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妆》
第一章 八月初九
沈彤屏住呼吸,紧贴着石壁,下面是万丈深渊,只要一脚踏空,她就粉身碎骨。
“辛六,我知道你藏在下面,咱们的规矩你懂得,同袍一场,你也不想让我们为难吧。”
沈彤紧抿双唇,这是辛五的声音。
和辛五一起来的,还有丙组的人。
几天前,三皇子周铮代天巡狩黄河灾情,甲、丁、辛三组共派出二十名死士行刺。那也是沈彤正式成为死士之后经历过的最惨烈的一战。
那日,他们本已做好万全准备,可是他们没有想到,坐在车里的人根本不是三皇子周铮,而是萧韧!
对方早有防备,设下陷阱任由他们飞蛾扑火。
此刻,沈彤眼前又浮现出萧韧把剑尖从她胸口处移开时,那似笑非笑的神情。
“我不杀你,并非是因为我不杀女人,而是我没有必要杀一个死人。”
是的,萧韧早已看透,即使他放过了她,而她也一定会死。
不是死在萧韧的剑下,而是要被主人灭口。
那一刻,她在萧韧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从她被带回来的那一天起,她的命就不是自己的,她是死士,从八岁到十八岁,她只做过两件事,一是准备成为死士;二是做一名合格的死士。
从萧韧手中逃出后,沈彤在死人堆里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甲二,正想带着他一起逃,甲二却笑着对她说:“好妹子,给哥来个痛快的,求你了。”
她没有迟疑,举刀刺进甲二的胸膛,甲二感激地望着她,断断续续地说:“谢......谢......逃吧......不......要......回......去......”
那一役,二十名死士里,只有她和同是辛组的辛拾逃出生天,辛拾要回去,而她迟疑了,辛拾冷冷地对她说:“我们的性命是主人给的,能死在主人手里是莫大的光荣。”
他们是死士,他们的性命卑贱如同尘埃,他们甚至没有名字,只有编号。他们的每一次任务都是以生命做代价,如果他们胜了,那么死的便是对方;而如果他们败了,等待他们的便是死亡,即使敌人留下他们的性命,主人也不会放过他们。
每一次失败,对于主人便是一场危机,所以不能留下一个活口,哪怕是他们这些只会杀人的死士。
沈彤的耳边回荡着甲二临死前说的话,明知道回去会死,可是辛拾还是要回去,而辛拾也一定会说出她还活着的消息。她想活命,就应该杀死辛拾的,可是沈彤没有动手,她受了伤,她做不到一击致命,与其和辛拾拼个你死我活,还不如保留气力逃走,于是她没有回头,朝着与辛拾相反的方向跑去。
可是沈彤还是被找到了。
并非是她逃亡的手段不够高明,而是因为上边派来追杀她的人,不仅有丙组的人,还有最熟悉她的辛五。
辛五比她早三天入门,辛组只有辛五和她是女子,所以从小到大,她们都是最好的朋友,亲如姐妹。三个月前,辛五被派去执行其他任务,沈彤没有想到,两人再次见面时,辛五是来杀她的。
沈彤不怪辛五,辛五是奉命行事,如果今天逃跑的人是辛五,她也会听从命令来追杀的。
她们只是刀,主人手中的刀,一把刀不配拥有感情和生命。
两年前,她和辛五执行任务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地方,那时她还曾打趣说,这里用来藏身最合适不过......
沈彤苦笑,所有人都知道她和辛五是交心好友,所以上边才会派辛五来杀她,如果今天她没有死,那么死的就会是辛五。
沈彤咬咬牙,她提起一口气,猛的飞身跃起,双手攀住石壁,让自己整个人暴露出来。
她仰起头,便看到一身劲装的辛五。辛五的脸色苍白,一双美目冷冷地望着她,这一刻她们不是袍泽,更不是姐妹,她们是猎人和猎物。
辛五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感情,她居高临下,俯视着沈彤:“辛六,你逃不掉的,你从来都不是我的对手,何况还有丙组的人,如果不想吃苦头,你就自己做个了断。”
“辛拾呢?”沈彤问道。
“死了。”辛五淡淡地说。
“他只有十八岁吧。”沈彤叹了口气。
“你也是。”在辛组里,辛五、辛拾和她是同龄,他们都是孤儿,不知家乡父母何处,更不知自己的生日,因此就连年龄其实也并不确切。
“今天是八月初九,以后就是我的忌日了,我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日子,真好。”沈彤笑了。
“嗯,八月初九,是个好日子,我记住了。”辛五的目光终于从沈彤身上移开,她抬起头看向湛蓝的天空。
碧空如洗,看不到云,只有一只孤雁瑟瑟而行。
沈彤也在仰头看天,原来蓝天这么美啊,可惜她以前没有留意过......沈彤又笑了,她笑得也很美,如同刚刚绽放的花蕾,来不及盛开,在狂风暴雨中挣扎着想要留下最后一抹嫣红。
她笑着笑着,忽然松开攀在石壁上的双手,双臂展开,伤痕累累的身体宛若一只断线的纸鸢向山崖下坠去。
山风猎猎,沈彤的长发被吹得飞扬起来,千丝万缕在风中飞舞。
原来坠崖而死的感觉是这样的,如此漫长,漫长到让她记起了很多事,那些她早已忘记的往昔,一幕幕在脑海中展开,恍如隔世。
她记起开满紫藤花的小院子里,母亲在花架下做针线,她蹦蹦跳跳地跑到母亲面前,母亲一边责备她,一边温柔地用帕子拭去她额上的薄汗。
这时丫鬟走过来,领着一个人,那是曾经做过母亲丫鬟的蓉娘。
蓉娘在母亲面前跪下,母亲使个眼色,有丫鬟哄着她,带她出了院子。
出去的时候,她看到有个小女孩站在外面,惊慌失措,如同一只受惊的小鹿。
小女孩和她差不多的年纪,她好奇地打量着小女孩,小女孩也看着她......
现在想起来,那个小女孩的脸,有些熟悉,她是谁啊,怎么想不起来了?
那以后的事呢?来不及回想了,这一世是来不及了......
......耳畔有风声,有鸟鸣,沈彤的身影越来越小,最终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消失不见。
八月初九,第一个属于她的日子。
第二章 归去来兮
已是春末,明亮的阳光透过水天一色的窗纱照进来,沈彤靠着引枕,坐在光影里,娇小的身子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
“姐儿,奴婢这里有松子糖,你把汤药喝了,奴婢就给你糖吃。”
耳边响起蓉娘温柔的声音,沈彤扭头看她,冲她笑了笑,可是却没有去碰放在面前的那碗汤药。
蓉娘脸上的笑容又浓了几分,可能是小孩子换了环境不适应,沈彤来到这里就病了,高烧不退,迷迷糊糊睡了几天,直到今天早上才醒过来。
但是蓉娘却感觉,沈彤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
至于是哪里不一样,蓉娘也说不清。
说起来她和沈彤并不熟悉,她出嫁的时候,沈彤只有六岁,一晃两年过去,小孩子就像种到地里的花苗,一天一个样儿,八岁的孩子脾气性格有所改变也不足为奇。
“蓉娘,你把药放下,我一会儿再喝。”沈彤还是没有去碰那碗药,一双小手紧紧地抱着怀里的布娃娃。
这只娃娃是她从家里带来的。
今天早上,沈彤苏醒过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只布娃娃。
这是母亲亲手给她缝的,她很喜欢,睡觉时也要放到枕边。
可惜在过去的很多年里,她却忘记了这只布娃娃。
她忘记的不仅是布娃娃,还有很多事,她什么都不记得了......直到她坠崖前的那一刻,她才记起了母亲,记起了蓉娘,还有那个小女孩。
那时她以为她会粉身碎骨,可是她没有死;但是她记起了母亲的样子,三年之后,当她看到那个扑过来要和太子妃拼命的疯婆子时,她便一眼认出那是母亲,她奋不顾身地冲上去,用她的残破之身挡在了母亲面前,万箭穿心的那一刻,她听到母亲叫她“彤彤!”
当她再次睁开眼时,却已经回到了小时候。
这一年她八岁。
只是可惜,她还是没能见到母亲,她醒来时,已经离开家,被蓉娘带到了表舅家里。
蓉娘是母亲的陪嫁丫鬟,两年前许给表舅做了妾室。沈彤醒过来后,还没有见过表舅,听小丫鬟芳菲说,表舅不在家里,其他主子也都不在。
沈彤的记忆是从八岁开始的,八岁时她被带进了死士营,在那之前,据说她是跟着人牙子的,可惜她都不记得了。直到现在,沈彤才知道原来在她八岁的时候,曾经在表舅家里住过,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又怎会落入人牙子手里?
人牙子手里的小孩,要么是买来的,要么是拐来的。
表舅家虽然称不上大富大贵,可也使奴唤婢,按理说,人牙子想要拐走她并不容易,难道她是被人卖了?
沈彤疑惑地看向蓉娘,问道:“蓉娘,我娘呢?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虽然这样问,可是沈彤也猜到一定是家里出事了,母亲才会让蓉娘把她悄悄带走,而蓉娘带去的那个小女孩,十有八、九是去冒充她的。
那个小女孩......那次坠崖被灭灯师傅救起后,沈彤就想起她是谁了。
蓉娘笑得很勉强,她柔声说道:“姐儿忘了吗?太太不是告诉了,她病了,担心过了病气,让姐儿跟着奴婢来家里住些日子,等到太太病好了,奴婢就送姐儿回去。”
原来母亲是用这番话哄她离开家的,沈彤心里微酸,母亲一定很疼她,不想让她害怕,借口自己生病,让蓉娘把她带走。
可是她已经不是那个懵懵懂懂的小孩子,她不想重蹈覆辙,她必须要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那我爹呢?我娘病了,我爹也不回家看望她吗?”沈彤的记忆里没有父亲的影子。
蓉娘脸上的笑容一僵,她怔了怔才道:“姐儿这是怎么了?老爷早就去世了,太太一直是孀居,姐儿不记得了?”
父亲早就去世了啊,沈彤想起前世临死前的那一幕,似乎有些什么联系起来,沈彤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脑袋,想要想起更多。
“姐儿,是不是头疼了?快将这碗药喝了吧,您的病还没有好得索呢。”蓉娘又把那碗药端起来,显然是想喂给沈彤喝。
沈彤伸手一挥,正打在蓉娘手上,小孩子手劲不重,可是蓉娘没有防备,冷不防地打过来,措手不及,手里的汤药泼出大半,有些洒到沈彤的衣裳上,蓉娘吓得花容失色,连忙来看沈彤是不是烫到了。
沈彤站起身,抖抖身上的小袄和裙子,笑嘻嘻地说道:“没事,我没有烫着。”
其实那碗药早就不烫了,蓉娘曾经做过母亲身边的大丫鬟,做事沉稳,当然不会把滚烫的药端来给她喝的。
见她没事,蓉娘松了口气,让小丫鬟芳菲拿衣裳过来给沈彤换上。
芳菲只有八岁,另一个春鹊也才九岁,除了这两个小丫鬟,沈彤醒来后还没有见过其他下人。
按理,她也只有八岁,又在生病,蓉娘应该派年长懂事的丫鬟婆子侍候她,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是两个同样八、九岁的小丫头。
而且,这两个小丫头都是上个月刚刚进府的,沈彤试探过她们,她们只是知道沈彤是府里的表小姐,老爷、太太和两位少爷都没在家,如今后宅主事的是蓉娘。除此以外,她们便是一问三不知了。
芳菲帮着蓉娘给沈彤换上干净衣裳,春鹊过来擦拭洒出来的药汁,正要把药碗端出去,蓉娘叫住了她:“等等,把药碗放下,这里没有你的事,你和芳菲去给表小姐洗衣裳吧。”
春鹊把药碗放下,拿了沈彤换下来的衣裳,和芳菲退了出去。
见她们走了,蓉娘和言悦色地对沈彤道:“你的病还没有全好,先睡一会儿,这汤药洒了大半,奴婢再去熬一碗。”
“叫丫鬟去熬药吧,你陪我说会儿话。”沈彤扬起小脸,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直勾勾地看着蓉娘。
一股寒意从后背冒出来,蓉娘下意识地避开沈彤的目光,假装去看窗台上的那盆四季海棠,可是很快,她又收回视线,迎上沈彤的眸子。
刚才一定是她恍惚了,眼前只不过是个八岁的小女娃,天真无邪,眸子清澈得不染一丝尘埃。
“姐儿的病还没有好利索,这汤药可马虎不得,奴婢不放心那些丫鬟们,还是亲手去熬吧。”
“好吧,那你去吧,我也困了。”沈彤说着,用手掩嘴打个哈欠,无精打彩。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刚才还闹着要说话,这会儿就困了。
蓉娘拿去引枕,又给沈彤拿过枕头,细心地给她盖上锦被。
大病初愈的小孩子,体力和精神都还没有恢复。沈彤闭上眼睛,很快便发出均匀的呼吸声,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勾出两弯浅影,蓉娘站在床边,凝视了她好一会儿,掖掖她的被角,放下帐子,蹑手蹑脚走了出去。
万字不断纹的帘子撩起又放下,雕花木门无声关上,帐子里的沈彤忽然睁开了眼睛。
那碗汤药有问题!
死士不仅会杀人,还要略通药理,毕竟用来杀人的,不仅仅是刀剑,还有毒(防)药。
刚才蓉娘把药碗端到她面前,她便闻出不对了。那碗药用的是清凉散热的方子,虽不对症,但是服用也无妨,只不过这药里不应该有酒味。
可能是担心小孩子闻到酒味不肯喝,所以酒加得不多,如果换做真的小孩,就着松子糖恐怕也就喝下去了。
可惜沈彤知道,这药里是不应该有酒的......除非加了寒食散!
第三章 失去的记忆
一股倦意涌上来,沈彤努力睁大眼睛,刚才的无精打彩不是装的,她还是个大病初愈的孩子,不知道在她病的这几日,蓉娘是不是也给她服用过这种药。
不能睡,不能睡,沈彤强撑着坐起身来,当务之急,她要搞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
寒石散以酒为引,效果最佳。
如果真是加了寒石散,对于八岁的小孩子而言,多用几次,不仅伤身还会伤到脑子。
倒也不至于会变成傻子,成年人会越来越健忘,发作起来疯疯癫癫,眼现幻象,而孩子吗......或许就如她那般,忘记了一切。
上一世她被带进死士营整整一年之后,才开始习武。这中间的一年里,她都在生病,她不知道自己生的是什么病,浑浑噩噩,时常有大夫过来,给她诊脉施针......
即使这样,比起辛五和辛拾这些同龄小孩,病愈后的她还是要笨了许多,无论是识字还是练武,她都要比别人多付出几倍的努力,辛五学两三遍就会的,她要学上十遍二十遍,她一直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那场大病导致的,让她忘记了父母亲人,忘记了小时候的一切,也变得比寻常孩子迟钝。
可是现在想来,或许那时她并不是真的病了,大夫给她诊治的,是在治疗她被寒石散侵害的身体。
沈彤不寒而栗。
她重生而来,可是小时候的记忆却也只有坠崖时想起的那一瞬间而已,母亲为何要把她交给蓉娘,而母亲为何又会疯了?
家里是出了事,所以母亲才会把她托付给了蓉娘,蓉娘是表舅的妾室,而表舅是母亲的娘家人,蓉娘又是母亲的陪嫁丫鬟,无论是表舅还是蓉娘,都应该是母亲信得过的人。
沈彤使劲甩甩头,让自己更加清醒。
她揉揉眼睛,忽然歇斯底理地哭喊起来:“娘,我要娘,我要娘!”
外面的门被推开,那个叫芳菲的小丫鬟跑了进来:“表小姐,您怎么了?”
见来的是她,沈彤微微松了口气,还好是个小丫头,如果是蓉娘亲自来了,那还真是有些麻烦。
“芳菲姐姐,蓉娘呢?”她怯怯地问道。
“姨娘在灶上给您熬药呢,这会子还在看火,姨娘真是心疼您呢。”
是啊,就连看火都不假手于人。
沈彤又松了口气,表舅离开以后,府里的中馈都是蓉娘主持,按理说,蓉娘的亲信定然不少,可是无论熬药还是看火,蓉娘都没有让自己的亲信去做。
看来蓉娘在这府里,并没有如鱼得水啊。
“芳菲姐姐,府里还有别的人吗?你和春鹊要洗衣裳,我一个人在屋里害怕......”沈彤的声音里还带着委屈,她还是个孩子,又是刚到陌生的地方,害怕也是难免的。
芳菲有些为难:“府里除了奴婢和春鹊,就只有陶管家和他儿子陶顺,陶管家脾气可大了,就连姨娘也惧他几分......以后奴婢手脚麻利些,腾出功夫陪着表小姐。”
原来整座府里,只有管家父子和两个小丫头啊,这倒是有些意思,普通人家只有两个帮做家务的小丫头倒也正常,可是还要管家做什么?能请得起管家的人家,又怎会只有两个小丫头?
一座空空如也的府第,一个想给她下药的姨娘!
这时,蓉娘推门进来,双手捧着托盘,托盘里的汤药还冒着热气。
上一碗汤药被洒了,蓉娘也是心急了吧,否则也不会把汤药热气腾腾地端上来。
沈彤不动声色地抿抿嘴角,还好这个蓉娘是个沉不住气的。
“姐儿,快把汤药喝了吧,若是您的病好不了,太太知道了一定会心疼的。”蓉娘一边说,一边把汤药摆到沈彤面前。
又有微不可闻的酒味儿!
寒食散入药时要用酒做引子,这样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沈彤摸着自己的脑袋,懒洋洋地对蓉娘说:“蓉娘,这药还烫着,我想到院子里走走,等到药凉了再喝,我在屋里躺得久了,头也晕晕沉沉的。”
说着,沈彤便起来,用脚去够地上的鞋子。
芳菲看一眼蓉娘,又看看地上的绣鞋,一时不知该不该去给沈彤穿鞋。
没等蓉娘说话,沈彤却已飞快地趿上了鞋子,然后就往门外跑。
她的动作很快,蓉娘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着急地催促芳菲:“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扶住表小姐。”
沈彤已经出了门,外面是个大晴天,她深深地呼了一口气,还好啊,这具身子虽然娇娇小小,又是大病初愈,可是动作灵活,只是有点头晕,可能是躺久了的原因。
她站在庑廊下,转身对跟着出来的蓉娘和芳菲道:“你们别担心,我就是想要出来透透气而已。”
是啊,我还没有摸清情况呢,是不会逃跑的。
巴掌大的小院子,只有一间屋子,没有耳房,也没有厢房。
前世执行任务的时候,她去过很多次大户人家的宅子。行刺之前,刺客首先要了解的就是环境,哪里是主人住的,哪里是下人住的,都要了如指掌。
而这里,不但不会是给表小姐这样的客人住的,甚至也不会是下人的地方。
如果她没有猜错,这里原本应该是堆放杂物用的,难怪墙壁雪白簇新,想来是刚刚粉刷过的。
更有趣的是,院子的门居然不是木头的,而是铁门。
又不是大门口,谁家内院里会用铁门的?
这是专门为她准备的地方。
用来拘禁她的地方。
表舅家还真是高看她了,她一个八岁的小姑娘,还能逃出去吗?
“门外有好玩的吗?我想去看看。”沈彤故意这样说,她想看看蓉娘着急的样子。
果然,她话音方落,蓉娘就说道:“外面有什么好玩的,姐儿还病着,快到屋里去。”
因为着急,蓉娘的声音拔高,又尖又利。
沈彤扬扬眉角,却没有去看蓉娘,而是对芳菲说道:“芳菲姐姐,我饿了,想吃点心,你去给我拿点心。”
芳菲有点发懵,转头去看蓉娘,蓉娘这才感觉到自己的失态,换上一副笑脸,对芳菲道:“那你就去灶上给表小姐拿点心吧,我蒸了米糕,这会儿还热着。”
芳菲应声,小跑着出了铁门,沈彤像是饿急了,眼巴巴地目送芳菲出去,小舌头还下意识地舔舔嘴唇,像是在想像米糕的甜糯。
“好了,姐儿,快进......”
蓉娘的话还没有说完,正在傻呼呼舔嘴唇的沈彤忽然出手!
第四章 初现
蓉娘眼前一花,她好像看到沈彤跳了起来,然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蓉娘发现自己躺在沈彤的床上,幔帐低垂,她听到外面有小姑娘说话的声音。
“这米糕真好吃,芳菲,你也来一块。”
“谢谢表小姐,奴婢不敢。”
“吃吧吃吧,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这块是给春鹊的,你拿去给她,蓉娘累了,想在我这里睡一会儿,你们在外面盯着,若是陶管家有事找她,就来告诉我,千万别让陶管家知道她在我这儿睡觉啊,否则表舅回来,就该怪我淘气了。”
芳菲的小嘴巴被米糕塞得满满的,虽然不明白老爷为何会怪到表小姐头上,可是她还是认真点头,她还没有见过老爷,可是陶管家的样子好凶的,她可不敢和陶管家多说话,陶管家要是问起来,她就装傻,反正不会扯到表小姐身上。
外面传来关门声,是芳菲出去了,蓉娘想要叫住她,可是却什么也喊不出来。
她这才发现,嘴里不知被塞了什么东西,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而她的手和脚,也被绑着,蓉娘吃力地抬起头来,看清绑在手脚上的是她自己的绦子。
正在这时,幔帐从外面被掀开,沈彤走了进来。
沈彤还是刚才的样子,娇娇嫩嫩的小女娃,雪白的皮肤,婴儿肥的脸蛋,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清澈见底,嘴角还沾着一点米糕渣儿。
这分明就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啊!
可是蓉娘却像是看到了怪物,她的额头上渗出了冷汗,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一双眼睛由于惊恐瞪得老大,眼白上的血丝清晰可见。
沈彤弯起了眼睛,饶有兴味地打量着蓉娘,八岁的自己还是太孱弱了,她要跳起来才能用手刀把蓉娘打晕,那一掌要打得恰到好处,否则凭她的力气,根本无法一击即中。
尽管如此,她还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蓉娘拖进来,虽然蓉娘并不胖,可是对于一个孩子而言,还是太沉重了。
这一次有些冒险,如果不是确定蓉娘是个弱不禁风的妇人,沈彤不会这样做。
重生不易,她不想贸贸然把自己折进去。
那碗汤药还在小几上,已经凉了,没有了萦绕在碗上的热气,那股酒味也淡了下去。
沈彤端进药碗,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却依然盯着蓉娘:“蓉娘啊,我听说寒食散是个好东西,吃了以后能令人飘飘欲仙,快乐逍遥,你要不要试一试?”
蓉娘脸色大变,不可置信地瞪着沈彤,这小孩子莫非是妖怪吗?她是怎么知道汤药里加了寒食散的?
沈彤微微叹了口气,把药碗放下,忽然上前一步,凑到蓉娘耳边,压低声音说道:“想知道我是如何知道你的奸计的吗?等你死了到了阴曹地府,阎罗王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前会告诉你的。”
声音稚嫩,带着硬装出来的冷厉,可是在蓉娘听来,却如地府里飘出来的鬼声。
她不寒而栗。
做了亏心事的人,难免会想多了。
沈彤见把她吓得差不多了,这才问道:“我娘之所以把我托付给你,一定是很信任你吧,你之所以这样做,想来也是被逼无奈,否则以你一个做姨娘的,又怎会拿到寒食散这种东西,是谁逼你的?陶管家?不对,那只是一个管家而已,或者......让我猜猜,是我表舅对不对?”
沈彤的语气很温柔,奶声奶气的童音,如同一只手抚摸在蓉娘紧崩的神经上,蓉娘略微缓和下来,是啊,她只是一个做姨娘的,太太是信任她,才让她进了表舅爷的府里,那时她多高兴啊,表舅爷斯文清秀,是个读书人,表舅太太一团和气,是大家闺秀,两位小少爷聪明可爱,府里的下人礼数有加,不因她是姨娘还有丝毫慢怠。
那时她以为她是真有福气,她感恩戴德,小心翼翼地服侍老爷和太太,帮着太太操持家务。
泪珠无声滚落,蓉娘泣不成声。
沈彤见差不多了,伸手取出塞在蓉娘嘴里的布团,轻声问道:“表舅用什么来要协你的?”
蓉娘的嘴巴有些麻木,她口齿不清地回答:“是奴婢的弟弟,老爷,是表舅老爷,说要给奴婢的弟弟在府里安排差事,奴婢很高兴,就把弟弟叫过来,谁想到表舅老爷却把奴婢的弟弟给藏起来了,他说......他说让奴婢去找太太,就说飞鱼卫来了,把一家子都给抓走了,奴婢回娘家才躲过一劫......”
蓉娘哭得说不下去了,沈彤用帕子给她擦去眼泪,蓉娘吓得满都白了。
她怎么全都说出来了呢?弟弟还在老爷手里,她可真是没用啊,被姐儿吓上一吓,就全都说了。
“你告诉我娘,飞鱼卫把表舅一家人全都抓走了,里面还有表舅的两个孩子和下人,对了,还有表舅母,孩子和下人或许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是表舅母却是知道的,飞鱼卫只需用孩子威胁表舅母,表舅母就会把秘密讲出来。”
“这些话你不用一字不漏地告诉我娘,你只要点上一两句,我娘就会明白了。”
“飞鱼卫想要知道的秘密,会是什么呢?我猜一定是我娘和我的下落吧。”
“那个小女孩是你带去的,她是表舅家的吗?我的表姐或者表妹?再或者,都不是,她只是表舅养在外面的一个孩子,当你要去找我娘的时候,表舅就把这孩子领到你面前,让你把她带过去,看到这个孩子,我娘自是更加相信你的话了,因为比起一无所知的你,我娘更加信任的人是表舅,知道那个孩子存在的,只有我娘和表舅两个人,对吧?”
“可是表舅又怎样告诉你的呢?他那时不是已经抓走了,而你在娘家?”
沈彤一连串连珠炮似的话,把蓉娘说愣了,她呆了呆,怔怔地说道:“奴婢告诉太太,表舅老爷曾经对奴婢说过,如果有一天他出了事,就让奴婢到野猪岭的小王庄找一个黄寡妇,带黄寡妇的女儿去见太太。奴婢得知表舅老爷真的出事了,便去了野猪岭。”
“原来如此啊”,沈彤笑了,“我这位表舅不但忠肝义胆,而且还未雨绸缪,这倒是像极了参于大事的人,难怪你这样一说,我娘就深信不疑,毫不迟疑地让你用那个小姑娘换走了我。想来他们早有约定,一旦出事,就让你带那小姑娘过来。对了,我娘的娘家姓什么?该不会也姓黄吧?”
蓉娘又是一怔,当女儿的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亲娘姓什么?
第五章 我非慈悲
蓉娘会起疑,这一点沈彤早就猜到了,可是这个时候,她没有必要顾及这些。
前世,她一定也是这样被蓉娘骗出来,再被蓉娘哄着一次次喝下寒石散......
一个人能对七八岁的小孩子下这样的狠手,无论她是不是被逼的,她都不可原谅!
我佛慈悲,亦会派护法金刚斩妖降魔。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母亲有秘密,大秘密,而表舅是知情者,甚至在这个秘密中帮助过母亲。
蓉娘是母亲的贴身丫鬟,但是却并非知情者,她知道得只是凤毛鳞角。
母亲之所以把蓉娘许给表舅做妾,表面是要蓉娘在中间穿针引线、传递消息,可是谁知道这当中有没有让蓉娘做暗线监视表舅的意思呢?
如是这样,那么母亲手里定然握有表舅的把柄,能够让表舅帮她保守秘密的把柄。
表舅既能上演一出被飞鱼卫抓走的戏码,那么这些年来母亲在躲避的正是飞鱼卫!
飞鱼卫啊,上十二卫之首,直接向皇帝负责,掌管刑狱,兼有巡察缉捕之权,上至皇亲下至百官,无不谈其色变。
而她的母亲就是被飞鱼卫追捕的人,不,应该是她们母女都是,所以母亲悄悄让表舅准备了那个小女孩,一旦有危险,便用那个小女孩做她的替身。
因此,沈彤才有此一问。
见蓉娘眼现疑惑,沈彤又问了一句:“你能取信于我娘,又嫁给表舅为妾,我外家的姓氏你一定知道,可我不知道,所以我才问你,我娘是姓黄吧。”
蓉娘这才反应过来,暗道自己真是糊涂了,她道:“虽然太太一直自称是钱老太爷的孙媳妇,娘家姓许,可是钱老太爷过世之后,太太给钱老太爷所立墓碑却是写的黄氏......所以奴婢猜测太太的娘家是姓黄的。”
黄氏?
不是应该先冠以夫家姓氏,再写本姓吗?
再说,如果那位钱老太爷真是母亲的公公,那么墓碑上就不应只有母亲一个人的名字。
“钱老太爷什么时候去世的,他的墓在哪里?”沈彤问道。
“自从奴婢进府的那天起,钱老太爷就病着,四年前,钱老太爷病故,太太对外说是家里没有男丁,本家亲戚接钱老太爷回故里安葬,可是每年清明,太太都会去斗公山里,她只带奴婢一个人去,奴婢就是那时才知道的。”蓉娘声音颤抖,是了,她直到现在才明白,难怪太太会把她许配给表舅爷,她知道了太太的秘密,她年岁渐大,太太又不能把她一直留在身边,所以才把她给了表舅爷。
如果表舅爷没有别的心思,那该有多好。
沈彤也明白了,和她猜测得一样,母亲假装是孀居妇人钱许氏,而另外找了一对黄姓母女养在山村里。
飞鱼卫要找的是隐匿的黄氏母女,所以藏在小山村里的黄寡妇和那个小女孩,恰好符合这个身份。
沈彤继续盘问,蓉娘对于母亲所知道的也只有这么多了,沈彤心中大震,她的母亲是个滴水不漏的女子,蓉娘这种贴身大丫鬟,除了在钱老太爷的墓碑上看出端倪,竟然无从发现。
正是因为母亲一向把蓉娘瞒得很好,所以一旦蓉娘骗她,她才会信以为真,即使是稍后明白过来,可是也为时晚矣。
沈彤脑海里又浮现出万箭穿心的那一刻,被她挡在身后的疯婆子,嘶心裂肺的喊声:“彤彤!”
那次坠崖死里逃生,可她不但武功全失,而且容颜尽毁,即便如此,母亲还是认出了她。
现在还不晚,她也才刚刚和母亲分开几天而已,前世母亲也并没有死在飞鱼卫手中,所以现在这个时候,母亲也还活着。
她一定要找到母亲,哪怕只有微乎其微的希望,她也要竭力而为。
“姐儿,奴婢知道得只有这么多,姐儿啊,你别怪奴婢,奴婢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弟弟,现在弟弟还在表舅老爷手里,奴婢不知道他是死是活......”蓉娘哭得泣不成声。
“别哭了,你弟弟已经死了,也只有像你这样的蠢货才会以为,你弟弟还能活着。”沈彤冷冷地说道。
“死了?不可能,表舅老爷说了,只要......”蓉娘忽觉下面的话不应说出来,连忙收住话头。
“只要把我弄得死不死活不活,自是会有人牙子把我带走,不过真是奇怪啊,我生病的时候你为何不动手?”这也是沈彤想不明白的,她一到这里就病了,为什么非要等她醒过来才给她用寒食散呢?
蓉娘哭得更伤心:“奴婢......奴婢看着姐儿长大的,奴婢不忍心。”
“不忍心?对,原来如此,你这样一说我就明白了,是因为真正想要我的人,是想要活的,而我还小,又在生病,如果那时给我用药,保不准我就一命呜呼,所以你们才等到我病好之后才下手的,我说得没错吧,好心的蓉娘?”
沈彤的语气里是满满的嘲讽,蓉娘果然止住了哭声,只敢小声抽泣。
沈彤懒得看她这副样子,可还是“好心”地提醒她:“我说你弟弟已经死了,不是危言耸听,你想啊,你连这种见不得光的事都给表舅做了,表舅还能留下你这个活口吗?既然不想留你,还留你弟弟做什么?养肥了再宰吗?那还浪费粮食呢。”
“你说什么?”这一下蓉娘连抽泣也止住了,她脸色大变,不可置信地喊道,“你胡说,老爷不会杀我的,他说只要把这事办成了,就带着一家子搬去京城......”
蓉娘说不下去了,老爷的确说会带着一家子去京城,可这一家子里也不会有她和弟弟,她只是个妾!
沈彤已经不想再多看她一眼了,这个蠢货,连会被灭口都没有想到,倒想到出卖旧主了。
她拿起大迎枕,朝着蓉娘捂了过去,可是手在半空中又落下了,她的耳边回响起萧韧说过的话:“我不杀你,并非是因为我不杀女人,而是我没有必要杀一个死人。”
萧韧没有杀她,她活下来,经历了比那时更可怕的死亡。
所以......她也没有必要亲手杀死蓉娘。
何况,这里连把刀都没有,想要用迎枕捂死一个成年人,对于她这个八岁小姑娘而言,也着实是件很辛苦的事。
沈彤冲着蓉娘笑了笑,扔下迎枕,重又用破布堵住蓉娘的嘴。
她走出屋子,高声喊着守在大门外面的春鹊和芳菲:“你们过来,咱们做游戏吧。”
第六章 粉袄绿裙
陶管家名叫陶三村,三十多岁。当年他不过是个混迹京城的闲帮,一个偶然的机会,他遇到年仅十岁的陶世遗,陶世遗先是将他带在身边做小厮,后来又让他做了管事。
陶世遗是嗣子。
陶家子嗣单薄,养父膝下无子,他去世后,养母只好从同族本家过继了陶世遗继承香火。
陶世遗的养母黄氏出身书香门第,黄氏的祖父与曾做过礼部侍郎的黄晚秋是亲兄弟。陶世遗年少时能够到京城的树德书院读书,也全靠黄晚秋长子黄敬的推荐。
陶三村也是在那个时候跟随陶世遗的,后来他索性随了主家姓氏。
此刻,陶三村坐在庑廊下,悠闲地喝着茶,这茶叶是老爷陶世遗赏的,五两银子买不到一两茶。一晃这么多年,他仍然是陶老爷信任和器重的人。
想当年他只是个闲帮而已,如今有房有地,大儿子在铺子里学生意,小儿子也在府里做了管事。
做为回报,这些年里,陶三村对陶家忠心耿耿,如今陶家摊上了事,一家子都出去避风头,陶三村自告奋勇留下守着宅子,别说是守宅子,就是让他像年轻时那样提着刀去拼命,陶三村也在所不惜。
可是几天下来,陶三村就知道自己想多了。
不过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姨娘和一个病殃殃的孩子而已。
陶三村看看天色,拧起了眉头,往常这个时候,蓉姨娘都会来见他,把那个孩子的情况一一禀给他,今天怎么还没有过来呢?
他抿了口茶,看看天色,那女人怎么还没有过来?
妇道人家就是麻烦,都到了这个时候了,居然还在担心那小东西长大以后会记恨她。
真是可笑啊,听老爷的意思,那些人要的就是小东西,还能让她长大?当然不能,不可能啊,斩草都要除根,何况是人呢。
陶三村翘起二郎腿,悠闲地哼着小曲,忍不住又看看天色,不对劲啊,蓉姨娘虽然优柔寡断,可是她挂念着弟弟,每天的汇报从不敢怠慢。
会不会出事了?
陶三村站起身来,老爷再三叮嘱,这是大事,稍有闪失就会抄家灭门的大事。
可是又会有什么事呢?小东西刚来的时候他是见过的,白白嫩嫩的一个小人儿,一看就是大户人家里娇养着的,在路上待了一天就挨不住辛苦生病了,蓉娘面对这么一个小东西,还能有什么事?想到这里,陶三村又坐下来了。
他重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茶汤徐徐而出,倒在天青色的茶盏里,忽然,陶三村的手在半空中顿住了。
该不会是那药下得太多,小东西受不住死了?
哎哟,那小东西可不能死啊!
蓉娘这个蠢婆娘,他就不该一次性给她那么多药,更不该让她在药里加酒当引子,那药就是大人也受不住,何况还加了酒,老爷叮嘱过,每次只加一点,有上三四次,事情也就办成了。
陶三村叫上自己的儿子陶顺儿,急匆匆地往后宅里跑。
还没过月洞门,就见一个小丫鬟小跑着过来,小丫鬟粉袄绿裙,七八岁的年纪。
这是上个月刚买来的那两个小丫鬟中的一个吧,专门买来侍候那小东西的。
七八岁的小孩子都长得差不多,陶三村虽然见过她们,可是也分不清这个是春鹊还是芳菲。
小丫鬟看到他们,气喘吁吁停下来,怯生生地说道:“陶......陶管家,表小姐不行了,姨娘急得不成,让奴婢来请您过去拿个主意。”
“呸!”陶三村狠狠地啐了一口,怕什么来什么,这个臭婆娘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陶三村没有多问,冲儿子一挥手:“走,快去看看!”
父子二人快步穿过通往后宅的月洞门,小丫鬟人小腿短,跟不上他们,只能拔着脖子问道:“陶管家,姨娘问要不要去请大夫?”
还请大夫?让大夫知道给小孩子用了寒食散?那婆家该不会是疯了吧!
陶三村气急败坏,头都没回,骂了一句:“请他娘的大夫!”
看着父子二人的身影消失在女墙后面,小丫鬟在原地又喊道:“陶管家,你等等奴婢啊,奴婢跟不上您,噗!”
她自己也忍不住,噗的笑了出来。
有些人活该一辈子给别人当刀使,因为这些人没脑子,就像前世她自己一样。
这一世她还没有喝下寒食散,她的脑子还没坏,所以她不会再做别人手里的刀。
沈彤四下看看,这应是座五进的宅子,虽然宅子里只留下这么几个人,但是门口应该还有把门的,或许还会有芳菲没有见到的护院什么的,她没有犹豫,把裙摆把腰里一扎,三两下就攀上墙头,纵身跃下,人已在墙外。
沈彤满意地看看自己雪白的小手,又看看比小手大不了多少的小脚丫,这副身子虽然稚嫩,可是灵活敏捷,还真是练武的好材料。
她用最快的速度熟悉了四下环境,然后在悄悄藏在一棵树冠茂密的大树上,在这里正好可以看到陶家大门口。
约末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大门就从里面被打开了,几个人从里面出来,领头的是陶管家的儿子陶顺儿,后面还跟着五六个身强力壮的汉子。
沈彤眉开眼笑,前院果然还有护院啊,多亏自己哪儿都没去,直接翻墙出来,如果好奇再往前院一走,或许就碰上这些人了。
我就说嘛,那个陶表舅如此精于算计,又怎会真的只留下这么几个人。
她把小小的身体掩在枝叶之中,从下面很难看到她,她好整以暇地看着那些人问了门房几句,然后就分别向不同的方向追了出去,陶顺儿却转身往宅子里面走去。
他们一定是问过门房有没有一个小丫鬟出去,门房说没有,陶顺儿就让别人去找,他自己再返回去继续找,说不定那孩子还在宅子里呢。
沈彤有点困了,年纪小力气弱,这么一折腾她就累了。
她给自己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很快就睡着了。
野外埋伏的时候,她曾经在树上待了三天三夜,现在这环境,可比荒山野岭舒服多了。
什么蓉娘,什么陶管家,她真正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她摸摸藏在衣裳里的米糕,她不急。
第七章 消失的一滴水
陶家大宅里,陶三村和陶顺儿推开那两扇大铁门,走进那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院子。
看不到丫鬟,也看不到蓉娘,院子里静悄悄的,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太安静了,安静得诡异,不应该这么安静啊,不是说小东西就要死了吗?这个时候蓉娘不是正应该哭天喊地,小丫鬟们忙里忙外,看到他们就像看到救星了吗?
怎么却看不到一个人?
“人呢?人呢?”陶顺儿喊了两句,就跟在父亲身后进了屋子。
这里本来是放杂物的小院子,院子里也只有一间不大的屋子,推开门就看到低垂的帐幔,影影绰绰,床上像是躺着一个人。
陶顺儿是个急性子,一把扯开帐子,顿时,父子二人一起怔住了。
床上横躺着一个人,但并非是那个小孩子,而是一个女人,一个凹凸有致如花似玉的女人。
若是平时,陶顺儿看到这个女人还会偷瞟几眼,顺便咽下口水,可是现在他和他爹陶三村一样,都是目瞪口呆。
躲在床上的女人无论美丑,都不会令他心动了,因为他的目光已被女人手脚上绑着的绳子吸引住了。
怔怔一刻,陶三村毕竟见多识广,他很快缓过神来,走近一步,站在床前,蓉娘嘴里塞着东西,一双美目泪光盈盈。
陶三村阴沉着脸,取下蓉娘嘴里的东西,沉声问道:“小东西呢?”
他不问是谁把蓉娘捆在这里的,却只问沈彤,蓉娘被谁捆的无所谓,重要的是那个小孩子。
“跑了......跑了......”蓉娘喃喃地说道,直到现在她还不相信发生过的那一切,那个孩子,那个昨天还发烧不醒的孩子,不但打晕了她,还把她捆了起来。
蓉娘永远也无法忘记那孩子临走时看她的那一眼,不凶狠,也不冷厉,但却一片漠然,漠然得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死人?她要死了吗?不,她不能死,弟弟还没有回来,她不能死啊。
“陶管家,这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啊,是那孩子自己跑的,不是我放她走的,我弟弟呢,求求你了,和老爷说说放我弟弟回来。”
蓉娘的手脚还被绑着,她不住乞求。
可是现在就连一向对她有点想法的陶顺儿也不耐烦起来,陶三村更是目光冰冷,这都到了什么时候了,还在叽叽歪歪,如果你不是那对母女的人,老爷会纳了你?
他一巴掌扇在蓉娘脸上,恶狠狠地说道:“蠢货,你那个没用的弟弟才在地窖里关了两天就咽气了,你要见他,就到下面去见吧,不过现在你还不能死,你死了谁来担责任?”
陶三村对儿子陶顺儿使个眼色,陶顺儿重又把破布塞到蓉娘嘴里,还不忘在蓉娘胸前摸了一把。
嫩生生肉乎乎的,可惜就快要变成一堆死肉了。
之所以要把她的嘴再堵住,并不是怕她叫嚷,而是不想让她咬舌头自尽,阿爹说得对,她若是死了,老爷就会怪到自己父子头上。
父子二人没在屋里停留,重又来到院子里,又喊了两声,那两个小丫鬟才满脸懵懂的从外面走进来,一个穿着粉袄绿裙,另一个则衣衫不整,只著里衣。
看到她们,陶三村猛的明白了,他厉声问其中一个:“你外面的衣裳呢?”
小丫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怯生生地说道:“奴婢们陪着表小姐玩捉迷藏,奴婢被表小姐捉到了,被罚脱衣裳......”
没等小丫鬟说完,陶三村就对陶顺儿大吼道:“上当了,快追,就是刚才那个小丫鬟!”
可是哪里还有小丫鬟的影子,一进院子里的护院们没有看到,门子也说没有看到,那抹粉袄绿裙的小小身影,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如果不是父子二人同时遇到那个小丫鬟,陶三村甚至以为自己看花眼听错了,压根儿没有遇到过。
可是他当然没有看花眼,他真的遇到那丫头了。
但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又能藏到哪里去呢?
父子二人和所有的护院一起,把宅子里里外外、以及三里以内全都找遍了,也没有找到半个人影儿。
那个孩子,就像是一滴水,凭空消失了。
“阿爹,那孩子只有七八岁,又养于妇人之手,她能跑到哪里去啊,我猜一定还在宅子里,不如咱们再搜一遍,说不定还有犄角旮旯没有搜到呢。”陶顺儿急得脸上的疙瘩都出来了。
陶三村沉思不语,他踱着步走了几圈,一遍遍回想曾经遇到的那个孩子,可是越想越觉得那孩子和另外两个小丫鬟没有区别啊,不过即使有区别,他也没有留意,当时听说人不行了,他已经急了,又怎会去仔细打量一个几岁大的小丫头呢。
唉,都怪自己一时疏忽,一把年纪居然让个小丫头片子给蒙了。
不对,一个小孩子哪来的这番心计,即使有这番心计,凭她一个人又怎能逃得无影无踪?
有人帮她!
没错,有人帮她!
想到还有人躲在暗处帮助这个孩子,陶三村就觉得自己猜得没有错,不会错的,绝对不会。
那孩子一直在生病,今天早上才醒过来,就连去药铺抓药,也是陶顺儿去的,为了保险起见,连大夫也没有请过来。
所以说,帮她的人不是外面的,就是这府里的。
当然不会是那两个狗屁不懂的小丫鬟,也不会是前院的护院们,这些日子那些人连后宅都没有进过,更加不会是自己父子,那么还能是谁?
一个名字呼之欲出,陶管家冷笑,原来是她啊,贼喊捉贼,这招太妙了。
已经傍晚时分,小屋里的蓉娘绝望得望着屋顶,陶管家说的话,和那孩子不谋而合,她的弟弟死了,她的弟弟早就死了。
她辜负了太太,当年她带着年幼的弟弟卖身葬父,她以为等待她的会是青(防)楼楚馆,可是路过的钱老太爷和太太救了她,给她银子安葬了父亲,还让她做了体面的大丫鬟。
可是她还是从太太手里骗走了小姐。
接下来会怎样呢?弟弟死了,老爷会不会连她一起杀了?
是啊,那孩子就是这样说的。
她弟弟死了,她也会死。
第八章 儒雅
“说,你是不是还有帮手?”气急败坏的陶三村一把拽起躺在床上的蓉娘,目露凶光。
嘴里的破布被拿出来了,蓉娘大口地喘着粗气,如同离岸的鱼。
“什么帮手?”她不明白。
“你还装糊涂?你还给老子演戏?真以为老爷收了你,你就是半个主子了?我呸!没有了钱家母女,老爷会看上你?”
陶三村口中的钱家母女,指的就是蓉娘以前的主人许氏和她的女儿彤彤。许氏自称是钱老太爷的儿媳,就连陶三村也以为她家是姓钱的。
“没有帮手啊,我也没有演戏,是那个孩子把我打晕,绑起来的,我说的是真的。”蓉娘继续哀求,陶三村在老爷面前说话很有份量,若是他也这样告诉老爷,老爷一定会相信,蓉娘一下子又想起了自己的弟弟。
她的弟弟已经死了!
死了,死了啊,老爷是不是相信她又有什么用?没用了,弟弟再也活不过来了。
她忽然咧开嘴笑了:“是啊,那孩子是我放走的,府外有人接应,你们没有找到她,哈哈,那就是被人接走了,你们上当了,上当了!”
她哈哈大笑,笑出了眼泪。
陶三村面色阴沉,把蓉娘重重地摔到床上。
他走出屋子,对正在外面质问两个小丫鬟的陶顺儿道:“果真是那婆娘和外人勾结,把小东西偷走了,你快点去十里铺,把这件事告诉老爷,这件事耽误不得。”
“那婆娘怎么办?”陶顺儿指指屋里,阿爹让自己去把这件事禀告老爷,他肯定还要继续盘问那婆娘,阿爹的手段他是知道的,那婆娘娇滴滴的,说不定等他回来时,那婆娘已经死了。
想到那入手绵软的胸脯,陶顺儿咽下口水,再漂亮的女人死了以后也和死猪没区别了。
“阿爹,我看那女人像个嘴硬的,再说无论如何她也是老爷的女人,您先别给她上刑,等老爷定夺,免得她有个好歹,老爷怪罪到您身上。”陶顺儿说道。
陶三村横他一眼,自己的儿子有什么心思,他还猜不出来?算了,就随他心意吧。
陶府斜对面的大树上,沈彤被肚子咕咕的叫声吵醒,她从怀里取出暗藏的米糕,一边悠闲地吃着米糕,一边看着大门口的动静。
天色已黑,门前点起了灯笼。和大户人家应用的亮如白昼相比,陶家的灯笼就显得太过寒酸了。
小小暗暗的一盏灯笼,在夜色中期期艾艾,像个见不得人的暗门子。
这么小的一盏灯笼,还不如不点呢。现在陶家摊上事了,自是不想引人注目,之所以还要点上一盏,想来是有人要回来,这盏灯是专为那人留的。
沈彤几口吃完一块米糕,她睡了半日,现在精神很好。
可是沈彤显然是太过乐观了,她等了整整一夜,那盏灯笼也亮了一夜,这一夜白等了。
不过沈彤觉得没有什么,比起前世的种种经历,现在真是太舒服了。
天刚蒙蒙亮,她要等的人终于回来了。
陶世遗三十出头的年纪,身材颀长,清秀儒雅,即使是生气的时候,在他脸上也看不到怒容。
他赶了一夜的路,眉宇间已有疲色,可是看到苦候着他的陶三村,他依然和言悦色。
“怎么了,我听说那孩子跑了?”他轻声问道。
看到自家老爷,陶三村不由自主地压低了声音,恭恭敬敬地垂手而立:“是的,老爷,小的疏忽了,没有想到姨娘里应外和,又和小的演了一出苦肉计,小的信以为真,待到明白过来,那孩子早已不知去向。”
“我听说了,唉,这也怪不得你,蓉姨娘呢,我要见见她。”陶世遗的神情中多了几丝无奈,是啊,还等如何呢,他的姨娘伙同外人骗了他。
陶三村不敢怠慢,在前面引路,陪着陶世遗走进那座小小的院落。
两个小丫鬟蜷缩在地上,她们已经在这里跪了一夜,身上伤痕累累,形容萎顿,如同两朵即将凋零的小花,她们还活着,或者说陶三村还让她们活着,只是因为她们还要让陶世遗看上一眼。
“这是那两个小丫头?”陶世遗关切地问道。
“是啊,这两个小蠢货什么也问不出来,只知道那孩子骗她们换了衣裳,棍子都打折了一根,也问不出别的了。”陶三村答道。
“真是可怜啊,都还这么小,唉,你下手也太重了些,埋了吧。”陶世遗埋怨道。
“是,小的知错了。”陶三村忙道。
陶世遗没有回头,信步向屋里走去,像是不忍再看那两个即将被活埋的小小孩子。
蓉娘大睁着双眼,平躺在床上,她的眼睛里布满血丝,她已经这样躺了整整一夜。
听到外面的说话声,她知道是老爷回来了。
老爷啊,老爷。
当年还在太太面前当丫鬟时,她见过表舅老爷几次,表舅老爷有副好相貌,人也斯文,所以后来听说太太要把她许给表舅老爷做姨娘,她是很欢喜的。
进了陶家以后,她一直都过得很好,无论是老爷还是太太,对她都很好。
蓉娘的眼中流露出讥诮,是啊,她过得多好啊,连亲弟弟也搭进去了。
她也知道老爷回来是要做什么的,那孩子说的都对。
那孩子说她的弟弟早就死了,那孩子还说她也会死,老爷从一开始就没有准备留她性命,因此当然也不会让她弟弟活着。
她看到那孩子拿起迎枕向她压下来,可是却又在中途中手。
那孩子本来能够捂死她的,可是却轻轻松松把她放过了。
她明白了,她早就明白了,那孩子留下她的性命,就是要让她面对弟弟的死亡,要让她生不如死,要让她死得更惨。
当那个熟悉的人站在面前时,蓉娘发现自己竟然连悲伤都没有了。
她望着面前的男人,一字一句地说道:“是我假装被打晕,让那孩子换了丫鬟衣裳逃走的,不但外面有人接应,府里也有,来接她的人已经带着她走得很远了,你们追不上了,哈哈哈!”
笑声嘎然而止,一双手捏住了她的咽喉。
第九章 那只布娃娃
“贱人,你能骗过陶三村,可你骗不过我!”
“许太太除了让你带走彤彤,还交给你什么了?”
脖子被铁钳般的大手紧紧卡住,蓉娘的眼睛瞪大,红丝遍布,她想解释,可是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她能听到咽喉传来咔咔声,是脖子要断了吗?老爷是读书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老爷会亲手杀了她吗?那双拿笔的手也会掐断人的咽喉吗?
明明大睁着双眼,可蓉娘眼前阵阵发黑,从脖子上传来的压制让她无法呼吸,原来这就是死啊,弟弟死的时候也经历了吧,她要见到弟弟了,真好!
她做过的那些对的错的,好的坏的,都要一笔勾销,她要死了。
大脑浑浑,耳边寂静,忽然喉间有腥甜传来,接着便不由自主地咳嗽起来。能咳了?她怎么能咳了?
随着剧烈的咳嗽,蓉娘渐渐清醒过来,原来她还没有死,她仍然平躺在床上,眼前是陶世遗放大的脸。
那张儒雅清秀的脸,此时变得狰狞扭曲,他如同一只被反噬受伤的猛兽,狠毒地看着她。
“说,那东西在哪里,是不是在那孩子身上!”
耳畔嗡嗡,蓉娘好一会儿才分辨出陶世遗在说什么,东西?哪有什么东西?陶世遗只是让她去把那孩子骗出来,压根儿没提还有东西啊。
她带那孩子离开的时候,太太只是把孩子拥进怀里亲了又亲,没有拿出什么东西啊。而且,为了不引起怀疑,甚至连换洗衣裳也没有带出来。
不对,有一件东西!
蓉娘猛然想起,那孩子一直紧紧抱在怀里的一样东西!
那孩子已经走了,可是那样东西却没有带走!
豆大的汗珠从蓉娘的额头渗出来,那样东西就在床上,就在她的身边。
是那只布娃娃,太太亲手缝的布娃娃。
那只布娃娃已经很旧了,缝补过很多次,可是那孩子很喜欢,从小到大,睡觉的时候都要抱着。
难道陶世遗所说的东西就在那只布娃娃里面?那会是什么东西啊,小孩子的玩具也能装得下?
无论她是否知道那件东西的下落,陶世遗都会杀她灭口,所以,她为何要让自己的仇人如愿以偿。
蓉娘忽然想笑,她想放声大笑,陶世遗当她是可以利用的蠢货,可是到头来却也和她一样,让一个八岁的小女娃给耍了。
那个小女娃吗?那是个妖怪吗?是,一定是个妖怪。
陶世遗,你杀了我弟弟,现在又要杀我,我活着斗不过你,那就让妖怪来收拾你吧。
想到这里,蓉娘脸上浮现出惊慌之色,她连忙摇头:“没有,太太没有给我东西,更没有给姐儿,没有,真的没有!”
陶世遗眯起眼睛,玩味地看着眼前这个曾经服侍过他的女人。当初他那位大有来头的表妹,之所以会选中这个女人,并非是因为曾经替她葬父,也并非是因为这女人聪明能干,相反,这女人不但胆子小,而且没有心机,表妹看中她的,却恰恰就是这一点。
的确,这女人的确没有心机,否则当日也不会轻而易举就为了弟弟出卖了原本的恩人。
表妹虽然走眼了,可若不是威逼这女人的是他这个表舅老爷,这女人也不会就范。
这女人服侍了自己两年,这两年里,他把她看透了,这女人胆子小,没有见识,更不会掩饰。
现在她脸上的惊慌,就是真的惊慌。
所以表妹是真的交出了那东西。
那东西显然不会在这女人身上,那就是在小东西身上了。
想到那个逃走的小女娃,陶世遗眼中就露出了凶光。
表妹原来并没有真正信任他,她还留有后手,那些救走彤彤的人,就是表妹留的后手。
陶世遗咬牙切齿,黄家精心教导出来的嫡长女啊,即使如丧家之犬逃亡了这么多年,却依然精于算计。
当年在京城,任他百般伏低做小,黄敬也不肯多看他一眼,执意把嫡长女嫁去了沈家。
沈家啊,冠盖满京华,沈家占鳌头的沈家!
同样也是满门抄斩诛九族的沈家!
“带走彤彤的是什么人?”陶世遗的声音更加清冷。
蓉娘忽然笑了,她笑得讥诮:“老爷,这还用问吗?当然是老太爷给太太留下的人。”
老太爷?
陶世遗一怔,但他马上就明白了,蓉娘口中的老太爷只会是那个早就死了的钱老太爷,因为表妹也只会让她知道那一位老太爷。
钱老太爷怎会有那个能力?
他正要再问,却见有鲜血从蓉娘嘴角淌出来,先是一点点,接着便是汩汩而出。
陶世遗大吃一惊,掰开蓉娘的嘴巴......
那女人居然趁着他发怔的时候,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她敢自尽?
她竟然敢自尽!
蓉娘的胸口猛烈跳动几下,然后便再无起伏。
陶世遗一时错愕,这个早就被他握在手心里的女人居然逃出了他的控制,她就这样死了?
死了,是真的死了,这个胆小如鼠唯他是从的蠢女人真的死了。
片刻后,陶世遗才透出一口气来,蓉娘的嘴巴张开着,鲜血依然在流淌,像是永远也流不尽。
陶世遗厌恶地别过头去,他转身走出了这间小小的屋子。
院子里只有陶三村,陶顺儿和两个小丫头都不在了,显然是带出去埋了。
陶世遗面色阴沉,他对陶三村道:“前院那些人里有这女人的同伙,一个也不要留了。”
陶三村一怔:“一个也不留?”
八个人啊,而且都是老爷重金供养的高手啊。
“宁可杀错,也不放过,全都不留。”
陶世遗说完,便大步走出了小院子。
陶三村脑袋里乱乱一团,因为那孩子是走出小院子后消失的,所以老爷怀疑前院有人接应,于是便把那些人全都杀死。
而他和儿子呢,那孩子可是在他们眼前溜走的。
老爷该不会也怀疑到自己头上了?
不会,老爷不会,这些年来,自己跟着老爷鞍前马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老爷不会的。
陶三村松了口气,四下看看,竟然没有可以支使的人了,陶顺儿还没有回来,不就是去埋两个小孩子吗?怎么也要这么长的时间,去哪儿埋了?
第十章 从天而降
陶家所在的地方名叫上乔镇。
上乔镇的历史可追溯到南北朝时,之所以得名,是因为这里是乔河的上游。
有上游就有下游,与上乔镇对应的还有一座下乔镇,乔河全长五十余里,绕过下乔镇的小渡口汇入内西江。
陶家则座落在上乔镇的镇下。上乔镇地势如缓坡,因此有镇上和镇下之分,大户人家乘车坐轿,因而多在镇下置宅子,外乡人到了上乔镇,放眼望去皆是青砖碧瓦,还以为这里是富庶之地,却不知越往上走,就越是破败。
陶家的宅子算是镇下颇为偏僻的,出了宅子走上半里,就是奔涌而过的乔河,不是热闹的地段,但是能一览河景,别有韵致。
此时陶顺儿就在乔河边上的一处林子里,这片林子是陶家产业,可陶顺儿也只来过两次,这是第三次。
和前两次一样,陶顺儿是来埋人的,只不过前两次埋的是死人,这一次埋的还是两个活人。
和这次一样,前两次来埋的也都是府里被打死的下人。
不过对陶顺儿来说,这次的活人和前两次的死人也没有区别,因为这是两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小女娃,都是只有八、九岁的年纪,瘦瘦小小,陶顺儿能够轻而易举把她们扛过来。
待到解开麻袋,把两个小丫头放出来,一个已经昏死过去,另一个强撑着眼开眼睛,看到陶顺儿正在挖坑,那小丫头一下子就反应过来,起身就想跑,可是她受了伤,没跑两步就跌倒在地上,陶顺儿一把拎过来,在她身上踹了一脚,骂道:“小兔崽子,还想跑,当心老子一铁锹把你先拍死。”
“咦,对啊,铁锹也能杀人啊!”
一个声音忽然响起,陶顺儿吓了一跳,四下看看,除了被风吹得微微摇晃的树木,连同脚边躺着的两个小丫头,便没有其他人了。
难道是这两个小丫头中的一个?
陶顺儿耳聪目明,自认刚才没有听错,他的确听到有人说话了。
他朝地上的小丫头又踹了一脚,刚才被拎回来的那个苦苦哀求:“求求你......求......求......”
另一个则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也不知是不是已经死了。
刚才说话的肯定不是这两个。
陶顺儿抄起铁锹,正想四下看看,就听那声音再次响起:“我在这儿呢。”
这次听得清楚,是小孩子的声音,尖尖细细的童音,而且是个女娃子的声音。
陶顺儿不寒而栗,他想起两年前埋过的一个丫头,那丫头鬼鬼祟祟地听墙角,被老爷知道后活活打死了,就是由他埋在这片林子里的。
那丫头说话就是尖尖细细,十三四岁了,还像个小孩子。
可是这还是大白天,如果真是那丫头的鬼魂,也不应该是白天出来啊。
陶顺儿想到这里,就不再害怕,只要不是鬼,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他狞笑一声,小女娃啊,好,很好,老子还没有尝过小女娃的味道,可惜脚边这两个都快死了,想想还挺可惜的,好在这儿还有个活生生的,听这说话的声音,活得好着呢。
陶顺儿拿着铁锹,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你抬头看看,我在这儿。”
那声音忽然又一次响起,陶顺儿不由自主抬起头来。
只见一团影子忽然从天而降,他还没有看清那是什么,那团影子就落到了他的肩膀上!
或者说是骑在了他的脖子上。
陶顺儿马上反应过来,他看到从肩膀上垂下的两只小脚丫,一左一右,脚丫上穿着葱绿的绣鞋儿,这是一个小女娃!
陶顺儿二十出头,壮得像牛犊子似的,怎么可能会让个小女娃骑到脖子上,一时怔忡之后,陶顺儿愤怒起来,一边晃动身子想把那小女娃甩下来,一边挥拳向脑后打去。
但是他的拳头还没有碰到那个小女娃,一只粉嫩的小拳头却抢先一步砸在他头顶的百会穴!
一拳之后又是一拳,力道不大,可是却砸得又准又稳,陶顺儿伸出的拳头软软垂下,身子晃了两下,便砰的一声倒在地上。
沈彤抢在他倒下之前从他身上跳了下来,捡起地上的铁锹试了试,对她而言有点太大了,她拿着很费力。
沈彤瞥一眼地上的两个小丫头,拽起醒着的那个,问道:“芳菲,你能走路吗?”
芳菲扁着嘴,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救下她的不是老天爷,而是表小姐。
她使劲点头:“我能走。”
沈彤又看看仍然紧闭双眼的春鹊,芳菲反应过来,连忙去摇晃春鹊:“春鹊,醒醒,表小姐来救我们了,我们死不了。”
说这话的时候,芳菲忘了表小姐比她们还小一岁,也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可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觉得自己有救了,春鹊也有救了.
春鹊依然没有睁眼,沈彤又看了看春鹊,对芳菲道:“不用叫她了,她根本就没有昏迷,陶顺儿只是晕倒了,还没有死呢,你若是不想死,就快点逃命去吧。”
芳菲也去看春鹊,春鹊一动不动,芳菲疑惑地问沈彤:“表小姐,您说春鹊没有昏迷,可她......”
“我说没有就是没有,昏迷不醒的人不是她这样子,你再不走的话,陶顺儿醒过来,你就只能被活埋了。”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芳菲吓了一跳,连忙起身,可又放心不下春鹊,想要再问问表小姐,这是怎么回事,可是沈彤已经不再理她,走到陶顺儿面前,俯身去拖陶顺儿的身体。
“表小姐,我帮你吧。”芳菲说道。
“好啊,这家伙重得像头牛呢。”沈彤笑道。
芳菲身上有伤,走一步都很痛,可是她还是咬着牙,和沈彤一起拖着陶顺儿进了一间石屋。
早些年陶家曾将这片林子僻出一块种上果树,可是果树长得不好,找人看过,说这片土地不适合种果树,于是只能作罢,重又栽上普通树木,这间石屋就是当初看果园的人住的,早已荒废多年,偶尔有乞丐在这里落脚。
沈彤和芳菲拖着陶顺儿进了石屋,芳菲气喘吁吁地问道:“我们在这里,会不会被人发现?”
“会啊,当然会!”沈彤指指屋外那条显而易见的拖痕,一派轻松。
第十一章 石屋
“表小姐,奴婢去把地上的痕迹抹平。”芳菲说着就要出去,她不知道表小姐为何要把那个恶人拖进这里,为什么不快点离开这里,可是她下意识地认为,表小姐这样做一定是对的。
刚才她差一点就死了,是表小姐救下她,所以现在她还活着,她还能帮表小姐一起把恶人拖进来。
“不用去了,就是要让人发现我们在这里啊。”沈彤一脸轻松。
就在陶顺儿挖坑的时候,沈彤已经观察了地形,包括这间石屋。
她翻翻陶顺儿的眼皮,满意地点点头,接着她转身对傻站着的芳菲说道:“把眼睛闭上。”
芳菲想都没想,就闭上了眼睛,就像在陶家时,表小姐让她把外裳脱下来时,她也是二话不说就脱了。
沈彤围着陶顺儿转了两圈儿,伸手从陶顺儿衣裳上扯下两颗盘扣,又从地上捡起一根细短树枝,这是把陶顺儿拖进来时带进来的。
她小心翼翼地用树枝把盘扣分别捅进陶顺儿的鼻孔深处,好在这家伙长着两颗大鼻孔,没费吹灰之力,两颗盘扣就看不到了。
沈彤又在地上找了找,看到有颗鸽蛋大的小石头,她笑了笑,用树枝撬开陶顺儿的嘴巴,把小石头塞进去,还不忘故技重施,用树枝把石头也捅进陶顺儿的喉咙,不过这次有点难度,担心陶顺儿中途醒来,沈彤只好又给他来了一下子,让他晕沉沉地继续躺着。
把这一切都做完,沈彤褪下陶顺儿的裤子,把裤子褪下一半,想了想,觉得不够逼真,又咧着嘴,把陶顺儿的手放在自己裆部,这才满意地笑了笑,转过身来,拽着依然紧闭双眼的芳菲溜出了石屋,找到沈彤事先选好的地方藏了起来。
她们没有回到陶顺儿挖坑的地方,当然也不会知道,就在她们拖着陶顺儿离开之后,那个一直昏迷不醒的小姑娘睁开了眼睛。
她坐起身,四下看了看,脸上是与年龄不符的冷漠平静。
她看看挖了一半的土坑,捡起被沈彤弃之不用的铁锹,把外裳脱下,扔进坑里,然后手脚麻利地把土坑填上,又用铁锹仔细抹去自己留在浮土上的脚印,走出树林后,她把铁锹抛进乔河,然后飞身也跳了进去。
两个时辰后,陶三村的身影出现在树林里,他是赶车来的,车上是八具尸体。
这是陶家供养的八名武艺高强的护院,可是毒发身亡死去的时候,也和没有武功的人没有区别。
八个人刚刚断气,陶三村就把人搬上车,匆匆忙忙赶过来了。他这把年纪,一个人搬了八个死沉死沉的壮汉,老腰几乎累断了,可是他顾不上了,陶顺儿还没有回来,若是被老爷知道,一准儿会怀疑到他们父子头上。
老爷一旦怀疑一个人,他会怎么做,陶三村是清楚的。
自家儿子的毛病,当爹的自是知道,他这个儿子从小长在自己眼皮底下,别的毛病没有,就是管不住下边,看到长得顺溜点儿的女人就走不动路,府里的丫鬟和媳妇子被他睡了好几个,有一次喝多了拽了太太屋里的一个八、九岁的小丫头,被陶三村恰好看到,把人拉开,陶顺儿才差点闯了大祸。
这次陶顺儿来埋的就是两个八、九岁的小丫头,而且都是活的,还没有断气,想到这里,陶三村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自家儿子迟迟不回来,是在做什么。
这个混帐东西,现在是什么时候啊,老爷正在起疑呢,他这不是把脑袋往刀口上撞吗?
陶三村心急火燎,赶着车进了林子,没走多远,车就走不进去了,林子里的树木错落不齐,他只好停下车来,来不及去搬车上的死人,便小跑着进林子去找陶顺儿。
“顺儿,顺儿!”
陶三村边走边喊,可是除了风吹过树梢发出的哗哗声,就只有几声鸦啼。
这个季节哪里来的这么多乌鸦?
陶三村忽然有种不祥的感觉,他四下看看,没有看到人影。
他从腰间拔出匕首,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片刻后,陶三村停下脚步,地上的一处明显是新土翻出后又拍平的。
陶三村站在那里看了看,再次大喊:“顺儿,顺儿!”
没有人答应,陶三村重又看向地上的新土,他拿起手里的匕首挖了下去,用匕首挖坑并不顺手,好在埋得不深,片刻后陶三村就看到了埋在泥土中的一角绿色衣裳。
他不会认错,其中一个丫头就是穿的粉袄绿裙,而另一身粉袄绿裙则是穿在那孩子身上。
看来陶顺儿是已经把人埋了啊,可他的人呢?
陶三村没有继续挖下去,他重又把坑填上,一双不大的眼睛向四处搜索。
忽然,他看到地上有一条长长的拖痕,那是有人拖着重物走过留下的痕迹。
陶三村的脑袋嗡的一声,陶顺儿带出来要埋的只是两个小丫头而已,出门的时候他是看到的,陶顺儿没费力气就把装着两个小丫头的麻袋扛到肩上,所以这个吃力地拖着重物前行的人,肯定不会是陶顺儿。
如果他不是拖着东西的人,那么他就是被拖的人了。
陶三村做过闲帮,这些年跟着陶世遗也没有闲着,加上车里躺着的八个人,他手里前前后后至少也有二十条人命了,只需一看,就猜出了发生什么事。
他又看了看,没有看到陶顺儿带来的铁锹,他的心再一次沉了下去。
陶顺儿刚刚把人埋了,就被人偷袭了。陶顺儿人高马大,偷袭他的人只能拖着他往前走。
若是往常,陶三村一定会用最快速度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但是今天不行,那个被拖走的人,很可能就是他的儿子。
陶三村横下心来,提着匕首,沿着拖痕一路找了下去。
不远处有座石屋,陶三村来过这间石屋,他知道平素里常有乞丐在这里落脚,该不会是那些乞丐做的吗?
他们有这么大的胆子?
如果真是他们,那倒是不用怕了,上乔镇的乞丐头子贾老七每年都能从陶家拿到七八百两银子,只要搬出贾老七的名头,那些要饭花子就能吓得屁滚尿流。
第十二章 杀人者
石屋外静悄悄的,除了地上那两道拖痕,看不到近期有人来过的迹像。
用树枝扎起的柴门虚掩着,陶三村伸手一拽,那门就倒向一边,阳光透过纷茂的枝叶斜照进石屋,石屋里半明半暗,陶三村乍一进去,眼前一片模糊,他适应了一下,这才把石屋里的一切看清楚。
赫然入目的就是地上躺着的人。
陶顺儿!
陶三村活了半辈子,腌臜事见得多也做得多,可是眼前一幕还是让他瞪大了眼睛。
陶顺儿躺在地上,裤子褪到膝下,露出大半截光溜溜的大腿,而他的一只手,放在自己的命根子上面,像是意犹未尽。
陶三村知道自己儿子一向荒唐,更知道他色胆包天,可是他却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看到这副场景。
片刻怔怔之后,陶三村反应过来,不对,儿子为何躺在这里啊。
他一个箭步冲过去,刚才在门口看不清楚,现在他站在陶顺儿面前,将陶顺儿的脸看得清清楚楚。
陶顺儿双门微闭,脸色铁青!
陶三村颤抖着伸手去探他的鼻息,哪里还有气息,就连脸上的肌肤也已经凉透了。
“顺儿,顺儿啊!”
虽然陶三村杀过不少人,可是亲眼看到自己儿子的死状,他还是慌了。
他全身像筛糠似的颤抖,哆嗦着翻看陶顺儿的尸身,没有伤痕,什么伤都没有。
陶顺儿的样子也很古怪,看脸色像是窒息而死,可是颈上没有勒痕和掐痕,舌头也没有伸出来,倒像是在睡梦中自己死的。
睡着觉又怎会窒息而死?
除非是被人闷死的!
短暂的惊慌之后,陶三村冷静下来,他的牙齿咬得格格响,无论是谁杀了他的儿子,他都要把那人的心剖出来下酒。
“是谁干的?有种给老子出来!是谁!”陶三村大吼,他的声音从洞开的门口传出很远。
“喂,别喊了,省省力气,你一个人搬了八个人,我都替你累。”
一个声音忽然在他身后响起,陶三村猛的转身,就见门口逆光站着一个人。
不,或者不能说是一个人,而是半个人。
因为那人很矮,像个孩子。
陶三村联想到他听到的声音,这不是像个孩子,而是本来就是孩子。
“哪来的小兔崽......”
陶三村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个小孩已经走到他的面前,当陶三村看清楚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是那个孩子,那个在他眼皮底下溜走的孩子,还是那身粉袄绿裙,还是那张人畜无害的小脸,就在一个时辰之前,陶三村还恨不得立刻抓住这个孩子,可是现在,当这个孩子全须全尾出现在他面前时,陶三村却感到后背阵阵发凉。
因为这个孩子出现的地方不对,出现的时间也不对。
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啊,她怎会在这里?
“你......你......”陶三村更加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面对一个孩子时也会结巴,尤其是就在昨天,这个孩子还是他的阶下囚。
可是后面的话,他没有机会说出来了,那个孩子一直藏在身后的小手忽然扬起......
不是了不起的暗器,只是一捧土而已。
土里混着草屑和碎叶子,这就是林子里随手抓来的土。
可是当这些土在陶三村面前突然扬起时,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虽然他很快又把眼睛睁开了,可是已经晚了。
死士与常人不同的地方,除了他们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们还是杀手,受过严格训练的杀手。
而杀手与普通杀人者的区别则在于,杀手能够迅速找到对方的疏漏,一击致命,而普通杀人者却不能。
陶三村杀过很多人,但是杀人不是他的专长,他也不擅长杀人。
于是只是他闭眼的一瞬之间,他手里的匕首就被人抢走了,接着,那柄匕首便刺进了他的皮肉!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陶三村似乎听到那来自身体的撕裂声,这声音好像听过,但决不会是在自己身上听到的。
他挥拳反击,可是那一拳却打空了,那个孩子只是微微缩身就避开他的拳头,可是匕首却又向内刺入寸余。
这一刻,陶三村忽然有些恍惚,这是错觉吧,要杀他的不是那个孩子,不是,他是看花眼了......这是个妖怪!
“你要做什么?”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问出这句话。
“杀你。”两个字,只有两个字的回答。
陶三村发出一声狞笑,凭你这小猫子似的力气还能杀我?
他已经感觉到了,那孩子力道不足,即使现在一刺得中,却依然无法立刻置他于死地。
只要死不了,那就什么都不用怕。
管你是孩子,还是妖怪,你拿着匕首也杀不了我!
陶三村曲膝向沈彤磕去,沈彤没躲,而是整个人扑了上来。
陶三村的膝盖砸在沈彤的身上,他甚至能够感觉到那副身子的稚嫩,可就是这副稚嫩的小小身子,却如一块石头一样重重压在那柄匕首上,以整个身体的重量将匕首刺穿了陶三村的心脏!
很准,也很稳,毫离不差。
陶三村大张着嘴,呼呼喘息,却再也说不出话来。
沈彤用力拔出匕首,在陶三村身上抹去血迹,看一眼如同烂泥一样软瘫在地上的人,大步走出石屋。
芳菲听话地藏在远处的树后,看到沈彤,她高兴得差点哭了。她们一起看到陶管家来了,陶管家手里还拿着匕首,表小姐让她留在这里不要乱动,她很害怕,可是她没有动。
“表小姐,您没事吧,啊!”芳菲的话刚刚出口,就看到沈彤衣裳上大片的鲜血,她吓了一跳。
“没事,这不是我的血,对了,这片林子暂时安全了,你走吧,我那位表舅想来也不会去抓你一个小丫头,不过你还是要离开这个镇子,走得越远越好,再也不要在这里出现。”
沈彤边说,边厌恶地脱下沾血的外裳,思索着这衣裳是洗洗呢,还是直接扔掉。
“表小姐,那您呢?”芳菲问道。
“我啊,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和你不一样,你是无事一身清,我不是。”
第十三章 吃饱卧倒
活了两世,沈彤打过交道的人里,也只有辛五是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
芳菲是第二个。
芳菲不是辛五,她只是小丫鬟。
所以听到沈彤让她走,芳菲有些发懵。
“表小姐,奴婢给你把衣裳洗了吧”,芳菲说完,生怕沈彤嫌她只会洗衣裳,连忙接着说道,“奴婢还会烧水煮饭,对了,奴婢会缝补衣裳,还会做袜子......”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这些好像都没有用吧,陶顺儿要活埋她的时候,她也只能苦苦哀求,她连逃跑都做不到。
刚才还在发懵的小丫头,这时候垂下头,一双小手绞来绞去。
在沈彤看来,芳菲还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孩子,看着芳菲低得不能再低的脑袋,她有些明白了。
“你是不想离开我?”沈彤问道。
芳菲抬起头来,羞赧地点点头:“表小姐救了奴婢。”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明白了,你想报恩?不用不用,你是女的,我也是女的,用不着以身相许,再说如果不是被我连累,你也不会这么早就被活埋,依我表舅的行事,怎么也要先把我处置了,才会再把你们灭口。不过无论如何,如果不是为了我,你们也不会被买进陶家,所以说来说去,还是因我而起,现在我救了你,咱们就算扯平,不用报恩了,真的不用。”
沈彤挥挥手,算是和芳菲告辞,拎着脱下来的衣裳,转身便向树林外走去。
接连杀了陶顺儿和陶三村,对于沈彤而言一半是技巧,一半则是运气。她力气很小,更没有功力可言,这一番折腾下来,沈彤已经疲惫不堪,加之刚才被陶三村用膝盖撞了一下,她走得不快。
很快,沈彤就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她,这轻重不一的小碎步,不是那个小丫头还能是谁?
沈彤转过身来,跟在身后的小丫头措不及防,连忙躲到树后,隔了一会儿,又伸出脑袋张望,正对上沈彤笑盈盈的眸子,小丫头又缩了回去。
“别躲了,你这么笨,没出镇子就会被人拐了。”沈彤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她也很笨,没有记性,在死士营里也能迷路,她便悄悄跟在别人身后,有一次被辛五发现,就是这样说她的,后来无论她去哪里,辛五都会陪着她,她再也没有迷路,直到她们长大后正式成为死士。
没想到芳菲却给吓了一跳,她张大了嘴,傻呵呵地问道:“表小姐,您是怎么知道的?奴婢就是被人拐了连卖两家,最后才卖给王婆子的。”
“啊?你真的被人拐过?王婆子是谁?”沈彤有些好奇。
“就是牙子婆啊,上乔镇和下乔镇的大户人家,都是找王婆子买人的,不过奴婢不是在这儿被拐的,奴婢三四岁时就被拐了,先是卖给一家当女儿,可那家的娘买下我就怀了小弟弟,他们就又把我卖了;第二家的娘说她就想要个小闺女,她对我可好了,教我做针线,还给我缝了身新衣裳,后来家里欠了债要还钱,爹就把我卖给了王婆子。”
可能是说到自己的事,芳菲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说着说着,她又后悔了,连忙道:“表小姐,我不笨,我能干很多活儿,我......”
沈彤噗哧笑了出来,八、九岁的小姑娘,是不是就应该是这样的啊。
“你是不是除了跟着我,也没有地方可去了?”沈彤问道。
“嗯,奴婢也不知道去哪儿......”芳菲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可是她没有说谎,她真的没有地方可去。
“那好吧,你就先跟着我吧,不过丑话说在前头,你不能给我拖后腿,否则就给我滚得远远的,知道吗?”沈彤板起脸来。
“知道,知道,奴婢一定不给表小姐拖后腿。”芳菲的脑袋像小鸡啄米似的点了又点。
“还有,我不想理人的时候,你就闭上嘴不要说话,我不喜欢话多的人。”沈彤又说。
“嗯,奴婢闭嘴。”芳菲连忙把两片嘴唇抿得紧紧的。
沈彤冲她点点头,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走了几步,她忽然转身,这次又把跟在后面的芳菲吓了一跳:“表......表小姐......”
“从今以后,你是我的人,和表舅家没有关系,不要再叫我表小姐。”
说完,沈彤大步朝前走去,芳菲答应着,亦步亦趋地在后面跟着。
以后她就是表小姐,不对,是小姐的人了。
芳菲很想问问自家小姐,她们这是要去哪里,可是她怕小姐嫌她话多,便下意识地捂着自己的嘴,免得自己忍不住说出来。
可是芳菲没有想到,沈彤带着她走来走去,一直没有停下来。
正当芳菲快要走不动时,沈彤对她说:“就是这儿吧,我看着这里挺好。”
芳菲四下看看,这里是处小河滩,河滩上面半人多高的野草丛生,风吹得草丛沙沙作响。
沈彤把那身染血的衣裳扔给她:“给我洗了。”
说完,她一直向河里走去,越走水越深,芳菲正想叫住她,忽然,沈彤一头扎进了河里。
芳菲吓得失声喊了出来:“小姐......”
“闭嘴!我洗个澡而已。”沈彤的脑袋从水面上冒出来,人已在一箭之外了。
芳菲用小手拍拍胸口,这位小姐也太吓人了......天呐,小姐会泅水!小姐好厉害啊!
沈彤在水里脱下里面的衣裳,挥手扔到岸上:“给我一并洗了!”
......
芳菲把洗干净的衣裳平铺晾在大石头上,又用小石头压住,这里风大,衣裳很快就能吹干。
“你把这两条鱼收拾了,我们吃饭。”
沈彤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芳菲又给吓了一跳,她一回头,就见自家小姐只著里面的小衣,一手拎着一条鱼,不知何时游上岸来了。
“鱼?小姐,这是您捉的?”芳菲瞪大了眼睛,太神奇了,小姐去洗澡竟然还带回了鱼。
“少废话,快去收拾。”沈彤催促着。
芳菲也饿了,她兴高采烈地去收拾鱼,只觉得跟着小姐太正确了,居然还有鱼吃。
不过下一刻,她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当她把去掉鱼鳞和内脏的鱼拿回来时,小姐接过一条,一口咬了下去,还对她说:“那条是你的。”
生鱼?
看她迟迟没有下口,沈彤明白了,哼了一声:“没有火石,难道你还想钻木取火吗?生鱼不是鱼吗?吃饱了才有力气。”
芳菲苦着脸,吃下了她这辈子第一条生鱼。
吃饱喝足,沈彤便在大石头后面睡下了,她要养精蓄锐,后面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傍晚时分,平铺在大石头上的衣裳就半干了。
沈彤坐起身来,换上干净的衣裳,她甩甩头,吃饱睡足,精神饱满。
“芳菲,你在这里等着我,哪里也不要去。”
“小姐,您去哪儿?”芳菲问道。
“我啊,去办一件重要的事。”沈彤说完,把那柄从陶三村手里得来的匕首揣进怀里,一溜烟儿地跑了。
第十四章 关家
上乔镇和下乔镇相隔仅有五十余里,两个镇子的人一衣带水,互为亲戚的比比皆是。
上乔镇的大姓是关家和曲家,而下乔镇的大姓则是王家和韩家。这四大姓占据着两个镇子七成的人家,而且这四家互为姻亲,还一起做着生意。
关家嫡房的三老太爷关良弼,当时年仅二十八岁,乡试高中第五名,成了上乔镇有史以来第一位举人。
消息传来,关姓子弟无不雀跃,关家也由寻常富户摇身一变,成为耕读之家。两个镇子的读书人从此以关良弼为榜样,努力读书。
关家有钱,关良弼更是心怀日月,中了举人之后,他便告别了家乡父老,出外游历,据说这也是世家子弟们常用的路子,不仅是了解民情增长阅历,更是为将来的殿试策论做准备。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之后战乱频起,群雄逐鹿,而关良弼这一去便音讯全无。
有人说他早已死于战乱,也有人说他在那年的黄河泛滥中离世。
世事匪夷,十年之后,大齐太祖皇帝荣登大宝,建霄云功臣楼,内置二十四幅功臣画像,史称霄云二十四将。
二十四将居首的便是定国公萧渊,彼时定国公大名早已传遍天下,可是上乔镇的人没有想到,那位已经消声匿迹十年之久的关良弼,便是定国公麾下第一谋士青云先生。
之后关良弼官至吏部侍郎,后又调入詹士府任詹士,辅佐太子。三十年间,关家子弟为官者众多,关家一跃成为仕林大族,直到八年前,太子薨逝,十天后太祖皇帝驾崩,关良弼连失二主,心力交瘁,风疾暴毙于府中。
关良弼死后,年幼的皇太孙登基,感念关良弼辅佐两代君主,对关家礼遇有加,追封关良弼为文顺公,荫封关良弼的两个孙儿,然而关良弼直系子孙在丁忧期满后均无实缺,远离朝堂,关家其他房头的子弟虽然也有在朝为官的,但是要么官小职微,要么外放荒远之地,关家从此在朝堂之上无声无息。
然而在上乔镇,关家依然是声名赫赫。早在关家鼎盛时期,关良弼那一支和另外两个房头都已北迁,如今留在上乔镇关家老宅里的,是关良弼长兄关良辅那一支。
关良辅年过八旬,垂垂老矣,早已不管族中之事,一央关家的当家人是关良辅的长子关明觉。
而势单力孤的陶家之所以能在上乔镇站稳脚跟,却是全靠了关老太爷关良辅。
陶家世居北方,陶世遗的父亲是个屡试不第的秀才,在族中颇受排挤,索性以游学为名南下,因慕青云先生关良弼之名,来到了上乔镇。
陶父的本意,只是想要一览贤德旧府,却不成想他到了上乔镇就病倒了。
这一病就是三个月,身上的盘缠用尽,只好摆摊靠卖字画为生,也是他的运气,被闲逛的关老太爷关良辅遇到,关明觉对他的字画很是赞赏,得知他不想返乡,便让他在关家族学读书。
关家族学包吃包住,也不收束脩,陶父闲来到关家铺子里做些抄抄写写的工作,还能赚些零用钱。
关良辅闲来无事,常常叫了陶父到自己府里谈论诗画,一来二去成了忘年知觉。陶父是个有眼色的,索性拜了关明觉为师,关良辅虽然有个名震天下的弟弟,可是本人的学识平平,陶父与他师徒相称,他自是欢喜,对陶父视若子侄。后来还为他求娶了黄家的女子为妻,陶父从此便在上乔镇安顿下来。
其实当时关良辅之所以看中陶父,是看好他的学问的,关家长房子弟中没有一个读书种子,即使有了关良弼这棵大树,他们也难以借力。但是关家对陶父有知遇之恩,陶父一旦金榜题名,对于关家长房也是助力。
可是事与愿违,三年后陶父再次乡试失力,心灰意冷,索性断了科举的念头。
关家想要的是举人是进士,既然陶父没有了进取之心,关良辅对陶父渐渐冷淡,到了后来,陶父想要见关良辅一面都难了。
陶父去世后,黄氏在族老的安排下过继了陶世遗继承香火,虽然还是住在上乔镇,可是关陶两家也只有逢年过节才有走动。
可是现在,陶世遗就出现在镇上的一处小院子里,而坐在他对面的,便是关家这一代的当家人关大老爷关明觉。
半个时辰前,陶世遗被关家派去的人从家里请出来,带到这里,这里是镇上,附近都是低矮破旧的房屋院子,陶世遗初时虽然诧异,却并不惊慌。
“世伯,您怎么忽然把我叫过来了?”陶世遗的脸上是一贯的恭敬。
关明觉六十开外,两鬃都已雪白,他把玩着手里的铁球,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陶世遗。
良久,他才开口:“贤侄,你现在不是应该在十里铺吗?怎么忽然回来了?”
陶世遗垂手而立,谦恭地说道:“那孩子病了,我那小妾是个沉不住气的,让人把我叫了回来。”
“病了?那倒是巧啊,现在可好些了?”虽是关切之语,可是从关明觉口中说出来,却没有半丝感情。
“只是小孩子伤风感冒而已,并无大恙,世伯不必挂怀,侄儿已经训斥了小妾,让她不要再大惊小怪。”陶世遗云淡风轻,还歉意地笑了笑。
这时,一个青衣汉子走了进来,在关明觉耳畔低语几句,关明觉眸光微动,继而玩味地看向陶世遗。
“既然已经无恙,为何在你府里没有看到那个孩子,就连你从钱家得来的那名小妾也不见人影啊。”
陶世遗早已猜到关明觉不会被他三言两语就搪塞过去,以关明觉的警惕,一定会让人在陶家搜查一番。
好在他在来的路上就想好如何应对了。
“不瞒世叔,我府里刚刚出了一点儿事。”
“何事?”关明觉问道。
“我的几名护院不知所踪,侄儿恐会生变,便派了陶三村父子护送那孩子和我的小妾出府暂避一时。”
第十五章 表舅,我来了
护院不知所踪?
把那孩子藏起来了?
关明觉冷笑,翅膀硬了,胆敢明目张胆骗他了。
他挥挥手,两名护卫将陶世遗的头按住,手背朝上,脸贴在桌上,整个人像被抽了筋,被按趴在八仙桌上。
关明觉缓缓踱到陶世遗面前,居高临下俯视着他,手里的铁球转得飞快,忽然,一只铁球掉落下来,砸在陶世遗的手背上,随着铁球弹落地上,陶世遗发出一声惨叫。
关明觉神色不变,有护卫捡起落到地上的铁球,双手捧着送过来。
关明觉没有接,对那护卫淡淡地说道:“给他尝尝味道。”
闻言,两名护卫把陶世遗的身体翻转过来,脸朝上平躺在八仙桌上,有人掰开他的嘴,把铁球塞了进去,陶世遗的喉结咯咯作响,那张清矍斯文的脸胀成猪肝色,护卫脱下脚上的鞋子,鞋底拍打在陶世遗鼓起的双颊上,一下、两下、三下......
“行了。”关明觉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护卫们这才停手,把铁球从陶世遗嘴中取出,铁球上一片殷红。
陶世遗直起身子,吐出一口混着牙齿的鲜血。
“小侄治家无方,世伯教训得对。”陶世遗的声音虽然嘶哑,但依然平静而恭敬,如同方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关明觉再次打量着他,忽然笑了:“好,很好,既然你把孩子藏起来了,那么我也提醒你一句,时间就要到了,两日之内,那个孩子必须送走,否则,你知道会怎么样。”
“是,小侄知道。”陶世遗谦恭地说道。
关明觉看着面前的人,目光渐渐狠戾,想要甩开他,独捞这个功劳,哼哼,我会让你知道这会有什么后果。
他再挥手,有人带着陶世遗走了出去。
天色已黑,陶世遗仰头望着满天星斗,完全没有脱身后的轻松。
他回到自家宅子,陶三村父子依然没有回来。
陶世遗抄起桌上的花瓶,狠狠砸到地上。
“老爷,陶管家该不会......”
随从不敢说下去了,老爷的脸上又红又肿,现在真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陶世遗冷笑,陶三村啊陶三村,你居然也敢背叛我。当年在京城,陶三村犯了人命案子,是他想方设法让人冒名顶替,才保住了陶三村一条狗命。
究竟是哪里出了差错,陶三村竟然也会背叛?
陶世遗眯起眼睛,仔细回忆今天发生的事,他从小院子里出来时,陶顺儿就不见了,当时他没有在意,以为陶顺儿是去埋那两个小丫头了。之后陶三村毒死八名护院,自告奋勇出去埋尸......
对了,问题就出在这里,陶三村没有让自己身边的两名随从帮忙,独自一个人带走了八具尸体。
陶三村根本不是去埋尸,他是借着这个机会去和陶顺儿汇合!
蓉娘放走了那个孩子,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那个人莫非就是陶三村?
难怪那个孩子能在陶三村眼皮底下溜走,难怪陶三村走后不久,关明觉就把他叫了过去。
陶三村是把那孩子当成投名状,跟了关明觉了吧。
关明觉明明得到了那个孩子,可还要逼迫他,分明就是要堵住他的嘴。
陶世遗想通了中间的弯弯绕绕,连连冷笑。
很好,很好,他喂了这么多年的狗,居然让狗给咬了一口。
“老爷,要不小的再出去找找?”随从试探地问道。
陶世遗冷冷地看着他:“怎么?你们也要走?”
随从立刻反应过来,噗通跪倒:“小的们不敢,不敢!”
“滚下去!”陶世遗没好气地挥挥手。
两名随从慌忙退了出去,陶世遗坐在太师椅上,渐渐平静下来。
现在不是发火的时候,要先把十里铺的人调回来,关明觉那老东西虽然现在不敢动他,可是两天之后呢?
如果到时他交不出那孩子......
“你就是我表舅吧,怎么脸肿得像猪头一样。”
一个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陶世遗大吃一惊,猛然回头,只见后窗不知何时打开了,一个小小的身影站在窗下,陶世遗在明处,那个身影在暗处,陶世遗看不清那人的脸。
但是那一声表舅,就已经表明了身份。
这是那个孩子?
怎么可能?
陶世遗站起身来,肿胀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这让他脸上的皮肤撕裂般的疼痛。
“彤彤?你真是淘气,快到表舅这里来。”
和蔼的声音如沐春风,窗前的小姑娘被这声音吸引了,她甜甜说道:“表舅,我来了。”
话音未落,那个小小的身影已经跑到陶世遗的面前,这一次他看清楚了,略显苍白的脸蛋,精致的眉眼,天真无邪的笑容,他是见过这个孩子的,这就是黄氏的女儿彤彤。
“彤彤,今天你去哪儿了,谁带你回来的?”陶世遗的声音很温柔,也很温暖。
“表舅,我娘在哪儿?”小姑娘反问。
“你娘啊,她......明天表舅就带你去见你娘。”陶世遗俯下身子,爱怜地摸摸小姑娘的头,是寒食散没有用,还是蓉娘那贱人压根没给她喝呢?
“表舅说谎,死人怎么带我去见我娘啊,你说谎。”像是对他摸头的回应,小姑娘向前一步,眨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看着陶世遗。
“死人?什么死人?”陶世遗微微蹙眉,莫非是他听错了?
“白头发老爷爷说的,他说表舅要死了。”小姑娘踮起脚尖,使劲扬起小脑袋看向陶世遗的身后。
陶世遗猛的一惊,不好!这孩子只是障眼法,有人在他身后!
陶世遗立刻转身看向自己身后,除了几样家什,身后空空如也。
那孩子说什么白头发老爷爷,那就是关明觉了。
他正要向那孩子问个清楚,却感觉到腰上一痛。
他低头看去,只见一把匕首已经刺进了他的腰侧。
“来人!”陶世遗第一个反应,就是让自己的随从进来,第二个反应,才是去看拿着匕首的那只手。
那是一只小手,很小的手。
“表舅,你别喊了,你的人都睡着了,他们很没用,比你还没用。”
“你说什么?”陶世遗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个小小的孩子,他是听错了吗?或者,这是一场梦,是梦!
“我是说啊,像你这样没有武功还要做坏事的人,真不应该把那些护院全都杀了,唉,你是不是吃寒食散吃傻了?”
第十六章 好学
四周静寂,小女孩软糯的声音在屋里响起,陶世遗有刹那间的恍惚,他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沈彤时,小女孩跟在黄氏身边,稚嫩的眉眼,天真的笑靥。
陶世遗的头脑立刻清明起来,有人利用小女孩在布局。
陶世遗伸手抓住小女孩的手,所幸小孩子力量有限,匕首捅得并不深,陶世遗深吸一口气,强忍住疼痛,微笑着对小女孩说道:“彤彤,这些话都是谁教你的?”
沈彤茫然地看着他,很认真地问道:“表舅怎么知道的?”
“表舅猜猜,外面的人是白头发老爷爷给制住的?对吗?”陶世遗的声音越发温柔,如果当年黄敬肯把嫡长女嫁给他,那么眼前的小女孩就是他的女儿了。
可是那时的他只是小户人家的嗣子,靠着养母与黄家的亲戚关系,黄家下人勉强称呼他一声表少爷......
想到那些久去的过往,陶世遗脸上的笑容更加和煦:“表舅一定猜对了,是吗?”
“没有,表舅猜得不对,白头发老爷爷没有来,送彤彤来的是两位大叔,嘻嘻,表舅猜错了。”小女孩很认真地纠正道。
“大叔啊,大叔在窗户外面吗?”
陶世遗假装向外看去,双手却用力一抽,小女孩措不及防,握着匕首的小手松开,后退两步,噗通一声坐到地上。
“呜呜呜,好痛啊,大叔骗人,大叔说表舅不会打我,呜呜,我要找我娘,娘,娘!”
小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大,陶世遗用力拨出匕首,鲜血立刻涌了出来,所幸刺得不深,陶世遗略通医理,一看就知道并无性命之忧。
老头子这一招真是毒啊,竟然让这个小女孩来刺杀他。
不对,以老头子的头脑,怎会想出这种拙劣的诡计?一个小女孩即使可以趁他不备刺他一刀,可是正如现在这样,想要取他性命也难如登天,一刺不中,就满盘皆输了。
难道这当中还有什么是他遗漏的?
坐在地上的小女孩还在哭,可能由于害怕,小女孩的哭声渐渐小了。
萧韧留下她的一条命,让她感受到什么是生不如死,什么是痛不欲生。
萧韧或许不会想到,重活一世,他的那番话会时常回荡在她的耳边。所幸她没有喝下寒食散,她虽然依然不记得八岁之前的事,可是她的脑子没有坏掉,她知道对于陶世遗这样多疑的人而言,她只要稍作引导,他就会想到很多。
在死士营里,她只学会杀人,她识字不多,仅有的学识也是为了执行任务的需要,除了杀人,她什么也不会。
但是只要她不死,她就可以学。坠崖她没有死,她在灭灯大师身上,学会了隐忍,学会了苦中作乐。
现在她没有喝下寒食散,那她就先从陶世遗身上学起吧,有时候以仇人为师,更加可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表舅,你还带我去见我娘吗?白头发老爷爷说只要你受伤了,就会去看大夫,我娘就在大夫那里,那样我就能见到我娘了。”
漏洞百出的一番话啊,可是沈彤知道,疑心病重的人,是会为这些漏洞找出根缘的。
果然,陶世遗眼中的笑意更浓,即使他的身上还在淌血,可他依然笑如春风。
“白头发老爷爷说得对,表舅是要看大夫,也是要带你去见你娘,可是表舅身边的人全都睡着了,谁送我们去呢?”
小姑娘显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她怔了怔,说道:“大叔,大叔可以的。”
陶世遗笑着说道:“那好,彤彤扶着表舅,我们去找大叔。”
出门之前,陶世遗取出药箱,为自己涂上金创药,这些年他一直都与江湖人有联系,这样的金创药他也收了不少。
已是二更时分,大宅死气沉沉,小姑娘有些瑟缩,不由自主地紧靠着陶世遗,陶世遗爱怜地摸摸她的头,一只大手放在了她的后颈。
小女孩当然不知道表舅随时都能捏住她的脖子,她惊恐地四下张望,问道:“大叔去哪儿了?”
“可能在外面吧,我们出去看看。”陶世遗边说边蹒跚着向大门口走去。
陶家的宅子很大,从陶世遗的院子走到门口,陶世遗已经汗流浃背了。虽然伤口的血已经止住,但是每走一步便是钻心的疼痛。
门子看到陶世遗,也是吃了一惊,这些日子他们不敢懈怠,四个人轮班,即使是夜里也不敢打瞌睡。
“老爷,您这是要出去?”门子问道。
陶世遗微笑:“让车把式备车吧,我要去看大夫。”
说着,他还看了一眼身边的小女孩。
骡车很快备好,门子看看四下,有些迟疑:“老爷,您自己出去吗?”
陶管家没在,护院们也不知去了哪里,就连老爷平素不离身的随从也没有跟着出来。
陶世遗微微一笑:“无妨,有人护着我呐。”
门子不明所以,他看一眼老爷身边的小女孩,难道老爷说的是这个小孩子?
陶世遗带着沈彤上了骡车,他的手一直没有离开沈彤的后颈,在外人看来,那是一个长辈对孩子的亲昵,可是陶世遗自己心里最清楚。
骡车驶出陶家门口,立刻便有几道黑影跟在了后面。
陶世遗把车帘拉开一条缝,看着不远不近跟在后面的人,他对沈彤道:“彤彤,你看,那些大叔就在后面呢。”
沈彤咧嘴笑了,是啊,她来的时候就发现那些大叔了,而且她也知道,这些大叔是一路从镇上那处小院子跟着来的,陶世遗虽然没有发现,但是她发现了,为了避开那些大叔的耳目,这一路上她颇费了些功夫。
说起来这一晚上也真累,她跟着陶世遗从镇下去了镇上,又跟着他从镇上回到镇下,现在也不知道还要跟去哪里。
沈彤打个哈欠,好在她睡了一下午,又吃了一条鱼。
“困了就睡吧,到了地方表舅叫你,你很快就能见到你娘了。”
陶世遗的声音格外温柔,沈彤缓缓闭上了眼睛,呼吸渐渐变得均匀起来,她睡着了。
车厢里的陶世遗收起了脸上一贯的笑容,一只手还在沈彤的后颈上,另一只手却紧握成拳。
第十七章 路上
暗夜寂寂,一条身影出现在小院子门口。
“告诉大老爷,姓陶的出门了,身边带着一个小孩,咱们的人已经跟上。”
关明觉独自坐在桌前喝着茶,他在等,他相信他的判断没有错,打草惊蛇之后,就是引蛇出洞了。
消息递进来,关明觉微微一笑,一切都很顺利,陶世遗果然沉不住气了。
杯中茶汤(防)灿黄,映出关明觉唇边的笑容,可是笑着笑着,他忽然放下了杯子。
这一切有些太顺了,就像是要睡觉就有人递枕头,是今天晚上的这一招真的起了作用,还是陶世遗太不济了?
