说道:“现在只剩我们两个,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不用拐弯抹角!” 夜星宇轻咳一声,试着问道:“你跟舒妍,应该不是普通的师生关系吧?” 玄如梦轻轻点头,如实答道:“舒妍是我的学生,很有习武的天份,我便收她为弟子,一直在暗中教导。” 夜星宇说了一声“难怪”,才转而言道:“那天的事情,容我解释一下,虽然我也有责任,但不能全怪我,要不是那个色胚老头对你下了药,我也不会……” 话未说完,就被玄如梦抬手制止:“打住!这件事不许再提,我不想追究,你也不用再给我解释!” 到底是不用解释?还是不听解释? 两者之间差别巨大,反正夜星宇也搞不清楚玄如梦的真实想法。 他是一个洒脱之人,懒得再去纠结,随后说起今天过来的目的。 “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大概你也听舒妍提过,我有个妹妹,想让她转个学校,不过她的学习成绩不好,达不到要求,你看能不能帮我一把?” 夜星宇抱着商量的态度,语气里带着一点恳求的味道,希望对方能够不计前嫌,帮自己办成这件事。 谁能想到,玄如梦居然答应得很干脆,完全不带半点犹豫:“没问题,我会帮你!回头你把资料准备好,带她来见我!” “真的吗?那就太好了!”夜星宇大喜过望,心里松了一口气。 “我们是有言在先,你不骗我,我就帮你。”玄如梦的表情很平静。 “那么……我还能不能再提一个小小的要求?”夜星宇继续以商量的口吻询问玄如梦。 “你先说来听听。”玄如梦不置可否。 “我有一些事情要处理,会离开离城一段时间,当我不在的时候,你能不能帮我照顾一下妹妹,我怕她有危险!” 夜星宇说得很严肃,他不放心雪晴一个人,毕竟他现在得罪了权势人物,尤其是严家,已经开始对他的家人下手,不得不防。 早在屏县的时候,夜星宇就已经想好了,一定要说动玄如梦,让她帮忙照顾妹妹。 曾经是天才杀手的玄如梦拥有很强的实力,有她在,夜星宇便很放心。 如果玄如梦不答应,那就只有拜托苏俊喆,这是备用计划。 当然,夜星宇可不是空口叫人帮忙,他会给玄如梦准备丰厚的回报,这样才有信心跟对方商谈。 光靠人情不现实,更何况两人之间发生了那种事情,但如果是互惠互利的一笔交易,那就有谈成的可能,值得一试。 而玄如梦搜集过夜星宇的资料,知道对方的家庭情况,当她确知夜星宇就是罗修时,便猜到真正的夜星宇肯定已经死了,所以这个妹妹应该就不是真正的妹妹。 如此一来,玄如梦对于夜雪晴就没有足够的重视,想都不想就当场拒绝,并且说道:“我没有多少时间,既要上课教学生,筹备许久的瑜伽馆也要马上开业,恐怕帮不了你。” “我妹妹挺懂事的,不会给你带来麻烦!”夜星宇不死心,开始他的劝说,“你只要肯帮我,我绝对不会亏待你!——要不,你先听听我给出的条件?” 第596章 意想不到的丰富酬劳 直到现在,夜星宇还是没有把玄如梦和黑蛇完全分离,在他眼中,对方的杀手标签仍然残留。 就好比沈梦涵遭到光辉娱乐的封杀,退出娱乐圈已久,但在不少人眼里,依旧视她为大明星。 杀手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职业,只要付得起报酬,就可以请来杀手为其效力,并不一定非得是杀人,比如窃密、保镖、运送、监视等等,这些都可以。 说白了,就是一桩交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而夜星宇此刻想让玄如梦帮忙,其实就跟当初说服厨子没有两样,他会表现出自己的诚意,并给出相对丰厚的报酬,就跟谈生意做买卖一样。 当然,杀手里面也有不少败类,拿了钱以后反过来干掉雇主,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所以找杀手办事,对方一定要信得过,不然就可能自食恶果。 而当初的黑蛇在组织里面算是人品不错的那种,讲原则,有底线,值得托付重任。 面对夜星宇的提议,玄如梦不置可否,随口应道:“那你先说说看,我且听一听。” 夜星宇微微一笑,比出一根手指:“首先,我会欠你一个人情,今后如有所需,我可以帮你做一件事情来偿还这个人情,只要是我力所能及,并且不违背原则,我都可以答应你!” 玄如梦当即动容,立刻就觉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 她心里清楚,罗修是杀手之王,先天境界的至强者,不说举世无敌,也绝对站在了世界之巅。 而在世俗界,想要请动先天强者出手一次,几乎不可能,就算是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也做不到。 到了那种境界的至强者,个个都是心如止水,明镜无波,早已超脱了物质需求,就算出再多的钱也不为所动。 可是现在,只要玄如梦点个头,她就能立刻得到一次这样的机会,令先天强者为其效力。 这就等同于普通人集齐了七颗龙珠,随时可以召唤神龙,实现任何愿望。 然而,对方的酬劳还不止于此,夜星宇又比出了第二根指头。 “其次,我会传授你一些修行之法,让你得到提升。尤其是古印瑜伽和金蛇缠丝手,这两样绝学你都没有掌握到精髓,我会完完整整地教会你。” 这又是一枚重磅炸弹,玄如梦差点怀疑自己听错了。 正常情况下,只有亲传弟子才能得到先天强者的亲身指导,其余人等,花再高的代价,也难以获此殊荣。 而天下间,除了一个左宗尘爱收徒弟,绝大多数的先天强者都没有传人。 比如程青衣,活了将近三百年,手下能人无数,也只动过一次收徒的念头,就是天资绝顶的剑客,不过却被剑客所拒绝,非常让人意外。 即便是玄如梦,同样是罕见的习武天才,也没有被程青衣正式收为弟子,仅仅只是给予指点。 这很可能说明,玄如梦还达不到程青衣的收徒标准,稍稍差了一些,或者正处于观察考验的阶段。 不过,玄如梦却很感激,待程青衣如师如父,尊重无比。 虽然罗修也对玄如梦有传艺之恩,但不像程青衣那么细致入微,只是浅尝即止,没有尽心尽力。 更何况当时的罗修才刚刚崭露头角,虽然很强,但普遍认为他的真实境界并不高,根本不足以与先天强者相提并论。 而玄如梦的蛇骨剑之所以厉害,就是因为得到了程青衣的多番点拨,成功将鞭剑合一,暗劲时便可与丹劲匹敌。 显然,程青衣对她的帮助非常大,远比罗修的传授更有价值,毕竟练会了金蛇缠丝手和古印瑜伽的黑蛇,实力并没有明显增长,更不用说越境而战, 不过,到了后来,玄如梦才渐渐发现,罗修传给她的两门功夫同样不可小觑,越练越觉得玄妙无比,堪称无上绝学。 只可惜,当时的玄如梦并没有学到多少,仅得皮毛而已,凭她自己又难以深入地推演琢磨。 毕竟她修为尚浅,境界不够,光有天赋,没有积累,连宗师境都达不到,就谈不上推陈出新,就连一些武学上的基本道理都没有完全悟透。 为此,玄如梦也曾感到过遗憾,要是她对这两门绝学理解透彻,就算是赤手空拳,也不会败在老农、铁头、色鬼等三人围攻之下,甚至能够轻松对敌,游刃有余。 现在,机会来了,夜星宇愿意悉心传授,这是天大的好事。 玄如梦已完全动心,当下再不迟疑,用手一敲桌子,爽快回复道:“行!就这样说定了!你妹妹的安全,我负责到底,除非我死了,否则谁也别想动她一根汗毛!” “那就有劳玄老师费心了!”夜星宇哈哈一笑,高兴地搓了搓手,“另外,我还可以为你治好脸上的伤疤,保证不留痕迹,不知玄老师意下如何?” 玄如梦心中一动,犹豫片刻,反问道:“我现在这个样子是不是很丑?” 夜星宇摆摆手,也没有多想,随口答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女人,大多重视自己的容貌,假如能变得漂亮一点,难道不好吗?” “那么……”玄如梦咬了咬嘴唇,似乎有些难以启齿,嘴里支支吾吾,“如果我变漂亮了……脸上没有那条伤疤……你会不会喜欢……” 她讲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个字几乎叫人听不清。 不过,夜星宇还是听明白了,再结合对方面红耳赤欲言又止的模样,立刻就察觉不对,心里面咯噔一下,暗自猜想:莫非……那一炮打出了感情?又或者是……因恨生爱? 当然,他也只是胡乱猜测,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毕竟那天晚上,玄如梦喊打喊杀的那股狠辣劲儿,给夜星宇留下了深刻印象,哪会只隔几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转变? 久久没有听到对方的回答,浮想联翩的玄如梦陡然一惊,忽然回过神来,顿时觉得尴尬无比,连忙用说话来掩饰。 “治脸的事,你要不嫌麻烦,我也没有意见。” 说完,她就匆匆忙忙地站起身来,丢下一句“我先走了”,便要离开。 第597章 敢动她一根头发,我必灭其满门 没想到玄如梦说走就走,倒让夜星宇有些意外。 他想也没想就抓住了玄如梦的手腕,嘴里喊道:“先别走啊,饭还没吃呢!” 心情紧张想要逃跑的玄如梦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来吃午饭的,菜都点了一大堆,结果还没吃就要走,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这样一想,她便又坐回到椅子上,随后才发现自己的手腕被夜星宇抓住,心中一羞,轻轻挣脱,偏又装作冷淡的样子回了一句:“那就吃完再走吧!” 夜星宇不以为意,喝了一口茶,然后开始唠唠叨叨:“我妹妹名叫雪晴,今年十七岁,心智不太成熟,偶尔会显得很幼稚,但是她很听话,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 大约讲了一分多钟,他才把妹妹的情况略为概括地交代清楚,玄如梦也都一一记在心里。 随后,玄如梦又问起另一件事:“你那天来瑜伽馆找我,究竟是想做什么?” 夜星宇微笑答道:“其实不是找你,我是去找吴楚君,当时看到你,我也很意外!” “你认识楚君?”玄如梦愕然相问。 这一点她还不知道,一直误以为夜星宇是专门来找她的,此时才明白,原来对方竟然跟吴楚君认识。 接下来,夜星宇便把追查毒酒之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其中一些有关隐私的内容便略过不提,比如他去花天酒地夜总会跟苏伊之间的互动,自然不能透露半点。 刚开始听的时候,玄如梦一直很淡定,直到夜星宇说出了“笑忘痴”这三个字,并怀疑此事跟毒蝎有关,她才皱了皱眉头,好奇心渐渐强烈。 再讲到后来,夜星宇不说是因为卦象,只因为跟苏俊喆交谈,才知道吴楚君搞了个瑜伽馆,于是他便过来瞧瞧,然后意外地撞见了玄如梦。 话说到这里,玄如梦就已经清楚了解,夜星宇为什么会出现在瑜伽馆。 但是,故事还没完,夜星宇又接着往下说,一直讲到订婚宴上所发生的种种变故。 听到毒蝎和鬼面一改模样,分别化名为龚丽娜和吴先生,玄如梦便开始紧张起来。 这两个人,一个擅长用毒,防不胜防;另一个更具威胁,竟然突破境界,成了化劲宗师。 最关键的是,他俩都不是什么好人,吴楚君与其合作,根本就是与虎谋皮,恐怕没有什么好结果。 果然,吴楚君自曝身世,站在了苏家的对立面,最终含恨跳楼。 故事到了这里,心情紧张的玄如梦再也坐不住了,猛地站起身来,脸色苍白地揪住夜星宇的衣领,又急又怒地质问道:“什么?楚君她死了?你就眼睁睁地看着她死?” “别急别急!我还没说完!”夜星宇赶紧用眼神示意,让对方冷静,并迅速解释道,“她没事,被我救了!” 得知答案的玄如梦如释重负地松开双手,重新坐回椅子上,并且脸色好转不少。 她很了解罗修的通天手段,只要肯出手,吴楚君就绝对死不了。 夜星宇也没细说自己怎么救下吴楚君,后续的事情只用了几句话来简单概述,先施点小手段弄死毒蝎,再与鬼面相斗将其击杀,然后不辞而别,赶到医院带走了昏迷的吴楚君。 这些情节,他都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完全不作详述。 假如换个人来听,肯定会表示怀疑,哪有这么轻松? 但玄如梦却很相信,因为对方是罗修,通天彻地,无所不能。 “楚君呢?她现在怎么样了?”玄如梦关心的是这个。 “我不清楚。”夜星宇摆了摆手,简单答道,“她醒来以后跟我聊了一会,我让她在客房里休息,结果天还没亮,人就走了,也没说要去哪里。” 玄如梦赶紧拿出手机,给吴楚君拨了个电话,却被提示对方已关机。 “别费劲了!”夜星宇劝阻道,“她跳楼没死,人却失踪,消息肯定会被苏家得知,此时的苏家应该在到处找她,她要是聪明的话,就会先找个地方躲起来,手机和信用卡通通不用,要不然,很快就会暴露踪迹。” 玄如梦气呼呼地收起手机,咬牙切齿道:“苏家要是敢动她一根头发,我必灭其满门!” 说这话的时候,一股浓重的杀意从她身上释放而出,令人不寒而栗,那个孤高冷傲的杀手黑蛇好像又回来了。 当然,夜星宇不会因此受惊,普通人又感受不到杀意,结果就是毫无卵用,餐厅里面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基本没有造成影响,也不会引起注意。 “你先别激动!”夜星宇好言相劝,“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他们之间也没有解不开的深仇大恨,你要是为吴楚君着想的话,就不要随便插手,让梁子越结越深。并且,我可以向你保证,吴楚君不会受到伤害,但你也要给我一个面子,别去找苏家麻烦,行吗?” 玄如梦收起杀意,脸色很快恢复平静,虽然她没有明确表态,但应该是答应了。 “这些事情,楚君都没有告诉我,是我忽略她了!”说着这句话的玄如梦心里有些自责。 夜星宇劝解道:“苏家财雄势大,不好对付,更何况她也知道自己被人利用,随时随地都可能会有危险,所以她就一直忍住没告诉你,不想把你拖进浑水,你要理解她的苦心!” 玄如梦自己当然也能想明白,却难免还是过意不去,轻声叹道:“这个傻姑娘,好像什么都不在乎,其实倔得要死……” “总之,这件事你不用管!”夜星宇先抛出结论,再来说明理由,“我看苏俊喆的面相以及谈吐表现,知道他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不会忍心对吴楚君下狠手,只要有他在,吴楚君的安全就不成问题。” 玄如梦静静听着,没有反驳。 夜星宇怕她不放心,又接着说道:“苏俊喆误以为我来自于巴山夜氏,对我很尊重,并且又因为我又干掉了鬼面,助苏家渡过一劫,感激的同时肯定也有畏惧,到时候我找个机会跟苏家好好谈一谈,让他们不要去找吴楚君的麻烦,相信他们会给我面子。” 第598章 我们是不是坐在了观众席上? 这样一说,玄如梦也就完全放下心来,不再为吴楚君的安危而担忧。 夜星宇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水已经凉透了。 这时候,他才发现不对劲,在此坐了老半天,嘴皮子也快讲干了,为什么一个菜都没上? 瞧一眼时间,早已经过了十二点,距离他们点菜下单,足足有半个小时之久。 再看看四周,比他们来得晚的,正吃得热火朝天,欢声笑语一片。 身后那一桌,刚好结束战斗,只余残汤剩水,几个学生妹正无聊地坐着玩手机。 夜星宇想不通了,马上招来服务员,笑着问道:“你好,我是第一次来,不太懂这里的规矩,就是想问问,我们是不是坐错了位子,坐在了观众席上?” 服务员脑子转得慢,还没有听明白,想也不想就回了一句:“这里没有观众席啊!” 夜星宇既不生气,也不着急,和颜悦色地问道:“那么……我们这一桌点的菜呢?不可能只给看不给吃吧?我茶水都快喝饱了!” 服务员这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连忙说声抱歉,然后跑去厨房打听。 坐在远处角落的阎斌注视着这一幕,嘴角泛起冷笑。 就算他听不清楚夜星宇在说什么,也能大概猜到原因。 没错,之所以迟迟不上菜,就是因为阎斌给老板打了招呼,故意让他们这样做。 老板当然是不太情愿,做这种得罪客人的事情岂不是自砸招牌?以后还怎么做生意? 可阎斌仗着身份来头向老板施压,加上他面相凶恶,五大三粗,跟个熊一样,眉毛一竖就很吓人,老板不敢招惹,只能无奈答应。 这样一来,夜星宇他们那一桌就被冷落了,干坐半小时,一个菜没上。 好在两人讲话,聊了很多东西,时间过得飞快,倒也没发现问题,等到快要无话可说了,才惊觉不对。 阎斌的本意是想把夜星宇搞得不耐烦,进而发脾气,最好在餐厅里大吵大闹,彻底失态。 这时候他就会主动站出来假扮和事佬,然后给老板打声招呼,很快就把菜给上齐。 这样一来,就显得他说话很有分量,能迅速解决问题,以博取心上人的好感。 相比之下,被他仇视的小白脸就会像小丑一样出洋相,说不定会被玄老师看不起。 阎斌的这个鬼点子,其实非常幼稚,他自己却乐在其中,期望看到夜星宇跳脚大骂的样子。 谁能想到,两人一聊,不可开交,竟然忽略了其他,直到阎斌自己都吃完了,对方还没有意识到饭菜没上桌的问题。 这下子,阎斌反倒坐不住了,好几次忍不住想要过去提醒一下,又生怕惹来怀疑。 很明显,他的计策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对方一点不急,反倒让他自己等得不耐烦。 因为餐厅里面又吵又闹,叽叽喳喳的学生比较多,坐在远处的阎斌即使竖着耳朵,也听不清楚夜星宇和玄如梦的谈话内容,又气又恼。 看着两人相谈甚欢,阎斌就越来越不爽,于是又想到了一个阴招,再次钻进了厨房。 阎斌告诉何老板,那一桌的菜可以开始做了,并且作为久等的补偿,再给他们赠送一份煲汤,至于这个煲汤钱,就算到阎斌的帐上,不会让老板做亏本生意。 而送的这个汤,阎斌刻意交代,必须是淮杞炖牛鞭。 淮是淮山,杞是枸杞,牛鞭不用说,都知道是什么玩意。 这个汤的主要功效就是补肾壮阳,通常是给男人喝的,女人一般不会碰。 另外,煲汤需要文火慢炖,至少耗费几个小时,不可能现点现做,都是事先炖了一大锅,一旦有客人要点,再用小瓦罐盛出来加热一下就能上桌,所以汤其实是最快的。 更何况,离城这边的风俗习惯都是先喝汤再吃菜,所以何老板很快就把两份煲汤给准备好了,一份是舒妍点的十全大补鲜浓汤,另一份就是阎斌交代的淮杞炖牛鞭。 趁着何老板不注意,阎斌偷偷从身上拿出治便秘的泻药,全部放进了牛鞭汤的小瓦罐里,再用长柄汤勺搅动几下,令其溶解,叫人看不出来。 做完这些,阎斌才离开厨房,大摇大摆地回到自己的桌位上。 恰好,阎斌刚坐下,就看到夜星宇叫唤服务员,经过几句短暂的交谈,服务员跑去了厨房。 很快,服务员又回来了,双手端着大托盘,上面放着两个冒着热气的瓦罐,另外还有小碗和汤匙。 玄如梦的记忆力很好,知道舒妍点了什么菜,一看便问:“怎么会有两份汤?我们只点了一份!” 服务员按照老板的吩咐给出回答:“让客人久等是我们的失误,所以另外赠送了一份煲汤,希望您能谅解!” 这样一说,就没人会怀疑什么。 夜星宇看了一眼放在面前的瓦罐,随口问了一句:“送的什么汤?” 服务员如实答道:“是淮杞炖牛鞭,有补肾壮阳的功效,请慢用!” 说完,服务员就走了,嘴角带笑,意味深长。 这下就搞得夜星宇有些尴尬,嘴里嘀咕着发牢骚:“送点别的不好吗?拿这个上来是瞧不起谁呢?像我这种猛男还需要补肾壮阳?” 话一出口,他就马上后悔,不该明着说。 因为玄如梦的目光变得古怪起来,脸上也泛起了红晕,兴许是想到了那天晚上。 “来来来,喝汤喝汤!”夜星宇赶紧拿碗,主动盛汤,以此来缓解尴尬的气氛。 虽然不需要补,尝尝味道也是好的,他都经历过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很多东西都不会介意,虫子都能生吃。 至于玄如梦,肯定只喝自己面前的那一份,绝不会对牛鞭汤抱有任何想法。 阎斌就算准了这一点,才出此阴招,整蛊对手的同时,又不会误伤佳人。 他亲眼看见夜星宇送汤入嘴,一口气就喝光了一碗,顿时把他给乐坏了,兴奋地用手指敲打着桌面,喃喃自语道:“臭小子,居然敢对玄老师有非分之想,待会看你怎么死!” 第599章 那就去吧,让他死心 夜星宇根本就没注意阎斌这个家伙,哪里知道汤里面加了料,但觉味道还不错,很快就把一罐汤喝掉了一大半。 目睹此景的阎斌心情愉快,靠着椅背翘起了二郎腿,手里捏着一根牙签悠哉地剔牙,就盼着汤里的泻药开始发作。 可没想到,等了许久,夜星宇的脸色一如往常,坐得也是端端正正,好像啥事都没有。 阎斌就有些想不通了,刚买的泻药不可能过期吧,那又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却不知,夜星宇是古武者,体质本就强健,对药物有一定的抗性,更何况丹田之气和神魂之力这两样都能逼毒,堪称百毒不侵,别说是喝点泻药了,就算吞服剧毒都没事。 这样一来,阎斌的计划又泡汤了,伤害值几乎为零,还把自己搞得很郁闷。 另一边,夜星宇吃得差不多了,玄如梦也早已放下碗筷,他便把服务员叫过来买单结帐。 完了回头一看,几个无聊八卦的女学生不知何时已经离开,夜星宇便松了一口气,被人盯上的感觉总不会很舒服。 但有一点他却不知,校花舒妍约见某某帅哥共进午餐的八卦贴子,已经出现在了校网论坛上,并有照片为证。 当然,照片里面的男人只能看到背影,唯独把舒妍的脸蛋拍得很清楚,玄如梦并没有入镜。 发贴人声称,校花舒妍疑似恋爱,但不知因何原因与男方发生了一点不愉快,生气的舒妍饭也没吃就愤然离去。 还好,舒妍只是在校内有名气,并不是娱乐大明星,要不然这个贴子会掀起轩然大波,说不定会上热搜头条。 可当夜星宇正要离开的时候,却被人堵在了餐厅门口。 是阎斌,他专门在外面守着,看到夜星宇和玄如梦走出来,就往中间一站,凭着雄壮的身躯拦住了两人去路。 “这位兄弟,刚才听你说练过拳击,正好我最近对这个有点兴趣,要不咱们去拳馆练练?我向你讨教讨教!” 阎斌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夜星宇,一脸的期待。 他几次玩花样都不见成效,现在的想法反而变得简单起来,直接当面挑战,就看对方敢不敢接。 要是敢,待会打个半死;要是不敢,当场羞辱讽刺。 总之,他是铁了心要让夜星宇丢面子,好让玄如梦明白,他阎斌才是真男人。 夜星宇不清楚这傻大个跟玄如梦有什么关系,就没有马上回复,而是用眼神请示玄如梦。 玄如梦冷冷地看了阎斌一眼,淡淡说道:“那就去吧,让他死心!” 要是换成以前的黑蛇,像阎斌这样的烦人苍蝇早就被她一刀了结,现在成了玄如梦,心性淡了很多,杀性也随之减弱,阎斌的屡屡纠缠居然没有将她激怒,甚至都没能影响到她的心境。 如此看来,玄如梦在心灵方面的修行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除了自身感悟以外,很可能还得益于古印瑜伽。 要知道,古印瑜伽不同于华夏古武,它是非常特殊的修行法门,不仅能够锻炼身体,也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心灵。 夜星宇大概明白了玄如梦的想法,想让阎斌知难而退,于是他便向阎斌点了点头,同意陪他玩玩拳击。 阎斌当然也听到了玄如梦说的那句话,却错误地以为那个“他”是指夜星宇,心里面更来劲。 再加上,他看到夜星宇点头答应,大感兴奋的同时,故意就先来一句安慰,生怕对方临时反悔。 他拍了拍夜星宇的肩膀,笑眯眯地说道:“放心吧!咱们就随便玩玩,戴上拳套和护具不会受伤。” 说是这样说,他的脑子里面已经在开始各种幻想,待会该怎么狠揍这个小白脸,不着痕迹地将其打成内伤。 拳套和护具只能缓解冲击力,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并不是用了以后就不痛不痒,尤其是对于阎斌这种职业搏击手,效果不太明显,他照样能把人打得吐血。 夜星宇没在意阎斌说什么,反正就跟着他走,玄如梦同样一言不发,与夜星宇并肩而行。 不久后,在阎斌的带领下,三人一同来到学院里的搏击会馆,也就是各个搏击会社的综合训练营地,包括拳击、散打、柔道、跆拳道等等,统统都在此训练。 拳击社就在一楼,非常受学生欢迎,不仅有男学员在练习,女学员竟然也不少,看得夜星宇啧啧称奇。 现在的女人,都不太愿意洗衣做饭,反倒越来越喜欢打拳,出了不少有名的拳师,打得男人嗷嗷直叫。 这里也是一样,现场有四个拳击擂台,都有人在上面打,其中一个是女人打女人,另外一个更离谱,居然是女人打男人,凶悍的小仙女打得菜鸡男四处逃窜,毫无还手之力。 兴许是为了守住男人的最后尊严,菜鸡男死不认输,咬紧牙关苦苦坚持。 而阎斌一出现,立刻就引来不少注意,许多人都认识他,知道他是柔道社的金牌教练,职业级选手,就算不认识的,也会被阎斌的高大块头给震惊到。 可认识阎斌的都没想明白,柔道社在三楼,一楼是拳击和散打,阎斌来干嘛?难道是想踢馆? 抱着这样的猜测,很多人停下练习,等着看热闹。 都知道同行是冤家,学院里的这些搏击会社,也是处于相爱相杀的竞争关系,难免就有一些技术上的交流,说好听点叫切磋,讲难听点叫踢馆。 不过,一般只有学员爱惹事,教练很少干这种事情,除非是结了怨,不然见面时都很客气。 教练们的年纪都已超过三十岁,很多都是退役运动员,来这里混口饭吃,都不容易,故意去砸别人的饭碗就显得很过份。 可阎斌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拳击社的地盘,多多少少会让人警惕。 一个上身赤裸并且皮肤黝黑的男人站了出来,迎向阎斌打招呼:“老阎,你怎么跑到我这里来了?不会是中午喝多了走错路吧?” 阎斌摆了摆手,大声说明来意:“老伍,我过来是想跟你借个台子,跟朋友过两招。” 第600章 先让三拳,随后反击 听到阎斌这样说,大家才明白他不是来找事的,但很快又有了新的疑惑。 到底是谁敢跟阎斌打?他可是金牌教练啊!莫非是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年轻人? 被称为“老伍”的汉子名叫伍雄,也是一位金牌教练,曾经是职业拳击手,现已退役,但他身上的光环却没有阎斌那么耀眼,虽然参加过国际赛事,却没能拿到有份量的冠军。 伍雄看了一眼夜星宇,不难猜到这位就是阎斌口中的“朋友”,但他却皱了皱眉,没好气地向阎斌问道:“干嘛不去你的柔道馆,非要跑到我这里来借场地?” 阎斌笑呵呵地答道:“我朋友是练拳击的,没玩过柔道,就只能上你这里来了。” 他这样说,一方面是给伍雄作解释,另一方面也是在向夜星宇表明,他将会完全按照拳击的规则,来与夜星宇进行较量。 要知道,柔道与拳击,虽然都是对抗竞技,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项目,不仅规则不同,身穿服装和比赛场地也有明显区别。 柔道赛场的面积要大很多,四周没有遮挡物,而拳击台有四根立柱和三条拉绳,把台上和台下完全分隔开来。 不管是正规比赛还是平时训练,都最好使用专门的场地,如果去柔道馆打拳击,就显得不伦不类,甚至可以影响到胜负结果。 所以,阎斌把人带来拳击社,合情合理,完全没毛病。 但伍雄却是半信半疑,认为阎斌这家伙很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借台子比试是假,当众耀武扬威彰显自己才是真。 不过,既然阎斌说清楚了来意,伍雄就算有所怀疑,也不好意思当面拒绝,便只能为他安排,让霸拳女和菜鸡男赶紧住手,下台让位。 被揍得鼻青脸肿的菜鸡男感动得差点要哭了,连滚带爬地溜下拳台,没脸说一句话,就匆匆离开了社死现场。 很可能从今往后,这将成为他心头抹不掉的阴影,再也不敢上台跟女人打拳了。 当然,没有人会关注一个loser,大家都期待着下一场比赛,毕竟是金牌教练亲自上场,很有观赏性。 有了场地,阎斌又问伍雄要拳套和护具。 当然,护具只需要一套,是给夜星宇准备的,阎斌自己不打算用。 但是夜星宇却摆了摆手:“不必这么麻烦,随便玩玩就行了。” 他说完就把外套一脱,随手扔在休息用的条凳上,连拳套也不要,潇洒地翻过围绳,率先进入拳击台。 阎斌刚开始缠绑手带,结果就看到夜星宇站在了台上,他也嫌麻烦,就把绑手带一扔,紧随其后钻进了拳台。 这里的所有人都穿着运动服,就算是阎斌与玄如梦也不例外,唯有站在台上的夜星宇显得与众不同。 白衬衫,黑西裤,外加一双欧版皮鞋,怎么看都不像是来打拳的,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上台的两人呈对角线各站一边,没有裁判,各自遵守规则即可,一方被击倒,或是主动认输,比赛就算结束。 没有人再说话了,还在对打和训练的学生纷纷停下,一个个都将目光视线投向夜星宇和阎斌所在的拳台。 光从台上两人的体型来看,强弱对比非常明显,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 在南方地区,男人的平均身高最多一米七,而夜星宇少说也有一米八的个子,算得上高大魁梧,可要跟阎斌一比,就差得远了。 阎斌的身高很可能突破了两米,至少比夜星宇超出半个头,再加上肩宽背厚,腰圆膀粗,壮得就像是一头大水牛,光看气势就能把夜星宇压下去。 正常情况下,阎斌都不用动手,只需往对手跟前一站,就能把人吓得心惊胆战。 当然,夜星宇可没把阎斌放在眼里,很随意地站在原地,双手垂在两侧,正面朝向对手,完全没有要跟人动手打架的意思。 阎斌则相反,摆出一个标准的拳击架势,侧身站立,双膝微弯,举拳过肩,一前一后,两只眼睛紧盯着对手,表情很凶狠。 “准备好了吗?”阎斌沉声问道。 “来吧!”夜星宇爽快应答。 阎斌当即一动,迈着小碎步缓缓上前,径直向对手压迫逼近。 他才不管夜星宇是不是故意装逼,心里面早已打定主意,全力出击,绝不放水,最好一拳ko对手,令其直接躺下。 很多人不知道,阎斌虽然是靠柔道出名,其实也很擅长拳击,就算没有国家级的水准,至少也能去打个市级或省级的比赛,并取得好名次。 所以,阎斌的拳击架势使得似模似样,非常的标准规范,就算是冷眼旁观的伍雄也暗暗点头,感觉无懈可击。 很快,阎斌逼近对手,迅速打出一记直拳,轰向夜星宇的脑袋。 夜星宇身子不动,仅仅将头一偏,硕大的拳头从旁掠过,连一根头发丝都没碰到。 阎斌没想到对手的反应这么快,稍稍一愣,立马又接上两拳,一摆一勾,同样是对准了脑袋。 夜星宇的应对还是那么及时而又简单,先低头,再仰头,阎斌的摆拳和勾拳又没击中。 这三下躲避,都是恰到好处,没有任何的多余动作,刚好就让阎斌打在空处,拳拳落空。 观战者们大多看得目瞪口呆,随后又心生佩服,不少人忍不住开始鼓掌喝彩,连声叫好。 这时候人们才发现,台上那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人并不是省油的灯,而是有真本事。 尤其是伍雄,眉头紧皱起来,目光变得无比凝重,他认为就算是自己上台,都不可能躲避得如此轻松。 并且,他还注意到,夜星宇的脸色非常平静,丝毫没有半点紧张,就好像打过来的不是拳头,而是一团棉花。 就凭这样的心理素质,伍雄就已知道此人不简单,阎斌搞不好要栽。 果然,三拳过后,到阎斌第四次出手,夜星宇就开始反击,避让的同时挥出一拳,又快又准,扎扎实实地打在阎斌的脸颊上。 他虽然没用多少力气,却打得阎斌口沫横飞,头脑昏沉,眼冒金星,双耳轰鸣,当场不辨东南西北,身子转了大半圈之后,一头栽倒在地。 第601章 不明来历的有趣家伙 全场震惊,掌声如雷。 拳击社的学生们当然不用顾及柔道教练的面子,他们只为胜者而欢呼。 谁也没想到,看似弱小的夜星宇竟然一拳就干翻了壮如巨熊的阎斌。 就连阎斌自己都没料到这个结果,完全被干懵了,昏头昏脑地想不明白。 夜星宇转过身去走向拳台边缘,阎斌已从地上爬起,他恼怒地瞪着夜星宇的背影,想也不想就扑了上去。 阎斌并没有使出拳头,他下意识地用上了自己最为擅长的柔道技巧,抓向夜星宇的肩膊,想要将其摔翻在地。 夜星宇头也不回,反手往后一扬,人们就看到两百多斤重的阎斌腾空而起,被夜星宇抓住手臂轻易掀飞,直接越过围绳,重重地摔落在拳台之外。 这下子,阎斌再也爬不起来了,虽然没有太严重的损伤,但他却晕了过去。 夜星宇翻出拳台,指着倒地不起的阎斌对伍雄说道:“送他去休息吧,没什么大问题,醒来以后应该就没事了!” 伍雄赶紧点头,自己走过去察看阎斌的伤情,准备将其送往医务室。 他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个年轻人肯定是古武者,不然也不可能轻而易举地放倒阎斌。 虽说现在的体育运动员多多少少都借鉴了一点古武的锻炼方法,尤其搏击项目,比起以前的水平大有提高,但在无规则的实战对抗中,仍然不是古武者的对手。 当然,这里说的古武者至少要达到刚劲层次,比如柴通、计向荣、马卫国等等。 这些人在古武者里面算是最普通的那一类,在规则的约束下可能比不上世界级的搏击冠军,但如果是不计手段的生死搏杀,那么最后活下来的就一定是古武者。 而古武者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被禁止参加任何体育比赛,不然的话,普通人根本没法玩,再怎么训练也很难比得过古武者。 就拿百米短跑来举例,普通人的极限大概是十秒钟,世界纪录也只有九秒多,但如果修炼有成的外家古武者,却能轻易打破这个纪录,冲刺一百米只需七八秒,甚至还能更快。 随着修为加深以及境界提高,古武者的速度会越来越快,甚至不被人眼捕捉,来去无影。 同为金牌教练的伍雄很了解阎斌的实力,能够轻易将阎斌击倒的,要么是现役的世界级搏击冠军,要么就是深藏不露的古武者。 很显然,夜星宇是后者。 因为搏击冠军个个都是在电视上露过脸的名人,经常看体育新闻的伍雄不可能认不出来。 既然是古武者,伍雄就没有刚才那么震惊,反倒认为理所当然,只是有些疑惑,他俩如果真是朋友,为什么还把人打晕过去? 交代完毕的夜星宇没有任何解释,随后就与玄如梦一起离开了拳击社。 到了会馆外面,夜星宇向玄如梦要到了联系方式,并问道:“你住哪里?” 玄如梦如实答道:“学院有职工宿舍,给我分配了一间,基本上我都是住宿舍,偶尔也会去楚君的家里过夜。” 夜星宇点点头:“那好,我先去买些东西,晚点再来找你!” 玄如梦还以为他是要带妹妹来见自己,想也没想便答应了。 其实,夜星宇的妹妹不在离城,他是打算先兑现自己的承诺,把一切安排妥当,再回老家接妹妹过来。 随后,夜星宇要去一趟药材市场,调配出一瓶美颜液来,给玄如梦治疗脸上的疤痕。 当然,过于严重且已定型的扭曲伤疤,光靠美颜液是没法修复的,还需要其他的手段来配合。 但这一点对于夜星宇来说并非难事,他肯定能让玄如梦恢复美貌,不留半点痕迹。 告辞玄如梦之后,夜星宇独自走向校外,途中经过了学院食堂,以及那家以煲汤出名的“小厨房大掌柜”。 无意中,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一晃眼就钻进了前方的一家小店,店名很简单,就叫做“过桥米线”。 这个人就是前两天在路边结识的包永兴,取了个外号叫“包打听”,还说自己是“离城卢彦武”。 看到他,夜星宇不由笑了,轻声嘀咕道:“挺有趣的一个家伙,就是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历!” 虽然有些好奇,夜星宇却没有跟进去打招呼,径直走过店门口,很快就已远去。 过桥米线的小店里面,包永兴依旧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双手插裤兜,嘴里叼根烟,头发上一层油腻,起码有四五天没洗…… 但是他自己却感觉良好,嘴里哼着不着调的小曲,径直走向角落位置,一屁股坐在了靠椅上。 在他对面有两个人,一男一女,三十出头的年纪,显然不是学生,而是从外面来的社会人士。 “包老弟,又见面了!”男人站起来,笑着打招呼,并介绍身边的女人,“这是我姐姐汪兰。” 原来,这一男一女正是汪兰和汪杰两姐弟,不甘心藏起来的钱被人夺走,便想请个高手帮忙把钱拿回来。 而汪杰找来对付夜星宇的帮手,恰好就是包永兴。 他俩之所以认识,是因为同在一家大排档吃夜宵,有人借酒闹事,想吃霸王餐,拿着刀威胁店主,然后包永兴走了过来,一根手指把刀弹飞,再一脚把闹事者踹了个狗吃屎。 那人不服,打电话叫来一帮兄弟,个个都拿着砍刀,凶神恶煞,要找包永兴算帐。 结果,这一伙持刀凶汉全被包永兴一个人徒手解决,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从头到尾目睹了一切的汪杰,当即猜到包永兴是一位厉害无比的古武者,便主动上前结识攀谈。 恰好包永兴是个不认生的自来熟,无论跟谁都能聊得起劲,两人很快就称兄道弟,并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 当那天汪兰说出想找古武者来帮忙解决问题,汪杰第一时间就想起了包永兴,于是就有了此次会面。 唯一让汪杰想不通的就是,为什么包永兴要把约谈的地点选在艺术学院里面的小食店?去一个上档次且又安静的餐厅难道不好吗? 第602章 此事不好办,必须得加钱 其实,包永兴的真实想法很简单,之所以选在这里碰面,理由有三点。 首先是方便,他就住在这附近,过来用不了多少时间。 其次,这家店的过桥米线很符合他的口味,百吃不厌。 最后,艺术学院美女多,既能吃东西,又能谈事情,还可以欣赏美女,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当然,包永兴并没有给汪杰多作解释,而汪杰是求人办事,自然要尊重对方的想法。 介绍完毕的汪杰又坐回椅子上,并主动给包永兴倒上了一杯热茶。 “不好意思啊,我来晚了!”包永兴把烟灭了,笑嘻嘻地向汪兰伸出手掌,并夸赞道,“汪姐好漂亮啊,简直就是大美女!” “包先生过奖,我都已经老了,哪里算得上美女!”汪兰微笑着与包永兴握手,有意无意地抛了个媚眼。 “怎么会是过奖呢?”包永兴口花花地大拍马屁,“你要是年轻几岁,再穿上校服,妥妥就是校花一枚,不信你问你弟!” “是的是的。”汪杰只能干笑着附和。 “先点餐吧,我来请,别跟我客气!” 说话的包永兴挥手叫来服务员,也不看餐牌,直接就点了三份过桥米线,加起来还不到一百块。 要是消费高的话,汪家姐弟肯定不会让包永兴买单,不过才这点小钱,就没有说什么。 随后,汪兰主动提起了正事:“包先生,想请你帮忙办的事情,我弟弟已经在电话里面说过了,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接下这单生意?” “八千万是吧?”包永兴没有立刻答复,而是向其反问。 “没错,至少有八千万。”汪兰重重点头,回答得很肯定。 “也就是说,我替你摆平此人,就能分到四千万?”包永兴又问。 “是的,五五分帐,你确实能拿到四千万。”汪兰再一次给予肯定答复。 其实,她自己算过帐,心里很清楚,被拿走的钱只有七千多万,但如果运气好,把张大路被套走的五百万一并弄来,那就有八千万。 并且,把数额报高一点,更能诱使对方答应。 可包永兴听了之后,还是没有表态,又问道:“假如我把人抓回来,却拿不到钱怎么办?那我岂不是白忙一场?” “不会的,包兄弟你放心,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钱就是被那人拿走了……” 汪杰急吼吼地作着解释,试图让对方相信,但是话还没说完,就被汪兰抬手制止。 汪兰的脸色就要平静得多,慢条斯理地开口道:“包先生,如今这世道,不管做什么生意,都会伴随着风险,没有什么是一本万利稳赚不赔的,并且风险越大,收益越高,我相信你应该能明白这个道理!” “说得倒是不错,那我就相信你一次。”包永兴点了点头,这下反倒变得爽快。 汪兰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纸质文件袋递给包永兴:“这是对方的资料,请过目!” 包永兴打开文件袋,里面只有一页纸和一张相片,相片上的男人是夜星宇,纸上的内容是汪兰搜集到的相关情报。 “是他?”包永兴一看相片,顿时就认出了夜星宇。 “你认识?”汪兰的脸色变得紧张起来,生怕两人有什么关系。 “见过一面,谈不上交情。”包永兴淡淡地回应着,说的也是实话。 提心吊胆的汪兰这才松了一口气。 “不过……”包永兴接着又开口,“这个人不好对付,你如果硬要让我帮你出头,那么就得加钱!” “什么?加钱?”汪兰听愣了。 “没错,必须要加钱!”包永兴收起了笑脸,说得很认真,“这个人我见过一面,不知道是什么来头,但给我的感觉很不简单,或许是一个劲敌!” “包先生,这样不太好吧?”汪兰皱起了眉头,语气有些不悦,怀疑对方故意找借口坐地起价。 汪杰也说道:“包兄弟,之前给你打电话的时候都已经讲清楚了,你当时可是向我保证,只要对方年纪不大,那就绝对不会有问题,现在怎么又反悔了?” “其他的年轻古武者都好说,但是这个人例外,我没有绝对的把握!”包永兴用手指弹了弹照片,发出“啪啦”的声响,“你们要是不同意的话,我也不勉强,不如去找别人吧!” 说完,包永兴放下手中的相片,看也不看纸上的内容,连同相片一起塞回文件袋里,贴着桌面推向对面的汪兰,整个动作干脆利落,丝毫不带半点犹豫。 汪兰没有动,也没有说话,她在思考。 她无法判断包永兴说的是真是假,她也不了解古武者的实力是靠什么来衡量,但她却知道,老九门和福兴社的几位当家大佬全部都栽了,蛮横无理的张大路也被吓得屁都不敢放一个。 由此可见,拿走钱的那家伙的确很厉害,不是一般的古武者,绝对是一个高手。 另外,汪兰也想不到其他的办法,能接触到的古武者只有眼前这一个,要不是弟弟汪杰亲眼见过包永兴出手,恐怕汪兰还不相信,这样一个吊儿郎当的小青年居然是货真价实的古武者。 想来想去,总觉得无计可施,汪兰只能妥协,开口问道:“你想要多少?” 包永兴倒也干脆,立马答道:“事成之后,我拿六千万,剩下全是你的。如果我搞不定,那就分文不取,你看怎么样?” 这样一来,就算事情很顺利,成功把钱追回,到了汪兰手上,也只有两千万,比预想的数额要少了很多。 四千万变成两千万,直接少了一半,汪兰很不甘心。 她没有立刻答应,又开始在心中盘算。 包永兴也不催促,一边喝着茶水,一边目光乱瞥,搜索着四周的美女,贼眉鼠眼的模样像是个痞子。 无意中,汪兰一抬头,正好看到包永兴盯着一个漂亮女学生的胸部,眼神似乎有些不正常。 于是,汪兰心生一计,伸出五指轻轻搭在包永兴的手背上,语气柔媚地缓缓说道:“包先生,这种小姑娘有什么好瞧的?成熟的女人才有魅力!你要是不介意我年纪大了点,要不……咱们换个地方好好聊一聊!” 第603章 不是大妈,是大姐姐 这话已经说得很露骨了,把正在赏花的包永兴吓了一大跳。 他赶紧回过头来,皮笑肉不笑地抽回手掌。 “汪姐,我可是正经人,是站在艺术的角度发现美和欣赏美,并非你想的那样!” 包永兴一本正经地解释着,给人的感觉竟然很真诚。 “并且,我有婚约在身,从来不乱搞男女关系,要是被我老爸知道,我跟个大妈睡觉,铁定要把我赶出家门!” 听到这里,汪兰的脸色已经变了。 “抱歉抱歉,一时口误,请不要见怪,不是大妈,是大姐姐!” 包永兴心知说错了话,赶紧改口进行补救,可汪兰的脸色并没有好转多少。 她也知道自己年纪大了点,但也不至于被人喊成大妈,论起风情魅力,汪兰自我感觉良好,比那些没出社会的黄毛丫头强多了。 可偏偏她是在求人办事,心里再怎么不爽,也不能大发脾气。 恰好,这时候服务员出现,把做好的米线送了上来,有效缓解了双方的尴尬。 包永兴赶紧招呼:“来来来,趁热吃,汤冷了烫不熟!” 话说完,他就抄起筷子埋头苦干。 汪杰也跟着吃起来,可汪兰却没有什么胃口,看着嗞嗞作响的汤锅发呆,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包永兴吃得很快,嘴也不怕烫,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面前的那一份给干完了,而汪兰才尝了几小口,几乎没怎么动。 “怎么了?不好吃吗?”包永兴问道。 “可能是早餐吃得太多,现在没什么食欲。”汪兰随口敷衍着,干脆把筷子放下,身子后仰,大概是不吃了。 “一份三十块钱,可不能浪费啊!”包永兴搓了搓手,把身前的空碗全部挪开,“吃不下就别勉强,我来帮你解决!” 紧接着,包永兴拿过汪兰那一份,不顾他人的眼光自行开动,没多久就一扫而空,满足地靠在椅背上打饱嗝。 “包先生,咱们再来商量一下正事吧!”汪兰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包永兴,“你要觉得四千万不够,那就五千万如何?这个价格已经很公道了!” “公道是公道,可你是空手套白狼,我要先办事才能看到钱,这让我很难做啊!”包永兴接过纸巾擦了擦嘴,顺便还擦掉了桌面上溅到的汤水。 “这个我知道,可五千万的酬劳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标准,包先生可以认真考虑一下。”汪兰诚恳地劝说着。 她通过汪杰,已经了解清楚了当今市场的大概行情,五千万足以请到很厉害的能人来为自己办事。 但是,汪杰也只是道听途说,找不到相应的门路,自然也就请不到人。 严格来讲,他们只是诈骗团伙,小打小闹,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地下世界相差甚远,基本没有接触的可能。 并且,就算有门路,拿不出现钱也办不成事。 按照行规,不管是找雇佣军还是请杀手,都要事先预付定金,无论对方有没有把事办成,定金一概不退。 究其原因,干这一行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触犯法律不说,还要拿命去拼,定金就等于买命钱,尾款才是额外奖励。 所以,想要空手套白狼是不现实的,包永兴也没有说错。 不过,五千万确实是一笔巨款,足以抵得上丹劲大师一年的总收入,诱惑力不小。 包永兴稍稍考虑了一下,也就点头答应了:“行吧,五千万就五千万!这个人现在在哪?我去跟他会一会!” 汪兰大喜过望,忍住内心激动,迅速答道:“此人的行踪暂时还无法掌握,不过我们查到,他跟某个夜总会的女老板有密切联系,我们可以去那里守株待兔,或者故意弄点乱子出来,引他现身。” “夜总会?我喜欢!”包永兴一听就来劲了,上身坐得笔直。 只要是美女聚集的地方,都能引起包永兴的浓厚兴趣,这次也不例外。 …… 离开艺术学院的夜星宇驱车直奔药材市场,把美颜液所需的配料购买齐全,然后便回到骊水南湾,处理药材并用高压锅炼制。 等到药液出锅,再让它自然冷却,最后用个空瓶子全部装起来,留待使用。 随便收拾一下,把厨房清理干净,夜星宇就带着美颜液去找玄如梦。 如今的高等学院,其实就是旧世界的大学,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而高等学院的教师职称,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个级别。 其中,助教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教学,原则上不能单独授课,只有成为讲师,才可以独立开设一门课程。 玄如梦刚来的时候只是一个小小的助教,因为工作表现良好,任职一年后转为讲师,得以分配一间单人宿舍,就建在学院内部。 夜星宇照例将车停在校外,然后步行入内,并打电话告知玄如梦,约定好碰头地点。 不久后,两人见面,玄如梦将夜星宇带回了自己的宿舍。 说是一室一厅,但空间非常小,总面积也才三十几平米,卫生间和厨房挤在一块,就跟夜星宇之前的出租屋差不多。 不过,这栋楼是去年新建的,干净整洁,倒也不错,楼下有绿化带,空气清新,并且安静。 “随便坐吧,我去给你倒杯水!”玄如梦指了指客厅里的小沙发。 “不用了,我不渴。”夜星宇摆了摆手,“你去找一把小刀来,我先给你治好脸上的伤疤。” 玄如梦走进厨房,很快就拿来一把干净的水果刀,递给夜星宇并问道:“这个可以吗?” “可以!”夜星宇点点头,然后又说,“去你房间吧?” 玄如梦道了声“好”,走两步推开了卧室的房门。 里面的摆设非常简单,只有一张床和一个衣柜,其他就什么都没有,连个床头小台灯都看不到。 “上床,躺下。”夜星宇发出简短的命令。 玄如梦略一迟疑,但还是听从吩咐,脱掉鞋子,和衣而卧。 夜星宇坐在床边,又说道:“把眼睛闭上,可能会有点痛,你稍微忍一忍。” 玄如梦点了点头,依言照做,缓缓闭上双眼。 第604章 是不是在跟哪个女的鬼混? 只看露出来的半张脸,玄如梦的确是一个令人心动的大美女,可当夜星宇用手拨开遮面的头发,狰狞而又扭曲的丑陋伤疤便随之出现,不仅破坏了原有的美感,反倒显得十分吓人。 夜星宇握着刀子,刃口指向玄如梦脸上的伤疤,毫不迟疑地一刀划过,鲜血顿时涌出,染红了枕头套。 随后,刀子又轻快地动了几下,将那些早已定型的坏死皮层通通切掉,挖出一道狭长的血口,看起来触目惊人。 玄如梦眉头紧皱,但却一声不吭,任由夜星宇放手施展。 这么大的伤口,正常来讲要用针线缝合,不然会血流不止,愈合速度相当缓慢。 但是夜星宇并没有准备针线,他有更好的治疗手法,那就是无所不能的神魂之力。 神魂之力非常特殊,可以转化为生命能量,治病、疗伤、排毒、延寿,这些都可以做到,不仅能作用于自己,还可施加于他人。 不过,神魂之力有着非常明显的排他性,转化而来的生命能量同样也是如此,针对自己效果显著,救治他人大打折扣。 但不管再怎么打折扣,以夜星宇的强大神魂,处理这种刀割的小伤并不费事,很快就让脸上的创口止住流血,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愈合。 当然,事情不可能就这样轻易解决,神魂之力的效果仅限于让伤口快速愈合,并不能彻底祛除疤痕。 这时候,就该轮到美颜液上场了,它对于时日不久的新疤痕疗效显著,只需按时涂抹几次,就会慢慢地淡化,直至完全消失。 夜星宇从衣兜里拿出瓶装的美颜液,亲自动手将其均匀地涂抹在玄如梦的脸上,不仅仅是伤口周围,整张脸都有顾及。 兴许是玄如梦天天以头发半遮面,导致两边的肤色不太均匀,不见光的那一侧更显苍白,而使用美颜液以后,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行了!”夜星宇盖上瓶盖,用纸巾擦了擦手。 玄如梦睁开双眼,坐起身来想找个镜子看看自己的脸,她不清楚现在变成了什么模样,心中难免忐忑。 可她很快就想起来,自己除了上课,从来不用镜子,屋子里也没有准备那玩意,于是便拿出手机,用摄像头来代替。 仔细一瞧,虽然还是有一道明显的伤疤,却比原来好多了,最起码光滑平整,不似以前皮肉翻卷,难看得像是一条大蚯蚓。 “给!”夜星宇把装着美颜液的瓶子递过去,“这瓶药液你收着,每天口服一点点,大概就是倒满一个瓶盖的量,然后早中晚各用来敷脸一次,最多十天半月,我包你恢复如初!” 玄如梦伸手接过,拿到眼前反复观看,并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叫美颜液,是我随便起的名字,可以用来祛斑排毒和美肌养颜,还能有效的修复疤痕,你多试几次就知道效果了!”夜星宇如实作答。 他发现玄如梦的头发又像往常一样垂了下来,挡住了半边脸,便用手指帮她拨开,挂到耳朵后面去,然后又说道:“我建议你以后换个发型,老是用一只眼睛看东西,难道不累吗?” “习惯了,还好吧!”玄如梦的语气较为冷淡,脸颊却微微发烫。 “那就随你吧!”夜星宇也不勉强。 可玄如梦又认真问道:“你觉得……我适合搭配哪种发型?” 夜星宇想了想,便也认真答道:“你的脸蛋好看,不管配什么发型应该都还可以,你自己决定喽!” 听到这样的夸赞,即使是以玄如梦的冷酷个性,也忍不住抿嘴而笑。 夜星宇指着枕头上的血迹:“你先收拾一下,然后我们出去吃饭,等吃完回来,我再传授你一些修炼法门。” 玄如梦欣然点头:“那你先出去吧,我顺便换身衣服!” 夜星宇二话不说,转身走出卧室,顺手把房门给带上。 …… 华灯初上,夜幕降临。 歇业了五天的花天酒地夜总会终于又重新开始营业。 身为老板的苏伊,今天打扮得特别漂亮,化完妆后喜滋滋地给夜星宇发了一条短信:小冤家,我今天开店了,要过来陪我喝酒吗?尽兴的话会有特别奖励哟! 结果,等了许久,一直没有回复。 “哼!负心汉!这么快就不理人家了!是不是在跟哪个女的鬼混?” 原本美好的心情仿佛被破坏,苏伊气呼呼地撅起了嘴,开始了碎碎念。 幸亏严小西没在家,今天留校睡宿舍,要不然会以为自己老妈发疯了。 “算了,不管了,去看看生意怎么样!” 情绪略微低落的苏伊放下了手机,再次整理一遍头发,然后披上外衣来到一楼大厅。 五光十色的旋转球灯将大厅内部渲染得光怪陆离,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非常劲爆,老年人的心脏肯定受不了,却深受年轻人的追捧和喜爱。 一眼望去,客人比原来少了很多,上次的事件还是让生意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肯定会有所好转,毕竟是经营了很多年的老牌夜总会,口碑和名气都还是不错的,周围附近也找不到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老板,你今天好漂亮啊!”头上还缠着绷带的保安队长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大拍马屁。 “老李,不是让你多休息几天吗?怎么今天就来了?”看到保安队长出现,苏伊有些意外。 “皮肉伤而已,没什么大碍!”队长老李拍了拍胸脯,说话很大声,“有几个保安是新招来的,今天正式上工,我反正闲着没事,就过来监督指导一下,怕他们不懂规矩!” “那就辛苦你了,我去门口看看,顺便抽根烟!” 苏伊说完,也不等老李回话,径自走向夜总会的大门。 “好的好的,老板慢走!” 老李连声应答,还挥了挥手,但他的两只眼睛却紧盯着苏伊的妖娆背影,馋得直吞口水。 如此的绝世尤物,只要是个正常男人都会心动,老李都快五十岁的年纪了,亦不例外。 不过,他也只能从背后多瞅几眼,心里面不敢滋生非分之想。 他可知道,老板背后是有人的,随便动根手指头,就能把他像蚂蚁一样轻易捏死。 第605章 小伊,好久不见! 出来透气的苏伊先跟店门口的迎宾领班说了几句话,然后独自走到路边,拿出一根细长的女式香烟叼在嘴里,再往身上一摸,却发现自己忘了带打火机。 苏伊有酒瘾,但是没有烟瘾,只有心情不愉快的时候,才会抽上一根打发时间。 就比如现在,明明打扮得很漂亮,想叫夜星宇过来陪她,却半天不回信息,越想就越郁闷。 再加上店里客人不多,生意远不如前,苏伊就更加烦闷,于是就有了抽烟的念头。 可问题是,没有火就点不燃烟,苏伊又不想找他人借火,就只能从嘴里取下香烟,闷闷地塞回烟盒。 这时候,一辆纯黑色的豪车缓缓停在路边,副驾驶的车门随之打开,走出一名身穿西服的成熟男子,大概四五十岁的年纪,面容俊朗,风度翩翩。 “小伊,好久不见了!”男子笑着跟苏伊打招呼,眼神里全是温柔和爱意。 可是苏伊看到这人,心中却感到无比厌恶,冷冷回道:“严绍辉,你能不能别再来烦我?滚远点好吗?” 话说完,她转身就走,根本不给对方面子。 严绍辉却没有生气,还伸手拉住苏伊的手腕,脸上堆满笑容:“小伊,再怎么说,我也是小西的父亲,你没必要对我如此绝情!” “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苏伊将手一甩,挣脱严绍辉的纠缠,“就算你是小西的父亲,但我却不是你严绍辉的妻子,你还管不着我吧?” “小伊,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欠你一个名分!”严绍辉盯着苏伊的双眼,说得很认真,“我这次来,就是专程向你求婚,并且也请示过你的父母。二老听了以后满心欢喜,答应将你嫁给我,只要你现在点头,立刻就能成为我严绍辉的妻子,难道你不想让小西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吗?” “严绍辉,你是不是没睡醒,跑到我这里来梦游啊?”苏伊除了冷笑,剩下的就是不屑一顾:“拜托请你记住,当年不是你对不起我,而是我甩了你,懂了吗?还真把你自己当成是钻石王老五啊?” 严绍辉表情温和,依旧不失笑容:“那时候我们都还很年轻,很多事情考虑不周,但过了这么多年,我觉得你应该想通了,也能明白我对你的心意,你难道就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认真地考虑过后再做决定?” “考虑个屁呀!”苏伊的回复相当绝情,“不知道给你说过多少次,我对你没有任何的感情,你对我也没有一丁点的吸引力,我当初跟你睡,只不过是为了利用你,你难道还没有想明白吗?” “小伊,我是认真的!”严绍辉还是不依不饶,“我这辈子只喜欢你一个女人,请你相信我,我一定会给你幸福!” 苏伊根本不为所动,脸上的厌恶尽显无疑,像是赶苍蝇一样挥了挥手:“我本来就很烦,见着你就更烦,拜托你赶紧滚吧,从哪来回哪去!” 说完这一句,苏伊再次转身,打算离开。 “死丫头,你给我站住!”一个男人的怒吼声从车厢后座传来,随后车门开启,走出一对中老年夫妇。 男人头发花白,年逾六旬,手里拄着一根拐杖,腿脚似乎有些不灵便。 旁边扶着的女人倒还是一头的黑发,不过从脸上的皱纹来看,年纪也不小,至少也有五十多岁。 他们是苏伊的父母,苏济成和曾雁,早已断绝了关系和来往,很多年没见,却不想在这种场合下出现。 苏济成抬起拐杖直指苏伊,气呼呼地说道:“都已经三十几岁的人了,还是改不掉以前的臭脾气,是想把我给活活气死吗?” “哟~~,这不是苏先生吗?”面对曾经的父母,苏伊的态度跟对待严绍辉没有多少分别,嘴皮子像是尖刀利刃,一出口就是嘲讽加羞辱,“怎么了?腿瘸了?那可真是报应啊!你当年逼迫我嫁给一个瘸子的时候,会想过有这一天吗?” “你……你……你这混帐东西!”苏济成气得破口大骂,浑身颤抖。 曾雁也很生气,眉毛一竖,开口怒斥道:“你怎么能这样说话?我们好歹也是你的父母!” “父母?”苏伊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两位,我想你们恐怕是搞错了吧?我父亲是云墨,我母亲是李明珠,请不要再自作多情且自欺欺人!你们只有一个女儿,名字叫苏美,不是我!” 说完,苏伊懒得再搭理这些人,径直就转身走了。 不仅是苏济成,曾雁也被气得浑身发抖,对着苏伊远去的背影大声吼道:“算我们当初瞎了眼,养出一条不知感恩的白眼狼!” “白眼狼吗?真是可笑!”苏伊听到了这声喊,脚步却不停,甚至都没有回头,只在嘴里冷冷地嘀咕着,“我要真是白眼狼,会把你们啃得骨头都不剩!” 说话时的语气充满了怨恨,但声音比较小,只有她自己能听见,传不到苏氏夫妇那边。 苏济成生气地用拐杖戳着地面,发出笃笃声响,并对妻子说道:“你看看她现在这个样子,真是一点教养都没有,比起小美差了十万八千里!” “小美”就是他们的大女儿苏美,温婉文静,乖巧听话,的确与叛逆的苏伊截然不同。 严绍辉尴尬地站在原地,反倒替苏伊说了几句好话:“两位先请消消火,你们也知道小伊的性格脾气,跟她硬来是不行的,我回头再好好劝劝她!” 苏济成叹了一口气:“刚才我们俩在车上坐着故意没下来,就是想让你们好好地说说话,消除误会。谁知道这混帐丫头还是以前的那副臭脾气,真叫人受不了!” 曾雁也开口道:“绍辉啊,可真是难为你了!这世上也只有你能够这样包容她,她还一点都不懂得珍惜,我都忍不住替你叫委屈!” 严绍辉干笑两声:“没事没事,慢慢来,我相信小伊最终还是会接受我的!” 第606章 她原本的名字叫做云伊 苏伊并不是苏济成和曾雁的亲生女儿,而是养女,她原本的名字叫做云伊。 在很多年前,当苏伊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她的父母就已经死了。 苏伊的父亲名叫云墨,曾是苏家老太爷苏符光的贴身保镖,英武不凡,忠心耿耿,深受苏符光的信任与喜爱,几乎是当成亲生儿子一样对待。 而苏符光就是鼎鼎大名的正亨实业创始人,也就是包永兴曾经给夜星宇提起过的“离城第二苏”。 那个时候,正值战乱,世界各国打生打死,做生意有很大的风险。 有一次,云墨陪同苏符光去国外出差,不巧遭遇变种人,深陷死亡危机。 为了保护苏符光,云墨拼死战斗,却死于变种人之手。 而苏符光命不该绝,竟然侥幸逃脱,安全回返国内。 不过,痛失一名爱将,让苏符光引以为憾,深感自责。 至于云墨的妻子李明珠,得知了丈夫的死讯以后,悲痛欲绝,一病不起。 待到好不容易把身体养好,精神方面却又出了问题,李明珠竟然疯了。 苏符光只好将李明珠送去疗养院接受治疗,同时将其女儿云伊接来苏家,自己亲自照顾。 没想到才过几天,疗养院那边忽然传来噩耗,李明珠坠楼身亡,命赴黄泉。 这样一来,还在念小学的云伊便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云墨夫妇之死,成了苏符光内心深处永远的痛,他决定好好地对待小云伊,视其为亲孙女,以作为对云墨夫妇的补偿。 苏符光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名叫苏勇为,被当成接班人来培养,工作繁忙,时间不多,只有二儿子苏济成比较游手好闲。 于是,苏符光便把云伊交给二儿子苏济成和儿媳妇曾雁来照顾,户籍也转到他俩名下,名字也正式改为苏伊。 并且,苏符光还不只一次地严厉叮嘱,一定要好好地把苏伊抚养成人。 表面上,苏济成夫妇唯唯诺诺,内心深处却不以为然。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亲生女儿,就是苏美,对没有血缘关系的苏伊没有任何的感情,反而认为是拖累。 