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仙侠》 第一章 天降异物 ?克莱卡国最南端,有一座山,叫做云仙山。 云仙山海拔在四千米左右。由许多平行的山脉组成,东西全长一千多公里,南北宽一百多公里。 所以叫做云仙山,不但因为这山宏伟奇险,山势陡峭,壁立千仞;还因为山上终年浓雾弥漫,飘飘渺渺,给人以似梦似幻的感觉,一眼看去,犹如是在仙境一般。 云仙山的半山腰上,立着一栋石屋。 石屋中住着一对双胞胎兄弟。 他们是哪里人氏,年纪多大?为什么会住在山上?究竟住了多久?这些都没有人知道。只知道他们已经成了这山上的一景。 有进山的人偶然碰到,看见他们满头白发,胡子老长,可却满脸红光,精神矍铄,而且还长着一模一样的面孔,都惊为仙人。 这一天,兄弟两个按照往常的习惯,趁着天色还没放亮的时候在石屋前方的一块悬崖峭壁上晨练。 正在他们飞檐走壁练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在遥远的天际,悄然的冒出来一团白光。 那白光闪烁了几下,眨眼的功夫,从白光里面喷射出一颗耀眼的小星星。那星星在这黎明前漆黑夜空的衬托下,显得是那么的明亮。 那小星星闪啊闪的,瞬间就划过了天际,往兄弟两个所在的方向急射而来。 随着那颗星星越来越近,星星也变得越来越大。 等到兄弟俩发现的时候,那星星已经在兄弟俩前方的天空上悬停了下来,变成了有一部卡车那么大的一个飞碟。 飞碟呈圆盘式结构,通体发着莹白色的光芒。亮晶晶的漂浮在两兄弟的斜上方显得是那么的璀璨。 一分多钟后,飞碟的底部缓缓的向两边开启,露出了一个四方形状的小天井,并从中投射出橘黄色柔和的光芒。 光芒之中分离出一条像是香蕉状的银白色封闭式小船,就那么从开启的天井中橘黄色的光线下滑落了出来,径直砸到对面的山体上。一瞬间就被对面茂密的树林遮掩了去。 等兄弟两个再抬头看向空中的时候,那圆盘式结构的飞碟已经向来时的方向急速地遁去,迅速得就如一颗流星,顷刻间就划回了天际,在遥远的天边闪了几闪,就失去了踪影。 被此异象震得呆若木鸡的兄弟俩回过神来后,飞快的向对面山体上香蕉船坠落的地方赶去。 他们在丛林间奔跑;在树枝上蹦跳。遇见峭壁他们纵步;碰到沟堑他们飞跃。 不一会儿就来到了事发地点。 以兄弟俩对这地方的了解,从飞碟上滑落的香蕉船应该就掉到了此处。 可是,兄弟俩沿着这地方找了一圈,却丝毫没有发现香蕉船的痕迹。他们再向外扩大了一圈搜索的范围,还是没有丝毫的线索。 这就奇怪了。两人明明眼睁睁的亲眼看到香蕉船从飞碟上坠落了下来,可怎么会不见了踪影呢?这情况要怎么解释? 难道兄弟俩是在做梦或者是产生了幻觉? 可他们立刻就放弃了这种想法。就算是互相间拥有心灵感应的双胞胎兄弟,应该也不可能会两人同一时间做同一个梦吧?更何况还会产生同一种幻觉? 可对于这种现象兄弟俩又找不到合理的解释,难道那东西还能遁地了不成?可就算是遁地,也应该会留下一些痕迹的呀? 此时,天色已经放亮,清晨的森林里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虫鸣鸟叫。 兄弟两人在山林间往来穿梭,潮湿的空气中可以触碰到清晨的凉爽;在旁边的树叶上,挂着的一两滴晶莹的露珠在他们匆匆穿越的时候,滑落进他们的颈项;他们甚至还惊跑了一只麋鹿和两只彩色的山鸡。 两人仔仔细细的寻找,就连地上的落叶也都被他们掀起来看过。可是从天上降下来香蕉船这么离奇的事件就像它离奇的本身一样,似乎从来没有发生过,消失得无影无踪。 天色越来越亮,光线从树叶的缝隙间钻了进来,被轻薄的云雾遮挡,能见度还是很低。 可这丝毫也难不倒这兄弟俩。他们经年累月在这山林间居住,再加上一身的功夫,早就练就了在这能见度极低的地方,如入自己家后院般的娴熟。 “嘘嘘——”一声圆润悠扬的呼哨声自林间响起。 听见呼哨声,两兄弟中的一个,立即掉头,如飞般的在树林间几个纵跃很快就来到了他兄弟的身边。人还没停稳声音已经出了口,“那封,找到了吗?” “乌邦,你过来看!”看见兄弟过来,那封指着一颗大树的上方对他兄弟说:“那应该就是天上那怪物掉下来的东西吧?” 乌邦抬起头,只见被那封称之为东西的香蕉船被卡在了这棵大树离地三米多高的一根大树杈上。 也难怪他们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兄弟俩的注意力一直都在地上,哪里会料到这东西会被大树杈给卡住了。 两兄弟放眼望去,那香蕉船长还不到一米。那银白色的外表,在从树叶的缝隙间钻进来的条条光线照耀下,闪着星星点点跳跃的亮光,在这满眼绿色的陪衬下,煞是好看。 乌邦也不多话,一个纵身跳上了树杈。目测了一下香蕉船的情况后,抬起一脚使了三分的力气踹向香蕉船的一侧。 香蕉船应声从树杈上掉了下来,在地上弹跳了几下,一路沿着斜坡滚了下去,最后被一颗大石头给挡住,停了下来。 两人走上前去,围着香蕉船好奇的仔细研究。 这东西好奇怪,用手拍拍,它会发出略带沉闷的响声,似乎这东西还不是实心的;可摸上去却非常的光滑,天衣无缝的到处都找不到接缝口。 兄弟俩分别试着对香蕉船使用起了武力。想着凭他们俩的功力,要弄开这么一个不大的东西应该也不是很难的事情。 可其结果却让他们很是失望。无论兄弟俩联合起来施展气功,还是拳脚相向,或者用木棒敲,用石块砸,可香蕉船却丝毫没有变化。甚至它的表皮上连一个划痕都未曾见着。 气得兄弟俩把那八卦掌、开山掌、风雷霹雳掌、神龙伏虎掌等一股脑儿的都使了出来,也不管这东西会不会被他们的掌风给震碎了去。 再看看那香蕉船,被这掌那掌击得上蹿下跳、磕磕碰碰的,照理没被毁掉也应该是百孔千疮了。 可等兄弟俩停下来上去检查的时候,这东西还是没见有丝毫的异样。把它表面沾染上的腐叶、泥土擦拭去以后,它竟然还如从前一般的光亮。 兄弟俩被这东西弄得筋疲力尽、一筹莫展,只好商量着把这东西先搬回到石屋去,然后再作打算。 乌邦俯下身来,刚想去搬这香蕉船,不想这香蕉船却响起了“吱吱”的声音,惊得兄弟俩赶紧倒退了开去。 “吱吱”声响过大约五秒钟后,只听“叮”的一声,那香蕉船横向缓缓的张开了一条缝隙。 那缝隙越张越大,最后就像一个盒子一样被打了开来,把兄弟俩震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了下来。 原来在那香蕉船里赫然躺着一个胖乎乎的、张着大眼睛与他们对望的漂亮的小婴儿。 ; 第二章 兄弟比武 ?日月如梭、春去秋来,弹指一挥间十年过去了。 昔日的小婴儿,如今已长成为一个十足的小正太。 因为这个小正太的到来,双胞胎兄弟俩多年来形影不离、和睦相处的平衡被打破了。 刚开始捡到婴儿的时候,两人如获至宝,真如俗话说的把他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巴里怕化了。两人的重心,全都放在了婴儿的身上。那个时候,看着孩子从襁褓里到牙牙学语再到蹒跚着学步,两人就仿若是一对疼爱孙子的平凡的爷爷,乐呵呵的享受着天伦之乐。 分歧是从孩子小的时候开始的。 那一天,兄弟俩坐在门外大树下用石头垒起来的桌子旁喝酒、唠嗑。 那封看着孩子在石屋前天真活泼的拿着一根细木棍当马骑,旁边一只家养的大狼狗在他的身边直晃悠。于是那封对乌邦说:“乌邦,你看天赐这孩子精神的,是不是可以开始教他武功了?” 乌邦正端起杯子在喝酒,听到这话,有点诧异。一时间不记得嘴里还含着一口酒张口就要说话。没成想那酒顺着气管就滑了些进去,话还没开始说呢,就被这酒刺激得咳嗽咳得不亦乐乎,整张脸都涨得血红。 那封白了乌邦一眼,心里腹诽自家这兄弟就是这么个毛躁的性子,干什么事情都是慌慌张张的,稳重在他的字典里那就是个生僻字。所以说,虽然乌邦在他之前十几分钟出生,可要那封叫他哥哥那封还真是不大乐意。 好不容易乌邦止住咳嗽平静了下来,于是他问:“太小了吧?天赐他四岁还不到呢。” “我看行。天赐从小身体就好,长这么大了还从来没有生过病。力气也比同龄的孩子大。”那封冷静的分析着。 乌邦转头去看天赐。只见天赐正俯身骑在大狼狗的身上抱着大狼狗的脖子随着大狼狗在悠哉的转悠。于是他转回头来说:“我还是觉得有些太早了。你没见他很好动吗?不知道学起来会不会专心。而且对于武技的理解也有些困难。” 那封胸有成竹的说:“我看没问题。孩子谁不好动?加以正确的引导,不怕他不成才。何况我早就摸过他全身的骨骼了,是至今为止我见过最适合练武的奇才。至于理解能力嘛,那倒不用担心。反正是先从最基本的练起,循序渐进,也不着急。” “是吗?这我倒没留意过。我想着他还太小了,起码也得到五岁多才开始启蒙吧。”乌邦拿自己打比。他就是在六岁的时候被父亲送出去学武的。就这,他还少说了一岁呢。 “练武不外乎强调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相结合。有了这两样,所需的武技通过勤学苦练,那还不是手到擒来啊?”那封很鄙视乌邦的想法。学武是因人而异的,各人的资质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天赐的心理素质现在还不好说,身体素质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力量、速度、耐力,有哪个同龄小孩能与他相比呀?而且他的柔韧性与协调性也不错啊。你看虎子那么高大,天赐站起来还没有它高呢,可天赐每次爬上爬下的,那小腿抬起来往上一搁,两手抓住虎子的皮毛这么一揪,好家伙,这柔韧性与协调性还能差到哪儿去?” 于是,乌邦被勉勉强强的说服了。从此,兄弟两个悉心的教导着天赐。 没料到的是,天赐完全超乎了他们的想象,领悟力极高。武功眼见得一日比一日厉害,那封就动了将他收为衣钵传人的想法。 可是,将这想法说与乌邦听的时候,乌邦却十分的不悦。“天赐是我们两人一起捡来的,抚养他也有我的份,凭什么他就要做你的传人?” “我的武功是父亲亲自所传,而且这武功在家族里传了几百年。你也不想它会在我的手上失传了吧?而你从小就师出家门跟着外人习武,自然不应该与我争。”那封无可奈何的对这个蛮不讲理的哥哥摆事实,讲道理。 乌邦也不示弱,说出的话夹枪带棒:“话可不能这么说。虽然我的武功不是父亲所亲传,可我也一样精通家传的武功啊。而且除了家传的武功,我还比你多了一门。作为家庭的衣钵传人,我不是应该比你更有资格一些吗?” 两人你来我往,唇枪舌剑争得不亦乐乎,最后谁也没能说服谁。无奈之下,兄弟俩做了一个决定,就是每个月的初一进行一场武功比试,胜了的那个就暂时教导天赐的武功,如果连续三次打赢对方,那天赐就继承胜者的衣钵。 听起来这方法不错,有一定的公平性。兄弟俩都是自信满满,谁都认为自己就是那胜利的一方。 不过也就是区区的三次而已嘛,两人又不是师从一个师门,之间总有些差异。这小小的差异,运用到实践中,那就有可能是天壤之别决定胜负的关键。三次的胜败应该不要多久就能立见分晓。 这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远不是那么回事了。 兄弟俩的武功虽然不是师从同门,但鉴于兄弟俩在一起的时间久远,对于彼此之间的武功套路十分的熟悉,已经到了闭着眼睛都能耳熟能详的地步;而且这么多年两人也经常切磋,早就能轻松的见招拆招;再加上兄弟俩双胞胎之间的心灵感应,对方之间要出什么招式,力度多大、速度多块什么的很快就能知晓。要想连胜三场,其实还真不是说起来的那么简单。 于是,每次的较量,两人都拼尽了全力,力求打败对方以期分出胜负。 这一天,正好是又一个月的头一天。两人如约在门前的那块悬崖上比试武功。 兄弟俩你来我往,腾挪跳跃的在进行着武功比试。旁边站着十岁的小天赐,正神情紧张跳着脚的在旁边呐喊。 鉴于兄弟俩谁也没能赢过三次,所以,他们谁也不能以天赐的师父自称。直到现在,在小天赐的眼里,他们一直只是自己喜爱的爷爷。 如今又到了那每月一次的比试时间,小正太天赐每月一次的紧张情绪也随之被调动了起来。 要知道,这两位爷爷所谓的武功比试,可不像平常间的武功切磋那么的云淡风轻。形容他们的比试像是两仇家要拼得个你死我活,好像有些过了;可比喻为两大门派的巅峰对决却是丝毫没有言过其实。他们打斗起来完全就是一副红了眼的架势。如果忽略他们那相同的相貌,哪里还看得出来这是一对亲兄弟呀?鉴于每次的比试都是险象环生,命悬一线,不由得小天赐会不紧张啊! “乌邦爷爷快跳起来呀!”随着小天赐的叫声,乌邦飞快的一跃,眨眼间就跃到了空中,躲过了对方直劈过来的旋风扫堂腿。 “哎呀!那封爷爷,快往后退!”天赐的喊声还没落音的同时,像是身后被人猛拽了一把,那封急速地退了开去,避开了跃在空中乌邦发出的迅雷不及掩耳的大力金刚掌。 “乌邦爷爷小心身后……” “那封爷爷快护住面门……” “天哪……好险,差点掉下悬崖了……” “喂!乌邦爷爷,那封爷爷,比武已经超过一百回合了,快停下来呀……” 正打得畅快淋漓的一对老人哪里会听小天赐的劝说,犹自在那你来我往的打得热火朝天。 打斗声与呐喊声在悬崖峭壁间往返回荡,惊扰了山上觅食的飞鸟和一票的小动物,使本来静谧的山间一时间喧闹了起来。 突然,一阵惊恐的叫声在悬崖上响起:“乌邦爷爷……”随着小天赐的惊声尖叫,乌邦被那封一个连环霹雳掌震飞了出去,身体直往悬崖下坠了下去。 ; 第三章 救人 ?此山四千多米,这悬崖在此山的半中央。悬崖底下被浓雾遮掩着也不知深有几许,人要是掉下去的话能不能找见尸骨恐怕都很难预料。 天赐眼见着乌邦爷爷往那悬崖下坠了下去,心里的惊恐超出了他的想象。惊慌中,想都没想,本能的自腰上一摸,一根软绳立现手上。 说时迟那时快,就见天赐在惊呼的同时,迅速地抛出了一根软绳卷向了急速下坠的乌邦。 可是天赐到底只有十岁,人小力薄。被卷着软绳的乌邦一拉,哪里还能够站得稳脚。一个前扑被绳索带翻在地,也就随着绳索迅速地向悬崖边滑去。 悬崖本就是一块平坦之地,上边除了几根小草别无它物,连小树都没有一颗可以借力。要不然也不会常年作为兄弟俩的训练场地了。 眼看着天赐就要被乌邦的重量带下悬崖,一边的那封猛的一个纵跃飞扑上来。一手带住绳索,一手抓住了天赐。 那封刚抓住软绳就感觉手上的力道一松。他心里立刻“咯噔”一声,心就凉了半截。想绳索那端的乌邦一定是凶多吉少,不由得赶紧伸头去看。 此时的天赐也已经缓过神来,两人趴在悬崖边一同往悬崖下看去。 被浓雾遮挡了视线的悬崖下是一片静悄悄的死寂,什么都看不清楚。只看见目及所至靠近浓雾的边沿一颗小杂树的枝条犹自在晃荡着。 “哇——”见此情景,天赐一个忍不住,凄厉的哭声冲破喉咙在悬崖上回荡。翻过身就对着趴在身边的那封哭喊着:”你赔我乌邦爷爷……呜呜呜……你赔我乌邦爷爷……” “天赐,乌邦爷爷在这里呀。”正当那封对着伤心的天赐不知所措的时候,头上传来乌邦的声音。 天赐疑惑的翻身仰视,看见乌邦就蹲在他的身边。 天赐抽咽着眨了眨眼泪汪汪的大眼睛,疑惑的问道:“乌邦爷爷……你不是掉……掉下去了吗?” 乌邦伸手抱起地上躺着的天赐,笑着揪了揪天赐的小鼻子,“爷爷是掉下去了,可是又被我们的小天赐给救上来了呀。” “乌邦爷爷,你没有死真好。”小天赐喜极而泣,高兴得大哭。一头扎进了乌邦的怀抱,把脸上的鼻涕眼泪一股脑儿的全都给蹭在了乌邦的身上。 天赐曾经养过一只小白兔。那是有一次和虎子散步的时候,在林间遇见的。天赐喜欢它毛茸茸软乎乎的身子;也喜欢它像红宝石一样的眼睛;还有一张包不住细碎牙齿的三瓣嘴,看了就让人发笑。最让他觉得有意思的是小白兔那活像一个小小绒球般贴在屁股上的短尾巴,随着小白兔的蹦跳,会一撅一颤的,超好玩。如果被逼急了的时候,它还会躬着身子用后腿在地上使劲的一蹬,“呼”的一声就直窜了出去,像是凭空里飞起了一团白雪,可有意思了。 可是,这只可爱的小白兔在一次和大黄狗嬉戏的时候失足掉下了一个斜坡。等天赐跑下去看的时候,发现它躺在一块凸起来的大石头旁边已经不能动弹了。旁边是一小滩触目惊心的鲜血。 天赐小心翼翼的把小白兔抱了回去,求着两个爷爷救活它。可就算那时候在小天赐眼里无所不能的两个爷爷,对此也无能为力。小天赐眼睁睁的看着小白兔闭上了它那漂亮的红眼睛,心里边别提有多难受了。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天赐对生命有了深刻的认识。你让他怎么能不为了乌邦爷爷的生死揪心呢? 那封在旁边见两人黏在一起的亲热状有些受不了了。他拼了命的救人一句好听的话都没有捞着,还被天赐埋怨了一番。这被救的人倒受到了高度的重视,也太不公平了。于是他忍不住就酸溜溜的说:“乌邦,刚才我那一掌,别告诉我以你的身手会躲不开啊?你不会是故意失足掉下去好博取同情的吧?” 乌邦听见这话没有像以往一样与那封针锋相对,而是深情的抚摸着天赐的脑袋,眼睛里有某种东西在漂浮,“你那掌自然不能把我给怎么样,我早就有了防备。”仿佛还是没有从被爱的氛围中走出来,乌邦语气平缓的述说着事情的真相。 原来乌邦从那封结印的手势,就已经预先知道他会击出连环霹雳掌这招了。虽然知道这功夫的厉害,因为有十足十的把握能够躲过这招,也就没怎么重视。只是轻易的往旁边闪了闪,想来凭着自己的魅影轻功应该随随便便的就能避了过去。 没成想等到乌邦往旁边闪的时候,几颗类似于石头的什么东西突然的就在他的脚下滚动了起来。他一个踉跄重心不稳,本来就靠近着悬崖,这一下子,人就从悬崖下掉了下去。 因为是突然失足,乌邦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所以在那一瞬间没有把握好方向,所以落点就在悬崖外没有借力点的地方。 天赐的软绳及时的帮了他一把。他借着那一点力把自己荡到了悬崖壁上的一颗杂树上,然后松开绳索,借着杂树的力道跃了上来。 那时候,天赐的注意力还在绳子上,而那封的注意力却在天赐的身上。所以乌邦跳上的时候他们都没有看见,才有了天赐哭着让那封赔他乌邦爷爷的小插曲。 “悬崖上哪来的石头?”那封皱着眉头问乌邦,那神情却更像是在问他自己。 听那封一说,乌邦也觉得有些奇怪了。按说悬崖上的这块平地已经让他们练功练得只剩下几根稀稀拉拉顽强生长的杂草之外再无它物,又哪来的石头呢? 天赐、那封跟着乌邦来到了现场。在乌邦滑倒的地方,他们一起拾到了五、六颗鸽子蛋大小的乌栗子。 两人的眼光一起看向了小天赐。 天赐小手、脑袋一起摇,赶紧撇清着自己。 这乌栗子如果不是天赐捡来玩的,那显然就有问题了。 乌栗子是一种叫做乌乔树的果实。通体黑色、呈圆形、有鸽子蛋大小。七八分熟的乌栗子坚硬如铁,所以很多练武之人喜欢在它还没有成熟的时候摘下来晒干当做暗器练习。 现在是秋季,按说正是果实成熟的时候。乌栗子开始爆裂,里面的果实露了出来,已经不能再当做暗器了。那这几颗被晒干了的乌栗子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而且正巧被乌邦给踩到? “莫不是……”两人惊呼出口,心有灵犀的相视对看。 旁边天赐无聊的甩着手上的软绳,一头雾水的看着两位爷爷,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 第四章 下山 ?云仙山上,一个少年肩上挎着个小包袱正在往山下走去。 通往山下的路崎岖陡峭无比,有的地方陡峭得根本就没地方落脚。可是,这少年却丝毫也没有被吓倒。只见他小小的身子灵活的在参天古树中迂回穿梭、纵跃蹦跳,就像这条路他走过了几百回似的。 他就是十岁的小天赐。 就在刚才,乌邦爷爷突然把天赐叫回石屋。接着那封爷爷对他说:“天赐,你要仔细记住我和你说的每件事情。” “嗯。”看见两个爷爷不同于平时的严肃样子,天赐很是乖巧的点头应允。 “我要你立刻下山去投奔一个人。他是我和你乌邦爷爷的堂兄弟,你可以叫他奇克爷爷。”那封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盯着天赐的眼睛。他想看看小天赐会有什么反应。这孩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此山一步,不是到了万不得已,他还真不放心让他一个人下山。 “我们大家一起去吗?”单纯的小天赐一脸天真的问。 “我和你乌邦爷爷不去,只有你一个人去。”那封尽量放缓了语气回答,想着尽量减少天赐的心理压力。 天赐的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眼眶里开始雾气蒙蒙。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天赐很是困惑。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就要他一个人下山呢?而且以前从来就没听爷爷们提起过。“那封爷爷,是我不乖你们不要我了吗?”天赐话还没有落音,眼泪就顺着脸颊滑了下来。 “别瞎说,天赐是世界上最乖的孩子。”那封扯长自己的衣袖给天赐擦了擦眼泪,然后抚摸着天赐的头说:“这是我和你乌邦爷爷早就商量好了的。你看,你乌邦爷爷六岁的时候就出门修炼了。你现在已经都超过十岁了,也应该要下山去修炼了啊。爷爷相信,学成以后,你的功夫一定会比我和你乌邦爷爷更强、更厉害。” “可是,你们也可以一起去啊。”天赐实在是不想离开两位爷爷,心存侥幸的说。 “你要去的这个地方叫做拉姆特,那儿有个技法学院,你就是去那个学院里修炼。那学院只收你这样的少年还有年轻人,像我们这么老了他们是不会要的。”那封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对天赐说,“这袋子里有张地图,就照我以前教你的那样去看。里边还有封信,你去了后就找到齐克爷爷,把这封信交给他,你奇克爷爷是哪儿的副院长” 然后,那封从乌邦手上接过来两个小皮袋。“这两个袋子里分别装着金叶子和银子,是让你在路上花的路费。” 最后那封接过乌邦递过来的一个包袱把它解开,“这里有你平时穿的两件衣服,这个牛皮袋和这两袋银钱也给你放在这包袱里。”他一边说着一边利索的把它们放在一起打成了一个包袱。 打完包袱后,那封看了看默不作声的天赐,叹了口气,“外面不是像我们家里,只有自己人。外面有一些长得不像坏人的坏人,会趁你不注意,偷走你的东西。所以,这包袱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不能离身。” 看着天赐默默无语的拿起包袱,那封、乌邦带着他来到了悬崖边上。 “天赐,你记住了啊,我们的石屋底下建有一间密室。通往密室的门就在这块平常我们练功的悬崖壁上。”那封指着悬崖底下对天赐说,“就在那,看见没有?那底下有课小杂树,门就开在小树旁边。就是上次你乌邦爷爷掉下去踩脚的那颗杂树的旁边。等你毕业后回来的时候,如果我们不在这里,你就上那里边去看看,我们会把我们的去向留在那里。” “你们不在家要上哪儿去?”天赐不解的问。 “我们不上哪儿去。我是说万一我和你乌邦爷爷有事下山了,你回来找不见我们,你到密室里去看看就知道了。”那封觉得自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平时他可从来就没有这么啰嗦过。今天对天赐这么耐心,难道是即将离别的不舍吗? 也是,天赐这一去,不知道还能不能够再见。唉!算了,把他交给奇克,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对了,天赐,你拿来救你乌邦爷爷的那根软绳是哪儿来的?我以前怎么没有看见过?”那封脑袋突然灵光一闪,想起了天赐的那根软绳。 “是在后边杂屋里一个银色的长箱子里找到的。”天赐据实回答,心里有隐隐的不安。他翻到这些东西后,原是想告诉爷爷们的,可玩心一起,转过身就不记得了。 “哦?打开盒子就看见了吗?”那封有些诧异的问。 “不是,那箱子的一头有一个按钮,我不小心碰了一下,就翻下来一个小门,这根绳子就在门里边。”一边说着,一边就从身上掏出了绳子。 “还有这些。”一边又从腰上抽出来一个小长盒子,两手一扯,拔出了一把银光闪闪的三角锯齿刀。接着再掏,又掏出来两样。一样是一个状似玉质类两寸长通体白色的小葫芦,还有一样是一个五寸长黑色不知道什么金属制成的洞萧。 那封和乌邦对看了一眼,暗道:那箱子早就被他们两人翻来覆去不知道检查过多少遍了,怎么就从来没有发现过还有这些东西呢?莫不是上天一定要把这些东西亲自交给天赐? 照理应该对这些东西仔细研究研究,可现在情况紧急是不可能的了,也只好让天赐先带走,希望机缘巧合下,他能够发现它们的作用。 看看天色已经不早,时间不等人,那封对天赐说:“我们就不送你了,在外边你要机灵点。别逞强,遇见坏人要赶紧跑。这不是怕他,是你还不够强壮。等你再长大些后,力量强大了,你才能打赢他们。” “嗯,我记住了。”天赐点头,一脸的不舍。 “天赐,我们就在这里分手了,以后的路要靠你自己走,我们会等着你学成归来。”那封拍了拍天赐的小肩膀,“还有,要记得我和你说的话啊,你的包袱一定不能离身。” “嗯,我记住了。那封爷爷,乌邦爷爷那我走了啊。”天赐满脸不舍的和两位爷爷告别。 “天赐。”乌邦跑上来一把抱住了天赐,在原地转了几个圈,然后放下来,捏了捏天赐的鼻子,“到学院后,如果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你就去找奇克爷爷。