陶家之所以能在上乔镇扎下根来,虽然全靠了关家,但是自从陶父无意科举,上至关老太爷关良辅,下至关家其他子弟,对于陶家就视如不见了。
一个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家,还比不上自家的家生子,无须理会。
因此在陶父死后,陶家母子投靠了黄家。后来陶母也死了,陶世遗拿着舅舅的书信,又去京城投亲,这一次陶世遗投靠的是礼部侍郎黄晚秋那一支。
几年后,陶世遗回到上乔镇,只是那个时候,关家正值水深火热,关良弼病故,关良弼的儿孙全部丁忧。
关良弼的儿孙代表着家族中最重要的势力,他们的丁忧,也代表着关家暂时退出了朝堂。
关家自顾不暇,无论关良辅还是关明觉,都没有闲心去留意陶世遗。
待到尘埃落定,关家也差不多死心的时候,已是几年之后了,那时陶世遗已经变了陶老爷,不但置了大宅,还开了多家铺子,他举止文雅,待人谦和,在这一代声誉日隆。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关明觉眼中,陶世遗和当年的陶父一样,都已是不值一提的弃子了。
黄家是沈家的姻亲,沈家成了大齐立朝后第一个被诛九族的家族,九族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黄家姑爷是沈毅的幼子,虽不在九族之内,但是黄家从此也被厌弃,黄晚秋和黄敬皆被贬官,黄家迁出京城,不到三年,黄晚秋和黄敬皆死于任上。
陶世遗没有了黄家这门亲戚,即使在上乔镇置办了偌大家业,可在众人眼中,他也只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商户而已。
想到这里,关明觉叹了口气,如果那个人没有出现,他差点就让陶世遗在眼皮底下混过去了。
谁能想到,这个看上去文文弱弱的陶世遗,竟然有那么大的胆子啊。
关明觉更没有想到,关家的未来,竟然要招落在陶世遗身上。
不,严格说来,是要招落在陶世遗手里的小姑娘身上。
那个孩子啊,原本不应该出生的孩子。
沈家的孩子!
“来人,把阿四叫来。”关明觉沉声吩咐。
片刻后,阿四出现在关明觉面前,他二十七八岁,苍白瘦削,站在那里,如同一杆插在地上的长枪。
“阿四,你现在就带上人,按照咱们的人留下的标记,找到陶世遗,看清楚接应他的是什么人,另外,他手里有个小女娃,如果抢不过来,那就一刀杀了,不能让别人把那个小女娃带走。”
阿四应声而去,关明觉在屋里来回踱步。陶世遗匆忙把那孩子带走,抢在原先说定的两天之前,和他猜得一样,陶世遗还有另一个主子。
那究竟会是什么人呢?
关明觉想起这几天来陶世遗给出的那些借口,什么要用小女娃引出黄氏的同党,什么小女娃病得要死了,全是胡说八道!
陶世遗一定是想争取时间,把那孩子送到其他地方,而不是交给......
他重新坐到太师椅上,他对阿四的办事能力是有信心的,只是要杀死小女娃有些可惜,可是一旦陶世遗把那孩子交给了别人,这件事让那个人知道了,关家难脱干系,索性把人杀了,一了百了,不小心弄死了那个孩子,总比让别人得到那孩子要好得多。
黑夜漫漫,坐在骡车里的沈彤揉揉眼睛,睡眼惺松:“表舅,我们快到了吗?”
“快到了,彤彤乖,再睡一会儿,醒了就能看到你娘了。”耳边传来陶世遗温和的声音,他的手轻抚着小姑娘细嫩的脖子。
“可是太颠了,我睡不着了。”小姑娘很委屈,是啊,这骡车是怎么了,走着走着就颠簸起来了。
“出城了,路不好走,没关系,过一会儿就到了。”陶世遗温声说道。
沈彤打个哈欠,她的肚子里咕噜噜叫了起来,晚上跑了太多的路,那条鱼已经消化完了,现在饿了。
黑暗中,陶世遗无声地笑了。他没有猜错,这就是一个心无城府的小孩子而已,无论是对他说的那番话,还是扎他的一刀,都是关明觉那个老东西设下的圈套。
老东西早就怀疑他了,所以在带走这孩子之后,又把她送回来,就是要看看他究竟会把这孩子送到哪里,交给什么人。
老狐狸!
“老爷,咱们是直着走,还是去十里铺?”车把式老贾问道。
老贾和陶三村一样,都是有人命在手的,对他死心踏地,这也是他能只带老贾一人出来的原因。
想到陶三村,陶世遗咬了咬牙,这对父子有本事就别让他找到,否则定会碎尸万断。
“掉头,去老龙王庙。”
老龙王庙其实早就不存在了,但是上乔镇和下乔镇的人还是习惯地把那一片叫老龙王庙。
那里还有一个名字,叫乞儿寨。
乞儿寨位于上乔镇和下乔镇之间,这两个镇子乃至方圆百里的要饭花子,都由贾老七管着,贾老七平时就住在乞儿寨,而老贾和贾老七沾亲,当年就是老贾把贾老七带到陶世遗面前的。
越往前走,道路就更加颠簸,沈彤感觉自己这副稚嫩的小身板快要给颠散了。
老龙王庙是什么地方?她没有听说过,她有些后悔,后悔应该和芳菲多聊一会儿,芳菲被卖了两三次,对两个镇子上的地名应该是知道一些的。
不过,沈彤心里很清楚,无论是什么十里铺,还是这个老龙王庙,母亲都不会在的,不过没有关系,她会查出来的。
陶世遗,如果不是为了我娘,我留你性命做甚?
3月18更新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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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乞儿营
又走了约末一炷香的功夫,骡车终于停了下来。沈彤好奇地探头向车外看去,暗夜中几盏晕黄的灯笼,周围低矮的房子影影绰绰,只能看出大概的轮廓。
“这是哪儿?”
小姑娘童稚的声音响起,陶世遗轻抚着她细嫩的后颈,柔声说道:“这里是老龙王庙,你不是想见你娘吗?她就在这里。”
“真的吗?我要见到我娘了!”沈彤兴高彩烈,没等车把式放下矮凳,便起身下车,可是她忘记这是在骡车上,她人小腿短,一脚踏空,啊的一声惊叫,小小的身体就从骡车上摔了下去。
这个变故来得太突然了,一路之上,陶世遗的手从未离开过小姑娘的脖子,可是现在却措不及防,等他反应过来时,沈彤已经摔下去了。
“快,抱起他来!”陶世遗一边对老贾喊着,一边撩起衣袍跳下骡车。
可是他们还是太慢了,老贾放下手里的矮凳去抓摔下去的孩子时,那个本应倒在地上的孩子却嗖的一下,从老贾身边跑了过去。
她一边跑一边哭喊:“娘,您在哪儿,娘,我是彤彤啊!”
静夜之中,小姑娘尖锐的声音格外刺耳,和所有小孩子一样,沈彤喊了几句就嚎啕大哭,她向着那座点着灯笼的房子奔跑,跟在后面的老贾没有想到,这个孩子竟然跑得那么快!
小姑娘在前面跑,老贾在后面追,陶世遗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后面。
三个人全都向着那座房子奔跑,但是不知不觉中却拉开了距离。
房子里的人已经被惊动起来,悄悄跟着骡车一路而来的人亲眼目睹着这一幕,小姑娘的举动把他们的计划打乱了。
阿四恨不能给陶世遗一巴掌,这个笨蛋,连个小孩子也弄不住,现在那小姑娘已经脱离了陶世遗的掌握,一旦房子里的人抢先抓住她,关大老爷担心的事情就会发生了。
阿四临来之间,关明觉交给他的任务,一是要看清陶世遗要见的人;二是不能让别人得到那个孩子。
宁可杀掉,也不能失手,必要的时候,连陶世遗也一同灭口。
可是现在,如果他追上去抓那个孩子,就提前暴露了,屋里的人即使不会出手,也已有防备,想要知道陶世遗要见的是什么人,那就太难了。
可如果他不去追那个孩子,孩子就落入别人手里,接下来他只能硬拼,否则再难抢回孩子了。
这一切出乎阿四的意料,也同样出乎陶世遗的意料。
不过好在只是一个孩子。
八岁的孩子,又是个女孩子,顶多就是哭闹一番,谅她还能哭出花来?
转眼间沈彤已经到了门外,房子的大门忽然从里面敞开,两名大汉一左一右出现在门边,其中一个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抓住了沈彤。
沈彤还在哭喊,又有几个人从门里出来,老贾只好收住脚步,转身去看跟在后面的陶世遗,等着他的指示。
陶世遗连忙抱拳:“在下是上乔镇的,姓陶,请问几位可是七爷的人?”
刚刚从门里出来的几个人中,有一个白净面皮,穿青色裋褐的,显然是认识陶世遗,他笑着说道:“陶老爷,怎么深更半夜过来了?”
“啊?怎么咬人?”没等陶世遗说话,先前抓住沈彤的大汉忽然叫了起来,众人向他望过去,只见那个被他抓住的小姑娘,正咬在他的胳膊上。
大汉挥拳要打,陶世遗忙道:“使不得,使不得啊!”
那个白净脸的汉子看向沈彤,问道:“这是那个孩子?”
陶世遗道:“就是她。”
白净脸冲着被咬的大汉道:“被小孩子咬一口,能有多痛,抱上她跟我进去。”
沈彤依然咬住大汉胳膊,大汉把她抱起来,她还是没有松口,那大汉被她咬得龇牙咧嘴,悻悻道:“娘的,这小丫头片子是属狗的吧,咬住就不松口。”
白净脸身边的几个汉子哄笑起来,被个小孩子咬住,能是什么大事?
被咬住的大汉无奈,只好用被咬的手臂夹着沈彤往里走,可怜那条胳膊,还被沈彤咬着。
陶世遗也跟着进去,老贾也要跟着,却被拦在了外面。
老贾有些疑惑,老爷要来见的人不是贾老七吗?他和贾老七是亲戚,贾老七身边的人谁不知道?今天这几个都是经常跟在贾老七身边的,可是今天却像完全不认识他了。
陶世遗没有指示,老贾当然也只能作罢,他没有回到骡车上,而是守在门外,等着陶世遗出来。
大门重又关上,只有那几盏灯笼在黑夜中闪着微弱的光茫。
这个地方之所以叫老龙王庙,是因为曾经有一座龙王庙。有一年乔河决堤,不但冲毁了田地房舍,就连那座龙王庙也给冲塌了。
从此以后这里就叫老龙王庙,但是就连破庙也没有。十几年前,贾老七做了这一带的花子头儿,老龙王庙就变成乞儿营,来来往往的都是叫花子,上乔镇和下乔镇的人,宁可绕路也不来这里。
一来二去,就连县衙的人也对这里忘而却步,老龙王庙就成了三不管地带。
从外面看,贾老七的这处宅子光秃秃的,连院子也没有,可是里面却别有洞天。
沈彤被那大汉夹着,七拐八拐来到就又从那房子里穿了出去,过了一片林子,前面居然出现了几间精舍。
精舍外面挂着十几盏玻璃罩子的气死风灯,把四周照得亮如白昼。
一行人刚出林子,就被人拦住了。
白净脸道:“我们是贾七爷的人,这位是陶大老爷。”
拦住他们的人显然是认识白净脸的,他没有理会白净脸,目光落到陶世遗脸上,上下打量了几眼,对白净脸道:“你们等一下。”
说完,他对身边的人使个眼色,那人飞快地跑了进去。
片刻之后,那人就小跑着出来,对众人说道:“姓陶的和那孩子进去,其余人等退到林子外面!”
闻言,白净脸示意那名大汉放下沈彤,陶世遗也温声哄道:“彤彤,快松口,咱们现在要进去了。”
沈彤这才放开那名大汉,她朝地上啐了一口,吐出一口血沫子。
大汉捂着被咬得鲜血淋淋的手臂,恨不能把这熊孩子一把掌拍死。
可是他的目光撞上白净脸责怪的眼神,只好恨恨地退到一边,眼睁睁看着那孩子蹦蹦跳跳走进精舍。
第十九章 屏风
“魏头儿,姓陶的来了。”带他们进来的人恭恭敬敬的说道,眼角扫到跟着自己进来的小姑娘,不由得皱皱眉。
小孩子不懂事,怎么就跟着进来了?
沈彤是跟着这人进来的,在这里,陶世遗不敢轻举妄动,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蹦蹦跳跳跨进门槛,而他却候在庑廊下面等着里面的传唤。
沈彤悄悄打量着屋里,说是精舍,也只比方才走出来的那处房子略强一点儿,屋里的摆设很少,而且都是簇新的,既不华丽也不高雅,更加没有高门大户推崇的古朴大气,说白了,这屋里的东西虽不便宜,可也就是随处能买到的。
也就是说,住在这间屋子里的人,是最近才来的。
就在屋子的一侧,有一道花梨木的屏风,屏风上是四季花鸟,一个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嗯,让他和那孩子进来。”
声音粗重低沉,沈彤怔怔,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似曾听过?
她一时想不起来,也就不再去想,她是昨天早晨才清醒的,因此这声音一定不会是这一世听到的,而在前世,她不是一个记性好的人,除非是很熟悉的人,否则她实难想起。
带路的人退了出去,陶世遗毕恭毕敬地走了进来。
“魏头儿,这孩子带来了。”
陶世遗谦恭地说道。
沈彤在心里想笑,表舅不装了?不再哄她来见娘了?
屏风后的人淡淡地说道:“让这孩子进来,我看看她。”
陶世遗应声,看向站立在旁的沈彤,小姑娘的脸上还有泪痕,张着小嘴,呆呆地看着那座屏风,像是给吓到了。
“彤彤,乖,到屏风后面去,你不是想见你娘吗?”
陶世遗温柔的语调让小姑娘反应过来,她怯怯地缩了缩身子,对陶世遗道:“表舅,我娘在哪儿?”
“到屏风后面,就能知道了,听话。”陶世遗说着,轻轻推了推小姑娘的身子。
“好。”沈彤答应着,轻手轻脚走进了屏风。
屏风后面是张胡床,胡床旁的小几上点了一盏四角宫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半倚在胡床上,一条腿平伸,另一条腿则半搭在床沿,有个满头珠翠的年轻女子跪在地上正在给他捏腿。
沈彤有些怕生,她怯生生地站在那里,如同一只受到惊吓不知所措的小鹿。
“来,走近一点儿,让我看看。”大汉的声音依然低沉,目光炯炯望着沈彤。
沈彤向前挪了几步,站在了胡床前。
大汉眯起眼睛,仔细端详着沈彤,对那个女子道:“沈家人的鼻子都长得一个样儿,这小姑娘倒像是沈家骨血。”
女子噗哧笑了:“魏头儿的记性可真好,这么多年了,还记得沈家人的鼻子是什么样儿的。”
“记得,当然记得,不敢忘,不敢忘啊”,大汉说着,朝着沈彤招招手,“别怕,我问你几句话。”
沈彤又上前一步,与大汉离得很近。
大汉再一次打量她,问道:“读过书吗?”
沈彤摇摇头。
大汉又问:“前两日听说你病了,这会儿可好了?”
沈彤把头垂下,接着,她又抬起头来,忽闪着大眼睛反问:“大叔,我娘呢?”
“你娘?”大汉想起刚才听到陶世遗哄骗小女孩说的话,微微一笑,“想见你娘?”
大汉笑着摇摇头,却又叹了口气,像是有几分惋惜:“陶世遗,这事办得不够漂亮啊。”
站在屏风外的陶世遗身子猛的一震,握紧了拳头。
他被沈彤刺了一刀,虽然并无大碍,可毕竟是受伤了,加上沈彤在前面跑得太快,他要紧紧跟上,扯动伤口,这会儿又流出血来。
陶世遗强忍疼痛,故作镇定:“魏头儿,不瞒您说,关家的人盯得太紧,关明觉更是百般折辱,陶某这才不得不提前把这孩子给您送过来,还请魏头儿多多包涵。”
“关家的人啊,呵呵,关良弼死后,关家活着的人,还能算是人吗?”魏头儿说到这里,似是想起什么有趣的事,哈哈大笑。
“是,关家早就不能算是人了,所以早无世家风范,行事宛如疯狗一般,如今陶某遍体鳞伤,俱是拜关家所赐。”陶世遗说到伤心之处,用衣袖抹抹眼角。
魏头儿一声长叹:“唉,事虽如此,可是这事你办得确实不好,不说别的,外头的尾巴就是你带来的吧,我若是让人收拾他们,万一留下活口......你说,我回去后,该如何向主上回复呢?”
陶世遗一身冷汗,他也不知道是伤痛还是被魏头儿吓的,他硬着头皮说道:“在下一介书生,承蒙魏头儿器重,对在下而言,魏头儿便是倚仗,主上那里,还请魏头儿美言几句。”
听他这么多,魏头儿的嘴角动了动,浮上一丝冷笑。
“白头发老爷爷说了,只要彤彤跟着表舅来见大叔,彤彤就能见到娘了,大叔,我娘呢?”一直默不作声的沈彤忽然开口,清清亮亮的童音,让屏风内外的两个人全都吃了一惊。
魏头儿微微抬起身子,目光如炬地看着床边的小姑娘:“你说是白头发老爷爷说的?”
“是啊,白头发老爷爷说的啊,表舅也知道啊,我娘呢?表舅,彤彤听话,彤彤乖,彤彤不哭,让彤彤见娘吧。”小姑娘抽噎着,她很害怕,她不敢哭出声,表舅会生气,白头发老爷爷也会生气。
屏风外的陶世遗如坠冰窟,蓉娘这个贱人,没给死丫头喂下寒食散,果然给他生出祸端了。
“魏头儿,您别听小孩子胡说......”
“小孩子没有胡说吧,方才我还听你告诉她,进来就能见到她娘了......白胡子老爷爷,那是关明觉吧,你把这孩子送过来,是想让京城的人知道,我来了此处?”
魏头儿的声音越来越冷,说到后面,已是声色俱厉。
就在两天前,他还让人催促过此事,可那时陶世遗说孩子病了,而今天,陶世遗却忽然连夜带着孩子过来了,这件事本就可疑。
“陶世遗,我听说你那长子很是聪明啊,是个读书种子。”
第二十章 第三个孩子
陶世遗膝下二子,长子陶颂之,今年十岁;次子陶赋之,今年八岁。陶颂之五岁开蒙,甚是聪慧,陶世遗对两个儿子寄望颇深,尤其是长子陶颂之,去年陶世遗还去了三百里外的韶阳府,拜访一位曾有一面之缘的老翰林,只等明年开春,就把陶颂之送去韶阳府,跟着那位老翰林读书。
现在听到魏头儿提起陶颂之,陶世遗的心便提了起来。
早在蓉娘去见黄氏之前,陶世遗就让妻子王氏则带着两个儿子去了十里铺王氏的娘家,这些日子,他也住在十里铺。
而现在魏头儿忽然说起长子陶颂之,陶世遗飞快地把妻儿出府那日的情景想了一遍。
府里人都知道,大少爷陶颂之夜里起来读书,受了风寒,因此那天出府的时候,虽然风和日暖,可是府里都看到,大少爷陶颂之穿着斗篷,还戴上了风帽......
所以出府那天不会有差错,而到了十里铺后,陶颂之也一直病着,每天都有药渣子端出去倒掉。
把这些想了一遍,陶世遗松了一口气,没有差错,想来魏头儿就是想要提醒他,不要忘记自己还有老婆孩子。
陶世遗满脸委屈:“魏头儿,在来此之前,陶某刚刚让这孩子给刺了一刀,您可以让人查看,小孩子怎会出手伤人,陶某早就问过,是关明觉指使这孩子来行则陶某的,孩子就在这里,您一问便知。”
隔着屏风,陶世遗看不到里面的情景,他当然真不能看到魏头儿眼中的嘲讽。
关明觉派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来行刺?
如果关明觉是这样的老糊涂,关家还能撑到今时今日?
魏头儿忽然有些不确定了。当初主上得知沈家的小儿媳被替换的消息后,便立刻派人四处寻找,从北到南,找了整整五年!
直到他们找到了陶世遗......这个消息就是陶世遗放出去的。
主上想要得到沈家的孩子,因此明明知道陶世遗是待价而沽,一边和关明觉合作,一边又和他们谈条件,可是他们还是答应了他。
可是现在看来,魏头儿觉得自己太过仁慈了。
他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托起沈彤的下巴,仔仔细细地端详。
“你叫彤彤,你娘可有说过,为何会为你取了这个名字?”魏头儿的声音忽然变得温柔起来,沈彤的身体猛的一震,她想起这人是谁了!
魏头儿却以为她是害怕了,目光更加柔得,如果不是他的满脸胡子,真的像是一位和蔼的人。
沈彤却几乎想要拔腿逃走了,怎么会是这个人?
他不姓魏,他的名字叫屠卫,人称千面斩!
前世沈彤见过他三次,一次他是个白面微须的书生,一次他是个毫不起眼的市井小民,而另一次则是个刀疤脸。
而现在出现在沈彤面前的屠卫,则是满脸虬髯。
也不知哪一个是他真正的脸,或许都不是。
屠卫冰冷的手指触在沈彤的下巴上,那手指离她的咽喉只有寸许,沈彤全身寒毛立起,她紧咬牙关,什么也没有说。
屠卫在她的眼中看到了惊惧,小孩子害怕了。
“无妨,别怕,告诉大叔,你娘为何给你取名彤彤。”他重复了一遍。
沈彤终于缓和下来,她怯生生地说道:“不......不知道。”
“不知道啊,那你总知道来表舅家之前住在哪里吧?”屠卫温柔地说道。
“住......住......不记得了。”小姑娘全身颤抖,她能感觉到屠卫在手指上用了几分力气,她的下巴一阵生疼。
“不记得,你八岁了,怎么会连自己家在哪儿都不记得,真是不乖呢,好好想一想,只要你想起来,大叔就送你去见你娘。”屠卫的手指轻轻松开,可是另一只手却捏住了沈彤的肩膀。
小孩子的肩膀瘦削单薄,随时都能被捏得粉碎。
感觉到肩膀上传来的疼痛,沈彤的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她求助地看向屏风,那个带她来的表舅就在屏风后面,表舅快来救她啊。
“我想找我娘,可我真的不记得家在哪儿,婆婆没有告诉过我,表舅也没说过,大叔,我好疼,你松手啊!”
屏风外的陶世遗瞪大了双眼,婆婆,什么婆婆?这孩子在说什么?
坏事了,今天果然是要坏在这个小东西身上!
屠卫却依然微笑,他柔声问道:“婆婆在哪儿?”
沈彤摇头:“不知道,陶管家把我和两个姐姐接到表舅家里,我就再也没见过婆婆了,是真的,我不知道婆婆在哪儿。”
“婆婆姓什么?”
“姓王。”
这一次终于有她知道的事情了,小姑娘回答得又快又好。
屠卫看向跪在地上的女子,问道:“姓王的婆婆?”
女子想了想,答道:“上个月初六,陶世遗的管家陶三村从王牙婆手里买走三个孩子,共计五十两银子。当天夜里,王牙婆租住的房子走水,王牙婆连同手里尚未卖出的八个孩子全部烧死。”
“买走三个孩子,眼前是一个,还有两个呢?”屠卫来了兴趣,他看向沈彤,“那两个姐姐呢?”
“春鹊姐姐和芳菲姐姐一直陪着我,我昨天还看到她们,可是后来不知去哪儿了。”沈彤没有说谎,春鹊和芳菲真的一直陪着她。
“是吗?原来是这样!”屠卫哈哈大笑,忽然,他从胡床上坐起身来,一只手拎起站在一旁的沈彤,朝着屏风扔了出去!
“来人,把陶世遗拿下!”
当那女子说出他在王牙婆手里买下三个孩子时,陶世遗便知道完了,真的完了!
他的确是买了三个孩子,但却不是三个女孩,而是一男两女。
只是为了不引人注目,那个男孩是打扮成女孩模样带进府里的。
两个女孩被带进那个小院子,而那个男孩则一直都在妻子王氏的院子里,直到王氏带着孩子去了十里铺。
可是现在屠卫认定那第三个孩子就是沈彤,而他却不能说出真相。
因为那个叫蓝采的孩子,是他买来给长子陶颂之做替身的。
怔怔之间,沈彤娇小的身体撞上了屏风,黄花梨的屏风轰的一声倒了下来。
第二十一章 她不是沈彤
这座黄花梨的屏风有四扇,每扇上有一幅花鸟图,代表意春夏秋冬四季,做工精细,价值不扉。
沈彤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屠卫把她扔出来时用了几分力气,也多亏他用了力气,否则仅凭沈彤的娇小身板,十之八、九会撞上屏风后就摔在地上。
可是现在,那个小小身体不但把屏风撞倒,而且还飞了出去,堪堪落到门边,如果陶世遗进来时随手掩上了门,沈彤很可能就此飞出去了。
砰的一声,那孩子摔在了地上,不用去看,陶世遗也知道这孩子小命休矣。
别说是个大病初愈的瘦弱孩子,即使是成年人,这样重重一摔也会伤筋断骨、头破血流。
魏头儿是存心要置孩子于死地!
原本是护身符,可是现在却成了催命符。
魏头儿要杀死这个孩子,就是不再相信这孩子是沈家后人。
这孩子是谁,是从哪里来,对于魏头儿而言不再重要,在他眼里,只要这孩子不是真正的沈彤,那么就如草芥一般,根本不用把这孩子立时杀掉,而此时这一扔一摔,魏头儿真正要杀的人不是这个孩子,而是带孩子来的人。
是他陶世遗!
随着沈彤落地,几个人从门外冲了进来。
屏风倒在地上,屏风后面的一切尽收眼底,虬髯大汉目光阴翳,冷冷地看着陶世遗。
这还是陶世遗第一次见到屠卫,屠卫和他想像的不一样,但是此时此刻,他已经无心去对比,因为那几个冲进来的人已将他按在地上。
屠卫的声音冷冷地响起,依然低沉粗哑,可在陶世遗听来,这声音却如同来自地府。
“姓陶的,你是读书人,那么自是应该明理。这世上有很多人,有人忠心赤胆,有人却只能做三姓家奴,而你无疑就是后者。但你却认不清自己的斤两,做着三姓家奴的事,却还要自作聪明,再演一出表忠心的把戏,你要对谁表忠心?是被你出卖的沈家女誊?还是连着京城的关家?无论是谁,本座均不在意,可是你把本座当成傻子,这就是找死了。”
说完,屠卫挥挥手,对那几个人道:“关家的人还在外面藏着吗?把他交给关家吧,咱们的刀可不是用来擦鞋底泥的。”
几人应声,把早已吓得瘫软成泥的陶世遗抬了出去。
屠卫叹了口气,轻轻抚额,自言自语道:“又是一桩麻烦事,好在早早发现,否则......”
屠卫的声音嘎然而已,因为他忽然发现,那个孩子不见了。
刚刚盛怒之下,他把孩子扔出去,一是泄愤,二来也是震摄。
他了解自己的功力,这一扔下去,那孩子即使不死,也是奄奄一息了。
可是那个孩子呢?
屠卫锁眉,他的人把陶世遗抬出去时,顺手也把那孩子给拖出去了?
只能如此吧,否则也解释不通。
地上有血迹,逦迤到门口。
屠卫不会想到,就在他以为那个孩子被他的人拖出去的时候,沈彤已经出了那片林子。
在她之前,几名护卫拖着陶世遗先行出了林子,白净脸和他的人还在林子外面侯着,看到这些人出来,又看到面如土色的陶世遗,白净脸吃了一惊。
他的目光从陶世遗的脸上移到身上,眉头动了动,连忙把眼睛移开。
陶世遗身上的袍子已经湿了一大片,鲜血渗出来,滴滴嗒嗒。
看来伤得不轻啊,魏头儿这是要灭口吗?
不对,如果是要灭口,陶世遗这会儿应该是个死人啊。
白净脸恨不得立刻就去禀报贾老七,要立刻和陶世遗划清界限才好。
“几位爷,要不要咱们几个帮忙啊?”白净脸换上一副笑脸。
“嗯,外面有关家的人,把姓陶的交给他们。”为首之人冷冷地说道。
“好嘞!”白净脸招招手,几名手下接过陶世遗,向外面拖去。
沈彤藏在树影里,远远看着这一幕,不行啊不行,她还没有从陶世遗身上得到母亲的消息呢。
好在屠卫已经认定她不是沈彤了,她不是沈彤,那么即使找不到她的尸体,屠卫都不会在意了。
死士营的人是不会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浪费力气的,就像他们要把陶世遗交给关家,而不是亲手杀了他。
屠卫是死士营的,他的这些护卫全都是!
拖着陶世遗的人当中,有一个人是她认识的,那是甲五!多年以后,甲五成了甲组三大高手之一,独挡一面,甚重器重,而现在他还是个不引人注目的小角色。
而屠卫掌管执法司,以铁面无情著称,沈彤见过他的那三次,便是他公开处置犯下过错的死士。
千面斩屠卫,即使是早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死士,也会谈之色变。
沈彤没有想到,这一世她见到的第一个死士营里的人,居然会是屠卫!
屠卫是来接她的,那么前世也是屠卫带她走的?她是屠卫带进死士营的。
屠卫千辛万苦找到沈家后人,就是要把她培养成死士吗?
为什么?
沈彤发现如今的自己虽然没有武功,可是这副小小的身体想要逃跑却很容易,当她不费吹灰之力就从一个狭窄的缝隙里钻出来时,更是对自己的这副小身体满意之至。
可是当她抬起头来,就对上了一张脸,一张因为愤怒而扭曲变形的脸。
“小畜牲,就是你,老子要把你的牙掰下来!“
沈彤认出来了,这是进来时被她咬伤的那个人。
这是贾老七的人。
她冲那人做个鬼脸,使出吃奶的劲儿向上一跃,拽住一根树枝,像荡秋千一样荡了出去,那人疼得龇牙咧嘴,哪里还追得上她。
待到沈彤彻底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那人还举着被沈彤咬伤的手臂,大呼小叫地找人,其他人听到动静,跑过来时,就听到他在骂:“小兔崽子,敢咬老子,老子揍扁了你!”
有人骂道:“你小子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被个小孩子咬了一口,你都骂了一个时辰了,有本事你去和里面那位要人啊,在这儿骂个球!”
“老子被咬了,还不能骂了,等我抓住那小东西,老子......不对,那小东西刚刚是从这里钻出来的,她怎么会从这里钻出来?”
是啊,这里是他负责守着的,那个小东西......好像跑了......
第二十二章 软刀
沈彤一口气跑出五六里,仰面朝天倒在一片草丛里,看着满天星斗,她这才意识到一件事。
她是不是已经算是逃过了做死士的命运?
已经没有了力气,幼小的身体又累又饿,可是沈彤还是笑了出来。
是了,前世这个时候,她服食了寒食散,浑浑噩噩中,陶世遗把她交给了屠卫,想来那个时候,陶世遗一定告诉屠卫,她大病未愈,所以才会昏昏沉沉。
而这一世的此时此刻,她正躺在荒山野岭欣赏今夜的星光灿烂......好像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至少她还能选择自己下一刻要做的事,要走的路。
她是从芳菲口中得知,那天从王牙婆手里买回来的孩子,除了芳菲和春鹊,还有一个人,可是到陶家以后,芳菲却没有见过那个孩子。
在此之前,沈彤误以为那个孩子也是陶世遗给自己准备的替身,可是当她在屠卫面前说出那个孩子的事时,她就知道,自己猜错了!如果那个孩子是她的替身,陶世遗一定会据理力争,可是当她从屏风里飞出来的一刹那,她在陶世遗脸上看到了惊惧,那是秘密被人戳破后的惊惧,她在前世不只一次见过这种神情。
听芳菲说,那是个女孩子,芳菲觉得她面熟,可是却不记得在王牙婆那里见过,当时王牙婆手里有十个孩子,除了芳菲和春鹊,还有两个女孩六个男孩,这个孩子决对不是那两个女孩当中的任何一个人。
“不是女孩,那就是男孩喽。”沈彤自言自语,“陶表舅买个男扮女装的男孩,他要干嘛?哦,对了,他有两个儿子呢。”
沈彤又笑了,这位表舅还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啊。
沈彤躺了足足一炷香的功夫,才爬起来去找水喝,灌了一肚子河水后,沈彤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她跳起来继续奔跑,已经落到关家人后面了,如果再不跑快一点儿,见到的就只有陶世遗的尸体了。
今天她给陶世遗插了两刀,一把是插在陶世遗身上的真刀,而另一把则是肉眼看不到的软刀子,这把软刀子让屠卫把陶世遗交给关家,那其实就是要借刀杀人了。
所以她要快点,赶在关明觉动手之前,让陶世遗说出母亲的下落。
夜风习习,暗蓝的天幕上繁星点点,宛若恒河沙数,一条船悄悄靠岸,两名劲装打扮的仆从率先下船,接着,又有几个同样装束的人,簇拥着一个少年从船上走了下来。
少年十四五岁,青衫长袍,五官清秀,面如冠玉,他缓步走过渡桥,放眼看向暗沉沉的城镇。
“这就是上乔镇啊,青云先生的故里,怎么看上去如此荒凉。”
“世子,若是八、九年前,即使是晚上,走在上乔镇的大街上,也能看到把酒吟诗的学子,那些读书人啊,最是喜欢到这渡口观水赏月,可是如今,早就今非昔比了。”一名随从说道。
少年叹了口气:“关良弼终究是一介书生耳。”
“是啊,读了那么多书,却还是个拎不清的,比起沈家......”
随从的话尚未说完,就发觉自己说错了,连忙止住,陪笑说道:“世子,您看这月下乔河别有一番美景啊。”
少年哈哈一笑,向着不远处的上乔镇,信步走去。
关明觉还在镇上的小院子里,这几天里,他有一半的时间都在这里。
他看看屋角的沙漏,推开窗子,月色满院泻了一地。
“大老爷,阿四回来了。”一个仆从进来禀道。
“好,让他进来。”关明觉转动着手里的铁球,脸上浮起一抹笑意。
阿四办事,从来不会令他失望,这一次,阿四也是。
“阿四还带回了陶世遗,您是一起见,还是......”仆从问道。
“陶世遗?他只带回了陶世遗?那个孩子呢?”手里的铁球停止了转动,关明觉脸上的笑容也渐渐隐去。
“只有陶世遗,小的没有看到那个孩子。”仆从答道。
“让阿四进来”,关明觉顿了顿,补充了一句,“只让阿四进来。”
很快,关明觉就知道了今天晚上的事。陶世遗带着沈彤去了老龙王庙,可是半个时辰后,贾老七的手下抬了陶世遗出来,一出来就大喊大叫:“关家的人呢,快别躲着了,赶快把这人抬走!别把七爷的地方弄脏了。”
阿四和几个跟踪而来的手下原本是埋伏在暗处伺机而动,这时被人叫破行藏,只好现身出来。
上乔镇不大,贾老七的手下都是在上乔镇上混饭吃的,和阿四的人多多少少也打过交道,阿四便多问了几句:“这人怎么了?你们七爷怎么把人给抬出来了?”
为首的白净脸立刻说道:“快别提我们七爷,我们七爷可和这姓陶的没关系。”
说到这里,白净脸压低了声音,对阿四道:“回去告诉关大老爷,这姓陶的可不是好东西,吃里扒外,把你们关大老爷卖得干干净净。姓陶的带的大礼已经收下了,可他这个送礼的人可是没人敢收,所以还是送还给关大老爷。”
阿四知道,白净脸的这番话是有人让他说的,至于是什么人,当然就是收下大礼却不敢收陶世遗的那个人了。
那人就是要说给关明觉知道,所以他原原本本把这番话带回来了。
关明觉手里的铁球砰的掉落在地,滚到阿四面前。
阿四噗通跪倒:“大老爷,阿四没有把事情办好,阿四该罚。”
关明觉没有说话,他踱到窗前,望着那满院月光,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没见到那个孩子?”
那边所说的大礼,当然就是那个孩子了,阿四只带回了陶世遗,却没有带回那个孩子。
“那孩子从车里出来,就脱离了陶世遗的掌握,小的几个没有下手的机会。”
今天晚上发生的事,阿四是真没有想到,他和他的手下,都把注意力放在赶车的老贾身上,陶世遗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而那个孩子也只是个孩子而已,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下车的时候却忽然发生意外,那个孩子眨眼间就跑了进去,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出手。
第二十三章 杨家
“大老爷,京城的人到了。”仆从进来禀道。
关明觉手里的另一只铁球也砰的掉到地上,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京城的人竟然提前到了。
“来的是什么人?”他沉声问道。
“是个随从模样的,让小的转告大老爷,明日巳时,请您和陶老爷带着人一起到乔河客栈。”仆从说道,双手捧上一张纸帖。
关明觉接过纸帖,大红色的暗花帖子,上面只是简简单单写着一个字——杨。
没有官称功名,甚至没有名字表字,只有一个杨字。
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让关明觉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普天之下,只用一个字,就能让人感到威压的,恐怕也只有杨家了吧。
护国公杨锋,霄云二十四将排名第三,太皇太后之弟。
八年前,太子薨逝,太祖皇帝大行,是护国公杨锋牵着年仅五岁的皇太孙走进金銮殿,将满脸惊骇的小皇帝抱上了龙椅。
小皇帝登基后,杨锋自请将爵位传给长子杨敏,杨家也成了大齐史上第一个未死袭爵的人家。
次年,飞鱼卫查明首铺沈毅意图谋逆之罪,诛九族。
沈毅一案,牵连甚广,除沈家九族之亲以外,沈毅的学生故旧也多有波及,仅内阁之中就有三位阁老受到牵连,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梅雅雍死于诏狱刑讯,梅家成年男丁发配三千里,女眷贬为官奴;礼部侍郎黄晚秋是沈家姻亲,黄晚秋和长子黄敬贬官广西,不足三年皆死于任上;黄河泛滥,工部尚书邢胜云亲自赶赴河南,因公殉职,其在京城的家小闻讯后连夜逃出京城,还没过保定府,便遇到流民打劫,全家死于非命。
至此,沈毅一党折损殆尽。
一年之后,朝廷撤销内阁,由太皇太后、老护国公杨锋、定国公萧长敦和吏部尚书毛元玖共同监国,辅佐皇帝。
监国的这四个人里,太皇太后和杨锋是姐弟,吏部尚书毛元玖则是杨锋的女婿。
而另一位监国萧长敦是老定国公萧渊之子,算是杨锋的晚辈。老定国公萧渊是霄云二十四将之首,他去世多年,膝下只有两个儿子,长子萧长敦,次子萧长厚。太子薨逝,先帝重病时,为了稳定大局,当时的杨皇后,也就是现在的太皇太后,下令密不发丧,更是封锁了龙体有恙的消息,以免鞑子趁机进犯。
可是飞鱼卫却截获了一封信,这封信就是萧长敦胞弟萧长厚写给秦王周桓的,萧长厚在信中将太子和皇帝有恙的事透露给了秦王。
秦王年少时尚未就藩,时常与京城里的勋贵子弟打猎冶游,萧长厚就是他的幼时玩伴。
这封信尚未送到秦王手里,就被飞鱼卫截下。萧长敦得知后,次日便将弟弟萧长厚的人头献了上去。
萧长厚的人头在城门口挂了整整三个月,京城里的人至今提起来还为之色变。
而据说这也是萧长敦主动要求的,是他请求将弟弟的头颅悬挂于城门之上,以儆效尤。
这颗人头保住了萧家,也保住了定国公的爵位,可想而知,萧长敦卖弟求荣的举动也被千夫所指,萧长敦倒也谦和,沉默内敛,他虽然身负监国重任,可是在这四人之中,他也就是个摆设。
太皇太后和杨锋从此权倾朝野,杨家是当之无愧的大齐第一家。
明年皇帝即将大婚,皇后人选便是太皇太后的侄孙女杨兰舒,大齐后宫又将迎来一位杨皇后了。
关明觉拿着纸帖的手微微颤抖,他知道京城会来人,可是却没有想到,来人居然会是杨家的。
“或许只是杨家的门生或者清客,上乔镇这种小地方,杨家也不会派遣重要的人过来。”
关明觉一边自我安慰,一边让人去安排重礼。两个时辰后,几张银票便送到关明觉手中。
关明觉坐在桌前,久久出神。杨家是来接那个孩子的,可是现在那孩子却不知去向,但愿来人看到这些银票的份上,能够缓上几天。
想到这里,关明觉才忽然想起,自从阿四回来,他还没有见过陶世遗!
想起陶世遗,关明觉就把手里的铁球转得咯咯作响,他恨不能把这些铁球全都砸到陶世遗的脑袋上。
全都因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
当年如果没有关家,姓陶的如何能在上乔镇立足?如果没有关家,陶家如何能娶到黄家女?陶世遗又如何能成为黄家的表舅爷,引起京城那些大人物的注意?
这个没良心的蠢货,和他爹一样,当年老爷子养他们还不如养只狗!
“陶世遗在哪儿?”关明觉喝问。
“现在关到后罩房了。”说话的是阿四,陶世遗是他带回来的,关明觉忙着让人准备银子,没有继续过问今天晚上的事,阿四就让人把陶世遗先关起来了。
“把他带过来。”关明觉的声音冷冽如冰,他要好好想一想,陶世遗还有什么用处,对,既然杨家的人来了,那么就不能急着处置陶世遗,如果陶世遗死了,谁来背这个锅?
阿四应声,亲自去后罩房带陶世遗。
这里不是关家大宅,只是关明觉在镇上的一处小院子,但凡是见不得光的事,关明觉都是来这里。
小院子很简陋,所谓后罩房,也就是正房后面搭起来的两间小屋子。
陶世遗便是关在了这里。
两个手下倚墙站着,正在小声说话,看到阿四走过来,两人连忙收住话头,昂首挺胸站好。
“四哥,您来了?”两人恭恭敬敬地说道。
“姓陶的怎么样?”阿四问道。
“那小子受了伤,我们看过了,是刀伤,伤得不重,可是看姓陶的那样子,倒像是快死了,真是没用啊。”其中一个手下嘲笑道,是啊,读书人啊,恐怕这辈子也没有受过伤呢。
阿四嗯了一声,摘下门外挂着的纸灯笼,大步走了进去。
屋子很小,中间放着一张老虎凳,陶世遗被绑在老虎凳上。
灯笼的光照在陶世遗身上,陶世遗脸色苍白,大张着嘴正在呼呼喘气。
第二十四章 交易
半个时辰之前。
在后罩房外负责守卫的是阿蛋和巴子,这显然不是什么好差事,可这是阿四分派下来的,阿蛋和巴子也只能听命。
小院子很小,阿蛋和巴子能够清清楚楚听到前面的人声和脚步声。
“这是怎么了?深更半夜像是派人出去了。”阿蛋说道。
“能出去多好啊,出去办差都有油水可捞,像咱们哥俩儿,平时都是待在小院子里,哪里也不能去,连找女人的机会都没有,好不容易有活儿派下来,还是在这儿当木桩子。”巴子唉声叹气,他和阿蛋是去年调来小院子的,平时阿四就是让他们在这儿待着,连大门都不让他们出去。大老爷偶尔过来,他们也是在后罩房,连半个赏钱也看不到,更别想在大老爷面前混个脸熟了。
这时,有低低的声音从前面传来:“哎哟,刚换上的新绣鞋就给弄脏了。”
阿蛋和巴子顿时竖起了耳朵,是女的?
小院子里连老妈子也没有,可是这声音分明是女的,而且还很嫩。
“大宅那边有丫鬟过来?”两人全都来了兴趣,其实吧,他们自己心里清楚,即使只是个丫鬟,那也不是他们能碰的,顶多就是看一眼,顺便再搭个讪。
谁让他们已经在这里快一年了呢,别说是女人,就连老母鸡也没见过。
“你在这儿守着,我去看看。”阿蛋搓着手,笑兮兮地说道。
“有啥可看的,看了也不是你的。”巴子打趣,可是他却比阿蛋走得还要快,抢先一步跑了过去。
从后罩房到前面,东西两侧各有一条小过道,两人想着平时前面的人过来都是走东面的过道,于是他们便走了西边的,即便前面来人,也不会撞上。
至于屋里关着的陶世遗,流了那么多血,奄奄一息的,这会儿又是绑在老虎凳上,难道还担心他跑了吗?
再说,他们只是过去看一眼,也用不了多少功夫。
两个人跑得很快,可是有个人比他们更快,他们去了西边的过道,沈彤便从东边的过道跑过来了。
她像只小狸猫,钻进了后罩房。
门口的灯光从门缝里透进来,影影绰绰,沈彤看到陶世遗仰面朝天被绑在老虎凳上,腰上的伤口应该已经不流血了,但是衣裳上大片的血迹让他显得很狼狈,像是受了重伤。
沈彤捅他的时候,就知道把他伤得并不重,现在的陶世遗,应该是惊恐大过伤痛。
以他的冷静缜密,现在应该正在想对策。
听到门响,陶世遗扭头看过来,他的四肢和身体都被绑起来,唯一能动的就是头了。
当他看到那抹娇小的身影时,陶世遗只觉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是她,是那个孩子!
“嘘!”沈彤向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蹑手蹑脚走到他的面前,“关明觉要杀你,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你会这么好心?”陶世遗当然不会相信,今天若不是这个小东西忽然说什么王婆子,魏头儿又怎会不相信他?
“当然了”,沈彤凑到他的身边,低声说道,“如果你死了,我就不能找到我娘了,所以咱们做个交易,如何?”
这一次陶世遗没有说话,沈彤说得没有错,如果他死了,对她没有半分好处。
见他不说话,沈彤笑了笑,在他耳边继续说道:“刚刚我在前面偷听到他们说话,京城里来人了,住在乔河客栈,让关大老爷和你,明天巳时去见他。关大老爷还让人去准备银票了,我猜他是想用这些银票给了来人,把所有的过失全都推到你身上,或者今天晚上就动手,割掉你的舌头,然后......你懂得。”
陶世遗当然懂,关明觉之所以要参与这件事,无非是想借助京城里的大人物,让关家起死回生。
陶世遗放不下的是两个儿子,尤其是长子陶颂之,可是说起来也只是两个儿子而已。
而关明觉放不下的却是关家全族,关明觉自己的儿孙就有十几人,关家上下几百口,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他陶世遗可以破釜沉舟,关明觉却不能.
因此,关明觉一定不会用整个关家去硬碰,他要找替罪羊,而自己就是送上门来的替罪羊。
陶世遗沉吟不语,屋外又传来说笑声,下流淫(防)秽,那是看守他的两个人,这两个家伙恐怕已经把他当成死人了。
沈彤又悄悄在他耳边说道:“现在距离乔河客栈之约还有四个时辰,我想表舅找个小女娃应该来得及吧。”
说完,她从怀里掏出匕首,飞快地割掉了陶世遗身上的绳索,又把断开的地方藏到陶世遗的身下,这样乍看起来,陶世遗还是被绑着的。
沈彤爱惜地把匕首藏好,这把匕首还是从陶三村手上得来的,今天帮她做了不少事,杀鱼捅陶世遗,现在还能割绳子......
做完这一切,沈彤对陶世遗眨眨眼睛,又在他耳边安慰道:“你的伤不重,死不了。”
说完,她走到墙边,攀着突起的墙缝两下就跃到房梁上,身手敏捷的令人乍舌。
陶世遗惊讶得望着屋顶,那具小小的身体隐身在梁上,黑暗之中根本看不到!
这真的是彤彤吗?
蓉娘那个贱人一定是骗了他,这不是彤彤,绝对不是!
黄氏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后宅妇人,或许她会教给彤彤裁衣绣花,也会教给彤彤琴棋书画,但是却不会教武功。
难道是黄氏悄悄请了高人,专门给彤彤教授武功?
陶世遗忽然想起蓉娘临死时说的话,她说老太爷做了安排......
那个假扮黄氏公爹的钱老太爷,其实是沈毅的心腹,名叫赫贵。早在沈家出事之前,赫贵就离开京城去养老了,沈家还给了他一笔养老银子。
因此,赫贵的名字没在沈府的花名册上,沈家被诛九族,赫贵逃过一劫。
只不过赫贵年事已高,早在几年前就过世了,所以当蓉娘提到老太爷时,陶世遗根本没当回事。蓉娘口中的老太爷只能是赫贵,而赫贵只是下人,又早就死了,他能有什么安排。
但现在看来,赫贵虽然死了,可是他一定是在死前做了安排,比如培养了一批人,这批人教给沈彤武功,还能在陶家和魏头儿手里救出沈彤......
因此,沈彤才敢和他谈条件!
正在这时,屋外响起阿四的声音,接着,门被打开,阿四手里的灯笼,照在了陶世遗身上。
第二十五章 多疑
就在灯笼照到陶世遗身上的一刹那,他有了决定!
陶世遗用眼角余光瞥向进来的人,那是阿四,关明觉手中最快的刀。
“阿四,快,那孩子就在梁上,你快抓住她!”陶世遗声嘶力竭地说道。
阿四微怔,但他没有迟疑,冲着门外喊道:“阿蛋、巴子,进来看住他!”
话音未落,阿四一个旱地拔葱,窜上了房梁。
......
梁上空空如也!
阿四意识到受骗,立即从梁上跳下来时,就听到阿蛋和巴子的惊呼声:“四哥,姓陶的想逃跑。”
灯笼的光芒所照之处,绳子已经被割开。
阿四是行家,拿起绳子断口一看就知道这是用刀割的,而不是自己磨开的。
“有同党,快让人去追!”这一次,阿四没有再上当,他饶有兴味地看着陶世遗,忽然伸手向陶世遗腰间探去。
鲜血凝住的伤口再一次被硬生生撕裂,陶世遗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
匍匐在草丛里的沈彤夸张地咧咧嘴角,这叫声也太吓人了,那个长得像长枪似的阿四是怎么折磨他的?
活该啊!谁让你不相信我呢,如果你信了我,至少能死得舒服些。
如果是一般人,听了沈彤提出的交易,或许会相信。
可是陶世遗不是一般人,他多疑又狠毒,只是为了一个并没有证实的怀疑,就把八名护院全部杀了。
无论来到陶世遗面前的沈彤是真是假,她都是关明觉给他设的陷阱!
陶世遗脑海中有一条线。
蓉娘放走沈彤、沈彤被关家的人送回来、沈彤捅了他一刀、沈彤在魏头儿面前说出第三个孩子的事、现在沈彤又出现在他面前暗示让他逃跑,找一个小女娃冒充沈彤去见京城来的人!
这真是太可笑了,关明觉居然真的当他是傻瓜,利用小女娃让他一次次落入陷阱。
第一个陷阱是在魏头儿面前,那一次他已经掉下去了,不但之前和魏头儿谈好的条件全不做数,而且还会祸及妻儿;
关明觉把第二个陷阱设在京城来人面前,只要他从这里逃出去,带着假沈彤出现在乔河客栈,那就坐实他是沈家同谋,将京城的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罪名。
所以陶世遗自作聪明地来了一出贼喊捉贼,结果如何呢,从他的惨叫声就能猜出来了。
“表舅,这可真的不能怪我啊。”沈彤从陶世遗身上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太多疑的人最终会被自己的疑心病给害死。
有人叫嚣着跑过来,沈彤缩起身体,直到听不到那些凌乱的脚步,她才从草丛里出来,那些人都是去追陶世遗同党的,不过想来也就是做做样子,就连这一半人多高的草丛也没有仔细查找。
关家气数已尽啊,底下的人里恐怕也只有阿四这一个能办事的了,难怪在老龙王庙,阿四的差事办砸了,关明觉也没有责罚他。
沈彤抖抖沾在身上的草屑,趁着夜色,回到了那片河滩上。
“小姐,你可回来了!”
芳菲从石头后面跳出来,倒把沈彤吓了一跳。
“你没睡觉?”沈彤问道。
“奴婢......奴婢害怕,不敢睡......”芳菲红了脸,两只小手绞来绞去,她真的很丢脸吧,可是她没有说谎,她是真的害怕,她还是第一次在荒郊野外睡觉,这里离那片林子并不远,陶顺儿的尸体就在小石屋里,万一他变成鬼呢?
“那正好,我去河里摸几条鱼当宵夜。”
沈彤说着便脱了衣裳下水,芳菲瞪目结舌,又要吃生鱼啊......
没过一会儿,沈彤就从河里冒出头来,她把手里的鱼朝着芳菲扔过来,芳菲一看,这都是一尺见长的大鱼,也不知道小姐是怎么捉住的。
芳菲不饿,沈彤却是又累又饿,两条鱼她吃了一多半,芳菲只吃了一条鱼尾巴。
吃饱喝足,沈彤这才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她惬意地躺在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问芳菲:“你知道乔河客栈在哪儿吗?”
“奴婢知道,乔河客栈是镇上最大的客栈,就在镇下。”芳菲倚在沈彤躺着的大石头上,她现在一点儿都不害怕了,小姐回来了,就算是陶顺儿的鬼真的来了,小姐也能给打跑了。
“那你和我说说,从这里到乔河客栈怎么走,对了,那天蓉娘去接我,你知道她去哪儿接的吗?”
“咦,姨娘不是去表姑太太家里接的小姐吗?”芳菲闭着眼问道。
“是啊,我就是不记得自己家在哪儿了,唉,我病了好几天,都给忘了。”沈彤有些伤感,她不知道重生这种事,是不是很多人都有过,但是像她这样,重生了也找不到家的,想来也只有她自己了吧。
“姨娘没说,不过......那天姨娘是一大早出府的,晚上就带着表小姐,不对,是小姐回来了,想来小姐的家不会离得太远吧,一来一回也就是一天的路程。”芳菲说道。
不是一天的路程,那天蓉娘先去的野猪岭,接走了那个小女娃,然后才去接她的。
“芳菲,你知道野猪岭在哪儿吗?”沈彤又问。
“奴婢听说过野猪岭,可是没有去过,也不知道在哪儿。”最后一句话已经含糊不清了,小丫头快睡着了。
沈彤醒来时,天光大亮,她到河边洗了脸就要走人,芳菲拉住她:“小姐,奴婢跟您一起去,奴婢保证不拖累您。”
沈彤打量着她,噗哧笑了:“你是一个人在这里害怕吧?”
小丫头有点不好意思,可还是点点头:“奴婢也想帮着小姐做点事。”
“好吧,那咱们现在就去乔河客栈。”沈彤笑道。
“好啊,奴婢认识路。”芳菲高兴了,笑出两个小酒窝。
乔河客栈很好找,沈彤和芳菲到的时候,客栈西侧的早点摊子还没有收摊。
沈彤深深地吸了口气,空气里弥漫着葱油饼的香气。
咕噜噜,肚子又饿了。
她转头去看芳菲,那小丫头正望着早点摊子在咽口水,想想也是,小丫头是吃不惯生鱼吧,这会儿怕是馋极了。
沈彤正想劝劝芳菲,等回去画张葱油饼给她解解馋,忽然,她感觉到有人在看着她。
这种直觉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不会出错,一定是有人在看她。
沈彤转过身去,她看到就在不远处,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穿着裋褐的随从,另一个是书生打扮的小公子。
随从的太阳穴高高鼓起,一看就是练家子。那位公子虽是一身布衣,但是那从骨子里散发出的雍容之气可不像是这小镇上能有的。
沈彤连忙低下头,拽着芳菲的胳膊往前走,芳菲不明就里,扭着脑袋又看看那卖葱油饼的小摊子。
真香啊。
“你们肚子饿了?”一个声音在她们身后响起,沈彤不用回头也知道说话的是那个少年。十四五岁难听的少年音,说的还是官话。
“是啊,我们饿了,可是身上没钱。”沈彤甜甜地说道。
第二十六章 嫡长孙
“小姐,我们会不会被拐走啊?”芳菲咽下最后一口葱油饼,终于想起这件重要的事。
“谁拐我们呢?那两个人吗?他们早就走了。”沈彤抹抹嘴,她和芳菲两个人吃了六张饼,京城来的少年让随从给了摊主一串铜钱,说让她们吃饱......
“大叔,刚刚那位好心的公子是镇子上的吗?”
卖葱油饼的大叔看一眼她们的穿著打扮,猜到一定是哪家的小丫鬟,上乔镇上这种八、九岁的小丫鬟,家里管得都不严,时常会借着买醋打酱油的机会跑出来玩耍,大叔见怪不怪,便道:“怎会是镇子上的啊,那是住在乔河客栈的客人,看那气度,十有八、九是官宦人家的。”
“大叔,家里有人当官很厉害吗?”沈彤好奇地问道。
“当然厉害啊,你看关家,以前关家二老太爷还在世时,关家多风光,可你看看现在,唉。”大叔摇摇头,以前关家的管事来吃早点,从来都会多给几个铜钱,可是现在,好久没来过了。
“咦,那给我们买饼吃的好心公子说不定就是关家的客人呢,大叔不是说那公子像是官宦人家的吗?”沈彤笑着说道。
“哎哟,那还真有可能,以前关家二老太爷那可是辅佐太子爷的,太子爷就是当今小皇帝的爹呢,所以说关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些当官的也要给关家几分面子吧。”大叔又想起以前常来买葱油饼的管事了,他倒是挺希望关家越来越好的,到时他的葱油饼也能多卖几张。
抬头看看天色,大叔好心地提醒:“你们吃饱了快回去吧,回去晚了要挨骂了。”
“嗯,我们这就回去了,谢谢大叔。”
沈彤拉着芳菲,向摊主道谢,很有礼貌,两个小姑娘,手牵手离开了小摊子。
大叔笑了笑,开始收拾摊子,太阳升得很高了,没有什么人来吃早点了。
“还有葱油饼吗?”一个声音传来,嫩生生的,莫非是刚刚的两个小姑娘又回来了?
大叔转过身去,摊子边站着一个小姑娘,和刚刚那两个差不多的年纪,却不是她们中的任何一个。
“要收摊了,没有热乎的了,你若是不要,我就带回家自己吃了。”大叔指指笸箩里仅余的两张葱油饼,小生意就是这样,那些卖不出去的饼,就成了家里的伙食。
“给我吧。”小姑娘说着,掏出几个铜钱放到矮桌上。
最后两张饼也能卖出去,大叔心情不错,大铁勺在锅底上刮了刮,盛了半碗粥放到小姑娘面前:“给你的,不要钱了。”
小姑娘像是没有听到,专心致志在吃饼。
大叔觉得挺没意思,还是刚刚那两个爱说话又有礼貌的小姑娘讨人喜欢,自家婆娘生了三个儿子了,这次又怀上了,如果是个小姑娘也不错。
“你在这里摆摊,有没有见过讲官话的人?”吃饼的小姑娘忽然开口,倒把大叔吓了一跳。
讲官话的?
上乔镇上的读书人倒也不少,可是讲官话的却没有几个,不过......刚刚却是看到了一个。
“见没见过?”小姑娘又问了一句。
这个小姑娘可真是没有礼貌。
“没见过!”大叔没好气地说道。
小姑娘便不再说话,吃完饼,起身走了。
大叔摇摇头,继续收拾摊子,都是小姑娘,可还是爱说话的小姑娘更可爱。
现在,其中一个爱说话的小姑娘正躲在一处,悄悄看着关明觉和阿四走进了乔河客栈,跟在他们身后的还有两个人,不对,应该是三个人,两个人一左一右搀着另一个人。
被搀着的那个人,不用说就是陶世遗了。
从背影来看,陶世遗的伤势比昨天更重了,沈彤是行家,一看就知道陶世遗时日无多了。
沈彤叹了口气,表舅恐怕打死也想不到,他会有这么一天吧。
所以说,越是该杀的人,越是不能轻易让他死,否则就太便宜他了。
“芳菲,我们走吧。”沈彤愉快地说道。
“小姐,我们就是来吃葱油饼吗?”芳菲有些遗憾,她还没有给小姐帮忙呢......帮着小姐吃了三张葱油饼算吗?
“当然不是啊,我们还看到一位长得很好看的小公子。”
沈彤笑得眯起了眼睛,那位小公子啊,她刚好是见过的。
杨锦程。
老护国公杨锋的嫡长孙,他的父亲是现任护国公杨敏,太皇太后是他的姑祖母,而他的妹妹,就是即将成为皇后的杨兰舒。
前世她坠崖被救后,就出家做了尼姑,拜了灭灯师太为师。那一年,她跟着灭灯师太去了京城,走到半路上就听说了一件事。
杨家满门抄斩,护国公世子杨锦程带人去劫了法场,带走了堂弟杨锦庭。
朝廷四处追捕杨氏兄弟,随处可见海捕告示。
有一天晚上,沈彤和灭灯师太化缘后投宿在一家大户人家的别院里,原本只是想在门廊里住一晚,可那家主人见她们是尼姑,但破例让她们住了客房。
那天夜里,忽然来了很多官兵,沈彤在门缝里悄悄看过去,只见外面灯火通明,有几个人从隔壁的客房里冲出来,和官兵们打了起来。
沈彤听到有官兵的头目大声喊道:“杨锦程,现在已是新安元年,你们杨家不能再只手遮天了,就连崇文皇帝都驾崩了,难道你还想复辟吗?”
然后他就看到正在交手的几人之中,有一个人哈哈大笑:“你回去告诉萧韧,我杨家只要还有一人,就不会言败!”
那天晚上,杨氏兄弟还是逃脱了,无奈之下,官兵只好带走了别院的主人。
曲指算来,距离杨家失势还有十多年,现在的杨锦程也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沈彤叹了口气,她真的没有想到,原来想要自己的,除了死士营,竟然还有杨家。
而且区区一个上乔镇,杨家却派了嫡长孙亲自过来。
对于杨家而言,上乔镇上的事很重要吗?
坐在河滩上,沈彤怔怔发呆,她姓沈......可是她也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娃,他们即使找到她,又有什么用呢?
“芳菲,蓉娘带我回来的那天,你是看见的,你给我仔细说说,那天蓉娘说过什么,我又说过什么,对了,我是什么时候生病的?”
“那天姨娘回来的时候,已经挺晚的了,她说表姑太太病了,怕给您过了病气,就接您来住几天,奴婢还奇怪呢,怎么表小姐连换洗衣裳都没带,只是抱了只布娃娃......”那天的事,芳菲记得很清楚。
“布娃娃?你说我只带了一只布娃娃?”沈彤想起来了,她苏醒之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只布娃娃,那是母亲给她缝的。
“芳菲,你乖乖的,我去拿布娃娃,一会儿就回来。”
第二十七章 走水
还没到晌午,正是上乔镇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
从河滩到陶家大宅,要穿过一条不宽的路,虽然这里不是繁华的街市,路上的行人也很多。推车的小贩、坐轿的娘子、挑担的货郎......
沈彤一路小跑,看到有人迎面过来,她就避到一旁让路,很是有礼。
迎面来了几个人,跑得气喘吁吁,其中一个手里拿着铜锣,一边疾走一边敲锣:“走水了,走水了!”
这里离乔河很近,这是告诉周围的人家,能去救火的就拿上水桶去河里打水。
沈彤心里涌上不祥的感觉,她拉住其中一个人问道:“大叔,哪家走水了?”
“哎呀,就是陶老爷府上!”
陶家走水了?
沈彤心里一沉,拔腿就向陶家跑去。
拐了一个弯,果然看到不远处有滚滚的黑烟,陶家虽然僻静,但是一街之隔也有几户人家,如果没有及时救火,四周树木也一同烧起来,必要波连附近其他人家。这里是镇上,住的大多都是大户人家,家丁下人很多,听到敲锣声,已经有很多人挑水往陶家大宅跑去了。
沈彤眉头蹙起,今天早上她亲眼见到关明觉带着陶世遗走进乔河客栈,而这两天,她暗中出入陶家,自从陶三村父子和八名护院相继死去,陶家大宅只有两个门房和一个赶车的老贾。
陶世遗曾想过把十里铺的叫几个回来,但是这件事还没有实施,陶世遗就出事了,因此,十里铺的人也还在十里铺。
陶家算上陶世遗,现在也只有四个人,沈彤才不会相信是天干物燥才起火的,这是有人放火!
大白天放火,倒是不多见,看来放火的人很着急,要么是急着离开上乔镇,要么就是急着把陶家烧光,什么也不留。
想到这里,沈彤加快了脚步,待到离近了,才看到陶家已成一片火海,一桶桶的水浇上去却丝毫不见减弱,没有人冲进去救人,这火太大了,即使有人没有跑出来,也是死路一条了。闻讯而来的人越来越多,先前去救火的也停了下来,转而去砍伐街边的树木,以免大火烧到这些树,蔓延到其他人家。
大多数人则只是远远看着,指指点点。
沈彤躲在围观的人群之中,透过人缝,她看到了阿四,带头去砍树的,也是阿四的人。
关家动手了,他们已经认为在老龙王庙,陶世遗就已经把沈家孩子交了出去,所以为了向杨家表明立场,关家索性把陶家一把火烧光。
沈彤朝着自己的脑袋打了一下,笨啊。
“哎哟,陶家这是得罪人了吧,听说了吗?十里铺张员外家昨天晚上也出事了。”
“十里铺的张员外?那关陶家什么事?”
“就刚刚县衙里来救火的人说的,十里铺的张员外是陶家太太的亲娘舅,你说这事巧不巧啊,昨天晚上张员外家来了强盗,不但抢走了金银细软,还杀了二十多口人。”
“真的啊,十里铺......那离咱们镇子也不算远啊,这是哪里来的强盗啊,怎么抢了东西还要杀人呢。”
沈彤摸摸鼻子,假扮成强盗去杀人,杀了二十多口,这差不多就是灭门了。
这行事风格,还真是死士营惯用的。
屠卫啊,昨夜把陶世遗交给关家,他就派人去杀了陶世遗的妻儿,千面斩,不负虚名。
沈彤回到河滩上,芳菲见她空着手回来,小声劝道:“小姐,奴婢给您缝个一模一样的布娃娃吧。”
芳菲并不知道陶家走水了,她只是以为陶家不肯把布娃娃还给自家小姐。
沈彤笑了笑:“没事,等到天黑了我再去找找。”
她估摸着烧到天黑也差不多了,到时候去废墟上翻翻,万一能翻到呢。
入夜,沈彤又来到陶家,这一次她直接绕到陶家后墙所在的位置。
和她估计的差不多,此时陶家已成焦土,惨白的月光下,到处都是没有烧烬的断壁残垣,有的地方还在冒烟。
沈彤凭着记忆来到她住过的小院子,真是难得,那扇大铁门居然还在。
沈彤猫着腰,正想在这里翻找,忽然,她听到有隐隐的哭声传过来。
沈彤闪身藏到半截断壁后面,那哭声越来越近,月光下,她看到一抹小小的身影正向这边走过来。
“没了,都没了,都没了。”那人一边哭一边念叨,沈彤听不出男女,应该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
待到那人离近了一些,这次沈彤看清楚了,这是一个小小少年,看不清样貌,但是却能看到已经留了半头,头顶还梳了一个小小的发髻。
男子十五束发,不过学堂里的少年往往十来岁时就做书生打扮,梳发髻的也不在少数。
沈彤想到了一个人。
昨天她听屠卫提起过,陶世遗的长子是读书种子。
而陶世遗的长子就是这个年纪。
之前沈彤在屠卫面前说起陶家买回来的第三个孩子时,陶世遗一言不发,因此沈彤便怀疑那个孩子是来给陶世遗的儿子做替身的。
现在十里铺的张员外家死了二十多口,当中必定会有陶世遗的妻儿,那么眼前的小少年......
沈彤微微一笑,她果然没有猜错,陶世遗用那个男扮女装的孩子代替了自己的长子,屠卫杀了陶家满门,陶世遗的长子却幸免于难。
也不知陶世遗把长子藏到了什么地方,这孩子听说家里出事,就又跑回来了。
那孩子哭着哭着就跪了下去:“爹、娘,你们安息吧,孩儿一定找到弟弟,把他抚养长大。”
弟弟?
沈彤瞪大了眼睛,哥哥没死是有替身,那么弟弟呢?
沈彤才不会相信死士营的人出手,还会留下一个小孩子。
她想出来问个清楚,可是最终还是没有动。
那孩子在地上磕了几个头,便飞奔着跑开了。
沈彤看着他的背影,心想这孩子倒是个机灵的,猜到这里可能不会安全,拜祭完了就走了。
她又在四处找了一会儿,终于在几块墙砖下面找到了那只布娃娃。
布娃娃的半边身子已经烧焦了,若非被墙砖压在下面,恐怕早已化为灰烬。
沈彤欣喜若狂,把布娃娃揣在怀里就快速离开了。
她走后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就又有一高一矮两个人出现在废墟中。
“关明觉倒也是个狠角色,不但杀光陶家全家,连镇上的宅子也一把火烧了。”
“你是说十里铺的事?依我看那倒不一定会是关家做的,关家今非昔比,放把火倒是还能做到,可是连杀二十几口的事,关家怕是没有这个本事。”
第二十八章 十里铺
“你怀疑是老龙王庙的那些人做的?不可能吧,陶世遗不是已经把沈家孩子交给他们了吗?否则关明觉那个老东西也不会痛下杀手?”高个的人说道。
“呵呵,那孩子已经交出去了?或许关明觉会相信,但我是不信的。那天在林子里,那孩子出手可毫不拖泥带水,就凭陶世遗一介书生,能让她乖乖就范吗?再说,那个孩子是不是沈家骨肉还不一定呢。”矮个的人冷笑连连。
“这倒也是,即使是身负血海深仇,沈家也不应该把一个七八岁的女儿调(教)成这般样子啊,想不透,真是想不透啊。”高个子直摇头,那天他听说这件事后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沈家女儿会杀人?而且一击即中?陶顺儿虽然不是高手,可是膀大腰圆身强力壮,也不是七八岁小女娃能轻易对付的啊?
他想了想,道:“现在陶世遗死了,我们的线索岂不是就断了?”
矮个的人摇摇头:“不会,杨家的人没有带走沈家孩子,怎么向上边交差?依然看,他们可能会和老龙王庙的那拨人斗一斗,就是不知道杨家此次来的是谁,更不知道老龙王庙的那些人是什么来头。”
“唉,咱们只有两个人,想查这些太难了,还以为你混进陶家能从那孩子口中套出消息,没想到......太出乎意料了。”高个子叹息道。
“不是出乎意料,而是我们考虑不周,我们没有想到陶世遗是三姓家奴,他卖了黄家以后,居然还卖了关明觉和杨家,另攀了别家。”矮个子淡淡地道,声音冰冷,一如这夜月色。
同一片月光下,沈彤躺在大石头上,摆弄着那只得来不易的布娃娃。
“小姐啊,你别伤心,奴婢有了针线,把布娃娃缝好。”
“我像伤心的样子吗?我在想怎么拆开才不会完全弄坏。”
沈彤说着,从怀里掏出匕首,在布娃娃身上笔划着。
“拆了?”芳菲想不明白了,小姐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布娃娃找回来,怎么就要拆了呢?“娃娃的身子都被烤糊了,布料很脆的,拆了怕就缝不上了。”
“哈,你说的对啊,那我就先不拆了,反正这事也不急。”沈彤说完,把布娃娃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闭眼睛睡觉。
得到小姐的肯定,芳菲很开心,当然,比这更令她开心的是以后不用再吃生鱼了!
今天小姐回来的时候,带回一个火折子。用火烤出来的鱼,可真香!
芳菲咽咽口水,也睡着了。
次日芳菲是被沈彤叫醒的:“哎,有你这样给人当丫鬟的吗?睡得像猪一样。”
芳菲睁开眼,就看到小姐手里拎着的鱼。
吃完烤鱼,沈彤抹抹嘴,对芳菲说:“今天咱们换个地方,离开上乔镇。”
“啊?离开啊?那以后还回来吗?”芳菲问道。
“不回来了,该死的人都死了,这地方也没有可待的了。”
沈彤说完,站起身来,沿着河滩向前走去。
芳菲连忙把嘴里的鱼肉咽下去,小跑着跟了上去。
阳光暖洋洋地照在河面上,波光粼粼,偶尔有鱼儿跃出水面,在空中留下一道弧影。
“哈,原来河水也这么美啊。”沈彤赞叹。
芳菲疑惑地看看眼前的乔河水,就是一条河啊,没觉得有多美。
沈彤又仰头看看天空,蓝天、碧水,真美啊。
这世上有这么多美丽的风景,自由自在地活着真好啊。
下午的时候,她们来到了十里铺。
十里铺位于上乔镇和下乔镇之间,顾名思义,十里铺距离上乔镇整十里。
十里铺并不大,因此张员外家的事就是十里铺二十年来最大的事了。
“哎哟,造孽啊,死的人里还有小孩子呢。”
“听说是张员外家的表少爷,小公子和母亲一起被杀,真可怜啊。”
“死了几位小公子啊?”
老槐树下聊天的人看了一眼,见问话的是两个小姑娘,手牵着手,一脸惊恐,一定是被张员外家的事给吓到了。
“只有一位小公子还不行吗?还要几位?唉,张员外家的孙少爷也一同被杀了,他也不大呢,去年刚刚束发,还没定亲。”满脸皱纹的老者不住叹息。
“唉,真是吓人啊。”其中一个小姑娘学着大人的样子叹了口气,显然是真的害怕了,拉着另一个小姑娘钻出了人群。
“小姐,陶老爷家里不是有两位小公子吗?怎么......”芳菲小声问道。
“嘘......”沈彤在嘴边竖起一根手指,四下看看,道,“你说会不会有好心的大婶借你一些针线呢?”
芳菲的眼睛亮了起来,她最擅长做针线了,当然,所谓的最擅长是相比其他活计来说的。
“那奴婢这就去借。”终于有她能做的事了,芳菲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看到芳菲跑远,沈彤转身往回走,刚走几步,她忽然一转身,身后的人措不及防,慌忙藏到一棵大树后面。
沈彤走过去,一把将那人拽了出来。
那人穿了件脏兮兮的袍子,脸上也同样脏兮兮的。
“陶颂之,表哥?你认识我?”她的嘴角扬起,在说表哥的时候,故意加重了口气。
“我当然认识你了,我去过你家,你忘了吗?”被沈彤拽住的小少年没好气地说道,同时也默认了身份,他就是陶颂之。
“我还真忘了”,沈彤收起了脸上的笑意,问道,“你在这世上也没有亲人了,既然看到我,为何还要偷偷在后面跟着?我不是你的亲人吗?”
刚刚沈彤和芳菲从老槐树下离开,沈彤就发现有人在偷偷跟着她们,所以她才支开了芳菲。
那种拙劣的跟踪手法,她立刻就猜出这人的身份了。
她来十里铺,也是为他而来的。
她猜对了,这人就是陶世遗的长子陶颂之,她猜到陶颂之会来十里铺,陶太太和假陶颂之是在十里铺被杀的,陶颂之的弟弟陶赋之也是在十里铺失踪的,陶颂之当然会来十里铺寻找弟弟的下落。
“亲人?”陶颂之的眸子闪了闪,像是对这两个字有些抵触。
他的相貌随了陶世遗,虽然脸上故意涂抹得黑乎乎的,可还是能看出眉目的清秀,尤其是那双眼睛,和陶世遗一模一样。
第二十九章 表哥表妹
亲人?
父亲说过,除了自己家的一家四口,他们没有亲人。
父亲很小时就由族里做主,过继给上乔镇的陶家,从此以后,他的父母甚至没有给他写过一封信。祖母去世后,父亲扶灵回乡安葬,父亲的亲生父母和兄弟却突然出现,和父亲要了一大笔银子......
后来父亲去京城念书,黄家上上下下没人把他当成表少爷,他们只是把他当成来投靠的穷亲戚。
眼前这个名义上的表妹,就是黄家的外孙女,当然,她也不是他的亲人。
陶颂之的眉头动了动,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沈彤叹了口气,伸出自己的拳头,她的拳头很白很小,她把拳头在陶颂之面前晃了晃。
做什么?要打人吗?凭她?
陶颂之愕然,他没有学过武功,可是也不会惧怕一个八岁小女娃的拳头。
这时,那只小拳头在他面前摊开,雪白的手掌上赫然是一枚玉观音。
陶颂之认识这枚玉观音,这是父亲的,据说当年父亲求得这枚玉观音后,便一路顺遂。因此从他记事起,这枚玉观音,父亲从不离身。
怎么会在这个小女娃手里?
“哪里来的?”陶颂之喝问,声音里是与年龄不相符的戒备。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沈彤笑道。
“这是我父亲的,为何会在你手上?”陶颂之继续喝问。
“为何?我想知道你为何会偷偷跟踪我,你没有回答我,我为何要回答你?”沈彤收起了脸上的笑意,她板着脸,没有表情,可是看在任何人眼里,都像是小孩子在吵架。
陶颂之深吸一口气,家里大宅不会无缘无故走水,父亲也不会无缘无故烧死,土匪不会无缘无故杀死母亲,弟弟也不会无缘无故失踪。
父亲把他送走时说过,如果家里出事,让他不要回来,明年春天动身去韶安府,找那位老翰林读书,父亲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可是父亲没有想到,听说十里铺张家出事后,他还是回来了。
这个小女娃既然有父亲的遗物,说不定她也知道父亲的死因。
想到这里,陶颂之脸上的线条缓合下来,他压低声音说道:“好表妹,你别淘气了,快把玉观音给我,乖。”
“不给不给就不给。”沈彤把玉观音藏到背后,你当我是小孩子,我就当一回小孩子给你看。
“表姑姑教你拿别人东西的吗?快点给我!”陶颂之的耐性有限,尤其是对眼前的沈彤。
沈彤笑了笑:“比起表舅,你可差远了。”
陶颂之一怔,差远了?彤彤是什么意思?他当然比不上父亲,这还用问吗?再说他也不喜欢彤彤。
有一年父亲带他去表姑姑家里做客,在路上买了两只风筝,蝴蝶的是给表妹彤彤的,老鹰的是给他的。
他不喜欢放风筝,他也不喜欢老鹰,但是这风筝是父亲买给他的,他也不会拒绝。
可是没有想到,当父亲把蝴蝶风筝送给彤彤时,彤彤看都没看,却指着他手里的老鹰风筝说:“这只老鹰风筝真漂亮。”
父亲二话不说,就把老鹰风筝送给了彤彤。
回家的路上,他看着那只花里胡哨的蝴蝶风筝越看越不顺眼,他虽然也同样不喜欢那只老鹰风筝,可那是他的东西,他的东西就是他的,哪怕被他撕了烧了,也不能给别人。
他问父亲:“那只风筝是我的,为什么要给彤彤?”
父亲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要记住,你今天只是给她一只风筝而已,以后你却能从她身上得到更多。”
“能得到更多?”他不解。
“对,风吹不倒的家族蒙荫,众口皆碑的锦绣名声,几辈子也享不完的荣华富贵,就像当年的黄家一样,不,是要像沈家一样。”
他想说沈家和黄家不是都已经败落了吗?可是他看到父亲眼中兴奋的光茫,便没有再问。
陶颂之再次吸了一口气,挤出一丝笑容:“彤彤,对不起,是哥哥不对,家里人都不在了,我的心情不好,你不要生气。”
这么快就意识到自己不对了吗?
沈彤想笑。
陶世遗是个滴水不漏的人,这种人做事之前总会留一手,他用小厮替换了陶颂之,所以他留的这一手一定就在陶颂之身上。
“哦,是这样啊”,沈彤点点头,一家人都死光了,心情不好也是能理解的,“表哥,我听人说表舅和表舅母的尸身都在义庄里,你现在去接回来安葬吗?”
陶颂之又是一怔,他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去把父母的尸身领回来,入土为安吗?
那当然不行,所有人都以为他也被杀死了,就连杀害母亲的仇人也是这样认为,他们认为死去的蓝采就是他,可如果他去领尸体,那些人就会知道他还活着!
“这件事非同小可,我还要禀告族中长辈再做定夺。”陶颂之找到一个很好的借口。陶家的本家是在北方,远隔千里,待到族中长辈传话过来,义庄里的尸体早就被草草埋到乱葬岗了。
不过这种借口用来敷衍彤彤这样的小女娃绰绰有余。
果然,沈彤点点头,满脸的关切:“表哥,你现在没有家了,不如你去我家吧,我娘一定会疼你的。”
去她家?
这小女娃是傻了吗?
陶颂之看向沈彤的目光里多了几分疑惑,但是很快,他就重又笑了笑:“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先不去了,彤彤,你不是在我家住着吗?走水的时候,你在哪里?”
陶颂之果然知道很多事,他知道表姑家里此时已经不能去了,他也知道走水的时候,她应该在他家里。
沈彤四下看了看,把食指放到唇边“嘘”了一声。
“表哥,走水的前一天,表舅舅让蓉娘带我住到了乔河客栈......咱们找个没人的地方说,别让人听到了。”
陶颂之也看看左右,老槐树下依然围着很多人,没有人注意他们,是啊,发生了二十多条人命的惨案,谁还有闲心去留意两个小孩子呢。
不过,陶颂之还是决定要保险起见,万一他要对彤彤用强,也是要掩人耳目的。
“我以前常来张家铺,我知道前边就有处僻静的地方,这个时辰那里一定没有人。”
“好啊,表哥我们一起去吧。”沈彤说着,还淘气地把那枚玉坠子抛起来又接住。
第三十章 僻静
陶颂之说的僻静地方是一处废弃的宅子,上一任主人原本是想拆了重盖的,拆到一半,有游方的道士给看过,说是风水不好,于是这家主人也就断了盖房的念头,只等着以后找个不知底细地卖掉地皮,这一放就是五六年,那些拆了一半的断壁残垣,已经成了孩子们捉迷藏的好地方。
小时候陶颂之来舅公家里时,曾和表兄弟们到那里去玩过,这里其实并不偏僻,但是荒废太久,除了小孩子就没人来了。
“就是这里了,我爹出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的东西为何在你身上,你快说吧。”
可能是这里的荒凉让他不安,陶颂之就连刚刚硬装出来的和气也没有了,他的声音冷冽如冰。
“这里会不会被人看到?”沈彤四下看看,小心翼翼地问道。
“不会”,陶颂之肯定地说道。
“那就好,我是第一次来十里铺,如果不是表哥带路,我都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好地方”,沈彤把声音压得很低,好像担心被人听到似的,“表哥,你说是吗?”
“你说什么?咱们来的路上你不是也看到了吗?连个人影子都没有,你不用这么小声说话,大喊大叫也没人会听到。”小女娃真是烦人啊,黄家的外孙女尤其是烦人。
“哦,原来是这样啊”,沈彤笑了,她抬腿伸出脚尖,“表哥,你看我的脚。”
她的脚?她的脚有什么好看的?这个小女娃是个傻的吗?
陶颂之越发不耐烦,可是眼睛却下意识地低头看去,只见那只小脚丫上穿了一双葱绿的绣鞋,绣鞋上好像破了一个小洞。
之所以是“好像”,是因为陶颂之还没有来得及仔细看,那只绣鞋儿就向他的膝盖踢去。
穿着绣鞋儿的小脚丫瘦瘦小小,这样的一只脚踢到身上也不会痛到哪里去。
可是这只脚踢到陶颂之的膝盖上,他感觉小腿一阵酸麻,噗通一声单膝跪了下去,那一刻,他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莫非是踢到大夫说的穴位上了?
没有容他再想下去,穿着绣鞋的另一只脚就朝他的后背踩了上去,这一下,陶颂之没有单膝着地,他是整个身子趴在了地上!
疼,好疼,膝盖疼、手也疼,一定是被粗砾的地面擦伤了。
他三岁就认字了,父亲认定他是读书种子,对他悉心栽培,从小到大,他连磕着碰着都没有过,更不曾被人当场使绊子摔个嘴啃泥。
是啊,下巴也很痛,这是磕到下巴了吗?会不会毁了相貌?
陶颂之挣扎着要爬起来,可是一只小小的膝盖顶在他的后心,他想爬却爬不起来。
“死丫头,你要做什么?”陶颂之又惊又怒,他的下巴很疼,这短短几个字也让他苦不堪言。
“说,我家在哪儿?”娇嫩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陶颂之恨不能把那说话的人一把扯下来。
但是他不能,他做不到,那个和声音同样娇嫩的小身子压在他身上,却像是有千钧重。
“笑话,你家在哪儿,你问我?”陶颂之冷笑,死丫头比他还要小两岁,他当然不会惧怕她,他只是措不及防,没有想到死丫头会出阴招。
“是啊,我就是在问你啊,你说这是笑话,那如果我把你的右手打残了,你说还是不是笑话呢?”
话音未落,陶颂之正在努力挣扎的右手忽然被人压在地上,接着,他看到了另一只手,沈彤的手。
沈彤的手上拿着一块青砖,这应是当年拆房子留下的青砖,砖上还生着绿苔。
“没关系啊,表哥,你可以说,也可以不说,我可以砸下去,也可以不砸。”沈彤轻声细语,声音里还带着几分顽皮,是个淘气的小姑娘啊。
如果是半刻之前,陶颂之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他竟然会被一个小丫头威胁。
“你敢!”他怒道,下巴可真疼啊,说话的时候更疼。
“你的家人都没有了,现在和野狗没有区别,我有什么不敢的?”沈彤笑道。
不行,他是读书人,他的手还要写字,他还要考科举。
“救命啊,救命!”陶颂之嘶声大喊,可惜他的前胸被压在地上,即使是在喊救命,也像是没有吃饱似的。
“别喊了,表哥你说过,这里大喊大叫也没人听到,你忘了吗?”沈彤说道。
是啊,他没有忘啊,他之所以会带沈彤来这个地方,就是因为这里僻静,没有人,就在来的路上,他还仔细留意过,连个人影子也没有。
所以,他就是喊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他。
“你不想说吗?那我就砸了。”沈彤说着,拿着青砖的手就落了下来。
“不要,我说!”陶颂之大喊。
青砖落下,却不是落在他的手上,而是满是碎石的地上,离他的手只有寸许。
陶颂之惊出了一身冷汗,只差寸余啊,那块青砖就砸到他的手上了。
他大口喘息,就连下巴上的疼痛好像也感觉不到了,他周身每一个毛孔都被惊惧包裹,太可怕了,从未有过的可怕。
“说吧,说错一个字,我就接着砸。”落下的青砖又被举起,陶颂之只觉脑袋昏昏,一阵尿意袭来,有什么从身体里流出。
“你家在下乔镇啊,你不用拿这个来试探我,你想知道什么,是想知道我爹为何会恨你们家吗?”他当然不会笨到以为沈彤是真的只想问问自己家在哪里,这丫头八岁了,怎会不知道自己家呢,她是要试探他,不,她是要借着这件事来吓唬他。
“原来就在下乔镇啊,那离得不远,难怪一天就能走个来回呢,下乔镇很大吧,我家在下乔镇哪里呢?”沈彤又问。
这一次陶颂之已经可以肯定,死丫头是想借着这件事来打压他,让他吓得魂不守舍,再从他嘴里问出更重要的话。
“你家在下乔镇的柳家湾,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快问吧。”勇气一点点回来了,父亲说的是对的,无论任何情况下都要冷静,他刚刚就是太不冷静了。父亲还说过,做人要懂得取舍,也要懂得进退,现在他就退一步吧,假装配合,看看这死丫头究竟要做什么。
第三十一章 大姑娘
“好吧,你倒是没有说谎,那我问你,你爹为何会恨黄家?”沈彤原本并没有打算问这个,狗有咬人的和不咬人的,人也分成该杀的和不该杀的。
陶世遗就是该杀的,既然该杀,又何必要研究他为何该杀。
她没杀陶世遗,但她让陶世遗死得更惨,家破人亡。
不过,刚刚陶颂之既然提到了,那她也无妨多问一句,免得让陶颂之看出她其实只想知道自己家在哪里。
“当年我爹去京城投奔黄家,黄家虽然表面上推荐爹进了京城书院,可是却从不把我爹当成亲戚,无论我爹如何伏低做小,在他们眼里,我们陶家人什么也不是。后来我爹想进入国子监,黄敬,也就是你外公却说什么也不肯引荐,我爹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他还是拂袖离去,换做是你,你能不恨他们吗?”
强忍着下巴的疼痛,陶颂之说得声泪俱下,能不恨吗?当然恨啊,一封荐书而已,黄晚秋身为礼部侍郎,黄敬那时也已官居四品,一封荐书对他们而言只是举手之劳,可他们却不肯写,进入国子监,就能拜大儒为良,与京城顶尖的官宦子弟同窗,这样的机会,黄家都不肯给。
“原来就是为了这个啊?我外公凭什么要给爹写荐书啊?你爹给钱了?还是你爹对黄家有救命之恩?再或者,你爹是黄家的亲生子孙?都不是吧,那凭什么?凭你家和黄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还是凭你爹不要脸吗?”
沈彤觉得很好笑,不过这番话是从陶颂之口中说出的,可信度只为五成。
莫欺少年穷,这句话黄家不会不懂,举荐陶世遗进国子监,只是举手之劳,黄家没有必要拒人千里。谁知道当年陶世遗还做过什么事,才令黄家不肯给他写荐书呢,虽然不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是沈彤却敢保证,肯定不会是黄家嫌弃穷亲戚,真要是嫌弃,早在陶世遗来投奔时就给轰出去了,也不用等到那时。
“你......你敢骂人?”陶颂之长到十岁,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在他面前爆粗口,他是读书人,他的父亲是谦谦君子,就连家里的下人和他说话,也要彬彬有礼。
“有什么不敢的,我不但敢骂人,我还敢杀你呢。”沈彤可没有功夫替陶世遗教导儿子,她拿出匕首,在陶颂之眼前晃了晃。
“你你你,你要做什么,你敢杀人?”陶颂之的肚子咕噜一声,一股臭气从裤裆里钻了出来。
“呸呸!”沈彤一手拿刀,一手捂住鼻子,她原本是用膝盖顶着陶颂之后心的,这时也移开一点,这什么毛病啊,又屙又尿又放屁,读书人吗?陶世遗教出来的好儿子。
“别怕,我今天不杀你。我不杀你,不是因为我不敢杀人,而是因为你还是个小孩子,我没有杀过小孩子,有点儿下不去手。不过你给我记住,长大以后你最好当个好人,否则我一样会杀你,现在我给你做个记号,免得你忘了我说的这番话。”
沈彤说完,手起刀落,在陶颂之肩膀上划了一条长长的口子。
陶颂之疼得大叫,沈彤站起身来,看着鲜血从陶颂之肩头涌出,陶颂之捂着肩膀在地上疼得打滚儿,沈彤没有说话,大步离去。
回到刚刚来时的地方,远远就看到芳菲正坐在路边哭,旁边几个大婶正在劝她。
“你家小姐长得什么样啊,多大了?哎哟,十里铺可真是不太平啊,张员外家里刚出事,光天化日的,又丢了个大姑娘。”
“要和里长说一声吧。人丢了可不是小事,万一是被拐子给拐了呢。”
“刘大婶,你是糊涂了吗?大姑娘丢了能传出去吗?让人知道了,这名声可就全完了。”
大婶们你一句我一句,芳菲除了哭已经没有主意了。
“我不是大姑娘,我也没丢。”沈彤笑吟吟地走过来,向几位大婶行礼,很有礼貌。
“小姐,小姐你去哪儿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看到沈彤,芳菲哭得更厉害了,她真的以为小姐不要她了,她什么都做不了,小姐嫌弃她了。
小丫鬟就是个小姑娘,小姐是个更小的姑娘,现在小姐回来了,几位大婶先是松了口气,紧接着又心疼起来:“哎哟,怎么两个人全都穿得脏兮兮的,你们家里人呢?”
“家里遭难,我们要去投奔亲戚,路过此处。”沈彤乖巧地说道。
“我就说嘛,一定是家里遭难了,如今这世道,真是造孽啊,张员外家都被人灭门了,到处都是土匪,这日子没法过了。”
......
沈彤和芳菲离开十里铺时,已经换上了大婶女儿小时候的衣裳,现在她们不像大户人家的小丫鬟了,已经是乡下小村姑了。
夜幕降临,两个小村姑依旧找了一片河滩过夜,吃着烤鱼,芳菲拿出大婶送她的针线,自告奋勇要缝补布娃娃。
沈彤笑着说道:“先不急着缝起来,等我找到我娘再说。”
没有什么事情,比找到娘更重要了。
或许布娃娃里藏着什么宝贝,那宝贝值得杨家派出嫡长孙来取,可是那关她什么事?除非那宝贝能换回她娘,否则没有用,只能添乱。
“芳菲,你还记得你娘的样子吗?”躺在石头上,望着满天星斗,沈彤问道。
“不记得了,奴婢很小时就被拐了,也可能是被拍花的拍走了,反正奴婢不记得了。”不记得也就不会去想,不去想也就没有牵挂,这样也好。
“可是我记得啊,我记得我娘坐在花架下做针线,我从外面跑进来,我娘给我擦汗。”
她还记得万箭穿心时,娘喊出了她的名字。
“彤彤”。
下乔镇虽然离得不远,可是只靠双腿,她们走了整整一天,到达下乔镇时,已经入夜了。
她们没有去镇子里,在镇外宿了一夜,天亮的时候,两个人和进城卖菜的小贩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柳家湾是乔河的一个河湾,并没在下乔镇的镇子上,沿着乔河走,约末五六里就到了。
沈彤向小贩道谢过,小贩好心地叮嘱她们:“你们怎么没有跟着大人呢,柳家湾不太平啊,你们到了那里要小心。”
“不太平?大叔,柳家湾怎么了?”沈彤问道。
第三十二章 丢了的孩子
“柳家湾有户人家的小女儿丢了,和你们差不多大,唉,真是可怜啊,那家的太太是个寡妇,相公死了,现在孩子也丢了,她气血攻心就疯了,自己把房子给烧了,有人来救火,那位疯了的太太拦在门前不让进去,好端端的房子全都烧光了。听说十里铺闹土匪,这离得也不远,那家的小女儿十有八、九就是让土匪给抢走的,有人夜里看到了,土匪拿着明晃晃的刀剑在街上走呢,唉,别说是你们这样没有家里人带着的孩子,就是我,这阵子都不敢往柳家湾送菜了。”
小贩说完,唉声叹气地走了,一边走一边嘀咕:“以前太祖皇帝还在的时候,这世道哪有这么乱啊,唉!”
小女儿丢了啊,那家的太太疯了啊,房子也烧了,夜里有拿刀的人出没!
沈彤怔怔一刻,一旁的芳菲扯扯她的袖子,小声说道:“小姐啊,那个柳家湾闹土匪啊,咱们还去吗?”
沈彤看看她,问道:“你有钱吗?”
“没有。”芳菲摇摇头。
“那你有色吗?”沈彤又问。
芳菲看看自己那副豆芽菜似的小身板,怪不好意思的:“也没有。”
“那你有什么可害怕的,真的有土匪也不会来抢我们的。”沈彤笑道。
“那家的小女儿不是丢了吗?万一土匪也把我们抢走呢?”芳菲还是害怕,土匪啊,张员外一家二十几口都被土匪杀死了。
“你有点脑袋行不行,土匪为什么会抢我们,为钱?你又不是那家的女儿,拿不到赎金;为色?放着大姑娘不抢,抢我们干嘛?”沈彤朝着芳菲的小脑袋轻轻打了一下。
芳菲捂着脑袋,小声嘟哝:“万一把我们卖给人牙子呢?”
“你又不是没有被卖过,大不了再多卖一次呗。”沈彤真被自己丫头给笨死了,她大步向柳家湾的方向走去。
芳菲怔了怔,也是啊,她又不是没被卖过,她都被卖过两次了,也没有少块肉,还长个子了呢。
有什么可怕的,跟着小姐有鱼吃。
“小姐,等等我啊。”芳菲紧跑几步跟了上去。
虽然小贩是道听途说,但是也没有夸张。
整个柳家湾都笼罩在紧张的气氛中。街上冷冷清清,大白天也看不到人影,家家户户关门闭户,甚至看不到在老槐树下说三道四的人。
“小姐......”芳菲的声音在颤抖,她甚至想要往回走了。
“没事,已经好几天了,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没有什么好怕的。”
是啊,自从她被蓉娘带走,已经过去八天了。
这八天里发生了很多事,她生病,她清醒,她逃出陶家,她杀死陶三村父子,她从屠卫手里逃出来,陶世遗家破人亡,她找到了柳家湾。
这是短短八天里,她所经历的事情;而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母亲一定也发生了很多事,比如发疯......
沈彤的脑海里浮现出最后见到的母亲,已经疯了的母亲。
就是因为前世见过母亲的那一面,所以当她听到小贩说起那位疯了的太太时,她没有吃惊,也没有太多悲伤,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她要知道那些拿着刀剑的人有没有带走母亲。
柳家湾太冷清了,死一般的静寂,如果不是各家屋顶升起的炊烟,沈彤几乎以为这些房子里没有人。
“小姐,我们去挨家挨户敲门吧,或许会有好心人肯帮我们呢。”芳菲说道。
“我们先去河边,晚上再说。”
沈彤带着芳菲来到河边,这里是乔河的一个转弯,有一个小渡口。渡口也同样的冷清,两条小船泊在岸边正在等生意。
看到有两个小姑娘走过来,摆渡的老汉没有理会,继续啪哒着旱烟,可是刚刚啪哒了两口,他就像想起了什么,冲着两个小姑娘挥手:“回家,快回家去,没有家里人跟着,不要跑出来玩儿。”
沈彤松了口气,终于有人肯搭理她们了。
她快走几步,走到河边,对老汉说道:“爷爷,我们是来走亲戚的,可是连个问路的人也找不到。”
“啥?来这里走亲戚?快走快走,去哪里都好,唯独柳家湾不要来。”老汉说着,去解船上的绳子,看样子是想走了。
“爷爷,柳家湾到底出了什么事,还有我家亲戚姓钱,他家小姐是我表妹。”沈彤急急地说道,一张小脸上都是恐慌。
老汉解绳子的手停了下来,他打量着沈彤:“钱家的小姑娘是你表妹?他家出事了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怎么了?”沈彤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小姑娘害怕了。
“唉,你表妹丢了,不只是你表妹丢了,柳家湾一夜之间丢了五个小女娃了,都是和你们差不多年纪的,可怜那些丢了孩子的人家啊,钱家太太已经疯了,其他人家也差不多啊。”老汉说着,抹了把眼角。
“怎么丢的?我看家家户户都关着门,也没有人出去找孩子呢?”沈彤问道。
“钱家太太发疯了,一把火烧了自家房子,好多人家都过去,有的是救火,有的是看热闹,等到他们回到家,才发现自家女儿也不见了,谁知道是怎么丢的啊,后来才知道这都是土匪干的,夜里那些土匪提着刀在街上走,好多人都看到了。报了官,官府让大家关门闭户......这会儿,能走的人家都走了,留下来的都是走不了的,除了关门闭户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老汉说到这里,指指河边:“往常这里至少能有十几条船,现在就我们两条船了,我们没有家小,除了一条船什么也没有,土匪来了还能把我们怎么样?大不了就是一个死。”
一旁的芳菲已经泣不成声,她怯怯地沈彤说道:“小姐,咱们走吧。”
沈彤不想走,她想不明白,那天蓉娘不是带了那个小女娃去了吗?难道那个小女娃露馅了?所以就在柳家湾一通乱抓,抓走了五六个孩子?
“爷爷,钱家太太现在在哪儿?”沈彤问道。
“唉,让土匪抓走了,就是那天夜里土匪来了,从那天以后,谁也没有见过钱家太太了,不是被土匪抓了,还能是啥?”