无奈受迫于父命,苏济成夫妇只能假装欢喜地饰演着养父母的角色。 苏符光并没有察觉到女儿女婿的阳奉阴违,还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高高兴兴忙他的事业去了。 可是,苏伊过得并不快乐,养父母刻意疏远她,仅在物质上满足需求,精神上却处于放养状态,从不过问和关心,与姐姐苏美的待遇有如天壤之别。 苏济成夫妇非常宠溺亲生女儿,有什么好吃好穿的,总是留给苏美,对养女苏伊各种忽略,根本就没把她当成女儿对待。 反倒是姐姐苏美性格温婉,善解人意,对这个外来的妹妹颇为照顾,时不时地嘘寒问暖,当父母与妹妹发生冲突的时候,她往往都是站在妹妹一边,尽力维护。 可是,苏伊并不领情,她打从骨子里厌恶自己的养父母,就连姐姐也恨上,经常故意对苏美大喊大叫,极其不尊重。 如此一来,苏济成夫妇就更加讨厌苏伊,说她没礼貌,从小缺乏教养,是一个教不会的野孩子。 这一切,苏符光都不知道。他事务繁忙,操心劳力,没过几年就去世了。 临走前,苏符光把家产分给了两个儿子,老大苏勇为占大头,成为新一任的董事长,老二苏济成拿小份,名下也有不少产业。 等到苏符光一走,苏济成夫妇也就不装了,直接把苏伊当成丫环使唤,稍有不顺心,就是一顿臭骂。 苏伊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脾气,总是免不了要与养父母各种争吵,往往在这种时候,都是由苏美出来打圆场,劝慰双方息怒消气。 看在苏美的面子上,苏济成夫妇没有彻底撕破脸,多半都是见好就收,但积怨难免。 而苏伊同样感到不忿,但她未成年,经济能力不足,也没有可以投靠的亲人和朋友,根本无处可去,最终也只能咬牙苦忍。 直到苏伊十六岁那年,姐姐苏美大学毕业,苏济成夫妇便打算为女儿寻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理想归宿,还把这个计划告知了大哥苏勇为,问他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彼时的苏家已经过了巅峰期,正在走下坡路,苏勇为便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向弟弟提议,与五大家族中的严家联姻,把苏美嫁给严家的三公子严绍辉,绝对是稳赚不赔。 苏济成开始还不乐意,不想把心爱的女儿当成是筹码和工具,更不想让苏美孤身一人远嫁帝都,直到他看了严绍辉的照片,再与妻子一商量,才改变了主意,转头支持这桩婚事。 在富家公子里面,严绍辉是出了名的帅哥,相貌英俊,一表人才,仅凭这一点,就让苏济成夫妇非常满意,认为他是成为女婿的极佳人选。 并且当时的严绍辉还很年轻,刚刚开始在上流社会崭露头角,风流的名声还没有传播开来,能力方面的不足也不为人知。 而苏美人如其名,长得十分漂亮,五官端正,气质优雅,又有大家闺秀之风,如果能与严绍辉凑成一对,那就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实为一桩美好姻缘。 决定下来以后,便由苏勇为出面,跟严绍辉的父亲严树理进行联系,询问对方有没有结成亲家的意愿,并邀请严家父子来苏家作客。 离城第二苏虽然比不上第一的那个,但在整个商业圈内也具备一定的分量,有资格成为严家的战略合作伙伴,严树理便没有拒绝,答应带儿子去一趟离城,亲眼看一看苏家的姑娘怎么样,合不合心意。 苏勇为听到这个答复,大喜过望,马上把结果转告给弟弟苏济成,让他们做好准备,并一心盼着严家父子的到来。 他已经调查清楚了,严绍辉虽然不是长子,却是严树理最喜欢的一个儿子,模样讨人喜欢,又很会说话哄人开心,很可能会代替长兄接过家族的权力棒。 如果是这样,嫁给严绍辉的苏美就能成为严家的女主人,势必能让自己的家族获得足够的好处,带动苏家再创辉煌。 第607章 被逼着嫁人是什么感受? 很可惜,想法是好的,结果却完全出乎预料。 来到苏济成家中作客的严绍辉,并没有跟同龄的苏美擦出火花,反而对年仅十六岁的苏伊一见钟情,痴迷不已。 回到家后,严绍辉便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了父亲,他希望能娶苏伊为妻。 严树理尊重儿子的选择,随后亲自打电话向苏济成提亲,只是把对象从苏美换成了苏伊。 这就让苏济成很意外,并且十分恼怒,理所当然地把所有罪过归咎于苏伊,认为是她坏了姐姐的好事。 只要是好的东西,通通都要留给的苏美,苏济成夫妇向来就是这么做的,不可能苏美得不到,却便宜了苏伊,这让苏济成难以接受。 于是,他没有多作考虑,当时就给严树理回复,谎称小女儿苏伊已经跟别人家订了亲,不可能再嫁他人。 严树理倒也没有怀疑,回头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儿子,让严绍辉再好好想想,妹妹娶不了就娶姐姐也是差不多的。 但是严绍辉死心眼啊,就认准了苏伊,还再一次跑来离城,找到苏济成追问情况,想要知道跟苏伊订婚的是哪一位。 并且,他还去苏伊的学校纠缠苏伊,明目张胆地追求,摆出一副不到手不罢休的姿态。 苏济成既头痛又烦恼,认为苏伊就是个祸害,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甚至生出念头,想找个借口把苏伊赶走。 再加上,由于严绍辉的不断追问,苏济成害怕严家知道自己撒了谎,于是便跟老婆商量,决定假戏真做,随便找个人家把苏伊嫁了,既能叫她赶紧滚蛋,又能使严绍辉彻底死心,还能不让严家起疑。 曾雁马上就想到,自己有个外甥,生理上有点小缺陷,既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娶到老婆。 她便提议,把苏伊许配给自己外甥,反正他俩又没有血缘关系,不受法律限制。 曾雁的外甥名叫贾林,其实是一个很有本事的年轻人,家境很富裕,大学刚毕业就自己创办了一家网络公司,专门搞软件开发,生意做得还可以。 但是,贾林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左腿产生了肌肉萎缩,导致双腿长度不一,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像是受了伤的瘸子。 再加上,他其貌不扬,不重仪表,且不擅于言辞,又有超高度近视,快三十岁的男人还是孤身一个,别说是找老婆了,连女朋友都没有谈过,要不是他事业有成,有点小财产,铁定是注孤生的那种。 就为此事,曾雁的姐姐常常向曾雁倒苦水,一直盼望自己能有一个儿媳妇,为此而求神拜佛,日夜诵经,却一直未能如愿。 她还曾经向妹妹曾雁私下提议,让对方的养女嫁给自己的儿子,亲上加亲,又能改善家族后代的基因,岂不美哉? 曾雁把这番话当成是开玩笑,没往心里去,现在回头一想,倒不如顺水推舟,促成此事。 要知道,十六岁的苏伊已经出落得非常漂亮,不然也迷不倒严绍辉,曾雁就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幸幸苦苦地把她养这么大,便宜别人倒不如便宜自己外甥。 更何况,郎要才,女要貌,贾林既有才华又有财产,又不是真的瘸了,嫁给他也不算是把人推进火坑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曾雁和丈夫很快就达成共识,并给姐姐打了个电话,那边一听就乐了,连声道好。 于是,苏贾两家一碰头,当场就把事情给落实敲定,回来后才把结果告知苏伊。 苏伊听了后气得大发脾气,死活不依。 她曾经见过贾林几次,反正是没有留下好印象,年纪大,长得丑,关键还是个瘸子。 她当然不愿意嫁给这样的男人,说什么也不干。 可苏济成夫妇早已下定了决心,根本不容苏伊反驳,同不同意都得嫁。 苏伊对自己的养父母彻底失望,发完脾气之后摔门而去,随后联系上严绍辉,去了对方住的酒店,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他。 第二天,苏伊回家,告诉养父母,自己已经跟别的男人睡了,你们还想逼我嫁人吗? 苏济成听了以后气急破败,大骂苏伊无耻下贱,有辱门风。 可苏伊根本不在意,养父母越生气,她就越高兴,有一种报复泄愤的快感。 苏氏夫妇轮番逼问那个男人是谁,苏伊就是不说,随便你们怎么想,爱咋咋的。 同时,苏伊还故意把一些不太雅观的照片发到朋友圈,宣称自己有了男人,目的就是想让贾家的人看到。 果然没多久,贾家就得知了消息,风风火火地找上门来讨说法。 面对贾林父母的紧紧逼问,苏济成夫妇无话可说,只能低声下气地赔礼道歉,并感叹家门不幸。 本来,闹到这个地步,这件事应该就算完了。 可没想到,与女人绝缘的贾林偏就看上了苏伊这个漂亮表妹,执意要娶苏伊,且还明确向双方父母表示,不介意她与别的男人发生过关系。 贾林父母心疼儿子,不再说什么,这场风波就此平息。 结果,苏伊白忙一场,什么也没有改变,她还是要被逼着嫁给贾林。 只因为她年纪小,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所以婚事并不能立即安排,必须待她十八岁成年,才能够正式地领证完婚。 于是,苏伊便在暗中决定,等到自己十八岁生日那一天,她便离家出走,再也不回苏家。 然而,计划终究赶不上变化,只过了几个月,感到身体不对劲的苏伊才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 年仅十六岁的高中女孩就要成为一位母亲,苏伊的内心世界天翻地覆,完全不知所措。 她可万万没想到,仅仅只与严绍辉做过一次,肚子里就有了孩子,这是有多倒霉? 慌了神的苏伊最初是打算偷偷地去医院做流产,可当她真的来到医院门口,却又感到难过和迟疑,久久都无法跨过那道门槛。 最终,苏伊放弃了,她不忍心肚子里的小生命就此消失,她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就算会遭到全世界的鄙视和唾骂,也在所不惜。 要不然,她会痛恨自己一辈子,不仅成为一个杀人凶手,甚至还不如自己的养父母。 第608章 不良嗜好居然也能赚钱? ……………………………… 重要提示: 这几章主要是写苏伊的过往,在这个角色出现之前,作者就已经有了相对完整构思,主要的家庭矛盾来自于她和她的养父母,但在这两天开始写的时候,作者犯了糊涂,画蛇**地想要表达苏济成夫妇对于亲生女儿和养女的区别对待,于是便设计了严绍辉与苏美相亲,结果却喜欢上苏伊的戏码,这就造成了严重的逻辑错误,导致严小西会比她的表哥张弘扬和表姐张馨雨更早出世,显然是不对的。 在昨晚写完苏伊故事的第三章,正准备上传的时候,作者才发现了这个重大漏洞,于是就没有更新,今天花时间梳理了一下剧情,修改了前面两章,让苏美早点嫁进张家生宝宝,并且调高苏济成夫妇的年纪,以符合剧情需要。 即时追更的读者朋友可能需要重新看一下前两章,不然会有错误认知,在此说声抱歉。 无奈之举,特此说明,恳请各位见谅! ……………………………… 离开了苏家的苏伊从此没有再去学校,她居无定所,小小年纪就开始混起了社会,做了一些底层工作,也结识了不少的三教九流,并且染上了不良嗜好。 抽烟、喝酒、打麻将,都是在那段日子里学会的。 而苏贾联姻之事,经历了一波三折,最终告吹。 不管贾林怎么说,都无法让思想保守的父母接受一个怀上了别人野种的儿媳妇,娶进来就是抹不掉的耻辱,会让人看笑话。 苏贾两家不仅没有增进感情,反倒让关系恶化不少。 贾家人的心里难免会有芥蒂,嘴上虽然不说,见了面却很少打招呼,不似以往那般热情。 苏家人倒不在乎,毕竟贾家还比不上苏家,差了老大一截,没必要用热脸去贴冷屁股,最多是把罪责归咎于苏伊,再给她添上一条罪名。 如此又过了几个月,因为重要事情而回返帝都的严绍辉又有了空闲时间,便再一次瞒着父亲来到离城,想找苏伊倾诉相思之苦。 由于苏伊一向都不接严绍辉的电话,也不回他消息,严绍辉便去了苏伊的学校,结果人没找着,反而听到了一些关于苏伊的风言风语。 随便找了一个苏伊的同班同学,花上一点小钞票,严绍辉便已得知苏伊的肚子里有了孩子,早就没来学校了,可能在家养胎呢。 严绍辉先是一惊,再掐指一算,马上意识到孩子是自己的,便转忧为喜。 随后,乐滋滋的严绍辉屁颠屁颠地跑去苏家登门拜访,还带了一大堆给孕妇准备的营养补品。 当然,苏伊根本没在苏家,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离家出走了,杳无音讯。 而另一方面,苏氏夫妇直到此刻才知晓,跟苏伊去酒店开房间的野男人,竟然是帝都严家的三少爷。 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尴尬无比的苏氏夫妇语无伦次,结结巴巴了好半天,才勉强把事情解释清楚。 他们当然没说曾经逼迫苏伊嫁给贾林的糗事,就只是谎称在发现苏伊怀孕、并追问孩子父亲的时候,苏伊不讲实话,还大发脾气,随后与父母争吵而离家出走。 心疼苏伊的严绍辉虽然有些生气,但也不可能表现在脸上,开口去抱怨未来的岳父岳母,他反而还主动揽下罪责,怪自己没有及时向苏氏夫妇说明情况,才导致误会发生。 并且,趁着这个机会,严绍辉在苏伊的养父母面前诚恳立誓,表示自己一定会善待苏伊,对她负责到底,并请求他们将女儿嫁给自己。 苏济成当然想嫁,这样就能与严家攀上亲戚关系,抱上一根大粗腿,何乐而不为? 可问题是,苏伊早就不在苏家了,人都跑没了,隔了好几个月没去找,差不多算是恩断义绝,现在又拿什么来给严绍辉? 更重要的是,万一苏伊想不通,改变主意把孩子打掉,或者因为意外而流产,那这笔帐应该算谁的? 她肚子里可是严家的种,要是严家跑来苏家兴师问罪,又该怎么办? 直到此时,苏济成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并开始着急起来。 他一边好言安抚严绍辉,一边尽可能地派出人手,满世界地寻找苏伊的身影。 幸运的是,苏伊的特征非常明显,十六岁的大肚婆,长得又很清新脱俗,但凡见到过的,都会留下深刻印象,不似满大街的路人甲乙丙丁,看过一眼转头就忘,所以,很容易就问出了一些线索。 不到三天,消失了几个月的苏伊就被苏家人给找着了。 她已快到了分娩的时候,肚子非常大,当时正坐在一家麻将馆里大杀四方,风光无两。 苏氏夫妇本以为,没有了苏家的经济供给,孑然出走的苏伊肯会过得很落魄,说不定连饭都吃不饱。 可没想到,事实恰恰相反,现在的苏伊吃好喝好,容光焕发,竟然还比之前丰腴了一些,皮肤也更加的白晳水嫩。 要说为什么?其实很简单。 那时候的苏伊弃学离家,一个人跑出来混社会,染上了一些不良嗜好,但除了抽烟没什么卵用,喝酒和打麻将都能让她挣大钱。 酒托是苏伊的第一份工作,她人长得漂亮,又是个天生的酒罐子,很多人都愿意找她喝酒,一晚上赚个几千块轻轻松松,完了还不会醉,从头到尾都很清醒,也不至于让人占便宜。 喜欢去夜店喝酒的男人通常不在乎钱,反倒喜欢在美女的面前摆阔气,几百上千的好酒一瓶接着一瓶,只要你敢喝,他就不怕买。 并且,这些人都误以为女人很好灌醉,可结果呢?每次都把自己喝到不醒人事,也没能让苏伊躺下。 后来,苏伊的肚子越来越大,喝多了酒就会撑得难受,也怕对胎儿影响不好,就没有再干陪酒的工作,而是去赌场里打麻将。 谁都知道,无论是倾家荡产还是一夜暴富,赌博都是最为有效的手段。 苏伊打起麻将来也很牛逼,她对此似乎有特殊天赋,一学就会,一会就赢,根本停不下来。 并且,随着她越赌越大,钱就越滚越多,往往打一场通宵麻将,赢来的钱就足够她生活一个月。 就这样,苏伊竟然做到了传说中的白手起家,出来混几个月,空空如也的银行户头里就多出了六位数的存款,简直不可思议。 这还是因为她过惯了富人家的生活,大手大脚,不知节俭,要不然还能存下更多的钱。 当然,因为过人的美貌,苏伊也曾遇到过一些令人不舒服的小麻烦,但她脑子很聪明,鬼点子极多,懂得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来有效地解决问题,从而让自己摆脱烦恼,成功抽身。 还有更关键的一点,现在是法制社会,到处布满了监控,随便哪家场子都有保安巡视,只要苏伊不愿意,绝大多数人都不敢硬来。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没有哪个男人会强上一个大肚婆,并且还是未成年,被逮到就要判死刑,要吃枪子的。 这就使得,苏伊的小日子过得很舒服,前所未有的惬意,当养父母忽然出现在她面前,苦口婆心地劝她回家的时候,她还不乐意呢! 第609章 从一个坑跳到了另一个坑 随后,严绍辉来了,苏美也来了,两人轮番说好话,才终于把苏伊劝回家。 不为别的,只因为她快生了,总不能把麻将桌当成是接生台吧? 此时的苏伊临近产期,必须得有人照顾,才能安全而又顺利地完成生产,让她独自一人在外面鬼混,很可能会发生意外。 考虑到腹中的胎儿,再加上姐姐苏美流着泪地不断请求,苏伊最终还是心软了,暂时原谅了自己的养父母,回返到阔别已久的家中。 没过几天,苏伊就被送进了产房,顺利诞下一个女婴。 这孩子不哭不闹,见人就笑,于是苏伊便给她取了个乳名,叫做“小嘻嘻”,这就是后来的严小西。 直到苏伊完成生产,母子平安,严绍辉才将一通电话打回家里,让父亲严树理得知自己多了一个小孙女。 苏伊只是苏家的养女,这一点严树理早已知晓,所以并不赞成严绍辉与苏伊在一起,还打算让儿子娶一个帝都大家族的名门千金。 无奈他俩连孩子都有了,木已成舟,严树理就只能改变主意,出面向苏家提亲。 苏家这边喜不自胜,满以为能够抱上严家的粗大腿,心里面还很得意。 哪晓得,苏伊自己却不答应,死活不同意这门婚事。 她当初是为了抵制养父母的逼婚,不想嫁给贾林,一时冲动之下才跟严绍辉发生了关系,并不是真正的喜欢对方。 没想到,却因此而中了大奖,生下了严家的后代。 到了现在,养父母不再逼她嫁给贾林,却又逼她嫁给严绍辉,以使家族从中获利。 这就等于是从一个坑跳到了另一个坑,再来一遍,没完没了。 就因为这样,苏伊非常生气,后悔当初回来,并且又跟养父母大吵起来,弄得双方很不愉快。 最后,还是严绍辉跳出来当润滑剂,主动替苏伊说好话,声称自己不着急,可以慢慢等,一直等到苏伊回心转意。 毕竟,生下孩子的苏伊面嫩得很,还有大把的青春和时间。 并且,苏伊的性格从小就有些跳脱和叛逆,越是将她逼得紧,越容易激起反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吃软不吃硬”。 所以,严绍辉便打算用时间和诚意来慢慢地感化苏伊,让她接纳自己。 ——反正孩子都给我生了,还会怕你跑了吗?我就不信你一辈子守活寡! 抱着这样的想法,严绍辉说服了苏伊的养父母,把婚嫁之事暂且按下,无限往后拖延。 可没想到,这随随便便一拖,两年就过去了。 苏伊不急,严家也不急,却把苏济成急得头上冒青烟,恨不得拿枪指着苏伊,让她马上嫁给严绍辉,以正名分。 自从苏符光死后,苏家就开始走下坡路,生意不像以往那么好做。 苏勇为和苏济成两兄弟为此而心焦不已,巴不得苏伊赶紧嫁入严家,他们就能够趁此机会,与严家展开一定程度的商务合作,说不定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可没想到,孩子都两岁了,婚事却提都不提。 甚至,苏伊都从来不与严绍辉主动联系,比普通朋友还要普通。 再加上,严绍辉的花心之名早已传开,隔三差五的闹绯闻,一会是当红女明星,一会是富家大千金,动不动就被新闻媒体大肆报导。 这就使得苏家人提心吊胆,生怕严绍辉移情别恋,回头就把苏伊给一脚踹了,两家联姻之事从此泡汤。 于是乎,和谐了许久的苏家,因为苏济成的担忧和急躁,再一次爆发了家庭战争。 苏济成不想再等,便老话重提,多次向苏伊施压,强迫她嫁人。 而苏伊的回答很简单,我说了不嫁就是不嫁,你要逼我,我就走。 结果,两人脾气都不好,越争越激烈,最后还是吵起来,不欢而散。 没多久,苏伊就走了,只留下了一张小纸条,再次离开苏家。 不过,这一次她不是一个人,她还带走了自己的孩子。 而另一边,严绍辉这两年游戏花丛,玩得很嗨,确实是忽略了苏伊母女,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他毕竟还很年轻,精力旺盛,追求刺激,心态没有稳定下来,而花花世界又有太多的诱惑,他亦有足够的资本去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追逐之间,乐此不疲。 第二,他与苏伊分隔两地,见面比较困难,主动联系又常常没有回应,久而久之,便渐渐生出厌烦之感,懒得再浪费时间献殷勤,问候次数越来越少。 第三,女儿的出现,让严绍辉有了胜券在握的自信感,总以为苏伊是自己的,无论如何都跑不掉,于是放松了警惕。 就此三点,让严绍辉忘乎所以,没把太多的精力花费在苏伊这边。 其实,他虽然生性风流,但心里面一直都有苏伊的影子,也盼着苏伊在某一天忽然想通,答应嫁给自己。 可他等来的,却是苏伊再一次离家出走的消息。 而这一次呢,苏家翻遍了离城,也没能再次找到苏伊。 因为苏伊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带着女儿到处旅游去了,不仅仅限于国内,还去了西盟的好几个国家,领略异域风情,感受不一样的魅力。 足足三年多的时间,当苏伊重返离城之时,严小西都快六岁了。 随后,苏伊拿出一大笔钱,开了一家夜总会,取名为“花天酒地”,由她亲自经营和管理,摇身一变成为企业家。 再之后,苏家和严绍辉才先后知晓此事,纷纷来找苏伊谈话沟通。 可苏伊还是跟当年一样,初心未改,就是不愿意嫁给严绍辉,随便别人怎么说怎么劝,她都听不进去。 苏济成夫妇除了生闷气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听之任之,就当没养过这个女儿。 毕竟,苏伊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少女,她都已经二十几岁的年纪,自食其力,且为人母,完全可以决定自己的人生,就算是亲生父母也不能勉强。 而严绍辉了解苏伊的脾气,也不愿意强行逼迫对方嫁给自己,只盼能有一日,守得云开见月明,莫等红颜白了头。 第610章 北方武林名宿,人称神雕侠侣 这一等,就足足耗费了十几年的青春,直到夜星宇出现,才让严绍辉幡然悔悟,意识到苏伊并不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于是,严绍辉再也坐不住了,他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解决掉夜星宇,并且让苏伊成为自己的合法妻子。 这一次,他来到离城就是为了这两件事,并且做了一定的准备。 直到苏伊的身影消失在夜总会的大门口,严绍辉才收回目光,转身走出几步。 在黑色豪车的后面还停着另外一辆车,前排只有一个司机,后排却有两个人影。 严绍辉走到车边,亲自拉开后座车门,嘴角带着苦笑,一脸无奈地说道:“邬大师,阮大师,让两位见笑了!” 车内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这女娃子很有个性啊,她的脾气我倒是很喜欢!” 紧接着又响起一个尖利的女声:“模样挺俊,看着顺眼,跟严先生可谓绝配!” 随后,两个人一先一后跨出车门,竟然又是一对老年夫妇,但看起来没有苏济成和曾雁那么老,大概有六七十岁的年纪。 这两人打扮相似,都穿着对襟款式的练功服,个头不算高,并且偏瘦,但是身板硬朗,精神抖擞,自带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 男的穿黑衫,满头银发,蓬松飘舞,好似一头银毛狮子。 女的着白衣,黑发结辫,盘在头顶,看起来像一位道姑。 他俩可不是普通人,而是功力深厚的古武者,男的叫邬同,女的叫阮瑛,既是一对夫妇,又是同门师兄妹。 说起这二位,名声可不小,尤其是在北方的古武圈子,几乎是人尽皆知,曾经有个外号叫做“神雕侠侣”。 “神雕”之名,是因为邬同曾经驯养过一只雕,经常拍照片发到网上。 至于“侠侣”这个称呼,并不是锄强扶弱的那种行侠仗义,而是这两夫妇特别喜欢高调捐钱做慈善,并常常挂在嘴边炫耀,引以为荣。 当然,钱的确是捐了一些,但很多时候都是假捐,夸大数额,沽名钓誉。 有一些马屁精为了奉承讨好,就给这两人取了一个“神雕侠侣”的雅号,大夸特夸,讨人欢心。 另有一些知道内幕的明眼人看不惯邬同夫妇的做法,就把“神雕”故意改成了“神刁”。 “刁”是狡猾的意思,用以形容邬同夫妇的性格,投机取巧,近似无赖。 同时,这个“刁”字还有另一重意义,代表着这一对师兄妹的武学特点。 此二人师出同门,练的都是螳螂拳,并且是当今世上名气最大的螳螂拳大师,皆有丹劲实力。 要知道,螳螂是一种凶猛好斗的肉食性昆虫,前肢像两把大镰刀,末端有钩子,可以用来钩住猎物。 而螳螂拳便模仿了螳螂捕食的姿态,蓄势待发时,只将拇指和食指伸出,其余三根手指向内弯折,这种手形被称为“刁勾”。 所以,用“刁”字来指代邬同夫妇,其实很贴切。 而“刁”与“雕”,音同,意不同,就算当着面讲,也听不出来,别人不知道你具体说的是哪个字,只要脸上表情不露馅就行。 不过到了后来,邬同养的雕死了,又听说有人胡乱给他们篡改花名,心中难免生气,便不再使用这个绰号,若有人提起,反倒不高兴。 此二人久居北方,经营武馆和饭店,已经很多年没有出来走动,不知为何会忽然来到离城,与严绍辉一同出现。 其实,他们是严家请来的外援帮手,专门为了对付夜星宇。 而授命者,乃是北盟会的会长谭大彪,其身份就等于是整个北方武林的盟主,泰山北斗一样的存在,地位仅次于先天至强者。 但凡对古武界有所了解的都知道,除了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就属南联社与北盟会这两大古武集团最为牛逼,分别代表着南北武林,高手之多,数不胜数。 其中,南联社以洪氏当家作主,北盟会由谭家执掌牛耳,这两家都是赫赫有名的古武家族,却不像四大隐氏那样低调,反而与世俗界紧密联系,明清时期就已开始叱咤风云,到了如今,权势声望更是达到了巅峰。 不过,南北武林之争由来已久,南联社与北盟会也成了冤家对头,互相看不顺眼,都想要强压对方一头。 却没人知道,其实洪谭两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盟友,那就是五大家族里面的严氏。 早在旧时代,严家就有大量的非法生意,跟很多带有暴力性质的江湖帮派有密切来往。 这其中,就包括南联社和北盟会。 南联社的全称是南方武道结社,北盟会的全称为北方武学同盟,听起来都很正派,似乎跟印象中的江湖帮会扯不上关系。 其最初成立的宗旨也是好的,总结起来就是八个字:平等互助,以和为贵。 一方面是为了推动武道的发展,给各成员提供一个交流和切磋的平台。 另一方面是为了调解武林纠纷,化干戈为玉帛,尽可能地减少争斗和流血。 确实,这两个组织也做到了上述两点,但是没过多久,就有点变味了。 自古以来,有数不清的事实可以证明,真正能让人团结起来的,往往不是崇高的理想,而是切实的利益。 一群武人虽然能打,却没有经济头脑,又自视清高,不愿攀附权贵,活得不算窝囊,可也发不了大财。 慢慢的,就有人提出以团体的名义来开公司做生意,内部集资,各自出钱,就算没钱也没关系,可以出力,这样就等于是把大家的力量汇聚在一起,一同使劲,一起赚钱。 这样一来,资本有了,人力也有了,关系网四通八达,做什么都方便。 于是乎,自发成立的民间互助组织演变成了经济利益同盟体,生意越做越大,门路越来越广,还涉及到非法违法,开始朝着江湖帮派的方向发展。 甚至,这两大集团明面上在搞南北对峙,摆出一副势不两立的样子,私底下又有生意上的来往与合作,很多人都不知道。 而严家就参与其中,并且充当着润滑剂的角色,在洪家与谭家之间来回周旋,彼此心照不宣。 第611章 没有必要再等,保证手到擒来 洪、谭、严三家的离奇关系,一直延续了几十年,直到如今。 这便能解释,为何在军政两界并不得志的严家,竟能跻身于五大家族,无可取代。 就是因为,在他们的背后有洪谭两家鼎力支持,几乎立于不败之地。 就算是国家和政府,也不愿意得罪南联社和北盟会这两个庞然大物,要不然,很可能引发动乱。 要知道,整个天龙帝国至少有超过一半的古武者,都跟南联社和北盟会有关系来往,要是他们联合起来反抗政府统治,那就真的是天下大乱了。 正因如此,底子最不干净的严家居然兴旺了近百年,要风得风,要雨要雨,通吃黑白两道。 然而,为什么洪谭两家要力挺严家呢? 这就得从利益的角度来作出解释。 世人皆知,严家的生意五花八门,涉猎甚广,但是赚钱最多的,既不是赌场,也不是娱乐圈,而是海上货运。 严家的远洋集团主要就是做海运,操控着很大一块市场份额,而南联社和北盟会那些不太干净的生意,就需要仰仗严家的海上运输能力来保证货物的买卖。 所以,就算洪谭两家互相看不顺眼,也不得不结交同一个盟友,成了严家的亲密合作伙伴。 大概就在一周前,严家四兄弟聚在一起开了个家庭小会,讨论该如何处理夜星宇这个刺头。 当时就有严绍理提议,派人去夜星宇的老家绑架他的家人,严绍东同意了。 不过,此计划最终失败,因为夜星宇早就安排了厨子去屏县保护母亲和妹妹,严绍理派去的手下通通都被厨子解决掉了。 在此之前,谨慎的严绍东并不认为严绍理的计策一定生效,并且他的目的不只是要让对手投鼠忌器,而是想一劳永逸地消除祸患。 于是,他决定动用严家的人脉关系,主动向外请求援手,便先后给两个人打了电话。 第一个是洪坤,他是南联社现任主席洪昭义的二儿子。 最近这几年,洪昭义一直在闭关潜修,处于半隐退状态,闲杂事务全部交由他的两个儿子去处理,正面由大儿子洪乾作主,反面由二儿子洪坤话事。 也就是说,谈正当生意,就去找洪乾,要打打杀杀,就去问洪坤。 第二个接到电话的是北盟会会长谭大彪,他老婆多,孩子也多,不像洪昭义能静得下心来闭关修炼,几乎所有的重要事务都是由他亲自处理,所以严绍东就直接向他请示。 认真说起来,因为地理位置的关系,帝都属于北方,严谭两家的关系要比严洪两家更为亲近一些。 所以一听到严绍东的请求,谭大彪想也不想,一口就答应下来,不像是洪坤,还要考虑过后才给回复。 不过,谭大彪并没有亲自处理此事,而是吩咐自己的长子谭振威去跟严绍东联系,具体该怎么做,让他们自己去谈。 而谭振威也没有让严绍东失望,很快就请来两位螳螂掌的丹劲大师,让他们出手帮严家解决祸患。 至于洪坤那边,倒也给了回复,答应派人过来,至于具体是谁,还没有决定好,目前还在协商安排。 严绍东便打算等一等,待两家高手聚齐,便一同布下天罗地网,要让夜星宇插翅难飞。 不过邬同夫妇已经来了,自然得有人接待,严绍东就把此事交给严绍辉来做,反正几兄弟里面最属他最闲,别的不行,吃喝玩乐很在行。 双方碰面之后,严绍辉便说起事情的缘由,控诉夜星宇给严家造成的灾难。 邬同夫妇一听,要对付的目标居然只是一个年轻人,难免就觉得小题大作。 再加上,南联北盟,素有嫌隙,身为北盟会骨干的邬同夫妇不愿与洪家派来的高手一同行动,便打算先行一步,独力把事情办妥,让南联社那边空跑一趟。 这样一来,不就能证明,北盟会比南联社办事给力? 于是,两夫妇便向严绍辉提议,不要再等了,咱们现在就杀过去,直接把人拿下,保证能够手到擒来。 巧的是,严绍辉在不久前又收到了手下传来的消息,说是夜星宇去了苏伊的夜总会,大杀四方,勇救佳人,并于当晚再次留宿。 这让严绍辉气得暴跳如雷,将夜星宇恨得牙痒痒,巴不得早点弄死他。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急于出一口恶气的严绍辉被邬同一说,立马就心动不已,便没有遵从严绍东的指示继续等候,擅自带着两位高手直飞离城,来寻夜星宇的晦气。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夜星宇的准确位置,便打算来找苏伊,通过苏伊来引出夜星宇。 至于苏济成夫妇,是被严绍辉特意请来劝说苏伊的,却没想到双方一见面就吵起来,效果适得其反。 “唉~~,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苏济成拄着拐杖连连叹气,向刚下车的邬同夫妇诉苦,“我这个女儿从小就很叛逆,不服管教,我们老两口根本拿她没有办法,活生生要被气死!” 曾雁也在旁边冷哼一声,开口道:“都怪那个来路不明的野汉子,不知道用了什么花言巧语,哄骗得苏伊这个臭丫头团团转,居然连绍辉的话也不听了,我真是替绍辉感到不值!” “二老先别生气,小伊只是贪玩了点,又很任性,但她的心里还是有我的!”严绍辉收起苦笑,肃容道,“我这次来离城,除了要说服小伊回心转意,更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解决那个姓夜的家伙,不让小伊受其蛊惑。” “放心吧,严先生!”尖嗓子的阮瑛神情傲然地拍了拍胸脯,“你只管想办法将那人引来,我们两个老家伙必定为你除掉情敌,永绝后患!” “那就有劳二位了!”严绍辉面露感激,抱拳拱手行了一个江湖礼,并诚恳说道,“事成之后,严某人必有厚报,以感谢两位大师鼎力相助!” 邬同哈哈一笑,将手一摆,口吐豪放之言:“不过是小事一桩,又何足挂齿?严先生无需太客气!” 第612章 我警告你啊,别吓唬我女朋友! 在严绍辉的带领下,一行五人进入夜总会。 震耳欲聋的劲爆音乐声如潮水一般涌来,当场就让苏济成和曾雁心跳加速,胸闷难受。 但邬同和阮瑛却不受影响,因为他们是古武者,并且修为很深,这种程度的吵闹根本不足以令他们皱眉。 别看他们要比苏氏夫妇年轻一些,只有六十出头,其实他俩的真实年纪早已超过了七十岁,只因为常年修炼古武,身体好,气色佳,便显得没那么老。 不过,这行人一出现在夜总会的大厅里,顿时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和关注,甚至还有人对着他们放声欢呼以及弯指吹哨。 夜场几乎都是年轻人的天下,也有一些爱玩的中年人常来光顾,可从来没有谁见过,居然还有老头老太跑来寻欢作乐,并且一来就是四个,真是活久见! “老大爷,你的发型好帅哦!过来一起喝酒啊?” 一个手臂上有纹身的年轻辣妹冲着邬同大声呼喊,不知道是不是故意调侃。 身为武林名宿的邬同不管走到哪里,别人对他都是毕恭毕敬,此时却被一个年轻女子出言调戏,顿时气得吹胡子瞪眼。 只见邬同身子一动,像是大鸟一般凌空飞渡,连续跃过几张空桌,眨眼间就来到了纹身辣妹跟前。 这一幕顿时吓到了所有人,谁也没想到一个老头的身手居然这么灵敏,简直比得上动作明星拍电影了。 一时之间,不管是欢呼的还是吹口哨的,通通都闭了嘴,只剩下音乐声在大厅内回荡不休。 邬同笑眯眯地看着眼前的纹身辣妹,缓缓开口道:“年轻人,你似乎对我有点不尊重啊!” 纹身辣妹被吓到,不敢接话,身子往后一缩,躲进旁边男人的怀里。 那人估计是她的男朋友,面相凶恶,个头很壮,看起来不像善茬。 “喂——!老家伙,我警告你啊,别吓唬我女朋友!”凶恶男人马上站起身来,对着邬同恶语相向。 邬同呵呵一笑,用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发现你也对老人不够尊重,要不要我替你父母管教一下?” “我草里麻痹……”凶恶男人显然被激怒,抄起桌上的酒瓶子,拿在手里比划着,声色俱厉地对邬同吼道,“你个不长眼的老家伙,不知道是老子是谁吗?信不信……” 狠话还没放完,身旁的辣妹忽然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就用手紧紧捂住了男朋友的嘴。 “唔……你……你干嘛?”凶恶男人扯开女人的手,转过头来怒目相向。 女人怯生生地指着桌面,声音颤抖地说道:“你……你看……” 凶恶男人定睛一瞧,只见比手掌还要厚的大理石桌面上出现了一个圆圆的孔洞,边缘处留有一点点石屑碎末。 见此情景,男人顿时就被吓傻了,凶恶气焰完全消失,反而还缩着脖子瑟瑟发抖。 他跟他的女朋友都很清楚,原本桌面上是没有这个孔洞的,但是刚才那个银发老头用手指头敲了敲桌面,于是就有了。 很明显,从孔洞的大小和形状来推测,它是被老头用一根手指给捅出来的。 这种事情简直匪夷所思,手指插石头就跟插豆腐一样,要是往人身上点一下,还不得捅出一个血窟窿? “对……对不起……是我们不好……我……我道歉……” 被吓得半死的男人立刻换了一副嘴脸,点头哈腰地拼命求饶,舌头都捋不直。 邬同到底是年纪大了,涵养好了很多,不像年轻时那么气盛,既然对方道歉求饶,他便没有为难,只从鼻子里冷哼一声,就不再理会这对男女,转身走回到阮瑛身边。 凶恶男和纹身女赶紧开溜,也顾不上什么面子尊严了,像逃命一样急匆匆地离开了夜总会。 这短短的一个小插曲,顿时让在场的所有人了解到,最好别去招惹这帮老头老太,那可不是一般的老家伙。 甚至,还有不少人猜到,吓走那对男女的银发老头很可能是一位古武者。 有些胆小怕事的已经忍不住偷偷地起身离场,觉得跟古武者待在一起压力很大,生怕会有危险。 这就好比,旁边站着个警察腰间有枪,你就算明知道警察不会开枪杀人,也难免心存畏惧,不敢靠近。 但也有一些胆子大的好事者,偏偏留下来不走,想要看热闹。 毕竟古武者过于稀少,平时很难得见,以后把这些事情拿出来讲给朋友听,就会觉得倍有面子。 最终的结果,大概是去一半留一半,并且留下的以男人居多。 还有一些原本想要走,但是被朋友拉住没能走掉,于是便心情忐忑,坐立难安。 今天的客人原本就不多,气氛没有以前那么热闹,结果邬同他们一来,瞬间走了一半,大厅里面立刻显得空空荡荡。 再加上,没有人敢再随随便便乱说话,最多就是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活跃的气氛一下子没了,非常的沉闷。 夜总会搞得不像夜总会,反而像是追悼会,气得苏伊银牙紧咬,走到严绍辉跟前大发脾气:“严绍辉,你到底什么意思?我好好地开门做生意,你带人来砸我场子?” 苏伊没见过邬同和阮瑛,误以为是严家的打手,故意被严绍辉带来搞事情,难免心里不快。 严绍辉陪着笑脸,赶紧开口:“小伊,我先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邬同邬大师,这位是阮瑛阮大师,都是德高望重的武林老前辈。” 苏伊虽然没有练过古武,但也不是没有见识,听到严绍辉用了“大师”这个称呼,就知道邬同和阮瑛极其厉害,远远凌驾于一般的古武者。 于是,含怒的苏伊只能换上一副笑脸,对着邬同和玩瑛微微躬身,并开口问道:“我是这家店的老板苏伊,不知道两位大师莅临本店有何贵干?” 邬同哈哈一笑:“女娃子,我也不跟你废话,赶紧把那个姓夜的年轻人叫过来,我们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找他,并不是想给你故意添麻烦!” 听闻此话,苏伊笑容一僵,脸色又变了。 第613章 守株待兔,看他敢不敢现身 两个厉害的古武者专程来找夜星宇,并且还是跟严绍辉一起,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这让苏伊的警惕性一下子提高了不少。 “邬大师在说什么呢?什么姓夜的?”苏伊故意装傻,不想让夜星宇摊上麻烦。 邬同活了大半辈子,哪里会猜不透苏伊的心思,但他也不揭破,只是呵呵笑道:“你既然听不懂,那就算了,我们另有办法可以把人叫来!” 说完,他给严绍辉递了个眼色,后者心神领会,拿出自己的手机,很快翻出一个预存的号码,上面显示的联系人赫然是“夜星宇”。 夜星宇的手机号码并非机密,以严家的手段很容易就能查出来,严绍辉早就把它存在了自己的手机通讯簿里。 电话打过去,却迟迟没有人接听,随后便有系统语音提示,询问是继续等待还是语音留言。 严绍辉选择了语音留言,将手机凑在嘴边说道:“夜星宇,你要认为自己是个男人,就马上赶来苏伊的夜总会,我们面对面地把问题解决清楚;如果你今晚没有出现,那我就会把小伊带走,你以后永远都别想再见到她!” 说完,他便将手机收起,对着邬同点了点头。 苏伊听了大怒,质问道:“严绍辉,你是不是疯了?” 严绍辉摇了摇头,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小伊,我这是为了你好,这种人跟我严家作对,肯定不得好死,你跟他搅在一起,没什么好处!” “我的事轮不到你来管!”苏伊大吼一声,气呼呼地走开了。 严绍辉倒是没生气,他很了解苏伊的性格,也已经习惯了对方的大喊大叫。 但是苏济成却很恼怒,冲着苏伊的背影一通咆哮:“执迷不悟的混帐,到现在还不知悔改,真是无药可救了!” 苏伊听见了养父的怒吼,却根本不作理会,快步走到没人看见的地方,用手机迅速编写了一条短消息,立马给夜星宇发送过去,想给对方提个醒,不要跑过来自投罗网。 另一边,严绍辉找了一个居中的好位置,邀请四位老人坐下,再把服务员叫过来,点了一些吃吃喝喝的东西,最后还强制要求他们把播放的音乐换成舒缓的风格,并且把音量调小。 要是换了别人来提这种要求,服务员肯定不屑一顾,理都不会理。 但是这一帮客人显然跟老板认识,并且还有古武者在内,服务员便不敢擅自决定,赶紧跑去请示苏伊。 苏伊考虑了一下,最终还是答应了。 今晚的生意本来就不好,再被邬同刚才一闹,现在已经没剩下几个客人,要是再不满足他们的要求,搞不好还要闹出点事情来,把剩下的人全部吓跑。 这样一想,苏伊便对手下人吩咐,这帮人想怎样就怎样,随便他们折腾,只要不当着面砸场子就好。 交代完毕,苏伊便去吧台取了一瓶烈酒自斟自饮,并冷眼旁观。 而严绍辉等人就坐在大厅当中最显眼的位置,面向大门出口,随时可以看到有哪些人走进来。 他们决定守株待兔,就看夜星宇敢不敢现身。 …… 此时的夜星宇,正在跟玄如梦逛超市买东西。 他们原本是准备在外面吃晚饭,还是那家“小厨房大掌柜”,可去的时候却发现人满为患,居然找不到一个空位。 夜星宇懒得慢慢等,便提议去别家吃,可玄如梦不同意,宁愿在门口排队,也不想挪动脚步。 问起缘由,原来是玄如梦很喜欢他家的药膳汤,几乎每天都会光顾。 夜星宇听完以后就笑了,随口说道:“这算什么药膳汤?徒有虚名而已!比起组织里提供的营养膳食差多了!” 他所说的组织,就是以前的“青衣”,现在的“修罗”。 其实,杀手组织培养人才,花费相当大,光是“吃”这一项,就是天文数字。 不管是健身还是练武,有一句话都非常适用,那就是“七分靠练,三分靠吃”。 要知道,练武会消耗大量的体能,如果营养补充不上,反而会越练越虚,练出一身毛病来。 “穷文富武”的说法就是这么来的,因为在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既没有饲料添加剂,也没有形成大规模养殖,物质供给远远比不上现代,只有非常富裕的大户人家才能勉强做到顿顿有肉。 试想一下,连肉都吃不上,每天就啃青菜叶子再喝点小米粥,这种物质条件还能练什么武?干农活都使不出力气来! 再加上,武者的食量往往惊人,尤其是在易筋锻骨阶段,身体消耗巨大,急需补充营养,一顿吃个几斤肉都属于稀松平常,只有到了丹劲阶段,食量才会骤减。 而在青衣训练营,虽然有血腥残酷的竞争机制,但那些被培养的种子都能享受到全世界最顶级的食物,并且在烹制的过程中加入了许多昂贵的珍稀药材,不仅能吃饱,还要吃得好,各种营养完美搭配,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合理补充,每个人都有专属的营养顾问,甚至还因人而宜,量身订制食谱,这是何等的奢侈? 所以,青衣虽然很能挣钱,却也花了不少钱,往往培养了成百上千的种子,只有一两个能够活着走出训练营,其余的都死了,成了优胜劣汰的牺牲品,吃得再多再好也是浪费。 说到吃,世上没有任何一家餐馆能比得上青衣训练营所提供的膳食,每一份单人餐的成本花费至少是以千元为单位,乃至上万。 当然,以上说法有一定局限性,仅仅特指膳食的营养价值和调理搭配,如论口感味道,那还算不上最顶级。 为什么青衣组织能不间断地培养出一个又一个的内家高手,而别的组织却做不到,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在“吃”这一块很讲究,并且舍得花钱。 吃得好,身体就好,只有满足了这个大前提,才能够完成那些不可思议的残酷训练,以获得最快的成长速度,以及最佳的训练效果。 要不然,过于繁重的地狱式训练早就把身体拖垮了,等同于自杀。 第614章 美女没招来,却招来一个老头 夜星宇有感而发,就随口一说,可玄如梦听了以后,却深以为然。 离开青衣以后,她虽然得到了安宁的生活,却也失去了组织的资源供应,专为古武修炼者而准备的营养膳食就是其中之一。 好在,古武者只有在易筋锻骨阶段才需要大量的营养补充,这也是食欲最旺盛的时期;而到了洗髓换血阶段,营养摄入的需求会降低一些,食欲也会相应减少。 至于玄如梦,她是丹劲境界,已经进入强脉通窍阶段,不管是营养需求还是自身食欲,都已经和正常人相差不大,正好适合喝这种药膳煲汤,营养和口感都能兼顾。 不过,夜星宇作为厨神和营养学专家,以他的眼光来看,这家店的药膳汤还真不算什么,普通人喝了或许有些滋补,对于古武者却是聊胜于无,说它徒有虚名一点都不为过。 于是,夜星宇便对玄如梦说道:“既然你喜欢喝汤,那我可以教你,保证比这家店的好喝,你学会了以后可以自己做。” “你居然还会煲汤?”玄如梦似乎不相信,她所了解的罗修好像没有这个技能。 “口说无凭,要不要我亲自下厨,给你演示一下?”夜星宇微微一笑。 “当然可以,那我就拭目以待了!”玄如梦也跟着笑了起来,不过她脸上戴着口罩,遮住了鼻子和嘴,只能从眼睛里面看到笑意。 随后,两人就离开了那家“小厨房大掌柜”,去了校外的大型超市,里面可以买到很多东西,食材和药材都能找到。 当然,药材的种类并不多,都是能用于烹饪和调味的,比如枸杞、当归、党参、丁香、桂皮等等。 也就是在他们逛超市的时候,夜星宇接到了苏伊的第一条信息,但因为内容有些暧昧,他便没有回复,不想让玄如梦知道。 过后不久,手机又响了起来,是严绍辉打来的电话。 可夜星宇一看是陌生号码,误以为是广告推销想找他逼逼叨叨,就没有理会。 紧接着,两条消息接踵而来,先是提醒他,语音信箱有新的未读留言,后面就是苏伊发来的警示简讯,让夜星宇不要去夜总会自投罗网,否则会有危险。 至于危险是什么,苏伊没有说得太清楚,但她提到了严绍辉的名字,也提到了那两个被冠以“大师”称谓的古武者。 夜星宇是先看到苏伊的简讯,察觉到事情不对劲,然后才特地去语音信箱接听留言,大概了解了情况。 于是,他便对玄如梦说道:“东西都买得差不多了,你先带回宿舍吧!我现在有点急事要办,等完了之后,我再过来找你!” “发生了什么事情?”玄如梦有些好奇。 夜星宇简单地解释道:“有人要找我麻烦,拿我朋友来威胁我,我得过去处理一下。” 玄如梦便道:“那我跟你一起去吧,反正我闲着没事做!” 夜星宇本想拒绝,不想发生撞车的场面,可考虑到一些原因,他忽然就转了念头,认真交代道:“你去也可以,但千万不要出手多管闲事,一切都由我来解决!” “那没问题,我就站在旁边看个热闹!”玄如梦爽快答应。 两人推着货物车,迅速来到收银台把帐结了,然后把买来的东西放进车尾箱,驾车赶往苏伊的夜总会。 …… 话说另一边,严绍辉等一群人坐在面向大门的位置,谈笑风声,商业互捧,并时刻关注着有谁进来,只要是年轻男人就会多看一眼。 不过,今晚的生意实在惨淡,来客寥寥无几,很多人进来以后,看到气氛不热烈,转一圈又走了。 此时,又有三个人从门外进来,两男一女,正是曾经出现在艺术学院的包永兴和汪兰姐弟。 他们来此的目的与严绍辉等人一样,都是想以逸待劳,守株待兔。 当然,因为包永兴比较年轻,免不了就让邬同夫妇多瞧了一眼,然后阮瑛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扭头问丈夫:“老邬,你看看那个小子,是不是有点眼熟?” 邬同已经收回了目光,听到老婆这样一说,便又抬头定睛望去,对着包永兴再次打量,嘴里还嘀咕道:“是有点眼熟,但是记不起来在哪见过!” 阮瑛便给出一点提示:“半年前打伤小宝的那个家伙,你觉得像不像?” 邬同一听,眼珠子马上瞪大,嚷嚷道:“好像就是此人,等我过去问问。” 说完,他便立刻起身,走向包永兴,而阮瑛也跟了过去,只有严绍辉和苏氏夫妇一头雾水,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情况。 其实,阮瑛所说的“小宝”,是他们夫妇的独生子邬宝,从小就很溺爱,被当成手心里的宝贝。 他们师兄妹结婚晚,生育也晚,儿子才三十出头,性格比较贪玩,还没有成家立业。 大概在半年前,邬宝与人发生争执,然后就被人打了,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 据说,动手行凶的是一个年轻小伙子,身手很好,很可能是内家高手。 后来通过调阅监控,邬同夫妇才知道行凶者长什么模样,可对方的身份来历却一无所知。 他们心疼儿子,想替邬宝出口恶气,偏偏找不到债主,这件事令邬同夫妇很愤怒,但又无可奈何。 事隔数月,没想到在此看到了一个年轻人,竟然与监控画面中的行凶者非常相似,邬同夫妇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立即就想搞清楚,到底是不是这个家伙打伤了邬宝。 包永兴还不知道自己被人盯上,他进来后扫了一眼,便有些不满,向汪兰姐弟问道:“怎么人这么少?女的都没几个?” 汪兰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我们跟你一样都是第一次来。” “居然看不到一个美女,太让我失望了!”包永兴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嘴里嘀咕抱怨。 “包先生,咱们还是先办正事吧!等手里有了钱,不管什么款式的美女,还不都是招手即来?”说话的同时,汪兰很随意地比划出一个招手动作。 但是没想到,美女没招来,却招来一个脸色不善的老头。 第615章 说到做到,我只用一根手指 邬同寒着一张老脸,径直走到包永兴跟前,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很快就能看出对方精神饱满,筋骨强健,很可能是古武者,心中便已确信七八分。 不过,他还是问了一句:“年轻人,你是练家子吧?你老实告诉我,我儿子邬宝是不是被你打伤的?” 包永兴听得有些迷糊,反问道:“老大爷,您是哪位啊?我都没见过你,又怎么会认识你儿子?” 邬同背着双手,傲然道:“我乃是北派螳螂邬同,你有没有听过?” 包永兴摇了摇头,相当干脆地回了一句:“没听过。” “真是孤陋寡闻!”邬同有些懊恼,他还以为自己的名头很响亮,但凡练武之人都应该有所耳闻,却没想到当面吃瘪,自讨没趣。 包永兴也不争辩,更不想搭理眼前的老头,就往旁边一转,想绕过邬同。 结果,又被一个白衣老妇人给拦住去路,逼得包永兴停下脚步。 “小伙子,你姓甚名谁?又出自何门何派?”站在丈夫身旁的阮瑛一脸严肃地盯着包永兴。 包永兴有些不耐烦了,嚷嚷道:“关你什么事啊?你们是来调查户口的吧?” 阮瑛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忽然拿起手机对着包永兴拍了一张照片,随后就给儿子发送过去,并附上一句话:是不是他? 包永兴被搞得莫名其妙,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懒得跟这老两口耗下去,绕到另一边想要走。 “慢着!”阮瑛喊了一声,但是包永兴充耳不闻,根本没有停步的意思。 这时候,手机振动了一下,阮瑛收到了邬宝的回复,只有一个字:是。 阮瑛二话不说,探手一抓,五根手指对准了包永兴的后颈。 包永兴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忽然转身,竖起一根手指头戳向阮瑛的掌心。 阮瑛原招不变,却将五指一捏,想要抓住包永兴的手指,再顺势折断。 结果,双方一触即分,包永兴依旧保持着手指前戳的姿势,阮瑛却往后退出几步,回到邬同身边。 没有人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就连邬同也没有发现不对,唯有阮瑛皱紧了眉头,垂下的手掌竟然在滴血。 原来,吃亏的是阮瑛,她大意了,没有用出真劲,结果不但掰不动包永兴的手指,反倒被指劲戳破了掌心。 由此来判断,对面这个年轻人绝对不简单,很可能不是普通的内家暗劲高手,而是丹劲。 “果然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倒是小瞧了你!” 阮瑛一边说话,一边运气疗伤,很快就让伤口凝结,不再流血。 但是,她毕竟伤了一只手,实力多多少少会受到一点影响。 邬同也发现了这个事实,气急败坏,指着包永兴大骂道:“小杂毛,你竟然敢出手伤人!” 包永兴收手而立,马上就回怼过去:“你难道眼瞎了?明明是她先出的手,我只是自卫还击而已!” “好好好!你个小混帐,先是打伤我儿子,现在又打伤我老婆,我邬同非要把你抽筋剥皮,让你尝尝痛苦的滋味!” 说罢,邬同双腿弯曲,下盘扎稳,双手成刁勾,摆出正宗的螳螂拳架势,一脸凶相地盯着包永兴。 “怎么?要打架啊?以为我怕你?”包永兴也不是吃素的,把外套一脱,扔到旁边的靠椅上,却没有摆出任何的架势,只是伸出一根食指,对着邬同勾了勾,“来啊!对付你这种老家伙,我只用一根手指就够了,可别说我欺负老年人!” 邬同气得哇哇大叫,疾进两步,刁手先后使出怪招,向包永兴发起凶猛攻击。 而包永兴果然说话说话,只用一根手指对敌,但手速飞快,指劲更是大得离谱,邬同连攻几招,竟然都被他轻易抵挡,反倒被指尖戳得骨痛欲裂。 谁都没想到,这些个古武者说打就打,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导致现场开始混乱。 汪杰赶紧拉着汪兰闪到一边去,生怕被误伤,唯有阮瑛留在原地,替丈夫掠阵。 还有旁边一些闲杂人等,大呼小叫纷纷退开,就连夜总会的保安人员也不敢上前拉架,他们根本没资格插手古武者之间的争斗。 光看那两个人的身手和动作,就知道不是一般人,快得出奇不说,还带有明显的破风声,试问谁敢靠近? 高手过招,快如闪电,看得人眼花缭乱,普通人的眼睛根本难以捕捉,都不知道谁要厉害一点。 唯有阮瑛能看清楚两人之间的对决,心中难免生出担忧。 因为她发现,自己丈夫已全力出手,却没有取得任何优势,而对方神态轻松,似乎还游刃有余,实力方面明显要高出一筹。 再加上,邬同年迈,耐力方面肯定比不上年轻人,要是在短时间内不能取胜,那就必败无疑。 阮瑛看出了问题所在,想要帮忙,却又拉不下脸面,心中犹豫不决。 他们师兄妹成名已久,可算是武林名宿,此番向一个小辈动武,已经有了以大欺小的嫌疑,假如再夫妻联手,两个打一个,就算是打赢了,也注定脸面无光。 但若是不帮忙,邬同必输无疑,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怎么可能耗得过年轻人? 阮瑛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出手,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再说,总不能让她眼睁睁地看着丈夫落败吧? 于是,她瞄准一个好机会,身子一动,突然发难,向包永兴发起攻击。 包永兴措手不及,差点吃亏,顿时被逼得连退数步,靠着迅捷身法拉开距离,才脱离了危险。 “哎呦,你们两个老家伙,简直不讲武德啊,合伙起来欺负我!”包永兴马上开始吐槽。 邬同夫妇也不争辩,手里却暗自加了一把劲,联手攻势如同狂风暴雨,不给对手喘息机会。 他俩原本就是师兄妹,从小在一起习武,默契相通,配合得当,一旦联起手来,竟然威势大增,达到了一加一等于三的效果。 这下子就让包永兴很难受,原本是游刃有余,现在却变得险象环生,根本无力还击,只能不停地抵挡和闪躲,看起来有点狼狈。 第616章 天罗地网,唯有绝招破绝招 螳螂拳尤其重视速度和灵巧,招式多变,防不胜防,打法凶狠,专攻要害,一旦占据了优势,那就是得理不饶人。 并且,螳螂拳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下盘很稳,架子极低,双腿弯曲近乎贴地,只动腰,不走胯,枝摇根固,武林一绝。 所以,与螳螂拳对敌得十分小心,冷不丁地就可能冒出来一式刁手怪招,一旦被击中要害,基本就得躺了。 而包永兴被邬同夫妇联手夹攻,的确感到有些吃力,但也不至于当场落败,撑过了十几招之后,反倒渐渐稳住了阵脚。 其原因有两点,首先是包永兴的指劲太过犀利,选择硬接就会感到吃不消,威力比起陈传声修炼了几十年的鹰爪功还要更胜一筹。 所以,但凡包永兴出手,邬同夫妇都是暂避锋芒,绝不与其硬碰硬,这便让包永兴占了一些便宜。 不过,包永兴每出一指,必定要歇一口气,无法做到连续进攻。 或许,这就是提升指劲威力所付出的代价,要不然就太逆天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限制,包永兴更适合与人单打独斗,以一敌二就有些忙不过来,更何况是面对迅猛灵动的螳螂拳。 然而,邬同夫妇想要取胜也很难,因为包永兴实在太滑溜了,像是水里的游鱼一样,就绕着邬同夫妇转圈圈,忽左忽右,捉摸不透。 仅凭这套步法,包永兴就几乎立于不败之地,看似被逼得左闪右躲,歪来扭去,但无论邬同夫妇出拳再快,也打不到包永兴身上。 以上两点,便使得邬同夫妇奈何不了包永兴,还被他渐渐扳回颓势,再斗下去,似乎要反败为胜。 邬同夫妇越打越心惊,他们在丹劲大师里面虽然比较普通,不算是那种特别厉害的,但若是两人联手,就堪比丹劲顶尖,却没想到,此番联手居然拿不下一个毛头小伙子,此人究竟是何来历? 年纪轻轻,却又强得离谱,恐怕只有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才能培养出这样的怪物。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阮瑛试探着问了一句,看看能不能套出对方的来历。 “听好了,我就是人称离城卢彦武的包打听!”包永兴想也不想,张口即来。 这个回答可把阮瑛给绕懵了,不清楚到底是姓卢还是姓包。 不过,四大隐氏从来不会把武功绝学传授给外人,只要对方不是姓夜、姓唐、姓段、姓墨,那就与四大隐氏没有任何关系。 而五大门派非佛即道,门下弟子除了和尚就是道士,虽然也有少量的俗家弟子,可得到真传的却很少,更不会有这种嬉皮笑脸吊儿郎当的货色。 所以,问了等于白问,阮瑛还是没有弄明白,此人到底出自何门何派。 眼看斗了数十招,久战无果,阮瑛不免有些急躁,对邬同喊道:“老头子,使出绝活吧,速战速决!” 邬同早就感到不耐烦,脸面也挂不住,顿时发出一声怒吼,像是给予回应。 随后,他上身前倾,双腿贴地,摆出一个奇怪的姿势,像是一只地螳螂。 而阮瑛马上就跳到邬同背上,再将足尖轻轻一点,身子一跃而起,双手张开,活像是一只飞天螳螂,几乎快碰到天花板。 随后,两人一上一下,同时冲向包永兴,四只刁勾左右摇晃,随时可以发动攻击,无论对手往哪边逃窜,似乎都难以逃脱。 这是夫妇俩自创的联手绝招,名字叫做“天罗地网”,凶猛凌厉,难以抵挡。 包永兴的脸色立马就变了,他已经预感到,这一招的笼罩范围非常之广,自己的步法虽然玄妙,却还没有练到家,想要完全闪避,似乎有点难。 倘若硬拼,他也没有把握,毕竟双拳难敌四手,必然是自己更吃亏一些。 假如拼命往后退,倒可以暂时躲过一波攻击,但对方完全可以重施故技,再来一次,并且气势更盛,治标不治本。 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天罗地网还没有彻底合拢,先一步破掉两人的联手攻势,剩下的那一个也就不足为虑。 可是,要破掉两人联手,需要实力上的碾压才可以做到,包永兴能行吗? ——别说,他还真有这份能耐! 因为他也有绝招,威力极大,代价也不小,如非万不得已,绝不轻易施展。 可到了现在这个紧急关头,再不拿出压箱底的绝活,自己就得跪了,也就容不得包永兴多作考虑,立马开始放大招。 从气势上看,似乎飞天螳螂更难对付,可她人在半空,无处可以借力,当然就不如地螳螂那么灵活,况且阮瑛的实力要比邬同稍逊一筹,包永兴便决定以飞天螳螂作为突破口。 他下意识地聚集真气,全力催发,然后抬手上扬,向着飞扑而来的阮瑛隔空一点。 急速接近的阮瑛正准备发动猛烈攻击,心头警兆突现,忽然就有了强烈的威胁感,就好像有人拿枪口对准了她,马上就要扣动扳机。 可现实是,包永兴虽然点出了一指,攻击距离却不够,就算把手臂完全伸直,也碰不到阮瑛。 这时候,阮瑛犹豫了,不知道该不该立即躲闪。 假如她收招后撤,那么天罗地网不攻自破,顿时瓦解,并且还失掉了先机,接下来很难打,更难赢。 如果不躲,万一对方使诈,丢出暗器怎么办? 还没等阮瑛想清楚,仅仅是心念一动,实际上就已经晚了。 只听见阮瑛发出一声惨叫,她就像是中枪的大鸟,从半空坠落于地,只抽搐了一下,就再也不动了。 天罗已破,只余地网,包永兴趁势跳起,使出一个漂亮的后空翻,避过下路的所有攻击,随后一个滑步,绕到一张桌子后面,用手扶着桌面艰难地喘气。 刚才的绝招太耗真气,虽然成功击落了飞天螳螂,可他自己也不好受。 