那老小子定会帮你,你一定不要自己逞强啊。” 等到天赐下得山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因为是靠近山脚,没有多少住家,一路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烟。 天赐看了看太阳,确定了方向,然后大步的走去。 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天赐突然看见一个怪物从对面的路上向他这方向疾驰过来。天赐赶紧往旁边一闪。就见那怪物呼啸着擦着他的身边一闪而过。 天赐从来没见过这种怪物,很是好奇,赶紧转头去看。头还没完全转过去,就听见“嘭”的一声巨响。吓了他一大跳。 天赐一看,原来那怪物跑得太快,撞上了路边的一棵大树,身体稀里哗啦的都快散了架。 ; 第五章 路遇妖怪 ?天赐三跳两蹦的跑到怪物的跟前,围着怪物直转悠。 这怪物好奇怪啊!两只眼睛足有家里的菜碗那么大。而且根本就没有腿,四只脚都是圆形的,而且其中一只已经断掉了被甩到了离怪物十多米远的马路斜对面。 现在这怪物一动也不动,显然是已经死了。 天赐大着胆子摸了摸它的身体。这怪物的身体硬邦邦的,皮肤还挺光滑,有点像是他在杂屋里看见过的那个盒子的表皮。 正在研究着呢,就听见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小鬼头,帮个忙,快拉我出来。” 天赐左看看、右看看,没见着有人啊。 难道是幻觉? 天赐有的时候也会听见脑袋里边有人和他说话,这声音恐怕也是脑袋里的人说的吧。 天赐甩了甩头,没再想声音的事情,继续兴致勃勃的观看着这只奇怪的怪物。 “喂!这里。看这里啊!” 天赐又听见有声音在叫。这回他听得真真切切的,好像就在身边一样。 天赐循着声音看过去,就对上了那怪物肚子里的一双眼睛。 “妖怪啊!”天赐“嗖”的一声跳开了一步,看着那怪物心里有点发怵。心想,原来这怪物还没有死啊,而且它竟然还会说话。 “你!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啊。”那怪物指着天赐气恼的说,“看见我被卡住了还不赶紧过来帮忙把我弄出去,还傻愣着干什么啊?” “你是属于哪类妖怪?”天赐疑惑的问。 “我呸!你才是妖怪。有我这么漂亮的妖怪吗?你看清楚了啊,我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美少女。”美少女急切的反驳。真好笑,她什么时候被人当做怪物看过?唉!人一倒霉,谁都想来欺负一下。 “你是美少女妖怪?”这类的妖怪天赐确实没听说过。 “你想气死我吗?你到底帮不帮我呀?”美少女拍打着身前的怪物问。 “那你是被这个大妖怪抓住了吗?它是被你打死的吗?”天赐指了指瘫在地上的怪物,心想,这怪物看起来挺吓人的,可实际上却弱爆了,连一个这么弱小的美少女妖怪都打不过。 “你是不是弱智啊?这是汽车不是妖怪啦。哎呀!你先拉我起来再说呀。” 天赐知道了对方的底细,也就没了顾忌,于是问:“你要我怎么帮你?& “先把我从这方向盘里边弄出来,我被它给卡住了。 天赐伸头一看,驾驶室已经严重变形,美少女妖怪的下半身被死死地卡住了。 这事情有什么难的。“美少女妖怪,你把身体往后靠一点。” “我说了我不是妖怪啦。”美少女抓狂了起来。“我的名字叫叮当。” “叮当?是那个风一吹,瓶子、罐子掉在地上叮当响的那个叮当吗?”天赐想起来就好笑,“这个名字好奇怪哦。” “你怎么这么烦人呀?”这下,叮当真的发怒了,要不是现在还用得上他,叮当真想把他给骂走。“你再不帮我,我要生气了。” “是你自己不把身体往后靠,你让我怎么来帮你啊?”天赐觉得有些奇怪,美少女都是这么喜欢发脾气的吗? “哦。”叮当立刻把身体往斜后方靠,力图留个位子让天赐好进来。 只见天赐灵活的把双手撑着车身,轻盈的一跃,就跃进了破碎的窗口。然后伸出两只脚死死的顶住方向盘下变形了的车身,双腿猛的发力,使劲一蹬,汽车与叮当之间出现了一条不小的缝隙。 叮当试着活动活动了腿脚,好像还不是很疼。于是对天赐说:“你可以拉我了。” 天赐小心翼翼的把叮当从方向盘下扯了出来,“好了,你先坐着。我先出去,然后再接你出去。” “傻瓜,这里有门,你干嘛还要跳窗啊?”叮当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着天赐,这人怎么和平常人的思维不一样啊? 天赐“哦”了一声,用手推了推门,“好奇怪,这门怎么推不开?” 刚想转头问叮当,就听身后叮当“扑哧”一笑,“笨蛋、傻瓜,怎么什么都不懂呢?转一下门把手啊。” 天赐照叮当所说,转了一下门把手,车门应声而开。 天赐很生气,“这门能打开你为什么不早说?害得我从窗口里跃进来。你看,我的裤子都被窗口上的尖刺给划破了。”天赐说着把屁*股撅得老高,给叮当看他裤子上的破洞。 破洞处白花花的一闪,叮当赶紧蒙住了眼睛。“哎呀!你这个死变态。”如果她不是脚疼的话,真想使劲的踹上他一脚。 天赐一脸的天真,不解的问:“什么是死变态。” 叮当这下可看出来了,感情这小鬼头什么都不懂啊。于是憋着笑的告诉他:“死变态就是说你是个大好人。” “哦。”天赐心里挺高兴的,以为自己帮助了叮当,叮当在那称赞他呢。 “你叫什么名字?”叮当问天赐。 “我叫天赐。”天赐响亮的回答。 “你的名字也不怎么样嘛,还敢取笑我的名字。”叮当翻了一个白眼。“土了吧唧的,俗气得要死。” “不许这么说我的名字。这名字是乌邦爷爷和那封爷爷帮我取的。”天赐生气地冲叮当喊着,“那封爷爷说了,是老天把我送给他们的。” “哦,原来是捡来的啊。”叮当小声的嘀咕了一声,然后安慰天赐:“我开玩笑的啦,天赐这名字很好听啊。天赐、天赐,老天爷送来的,好幸福哦。” 天赐是单细胞动物,一听叮当改了口气,心情立刻大好,指着汽车问:“你怎么被这个怪物抓住了?” 叮当哭笑不得,这都说了几遍了,他到底是不是这地球上的人啊?唉,看在他刚才救了自己的份上,还是告诉他吧,叮当在心里说服着自己。“这个不是怪物,这个叫做汽车,是用来做交通工具的。” 说完看见天赐还是睁着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一头雾水的看着她,心里气馁得只摇头。 我是超级无敌解说员,叮当催眠着自己,耐心的解说:“这个是人类发明出来方便人类行走的工具之一。就是你想上哪儿去的话,只要坐在上边开着它,会比走路快很多倍。” “这么好啊。”天赐看了一眼汽车问叮当:“我也想要汽车,那我上哪去弄一个来呢?” 好大的口气。汽车能随随便便的就弄一辆吗?真服了他。唉,叮当叹了口气。谁让她欠了他的情呢?解释还是必须的:“首先,汽车不是一个,是一辆。其次,汽车不是玩具,随随便便就能买回来。它要许多的钱。” “钱?我有啊。”天赐打开包袱拿出那两小袋金银,扯开给叮当看。“你看看,这些够不够?” 叮当不屑的随便瞟了一眼,心里寻思:一个小屁孩能有多少钱?撑死了能买回辆玩具汽车就不错了。 这心思还没转完呢,叮当的眼睛突然就定住了。看着天赐扯开的袋子里金光银光闪闪发亮,她的眼珠子凸得都要掉下来了。 ; 第六章 倒霉还是幸运 ?“天赐,你哪来的这么些金子和银子?”叮当直接的想法就是,这些东西不应该出现在一个小屁孩的手里呀? 由于金、银这两种金属在地球上的资源量很少,而且被广泛的运用在工业与科学技术上,特别是在一些高尖端项目中的不可替代性,资源已经被开发得接近枯竭。 市面上金银这两种有色金属的价格已经远远的超过了钻石。 现在已经很少能够看见人们佩戴金银首饰,更别说一下子能够拿出这么多的金银来。 难怪叮当看见这些金银的时候会震惊得目瞪口呆了。 叮当当下思忖:“我的个乖乖,这些金银莫不是他偷来的吧?” 叮当有这想法其实一点也不奇怪,毕竟现在想要拥有真金白银实在是很奢侈的一件事情,更别说一下子拥有这么多了。 可是,这么贵重的东西都被放置于金库中被层层的保护着,要想接近都十分困难,更何况是要把他给偷出来呢? 而且看这小屁孩的样子也才不过十一、二岁。看他刚才救自己显示出来的力气对一个这种年龄段的小孩子来说,虽然算是强的。但要说他能够冲破重重守卫,偷到这么多的金银,叮当还真是有些不敢相信。 可是,不是偷来的,那又是哪来的呢? “我爷爷给我的呀。怎么?你想要我的银子啊?”天赐赶紧捂紧手中的小皮袋,用明显防备的眼神盯着叮当看。 “谁要你的呀!”叮当生气的大吼。真是的,她又不是强盗。 “哦。”天赐嘴里边应着,心里边可不是这么想的。那封爷爷说过了:外面有一些长得不像坏人的坏人,会趁你不注意,偷走你的东西。所以,他告诫自己要小心点,别被叮当给抢了去。 叮当被天赐给打败了。这小屁孩,尽说些离谱的话。不过,说起来,他还是蛮有意思的。如果在旅途中有这么一个人陪着,估计不会觉得无聊了。 对了,他还那么有钱。如果让他买一辆跑车的话,他肯定会答应的。他刚才不是还说他也想要一辆来着的吗? 想到这里,叮当赶紧满脸堆笑的说:“天赐,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旅游?” “什么是旅游?”天赐又是一脸天真的问。 又来了。叮当立刻满头黑线,直想往后倒。这人真的是现代人吗?怎么说出来的话感觉就不是生活在这个时代。 “旅游就是到你想去的地方,去看看那里的风景名胜、人文古迹、城市美景以及风土人情。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叮当本来想把标准的答案全部说完。比如:陶冶性情、怡悦心情、鉴赏大自然造化之美、享受现代化城市生活的情趣以及满足异地购物等多方面的需求和目的等等都说出来。 可她怕说出来以后,又看见天赐张着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来问她了。她现在都已经很抓狂了,不想再给自己多找麻烦。 可是,还没等她庆幸完自己的小聪明,就见天赐仍然张着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在那问了:“什么是风景名胜、人文古迹?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是什么啊?” 这回,叮当是彻底的凌乱了。 见叮当不说话,天赐说:“我想去的地方是拉姆特的技法学院。” “哦?你是那里的学生吗?”这事情倒是大出叮当的意料之外。 拉姆特的技法学院不是一般的人可以进去的。那是全国最有名的一所集武术、魔法、仙术为一体的技法学院。学院有一套严苛的录取制度。 报考的学生必须测量其骨骼、慧质、灵根,达到标准才能录取,缺一样都不收。你就是有再多的钱都别想进去。 “我是去那找人的。”天赐奇怪叮当怎么一听说拉姆特技法学院就张着那么大的眼睛瞪着他。 “原来是去找人啊。”叮当拍了拍心口,长出了一口气。“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是那儿的学生呢。你去那儿找谁呢?” 其实叮当也就是随便的一问。想着自己就是技法学院的学生,没准天赐要找的人她正好认识也不一定呢。 “找我奇克爷爷。” “什么?”叮当不可置信的问,“你再说一遍。” 不认识谁也不能不认识大名鼎鼎的副院长奇克啊。那简直就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 听说学院后山那块禁地里封着一只千年的妖怪就是奇克施法术把它给镇住的。据说那妖怪吞噬了大半个城市,很多有名的仙士都被他给吃了,更不要说那些死伤的武者就更多了。 不过,学院里有那么多的老师,大多胡子一大把了。叫相同名字的也不一定会没有,也有可能天赐找的此奇克非彼奇克呢?” “我是去找奇克爷爷。那封爷爷说,他是拉姆特技法学院的副院长。”天赐的话打断了叮当的胡思乱想。 “我的个天啊!”叮当的脑袋立刻又凌乱了。 她心下悱恻,今天究竟是她的幸运日呢还是她的倒霉日呀?要说是幸运日的话,为什么会出车祸?她存了一年多的钱,买了辆二手的跑车,这还没开上一个月呢,就彻底的报废了。 “我的爱车啊!”叮当在心里边哀嚎。 还好有老天爷庇佑,车毁人没亡。 要说是倒霉日吧?她竟然会因为这倒霉的车祸认识了副院长奇克的孙子。 诶,不想了。管它是幸运日还是倒霉日。反正认识了奇克的孙子就没差。 对了,不能放走天赐。没准通过天赐,她还可以认识奇克。啊哈哈哈!要是奇克随随便便的教她两手秘诀,那她不是就可以一跃成为学院的风云人物了吗? 想起日后她成为风云人物时的风光情景,叮当不由得独自在那“呵呵呵……”陶醉的笑了起来。 天赐见叮当又不说话了,一个人在那里挤眉弄眼的。一会儿翻白眼,一会儿看天上,一会儿拍心口、一会儿怪笑着。就关心地问:“叮当,你是不是生病了?” 叮当听见她的名字,从冥想中回过神来,看见天赐坐在她的旁边,于是问:“你刚才叫我干什么?” 天赐越发觉得叮当是有病了,要不然怎么连别人说的话都听不清了呢? “我问你是不是生病了。” “笑话,你看我这样子像是生病了吗?”叮当挺起胸膛,双手握拳上举。 “哎哟!”叮当的手还没完全举起来呢,就发出了一声惨叫。 ; 第七章 我不是妖怪 ?骤然听见惨叫声,天赐本能的往门外一跳,跳到离汽车两米远的距离以外回头看着叮当。 只见叮当表情狰狞,龇牙咧嘴的五官都皱到了一处,双手还不断的拍打着变了形的驾驶台。 天赐一脸的不解。心想,这美少女到底属于什么种类?怎么尽做些让人不能理解的事情啊? 天赐听爷爷们说过有人类、妖类、兽类、魔类、仙类。就不知道这美少女是属于哪一类? 有心再问问吧,只怕又惹叮当发怒。 这么想来应该不会是妖怪类。因为一说叮当是妖怪,“它”就发老大的脾气。 不过,反过来想,也有可能“它”就是妖怪,要不然为什么一提“妖怪”两个字她就发无名之火呢? 天赐很庆幸自己不是美少女。要不然像“它”那样,简直是丢脸死了。 叮当终于缓过劲来。她小心翼翼的抬起双腿,掀开裙子,一片殷红印入眼帘。只见她两腿上的膝盖处,已经各被磨破了一大块的皮,血淋淋的还在往外渗着细小的血珠。小腿处也满是蛛网似的丝丝血迹。 原来叮当因为两腿被车身挤压,暂时缺血,造成了局部的麻木。因此,受了伤的双腿没什么知觉。刚开始被天赐从变了形的车身下拽出来的时候,也就没觉得有什么不适。这时间一长,血脉渐渐通畅,双腿就恢复了感觉。 刚才一兴奋,手舞足蹈的,没成想碰上了变了形的驾驶台。本来已经受伤的膝盖哪经得起再次的碰撞,于是,也就只有惨叫的份了。 叮当本就是家里的娇娇女,哪受过这种罪啊。平时哪怕是削苹果不小心削破点皮,她妈妈都会立刻扑上来搂在怀里,心肝、宝贝啊的乱叫。而且,家里的佣人就遭殃了。因为没有伺候好小姐,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泡了汤。 就因为叮当的手指被割破了一块皮这类小事情,佣人就被扣一个月的工资这么苛刻的条件,按理佣人应该早就跑光了吧? 其实不然。 那边叮当的妈妈扣了佣人的钱,这边叮当就会偷偷的把所扣的钱用自己的零用钱补回去。而且只多不少哦。 你问叮当哪儿来那么多的私房钱?这有什么啊,他们家是当地首屈一指的金融大鳄,开钱庄的你说有没有钱? 就因为叮当大大咧咧的脾气性格,不是这里碰伤了,就是那里划破了,所以虽然她妈妈给她的零用钱不少了,可也禁不住叮当不断的闯祸啊。所以,剩下的也就没多少了。就连想买部跑车攒钱都攒了一年多才实在是等不了了,跑去买了个二手货。 其实,叮当也曾想过让家里边帮她买一部新车。无奈她爸妈认为她的个性太冲动了,不适合开车这么危险的事情。再加上她年龄尚小,只有十五岁。于是明确的告诉她,想要买车,做梦去吧! 现在叮当看着自己血淋淋的膝盖,想哭又不好意思。再加上旁边仅有的一个人还离得远远的,把她当传染病患者似的,心里边就更加的不是滋味。因此说出来的话口气就不大好:“臭小子,你过来扶我出去啊。” 站在两米开外的天赐,左右两边看了看,然后又看了看他后边,发现没人。就想:难道是在叫我? 天赐把叮当扶出汽车,两人坐在路边,叮当从随身的包里掏出来一个徽章,随手把它递给了天赐。 天赐接过来看了看.那是一个金属质量成u型的徽章,弯成拱形的“拉姆特技法学院”几个字的下边是一颗闪闪的八角星。 叮当说:“看见没有,我也是姆特技法学院的学生。现在学校正在放暑假,老师、学生都已经离校。你去了后,也不一定找得到你的爷爷奇克院长。不如你先跟我去旅游,等到开学的时候我自然会带你去找他的。” 天赐想都没想,就说:“可是你都不告诉我你是不是妖怪。” “我不是妖怪!不是妖怪!不是妖怪!”叮当的火气“呼”的一下就冒了起来,大声的冲着天赐嚷嚷,“我是人,是人!没看见我也是和你一样的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啊?是和你一样的人!” “妖怪还不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啊?别骗人了,哪有红头发的人啊?”天赐可不好糊弄,他不屑的指出叮当的谎言,“而且你胸前鼓鼓囊囊的和我一点也不像。” 叮当简直气得要当场吐血了。 这小屁孩,是真不懂呀还是在装傻呢? 如果现在我踹他一脚算不算是欺负弱小?叮当斜着眼睛看天赐,心里痒痒的想象着天赐被她揍得跪地求饶的样子。 对了,叮当突然意识到,应该先跟天赐唠唠家常,等他不再纠结妖怪的问题以后,就可以试着说服他跟自己一起走了。 于是,叮当强压下心里的怒气,和颜悦色的对天赐说;“天赐,你家住哪儿啊?” 天赐向后边的大山一指,“那里。” 叮当看了看高入云霄的大山,再看看小小的天赐,指着大山疑惑的问:“你说的是这云仙山?” “嗯。”天赐简短的回答。 在叮当的认知里,这么大的一座山,肯定是不适合居住的。而且保不齐就会有很多的野兽,可能还会有高阶魔兽。就天赐那小身板,还不够那些野兽塞牙缝的。 哦,对了,他好像还有两个爷爷和他一起居住,可就算有三个人一起,住在这种云雾缭绕的大山里,也够渗人的。 叮当看天赐的眼光立刻就变了样,心里多少涌起了些敬意。 “你多大了?”叮当问。 “我十岁了。”天赐答。 “十岁?”叮当很惊讶,“看你的身高,我还以为你有十二岁了呢?”然后叮当学着大人的样子,笨拙地摸着天赐的头:“你好可爱哦。我十五岁,比你大三岁,那你以后要叫我姐姐而不能叫我的名字了。还有,我和你一样是个人类。只不过你是男孩,而我是女孩。” “女孩?”天赐有些惊讶的看着叮当。 “是啊,人类分为两大类,男人和女人。因为男人和女人是用来形容大人的,我们都还是小孩子,所以你就是男孩,而我就是女孩。”叮当在给天赐扫盲,“男人比女人强壮。相对的来说,女人就比较柔弱,需要男人的照顾。你是个小男人哦,我受伤了,你就应该照顾我。” “那我要背你回家吗?可是我的肚子好饿,我一饿起来,就会没有力气。” “我这还有些零食,你先吃上一点。”叮当从包里掏出一包饼干和几块巧克力,放在了裙子上。” 两人相挨着你一块我一块的吃起来。 “这是什么东西?怎么比蜂蜜还好吃啊? “真是老土,连巧克力都不知道。” “嘻嘻,还有没有?” “都让你吃光了,这最后一个我要留着自己吃,你可以吃饼干啊……” 看着他们俩开开心心的争着东西吃,真不敢相信,之前他们还是两个完全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 第八章 他们是坏人 ?让我们为雅安加油! 天赐背着比自己高过一头的叮当已经走了一个多时辰,还是没有见到有什么可以住宿的地方。 一路上除了遇见三、两个背着柴禾的樵夫,就再没看见有什么人烟了。 背人的天赐还没怎么样,背上的叮当早就不耐烦了。一个多时辰里,倒有半个多时辰是在发牢骚。 直到现在嘴里边也没有停过: “怎么还没有人烟啊?这破地方,哪怕出来一个小鬼也会比现在有意思得多啊。” “喂!天赐你能不能再快点呀?太阳都要落山了,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天一黑还找不到住处的话,我们俩就都会被妖怪给吃掉的。” 天赐心里“哼”了一声。让他快点,谁不想快啊?!问题是他一加快脚步,叮当胸前那两块软软的肉团就在他的背上一跳一跳的让他很不舒服。 刚见着叮当的时候,天赐误以为叮当是妖怪才会长成那样。 后来叮当说自己是女人的时候,因为先入为主的原因,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可是,看在眼里和亲身接触那认知可谓相差大了去了。也不知道这女人是怎么长的,那么大两团东西放在胸脯上难道不会觉得难受吗? 反正天赐的背上贴着这两团东西的的确确是很不舒服,所以才会影响了他走路的速度。 听叮当唠叨了一路,天赐心里已经有些不悦。现在还催起他来,就更觉得女人这生物就是啰嗦。她被人背着说得当然轻松了,换她下来让她背他试试,看她还会不会这么精神了? 虽然这样想,可天赐觉得和这么个女人计较似乎不大好。叮当不是告诉过他,女人是被男人照顾的吗?自己是个男人,当然就得照顾好叮当了。更何况她还受了伤,行走不方便。 于是,尽管天赐一走快了就感觉到浑身别扭,可还是加快了脚步。 “站住!”两人刚走到一个拐弯的地方,还没来得及看看前方的地形地貌,突然间就被一声大喝给吼停住了。 两人定睛一看,暮色苍茫的拐弯处站着三个长相粗蛮的男人。 这三个男人中,其中的两个额上扎着头布,各自拿着一刀一剑;另外一个身材较为颇长的男人,左眼睛上戴着一只黑色的眼罩,脸颊上一道陈旧性的疤痕从眼罩里延伸出来直划到左嘴角边,显得极其的诡异,与另一边清秀俊逸的脸盘形成鲜明的对比。再看他的手上,却是弯弓搭箭对准了天赐、叮当两人。仅剩的那一只眼睛里凶光外露,和那半边清秀俊逸的脸盘实不相衬。不过,他如果要射出手上的箭矢,怕是及其的方便,甚至都省去了闭上一只眼的麻烦。 “小子耶,把这个美女和你身上值钱的东西统统留下,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三人中拿刀的汉子用刀指着天赐,粗哑的嗓音活像是一只公鸭在叫。 见此情景,叮当一下子慌了神。害怕的情绪立刻让她的心脏在胸腔里边狂跳了起来,有种要冲出来的势头。 叮当虽然是拉姆特技法学院的学生,可她只不过是学院里众多学员中区区一年级才毕业的学生。在学校里也只是学到些理论的东西和武功最基础的修炼方法。要想和三个拿着武器的成年男人打斗,很显然,根本没有胜算的可能。 再看看背着她的天赐,虽然有点子力气,可在背负她行走的这一个多时辰里,想来力气用得也差不多了。没见他在微微的喘息吗?更何况这小屁孩傻不愣登的,估计没什么武功。就是有的话,凭着他小小的身板,恐怕连她都打不过,更何况面前这三个粗犷、凶煞恶极的男人呢?! 再说天赐,背着叮当走了这么久的路,之间都没有停下来休息过。虽然不是很累,可耳朵却一直没有清净过。是他自懂事以来听到过最多的一次话了。 突然之间听见有人叫他站住,心里倒是没什么反感,正好让耳朵清净清净,而且背上也能舒坦点。那叮当一路上简直就拿他当枕头抱了,卡着他的脖子不说,还时不时的在他的小脸上拍拍打打,鼻子耳朵都不知道给她揪了几多回。 天赐在山上和两位爷爷在一起的时候,见惯了爷爷们舞刀弄枪的样子,他自己也有专属的刀、枪、剑、戟。现在见对方三人手拿武器,到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至于对方凶神恶煞的气势,更不入他的法眼。不是因为他身怀绝技、胸有成竹;而是他压根儿就不懂得看人的脸色。 天赐停下来让叮当从背上滑下来后,指着叮当问那三个男人:“你们认识她啊?”他把对方说的“美女”等同于叮当所说的美少女了。 拿刀的汉子一愣,然后眼珠子在眼眶里转了几圈,忙不迭的点头,“嗯,认识,认识。我们认识她,你可以走了。”连要天赐把值钱的东西留下来这事都忘记了。 这下可急坏了旁边的叮当。她在心里腹诽:天赐你个大白痴!你这什么眼神啊?我一良家清白美少女怎么会认识这些个不入流的草寇啊? 于是,叮当急得大叫:“不是啦,我不认识他们。” 那汉子也不反驳叮当的话,把刀往背后一插,径直上前,一把抓住叮当就往肩上扛。 叮当也顾不得膝盖上的伤口疼不疼了,拼命的反抗。无奈一小丫头片子哪里是那五大三粗壮汉的对手,拼了命的挣扎,也不过是徒添了对方的笑料而已,只是更加刺激了这些匪徒志在必得的决心。 天赐在一边看着叮当在那拿刀之人的肩膀上拼命的挣扎,另外两个壮汉在旁边呵呵的乐着,直觉里由衷的不舒服。可他又说不上来有哪儿不对劲来着。 眼看着三个草寇就要把叮当给虏去了,她急得都要疯掉了。 她用犹豫的眼光看向了天赐。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天赐的存在无足轻重,就是他有这个心,也没这个力。如果他不自量力的挺身而出来保护她的话,恐怕只会落得个侥幸不死也残废的悲凉下场。 可人就是这样,临到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面前哪怕就只有一根稻草都绝不会放过。 叮当也不例外,一丝犹豫过后,她拼尽了全力,放开喉咙冲着天赐大声尖叫:“天赐快救救我!他们是坏人要抓我走啊!” ; 第九章 大战强盗 一 ?谢谢各位书友的捧场,小溪一定努力。求点击、求收藏、求推荐、各种求! “坏人?”