第三十三章 不许动她
按照老汉的指引,沈彤找到了自己的家。
这里已经不是家了,前面的院落已经烧毁,后面的还残留着几间,但到处都是火烧过的痕迹,沈彤里里外外走了一圈儿......没有唤醒丝毫记忆。
“小姐,您翻翻看,说不定能找到太太用过的物件......”芳菲想说找到太太的物件,就当个念想吧,可是她不敢说出来,她怕会惹了小姐难过,小姐没哭,她自己已经哭了。
小姐千辛万苦才找到家,可是家没了,太太也没有了,小姐心里该多难过啊。
芳菲不知道的是,沈彤并不难过,这一切都是她意料之中的。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她只所以回到这里,是心里还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可是现在,她看不到希望了。
沈彤蹲下,空气里似乎还弥漫着烧焦的味道,她不难过,她是绝望。
“芳菲,别哭了,哭多了会口渴,从这里要走好远才能到河边呢。”沈彤高声说道。
“小姐,哭多了真的会口渴吗?”芳菲抹把眼泪。
“我也不知道啊,我上一次哭还是上辈子的事,早忘了。”沈彤站起身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柳家湾三面环水,是个好地方,就连空气里的焦味也好闻。
绝望吗?有点儿。但是她不是还活着吗?只要活着,就没有绝望。
“小姐,那我们接下来去哪里啊?”芳菲用衣袖把哭得湿漉漉的小脸抹干净,天都黑了,她可不敢一个人去河边找口喝。
“去哪里呢......”沈彤四下看看,月光把长长短短的影子斜斜地拉得很长,她笑了笑,“那位朋友,出来吧,我看到你的影子了。”
“啥?”芳菲一时没听明白,但是她很快就看到暗影中走出来一个人,她惊呼一声藏到了沈彤身后。
沈彤差一点笑出来,她这个丫鬟不但笨,而且怕死,忠心护主这种事是不会做了。
那人渐渐走近,身形也暴露在月光之下。
“咦,春鹊?你还活着,太好......你是人是鬼?”芳菲在沈彤身后探出半个身子,声音由惊喜到惊恐,也只是一瞬间。
沈彤半侧过身子,拍拍芳菲的小脑袋,接着,她转过身,冲着春鹊一笑:“一路跟来,辛苦你了。”
“还好。”来人正是春鹊,陶家的那个小丫头。
沈彤颔首施礼:“我叫沈彤,请问怎么称呼?”
春鹊还礼:“我姓梅,小字胜雪。”
“好名字,不知与梅雅雍梅阁老可有关系?”沈彤问道。
“沈娘子聪慧,梅阁老便是家祖。”梅胜雪面沉似水,全无半分小女娃应有的天真。
“原来是梅氏后人,幸会。”沈彤再次施礼。
“沈娘子客气了,只是不知,你可真是沈氏后人?”梅胜雪问道。
“我啊......是吧。”沈彤也笑了,眉眼弯弯,梅胜雪竟一时为语。
什么叫“是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她这是什么语气?
“既然沈娘子出现在这里,那么即使你不是沈家后人,想来也对沈太太的事情知之甚深吧。”梅胜雪的脸上早就没有了笑容,她的口气也严厉起来,像是一个大姐姐正在质问小妹妹。
“那你想从我口中知道什么?”沈彤对梅胜雪越发好奇起来,这个梅胜雪有意思啊,先是想办法混进王牙婆那里,然后又顺理成章给陶家当丫头,如果不是那天在树林里,她装晕时眼睫毛动了动,沈彤也没有看出她的破绽。
“遗诏在哪里?”
月色如水,梅胜雪上前一步,她只比沈彤高出半头,但是面若寒霜,咄咄逼人。
“哦,原来你们几拨人都想要我,就是为了遗诏啊。什么遗诏,做什么用......遗诏就是皇帝死前下的诏书了,哪个皇帝?太祖皇帝吗?”
大齐朝迄今为止也只有过两位死去的皇帝,一位是太祖皇帝,另一个则是惠容太子,也就是孝康皇帝。孝康皇帝死在太祖皇帝前面,他没有登基,今上登基后,追尊他为皇帝的,所以他不会有什么遗诏。
能有遗诏的,只有太祖皇帝。
“沈娘子,何必装糊涂呢,沈氏一门满门抄斩,诛连九族,沈三太太九死一生逃出来,不就是为了保存遗诏吗?沈彤是沈家唯一骨血,沈三太太定然会用这份遗诏给女儿做护身符,即使遗诏没在你身上,你也一定知道藏在哪里!”梅胜雪又向前迈了一步,她站在沈彤面前,居高临下。
已经确定面前的是人不是鬼,芳菲不再害怕,看到自己认识的春鹊就像变了一个人,不但声色俱厉,而且还对小姐步步紧逼,芳菲很生气,她从沈彤身后钻出来,双臂伸出挡在沈彤面前。
“春鹊,你要干嘛?”
梅胜雪冷冷一笑,伸出手来,没怎么用力,芳菲就一个踉跄摔了出去。
芳菲啊的一声,身子不由自主地倒了下去,忽然倒下去的身体被什么挡住,接着她就被人抓住了胳膊,稳稳地站住。
芳菲这才看到,挡住她的是小姐的脚,抓住她的,当然就是小姐的手了。
“小姐......”芳菲想哭,可是知道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她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掉下来。
沈彤没有看她,一双大眼睛微微眯起,她打量着气势压人的梅胜雪。
“这是我的人,不许动她。”声音清脆,带着孩童的甜糯,但斩钉截铁,毫不拖泥带水。
梅胜雪的脑海中一晃而过的是那个从天而降的小小身影,骑坐在陶顺儿肩上,出手之快之狠,让她至今都怀疑自己看错了。
“一个小孩子而已,我不会伤她。”梅胜雪淡淡地说道,已经没有了刚刚的凶悍。
这个沈彤,看不透啊。
沈彤却好像没有察觉到她的改变,她好奇地打量着面前的梅胜雪,不知死活地问道:“你说她是小孩子,那你不是小孩吧?你为何长得这么矮?”
真没想到,剑拔弩张的时刻,眼前这个小女娃居然会问这个?
梅胜雪生平最恨被人问起的,就是沈彤最后说的那一句“你为何长得这么矮?”
她冷哼一声:“少废话,回答我的问题。”
“你的问题?哦,想起来了,你是说遗诏啊,遗诏在哪里......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沈彤笑了,笑得很好看。
第三十四章 我就是全族
关于遗诏的事,在此之前,梅胜雪想过很多种方法,比如甜言蜜语从沈彤嘴里套出来,再比如打一顿,让沈彤不得不说。
无论这个沈彤是不是真的,她也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娃而已。
可是梅胜雪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沈彤会对她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直白、坦然,却又令她无法反驳。
梅胜雪一时无语,好一会儿,她才说道:“如果不是沈家获罪,我祖父也不会死在诏狱,成年男丁发配三千里,女眷收为官奴,看这片烧毁的院落,在这小镇上也算是大户人家吧,你娘和你虽然流落于此,可是依然衣食无忧、使奴唤婢。你知道什么是官奴吗?就是奴婢当中地位最低下的,你永远也想像不到,你们沈家的人全都死了,而我们却还活着,屈辱地活着,生不如死!我们梅家有今日,都是拜沈家所赐!”
梅胜雪咬牙切齿,声嘶力竭。人生最大的痛苦,不是死,而是生不如死。
沈彤之所以猜出梅胜雪是梅雅雍的后人,是因为......她也只听说过这一家姓梅的。
前世,沈彤听说沈家和梅家,还是在看到朝廷捉拿杨锦程的海捕公文的时候。
当时围观的百姓中,有人曾说:“想不到杨家也有今天啊,当年沈毅首辅诛连九族,梅雅雍梅阁老死在诏狱,家人流放,邢胜云邢阁老一家死于非命,这些事还不都是杨家干的啊,报应,报应啊!”
那时的沈彤并不知道,这个诛连九族的沈家和她是有关系的,直到这一世,她把从陶世遗和屠卫口中零星听到的串连起来,终于明白了。
梅胜雪这样理直气壮,是认为沈家欠她的,沈彤欠她的吧。
“梅小姐,据我所知,我祖父的门生故旧,虽然都有波及,但只有你们梅家最惨,所以你说你们梅家承受的一切,都是拜沈家所赐,对吧?”沈彤和颜悦色地问道。
“是!”梅胜雪冲口而出,心里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想不出来。
“为什么偏偏是你们梅家,而不是张家李家?你没有想过吧,那我就告诉你!那是因为梅家受沈家恩惠最多最大,如果没有我祖父,梅阁老可否能够进入内阁主理军机?沈梅两家同气连枝,沈家是主,梅家是从,你们梅家从沈家这里拿了好处,没有报答,跟着吃些瓜漏不应该吗?”
“你们觉得生不如死已经可悲,但你们至少还活着!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没有了希望,没有了曙光,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也看不到蓝天白云。”
“人死如灯灭,虽然我还活着,可是我的祖父也不会知道,他甚至不知道我是男是女,更不知道我能否苟活下来。”
“而你们梅家的人能活的都活下来了,流放也好,为奴也罢,至少还活着。你想报仇吗?我不反对,但是请你记住,你的仇人不是我,不是沈家,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是不是,要看你有没有惹到我!”
“我们沈家,从来不欠你什么!”
黑夜寂寂,就连呼吸声也变得微不可闻。
梅胜雪好一会儿才震惊和愤怒中缓过来,她愤愤地说道:“你们沈家有没有欠我们的,不是你说了算的。”
“我们沈家被灭族了,沈家只剩我一个人.我沈彤就是全族!沈家的事,我说了算!梅家的事,你说了算吗?”
月光下,小小的女孩身姿笔挺,神情傲然,虽然她只有一个人,但是她就是全族!
只要她还活着,沈家就没有灭亡,她活一天,沈家就存在一天。
梅胜雪已经怔住了,那个比自己年纪小的小女娃,忽然让她感觉到了威压。
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气势,那是不应该属于大家闺秀的气势。
“你说得对,我还有家人,我的双亲也还健在,我不能代表梅家,我不如你。”梅胜雪说道。
“这个不用比啦,但是有件事要说明白,如果你们梅家人总是认为沈家欠了你们的,你们来找沈家要东西就是应该的,那请你们最好断了这个念头,遗诏在不在我这里,这不是你们应该问的,我要不要把遗诏给你们,更不是你们该想的。”沈彤稚嫩的声音在夜色中响起,因为多了几分清冷而显得诡异。
梅胜雪双拳握起,她重又在沈彤面前挺起胸膛,她虽然不能代表梅家,但是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她就要为梅家争取。
“沈彤,就凭你一人,是保不住那份遗诏的?”她说道。
“保不住就毁了啊,再说,你怎么知道我保不住?”沈彤笑道。
“毁了?沈老大人千辛万苦把你怀孕的母亲送出来,不就是为了保住遗诏吗?你动辄就要把遗诏毁掉,你对得起列祖列宗吗?”梅胜雪声音嘶哑,太可恨了,她为了打听遗诏的下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沈彤竟说要把遗诏毁了?
怎么可以?她沈彤不配!
“你错了,我祖父之所以要把我娘送出来,不是为了保住遗诏,而是要保住沈家的根!那狗屁遗诏,害得我们沈家家破人亡,我们沈家人只要不疯不傻,只会恨死那东西了,难道还要再浪费我这个硕果仅存的独苗吗?”沈彤冷笑,她虽然不知道这狗屁遗诏是什么内容,但是沈家已经搭上了八百口人,她可不想再多她一个。
梅胜雪再一次怔住,沈彤说的这些话,这是大逆不道吧?她真是沈家遗孤吗?沈三太太黄氏怎么把女儿教成这样了?沈毅如果在世,听到孙女一口一个“狗屁遗诏”会不会气得从坟墓里跳出来。
但是沈彤说,沈家之所以让沈三太太逃出来,不是为了遗诏,而是为了保住沈家的一条根......
“你想要遗诏吗?如果哪天我改变想法,我会给你的,不过那个时候,我也会放出口风,让所有想要抓住我的人都知道,那遗诏在你身上,你觉得这样可行否?”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梅胜雪终于被激怒了:“沈彤,你太嚣张了!”
说着,梅胜雪一拳打了过去。
她的拳头擦着沈彤的衣裳滑过,脖颈下一凉,梅胜雪挥出的拳头尚未收回,便僵在了半空。
一柄匕首抵在她的咽喉上,那个孩子童稚的声音响起:“我有嚣张的资格,在我面前,你没有。”
第三十五章 钱小姐
那天在树林里,梅胜雪曾经见到沈彤从天而降,把膀大腰圆的陶顺儿打倒在地,但是她一直觉得,那或许是巧合,更或许是自己看错了。
可是现在,冰冷的刀锋抵在咽喉上,梅胜雪只觉一股寒意从背脊直至脚底,不是巧合,她也没有看错,沈彤会武功,而且不是普通的武功。
这是杀人的武功。
拿着匕首的手细小白嫩,但是却从容沉稳,好像这个动作,她已经练过千百次,只要出手,一击得中。
“你究竟是谁?”梅胜雪感觉到自己声音中的颤抖,她怕了吗?面对飞鱼卫她没有怕过,从杨家护卫中杀出来她也没有怕过,但是此时此刻,面对一个比自己小了七八岁的小姑娘,她却第一次感觉到了恐惧。
这是面对死亡的恐惧,梅胜雪第一次感觉到死亡离她很近,近在小姑娘一念之间。
“沈彤。”声音里带着愉悦,但是抵在咽喉上的刀尖却未移开半寸。
“沈家是书香门第,怎会让女儿学武功的?”而且还不是普通的武功,这么快的出手,梅胜雪生平未见。
“沈家的事轮不着你过问。”笑语盈盈,却丝毫不让。
梅胜雪挥出去的拳头终于收回,她颓然地说道:“其实我们两家可以合作。”
“或许吧,但是你不配和我谈,换个能主事的人来见我!”
咽喉上的刀尖终于移开,梅胜雪这才发现,自己的里衣竟已湿透。
“我家长辈不便出来。”她说道。
“是吗?那就别谈了。”沈彤收起匕首,转身向屋里走去。
房子被烧得残缺不全,但这是她的家,今夜她不想离开。
芳菲恨恨地瞪了梅胜雪一眼,跟着自家小姐进屋。她没想到春鹊这么坏,不但打她还差点打了小姐,在陶家时,她可没少帮春鹊干活儿。
廊下只留下梅胜雪一个人,她怔怔一刻,转身离去。
良久,芳菲探出脑袋看了看,又飞快地把脑袋缩回去,跑到沈彤身边:“小姐,春鹊走了。”
“她不是春鹊......咦,她还没告诉我,她为什么长得这么矮呢。”沈彤笑着说道。
“矮吗?春鹊不矮,她比我高半个头呢。”虽然芳菲看到了一切,可她还是搞不明白,在王牙婆那里时,她就和春鹊认识了,为什么春鹊说变就变了呢。
“你是小孩,她不是。”沈彤摸摸春鹊的小脑袋,没留头的小丫头,头发才到耳下两寸,发尾卷翘,十分可爱。
“她和我同年,是小孩。”芳菲认真地纠正,小姐一定是被春鹊气糊涂了。
“她不是小孩,她只是长得矮,假扮成小孩而已”,沈彤耐心解释,芳菲虽然年纪小,可是也到了该长记性的时候了,“还有,以后遇到她,无论她问你什么,我没让你说话,你都不要理她,记住了吗?”
“记住了。”芳菲点点头,从怀里掏出半块饼子,这是在十里铺时,好心的大婶给的。她把饼子掰成两块,大的给了沈彤,自己拿着小的狼吞虎咽地啃起来,小小的一块饼,两三口就吃完,小丫头看看沈彤手里还没有吃完的饼,咽咽口水。
沈彤莞尔,脑海里浮现出另一个人来,也是八、九岁的小姑娘,也是和她一起吃东西,只不过那人吃得比芳菲好看多了,斯斯文文,秀秀气气,即使是艰苦的野外训练,那人也会在吃饭前用帕子把她的手擦拭干净,吃完东西,还会细心地抹去她嘴角的残渣。
沈彤把最后一块饼塞进嘴里,找了一块相对干净的地方,对芳菲说道:“早点睡吧。”
第一缕晨曦透过残破的屋顶照进来,沈彤睁开眼睛,她推推睡成小猪的芳菲:“起来了,我们去外面走走。”
清晨的柳家湾终于有了人气,有出来倒夜香的,也有推着小车出门的,人总要吃喝拉撒,既然傍晚的时候看不到人,那么早上就一定能看到。
两个小姑娘手牵手走在街上,立刻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有位提着菜篮子的老太太左右看看,确定小姑娘没有家里人跟着,她连忙走过来:“你们是谁家的孩子,快回家去。”
两个小姑娘有些惊慌,怔怔地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又有几个人走过来,对她们指指点点,忽然,一个三十多岁的媳妇惊叫一声,所有人都看向她,只见她指着沈彤颤声说道:“你不是钱家小姐吗?没错,就是你,我去过你家送绣活儿,见过你两回呢。”
钱家小姐?
丢了的钱家小姐?
“阿民家的,你没看错?这真是钱家小姐?”一个老妇人的声音里带了哭腔,她的外孙女丢了,女婿却不肯去找,说钱家小姐都找不到,自家丫头更别找了,反正也是个赔钱货。
“没错,就是钱家小姐,我见过两回呢。”阿民家的走近两步,仔仔细细地端详沈彤。
片刻之间,沈彤周围已经围满了人,钱家小姐是第一个丢的,她回来了,那么其他孩子是不是也能回来?
“钱小姐,你看到我家小翠了吗?她和你一般高,笑起来有酒窝儿。”
“土匪怎么只放你一个回来,其他人呢?”
还有人指着芳菲,说道:“这个小姑娘我见过,是大老李家的二丫。”
芳菲连忙摇头:“我不是二丫,我不是。”
“哎哟,阿力叔,你认错了,二丫没丢,大老李带着一家子去亲戚家避祸了,人家好好的呢。”
被叫做阿力叔的汉子摸摸脑袋,继续不依不饶:“不是大老李家的二丫,就是刘裁缝家的那个丫头,我不会认错的,一定是她。”
芳菲又摇头:“我是陪我家小姐一起来的,我不是二丫,也不是刘裁缝家的,你们认错人了。”
陪着小姐来的?那就是钱小姐的丫鬟了,原来钱小姐是和丫鬟一起被土匪拐走的。
围观的人群终于把注意力从芳菲身上移开,指着沈彤,七嘴八舌又说开了:“你快说话啊,其他人呢?”
“你怎么不说话,看见我家小翠了吗?你快说啊!”
先前那个老太太朝着沈彤扑了过来,芳菲连忙伸手挡在沈彤前面:“不许......”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老太太便扑到了她的身上,芳菲没有站稳,一老一小摔在地上。
“你们这是干什么!”一声暴喝忽然响起......
该来的人终于来了。
第三十六章 我饿了
沈彤踮起脚尖,拔着脖子望过去,她看到几个人正走过来,先前七嘴八舌的百姓纷纷让出一条路来。
显然,他们知道来的是什么人。
为首的是个三十出头的男人,锦衣华服,昂首挺胸,跟在他身边的是位花白头发的老者,目光不停地在男人与围观百姓们身上游走,似是在观察男人的脸色。
在他们身后,还有三四个随从打扮的,太阳穴高高鼓起,一看就是练家子。
和芳菲一起摔在地上的老妇人好不容易爬起来,还没有站起,就看到走来的几个人,她手脚并用,爬到老者脚前,哀哭道:“里长啊,钱家小姐回来了,您快问问她,我家小翠在哪儿啊!”
“钱家小姐?”被称做里长的老人惊讶地看向被众人围在中间的沈彤,还有刚刚从地上爬起站起来的芳菲。
“是啊,那个就是钱家小姐,阿民家的见过的,不信您问阿民家的。”老妇人颤颤微微地站起来,指着缩在一旁的妇人。
里长看向那妇人,锦袍男人也看了过来,双目炯炯,如同两道利刃,妇人吓了一跳,神色间也紧张起来,没有了刚刚的口齿伶俐:“......我去钱家......去钱家送过绣活儿......见过......见过钱家小姐......”
男人的目光从妇人身上移开,又看向里长,目光里带了几分嘲讽。
里长额头的青筋动了动,对那妇人不悦地道:“阿民家的,你见过钱小姐,为何之前不说啊,钱小姐丢了以后,我问过你们,有谁知道她的样子,你们可都说从未见过她的啊,这才几天啊,都忘了吗?”
阿民家的抓着菜篮子的手微微颤抖,她忙道:“......我去送绣活儿时......多、多看了一眼......也没看清眉眼,就是个没留头的小姑娘,......和......和这两个小女娃差不多高矮......”
“阿民家的,你刚刚可不是这样说的,你怎么......”没等阿民家的把话说完,老妇人就嚷嚷起来,她虽然上了年纪,可是耳不聋眼不花,刚刚阿民家的说她不会看错,还说见过两回,这就是钱家小姐。
“行了行了,刘老太太,我知道你的外孙女丢了,你很难过,可也不能看到小姑娘就以为是你外孙女回来了,再说,官府已经在找了,你们只管回去等消息,不要再聚众闹事了,散了吧,都散了吧。”里长语重心长,一副善长仁翁的形象。
老妇人还要再说,就被几个好心的乡邻劝着走了:“里长说得对,咱们回去等消息,快点走吧。”
刚才还围得满满的人群四散开去,阿民家的自是跑得最快。
今天真不该出来,快些回家关门闭户。
好不容易热闹起来的街上,片刻之间只剩几个人。
锦袍男人缓步走到沈彤面前,嘴角微微勾起,上上下下打量着她:“这鼻子确是有些像啊。”
沈彤忽然想笑,这已经是第二人说她鼻子的人了。
第一个是屠卫,屠卫说她长着一个沈家人的鼻子;
现在这位是第二个。
沈彤没有说话,她的眸子迎向男人打量的目光,没有畏惧,更没有躲闪。
“几岁了?”男人声音清冷,如同寒檐冰锥。
“八岁。”沈彤的双唇轻启,她笑了。
里长并不知道钱小姐的真实身份,而这个男人也不想让他知道,他宁可自己查,也不让阿民家的当众指认,里长察言观色,堵住了所有人的嘴。
所以,这个男人只问她几岁了,却没问她的名字。
“八岁?好,很好。”男人说道,脸上的神情和他的声音一样冰冷。
“我们饿了,衣裳也不够穿”,沈彤脆生生地说道,她又抬起脚来,“鞋子也破了。”
“嗯,那就先去吃饭吧”,说着,男人又看向里长,“给她们准备几身新衣裳,嗯,还有新鞋。”
里长如获大赦,连忙说道:“老朽这就去安排,这就去安排。”
约末一盏茶的功夫,沈彤和芳菲已经坐在了一间宽敞明亮的客厅里。
半新不旧的家什,墙上挂着泛黄的字画,偌大的八仙桌上摆满五颜六色的点心,还有两盅甜汤。
芳菲的眼睛都看不过来了,她使劲吞着口水,两只小手在桌下绞来绞去,却坐得笔直,一动也不敢动。
“没事,他们不会下毒的,吃吧。”沈彤笑着说道。
“小姐......”芳菲压低声音,小声说道,“咱们不认识他们,还是不要吃吧。”
“怕什么?还怕被他们下了迷药卖给人牙子吗?你又不是没被卖过。”
又是这句话,芳菲脸红了,是啊,她又不是没被卖过,大不了多卖一次......可是小姐不能被人卖了。
“那奴婢先吃,奴婢吃了没事,小姐再吃。”说着,芳菲伸手拿起一块红豆糕咬了一口。
沈彤又笑了,她摸摸芳菲翘翘的小卷毛:“我说没事就是没事,放心吃吧。”
说着,她自己也拿了一块糕点吃了起来。
“这种小地方也做不出像样的点心,你们先凑和吃吧。”
男人的声音骤然响起,芳菲吓得手一抖,点心掉到了桌子上。
锦衣男人不知何时走了进来,他打量着桌边坐着的两个小姑娘,目光落到沈彤身上,小姑娘察觉到他的目光,抬起小脸,咧开嘴,冲他笑了笑,便继续吃起来。
男人没有再说话,他缓步走了出来。
一直候在外面的随从凑过来,低声问道:“将军,这真的是......”
“不知道。”男人摇了摇头,双手背在身后,向廊外走去。
太突然了,这个小姑娘出现得太突然了,世上怎会有这么巧的事呢?
而且,是谁把她们送过来的,难道自己这一行人的行踪已经被人掌握了吗?
“将军,这件事有些蹊跷啊,要不要先问问她们?”随从说道,他所说的她们,自是正在屋里吃饭的两个小姑娘。
半夜里,他们接到飞鸽传书,有两个小姑娘出现在柳家湾,这两个小姑娘在街上转了一圈儿,就去了河边,自称是钱家的亲戚,找摆船老汉打听钱家的事,天黑后,她们去了已经烧毁的钱家宅子,并且在宅子里过了一夜。
他们连夜动身,天亮时分赶到柳家湾,刚刚见到柳家湾的里长,紧接着就见到了这两个小姑娘。
现在想想,他们真的是被这两个小姑娘引来的。
第三十七章 龙虎卫
这里是里长家的老宅,和里长现在住的新宅子在同一条巷子。里长的父亲生前是位秀才,老宅布置得古雅大方,但凡是有贵客前来,里长都会在这里招待。
前几天柳家湾出了大事,丢了几个孩子,还有人在夜里看到持刀的匪人。这件事惊动了官府,县丞亲自带了几个衙役过来,酒宴过后,醉醺醺的县丞摸着山羊胡子对里长耳语:“明年是张大人的通考之年,地方上千万不能出事,眼下这个案子,一定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影响到张大人的考评,咱们也没好处是吧?“
大齐的官员考核,分为考察和考满。考察是每六年一次,而考满则是在官员任职的第三年、第六年和第九年皆有考核,明年是知县张博为官的第九年,称为通考之年,这一次的考满,决定着张博接下来的官职升降和调留。
上乔镇和下乔镇虽然一衣带水,但却隶属于两个县。上乔镇属乔河县,下乔镇则属于临江县。乔河县的十里铺刚刚发生灭门惨案,据说知县大人没能捂住,已经传到州府了。
这一两年,临江知县张博一直小心翼翼,生怕所辖之地闹出乱子影响到自己的前程,因此,柳家湾的事刚刚报到衙门,他立刻重视起来,派了八面玲珑的县丞过来,把这件事压了下来。
里长自是心领神会,软硬兼施,一边安抚百姓,一边又危言耸听:“钱家太太丢了孩子又是烧房子又是发疯闹腾,结果呢,把土匪惹急了,连她也给抓走了。”
没过几天,十里铺张员外家被土匪灭门的事传到了柳家湾,这下子就连丢孩子的人家也不敢闹了,能避就避,能躲就躲,不能躲避的就关门闭户。
为此,知县张博还让人专程过来,称赞里长“善行乡里”。
里长虽然觉得有愧,可他也无计可施,也只能如此了,只能盼望那些土匪手下留情,孩子们能留下性命。
连续几天相安无事,可是就在前天,有人找到了里长。
来人名叫莫敢,他手持龙虎卫的凭信,来调查钱家的事。
里长听到龙虎卫三个字,立刻怔住了。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小小的柳家湾,竟然会引起龙虎卫的关注。
太祖登基之时,前朝余孽拥立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在南边建立小朝廷,称后晋。
定国公萧渊派遣手下五虎将中的邹震和蒋涤青率兵南下,一年后,后晋土崩瓦解,但是小皇帝下落不明。
萧渊请旨成立龙虎卫,大齐初建,人心不稳,地方上时有小股流寇滋事,龙虎卫的职责不仅是追查后晋小皇帝下落,更是为了整治地方。
飞鱼卫和龙虎卫一北一南,飞鱼卫重在刑狱和情报,而众所周知,龙虎卫的背景则是军队。龙虎卫由定国公萧渊创立,第一任指挥使是五虎将之一的邹震,龙虎卫虽然挂在五军都督府下面,但是自太祖皇帝驾崩后,五军都督府便对在南边的龙虎卫鞭长莫及了。
对于南边的百姓而言,或多或少都听说过龙虎卫,因此当里长得知来人是龙虎卫时,着实吓得不轻。
龙虎卫的事,别说是县衙,就是州衙和府衙也管不了,再说他们也不敢管。
莫敢询问了钱家的事,便在这里住了下来,一住就是两天。就在里长估摸着莫敢该走了的时候,今天一大早就迎来了这位锦衣男人。
此人姓蒋,里长没敢细问,看莫敢的恭敬态度,就知道这位一定是龙虎卫的大人物。
里长现在只盼着这些人什么也查不到,快点离开柳家湾,免得把事情闹大,知县大人那里不好交待。
现在,他正有些局促地坐在蒋大人对面,把前天和那个人说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钱家是八年前搬来的。以前柳家湾有位名医相老太夫,来求医问药的不计其数。钱老太爷就是来求医的,唉,钱太太是个可怜人,她和相公一起陪着钱老太爷来求医,可是路上行船遇到风浪,钱家相公去给船家帮忙,一个不小心被浪头打进江里,好不容易救上来,人已经不行了。可怜钱太太有孕在身,夫君身故,还有位病重的公公。可惜他们来得不巧,好不容易来到柳家湾,相老大夫却先他们一步云游去了。”
里长小心翼翼地喝了口水,继续说道:“钱太太那时重孝在身,又有身孕,钱老太爷白发人送黑发人,病上加病。当时听说相老大夫不在,钱太太当场就晕过去了。老朽听说以后,就建议他们先在这里住下来,一来钱老太爷和钱太太都不适合远行,二来相老大夫说不定哪天就回来了呢。”
“他们便租了房子,在这里安顿下来,不久,钱太太生下了一个女儿,或许是看到孙女心里高兴,钱老太爷的身体渐渐好了起来。刚好我家一个亲戚要卖房子,钱老太爷就买了下来,就是烧毁的那一处。相老大夫一直没有再回来,后来听说是死在外面了,那消息传到柳家湾,钱老太爷那些念想就没有了,就此一病不起,也就是他们来到柳家湾的第三年,钱老太爷过世了。”
“钱太太知书达理,从此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专心在家抚养女儿,老朽虽是里长,可是也就是在钱老太爷过世的时候,见过钱太太一次,再见到她时,就是她女儿丢了以后了,她疯了,唉,换上谁也受不了,夫君死了,公公也过世了,好不容易养大的女儿,也丢了,她一个妇人,哪能撑得住啊。”
坐在对面的锦衣男人直到这时,才开口问道:“听说钱太太是被土匪抓走的?”
里长心里暗叫不好,知县大人最担心的就是这件事。
他忙道:“说起来也就是一个人看到了,就是刘老太太的女婿,他的女儿小翠也丢了,他心里烦,夜里睡不着,想出去买酒喝,一出门就看到街上有人拿着明晃晃的刀剑,把他吓得半死,连忙关上门,也没有仔细看,后来就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是做梦还是真看到了,那人平时就贪杯,十有八、九就是喝多了眼花,这太平盛世,哪有土匪啊。”
第三十八章 来信
蒋大人没有说话,冷漠的脸上没有表情,里长不由自主又不安起来,他想起一句话“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他不是秀才,可也是斯文人,龙虎卫的人应该算是当兵的,所以肯定是说不清了。
里长笑得尴尬却不失礼貌,小心翼翼地说道:“我们这里的街坊乡邻守望相助,平素里就连口角都少有,钱家虽是外来户,可是与乡邻相处融洽......”
正在这时,先前里长内过的莫敢走了进来,他看一眼里长,欲言又止。
蒋大人见状,端起了茶:“里长,就这样吧。”
里长如获大赦,连忙告辞出来。到了外面,里长用衣袖抹下额头,居然出了一头薄汗。
屋内,蒋双流沉声问道:“何事?”
莫敢压低声音说道:“将军,家里来信了。”
蒋双流眉头微动,问道:“送信的是谁?”
“崔小鱼,这会儿扮成货郎在外头。”莫敢说道。
蒋双流道:“看看他的货挑子里有没有小姑娘喜欢的东西,连人带东西一并领进来。”
“是。”莫敢应声出去。
片刻后,莫敢就领着一个货郎模样的人走进院子,刚好里长家的两个婆子捧着衣裳鞋袜送过来,莫敢道:“都交给我吧。”
说着,他又冲着货郎道:“把挑子放在这里就行了,只把我刚刚捡出来的那几样拿着。”
货郎满脸为难:“大爷,这是我吃饭的家伙,如果丢了......”
“少废话,没人偷你东西,快点进来!”
莫敢一脸的不耐烦,大步向正屋走去。货郎看看那挑子,又看看走在前面的莫敢,只好冲着那两个婆子苦苦一笑,小跑着跟了上去。
两个婆子叹了口气,里长让她们送东西过来,还以为能有赏钱,现在可好,鸡毛都没一根......
蒋双流坐在太师椅上,若有所思。崔小鱼一进来,便恭身行礼:“将军,小的终于追上您了。”
说着,他从带进来的一堆货里挑出只香粉盒子,手指拨了拨,取出个拇指大的小竹筒,他把竹筒上沾的香粉吹了吹,又在自己衣裳上抹了两下,这才恭恭敬敬捧到蒋双流面前。
蒋双流还没有接过来,就闻到一股脂粉香气,他皱皱眉:“你就不能放在别的地方?”
崔小鱼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蒋双流熟练地打开竹筒,倒出一个细长的纸卷,纸卷展开,上面只有几个字。
“七少已动身,去往京城。”
蒋双流的眉头锁得更紧,他嘟哝了一句:“就不能等我几天?”
他的声音虽然不大,可是崔小鱼听得清清楚楚,他笑嘻嘻地道:“将军,哪个不长眼的没等您?小的去揍他。”
蒋双流看他一眼,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没理他。
“莫敢。”
“在。”
蒋双流话音刚落,一直候在门外的莫敢就大步走了进来。
蒋双流指指崔小鱼带进来的那些零碎,道:“把这些破玩意,连同衣服鞋袜都给那两个小姑娘送去,让她们动作快些,我们立刻动身。”
“是。”莫敢把崔小鱼抱进来的那些东西一骨脑拿了,转身就往外走。
崔小鱼一看就急了:“将军,我呢?”
蒋双流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冷冷地说道:“你的屁股不疼了?”
崔小鱼猛的瞪大眼睛,下意识地伸手去捂自己的屁股:“......七少?”
“怎么?还跟着我们吗?”蒋双流饶有兴致地问道,可是脸上却依然没有表情。
“嘿嘿,小的还有正事呢,祝将军和莫敢哥哥一路顺风,小的先告辞了。”
说完,他一溜烟儿地就跑了。
蒋双流摇摇头,骂道:“小兔崽子,溜得真快。”
隔着月洞门是个跨院,两个小姑娘正在相互整理衣裳,里长是个细心的人,让婆子送来的衣裳也是主仆有分。
柳家湾是小地方,不一定会有成衣铺,这衣裳应该是里长家里人缝好还没有穿过的,料子算不得上好,但颜色鲜嫩,看着就舒服。
沈彤上身是件鹅黄小袄,下面是条翠绿的裙子,衣裳很合身,就像量身裁制的一样。
芳菲在莫敢送过来的一堆零碎里挑了两根红头绳,仔细地扎在沈彤的头发上。沈彤和她一样,都还没有留头,头发短短地刚到下颚,红头绳扎在头顶两侧,像两只小蝴蝶。
“小姐,你真好看。”芳菲歪着脑袋看着自家小姐,顺带欣赏着自己扎的蝴蝶结,一双眼睛笑成月牙儿。
沈彤摸摸她的小脑袋,这孩子的头发又卷又翘,先前还以为是没有梳通,现在梳好了还这样,显然是天生的,不过毛茸茸的很可爱。
“你也好看。”沈彤笑着说道。
芳菲更高兴了,在那堆东西里找出一块帕子,把她们没有吃完的点心用帕子包上,连同换下来的旧衣裳放到一起。
“你拿点心干嘛?”沈彤问道。
“当干粮啊,嘻嘻,奴婢看那位大爷不像是抠门的人,不会小气这几块点心吧。”芳菲想了想,索性又把一只大苹果也包了起来。
“放下,不用拿了,至少接下来的这几天,都会有人请我们吃饭。”沈彤像个大人一样正襟危坐,看看墙角的沙漏,嗯,差不多到时辰了。
“请我们吃饭?”芳菲先是一喜,接着就紧张起来,她凑到沈彤面前,小声说道,“小姐,您是说带咱们来的这些人吗?万一他们不是好人怎么办?万一下顿饭他们下毒怎么办?”
其实芳菲还想说,万一他们把我们卖了怎么办?可是她想起自己已经被卖过两回了,就又把话咽下了。
“不会,至少暂时不会。”沈彤说着就站起身来,因为透过敞开的窗户,她看到了莫敢。
莫敢满脸是笑,用自以为最和善的口气对她们说道:“换好衣裳啦?哎哟,你们可真懂事,走吧,咱们去坐船,船上有好多好吃的好玩的,还能看到鱼鹰子捉鱼呢。”
“嗯”,沈彤转身对芳菲说道,“我们走吧。”
芳菲犹豫了一下,恋恋不舍地放下包好的点心,唉,还有个大苹果呢。
从莫敢身边经过时,沈彤扬起脸来,对莫敢道:“你像个拐小孩的。”
原来小姐也有同感啊,芳菲终于有了说话的机会,她立刻加上一句:“你不像好人。”
莫敢先是一怔,接着不可置信地望着已经走出去的两个小姑娘,他像拐小孩的?他不像好人?
第三十九章 飞鸽
下乔镇位于乔河下游,乔河在柳家湾转了一个弯,便到了小渡口,过了小渡口,就流入了内西江。
“小姐,你看,真的有鱼鹰子呢。”
船不大,芳菲一喊,满船都能听到她大呼小叫的声音了。
蒋双流还是那张冰冷僵硬的脸,自从上船,他的目光便都在沈彤身上。开始的时候,两名随从甚至怀疑,小女娃会被蒋双流吓哭,可是事实却出乎意料。
那小女娃喝着茶吃着点心,丫鬟叫她,她就跑过去看鱼鹰子捉鱼,不但没有被吓哭,而且怡然自得,像是没有察觉到蒋双流正在看着她。
蒋双流就坐在她对面,又怎会察觉不到呢。
“鱼鹰子捉的都是小鱼,一点儿也不厉害。”小丫头说道。
捉的是小鱼就不厉害了吗?
小女娃的思维真是又简单又有趣。
“小鱼烤起来也很好吃。”沈彤说道。
“鱼刺太多了,扎嘴。”芳菲咽下口水,她没有吃过烤小鱼,但她吃过炖小鱼,细细小小的鱼刺,很扎嘴。
“那就烤大鱼吧。”沈彤又说。
“好啊。”芳菲说完,就发觉不对劲儿,小姐好像不是对她说的,她看到小姐转过身来,是冲着那位冰块脸的人在说话。
蒋双流抬起头,对着站在一边的随从说道:“烤大鱼。”
芳菲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这人真的让烤大鱼啊,他听小姐的话吗?
她凑到沈彤耳边,小声说道:“小姐,那个人他......”
沈彤笑笑,摸摸芳菲的小卷毛:“等着吃鱼吧。”
“小姐,你看,那个拐小孩的坏人在放鸽子呢。”
芳菲又一声大叫,这一次蒋双流的眉头终于动了动。
莫敢这小子,做事太不小心了。
莫敢当然也听到了,他一脸尴尬地走到蒋双流面前:“送出去了。”
你还用过来说吗?整条船的人都知道了!
次日清晨,龙虎卫指挥使邹雪怀就收到了消息。
他本就白面无须,现在脸色更白了。
前些日子,莫敢跑来找他讨要凭信,说是为了在南边行走方便,他猜到这小子另有所图,于是便拒绝了。可是莫敢这小子不但不走,反而跪在地上抱着他的腿,哭得像个娘们儿似的,邹雪怀无奈,只好把凭信给他,但也让人暗中留意。
好在莫敢虽然拿着龙虎卫的凭信,倒也没有做过出格的事,顶多就是强买强卖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小事。
可是今天邹雪怀才知道,他上当了。
柳家湾不但来了龙虎卫,而且还是一位来头不小的蒋大人。
什么蒋大人,龙虎卫从来就没有过蒋大人,蒋双流这小子,不但派了莫敢从他手中拿到凭信,还亲自冒充起龙虎卫来了。
“都爷,咱们在临江县里的探子截获了莫敢的飞鸽传书,说是蒋大人已经离开柳家湾,一切顺利。咱们在那边的人立刻去柳家湾调查,这才知道来过一位派头很大的蒋大人,还带走了两个小女娃。都爷,咱们要不要去追?”说话的是邹雪怀的心腹,消息就是他带来的。
“追?你以为莫敢的鸽子怎么就恰好被你们截获了?老蒋是故意要把消息传到我面前来的,他要告诉我,他来过,他在我的眼皮底下走了一圈儿,而我们直到他走了以后才知道!你们这些蠢货,让人给耍了!”
邹雪怀越是生气,脸色就越白,现在他的脸色,就像寒冬腊月的大雪地。
“都爷,属下这就让人去追,说不定还能......”心腹忙道,邹雪怀很少动怒,这一次是真的生气了。
“你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蒋双流打着龙虎卫的旗号南下了?你让国公爷省省心吧。”邹雪怀冷冷地说道。
蒋双流是秦王的人,他本应在西北的,忽然出现在南边,还是打着龙虎卫的旗号,这就坐实了龙虎卫与秦王有勾结了。
心腹倒吸一口冷气,蒋双流就是算准了他们不但不敢追,甚至还不敢声张,所以才会肆无忌惮。
“都爷,那也要震摄他们一下,这里不是大西北,不是秦王的地盘,更不是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心腹说道。
邹雪怀叹了口气,挥了挥手,示意心腹出去。
他要给国公爷写信,把这边的事告知国公爷,国公爷如要怪罪,他也一力担当。
想起远在京城的定国公萧长敦,邹雪怀愧意更深。
八年了,自从二老爷萧长厚死后,身为长兄的萧长敦就被千夫所指,上至文人墨客,下至贩夫走卒,提起萧长敦便是一句“无情无义,不念手足之情”......
身为托孤重臣的萧长敦,从此后称病在家,闭门不出。
皇帝荣宠不断,定国公府依然花团锦簇,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再多的荣宠,也不复定国公府昔日荣光。
邹雪怀苦笑,今年过年的时候,有人往定国公府门前的石狮子上泼大粪,泼粪的人当场抓住,是平南侯封家的门人,众目睽睽之下,那人破口大骂,那些话虽然都是坊间时常听到的,但是传到邹雪怀耳中,依然字字扎心。
平南侯封家早就不在了,同为霄云二十四将之一的封家,早在八年前就被夺爵了。夺爵后的封家儿郎被派到东南剿海盗,从没有打过海战的封家军,死伤惨重。
那个封家的门人说的是什么呢:“封家人虽然死了,可是死在沙场上,死得其所!萧家人还活着,可是你们活得连狗都不如!你们享受着祖宗的蒙荫,喝着同胞兄弟的鲜血,你们不是人!”
一只手紧握成拳,另一只手提起狼毫笔,定国公府还在,萧家还在,龙虎卫还在!
狼毫笔尚未落下,刚刚出去的心腹又回来了。
“都总,七......”
“大惊小怪,怎么回事?”邹雪怀不悦,这名心腹平时也算沉稳,今天这是怎么了?
心腹在书案前站定,脸上却难掩惊惧,他深吸口气,终于让自己缓和下来。
“七少要进京了。”
邹雪怀一怔,手上的狼豪笔落在纸上,雪白的信笺上染出一团墨渍。
第四十章 黄叶舞秋风
南边还是绿树葱茏,千里之外的京城却已到了秋叶飘零的时节。
银杏胡同外面黄叶纷飞,那十几棵粗壮挺拔的银杏树在秋风中摇曳,卸下遮天蔽日的金黄树冠,渐渐露出灰白的枝桠。
最初这里的银杏只有一棵,已有几百年的树龄,银杏胡同也因此得名。
太祖皇帝立朝后,把银杏胡同赐给了定国公萧渊。那时萧渊已逾四旬,膝下却只有一子萧长敦,武将之家最是讲究人丁兴旺,萧渊特意请了钦天监的李无涯来给新宅子看风水,李无涯便让萧渊又移来一棵银杏树,种在原先那棵树旁边。
说来也巧,那棵银杏树移来的第二年,定国公夫人孟氏以四十高龄生下一子,取名萧长厚。
这件事在京城一时传为美谈,定国公的两个儿子年龄相差了二十岁,人人都说是因为多种了一棵树的缘故。
太祖皇帝听说后,宣旨让萧渊和孟氏抱着只有几个月大的萧长厚进宫。那日说来也巧,孟氏和孩子见过太祖皇帝后,便去了皇后杨氏的坤宁宫。
说来也巧,孟氏刚和杨皇后聊了几句家常,内侍便传来喜讯,容嫔发作了。
当天容嫔诞下一子,便是皇四子,后来的秦王周桓。
太祖皇帝虽然已经有了三位皇子,但这个儿子对他而言意义不同。
这是第一个在皇宫里出生的皇子,而且也是生母血统最高贵的一位皇子。
容嫔康氏双十年华,是前朝哀帝十六女容嫣公主,也是太祖皇帝最宠的嫔妃。
是以四皇子刚刚满月,容嫔便母凭子贵,封为贤妃,位列四妃之一。
太祖皇帝很高兴,想起四皇子出生那天,恰逢萧渊夫妇带萧长厚进宫,而萧长厚的出生本就有几分神奇,于是太祖皇帝在萧长厚尚在襁褓时就给他封了一个正四品上骑都尉。待到萧长厚五六岁时,便时常被召进宫去和皇子们玩耍。
萧长厚和四皇子周桓同龄,比五皇子周梓年长两岁,这两位小皇子中,他和四皇子最为亲厚。
后来皇子们满了十三岁,纷纷出宫开府,萧长厚和四皇子更是形影不离,千金裘,五花马,仗剑而歌,他们是大齐顶尖的王孙贵胄,是京城最引人注目的少年。
再后来四皇子封了秦王,去了西北;五皇子封了桂王,去了广西,从此后天南地北,各奔西东。
定国公萧长敦背着手,伫立在院墙下,青砖碧瓦围起来的那方蓝天下,银杏树的枝干越过墙头探进院子里。
“国公爷,小的让人去把那些枝子砍了。”阿马在一旁说道。
阿马不姓马,他跟着主子姓萧,他叫萧马,是早年老定国公萧渊行军时收留的孤儿,他比萧长敦大了两三岁,从小到大,他一直跟在萧长敦身边。
“不用砍,这样看着热闹些。”微风吹起,几片金黄色的树叶飘进墙来,萧长敦伸手接了一片,捏在手中。
弟弟萧长厚十六岁时,父亲去世了,从此后萧长敦便是一家之主,长兄为父,他比弟弟大了二十岁,他的长子萧祎、次子萧炜都比萧长厚年长,因此,萧长敦对弟弟除了兄弟之情,还多了几分长辈对晚辈的情感。
萧长厚成亲前,在那两棵银杏树旁,萧长敦带着萧长厚,兄弟二人亲手种下了十棵银杏树。
“当年这里只有两棵树,父亲膝下便只有我们兄弟二人,现在我们种了十棵树,这一代我们萧家儿郎至少要有十个了,你可记得,一定要赶在生老十一之前,再多种几棵,哈哈哈。”
那时,萧长敦已有六子,嫡出五子,庶出一子,萧家人丁兴旺,生机勃勃。
手里的银杏叶渐渐模糊起来,萧长敦黯然松手,叶子随风飞去,一转眼便消逝无踪。
萧长厚死在他成亲后的第六年,膝下只有一子,那年他只有二十四岁。
这八年来,萧长敦总是会想,如果那年他们种下的是九棵树,而非十棵,后面的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
他们是武人,没有那么多讲究,觉得树种得越多越好,便种了十棵树,却忘了九的寓意才是最好的。
“国公爷,南边有信来了。”
耳畔传来阿马的声音,萧长厚没有回头,他木然地伸出手去。
南边的信,那就是邹雪怀写来的了。
这些年来,邹雪怀每个月都会写封信来,风雨无阻从未中断。
有时候,对于南边的一些事,他比飞鱼卫更早知道。
但是对他而言,也只是知道而已,他早已不过问朝中之事,各个卫所各个衙门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事,邹雪怀还是会事无巨细告诉他。
信封递到萧长敦手中,他忽然感觉似乎哪里不对,这才收回空洞的目光,视线落在手里的那封信上。
他明白了,这种不对的感觉是来源于重量,今天的这封信比起以往要轻了许多。
他没有回书房,站在墙下就撕开了火漆。
果然,信封里只有薄薄的一页纸,纸上密密麻麻是邹雪怀的蝇头小楷。
护国公府派了嫡长孙杨锦程前往上乔镇,陶世遗全家皆亡;秦王麾下怀远将军蒋双流冒充龙虎卫,去了下乔镇......
看到这里,萧长敦的眸子蓦的一缩,他看到了几个字:七少已去往京城!
七少......七少......
萧长敦一遍遍在心里重复着这两个字,他再一次抬起头来,去看那院墙之上的那一方天空,又有黄叶被风吹落,萧长敦再次伸手去接,可那叶子却像个调皮的孩子,在他手边滑过......他没有接住。
萧长敦苦笑,他的手还停在半空,秋风吹起,那片银杏叶在风中舞动,或盘旋,或跳跃,越飞越远,飞过青砖砌起的院墙,飞出了萧长敦的视线。
七少要进京了,七少要回来了!
“阿马,去把......”萧长敦没有说下去,他原本想让阿马去收拾院落,可是话到嘴边却咽下了。
不会回来的,不会!
“阿马,若是大爷回来了,让他来我的书房。”萧长敦在墙下站立一刻,缓缓离去。
他的鬓边丝丝白发,背脊微微佝起,一如墙外满地落叶。
第四十一章 我不说
相比于仅有五十余里的乔河,内西江江面更加宽广,来往的船只也更多。
最初的那两天,芳菲从早到晚,都在观赏江上风景,看到有货船经过,她会诧异船上的货物好多,不会把船压沉了吧;看到有客船经过,她又会好奇船上有那么多人,带的粮食吃完了怎么办?总之,都是些大惊小怪莫名其妙的问题。
好在小孩子的耐心有限,到了第三天,她就对江上的风景和大船小船没有兴趣了。
“小姐,他们要带我们去哪里啊?”随着自己的一句话,芳菲这才发现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沈彤失笑,你在船上三天了,才想起来要去哪里?你不觉得晚了吗?
“去哪里都行。”沈彤说道。
“不行不行,如果他们是坏人呢?”芳菲四下看看......跳下去好像会被淹死。
“坏人就坏人呗,管吃管喝,还不用我们两条腿走路,有何不行的?”沈彤反问。
芳菲眨眨眼睛,小姐说得好像挺有道理的,她们没钱,又是小孩子,从上乔镇走到柳家湾,鞋子都磨破了,夜里只能住在荒郊野外,吃饭全靠小姐下河摸鱼......想一想,好像现在也挺好的。
“小姐,那我们不去找太太了吗?”芳菲压低声音问道,虽然她觉得太太应该已经死了,可是她不想承认,如果连太太也死了,小姐就太可怜了。
“找啊,当然要找。”沈彤看着江面,若有所思。
前世她是在京城见到母亲,无论现在母亲是否已在京城,她都要去京城找一找。
而这条船是在北上,即使他们不去京城也没关系,她会想办法让他们去京城。
没有了小丫鬟的大呼小叫,船上的人终于耳根清净。
蒋双流的目光再一次落在沈彤身上,小姑娘坐在窗边,正和小丫鬟压低声音叽叽咕咕。
也就是个小女娃而已啊。
蒋双流收回目光,他也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小女娃有些与众不同。
这时,莫敢走进来,手里拎着一只鱼篓,芳菲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过来,蹦蹦跳跳跑过来:“有小虾米吗?”
在船上待了两天,她已经和这位看不去不像好人的小哥混熟了,昨天莫敢给了她一只小青虾,她用碗养着呢。
“有,都还活着,你挑一只养着吧。”莫敢好脾气地说道。
“好啊,谢谢哥哥。”芳菲眉开眼笑,欢天喜地。
蒋双流的目光重又移到沈彤身上,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何会觉得这个小女娃与众不同了。
严格说来不是与众不同,而是与一般孩子不同。
芳菲为了一只小青虾欢呼雀跃,而这个小女娃却依然坐在窗前,看着江面出神,即使是端庄文静的大家闺秀,这个时候也会好奇地偷偷看上一眼吧。
而她,却依然坐在那里,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外界的一切于她而言,都是可有可无的,她感兴趣时看上一眼,不感兴趣时视而不见。
如果她是一个久历世事的成年人,这不足为奇,但是在一个八岁的小孩子身上看到,这就有些不可思议了,偏偏这个孩子全无那种硬装出来的成熟做作,她的眼神纯净,笑容甜美,是个令人感觉很舒服的孩子。
蒋双流决定要和这个孩子谈谈了。
在柳家湾时,他没有盘问这孩子,一是不想露出端倪,二来也担心吓到小孩子。
蒋双流从不打没有把握的仗,做事亦如此,他觉得现在可以谈了。
想到这里,他那张千年冰封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约莫过了半盏茶的功夫,船舱里就只有蒋双流和沈彤了,芳菲被莫敢用两只小青虾给骗到了甲板上......
“是谁送你们到柳家湾的?”蒋双流可没有莫敢的本事,相对于哄小孩,他更喜欢开门见山。
“没有人。”沈彤说道。
“你丢了的这些日子在哪里?”蒋双流又问。
“我在表舅家里,表舅的姨娘要喂我吃寒食散,我害怕,就和芳菲逃出来了。”沈彤没有说谎,她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你们逃出来的?怎么逃的?”蒋双流问道。
“爬墙头啊,难道还有别的办法吗?”沈彤觉得这人挺有意思,莫非还以为她能杀出重围从大门里跑出去吗?那就不叫逃了。
蒋双流一怔,他的脑海里勾勒出一幅画面,两个小姑娘你拽着我,我扛着你,虽然费力,但倒也没有多少难度,八、九岁的孩子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
“后来呢?你们遇到什么人了吗?”蒋双流问道。
“遇到了啊,回到柳家湾就遇到大叔您了。”沈彤笑眯眯地说道,她们很幸运,遇到一位提供食宿还能坐船北上的好心人。
“你不怕我是坏人吗?”这是蒋双流很想问的,他把这孩子带出来,太过顺利了,顺利得让他不得不怀疑。
“怕啊,可是我没有遇到其他的外乡人。”柳家湾的外乡人只有他们。
蒋双流大奇,他问道:“为什么要是外乡人?”
“因为外乡人能带我去很远的地方,这样我就能去找我娘了。”
八岁的小女孩,说话奶声奶气,尤其是她说到娘的时候,蒋双流甚至有些嫌弃自己这两天的迟疑,不过就是个小女娃,除了胆大冷静以外,和其他的小女娃也没有区别。
“你知道要去哪里找你娘吗?”蒋双流问道。
“京城。”沈彤毫不迟疑。
“京城?”蒋双流险些站起身来,直到这句话之前,他仍然不能确定这个孩子是不是传说中的沈家遗孤,但是当他听到京城两个字时,他的心猛的跳漏了一拍,“为什么是京城,你如何知道你娘去了京城?柳家湾的人不是都说你娘是被匪人抓走的吗?”
“我当然知道了,我还知道那匪人是从京城来的,所以我娘一定是被他们抓去京城了。”小姑娘的脸上没有笑意,她的双手攥成拳头,小小的身体因为愤怒而微微颤动。
“是你娘告诉过你,京城的匪人会来抓她吗?”原来如此啊,难怪呢,他能把这个小姑娘顺利带走,并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她娘之前就告诉过她。
“我娘不让我告诉别人,我不会告诉你的。”小姑娘不满地瞪着他,不说,我不说。
第四十二章 八条船
几天后,船行到龙安码头,龙安府是大埠,很是繁华,船靠岸后,莫敢和另一个随从要上岸采买米菜,芳菲羡慕地看着,在船上几日,谁不想到岸上走走啊.
莫敢笑道:“想去就跟着我吧.“
说着,他看了看蒋双流,蒋双流不说话就代表可以.
芳菲的眼睛亮了:“小姐,我们一起去吧。“
“我不想去。“沈彤说道.
“那......那奴婢也不去了“,虽然失望,可是芳菲还是愿意和小姐在一起,“不去了.“
“你去吧,给我带点蜂蜜花生,要房记的“,沈彤笑了笑,“听我娘说的。“
原来是听太太说的啊,难怪小姐会知道什么房记.
芳菲欢天喜地跟着莫敢走了.
“怎么不去一起逛逛?“一直没有说话的蒋双流开口了.
“大叔没有去啊。“沈彤笑嘻嘻的.
蒋双流无语,他是不应该在这里出现的,柳家湾是小地方,龙安府人多眼杂,他不适合露面,但这些不适合对小孩子说。
“不想动。”蒋双流气定神闲。
“巧了,我也是。”沈彤学着他的口气,龙安府啊,她来过,在这里杀过人,龙安卫副使连少安,那是个硬茬子,可最终连少安和他的十六名护卫,全部狙杀殆尽。
那次,她受了伤,带队的丙一嫌她累赘,要把她绑上石头扔进内西江,辛五一剑刺在丙一身上,丙一措不及防,挨了一剑,辛五冷笑:“现在你也受伤了,是不是也要绑上石头沉到内西江?”
最终,辛五把她背了回去,她没被沉江,辛五挨了四十棍,打得皮开肉绽。
而她,从那以后,恨不得把心掏给辛五……
所以这龙安府有什么可逛的?房记的蜂蜜花生,是她当年布防是看到的,生意很好,很多人排队,芳菲这馋嘴丫头一定喜欢吃吧。
再说,有人给花钱啊。
……
两个时辰后,莫敢他们回来了,芳菲拿着一大包蜂蜜花生,兴奋地讲诉排队的经历,有好多好多人在买呢,一定很好吃,太太真是好介绍,她没有偷吃,就是闻了闻。
莫敢却凑到蒋双流耳边低语几句,蒋双流嗯了一声,道:“那就跟在他们后面吧,还是不要碰上的好。”
沈彤转过身去,嚼着颗花生,余下的推到芳菲面前:“原来是甜的啊,你们拿去吃吧,我喜欢吃咸的。”
蜂蜜花生当然是甜的啊,小姐不喜欢啊……小姐是给她吃了啊!
芳菲刚把一颗花生塞进嘴里,沈彤就低声问道:“遇到谁了?”
芳菲四下看看,见没有人注意她们,在沈彤耳边小声说道:“就是请我们吃葱油饼的那位公子,奴婢没说见过他。”
沈彤摸摸她的小卷毛以做夸奖。
杨锦程啊,他要回京城,姓蒋的要跟在他后面,那就是确定也要去京城了。
再上路,船就慢了起来,有时还会停上一会儿,沈彤知道,这是不想被杨家的人发现。
这个姓蒋的究竟是什么来头呢?
看他连赶路也要避开杨家,想来杨家是认识他的。
她仔细回忆,前世好像没杀过姓蒋的。在死士营的十年里,除了执行任务,她是与世隔绝的,跟着灭灯师太住在山野之地,直到那年进京,她才知道原来已经改了年号。
她没听说过姓蒋的人。
她忽然想起那个梅胜雪,梅家卧薪尝胆,想找沈家要说法,真是可笑,不过,看梅胜雪的行事,这些年应该是在路上,姓蒋的瞒不过她。
既然想不出,也就不想了,她的目的就是去京城,只要姓蒋的把她带到京城,其他的,管他呢。
他们的船一直跟在杨家船后面,如此走了十几天,内西江汇入运河,一路北上。
又行了七八日,沈彤渐渐感到了异样。
刚开始是有一条船跟着他们,他们的船快行,那船也快,他们的船慢下来,那船也慢,他们的船靠岸,那船也靠岸。
后来是两条船、三条船、四条船,船越来越多,今天沈彤数了数,居然有八条之多。
船多了,就不再是傻傻跟着,沈彤在心里给这些船编号,今天是甲号船在前,其他船就在后面,觉不越甲船半步,明天是乙号船在前面,其他船就在后总之,只要没有人像她一样给船编号,走在前面的船就很难发现。
沈彤不知道这些船是跟着自己坐的这条船,还是杨锦程的船。
今天,莫敢又要上岸买米粮,芳菲要跟着,莫敢没答应。
芳菲撅嘴,小姐让她跟着这位莫敢哥哥,把莫敢哥哥说话什么,做过什么告诉她,可今天莫敢哥哥不让她跟着,是发现她是探子了吗?
芳菲失望,她很喜欢这个差事。
这一次,莫敢回来很好,对蒋双流点点头,莫敢说道:“好,那就在这里住一夜吧。”
这一路上,他们没少泊船暂住,但只是住,却不让岸。
不同的是,往常都是暮色四起,今天才刚过晌午。
听说船不走了,芳菲欢呼,起身就要往甲板上跑,沈彤拉住她:“今天不许离开我半步。”
芳菲不明所以,但,小姐永远是对的。
不久,那八条船陆续也到了,但是这些船并没有停,而是继续向前走了。
“小姐,那些船……”瞧瞧,连芳菲也发现了,这样明显,姓蒋的这些人又怎会不知道?
所以,这些船不是跟着他们,而是冲着杨家来的。
沈彤目送那些船走出很远,直到消失在来往的船只中。
“有趣吗?”一个声音传来,沈彤知道,这是姓蒋的。
“无趣。”沈彤说道。
正在这时,轰的一声,巨响传来,放在小几上的水杯震得一阵晃动,茶汤泼了出来。
接着,又是几声,却没有第一声响了,发闷,像是打进了水里。
“小姐,这个放炮仗吗?好响。”突如其来的巨响,芳菲吓得小脸发白。
“不是普通的炮仗,这是能炸死人的鱼雷。”沈彤重又把头探出去,那炮还在像,这是要把杨锦程炸死吗?
姓蒋的和随从都已到了舱外,其它船上的人也都出来看热闹,恐怕都和芳菲同样的想法,以为是大炮仗,呵,姓蒋的不怕被人看到了吗?
第四十三章 违令者
几声巨响之后,河面上忽然安静下来,这是死一般的静,静得压抑,静得紧张,静得心惊肉跳。
沈彤紧紧牵着芳菲的手,目光起起伏伏在河面和两岸游移。
运河是人工开凿的河流,河道远不及天然形成的江河湖泊宽广,而此处恰恰是这一路上最为狭窄的一处。
选在此处,更好控制局面,不给对方逃脱的机会,八船追击,强势围攻,鱼雷轰炸,有前侦,有主次,有战术,有后手。
沈彤的手心湿了,这是屠卫和死士吗?
就在不久前,她还在老龙王庙见过屠卫,屠卫睚眦必报,他以为陶世遗把真沈彤交给杨家,所以他杀了陶世遗满门,现在来追杀杨锦程了吗?
这个变故来的太快,忽然涌起的想法让沈彤生出冷汗。
死士营,前世占据了她几乎全部的生命。
“火,着火了!”
随着惊呼之声,火光映红了河面,其实也不过是转瞬之间,熊熊燃烧的火焰中,大条雕梁画柱的大船消失在水面上,冲天的火光吞灭在波光涟漪中,只有尚未散去的浓烟证明刚才的一切不是梦境。
“快看,有人,有人!”
几个黑点忽然从水里冒出来,向着岸上拼命游去。
“没用,除非故意放走,否则逃不掉。”沈彤喃喃道。
“小姐,那是好心公子的船。”芳菲有点难过,她只有九岁,这是她第一次面对死亡,是她见过的人,船着火了,又沉了,会死人的。
沈彤没有猜错,绿树葱葱的河岸上,忽然出现了一群人,他们手持长弓,羽箭如雨射向河面!
“啊——”一名随从被箭射中,箭矢自咽喉射入,直透脖颈!他的手无力地松开,拖着的那个人向下沉去。
见状,紧随其后的杨锦程心中一沉,这个人不是他的随从,他是叔父手下的飞鱼卫!那个沉下去的人,就是他的叔父杨捷!
杨锦程一个猛子扎入水中,他和他的侍卫一样,自幼生长在北方,水性了了。
但他必须救叔父。
此次杨锦程出京,带了三十余人和两名父亲给他的幕僚,他在龙安府住了两日,与叔父杨捷汇合,一起回京。去年,杨捷调入飞鱼卫,虽然暂时只是副使,但这意味着杨家终于开始掌控飞鱼卫了。
此番,杨捷秘密来到龙安府,轻装简骑,没有惊动任何人,十五名化妆成普通随从的飞鱼卫也在船上……
鱼雷打过来时,他和叔父正在商量对策,他们早就发现了那八条船,靠岸时,飞鱼卫还暗中查过,这是运河帮的船,盯上的是商户和他的家眷。
他们早就留意到那条商户的船,锦衣华袍的男人,跟着家丁采买的小丫鬟。
运河帮要做买卖,当然不值得飞鱼卫出手,只是运河帮难免小题大做了,八条船啊!可笑。
但是现在,杨锦程知道,可笑的是他们自己!
什么商户,什么运河帮,都是障眼法,这鱼雷,这箭雨,这是作战,这是兵法。
杨锦程憋着气,向着杨捷沉落的方向游过去,杨捷不会水,手足并用扑腾着,身体越来越沉,杨锦程从水下抱住他的腿,用力向上托起……
杨捷的头刚刚浮出水面,又是乱箭齐飞,一支箭如疾风闪电,正中杨捷眉心!
鲜血在河面上荡开,精疲力竭的杨锦程终于松手……
夜幕降临,纵横千里的大运河恢复了宁静,无风,无浪,渔灯点点,波光粼粼。
隔着帘子,两个小小女娃没有动静,被白天的事吓到了,今天她们格外安静,没有唧唧喳喳,也没有把吃剩的蚌壳往河里扔着玩,她们喝下那杯茶,就早早就挂上帘子,这个时候应该早就睡了。
莫敢笑逐颜开地进来,声音里是压抑不住的兴奋:“七少来了!”
蒋双流冰冷的脸上有了暖意,这时就敢回来,这胆子真大。
出了这么大的事,周围沿岸大小衙门,各级卫营,甚至龙虎卫都会出动,不出三日,飞鱼卫就会闻讯而至,就连自己也准备乔装改扮走陆路,离开这是非之地了,他这个始作俑者,反而去而复返,王爷说他胸前一个勇字,让他多读书磨磨性子。
耳畔传来芳菲均匀的呼吸,沈彤缓缓睁开眼睛。
茶里有蒙汗药,沈彤悄悄吐了,她有的是办法假装把茶喝下去,她没有阻止芳菲,姓蒋的想杀她们,就像捏死只蚂蚁,掐死就是了,没必要浪费蒙汗药,所以今晚一定有不能让她们知道的事情发生。
这两天,姓蒋的举动太奇怪了,如果说他和那八条船没有关系,沈彤打死也不信。
可如果那八条船是屠卫和死士营……
沈彤不再想下去,不是她不敢,而是她没有时间,她要离开,但不是今夜。
这一世,她不要再进死士营,她宁可讨饭进京,也不能冒着被屠卫抓走的危险搭顺风船。
有脚步声传来,那是皮靴踩在船板上的声音。
“老蒋,你这地方也太小了吧。”一个声音传来,很年轻,是个少年,或者,是个孩子。
“是啊,不如七少,都是大阵仗。”说话的是蒋大人。
“今天如何?”少年问道。
“英雄出少年。”蒋大人说道。
“可惜让杨锦程跑了。”少年的声音里没有失望,有的是满腔恨意。
“杨捷已死,目的已经达到。”蒋大人劝他。
“不,不够……”少年的声音里有浓重的鼻音,他哭了?
“七少,怎……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你不是要进京吗?怎么忽然来了这里?”蒋大人急问道。
少年的声音再次响起,依然有鼻音,但说出的每个字都如冰石断裂,沉稳而冰冷。
“世子薨了。”
寂寂无声,落针可闻,隔着帘子,也能感受到那如万年封洞般的压抑。
有双膝落地的噗通声传来,成年男人悲愤的声音:“王爷有何指示?”
“威武大将军蒋双流、秦王府府卫指挥萧韧,率麾下众将士速回西安,不得耽搁,违令者军法处置!”
第四十四章 搜船
蒋双流?萧韧!
都是姓蒋的,蒋双流就是蒋大人,这是无疑的。
萧韧呢?
莫敢曾对蒋双流说,七少来了。
接着少年进来,蒋双流也说“不如七少,都是大阵仗”。
......
这少年就是七少,七少就是萧韧!
经历了这么多,可沈彤还是被这突如其来的认知惊讶得一时呆住,以至于没有留意蒋双流和萧韧接下来说了什么。
待到她从震惊中回复过来,她听到萧韧说道:“不杀个把杨家人,我无颜回去,更无颜在世子灵前叩拜,听说杨捷南下,我就也来了,原以为飞鱼卫是暗中行动,杨捷带的随从不会太多,却没想到杨锦程竟然也在南边。王爷面前,不用你替我求情,是打是罚,我认下便是,横竖我也是王爷养大的,大不了把这条命还他就是了。”
少年声音里还带着稚气,但是掷地有声。真没想到,萧韧小时候居然这么倔强。
“谁说要给你求情了,你想得倒美。”蒋双流没好气地说道。
“今天的事还是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装得很像,杨捷叔侄恐怕早就起疑了。”萧韧说道。
“你是说我看上去很像土财主吗?”蒋双流话音冷冷。
萧韧没有说话,片刻的沉默后,萧韧道:“我现在就回去,你呢?”
蒋双流想了想,道:“我带着两个孩子,暂时还能掩人耳目,你先走吧,这边的事情我来善后。”
萧韧“嗯”了一声,轻声说道:“等你回去时,朝廷的人也该到西安了。”
蒋双流叹了口气,声音里是难掩的悲伤:“八年了,世子还是没能回来......”
又是一阵静默,良久,萧韧说道:“我走了,你保重。”
皮靴声再次响起,由近而远直到听不到了。
......
直到日上三竿,芳菲才醒来,她以为自己起晚了,连忙坐起身来,却见沈彤蜷缩着睡得正香。
船舱狭小,这些天来,沈彤和芳菲都是挤在一起睡的,没有主仆之分。
芳菲蹑手蹑脚起身,端了铜盆出去,舱里静悄悄的,蒋双流和他的随从全都不在。
芳菲有些奇怪,她去找船工要热水,刚刚走出船舱,就见岸上有很多人。
早晨的时候,码头上都会很热闹,可是今天却不同,除了坐船的客人、行船的船工、搬货的力夫,还多了许多带着兵刃的人。
芳菲吓了一跳,顾不上要热水,端着空盆跑进船舱。
沈彤还在睡觉,芳菲连忙叫她:“小姐,快醒醒,外面有很多官府的人。”
一路而来,芳菲见过很多船,也见过很多人,她认出那些人是官府的。
沈彤是快天亮时才睡着的,她做了一个冗长的梦,在梦里萧韧的剑抵在她的胸前,她正想反抗,一转眼,面前的萧韧变成一个孩子,她一脚就把萧韧踢飞,她拼命往前跑,遇到辛拾,她想劝辛拾不要回去,回去必死无疑,可是辛拾忽然变成了陶颂之......
“小姐,醒醒啊!”芳菲快要哭出来了,小姐一向睡得很轻,今天这是怎么了,小姐该不会是生病了吧?
梦中的沈彤听到芳菲在叫她,心想她不是把芳菲支开借针线了吗?这小丫头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她正筹畴间,陶颂之掉头就跑,沈彤急了,抓起一块石头就扔了过去。
“小姐,我......”
芳菲被沈彤猛的拽住手,然后一拉,整个人便摔到了沈彤身上。
沈彤一下子惊醒过来,她睁开眼睛,下意识地四下看看,没有陶颂之,也没有萧韧,只有芳菲苦着小脸狼狈地看着她。
“怎么了?”沈彤有些好笑,别人梦魇梦到的都是洪水猛兽,她倒好,梦到两个小孩子。
“小姐,岸上来了很多官府的人,还带着刀剑呢。”芳菲一边说,一边把沈彤的衣裳拿过来。
沈彤从来也不用人服侍,她穿衣裳和洗漱都很快。她早就猜到几分,昨天出了那么大的事,若是没有惊动官府,那才叫奇怪。
“蒋......蒋大人呢?”蒋双流要给萧韧善后的。
“奴婢没有看到蒋大人,莫敢哥哥也不在。”芳菲这才想起来,她还没有打热水呢,连忙端了盆往外走。
沈彤叫住芳菲:“外面有很多人,我们还是不要露面了。”
芳菲虽然懵懂,可她有个好处,那就是对沈彤的话绝对服从,小姐永远是对的。
整个上午,两人就是窝在船舱里,小桌上有昨天没有吃完的小麻花和芝麻酥,两人就着凉茶草草填饱肚子。
正在这时,外面忽然传来声音,沈彤听出来,那是蒋双流手下的一名随从。
“官爷,我家老爷和管事上岸去了,船上只有小姐,小姐还小,啥也不懂,您们有什么事只管盘问小的吧。”
“混帐,这是官府盘查,哪里轮得着你在这里挡道。快点让开!”
“官爷,我家小姐才几岁大的孩子,再说,就我们这船,也不像是藏了匪人的啊。”那随从快要哭出来了。
“让开!”噗通一声,像是有人摔倒在甲板上,接着传来随从的一声惨叫,显然是被推倒了。
“出什么事啦?”一个涂脂抹粉的小丫头探出头来,好奇地打量,可是也只看了一眼,她就吓得缩了回去。
领头的小旗皱眉,这么小的丫鬟?里面还真是小孩子吗?
那随从好不容易爬起来,见状便高声喊道:“芳菲,告诉小姐别害怕,官爷是来抓匪人的,不是坏人。”
小旗的眉头锁得更深,这说的是什么话。
他沉声对身后的几人道:“既然有女眷,你们小心点儿,莫要惊吓了。”
码头上泊了大大小小几十条船,有官船,也有这种行商的船,真若是惊扰到哪条船上的女眷,哭哭闹闹,寻死觅活,也是麻烦。
随从见拦不住了,只好哭丧着脸主动上前带路。
进了船舱,只见方才的小丫头缩在角落里,身后露出个小脑袋来,是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女娃。
两个小姑娘显然是正在玩闹,小几上放了一堆胭脂水粉,两个人全都抹得花里糊哨,有一个脑门上还画了一朵大红花。
第四十五章 唱戏
“让开让开,杨世子来了!”
随着这一声,四周忽然静了下来,刚刚踏进舱门的小旗连忙退到一旁,神态中满是恭敬。
杨锦程阔步而入,他的一条手臂用布带吊着,显然是受伤了。
那小旗陪着笑:“世子,您怎么亲自来了?这种小事交给卑职就行了,再说这条船上......”
“其他船也就罢了,这条船,我一定要来看看。”
杨锦程目光深邃,神情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恬淡,看不出喜怒。
这条船从龙安府就跟在他们后面,飞鱼卫还曾经查过,后来那八条船陆续跟上来,飞鱼卫又去查过,也不怎么的他们就全都相信了,相信那是运河帮的水匪们做买卖,也相信这条船是行商和他的家眷。
运河上的船只很多很多,除了中途靠岸的,从南到北,大多都是同一航线,跟在他们后面的船也有很多,不仅只有这一条,当初为何会唯独注意到这条船了呢?是啊,仔细回想起来,是因为诸多船只里只有这条船一直跟在后面,途经码头停船歇脚时,其他船有先行的,也有后走的,唯有这只船,从不领先,就连偶尔的一次也没有。
所以就查了。
查过之后,什么也没有发现,于是便不再去管。
现在想来,这条船的确是可疑的。
杨锦程的目光在船舱里扫过,船舱狭小,一目了然。两个小姑娘像是受惊的小动物,缩在一角警惕地看着他们。
飞鱼卫查看的消息中,便有小女娃,小女娃看人钓鱼,小女娃跟着家丁上岸采买,小女娃透过窗子往河里扔蚌壳。
也就是因为小女娃,所以他们才能肯定这是行商带着家誊。
杨锦程缓步走到两个小姑娘面前,她们像是正在学着涂脂抹粉,脸上抹得花里胡哨,像两只小花猫。
离近了看得更加清楚,她们还真是小啊,顶多八、九岁,或者更小。
“你们在做什么?”杨锦程的声音很温和,脸上还带着同样温和的笑容。
前面的小女娃大着胆子说道:“......唱戏。”
“唱戏啊,唱的什么戏呢?”杨锦程柔声问道,像是生怕稍一高声,就会把这两个小东西吓跑。
前面的小女娃微怔,躲在她后面的那个颤颤开口:“待月......”
原来是待月啊,看装束,前面那个应是丫鬟吧,难道不肯说出来,想来并非答不出,而是知道这不是能随口说的。
她们的年龄还小,这倒也罢了,若是再大几岁,是会招来口舌的。
待月讲的就是丫鬟带着小姐去夜会情郎的故事,据说就是从南边传过来的,是小坤班拿手的剧目,在京城红极一时。
“你们是哪里人?”杨锦程问道。
闻言,一直守在门边的随从连忙上前,从箱笼里拿出路引。
“这位爷,我家老爷是清平府人氏,做金石生意,此番是去京城的。”
“原来是做金石生意,难怪没有看到有货物。”杨锦程看看路引,“江老爷?他人呢?”
“我家老爷有个习惯,每到一处都要去逛逛,您懂得。”随从的神情有些尴尬,是啊,谁不懂呢,无非就是到诸如鬼市或杂货摊子上搜罗一番,花一两银子淘来的拓片,到了京城一转手,就是几十两几百两的价钱。
这种事人人都知道,可是不能说。
杨锦程把路引还给随从,目光却落到小几上散落的一堆胭脂水粉。
他拈起其中一样,这是一盒香粉,没有打开盖子,就闻到浓烈的桂花香气,盒盖上有三个用花枝子围绕的篆字:上面的字:桂芳斋。
杨锦程又看向那两个小姑娘,依然是颤生生的。
杨锦程转身走出了船舱。
“没有我的命令,所有船只均不得离开!”
杨锦程一声令下,码头上一片哗然。
不让走了?为什么不让走?昨天炸船的那八条船早就跑了啊,怎么不去追呢?搜查码头上的船有什么用,这不是冤枉吗?
质问声,抱怨声,不绝于耳,先前的小旗带着人又去了旁边的船,不多时就传来谩骂声,接着骂声被哭喊代替,官兵动手打人了。
码头上乱成一团。
......
直到暮色四起,蒋双流和莫敢才回到船上。他们当然不是去杂货摊上淘宝贝了,蒋双流是去给萧韧善后了。
又是弓箭手又是鱼雷的,这么大的阵仗,若是没人善后,不出三日就能被人查到西秦军头上。
蒋双流出门前做了安排,除了一名看上去有些奸滑的随从,就只留下那两个小女娃。
如果船上不留人,那就是畏罪潜逃了,一路而来,见过他们形貌的人为数不少,根本不用把画像贴出去,就能有人认出其中一位是秦王手下的威武大将军蒋双流。
如果留下的只有随从,同样也会令人生疑,轻则一顿乱搜,重则扣人扣船。
而船上只留两个小女娃,无论是当地官府还是飞鱼卫,都不会再起疑。再说,那个彤彤,绝对是个机灵孩子。
蒋双流还没有回到码头,就有人把今天的事情告诉他了。
想不到居然是杨锦程亲自来查,看来是盯上自己了。
蒋双流不动声色,趁着天黑上了船,杨锦程下令不让码头上的船只离开,看来是要想办法了。
远远看到他,那名随从提着灯笼迎过来。
“那孩子没事吧?”蒋双流问道。
“没事,早就睡下了,可能是今天被吓着了吧。”随从说道,护国公府的那位杨世子年纪不大,人也和气,若非他下令不让船只离开,看上去倒像位书香门第的公子哥儿,大将军比他吓人多了,可两个小姑娘偏偏就是被这样一位翩翩公子给吓到了,这倒也奇了。
蒋双流走进船舱,果然,帘子已经挂上,狭小的船舱里没有动静。
他轻轻走到帘子前面,掀起帘子一角,只见被子高拥,两个孩子蒙头大睡。
......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码头上便传来吵闹声,蒋双流被吵醒,莫敢出去查看,很快就回来了:“有人说他家的舢板不见了,正在找官兵理论,拴舢板的绳子是被刀割断的,那人就说除了在码头上巡视的官兵,谁有这么大的胆子,用刀割断绳子把舢板偷走啊。”
蒋双流啼笑皆非,那些官兵偷条小舢板做什么,真是无理取闹了。
想到这里,他忽然怔了怔,有人在夜里偷舢板?这是要逃走吗?
第四十六章 遁走
秋风萧瑟,草木摇落,几片闲花随波飘荡,电光火石之间,蒋双流忽然眉头蹙起,他大步走回舱里。
狭促的船舱里,布帘平平整整。
布帘后面蒙头大睡的,却也只是摆成人形的两床锦被而已。
“为什么要是外乡人?”
“因为外乡人能带我去很远的地方,这样我就能去找我娘了。”
“你知道要去哪里找你娘吗?”
“京城。”
一问一答的对话犹萦在耳,小姑娘细嫩稚气,目光清澈。
她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是因为他们是能把她带去京城的外乡人,于是他们来了,她毫不犹豫地跟着他们离开柳家湾,她说她要去京城,她的目的地只有京城。
而那时他也确实是要去京城的,即便是现在,除了莫敢,船上其他人也以为他们要去京城。
如果那夜七少没有出现,如果那夜七少没有带来王爷的口谕,那他们的目的地仍然是京城。
那夜,他和七少的对话没人听到......除非,那个孩子没有喝下蒙汗药!
这样一想也就全都了然了。
那孩子得知他们不去京城,而是要去西安,所以她走了,带着她的丫鬟,乘着夜色,没有上岸,因为码头上到处都是官兵;她走水陆,小小舢板在黑夜中穿梭数十条大船中间,那些大船就是掩护她的屏障。
随从说,杨锦程上船的时候,那孩子正和小丫鬟在唱戏,学着戏台上的样子涂脂抹粉。
他和这两个孩子在一条船上这么多天,可从未见过她们玩唱戏。那些胭脂水粉还是崔小鱼假扮成货郎带来的,从柳家湾带到这里,她们也没有用过,这么小的孩子,还没到用这些的年纪,那些东西也不过就是当日用来掩人耳目的,谁能想到有朝一日会派上用场。
那个叫彤彤的孩子,若不是在杨家人手里逃出来的,也曾经与杨家人打过照面,所以她才和丫鬟抹花小脸,在杨锦程眼皮底下蒙混过关。
“那孩子几岁?”蒋双流喃喃问道。
一旁的莫敢不明所已,答道:“只有八岁吧。”
是啊,只有八岁。
那孩子说过什么来着,她说陶世遗的姨娘要给她吃寒食散,所以她就带着丫鬟从陶家逃出来了。
那姨娘给她吃寒食散,想来也是偷偷摸摸混在食物之中,可还是被她发现了。
她能躲过寒食散,又怎能老老实实中了蒙汗药。
从始至终,这孩子都没有说谎,是他蒋双流低估了她。
“什么,是那小女娃偷走了小舢板,还在咱们眼皮底下跑了?”莫敢一脸的不可置信,“谁家八岁的小女娃能这么古灵精怪,这是人吗?这是妖怪吧!”
妖怪,这就是莫敢对沈彤的评价。
蒋双流当然不信世上有什么妖怪,他只是很好奇,两个才到他胸口的小女娃,摇着舢板能走多远,她们摇得动桨吗?
此时,那两个小女娃已经累得精疲力尽地躺倒在草丛里。
正如蒋双流所料,她们真没有摇出多远,也不过十几里,但是她们靠岸了。
把舢板停在岸边,她们又走了三四里才停下来,然后四仰八叉躺了下来。
“小姐,京城还有多远?”芳菲问道。
“不远了,七八百里吧。”有只大鸟从空中飞过,沈彤试了试,她用石子打不下来。
“啊,七八百里啊,那要走几天?”小丫头对距离没有概念,她不知道七八百里是多长。
“差不多要走大半年吧,你还小,有的是时间。”小孩子吧,要有鼓励,否则会吓坏的。
半年啊,那就是要在路上过年了。
“小姐,过年的时候,我们能有腊肉吃吗?”芳菲咽咽口水,虽然她被卖来卖去的,可是过年的时候都能吃上腊肉......
“过年的时候我们就到北方了,北方吃水饺。”小孩子真是有趣啊,前一刻还在说赶路,后一刻就在惦记腊肉了。
“水饺是什么?”
“水饺就是用面皮包着馅儿。”
“那是什么样的?”
......
临时雇来的大船里,幸存的五名飞鱼卫站在杨锦程面前。
他们身上都有伤,伤得最重的一个,手臂是要废了。
杨锦程从他们面前走过,打量着他们每一个人。
“叔父南下的消息,还有什么人知道?”
杨锦程声音冷冷,叔父带着飞鱼卫先开京城,一天后他才出京,叔父是秘密行动,而他却是大张旗鼓,打的是体察民情的旗号,为此太皇太后还召他进京,赏给他一枚大相国寺开光的平安扣。
叔父是在龙安府上船的,他们的船也是从龙安府开始被盯上的,所以那些人要对付的,是叔父,而不是他。
叔父前阵子骑马受伤,去了城外养伤,已经一个月没在人前露面,外人也只道他还在养伤。
所以此次泄漏消息的,只能是叔父身边的人。
其中一名飞鱼卫答道:“这件事恐怕无人知晓,就连我们也是过了保定府才知道的,而且也只是知道要南下,并不知道具体是到什么地方。”
“过了保定府才知道?那么过了保定府再把消息送出去,也是来得及吧。”杨锦程的声音越发冰冷。
“副使于属下等有知遇之恩,属下万万不敢出卖副使!”五个人齐齐跪倒,神情戚然。
“不是你们?那么你们来说说看,那些人又是如何得知叔父在这条船上的?”杨锦程目光如炬,说这些人都是无辜的,他是不会相信的。
“副使和属下们去柳家湾时,曾被人看到,后来柳家湾也有土匪的传言,会不会是被人识破了?”先前的飞鱼卫说道。
“识破了?猜到那些不是土匪,而是飞鱼卫?如果是这样,也应该在内西江动手,而不是过了龙安府,到了运河上才下手。”
杨锦程强压住怒气,决对不会是在柳家湾露出行藏的,他虽然没去柳家湾,但是他去了上乔镇,飞鱼卫离开柳家湾不久,位于上乔镇和下乔镇之间的十里铺就出了土匪杀人的命案,别说柳家湾的事情被知县压下去了,就是没有压下去,所有人也会把那件事和十里铺的事联系起来,认为都是土匪做的。
正在这时,一名护卫从外面进来:“世子爷,查到了,桂芳斋是下乔镇的一家老字号,开了多少年了,在当地小有名气。”
第四十七章 不想死
“下乔镇上的老字号......”
杨锦程端起茶盏,掀起盖子拂了拂又放下:“桂芳斋的脂粉除了下乔镇,别的地方还能买到吗?”
随从摇头:“桂芳斋在下乔镇相邻的两个镇上都有分号,其他地方或许也能买到,但也只局限于偏僻闭塞之地。”
从清平府过来,沿途所过城镇,皆是没有桂芳斋分号的。
那小女娃用的香粉,是从哪里买来的呢?
杨锦程的嘴角浮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去,把清平府江老爷和船上所有人,全都带来!”
五名飞鱼卫正要领命,杨锦程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们一眼,淡淡道:“让别人去吧。”
五人面面相觑,杨世子不用他们,是仍然对他们存疑吧,毕竟死的是杨家人,还是杨家的二老爷,太皇太后的侄儿,飞鱼卫的副指挥使。
他们心里忽然涌上一个不好的念头,最终,这件事无论能否抓住凶手,无论他们能否洗清嫌疑,他们在飞鱼卫的差事也没了。
没了差事也没什么,就怕这条命也不会留下。
一室寂寂,杨锦程再次端茶,声音里没有热度,但也听不出冷意:“你们先退下吧,好好想想。”
想想?想什么?想想是谁走漏了消息,还是想想应该如果洗清自己的嫌疑?
五人鱼贯而出,没人说话,但心绪翻滚,堵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直到回到暂时的住处,路友破口大骂:“这叫什么事啊,杨世子自己的护卫可一个也没有跑出来,是咱们几个拼死拼活把他救出来的,到头来却让咱们好好想想,这还有没有天理!”
“嘘~”许安做个噤声的手势,打开门窗看了看,看看门外没有人偷听,这才重又把门窗关好,压低声音说道,“杨世子已经不信我们,外头肯定有人盯着,大家说话都要小心一些,提防隔墙有耳。”
他们都是飞鱼卫,偷听盯稍的差事干得多了,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这些招数竟然用到了他们自己头上。
一直没有说话的王双喜忽然落下泪来,他一条手臂上着夹板,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一拳砸到炕桌上,炕桌从中间裂成两半。
“双喜,你干嘛,这条胳膊也不想要了吗?”见他还要再砸,许安一把抱住了他。
“许安,我的胳膊废了啊,这是右胳膊,我从小练刀,胳膊废了,我还练什么刀?我是废人了,留下这条没用的胳膊又有什么用,全都废了吧!”王双喜眼中有恨,是恨伤他的人,也是恨自己。他五岁练刀,练了二十年,现在他的胳膊废了,抡不起刀了,他没有用了。
“双喜,天无绝人之路,你想开些......”许安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劝了,他们都是武人,行动多过言语。
“许安叔,路友叔,双喜哥,阿治哥,你们知道杨副使是怎么死的吗?”五人之中年纪最小的阿虾说道。
阿虾叫崔小杰,只有十六岁,去年顶了亲戚家的袭职进了飞鱼卫,杨捷见他机灵,就把他留在身边了,顶着护卫的名头,其实做的大多都是跑腿的差使。
四人皱眉,不知阿虾为何有些一问。
“是让人一箭射中眉心死的啊,我们都看到了。”
虽然屋里只有他们五个人,阿虾还是下意识地四下看看,声音压到极低:“虽然副使不会泅水,可若不是杨世子把他托到水面上,他或许是死不了的。”
“阿虾,你别胡说,有些话是不能乱说的。”年纪最长的许安沉声说道。
“许安叔,我没有胡说,刘静中箭后松开了副使,副使挣扎两下就沉了下去,那时岸上的箭像雨点似的射过来,我立刻潜进水里,想去救副使,可是杨世子先我一步潜了过去,我亲眼看到他从水下托起副使,副使的脑袋刚刚露出水面,就中箭了。”
当时的情况大家一起经历的,他们拼死从火海里逃出来,护着杨副使和杨世子,拼命往岸上游。杨世子会游水,可是杨副使没有水性。几人中以刘静的水性最好,他拖着杨副使向岸上游去,可是他们都没有想到,岸上还有埋伏,箭如雨下。当时大家忙着躲避羽箭,听到刘静的惨叫声后,才知道刘静已经中箭,再然后,就看到杨副使也中了箭。
可是,是像阿虾说的这样吗?
杨副使之所以会中箭,是因为杨世子在水下把他托了起来。
“副使毕竟不会水,也不能在水下待着,或许杨世子一时慌乱,没有想到那箭恰好就射过来吧。”许安嗫嚅地说道,这种事情还真的是不知该如何来说,无论怎么说,好像都不对。
“怎么可能!”路友是个暴脾气,声音大得吓死人,许安连忙捂住了他的嘴,路友使劲甩开他,强忍着压低了声音,低吼道,“这种事情,若是我想不到,那有可能;你们想不到,也有可能,但是杨世子是什么人?他能想不到吗?”
是啊,杨锦程是什么人?只要是和杨锦程打过交道的,谁敢说这种事情是杨锦程想不到的?
平日里最蔫的阿治也小声嘟哝:“可不是嘛,杨世子怎会不知道那个时候冒出头去,是一定会中箭的,他自己怎么不把脑袋探出去呢。”
杨锦程虽然也受伤了,可却非箭伤,而是鱼雷炸船的时候,被船上的碎片擦伤的,虽然也要好生将养,可是却没有伤筋断骨。
“大家都别说了,无论如何,副使都是杨世子的嫡亲叔父,即使当时真是杨世子在下面把副使托上去的,那也是无心之举,大家不要再提了。”许安一向老成持重,他想得很多,这种事非但不能提,而且最好全都忘了,就当没看到没听到。
“可是杨世子现在怀疑到我们头上了,副使又不是我们害死的,我们做错了什么?双喜哥还受了重伤,我们是不说了,可是杨世子还会说,过几日京城的人来了,杨世子会不会把副使的死推到我们头上吧,那我们怎么办啊,我只有十六岁,我还没有娶媳妇,我不想死啊。”阿虾说着说着,就没骨气地哭了起来,他尚未及冠,还是个孩子。
第四十八章 消失
虾头不想死,有谁会想死呢?许安不想死,路友和阿治不想死,就连认为自己生不如死的王双喜,也同样不想死。
“无论杨世子是故意的,还是无心的,他都不想让人知道吧?”虾头用衣袖抹了把眼泪。
“他奶奶的,亲叔父是因他而死,他当然不想让人知道了。”路友挥拳,可是小几已被王双喜砸坏了,他只好把拳头恨恨放下。
阿治在一旁小声说道:“当时情况危急,或许杨世子没有留意到虾头,会不会以为没有人看到呢?”
“不会的,当时我们是和杨世子在一起的,不论我们有没有看到,只要他做过,就会对我们心存忌惮,即使今天我们洗清嫌疑,以后他也会找机会将我们灭口”,说话的是王双喜,他看着自己那条再也抬不起来的手臂,苦笑道,“早知如此,还不如像刘静那样,一箭穿喉,还能算是殉职,给家里人留份抚恤。”
众人无语,屋内落针可闻,稍顷,又传来虾头的哭声:“我家亲戚没有男丁,让我在爹娘坟前起誓,将来要给他们养老送终,这才让我顶了校尉的袭职,现在我要先他们而死,是不能守信的了,到了阴间是要下油锅的吧,我好害怕啊!”
虾头捂住脸,压抑的哭声从掌心中传出来,所有人的心全都跟着沉了下去。
他们没有在父母坟前起过誓,但是他们也不是从石头缝里崩出来的,许安和路友上有高堂下有妻儿,王双喜有寡嫂和侄女要靠他供养,阿治有自幼订亲的未婚妻子,若是他死了,这姑娘就是望门寡了。
阿治自言自语:“我不能死,就是要死也要先退亲,不能害了人家。”
“不能死,我们谁也不能死。若是为了这件事被杨世子算计而死,非但没有抚恤,就连袭职也没有了,家里人怎么过日子?所以我们绝对不能死!”
说话的是许安,他的声音低沉而颤抖,不能死啊,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家老小都要靠他。
“对,咱们也是爹娘生的,凭什么要给人当替罪羊,老子才不要在这里等死,老子去和他们拼了,那也算是来个痛快的。”路友眼里充血,他是急脾气,他最受不了这个。
“路友叔,我们拼不过他们啊,我们的祖上没有跟着太祖皇帝打过江山,我们也没有太皇太后撑腰,我们的命连尘土都不如。”虾头哭着说道。
王双喜呆呆坐着,他已经是个废人了,但是只要他活着,飞鱼卫就能给他一份俸禄。再过几年,给侄女置办一份体面的嫁妆,让她风风光光嫁出去。可若是他死了,侄女嫁到婆家以后,娘家连个给她撑腰的人也没有了,她那个老实性子,会被人欺负的吧......
“许安叔,你年纪最长,你拿个主意吧,我们都听你的。”虾头说道。
“对,都听你的。”
“你拿主意!”
......
许安在四人脸上一一扫过,四个人,四双眼睛,希翼地望着他。
许安的目光渐渐坚定起来,他沉声说道:“从现在开始,我们五个谁也不能死......”
他们不想死,有人也不想束手就擒。
去船上抓江老爷的人回来了,那条船上空空如也,江老爷父女,连同他们的随从,就连船工也不知去向。
“世子爷,旁边船上的人说,早上还见到船上烧火做饭,岸上有人吵架,家丁还出来看过热闹,至于他们是何时离开的,倒是没有人注意。”派去的人禀道。
“吵架?吵什么架?”杨锦程问道。
“哦,就是有条大船丢了一条小舢板,硬说是官兵给偷走的,闹得好不热闹,绝属无理取闹,想来是被拘着不许离开,借这事发做吧。”来人说道。
“丢了一条小舢板?”杨锦程的眼睛微微眯起,“如此重要的事,为何没有人向我禀报?”
来人怔了怔:“这事......也不重要吧......”
杨锦程冷哼一声,大步走了出去。
正如那人所说,船上一个人也没有。
杨锦程走进船舱,试图找到那些人留下的东西。
没有,都没有,就连一粒米也没有留下,这些人像是阳光下的水珠儿,凭空就消失无踪,如果昨天他没有亲自来过这里,他甚至会以为这些人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杨锦程的脸上看不出喜忧,他在舱里伫立一刻,转身走了出来。
此时已过晌午,那些人若是早晨趁乱走的,那么现在早就在百里之外了。
“去那条船上问问,他们丢的舢板有无标记,再拿我的名帖,到卫所里借二十人,兵分两路,沿着运河南北两向搜索,找到那条舢板。”
那些人不会全部都在舢板上,一定也是兵分两路,有人走水路,有人走陆路,只凭一条小舢板是走不了远路的,一旦离开是非之地,他们就会弃舟登岸,因此找到那条被丢弃的舢板,就能知道他们要去的方向。
正在这时,又有卫所派来协助的护卫跑了过来:“杨世子,出事了!”
“什么事?”杨锦程问道。
“您下榻的地方走水了!”来人急火火地说道。
这两日,为了搜查方便,杨锦程没有住进官驿,而是包下了码头附近的一家客栈。
杨锦程眉头动了动,向着客栈的方向望去,果然,虽然在这里看不到火光,但是亦能看到滚滚浓烟,已经有人提桶跑来河边打水救火了。
“杨世子,您可有贵重物件留在客栈里吗?”杨家的船沉了,杨世子的东西都在船上,就连身上的衣服都是临时置办的,哪有什么贵重物件?也不过就是问问而已。
杨锦程蹙眉,问道:“跟我一起逃出来的五个人呢?”
来人怔了怔,下意识地看向杨锦程身后,是啊,那五个人是杨世子的随从啊,他们去哪儿了?
他没有跟在杨锦程身边,自是并不知道杨锦程让那五个人回去“好好想想”了。
万幸,客栈离码头很近,而且卫所派来在码头巡视的人也很多,两个时辰后,大火渐渐被扑灭,但是好好的一家客栈还是被烧毁了一半。
“死人,有死人,烧死人了!”
有的地方还有小火苗,有人过去洒水,却赫然发现了尸体!
烧焦的尸体,零零散散分布在客栈各处,足有十几具之多,有的还能从身上残存的衣裳碎片分辨出来,那是军服,是杨锦程留在客栈里的人;而在其中一处,有五具尸体横七竖八,死相凄惨,已经看不出本来模样。
第四十九章 破庙
深夜星汉静,秋风初报凉。
五骑绝尘而来,马上骑士风尘仆仆,粗衣布衫。
他们昼伏夜出,星夜赶路,天光微曦时天空中飘起了雨丝,细细密密,亭台楼阁笼罩在雨雾里,远远望去,若即若离。
“这边离大路太近,我们穿过那片林子再歇脚吧,以前执行任务时我来过这里,我记得那边有座破庙。”为首男人三十上下的年纪,腭下微须,他是许安。
那日,他们五人逃出客栈时,被杨锦程留下看管他们的卫所兵士察觉,双方起了冲突,好在逃了出来。
他们是杨捷在飞鱼卫中精挑细选的亲随,对付卫所兵士绰绰有余。
无论杨锦程信或者不信,在所有人眼中,他们五个已经死了。
现在,他们要去北直隶,抢在杨锦程到达京城之前,把在北直隶的亲人安排妥当。
这几天,他们白天睡觉,晚上赶路,披星戴月,马不停蹄。
穿过一片枣树林子,又走了大约一里多地,路边果然有一座小庙。
小庙破破烂烂,牌匾不知去向,就连庙门也缺了一扇,光秃秃的半边门框上,一只蜘蛛正在结网。
许安抬头看一眼飘雨的天空,又看看几人身上还在滴水的衣裳,道:“阿治、虾头,你们去附近找些干一点的柴火;双喜,你在外面接应;路友,你和我进庙查看。”
四人应声,分头行事,许安和路友蹑手蹑脚走进小庙。
庙里供奉的不是普渡众生的观音大士,也不是如来或弥勒,泥像上的颜色已经斑驳,但是依然能够看出来,这是个文士打扮的中年男子。
原来是吕仙祠。
路友正要开口说话,许安碰碰他的手臂,指了指地上。
地上满是灰尘,也不知有多久没有打扫过了,足印凌乱,显然时常有人在这里歇脚,附近就有一片枣树林子,农人偶尔在这里避雨躲风也不足为奇。
许安指给路友看的,是通往泥像后面的脚印。
世人对鬼神心存惧意,即使是吕洞宾这样的神仙,因而鲜少有人会到佛像后面去。
许安和路友互视一眼,二人不动声色,按住刀柄,沿着那些足印向泥像后面走去。
泥像后面有两个人,一躺一蹲。
躺着的人看不清脸面,看身形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个小姑娘蹲在他身边,目光戒备地望着面前的两个不速之客。
看到是这样的两个人,许安和路友提着的心落了下来。
看他们的样子,应该就是寻常百姓,多半是赶路错过了宿头,在这破庙里过了一夜。
“你们是过路的?”许安问道。
“嗯。”小姑娘没好气地答道。
许安又走近一步,居高临下俯视着躺在地上的人。
刚才没有看清楚,现在仔细一看,他发现无论是躺着的人,还是旁边的小姑娘,全都衣衫破烂,那个男人身上缠着布带,有鲜血透过布带渗出来。
“他受伤了?”许安又问。
“嗯。”
小姑娘的目光一直在二人身上游移,许安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这个小姑娘的目光让他感觉有哪里不对。
“他是怎么伤的?”许安打量着那人受伤的部位,一处是在肩头,另一处则是在腿上。
他是练武的,练武之人或多或少都懂疗伤,这人的两处伤无论是位置还是包扎的方法,都不像是普通的跌打伤。
这是砍伤或者箭伤!