邬同听见妻子的惨叫,再看她倒在地上,顿时心头大乱,顾不得找包永兴算帐,赶紧跑过去抱起阮瑛,焦急问道:“老婆子,你怎么样了?” 阮瑛面如金纸,气若游丝,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什么,却发不出任何声音,随后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617章 大家快跑,老头变成丧尸了 “老婆子,你说话呀?” 邬同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老伴已经领了盒饭,直到阮瑛胸前的白衣被鲜血染红,如同一朵盛开的玫瑰,他才发现,相伴了数十年的师妹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人世,现在手里抱着的只不过一具逐渐冰冷的尸体。 残酷的事实让邬同难以接受,一瞬间脑子空空,当场傻掉。 眼神好的旁观者自然也看到了阮瑛胸口上的血迹,免不了一番大呼小叫,有人在喊“快送医院”,又有人说“好像已经死了”。 死没死,最清楚的其实就是包永兴。 他很了解刚才那一指的威力,比起狙击枪射出的子弹毫不逊色,足以灭杀丹劲级别的古武者。 更何况,阮瑛中招的部位是心脉要害,就算她是化劲宗师,挨这一下也要嗝屁。 包永兴也是迫于无奈,为了自保才使出绝学,假如不能一举灭敌,那他自己就会很麻烦,因为这一指耗费了他体内的大半真气,接下来的战斗会让他变得力不从心。 身为一个古武者,把人打死很正常,被人打死也很正常,只要敢出来混,总有一天债要还,这就是所谓的江湖规矩。 所以,包永兴并不同情,最多表示遗憾。 如果害怕打死人,那就干脆不要练武,练了也没用,心慈手软会害死自己。 而承受丧妻之痛的邬同足足发呆了几秒,才猛然惊醒过来,神情变得狰狞恐怖,如同受伤的野兽。 只见他双目血红,咬牙切齿,目光视线紧紧锁定了包永兴,随之发出嘶吼咆哮:“小杂种,我要宰了你!” 话音未落,邬同已经冲了过来,两只刁爪急速挥舞,疯狂扑向包永兴。 包永兴刚放完大招,消耗巨大,此时还处于虚弱状态,不愿与邬同力敌,便施展他那神奇的步法,绕着圈儿地不断闪避,令对方招招落空。 “老家伙,省省力气吧!凭你的本事也想杀我?做梦呢!” 闪躲中的包永兴还出言嘲讽,只等邬同气势一过,便要展开反击,好好给对方一个教训,让他清醒清醒。 邬同气急,怒火攻心,可他也清楚对方没说错,自己的实力确实差了一些,难以奈何眼前的对手。 可杀妻之仇不共戴天,邬同必须要让包永兴血债血偿,于是他就想到了某样东西。 那玩意儿绝对是禁忌之物,对身体大有损害,但可以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提升战斗力,想要报仇,只有靠它。 生无可恋的邬同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愿意为报仇而豁出性命,立时就狠下决心,从身上摸出一样东西塞进嘴里,一口咽下。 紧接着,邬同停止了追击,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嘴里发出阵阵哀嚎,像是承受着极大的痛苦。 并且,他还拼命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没过几秒,银毛狮就变成了光头佬,头皮上血迹斑斑。 扯光了头发以后,他又在身上用力抓挠,练功服像是破口袋一样,衣不蔽体的挂在身上,表皮也被抓出了一道道的血痕,触目惊心。 这一幅自虐的景象吓坏了不少旁观者,再加上又死了一个人,顾客们纷纷往门外逃窜。 唯有两个高大壮实的黑衣男人冲了进来,他们是严绍辉的司机兼保镖,原本在外面等候,此时发现情况不对,就赶来保护主人。 严绍辉和苏济成夫妇早就退到了墙边,被两个保镖保护起来;而苏伊也缩到了吧台角落,有保安队长老李守在身边;至于汪兰姐弟二人,他们躲在一张桌子后面,默默关注着现场情况。 另外还剩下几个保安和服务员,瑟瑟缩缩地站得很远,想要逃跑又怕丢掉工作,勉强壮胆留了下来,心情十分紧张。 这时候,邬同停止了自虐,也不再发出声音,并从地上缓缓站起。 人们就发现,瘦小的邬同竟然变得特别强壮,像是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裸露在外的皮肤窜起一条条醒目的青筋,模样看起来很吓人。 更恐怖的是,他的两只眼睛变得像铜铃一样大,明显往外凸出,眼框似乎都要裂开,已经看不到瞳孔,只剩下眼白。 “臣卜——木曹——!!!” 不知是谁发出了刺耳的怪叫,还拖长了声音,显得特别凄厉。 紧接着,又有人放声大嚷:“妈呀!老头子变成丧尸了,大家快跑!” 听到这声喊,不少人开始往外跑,都被邬同的怪异模样给吓到了。 “老公,我们也赶紧走吧,太可怕了!”心惊胆战的曾雁受不了心脏的刺激,拖着丈夫就要离开。 苏济成也想走,可他有些犹豫,看了严绍辉一眼,嗫嗫嚅嚅地说道:“绍辉,为了安全,我们还是……” 严绍辉当然知道苏济成想要说什么,不等对方讲完,他便对其中一个保镖吩咐道:“你先护送苏老先生他们离开,我暂且留下来看看情况!” 保镖应允一声,领命而去,带着苏济成夫妇快速离开现场。 而另一个保镖则守护在严绍辉的身边,右手摸上了腰间的手枪,时刻保持警惕。 除了这名黑衣保镖和严绍辉,还有苏伊和保安队长老李,以及胆子大的汪家姐弟,其他的所有人通通都跑光了,音乐也不知道被谁给关掉,大厅里只剩下空旷和寂静。 当然,还有一个包永兴,他艺高人胆大,肯定不会被邬同吓跑,反倒歪着脑袋,饶有兴趣地看着邬同。 其余人的目光也都集中在邬同身上,后者的一举一动牵引着所有人的视线。 邬同那一双惨白的大眼珠子紧紧盯着包永兴,嘴里吐出含混不清的声音,好像在说:“去死吧!拿命来!” 随后,他再次向包永兴扑了过去,速度提升了一大截,眨眼即至。 而包永兴的状态回复了不少,这一次没有挪动脚步,迎着冲来的邬同一指戳出,想要将其逼退。 哪晓得,他的算盘落空了,邬同竟然也没有躲,而是选择了硬碰硬,直接挥出一巴掌,拍向包永兴的手指。 第618章 不用报警,把帐算到他头上 指尖点中掌心,激发出铿锵之音,如同戳到了钢板,震得包永兴指骨生痛,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 反观邬同,仅仅是身子一晃便无影响,随后就听见他怒吼一声,手如钢爪利刃,迎面挥向包永兴,又快又狠,如果被抓到脸上,即便不死,也要毁容。 而包永兴的指法威力虽大,却无法在短时间内连续攻击,只能脚底抹油,赶紧开溜。 幸好他的步法相当神奇,极其擅长躲避,于间不容发之际逃过一劫,没有被邬同一掌打中,但也被吓出了冷汗。 邬同状若疯癫,得理不饶人,左手一爪子还没捞到,右手又跟着挥打过来,根本都已经不是螳螂拳了,反倒像是泼妇打人,无脑撕扯。 此时的邬同不比当初,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以及抗打能力,通通都提升了一大截,就算是正面硬撼,也能让包永兴吃瘪,所以他完全占据了主动,紧咬着包永兴穷追猛打。 之前三人一番激斗,都好像开启了自动避障功能,一张桌子没被掀翻,也没有碰倒一把椅子,足见控制之精妙。 而此刻却变成了另外一幅画面,邬同似乎丧失了理智,化身为疯狂野兽,所有的行动和攻击都是直来直去,根本不管前方有什么阻挡物,通通将其碾碎,很快就让大厅里一片狼藉,打坏无数。 苏伊气得全身发抖,恨不得掏出一把枪来干掉邬同,让破坏立刻停止。 上次董福带着一帮人来闹事,就已经砸坏了不少东西,她好不容易购买齐全,又顺势翻修了一遍,没想到今晚重新开业,竟然又碰到这种事情,损失比起上次还要严重,这还叫人怎么做生意? 保安老李也在旁边看得心痛,忍不住提醒道:“老板,咱们还是赶快报警吧!再这样闹下去,店里的东西没一样是好的了!” “不用报警!”苏伊将手一摆,转头看向严绍辉,咬牙切齿道,“冤有头,债有主,是谁带来的疯狗,就让谁来赔偿我的损失,老娘还要趁机讹他一笔!” 她心里面已经打定主意,必须要让严绍辉来背这个锅,谁叫他把一个疯狗带来大搞破坏?还把所有的客人都给吓跑了! 可是,就算严绍辉愿意掏钱买单,夜总会的生意也会因此而受到严重影响,这种损失是无可估量的。 只要这件事情一传开,以后还有谁敢来消费?这也太不安全了吧!三天两头都有人打架闹事,误伤群众怎么办?更别说还真死了一个人! 此时的严绍辉还不知道,苏伊已经把帐算到了他头上,他正紧张地看着邬同,根本搞不明白对方到底怎么了。 首先,他不能理解邬同夫妇为何要主动惹事生非,去找一个无关人的晦气。 更离谱的是,被惹上的年轻人居然不是软柿子,弄死了阮瑛不说,还把邬同给逼疯了。 现在,事情发展成这样,该如何解决? 这已经完全脱离了严绍辉的掌控,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躲在旁边干着急。 汪氏姐弟同样也是一脸懵逼,他们本来是带着包永兴来找夜星宇的麻烦,却没想到一进门就发生了意外,两个老人与包永兴当场起了冲突,一言不合就打生打死,居然还弄出了人命。 每个人都理不清楚头绪,就连包永兴自己也很茫然,搞不懂这两个老家伙为什么一见面就咄咄逼人,最后打得稀里糊涂,无端端地杀了人。 问题是,他现在想罢手都不行,邬同已经完全疯了,穷追不舍,死缠烂打,非要弄死包永兴不可。 又因为邬同服下禁药,实力大幅提升,已攀升至丹劲巅峰的程度,除非包永兴拥有化劲实力,否则就休想摆脱邬同的追杀。 换句话说,两者之间已成死局,必须要倒下一个才能结束,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包永兴力敌不过,光靠步法闪躲也有些勉强,甚至打乱了原本的绕圈节奏,危急之时只能后撤。 好在,邬同的速度虽然变快了,攻击方式却也变得简单,直来直往,根本没有后续变化,也不存在诱敌的虚招,有利于包永兴提前预判。 包永兴一边闪躲一边观察,很快就抓住了一个破绽,抬手一指猛戳过去,想要重创邬同。 邬同果然中指,腰侧多出一个血窟窿,但他不痛也不叫,甚至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还反手挥出一巴掌,快速击向对手的胸膛。 包永兴误以为对手要倒,却没想到反击来得这么快,措手不及之下,惨被打飞。 “噗通”一声,包永兴掉到了吧台前面,撞得吧台一阵晃动,将台面上的杯子瓶子以及各种器皿通通震倒,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受此一掌,包永兴痛得呲牙咧嘴,倒吸一口冷气,右边的肋骨好像断了一两根。 邬同也受了伤,但他却不管不顾,如同疯魔一般紧追而至,抬起一只手爪竖劈而下,就像锄头刨地一样,抓向包永兴的脑袋。 包永兴反应很快,猛地一甩头,堪堪避过夺命一爪,紧接着再来一个驴打滚,往旁边滚出两圈,暂时逃离。 邬同用力过猛,将坚硬的大理石地板拍得稀碎,巨大的反震力让他受到影响,没能即时发起二次攻击。 并且,他的手受了一点伤,不仅擦破了皮,可能指关节也出现了问题,扭曲的姿势有点奇怪。 可这些都不重要,邬同好像是真的疯了,甚至失去了痛觉,在他脸上完全看不到痛苦的表情,只有野兽般的疯狂,以及不死不休的恐怖杀意。 他继续冲向包永兴,又一次发起进攻。 包永兴才刚从地上爬起来,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顿时就感受到劲风扑面,杀机已至。 于是他身子后仰,翻过吧台,再往侧边一个飞扑翻滚,人已到了几米开外。 这时候,蓦然响起一声尖叫,震得包永兴耳膜生疼。 他错愕抬头,立刻就见到一个车灯晃眼的性感美女,好似受惊的猫儿蹲在旁边不远处,一脸的惊慌失措。 在她旁边,还蹲着一个头上缠着绷带的中年男人,同样脸色不好看。 第619章 实在抱歉,我也是逼不得已 这两人,当然就是苏伊和老李,一个是这里的老板,另一个是保卫经理。 当包永兴被邬同一掌拍飞并撞到吧台的时候,苏伊和老李无疑被吓了一跳,于是就偷偷躲起来,屏息静气地蹲伏在吧台后面。 而包永兴不是夜星宇,他毕竟没有修炼出精神力,不可能在专心应敌的同时,还能一览无遗地观察四周,所以他根本没注意到,在吧台后面藏着两个人。 由于他判断失误,不慎受伤,实力随之减弱,暂时失去了与邬同对抗的资本,便只能避其锋芒,先行逃命。 没想到,这一逃,仅仅只花了两三秒就来到苏伊身边,于是就把苏伊吓得惊声尖叫。 苏伊也是倒霉,没想到战火蔓延得这么快,眨眼间就烧到了脚下,顿时被吓懵了,除了尖叫以外,脑子里一片空白。 还是老李反应快,毕竟他练过古武,马上大喊一声“快跑”,抓起苏伊的手臂就要开溜。 可苏伊受了惊吓,全身僵硬,腿脚发软,虽然听到了老李的叫喊声,却没有来得及作出反应,依旧傻呆呆地蹲着,结果被老李使劲一扯,没站起来不说,反倒摔倒在地,发出“哎呀呀”的惨叫。 发生这种意外,老李顿时就傻了,还没想好该怎么做,就听见“哐啷”一声巨响,整个吧台彻底倒塌,原来是被发了疯的邬同一拳打烂,从中断成了两截。 眼看邬同挥舞着两只青筋凸起的手臂,一边破坏,一边逼近,很快就要冲到面前,老李差点要被吓尿了,也顾不上倒地的苏伊,竟然独自开溜,顺着墙角连滚带爬,一转眼就跑远了。 他看似对苏伊忠心耿耿,其实是被严绍辉派来的卧底,一边履行保护的职责,一边对苏伊进行监督,一旦有重要情况,他就会偷偷给严绍辉打小报告,尽忠职守地做好自己的眼线工作,为此也捞到了不少好处。 但是在此刻,状若疯魔的邬同给老李的压力实在太大了,当初面对董福和杜兴的时候,都没有现在这么恐惧,就感觉邬同马上就要冲过来把人撕成两半,绝不会手下留情。 虽说邬同的首要击杀目标是包永兴,可也难保其他人不会遭受池鱼之殃,胆战心惊的老李便只有抛下苏伊,先保自己的狗命要紧。 在老李跑开的同时,包永兴已经从地上站起,并转身面向邬同。 他跟苏伊所处的位置是在吧台最边缘的角落,几乎退无可退。 可包永兴身法灵敏,还是可以继续逃窜,跑不掉的只有苏伊。 至于邬同会不会伤及无辜,那就很难讲了,没有人可以保证。 不过包永兴没打算再逃,他准备再发动一次绝招,将这个紧追不舍的烦人对手一举歼灭。 但是却有一个担忧,就是他体内的真气并不充足,仅仅只有一次出手机会,假如落空,或是没有打中要害,那就惨了,接下来只有死路一条。 当时的阮瑛是因为身在半空,受到重力和惯性的影响,很难作出改变,再加上心中有了犹豫,没有即时躲闪,才难逃一死。 邬同却不一样,他虽然陷入疯魔状态,不再有先前的诸般灵巧变化,但速度比原来更快了,并且不怕痛也不容易死,假如不能将他一击毙命,很可能会遭到临死反扑,导致同归于尽。 为了保证大招的命中率,完美做到一击必杀,包永兴决定作出牺牲。 ——当然,不是牺牲自己,而是别人! “实在抱歉,我也是逼不得已!” 包永兴将摔倒的苏伊从地上拉起来,莫名奇妙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惊慌失措的苏伊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包永兴一把推了出去,跌跌撞撞地迎向邬同。 原来,苏伊才是那个牺牲品,她的死亡将成为包永兴施放大招的铺垫。 当邬同出手击杀苏伊之时,包永兴将趁此机会抓住邬同的破绽,送他归西。 虽说包永兴对于漂亮的美女有着非同一般的欣赏,可到了紧要关头,他也不会为了怜香惜玉而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该放弃的还是要放弃。 更何况,对于包永兴而言,苏伊只是一个陌生人,连熟悉都算不上。 所以,他毫不留情地将诱饵抛了出去,并立即开始蓄势准备。 邬同果然没有让包永兴失望,他已经完全疯了,根本不管眼前是谁,直接就将手臂高高举起,对着苏伊的脑袋一巴掌劈下来。 “啊——!”止步不住的苏伊花容失色,本能地发出尖叫。 “不要——!”看到这一幕的严绍辉脸色惨白,可他却无力阻止。 其余的目击者则是心跳漏了一拍,想要闭起双眼,不忍目睹惨剧发生。 眼看邬同手掌落下,苏伊就要香消玉殒,值此千钧一发之际,两人之间忽然多出了一个身影。 随后,苏伊撞到了这个人的怀里,被他轻轻搂住。 而邬同落下来的大手没能碰到苏伊,反被那个人抓住手腕,紧接着向后一甩,整个身体凌空翻转了一百八十度,重重摔落在地,发出轰然一声巨响,并将地板砸出一个大坑。 这时候,包永兴出手了。 可他的目标根本不是邬同,而是刚出现的这个男人。 因为他已经看清楚了,这个人就是夜星宇,他今天之所以来到此地,就是为了要试一试夜星宇的身手。 不过,他并没有发出绝招,而是像平时一样,一指点向夜星宇的咽喉。 只要点中,照样必死,因为咽喉本来就是人体要害之一。 夜星宇放开苏伊,同样一指点出,以指对指,毫无花巧可言,就看谁的指力更胜一筹。 两根手指头准确无误地撞到一起,竟然发出鞭炮炸响的声音,震得苏伊耳膜生痛。 包永兴极其难受,一连退了三步,血气上涌,脸色潮红,如同饮酒过度的醉汉,但仅仅只是一眨眼,他就恢复了原本的肤色。 反观夜星宇,晃都没有晃一下,完全不受反震力的影响,手指就好像是点在了空气上,根本没碰到任何东西。 第620章 目标姓夜,你们怎么不早说 “厉害厉害,在下佩服,你果然不是泛泛之辈!” 包永兴抱拳拱手,脸上嘻嘻哈哈,又跟平常一样吊儿郎当。 “包老弟,想不到这么快又见面了!”夜星宇微微一笑,平静地收回手指,“另外,我猜你应该不姓包,而是姓段吧?” “哈哈哈,果然是识货的行家!”包永兴似乎承认了,也不反驳,马上又反问道,“你呢?咱们也算是打过交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夜,夜星宇。”这是回答。 “什么?你姓夜?”包永兴大吃一惊,紧接着追问,“是不是夜晚的夜?” “对,就是夜晚的夜!”夜星宇再次答复。 “卧槽!难怪难怪……”包永兴懊恼地拍着脑门,随后望向远处的汪氏姐弟,提高音量大声喊道,“他姓夜,你们怎么不早说?” 这句话当场就把汪氏姐弟给问懵了,心里同时在想:姓不姓夜有啥关系?这很重要吗? 其实,在他们中午商谈的时候,汪兰就已经给出了夜星宇的照片和相关档案,可当时包永兴只看了照片,根本没看文字资料,于是一无所知,这也怪不得汪兰。 要是早知道目标姓夜,包永兴根本不会接下这单生意,因为他的家人早就告诫过他,行走江湖一定要小心谨慎,但凡遇到姓唐的、姓夜的、姓墨的,都最好不要发生冲突,牵一发就可能动全身。 那为什么没有姓段的?因为他自己就姓段! 他确实如夜星宇所猜测的那样,真实姓名不是包永兴,而是段永兴。 夜星宇也是从他的武功路数里面看出了端倪,全都是大理段氏的看家绝学,一阳指以及凌波微步。 要知道,四大隐氏虽然并列,但实力并不完全相等,其中也有强弱差别。 大致的排行是按照夜、唐、段、墨的顺序,段家虽然是曾经的皇族,但如今只能排在第三位。 可是论资历,却要反过来,墨家起源于春秋战国,段氏起源于五代十国,唐家兴起于宋,夜家兴起于明,历史越短的反而越兴盛。 不过,除了夜唐两家互相看不顺眼,屡屡针锋相对,段墨两家倒是颇为低调,相安无事很多年,极少出现争抢风头的情况。 尤其是墨家,足有上百年的时间没有现世,是真真正正的隐氏家族。 甚至有人怀疑,墨家已经消亡了,早就不复存在,但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在确知夜星宇的姓名之后,段永兴便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他不可能为了几千万去得罪夜家,于是很干脆地对着汪氏姐弟双手一摊:“这单生意我做不了,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说完,段永兴扭头就走,留下汪氏姐弟大眼瞪小眼,茫然不知所措。 “慢着!”夜星宇冲着段永兴的背影喊了一句,“先给你提个醒,我是看在你家人的面子上,所以今天不为难你,但你给我记住,你欠我一条命!” “为什么?”段永兴很是不解。 “因为你差点害死了我的女人,我不希望再有下次!”这是夜星宇给出的答案。 “你的女人?”段永兴愕然,“你不是跟郑雪莉……?” 话没讲完,他便住口,似乎有了某种猜想,有些生气地指着夜星宇大声控诉:“渣男啊!居然一人吃两份,你还要不要脸了?一个人霸占了那么多的优质资源,你叫别的男人怎么办?” 夜星宇只是微微一笑,很平静地提醒道:“你可以走了。” “哼!不送!”段永兴怒气冲冲地转过头去,表面指责不耻,内心实则羡慕,最后还是无可奈何,也只有快速离开此地,眼不见为净。 他一走,汪兰和汪杰也就待不下去了,只能跟在后面灰溜溜地离开。 夜星宇看了那两人一眼,但觉有些眼熟,很快就想起曾经在鸿泰宾馆的楼下见过一面,再联系段永兴刚才说过的那些话,便不难猜出,溜走的女人应该就是高明的大姐头汪兰。 不过,夜星宇故意装作不知道,也没有阻止他们离开,毕竟他拿走了汪兰的不义之财,已经算是给过惩罚。 “你没事吧?”夜星宇回过头来看着苏伊,关切地问了一句。 “心肝小宝贝,你又救了人家一次!”苏伊马上就贴过来,紧紧搂住夜星宇的胳膊,媚眼如丝,声音甜腻。 这一幕看得严绍辉心头火起,想要当场弄死夜星宇,可他身边只剩下一个普通保镖,还能把夜星宇怎么样? 没想到,从北盟会借来两个丹劲高手根本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还没见到正主就已经挂掉一个,剩下的那个生死不知,可半天没有动静,估摸着已经废了。 确实,邬同服下的禁药不仅能使人癫狂,还在不停地透支生命潜能,不管他最终是否能解决段永兴,自己都会虚脱昏迷,运气好一点兴许能活下来,倘若运气不佳,很可能一倒下就再也起不来。 毕竟邬同年纪老迈,身体的各个器官早已开始衰竭,禁不起透支和消耗,折腾几下就去了大半条命。 更何况,他原本就在搏斗中受了伤,并且已到了强弩之末,夜星宇的那一记重摔,可以说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直接让邬同不堪重负,陷入休克状态。 简单来说,邬同暂时还没死,但也离死不远,最终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的命够不够硬。 这边的严绍辉咬牙切齿,那边的夜星宇卿卿我我,与苏伊交头接耳说了几句悄悄话,如同秀恩爱撒狗粮的热恋情侣,气得严绍辉七窍生烟,浑身发抖。 “小伊,你给我过来!”严绍辉忍无可忍,发出怒吼。 苏伊像是没听到一样,根本就不理他,眼里只有夜星宇,满满都是柔情蜜意。 夜星宇倒是转头看了过来,朗朗问道:“你就是严绍辉吧?你把我叫来,是想解决什么问题?” 严绍辉顿时变成了哑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第621章 若不同意,一枪废了你 事态的发展早已偏离了计划,现在的严绍辉可以说是一个光杆司令,不再具备叫嚣资格。 被视为倚仗的螳螂二老一死一废,仅仅一个普通保镖又对付不了夜星宇这样的古武者,这就使得严绍辉无人撑腰,他哪里还能狂得起来? 要知道,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十步之内,人尽敌国。 你一个普通人就算再有钱,敢对古武者大喊大叫,表示不敬,那他即使动手打你,你也是白白挨揍,无处申冤。 帝国法律有明文规定,古武者身份尊贵,地位超然,拥有一定程度的特权,普通公民不得有意冒犯。 严绍辉不是傻子,相反有点头脑,懂得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 可面对夜星宇的提问,他总得说点什么来撑场面,不然就会丢了气势,显得自己软弱。 憋了半天,严绍辉才考虑清楚,声色俱厉地放出一句没营养的狠话:“夜星宇,我再提醒你一次,跟我们严家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你要识相的话,就赶紧向我道歉……” 话还没说完,夜星宇随手抄起一个酒瓶子扔了过去,呼啸着飞向严绍辉。 旁边的保镖反应很快,赶紧伸手去接,可他还是慢了半拍,手一抓,捞了个空。 随后就听见“哎呀”一声惨叫,酒瓶子砸到了严绍辉头上,当场让他脑门开花,满脸是血。 晕头转向的严绍辉一屁股跌坐在地,睁开眼睛也看不清东西,满天都是小星星。 “对不起,手滑了,我向你道歉!”夜星宇笑嘻嘻地拍拍手,故意说着调侃的话语。 “辉爷,你怎么样了?没事吧?”保镖赶紧把严绍辉扶起来,一脸紧张地问道。 严绍辉下意识地往脸上一抹,结果手掌上全是血,并非想象中的酒液,当场就把他吓得白眼一翻,身子一软,“噗通”一声又栽倒在地。 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锦衣玉食,养尊处优,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伤,也没有流过血,更没有受过如此惊吓,此刻却被夜星宇爆头袭击,血流如注,难免深受刺激,还以为自己要死了,顿时被吓瘫。 “辉爷,你醒醒!”保镖学过急救措施,将衣服撕成布条给严绍辉包扎额头,成功将主子打扮成了印度阿三。 严绍辉很快就醒了过来,夜星宇也正好走到他身边,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完成包扎的保镖迅速拔出腰间的手枪,用枪口指着夜星宇,并大声吼道:“我警告你,别乱来啊!” 面对黑黝黝的枪口,夜星宇看都不看一眼,只将双眼注视着严绍辉,脸上带着亲和的微笑,然后用手往周围一指:“你看你看,好好的一家夜总会,被你弄成这个鬼样,你是不是应该给点赔偿啊?” 这是苏伊的夜总会,被暴走后的邬同大搞破坏,严绍辉心里也过意不去,便回答道:“这不关你事,我会给小伊一个满意的交待。” “我可不能不管,要是你赖帐怎么办?”夜星宇嘻嘻笑着,“你们严家人通通都是不讲信用的小人,万一事后翻脸不认,那岂不是由我们自己买单?” 听到对方贬损严家,说他们是小人,严绍辉勃然大怒,嘶吼反问:“那你想怎么样?” “当然是赔钱!”夜星宇收起笑容,变得一本正经,“并且是现在、立刻、马上!要不然,你别想走出这个大门!” “怎么?你威胁我?难道你还想杀了我不成?”严绍辉咬牙切齿,脸色铁青。 “杀倒不至于……”夜星宇目光一转,视线从对方脸上移到了下身某部位,“但我会废了你,让你变成太监!” 对于严绍辉这种喜欢在女人堆里厮混的花花公子来说,阉了他可能会比死还要更难受,他听到“太监”这两个字,顿时心脏一缩,菊花一紧。 “你……你要我赔多少?”严绍辉没有再继续嘴硬,气势弱了一大截。 夜星宇伸出一根手指:“念你是初犯,我给你打个五折,就一个亿吧!” “一个亿?你特么疯了?”严绍辉差点跳起来。 “怎么?嫌多?”夜星宇笑了,“一个亿对你们严家来说,难道不是九牛一毛吗?别告诉我,你拿不出这点钱!” 其实,严家虽然富足,净资产至少有几千个亿,但分到严绍辉头上,却少得可怜。 这是因为,严绍辉是严家四兄弟里面唯一不掌权也不做事、只懂得吃喝玩乐的老纨绔,所以他分得少,并且喜欢泡妞摆阔,消费还很高。 在严家的直系亲属里面,严绍辉是最穷的一个,还比不上他的大侄子严少泽。 而夜星宇开口就是一个亿,属实把严绍辉给吓呆了,万万不可接受。 “你开什么玩笑?”严绍辉气得脸红脖子粗,“这样的夜总会,就算整个买下来也只需要几千万,你现在管我要一个亿,当我是傻子吗?” “这么说,你不想给是吧?”夜星宇忽然收敛笑容,眼神变得冷漠起来,“依我看,还是把你废了实在,免得你老是打苏伊的歪主意!” 说罢,夜星宇捋起袖子上前一步,看样子准备动手,不仅吓得严绍辉打了个哆嗦,就连一旁的保镖也精神紧张,下意识地想要扣动扳机。 可他的速度哪里比得过夜星宇,心里面才刚产生这个念头,紧握的枪就已经不见了,如同变魔术一般,忽然到了夜星宇手里。 夜星宇看都不看保镖一眼,直接就当他不存在,而保镖也被吓得噤若寒蝉,不敢造次。 枪口随之调转,指向严绍辉的下半身,夜星宇手指扣在扳机上,面无表情地说道:“我数三声,你要是还不想给,我就一枪打烂你的小兄弟!” 话刚说完,他就立刻喊出了“一”。 这是严绍辉有生以来第一次面对枪口,心态都快崩了,紧张得要命,只能焦急大喊:“你别乱来!有话好好说!” 可是,夜星宇有那份耐烦心跟他好好说话吗?当然是no! 他都懒得废话,仅仅只停顿了一秒钟,嘴里就吐出了“二”。 第622章 我想问问,你被吓得尿裤子? 这下子,严绍辉是真的怕了,思维中止,大脑当机,胸腔里的心脏往上一窜,似乎堵到了嗓子眼,瞬间有了窒息的感觉。 按照夜星宇的喊数频率,下一秒就是“三”,根本没给严绍辉仔细思考的时间。 严绍辉毕竟不是硬骨头,紧急关头不及多想,立马开口认怂,连连喊道:“我给我给我给!” 一连说了三遍,生怕别人听不见。 可夜星宇不为所动,依旧喊出了“三”,同时往前跨出半步,似乎要凑近一点,给严绍辉来上一枪。 这个举动吓得严绍辉肝胆俱裂,内心的恐惧被无限放大,心跳快要停止。 不过,夜星宇并没有开枪,而是从严绍辉的身上摸出手机,然后递到他眼前,冷冷说道:“立刻转帐,我只给你一分钟的时间!” 随后,他又回头对苏伊吩咐了一句:“把你的银行帐号告诉他。” 当年的苏伊就对严绍辉没有太多的好感,现在更发展到厌恶的程度,巴不得夜星宇好好整治他一下,于是欣然说出自己的银行帐户,坐等收钱。 更何况,她本来就打算狠狠地敲诈严绍辉一笔,都怪这个家伙破坏了自己的美好心情,还把夜总会搞得一塌糊涂。 现在正好,不用她出面,由夜星宇为其代劳,并且将提赔偿价码提高了许多倍。 可怜的严绍辉不得不屈服,毕竟刀架在脖子上,没胆子逞英雄,他很快就遵照夜星宇的指示,万般无奈地将一亿巨款转到了苏伊的户头上。 眼看事情搞定,笑容又回到了夜星宇脸上,他把手枪塞进严绍辉的裤兜里,亲切地拍着对方肩膀,并说道:“识时务者为俊杰,你现在应该知道,跟我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我也不需要你道歉,你赶紧滚吧!” 刚才严绍辉耍狠的时候说过相似的话语,夜星宇现在就还了回去,只不过前者需要对方道歉,而后者不需要,只叫他滚。 此时的严绍辉是弱势群体,敢怒不敢言,也没脸再待下去,立马就想开溜。 “慢着!”夜星宇大喊一声。 严绍辉身子一僵,停步问道:“怎么了?” 夜星宇指着生死未卜的邬同:“这个你难道就不管了?” 严绍辉便对保镖一挥手,命令道:“把邬大师扶起来。” 夜星宇又遥遥指着阮瑛的尸体:“还有那个,一并带走!” 严绍辉暗骂一句“该死”,他一紧张就搞糊涂了,差点忘了死去的阮瑛。 可问题是,身边的保镖并非古武者,不可能让他一个扛两个,既没这么大的力气,单手也抓不稳。 严绍辉想了一下,便对保镖说道:“阮大师交给你,邬大师由我负责。” 保镖得令,走过去抱起阮瑛的尸身,剩下的邬同则由严绍辉亲自动手。 按理说,阮瑛肯定要轻一些,可严绍辉不愿意碰到死人,怕沾染晦气,便只能选择邬同。 好在邬同的药性已经过了,现在不仅恢复原样,反而显得更瘦,严绍辉倒也抱得动。 可刚走出几步,又一次听见夜星宇在身后大喊:“慢着!” 早就感到不耐烦的严绍辉差点要崩溃了,心里大骂cnmb,却不得不转过身来,哭丧着脸问道:“又怎么了?” “我只是有点好奇……”夜星宇微微笑着,语气里带着调侃,“刚才我就看见你裤裆湿了,所以想问问,是不是我样子太凶了,把你吓尿了?” 听到这句话,严绍辉赶紧低头一看,裤裆上果然湿了一大片,顿时尴尬得无地自容。 ——难道真的是被吓尿了?为什么自己一点都没察觉到? 严绍辉的心里泛起疑问,可他很快便想通,裤子湿根本不是因为尿,而是酒。 当酒瓶在脑门上爆开的时候,酒水洒了他一身,裤子上也有多处酒渍。 所以说,他只是外面的裤裆湿了,里面的内裤却没湿,夜星宇故意拿他开玩笑。 想通此点,严绍辉欲要辩解,却听到保镖低声提醒:“辉爷,此地不宜久留,咱们还是赶紧走吧!” 严绍辉确实对夜星宇生出了畏惧之心,便只能强压住心里的委屈和愤怒,跟着保镖一起灰溜溜地离开了。 不过,刚走出大门他就后悔,心里暗自纠结,生怕苏伊听信了夜星宇的鬼话,真以为他严绍辉尿了裤子,那岂不是把尊严和面子全部葬送? 其实,他完全想多了,根本没必要担心这个。 苏伊并不在意严绍辉怎么怎么样,她的眼里只有夜星宇。 当一个女人讨厌一个男人,无论对方做什么都是错的,就算做得再好也视而不见。 当一个女人喜欢一个男人,无论对方做什么都是对的,就算是敷衍也会觉得感动。 所以,严绍辉爽快消失才是明智之举,如果婆婆妈妈的妄图解释,更会让苏伊反感。 大厅里面,空空荡荡,只剩下夜星宇和苏伊两个人,老李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不见人影。 苏伊收到了严绍辉的巨额赔偿,又被夜星宇英雄救美,气愤早已消失,心情变得舒畅。 她笑意盈盈地走过来,想要靠到心上人的怀里温存一番,却忽然看到,夜星宇的身边无端多出一个戴着口罩的女人,如同鬼魅一般出现。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玄如梦,她是跟着夜星宇一起来的,但一直藏身于暗处,无人发现她的存在,就连段永兴也没有察觉,直到所有人都走光了,只剩下夜星宇和苏伊,她才现出身影。 苏伊表情一滞,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夜星宇就先一步解释道:“这是我朋友,玄如梦。” 紧接着,他又指着苏伊,向玄如梦介绍:“她是这家店的老板,也是我朋友。” “你好,我叫苏伊。”苏伊伸出手掌,脸上带着笑容,眼里却无笑意。 玄如梦更是冷淡,只跟对方轻轻握了一下手,却一言不发。 苏伊歪着脑袋,似笑非笑地看向夜星宇,故意问道:“我猜,她应该不是一般的朋友,而是你女朋友吧?” 第623章 有没有一种可能 简简单单一句话,差点让夜星宇哑口无言。 好在,他跟玄如梦虽然有了那种关系,却不是因为情投意合,而是误打误撞,所以夜星宇可以很坦然地开口说no。 于是,他便很认真回答道:“你想多了,我和如梦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我们之间的友谊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非常的牢固!” 玄如梦默默听着,并不表态,就好像自己不是当事人,而是旁观者。 苏伊听了半信半疑,总感觉眼前这个女子与夜星宇的关系很不一般,应该在朋友之上。 但玄如梦没有否认夜星宇的说法,苏伊也猜不准,便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反过来为自己正名。 “我觉得我应该重新介绍一遍……”只听苏伊缓缓开口,“我跟他可不是一般的朋友关系,我是他的女人,希望你不要介意!” 说话的同时,苏伊紧盯着玄如梦的双眼,因为后者的脸上戴着口罩,看不见表情,只能从眼睛里寻找答案。 可是她失望了,玄如梦的眼神一直很平静,没有露出任何情绪,不知其心里所想。 夜星宇故意咳嗽两声,为了转移话题而说道:“你这里太不安全了,总是有人来闹事,以后如果我不在离城,你可以叫如梦来帮忙,她可是一位高手!” 这也是夜星宇愿意带着玄若梦一起过来的原因,想把她介绍给苏伊认识,当苏伊有难的时候,即使夜星宇不在,苏伊也能向玄如梦求助。 不过,玄如梦却有些不乐意,冷冷开口道:“你当我是保姆吗?” “没有没有!”夜星宇连连摆手,并解释道,“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很信任你,所以才把最重要的事情拜托给你,希望你不要误会!” 他这样一讲,没想到玄如梦居然就答应了,点点头道:“那好吧!不过我只在必要的时候出手,一般的小事情可别来麻烦我!” 后面这一句分明是对苏伊说的,姿态有些高傲,语气有些冷漠。 而苏伊却是一个好强的人,就算猜到玄如梦很厉害,也不愿意接受这份好意,更何况她还怀疑此人是情敌。 于是便道:“不必苏烦玄小姐,我以后自会加强安保力量,如果实在不行,还可以选择报警,警察应该来得很快。” 夜星宇摆了摆手,并好言相劝:“有些事情,报警也没用,普通警察解决不了问题。” 苏伊又道:“我手下的那个保卫经理曾经练过古武,身手还算不错……” 话没讲完,就被夜星宇抬手打断:“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但那个人吃里扒外,你最好还是尽早把他炒掉。” 听他这样一说,苏伊有些吃惊,好奇问道:“你怎么知道他吃里扒外?” 夜星宇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对苏伊招了招手,说了一句“跟我来”。 他迈开大步,迅速走向敞开的大门口;好奇的苏伊一路小跑,紧紧跟上;只有玄如梦不慌不忙,慢悠悠地走在最后面。 夜星宇拉着苏伊躲到门边,指着外面对她说:“你还是自己看吧!” 苏伊定睛望去,就看到头上缠着绷带的老李远远站在路边,对着一辆黑色的豪车点头哈腰,满脸谄笑,一副奴才讨好主子的模样。 而车里面坐的男人正是严绍辉,似乎正在给老李交代什么,但因为隔得太远,完全听不到。 “这个狗东西……”苏伊气得捏紧了粉拳,不难猜到老李就是严绍辉布下来的棋子。 “你知道就行了,没必要为这种人生气。”夜星宇拍了拍苏伊的后背,拉着她回到大厅。 苏伊一直都以为老李忠心耿耿,是最值得信任的下属,没想到却被玩了一手无间道,难免感到气愤。 不过,她经历过那么多的风风雨雨,不再是当年那个冲动任性的少女,很快就使自己平静下来。 “我这个朋友玄如梦,跟你那个保卫经理不同,她绝对值得信任和依靠!”夜星宇又继续劝说道,“别看她态度冷漠,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由她来保护你,我才能放心!” 玄如梦在旁边默默听着,虽然不言不语,内心却很高兴,并且有些感动,她可没想到自己能得到这么高的评价,都被夸得快要不好意思了。 而苏伊深切感受到心上人的殷殷关怀,同样也很感动,罕见地不再任性,微微低头“嗯”了一声,表示自己愿意接受安排。 夜星宇总算松了一口气,接着又道:“如梦有她自己的工作和事业,不可能时时刻刻保护你的安全,所以你必须要有一定的自保能力,最起码能应付一些小麻烦。” “这没问题,你看!”苏伊笑嘻嘻地从衣兜里摸出一只像是大号口红的玩意,上面有个小小的开关,用手指触动,前端就发出噼里啪啦的电流声,原来是一个专为女性设计的防狼电击器。 “这个……好像不怎么管用吧?”夜星宇看了以后哭笑不得。 “对付小流氓应该够了吧?”苏伊自己也不确定,毕竟她买来以后并没有真正用过,能把人电到什么程度完全不清楚。 夜星宇拿过苏伊的防狼口红,用前端抵住自己的脖子一通猛电,噼里啪啦响半天,结果屁事没有。 “看到了吧?这东西是骗人的,电压太低,最多让人产生麻痹感,一点威胁都没有!” 说完,他随手就把电击器给扔了。 苏伊先是看得目瞪口呆,然后才回过神来,边思考边说道:“那我回头找人弄把手枪,随时带在身上……” “手枪也没用!”夜星宇一摆手,毫不客气地直接打断,“你一个没有经过训练的弱女子,一旦到了紧要关头,恐怕连枪都拿不稳!” 苏伊没辙了,双手一摊,只能问道:“那我能怎么办?总不可能去请几个古武者来给我当保镖吧?我可养不起啊!更别说古武者很难找,有钱都不一定能请得到!” 这是实话,一般的小老板根本请不起古武者,也没有哪个厉害的古武者愿意给一家夜总会看场子。 而夜星宇早已想好了答案,笑着反问:“有没有一种可能,让你自己变得强大,不再需要别人的保护?” 第624章 之所以喜欢,是因为纯粹 “那怎么可能?”苏伊听完就笑了。 “还真有可能!”夜星宇收起了玩笑的口吻,表情变得严肃。 苏伊当然不信,但她也不跟夜星宇辩驳,只是微微笑着。 夜星宇抓起苏伊的小手,再拿出一枚易筋洗髓丹放在她的手掌心,并且很认真说道:“相信我,只要吃下这枚丹药,你就能成为古武者!” “真的吗?有这么神奇?”苏伊还是不信,盯着手心里的丹药多看了几眼。 “试试不就知道了?”夜星宇的嘴角泛起笑容。 “也对!你又不会害我!”苏伊仿佛开始相信,但她没有立刻服下丹药,而是小心翼翼地捏在手里,似乎准备收起来。 夜星宇看不懂了,便问道:“你干嘛不吃呢?准备留着过年啊?” 苏伊回答道:“这么好的东西,我怎么舍得浪费呀?当然要留给小西嘛!” 难怪,原来是想把好东西留给自己女儿,这是作为一个母亲最伟大的闪光点。 不过,夜星宇按住了苏伊的手,郑重交代道:“你自己服用就行了,不要给小西,也不要让她知道!” “为什么?”苏伊瞪大了眼,表示不能理解。 夜星宇解释道:“小西的性格你也清楚,现在还不能惯着她,很容易就闯祸。” “可她是我女儿啊,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你放心吧!她现在还是个学生,都没踏出社会,怎么可能被人欺负?” “那万一……” “没什么万一,现在是法制社会,暴力犯罪大大减少,你也不要杞人忧天。” 一番对话之后,苏伊似乎被说服,暂时不再言语。 夜星宇接着又道:“你的处境要比小西更加危险,毕竟你这里是个娱乐场所,三教九流汇聚,什么人都可能出现,你还是先顾好你自己。” “那好吧!”苏伊恋恋不舍地拿起丹药,将其放入口中,然后闭着眼吞进了肚子里。 古法炼制的丹药一般都是即时生效的,就算是经过配方改良的美颜液也是立竿见影,更何况是易筋洗髓丹。 丹药一经入喉,药性立时发作,苏伊的身体里面像是燃起了一把火,顿时让她头脑昏沉,站立不稳,不到三秒钟就失去了意识。 站在旁边的夜星宇轻舒手臂,顺势一揽,就将摇摇欲坠的苏伊搂进怀中,不让她软倒在地。 随后,他便朝玄如梦招了招手,吩咐道:“你来帮我抱着她,我先去把大门关了,免得有人进来打扰。” 几分钟后,在夜星宇的带领下,玄如梦抱着昏迷的苏伊来到了地下室,也就是这位女老板平时生活起居的地方。 别看是地下室,空间却很宽敞,装修得也不错,除了没有阳台和落地窗,其他的都很好。 推开卫生间的门,夜星宇指着大浴缸对玄如梦说道:“把她放在里面吧!” 随后,他拧开水龙头,往浴缸内放冷水,并调整苏伊的仰躺姿势。 沉默了许久的玄如梦终于忍不住问道:“你给她服下的是什么丹药?难道是传说中的易筋洗髓丹?” “没错,就是易筋洗髓丹!”夜星宇实话实说。 “你怎么会有这种丹药?它不是早就失传了吗?”玄如梦大为震惊。 夜星宇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微微笑道:“每个杀手都有秘密,你没有必要一一追问。” 一想到对方就是罗修,玄如梦便也释然,因为罗修经常能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能拿出失传的丹传,似乎也能理解。 于是,她便问了另一个问题:“易筋洗髓丹真有那么神奇?一夜之间就能让普通人成为古武者?” “的确不假!”夜星宇很肯定地点点头,并补充道,“但也仅限于身体素质方面,至于搏斗技巧和武功招式,还得从头学起,这些就没有办法一蹴而就。” 其实,修炼武功也有速成之法,就是让夜星宇施展控心神通,使人进入梦武之境,从而快速掌握,便能节省大量的时间。 比如林善雅和侯小妹,都是夜氏武道速成班的首期学员,但这些都跟丹药没有半点关系,也比较消耗夜星宇的神魂之力。 虽然玄如梦不知道这些秘密,但只看夜星宇能够拿出失传已久的易筋洗髓丹,就足以让她惊叹不已,再一次刷新了认知。 ——这个男人,简直如同神明一般,无所不能! 随后,玄如梦又看到,夜星宇伸手挽起苏伊的长发,拧成一股盘绕在头顶,耐心而又细致地结成发髻,动作很是温柔。 “看来,你很喜欢她!”玄如梦的心里有些难受,暗自叹了一口气。 “当然很喜欢!”夜星宇笑着回应,并没有察觉到玄如梦的心理变化。 “为什么?就因为她很漂亮?”玄如梦似乎不太理解,难道连罗修这样的绝世高手也会沉迷于美色? “因为她很纯粹!”夜星宇很快给出答案,想也不想便脱口而出,但这个“纯粹”的具体含义究竟是什么,却没有多作解释。 紧接着,他又补充道:“当然,她也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而我作为一个各方面都很正常的男人,自然不能无视这一点。” “那么红莲呢?你现在跟这个女人搅在一起,对得起她吗?”玄如梦还是忍不住想要问个清楚,尽管她非常不愿意提起这个名字。 “红莲?”夜星宇哈哈笑了起来,不答反问,“你们真的以为我跟红莲是那种关系?” “不然呢?”玄如梦皱起了眉头,“你对红莲那么好,所有人都知道,就连她自己也亲口宣称是你的女人!” “啊?还有这回事?”夜星宇倒是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想明白,“应该是我失踪以后,她才那样说的吧?估计是为了坐稳首领的位置,借罗修之名来震慑组织里面的异心者!” 这下子,反而轮到玄如梦表情呆滞,她蓦然想到一个可能,当即就脱口而出:“难道……你跟她……你们两个……没有发生那种关系?” 第625章 尽我一己之力,护你半生无虞 心情紧张之际,就连一向冷静的玄如梦都变得结结巴巴,失态不已。 “完全是你们想多了!”夜星宇微微笑着,坦然回答,“我虽然知道红莲那丫头喜欢我,但我跟她的感情更加像是兄妹吧!” 亲耳听到这个答案,玄如梦的脑袋里面忽然响起一声雷鸣,盘旋已久的乌云和迷障被瞬间驱散,翻来覆去只剩下一句话。 ——原来,他把她当成了妹妹! “你也知道,我们当初过得是什么日子?要么杀人,要么被人杀!在那种环境下生活,哪还有什么闲情逸致去谈情说爱?” 夜星宇的声音幽幽响起,将玄如梦的思绪拉回现实,并且唤醒了往日记忆。 的确,身为一个杀手,不应该拥有感情和牵绊,一旦有了这些东西,就会成为其致命弱点,很难在残酷的地下世界生存下来。 也唯有罗修,神通广大,有能力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其他人都做不到。 比如红莲,她接任了修罗之首的位置,可因为受到罗修的影响,做事不够狠辣,往往留人一线,便错失了清除异己的大好机会,最终被人取代,成为一个失败者。 而玄如梦自己,刚出道的时候也是杀戮无情,可因为喜欢上了罗修,便很快厌倦了刀光剑影,最后黯然脱离组织,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 发生这一切的原因,归根到底都是一个“情”字。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若有情死得早,尤其是生活在残酷地下世界的那些人,千万不要触碰这个东西,一旦沾染,便如同xi毒,会使自己变得软弱,久而久之就成了废人,拿不稳刀,也杀不了谁。 当然,有些事情是没法选择的,往往身不由己,即使再有能力,也得接受命运的摆布。 并且,每个人都只知道自己的心酸,不清楚他人流过的眼泪。 比如此刻的玄如梦,她不知道苏伊的过往,就很羡慕对方,由衷叹道:“这个女人真是走运,能遇到你,让你把那么珍贵的丹药用到她身上!” 夜星宇笑着回应道:“你的运气也不错啊!我也没有亏待你吧?” 玄如梦仔细一想,其实也对,除了杀死程青衣这件事让自己耿耿于怀,罗修还真对自己不薄。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自私的人,在我身边的每一位,我都会特殊照顾。”夜星宇先是摸了摸苏伊的脸蛋,再认真地看向玄如梦,“她也是,你也是,你们都是一样的,在我心里同样重要!” 听到这句话,玄如梦既紧张,又震惊,并且很高兴,内心里面小鹿乱撞,两边脸颊滚烫如火。 她忘了自己戴着口罩,生怕夜星宇发现什么,便不着痕迹地转过身去,掩饰自己的复杂心情。 只听夜星宇继续说道:“那一次虽然是个意外,但我们之间毕竟有了这层关系,我不敢向你保证什么,我只想说,我愿意尽我一己之力,护你半生无虞!” 之所以只有“半生”,是因为天劫降临的频率越来越快,便导致夜星宇越来越短命,往往情人还没死,他自己就先完蛋。 不过,玄如梦听了却很感动。 她喜欢罗修,但不贪心,从未想过能跟罗修终生厮守,所期盼的不过是在对方的心里面占据一个位置,那便足够。 不知不觉间,她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完成了这个心愿,亲耳听到了“尽我一己之力,护你半生无虞”这句话。 她知道,罗修从来不撒谎,一向都是说到做到,不可能拿几句甜言蜜语来诓骗自己。 也就是说,她是真的住进了对方心里面,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东西。 这一刻,玄如梦感到很满足,念头通达,明心见性,就连原本存在的那些怨恨,都在不知不觉中烟消云散。 仅此一念之间,玄如梦的心灵境界再次提升,已经具备了晋升化劲宗师的潜力。 这是因为,武道修为会受到心灵境界的影响,越是往后,越是明显。 很多时候卡在瓶颈无法提升,不是因为不够刻苦,而是由于思维僵化,无法获得明悟。 这一点非常重要,一夕之顿悟,甚至超过十年的苦修。 就比如当年的玄如梦,她心灰意冷,黯然脱离组织,失去了物质方面的供应,也不再刻苦修炼。 按理说,她的实力就算不退步,也很难得到提升。 可事实上,短短几年时间,她便从暗劲突破至丹劲,色鬼和老农等人看到以后,都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说穿了也不稀奇,是因为她的心灵经过了许多磨砺,有了一些感悟,武道修为便也跟着提升,水到渠成。 要知道,玄如梦并非出身于正常家庭,她跟绝大多数的青衣种子一样,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从小就接受残酷的训练。 出道之后,执行任务,她原本也跟其他的杀手没有分别,是没有感情和牵绊的杀人机器。 但是,程青衣出现了,他悉心教导,各种指引,让玄如梦感受到了温暖,冰冷已久的内心开始有了温度。 之后,罗修崛起,组织震惊,而玄如梦不服罗修,私下与其比试,却惨被击败。 可正因为这样,她反而被罗修深深吸引,并产生爱慕之心。 无奈,因为种种原因,这是一段无疾而终的痛苦暗恋,再加上程青衣之死始于罗修,让玄如梦饱受折磨,甚至以自我了断的方式来寻求解脱。 但是,在临死的那一刻,种种往事涌上心头,她忽然想通了,于是便放弃自杀,没有酿成惨剧。 随后,她有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那就是吴梦君。 她们互为依靠,互相治愈,终于使得玄如梦彻底摆脱阴影,重获新生,过上了普通而又平凡的正常人生活。 这样的心路历程,波折而又坎坷,尝遍了爱恨情仇以及悲欢离合,让玄如梦感悟良多,心境便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武道瓶颈不攻自破,这才是修为实力突飞猛进的真正原因。 第626章 武道天赋,排名第三 身体素质的增强,没有太多的捷径,需要长时间的艰苦锻炼;而心灵素质的提升恰恰相反,往往都是一刹那的明悟,忽然之间就懂了。 就在刚才,因为夜星宇的一番话,让玄如梦蓦然惊觉自己心愿已了,从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欢喜与大满足,内心趋近于圆满,无瑕无垢亦无憾。 她的心灵经受过一番磨砺,境界本就不俗,此刻更有了宗师之潜质,只需坚持修炼,导引内气强脉通窍,晋升化劲之路便通畅无阻,几乎没有瓶颈可言。 这是非常值得庆贺的一件事情,可玄如梦自己却没发觉,她还沉浸于喜悦和满足之中,直到夜星宇关上水阀,开口说道:“我们出去聊吧,她至少要一个小时才能醒过来!” 随后,两人走出洗浴间,来到客厅坐下。 夜星宇并没有随手带上房门,而是故意留它敞开,同时放开自己的神魂力,隔着一定的空间距离悄然进入苏伊的身体,以此来帮助对方疏导药力,促进吸收。 这是很关键的一步,可以使丹药的效果发挥到极致,不会产生丁点浪费,并且还能有效地排除丹毒,不留隐患。 所谓丹毒,是指丹药中的不良杂质,对人体没有益处,反倒有害,可以理解为药物自带的毒副作用。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是药三分毒”,古法炼制的丹药也不能避免,但夜星宇可以使用他的神魂力来有效化解丹毒。 当然,丹毒的毒性并不强,根本毒不死人,但它多多少少会对人体机能造成不利影响,能排除最好。 夜星宇将一半心思放在苏伊身上,另一半心思用来陪玄如梦聊天。 只不过,玄如梦原本就沉默寡言,此时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想了一下,便聊起了段永兴,开口问道:“刚才那个年轻人身手很厉害,听你说他姓段,莫非是来自于大理段氏?” “没错!你以后碰到他要小心一点,最好不要发生冲突,你暂时还不是他的对手!”夜星宇刻意叮嘱。 其实,他已经看出来,虽然玄如梦与段永兴都是丹劲层次,实力上却有很大的差距,前者是丹劲起步,后者已接近巅峰,一旦祭出绝招,甚至能达到化劲级别的威力。 当然,玄如梦也有绝活,如果她有蛇骨剑在手,就勉强可以跟段永兴切磋一下,只要段永兴不出大招,就很难取胜。 “好在,你们之间没有仇怨,他也不是一个爱生事的人,应该不会主动找你麻烦。”夜星宇随口说着。 玄如梦冷冷地回了一句:“自我出道以来,从没有怕过任何人,尤其是跟我差不多年纪的同辈,我不知道你在担心什么。” 这时候,夜星宇才想起玄如梦的性格,看似平静不争,实则内心孤傲,骨子里面还隐藏着好强因子,刚才说的那句话无非是想表明,自己并不比别人差。 夜星宇便赶紧说出一些正面肯定的话语来进行补救:“你的天赋很强,在组织里面至少能排进前三,并且还很年轻,我倒是很看好你!” 玄如梦幽幽问道:“剑客第一,红莲第二,我第三,是这样吗?” “那倒不是!”夜星宇摆了摆手,“剑客第一不假,第二却不是红莲,而是医生,红莲在武道方面的天赋要比你差了一点,最多排在第四位?” 玄如梦听了就很吃惊,没想到自己的天赋排名竟然还在红莲之上。 其实夜星宇并没有说假话,红莲的超强战斗力主要来自于觉醒的异能,那是属于精神力量层面,跟武道修为关系不大,单论习武方面的天赋,红莲的确要比玄如梦差了一点点。 不过,只从实力来看,如今的玄如梦就算已突破至丹劲,也跟红莲没得比。 后者凭借着强大的异能,可与化劲宗师一争长短,就算是剑客出手,想要杀掉红莲也不容易。 当然,这也是因为红莲长期待在罗修身边,时刻都能得到罗修的教导,从中获得了许多好处,所以才能进步神速。 而玄如梦虽然也接受过先天强者的指点,但也仅仅是指点而已,连师徒名分都没有,收获自然少了很多。 更何况,程青衣再厉害,在培养他人方面也跟罗修没得比,经验和底蕴远远不如。 当年的罗修可是把红莲当成妹妹一样对待,花费了不少心血,才能取得如此成就。 而同样被看成是弟弟的侯通,也成为了青衣组织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杀手,十七岁就已出道,比起光芒耀眼的玄如梦还要早了一年。 只可惜,侯通虽然心志坚毅,资质却不够好,更没有异能加持,跟红莲相比就显得太过平庸。 如今,神魂转世的罗修再遇玄如梦,两人又有了那样的关系,那夜星宇肯定要给予一些帮助,不然都说不过去。 于是,夜星宇又继续说道:“接下来我会传授你一些东西,以你的悟性应该很快就能学会,勤加修炼的话,突破至宗师境界并不难。” “你是说完整的金蛇缠丝手与古印瑜伽?”玄如梦眉毛一扬,颇为期待。 “不仅仅是这些。”夜星宇笑着摇了摇头,“如果我没有猜错,你晋升丹劲之后,修为便停滞不前,是因为缺少了内家练气的法门吧?” 玄如梦点了点头:“正是如此!” 所谓的内家练气法,之前有提到过,这里再大概地讲一讲。 在最早的时候,武道是不分内家和外家的,也没有具体详细的境界划分。 并且,传武授徒是很私密的行为,既不宣扬,也不公开,很多想要习武却又拜不了师的门外汉,根本都不知道该如何进行。 直到达摩东渡,来到中土,在弘扬佛法的同时,也授人武艺,于是便有了名震天下的少林寺,圆了无数人的习武之梦。 这便是“天下武功出少林”的由来。 而达摩祖师也凭借着《易筋经》与《洗髓经》这两部纲领形式的武学巨著,奠定了一代武祖的崇高地位。 第627章 修真者与修仙者 武道之修炼,一共有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炼虚合道四大阶段,而《易筋经》与《洗髓经》所阐述的只有炼精化气的相关内容,至于后面的三个阶段,并未有所提及。 所谓的炼精化气,其实就是易筋锻骨和洗髓换血,目的是为了强健体魄,使身体素质达到巅峰极限。 不过,这仅仅只是表象,人体还有更深层次的潜能留待发掘。 所以,在易筋锻骨和洗髓换血之后,又有强脉通窍,以及气行全身。 这一过程就是炼气化神,为修炼武道的第二阶段。 而达摩只写了《易筋经》和《洗髓经》,对于之后的修炼内容,仅仅在口头上有过一些只言片语,但很少有人能够领悟。 直到元朝时期,另一位武学大宗师横空出世,他就是武当山的创始人张三丰。 都知道张三丰创出了太极拳,但他的武道拳术就跟当世主流的少林功法不太一样,提倡练气不练力,重意不重形,并讲求以静制动,后发制人。 从此,武林就有了两大泰山北斗,开启了双雄并立时代,也渐渐有了内家和外家的说法。 首先,是用来区分佛与道,将少林拳视为外家,把武当拳视为内家。 这是因为,达摩祖师是印度人,佛教同样源于印度,是从国外传来的东西,故称“外”;而三丰老祖是本国人,道教是本国的国教,土生土长,故为“内”。 其次,是用来区分刚与柔。少林武功刚猛无俦,露形于外,武当武功阴柔缠绵,藏形于内。 要知道,刚易现,而柔不显;于是乎,刚见于外,而柔蕴于内。 第三,是用来区分动和静。“外”是先发制人,“内”是以静制动。 在古代的哲学家看来,常把动者视为犯,静者视为守。那么在两者相搏之时,动者为先,是进犯侵略,即外来之敌;而静者为后,是防守反击,即保家卫国。 如此一来,两者之内外关系便一目了然。 这就是内家和外家最开始的划分,可视为并列关系,不分优劣。 可发展到了后来,关于武道方面的修炼理论越来越完善,内家和外家的说法便开始有了转变,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之前有说过,华夏之武道是从外至内,先练筋骨皮,再练丹田气,这样就非常符合由浅入深、由易至难的自然规律。 于是乎,便有人提出,“内”和“外”不应是风格上的对立区别,而是承上启下的先后关系。 先提高身体素质,此为“外”,再挖掘生命潜能,即为“内”。 这种说法得到了古武界的广泛认可,经过有心人的归纳整理,便流传开了“内外各有三重劲,修行圆满是先天”的说法,这其实就是武道境界的详细划分。 外三重是明劲、刚劲、寸劲,内三重是暗劲、丹劲、化劲,至于修行圆满的最高境界,则被称之为“先天”。 外三重比较简单,就是循序渐进地修炼拳术,使身体素质逐步增强,最终达到人体极限,这就是所谓的外家巅峰。 当跨过那道门槛,到了内家境界,身体还是原来那个身体,筋骨皮肉的强度都是相差不多的,而实力的差别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肌体力量的运用,二是体内潜能的开发。 暗劲发力的关键点就在于肌体力量的运用,把全身力量凝聚于一点,于瞬息之间迸发而出,能发挥出超乎想象的破坏力。 基本上,不需要百分之百地整合全身之力,只要能调动和汇聚绝大部分的肌肉力量,就有可能做到零距离发力,打出明暗两重劲。 而暗劲功力的深厚与否,就看所能发挥出的最大力量百分比。 普通的暗劲,可能只有百分之七八十;高明的暗劲,至少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至于巅峰级别,则达到了极限,一根手指都能爆发出百分之百的全身力量。 然而,丹劲级别的古武者,不仅能用到肌肉所产生的全部力量,还可以释放更为强大的细胞潜能,将其化作无形的盔甲或武器,来产生不可思议的威力与效果。 这便是人们常说的“气”,而古武者称之为真气。 至于为什么叫做真气,是因为在古时候,有一些武者的实力极其强大,认为自己所掌控的力量已经超出了“武”的范畴,便美其名曰地自称为修真者。 要特别注意的是,修真者并不等同于修仙者,两者有本质区别,绝不能混为一谈。 修真的“真”究竟是什么?是真实存在的一切! 而修仙的“仙”又是什么?是虚无缥缈的神话! 修真者寻求真理,而力量就是真理,所以修真者想要获得力量,并完美地掌控力量。 修仙者则不然,他们想要的不是力量,而是长生不死,那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无人得证,却又趋之若鹜。 当然,修仙者在修仙的过程中,也获得了某种神秘的力量,这也是激励着后来者不断探索和追寻的重要原因。 于是乎,修真者开发肉身潜能,就有了真气,而修仙者开发精神潜能,便有了法力,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力量,各有玄妙之处。 不过,随着仙道的消亡和武道的没落,无论是修仙者还是修真者,都早已被历史遗忘,没有人再提及这两个称谓。 直到变种人祸乱世界,隐居避世的那些高人纷纷露头,世人才知道古武的存在,于是就有了古武者这个称呼。 那么,现在回归正题,当古武者修炼到一定程度,体内丹田自然觉醒,便开始产生气感,不仅可以感应到气的存在,甚至能够以意念来引导气的流动。 达到这一步,则便意味着从暗劲跨入丹劲,武道修为更上一层楼。 