天赐一听坏人两个字,心下一个激灵,身体立刻就有了反应。 天赐的世界,单纯得就像张白纸。下山之前他从未接触过这俗世间的事情。在他的眼里,简简单单的把人分为两种:不是好人就是坏人。这种认知是他从两个爷爷说的故事里得来的。 爷爷们说的故事里那些行侠仗义,小到救人、大到拯救这个世界的侠士已经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一听叮当说那三人是坏人,天赐嫉恶如仇的天性立刻被激发了。 就见天赐自腰间一摸,一柄闪着寒光的三角锯齿刀立刻出现在了手中。 天赐心念一动、就立马出击。没有任何的犹豫,直接冲到走在最后拿着一把三尺多长的剑那壮汉的背后,瞄准他后背心脏的部位就猛的捅了一刀。 天赐的这把三角锯齿刀长约有六寸、通体细长、呈三角型状,刀刃上满是细细的锯齿。照理要刺入到人的身体内,会有些微的阻力。 其实不然。 天赐在山上随着爷爷们打猎的时候,用过各种的器械。其中有一把匕首的长短与这把三角锯齿刀相类似。 那把匕首是用精钢制成。如果瞄准了目标,使用全力刺入猎物的身体,就算不能立刻毙命,那也离死差不离了。 可那把匕首和这把三角锯齿刀比起来就真算不了什么。 这是天赐第一次使用这把三角锯齿刀。当他照着那把匕首的方式朝他认为的坏人刺下去的时候,是用了十分的力气。没成想,这把刀就好似对方的身体是块豆腐一样,刺进身体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加上这是天赐第一次使用这把刀,没掌握好分寸,力气过大,连手都跟着三角锯齿刀没入了对方体内半个拳头。 天赐迅速的抽出刀来,一股猩红的鲜血自壮汉的伤口中成喷状射出。 天赐在拔刀前的一瞬间就灵敏地闪在了一旁,除了刺人的时候没掌握好力度,沾了满手的鲜血外,身上倒是没染上半点血迹。这也是他多次打猎训练出来的绝技。 被刺的汉子遭此突然袭击,巨疼之下只来得及“啊”的惨叫一声,人就迎面向地上栽去。沉重的身体栽在地上发出一声像是面口袋落地的沉闷响声,让走在前边的两个匪徒立即转过头来。 等天赐拿着三角锯齿刀准备冲向走在中间独眼龙的时候,那人已经迅速做好了准备,弯弓搭箭的瞄准了他。 叮当在匪徒的肩上把这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叮当尖叫着让天赐救她的话还没落音,天赐就飞快地冲上去一刀刺向拿刀大汉的时候,她就已经惊得捂住了嘴巴,只怕一个不小心被另外两个匪徒发现,会对天赐不利。及至一看天赐受到了威胁,不由得又捏了一把冷汗。惊慌之余心里的正义感战胜了那一份软弱,她用唯一不受管制的嘴巴冲着天赐大呼:“天赐你不要管我了啦,快逃啊!你打不过他们的!” “你住嘴!”扛着叮当的匪徒凶恶地吼了她一声后,然后把她往地上一丢,抽出背上的大刀转头就走到了独眼龙的旁边。 他看了看倒在地上还在不断抽搐的同伙,对独眼龙说:“你去看看他还有没有救,这儿就交给我了。” 然后转过头来对着天赐说:“哟嚯!看不出来你一个毛头小子倒挺厉害的啊。看你的样子还没断奶吧就学着杀人?不过偷袭可算不得真本事哦。来,我与你比试比试,让你瞧瞧本大爷才是真的厉害。“ 这拿刀人的名字叫做胡一山,人称胡一刀,在江湖上也闯下了点名头。自创了个小帮派叫逍遥洞天,占住了云仙山周边的一个小山作为他们的老巢。他表面上做着贩买贩卖的小生意,暗地里却是占着地理上的优势,在往来的商贩必经之路上,干着打家劫舍的勾当。 这小子平日里最爱的就是美色,被他抢去山上的女人少说也有几十个。这些女人被他玩腻后,随手就赏给了他的部下。有那宁死不从的烈女,不是自己寻着机会自尽了就是被残忍的打死。剩下少数几个屈服于他淫威下的女人,做着他以及他部下的xing奴,过着暗无天日生不如死的生活。 这天,胡一刀带着两个手下下山闲逛。拿剑的那个是他的副手,独眼龙却是他的师爷。 不成想路上遇见了天赐和叮当。 他本想着这是两个单身的旅客,凭他们三人随随便便的就能搞定。及至天赐和叮当走近他们,胡一刀躲在山壁的拐弯处伸出头来一看,嗬,真是捡到宝了。 原来是一个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的的小美女貌似被他的弟弟背着走了过来。 胡一刀那个兴奋啊,像吃了大麻似的。这样的美女掳回家去调教调教,没准比那些成熟女人有韵味得多。 胡一刀歪着头就和他的独眼龙师爷小声的意淫起来:“你看那小美女摸样长的,要多水灵有多水灵。要是往那小白嫩脸上一掐,没准就能给掐出水来。估计她胸脯上的那俩小馒头也不会逊色,啧啧!吃起来味道肯定不错。还有那小蛮腰扭的,那美臀翘的,哎哟,玩起来一定爽死了。” 胡一刀说了这么多后,没听见师爷有什么反应,随即转过头去看他,然后疑惑的问:“哎呀!师爷,你怎么流鼻血了?” 师爷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方形丝帕,仔细的擦去鼻子上的血迹,斯斯艾艾的说:“我估计是这天气炎热,火气太大弄的。” 两人正聊着,就见天赐背着叮当已经走到转弯他们躲藏的地方了。 于是,通常都是让手下打头阵的胡一刀亲自跳了出来,用刀指着天赐,用粗哑得活像是一只公鸭的嗓音叫嚣着:“小子耶,把这个美女和你身上值钱的东西统统留下,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说这话的时候,胡一刀做梦都没有想过这个看着没什么威胁的小不点会一刀把他的副手给捅了。你让他现在怎么会不生气? 要知道,通常打家劫舍这种冲锋陷阵的事情胡一刀是不出面的,完全是由他的副手在为他卖命。说他的副手身经百战一点也不夸张,虽然这百战大多都是对付商贾之类的。可商贾也不乏带着武功高强之人随行,所以说,他副将的功夫应该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这样一个他非常倚重的副手被小小的天赐给杀了,你说胡一刀他能不恨得亲自报仇吗?何况对付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那还不是像碾死一只蚂蚁般的容易呀。 只见他不再废话,举着手里的大刀,也不使用什么招式,在叮当的惊声尖叫中冲着天赐的天灵盖直接就劈了下去。; 第十章 大战强盗 二 ?眼看着那胡一刀凶悍的扑向了天赐,被胡一刀摔在地上的叮当惊恐地失声惊叫了起来。 情急中,她快速的自身上一摸,一枚周边磨得异常锋利的铜钱镖自手中出现。 叮当用食、中指夹着铜钱镖,往胡一刀迅速的射去。 那铜钱镖循着平圆的轨迹旋转着眨眼就飞到了胡一刀的后脑勺。估摸着下一刻他的脑袋就会被这锋利的铜钱镖给开瓢成西瓜红。 胡一刀是什么人?怎么说也算是江湖上有点名头的人物吧?一小丫头投射的飞镖它的力道能强到哪里去?还没等飞镖到得脑后,胡一刀就已经感应到了那飞镖的劲道。 只是他顾得了后边,也就顾不了前面。 胡一刀只得暂时放弃了斩杀小天赐的机会。就见他急速的往旁边一闪,那铜钱镖擦着他的耳朵径直就越过天赐的头上飞了过去,在天赐身后不远处的马路上弹跳了几下,停了下来。 就是这短暂的几秒钟,已经给天赐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天赐趁着胡一刀躲避飞镖往一旁闪的功夫,已经闪电般的甩出了软绳缠住胡一刀的脚踝处使劲的绊了一下。 胡一刀哪里会想到还是小屁孩的天赐会有这一手啊,一个不留神,双脚就被天赐扯离了地面。 慌了神的胡一刀两手在空中狂舞着做着徒劳的挣扎,整个人已经彻底的失去了平衡如一块物件般往后倒去。 天赐怎么会浪费这样的大好机会,就见他手一抖,绳子立马回到了手中。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绳子突然就不见了,手里边倒是多了那把三角锯齿刀。 天赐紧握着三角锯齿刀,往前一个飞扑,在胡一刀即将落地的一刹那间手起刀落,往胡一刀的心脏处狠狠的刺了下去。 随着一声野兽般的哀嚎,胡一刀一口鲜血喷射出来,接着便有大口大口的鲜血往外涌。他无力的躺在地上,面部和四肢不停的抽搐,两眼惊恐的瞪视着天赐,完全不相信摆在眼前残酷的现实。 不一会儿,胡一刀的眼神渐渐的暗淡,瞳孔放大,头一歪,临死都没闭上眼睛。 可怜胡一刀耀武扬威了一世,到头来却死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毛头的手上。是不是也让世人警醒,坏事做尽了是终究要还的。 再看这边的独眼龙师爷。 本来清秀的脸上一道醒目的伤疤,怎么说也让人以为他会是一个狠角色。可谁知道在这狰狞的面具下,其实有颗胆小如鼠的心。 说起来,这师爷还真是徒有其表。平日里就会耍耍嘴皮子,讲些有色的笑话以此来博取上司的开心。武功上却是花拳绣腿,连手底下的小混混都打不过。 师爷手上的那副弓箭,完全是因为他实在是不会什么武功,任何武器到了他的手里都成了累赘,挑来选去,还是这副弓箭趁手。逃跑的时候不至于拖累他,而且在不了解内情的人看来,既帅气又显得武功高强。 师爷脸上的伤疤就是在一次剪径的时候,被一个毫无武功的商贾所伤。 那一次,师爷跟着胡一刀带领一众手下打劫一队商贾。那商贾连同他的十几个随从寡不敌众被胡一刀所带的几十个劫匪尽皆斩杀。 在搜集战利品的时候,按照山规,除了箱笼里面的大件外,各人身上的小件那是谁找到就归谁。 奸猾的师爷当然是直接就奔向了那个商贾。心里边还一直暗损其他人蠢得像猪一样,只有这商贾的身上才有可能会有最值钱的东西呀。 就在师爷在那商贾的尸身上,上下其手的时候。突然间,他感觉到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师爷天性本来就胆小,平时做什么事情都谨小慎微,岂会容许这明显的不对劲于眼前飘过。要知道,稍一疏忽,就有可能导致生命受到威胁。要不是他这么些年来警惕性颇高,老天爷作证,早就死过一千回了。 于是师爷仔细的打量起这具尸体起来。 等眼光扫到那具尸体的眼睛时,他吓得一个屁股墩瘫坐在了地上。一时间尿都被给吓了出来。 原来,刚才还闭着眼睛的尸体,现在正直瞪瞪的盯着他看。而且那眼睛里因为鲜血的浸染,已经变成了血红色,使本来胆小而又迷信的师爷自然的就认为这具尸体已经变成了厉鬼。 瘫坐在地上的师爷在极度的震惊中已是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更别说还能站起来跑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双诡异的眼睛射出比死亡还可怕的红光,目不转睛的盯视着他。 就在那师爷的神经绷到极致的时候,那双惊悚的血红色眼睛突然在眼眶里转了两转,接着那尸体化成的厉鬼竟然就慢慢地坐了起来,眼睛里的血水从眼眶里溢出来两线,委实是骇人不过。 那厉鬼坐起来以后,伸手从旁边尸体的手上捡过来一把匕首,就这么慢动作的往吓得只知道张大着嘴巴呆呆愣愣看着他的师爷的脸上刺去。 师爷就这么看着那厉鬼手握匕首朝他的脸上刺过来,愣是躲都没躲。 你以为他傻啊,眼睁睁地看着匕首刺过来他还不躲?当然是因为他已经动弹不了了。就像被人点穴给定住了一般,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清楚,可就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惊恐的等着死亡降临到他的头上。 那厉鬼拿着匕首本来是要去刺师爷的眼睛,因为其实他就是个还留有一口残气的人类。理智告诉他,他的力气只够攻击敌人的薄弱处,因此他就选择了师爷近距离的眼窝。 关键的时候,还是胡一刀发现了师爷的危险。一刀下去,把那师爷认为是厉鬼的脖子一刀两断,溅得师爷满身满脸的鲜血。 虽然胡一刀及时的赶到,可在一刀砍下那人的脑袋之前,那人手上的匕首已经刺入了师爷的眼窝。在胡一刀下刀的瞬间,那人的手一滑,匕首没能再深入下去,却在师爷的脸上划过,留下了一个永久的黑洞和一条丑陋的疤痕。 从此后,师爷是愈发的胆小了。 可他也有聪明之处,那就是在眼睛上戴上了一个黑色的眼罩,既遮住了眼窝处那丑陋的黑洞,又给人一种神秘感。让不了解内情的人对他有一种敬而远之的畏惧,以借此来掩饰他内心的胆怯。 刚才他所以敢用弓箭对着天赐,不是他突然之间养肥了胆子,完全是因为有胡一刀在旁边撑腰。 胡一刀让他去救那名被天赐刺倒在地上他的同伙,师爷是如释重负。 别人可以轻看那个小毛孩,那是因为他们自恃有高强的武功。而他有什么?他什么都没有。手上的弓箭那只是个装饰品,拿来做做样子吓唬吓唬人而已。遇见真正的阵战,就连摆设的功用都失去了。 开玩笑,看那小子灵敏得就像只小豹子。如果一箭射出去,没射中或者没射中要害,那他完全有可能会像他的同伙一样被那小子给斩杀掉。这种没把握的事情还是留着给别人去做,他只想留在后方享受胜利成果就行了。 等到他的靠山随着一声哀嚎也成了天赐刀下的鬼魂,独眼龙师爷的脸上立刻变得惨白惨白的没了一丝血色,就像被吸血鬼吸干了血的僵尸一样。 ; 第十一章 大战强盗 三 ?天赐斩杀了胡一刀后,握着刀第一时间就冲到了独眼龙师爷的身边。天赐还没怎么样呢,就见师爷“扑通”一声,跪倒在了他的面前。只见他双手合十,磕头如捣蒜。嘴里还一直念叨着:“大侠饶命,大侠饶命啊……” 这情况天赐还是第一次遇见,他一时没了主意,只好把头转向了叮当。 而叮当此时正一肚子火呢。 叮当本来膝盖就受了伤,加上刚才被那强盗胡一刀往地上一丢,让她的膝盖再次与地面亲密接触,而且还经历了这些血腥的场面。要知道,她这一辈子还没见过杀人呢,更何况这一次不仅见到,还亲身参与到了其中。 幸亏她在学校里学了一些武术的基本功,这个时候就派上了用场。 那强盗胡一刀把她往地上丢的时候,她见势不妙在身体快要落地的时候,顺势一个前滚翻,虽然膝盖不可避免的与地面发生了接触,使旧伤上再添上新伤,但因为基本要领她都做得很到位,所以,除了膝盖,别的地方倒是毫发无损。 真是太惊险了,叮当想起来就后怕,如果不是天赐斩杀了那两个大恶人,搞不好她已经被那几个坏蛋抓走了,现在还不知道会被他们怎么样折磨呢? 现在天赐问她的意见。你说她这会儿还会不会有什么好气? 只见叮当艰难的从地上站起来,一跛一拐的走过来,站在师爷的身边伸出腿照着独眼龙师爷的身体就使劲的踢。一边踢一边嘴里还不住的叫嚷,嚷一句踢一脚。 “我叫你抓我,你个丑八怪……” “我让你做坏人,我让你做强盗……” “我打死你个畜生,看你还能不能再害人……” “你妈怎么会生出你这种怪物?生出来就该丢到山上去喂狼……” “¥@……#……” 到最后,叮当膝盖被频繁的伸缩弄得更加的不舒服了,她才被迫停住了脚。尤是这样,心里还不解恨,抽出两根师爷背上的箭矢,对着师爷一顿乱抽,抽得师爷抱着脑袋哀叫连连。 天赐在一边不解的看着,心想,美少女这怪物做起事来真是不可理喻。 这人要杀就杀,不杀就给放了呀,干什么还要折磨一番呢? 乌邦爷爷说过,任何生物都存在着尊严,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好恶就羞辱他们。 他和爷爷们在森林里打猎的时候就是这样做的。抓猎物的时候,最好是能一刀毙命,尽量让它们少受痛苦。 所以,天赐在这方面没少训练。虽然不能和两个爷爷相比,可是作为十岁的天赐来说,能到现在这样的水平,已经是难能可贵了。你看他斩杀那两个强盗就知道他的功力非同一般了。 现在,天赐看见叮当对着跪地求饶的师爷又打又骂,是真的不能理解, 可是,既然已经把决定权交给了叮当,就没有再多嘴的必要。所以他也就只是站在旁边看着而已,没有要干涉的想法。 叮当打也打累了,骂也骂够了,于是回过头来对天赐说:“如果我们放了这强盗,他要是去叫来他们的同伙,那我们还是会给他们抓了去。要不然把他给杀了?” 其实,这时候的叮当发泄完以后已经没有开始的时候那么愤怒了。她到底没有杀过人,对把活生生的一个人杀死存在着某种恐惧。哪怕这个人是个罪大恶极的强盗。可作为拉姆特技法学院的学生,如果被人知道了她是这样一个软弱的人,那是会被瞧不起的。 所以这些想法她只会放在心里,绝对不会让人知道。 只是不杀了这个坏蛋,又怕会惹来更大的麻烦,所以心里也是很矛盾,就想试着把这个棘手的问题推回给天赐。 再说那师爷一直被叮当打骂,嘴里呼痛声叫得挺凶,其实心里倒是松了一口气。想着如果他们两人想要杀死他的话,也就不会浪费时间在这里打他了。一刀解决了他不是要痛快得多? 加上叮当到底是个女孩子,膝盖又受了伤。而且她最主要是要发泄心中的愤怒,看似又打又骂的,其实能有多大的力度? 所以,奸猾的师爷尽量夸大他的痛苦程度,希望叮当解气以后能够放他一马。 现在一听叮当说是要杀了他,就如晴天一个炸雷,师爷的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就如出水痘一样,一下子就密密麻麻的沁出了一片。 在此生死关头,师爷艰难的匍匐着爬了两步,一下子就抱住了天赐的小腿。 师爷全身都在哆哆嗦嗦的发抖,嘴里已经是语不成句:“别杀……杀我……我……” 师爷好不容易断断续续表达了一个完整的意思,还想着再多说几句。可是极度的恐惧就像是一根绷得过紧的弦已经到了极限,无力再承载超强的负荷,“喯”的一声断了。师爷抱着天赐的两手颓然一松,就这么伏在了天赐的脚下。 天赐是个脑袋简单的人,对于叮当拐了弯的“要不然把他给杀了”这句话理解为是让他把师爷给杀了。于是就在心里腹诽:要杀你早说呀,还搞那么些个小动作,有那劲干嘛还让我背着你走啊? 可想归想,天赐不屑于与美少女计较。在他看来,美少女就等同于妖怪。只是美少女这妖怪是属于无害的,但是却那么的不可理喻。 不过,这美少女也有好的一面。比如这美少女知道怎么去拉姆特技法学院,可以让他很容易的就找到齐克爷爷。这美少女还懂得好多的东西,可以让他面对山外这个全新世界的时候,不至于什么都不懂而闹笑话,而且也长很多知识。还有,这美少女在他最危险的时候,不顾自己的安危出手相救这一点,更为天赐看重。要不然,他与胡一刀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于是天赐握紧三角锯齿刀,伸手就去脚底下拎那师爷起来。 天赐一拎之下竟然没有拎动,心想,这厮是怎么了?难道这厮以为赖在地上不起来就不用死了? 天赐一生气,使劲一拎,诶,拎起来的师爷怎么软趴趴的就像煮熟的面条一样。 “啊——”天赐还在纠结这师爷怎么像一滩泥一样的时候,叮当就已经捂着眼睛大叫着跑开了。面对面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一个死人,她一个小丫头片子,不怕那才叫不正常吧? 天赐很奇怪。看来,这美少女真是问题多多,失心疯就是其中的一个。 以天赐一根筋的想法,他哪里懂得还有人是会害怕死人的呢。 ; 第十二章 小饭馆 一 ?各位书友,因为昨天晚上我们这儿突然停电,加上今天一大早就上班去了,没有及时更新。请大家谅解。很对不起大家,小溪这厢有礼了。如没意外,今天晚上照常更新。谢谢大家的捧场,谢谢你们的点击、收藏、推荐票。谢谢! 天都黑了,天赐背着叮当还没有找到住宿的地方。 想也是,这么僻远的地区有谁会愿意住在这里。 杀了那三个歹徒后,这一路上,叮当倒是安静了不少,没有像之前那么的呱噪。不知道是因为之前骂师爷的时候骂累了,还是被师爷的死给吓的?反正是闭着嘴巴一言不发,倒是让天赐有些不习惯了起来。 就在天赐感叹叮当转了性的时候,天赐的肩上猛的挨了一巴掌,随后就听见叮当兴奋的大叫:“哇塞!天赐你快看啊,那前面有灯光。” 天赐把眼光往前移了移,果然看见马路斜前方的黑暗中,透出来一大片星星点点的灯光。期间还夹杂着不断闪烁的霓虹灯。 叮当一反刚才的沉默,又变得兴奋起来。她一手抓住天赐的衣领,一手虚握拳头高高地举过头顶摇晃着手腕不断的划着圈,脚底下还不忘时不时的蹬天赐一脚。嘴里边还“驾驾”个不停,完全把天赐当成一匹马了。 把天赐当成马天赐倒是没什么意见,他一向就很喜欢动物。只是叮当又拽她的领子又踢他的腿,让他确实有点烦。 天赐本来就比叮当矮小,叮当那么大一人趴在天赐的背上不动倒也罢了,现在叮当一拽他的领子他就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何况叮当还会时不时的踢上他一脚,脚上也不知道穿的是什么鞋子,硬邦邦的踢起人来还真有些疼。 天赐的直觉是:这美少女又发疯了。 等到两人走近灯光一看,原来这里是一个小镇。 这小镇只有一条主街道。沿着街道的两旁,是一间挨着一间的店铺。 叮当指挥着天赐往一家霓虹牌上写着饭店的地方走去。 入得门去,两人还没看清楚里面是个什么样子,就听见一声高唱:“来贵客罗——,客官两位,里边请——” 天赐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趿拉着拖鞋的小伙子,肩上搭着一块不知道什么颜色邋里邋遢的毛巾,冲着他们俩露着一口的黄牙油滑的笑着。 那小伙子从肩上抽下那块邋遢的毛巾,在一张桌子上胡乱的擦了擦,然后,冲着天赐和叮当黄牙一龇,“两位贵客,这里请。” 坐在桌边,趁着叮当在点菜的时候,天赐两只眼睛在屋子里到处乱看。 屋里边其实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和普通的小饭馆也差不多。可天赐没有见过啊,他除了和两位爷爷住的那栋石屋以外,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其它的屋子,他怎么能忍住不好奇呢? 这屋子上下两层。挨着楼梯边有一张柜台,里边的货架上放着一些烟酒、零食什么的供客人点用。 屋子里共有六张饭桌。算上他们这一桌已经有四张桌子被占,还余下两张桌子在那空着。 天赐自下山起,就滴水没沾过,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等到饭菜上了桌,他端起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等到一碗饭吃完了,抬头一看对面的叮当,就见她一双筷子正含在嘴里盯着他直看,面前的一碗饭只少了个尖尖。 “你怎么不吃了?”天赐好奇的问? “我平时就吃得不多。”说完这话,叮当就“嗤嗤”地笑了起来,舔了舔嘴唇。然后有点忸怩的问:“我已经吃饱了,这剩下的饭你要不要?” “你就不吃了?”天赐不可理喻的问。吃这么一点点东西她难道不饿?是不是美少女都吃得不多?又或者她还有什么别的途径获取养分? 不管了,他的肚子可是还没有吃饱。于是天赐伸过手把叮当吃剩下的饭拿了过来。 天赐一边往口里边划拉着饭,一边就对叮当说:“还给我再叫三碗饭。对了,还有那个什么蘑菇炖小鸡也给我再来一份。” 这蘑菇炖小鸡可是天赐在山上的时候最喜欢吃的菜了。没想到这个饭店里也会有,只是没有他那封爷爷做的好吃。管他呢,总比叮当点的那些什么他见都没见过的花啊草啊做出来的菜好吃得多。 叮当本来就觉得天赐的吃相太彪悍,一听说他还要再吃三碗,惊讶得嘴巴张得老大,都能塞进去一个小馒头了。 叮当帮天赐再要了三碗饭,一份蘑菇炖小鸡后,两手撑着腮帮子一边目不转睛的看着天赐用餐,一边就数落起了天赐。“天赐你怎么专拣蘑菇炖小鸡吃啊?这些小菜我都没见你吃过一口。你知不知道你不吃小菜的后果很严重吗?你的身体会缺少维生素,对你身体的生长、发育都不好。” 叮当的话,天赐有一大半都听不懂,他只听懂了一个意思,就是让他吃那些花啊草啊做的菜。 那些菜天赐看都懒得看上一眼。谁爱吃谁吃,他可没有这个癖好把自己当成是只兔子。 两人正在这边吃饭呢,就见饭店里又进了两个客人。 随着店小二热情的招呼,两人才坐在了空着的桌子边,那边厢就有一个人向这二人打招呼:“霍大头,杨老二,今天你们两人怎么过来得比平时晚啊?” 其中那个叫做杨老二的说:“哟,是大老李啊?今天我们收工收得晚点。”然后他压低声音故作神秘的说:“不来晚点还遇不上稀罕事呢。你猜我们俩在路上遇见了什么?猜中了有奖。” “遇见什么了?不会是遇见了个狐狸精装成漂亮的小媳妇勾引你了吧?”大老李呵呵的笑着打趣。 “哼,就你那智商,一辈子你都别想猜得到。”杨老二不屑的哼了一声,然后用不大的声音但却能够让全屋子里的人都听得见的音量说:“我和霍大头走到荷叶岭转弯的地方,你们知道我们看见了什么?看见胡一刀、还有他的副官和师爷都让人给杀了。那场面血腥的,我们没敢停留就赶紧离开了。今天晚上大家要小心了啊,吃好了赶紧撤,别让他手下那帮家伙碰见,到时候惹一身的麻烦。” 屋子里的人看见杨老二那神秘样,都伸着耳朵在听。及至听见杨老二说胡一刀被人杀了,就有那好事的问:“这是怎么回事?这方圆百里都属胡一刀管,就连我们这些做小生意的,也得每月给他上税。按说他这人什么坏事都干尽了,仇家应该不少,可有谁真敢与他叫板呢?” “是啊,”另一个人接着说,“你们还记得去年胡家湾的灭门惨案吗?” ; 第十三章 小饭馆 二 ?“你说的是胡坤胡老先生吗?”杨老二问。 “嗯,江湖上传闻是胡一刀制造了这起灭门惨案。只是不知道这事到底是真还是假。”那人回答完杨老二后,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这件事在当时造成的轰动可不小,我当然记得。