“关你什么事。”小姑娘冷冷地说道。
“也是,我们只是过路之人,外面下雨,要在这里避避雨,打扰了。”许安客气地说道,眼下这种情况,他不会因为对方是个孩子,就有所放松。
这一次,小姑娘没有开口,躺在地上的男人嘴里嘟哝着什么,她连忙凑过去查看,拨开男人脸上的乱发,用手试试男人的额头。
“他发烧了?”许安问道。
小姑娘“嗯”了一声,没有看他。
许安没有再问,他向路友使个眼色,两人转身从泥像后面走了出来。
走出小庙,正要和站在外面的王双喜说话,就看到阿治和虾头抱着柴禾走过来。
“里面有一大一小,大的受伤了,这两人有些古怪,我们不要惹事,马上离开。”许安说道。
五人中以他为首,他说离开,其他四人均无异议。
纵然庙里的两个人不是他们的对手,此时此刻,他们也不想平白招惹事端。
五人正要上马,王双喜忽然嘘了一声,接着,他们便全都听到了马蹄声。
刚才王双喜在外面已经查看过了,破庙旁边有条小路,可以绕到庙后,那里是一片枯草和两座年代久远的孤坟。
他们立刻翻身上马,上了那条小路。
把马匹安顿好,虾头悄悄溜出去查看动静。他找到一棵大树,刚刚把身形藏好,就看到有十几骑从那片枣树林子里出来,向着破庙而来。
看到这些人的装束,虾头吓了一跳,慌忙跑到小庙后面:“是飞鱼卫,我一个都不认识。”
他们五个人当中,虾头的资历最晚,他进了飞鱼卫,就被杨捷看中,挑到身边跑腿了,飞鱼卫里的人,除了经常在杨捷身边走动的,其他的人他认识的不多。
这里已经是北方,是飞鱼卫的地盘,飞鱼卫可以正大光明行动,而不用像在南方那样乔装改扮。
可是这么一座荒郊破庙,怎么会有飞鱼卫过来?
许安压低声音道:“应该是冲着庙里的那人来的。”
他说的那个,自是指受伤的男人,至于那个小姑娘,也只是孩子而已。
许安对阿治道:“你去看看情况。”
阿治从怀里掏出帕子,蒙住脸孔,猫下腰,飞快地向小路上跑去,可是他刚刚跑上那条小路,就听到了喊杀声,接着,他看到一个小姑娘背着一个人向这边跑了过来。
而在小姑娘身后,几名飞鱼卫正疾奔追来。
阿治来不及躲闪,正和那个小姑娘照了正面,他吃了一惊,这小姑娘也不过八、九岁的样子,居然背着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她个子矮小,男人的半截腿拖在地上,一只鞋子已经掉了。
第五十章 杀现
眼前的一幕有些诡异,但是阿治顾不上诧异了,这个奇怪的小姑娘是往破庙后面跑的,她会把飞鱼卫引过来,许安他们四个人都在那里!
阿治转身就跑,他要抢先一步通知兄弟们,立刻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同伙,他们有同伙,快追!”有人喊道,这是飞鱼卫的声音。
同伙?这是被当成这个小姑娘一伙的了?他知道这一大一小两个人是谁啊!
阿治脚下跑得更快,边跑边喊:“快走,快走!”
来不及了,耳畔传来风声,那是利器破空而来发出的声音,阿治一个踉跄摔倒地上,一柄绣春刀插在他的腿上。
有女童竭斯底里的声音传来:“你们伤了我大哥,大哥你快跑啊!”
大哥?是那个小姑娘背着的人吗?他受了重伤,怎么跑啊?
但是下一刻,阿治陡然明白过来,小姑娘口中的大哥是他,是他!
后面追赶的飞鱼卫飞驰而至,马上骑客俯身抽刀,刀入鞘中,血如泉涌。
有人扯下他脸上的布巾,随手扔在一旁,阿治看去,身穿飞鱼服,却不是他认识的人。
又有马蹄声响起,是许安四人,他们同样青巾蒙面,手里挥舞着的刚刚砍下来的断枝,却如同下山猛虎气势汹汹。
飞鱼卫们措不及防,没有想到那些人还有帮手,他们挥刀相迎,混乱之中,有人把倒在地上的阿治提起来放在马背上。
小路狭窄,许安挥舞的不是树枝,而是一棵儿臂粗的树,此时已是秋日,叶已落尽,根根枝叉横七竖八,许安一人一骑,持树而立,把小路堵得水泄不通,四个人,三匹马,飞奔而驰。
手上的小树,树枝被飞鱼卫的绣春刀砍断,终于,树干也拦腰而断,许安纵声长啸,伸手将离他最近的一名飞鱼卫从马上拽了过来,再一用力,那人便向身后的飞鱼卫扔了过去。
有人催马闪身,有人伸手欲接,也不过就是稍稍分神,许安已经策马驰骋,他刚刚跑出小路,等在那里接应的路友就推倒了一棵刚刚砍倒的树。
飞鱼卫追过来,路口一棵树横躺着,比起许安用来当武器的那棵更加粗状,枝叶更密,马匹停下,不肯向前,待到他们把树移开时,那几个人早已消失无踪。
“娘的,那个小的怎么不见了!”又有声音传来,刚刚一阵混乱,他们的注意力都在这些突然冒出来的人身上,却让那个小姑娘逃走了。
“跑了就跑了吧,一个小崽子而已,这个大的还在,能回去交差了。”又有人说。
为首的飞鱼卫走上前去,一个人躺在地上,肩膀和腿上都有伤。
“那天被我们打杀的人,就是伤到这两处。”他说道。
他俯身去拨开这人脸上的乱发,想看看这人的相貌,这人忽然坐起身来,伸手抢过他腰间的绣春刀,刷的一声,刀光闪过,他惊愕地看向自己的腰际,那里裂开了一条缝......
“不好!”
“快,杀了他!”
“保护张头儿!”
随着一声高过一声的惊呼,七八柄绣春刀不约而同向那人砍来,那人哈哈大笑,手上一松,刀落地!笑声戛然而止。
张头儿仰天倒下,他的腰已经断了,只余少许部分勉强连接着身体,他大睁着双眼,至死也不相信,他会是这个死法。
“砍下首级,带回京城,找人辨认,看看是不是焦世通,张头儿的尸身也带回去吧。”其中一名飞鱼卫说道,这些人中,除了张头儿,就是他的官职最高。
手起刀落,血光飞溅,顶着乱发的头颅被飞鱼卫纳入革囊之中。
飞鱼卫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片刻,又恢复了平静。
又过了约莫半炷香的功夫,梅胜雪缓缓走了出来,她就藏在附近,突生变故,飞鱼卫们怕是早就忘了她的存在了。
在他们看来,大焦才是首犯,而她只是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小孩子而已。
一个小孩,是死是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要把大焦的头带回京城交差。
没有头颅的身体横躺在地上,鲜血还在汩汩而出。
梅胜雪望着仍然在不断涌出的鲜血,没有哭也没有动。
她从不知道一个人身上能有这么多血,她也从未想到,有朝一日,她会在危急关头抛下大焦。
她伫立一刻,拖起大焦的尸体,就近挖坑埋了。
她把上面的土踩了又踩,又抓了碎石泥土洒在上面。
“大焦,虽然我们还没有成亲,可我们自幼订亲,我是焦家没过门的媳妇,你放心,我会替你照顾你娘,是飞鱼卫害死的你,我终有一日会为你报仇。”
梅胜雪转身离去,她没有回头,走得很快,也很稳。
危急时刻,大焦用自己的生命拖住了飞鱼卫,让她得以趁机逃走。大焦是为她而死,但大焦却是死在飞鱼卫手里。
大焦让她离开时,她没有犹豫,现在她要走了,她也没有犹豫。
她是梅家人,梅家人早就没有了儿女情长的资格,而从此以后,想要为梅家报仇的人,就只有她一个了。
其他的梅家人,都是废物!
她越走越远,渐渐变成黑点,消失在路的尽头。
人影一闪,一个小小的身影从破庙顶上跳了下来,她站稳后,仰着头伸出双手,对着庙顶说道:“芳菲,别怕,你闭上眼睛往下跳,我接着你。”
“我不敢,好高......”
透过残缺的飞檐,芳菲吓得快要哭出来了,真的好高啊,如果不是小姐生拉硬拽,她也不会爬得这么高。
“哎呀,你看,你背后有个人,那人没有脑袋!”沈彤大叫。
“啊,不要啊!鬼~~~”
芳菲一声尖叫,就从屋顶跳了下去......
......
“芳菲,你好重啊,我快被你压扁了。”快被压扁的沈彤有气无力地说道。
“小姐,我腿软了,起不来,你看一眼,无头鬼还在上面吗?”芳菲带着哭腔。
“他没在上面,可他的血在下面,就在咱们身下......”
“啊?”芳菲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就从沈彤身上跳了起来,拔腿就跑,跑出几步,才想起来自家小姐还在地上躺着,猛一转身,背后竟然有个人,“无头鬼!”
“是我啦,快走吧。”沈彤伸手摸摸芳菲的小卷毛,摇摇头。
第五十一章 避雨
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雨多是来的快,去的也快,这场雨却淅淅沥沥下了两天。
路友赤着上身,只著一条牛鼻裤,古铜色的皮肤被火光映衬的闪闪发亮。
他一边把淋透了的衣裳架在火边烘烤,一边谩骂:“奶奶的,这啥时候才能晴天?都是让那个死丫头害的,你的伤不知啥时候才能好。”
“路友叔,我能行,不会拖累你们,明天我们就赶路吧。”
阿治的脸烧的通红,强打着精神,他伤在腿上,虽不致命,但伤可见骨,流了很多血,伤得很重。昨天发烧,大家决定找个地方休养两天。
他们的家人都在北直隶,晚走两天,家人的危险就多上两分。
阿治不肯,但大家全都坚持,今天找到了这个地方,路友留下照顾他,虾头和王双喜去找附近人家买干粮,许安去请郎中。
这是一间废弃的农舍,显然已经很长时间没人住了。门前有倒塌的篱笆,屋里堆着破旧的农具,屋子一角漏了个洞,好在屋里还堆着些茅草,路友刚刚上房盖了茅草。
“胡说八道,就你这样子硬要赶路,不死也残,是兄弟就不要说这种废话!”路友骂道。
阿治苦笑,没有想到,拖累大家的竟然是他。
他重又闭上眼睛,晕晕沉沉。
忽然门外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路友皱起眉头,抽出腰下绣春刀,闪身藏在门后。
“咦,里面好像有人。”声音细细嫩嫩,是个小女娃。
自从昨天遇到那个嫁祸阿治的小姑娘,陆友听到小女娃的声音,头发根儿都立起来了。
该不会是昨天那个吧?这还没完没了了。
路友正想破口大骂,农舍的破门就被推开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白生生的小手,接着,一个小脑袋探了进来。
“真的有人啊。”
然后又有一个小脑袋探了进来:“好暖和,有火堆呢。”
“那个人怎么不动?是不是死了?”一个说。
“死人不用烤火,他还在烤火就不是死人。”另一个说。
门后的路友想骂娘了,这是什么逻辑?
不过,他也确定了,这不是昨天的小女娃。
他把刀插入刀鞘,闪身从门后走了出来。
“啊,有人!”
一个小女娃惊叫。
另一个小女娃瞪着大眼睛看着他:“你为什么藏在门后?”
路友无语,藏在门后还有为什么,当然是想偷袭你们了。
好像不能说,说出来挺丢人的,堂堂飞鱼卫居然偷袭两个小女娃……
“你们是哪家的孩子?跑到这里做什么?快点回家去!”路友板起脸来。
“这里是您家吗?我们是赶路的,能不能在这里避避雨。”小女娃躬身行礼,很有礼貌。
路友打量面前的两个孩子,都是八、九岁,头发刚到耳根,被雨水淋得湿漉漉的,像两只小落汤鸡。
“只有你们两个人,家里大人呢?”路友疑惑。
一个小女娃说道:“家里出了事,遭了土匪……”
原来是逃难的流民。
这几年流民越来越多,拖家带口的,拉帮结伙的,京城里那些小偷小摸的孩子,大多都是流民。
这两个是孤儿吧,没有家人带着,看身上的衣裳,倒也整齐,应该是好人家的孩子,可是无依无靠的孩子,又是女娃,少不了会落入人牙子手里,真是可惜了。
“逃难怎么不走大路?跑到这荒郊野外做什么?”路友继续问道。
“怕遇到拐子,不敢走大路。”小姑娘说道。
真是孩子的想法,大路上好在人来人往,在光天化日下那些拐子也不敢太放肆,是到了荒郊野外,就不用拐了,直接拖走,任凭你哭喊得声嘶欲裂也没有人听到。
路友还要再问,阿治昏昏沉沉中,听到他们说话,他有气无力的说道:“路友叔,让她们进来吧,小孩子,怪可怜的。”
“你啊,吃了亏还没记性……”路友没好气的埋怨,又对两个小女娃粗声大气的说道,“算了算了,进来吧,烤烤火,别冻着。”
“谢谢大叔,谢谢哥哥。”小姑娘施礼。
无论何时,有礼貌的孩子总是让人看着舒服。
两个小女娃在火堆坐下,好奇的看着躺在对面的阿治。
“你受伤了。”小女娃说道。
阿治牵牵嘴角,像是在笑。
正在这时,门外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路友道:“这么快他们就回来了?”
两个小女娃进来时,没有把门关严,留有一道很宽的缝隙。路友正要开门,透过门缝,忽然看到外面的来人,他脸色骤变,唰的一声再次抽出绣春刀。
许安说过,迫不得已,他们不能在人前亮刀,不能暴露飞鱼卫的身份。
但是现在情况危急,他顾不上这些了。
来人是飞鱼卫!
只有两个人,像是来这里查看的。
其中一个,路友是认识的。
这是飞鱼卫镇抚戚树豪的人!
戚树豪和杨捷素来不对付,碍于护国公府杨家,戚树豪只有忍气吞声,但是他手下总有几个是不想忍的,现在来的这人名叫孙成,就和路友他们打过几架,彼此算是结过梁子。
真是冤家路窄,竟然在这里遇到了孙成。
可是现在想躲已经来不及了,路友紧紧握住手中的绣春刀。
论武功,他比孙成略高,但是现在孙成身边还有一个帮手,而他还要护着受伤的阿治。
如果说以前是有胜算的,那么现在就是绝无胜算!
“路友,你怎么在这里?”
门被推开,孙成先是愕然,接着脸上就露出嘲讽之色。
“乔装改扮啊,堂堂副使大人的亲随,怎么变成了这个熊样?”孙成的目光,在屋子里唆睃了一圈,落到火堆旁的阿治身上,“那个怎么看着像王治?对了,差点忘了,杨副使仙去了!你们应该在南边陪着世子爷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莫非杨副使是你们杀的,你们是畏罪潜逃?”
说到这里,孙成和旁边的人一起抽出了刀!
路友咬牙,杀,一定要杀!不能留活口。
几乎同时三柄绣春刀一起挥出,刀光粼粼,寒气逼人。
路友以一敌二,明知胜负早分,但他不能退缩,要么孙成他们死,要么就是他和阿治死,但是死了不是一了百了,孙成会把消息带回去,之前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第五十二章 小妖怪
“路友,你真是自不量力,怎么?没有了杨家人撑腰,你这花拳绣腿就施展不开了?”孙成哈哈一笑,手中绣春刀砍向路友面门。
“放你娘的屁,你说老子这是花拳绣腿,老子就让你尝尝花拳绣腿的厉害!”路友大怒,举刀护在面门。
孙成的刀被硬生生格开,绣春刀在空中划出一个弧度,再落下却不是斩向路友,而是直奔躺在火堆旁的阿治!
“小心!”路友高呼。
但还是晚了一步,绣春刀从孙成手中脱出,刀尖向下,笔直刺向阿治胸膛。
刀光、火光,映入阿治眼中,他大睁着双眼,脸上没有惧怕,只有悲愤。
这脱手一刀来得突然,让人全无防备,何况是受伤的阿治。
砰的一声,一样东西腾空飞起,撞到直落而下的刀刃上,绣春刀被撞得偏离,咣啷声响,落到地上。
但是那样东西却借着一撞之力向着孙成飞了过来,孙成大吃一惊,他仓促闪避,但是那样东西来得太快,他的身体还没有移开,那东西就撞到了他的脸上。
最后映入孙成眼睑的是点点火星,接着,他就发生一声惨叫,痛苦地捂住了自己的脸。
那是一截烧成焦木的柴火,火堆里抽出来,再寻常不过的柴火。
空气中传来皮肤被烧焦的味道,路友错愕,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住了,耳边忽然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出刀!”
出刀?
对,出刀!
路友的手已先他的大脑做出反应,绣春刀挥出,刀光闪动,孙成的第二声惨叫再也没有发出,人头滚落,小女娃的尖叫也卡在了喉咙里,不能叫啊,会给小姐丢脸的。
鲜血喷了路友一身一脸,他大口地喘着粗气,手里的刀依然保持着挥出的姿势。
孙成的同伴先是怔住,接着他转身就跑,这里还有埋伏,绝对不是只有路友,那截突然飞来的焦柴是杀招,避无可避的杀招。
走,必须走!
路友的刀依然停在半空,那稚嫩的声音再次响起:“别让他跑了!”
是啊,不能让他跑掉,只是一念之间,路友疾步追出破屋,手中绣春刀奋力挥出,那人来不及回头,便应声倒地!
雨仍然在下,鲜血喷出,很快便被冰冷的雨水冲刷得不留痕迹。
路友的发髻散开,水淋淋的头发垂在肩上,他的人,如同一只狰狞的兽。
他不是第一次杀人,身为飞鱼卫,他早已不记得杀过多少人了。
但是唯有这一次,他觉得自己像是一柄刀,一柄听令于别人的刀。
而那个命令他的人,就在屋里。
路友猛然惊醒,他转身冲进破屋,带着一身寒气,目光森森望着火堆旁边的小女娃。
是这一个,没错,一定是她。
虽然两个小女娃差不多的年纪,可是路友直觉就是她。
她目光沉静,嘴角还带着浅笑,她看着他,没有惊慌,反而还带着属于孩子的甜美。
“你和昨天在破庙里的那个小丫头是一起的?”
从小到大,路友见过的小女娃不多,但也不少。可是从昨天到现在,他遇到的这两个,却都令他匪夷所思。
一样的可怕,一样的不像是孩子。
“呸,少拿她和我家小姐相提并论,她那种无情无意的人,给我家小姐提鞋都不配”,另一个小女娃大声嚷嚷,说完,还不忘讨好地补上一句,“小姐,我说的对吧?”
被称为小姐的那个摸摸她的小卷毛,嘴边的笑意更深。
“我认识她,但和她不是一起的。”她说道。
不知为何,路友竟然松了口气。
还好,她们不是一起的,否则......那也太可怕了。
“今日之事多谢你了。”说话的是阿治,他强撑着要坐起来,路友上前一步扶住了他。
“我不是白帮你们的,所以,你们不用谢我。”小女娃语声轻脆,如同山谷黄莺。
“你......”阿治想说什么,又不知如何去说,只好不再说话。
“敢问小娘子是何方神圣?”这一次开口的是路友,他是个粗豪之人,这种客气的语气让他自己都有些不适应,他的一双大手按在阿治肩上,不由自主用了几分力气,阿治哎哟一声,他连忙松手,阿治重又摔在地上。
“我叫沈彤。”小女娃说道。
“沈彤?沈......”路友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他接着问道,“不知沈小娘子有何指教?”
“有啊,你应该马上把他们的尸体处理掉,而不是盘问我。”沈彤说道。
路友如梦方醒,今天他是怎么了,他杀了两名飞鱼卫,当然是要尽快处理尸体,消除所有痕迹。
这是他早就应该想到的,为什么竟然忘了呢?
不,若是往常,这种事情他会想到,但也不是立刻想到,他从来就是执行者,而不是拿主意的人。
难道眼前的这个小女娃是能拿主意的人?
她在命令他啊!
从杀孙成开始,她一直在命令他,而他却不由自主听令于她。
这太不可思议了,也太诡异了。
妖怪,这是个妖怪!
大雨滂沱,路友费了好大的劲,才挖坑把两具尸体埋了。
担心刚埋好的坑会被大雨冲开,他又搬来两块大石头压在上面。
一切做完,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那个叫沈彤的小女娃倒是会差遣人啊,他们五人里面,属他的力气最大,换做其他四个,无论如何也搬不来这两块大石头的。
沈彤?
坏了,沈彤还在破屋里,那个小妖怪,不会对阿治做什么吧?
路友发疯似的往回跑,他的脑袋里已经浮现出很多种可能,当然,最有可能的可能,就是这个沈彤是山里修炼千年的小妖怪,小妖怪想要长大,就要吸取男人的精血......
说不定阿治现在已经被吸得只剩下一具空壳了。
大雨如注,路友跑得飞快,踩着雨水和泥泞,跑回了那间破屋......
一进屋他就怔住了,下一刻他就发现,怔住的不只是他,还有许安、王双喜和虾头。
他们三个都回来了,现在三个人六只眼,都在注视着火堆旁的小女娃。
而那个小女娃手里拿着一根针,正在阿治的腿上穿针引线!
第五十三章 是做梦吗
火苗腾腾,小姑娘的脸在火苗的映照下,不太真实,如梦如幻。
是做梦吧,一定是的,好端端遇到修炼千年的小妖怪,哪有这样的事,不是做梦又是什么?
路友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还好,只是做梦。
可是这梦也未免太过可怕了,比他以往所有的梦都要可怕。
想到这里,他重重拧了一下大腿,如果不疼,那就是做梦,他也可以彻底放心了。
皮粗肉厚,可也能感受到疼痛。
疼,很疼!
路友蓦的一惊,什么做梦啊,这就是真实的。
那个小妖怪就坐在那里,拿针在阿治身上扎来扎去......而许安他们四人,却像是被孙猴子使了定身法,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对,定身法,是妖术,他们中了小妖怪的妖术!
“许老大!”路友扑过去猛的推了许安一把,许安是五人中年龄最长的,在家里也是长子,路友习惯叫他许老大。
他来得突然,许安没有防备,被他推得险些摔倒,见到是他,沉声道:“小点儿声,不要防碍到沈姑娘。”
路友彻底呆住。
防碍?他们让他不要防碍到沈姑娘?那个小妖怪?
“不是啊,老大,她不是人,她是妖怪,她是......”
没等他把话说完,许安就捂住了他的嘴:“沈姑娘正在给阿治疗伤,你不要胡言。”
胡言?他在胡言?
路友又惊又气,眼睛瞪圆,嘴巴被许安捂住,他想争辨却说不出来,喉咙格格作响。
许安却没有再理他,目光依然注视着火堆旁的小姑娘。
可是小姑娘还是停下了手里的针线,她抬眸望向他们。
还是受到影响了,许安心中一沉,连忙道歉:“沈姑娘,我这兄弟虽然鲁莽,可他也是关心阿治,在下代他向姑娘赔礼,还请姑娘海涵一二。”
许安神情恭敬,这不是装出来的,他的目光诚挚,这是真的恭敬。
沈彤的眸子在他和路友脸上滑过,微微颔首,便重又落到阿治身上,灵活的手指继续在阿治的伤口上穿针引线。
路友惊骇,他也只是出去埋了两个人而已,许安他们居然对这个小妖怪如此恭敬,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怔怔之间,沈彤已经缝完最后一针,她伸出手,虾头立刻递上一只碗,碗中阵阵酒香,路友这才发现,虾头的手里还拿着一小坛酒,碗里的酒就是从酒坛子里倒出来的。
路友想起来了,虾头和王双喜去买吃的了,这坛酒是他们从外面买回来的吧。
沈彤接过那碗酒,用帕子在里面蘸了,仔仔细细地被她缝起的伤口附近擦拭,阿治额头上黄豆大的汗珠,双拳紧握,嘴角却含着一抹微笑:“谢谢姑娘。”
沈彤把帕子放下,看向许安四个,道:“过上七八天,若是他的伤口愈合了,再把线拆掉,记得每天用酒给他擦拭。”
许安和王双喜、虾头连忙施礼,许安还按了路友的脑袋,把他的身子按得弯下来:“姑娘妙手仁心,在下几个多谢姑娘。”
“我说过我不是白救你们,所以你们不用谢我。”火光中,小姑娘神态从容,目光清澈得如同春日泉水。
她说过?她什么时候说过的?
许安、王双喜、虾头面面相觑,都在彼此的眼睛中看到了不解。
“许安叔,沈姑娘方才已经救过我一命了,路友叔呢,你快告诉他们。”阿治使出全身的力气大声说道,他面色苍白,这几句话说完便大口喘息,虾头连忙上前喂他喝了几口水。
几人的目光齐齐落到路友身上,许安目光炯炯,问道:“阿友,阿治说的是真的?沈姑娘方才已经救过他一次了?”
阿治情急之下,说的是“救过我一命”,许安便以为沈彤只是救了阿治一个人。
路友早就想要说话了,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他忙说道:“方才孙成带着一名飞鱼卫来了!”
刚刚说了一句,许安三人便是脸色一变,他们都认识孙成,当然也知道孙成这帮人和他们之间的过节。昨天在破庙时,他们还庆幸出动的飞鱼卫里没有熟人,万万没有想到,今天竟然就遇到了孙成。
越是不想遇到谁,就偏偏遇到了,真是怨家路窄。
“后来呢?”虾头忍不住出声。
“阿治受伤了,只有我一个人,他们有两个,我不说你们也能猜到了”,路友烦躁地挠挠鸡窝似的脑袋,他们都是和自己出生入死过的兄弟,倒也没有什么可丢人的,“孙成那丫的是个小人,他不和我打,却把刀朝着阿治扔过去,奶奶的,真不是东西!”
虽然没有亲眼看到,可是只是这简单的几句话,许安三人也能想像出当时的险境。
孙成是戚树豪的手下,和他一起来的肯定也是,能被戚树豪收为己用的,全都不会是孬种,他们每个人的武功都不弱。
如果是一对一,路友是稍胜一筹,可若是二对一,路友绝无胜算,何况,孙成还把刀口对准了阿治。
三个人没有插嘴,他们屏住呼吸听路友说下去:“就在孙成的刀要刺进阿治身体的一刹那,那个小妖......沈姑娘,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焦柴把刀弹开了,焦柴打到孙成脸上,孙成被烫得捂住脸,我就趁着这个时候,一刀削下了他的脑袋......另一个家伙想逃,让我追出去砍了......刚刚我就是出去处理尸首了。”
路友没有说他是被沈彤提醒,才想到趁机出手和掩埋尸体的。虽然说出来很没面子,可是不说好像也不地道,路友顿了顿,又接着说:“......我也惊住了,是沈......沈姑娘提醒,我才......想到的。”
破屋内寂寂无声,只有火苗燃烧木柴发出的咯咯声。路友舔舔干裂的嘴唇,他全都说完了,他们几个怎么都不说话了?
他还想告诉他们,这个沈姑娘是个妖怪,一定是妖怪。
他张张嘴,正想把自己的妖怪论阐述出来,许安忽然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王双喜和虾头见了,也跟着跪了下去,只有路友傻傻站着,摸着脑袋,不明所以。
第五十四章 钱家太太
“沈姑娘救了我两位兄弟,又给阿治疗伤,沈姑娘的大恩大德,我等没齿不忘!”
他们自幼练武,没有读过几天书,讲不出感人肺腑的话,他们只能用最朴素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谢意。
“我说过你们不用谢我的。”小姑娘神色淡淡,没有因为几个大男人在她面前跪倒而有丝毫不安。
“不,姑娘有所不知,这几日飞鱼卫大举出动,今天来的那两人应是外出执行任务落单的,他们和我们素来不睦,若是他们当中有一人逃走,我们兄弟五人都会招来杀身之祸。姑娘救下的不仅仅是阿友和阿治,还有我们三人和我们的父母妻儿,我们又怎能不感谢姑娘呢?姑娘请再受我等一拜。”
四人再次拜倒,就连阿治也挣扎着抬起身子,向沈彤抱拳。
“我之所以救你们,是有目的。”沈彤再次开口。
“目的?”许安不解。
刚刚他们就听沈姑娘说过这句话,这是什么意思呢?
“对,我知道你们是飞鱼卫,而我不但姓沈,更是从柳家湾来的。”沈彤扬起稚嫩的小脸,一双眸子闪闪发光。
“柳家湾?”几人面面相觑,他们神情有异,目光中意味不明。
“嗯,就是你们想的那样。”沈彤的嘴角微微扬起,带了几分调皮。
南边是龙虎卫的地盘,此番杨捷出京乔装改扮,就是不想惊动龙虎卫。并非是飞鱼卫怕了龙虎卫,而是此次之事不便传扬出去。
柳家湾的事,许安五人是知晓的。
他们杨捷的亲卫,抓人这种事自是不用他们去做。但是杨捷并不放心,是派了许安和虾头去监督的。
他们两个去过柳家湾。
那天除了他们,还有十名假扮成土匪的飞鱼卫。那些人以为带走的是钱家太太许氏,但是身为杨捷亲卫的他们,却是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钱许氏,而是昔年首辅沈毅的小儿媳黄氏。
沈彤早就猜出他们是知道的。
今天她对路友说出自己叫沈彤时,她清清楚楚看到路友的眉头动了动。
路友是个不擅思考的人,他听到“沈”字时会有这样的表现,说明这个姓氏一定是近期时常被他们提起的。
所以那个时候,沈彤就知道,他们五个一定是知情者。
许安给几人使个眼色,大家站起身来。
火堆旁的小姑娘依然四平八稳,她的眼睛从他们几人脸上一一扫过,眸光清澈,神情镇定。
许安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点点头,对沈彤说道:“没错,我们知道柳家湾的事,可姑娘姓沈......”
他想起沈太太黄氏的小女儿,按照年纪,眼前的沈彤是和那个孩子对得上的。
但是这不可能啊!
“我想知道那天发生的事。”沈彤说道。
那天的事,她是知道的,但却是从码头上摆渡的老汉口中得知的。
但是那老汉所看到听到的,也只是别人想让他看到听到的,所以她想知道在那些之外的事情。
一直没有说话的虾头这时插嘴道:“那天的事啊......”
说到这里,他看了看许安。
许安对他点点头,道:“这里的五个人中,也只有我们两个去过柳家湾,沈姑娘对我们有大恩,你就说吧。”
虾头虽然在杨捷身边时日不多,但是他很机灵,又能言善道,因此杨捷很喜欢他。这次就是让他和许安一起去的柳家湾,他们不用动手,只是躲在暗处,监督那些飞鱼卫。
因此他们看到和听到的,远比那些只负责抓人的飞鱼卫还要多。
“许安叔和我到达柳家湾时,黄氏已经疯了,她的女儿丢了,沈家唯一的血脉啊,换作是哪个当娘的都会这样吧,那时她已经把里面点着了,等到街坊们听到动静赶来时,她就站在宅子外面,又哭又笑,还点了火把扔进自家宅子里,还把宅子锁上,连同钥匙一起从墙头上扔进去,围观的人想进去救火都不行......”想起那天的情景,虾头心里也挺难受的。
“等等”,沈彤打断了他的话,众人的目光全都看向她,她问道,“你们是怎么知道那人就是黄氏的?”
许安和虾头都是一怔,是啊,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呢?
虾头摸着脑袋说道:“我们事先打听过,那就是钱家的宅子,她当然就是黄氏了。”
“也就是说,你们只是看到一个妇人站在钱家宅子外面放火,所以你们就认为那就是黄氏。你们没有见过黄氏,也没有她的画像吗?”
这时,许安说道:“黄氏是官宦人家的后宅女子,自是不会有画像流传出来,而且也过了这么多年......沈家被灭九族后,京城里即使有认识黄氏的贵女,也会撇清关系,别说找不到自称认识黄氏的人,就算能找到,那些人也是后宅妇人,飞鱼卫再有权势,也不可能威逼官宦人家的太太小姐们画出黄氏相貌。”
“其实你们也不能肯定那是黄氏,全是猜测的,对吗?”沈彤问道。
许安和虾头都在彼此的脸上看到了讶异。
在此之前,他们谁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难道那个妇人不是黄氏吗?
怎么可能?
“不,不,周围的街坊也说那位就是钱家太太。”虾头说道。
“周围的人吗?”沈彤想起在柳家湾时,有个妇人指认她是钱家小姐,之所以会认识她,是因为那妇人曾经去给钱家送绣活儿,见过她两次。
因此,也只是在钱家无意中看到过她。
“柳家湾很小,钱家在柳家湾算是大户人家,黄氏是孀居妇人,平素里使奴唤婢,她用不着像市井女子一样,为了生计抛头露面,所以周围的街坊又如何认识她的?”沈彤说道。
虾头怔住。
他又抓抓头皮,他忽然有些不确定了。
他看向许安:“许安叔,你还记得不,在人群里说那位就是钱家太太的,是男的还是女的?”
他怎么好像记得是男人呢?
黄氏一个出身书香门第的孀居妇人,柳家湾的女人们偶尔有见过她的,倒也说得过去,可是男人......
许安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他沉声说道:“那天来看热闹的人有很多,我听到最多的话是,那是钱家太太吧。”
虾头一拍大腿:“对啊,他们都是在说那是钱家太太吧。”
没有人指认,所有人的语气里其实都不能肯定,但是又都认为那就是钱家太太。
包括他们。
第五十五章 连线
屋内再次恢复寂静,良久,打破寂静的居然是路友。
他看看许安,又看看虾头,最后,他的目光落在沈彤身上:“沈......沈姑娘,你的意思就是说,老韩他们带往京城的那个女人,其实是抓错了?”
老韩名叫韩冲,是飞鱼卫的一名百户,此番南下,除了自己的亲随之外,杨捷带来的人都是韩冲的手下。
那天在柳家湾,韩冲和他的人抓走那个妇人,惟恐夜长梦多,传到龙虎卫耳中,当天夜里就直奔京城了,杨捷则去了龙安府。
龙安是重镇,杨家一直都想在龙安卫安插人手,无奈龙安卫被经营得水泼不进,好不容易才安置了一个连少安,无奈连少安职位低微,没有十年八年熬不出头来。
尽管如此,杨家对连少安还是很重视的,此番南下,杨捷特意去了龙安,会晤了连少安。
因此,他们才会在龙安上船,与杨锦程汇合。
但是无论如何,杨捷南下就是为了沈家母女,至于龙安卫,只是顺路看看而已。
谁也没有想到,杨捷竟然搭上一条性命。
如果韩冲抓走的黄氏是假的,那么杨捷可就是白死了。
虽然杨锦程起了杀心,但是杨捷对他们几个不薄,想到这里,路友心里就很不舒服,他一定要问个清楚。
沈彤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她看向虾头,道:“你接着讲吧,后来呢?”
虾头这才想起来,他还没有把那天的事情说完。
他继续说道:“当时差不多整个柳家湾的人都来了,有人救火,可更多的人则是站在远处看热闹。当时人们都在议论,说钱家小姐丢了,钱太太一时想不开,就这么疯了。我就问他们,钱家小姐是怎么丢的啊?那些人里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是早上起床,就发现钱小姐不见了;还有的说是小孩子淘气,趁着家里人没有注意,悄悄溜到街上玩,被拍花的拍去了。”
这时,沈彤忽然问道:“也就是说,其实并没有人知道钱小姐是怎么丢的了?”
虾头点头:“对啊,钱太太已经疯了,她说话颠三倒四,又哭又笑,别说她没有说是怎么丢的,就是说出来了,那也是疯话,不能信的。”
沈彤嗯了一声,又道:“钱家的下人们呢?都在宅子里面吗?那岂不是都要烧死了?”
虾头道:“那倒没有,我到那里的时候,是有几个钱家下人在的,带着街坊们绕到宅子后面救火的,就是钱家下人。”
“那后来呢,这几个下人去了哪里?”沈彤问道。
虾头一怔,他扭头看向许安:“许安叔,你记得那几人吗?知道他们后来去了哪里吗?”
许安皱眉,沉吟道:“的确是有钱家下人在场的,后来也确实是他们领着人去宅子后面救火,可是......”
“可是当时的场面太混乱了,所有人都知道钱家下人去救火了,但却没有人留意救火之后,他们去了哪里,或者他们去救火就没有再回来。”沈彤打断了许安的话。
许安脸色肃然,默然一刻,他缓缓道:“沈姑娘说的没有错,那些人似乎再也没有出现过。”
沈彤的嘴角又浮现出笑容,那是属于孩子的笑容,甜美中带了几分淘气。
她看向虾头:“后来呢?”
虾头道:“后来里长来了,让大家不要再看热闹了,还说着火有什么可看的,都回家去。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少,我和许安叔便也走了。晚上的时候,大火终于被扑灭了,钱太太就站在废墟上面,里长让家里的婆子过去,想给她安置个住的地方,可是她死活不肯走,那两个婆子没有办法,只好回去交差了。当天晚上,老韩的人假扮成土匪,把那妇人带走了。”
虾头一口气把话说完,又问许安:“许安叔,我还有啥忘记说的吗?”
许安想了想,道:“没了,也就是这些了。”
“你们没有偷走柳家湾的小孩?”沈彤惊讶地问道,这太出乎她的意料了,她一直都以为,那些孩子的丢失和飞鱼卫脱不了关系。
“小孩?没有,我们偷小孩做什么?老韩他们更不会偷,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把钱太太带走,无论是生是死,都要把人带回京城。而我们接到的命令,则是监督他们,上面没有下命令的事情,我们谁也不会去做。”许安肯定地说道。
“真的不是你们干的吗?柳家湾的人都说是土匪把小孩偷走的,你们刚刚也说土匪是你们飞鱼卫假扮的了。”这一次插嘴的是芳菲,那天在柳家湾,自家小姐差点被那些丢孩子的人家给吃了。
“真的不是。此番行动是秘密进行的,老韩他们抓到人,甚至不敢多停一天,连夜就赶回京城,南边是龙虎卫的地盘,我们不敢打草惊蛇,带着一群小孩子,太容易被人盯上了。”虽然面对的是个小丫头,可许安还是耐心解释。
沈彤想了想,道:“你们听说钱太太的女儿丢了,当时并没有起疑,因为你们接到的命令,本来就只是要带钱太太一个人走,而不是连带她的女儿一起带走,对吗?”
“对,杨副使交待下来的就是让我们带走钱太太,至于钱小姐的事,则是杨世子的事。”
沈彤终于把这些事情连在了一起。
杨家叔侄南下的时候,已经知道陶世遗会把她带出来,所以杨锦程去了上乔镇,而杨捷则派人去柳家湾抓人。
陶世遗一面通过关家联络京城,一面则又把这个消息给了屠卫。
陶世遗又不是傻子,脚踏两条船不是很容易掉到河里吗?
除非陶世遗原本就是想把母女二人分别交给两拨人!
想到这里,沈彤豁然开朗,前世今生她都想不通的那件事,一下子就明白了。
前世,陶世遗让蓉娘给她吃了寒食散,她忘记了一切,陶世遗把她交给了屠卫,她被带进了死士营;
而那个送到母亲身边,冒充她的小女孩,则是要交给杨家带回京城!
做为合作人的关明觉,当然知道陶世遗把她带回来了,可是他却不知道,陶世遗之所以带她回来,并非是要把她交给杨家,而是要从她身上得到那个劳什子的遗诏,然后再把已经喝下寒食散的她交给屠卫。
前世,那个冒充她的小女孩,定然也和今生一样,在飞鱼卫到来之前,悄悄离开了柳家湾。
第五十六章 接刀
“沈姑娘,冒昧问一句,你和柳家湾的那位太太可是亲戚?”
许安说的是“那位太太”,事到如今,他也不能肯定当日在柳家湾时自己见过的那个妇人是何许人也了。
沈彤的目光在五人脸上一一掠过,就连半躺在虾头腿上的阿治也没有错过。
他们五个人也在看着她,目光中有疑惑,有好奇,也有些许的不安。
“我是沈彤,钱家太太是我娘。一个多月前,我被表舅舅从家里带走,从那天开始,我就没有见过我娘,无论你们在柳家湾见过的太太是不是我娘,我都要去京城,我要去找她。”
没有隐瞒,坦坦荡荡,她是沈彤,令杨捷叔侄千里而来的沈彤。
这本是秘密,但被她娓娓道来,她救下他们的性命,然后才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他们,她是在告诉他们,她所说的话并非小孩子口不择言,而是她选择了他们,做为与她分担秘密的人。
一片默然,火焰扑扑,五人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小姑娘的双眼亮如星子。
“沈姑娘,我等一介莽夫,与姑娘素昧平生,还是飞鱼卫......这么说吧,虽然我等没有亲自动手,但是那位太太之所以被抓走,也与我等有关,按理说姑娘应该恨我们的,可姑娘不但救下我们,还要把这么重要的秘密告诉我们,请问姑娘为何会信任我们,难道不怕我们把姑娘抓住送去京城吗?”
说话的是许安,他说出了五人共同的心声。
沈彤微笑:“你们虽然是来抓我娘和我的,但是你们只是执行者。有人杀人,有罪的是那个人还是那把刀呢?当然是那个人,而不是那把刀,而你们只是刀,所以我只会去恨拿刀的人,而不是你们这把刀。”
屋外雨声淅沥,屋内童音清脆。他们是刀,只是刀,任何人都能拿在手里的刀。
飞鱼卫的兵器是刀,绣春刀;他们也同样是别人手里的刀。
刀有很多种,长刀、短刀、弯刀,但是对于持刀人而言,却只有两种刀,好用的和不好用的。
小姑娘的声音还在继续:“以前你们是飞鱼卫,但是现在你们不是了。我找到你们,是因为你们和我是一样的人,亡命天涯,却心系亲人的人。”
“可是......沈姑娘......你还是个孩子。”这一次说话的是王双喜,他不是擅言之人,这句话说出来顿觉不妥,可是话已说出,已无法收回。
但是这也是他心中所想。
他们是刀,但是她想做持刀人,她还不配,因为她只是一个孩子。
沈彤站起身来,她绕过火堆,缓缓走到他们面前。
他们一起看着她,不知她要说什么。
忽然,沈彤身影一闪,下一刻,她的手已经探到王双喜腰下,刷啦声响,王双喜的绣春刀已经在她的手中!
闪身、出手、夺刀,如同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五人反应过来时,沈彤已经把绣春刀递给了跟着她走过来的芳菲。
芳菲双手捧刀,恭敬地送到王双喜面前:“王壮士,请收刀。”
王双喜面红耳赤,他的右手已残,那把刀对他而言已成摆设。
他没有接刀,满脸羞愤:“沈姑娘,为何要如此戏弄于我?”
沈彤脸色郑重:“请问王壮士八岁时的武功与我此时相比,孰高孰低?”
王双喜明白了,沈彤是为了他刚刚说的那句“你还是孩子”,是啊,她还是个孩子,而且是个女孩子,难免会小心眼,所以才会夺下他的刀。
王双喜脸上的羞色渐淡,他苦笑道:“王某八岁时还没有摸过刀,自是比不上沈姑娘的。”
芳菲依然站在他面前,双手捧刀,恭恭敬敬。
王双喜看了那把刀一眼,别过头去。
“那么请问,若是王壮士没有伤到这条手臂,我能否如现在这般轻松夺下你的刀呢?”沈彤声音朗朗,咄咄逼人。
所有人都知道除非华陀在世,否则他再也拿不起刀了,同为练武人,他们知道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所以没有人在他面前刻意提起,鲁莽如路友也绝口不提,他们尽量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健康的人。
然而,沈彤不但挑了他显示自己的武功,而且她还说出这样一番话。
她的话,就如一把刀,准确无误地刺到王双喜的心口上。
“沈姑娘,你要是不高兴就冲我来......”路友早就忍不住了,他大声嚷嚷。
沈彤没有看他,路友也把后来的话硬生生咽进肚子里。
因为王双喜开口了,他一字一句地说道:“如果我的手臂没有废掉,你夺不走我的刀。”
“好,你今年也就二十几岁吧,你八岁时尚未摸刀,那么你的右臂也只练了十几年而已,如果你从现在练起,十几年后你的左臂能用刀吗?”沈彤望着他,双目炯炯。
王双喜愕然,怔怔一刻,他的声音中竟然有些发抖:“......如果我不死,用不了十几年......我能,一定能!”
沈彤笑了,笑容灿烂,她指指芳菲捧在手里的刀:“那么,接刀吧。”
王双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右臂抬起又颓然落下,但是他的左臂却稳稳地抓住了刀柄。
刀归鞘,人已躬身:“王双喜以半残之身谢沈姑娘点拨,如我不死,他日定当与沈姑娘一试高下。”
沈彤站着没动,受了他一礼。
她昂着头,神色平静:“正如王壮士所言,我还是个孩子。但是你们来说,我这个孩子可否会拖累你们?”
五人对视,许安苦笑:“论智论力,沈姑娘都不输于我们,又怎会拖累我们?”
“那好,从现在开始,我加入你们,如何?”沈彤问道。
她说的是加入,她要加入他们,她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一起逃亡,一起北上,一起去寻找各自的亲人。
没有人回答,屋里重又恢复了安静。
他们五人是一体,以前他们当中还有其他人,只是现在活下来的只有他们五个,前路坎坷,荆棘丛生,他们一路向前,从未想过还会新的人加入,他们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我同意!”谁也没有想到,第一个开口的会是阿治。他面色苍白,声嘶力歇,“沈姑娘救过我两次,她肯加入我们,我......我谢天谢地!”
第五十七章 喝酒
谢天谢地吗?
路友愕然,阿治这小子伤的是腿,怎么看着像是连脑袋也伤了?
这个沈彤是妖怪啊!
虽然沈彤是挑的他们当中最弱的王双喜,可是她的身法迅速,下手准确,就像砸向孙成面门的那截焦柴一样,稳、准、狠,避无可避,一招中的!
所以沈彤一定是妖怪,否则八岁的小娃娃就是从娘肚子里开始练,也不会练成这样!
“你要和我们一起,就要先告诉我们,你究竟是人还是妖怪!”路友叫道。
“阿友!”许安斥责。
路友假装没有听到,他梗着脖子,一双牛眼瞪着沈彤,鼻孔里呼呼喘着粗气,你是妖怪,可老子不怕你!
沈彤莞尔,这个人居然还在当自己是妖怪,好吧,我就让你心满意足。
“魔由心生,你若是想我是个妖怪,那我就成了你眼里的妖怪;你若是想我是人,那我就成了你眼里的人。所以你问我没有用,先问问你自己。”沈彤微笑。
“噗。”虾头忍不住笑了出来,接着就连许安和王双喜也勾了勾嘴角。
路友怔怔一刻,嘟哝道:“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要加入我们也行,不许施妖法吸我们精血。”
“阿友,不许胡说!”许安大声斥责,又转头对沈彤道,“沈姑娘,我这兄弟是个直性子,可是他心地不坏,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沈彤道:“真性情而已。”
真性情?
不知为何,这短短的五个字听到许安耳中,莫名地涌上一股久违了的感觉。
那是很多年以前吧,他还是少年人,也还没有进入飞鱼卫。仗剑高歌,纵马驰骋,最爱的赞美就是这句“真性情”。
后来他成了亲,有了孩子,有了责任,他谨小慎微,察言观色,曾经的真性情,早已化做年少轻狂。
谁能想到,步步为营十余载,到头来他却亡命天涯,那些曾经得到的、引以为豪的,都随着杨捷的死化为泡影。
许安一声长叹,他举起粗壮的手臂,高声说道:“沈姑娘愿与我等同行,许某不胜荣幸!”
半躺着的阿治,拽过虾头的胳膊举起来:“不胜荣幸!”
王双喜也举起了自己的左臂,又看向还在呆愣着的路友:“路友哥!”
路友冷哼一声,悻悻举手:“我和你们同生共死,你们都同意了,我当然也同意。”
沈彤对一旁的芳菲道:“拿酒来。”
芳菲拿过那坛刚刚给阿治清洗过伤口的酒,沈彤接过,举起坛子喝了一大口。
“好酒!”酒是土酒,又冲又烈。
沈彤扬手,把酒坛扔向许安,许安伸手接过,也照样喝了一口,再递给阿治......
最后酒坛子由王双喜交到路友手里,路友接过来,咕咚咕咚就是几大口,急得一旁的芳菲直剁脚:“你不要都喝了,还要给阿治哥哥冲洗伤口呢。”
众人哄堂大笑。
......
入夜,雨停,夜空中笼着一层薄云,星星透过云层艰难地透出淡淡的光辉。
飞鱼卫镇抚戚树豪眉毛拧到一起:“孙成和招振凡呢?怎么两天不见人影了?”
“昨天孙成那组人去了郭县还没回来,可能是被雨阻住了。”副手解释。
“郭县?去那里做什么?”戚树豪问道。
“也就是顺路去看看,虽说焦世通死了,可是说不定还有同党,唉,可惜了老张。”副手叹气,焦世通临死还要拽个垫被的。
最近这一个月来,戚树豪的心情一直都很好。
杨捷死了,他的心情想不好都不行。
京城里鸡飞狗跳,太皇太后派了身边的太监带着口谕到飞鱼卫问责:“杨捷不是去养伤吗?为什么去了南边,还把好端端一条性命给丢了,飞鱼卫的人都是干什么的,你们连自己的副使都保不住,皇帝和哀家的性命是不是也保不住?”
现任飞鱼卫指挥使、安昌侯世子李冠中真心冤枉,杨捷南下的事,他压根就不知道!
可是现在太皇太后怪罪下来,要被问责的却是他。
李冠中一边亲自去安抚杨家,一边派人南下督办此事。
戚树豪素来与杨捷不和,自是不想凑这个热闹,刚巧派到金河府的两名飞鱼卫被人当街杀了,戚树豪立刻就领了这个差事,带着自己的人来了金河府。
给杨捷收尸的事情,就给别人去做吧。
杨捷活着的时候,两人就是对头,现在杨捷死了,他巴不得找个地方偷着乐。
到了金河府,那件事很快就查明了,杀人的名叫焦世通,去年因为在河南杀死一位知县,被官府通辑,至今还没有抓到,没想到这厮胆子这么大,竟然连飞鱼卫也敢杀。
现在焦世通已经伏法,按理说应该回京负命了,可是戚树豪不想回去,如果可以,在杀死杨捷的凶手抓到之前,他都不想回京城了。
“抚爷,这个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副使的位置,您立了大功都不回去,那可太吃亏了。”副手劝道。
“笑话,杨家会让外人染指那个位子吗?我告诉你,你看仔细了,那个位子是杨家的,杨捷虽然死了,可杨家想让谁坐那个位子,那个位子就是谁的。外人都别做梦了。”戚树豪悻悻说道。
副手无奈,话虽如此,可毕竟李冠中还是很器重镇抚大人的。
不过转念一想,安昌侯虽然也是霄云二十四将之一,可却是排在后面的,和杨家差了十万八千里,别说是李冠中,就是老侯爷李永基也不敢招惹杨家。
“抚爷,可是我们滞留在这里总要有个说法吧,万一被京城那些人知道了,在这关键时刻,还不知会编排些什么呢。您是不想要那个位子,可是现在离那个位子最近的就是您,您虽然没在京城,可也是众矢之的。”
副手说得有道理,戚树豪越发烦燥。
杨捷活着时让他烦,现在死了,他却更烦。
“搜,金河府附近的三县五镇全都搜一遍,就说是捉拿焦世通的同党。声势闹得越大越好,最好抓几个人。所有的城门设置岗哨,过往行人严查不怠!”
“好,抚爷高见,抚爷高见!”
焦世通哪有什么同党,但是抚爷让抓几个人倒也不难,反正是要做样子给人看的,无妨做得漂亮些。
第五十八章 安昌侯
京城,秋寒。
安昌侯府内,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看完戚树豪的信,冷哼一声,想把信撕碎,可终究还是忍了。
他把信递给书吏:“交衙门归档。”
书吏应声退下,李冠中望着关上的门,骂道:“烂泥扶不上墙!”
这时,一名小厮隔着门喊道:“世子,侯爷请您到内书房。”
李冠中微微蹙眉,叹了口气,杨捷在的时候,他这个飞鱼卫指挥使只是摆设,现在杨捷死了,反倒成了他的过错,就连老父亲也不得安宁,太皇太后已经宣过父亲进宫,训斥他教子不严,不给丝毫颜面。
去父亲内书房的路上,李冠中问那小厮:“今天侯爷可有见客?”
小厮道:“侯爷见过一位书生打扮的客人,小的不知来人身份。”
“嗯?你不知道?”李冠中停下脚步,这名小厮是父亲身边跑腿传话的,但凡是有客人来,都是由他把拜帖送到父亲手中,不是什么人都能见到父亲的,能见到父亲的人并不多,他又怎会不知道来人是谁呢?
“那人没有拜帖,只是拿出一枚猛虎下山的玉佩,他说侯爷看到玉佩,就会决定见或不见。小的仔细检查过,玉佩没有机簧,就是一枚成色尚可的玉佩而已,这才大着胆子把玉佩呈到侯爷面前,没想到侯爷看到玉佩,立刻就让小的把那人请进来了。”小厮说道。
“那人何时走的?”李冠中问道。
“大约半个时辰之前,那人走后,侯爷就在书房里,谁都不让进去,后来侯爷就让小的来请世子爷了。”小厮道。
李冠中默然一刻,他知道那枚玉佩,因为父亲也有一枚。
安昌侯李永基有嫡庶五个儿子,李冠中排行第二,他的长兄死在战场上。长兄李冠英去世后,亲随把他留在营帐里的遗物交给李永基,其中就有一枚猛虎下山的玉佩。据亲随所说,这枚玉佩是李冠英和异姓兄弟结拜时的信物,那时天下动荡,李永基父子各自领兵在外,分别已久,李永基直到此时才知晓李冠英与人结拜的事。
彼时李冠英已经下葬,这枚玉佩就被李永基收起来了,李冠中在父亲那里不止一次见过这枚玉佩。
至于李冠英的那位结拜兄弟是谁,李冠中没听父亲提起,但是想来兄长的随从定然会告诉父亲的。
真没想到,隔了几十年,兄长的结拜兄弟会找上门来。
安昌侯李永基已逾七旬,须发皆白。自从小皇帝登基后,他就以年老体衰为由不再过问朝堂之事,就连朔望朝和大朝会,他也没有上过朝没有进过宫,侯府内外的事情全都交给了几个儿子,谁也没有想到,八年之后第一次进宫,竟然是被太皇太后指着鼻子骂了一通。
普天之下,也只有太皇太后能这样骂他了吧。
当年在军中,他穿过太皇太后亲手缝的棉衣,喝过太皇太后亲手煮的粥饭,所以太祖还在世时,每每有人上折子请求另立太子,他都会站出来反对。
太子之所以体弱多病,是因为早产所至,之所以早产,又是因为杨皇后,也就是后来的太皇太后,亲自在军护营里照看伤兵,劳累过度,在那之前,太皇太后已经小产过两次了,这一次好不容易挺过来,还是早产了。
太子是他们这些老将看着长大的,抛开嫡庶不谈,也不论沈毅那些文官们叽叽歪歪,他李永基也会反对另立太子的。
他做到了,他也亲眼看到了。
只是可惜坐上那张龙椅的并非是体弱却宽宏仁厚的太子,而是年仅五岁的皇太孙。
他看到了那个他不喜欢,却也挑不出太多毛病的首辅沈毅满门抄斩,诛连九族;
他也看到了定国公府那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小儿子,人头高悬于城门之上,挂了整整三个月!
李永基叹了口气,一抬头就看到次子李冠中走了进来。
“父亲,您找我?”李冠中问道。
李永基屏退了跟着李冠中进来的小厮们,摊开手,手掌上有一枚玉佩。
猛虎下山的玉佩。
“父亲,这是......”虽然在路上时李冠中已经知道了,可是却没想到,父亲居然一直在握着这枚玉佩。
今天来的那个人,对父亲的触动很大吧。
“这个是你大哥,还有一个嘛......”李永基顿了顿,嘴角微微抖动,好一会儿才说道,“......是萧长敦。”
“萧......定国公?”李冠中愕然。
大哥和现任定国公萧长敦是结拜兄弟?
为何这么多年了,他都不知道?甚至没有蛛丝马迹?
按理,即使大哥李冠英不在人世了,做为结拜兄弟,又同在京城,逢年过节也会登门问候的。
不过,这个人是萧长敦,也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了。
一个连同胞兄弟都能杀死的人,又有什么薄情寡义的事情做不出来呢。
“对,就是定国公,今天来的那个人是他的门下,名叫商轩。”李永基轻声说道。
“父亲,您一直都知道,大哥的结拜兄弟当中有萧长敦的吧?”李冠中问道。
“知道又如何?萧家自己不提,难道我还要主动去找老定国公说,我儿子和你儿子是把兄弟吗?”李永基悻悻。
是啊,定国公是什么身份?他永昌侯又是什么身份,虽然同为霄云二十四将,可是世人都知道,那是差得远了。
哪怕是在当年战乱之时,李冠英能与萧长敦称兄道弟,也是高攀了。
“父亲,那现在萧长敦为何又重提此事,难道......”萧长敦虽然比父亲年轻,可是也像父亲一样,称病不上朝许多年了。
“你啊,是越发不长进了!”李永基斥道。
李冠英脸上一热,他也是当祖父的人了。
父亲的脾气,几十年没有变过。
早早离开朝堂,对父亲而言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父亲,儿子愚钝,还请父亲点拨。”李冠中躬身道.
“唉,还不是燕王世子死了的那件事啊!”李永基不悦地说道。
燕王世子?
李冠中一怔!
太祖驾崩后,朝中秘而不宣,直到新帝登基后,才诏诸王携子进京。
且,要在距京城二百里之外撤去护卫,只留仪仗,由飞鱼卫和御林军护送进京。
说是护送,其实就是押解。
第五十九章 王孙
太和二十七年冬,远道而来的几位王爷、世子和皇孙们,满脸风尘,迎着风雪,踏入京城。
就在城楼之上,萧长厚的人头依然高高悬挂,一个小皇孙不经意地抬起头来,吓得哇的哭了出来。
一个哭了,其他的孩子也跟着哭了,长长的仪仗里哭声震天。
他们害怕,他们是含着金镶玉出生的皇孙,他们从未见过死人,何况还是高悬多日的人头。
李冠中时任飞鱼卫镇抚,就是现在戚树豪的位子。他记得很清楚,带头哭出来的孩子,是秦王第三子周铮。
他还记得,周铮只哭了一声,就被人捂住了嘴。
那时秦王也只有二十四岁,他有三位嫡子,奉诏全部进京。
而秦王离开京城的时候,却只带走了三子周铮。
世子周镇、次子周钧都被小皇帝留在了京城。
小皇帝刚刚失去了祖父和父亲,堂兄弟们要多陪陪他。
于是小皇帝下了圣旨,除了膝下尚无子嗣的桂王,豫王、燕王、秦王,各将儿子留在京城。
五岁的小皇帝当然还不会下圣旨,这圣旨是太皇太后的意思。
崇文元年八月,有人密奏豫王周栎图谋不轨,朝廷派老护国公的侄儿杨勤率兵突袭豫王府,周栎被贬为庶人,与两个儿子一起在离京途中暴毙而亡;
桂王周梓性情暴燥,崇文二年三月,有人在京城击鼓鸣冤,控诉周梓残害百姓。四月,周梓在广西被贬为庶人,八日后,周梓自尽;
燕王周棹战功赫赫,手下更有一支号称虎狼之师的鞑子军,崇文五年十月,年仅三十二岁的燕王在指挥作战时死于冷箭之下,同年,在京城为质的燕王世子死于风寒,只有六岁的次子袭爵,改封燕北郡王。
一年后,朝廷以燕北郡王年幼,无力统领燕北军为由,封杨勤为燕北大都督,原燕王所辖军队除王府留用的一千府兵以外,全数归杨勤统率。
安昌侯李永基早就不上朝了,但却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连逢年过节的宫宴也不去的。
太祖皇帝的几个儿子中,除了他看着长大的太子,就属燕王和他最熟。
燕王十七岁第一次上战场,就是跟着他的。
李永基至今也还记得太祖皇帝对他说的话:“给朕看着老三,带他活着回来见朕。”
那次他把三皇子带回来了,后来三皇子成了燕王,威风凛凛所向披靡的燕王。
可是他却再也没有看到燕王活着回来,燕王死了,死得不明不白。
冷箭?笑话!
燕王世子,一个小牛犊子似的壮实小子,只是小小的风寒,不到三天就死了,谁信!
豫王和桂王这两个只会吃喝玩乐的,死了就死了吧,燕王可是令胡虏闻风丧胆的英雄啊,也死了,下一个就是秦王了吧。
秦王周桓......太祖皇帝最宠爱的妃子所出,拥有前朝皇室血统,传闻太祖皇帝批阅奏章时也要把年幼的周桓抱在膝上。
秦王镇守西北多年,他的兵力甚至比燕王还要多,太皇太后和杨家用了五年的时间才敢对付燕王,李永基估摸着,差不多还要五年,他们才能像对付燕王那样,扳倒秦王。
可是这也才三年,他们就动手了。
“父亲,您和商轩是怎么说的?”李冠中问道。
“我说?我说秦王世子薨了啊,这都好几年了,我哪里记得啊。”李永基自嘲地说道。
李冠中苦笑,老父亲这装糊涂的本事倒是不小。
几年前去世的,是秦王的次子周钧。
秦王正妃病重,不久人世,秦王上书奏请,请圣上开恩,让次子周钧回西北侍疾,以尽孝道。
说白了,就是想让秦王妃临死前见儿子一面。
世子是肯定不能回来的,而次子要回来,影响不大。
太皇太后当时就准了,让周钧即日离京。
周钧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他离京的第三天突然心口疼,他急着要去见母亲,不肯停下就医,随行的人只好让他改坐马车,刚刚走出百余里,马车里便传出贴身内侍的惊呼,待到其他人赶过去,周钧大口喘着粗气,瞳孔已经散了,不到片刻就咽气了。
从京城跟来的几名内侍当场就咬舌自尽。
十天后,秦王妃撒手人寰,至死也没能见到自己的儿子。
李冠中知道萧长敦为何会让人来见父亲。
秦王世子周镇死前,见过李永基。
那时周镇已经病得很重了,皇帝特准周镇回西北养病。
秦王派来的人已在来京途中。
虽然世人都知道周镇留在京城是做人质,但是表面功夫还是要做。
得知周镇要离京,京城里大大小小的官员勋贵都往秦王在京城的府邸送去程仪。
安昌侯府当然也不例外。
按照府里的惯例,程仪中除了五百两银子以外,还有一枝百年老参和几味上好药材。
可是也不知道那天安昌侯李永基是怎么想的,他在这些程仪当中放了一本在街边买来的小画书。
这本小画书画的是霄云二十四将,太祖在世时,这种小画书随处可见,后来二十四将中死的死亡的亡,还有的被削爵,各大印坊怕惹麻烦,也就不再印了。
李永基送给周镇的这一本,还是他早年在街上闲逛时买的。
当时李永基只是觉得这孩子怪可怜的,给他一本小画书,让他在路上解闷时看看。
可是他没有想到,周镇收到那本小画书后,居然派人悄悄给他递来消息,想在临走前见他一面。
虽然李冠中再三相劝,可是李永基还是去了。
他斥道:“老子一生英勇,怎么了?如今老了想去见个病殃殃的小孩子,还不行了?你若是怕受连累,就开祠堂,和老子划清界限!”
李冠中当然不会去开祠堂,他只能选在最不引人注意的时候,让李永基乔装改扮,跟着给世子唱小调解闷的戏子,从后门悄悄进了秦王府邸。
李冠中利用自己是飞鱼卫之便,支开看管周镇的人,让父亲顺利见到了周镇......
第六十章 信你
“我没有生病,是他们逼着我生病的。”
“王府和外面联系的暗线已经断了,现在父王收到的消息都是假的。”
“无论父王派谁来接我,只要他进城,都会被栽陷谋反。”
“我是太祖子孙,即使是死,也要死得其所,我要决定自己的生死。”
“我死后,他们会秘而不宣,请你把我的死讯,抢在来人到达之前传出去。”
“你是皇祖父信任的人,我也信你。”
......
病榻前,十六岁的少年苍白憔悴,但目光凛凛,坚定从容。
次日,李永基派人在秦王府四周盯着,下午时,王府内侍总管急急而去,不久,太皇太后身边的大太监贾耐匆匆而来,贾耐走后,秦王府大门紧闭,就连供下人出入的后门也关上了。
飞鱼卫接到任务,在秦王府周围布防,驱赶过往行人。
李永基叫来身为飞鱼卫指挥使的儿子李冠中,可是李冠中也只是知道这是宫里传下来的命令,却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
李永基的心沉了下去,他没有犹豫。
到了第三天的中午,京城大街小巷都在流传着一句话:秦王世子薨了!
最初是乞儿们在喊,后来百姓们纷纷议论,再后来茶楼酒肆里都在谈论这件事。
入夜,十几只信鸽飞出了京城,向着西北而去。
“侯爷,有鸽子飞走了!”亲信又惊又喜,侯爷全都猜对了,今晚真的有鸽子飞出去,而且都是往西北方向飞的。
李永基笑了,笑出了眼泪。
周桓,老子从你出生就讨厌你,谁让你有个前朝公主的娘呢。这么多年了,老子对你的讨厌从未变过,老子不是在帮你,老子一大把年纪了,只是不想失信于小孩子而已。
谁让那个小孩子是太祖皇帝的孙儿呢,老子可怜他......
太祖皇帝的血脉,除了龙椅上的那个,就只有周桓这一支了。
李永基摩搓着手里的玉佩,他以为做得万无一失,可还是被萧长敦看出端倪。
“你说他是怎么知道的?”李永基问道。
其实这也只是他的自言自语,他不知道,李冠中当然更不知道。
李冠中叹了口气,电光火石间,他的脑海里忽然闪过八年前,城楼上的那颗人头。
萧长厚的人头!
周镇用自己的死阻止了西秦军进城,那么当年萧长厚的那颗人头......
李冠中忽然不敢想下去了,勋贵圈子里的人谁不知道萧长厚和秦王是发小啊!
......
定国公府里,萧长敦正用手里的竹簪子拨弄着笼子里的鸟食,商轩垂手侍立一旁。
“他怎么说的?”萧长敦淡淡地问道。
“他老糊涂了,以为秦王世子早在几年前便已薨逝。”商轩含笑说道。
“哼”,萧长敦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京城里早就传遍,御史在朝堂上请诏,皇上也已派人往西北传旨了,就连邸抄也已送到各个府上,他还装起糊涂来了。”
商轩笑道:“这位李侯爷看着糊涂,心里却是明白的。”
明白,他当然明白,那天乞儿们可都是一边吃着肉包子,一边喊着“秦王世子薨了”的。
萧长敦挥挥手,商轩应声出去。
萧长敦又把竹簪子伸进鸟笼里,这一次他没有拨弄鸟食,而是捅了捅正在用嘴给自己梳毛的鸟儿:“无论如何,这次要谢谢你。”
......
护国公府内,、大老爷护国公杨敏、三老爷杨俭、四老爷杨讷、六老爷杨信,齐齐坐在议事厅里,只缺了远在燕北的二老爷杨勤和刚刚过世的杨捷。
“老公爷到!”门外传来问安声,几位老爷全都站起身来。
老护国公杨锋走了进来,他面沉如水,一言不发,坐到正中间的太师椅上。
“父亲,程儿来信了,那八条船至今没有杳无消息,但是有一条商船,船上的人连夜逃走,程儿派人追赶,只是找到了被他们丢弃的舢板,看他们逃离的方向,像是朝着京城来的。”
说话的是护国公杨敏,他是老护国公杨锋的嫡长子,几位老爷中,他和杨捷是嫡亲兄弟,六老爷杨信是庶出,杨勤和杨俭、杨讷则是老护国公的侄儿,他们的父亲早年战死沙场,他们自幼便长在老护国公杨锋身边。
“京城方向?”杨锋双眼微眯,松弛的眼睛里精光四射。
“对,可惜程儿的手下全都折了,他只能暂时从卫所里借调人手,这些人终究比不上咱们自己的人,能查到这些已经不错了。”杨敏为儿子解释道。
“程儿的人都折了,老五的人呢?”杨锋问道。
他口中的老五就是刚刚死去的杨捷。
“程儿派人送来的第一封信里,曾说还有五名飞鱼卫,可是后来的信里没有提及他们,想来是生了变故。”杨敏说道。
“嗯,你派了多少人过去?”杨锋的目光在几位子侄身上一一扫过,老五死得太蹊跷了!
“儿子没有派咱们自己的人,由李冠中派遣飞鱼卫南下料理此事。”杨敏回答。
“好,很好!”杨锋捋着胡子,满意地点点头。
......
半个时辰后,杨锋回到书房,杨敏随后进来,他掩上门,对父亲说道:“程儿的信里还提到一件事。”
“何事?”杨锋看向他。
“逃走的那几个人曾经到过下乔镇。”杨敏说道。
“到过下乔镇?”杨锋眉头深锁,问道,“关良弼好像就是下乔镇的人吧?”
“不,关家是在上乔镇,与下乔镇相邻,但是......柳家湾就是下乔镇的。”
“原来如此”,杨锋冷笑,“沈家那个女人走到哪里了,快到京城了吗?”
“快了,大约再有两三日就到了,不过她已经疯了。”杨敏说道。
“疯了?管她是不是真疯,对了,既然杀老五的人到过下乔镇,那就......把那个什么关明觉带到京城来吧,老夫要亲自问问他”,说到这里,杨锋略一沉吟,又道,“若不是关良弼那个老匹夫抢先一步自己死了,保住了全家老小,关家也早就完了。老夫给他们的时间太长了,他们多活了八年,也该知足了。”
是啊,多活了八年啊,这些早就该死去的人活得太久了,久到老夫搭上了一个儿子。
“早,儿子明白了。”杨敏应声而去。
第六十一章 提前
明白了,那就是关家要完了,就像当年的沈家一样。
风光霁月的沈家啊,不止是满门抄斩,而且还诛连九族。
为何没有诛连十族,那样一来,沈家的门生故旧,还有那些曾经引以为豪的姻亲们就全都死了,绝了。
如果是那样,该有多好,省下了今日的麻烦。
屏风后面的人悄无声息地走出来,杨锋没有回头,虽然他掩饰得很好,可是年纪大了就是大了,他的耳力早就不行了。
但是他的脑子依然好用,他知道屏风后面的人要走出来了。
“刚刚我与你父亲所说的话,你都听到了吗?”
“听到了。”来人说道,声音稚嫩,但是却带着和年龄不相符的沉稳。
杨锋没有回头,他出神地注视着对面墙上的一幅画,语声柔和下来:“当年太皇太后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山野里放牛。她就这么放啊放啊,一放就是几年,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受伤的人,她用那头牛把那人驮回了家。后来官兵来了,挨家挨户地搜,她把那人藏在自家地窖里,像个没事人似的,骑着牛在家门口看着。那些官兵们从来没有见过有小姑娘放牛,只顾看稀罕了,就没有去搜那个地窖。”
杨锋嘴角浮现出一抹微笑,墙上的那幅画上,一个骑牛的少女巧笑嫣然。
“这幅画是我画的,那年容嫔有喜,太祖皇帝高兴得像个孩子。于是我就画了这幅画,想要献给太祖皇帝,可是最终,我还是把画挂到了自己的书房里。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不知道,祖父您为何不把这幅画送给太祖爷呢,或许他老人家看到这幅画,就会念起与太皇太后的情份。”那人不解。
“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无论是太祖皇帝还是太皇太后,他们所看重的,从来也不是儿女情长。当年太祖皇帝以名阀公子之身迎娶一个放牛女,你以为是真的悦她吗?”杨锋问道。
“不是,那是因为太祖皇帝在杨家养伤,衙门里的人挨家挨户核对人口时,杨家只好谎称这是尚未成亲的女婿。后来太祖皇帝便娶了太皇太后,并非是悦她,而是报恩。”那人冷冷地说道。
“那我再问你,太皇太后母仪天下,劳心劳力,可否是因为太皇太后心悦太祖皇帝所致?”杨锋又问。
“非也,太皇太后是一国之母,这是她身为皇后的职责所在。”那人又道,声音朗朗,稚气全无。
“那么,山陵崩后,太皇太后力挽狂澜,扫除奸佞,被人口诛笔伐,依然无所退避,换作是你,可敢这样做?”杨锋终于转过身来,目光凛凛,威严地注视着面前的少女。
“我会,为了儿孙,为了千秋基业,为了我应得的一切,我会这样做,我无惧!”少女昂起头来,仰视着白发苍苍的祖父。
她是杨家人,她是太皇太后的侄孙,她的身上流淌着和太皇太后一样的血,她无所畏惧!
“你要记住今日所说的话,自从你进宫那日开始,龙椅上的那个人就不是你的丈夫,他只是让你凤帜高悬的人而已。你要为他生儿育女,你要为他殚思竭虑,这才是你的职责,那些争宠呷醋的事,交给那些下贱的嫔妃去做,你是杨家女,你是一国之后,你是下一任皇帝之母,无论何时,你都要牢记这一切!”
“是,孙女谨记。”
书房里灯火跳动,烈烈如少女眼中的星光。
......
三县五镇城门森严,飞鱼卫要抓乱党,至于是什么乱党,百姓们不知道,百姓们也不敢问。
月光如水,几骑踏月而行。白日里他们不敢穿城越县,只能在晚上绕道山野。
“阿治,你行吗?要不要来和我共骑?”虾头的声音里没有关切,只有愉快地打趣。
“滚犊子,你当我是芳菲小丫头啊,别说这条腿还能行,我就是一条腿也能骑马。”阿治骂道。
被提到的小丫头不高兴了,她坐在虾头身后,忿忿地说:“我才不想和你们坐在一起呢,如果不是没有合适的小马,我就和我家小姐一起骑马了。”
所以啊,不是她非要和虾头骑一匹马不可,是因为没有能供小姐骑的马,谁要和他们在一起,她是小姐的人。
许安哈哈大笑,对坐在他身后的沈彤道:“回头一定要给沈姑娘寻一匹鞑子马。”
“为什么要是鞑子吗?”芳菲不解,许安声音不大,马蹄声声,也难为这小丫头能够听到了。
“因为鞑子马矮小粗壮,脚程却是极好的,但是走山路却比不上我们大齐的马。”沈彤说道。
芳菲不懂,她也不用去懂,只要跟着小姐,是骑车是走路还是坐船,对她而言都是一样的。
“沈姑娘也懂马?”许安问道。
“略知一二。”沈彤答道。
深秋时节,寒气逼人,一群夜鸟被惊得飞起,在夜色里留下一片啼鸣。
当第一道晨光透过树梢照到每个人身上时,他们已经出了金河府的地界。
几人下马,摘下水壶,拿出干粮,在林子里休息。
芳菲照例去查看阿治的伤口,这是小姐教给她的,小姐说行路之人都要学会治伤疗伤,不是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大夫的。
芳菲问:“什么是行路之人?”
沈彤道:“找不到家的人就是行路之人,因为我们要一直走一直走,直到找到家为止。”
芳菲笑得眉眼弯弯:“那我不算,小姐就是我的家,小姐在哪儿,我家就在哪儿。”
沈彤笑了,摸摸芳菲的小卷毛,这孩子真好,心思简单,就像当年刚进死士营里的她。
那时,她也是把辛五当成自己的家了吧,辛五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辛五说的都是对的,因为她自己什么也不记得,什么也不知道......
那边许安正在对虾头说:“你出去打听打听,这边有没有像金河府那样在抓乱党,如果是抓乱党,究竟是什么乱党?”
快晌午的时候,虾头回来了:“这边没有抓人,我找到一个刚刚从金河府回来的货郎,他说金河府要抓的是焦世通的同党,焦世通在金河府杀了飞鱼卫,是反贼,是乱党。”
虾头咕咚咚喝了几口水,又道:“我还打听到一个消息,皇上大婚的日子改了,改在明年开春了,当官的都要往京城送贺礼。”
皇上大婚的日子是钦天监一早定下的,按理说是没有更改的可能,为什么忽然提前了呢?
第六十二章 一月为期(姚盟盟们助我上榜!)
崇文皇帝五岁登基,至今已八年。
而那位被太皇太后选中的未来皇后,便是护国公府的大小姐杨兰舒。
杨锦程和杨兰舒是龙凤胎,她是杨锦程的孪生妹妹,今年十五岁。
这位大齐皇朝的第二位皇后,又将是一位杨家女子。
“是因为杨捷死了吧,所以杨家要提前送杨兰舒进宫。”沈彤说道。
“杨副使是杨大小姐的亲叔父啊,即使这是与皇室联姻,杨大小姐不用守孝,可是也不能把大婚的日子提前吧。”许安不解。
沈彤笑了笑:“以前没有敢对付杨家的人,现在有了。”
是啊,以前没有,现在有了,虽然只是死了一个人,但是却已威胁到杨家。
杨家需要进一步稳固地位,这一次要靠杨兰舒了。
“可是杨家已经有了一位太皇太后了。”虾头说道。
“杨家还需要一位太子,若是小皇帝死了,下一任天子也必须是杨家女子生的。”这一次说话的是许安,他已经想明白了。
小皇帝势单力孤,没有同胞兄弟,就连庶出兄弟也没有,如果他死了,那么这张龙椅就要落到秦王那一支上了。
对了,还有一位燕北郡王,豫王和桂王死前都被贬为庶人,燕王可没有,所以燕北郡王和秦王父子一样,都是有可能坐上那张龙椅的人。
对于大部分官员而言,只要是周家人,谁当皇帝都一样。
但是对于杨家而言,这个皇帝,必须要流着杨家人的血。
秦王和他的儿子们不行,燕北郡王也不行。
“杨家的野心也太大了,他们还想要世世代代把持朝政吗?”虾头不忿。
许安叹了口气,单手搀起阿治,道:“谁当皇帝都和咱们无关,咱们现在是飘泊之人,当务之急就是要安顿好亲人。”
安顿亲人以后呢?
谁也不去想,谁也不敢去想。
阿治的腿伤已经大好了,伤口开始愈合,长出了新肉,这让他很痒,可又不敢去抓,芳菲笑得不成,她一边烤着野兔子一边笑。
野兔子是路友打的,烤出来很香。
“可惜这里没有河,有河就能捉鱼了。”芳菲咽下口水。
“捉鱼?鱼是要钓的,不是捉来的。”虾头逗她。
“才不是呢,我家小姐就能捉鱼,捉的鱼可大可大呢。”芳菲很不服气。
“芳菲,兔子烤焦了。”沈彤打断了她。
“呀,真的呀,烤焦啦......”芳菲惊呼,众人哈哈大笑,笑声在山林中回荡。
......
翻过这座山,离京城就更近了。
官道上常能看到有官兵经过,这些官兵不是行军,他们是护送贺礼的。
沈彤和许安众人昼伏夜出,白天的时候,便时常躲在山石后面看这些送礼的车马。
“这些地方官很有钱吧,这么多的贺礼,要花多少银子啊。”阿治感概。
其实当飞鱼卫也很能来钱,只要跟对了人,拿钱的门路很多,否则也不会有人花几百两银子去租用人家的袭职了。
沈彤抬头问许安:“到京城还要几日?”
许安道:“八日足矣。”
沈彤问道:“你们的家眷都是在京城吗?”
许安道:“我的家眷在京城,路友的在昌平,双喜的嫂子和侄女都在通州,阿治的家在真定,虾头,虾头,你要去你亲戚家吗?”
“我答应给亲戚养老送终,如今他们活得好好的,我不用去,托人给他们放些银子就行了,我在京城的金宝钱庄里存了一千两银子,拿出一半给他们。”虾头说道。
“呵,你小子去年才当差,就存了一千两银子了,你行啊。”路友笑道。
“哪里,还不是以前给杨副使跑腿的时候拿的赏钱,我又没有能花用的地方,就全都存起来了。”虾头有些不好意思。
“你亲戚家在哪里?也在京城吗?”沈彤忽然问道。
“没有,他们在青县,快到天津卫了,离京城也不远。”虾头说道。
沈彤拍拍手,示意大家安静,她说道:“既然你们的家眷在哪里的都有,不如我们明天就暂且别过,待到你们安顿好家眷,我们再汇合。”
众人皆是一怔,虽然他们北上的目的就是要安顿各自的家眷,可是却没有想到这么早就要分开。
“沈姑娘,你呢?”阿治问道。
“我去京城找那位太太。”沈彤微笑,她说的是那位太太,而不是母亲,亦就是说,她也不能肯定她要去找的那个人就是她的母亲。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千里迢迢赶过来?
她是要亲眼看看才能安心吧。
“可是你一个小姑娘,京城那么大,没有我们带着,你到哪里去找啊。”阿治说道。
“有你们带着也不行啊,京城里没有人认识我,但是你们不同。”沈彤道。
他们不同,他们一直都在京城里当差,认识他们见过他们的人很多很多。
京城不是山野,山野里可以昼伏夜出,可京城不行,京城只能白天出来,夜里有宵禁,出来会被抓的。
“沈姑娘,你到过京城吗?”虾头问道。
“到过,只到过一次,也只去过一个地方,还是寺院。”沈彤嘴边闪过一丝笑容,但是那笑容如同夜空中的流星,一瞬即逝。
她去过寺院,宝相寺。
恰逢太子妃在为家人做法事超度亡灵,她见到了那个人,于是她冲过去了......
如果那时她没有冲动地冲出去理论,如果她只是躲在僧尼中看那人表演,那么她不会死,母亲也不会死,可是接下来又如何呢?
她只是一个武功尽失面容尽毁的尼姑。
她连自己都需要灭灯师傅的护佑,她有何能力护住母亲?
“我只是一个小孩子,在京城里不会引人注意,所以你们不用担心。”沈彤说道。
许安想了想,道:“不如这样吧,我们以一月为期,一个月后,大家在京城汇合。”
“汇合?和她吗?”路友怪叫,难道你还担心这个小妖怪会出事吗?她不吃人,别人就不会出事。
“对,就是和沈姑娘汇合。我们安顿好家人就没有牵挂,为何不帮着沈姑娘找到那位太太呢?”许安质问。
路友抓抓头,是这样吗?他们五个是要汇合的,可是为什么还要和这个妖怪汇合?
“好,我赞成!”阿治第一个同意。
第六十三章 揭穿(二更,求订求票求赏)
王双喜也举起未残的手臂:“无论杨世子是不是相信我们已经死了,我们在杨家人眼里都是叛徒,与其余生东躲西藏,还不如帮着沈姑娘做点事情。”
虾头也笑道:“是啊,咱们五个是一条命,沈姑娘既然加入了我们,那么我们就是六个人一条命了,当然要汇合,在京城汇合。”
路友愤愤,一边嘟哝着小妖怪有什么可帮的,一边又问许安:“在哪里汇合啊,京城那么大,总要有个地方吧。”
京城城外三里,有一个小庄子,名叫三里庄。
一个月后,他们要汇合的地方,就在三里庄。
“虾头,你要去京城的金宝钱庄拿银子,那咱们是顺路吧?”沈彤问道。
没等虾头回答,许安就笑道:“是啊,虾头不用去亲戚家,正好可以陪着沈姑娘一起进京。”
虾头一拍脑门,恍然大悟:“是啊,我不用去亲戚家,我们刚好顺路。”
是顺路吗?
是吧。
许安给沈彤留下了一匹马:“这匹马虽然有些高大,但也能跟着你们一起跑,路上可做替换。”
不过沈彤没有用那匹马做替换,她搭着马背翻身上马。
许安说得很对,这匹马对她而言太过高大,她的脚够不到马鞍上,但是没有关系,她已经骑在马背上了。
虾头和芳菲看得呆住,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小的孩子骑这么大的马。
“小姐,会摔到的吧?”芳菲怯怯地问道。
“那你敢上来吗?”沈彤问道。
芳菲迟疑,但她马上就点头:“有小姐在,我就敢。”
沈彤笑,伸手一拉,芳菲像个小小的千斤坠,双腿乱蹬,却拉不上来。
虾头看着好笑,上前托了一把,芳菲这才被生拉硬拽地上了马背。
“小姐,我上来了。”芳菲大口喘气,就好像刚从鬼门关上走了一圈儿似的。
沈彤哈哈大笑:“小孩,什么事不是你敢就行的,还要你会,你能。”
阳光温暖,女孩子笑声朗朗,宛若春日将到。
又行两日,三人在一处破庙里歇息。
虾头要出去找寻野味,沈彤道:“天气冷了,野味不好打,我们就烤点干粮吃吧,芳菲,你到门外捡些干树枝当柴火。”
芳菲应声,蹦蹦跳跳地出去了。
虾头笑道:“这小丫头像是从不知烦恼。”
沈彤微笑:“心思纯净的人,就是这样的。你呢?虾头,你为何还不走?”
“走?”虾头一怔,他没有想到沈彤会突然有此一问,“我说了,托人给亲戚家带点银子就行了,我不用走。”
“我不是说这样,我是说,杨捷已经死了,许安他们也不再是飞鱼卫,从他们身上你得不到什么,你应该回到你的主子身边了。”沈彤淡淡地说道,就像是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
“沈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啊?”虾头想笑,可是嘴角动了动,终究是没能笑出来。
“你和他们不同。”最后的不同二字,沈彤加重了口气。
虾头讪讪:“沈姑娘,我不懂。”
“我留意过,这一路上,你没有留下记号,说明你只是跟着大家一起走,对许安等人没有目的,因此我才会问你,为何不走?”沈彤说道。
虾头沉默不语。
芳菲抱着一捧干枝跑了进来,一边取出火石生火,一边开心地说:“这破庙也不算很破,都不漏风,真好。”
火堆点燃,劈里啪啦的烧柴声响起,空寂的破庙里顿时有了生气。
“你为何会疑心于我?”虾头说道。
“你说什么?”芳菲问道,火光把她的小脸映得红彤彤的,像只红苹果。
“沈姑娘,你为何会疑心于我?”虾头又问。
芳菲吐吐舌头,原来虾头哥哥是在和小姐说话啊,怎么语气有些不对?
“那日你说你是从一个刚从金河府回来的货郎口中得到的消息,你还记得吗?”沈彤慢悠悠地说道。
“记得,那又怎么了?这能证明什么?我不能向货郎打探消息吗?我在飞鱼卫除了给杨副使跑腿,做得最多的就是打探情报。”虾头质问。
“你当然可以向货郎打探消息,可是据我所知,金河府的城门已经关了,除非有官凭,否则不能出城,那个货郎有官凭吗?或者说他真的有官凭?”沈彤说到这里,笑了。
虾头一怔,嘴角抽了抽,他要说什么?
说货郎没有官凭,那又是怎么从金河府出来的?
如果说那货郎有官凭,那他是什么人?如果是以前,还能说是飞鱼卫,可是到了如今,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向飞鱼卫打探消息的了。
沈彤把话说到这里了,就如同把他赶进了死胡同,他说什么也不行,想要退出去,沈彤就在胡同口站着,他出不去了。
“沈姑娘,你要如何?”虾头站起身来,右手不由自主地攥住刀柄。
芳菲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握住拳头。
沈彤把装着干粮的袋子扔给芳菲:“烤一烤,别烤糊了。”
芳菲的小心脏立时就放了下来,瞧瞧,小姐都没当回事,小姐不怕的事,她也不怕。
芳菲专心致志地烤着干粮,如果有地瓜就好了,烤地瓜最好吃了。
想到这里,芳菲咽咽口水。
虾头依然站着,目光狠狠看着沈彤。
沈彤抬头看他一眼,笑了笑:“你问我吗?不是我在问你吗?”
是啊,她是在问他,她问他为何还不走,为何还不回到主子身边去。
“我本来也是要回京城的,刚好一起回来。”虾头说道。
“哦,我知道了,担心被杨锦程查到,可是只凭你一个人,根本无力逃出来,所以你就和他们一起逃出生天。我说得可对否?”温暖明亮的火光中,小姑娘笑容明媚,就像是下在谈论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可是她说的是告密,是诈死,是逃亡,是欺骗!
虾头脸色微变,他朝着沈彤走近一步:“沈姑娘,我们无怨无仇......”
“所以,我没有拆穿你,我只是问你为何还不走?懂了吗?我想让你走,因为我不信任你,你不能留在我身边,否则我会忍不住杀了你。”
第六十四章 遁走(三更求订阅)
一个馒头烧好,芳菲递了过来,沈彤撕下烧得香喷喷的脆皮,咯吱咯吱地嚼。
虾头心中一凛,沈彤说她会忍不住杀了他!
她说他会杀了他!
“如果我不走,你就要杀我?”虾头简直不敢相信,有人会把杀人说得这么轻松,轻松到就连飞鱼卫也要为之瞠目。
“是啊,我不信任的人,我不会留在身边,除非把他变成死人,我做得到,你要不要试试?”沈彤扬起脸来,望着他。
“你要杀我?”虾头再问一遍,他还是有些不能置信。
直到这个时候,虾头才想起一件事来。
除了沈彤从王双喜身上夺刀的那一次,他并没有见过沈彤的武功。
一切都是从别人口中听说的,路友和阿治。
但是他们又说过什么呢,没有。
他们说沈彤把燃烧着的柴火仍到孙成的脸上,路友趁机杀死了孙成。
对,仅此而已。
沈彤的武功,他没有见过。
沈彤,一个八岁的小孩。
“你能杀我?”虾头再问。
这个“我”字刚刚出口,一个硬梆梆的东西已经抵到了他的腰上。
他低头看去,那是沈彤手里的馒头。
虾头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是馒头啊,只是馒头啊,不是刀剑不是匕首,只是一个馒头。
“你这是偷袭。”他说。
沈彤与他面对面站着,她的手里还拿着馒头,馒头就在是虾头的腰上:“偷袭也是杀人,我就是杀你而已。”
她的武功是高是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杀人,这就够了。
如果此刻她手里拿着的不是馒头,而是一把匕首,那么虾头已经是个死人了。
虾头在心里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可是也只念了一声而已,就看到芳菲屁颠屁颠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把匕首。
虾头闭闭眼睛,他终于知道那句话怎么说了,看到杀人就递刀子,说的就是这个死丫头吧。
“小姐,不用砍树枝了,刀子还给你。”小丫头清脆的声音如同银铃,虾头气得想抽她。
可是他的身子动弹不了,真的动不了,他心里明白,不是他不能动,而是他已经没有了动的勇气。
沈彤接过匕首,插在那个馒头上,像啃骨头似的啃着馒头。
虾头依然站着没有动,沈彤把一个馒头啃完,对虾头道:“好了,趁着我还没想真的杀你,你快走吧,他们四个那里,你想让我怎么帮你圆谎?”
圆谎?
这叫什么事啊?
虾头想骂街都不知道该怎么骂了。
“我是去京城,说不定在京城还能遇到他们,你就说我想起来亲戚有个女儿嫁到京城了,担心她有事,所以我先走一步了。”
所以说啊,细作就是细作,瞎话张口就来,眉头都不动一下。
虾头跑得很快,当他的腿终于可以动了的时候,他立刻就溜之大吉。
“小姐,虾头是坏人吗?”芳菲问道。
沈彤笑了,小孩子真是有趣,这世上哪有绝对的好人和绝对的坏人啊。
“他是个细作。”她说道。
“细作是什么?”芳菲不明白。
沈彤皱皱眉,她要不要告诉芳菲呢,告诉吧。
“比如你向莫敢打听消息的时候,你就是细作,只不过虾头和你不一样,他做的就是细作的工作,就像你是丫鬟一样。”
芳菲似懂非懂,原来她也当过细作啊......她都不知道。
“我是小姐的细作,虾头是谁的呢?”消化了好一会儿,芳菲终于想明白了,于是她又有了问题。
“他啊,我也不知道,他也不会说的。”沈彤说道。
虾头是去京城,他的身份其实已经暴露了,而且他还做过飞鱼卫,京城里有很多人见过他,对于细作而言,这样做太冒险了。
除非京城里有值得他去做的事,那件事非他不可。
直到虾头走后的第二天,芳菲才感觉到不对劲,好像又回到从前了,只有小姐和她两个人。
前些日子多热闹啊。
所以每当停下来休息时,她都会把马喂得饱饱的,她想快点到京城,她想快点和阿治他们汇合。
可惜虾头是细作,如果他不是细作该有多好。
沈彤盘膝而坐,离京城越近,危险也就越大,但是这也无妨,她还活着,母亲也还活着,沈家至少还有两个活人。
......
几天后,她们看到了远处的京城。
有人,有马,有车。
那些人麻衣孝服,神情肃穆。
“老爷爷,这是有人出殡吗?”沈彤问道。
路边有很多看热闹的人,已经有官兵过来轰人了。
“那是秦王府的人来接世子灵柩回西北下葬。”老者说道。
“啊?秦王世子啊,怎么接他的人这么少,还不如寻常大户出殡。”是啊,人也太少了一些,除去那些官兵,穿孝衣的也只有几十人,而且......要么佝腰弓身,像是惯常侍候人的;要么文弱颓唐,像是劳累过度的书生。
“小孩子懂什么,别看来的人少,可这些人都是王府的官员,还有宦官,都是有品级的,是官老爷,寻常的大户人能比吗?比不了。”老者说道。
原来是这样啊,秦王府派来接世子灵柩的竟然除了王府官吏,就是宦官内侍。
秦王啊,西秦军啊,萧韧、蒋双流,杨捷说杀就被他们杀了,可是却连京城都不敢来。
不过,也只是暂时的吧。
沈彤微笑,这就是古人所说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吗?
前世的时候,秦王是反了的,具体是哪一年她不记得了,她最后一次执行任务,要刺杀的就是三皇子周铮,那时秦王虽以称帝,但却尚未进京,与崇文小皇帝分庭抗礼。
三年后,她与灭灯师傅一路北上,才知道已经换了皇帝,那时已是新安元年,秦王进了京城,正式改了年号。
至于小皇帝去了哪里,是死是活,她就不知道了。
沈彤笑了笑,也不知道这一世还会不会如前世轨迹,也不知道那人还会不会坐上太子妃。
“咦,秦王世子不是早就死了吗?怎么现在才送走啊?”沈彤又问,披麻戴孝的队伍已经走过去,百姓们也要散了。
“小孩子别瞎问,秦王在哪里,在西北,朝廷要把死讯送过去,那边才能派人来接,这一去一回纵是马不停蹄也要两三个月,你看那些人,个个都是满脸疲倦,累得不轻啊。”
第六十五章 三里庄(四更求订阅)
沈彤算算日子,萧韧和蒋双流都已经回到西安了吧,所以他们商量过后,就派了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和内侍前来迎接世子灵柩?
沈彤和芳菲没有急着进城,她们找到了许安说的那座三里庄,这也是一个月后大家汇合的地方。
原本以为三里庄只是一个小村子,却没想到这里很大。
此时正是农闲的时候,走进村子,到处可见三三两两,聚在太阳底下聊天抽旱烟的人们。
沈彤和芳菲走进去,没有引起注意,村子里像她们这么大的女孩子有很多,有的在踢毽子,有的是帮着大人晒猪草。
但是当芳菲把马也牵进来时,就有人看到她们了。
“咦,你们是来投宿的吗?”有人问道。
从南到北一路而来,她们也进过村子,别人见到她们,会质疑为何没有跟着家里大人,可是到了这里,却有人问她们是不是来投宿。
果然是京城啊,就连京城附近的村子里的人也是见多识广。
“嗯,我们来投宿。”沈彤说道。
“那你们住到我家里吧,我家里有老有小,都是女眷。”一个高高胖胖的大娘走了过来。
“好啊,我的马要进院子,在外面怕丢了。”沈彤说道。
“院子里有牲口棚,放心吧。”大娘快人快语地说道。
芳菲有些迟疑,但是小姐跟着大娘走了,她也立刻牵着马跟上去。
这时,沈彤听到身后又有人在问:“是投宿的吗?”
她转身去看,只见三四个挑着担子的人走过来,有村民凑过去正在询问。
沈彤笑了,难怪许安提议在这里汇合,原来这个三里庄就是个来往行客歇脚的地方,这里的村民早就习惯有人在这里投宿了。
“我们村子外面就是十字路,无论你是从东西南北哪个方向过来,只要是下午到的,都要在我们村子里投宿,因为天黑前进不了城,总不能在路边过一夜吧。”大娘说道。
“大娘,城门不好进吗?”芳菲问道。
“小姑娘是第一次来京城吧,想来是不知道,京城是要验明正身,一个一个放行,你们这会儿到的晚,明天早上就看到了,要进城的人,队伍从城门口排出一二里地,赶上人多的时候,就能排到我们村了,你们今天早点睡,明日天不亮就去排队吧,若是运气好,晌午时分就能进城,若是运气不好,像今天这样,遇到什么人出城或者进城,那就要耽误了。”
大娘边说边把她们领进厢房,这大娘的家里一看就是经常有人投宿的,被褥都是现成的,干干净净。
芳菲看到烧得热烘烘的土炕新鲜得不成,坐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小姐,这里可真暖和。”
“这是土炕,南边没有的。”沈彤笑道。
沈彤身上的银子是许安留给她的,足够她和芳菲用上一阵子。晚饭是汤面和馒头,两人吃饱喝足,洗脸漱口,正要上炕睡觉,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开门的声音。
这是一座北方常见的四合院,正房三间住的都是主人家,东西六间厢房都是给过往的客人住的。
现在天色已经黑下来了,这个时候来的,肯定也是来投宿的。
果然,沈彤听到房东大娘的声音传来:“咦,今天倒是奇了,怎么都是小姑娘,一个两个,这又来了一个,快点进来,我们家里老的老小的小,都是女眷。”
又是先前的那套说辞,不过,小姑娘?
沈彤打开一道窗缝,房东大娘拿着灯笼,正领着一个小姑娘走过来。
显然是要住在她们隔壁。
“小姐,是那个谁吗?”瞧瞧,连芳菲也猜到了。
倒也并非是芳菲越来越聪明了,原因是这年头独自在外面行路的小姑娘太少太少了。
她们刚好认识一个,来这里投宿的也刚好就是那一个。
“嗯,是她。”沈彤说道。
芳菲撇嘴,她都后悔死了,以前在王牙婆那里,还有在陶家,她都帮春鹊干过活,没想到春鹊那么坏,自己的夫君说扔下就扔下,说埋了就埋了,都不哭的。
“小姐,她会不会又来欺负我们?”
芳菲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对主仆总被人欺负一样。
“别怕别怕,乖了,快睡觉,她不敢的,放心。”沈彤笑道。
对啊,有小姐在,春鹊不敢的。
沈彤脱鞋上炕,正想告诉芳菲明天早点起,再一看,芳菲已经睡着了。
这孩子,倒真是个有福的,心里不存事,好的坏的都不会影响到她。
真正的小孩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自己和梅胜雪全都做不到,因为她们都不是真正的小孩。
次日清晨,沈彤和芳菲没有按照房东大娘说的那样天不亮就去城门口排队,她们睡到日上三竿,在房东大娘一连串的“晚了晚了”中,悠闲地吃了早饭,又找房东大娘买了馒头烧饼和咸菜,这才不急不忙地出门。
走到门口时,她们还听到房东大娘在说:“比你们来得晚的小姑娘,天还没亮就赶路去了,你们今天怕是要进不了城了,如果进不去,晚上再来大娘这里。”
和昨天一样,村子里到处可见三三两两的村民,看到有外乡人进村,立刻就有人凑过去询问要不要投宿。
现在农闲,村里人的收入都靠借宿了。
忽然,村口出现了一匹马,还没有村民凑过去,马上乘客身子一歪,从马上滚落下来。
出事了,有人从马上摔下来了!
立刻有村民跑过去,扶起摔在地上的人。
“快......快去官驿,随宁府......贺礼......被抢了......都死了......都死了......”
随宁府送往京城的贺礼被抢了,官员和官兵全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跑了出来!
村民们面面相觑,虽说守着京城,他们见多识广,可是像这种抢贺礼的事,自太祖皇帝立朝开始,他们就没有听说过。
那是给皇帝的贺礼啊,皇帝的东西,也有人敢抢?
这是能满门抄斩诛九族的大罪啊!
终于有人喊道:“快去报官报官啊!”
第六十六章 试探(明天会加更吗?)
最近的官驿也要半日的路程,这里已近京城,当然不会有官驿,这人是强撑着一口气想到京城报信,可是走到这里就撑不住了,这才想到去找官驿。
“怎么办啊,我们要去官驿吗?”
“官驿?那要明天才能回来了,到京城去报官吧。”
“京城啊,我们到了京城去找谁?京兆府吗?这贺礼的事,不知道京兆府管不管。”
“翻翻这人身上,应该会有文书官凭之类的吧。”
有人过去翻动那人身上,没有找到文书,却搜到了官凭。
“龙虎卫?龙虎卫是什么?”拿着官凭的人问道。
有上了年纪的老人走过来,接过那个官凭看了又看,又交给了那个个:“龙虎卫啊,是南边的,和飞鱼卫一样,管抓人的。”
抓人?