但是,如果没有高人指导,就算开启了丹田,也很难有效地开发和利用真气力量,武道进境会变得非常缓慢,甚至原地踏步,困在当下。 而玄如梦就正好陷入了此种困境,不得其法,举步维艰。 第628章 三百来字变成了五六千字 只要是跨入丹劲的古武者,都迫切需要一门系统完善的内家练气法,依此来学习和修炼,才能快速地提升实力。 不然的话,再怎么练也是枉然,不得其门而入,今生止步于此。 就比如陈传声,还有很多野路子的丹劲大师,他们都因为没有掌握内家练气法,徒然耗费几十年光阴,还是无法晋升化劲。 毕竟,仅靠自己摸索,效率实在太低,而人的时间又极为有限,几十年的光阴说长不长,一晃就过了。 就算那些头脑很聪明的,想要自学成才,也总得有学习资料可看吧? 更何况,人体是精密的仪器,没有人敢拿自己的身体胡乱做实验,稍有不慎就会走火入魔,万一落得过半身不遂,或者精神错乱,那就得不偿失了。 玄如梦虽然拥有着极佳的武学天赋,但也不是那种千年难得一见的通天奇才,并不能依靠自己的智慧创出一门练气之法,最起码要有大量的资料作为参考,并结合实践多番尝试,才可以有所收获。 如果没有任何的指导和参考,她也是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修炼,可能要摸索很久才会有一点头绪。 若她还是一个杀手,没有脱离组织,那倒是好办,因为组织内部提供了一些内家练气法可供参考,但却需要用大量的金钱来购买,才可以获得阅览的机会。 当然,除了内家练气法,还有高明的拳术武功,以及关于修炼方面的重要典籍,都可以用金钱来换取学习的机会。 这些珍贵的典藏资料大多是程青衣通过各种方式从外面弄来的,极少数由他亲自撰写,另外还有组织内部各个顶级高手的武道见解,乃至独门绝学,都可以作为商品对内出售,但学成以后不能私传,违者必受重罚。 但是在程青衣死后,玄如梦就脱离了组织,如果她想拿到组织内部的修炼资料,就必须重新加入,向医生效忠,为组织卖命。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所以玄如梦就被困在了瓶颈,并且还找不到其他的解决办法。 而现在,机缘来了,她遇到了夜星宇。 夜星宇本身就是一个行走的武学藏经阁,资料之全面,底蕴之丰厚,就连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全部加起来都远远比不上,他所知道的内家练气法多不胜数,并且还都是上品或极品,普通的那些通通都删掉了,留着没啥用,反倒占内存。 他现在一针见血地指出玄如梦所面临的修炼难题,便是打算将一门适合对方的功法悉心传授,帮助后者重返快车道,开启疾速狂奔模式。 当然,要传授什么,夜星宇早已经想好了。 只听他分析道:“金蛇缠丝手是一种高明的拳术,练会了只能增加你的对战实力,但对于境界的提升没有任何帮助;而古印瑜伽源自于古代的印度,与我们华夏中土的武道理念大相径庭,也不能将之作为主要的修炼手段。” 玄如梦听了微微点头,她倒是很认可对方的观点和见解。 夜星宇接着又道:“但以你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两门绝学的确很适合你,你可以完整地学习并深入地修炼,这对于实战能力的提升大有帮助。” 玄如梦再次点头。 夜星宇继续往下说:“想要晋升化劲,就必须掌握一门高效率的内家练气法,恰好我知道一门神功,与金蛇缠丝手和古印瑜伽有许多共通之处,可以达到相辅相成的效果,在修炼的过程还能互相借鉴,互为印证,也是非常地适合你。” “哦?莫非你要传授给我?”玄如梦听得心动不已,颇为期待。 “没错!”夜星宇根本不卖关子,马上给予肯定回复,并道出一些详情。 “这门神功是我在无意中发现的,来自于一位修真人的洞府,刻于石壁之上,原文仅仅只有三百来字,晦涩难懂,一般人根本理解不了,但经过我的一番揣摩和研究,最终还是掌握了这门功法的精髓和关键,于是我就将它重新归纳整理,并牢记于心中。你现在就可以拿纸笔先记下来,等回头有时间再慢慢地学习和领悟。” 很长的一段话,道出了这门功法的来历,但其中有几个小细节,比如什么是修真人,又是在哪里发现的洞府,夜星宇都没有作出详细解释。 虽然玄如梦听得不太明白,但她也没有追问,立即起身去找纸笔。 先是在客厅转了一圈,好像没看到,她就推门进了卧室,隔了十几秒又回到夜星宇身边,手上多了一个小本子,并且握着一支笔。 夜星宇便开始一字一句地缓慢讲述,将刚才提到的内家练气法一五一十地细细道来。 说了老半天,好不容易全部记完,玄如梦才发现她足足写了十几页,至少有五六千字之多,便有些意外,好奇问道:“怎么有这么多的内容?你不是说原文只有三百来字吗?这可是翻了十几倍啊!” 夜星宇笑着解释道:“原版的可是文言文,我把它翻译成了现代白话文,还加上了许多必要的注解,字数当然就变多了,但这样会使学习和理解变得更加方便,难道不好吗?” “原来是这样啊!”玄如梦马上就明白了。 夜星宇拿过她手上的本子,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发现有几个错别字,便顺手用笔将其改正。 毕竟,内功心法极其重要,很可能一字之差就会造成错误理解,万万马虎不得。 直到复核完成,无有遗漏,夜星宇才将本子递还给玄如梦,并说道:“就这样吧,没有问题!等有空的时候你就自己琢磨琢磨,如果遇到疑惑不解的地方,可以随时向我请教。” 玄如梦心痒难耐,哪里还能等,接过本子就立刻翻阅起来,但她只有开头几句看得比较认真,后面就一带而过,先图个大概了解,满足一下好奇心,并没有奢望刚拿到秘笈就马上练成神功。 第629章 玄武龟蛇,动静刚柔 等到全部看完,玄如梦心满意足地合上本子,但她忽然想起一个重要问题,便立刻开口问道:“这门功法难道没有名字吗?” “当然是有的!”夜星宇微微一笑,为其解答,“洞府的主人将其命名为《玄冥真解》,玄在古文中是指‘黑’,冥则有‘阴’的含义,并且还跟‘武’字古音相通。所以,玄冥的意思就是玄武,而玄武是神话传说中的一种异兽,生活在北冥之海,五行属水,由龟和蛇组合而成。” “这个我知道,四大神兽嘛,还有青龙、朱雀、白虎什么的!”玄如梦倒是听说过,马上就接了一句。 “没错,我说的就是这个!”夜星宇点了点头,“但我觉得‘玄冥真解’这个名字过于隐晦,不够直白,于是便擅自改了个名,叫做‘龟蛇养生练气法’,这样就显得通俗易懂。” “那也实在太俗了吧,还不如原来那个名字!”玄如梦嗤之以鼻,“你取的这个什么养生功,听起来一点格调都没有,就像是那些假冒伪劣的气功大师开班授课,用来坑蒙学费的骗人玩意!” “那倒也是!”夜星宇听得乐了,忍不住笑起来。 他是实用主义者,在取名方面显得很随意,比如美颜液和通神拳,都是极其的简单,一听就知道是什么东西。 “算了,还是由我来给它取个名字吧!”玄如梦扯下口罩,仰着脸思索了一小会,然后说道,“不如叫做玄武练气诀,你看怎么样?” “那也行!”夜星宇倒是没意见。 玄如梦便又打开本子,在开头处规规整整地写下“玄武练气诀”这五个字。 “玄武是传说里的神兽,是人们主观臆想出来的东西,实际它并不存在,其原型就是龟和蛇这两种自然界的生物。” 夜星宇刚讲到这里,玄如梦也正好停笔,她便收起本子,坐直身体,听对方继续往下说。 “这两种生物非常有特点,我就来给你简单地分析一下,说不定会对你的修炼和理解有所帮助。” 他之前虽然说过,让玄如梦去自行参悟,但还是忍不住多嘴了几句。 而玄如梦也很认真地摆正姿态,仔细倾听。 只听夜星宇缓缓说道:“蛇灵动,柔若无骨,蜿蜒而行,无足却能飞檐走壁,还可以钻洞入水伪装潜伏;龟不动,背有硬壳,动作迟缓,遇到危险缩成一团,强如狮虎豺狼也无从下嘴。” 他只用了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把龟和蛇这两种动物的具体特征讲得明明白白。 “另外,蛇的形状像是一条弯曲的线,而龟的形状则似一个闭合的圆,两者截然不同。但是,在休息的时候,又是另外一种情况,蛇会将身体蜷曲盘绕,龟则将四肢伸长摊开,这就打破了它们原本的形态,线绕成了一个圆,圆伸出了几条线。” 玄如梦听得津津有味,根本不会出声打岔。 夜星宇继续说道:“除了这些区别,龟和蛇还有不少的共性,比如它们都是冷血动物,水陆两栖,性喜阴寒,有冬眠的习性,可以长时间的忍耐饥饿,几个月不进食也不会死,生存能力极其强悍,并且还很长寿。” 听完这番讲述,头脑聪明的玄如梦很快就能理解,龟蛇之间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对立且还统一,的确是非常奇妙的两种生物。 “要知道,拳术之中有许多象形拳,是模拟动物的形态来进行攻守搏击,而修炼内功同样可以参考自然万物。比如佛门的枯木禅功,就把自己想象为毫无生气朽木,从中参悟出生死与枯荣之间的大道理。” 夜星宇继续往下说,提到了武功的象形和拟态,为接下来的一番话做铺垫。 “就拿你刚才命名的玄武练气诀来讲,它就是学习和借鉴了龟蛇的习性,但它与枯木禅功不同,蕴含的道并非生与死,也不是盛与衰,而是动与静,刚与柔。” 玄如梦此时已听得入神,显得是被勾起了兴趣,夜星宇便很耐心地为她讲解。 “玄武龟蛇,恰好能充分体现动、静、刚、柔四者之间的各种变化,所以它才会被作为参考,并以此创出许许多多的武学招式以及内功心法。” 夜星宇缓缓道来,字字深刻,讲的都是一些很少有人费神琢磨的大道理。 “从表象上看,蛇是动与柔的代表,而龟是静与刚的典范,但实际上,它们都是可刚可柔,可动可静,视具体情况而改变,并非一味绝对。” “蛇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会保持安静,甚至长时间静止不动;而龟在爆发的情况下,速度快得惊人,不比兔子逊色。” “另外,蛇的牙齿又尖又硬,轻易就能咬穿其他动物的表皮,并且在身体缠绕之时,能发挥出巨大的力量,所以蛇并不是一味的柔。而龟也一样,硬的只是壳,其他部位就很软,也不是完全的刚。” 玄如梦听得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她最擅长的蛇骨剑就是可刚可柔,视情况而变,当然能明白夜星宇所说的那些道理,以及该怎么应用到武学上。 既然对方能够理解,夜星宇就不再讲述动静刚柔,转而提问道:“很多人都知道龟蛇长寿,那你了解其中的原因吗?” 玄如梦摇了摇头,她确实不知。 “其实很简单,因为它们长时间都在睡觉!”夜星宇笑着回答。 “睡觉?”玄如梦瞪大了眼,有些听不明白。 夜星宇便详细解释道:“在睡眠状态下,新陈代谢会变得非常缓慢,大大降低了自身对于能量的需求和消耗,无论是龟还是蛇,都是如此。就算它们睡醒了,也会保持足够的安静,能不动则不动。再加上龟蛇都能忍耐饥饿,不需要频繁捕食,生存压力会比别的动物小很多……” 作为一个知识渊博的老古董,夜星宇认真地分析着龟蛇的长寿之道,并一一道出,让玄如梦有所了解。 第630章 定静缓,活死人 这一套长寿秘诀其实也适用于人类,总结下来就是少吃,少动,保持充足的睡眠,保证平稳的心态,不给自己施加压力,尽量放缓生活节奏,并且拥有淡定而悠闲的生活态度。 可能会有人感到疑惑,身体健康的前提,难道不是建立在胃口好、多运动的基础上吗? 其实还真不一定! 少吃少动只是相对而言,要把握好分寸,适量而止。 相比下来,无论是少吃多动,还是多吃少动,都会对身体造成不好的影响。 同样,多吃多动也不行,会加快新陈代谢,促使人体的各个器官和组织提前进入衰老期。 早在上个世纪末,曾经就有科学家发表过生命能理论(rate of living theory),认为新陈代谢与寿命呈现为反比关系,意思就是新陈代谢越快,则寿命越短。 例如,西方国家流行健美,有很多肌肉猛男,每天都摄入充足的营养,每天都进行大量的运动,按理说应该健康长寿,可偏偏没有几个活得久的,反倒经常出现英年早逝的现象,提早耗光自己的生命能。 再看看那些农村老寿星,一辈子过得清贫,吃喝不算好,没有发达的肌肉,一个个都瘦得跟柴火一样,但他们就是长寿,八九十岁的年纪非常普遍,上百岁的也有不少。 当然,人要长寿,少吃少动只是其中之一,更重要的是心态,不能一天到晚操心这个,着急那个,一定要思想单纯,清心寡欲,让心中的杂念尽可能地减少,这样才能活得长长久久。 这也是为什么修仙者没有修武者的强健体魄,寿命却更为悠长的关键所在。 要知道,修仙即修心,而心灵对于寿命的影响超乎想象,要远远超过身体因素。 夜星宇之所以会提到这些,是因为玄武练气诀不仅仅是一门内功心法,还非常的符合养生之道。 “这套功法修炼的方式有些奇特,既不是站着用功,也不是坐着修炼,而是在睡觉的时候躺着行气,虚极静笃,道法自然,这一点有异于其他的练气法门,可算是另辟蹊径,与古印瑜伽有不少相通之处。” 夜星宇可没说错,常见的内功心法大概分为两类,一种是站着练,就像练拳一样,靠肢体动作来引导行气,通达全身;另一种是坐着练,集中精神进行冥思观想,纯靠意念来引导体内的气血运转,身不动,心意动。 其实,也有躺着练的内家行气法,亦可归属于第二类,但也只是采取躺姿,精神高度集中,意识无比清醒,与睡眠修行的玄武练气诀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玄武练气诀非常之神奇,它会使人进入一种非常奇特的修炼状态,于睡眠之时自行运转体内真气,无需意念刻意引导,这是其他练气法门所不具备的特别之处。 正因为如此,玄武练气诀的门槛定得很高,一般人很难理解,也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修炼。 好在,夜星宇把晦涩难懂的《玄冥真解》进行归纳整理,重新描述一遍,使理解难度降低了好几个等级,要不然就没人看得懂。 对此,夜星宇提示道:“这门功法的修炼相当有意思,说穿了,其实就是掌握一种科学的睡觉方法,能够在休息的时候进入修炼状态,不必刻意用功,真气自然增长。” 其实,这一点跟夜星宇修炼神魂的方式有些相似,区别在于,一个是壮大神魂,一个是增强真气,所得到的结果不一样。 而夜星宇之所以没有采用这门功法,是因为他有更好的通神拳,效率更高。 还有一点,玄武练气诀有很强的阴寒属性,五行主水,更加适合女子修炼,若是换成男性,效果就会打上一点折扣,契合度差了不少。 “最后,我送你三个字,那就是定、静、缓。”夜星宇刻意强调,“你一定要牢牢记住这三个字,因为它们就是修炼玄武练气诀的关键所在!” “什么是定、静、缓?具体应该怎么做?”玄如梦忍不住开口讨教。 “简单来说,就是心灵要保持安定,身体要相对静止,行气要尽量舒缓。”夜星宇当场给予解答,并为其一一讲述。 “心定,是安然入睡的首要前提,假如脑海中有各种想法不断闪现,又怎么可能睡得着?既然睡不着,修炼就无从谈起。但这门功法相当奇妙,真的睡着了也不行,没有思维意识的参与指导,也就成了简单的休眠,同样没有修炼效果。” “睡也不行,不睡也不行,这岂不是很矛盾?”玄如梦听得疑惑不解。 “不矛盾!”夜星宇将手一摆,“所谓的‘定’并不是什么都不想,脑子里面空空如也,而是让自己的思维意识进入一种似有若无、似断非断的玄妙状态。” 这似乎不太好理解,玄如梦依旧没有听懂,还是满头雾水。 夜星宇便换了个说法:“也就是说,要断绝你的五感,进入到封闭隔绝的混沌状态,外界的所有一切都与你无关,你的脑海之中只剩下一点清明,就像是植物人一样。” 这样一说,就比较具体,玄如梦大概懂了,连连点头。 “当然,植物人是现代医学的叫法,如果放在古代,我们将这种状态称之为活死人。” 紧接着,夜星宇说出了一段典故:“全真道的始祖王重阳,就曾经为自己修建了一座活死人墓,于墓中修炼,与世隔绝,历时近三年,之后就达到了活死人的境界,武功大涨,修为通天。” “活死人吗?感觉好神奇!”玄如梦听了以后就很向往。 夜星宇又道:“其实,这跟古印瑜伽的修炼状态极其相似,古代印度的那些得道高僧,个个都是活死人,断绝五感,只存一心,完全用心灵来驾驭肉身,只要一念尚存,那便是永恒无尽。” 听到这番话,玄如梦才终于明白,为什么夜星宇总是说,玄武练气诀跟古印瑜伽有许多相通之处,原来都是把自己修炼成一个活死人。 第631章 未来的修炼之路将会畅通无阻 活死人的状态非常神奇,不动时如一具尸体,似乎生机断绝,但头脑却特别的清醒,感知能力也异常敏锐,就算闭着眼睛、蒙着耳朵,也能清晰而又准确地感受到周围的世界。 但是,究竟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活死人,原本的《玄冥真解》里面并没有说明白,直叫人云里雾里,不知道该如何修炼。 不过,经过夜星宇的归纳整理,以及通俗易懂的白话翻译,有关于活死人的内容已经被他添加进去,融合了不少古印瑜伽的修炼方法,并附上自己的独到见解。 如此一来,玄武练气诀就变成了《玄冥真解》的升级版本,对如何进入活死人状态有着非常详细的描述和指引,玄如梦只要依法尝试,不断熟悉,终究也能做到。 当然,修炼时的活死人,与战斗中的活死人,完全是两个概念。当前的玄如梦最多只能做到前一步,也就是在修炼的时候成为活死人,如果想要时刻保持这种超凡状态,就必须得把玄武练气诀修行到圆满境界。 接下来,夜星宇开始讲解第二个关键:“除了心定,还要身静,而这个‘静’就是静止的意思,但又不是绝对的静止,而是介于动与不动之间。” 这个说法有点玄乎,玄如梦还是没能完全听懂。 夜星宇就给她列举了一些例子:“比如太阳、云朵、花开、花谢,看似没有动,实则每时每刻都有变化,下一秒跟前一秒绝不可能完全一样。” 这样解释,就比较容易理解。 也就是说,在修炼之时,身体要保持一个静止的姿态,但又不是完全不动,随着时间的流逝,会产生极其细微的变化。 相对于心灵的角度,这其实就是身体意义上的“活死人”,好像是死了,但又没死透,以为人没有动,其实无时无刻都在改变。 夜星宇又接着往下说:“最后还有一个‘缓’字,是指气血在体内的流动要尽可能地缓慢,不似长江大河那般怒涛汹涌,更如同地底之暗流悄然无息。——当然,如果你能做到前两点,这一条其实不算难,想快也快不了,自然而然就能慢下来。” 讲完了定、静、缓,夜星宇最后作出总结:“这一套行功练气的方法非常神奇,入门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多番尝试,但我觉得以你的性情和资质,应该可以很快进入状态,假如顺利的话,十年之内必能功成圆满,跨入化劲之列。” 说是十年之内,他其实已经把“不顺利”的情况也算了进去,要是真正的一帆风顺,最多只需五年苦功就足够突破了。 这是因为,晋升化劲不仅需要练气圆满,对心灵感悟也有一定程度的要求,假如思想方面还是一个俗人,那就只能卡在丹劲巅峰,无法真正地踏入化劲层次。 当然,夜星宇并不知道,玄如梦的心灵境界其实已经达到了化劲宗师的入门标准,就因为他刚才说过的那一番话,让玄如梦豁然开朗,满心喜悦,从而有了意想不到的升华和感悟。 也就是说,玄如梦的修炼之路将会畅通无阻,只需短短数年就能晋升化劲。 而她现在二十八岁,跟死去的罗修一样年纪,到了三十来岁就能成为宗师级强者,绝对算是成就非凡,可以跟“五大四隐”最出色的年轻弟子一较长短。 随后,夜星宇不再说话,仰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将绝大部分的心思都放到苏伊身上,耗费神魂力为其舒筋活血,疏导药力。 而玄如梦则拿出小本子细心研读玄武练气诀,时而皱眉,时而点头,时而入神,时而微笑,看得非常认真。 就这样,时间缓缓流逝,直到卫生间里面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 是苏伊醒了,刚有意识就闻到了身上的怪味,然后一睁眼,便看见皮肤的表面沾着一层油腻的黑色污垢,于是她被吓了一跳。 “不用紧张!”夜星宇的声音从外面的客厅传进来,“那是从你体内排出的毒素和杂质,你清洗一下就好了。” 听到这句话,苏伊才记起先前发生了什么事情,当即放下心来。 她从浴缸里站出来,先把卫生间的房门关上,然后脱掉湿透的衣物,开始清洗身体。 卫生间内传来哗啦啦的水声,被打断了思绪的玄如梦已经合上了本子,开始向夜星宇请教疑惑,基本上都跟玄武练气诀有关。 夜星宇肯定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令玄如梦大受启发,很快就解决了不少存疑。 不久后,沐浴完毕的苏伊出现在客厅里,身上只披着一条白色的浴巾,胳膊大腿全露在外面,白花花的晃人眼睛。 她此时才看到玄如梦的真容,不免愣了一下。 虽然她早就猜到,玄如梦应该很漂亮,却没想到对方脸上有一道细长的疤痕。 好在,经过夜星宇的一番精心处理,现在的这条伤疤要比之前好多了,不再像以往那般皮肉翻卷,只剩下一道淡淡的红色痕迹,不可能把苏伊吓到,只是让她感到意外。 爱美的女人对皮肤上的瑕疵非常敏感,再细小也逃不过法眼,尤其是出现在脸蛋上,更何况长度有些夸张,所以苏伊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一道浅浅的疤痕。 于是,苏伊笑了,自觉在美貌的比拼中占尽上风,已是稳操胜券。 但是,她却笑得太早。 她哪里会知道,玄如梦得到了夜星宇炼制的美颜液,脸上的伤痕将会在几天后彻底消失。 “你先去卧室换好衣服吧,气温有点冷,免得着凉!”夜星宇好心地提醒着。 苏伊随口答应一声,然后才发现,其实自己并不冷,身体反而暖烘烘的。 当然,经过易筋洗髓丹的改造,现在的苏伊已经不是普通人,身体素质能与外家巅峰级别的古武者相媲美,免疫能力大大增强,还能抗热耐寒,在正常情况下很难生病,也不可能感冒着凉。 不过,苏伊还是非常听话地走进卧室,去找衣服穿。 第632章 华夏古武与古印修行 夜星宇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很晚了,早就过了晚餐的时间。 他笑着对玄如梦说道:“本来是准备教你煲汤的,却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搞得我俩现在还饿着肚子。要不我去把材料拿过来,咱们就在这里整点夜宵吃吧?” 玄如梦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她一个古武者虽然耐饿,一两顿不吃也没有问题,但她想尝尝夜星宇的手艺。 超市买来的东西就放在汽车的后备箱里,而车停在夜总会外面的路边,夜星宇很快就去把那些东西全部提过来,除了煲汤的材料以外,还可以做几个小菜。 苏伊虽然懒惰,不喜欢做家务,也不下厨,但锅碗瓢盆和柴米油盐这些厨房必备之物还是有的。 夜星宇便脱掉外套,捋起袖子,进厨房里面忙活。 煲汤耗时最久,所以要先煲汤,再做菜,这样就能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顺序反过来,那等汤煲好了,菜也都凉透了。 由于玄如梦想要学习煲汤的手艺,自然要在旁边观看,顺便也帮忙处理一下材料。 夜星宇一边操作,一边讲解,苏伊也跑过来凑热闹,围着夜星宇指指点点,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当然,她完全就是理论派,自己不动手,偶尔看看那些美食主播的小视频,说出来的全都是别人的理论。 夜星宇自然无视,还很耐心地给她纠正,也算是给苏伊上了一堂真人厨艺课。 一直忙活到十一点,才把药膳汤和五样小菜全部弄完,终于可以大饱口福。 夜星宇的手艺自然没得说,全世界最顶级,就连最普通的家常小菜也被他弄得色香味俱全,只需看一眼,或者闻一闻气味,都会馋得流口水。 苏伊自己不会做,但却是个吃货,再加上体质改变以后,身体需要更多的能量补充,食欲随之而暴涨,所以就吃得不亦乐乎,筷子根本停不下来。 玄如梦更喜欢喝汤,吃菜要少些,吃相更比苏伊文雅,并且还很安静,极少言语。 而苏伊的性格其实就跟严小西很相似,天马行空,古灵精怪,又喜欢表现自己,一到开心的时候就会叽叽喳喳的不停嘴,弄得气氛很活跃。 好不容易等她安静下来,玄如梦才问道:“你做的这个汤叫什么名字?” 夜星宇答道:“我管它叫做文武汤。” “为什么叫文武汤?”玄如梦有些好奇。 “因为这个汤的滋补功能很全面,不仅能够强壮筋骨,补充能量,还可以安神补脑,活血顺气。”夜星宇再次解答,并且说得很详细,“它不仅适合练武之人,也适合缺乏运动的文职工作者,经常喝的话,对身体和大脑都极为有益。” “不错!能文能武,可谓全才,味道也非常好,我很喜欢!”玄如梦作出总结。 夜星宇笑而不语。 味道好是因为他手艺好,换成别人来做,不一定能有这么美味。 玄如梦倒是把文武汤的做法从头到尾全都记下,配方和火候更是清清楚楚,回头可以自己尝试,只要过程不出差错,应该能达到夜星宇七八分的水准。 饭后,身为主人的苏伊不好意思让客人收拾,便主动做起了家务。 而夜星宇便趁着这个时间,给玄如梦细心讲解金蛇缠丝手与古印瑜伽,顺便还把柔拳一并传授。 柔拳跟以上两种绝学亦有许多相似之处,夜星宇一一作出分析对比,以方便玄如梦学习领悟。 就拿金蛇缠丝手来讲,它只是手上功夫,强调双手双臂的灵活性,攻敌手段只有手,没有其他。 而柔拳更注重全身的协调与柔韧,以及各部位的协同作战,不仅限于手或者脚,身体的每一寸都可以成为锁敌致胜的武器,极其适合零距离的贴身缠斗。 当然,只论手掌的灵活性,金蛇缠丝手要更胜一筹,柔拳则强在综合能力。 再来对比一下古印瑜伽与柔拳,两者既有共通,亦有区别。 柔拳重视技击性,虽然没有具体招式,却有多种基础手法,实战时就是将各种手法组合起来灵活应用,通过逐步地压制对手来取得胜利。 总的来说,柔拳并没有脱离华夏古武的大框架,它归根结底还是一种实战性拳术,以击败对手为最终目的。 古印瑜伽则不然,它是以修行自身为主,并非用于战斗。 当然,它也可以用来作战,但必须得修炼到一定境界,不然会很弱,起不了太大效果,并且还要配合其他的格斗手段,才能克敌致胜。 这就有点像是华夏古武的内功心法,单独修炼并不能成为高手,想要跟人打架,还得练习拳术才行。 由此引申,就能清楚地了解到,华夏古武与古印修行的根本区别在哪里,一个是由外而内,另一个是由内至外。 只不过,在四大古文明当中,只有华夏文明延续至今,而古印度的许多东西都已经消逝在历史的长河里,所以纯正的古印修行之法极少有人得知,印度的强者数量也远远不及天龙帝国。 真正的古印瑜伽,只有那些寺庙里的高僧才懂得如何修炼,并且不会轻易传授,智慧不够的普通民众很难理解,也不可能修炼出成绩来。 总之,古印瑜伽是一种既古老、又神奇、同时还很抽象的修行秘法,难学,难练,也难有成就。 它不仅没有套路可循,也没有招法可言,更不具备杀敌致胜的能力,完全是为了自我修行才被创造出来,不像华夏的古武术,生来就是杀人技。 而古印瑜伽最关键的特点,就是以强大的心灵意志,来精确控制自己的身体,使得每一块骨头、每一个部位、乃至每一根神经,都能做到极致掌控,从而使自己能够承受更大的痛苦和伤害,最终达到心如磐石、金刚不坏的程度。 从这里可以看出,古印瑜伽并不追求杀伤力,更体现在规避伤害和承受苦痛等方面,并能在此过程中磨砺自己的心灵意志,逐步升华境界。 这一点,就跟绝大多数的华夏古武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第633章 等我睡着了,他们两个会不会…… 实际上,华夏古武也有一些承伤抗打的实战功夫,也就是所谓的横练。 但横练与古印瑜伽相比,差别非常大,完全就是两个路数。 横练武功是通过特殊的修炼方式来不断地刺激和强化身体,练得皮糙肉厚,身坚如铁,以此来提升防御力,然后硬扛伤害。 实战中,横练虽然极其厉害,却有两大弊端,所以不值得提倡。 其一,横练会把自己练得越来越“硬”,抗揍耐打的确没问题,但代价却是降低了身体的灵活性,尤其是那种全身横练的,更显笨重,遇到高手就摸不到对方,只能沦为移动沙包。 其二,横练的上限不高,并且随着修为境界的逐步加深,实力增长会变得越来越缓慢。这是因为横练的方法过于暴虐,在强化身体的同时,其实也在摧残身体,导致体内处处都有暗伤累积,练得越久,就越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调养恢复,所以横练者普遍寿命不长。 而古印瑜伽就没有这两个缺点,它不是把人练“硬”,而是使人练“软”,于是就越练越灵活,越练越诡异,往往能出乎对手的预料,叫人捉摸不透。 另外,古印瑜伽源自于古印度,那边虽然推崇苦修之法,经常搞自我摧残,但古印瑜伽却有很好的自我调节能力,在摧残过后,还能使身体的状态恢复如初,不会堆积暗伤,更不会影响寿命,反倒因为心境的关系,使人更加健康长寿。 那么,古印瑜伽有没有缺点呢? 当然有,就是先前说过的,领悟艰难,进展缓慢,不像华夏古武之横练,立竿见影,实战强横。 说完了缺点,再来说特点,古印瑜伽与横练的硬扛伤害不同,它是通过心神控制来暂时改变身体结构,从而达到规避伤害的目的。 要知道,古武的破坏力之所以强大,是因为自身力量高度凝聚,并于击中的一瞬间全力爆发,尤其是在攻击弱点的情况下,几乎是一击必杀。 不过,最终能给对手造成多少伤害,并非取决于你使出了多大的力,而是在于受到攻击的部位是否脆弱,以及接触点的真实受力情况。 这里要注意两个要点,第一是攻击要害,第二是保证受力。 攻击要害不必多讲,柿子要挑软的捏,毕竟人体的各个部位有强有弱,承受伤害的能力大不相同。 保证受力也是一个关键,你输出之力并不一定等于对方所承受之力,有时候明明打中了,却没有造成有效伤害,就是因为绝大部分的力量落到了空处,对方只承受了很少一部分。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比如初学拳击的普通人练习打沙袋,因为沙袋在摇晃,很可能让经验不足的初学者判断失误,要么打歪了一点,要么就是发力的时间节点没有恰到好处,结果就造成一种没有“打实”的感觉,很多力气都被凭空浪费掉了。 也就是说,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受力,实际伤害就肯定达不到预期。 而古印瑜伽的妙用就在于此,一旦修练到高深境界,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操控身体结构,不仅可以让要害瞬间移位,还经常让对手攻击“打滑”,大幅降低自身的受力情况。 所以,古印瑜伽的承伤原理跟横练功夫完全不同,后者相当于格挡,前者等同于闪避。 经过夜星宇的耐心分析和详尽讲解,玄如梦对于古印瑜伽以及金蛇缠丝手的理解大大提升,并且还学到了柔拳这门相当难缠的实战拳术。 再加上玄武练气诀以及她本就擅长的蛇骨剑法,玄如梦所掌握的东西就极为全面,几乎没有短板。 况且,这五种绝学或多或少都有相通之处,如果能够把它们全部融会贯通,并活学活用,那么玄如梦的武道修为将会达到一个相当惊人的高度。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如今的玄如梦才只是丹劲起始,未来的路还有很长,就算有夜星宇的帮助,她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才能走向巅峰。 一转眼,就到了半夜,夜星宇讲得细致,玄如梦听得认真,都没发觉时间过得很快。 苏伊没有事做,又不困,就陪坐在旁边一起听讲,但很多内容她都无法理解。 在武道方面,苏伊的认知比小学生还要不如,完全就是门外汉,听不懂也很正常。 该讲的差不多都讲完了,夜星宇便问玄如梦:“时间已经太晚,要不要我先送你回去?” 玄如梦却答道:“教职工宿舍有门禁制度,超过十二点就锁死大门,现在已经回不去了。” 其实,以玄如梦的身手,不管宿舍锁不锁门都肯定拦不住她,她既然这样讲,就肯定是不想回去。 夜星宇便道:“那么今晚你就在这里休息吧,顺便试一试玄武练气诀,看看能不能进入状态!” “也好。”玄如梦点点头,转而向苏伊问道,“有空余的休息房间吗?” 苏伊嘴上说“有”,心里却有些不情愿。 她本以为能跟小情郎共度二人世界,没想到玄如梦赖着不走,那就没有办法了。 随后,玄如梦独自进入客房,只脱掉鞋子就和衣躺在床上,按照玄武练气诀的指引方法,尝试进入状态。 接下来,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 第一种就是睡不着,自然无法进行修炼。 第二种是睡着了,但没有进入活死人状态,等于白搭。 只有最后一种才算成功,也就是在睡眠的同时成为活死人。 要知道,玄武练气诀在修炼的时候并不是真正的睡觉,而是将五感完全断绝,使自己的意识进入一个封闭隔绝的状态,不存任何杂念,但又时刻保持一丝清醒,宛如在漆黑夜空之中只留下一点黯淡的星光。 只有这样,才算是活死人,才能够顺利地展开修炼。 要做到这一步非常难,尤其是第一次。 此刻的玄如梦就无法进入状态,她虽然安静地躺着床上,一动不动,思维却怎么也静不下来,总会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比如,她时不时就会冒出一个念头:等我睡着了,他们两个会不会趁机做那种事情? 第634章 咱们一起努力,把它做大做强 身处客厅的夜星宇当然不清楚玄如梦的脑袋里面在想什么,但他却能感觉到,对方的脑波频率极其不稳定,显然连入静都做不到。 于是,他便传音提醒:“你的杂念太多了,这样是无法进入状态的,能不想就不要想,先把思绪放空,让心灵平静下来!” 听到夜星宇的声音,玄如梦才有所警觉,努力让自己不去思考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心里面只剩下玄武练气诀的修炼心法,幻想自己是进入冬眠状态的龟蛇。 经过一番调整,脑海中的杂念渐渐排除,玄如梦的内心终于开始平静下来。 夜星宇当然没有和苏伊做羞羞的事情,而是使出了控心神通,让苏伊进入梦武之境,让她学习易筋洗髓功。 要是被别人看见这一幕,多半会感到惊讶,谁特么大半夜的不睡觉,哼哧哼哧地做着“广播体操”? 最终,在夜星宇的神魂引导下,苏伊将易筋洗髓功足足做了三遍,完全累得没有力气。 这套功法是以形练体,看起来好像很简单,不怎么费力,实则消耗巨大。正常练习就是一天一次,想要努力刻苦,那就早晚各一次,如果是连续做上三次,就算是铁人也得累爬下,外家巅峰的体能亦不例外。 看着苏伊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夜星宇的脸上不由露出苦笑。 就在刚才的引导传功过程中,他能够明显地察觉到,苏伊的习武天赋实在过于普通,既比不上林善雅,也不如侯晓,就算他肯用心栽培,也注定走不远。 既然这样,那就不用多费力气了,到时候传她个三招两式,勉勉强强有一点自保之力,也就足够。 要知道,不管是习武还是做其他事情,都很讲究天赋,如果缺少了这个东西,就算是再努力,也不能取得很高的成就,强如夜星宇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既然苏伊不是那块料,夜星宇也不强求,更何况苏伊年纪不小,此时再来修炼已经嫌晚。 当然,苏伊的资质也不是无可救药的那种,只是相对普通而已,徘徊在及格线附近,跟玄如梦和王春香这种程度的天才比起来,明显差得太远。 “你抱我去床上吧,我实在动不了了!”苏伊有气无力地嘟囔了一句。 夜星宇便依言将她抱进卧室,平摊着放在大床上,然后为她按摩身体,缓解疲劳。 几分钟后,苏伊的状态好转许多,肌肉不再酸痛,力气恢复不少,人也渐渐有了精神。 夜星宇一边给苏伊按摩,一边问道:“你的夜总会又一次被人搞得污七八糟,还能不能做了?” “能是能做,但生意肯定会受到影响!”苏伊回答得很苦闷。 “要不如……就别做了!”夜星宇尝试提出建议。 “那怎么行?”苏伊立刻反对,“我一个孤苦伶仃的女人无依无靠,还要抚养孩子,不做生意怎么生活?” “我又不是叫你坐吃山空,只是让你另外找个门路!”夜星宇马上解释,并对苏伊展开劝说,“你都知道自己是一个弱女子,还偏偏开一家容易惹上麻烦的夜总会,这又是何苦呢?” “你以为我想啊?”苏伊没好气地撅着嘴,“我书读得少,没文化,没涵养,除了能喝酒和打麻将,就找不出别的特长,如果不搞酒吧或者夜总会,那就只能开麻将馆了!” 夜星宇摇了摇头,微笑着提醒道:“你还有一项本事,可能连你自己都没注意到。” “我有什么本事呀?你说来听听!”苏伊被勾起了好奇心。 “你不是很会酿酒吗?”夜星宇笑着反问,这当然也就是答案,“我喝过你店里卖的花酒,味道很赞,证明你在酿酒方面很有一手!” 他这句话可不是拍马屁,而是由衷地赞叹,花酒的口感绝对一流,喝完以后唇齿留香,一般人可酿不出来。 “原来你说这个啊!”苏伊也跟着笑了,但她却补充道,“这酒我一个人可酿不出来,多亏有我师父的帮忙和指点,才弄出几坛,喝完可就没有了!” “你还有师父?”夜星宇听了就觉得很好奇。 “一个糟老头子而已,自称是‘酒中仙’,但他确实很会酿酒!”苏伊稍作解释,顺便说起了往事,“我读书的时候就很喜欢喝酒,但以前穷得叮当响,自己没钱买,就跑去他那里骗酒喝,完了他非要收我做徒弟,并给我灌输了不少酿酒的知识。” “怪不得你会失传已久的鲜花制酒法,原来是有高人传授啊!”夜星宇不免感叹,随后又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开一家酒厂什么的,赚钱应该不算难吧?” 苏伊仔细一想,好像也没有说错,便点头应道:“这的确是个办法,可以试一试!” 夜星宇便趁机劝道:“干脆就把夜总会关了吧,开酒厂多省事!” “那不行!”苏伊连连摇头,“这家夜总会经营了十几年,是我的命根子,怎么可能说不做就不做?” 见她态度坚决,夜星宇感觉劝不动,便只好放弃。 “算了,你还是继续搞你的夜总会吧,当我没说!” 夜星宇收回了双手,拉过被子帮苏伊盖上。 苏伊却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很认真地说道:“夜总会我是肯定要做下去的,但你说的酒厂也很有搞头,不如我俩试一试?” “我俩?”夜星宇惊讶地指着自己鼻子,他可没打算掺和进来,只是给对方提个建议。 “对啊!我又笨又懒,没有你帮我,我一个人怎么能行?” 说完,苏伊抓着夜星宇的手臂,像个小女孩一样开始撒娇。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笨,而是想趁此机会,把夜星宇跟自己绑在一块,每多一重关系,就会增加一份安全感,亦会显得更加亲密。 “好吧!”夜星宇笑了,温柔地抚摸着苏伊的头发,“咱们一起努力,把它做大做强!” “你说的是哪个‘它’呀?”苏伊眯眼一笑。 “当然是酒厂喽!”夜星宇顺口回答。 “酒厂能不能做大我不在乎……”苏伊拉起夜星宇的手掌,轻轻放到自己肚子上,“你要是能把这里做大,那我就满足了!” 第635章 哪种人的钱最好赚? 动作搭配语言,表达非常清晰,就连傻子都能听懂,更何况夜星宇不是傻子。 但是,偏偏这个要求他满足不了,因为他根本做不到。 于是,他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装作没听见,继续讲正事。 “我没有多少闲暇时间,在具体事务方面可能帮不了你什么,但我正好有一笔闲钱,就投资给你开酒厂,你看怎么样?” 他所说的“闲钱”,就是从汪兰和张大路那里弄来的不义之钱,足足有八千万,开个小酒厂肯定是够了。 苏伊撇嘴道:“资金不是难题,我也存了不少的私房钱,关键就是我对自己酿的酒不太满意,喝着不过瘾。” 夜星宇便问道:“哪里不满意啊?我倒觉得挺好!” “我比较喜欢喝烈酒,辣喉咙才够味!”苏伊歪着脑袋,认真作出解释,“至于花酒嘛,大概是受了我师父的影响,酒味方面就显得有些清淡,适合给女人喝!” 夜星宇笑了:“那你知不知道,哪种人的钱最好赚?” 苏伊茫然地摇了摇头。 夜星宇便答道:“女人,老人,还有小孩,他们的钱是最好赚的!” “这跟我卖酒有什么关系啊?”苏伊表示不太理解。 夜星宇便给她分析道:“如今的白酒市场并不缺少高度烈酒,反而需要花酒这种香味浓郁、口感清新的中低度酒来填补空缺,以满足女性消费者的需求。并且,老年人大多注重养生,一般不太喜欢喝高度酒,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而你酿造的花酒就正好适合这类人群,应该很好卖。” “有道理!”苏伊听了连连点头。 夜星宇又道:“更何况,你以后还可以开发其他新品,又不是只卖这一种酒。” “那行吧!就按你说的,等我先把夜总会的生意稳定下来,下一步就开始创办酒厂!”苏伊握起了拳头,在两人眼前比划一下,显得信心满满。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夜星宇便对苏伊说道:“时间太晚了,你再不睡就要天亮了,还是早点休息吧!” “那你呢?”苏伊睁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期待地望着夜星宇。 夜星宇笑着答道:“我去外面的客厅沙发上将就睡一宿,明天还有事情要办。” 说完,他便扶着苏伊躺下,帮她盖好被子,然后才转身出门。 要不是因为玄如梦还在隔壁,苏伊肯定不会轻易地放过夜星宇,现在就只能遵照吩咐,安心睡觉。 夜星宇先去了一趟洗手间,捧着自来水洗了一把脸,顺便再方便一下,然后才回到客厅。 接着,他就关了灯和衣躺在沙发上,身上盖了一层毛毯。 他虽然闭着眼,却没有马上入睡,而是用神魂观察隔壁的客房,想看看玄如梦的情况。 玄如梦不愧是天才,很快就掌握了玄武练气诀的入门方法,顺利进入了修炼状态。 她时而像蛇一样蜷曲一团,时而像龟一样四肢摊开,中间的转换过程非常缓慢,动而不觉,如非通过长时间的观察对比,便会误以为她一直保持着静止状态。 并且,她的呼吸、心跳、脉搏、血液流动等等都非常缓慢,让人无法察觉,体温也降低了不少,就好像动物进入了冬眠期。 这些都足以证明,玄如梦已经掌握了暂时成为活死人的诀窍,就看她能够保持多久。 一旦受到突如其来的外界影响,或是自己的心灵有了波动,那她就会立刻醒来,修炼也随之结束。 夜星宇默默观察了很久,直到确定没有任何问题,才放心地进入睡眠,开始了自己的神魂修炼。 地下室里面没有窗户,看不到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要不开灯,就会觉得很昏暗。 并且,不管在什么时候,地下室都会很安静,外面的车水马龙声完全被隔绝,不可能打扰到睡眠。 直到第二天的中午,苏伊第一个醒来,罕见地没有赖床,只是伸了个懒腰就来到了客厅。 当她坐到夜星宇的身边,准备偷偷地来一个早安吻的时候,夜星宇忽然睁开了双眼。 “以后你每天醒来,就先练一遍易筋洗髓功吧!这样的话,效果最好!”夜星宇语气温柔地交代着,并缓缓坐起身子。 “好吧好吧,听你的!”苏伊似乎不太情愿,但还是照做。 好在客厅很宽敞,修炼易筋洗髓功也不像练拳那样需要四处走动,几块地板砖的空间就足够苏伊使用了。 不过对于夜星宇来说,这里练不了通神拳,他就只能去上面的夜总会大厅,那里有表演台,练拳不成问题。 待他练完一趟通神拳再返回地下室,苏伊这边早已经结束,并且还洗漱完毕。 而玄如梦依旧还在修炼,似乎渐入佳境,夜星宇便叮嘱苏伊千万不要打扰。 玄武练气诀在修炼的时候会断绝自己的感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屏蔽外界的干扰,但还是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如果突然出现巨大声响,或者有外人靠近,都会使修炼者从睡梦中惊醒,这并非好事。 于是,两人便干脆去外面的馆子吃午饭,如果在厨房里弄得叮当响,很可能会影响到玄如梦。 等填饱肚子以后,夜星宇并没有跟着苏伊回去,直接就开车走了。 他打算今天回一趟老家,把妹妹带到离城交给玄如梦,尽快搞定转学的事情。 而苏伊也有要事待办,就是去找装修公司把她的夜总会重新弄一弄,争取早日开业。 虽然昨晚出了事,但好在当时客人很少,而严绍辉应该也不愿意看到事情闹大,他肯定会想办法搞定官方和媒体,不至于让苏伊的夜总会被大肆报导,或者被政府查封。 所以苏伊并不是很担心,还告诉夜星宇不用管夜总会的事情,她自己会看着办。 于是,夜星宇便不多问,跟苏伊分开以后便驾车驶向骊水南湾,准备先回别墅洗个澡,再换身衣服,然后就去屏县。 不过,他刚到别墅,就看见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苏俊喆,另一个是梁汉。 第636章 吉人自有天相,不必太过担忧 夜星宇刚把车停好,梁汉就当先迎了上来,大声道:“夜先生,你总算回来了,苏公子很担心你的安危,早已在此等候多时!” “有什么事可以给我打电话啊!何必亲自跑一趟?”夜星宇笑了笑。 苏俊喆跟着走过来,开口道:“电话打过了,但是没打通。” 夜星宇想了想,便说道:“可能是因为我在地下室,信号不太好。” 苏俊喆的表情有些紧张,围绕着夜星宇仔细看了一圈,然后才问道:“夜老弟,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呀?”夜星宇微微一笑,语气很淡定。 “那就好!那就好!”苏俊喆神色释然,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就怕夜星宇在与吴先生的搏斗中吃了大亏,那就不妙了。 订婚宴风波过后,苏家人忙累了一天一夜,到现在都还没把烂摊子收拾干净。 受了伤的苏原和苏尚被送进了医院,兴风作浪的苏由则被软禁起来,遭到破坏的酒店要作出赔偿,媒体和舆论也需要花钱摆平…… 苏俊喆忙得焦头烂额,几乎没怎么合眼,看起来非常憔悴,如同老了十岁。 他先把紧急的事情处理完毕,便跑来骊水南湾找夜星宇,除了慰问和看望,还想要当面致谢。 “这次的事情,多亏有你,要不然……我们苏家怕是要大祸临头!”苏俊喆不免发出感叹,紧接着便由衷地表示感谢,“夜兄弟,你多次助我,对我有莫大的恩情,以后若有什么需要的地方,请尽管开口,我苏俊喆万死不辞!” “苏大少,言重了!”夜星宇笑着摆了摆手,“那吴先生看出我有威胁,所以我才与他动手,不过是为了自保而已,能杀他也是侥幸。” “不管怎么说,你帮了我不少,我都一一记在心中,绝对不会忘记!”苏俊喆说得很认真,语气和态度都表现得十分诚恳。 夜星宇只是微微一笑,并亲切地拍了拍苏俊喆的肩膀。 随后,苏俊喆的表情就开始变得凝重起来,用试探的语气问道:“那位吴先生的来历……你知道吗?” “不太清楚,应该是隐藏在地下世界的高手。”夜星宇不想说实话,便随口敷衍着。 以苏家目前的实力,虽能驰骋商界,却应付不了“修罗”这样的精英杀手组织,知道太多内幕反而会引起恐慌,不如不谈。 苏俊喆又道:“我问过大伯,但他不愿意坦白事实,还反过来威胁我。所以……我怀疑吴先生和龚丽娜还有其他同伙。” 当然,他的担忧不无道理,夜星宇也猜测图谋苏家的幕后元凶很可能是医生。 于是,夜星宇便提醒道:“居安要思危,现在的情况的确有些扑朔迷离,不能掉以轻心,倒不如向政府上报此事,并申请保护,让‘潜龙’去调查幕后真相。” 苏俊喆摇了摇头:“如此一来,大伯就要有牢狱之灾!” 夜星宇不由得多看了苏俊喆一眼,感叹道:“都说豪门没有亲情,只有利益,你却是个例外!” 苏俊喆泛起苦笑:“我印象中的大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他应该是受到了有心人的蛊惑,所以才做出那些事情,我希望他能迷途知返,不要一错再错。” 夜星宇则劝道:“除非你能掌控一切,否则就尽量把危险扼杀在摇篮中,不然的话,你说不定会因为一时的不忍心,从而铸成大错!” “我明白。”苏俊喆点头受教,但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夜星宇言尽于此,也不想多说,让对方去自行拿捏。 这是因为,他从来都不愿意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人,每个人都应该有独力思考的能力和自由选择的权利。 “还有一件事……”苏俊喆欲言又止,脸上的担忧神色更加明显,“楚君……楚君她……她坠楼以后并没有死,但是人却失踪了。” “啊?怎么回事?”夜星宇当然清楚内幕,但却故作惊讶。 苏俊喆便把自己了解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丝毫没有怀疑此事与夜星宇有关联。 他当时亲眼看见吴楚君纵身一跃,本以为未婚妻必死无疑,可后来才知道,坠楼后的吴楚君并没有摔得粉身碎骨,而是被送去了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 然而,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失去意识的吴楚君在医院里神秘失踪,而她身边的医护人员个个都出现了记忆空缺,用尽方法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当然,苏俊喆把这件事情告诉夜星宇,并不是因为怀疑,而是诚心请教,期望对方能够发现什么。 但是,夜星宇不可能说出实情,否则,友谊的小船立马要翻。 于是,他只能装傻,随口安慰道:“吉人自有天相,不必太过担忧。” 这句话其实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说了就跟没说一样,但苏俊喆却很感激,下意识地点头称是。 毕竟,夜星宇力挽狂澜,独力干掉了吴先生,不仅是苏俊喆的好朋友,也是苏家的大救星。 而夜星宇虽然帮了苏俊喆很多忙,可因为吴楚君的关系,依旧觉得自己对苏俊喆有所亏欠。 此时,他只能说一些善意的谎言来隐瞒真相,不得已而为之。 两人又聊了几句,苏俊喆便与梁汉告辞离去,他们还有一些事情等着处理,不能在这里耽搁太久。 回到别墅以后,夜星宇先洗澡,再换衣服,完了就给神风总部的直营店店长打电话,询问自己的陆行者有没有修好。 对方回复说,车已经修好了,随时可以取走,如果夜星宇没时间,那边可以派工作人员给他把车开过来,直接送到府上。 夜星宇拒绝了,声称自己待会就去店里取车,他想把借来的跑车顺便还回去。 高明的事情已经解决,跑车留着没什么作用,倒不如早点归还,以免出问题。 另外,跑车不适合跑长途,噪音大,油耗高,座椅偏硬,坐久了不是很舒服。 还有,离城到屏县会经过一些不太平整的公路,跑车底盘低,通过性不佳,遇到颠簸会更难受。 这样一考虑,夜星宇才决定先把车换回来,然后再开着suv去屏县。 第637章 离别终有时,目送儿女行 挂了电话,直接出门,夜星宇很快就到了神风汽车的总部直营店。 意外的是,除了见到店长,总经理张弘扬居然也在。 张弘扬事先有过交代,店长就把夜星宇要来的消息即时转告,于是他便放下了手头上的所有事情,亲自站在店门口等候迎接。 “夜兄弟,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张弘扬亲切地伸出手掌,与刚下车的夜星宇紧紧相握。 “张总,你好!”夜星宇报以微笑,“这几天借用了你的车,都还没来得及亲口跟你说声谢谢!” “唉呀!不过是芝麻绿豆的小事,有必要跟我客气吗?”张弘扬豪气地一挥手,脸上笑得很热情,并且还说道,“这辆车我都不怎么用,放着纯属浪费,不如就送给你吧!” “不行不行,我可不敢收!”夜星宇连连摆手。 他原本就不太喜欢开跑车,更不愿意接受如此贵重的礼物。 当然,他也知道张弘扬的目的,不过是想借机拉近关系,让他出手救治张家的老太太。 果然,几句开场白之后,张弘扬话风一转,有意无意地说起了正事。 “昨天我爷爷还跟我提到你,念叨着要请你去家中作客,你看这两天有没有时间……” 要来的迟早会来,夜星宇既然答应过张弘扬,就没想过要推脱耍赖,便也答应道:“那就后天吧,届时一定登门拜访!” “太好了!”张弘扬大喜过望,“我待会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爷爷!” 随后,两人又聊了一会,直到店里的工作人员把修好的suv开过来,夜星宇才告辞而去。 那辆幻影二代就当面还给了张弘扬,夜星宇拒不接受。 如果他收下了这辆跑车,那就不是人情,而是交易,实属不智。 张弘扬劝说了几句,但也没有强求,毕竟感谢的方式有很多,不一定非得送跑车。 下午五点过,夜星宇抵达屏县,见到了母亲和妹妹,把办好转学的事情简单地向唐涟汇报了一下。 唐涟既感到欣慰,又舍不得女儿离开,夜星宇便趁此机会再次劝说,让母亲跟他一起去离城。 最终唐涟还是没有答应,说是再考虑一下。 夜星宇也不强求,因为他现在的生活并没有稳定下来,跟林善雅有着一年的契约婚姻,未来到底会怎样,目前还不确定,如果让母亲过早地介入,其实并非好事。 母子俩谈完以后,唐涟就要去准备晚饭,让雪晴搭手帮忙。 雪晴是一个很听话的好孩子,虽然喜欢睡懒觉,并且学习不用功,但她其实并不懒,经常会帮妈妈做家务。 而原本的那个夜星宇就比较讨厌油烟,一般不进厨房,最多就是扫扫地什么的。 脖子上系了个粉红蝴蝶结的小黑猫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好像又胖了一圈。 它有好几天没见着夜星宇,心里十分想念,此时忽然得见主人,就马上黏过来,围在脚边喵喵叫唤,直到夜星宇将它抱在怀里,摸摸头,顺顺毛,它才安静下来。 安抚了小黑妞,又逗着它玩了一会,夜星宇便悄悄地溜出家门,他的目标是街对面的那家简陋小餐馆。 跟厨子交代了一些事情,顺便谈论了一下武道,夜星宇才再次回到家中。 吃完晚饭,又休息一会,夜星宇便要带着妹妹上路了,几百公里的路程不算太远,开夜车完全没问题。 雪晴的衣服着实不少,有很多都是庄静给她买的,大多没有穿过,不可能全部带走,只拿了一些秋冬天能够用得上的,塞满了一整个大号旅行箱。 当然,对于雪晴而言,衣服可以不带,小黑妞是必定要抱走的,它现在已成了雪晴的专属宠物,是最好的伙伴。 临行之前,唐涟拿出了自己亲手织好的毛衣,非要夜星宇当着她的面换穿上身,并且在原地转圈两周,她才露出开心满意的笑容。 随后,她又拉起雪晴的小手,对着女儿一番叮嘱,迟迟不肯放开。 不过,离别终有时,再怎么不舍,该来的还是要来,该走的依然要走,接下来的一幕不会有任何改变。 唐涟静静地站在路边,目光眷恋地看着汽车缓缓驶离,直到完全消失不见,她才落寞地转身迈步,走回那个她同样舍不得的小吃店。 …… 帝都郊外,某个幽静之地,建有一栋半山别墅。 别墅内设有晚宴,超级大的餐桌上摆放了二十几道菜,全都是难得一见的山珍海味。 然而,参与者只有四个人。 正中的主位上,坐着一个虬髯老头,身材魁梧,面相威猛,须发花白,不怒自威。 他就是北盟会的现任会长谭大彪,整个北方武林名义上的盟主。 而他的长子谭振威就坐在身旁,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西装革履,表情严肃,面容与谭大彪有几分相似,气势却逊色不少。 在他们父子对面,端坐着一对兄弟,正是严家的严绍东和严绍辉。 严绍辉没有遵从大哥的吩咐,擅自带着螳螂二老飞往离城,去找夜星宇的晦气。 没料到正主还没出现,螳螂二老就与段永兴起了冲突,结果当场就死了一个,另一个也成了废人。 紧接着,严绍辉被夜星宇恐吓勒索,白白损失一个亿,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严家在离城势力不显,严绍辉便不敢久呆,匆匆忙忙去找苏济成商量,通过苏家的关系网安排了其他渠道,将受到药物反噬的邬同和已经丧命的阮瑛一齐带回了帝都。 并且,苏济成也出面打点了一下,利用自己的人脉,把夜总会里斗殴致死的事情给压了下来,没有被媒体报导出去,也没有被官方找麻烦。 当然,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苏伊,而是想保住苏家和严家的声誉,不希望因为此事而被人泼脏水,或许会招来更多的问题。 回返帝都的严绍辉心情忐忑,但还是把整个事件的经过向家主如实汇报,毕竟牵扯太大,终究是瞒不住的。 得知消息后的严绍东大惊失色,先是将严绍辉臭骂一顿,才带着昏迷不醒的邬同以及阮瑛的尸身,来向谭大彪登门请罪。 第638章 神秘失联的暗劲高手 一边吃着晚餐,一边说起正事,严绍辉把当日发生的事情再次复述一遍,不敢有半点遗漏。 谭大彪认真听完,脸上声色不动,心里却很吃惊。 他是真没想到,邬同和阮瑛这两个成名多年的丹劲高手,居然栽在了年轻后辈手里,并且还是目标之外的第三者。 “这件事不怪你们,谁也没想到这两个老家伙会无事找事,节外生枝。” 谭大彪首先下了结论,他这边虽然损失了两大高手,但责任的确不在严家,完全是邬同夫妇咎由自取,正事不办,却跟无关者起了冲突。 “发生这样的状况,我也感到很抱歉!”作为严家之主的严绍东必须表个态,“此事毕竟由我而起,所以二老的安家费用和治疗费用,就由我们严家负责到底,一定会让邬大师满意。” 说到这里,他略微停顿一下,才接着又道:“至于是否要给两位大师讨回一个公道,还得由彪叔您来作主。” 言下之意,他们严家只负责出钱,报仇还得要靠北盟会出力。 谭大彪当然听得懂,却没有立即表态,而是问道:“那个年轻人是什么来历,你们查清楚了吗?” 他说的当然不是夜星宇,而是打死了阮瑛的段永兴。 “没有线索,无从查起!”严绍东一脸严肃地摇了摇头。 严绍辉则解释道:“不久前,我问过邬大师的儿子邬宝,才知道双方起冲突的缘由是因为那个年轻人曾经打过邬宝,邬大师和阮大师是为了给儿子报仇,才与那人动手。” 谭大彪又问:“邬宝人呢?” 谭振威回答道:“刚才派人送邬大师去医院的时候,邬宝跟着过去了。” 这边刚说完,严绍辉便从衣兜里掏出自己的手机,调出来一张图片,然后恭恭敬敬地将手机递给谭大彪:“彪叔,您看,就是这个人!” 亮起的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年轻男子,当然就是段永兴。 这张照片,是阮瑛在夜总会现场当面拍的,事发之后,严绍辉从阮瑛的手机里面复制获取。 谭大彪仅仅只是瞥了一眼,便扭头向谭振威吩咐道:“你也去查一查?” “好的。”谭振威点头答应。 待严绍辉将照片发给谭振威,严绍东又问道:“彪叔,您怎么看?” 谭大彪回道:“既然出了人命,当然要有个交待,不过这个年轻人恐怕有些来头,还是等查清楚以后再来做决断。” “那么夜星宇的事情……”严绍东话说一半,欲言又止。 谭大彪当然知道对方想说什么,却转而问道:“洪老鬼那边是什么态度?” 严绍东据实答道:“洪家倒是答应了,但是人还没有派过来,我现在就给洪坤打个电话问问情况。” 随后,严绍东起身离座,走到外面去打电话,其他三人则吃吃喝喝。 没多久,严绍东就回来了,但脸色却有些古怪。 “怎么了?”谭大彪看出不对。 “事情有点邪门……”严绍东皱了皱眉,“洪坤告诉我,他昨天就已经把人派出去了,让这帮人来帝都找我,可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我刚才还按照洪坤给我的电话打了过去,却没有人接听。” “也就是说,派来的人联系不上?”谭大彪也觉得很奇怪,这种事情应该不会发生。 “对,就是这个意思!”严绍东点了点头,“这帮人……莫名奇妙地失踪了!” 谭大彪又问道:“一共几个人?” “三个。”严绍东如实回答。 “三个?”谭大彪却很吃惊,心想洪家不可能这么大气,一次性派出三个丹劲级别的高手来帮严家做事。 刚觉得很稀奇,马上就听见严绍东解释道:“虽然有三个人,但却都是暗劲,不过据洪坤描述,这三个人很厉害,联手起来足以灭杀丹劲。” “难怪如此!”谭大彪这才恍然大悟。 谁都知道,三个暗劲肯定比不上两个丹劲,北盟会处处都想压制南联社,不想在重要的盟友面前显得小气。 不过,这次的事情终归是办砸了,北盟会折损了两员大将,而南联社派出来的帮手又莫名失联,严、谭、洪三家都陷入了尴尬境地。 谭大彪仔细考虑了一下,便对严绍东说道:“那个来路不明的年轻人,就由我们北盟会来处理,至于你想要干掉的夜星宇,我建议你还是去找老奎出手解决吧!” “老奎”就是奎元让,严家的首席供奉,化劲级别的宗师强者。 也就是说,谭大彪不打算继续帮忙,将夜星宇留给严家自己解决。 毕竟,因为严绍东的请求,让他们北盟会损失了两大高手,谭大彪虽然嘴上不说,心里面难免感到不是滋味,不愿再出力也在情理之中。 要知道,丹劲高手并不是大白菜,北盟会虽有,却也不多,每失去一位,都会让谭大彪感到心痛。 严绍东表示理解,也不勉强,反而说了一些感谢之类的话语来巩固两家关系。 …… 与此同时,临近帝都的高速公路上,一辆造型方正的大越野正风驰电掣地驶向帝都。 车内一共有三个人,前面坐了两个,还有一个躺在后面,彼此之间都不说话,气氛很沉闷。 忽然,坐在副驾驶位的男人喊了一声:“在前面的服务区停一下,我想尿尿!” “操!就你尿多!少喝点水行不行?”开车的女人低声骂了一句,似乎有些抱怨,但她还是将越野车驶进了服务区,并开始刹车减速,缓缓地停在空地上。 两侧车门先后被推开,分别出现一男一女。 副驾驶这边,是一个瘦瘦巴巴的中年男人,唇上两撇小胡子,颔下蓄着山羊须,年纪大约四十出头,白肤倒也白白净净,只是他的打扮却很古怪。 头上戴着刺绣花纹的圆顶小毡帽,鼻梁上架着造型复古的圆框小墨镜,身上穿着铜钱花图案的对襟大马褂,手里拿着一柄九寸长的聚骨折扇,脑袋后面还垂着一根长长的大辫子。 乍一看,哎呦~,这不是大清王朝的帐房师爷吗? 第639章 堪称奇葩的三人组合 越野车的另一边,站出来一位长发飘飘的大美女,涂口红,画眼影,妆容很精致,穿着打扮也很时尚。 