最后闹得连官府都出动了,可惜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杨老二感慨的回答,“至于是不是胡一刀所为,连官府都没有定论,我可不敢妄加推论。” “不是他还能有谁?”靠近角落里的饭桌旁,坐着一个白发的老妇人。他旁边一个十一二岁阴沉着脸的少年这时候插话说,“他胡一刀坏事做绝,活该落得这样的下场。我……” 少年似乎还想继续说下去,就见一旁的老妇人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拽住了他的手腕就往外拖去。 少年猝不及防的被老妇人拉起来就走,满脸犹自不甘心似的把个小身板直往后坠,看着倒像是在和老妇人闹别扭。 老妇人看起来似有六七十岁的年纪,满脸的褶子形容枯槁。可是气势和做派却一点都不示弱,拉着少年走起来的步子更是强劲有力。不看脸面和身材只看气势的话,倒像是一个青壮年。 等那一老一小走出了店门,屋里边又开始了热烈的讨论。 “杨老二,你觉得刚才那孩子像不像胡坤老先生那失踪了的长孙?”大老李收回望向门口的眼光,蹩着眉头似有所想的问。 “哦?这我倒没留意。”杨老二眼珠子一转,“经你这么一说,我倒觉得有这个可能。听说胡坤老先生家里二三十号人都被斩尽杀绝,唯独没见了他的长孙还有一个他们家里的仆妇。” 然后他转过身去,对着柜台后边一个戴着瓜皮帽,留着山羊胡子的人高声说:“洪老板,你见多识广,你觉得刚才跟着那老妇人出去的孩子是不是胡坤老先生的亲孙子? 柜台里的洪老板正在一个小型的电子记账本上摁键,突然听见有人向他问话。猝不及防间,手一抖,摁错了键。心里懊恼这又得重新删了再弄。于是没好气的说:“请大家伙儿只管吃饭、喝酒,味道不好可以多提意见。只是请你们不要谈论这些个是是非非。鄙人不求别的,只想求得一份安宁。谢谢各位赏脸。”说完又径自去鼓捣他的帐了。 “唉!那孩子还这么小就失去了亲人,跟着一个老妇人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的,实在是有够可怜的啊。” “就是。好在恶人自有恶报。” 正在大家八卦得起劲的时候,一辆摩托车轰鸣着停在了饭店的门口。 被老板叫出去送外卖的那个满嘴黄牙的店小二这时候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一边跑一边嘴里还不住的嚷嚷:“洪老板,不得了啦,不得了啦!” 快到柜台的时候,店小二被旁边的桌子角挂了一下,一个趔趄差点没摔下去。 关键的时候是老板的柜台救了他。 就见他借着趔趄向前冲的这股力道勉强保持着平衡,一个前俯冲就趴到了柜台上。 洪老板白了一眼店小二,不满的说:“慌什么慌啊?后边有恶狼追啊?这要是摔着了,是你要庆幸自己不用做事了躺着享福呢?还是我该心疼又得花钱请人工还得搭上医药费? 店小二也顾不上辩解,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加上刚才差点摔倒受的惊吓,满脸惊恐、结结巴巴的说:“外……外边……往这边过……过来了……有二三十个人……现在都到了街口。”讲到后来,已经顺过气来的店小二不再结巴,说完话眼巴巴的看着洪老板。 洪老板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不慌不忙的问店小二:“二三十个人怎么了?你说清楚点。” “他们都带着武器呢,我估摸着是山上下来的。”店小二惊魂未定的说。 洪老板赶紧从柜台后边走出来,拱着手的对大家伙儿作揖:“对不起了各位,小店现在要关门打样了,请不在这里留宿的客人先行离去。” 众人早就把店小二的话听了个真切,一两个胆小的食客已经先行离去。剩下的也赶紧丢下饭钱,一窝蜂的往门口挤去。 顷刻间,小店的大堂里除了掌柜的和那个报信的店小二就只留下了天赐和叮当两个人。 洪老板走到天赐和叮当的跟前,来回打量了一下两人,然后把目光锁定在了叮当的脸上,“二位客人是想留宿小店吗?” 这么晚了,天赐和叮当二人正不知该往何处去呢?听见老板的意思这里可以住宿,两人都暗自松了一口气。 叮当与天赐对望了一眼,然后对洪老板说:“我们就在这里住宿。” 洪老板立刻吩咐店小二:“你带他们二人上楼吧。”然后转头和蔼的对天赐和叮当说:“如果你们有什么需要,房间里有通话器。” 叮当谢过洪老板后,与天赐一起跟着小伙计上得楼来。 通过楼上一条狭窄的走道,店小二指着最里边的一张门对天赐、叮当说:“你们俩就住这间。” “什么?”叮当两眼一瞪,冲着店小二就嚷:“你什么意思?让我们两个人住一个房间?你长着眼睛是干什么用的?没见我们两个是不同性别的人吗?老师没教过你男女授受不亲啊?”说出来的话特溜,一口气说完,都不带喘气的。 店小二倒是没有生气,恐怕他见过的刁蛮客人不在少数,都习以为常了。就见他亮着一排黄牙,脸上挂着职业性的笑容,口气一如既往的平和。“这上边就四间房。其他三间都有人了,你这间还是老板让出来的。老板平时晚上都回家,今天肯定是回不去了,你们要住进来,他只好和我挤一间了。” 听见这话,叮当一下子就哑了口,气势也矮了一截。她转过去看天赐,见天赐呆站在那,没有要发表意见的意思,逐转回头来对店小二不耐烦的说:“那就这间了吧。真倒霉,睡个觉都找不到个舒服的地方。” 两人推门进去。这是一件单人的房间,进门的左边就是一个壁柜,给客人挂衣服用的,壁柜对门是个迷你的卫生间。进到房间里边。就只有一张简单的单人床靠墙放着。床铺的左边窗户底下放着一张长条桌子,上边有杯子、茶叶、等一些小物件。挨着长条桌子的角落里,有一个饮水机。 天赐刚吃了五大碗饭,口有些干了。看见有水,跑过去就想倒来喝。 可左找右找,就是没找见有什么口子让水可以流出来。 天赐研究了半天,然后用手指轻轻地触碰了一下红色的水龙头。没成想,一股滚烫的开水从水龙头里边流出来落在底座上再溅了下来,有几滴正好溅在了天赐的小腿上。 现在正是夏季,天赐身上穿的是一件阔口的中腿裤,水滴溅在天赐的小腿上,烫得天赐做青蛙跳。 一边的叮当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正在看着天赐不会用饮水机的笑话。看见天赐被水烫得一蹦老高,幸灾乐祸的在那“咯咯”的笑。 ; 第十四章 小饭馆 三 ?天赐见叮当笑得可疑,虽然不知道有什么是值得笑的,可也知道叮当的笑声恐怕多半与他有关。只是他现在已经有点了解她的性格,如果去问她的话,只会让她更兴奋。索性不理她,她倒极有可能会安静下来。 天赐绝没有叮当想象的那么笨。他回身在桌上拿起一个茶杯,放在标有蓝色的龙头下,然后嗯了下去。这次,出来的水没有热气。天赐端起茶杯,一口气喝了三杯才犹自满意。 只是吃饱喝足以后无事可做,天赐干脆就研究起了安在墙上的荧光灯来。 打从叮当指给他看说前面有灯光起,他就对这个能射出很远的火光引起了兴趣。 可是及至走到近前,才发现这些被叮当叫做灯的东西,并不是他所认识的用火燃烧发光的灯,而是被某种白色晶亮的东西包裹起来然后发光,亮度是他习惯使用的油灯的好多倍。 叮当见天赐不理她,自觉没趣,于是就准备下chuang去洗澡。 双腿才垂下chuang沿边,突然就听见门外有嘈杂的人声和脚步声。接着就听见了门被撞击的声音。 叮当坐在chuang上,门与她成九十度直角,自然是看不到门的,吃惊得只把两只眼睛看向了天赐。 天赐就更是一头雾水了。他挪动脚步想去开门看看。这才走了两步,就听“嘭”的一声,那实木做的门就莫名其妙的被人给撞开了。 一个手里提着把刀,黑瘦还满脸胡子拉碴的汉子正侧身对着门口,还做着撞门的姿势。另一个矮胖白面的男人一把把他推进门里,自己也跟在他后边走了进来。 “诶,这里住着的是两个小不点。”矮胖白面的男人有些诧异的自言自语着,然后神情一变,看向叮当的眼光贼亮贼亮的。“嗯,这女孩还是个小美女哦。” “应该不会是这两个小毛孩做的吧?”那黑瘦的汉子打量着天赐与叮当,低眉顺眼的征求着矮胖男人的意见。 “要说这俩毛孩子就能够把我们帮主三人都给杀了,那还不成了笑话吗?”矮胖男人一边说着话,一边眼睛就紧盯着叮当看。 “那是。”黑瘦汉子赶紧附和。见矮胖男人不怀好意的盯着叮当不错眼珠子大有要吃了叮当的势态,立刻就讨好的说:“三帮主,哦,不对,现在应该是帮主了。帮主您看要不要把这两人作为嫌疑犯给抓回去审问审问?” “嗯,带回去审问审问也好,也许能挖出点什么线索也说不定。”那矮胖白面的男人一听这话,满意的点了点头,下巴上肥嘟嘟的肉跟着一阵子的颤抖,都没看见他的脖子在哪。 “来人啊!”黑瘦汉子张口一叫,门口立刻出现了三个身影。他对着那三人说:“你们把这两个小家伙押下去和外边的那些人搁在一起。” 吩咐完这些人后,黑瘦汉子声音立刻自动降了八度,弯腰垂手的立在一旁,左手对着门口一伸,“帮主您先请。” 等矮胖男人移步向外走去的时候,黑瘦汉子立刻哈巴狗似的紧随其后。 等帮主和那黑瘦汉子一离开,屋外的三个人倒是进来了两个。其中一个长得尖嘴猴腮的小子对天赐和叮当说:“你们两人是要乖乖的跟着我们走呢?还是让我们把你们五花大绑押着走?” “天赐满脸疑惑的看着这些人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不知道都在说些什么。转头看向叮当,却只见叮当的一张脸早已经是煞白煞白的。 那尖嘴猴腮的小子见天赐两人都不说话,于是就对站在他旁边的人说:“不管了,你去把那小子给捆了。”他自己就一边走一边自腰上解下一根绳子要去捆叮当。 叮当眼见得那人伸手就要上前来抓她,惊恐得立马就想要大叫。 就在叮当张嘴要叫的时候,她的眼光扫了一下天赐,立刻就拿手捂住了嘴巴硬生生的把那要叫出来的声音给咽了回去。 叮当为何会这样呀?以她的性格,应该会毫无顾忌的大叫出声,然后等着天赐来救她。 其实不然。 叮当的性格虽然活泼外向、贪玩、好胜而且还喜欢开玩笑。但她到底还是一个十五岁简单的少女,天性纯良、嫉恶如仇。 突然噤声是因为叮当想起天赐不是个普通的小孩。他不但武功不俗,而且还一根筋。如果叮当让天赐以为她受到了威胁,那毫无疑问,天赐会挺身而出保护他。 可问题是,以天赐十岁之身,侥幸打赢眼前的三人犹有可能。可要战胜楼道上的其他匪徒或者如店小二所说的楼下街道上的二三十人,那恐怕就是天方夜谭了。 于是叮当在那尖嘴猴腮的小子触碰她手臂的一刹那,及时出声:“不要捆我们,我和我弟弟跟你们走。我弟弟他患有癫痫症,如果受了惊吓,会立刻发作的。” 那匪徒听叮当这样说,看了看天赐,果然见这小不点有些呆,当下就收回了手,对叮当说:“那你可要看好你的弟弟啊,还有,如果你们敢做小动作的话,就别怪我会对你们不客气。”于是他抽出背上的一把大刀,在叮当眼面前晃了晃。 叮当就如真正的姐姐一样,牵着天赐随着楼上的住客被匪徒押下楼来,在楼下大堂看见了洪老板和店小二。 店小二看见天赐与叮当,站在一边没说话。他不是不想说,只是他现在已经怕得要死,更何况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店小二,就是说了些什么也决计起不了什么作用。 倒是那个看似不管闲事的洪老板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低眉顺眼的跟那矮胖的帮主求情:“大人,这两孩子还这么小,什么事都还不懂呢。这也没个大人跟着,您看是不是就别带他们走了?怎么看,他们两人也不像会是能杀帮主的人呀。” 胖帮主哪里会听洪老板的话。他还等着到时候回了山寨,拿这美女寻开心呢。于是他大手一挥,“一边去,要是给我从你这里的住客中查出有谁杀死了帮主,我就办你一个知情不报的隐瞒罪。” 洪老板受此训斥,知道再说下去也不会有用,倒还可能惹来一身的麻烦。只好怜悯的看了看天赐二人,心想,这姐弟俩今晚怕是厄运难逃了。落入这些畜生的手中只怕再要想全身而退那只能是做梦了。特别是那个粉嫩雪白的女孩儿,只怕也会像其他被抓上山的女人一样遭到茶毒,到头来会落得个生不如死的下场。 可是,又能怎么样呢?他身为一个饭店老板,能有什么法子救他们俩呀?唉!早知如此,就不该留他们两人在这里住下。可当时的情况也只好如此啊,难道明知道他们二人出去的话势必会遇见那一伙强盗,还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去送死吗?; 第十五章 挺身而出 一 ?天赐被叮当牵着手,随着饭店里其他的三个客人被身后七、八个匪徒押着走出了店门。 出得店门往右转走上大约一百多米远就到了天赐他们刚才进来的街口。现在那儿停着一辆黄色的大客车。 天赐不解的望向叮当,见叮当一言不发并不理他,就想问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叮当……”天赐的问话才一开口,后边的话就憋了回去,然后他转过头去望身后的人。 “不许说话。”后边的人厉声吼了他一句。原来天赐被身后的一个匪徒踢了一脚。 虽然这一脚并不是很重,却让天赐更加觉得这些事情有些古怪,就想挣脱出被叮当握住的手。 叮当见势不妙,怕天赐会因此闯祸,赶紧脸上强扯笑容,用空着的那只手拍了拍天赐被握住的那只手,以安抚他的情绪。 “别说话,跟着我走就好了。”叮当看了看旁边站着的一大票虎视眈眈的匪徒们,赶紧小小声的嘱咐着天赐,“你千万什么也别做,跟着我就好。” 见叮当破天荒的严肃起来,天赐只好放弃了挣扎,默默的被叮当牵着往前移去。 当天赐一行人被押着来到客车旁的时候,就见有十几个匪徒围着客车站成了一圈。车门处更有上十个匪徒分站两边。 天赐几人被强迫走进车厢后,就见车厢里已经坐着十七、八个男女老幼。在这些人中,天赐竟然还看见了在饭店里匆匆离去的老妇人和那个义愤填膺插话的少年。 等到他们这几个人也被强迫着坐下来后,客车随即震动了一下,就缓缓的开动了起来。 天赐的座位是在车厢靠后挨近走道的位置,紧挨着他坐在里边的当然就是叮当了。 天赐是生平第一次坐车,自然是觉得新奇得紧。一双眼睛就在车厢里来回的巡视。 看完了车上的硬件设施后,天赐又把眼光转向了车厢里这些人的身上。 车上除了这二十多个被抓来的人以外,就只有四个匪徒拿着刀在走道里来来回回的巡视。 天赐当然不知道这些人是谁,还有他们究竟是要上哪儿去。反正他只是跟着叮当到处去旅游,等拉姆特技法学院要开学了的时候,叮当自然就会带他去找他的堂爷爷。其他的事情他反正也不懂,但是跟着叮当总是不会错的。所以他也就懒得管这些事情。反正叮当的精力过剩,由她管着估计她不但不觉得烦,反而还会挺高兴的呢。 不说天赐在这里东张西望、七想八想的。单说车厢里有一个六十多岁的老翁,本来身体就很弱,加上这几天忙着赶路,疲劳过度没有休息好,就病倒在了旅店里。这会又无缘无故的给匪徒抓来,折腾来折腾去的又受到了惊吓,就更加重了病情。实在撑不下去了,老人就躺了下来,睡在了椅子上。 就因为这样挺平常的一件事情,竟然也会惹怒了这些个匪徒。 于是一个匪徒走上前来,用脚踢了踢老人的大腿,凶巴巴的嚷:“老家伙,你给我坐起来。” 和他一起的人赶紧替老人求情:“大人,他病了,还发着高烧呢,你就容他在这躺一下吧,他实在是挺不住了。” 这匪徒估计长的是狼心,听见这话,不说放老人一马,就见他上去一把揪着老人就往座位外拖,嘴里边还高喊:“老田,你停一下车,我把这个死人给丢下去,” 可怜这个老人本就病得全身无力,这被那匪徒一拖,人就滚落下地来摔得七荤八素,被匪徒揪着一路往车门口拖去。” 这些全都看在了天赐的眼里。 天赐那单纯善良的心被刺疼了。一股怒气自天赐的心底飙升上来,就见他猛的站了起来,闪电般的越过三个还不知道什么情况的歹徒身边,两手抓着座椅靠背,弓起双腿,然后对着拖拽老人的土匪猛的斜蹬了过去。 那匪徒注意力都集中在手上拖着的老人身上,等到他反应过来,天赐的双腿已经越过地上的老人直向他的下巴处飞去。 满车的人就听到“啪”的一声骨头断裂的脆响,那匪徒翻着白眼就往后倒去,紧接着再次听到“啪”的一声闷响,就见匪徒已经直挺挺的倒在了车头处,脑袋重重的砸在了车门口的阶梯边沿上,眼看着暗红色的血液就如晕染一样慢慢的流了开来,顺着阶梯一路上触目惊心的流下去。 后边的三个匪徒一见这种情况,立刻扬起大刀嘴里大叫着就往天赐这边冲了过来。 天赐害怕他与匪徒的打斗会伤害到老人,赶紧冲着那三人迎了上去。 车厢里的走道本来就不宽,加上这三个匪徒都觉得就一个小屁孩,应该不是很难对付。他们同伴之所以被天赐偷袭成功,那是因为他们的同伙没有准备。现在他们三个有准备的精壮汉子,要对付这么一个看似还刚断奶的孩子,那不是跟玩儿似的啊! 于是那三人有恃无恐,争先恐后的扑了上来。都想着自己若是能够打倒天赐,在新任帮主的眼里那也是功劳一件。就算没有什么赏赐,但至少也会给新任的帮主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没准帮主一个高兴赏他一个小官当当,那他可就抖起来了。 三个匪徒在那不可一世,轻松的在yy他们胜利后帮主所能给予他们的好处。现在的天赐在他们的眼睛里,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可是,他们都低估了天赐的能力。 就见天赐迎着三个匪徒冲了上去。只见他的手上一晃,一根绳子自手中如飞蛇一样抛出,直往那走在最前边的匪徒激射而去。 那匪徒眼见得有东西朝他飞了过来,急忙用刀去砍。可那绳子就像长了眼睛似的,竟然避开了刀锋直接缠上了匪徒的手腕。 一切都是在电光火石之间。缠在匪徒手腕上的绳子被天赐使劲的一扯,匪徒的大刀应声脱手,然后是“啊——”的一声惨叫,那匪徒的大刀落在了他自己的脚上,把他穿的一双牛皮鞋子的鞋面砍断直接插入到了肉里。 匪徒的惨叫声吸引了一车厢人的眼光。 那匪徒抱着他的脚在那哎哟连天。站在他后边的另一个匪徒不耐烦的把他往旁边的座位上一推,拉了一把在他后边的同伙,两个人相携面对着天赐。 “小杂zhong,今天你落在老子的手里,老子要让你生不如死。”其中一个匪徒咬牙切齿的说。说完对身边的同伙道:“咱们俩一起上,我看他还有什么本事。” 眼见得天赐危在旦夕,一时间紧张的空气在车厢里边蔓延了开来。 ; 第十六章 挺身而出. 二 ?各位看书的大大们,求收藏、求点击、求票票,求长评、各种求。嗷呜! 天赐属于初生牛犊不畏虎类型的,面对着两个比他高出许多的成年人,他的眼睛里未见有丝毫的慌张,相反却临危不乱,透出一份超出年龄许多的泰然。 就见他的手那么一晃,手上的绳子立刻被三角锯齿刀给取代。 握着刀,天赐的眼睛直视着对面的那两个匪徒。有那么一瞬间,天赐眼睛里的森然煞气让对面的两个匪徒瑟缩了一下。 打头的那个匪徒疑惑的甩了甩头,似乎是要把对天赐的畏惧感给甩掉。他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面前明明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小少年,可怎么还是会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呢? 还是速战速决吧。这厮把之前想“留着天赐慢慢戏弄”和“与同伙一起上”的想法全都放弃收了起来。他眼珠子在眼眶里转了几转,于是转头对他旁边的同伙说:“黑头,你看这地方也太小了,动起手来根本就施展不开。这样吧,你先上,我跟在你后头给你保驾。” 那叫黑头的匪徒比吩咐他的匪徒还要胆小。他见天赐连伤两人,心里已经就先自胆怯了。其实这时候他最想说的就是:吴癞痢,我肚子好疼啊,要上茅房,这儿就交给你了。然后就溜之大吉。 可这终归只是一个不敢说出来的想法而已,更何况这里也没有茅房。这时候,他的同伙和全车的人都在看着呢。没办法啊,上就上吧,谁让吴癞痢这家伙是三帮主面前的大红人呢,不听他的,要是他在三帮主面前谗言几句,自己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臭小子,你去死吧!”黑头只好大吼一声为自己壮胆,手里的刀对着天赐的脖子就横劈了过来,想着要一刀就将天赐毙于刀下。 天赐的反应奇快。矮身一躲,小小的身体在地上往前一个滑行,从黑头的脚边滑过滑到了黑头的背后。然后双手撑地,双腿一个后撂踹向了黑头的屁股。 吴癞痢站在黑头的后边,没想到天赐会朝他这里过来。在猝不及防间,就那么呆呆的注视着天赐。一秒、两秒,就两秒的时间,等吴癞痢醒过神来的时候,天赐已经就地一滚,落在了吴癞痢的背后, 然后天赐一个翻身跃起,转身手上的刀就向吴癞痢的后心处捅去。 吴癞痢到底是见过些世面的人,见天赐往他背后落去就情知不妙。 单看天赐手上的刀就不像是常物,闪着寒光、透着古怪。加上天赐一个小小的少年敢于有恃无恐的与多他几倍的成人挑战,那就证明天赐有一定的武功傍身。正所谓艺高人胆大。他之前到底是小看了天赐。要是刚才打头阵是他的话,那现在在那疼得“嗷嗷”叫的就是他本人了。 于是吴癞痢也顾不了后边,双脚一点,一个大鹏展翅就往前边跳去。 因为吴癞痢只顾着逃命,急忙间也没管地上还趴着一个他的同伴——黑头。等他从空中落下来的时候,正好踩踏在黑头的背上。黑头先前只不过是被天赐一脚揣了个狗啃屎,可并没有伤到什么要害,只是膝盖和手肘部位有些轻微的擦伤。等到他抬起了头,双手撑地,正想着要爬起来的时候,就被吴癞痢一百多斤的体重从高空中用力的压了下来。 可想而知,那种滋味,绝对是黑头这辈子都没有“享受”过的最高级别的惨痛了。他一口鲜血从嘴里喷射出来,趴在吴癞痢的脚下,恨不得连吴癞痢也给杀了。 吴癞痢虽然从天赐的刀下逃过了一劫,可终归还是慢了一拍,被天赐的三角锯齿刀划伤了后背。鲜血把他后背上的白色短袖衬衫侵染成了血红色,顺着他的身体滴落在车厢的地板上。 气红了眼的吴癞痢被天赐的这一刀激起了冲天的恨意。他也不管被他压在地上已经起不来的同伴,忍着剧痛从同伴的身上跳起来转过身,挥着大刀就向天赐冲了过来。 天赐的人小手短三角锯齿刀还不长;而吴癞痢就人高马大加上一把大刀更是如虎添翼。 这明显的诧异对比,让一车厢被匪徒所抓的人都忍不住为天赐捏了一把冷汗。 吴癞痢已经是气红了眼睛,他拿着刀亡命似的了冲了上来,一个斜劈,那大刀闪着寒光就向天赐的身体斩去。 这回,吴癞痢是存心的要致天赐于死地,自然是想好了大刀斩出去的路线。 在车厢通道上这么狭小的空间没处躲避的情况下,无论天赐从哪个方向逃跑都难逃一死。因为那刀太快了,也封死了天赐的所有退路。 眼看着天赐就要命丧当场的时候,一双细腿凌空从斜刺里飞了过来,狠狠地踹到了吴癞痢的左肩上。 正在得意的以为这下天赐必得丧命于他的鬼头刀下的吴癞痢,被这股力道震得连连后退了三步,才在旁边扶手椅的帮助下得以站稳脚步。 斜刺里杀出来的人踹了吴癞痢一脚后,轻松的落回到地上与天赐比肩而站,然后转头冲天赐露齿一笑,得救的天赐这才看清楚救他的人原来是饭店里那插话的少年。 站稳后的吴癞痢摸着被踢的肩头,恶声恶气地问:“小畜生,你又是谁?” 就见那小小少年嘴角一弯,用手一指天赐,“我是和他一起的。刚才给你的那一脚只是开胃菜,大餐还在后头呢。” “你找死!”吴癞痢恼羞成怒,脸上阴沉得像是都要滴出水来。 “死的一定会是你!”少年也不示弱,针尖对麦芒。“你看看你的同伙,我劝你还是赶紧投降的好。” 天赐站在一边超佩服的看着少年与吴癞痢斗着嘴,他就没有这个能力。要他说出这些话来,还不如让他直接动手容易得多。 此时,车厢里的形势已经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四个匪徒是一死两伤,剩下的这个虽然还保持着一定的战斗力,可也是势单力薄。 而且车头处的司机也被人给控制住了。 ; 第十七章 挺身而出 三 ?原来,在天赐将拖拽老人的匪徒踹伤之前,这家伙曾经大喊让司机停车。 就在司机正减缓速度准备停车的时候,之前和少年一起在饭店里的老妇人,已经踩着座椅来到了车头,手里一把五寸长的匕首抵在了司机的后背上。 “什么也别问,继续开车,不然的话,让你立刻血溅刀下。”老妇人严厉的口吻不容置疑,吓得司机又将减速的客车重新恢复了正常的速度。 此时,地上的老人也已经被他的同伴搀扶起来,平放在了座椅上。 经此折腾,老人已经是奄奄一息,出气多过进气。他身边的同伴只能握住他的手,满脸悲伤的看着他。 此时的叮当也没闲着。 叮当本来想着一路上,天赐蛮听话的。 可当天赐冲出去救老人的时候,叮当这种想法就被彻底的颠覆了。 她很生气。她生气天赐想逞英雄的时候,怎么的也要看看自己的能力够不够啊?他一个势单力薄的小不点,就想与四个拿刀的大汉相抗衡,也太不自量力了吧?这不是拿着鸡蛋去碰石头吗?难道之前白天的教训还不够吗?要不是她及时放出飞镖,他天赐差一点就死在了胡一刀的手下做了冤鬼。现在这样贸贸然的冲出去,等打不过人家,不是要连累上她叮当吗? 及至天赐与匪徒打斗起来险象丛生的时候,叮当也只能是坐在那里急得咬牙蹬脚,而没有一点办法。 丢飞镖吗?他们的打斗速度那么快,以她的功力要瞄准打中确实有些困难。而且飞镖又没长眼睛,丢出去以后,要是没正中目标,反而误伤了旁边的群众,那她就不是丢脸这么简单的事情了。叮当还没有冷漠到连旁边群众的生命都不顾的份上。 可是,就这么看着天赐险象环生的,叮当的心脏实在是受不了。不做点什么,怎么能平息她心中的焦躁不安呢? 叮当的眼光扫了扫车上的情况。对哦,厉害的匪徒她是不敢惹,可对付那几个受了伤的匪徒就算不是游刃有余,也还是胸有成竹的呀。