和飞鱼卫一样?
手中的官凭立刻比烙铁还要烫手,那人手一软,官凭掉到了地上。
一只小手把官凭捡了起来:“龙虎卫邹南英。”
姓邹的。
“你们拿上这个官凭,去找守城门的旗手卫,他们会把这件事报告上面的。”沈彤说道。
是啊,报告旗手卫不就行了?怎么糊涂了?一定是听说有人抢了皇帝的东西给吓傻了。
村里有人赶了驴车出来,芳菲看着羡慕,毛驴个头很小,小姐骑上一定很合适。
“小姐,要不咱们买头毛驴吧。”她问道。
“闭嘴。”沈彤打了一下她的小脑袋。
骑毛驴?亏你想得出来。
不过看到毛驴,沈彤心里一动,对芳菲道:“我们不骑马了。”
两人回到房东大娘家里,把马寄存在那里,给了草料钱,两人再回到村口,村子里的人已经商量好由谁去报信了。
“带我们一程吧,我们要进城。”沈彤说道。
这是方向给他们出主意去找旗手卫的小孩。
驴车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城门口,果然如房东大娘所说,密密麻麻都是排队的人。
这场面比起昨天秦王世子灵柩出京还要热闹。
因为是和报信的村民一起来的,所以沈彤和芳菲没用排队就进了城门。
芳菲回头看看还在排队的长龙,吐吐舌头:“小姐,我们真厉害,这样就进城了。”
早有旗手卫的人接过村民交来的官凭,骑着快马向城里飞驰,出事了,出大事了!
可是这也只是刚刚开始。
一个时辰后,又有一骑旗手卫也像这样飞驰在京城的街道上。
接着,又有一骑!
随宁府的贺礼被劫,济阳府的贺礼被劫,怀安卫的贺礼也被劫!
这是贺礼,皇帝大婚的贺礼,有人敢劫贺礼!
不但劫了贺礼,还杀了随同而来的官吏,杀了官兵,杀了护送的龙虎卫!
什么人有这么大的胆子,是不想活了吗?
当然不会只有一个人,能杀官兵的,又怎会是普通人。
不到半日,京城里便在传言有江洋大盗出没,抢夺皇帝大婚的贺礼。
什么样的江洋大盗能够连抢三地贺礼,连杀这么多人,这当中有官兵,有龙虎卫啊。
马蹄声声,人心惶惶,不知是谁说出了“造反”两个字。
原来这不是江洋大盗,而是有人造反,对啊,抢了皇帝的东西,杀了皇帝的官兵,这不是造反又是什么!
都察院内,一众御史聚在左右都御史门外:“两位大人,此事重大,再不安抚民心,不用等到明天的早朝,京城里就要出乱子了。”
“怎么会啊,不过就是几骑送信的兵士而已,全都是百姓们的猜测罢了。”左都御史说道。
“不是猜测,是有人扇风点火,这件事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否则还不到半日,为何整个京城全都传遍了啊。”御史们的脸上水淋淋的,也不知道那是急出来的汗水,还是痛心难过的泪水。
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相互看了看,两人起身,对站在门外的一众御史道:“立刻写折子,要快!”
傍晚时分,御史的折子便送到太皇太后手中。
皇帝尚未亲政,所有的奏折都由内阁直接呈到太皇太后和杨锋面前。
今天的这道折子来得很急,没有经过内阁,直到送到了太皇太后面前。
太皇太后看完折子,呵呵冷笑。
好啊,抢了东西,还要扇动民心?
哀家倒要看看,这些包藏祸心的家伙究竟是何方神圣。
“宣李冠中进宫,再去请老公爷过来。”太皇太后说道。
李冠中到的时候,杨锋还在路上。
太皇太后坐在御书房的龙案后面,神态威严,戴着镂金点翠凤凰指甲套的手,在奏折上一遍遍划过,奏折上留下一行行深深的痕迹。
“去查,去查那些逃出来的人是怎么把消息送到京城的,去查京城里有谁在扇风点火,再去查这三地的贺礼是否真的被劫了,去查,查不清楚不要来见哀家!”
年逾花甲的太皇太后声如洪钟,没有女子的娇弱,更无老人的垂弱。
她是太皇太后,当年跟随太祖皇帝打下江山的杨氏,她上过战场,她在战场上杀过人,她在后宫里杀过人,如今她老了,她依然能够指点江山,她的权力不容任何人动摇。
老护国公杨锋来的时候,李冠中已经走了。
“老公爷,这件事情会不会和秦王有关?”太皇太后问道。
太巧了,昨天秦王派来的一群废物刚刚接了周镇的灵柩出京,今天就传来三地贺礼被抢的消息。
世上之事哪有这么多的巧合,一件事、两件事,如果太巧合了,那就是人为的。
“太皇太后,老臣想要问问您,如果此事真的与秦王有关,那您准备如何处置?”杨锋恭敬问道。
太皇太后冷笑:“他的眼皮子若是真的这么浅,那哀家乐得把这些东西把这些人全都送给他,哀家还会在贺礼中挑选出价值连城的宝物,大张旗鼓送到西北,让天下人都知道,哀家和皇帝怕他了,我们孤儿寡母惹不起他。可惜啊,他的眼皮子不会这么浅,他这是想要试探哀家,想要试探杨家。”
“对,太皇太后说得极是,秦王就是在试探。”杨锋捋须说道。
第六十七章 乞儿(一更)
太皇太后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奏折,她的视线越过杨锋,落到他身后的珠帘上。
这座皇宫里,只有她的朝阳宫是用珠帘的。
朝阳宫里,上至她的寝居,下至内侍宫女的屋子,全都挂着珠帘。
没有纱幔,没有绣帐,大大小小几十间屋子里挂满珠帘,用无数颗大大小小的珍珠串成的珠帘。
小时候,她跟着阿娘去走亲戚,亲戚家的表姐嫁进城里,回娘家时戴着一条珍珠项链。
乡下人只知道金子银子是好东西,不认识珍珠。表姐摘下项链让她们观看,也不知怎的,她刚刚拿过那条项链,项链就断了,珠子落了满地,好不容易全都找到捡起来,竟然少了一颗。
为了那颗珍珠,阿爹卖了一亩田,可是表姐说,一亩田也换不来一颗珍珠......
后来阿爹说了很多好话,表姐才说:“算了,都是亲戚。”
表姐收下了他们卖田得来的银子,回城里去了。
阿爹回到家里,一个人在院子里坐到半夜。
家里只有三亩地,少了一亩,全家人的口粮也就少了三成。
后来她想起那天的事,渐渐明白了,表姐应该已经找到了那颗珍珠,所以才不再追究,毕竟那颗珍珠就是掉到她们家的地上。
再后来,她成了普天之下最高贵的女人,奇珍异宝任她挑选,她在自己的朝阳宫里挂满珠帘,晶莹润泽宛若神仙洞府。
太祖皇帝不明白,为何一向朴素节俭的她忽然变得奢靡,就连亲弟弟杨锋也不明白。
只有她自己知道,每天看到这些珍珠,摸到这些珍珠,她就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
她的一切不是上天给的,更不是父母给的,这是她自己争来的,她不能失去,更不能让任何人抢走,不能!
她在朝阳宫里住了三十五年,后宫的女子也与这珠帘一样,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她,依然坐在凤座上,高不可攀,俯视众生。
“来人,给哀家拟旨!”
暮色四合,宣旨太监出宫,传太皇太后懿旨,腊月初八,太皇太后要在宝相寺亲自主持祭天大礼,拜祭天地,祈求来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除在京皇亲、勋贵及四品以上官员以外,普通百姓凡满六十高龄长者均可观礼,赏赐腊八粥。
自从太祖皇帝驾崩之后,这还是皇室第一次在腊八节祭天,而且也是大齐立朝以来,第一次让普通百姓参加祭天礼。
太皇太后的懿旨抄录后在京城四处张贴,昨天还因为贺礼被劫而惴惴不安的人们,今天则在兴奋地谈论着自家能有几位长者可以去观礼。
这是光宗耀祖的事,是几辈子积德积下的福份。
“小姐小姐,太皇太后赐的腊八粥好喝吗?”芳菲用小舌头舔舔嘴唇,就差流口水了。
“还不都是粥啊,能有多好喝,还不都是米和豆子、干果。”沈彤笑道。
“小姐,说不定太皇太后的腊八粥里的米是用金子做的呢,那肯定很好喝。”芳菲想像着,她还没有喝过用金子做的粥呢。
“噗”,一声轻笑从身后传来,沈彤和芳菲转身去看,只见离她们不远的地方坐着个小乞丐,,小乞丐破衣烂衫,大冷的天,短了半截的牛鼻裤下,露出一截脏脏的小腿,小乞丐的脸也是脏兮兮的,乍看上去,根本看不清本来相貌,只能从他的身量上估计,约摸十二三岁的样子。
这里是条巷子,小乞丐就在巷子口坐着晒太阳,她们身后没有别人,笑声就是小乞丐发出来的。
“咦,你笑什么,太皇太后的腊八粥就是金子做的。”芳菲毕竟是个小孩子,听到有人在笑,就以为是在笑她。
沈彤也看到了那个小乞丐,她对芳菲道:“我们去买肉包子吃。”
芳菲一听就高兴起来,蹦蹦跳跳跑到前面:“我刚才看到卖肉包子的了,也不知道京城的肉包子好不好吃。”
沈彤又回头看向那个小乞丐,小乞丐也刚好看向她,她看到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小乞丐高声喊道:“好心的太太小姐们,赏个肉包子吃吧。”
沈彤嘴角弯了弯,跟着芳菲走远了。
京城的肉包子不如想像中的好吃,因为太咸了。
找到一个卖大碗茶的摊子,芳菲一边大口地喝着茶汤,一边问沈彤:“小姐,京城的盐巴不要钱的吗?为什么要放那么多。”
沈彤笑笑,她的注意力已经被坐在旁边的两个人吸引过去了。
“昨天晚上,有很多飞鱼卫出城去了,足有上百人。”
“肯定是去抓造反的人了,对了,你听说了吧,皇上的贺礼被抢了。”
“什么造反,都是胡说,想来也就是江洋大盗,如果真有人造反,太皇太后还会亲自去主持祭天大礼吗?到时那么多人,万一有人行刺怎么办?”
“说的也是,这样看来,真的不像是造反,对了,令尊去年刚过六十大寿,这次是能去观礼了吧,恭喜恭喜啊。”
......
一碗茶汤喝完,沈彤对芳菲道:“走吧,我们回客栈去。”
她们住的客栈不大不小,客人也不多不少,昨天住下的时候,她们告诉掌柜的,要在这里等着家里大人,原本以为掌柜的会多问几句,没想到二话不说就让她们住下了。
直到今天,芳菲还在感慨:“京城里的人可真好,如果是在上乔镇上,要是有小孩子自己来住客栈,一定会被盘问的,说不定还会把里长请过来呢。”
是啊,上乔镇是小地方,一点事就会被看成很大,人们之前谈论的也是东家长西家短,可是到了京城,就连贺礼被劫这样的大事,也只是被谈论了一天而已,现在人们心心念念的都是腊八节那天会有多么热闹,自家长辈会有多么风光。
回屋坐下,没过一会儿,芳菲就打开了门,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冲着楼梯口大喊:“伙计,送壶热水。”
搭着白毛巾的伙计很快就把热水送过来了,沈彤问他:“我听人说护国公府就在这条街上,今天我们出去逛怎么没有看到?”
“哪里啊,小大姐是听谁说的,他们瞎说,护国公府在东福胡同,整条胡同都是他们的,从咱们这儿出去,走在半个时辰才能到。不过你们想要走到近前也不行,因为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府门前都是车马轿子,哈,能排出一二里呢。”
第六十八章 门前(二更)
“如果你们在京城住得久,可以等到明年开春,那时杨家大小姐要进宫当娘娘了,杨家门前肯定会洒喜钱。不像现在,唉,办丧事呢”,伙计边说边往外走,到了门口,又补充一句,“对了,你们年纪小又是初来乍到,如果想去看看护国公府有多富贵,可千万不能穿成这样。”
伙计指指两人的衣裳,她们的衣裳还是在路上时蒋双流给买的,那时因为要北上,所以置办了冬装,两人身上都是深深浅浅的红,街上没留头的小女娃也都是这样穿。
“为啥啊?”芳菲不解。
“杨家办丧事呢,让杨家下人看到你们穿成这样,骂你们一通是轻的,说不定就是一顿棍子,前两天有个闲帮在头插了朵花,差点给打死,这会儿还不能下床呢。”伙计是好心,小孩子啊,又是从乡下来的,不懂事,难免会惹祸。
至于是哪个乡下,京城以外的地方都是乡下。
在路上的时候,沈彤曾经和许安几人讨论过,虽然诏狱是飞鱼卫用来关押犯人的地方,但是从柳家湾来的那位太太,很可能没有被关进诏狱。
这次的行动是保密的。
杨捷是飞鱼卫副使,实权在握。
但是飞鱼卫还有一位正牌指挥使,那就是安昌侯世子李冠中。
尽管在很多人眼中,李冠中只是摆设,但是摆设当得久了,也会有他自己的位置。
飞鱼卫不是杨捷的一人天下,诏狱当然也不是杨家的。
杨捷南下抓人是瞒着李冠中,甚至就连太皇太后都不知道,他抓到的人,当然也不会送往诏狱。
考虑再三,那位太太很可能就在护国公府里。
许安五人是杨捷的贴身侍卫,他们跟着杨捷出出进进,当然也去过护国公府,杨捷曾经从诏狱提过犯人,就是送往护国公府,老公爷审完了,又把犯人送回诏狱。为此,戚树豪还去李冠中面前告了一状。
也正是有了这一出,许安他们才断定,这一次杨家不会再把他们要的人送进诏狱。
伙计出去,芳菲关上屋门,悄声问道:“小姐,找到杨家以后,我们怎么进去呢?”
沈彤想了想,忽然笑了,她看着芳菲:“我把你卖了吧。”
“啊?”芳菲吓了一跳,小脸立刻变得雪白,“小姐,我改了,我......”
她一时也想不起来自己需要改什么,小姐才不会卖掉她。
见把这孩子吓成这样,沈彤叹了口气,道:“你这么笨,卖了你也没用,要不就把我们两个一起卖了吧。”
“不要,小姐还是卖了我吧,小姐是小姐,不能把小姐卖了。”芳菲哭了,大颗的眼泪滚落出来,倒是把沈彤给吓了一跳。
这孩子当真了。
“你听我说,如果想要混进护国公府,我想来想去,就只有卖进去当丫鬟了,不过像护国公府这样的地方,想去进去当丫鬟也不容易。”
芳菲渐渐明白了,用衣袖抹抹眼泪,道:“......我们去找牙子婆。”
沈彤想了想,道:“也只能如此了,明天我们去打听打听,经常往杨家送人的是哪个牙婆。”
不过,第二天,她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杨家已经有很多年没在外面采买丫头了,他们用的都是家生子。
主仆二人面面相觑。
沈彤第一次想要快点长大,小孩子的身份虽然有时能给她带来方便,可是要做大事时,她这个身份却也真是麻烦。
接连两天,沈彤带着芳菲在护国公府附近转悠,但是她们从未靠近。
其实想靠近也很难。
杨家正在办丧事,来吊唁的人很多,整条街都被挤得水泄不通。
沈彤甚至想过混在哪家女眷里面进去吊唁,可是她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护国公府治丧,来此吊唁的女眷会带丫鬟,但却不会带八、九岁的小丫鬟,谁知道小孩子会不会不懂事,做出些失礼数的事来呢?
在杨家附近转悠了两天,沈彤也没有想到好主意。
到了第三天,杨家大门前忽然一阵喧闹,原本停在胡同里的车马全都退了出来,胡同里边的退出来,胡同外面的只能跟着一起退,片刻之间,所有的车马便退出了一条路来。
那些跟着主子一起来却不能进大门的车夫、丫鬟婆子、护院小厮,这会儿便围在路的两边,沈彤和芳菲连同看热闹的行人也夹在其中。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有人问道。
“世子爷回来了,这会儿往东安胡同来了。”说话的人是先前过去挪车的。
“护国公世子?杨大公子?”人群里有人问道。
“是啊,在这儿还能有哪位世子爷,当然就是杨大公子了。”又有人笑道。
“听说杨五老爷出事时,杨世子也在,唉,好险啊。”有人感慨。
真的是好险,现在看起来还真该庆幸,死的是杨五老爷,而不是杨世子,如果杨世子死了,怕是整个京城都要翻天了。
虽说杨五老爷已经贵为飞鱼卫副使,可是在杨家,杨五老爷的地位是比不上自己的侄儿的。
杨世子杨锦程,是嫡长孙,下一任护国公。明年开春,杨大小姐进了皇宫,杨锦程就是国舅爷。
“快看,杨世子来了!”
随着喊声,十几骑马疾驰而来,走在最前面的就是杨锦程。
他的伤显然已经好了,没有再吊着手臂,只是神色肃穆,比起当日在上乔镇见到时,憔悴了许多。
他目不斜视,纵马而过,在府门前翻身下马,把马鞭随手一扔,但飞奔而入。
这是急着去给杨五老爷吊唁吧,是啊,他们是亲叔侄,杨世子的父亲杨敏和五老爷杨捷是一母所出的亲兄弟。
现在叔父死了,又是和自己一起南下时死的,做为侄儿的杨世子,一定比所有人都要难过,都要愧疚。
走吧,没有热闹可看了。
沈彤拉着芳菲正准备回去,可是两人刚一转身,沈彤就看到不远处站着几个乞丐。
乞丐啊,京城虽然富庶,可是乞丐也不少,甚至比别处都要多些。有钱人多的地方,乞丐自然也会多。
第六十九章 打架(月票五十加更)
护国公府正在办丧事,出出进进的都是来吊唁的人。
够资格来吊唁的人,非富则贵,好心的太太小姐也不少。
虽然护国公府时不时会有人出来驱赶围在外面看热闹的人,但是这些乞丐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拨走了,又来一拨。
这几个乞丐,之前没有来过。
沈彤在这里转悠了三天,除了留意进出杨家的人,她也在留意在杨家附近出现的人。
这是她的本能,前世从小训练出来的本能。
虽然这几个乞丐和其他的一样,衣衫褴褛,脸上脏得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但是沈彤还是可以肯定,这是三天里,他们第一次在这里出现。
一、二、三、四、五、六,总共六个人,六个差不多高矮,就连胖瘦都是差不多的乞丐。
沈彤和芳菲手牵手,默默从乞丐们身边走过。
她们已经脱下了深红浅红的衣裳,这会儿一个穿湖蓝,一个穿墨绿,这是在京城里买的,都是京城小孩爱穿的样式。
沈彤的眼眸瞥向那六个人,六人站得笔直,其中有三个人,右手紧紧抓着腰侧的破衣裳。
这是惯使刀剑之人的习惯。
他们经年累月都是这个姿势,即使此刻身边无刀,他们也会这样。
“小姐,干嘛走这么快啊?”芳菲快要跟不上了.
为什么?
当然是这里快要出事了。
东安胡同又恢复了方才的喧闹,给杨世子让出的道路重又堵上,不能进去的下人们三三两两聊着天,甚至还有人玩起了骰子。
里面在办丧事,可是这和他们有什么关系?有关系的是自家大人,自家大人又多了一个向杨家示好的机会而已。
没有人注意到这六名乞丐,就连时常出来赶人的杨家门房这会儿也没出来。
世子爷回来了,府里还有很多事,至于外面的人啊狗啊,哪有时间去管。
沈彤忽然不想走了,她掏出一锭银子塞给芳菲,道:“你先回客栈,饿了让客栈伙计去给你买来,这两天你不要出门,我交了十天房租,就在客栈里等着我。”
“小姐,你呢?”芳菲有自信,小姐不会不要她的,可是小姐要去哪里?
“我要去办点事,带着你不方便,你记着,如果到了该交房租的时候,我还没有回来,你就出城去三里庄,在那里等着他们四个人,记住了吗?”沈彤说道。
芳菲扁扁嘴,不让自己哭出来。
沈彤摸摸她的小脑袋:“乖了,快走吧,管好自己,别让拐子把你拐走了。”
芳菲噗哧笑了出来,眼睛里还有泪。
打发走了芳菲,沈彤便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把自己藏了起来。
这是她早就看好的,可是那时她并没有想到要怎么去做。
现在她有办法了。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又有乞丐过来,这些乞丐高矮不一,有瘦小枯干的老者,也有人高马大的壮汉,可是无论是老是少,乞丐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只要他们站在那里,便会不由自主地弯腰,有人是弯成一张弓,有人是微微弯下,但是无论是哪一种,他们都会弯腰。
他们是真正的乞丐,常年弯腰乞讨的乞丐。
而那六位身姿笔挺的大爷,你们不是。
沈彤想笑,也不知道这六位的主子,是从哪里把他们找来的,就连高矮胖瘦都差不多。
肯定不是死士营的人,死士营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当然也是有高有矮,死士是用来杀人的,随时准备去送死,又不是摆在那里为了好看。
好看的是皇帝身边的金吾卫,那是皇帝的脸面,当然要好看。
皇帝的脸面?
沈彤脑子里有什么一闪即逝,她好像想到了什么,可是仔细去想,却又想不起来了。
新来的乞丐看到那六个乞丐,立刻就有了敌意,这是他们的地盘,虽说被轰走几次了,可是这地盘就是他们的。
再说,这几个人从没见过,一看就是新来的。
于是,没过一会儿,两拨乞丐就打起来了。
先是骂街,骂得很难听,每个人的祖宗几代都被叫出来开骂。
骂到动情处,有人扑上来开打,你抱我的腰,我踩你的脚,十几个乞丐扭打在一起,过往的人捂着鼻子纷纷避开。
这些要饭花子胆子也太大了,护国公府门前也敢打架,是不要命了吗?
不过想一想,护国公府还真不会要了他们的命,顶多就是打一顿轰开。
打他们都嫌脏。
眼看这些人打得不可开交,终于有人走过来驱赶了。
“滚滚滚,你们这群杂碎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跑到这里打架,不要命了,快滚!”
没有人理会,这些人在拼命,拼命啊,谁会理他!
来人不高兴了,大声呼喝,更多的人过来帮着一起轰人,他们都是在外面等候主家的下人们,闲着也是闲着,看了一会儿叫花子打架也看烦了,该过来轰人了。
可是这些人根本不听,还是在打。
两个抱在一起扭打的叫花子一起倒在地上,就在地上滚了起,向着正在高声谩骂的一个人滚过去,绊到那人腿上,那人措不及防,被撞得仰面朝天倒在地上。
他从地上爬起来,骂了一声:“你们是不想活了!”
挥拳向撞倒他的乞丐打了过去。
有人帮他,有人来劝架,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本来只是想轰人的这些人,就和那些乞丐打了起来。
打架的人越来越多,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护国公府的人终于出来了,拿着齐眉棍,这是来打那些乞丐的。
他们好不容易拨开打架的人群,看到穿破衣裳的都打,乞丐们鬼哭狼嚎,冲破围观人群,四散逃去,刚才还打得不可开交的乞丐们,转眼间就跑得一个不剩。
参于打架的都是其他府里的人。看着他们一个人披头散发鼻青脸肿的样子,护国公府的人很是不屑,真没规矩,太没规矩了。
没有人留意跑开的那些乞丐里都有什么人,乞丐嘛,都是长得一个样子的,又脏又臭,都是一样的。
第七十章 小厮(一更)
暮霭沉沉,护国公府各个院落的灯光几乎同时亮起,偌大的府第顿时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其实现在距离运河上的那场意外,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杨家的丧事是从得到杨捷死讯就开始操办的,十天前,杨捷的尸身被运回京城,之前已经来吊唁过的官员们又纷纷上门,还有一些是从京外赶来送帛礼的,据说有一次给杨家送帛礼的车马经过城门时,恰好遇上给皇帝来送贺礼的队伍,最终是送贺礼的退到一旁,让送帛礼的先进去。
今天是丧礼的最后一天,之所以要等到今天,是因为要等杨锦程回来。
杨锦程身上杨家嫡长孙,他是必须出席叔父的丧礼的。
明天就是出殡的日子,杨家祖籍青阳府,祖坟和祭田也都在青阳。杨家六老爷杨信与杨捷长子杨锦庭扶灵南下,送杨捷灵柩回青阳下葬。
皇帝是在明年开春大婚,到那时杨家就要办喜事了,现在已近腊月,杨家的丧事也该办完了。
虽然灵棚尚未撤去,但是与前些天不同,已经没有此起彼伏的哭声传来了,来吊唁的人纷纷散去,有些想在杨锦程面前露露脸的,虽然还没走,可也只是围在杨锦程的清客身边,至于那位尚未出殡的杨家五爷,自是比不上就要成为新晋国舅爷的杨世子了。
一个小厮从树影里钻出来,他的身量瘦小,顶多八、九岁。他一身青衣小帽,腰里系着孝带,可能是冻得,他抱着肩膀缩着身子在原地蹦哒。
有脚步声走近,小厮连忙站好,低眉垂目站得笔直。
“你,去给五太太说一声,世子爷请四公子过去一趟。”
说话的是个年轻的声音,小厮抬头看去,见这人三十上下,一身书生打扮,像是府里的清客,但是连传话的差事都做,想来在杨锦程身边混得并不好。
“好,小的这就去。”
小厮说完就往外跑,刚跑几步就被那人叫住:“想跑去玩是不是,这是往后宅去的路吗?”
小厮吐吐舌头,转身往相反的方向跑去,身后还传来那文士愤愤的声音:“没眼色的小兔崽子,连叫人都不会。”
原来是怪他没有礼貌,可是他哪知道这位文士老爷是哪根葱啊。
大户人家的小厮,但凡到了十二三岁就不能随便出入后宅了,因此无论前宅还是后宅,平素里都会候着几个年纪小的小厮,他们是在前宅后宅之间跑腿传话的。
这孩子越跑越远,转眼间就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了。
后宅在哪儿?
问人?这个府里除她以外还有人不知道吗?她一问不就露馅儿了?
沈彤原地转了一个圈儿,眼睛就亮了。
一个小厮迎面走过来,那小厮提着灯笼,灯光下能看清那小厮和她同样打扮,但是看不清脸面,看身量尚未长成,应该是个半大孩子。
沈彤昂首挺胸走过去,冲那小厮道:“你,去五太太那里一趟,世子爷请四公子过去。”
小厮唔了一声,转身向另一条路上走去。
沈彤松了口气,看到又有几个人走过来,担心再被人指派差事,她拔腿就走,很快便消失在树影之中。
她是趁着大门外那些人打架的时候混进来的。
她先是挤在一群看热闹的婆子里面,接着又从那群婆子里挤出来,正好看到有两个婆子出来,高声问道:“荷花胡同张大人府里的,都在吧?”
另一个则喊道:“文德胡同毛大人府里的,都给我回来!”
这是外头打架的消息传到了里面,在里面吊唁的太太们担心自家下人在国公府门前失礼,派了贴身婆子出来看看,毕竟已经有好几家的下人跟着一起打起来了。
沈彤就是跟在那两个婆子后面进府的,撞到提着齐眉棍从里面出来的一群人,其中一个没好气地问她:“干什么的?”
前面的婆子道:“我们是张大人府里的。”
另一个道:“我家老爷是礼部的毛大人。”
那些人便没有多问,甚至没有去看跟在两个婆子后面的小女娃。
因为在他们看来,那就是个小丫鬟。
跟着管事婆子身边的当然是丫鬟了,还能是谁?
是,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会这样顺利。
她是小孩,是不知哪家的小丫鬟。
只是有一件事她没有想通,就是在外面最先打起来的那六个乞丐,她以为他们打架是为了趁乱闹事,可是她进来一个多时辰了,早就由小丫鬟变成了小厮,可是也没见那些人闹出什么动静。
当然,他们也没有进来。
护国公府,她能趁乱混进来,那六个人高马大的乞丐却不能。
他们远比她要引人注目。
入夜,沈彤从大厨房的窗户里跳出来,怀里揣了几个素包子。
护国公府的前身是前朝的亲王府,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府内随处可见参天古木,假山怪石,她想要找个藏身的地方并不难。
沈彤缩在假山后面,大口大口地吃着包子。
她需要保存体力,虽然她让芳菲等到该交房租的时候就去三里庄,事实上,她也不知道她会在这里多久。
杨家有女眷,也有数不清的小厮丫鬟,所以杨家不会把被抓来的人随便关押,况且那还是女子。
杨家应该会有密室之类的地方,她必须要找到这个地方。
当务之急,是要熟悉杨家的环境,像今天这样连后宅都找不到的情况,不能再发生了。
沈彤飞快地吃完包子,顺着假山一点点摸索。
很多假山都有山洞,也不知道这个假山有没有。
这里并不是花园,而且离下人们住的地方也不远,大厨房就在这附近,也不知当年给建造园子的人是怎么想的,居然在这里垒了一座假山。
很快,她就摸到了洞口,这里果然有个洞,沈彤闻到一股便溺的味道。
她捂住鼻子,呵,这个洞显然已经成了下人们便溺的地方了,杨家的老爷们,想来平素是不往这边走的。
她原本还想找个洞过夜的,现在看来,是白找了。
第七十一章 山洞(二更)
沈彤是准备离开了,护国公府很大,并非只有这一个地方可以藏身,她没有必要让自己置身在这么脏的地方。
她转身正要走的时候,忽然,她听到洞里传来一声咳嗽,或者说,只是半声,因为后半声是被掩住的。
沈彤立刻屏住了呼吸,洞里有人!
刚刚她是在假山后面吃包子的,离这个洞并不远,中间隔了堆成一人多高的太湖石。
如果有人进洞小解,是会看到她的,而她也会听到动静。
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听到。
所以这个人应该比她先来一步,她在吃包子的时候,他已经在山洞里面了。
在里面干嘛?五谷轮回?那也该出来了,除非......这人和她一样,是在这个洞里藏身!
沈彤心里咯登一声,这座府里莫非还有第二个偷偷溜进来的人?
是刺客吗?
不像,这里是下人们的地方,如果是刺客,这距离有点远,无论是出去还是回来都不方便。
她是死士,刺杀的事情做过很多次,如果是她,是不会选择这种地方。
难道这个人和她一样,是做好了潜伏几日的准备,在没有摸清府里情况之前,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藏身?
一瞬之间,沈彤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念头,她没有惊动里面的人,悄悄退到刚刚吃包子的地方。
藏好身形,她无声地笑了。
里面那个人比她能忍吧,又臭又骚的山洞,他也能容身?
她可是打了退堂鼓,准备换个地方的。
这人真是不嫌脏啊,这一点比她强。
忽然,沈彤脸上的笑容凝住了。
又脏又臭的乞丐!
她终于知道那六个乞丐为什么挑头打架,又为什么没有闹事了。
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想在护国公府门前生事,他们的目的和她是一样的。
只不过她是为了自己,而他们是为了另一个人,就是山洞里的那个人。
六名乞丐和另一拨乞丐打架,然后激怒府外围观的人,从乞丐打架变成很多人打架,她就是那个时候趁乱混进来的,而另一个人想来也是那时进来的。
沈彤越想越觉得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否则她想不出还有其他可能。
藏在山洞里的这个人,是什么人?
自从她自陶世遗家里苏醒过来,这一路之上,她遇到过很多人。
屠卫、陶颂之、梅映雪、蒋双流、许安、虾头......
有的她面对面交锋,有的她会避开,有的想与她合作,有的是她想与人家合作。
那么,山洞里的这个人又会是什么情况呢?
沈彤没有多做停留,她还要趁着夜色熟悉这座国公府,无论被飞鱼卫带回的女人是不是母亲,她都要亲眼看一看。
她交了十天房租,已经过去三天了,也就是说,她要在七天内做完她要做的事,见到她想见的人,当然,如果真是母亲,她还要带母亲逃出这里。
只有七天,她的时间只有七天,她不能耽误,一天一个时辰也不能耽误。
至于山洞里的人,无论是敌是友,她也没有多少时间去关注了,只要不防碍她,她是不会与之为敌的。
但是那人如果防碍到她,就别怪她下手狠了,那个山洞用来藏尸也是挺好的。
沈彤没有再找寻栖身之所,她趁着夜色,开始在国公府里摸索地型。
明天是杨捷出殡的日子,除去下人们住的这里,其他院落灯火通明,丫鬟小厮们都在为明天做准备。
走到人少的地方,沈彤就藏在树影里,到了人多的地方,她就大模大样走出来,时而也会像白天那样,被人叫住差遣,但是却没有人对她起疑。
她只是一个八、九岁的小厮而已,大不了被人说一声没规矩,却不会有人把她当成刺客。
她四处晃荡,挨了两次训斥,也学乖了,看到有人搬着东西走过来,她会上去搭把手。
府里忙忙碌碌,半夜里还有大厨房的给干活的人们送宵夜,她还顺便喝了一碗热粥。
路过灵棚时,她看到杨锦程和另一个少年,那少年一身重孝,看上去比杨锦程小了两三岁,应该就是杨家四公子,杨捷的长子杨锦庭了。
从许安那里,沈彤打听到很多杨家的事情。
杨敏有三个子女,长子杨锦程和长女杨兰舒是孪生的龙凤胎,次子,也就是杨家九爷杨锦堂,今年只有七岁,是妾室所出,杨锦程和杨兰舒与这个庶弟并不亲近,反倒是和堂弟杨锦庭关系密切。
前世,杨锦程曾经为了救出杨锦庭而铤而走险,想来他们兄弟感情是很好的。
杨锦程在灵柩前上了香,和杨锦庭说着什么。
沈彤远远站着,在她的前后左右,都有穿着孝衣的小厮。这些人大多是从各个院子里抽来帮忙的,彼此之间有的认识,有的根本不认识,所以多出她一个,也并不突兀。
这时,有个乳娘模样的女子牵着一个小孩走来,看到杨锦程,乳娘连忙施礼,并且让那孩子也跟着施礼。
那孩子像是对杨锦程有些惧怕,藏到乳娘身后不肯出来,杨锦程看都没有看他,和杨锦庭一起,又在灵柩前行了礼,转身离去。
乳娘拉着那孩子连忙在灵柩前跪下,那孩子扭来扭去,显得很不情愿。
沈彤小声问旁边的小厮:“今晚九爷在这里守着?”
那小厮没好气地道:“四爷已经守了前半夜了,明天还要赶路,让九爷过来守灵,这是世子爷给的脸面,有什么不妥吗?”
沈彤连忙讪笑:“没有,没有。”
当然没有,这关她什么事,她只是想问问这个孩子是不是杨九爷杨锦堂而已。
看来杨锦庭对这个庶弟还真如传说中的冷淡。
如果她救母亲逃走,看来也不能把杨锦堂抓来当人质了,一个下人都不放在眼里九爷,即使被她抓了,杨家也不会当回事吧。
可惜杨锦庭明天就要扶灵南下了,否则他倒是一个好人质。
对了,还有一个人,应该也不难抓。
沈彤想到了杨兰舒。
此时此刻,杨兰舒是不会随便出来的,明年开春就要大婚了,这个时候应该已经有宫里的人在她身边了吧。
第七十二章 府里(月票一百加更)
沈彤晃晃荡荡地离开灵棚,继续在府里游荡,走到一个院子前,见大门敞开着,小厮们正在出出进进抬箱笼。
沈彤连忙过去帮忙,有个小厮见她脸生,问道:“你是哪个院子的?”
沈彤道:“我是九爷院子里的,今晚九爷守灵,让我来看看有什么要帮忙的。”
小厮哼了一声,连个眼角子都没给她。
这里想来是杨锦庭的院子,明天天不亮就要出门了,小厮们正在连夜准备出行的东西。
唉,她说自己是九爷杨锦堂的人,那分明就是上赶着来巴结的,当然没人理她了。
沈彤挺后悔的,可是她也只能说自己是杨锦堂院子里的,毕竟这位九爷不受关注,他院子里的人当然也同样不引人注意了。
正在这时,有一个婆子带着两个丫鬟从甬道上走来,几个正在搬箱笼的小厮连忙站住:“桂嬷嬷,您怎么来了?”
“大小姐给四爷赶做了几双鞋子,让咱们送过来,唉,忙了一天,这个时辰才能过来,四爷歇下了吗?”桂嬷嬷说道。
“已经歇下了,劳桂嬷嬷惦记着,小的们先替四爷谢过大小姐,等到四爷从南边回来,再亲自去谢大小姐,还请嬷嬷跟大小姐说一声。”小厮一边说,一边向桂嬷嬷施礼。
桂嬷嬷用帕子拭着眼角,道:“唉,宫里规矩多,大小姐不能亲自送五老爷,也是难受着呢,明早由老身替大小姐送五老爷。”
“劳烦嬷嬷了,嬷嬷也早点回去歇着吧,明天还要起早呢。”小厮们忙道。
桂嬷嬷把一个包袱交给小厮们,便带着丫鬟离开了。
沈彤悄悄在后面跟上,跟着她们穿过女墙,一直走出很远。
后宅里不似前院那般喧嚣,但是也都亮着灯,明天出殡,天不亮就要起来,这会儿怕是谁也不敢睡吧。
有巡夜的婆子经过,向桂嬷嬷施礼,待到桂嬷嬷和丫鬟们走过去,那些婆子看到了沈彤,问道:“前院的?”
沈彤缩缩脖子,没想到这些婆子一眼就认出她不是后宅里的,看来想要冒充杨兰舒的人是不行的。
她忙道:“小的是九爷院子里的,今晚九爷守灵,有点感冒,乳娘打发小的来找姨娘要上次吃的那种药丸子。”
婆子们哼了一声,道:“大半夜的要的哪门子药丸子,爷们儿哪个没有守过灵,就他娇气,行了,我们知道了,明天早上再来讨药丸子吧,大晚上的成何体统,快点回去!别惊扰了大夫人和大小姐。”
沈彤拔着脖子看了一眼,见桂嬷嬷和两个丫鬟已经进了一个院子。
难怪这些巡夜婆子担心会惊扰大夫人和大小姐,原来杨兰舒就住在这附近,想来大夫人也离得不远吧。
她连忙称是,转身跑了,跑出很远,还听到婆子们的冷笑声,显然是在笑话杨锦堂不懂事吧。
出了后宅,沈彤在前院又转了一圈儿,今晚府里人多,她四处走动并不引人注目,换作其他时候就不行了,所以她要趁着今晚多走走,多看看。
这时,有两个小厮从她身边走过,一个提着灯笼,另一个则提着食盒。
不是已经吃过宵夜了吗?
莫非是哪个老爷要用的?
沈彤转身追上去,问道:“你们是给四爷送宵夜吗?”
那两个小厮诧异地看着她,问道:“你是四爷院子里的?新来的?没见过你啊。”
沈彤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让哥哥们看出来了,我是新来的,我爷爷以前是在庄子里喂牲口的。”
她和芳菲一早就打听出来了,杨家这几年都没有采买过下人,用的都是家生子。
“难怪呢,连我们都不认识,我们是老公爷院子里的,四爷要宵夜,你去厨房里催催吧。”提着食盒的那个说道。
沈彤忙道:“谢谢哥哥们,我这就去,哥哥们走好。”
原来这是老公爷杨锋院子里的人。
沈彤的心怦怦直跳,见两个人走远,她连忙在后面跟上。
不敢跟得太近,但是又不能离得太远。
其实杨锋住的地方应该并不难找,他是一家之主,住的地方肯定是府里位置最正的地方。
可是没有想到,杨锋住的院子反而是最偏僻的。
沈彤一路跟过来,见两个小厮提着食盒走了进去,院子外面是一大片四季常青的树木,灯光下树影婆娑,影影绰绰。
四周寂寂,侧耳倾听,才会有忙碌的人声传来。
院子三面环水,除了刚刚走过来的这条路,全都是水,此时水面已经结了薄冰,在月光下闪着晶晶光辉。
沈彤想了想,轻手轻脚地爬到一棵树上,从这里,她能清楚地看到前面的院子,以及院子门前走来走去的几名护卫。
这里是杨锋的院子,母亲会不会就被关在这里呢。
她努力回想从许安他们口中听来的消息,比如杨捷从诏狱提了犯人带回府里,交给杨锋审问,杨锋审完再送回诏狱。
从诏狱提来的犯人,即使是在府里,也是要避人耳目的,杨锋不会去前院宴息处审犯人的,这个犯人很可能就是被送到他的院子里,再由他审问的。
杨锋的院子真的很清静,整座府里的一切好像都被隔绝出去了。
如果是在这里审问犯人,绝对是个合适的地方。
母亲会在里面吗?
怎样才能混进去?
沈彤的心里七上八下,她做个深呼吸,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她不能急,越是这个时候,她越是要冷静。
就在这时,她看到树木笼罩下的小路上,又走来几个人。
为首的是个侍卫,和在门前巡逻的侍卫们穿着一样的服饰。
跟在他身后的是八名小厮,四人一组,抬着两口大箱子。
箱子很大,大到需要四个人来抬。
他们走得很慢,小厮们显然抬得非常吃力,走在前面的侍卫每走几步就要站下来等等他们,可他并没有不耐烦,反而道:“轻点轻点,看着脚底下,不要摔倒,把箱子里的东西摔坏了,你们就是死十次也没有用。”
第七十三章 有鬼
自从杨敏袭爵之后,老公爷杨锋就搬进了碧波园。
起初,孟老夫人连同丁姨娘也跟着住进去,可是这里三面环水,没过三个月,孟老夫人的风湿就犯了,只好搬回以前的院子,丁姨娘要侍候孟老夫人,也就一起搬了出去,从此后,偌大的碧波园,就只有杨锋自己住了。
因为没有了女眷,杨锋索性撤去了外书房,日常会客议事都在碧波园。
当然,能够进入碧波园的,也没有几个人。
府里的几位老爷,除去远在燕北的二老爷杨勤,也就只有大老爷杨敏时时被叫过来。
小厮们抬着箱子走进碧波园,小心翼翼,生怕磕着绊着。
他们都是头回来碧波园,刚刚被叫来往碧波园搬东西时,他们还是挺高兴的,虽然明知道没有什么用,可还是想在老公爷面前露个小脸。
这两口大箱子是从五老爷院子里搬出来的。
再过一两个时辰,就是五老爷出殡离府的时候了,也不知道主子们想起什么了,大半夜的,让人把前些日子送到五老爷书房里的两口大箱子搬过来。
这两口箱子,是从南边运过来的,由飞鱼卫押送,进府后直接抬进五老爷的书房里。
五老爷不在家的时候,五老爷杨捷的书房,除了负责笔墨的两个小厮以外,就只有四公子杨锦庭和五老爷的亲随阿旺可以出入,就连四太太也不行。
明天一早,杨锦庭和阿旺都要扶灵南下,想来是这两口箱子里的东西太过贵重,担心放在书房里不保险,才搬进老公爷的碧波园吧。
箱子是上好的樟木,雕着栩栩如生的八仙过海。
与前院不同,碧波园里一片寂静,有个小厮跨进门槛的时候,鞋子不小心磕到门槛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发出动静的小厮吓得腿上一软,抬着箱子的手险些松开。
可是箱子一端还是猛的一沉,与他一起的另外三名小厮措不及防,还没有反应过来,箱子一角着地,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
“啊......”有惊呼声响起,声音微弱,但是在这寂静的夜色中却听得清清楚楚。
那是女子的声音,像是近在咫尺,却又像是被隔绝出去。
抬箱子的四名小厮全都吓了一跳,哪里来的声音?比起前院的亮如白昼,碧波园里暗夜沉沉,只有几盏石灯,闪着微弱光芒。
四人背脊生寒,莫非是鬼?女鬼?
已经引着前一抬箱子穿过月洞门的侍卫,回头一看,没见后面抬着箱子的小厮跟上来,他锁了眉头,只好折回催促,却见四名小厮如同石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侍卫大怒,目光凌厉地瞪向他们,低声吼道:“这是什么地方,偷懒吗?还不快走!”
四名小厮吓得手脚发软,其中一个怯怯说道:“有鬼......”
侍卫一怔,继而骂道:“再过一两个时辰,五老爷就要起灵了,休得胡说八道,快抬进去!”
显然,他误以为小厮们口中的鬼,是指五老爷杨捷。
杨捷的棺材还停在府里,再说,他是枉死,据说枉死之人常有化成厉鬼的,谁知道这位生前掌管飞鱼卫的五老爷,死后去了阴间,是不是也会化成厉鬼呢。
飞鱼卫啊,在百姓眼中也和厉鬼差不多了。
四名小厮不敢再说,惊魂未定地抬起箱子继续往前走,刚刚女鬼的声音犹萦在耳。
他们都是家生子,从小到大,老子娘就告诉他们,在这府里什么是该听该说的,什么是不该听不该说的,就像刚才女鬼的事儿,那就是不该说的。
适才说“有鬼”的小厮已经在后悔了,但愿这名侍卫没有当真,否则被追问起来,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了,总不能说是他们把箱子摔了一下,就听到女鬼说话了吧。
碧波园是五进宅子,四名小厮不敢磨蹭,抬着箱子走进第三进院子。
老公爷身边的德善正站在三进院子的庑廊下面,一看便是在等着他们。
两口箱子被抬进一间屋子,小厮们不敢多看,把箱子放下,便匆匆出来。
先前被门槛绊到,又因为害怕手上发软,才令箱子摔到地上的那名小厮,显然还没从惊惧中缓过来。
出门的时候,他又是脚下一绊,身子向前摔去,刚好扑到走在前面的小厮身上,两个人一起跌倒。
他被摔得晕头转向,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可是刚刚站起,却又被门槛绊住,再次摔倒。
这一次不同于刚才,他是脸向里摔得,正好看清屋子里的摆设。
这是一间书房,正中挂着一幅中堂,上书一个硕大的“杨”字,一面墙是博古架,而与那个“杨”字相对的另一面墙上,是一幅画,画上一个小姑娘骑坐在牛背上。
“小子,想磕头就到五老爷灵前去!”声音不大,但是让人不寒而栗。
这是德善。
据说德善已经进府二十年了,可是却不见老,白净无须,看上去像个三十出头的,府里人私底下都说德善是公公,是太皇太后赏给老公爷的,可是也只是私下说说而已,没人敢问。
国公府是不能使用太监内侍的,这是逾制。
见是德善,小厮吓得腿上又是一软,刚刚爬走来又摔下去了。
德善抬腿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阴恻恻地骂道:“猴崽子,快给我滚出去。”
“谢谢善爷这一脚,小的腿不软了。”小厮说完,爬起来,屁滚尿流地跑了。
德善冷哼:“小猴崽子,嘴巴倒是挺甜,张四儿,那小子是哪个院子的?”
张四儿就是带着小厮们过来的那名侍卫,他连忙陪笑说道:“这几个小子都是在五爷那儿叫来的,今晚上忙,五爷那儿尤其是忙,大公子和四公子的人都过去帮忙了,这小子如果不是五爷的人,就是四公子的,您老要是看这小子好玩,小的就去问问,也是他的造化。”
“行了,问问吧,之前我身边的那两个小子越大越不是东西,我早就想换了,这个不错,长得俊,身子也结实,好,好。”
黑夜里,德善尖细的声音如同夜枭,张四儿在心里打个哆嗦。
从碧波园出来,那几个小厮早就跑得远了,直到走出树木遮盖下的小路,张四儿见四下无人,狠狠啐了一口:“老妖怪,踹了人家屁股一下,就看出身子结实了?我呸!”
第七十四章 箱子里的人
四更天,月朗星稀,几盏石灯闪闪,宛若孤岭鬼火。
又有女子的声音传来“......啊”
如果刚刚那四名小厮还在,他们能听出这个声音与他们适当听到的不一样。
站在庑廊下的德善眉头微蹙,他缓步进屋,随手掩上屋门。
他拿出钥匙,打开其中一口箱子,一边开箱一边说道:“从今儿起,你换地方啦,出来透透气吧。”
箱盖敞开,一双枯瘦的手搭在箱沿上,像是在用力撑起身子想要坐起来。
可能是在箱子里躺得太久了,过了好一会儿,那人才坐起身来。
那是个女子,形容枯槁,已经看不出实际年岁。
她坐在箱子里,抬起头来,好奇地打量着站在面前的德善。
“咦,你怎么这么快就老了?”女子歪着脑袋,一派天真,看上去极其怪异。
“胡说,你个疯婆子,前几天你不是见过我的吗?我还给你吃米糕呢。”德善骂道。
“米糕?啊,米糕,我要吃米糕,对了,你怎么变老了?”女子笑嘻嘻地问道。
“呸,之前那不是我,那是四公子,疯子啊,也不知你是真疯还是假疯。”德善叹了口气,环顾屋内,眉头又蹙了起来。
办完五老爷的丧事,老公爷腾出空来,好好审审这女子,看看她是真疯还是装的。
老公爷只说让先把箱子放在书房里了,恐怕也是忘了,这女子可是疯了,若是把书房里的东西砸了撕了,那可说不准。
“算了算了,你还是在箱子里待着吧,不许再发出声音了,听到了吗?深更半夜的,怪吓人的。”
德善说完,从桌上端起一碟点心,一股脑倒到女子身上,女子一声欢呼,趴在箱子里捡拾洒落的点心,德善顺势盖上箱盖,重又把那女子锁了起来。
德善走到门口,一只手从里面推开门,另一只手随手一挥,掌风过处,三丈以外八仙桌上的蜡烛闻风而灭。
随着咣啷的落锁声,德善缓步走下庑廊,向厢房而去。
他和他的两名小厮,就住在东厢,西厢原本住着几名侍卫,自从五老爷出事以后,这几名侍卫便搬去了五进院子,近身保护老公爷。
如今,这个三进院里,就只有德善和他的小厮,连同那两口箱子。
回到屋里,德善没让小厮们服侍,他坐在炕上,五心朝天,静静打坐,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这才去洗漱睡下。
东厢的灯光终于熄灭,月光如水银洒下,空阔的石板地泛着白光。
一个娇小的身影如同狸猫一般跃上屋顶,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难怪杨锋的院子里里外外只有七八个侍卫,还不如杨锦程的多。
原来这个像太监似的家伙是个高手!
有他一个就够了,那些侍卫也无非是凑凑人数而已。
夜色之中,沈彤几个起落,人已出了碧波园。
她是在那几个小厮抬箱子进来时,悄悄从墙头上跳进来的。
小厮们听到的女子声音千真万确是从箱子里传出来的,在德善听到的,却是她捂着嘴发出来的。
机敏如德善还是上当了,误以为那声音来自箱子里的女子。
那女子,他也只在五老爷的书房里见过一次。
那两口大箱子从南边送来时,杨捷的死讯还没有传回来,杨锋听说那女子是个疯子,便让德善过去看看,没想到那女子疯得厉害,别说是从她嘴里问出遗诏的事,就是问她自己姓甚名谁,她也说不清楚。
德善无奈,只好如实禀了杨锋,而就在这个时候,杨捷的死讯便传回来了。
杨锋自是没有心思再管这女子了,便让将她继续关在箱子里,只是每天晚上放出来吃喝,由杨锦庭和阿旺亲自照看,没有假手于人。
明天杨锦庭和阿旺都要南下,德善只好向杨锋提议,把这两口箱子抬进碧波园,由他照看,反正府里的丧事也办完了,可以请个大夫来给这女子瞧瞧,看看是不是装疯。
可惜沈彤也只听到这女子的声音,看到了她的手,女子一直坐在箱子里,箱子巨大,除非站在箱子旁边,否则根本看不到这女子的脸。
沈彤又是欢喜又是难过,心中五味杂陈。
欢喜的是她在国公府的第一晚就找到了藏人的地方,难过的是她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再有机会看到那个女子。
德善的武功远非她可比,别说她现在只是个小孩子,就是前世,她也不能与德善相提并论。
那一招隔空吹灯的本事,她就是再练十年也赶不上。
今天能从德善眼皮底下走一圈,已是万幸了。
这一整夜,沈彤都在府里到处游荡,再过一个时辰就要天亮了,天亮后,府里灵棚撤去,一切归于正轨,不会再像今晚这样闹哄哄了,她这种忽然冒出来的小厮,很容易就会被查出来。
所以,以后白天的时候,她最好还是躲起来,夜里再行动。
她必须要找到一个可以在白天藏身的地方。
忽然,沈彤想起刚刚的那个小厮。
她的嘴角勾起来,露出一抹浅笑。
原来是那个小厮啊,原来是他啊。
他是什么时候从那个又骚又臭的山洞里离开的?
她清清楚楚看到那个小厮在书房门外摔倒的情景,那是装出来的,小厮第二次摔倒时,是在观察屋里的情况吧。
高手啊,厉害啊,连德善也给蒙混过去了。
看这位的来头,应该是不小,至少比自己有来头,想要进府,就有六个人高马大的乞丐为他保驾护航,而且看他在国公府里游刃有余的样子,显然不是像自己这样四处乱撞,他连抬箱子这样的差事都能找到,一定早就做过功课,至少,他对国公府的地型了如指掌,再或者,他在府里还有内线接应。
搬箱子这种差事,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轮到他头上的。
看上去像是很巧,事实上,这世上大多数看上去很巧的事,都是精心安排的。
他想进碧波园,于是就有人安排他来抬箱子,因为这些箱子是要抬进碧波园的。
就是那个侍卫吧,张四儿,这是他的人,他们是一伙的。
第七十五章 不杀之恩
从碧波园一路回来,府里已没有之前那么喧闹,但是依旧灯火通明。
这是出殡前的最后一晚,杨家不差这点儿灯油钱。
该准备的都已准备妥当,该收拾的也都已收拾齐整,只等一个时辰后就起灵了。
沈彤略一思忖,决定还是要去那座山洞。
就在三个时辰之前,她还想和那个人井水不犯河水,能避则避,避不过就杀;可是从碧波园回来,她改变了之前的想法。
虽然她对那位长不大的梅胜雪没有好感,但是梅胜雪说过的话,她还是信了十之六七,尤其是关于遗诏的说法。
她相信,她相信太皇太后和小皇帝诛沈家九族是为了遗诏;她相信杨家千里迢迢找寻她们母女是为了遗诏;她也相信秦王派蒋双流南下也是为了遗诏。
遗诏,很可能就在她的布娃娃里面。
布娃娃没在她身上,她把布娃娃藏起来了。
相比这些人,她对那份遗诏还真是没有什么兴趣。
可是这些人想从她身上拿到遗诏?休想!
现在,她怀疑那个人之所以潜入杨家,也和遗诏有关系。
在他们看来,沈家太太黄氏一定知道遗诏的下落,而黄氏就在大箱子里面。
那人来头不小,而且应是早有筹谋,府外有掩护,府内有接应,熟知各处路线,知道德善爱听什么,甚至还能先她一步找到藏身的山洞。
隐隐约约,她似是想到了一个人,可是那位现在正在风口浪尖上,未免胆子太大了吧。
不,不会,那位虽然行事沉稳,但是他手下的人呢?
有个人可还是个毛孩子呢,暗中违令的事,他也做过一回了,再做一回也没有什么吧。
沈彤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已经回到下人们住的那处园子,这里是整个国公府的西北角,牲口房和粗使下人的住处都在这里,另有几间屋子堆放的都是府里暂时不用的家什、木料。
沈彤已经想好了,接下来的几天,她就住到堆放家什的库房里去,那里存的都是大件的东西,管库的人不会整日守着,平时锁上门,需要用的时候现取便可,所以那里藏身很合适,比起又骚又臭的山洞,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院子里很安静,累了一天的下人们,抓紧仅有的一个时辰都去睡觉了。
沈彤轻车熟路走到山洞前,在洞口侧耳倾听,没有听到动静,她探进头去,让自己渐渐适应黑暗,她一只手捏着鼻子,一只手摸索着走进去。
可是没走两步,脚下就踩到一滩东西,她不用想也知道踩到的是什么。
沈彤咧嘴,是啊,她进来干嘛,明知那人不在里面,她还进来干嘛啊?
瞧瞧,刚走两三步就踩上金子了吧。
她转身出去,可是一只脚刚刚迈出洞口,她就看到了一个人。
月光被假山遮住一半,半明半晚地洒在那人身上,那人手里提着一盏灯笼,此时正把灯笼举起来,向她脸上照去。
刹那间,两人都看清了彼此。
站在沈彤面前的,是一个和她同样装束的小厮,青衣小帽,腰系孝带,约莫十二三岁,眉清目秀,如果不是那双眼睛,倒是个清秀漂亮的美少年。
那双眼睛,如同冰潭寒月,美则美矣,却令人望而生畏,不敢靠近。
这是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沈彤一时怔住,直到那人手里的灯笼几乎贴到她的脸上,她从灯光里看到了他眼中的杀意。
她想起来了,剑尖刺在她的胸口,她能感受到那一点的冰凉寒意,他没有杀她,他留下她的一条命,因为在他眼中,她已是个死人。
他放过了她,她多却因此多死了两回。
是啊,她又见到了他,是否要谢过前世他的不杀之恩呢?
因为那一刻他没有杀她,她才苟活下来,她记起了母亲,她见到了辛五......
萧韧蹙眉,这小孩是傻了吗?
“喂,大晚上的你不回屋睡觉,来这里干嘛?”他没好气地问道。
他想起来了,今天晚上这小孩曾经颐指气使地支使过他,让他去五太太院子里找四公子。
对,就这小孩,他记得,当时还觉得这小孩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时没有想起来。
“我吗?你在和我说话?”沈彤指指自己鼻子,明明是你像个鬼似的溜到这里来,你居然还问我?
“这里除了你以外,还有别人吗?”萧韧冷冷地问道。
“呵呵,也是,这府里也就咱们两个大晚上的钻山洞了吧,对了,德善踹了你一脚,这会儿还疼吗?”沈彤笑嘻嘻地问道。
多好啊,真让她给猜中了,潜伏在杨家的人,果真是秦王的人!
秦王一方面大张旗鼓派了一堆手无缚鸡之力的府官和内侍进京接世子灵柩,一方面却又悄无声息让萧韧潜进护国公府。
是啊,谁能想到呢,如果不是被她刚好遇到,她也想不到。
萧韧眸光更冷,他的声音反而柔和下来:“你也在碧波园里?我怎么没有看到你?”
“哦,巧了,那会儿我在房上。”沈彤可不想和他兜圈子,萧韧啊,秦王的人啊。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无论萧韧怎么想,她都会好好利用这个朋友。
“你看到什么了?”萧韧问道。
“我看到箱子里有个女人,我是冲她而来,你呢?”沈彤坦然自若,用自认为最友善的目光看向萧韧。
不杀之恩啊,这一世如果你落到我的手中,我也会放你一次,一次,只一次。
萧韧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这小孩是细作?真的是细作?
这是哪个没脑子的派来的,派个小孩?
无论是谁派来的,他都不想和这小孩扯上关系,他不想杀小孩。
“我的事不用你管,还有,你马上给我滚,滚得远远的!”萧韧冷冷地说道。
“哦,好吧,那我滚了。”谈判失败,沈彤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走出山洞。
萧韧没有看她,他依然提着灯笼,沈彤从他身边走过,她依然低着头。
月光、灯光、山影、树影。
假山上的两只寒鸦拍翅飞起,一根羽毛随风而落。
山影中的两个人忽然同时出手!
第七十六章 结盟
不杀小孩?我不杀的小孩不包括细作。
不杀之恩?第一次我不会杀你......第二次再杀。
白纸灯笼抛向空中,萧韧化拳为掌拍向沈彤的天灵盖,对付比自己矮的人就要这样,一掌拍死。
要拍死我啊,真好,你的空门露出来了。
电闪雷鸣时,谁也说不清是先看到闪电,还是听到那声惊雷,掌力带着冷风,攸然而落,却在距离天灵盖两寸处硬生生停下,与此同时,夜色中的那道寒光也停在他的腋下。
萧韧低头看去,那是一柄匕首,已经刺破他的衣裳,他能感受到冰凉的刀尖紧挨着他的肌肤,但却没有扎进去。
白纸灯笼从空中落下,灯光中,握着匕首的小手白如雪莹如玉。
萧韧抬起手来,接住落下的灯笼,紧挨肌肤的那点冰凉也攸的没有了。
灯笼重又执在手中,夜色之中,灯光依旧。
拿着匕首的小手拢进袖中,灯光中,小脸扬起,冲他一笑。
“多谢不杀之恩,现在咱们两清了,我不欠你了。”
什么什么啊,谁和他两清了,我知道他是谁啊?
萧韧一头雾水,这小孩在说什么?
不过,这小孩......他是小孩?
“你说你是为了那女人而来?你是谁?”萧韧伸出手臂,拦住了沈彤。
“我姓沈,沈彤。”她笑得眉眼弯弯,是你拦着我的,不是我不走。
“你姓沈?你就是那个从老蒋手里逃走的沈彤?”萧韧当然知道这个名字,蒋双流两手空空回到西北,长嘘短叹的就是被个小孩放鸽子的糗事。
虽然了解蒋双流的为人,可当时他还是没有完全相信。老蒋是忙起来把小孩弄丢了吧,他才不相信一个八岁的小女娃能从老蒋的眼皮底下逃跑,而且当时码头上还有官兵。
可是如果从老蒋手里逃跑的沈彤就是面前这个沈彤,那......那就一切皆有可能了。
不过,眼前的小孩是女的?
“对,我就是那个沈彤,不过我不是逃走的,我想来就想来,想走就走。”沈彤没有瞎说,她是自己出现在蒋双流面前,心甘情愿跟他走的,当然,她是偷偷溜走的。
好吧,就在刚刚,那个用匕首刺进他衣裳的小孩,竟然是个女的!
“那你来这里,也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吗?”萧韧忽然对这个小孩有了兴趣,这孩子想不让人对他感兴趣都不可能。
“你说得对啊。”沈彤点头。
“你以为凭你一己之力,就能救出沈太太吗?”已经可以肯定这小孩是来救她父母亲的,可是她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所以,我们可以合作。”你前世饶我一命,刚刚我又饶你不死,现在我们两清了,当然可以合作。
“合作?凭你?”萧韧冷笑,傲然道,“你配吗?”
沈彤微笑:“抬起你的胳膊,右边那个。”
萧韧不明所以,可还是抬起了手臂。
“伸出你的左手,摸到你的腋下,看看那里是不是有个破洞......你说我配吗?”夜色之中,小女娃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现在她不用在他面前扮小厮了,似乎就连声音也变得更加甜润了。
萧韧有种活见鬼的感觉,他恨不得把眼前的小孩装进笼子里,带回西北好好研究,看看她到底是什么变的,也太好玩了吧,好玩到可恨!
“你配,你很配,好,那你说说,如果我们合作,对我有什么好处?”萧韧问道。
“你被德善一脚踹到屁股上时,我在哪儿?”沈彤反问。
是啊,当时她在哪儿?
她在房上围观看热闹,看着他一次又一次和门槛亲密拥抱,看着德善踹他,看着他奴颜媚骨地讨好那个死太监。
“想起来了?那是不是应该由我来问你,如果我们合作,对我有什么好处?”
她是在告诉他,她比他要强!
虽然她只有一个人,可是出丑的是他,挨踹的也是他,而她清风朗月,阳春白雪。
这小孩,掐死算了。
“我们可以合作,但是这件事之后,你和你娘要跟着我去西北,如果你答应这个条件,那我们就合作,如果你不答应,现在就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萧韧的声音如同断冰碎玉,原来小时候的萧韧是个容易被激怒的孩子啊。
前世她见到他的时候,他二十出头,冷静得近乎可怕,也强大得令人生畏。
真好,这一世的萧韧还没有那么强大。
真好,这一世的她,有资格和萧韧谈条件。
“好,我答应你。”沈彤说道。
她扬起了右手,雪白的手掌朝向萧韧。
萧韧明白了,也扬起了自己的手,两只手掌轻轻一碰便又分开。
如同蜻蜓点水。
击掌为盟,临时的盟友而已,不用使劲拍巴掌,碰一下就行了。
萧韧在心里冷哼,如果不是为了帮老蒋,我是不会和小孩子结盟的。
沈彤笑得要死,是你要帮我救人,还要帮我养老娘的,我可没逼你。
是啊,如果那位太太真是她娘,西北无疑是她们娘俩最好的栖身之地。
再过几年秦王就要起兵了,到那时天下大乱,做为秦王大本营的西北便是最安全的地方。
她需要一个安稳之地长大成(人),许安他们也需要这样的地方安置家人,这一世,她可不想在死士营里长大了。
萧韧看着她,小女娃的眼睛大而明亮,如同两泓春泉,清澈通透,此时笑得两眼弯弯,唇角飞扬。
“你很高兴吗?”他可没觉得有什么可高兴的。
“是啊,很高兴,我们是盟友了,你不高兴吗?”沈彤更高兴了,萧韧脸上稚气未脱,却板着脸,强装成大人的小孩真有趣。
萧韧被她笑得莫名其妙,小孩都是这样吗?一点点事就能高兴成这样?她知道他们要做的事情有多么凶险吗?
从护国公府救人,而且还是救一个弱质纤纤的妇人,这并不容易。
等等,沈家女人是弱质纤纤啊,沈家一门书生,这个沈彤是怎么回事?
“你为何会武功?”天啊,他怎么才想起来!
因为她说她叫沈彤,所以他便认定她就是蒋双流说的那个沈彤,可是沈家为何会有一个这样的孩子?
第七十七章 雪夜(一)
“武功?我会武功吗?为何我自己不知道?”
月光如同薄纱,笼罩在沈彤的头上、身上,朦朦胧胧的,让她的面庞更加柔和。虽然依旧穿着小厮的青衣小帽,可是现在怎么看这都是个粉雕玉琢般的女娃娃。
可是这小孩也太能睁着眼说瞎话了吧。
萧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世上居然还有人把这样不攻自破的谎话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的人。
“你说你不知道自己会武功?”萧韧给气乐了。
“嗯,不知道。”沈彤的声音也和这月光一样,轻轻柔柔。
萧韧伸手指指她,然后又把手放下:“好,真好,你......牛!”
“嗯,谢谢你夸我。”沈彤扬起小脸,目光晶莹。
萧韧冷哼,如果这里不是杨家,如果不是为了老蒋,他早把面前的臭小孩揍得满地找牙了,让她得意,让她嚣张,这小孩的脸蛋看着软乎乎的,一巴掌抽上去,那感觉一定很美妙。
等到这件事办成了,我把你带到西北,到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是我的地盘,我一天揍你三次,你不是喜欢让我夸你吗?我一边揍你一边夸你,夸你是个坚强的好宝宝。
沈彤清清嗓子,问道:“请问我们接下来做什么?”
“接下来?睡觉!”萧韧说道。
“睡觉?”沈彤愕然,合作之后第一次商议大事就是睡觉?
“是啊,你看这座府里还有谁没睡觉啊,你爱睡不睡,我是要睡了。”萧韧说道,提着灯笼就往山洞里走去。
“你真的要在这里睡觉?”有了灯笼,沈彤能清清楚楚看到地上那些大大小小的粪便。
“我们只是合作而已,我在哪里睡觉不用你管。”萧韧没有回头,跨过地上那些宝贝,往里面去了。
沈彤咬着牙咧咧嘴,把邀请他去库房睡觉的话给咽回去了。
在库房里,她找到一张完好的架子床,把床上堆的箱笼挪开,便空出了一半,她钻进去,又用箱笼挡上,即使有人走进来,也只能看到堆放在架子床上的箱笼,根本看不到她。
累了一天,她的身子一贴到床板上就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她被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吵醒。
杨五老爷出殡了。
沈彤翻个身,捂住耳朵继续睡。
她再醒来时,已经没有了鞭炮声,窗外有下人们说话的声音传来。
“来两个人帮忙。”
“快点,灶上等着用呢。”
......
沈彤坐起身来,库房里一片昏暗,似是晨光未至,可是这会儿应该已是白天了。
她把窗子推开一条缝向外望去,天空阴沉沉的,像是含着一场雨雪。
昨夜皓月当空,没想到几个时辰后就是阴云密布了。
沈彤伸个懒腰,拿出昨晚从大厨房里顺出来的素馅包子。
吃完包子,人也有了精神,白天她不方便出去,也不知道萧韧在做什么。
想到萧韧,沈彤就想起那个骚臭难闻的山洞。
萧韧是躺着睡的,还是坐着睡的呢,如果是躺着,会不会沾一身的粪便?
沈彤想想就觉好笑,她是太闲了。
是啊,太闲了,她不能出去,总不能就在库房里闲坐着吧。
沈彤在库房里转了几个圈儿,便又觉得困了,她年纪还小,昨天睡得太晚,这会儿就又困了。
这一觉睡得晕晕沉沉,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外面飘起了雪花。
这是今年冬天京城的第一场雪。
寒气透过窗缝渗进来,沈彤在箱笼里一阵翻找,好在这间库房里的箱笼都没有上锁,竟然让她找到了一床半新不旧的蚕丝被。
已是掌灯时分,雪不大,细细碎碎,落到地上就化了。
沈彤整整身上的衣裳,杨家下人的衣裳还是挺厚实的,这点儿小雪也不算什么。
昨天夜里,她是从窗子里进来的,这间库房里的东西不值钱,也不担心有人偷,因此她没费力气就把窗子弄开了,又原封不动地再关上,从外面看不出有人进来过的痕迹。
她挪开被她推到窗前的一个柜子,小心翼翼打开了窗子,天黑了,她要出动了。
可是就在她打开窗子的一刹那,她看到窗前赫然站着一个人。
沈彤下意识地想把窗子关上,可是那人的手从外面推向窗子,她没有关上。
黑暗之中,她看清了那人的脸。
萧韧!
沈彤松了口气。
原来是他啊,我说怎么有人来到这里了呢。
她闪身让出位置,萧韧跳了进来,带进一团凉气。
“你知道我在这里?”沈彤好奇。
“鬼才知道,咳......”话没说完,萧韧就咳了起来。
沈彤想起昨天在山洞里的那一声掩住嘴的轻咳,她问道:“你病了?”
“没有,老毛病,一变天就这样。”萧韧从怀里掏出一个皮囊,打开喝了几口,才止住了咳嗽。
沈彤闻到一股酒味,她皱眉:“小孩子不要喝酒,会长不高的。”
“胡说,这是武先生给我配的药酒”,萧韧说着看向沈彤,问道,“你要出去?”
“是啊,我到碧波园走一圈儿,你要一起去吗?”
萧韧摇摇头:“让我先暖和暖和。”
原来这人是给冻进来的啊。
“山洞里很冷吗?”沈彤明知故问。
萧韧从怀里掏出一颗珠子,室内立刻亮堂起来。
他四处走了走,一眼瞥见架子床上的蚕丝被:“你睡在这儿,还有被子?”
沈彤强忍着笑,这小孩也挺好玩的。
“外面有什么动静吗?”沈彤问道。
“嗯,下午的时候杨锋见了黄氏。”萧韧说的是黄氏,而不是“你娘”。
沈彤的眼睛顿时亮了,她问道:“后来呢?”
“没有什么后来,黄氏疯疯颠颠,一会儿说自己是王母娘娘,一会儿又让杨锋还她女儿,闹得不可开交,无奈之下,只好又把她关进箱子里了。”萧韧一边说,一边留意着沈彤脸上的神情。
她神采奕奕,目光中却没有丝毫的关切。
那是她娘啊,她口口声声要来救她娘,可是她娘就被关在杨锋的书房里,今天还见过杨锋,难道她就不担心杨锋恼羞成怒,对她娘下手吗?
第七十八章 雪夜(二)
“你不担心?”萧韧问道。
“担心啊,所以我现在要去看看,你一起去吗?”沈彤边说边向窗户走去。
萧韧眯起眼睛,注视着她的背影,好一会儿才跟着她从窗子里跳了出去。
......
德善最讨厌下雪天。
他净身的那天,天空中飘着雪花,雪不大,落到地上就化了,片刻后,地上便结了一层薄冰。
他就是踩着一地的薄冰,被推到净身房里的,给他净身的太监姓刘,都叫他刘一刀。
那年德善十五岁,像他这个岁数才净身的很少。这种事情,年纪越小恢复越快,同一批净身的小内侍都把身子养好的时候,德善依然躺在炕上不能起身。
他躺了整整一个月,以为自己从此就要废了。
有一天夜里,有人找到他住的地方。
这里是给刚刚净身的人休养身子的地方,净身之后是不能直接进宫的,要在这里养好身子,再由专门的人教导后,才被送进宫里。
那人从怀里掏出两个小瓷瓶,把里面的药粉洒在德善那处地方,那人临走时,把瓷瓶连同里面的药全都留给了他。
“你是什么人,为何要帮我?”德善问道。
“青江道人的关门弟子流落至此真的很惨,好在你是个有福气的,皇后娘娘要见你。”
那人说完就走了,从此以后,德善再也没有见过他。
十天后,他的身体终于养好,他见到了皇后娘娘,再之后,他就到了护国公府。
他是青江道人的关门弟子,青江道人文武双全,出家之前曾为帝师。
太祖皇帝拥兵而起,青江道人带领门下弟子数次行刺太祖皇帝,其中一次致使太祖皇帝身受重伤,从此以后落下命根,青江道人最终在一次刺杀中死于乱箭之下。
太祖登基后,传言拥立前朝遗孤,在南边建立后晋小朝廷的,就是青江道人的弟子。
太祖皇帝恨死了青江道人,他派人烧毁了青江道人曾经修行的道观,派定国公萧渊荡平青江道人的余党。
而他德善,就是青江道人的关门弟子。
那年他只有五岁,战乱之中失去双亲,被青江道人捡去收在门下。
他跟着青江道人的时间并不长,那时青江道人东奔西跑,一次次行刺太祖皇帝,根本没有时间教导他。
德善是跟着师兄修行的,他天资过人,是练武奇才,对于内功心法也是心得,可惜生在乱世,否则一定能成为武学大家。
后来师傅死了,师兄们也死了,道观被毁,朝廷四处捉拿青江余党。
他流落到了京城,京城里迎来了新的皇室,古老的皇宫新旧交替,正在采办宫女和内侍。
他咬咬牙,就净了身,原以为从此以后再无人知晓他的过去。
可是他还没有正式进宫,杨皇后就找到了他。
转眼三十五年过去了,德善也从当年那个十五岁的小道士,变成了现在的善爷。
德善背着手,在院子里走了一圈儿。
雪花落到他的头发上,肩膀上,但也很快就化了,如同他那不为人知的过往,消失无踪。
“善爷爷,酒给您温上了,您快进来暖暖身子吧。”一名俊俏小厮从西厢里出来,满脸是笑。
德善仰头望天,雪小了,星星点点飞洒而下。
有脚步声传来,德善望向穿堂,来人是张四儿。
“善爷,世子爷打发人过来,请您过去一趟。”张四儿笑着说道。
“这么晚了,世子爷有什么事?”德善的语气里听不出喜怒,声音是一如既往的阴阳怪气。
“来的是世子身边的雨墨,他说世子爷下午时进过宫,或许是太皇太后她老人家有吩咐呢。”张四儿陪笑说道。
“嗯,好吧。”德善伸出一只手,那名俊俏小厮连忙递上自己的胳膊,德善把手搭在小厮的胳膊上,另一名小厮闻声跑出来,把一件狐皮连帽大氅给他披上。
张四儿毕恭毕敬地让到一旁,看着德善和那两名小厮走进穿堂。
忽然,德善转过身来,看着依然站在雪中的张四儿:“昨儿个那个崽子问清楚了吗?叫啥名儿,几岁了?”
张四儿在心里骂声娘,脸上都是悔恨,狠狠敲了自己脑袋一记:“哎哟,您瞧我这记性,今天送五老爷的时候哭傻了,把正事儿都给忘了,明儿一早我就去问。”
“嗯,不用问了,直接把人给我领过来,我自己问问。”说到最后一个字,德善已经走得远了。
张四儿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可是很快胸口又堵了起来,像是吞了一团苍蝇,恶心得不成。
雪越来越小,渐渐的,雪变成了雨,细细密密,雨中夹杂着小小的冰粒子,打在脸上沙沙的,很不舒服。
张四儿学着德善的样子抬头看天,他的身子还保持着刚才的样子,脸对着通往前院的穿堂,背对着书房。
此时此刻,除了夜空中飞洒的细雨和冰粒子,他什么也看不到,听不到。
有门锁被打开的细微咔嚓声,有雕花木门推开时的吱扭声,张四儿微微蹙眉,七少是从哪儿学来的撬锁功夫,这手脚也太麻利了。
萧韧不会开锁,他只会用刀把门给劈开。
锁是沈彤打开的,用一根发簪,轻而易举就给打开了。
这是一门手艺,是在死士营里学来的。
行刺也好,暗杀也罢,如果次次都要劈门,再多的死士也不够去死的。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闪进了书房,他们似乎没有看到背对他们伫立在雨雪中的张四儿。
张四儿当然也没有看到他们。
两口箱子依然摆放在屋子正中,沈彤看看这两口箱子,她有些好奇,其中一口是那位太太,另一口里会是什么呢?
“开啊,把箱子的锁也打开。”见她迟迟未动,萧韧催促道。
箱子并没有被移动过的痕迹,沈彤走到昨天打开过的那口箱子面前,把簪子捅进锁孔,啪哒一声,铜锁就被打开了。
箱子用的是上好樟木,漆着黑漆,镶着镙钿,箱盖上雕刻着精美的八仙过海。
萧韧走过去,和她一起抬起箱盖......
第七十九章 密室(绝望的星儿10000点加更)
箱子里空空如也!
沈彤和萧韧面面相觑,两人几乎同时扑向门口,可是已经晚了,院子里传来张四儿的惨叫声,那是临死前拼尽所有力气喊出来的。
他在示警!
书房的门紧闭着,隔着厚重的木门,依佛可以看到德善正在一步步走近。
“你的情报里确定沈太太没有离开这间屋子?”沈彤问道。
“确定。”萧韧不是只有张四儿一个内线。
“你确定情报是真的?”沈彤又问。
没等萧韧回答,门外有人说道:“里面的,出来,让爷爷看看,哪来的?”
声音尖利,这是德福。
杨锦程的确让阿墨来传信,让德福到他那里去一趟。
但却不是说的现在,而是一个时辰后。
因为德福知道,这个时候杨世子正在忙着另一件事。
张四儿来传话,德福假装出去,却又折了回来。
是,这是一个口袋,一个被他张开了的口袋。
他要看看钻进口袋的会是谁。
在那个要钻口袋的人还没有出现之前,这个园子里的人,除了老公爷和他,谁也不能相信。
所以他没有告诉任何人。
果然,那个帮手出现了,居然是最会说话最会办事的张四儿。
此时此刻,那两个钻进口袋的人就在书房里,给口袋收口的时候到了。
沈彤和萧韧不敢出去,德善也不会贸然进来。
隔着那道门,门里的人和门外的人在僵持。
其实也只是瞬息之间,但这一瞬却是双方的杀局。
听到动静的侍卫迅速围在书房四周,灯光、刀光在暗夜中闪烁。
“你确定情报是真的?”沈彤又问。
千钧一发的关头,她还在追问箱子里的女人是否出去过。
“确定。”萧韧沉声说道。
沈彤的目光在屋内的墙壁上扫过,她看到了一幅画。
画上是一个骑在牛背上的女子。
沈彤不懂丹青,看不出画得好还是不好。
这是杨锋的书房,博古架上古董、玉雕、西洋钟摆得满满琳琅满目,摆得满满。
可是偌大的书房里,却只有一幅画。
这幅画虽然看上去有些年头,但绝不是古画。
如果没有人看到那女子离开这间书房,她就还在这里,那么这间书房里就应该有密室。
沈彤快步走到画前,掀开那幅画,刷得雪白的墙壁上现出一道门,那门的长宽比那幅画略小,被画挡得严严实实,也不知道是先有的这道门还是先有的那幅画。
萧韧打死也没有想到这里居然藏着一道门,他拍拍沈彤的肩膀,两人一先一后钻了进去。
暗门从里面关上,那幅画重又垂下,画上的放牛女巧笑嫣然。
萧韧和沈彤原以为里面会是一间密室,可是没有想到,等待他们的是长长的石阶。
没有灯,伸手不见五指,萧韧掏出身上的夜明珠,微弱的珠光中,两人顺着石阶疾步奔跑。
身后有呼喝声传来,是德福追进来了。
这里是密道,恐怕也只有德福一个人进来。
沈彤和萧韧都是孩子,身量尚未长成,好在身手敏捷,也不知跑出多远,前面有了灯光。有门,灯光是从门缝里透出的,他们没有犹豫,一脚踢开了门。
与其说是密室,不如说是雅室,精致的宫灯,琉璃的花瓶,墙壁上甚至还有做工考究的假窗子。
听到动静,屋中少年缓缓转身,他一袭竹白,宽袍广袖,乌黑的发,白皙的脸,长眉凤目,面如冠玉。
他转过身来,先是看到被踢坏的门,接着又看到一大一小两个小厮,气如斗牛,他没有躲闪,也没有如临大敌的戒备。
他平静地看着来人,轻声问道:“你们来杀我?”
这是密室,除了祖父、父亲和死去的五叔,就只有他和德福能够进来。
所以,这两个打扮成小厮的人,不会是真的小厮。
虽然,他们看上去都还是孩子。
“杨锦程?你怎么在这儿。”沈彤讶异,但她立刻就明白了,难怪德福没有上当,因为杨锦程在这儿,他又怎会让德福去见他呢。
沈彤的目光绕过杨锦程,看向他身后。
屋子里还有一个人,那人蜷缩在太师椅上,头缩在肩膀里,看不到脸面,只能看出那是个女子。
“你认识我,你是......”眼前的小孩有点面熟,杨锦程一时想不起从哪里见过。
“世子爷,小心刺客,快快闪开!”身后传来德福的声音,他的声音尖锐刺耳,在空寂的密道中传出很快。
人未至,声先到。
沈彤和萧韧腾空而起,一个扑向杨锦程,另一个则扑向杨锦程身后的女子。
沈彤把女子深埋着的下巴托起来,她看到了那女子的脸。
这是一个中年妇人,目光呆滞,冲着她展颜一笑。
沈彤转身就跑,看都没看按着杨锦程的萧韧。
屋外,德福已经追来,沈彤拔腿就向德福跑去,德福直到这时,才看清他一路追来的,竟然是个小孩。
娘的,哪里来的小兔崽子!
德福一怔之下,脚下的步子就缓了下来,仅仅一步之遥,那个小孩就如同壁虎爬上了石壁!
石壁上也有一道石阶,刚刚进屋之前,她就看到了这道石阶,她毫不犹豫地向上跑去。
德福正要追上去,迎面有风声传来,接着,一团重物向他飞了过来。
借着屋里传出的灯光,德福隐约可以看清,这是世子爷杨锦程。
他连忙伸手接住,就在他双手接住杨锦程的一刹那,一个人影在他身边一闪而过,也攀上了那道石阶。
待到德福把手里的杨锦程放下,想要去追时,哪里还有那两个小崽子的身影?
石阶尽头没有路,沈彤心里一动,伸手推了推头顶的石板,触手之处有松动,她再一用力,石板被推开,她钻了出去。
四下漆黑,她不知这是哪里。
但她没有时间停留,她飞快地向前跑去。
没跑几步,一阵骚臭味扑面而来,脚下像是踩到了什么......
原来是这里啊!
沈彤松了口气,身后忽然有掌风传来,她还没有回头,脑袋上就挨了一记。
“臭小子,敢丢下我一个人逃跑!”
刚刚她从下面上来时,没有把石板放回去,萧韧也从乃至里爬了上来。
沈彤顾不上和他计较,她低声说道:“这是你睡觉的那个山洞,我们快跑!”
第八十章 走水(月票150加更)
“等等。”萧韧转身,把石板盖好,一回头,沈彤不知从哪里搬来一块大石头,正喘着粗气站在他身后......
萧韧把石头接过来压在石板上时,清清楚楚看到沈彤的身子晃了晃,险些摔倒。
她只有八岁,那块石头对她而言太大也太重了,
“小心压得你不长个子了。”萧韧说完,想起沈彤好像也这样说过他,他咬咬牙,对自己很不满意,显得他睚眦必报了,她一个小孩,配吗?
走出山洞,萧韧便向库房跑去,他来过这里,沈彤找的那个小窝看上去很舒服。
身后传来呼喊声:“走水了,走水了,碧波园走水了!”
萧韧转身,就看到沈彤正向相反的方向跑去,双手拢在嘴边,喊得声嘶力歇:“走水啦,快救老公爷!”
几只寒鸦被惊得飞起,拍着翅膀飞进黑夜。
寒雨夹着冰粒纷纷扬扬,喊声划破夜幕,满园皆惊。
萧韧看着那个小小的身影绕过假山,消失在他的视野。
萧韧深吸一口气,也把双手拢到嘴边:“快去救火,快去救火!”
一大一小两个稚嫩的身影在黑夜里奔跑,一扇扇窗户从里面推开,接着,人们从四面八方蜂拥而出,走水啦,救火啦,碧波园里走水啦。
天啊,那是碧波园啊,老公爷的园子。
那园子位置偏,离得远,站在这里看不到火光,可是这会儿怕是已经烧起来了吧。
护国公府毕竟不是寻常人家,危急关头管事们还是有条不紊,指挥下人们拿了水桶往碧波园奔去,好在碧波园三面环水,就地就能取水,只是这会儿冻了冰,不过那冰结得不厚,用扁担就能敲碎。
越来越多的人被惊动,越来越多的喊声在夜空中回响。
住在前院的府卫全都过来了,当值的不当值的有六七十人。
可惜护国公府占地辽阔,很多府卫都在别处,一时半刻得不到消息。
护国公府沸腾起来了,真是多事之秋啊,五老爷尸骨未寒,老公爷的园子就走水了,这是怎么了?老天爷不是一直都在眷顾着护国公府吗?大小姐开春就要进宫了,现在不能再出事啊。
德善气急败坏地从山洞里出来,出洞的时候,他刚推开上面的石板,就有一块大石头滚落下来,洞口狭窄,他避无可避,大石当头砸下,他急忙掉头滚落石阶,那石头跟着掉进洞去,在石阶上滚了两下,这才消去下坠之力。
即便如此,德善的脸上还是留下几道划痕,那是躲避大石时被粗砾的石阶擦伤的。
虽然已逾五旬,但德善保养得宜,白面无须,皮肤如女子般细腻。
因为他长得白,这几道划痕就显得特别明显,护国公府里早已灯火通明,德善顾不上阻止要去救火的家丁们,他在人群里穿梭,头发散乱,脸上血迹般般,狰狞而凄惨。
有人认出了他,惊呼道:“善爷受伤了,快,善爷受伤了!”
善爷?
德善?
老公爷身边的德善,碧波园的大主管德善啊!
是啊,就是德善啊,德善虽是奴才,可是派头比起府里的老爷们也不差,仙风道骨宛若嫡仙一般,可现在满脸是血,都要认不出来了。
这是从碧波园里逃出来的吧,碧波园的火太大了!
也只是安慰几句,更多的人往碧波园而去。
累了一天的三老爷杨俭、四老爷杨讷,连斗篷都没穿,披着袍子就跑出来了,衣裳都被打湿了。
一个稚嫩的声音在人群里响起:“三老爷,小的刚从碧波园过来,还是去请五城兵马司吧,咱们的人手不够啊!”
一语惊醒梦中人,对啊,平时养着五城兵马司的那群少爷兵干嘛的,用他们的时候到了。
“快,来几个人出府通知五城兵马司,让他们来救火,这种事情不叫他们,我们的人哪里够用!”
三老爷一声令下,立刻就有人往府门而去,这是大事,当然要通知五城兵马司。
“快看,火,火啊!”
有人尖叫,有人去看,果然有火光,冲天的火光。
“那不是碧波园的方向,还有地方走水了。”
“是后宅,是后宅!”
后宅也走水了?后宅里除了老夫人和世子夫人,还有大小姐,未来的皇后娘娘啊!
“快去报官,快去,余下的兵分两路,老四,你带人去后宅,其他人跟我去碧波园!”
三老爷带头往前跑去,身后好像有人在喊“不要去”,混帐啊,不要去救火吗?你是想死吗?
德善喊得声嘶力竭,他的声音被更多的声音淹没,隐约之中,他看到有人往府门的方向去了,那是去报官的,报官要用这么多人吗?怎么还有小孩子?
小孩子!
“拦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
呼喊声响彻夜空,德善徒劳地向大门追去,前面的人不知说了什么,几个人迎上来拦住他:“善爷,让小的们去就行了,您受伤了。”
德善再去看时,那两个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德善气急败坏,奶奶的,哪里来的两个小畜牲,整个晚上,被他们耍得团团转。
张四儿?
早知道就留下张四儿的狗命好好审审了,自己一掌拍下去,张四儿的五脏六腑都被震碎,早死了。
......
护国公府的热闹持续到半夜,因为真的走水了,只不过不是在碧波园,而是在后宅,离大小姐杨兰舒的院子不远,一棵老树被烧了,好在抢救及时,又是雨雪天,只烧了一棵树,没有连成片,更没有波及大小姐的院子。
这是一场虚惊,只是虚惊。
但这是被人算计后的虚惊。
是谁第一个说走水的?
没人知道,只是听到有人在喊,接着就是越来越多的人在喊,接着前院里的家丁和兵卒全都出动了。
三老爷杨俭和四老爷杨讷土头灰脸,是他们指挥人去救火,也是他们派人去请五城兵马司的。
明天早上,护国公府的笑话就能传得街知巷闻,五城兵马司的这些闲得蛋疼的家伙,正愁没有乐子可讲呢。
第八十一章 细作(三更)
德善气急败坏,他低眉垂目跪在杨锋面前:“老公爷,是老奴失手,老奴一定把那两个小兔崽子抓回来。”
“两个孩子啊。”如果是别人说的,杨锋一定不会相信,可是这话是德善说的,杨锦程也见到了,的确是两个孩子。
护国公杨敏眉头深锁:“如果是刺客,谁会派两个孩子来行刺?”
“不是刺客,他们是冲着沈家女人来的”,德善说道,“他们直奔书房而去,不会是为了行刺。”
“可是他们并没有救走黄氏,当时他们是有机会救人的,可他们没有。”开口的是杨锦程。
密室之中的事情,没人比他更清楚,当时他被那个少年制住,而那个更小的孩子是扑到黄氏身边的。
他们要救走黄氏,有难度,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无论是沈家还是黄家,都没有来救人的能力了,这两个孩子不会是沈黄两家的人。”杨敏说道。
“沈家门生故旧有很多,刚开始的一两年或许还有人愿为他们两肋插刀,可是八年啊,哈哈,八年啊,读书人最缺的就是血性,口诛笔伐也就罢了,谁会真的来送死呢。”四老爷杨俭说道,立刻便招来三老爷的一记眼刀子,在碧波园里,哪里轮得上他们说话。
“是啊,不会是他们。”杨锋捋着胡子,悠悠说道。四老爷松了口气,伯父没有斥责他。
“如果不是和沈家相关的人,那他们就不是来救人,而是要灭口。”杨敏说道。
“不会,灭口比救人更容易,如果他们要灭口,在密室里已经把黄氏杀了。”杨锦程的脑海里又浮现出当时的情景,那个孩子应该不超过十岁,有些眼熟,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或许他们早就潜进府里了,自己曾经见过也有可能。
护国公府里,这个年纪的小厮一抓一大把。
不是救人的,也不是来灭口的,更不是来行刺的,这两个小子究竟是干什么来的,更重要的,他们背后是谁?
谁会派两个孩子过来?
“会不会是他们自己来的,没有人支使他们。”杨锦程说道。
“怎么可能,谁家孩子这么大胆,再说,德善不是也说了,他们有同伙的,府里有内应,那个什么张四儿,我也认识,在府里好几年了吧。”四老爷终是没有忍住,又开口了。
张四儿是府里的侍卫,能说会道,上上下下处得都好,人缘好了,提拔得也快,去年就在一群侍卫中脱颖而出,调到碧波园里当差了。
护国公府早就不从外面采办丫鬟小厮了,这几年府里的下人用的都是家生子。随便拉出一个,就能查出他往上三代。
丫鬟小厮如此,侍卫虽然没有家生子一说,可也是知根知底的。
“张四儿大名叫张之化,他是老张头的侄孙,和老张头一样,是青阳府人氏。”张四儿是碧波园的侍卫,德善对他的来历很清楚。
青阳府人氏。
杨家的祖籍就在青阳府。
老张头曾是老公爷杨锋的马夫,跟着杨锋南征北战。
老张头是去年死的,张四儿进府的时候,老张头还健在。
老张头不会有问题,可张四儿......
杨锋只觉眼皮发酸,老了,真的是老了。
他闭目养神,众人谁也不敢再说话,屋内落针可闻。
良久,杨锋缓缓睁开眼睛,他的眸子在屋里众人脸上一一扫过。
这是他的子侄,是他的孙儿,是他的忠仆。
“让人到青阳府好好查查,老张头有没有侄孙。再在府里一个个的查,有一个张四儿,是不是还有王四儿、李四儿。”
有人闯进府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府里还有内应;
府里有内应也不是真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内应的来历。
老张头啊,他信任了一辈子的人,虽然只是一个小人物,但是这个小人物却在他身边几十年。
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若是连护国公府里也有了探子细作,这才是最最可怕的。
杨捷南下的消息捂得那么严,可还是泄漏出去,以前一直认为这消息是从飞鱼卫里漏出去的,现在看来,根源会不会就在府里?
不能想下去了,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当务之急,是要查,把府里的细作查出来!
杨锋的目光最后落到墙上的那幅画上,画上的女子笑得恣意,真是如花似玉的好年华,太皇太后的好年华。
那两个小子居然知道这幅画后面藏着密道!
知道密道的人并不多,除了死去的杨捷,也就屋里这几个人。
其中老三和老四还是今天才知道的。
不,或许他们早就知道了。
那两个小子可能是从张四儿口中得知的,张四儿又是从哪里知道的?
德善吗?
不可能,德善不会把这么隐密的事情告诉他的。
但是如果老三和老四早就知道了,他们会不会告诉张四儿?
不用专门告诉,老四贪杯,多喝几杯就喜胡说八道,这也是一直没有被委以重用的原因。
如果他无意中知道这条密道,被张四儿趁着酒劲儿套出话去......
杨锋看着侄儿们的目光渐渐冰冷起来,他重又闭上眼睛:“都出去吧,别闲着,全都去查。”
杨敏道:“父亲放心,就是把京城挖地三尺,我也要把那两个小子找出来。”
“哼,你们啊,真是想当然,那两个小子能够大模大样在你们眼皮底下溜走,这会儿还会乖乖地留在京城等着你们去抓吗?他们在护国公府有内应,在京城就没有吗?我让你们去查,不是让你们去找这两个小子,而是让你们去找他们的同伙,查出他们背后究竟是什么人!”杨锋声如洪钟,一改方才的疲惫。
杨敏连连称是,是他想得太简单了。
那是两个孩子,往哪儿一钻谁能找到,这几个月来,京城里来了很多流民,多出两个孩子谁会注意?
重要的不是那两个小孩子,而是他们背后的人。
“会是秦王吗?”说话的是杨锦程。
没人应声,会是秦王吗?秦王的人马前两天刚刚离京,他们是来接世子灵柩的,一群府官和内侍,手无缚鸡之力弱不禁风,长途跋涉让他们满脸病容,这些人中会有刺客吗?不,不是刺客,是细作,这些人里有小内侍,可是比起那两个孩子还是大了些,到京城接世子灵柩这是大事,当然不会派年纪小的内侍过来,所以最小的也有十三四岁。
第八十二章 可恶的小孩(四更)
“是秦王派你来的吗?我不信!”
沈彤也在问萧韧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是,她是自问自答。
她不信,她不信他是秦王派来的。
“你信不信无关紧要。”萧韧手里摆弄着一根哭丧棒,这东西挺好玩。
这是棺材铺,不但卖棺材,也兼卖寿衣,扎纸人纸马,东家是柳州来的,姓方,铺子的名称就叫柳州方记。
这家铺子已经开了几年,算不上老字号,可却是最贵的。
棺材铺里最便宜的寿材也是五百两起价,最贵的一副开价五千两。
可想而知,铺子的生意并不好,但是也不差,一年里总能卖出四五副棺木,算是一本万利。
“好吧,你不想说,我就不问。咱们的合作到此结束,天亮我就走。”沈彤没去看萧韧,她嫌辣眼,前世的萧韧决不会去玩哭丧棒的,真幼稚。
她说她要走?
萧韧扔下哭丧棒,径自走到沈彤面前,居高临下,目光冷冷,这倒是有几分前世的样子了。
“你答应过我,要跟我回西北。”他说道。
“是啊,我答应过你,可是那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你帮我救出我娘,可是我娘救出来了吗?”沈彤反问。
说起这个,萧韧就想冷笑,从护国公府跑出来已经两个时辰了,你直到现在才想起你娘?
“我带你见到你娘了吧,我还帮你治住了杨锦程,是你自己没有救人,我还没让你解释呢,你究竟是谁?”萧韧质问。
“我是谁?沈彤啊,坐不改名,行不改姓,我就是沈彤。”沈彤扬起头来,萧韧已经开始窜个子了,她才到萧韧腋下,此时萧韧站着,她坐着,要扬起头来,才能和萧韧对视。
“你是沈彤?为何不救你娘?”萧韧说道。
“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沈彤没好气,除了芳菲,她不喜欢和任何小孩子说话,当然,芳菲也不会像萧韧这样没礼貌。
“与我无关,我们击掌结盟,救你娘的事,就不是你自己的事,我也有份,今天你不把话说清楚,别想活着离开京城。”站在一堆纸人纸马中的小少年,唇红齿白,却又面如寒霜,沈彤觉得他和这一屋子的纸人纸马很般配。
“可我没本事,救不出来啊,你本事大,你怎么没救?”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说起这个,萧韧就生气,当时他把杨锦程按住,可这个小东西却掉头跑了,跑得比兔子都快,如果不是他急中生智,把杨锦程当做暗器扔向德善,他就被德善堵住了。
太可恶了,这个小孩太可恶了。
“好,你可以不说,但是你必须跟我回西北。”这是执念,他一定要把这个小坏蛋带回西北,小坏蛋跑得太快,那就找个笼子,把她装进笼子里,不行,她会开锁,笼子关不住她,那就用牛皮绳捆了,放在马背上,大不了他辛苦一些,一路之上亲自押着她。
想到这里,萧韧心里的烦闷一扫而光,这个世界也是很美好的。
沈彤掩着嘴打个哈欠,她四下看看,没有看到能睡觉的地方,有些怀念杨家库房里的架子床和蚕丝被了。
“睡哪儿?”她问。
还想睡觉?
萧韧没理她,转身走了出去。
沈彤连忙在后面跟上,这家棺材铺就是秦王在京城的联络点吧,萧韧是秦王的府卫指挥,他来这里一定吃得好住得好。
果然,棺材铺后面是个院子,院子的角落里还堆着锯沫和刨花,这是平素木匠们打棺材的地方。
院子里有一拉溜平房,这是伙计和匠人们住的地方,一个又白又胖的中年人,满脸是笑地迎上来:“七少,我让人准备了热水,您洗个澡,好好歇歇。”
他又看向跟在萧韧身后的沈彤,换了一副和蔼可亲得发腻的口气:“小兄弟,自己在一个屋睡觉害不害怕啊,我养了一只猫,要不让它给你做伴儿?”
噗,萧韧笑了出来。
老方走眼了吧,那小坏蛋会不敢一个人睡觉?这世上还有她不敢做的事吗?
听到他的笑声,沈彤的眉头动了动,这个笑声,她听到过。
在哪儿听到的?对了,肉包子,芳菲要去买金子馅的肉包子,一个小乞丐嘲笑她,就是这个笑声。
她笑眯眯地打量起萧韧来,你如果是秦王派来的,我就把名字倒着写。
秦王会派自己的府卫指挥来京城扮乞丐?再混进护国公府去?
就像在运河上伏击杨捷一样,这是萧韧自己的主意。
她笑着对老方说道:“谢谢大叔,我不用猫做伴儿也敢自己睡,有肉包子吗?我想吃肉包子了。”
“肉包子啊,有,不过是白天剩下的,我这就让人给你们热热去。”老方兴冲冲地走了,今天他很高兴,七少来了,家里来人了。
萧韧转过身来,若有所思地看着沈彤,良久,他不屑地说:“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两个傻妞里的一个。”
傻妞?
沈彤张张嘴,竟然不知道要如何反驳。
萧韧憋着笑,大步流星走进老方为他准备的房间。
肉包子是猪肉大葱的,沈彤不挑食,她也是真的饿了,拳头大小的包子,她一口气吃了四个。
护国公府在办丧事,就连包子也是素馅的,还是肉包子好吃些。
沈彤吃饱喝足,又用热水舒舒服服洗了个澡,她躺在炕上时,才把今天晚上的事情想了一遍。
那个女人不是母亲!