她外面是一件下摆过膝的米白色长风衣,衣襟敞开没系纽扣,露出里面一整套干练的黑色紧身衣裤,以及脚下一双长筒高跟骑马靴,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轻熟女的御姐范儿。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女人个子很高,配上高跟靴,至少一米八,比起她的同伴师爷足足高出半个头。 师爷其实也不矮,一米七几是有的,但他姿势不端正,有点勾腰驼背,难免会影响视觉高度。 先下车的师爷敲了敲后面的车窗,隔着玻璃问道:“大懒虫,去不去撒尿?” 后排座椅上横躺着一个邋遢大汉,乱蓬蓬的头发,胡子也是老长,脸上脏兮兮的布满污垢,难以看清五官长相,活像一个乞丐。 身上的衣裤也不知道多久没洗,完全看不出原本的颜色,灰一块,白一块,黑一块,紫一块,比那些天天在工地干活的建筑工人还要不如。 他听到车窗外的问话,动也不动一下,只是懒洋洋地回了一句:“不去。” 师爷忍不住大声吐槽:“你在车里躺了快一整天,就不想起来解决一下?” “想是想,但我懒得动。”邋遢汉子的语气很淡定,一本正经的同时,还要再加上天经地义。 “狗日的,真能憋,也不怕膀胱爆炸!”师爷一脸的无奈,嘴里骂骂咧咧。 “不可能,最多拉在裤子上。”懒汉的回答无与伦比,并且有理有据,直叫人无言以对。 师爷算是彻底服了,回头看了一眼风衣美女,随口交代道:“你先抽根烟等着,我顺便上个大号,不会耽搁太久!” 说完,他看准方向,急匆匆地奔向卫生间。 风衣美女也不跟后排的懒汉说话,自个儿掏出香烟和打火机,叼在嘴里点着火,姿态优雅地喷着烟圈。 懒汉则继续躺在车里闭目养神,连姿势都懒得换一下,似乎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且说师爷来到厕所,找到一个无人使用的空隔间,脱裤子蹲下的同时也把手机拿了出来,长按电源键等待开机。 过了一会,手机启动完毕,网络也随之连接,师爷便点开一个股票软件,一边拉屎,一边看手机。 没多久,就听见他在隔间里面破口大骂:“干你娘,又他妈跌停了!” 显然,炒股亏了。 而另一头,风衣美女已经抽完了两根烟,还没等到师爷回来,难免有些不耐烦,嘀咕着骂道:“淦!这家伙掉进茅坑了吗?” 骂完她便回头,对着车里的懒汉说道:“我去看看,有情况你就按喇叭。” 懒汉一点反应都没有,就像没听见一样。 风衣美女了解对方的德性,懒得跟他啰嗦,随手把车门一关,就迈开大步走向服务区的洗手间。 到了门口,她抬头看了一眼分别代表着男和女的两个人形标识,丝毫没有半点犹豫,很果断地走进了男厕所。 里面正好有两个男人站在小便池跟前尿尿,察觉到有人进来,就下意识地用眼角余光瞄了一眼,蓦然发现来者是个女人,顿时吓了一跳。 其中一个尿到一半,就慌里慌张地憋了回去,赶紧拉起裤裆拉链落荒而逃。 另一个男人倒显得有些淡定,坚持把一泡尿放完,才目不斜视地走出洗手间。 当然,他的内心活动肯定不如脸色那么平静,也不知道心里会怎么想。 相较起来,风衣美女的表现才是真的淡定,似乎见怪不怪,她根本不管旁边有个男人在撒尿,径直走向里面。 这里一共有十几个隔间,有些门开着,有些门关上,她并不知道师爷待在哪一间。 但她没有开口询问,而是一脚踢向第一个关着的隔间房门。 “呯”的一声,门开了,但里面没人。 她接着走向第二个关闭的隔间,抬腿又是一脚。 这次没把门踢开,因为里面上了锁,随后响起一个男人的愤懑声音:“有病啊!没看到里面有人?” 女人没理会,继续往前走,第三个关闭的隔间房门挨了她一脚,应声而开。 里面蹲着一个年轻男人,裤子脱到大腿位置,两只手横向拿着手机,正在打游戏。 他似乎忘了锁门,又玩得很专注,直到门被踢开,才被吓得抬起了头。 紧接着就是让他毕生难忘的社死画面,一个穿着风衣的长发美女站在面前低头俯视,但她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然后就走开了。 尴尬的男人顾不得玩手机,赶紧把门关上,脸红得像苹果。 等到第四次踢门的时候,风衣美女就听到了师爷的声音。 “谁呀?这么没礼貌!”炒股亏钱的师爷正有一肚子的火无处发泄,嗓门有点大,带了点脾气。 “是我。”风衣美女淡淡说道,“你还有多久?是不是没带纸?” 师爷一听,没好气地回了一句:“马上马上,催什么催?” 话说完,他便关掉了手机,拿纸擦屁股。 而风衣美女听到回答后,却走进了隔壁,把门关上,松开裤带,然后站着尿尿,响起一连串哗啦啦的声音。 ——没错,她是站着尿的,跟男人一样,只不过没人看见。 如果真有人能在旁边看个清楚明白,恐怕会更加吃惊。 不久之后,师爷和美女一起走出了洗手间,惹来一些人的惊奇目光,但他俩却视若无睹,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一脸淡定地顺着原路返回。 来到车旁,风衣美女忽然问了一句:“又亏了?” 师爷摇头叹气:“别说了,老子的棺材本啊!” 风衣美女呵呵一笑,颇有幸灾乐祸的味道,随后便拉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室。 师爷跟着上车,嘴里唠叨着:“大环境不好,世道也不太平,咱们赶紧做完这单生意,算是交了投名状,这样就能取得洪家的信任,也就能早点结束这东躲xz的鬼日子!” 第640章 我一般半年洗一次 越野车很快启动,迅速驶离服务区。 刚听完师爷唠叨的风衣美女一边驾车,一边说道:“我看得出来,洪家对我们有戒心,故意找件事情交给我们来做,恐怕没那么容易办成。” “难办也得办!”师爷“唰”的一声甩开折扇,拿在手里摇了摇,“咱们已经很倒霉了,竟然被那帮畜牲盯上两次,上次还差点跑不掉,真是窝囊到家了!我不管你怎么想,反正我是受够了,倒不如暂时投靠洪家,大树底下好乘凉,先过几天太平日子再说!” “行吧,我再信你一回!”风衣美女实在想不出更好的打算,只能表示同意。 “没什么好担心的!但凭我们三个人,就算是s级的目标也能拿下!”师爷悠哉游哉地翘起了二郎腿,嘴角含笑,折扇轻摇,仿佛很自信。 “三个人?”风衣美女却嗤笑起来,转过脑袋朝后方努了努嘴,“你觉得那家伙会听你使唤吗?” 听到这话,师爷的笑容立马僵住,手上的扇子也不动了。 扇子一停,鼻端就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馊臭味,师爷恼怒地转头,冲着后排大声吼道:“我说……你他妈能不能洗个澡啊?身上比猪还臭!” 后排传来懒洋洋的声音:“上个月才刚洗过。” “上个月?”师爷神情呆滞,好奇地追问了一句,“上个月几号?” “二号。”懒汉倒是记得挺清楚,回答果断,决不敷衍。 师爷掐指一算,嘴里念念有词:“十月和十一月加起来共有六十一天,你是十月二号洗的澡,减去一天,今天是二十四号,再减去六天,六十一减七,最后等于五十四……” 答案一出来,师爷人都麻了,忍不住吼道:“尼玛隔壁,整整五十四天没洗澡,难怪臭得跟狗屎一样!你自己闻着不难受吗?” “还好……”懒汉的语气保持着一贯的淡定,“我一般半年洗一次。” 此话如同魔音贯耳,当场令师爷呆若木鸡,脑海里盘旋着阵阵回音。 半年洗一次…… 年洗一次…… 洗一次…… 一次…… 次…… 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师爷彻底没了脾气,于是把手中的折扇摇得唰唰作响,以此方法来驱散难闻的气味。 而风衣美女则是打开了一点点车窗,让冷风灌进来,倒也清爽许多。 …… 同一时间,位于帝都某处的一栋高档写字楼中,有一家看似普通的网络公司。 尽管早已过了下班的时间,公司内却灯火通明,一派繁忙景象,有很多员工正在加班,一个个聚精会神地紧盯着面前的电脑屏幕,快速浏览着海量的讯息。 某个员工似乎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脸上露出喜色,动动手指,敲敲键盘,将屏幕上的资料图片截取下来,共享到公司内部的服务器进行保存。 随后,他敲响了经理办公室的房门。 “进来。”里面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 员工拧开了门把手,走进了办公室,不忘随手关门。 “什么事?”仰靠在舒适座椅上的男人随口问道。 “报告经理,属下发现了猎物的踪迹!”员工显得很兴奋。 “哦?是谁?”经理被勾起了兴趣。 员工答道:“我已经把刚获取的资料共享到了服务器,您一看便知。” 经理立刻坐直身子,用鼠标操作电脑,很快就看到了对方所说的东西。 这是一张来自于朋友圈的截图,上传时间就在几分钟前,标题内容是:美女进男厕?旁边的奇葩又是什么鬼? 而图片的主角竟然就是风衣美女和辫子师爷,正一起肩并肩地走出男士洗手间。 看样子,他们是被路人偷拍了,随后上传朋友圈,但只过了几分钟,就被这里的情报搜集人员发现。 由于拍摄距离隔得比较远,所以就囊括了大片背景,甚至还出现了服务区的名字,但人物的五官面貌却有些模糊,不易分辨。 不过,仅凭穿着打扮,经理就已经知道这两人是谁,不由笑了起来:“又是这两个蠢货,真是不知悔改!” 员工也笑了,主动汇报道:“我刚查过,这里是帝都附近的高速服务区,这两个猎物应该是要前往帝都,可以安排人手在必经之地提前等候。” 经理点点头,吩咐道:“立刻把消息传达给执行部门,让他们去解决。” “明白!”员工点了点头,随后便退出了办公室。 …… 半个小时后,风衣美女驾驶的越野车开始减速,因为前方的车辆明显增多,路上的标示牌也给出相应提示,代表此处已进入帝都范围。 “到帝都了,你给联系人打个电话,问他下一步该怎么做。”风衣美女忽然开口,打破了持续半小时的沉默。 师爷摸出身上的手机,开机启动,稍作等待,直到暗灰色的信号格小图标变亮拉满,他才漫不经心地翻开电话薄,调出一个号码。 “喂,我找严绍东。” “我就是,你哪位?” “我是洪少当家差遣过来的帮手,他让我们到了京城以后就向你联系。” “嗯?你们……怎么现在才给我打电话?” “这不是刚到吗?” “……” 电话那头的严绍东直接无语,搞不懂这帮人的动作怎么那么慢。 其实,他想当然地认为对方会搭乘航班过来,既方便又快捷,最多几小时。 却没料到,这些人是开车来的,途中歇了好几次,足足耗费了一日一夜,才终于抵达。 当然,严绍东是没看到这几人的模样,一旦对情况有所了解,他就能知道这帮家伙为什么不坐飞机。 且不说别的,先来看一看那个邋里邋遢、不修边幅、浑身散发着恶臭味的超级大懒汉,他恐怕还走不到安检口就要被人拦住,不可能放他登机。 而师爷这副打扮,在当前时代堪称奇装异服,搞不好也会被机场的工作人员盯上,如果进行严查,说不定就会发现他的现有身份是伪造的。 至于风衣美女,倒显得很正常,不过在越野车的后背箱里,放着她的专用武器,那玩意根本过不了安检。 如果没有武器,风衣美女的战斗力将会直线下降,所以她走到哪里都要随身携带,不可能空着手去执行任务。 …… 第641章 饿个三五天没问题 严绍东刚离开谭大彪的别墅,就马上接到了师爷的电话,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受。 他沉默了两三秒,才对师爷说道:“我给你发个地址,晚上十一点准时在那里碰头。” 说完,他便挂了电话,然后扭头向严绍辉吩咐道:“这件事还是交给你来负责,不要又给我办砸了!” 严绍辉却有些犹豫,支支吾吾地说道:“姓夜的小贼不是省油的灯,只凭三个暗劲……恐怕不够用吧?” “先看看再说,洪坤不可能找三个废物唬弄我!”严绍东早已想得很清楚,一脸严肃地作出安排,“我让季常先跟你一起去,让他看看对方是什么实力,如果这帮人有点本事,那么可以尝试一下,但若实在不行,就打发他们回去,咱们再另想办法。” “好吧!”严绍辉勉强答应下来。 …… 话说另一边,师爷收线以后,汽车正好拐入匝道,驶出高速公路。 经过收费站的时候车辆比较多,需要减速缓行,依次过闸。 而在出口外面,一辆毫不起眼的黑色小轿车正安安静静地停在路边,既没有开灯,也没有点燃发动机,门窗通通关闭。 但车里面却有人,还不止一个,都拿着特制的望远镜隔着车窗窥视远处,监视着每一个出站闸口,所有缓缓通过的车辆都逃不过他们的观察。 很快,其中一人发现了目标,他立刻对着衣领上的通讯器沉声汇报:“这里是第三小组,已发现猎物!——重复一遍,这里是第三小组,已发现猎物!” “很好,务必盯紧猎物,随时报告情况,捕猎者随后就到!”耳塞里传来指示声。 “收到!”那人兴奋地回复,随后便对司机吩咐道,“目标是那辆越野车,跟紧他们!” 司机应了一声,却没有马上采取行动,而是等越野车经过身旁,他才点火启动,驾驶车辆偷偷摸摸地跟了上去。 越野车里面的几个人都没有发现后面多了个小尾巴,一个专心驾车,另一个看着手机,至于后排那个懒汉,只知道睡大觉,天塌了可能都不会管。 师爷看着刚收到的地址,嘀嘀咕咕地念道:“明秀山庄?这是什么地方?待我查一查!” 驾车美女催促道:“搞快点,现在已经进入市区了,不知道该往哪边走!” “急什么?你可以开慢一点!”师爷一脸的无所谓。 “操!”美女极不耐烦地骂出个脏字,手上一甩方向盘,车头猛然右拐,接着靠边急停。 强大的惯性瞬间发挥作用,平躺在后排座位上的懒汉猝不及防,身体往前滚了半圈,“噗通”一声掉到了座椅下面。 但他居然没有丝毫怨言,滚下去后就一动不动,好似一具尸体,甚至都没有爬起来的想法。 或许,他根本不在乎是不是睡在椅子上,躺哪不是躺?少动一下就是福气! 坐在前面的师爷身上绑着安全带,没受多大影响,却被吓了一跳,大声质问道:“你干什么?” 美女慢悠悠地从风衣里掏出香烟和打火机,淡淡回应道:“你慢慢查,我抽根烟。” 师爷有些不高兴,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但也没说话,拿起手机接着看。 其实,最受惊吓的不是师爷,而是后面跟踪的那辆黑色小车。 驾车司机的反应非常快,前面车一停,他就赶紧减速,也跟着停在路边,大概隔了五六个车身的距离。 那些人还以为被发现,心情紧张的同时,一个个都摸出了腰间的手枪,一旦情况不动,立刻就要开火。 仅凭几把小手枪当然对付不了强大的古武者,但在乱枪掩护之下,却有开车逃跑的机会。 然而,结果注定是虚惊一场,越野车安安静静地停在那里,没有发生任何情况,也没有人从车上下来。 车里面的三个人各做各事,一个悠闲抽烟,一个摆弄手机,还有一个扮演尸体。 “他们在做什么?”后车司机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不清楚……”坐在副驾驶的同伴摇了摇头,“但好像……没有发现我们。” 司机又问道:“猎人什么时候能赶到?” 后排马上有人回答:“已经出动了,正在向我们这里汇合。” 司机稍微松了一口气:“等他们一来,我们就可以撤了,但愿不要闹出意外……” 说话的同时,他摊平手掌,在裤子上蹭了几下,籍此来擦干掌心的汗水。 几分钟后,在后方众人的注视下,一个红色光点从越野车的驾驶窗里飞出来,在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随后掉落在地,溅起火星沫子。 这一幕又让盯梢者们心情紧张,怀疑是什么高科技的秘密武器,赶紧用望远镜仔细一看,原来只是一个点燃的烟头。 紧拦着,越野车驶离路边,向前远去。 后面的黑色小车也很快动了起来,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继续执行盯梢任务。 二十分钟后,越野车开进了一条车水马龙的繁华街道,左右两边都是联成一排的餐馆,即使早已过了饭点,也有众多食客光顾。 坐在车上的师爷手里摇着折扇,脑袋不停地转来转去,左边看看,右边也看看,忽然把折扇一收,指点着右前方:“就这家吧,顾客多,生意好,味道应该差不了!” 风衣美女也不废话,缓缓把车开过去,马上就有拉客人员主动凑过来询问。 得知他们是来消费的顾客,那人挪开了一个用来占车位的雪糕筒,指引越野车停在空位上。 下车前,师爷回头吼了一嗓子:“大懒虫,起来了,咱们去整点好吃的!” “不去。”座位后面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 “一整天没吃东西,难道你不饿?”师爷就很纳闷。 “早就饿了。”懒汉不否认,却又拜托对方,“你们吃完记得给我打包。” “你个狗日的真是懒到家了,连吃饭都不积极!”师爷也是服了,马上开始吐槽。 “还好,饿个三五天没问题。”懒汉的回答一如既往的优秀。 师爷没好气地调侃道:“打包回来是不是还要喂你?” 懒汉很认真地回答道:“你要不嫌麻烦,我倒是没意见。” 第642章 地狱成员与修罗杀手 餐馆内人满为患,生意好得不得了,已经没有桌位。 不过店家很精明,在外面搭了个大棚子,四周围着塑料布可以遮风挡雨,再生上几炉火,倒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冷。 “就在外面吃吧!” 师爷随便找了个靠近门口的空位坐下,别看他瘦得只剩皮包骨,体魄之强健却要远远超过普通人,区区一点点寒冷根本不算什么。 美女当然也不怕冷,她比师爷还要不讲究,坐下后就把两条腿跷起来,很随意地搭在旁边的凳子上,也不去看菜单,师爷点什么,她都没意见。 后面盯梢的那辆车辆里走出来三个人,其中两个假扮成食客,也来到大棚内,故意不看师爷和美女,径直走到里面的角落,然后坐下点餐。 他们选的这个位置既有一定的隐蔽性,又有利于观察监视,恰与外面车上的同伴形成互补,全方位无死角。 而另一个家伙佯装成路人,慢悠悠地从后方靠近越野车,在车尾处蹲下身体,像是在系鞋带,却趁机把一个定位追踪器悄悄地藏在了保险杠下面。 完事后,他站起来继续往前走,经过车身时,不经意地扭头瞥了一眼,没看到车内有人,便加快脚步,绕行了一大圈,再偷偷摸摸地返回原处,溜进了黑色小轿车。 其实,越野车里还有一个人,只因为所处的位置太低,直接就躺在了地垫上,才没被发现。 而大棚之内,师爷和美女并没有生出警觉,美食一上桌,他们就开始狼吞虎咽地大吃大喝,颇有一股江湖豪客的豪迈气势。 尤其是美女,吃起东西来就跟换了个人一样,很多时候都是直接用手抓,完全不顾形象,还端着大海碗跟师爷拼酒量,行为举止极其男性化。 角落里的那一桌恰好相反,两个假扮食客的盯梢者非常低调,既不说话,也很少动筷,偶尔夹点东西放进嘴里,也像是老年人一样细嚼慢咽,明显心不在焉。 不一会儿,两个盯梢者同时听见耳塞里传来声音:“捕猎者已到达现场,情报人员请撤离。——再重复一遍,情报人员请立即撤离。” 两人对视一眼,几乎同时站起身来,然后不动声色地结账离去。 两分钟后,路边的黑色小轿车开走了,却又多了一辆黑色商务车,里面坐着六个人。 开车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瘦小汉子,尖嘴猴腮,獐头鼠目,大概有四十来岁,两只小眼睛经常眯成一条缝,表情比较阴冷。 在他旁边坐着一个妇女,年纪稍小一些,大脸盘子,略微显胖,打扮得花枝招展,左脸颊上有一块显眼的青紫色胎记,有点破坏仪容。 而后面四位,看体型皆为男子,全都穿着黑色的连帽羽绒服,且个个都用帽子罩在头上,使眼睛和头发完全陷入阴影之中,只能瞧见鼻子和嘴。 这六个人,不约而同地看往一个方向,紧盯着路边大棚内的两道人影。 处在他们的位置和角度,视线正好可以穿过敞开的出入口,从而观察到两个目标的一举一动,又因为深色车窗的缘故,对方难以察觉。 “是这两个人吧?”一个黑衣人冷冰冰地问道。 “对!”獐头鼠目的瘦小汉子立刻回答,“男的那个叫师爷,女的那个叫飞鸟,都是妄图反抗的叛徒,正好送给你们做研究。” “确定都是a级实力?”黑衣人又问道。 “那当然!”瘦小汉子点点头,“他俩不久前才被追捕过一次,侥幸逃脱,短时间内不可能提升实力。” 黑衣人大概也知道,古武者实力越强,就越难以突破,于是没有怀疑,转而问道:“那我们现在就动手?” “不!”瘦小汉子摇摇头,“这里人多,不宜动手,先等等看吧,不愁没有机会!” 另有一个黑衣人似乎没什么耐性,用极其别扭的中文粗声粗气地说道:“怕什么?六对二,最多两分钟就能结束战斗!” 瘦小汉子眉头一皱,冷笑着提醒道:“你要记住,这里是帝国首都,处处都有可能隐藏着高手,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 没耐性的黑衣人却不认同,粗声叫嚣道:“你们这些修罗鬼,明明就是胆子小,还非要找借口,怪不得名字叫做老鼠……” 瘦小汉子忍不住纠正道:“我叫鼹鼠,不是老鼠。” “差不多吧!”粗嗓门的黑衣人不为以意,且还抱怨道,“真是搞不明白,首领为什么要跟你们合作,我们地狱组织才是最强的,差一点就统治了世界……” 他还没唠叨完,就被另一个黑衣人打断,低声怒吼道:“闭嘴!你这个蠢货没有资格质疑首领的决定!再敢多说一句,信不信我扭断你的脖子?” 说话之人用的是英语,极其流利,语速极快。 显然,这四个黑衣大汉都是地狱组织的成员,并非土生土长的天龙帝国人。 而前排的一男一女则是修罗成员,男的代号鼹鼠,女的代号花猫,实力皆为暗劲。 至于师爷和飞鸟,还有躺在车里的懒汉,都是当初追随红莲的手下,只因为成王败寇的缘故,就从正统变成了叛徒,遭到夺权势力的针对和追杀。 如今的修罗、地狱两大组织已经联手,合作开发更加安全强效的基因改造剂,需要以古武者作为实验对象,一旦发现红莲一系的修罗成员,便将其当成猎物,抓捕之后用来做试验。 飞鸟和师爷已经被发现两次,但都成功逃脱,这是第三次,不知道还有没有那么好运。 这两人也是艺高人胆大,没想到行踪泄露,此时只顾着大吃不喝,根本没有察觉到危险降临。 好在这条街热闹繁华,到处都是人,抓捕者不想把事情闹大,故而没有动手。 等到吃饱喝足,飞鸟起身结帐,师爷则招手叫来服务员,将残汤剩饭打了个包,然后叼着牙签,拎着食盒,悠哉游哉地回到越野车内。 第643章 张三、李四、王二麻子 不久后,越野车启动,去往明秀山庄,与严家的接头人碰面。 而杀手鼹鼠则驾驶着商务车悄然尾随,但因为安装了定位追踪器的缘故,距离隔得很远,不怕跟丢目标。 明秀山庄是一个小型度假村,位于郊区,大概在西北方向,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师爷查过导航,也算好了时间,抵达目的地后,差不多刚刚好。 碰头的准确位置是在明秀山庄的后山小树林,这个时间点根本看不到人,毕竟天寒地冻,又没有路灯,散步都不会从这里经过。 严绍辉和季常先早就来了,在旁边的树枝上悬挂着一盏手提式照明灯,灯光柔和不刺眼,既能照亮一小片范围,又为后来者指明方向。 不一会儿,汽车轰鸣声由远及近,一辆方方正正的大越野车顺着狭窄的林间小路呼啸急驰,很快绕过前方的山坳口,出现在严绍辉等人的视野里。 “来了!”严绍辉望向来车,脸上露出喜色。 越野车速度很快,几秒钟后停在跟前,从车上走出来两个人,分别是师爷和飞鸟。 “是从南方来的朋友吧?”严绍辉笑着迎上。 “没错,洪少当家派我们过来执行任务!”师爷回话,然后反问道,“你们俩谁是严绍东?” “严绍东是我大哥,他有事没来。”严绍辉先作解释,随后自我介绍,“我叫严绍辉,身旁这位是形意拳名家季常先季先生,还没请教阁下如何称呼?” 师爷皮笑肉不笑地回答道:“我是张三,他是李四,车里面还有一个王二麻子。” 严绍辉一听,脸上的表情立马僵硬,心想:这不分明就是胡扯吗?哪有人叫这种名字? 不过,他也知道,很多古武高手都有怪脾气,对方故意这样自报家门,或许是不想透露真实身份,于是便不在意,热情笑道:“张三先生,幸会幸会!” 随后,双方谈起了正事,基本上都是由师爷与严绍辉开口,其他人保持沉默。 季常先虽不说话,却一直在默默观察面前两人。 他发现,师爷手上的折扇并不普通,扇面寒光闪闪,竟然不是纸,而是一种特制的铁叶金属,想来扇骨也不是木质,必是铁骨无疑。 于是,季常先就知道,这把铁扇应该是对方的武器。 另外,他还看到飞鸟的手中拿着一根细长的东西,用黑布包裹着,开始误以为是棍子,后来发现带了一点弧度,某个部位还有凸起,于是便猜测,这是一把细长的刀刃。 其实他算得很准,师爷的武器就是手中的铁扇,而飞鸟的武器是一把接近五尺长的大太刀,无鞘,平时用黑布包裹。 当然,光凭武器无法看出武者的实力深浅,行不行,还得动手过两招才知道,只是现在没有这个机会,不可能一见面就找对方切磋。 而严绍辉正在解释事情原委,并透露夜星宇的相关资料,可还没等他说完,就看到远处灯光闪烁,又有汽车朝此处驶来。 严绍辉愕然问道:“你们还有其他同伴?” 师爷摇了摇头:“不是,或许是过路车辆吧!” 严绍辉立刻产生怀疑,沉声道:“这里不可能有车经过,再往上是死路。” 听他这样一说,师爷才想起,刚才开车上来的这条小路非常狭窄,只容一车通过,调头都有些麻烦,明显不是去明秀山庄的大道,而是后山小道,幽深寂静,人迹罕至,有车经过的概率非常之低。 于是,师爷也跟严绍辉一样警惕起来,嘴里嘀咕道:“莫非……是那帮畜牲?” “什么畜牲?”严绍辉好奇询问。 师爷皱了皱眉,没有回答,一脸凝重地望着驶来的汽车。 而飞鸟也握紧了手中的五尺太刀,随时准备揭开覆盖其上的黑布。 一辆黑色商务车缓缓逼近,就停在越野车的后面,随后车门打开,走出一连串身影。 看到鼹鼠和花猫这两个老熟人,师爷冷哼一声,用折扇遥指道:“原来是你们两个家伙!” “看来你记性不错,还认得老朋友!”刚下车的鼹鼠抬手一挥,身后的四个黑衣人迅速上前,分成左右两拨,将师爷等人围在中间。 师爷虽然在心中暗叫“不好”,却没有表现出畏惧情绪,反而很气愤地张口大喊:“怎么?人多欺负人少啊?” “废话!你该不会天真地以为,我们会跟你讲江湖规矩吧?”鼹鼠哈哈一笑,很是得意。 花猫也笑了起来,尖声道:“这一次,看你俩往哪逃!” “现在是什么情况?”严绍辉彻底懵逼,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师爷随口答道:“是来寻仇的家伙,估计连你们也不放过。” “啊?”严绍辉慌了,赶紧问道,“这些人是什么来头?” “一帮杀手而已,你怕死就站后面去!”飞鸟掀开黑布,亮出太刀,明晃晃的刀刃仅有两指宽,却有一米多长。 “大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真是不知死活!” 一个男人忽然暴喝,竟然是从未开口的季常先,看来他是准备出手,帮助师爷和飞鸟对付追杀者。 “你是哪位?”鼹鼠并不认识季常先,眯着眼问道。 季常先也不回答,只是站前一步,扭头对严绍辉安慰道:“三爷,你请放心,这些人交给我来处理。” “欸!”严绍辉答应一声,心里却还是有点紧张,不自觉地退开几步,站到三人后方。 “口气倒不小,看来……你也是个高手!”鼹鼠歪着脑袋打量着季常先,脸上的表情尽显轻蔑,似乎根本不介意再多一个敌人,“我猜……你很快就要后悔,因为我们远比你想象的还要更可怕!” 说完,他不知道从哪里取出两只手套戴在手上,手套的前端分别伸出三根弯曲的钢铁利刃,形如钩爪。 而花猫也亮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两柄月牙状的锯齿弯刀,刀身大幅度向前弯折,跟用来割草的镰刀有些相似。 第644章 四组交锋,各有对手 兵戎相见,一触即发,没有人再说话,只能听到风吹树叶的簌簌声音。 从人数上看,明显是鼹鼠一方更占优胜,完全可以形成二打一。 可师爷却忽然吼了一嗓子:“大懒虫,你他妈还要装死的话,我们仨怕是都要被埋在这里!” 此言一出,除了飞鸟以外,没人弄懂是什么意思。 “来了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随后响起,来自于路边的越野车内,语气带有一丝不耐烦。 紧接着,一扇车门打开,伸出来两条腿。 随后,整个身体从车厢里慢慢“挪”出来,直至露出脑袋。 这个人,居然是横着下车,有够奇葩,还很惊悚。 直到屁股掉到车外面,此人才慢慢站直身体,也让所有人看清了他的模样。 这是一个长须长发、宛如乞丐般的邋遢男子,身材魁梧,骨架很大,而五官却不明显,只能看到高鼻大嘴,眼睛和眉毛则被头发遮住,耳朵也没有露出来。 在他手里拿着一个塑料食盒,只见他掀开盒盖,抬起来就往嘴里倒,呼噜几下,食盒就空了,里面装的东西全都进了他的肚子。 这样的进食画面,堪称怪谈,不少人都看傻了眼。 “这个人……好像有些眼熟……”花猫嘀咕着,一时没有想起来。 “是懒汉,他也是叛徒之一。”鼹鼠却一眼认出。 “对,就是他。”花猫顿时记起,在组织里曾经有这么一个怪家伙。 说起懒汉,他可能是修罗组织里面最特别的一个杀手。 首先是他的来历,没有人知道,他并非出自于青衣训练营,而是外来加入。 其次,没有人清楚他的真实实力,因为他从未与人交手,也从来没有执行过一次任务。 第三,他没有朋友,也不得罪任何人,仿佛一个透明存在,大家都对他不够了解,只知道他有一个最典型的特征,那就是懒。 甚至,连“懒汉”这个代号都不是他自己取的,而是由别人嘴里叫出来的。 本以为这样的人,天塌下来都不会管,可没想到,他却是红莲的铁杆支持者。 当初医生派系突然发难,与红莲派系大打出手,懒汉就突然现身,帮助红莲等人抵挡追杀,仅凭他一个人就拖住了七八个人,最后还全身而退,溜之大吉。 其实,此人的武功并不高,但他却有一项非凡本领,那就是耐打扛揍。 也不清楚他练的是什么功夫,一身的铜皮铁骨,怎么打都打不死,就算是丹劲高手来了,也恐怕奈何不了此人。 花猫对懒汉不够了解,鼹鼠却知道此人难缠,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开口向懒汉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懒汉懒得解释,反问道:“打不打?不打我就回去睡觉了!” 鼹鼠在脑子里计算了一下,六对四,依然有优势,懒汉这家伙虽然难以解决,威胁性却不高。 于是,鼹鼠便对左侧的两个黑衣人使了个眼色,交代道:“你们负责缠住他,别让他捣乱!” 然后,他指着季常先,又看向右侧的两个黑衣人:“这个说大话的就交给你们,尽量速战速决。” 最后,鼹鼠问花猫:“剩下两个,你选谁?” 花猫舔了舔嘴唇,目光紧盯着飞鸟,嘴上答道:“老古董由你解决,我来对付不男不女的家伙,老娘非要扒掉他的裤子,看看他是不是真有那玩意!” 鼹鼠知道,“老古董”是指师爷,“不男不女的家伙”是指飞鸟,当下也不迟疑,将手一挥,大喊“动手”。 一声令下,各自行动,花猫对上飞鸟,鼹鼠对上师爷,两个黑衣人奔向季常先,还有两个逼近懒汉。 严绍辉则被吓得面如土色,连连往后退,最后躲到了一棵大树后面。 整个场面看似混乱,实际上各有各的对手,互相之间都很默契地拉开一小段距离,不至于粘在一起,影响施展。 飞鸟、师爷、花猫、鼹鼠,这四个人都是同门杀手,各有所长,不过在此之前,他们并没有真正地较量过,只知道彼此的一些底细,也大概清楚对方有哪些手段。 飞鸟的本事全在那柄太刀上,刀长力猛,攻势凌厉,甫一出手,就已压制了花猫的两把弯月镰刀,实力水准明显在花猫之上。 师爷的铁扇也是一绝,张开时,扇面可以防御,扇沿可以切割,合拢时,扇头可以打穴,扇身可以敲击,招式诡异,变化多端,同样也取得了一定优势。 再看季常先那里,情况正好反过来。 季常先素来骄傲自负,瞧不起一般的暗劲高手,就算才被夜星宇击败,也没有改掉他的自大性格。 他明明知道这帮人来者不善,却对自己有充足信心,满以为以一敌二不成问题,没想到一上来就吃了个小亏,竟然被当场击退。 要知道,他擅长的可是形意拳,特点是刚猛强劲、沉着稳健,强调敢打必胜、勇往直前,不像太极拳那样借力卸力、避实就虚,也不像八卦掌那样绕圈游走、寻找机会。 简单来说,形意拳的战斗风格就是强攻硬打,如山一般厚重,如火一般暴烈。 当然,形意拳发力急促,动作紧凑,天生就有强攻硬打的资本,是三大内家拳当中最为刚猛的一种拳术,很少会在正面硬撼中落败。 可没想到,他跟一个黑衣人对了一拳,对方只是身子一晃,信心满满的季常先却反而退了半步,在力量比拼中竟然落于下风。 这样一来,季常先就很吃惊了,还以为碰到个硬茬,于是便滑步一闪,转而攻向另一个黑衣人,想挑软柿子捏。 然而,这一次他同样没有讨到好处,照样被击退半步,手臂微微发麻。 反观对手,似乎没受到多大影响,只是略一停顿,又嗷嗷叫着冲了上来。 这下子就弄得季常先很难受了,对方是二打一,并且在力量方面完全压制,虽然没有使出什么厉害招数,都是一些简单直接的攻击,却也让季常先招架困难,力有未逮。 第645章 一刀砍头,成功单杀 另一边,同样是以一敌二,懒汉就显得轻松许多,并且画风极其诡异。 只见他站在原地动也不动,任由两个黑衣人疯狂攻击,拳脚落到他身上除了会发出沉闷古怪的声响,就再也没有其他效果。 两个黑衣人极其纳闷,他们恐怕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对手,完全想不通,为什么打不动。 “见鬼!这是什么怪物?”其中一个忍不住尖叫。 “我也不知道,他应该有弱点,先全力攻击他的头部!”另一个马上作出回应。 他们两个说的全是英语,也不知道懒汉能不能听懂,反正没看到他有任何举动,依旧站在原地,任凭攻击。 其中一个黑衣人对着懒汉的面门连揍三拳,没事。 另一个绕到侧后方,对准后脑勺一记猛踢,也没事。 前面那人又吼道:“攻击心脏!” 同伴收到指示,配合出拳,两人同时击向懒汉的前胸和后背,瞄准了心脏位置。 结果,还是没什么卵用,懒汉生受两拳重击,依旧不痛不痒,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大脑和心脏都是变种人的要害,所以两个黑衣人便选择这两处为攻击目标,不过很可惜,都不是懒汉的弱点所在。 两人正准备再攻击其他部位,却忽然看到懒汉抬起了双臂,于是便心中一惊,暂时选择后退。 然而,懒汉并没有发动进攻,而是抬手伸了一个懒腰,一脸惬意地念道:“真舒服!” 看来,他是把拳脚加身当成了免费按摩。 两个黑衣人隔空对视一眼,不知该如何是好,已经乱了方寸。 “来呀!继续啊!不要停!”伸完懒腰的懒汉招了招手,希望黑衣人再来揍他。 但是,他的两个对手不可能那么听话,暂时没有作出举动,只是一脸警惕地保持距离,估计在思考破敌之策。 这时候,忽然听到女人的叫喊声:“别管他了,快来帮我!” 黑衣人闻声望去,才发现花猫的手中只剩下一把弯月镰刀,招架艰难,连连后退。 原来,花猫早已支持不住,被飞鸟的五尺太刀逼得险象环生,如果没有人来帮忙,她很快就要成为刀下亡魂。 很多人都没想到,最先顶不住的竟然不是季常先,而是打之前信心满满的花猫。 也怪她小瞧了飞鸟,误以为自己能胜,等到真正交上手,才发现对手很强,强得离谱。 这时候,花猫才知道,为什么飞鸟和师爷能接连逃过两次围捕,并非全凭运气,而是真有那个本事。 按照花猫的评估,飞鸟的实力已近乎s级,就算她与鼹鼠联手,也不见得能斗过飞鸟。 而鼹鼠同样被师爷压制,自顾不暇,就算他想帮花猫,也有心无力,于是花猫只能向黑衣人求救。 距离较近的那个黑衣人皱起了眉头,暗骂一声“废物”,便向飞鸟冲过去,准备帮花猫缓解压力。 可当他经过另一个战圈时,师爷将手一甩,折扇里便“嗖”的一声射出一道寒芒,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向黑衣人。 变种人与古武者不同,没有遭遇危机时的那种潜意识反应,在突然遇袭的情况下根本来不及闪避,就已中了暗算。 “fuck!”黑衣人停下脚步,用手捂住脖子,随后从颈部抽出一根黑黝黝的大铁针,并有鲜血喷溅而出。 很明显,他被铁针刺破了颈部大动脉,如果换成是正常人,可能会因为大量失血而导致休克,甚至死亡。 可对于变种人来说,这样的伤势简直就是小儿科,变异后的强殖细胞会在极短时间内大量增生,以修复身体创伤。 所以,鲜血只喷了一次,伤口就已经在开始愈合,并不能将变种人一举击杀。 不过,师爷的偷袭暗算却让黑衣人恼羞成怒,顿时忘了原本的目的,怒吼着转身扑向师爷,想要报仇雪恨。 师爷却很滑溜,施展步法绕来绕去,还利用鼹鼠的站位来阻挡黑衣人的进攻。 另一个黑衣人见势不妙,不再耗费时间与懒汉对峙,转去支援花猫,他可不希望损失一名队友。 而没人管的懒汉则大步走向季常先,看样子是打算帮后者解围。 不过,两边都去得晚了一些。 季常先被两个变种人逼得左支右绌,久守之下必有一失,迫不得已跟对方换了一拳。只可惜,对方没有大碍,仅被震退几步,季常先却重伤吐血,胸骨断了两根。 相比较之下,季常先还算好的,另一边的花猫更惨,握着武器的手臂被飞鸟一刀斩断,发出凄厉惨呼,可随后就失去了声音,因为飞鸟的第二刀砍掉了她的头。 虽然同为a级杀手,飞鸟的实力却比花猫明显强出一大截,刀法凌厉,杀意十足,不到一分钟就已结束战斗,成功拿到一血。 而另一边,季常先原本也是必死,但是懒汉正好出现,高大魁梧的身躯如同铁塔一般挡在季常先的身前,替他挡下了所有攻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随后,战场分成了两处,飞鸟与师爷联手,大战鼹鼠和两名黑衣人,而懒汉则缠住了另外两个黑衣人,为季常先争取喘息之机。 “朋友,你没事吧?”懒汉回头看了一眼季常先,开口问道。 “没事,死不了!”季常先忍住疼痛,用手掌擦掉嘴角血迹。 “那就好,我来当你的肉盾,你负责攻击。”懒汉的大嘴向两边裂开,像是在笑。 季常先也是聪明人,一听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咬牙道:“没问题,看我的!” 懒汉顺便提醒了一句:“这些人是基因改造者,要害是大脑和心脏,你对准这两处打。” “什么?他们是变种人?”季常先大吃一惊,这才恍然大悟,为何自己的力量拼不过对方。 众所周知,变种人强就强在惊人的体魄和变态的恢复能力,同等级的古武者如果选择正面硬刚,则多半不敌,需要借助多变的招式与身法的灵巧来与之游斗。 第646章 假装逃跑,回头反杀 自从第三次世界之战以后,变种人势力销声匿迹,再也不敢露头,季常先便养成了惯性思维,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对手是基因改造者,直到懒汉提醒,他才恍然大悟。 变种人的残暴世人皆知,早已成为全世界的公敌,知道了真相的季常先既愤怒又震惊,于是便燃起熊熊斗志,心中下了决心,就算豁出性命,也要将这些变种人斩杀于此。 两人说话之间,懒汉身上又挨了一顿拳脚,却不痛不痒,无法对他造成有效伤害。 两个变种人难免吃惊,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就像是狗咬乌龟,无从下嘴。 不过,变种人的战斗欲望十分强烈,这两个要比另外两个更加的凶残无脑,也懒得多想,只是愣了一下,就接着动手,就算打不死对方,也要狠狠地打,往死里打。 但是,当他们攻击过后,还来不及展开下一轮攻击之时,季常先忽然从懒汉身后窜出,一拳打向某个黑衣人的脑袋。 变种人力量大,防御强,恢复能力极其变态,可偏偏在反应和灵巧方面逊色许多,竟然没能闪过这出其不意的一拳,被扎扎实实打中面门,仰头栽倒在地。 只可惜,季常先因为受伤而导致状态不好,力量发挥有所欠缺,虽然打得对方晕头涨脑,却还达不到一击致死的程度。 以他此刻的拳力,至少要在短时间内连续击中头部好几次,才有可能重创对方。 但他一击得手,心中难免兴奋,同时信心大涨,总算是扳回了一点面子。 而当黑衣人展开反击之时,季常先又已缩回到懒汉身后,让对方根本打不到他。 要知道,古武者有招式变化,以及诸多作战技巧,变种人却没有,他们更多是靠本能厮杀,如同野兽捕食猎物,就那么两三下,简单直接,变化欠缺。 于是,当懒汉这个肉盾往前面一挡,两个黑衣人就很难威胁到躲在后面的季常先。 不过,懒汉虽然很耐揍,却从不主动进攻,而季常先身受重伤,不适合正面作战,也只能是瞧准机会再出手偷袭。 这样一来,他们这个组合就没有太大的威慑力,攻击频率过低,输出伤害有限。 而另一边就打得相当激烈,飞鸟与师爷配合得当,五尺长的太刀加上九寸长的铁扇,既能远攻,又能近守,两人力敌三名对手,似乎还游刃有余。 鼹鼠的实力应该比花猫略强一线,但是比不上师爷,而飞鸟又要更胜一筹,出刀极其凶狠,并且速度很快,威胁性相当大。 不一会儿,相对笨重的两个变种人各自挨了几刀,黑衣破裂,皮开肉绽,但他们拥有惊人的恢复能力,只要不伤到大脑和心脏,就不会有太大问题。 不过,快速恢复会消耗变种人的生命潜能,而生命潜能减少,会使寿命缩短,甚至可能影响到后续进化的成功率。 所以,如非必要情况,变种人不会故意受伤,能躲还是尽量躲,只有躲不了才会硬吃伤害。 古武者虽然更加灵活,却挨不了几下,并且在耐力方面也比不过变种人,久战之后必定脱力。 只有到了丹劲阶段,体内有真气支撑,才可以增强古武者的续航能力,而真气越充足,则续航时间越久。 在场的古武者通通都是暗劲,靠肌肉力量战斗,最多几分钟就会感到疲累。 唯独懒汉是个例外,因为他只挨打不还手,几乎不出力,应该能够坚持很久。 鼹鼠自己就是古武者,明白这些道理,便对两个队友交代道:“稳住,别急,不要给他们任何机会!” 他这样讲,明显是想拖垮对手,等耗光对手的力气,再靠着两个变种人同伙来收拾残局。 然而,飞鸟和师爷也深知这一点,岂会坐以待毙? 师爷早有计划,偷偷给飞鸟使个眼色,随后折扇一摇,寒芒四射。 每根扇骨里面都射出一根铁针,一共有十八根扇骨,就有十八支铁针,呈扇形往前方扩开,如同天女散花,孔雀开屏。 鼹鼠等人大吃一惊,顾不得继续纠缠,慌忙躲闪,如鸟兽散。 师爷则大喊一声:“快跑!” 说完,他便扭头转身,大步开溜。 飞鸟也同时收刀,随后身影一闪,眨眼之间就已遁入夜色,消失无踪。 眼见猎物逃窜,鼹鼠心中焦急,大声指挥道:“快追!别让他们跑了!” 刚避过铁针暗器的鼹鼠立马就追了上去,他的速度比师爷要快,只用两秒钟,就已逼近师爷身后。 而变种人的反应较为迟钝,身法也不够灵巧,没有跟上鼹鼠的节奏,明显有点脱节。 可没想到的是,鼹鼠刚追上师爷,正要出手阻止对方逃跑,就遭受了意想不到的攻击。 前方的师爷似乎知道鼹鼠追了上来,他突然止步,同时扭头转身,脑袋后面的长辫如同鞭子一般飞扬横甩,“啪”的一声抽到鼹鼠脸上,当场将后者击翻在地。 心急的鼹鼠猝不及防,完全没料到师爷还有一手辫子功的绝学,顿时中了暗算,扎扎实实地吃了一记“回头辫”。 师爷早有准备,不等鼹鼠爬起来,就已上去补刀,手中的铁扇狠狠敲在对方的脑门上,直接砸破了头骨,让鼹鼠当场交待。 原来,师爷并不是真的想跑,而是故意使诈,诱人来追,营造反杀的机会。 鼹鼠一时大意,当场领了盒饭,瞬间惨死,都还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 不过,师爷为了干掉鼹鼠,耽搁了一点时间,被紧追而至的两个黑衣人截住去路,无法再逃。 变种人没有怜悯之心,不会因为同伴之死而感到痛苦,更何况,他们也没把鼹鼠和花猫当成真正的同伴。 两人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鼹鼠的尸体,再往四下扫视一圈,最终将目光投向师爷,如恶狼一般死死盯住。 “还有一个呢?”黑衣人开口问道。 “唉——!”师爷叹了口气,又耸了耸肩,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不满地抱怨道:“不讲义气的家伙,早他妈溜了,跑得比兔子还快!” 第647章 局势逆转,全歼来敌 黑衣人很生气,并不是因为死了两个队友,而是因为逃掉了一个猎物。 他们却没想过,如果飞鸟还在,与师爷联手二对二的话,鹿死谁手还很难说。 按照刚才的交战情形来推测,飞鸟加师爷肯定要比这两个黑衣人厉害,但想要彻底杀死变种人却很难,倘若不能速战速决,很可能要被拖垮。 不过,既然已经跑了一个,就不必考虑其他,如今的首要任务是把师爷拿下,再去支援另一边。 于是,两个黑衣人不再废话,立刻动手,对师爷展开紧密围攻,并随时保持夹击之势,防止对方逃跑。 这些黑衣人都是三级变异体,跟夜星宇曾经遇到的莫尔斯和弗里曼属于同一个级别,实力相当于古武者的暗劲。 而同级交手,多一个人就要占很大的便宜,所以才会有“双拳难敌四手”这样的谚语。 如果对手只有一个三级变种人,那么以师爷的能耐完全可以轻松应付;可敌人变成两个,就能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对战难度大大增加。 这时候的师爷就已身陷苦战,别说是获胜,想要安全撤离都有点难度。 也就是说,他被两个黑衣人纠缠住了,打又打不过,逃也逃不了,只能且战且退,恐怕难逃一败。 可结果真的是这样吗? ——非也! 当师爷退到一株大树下面,看似穷途末路之时,从树冠上面忽然坠下一道黑影,随后刀芒一闪,耀眼夺目,其中一个黑衣人的脑袋就跟身体分了家。 原来是飞鸟,她也没有开溜,而是趁人不备攀登上树,借着茂密的枝叶与漆黑的夜色来掩藏身形,等到师爷将敌人引来,再从阴影中发起突然袭击,成功干掉了一个变种人。 形势瞬间逆转,二打一变成了一对二,另一个黑衣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将面临两个对手的猛烈反击。 师爷与飞鸟配合无间,将剩下那个黑衣人打得节节败退,破绽百出,没多久就被一刀刺穿心脏,成为一具尸体。 而另一边,剩下的两个变种人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变故,他们只看见师爷等人一追一逃,瞬间没了踪影,隔了好一会儿,才有人再次出现。 然而,回来只有师爷与飞鸟,黑衣人的同伙全都没见着。 结局可想而知,有了两名高手的加入,剩下的两个变种人根本抵挡不住,不到一分钟就全面溃败,先后成为刀下亡魂。 至此,花猫、鼹鼠以及四个变种人全被消灭,而飞鸟、师爷、懒汉无一受伤,唯有季常先断了两根胸骨,却没有性命之危。 通过这一战,季常先算是见识到了这三位帮手的厉害,一个擅攻,一个擅守,还有一个机巧百变,阴招频出,可说是各有所长。 此三人若是联手,或许真有可能干掉丹劲级别的目标,南联社果然没有糊弄严家。 当季常先问起这些黑衣变种人的来历,师爷没有多作解释,谎称是地下世界的某个黑暗势力,因为一些小摩擦而跑来找麻烦。 其实,变种人不一定都来自于地狱组织,现今就有许多庞大势力在暗中研制基因药剂,很可能培养出一批试验体,成为见不得光的私人武装力量。 于是,季常先便不多问,转身请出惊魂甫定的严绍辉,由后者继续讲述有关于夜星宇的话题。 懒汉完全不关心这些事情,独自走到一边,靠在树上闭目养神。 飞鸟似乎心不在焉,专心擦拭着刀刃上的血迹,再用黑布慢慢包起来。 唯独只有师爷在跟严绍辉认真沟通,偶尔开口询问一些小细节。 待到把情况了解得差不多,师爷便很严肃地问道:“你确定此人与巴山夜氏绝无关系?” “放心吧,他只是凑巧姓夜而已,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古武家族!”严绍辉回答得也很认真,“至于他从什么时候开始练武,授艺师父又是谁,那就不得而知!” “或许……跟某个地下势力有关联!”师爷作出大胆猜测,但也不能确定,毕竟他处在不同的环境,考虑事情的角度就会不一样。 严家虽然走黑,但只是捞偏发财,跟无法无天的残酷地下世界还是有很大区别,对于这方面的认知倒不如师爷等人清楚明白。 严绍辉没有太多的主见,便问道:“那现在应该怎么办?” 师爷想了一想,才答道:“你们收集的情报还不够完善,而这个姓夜的年轻人又确实有些古怪!——依我看,咱们不宜跟他正面交锋,倒不如……采用你之前的作法!” “你是指……绑架?”严绍辉并不蠢,马上就知道对方想说什么。 “对!”师爷很肯定地点点头,“上次你派人绑架他老婆,没想到竟然是个古武者,这一点你事先没有搞清楚,才导致行动失败!” “没错!谁也没想到,林家大小姐居然是个深藏不露的古武者!”一提到这个,严绍辉就很懊恼,“我派出去的那帮废物不仅没把事情办成,还把我给供了出来,让林家有了防范之心!” 师爷微微一笑,甩开折扇摇了摇:“要是换了我们出手,那必然十拿九稳!到时候,你就可以拿他老婆当作要挟,逼近此人低头就范!” “那如果……林家报警呢?”严绍辉有些犹豫,“毕竟……上次绑架失败,林家肯定会怀疑我!” “报警又有什么用?没有证据谁敢抓人?”师爷笑着反问。 像他们这些杀手精英,从来都没把警察放在眼里,即使是专门处理古武者犯案的天龙特警,也对他们没有威胁。 唯一忌惮的,恐怕只有国安局的那个秘密组织,号称“潜龙”的存在。 只不过,一般的绑架案件不可能惊动潜龙,这一点师爷非常清楚,所以才肆无忌惮。 严绍辉仔细一想,确实挑不出毛病来,于是便拍掌笑道:“那就有劳三位先生了!如有任何需要,可以尽管开口,我会全力协助!” 第648章 夜氏古武速成班的新学员 计议妥当,师爷就不再说话,转身走到越野车旁边,东看看,西瞧瞧,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严绍辉不明所以,便问道:“张先生,怎么了?” 师爷摆了摆手,没有作出解释,只是认真观察。 很快,他就有了发现,从车尾保险杠下面摸出一个小小的黑盒子。 “狗日的,果然动了手脚!”师爷小声咒骂着,气呼呼地将跟踪器扔到地上,一脚踩个稀碎。 严绍辉这才明白过来,不由竖起了大拇指,由衷赞道:“张先生果然精明!” 师爷却不吃这一套,理都不理严绍辉,只是拍了拍车门,看着飞鸟高声喊道:“咱们得尽早离开了,要不然又有麻烦!” 飞鸟收起太刀,一声不吭地走向越野车,拉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室。 师爷也上了车,对着懒汉大喊道:“懒虫,走了!” 懒汉睁开眼睛,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然后才慢悠悠地朝着越野车挪动,像是没力气走路一样。 严绍辉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指着问道:“这些人怎么办?” “这个不用你管,自会有人处理。”师爷好整以暇地摇着手中折扇。 严绍辉并不蠢,马上就反应过来,死者里面足足有四个变种人,他们背后的组织肯定不希望这些尸体被人发现,以免惹来官方的追查。 毕竟,变种人是大忌,没有哪一个势力敢明目张胆地留下线索,就算是反人类的地狱组织,也没有嚣张到这种程度。 于是,严绍辉不再多说,迅速打了一个电话。 很快,从山道上方驶来一辆轿车,将他和季常先一起接走。 而飞鸟驾驶的越野车已经先一步离开,车尾灯转过山坳消失不见。 …… 地点切回离城,时间来到次日清晨。 起床后的夜星宇先把妹妹叫醒,然后才去做早餐,但是贪睡的雪晴眷恋温暖的小被窝,还是赖了一会床,才披头散发地爬起来。 早餐过后,夜星宇便打电话联系玄如梦,没想到接听的却是苏伊。 原来,玄如梦一直处于修炼状态,直到现在都还没有醒过来,安静地躺在苏伊的客房里。 其间,曾有一些人给玄如梦打过电话,比如她的学校领导,还有正在为她装修瑜伽馆的施工人员,都是由苏伊帮忙接的电话。 苏伊是生怕手机铃声一直在响会对玄如梦的修炼造成影响,所以才这样做,于是也就接到了夜星宇的来电。 夜星宇得知了玄如梦的情况,便说自己下午过去,叮嘱苏伊不要打扰玄如梦,一定要等她自然醒来。 玄武练气诀这门心法比较特别,很多人都无法修炼,因为不好理解,也很难进入活死人状态。 换句话说,它的修炼门槛定得有点高,不满足条件的,通通被挡在门外。 检验一个人是否契合玄武练气诀,就看他(她)首次入定需要多少时间。 当然,这个时间越短越好,如果第一次尝试就能成功变成活死人,那么契合度几乎可说是百分之百。 反之,如果尝试了几十上百次,还是找不到窍门,倒不如趁早放弃,勉强自己继续下去,也不过是白白浪费时间。 还有,首次入定对于玄武练气诀的修炼者影响极大,持续时间越久,则效果越好,有助于打好根基,使今后的修行变得顺畅。 所以,夜星宇才叮嘱苏伊不要打扰玄如梦,让她自然醒来就好。 至于首次入定究竟能持续多久,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不能一一尽述,但经过夜星宇的研究和推测,大概是几小时到两三天不等。 实际上,第一次进入状态只要达到十二个时辰,身体就会适应节奏,心境也随之稳固,以后只要安心入睡,很容易就能成为活死人。 如果再久一点,比如两天,或者三天,则属于超常现象,会获得意想不到的好处。 而玄如梦是从前天晚上开始入定,早就过了二十四小时,就连夜星宇都感到有些惊讶。 严格来讲,玄如梦的修炼天赋差不多比得上王春香,但两人却不是同一种类型,前者是思考型,后者是苦练型。 说起王春香,她最适合那种填鸭式教学,不用胡思乱想,只要按照修炼计划严格执行,就能进步神速,直通下一站。 而玄如梦正好相反,她擅长思考和学习,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即使没有好的老师,也能靠自己走出一条路来。 这两人都可算是武道天才,有夜星宇从旁指点的话,很容易取得非凡成就。 不过,此刻的夜星宇却把心思放到了妹妹身上。 雪晴曾经得到过唐涟的私下传授,学会了一点基础的暗器手法,倒也似模似样。 夜星宇很想知道,平时有点傻呆萌的雪晴在武道方面究竟有没有天赋。 如有,他肯定要花心思好好培养;若无,便只能另作打算,人生不是只有练武一条出路。 于是,夜星宇便把雪晴叫过来,喂她吃下易筋洗髓丹,再帮她伐毛洗髓和排除丹毒,紧接着使用控心神通传授易筋洗髓功。 如此一来,又出现一个夜氏古武速成班的新学员。 雪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直到退出梦武之境,意识完全清醒,才惊讶问道:“我刚才怎么了?为什么控制不了自己?” “别紧张,是我在引导你练功。”夜星宇淡淡答道。 “练功?练什么功?难道不是做早操吗?”雪晴睁着一双大眼睛,满脸都是迷惘。 “你就当是做早操吧!”夜星宇笑了笑,没有过多解释,“不过你要记得,以后每天早晚都要各做一次,可以帮助你锻炼身体!” “不做行不行?感觉好累哦!”雪晴苦着个脸。 她刚才连续练了三遍易筋洗髓功,浑身都是汗水,早已疲累不堪。 “不行!”夜星宇故意板着个脸,拿出长兄的威严,“练功是为了让你身体好,以后就不会生病,也能对付坏人。” 一听到“不会生病”,雪晴就联想到不用打针吃药,便勉为其难地点点头,答应道:“好吧,我会照做的!” 第649章 怎样才能让妹妹变得聪明 身体改造基本完成,也教会了易筋洗髓功,夜星宇便让雪晴回去冲洗一下,换一套干净衣服。 过后不久,两兄妹再次来到别墅后院。 夜星宇让雪晴用弹珠攻击自己,试了几次之后,便开始纠正错误和传授新的知识。 他渐渐发现,雪晴的习武资质实在普通,或许是因为脑子反应比较迟钝,逻辑思维能力不够强,往往耗费了大量的口舌进行教导,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这就让夜星宇很是失望,不由得暗自摇头叹气。 从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就能看出,雪晴的智商并不高,甚至还低于同龄人的平均标准。 她现在都已经十七岁了,却还跟个孩子一样天真单纯,这不能完全归咎于本身性格和生长环境,智力发育缓慢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其实,以前的夜星宇也不太聪明,只是没有妹妹那么笨,最起码达到了普通人的正常水平。 他们两兄妹虽然有一个惊才绝艳的父亲,可在智力方面却更多地遗传自母亲。 而唐涟的天资才情是略显平庸的,甚至被唐家人看不起,认为是拖后腿的累赘。 之前就有讲过,习武能不能有所成就,主要是看两点,一是根骨,二是悟性。 根骨是身体素质,悟性是学习能力,两者缺一不可。 换个说法,就是要同时具备强健的体魄和聪明的头脑。 身体素质可以通过长期的有效锻炼来缓慢提升,就算是先天羸弱之人,不适合剧烈运动,也还可以服用易筋洗髓丹来进行改造。 但若是脑子不好使,还真就没有办法,这几乎是难以改变的,生下来就已决定。 夜星宇倒是知道一些丹药,有一定的安神益智作用,可效果却不明显,不像用易筋洗髓丹改造身体那样立竿见影,吃得再多也不可能让傻瓜变成天才。 需要说明的是,修炼所提到的悟性不完全等同于智商,两者之间有一定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就比如,王春香的智商并不高,悟性却是极佳,所以她是武道天才,比拥有双博士学位的林善雅还要超出一大截。 当然,她是一个特别案例,不代表普遍情况。 正常来讲,绝大多数人的悟性与智商会呈现为正比关系,智商高的,悟性也高。 反之,如果智商低,那么悟性也好不到哪里去。 而夜雪晴就属于这种,智商偏低,悟性普通,不是罕见的天才,而是常见的庸才。 看来,想让妹妹成为古武高手的愿望恐怕要落空了,就算夜星宇学识通天,也无法改变资质上的缺陷。 不过,当他苦无良策,正准备放弃之时,脑海之中灵光一闪,忽然想到了最为神秘的赋灵神通。 或许,这能让傻呆呆的妹妹变得聪明起来。 关于赋灵神通,夜星宇所知不多,只记得一句描述,那就是:升三魂,壮七魄,赋生灵,开智慧。 句尾的“开智慧”三个字,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提升智力。 而魂魄就是神魂,是智慧的源泉,也是思维念头的诞生之地。 魂魄壮大,则智慧增长,所以那些取得了一定成就的修仙者,往往拥有着超越凡人的极高智慧。 就拿夜星宇来讲,在最初的最初,那个茹毛饮血的上古时代,他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却因为神魂的逐渐壮大,才慢慢成为一名超凡智者,创出了古武之道,以及许许多多常人意想不到的东西。 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必须要搞清楚,智慧不等于智力,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智慧包含了太多的东西,是极为可贵的创造性思维能力,是对宇宙真理的探索和认识,是对人生历程的感悟和升华,是对各种事物的理解和分析。 总之,智慧体现在方方面面,绝不只是阴谋诡计。 像那种玩弄小心眼,占点小便宜,根本不叫智慧,最多算是机灵,搞不好还要反被聪明所误。 古语曾有云,大智者若愚。 真正的智慧往往蕴藏于内,不露锋芒。 所以,夜星宇并没有神机妙算的本事,也不可能每一次都精确地预判到对手的预判,但他总是能掌控一切,笑看对手一个个地倒下,只有老天爷有能力收拾他。 要知道,智慧与武力,是成为强者的两大基石,前者跟神魂挂钩,后者与体魄相关。 而赋灵神通,按道理来讲,应该是可以壮大神魂的。 当然,不是壮大自己的神魂,而是作用于他人。 其原理,可能类似于用一根燃烧的火柴去点燃另一根火柴。 只不过,这些都只是夜星宇的猜想,并没有经过大量验证。 自从得到赋灵神通,夜星宇只用过两次,第一次是对小黑猫,第二次是对雅薇。 小黑猫属于成功案例,灵智被开启以后,几乎拥有着成年人的智商,能听懂人话,非常之灵性。 而对雅薇的尝试似乎失败了,没看出明显效果,估计是因为雅薇并非生命体,没有大脑这个生物器官。 不管怎样,这两个试验对象通通不是人类。 所以,夜星宇并不清楚,赋灵神通究竟会对人类产生怎样的效果。 如果换成是别的对象,他可能不会犹豫,马上就动手尝试了。 可问题在于,雪晴是自己的亲妹妹,他岂敢随便乱来? 不过,夜星宇思考再三,权衡利弊,终究还是觉得,有必要验证一下。 这是因为,从赋灵神通的那四句描述来看,它肯定是有益无害的,不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并且,赋灵神通消耗极小,就算起到了反效果,也绝不会造成严重危害。 抱着这样的想法和态度,夜星宇决定动手一试。 为了不让妹妹发现自己的秘密,夜星宇先是将雪晴催眠,让她变得神志不清,才接着施展赋灵神通,以神魂之力构建赋灵神纹,随后将其打入雪晴的眉心印堂。 整个过程非常迅速,仅仅耗费了几秒钟,在雪晴清醒之前,夜星宇便已完成了一切。 第650章 猫猫也想学武功 雪晴只感到一阵恍神,随后便恢复正常。 夜星宇关切问道:“雪晴,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雪晴摇了摇头:“没有啊!” 夜星宇没有再问,只盯着妹妹左看右看,好像没有任何变化,再用神魂力检查身体情况,同样没有发现异常。 要说哪里可能会改变,估计只有神魂,但这玩意虚无缥缈,没有实体,不能用科学仪器进行检测,就连夜星宇也无法准确感应。 也就是说,赋灵神通究竟有没有对雪晴的神魂产生影响,夜星宇并不确定。 于是,他便想了个法子,把刚才教的东西重新讲了一遍,以此来测试雪晴的悟性有没有增加。 这一次,雪晴居然很快就能领悟,仿佛换了一个脑袋,思路清晰不少,虽然还达不到一点就透的效果,却比先前好了太多。 夜星宇又惊又喜,没想到赋灵神通真的能让人变聪明,这无疑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高兴之余,夜星宇又将雪晴催眠,并再次施展赋灵神通,看看能不能把傻妹妹变成天才少女。 结果有点意外,赋灵神纹无法再次进入雪晴的识海,仿佛遭到了无形排斥,一碰到眉心就被弹开。 夜星宇又努力尝试了几遍,最后还是没有成功,只得无奈放弃。 看来,赋灵神通对同一个对象仅生效一次,之后便无作用。 想来也是符合道理的,要不然就太逆天了。 