不趁着现在他们受伤的时候制服住他们的话,等到他们恢复了体力之后会让天赐受到威胁的。到时候别说叫妈妈了,就是叫祖宗都没有用。 这些隐患现在不除更待何时? 于是,叮当观察了一下三个受伤的匪徒。 倒在车门处的那个匪徒现在是鲜血流了一地。他的身体在倒下去的时候碰到了阶梯坎上,抽搐了几下就再也没有动过,显然不死也构不成伤害了。 被自己的大刀掉下来砍中脚丫子的那个匪徒看来也伤得不轻,要不然也不会抱着他自己的伤脚在那里龇牙咧嘴的哀嚎。 剩下被他们同伙自己误伤的匪徒,已经自己爬起来坐在了椅子上,是最可能有战斗力的家伙。 “嗯,就拿那家伙开刀了。”叮当自信满满的催眠着自己,“看他好似受了伤,对付他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于是叮当立刻行动。 叮当所说的那家伙其实就是叫做黑头的匪徒。 只见叮当小心地移到了黑头的背后,按照学到过的知识挥起手掌,并拢五指、斜着在黑头脖子的穴位处使劲的一砍。 不知道是力道不够,还是学艺不精,叮当一手掌砍下去的时候,黑头不但没有预料中的晕过去,竟然还诧异的转过头来盯着她直看。而且瞪着叮当的眼睛看似都要突出来了似的。 叮当这下子吓的,“我的妈妈耶!”直觉就要赶紧逃。 才跑了几步,感觉不放心,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看身后的黑头追来了没有。一看之下,叮当竟然犹犹豫豫的停下了脚步。 “诶,这家伙的脖子怎么歪到了一边?难道我的手法奏效了?”叮当自言自语的小声嘀咕着。 叮当一步一看谨小慎微的拉近了与黑头的距离,还离着一米就停了下来仔细的观察。 看了一会儿见黑头动也没动,估计他是真的晕了过去,这才放下了戒备之心,走到了黑头的正面。 一看之下,“哎呀!我的妈妈呀。”叮当这次又给吓得急退了两步。 原来黑头怒瞪着双眼歪着头不知道在盯着什么。 心有余悸的叮当等了等,见黑头就一直没有动过,终于有些想明白了。这厮恐怕还是真的晕过去了。这睁着眼睛是刚才她打他的时候,他受到惊吓时的非常状态。 叮当张开五指放在眼前正反面来回的转着看了几遍,颇有些自恋的说:“嗯,我就说嘛,虽然我练起功来是有点懒惰,可架不住我聪明啊。哼!我可是拉姆特技法学院走出来的学生,遇上我,算你倒了八辈子的大霉。”那自信的神态,啧啧!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慌乱。 这黑头可真够冤的。他哪里还有叮当所说的什么战斗力啊?他被天赐踹倒在地后,再雪上加霜的被他的同伴吴癞痢整个身体砸下来压在了他的身上,早就压断了他的几根肋骨。有一根骨头估计还戳进了他的肺叶里,让他连喘气都觉得是那么的艰难。 黑头好不容易忍着剧痛和呼吸不畅的痛苦慢慢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才坐在椅子上苟延残喘了没一会儿,就被叮当莫名其妙的当做了有战斗力的假想敌给脖子上来了这么一下。让本来就喘不过气来的黑头彻底的失去了自主呼吸的功能,一口气没喘上来,给活活的憋死了。 刚才叮当朝黑头击出一掌后,匆忙间看见黑头瞪着看她的眼睛看似都要突出来了似的,就是黑头被叮当的一掌所击,憋闷的没处出气去,临死前的惨状。 要是叮当知道了黑头已经被她给一掌劈死了,不知道她现在还会不会得瑟的继续后续的动作。 尝到了胜利成果的叮当兴奋得气焰一下子高涨起来。又瞄向了下一个目标。 她几步就窜到了那个脚上被砍的匪徒的旁边,挥起手掌又故伎重演。 她的想法很简单,虽然这匪徒已经没有了什么战斗力,可是这不是以防万一吗?而且她也只是把他打晕而已,又不会要他的性命。 可是这回,等待着叮当的,却远没有那么幸运了。 ; 第十八章 叮当被擒 一 ?叮当为了怕匪徒们缓过劲来后会对天赐造成威胁,于是擅自决定一个人悄悄地要把他们给打晕了。 当叮当很顺利的解决掉一个匪徒后,自信心大涨。于是又想着解决掉另一个匪徒。 于是叮当蹑手蹑脚地踩着猫步,直奔脚上受伤的匪徒而去。 到的跟前,见那匪徒脚上的鞋袜已经去掉,现在脚上已经包上一块白色的布条,看那样子,像是把t恤撕烂了包上去的。厚厚的白布条上已经被鲜血浸染得殷红点点,想来,这匪徒受的罪可不小。 可恨的是,这个匪徒不像黑头那样坐在靠走道的位置, 要怎么样才能不让这匪徒起疑心呢? 叮当一下子给难住了。 与此同时,这边的天赐站在一边超佩服的看着少年与吴癞痢斗着嘴,他就没有这个能力。要他说出这些话来,还不如让他直接动手容易得多。 “你找死!”吴癞痢恼羞成怒,脸上阴沉得像是都要滴出水来。对横插一杠的少年怒喝着。 少年嘴一撇,“死的一定会是你!你看看你的同伙,我劝你还是赶紧投降的好。” 那少年说完话,转过头来冲着天赐露齿一笑,“武功不错啊。认识一下,我叫胡旭。” “我是天赐。”天赐也莞尔一笑。 天赐与胡旭两人在这边互相认识着呢,那边的吴癞痢鼻子都气歪了。 岂有此理!这俩小畜生那是在干什么呢?莫不是把这里当成了联谊场所了吗?这新来的小子算是哪根葱哪颗蒜啊?凭什么就凭空里横插一杠子?原本一对一的单打,现在硬是给他整成了二打一。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吴癞痢平时就是个奸猾的人,对自己有利的事情那是什么出格的都是合理的,对自己不利的事情那别说人家有理,有理也给你整出没理来。 现在见天赐与胡旭两人站在那里侃得热火朝天,完全把他当做了是个透明人,心里恨得牙直痒痒。 可也没办法啊,总不可能跟他们说:“喂!你们这样不符合敖林皮壳运动,是要被罚的。”而且,最好被罚得永远都不能上场。 可这些话能说得出口吗?就是说了,他们能听吗?不得把他当成神经病啊?对付一个人他还有点胜算,怎么说,那也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能有多大的本事?可同时对付两个人,恐怕就有点难度了。 对了,可以认输啊。诶,还是算了。给俩小毛孩认输,别说有这么些人看着,脸丢大了还不算什么,要是让他的同伙把这件糗事泄露出去了,那他还要不要在帮里混了?估计三帮主看在和他臭味相投的份上不把他打上三十大板逐出帮里,也得给帮里的弟兄们笑话死一辈子。 唉,真是点背,本来不归他上这辆车的,可就因为想着车上有那么多的冤大头,身上一定还有些没有被收刮完的油水。于是假充积极,自告奋勇。本想着上来要狠捞一把的,没成想东西还没开始捞呢,倒把自己给捞进去了。 现在被这俩小畜生给盯上了,看来今天是凶多吉少。 那几个弟兄们真ta妈的都是些废物,三拳两脚的就让人给弄趴下了。平日里就知道吃喝piao赌,一到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 也罢,反正箭已经在弦上,不得不发。今日不是你俩小畜生死就是他吴癞痢亡,也没有第三条路好走。 于是,吴癞痢周身运气,一把大刀上下飞舞。 站在对面的天赐与胡旭朝前望去,耳边只听见“呼呼”的声响,再看那刀已经是舞成了幻影。还没等他们俩看出些名堂,那幻影突然的就朝着他们两人飞了过来。 这刀法其实还有个很炫的名字,叫做“幻影追风”。其实吴癞痢也就是学了点皮毛而已。可这功夫是真正了得,就算是学了点皮毛的吴癞痢,施展起来也威力不小。 天赐用的是短兵器,而胡旭根本就手无寸铁。见形势不妙,硬接当然是不行了,就见他们两人飞身后退着闪开。 天赐在森林里与猎物纠缠的时候,轻功不说练得炉火纯青,可也说得上是驾轻就熟。躲闪对于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就见他脚步一点,就像他的身后有弹力绳拉着一样,“嗖”的一声,人就退后了三、四步。 相对来说,胡旭就慢了一点。才来得及往后退了一、两步,就被追上来的吴癞痢抓住了机会。一把刀在空中画了个半圆就往刚停住脚的胡旭头上劈去。 眼看着胡旭就要命丧刀下,“啊——!”车厢里此起彼伏响起了一片的惊呼声。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一根绳子圈住了胡旭的腰身,把他疾速的往后拉去。 惊慌失措的胡旭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就感觉腰上一松,身体已经倾斜在了身后一个人的身上。然后他就听见“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就是“啊”的一声惨叫。 等他惊魂未定的站稳了脚跟,就见差点追上来的匪徒吴癞痢已经仰面朝天的摔在了地上。而天赐正从吴癞痢身上抽身起来,手里拎着一把三角锯齿刀正还滴着血呢。 原来,眼见得胡旭就要被吴癞痢一刀劈死,天赐甩出了绳索救下了胡旭。紧接着收回缠着胡旭的绳索,又闪电般地冲向了舞动大刀,而下盘大开空门的吴癞痢。 天赐使用他拿手的招数,用绳子绊住了吴癞痢的脚踝。然后就势一拉,在吴癞痢倒下的瞬间,击出三角锯齿刀戳中了吴癞痢的心脏,让他魂归西天。 胡旭用热切的眼光看向天赐,满眼里都是钦佩。天赐迎着他的眼光,摸着头不好意思的说:“雕虫小技啦。”说着,右手一晃,手上就多了一根绳子。“我就是用它来救了你的。 “哦,我见过的。就是这根绳子,起先还放倒了另一个大坏蛋。”胡旭有些神往的紧盯着那根绳子。 天赐与胡旭正说着话呢,就又听见车厢里一片的惊呼声。 两人迅速的在车厢里扫视了一遍。 “哎呀!叮当有危险。”天赐一眼就看到叮当被那脚上受伤的匪徒给擒住了,一把刀正横放在叮当的脖子处。 而满脸惊慌的叮当正两眼泪汪汪求救似的注视着天赐。 ; 第十九章 叮当被擒 二 ?说起叮当被擒,还真是有够乌龙的。 为了怕匪徒们缓过劲来恢复战斗力后会对天赐造成威胁,于是叮当擅自决定一个人悄悄地要把受伤的匪徒都给打晕了。 当叮当很顺利的解决掉一个匪徒后,马上自信心爆棚。于是又想着顺手解决掉另一个匪徒。 可是,当叮当来到这个匪徒的座位旁,却意外的发现,这匪徒竟然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要怎么样接近他而又不受怀疑呢?叮当确实有点束手无策。 不过,叮当可不是个容易被困难吓倒的人。她向来自喻聪明,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只要本公主眼珠子一转,鬼点子什么的都是浮云。” 叮当口中自喻的公主,那是她爸妈对她的昵称。 这话叮当确实也没有撒谎。她的脑袋除了睡觉之外,就没见有过休息的时候。出点子、想主意,那是她的拿手好戏,无论是正经的、捉狭的,一般都是手到拈来。可是她却从来不会去想想这些点子、主意的合理性。反正凡是叮当说是对的,那不对也必须要对。 因为,对于一个娇嗔的美女来说,没有人要真正的与她计较什么。就因为这样,更加助长了叮当的骄纵。 可是,这一套用在敌对的一方,就有其巨大的危险性。试想,你向你的敌人露出一个美丽的笑容或者耍一下赖,撒一个娇,他就会放下屠刀不杀你?这显然就是个天大的笑话。 在你的敌人面前,你的一个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是酿成大祸的温床。 叮当可没想那么多,她首要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接近目标。至于后续要是出现失误什么的,她可从来就没想过。黑头不就是一下子让她给搞定了吗?何况她现在想的这个主意还那么的天衣无缝呢。 叮当按照自己的想法慢慢的走向匪徒,经过他的座位时装作一不小心,碰到了匪徒伸出座位的伤脚。 “哎哟……哎哟……”那匪徒遭此碰撞,疼得惨叫连连。只见他双手抱住小腿整个身体弓成了虾米状,头就很自然的靠在了膝盖上露出了脖子,整个人都在瑟瑟的发抖。 叮当一看,天助我也,机会来了。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对不起、对不起!”叮当嘴里假装道着歉,人就朝着座位迈进了一步。同时这手就运足了气往匪徒脖子上的穴道上使劲地砍去。 那匪徒本来看着还好好的在那抱膝哀嚎着,不成想,仿佛后脑勺上长着眼睛一样。还没等叮当的手掌落下来,就被他一把抓住了手腕。 匪徒的手又粗又大,叮当的手又细又小。抓叮当不跟玩儿一样啊? “嘿嘿!”匪徒计谋得逞,张开腥臭的大嘴对着叮当狞笑着,“臭丫头,你以为我没看见你对黑头做的好事吗?把我当成黑头那个蠢蛋了吧?我告诉你,本大爷可不是好糊弄的。” 叮当的整套计划中都是积极向上乐观的一面,根本就没有料到还会有被擒的这一环。从没有遇见过这种事情的她,突然被擒给吓得一时间都忘了挣扎。 等听到匪徒对她说过那番话以后,叮当这才清醒了过来。 一时间,极度的惊慌在心里蔓延。叮当跳着脚的挣扎,拼了命的想把手从这可恶的匪徒手里给拽出来。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哪里能敌得过一个成年的大汉呀? 叮当改变策略,挥起另一只自由的手就要去抠那匪徒的脸。 那匪徒哪里会给叮当这个机会呀,立马就把她这一只手也给抓住了。 叮当又抬起一条腿拼命的照着匪徒的痛脚踢。可还没等叮当的细长腿挨着匪徒的痛脚,恼怒的匪徒已经收起痛脚站了起来,猛的一下子把叮当的一只手扭到了背后,另一只手拿过竖在车壁座椅上的大刀抵在了叮当的脖子处。 凶狠的的匪徒看着还在试图用脚往后踢他的叮当说:“你给我老实点啊!你这样动来动去的,一不小心碰在我的刀上,你这条小命保不齐就报销了。你死后做鬼也别来找我啊,这是你自己活得不耐烦了硬往刀上撞,可怨不得我啊。” 叮当乱踢了一会,见的确是踢不到那个匪徒,也就放弃了挣扎。 放弃挣扎的叮当,第一个念头就是寻找到天赐。当她抬起眼来望向天赐与匪徒吴癞痢打斗的战场,正好看见天赐的眼光也看向了她这里。 一直忙着和匪徒搏斗挣扎的叮当就是在最受惊吓的时候也没有想要哭的念头。可一看见了天赐,眼泪水就不受控制扑簌簌的落了下来”。 叮当心里那个委屈啊——要不是天赐自作主张的见义勇为,她哪里会想到要去为他扫除后顾之忧呢? 从小到大,从来都是别人照顾她,现在她好不容易破天荒的为他人着想了一次,就落了个被人擒住的下场。这可是她的奇耻大辱啊!这丢面子的事情,怎能不让她倍感委屈呢? 看见叮当被那匪徒所制,天赐这一惊非同小可。 敌我双方交手的时候,最忌讳的就是被对方给擒住。被擒住的后果无疑就是把自己的小命交到了对方的手里。下一刻还是不是活着都成了问题。 天赐第一时间就冲到了现场,胡旭也紧跟其后。 叮当见天赐过来了,更加哭得伤心。 天赐用三角锯齿刀指着那匪徒说:“你不要乱来啊!你如果伤害了她的性命,你就等着拿命来偿吧!” 那匪徒倒是没有小看天赐。车厢里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包括他自己的亲身经历,无一不彰显出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小少年不是一个可以小觑的人。他可不傻,现在手里的叮当就是他活命的砝码,他当然是不会乱来了。 “我也不想要这小妞的命。只要你能放我走,我立马就放了她。”匪徒对着天赐说。 “你先放了她,我保证不会杀你。”天赐肯定的回答。 “你的口头保证我信不过。如果你现在就能放我下车,我也会马上就放了这小妞。” “下车?”经此提醒,天赐这才想起他们这是还在汽车上。 到底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天赐都没有考虑打赢匪徒以后,他要作何打算。 要知道,这车可是直奔匪徒的老巢而去。现在他已经杀死了几个匪徒,如果到了匪徒窝里,其他人不说,就他和叮当、胡旭三人那是必死无疑的…… ; 第二十章 逃离 一 ?天赐立刻意识到了迫在眉睫的危险性。可他也只能干着急,根本就不知道现在应该要怎么办,一双眼睛就看向了叮当。 叮当这时也顾不得哭泣了。她到底比天赐大了几岁,而且对于汽车的了解不是天赐这初出茅庐的车盲可以相比的。 “你疯了啊?你干嘛听这坏蛋的?上这车的时候,你没见前边还有另一辆大客车啊?那里边有一车子的坏蛋。这车要是一停下来,前边的人必然会发现,到时候发现情况不对了,那么多坏蛋一起攻击,我们大家不都会死翘翘啊?”叮当一口气分析完,听得天赐不由得不佩服。 上车的时候,天赐确实是看见了这车前头也停着一辆和这车差不多的车,只是颜色不同而且。夜色中他也不是看得很清楚,像是比这辆车的颜色约浅一些。 “那要怎么办?”天赐一听不能停车,就困惑的问。 要他杀坏人他会有很多种办法,可要他面对这车停与不停的问题,天赐就束手无策了。 “办法倒是有。”叮当垂眼看了看架在脖子上的大刀,“可我必须得要上前边司机的位置上去。” “司机?”天赐一头雾水。 “哎呀!司机就是前边开车的那个人啊。”叮当不屑的撇了撇嘴,“可你得先让这坏蛋放开我。” 天赐立刻就对匪徒说:“你把刀拿开,我们也不抓你。到时候一定会让你安全的离开。” 那匪徒哪里肯听,“看你样子,倒像是个讲信用的人。可我信不过我手里的这小妞。她本来就是想要杀了我的。你看我现在已经对她这样了,只要我一松开手,她肯定会立马就杀了我的。” 天赐看看叮当,刚想讲些什么,就被叮当抢先了一步。“喂!后头的大个子,你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的,你最好是现在就放了我。你要是不放了我,那如果我们没办法离开,在我们临死之前,一定会先把你给弄死了。你看看你,现在伤成这样,你觉得你会是我们这几个人的对手吗?不如你现在放了我。我保证,只要我们脱离危险,一定会放你一条生路。而且我也不会再为难你的。” 叮当一说完,天赐与胡旭全都盯着匪徒看。 那匪徒却默不作声,也不知道是在那想着什么。 叮当是个急脾气,见匪徒默不作声,于是对天赐下令:“天赐,反正也是一死,就别管我了,你先把他给杀了。” 你道叮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义凛然了啊?当然不是了。只不过是她看清了这匪徒的真面目就是个胆小鬼。抓住自己做人质也是为了保住他那条狗命。所以,叮当就对天赐说了那些话,心里算准了谅他也不敢把自己给怎么样。 那匪徒一听叮当说的这话,果然害怕。 这几个冤家都是真做得出来的。看看现在这车里,四个弟兄转眼就只剩下他一个了,而且还是个挂了彩的。 于是他赶紧撤了叮当脖子上的大刀,同时还不忘叮嘱一句:“你们不可以反悔啊?” 叮当恨他劫持自己受了惊吓,大刀才一离开她的脖子,回身就是一脚,在那匪徒的痛脚上跺了一下 这次比上次叮当假装碰他的痛脚可疼多了。 这边那匪徒疼得又抱起了痛脚在那哀嚎,那边天赐、叮当、胡旭已经来到了车头司机旁。 “云前辈,你怎么在这?”胡旭看见妇人拿把刀在顶着司机的后背,不解的问。 “我看着他,不让他与前边的匪徒有联系。”云前辈转头看着天赐三人焦急的说,“再有二十来分钟,就到了匪徒的老巢。老巢里边有将近过三百的匪徒,这如果进了他们的老巢后,这辈子别想着再有机会出来了。大家赶紧想想办法看看怎么才能甩开前面的那车匪徒,顺利的逃走。” “这儿有岔路吗?”叮当问。 云前辈看了一眼叮当,眼里闪过一丝赞许。“这一路上倒是有几条岔路口。我也想过让司机往里开。可这司机说天太黑,那些岔路都很狭窄,开进去也走不快,反而会让前边车里的人发现后一下子就会追了上来。所以我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叮当的嘴角一弯,“呵呵,有岔路就好。” 说着在其他人惊异的眼光中对着司机命令道:“你起来,呆一边去。” 司机疑惑的转头看了一眼,见旁边站着一个女孩儿。 司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会就是这个小姑娘要开车吧? 这一犹豫,当下就激怒了叮当。叮当大喝一声:“快起来。” 司机吓得一个瑟缩,条件反射的转头又看了看叮当。就见叮当瞪圆了眼睛与他对望,眼光中放射出一股煞气。 司机赶紧把屁股离开了驾驶座,手却还是不肯离开方向盘,斜着身子弯着腰的在那驾驶。 他实在是接受不了一个小姑娘要开大客车的这个事实。别是把这车当成她的玩具了吧?到时候这车要是翻了,她死了不要紧,自己跟着陪葬就划不来了。 叮当不耐烦了,你不走是吧?就见她拿起驾驶台上的一条毛巾,往司机的头上胡乱的罩去。 这下司机彻底抓瞎了。视线都被遮住了,还怎么驾驶呢?只会比那女孩更快的翻车吧?于是他只好放弃了方向盘。 叮当把司机迅速的往旁边一拽,手就放在了方向盘上。接着一屁股坐在了驾驶座上。 汽车在叮当的手上平稳的行驶了五六分钟后,就听看着车窗外的云前辈说:“你注意看着点啊,前边往右就会出现一条岔路。” 透过车前灯,叮当放眼望去,前方大约十米处,掩映在黑暗中果然有一条岔路,不仔细看的话,还真不会被注意。 十米的距离眨眼就到了。叮当猛的一打方向盘,汽车就拐到了岔路上。 一脱离了前车的视线,叮当立马加大油门。汽车亮着前灯像脱了缰的野马似的呼啸着往黑暗中驶去。 ; 第二十一章 逃离 二 ?这是一条没有路灯,也仅仅只能容下两辆小汽车并排行驶的水泥马路。像这种大客车在上边行驶如果对面再遇上一辆汽车相对而过,那无论那车是大是小,想要两车能够顺利的相交通过那会有点难度。 而且和刚才有一定柔韧性的柏油路面比起来,这水泥的路面汽车行驶起来明显感觉车身一颠一颠的,就好象轮胎瘪气了一样,何况这还是一辆大客车。 叮当可不管这些,把车开起来的速度已经超过了180码,叮当害怕不开快点,匪徒就会追上来了。 就算是学过武功的云前辈和胡旭,在此车剧烈的颠簸下,也不得不抓住了旁边的扶手。就更别说那车上二十几个群众了。 这些人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了,自然比云前辈和胡旭更不抗颠簸了。 只是因为他们都是坐着的,加上有地方可以扶手,倒也没人对叮当的车速提出异议。因为,谁都想着快些逃走,千万不要落入那些匪徒的手里。 天赐那就更不用说了。许是原来没坐过车的原因,而且之前打斗的时候整个注意力都放在对手的身上,注意力被分撒了,还没觉着有什么。现在经过这车身摇摇晃晃,整个人就晕乎乎起来。上腹部极度的不舒服,恶心、出冷汗。感觉胃里在翻江倒海的翻腾,想吐想得厉害,可又吐不出来,只是憋在胸口。别提有多难受了。 这是天赐长这么大头一次受这么大的罪。 实在受不了的天赐瞄准了一个空座位,踉踉跄跄地走过去,一屁股就坐了下去。 坐下后的天赐,抬起眼睛往吴癞痢的方向看了看。想看看那家伙有没有做什么小动作。 一看之下,还好。吴癞痢那边没什么动静。 天赐又往车头的方向望了望,想看看叮当那边的情况。开着这么一个庞然大物难道就没有点难受的感觉?她实在是没有什么武功,可为什么比自己这个有武功的人还要强呢? 这一刻,天赐真有想死的心。 就因为转头两头看了看,天赐就感觉他的头更晕了,好像车上所有的东西都在转。天赐赶紧把眼睛往天花板上望去,想着天花板上空无一物,应该也没有什么东西好转的。 等天赐望向天花板后,才发现,他原来想错了。天花板竟然也在转。而且那上边的灯光转起来看在他眼里,都成了流动的火漩涡。 天赐赶紧闭上了眼睛,就像是晕过去了一样,低着头、闭着嘴,一言不发。 车上的人也被这颠簸的汽车弄得死死的抓着各自的扶手。 汽车行驶了一段距离以后,叮当往后视镜里看了看。许是这条道路是沿着山体在绕弯,所以,并没有看见后边有追上来汽车的灯光。 叮当松了一口气,就对着身边说:“天赐,我们这还要开多久?这黑漆漆的路边也没见个车啊房子啊什么的,难道就这样一直开下去吗?” 云前辈就站在叮当的身后,听见叮当在问话,她立刻予以回答:“小姑娘,你在和你弟弟说话吧?他好像是晕车了,已经坐到后边的座位上去了。你再往前开一小会,就会看见有一个三岔口。你往右边的那条路开进去,转过这座小山就是城市的入口,进入那里后,让车上的人下来,融入到街上的人流里,那些匪徒追上来也就找不着谁是谁了。” “好咧。”叮当精神一振,立刻全神贯注的开起车来。她一边开车,一边脑袋里就闪过舒服的房间、温馨的浴室、热乎乎的洗澡水。哇呀,今天晚上可以舒舒服服的睡个觉了,明天就是太阳晒屁股了我也不起来。 该死的坏蛋,害我大半夜的还在外边逃命。等本公主以后学好武功,不回头来灭了你们我就不叫叮当了。 过了大约七、八分钟后,叮当开车来到了三岔路口。她把车往右开了进去。 一进去叮当就感觉这里的路况大不一样。 路边竖起了一排排的路灯;路面也是平整的柏油马路;那种颠簸的感觉也随之消失;甚至连手里的方向盘都顺溜了不少。叮当的心里立刻感觉畅快了起来。 这一路上,再不是那黑漆漆的死气沉沉。倒是不时有汽车与他们相交而过。 又开了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汽车进入到了一条繁华的主街道。两边都是一间间闪着霓虹灯招牌的店铺。 “小姑娘,就把车停在这里吧。”云前辈看了看车窗外的景物,吩咐着叮当。 叮当依言停下了车,并且打开了车门。 于是,车内的人都迅速鱼贯的下车。就连那受了伤的匪徒也一跛一拐的紧跟着也下了车,往一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诊所蹒跚的走去。 不一会儿,人群就四散在了街上。 