虽然她把一切都忘了,但是老天开眼,让她在坠下山崖的瞬间想起了母亲的样子,后来她在京城万箭穿心时也见过母亲,那时的母亲苍老憔悴,早已不再是她记忆中的样子。
可是那就是母亲,千真万确。
而今天在密室里见到的女人,也千真万确不是母亲。
她不知道那是谁,她也没有兴趣知道,她只知道,在路上她曾经猜测过的事情,成为了事实。
飞鱼卫在柳家湾带走的女人,不是她的母亲。
在飞鱼卫把人带走之前,在家里着火之前,母亲就被掉包了。
和她一样,被人调包了。
第八十三章 常识
这一夜,沈彤睡得很不安稳。
老方见他们冒着风霜雨雪跑过来,担心他们受寒,除了让他们泡了热水澡,还把炕头烧得很热。
活了两世,沈彤都是在南边长大的,她睡不惯热炕。半夜醒了喝了半壶凉透的茶水,这才舒服一些。
可是再回到炕上,她却睡不着了。
冬日夜长,屋里没有沙漏,估摸着快天亮时,沈彤听到外面有了动静。
门外就是棺材铺后面的院子,想来是伙计们已经起来忙碌了。
沈彤坐起身来,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这是老毛病了,晚上吃得多,早上就饿得更早,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毛病。
她拿起放在炕尾的衣裳,居然还没有干透。
她点亮炕边的小灯,穿着中衣下炕,又觉得有点冷,便把被子折了折裹在身上,走到门边,她想找伙计要个火盆,把衣裳烘干。
木板打开,一股凉意扑面而来,沈彤不由自主后退一步,外面天还黑着,一个人就站在她的门外。
这里是西北军在京城的联络点,守卫一定严密,沈彤凝神看去,借着屋里微弱的灯光,她看清楚了,门外站着的居然是萧韧。
萧韧显然没想到她会突然开门,他也吓了一跳。
他从怀里掏出那颗珠子,像当铺朝奉审视物件儿似的,用珠子把沈彤从头到脚照了一遍。
看到用被子把自己裹成蚕茧的沈彤,他皱眉:“你连被子也卷走?”
“啥?”沈彤被他用珠子照得火起,听他说得没头没脑,只觉小孩子真是烦啊。
“我说过,除非你死了,否则你别想活着离开京城。”夜色中,萧韧语声冷冷。
沈彤明白了,原来萧韧出现在门外,不是巧合,他是在埋伏,守株待兔,等她逃走。
有病吧!
京城的包子吃多了,闲(咸)的。
“我的衣裳昨天淋湿了,现在也没干透,拜托,给我拿只火盆来,我要烤衣裳。”
木门砰的关上,把萧韧关在了门外。
直到天亮,火盆也没有拿过来,好在炕上也没有那么热了,沈彤美美地睡了一个回笼觉。
她醒来时,天光大亮,她拿开窗子,雨和雪都停了,今天是个大晴天。
这时,外面响起敲门声,沈彤重又裹了被子下炕开门,门外站着的是满脸笑容的老方。
“小兄弟,这有两身衣裳,你换上吧,昨儿个穿回来的那身交给我,这衣裳不能留,要赶紧烧了。”
沈彤看到他手里捧着的除了一个包袱以外,还有另外一身衣裳,捆衣裳的那根孝带子尤其显眼,这是萧韧的衣裳,和她那身一模一样,是杨家小厮的衣裳。
她谢过老方,关门换了衣裳。
衣裳簇新,湖蓝色的棉袍子,宝蓝色的棉斗篷,很合身,应是按照她的身量连夜买来的成衣。
昨天他们回来时街上早就宵禁,也不知老方是从哪儿买的。
换好衣裳,洗漱妥当,用了伙计送来的早点,沈彤走到院子里,立刻就有两个伙计放下手里的活计跟上来,沈彤笑嘻嘻地对他们说道:“我不跑。”
两个伙计有点不好意思,其中一个抓抓脑袋,笑着说:“咱们这是棺材店,不是家里要办丧事的,一般人都不敢进来,哥儿还是回屋待着,免得给吓着。”
“哦,昨天我来的时候,只看到纸人纸马,没有看到棺材,有打好的新棺材吗?”沈彤问道。
两个伙计不知道她问这个干嘛,倒也没有瞒她,指指对面的厢房:“那两间屋里放的都是寿材,有客人来的时候,就领到里面看。”
“哦,好的,那我进去看看。”没等两个伙计反应过来,沈彤已经快步走了过去。
这两天又是下雪又是下雨,屋子里潮气重,这会儿天晴了,库房的门窗全都打开着,正在散潮。
沈彤走进去,入目便是一具具崭新的棺木。
两个伙计被她那句“我不跑”给唬住了,这会儿跟也不是,不跟着也不是,只好踮着脚尖伸长脖子,远远地看着。
沈彤在库房里走了一圈儿,最后在一具黑漆棺木前停下。
她不懂木材,也分不了这些棺木孰好孰坏,她是随便选了一具。
木料很沉,她费了些力气才把棺盖移开,然后就从移开的缝隙里钻了进去......
“七少,那位小哥进了放棺木的仓库!”
“七少,那位小哥钻进棺材里了!”
“七少......”
萧韧大步流星走进库房,棺盖从里面拉上,就被萧韧一把推开。
沈彤正直挺挺躺在棺材里。
“你不想活了?”萧韧嘲讽地问道。
“就这副吧。”沈彤道。
“什么啊?”这个臭小孩又在耍什么花样,她要干什么?
“我说就这副吧,我觉得这副挺好的,木头还有香味。”沈彤吸吸鼻子,也不知这是什么木头,买棺材的死人真有福气,住进坟墓里还能香气缭绕。
萧韧居高临下,俯视着棺材里的那张粉团子似的脸蛋,冷冷地说道:“我不喜欢,换一副。”
说完,他转身就走,走得很快也很急,这个臭小孩,什么都让她想到了,讨厌死了,到西北以后,还是和老蒋说说,把她关进地牢里吧,免得她玩花样。
......
沈彤果真换了一副。
当她和萧韧一起躺进棺材里时,她又吸了吸鼻子,这一次的木料没有香味,她有些小小遗憾。
萧韧闭上眼睛,待到老方从外面把棺盖钉上后,萧韧又睁开了眼睛,他对沈彤道:“如果要开棺,你就到我脚底下待着。”
萧韧和沈彤都还是孩子,身量尚未长成。这么大的棺木,两人可以并排躺下,可是从没有两个人合用一个棺材的道理,若是被人查到,露出来的也只能是一个脑袋。
“为什么要让我到你脚底下去,你到我脚底下不行吗?”沈彤不满地道。
“你太小,小孩用的是小棺材,让人看到一个小孩躺在大棺材里,会露馅的。”
萧韧一本正经地说道,说得很有道理。
他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是如何猜到我们会利用棺材出城的?”
沈彤闭目养神,嘴里嘟哝道:“常识。”
常识?
藏在棺材里出城已经变成常识性的计谋吗?
第八十四章 城门有少年
人声噪噪,刀枪闪闪,铠甲烁烁。
城门前加强了守卫,以前只查进城的,现在则是进城出城全都查。
尤其是小孩和少年,上至十四五,下至四五岁,被士兵押着排成长队,一个白面无须的锦衣人挨个辨认。
他们都是孩子,有的是跟着家里长辈,有的是跟着随从,还有些年纪小的,是硬生生从乳娘怀里抢过来的。
城门前到处是哭声,小孩尖锐响亮的哭声,少年人压抑委屈的哭声,谁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要抓小孩,这些孩子做了什么?
“不是,都不是,老夫说了,是两个长得很俊俏的孩子,这一大堆,哪个俊俏了?”
虽然杨锋已经交待下去,重点要查府里,可是德善还是不想放过那两个小崽子。
今天守城门的是旗手卫,但是盘查的官兵却是五城兵马司的人。
从出事到现在已经两天了,德善看得眼睛都酸了,小孩子查了不少,可是却不见那两个小崽子的身影。
到了第三天,天刚蒙蒙亮,城门口便挤满了人,有出城的,有进城的,都在等着城门开启。
和前两天相比,人群里已经几乎看不到小孩了,虽说那些孩子被查完就放走了,可是也太吓人了。尤其是那些年纪小的,有的回去就给吓病了。
出城啊,什么时候不能出城?那就不要带着孩子一起出城了。
几驾骡车缓缓走来,纸钱纷纷而落,远远放去一片缟素。
城门口聚集的人们不约而同让出道路,出殡的啊,真是秽气。
北直隶这一带的风俗,出殡都是在天一亮就要起灵,守城门的旗手卫早就见怪不怪,他们的目光在出殡队伍里扫过,有少年人,但是年纪大了些,十八、九岁了,不是护国公府要找的人。
德善还没有到,他到与不到都一样,因为旗手卫和五城兵马司的人,会把那些小孩子带出来看管着,等他到后辨认然后再放行。
无论他是上午来还是下午来,那些孩子都在那里,就是哭死也没有人敢放他们离开。
终于,城门的人看到了两个孩子,都是八、九岁的模样,穿得破破烂烂,没有大人带着,只有他们两个人,重要的是,他们长得都很俊俏。
护国公府那位善爷说了,他们要找的是两个长得俊俏的孩子。
城门的人眼睛越发明亮,冲着面前的那群送殡的挥挥手:“快走快走。”
两个孩子被从排队出城的人群里拖了出来,一个哇哇大哭,另一个连忙哄他,穿着皮靴的大脚踹上去,孩子被踢得飞了起来。
这是打人啊,连孩子也要打!
众人的目光汇集在那个飞起来的孩子身上,没有人敢动,也没有人敢说话,喧嚣的人群顿时鸦雀无声。
一双手接住了飞起的孩子,孩子吓得止住了哭声,一张小脸煞白煞白。
他被吓坏了,忘记了皮靴踢在身上时的疼痛。
接住他的是一位少年公子。
这公子只有十四五岁,身穿狐裘,腰佩明珠,在这拥挤的城门前,他一袭白衣纤尘不染。
他把孩子轻轻放下,城门的人脸上早就没有了怒气,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热情真诚。
“杨世子,您来了。”
杨世子?
姓杨的?
护国公府的世子爷。
原来是他啊,难怪他敢接下那孩子。
少年微微颔首,指着两个衣衫褴褛的孩子:“不是他们,放了吧。”
“好好,这就放,这就放”,城门官亲自说道,又指指两个孩子,“你们还不快谢过世子爷。”
两个孩子兴许是吓傻了,神情木然,一动不动。
杨锦程微笑:“好了,让他们走吧。”
城门官挥挥手,示意他们快点走。
一个孩子反应过来,拉着另一个快步离开,两人走出很远很远,把门内门外排队的人群甩到了身后。
先前被踢飞的孩子停下脚步,他转身看向巍峨的京城城楼,轻声笑了:“那就是护国公世子杨锦程啊。”
“辛拾,你管这个干嘛,快点走吧,我们已经耽搁得太久。”另一个说道。
辛拾脸上的笑容渐渐散去,眸子里泛出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戾气。
“总有一天,我要亲手杀了他。”他咬牙切齿,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辛拾,你如果再这样,我就要告诉屠爷了。”另一个孩子正色道。
辛拾冷笑一声,转身离去。
杨锦程,他要杀;关家,他也要杀;屠卫,他更要杀!
会有那么一天,一定会有,害死他家人的那些人,他一个也不会放过。
马车辚辚,一路前行。
沈彤和萧韧想到能顺利通过城门,可是没有想到会这么顺利。
他们躺在棺材里,棺盖被钉子钉上,他们看不到外面的情形,只能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哭,有人说话。
哭声听得清楚,但是说话声却并不清楚。
他们听到有人在说杨世子。
杨世子啊,杨锦程啊。
也不知又走了多久,这一队出殡的人走进一片林子。
林子尽头连着一片坟地,据说当中有几座几百年的老坟,墓碑早已不见,这些坟茔早成孤坟。
他们从林子里走出来时,已经没有了棺木,还是那群送葬的人,赶着骡车向回城的方向而去。
又过了约莫半个时辰,八骑从林中疾驰而出。
萧韧看一眼独自骑在马上的沈彤,他有些不放心:“这匹马不适合你,太高太大了,你到我的马上来吧,我委屈一点,与你共骑。”
当然委屈了,从这一刻起,沈彤就是囚犯,他要带回西北交给蒋双流的囚犯。
囚犯是不能独自骑马的,不安全,很不安全,会逃跑的。
所以还是捆起来放到他的马上最放心。
“我觉得很适合啊,你看,这匹马很听我的话,我让它向前他就向前,我让它向后它就向后。”
说到向后两个字,沈彤忽然一夹马腹,那马猛的转身,竟然真的向后跑了。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萧韧没有想到,他的六名随从当然也没有想到。
沈彤逃跑的方向,是向着京城去的方向,她要去哪儿?难道要回去?
第八十五章 村口有人等
马蹄声声,寒雀惊飞,官道之上,几骑纵马弛骋。
眼看只隔半个马身,鲜衣怒马的小少年伸手去拽前面穿着前面那人,手还没有碰到,沈彤反手就是一马鞭,萧韧连忙抽手,怒道:“沈彤,你给我回来!”
沈彤头也不回,催马狂奔,萧韧气极反笑,放慢了速度,六名手下也跟着勒住缰绳,见他们停了下来,萧韧蹙眉:“谁让你们停下来了,追啊,跟着她,看看她究竟要搞什么鬼。”
他就不信了,一个小屁孩,还能翻出他的五指山。
想起蒋双流隔着铁栅栏,和他说起沈彤时,那一脸欲哭无泪的苦相,当时笑得他前仰后合,就连正被王爷关禁闭也忘了,结果被王爷得知蒋双流偷偷去看他,又让他多关了五天。
所以,如果他不能把沈彤全须全尾带到蒋双流面前,老蒋那家伙还不知道会怎么笑他,若是让王爷知道了,他这次偷偷混进杨家的事,就要罪加一等了,说不定不是只关禁闭这么简单了。
自从王爷让他做了府卫指挥,他就已经长大成(人)了,他才不要再让他们把他当成孩子。
沈彤骑在马上,她能感觉到身后的马蹄声越来越远,她不怕萧韧知道她要去哪里,这种事情不用瞒他,也瞒不住他。
宽阔的官道上,一人一马驰骋如流星闪电,半里开外,另有七骑不远不近地跟着。
不急,让她跑,我倒要看看她去哪里,有本事就回京城啊,她敢吗?
沈彤当然不敢,她可没有把握还能在杨锦程和德善的眼皮底下再跑个来回。
她要去的地方是三里庄。
三里庄离京城只有三里地,大半个时辰后,沈彤到了三里庄。
按照她和芳菲约定的日子,昨天芳菲就要回到三里庄等着她了。
昨天开始,德善就在城门前抓小孩了,也不知道她那个笨丫头有没有吃苦头。
沈彤在村口下马,她牵着马刚刚走进村子,就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没头苍蝇一般向她跑过来。
“小姐,呜呜呜,小姐,你活着,呜,你没死,呜呜,你怎么变成男的了?”
芳菲抱住她,鼻涕眼泪蹭了她一身。
沈彤叹了口气,拍拍芳菲的小脑袋,道:“乖,快去,让人给我弄点吃的,我饿了。”
村口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她可不想生离死别给别人看,何况,她已经看到萧韧和他的随从就站在不远处。
芳菲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带着她去了那位大娘的家里,大娘看到来的是她,松了口气,指着芳菲道:“你可算来了,这丫头天不亮就跑到村口等着你了。”
“芳菲,昨天你出城时被查了吗?”沈彤问道。
芳菲左右看看,见大娘已经张罗饭菜去了,她压低声音说道:“小姐,你猜我是和谁一起出城的?”
“梅胜雪?”沈彤不动声色。
“哎哟,小姐真厉害,你怎么猜到的?”芳菲大眼睛瞪得溜圆,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
沈彤摸摸她的小卷毛:“在这京城里,除了她,还有谁是你认识的吗?”
许安他们没回京城,虾头回京城了,即使看到芳菲,也不会露面。
能让芳菲看到,芳菲又认识的,也就只有一个梅胜雪了。
何况十多天前,她们住在三里庄的那个晚上,梅胜雪也是住在这里的。
“她人呢?”沈彤问道。
芳菲皱起鼻子:“也住这儿。”
沈彤叹了口气,上一次为了不和梅胜雪碰上,她故意睡到日上三竿,等到梅胜雪离开三里庄,她才起床的,她去京城是去办事的,不是和梅胜雪寻偶遇的。
“她问你什么了吗?”沈彤问道。
芳菲得意起来:“小姐说过,见到她时不要理她,我就是没有理她,无论她问什么,我都不理她。后来她冲我挥拳头,我说我家小姐就要来了,你敢打我,我让小姐揍你,她果然就不敢打我了。”
好吧,你真厉害。
这时,屋外传来大娘的声音:“姑娘,有人找你们。”
“是不是许安叔他们来了?”芳菲一下子就跳了起来。
“不是他们。”沈彤站起身打开了门。
萧韧昂首挺胸走了进来,看看屋子,土炕占了半间屋子,连把椅子也没有。
他只好站在那里,问沈彤:“你就是来找这个傻丫头的?”
一旁的芳菲瞪起了眼珠子,她才不傻,她一点都不傻。
萧韧看都没看旁边炸毛的小丫头,他目不斜视地看着沈彤,目光冷冷。
“也不全是,我还要在这里等几个人。”沈彤道。
“什么人?”萧韧问道。
“我的袍泽。”沈彤说道。
袍泽?
她还有袍泽?
萧韧上上下下打量着沈彤,才到他腋下的小不点儿,一眼就从头看到脚了。
......她知道什么是袍泽吗?
“还要等几天?”萧韧又问。
“十日。”日子是早就算好的,不会错。
“若是他们不来呢?”萧韧讥诮。
“他们会来的。”
外面传来大娘热情洋溢的声音:“姑娘,开饭啦。”
托盘里是两碗热气腾腾的炸酱面,还有两碗清汤,上面飘着碧绿的葱花儿。
他们是天不亮就出来的,全都饿着肚子。
沈彤看到萧韧的眼睛在炸酱面上停了停,又立刻移开。
“大娘,再多煮一碗......”
沈彤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萧韧打断了.
“十四碗,再煮十四碗,再要一锅热汤。”
大娘很高兴,转身出去煮面了.
芳菲的眼珠子瞪得更大了,她喃喃自语:“这人是猪吗?吃这么多,十四碗啊,肚皮都要撑爆了。”
沈彤别过脸去,不想去看萧韧脸上要杀人的表情。
他还有六名随从,加上他,每个人两碗面。
那六名随从,一般高矮胖瘦,一般英俊威武,他们就是护国公府外,那六个非同凡想的乞丐。
“我让人在这里替你等人,你和你这个傻丫头,吃完饭就和我一起走。”
萧韧冷冰冰地说道,是命令,不是商量。
他已经原谅她耽误行程跑到这里来了,接下来他不会再任她胡闹。
他们必须立刻动身回西北,在这里多留一日,便多一日的危险。
第八十六章 京城有人去
“不。”她甚至懒得多说一个字。
萧韧转身,走到门口,站了一会儿,又转过来,走到沈彤面前。
“好,你牛!”
说完,萧韧又头也不回地走了。
大娘煮好面,四处找人的时候,一个人高马大浓眉大眼的后生跑过来,付了面钱,一个人挑着放着十四碗面的担子走了。
又过了一会儿,后生把十四只洗得干干净净的面碗送回来,大娘拉着他左看右看喜欢得不成,就差留他给自家当女婿了。
芳菲趴在窗户上看了好一会儿,关上窗户跑回沈彤身边:“小姐,那个人带来的人都长得好好看啊。”
当然好看了,王府府卫,秦王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在哪里,那是秦王的脸面,当然要挑长得好看的。
沈彤已经换上女子装束,一身深深浅浅的红。
这时,外面有人敲门,芳菲撅嘴,一定又是那个说她是傻丫头的家伙。
她不情不愿地打开门,门外站着梅胜雪。
“沈姑娘,真巧,又见面了。”梅胜雪没把自己当外人,她一屁股坐到炕沿上。
“是啊,真巧。”你在城门前遇到我的丫头,就跟着一起来了,所以哪有那么巧的事。
“沈姑娘为何事到的京城?”梅胜雪没有兜圈子,单刀直入。
“找我娘。”沈彤实话实说。
“哦,找到了吗?”梅胜雪问道。
“找到和没找到有区别吗?我又救不出来。”沈彤的目光有些呆滞,显然这趟京城之行对她打击很大。
梅胜雪是昨天才从京城回来的,她之所以会遇到芳菲,也是因为她们都被城门的人强行留下了。
后来护国公府的人来了,看到这些孩子中有女孩,就把她们放了。
护国公府要抓的是男孩,不是小女娃。
“令堂在护国公府杨家?你是去杨家救人了?城门口要抓的人是你?”所有的事情联系起来,梅胜雪顿时明白了。
“嗯,是我,可惜我没能救出我娘。”沈彤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她的手很小,很白,一看就是从小到大十指不沾阳春水,是娇养在深闺里的大小姐的手。
梅胜雪也看了看自己的手,粗糙得已经不像是女孩子的手了。
所以,她冒充小丫鬟到了陶家,蓉娘对她没有半分疑心。
“我也去京城了,我去看望我娘和我的婶娘,还有我的两个姐姐”,梅胜雪苦笑,没等沈彤说话,她就自顾自说下去,“你知道她们现在在哪里吗?我娘和婶娘都给官宦人家当老妈子,她们是官奴,是身份最低的老妈子,她们每天天不亮就要起身倒夜香,然后要把府里上上下下所有的马桶刷洗干净,而我的两个姐姐,她们曾经都和你一样,是养在深闺里的千金小姐,女红针织,吟诗做画,可是她们现在呢,做了官伎!永远都不能赎身,永远都不能从良。”
沈彤抬起眼睛,她的眸子里都是迷茫:“这和我有关系吗?我娘也在别人府里,被装在箱子里,连基本的自由都没有!”
说到这里,她忽然就翻脸了,指着梅胜雪的鼻子吼道:“出去,给我出去!”
她是自幼娇养长大的大小姐,她任性,她脾气不好,她救不出阿娘,她只能冲着无关紧要的人发脾气,使性子,她不高兴了。
梅胜雪不是第一次见到沈彤发脾气了,上次是在柳家湾,沈彤有多骄傲,脾气就有多大,上一次她甚至以为沈彤差点就会杀了她.
这一次也如此.
梅胜雪没有逗留,转身走出了沈彤的屋子.
片刻之后,外面就响起房东大娘的声音:“姑娘,怎么这会儿赶路啊,天黑前找不到宿头的。”
重又趴在窗户前偷看的芳菲跑了过来:“小姐小姐,那谁谁要走了。”
“嗯,我知道。”沈彤说道。
“小姐,她死乞白咧跟我来到这儿,怎么你来了,她就走了呢?”芳菲不明白。
沈彤笑着拍拍她的脑袋:“傻孩子,你不是不喜欢她吗?她走了还不高兴吗?”
是啊,那个讨厌的春鹊,不,是梅胜雪,她走了当然高兴了。
芳菲咧开嘴,笑得没心没肺:“那她是要去哪儿?”
“京城。”沈彤说完就躺在炕上,她其实是笑不出来的。
她望着头顶的承尘,承尘还真是承尘,上面积了一层灰尘。
沈彤忽然心灰意冷起来。
千辛万苦,她来到京城,可是那个人却不是阿娘,阿娘在哪儿,究竟在哪儿。
按照前世的进程,她是在十三年后见到阿娘的。
那时阿娘是个疯疯癫癫的老妇。
十三年后,阿娘在京城。
可是现在阿娘在哪里?
还有那个人,她在哪儿?
从陶家到柳家湾,再到京城,一路而来,她没有见过那个人,她和那个人再也没有过丝毫交集。
或许就在自己在陶家醒来的那一刹那,这一世的很多事情就已经改变了吗?
她没有喝下寒食散,没有被抓进死士营,她的命运已经改变。
那个人呢?也同样改变了吗?
沈彤的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小女孩的样子。
前世坠下悬崖里,她想起了阿娘,也想起了那个小女孩。
后来摔得支离破碎的她被灭灯师傅从谷底救起,她躺了整整半夜才能走路,但是一条腿残了,就连化缘用的饭钵,也要双手才能捧起,单手根本拿不起来,她已经成了废人。
那时她就记起了那个小女孩,她想起那是谁了。
因为那张脸对她而言太熟悉了。
八岁时她失忆了,她所有的记忆是从八岁开始的。
八岁之后,她唯一熟悉的小女孩只有一个人。
就是辛五!
蓉娘带到柳家湾的小女孩是辛五,野猪岭小王庄黄寡妇的女儿,从小养大,等待有朝一日给她当替身的女孩,是辛五!
可是她不知道为什么后来辛五也去了死士营,她记得她在死士营醒过来时,床边坐着一个小女孩,那是辛五。
刚进死士营时,因为寒食散的缘故,她缠绵病榻整整一年,除了大夫,只有辛五来看她,辛五每次都会给她带一个果子,果子红红的,甜甜的,咬一口甜到心里......
沈彤坐起身来,她想她可能知道母亲在哪里了。
第八十七章 鸽子(月票200加更)
次日清晨,沈彤还在睡觉,就被芳菲大惊小怪的声音吵醒。
“小姐小姐,那个好看的大哥哥又来买吃的了,还是吃面,他们很喜欢吃面吗?大早上就吃面,好厉害啊!”
被自家丫头吵得烦不胜烦,沈彤只好用被子蒙住脑袋,大早上吃面就好厉害,这是什么理论啊!
芳菲趴在窗台上,窗子只打开一半,小姐还在睡觉,她不能让外面的声音吵到小姐,所以只开一半的窗子。
“小姐小姐,好看的大哥哥来送碗了,他们把碗全都洗干净了呢,好厉害啊!”
有只鸽子落到窗前,也不怕人,咕咕叫了两声,芳菲连忙挥手把它轰走,小姐在睡觉,不要吵到小姐啊。
“小姐小姐,有只鸽子,呀,鸽子腿上还绑着竹管呢,不怕掉下来吗?好厉害啊!”
沈彤终于忍无可忍,她坐起身来,对芳菲说道:“你去看看那只鸽子飞到哪里去了。”
“可是鸽子已经飞走了啊。”芳菲很认真地说道。
“那就去找找,顺便把窗户关上。”沈彤重又躺下。
芳菲正闲得难受,小姐给她布置了差事,她很开心,蹦蹦跳跳出去找鸽子了。
......
萧韧从鸽腿上摘下竹管,从里面倒出一张字条。
鸽子是从西北飞过来的,千里迢迢,也只带来一句话:我爹知道了,速回!
没有落款,可是萧韧知道来信的是谁。
“七少,是不是王爷有命令啊。”
“世子的灵柩不会这么快就到西安了吧。”
......
六名手下你一言我一语,这次东来,萧韧只带了他们六个人。
上一次他接到命令没有回西安,而是南下杀了杨捷,按令当斩。
秦王当然不会斩了他,只是把他关了禁闭。
这一次他软磨硬泡,秦王才准许他跟着文官和内侍们一起到京城迎接世子灵柩,灵柩走了,他却没有跟着一起走。
那些人走得很慢,沿途又有地方官接驾哭丧,一两个月也到不了西安。
他自信快马加鞭,是能追上大队伍的,所以他在京城耽搁几日没有关系。
他原本只是想到护国公府走一圈,探探虚实,可是没想到却遇上了沈彤,还和她击掌为盟。
唉,如果不是为了给老蒋带份礼物,他才不会和小屁孩结盟。
对,出门在外的人,都会给家里人带礼物,老蒋从南边回来时,给他和周铮每人带了一把带雕花的桃木剑。
做为回礼,他就把那个小屁孩送给老蒋吧。
萧韧把纸条扔进火盆。
“是三公子写来的。”他说道。
三公子就是秦王三公子周铮,亦是秦王唯一的嫡子了。
周铮和他同年,比他大了几个月。
那年秦王接诏进京,来的时候带着三位皇孙,走的时候却只有周铮一个,世子和二公子都被太皇太后留在了京城。
没有人留意,周铮身边多了一个小内侍,那就是他。
当时他只有四岁,跟着秦王来到了西安。
他在秦王府里长大,王府里的人都知道,他是秦王在回京的路上捡到的孩子,秦王视他如子。
他是萧七少,秦王亲自教养长大的孩子。
王府里的人私下里都说,如果秦王不是皇子,可能早就正式收他为螟蛉了。
他和周铮一起长大,他们是最好的兄弟,就像当年的秦王和萧长厚一样。
萧长厚,定国公萧渊的小儿子,死后人头被悬挂在城门上整整三个月的那个人,是他的父亲。
这次进京的时候,他在城门前站了几个时辰,但是他却不敢抬头去看,那个曾经悬挂过父亲头颅的地方,他不敢看。
从小到大,他天不怕地不怕,他从未想过,会有一个地方是他害怕的。
可是当他站在京城城门前的时候,他千真万确地知道了,那轻轻的一抬头,却是他无法做到,也不敢去做的事。
纸条在火盆里化为灰烬,萧韧问岳阳:“世子灵柩到哪里了?”
“还在涵州府,当地的官员非常悲痛,在城外哭昏了好几个人。”岳阳刚刚从外面回来,他正在很细致地在手上抹油,这两天都是他洗碗的,一个人要洗十四只碗,他的手都快要洗粗了。
“如果我们十天后上路,会在哪里追上他们?”萧韧又问,这一次他问的不是岳阳,而是朱孟尝。
“到时会在山西境内,过了娘子关,如果山西的官员不够伤心,可能还会走得更远些。”朱孟尝说道。
可是山西的官员怎会不伤心呢,山西的土匪一个山头接着又一个山头,西秦军没少去帮他们剿匪,就是装装样子,他们也要很伤心,估计哭晕过去的人会比涵州府还要多一些。
“北直隶的官员还是装样子,越往西走,那些官员的眼睛就越真些,小皇帝是谁?能帮他们打鞑子打土匪吗?还不是要靠我们王爷,要靠我们西秦军啊。”蒋修杰说道,他是蒋双流的侄儿。
萧韧没有说话,岳阳找来纸笔,萧韧的回信也很简短:十日后启程。
他把纸条塞进竹筒,竹筒绑在鸽腿上。
岳阳抱着鸽子走到窗前,双手一举,鸽子扑楞着翅膀飞上了天空。
鸽哨声声,正在东张西望的小丫头亮了眼睛,她蹦跳着跑过来,正看到那个洗碗很厉害的好看大哥哥。
岳阳也看到了她,他拍拍脑袋,他放鸽子的时候,是不是被这小丫头看到了?
芳菲弯着眼睛,冲他眯眯笑。
她见过莫敢放鸽子,和这位大哥哥一样,都是偷偷摸摸的,被她撞到以后,他们的表情都是一样的,小姐说就像是活见鬼一样。
芳菲很开心,她要回去报告小姐。
“岳阳,你在干什么?”萧韧冷冷地问道。
“七少,沈姑娘的丫鬟好像看到我放鸽子了。”岳阳很艰难地说道。
萧韧没说话,看到又怎样,小事一桩,沈彤肯定连眉头都不会动一下。
“七少,我们真要在这里待十天吗?很危险的,万一被人发现,会影响到王爷的。”朱孟尝说道。
“会不会影响到王爷,是王爷说了算,不是我们。”萧韧说道。
不就是十天吗?他又不是等不得,大不了十天里,他和他的人就在屋子里,哪里也不去。
第八十八章 红袖招
昨天还是晴空万里,今天便乌云压顶。
京城的城门口,和前几天一起,依然在搜查过往的孩子。
虽然早朝之上,已经有御史弹赅这件事了,但是弹赅是弹赅,五城兵马司的人并没有撤走,城门前又有二十多个孩子等待杨家人辨认。
出城的孩子越来越少,现在抓到的这些,都是没有家里人跟着的,大多都是流民和乞儿。
寒风刺骨,乌云里带着潮意,眼看又要下雪了。
城门前的孩子们,衣衫褴褛,在寒风中籁籁发抖。
和前几日不同,这些孩子并没有嚎啕大哭,他们流浪了很久,早就知道对他们而言,眼泪是最没用的东西。
他们没有长辈可以依靠,他们就是活活哭死也不会有人管的。
有几个孩子还嘻皮笑脸地问道:“官爷,你们把小的抓过来,管饭吗?”
管饭吗?
当然不管饭了。
五城兵马司的人还没有开口,就闻到了饭香。
“这是世子爷让我们送来的。”一名仆从说道。
有饭香,还有肉香。雪白的白米饭还冒着热气,喷香的肉汤上飘着油花。
孩子们瞪大了眼睛,他们也只是在酒楼后巷的泔水桶里偶尔能吃到一两块肉而已。
像这样的白米饭和肉汤,他们有多久没有吃过了?或许从来也没吃过吧。
肚子咕噜噜直叫,口水顺着嘴角流出来,孩子们使劲吸着鼻子,舍不得把眼睛移开。
一个穿着绸缎的人对他们说道:“不要着急,这些都是你们的,这是杨世子送给你们吃的,每个人都能吃饱。”
是给我们吃的?
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们当中最大的十三四岁,最小的只有五六岁,有胆子大的问道:“真的是给我们吃的吗?”
“是啊,都是你们的,吃完了还有,直到你们每个人都吃饱为止。”穿着绸缎的人说道。
孩子们怔愣一刻,忽然欢呼起来,扑向白米饭和肉汤,没等那些仆从们用木勺把米饭盛到碗里,他们就用手抓着米饭把嘴巴里塞,塞得满满的,恨不能把所有米饭全都塞进肚子里。
正如这些人所说,一桶米饭吃完,马上又有一桶抬了上来,一锅肉汤喝完,立刻又有一锅新的摆到他们面前。
直到有人弯下腰,被撑得肚子痛了,他们才停了下来,会撑死的,吃得太多会撑死的吧,可是那也比饿死要好啊。
“没关系,明天还有,只要你们找到这两个人,以后都有白米饭吃,都会有肉汤喝。”
穿着绸缎衣裳的人展开两幅画像,画像上是两张很好看的脸。
......
闹市的街头,卖冰糖葫芦的小贩揉揉冻得生疼的耳朵,大声呦喝着:“冰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
一个小女娃走到他的摊子前,问道:“多少钱一支?”
小贩的眼睛亮了起来,他压低声音说道:“十姑娘,您回来了?”
被称为十姑娘的小女娃点点头,沉声道:“我回来了。”
......
三个时辰后,京城里下起了雪,这是今冬的第二场雪,大雪。
鹅毛大雪纷纷扬扬,漫天飞舞,街上已经看不到行人了,可是胭脂街上,却依旧丝竹声声,莺声燕语。
红袖招的老板娘芳名就叫招红袖,此时,她正站在敞开着的窗子前,看着自己手下最红的姑娘正陪着一位客人从马车里下来。
招红袖关上窗子,她转过身来,对站在她身后的小女娃说道:“熊四保来了。”
小女娃嗯了一声,站起身来,走到招红袖面前。
招红袖个头高挑,虽然已经年过三旬,可是身材依旧保持得很好,年轻的时候,她是京城里最负盛名的舞娘,后来年纪大了,就开了这家红袖招。
小女娃才到她的胸前,招红袖和她说话的时候,不得不微微弯腰。
“十妹,为什么要把熊四保叫来?究竟出了什么事,你怎么忽然又回来了?”招红袖不解地问道。
梅胜雪面无表情,冷冷地道:“你信不过我?”
“怎么会呢?我们既然结义,就没有什么信不信的。”招红袖说道。
梅胜雪没有说话,她看向门口。
门外响起脚步声,紧闭的木门被人大力推开,一个彪形大汉大步走了进来。
“十妹?你怎么来京城了?”大汉显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到梅胜雪,满脸的惊讶。
“熊四保,你有多久没来我这儿了,是不是早就把我们给忘了?今天我如果不是让雪娘去叫你,你是不是就不来了。”招红袖嘲弄地说道。
熊四保怔了怔,哈哈大笑:“怎么会呢,我整日忙里忙外的,顾不上而已。”
说着,他就大咧咧坐了下来,看看旁边空着的几个椅子,问道:“怎么只有我们三个,其他人呢?”
招红袖道:“董大娘快不行了,可能来不了。”
“不,董大娘不行了,小董会来。”梅胜雪打断了她的话。
她的话音刚落,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招红袖走过去,打开了门,门外站着个青衣小帽的年轻人,正是日间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小董。
招红袖指指一把椅子,对小董说道:“那是董大娘的位子,你来坐吧。”
熊四保看看小董,又看看空出的另外几把椅子,拧着眉头说道:“就我们四个?”
梅胜雪冷冷道:“四个就够了。”
“够了?哈,以前是十个人,后来是九个、八个、七个、现在只有四个了,唉,下次再见面,恐怕......”
没等熊四保把话说完,梅胜雪就厉声说道:“熊四保,你是不是后悔来了?如果后悔,现在就可以从这里滚出去!”
熊四保怔怔一刻,忽的站起身来:“我不想来,我他娘的真不想来,我现在过得挺好,我早就不想来了,既然你这么说,那咱们今天就把话说清楚,当年你们梅家对我有恩,这么多年了,我该还的都还了,从此后咱们一拍两散,你们去做你们的大事,我继续当我的闲帮,怎么样?十妹,不,梅小姐,我和你不一样,你是千金小姐,我就是个小人物,你看看,以前我们有多少人,现在都死了,连大焦都死了,你放过我吧,行不行?”
第八十九章 不是我
一片寂寂,得不到回应的熊四保僵立一刻,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良久,梅胜雪站起身来,她冷冷地看着熊四保,目光犀利。
熊四保不由自主地缩缩脖子,把眼睛移向别处。
“好,你可以走,把你的手留下。”梅胜雪忽然开口,她的话和她的口气一样,令人压抑。
熊四保瞪大了眼睛,当年他在街上偷东西,被人抓住要废掉他的一只手,梅阁老恰好经过,让人把他送去了衙门。
他只是小偷,在衙门里关了十几天就放了出来。
他的手还是他的,没有废掉。
但是他记住了梅阁老的恩情,只是还没有机会报恩,梅家就出事了。
有一天,招红袖找到了他,那时的他满腔热血,他与她们义结金兰。
后来梅胜雪来了,她是梅阁老的女儿,因为自幼有残疾,梅家羞于提起,把她养在了外面,也正因此,她逃过一劫。
梅胜雪虽然在十人中年龄最小,来的也最晚,可他们却对她马首是瞻。
梅胜雪要报仇,她要拿回她失去的一切。
可是事与愿违,过去了一年又一年,理想一次次被现实击垮,朝廷里的高官一个个起来,又一个个落下,杨家依然屹立不倒。而他们却仍然生活在最底层,别说报仇了,他们连站到杨家人面前都不可能。
他们从最初的十个人,变成了现在的四个,有的人死了,有的人伤了,就连大焦也死了。大焦是梅胜雪自幼订亲的夫君。
现在只有他们四人了,熊四保想要离开,他不想干了,他早就不想干了。
他还是闲帮,帮人收帐,帮人看场子,他的手下已经有了一群小兄弟,他吃喝不愁,他早就不再是当年那个满腔热血的愣头青了。
终于,他再一次看向梅胜雪:“不,我为什么要留下我的手?当年救下我的是梅阁老,不是你,这些年为了给梅家报仇,我受过伤,流过血,梅家的恩情我已经还了。”
说完,熊四保踢翻了椅子,大步向门口走去。
嗖的一声,有利器破空而出,熊四保来不及回头,就倒在了地上。
梅胜雪缓步走到他身边,从他的后背上拔出飞刀,鲜血汩汩而出。她的目光在室内另外两个人的脸上扫过,淡淡地问道:“你们呢?也想走吗?”
招红袖和小董怔怔一刻,他们没有想到,梅胜雪会杀死熊四保。
小董摇头:“梅家对我们董家有恩,我不走。”
梅胜雪看向招红袖:“你呢?”
招红袖格格娇笑:“我更不会走了。”
京城里没有人知道,她招红袖是梅阁老的红颜知己,就连这家红袖招,也是梅阁老暗中给她开的。
她知道以她的出身,就连给梅阁老做外室的资格也没有,她也不想从良,她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她不想改变,所以她在她的青(楼)迎来送往,梅阁老是她最大的恩客,这是她和他的秘密。
即使没有梅胜雪,她也会想方设法给梅阁老报仇,哪怕搭上她的命,搭上她的一切。
梅胜雪擦干净飞刀上的血,重又坐回到椅子上,屋子里弥漫着血腥气,熊四保的尸身仍然趴在地上。
“十妹,究竟出了什么事?现在你可以说了吧。”招红袖问道。
梅胜雪的嘴角溢出一丝难得的笑容:“沈家太太黄氏,现在就在护国公府里。”
“啊?真的假的?”招红袖大吃一惊,梅胜雪南下寻找黄氏的事情,她是知道的。
“千真万确,不会有错。”梅胜雪神情傲然。
沈彤打死也不会想到吧,她会回到京城,她会去找黄氏。
“别说护国公府铜墙铁壁一般,就是我们真能进去救出了黄氏,黄氏也不会把遗诏的下落告诉我们吧。”欢喜过后,招红袖重又疑惑起来。
“你忘了,黄氏还有一个女儿,而我恰好知道她女儿的下落。”梅胜雪说道。
“用沈家女儿来威胁黄氏?逼黄氏就范?”招红袖大喜过望。
梅胜雪冷笑:“黄氏的女儿可不是普通孩子,如果用她来威胁黄氏,黄氏一定不会相信,可若是用黄氏来威胁她呢?”
“那怎么可能,那还是个孩子啊。”招红袖不解。
“是啊,是个孩子,可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孩子......”梅胜雪说道。
大雪还在下,院子里一片雪白。
芳菲趴在窗前看着纷飞的雪花,扭头问沈彤:“小姐,这么大的雪,城门前的孩子们会不会冻死啊?”
屋子里有火盆,还有烧得暖烘烘的大炕,可是她也才在窗前待了一会儿,就冻得鼻子疼,城门前的那些孩子,非得冻死不可吧。
沈彤道:“快了,城门前就快要没有孩子了。”
“为什么,是小孩子全都不出城了吗?”芳菲不解。
“是没有人再抓他们,他们可以像以前一样,随便出城了。”沈彤说到这里,忽然笑了。
芳菲不知道小姐为什么要笑,她也不知道小姐为什么能笃定城门口不再抓小孩了。
可是很快,她就从房东大娘口中得知,城门口真的不抓小孩了。
她兴奋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小姐,正说得眉飞色舞时,那个总叫她傻丫头的家伙忽然来了。
“沈彤,告诉你一件有意思的事。”萧韧说道。
“抓住人了吗?”沈彤问道。
萧韧一怔:“你知道?”
“嗯,我猜到了。”沈彤道。
她猜到了,她还猜到那是梅胜雪一手策划的。
“杨家有个管事,想要收买德善的小厮,结果被那小厮告诉了德善,于是那位管事就露馅了。”萧韧忍不住笑了出来。
张四儿虽然死了,可是杨家的暗线不只张四儿一个。
“杨家的管事?”沈彤纳罕。
“我打听过,那位管事有个毛病,就是好色,他喜欢逛窑子,我猜他十有八、九,是被人抓住了把柄,不过他也是个烈性的,被发现后就自尽了。”萧韧说道。
“于是杨家就不再大张旗鼓抓我们了?”沈彤问道。
“嗯,现在满府抓内奸,护国公府人心惶惶,有趣极了。就是不知道那个管事究竟是被谁指使的”,萧韧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他忽然不笑了,他看向沈彤,“你知道是谁指使的吗?”
沈彤摇摇头:“不是我。”
当然不是她了,这几天她都在三里庄里安心等人,什么都没做。
第九十章 我忘了
确实如此,在萧韧看来,这几天沈彤就像只乌龟缩在壳里,她连大门都没有出去过。
倒是她那个傻丫头,每天都会跑到村口,像是在等什么人。
萧韧也很好奇,沈彤口中的袍泽会是何方神圣。
屋里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空气里弥漫着焦香味道,萧韧吸吸鼻子,眼睛看向火盆,沈彤很怕冷,屋里放了两个火盆,声音就是从其中一个火盆里传来的。
“哎呀,烤焦了!”小丫头惊呼,用拨火的铁棍子拨出一颗颗烤得糊黑的豆子。
萧韧从鼻子里喷了口气,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豆子放到火盆里烧的。
“豆子不是这样烤的。”萧韧忍不住说道。
芳菲鼓着腮帮子,冲着那堆焦碳似的豆子使劲吹气,她才不理这个人呢。
再看沈彤,就像是不知道自家丫头在犯蠢似的,手里拿着本破书看得起劲儿。
一个七八岁的小屁孩,又是练武的,还看书,你认字吗?
他走到炕边,拔着脖子想看看那本破书是什么,沈彤低着头,就像是头顶上长着眼似的,把书抖了抖,亮出封面给他看。
“弟子规?”萧韧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指着沈彤,问道,“你究竟是不是沈家孩子啊,这么大了还在看弟子规?”
沈彤抬起头来,很认真地说道:“我没看过。”
有什么好笑的,她确实没有看过,这是芳菲在房东大娘那里找来的书。
小女娃神情严肃,萧韧反而笑不出了,他好奇地问道:“沈彤,你是不是还没有开蒙?”
“不知道,我忘记了。”沈彤说道,继续去看手里的那本《弟子规》。
沈彤坐在炕上,萧韧站在炕边,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沈彤头顶有个小发旋儿。
没留头的小屁孩,真丑。
萧韧别过头去,就看到另一个没留头的小丫头还在冲着黑乎乎的豆子吹气儿。
萧韧从大娘家里出来的时候,迎面看到来找他的蒋修杰。
“七少,有人......有人让我给你带了东西。”
萧韧蹙眉,他在三里庄的事,除了他们自己以外,没有人知道,谁会来找他?
他没有说话,大步走回自己的住处。
他和六名属下住在村子最东头,那里有一条小路,蜿蜒通向村后的群山。
屋子里,其余五人都在,八仙桌上,放着一只大红描金的食盒。
他们轻装简骑,这不是他们的东西,整个三里庄,恐怕也没有这样的东西。
萧韧上下打量着蒋修杰,看着蒋修杰心里直发虚。
“今天我让你去京城见老方,打听京城的情况,除了老方,你还见了谁?”
他没问给他带东西的是什么人,而是问蒋修杰见过谁。
蒋修杰在心里默念了五遍叔父蒋双流的名字,终于挺直了腰板。
叔父膝下只有一个女儿,他是蒋家这一代唯一的男丁。
所以七少一不会要他的命,二不会要他的子孙根,命和子孙根都在,其他的......管他呢。
“我见到了阿马,这东西就是阿马让我给你带的,不对,是给我们带的,不是只给你一个人的。”蒋修杰说道。
他的祖父蒋涤青是老定国公萧渊麾下五虎将之一,小时候他也常去国公府,阿马抱过他,他和小时候的样子变化不大,阿马一眼就认出他了。
“不是只给我一个人的?”萧韧冷笑,眸光如剑,刺向蒋修杰,如果眼神能杀人,蒋修杰已经透心凉了,“那你还来告诉我做甚?”
“七少,阿马老了,他是老人家,我不忍心让老人家伤心。”蒋修杰没有说谎,他真的是不忍心。
阿马是现任定国公萧长敦的亲随,他认识,萧韧也认识。今天他从方记棺材铺里出来,没走多远就看到了阿马。阿马比他记忆中老了很多,以前那个精神抖擞的阿马,现在脸上皱得像个桃核,只是那笑容,还和当年一样。
蒋修杰知道这样做会让萧韧不高兴,可是他还是硬着头皮,带着东西回来了。
萧韧冷着脸,转身向外走去,走到门口,他说道:“你拿回来的,就是你的东西,你看着办吧。”
说完,萧韧就走了,连头都有回。
蒋修杰无奈地看看那只食盒,又看看其他五个人。
“我看着办?怎么办?”他问。
“打开看看,里面是什么?”岳阳说道。
“是啊,看看吧。”朱孟尝也说。
食盒打开,里面是各色点心。
“怎么都是点心啊,而且都是加了桂花的,有椒盐味的吗?”
“看看有没有红豆沙?”
“我也不喜欢吃桂花,甜甜腻腻的。”
“小蒋,这是你拿回来的,我们都不喜欢吃,你自己都吃了吧,岳阳,你去问问那家大娘,会做肉夹膜不?”
“是啊,天天吃面,我都快变成面条了,我想吃羊肉包子。”
......
蒋修杰摸摸鼻子,默默把食盒盖上。
小时候,七少第一次揍他,就是因为他摔了七少屋里的一罐子糖桂花......
次日,天空终于放晴了,岳阳去给大娘送碗,回来的时候告诉他:“七少,刚刚我看到沈姑娘的丫头,就是叫芳菲的那个,欢天喜地的跑回来,身后还跟着四个人。”
“什么人?”萧韧问道。
“都是男的,两个三十上下,一个二十多岁,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看身板都像是练家子,身上戴刀,还牵着马。”岳阳说道。
萧韧眯起眼睛,这些人是沈彤的袍泽?
“收拾东西,随时准备动身。”萧韧向着沈彤的住处走去,他倒要看看,那些是什么人。
芳菲兴奋得像只小麻雀,小姐让她到村口去看看,她刚到村口就看到了许安四人。
许安、路友、王双喜、阿治。
他们四个是快到三里庄时遇到的,然后一起回来。
“虾头是不是比我们先到啊,他在京城离得最近。”阿治问道。
芳菲想了想,她想不起来虾头让她们怎么圆谎了,忘了。
“我不知道,我忘了。”芳菲实话实说。
“你这小丫头,什么叫你忘了?”四人哈哈大笑,阿治还拍拍芳菲的小脑袋。
第九十一章 亮剑
芳菲忘记的事,沈彤不会忘。
“虾头说,他亲戚的女儿嫁到京城,他担心她会出事,就先我们一步去京城了。后来我们就没有见过他。”
路友蹙眉,不满地说道:“这个虾头是怎么回事,自己去京城看望亲戚也就算了,怎么还没有按时回来呢?”
许安也觉奇怪,他心里涌上一个不好的念头,他看向众人,目光落到沈彤脸上。
小女娃软软糯糯,只是目光里多了几分这个年龄不应有的清冷。
“沈姑娘,我们再多等一天,若是虾头没有回来,那我们再走,你看可好?”许安问道。
“好。”沈彤说道。
四人默然无语,就连路友也闭上了嘴巴。
如果虾头没有回来,那么只有两个原因。
一是虾头出事了,不能回来;二是人各有志,他不想回来。
虾头很机灵,脱下飞鱼卫的衣裳,他就是个半大孩子,他想逃过杨家耳目并不难,因此,他出事的可能性不大。
那么就是他不想回来。
他们五人先是飞鱼卫,去年杨捷任了飞鱼卫副使,他们才被挑到杨捷身边做了侍卫。
在此之前,他们彼此并不熟悉,而虾头是他们当中来得最晚的。
大家都不说话了,屋里的气氛变得压抑起来。
“沈彤,他们就是你要等的人?”一个声音传来,少年大步走了进来,目光炯炯地打量着屋里多出的四个人。
“嗯,他们是我的人。”原本坐着的沈彤站了起来,像小母鸡似的把四个一看就是练家子的大男人护在身后。
这个场面有些可笑,沈彤还不到他们的胸口,可是她面沉似水,眼神戒备,似是随时就要扑上来咬人。
萧韧怔住,四个男人也同时怔住。
他们都没有想到,刚刚还拿着本书,表情柔软的小姑娘,会突然挡在他们中间。
“沈姑娘,这位小爷是......”许安沉声问道,沈彤虽然年幼,但遇事之冷静,就连他也自愧不如,除非是眼前的少年来头不小,让她感到了危险,否则她不会如此冲动。
沈彤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看向萧韧:“你自己告诉他们,你是什么人。”
直到这一刻,萧韧才想起一件事来。
他好像从来也没有告诉过沈彤,他是什么人。
只是有一次,沈彤说她不相信他是秦王派来的,当时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除此之外,沈彤没有问过他的身份来历,而他也没有说过。
现在,沈彤说这四个人是她的袍泽,是她的人,也就是说,以前不是她不想问,而是她不敢问,现在她的人来了,她有了靠山,所以她敢问了,她让他自己说。
想通了这些,萧韧的心里忽然舒畅起来,就像是寒冬腊月里喝了一碗当了糖桂花的热水,舒服无比。
原来沈彤一直是烫死的鸭子,嘴硬。
她是怕他的。
在护国公府里,她怕他;在柳州方记棺材铺,她怕他;到了这三里庄,她仍然怕他。
早知道她一直都很怕他,他就应该对她狠一点,对,狠一点。
萧韧眼中闪过一抹暗喜,但很快便消失无踪。
他感觉到那四个人的目光齐齐落在他的脸上,如同四只待势而出的豹子,只等沈彤一声令下,就要扑上来把他撕碎。
......这四个人不是普通的武者,他们身上有一种普通武者所没有的气势。
这是带着血腥的气势。
武者虽多,但是真正杀过人的武者并不多,大多人习武只是为了强身健体而已。
这四个人是见过血的,而且不是单打独斗。
从他们的眼神中就能看出他们之间的默契,连同沈彤在内,他们是一个整体,一个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整体。
“我,萧韧,来自西北。”
眼前的小少年只有十二三岁,身量尚未长成,唇红齿白,眉目俊朗。
“萧韧萧卫使,久仰大名,想不到竟然在此地得遇,失敬!”许安朗声说道。
萧韧微微眯起眼睛:“你知道我?”
“知道。”许安道。
萧韧看着许安,许安已过三旬,身姿伟岸如山石,与他相比,萧韧青嫩得如同养在后园里的修竹。
但是那微扬的下巴,冷冽的眸子,却让许安想起很多年前的夜晚,他在山间看到的那一轮拢在冰潭里的月。
萧韧的目光从四人脸上一一扫过,然后他看向他们的手,那是握刀的手。
猛的,萧韧眸中光茫陡起,他厉声喝道:“飞鱼卫,你们是飞鱼卫!”
他是萧七少,他是王府府卫指挥,但是这个官是燕王给他的,他没有朝廷俸禄,当然也没有在吏部备案。西秦军的人都叫他萧七少,没人称呼他的官职,能一口说出萧卫使三个字的,只有可能是从细作手中得到情报的人。
飞鱼卫,这四个整齐划一双手沾血的人,是飞鱼卫!
沈彤怎么会和飞鱼卫在一起?
这个死丫头!
她不肯跟他去西北,就是为了等这四个飞鱼卫?
许安和其他三人都是一惊,就像萧韧没有想到沈彤会和飞鱼卫在一起一样,他们也没有想到,萧韧只凭一两句话就叫破了他们的身份。
以前的身份。
萧韧身上没有兵刃,这些天来,沈彤也没有见过他用兵刃,但是沈彤知道,他用的是剑。
沈彤至今还记得,萧韧的剑尖抵在她肌肤上时,那一触之间的冰凉。
屋内剑拔孥张,瞬息之间,萧韧手上已经多了一把剑。
软剑!
难怪没有看到他用兵刃,因为他的兵刃就藏在他的身上,软剑缠在腰间,手上一拉一抖,那剑就持在手中,宛若银蛇白练。
“萧韧,你要干嘛?”软糯的童声响起,就像一声清音响彻在绷紧的琴弦上,所有人忽的又安静下来。
“他们是飞鱼卫,你为何会和他们在一起?”萧韧问道,手中软剑泛起森森寒光。
“他们曾经是飞鱼卫,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了,萧韧,你不要紧张,我让他们不伤害你就是了。”小女娃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气死人不偿命的该死气焰。
第九十二章 实力
以前是飞鱼卫,现在不是了?
萧韧不让自己生气,他不和小女娃一般见识,他要留意的是面前的四名飞鱼卫。
“沈彤,我们说好的,你要跟我去西北。”萧韧说道。
许安等人全都一惊,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向沈彤询问别后情形,他们甚至还没有问过沈太太的事,什么都没问,萧韧就来了。
萧韧口中的去西北是怎么回事?
西北是燕王的地盘,迄今为止,护国公和太皇太后还无法染指。
“你又没有帮我救出我娘,我为什么要跟你去西北啊。”
好吧,又是那番话。
如果此时没有这四个飞鱼卫,萧韧倒是会和沈彤理论一番,可是现在不是和死丫头吵架的时候。
而且最重要的,他的人没有跟过来,他一个打四个......不对,是五个。
但是打不过也要打,沈彤必须跟他去西北,不对,是他一定要带着沈彤去西北,不管她愿不愿意,她都要去,这是他的执念,从小到大,但凡是被他起了执念的事,就没有一件做不成的,就连王爷都说,只要小七想做的,就一定能成功。
心念一动,萧韧便已出手,软剑如同银蛇狂舞,越过沈彤,攻向她身后的人。
可是现实总是超出想像,他不想和沈彤对上,所以他与沈彤擦身而过,但事与愿违,他的剑快,沈彤的手也快!
软剑抖出,沈彤身体后仰,双臂也向后探出,软剑抖出一个弧度,下一刻便会如神龙般扫向离沈彤最近的那个人。
然后,软剑也只是一抖之间,但如同被磁石吸住,动弹不得。
萧韧微惊,抬眼看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有一只白嫩嫩的小手,紧紧地捏住了他的剑尖。
“放手!”萧韧喝道。
“沈姑娘,快放手!”许安等人喊道。
“坏人,我和你拼了!”芳菲朝着萧韧一头撞过来,萧韧没动,腰上被重重撞了一下。
也就在这一刹那之间,四把刀一起指向了萧韧。
鲜血顺着剑尖滴下,雪白的手,鲜红的血,凛凛剑光中分外刺目。
捏着剑尖的小女孩,神情平静,就像是感觉不到疼痛。
四把刀,两把分左右横在颈间,另有两把抵在后心。
萧韧笑了,他虽然只有十二岁,可是他和周铮都是在军营里长大的,他们打过鞑子,打过土匪,也杀过行刺的刺客和死士。
而眼前的四个人,不对,是六个人,算上沈彤和那个看上去傻乎乎的小丫头,他们不同于他以前遇到的任何敌人。
他们是一个整体。
先是激他出手,接着以血肉之躯阻住他的进攻,就在他一惊一怔之间,那个最傻最弱的横冲过来,他轻敌了,于是四把刀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他制住。
他只能放手。
他只能弃剑。
眼前的几个人,论单打独斗,或许并不是他的对手。
他的第一次轻敌,并非是芳菲撞上来的时候,而是他以为他们的战术会是一轰而上或者车轮战,却没有想到,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分出主次先后,以强对弱,以弱对不备,再以多胜少。
萧韧扔了手中的软剑。
他昂首看向沈彤,沈彤也松开了剑尖,小丫头芳菲咧着嘴,给她擦拭手上的鲜血。
“沈彤,你想让我看到什么?”萧韧冷冷地问道。
“实力。”沈彤道。
实力,不是她一个人的实力,而是六个人,他们六个人的实力。
萧韧的眼睛重又明亮起来,他笑了,哈哈大笑,只是这笑声并不恣意,因为四把刀还在他身边。
“沈彤,你想让王爷,让西秦军奉你们为上宾吗?”笑够了,萧韧问道。
“上宾是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萧韧,我们要的只是一个承诺,我知道你给的起。”沈彤说道。
“什么承诺,你说来听听。”萧韧道。
“我们之去西北,是想去就去,想走就走,你能答应吗?”
想去就去,想走就走啊,你知道你要去的地方是哪里吗?你是不是以为是菜园子啊。
“你开玩笑......”只说了四个字,萧韧就把后面的话硬生生咽下。
并不是因为颈间的那丝来自刀刃的冰凉,而是他看到沈彤捡起了他的剑。
软剑抖开,沈彤挽了一个剑花,就在那剑刺向他的一瞬间,横在他颈间的那两把刀攸的闪开,换成沈彤手里的剑抵在他的胸前。
“萧韧,我们的实力如何?”小女娃娇滴滴的声音,可恶得想让人打她屁股。
萧韧狠狠咽口唾沫,把要骂人的话硬生生咽了下去。
“不弱。”他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
“我们配吗?”没头没尾的四个字,但是萧韧明白,屋里其他人也明白。
她在问他,他们配不配在西北想去就去,想走就走,她在问他,他们配不配把西北当成自家菜园子,想吃黄瓜时就去摘根黄瓜,想吃豆角发现自家菜园子里没种豆角,他们就去别人家里摘豆角。
西北对于他们而言,不是避难所,只是他们想去的地方而已。
他们到了西北,不是囚犯,更不是寻求保护的人。
他们和他是平等的,就像在护国公府杨家一样,她沈彤与他是合作,他们是结盟。
而已!
在这明显强弱分明的局势下,沈彤与她的人,用一己之力再向他要平等,要合作!
他给的起吗?
“你应该去和王爷说,而不是我。”萧韧说道。
“走一步看一步,现在我要说的只是这个,而这个也只是和你说,因为和你说就够了,不用去和燕王说。”沈彤说道。
和他说就够了?
这么大的事,在沈彤看来和他说就够了。
“你当这是小事吗?”萧韧道。
“是啊,这就是一件小事,因为以后还会有很多事,比起那些,这就是小事。小孩,你能决定,这个承诺,你给的起。”沈彤的声音里终于有了笑意,尤其是那声小孩,萧韧想要揍她!
剑依然抵着他的胸口,这是他的剑啊,他没有想到,这剑有朝一日会抵在他自己身上。
第九十三章 去吗?
四周静得出奇,萧韧忽然很生气,生气他的剑拿在别人手里,生气被人叫他“小孩”。
从未有过,也从来没有,没有人胆敢摸他的剑,没有人胆敢用剑指着他,更没有人胆敢叫他小孩。
他是萧韧,他是十二岁就统领三千精兵的萧韧!
萧韧挺起胸膛迎上沈彤手里的剑:“死丫头,有本事你就单挑。”
话一出口,萧韧有些后悔,上一次他这样说的时候,好像是七岁。
“噗,单挑你就能赢吗?我看你是记性不好。”沈彤轻笑,是啊,在护国公府里咱们单挑过,否则你也不会和我击掌为盟,这才几天啊,你就忘了?
萧韧肃容,他没忘,他也不会忘,所以他心心念念要把沈彤带回西北。
“这次是我败了,我认栽!”败了就是败了,以多胜少也是败了,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他赢得起,也同样败得起。
“那我们说好的那件事呢?”沈彤笑靥如花,萧韧第一次发现,这死丫头笑起来时居然是软绵绵的,咧着嘴露出门牙,那嘴牙才换完没多久吧,像兔子似的,真丑。
“我答应,不过这只是我答应,王爷那里......”
“王爷那里还有你呢,对不?”没等萧韧把话说完,沈彤就笑嘻嘻地接了过去。
屁话,真是屁话波!
萧韧瞪着沈彤,气如斗牛。
先是背后的两把刀收了回去,接着沈彤把手里的软剑卷了卷,递到萧韧面前:“你的,还你。”
“我不要了!”萧韧说完就走,这把剑已经让死丫头用过了,他才不要,死丫头喜欢就给她好了,他不希罕!
看着萧韧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沈彤耸耸肩,抖抖手里的剑。
“这软剑可是可遇不可得的好东西啊,果然是被秦王当儿子养大的,这么好的东西说不要就不要了。”路友啧啧称奇,拿过软剑抖了抖,然后又交给许安,“这玩艺可不好使,力道不好把握。”
之所以用软剑的人很少,一是软剑打制不易,二来也是软剑不容易练,擅剑者有之,以软剑防身者有之,但也只是防身,以备不时之用,真正用软剑做兵刃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前世时,沈彤与萧韧交手时,萧韧用的并非软剑。
许安也试了试软剑,摇摇头,交还给沈彤:“既然这位萧七少说他不要了,沈姑娘不如做防身之用。”
沈彤接过软剑,摆弄了几下,几个人便说起方才之事。
“沈姑娘,听萧七少的口气,你和他一起去过护国公府?那位太太......”许安问道。
沈彤摇摇头:“去过,人没有救出来。”
听她说的是“人”,而不是“我娘”,许安心里便猜到几分,他们几人刚刚认识沈彤时,就曾经说起过当日在柳家湾的事,那时便已经怀疑飞鱼卫带走的女子并非是沈太太了,因为早有心理准备,现在反而没有感到吃惊。
“那我们真的跟着姓萧的去西北吗?”阿治问道。
沈彤微笑:“还有比西北更好的安身之所吗?还有比萧七少更好的保镖吗?”
当然没有。
“我听说西北那边被秦王经营得铁桶一般,不但鞑子打不进来,就连小皇帝也插不进去,就是不知道萧韧说话算不算数。”路友说道。
他们心里都清楚,萧韧之所以要让他们去西北,当然不是看中了他们这四名前任飞鱼卫,萧韧是想要沈彤,或者是秦王要沈彤,然而谁知道到时会怎样,真若是一到西北,就把沈彤控制起来,那也说不定。
“是啊,虽说萧韧答应了沈姑娘,让我们想去就去,想走就走,可是万一他说话不算数呢,再说他才多大?也就是小孩子,秦王真想要逼迫沈姑娘,会听他的吗?”王双喜说道。
沈彤没有说话,又翻起那本破旧的《弟子规》来。
几人七嘴八舌,既兴奋又忐忑。
许安看向沈彤,见她低着头在看书,他冲三人做个噤声的手势。
“沈姑娘,你说句话吧。”许安道。
阿治也看向沈彤:“是啊,沈姑娘,你如果要去西北,我们就跟着,你如果说不去,萧韧还能把我们怎么样?这里是京城,又不是西北,大不了和他拼个你死我活。”
他们是飞鱼卫,他们不是寻常武夫,萧韧敢来京城,可是却也不敢明目张胆,他是秦王的人,秦王的人无旨不能来京城,何况是萧韧这种有武将官职的人。
真若是打起来,谁也不怕谁。
沈彤的目光在他们四人脸上一一扫过,她没有回答他们的话,却问道:“你们的家人都安置好了吗?”
四人点头,许安道:“多了不敢说,一两年还是可以的。”
沈彤颔首:“一两年不行,至少要十年。”
四人不解,路友是个沉不住气的,他问道:“十年?我们要东躲西藏十年吗?”
沈彤笑笑:“我去了京城,我看到很多,也听到很多,这天下怕是要乱了,乱世之下焉有完卵,我的家人已经离散,我希望你们能护家人平安。”
屋内寂寂,一片默然。
光天化日下运河上八条大船围攻飞鱼卫,还有弓弩手赶尽杀绝,给皇帝进贡的大婚贺礼也能被抢,太皇太后无奈之下要亲自主持腊八节的祭天大礼。
是啊,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由皇室主持祭天礼,这是迫不得已了吧。
一向不爱说话的王双喜却是第一个打破沉默的人,他苦笑道:“其实我们早该想到的,秦王世子已经死了。”
曾几何时,秦王有两个儿子留在京城为质,如今一个一个全都死了。
如果说秦王以前还是被束缚着的猛虎,那么现在他还有什么可顾忌的?
“也不一定啊,看看燕王,当年燕王的兵力与秦王不相上下,可现在连封号都没有了,世上已无燕王。”阿治说道。
燕王已经没有了,现在只有燕北郡王。
“何止是燕王封号没有了,就连燕北军也变成杨家的了。”路友忿忿,曾几何时,燕王麾下的鞑子军,所向披靡,令胡虏闻风丧胆,“我听说杨勤做了燕北军统率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鞑子军派去朵颜庶边,不到一年,就污陷他们与鞑子勾结,先杀了几名将官,后来又把鞑子军解散了。”
第九十四章 去
“何止是燕王啊,豫王和桂王也死了,他们死后甚至不能享皇室之尊。”阿治说道。
“豫王和桂王本就只会吃喝玩乐,把柄一大堆,可是燕王不是啊,燕王战功赫赫,人人敬仰。”
武人都会敬重强者,哪怕是敌人,也会尊重,何况燕王与他们并非敌人。
一直没有说话的许安开口了,他是对沈彤说的:“沈姑娘,我们去不去西北?”
两个月前,许安永远也不会相信,有朝一日他会向一个八岁的小女娃问这种问题,可是现在,他不认为这有什么可丢人的。
许安这样问,其他三人也看向沈彤,他们的眼睛里有期待,有疑问。
沈彤一字一句地说道:“去,当然去,如果可以,到时把你们的家人也接过去。”
四人相互看了一眼,路友一拍大腿:“就是,为啥不去,我们就去了,真若是秦王他们要对沈姑娘不利,我们几个大老爷们,难道还护不住个小姑娘吗?再说,沈姑娘也不是普通姑娘,她是......”
在许安告诫的眼神里,路友硬生生把“妖怪”两个字咽了回去。
沈彤噗哧笑了,道:“我们先到西北看看,其实我也没有去过西北。”
是啊,她也没有去过,她只是知道前世的时候,秦王反了,有人拥立桂王之子起事,有人以清君侧为由要征讨杨氏,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就连京城也不太平,那个时候,最安全的地方就是西北。
芳菲高兴起来,要去西北啊,她也没有去过,也不知道西北好不好玩,有没有好吃的。现在是大家一起去西北,有许大叔,路大叔,还有双喜哥和阿治哥,热热闹闹的。
“小姐,我去让房东大娘煮饭。”她蹦蹦跳跳往外跑。
“不只是煮饭,还要有肉有酒。”沈彤在她身后说道。
......
岳阳把面条端到每个人面前,蒋修杰叹气:“唉,又是炸酱面啊。”
赵秀斥道:“早就知道是炸酱面了,莫非你还以为会是别的?”
“是啊,我们已经吃了十天炸酱面了,明天就要走了,再忍忍,离开这里就能吃别的了。”
“我想吃肉包子。”
“羊肉馅的。”
......
萧韧拿起筷子,把面条挑起来,吃得狼吞虎咽,像是在发狠。
几个人面面相觑,七少是饿急了?还是从来没有吃过面?
你都吃了十天了好吧,而且十天里只吃炸酱面!
......
次日,虾头没有来,许安四人谁也没有说话,这是他们想到的,也是他们没有想到的。
一个月前,他们没有想到,可是一个月后,他们来到三里庄后就想到了。
人各有志,只能这样说吧。
第三天,天还没有亮,七人七马来到村口,正是农闲时,三里庄的村民们都是靠出租屋子贴补家用,这个时候不是有过往客人歇脚的时候,村子里人也就都还没有起来。
晨雾升起,天地间白蒙蒙的,十丈以外什么也看不到,只有一团团的雾气。
“七少,要不我们过去,把那个沈姑娘抢过来?”岳阳说道。
在他们的想像中,今天会有一番大战,抢人大战。
可是没有想到,一大早七少就让他们直接来到村口,他们已经在这里等了半炷香的功夫了,白雾茫茫,他们像七个傻子。
“哎呀,什么都看不到啊,那些人呢。”雾气里传来小女娃尖利而娇嫩的声音。
“这是沈姑娘的那个小丫头。”岳阳对这个小丫头很熟悉,自从上次被小丫头看到他放鸽子以后,这小丫头就时不时地跑到他们住处,要么假装找她丢了的帕子,要么就是假装追小松鼠,总之,这小丫头是在监视他们,搞笑极了,也有趣极了。
有小丫头的说话声,还有清脆的马蹄声,随着声音,六个人六匹马穿过浓雾,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
六个人骑了五匹马,有一匹马身上负着两只大筐。
“你们这是搬家啊?”岳阳看到那两只大筐里居然还有一只锅。
没人理他。
萧韧的目光在六人身上扫过,六个人,一个都不少。
“走吧!”萧韧一夹马腹,纵马而去,其他人也扬鞭跟上。
许安几人却没有动,他们看向沈彤。
沈彤看着已经消失在浓雾里的七骑,笑道:“咱们也走,跟上他们,别离他们太远,免得要打架时没人帮忙。”
几人哈哈大笑,纵马扬鞭,向着浓雾之中奔骋而去。
走出五六十里,太阳露出半张脸,晨雾渐渐散去。
走在前面的几骑忽然停了下来,待到沈彤他们靠近,这才看到前面是个十字路口。
萧韧对沈彤道:“前面有个官驿,这会儿有送贺礼的在那里。”
送贺礼的?
这是距离京城最近的一处官驿,昨天晚上送贺礼的车驾应该是宿在了这里,现在大雾刚刚散去,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没有上路。
沈彤笑道:“你要去抢贺礼?”
萧韧瞪她一眼,道:“这些人是南边来的,有龙虎卫的人,你要不要抓个过来问一问。”
沈彤立刻明白了,龙虎卫是从南边来的,他们对于南边的情报,就像飞鱼卫对北方的一样,了如指掌。
表面上他们或许并没有参与其中,但是事实上,他们什么都知道。
萧韧从蒋双流口中已经知道柳家湾发生的事,他也知道沈彤险些被表舅家的侍妾害了的事,虽然并不详细,可也大概清楚,而这些日子他们在京城,并没有南边的消息。
沈彤没有想到萧韧会忽然想到要找龙虎卫,她问道:“要抓他们会不会不好?”
萧韧冷笑:“你也担心会不好?怎么,怕闯祸吗?你又不是没有闯过祸。”
沈彤略一思忖,转身对许安四人说道:“这里是十字路口,前面应有打尖的地方,大家先休息休息。”
没说去不去抓人,只是说要休息。
萧韧也没有再问,众人继续前行。
走了不远,果然有个小馆子就在路边,
岳阳率先进去,很快就出来,冲着萧韧点点头,示意可以进去。
第九十五章 食盒
虽然同在三里庄住了十日,可是对于萧韧的这六个手下,沈彤还不如芳菲熟悉。
自从上次发现有信鸽,每天芳菲都会把这几个人的事情报告沈彤,比如漂亮哥哥们好喜欢吃面啊,每天都吃;再比如漂亮哥哥们在院子里翻跟斗,翻得好好看啊。
总之,都是一些只有小孩子才会感兴趣的事情。
不过,沈彤对岳阳倒是比对别人要熟悉,因为岳阳常来来房东大娘这里买面,沈彤每天都会看到他。
众人下了马,阿治自告奋勇在外面看着马匹,连同萧韧他们的马匹也一起照看了,他年纪小,众人也不和他争,赵秀还拍拍他的肩膀:“小兄弟,谢谢你啦!”
沈彤跟着众人向小店里面走去,一瞥之间,她看到岳阳眼中有一抹紧张。
紧张什么?
这家小馆子开在路边,迎来送往都是路过的客人,生意很好,从早忙到晚。
看到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小二连忙过来招呼,萧韧和他的人走在前面,沈彤几个在后面,然后,沈彤就看到萧韧忽然停下了脚步。
和小二一起过来的是个花白头发的老者。
“小老儿等了几天,今天终于等到了。”
沈彤拔着脖子看过去,老者满脸堆笑,可是那笑容看上去竟然像是在......讨好?
她又看向萧韧,好吧,萧韧的脸色比锅底还黑。
接着,萧韧忽然转身向外走去。
萧韧转身的动作太突然,正好撞到紧随其后的岳阳,萧韧狠狠瞪了岳阳一眼,把他一把推开,岳阳怔了怔,想伸手抓他,手伸到半空又缩了回来,倒是蒋修杰反应过来,勾肩搭背地从后面抱住了萧韧:“大冷的天,大家都是又冷又饿,进去暖暖身子也好啊,你不为我们着想,沈姑娘呢,总不能让个小女娃跟着我们一起冻着吧。”
沈彤张大了嘴,这关她什么事啊?
她摇摇头,大步向里面走去,芳菲见自家小姐进去,也跟着跨进门槛,许安等人跟在后面也走了进去。
小二连忙招呼着他们在靠墙的两张桌子前坐下。芳菲站起来看了看,萧韧几人还在门口,岳阳和蒋修杰陪着笑,正在说着什么,萧韧面如寒霜,站得笔直,看那样子,如果不是为了等着沈彤几个,他已经走了。
“这位七少爷可真是说翻脸就翻脸啊。”路友嘟哝。
许安沉声说道:“不要管别人的事。”
说着,他叫来小二,要了包子、馄饨,又让小二准备酱牛肉和馒头,留着在路上当干粮。
虽然客人不少,可是饭菜上得很快,王双喜第一个吃完,抹抹嘴,就出去换阿治。
这时,先前那位花白头发的老者走了过来,手里提着一个大食盒,他陪着笑,冲着许安说道:“这几位爷,小老儿备了点吃食,劳烦你们带着路上吃。”
许安是几人中年纪最长的,老者自然而然地把他当成几个人的头儿了。
许安猜到这人一定是和萧韧有些关系,问道:“请问老丈怎么称呼?”
没等老者开口,芳菲就忽闪着大眼睛问道:“我们不认识你,不能吃你给的吃食。”
老者连忙摆手:“小老儿阿马,不是坏人,小大姐只管放心。”
许安正要再问,沈彤道:“好的,多谢老丈。”
“不谢不谢,这一去路途遥远,几位多保重啊,小老儿别过,别过。”阿马连连作揖,没走正门,往后堂去了,显然那里应该有后门。
“小姐,这位老丈为什么要给我们送吃的啊?”芳菲不解地问道。
沈彤笑道:“我们芳菲长大了,知道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吃食了。”
众人都笑了,芳菲做个鬼脸,大家把把馒头和牛肉打了包,起身走了出去。
萧韧七人还在外面,看到他们出来,萧韧翻身上马,头也不回就上了官道,其他几人看一眼芳菲他们手里拿着的吃食,无可奈何地叹口气,也上马追萧韧去了。
“咦,他们还没吃饭呢。”芳菲奇怪地说。
“走吧,别管闲事。”阿治拽拽她的小卷毛。
萧韧是在发脾气。
沈彤不记得自己小时候是什么样子了,是不是也会一个不高兴就发脾气呢?
看萧韧的样子,这个脾气可能会发上很久。
可是沈彤猜错了,萧韧纵马狂奔,一副死不回头的样子,可是也只奔出去小半个时辰,他就缓马放慢了脚步。
前面是官驿。
过了官驿,萧韧继续纵马狂奔,众人只好也跟着他狂奔,半路上有客栈,他也没有停下来,直到天黑下来,他才在一座前面停下马来。
人累马乏。
破庙里有几个流民模样的人正在烤火,看到忽喇喇涌进十几个人,吓了一跳,全都缩到角落里。
许安让沈彤在火堆前坐下,王双喜出去饮马,阿治和路友从马背上拿出吃食,在火上架了锅子开始烧水煮粥。
岳阳和赵秀看着好奇,两个人凑过来问道:“你们还带了米?”
芳菲得意地说道:“是啊,这是从房东大娘家里买的。”
除了锅子和米,他们还带了碗筷。
锅子里的粥很快就煮开了,破庙里弥漫着阵阵米香。芳菲拿了刀子开始切牛肉,把牛肉夹在馒头里。萧韧和他的人自从出来就颗米未沾,也不知是谁的肚子先叫了起来,六个人十二只眼睛,全都看着萧韧。
萧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沈彤指指放在一旁的食盒,对芳菲道:“给他拿过去。”
芳菲有点舍不得,可还是吃力地搬起食盒走了过去。
“我家小姐让拿过来的,对了,你们喝粥吗?煮了很多,就是碗不够了。”
“有粥喝啊,没关系,我们可以用锅喝,不用碗的。”
六个人转眼间全都跑到火堆这边,也不客气,这个伸手拿牛肉,那个去拿别人刚喝了几口的粥。
芳菲咧咧嘴,把食盒摆到萧韧面前。
萧韧正襟危坐,纹丝不动。
“打开看看吧,看里面有什么好吃的。”芳菲咽下口水。
“你想吃就自已打开。”萧韧没好气,沈彤这个臭丫头,谁让她要那人的东西了,要了就要了,还让这个傻丫头送过来,她没有腿吗?走不过来吗?
第九十六章 小事
“是你让我打开的啊,我没有偷吃啊。”芳菲一边唠叨,一边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食盒。
“呀,桂花糕啊,还有桂花糯米莲藕呢,北边冬天也能吃到莲藕呀,这个是桂花糖,好多好多呢。”芳菲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她最喜欢吃甜食了。
萧韧吸吸鼻子,把脸别到一边,正好对上缩在角落里的几个流民,可能是看到他和芳菲都是小孩,那几个流民全都伸长脖子看向他们面前的食盒。
萧韧狠狠瞪他们一眼,几个流民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个半大孩子瞪起人来,眼神这么厉害。
萧韧冷冷地说道:“看你那傻样,都拿走,别让我看到。”
“啊?你是和我说吗?让我拿走?真的吗?你真的不吃吗?是你不吃,不是我偷吃啊。”
芳菲像得了宝贝一样,拖着食盒走了。
萧韧没有看她,继续瞪着那几个流民,吓得那几个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谁知道这十几个人是不是土匪,还带着刀呢。
没过一会儿,芳菲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馒头,馒头里夹着牛肉。
“小姐让我拿给你的,粥喝完了,烧了热水,我们带了茶叶。”芳菲说完就跑回到沈彤身边,她才不想理这个人呢。
萧韧拿起馒头咬了一口,臭丫头真是有病,出门赶路居然连茶叶都要带着,婆婆妈妈的,烦死人了。
......
累了一天,沈彤和芳菲年幼体弱,吃饱喝足,两人看着众人说说笑笑,没过一会儿,就靠在一起睡着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沈彤感觉到有人在捅她,她猛的睁开眼睛,火堆里的火快要灭了,其他人也都睡了,只有萧韧站在她面前。
沈彤疑惑地看着他,不明所已。
萧韧向庙外指了指,示意沈彤跟着他出去。
两人蹑手蹑脚走出去,许安和赵秀正在值夜。
“七少......”
赵秀的话还没有说完,萧韧就冲他摆摆手,带着沈彤走到拴马的地方。
“去哪儿?”沈彤问道。
“说好了去抓龙虎卫啊,你忘了吗?”萧韧说道。
沈彤想起来了,早上的时候,萧韧曾经说过,有进京送贺礼的官吏住在官驿里,当中有龙虎卫跟随护送。
“这里离官驿很远了吧,再说早上时他们还在官驿里,现在已经走了吧。”沈彤道。
“你爱去不去。”萧韧老大不高兴,翻身上马,就像沈彤欠他钱似的。
沈彤失笑,也上了自己的马,追上了萧韧。
“喂,小孩,脾气不太好啊。”沈彤笑道。
“用你管”,萧韧冷声说道,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转过头来,恨恨地说道,“不许叫我小孩,你才是小孩!”
“好吧,小孩。”沈彤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重活一次真是好啊,如果没有重活,打死她也想不到,萧韧小时候这么别扭。
她的脑海中又浮现出前世那个不可一世的萧韧来,越想越觉好笑,笑得她差点从马上掉下去。
“你笑什么?有什么可笑的,笑得真傻。”萧韧不满。
沈彤好不容易才止住笑,闭着嘴,不去看旁边的萧韧,向着官驿所在的方向疾驰而去。
快到官驿时,有巡夜的打更经过,已是三更了。
“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捉个人来。”萧韧下马,把缰绳扔给沈彤。
“还是我去吧。”沈彤觉得还是有必要客气客气。
“我来过这个客驿,熟悉里面的地形,你去只能添乱。”萧韧说完就走了,头都不回。
沈彤想了想,萧韧是因为她取笑他,所以憋着一口气吧。
不就是去冒险抓人吗?谁想和你争啊。
夜里有风,冰冷刺骨,沈彤冻得蹦蹦跳跳,过了大约一炷香的功夫,萧韧远远地走了过来,身后背着一个大口袋。
“你还带了口袋?”沈彤好奇。
“在厨房顺手拿的。”萧韧边说边把口袋横在马背上,口袋里的人一动不动,显然是晕过去了。
两人纵马走出二里多地,走进路边的荒洼里。
萧韧把那人从口袋里扒拉出来,从马背上摘下水袋子,一袋凉水泼到那人身上,那人悠悠醒转。
月光之下,沈彤仔细端详,这人二十七八岁,穿着中衣,居然是从被窝里拖出来的。
那人显然是吓了一跳,东张西望后,瞪着面前的萧韧和沈彤:“两个兔崽子,谁把老子弄到这儿的?”
萧韧指指自己的鼻子:“你老子我。”
那人大怒,想要挥拳打过来,才发现手脚都被绑着,他只好破口大骂:“小畜牲,快把老子放了,你们知道老子是什么人吗?快点放了,不想活了是吧。”
“老老实实的,不会杀你,回到南边告诉邹雪怀,你是落到我手里,保证他不会骂你。”萧韧冷冷地说道。
那人怔了怔,上下打量萧韧:“你是谁?”
“回去问邹雪怀,让他告诉你。”萧韧说道。
邹雪怀是龙虎卫指挥使,这人当然知道,看看萧韧,又看看沈彤,一时倒也不再叫嚣。
“你们找我有事?”那人问道。
萧韧看看沈彤,道:“想问什么就问吧。”
“嗯”,沈彤走到那人面前,问道,“上乔镇的关家出事了吗?”
那人一怔,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小姑娘,良久,才点点头:“关家大宅走水,烧了一天一夜,关家嫡房的人一个也没有跑出来,如今在上乔镇上的关家,就只有几房旁支。”
“又是走水?”沈彤笑道。
“表面上是走水,可实际上肯定不是,关家家大业大,若是真的只是走水,也不至于一个人也没有跑出来,当地的县衙什么也没有查出来。”那人说道。
“下乔镇丢了很多孩子,找到了吗?”沈彤又问。
“下乔镇?你说的是柳家湾吧,的确是丢了不少孩子,据说只找到一个,这件事上面不让查了,我们也不清楚。”那人说道。
沈彤不再问下去了,她对萧韧道:“送他回去吧。”
萧韧蹙眉:“我把他抓过来,你只问这两件小事?”
关家全都死光了,这算是小事吗?
第九十七章 西安
把那人送回官驿后,回来的路上,萧韧默不作声。
沈彤催马追上他,轻声说道:“萧韧,谢谢你。”
她是真心谢谢他,换成前世,她永远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萧韧会深更半夜会帮她抓个龙虎卫出来。
“你想问那些事,可以问我啊,还用得着去抓龙虎卫?”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好,我知道了,下次直接问你。”沈彤觉得萧韧像是在赌气,这孩子像是真的生气了,觉得她辜负了他的一片好意?
“那些孩子是因为我才被抓走的,我很想知道她们是否安全,至于关家,他们和陶世遗是一丘之貉,我猜他们会被灭口,今天得到证实,我很解气。”沈彤说道。
萧韧的嘴角动了动,转头看向她:“我以为你会打听你娘的下落。”
原来他已经猜到护国公府里的女子并不是她的母亲。
“你猜到了?”她问。
“嗯。”萧韧道。
“你还猜到什么了?”沈彤好奇起来,年少的萧韧太有意思了。
“那四名飞鱼卫也参与抓你和你娘了吧。”萧韧说道。
又猜对了。
“他们不是去抓我的人,但是当时他们也在柳家湾,知道一些事。”沈彤没有瞒他。
萧韧不再说话,也没有再来时那样纵马疾驰,两匹马不快不慢地走着。
“萧韧。”沈彤叫他。
萧韧扭头看她,月光下,少年的眼眸清亮如水。
“给我食盒的老丈是你爹吗?”
“胡说!”
“我看他对你很好啊,像你爹一样。”
“像你爹!”
“我爹早死了。”
“我爹也早死了。”
“那他是谁?”
“他是阿马,是我大伯的随从,我小的时候,他总是让我骑在他的脖子上。”
说到这里,萧韧不说话了,忽然一夹马腹,大黑马疾驰而去。
沈彤怔怔一刻,这小孩有病吧,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啊。
......
次日,一行人出了破庙,向西北而去。不久又下起了雪,沿途休整一天,雪一停便继续前行。
就这样走走停停,十几天后,他们过了娘子关,进入了山西境内。
秦王府护送世子灵柩的队伍还在山西,山西也下了雪,灵柩没有进城,眼下停放在晋安府城外三里。晋安府属下各级官员,纷纷前往吊唁。
萧韧让沈彤和她的人先进城,他则带着六名属下去与灵柩队伍汇合。
此处是山西,距离西安已经不远,萧韧七人换个官服,正大光明地出现在来吊唁的地方官面前。
“本官奉王爷之命前来迎接世子。”萧韧沉声说道,至于他这个来接人的为何会出现在晋安城外,地方官们不知道,也不敢问。
风雪交加,城外不是久留之地,见王府派来的人已经到了,世子灵柩便起程向西安而去。
沈彤几个远远跟在队伍后面,又走了十多日,终于到达西安。
沈彤带着许安他们在城里找了一处清静的客栈住下,第二天,阿治和芳菲就出去找房子。
沈彤留在客栈里没有出去,晚上的时候,阿治和芳菲回来,他们已经找到了一处合适的宅子,只等明天沈彤和许安看过,就能赁下来。
大家都很兴奋,跟着萧韧赶路很辛苦,若不是他们带着锅子和米面,这一路上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
第二天一大早,沈彤就和许安去看房子,那套宅子位于城西,因为紧邻秦川书院,因此这条街就叫书院街。
一进的宅子,正房三间,东西厢房共四间,正房后面还有两间后罩,院子里种了两棵石榴树,此时都是光秃秃的。
房东昨天见来的是两个半大孩子,今天看到许安,便以为是这家的大人,知道是能做主的,也没有多要价,两厢谈妥,签下定契,许安一次交了三个月的房租,房东给了钥匙,高高兴兴地走了。
秦王世子发丧,对于整个西安,乃至整个西北都是一件大事。西北各府道州县、卫所户营,大大小小文武官员都要来西安吊唁,西安城里每天都能看到从外地赶来的车马。
直到一个月后,秦王世子才下葬,路友感慨道:“这秦王世子死了也有三四个月了吧,现在才下葬,好在是冬天,皇室里的人也真是不容易。”
许安斥道:“以后这种话在家里说说就行了,到了外面千万不要乱说。”
他们来到西安一个月了,平日里大多时间都是在街上闲逛,了解当地风土民情,西安百姓说起秦王世子的早夭,无不哀伤,就连路边摆摊子的老太太也要抹抹眼角:“世子爷太可怜了,从小就被送去京城,死了以后才能回来,唉,秦王府五年里办了三次丧事,王妃和世子爷、二公子全都走了。”
晚上回到书院街,阿治说道:“茶楼里人人都在说世子爷的事,可是说来说去,竟然没有人知道世子爷究竟是得了什么病,按理说,即使是皇室之事忌莫讳深,但是秦王府应该会自己放消息出来吧。”
他们是飞鱼卫,在没有调来给杨捷做护卫之前,没少做些监视朝中勋贵和大臣的事,这种事上,大多如此,坊间流传的消息,有一大半都是被刻意放出来的,可是秦王世子的病因,却是丝毫消息也无。
“难道秦王世子不是病死的?”路友问道。
许安摇摇头:“秦王世子在京城是做人质的,如果他不是病死,还能是怎么死的?秦王的二公子已经死了,如果这个时候世子也死了,对于太皇太后和小皇帝而言,都不是好事。”
做人质的两个儿子全都死了,秦王也就没有忌惮。
沈彤没有说话,她知道前世之事,秦王后来是反了的,而且还做了皇帝。
如果世子还活着,秦王会反吗?
或许也会,但是情况却会完全不同,他会有顾忌,他甚至有可能会派人偷梁换柱,把世子悄悄带回西北。
但是那样一来,会打草惊蛇,也会影响到整个大局。
不得不说,这位秦王世子死得太是时候了。
而且连死两个儿子,太皇太后再是对秦王忌惮,也不能明目张胆让秦王再送第三个儿子去京城,否则必会惹得朝野上下一片骂声。
毕竟,死了的两位皇孙都是如假包换的太祖子孙。
第九十八章 腊八(月票250加更)
转眼到了年根底下,京城里却传来太皇太后腊八节时,在宝相寺受伤的消息。
这消息是阿治在茶楼里听来的。
飞鱼卫是肥差,许安和路友都存了不少银子,除去留给家人的,手头还有富余。
既然存了把家里人接到西北的打算,他们便想在西安置办两家铺子。因此这些日子他们没有闲着,除了熟悉西北的风土人情,就是看看能做什么生意。
因此,阿治几乎每天都在茶楼酒肆里,听人说些飞短流长。
每年腊八节,京城的宝相寺里都会煮腊八粥。粥料和干柴皆由宫里运到宝相寺,宝相寺住持高僧念颂经文后,寺里僧人烹煮腊八粥。
宝相寺中有一口宽六尺、深五尺的紫铜大锅,便是用来煮腊八粥的,据说那口大锅已有二百余年。
太祖皇帝在位时,每年腊八节,都会派太子亲自前往宝相寺,拜谢天地,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并将腊八粥分赐给王孙勋贵、文武百官。
自从太祖皇帝殡天后,宝相寺里的那口紫铜大锅,每年都会煮腊八粥,可是也只有今年,是由皇室成员前来主持祭天大典,而且来的还是太皇太后。
为此,宫里和宝相寺早在一个月前就做好了详细准备,为防意外,从宫里到宝相寺一路之上,三步一哨,五步一岗,宝相寺内更是防范得如铁桶一般。
京城里则是提前三日便关闭城门,无论是出城还是进城,都要待到腊八节之后,宝相寺也同样关闭寺门,直到腊八那天的清晨才打开。
无论是杨家还是飞鱼卫、金吾卫,或者是羽林军,都已经做好万全准备,为防刺客,护国公杨敏更是在太皇太后随侍的仪仗里,暗藏了二十余名武艺非凡的高手,就连跟在太皇太后身边一同前往宝相寺的四名尚宫女官,也全部由武艺高强的女子乔装改扮。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日防夜防铜墙铁壁全都没有用,最后是毁在了那口大锅上。
这口大锅要煮六锅粥,第一锅粥供佛;第二锅粥敬给皇帝、太皇太后及宫内嫔妃;第三锅粥给王孙贵胄、勋贵以及高僧;第四锅粥给文武百官和封疆大吏在京官眷;第五锅粥给被请来的长者;第六锅粥给宝相寺众僧人。
太皇太后是万金之躯,当然不会亲自煮粥,在行过祭天大礼后,太皇太后从金碗里抓一把米,洒进大锅,这便算是煮粥了,太皇太后便会回宫,余下的交由住持高僧和太常寺官员。
变故便出现在太皇太后向锅里洒米的时候。
大锅下面的柴火烧得很旺,有一圈高约及膝的石沿,把炉火隔在里面,太皇太后洒米的时候,脚下隔着石沿,不远不近,刚好可以把米洒进锅里。
紫铜大锅里面的水已经烧开,只等第一把米洒进去,僧人就要开始煮粥。
太皇太后从金碗里抓起一把米,向大锅里洒了进去,可是她的手还没有收回来,就听到一声巨响!
巨响是从大锅里传来的,内监和侍卫立刻护着太皇太后向后退去,刚走几步,就听到有惊呼声传来:“锅......锅......”
只见那口已经二百多年历史的紫铜大锅上,一条硕大的裂缝正从锅底一点点向上蔓延!
那天在场的除了王孙贵胄、文武百官,还有京城里六十岁以上的高寿长者,离得近的人亲眼看到,离得远的人看不到,也听到了惊呼声,大锅裂了,那口从前朝就伫立在宝相寺里的紫铜大名裂了!
虽然被勒令三缄其口,可是这件事还是传了出去,待到腊月初九那天,京城里人们悄悄议论着的,就只有一件事——
太皇太后一把米洒进去,宝相寺里的大锅就裂开了!
第一锅粥是敬佛的,舀到碗里,供到一尊尊佛菩萨面前,可是这锅粥还没有开始熬,煮粥的大锅就裂开了。
这是佛菩萨不肯受用这碗粥,佛菩萨发怒了!
宝相寺二百多年了,这口大锅也有二百多年了,无论是前朝的昏庸哀帝还是大齐文治武功的太祖皇帝,乃至早逝的太子,以及往年主持煮粥的高僧,无论是谁洒的米,无论是谁煮的粥,佛菩萨全都欣然接受,福泽万民,佑护苍生。
而现在佛菩萨却不肯再接受供奉,这是不再护佑大齐了吗?
惹恼佛菩萨的不是僧众,更不是百姓,而是至尊无上母仪天下的太皇太后杨氏!
“佛菩萨慈悲为怀,他老人家不受供奉,是因为太皇太后手上有血腥。”
“太祖皇帝以武得天下,手上也有血啊?”
“可是太祖皇帝手上的鲜血是为了天下苍生,太皇太后可不是,她手上的血是......”
“可不是嘛,秦王世子前些日子刚死了。”
“何止是秦王世子啊,燕王、桂王、豫王不也都死了吗?那可都是太祖子孙啊。”
“那也怪不得太皇太后,那是皇帝下令。”
“你是傻的吗?皇帝才几岁?至今都没有亲政,还不都是太皇太后和杨家。”
“现在惹怒了佛祖,惹怒了菩萨,这是要遭天遣吗?”
......
不过二十日,腊八那日宝相寺里发生的事,就传出了京城,传遍了天下,西安城里议论纷纷,百姓们忐忑不安,如果这是天谴,那么受到连累的还是黎民百姓,听说今年很多地方都遭灾了,放眼望去,京城附近都是流民,现在就连西安城里的乞丐也比以前多出许多。
几个地方遭灾,其他地方也会遭灾,到那时他们也会成为流民,成为乞丐,朝不保夕,流离失所。
沈彤听到阿治绘声绘色地讲完,也是大吃一惊。
前世这个时候,她刚到死士营,浑浑噩噩,缠绵病榻,并不知道太皇太后有没有去宝相寺煮粥,宝相寺的大锅有没有裂开。
但是沈彤知道,太皇太后之所以要去宝相寺主持腊八祭礼,是要平定民心,那个时候,送往京城的贺礼屡屡被劫,京城里人心惶惶,太皇太后不得不下了懿旨,并且要让民间长者也参加大礼,成功地转移了民众注意力,人人都以家中有长辈去参加大礼而自豪。
可是现在看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第九十九章 少年(十五楼的牛妈10000点币加
秦王府内,秦王周桓和幕僚们也在谈论这件事。
“去请三公子过来,若是萧府使也在,把他也请过来。”
秦王捻着腕上的紫檀佛珠,这串佛珠是当年离京时太祖皇帝赐给他的,那时他年少,与一群五陵少年纵横京城,恣意妄为,一日,他们这一拨人和另外一拨打了起来,对方不知他的身份,双方打得不可开交,还是五城兵马司的人闻讯赶到,原是想把这群打架斗殴的小子带走打一顿再罚点钱,没想到却认出了定国公府的二爷,接着发现四皇子居然也在其内。
太祖皇帝得知此事,把他叫到面前,对他说道:“既然你喜欢打打杀杀,那就像你三皇兄那样,去战场上建功立业吧。”
临走的时候,太祖皇帝赐给他这串佛珠。后来他戴着这串佛珠立下战功,再后来他戴着这串佛珠回京奔丧,他又戴着这串佛珠亲手为王妃和两个儿子抷下一捧坟土......
三公子周铮和府卫指挥萧韧一前一后进来,二人见过礼就在一旁坐下,聚精会神听着几名幕僚说话。
“太皇太后经此一事,定会认为这事是王爷做的,恐怕不久之前,就会有所动作了。”
“这件事虽然不是我们这边所为,可是剑尖却直指王爷,但是学生不认为宫里会对王爷有所行动,王爷此时既不便向宫里示好,又不便证明什么,不如以静制动,静观其变,三五年内,宫里还不敢对王爷轻举妄动。”
秦王面沉如水,他看向坐在一旁的周铮,道:“铮儿,你有何看法?”
周铮穿着一身月白长袍,腰间系着麻藤编织的绦子,虽然依礼,丧仪之后他就不用再为兄长戴孝,但是他依然着素服系麻绦,这也是秦王的意思。
坐在他下首的萧韧却是一身玄色衣袍,黑衣黑裤像个黑煞星似的,就连那脸色也像锅底似的。
秦王看他一眼,重又看向周铮,周铮起身说道:“父王,孩儿闻听此事后,便叫来几位匠人询问,紫铜大锅年代久远后是否会有烧裂,他们告诉孩儿,若是火势旺盛,烧裂的情况有之,但若是想在恰到好处时裂开,除非是提前动了手脚。”
几名幕僚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叫李思南的提醒道:“三公子,此事定有蹊跷,只是现在当务之急是要让宫里不要怀疑到王爷身上啊。”
周铮笑道:“这件事如此诡异,连我们都会想到宫里首当其冲要怀疑的人是父王了,难道还要上折子表白一番,说那件事并非我们做的吗?”
李思南道:“学生的意思当然不是要写奏折,而是......”
没等李思南把话说完,周铮便道:“而是要找出此事的始作俑者,无论他有何居心,也无论他是如何做到的,这件事的后果就要由他来承担,无论是宫里,还是杨家,要怀疑要对付的是他或他背后的人,而不是我们,我想宫里那位还不会老糊涂到看不清这个吧。”
秦王颔首,问道:“那你说应该怎么查?”