毕竟赋灵神通消耗很小,几乎没有代价,如果可以对同一人多次使用,使其神魂无限增长,那岂不是能够轻易地造就大批量的修仙者? 要知道,修仙的门槛要远远超过练武,所以才会断绝传承,后继无人。 想通这个道理,夜星宇便也释然,并暗自责怪自己不应该起了贪念。 赋灵神通即使只能生效一次,那也是非常的了不起,最起码妹妹的修行之路会顺畅不少,学习成绩应该也会大幅提升。 身体好,脑子也好,那才是真的好,这些都是自身硬件,远比身外之物更重要。 钱财虽好,不一定能买到健康长寿,更不可能买到聪明大脑,要是有钱没命花,或者钱财被人骗走,那才是最可悲的。 夜雪晴浑然不知道哥哥对自己做过什么,表情看起来还跟以前一样天真单纯,根本没发觉自己变聪明了。 确实,无论神魂强弱,都不会影响原本性格,变聪明的夜雪晴依旧显得傻呆萌。 接下来,夜星宇就向妹妹细心传授,暗器、身法、拳术均有涉及。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下午。 经过神魂改造的夜雪晴资质上佳,虽然还是比不上王春香和玄如梦,却也勉强达到了天才的标准。 该讲的都已经讲完了,再多就会嚼不烂,夜星宇便交代道:“暂时就教你这么多吧,你平时要多多练习,千万不要荒废!” 雪晴答应一声,然后撅着小嘴问道:“哥,我肚子好饿啊!为什么还不吃午饭呢?” 夜星宇一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便说道:“你上楼准备一下,把东西收拾好,我等会就带你出去吃东西。” “哦耶——!”雪晴高兴地欢呼着,蹦蹦跳跳地回屋了。 夜星宇微笑转头,望向院子的某个角落,那里有一只鬼鬼祟祟的小黑猫,正人立而起,仅靠两只后腿支撑,而前爪在空中胡乱挥动,不知道在干嘛。 看到这一幕,夜星宇但觉好笑,便问道:“黑妞,你也想练武?” 小黑猫听到声音便停下动作,转过脑袋与夜星宇对视,居然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夜星宇笑着提醒道:“你这样练是不对的,人与猫的身体结构完全不同,你学她根本没有用。” 这里说的“她”,是指夜雪晴,小黑猫正在模仿雪晴刚才的练武动作,显得不伦不类,模样相当滑稽。 而小黑猫听到夜星宇这番话,似乎不甘心,喵喵喵地一直叫唤。 夜星宇虽然听不懂猫语,却能利用神魂力感应到动物的情绪,所以他大概知道小黑猫是什么想法,于是便安慰道:“别急别急,你等我想一想啊!” 说完,他就开始思考,能否为小黑猫量身订制一套专属搏斗技巧? 自古以来,只有人类模仿动物创造武学,动物却因为没有高等智慧,只能依靠生物本能进行战斗。 此刻,夜星宇就要首开先河,做这件从来没有人尝试的事情,看看能不能临时编创出一套猫拳,再将其传授给小黑妞。 这个挑战难度很大,就算夜星宇是古武创始人,也感到相当棘手。 如果对象是猿猴猩猩一类,跟人类形体接近,那就比较简单,不少拳术可以通用,稍作修改就行了。 可猫猫是四足行走,腿脚又短,身躯还没婴儿大,人类的武学通通不适用,完全得另起炉灶。 夜星宇仔细想了一想,觉得创出一套完整的猫拳并不现实,倒不如利用猫猫的生物特征,教会它一两个绝招,打起架来不吃亏也就行了。 思路一转变,马上就有了灵感。 夜星宇对着小黑猫招了招手,随后拉开院门走了出去。 后院外面有绿化区,再远一点就是湖岸边,而别墅区人口密度极低,四下里看不到其他人影。 夜星宇沿着小径走了十几步,来到一棵大树下,便对小黑猫说道:“黑妞,你看好了,跟着我学。” 说完,他弯腰俯身,手掌撑地,模仿猫儿的姿态。 小黑妞睁大一双猫眼,聚精会神地看着对方。 夜星宇忽然向下蹲伏,胸膛几乎贴地,随后双腿使力,身子瞬间窜起几米高,并以极快的速度向前挥出一爪。 “啪”的一声脆响,探出来的树枝被夜星宇一爪打断。 这个攻击动作非常符合猫儿的身体结构,小黑猫一看就懂,于是便跟着照做。 只见它先深蹲,再发力,瞬间蹦得老高,拿捏好时机再猛挥前爪,并且还发出“喵呜”的凶恶叫声,完全照搬夜星宇刚才的动作,倒也似模似样。 第651章 飞猫探爪,灵猫舞步 总的来说,小黑妞做得不错,夜星宇看了以后暗自点头。 随后,他就像刚才教妹妹一样,认真给黑妞上课指导,很快就让这只小猫掌握了凌空一击的所有动作要点。 之所以要跳起来进行攻击,是因为夜星宇把黑妞的假想敌当成是人类,不跳只能抓到脚,跳起来才能抓到脸。 想想就知道,抓脚不痛不痒,抓脸才有威胁,若是跟人斗,当然要抓脸。 当然,如果跟猫狗打架,那么就不用跳,直接挥动爪子就行了。 没想到,小黑妞的悟性居然还不错,认真教了它几遍,就基本掌握了这一攻击招式,只可惜威力不太行,连树皮都抓不破。 但以猫爪子的锋利程度,就算抓不破树皮,也能抓破人脸。 别看黑妞有点胖,还是个小短腿,却能随随便便蹦起两米多高,只要贴身起跳,就可以一巴掌拍到人脸上。 除了这一招“飞猫探爪”,夜星宇还言传身教地指导黑妞如何躲避攻击,也起了个名字,叫做“灵猫舞步”。 简单来讲,就是蛇皮走位,包含了一些武学技击中的浅显道理,并没有太过特别之处。 然而,当一只猫学会这些知识,就难免显得荒缪。 只不过,猫是小型动物,个头摆在那里,力量终究有限,就算黑妞学会了飞猫探爪和灵猫舞步,也只能趁人不备打个突然袭击,依旧不具备跟人类正面战斗的能力。 毕竟,猫爪子不够长,顶多抓破皮,不至于重创人类。 另外,猫耐摔,但是不耐打,如果下狠心往死里揍,其实也顶不住几下,会打得它痛不欲生。 这里说的还只是普通人,如果遇到古武者,黑妞就算使出灵猫舞步也难以逃脱,因为古武者的反应和速度都比猫快。 基于这些考虑,夜星宇便拿出一枚易筋洗髓丹,将其掰成两半,再把其中一份喂给黑妞吃。 易筋洗髓丹对动物也有一定效果,但要基于个头和体重来决定服药剂量,吃少了作用不明显,吃得太多则有可能暴毙。 夜星宇不是第一次给动物喂食丹药,他曾经养过鹰,养过马,还养过老虎,按照小猫的个体大小,喂食半枚绝对足够,甚至还有些超量。 但只要有夜星宇在旁看着,黑妞就不会有危险,如果药力实在过多,会被夜星宇用神魂力排除体外。 馋嘴的黑妞也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吃完以后就觉得浑身难受,歪歪扭扭地走了几步,随后猫眼一闭,四脚朝天,就跟死了一样。 夜星宇观察了一会,但觉没有大碍,便拎起小黑猫快步往回走。 进屋后,随手把小黑猫扔进卫生间,夜星宇便朝楼上喊道:“雪晴,准备好了吗?” “马上就好!”雪晴的声音从二楼传来。 没过一分钟,她就拎着个大旅行箱走出房门。 之前听哥哥说过,让她把行李收拾好,下午带她去新学校见老师,很可能要住校。 雪晴依言照做,却有些疑惑:为什么塞得满满的箱子没有想象中那么重,提起来根本不费力? 她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变得跟以往不同,不再是普通人。 待到雪晴下楼,夜星宇接过箱子,笑着道:“走吧,我们先去吃饭!” 雪晴却站着没动,到处东张西望,嘴里小声嘀咕:“妞妞呢?跑哪里去了?” 夜星宇没说实话,敷衍道:“别管它了,估计溜到外面去玩了!” 雪晴不乐意了,不想跟黑妞分开,非要带着它一起走。 夜星宇却说:“现在没时间等了,谁知道它什么时候回来?我们先去把正事办了,回头我再把黑妞给你送过去。” 他这样一说,雪晴才勉强答应,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别墅。 随后,两兄妹去外面的餐馆吃了午饭,接着就去沿河路,在夜总会的地下室里见到了久候多时的苏伊。 苏伊看到雪晴也来了,很是高兴,热情地与她聊天,而夜星宇只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就溜进客房观察玄如梦的情况。 此时的玄如梦正处于一种奇妙状态,似乎察觉不到呼吸心跳,要不是肤色看起来还很正常,简直就跟死人没有区别。 但在夜星宇的神魂探测之下,却能感应到她体内的气息运转,如同细水长流,节奏非常稳定。 “不错不错!”夜星宇暗自点头。 他虽然料到玄武练气诀比较适合玄如梦,却没想到契合程度竟然这么高,还要远远超出他的预估。 就是不知道,玄如梦这次修炼会持续多久,完全没有即将醒来的迹象,看来只有慢慢等。 …… 冬天的夜晚来得比较快,还没到六点,天就已经黑了。 工作了一整天的庄静开车回到骊水南湾别墅区,当她走出车门,准备进入前院时,忽然从旁边的草丛里窜出一个黑影,瞬间到了跟前。 这可把庄静吓了一跳,差点尖叫失声,可等她看清楚黑影模样,立刻转惊为喜。 原来,是一只圆滚滚的短腿小黑猫蹲在脚边,正抬头看着庄静。 “咦?这不是妞妞吗?” 庄静笑起来,身子蹲低,伸手抱猫。 小黑妞当然不会反抗,任由庄静将它抱起。 可庄静很快就发现不对,黑妞的毛发不再柔软顺滑,各种纠缠打结,身上还有一股难闻的臭味,就跟流浪猫没区别了。 “哎呀!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庄静很不解,不由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对面的别墅黑灯瞎火,明显没有人在。 “你家主人呢?该不会不要你了吧?” 庄静抱着猫儿认真问话,可黑妞又不能回答,最多就是喵喵叫几声。 小黑妞也不知道主人去了哪里,它从卫生间醒来以后,就已经没有看到夜氏兄妹。 只要听到有汽车声音,黑妞就会跑到路边探头张望,直到此刻,才发现回家的庄静,于是便主动跳出来。 黑妞肚子饿了,一边叫唤,一边舔嘴唇,看样子是想蹭吃蹭喝。 庄静一眼秒懂,毕竟她曾经养过这只黑猫,不过却说道:“你好脏呀!我先帮你洗个澡吧!” 第652章 啥也别问,赶紧过来 给黑妞洗完澡,再把毛发吹干,庄静便拿出之前买的猫粮给小猫喂食。 随后,她走进厨房,为自己做了一份简单的素食晚餐。 以前的庄静很少下厨,却受到夜星宇的影响而爱上美食,现在一有空就会自己学着做一些简单的料理,增添了不少生活乐趣。 饭后,庄静收拾好餐具,逗猫玩了一会,就准备去书房继续未完成的工作。 忽然,手机铃声响起,庄静一看来电提示,是哥哥庄宁打来的,便随手接通。 “妹,你在哪?”庄宁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是在说悄悄话。 庄静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在家。” 庄宁又道:“我现在给你发个地址,你赶紧过来!” “干嘛呢?”庄静疑惑不解。 庄宁压抑着兴奋,小声答道:“我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 “什么朋友?”庄静更是好奇。 庄宁非但没有解释,还催促道:“唉呀!你就别问了,赶紧过来再说!” 然后,庄宁就挂了电话。 庄静一头雾水,却懒得理会,依旧走进书房,打开笔记本电脑准备开始工作。 可电脑刚开机,庄静就收到了庄宁发来的地址,还附上一句话:快点过来!这是咱们庄家腾飞的大好机会,记得把自己打扮得漂亮点! 庄静看了就很好奇,心中暗自猜测:哪有什么大好机会?为什么要打扮漂亮? 她认真想了想,哥哥办事虽然有些不靠谱,但很少撒谎说大话,或许那边不是普通的应酬,很可能有重要人物出席,想介绍自己认识,拓展人脉关系。 于是,为了谨慎起见,庄静便放下了工作,先去洗澡换衣,再来稍作打扮,然后出门赴约。 按照手机上显示的地址,庄静来到了新阳区著名的酒吧街,到处都亮着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显得特别热闹。 她刚把车停好,还没解开安全带,就听到了熟悉的猫叫声。 正感到诧异时,一团黑乎乎的绒毛球不知从哪里忽然跳出来,落到了庄静腿上,把她吓了一跳。 “妞妞?你怎么跑到我车里来了?”庄静瞪大了眼,很快就看清楚怀里趴着一只短腿小黑猫。 黑妞当然无法回答,只是歪着脑袋与庄静对视,萌萌的样子很讨人喜欢。 无奈之下,庄静抱着猫儿下了车。 她不忍心把黑妞关在车里面,只好带着它一起走。 没多久,庄静来到了一家酒吧门口,却被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拦住。 “这位女士,非常抱歉!今晚这里被包场,还请去别处消费!”其中一个男人客气地解释着。 庄静见过这种事情,倒也不觉奇怪,平静说道:“我哥在里面,我是受邀而来,麻烦你帮我通报一下。” 男人多看了庄静一眼,但觉她气质不俗,便点了点头,拿出手机拨打电话,低声询问着,很快就有了结果。 结束通话后,他便向庄静问道:“请问您怎么称呼?” 庄静认真答道:“我叫庄静,我哥是庄宁。” 黑衣男人再无疑虑,身子往侧边让出,然后弯腰低头:“庄小姐,里面请!” 另一个男人顺势拉开酒吧的大门,略微躬身,以示恭敬。 庄静抱以微笑,抬头挺胸地走过两人跟前。 门后的走廊里放着舒缓的爵士乐,比街上安静不少,两侧展示着各种类型的艺术品,似乎价值不菲。 看得出来,酒吧的内部装修非常精致,具有浓郁的艺术氛围,是一家主打休闲的清吧。 小黑猫不安分地扭来扭去,踩着庄静的臂弯立起身子,好奇地转动着小脑袋,左看右看,东张西望。 庄静怕它惹出乱子,便叮嘱道:“妞妞,待会人多,你可别乱跑呀!” 黑妞倒也听话,乖巧地缩起身子,一头钻进庄静怀里,被系着钮扣的大衣完全遮挡住,只需用手轻轻托着,它就不会掉下来。 穿过安静的走廊,里面就是宽敞的大厅,除了显眼的吧台,还有招待客人的桌位。 客人不算多,男男女女二十几个,模样都很年轻,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饮酒作乐,但无人大声喧哗,一旦开口说话,就会刻意压低音量。 周围的角落里伫立着几个威严冷酷的西装大汉,看样子是保镖,一个个面无表情,如同石雕。 剩下还有几个调酒师和服务员,全都在低眉顺眼地认真工作,没什么存在感。 看到有人进来,不少人张望打量,庄静顿时成为注目焦点。 但她经历过不少类似场面,一点也不怯场,还面带微笑地主动向熟悉之人点头致意。 “妹,这里!”庄宁站起来,兴奋地向庄静挥挥手。 庄静加快步伐,径直走过去,然后便能看清楚,庄宁身边的男人是区长之子梁少凡。 自从梁少凡被夜星宇废掉以后,玩兴就少了许多,之前的几次聚会都没有看到他的身影,没想到却在今天出现了。 “梁公子,好久不见。”庄静笑着跟梁少凡打了个招呼。 梁少凡牵强一笑,主动帮庄静倒了一杯红酒递过去。 庄静接过酒杯,却没有喝,忙着向庄宁抱怨:“哥,到底是什么情况啊?你不给我解释清楚,我可跟你没完!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正在准备一份重要的企划案,这关系到我们庄氏未来几年的战略规划……” 她还没唠叨完,就被庄宁不耐烦地挥手打断:“先别管什么企划案了,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你出面!” 庄静愕然,立马问道:“还有什么更重要的事情?” 庄宁却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说道:“咱爸常夸你,说你心思细腻,观察入微,那我现在就来考考你……” 庄静不耐烦地出声打断:“你到底在卖什么关子?能不能直接说重点?” 庄宁神秘兮兮地凑过脸来,压低声音对庄静贴耳说道:“你先别说话,仔细看看周围这些人,然后告诉我,有没有谁能够引起你的注意?” 听到庄宁这样说,庄静自然感到好奇,便将酒杯凑到唇边,以此来作为掩饰,目光却向四处漂移,打量着酒吧内的男男女女。 第653章 喧宾夺主,不讲道理 因为灯光氛围的关系,有的地方要亮一点,有的地方则暗一些,但若仔细观察,即便是暗处,也可以勉强看清楚每个人的脸庞和五官。 庄静认真看了一圈,周围的客人大多数都是熟面孔,不外乎离城本地的富二代,多多少少都与之打过交道。 官二代倒是有两个,除了跟庄宁走得比较近的梁少凡,还有一个爱出风头的钟扬,此刻坐在另外一桌。 钟扬也跟梁少凡一样,喜欢跟这些富家子弟混在一起,他俩虽然不做生意,也没有多少资本,却有一个当官的爹作为靠山,倒也在这个小圈子里面立足扎根,如鱼得水。 除了这些官二代和富二代,剩下几个年轻女人应该是陪玩的女伴,个个顶着一张网红明星脸,长得虽然漂亮,社会地位却不高,也没有足够的商业价值,无法引起庄静的兴趣。 要说有谁值得注意,那就只有三个陌生人,他们坐在同一桌,正好位于酒吧大厅的中央,似乎已成为众人的关注焦点。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庄静在观察的过程中忽然发现,周围的其他客人无论是饮酒还是谈话,都会不自觉地偷偷往中间那一桌多瞅几眼。 如此一来,庄静便知道,这三人其实才是聚会的主角,其余的来客都不过是附庸陪衬。 “他们是谁?”庄静朝中间那桌努了努嘴,向庄宁询问。 庄宁早就准备好了答案,附耳小声道:“穿红衣的美女,是宋家的宋春雪……” “什么?竟然是她!”庄静有些吃惊。 她虽然没有见过宋春雪,却听过这个名字,出自于十大豪门里面的宋家,位列帝都十二名媛,容貌与家世并重。 庄宁接着又道:“穿条纹西装的男人是宋春雪的亲弟弟宋夏阳,同时也是宋家的下一代接班人。” 此言一出,又让庄静再吃一惊。 要知道,苏俊喆是公认的离城第一少,将来会全面接管苏家,而宋夏阳的身份地位几与苏俊喆相媲美,同样是十大豪门的家族继承人。 也就是说,在座的诸位都不能与宋夏阳相提并论,他可不是一般的富二代,而是顶级名流贵公子。 惊讶过后,庄静把目光投向第三人,小声问道:“穿白衣服的那个呢?他是谁?” 处在庄静位置,她看不到这个人的长相,因为对方背朝这边,但从衣着和短发来判断,这应该是个年轻男子。 不过,有一件事让庄静感到非常奇怪,身份尊贵的宋春雪竟然在伺候这个白衣男人,不仅亲手喂他吃水果,完了还用纸巾帮他擦嘴,极尽温柔。 “这个人……我也不清楚!”庄宁闷声答道,“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是宋春雪的男朋友?” “没那么简单!”观察中的庄静摇头否定,“以宋春雪的身份背景,不可能放低姿态伺候一个男人,除非这个人本身就来历不凡。” 庄宁仔细一想,好像不无道理。 一直没开口的梁少凡忽然插了一句:“我也觉得这个人来头不小,至少不在宋家姐弟之下。” 庄宁下意识地问道:“你也能看出来?” “废话!”梁少凡撇了撇嘴,“你难道没发现,他一直在低头玩手机,对宋春雪爱理不理,可宋家两姐弟居然没有任何怨言,这难道不奇怪?” “好像是这样!”庄宁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梁少凡似乎懒得再说,端着酒杯站起身来,丢下一句:“你们兄妹慢慢聊,我去跟钟家的小少爷打个招呼。” 说完,他便慢悠悠地走向钟扬那一桌,脸上挤出友善的笑容。 庄静不以为意,她既不想得罪梁少凡,也不愿与之深交,默不作声地待其去远,才向庄宁问道:“你叫我来,是想让我去跟宋家姐弟搭话,攀点关系,混个脸熟?” “没错!”庄宁点头承认,“宋家的实力不逊于苏家,只不过远在帝都,难以接触得到,如今正好有这个机会,你可以试着接触一下,说不定能博取好感,趁机谈成一两个项目。” “你怎么不自己去?”庄静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有哪个当哥的像你这样?把自己亲妹妹当成交际花来使唤!” 庄宁唉声叹气:“我是口才不如你,要不然我早就去了,就怕说话不中听,反倒得罪人!” “我可不信!”庄静轻蔑一笑,“你不是最喜欢结交狐朋狗友吗?有这种机会怎么可能忍得住?其中必有阴谋吧?还不快点老实交代?” “哈哈……”庄宁假笑两声,以掩饰自己的尴尬,随后便道出实情,“那个宋夏阳脾气有点古怪,似乎很难搞,之前有几个人上去搭话,结果都碰了一鼻子的灰,还有个倒霉蛋惹恼了宋夏阳,被他当场扇了一耳光,然后叫手下抬走,丢到了门外的大街上。” 庄静大感惊奇,不由问道:“谁这么倒霉?” 庄宁老实答道:“是虞家的虞帆,你应该也认识,他不仅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也是这次聚会的发起人,我和梁少凡都是被他叫来的,结果我们刚到场,就看见他被人一脚踹到了门外,像条狗一样爬走了。” 庄静听得目瞪口呆,忍不住转移视线,多看了宋夏阳几眼。 此人最多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非常年轻,斯文秀气,虽然穿着一身西装,气质却有点像是大学生,没想到竟然做出如此蛮横之事。 他明明只是一个客人,却把主人揍了一顿,还将对方扫地出门,简直就是喧宾夺主,不讲道理。 庄宁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有了那几个先例,现在已经没有人敢过去自找晦气了,都怕碰壁丢面子,我也不例外。” 庄静听得有些来气,冷笑道:“你就不怕我碰壁啊?” 庄宁却道:“你不一样!” “我怎么就不一样?”庄静真想锤他一拳,“我丢脸就没关系是吧?” “不是这个意思……”庄宁摆了摆手,“先前去的那几个都是男人,宋夏阳不给好脸色也是正常的,但你是个美女,按照异性相吸的原则,宋夏阳不可能无缘无故对你发脾气,有损风度!” 第654章 你好,我叫庄静 庄宁这番话倒是没说错,漂亮的美女在交际方面具备天然优势,就算占不到便宜,也很少吃亏,所以公关人员多半都是擅长言辞的女性。 庄静听了有些心动,她也希望能跟宋家姐弟交上朋友,可她没有立刻行动,而是很平静说道:“先别着急,看看再说!” 庄宁确实有些心急,还以为妹妹不愿意,便劝道:“这样的机会很难得,别拖拖拉拉了,说不定他们等会就走了!” “我知道。”庄静没有受到庄宁的影响,她依旧在暗中观察。 这时候,宋夏阳接到一个电话,没说几句就挂断了。 “这个苏俊喆,好大的架子!”结束通话的宋夏阳有些恼怒。 “怎么了?他不来?”玩手机的白衣人头也不抬,随口问了一句。 “他说家里有事走不开,没空过来见我。”宋夏阳一脸冷笑,怒意难平,“我看分明是借口,故意放我鸽子,摆谱给我看!” “有什么好生气的?”白衣人的语气满不在乎,微微抬起头来看了宋夏阳一眼,露出一张俊美如妖的漂亮脸蛋。 “他不来,那现在该怎么办?”宋夏阳问道。 “不急,可以先等两天,说不定人家真有重要事情呢?”白衣人笑了笑,竟然出奇地好看,“到时候,你以我的名义再邀请他一次,看他怎么回应。” “行!”宋夏阳点点头,“以你花少的面子,苏俊喆不敢不给!” 说完,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然后朝吧台招了招手,大喊道:“再拿一瓶酒来,要最贵的!” 吧台服务员听到召唤,赶紧拿出店里最好的红酒,抱着瓶子快步走来。 开启瓶塞后,服务员小心翼翼地将红酒倒入醒酒器,使酒液与空气充分接触,增加口感,便于饮用。 做完了这些,服务员鞠了一躬,正准备离开,却又被宋夏阳叫住。 “先别走,你就站在这里,帮我倒酒!”宋夏阳的口气像是使唤佣人。 曾亲眼看见自己老板被打骂羞辱的服务员哪里敢有意见,慌忙点头答应。 恰在此时,旁边传来一个温柔又有磁性的女人声音:“让我来吧,你去忙你的!” 宋夏阳闻声转头,立刻看到一个温婉文静的时尚美女,不由笑了起来,问道:“你是谁?” “你好,我叫庄静。” 自我介绍的同时,庄静递上一张名片,然后把服务员打发走,由自己来为宋夏阳倒酒。 宋夏阳看着名片,笑吟吟地问道:“庄静小姐,你不会是庄明生的女儿吧?” 庄静微笑点头,并反问:“宋公子认识我父亲?” “那倒不是!”宋夏阳摆了摆手,随口解释道,“我前段时间才看过一篇报导,极力夸赞庄氏集团的庄董事长,说他是一位既有眼光又有能力的大企业家。” “过奖过奖,媒体的报导一般都有些夸张……” 庄静一边说着话,一边把酒倒好,不待宋夏阳招呼就主动坐在旁边的空位上,面带微笑地与对方攀谈。 宋夏阳对待美女的态度果然不一般,不仅没有发脾气,还全程保持笑容。 两人有说有笑,其乐融融,看得庄宁心中窃喜,暗中对妹妹竖起了大拇指。 如今的庄氏早已过了高速发展期,近几年开始陷入瓶颈,如果没有强大的助力推动,恐怕很难取得突破。 庄宁和庄静都明白这一点,时刻都在谋求解决办法,如果能够搭上宋家这条线,那么对庄氏集团的未来发展肯定是大有好处的,相信庄明生知道以后,也会夸他们两兄妹干得漂亮。 只不过,庄静看似在跟宋夏阳攀谈,注意力却多半放在了那个俊美如妖的白衣人身上,想要搞清楚对方的身份来历。 如果她没有猜错,这个男人的重要程度甚至还要超过宋夏阳。 这么说可能有些荒缪,毕竟宋夏阳是宋家的继承人,除非是到了霍青书那种级别,才要比宋夏阳高出一头。 可庄静的直觉就是如此,并且还深信不疑。 于是,她趁着话题暂时告一段落,便看向那个白衣男子,主动询问宋夏阳:“你难道不想介绍一下这位朋友吗?” 宋夏阳却故意装傻,随口敷衍道:“他是我姐姐喜欢的人。” 庄静便没有再问,继续与宋夏阳聊其他话题,先拉近关系再说。 对于庄静的到来,无论是白衣人还是宋春雪,似乎都不在意。 白衣人只顾低着头,一言不发地看着手机;而宋春雪则依偎在他身边,像一只慵懒的小猫。 四个男女好像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一边亲切热情,一边温柔宁静。 当然,庄静的亲切热情至少有一半以上是装出来的,她需要用这种手段来讨好宋夏阳,等对方有了好感以后,再慢慢将话题引向商业合作。 显而易见,庄静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她成功引起了宋夏阳的兴趣,使得后者越靠越近,两张椅子几乎快要挨到一起。 宋夏阳的性格跟外表正好相反,看起来斯文,举止却很大胆,丝毫不在乎他与庄静才刚刚认识,聊了还不到十分钟,就装作不经意地样子,将手臂搭到了庄静的椅背上。 这使庄静有了戒心,她只是想博取一些好感,并没打算色诱宋夏阳,发展成情侣关系。 于是,待两人互换了联系方式以后,庄静便打算见好就收。 “宋公子,很高兴认识你,今天就先聊到这里吧,我得回去了!”庄静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 “急什么?现在还不到九点!”宋夏阳略感诧异,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要走。 “实在不好意思!”庄静解释道,“我晚上还有一些重要工作需要处理,不能耽搁太久,就先告辞了!” 说完,庄静给出一个歉意的笑容,转身便要离开。 没想到,宋夏阳忽然伸手,一把抓住庄静的手腕,粗暴地将她扯了回来。 庄静穿着十二厘米的细长高跟鞋,才刚迈出一步,还没来得及站稳,就被这暴力一拽导致脚下趔趄,差点摔了一跤。 第655章 我不允许,你不能走 “你在做什么?”庄静又羞又恼。 “你逗我玩是吧?”宋夏阳却已经换了一副臭脸,不仅没有放手,还目光阴沉地盯着庄静。 庄静听不明白,不晓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得罪对方,便忍住怒气,好声询问道:“宋公子,您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宋夏阳冷笑,“你主动过来勾引我,刚让我有了一点兴趣,就马上想溜,哪有那么轻巧?当我宋夏阳是傻子吗?” “我没有勾引……”庄静急忙辩解,可她刚说出那两个字就觉得不好意思,便突然住口,转而解释道,“宋公子,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想跟您认识一下,交个朋友而已。况且,我今晚真有要事……” “少给我说废话!”宋夏阳毫不客气地一口打断,“从来没有哪个女人敢在我面前耍花招,你是第一个!” 说话的同时,他拿起醒酒器递到庄静眼前,里面几乎装着一整瓶红酒。 庄静还没看懂,就听见宋夏阳冷冷说道:“给你十秒钟,一口气把它喝光, 我就放你走!” 此言一出,庄静的表情瞬间呆滞。 如果站在这里的是苏伊, 那根本不叫事, 红的换成白的都没问题。 可庄静酒量浅, 一向都是小斟慢饮,从来没有灌酒经历, 让她十秒钟喝完一整瓶红酒,简直就是要她的命。 “如果不想喝,或者喝不了, 那你就留下来陪我!”宋夏阳那斯文秀气的脸上露出恶魔一般的阴冷笑容。 “很抱歉,我不是你的下属,也不是你的仆人,你没有权利命令我做任何事情!”庄静很生气, 忍无可忍,也不管对方是谁了,冷言冷语地怼了回去,“还有, 请你把手放开, 我得走了,没空陪你喝酒聊天!” 宋夏阳却没松手, 反而抓得更紧, 五指如同铁箍一般, 捏得庄静手腕疼痛。 “你……给我放手!”生气的庄静挥动手臂,想要甩开宋夏阳。 但女人的力气终究比不过男人, 宋夏阳看似文弱, 手劲却不小,庄静没能挣脱。 原本聊得好好的两个人, 忽然怒目相视,剑拔弩张,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很多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 庄宁坐得比较远, 看得见,听不清, 他也搞不懂, 为何妹妹忽然就跟宋家少爷起了争执, 于是他便赶紧放下酒杯, 快步走来想要劝解。 可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东西从庄静怀里钻出来,随后就听见宋夏阳一声惨叫,猛然往后退开几步,把正在赶来的庄宁撞翻在地。 撞到人的宋夏阳根本没管身后,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背,白净的皮肤皮开肉绽,赫然出现了几道血淋淋的伤口。 紧接着,宋夏阳抬头,顿时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伤了自己。 罪魁祸首是一只圆滚滚的小黑猫, 它跳到了庄静的肩头上,亮闪闪地一对猫眼正注视着宋夏阳,并且还对宋夏阳张嘴哈气。 谁也不知道, 庄静的怀里居然藏着一只小猫咪, 当宋夏阳死活不放手的时候,小黑猫突然跳出来给了宋夏阳一爪子,狠狠抓破了男人的手背, 替庄静出了一口恶气。 “这是你的猫?”宋夏阳气得咬牙切齿,拿过纸巾擦拭血迹,并捂住伤口。 庄静也没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情,生怕宋夏阳恼羞成怒,找猫撒气,于是便不愿多说,抱起黑妞就要跑路。 宋夏阳站着没动,却给周围的手下使了个眼色,两个黑衣保镖立刻快走几步,挡住了庄静的去路。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庄静气得嘴唇发抖。 “我说过,没有我的允许,你哪都去不了!”宋夏阳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庄静转身回头, 直视宋夏阳:“我可要提醒你,现在是法制社会,你难道想要绑架监禁?” “别说得那么严重……”宋夏阳笑了,笑容却很阴冷, “你养的宠物抓伤了我的手,我现在找它算帐,不过份吧?” “你……别……”庄静慌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还真怕宋夏阳对黑妞下毒手。 宋夏阳对着下属一挥手:“把那只猫给我揪过来,我要亲手弄死它!” 黑衣保镖二话不说,走过来就要抢夺庄静怀中的小猫。 庄静花容失色,连退几步,小黑妞却从她手中忽然蹦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瞬间前冲,迎向气势汹汹的黑衣大汉。 保镖不是古武者,只是身体强壮的普通人,反应速度明显不够快。 两人只见黑影一闪,就已感觉到剧痛传来,低头一看,身上的衣裤各自出现几处裂口,都是被猫爪子给撕烂的,其中可见殷红鲜血,显然已抓破皮肉。 谁也没料到,巴掌大的小猫咪居然这么凶狠,动不动就让人受伤流血,比恶犬还要可怕。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把这只该死的猫给我抓住!”宋夏阳发出愤怒咆哮。 挂彩的保镖被激起了怒气,剩下的几个同伙也从四面八方围堵过来,想要合力逮住伤人的恶猫。 然而,此时的黑妞再也不是普通的小猫咪,它不仅拥有堪比人类的智慧,还被易筋洗髓丹改造了身体,哪有可能被几个保镖轻易抓住? 施展出灵猫舞步的黑妞灵巧无比,不可捉摸,并且速度快如闪电,在人堆里穿来穿去,七八个黑衣大汉手忙脚乱地四处围堵,却毫无成效可言,反而频频受伤,不时被猫爪子抓破皮肉。 从地上爬起来的庄宁看傻了眼,快步走到庄静身边,拉着妹妹询问道:“你这是什么猫?” 庄静也搞糊涂了,根本不知该如何回答。 在她的印象中,小黑妞一向都很乖巧,从来没有发过脾气,更别提伤人了。 更可怕的是,黑妞的速度快得离谱,如幻影,如闪电,七八个男人左扑右追,急得满头大汗,却连一根猫毛都碰不到。 并且,厚实的衣服也挡不住黑妞的猫爪,只要它出手,必定有人受伤,有时候甚至能把人扑倒在地。 可见,不仅仅是因为爪子锋利,黑妞本身的力量也大得出奇,别看它个头小,却比上百斤重的成年人更加有力。 第656章 这只猫我要了,你开个价 一时之间,人群之中惨叫连连,孔武有力的黑衣保镖们被一只巴掌大的小黑猫各种血虐,完全陷于被动。 这一幕震惊了酒吧里的所有人,心里同时产生一个疑问:这是什么品种的怪猫?怎会那么厉害? “废物!通通都是废物!”宋夏阳气得直跳脚,却又帮不上什么忙。 或许是听到了叫骂声,上窜下跳的黑妞忽然冲出包围圈,朝宋夏阳直扑而来,如同一道黑色闪电。 宋夏阳吓了一跳,连连后退,可他的速度根本比不过那只怪猫。 只是一眨眼,黑妞就已冲到宋夏阳跟前,随后高高跃起,凌空挥爪。 这就是小黑妞新练成的绝学“飞猫探爪”,一旦中招就要被抓破脸皮,势必毁容。 宋夏阳没练过武,根本躲不过,眼看就要伤在猫爪之下。 可就在这紧急关头,宋夏阳的身旁忽然多出一道人影,刚挥出爪子的黑妞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是谁,就被一只手掌牢牢抓住。 只差了一点点,猫爪子没有碰到宋夏阳,却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差点瘫倒在地。 小黑猫的身子悬在半空,后颈被人捏住,再也无法行凶,四只小短脚凭空挥动,却无处借力。 出手抓住黑妞的正是那个身份神秘的白衣人,谁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出现的,也没有人能看清他的动作,就好像他原本就站在那里。 “花少,谢了!” 心有余悸的宋夏阳喘了一口气,抹着额头上的冷汗,接着又问道:“你没受伤吧?” 面对宋夏阳的关心,被称为“花少”的白衣人非但没有问答,反而笑吟吟地讽刺道:“你自己不也是个废物吗?这么大个人, 居然还怕一只小猫?” 这句话声音不小, 离得较近的都能听见, 比如庄家两兄妹就听得一清二楚,难免大吃一惊。 从语气和表情来判断,花少不像是开玩笑, 完全就是赤果果的嘲讽,没给宋夏阳留一点脸面。 宋夏阳面容一僵, 下意识地就要发怒, 可他马上就忍住了, 反而挤出一个生硬而又难看的尴尬笑容,附和道:“是, 你说的对,我确实胆子小了点。” 这一幕更是让庄氏兄妹目瞪口呆,怀疑这一切都是幻觉。 谁都想不到, 嚣张跋扈的宋夏阳被人当面羞辱, 居然选择了忍气吞声。 那么问题来了, 这个“花少”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何连宋夏阳都对他表示畏惧, 连自己的尊严顾不上了? 花少转过头来,没有再继续搭理宋夏阳, 而是拎起手中的小猫左看右看,自言自语道:“有趣!真有趣!模样倒也乖巧……” 其实,此刻的黑妞一点也不乖, 它非常生气,不停地向花少挥动爪子, 并且还发出咕噜噜的凶恶声音。 当然,以它的小短腿, 根本碰不到花少,只要花少不放手, 它就完完全全的失去了威胁。 可没过几秒,花少就把小黑猫随手丢到了地上。 这个举措很突然,不仅宋夏阳没想到,黑妞自己也没想到。 谷枣 但黑妞的反应非常灵敏,四脚刚一着地,就马上朝花少反扑,速度比先前还要更快。 遗憾的是,它刚一起跳,却又被花少揪住了后颈,如同自投罗网一般。 “哈哈,好玩!”花少笑了起来,再一次将小猫轻轻地扔出去。 连续两次吃瘪,让黑妞变得谨慎起来,没有贸然发动攻击,而是小心翼翼地绕着花少迂回走动。 宋夏阳生怕被恶猫所伤,赶紧退走,不声不响地溜到姐姐宋春雪身边,还招呼手下的保镖们过来保护。 黑妞没去管其他人,亮闪闪的一对猫眼紧盯着花少,寻找破绽的同时也在思考对策。 而花少表现得非常轻松,只见他背负着双手,脸上带着微笑,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根本没把小猫当成威胁。 很快,黑妞绕到了花少身后,见到对方背对自己,似乎没有任何防备,便忍不会住忽然暴起,蹦起来扑向花少。 这一次, 黑妞使尽了全力, 速度展开至极限, 并且是从后方发起突袭,旁边人都还没来得及眨眼,它就已经扑到了花少身上。 然而,眼前的身影并非实体,仅是一道残留的影像,锋利的猫爪子没有碰到任何东西,只是划破了空气。 就在黑妞愣神之间,身子还没落地,一只手掌忽然出现,又一次把它揪住。 诚然,黑妞的速度很快,可花少比它更快,它根本无法逃脱花少的“魔掌”。 一旦四脚凌空,黑妞就使不出力气,不幸成为砧板上的鱼肉。 “怎么样?服气了吧?”花少呵呵笑着,伸出另一只手,用好看的手指去戳小猫的肚子,力道用得很轻,仅仅是为了逗它玩。 黑妞感到了羞辱,不愿坐以待毙,一边恶狠狠地叫唤,一边挥动两只前爪,想要攻击对方手指,却每每落空,总是抓不到,柔软的小肚皮很快就被指尖戳了几下。 “喵呜——!”黑妞没辙了,停止了无意义的反抗,转动着圆滚滚的猫脑袋,用可怜巴巴的目光向庄静求救。 花少也看向庄静,笑吟吟地说道:“这只猫我要了,你开个价!” “对不起,我不卖!”庄静一口拒绝,随后上前几步,想要从花少手中夺过小猫。 “站住!”花少收起笑容,把手高高举起,“你要是不想看着它被我捏死,就不要做些没用的事!” 听他这样一说,庄静马上停下脚步,她还真怕小黑妞受到伤害。 “但凡是我看上的东西,就一定会把它买下来,如果得不到,那不如毁掉!”花少冷漠地说着,语气之中带有浓烈的威胁意味。 “你别乱来!”庄静急了,“这不是我的猫,我没有权利卖掉它!” “哦?难道是只野猫?”花少冷笑。 他早就发现,手中的小猫被打理得很干净,毛发整齐又有光泽,根本不像野猫。 庄静只能解释道:“它不是野猫,但它的主人不在这里。” 花少没说自己信不信,只是淡淡言道:“那你就把猫主人叫过来,让我当面跟他谈!” 第657章 商界大佬从未露面的独生子 庄静沉默了,没想到事情变得越来越麻烦,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掌控范围。 其他人都以为庄静是在找借口推脱,却不知她说的是实情,猫的主人并非庄静,而是夜星宇。 或许只有把夜星宇叫来,才能救出黑妞,可真的需要劳烦他吗? 正当庄静犹豫时, 庄宁附到她耳边,小声劝道:“一只猫而已,不如送给他算了,别因此而得罪这些人!” 庄静充耳不闻,只是紧盯着花少的俊美脸庞, 认真问道:“我很想知道, 你到底是谁?” 花少的嘴角微微翘起,笑容非常之迷人:“我叫花则语, 你也许听过这个名字。” “什么?你就是花则语?花天梵的独生子?”庄静大惊失色,忍不住脱口而出。 花则语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头,表示承认。 其他听到对话的富家子弟个个都很吃惊,他們几乎都清楚花则语是谁,不想却能在这里见到真人。 据传,商界大佬花天梵至今未婚,但他却有一个儿子,名字就叫做花则语,不过此人非常低调,从未出现在公众视野,很多人都不知道花则语长成什么模样。 此刻,大家都看到了,这个敢直言讽刺宋夏阳的俊美年轻人,竟然就是花天梵的儿子花则语。 说起花天梵,他可是当今世界的著名人物,几乎无人不知,被各国媒体盛赞为继赵星海之后的第二个商业奇迹, 稳居于全球财富排行榜前十之列。 谁都知道,天龙帝国有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很多人都把五大家族放在十大豪门的前面,认为五大家族综合实力更强,稳压十大豪门一头。 这样说其实也没错,毕竟五大家族由来已久,底蕴深厚,至少经历了五代人的共同努力,在旧世界就已经生长成为参天大树,枝叶茂盛,扎根颇深。 十大豪门大多是建国后才出现的,传承不超过三代,从历史的长远角度来看,都可算是新兴家族。 但是,若只论财富,十大豪门里面至少有两家是稳超五大家族的,那就是排名第一的赵家和排名第二的花家。 这两家,一个做金融投资,一个做实体经济,双双立于商界巅峰,影响力不在五大家族之下,其余八家都要逊色不少,即便是近几年高速发展的黎家,也不能跟赵家和花家相提并论。 赵家且不说,完全是因为赵星海的出现,谱写了前所未有的商业神话。 另一个花家,同样也是因为一个人,才走向了世界颠峰。 这个人就是花天梵,花都集团的缔造者,从崭露头角到稳居第二,仅仅只用了十几年的时间。 而此刻站在众人面前的花则语,就是花天梵的独生子,同时也是花都集团的唯一继承人。 一旦知道了此人的身份来历,庄静便感到极大的压力扑面而来。 她虽然也是一个富二代,但从量级上来讲,连宋夏阳都远远比不过,更别提花则语。 赵、花两家在十大豪门里面遥遥领先,花家继承人也要比宋家继承人更有份量,难怪强势的宋夏阳到了花则语面前就成了怂包蛋。 严格来讲,赵家的赵子强,花家的花则语,足以跟霍青书、严少泽、方庆熹、徐善诚等四大公子平起平坐,只因为他俩一个在震城,一个在巽城,都不在帝都,就没有把他们排在一起。 谷飍 赵子强自不必说,最有钱的花花公子,频频出现在各种公众场合,谁都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唯有这个花则语,被花天梵保护得很好,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而他自身也很低调,从不主动露面,就连他的生母是谁,也无从查起。 甚至有人怀疑,花天梵说了谎话,儿子是被他杜撰出来的虚构人物,实际并不存在。 不过就在刚才,酒吧内的众人已经知道,原来花天梵真有一个名叫花则语的儿子,笑容迷人,俊美如妖。 “考虑得怎么样了?你是直接把猫卖给我?还是把它的主人叫来?”花则语笑着催问。 庄静深吸了一口气:“你等等,我叫人过来跟你谈。” 说完,她拿出手机,走到角落边上给夜星宇打电话。 面对花则语和宋夏阳这两尊超级大少,庄静深感自己无能为力,只能把夜星宇请来救场。 而黑妞听得懂人话,知道庄静要把夜星宇找来,立刻就变得乖巧安静,恢复成平时的呆萌模样。 …… 夜星宇一下午都待在苏伊的安乐小窝里,这时候刚吃完晚饭,正在听苏伊发牢骚。 “怎么回事呀?体重暴增了三十多斤?没这么夸张吧?” 苏伊站在体重秤上,低头看着脚下,数显屏上的居然出现了三个6,中间有个小数点,右下角还标着“kg”两个字母。 测量数据为66.6公斤,这个结果完全出乎苏伊的预料,当场让她表情呆滞。 每隔几天,苏伊都要称一称体重,生怕自己长胖。 今天是因为夜星宇亲自下厨,让苏伊大饱口福,吃得有点撑,于是就想到了称体重。 她还清楚记得,上次称重才只有一百斤,可今天再称,却意外涨到了一百三十多,简直没有道理,明明没感觉自己变胖啊? 不信邪的苏伊上上下下反复试了好几次,表显数字的开头永远都是66,只有小数点后面的那一位会有浮动。 “是不是秤坏了?”苏伊难免疑惑,蹲在地上拿起体重秤左看右看,也没发现什么问题。 “才买了一个多月,不可能这么容易坏吧?”苏伊小声嘀咕着,把秤放回地上,扭头对着厨房喊道,“雪晴,你过来一下。” “来了!”刚洗完碗的雪晴解下身上围裙,几步就冲了过来,速度堪比短跑冠军。 这就是易筋洗髓丹所带来的提升效果,不仅是黑妞能变快,雪晴的动作也迅速无比。 “你上来试一试,看看你有多重。”苏伊拉着雪晴,让她上秤。 “好勒!”雪晴依言照做,脱下拖鞋,平稳站在秤面上。 第658章 先抽他几巴掌,再给我扔出去 电子屏上的数字一阵跳动,但很快就静止下来,显示结果为71.2kg。 看到这个数据,苏伊总算是松了一口气,拍着胸口展颜一笑:“吓死宝宝了,果然是秤坏了!” 夜星宇绷不住了,笑着开口道:“秤没坏, 是你变重了!” “你放屁!”苏伊居然爆了粗口,瞪着眼睛大发娇嗔,“我怎么可能有一百三十多斤,当我是猪吗?” 夜星宇解释道:“古武者的身体跟普通人不一样,肌肉和骨骼密度偏高,你们两个都被易筋洗髓丹改造了身体, 所以体重才会增加。” “啊?”苏伊张大了嘴, 表示很惊讶。 “不过没关系,体重虽然上涨, 却不会因此变胖,不信你去照照镜子,好像还比原来瘦了一些。”夜星宇知道苏伊担心什么,又接着说道。 苏伊听了以后还真去照了下镜子,瘦倒是没瘦什么,但没变胖是事实,于是也就放下心来。 这时候,夜星宇的手机响了,他接到了庄静的来电。 “星宇,你现在在哪?”庄静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着急。 夜星宇便答道:“我在朋友这里,怎么了?” “我这边遇到一点麻烦,妞妞也被人抓住了,你恐怕得过来一趟……” 随后,庄静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迅速讲了一遍,最后不无歉意地说道:“宋家和花家都是庞然大物,我们庄家都得罪不起,要不是为了妞妞, 我也不愿意把你牵扯进来……” 夜星宇却不在意,平静说道:“没关系,不是什么大事,你把地址告诉我,我马上过去。” 听他这样回答,庄静顿时感到很安心,依言给出地址。 通话结束后,夜星宇便对苏伊和雪晴打个招呼:“我有事出去一会,晚点回来,你们有空就多练练功,别只顾着玩!” 也不知道她们有没有听进去,夜星宇一说完就离开了地下室。 过后没多久,他驾车来到新阳区的酒吧街,扭头多看几眼,就找到了庄静所说的那家高档酒吧。 庄宁听从妹妹的使唤,一直在门口等着,看到夜星宇出现,立刻笑脸迎上:“夜先生,晚上好,这次又要麻烦你了!” “不麻烦,毕竟是我家猫儿惹事,还连累到你们。”夜星宇微笑摆手,态度很谦和。 随后,庄宁领着夜星宇进入酒吧,很快见到了庄静。 钟杨和梁少凡两个官二代正等着看热闹,发现庄静找来的帮手竟然是夜星宇,不由相视而笑,巴不得夜星宇跟花家大少正面起冲突。 夜星宇视线一扫,酒吧内所有人的五官和表情尽收眼底,完全不受灯光的影响。 他当然也看到了钟杨和梁少凡,却根本不在意这两个小蚂蚁,径直走到庄静身边,挨着她坐下。 庄宁也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却不敢落座,只是小心翼翼地站在妹妹身后,佝偻的姿态宛如卑微的仆人,一点也不符合自己的富家公子身份。 谷癧 毕竟,庄宁能力不强,性格也有些软弱,一遇到大场面就开始犯怂。 被抓住的小黑猫早就发现夜星宇的到来,便想要摆脱花则语的控制,可它身子刚一动弹,就被一只手掌牢牢抓住,跑都跑不掉。 无奈的黑妞只能可怜巴巴地望着夜星宇,期待对方能将它救出魔爪。 花则语头也不抬,只顾着逗弄小猫玩耍,根本不理会落座对面的夜星宇。 而宋氏姐弟分别坐在花则语的身旁两侧,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对面的来客。 只不过,宋春雪是笑意吟吟,保持风范;宋夏阳则摆着一张臭脸,明显带有敌意。 夜星宇也不客气,给自己倒了半杯红酒,浅尝一口,便赞道:“果然是好酒!” 宋夏阳不由嗤笑:“像你这种人,能品出好坏?” 也难怪宋夏阳瞧不起,他只看一眼,就知道夜星宇不是圈内人,穿着很普通,举止也很随意,不像周围的那些富家公子,全身名牌,处处摆谱。 夜星宇的脸上荡漾着悠然自得的微笑,却看都不看宋夏阳一眼,轻摇酒杯,自顾说道:“一八年的香贝丹黑皮诺,出自勃艮第的杜雅克酒庄,没想到还能在这里品尝回味,看来我今天运气不错!” 简简单单一句话,就道出了杯中酒的来历,难免叫人感到惊奇。 “你是信口胡诌吧?”宋夏阳不太相信,下意识地认为对方在胡说八道。 “他没说错,我刚才恰好看过酒瓶标签,确实是香贝丹黑皮诺。”出声的竟然是宋春雪,并且说得很肯定。 就算酒瓶子已被收走,却有宋春雪亲口作证,就由不得宋夏阳不相信。 对于自己的亲姐姐,宋夏阳不敢有丝毫怀疑,因为宋春雪从小就学习厨艺,造诣深厚,对酒水亦有研究,甚至还养成一个习惯,会经常注意自己吃的喝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或许,这跟宋家的家族传承有关,毕竟宋家经营饮食行业,只要跟吃喝沾边,难免给予关注。 在这些方面,宋夏阳的敏感程度远远不及宋春雪,所以他品不出来是什么酒,更懒得去看酒瓶标签。 不过,既然有自家人证实,宋夏阳就不好辩驳,只得冷哼一声,转而言道:“你养的猫抓伤了人,你说该怎么解决?” 说罢,他还伸出自己的右手,展示手背上的伤痕。 夜星宇淡淡回道:“我的猫很乖巧,一般不会伤人,除非有人惹它,那就属于自作自受。” “好一个自作自受!”宋夏阳大怒,气得一拍桌子,并恶狠狠地威胁道:“你信不信,我马上叫人废了你!” 夜星宇笑吟吟地抬起头来,看了看站在宋夏阳身后的黑衣保镖们,懒洋洋地问道:“就凭他们几个?” “怎么?你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夜星宇不屑的态度让宋夏阳很生气,他不想再多说一句废话,只是朝后方挥了挥手,冷冷吩咐道,“先抽他几巴掌,再给我扔出去!” 几个保镖立刻行动,分左右包抄而来,杀气腾腾。 第659章 把你的猫和女人都让给我 夜星宇视而不见,稳坐不动,还怡然自得地举起酒杯,品尝着杯中美酒。 庄宁心惊胆战,庄静也心情紧张,只因为他们相信夜星宇的个人能力,才勉强忍着没吭声。 保镖们将夜星宇团团围住, 正准备动手,忽然有人轻喊一声“慢着”。 开口的是花则语,宋家的保镖们立时止步,他们可不敢得罪花家大少。 花则语抬起头来,首次望向夜星宇,先是上下打量一番, 随后才懒洋洋地问道:“你就是猫主人?” “是我。”夜星宇点头承认。 花则语又道:“这只猫儿我很喜欢,把它卖给我,价格随你开。” 夜星宇没有回答, 只是深深地看了花则语一眼,隔了好几秒才微笑说道:“你如果换上女装,一定很漂亮!” “放肆!”花则语立刻变了脸色,一字一句地发出警告,“在我面前不要乱开玩笑,一旦把我惹生气,我会让你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写!” “我没有开玩笑,我说的是实话。”夜星宇身子后仰,靠在椅背上,神态依旧淡定。 花则语冷哼一声,表情忽然平静下来,然后对着夜星宇挥了挥手:“算了,你走吧!这只猫就当是你送我的赔罪之礼,我原谅你刚才的出言不逊,不跟你一般计较!” 夜星宇却说道:“不好意思,我家的小猫没打算送人!” 听到这个回复,花则语不再出声,眯着双眼紧紧盯着夜星宇, 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宋夏阳身子前倾,气呼呼指着夜星宇怒骂道:“不识抬举的家伙,你以为你是谁?敢用这种态度跟我们说话?” 可夜星宇根本不理宋夏阳,像是没听见一样,目光一直停留在花则语身上,并向他伸出一只手:“把猫还我,我也不跟你计较,马上掉头就走。” 花则语摇了摇头,轻笑道:“有本事……你自己来拿!” “好!”夜星宇站起身来,就要绕过身前的桌子,但旁边几个黑衣保镖不给他靠近的机会,稍微调整一下站位,便如一堵人墙挡在夜星宇身前。 但夜星宇偏偏没有停步,侧身往前一挤,几个强壮的大汉就像是被狂风席卷的柔弱小树苗一样,被撞得东倒西歪。 紧接着,夜星宇穿过人墙,出现在桌子的另一侧,大手一伸,抓向前方的花则语。 当然, 他只是想夺回小猫,并不是要攻击花则语,看起来很凶猛,实际上有分寸。 可是,手伸到的时候,却抓了空,抱着小猫靠坐在椅子上的花则语忽然不见了。 “有点意思!”夜星宇笑了,转身回头,消失的花则语突兀地出现在庄静身旁,正好跟夜星宇调换了方位,中间依旧隔着一张桌子。 这一幕看得众人目瞪口呆。 宋家姐弟没料到夜星宇的力气这么大,竟然轻易地撞开了手下的强壮保镖。 谷闍 而庄氏兄妹则被花则语的神出鬼没吓了一跳,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 “看来……你的本事不够呀!”花则语潇洒地坐了下来,就坐在夜星宇刚离开的椅子上,轻轻抚摸着手中的小猫,脸上展露出迷人的笑容。 “是吗?”夜星宇翘起了嘴角,稍微挪动脚步,也坐了下来,恰好就在花则语对面。 这样一来,就等于两人互换了坐位。 随后,没有人再说话,双方都保持了沉默,但目光却于空中交汇,丝毫不让地针锋相对。 忽然,花则语转头,看向身旁的庄静,笑吟吟地问道:“他是你的男朋友?” 这个“他”,当然不是说身后的庄宁,而是指对面的夜星宇。 庄静微微一愣神,还没来得及回答,花则语就靠了过来,伸出胳膊轻轻揽住庄静的肩膀,以极快的速度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 “你……你……”猝不及防的庄静完全不知所措,像是傻了一样。 花则语却不在意庄静的反应,笑嘻嘻地回头看向夜星宇,神态轻佻地说道:“我不仅喜欢你的猫,还看上了你的女人,不如都让给我!” 这句话和刚才的举动,分明就是在挑衅示威,要让夜星宇难堪。 可夜星宇丝毫不动怒,反而呵呵笑了起来,随后舒展手臂,转眼就把坐在旁边的宋春雪拉到怀里,还张口反问道:“这是你的女人吗?要不要跟我换?” “你……放手!”宋春雪的反应要激烈许多,面红耳赤的同时还不停地使劲挣扎,却挣不脱那个男人的怀抱。 花则语还没表态,目睹亲姐受辱的宋夏阳就已经跳了起来,抡起拳头想要给夜星宇的脸上狠狠来一拳。 可他的拳头刚刚挥出去,身体却被夜星宇一把推开,拳头打到了空处不说,还让自己脚步不稳,狼狈摔倒在地。 宋夏阳倒是没受伤,但他全身发麻,竟然没力气爬起来,便朝着手下的保镖们大声怒吼:“你们这群饭桶,还愣着干嘛?等着看戏吗?” 保镖们这才反应过来,除了有一个跑去搀扶宋夏阳,其余的都冲向夜星宇,想要将其制服,并救出宋春雪。 怀抱美人的夜星宇端坐在椅子上,身躯没动,只是动了动手,冲上来的保镖们便一个接一个被他推开,然后一屁墩坐倒在地,跟宋夏阳一个待遇,全身发麻,手脚无力,半天都站不起来。 看到这一幕,刚把宋夏阳扶起来的那个保镖心中一惊,马上提醒道:“少爷,这恐怕是个高手,咱们对付不了!” 其实,在场的这些富家公子,有好几个参与了凤鸣山庄的音乐酒会,曾经见识过夜星宇与徐虎之间的比武,所以知道夜星宇是一位古武者,并不感到意外。 而另外一些没有见过夜星宇的,难免就会惊讶,甚至还有人小声嘟哝:“妈呀!竟然是个古武者,这下子有好戏看了!” 其中有两人比较特别,那就是钟杨与梁少凡。 他俩都跟夜星宇有过节,一直想找机会报仇,却又没那个实力,只能暂时忍气吞声,如今看到两边冲突加剧,就属他二人最为高兴,暗中拍手称快。 第660章 若有本事,自己来拿 古武者不仅武力强横,身份也比较特殊,社会地位高人一等,即便是宋夏阳也不能随意拿捏,最起码凭他带来的几个普通保镖,根本奈何不了夜星宇。 “你们这些废物,个个都是饭桶!”宋夏阳暴跳如雷, 一把推开搀扶的保镖,放开嗓子破口大骂。 愤怒的吼叫声在大厅里回荡不休,完全盖住了轻柔舒缓的音乐声,尤其刺耳。 花则语听得不耐烦,皱眉喝道:“吵死了!你能不能安静一点?” 宋夏阳对花则语颇有忌惮,只得停止自己的无能狂怒,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 咬牙切齿地怒视着夜星宇。 夜星宇仿佛看不见,目光只集中在花则语身上, 完全无视宋夏阳。 而花则语目露笑意,慢悠悠地说道:“这位宋家大小姐也算是国色天香,既然你喜欢,那就送给你吧!” 听到这句话,最意外的不是别人,其实就是宋春雪。 她可没想到,自己看上的男人这般无情,一开口就要把自己送给陌生人,不免心生幽怨,表情极其不自然。 哪知道,夜星宇的表现更加让宋春雪羞愤,花则语话刚说完,夜星宇就把宋春雪一把推开,随后开口道:“还是算了吧,我对她没兴趣!” “你……混蛋!”宋春雪银牙紧咬,气得不行。 因为花则语身份特殊,宋春雪不好意思向他发火, 只能把一肚子的怨气和怒气朝着夜星宇一并倾泻。 说起来也是可悲, 身为千金大小姐的宋春雪才貌双绝,一向自视甚高,普通男人根本看不上,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的,并且还是门当户对,却发现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热脸贴了冷屁股。 这次是她缠着花则语一起出来,想要多点时间相处,说不定能产生感情,却发现无论她怎么做,都无法让花则语动心。 更可气的是,她宋春雪活了二十几年,几乎没有跟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肢体接触,却在刚才被一个陌生男人强吃了豆腐,转眼之间又遭到对方嫌弃。 这让宋春雪的自尊心严重受辱,生气的同时还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 当然, 宋春雪的心理活动只有她自己清楚, 旁人懒得揣摩。 从一开始,花则语就对宋春雪爱理不理, 不关心,也不在意。 而夜星宇更是对宋春雪的吼叫怒骂充耳不闻,不反驳,也不理会。 这两人都在注视对方,没有一个在意宋春雪,视美人如无物。 宋春雪知书识礼,没跟人吵过架,骂了一句“混蛋”,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住了口。 这时候离得很近,宋春雪便有机会认真打量夜星宇,不过只能看到侧脸,如刀削斧凿一般,轮廓非常明显,虽然不如花则语的五官那么精致,但也算是英俊潇洒,且还多了几分阳刚味道。 与之相反,花则语的气质就显得过于阴柔,皮肤白皙,嘴唇红润,比女人还要耐看,如花朵一般美丽,甚至会让人生出错觉,误以为是女扮男装。 谷漥 当然,没有人怀疑花则语的男性身份,毕竟花天梵亲口承认,自己只有一个儿子,名字就叫花则语。 同时,从花则语的讲话声音来判断,明显偏向于男性,不像是女人的声带。 再加上他的举止作风极度张扬,忽然之间就锋芒毕露,比宋夏阳还要狂妄霸道,很少在女人身上看到这种性格。 如此一来,花则语就只能是花美男,而不是女扮男装。 此刻,花则语正饶有兴致地注视着夜星宇,呵呵笑道:“你这人倒有些意思,白送你一个美女竟然不要,是不是傻啊?” 夜星宇认真回道:“君子不夺人所好,我从来都不会强占他人之物,也请你放开庄小姐,再把我的猫还给我。” 花则语嗤笑一声:“猫在我手里,人在我怀里,我还是那句话……” 说到这,他略微停顿,一只手故意搂紧庄静,另一只手将小黑猫举到身前,然后语带挑衅地接着说道:“若有本事,自己来拿!” “看来,是非动手不可了!”夜星宇叹了口气,慢慢站起身来,绕过桌子走向对面。 这一次,可没有人再来阻拦,绝大多数的保镖直到现在仍还处于四肢酸软的麻痹状态,有心者无力,有力者无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夜星宇走向花则语。 花则语端坐不动,仿佛有恃无恐,笑嘻嘻地看着夜星宇缓缓逼近,直至身前。 夜星宇抬臂伸手,不紧不慢地向前探出,但他的目标却不是花则语,而是越过后者,伸向庄静。 看样子,他是想将庄静从座椅上拉起来,令其摆脱花则语。 当手臂经过花则语面前之际,一直没有动作的花则语忽然动了,五指伸直,微微张开,如手挥琵琶一般拂向夜星宇的手腕。 谁都看不清花则语的动作,因为速度实在太快,已经超过了人眼的视觉极限。 但要注意,这里指的是普通人,如夜星宇这种异类,当然要排除在外。 在花则语将要动手的那一刹那,夜星宇就已经感知到了,并且清晰地捕捉到了花则语的出手轨迹。 所以,花则语的手指并没有碰到夜星宇的手腕,两者将要接触的那一瞬间,夜星宇手势突变,反倒将花则语的手腕牢牢抓住。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别说旁人根本看不清,就连花则语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主动权就已被对方掌握。 紧接着,夜星宇运劲一带,将花则语拖拽而起,不得不离开座位,自然也就放开了庄静。 再然后,人们就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只见夜星宇使出一个漂亮的过肩摔,花则语身不由己,双脚离地,凌空翻转一百八十度,狠狠砸到了地板上,发出轰然巨响。 灵巧的小黑猫趁机摆脱了掌控,挣开手掌跳到一旁,欢快地叫唤着,仿佛在为夜星宇加油助威。 就这么一眨眼的工夫,骄傲自信的花则语就吃了个大亏,被夜星宇一招放翻,摔得七荤八素,当场出丑。 第661章 说实话,我对你有些失望 “该死——!” 随着一声怒吼,摔翻在地的花则语一跃而起,似乎没受什么伤,但发型乱了,身上的白衣也起了皱,显得有些狼狈。 他变得跟宋夏阳一样,双眼通红, 怒视着从容不迫的夜星宇。 而另一边,怂了半天的小黑猫一改先前之萎靡,无比的兴奋活跃,连蹦带跳地窜上了夜星宇的肩膀,靠一双后腿人立而起。 