最后,车上除了天赐他们四个人,就剩下了三具匪徒的尸体和哪位垂死的老人和他的同伴。 云前辈走上前去问道:“先生,你们俩准备怎么办?” “我叔叔病得很重,我想送他去医院。可是,这里我不熟,不知道医院在哪里。”老人的同伴脸上挂着焦急的神色,回答完云前辈的问题后,又转头看着他叔叔,眼睛里带着些许的绝望。 这时候叮当和胡旭也走了过来,所以,他们也听见了老人同伴的话。 “云前辈,要不,我们把他们俩直接送到医院里去?只是我也不知道这医院到底在哪。”叮当的同情心被激发了出来,自告奋勇的要把好事做到底。 “我知道地方。那赶紧发车吧,动作慢了会让那些匪徒给追上来了。”云前辈心里很是欣赏叮当的善良。这孩子和她的性格加一起,正应了“古道热肠”这四个字。 于是,叮当又坐回了驾驶座位上,驾轻就熟的启动了汽车。 五分钟后,汽车停在了一座医院的大门前。 胡旭帮助老人的同伴两人一起把老人抬进了医院的急救室。 天赐、叮当、云前辈三人站在车前不远处等着胡旭。 此时的天赐已经被叮当从车上半扶半拖的从车上拽了下来,给夜半的凉风一吹,人就清醒了不少,只是那难受的感觉还在,看来一时半会的还好不了。 ; 第二十二章 住进小洋楼 一 ?“云前辈,这里哪有什么人流啊?”叮当看了看冷清清的街道,只偶尔能看见几个零星的路人。云前辈在车上的时候说过:进入这个城市后,让车上的人下来,融入到街上的人流里,那些匪徒就是追上来也找不着谁是谁了。 现在都半夜了,哪来的行人?在车上的时候,一着急,没注意时间。”云前辈讪讪的笑笑,然后话锋一转,““你们俩准备上哪过夜?” “那当然是找个舒服的旅馆洗个热水澡赶紧躺倒睡大觉啊。”叮当一说起睡觉,一阵倦意就席卷而来,不受控制的就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她赶紧拿手捂着嘴巴,等哈欠打完后才把手拿了下了。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的笑了。“刚才太紧张,现在一松劲,瞌睡虫就来咬我了。” 云前辈看着叮当可爱的样子,心里喜欢,于是笑了笑说:“离这不远处,胡旭小少爷家有一栋房子。如果你和你弟弟不介意的话,你们俩可以暂时和我们住在一起。”她说完还是笑眉笑眼的看着叮当。完全不是在饭店里那么严厉的样子。 叮当心想,难怪胡旭会不怕她。看起来,她应该是胡旭家的仆人之类的。要不然也不会叫胡旭为小少爷了。叮当记得,那时候,胡旭不听她的,还使劲的往后拽着不愿意离开饭店呢。 “好啊,好啊。不会给你们添麻烦吧?”叮当一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当然愿意了。想都没想,立刻就答应了。 答应以后,叮当的心里边就乐开了花。 这真是上天掉馅饼、瞌睡送枕头啊。 本来这地方自己就不熟,而且大半夜的,到哪去找旅馆啊?就是找到了以后,也还得办手续什么的得费老大的劲了。而且还带着天赐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土包子,肯定是帮不了自己什么忙的。 现在可好什么心都不要操了,跟着云前辈回他们的家,到那里洗个热水澡倒头就睡,噢耶!真是美死了。 云前辈在旁边看着叮当面部丰富的表情,笑着提醒了一句:“你也不问问你弟弟的意见吗?” 叮当看了一眼站在一边,正被晕车困扰得没精打采的天赐,满不在乎的说:“问什么问啊?他除了打架,什么都不懂,一切都由我做主就好。” 云前辈“呵呵”一笑,“像是个做姐姐的样子。你很爱护你的弟弟啊,什么都不让他操心。你们姐弟俩都好可爱。” “天赐可爱?云前辈你看错了吧。他傻得要命,什么都不懂。今天以前,他连汽车都没见过。他还管我和汽车叫做妖怪。哦,对了,他也不是我的弟弟,他是我在路上捡来的。” 云前辈听叮当当着天赐的面说了这么一大通,赶紧看了看一旁的天赐。 还好,天赐似乎并不介意叮当怎么说他,面上毫无反应。难道真如叮当说的他有些傻?可看他在和匪徒搏斗的时候,灵敏得就像是一头野性的小豹子啊。以天赐的年龄她甚至觉得天赐比一般的人都要聪明得多。也正因如此,她才要把天赐、叮当两人带回家里,让胡旭和天赐有机会多接触接触,说不定胡旭也能从天赐的身上学到些东西。 两人正聊得热火朝天的,叮当一眼瞧见胡旭从医院的大门里走了出来,就咋咋呼呼的问:“胡旭,那老头死了没?“ 胡旭很反感的说:“你这是怎么说话的?什么叫老头死了没?真没礼貌。” “不说死了那要怎么说?”叮当不服气的问。 “你可以问那老人怎么样了?或者那老人还好吗?”胡旭丢了一个卫生球给叮当,“女孩子家家的,说话一点也不秀气。” “还不是一样的意思啊,我没听出来有什么不同啊。”叮当老大的不高兴,“你多大了就敢教训我?” “我十四岁了怎么样?!”胡旭毫不示弱,就凭他的个头,也一定比叮当大。 “哈哈,我十五岁,比你大。”叮当一高兴,早把胡旭指责她的话忘到了脑后。 “吵完了没?吵完了赶紧走。站在这里等匪徒来抓啊?”云前辈好笑的看着两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一本正经的在争执。要不是不得不赶紧走,她倒不介意在旁边看看笑话。 天赐四人一路在安静的巷子里穿行,走了十多分钟后,来到了一处独院的三层小楼。 走至门前,云前辈在侧边的墙上按了几个按钮,就听”叮“的一声,铁制的院门就缓缓的打了开来。 四人走到楼前的时候,大门口早就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在迎接他们了。 “玉芬、老袁,这是叮当和天赐。玉芬,你带两位客人去客房。老袁,你给客人准备些茶点。”云前辈对那两个明显是佣人的男女吩咐完后,转过身对天赐、叮当二人说:“这两人,你们可以叫他们玉嫂和袁叔。有什么需要你们就找他们俩。我就不陪你们了,明儿早上见。”说完就让玉嫂带着天赐、叮当两人上楼去了。 “旭儿,你也洗洗去睡觉呀。”云前辈对还在看着天赐他们上楼的胡旭说。 胡旭“嗯”了一声,收回眼光,径自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叮当一进房间,马上就冲向了浴室。洗洗刷刷后,立刻就倒在了床上。等袁叔敲门送茶点的时候,叮当是早就倒在床上会周公去了。 天赐就不同了。他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对什么都感到好奇。加上下了汽车以后一路走来,清新的空气一吹,晕车的现象也就慢慢的淡去了。而且再不用和叮当一个房间,也就用不着怕叮当笑话他的无知,可以尽情的看个遍了。 所以,这时候,就见他在房间里到处的溜达,一会看看这个,一会摸摸那个的,竟然兴奋得睡不着觉。 等袁叔送茶点进来的时候,就见天赐还在房间里到处的转悠。 袁叔看见天赐还穿着原来的衣服,就关心的提醒天赐:“小少爷,现在都已经半夜了,你还是赶紧的去沐浴好早点睡觉啊。” “沐浴?沐浴是干什么?”天赐睁着懵懂的眼睛,不明白的问。 袁叔不相信的看着天赐。还有人会不知道沐浴是干什么的吗?真是不可思议。 “沐浴就是放水洗澡。”袁叔耐着性子的解释。 “哦,沐浴原来就是洗澡啊。可是,这里没有泉水也没有瀑布,我要怎么洗啊?” ; 第二十三章 住进小洋楼 二 ?袁叔正在往茶几上摆点心呢,已经摆好了两碟,左手上拖着的盘子里还剩下两碟。一听这话,就给刺激得摇晃了一下。一个平衡没掌握好,手上的盘子跟着身体就一起倾斜,里面的两碟点心迅速的滑落,要不是袁叔还有点功夫,立马闪电般的伸手接住,这两碟点心差点就失手砸在了茶几上。 袁叔放好点心,抚了抚心口,长出了一口气。“小少爷,你跟我来,我带你去洗澡。” 天赐跟着袁叔进到了卫生间后,对着满眼都是陌生的东西还是摸不着头脑,只是东张西望的到处看,丝毫也没有找到类似泉水和瀑布的东西。 袁叔也看出来了,感情这小鬼什么都不会啊。 等到袁叔教会天赐怎么开冷水、热水,怎么涂抹沐浴露后,天赐这澡,也差不多是袁叔帮着洗完的。 洗完澡的天赐,跳出浴缸,在地上捡起他的衣服就要往身上套。 袁叔一见,赶紧制止,“小少爷,你那些衣服要洗了后才能再穿。” “哦。”天赐也很听话,把衣服丢进浴缸就要去开水。 袁叔赶紧拉住天赐,“小少爷,衣服不是在这里洗的。你就不要管了,我会拿走去洗。你去外边的衣柜里找一件你合适的睡衣穿上。” 天赐听话的走到壁柜前,打开壁柜,衣架上一溜的衣服,有长有短。 天赐在其间挑选了一套上边有长颈鹿图案的睡衣穿在身上。 他很喜欢这图案,他习惯了有很多动物的森林,下山来以后,还没有见到过一个动物呢。他的虎子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他离开的时候,虎子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连最后的一面都没见着,估计又是跑到什么地方打猎去了。 唉,这才离开不到一天呢,就怪想的。 也难怪天赐会这么想虎子。平时天赐大多的娱乐时间都是和虎子在一起度过的。就连睡觉都是在一个床上,冬天冷的时候,还可以当火炉子使。 及至天赐穿好这套长颈鹿睡衣,才发现这睡衣实在有些短。可天赐觉得,反正也是在夏天,短一点也无所谓,最重要这上边的长颈鹿太可爱了。有了它的对比,天赐再也看不上别的睡衣。 袁叔收拾好卫生间,拿起天赐的衣服,临走的时候对天赐说:“小少爷,你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你了。” “嗯?”天赐正在吃点心。听见袁叔说不打扰他了,很是惊奇。“袁叔,你是想要和我比武吗?” 袁叔哭笑不得的回答:“我不是要与你比武,打扰的意思是说我不在这里影响你的休息了。” 天赐“哦”了一声,了然的点了点头,然后说:“袁叔,我喜欢你打扰我。还有,我的名字是叫天赐,不是叫小少爷。我这名字是我爷爷给我取的,我要一直用这个名字。” “好的,天赐,我记住了,你吃完点心就好好的睡一觉。晚安。”说完,袁叔就开门走了出去。 也许是晚上打斗消耗了许多热量的原因,天赐一口气把四碟点心都吃了个精光,这才心满意足的趴到了床上。 一上床,“诶,这床怎么这么软和?”天赐立刻在床上翻滚了几圈。 因为天赐选的睡衣比较小,不活动的时候还凑合。现在来来回回的折腾了几圈,就感觉浑身上下被睡衣给箍得紧巴巴的不舒服了起来。 天赐是个行动派,立马就把身上的睡衣给脱了下来丢在了床头。 在山上的时候,天赐也是裸睡惯了的,这一除去束缚,没一会儿的功夫,天赐就“呼呼”的睡着了。 清晨,天赐从睡梦中醒来,发现天光已经大亮。他赶紧翻身起床,开开门就往外冲去。“糟糕,早练迟到了,又得挨罚了。” 冲出门后天赐才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他看了看静悄悄的走道和走道两边一间挨着一间的房门,这才想起来他是住在胡旭的家里。 他走上前去推开对面的房门,屋里没人。里边的布局和他刚才睡觉的那间屋子有着一样的格局。 天赐关上空着的屋门,然后好奇的又去推开了下一间。 连着看了四间屋子,都是空着的没有人住。可已经是到了走廊的尽头。 天赐又走到对面的房间,再一间间的看回来。 等看到他隔壁的房间时,推开门,还是一样的客厅。他走过客厅,伸头去看主卧室,就看见叮当穿着小背心、三角短裤呈大字形躺在床上。 看到叮当,天赐很是高兴,有种看到亲人的感觉。他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感觉的,两人也就不过才认识了一天而已。 天赐“嗖”的一下,就跳到了叮当的床上,摇晃着叮当大喊:“起床啦!叮当,起床啦!” 叮当正梦见自己坐在新买的跑车上在高速公路上疯狂的飙车,看着一辆接一辆被自己甩在身后的汽车,正满心得意着呢。 不成想车身突然猛烈的摇晃了起来,就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了。 叮当赶紧打方向盘,没有用,方向盘已经失灵;叮当只好迅速地踩刹车,可一脚踩下去,车子连个反应都没有;于是叮当又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试着去拉手刹。真是活见鬼了,连拉手刹也是枉然。叮当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汽车飞速的朝着一辆载重大卡车迎面撞去。 “啊——!”叮当害怕得闭着双眼绝望的大叫。 等了一会,没有预期的疼痛,也没有听到汽车相撞后的巨响。 叮当忐忑的睁开眼睛,就看见天赐跪坐在她的床上,正一脸好奇似的盯着她看。 “天赐你想死啊?”叮当一个激灵坐起身来,恼怒的大吼,“一大早的你跑到我的房间里来干什么?想图谋不轨啊?” “什么是图谋不轨?我来是叫你起来早练功呀。”天赐已经有些习惯叮当无缘无故的乱发脾气了。他把这归类于美少女的特性,也就没怎么介意。 “练你个大头鱼,好不容易睡个懒觉还被你给搅合了,你给我走开,我还要继续睡懒觉。”叮当瞪着天赐说完这话又想躺下继续她的飞车梦。 “哎呀!”还没等叮当完全彻底地躺下来,她又如受到了惊吓般的弹坐了起来,迅速的扯过身边的薄毯遮住自己的身体惊慌失措的指着天赐大声地咋呼:“流氓啊——” ; 第二十四章 认亲 ?原来,叮当被天赐从睡梦里突然惊醒,她大脑神经高度亢奋还停留在梦中的惊险刺激下,所以只顾着冲天赐发脾气,而神经大条的没有注意到眼前的天赐原来浑身光溜溜的身上不着一丝寸缕。 突然反应过来的叮当惊怒交加的指着天赐,“你……你……”你了半天,想想天赐看着个子显高,可其实他算起来只有十岁,而且又是从山上下来的土包子,把他骂做流氓显然不是很合适。可不骂流氓那又能骂些什么才合适呢?那如果不骂他,怎么能出心中的这口怨气呢? 唉!不管了啦!叮当懒得再想,抓起身后的枕头就朝着天赐的头上一把砸去。 一个软软的枕头砸在头上,天赐就只当是挠痒痒一样了。他在山上练习铁头功的时候,往头上砸的木棍、石块什么的,哪个不比这枕头有分量? 不过,虽然这枕头对天赐造不成什么伤害,可这恰恰证明了这美少女是在发脾气。他可不要成了她的出气筒,还是赶紧躲开的好。 天赐转头就回到了自己的屋里。他走到窗前,想要看看外边哪里是可以适合他练功的地方。 推开窗户,一股混杂着汽油、尘土的气味飘进窗来。 天赐觉得不大习惯,山上绝没有这样的臭味。要说山上的空气跟山下的空气比起来,还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从窗口望出去,天赐目所能及的地方除了房子、还是房子。连天空都只剩下小小的一块,没什么看头。 低头再看窗户底下,一个将近三米高的围墙把这栋房子团团的围住了,一张大铁门紧紧的关着。 天赐看了看那三米多高的围墙。跳过去倒是没什么问题,就是昨天晚上过来的时候,一路上也没看见有什么适合练功的场地,好像除了房子就是街道。 楼底下倒是有一处空旷之地的院子,只是练起功来还是感觉有些缩手缩脚。 唉,算了,也勉强凑合着用吧。 于是,天赐满屋子的找他的衣服。 “嗯,人呢?”正在找衣服的天赐,突然听见叮当的声音在外间客厅里响起,“可恶!难道吵醒我后,他自己倒偷跑着去睡懒觉了吗?” “叮当,我在这儿呢。”天赐一听见叮当的声音,立马就跑出了卧室。人没到,声音已经透着欢快飘了出来。 “哎呀!你变态啊?!”叮当一见天赐还是没有穿上衣服就跑了出来,吓得双拳护胸,瞪着大眼珠子,张着个大嘴往旁边一闪。 天赐看着叮当的怪相,立刻想起叮当美少女的身份来了。于是他止住了脚步,为自己辩护道:“我的衣服被袁叔拿去洗了,还没有还回来。” “狡辩!”叮当当下就给天赐下了定义,“我的衣服也拿去洗了,我还不是一样有穿衣服啊。你可以穿睡衣啊。难道你这边连睡衣也没有?还是你故意不穿?” “对哦。”天赐麻溜的跑进卧室,没一会儿又麻溜的跑了出来。身上已经穿上了那套长颈鹿图案紧绷绷的睡衣。 “哈哈哈……你……哈哈……”看着天赐上身套着一件露出肚脐眼紧贴皮肤的衣服,底下穿着快到膝盖的裹腿裤,而且满身的长颈鹿。说他是幼儿园大班的吧?可那张脸又不太像。叮当笑得都要抽风了。 她就没有找错人一起同行。看她有多英明,天赐不但在关键的时刻能够保护她护她周全,而且还能在她无聊的时候,令她开心。 天赐疑惑的看着叮当,不知道这会儿能有什么事情会让她这么开心。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稀奇的,这就是他所认识的叮当,一个自称是人类的美少女。 这边叮当乐着乐着,就突发奇想。于是心情大好的问天赐:“天赐,你们家就你和你两个爷爷三个人一起住在山上吗?”说完还不忘摸摸天赐的头,仿佛长辈慈善的对待晚辈般。 “嗯。”天赐只要说到他的两个爷爷就十分的高兴。 “那你还有没有别的亲人?比如奶奶、爸爸、妈妈之类的啊?” “没有,我就只有两个爷爷。”对于这一点天赐并不觉得遗憾。因为他的两个爷爷对他赛过了亲孙子,丝毫就没让他觉得他只不过是他们捡来的一个外人。而且他也从来就没有过除爷爷之外的任何亲人,自然也就不会知道其他亲人对于他的重要性。 “那你想不想有别的亲人像你爷爷一样的喜欢你、疼你呢?”叮当难得一次耐心的谆谆诱导。 “别的亲人是谁?他干嘛要喜欢我?”叮当茫然不解的问。 “哎呀呀!就是你想不想要一个像我这样的姐姐呀?”叮当有些不耐烦了,伸手在天赐的头上揉了揉,故意弄乱了天赐的头发。只有这样,她心里才好受了点。 叮当长这么大了难得一次主动的想要做人姐姐,可天赐这个榆木脑袋却这么的不开窍,气死她了。 哼,还以为她真想做他姐姐啊?她只不过是看在天赐没有享受过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之情的份上,而可怜他罢了。 算了,做人姐姐有什么好的?还得时时记挂着他,怕他冻了、饿了,操的心老多了。叮当把她妈妈对她的那一套现套在了天赐的身上。 说而且说到饿了,叮当眼前立刻浮现出在小饭馆里天赐连吃五大碗饭的情景。仿佛她的零花钱就是这样被天赐吃掉了似的。 切!他就是再来求我,我也不做他的姐姐了。 这想法还没持续一分钟,“姐姐。”就见天赐睁着一双纯净的大眼睛对着叮当甜甜地叫了一声。“你真的愿意做我的姐姐吗?” 天赐虽然没有享受过健全的家庭温暖,可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还是很清楚的。 在山上闲着没事的时候,爷爷们摆的龙门阵里那些个发生在家庭之间的故事,早就教会了天赐何为爸爸妈妈,何为兄弟姐妹。有的时候,他确实也曾想过要是自己能拥有一个家庭,除了两个爷爷外,还有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那就好了。 ; 第二十五章 往事不堪回首 ?天赐的一声“姐姐”,就像天籁之音一样,让叮当心里的阴霾顷刻间烟消云散。 “呵呵,真的真的,当然是真的啊。”叮当高兴得抱住了天赐的脑袋,只听到“啵”的一声脆响,叮当在天赐的脑门子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叮当拍着天赐的小肩膀,“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弟弟了啊。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姐姐都会罩着你。你要是有了什么事情解决不了的,赶紧来告诉姐姐,姐姐我一定会帮你给摆平。”叮当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告诉天赐,“我们姐弟俩以后有福同享,有难我来当。” 叮当没想到天赐真会愿意认她做姐姐,她的自我骄傲意识高度膨胀。这一刻的叮当,完全被个人的英雄主义所左右。一肚子的怨气也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十五岁的叮当,正好是处在青少年的叛逆期。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日益增强,格外渴望得到外界的认可和尊重。 可在她爸妈的眼里,叮当基本上就是一个还没长大的小女孩。而且他们就这一个宝贝女儿,当然是舍不得打舍不得骂,连和她说话的口气都是宠溺的,何时把她当大人看过? 在学校里那就更不用说了,一年级的学生,管你年龄大小,那只能算是高年级的学弟学妹,想要让人听你的就只有慢慢熬成师兄师姐了再说。 现在半路上突然捡到个弟弟,先别说这弟弟武功高强,最主要身后还有个更加厉害的角色。叮当开心的想,天赐的爷爷拉姆特技法学院的副院长奇克从此刻起,应该也算得上是她的爷爷了。 哈哈!现在的叮当,心里边别提多开心了。 叮当的话天赐有一多半都没听懂,不过,有什么困难可以去找叮当这一点他还是听明白了。 天赐有些不习惯叮当热情的亲吻,伸出手使劲擦拭着叮当亲过的脑门。一边擦拭一边习惯性的张口就叫:“叮当。” 话一出口,就见叮当瞪视过来的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天赐立刻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赶紧识相的改口:“姐姐,我肚子饿了。” 叮当就像是条变色龙,一双眼睛瞪成牛眼正要凶天赐,一看他挺上道的,双眼立马就眯缝了起来,声音都变得和颜悦色了。“肚子饿了呀?肚子饿了姐姐带你下楼去吃饭。”说完还不忘加上一句:“以后你就直接叫我姐姐,叮当二字就不要再叫了,这样才有礼貌哦。” 天赐乖巧的点点头,被叮当真当自己家的小弟弟般牵着手下楼吃饭去了。 吃完饭以后,云前辈把天赐、叮当、胡旭三人叫到了一起。 等天赐、叮当相继坐好以后,云前辈就拉着胡旭两人一起“扑通”跪在了天赐与叮当的面前。 天赐、叮当吓了一跳。叮当问:“云前辈,你们这是干什么?” 云前辈说:“你们两人先坐着别动,我和小少爷给你们俩磕完头我再告诉你们实情。” 天赐、叮当两人哪见过这种阵仗。天赐是完全不懂,所以坐在那里吓得没说话。叮当到底是在城市里长大的,加上天性活泼外向,当时就起身去拉云前辈,“云前辈,有什么话你先起来再说。我和天赐都还太小了,真受不起这样的大礼,这会是要折寿的。” 看叮当这么说,云前辈也就没太坚持。叫起了胡旭后,四人坐在一起,云前辈就说起了为什么要给天赐与叮当两人跪地磕头的前因后果。 原来,云前辈和胡旭两人这样做的目的,是要答谢天赐与叮当为他们家报了大仇的恩德。 事情的原委还要追溯到很久以前。 胡旭的爷爷叫胡坤。胡坤的父亲是当时国王的重臣。 后来国王驾崩后,国王的次子使计谋杀了太子以后篡权夺位。对不服从他的朝廷大臣大开杀戒。 胡坤的父亲是个坚定的太子派,不肯屈从于篡位的次子。可想而知,这样的大臣对于国王的后继者来说是决不能留的。 胡坤的父亲自知难逃一死,临死前,设法托人通知让家人逃跑。 可还是慢了一步。奸猾的篡位者早就派人把胡府给包围了起来。别说人了,就连蚊子都别想飞出去一只。 那些士兵遵照命令,冲进府内见人就杀。上到老人、下至孩子,就连胡府的猫咪都没有放过。 一时间,胡府成了一片血海。 胡家的主母,两个儿子,还有大儿子的一儿一女眼见得没跑出去一个,全都倒在了血泊中,和一众家丁佣人一起命丧黄泉。 可是,就这么巧。 胡家最小的儿子胡坤因为从小体弱多病,七岁那年就被送出去学功夫,期望他能以此强身健体。 时间一长,除了胡坤的家人,其他的人根本就不记得还有他的存在。也因此他才逃过了一劫。 后来,他看中了云仙山脚下一个比较偏僻叫做胡家湾的地方,隐居了下来。 不久,胡坤开了家武馆,娶了一个乡绅的女儿,过起了平常百姓的生活。 胡坤的妻子也很争气,给他生下了两个儿子。 转眼,两个儿子都相继结婚。大儿子结婚后,生下一儿一女。二儿子也给胡家生下了两个儿子。 一时间,胡家是人丁兴旺,日子和和美美。 不成想,一年前,因为胡一刀的出现,这幸福的生活就戛然而止。 那一天,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满塘的荷色吸引着像胡蓉那样的少男少女。胡蓉跟着五、六个学武的师哥师姐,在荷塘里划船采莲。 好巧不巧,正遇见胡一刀和十几个随从从旁经过。 胡蓉当时只有十六岁,女孩子生得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容貌。而且当天胡蓉正好着一袭白衣,在满塘绿叶的衬托下,竟是比那莲花都好看。 胡一刀一见,立刻惊为天人。依了他的脾气,最好是马上就抢上山。可看见女孩儿旁边的几人都穿着短打扮像是习武的人,也就没有造次,而是从旁打听。得知胡蓉是龙腾武馆馆主的孙女后,第二天就托了媒人上门提亲。 ; 第二十六章 灭门杀戮 一 ?这叫胡蓉的女孩儿就是龙腾武馆馆主胡坤的长孙女,也是胡旭嫡嫡亲亲的姐姐。 胡一刀自从知道胡蓉是胡坤的孙女后,倒是把那强抢的念头给丢弃了去。 胡坤开了几十年的武馆,在这方圆百里那也是颇有些威名的。手下的弟子来来去去,不说桃李满天下,也算得上是门生无数。 胡一刀尽管坏事干尽,可他却聪明的从没有对胡坤下过手。理由显而易见,要是惹怒了胡坤,胡坤只要振臂一呼,自己手下这些良莠不齐的乌合之众不见得是胡坤那些手下弟子的对手。 