“孩儿想再让太皇太后受一次惊吓,让躲在背后那人现身,不过父王,孩儿听说宝相寺里如同铜墙铁壁一般,而那口大锅则是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真若是有人在锅上做手脚,那这人绝不可能单打独斗,要有宝相寺或者奉命在宝相寺守卫的羽林军相助才行,说不定,就是宝相寺的僧人和羽林军勾结所致。”周铮说道。
“勾结?宝相寺的僧人和羽林军勾结?本王试想了一下,这种事情恐怕本王也没有这个能力。”秦王微笑。
看着父王唇边的笑容,周铮一时语塞。
父王没有嘲笑他,也没有不悦,但是那笑容却带着父亲看着孩子耍宝时宠溺。
若是几年前,看到父亲这样的笑容,他会开心地爬到父亲腿上去,可是现在,周铮却有重重的挫败感。
他只好看向萧韧:“小七,你怎么说?”
就在秦王让人叫他们过来之前,他们正在讨论这件事,那几位铜匠还在周铮的院子里等着呢。
“王爷办不到的事,那人却能办到,卑职想了想,好像当今世上,也只有一个人了吧。”通身黑衣,衬得萧韧的肤色更加白皙,在王府里养尊处优了整个月,他脸上的风尘之色早已不见。
屋内寂寂,几位幕僚瞪大了眼睛,面上阴晴不定。
童言无忌啊,这真是童言无忌。
秦王贵为亲王,先帝皇子,当今圣上的叔父。护国公府杨家虽然位高权重,可是说到底也还是臣子。
秦王不仅身份高贵,他还手握重兵,手下人才辈出。
虽然他远在西北,可是谁敢说他在京城里就没有人脉呢,满朝文武之中,难道就没有他的人吗?
可即使如此,以他之能,也无法让羽林军和宝相寺里的僧人联起手来,在大锅上面做手脚。
放眼天下,除了太皇太后还能谁能有这个本事?
可是做这件事情的却不会是太皇太后,太皇太后想要栽赃秦王,有的是办法,而不会自损名声,只为嫁祸,说来说去,在世人眼中,太皇太后才是因这件事而污了圣名的那个人。
既然不会是太皇太后,那么就只可能是......
众人无语,良久,秦王缓缓说道:“小七的这番话倒也有几分道理。”
“王爷,当今圣上只有十四岁啊,尚未亲政。”李思南说道。
“十四岁?”秦王笑了,短须微动,他一指坐在一旁的萧韧,道,“小七才十二啊,他做了多大的事?别说你们不知晓。”
几位幕僚都不说话了,几个月前,萧韧被王爷关了禁闭,在小黑屋里待了多日,若不是要进京迎接世子灵柩,他被关的时间更长。虽然王爷没有明说,可是他们全都知道,王爷之所以要处罚萧韧,是因为萧韧违反王爷命令,没有立即动身回西北,而是悄悄南下,在运河上殂杀了飞鱼卫副使杨捷!
萧韧年仅十二岁,就能做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大事,龙椅上的那位,已经十四了啊。
第一零零章 蠢(三更)
书院街的宅子里,沈彤听阿治讲得口沫横飞,她看一眼正在做鞋子的芳菲,问道:“这是给谁做的?”
搬过来后,许安请了一位姓袁的大婶料理家务,芳菲跟着袁婶学会了做鞋子,已经给沈彤和许安各做了一双。
“这是给双喜哥哥做的,昨天双喜哥哥给我买糖吃了。”芳菲美滋滋地说道。
沈彤失笑,对她说道:“做一会儿就到院子里踢踢键子,别伤了眼睛。”
阿治在一旁阴阳怪气地问道:“芳菲,我也给你买了山楂糕了,为何你不给我做啊?双喜哥买糖你就给做,我买的山楂糕你也挺爱吃的。”
“双喜哥是大人了,你是小孩,小孩要让着大人,孔融让梨你不懂吗?”芳菲冲着阿治皱起鼻子,像只要打架的小花猫。
“我是小孩?你居然说我是小孩?芳菲,你跟谁学的啊,你到西安以后就学坏了,没大没小的。”阿治气急败坏,他十八了好不好。
“我才没有学坏,是跟小姐学的啊,小姐说你还是个孩子的。”芳菲理直气壮,根本没有看到自家小姐已经黑了脸。
阿治的嘴角抽了抽,有点委屈,又有点难过,他十八了,却被两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背地里叫小孩......
在一旁喝茶的许安岔开了话题,他看向沈彤:“沈姑娘,依你看太皇太后这件事会不会是西安这位做的?”
西安这位,当然是指秦王周桓。
沈彤听到这件事后,她的第一个念头也是想到了秦王。
可是就在刚才,芳菲说起“小孩”这两个字时,她想起了另一个小孩。
萧韧。
自从来到西安,她就没有见过萧韧,这些日子秦王府里有丧事,萧韧应该很忙,忙到忘了他们几个人。
当日在京城,她曾经对萧韧说起过,她不相信萧韧去杨家会是秦王的命令。
当时萧韧没有回答,但是沈彤可以肯定,她猜对了。
四个月前,秦王世子薨逝,世人都知道,秦王世子留在京城是做人质,他死了,秦王就没有了顾忌。
可是沈彤记得很清楚,前世的这个时候,秦王还没有反,他是几年之后才反的,至于是出于什么原因,沈彤就不知道了。
秦王是在长子死后几年才起兵造反。
明明这会是一个能令世人同情的理由,可是秦王却没有利用,反而是在长子薨逝几年后才起兵,这就说明,以他现在的实力起兵,并没有胜算。
秦王是个谨慎的人,这样的一个人,既然不会派出萧韧到护国公府捣乱,更不会在当下这个风口浪尖上,去砸烂一口大锅,令太皇太后被人垢病。
如果这件事情是秦王的手笔,那么无疑是败笔,是一招烂棋。
一个能够忍辱负重十几年以图霸业的人,是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的。
“不会是秦王,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应该在京城。”沈彤说道。
“在京城?京城里谁能有这么大的手笔啊?”许安想到了护国公府杨家,杨家或许可以,但是杨家绝不可能做出有损太皇太后的事来,那么难道会是定国公府萧家?萧家的确旧部门生众多,可是这些年来,定国公萧长敦远离朝堂,一副闲云野鹤的模样,这件事看上去也不像是他能策划出来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件事和皇帝有关系。”沈彤的语气非常肯定,许安闻言蹙起了眉头。
宫里的小皇帝吗?
那个毫无存在感的皇帝。
如果不是明年开春小皇帝便要大婚,册封护国公嫡长女杨兰舒为后,世人或许都快要忘记还有一个小皇帝了。
小皇帝十四岁了,过了年便十五了。
前朝也有幼主登基的,大多都是在十三四岁便亲政了。小皇帝明年就十五了,据说已有朝臣上书,请求在大婚之后,让小皇帝亲政。
可是也只是听说有人请旨,却没有传出关于小皇帝是否亲政的只言片语。
“或许小皇帝明年就能亲政了,他何必要做出这种事来呢?”许安不解。
沈彤微笑,根据她的记忆,前世直到秦王割据一方,与京城的小皇帝分庭抗礼之时,小皇帝也没有亲政,那时距现在差不多十年。
也就是说,前世的小皇帝直到二十多岁也没有亲政,大权依然被太皇太后和杨家把持。
“如果他知道自己明年不能亲政呢?他会不会很生气,很着急。”沈彤道。
会吧,当然会,宫里长大的孩子哪个没有心机,小皇帝那么小就登基了,他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又岂是寻常幼童可比?
“可是我们能够想到的,太皇太后和杨家未必想不到啊,到那时小皇帝不但会暴露出自己的心思,而会连累到宝相寺和羽林军吧。”许安深知要在飞鱼卫和金吾卫眼皮底下做成这件事,要动用多少人力物力,现在出了事,太皇太后和杨家一定要查,那些为小皇帝谋划做事的人,十有八、九就会被查出来。
虽然这件事情看上去蹊跷,可若是真查起来并不难啊。
“太皇太后和杨家是一定会调查的,这会儿说不定已经查出来,小皇帝在宫里的日子不会好过”,沈彤心有戚戚,继续说道,“不过不用担心他,没有人比太皇太后和杨家更怕他出事,如果他死了,那张龙椅就只能给秦王或者燕北郡王了。”
皇帝当然不能死,但是其他人呢?宝相寺的僧人,羽林军的头目,甚至于飞鱼卫和金吾卫,所有人都会为这件事所牵连。
“小皇帝辛苦培养出来的人,也会在这件事里被连根拔起。”沈彤说道。
许安苦笑:“有些蠢了。”
何止是有些蠢,是太蠢。
沈彤道:“小皇帝虽然蠢,可是他做的这件事带来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说不定会引了很多人很多事来呢,可惜我们在西安,看不到了。”
见她一副看热闹不怕麻烦的模样,许安笑了,沈姑娘虽然比同龄孩子要深沉心思重,可是毕竟还是个小姑娘。
第一零一章 宜宁郡主(四更)
萧韧没回自己院子,他被侧妃丁氏叫到后宅量衣裳了。
从秦王书房出来的时候,秦王把萧韧叫住,皱着眉头说道:“小小年纪,怎么穿得像个黑无常似的?”
秦王说这句话没有避人,内侍们察言观色,立刻便去告知了侧妃丁氏。
丁氏进府多年,膝下只有一个女儿,秦王妃薨逝后,王府后宅便由丁氏打理。
萧韧和周铮走到半路上,就被丁氏派来的内侍叫了过去。
萧韧和周铮年纪小,尚能随便出入后宅,即使如此,丁氏也没有露面。
两人到的地方是以前秦王妃的院子,秦王妃薨逝后,秦王并没有把院子封起来,而是把世子和二公子的遗物搬了进来,这些遗物有他们小时候留在西安的,也有从京城取回来的,秦王妃至死也没能见到两个儿子。
周铮时常会来这里,萧韧偶尔也会跟着他一起来。
这院子并没有在秦王妃去世后变得冷清阴森,反而比起当年更加热闹。
今天到的时候,王府针织房的内侍和嬷嬷已经候着了,周铮的妹妹宜宁郡主也在。
宜宁九岁,生母丁氏,秦王妃在世时,对宜宁很是喜欢,更是将她养在身边,直到秦王妃薨逝,宜宁才回到丁氏身边。
但是宜宁与丁氏并不亲厚,反而一有机会就跑来秦王妃住过的院子里,她从小在这里长大,这里有她最快乐的时光。
秦王听说后,没有斥责她,反而让她搬了回来。
丁氏为此很难过,但是她只是侧妃,如同普通人家的妾室,反而比不上早有封号的宜宁郡主,因此哭诉几次也只能做罢。
秦王妃的院子很大,内有东西两个跨院,宜宁占了西院,东院里放的则是世子和二公子的遗物。
“三哥,七哥,你们来了。”可能是年纪太小的缘故,宜宁的相貌看上去和丁氏并不相像。圆圆的脸蛋,圆圆的眼睛,笑起来有两个圆圆的酒涡。
无论是周铮还是萧韧,对于让他们来量衣裳都很厌烦,无奈这是丁侧妃的一番好意,他们还是来了。
看到宜宁,两人的心情才舒展开来。
在强压性子,被太监和嬷嬷们像两具木偶般摆弄了一个时辰的周铮和萧韧,终于长抒一口气。
“三哥,七哥,你们从父王那里回来的,有没有听他提起上元节的灯会啊?”宜宁问道。
灯会?什么灯会?
萧韧一脸莫名,反倒是周铮柔声细语地向宜宁解释,今年不办灯会是为了大哥清静,没有别的意思。
宜宁扁扁嘴,想哭,周铮好脾气地哄了几句,又答应下次带她一起出府,去白水街买好吃的。
萧韧见周铮哄住了宜宁,转身便向外走,宜宁是周铮的妹妹,哄妹妹妹这种事,还是留给周铮自己中,他最烦女孩子了,尤其是这种小女娃。
“七哥,七哥,你别走。”身后传来宜宁软糯的声音。
萧韧不得不转过身来,问道:“什么事?”
宜宁三步并两步跑到萧韧面前:“七哥,你从府卫里给我拨两个行吗?”
“你要人做什么?”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没事,我就是想让他们保护我。”宜宁说道。
“你出门的时候,都有府卫跟随,你还另外要两个人做什么?”萧韧问道。
闻言,周铮咦了一声,道:“宁儿,是不是有什么人欺负你,才找小七要人壮胆啊,你告诉三哥,是谁欺负你了。”
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周铮便想起这些日子时常有女眷过来,宜宁十有八、九是被那些女眷给欺负了。
“不是不是,谁敢欺负我啊,一脚把他踢飞了。”宜宁一边说,还不忘晃晃自己的小短腿。
周铮还要再问,萧韧已经皱起眉头,转身便走,他最烦小女娃了,尤其是像宜宁这样的,蹦蹦跳跳像个傻子似的。
“七哥,你答应我了吗?我就当你答应了啊。”身后传来宜宁的喊声,接着便是周铮的斥责声。
电光火石间,萧韧忽然想起一个人来。
和宜宁差不多的年纪,可是举手投足可和宜宁不一样,比宜宁让人顺眼多了。
回到自己位于王府前院的院子里,萧韧立刻叫来了岳阳:“沈姑娘他们在晋安时就和我们分开了,他们到西安后住在哪里,快去查!”
第二天,情报便到了萧韧面前。
沈彤六人住在书院街,离王府也不远,顶多半个时辰的路程。
偏偏这时,宜宁悄悄溜到前院找萧韧,还是要两名侍卫,给她贴身保护。
萧韧真心懒得搭理这种小女娃,他把宜宁交给岳阳,让岳阳一定要把宜宁哄得高高兴兴,而他自己则去了书院街。
快过年了,街上到处喜气洋洋,前阵子因为世子之死,而自发穿孝的人们,这会儿早就没有了悲伤,欢欢喜喜忙着过年的事。
萧韧还没有找到岳阳查出的那座宅子,就看到了沈彤。
沈彤和芳菲,每人手里举着一串冰糖葫芦,就站在书院街拐弯的地方,啃得正欢。
萧韧忽然出现在她们面前时,两人全都吓了一跳。
“萧韧,好久不见。”沈彤愉快地说道。
“嗯,你跟我回王府吧。”萧韧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不去,现在我不想让秦王见到我”,沈彤说道,忽然想到了什么,她又追问道,“你和你下面的人,把我的事告诉秦王了?”
“没有,我没说,见过你的那六个,都不是会暗地里告状的那种人,你的事我不让说,他们就不会说的。”萧韧说道。
沈彤松了口气,咬了一口冰糖葫芦,含糊不清地问道:“那你来找我做什么?”
“我来看看你的已经跑了。”萧韧冷声说道,在护国公府密道里的那个女子,并不是沈彤的娘,所以萧韧怀疑,这个死丫头怕是想要逃走,继续找寻她娘。
“大冬天的,天气那么冷,我是不会逃走的,你不用像防贼似的防着我。”刚开始住在这里时倒也没觉什么。可是住得久了,便总有人伸手探脑向这边看过来。
第一零二章 彤彤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走?”萧韧问道。
“春暖花开的时候。”沈彤把最后一颗山楂塞进嘴里,意犹未尽。
春暖花开的时候,也就是说开春以后,她就要溜出西安逃走了?
“你知道到哪里找你娘吗?”萧韧又问。
“嗯。”沈彤没有瞒他,但是她也不会继续说下去,那个地址是她猜的。
“沈彤,如果王爷知晓你要去寻找你娘,他一定会帮你的。”萧韧有些不解,他不知道这个小女娃哪里来的勇气和硬气,当初蒋双流南下是王爷同意的,如果王爷知道沈彤来到西安,会很欣慰。
沈彤摇摇头:“有些事情我还没弄明白,在此之前,我无法借助外力,只能靠自己。”
说穿了,她是不能信任其他人。
“你连王爷也不信任?那你还把这些事情告诉我?”萧韧无法理解沈彤的做法,如果不信任王爷,为何要来西安?
“因为我信任你啊。”
沈彤脆生生的声音响起,萧韧瞪大了眼睛:“你信任我?”
她连王爷都不信任,竟然会信任他?
“至少现在,我是信任你的。”沈彤说道。
萧韧扬唇笑了,在沈彤心里,他比王爷还要可信吗?小孩子,真是小孩子的想法啊,真幼稚。
萧韧没有再问下去,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想再问了。
“沈彤,你走的时候告诉我一声,我来送送你。”萧韧说道。
“好,我会告诉你的,但你不要告诉别人。”沈彤笑着扬起手掌,她的手很小,很白,没有茧子,不像是练过武的。
“干嘛?又来这一套,真矫情”,萧韧没有和她击掌,他扭头就走,走出几步又转过身来,道,“我在清水巷有处宅子,你到那里去送信,我很快就能知道。”
清水巷的宅子是王爷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但是却没让他搬出去,他还住在王府。王府森严,沈彤想给她送信,根本送不进去,清水巷的宅子就不用了,他说了算。
萧韧离开了书院街,没回王府,而是直接去了清水巷。
“如果有一个这么高”,他比划着,说道,“很白,细眉大眼嘴巴小小,长得很丑的小丫头来找我,你们立刻去王府叫我过来。”
仆从们面面相觑,他们无法想像长得很白、细眉大眼小嘴巴,可又很丑的小姑娘是什么样子的。
“七少,要不您告诉我们,她叫什么名字吧,提名字好认些。”一名老仆说道。
“她叫......”不能说她姓沈,姓沈的并不多,万一被人猜出来是她,那个死丫头会以为是他故意泄漏出去的,“她叫彤彤,这名字真难听。”
“哦,是彤彤姑娘,我等记下了。”老仆说道。
虽然不知道这位长得丑名字也难听的小姑娘是怎么得罪七少的,但是七少专程过来,亲自叫了他们吩咐这事,想来一定很重要,这小姑娘可真是不知死活,得罪了七少,没有好日子过了。
萧韧却在心里腹诽,他第一次听到彤彤这两个字还是从蒋双流口中,那个年纪一大把的老头子张口闭口在说彤彤,彤彤很机灵,看到杨锦程来了,彤彤假装唱戏抹花了脸;彤彤看上去很乖巧,于是他们全都上当了,彤彤带着丫鬟悄悄跑了,直到第二天他才发现。
烦死了,蒋双流是越活越回去了,被个小丫头耍了就耍了呗,他倒好,像怨妇似的说了两个时辰,那时他被王爷关在小黑屋里,想躲没处躲,只好隔着铁栅栏听着蒋双流诉苦,诉完苦,还要替那老头子保守秘密,不能告诉蒋修杰,免得让当儿子的知道自家老子的糗事。
想起蒋双流,萧韧心情大好,马上过年了,蒋双流要回来了。
蒋双流是在三天后回到西安的,他见过秦王后,就去找萧韧。
“七少,七少,你去京城后去过国公府吗?”蒋双流问道。
“去过,我在国公府待了几天。”提到国公府,萧韧首先想到的就是护国公府杨家,他混进杨家的事并不是秘密,回到西安后,他就告知了秦王,除了没提沈彤,他把在国公府所见所闻都说了,还有张四儿的死,现在要再选一个合适的人送进国公府了。
“你去了国公府?国公爷还好吧,你......”蒋双流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看到萧韧的脸拉长了。
“七少去的哪个国公府?”蒋双流讪讪问道。
“杨家。”说完,萧韧头也没回就出去了,把蒋双流一个人扔在厅里。
......
千里之外的皇宫里一片喜气洋洋,太皇太后最爱繁华,也爱年节,因为年节的时候可以尽情繁华。
宫墙内的树木,无论落叶还是没有落叶,都缀上了织着金线的红绸,树干上也用金丝红绸圈圈缠绕,有风吹过,满树金红迎风招展。
内侍和宫女们换上了崭新艳丽的衣裳,太皇太后的宫里更是在宫墙上重新刷了红漆,那些红漆里洒了金屑,闪闪发光。
宫里重重珠帘,即使是在夜晚也闪烁着润泽的珠光,太皇太后身上的金丝凤袍是尚衣局自去年这个时候就开始缝制的,十几名手艺高超的宫女用了一年才缝制完成。
太皇太后站在一人高的琉璃镜前试衣,华丽的衣饰非但没有让她容光焕发,反而衬得她的容颜更加衰老,脂粉也掩盖不住那深深浅浅的皱纹,她再也不是当年骑在牛背上青春少艾的杨氏女了。
太皇太后冷哼一声,让宫女给她除下身上的锦衣美服:“谁给皇帝看病呢,去,把给皇帝看病的太医叫过来。”
皇帝病了,自从宝相寺的监寺和尚和羽林军副统领齐齐死在诏狱之后,皇帝就病了。
这两个人都是忠心耿耿的,他们不想让他们的皇帝忧心,自己咬舌自尽了,他们死得其所,死得很满足。
太皇太后让人把这两人的人头捧到皇帝面前,皇帝先是吓得面如土色,接着便呕吐起来,把前一天吃的东西也吐出来了。
他只有十四岁,他高高在上,他甚至很少有机会走出宫门,他没有见过死人,他连死猫死狗都没有见过。
这两颗人头,面目狰狞,竟然还睁着眼睛,原来死人也能睁着眼睛啊,太可怕,也太恶心了。
第一零三章 五日
“太皇太后,臣无能,臣无能。”
两名太医跪在太皇太后脚下,磕头如捣蒜。
“你们无能?那好,给哀家说说,究竟是如何无能了。”太皇太后和言悦色,眼睛却没有去看他们,而是端详着手指上簇新的指甲套,指甲套上镶着红蓝宝石和珍珠,精美得不似人间之物。
“万岁病重,臣等医治无效,万岁依然受病魔折磨,这是臣等的错,臣等无能之过。”两名太医不敢抬头,磕头不已。
“那依你等所说,皇帝的病是药石无灵了?”太皇太后轻眯凤目,终于看向趴跪在地上的两人。
“万岁是真龙天子,臣等不敢妄言,还请太皇太后恕罪,臣等愿遍寻神医,为万岁医治。”太医们说道。
“那么皇帝的病几日可治好?”太皇太后问的是皇帝的病几日治好,却不是问神医几日可以寻到。
两名太医怔了怔,他们原想借着寻找神医把这个差使推给别人,没想到太皇太后却根本没有接他们的话茬,只问几日能把皇帝的病治好。
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落到他们身上铺着金砖的地板上。
“十日。”一名太医颤抖着声音说道。
“十日啊,那岂非是皇帝要在病榻上过年了?不行。”太皇太后冷声说道。
“五日。”另一名太医怯怯出声,寒冬腊月,他的衣裳已经被汗湿透。五日后便是腊月二十九,那天治好,皇帝还能主持大年三十的祭祖和大年初一的大朝会,虽然他只是个摆设,但是有这个摆设也比没有强吧。
“五日啊,好,难得你们如此识得大体,那就五日吧”,太皇太后的声音更加温柔,“五日期满,皇帝的龙体若是未能康愈,那你们就带着全家老小,到皇陵里侍候圣祖皇帝吧。”
“臣等谢过太皇太后,臣等告退。”
两名太医起身,其中一个小腿发软,还没站起便又摔倒在地,另一个连忙扶起他,两人惊慌失措地退了出去。
太皇太后望着他们离去的身影,冷冷道:“装病?想死?做梦!”
两名太医退出朝阳宫,其中一个用衣袖拭把头上的汗水,长舒了一口气:“吓死我了,还好,太皇太后没说要赐我等的死罪,只是让去守皇陵,那倒也好,一身轻松,不用再管这些事了。”
“你以为守皇陵就是好事吗?除了血浓于水的宗室和手握重兵的武将,能去皇陵服侍先帝的就只有宫中女子和阉人,你是想要让你和子侄全都......”
话未说完,就被人捂了嘴:“快别说了,你是想把我给吓死吗?”
吓死倒也好了,可是他们却吓不死,所以只能捱着。
“现在咱们只能去求陛下了,求陛下开恩,五天内龙体痊愈。”
陛下本就没有病,却还要装病,让他们对外宣称龙体有恙,不能上朝,不能去给太皇太后请安。
承乾宫内,皇帝蜷缩在罗汉榻上,他已经十四岁了,可是比同龄孩子要瘦小,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
他的父亲先太子自幼体弱多病,缠绵病榻,子嗣不易,太子妃千辛万苦才诞下了他。小时候他看惯父亲生病的样子,所以他学得很像。
但是他学得再像,也瞒不过太医,好在这两名太医都很听话,他让他们怎么说,他们从不违抗。
“你们回来了?皇祖母都说过什么,你们一字一句告诉朕,一个字也不能漏下。”罗汉榻上的少年天子坐了起来,眉目如画,只是略显苍白。
“陛下,请救救微臣吧,如果陛下的病还是不能治好,微臣全家就要被送去守皇陵了,到时微臣就再也不能服侍陛下,换了太医院其他人过来,微臣不放心啊,陛下!”
两名太医痛哭流涕,把今日朝阳宫中太皇太后说过的每一句话全都复述了一遍。
在外人看来,他们是太医,是行走于后宫,侍奉天子的人,可是在这宫里,他们只是小人物,蝼蚁一般的小人物。
皇帝的脸色由苍白转为灰败,白得近乎透明的手指紧抓着罗汉椅上的蟠龙锦褥。
“五日?朕只有五日了吗?”他喃喃自语。
“臣等倾尽所学,保陛下康健。”皇帝本就没有病,只要他不再装病,那他当然康健了。
皇帝望着他们,良久,颓然地挥挥手:“跪安吧。”
“陛下,陛下,救救微臣和家人吧。”
“陛下,微臣忠心可表人月。”
......
两名太医终于退了出去,皇帝的耳边还萦绕着他们的哭声。
他们是真的害怕了吧,谁不害怕呢,他也怕啊,他比所有人都要害怕。
“京泽,京泽!”皇帝呼喊。
承乾宫太监总管京泽闻声过来,他就在殿内,方才太医的话全都听到了。
“京泽,朕该怎么办,朕该怎么办啊!”皇帝失声痛哭。
“陛下,一直装病也不是个事儿,不如就趁着这个机会病愈吧。”京泽说道,他本就不同意皇帝装病,无奈皇帝说什么也不肯听,执意要装病,以此来逃避与太皇太后正面相对。
“可是皇祖母会把朕变成活死人的,她已经把腊八那天在锅上做手脚的人都给杀了......”皇帝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自己的抽噎打断了。
“陛下莫急,太皇太后不会像对待那些人那般对待陛下的,您是她老人家的嫡亲孙儿,她老人家也只有您这一个亲孙儿啊。”京泽安慰道。
“可是她会把朕变成活死人,让朕像个偶人似的为她所用,她本来就不想让朕亲政,现在更不会了,无论文武百官上多少折子,她都不会答应了。”皇帝哭得累了,趴倒在罗汉床上。
“陛下,不如让奴婢去找那位吧。”京泽说道。
“不,上一次朕没有听他的话,他已经不信任朕了,他一定担心朕会把他拖下水的。”小皇帝抹了把眼泪,他让京泽把计策转告那人后,那人立刻阻止,可是他还是做了,而且做得很成功,可是正当他沾沾自喜时,太皇太后就送来两颗人头。
他完了,他真的要完了。
第一零四章 皇帝
京城也和宫里一样,花团锦簇,喜气洋洋,处处弥漫着过年的气息。
即使如此,腊八节那天,宝相寺内发生的事,依然是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
尽管飞鱼卫也曾当街抓了几个谈论此事的人,但是依然掩不住芸芸众口。
对于皇室而言,这是丑事。
但是对于百姓而言,这是激怒了佛菩萨,这是事关天下人的大事。
那些有幸参加腊八祭礼的长者和他们的家人,更是吓得惶惶不可终日,被飞鱼卫当街抓走的人里,就有两个家中长辈刁天就在宝相寺内。
他们在现场,他们亲眼见到亲耳听到,这件事被传得沸沸扬扬,飞鱼卫不会去抓当天在场的宗室勋贵文武百官头上,可是却会拿他们下手,杀鸡儆猴。
提心吊胆,加之冬日寒冷,不过半个月,就有五位老者先后去世。
这更加剧了民众的恐慌。
佛菩萨果真是发怒了,这五位长者本是高寿多福之人,可是说死就死了,这太可怕了。
在战战兢兢之中,崇文九年的春节来到了。
缠绵病榻多日的皇帝龙体大安,在春节的大朝会上,皇帝坐在龙椅上,面对文武百官的恭贺,微笑颔首。
“吾皇谦和,有贤君之风,此乃大齐之福,百姓之福啊!”
“是啊,万岁开春就要大婚了,到那时就是大人了,可以亲政了。”
“圣祖皇帝泉下有知,也该欣慰了!”
“是啊,我们等了这么多年,也终于等到了。”
“太皇太后辛苦教导万岁,又帮万岁管理朝堂,如今也可卸下重任,含饴弄孙,得享天伦了。”
......
朝臣们私下里说的这些话,传进了皇帝耳中,也同样传进了太皇太后耳中。
“哈哈哈,有这么多人盼着哀家把朝政交出来吗?他们是觉得小皇帝更容易把控,任由他们哄骗,任由他们为所欲为!”
“哀家就要看看,他们还有什么招数,哀家就坐在那里,等着他们!”
“来人啊,把哀家方才说过的话传到承乾宫,让我们的皇帝听到。”
......
半个时辰后,太皇太后的这番话便传到了皇帝耳中,皇帝手上一颤,手中的茶盏落到地上,砸得粉碎.
“陛下陛下,有没有烫着,来人啊。”
“叫太医,快叫太医来。”
自从皇帝“痊愈”之中,他身边服侍的人就更多了,承乾宫里进了新人,有几十人之多,就连太医也由之前的两名轮值,变成八人轮值,随时都有四人在殿外侯着。
皇帝木然而坐,任由太医们在他那没有受伤的手上涂抹药膏,四周弥漫着药香,充斥着内侍们尖利的叫声,如同这里发生了天大的事情一般。
皇帝的心在一点点沉下去,眼眸中的神采也变得黯淡无光。
京泽陪着笑在和他说着有趣的事情:“......那杂耍班子如此红着呢,碗大的圆圈嗖的一声就钻过去了,用刀垒成的高山,踩着刀刃就能爬上去,对了,还会飞呢,一眨眼就不见了,再出来时手里托着个大蟠桃,说是从王母娘娘的蟠桃园摘回来的,那大蟠桃上还沾着仙露呢。”
整个正月,宫里都会很热闹,除了歌舞,还有大戏,就连民间时兴的大鼓三弦和杂耍也有,要热热闹闹到出了正月,可是出了正月后还会更热闹,因为皇帝大婚的日子也到了,真是好事连连,喜庆连连,这会是皇帝登基后宫里最热闹的时候了。
宫里热闹喜庆,民间当然也要热闹喜庆,多好啊,真是太好了。
皇帝茫然地听着,忽然,他抬起头来看向滔滔不绝的京泽:“你说他们会飞?”
“是啊,会飞,眨眼间就飞得不见踪影。”京泽扬起手臂,翘起兰花指,做了个曼妙飞天的姿势,配上他水桶般的腰肢和脸上鲜艳的胭脂,滑稽可笑。
皇帝终于笑了,笑容让他的脸上有了少年的气息。
“朕想看看他们的杂耍,传朕旨,宣他们来承乾宫,表演杂耍给朕瞧瞧。”
虽然他无法在朝堂上下旨,但是下旨让已在宫中的杂耍班子来承乾宫还是可以的。
没有人阻拦,让京泽说得大家都想亲眼看看,看看艺人们是如何从天上摘下带着仙露的大蟠桃。
穿过重重宫门,皇帝的旨意由太监送了出去,当然不是送到杂耍班子那里,而是先送去了朝阳宫。
“你们这些蠢东西,皇帝想看杂耍,你们来告诉哀家做什么,还嫌哀家的心操得不够吗?快去你们该去的地方,以后皇帝想玩什么,想看什么,只管由着他,皇帝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你们啊,一看就是些不懂事的。”
说到这里,太皇太后忽然想起了什么,问身边的女史:“还多亏了这群大惊小怪的猴崽子们,哀家才想起来皇帝马上就要大婚了,除了这些小孩家喜欢的杂耍,那些大人们该懂该会的事,他也要学了。你去挑几个合适的人,送到承乾宫去,要懂事的,知道疼人的。”
女史领旨而去,她当然不是去挑人,人是早就挑好的,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备下,精心调(教),如今要派上用场了。
这些人并非只有几个,而是二十几个,只不过今次只用两上,余下的则根据她们各自的长处,待到合适的机会,再一一送到皇帝身边。
太皇太后是这世上真正疼爱皇帝的人,她把一切都为皇帝安排好了,只要有太皇太后,有杨家,皇帝只要看看杂耍什么都不去做,也能国泰民安,天下太平。
杂耍班子进了承乾宫,两位美貌宫女也送进了承乾宫,那晚,十四岁的皇帝初尝鱼水之欢,青涩颤抖,手足无措。
完事之后,宫女被抬下去,皇帝拥被而坐,依然在颤栗。
京泽让人扶了皇帝香汤沐浴,皇帝忽然紧紧抓住京泽的手,问道:“朕长大了,是吗?”
“是啊,陛下长大了,是大人了。”京泽用香帕捂嘴偷笑。
“那么朕会有子嗣吧,等到朕有了子嗣,立了太子,朕就没有用处了吧,皇祖母连偶人也不让朕做了,她会杀了朕吧?”
第一零五章 皇帝亲政就好了
夜半,数只鸽子从京城不同的地方飞出来,飞出京城。
它们属于不同的主人,飞去不同的目的地,但是它们带去的消息却是同样的。
西安城里,萧韧把信鸽带来的消息禀告了秦王,秦王微笑:“如此大的事,民众们也要知晓。”
“是。”萧韧应声而去。
走出王爷的外书房,迎面遇到宜宁郡主。
宜宁郡主怀里抱着一只猫,兴冲冲地走过来。
“七哥,大黄有宝宝了。”大黄是她的猫,一只肥大的黄猫。
萧韧皱眉,瓮声瓮气地道:“你怎么把猫带到这里来了?”
“大黄有宝宝了,我要告诉父王,父王一定很高兴。”
秦王妃临终前的几个月,有只不知从哪里来的猫,在秦王妃的院子屋后产下一窝小猫,大黄就是其中一只。天气寒冷,待到内侍们发现这窝小猫时,只有大黄还活着。秦王妃就让内侍们把小猫抱进殿内养着,秦王妃薨逝时,还是幼猫的大黄跪坐在秦王妃灵前哀叫不已,秦王见了,就让人把大黄继续养在秦王妃的院子里,让指定了一名内侍照顾大黄。
大黄已经四岁了,还是第一次怀孕,宜宁郡主觉得这是大事,一定要告诉父王。
秦王膝下只余下周铮和宜宁两个孩子,因此他对一双儿女非常疼爱,宜宁年幼,想念父王时,就会跑到外院来,秦王也从未斥责于她。
宜宁很兴奋,圆圆的脸蛋都是笑,她忘记缠着萧韧派人给她的事,抱着大黄就往外书房跑去。
萧韧哼了一声,女孩子就是这么烦人,大惊小怪的,真讨厌。
不过,大黄怎么是只母的?看上去挺威风的,他一直以为大黄是公的啊。
萧韧决定在清水巷的宅子里养几只虎虎生风的大狼犬,能咬死人的那种。
......
没过几天,京城里的事情便在西安城里传得人尽皆知。
宝相寺的监寺大师被砍头了,羽林军副统领也被砍头了,还有几位腊八节去宝相寺的古稀老人也死了,他们的子孙被飞鱼卫抓进了诏狱!
太可怕了,京城太可怕了,能去参加腊八节祭佛礼,明明是人人羡慕光耀门楣的好事,现在却成了祸延子孙的灾难。
“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不活了,活着只会连累子孙,还不如死了。”
“他们做错了什么,朝廷就是想要掩人耳目。”
“唉,宝相寺的监寺和尚,那是高僧啊,连高僧也要被砍头,难怪佛菩萨要动怒啊。”
“太皇太后这么狠毒,皇上也不管吗?”
“皇上还是小孩子,太皇太后是他的祖母,当孙儿的怎么能管祖母。”
“听说皇上要大婚了,大婚以后就能亲政了吧,也不知佛菩萨能不能晚上两个月再降罪啊。”
“唉,我家堂哥在京城做生意发了财,还要让我们都过去,可京城这么吓人,还是不要去了吧。”
......
与此同时,西安城里听到的消息,在其他城镇也在被谈论。
坏消息是京城太可怕了,太皇太后太可怕了,佛菩萨动怒了,杀了高僧了,普通百姓被抄家灭门了!
有坏消息,也就有好消息,好消息就是皇帝要大婚了,大婚以后就能亲政了。
谁也不知道皇帝亲政对于普通百姓有何好处,但是相比于太皇太后,一定会更好。
“米价又长了,一升米长了两文钱呢。”
“没事,不用急,皇帝亲政后就好了。”
“今年比往年都要冷,听说冻死了很多人。”
“唉,等到皇帝亲政后就好了。”
“山里闹土匪,抢了很多村子了,知县派去的人也被打败了,卫所的军爷不肯来,知县也没有办法啊。”
“等到皇帝亲政就好了,卫所会来剿匪,土匪都会被肃清。”
......
年后又下了雪,沈彤把窗子打开一条缝,趴在窗前看到芳菲披着一身雪花跑了进来。
“馄饨摊子没有出来,袁婶说她会包馄饨,今天中饭就吃热馄饨。对了,我刚路过医馆时,看到有好多人呢,都是雪天走路摔倒的。”芳菲像连珠炮似的说着话。
沈彤道:“咦,有这么多人摔倒啊。”
“是啊,奴婢听医馆的小徒弟说,今年摔倒的人格外多,等到皇帝亲政后就好了,那时就没有这么多人受伤了。”虽然搬来没多久,芳菲已经认识了不少人。
沈彤刚刚从炕桌上端起茶碗喝了一口,闻言差点把茶水全都喷出来。
这究竟是哪个混蛋带头说的啊,以至于到了现在,无论什么事情,人们都能和皇帝亲政联系起来,皇帝亲政了,就无灾无难;皇帝亲政了,鞑子不敢来,土匪也没有了;皇帝亲政了,买米买肉都便宜;皇帝亲政了,读书人就能考中秀才,经商的都能赚到大钱,皇帝亲政了,下雪天走路都不会滑倒了!
她可记得,前世直到秦王得了天下,小皇帝也没有亲政。
脑子里灵光闪过,沈彤忽然很想知道,是不是其他地方的百姓,也像西安城里的一样,无时无刻都在盼望着皇帝亲政啊,如果是那样......
过了正月初五,牙行开市大吉,许安和路友盘下了两间铺子,王双喜和阿治都受过重伤,身子并没有完全养好,这两间铺子就交给了他们。
前任东家留下的人手和货源都是现成的,掌柜和伙计听说薪水不变,还加了一成,便都留下了,王双喜和阿治一边看着铺子,一边调理身体。
许安和路友,则开始准备和沈彤一起南下。
这是几人商量后的结果,此番南下,要避人耳目,而且还不能全都离开,否则萧韧定会认为他们脱离了他的掌握。
事实也和他们想的差不多,自从萧韧得知他们住在书院街后,书院街的宅子附近,就常常看到有人窥视,不是天天来,而是隔三差五过来看看。不用问也知道,这是萧韧的人。
待到沈彤几人把一切安排妥当,西安城外的桃花也开了。
京城里传来皇帝大婚的消息,秦王府里,大黄生了四只小猫。
第一零六章 骗子
小猫长得很快,几乎一天一个样,宜宁把四只小猫盯得比大黄还要紧,周铮悄悄抱走一只想逗逗她,宜宁哭得死去活来,得知是周铮抱走的,她还一状告到父王那里,丁侧妃听说以后,连忙让人往周铮院子里送去一斛珍珠,生怕周铮因此恼了这个庶妹。
周铮为此哭笑不得,不过从此以后,也没人再打那窝小猫的主意了,就连同宜宁交好的几位贵女也不敢张口。
周铮没想到,萧韧却找宜宁要了一只,而且宜宁很大方地给了,给的还是长得最像大黄的那只。
“小七养猫?他养猫?宜宁,你去他院子里的小厨房看看,那只猫八成在锅里煮了,四方街有家粤人开的馆子,有道名菜就叫龙虎斗......”
周铮的话还没有说完,宜宁就啊的一声尖叫,掉头就往前院跑,被管事嬷嬷一把抱住:“我的好郡主,公子爷是逗您呢,昨儿个七少还打发小栗子仔仔细细问了小猫要怎么养,如果七少要把小猫送到厨房去,还用问这个?”
宜宁抹一把眼泪:“小栗子真来问了?”
“嬷嬷啥时骗过郡主啊,好多人都见到他了。”几个丫鬟在一旁连忙附和,看到了,小栗子问得详细着呢。
宜宁这才放下心来,冲着周铮瞪起眼珠子:“坏三哥,你又骗我。”
周铮笑过一会儿,问道:“话说小七给了你什么好处,你连小猫也给他了。”
宜宁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七哥给了我两名侍卫,都是武艺很高强的,七哥说平时是看不到他们的,可若是我有了危险,他们就会出来了。”
原来是这个。
这不是普通侍卫,这是暗卫。
周铮隐约记得几个月前的确有过这回事,不过他没有放在心上,原来宜宁还记得,而且萧韧真的给了她两个人。
“宜宁,府城有侍卫,你另外要两个暗卫做什么?”周铮问道。
宜宁紧闭着小嘴,看着脚尖,一副打死也不说的模样。
周铮素来疼爱这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妹妹,见她不肯说,也就没有再难为她,揉揉她的头发,叮嘱她没有要紧事,不要动用那两名暗卫。
宜宁虽然年幼,但是她长在秦王府,从小到大就知道他们兄妹普通人家的孩子不一样,表面上要什么有什么,实则更要谨慎行事。
见她听懂了自己的话,周铮也不再多说,转身出去,他要去看看萧韧在做什么。
萧韧没在王府,他去了清水巷。
“七少,老奴每天都在门房盯着,您说的那位彤彤姑娘没有来过,知道这宅子的不多,这些日子也没人来这儿找过您。”
已经春暖花开了,沈彤该走了。
莫非她改了主意?
小孩子做事就是没准儿。
趁着今天有空,他去书院街看看,也好教训她几句。
书院街的那处宅子大门紧闭,铁将军把门。
萧韧转身便去了他们在西安开的铺子,这些日子,他的人一直盯着这里,沈彤平日不出门,她的那个傻丫头芳菲出出进进,偶尔也会去铺子里。
想来今天全都去了铺子。
果然,远远就看到芳菲站在铺子门口,手里举着个糖人正在傻笑,却没有看到沈彤。
“你家小姐呢?”萧韧走过去,没好气地问道。
“咦,是你啊”,芳菲认出了萧韧,她看看萧韧身后,只有他一个人,那六个漂亮大哥哥没有跟着一起来,“小姐不在啊,你不知道吗?”
“不在?那她在哪儿?”没在家,也没在铺子,她还能去哪儿?
芳菲瞪大眼睛,像看傻子似的看着萧韧,对上萧韧要吃人的眼神,她缩缩脖子,连忙说道:“小姐没在西安,走了好多天了。”
......
回到王府,萧韧还在生气,他也说不清自己为何这样生气,那个死丫头,果然在骗他!
说好的临走时会告诉他,说好的让他去送的,她不但说话不算数,而且还把另外两个人连同芳菲一起留下,做出他们还在西安的假像,其实她和许安路友早就走了。
他甚至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芳菲也不知道,看样子不像在说谎,沈彤没有告诉她。
萧韧练了一趟拳,她说他相信他的,对,她的确这样说过。
那天她还要和他击掌,是他觉得她矫情。
周铮来的时候,萧韧还在练拳,三月的西安城,乍暖还凉,萧韧赤着上身,挥拳如风。
周铮摇摇头,这哪里是在练拳,分别是在发狠,也不知道是谁得罪他了,还是离他远点吧。
萧韧不知道沈彤去了哪里。
芳菲也不知道,阿治和王双喜同样不知道,沈彤走的时候没有说,他们也没问,沈彤是个让人放心的姑娘,何况还有许安和路友一起随行。
沈彤要去的地方是野猪岭。
野猪岭离上乔镇和下乔镇都不远,中间隔了一条乔河。
野猪岭有个小王庄,小王庄有个黄寡妇,当日蓉娘就是从小王庄带回了那个孩子,黄寡妇的女儿。
对于在柳家湾发生的那些事,当初沈彤以为自己明白了,可是当她遇到了许安几个,便又觉得不明白了,直到她进了京城,亲眼看到藏在箱子里的那个女人时,她就彻底不明白了。
来到西安后,她什么也没有做,每天都在反反复复想这件事,但是那也只是想想而已,她必须要南下,必须要亲眼见见那个黄寡妇。
曾经她认为黄寡妇母女是阿娘和她的替身,可是现在她有些不相信了。
这一切太诡异,阿娘的做法也太出乎她的意料了。
皇帝大婚,大赦天下,同时还减免了三年赋税,从西往南,这一路之上,处处可见欢声笑语,皇帝大婚减免赋税了,皇帝是明君,是贤君,这才只是开始,好日子还在后头,待到皇帝亲政后,好事会越来越多的。
有民众自发到寺庙里祈福,祈求风调雨顺,皇帝早日亲政。
一切就如沈彤在西安时猜测的一样。
皇帝亲不亲政,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无关紧要,在此之前,他们当中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朝堂里是谁在主事,可是现在,这些人都有一个执念,那就是皇帝一定要亲政!
第一零七章 挥刀霍霍
晨露薄霭,柳岸晓莺,放眼望去,满目桃粉梨白,越往南走,春色愈浓。三五成群的少年书生,一袭轻衫,一柄春扇,走在漫烂春色中,或吟诗或做对,也有出外踏青的女眷,软轿香车,脂香花香洒落一路。
匍匐在草丛里的两个孩子显然不是来踏春的,他们一动不动,如同两具小小的木头。
他们在等,等着要等的人。
终于,两驾车一前一后行驶而来,骡马壮健,车上挂着嵌着银丝的琉璃灯笼,就连车上也镶着琉璃,有女子的笑声从打开的琉璃窗子里传出来,如同春天的风儿,轻柔芬芳。
两个孩子从草丛里走出来,走到大路上,他们衣衫褴褛,脸上肮脏,站在满地绿草繁花中,显得分外不协调。
车马式大声呼喝:“让开让开!”
两个孩子非但没有让开,反而在大路中间跪下:“小民一家十五口,皆被贼人所杀,知县大人非但不派人剿杀山贼,反将我等逐出村子,流离失所,请官大人为小民做主!”
一个孩子说完,另一个孩子趴在地上磕起头来,砰砰砰,掷地有声,有鲜血从孩子的额头渗出来,他仍然在磕。
两驾骡车缓缓停下,有随从过来驱赶孩子,两个孩子嘶声高喊:“官老爷,救救我们吧,救救我们吧,我们快要饿死了!”
随从人高马大,更显两个孩子瘦小可怜,车中女子娇声说道:“更是可怜呢,他们看上去还很小。”
另一个女子道:“是啊,全家人都被杀死了,他们也被赶出村子,没了亲人,连家也没了。”
“大人,让我们去施舍他们一点钱吧,对了,还有点心,让他们填饱肚子也好啊。”
两个女子莺声燕语,却不是如往常般撒娇,而是在说着可怜之人,可怜之事。
终于,男人笑道:“你们两个这是想让本官接了他们的状子吗?本官又不是戏文里的八府巡按,接了状子又如何?”
“什么八府巡按四府巡按的,那都是戏文里的,哪里比得上您呢。”话没说完,女子便发出一声惊呼,接着就是吃吃娇笑,男人哈哈大笑,笑得恣意。
两个孩子依然跪着,鲜血从额头上淌下来,流进眼睛里,模糊了视线。
有人从车里下来,是个丫鬟,她拿着一碟点心,孩子们看着点心,却没有伸出手去。
“吃吧,这是德祥斋的点心,一般人吃不到的。”丫鬟柔声说道。
“我们不吃,我们只想把状子交给大人,请大人救我们于水火。”一个孩子说道。
一直在磕头的孩子终于停下了动作,他抬起一张血迹斑斑的脸,丫鬟吓得尖叫,手里的点心落到地上。
车上的人听到声音,一起探头望出来,只见那个孩子顶多八、九岁,满是灰尘的额头上鲜血淋漓,他却像是感觉不到疼痛,跪在地上,一步步向前挪动。
“大人,救我,大人,求求您了,大人。”
车里的女子被这一幕吓到,惊惶地依偎在男人怀中,男人皱起眉头,不悦地道:“来人,把那个小崽子拖到一边走!”
又有随从过去,拖拽着孩子,孩子尖声惊叫,叫声在春日的山野里回荡。
忽然,草丛里跃出十几道黑影,如同离弦的箭,射向男人所在的大车。
十几个人,十几把刀,那是杀人的刀。
春日的暖阳下泛起一片片寒光,便很快便淹没在大片的血红之中。
正在拉扯孩子的随从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没等他们反应过来,一把匕首便刺进了他的胸堂。
他低下头,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鲜血汩汩而出,他的手终于松开,被他拽着的孩子坦然的收起匕首,和他的同伴一起,向着前方跑去,很快便消失在一片春光之中。
......
崇文九年四月初八,兵部侍郎李之焕于江南道视察军务,卒。
......
客栈之内,沈彤听着店伙计绘声绘色地说道那位朝廷大官是怎么死于非命。
“可惜了那两位晓月楼的姐儿,都是正当红的呢,也一起给砍死了,听说啊,都给剁成肉泥了。”
待到店伙计出去,许安道:“这个李之焕我听说过,他是毛元玖的表弟,夫人是老护国公夫人孟氏的娘家侄女,也算是杨家的亲戚。”
毛元玖现任吏部尚书,其妻杨氏是杨锋嫡女,现任护国公杨敏的亲姐姐。
李之焕是毛元玖的表弟,娶的又是孟老夫人的侄女,说他不是杨家一系,任谁也不会相信。
沈彤问道:“他来南边视察军务,是要来安抚这边的卫所吗?”
南边各大卫所与龙虎卫牵连甚深,但这并不防碍兵部插手其中,自从去年杨捷死在南边,朝廷对南方各卫所便有了忌惮之心,李之焕此番过来,本就存着能拉拢就拉拢,拉拢不成就除掉的心思,反过来,想把他除掉的也不在少数。
“要杀他的人肯定不少,可是这个杀人的手法......”
没有活口,一个也没有。
就连拉车的骡子也死在血泊之中。
因此,没有人知道那时发生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那场杀戳是从何而起。
李之焕早有防备,他身边不但有随从,还有侍卫,可是那些人都死了。
“都是死在刀下?呵呵。”沈彤笑得古怪。
许安不知道她为何会这样笑,他道:“听说都是刀伤,是砍的。”
沈彤没有再问,她什么也没有问,次日,三人没有停留,继续向南而去。
十日后,他们到了下乔镇。
才过了短短几个月,下乔镇已不复往日繁华。
他们在客栈里住下,许安到街上转了一圈儿,回来后沉声说道:“当日我们在下乔镇住过两天,这镇子虽然不大,但是因为守着码头,来来往往客商云集,镇上铺子林立,做的都是南来北往客人们的生意,可是刚刚我出去看了看,竟是十铺九空,很多铺子都下了门板,还有的直接贴着招租的红纸,我们来的时候,码头上来往的人还是很多啊,为何镇上的铺子反而都关了?”
第一零八章 货郎的花布
不仅是店铺,就连在世代住在镇子上的人家也是十室九空。
难怪街上不再繁华,少了这么多人,还怎样繁华啊。
沈彤没有来过下乔镇,并不知道下乔镇昔日繁荣。但是她听芳菲说起过,上乔镇因为有个关家,所以人来人往都是读书人,而下乔镇就不同了,下乔镇有乔河码头,所以来来往往都是客商,因此,上乔镇和下乔镇虽然一衣带水,但是下乔镇远比上乔镇富庶。
上次沈彤和芳菲没有进镇,直接去了柳家湾,柳家湾虽然隶属于下乔镇,但是并没在镇子里面,从镇子外面也能去。
她想了想,道:“一定不会是因为柳家湾的事,小小的柳家湾影响不到下乔镇,一定还有别的事。”
说起打听消息,可爱的小姑娘远比许安和路友要方便。
沈彤也去外面走了一圈,便打听出一些消息。
上乔镇的关家走水,关家嫡房死得一干二净。关家在上乔镇和下乔镇还有旁支和姻亲,原本外人都以为关家的祖产可能要落到旁支头上,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没出十日,关家的那些旁支和姻亲死的死,走的走,这一次所有人都明白了,关家的那场大火不是普通的天灾人祸,而是灭门!
这几个月来,但凡是和关家有关系的人家陆陆续续搬离了下乔镇,与此同时,在与下乔镇一水之隔的小河镇建起了一座新码头,有很多来往客商便在小河镇码头停船,下乔镇的很多人家索性搬去了小河镇。
“百姓离乡背井搬去新地方,衙门里不过问吗?”许安不解。
沈彤笑道:“听说小河镇落户非常容易,地价房价也便宜,只要是从外地搬来的人家,衙门里会按人口给安家费,无论男女老少,每人二两银子。想做生意的三年不用交税,想种田的也有田地给他们耕种,朝廷减免三年赋税,用不了三年,他们就能在小河镇扎下根来,小河镇离下乔镇仅是一日路程,想要回家也不费功夫。”
难怪很多人家全家迁离,小河镇为了让百姓们迁过去可谓下足了本钱。
“那小河镇以前的人呢?”路友好奇地问道,有这么好的事,他也会举家搬过去。
“小河镇以前没有,不是镇子,再之前是荒地。”沈彤说道。
原来如此。
三个人又说笑了一会儿,次日便动身前往野猪岭。
过了乔河,还要走上三四里才能进山,野猪岭就在山里。
在路边茶寮里小歇的时候,有货郎坐在旁边的桌子上,一旁放着挂满各种杂货的担子。
沈彤好奇地走过去,摆弄着担子上的小玩艺。
“小姑娘,那是桂芳斋的香粉,可好用呢,你闻闻香着呢,买一盒吧。”货郎笑得见眉不见眼。
沈彤打开盖子,立刻便有浓烈的桂花香气扑面而来。
“太香了,有不太香的吗?”她问道。
“有,也是桂芳斋的,有荷花香的,那个味道要清淡。”货郎声音轻脆,年纪不大。
“桂芳斋很有名吗?你卖的脂粉都是桂芳斋的吗?”小姑娘还没有留头,一看就是从未用过香粉的,想学家里的姐姐们涂脂抹粉了吧,也不知小荷包里的零花钱够不够。
“桂芳斋是下乔镇的老字号,他家的香粉就属这桂花的最出名,我刚从小河镇回来,桂芳斋在小河镇也开了分号,这几盒香粉就是从小河镇的桂芳斋采办的,如假包换。”货郎说得眉飞色舞,越发显得唇红齿白,他的脸上也是搽过香粉的,白生生的,像是从面粉袋子里钻出来的。
“桂芳斋在很多镇子上都有分号吗?”小姑娘的眼睛里闪着光,没有女人能抗拒胭脂水粉吧,哪怕是这么小的小孩子也一样。
货郎笑着说道:“桂芳斋原本只在上乔镇和下乔镇上铺子,前不久才在小河镇开的分号。”
沈彤明白了,原来以前只能在上乔镇和下乔镇上买到桂芳斋的香粉啊。
那次在船上遇到杨锦程,自己以为没有露出破绽,原来破绽就在那盒香粉上,她记得杨锦程拿着香粉仔细看过。
这个人的细致可见一斑。
“谢谢大叔,我买一盒。”沈彤从小荷包里拿出碎银子,想拿那盒莲花香的脂粉,可是拿起来时,又放下了,还是拿了那盒桂花香的。
回到座位上时,货郎已经挑起担子,唱着小曲走出了茶寮。
许安一直盯着货郎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为止。
“许安叔,你看出什么了?”沈彤问道。
许安道:“这个货郎,好像有点眼熟。”
“你在柳家湾时可能见过他。”沈彤提醒。
许安恍然大悟,那次在柳家湾,他和虾头是去盯梢的,不是盯着许家太太,而是盯着派去拿人的飞鱼卫。
那次,他见过这个货郎。
柳家湾是小地方,出现一个货郎很是惹人注目,但凡有货郎出现的地方,总会围着一群大媳妇小媳妇。可是那天柳家湾出了事,就连货郎也显得孤零零。
这个货郎就是挤在人群里看热闹,他还记得虾头在货郎那里买了什么东西,为此他还瞪了虾头一眼,嫌他不分轻重缓急,这么重要的时候,居然还有闲情逸致买东西。
“虾头买的是什么?”沈彤问道。
许安想了想,却想不起来了。
那天他的注意力都在许太太身上,也只是看到虾头在和货郎说话,却没有看到虾头买的是什么,后来情况急转而下,许太太烧了房子,帮忙救火和看热闹的人们回到家,发现自家孩子也丢了,许安当然没有再去仔细询问虾头这点小事,如果不是沈彤这时提起,他早就忘记得一干二净。
沈彤道:“我去柳家湾的那天,也有货郎来过,那个货郎也卖桂芳斋的脂粉。”
桂芳斋是下乔镇的老字号,有货郎卖桂芳斋的脂粉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沈彤看到了一块布。
就在货郎担子下面,有一块垫筐布,这是一块蓝底白花的花布,就在柳家湾,沈彤见过一块同样的花布,莫敢用那块花布包着一大堆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其中就有一盒桂芳斋的香粉。
第一零九章 牛儿
是细作!
细作可以是货郎,也可以是别的,只是刚好他扮作货郎时露了马脚。
许安面沉如水,如果这个货郎是细作,那么虾头......
“沈姑娘,虾头的事情并非如你对我们说的那样吧?”许安问道。
“嗯,他是细作,他自己也承认了,但是没有说他是谁的人。”沈彤道。
“所以你就放他走了?你该把他留下来,等我们回来后,让他当面说个清楚!”路友高声说道。
许安看他一眼,路友气哼哼地翻翻眼皮,背过身去。
虾头啊,那是虾头。
在没有南下之前,虾头和他们几个并不熟。虾头来得晚,为人机灵,很快就得了杨捷青眼,加之他的年龄小,出入各处不引人注意,于是杨捷总是让虾头去做些跑腿的差事,其中不乏有杨捷的私事。
后来突生变故,杨捷死了,他们五个成了幸存者,自然而然地变得亲近起来,再后来,杨锦程怀疑他们,他们从幸存者变成了嫌疑人,同时也成了拴在一根草绳上的蚂蚱。
“虾头虽然是细作,可是表面看来他没有做过不利于我们的事,他的目标从来也不是你们和我,而是利用你们一起逃出来,但是我也不想把一个细作留在身边,所以就让他走了。”沈彤淡淡地说道。
“你也说了,是表面上而已,若是他以后出卖我们呢?我们要怎么把他抓回来?”路友忍不住又说道。
“我能放他走,就能再把他抓回来,如果以后在他身上出了事,我负责抓他。”沈彤笑着说道。
路友哼了一声,心里却信了几分。
沈彤是妖怪啊,能有什么是妖怪想做却做不到的?
没有。
既然遇到了细作,三个人也不敢耽搁了,虽然不知道那货郎是无意中遇到,还是原本就是来盯梢的,现在当务之急,就是立刻赶到野猪岭。
野猪岭是一片山,连绵起伏延伸到看不到的地方。
小王庄座落在野猪岭的山脚下,是个只有六十几户的小村子。
到达小王庄时已近黄昏,晚霞把青黛色的群山染成淡淡的红色,炊烟袅袅,有妇人高声喊叫,让自己家的孩子回去吃饭。
有个背柴的老人和他们一起进村,可能是村子很少看到外乡人,老人停下脚步,戒备地问道:“你们是过路的?”
小王庄在深山里,哪有过路的会来这里。
许安正要开口,沈彤抢先一步,问道:“老爷爷,我们要上野猪岭,今天太晚了,您家里能借宿吗?”
“上野猪岭,你们是......”老汉打量着他们,两个壮硕汉子,一个俏生生的小女娃,若说是山外来收药材的,这也不像啊。
“我们是来找人了,家里有人前阵子来了野猪岭,就没音讯了。”沈彤神情郁郁,她没有说谎,她真是来找人了。
“来了野猪岭,那一定是上山了吧,哎哟,这里虽然叫野猪岭,可山上的野兽不仅有野猪,还有别的野兽,你家里的人是什么时候来的?是来收山货还是收药材的?”老汉问道。
沈彤摇摇头:“不知道,只知道是来了野猪岭,我们就是来找人的,老爷爷,您家里能借宿吗?”
“你们要是不嫌弃我家破旧,就来我家吧,倒是有间空房。”
老汉边说边走,很快就在一处小院子前停下来,原来老汉家就在村口,三人全都松了口气,在村口借宿,不容易惊动村里其他人。
许安拿出一锭碎银子,老汉不肯收,许安把碎银子塞进老汉怀里,老汉连忙叫了儿媳去灶上煮饭。
老汉家里人口简单,只有他和儿子儿媳,以及一个五六岁的小孙儿。
晚饭是野菜团子和米粥,还有一碗蒸得喷香的腊肉。
老汉一家在灶间吃饭,只有野菜团子和米粥,老汉的小孙儿闻到肉香,在门口伸头探脑,口水都流出来了。
沈彤夹起一片腊肉,冲他招招手,小孙子看看一脸深沉的许安和铁塔一般的路友,有点害怕,踌躇着不敢进来,沈彤笑着说道:“别怕,姐姐请你吃的。”
或许是看到沈彤也是小孩,也或许是那碗腊肉太馋人了,小孙子扭怩着进来,眼睛直勾勾盯着沈彤夹起的腊肉。
灶间的腊肉已经挂了一年了,过年的时候才切了一点点,每人吃了两片,他还没有解馋就吃完了。
“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啊?”沈彤问道。
“牛儿。”小孙子咽咽口水。
“牛儿,姐姐问你点事,你答上一件,就吃一片肉,全答出来,这碗肉都是你的。”沈彤道。
“真的吗?”牛儿的眼睛亮起来了。
“当然是真的啊,姐姐问你第一件事,村子里的黄寡妇家住在哪里?”沈彤问道。
“在山根下面,从俺家出来一直往村子里面走,快要出村了有棵大槐树,她家就在那儿。”
牛儿说话的时候,眼睛没有离开腊肉,于是当他说完,沈彤立刻把夹起来的腊肉塞到他嘴里,牛儿大口嚼着,满脸都是享受的愉悦。
“姐姐再问你,黄寡妇已经有半年没出门了,她平时吃什么呢?”沈彤问完,许安惊讶地看她一眼,她是怎么知道黄寡妇有半年没出门了的?
“黄寡妇织布,平婆婆拿去换吃的,她们家还有菜地,饿不着。”牛儿刚说完,沈彤挑着片肥瘦相间的腊肉塞进他嘴里。
“平婆婆是谁啊?”沈彤问道。
“平婆婆就是平婆婆,她是黄寡妇家里的人,平婆婆可凶呢,我去摘槐花,她都要骂的,还拿棍子追我。”黄寡妇家门口有根老槐树,每年春天开满槐花,槐花蒸饼可好吃了,可是平婆婆不让摘,看到有小孩去爬树,她就拿着棍子追出很远。
牛儿又吃到一口肉,沈彤继续问他:“黄寡妇的女儿和你们一起玩吗?”
“她不和我们玩,前阵子她去城里走亲戚,回来时穿着绸子的衣裳,二丫摸了一下,平婆婆就骂二丫,还把二丫骂哭了。”牛儿和二丫是好朋友,这件事可让他生气了。
第一一零章 彤姐儿
“她叫什么名字?”虽然不说是谁,可是牛儿知道,屋里人也知道。
“她叫彤姐儿啊,对了,她认识字呢,不爱理人,我们也不爱理她。”牛儿嘴里吃着肉,说话含糊不清,但是提起彤姐儿,他的小脸上都是忿忿。
原来是叫彤姐儿啊,对,她当然是叫彤姐儿,自己早该想到的。
“你说她前阵子去城里走亲戚了,是平婆婆接她回来的,还是有人送她?”沈彤问道。
牛儿想都没想,道:“有人送她啊,还是坐轿子回来的呢,我们都看到了,她穿着绸子衣裳,鞋子也是绸子的。”
牛儿口中的轿子其实是肩舆,两根竹竿架着一张椅子,衙门里的老爷来的时候,也是坐着这个。
“送她回来的人是什么样,你还记得吗?”沈彤问道。
“嗯......”这个问题有难度,牛儿扬着下巴想了想,道,“是个大叔。”
牛儿只记得那是个大叔,长得什么样子已经不记得了,也可能当时也没有留意,因为他和二丫的注意力都在彤姐儿身上的绸子衣裳上。
沈彤没有要问的了,连碗带肉一起给了牛儿,牛儿捧着碗兴高采烈地跑出去,没过一会儿,老汉就进来道歉,手里还端着那碗肉。
“给牛儿吃吧,是我给他的。”沈彤道。
老汉又推辞,最终端着肉出去,外面传来牛儿的欢呼声。
山里的孩子就是这样单纯,一碗肉就能让他们高兴得像过年似的。
“沈姑娘,那个彤姐儿......该不会是......”许安迟疑地问道。
“是我的替身,柳家湾那位太太说丢掉的女儿就是她。”沈彤道。
路友不明白,许安却是已经明白了。
柳家湾的那位太太,也就是被飞鱼卫带走的,她不是真正的黄氏,她口中所说的丢了的女儿应该是沈彤,可却不是眼前的沈彤,黄氏是假的,丢了的女儿当然也是假的。
“她连名字都和你一样啊!”路友惊讶地说道。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那孩子叫彤姐儿,这名字可不是临时取的,而是她一直都叫这个名字,叫了很多年。
她从小就是被当做沈彤养大的。
三人全都无语,这件事听起来匪夷所思,但是确确实实发生了。
山里人舍不得用灯油,天一黑就睡了,村子里渐渐安静下来。
山月皎洁,三条人影借着树影的掩护,走在月色中。
夜风温暖,夹杂着清甜的芬芳,从村头到村尾,一路槐花香。
远远的便能看到有一棵大槐树,这棵槐树比村里其他树更粗更大,要两个人才能抱住,这棵树上的槐花开得也比别处更好。
就是这里了。
这是一个小小的院落,和村子里其他院落不同,不是用木桩子或竹片围起的篱笆,而是青石砌起高高的墙头,四四方方的院子,从外面看不到里面。
这样的院子,这样的墙头,与村子里其他人家格格不入,村里人对他们应该也很生分,所以这家的女主人已经半年没有出门,村里人也没有觉得奇怪,再加上这家还有一个很凶的平婆婆,借着追打熊孩子们爬树摘槐花为由,其实是不让村里人靠近这里。
许安向上窜了窜,窜到第二次,双手搭住了高高的墙头,他吸口气,几下就攀了上去,又从上面伸出手来,路友托着沈彤往上一送,沈彤便被许安拉了上去,接着路友也上来,三人蹲在墙头上,整个小院尽收眼底。
院子里有大大小小五间屋子,三正两偏。牛儿家里也是小院,可是院子里的房子却没有这么齐整,东一间西一间,而这里却是正式的一进院子。
一间屋子里亮着灯,有咯吱吱的织布声,窗纸上映出剪影,窗里的人梳着圆髻,是个女子。
许安看向沈彤,月光下,沈彤看着窗上剪影,眸光闪闪,亮如星子。
感觉到许安在看她,沈彤侧过脸来,对上许安征询的目光。
沈彤低声说道:“看看彤姐儿在哪间屋里,先把她制住。”
许安不解,如果彤姐儿是沈彤的替身,那她和沈彤一般年纪。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除了在破庙里遇到过的那个以外,他也只见过沈彤一个足以与成年人抗衡的。
沈彤多么冷静聪明的人,为何会对一个小孩子如此忌惮?
牛儿说那个平婆婆很凶的,动辄就会拿着棍子追打淘气的小孩,想来也是个孔武有力的,或许还会武功,按理说,沈彤不是应该让他们先制住这个平婆婆吗?
看出两人脸上的犹疑,沈彤压低声音道:“先制住那个彤姐儿。”
她没有解释,只是重复了刚才的话,就是要让他们先制住彤姐儿。
路友还要再问,沈彤却已如同一只小小的狸猫一般,悄无声息地跃下墙头,跳进了院子里。
许安和路友没有犹豫,也跟着跳了下来。
按照许安原本的想法,这件事由他和路友去就行了,制住平婆婆,再让沈彤进屋见那妇人。
那妇人很可能就是沈彤的阿娘黄氏,他们是男子,避免冲撞。
可是事情的发展出乎他们的意料,沈彤率先进院,但是却不是冲向传出织布声的屋子,她在院子里四处转了转,像是在查找什么。
这处院落虽然与村子里其他地方比起来有些特别,但是也就是一座略显整齐的院子而已。
难道沈彤还担心这里有埋伏吗?
路友想问问,许安不想耽搁,用胳膊肘撞他一下,向着西次间去了。
妇人在东次间里织布,说明这是她的屋子,平婆婆显然是佣人,那么彤姐儿就应该是住在西次间里。
可是许安猜错了,他们冲进去时,西次间里没有人!
没有灯,即使把窗纸捅破也看不到里面,所以他们是破门而入。
虽然他们已经很小心了,可还是有了动静,厢房里有声音传出来,接着便是打开窗户的声音。
许安暗叫一声不好,沈彤让他们制住彤姐儿,他们连人都没有找到,就惊动了其他人。
两人退出西次间,正要出去,就见沈彤从外面闪身进来,指指东次间,示意他们看住外面,她要进去了。
第一一一章 不改名就走
门没有拴上,一推就开了。
昏黄的灯光中,一个女人手持剪刀泰然而立。
沈彤只看了一眼,泪水便已涌了出来。
她早已忘记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了,可能是前世吧。
“阿娘......”
“......彤彤......彤彤!”啪的一声,手中的剪刀落在地上,妇人上前一步,把扑进怀里的沈彤紧紧抱住。
“彤彤,这些日子你去哪里了,快让阿娘看看。”黄氏颤抖着摸索着女儿的头发,从头发摸到肩膀,彤彤长高了,可是却瘦了。
两世了,她终于找到了母亲,沈彤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来,哭一次吧,就哭一次。
母女俩抱了好一会儿,情绪才渐渐平复下来,黄氏把女儿的小脸捧在手里,仔细端详着她:“阿娘的彤彤越长越漂亮了。”
沈彤也望着黄氏,眼前的黄氏是前世坠崖时忆起的模样,二十五六岁,五官清秀精致,眉目温婉,即使此刻荆钗布裙,也遮掩不住她的气质芳华。
这时的母亲还很年轻,和十三年后在宝相寺里遇到时如同两个人。
那时的母亲还不到四旬吧,可是看上去却如花甲老妇,稀疏花白的头发,脸上皱纹横生,目光中闪烁着疯狂的光茫。
沈彤握住了母亲的手,母亲的冰冰凉凉,沈彤用两只小手合抱住母亲的手,这一世她找到母亲了,她要护着母亲,再不要重蹈前世覆辙。
忽然,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袭来,沈彤下意识地转过身去,织机后面,一个小女娃站了起来,正在看着她......
原来她在这里啊!
眼前是一张熟悉的脸,前世时,八岁的沈彤在死士营里醒来时,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她。
她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彤彤的果子,轻声说道:“我是辛五,你是辛六,以后我们就是好姐妹了。”
辛五啊,这是辛五,那个贯穿了她前世所有记忆的辛五,那个陪着她在死士营里受苦受罪长达十年的辛五。
沈彤没有说话,她静静地看着辛五,辛五也在看着她,小小女孩眼中还有惊恐,目光惶惶如受惊小鸟。
“阿娘,她是谁?”沈彤问道。
“她是......她是彤姐儿......”母亲的声音有些闪烁,像是不知如何是好。
沈彤甜甜地笑了,她走到辛五面前,拉起辛五的手,像第一次见到似的打量着辛五,她的眼里没有防备,温柔纯净。
“阿娘,我见过她啊,就在蓉娘带我从家里离开的时候,蓉娘说她是我的替身,真的吗?”
黄氏吃了一惊,她没有想到蓉娘会把这些告诉沈彤:“......是,蓉娘说得没错,她是你的替身。”
“那么这半年来,也是她在替我陪着阿娘吗?”沈彤问道。
面前的小女孩眼里已经没有了惊恐,她看着沈彤的时候,一如前世两人第一次见面。
“谢谢你帮我照顾阿娘,你叫彤姐儿?”沈彤问道。
小女孩点点头,低头看着沈彤拉着她的手,四只手握在一起,一样的纤小,一样的白嫩。
“阿娘,给她改个名字吧,我不喜欢她叫彤姐儿。”沈彤忽然开口,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命令。
“啊?”黄氏一怔,很快明白了,女儿是吃醋了吧,她想笑,更想抱住女儿使劲亲亲她,“好,既然你回来了,阿娘就给彤姐儿改个名字,叫什么好呢......”
“就叫辛五吧,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沈彤想了想,看着小女孩的眼睛,“你觉得呢?”
小女孩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她很快摇摇头,然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我是彤姐儿,我不要叫辛五,我不要!”
黄氏动容,快步走过来,温柔地抚摸着小女孩的头发,笑着说道:“别哭别哭,妹妹逗你玩的,乖了。”
沈彤转身,没有说话。
她走出屋子,许安和路友已经制住了一个高大妇人,妇人嘴里被堵了东西,目光凶狠地看着从屋里走出来的沈彤。
“平婆婆?”沈彤打量着眼前的妇人,妇人四十多岁,身材壮实,和牛儿口中那位凶悍婆子十分吻合。
平婆婆被堵住嘴巴,看着沈彤的目光像是要喷出火来。
屋门再次被推开,黄氏走了出来,她看到沈彤自己走出来,还以为女儿不高兴了,连忙追出来,冷不丁看到院子里的三个人,她吓得几乎惊呼出声。
“阿娘,他们是我的朋友,是他们帮我找到您的,您不用害怕。”沈彤安慰。
黄氏疑惑地打量着许安和路友,显然她并不认为这两个人会是自己女儿的朋友,这两人凶神恶煞,比自己的年龄还要大些,彤彤还不到九岁,又是女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
“这两位壮士,平婆婆是......”
没等黄氏把话说完,沈彤对许安道:“把这婆子先绑了,扔到一边,明天再说。”
许安和路友没有说话,掏出牛皮绳三两下就把平婆婆捆了,一个搬肩一个抬腿,带着她进了厢房。
平婆婆就是从厢房里出来的。
“彤彤,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阿娘还没来得及问你,你是怎么来的?还有那两位......”
“阿娘,夜里凉,我们进屋里说。”沈彤虚扶着黄氏的手臂,进了东次间。
东次间里,彤姐儿依然站在织机旁边,她的脸上有泪,她一直都在哭。
“阿娘,她不知道她不是您的女儿吗?”沈彤问道。
“她......”黄氏叹了口气,掏出帕子给彤姐儿擦着眼泪,柔声说道,“以后你们都是阿娘的女儿,彤姐儿和彤彤是同年同月出生的,只差了两天,彤姐儿是姐姐,彤彤是妹妹。”
“阿娘,我说了我不喜欢彤姐儿这个名字,您如果执意要让她当您的女儿,就给她把名字改了吧。”沈彤冷冷地说道。
“阿娘,我是彤姐儿,我不要改名字,我才是您的女儿!”彤姐儿扑进黄氏怀里,号啕大哭。
“阿娘,如果她不改名字,那我现在就走。”沈彤转身向外,毫不犹豫。
“彤彤,你回来,不就是个名字吗?改了还不行,乖,彤彤,你要去哪儿,快回来!”
身后传来黄氏的哭喊声,沈彤停下脚步,转过身去。
第一一二章 欣妩
黄氏望着转过身来的沈彤,这是彤彤,没有错,这是自己的彤彤,她的彤彤娇养长大,八岁了还不肯自己睡,每天晚上都要她听她讲故事才能入睡;她的彤彤爱哭也爱笑,常常前一刻还哭着,后一刻就格格笑出声来;她的彤彤活泼好动,有一次爬到树上掏鸟窝,却又不敢下来,手里抓着鸟蛋在树上吓得大哭,她急得不成,两个丫鬟扶着梯子,她哆哆嗦嗦爬上去,把彤彤抱了下来。
她的小彤彤,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彤彤。
这半年来,每每午夜梦回,她都会哭得不能自已,心里像刀割一样的疼。
得知陶家走水,又死了满门,她以为她的彤彤也死了,她不敢说,也不敢提,就连流泪也要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
可是眼前的彤彤却又让她感到陌生,彤彤眼睛里的坚毅是她从未见过的,这半年里,彤彤究竟遇到了什么事,她是怎么活下来的?
这些只能以后再问了,现在她不能让女儿失望。
“彤彤,快过来,我们一起想想,给姐姐取个好听的名字,好不好?”黄氏柔声说道。
“我不要改名字,我不要!”身后的彤姐儿尖声喊道,她才是阿娘的女儿,就在不久之前,阿娘还说这次织的布,要让平婆婆拿到山外的染坊里,染成鲜艳的颜色,给她做衣裳,怎么忽然之间就全都变了,她不再是阿娘的女儿,她成了别人的替身?
沈彤没有说话,她也没有去看彤姐儿,她只是一瞬不瞬地看着阿娘。
黄氏叹了口气,对沈彤道:“你姐姐不知道......等阿娘慢慢告诉她,乖,你听话。”
“辛五。”沈彤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
黄氏无奈地笑了:“这名字不好听......要不就叫欣妩吧,我见青山多妩媚的那个妩,这首词你读过的,还记得吗?”
和母亲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沈彤都不记得了,死士营里教他们读过三字经和百家姓,但也只是为了执行任务之用。她的记性不好,这两本书里的字也只记住大半,直到后来跟着灭灯大师,她才从佛经里认识了很多字......至于诗词,她从未读过。
“好,阿娘取的名字真好听”,沈彤的目光落到仍然在哭泣的辛五身上,“欣妩姐姐,以后我就这样叫你吧。”
欣妩的脸上都是泪,但是她已经不再哭喊,小小的她知道,就在这个妹妹踏进屋里的那一刻起,她就再也不是彤姐儿了。
黄氏走过来,把两人的手全都放在自己手中,她笑着说道:“欣妩是姐姐,彤彤是妹妹,以后你们姐妹要相亲相爱,不要吵架。”
沈彤微笑,她仔细端详着欣妩,原来小时候的欣妩和自己竟有几分相似,前世她竟然没有发觉,不,那时的她即使发觉了,也会很开心吧,好在她们长大以后并不像。
难怪牛儿他们不喜欢欣妩,欣妩的确不像山里的孩子。皮肤吹弹得破,如同剥壳的熟鸡蛋,五官精致如画,就连露在领口上的那截颈子,也像白玉雕成,细细的,应该很好掐吧。
“姐姐真漂亮。”沈彤笑眯眯地说道。
“妹妹也漂亮。”欣妩有点害羞,脸蛋红扑扑的。
呵,这么快就不哭了?这么快就接受她这个妹妹了?
和前世一样,欣妩从小就很乖,很会讨人喜欢。
黄氏很高兴,她一手一个牵着她们坐到床边,这才问沈彤:“那两位壮士究竟是什么人?你们怎会找到这里的?”
沈彤道:“他们是我的朋友,那时我从陶家逃出来,以为您被抓去京城,便到京城找您,多亏遇到他们,否则我早就让拐子拐走了。”
她说得轻描淡写,黄氏脸上的笑容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震惊和自责。
彤彤还这么小,竟然去了京城找她?
“彤彤......”泪水再次夺眶而出,她伸手抱过沈彤,亲了又亲。
沈彤从她怀里挣脱开来,她有些不适应这样的亲热,也许以前的她就是这样依偎在母亲怀里的,可是她不记得了,她也从未与人这样亲近过。
她拍拍母亲的手,继续说道:“我在京城里找不到您,后来我想起蓉娘说过那个小女孩,就是欣妩姐姐的事,她说姐姐的家在野猪岭的小王庄,姐姐的娘是黄寡妇,于是我就想来找找试试,没想到真的找到阿娘了。”
原来是这样!
“彤彤,阿娘听说你表舅家出了事,以为你已经......”黄氏说不下去了,她一直想给彤彤立个坟,哪怕小小的,没有墓碑,只有她自己认的也行。
“表舅是坏人,他们骗了阿娘,想把我毒傻再送给别人,我偷听到他们说话,没有喝下那碗加了寒食散的药,就从墙头上翻出去逃走了,表舅家走水的那天,我藏在河滩上的杂草丛里,刚好躲过了一劫。”沈彤说得很平静,她没有告诉阿娘,她杀死了陶管家和他的儿子,她虽然没有亲手杀死陶世遗和蓉娘,可是却让他们死得更惨。
这些事情已经过去了,她不想告诉阿娘,何况旁边还有欣妩。
“原来如此,我说这个平婆子怎么......”黄氏恍然大悟,听说陶家满门都死了,她还曾经自责,以为是自己连累了他们。
“平婆婆是看管您的吗?您在这里并不自由。”刚刚在院子里,许安和路友押走平婆婆时,黄氏并没有阻拦,那时沈彤就猜到母亲和平婆婆的关系,可能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主仆。
黄氏叹了口气,她摸摸欣妩的头,道:“你走后的第二天,你表舅,就是陶世遗,就让欣妩的养母和平婆婆一起来了柳家湾,欣妩的养母和我对换了身份,平婆婆带着我到了这里。我来到这里以后,就再也没有走出过这个院子,后来听说陶家都死了,我想在山上给你立个坟,留个念想,她不让我出去......”
“阿娘,您要和姐姐的养母互换身份,为什么还要让蓉娘带我去陶家,我可以和您一起来这里啊。”
说到这里,沈彤看一眼欣妩,欣妩没有被抓走,不也是送来这里了吗?
第一一三章 阿娘有愧
“野猪岭的这对母女是陶世遗帮阿娘安排的,我也只是在很多年前见过她们一面。那日蓉娘带着欣妩来的时候,我就知道要出事了,便让蓉娘把你带走送到野猪岭,飞鱼卫一时半刻找不到这里来。那时我没有想过要离开,如果母女二人都是假的,飞鱼卫迟早会发现,可若是让他们抓住我,我再想办法自尽......”
黄氏说到这里,愧疚地看向欣妩,喃喃说道:“孩子,对不起。”
刹那间,沈彤明白了,黄氏是想带着欣妩一起自尽,飞鱼卫就会认为沈家母女全都死了,不会再追查她的下落。
欣妩懵懂地看着黄氏,她不知道黄氏为何会向她道歉:“阿娘没有对不起彤姐儿......是欣妩。”
黄氏摇摇头,继续说道:“那时欣妩忽然开口叫我阿娘,我那时才知道原来她从小就知道黄寡妇是她的养母,蓉娘带她来的时候,黄寡妇告诉她就要见到亲娘了......我心里不忍,便没有做下错事,我不想连累这小小孩子,就让她走了......”
“她是您放走的?那她去了哪里?”沈彤问道。
“她被平婆子和黄寡妇遇到,她们带着她来见我,让我跟着平婆子离开柳家湾,我不肯......阿娘不能走,阿娘走了飞鱼卫就会去追查你的,黄寡妇说她可以代替我被飞鱼卫抓走,我不答应,她就说了几件沈家和黄家的事,她说这些年里陶世遗一直都在让她模仿我,还说沈家有恩于她,她是来报恩的,更重要的是她说陶世遗会尽快把你送到野猪岭,让我们母女团聚......”黄氏说到这里,眼泪再次流了出来,无论如何她也没有想到,当她好不容易来到野猪岭时,等到的却是陶世遗家里走水全家被杀的消息,平婆子告诉她,她的女儿被烧死了。
“您是带着欣妩一起离开柳家湾的吗?”沈彤又问。
“没有,平婆子不准我带着欣妩,她说这样会引起飞鱼卫的怀疑,我......”黄氏再次歉疚地看向欣妩,她想保护自己的女儿,所以她选择留下了欣妩,明知道这孩子被飞鱼卫抓去后凶多吉少,可是她还是走了。
“她是自己逃出来的?”沈彤沉声问道,阿娘没有带走欣妩,黄寡妇更不会主动放走欣妩,那么欣妩只有可能是自己跑掉的。
“我要找阿娘,我要回家......”欣妩哭了,大颗的泪珠落下来,黄氏连忙用帕子给她擦去。
“后来有一天,平婆子说我的女儿还活着,没有死,很快就要送过来和我团聚,于是我天天等,日日等,终于等到了......”
她等到的人是欣妩!
平婆子告诉她,从此以后这就是她的女儿,这就是沈家遗孤。
欣妩一直认为自己就是她的女儿,而欣妩又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孩子,黄氏对她有愧,便把自己无法宣泄的母爱给了欣妩......
沈彤再次打量欣妩,可是无论她怎么看,眼前的欣妩只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
“姐姐,你从柳家湾跑出来以后,去了哪里?”沈彤问道。
“我......我不知道,我还记得来时的路,我知道阿娘是回野猪岭了,所以我想回野猪岭,可是我出了柳家湾就迷路了,后来遇到一个好心的大娘,她带我去了她家里,可是我到了她家里就出不来了,她家还有十几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又过了好久,来了一个大叔,他买下了我,我就回到这里见到阿娘了。”
黄氏显然是知道欣妩的遭遇的,她握住欣妩的手,柔声说道:“乖孩子,以后不会了,阿娘再也不会丢下你了。”
“你被人牙子拐了?”沈彤问道。
“嗯,是人牙子。”欣妩小声说道,她好笨啊,彤彤妹妹也是一个人跑出来的,人家就没有被人牙子拐走。
“是不是王牙婆啊,我听说好多小孩子都是被卖给王牙婆了。”芳菲就是从王牙婆那里卖到陶家的,梅胜雪也是,就连假装陶颂之的那个叫蓝采的孩子也是。
“对,就是王牙婆,我们都叫她王婆婆。”欣妩说道。
“姐姐真可怜”,沈彤转头对黄氏说道,“阿娘,以后我会和姐姐好好相处的。”
“好,好。”黄氏伸出手臂,把两个女儿搂进怀里。
沈彤用眼睛的余光扫向欣妩,欣妩偎依在黄氏怀里,像是受伤初愈的小兽。
是小兽,会咬人的小兽。
上乔镇和下乔镇最有名的人牙子就是王牙婆,这两个地方的大户人家都是找王牙婆买丫鬟小厮。
欣妩的这番话实在是听不出破绽,即使有破绽也能归咎于小孩子太害怕了理解错误。
可是沈彤知道,那个王牙婆已经死了,被陶世遗灭口了!
陶世遗让王牙婆把男孩假扮成女孩卖进陶家,时机成熟后秘密送走陶颂之,让养在后宅里的男孩假扮陶颂之,和陶太太、陶赋之一起去了十里铺。
这是陶世遗为自己和陶家留的后手,他怎能让别人知道,于是他派人杀了王牙婆,连同王牙婆手里还没有卖出去的孩子全都杀了。
这件事还是沈彤在老龙王庙时听说的,阎卫和他的手下不会在这种小事上胡说八道,他们说王婆子死了,那就肯定是死了。
欣妩即使是被王牙婆拐走,也不会是在那个时间,因为那个时间里,王牙婆已经死了。
刚刚她故意说出了王牙婆,欣妩果然上当了。
只是不知道欣妩说的这番话是谁教给她的。
今天进院子之前,沈彤让许安和路友先把彤姐儿制住,那时她想的不仅是把彤姐儿制住,还要掐死!
可是欣妩没在西次间里,许安和路友没有找到人,还惊动了厢房的平婆子和对面的黄氏,黄氏以为来了贼人,把欣妩藏在织机后面,自己拿着剪刀准备拼命......
如果当时在屋里的人是自己,阿娘也会这样保护她吧,沈彤忽然很怀念那些她毫无记忆的过往,她在阿娘身边的过往,可惜她全都忘记了。
“阿娘,以后让我来保护你吧......”沈彤轻轻地说道。
第一一四章 耳朵
次日一早,沈彤就来到了厢房,她要亲自审问平婆子。
在门口,许安低声对她说:“这女人有武功,而且不弱,我和路友单打独斗未必是她的对手,你要小心一点儿。”
沈彤已经猜到平婆子应该是有武功的,她在这里就是看管黄氏的。
沈彤让路友守在门口,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她原想自己审问平婆子,许安不放心,也跟着进来,只是站在门口,没有靠近,一旦平婆子对沈彤不利,他就能立刻出手。
像平婆子这种人,即使用牛皮绳捆了,也要防备她还有后招。
沈彤坐在平婆子对面,打量着面前的妇人。昨晚光线太暗,她看得并不清楚,现在仔细打量,只见平婆子梳着圆髻,露出额头,两边太阳穴高高鼓起,这不仅是高手,还是个有内家功夫的高手,许安说得没错,如果不是二人联手,他和路友未必是这婆子的对手。
“说吧,你主子是谁?”沈彤开门见山。
平婆子不说话,看着沈彤呵呵冷笑。
沈彤叹了口气,走到平婆子面前,伸手入怀,一阵摸索。
平婆子有些奇怪,昨天晚上她看到沈彤时,就察觉到这个小女娃有些古怪,那两个汉子似乎全都听她的。
是啊,沈家后人,那两个汉子或许都是和沈家有关系的,肯定是把这小女娃当成大小姐、小主子,自是会听她的。
可那是他们的小主子而已。
想要审问她?把毛长全再说吧。
平婆子看着沈彤掏东西,依然在冷笑,她的笑容很是诡异,看着吓人。
沈彤摸了一阵,然后慢吞吞地掏出一样东西,那是一把匕首,装在牛皮套子里的匕首,只是那套子看上去并不合适,应该是后配的。
“小丫头,你娘没教你不要玩刀子吗?小心......”平婆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她的眼前一花,她看到那孩子从牛皮套子里拔出匕首,接着小手一扬,向她而来!
平婆子没有想到,眼前的小孩竟然连一句话的时间都不给她,就对她出手了。
她的四肢被牛皮绳捆得结结实实,只有脖子和头还能动,她感觉到有什么不对时,眼睛的余光扫到有什么东西从身体一侧掉了下来。
平婆子低头去看,眼睛登时睁得老大,惊恐得让她说不出话来,嘴角的冷笑还在,只是这冷笑看上去却像是在嘲笑,嘲笑她自己。
那掉到地上的白生生的东西,是她的耳朵。
沈彤毫不犹豫地割下了她的耳朵,平婆子甚至还没有感觉到疼痛,她的耳朵就没有了。
“你......”平婆子终于能说出话来,她惊愕地瞪着沈彤。
她杀过人,也见过杀人,即使是比这更残忍的杀戳也不会让她皱一皱眉头。
可是眼前这个人只是一个尚未留头的孩子!
这太诡异了。
“你不是沈彤,你是妖怪,你是妖怪!”平婆子尖叫。
守在门外的路友配合地点头,对啊,没错啊,那就是妖怪啊,终于有人和他有同样的想法了,太难得了。
“你的主子是谁?”沈彤继续问道。
还是刚才的问题,还是刚才的那句话,就好像刚刚的一切没有发生,平婆子的耳朵也没有割下来。
平婆子毕竟是见过世面的,她心狠手辣,很快便从适才的惊恐中缓合下来。
“有种你就杀了我,小娼(妇)!”平婆子恨恨地骂道。
沈彤在心里问候了她十八代祖宗,小娼(妇)?
“我为何要杀你?一刀一刀把你剐了,不是更好玩吗?”沈彤说着,把染血的匕首在鞋底上蹭了蹭,手法老道,就像这人动作她已经做过无数次。
“你要剐了我?凭你?你也配!”平婆子哈哈大笑。
“你落到我们手里,不杀你难道还要养着你吗?横竖都是死,你是想要个痛快的,还是千刀万剐,你自己选。”沈彤淡淡地说道。
“是啊,横竖都是死,我为什么还要选?”鲜血不停地涌出来,平婆子却像是不知疼痛一样,就连说话的声音也没有打颤。
“你不是死士。”沈彤说道。
平婆子不是死士,如果是死士,这会儿早就是个死人了。
死士不会让人抓住活口,他们会在被抓住的最后一刻自尽。
“死士?谁说我不是了。”平婆子冷笑。
“我说的,你非但不是死士,连杀手也不是,以你的武功,在江湖上应该也有些名气,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落到这种地步,给人当起老妈子来了。”沈彤笑道。
“老娘愿意,你想杀就杀,想剐就剐,老娘吭一声,老娘就跟你姓!”即使原本是耳朵的地方血流不止,可平婆子依然凶神恶煞。
“你倒是有些血性,我忽然不想杀你了。”沈彤说着,竟然真的把手里的匕首重新装进牛皮套子,然后揣进怀里。
平婆子不知道她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有些疑惑:“你不想杀我了?”
“是啊,不想杀你,像你这般凶狠的恶人并不好找,想来你的主子也舍不得让你死,才会给你找了一个轻松差事,让你来看管一个手无敷鸡之力的柔弱妇人。”沈彤说到这里,忽然不说话了,她直勾勾地瞪着平婆子。
平婆子被她看得很别扭,怒声道:“死丫头,你快给老娘一刀,让老娘痛快点!”
“是谁花钱请你来的?”沈彤忽然问道。
这一次她没有再问平婆子的主子是谁,而是问是谁花钱请她来的。
虽然只是一句话几个字,可是背后的意思却完全不同。
“你......别想拿话套我。”平婆子说道。
“我猜这个人一定不是陶世遗,否则你明知道陶世遗已经死了,为何你还没有走,为何还要留在这里呢?”沈彤猜测道。
“怎么不会是陶世遗啊?哈哈,你以为你那个摆出一副忠贞烈女模样的阿娘,是个什么东西?陶世遗让我把她带到这里来,就是想和她双宿双飞,做一对野鸳鸯的,陶世遗想了她多少年啊,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他能放过她吗?你和你娘还真要谢天谢地,如果不是陶世遗死了,你就有个干爹了,什么名门淑女,我呸!”
第一一五章 后晋有天子
原来如此啊!
想当初陶颂之曾经说过陶世遗在京城时,投靠在黄家,黄家虽然表面上对陶世遗很好,举荐他进了有名的书院,实则看他不起,让陶世遗忌恨至今。
那时沈彤还觉得不合情理。黄家为官已三代,是名门望族,黄晚秋和黄敬如果真是心里看不上陶家这门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以他们的身份地位,随便让人把陶世遗打发了就是,根本不会帮他在京城住下来,还写了荐书推荐他进书院。
莫欺少年穷,黄家不会不懂。
因此,沈彤一直没想明白,陶世遗非但没有对黄家感恩,为何会忌恨黄家。
现在她懂了,那是因为黄氏!
陶世遗很可能是看上了表姐黄氏,更有可能曾向黄家求娶黄氏,黄家非但拒绝,还把黄氏嫁进了沈家。
此事被陶世遗当成奇耻大辱,后来沈家蒙难,他巧遇逃亡的黄氏,便起了歪心思。
难怪陶世遗这般恨她,因为她是黄氏给沈家生的孩子。
所以陶世遗不但想要利用她得到遗诏,还想趁着这个机会让黄氏不得不委身于他。
沈彤长长地松了口气,好在陶世遗死得早啊。
所以说,对待那些图谋不轨的人绝不能手软。
“不打落水狗”,这句话留给圣人吧,她沈彤不是圣人。
“哦,这样啊,那陶世遗死了还真是对了。”沈彤淡淡地说道。
沈彤的口气让平婆子有些吃惊,在她看来,沈彤虽然凶狠,可是也不过就是个小孩子,而且还是女孩子,她说出那番羞辱的话,沈彤说不定会一气之下把她杀了,那她就不用再受皮肉之苦,一死了之。
可是她把这番话说出来,却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沈彤反应也太平淡了。
“沈彤,如果沈家还在,你就是名门贵女,而你娘是被人宵想的贱人,你不觉得丢人吗?”
沈彤差点笑出来,这个平婆子是有多想死啊。
“也是,所以我很生气,又想割耳朵了。”说着,沈彤又一次慢吞吞地摸她的匕首。
上次她这样摸的时候,平婆子还不知道她想掏什么,可是这一次平婆子知道了,这个小妖怪在拿匕首,割耳朵要千刀万剐的匕首!
“你杀了我吧,你为什么还不杀了我?”平婆子质问。
“你还没说是谁雇你来的啊,所以我先不杀你,等你招供了,我再杀,我不急。”
接着,沈彤就掏出了她的匕首。
她打量着平婆子,目光挑剔,像是在犹豫先割耳朵还是先割鼻子。
“最早雇我的就是陶世遗,他雇我在这里看守黄氏。”平婆子尖声说道。
沈彤就像是没有听到,继续打量着平婆子,就这两句话啊,她又不是没有想到,不够,当然不够。
平婆子闭了闭眼睛,对沈彤道:“如果我全都说出来,你就能一刀杀了我?”
沈彤不是第一次见到一心求死的人了,对于此时此刻的平婆子而言,活着比死了更需要勇气。
“嗯,杀你比养着你更容易。”沈彤语气淡得就像是煮了几泡的茶水。
平婆子咬咬牙,恨恨地说道:“好,我说!你猜得不对,我虽然不是死士,可也不是寻常的江湖中人。我有主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有主家了。这些年我给大户人家的女眷做保镖,也做杀手,呵呵,那些名门贵妇,看上去温婉和顺,实际上私下里做的龌龊事十根手指也数不过来。”
这个沈彤相信,对于很多人而言,与其用自己手下的人,还不如花钱买凶。
“陶世遗雇了你,可是后来陶世遗死了,你原本想走,可是你的主家不让你走,让你继续留在这里看管我娘,对吗?”沈彤问道。
“对!如果不是主家下了命令,我又怎会留在这山沟沟里。”平婆子说道。
“你的主家是谁?”沈彤又问。
平婆子苦笑,在今天之前,她打死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她会出卖自己的主家。
当年她惹了官司下了大狱,判了秋后问斩,是主家让人把她替换出来,保住了她的一条性命,但是同时也抓住了她的把柄。
“沈彤,你年纪还小,可能没有听说过后晋天子吧。”平婆子自豪地说道。
“后晋?前朝?”沈彤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当年太祖登基后,前朝的遗老遗少拥立了一位小皇子,在南边建立了后晋小朝廷,但是没过几年就被定国公的手下扫平了,听说龙虎卫的创立也是为了清剿后晋余孽。
“对,就是前朝的大晋,后来又有了后晋,而我的主家就是这一代的后晋天子。”平婆子朗声说道,她的口气里有自豪,也有不甘,如果她能不死,那么若干年后,她就是有从龙之功,可惜她看不到了。
“后晋天子要留下我娘?做什么?也是为了那个劳什么子的狗屁遗诏?”沈彤问道。
平婆子诧异地看着沈彤,她没有想到狗屁遗诏这个词会从沈家后人口中说出来。
“你知道遗诏在哪里?”她逼问了黄氏半年,也没从黄氏口中问出只言片语,若非主家不让她弄死黄氏,她早就一气之下把黄氏杀了。
“知道啊,遗诏在我的布娃娃里,可惜布娃娃在陶家大火里给烧了,嗯,连同那个狗屁遗诏一起给烧了。”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平婆子忽然笑了,自嘲地笑了。
原来遗诏竟然落到陶世遗手里,就差一点,她就把遗诏拿到手了,如果那时她拿到了遗诏,早就在主家面前立了大功,不用留在山沟沟里守着黄氏,今天更不会死在一个小孩子手上。
“你们那位后晋天子现在在哪里?”沈彤又问。
“不知道,我这种身份的人怎配知道他老人家的住处。”平婆子道。
“那你怎么和他们联系的?”沈彤问道。
“每隔一段时间,魏大人会派人来和我联系。”平婆子说道。
“魏大人?他的人来过野猪岭?”沈彤道。
“出了野猪岭有个王家集,王家集每隔十天会有大集,我会去集上一个给染坊收活的人,魏大人如有命令,会由他转告于我。”
第一一六章 行路难
魏大人?
魏?
好像有点耳熟。
沈彤看着平婆子,平婆子被她看得有些发毛,这个小妖怪不会又想割她耳朵吧。
“死丫头,你答应我的,如果我说出来你就给个痛快的。”平婆子喊道。
“哦,我想起来了,我是答应过你,你都说完了?”沈彤像是刚刚睡醒,一脸懵懂。
平婆子生气,可是生气也没用,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有朝一日她会如此卑微只为求死。
这是什么事啊,想死都是这么难。
“沈彤,你说话要算数!”平婆子又喊。
“好,我说话算数。”沈彤转身向外走,走到门口时冲着许安点点头。
许安会意,向平婆子走去。
就在沈彤关上屋门的一刹那,她听到平婆子的一声闷哼。
她一抬头,就看到黄氏站在廊下,看到沈彤出来,欣妩吓得躲在黄氏背后,显然是平婆子的尖叫声惊动了她们。
黄氏快走几步,问道:“彤彤,平婆子没有伤到你吧?”