吃了瘪的花则语本来只盯着夜星宇,可小黑猫突然站到后者肩上,自然引起了他的注意。 有意思的是,小黑猫的举动极度人性化,一只前爪搭在夜星宇的头顶,另一只前爪对着花则语不停比划,猫脸上带着嘲笑的表情,仿佛在说:你过来呀! 当有了夜星宇这个大靠山,小黑猫就啥也不怕,憋了一肚子的委屈总算得到释放,扬眉吐气的同时还可以狐假虎威。 小黑猫的动作表现让许多人看傻了眼,难免啧啧称奇,就连怒火冲天的花则语也被它可爱搞怪的模样萌到了,胸中的怒气蓦然消退不少,很快就恢复了冷静。 “你别作怪了!”夜星宇把小猫从肩上抱下来,小声喝斥了一句,黑妞立刻中断了嘲讽技能,变得乖巧又安静。 夜星宇将黑妞递给庄静,再给庄宁使了个眼色,口中吩咐道:“你们先走,剩下的我来解决。” 庄静有些担心,还想留下来共同进退, 但是看到夜星宇一脸的平静, 仿佛一切都胸有成竹,便点了点头,柔声叮嘱一句:“那你小心点,我们在外面等你!” 随后,庄氏兄妹带着黑妞快步离去,这一次就没有人站出来阻拦,就连花则语也没有吭声,只是死死地盯着夜星宇。 而夜星宇之所以不走,是因为他知道花则语不可能就此善罢甘休,两人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必须要有个了结。 于是,夜星宇安稳地坐下,好整以暇地品尝着美酒,且还说道:“我的本事你也看到了,是否要跟我死磕,你先考虑清楚。” 花则语没有说话,气氛一时凝固,除了舒缓的音乐声在大厅里来回飘荡,就听不到其他动静。 稍过片刻, 花则语忽然动了,他整理了一下略显凌乱的衣服,然后坐到了夜星宇对面,也就是他最开始坐的位置,与夜星宇四目相对。 说来也是好笑,两人不停地互换座位,就跟玩游戏一样,这已经是第二次。 花则语没有饮酒,却吃了一块果盘里的水果,再用纸巾擦了擦嘴,随后将手轻轻一挥,极为冷酷地吐出两个字:“清场!” 声音不大,却能让人听得清清楚楚,因为除了他以外没有人说话,并且他还是目光汇聚的焦点。 宋夏阳立刻指挥手下的保镖:“把所有人通通赶出去,一个不留!” 他带来的那些保镖虽然被夜星宇用了点手段而导致肌肉麻痹,但过了这一小会,也差不多恢复了状态,听到命令便四散开来,准备驱赶场内的客人。 可没等保镖们开口,懂得察言观色的富家公子们便识趣地离座而起,一个个先后离去,就算是想看到好戏结局的梁少凡和钟杨也不例外。 他们两个也就是普通的纨绔子弟,既没有夜星宇的通天本事,自身背景也算不上多么深厚,可不敢跟花则语和宋夏阳作对,只得乖乖走人。 谷罣 不到一分钟,所有的客人和工作人员通通离场,留下来的只有宋家姐弟以及他们带来的保镖。 花则语扭头瞥了一眼宋夏阳,冷冷说道:“你们也出去!” 这个“你们”,是包括所有人在内,只有夜星宇除外。 他与夜星宇之间的矛盾,只想单独解决,不愿他人掺和。 宋夏阳的脸色有些不好看,或许是因为花则语要将他赶走,也可能是对方的语气令他不爽,但他终究还是忍住了,一个字都没有说,阴沉着脸转身离去。 保镖们跟在宋夏阳身后,很快走得一干二净,只有宋春雪还站在原地,似乎有话要讲。 “你怎么还不走?”花则语冷声问道。 “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占了便宜,却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当然要先问个清楚,不然我会很难受。”这是宋春雪的回答。 至于为什么要问清楚,即便不说也能猜到,多半是为了事后报复。 作为养尊处优的宋家大千金,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吃个哑巴亏,却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 花则语也不清楚夜星宇姓甚名谁,自从他进来,就没人问过他的名字。 但夜星宇根本不怕被人惦记,主动答道:“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 “ok,我记住了!”宋春雪微微点头,深深看了夜星宇一眼,“但愿以后再见,你还能像现在一样笑得出来!” 后面那一句明显是威胁嘲讽的反话,但夜星宇不以为意,反而笑着回了一句:“慢走不送!” 宋春雪的俏脸又转向花则语,眼神有些幽怨,轻声叹道:“说实话,我对你有些失望……” 花则语默默听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虽然是我一厢情愿,但你的态度实在让我很生气!”宋春雪接着说下去,声音很轻柔,有点像是自言自语,“不过这样也好,让我趁早清醒过来,以后都不会对你有所期待……” 听闻这番话,花则语依旧面无表情,完全不为所动,仿佛一切与他无关。 这副姿态落到宋春雪的眼里,难免更加伤心难过,一声叹息过后,接着又道:“我待会就去机场,坐夜班飞机回帝都,你和夏阳要做什么我都不会管……” 说到这里,她蓦然加重语气:“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坑害我弟弟,如果你利用他,甚至伤害他,我会坚决地站到你的对立面。到那个时候,宋家与花家将不再是盟友,而是敌人!” 所有的话全部讲完,宋春雪轻呼一口气,表情变得坚决。 她轻轻拉紧了外套,并将钮扣系上,然后将双手插在衣兜里,毅然决然地转身离去,鞋跟踏在地板上的声音异常清晰。 第662章 这个要求不过份吧? 直到宋雪雪消失不见,花则语的表情和态度都没有丝毫动摇,或许在他心中,宋春雪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局外人,完全没有半点眷恋。 夜星宇微微一笑:“好了,现在只剩我们两个了,你划下道来, 我陪你玩。” 花则语身子往后仰,悠闲地靠在沙发椅上,并翘起了二郎腿,完全不像是要动手。 只听他缓缓说道:“不得不承认,我小看了你,你的表现确实让我有点意外……” “赶紧讲重点吧!”夜星宇懒得听这些废话,直接挥手打断, “早点把事办完,早点回家睡觉,别耽误大家时间!” “好!那我就直说了!”花则语稍稍加快了语速,并且加重了语气,“在我看来,你算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年纪轻轻就有非凡的本领。所以,我诚心邀请你加入我们风雷会,一起合作,共创辉煌!” “风雷会?”夜星宇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称,有些不明所以。 “没错,就是风雷会!”花则语点点头,口中作着解释,“这是一个类似于帝都三小的秘密精英俱乐部,才刚成立不久,由我和赵家的赵子强共同牵头,目前的主要成员有严家的严少泽,宋家的宋夏阳,兰家的兰溪, 于家的于匡……” 花则语侃侃而言, 报出一连串名字,除了严少泽和宋夏阳,其他那些人夜星宇通通不认识,但想来应该都是大家族里面的重要人物,甚至是直系继承者。 至于帝都三小,指的是桃花源、醉山居和缘梦坊,名为高档会所,实际上是由徐、方、欧阳这三家的新生代分别组建的战略同盟,其中的会员非富即贵,且大多都是年轻人。 这些情报,都是夜星宇从江旭那里听来的,没想到现在又多出一个风雷会。 夜星宇略一思索,便微笑说道:“名字倒是挺好,风为巽,雷为震,风雷交会,是为益卦,风雷激荡, 其势愈强, 相助互长,交相助益。” “没想到你居然懂这些……”花则语也笑了起来。 其实,夜星宇还想到了更深一层,但是没有说出来。 要知道,赵家和花家,是天龙帝国最有钱的两大家族,前者扎根于震城,后者发迹于巽城,都不在帝都。 而在八卦里面,巽代表风,震代表雷,由花则语和赵子强所联手创办的精英权贵组织,就非常适合“风雷会”这个名字,简直无比贴切。 真要说起来,他们两人都是能媲美帝都四少的顶级贵公子,只是因为家族的根基不在帝都,所以就少了一个响亮的名头。 自从徐妙嫣首创了桃花源之后,徐家声势大涨,在年轻权贵当中颇有威名。 方庆熹和欧阳姐妹受到启发,紧随其后,创立了醉山居和桃花源,拉拢了不少盟友,同样也助长了家族声威。 这三家联盟俱乐部,共同组成了所谓的帝都太子党。 然而,除了帝都这个政治文化中心,其他城市也有很多大家族,比如震城的赵家、巽城的花家、离城的苏家,都属于“五大十豪”之列,并且赵家和花家的经济实力还要超过五大家族。 谷蚙 身为赵家和花家的直系继承人,赵子强和花则语自有其傲气,当然不愿意去攀附帝都太子党,于是暗中联手,秘密组建风雷会,不声不响地拉拢了一帮人,其中就有严少泽和宋夏阳这两条大鲨鱼。 此次花则语来离城,就是想把苏俊喆拉上自己的战船,因为苏家远在南方,素来与帝都党派没有太多关联,比较容易说服。 并且,苏家也是十大豪门之一,份量极重,值得花则语和宋夏阳亲自跑一趟。 可没想到,他俩运气不好,恰逢苏家遭遇大难,家主苏原中了枪伤被送进了医院,众多事务都落到了苏俊喆头上,令他忙得不可开交,没空来赴约。 当然,如果宋夏阳报出花则语的名字,苏俊喆多半还是会抽出时间过来见一面,毕竟是商界第二家族的继承人,背景深厚,来头极大。 而花则语之所以会向夜星宇抛出橄榄枝,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夜星宇展现出的实力让花则语刮目相看。 第二,此人很年轻,发展空间巨大,潜力极高。 为此,花则语先把所有人赶走,再私下提出请求。 不过,夜星宇要让他失望了,想也不想,直接拒绝:“风雷会这个名字虽然不错,我却没有任何兴趣。” 花则语笑容凝固,微微皱了皱眉,冷声道:“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你可要想清楚!” “无所谓了!”夜星宇呵呵一笑,还故意问道:“你又不是老虎,难道会吃人?” “老虎不过是畜牲,怎么会有人可怕?”花则语坐直了身体,双眼直视夜星宇,“刚才的交手,你让我吃了一点小亏,确实是我大意了,但你该不会以为,我就只有这么点能耐?” 夜星宇胸有成竹,笃定说道:“反正你赢不了我!” “那不如打个赌……”花则语摊开双手,缓缓站起,“再来比试一次,你要是输了,就答应加入风雷会!” “那我赢了呢?”夜星宇目光向上,依旧带着笑意。 “你赢不了,我的实力远远超乎你的想象!”花则语说得很认真,语气非常肯定,信心无比强烈。 “你是哪里来的自信?”夜星宇笑容一僵,感觉挺无语的,“我是说,如果……万一……” “没有如果,也没有万一!”花则语挥手打断,显得有些不耐烦,但他还是认真说道,“假如出现奇迹,那今日之事一笔勾销,你我再无恩怨!——并且,我还可以无条件地答应你一个请求。” “爽快!一言为定!”夜星宇拍手叫手,随后站起身来,轻轻一脚把面前的桌子踢开,然后笑吟吟地看着花则语,“要是我赢了,你就换上女装在我面前跳支舞,这个要求不过份吧?” “你……放肆!”花则语脸色一变,勃然大怒。 第663章 变化之道,遁去的一 龙有逆鳞,人有禁忌。 纵然拥有绝世妖颜,花则语却很讨厌别人议论他的长相,更不允许有人将他视为女性。 可夜星宇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到女装,就让花则语非常生气,甚至起了杀心。 所以,在怒喝出声的那一瞬间, 花则语已经动了,看准了对方脸颊,反手就是一巴掌。 而夜星宇早有戒备,神魂之力散布周围,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感知。 花则语刚一动,夜星宇也跟着动, 猛然将头往后一仰, 险之又险地避过五根手指。 直到此时,站在对面的那道身影才消散不见,那不过是残留的影像,真正的花则语已不在原位。 尽管完美地躲过一击,夜星宇还是被对方的惊人速度吓了一跳,立刻施展出自己的拿手绝学九宫步,也就是俗称的鬼影步,脚下轻轻一动,便已移形换位,待花则语再想出招时,却发现目标身影忽然消失。 九宫步是通神拳的配套步法,同样依循奇门遁甲的深刻道理,变幻莫测,玄妙无方,自问世以来从未被人勘破。 而奇门遁甲,其本质就是数易之术。 《易经》当中有一句,“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剩下那个没有用到的“一”,就成了最难以捉摸的变数。 有道是:甲一、乙二、丙三、丁四…… 所谓的遁甲, 遁的就是那个“一”,又被称为“遁去的一”。 少了这个“一”,便空出一个位置,剩下的四十九个,就变得难以确定,从而有了无限可能。 举个例子,一场电影即将上映,票已卖完,客人们必须凭着自己的电影票对号入座。 假设某观影厅有五十个座位,所有购票者全数到齐,那等到电影开场时,每个人所坐的位置都是固定的,就算有些人心里不太满意,感觉太远或太近,又或者比较靠边,也难以更改座位。 但如果有一个人没来,多出一个空位,那么这个空位就会被别人占据, 而后者空出来的位置,又可能出现其他人。 于是,原本的座位顺序就被打乱了,从而产生新的结果,并且此结果无法准确预测。 这也算是一种蝴蝶效应,说明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具有复杂性,同时存在定数与变数,既有规律可循,又可能出现超出预期的变化。 数易之术研究的便是这些道理,夜星宇将其应用于武学,于是就有了通神拳和九宫步。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武学同样包含了玄妙之道,就比如段家的凌波微步,以易经六十四卦为基础,按照特定顺序踏着卦象方位迅速行进,往返一周后回到原地,便可以躲开无数攻击,堪称一等一的保命绝学。 “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这十六个字便是凌波微步的要旨所在。 之所以会有那般神奇效果,是因为在行进的过程中随时变化,从而产生无数可能,捉摸不透,难以预料。 好比某个人要去某个地方,不可能只有一条路,肯定会有许多选择,甚至可以走到一半停下来,再换另一条路。 谷寲 数由一始,亦由一终,就算起点和终点已经确定,中途之过程也会有无数的变化可能,这便是奇门遁甲,遁去的一。 并且,凌波微步的玄妙之处,不止在于保身避敌,还可以借助它来修行内功,当脚步踏遍六十四卦完成一个循环,体内的气息也会自然而然地运转一个周天。 也就是说,凌波微步每走一遍,内力便有一丝精进。 当然,就跟练拳一样,毕竟要动起来,过程当中消耗不小,走个十几圈,人也就累了,不可能无限制地循环游走,一直保持在修炼状态。 这门绝学最先出自于逍遥派,而逍遥派的核心思想源自于道家的庄子。 是以,创始人逍遥子便是一位修道的道士,无所不通,无所不精,包括医卜星相和琴棋书画,乃至五行八卦和奇门遁甲。 九宫步与凌波微步同为步法,虽然在表现上有所不同,但都遵循易理,常人难以看透,也就无从破解。 当然,任何武学都有破绽,不可能真的完美无缺,但破绽却被隐藏起来,寻之不见,成了“遁去的一”。 只要找到那个“遁去的一”,便能一举破敌,事半功倍。 可显然,花则语不具备这等能力,夜星宇凭着步法忽然转移,顿时让他失去目标,同时感到迷惘。 但他反应很快,仅仅只是一愣神,又马上动了起来,折转身体扑向侧方。 因为他已经发现了夜星宇的位置,就在左边靠墙处,距离不到十米,只需一个冲刺,就能展开攻击。 当然,一般人看不到他的冲刺动作,只见身影一闪,如同瞬移一般,花则语便已出现在夜星宇身前。 他的速度实在太快,快得超乎想象,甚至超过了化劲宗师,达到了先天强者的水准。 难怪他那么有底气,果然没有说大话,仅凭这变态的惊人速度,就能碾压世间绝大多数的能人高手。 要知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当快到一定程度,即为无解。 因为人的反应总有一个极限,就算是古武者也不例外,当反应不过来的时候,就没有办法去有效应对。 只不过,修为深厚的古武者,其反应极限要远远超过普通人,所以古武者能躲子弹,而普通人躲不了。 当然,这不代表古武者的速度比子弹更快,而是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古武者的心灵预警,被枪口瞄准之时会察觉到危机来临,进而提前躲避。 另一方面,枪械毕竟是远程武器,从子弹出膛到击中目标会有一个时间过程,距离越远,留给古武者的反应时间就越充裕。 同样,除了大脑神经的反应极限,人类自身所能达到的速度也有一个极限。 就以夜星宇的过往来讲,在他武力值最巅峰的时候,其速度极限也没有突破音速,仅仅只是接近而已。 换名话说,古武者的速度极限不会超过音速,先天强者亦不例外。 第664章 以慢打快,完美克制 学过物理的都知道,声音的速度,在标准大气压下,约为每秒三百四十米。 在夜星宇看来,这同样也是人类所能达到的速度极限。 并且,这还只限于出拳的速度,因为手比脚快, 脚又比全身快。 如果换成奔跑冲刺,会因为迎风面积的增加,而受到更大的空气阻力,那么速度极限绝不会超过每秒三百米。 当然,这是最强大的古武者,在最巅峰的状态下,所能得到的最理想数据。 一般情况下,即使是先天境界的至强者,身体的移动速度也难以超过每秒两百米。 这里列举一些数据, 都以短时间的疾跑冲刺为例,且在无风的天气下。 普通人类的奔跑速度,极限大概是一秒十米,世界冠军级的短跑运动员在百米冲刺时,可以略微超过这个数值,但无法持久。 外家古武者的身体素质要强于专业运动员,全速飞奔起来,秒速至少都在十米之上,但很少超过二十米。 内家暗劲,冲刺速度一般为每秒二十米到每秒三十米之间,最快之时堪比猎豹,而猎豹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陆生动物。 如果练出丹田真气,其速度必然有所提升,但不是很明显,一般不会超过每秒四十米,可在持久力方面大大增强,能够长时间保持高速移动状态。 而到了化劲阶段, 速度就没有明确标准, 会因每个人修炼功法和能力倾向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五十米,六十米,七十米,都有可能,但最多不超过每秒一百米。 比如某些极其擅长身法速度的化劲宗师,一旦展开全速移动,其峰值速度就可能接近或达到每秒一百米的极限速度,相当惊人。 至于更强大的先天境界,样本比较少,统计有些困难。 就算夜星宇经历了无数次的生命轮回,接触过不少先天强者,但总数量加起来也不到一百名。 并且,先天强者超然物外,见一面都难,更别说让他出手,就算出手也未必尽全力。 这样一来, 真实数据就不好采集,如果仅以夜星宇的观察判断为依据, 那么先天强者的移动速度至少都突破了每秒百米的大关, 但超过每秒两百米的并不多。 以上所述,便是古武者从低阶到高阶的大致速度表现。 而花则语之所以让夜星宇感到震惊,就是因为他的速度实在太快,至少突破了每秒一百米这个数值,完全达到了先天强者的标准。 实际上,夜星宇早已看出,这个年纪轻轻的花则语是个高手,竟然练出了丹田真气。 换句话说,此人跟段永兴一样,都是丹劲境界。 他虽然使不出凌波微步和一阳指,却有堪比先天的惊人速度。 同样,夜星宇也是丹劲,修为也不低,速度也不慢,可要跟对方比速度,就显得力有未逮。 谷鼠 花则语的速度至少要比夜星宇快一倍,这已经是非常大的差距。 要不是因为夜星宇神魂强大,于无形之中掌控形势,从而料敌先机,提前做好应对,恐怕就要吃亏。 要知道,动作再快,也只能骗过眼睛,无法逃过神魂力的细致观察。 而夜星宇的反应极限堪比光速,一旦集中精神,就不存在反应不过来的情况,就算他的动作没有对手那么快,也能凭着丰富的搏斗经验和精妙的招式技巧,做到以慢打快,滴水不漏。 有了神魂力的帮助,就算是闭着眼睛,花则语也占不了便宜,形势完全由夜星宇掌控。 另外还有一点,花则语除了速度快以外,其他方面都很普通,招式过于简单,没有技巧可言,甚至可以说是破绽百出,很容易让夜星宇抓到机会将其反制。 但是夜星宇没有那么做,他想要跟对方多过几招,试图找到原因,以得知花则语为什么能够那么快。 他甚至没有挪动脚步,仅以最小的幅度和最省力的方式,恰到好处地进行躲避,实在躲不了,才用双手格挡。 风声如啸,气流激荡,无形的风暴将夜星宇重重围困。 而掀起这场风暴的源头,正是花则语的超高速移动,以及快如闪电的轮番攻击。 假如有人在旁观战,就会看到夜星宇的周围出现了无数残影,仿佛有多个花则语同时发起进攻,让人眼花缭乱,难辨真假。 当人眼捕获移动物体的速度不及物体自身的移动速度时,就会看到残影,那其实是观察目标处于先前位置的残留影像,会与当前位置的实际影像一同出现。 这是因为视网膜在感应到光线以后,就算光作用停止,所生成的画面也不会立刻消失,而是会保留一段时间,大概0.1至0.4秒左右,便形成了残影。 另外,速度越快,所遭受的空气阻力就越大,大到一定程度,就会发出明显的破风音啸声。 甚至,当接近音速时,还会出现音障,如同前方有一堵被压缩了的空气墙,阻碍物体前进,使得速度再难以往上提升。 这或许就是古武者的速度极限无法突破音速的根本原因。 并且,过快的速度会对身体造成极大负担,尤其是接近音速之时,周围的气体流动会发生剧烈变化,出现激波或其它效应,身体便开始抖动或失控,甚至当场解体。 当然,一般人不可能有那么快速度,而那些有可能接近音速的先天强者,其身体强度又跟普通人不一样,自然能够承受得住。 不过,影响总是有的,就比如花则语,拥有如此惊人的速度,却无法完美掌控,所以他使不出复杂的招式,全是直来直去的简单攻击,中途无法变招,也就没有变化可言。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句话倒是没说错,但前提是对方反应不过来,或者来不及抵挡。 倘若换个对手,遇到花则语一连串的闪电攻击,恐怕早已溃败。 但神魂强大的夜星宇恰好就是速度的克星,只见他不停地扭动身体,好似在跳霹雳舞,动作看起来很滑稽。 可偏偏就是这些像是抽搐一般的可笑姿势,让他接连躲过无数次进攻,有惊无险,毫发无伤。 第665章 高下立判,谁是赢家? 说来慢,实则快,两人交手数十招,只不过用了几秒钟。 忽然有裂帛之声响起,随后风声平息,一切静止。 闪烁的人影全部消失不见,原处只留下夜星宇, 而花则语早已退到数步之外。 “你输了!”花则语的表情带着一丝笑意,扬了扬手中的碎布片。 这东西来自于夜星宇的衣袖,被花则语抓住机会,一手扯烂。 倘若只从过招切磋的角度来讲,夜星宇已经输了,花则语胜他半招。 但是, 夜星宇笑了笑, 口中却道:“未必!” 随后,他将手掌摊开, 掌心中竟有一枚纽扣。 花则语的脸色顿时变了,立刻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领口,果然发现少了最上面的那一粒扣子,原本扣紧的衬衫衣领不知在何时已微微敞开。 谁都知道,手腕不算要害,咽喉才是致命之处。 假如夜星宇出手之时稍稍往上一点,说不定就能捏破花则语的喉咙。 结局逆转,高下立判,输的竟然是花则语。 毕竟,他用尽全力,只能扯下夜星宇的一截衣袖。 而夜星宇却能在对手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轻松摘掉花则语衣领上的纽扣。 花则语想不通,脸色也很难看,沉声问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夜星宇没有解释,也懒得解释,只是抱拳行了一礼,说了句“承让”, 然后转身就走。 脚步声逐渐远去,花则语并没有阻拦,就算他不甘心,也只能愿赌服输。 并且,他也没有能力将夜星宇留下,意料之外的挫败让他信心动摇。 …… 酒吧外面,人来人往,霓虹闪烁,一派繁华景象。 夜星宇刚走出门口,就看到了宋夏阳以及他手下的一众保镖,但宋春雪却不见人影。 宋夏阳只是冷冷地盯着夜星宇,脸色很不友善,却没有上来找茬。 夜星宇也懒得理他,目光转向街尾,正有一辆酒红色的跑车飞驰而来,在他身前停住。 驾车人是庄静,庄宁坐在旁边。 车还没停稳,小黑猫就从车窗里蹦出来,欢快地跳到夜星宇怀里,滚来滚去,像是撒娇。 庄宁开门下车, 张口问道:“夜先生,您没事吧?” “我没事,不用担心。”夜星宇面露微笑,同时用手抚摸着黑妞的脑袋,让它安静下来。 谷菹 手刚举起,撕裂的衣袖便显露出来,被心细的庄静一眼看到,于是便问:“发生了什么?你们动手了吗?” 夜星宇正要回答,身上忽然响起悦耳铃声,于是他便从裤兜里摸出手机,暂且先接电话。 “喂,你去哪了?怎么还没回来?” 一听就是苏伊的声音,娇嗲软糯,甜得发腻。 但是夜星宇知道,如果没有正事,苏伊不会轻易给他打电话,于是便认真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 “嗯,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只是想告诉你,你的那位朋友刚刚已经醒了,问你去了哪里。” 她口中的“那位朋友”,不可能指别人,必然是玄如梦。 夜星宇便回道:“那好,让她等我,我马上回来。” 说完,他便挂了电话,并对庄氏兄妹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你们也早点回去吧!” 庄静听出电话里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但却没有表露出来,反而平静问道:“要不要我开车送你?” “不用了,我也是开车来的,车停在那边!”夜星宇摇头拒绝,并手指一个方向,随后叮嘱道,“如果有谁再来找你的麻烦,你就马上通知我,我今晚不关手机,随叫随到!” “嗯,我知道了!”感受到夜星宇对自己的关切,庄静的心情立刻又好了许多,脸上露出笑容。 …… 与庄氏兄妹告别之后,夜星宇抱着猫儿回到自己车上,却没有立刻启动汽车,而是释放出自己的神魂之力,笼罩刚才的那家酒吧,并窥探其中。 花则语独自坐在冷冷清清的大厅里面,嘴里品着酒,表情木然。 宋夏阳让保镖留在外面,自己一个人进来,看到花则语不言不语,便问了一句:“刚才什么情况?你对我姐说了什么?她怎么一个人走了?好像在生闷气!” 面对一连串的提问,花则语没有回答半个字,反而以命令的语气对宋夏阳说道:“那个男人名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我需要他的情报资料,你去帮我查一下,越详细越好。” “夜星宇?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宋夏阳皱着眉头努力思索,却没有想出一个结果。 花则语又道:“苏俊喆那边,你明天再约他一下,以我的名义,他应该会给面子。” “嗯。”宋夏阳答应一声,走到花则语对面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说道,“如果能够拉上苏俊喆,咱们三个抱团联手,就不用忌惮赵子强跟严少泽。” “我从来都没有把这两个人当作对手,因为他们不够资格!”花则语的态度又像最初时那么倨傲,语气十分冷漠。 紧接着,不待对方开口,他又分析道:“赵子强色胚一个,自己没什么本事,全靠家族撑腰,从来都只用下半身思考问题,根本不足为虑;而严少泽刚愎自用,冲动易怒,并且性格多疑,遇事不能忍,这些都是他的致命弱点,同样不值一提。” 宋夏阳非常认同,笑着附和:“所以我才看好你,与你共谋大事,而不是跟他们两个厮混。” “你比他们聪明,至少……你眼光不错!”花则语举起酒杯,与宋夏阳碰了一下,轻抿一口,接着又道,“我和赵子强没什么交情,只是互相利用罢了,之所以共同组建风雷会,也是为了打垮帝都的那帮太子党。” 宋夏阳哈哈一笑:“别忘了,我出身于帝都,也是你口中的‘帝都太子党’。” “但你跟方庆熹有过节,互相看不顺眼。”花则语好像知道不少内幕,随口谈论起来,“方庆熹这个人我也有听说过,小心眼,爱记仇,不是善类,你怕他算计你,当然要找个好帮手。” “没错!”宋夏阳也不否认,“方庆熹这个小人,动不动就打机会打压我,我早就忍不下去了,必然要跟他死磕到底!” 第666章 雌雄难辨,性别成谜 同为豪门阔少,或多或少都有傲气和野心,宋夏阳会与方庆熹产生矛盾,想来也不稀奇。 但相比之下,无论是自身权势还是家族底蕴,宋夏阳都比不上方庆熹,所以才需要找外援, 如此方有底气。 至于他为什么要加入风雷会,花则语一语点破。 “帝都三小之中,以桃花源最为势大,因为它创立最早,且成员最多。”只听花则语娓娓道来,“你原本加入了桃花源,可是当你与方庆熹结下梁子之后, 徐妙嫣的态度就有些暧昧不清,并没有公然站出来支持你,于是就让你感到心寒。” “不瞒你说,我确实有些生气!”宋夏阳习惯性地拍了拍桌子,以此来发泄心中之不满,“虽说徐妙嫣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可她终究是女流之辈,少了一股霸气,一旦遇事就会瞻前顾后,不肯轻易得罪他人,在我看来,气魄不够,不足与谋。” 歇了一口气,宋夏阳接着又道:“欧阳姐妹也是人才,弄出来一个缘梦坊,可惜太过小家子气,还搞什么性别歧视,居然瞧不起咱们男人!” 说到这里, 宋夏阳忍不住笑起来,语气之中带有轻蔑:“也不想想,凭她们一群小娘们,能干出什么大事?有哪个家族会把继承人的位置交到女儿手里?还不都是让儿子来当家做主?” “传男不传女,这是历来的规矩,除非……膝下无子,家无男丁!”花则语微微点头,且还叹了一口气,“所以,你才加入了我们风雷会,无论是我还是赵子强,都足以抗衡方庆熹。” “没错!”宋夏阳坦然承认,并且还分析道,“帝都四少里面,霍青书也有足够的手腕与实力,可以跟方庆熹一较高下,但他一直都忙着打理家族生意,并没有站出来组建同盟。” “霍青书这个人不太简单!”花则语立即给出评价,“他虽然没有举旗在手,但他身边有不少人主动跟随,也算是凝聚了一股势力, 不可小觑!” “确实如此!”宋夏阳暗自点头,“四大公子里面,应该就属霍青书最有能耐,老一辈们都很看好,还说什么‘生子当如霍青书’,以他来作为我们这一辈的典范楷模。” 花则语笑了笑,不置可否。 “至于其他两个,严少泽就不说了,没有人缘,仇人还多,我反正是瞧不起他。而徐家的那个宅男,很少在外露面,也没做出什么成绩来,恐怕真是个废物,比他姐姐徐妙嫣差远了!” 宋夏阳继续说着,将帝都四大公子逐一点评。 花则语浅尝美酒默默倾听,不再发表自己的看法。 宋夏阳唠嗑了几句,忽然面容一整,变得严肃无比,口中刻意提醒:“其实,最应该提防的,既不是方庆熹,也不是霍青书,而是赵子强。” 看到花则语不动声色,宋夏阳接着说道:“这个人就跟严少泽一样,不讲道理,且不择手段,但他比严少泽要狡猾得多,脏手的事情,自己从来不碰,都是唆使别人来做,我们得小心他背后捅刀子!” “我知道!”花则语微微点头,语气却很平静,“等过几年,风雷会壮大起来,我和他之间必有一番争夺,所以你现在就要站好队伍,以免将来后悔!” “哈哈,我懂!一山不容二虎,总有翻脸的时候!”宋夏阳哈哈大笑,甚至颇为期待。 他早就想明白了这一点,并且认为花则语必定胜于赵子强,所以才甘愿屈居依附,甚至不惜忍气吞声。 “成王败寇,都是后话,暂且不用提!”花则语放下酒杯,淡然叮嘱道,“你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先把那个叫夜星宇的底细摸清楚,我迫切想要知道,此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嗯,你放心,回头我就让人去查!”宋夏阳一口答应。 谷渂 …… 远处的街道边,夜星宇于车中静坐,心神却放在酒吧之内。 他听不到花则语与宋夏阳之间的对话,仅仅观察片刻,便收回了神魂之力。 “或许是我猜错了,他不是女人,而是阉人。” 幽幽的声音忽然响起,是夜星宇在自言自语。 自从跟花则语交手以来,他便暗自琢磨了老半天,一直在揣测对方的武功来历,为什么会这么快?简直不讲道理! 作为武道的创始人,且历经了无数年代,夜星宇曾经见识过不少擅长速度的武功,比如林善雅现在修行的越女剑法,练到极致以后,剑光如电,不见人影,让人印象深刻。 但是花则语所练的功夫,绝非越女剑法,其速度却不在越女剑之下。 想来想去,夜星宇终于想到了一门奇功,或许只有它,才可以使人发挥出不可思议的速度。 它一个非常独特的名字,叫做《葵花宝典》,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一个“快”字,真正做到了“唯快不破”。 据说,此宝典是由一名宫中太监所著,要想修练成功,必先阉了自己。 并且,修练者会随着进度加深,阴阳颠倒,性情转变,行为举止越来越女性化,最终沦为不男不女的异类。 如此诡异的修炼法门,逆转阴阳,自残身体,与其说是奇功,不如说是邪功更为恰当。 不过,却因为此功的莫大威力,不少人趋之若鹜,处心积虑也要得到,并因此而掀起一阵又一阵的腥风血雨。 最终,《葵花宝典》的原本和残篇都被人毁掉,从此成为传说,无人得以修练。 没想到,历经数百年之后,《葵花宝典》重现江湖,竟然被一个富家子弟掌握手中。 当然,这只是夜星宇的猜测罢了,他并没有确实的证据可以证明,花则语修练的就是《葵花宝典》。 然而,除了《葵花宝典》以外,夜星宇还真想不到其它的法门,可以让人速度的变得那么快。 正因为不确定,花则语的真实性别就成了一个谜,谁也说不清楚。 原本还以为花则语是个女人,可一联想到《葵花宝典》,夜星宇便推翻了这个结论。 或许,真像他刚才所说的那样,不是女人,而是阉人。 第667章 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 其实,要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很简单,夜星宇只需在暗中使用神魂力,透过衣物扫描花则语的身体,便能得知其真实性别。 只是,这种手段有失道德,其性质如同偷看女人洗澡, 为人所不齿。 所以,他虽有疑惑,却懒得深究,更不会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就做出突破底线的下贱之事,除非是关乎性命,不得已而为之。 活的时间久了, 什么事情都有可能遇到,夜星宇早已看淡了很多东西,更懂得如何克制自己的贪欲。 他只是静坐片刻,稍微想了一想,便驾车离去。 就算花则语真的修练了《葵花宝典》,也跟他没有半点关系,他管不着,也不想管。 至于《葵花宝典》是否邪恶,夜星宇不能确定,因为他只听过传闻,并没有得见内容。 但以他的认知来看,武之一道,千奇百怪,一般不存在正邪之分,是人心的善恶,才让它沾染了颜色。 …… 回到夜总会的地下室,几个女人正在吃夜宵,苏伊买了不少零食还有泡面,然后又点了一些外卖,看起来五花八门, 摆满了一大桌子。 看到夜星宇回来,玄如梦只是点了点头,勉强算是打招呼,表情异常平淡。 雪晴就很雀跃,放下手中的烤串,用纸巾擦了擦手,就马上跑过来把黑妞抱走,开心地跟猫说着话,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苏伊指着桌上的两瓶酒,连声嚷道:“快来快来,专门为你准备的,不够我再去拿!” 夜星宇哭笑不得,连连摆手:“不喝不喝,哪有人天天喝酒的?” 说完,他就把那两瓶白酒收了起来,放到靠墙边的柜子上,也不准苏伊去碰。 苏伊嘟囔了几句, 以表抗议, 但没有效果, 于是就挥挥手:“算了算了, 不喝了!你又不是我老公,干嘛要管我?” 夜星宇装作没听见,坐下来随便吃了点东西,才向玄如梦问道:“感觉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 他指的当然是修行方面。 玄如梦轻轻摇头,淡淡地回了四个字:“还算顺利。” 夜星宇便放下心来,略过这个话题,转头瞥了一眼逗猫玩耍的夜雪晴,接着又道:“她是我妹妹雪晴,你应该知道了吧?” 玄如梦点点头:“我知道,很可爱!” “那就好,转学的事情就拜托你了,还要麻烦你费点心,帮我照顾一下。” 夜星宇面露微笑,心里很轻松,总算是搞定了一件正事。 玄如梦依旧很平静,淡淡回道:“放心吧!” 夜星宇便不再说话,专心吃喝。 当然,喝的东西不是酒,而是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饮料。 玄如梦也极少开口,只有苏伊和雪晴话比较多,边说边吃,嘴皮子动个不停,气氛全靠她俩带动。 没多久,一桌子的食物被干掉了七八成,足见古武者的食量要比普通人大许多。 更何况,还有一只馋嘴猫蹲在旁边,就算不自己动爪,雪晴也会喂它。 吃饱喝足,稍作休息,玄如梦便起身告辞。 “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学院宿舍,再晚就回不去了。” 她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然后瞅了雪晴一眼,接着又道:“小丫头就跟我一起走吧,等明天一大早,我会亲自带她去办理转学手续!” “行!我开车送你!”夜星宇跟着起身,并招呼雪晴一块走。 向苏伊道别之后,三人依次走上楼梯,玄如梦走在最前,夜星宇走在最后。 “你先等会,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苏伊忽然跟上来,拽住夜星宇的手臂,俏皮地眨着大眼睛。 雪晴听到后转身回头,好奇问道:“是什么礼物呀?” 苏伊没有回答,只是甜甜一笑,对雪晴吩咐道:“你们先在外面等一会,我带你哥去拿礼物。” 雪晴“哦”了一声,抱着猫儿先走了,临出门前还回头望了一眼。 待到屋里只剩两个人,苏伊便搂住夜星宇,在他唇上深深一吻。 足足过了一分多钟,苏伊才心满意足地松开手臂,且笑着问道:“这就是我送你的礼物,喜欢吗?” 夜星宇以微笑作为回答,并用手掌轻抚着苏伊的秀发,柔声道:“我也有个礼物要送给你。” “好呀!快点快点!” 苏伊误以为对方要热情回吻,便含笑闭眼,还翘起了下巴,略微撅着嘴。 哪晓得,等了半天不见有动静,苏伊便忍不住睁开双眼,嘴里嘀咕道:“说好的礼物呢?” “已经给了,在你这里。”夜星宇用手指点了点苏伊的脑门。 苏伊听得一头雾水,完全不明其意,还没来得及仔细问个明白,对方就已转身离去。 其实,在苏伊闭眼之时,夜星宇便对其施展出赋灵神通,悄无声息地壮大了苏伊的神魂,这就是夜星宇送她的礼物。 当然,苏伊一无所知,还以为夜星宇是在跟她开玩笑。 “切~~,当我是小孩子吗?净会骗人!” 望着对方的背影消失在楼道尽头,苏伊颇为无奈,心中略有不满。 夜星宇耳力超凡,自然能够听得一清二楚,但他没有回头解释,很快便来到屋外。 这里是夜总会的后门,要围绕着整个建筑转半圈,才能到达正门大街。 而街道之上,路灯昏黄,行人寥寥。 玄如梦一个人站在街边的路灯下面,默默等候着夜星宇。 雪晴不在旁边,她跟小猫在人行道上奔跑玩耍,离得有些远。 或许是因为时间太晚,再加上夜总会没开业,一整条街都显得冷冷清清。 不过,这份冷清很快就被打破,几个男人自远处街角出现,勾肩搭背走成一排,吵吵闹闹,大概是喝多了酒。 隔得老远,他们就瞧见路灯下站着一个女人,腰细臀翘,身段极好,于是就有人起了不良心思,冲着玄如梦吹起了口哨,吸引对方注意。 玄如梦像是没听到一样,完全不理会。 那帮男人误以为玄如梦好欺负,嘻嘻哈哈地走过来,明显不怀好意。 第668章 半路杀出几个程咬金? 隔远看,只觉得身材好,离得近,才发现模样美。 玄如梦原本就很漂亮,脸上的伤疤经过夜星宇一番整治,已经不太明显,更何况她还习惯性地垂下半边头发。 一帮醉鬼越瞅越来劲, 个个都起了色心,心情激动地加快脚步,不一会就来到玄如梦跟前。 熏人的酒气扑鼻而来,令玄如梦心生厌恶,不由皱起了眉头。 醉鬼们嬉皮笑脸,围着玄如梦站了半圈, 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 “哟~~,长得真好看!” “那小腰, 绝了!还没我大腿粗吧?” “屁股好翘,真想捏两把!” 酒壮色胆,言语无忌,一帮家伙不知死活地品头论足,目光中带着淫邪的笑意。 他们并不知道,面前的女人曾经是个冷酷的杀手,顷刻间就能取人性命。 更无语的是,有个矮胖子笑嘻嘻地开口,竟然当面问道:“美女,要不要去开房啊?哥有钱!” 玄如梦极其不耐烦,已经快到了爆发的边缘,先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再从嘴里吐出一个字:“滚!” 然而,没有人被她吓到,胖子还借着酒意跌跌撞撞地凑上来,伸手张臂, 想要抱住玄如梦。 玄如梦忍无可忍, 正准备动手, 忽然从旁边冲出一道人影,一拳把胖子打飞。 伴随着一声惨叫,将近两百斤重的肥胖躯体凌空倒飞,足足摔出了十米开外。 场面有点震撼,叫人目瞪口呆,隔了两秒钟才有人反应过来,并发出几声惊呼。 “握草!什么情况?” “老三,你没事吧?” “快快快,把老三扶起来!” 醉意逐渐消散,头脑清醒不少,几个人下意识地跑过去搀扶胖子。 玄如梦身边则多出一道人影,正是在旁边玩耍的夜雪晴。 她就是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看到玄如梦被人欺负,一着急就动了手,并且还用上了夜量宇教她的拳法。 不过,就连她自己也没想到,随手一拳就把人给打飞了。 倒大霉的胖子估计有些皮糙肉厚,中了一拳还摔飞十几米,竟然没有晕过去,而是趴在那哇哇痛叫, 旁边几个人七手八脚, 好不容易才把他扶起来。 “谁他妈动我兄弟?老子要他……”一个半秃的壮汉骂骂咧咧地看过来,可话没说完,人就已经愣住。 因为他发现,动手打人的居然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模样还挺漂亮。 “可恶!你们这些坏蛋,居然欺负梦姐姐!” 夜雪晴瞪大双眼,怒视着对面的几个男人,完全没有畏惧之心。 “呦呵~~,哪来的小辣椒?随随便便就敢动手打人?” 壮汉捋起袖子走过来,身后还跟着两个同伴,全都一副凶恶表情,摆明了不会善罢甘休。 可没到近前,一缕黑影从旁窜出,然后就听见各种“哎呦”惨叫,三个来势汹汹的男人纷纷挂彩。 这一次居然是黑妞跑来凑热闹,乘人不备,主动出击,瞬息之间就已抓伤三人。 “操!哪来的野猫?” 有个家伙反应很快,不顾自身疼痛,抬腿一脚先踹过去,却踢了个空。 黑猫早已溜走,蹦蹦跳跳,扑到了一个人身上。 这个人并不是夜雪晴,而是夜星宇。 夜星宇出来之时,正好听到有人吹口哨,等转到夜总会前面,就见着几个醉汉在调戏玄如梦。 当然,玄如梦不会有危险,夜星宇就没有着急现身。 但是,如果他一直不管不顾,那几个家伙恐怕会死得很惨。 就拿刚才来说,要不是夜星宇暗中动用神魂之力,帮胖子化解了一部分拳劲,说不定他已经被夜雪晴当场打死。 当然,夜雪晴并无伤人之意,只是因为实力进步太快,脑子里面还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自然就掌握不好分寸。 更别说,这几个醉鬼竟然敢招惹脾气古怪的玄如梦,万一她起了杀心,这些人一个都活不了。 所以,夜星宇走了过来,好言相劝道:“先别激动,有话好好说!” 其实,他是好意,可没人领情。 看到伤人的黑猫跳到夜星宇怀里,对方的怒火便朝他发泄。 “这是你的猫?”头顶秃了半边的壮汉一脸怒气,不等回答,就大声吼道,“你的猫把人抓伤了,赶紧赔我们医药费,不然跟你没完!” 话音刚落,夜星宇还没有来得及表态,蓦然从远处传来一声大喊:“赔你麻个痹!” 紧接着,就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十几个青年大呼小叫地从街对面横穿马路,一窝蜂似地冲过来。 领头那人,瘦瘦高高,头发染成金黄色,一副标准的痞子相。 夜星宇认出此人,竟然是常年厮混街头的金毛强。 夜雪晴也看清了对方长相,小声嘀咕道:“咦?这不是强子吗?他怎么在这里?”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金毛强带着一帮小弟,风风火火地冲到近前,不由分说,按住那几个家伙兜头盖脸一阵乱打。 人多欺负人少,又敢下狠手,当场就把对方揍得鬼哭狼嚎,连声求饶。 “给我打!狠狠地打!” 金毛强先踹了几脚,很快就退了回来,由小弟们继续出手。 夜星宇看得一头雾水,拽住金毛强向其问道:“你干嘛呢?这些人跟你有仇吗?” “没有啊!”金毛强摇了摇头,“我都不认识他们!” “那你为什么要打人?”夜星宇更加搞不懂。 “我这不是替您教训他们吗?”金毛强一脸谄笑,趁机献媚。 “我有说过要教训谁吗?”夜星宇拍了拍脑门,简直哭笑不得,“你可倒好,问都不问一句,上来就动手打人,打残废了怎么办?” “哎呦!您别生气,是我不对,怪我太心急,自作主张了!” 金毛强惶恐无比,竟然抬手给自己来了一巴掌,清脆响亮,还挺用力。 “行了行了!赶紧让他们住手!”夜星宇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懒得再跟金毛强讲道理。 金毛强倒是听话,立刻喊了一声“停手”,总算没把人活活打死。 第669章 敢动我一根汗毛试试 说起来,那几个醉汉也是倒霉,谁不好惹,偏偏要来调戏玄如梦。 结果,接二连三地飞来横祸,差点交待在这里。 先是矮胖子被夜雪晴一拳打飞,再到半秃头等人被猫抓伤, 最后又惨遭混混们一顿毒打,五个人全都倒地不起,晕了一个,瘫了两个,剩下两个来回打滚,痛不欲生。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些人也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可怜, 要不是怕闹出人命,夜星宇都懒得管。 几个家伙像死狗一样瘫在地上无力哀嚎,唯有那个半秃汉子有些硬气,竟然咬着牙站起来,对着一帮混混怒目而视:“你们知道我是谁吗?竟敢打我!” “老子管你是谁!”金毛强跳上去就是一脚,又把秃汉踹翻在地,“敢在我夜哥面前装逼,我金毛强第一个不答应!” “哎哎哎——,你打人就打人,别拿我当借口啊!” 夜星宇听不下去了,把猫交给雪晴抱着,然后主动上前把半秃汉子扶起来,顺便帮他拍了拍衣服上的脏印子,并好言劝道:“朋友,要是不想惹麻烦,就赶紧走吧!” 好汉不吃眼前亏,道理谁都懂,被暴打一顿的半秃汉子心里也很虚,只是强装硬气罢了。 他也不敢留下来继续死磕, 只能低头认栽,强忍着疼痛去把晕倒的同伴背起来,剩下几个酒友互相搀扶,一伙人屁都不敢放一个,灰溜溜地走了。 “好了,没事了,都散了吧!”夜星宇对金毛强使了个眼色,想让他也赶紧滚蛋。 金毛强挤出笑脸,一个劲儿地点头哈腰:“夜哥,那我带着兄弟们先走了,如有任何需要,您只管吩咐一声,我小强子甘当马前卒,刀山火海,义不容辞!” 夜星宇挥了挥手,都懒得说话。 金毛强便不敢多啰嗦,带着一帮小弟迅速离去。 直到人影消失, 夜星宇才扭头对雪晴叮嘱道:“以后可不能随随便便对人动手, 即便动手也要留有分寸,知道了吗?” 雪晴默默低头, 不知道是不是在反思。 反倒由玄如梦出声为其辩解:“她是担心我,才出手教训那几个臭流氓,你怎么能怪她?” “我又没有责怪,只是提醒一下!”夜星宇笑了笑,然后看向小黑猫,“还有你,别动不动就抓人,还嫌惹的麻烦不够多吗?” 被口头教训的黑妞缩起了脑袋,钻进雪晴怀里,也不知道它有没有听进去。 夜星宇没有爱说教的嗜好,各讲一句,点到即止。 随后,他去把车开过来,载上玄如梦和雪晴,朝街角驶去。 忽然之间,传来一阵嘈杂声响,十几个人从岔路口冲出来,像疯了一样撒腿狂奔。 仔细一看,这不就是金毛强一伙人吗?为何去而复返? 夜星宇轻轻踩下刹车,车子速度放缓,并逐渐停下。 “怎么?见鬼了?跑那么快!”夜星宇降下车窗,笑呵呵地看着气喘吁吁的金毛强。 “夜哥,救我!”金毛强如同见了救星一般,狂奔到车前方才止步,神情紧张无比,且还满头大汗。 紧接着,又从街口拐角冲出一群人,黑压压地一大片,人数比金毛强他们多了好几倍。 这帮人大呼小叫,直奔而来,手里都抄着家伙,不是铁棍,就是砍刀,个个都摆出一副要人命的凶狠模样。 “别跑!” “站住!” “快快快,就在前面!” 仅仅几句话的工夫,这帮人就已冲到近前,连人带车,全部包围。 金毛强身边原本还跟着十几个小兄弟,现在却只有两个人留了下来,畏畏缩缩地躲在后面,剩下那些根本没有停步,头也不回地直接跑掉。 不过,也没有人去追,对方是冲着金毛强而来,不在乎漏网的小鱼。 “金毛强,你个狗日的跑得挺快啊!怎么不跑了?”一个肤色黝黑的青年拎着砍刀走出来,用刀尖直指金毛强,满脸都是狞笑。 “黑皮,你少他妈得意,我老大在这里,你敢动我一根汗毛试试!”金毛强挺起腰杆,拍了拍自己胸脯。 “你老大?哪个老大?”被叫做黑皮的青年似乎有些疑惑,随即把目光投向端坐于车中的夜量宇。 夜星宇本不想多管闲事,可车子被人群拦住,根本走不了,便按了按喇叭,冲前面喊了一句:“麻烦请让让,别把路堵了!” 但是,没有一个人让路,都像是聋了一样。 黑皮一个纵跃,跳到车头的引擎盖上,隔着一层挡风玻璃死死地盯着夜星宇,随后一撇嘴,冷冷道:“下车!” 夜星宇皱了皱眉头,却坐着没动。 黑皮似乎来了脾气,用刀子敲打着前挡玻璃,大声吼道:“你他妈聋了吗?老子叫你下车!” 夜星宇蓦然笑了,点了点头,随后解开安全带,并推门下车。 黑皮又往车厢内瞅了两眼,发现后排还有人,并且还是女人,便又吼道:“后面的,也给老子滚出来!” 喊完这一嗓子,黑皮就从车头上跳下来,提刀站到了夜星宇前面。 紧接着,后排车门同时打开,一大一小两个美女随之出现,吸引了众多目光。 一个戴着耳环的光头仔兴奋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上前几步走到黑皮身边,附耳低声道:“黑皮哥,这两个妞好正点!” “老子眼没瞎!要你说?”黑皮把光头仔一把推开,然后盯着夜星宇恶狠狠地问道,“你就是金毛强新认的老大?叫什么名字?混哪里的?” 夜星宇一言不发,似乎懒得回答,于是就由金毛强代答道:“这是夜哥,你给我放尊重点!” “什么哥?”黑皮歪着脑袋,一脸的冷笑,不知道是真的没听清,还是故意调侃。 “我是谁并不重要。”夜星宇开口了,并指了指黑皮手中的刀,“大晚上的,你们一帮人把路给堵了,还拿着这玩意,是打算抢劫啊?” “抢劫?”黑皮笑得更嚣张,举着刀转了一圈,“这一片现在都是我白鲨帮的地盘,我就算明抢,你又能怎么样?还不得乖乖地把钱掏出来!” 周围人哈哈大声,像是在附和着黑皮,为其助威。 第670章 给小妹一个练手机会 曾经,这附近只有两个地下帮派,一个是老九门,另一个是福兴社。 可在不久前,老九门的扛把子被人打成重伤,卧床不起,便使得老九门一蹶不振。 而福兴社的两位当家, 一个失踪,另一个吃了牢饭,福兴社随之分裂,成了一盘散沙。 就在此时,另一个地下社团强势崛起,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开始有计划地侵占和吞并老九门与福兴社的地盘, 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这个新出现的地头蛇, 就是曾经活跃在码头港口一带的白鲨帮,原本的势力范围只在城郊,如今却把黑手伸进了市区繁华地带。 如今的金毛强看起来好似风光无限,其实却成了丧家之犬,因为老九门差不多算是完蛋了,几个小头目先后向白鲨帮投诚,其中就包括他才跟了几天的良哥。 当然,金毛强也可以随波逐流,但他如果进了白鲨帮,就只能做回最底层的小混混,还要从头再来一遍。 金毛强不甘心,于是便拉拢十几个小弟,扯旗子自己单干,没想到才潇洒了几天,就被白鲨帮的黑皮带队截住,摆明要废了他。 幸好,金毛强够机灵,见势不对,撒腿就跑, 并且还成功逃到了夜星宇身边,至于能不能活下来,还得看夜星宇的态度。 别看金毛强拍胸口挺腰杆,说话无比硬气,其实心里很慌。 假如夜星宇不管此事,那么金毛强就惨了,就算侥幸能够活命,多半也会缺胳膊少条腿。 好在,黑皮自己作死,没等金毛强挑拨,他就主动找事,跟夜星宇呛上了,这让金毛强暗自高兴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趁着一帮人哈哈大笑,金毛强凑到夜星宇耳边,低声唆使道:“夜哥,这帮人都是不开窍的木头, 不用跟他们废话,直接干就完了!” 夜星宇站着不动, 也不置可否,像是没听到一样。 “我不管你是谁,不想断手断脚就趁早给老子滚蛋!”黑皮一脸嚣张地晃着手中的砍刀,“不过,我只放你一个人走,后面那两个妞必须得留下!” 戴耳环的光头仔又走了过来,冲着夜星宇大声吼道:“听懂了吗?听懂了还不快滚!” 说完,还蛮横无理地用手来推,根本没把夜星宇放在眼里。 然而,他刚一伸手,就被夜星宇抬腿一脚当场踢飞,连续撞倒了几个人,通通摔翻在地。 “你他妈找死啊!敢在老子面前动手?”黑皮顿时怒了,抬手一刀,劈向夜星宇。 夜星宇又是一脚,黑皮也像光头仔一样倒飞而出,就连手里的砍刀都拿不稳,“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黑皮带来的小弟们通通看傻了,一时之间愣在当地,竟然没有发起围攻。 “夜哥,厉害!”金毛强压抑不住心中的激动,眉飞色舞地大拍马屁。 夜星宇懒得搭理他,扭头向后瞥了一眼,对雪晴说道:“小妹,这帮混帐就拿给你练手,只许动用三分力,知道了吗?” “啊?要揍他们吗?”雪晴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表情傻乎乎的,“可是老师说过,学生不能打架!” “平时可以不打架,但如果有人故意招惹你,就一定要好好地教训他们!”这次开口的是玄如梦,语气清冷,却极其有力,最后还补上一句,“别忘了,我也是老师!” “哦~,那好吧!”夜雪晴点点头,撸起两只袖子,脚步轻快地走出几步,站到了哥哥身前,面对一帮持刀握棍的凶恶男人。 “雪晴,加油!”身后传来金毛强的助威呐喊。 他知道这是夜星宇的妹妹,也曾经见识过夜雪晴的弹珠绝技,所以一点也不担心,并且还很期待。 可白鲨帮的混混们就有些搞不懂了,心里难免嘀咕:这家伙脑子没病吧?想让一个小姑娘对付咱们几十号人? 当然,夜星宇有自己的想法,他打算借此机会,让雪晴得到一番实战磨练,反倒是一件好事。 并且,有他在旁边督战,妹妹不可能受伤,也不会闹出人命,一切尽在掌握。 另一边,倒在地上的黑皮“哎呦”叫唤了几声,看到手下小弟们全在发愣,便气得大喊大叫:“一群蠢货!还他妈愣着干嘛?给我上啊!砍死他们!” 马上就有人高声响应:“黑皮哥发话了,大家伙一起上!” 几十号人一哄而上,起码冲出去一大半,但都看准了夜星宇和金毛强,准备绕开夜雪晴,根本没把小姑娘当成目标。 可夜雪晴不知道,目睹一群人排山倒海地冲过来,手里还拿着武器,心情就难免紧张,不自觉地使出刚学会的拳法,见人就打,也不管来的是谁。 霎时间,各种哀嚎惨叫连绵不绝,砍刀铁棍掉了一地,至少有二十几人中了夜雪晴的拳打脚踢,或被击倒,或被打飞。 还有一道黑影在人群中忽闪忽现,竟然是小黑妞跑来凑热闹,找准机会就下黑手,暗中发动偷袭。 它被夜星宇说了几句,就没用爪子,身体在半空中蜷成一团,像是皮球一样飞来飞去,逢人就撞。 这也算是小黑猫无师自通,竟然能想出这种攻击方法,并且威力还不小,一下就能把人撞飞,即使没有晕过去,短时间内也站不起来,比起夜雪晴的三分力还要狠得多。 不过几秒钟的工夫,白鲨帮众就像割麦子一样,哗啦啦倒下一大片,唯有两三个漏网之鱼冲到了夜星宇跟前,但也被一脚踢飞。 转眼之间,满地哀嚎,犹能站立者寥寥无几。 这一幕可把黑皮吓坏了,瞠目结舌,脸色惨白,愣了老半天才反应过来,结结巴巴地吐出几个字:“古……古……古武……” 一个人徒手干翻几十个持械分子,但凡有点常识都应该知道,必然是古武者,并且还是比较厉害的那种。 然而,古武者极其罕见,万中无一,还能在这儿遇到? 更让人惊讶的是,一个学生打扮的小姑娘居然是古武者,简直有够稀奇! 第671章 不想混了,我要上班 “哈哈哈——!”金毛强得意大笑,并出言调侃,“黑皮,我老早就提醒过你,千万不要招惹夜哥,现在后悔了吧?” 黑皮当然后悔,肠子都悔青了。 你说惹谁不好, 偏偏惹上古武者,岂不是鸡蛋碰石头,自己找死吗? 就算惹到了真正的帮派大哥,黑皮也不会害怕,毕竟对方只有一个人,吹哨子摇人也来不及,完全拿捏得住,更何况黑皮身后还有整个白鲨帮给他撑腰。 可问题是, 古武者的强悍来自于个人战斗力,不需要其他帮手,仅凭自己就能以一敌百,简直就是帮派混混的克星,拿刀砍根本不管用,除非是用乱枪扫射。 黑皮也是见机得快,并且能屈能伸,刚捡起来的砍刀马上丢掉,连滚带爬地匍匐向前,随后跪在雪晴脚边,居然当着众人的面磕头求饶。 “姑奶奶饶命,都怪我小黑子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冒犯,罪该万死……” 说话的同时,还哭哭啼啼,竟然从眼角挤出几滴眼泪,一副穷途末路的可怜相,以博取他人同情。 “你哭什么呀?我又没打你!”雪晴被搞得不好意思,红着脸躲到夜星宇身后。 夜星宇不耐烦地挥挥手:“赶紧滚吧!就你这怂样还好意思出来混?” 黑皮一听, 不以为耻,反倒欣喜地一抹眼泪,感恩戴德地连磕三个响头:“谢谢夜哥高抬贵手,我这就走!——不对,是马上滚,马上就滚!” 话说完,黑皮便从地上爬起来,对着小弟们连连招手,如同丧家之犬一般,顷刻间跑个一干二净。 有几个被打晕过去的,被人七手八脚地拽起来,要么扛着,要么拖着,也都通通带走,唯独留下一地的砍刀和铁棍。 等到白鲨帮的混混们消失不见,街道才又恢复原本的清静。 金毛强正准备上前致射,顺便一表忠心, 忽然见到夜星宇抬手虚抓, 散落于地的金属器械便主动朝他飞过去,犹如遇到了吸铁石一般。 “啊!小心!”金毛强惊叫一声,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生怕夜星宇被刀刃所伤。 可他的担心完全多余,此刻的夜星宇是丹劲修为,有气劲护身,一般的利器如无外力驱使,便难以割破他的皮肤。 七八把砍刀和十来根铁棍瞬间汇聚,被夜星宇双手合拢,一挤一捏,一搓一揉,金属制成的砍刀和铁棍便像是软绵绵的土豆泥一样,被挤压变形,瞬间成为一个凹凸不平的金属球体。 紧接着,夜星宇随手一扔,金属球在半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并越过了半条长街,准确无误地落进了百米外的垃圾桶里,发出清脆响亮的撞击声。 金毛强和他的两个小弟被这一幕震慑得目瞪口呆,内心深处更加地敬仰膜拜,完全将夜星宇视为传说中的神袛。 “厉害了,我的哥!”金毛强竖起了大拇指,由衷赞叹。 夜星宇拍了拍手,扭头告诫道:“以后安分点,少惹事,再有下一回,可没人救你!” 金毛强陪着笑脸,解释道:“这次可不是我要惹事,是白鲨帮那帮混帐赶尽杀绝,故意算计我,逼得我走投无路,都快混不下去了!” “混不下去就赶紧收手!”夜星宇随口劝了几句,“你走的这条道根本就是死路,不想哪天被人砍死,就早早回头吧!” “道理我都懂!”金毛强苦着个脸,“可我没有别的本事,除了混街头捞点偏门油水,还能做什么?” “找份正经工作,总不能把你饿死!”夜星宇没好气地瞪了对方一眼。 “可对我来说,工作不好找啊!”金毛强一脸无奈,捋起两只衣袖,露出胳膊上的纹身,“别人看见我这模样,都不敢要我,怕惹上麻烦!” 夜星宇想了想,便说道:“这样,我给你介绍一份工作,你要愿意,过两天就来上班,虽然挣钱不多,总强过你游手好闲地白混日子。” 金毛强一听,赶紧拍着胸脯大声表态:“夜哥,我都听你的!反正我这条命也是你救的,以后你就是我大哥,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刀山火海,义不容辞!” 手下两个小弟也挺机灵,跟着附和道:“夜哥,咱也跟您混,全听您吩咐!” 三个家伙统一整齐地点头哈腰,一脸的谄媚笑容,活像狗腿子一样。 玄如梦略微感到不耐烦,看了一眼时间,从旁催促道:“快点吧!再不走,宿舍就要关门了!” 说完,她便拉开车门,坐回车上,夜雪晴也跟着上车。 夜星宇便对金毛强说道:“你先留个电话给我,回头我再联系你。” “好勒!”心情激动的金毛强赶紧报出自己的手机号码。 以夜星宇的记忆力,不需要写下来,听完就能记住,于是便朝金毛强挥了挥手,然后驾车离去。 闻着汽车尾气,金毛强等人对着车屁股连连鞠躬,一路高喊:“夜哥慢走!嫂子慢走!” 直到汽车拐过路口,彻底消失不见,才有个小弟向金毛强询问:“强哥,刚才说话的那个美女,难道就是严小西她表姐?” “应该……是吧……”金毛强也不确定。 曾经听严小西说过无数次,夜星宇是她“姐夫”,可在金毛强的记忆中,夜星宇身边的美女换了好几个,上一次是庄静和郑雪莉,这一次是玄如梦,也不知道谁才是严小西的表姐。 当然,他没敢问,万一说错话惹来不快,不就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好在,“嫂子”是谁并不重要,他只需要紧跟夜哥的脚步,忠心扮演好狗腿的角色,也就可以了。 只要身后有夜星宇这尊大靠山,就无惧白鲨帮那群混帐,以后还可以横着走路,看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动他金毛强一根汗毛。 一想到这里,金毛强便万分期待,并猜测夜星宇会给他安排什么工作。 但有个小弟忽然开口,打断了金毛强的思绪:“强哥,那帮家伙不讲义气,全都跑了,要不要打电话把他们叫回来?” “叫个屁啊!”金毛强一挥手,“管他们干嘛?