于是,他们之间一直以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的状况。 如果不是碰巧遇见了胡蓉,他们这种老死不相往来的状况会一直的延续下去。 可是,自从见了胡蓉一面后,胡一刀就被胡蓉的美貌迷住了。整天想的念的都是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已经到了茶不思、饭不想的地步。 胡一刀整整纠结了一晚上,然后下定决心干脆趁这次的机会与胡坤拉上关系。到时候强强联手,那就更加天下无敌了。 于是,一大早的,胡一刀就命人请了媒人到胡坤家上门提亲。而且要求媒人只能成功、不许失败。 胡坤很客气的接待了媒人。媒人转达了胡一刀的意思以后,鼓动如簧巧舌把胡一刀吹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 明明是一个阴险狡诈、恶贯满盈、尖嘴猴腮的中年莽夫。在媒人的嘴里却变成了出类拔萃的青年才俊、文武双全的江湖奇才。 可是任凭媒人说得是眉飞色舞、唾沫横飞,胡坤却手捧一杯清茶优哉游哉的始终是不发一言。 媒人最后是说得口干舌燥,嘴里再也蹦不出什么新鲜词了终于停下如簧巧舌的时候,胡坤放在茶杯,很委婉的让来人转告胡帮主,说是谢谢胡帮主的抬爱,他的孙女现在年龄还太小,近几年还没有出嫁的打算。 媒人垂头丧气,忐忑着一颗不安的心回去如实地向胡一刀做了禀报。 胡一刀并不气馁。这情况早就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做的坏事太多了,他自己也很清楚,没有哪个清白的女子会心甘情愿的嫁给他。如果这事情顺顺利利的,那才叫做奇怪呢。 胡一刀在媒人耳边如此如此、这般这般的一番絮叨,于是媒人领命再次前往。 这次媒人拿出了长长的礼单,并告诉胡坤:“我们帮主说了,一笔难写两个胡字。五百年前说不定你们还是一家子呢。这次您孙女儿如果嫁过去了,这正妻的位置当然不能便宜了外人,您孙女儿立刻就是胡帮主明媒正娶的大夫人了。山上偌大个家,将全交由您孙女儿管理。而且您这老丈人往后有了什么差遣,作为您老的女婿,胡帮主自然是随传随到,绝不敢有半点差池。” 胡坤听了这番话,也不反驳,只是心平气和的和媒人说:“请你回去转告你们胡帮主,我胡坤何德何能哪敢有劳胡帮主的大驾。实在是我的孙女儿太小,还不到出嫁的年龄,就请胡帮主另择佳人吧。” 好说歹说,最后媒人也没了辙,只好无功而返。心里面惴惴不安的不知道回去后,胡一刀会给她怎样的惩罚。 后来,许是胡一刀恼羞成怒。在一个月黑风高夜,胡一刀亲自挑选了一百名手下,在万籁俱寂的夜色里,趁着人们已经熟睡进入了梦乡悄无声息的包围了龙腾武馆。 为了怕遭到反击,胡一刀下令施放有毒烟雾。 于是,匪徒们把毒烟雾从门缝、窗缝往里灌。 胡坤的家人以及家里离得远,借住在武馆里的二十多人,大多数都被这股有毒的烟雾熏得昏迷了过去。只剩下包括胡坤在内的五、六个武功教练在有毒烟雾袭来的时候立刻惊醒,并以手边的衣物用清水或者是茶水浸湿捂在了口上。 可是,除了这六人外,其他的人全部都被有毒烟雾熏得丧失了战斗力。有那侥幸还清醒着的,也是眼睛能看,却口不能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屠刀落在了他们的身上。 六个武师做了顽强的抵抗。可一百对六,还能怎么样?结果是包括馆长胡坤在内的二十多人全部惨死在胡一刀及他手下的屠刀下。 胡一刀一心系着胡蓉的美貌,在进到房间以后,就逐一的进行寻找。 等找到胡蓉的时候,却发现这个美丽的少女已经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胡一刀气得对着房间里的东西一顿乱砸。可是,能有什么用?人鬼殊途,再美丽的酮体也只不过是一具皮囊而已,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胡一刀砸完东西后,还不解气,看着胡蓉的尸体,挥刀砍断了她的头颅。 可怜这个才十六岁花季的少女,就因为生得貌美,不但连累了家人,就连死都没能保住全尸。 等黑夜渐渐淡去,曙光到来的时候。馆外的学员陆陆续续来到武馆才发现了这里的惨状。 他们怀着愤怒和悲痛的心情,清理着现场,试图找到一个活着的人,能够对这里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做一个合理的解释。 最后,他们如愿以偿。 在武馆外的院子里的草垛后,他们找到了抱着胡家长孙的云嫣,也就是胡旭口里的云前辈。 云嫣是胡坤妻子从娘家带过来的奶娘。云嫣随着小姐嫁过来后,闲来没事,就在武馆与武师们瞟学。 结果就是,其他人还在为武功不能快速精进而苦恼的时候,云嫣的武功却是突飞猛进。以至于后来胡坤看她实在是喜欢,就正式收她为徒。 这天,也是合该他们俩幸运。 云前辈受胡坤妻子的委派,去她的娘家给她八十岁的老母亲送些补品。十四岁的胡旭是死吵活吵要跟着去。 胡旭的奶奶拗不过孙子的软磨硬泡,只得同意他与云嫣一同前往。 到得太姥姥家,胡旭自然是和那边的同龄孩子一起玩得乐不思蜀。 等到吃过晚饭,再磨蹭了一会儿,在云嫣的一再唠叨下,胡旭才及不情愿的跟着云嫣坐着公车回家。 谁知,公车半路上抛锚,两人只好徒步回家。这才阴差阳错的逃过了一劫。 ; 第二十七章 灭门杀戮 二 ?快到家的时候,是一马平川。胡旭眼尖,远远的就看见他们家的方向灯火通明。 “云前辈,这么晚了,家里的人怎么还没睡呢?”胡旭本来走得都有些不耐烦了,突然看见自己家里亮着的灯光,精神立刻大好。“是不是我爹哋妈咪担心我,所以还没睡在等着我呀?” 实际上云嫣也看见那灯光了。可她却没有胡旭想的那么简单。这深更半夜的,就是等他们俩的话,那最多也就留着一两处的灯。可武馆那边的房子,竟然是间间都亮着灯。 云嫣估计,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可她也没往深处去想,毕竟她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一直都平安无事的。就要有事,也自有馆主担着,和她关系不大。 可和一个小孩子说这些有的没的显然不太合适。于是云嫣只是附和着胡旭说:“嗯,你说得有道理。大概是大家担心我们了,亮着灯在等着我们呢。” 于是,两人加快了脚步。胡旭更是迫不及待的向前跑去。 两人一前一后的离家越来越近,近到都能透过院子里的路灯看见院子里有许多的人影在晃动。 情况不妙。云嫣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再往近些,竟然有隐隐的刀剑碰撞的声响自寂静中传来。 这一惊非同小可,云嫣赶紧提气飞跃,将跑在前边的胡旭一把给抓住。“小少爷,先别急着回家,家里情况好像不对,我们先观察观察看看再说。”这练武也不能选在半夜三更吧?希望不会是什么不好的事情。 云嫣不敢大意,伸手紧紧牵着胡旭,生怕一个不留神,这孩子会不管不顾的跑回家去。 两人悄没声息的越靠越近。 这下,他们不但听见了打斗的声音,更看见了好多的人站在武馆的大院里。 从他们俩的视角,只看见黑鸦鸦的人群围成一个圈子,却看不见圈子中打斗的双方。 “胡一刀,你是个什么东西?!也就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禽兽。”突然,从人圈中飘出来愤怒的声音,“你丧尽天良,做尽了坏事,自有老天在看着,终有一天会报应到你的狗头上。” 然后是一个破锣的声音:“哟嚯!报应?那现在你被我给杀掉算不算是报应?哼!不识相的老东西,竟敢忤逆我的好意。给你荣华富贵你不要,那就送你到阎王爷那里去报到,与阎王爷结亲家去吧!”很显然,这答话的就是胡一刀了。只听他恶狠狠的下令:“给我把他杀了!” 立刻,又听见了刀剑与呐喊之声。 不一会儿,人群突然纷纷向四周散开。 胡旭、云嫣两人从分开的人群中看见胡坤提着一把滴血的剑指着围在他旁边的匪徒。而他的身边,则已经躺下了十多具匪徒的尸体。 “胡一刀!有种你自己站出来你我一对一的一决胜负!躲在后边做缩头乌龟算什么本事?‘胡一刀’这个绰号是你给自己封的吧?叫手下为你送死倒不如叫‘胡软蛋’贴切得多!” 胡一刀怎么可能会亲自上阵。他躲在人群后边还心有余悸呢。 现在的情形是,武馆里其他五个武师,虽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被有毒烟雾熏晕过去,或者熏得毫无抵抗之力,然后被一刀毙命。 可动起手来多多少少都受了些毒雾的影响,虽然他们各自都做了垂死的抵抗,杀了胡一刀的七、八个手下,可到底是没能迈出大门半步就被斩杀。 而唯独只有胡坤,不但没受毒雾的半分影响,而且在房间之中就已经杀掉了胡一刀的八、九个手下;刚才在院子里又杀掉了十多个;再加上那些武师解决掉的七、八个,胡一刀已经损失掉差不多有三十来个手下。 虽然胡一刀带来了一百个手下,可这些都是他的精锐之师,一下子就被解决掉了三分之一,怎么能不让他感到震惊。他又有何胆量敢于同胡坤对决?除非他真的是活得不耐烦了。 本来是逞一时之气想要杀了胡坤的全家,再将他的孙女强抢上山,以泄他心头的一口恶气。 没想到他那些愚蠢的手下施放毒雾的时候也不掌握好度量,让他垂涎的美人因此而中毒死去。人没得着,却折损了他三十多个精英。怎能不让他惊吓得缩在众人的背后成了缩头乌龟。 胡一刀惊诧的想着,照这样继续下去的话,以少胜多的战术不见得能稳操胜券,没准自己的手下都会让胡坤给杀了。 他虽然没和胡坤交过手,但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到,一个武馆的馆长,绝不会因为只有花拳绣腿就敢开武馆。而且听说在全国的武术大赛上,他的弟子屡屡夺魁,这也绝不是泛泛之辈就能教得出来的。 所以,他才不敢掉以轻心,特意挑选了最好的手下,试图一击就把胡坤给灭了。 可是,他还是失算了。在近三分之一的手下被胡坤给斩杀后,他怎么可能会不怕死的去与这样的一个强者对决呢? 可在那么多手下的注视下,胡一刀也得维护自己的面子啊。要不然,以后还怎么号令手下。 于是他从人群的背后闪身出来,离得远远的提着刀,用戒备的眼神盯着胡坤,一副随时准备逃离的架势。 然后,胡一刀清了清喉咙,以掩饰他的心虚,外强中干的说:“老东西,你也就是临死前逞逞口舌之快。你有多厉害?你厉害得过我这么多的弟兄吗?我今天就慢慢的玩死你。”说完转头对四散的手下说:“弟兄们,都给我上,谁杀死了他,回去后金钱美女随便挑。”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胡一刀的话音一落,就有那想着邀功求赏的匪徒“呼啦啦”的站了出来,粗略看去,差不多有一半的人数之多。 胡坤并无惧色,“哈哈”一笑,“来啊!我的剑已有很多年没有嗜血了。今天就拿你们祭祭我的剑。估计你们是有命来,没命回去领赏了。” 胡坤的话,就像一阵刺骨的寒风,吹向这一众跃跃欲试的匪徒。让他们不由自主的瑟瑟打了个冷颤。更有那胆小的,在胡坤强大的气势压迫下,悄悄的缓缓朝后退去。 “叮——”一声龙吟,就见胡坤手中的的剑已经在空中挥舞。 看不见剑的形状,灯光下,只看见剑的残影。 残影所到之处,就听见惨叫连连。让一众畏缩不前的匪徒暗自庆幸,还好没有不自量力的贪慕金钱美女,要不然就真如那老家伙说的“有命来,没命回去领赏了。” ; 第二十八章 灭门杀戮 三 ?眼看着又有十多个手下做了胡坤的剑下鬼,感受着空气中血腥的味道,胡一刀脸上掩饰不住的惊愕。这老家伙还是不是人类?一个人面对几十上百个高手,不但没有丝毫的畏惧,而且越战越勇气势还越来越强大。 再看看他自己那一众畏畏缩缩的手下,胡一刀沉不住气了。直觉告诉他,这样下去的话,哪怕最后就是把胡坤给杀了,估计他的手下也剩不下几个人了。最怕的是万一没干掉他,自己倒有可能会陷入危险之中。 胡一刀从没有过一次像现在这样的后悔过,要是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来招惹胡坤的。 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后悔已经太迟。胡一刀咬牙切齿的想,只有动用违法武器了。 这所谓的违法武器,就是枪支。 戒于枪械的杀伤力,克莱卡国有明令,民间禁止使用枪械。无论是制造者,抑或是使用者,一经发现,满门抄斩。 胡一刀尽管坏事做绝,可那都是在暗地里进行的。明面上他还是一个正经的生意人,有一些合法的生意在打掩护。 虽然他早就私藏了一些枪械。可为了不引人注意,更摄于官家强大的威慑力,他从没有动过使用武器的念头。也就是在私下里鼓捣鼓捣,从没敢拿出来过。 这次下山,对于胡坤这个强劲的对手,胡一刀为了以防万一,更多的是为了壮胆,还是携带了一把小型的激光枪。 现在一见形势紧迫,胡一刀就想起这支枪来。 “胡软蛋,你以为躲着我就奈何不了你吗?” 胡一刀正自想着呢,就听见胡坤的声音。抬眼就见胡坤提着剑,一步步的朝他走来。而他的一众手下,在胡坤强大的气势下,竟然是节节的后退。 “截住他!”胡一刀这一惊非同小可,赶紧声嘶力竭的大嚷。 匪徒们摄于胡一刀的淫威,赶紧呈包围状用手中的刀剑指着胡坤。 “挡我者死!”胡坤剑眉倒竖眼中精光一闪,满眼厉光随着手中的剑扫了人群一眼,直吓得那挡在前方的匪徒赶紧往后退去。 面对一地的尸首,还有胡坤那王者一般的气势,胡一刀早就忘记了自己其实也是江湖中成名的人物,忘记了他作为一个领头人在手下人眼中的尊严。他用颤抖的手哆哆嗦嗦的指着胡坤,满脸的惊恐,语不成调的说:“你……你……别过……过来……啊。” 可是,胡坤岂是他胡一刀喊不过去就不过去的。 “哼!胡软蛋。”胡坤一边说着,一边一步步的紧逼过来。“杀人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害怕?现在才害怕已经太迟了。你就到下面给我的一家人陪葬去吧!”说完,胡坤提着剑加快了脚步。 眼见着自己也要立丧胡坤的剑下。保命要紧,胡一刀情急之下就向身后边退去。 他一边惊慌后退一边就从腰后掏出了激光枪朝着胡坤一阵乱扫,也不管射没射中和会不会射到他的手下。 胡坤怎么也没想到已经成瓮中之鳖的胡一刀竟然身上会藏了把枪。饶是他马上反应过来舞剑遮挡,因为事发突然,还是慢了一步,胸口上心脏部位被激光枪灼烧出了一个大洞。 就在胡坤中枪倒下的一刹那,他用最后残留的一点意识,用尽了全身最后的力气把手中的剑奋力地朝胡一刀投掷了过去。 那剑带着风声,呼啸着朝胡一刀的脖子直飞过来。 胡一刀脑袋里闪过最后的意识就是:“我完了。”然后直接软倒在地上,尿了一裤裆。 看到胡坤被胡一刀用枪击倒在地上,躲在不远处的胡旭再也忍不住了,哭喊着就要往院子里里冲去救他爷爷。 危机时刻,云嫣一手捂住胡旭的嘴巴,一手把胡旭给抓了回来。焦急的对胡旭说:“小少爷,这节骨眼上你可千万要冷静啊!你现在冲过去的话,他们那么多人,不但救不回你爷爷,而且还会搭上你的性命。现在最要紧的是别出声,好好的藏起来,等天亮了再作打算。” 胡旭到底是个孩子,心里边只记挂着他的爷爷不知生死,而且还有他的爸爸妈妈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哪里肯听云嫣的忠告,在云嫣手里使劲的挣扎着,想要挣脱出来去救他们。 云嫣一看这样不行,没办法,她只好伸出两指点了小胡旭的昏睡穴,然后抱着他藏在了离屋子稍远的草垛里。 “帮主,你醒了?”好似听见有人在叫自己,胡一刀睁开眼睛就发现他原来还躺在地上。师爷在他的头顶上盯着他,旁边还站着副帮主。 胡一刀悠悠的呼了一口气,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原来他还活着。 这个发现立刻让他欣喜若狂。 他一咕噜爬起来,立刻低头寻找胡坤的剑。找到后捡起来耀武扬威的走道胡坤的尸身旁,用脚踩着胡坤的手掌,“老东西,我让你威风!我让你杀我!……”说一句用剑在胡坤的尸身上划上一刀。 可怜胡坤一世英名,最后被个拦路截径的强盗给要了性命。 一直等到胡一刀与手下把死伤的匪徒背的背、抬的抬,全都撤走以后,云嫣才抱着小胡旭回到了院子里。 云嫣害怕那些匪徒会杀回马枪,先把还在昏睡的胡旭抱在院子里的草垛下藏好,然后直奔胡坤而去。 才接近胡坤,云嫣就捂着胸口弯腰干呕不止。 院子里胡坤的尸体惨不忍睹,如果不是云嫣亲眼看着他被胡一刀杀死在这里,她一定会认不出来。 胡坤的尸体已经是支离破碎,而且已经分辨不出相貌。头颅四肢完全断开,内脏肠子流了一地。 饶是云嫣活了七十多岁,也算是见过些世面,可这种场合还是吓倒了她。 云嫣赶紧转身离开往屋子里去查看,希望还能找到几个活着的人。 她一间间的房间看过去。可是,无论是馆主一家,还是武师、佣人,竟是找不到一个活口。所有的房间都是一片猩红,闻之头晕、看之欲呕。 ; 第二十九章 储物空间 一 ?云嫣实在是没胆量再在房间里头呆下去,只好折回院子里的草垛旁,抱着昏睡的胡旭,等待天明。 当夜色渐渐淡去,曙光到来的时候,馆外的学员陆陆续续来到武馆才发现了这里的惨状。 他们怀着愤怒和悲痛的心情,清理着现场,试图找到一个活着的人,能够对这里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做一个合理的解释。 最后,他们如愿以偿。 在武馆外的院子里的草垛旁,他们找到了抱着胡旭的云嫣。 胡旭在云嫣的怀里睡着了。皱着眉头,脸上有明显的泪痕。看来睡得并不安稳。 而云嫣却是眉头深锁一副魂不守舍的摸样。 这件惊天的杀戮惊动了官家。官家出动了众多的官员、警力予以调查。并详细询问了在当时目睹了现场全部经过的云嫣与胡旭。 可是,这件案子陆陆续续调查了将近一年,最后官方得出的结论却是:这是个无头案。嫌疑人之一的胡一山,绰号胡一刀在这件案子中,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当时就在现场。 因此,这件灭门惨案就莫名其妙的成了一桩悬案。 事后胡旭曾经不解的问过云嫣:“为什么我们亲眼看见了胡一刀领着一大帮坏蛋杀了我们全家,警察却说没有证据?” 云前辈无可奈何的告诉小胡旭:“在这个世界上,有时候不是单靠证据就能够解决问题的。金钱也是其中一个很大的因素,还有期间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云嫣本来想要耐心的给胡旭做解释,可说着说着,自己也觉得词不达意起来。“哎呀,你还小,不懂这些啦。等你长大以后,你就都会明白了。” “还有,我明明看见爷爷的剑向胡一刀那个大坏蛋飞了过去,为什么胡一刀却没有死,而且连一点点的伤都没有受?”胡旭满脸的迷惑不解。 “唉!说起来老天爷真是不长眼。”云嫣叹了一口气,“那坏蛋一看你爷爷的剑飞掷过去当时就吓得晕倒在地上了,那剑也就擦着他的头皮飞了过去,所以也就让那坏蛋逃过了一劫。” 此事以后,云嫣打理好胡家的一切,带着胡旭离开了胡家湾那个伤心之地。用胡家的钱财在这个叫做云仙的城市里买了一栋房子隐姓埋名的居住了下来。 说完往事,是一阵子长时间的沉默。屋里的人都沉浸在这桩惨案中思索着。 “如果不是因为你们两个的到来,我们的仇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报得了。所以你们理应受我们一拜。”云嫣首先打破沉默,拉真胡旭又要给天赐和叮当跪谢。 “云前辈,请别这样。”叮当赶紧一把拉住了云嫣,“何况也就是杀掉了胡一刀和他的几个手下,还有那么多的坏人都还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旁边的天赐这回也学乖了,也赶紧拉住了胡旭。 “而且我们也是碰巧了。”叮当继续说着,“那些坏蛋要把我抢走,天赐才把他们给杀了。” “不管怎样,多亏了有你们,我们才得以出了一口恶气。”云嫣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多了两样东西,“我们无以为报,想来你们别的东西也不会稀罕,这里是一只戒指和一只手镯。戒指就给天赐你拿着,叮当,手镯就归你了。” “云前辈不要这么客气啦,这怎么好意思呢?”其实叮当心里的潜台词是:这玩意儿我多着呢,也就是心血来潮的时候戴一下。收下了也无非是又多了一个堆积品。 “收下吧,我们也没有别的什么送给你们,这戒指和手镯也算是表达了少爷和我的一点心意。”云嫣很是诚恳的说。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叮当当然不好意思再做拒绝。她转头对天赐点了点头。于是天赐和叮当两人分别从云嫣手上接过戒指与手镯,各自拿着在手里不断的翻看。 天赐拿着的是一个金属质量的戒指。颜色黑白相间,黑的是底色,白的是上边凸出来的一个“武”字。天赐不识这是何物,只知道翻来覆去的看,也没想到要问一问。 叮当的手镯质地细腻滋润,呈羊脂白,状似和田玉却比和田玉还要软一些。叮当把它往手上一撸,就像为她定做的一般,衬着叮当细嫩白皙的手腕还真是好看。 叮当摆弄了一阵手镯后,抬头对云嫣和胡旭说:“谢谢你们,真好看,我很喜欢。”然后转头对天赐说:“你怎么不戴上呢?” 见天赐犹自拿着戒指在发呆,叮当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真是个土包子,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吧?”说着把天赐手上的戒指一把顺了过来,然后拽过天赐的左手,把戒指往天赐的左手食指上套去。 套上天赐手指上的戒指明显的大了手指一圈,“你的手怎么这么小啊?”叮当一边抱怨着一边撸下戒指又往他的中指上套去。 可是戒指依然还是不合,大了手指一圈。叮当拿着戒指“嘻嘻”的笑,“天赐,这戒指你还是收起来好了,等你长大了当结婚戒指就会正好。” 胡旭和云嫣听见这话也在一旁“呵呵”的笑。笑了一阵胡旭说:“这戒指是认人的,你滴一滴你自己的血在上边试试看。” 天赐不解的望着胡旭。 叮当快人快语的解释:“就是让你拿刀扎手,滴一滴血在戒指上……诶?干嘛要滴血?”说到一半,叮当感觉不对劲,回头问胡旭。” 云嫣接过话题回答说:“你们两个的戒指和手镯都是用来存放东西的储物空间。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它只是个无主的戒指和手镯,就只能起到装饰的作用。可如果你把自己的鲜血滴在它的上边,你就变成了这储物空间的主人。” “储物空间?”天赐与叮当两人同时发问。 “是啊,储物空间。”云嫣看着两个小家伙各自不同的表情,好笑的回答。 ; 第三十章 储物空间 二 ?天赐是根本就不懂储物空间是什么意思,他这也是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自然问话里的意思就是想知道戒指和手镯为什么会叫做储物空间。这两样东西怎么看都只是普普通通的首饰,而且还这么小。说能拿它来存放东西,真有些像是在说笑话。 叮当到底是在拉姆特技法学院呆过了一年,自然是听说过的,只是没有亲眼见识过这所谓的储物空间而已。 他们学校高年级就有一个“武二代”,为了显摆他的储物戒指,曾经恶作剧的把他们班的讲台收进了他的储物空间里。那一阵子,这个“武二代”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此事传到叮当的耳朵里后,她也不知道羡慕了多久。 如今这传说中的东西就在自己的手中,可想而知,她的震惊度不亚于八级地震。 这储物空间一般都是将空间法则掌握到极致程度的人才能制造,而且还要辅以高深的修为才能够制造成功。而这样的人才本来就凤毛麟角,所以产量稀少。 而且达到那种高度的制造者一般都不缺钱,所以制造出来以后也不会出卖。有的是留作己用,而有的是馈赠有缘人。市面上基本都是有价无货。 而云前辈一下子就拿出了两件。 叮当一阵狂喜。真没想到看似不起眼的云前辈和胡旭还会有这种传说中的珍品。 想起胡旭说的“把自己的鲜血滴在它的上边,你就变成了这储物空间的主人。”这句话,趁着兴奋劲还没过,叮当不管三七二十一,当即就将她自己的手指放入嘴中闭着眼睛一口咬了下去。 “哎哟!”随着一声痛呼叮当松开了牙齿。 叮当懊丧的想,也就是随便地咬了一下,怎么会比想象的要疼呢? 诶,不管了。顾不上疼痛,叮当把手指放在眼前盯着看。 一抹细小的血痕从叮当左手食指的指腹上由皮层里慢慢的渗了出来,最后在指腹上凝聚成一颗黄豆大小的小血珠。 叮当赶紧把这滴血往玉镯上一抹,就见她戴在手腕上的玉镯突然之间绽放出红光。 这红光完全把玉镯整个的包裹了起来,然后红光慢慢的变淡,最后被一抹白光所替代。 再慢慢的,白光也渐渐变淡,玉镯从白光里一点一点的显出形状。 当白光散尽以后,玉镯完全露了出来。原来羊脂白的玉镯竟然被融合了一丝的粉色在上边,变得粉嫩粉嫩晶莹润泽了起来。 “哇——”叮当给这一变化激动得大发感慨,“这是我见过最最漂亮的手镯了。到底是仙品,和普通的玉镯就是不一样。” 然后叮当一边转着自己的手镯一边对天赐说,“你别老看着我的手镯啊,你也试试你的戒指看看呀。要不然我帮你吧。”说着伸手抓起天赐的手放在嘴边张口就要咬。 