老子已经不想混了,我要去上班!” 第672章 我们去酒店开个房间? 恐怕连夜星宇自己都没想到,他随随便便一句话,就改变了一个街头混混的人生观。 当然,夜星宇也不是随口敷衍,而是有所考虑。 苏伊的夜总会最近不太平,接二连三有人闹事,而原本最信任的保卫经理却是严绍辉安插的卧底, 已经被苏伊炒掉。 并且,现有的保安队伍,还有里里外外的工作人员,都要花时间彻底清查一遍,令人起疑的一概剔除。 如此一来,很可能导致人手不足。 于是,夜星宇就在想, 不如让金毛强去苏伊的夜总会当保安,既能缓解人员压力,还可以从旁监视其他人。 最起码,对于夜星宇来讲,金毛强是值得信赖的,毕竟他怀有敬畏之心,不敢轻易反叛,可以暂时先用用看。 当然了,这件事还得跟苏伊商量一下,夜星宇不好私自作主。 …… 不久之后,一辆suv来到了艺术学院的大门口,正是夜星宇一行人。 因为没有登记的外部车辆禁止入内,夜星宇便把车退了回来,停在外面的街道上。 他把雪晴的行李箱从车尾取出,然后说道:“我送你们进去吧!” 玄如梦也不说话,独自转身走向学院大门。 背着小书包的雪晴嘴里哼着曲子,蹦蹦跳跳地跟了上去,小黑猫欢快地围绕在她脚边, 一会窜到左,一会窜到右。 锁好车的夜星宇单手提起行李箱,默默走在最后面。 说起来他们都是古武者,走路速度要比普通人快许多,原本十几分钟的路程不到十分钟就走完了。 可到了宿舍区,却发现外面的大铁门已紧紧关闭。 雪晴抓着铁门上的护栏推了两下,纹丝不动,便嘀咕道:“怎么办呀?门好像锁住了!” 玄如梦看了看时间,很不走运,刚好过了十二点,而宿舍区的大门是电子锁,一到时间就自动锁死,里外都打不开。 夜星宇倒是有神魂开锁的本事,但他不想展露,便问玄如梦:“要不……我们去外面的酒店开个房间?”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玄如梦竟然想歪了,红着脸低下头去。 夜星宇才发现自己的用词不当,便干笑两声, 解释道:“我没别的意思, 只是想让你和雪晴在酒店暂住一晚。” 玄如梦垂着脑袋一言不发, 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夜星宇又道:“如果不喜欢住酒店, 也可以去尚品御豪园,我在那儿买了一套商品房,离这里不算远,开车过去最多二十分钟。” 玄如梦原本已经做好了翻墙进屋的准备,可她一想到还有雪晴在,便觉得翻墙不体面,像是做贼一样。 于是,她略微考虑了一下,便轻声反问道:“你觉得呢?” “我还是带你去尚品御豪园吧!”夜星宇笑着回答,“以后你不用掐着时间回宿舍,就算晚了也没关系,可以去我那里暂住,反正也是空着,你帮我打扫一下就行了。” “好吧!听你的!”玄如梦也不反对,轻轻点了点头。 三个人又循原路返回,然后驾车前往尚品御豪园,总计花费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将车驶入地下停车场,找到自己的专用停车位,把车停好,行李带上,夜星宇才领着一大一小两个美女,搭乘c栋的电梯直上十八楼。 经过1805房间门口时,夜星宇侧头看了一眼,脑海之中自然而然地浮现出高明的身影。 高明已经死了,由他买下的这套房就成了空屋,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人居住。 身为诈骗犯的高明无亲无友,就算已经失踪,也不会有人报警,估计要到几个月后,房贷逾期不还,银行联系不到当事人,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高明失踪的事情才会暴露。 当然,事实的真相很难被查出来,因为高明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个躲躲藏藏的诈骗犯,既没有正式的工作记录,也没有相应的社会关系,完全就是一个边缘透明人,最终只会被列入失踪人口档案。 夜星宇倒是考虑过,能不能用点小手段,把高明买下的这套房子弄到自己手里,可仔细一想,并不现实。 因为国家对房屋买卖的管理条例非常严格,关键手续的办理都需要房主本人亲笔签字,就算夜星宇搞到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也不能把房子变成自己的。 再加上,高明注定会成为“失踪人口”,将来肯定会有一番调查,倘若夜星宇非要把房子拿到手,必然会与失踪的高明扯上关系,搞不好也会成为调查对象,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得不偿失。 这样一想,夜星宇便决定不贪这个小便宜,他又不是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哪会在意一套几百万的商品房? 心有思绪,脚步却不停,夜星宇很快走到自己的1806房间门口,凭着密码解锁。 他还把密码当面告诉玄如梦和夜雪晴,就是不知道雪晴那个烂记性,能不能记住,或许她睡一觉就忘了。 “这房子买来就空着,一直没有人住,可能落了点灰,待我先打扫一下。” 夜星宇笑着推开了房门,且按下了墙上的照明开关,可当灯光亮起之时,他忽然就愣住了。 房间里哪有灰尘?分明一尘不染! 锃亮的地板光洁明净,一看就知道被人用心打扫过,穿着皮鞋的夜星宇都不忍心踩上去。 更离谱的是,玄关处居然摆放着三双棉拖鞋,一款男式,两款女式,相依相偎,整整齐齐。 ——这是怎么回事? 夜星宇当场懵逼。 不到一秒钟,从他的脑海里面蓦然跳出一个名字:郑雪莉! ——没错,除了夜星宇自己,就只有郑雪莉知道进门的密码。 或许在不久之前,郑雪莉来过一次,买来了拖鞋,还打扫了房间。 想到这个可能,夜星宇便收起吃惊的表情,同时在心中暗想:郑小婊又在搞什么飞机? 随后进入的玄如梦察觉到了夜星宇的异样,便朝屋子里多看了几眼,目光带着一丝警惕,同时小声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吗?” 夜星宇摆摆手:“没事,先进屋吧!” 第673章 搁我这扮演福尔摩斯? 三双棉拖鞋,很适合冬天穿。 男款是朴素的灰色,而女款有白和粉两种颜色。 “哇!拖鞋好可爱,我要穿这双!”雪晴没有多想,主动换穿拖鞋。 夜星宇也换了鞋,提着行李箱走进客厅。 唯独玄如梦有些谨慎,站在门边多瞅了几眼, 最后才换鞋进屋。 “随便坐。”夜星宇指了指沙发,随后将行李箱放到里屋,再走进餐厅打开冰箱,从里面取出几瓶矿泉水。 冰箱里原本是空的,现在多了一些水和饮料,估计也是郑雪莉买来的。 玄如梦并没有坐下歇息, 而是很随意地在客厅走动,貌似在欣赏装修和摆设。 夜雪晴像个小孩子一样跑跑跳跳,几乎把所有房间逛了个遍。 小黑猫跟在雪晴后面四处撒欢,表现得异常活跃。 夜星宇拿来矿泉水摆放在茶几上,大声招呼:“有没有渴?过来喝水!” “来了来了!”雪晴从卧室里跑出来,拧开一瓶矿泉水就往嘴里灌。 玄如梦缓步走向沙发,坐下后却没有取水喝,而是向夜星宇轻声问道:“你之前不是说,这里没人住吗?” 夜星宇微微一愣,正在想怎么回答,却又听见玄如梦接着说道:“如果我没猜错,不久之前,这里曾经有人待过,并且还是个女人。” “为什么这么说?”夜星宇有些好奇,不清楚对方是怎么看出来的。 “你没闻到吗?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香味。”玄如梦轻声回答,表情一如既往地平静,“应该是洗发水的味道,要不然就是沐浴露。” 说话的同时,她伸出手掌在沙发上摸索片刻,指间便多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根又细又长的头发, 任谁都能看得出,必然出自于女人,因为很少会有男人留长发。 “还有这根头发,不可能是你的吧?”玄如梦拈起发丝凑到夜星宇眼前,且还分析道,“她洗完澡以后,估计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就是我现在坐的这个位置,因为我这里的香味最明显。” “哈哈,你观察得真仔细!”夜星宇干笑两声,竖起拇指点了个赞,随后向其解释,“我倒是忘了,有个朋友知道这里的密码,或许是她来过。” 说完,内心里暗自吐槽:搁我这扮演福尔摩斯啊?搞得我像是被捉奸在床一样! “我恐怕不适合住在这里,还是回去算了!”玄如梦缓缓起身,似乎打算离开。 “别啊!大半夜的,宿舍也进不去, 你还能去哪?”夜星宇赶紧挽留。 “这个不劳你费心,我可以去楚君那里暂住一晚。”玄如梦不为所动, 说完就已迈步。 “那里不能去!”夜星宇唰的一下站起来,拦在玄如梦身前,“说不定苏家已在暗中布下眼线,你现在过去被人看到,搞不好会惹来麻烦。” “我可不怕什么苏家!”玄如梦执意要走,脚下一动,便施展出身法,打算绕过夜星宇。 她的动作非常之快,可有人比她更快,身子才刚窜出去,就被夜星宇拽了回来。 夜星宇蓦然问道:“你是不是吃醋了?” “我哪有?”玄如梦微微低头,目光闪烁不定。 夜星宇又问:“那你介意什么?” 玄如梦哑口无言,答不上来。 “梦姐姐,为什么要走啊?你明早不是要带我去学校吗?”不明所以的夜雪晴眨巴着大眼睛,很认真地询问着。 “我……”玄如梦看了雪晴一眼,不知道该说什么。 夜星宇放开了手,柔声劝道:“反正只是住一晚,大不了你就当成是酒店,哪有那么大的心理负担?” 玄如梦暗叹一声,不再言语,似乎打消了离开的念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很抵触,或许就像夜星宇所说的那样,因为某个女人曾经来过,从而产生了醋意。 可仔细一想,又很可笑,至少在面对苏伊的时候,玄如梦觉得自己很坦然,并没有逃离的想法。 “已经很晚了,别折腾了,早点睡吧!” 说话的同时,夜星宇伸出一只手掌,轻轻地摸了摸玄如梦的脸颊。 这个亲呢的动作忽然出现,顿时让玄如梦害羞低头,心脏砰砰跳。 耳边又传来夜星宇的声音:“皮肤光滑了许多,应该快好了。” 听到这一句,玄如梦才反应过来,对方之所以伸手摸脸,是为了察看脸上的伤疤。 将她的头发撩起并且挂到耳朵后面,夜星宇才收回手掌:“你只要坚持用药,过不了多久就能痊愈,不需要再用头发遮脸了。” 玄如梦轻轻地“嗯”了一声,身子往后退开半步,并转过脸去。 夜星宇微微一笑:“我去看看热水器有没有打开,累了的话,洗个热水澡会很舒服!” 目送他转身离去,玄如梦呆呆站着,似乎有些走神,但她很快就恢复成平时的清冷模样,也没有再闹情绪。 洗浴间只有一个,等雪晴先洗完澡,玄如梦才接着洗,但她没有换洗的衣服,便问雪晴借了一套睡衣,然后把自己的内衣裤拿去洗了,挂在阳台上。 雪晴虽然年纪小,脸蛋显得稚嫩,但她个子却不矮,与玄如梦身高接近,体重也相差无几。 玄如梦穿了雪晴的睡衣,看起来挺合身,就是风格不太对劲,白底上印满了卡通图案,小猫,小狗,小狐狸,以及各种有趣的动物形象。 其实,玄如梦很讨厌这些花花绿绿的图案,她平时的着装风格一向都是以纯黑色为主,所以她的代号叫做黑蛇。 然而,洗完澡总得找件衣服穿,玄如梦也是没办法,只能暂且将就一下。 “你也去洗一下吧,热水还有。”玄如梦对着客厅里的夜星宇招呼一声。 “不用了,我现在回去。”夜星宇站起身来,准备要走。 玄如梦吃了一惊,问道:“你回哪?是去找苏伊吗?” “不是!”夜星宇赶紧澄清,“我回骊水南湾,等明天早上再过来接你们去艺术学院。” 听到回答的玄如梦暗中松了一口气,又道:“这里还有多余的房间,为什么要回去?” 夜星宇笑了笑:“那行,不回了,我睡沙发吧!” 第674章 从此以后,不能再睡懒觉 次日清晨,当天边出现第一缕阳光,夜星宇就已从沙发上苏醒。 他来到雪晴睡的客房,轻轻推开未锁的房门,随后看到一幅画面。 (~﹃~)~zz 雪晴睡得正香,嘴角流着口水,身上的被子被她踢开一小半, 光脚丫子露在外面。 夜星宇走至床边,小声喊道:“雪晴,该起床了!” 静等了几秒,竟然没有半点反应。 摊上一个爱睡懒觉的妹妹,还真是有点伤脑筋,如果没人叫她起床, 她可以一直睡到中午才醒。 但从今天开始, 夜星宇要让她改掉睡懒觉的坏习惯,人睡多了就会变得懒惰,苏伊就是典型的例子。 ?(*?)?:“起床啦!别睡了!” 夜星宇凑到枕头旁边,冲着妹妹大喊。 (っ?-。) 雪晴迷迷糊糊地睁开一只眼睛,用手揉了揉。 ??(?? ̄? ̄)????:“快点给我起来!” 夜星宇故意板着个脸,这种时候可不能心软。 ?(ˊ〇ˋ*)?:“哈……呼……好困啊……” 雪晴抬起两只手,一边伸懒腰,一边打哈欠,脑袋瓜子还不是很清醒。 ((???д??)?:“从今天开始,不准再睡懒觉了,以后每天早上都要练功,听到了吗?” ╭(╯^╰)╮:“哦……” 有气无力地回了一个字,刚睁开的眼睛又闭上了。 不过,夜星宇下定了决心,可不惯着她,硬生生地将她从床上揪起来,逼着她去洗脸刷牙。 过了不久,洗漱完毕且换好衣服的雪晴来到客厅,在夜星宇的监督下, 规规矩矩地练着易筋洗髓功。 ?? ?? ?? ?? ?…… 总共一百零八个动作姿态,从头到尾都要来一遍,其实不比练拳容易。 “你在教她练武?”刚走出卧室的玄如梦看到这一幕,好奇地驻足观看,稍后便喃喃自语,“拳法不像拳法,体操不像体操,似乎不太简单……” 夜星宇笑了笑,没有刻意解释,转而问道:“要吃早餐吗?” “吃不吃都行。”玄如梦无所谓地随口应答,并用手指捋了捋稍显凌乱的头发,不经意的小小动作竟然有些妩媚。 “那就吃吧,我去外面买!” 说完这一句,夜星宇便换鞋出门,临走前叮嘱雪晴不要偷懒。 …… 早餐过后,收拾妥当,夜星宇又当了一回司机,把玄如梦和夜雪晴送至艺术学院。 艺院附中就在艺术学院的旁边, 两者只隔了一条街, 但前者的规模要比后者小很多。 本来转学这个事情只需要玄如梦出面就可以搞定, 可夜星宇来都来了,就干脆全程陪同,带着妹妹跟随着玄如梦,一起去附属中学的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 玄如梦性子冷淡,从不与人主动交际,人缘其实不算好,但她毕竟是学院里正式聘请的讲师,有这一重关系在,即使雪晴的条件不达标,附中那边的负责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痛痛快快地把手续给办妥了,并没有摆脸色使绊子。 唯一让人意外的是,女生宿舍已经满员,没有多余的空房间,转校以后的住宿问题得自己解决。 中级学院等同于旧时代的初高中,一般只招收本地学生,很少有人住校,自然不可能按照一比一的标准来配备宿舍。 而艺院附中的学生宿舍只有两栋楼,男女分开,各住一栋,主要是为了方便离家远的学生,如果不想两头跑,就可以选择住校。 刚开学的时候,无论男女宿舍,一般都有多余的空位,但现在离开学已经过了三个月,后面陆陆续续会有一些学生申请住校,于是就造成了宿舍满员的现象,并不稀奇。 夜星宇转念一想,干脆就让雪晴住在尚品御豪园,离学校不算太远,有公交也有地铁,大约要耗费半个多小时的路程时间。 而骊水南湾就离得远了些,通勤赶路至少超过一个小时,自己没车还不方便,光是别墅区里面,就得走好长一段路。 不过话又说回来,雪晴的性格像个小孩子一样,一点都不成熟,夜星宇实在有些放心不下,便对玄如梦提了个建议:“上次去你宿舍,看你房间比较小,住着不是很舒服,不如你也搬去尚品御豪园吧?顺便帮我照顾一下妹妹,我不是很放心让她一个人住。” 玄如梦听完就笑了,调侃似地反问一句:“你是铁了心想让我给你当保姆吧?” “没有啊!”夜星宇一本正经地矢口否认,“我这是为你考虑,想改善一下你的生活质量,反正我又不收你房租,完全是一番好意,没想过要坑你!” 原本以为要费一番口舌,哪知道话才刚说完,对方就已经爽快地点头答应:“那好吧,白嫖的豪华住宅,不住白不住!” “啊?你真的答应了?”夜星宇有些意外,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开玩笑。 “嗯!”玄如梦的回答很肯定,“其实,等这个学期结束,我便打算辞掉学院的工作,专心经营瑜伽馆,不然会有些忙不过来。” 夜星宇呵呵一笑:“我倒差点忘了,你不仅是学院的舞蹈老师,还是瑜伽馆的老板。” “瑜伽馆可不是我一个人的,还有楚君的一份。”玄如梦收起笑容,冷冷淡淡地解释着,“我是看你那套房子地理位置不错,不管是离学院还是离瑜伽馆,都不算太远,我以后可能要经常两头跑,住在那一片应该会比较方便。” “既然如此,那就正好,我还担心你不答应呢!”面露微笑的夜星宇心情不错,“要不……我现在就去帮你搬家,刚好我有空,又开了车过来……” “倒也不急!”玄如梦摆了摆手,“搬家的事情以后再说,我今天还有课,暂时抽不开身!” “这样啊……”夜星宇未免感到遗憾,还以为可以趁热打铁,迅速将此事落实下来,“那么,待会一起吃个午饭,吃完我就先走了。我下午还要去一个地方,可能回来比较晚,麻烦你帮我照顾一下雪晴,我那边一完事就过来接她。” 第675章 飞黄腾达,竟有高人相助 办完手续,交了学费,再把雪晴带到班主任面前,转学的事情便算完成了。 这次的班主任是个男老师,看起来比较年轻,三十来岁年纪,姓李, 戴着眼镜,白面无须,说话时总是面带微笑,健谈且还风趣,与之前那个铁面毒舌的蔡老师相比,完全是两种风格。 夜星宇想请李老师吃个午饭, 却被对方婉言谢绝,双方客套了几句, 也不勉强, 便告辞离开。 至于雪晴,就托付给李老师,从今天开始重返课堂并追赶进度,毕竟还有半年多就要高考了,时间很紧迫,期望雪晴能在新的环境里好好学习,提升成绩,也能跟同学们愉快相处。 之后,夜星宇跟着玄如梦回到隔街的艺术学院,一起去了后者经常光顾的“小厨房大掌柜”,随便吃了点午餐,便挥手告别。 到了下午,夜星宇要去张家作客,这是跟张弘扬事先约好的。 之前在附中办手续的时候,张弘扬还特地打电话过来跟夜星宇确认此事,当然是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时间还早,也不着急,夜星宇先回了一趟别墅, 洗个澡再换上干净衣服,便按照张弘扬发过来的地址,开车前往张家。 离城是一座大城市,占地很广,自然少不了风景秀丽的好地方。 而张家也跟许多大家族一样,自己买了一块地,建了一幢豪宅,依山傍水,临近海边。 当然,海景别墅不可能建在繁华市区,位置稍显偏远,即便是驱车前往,也要花费一番时间。 并且,张家豪宅跟骊水南湾是两个方向,一个靠东,一个偏西,路程更显遥远,夜星宇足足耗费了将近两个小时, 才到达目的地。 隔着车窗放眼望去, 只见一座临海的小山丘, 形似卧虎,植被茂盛,于半山腰处建有几栋漂亮的大别墅,坐北朝南,面向大海。 那便是张家之所在,整整一个小山头全被张家买了下来,原本可以拿来修建一座小型度假村,却只是造了几栋房子,大多数地方都还维持着原生态。 “咦?这个张家,有点意思!” 夜星宇好像发现了什么,暂时把车停靠在路边,走出车外驻足远眺。 有人路过,会以为他在看风景,其实不是,他在看风水。 或许在别人眼里,除了晴空万里,就是碧海蓝天,也没有什么好瞧的。 可落到夜星宇眼中,这些东西都可以忽略,反而呈现为另一幅景象。 须知,当精神强大到一定程度,便可感应气机变化,也能发现一些非同寻常的东西。 就比如此时,夜星宇能看到天穹之上有云气汇聚,丝丝缕缕,如梦幻之霞光,而下方的半山别墅似有一股莫名吸力,不断牵扯着霞光云气,蜿蜒盘旋,渐渐落下,使得整个别墅笼罩在淡淡的光辉之中,甚是庄严。 其实,那如梦如幻的霞光并不是真实的云彩,而是一种叫做“气运”的东西,虚无缥缈,不可捉摸,难以用言语进行解释,寻常人也不可能看见这光怪陆离的奇异景象,唯有精通风水并且拥有强大的心灵力量,才可以感受得到气运的存在。 以夜星宇的神魂修为和风水造诣,他能一眼看出,张家选的这块地非常不简单,气场汇聚,大势磅礴,是一块福泽万千的宝地,只需稍微花费一番心思,就可以布下绝佳的风水局,可以兴旺家族,造福子孙。 “难怪这些年张家飞黄腾达,势不可挡,原来是有高人相助!” 看出门道的夜星宇暗自点头,嘴里喃喃自语。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富商豪族只懂得做生意,不可能精研风水,能寻到这块宝地建宅兴家,必然是得到了他人的指点。 至于此宅采用了哪种风水局,夜星宇还无法确定,远观只能看出大势所向,具体的细节构造还需到了近处才能仔细琢磨。 片刻之后,夜星宇回返车中,顺着道路驱车来到山脚,很快就见到一座石拱门,上面刻有“张氏庭园”四个大字,龙飞凤舞,乃是手书的行草体,落款为“清泉”二字,或许是个人名。 拱门后面便是上山的道路,稍微窄了一些,但也有五六米宽,水泥铺就,一路蜿蜒向上,直通半山豪宅。 而在道路尽头,有一个欧式的庄园大铁门,镂空雕花,底下有滑轨,两侧则是白色的围墙,环绕着其中的几栋别墅。 车辆靠近时,由系统控制的铁门自动打开,似乎里面人已经知道有客人到访,主动放行。 再往内,便是一块青草地,铺着草坪砖,可以用来停车,并且已经有几辆车停在那里。 夜星宇看了一眼,便把车开过去,停在另一辆车旁边。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中年人主动迎上来,对着刚下车的夜星宇微微鞠躬,招呼道:“夜先生远道而来,辛苦了!” “你好!”夜星宇面带笑容,礼貌回应着。 “敝姓梅,是这里的管家。”黑衣中年人作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随后伸展手臂,摆出“请”的姿势,“现在就由我为您领路,前往会客厅,董事长早已恭候多时!” 夜星宇却摆了摆手:“能不能先带我四处逛一逛,我想参观一下。” “既然夜先生有如此雅兴,我乐意为您效劳。” “那就有劳梅管家了!” …… 别墅大厅内,柔软舒适的沙发上坐着许多人,男女老少都有,还挺热闹。 除了身体不太好的张老太太需要卧床休息,以张天根为首的张家直系通通在场,显然很重视客人的到来。 不过,他们心目中的重要客人不只是夜星宇,还包括另外两位,比夜星宇早到一步,此时就坐在张天根的对面。 一把年纪的张天根依旧精神抖擞,居于正中主位,左侧是他的儿子张翰林以及儿媳苏美,右边则是张弘扬和张馨雨两兄妹。 而那两位客人,面容有几分相似,却是一对父子,父名叶权坤,儿子叫做叶英雄。 第676章 乍眼一看,竟然如此般配 叶权坤的装扮有些独特,身穿一袭深蓝色复古中山装,头上挽了一个道士髻,蓄着长长的胡须,面容古板,不苟言笑,非俗非道, 气质特异。 他儿子叶英雄同样显得另类,前额大背头,脑后小马尾,偏偏又穿着非常正式的浅灰色西装,并且还系着领带,搞不清楚究竟是艺术家还是商务精英。 “权坤兄, 咱俩得有十几年没见了吧, 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一身休闲装的张翰林脸上带着亲切笑容, 主动与叶权坤攀谈。 “最近才刚回国,有些事情需要处理一下。”叶权坤一板一眼地答道,“趁这个机会,我带着儿子来登门拜访,顺便还有一事相求。” “权坤兄不必客气,有事尽管直说。”张翰林丝毫不嫌麻烦,反倒面露喜色。 “说来惭愧……”叶权坤叹了口气,仿佛不愿开口,但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接着往下说,“我这次来见董事长和翰林老弟,是想厚着脸皮给我儿子谋个差使,希望他能进神风做事,跟着弘扬贤侄好好学习学习。” “没问题,这是好事,我还求之不得呢!”张翰林想也不想就一口答应,且还说道,“弘扬最近老说自己压力大,事情做不完, 巴不得有个人替他排忧解难。况且,他俩都是年轻人,有共同语言,很容易拉近关系,互相帮助一下,说不定还能干出一番大事!” 说完,张翰林扭头问父亲:“爸,您说是吧?” “对对对!”张天根笑眯眯地点头,随后打量着叶英雄,开口问道:“孩子,你是第一次来我张家吧?叫什么名字啊?” 叶英雄赶紧站起来,恭敬答道:“回张爷爷的话,我叫英雄,叶英雄。” “好好好,名字起得不错,并且跟你父亲一样,五官端正,一表人才!” 张天根大为赞赏, 举起手掌往下压了压, 示意对方不用站着说话,坐下即可。 叶权坤从旁补充道:“我儿子是在国外念的书,拿到过硕士学位,毕业后曾经在一家跨国大公司任职高管,做得有声有色,不过他还是想回国发展,于是就把之前的工作辞掉了,期望能在国内大展拳脚。” “有这个想法非常好,年轻人就应该报效祖国!”张天根竖起了大拇指。 “董事长言之有理!”叶权坤连连点头,“与其帮别人做事,倒不如替张家出力,让他跟着弘扬贤侄,我也能够放下心来。” “权坤兄言重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哪还分你我?”张翰林豪气地挥了挥手,“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回头我给英雄安排一个合适的职务,绝对能让他一展所长!” “谢谢张叔叔,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叶英雄再次站起,主动致谢,说完又坐回原位。 随后,宾主寒暄,说了一番客套话,张翰林趁机向叶家父子介绍自己的宝贝女儿张馨雨。 张叶两家是老交情,但因为叶家移居海外,天隔一方,于是就有很多年没有来往,小一辈里面唯有张弘扬见过叶权坤,但也是在年幼之时,印象早已模糊。 而张馨雨就不清楚这叶家父子是什么来路,但她也不笨,能看出爷爷和父亲很尊重对方,完全没有摆出平时的大佬派头,于是便规规矩矩地打招呼问好,不敢随便乱讲话。 当然,叶英雄也没有开口,主要是由张天根和叶权坤闲聊,张翰林偶尔插一句。 暂时无人说话的时候,张天根忽然想起什么,扭头看向张弘扬,问道:“不是说夜医生已经到了吗?怎么还没进来?” 张弘扬自己也不清楚,便站起来身来回复道:“我出去看一下。” “你坐下,让馨雨去吧!”张天根抬手制止。 “叶医生?”张馨雨嘀咕着站起来,有些摸不着头脑,心里还在想:难道不是眼前这一位? 原来,张弘扬并没有给妹妹讲明情况,只说今天会有人来家里给奶奶治病,让她暂时别去公司。 而张天根提到了“夜医生”,落到张馨雨的耳朵里就听成了“叶医生”,还以为来看病的高明医生就是叶权坤。 毕竟,叶权坤的形象有些奇特,有一点江湖郎中的味道。 考虑到有外人在场,心怀疑惑的张馨雨没好意思细问,便准备出去找梅管家打听情况。 瞅着她的窈窕背影,叶英雄眼珠子一转,马上跟着站起来,开口喊道:“馨雨妹妹,你等一等,我陪你一起去吧!” 说完,也不管对方是否答应,三两步就追了上去,动作倒是很灵敏。 其实,张馨雨挺讨厌这个人,刚才长辈们聊天的时候,她就发现这个扎马尾的家伙贼眉鼠眼,老是在偷瞧自己,感觉有点不怀好意。 现在又听对方开口叫“馨雨妹妹”,好像很熟的样子,她心中的厌恶感就更加强烈,暗自在心中咒骂:呸——!谁是你妹妹?简直太不要脸! 于是乎,张馨雨便停下脚步,冷冷说道:“我自己去就行了,不需要劳烦你,你还是回去坐着吧!” 冰冷的语气让疏离感自然显现,可叶英雄不以为意,故作潇洒地将双手插在裤兜里,笑着回应道:“长辈们说话,我也插不上嘴,不如一同出去走走,顺便聊聊天!” “聊你个大头鬼!”张馨雨嘴里嘀咕着,声音很小,不至于让对方听见。 要不是因为长辈坐着那里,无端发脾气有失体面,依着她平时的大小姐脾气,恐怕就要忍不住踢腿踹人了,以前那个夜星宇就经常挨她的鞋尖子。 遇到这种厚脸皮,张馨雨倒是有经验,要么发飙,要么不理,只靠言语沟通是没用的,她便懒得再跟对方磨嘴皮,板着个脸转身就走。 叶英雄笑嘻嘻地跟了上去,与张馨雨并肩而行,脑袋后面的小马尾随着步伐移动而左右摇晃。 “乍眼一看,竟然如此般配!” 叶权坤望着两人的背影,忽然一笑,从嘴里吐出一句话来,似乎别有用意。 第677章 指腹为婚,原来不是玩笑 张家人大多没有反应过来,叶权坤便已坐直身体,看着张天根肃容说道:“其实,我这次登门拜访,还有另外一件更重要事情,是关于英雄和馨雨的。” “英雄和馨雨?”张天根愣了一下,不明白对方指的是什么。 “对!”叶权坤重重一点头, “张叶两家有数十年的交情,家父曾与董事长有指腹为婚之约,现如今,英雄和馨雨都到了合适的年纪,也该让为这两个孩子张罗婚姻大事了!” 此言一出,震惊了张家所有人,尤其是张天根。 当年,他的确与叶权坤之父关系匪浅,有过所谓的“指腹为婚”。 只不过, 那时候的张天根以为对方只是随口说说,当不得真,便没往心里去。 后来,叶家移居国外,甚少音讯,更别说是见面,张天根也就把这件事给完全忘了。 没想到,时隔二十几年,叶权坤领着儿子忽然到访,竟然重提旧事向张家提亲,这就让人很意外。 “这……”张天根犹豫了一下,扭头望向儿子儿媳,似乎想征询他们的意见。 张翰林夫妇对视一眼,先由苏美开口道:“他俩今天才刚见面,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恐怕……” 话没说完,却被张翰林挥手打断:“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当初我跟你还不是一见面就结婚了, 不也过得挺好的?” 仔细一想,确实如此,苏美就算不太认可,也无话可说。 当初他俩也是因为父母撮合而走到了一起,没怎么谈恋爱就已踏入婚姻的殿堂,并且关系和睦,结局美满。 显然,面对叶家的提亲,张翰林表示支持和赞同,苏美虽有犹豫,但也不反对,最后就看张天根是何想法,他毕竟是一家之主,他的态度尤为重要。 “难得叶仙师还记着此事,你要不提,我都快忘了!”张天根略微考虑片刻,便对叶权坤回复道, “既然叶仙师有这个意愿, 我张家当然求之不得,不过这件事不宜操之过急,我这个孙女从小被宠坏了,得找个合适的机会给她说道说道,做做思想工作,不然可能会闹别扭。” 叶权坤笑道:“既然董事长和翰林老弟都赞成这门婚事,那我也就放心了。” 坐在旁边的张弘扬实在忍不住插了一句嘴:“爷爷,是不是得先问一问馨雨的想法再作考虑?” “不用问了!”张天根将手一摆,“要是任由她的性子,恐怕到了三十岁都嫁不出去,还不如由我们给她安排。——更何况,当年我跟叶仙师早就有过约定,怎么可能食言反悔?” 张天根的态度表现得异常坚决,似乎很难改变主意,张弘扬便不敢再劝,只得闭嘴。 “我就不卖关子,实话实说吧!”叶权坤收起笑意,肃容说道,“这件婚事不仅能使我们两家亲上加亲,还对家族的后续发展助益良多,宜早进行!” 这句话勾起了张天根的好奇心,赶紧追问:“难道还有什么特别的理由?” 叶权坤答道:“不瞒您说,家父曾经算过他两人的八字,实属绝配。” “这样吗?那就太好了!”张天根笑了起来。 叶权坤又作解释:“从五行命格的角度来讲,犬子八字属火,而馨雨侄女八字属风,有道是‘风助火势,火借风威’,两者若能结合,便能以熊熊之势兴旺家族,蒸蒸日上。” 这样一说,便让张天根大喜过望,兴奋之色溢于言表,巴不得早点促成这门婚事,于是就问道:“那把婚期定在什么日子比较合适?” 叶权坤微微一笑:“这一点家父也有算过,最好的日子是腊月十八。” 腊月即为农历的十二月,张天根掐着手指头大概算了一下,距离现在刚好两个月。 “腊月十八?稍微有点急,不过也没关系,从现在开始筹备的话,倒也赶得上。”算好日子的张天根嘴里嘀咕着,随后扭头,向儿子儿媳吩咐道,“这件事就由你们两口子来张罗,该请的宾客通通请到,务必办得风光一点!” 张翰林连连点头:“爸,您放心吧,我会瞧着办!” …… 张馨雨万万想不到,就她出去的这一小会工夫,自己的终生大事就在长辈们的三言两语之间决定下来。 她在屋外看到一个女仆经过,便问道:“梅管家呢?” 女仆先是鞠了一躬,随后指着一个方向:“他陪着一位客人往那边去了。” “好,你去忙吧!”张馨雨一挥手,便往女仆所指的方向走过去,根本不理会身旁的叶英雄,就当对方不存在。 原本并肩而行的叶英雄故意落后几步,脚步无声地跟在后面,一对色眯眯的眼珠子动也不动,紧盯着张馨雨的小翘臀。 张馨雨完全没发觉,只顾往前走,很快就碰到两个被张家聘请的私人保安,正沿着路径在别墅周围巡逻。 这时候,叶英雄马上收回淫秽的目光,一脸严肃,道貌岸然,根本没被他人瞧出破绽。 再往前走一小段,转过一道外侧回廊,张馨雨就看见梅管家跟一个男人站在一起,似乎在眺望远处风景。 张馨雨快步上前,喊了一声“梅叔”。 梅管家与那位客人听到声音,同时转过脸来。 看到夜星宇的熟悉脸庞,张馨雨蓦然愣住,随后便问道:“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夜星宇眨了眨眼睛,笑着反问:“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梅管家从旁解释道:“这位客人是受到弘扬少爷的邀请,特地来为老夫人治病的。” “什么?你就是那个……夜医生?”张馨雨这才反应过来,难免目瞪口呆。 在她的印象中,夜星宇这个人除了油嘴滑舌,就没有其他本事,是什么时候学会给人治病了? “我也不是什么医生……”夜星宇摆了摆手,“不过你奶奶的病,我勉强能治!” “少吹牛!”张馨雨完全不信,抬起脚跟,作势欲踢,且还威胁道,“你到底打的什么鬼主意,快点老实交代!” 第678章 人造龙脉,实属逆天而行 抬腿踢人是张馨雨的习惯动作,并且只针对夜星宇。 每当夜星宇要耍嘴皮子的时候,张馨雨就会忍不住用脚尖踹他,久而久之,习以为常,都快成了本能反应。 可落到叶英雄眼里,就有些不是滋味, 总感觉气氛不太对,像是男女之间的打情骂俏。 于是,不等夜星宇回话,叶英雄就靠过来,笑着说道:“馨雨妹妹,这位朋友是谁?你不先介绍一下吗?” 张馨雨理都不理,故意装作没听见, 又向夜星宇问道:“你们在这里看什么?” 夜星宇没有回答,用手往周围一指, 反问张馨雨:“这里的园林和建筑是谁为你们家设计的?” “我不是很清楚,你问这个干嘛?”张馨雨摇了摇头,她确实不知道,因为这套别墅自她出生之前就有了,年纪比她还大。 夜星宇平静答道:“我就是有点好奇,你们张家到底是得罪了谁,居然处心积虑要你家破人亡!” 此言一出,犹如大晴天打了一个响雷,无人不被震惊。 张馨雨有些生气,大发娇嗔:“你是不是有病啊?说的什么胡话?” 梅管家动容皱眉,同样问道:“夜先生何出此言?莫非看出什么?” 唯有叶英雄阴沉个脸,不言不语,但两只眸子却如毒蛇一般紧盯着夜星宇,敌意自然显露。 不管他们三人是何态度,夜星宇一直保持平静,抬手指着不远处的水池,朗声问道:“你们仔细看那座假山,像什么形状?” 他们所处的位置乃是别墅前院的花园平台, 占地不算小,中央有一座圆形的大水池,池中又有假山一座,造型奇特,如巨蟒盘卧。 其实答案谁都知道,根本不用多想,张馨雨张口便答:“像是一条龙。” “没错!”夜星宇点点头,“此处藏风聚气,乃是风水福地,但有人故意利用这一点,立假山成龙形,引四方龙气汇聚于此,看似受益匪浅,实则后患无穷……” “停停停——!”一头雾水的张馨雨不耐烦地挥手打断,“你能不能别卖关子?我一句都听不懂!” 夜星宇哑然失笑,随后便作了个总结:“简单来讲,这里是一处被人工造就的微型龙脉。” “龙脉?真有这东西?听起来好神奇!”张馨雨似懂非懂, 眨巴着大眼睛。 一旁肃立的梅管家早已动容,沉声问道:“传说中, 龙脉乃是无上宝地, 此处既有龙脉气象,难道不是好事?又何来家破人亡的说法?” “正所谓‘物极必反’,有时候福气太大,并非好事,因为你无福消受。”夜星宇不慌不忙地解释着,“龙脉代表着整个华夏民族的福泽气运,绝非一个家族可以承受,除非家中有天子降生,具备帝王之命格,方有可能驾驭龙气,腾飞万里。” 稍作停顿,他又接着说道:“造龙脉,引龙气,的确能够使家族兴旺一时,步步登天,但过后必有大祸降临,且站得越高,就摔得越惨。” 听完这一番论述,梅管家有些震惊,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最终没有发出声音。 夜星宇又举出例子:“古时候就有一些权臣,在家中私造龙脉,轻易登上权力巅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他们终究不是天子,没有当皇帝的命,最终要被抄家灭门,株连九族。” 张馨雨捂着小嘴“啊”了一声,似乎有被吓到,脸色微微发白。 夜星宇看了她一眼,继续说道:“就算是真命天子,也不能够建造龙脉,因为华夏之龙脉只有一条,至尊无上,独一无二,天子造龙脉无异于逆天而行,同样会引来灾祸。” “胡说八道,一派胡言!”忍了半天没开口的叶英雄忽然站出来,对着夜星宇怒目呵斥,“你刚才还说,帝王天子可以驾驭龙气,怎么话风一变,又成了逆天而行?” “怪我没有讲清楚。”夜星宇也不生气,和颜悦色地作解释,同时抬手指着水池中的龙形假山,“我刚才说的天子造龙脉,可不是这种小打小闹微型龙脉,而是蜿蜒数万里的巨型龙脉,两者之间有天壤之别,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空口无凭,全是瞎编!”叶英雄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极为不屑,“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历史上有哪一位天子因为建造龙脉而招来大祸的!” “你别不信,还真有!”夜星宇没有开玩笑,朗声回应着,“在广袤的华夏大地上,除了有一条自然形成的先天龙脉,还有另一条人工建造的后天龙脉,那便是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 “啊?长城是龙脉?”张馨雨张大了嘴,不太敢相信。 “没错!”夜星宇微微点头,“从高空观察地面就会发现,长城的外观形状宛如一条腾飞之巨龙,跨过一片片崇山峻岭,沿着山脊曲折蜿蜒。” 这样一讲,就很形象,就算有不少人没有真的见过长城,也非常清楚长城的外形特征。 既然提到长城,便有了启示,张馨雨脑子一转,立刻联想到一位历史人物,于是便问:“你说的那位天子,应该就是秦始皇吧?” “猜对了!”夜星宇再次点头,“始皇嬴政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称帝的君主,非常了不起,但他在统一华夏之后,却开始大兴土木,修建万里长城和秦陵兵马俑,接连触犯大忌,于是招来厄运,强大的秦王朝仅仅只存在了十四年,便已遭受亡国之祸。” 这番话震人心魄,犹如敲响了警钟,再次让梅管家陷入沉思,而张馨雨也深有触动。 唯有叶英雄冷冷一笑,嘴里嘟哝道:“又开始编故事……” 夜星宇当然听到了,但他还是没有生气,扭头瞥了一眼,平静说道:“这些都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史书上有记载,我可编不来。” 叶英雄的脸上依旧带着冷笑,立刻出言反驳:“据我所知,长城修筑的历史可上溯到西周时期,著名典故‘烽火戏诸侯’就源自于此,你却非说长城是秦始皇修建的,真是可笑!” 第679章 谁敢吃,谁就死! 没想到,从小生活在国外的叶英雄居然还了解华夏历史,能用‘烽火戏诸侯’的典故来反驳夜星宇。 但夜星宇既然敢这么说,自然有他的道理,只见他侃侃而谈,缓缓讲述自己的看法。 “你只说对了一半,无论是西周时期, 还是春秋战国时期,都有修筑长城,但长度都很短,不成龙形,其主要作用是为了军事上的战略防守。 “直到秦灭六国,统一天下, 秦始皇听信了方士谗言,将战国长城连接起来, 并且有计划地进行建造和修缮,长度大大增加,始有‘万里长城’之称。 “而这时候的秦帝国空前强大,南征百越,北击匈奴,已无惧任何外敌,修筑长城的意义不仅仅限于军事防御,而是有其他原因。 “这个原因当然就是为了建造龙脉,误信谗言的始皇帝嬴政以为可以借此来突破九五之数,使得自己江山永固,寿与天齐,却不知自己遭人愚弄,即将大祸临头。 “给赢政献策的那个方士包藏祸心,早已预料到秦王朝气数已尽,便扯个幌子,带着三千童男童女跑路了,就算嬴政事后察觉不对,想算帐都找不到人。 “过后的事情不用我多说,大家应该都已知道, 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不仅没有长命百岁,反而一夕暴毙,尸身恶臭,过了两个多月才得以下葬。 “他一死,民乱四起,处处揭竿,先有陈胜、吴广,后有项羽、刘邦,号称千秋万载的秦王朝迅速走向灭亡,只有短短十四年的历史。 “秦亡以后,凡是统治过中原地区的封建王朝,每一个都要修筑长城,延续了两千多年,一直没有停过,前后累计长度超过十万里。 “但经过无数次的战争破坏,以及上千年岁月的不断侵蚀,现在的长城早已不复当年模样,而人们今天所看到的长城, 大多是在明朝时候所修建,已非秦时之人造龙脉。” 夜星宇几乎没有歇气,一路往下说,张馨雨与梅管家都听得入迷,唯有叶英雄一心想要反驳,却又想不出合适的说辞。 最后,只听夜星宇总结道:“由此可见,即便是真龙天子,也不该私造龙脉惹怒上苍,普通人更不要去做这种事情,其本质无异于蓄谋造反,迟早要被抄家灭族,就算靠着龙脉引来龙气,也不过是一时速发,早晚要偿还因果。” 梅管家听完这番话,一言不发,低头沉思,脸色变得很凝重,似乎信了不少。 而张馨雨却是半信半疑,嘴里嘀咕道:“都什么年代了,还搞封建迷信那一套?” 夜星宇笑了笑:“风水可是大学问,不是封建迷信。” “算了算了,不说这些!”张馨雨摆摆手,并转移话题,“我再问你一次,你真是来给我奶奶看病的?” 夜星宇含笑点头,应了声“是”。 张馨雨便朝他招招手:“那你跟我去见爷爷吧,都等你老半天了!” 随后,改由张馨雨带路,其余三人跟在后面,一同走向别墅大门。 外围的矮墙圈了好大一片,但主体建筑只有三栋,并列排开,一大两小,其中有廊道相连,以白色为主,金色作点缀,建筑风格中西结合,但更偏向于欧式现代。 屋外除了几名女佣,还有一些黑衣保安,分成几组在各处巡视守卫,更布有许多监控摄像头,照顾到每一个死角,防止外人闯入。 可见,张家的安保工作非常到位,毕竟这里是较为荒僻的市郊,多少得防范一下。 …… 别墅大厅内,宾客正相谈甚欢。 张天根的脸上带着笑意,正向叶权坤询问:“好多年没有见过叶仙师,不知道他现在身体可好?” 叶权坤肃容答道:“不劳董事长费心,家父身体一向不错,再活个几十年不成问题。” “那就好,那就好……”张天根抚掌大笑,“叶仙师无恙,我也就放心了!” “您也要保重身体,切勿太过操劳。”说话的同时,叶权坤伸手入怀,摸出一个小小的木盒子,“这是家父亲手炼制的延年益寿丹,托我带给您,权且当作提亲的聘礼。” “什么?叶仙师亲手炼制的仙丹?”张天根又惊又喜,目光死死地盯着木盒子,根本移不开眼。 叶权坤微微点头:“虽有延年益寿之效,却也算不上仙丹。” 说完,他便将小木盒递往对面。 张天根作势推脱,故意不接,口中还说道:“叶仙师对我张家有大恩,我一直想着该怎么报答,却偏偏无以为报,哪还有脸收下如此贵重大礼?使不得!千万使不得!” “您老就别推辞了,区区丹药而已,哪算是什么贵重大礼?”叶权坤的脸上终于流露出一丝笑意,“对我叶家来说,最不缺的就是丹药,您就放心收下,我回去也好向家父交差。” “那……那这就……太感谢了!” 张天根满脸带笑,半推半就地接下小木盒,随后紧紧握住,根本不舍得放开,一双布满皱皮的老手不停地颤抖,显然控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紧接着,他慢慢地打开木盒,只见一枚龙眼大小的丹药放置于盒内正中,色泽浅淡,黄白参杂,且有浓烈的香气缓缓散发。 张天根身子前倾,略微凑近一些,用鼻子深深地嗅了一口,随后两眼冒光,张大嘴巴发出赞叹:“真不愧是仙丹,只是闻一闻,便感觉神清气爽,精神焕发!” 他儿子张翰林也闻到了气味,跟着激动起来,脸上流露出谗嘴表情,似乎也想分一杯羹,只可惜丹药仅有一枚,没他的份,只能眼巴巴地羡慕着。 坐在对面的叶权坤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泛起一丝怪异笑容,似乎别有意味。 一想到所有的一切都在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叶权坤的内心其实比张家父子还要火热,只是没有外人知道,也看不出来。 可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忽然响起,大声道:“什么狗屁仙丹,分明就是毒药!谁敢吃,谁就死!” 第680章 梅管家,替我送客 说话之人是夜星宇。 他刚走到门边,正好看到张天根打开小木盒,得意忘形地说什么“仙丹”,于是就用神魂力探查了一下,立刻得知丹药的主要成分,竟然是一种罕见的慢性毒药。 另外,他还看到了装扮奇特的叶权坤, 并发现了一些非同寻常的东西,籍此猜出更多。 于是乎,他才会语出惊人,一言点破:谁敢吃,谁就死! 可就因为这一句话,大厅内的所有人无不动容色变, 通通将目光投射过来, 汇聚到夜星宇身上。 “夜兄弟,你总算来了,过来坐吧!”张弘扬首先反应过来,站起来朝着夜星宇抬手打招呼。 张天根虽然年纪大,视力却很好,记性也不差,一眼就认出了夜星宇,张弘扬刚说完,他便接着开口:“夜先生,欢迎光临寒舍,咱们又见面了!” 张翰林夫妇没见过夜星宇,却能猜出来者是谁,纷纷站起迎客,但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不自然,毕竟对方进门说出的那句话着实有些吓人。 唯有叶权坤端坐不动,只是侧过脸来看着夜星宇,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夜星宇像是完全感受不到屋子里面的怪异气氛,毫无拘束感,旁若无人地走过去, 来到张弘扬身边落座。 张馨雨挨着她哥哥坐到另一边, 当有长辈在场的时候,她通常很少说话,表现得很收敛,像是一个乖乖女。 紧随其后的叶英雄自然回归原位,到叶权坤身旁坐下,嘴唇微动,像是要说什么,但又没发出任何声音。 叶权坤却好像知道一样,不着痕迹地微微点头,目光变得有些阴冷。 梅管家没有离开,而是静悄悄地走到张天根身后,略微退开一点距离,垂手肃立,笔直如松。 稍后,张天根便看向夜星宇,肃容问道:“夜先生,你刚才所说的那句话,我有些听不明白,可否解释一下?” “也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夜星宇一脸平静, 缓缓作答, “你手中的那玩意并不是什么仙丹,而是正儿八经的毒药,吃了会死人的!” 再次听到相同的答案,确定对方不是开玩笑,张天根的心情开始变得不爽。 他心里在想:由叶仙师亲手炼制的仙丹,珍贵无比,有钱也买不到,怎可能是毒药? 张天根丝毫不信,也摸不清楚夜星宇的真实想法,又因为来者是客,不宜争论,他便呵呵一笑,只当对方胡言乱语。 叶英雄早就看不惯夜星宇,此刻有些忍不住,冲着夜星宇怒声质问:“少在这里血口喷人,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是毒药?” 夜星宇根本不理他,依旧看着张天根,淡淡说道:“你要不信我,尽管吃就是,我敢打赌,你活不到一个月!” 听完这句话,张天根绷不住了,脸色变得很阴沉,误以为夜星宇咒他去死,差点忍不住当场发火。 气氛一时凝固,张家人都觉得很尴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叶权坤忽然开口,向张翰林问道:“这位是……?” 张翰林赔着笑脸:“他是来给家母看病的医生。” “这样啊……”叶权坤转头看向夜星宇,“请问这位小哥怎么称呼?” 夜星宇含笑不答,只是盯着叶权坤上下打量,不知是何意思。 叶权坤眯起双眼,又问了一遍,双眸之中似有精光闪烁。 夜星宇这才开口,不过却是反问:“我猜,你要么姓萧,要么姓叶,又或者姓林,到底是哪一个呢?”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很吃惊,因为夜星宇还真的猜对了。 虽然答案是三者之一,但要知道,华夏姓氏多不胜数,常用的就已过百,这样都能一语说中,确实叫人震惊。 叶权坤沉默片刻,同样也在认真打量对方,随后便道:“敝姓叶,叶权坤。” “果然让我猜中了……”夜星宇哈哈一笑,“我本以为叶家那一脉早就死绝了,没想到还留有后人,暗地里兴风作浪,企图谋财害命。” “大胆!”叶权坤赫然站起,满脸杀气。 就连张翰林也坐不住了,紧跟着起身,面带怒色地看向夜星宇:“夜医生,这一位是我张家的贵客,还请你放尊重一点,没必要一见面就出口伤人吧?” 张天根虽然没说话,脸色却变得更加难看,望向夜星宇的目光极不友善。 剩下几个张家人通通瞪大了眼,不明白夜星宇为何那样,就算是玩笑也不能这么开呀! 其中又以张弘扬最为尴尬,毕竟夜星宇是他请来的客人,要是闹出什么事来,他该怎么办? 于是,为了缓和局面,张弘扬硬着头皮站起来,强笑着说道:“夜兄弟,要不我们几个年轻人去外面聊吧?我看天气不错,正好晒晒太阳!” “还是算了,先办正事要紧。”夜星宇摆摆手,一脸从容,“我今天来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老夫人治病,你直接带我去见你奶奶吧!” “好好好!”张弘扬连声应答,心里求之不得,且还松了一口气,这样也算是缓和了气氛,解开了僵局。 紧接着,张弘扬抬手比划,往上一指,口中道:“奶奶在楼上静养,我现在就带你过去。” 可他刚说完,还没来得及迈步,就听见张天根蓦然开口,冷声道:“弘扬,你坐下!” 张弘扬顿时一愣:“爷爷,怎么了?” “看病就不必了!”张天根沉着个脸,颇有几分威严,说话铿锵有力。 张弘扬不明其意,愕然问道:“为什么?” 张天根没有作答,反而抛出一句:“梅管家,替我送客!” 站在他身后的梅管家闻声即动,缓步走到夜星宇身旁,开口道:“夜先生,我送你出去吧!” 张弘扬大急,赶紧劝道:“爷爷,您冷静点!奶奶的病……” “你住口!”张天根将手一挥,懒得听下去,“这世上又不是只有一个人会治病,况且他也不一定能治得好,大不了咱们另外想办法。” 说完,他便转头朝向夜星宇,沉声道:“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第681章 目光之所向,皆为破绽之所在 张天根的态度很坚决,不惜得罪夜星宇,也要维护叶家父子,甚至愿意放弃给妻子治病的机会。 旁边的张弘扬干着急,想要劝说,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说到底,人是他请来的, 进门刚坐下,还没来得及喝口热茶,就要被他爷爷翻脸轰走,实属尴尬。 反倒是夜星宇本人表现得非常淡定,既不生气,也不意外,只是呵呵一笑, 便站起身来。 “夜先生,请!”梅管家比划出手势,然后转身引路。 可夜星宇并没有跟上去,反而看着张天根,很认真地说道:“我既然答应了张总经理的请求,就一定会办到,就算张老先生不信我,我也会把老夫人治好。至于其他的,我不愿多讲,是福是祸,日后便知。” 说完,夜星宇抬腿迈步,转身就走,但他的行进方向却不是往外,而是往里。 梅管家身影一闪,动如脱兔,下一秒就挡在了夜星宇前面,沉声道:“夜先生,没有主人的允许请勿乱闯, 您还是跟我出去吧!” 其实,夜星宇早就看出来,这个梅管家不简单,是一位古武高手,至少练出了暗劲。 当然,在夜星宇眼里,暗劲实力不值一提。 他根本无视对方的阻拦,口中道:“不劳烦梅管家,等治好了病,我自己会走。” 说话的同时,夜星宇从旁绕开,继续前行。 梅管家见警告无用,便有些生气,冷哼一声,反手出招,打算一举拿下夜星宇。 但他刚抬手,就看到夜星宇忽然扭头,目光望向一处, 正好是他这一招的破绽之所在。 梅管家心头一惊, 下意识地撤招回防, 可对方只看了一眼,并未有其他动作。 虚惊一场的梅管家立时变招,再度出手,同时还暗骂自己太过小心,杯弓蛇影。 与此同时,夜星宇目光一转,看向另一处,恰好是梅管家第二招的破绽位置。 仍在懊恼当中的梅管家又被吓了一跳,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出招已被撤回,自动转换为防守姿态。 夜星宇还是没有动,脸上却露出微笑,似乎有一种高深莫测的味道。 梅管家再度被震惊,强忍着不适发动第三次攻击,可跟之前一样,他刚一出手,就被对方的一个眼神逼了回来,无功而返。 也就是说,短短的一瞬间,梅管家总共出手三次,但都半途而废。 究其原因,就在于夜星宇扭头看了梅管家三眼,直接将其吓退。 要知道,无论任何招式,总有破绽存在,古武者需要变换各种招式,配合使用,互补缺陷,才能做到某种意义上的无懈可击。 而在实战中,若能及时发现对手的招式破绽或其他弱点,必然占据先机,甚至轻易取胜。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非常不容易,不是谁都可以,必须具备极高的武学素养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 皆因为古武者出招很快,纵有破绽,也只存在一瞬间,往往等发现破绽的时候,已来不及抓住机会。 可梅管家遇到的情况正好相反,他刚一亮出招式,还没有完全展开,夜星宇的视线就已经看过来了,似乎未卜先知一般,竟然先一步找出破绽,且还准确无误,于是就把梅管家吓得不轻,不自觉地转攻为守,避免为敌所趁。 这其中还有另一个原因,即人们常说的本能反应。 练武之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手比脑子快,往往来不及思考,便先一步做出动作。 练拳也跟实战不同,练的时候是意在拳先,可以慢慢琢磨,纠正错误,练多了就成本能;然而打起来可没有充足的时间留给人思考,往往是拳在意先,不用细想,拳头已经挥出去了。 这样便能解释,一个眼神为何能吓退身手高超的梅管家,就跟古武者躲子弹一个道理,因为他察觉到了危险,于是便收手撤招。 这一过程还没有经过大脑思考,完全出于本能,除非梅管家刻意控制自己,方能让身体本能暂时失效。 于是乎,夜星宇仅凭眼神就化解了梅管家的三次进攻,堪称匪夷所思,同时也把后者吓出了一身冷汗。 梅管家惊疑不定,不敢妄动,一双眸子死死地盯着夜星宇,如临大敌。 夜星宇懒得跟他废话,微微一笑便转头离去,一个人走到客厅后面。 梅管家犹豫了一下,没有再行阻拦,而是转头望向张天根,嘴里嘀咕着:“奇怪!真是奇怪!” 张天根阅历匪浅,多多少少能看出一点眉目,猜到梅管家有所顾忌。 再加上,他不放心让夜星宇独自乱闯,便站起身道:“我过去瞧瞧。” 叶权坤跟着站起:“董事长,我跟您一起去,看他耍什么花样!” …… 客厅后面是一条廊道,四通八达,有向上的楼梯,还有一部升降式电梯。 夜星宇没有乘坐电梯,直接走的楼梯,皮鞋踏在木质台阶上,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响,很有节奏感。 在他的神魂感知下,整栋建筑的结构了然于胸,根本不用找人询问,就已知道张家老太太在哪个房间。 很快,他踏上二楼,顺着走廊来到一个房间门口,并轻轻地推开了房门。 在百货商场见过一面的张家老太太正躺在床上休息,双眼闭合,呼吸均匀,身上盖着厚厚的棉被,头上戴着一顶针织小绒帽。 夜星宇走到床边缓缓坐下,轻轻唤了一声“老夫人”。 老太太听到动静,微微睁开了眼,盯着夜星宇瞧了一会,可能是她记性不好,并没有认出自己的救命恩人,反而疑声问道:“你是……?” “我是医生,来给你看病。”夜星宇微笑应答。 没想到,他这样一说,反倒勾起了老太太的回忆,顿时精神一振,高兴喊道:“啊!是你!我想起来了!” “没错,是我!”夜星宇微微点头。 老妇人掀开被子,努力撑起身体,似乎想要坐起来。 夜星宇将她劝住:“你不用起身,躺着就好。” 随后,他用手扶着张家老太太仰靠在枕头上,又说道:“我先来帮你把把脉,看看情况怎么样。” 第682章 你知不知道你马上就要嫁人了? 卧室中,夜星宇伸出三根手指头,轻轻搭上老妇人的手腕,双目微微闭合,低眉垂首不语。 也就在此时,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张家三代人全数赶到, 随行的还有叶家父子,如水流一般涌进房间,随后又散布于病床周围。 张天根本来要说话,但瞧见夜星宇正在诊脉,便忍住没有开口。 反倒是张馨雨小声嘀咕了一句:“咦?你怎么知道我奶奶在这里?” 听她这么一说,张天根等人也很疑惑,个个都在等着夜星宇回答。 可夜星宇像是没听见一样,动也不动, 也不说话, 足足过了十几秒钟,才收回手指。 “夜兄弟,怎么样了?”张弘扬轻声问道。 夜星宇摇了摇头,还是没开口。 这就让张弘扬会错了意,误以为奶奶病情严重,对方没有救治把握,难免感到失望,且还忧心忡忡。 张天根同样以为夜星宇治不好病,便阴沉个脸,寻思着该怎么赶走此人。 还没等他想好措词,就听见夜星宇说道:“张馨雨,帮你奶奶把帽子取了。” 站在床头边上的张馨雨应了一声,伸手摘下老夫人头上的针织小绒帽,顺便还帮她捋了捋花白干枯的头发。 同一时间,夜星宇从衣兜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医用针灸包,将其摊开,平放于床铺边沿,以备取用。 看到这一幕, 张天根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地憋了回去。 就算对夜星宇有所不满,他也抱着一丝希望,不想错失机会。 好在叶权坤沉得住气,没有当场与夜星宇发生冲突,张天根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先等夜星宇看过病再说。 只见夜星宇信手拈针,不慌不忙地扎向老夫人的额头,动作轻柔,稍触即收,不一会儿就把包里的细针全部用完了。 奇怪的是,张老太太不仅没喊痛,反而发出细微的鼾声,竟然睡着了。 除了夜星宇以外,屋子里没有其他人懂医,也不知道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便只能安静地等待着。 大概过了两三分钟, 夜星宇将细针全部取出, 一一放回包内,随后便站起来,转身就走。 众人一脸疑惑,不明所以。 眼看着夜星宇走出门口,张馨雨冲着他的背影大声喊道:“怎么样了?你说句话呀!” 夜星宇头也不回,只扔下一句“好了”,人便消失不见。 耳边听着脚步声渐渐远离,众人依旧懵逼,不清楚他说的“好了”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他随手扎了那么几针,只用了短短几分钟,就把困绕多年的顽疾给治好了? 别说张家人不敢相信,就连叶权坤也觉得离奇。 要知道,以当今时代的医疗技术,仍然有许多不治不症,而重度脑血栓就是其中之一,就算能够暂时疏通,过后也会反复发作。 张家人为此求医多年,得到的回答几乎一致,那就是老夫人的病只能缓解,无法根除,并且会越来越严重。 于是乎,众人便猜测,夜星宇所说的“好了”,大概是指“本次治疗到此结束”,并不意味着病症痊愈。 现在,治病的人已经走了,就算想要问个清楚,也无从问起。 而病患又处于熟睡状态,张家人不忍心把她叫醒,何况她也不一定知道。 于是,张天根便对众人说道:“我们去楼下聊吧,馨雨留下来照顾你奶奶,如有情况,及时汇报。” 张馨雨答应一声,拿起帽子给奶奶戴上,又为她盖好被子。 其他人相继离去,顺着原路回到一楼客厅,各分宾主再次落座。 茶水有些凉了,张天根便让梅管家重新换过,随后说道:“权坤,刚才的事情还望你不要介意。” 叶权坤沉着回应:“看在弘扬贤侄的面子上,我不跟此人计较,董事长也不要听信他的胡言乱语。” “我当然不信!”张天根急忙摆手,“叶仙师是我张家的大恩人,怎么可能下毒害我?” 听他这样一说,叶权坤便放下心来,脸色依旧不变,冷声道:“这人分明不怀好意,故意挑拨离间,也不知道是何居心!” 张天根也很疑惑,趁机问道:“莫非你跟他有过节?” 叶权坤摇了摇头:“我跟他素不相识,这还是初次见面。” “那就奇怪了……”张天根更加想不通。 “算了,不提此人!”叶权坤将手一摆,便将话题转换,“我们还是来谈一谈小一辈的婚事,早点落实,也能早点安心。” 一听到这個,坐在旁边的叶英雄顿时无比激动,两眼放光,咧嘴而笑。 叶权坤皱了皱眉,悄悄地用脚尖碰了儿子一下,提醒他不要得意忘形。 叶英雄反应过来,连忙端起茶杯,借着喝茶的动作来掩饰刚才的失态。 张家人根本没注意,更不会起疑心,兴致勃勃与叶权坤商讨婚事细节,内心颇为期待。 唯有张弘扬不赞同这种包办婚姻的做法,便不开口,闷闷不乐地陪坐了一会,随后便找个借口离开客厅。 他来到僻静无人处,拿出手机打给夜星宇,想要解释一下,顺便再道个歉。 可电话响了老半天,一直没人接听。 张弘扬便误以为夜星宇生气了,心里感到惋惜的同时,还有些责怪爷爷。 当然,人都已经被赶走了,想再多也没有用,张弘扬便收起手机,准备去楼上找妹妹,给她透个底。 老太太仍在熟睡,坐在床边的张馨雨略感无聊,正想着用什么来打发时间,忽然听到门外有声音,扭头一瞧,就看见张弘扬推门走进来。 张馨雨发现哥哥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便问道:“怎么了?” 张弘扬苦笑:“你知不知道你马上就要嫁人了?” “什么?”张馨雨瞪大双眼,猛地站起来。 “嘘——,小点声,别把奶奶吵醒了!”张弘扬赶紧摇手制止。 得到提醒的张馨雨立马捂住自己的嘴,再低头一瞧,发现奶奶没被吵醒,才略微安心。 不过一想到哥哥刚才说的那句话,张馨雨就忍不住了,上前几步来到房门口,压低了音量追问道:“你给我讲清楚一点?我为什么要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