天赐手一缩,叮当抓了个空,差点就咬到了自己的手指头。 叮当吓了一跳,恼怒的挥起粉拳作势就要打天赐,“你竟敢躲开我,你个不听话的,不记得我是你姐姐了吗?我命令你,把手拿过来!” “我有刀。”天赐的手一抖,手上就多了把三角锯齿刀。“我习惯用刀。”天赐心想,这是什么姐姐啊?做出来的事情就像是个小孩子。 天赐完全没有意识到,其实这几个人里,他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孩子。 叮当看天赐刀已在手,也就没有再纠结。于是催促天赐,“那你赶紧扎啊。” 天赐依言用刀尖在指腹上扎了一下,这回血倒是出得很快。天赐学叮当的也把手上的血往戒指上抹去。 戒指一接触到天赐的血,“嗖”的一下,就由天赐的手中直接套到了他的手指上。 紧接着,同样也冒出了一道红光将戒指遮掩了去。 然后,红光渐渐的淡去被一道青光所融合,最后慢慢的消散露出戒指本来的面目。 再看那戒指,黑色的底色更黑,白色的“武”字更亮,通体散发出金属的光泽。 看见天赐的戒指也已经弄好,叮当迫不及待的问:“云前辈,我们要怎么弄才能把东西放进去呢?” “胡旭,你教教他们。”云嫣对胡旭说。 胡旭举起他的手臂,叉开他的手指,手指上的那枚戒指,竟然和天赐手上戴着的是一模一样。 胡旭说,“看见没,我这个戒指也是个储物空间。你们俩注意盯着茶几上的这盘水果。” 天赐与叮当两人赶紧低头看着水果盘。 只一会儿,水果盘就在他们两人的视线下凭空消失了。 他们俩迷惑的抬起头来去看胡旭。 就见胡旭还是像刚才那样举着他的手臂,甚至都没见他的手动上一动。 “水果盘已经在我的戒指里了。”胡旭转着他的戒指,有些得意地说,“你们再盯着茶几看着。” 事先又没有什么预兆,水果盘突然的就回到了茶几上。 “怎么弄的?怎么弄的?”叮当跳起来兴奋的问。 “你使用自己的意念,想着要放进去的东西就可以了。”胡旭的回答尤其的简单。 “就这么简单?”叮当满脸不可思议的问。 “就这么简单。”胡旭微笑着肯定的回答。 “那我也来试试。”叮当立马闭上眼睛,举起手臂,想着要放进去的水果盘。 “哎呀!”叮当突然大叫一声,猛的睁开了眼睛,抓起身上的一个苹果就要向地上砸去。手都已经举在了半空中,犹豫了一下,想起这是在别人的家里,最后还是放下了手,抓着苹果没有扔出去。 “哈哈哈哈……”叮当的周边是一片的欢笑声。 原来,那盘水果突然从她举起的手边掉落了下来,滚了一地。而且还有两三个甚至砸到了坐在沙发上叮当自己的身上。 叮当也不好凶云前辈和胡旭,只好捡软柿子捏。她怒视着天赐,“你笑笑笑,笑你个大头鬼啊!有本事你就做给我看看?只怕是连我还不如呢。” 天赐也不和叮当争,只见他默默地站起身来走去把散落在地上的水果都给捡了起来,放进了水果盘里,然后端在了茶几上。 回到座位上的天赐没像胡旭那样把手举着,也没有像叮当那样闭着眼睛。他也就是盯着那盘水果看了一下,茶几上的水果就不翼而飞了。 ; 第三十一章 能量晶石 ?“哎呀!水果不见了啦。”叮当一看天赐成功的把水果收进戒指里去了,兴奋得大嚷。并且忙不迭的问:“怎么弄的?怎么弄的?哇塞!天赐,你真是太棒了。” “我就按照胡旭说的想着把这盘水果放进戒指里,然后水果盘就进去了呀。”天赐也很兴奋。这么神奇的东西真是好使,爷爷不是怕他带的两小皮袋金叶子和银子会被人偷走吗?如果放在这个戒指里,应该就没有这种担忧了。 说干就干,天赐起身就想往他睡觉的房间里跑。 叮当赶紧跳起来一把拽住了天赐,“诶喂喂!你把水果拿到哪里去啊?是要躲起来偷偷的一个人吃啊还是留着当中午饭?” 天赐一愣,这才想起来水果盘还在他的戒指里。 天赐赶紧开动意念,把水果还原到了茶几上。然后,丢下一句:“我去去就来,”就马不停蹄的往他睡觉的房间里跑去。 天赐来到房间里,才一进门,一眼就看见昨晚洗澡换下来的衣服已经被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他睡的床上了。 天赐看看自己身上的睡衣。二话不说,三下两下脱了睡衣换上了自己的衣服,感觉上好了许多。 能不好吗?真是的。那睡衣又短又紧,一点也不合身,当然穿着不舒服了。 天赐拿起他的包袱把它解开,翻看了一下。 包袱里装金叶子和银子的小皮口袋,还有装文件的牛皮纸袋外加几件衣服都好好地躺在包袱里。 天赐重新系好包袱,动用意念把包袱放入了戒指里,这才走出去会叮当他们。 客厅这边,天赐一阵风的走了以后,叮当不淡定了。她焦急的问:“云前辈,为什么我就不能把东西装进我的手镯里去呢?” 云前辈笑着说:“你先别着急。你说说看,你是怎么做的?” “我也是想着把这盘水果放进我的手镯里,没想别的啊。”叮当就这点想不通。为什么天赐做得好好的而她却做砸了。 “你再试一遍。这回你脑袋里什么都别想,就想着把这盘水果。”云嫣给叮当讲要领,“你先别急着把水果放进去,闭上眼睛先让自己静下心来,排除一切杂念,确定脑子里想着的就只有这盘水果,再启动意念把水果放进你的手镯里。” 于是,叮当闭着眼睛集中精神又做了一遍。 这回,水果到得叮当的手镯旁边又如前一次一样,“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叮当恼火的要死,想发脾气又不好意思。只得起身去捡水果,以掩饰那一脸的不耐。胡旭也识趣的赶紧帮忙一起捡。 捡齐以后,叮当不甘心的又试了几次。可是无论叮当再怎么试,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的,那就是——失败。 “云前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不是这个手镯有问题呀?”实在是想不出别的理由,叮当有些不好意思的问。毕竟这储物手镯是云前辈给的,现在说她的东西有问题,显然是不太礼貌的事情。可是不问清楚了,心里也着实不甘心。 “这手镯之前从来没有被开启过,绝对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云嫣耐心的解释,“我看,可能还是你的法力不够。” “法力?”叮当瞪圆了眼睛问、 “对,法力。”云前辈肯定的回答。 “什么是法力?”叮当有些迟疑的问。 照道理,这些基础理论的东西,她应该是学过了的。可她在学习上,算不得是一个好学生。一让她背课文就如要了她的命一般,她基本上都是才看几行字就会呼呼的睡着了。 “法术知道吗?”云前辈觉得奇怪。叮当看起来是个聪明的孩子,而且好像比一般的孩子要懂得多。看她开汽车就知道了。能把一辆大客车开成赛车,功力不够的话,他们现在决不能平平安安的坐在这里。 而且天赐的修为都那么高,和天赐在一起的叮当年龄也比天赐大,她的修为应该也不会低到哪儿去呀。 难道是她看错了? “知道。就是用特定的方法或者咒语借用自然的力量来操纵事物的一种方法。”这回叮当顺口就溜了出来了。 云嫣点点头,“嗯,那法力就是施展法术的力量源泉。没有法力或者法力不够,你的法术就施展不出来。” “那要怎么办啊?”叮当这下越发的着急了起来。 “法力有很多途径可以获得啊,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通过吸收能量晶石来提升。”云嫣解释,“可是如果你的功力没达到一定的级别,能量晶石再多也没有用。 “能量晶石哪里有买?”叮当自动的忽略了云嫣的后半句话,只对前半句话感兴趣。 “能量晶石市面上没有卖的。因为这东西的需求量太大,而出产的又很少,还没等到市面上就被一些大的财团、势力收购一空。普通人只能靠货物兑换来获取。”唉!云嫣叹了口气。胡家没有出事前,能量晶石倒是从没有缺过。可是今非昔比啊,现在需要晶石的时候,他们也得去换。 “那哪里有兑换的呢?”叮当迫不及待的问。她身上虽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兑换能量晶石,可天赐有啊。天赐的那些金叶子和银子绝对算得上是稀罕物。姐姐“借”一点换晶石,做弟弟的应该不会有什么异议吧。 “出了云仙市往西,有一个叫做古仙镇的地方。那里每逢初一、十五就会有集市,你们可以到那里去看看。” ; 第三十二章 疯狂购物 ?叮当和天赐一起,向云前辈和胡旭两人辞行。“云前辈,胡旭,谢谢你们的热情招待,而且还送给我和天赐这么贵重的礼物。说着,叮当亮了亮腕上的手镯,“我和天赐这就要出发去古仙镇了。” “看你这孩子,客气什么啊?”云嫣慈爱的两手各摸了摸叮当和天赐的头,“只是这古仙镇离我们这里有两百多公里,也没有直达的火车;坐汽车的话也得转好几趟车。你们俩就这样子去吗?”云嫣关心的问。 叮当告诉云嫣,“我们先上街去买辆汽车,开车去古仙镇。” “哦,是这样啊。”云嫣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胡旭,满眼的宠溺。“要不,让胡旭带着你们去买车,然后再和你们一起去古仙镇。胡旭整天就跟我这老太婆呆在一起,想来也闷坏了。让他和你们一起出去玩玩散散心,顺便也给你们带个路。虽然现在车上都有了导航仪,可毕竟那冷冰冰的电脑与活生生的人比起来,还是人更加有意思些你们说是吗?” “好啊,好啊。”天赐赶紧答应。要知道,胡旭毕竟是和他一样的人类,天赐觉得和叮当这个美少女比起来,他更愿意和胡旭在一起。 叮当瞪了天赐一眼。就算要同意的话,也得她先说了算啊。真是没大没小,不把她这个姐姐放在眼里。 “叮当你看这样子行吗?”云前辈到底是经过风雨的,叮当的这点小九九,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当然可以啦,那我们就一起去吧。”叮当终于找回了尊严。她得意的看了一眼天赐,潜台词是:怎么样?还得我同意了才上算吧。 天赐那里知道她心里的话,只是单纯的把叮当的得意解读为她也很开心胡旭能与他们一道。 “胡旭,你就在外边好好的玩,不用担心我。只是你和天赐、叮当一起时时要注意安全,遇见陌生人要多留个心眼。”云嫣接着又说:“你上抽屉里拿上一些钱,我这就去帮你准备两套衣服。”说着就进胡旭的房间里去了。 胡旭带着天赐与叮当,在商业街已经逛了一个下午,叮当买东西买的还没有收手的迹象。 叮当就像一个超级暴发户一样,已经买了跑车、摩托车、帐篷、还有一应家居用品和吃的东西。就像这些东西不要钱的一样。看得胡旭的眼睛都直了。 除了那部跑车,所有的东西都被天赐给收入了他的储物戒指内。 本来叮当也没想着要买这么多东西的,毕竟她身上也没有多余的钱。她的钱也就只够她维持到暑假结束而已。 而用天赐的钱多多少少会让她有些愧疚感。尽管她已经是天赐名义上的姐姐,可也不能因为这点就理所当然的占天赐太多的便宜吧?而且叮当还想着买能量晶石的时候还得要揩天赐的油水。 所以,叮当的计划就是能买一部中档的跑车方便代步也就心满意足了。 于是,为了少一点愧疚感,叮当在车场里转了不下十多个回合。左挑右比的,既想要稍微好一点的车,又想要价钱不那么贵的。 可是,等到她终于挑好车子,让天赐付账的时候才发现,这部汽车竟然连一片金叶子都不要,倒还找回了一大把的卡元。 叮当知道金子是稀罕物,可值钱到这个程度,倒是在她的意料之外了。 这下子,叮当本来还有一点点的愧疚感,立刻就抛到了九霄云外。于是,她大刀阔斧的采购,恨不得把整个商场都收入囊中。 天赐和胡旭两人就像两个小跟班一样,跟在叮当的身后,为她买单和收纳她买的东西。 等到叮当买得终于尽兴的时候,大街上已经亮起了路灯。 高级餐厅里,叮当与胡旭两人已经用餐完毕,都在等着天赐吃完好赶紧开路。 这里的食物与之前叮当在小饭馆里吃的东西简直不在一个档次上。天赐的桌前已经是立着一叠的空碗,而天赐还在埋头与一只龙虾苦战。 来此的客人非富即贵,多多少少都有些修养。就是那没多少修养的人,为了不被人看轻,在这种高档场所,装也要装出一副有涵养的样子。 所以看到天赐不可思议的食欲,虽然很多人都在往这边瞄着,可碍于场合不对,只得闷声不响。有那实在忍不住好奇的,也只是有意无意的扫过他们这桌,一旦发现桌上的人有看回去的迹象,也就马上移开了眼光。 就连像叮当这样的,已经知道了天赐能吃的特性有了心理准备,还是会为天赐夸张的食欲所折服。每每猜想,他吃下那么多东西,为什么不见他喊肚子不舒服也没见他长胖多少?真是羡慕啊!叮当心里不平衡的想,也不怕发胖要减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在这些眼睛中,有两双贼溜溜的眼睛早就在他们买车的时候,就盯上了他们。 这一高一矮两个人就坐在隔着过道斜对面的餐桌上。 那高个子的问:“刁桐哥,你看那小子,他吃一餐饭我们吃一天都吃不了。他该不会是属猪的吧?人怎么能一顿饭吃那么多呢?” “你小子管他吃多少干什么?动动脑筋想想看他们的钱袋藏在哪呀?”那叫刁桐的丢了一个卫生球给高个儿。 高个儿挨了白眼,赶紧转换话题,“那个女人这一下午买的东西算起来至少也会有四、五百万卡元了吧?你说,他们还会剩下些钱吗?” “这个不好说。剩没剩下我们都跟了这大半天了,总不能前功尽弃吧?”刁桐没好气的说。 “我看每次都是那个最矮的小子在付账,有两次我都快贴他身上了,可愣没摸到他的钱袋放在哪个地方。”高个儿郁闷的说,“还有,他们买的那些个东西都上哪儿去了呢?也没见他们放在车上啊。就算其他东西放在了车上,可那辆摩托车怎么都放不进去呀。” “是啊,奇了怪了,我也正纳闷着呢。看来这几个小子不简单啊。”刁桐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天赐那边的动静。话才落音,就赶紧吩咐高个儿:“仇韦,快,把饭钱付了,他们要走了。” 仇韦偏头一看,果然见那三个人已经起身往餐厅外走去。 仇韦赶紧掏出钱来,丢下几百卡元随着刁桐一起追了出去 ; 第三十三章 跟踪 ?高速路上,刁桐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前边红色的跑车在黑暗中越离越远,心里那个郁闷啊。“仇韦,你怎么搞的?他们那辆车都快看不见了。还不赶紧给我追上去,小心跟丢了我废了你。” 仇韦也很冤枉啊。前边的跑车开得那么快,这乌漆墨黑的,他也只能凭跑车在黑暗中发出来的灯光以此来判断他们之间的距离。“刁桐哥,不是我不想跟紧点,你看看他们那车,上了高速路以后,就跟发疯了似的。我这车已经都飙到一百九十多,早就超过高速路的最高时速许多了。我估计开那车的人神经绝对不正常。” 仇韦有点胆怯的在心里想,这黑灯瞎火的,还要开这么快的速度,哪怕就是出点什么小状况,自己的小命也绝对不保。 于是仇韦在心里默默的祈祷:各路神仙,请你们保佑保佑我吧!我仇韦虽然上没有老,下没有小,可我好歹也是仇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苗。请你们千万要保佑我的平安,护我周全啊。等我做成了这票生意以后,我一定给各位神仙烧香磕头、买贡品叩拜谢恩。 仇韦还在心里神神叨叨着呢,刁桐在旁边又开叫了:“尼玛的,你还磨磨蹭蹭个屁呀?前边的车都消失不见了!赶快啊,给我往死了踩油门!真是个窝囊废,我怎么就收了你这么个没用的家伙呢?关键时刻,竟然连个女生都不如。” 仇韦心里悱恻:就只会干坐在这指挥我。我是窝囊废,你不是窝囊废你怎么不自己开车啊?每次都是辛苦我来,好处你得。 可这话仇韦只敢放在肚子里说。尽管害怕,仇韦还是不敢忤逆刁桐的话,谁让他没有刁桐的武功厉害呢?他只好依言加大了油门往前飞驶而去。 前边的红色跑车里,天赐就像是一滩烂泥一样瘫坐在副驾驶位子上,时不时的还干呕一下。要不是还有安全带系着,估计他早已经趴到地上去了。 胡旭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于是对叮当说:“叮当,要不要停车找个的地方先住下来?你看看天赐,好像干呕得越来越厉害了。” “再有半个小时就到古仙镇了,到达那里后再休息吧。”叮当瞥了一眼天赐,“天赐你也太逊了吧,和你的武功一点都不相称。你不可以吐在车上啊?这车买了还没过夜呢。要是被你弄脏了,你让我们再怎么坐在里边。你可要坚持住,没多久就要到古仙镇了。” “晕车怎么能和武功相提并论呢?这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嘛。”胡旭因为天赐杀了胡一刀,替他报了大仇,对天赐的印象不是一般的好。所以,凡是涉及天赐的事情,胡旭毫无疑问一定坚决站在天赐的一边。“再过半个小时,没准天赐就会晕过去了。要不然先停车休息休息让天赐下去吹吹风也好啊。” “唉,真是受不了你们两个。就停就停,别啰嗦了,吵得我都不能安心开车了。下一个路口我就转下高速,就再坚持几分钟吧。”然后叮当心有不甘的说,“我开车开累了啊,别想指望我帮你们搭帐篷。” 胡旭赶紧表态,“不用你帮忙,我一个人就可以搞定。” 三分钟后,车子转下高速,停在一条柏油马路边上的小树林里。 叮当伸过手,替天赐解开了保险带。胡旭过来把他给扶下了车。 “给,先喝点水。”叮当拿了一瓶矿泉水递给天赐,怎么说她这个做姐姐的也有责任照顾好弟弟。 天赐抬起软绵绵的胳膊,接过矿泉水喝了几口,感觉上要好了一点。 “刁桐哥,他们在那边开始搭帐篷了,看样子今天晚上是要住在这里。那我们要怎么办?”仇韦停在路边下车后,和刁桐一起顺着灯光找到了天赐他们。 “笨蛋!这是好事啊。我们把车开到旁边去藏起来,等到他们睡着了后,就可以进行我们的计划了。”刁桐眯着眼睛‘嘿嘿’的笑着,“很久没遇见这么肥的羊了,这次我们要发了。” “刁桐哥你不记得他们买了好多值钱的东西吗?也许他们的钱都用完了也不一定呢。” “你小子就没一句好话,真是个乌鸦嘴。要是这回真被你说中了的话,看老子不一脚踢死你。”刁桐骂完仇韦,感觉心里舒坦了点,“我先去睡一觉,你小子给我盯死点啊。一个小时以后再叫醒我。” 帐篷里,天赐三人睡得正香甜。 “哎哟!”天赐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疼得他一咕噜的就坐了起来。睁眼一看,诶,什么时候他睡在了屋子里的地上了呀?他揉揉眼睛再看看四周,怎么这房子又小又矮呢?哦,他突然记起来了,这所谓又小又矮的房子是今天下午买的帐篷。 天赐揉揉眼睛,转头看向他的左右。 他的左右还睡着两个人,一个是胡旭一个是叮当。而且叮当竟然极不文雅地把条大腿搭在了他的身上。难怪刚才会痛醒了,原来是叮当睡着了无意识的动作。 天赐轻轻地把叮当的腿给拿开,然后站起身来,准备到帐篷外去嘘嘘。 才一打开帐篷的门,就听到一声惊叫:“哎呀!” 天赐就着帐篷里透出来的灯光,就看见两个男人惊慌的面孔。 天赐觉得很奇怪,怎么半夜三更的还会有人在这儿。“你们是谁?是要找人吗?” 站在前边的仇韦被吓得不知所措的看着天赐,半天没有什么反应。稍微靠后点的刁桐赶紧接话:“是啊,是啊,我们是在找人。” ”你们找谁?是找叮当姐姐还是找胡旭?” 刁桐暗暗冷笑,这人真是够傻的。不过他表面上还是一副正经的样子,“我们的小汽车抛锚了,看见你们搭的帐篷在这,就想着过来看看有没有人会修理的。” “哦,我不会修理。不知道叮当姐姐和胡旭他们两个会不会?”天赐遗憾的回答,真心的替这两个人着急。“我帮你叫醒他们两人问问看吧,也可能他们俩之间有谁会知道修理而能够帮助你呢?”说着转身就要进帐篷。 ; 第三十四章 虚惊一场 ?“不要!”仇韦大叫一声,声音里莫名其妙的透出些惊慌,同时用手拉住想要上前的刁桐。 刁桐睡了一个小时后,如约被仇韦叫醒后,想着天赐他们三人应该已经进入了深睡的状态。于是和仇韦两人一起准备潜入到帐篷里行窃。 狡猾的刁桐按照惯例叫仇韦打头阵准备试着寻找帐篷的入口,而他跟在后边缩头缩脑的指挥,却正好就与尿急出来“嘘嘘”的天赐撞了个正着。 刁桐一看这人正是三人之中最小的那一个,心中大喜。心想把天赐打晕了抓起来的话,那进到帐篷里行窃的时候,哪怕熟睡的两人都醒啦的话,他和仇韦一人对一人,应该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正想着要上去解决掉天赐的时候,却被不识时务的仇韦给拉住了。 刁桐意识到好机会被仇韦给破坏掉了,不耐烦的一把拨开了仇韦的手,心里很是懊恼。仇韦这小子傻到看不出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吗?正好可以趁着这小孩单独一个人没防备的时候先下手为强。制服了他正好趁那帐篷里的两个人还在睡觉要想拿什么东西还不是手到擒来啊? 仇韦可不管那么多,一把抱住刁桐就往后拖,嘴里还对正不明所以看着他们的天赐笑着说:“嘿嘿!那个小兄弟,太晚了,就不要打扰你的朋友了,明天再说吧。” 天赐无可无不可的笑笑,也没去管这两个怪人,径自走到旁边“嘘嘘”去了。 “混蛋!你给老子把手拿开!”一径看不见了天赐,黑暗里,刁桐就对着仇韦发飙了。 仇韦赶紧松开了两手,“刁桐哥,你别生气呀,我看我们还是赶紧走吧。那小子不是个普通的人。而且我们也不知道他的底细,要是贸贸然的动手,不知道会不会有胜算。” “你小子的胆子怎么越来越小了?连个小屁孩你都害怕。我怎么就没看见他哪里不普通了。”刁桐越说越气,伸手照着仇韦的脑袋就打了一巴掌。“都是你干的好事,现在那小子进了帐篷,再要找机会就难了。” “刁桐哥,我真的没有撒谎,那小孩真的不是个普通的人。我刚才的的确确看见了他的眼睛里闪着绿光,那绝对不是人类的眼睛。” “啪”的一声脆响,刁桐又在仇韦的脑袋上拍了一掌。“你小子是越说越来劲了啊,这还没怎么样呢,你就开始说胡话了。我怎么就没看见有什么绿光啊?你是不是没睡觉困得都出现幻觉了?唉,真是倒霉,大好的机会就给你整没了。走啊,还傻愣着干什么呢?回车上睡觉去啊。”一边说着一边又习惯性的踢了仇韦一脚。 垂头丧气的仇韦只好跟在刁桐的身后,一路上在纠结着那小孩眼睛里的绿光是因为自己出现了幻觉看错了呢还是真有其事? “哎呀!你个混蛋!” 早晨,天还微微发亮呢,帐篷里就响起了惊天动地的尖叫声。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睡着了的叮当感觉胸口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她本能的就动了动手,想去摸摸胸口看看是怎么一回事情。 诶,怎么就只有一只手可以活动呢?另一只手就感觉不是自己的一样,都没有了知觉。 睡得迷迷糊糊的叮当并没把这当一回事,用那只正常的手去胸口上探索。 这一摸不打紧,就摸到了一个肉呼呼的东西。 真切的触感立刻让叮当清醒了过来,叮当立马就睁开了眼睛往胸口上看去。 这一看惊得叮当的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凸了出来。 就见天赐拿着叮当的胳膊在当枕头,半边的身子紧靠着她的身体。 更加过分的是,天赐的一只手大喇喇的搭在叮当的胸前,一条腿更是横过来搭在了她的肚子上睡得正香甜着呢。一丝口水还顺着天赐微开的嘴唇往下滴答着流在了叮当那失去知觉的手臂上。 叮当一看之下立刻不可抑止的尖声大叫了起来。“哎呀!你个混蛋!”当即就把手从天赐的头下扯了出来,一把把天赐给推到了一边,撞到了睡在另一边的胡旭。 天赐与胡旭在叮当的高分贝下,全都惊醒了过来。 天赐一头雾水的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望着满脸怒容的叮当,不明白这美少女这次又是因为什么事情而在发怒。 “天赐!你说!你为什么趴在我的身上睡觉?”叮当一边手指着天赐,一边来回的甩着麻木的手臂,那样子就像是要把天赐给生吞活剥了。 天赐同学睁着无辜的大眼睛分辨道:“我在家里和爷爷就是这样睡觉的啊。” “我不是你爷爷!”对天赐这样的烂理由,叮当气得大吼。并且拿起地铺上的枕头对着天赐就是一顿狂打。“你才多大点啊你就学人耍流氓。我让你耍流氓,我让你耍流氓……” 叮当根本就听不懂什么是耍流氓。他自动的过滤掉了这句话,也不和叮当犟嘴。 因为叮当的这种动作天赐貌似非常的熟悉。在胡旭家里的时候,他就这样子被叮当打过。反正这个美少女总是会不定时的发一通脾气,对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过一阵子就会雨过天晴。所以也就任由叮当打他。 叮当说一句“我让你耍流氓”就往天赐的头上打一下。打了一阵,见天赐没什么反应,叮当倒觉得没意思了起来,停下手正准备去洗漱。 丢下枕头的叮当一抬头就看见胡旭在一旁暧昧的笑着,并且还挤眉弄眼的冲着天赐做鬼脸。叮当的气又不打一处来了,“胡旭,你要再笑你信不信我连你一块打。” “公主息怒,属下不敢。”胡旭赶紧识时务的表态,拼命的憋着笑,装出一副严肃的面孔。 叮当这才满意的开始布置任务,“天赐你把洗漱用具拿出来,然后帮着胡旭把帐篷给收了。抓紧时间啊!吃完早饭后,我们就赶紧上路。” 胡旭在家里都是他命令别人做事的,现在沦落到被人使唤的份上,心里边还是有一些小小的抵触情绪。不过看在叮当是个女孩子的份上,而且还比自己小了一岁,又长得非常的漂亮,他也就没去与她计较。而是心里幻想着要是能施展什么法术让这个喜欢发脾气的女孩变成一个兔子般温顺的乖乖女就十全十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