她的眼中都是关心,这是真真正正的关心,沈彤心头一暖,眼睛看到躲在黄氏身后的欣妩,她的眼神黯淡下来。
“阿娘,平婆子被捆上了,她伤不到我”,沈彤嘴角露出一抹笑容,笑着说道,“姐姐是怕我吗?”
黄氏这时才发觉欣妩躲在她的背后,她皱皱眉,转身把欣妩从背后拉过来,嗔道:“你这孩子,平时也不是这么胆小的啊。”
“姐姐你是怕我吗?”沈彤又问。
欣妩没有回答,纤细的身体簌簌发抖。
沈彤深深地看她一眼:“姐姐既然怕我,那就一直这样怕着吧。”
说完,她对黄氏道:“阿娘,您快收拾收拾,我们离开这里。”
“离开?去哪儿?”黄氏问道,在她看来,平婆子已经被制住,从此以后她就能和两个女儿隐居在这里了。
“阿娘,平婆子还有同党,就在这附近,平婆子每隔十天就会和他联系,如果他等不到平婆子,就会知道这里出了差错,到那时我们都有危险,所以要立刻离开这里。”沈彤说道。
黄氏点点头,她转身进屋,片刻后就带着两个小包袱出来,一个包袱交给欣妩,另一个自己背着,她对沈彤道:“没有什么可收拾的,这半年来,我在家里带出来的东西早就被平婆子拿完了,带几件换洗衣裳就行了。”
就在黄氏进屋收拾东西的时候,许安和路友已经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坑,把平婆子埋了进去,欣妩全程都捂着眼睛,太可怕了,这个妹妹太可怕了,妹妹的朋友也太可怕了。
沈彤直到这时才想起来,昨晚他们是借宿在牛儿家里,一大早没有看到他们,牛儿家里还不知会怎么想。
她对许安道:“许安叔,劳烦你到牛儿家里去一趟,看看能不能借个车。”
许安长相稳重,办起这种事比路友更适合。
很快,许安就推着一辆小推车回来了,车上有他们三人简单的行李,还有在牛儿家里买的干粮。
小推车是在牛儿家里买的。
黄氏和欣妩坐在小推车上,黄氏头上戴了幂离,这还是当日来的时候戴着的。路友推着车在村子里走过,村子里的人起得早,他们只见过以前的黄寡妇,并不认识黄氏,何况黄氏还戴着幂离。
但是有孩子认识欣妩:“彤姐儿,你去哪儿,进城走亲戚吗?”
上次欣妩从城里回来是穿着绸子衣裳的,小孩子们记得清楚着呢。
欣妩没有说话,她紧闭着嘴,脸蛋也是紧绷绷的。
孩子们见她不理人,嘴里嘟哝了几句,就结伴儿去别处玩了。
好在黄氏只是个弱不禁风的后宅妇人,那个什么魏大人才会认为只要一个平婆子,再加上王家集的帮手就足够了。
事实也是如此,如果不是沈彤带着许安路友过来,黄氏绝对逃不出平婆子的手心。
现在平婆子死了,沈彤带着黄氏轻而易举出了村子。
出了村子,又走了三个时辰的山路,终于来到寄存马匹的客栈,黄氏和欣妩都不会骑马,许安雇了一辆骡车,黄氏这时才问沈彤:“我们还要走很远的路吗?”
从决定离开野猪岭一直到现在,黄氏没有问过要去哪里。
直到此时,沈彤忽然明白了,并不是黄氏心宽,而是黄氏不想泄漏行藏。
阿娘是看出来了吧,看出来她对欣妩的不信任。
阿娘也知道,即使问她,她也不会说。
“对,还要走很远,阿娘要辛苦了。”沈彤说道。
“你能来找我,你才是真的吃苦了,阿娘是大人了,不辛苦。”黄氏道。
路上又听人说起小河镇,沈彤笑道:“可惜我们要赶路,否则还真想到那个小河镇去看看,被他们说得像世外桃源似的。”
许安道:“上次我们来下乔镇时,还没有听说过这个小河镇,如果有这样一个地方,以飞鱼卫的情报不可能不知道,想来是在那件事发生之后才建起来的,就是不知道衙门是什么情况。”
是啊,新建了一个镇子啊,而且还有从其他镇子上吸引百姓去开发的,而且从百姓们的言谈后,竟然不像是官府号召的,当然,官府如果要号召百姓迁移,也只会让那些流离失所的流民去开荒,而不会从富足的镇子上迁移百姓和商贾。
沈彤想了想,回到西安见到萧韧,她应该把小河镇的事情告诉他。
告诉了萧韧,也就相当于告诉了秦王。
想到这里,沈彤一拍脑袋,天呐,她好像忘了一件事。
两三个月前,她在路边吃冰糖葫芦,遇到了萧韧,她答应会在快走的时候,给萧韧送信,让萧韧来送她的。
唉,她怎么忘了?
沈彤有点郁闷,弄得她像是骗小孩似的,尤其是萧韧那样别扭的小孩,这样不好,真的不好,萧韧还小,不应该骗他的。
以后她和阿娘到了西安,少不得还要用到萧韧,这样就把萧韧给得罪了,那小孩会记仇的吧。
要不回到西安后,买上一罐子糖桂花去贿赂他?
萧韧喜欢吃桂花味的东西,她早就发现了。
第一一七章 皇帝的心事
京城,朔朝,百官云集。
崇文帝坐在龙椅上,面无表情。
一个文官打扮的官员声嘶力竭:“如今朝野上下,无不称颂吾皇贤德,天佑大齐,得此贤君,臣请求顺呈天意,吾皇亲政,请吾皇亲政啊!”
崇文帝认识他,这是以前詹士府的官员,是父亲的旧人。詹士府的人是东宫辅臣,对太子有辅佐教导之责。
崇文帝登基后,宫中暂无太子,詹士府也解散了。前年的时候,崇文帝曾经让京泽去打听过这些人的下落,得知他们先是分到各个衙门,后来有的死了,有的致仕,即使还在朝中的,最多也就是四五品的官职,难堪大用。
那位文官涕泪交加,大殿之上有七八人附和,更多的人则是低头不语,此时殿外也有哀呼声传来,那些都是没有资格进殿的低品级官员,今天是每半月一次的朔朝,在京七品以上官员无论有无实职都要上朝,只不过能进入大殿的也只有不足百人而已。
崇文帝木然地坐着,他忽然想起寺庙里的佛像,他应该也像那些佛像一样,用悲悯的神情注视下面的官员。
他正在想要如何调整表情,珠帘后的太皇太后说话了:“说起亲政,哀家倒是想起一件更重要的事儿。皇帝已经大婚,如今当务之急就是开枝散叶,早立太子,这样才能告慰先帝,也让黎民百姓安心。哀家和皇后商量过,即日要为皇帝充盈后宫,唉,自从先帝殡天,这后宫里就冷清下来了,户部、礼部、太常寺,你们待会儿都留下。”
谁也没有想到,那么一番血泪奏请,太皇太后做出的回应居然是这个。
满朝静默,落针可闻。
但是很快,随着户部、礼部和太常寺官员站出来应诺之后,欢呼声赞颂声在大殿内此起彼伏。
太皇太后圣明贤德,吾皇早立太子,大齐之幸万民之幸。
先前的官员还在大殿之中站着,没人去看他,而跟着他站出来的七八名官员如是,他们的声音被此起彼伏的恭维赞叹淹没。
终于,那名官员像是下了狠心,忽然向着一侧的柱子撞了上去!
龙椅上的崇文帝及时地闭上了眼睛,蠢货,都是蠢货,你以为撞死在朝上就能流芳千古了吗?你这不是为了朕,你是为了你自己。
闭着眼睛的崇文帝听到了惊呼声、斥责声,惊呼声尖利,这大概是站在柱子旁边的太监,而斥责声是来自老护国公杨锋。
刚刚那位官员呜呼哀哉地喊了半晌,老护国公杨锋也是一言不发,直到此时他方开口。
那人说让自己养精蓄锐,多学多看,不但要向圣人学向太祖学,还要向自己的敌人学。
那人说得对,就今日之事而言,太皇太后和老护国公做出的所有反应,都是值得他学习的。
他要学,他也要忍。
“万岁,可以睁眼了。”京泽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崇文帝缓缓睁开眼睛,那位撞柱子的官员已经不在了,柱子下面的金砖上还有水渍,显然是刚刚擦拭了血迹。
“万岁,鲍靖此人触犯天颜,惊扰圣驾,由此足见其早藏祸心,其罪当诛!老臣恳请万岁严惩,治鲍靖大不敬之罪,以儆效尤。”
杨锋声若洪钟,犹如壮年。他刚刚说完,满殿山呼,把崇文帝吓了一跳。
原来那个官员叫鲍靖啊,真是个蠢货。
满朝文武山呼声更甚,一定要严惩啊,血溅朝堂,这是大不敬,这是谋反,罪该万死,满门抄斩。
崇文帝依然保持着刚刚的表情,直到珠帘后传来太皇太后的声音,群情激动的官员们才安静下来,他们的目光穿过龙椅上的皇帝,看向龙椅后面的那一道珠帘。
“唉,皇帝要选妃了,这是喜事啊,可是偏有这包藏祸心的贼子看不得这些高兴事,杨老公爷,对于这贼子的惩罚,就交给你去办吧,皇帝和哀家可再也不想看到这些了。”太皇太后痛心地说道。
“老臣领旨。”杨锋应道。
“行了,今天大家都给吓着了吧,退朝吧。”太皇太后很无奈,是啊,明明是宣布喜事的日子,却发生了这种事,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万岁,该退朝了。”京泽小声提醒。
崇文帝这才缓过神来,扶着京泽的手站了起来,今天可真累啊,终于可以回宫躺着了,下一次百官齐会是半个月后了,真好啊。
崇文帝坐上龙辇,再次闭上眼睛,回到承乾宫还是先睡个回笼觉吧,每个月的朔望朝,都会吵得他头疼,长此以往,会落下头疼的毛病吧。
“万岁,万岁!”
有人在叫他,不是京泽的声音。
崇文帝睁开眼睛,龙辇下站着的人是太皇太后身边的崔公公。
“崔公公,有事吗?”
崔公公当然有事,而且是太皇太后的事。
“万岁,太皇太后让奴才来和您说一声儿,今天晚上您该宿到凤仪宫了。”
崇文帝木然点头:“朕知晓了。”
崔公公对于崇文帝的态度很满意,他一甩拂尘洒脱地离去。
崇文帝重又闭上眼睛,凤仪宫啊,那是皇后的寝宫。
他很少去凤仪宫,几乎每一次都是太皇太后说了以后,他才会去。
他不想去,也不敢去。
大婚三个月了,他至今也没有和皇后圆房。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承乾宫里也有侍寝的宫女,他和那些女子都是可以的,称不上很好,也能把事情办了,可是只要龙榻上的人换成皇后,他就一丁点儿反应也没有。
最初两次太皇太后还想让他顺其自然,可是后来太皇太后就不满意了。
每次他去凤仪宫,都会有至少两个燕喜嬷嬷等在那里,可是仍然不行,即使是宫里最有经验的燕喜嬷嬷,也无法改变皇后至今仍是处子的事实。
崇文帝知道,一会儿回到承乾宫,一定会有一碗汤药等着他喝,太医院已经给他换过几副汤药了,可是他还是不行。
就在昨天,原先在承乾宫的那些侍寝女子,都已被杖毙了,如今他只有皇后一人。
太皇太后的意思,要在他册封妃嫔之前,让皇后怀上龙脉。
皇帝的第一个孩子,无论男女,都要出自皇后。
第一一八章 最欠揍的那个
“国公爷,宫里传来消息了。”
定国公府里,阿马匆匆从外面进来。
定国公萧长敦放下手里的狼毫笔,沉声道:“说。”
“今天太皇太后虽然在朝上提起要为皇上选妃的事,实则已经定下了两位人选,一位是吏部尚书毛元玖的嫡长女毛月如,还有一位是忠义伯林仲年的嫡孙女林婉儿。”阿马说道。
萧长敦的嘴角动了动,毛元玖是老护国公杨锋的女婿,太皇太后的侄女婿,他的女儿和皇后杨兰舒是表姐妹。
杨家有了一位皇后还不满足,还要再送进去一个。
至于林仲年的孙女嘛,萧长敦冷笑,那纯粹就是为了掩住芸芸众口的。
太祖立朝之后,曾经下令妃嫔皆由五品以下官吏之女中挑选,勋贵权臣之戚皆不可为后宫妇,为皇子妇。
太祖此令是为了谨防后宫干政,避免权臣与后妃勾结祸乱朝纲。
太祖的妃嫔之中,出身高贵的仅有容妃一人,而容妃是前朝公主,早已无母族扶持。
这项命令立竿见影,在太祖皇帝当政的前二十年里,即使强悍如太皇太后,也只是以贤后之姿见于人前,护国公府杨家虽然声势日隆,但是杨家也确实战功赫赫。
可是太祖皇帝的这条皇命,也只坚持了两代,到了崇文帝这里就要改了。
太皇太后表面上要按太祖皇帝的皇命选秀,实则早已把位份最高的定下了。
先有杨皇后,再有毛月如,担心朝臣会对此有异议,于是再册封一个林婉儿掩人耳目。
忠义伯林仲年的爵位是崇文四年授的,这个爵位是太皇太后给的,送个孙女进宫以报太皇太后知遇之恩,又有何不可?
况且,若是林婉儿能讨得太皇太后和杨皇后的欢心,对于忠义伯府也是一件好事。
“国公爷,还有一件事,不知当说不当说。”阿马吱唔道。
“这里没有别人,有什么当说不当说的。”萧长敦叹道。
“是,老奴听叶太医说,在承乾宫里随侍的几位太医最近频频动用药材。”阿马说道。
“皇帝有恙?”难道皇帝又装病了?今天不是还去上朝了吗?
“皇帝是有恙,可是并非是寻常的病,而是......叶太医说,那几位太医动用的药材,都是壮(防)阳补气的。”阿马说到这里,脸上不由有些尴尬。
“什么?”萧长敦霍的站起身来,他的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怒意,皇帝只有十四岁啊!
“属实?”他再次问道。
“叶太医素来沉稳,若无十足把握,他不会贸贸然说的。”阿马说道。
萧长敦冷笑不已,太皇太后和杨家,这吃相也太难看了吧。
是担心当年太子的事情重现,所以要让皇帝早早留后,有了小太子,太皇太后既不用担心皇帝早亡,又不用担心皇帝不听话,一旦皇帝难以掌控,让他死了便是,自是会有一个年龄更小更听话的当皇帝。即使太皇太后死了,也还有杨皇后,这个后宫,这个朝堂,这个大齐,依然是杨家的。
萧长敦在屋里来回踱步,良久,他对阿马道:“让他们安排人吧。”
“国公爷放心,人已经安排好了,到时一定能送进宫去,只是这位份......”阿马踌躇。
“份位?你以为送人进宫是去争宠的吗?”萧长敦沉声说道。
“当然不是,有太皇太后的两位侄孙女在,又有哪位嫔妃敢和她们争宠。”阿马说道。
“嗯,去吧。”萧长敦说道。
阿马应声而去。
萧长敦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时门外传来问安声,接着,有小厮通传:“国公爷,六公子来了。”
“让他进来。”萧长敦说道。
定国公府六公子萧韫走了进来。他穿一袭竹青色的袍子,手拿玉扇,乍看上去像个读书人。
“阿爹,今天您找过我啊?”萧韫说道。
“嗯,你去哪儿了?”萧长敦问道。
“今天是朔朝,我还能去哪儿,当然是去天香楼等着听消息了。”萧韫笑嘻嘻地说道。
天香楼离六部很近,自是离皇宫也很近,每半个月一次的朔望朝,那些好不容易才上次朝的官员们,下朝后都会到三五成群到天香楼小聚,这已经是十几年来的习惯了。
曾经飞鱼卫为此还在天香楼设防,后来见来此小聚的都是些六七品的低品级官员,而且这些人谈论的也并非朝堂之事,飞鱼卫也就做罢了,天香楼依然是这些低级官员下朝聚会之处。
“你都听到些什么?”萧长敦问道。
“孩儿听说鲍靖血溅朝堂,下朝后飞鱼卫便去了鲍靖家里,估计这会儿鲍靖一家老小都已经进了诏狱了。”萧韫说道。
“你对这件事有何看法?”萧长敦问道。
萧韫一怔,抓抓头发,道:“阿爹,您没搞错?这句话不是问大哥二哥的吗?”
“问你不行吗?”萧长敦没好气地道。
“行,您是阿爹,您问什么都行,可是我还小啊,这种朝堂大事,我也就听听乐子,您问我怎么看?我能看出什么来啊。”萧韫咧着嘴,他在笑,可是笑得比哭还难看。
“你小?那小七呢?他不是比你还小?你就是被你娘给惯坏了。”萧长敦怒道。
萧韫觉得自己真够不幸的,在兄弟多的家庭里,要么当最大的那个,要么就当最小的那个,可是他两头都不占,既不是最大的,也不是最小的。
在阿爹眼里,他是最欠揍的那个。
为了不挨揍,萧韫只好硬着头皮说着自己的看法:“孩儿觉得那个鲍靖应该是被人耍了,故意怂恿他去闹上一场,那人一定告诉他,别担心,只要你起个头,自是会有大把的人一起附议。鲍靖想来是意识到自己被人耍了,他知道这次无论如何他也是牺牲品,那还不如拼死一搏,说不定还能青史留名,成为一代忠臣,可是他没有想到,他这一死非但没有成为忠臣,反而成就了他的罪名......阿爹,这是要用他杀鸡儆猴吗?”
萧长敦点点头,能看到这些,说明自己这个小儿子还不算是愚不可及.
“嗯,回去收拾收拾,三日后离京。”萧长敦说道。
“离京?阿爹您是在说我吗?”萧韫吓了一跳,不可置信地看着父亲。
第一一九章 一路向西(家有三宝七夕芝麻和玉
“这屋里还有别人吗?”萧长敦冷冷地说道。
萧韫怔了怔,试探地问道:“阿爹,您要给我什么差使吗?是不是让我去做官?是文是武?几品?”
萧长敦无奈地看着他,刚刚那一丝满意荡然无存。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扔到萧韫面前。
“给我的?”萧韫拿起信封,捏了捏,扁扁的,不像是放了官印的......
他把信封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出来,里面是一份路引和十几张银票,约莫三千多两。
他又打开路引,嘴巴立时张大了。
“阿爹,柴韫是谁?”
“你啊。”萧长敦淡淡地说道。
“我?”萧韫的眼泪流出来了,“阿爹,我不是您亲生的?您让我走,不是让我去做官,而是让我去认祖归宗?”
萧长敦抬起头来,看着站在面前的小儿子,终于找到这小子的长处了,那就是......没有长处!
“胡说,你娘姓柴,这是用的你外家的姓氏。”萧长敦说道。
萧韫抹把眼泪,对啊,他怎么瞅着这个柴字有点眼熟呢,阿娘姓柴啊。既然是阿娘的那个柴,也就不是把他逐出家门,到别人家里认祖归宗了。
“阿爹,你究竟让我去哪里,去做什么啊?”
“去哪里都行,去做什么都行,阿爹只要求你两件事。”萧长敦道。
萧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从小到大,因为他出去玩,他不知道挨过阿爹和大哥多少棍子,怎么现在阿爹让他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了?
“第一件事你要活着,不能死;第二件事在外不许对人提起你和定国公府的关系。这两件事违悖任何一件,这辈子你都别想走出定国公府了。”萧长敦说道。
萧韫怔怔一刻,讪讪地说道:“阿爹,如果我死了,那也不用走出定国公府了。”
萧长敦没理他。
萧韫看着父亲,心里拔凉拔凉的,他问道:“阿爹,大哥二哥三哥他们也出去过吗?”
他出生的时候,大哥二哥都已经娶妻生子,三哥承了荫蒙做了将军,他们的过去他无缘参与,但是他知道四哥和五哥肯定是没有出去过。
“没有。”萧长敦说道。
萧韫的心更凉了:“那为何要让我出去?”
何止是出去啊,就差族谱除名了。
“因为你最没出息,需要历练。”萧长敦一点面子也没给。
萧韫的眼泪又流出来了,他用衣袖抹了一把,不死心地问道:“阿爹,我能带多少护卫?”
“带上你自己的那两个小厮就够了。”萧长敦说道。
“您是说阿大和阿小?他俩才十二!阿爹,您也说我不能死在外面,您不给我护卫,谁来保护我,万一有人要杀我怎么办?”萧韫哭诉。
“你不惹事生非,不对人说你是我儿子,就没有人会杀你。”如果萧长敦的话是刀子,那么萧韫的心已经被扎得千疮百孔了。
“我这么英俊潇洒,不承认是您的儿子,别人也不信啊?”
“不会,萧家只出了你这么一个异类,只要你死不承认,别人不会相信的。”
砰的一声,心碎了。
萧韫擤擤鼻涕,把信封揣进怀里,转身就往外走。
身后传来萧长敦的声音:“你去哪儿?”
“去给阿娘请安。”萧韫伤感地说道,这个世界上,就只有阿娘能救他了。
“不用去了,你阿娘和你嫂嫂们去上香了,为了给你祈福,她们会在寺里多住几天,等你阿娘回来时,你已经离京了。”
最后一刀,准确无误地把萧韫刺了个透心凉。
即使如此,萧韫还是磨蹭到第三天才离开京城,因为阿爹说了让他三日后离京,那他就要住满三日。
他不会放弃一丁点希望的。
但是,这世上有些事情,不是你不放弃,就会有奇迹的。
望着从墙外探进来的那一片银杏树,萧韫心里阵阵悲凉。
再过几个月,他就十五岁了。在过去的十五年里,他在府里爬过墙头,挖过狗洞,与阿大阿小互换过身份,他甚至假扮过倒夜香的。
他萧六公子从小到大目标明确,那就是逃出这个暗无天日的家,拥抱外面的太阳,像小鸟一样自由翱翔。
现在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可是他一点也不高兴。
他被抛弃了!
萧韫离开京城的那天下着雨,他的嘴上贴着小胡子,脸上还点了几颗大痦子,出城的时候,旗手卫的人没有一个认出他来的。
从现在开始,他是柴韫。
而定国公府那位活泼可爱的小公子萧韫,被定国公关在家里读书写字不让出门了。
这些年里,定国公府一向低调,他不出门,也不会引起怀疑。
萧韫站在雨里,抹了把脸上的水珠,也不知道这是雨还是泪。
他挥挥衣袖,抬头看天,乌云盖顶。
“六公子,我们去哪儿啊?”阿大问道。
已经出了京城了,可是去哪里呢?
萧韫从怀里摸出一颗骰子,吹了吹上面根本没有的灰尘,双手合什把骰子放在掌心里,嘴里念念有辞:“东南西北各位菩萨保佑,一点冲着哪个方向,我就往哪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开!”
骰子滴溜溜在空中转了几个圈儿,然后落在地上。
阿大和阿小也跟着趴到地上。一点可千万不要冲着地啊,那样他们岂不是要跟着六公子一起去地府?
骰子落到地上又转了几圈儿,终于停了下来。
“西,西边!”
“不对,偏了一点儿,西北!”
那红彤彤的一点正对着的方向,就是西北。
萧韫摸摸鼻子,再次合什:“阿弥陀佛无量天尊,菩提老祖托塔李天王,你们一起保佑我全须全尾活着回来。”
说到这里,萧韫忽然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来。
阿爹没有说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什么事都要有个期限吧,怎么只是让他三日后离京,却没说什么时候回京呢?
萧韫又哭了,他上当了,阿爹不要他了。
阿大和阿小也哭了,六公子一定是捡来的,一定是。
国公爷那么老了,国公夫人也那么老了,可是六公子却这么小,所以六公子是捡的,没错了。
一片哭声中,萧韫上了马,一步一回头地向西北而去。
他不知道阿爹给的三千两银子够用多久,他也不知道他这辈子还能不能回到京城。
他只知道从此以后他叫柴韫,他不再是定国公府六公子,他变成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人的人。
第一二零章 路上
春尽夏来,碧空艳阳,官道之上,黄土扬尘,一驾大车由南向北而来。
“阿娘,累了吗?前面有镇甸,我们就能歇息了。”
沈彤裋褐青鞋,尚未留头,头发齐着下巴,乍看上去就是个长相俊俏的小童。她骑在马上,隔着车窗说道。
黄氏柔声道:“我坐在车里,不累,你热不热啊?”
“还好。”沈彤道。
坐在黄氏对面的妇人羡慕地说道:“哎哟,瞧你家小公子多孝顺,这么小就知道心疼阿娘了,哪像我家这个,就知道腻着我。”
妇人身边是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正拔着脖子看骑在马上的沈彤,一脸艳羡。
“阿娘,我也想骑马。”他撒着娇,骑马好威风啊,那个骑马的小孩看着比他还小呢。
“你还骑马,你连走路都不稳定,三天两头地摔跟头。”妇人数落着,小男孩被他娘说得不好意思了,索性把脑袋埋进阿娘怀里。
黄氏怀里,也有一颗小脑袋,此时欣妩眨着大眼睛,也在好奇地看着车外的沈彤。
这一路上,沈彤换上了男装,她年纪小,头发短短的看不出男女,穿上男装后,就是个细皮嫩肉的小少爷。
这是一辆从大车店里雇来的骡车,沈彤和许安商量过,觉得反而这样不会惹人注意。
大车店里的车,走的都是短途,到了前面的青平镇就要下车了,他们也在青平镇上休整一晚,次日再雇车。
若是只有沈彤和许安他们,便会像来时那样风餐露宿马不停蹄,到了驿站换马再走。
可是现在有了黄氏和欣妩,想快也快不起来了,好在越是向北,离野猪岭也就越远,一路之上他们都很谨慎,偶尔有感觉鬼祟的,要么避开要么就顺手解决了。
黄氏看着那个偎依在母亲怀里的小男孩,又看看自己怀中的欣妩,她在心里微微叹了口气,彤彤是不是太过早慧了?
“这位太太,你是青平镇的人吗?”这辆大车就是到青平镇的。
“是啊,我是地地道道的青平镇上的人,你们来青平镇是走亲戚吗?”虽然穿著朴素,可是妇人打量黄氏,猜想她应是位大户人家的太太,出门还带着护卫呢,就是不知道为何没有单独雇辆车。
“不是,我们是路过,住一晚还要换车的。”黄氏说道。
至于目的地是哪里,沈彤没说,黄氏也没问。他们的车马一路向北,黄氏本就是北方人,沈家出事后才去的南边,她没有不适应,反倒是欣妩,没有什么精神,像是水土不服。
又走了一盏茶的功夫,黄氏问那妇人:“这位姐姐,这会儿离青平镇还有多远啊?”
妇人探头往车外看了看,笑着说道:“到了小石桥了,再走两个时辰就到了,还能赶上回家做饭。”
在亲戚家住了七八天,这会儿她和儿子都是归心似箭。
可是她的话音刚落,就咦了一声,道:“怎么路上这么多人啊......那不是小顺子他爹娘吗?还有小顺子。”
听到阿娘提起小伙伴的名字,正在打瞌睡的小男孩立刻来了精神,也把脑袋挤出窗外,冲着不远处走来的一群人高声喊道:“小顺子,小顺子!”
此时,车外的沈彤也看到很多人往这边走,这些人扶老携幼,有的推车,有的挑着担子,三五成群,像搬家也像逃难。
看他们的方向,应该是从青平镇来的。
沈彤和许安路友在来的时候到过青平镇,青平镇是大镇,州衙和县衙都在青平镇上,更是南来北往必经之地,因此比起附近的县镇都要繁华富庶。
听到车里孩子的喊声,沈彤便让车夫停了下来。
孩子的阿娘也冲着一个妇人问道:“顺子娘,你们这是去哪儿啊?”
顺子娘忽然看到熟人,连忙挥着手道:“吴家嫂子,你这是走亲戚回来了?快走吧,别回去了,镇子上出乱子了,你家大哥这会儿估计也出来要去找你们了。”
吴家嫂子吓了一跳,连忙问道:“出了什么乱子?”
顺子娘道:“造反了,把衙门都给占了,官老爷们都被绑起来跪在衙门外头,吓死人了。”
造反?
吴家嫂子顿时怔住了,沈彤和许安路友也怔住了。
青平镇在大齐的中原地带,一向太平,若是几年前这里有人造反,都会想到是和豫王有关,可是豫王早已死了多年,他的儿女被贬为庶人,也是死的死亡的亡,早无造反之力。
许安率先问道:“这位大嫂,我们也是要往青平镇去的,请问这造反究竟是怎么回事?”
顺子娘见是骑着高头大马的男人,有些慌张,顺子爹见了,便代她说道:“兄弟,还是别去了。我们青平镇上有个鲍家,算不上高门大户,可是鲍家的亲戚里却有个在京城里做大官的,名叫鲍靖。鲍靖早年还回过青平镇祭祖,我们镇上的人都知道他。可是前几天鲍家的老太爷被县太爷叫去训了话,我们这才知道,鲍靖为民请愿,在朝上死谏,请求太皇太后让皇帝亲政,为此惹怒了太皇太后,鲍靖死了也被鞭尸,他的家人都被飞鱼卫抓走了,说是要满门抄斩呢,青平镇上的鲍家和他早就出了五服,倒是不会受到牵连,训戒一番便了。”
顺子爹说到这里,才看到和他们一起来的人都走了,有些发慌,正要也走,吴家嫂子从车里下来,道:“他叔,你快说吧,我都要急死了。”
顺子爹这才继续说道:“鲍家不是惹事的人,他们回去就关门闭户了,可是镇上的读书人听说了这个消息,全都急了。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联络了那么多人,几天前有一千多人拿着血书到衙门前,说是要往京城送血书,替鲍靖鸣冤,请皇帝亲政。”
“说真的,咱们老百姓也盼着皇帝能亲政啊,谁不知道皇帝亲政以后日子就能过好了,于是啊,有给那些读书人送钱的,送粮的,还有把家里骡马拉出来要送他们进京的。可是官老爷们害怕,先是让人驱赶他们,他们不走,就从卫所里请了军爷过来,原是想要吓吓他们,可是没想到那些当兵的如狼似虎,真的杀人了。”
第一二一章 斥责
青平镇的州衙请的是五十里外千户营的兵马,这个千户营隶属于周常卫,周常卫指挥使姓林,是忠义伯林仲年的嫡次子,太皇太后属意的皇妃人选中的林婉儿,就是林指挥使的女儿,只不过这个消息还没有传到青平镇而已,但是那些读书人却是知道林指挥使出自忠义伯府,而忠义伯则是皇帝登基后封爵的第一人。
说是皇帝封的,傻子都知道其实就是太皇太后封的,因此,经由这些读书人之口,百姓们都知道了,这些在镇上杀人行凶的兵士都是林指挥使的人,而林家则是太皇太后的人。
虽然鲍靖也是因为太皇太后而死,但是在百姓眼里,鲍靖是京城大官,离自己很遥远,但是这些读书人就不同了,死去的五十六人里,有百姓们认识的人,也有百姓们敬仰的人。
还有一件事是百姓们没有想到的,这五十六名读书人里,有一位是涵山卫指挥使徐世基的亲侄儿!
徐世基的父亲早亡,徐世基长兄为父,将胞弟抚养长大,没想到胞弟三十岁时也死了,膝下只有一子,徐世基对这个侄儿视如己出,把侄儿从老家接到任上读书,去年徐公子考上秀才,徐世基摆了几十桌庆祝,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侄儿中的是举人。
这一次徐公子是被几名同科叫来的,其实就是来凑热闹的,没想到却被周常卫的人给杀了。
随从背着徐公子的尸身马不停蹄回到二百里外的涵山卫,随军大夫仔细查验了徐公子的尸体,赫然发现弱不禁风的徐公子竟然身中五刀,前后心还被长矛刺透。
涵山卫的人几乎都是看着徐公子长大的,徐世基更是怒不可谒,当天晚上,徐世基与众将歃血为盟,率涵山卫三千精兵悄悄开往周昌卫,周昌卫发现涵山卫兵马离自己不到百里时,居然还没以为是来打自己的。
徐公子死后的第四天,周昌卫被徐世基打得措手不及,留在卫所里的一千兵马死伤贻尽,徐世基亲手割下林指挥使的头。
徐世基反了!
在周昌卫下辖的四个千户营的兵马尚未到来之前,徐世基的另一路兵马则血洗了离青平卫最近,杀死徐远子的那座千户营,并且挥军前往青平卫,占了州衙和县衙,打开城门,一是让不想留在城里的百姓出城,二是迎接徐世基大军进城。
吴家嫂子闻言,和车老板说了一声,带着儿子跟随顺子一家去找自家相公去了。
眼看涌来的人越来越多,车老板对许安道:“这位爷,你们要么跟着我回去,要么就让太太在这儿下车吧,前面我是不敢去了。”
许安看向沈彤,沈彤道:“回去吧。”
车老板如蒙大赦,赶着大车就要走,没走几步就有人拦车,想搭车一起走。
许安见了,立刻摸出五两银子给了车老板:“这车我们包了,不要停,马上走!”
不是他们心狠,而是现在太乱了,谁也不知道上车的会是什么人,许安不敢冒险,沈彤更不敢冒险。
车老板平时就是在这条路上做生意,几天也赚不了五两银子,现在得了银子,心里欢喜,鞭子甩开,把车赶得像要飞起来。
车里的黄氏早就听到外面的对话了,她抱住欣妩,死死抓住车里的座椅,避免被颠得磕碰到,尽管如此,她还不忘把头伸出车窗对沈彤道:“彤彤,外头人多,要不你进来吧。”
“阿娘,我没事,您别担心。”沈彤说道。
黄氏看着昂首挺胸骑马护在车边的女儿,心里一阵酸楚。彤彤是被她娇养长大的,也不过半年,就像是忽然长大了,长大得让她有些陌生。
提起离别后的遭遇,虽然沈彤说得轻描淡写,但是黄氏知道,女儿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否则又有谁会一夜长大呢。
她低头看一眼蜷缩在她怀里,吓得簌簌发抖的欣妩,伸手推开,欣妩吓了一跳,不安地问她:“阿娘,您不喜欢阿妩了吗?”
黄氏叹了口气,对欣妩道:“你做了我的女儿,就应知道以后摆在我们母女面前的是艰险重重,阿娘不指望你能像你妹妹一样,可是你也要学着自己立起来。”
“可是阿妩害怕......”欣妩还是第一次听到黄氏有这种口气和她说话,以前黄氏对她存着愧疚,因此和她说话时也是温柔和蔼......
颠簸的骡车上,欣妩的心也随着骡车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黄氏见她眼神闪烁,又是一声叹息,终归不是自己养大的,就是以前没有出事之前,彤彤也没有这样的眼神。
“你坐在车上,身边有阿娘陪着,车外还有你妹妹和两位壮士护着,你有何可害怕的?若是这样你还害怕,那外面那些奔逃的妇孺们呢?他们岂非早就吓死了?”说到这里,黄氏的心终是软了下来,欣妩毕竟不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她能对彤彤说的话,对欣妩却是不能说,她放柔了语气,道,“阿妩,如果害怕就闭上眼睛,睡着了就不怕了。”
欣妩听话地闭上双眼,她的心一点点沉了下去。
沈彤回来了,黄氏对自己终究是和以前不同了。
人心隔肚皮,何况自己是被陶世遗和蓉娘送到黄氏面前的。
黄氏以前认为陶家是被她连累枉死,可是沈彤回来把一切告诉她,黄氏嘴上不说,心里怕是恨死了陶世遗和蓉娘了。
人声喧嚣,风声猎猎,沈彤听不清车里的对话,但是有一两句还是飘进了她的耳中。
她用眼睛的余光扫向车内,欣妩正襟危坐,双眼紧闭。
沈彤知道刚刚阿娘斥责了欣妩,这样很好,只有阿娘放下对欣妩的愧疚,可以正视这段所谓的母女情份,以后真的出了事,阿娘才不会太过伤心。
这一世,她是不会放过欣妩的。
之所以她默许欣妩跟在阿娘身边,一是不想让阿娘更加愧疚,二来她也想看看,这一世的欣妩背后有什么故事。
对欣妩,她猜不透,前世如此,今世如是。
第一二二章 徐世基
傍晚时分,沈彤一行到了岳州镇。衙门里显然已经收到消息了,城门紧闭,车老板说尽好话,才放了他们进去。
找到昨天晚上投宿的客栈住下,大家这才松了口气。
把黄氏和欣妩安置妥当,沈彤和许安路友坐在一起,商量今天的事。
沈彤问许安和路友:“徐世基这个人你们听说过吗?”
飞鱼卫一直都没有放松对朝廷官员的暗中监视,再加上飞鱼卫的人也想从中捞钱,因此,他们反倒成了对官员最了解的人。
许安道:“徐世基是陇右人,是太祖年间的武状元,徐家以前是开镖局的,有一次走镖的时候,徐世基的爹娘都被杀了,徐世基十五岁,弟弟十岁,徐世基把镖局卖了,带着弟弟投奔了外家。徐世基考上武状元时,太祖皇帝对他很是喜爱,原想把他留在京中,可是他执意不肯。不久后陇右有个百户晋升为升户,徐世基自请去了陇右接了百户一职。他到了陇右的第二年,就扫平了距陇右二百里的一个寨子,寨子里的土匪无论男女老少全部杀得精光,连财物都没要,把寨子一把火烧了。之后大家都怀疑这个寨子就是当年杀死他爹娘的那伙人。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徐世基就落了个睚眦必报的名声,所以现在青平镇的事出在他身上,我不吃惊。”
沈彤点头:“这像是他能做的事。对了,徐世基是开镖局的,并非出自官宦人家,他从百户到指挥使,也算是官运亨通了,他在朝中靠谁提携?”
“这也是徐世基此人难以捉摸之处,徐世基在朝中没有倚仗,太祖皇帝殡天前,徐世基是陇右卫副指挥使,小皇帝登基后,杨家想要掌控更多的军权,看中徐世基没有家族依靠,便想把他收为己用,于是就施恩于他,把他从陇右调到涵山卫做了指挥使,统领一卫军务。可是杨锋没有想到,这个徐世基却不是个好相于的,最后杨家白白浪费了一个指挥使的名额,最终也没能把徐世基收在麾下。徐世基把涵山卫经营得铁桶一般,杨锋几次派人过来,可是那些人到了涵山卫就失去消息,过不多久,就会在离涵山卫很远的地方找到他们的尸首。”
许安说到这里,喝了口水,继续说道:“杨锋也曾经让飞鱼卫到涵山卫调查这些官员的死因,可是这又能查出什么?徐世基早就把事情安排好了,还能让飞鱼卫抓住把柄吗?且徐世基治军严格,他的军队纪律森严,这么多年没有惹过任何乱子,杨家拉拢不成,也曾想要把他除去,无奈徐世基在军中的威望越来越高,一来二去,杨锋也就懒得理他了。”
沈彤笑了,道:“这个徐世基有意思啊,真有意思,不过像他这样既无背景又不攀附的,居然还能活到今天,委实是不容易啊。”
这是事实,像徐世基这样的,满朝文武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管他什么徐世基王世基的,当务之急还是想想这路该怎么走吧,青平镇被徐世基占了,周常卫也被扫了,周常卫下辖的几个千户所势必不会善罢甘休,这场仗还有的打。”路友说道。
青平镇肯定是不能去了,不仅是青平镇,周围几个镇子也同样。
如果不是一场硬仗,徐世基也不会打开城门,让百姓逃走。
沈彤道:“绕路吧,带着我阿娘,我们只能远远避开。”
前世她没有听说过徐世基的名字,想来这场纷乱很快就被平息了,待到她长大以后,中间又隔了好几年,徐世基早已成了过眼云烟,无人再提。
徐世基能调动的军队也只有区区五千六百人,这些人能扫平周常卫,也能令青平镇的官员跪地磕头,但是若是以这五千六百人对抗朝廷,无非就是以卵击石。
这样的结果,沈彤能看得出来,很多人都能看得出来,以徐世基的能力和阅力,当然更是心知肚明。
可是他还是这样做了,为了他的侄儿,他冲冠一怒,带着他的子弟兵,公然与朝廷为敌。
后人或许会讥笑他飞蛾扑火,可是却无法诋诲他的至情至义。
沈彤叹了口气,如果可以,她想助他一臂之力。
可是这也只是想想而已,带着黄氏,又有一个不知所谓的欣妩,沈彤不可能会不顾母亲,跑去青平镇。
沈彤有了几分倜伥,她问许安:“知道徐世基和谁交好吗?现在这个时候,有没有人能帮他呢?”
许安没有想到,沈彤会对徐世基如此看重,他认识沈彤越久,就越发感觉到沈彤的与众不同,因此,此时沈彤忽然说出这几句话来,许安怔住。
沈彤是真的希望有人能够帮助徐世基造反吧......
许安仔细想了想,他道:“距涵山卫最近的是中岭卫的一个千户所,如果我没有记错,那个千户所的千户,和徐世基应是认识的。”
“认识?”沈彤不解,问道。
只是认识而已!
“对,是认识的,那个郑千户也是科举入仕,他和徐世基一样,是武科,徐世基是那一年的武状元,他则是探花郎,武探花。可惜他的父母相继去世,他前前后后丁忧了六年,虽然尽孝了,可是也影响到自己的仕途。这些年来,朝廷很少会开武科,因此武科入仕的人少之又少,徐世基和郑千户是同科,又一起金榜题名,若说他们二人不认识,那不可能;可若是说他们关系很铁,那更不可能!”许安说道。
“如果你是那位郑千户,徐世基来找你借兵,你会借吗?”沈彤目光炯炯,正在看着许安。
许安对沈彤的目光早就熟悉了,现在他在想的,是郑千户会以何种借口来推脱。
“如果我是郑千户,我就会借出兵马支援徐世基。”沈彤淡淡地说道。
为什么?徐安不解,一直插不上嘴的路友更插不上嘴。
看到两个人四只眼全都看向自己,沈彤缓缓道:“我觉得徐世基的侄儿之所以会来到清平,应该是有人故意而为之!”
第一二三章 吴静
青平镇请愿的读书人有一千多人,这些人当然不会都是青平镇的,有很多人是像徐世基侄儿那样,被同窗同科叫来的。
读书人之间能攀上的关系很多,同一个地方的叫同乡,在同一个学堂读书的叫同窗,同一科考中的叫同科,同一位先生、座师门下的统称同门。一来二去,恐怕这一千多人相互之间都能攀上关系。
徐世基的侄儿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有人叫他,他也就来了。
其实他能来并不奇怪,但是死的人里有他就很奇怪了,况且他身中十几刀,又被长矛几次戳刺,如果他是领头的,被如此虐杀倒有可能,但他不是!
有人故意杀死徐世基的侄儿,逼反徐世基。
徐世基早年的那些事情,许安能知道,其他人也会知道,徐世基睚眦必报,又和杨家有旧怨,只要选好时机,选好引子,逼反徐世基不是难事。
但是徐世基不是毛头小子,他能与杨锋虚与委蛇多年,说明他不但有胆识,他还有头脑。
他知道自己手里的兵马无法与朝廷的千军万马相抗衡......
“徐世基身边应该有人,有人打消了他的顾虑,给他勇气,让他看到了前路。那人背后的人,只是徐世基是否知晓侄儿是被人故意害死的就不知道了。”
“徐世基谋反了,朝廷的兵马就可以理所当然正大光明讨伐他。涵山卫不再是固若金汤的铁板一块,只要徐世基反了,涵山卫的漏洞也就露出来了。”
沈彤说到这里,她笑了。
许安默然,路友却已经听明白了:“奶奶的,徐世基是真汉子,就这么被人耍了?杨锋那老杂毛,这也太损了。”
“可是徐世基也杀了林指挥使,林家算是太皇太后的人,听说林淑妃已经进宫了。”许安思忖。
“林家只是太皇太后用来平衡后宫和朝堂之用的,林家对太皇太后有用,对杨家却没有用。”沈彤说道。
的确如此,如果徐世基没有杀死林指挥使,那么林指挥使就是这件事的导火索,即使徐世基被朝廷平叛,林指挥使也难辞其咎。林家从此以后就有把柄抓在杨家手里。
而现在林指挥使死了,这对于杨家而言,无非是少了一颗平衡用的小棋子,无损全局。
许安冷笑:“真是妙计。鲍靖打死也想不到,他的死居然会引发一场谋反。”
路友霍的站起来:“你们说这么多也没用啊,怎么才能让徐世基收兵啊。”
“他已经反了,朝廷的援兵也要来了,他已是一支射出的箭,无论他收不收兵都是死路一条。”许安道。
“那怎么办?徐世基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就这么死了?我去闯军营,打晕他,把他扛出来,虽然有些丢人,可是却能保住他的一条性命。”路友道。
沈彤没有说话,徐世基是生是死对她来说都一样,前世徐世基应是死了的,如果这一世徐世基不死,那么是不是很多事情都能改变?
其实这一世已经在改变了,她没进死士营,她找到了阿娘。
但是生死呢?
如果前世早死的人,这一世可以活下来呢?
沈彤想了想,对路友道:“我觉得郑千户会去增援。郑千户和徐世基一样,同样没有后台,若是杨锋想趁着这件事,肃清中原所有异己,那么郑千户也在劫难逃,我想他应能想到这一层。”
次日,果然传来消息,郑千户与同属中岭卫的另一个千户营,各率手下一千人增援徐世基。
可是同时也有消息传来,郑州卫和洛阳卫、中原卫已经出兵,三大卫所两万人马向青平镇而来。
滞留在岳州镇的百姓们欢呼雀跃,他们已经忘记这件事的起因是为了请皇帝亲政,他们只是知道,他们的家园没有了,只有朝廷的兵马打跑了徐世基,他们才能结束离乡背井的生活,回到青平镇。
沈彤从欢呼的人群中走过,一个孩子跳到她面前:“我认识你,你是骑马的小孩。”
沈彤认出他来,他是吴家嫂子的小儿子。
“找到你爹了吗?”沈彤问道。
“没有找到,我娘说我爹可能是去我外家找我们了。现在兵荒马乱,我们要过一阵才能去我外家。”小孩有些失望。
“好啊,祝你们早日找到你爹。”沈彤说完就要走。
可是那小孩却抓住她的衣袖,说道:“可是我听人说我爹是带着一个女人跑的,我娘也听说了,可我娘还是要骗我。”
他有很多话想对人说,可是他不敢对小顺子说,他怕小顺子笑话他,可是眼前的小孩不一样,这个小孩会骑马,一定不会取笑他。
至于骑马和取笑人有什么联系,他也不知道。
沈彤有些同情他,吴家嫂子此时应该是很难过吧,可是却还要忍痛骗自己的儿子,也不知她是为了维护那个男人的仅有的体面,还是不想让儿子伤心。
沈彤发现自己也和这小孩一样,无法理解为人母者的所作所为。
就像她自己,她已经找到黄氏有些日子了,可是她依然不知道应该和阿娘如何相处。
她不知道如何做一个女儿。
小孩还在委屈地诉说,沈彤从荷包里掏出两块糖递给他:“没事,忍一忍,等你长大了就好了,快点长大吧。”
小孩接过糖来,吃惊地看着她,沈彤转身离去,走出几步,身后传来小孩的喊声:“喂,我叫吴静,你呢?”
沈彤回过头来,冲他笑了笑:“沈彤。”
“沈彤?怎么写啊?你念过书吗?会写字吗?”吴静问道,可是他已经得不到回答了,沈彤已经钻进人群中,不见踪影了。
吴静嘟哝:“真没礼貌,人家还没把话说完呢,会骑马就了不起吗?等我长大了,也会骑马的。”
可是随后他又想到沈彤没长大就会骑马,他就又郁闷起来了。
正在这时,身后被人撞了一下,他一回头,见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吴静是在市井长大的,从小到大见多了这种小乞丐,他冷冷道:“我身上没钱,你不用偷了。”
那小乞丐冲他一笑,又黑又脏的小脸上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刚刚那个小孩叫沈彤?你认识他?”
第一二四章 孩童
人群里又有欢呼声传来,想来是官兵们又有振奋人心的消息传来了。
吴静打量着面前的小乞丐,心里忽然冒出来一个念头,这个小叫花子,牙比他的还要白。
他见过很多小乞丐,可还是头回见到这样的。
他想起市井间流传的那些奇文轶事,那些偷小孩的人会想出很多闻所未闻的手段,比如假扮成卖糖瓜的老爷爷。
那么假扮成小乞丐好像也不难吧。
想到这里,吴静忽然跳了起来,在小乞丐的一脸诧异中,吴静高喊着:“救命啊,偷小孩的!”
然后跑得无影无踪。
直到他跑得没影了,小乞丐才缓过神来,他骂道:“这小子是真傻还是装傻啊。”
又有一个和他并不多年龄的小乞丐凑了过来,笑着说道:“辛拾,怎么回事?你和那个小孩子说了什么?”
他没有听到辛拾和那孩子说过什么,但是却听到那孩子高喊什么偷小孩的。
他和辛拾一起做过几次任务了,他们是小孩,暂时只能做辅助任务,但是和辛拾合作了几次,他知道辛拾不会做没有用的事。
“没什么,只是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而已。”辛拾冷冷地说道。
丙七拍拍辛拾的肩膀,声音沉稳得不似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
“辛拾,如果是进营前认识的人,就忘了吧,一直记着对你不好。”
他们是死士,他们不配拥有过去,他们的未来也不是自己的。
辛拾笑了,笑意冷冷:“你想错了,我不认识她,我只是偶尔听说过她的名字而已。”
他是听阿娘说的。
那夜死士营的人突然闯进十里铺,阿娘把他推进夹道里,让他藏在那里。
“阿娘,那些黑衣人是什么人?”
阿娘凄然一笑:“十有八、九是为了沈彤的事,别怪你爹,他也是为了全家好,若是阿娘死了,你也别想着报仇,杨家咱们惹不起,这仇报不了,你去找你哥,好好活着。”
可是那一夜,舅舅全家都被杀死了,阿娘和那个假扮成哥哥的小厮也被杀死了,而他终归没有逃走,他被抓住了。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沈彤这个名字,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爹娘有什么事只会和哥哥说,却不会告诉他。
他不知道沈彤和他们家有什么关系,但是他却知道,他们家之所以家破人亡,和沈彤脱不了关系。
屠卫没有杀他,把他带进了死亡营,从此以后他不再是陶赋之,他是辛拾。
丙七一直在看着辛拾,此时见他眼睛中闪过凶狠之色,丙七连忙拉他一下,道:“快走吧,正事要紧。”
他不想辛拾惹出事非,否则,上面要罚的不是只有辛拾一个,他也跑不了。
两人重又挤进人群里,没过一会儿,所有人都知道徐世基的大军不但抢了官仓,而且还杀死了通宝钱庄的老掌柜。
通宝钱庄是京城的分号,可是在青平镇上也有二十多年了,老掌柜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人。
“太惨了,老掌柜死的时候还紧紧抱住帐册呢,那帐册上登记的,都是镇子上百姓们往来的血汗钱呢。”小乞丐说得涕泪横流,太惨了啊,老掌柜的肠子都流出来了。
有妇人已经忍不住跟着哭泣起来,若是以前,她们决不会多看这些又脏又臭的乞丐一眼,可是现在,青平镇上的消息只能依靠这些乞丐们传递了。
一个妇人从怀里摸出一串铜钱,塞到小乞丐手里:“镇上的韩记茶馆你知道吧,怎么样了?那些贼兵是不是已经把茶馆烧了?那是我们家几代传下来的啊!”
小乞丐把铜钱还给妇人,道:“韩记茶馆好好的,贼兵还要盘剥商户的钱财,不会把所有铺子全都烧光,这铜钱你拿回去,现在不比以前,多几个钱傍身也是好的。”
那妇人没有想到一个破破烂烂的小乞丐会说出如此的肺腑之言,也不知是得知自家茶馆无事而高兴的,还是被小乞丐感动了,捂着脸呜呜哭了起来。
客栈里,欣妩半脆在窗前,透过敞开的窗子看着人山人海的街市。
一夜之间,岳州镇上来了很多很多的人,这些人都是从青平镇逃难来的,有钱的住客栈,没钱的就拖家带口宿在屋檐下,真是可怜啊。
忽然,欣妩看到有个娇小却挺拔的身影正朝客栈走来,是沈彤。
沈彤走得不急不缓,有奔跑的孩子撞过来,她轻轻一闪就避开,继续向前走。
欣妩发现,沈彤走的是直线,那孩子撞过来时,沈彤虽然避开,可是那孩子走后,沈彤就又回到原本的直线上。
这人可真是古怪啊,她一定是个很执拗的人。
欣妩想起她做过的那个古怪的梦。
梦里有个小女娃冲着她笑,笑得傻傻的,但却很甜。
小女娃依偎在她怀里,叫她姐姐......
一转眼,她和小女娃全都长大了,她看到小女娃落入万丈深渊,她看到自己锦绣大妆,身边的男子温文如玉贵气逼人。
可是那个小女娃又出现了,她恶狠狠地扑向自己!
梦醒了,她记起见过那个小女娃,就在她到柳家湾的那一天,小女娃抱着布娃娃好奇地打量她。
那是沈彤,她就是沈彤。
欣妩看着缓步走来的沈彤,不寒而栗,有朝一日,沈彤会如恶鬼般出现在她面前,扑向她,要夺走她的一切。
她摸摸自己的脸,堆出一脸欢快,她转过头来,高兴地对黄氏说道:“阿娘,妹妹回来了!”
黄氏正在做针线,闻言对她说道:“去叫伙计上壶温茶,要不烫也不凉的。”
沈彤喜欢喝凉茶,可是黄氏怕她受凉,每次都会让伙计送来温茶。
“好哩,再要两碟点心,妹妹一定饿了。”欣妩的声音欢喜雀跃,她喜欢为妹妹准备糕点茶汤,她想像阿娘那样照顾妹妹。
黄氏笑笑,正要叮嘱,欣妩却抢先一步说道:“点心不要甜的,妹妹不喜欢吃甜食。阿娘,妩儿记住了。”
黄氏笑着摇摇头,继续手里的针线,这是做给沈彤的,是一双鞋。
其实彤彤以前是爱吃甜食的,可是这次回来,彤彤连口味也变了。
第一二五章 我与将军言
“妹妹,外面好多人,很乱吧?”欣妩一脸的关切。
“还好。”沈彤的目光从她身上略过看到了打开的窗子。
“明天我要出去办事,阿娘要劳烦姐姐照顾了。”沈彤语声淡淡。
欣妩微怔:“妹妹去哪里,兵荒马乱,阿娘会不放心的。”
“阿娘那里就交给姐姐了。”沈彤颔首,算是行礼。
欣妩还礼,两个小女娃相貌有几分相似,一样的粉装玉砌,一样的彬彬有礼,很是养眼。
沈彤陪着黄氏喝茶吃点心,她的话不多,大多时候她都是个听众。
黄氏缝完最后一针,把鞋子递给沈彤:“快点试试。”
鞋子是鹅黄绣粉色小花,以前在京城时,黄氏的女红就是出类拔萃的,这些年流落在外,每天就是做女红打发时间,手艺更加精进,鞋子极其精致,沈彤想起这一世刚醒来时,穿的也是一双做工考究的小鞋子,想来那也是阿娘亲手做的。
“真好看啊,阿娘要教我,以后妹妹的鞋子我来做。”欣妩艳羡。
“是啊,好看。”沈彤微笑。
黄氏满足的笑了,以前她觉得愧对欣妩,现在又觉得愧对沈彤,可是她能为沈彤做的太少了,一双鞋子让沈彤喜欢,黄氏很开心。
“第一次见到妹妹时,妹妹抱着一只布娃娃,那只娃娃好漂亮啊,也是阿娘给缝的吗?”欣妩问道,一脸的天真烂漫。
“那只布娃娃是我最喜欢的,可惜我从陶家毯跑时,那只娃娃没能带出来,和陶家一起葬身火海了,真是可惜。”
黄氏一怔,难怪没有看到那只布娃娃,原来烧了。
“烧了啊?真是可惜啊。”欣妩可惜。
“是啊,真是可惜。”沈彤转身走了出去,一定是想起布娃娃伤心了。
“阿娘,阿妩惹的妹妹不高兴了。”欣妩委屈,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黄氏看看欣妩,眼里有一抹疑惑。
沈彤走许安和路友的房间,许安正在擦刀,看到沈彤进来,许安和路友站起身来:“走吗?”
“走。”沈彤说完,就坐下了。
许安目光深深:“把令尊留在此处可妥?现在城中很乱。”
“有欣妩,无妨。”沈彤说完,率先走出屋门。
街上的人依然很多,衙门里的人来驱赶,可惜无能为力,早知道这样,县太爷真不该好心,放青平镇的百姓进来。
沈彤三人在人群中穿过,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欣妩半趴在窗前,眼睁睁看着沈彤走得无影无踪,她有些恍惚。
沈彤比起梦中的小女娃来,更让她感觉可怕,沈彤不会甜甜傻傻的笑,也不会缠着她叫姐姐,沈彤沉默,沈彤冷静,沈彤是不是杀过人?
欣妩的心砰砰直跳......
夜色四沉,残月当空。
坐落在青平镇的府衙里人影绰绰。
徐世基打量着突然而至的三个人,眉头深锁。
这三个人里,居然有个小女娃!
“谁派你们来的?”徐世基沉声问道。
“没有人。”沈彤说道。
开口的居然是那个小女娃!
徐世基脸色平静,目光深邃,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你们来此做何?”他问道。
“杀你,扫路。”沈彤稚嫩的声音忽然抬高,刚刚退到屋外的侍卫一轰而入,刀光凛凛,将沈彤三人围在中间。
沈彤未动,许安未动,路友手握成拳,但终亦未动。
徐世基哈哈大笑:“小丫头,够霸气,也够疯。”
他指指许安和路友:“可笑的是你们竟然也和她一起疯!”
许安微笑:“不行吗?”
徐世基一怔,他这才注意到三人的神情,除了那个铁塔大汉脸现怒容,其他两人都是云淡风轻。
包括那个小女娃!
徐世基的目光重又落到沈彤身上,他挥挥手,侍卫向外退去,但蓄势待发,如同离弦之箭,随时都能把三人置于死地。
“你说扫路?”徐世基沉声问道。
“扫路。”沈彤答到。
“何为扫路?”徐世基反问。
“世道艰难,行路本难,如将军者为一己私怨,冲冠一怒,弃万民如草芥,杀人屠城,生灵涂炭,置上万百姓流离失所,请问将军,汝之作为是否当遗臭万年,我等小民,杀遗臭万年之人是否如扫路上之污物?”沈彤声音朗朗,掷地有声,她无惧!
“你……”徐世基气极反笑,“小丫头,这番话谁教你的?”
他看向许安,此人如宝剑在匣,不知是属哪路人马?
“你以为固若金汤,其实从青平镇出去的消息早已传遍,流离失所的百姓提你色变,你令他们家破人亡,你令他们祖产被占!徐公子为胸怀天下为民请命,青平镇百姓敬他惜他,而你美其名曰为他报仇,而百姓们却称你为贼兵!试问将军,我耳听目染,何用人教?”沈彤向前一步,小小女孩,昂首挺胸,毫无惧色。
“你说我这里的消息会传到青平镇去?”徐世基不信,他治军严格,眼下城中百姓廖廖,并非不可控,又怎会在他眼皮底下传出消息?
“通宝钱庄老掌柜被你们活活杀死,你们占了府仓,还嫌不足,纵容兵丁在城中烧杀抢掠,无恶不做,将军所为已失民心,无论此仗胜负,你都是罪人,百姓何过,遇汝等贼兵;徐公子何过,有将军这等伯父。”
沈彤每说一句,徐世基眼里光华便淡去一分。
“通宝钱庄老掌柜是自己跌倒而死,他年事已高……”说了一半,徐世基不再说了,颠倒黑白,何患无辞?
“你是谁?”到了此时,虽然徐世基不愿意相信,但是他还是不得不肯定,眼前的小女娃才是这三个人里的头儿。
她是什么来头,那两个人为何会听命于她。
沈彤微微扬起下巴:“在下沈彤。”
沈彤?
一个陌生的名字。
但是,她姓沈。
“那个沈家的?”徐世基试探地问道。
沈彤一笑:“就是那个沈家的。”
“沈家还有后人?”徐世基不可置信,今夜的一切全都不可置信。
突然而至的三个人,古灵精怪的小女娃,而且,她姓沈。
第一二六章 为何而来
“本将军与沈氏素无瓜葛,沈姑娘今日前来,不会真如你所说吧。”徐世基一双鹰目如利刃般刺向沈彤。
沈家除了我这个沈彤还有人活下来?是那个人让沈彤来的?
或者,背后有人在利用沈彤?
像是猜到他心中所想,沈彤道:“青平镇是我的必经之路,你挡我的路,我杀你扫路,便是如此。”
好一个便是如此!
沈家是读书人啊,沈彤把强词夺理说得振振有词。
“因为你要在此经过,而本将军在此,你就要杀我?”徐世基冷笑。
“换做别人我或许不会,但将军不同,如将军这等人人得而尽可杀之的人,我为何不杀。”沈彤冷笑。
“只凭你们三个人,就能杀得了本将军吗?”徐世基大笑。
他有几千人,他们只有三个。
“我能!”
随着这个“能”字,许安已经抄起一把椅子朝着徐世基砸了出来。
徐世基本能一躲,沈彤欺身而上。
砰的一声,椅子砸在墙壁上,门外的侍卫蜂拥而入,路友手里举着另一把椅子随时要砸出去。
侍卫手里的刀剑在烛光下闪烁寒光,但是却无人上前。
他们不能,他们也不敢!
一把匕首抵在徐世基的胸前,刀尖处已入肉。
只要他们上前一步,匕首就会刺入徐世基的胸口。
箭在弦上,发与不发却已不受他们控制。
那个小女娃把手里的匕首向前送了送,她用轻得只有两个人听得清的声音问道:“我能否?”
没头没尾的三个字。
徐世基自嘲的笑了:“好在你并非真的想要我的性命。”
这一次,他说的是“我”。
他的声音也只有他和沈彤能听清。
好在你来不是真要杀我,好在你是个孩子。
徐世基大笑:“好孩子,长江后浪推前浪,这次是你赢了!”
“是伯父让着我。”
小女娃乖巧的声音响起,手中匕首收起,徐世基的身子一动,后心上又有一物抵住了他。
“说吧,你究竟要做什么?”徐世基压低声音说道。
“不想让徐公子的血白流而已。”沈彤低声道。
徐公子?
徐公子!
徐世基的心猛的一沉,他摸不头沈彤的心思,但是沈彤却是抓住了他的软肋。
“我已经让姓林的和周昌卫那些畜生给我儿偿命了。”徐世基说的是“我儿”可见侄儿在他心里的地位。
“涵山卫五千六百名官兵呢?也要给徐公子偿命吗?”沈彤冷冷说道。
涵山卫!
“他们难道没有父母妻儿?那些被你杀死的官兵,他们虽然死了,但是气儿还能得到朝廷的抚恤,然而涵山卫的官兵却什么都没有,他们是叛军,是贼兵,他们的妻儿甚至不敢供奉他们的牌位”,沈彤从下往上看着徐世基,“这可是将军所愿?”
徐世基面沉似水,他对侍卫们挥挥手,示意他们退下。
侍卫蜂拥而来又蜂拥而退。
屋内落针可闻,稍顷,徐世基伸出手来:“三位,请!”
沈彤颔首,徐世基感觉后心一松,沈彤抽手,手上是一根粗针。
“这……”徐世基见多识广,可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用大粗针做武器。
“这是我娘用来纳鞋底的。”沈彤道。
徐世基再次自嘲一笑,今天他有句话说对了,真的是长江后浪推前浪。
如沈彤这样的孩子,他平生仅见。
四人分了宾主坐下,沈彤坐下上首,州衙的太师椅对她而言过于高大,她的两只脚悬在半空,露出两只鹅黄粉花的小绣鞋。
“沈姑娘,你想让我投降吗?”徐世基森然。
沈彤没有直接回答,她道:“初闻徐公子噩耗时,将军恐未想反吧。”
徐世基一怔,不知沈彤为何会问这些,他没有隐瞒,道:“是。”
“那么后来又是谁劝说将军?”沈彤道。
“……是余副使,余副使与我肝胆相照。”徐世基若有所思。
“徐公子的尸身加上余副使的劝说,我想也不够。”沈彤不信。
徐世基叹气:“朝廷要诏我进京。”
兵部侍郎李之焕江南道遇刺身亡,朝廷趁机在兵部加了三个职位,其中就有一个是给徐世基的,表面上是升了,实际上却趁机夺去徐世基兵权,从此被困在京城毫无实权。
朝廷的圣旨还未到,涉及到的三个人全都收到了消息。
只等圣旨一到他们变成了剁去利爪的困兽。
正在此时,徐公子出事了,尸体惨不忍睹,那是杀戮,是比现场上对待敌人还要凶残的杀戮。
徐世基苦笑:“我死无妨,可惜了我这些兄弟……还有郑千户。”
沈彤道:“今天之事,还请将军不要与外人言。”
侍卫是徐世基亲兵,他们也只是见到沈彤三人,却不知他们身份。
沈彤所说的外人……
沈彤又道:“青平镇的百姓被人挑唆,这对将军不利。”
徐世基当然也想到了,城里有细作,他身边亦有,而且,可能从开始他就被算计了,就连侄儿的死……
“沈姑娘要去往何处?”徐世基问道。
“西安。将军可愿同行?”沈彤道。
西安,秦王!
徐世基默然一刻:“姑娘美意,徐某心领。”
沈彤知道他不会去,至少现在他不会去。
沈彤站起身来,道:“五百里外有座老泉山,易守难攻,将军闲暇时可去一览山景。”
说完,她像男子般行抱拳:“告辞。”
徐世基嘴角动了动,原来沈彤今夜到此的目的就是她最后说的这几句话啊。
老泉山……
回到岳州镇时,东方泛白,城门未开,沈彤三人就在城外的小摊子吃早点。
小摊子上已经坐了几个人,拖家带口,都是逃难来的,岳州城已经不让他们进了,就是沈彤他们也是要有客栈掌柜做保才能进出。这些人只能在城墙外栖身,甚是可怜。
“沈姑娘,你到过老泉山?”路友问道,什么老泉山,他听都没听过。
沈彤点头:“嗯,到过。”
何止到过,前世她逃到老泉山,被辛五找到,她跳下山崖……
那地方是她和辛五一起发现的,是个占山为王的好地方。
第一二七章 落草为寇
三日后,岳州镇上再次传来捷报,郑州卫、洛阳卫、中州卫三大卫所两万大军攻打青北仓,青北仓号称青平北大门,青北仓失守,平危矣。
镇守青北仓的便是郑千户和他的一千人,郑千户不战而降!
一天后,朝廷大军乘胜而战,势如破竹,攻打青平镇。
城门官兵看到洪水般的大军汹涌而来,竟然吓得落荒而逃。
朝廷大军用巨木撞开城门,城中只有没有逃出城的百姓。
大军一路向州府衙门而去,远远的,就见一群官兵出去盔甲,弃了武器跪地而降。
更令大军意想不到的是,余副使的尸体直挺挺挂在正堂之中!
堂桌上是一身武将冠袍!
“辞官。”
这是徐世基留下来的最后两个字,到了今时今日,他辞官?
领兵的将官怔怔一刻,然后咬牙切齿,骂道:“官印呢?你把官印带走了?”
据投降的人交待,徐世基说要落草为寇,让愿意跟着他当土匪的一起走,不愿意走的就留下来,他决不强迫。
于是他们留下来了,其他人都走了,至于余副使是什么时候死的,他们不知道。
……
好消息传来,滞留在岳州镇的青平镇百姓奔走相告,贼兵被打跑了,他们可能回家了。
……
西安,秦王府。
青平镇上的事已经传了过来,当听到徐世基辞官去当土匪时,秦王还以为听错了。
萧韧只好把探子带来的消息又说了一遍,不仅是秦王,在座众人皆是一脸懵。
他们想到了故事的开始,却没有想到故事的结尾。
徐世基带着他的人去当土匪了,留下一身冠服、一座空城、一具尸体、一群和他有异心的人。
对了,还有那个假意来帮忙,实则是内应的郑千户,不知道他不战而降后得知这一切时,会不会呕得吐血。
“这个徐世基是个妙人啊。”秦王赞叹。
以五千对两万,以孤军对源源不断的朝廷援兵,他以退为进,看似败走麦城,实则保存了实力,脱下官衣,坐拥五千精兵,如遇乱世,他就是一方霸主。
即使不是乱世,他也是各方势力争先拉拢的那个人。
而乱世,还会远吗?
幕僚李思南直摇头:“非也非也,学生对这个徐世基也知道一二,这和他以往行事有所不同啊,他如是懂变通之人,又怎会被杨锋步步为营,逼到造反这一步。”
其他几名幕僚也纷纷附和,一直没有说话的一清道人开口了:“王爷是想将徐世基招揽过来吗?”
“先生认为他会来否?”
一清道人少年时曾做过道士,后来因为他想拜名僧智远学习天文星相,便离开道门还俗了。只是他终生未娶,还是做道士打扮,身边只有一个叫朗月的小徒弟。
“否。”一清道人说道。
秦王默然,他深知一清道人的脾气,这并非是对他的不敬,而是一清道人平时就是惜墨如金的人。
“可惜了……也许现在还不是时候。”他招揽徐世基不是时候,徐世基投靠他也不是时候。
“小七,小七!”秦王话音刚落,就看到萧韧坐得笔直,可是一双眼睛却把他出卖了。
他在魂游太虚。
一旁的周铮用胳膊肘撞他,萧韧才缓过神来。
“末将在!”他站起身来,大声说道。
秦王无可奈何地说道:“你小点声。”
周铮低着头肩膀一抽一抽的,一看就是在偷笑。
萧韧红了脸,可还是站得笔直。
秦王笑道:“好了,今天就议到这里吧。”
说完,秦王率先走了出去。
众人也跟着鱼贯而出,萧韧和周铮谁也没动。待到所有人都走光了,萧韧一把抓住周铮的脖子,周铮抓住他的另一只手作势要咬。
“你又来?”萧韧低吼。
周铮笑道:“因为你最怕被咬啊。”
萧韧气极,转身出去,身后传来周铮压抑的笑声。
萧韧八岁时被一只狗咬了……也不知是怎么了,从那以后,萧韧就怕有人咬他……嗯,是人。
萧韧跑回自己在秦王府的院子,换了身衣服就去了书院街。
青平镇是从下乔镇到西安的必经之路,既然徐世基撤了,青平镇太平了,那个坏丫头也该回来了吧。
别让他看到她,这个小坏蛋,说话不算数,言而无信,该打。
只要想到那天他像傻子似的找到铺子里,那个叫芳菲的笨丫头一脸坏笑的样子,萧韧就想揍人。
萧韧来到书院街的时候,正好是学生们下学的时候,书院街上都是背着书包穿着蓝布袍子的学生。
萧韧的一身华服显得格外扎眼。
他皱眉,站得笔直如松接受一拨又一拨的注目礼。
“哎,是你啊,你来找我家小姐吗?她不在啊,我上次不是和你说过了吗?你怎么还来啊,你这么想见我家小姐吗?咦,你怎么脸红了?咦,你们笑什么,我又没和你们说话!咦,你别走啊,你不等我家小姐了吗?你可真是怪人。”
芳菲挥手轰走看热闹的学生们,冲着越走越远的萧韧跺跺脚:“我还没告诉你,我家小姐明天就到了,你就走了,真没礼貌,我要告诉小姐,让她揍你!”
落荒而逃的萧韧当然听不到芳菲小姑娘的肺腑之言,他索性跑起来了。
这个臭丫头养的丫鬟就是个八婆,你家小姐是个连头发都没长起来的黄毛丫头好吧,让你说的好像……好像我看上了她一样。
我又没病!
气死我了,我再也不来书院街了。
十三岁的萧韧有了第二个人生阴影。
……
沈彤一行是第二天到的西安,她回到书院街,把黄氏和欣妩安置妥当,就去了铺子。
芳菲看到她,哇的一声哭出来,拉扯着沈彤的衣袖哭得稀里哗啦。
“有人欺负你吗?”沈彤摸摸她的小卷毛,无奈地说。
“呜呜呜,小姐我……我……想死你了,他们都欺负我,冰糖葫芦只让吃一根……哇……”
一旁的王双喜和阿治满头黑线,他们都怀疑自己真的虐待了这个小丫头。
沈彤捏捏芳菲白里透红的胖脸蛋,也笑了。
第一二八章 遇到一个人
原涵山卫指挥使徐世基的小小叛乱很快就被平复,这件事是因鲍靖而起,因此,已经被死后鞭尸的鲍靖再次暴尸荒野,被恶狗咬食。
虽然青平镇的人都在传言鲍靖全家满门抄斩,但是传言只是传言而已,鲍家女眷入官宦之家为奴,不得买卖,男丁流放三千里。
可是现在事情急转而下,鲍家人还没有出京,就又改判了,无论男女老幼,满门抄斩。
这一次是真的满门抄斩,而并非传言。
鲍靖是在朝堂上请皇帝亲政才死的,徐世基的侄儿也是为了同一件事而死的,这样一来,就连徐世基造反也和皇帝亲政有关系。
请皇帝亲政就是让太皇太后交出朝政,无论鲍靖还是徐世基,他们都是得罪了太皇太后,得罪了杨家。
京城的街头巷尾渐渐安静下来,没有人再敢提起皇帝亲政的事,鲍靖虽然官居四品,但在京城里是寂寂无名的,现在更是再也听不到他的名字,鲍靖这个人,和发生在千里之外的那场小小叛乱一样,很快就被遗忘了,就如同一望无际的大海上偶尔翻起的一两朵小小水花,瞬间吞没,无影无踪。
郑州卫、洛阳卫和中州卫,本来是朝廷派去平乱的,现在徐世基和他的五千大军消失不见,他们的任务由平乱变成追剿,追剿徐世基和他的军队。
根据各方面得来的消息,徐世基是把他的兵马化整为零,以一百人、二百人为一队,分成小股离开的青平卫,而且这些小股军队走的不是同一条道路。
但是徐世基既然说过要落草为寇,那就去围剿土匪吧,无论是不是徐世基,剿匪终归是不会错的。
转眼间便是深秋,日子在剿匪中过去,官军和土匪交过十几次手,也剿灭了小股匪患,但是这当中却没有徐世基和他的军队。
这些官兵都是从三大卫所调出来的,郑州卫、洛阳卫和中州卫不能把人马长期放在外面,不但他们想把人马收回去,就连那些被剿灭匪患的地方官们也纷纷叫苦。
官兵来剿匪是好事,但是这些官兵不是他们这里的,他们要招待,还要拿出银钱粮草承担官兵剿匪的开支,这么多人,他们哪里养得起。
天气渐渐冷下来,朝廷的冬衣和粮草却迟迟未到,官兵抢劫地方百姓的事情也渐渐多了起来,地方上终于抓到了时机,上书朝廷,列举了三大卫所官兵为患地方的种种罪行,并且不约而同补充了一句:土匪之患是小患,官兵之患却是大患。
太皇太后很生气,杨锋也很生气。这三大卫所都是他的人,虽然平乱有功,可是却至今没有抓到徐世基,而且还惹出种种事端,杨锋下令,三大卫所只留五千人追剿徐世基,其余人马撤回各大卫所。
轰轰烈烈的剿匪行动终于结束了,天气日渐寒冷,这五千人驻扎在临时营帐里,也不知道该干什么。
剿匪是不行了,可是不剿匪要到哪里追剿徐世基呢?
沈彤听说这件事后,也挺替他们着急的,这么笨,还不如也去落草为寇当土匪呢。
当日黄氏从柳家湾出来时,带了不少东西,明面上的东西都被平婆子抢走了,可是能藏的也留下来了。
到了西安,黄氏就拆开随身带来的一件棉衣,从里面取出三张一千两的银票交给了沈彤,沈彤把银票拿给许安,在原有的两家铺子旁边又盘下了两间,和另外两家铺子一样,五个人全都占了股份。
因为有了女眷,许安他们担心出入不方便,恰好隔壁人家买了大宅子,想把原有的宅子租出去,沈彤便把那处宅子租了下来,她带着黄氏和欣妩搬过去,又请了一个婆子打理家务,芳菲还是跟着她出出进进。
“妹妹,阿娘给我们缝了新棉衣,你快来试试。”耳畔传来欣妩的声音,来到西安后,生活安定,欣妩的个子长高了些,出落得越发俏丽。
沈彤颔首,带着芳菲来到黄氏的屋里。
黄氏给沈彤和欣妩各缝了两身新棉衣,给芳菲也缝了一身,黄氏的针线很好,衣裳比外面买的成衣更漂亮更合身,沈彤谢过,陪着黄氏说了会话,就带着芳菲出来,两人出了家门。
见她们走了,欣妩叹息道:“妹妹可真辛苦,每天都要去铺子里,唉,我还没有见过女儿家做生意的呢。”
其实四家铺子的生意都是王双喜和阿治在张罗,无论是沈彤还是许安路友,都是甩手掌柜。
黄氏笑道:“人和人不一样,彤彤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随她去吧。”
欣妩一怔,自从那天黄氏拆开棉衣拿出银票的时候,她就看出黄氏对沈彤的信任,这种信任不只是母亲对女儿的,还是被保护人对保护人的。
可是现在听到黄氏这么说,她还是感到吃惊。
沈彤只有九岁,过了年也才十岁,黄氏身为母亲不教给女儿规矩礼仪女红针织也就罢了,竟然什么也不管,一切都随沈彤自己的心愿。
这似乎......
“阿娘,阿妩也想跟着妹妹去铺子里,可以吗?”欣妩问道。
“你去问过你妹妹吧,她说行就行,铺子是他们几个人一起的,阿娘说了不管用的。”黄氏依然笑语盈盈,可是却把欣妩一竿子支到沈彤那里。
欣妩也只是试探而已,她并不想像小尾巴似的跟着沈彤,有个芳菲就够了,她又不是沈彤的丫鬟。
“那阿妩还是不要去问了,妹妹一定不会答应。”欣妩委屈地说道。
“彤彤不答应一定有不答应的理由,那你就留在家里陪着阿娘做针线吧,你不是说想学裁衣吗?阿娘教你。”黄氏温柔地说道。
听说阿娘要教裁衣,欣妩立刻高兴起来,她欢悦地说道:“好啊,阿妩一定会好好学的,以后妹妹的新衣裳让阿妩帮着阿娘来做。”
沈彤和芳菲出了家门,两人哪里都没去,就在街上闲逛。
“小姐你看你看,那家的冰糖葫芦是加了核桃的呢。”芳菲惊呼,没等沈彤说话,她就飞奔过去。
可惜那是最后一支了。
芳菲的小爪子还没有碰到冰糖葫芦的竹签子,那最后一支就被人拿了起来。
“是我先看到的。”芳菲叉腰。
“可却是我先拿到的啊。”那人贱兮兮地反驳。
芳菲打量那人,十四五岁,长得人模狗样,嗯,还有点眼熟。
第一二九章 他这么威风了
“你欺负小孩,不要脸!”芳菲张牙舞爪,她还是在京城时吃过夹核桃的冰糖葫芦呢,也只吃过一次。
“谁让你是小孩,如果你是个大姑娘,我一准儿让给你。”
就在芳菲愤怒的小眼神里,那个贱人张嘴在冰糖葫芦上咬了一口,嚼得咯吱咯吱的,顺手给了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一锭银子。
芳菲的心在流血,贱人的那一口不是咬在冰糖葫芦上,而是咬在她的心里。
她努力回忆最近学到的骂人话,正要开口反击,就见小贩苦着脸对贱人说:“大爷,小的是小本生意,给您找不开银子,您有铜板吗?两文。”
贱人哼了一声,居高临下俯视着气得直喘气的小丫头,冲着站在一旁的两个小厮说道:“你们两人拿铜板来。”
两人咧着嘴,快要哭出来了:“爹,没......就那点零碎银子,都让您拿去了,小的们身上都是五两的。”
贱人看看咬了一口的冰糖葫芦,又看一眼满脸期待的小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先欠着,明天给你送过来。”
“哈哈哈,买东西不给钱,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他的话音刚落,原本在生气的小丫头就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用小胖指头刮脸蛋羞他。
贱人瞪大眼睛,想要骂两句,那小贩摆出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爷,两文钱一支的冰糖葫芦,没有赊帐的。”
贱人想开口,可是被那小丫头一喊,已经围过来好几个人,都在对他指指点点。
他咬咬牙,对两个小厮道:“你们去兑银子,快点去啊!”
两个小厮接过他手里的银子,转身就跑了。
“没钱就别吃啊,真丢人。”
“穿得人模狗样的,原来是个吃白食的混子。”
“快别污辱混子了,你见哪个吃白食的混子连冰糖葫芦也不放过啊!”
“可不是嘛,混子们吃白食都是去大馆子,再不济的也是吃俩肉包子,吃冰糖葫芦的还真是头回遇到,咱们可要好好看看,以后就看不到了。”
......
芳菲早就笑到肚子疼,她笑弯腰的时候,忽然想起是跟着自家小姐来的,连忙回头,还好,小姐没丢,就在她后面。
“小姐小姐,你快看那人多不要脸啊!”芳菲边说边指向那贱人,正对上贱人要吃人的目光,“咦,小姐,他生气的样子也好贱呢。”
沈彤笑笑,拽着芳菲就走:“既然这里有卖的,那我们明天再来吃。”
也只有小孩子才会为了一根冰糖葫芦吵架吧,真有趣。
柴韫看着走远了的两个小女娃,冲着围观的人挥挥手:“都走都走,惹事的都走了,你们还在这儿干嘛?”
可是没人走......
西安人可真是闲啊,不过最可恨的就是西安的小女娃,不对,是胖女娃,瘦的那个还是很懂事的。
柴韫从没有感觉时间过得这么慢,也不知等了多久,他把手里夹核桃仁的冰糖葫芦吃完,又吃了四根不夹核桃仁的,阿大和阿小才回来。
柴韫当着一堆无聊闲人的面,一个一个数了十个铜钱给小贩,然后又一个一个数了十个铜钱也推到小贩面前:“那十个铜钱是买冰糖葫芦的钱,这十个铜钱是给你的小费,记住,爷是京城来的,不差钱!”
说完,柴韫带着阿大和阿小,雄纠纠气昂昂的走了,只流下在风中数铜钱的小贩和一群依然在叽叽喳喳的闲人。
“原来是京城来的,难怪牛逼哄哄的,傻死了。”
“可不是嘛,咱们陕西土里埋着的皇帝都比京城里住过的皇帝多得多,京城来的就牛逼吗?一看就是没读过书的。”
......
这些背后嚼舌根子的话,柴韫是听不到了,他也不想听。
能承受多少赞美就要承受多少诋诲。
从小到大,他就是用这句话激励自己,挺过了父亲和哥哥们的一次次暴揍。
柴韫走在西安城的大街上,昂首挺胸。
忽然,有人高声呼喊:“快让开,三公子和七少来了!”
没等柴韫反应过来,就被奔跑过来的人群挤着退到路边。
只要一队人马正向这边驶来,走在最前面的两骑是两个少年,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一个穿着湖蓝色底镶银丝箭袖,披白色貂皮斗篷,眉清目秀,白如冠玉;另一个穿着大红箭袖,披黑狐斗笑,剑眉朗目,唇红齿白。
两个少年身后,是十八名少年骑士,虽然不似两人这般耀眼,却也个个英俊不凡。
能够把貂皮翻毛穿在外面的,只能是皇室子弟,所以那个穿白貂的就是秦王三公子周铮吧。
这个是周铮,旁边那个就一定是萧七少了?
比起五年前,这小子好像更可恶了。
“那是萧韧?”柴韫指指身穿大红箭袖的少年问道。
“听口音你是外地来的吧,真没礼貌,那是七少。”旁边的人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他这么威风了?”柴韫不解,五年前萧韧可是他的手下败将。
那次二哥去洛阳公干,他吵着要跟着,父亲破天荒的居然答应了,他扮成二哥的小厮,跟着去了洛阳。
后来他才知道,那次父亲之所以让他一起去,就是为了萧韧。
可惜他把事情搞砸了。
二哥到达洛阳的第二天,带他去白马寺烧香。到了之后二哥又说要去拜访大和尚,由一名小沙弥领着七拐八弯到了一个什么禅房里。
二哥来见的并不是什么大和尚,而是一个姓蒋的家伙。
那家伙带着一个小孩,小孩只有八、九岁的样子。看二哥的眼神一脸的不屑,二哥伸手去摸小孩的头,小孩身子一闪就躲开了。
他在旁边看着气得半死,无奈自己身为“小厮”,没有发言权。
好在那小孩是个坐不住的,没待一会儿就走出了禅房。
他便悄悄跟在后面,他要替二哥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
小孩在一棵古松下站着,抬头去看那棵高可入云的大树。
他看到机会来了,悄悄来到小孩身后,朝着小孩的脑袋一拳打过去。
没想到这小子早有防备,脑袋一偏让开这一拳,向后一脚踹到他肚子上,趁着他疼得弯腰的功夫,那小子伸出胳膊夹住了他的脖子。
情急之下,他做出了有生十年里最正确的决定,一口咬在那小子的手腕子上,而且咬着就不松口,那小子疼得哇哇大叫,惊动了二哥和姓蒋的,二哥把他的牙一个个掰开,才把那小子的手腕救了下来!
第一三零章 强抢民女
那次事情的后续就是柴韫被二哥揍了一顿,好在二哥不是大哥,只是虚张声势,实则揍得不重。
可是机智如柴韫,已经猜到这只是饭前点心,回到京城国公府还会有豪华大餐等着他。
于是他假装伤势严重,让人把他背进国公府。
谁能想到父亲居然叫来大夫给他验伤!
大夫是萧家供养的,在父亲面前当然不敢说假话。
柴韫又挨了一顿胖揍!
这还没完,他那两个年纪比他大的侄儿,竟然趁他睡觉的时候,一个炕上一个炕下,撬开嘴巴去看他的牙......他们说萧家的人打架只会用刀用剑用拳头,所以他们想想他的牙,然后再判断他是不是萧家人。
那是柴韫第一次怀疑人生,也是他第一次怀疑自己是捡来的。
望着那一队好看的少年人渐渐远去,柴韫叹了口气,现在他已经不用怀疑人生,也不用怀疑自己是捡来的了。
他姓柴,和定国公府那群姓萧的没有关系,和刚刚这个拽了吧叽的姓萧的小子也没有关系。
他柴韫,以后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怎么吃就怎么吃,萧韧有种就别来惹他,否则......不把那小子的手腕子咬断了,他就不姓萧,不对,不姓柴!
自从萧韧统领三千燕王卫之后,在西安城里便家喻户晓。
十三岁的少年统领,他当得所有艳羡和欣赏。
萧韧骑在马上,他早已习惯四周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他一如既往,面无表情,忽然,他的耳朵动了动,因为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小姐,你快看啊,是那个谁谁。”
谁谁?
萧韧在马上纹丝不动,用眼睛的余光寻着声音扫了过去,然后他就微微转头瞥了一眼,只是一眼而已,他就把目光移开,端坐马上,目不斜视,继续前行。
“小姐,那个是岳阳哥哥,还有蒋修杰哥哥,咦,他们比在路上时更好看了呢。”
没等芳菲说完,就被沈彤拽着挤出围观人群。
“小姐,为什么不看啦?”
“有什么好看的。”
“对了,小姐,你不在家的时候,那个谁谁来找过你。”好吧,芳菲小丫鬟承认,小姐回来时她太激动太开心,以至于把那个谁谁的事儿给忘了,而且一忘就是半年。
“他来找过我?干嘛?”沈彤问道,自从她回到西安以后,书院街宅子附近盯梢的人就不见了,她还以为是把萧韧得罪了,和她划清界限了呢。
小孩子嘛,常用的。
“他没说啊,我问他他就走了,很没礼貌,在路上的时候,小姐你就应该多揍他几次。”芳菲一本正经地说道。
“揍他?我不欺负小孩。”沈彤失笑,她真想知道自家丫头的脑袋里是什么样的,这想法,这思路,这......
沈彤笑不出来了,她的眼前一黑,路边的大树后忽然闪出一个人来!
而且,根据他们之间的距离可以推断,刚刚她和芳菲说的话,那人都听到了。
都怪街上太吵,都怪她和芳菲聊天太投入,她竟然没有察觉。
“你不欺负小孩?可是我欺负小孩。”萧韧沉着脸,强压着怒气。
那个傻丫头让沈彤揍他?
当他是什么啊?
沈彤那个臭丫头更可恶,居然说她不欺负小孩。
她当他是小孩!
这是第几次了,他已经不记得了,沈彤总是把他当成小孩子。
除了王爷,早就没有人敢把他当成孩子了,他也早已不把自己当成孩子了。
可是沈彤,一个还没留头的小女娃,一而再、再而三把他当成小孩子。
不能忍,比说话不算数更不能忍。
果然是那句话被他听到了啊,沈彤抿着嘴唇,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嗨,好久不见了。”沈彤咧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阳光下,她的笑容璀璨夺目。
萧韧一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沈彤笑得这样开心。
他记忆中的沈彤也常笑,可是笑容总有些矜持,像这种露出八颗牙的笑容,他只在宜宁那个傻大姐脸上看到过。
“笑得真丑,越长越丑。”萧韧把眼睛移开,看向别处。
沈彤摸摸自己的脸,她越长越丑了?
算了,不和小孩子斗气。
“因为担心会走漏消息,所以我是乔装改扮离开西安的,没有来得及告诉你,对不起,是我的错。”本来就是她的疏忽,沈彤道歉落落大方。
“你回来了为什么不去找我?不是要道歉吗?”萧韧问道。
“我......”沈彤有点不好意思,“你上次说的那个地址,我给忘了,不知道在哪儿,也不知道找谁问。”
她忘了?
那么重要的地址,她竟然给忘了?
萧韧忽然伸出手来,拽着沈彤就走。
芳菲一见就急了:“你干嘛?放开我家小姐,你强抢......”
好在沈彤对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否则明天西安城里的街头巷尾就会传遍萧七少当街强抢民女的大消息。
半年前,萧韧站在书院街上,还没有人认识他,可是现在不同了,认识他的人很多很多。
沈彤可不想成为焦点,走了几步,她对萧韧道:“你放开我,我跟你走就是了。”
萧韧没有松手,带着薄茧的大手拽着沈彤的衣袖,隔着厚厚的棉衣,沈彤都能感受到他的力度,她不就是忘了他说的地址吗?至于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
好在没走多远,萧韧就拉着她走进一家笔墨铺子。
他终于松开手,找伙计借了笔墨,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了“清水巷”三个字,然后递给沈彤,双目炯炯望着她,像是在说:我给你写下来了,如果再忘了你就是故意的。
沈彤伸手接过来,萧韧的字写得很好,苍劲有力,一看就是苦练过的。
墨迹未干,她小心翼翼地吹了吹,抬起头来,冲着萧韧展颜一笑。
“一会儿你有事吗?”她问道。
“我能没事吗?我什么时候都有事。”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哦,那就算了,改天吧。”沈彤有点惋惜。
“不用,就今天。”他中途下马,把马连同鞭子一起交给岳阳,就为了抓到这个臭丫头,改天?改天他去哪里找她?书院街吗?他再也不去了。
“
第一三一章 糖桂花
“好啊,你跟我去铺子里吧。”沈彤说道。
她口中的铺子当然就是他们五人合开的铺子。
虽然萧韧撤了书院街的人,可是徐安五人又开了两家新铺子的事,他是知道的。
或者说,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事,只要萧七少不想知道的,而没有萧七少不知道的。
萧韧没说话,转身就走,他走得很快,沈彤要顾着芳菲,便落到后面。
芳菲嘀咕:“是去咱们铺子,又不是去他家,怎么他倒像是带路的?”
快到铺子时,远远就看到萧韧站在其中一家铺子门前。
沈彤冲他招招手,指指旁边那家,萧韧便走到那家门前,继续当木头桩子。
阿治正在门前和伙计说话,看到萧韧,吓了一跳,忙道:“萧......萧公子,您里面请吧。”
萧韧嗯了一声,却还是站着没动,这时沈彤和芳菲走过来,对阿治道:“你去忙吧,他是我叫来的。”
阿治进去,正想让伙计备茶,一转身沈彤走了进来。
“沈姑娘,还是请七少进来吧,他也太扎眼了,往那一站,谁还敢进来啊。”阿治为难地说道。
沈彤哈哈大笑,转身进了里间,片刻后,她捧了只流云百福青花坛子出来。
她走出铺子,来到萧韧面前,踮起脚尖,把那只坛子往萧韧怀里一送,萧韧下意识地接住,沉甸甸的。
“这是什么?”萧韧问道。
“送给你的,赔礼。”这是上次不告而别的赔礼。
萧韧忽然觉得脑门发紧,手指抠在坛子上,下一刻就要把坛子抠出洞来了。
“给我的吗?”他又问。
“嗯,你闻闻,喜欢吗?”比起去年,萧韧又长高了半头,沈彤只能仰着小脸看他,眉眼弯弯,嘴角也是弯的。
萧韧的心没来由地砰砰直跳,他捧着那只坛子,身体僵硬,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凑近坛子闻了闻。
坛子是密封的,可是仔细闻,还是能闻到淡淡的清甜。
这是萧韧熟悉的味道。
“糖桂花?你做的?”原本是丝丝缕缕淡之又淡的香气,忽然就变得浓烈起来,空气里充斥是糖桂花独一无二的甜香。
沈彤笑了:“是糖桂花,不过不是我做的,我可不会,这是我从南边带来的,做糖桂花的阿婆在那一代很有名,她每年只做五十坛。”
好吧,弥漫在鼻端的甜香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萧韧把糖桂花往沈彤手里一送,冷冷地道:“你已经道歉了,不用赔礼,我没有那么小气。”
说完,他抬脚就走。
沈彤哭笑不得,这是不要吗?
“喂,这是我专门给你带来的,它走了两千多里路才来到西安,你不要我就给别人了。”沈彤在萧韧身后喊道。
萧韧停下脚步,大步走回来,从沈彤手里接过那只装着糖桂花的坛子,轻声问道:“只有这一坛吗?”
“那位阿婆只做了五十坛,我买的时候是最后一坛,很难得的。”沈彤说得是真的,这坛糖桂花的确是给萧韧带的,还有一坛是蜜饯,那是给芳菲的。
“谢谢。”萧韧的嘴角勾出一个完美的弧度,他笑了?
沈彤看着萧韧脸上难得的笑容,她也笑了,不爱笑的小孩笑起来真好看。
“不谢不谢,我说了这是赔礼。”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萧韧问道。
“去年来西安的路上,那位老伯托我带给你的食盒里,盛的都是桂花味的点心,我猜你一定喜欢吃这个。”沈彤说道。
“嗯,还是要谢谢你......我从王府里搬出来了,平时就住在清水巷的宅子里,你有事就到那里去找我,我没把你的事情告诉王爷,你们放心住着就是。”
萧韧说到这里,发现沈彤一直在看着他的脸,沈彤有一双灿若明珠的眸子,眼角微微上挑,萧韧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忽然就想起一件事来。
“我养了一只猫,很烦人,整天叫个不停,不如给你养吧,我快要烦死了。”萧韧一脸惆怅,是啊,真烦。
“猫?”沈彤怔怔,萧韧怎么又说起猫了?
“你不喜欢,干嘛要养啊?”沈彤问道。
“不是我要养,是我捡的,对,捡的,瘦瘦小小很可怜,可我哪有时间养猫啊,你如果不要,我就只能把它扔了,听说城南粤人开的馆子里有一道叫龙虎斗的招牌菜,就是用的猫肉,我就是担心它会被人抓去吃,才问你的。”萧韧一口气说完,眼睛都没眨一下。
一旁的芳菲已经跃跃欲试:“小姐,我们养了吧,小猫好可怜呢,再说有了猫就能抓老鼠,我就不用再买老鼠夹子了,上次老鼠夹子都把我给夹住了。”
萧韧差点笑出来,这丫头要有多笨。
他正要开口,让沈彤这就跟他去清水巷抱猫,可是他还没有说话,沈彤就摇头了:“你还是再找个人问问吧,我们是客居于此,说不定哪天就走了,身外之物都是能少就少,更不能养活物。”
“小姐......”芳菲扁扁嘴,她想养猫啊。
沈彤坚定地摇头,芳菲委屈地低下头去看自己的脚尖。
“你还要去哪儿?”萧韧问道。
“我是说,说不定哪天就走了,没说现在就走啊。”沈彤觉得萧韧这小孩越来越别扭了,还会抓字眼了。
“好吧,那只猫你不要,我就扔了吧。”萧韧说完就走,这一次他走得很快,几乎要跑起来了。
“小姐,他好像生气了。”芳菲小声说道。
“谁知道呢,这人怪怪的。”沈彤边说边往铺子里面走。
身后传来芳菲的声音:“小姐,他该不会真的把猫扔了吧,天气这么冷,会冻死的。”
芳菲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一幕场景,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在寒风中艰难觅食,忽然下起了大雪,小猫想找地方躲藏,可是它太饿了,没走几步就饿昏在雪地上。雪越下越大,雪花落到小猫身上,很快就看不到了。
第二天,有人出来扫雪,在雪堆里发现了已经冻成冰坨子的小猫......
芳菲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第一三二章 猫食
看着哭得稀里哗啦的芳菲,沈彤表示很无奈。
“逗小孩玩呢,你也信?”自己的丫头还要自己哄。
“......七少也是小孩,小孩不会逗小孩的。”所以小猫真的是很可怜。
沈彤叹了口气,萧韧真是个麻烦精。
“对了,我在书院街上也见过小猫,你如果想做善事,就从身边的猫做起。”
芳菲抹把眼泪:“那我能把小猫带回家吗?”
“不能。”沈彤说完,转身进了铺子。
芳菲扁扁嘴,七少真的会把小孩猫出来吧,他看着挺狠的,一定会的。
这间铺子是沈彤回来后置办的,是一间脂粉铺子,名叫百卉堂。
百卉堂以前的老板是南方人,家小都在老家,这两年世道不太平,他惦记着家小,就卖了铺子回老家了。
因为许安他们原本的两家铺子就在百卉堂隔壁,打理铺子的是王双喜和阿治。那老板和王双喜关系不错,听说他们想买新铺子,便主动找过来,卖铺子的价钱不贵,唯一的要求就是要给铺子里的师傅留口饭吃。
按理说有手艺的人到哪里都能混口饭吃,可是这家铺子里的师傅却不一样。
这位师傅姓蓝,有一年,脂粉铺子的老板去榆林进货,在路边遇到他,当时蓝师傅手足都被斩去,身边只有一个同样伤痕累累的老仆跟随。一问才知道是遇到鞑子兵,受了重伤。老板见他们可怜,便动了恻隐之心,便把他们带到客栈里,找了郎中给他疗伤。养了几天,见蓝师傅性命无忧,蓝师傅这才告诉老板,他家祖上曾经给前朝后妃调制过脂粉,后来得罪了人,举家迁到榆林。
老板如获至宝,带着蓝师傅主仆回到西安,可惜蓝师傅身有残疾,无法亲手调制,又不肯收徒,因此,他的铺子还是以贩卖别家货品为主,可是最赚钱的两款脂粉都是自家调制的。
现在老板要回乡了,蓝师傅把那两款脂粉的配方交给他,可是自己不愿意跟着一起走。老板看到王双喜为人厚道,难得的是他也是身有残疾之人,便提出了这个要求,接手百卉堂的人必要让蓝师傅留在铺子里。
王双喜和沈彤他们商量后,便一口答应下来,如今蓝师傅就在铺子里,他不要工钱,只要一瓦遮头,三餐饱饭。蓝师傅的双手双足都没有了,脸上也有横七竖八的伤痕,早已看不出本来面目。芳菲第一次看到他时,给吓哭了。
蓝师傅有残疾,从不离开铺子,日常起居都由老仆服侍。
他沉默寡言,除了老仆,几乎不和其他人说话。
和所有小女娃一样,沈彤和芳菲都喜欢来百卉堂,闻闻这个,摸摸那个,一来二去,芳菲也就不再惧怕蓝师傅了,没事时常常会和蓝师傅说话,蓝师傅见她是小孩子,倒也不讨厌她,芳菲反倒成了唯一一个能和蓝师傅说上话的人了。
今天她在门口哭了一场,到后堂时脸上的泪痕还没有干,眼睛红红的,像只小兔子。
蓝师傅看她一眼,道:“右侧架子第二层有香膏,抹上吧。”
芳菲轻车熟路地找到香膏抹到脸上,她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西安气候干燥,自从抹了蓝师傅的香膏,她那张小脸就像在南边一样滋润。
这时,老仆端了饭菜进来,蓝师傅主仆刚刚在调制脂粉,这会儿才用饭。
蓝师傅吃得简单,一碟酱牛肉,一碟炒白菜,还有一碗米饭。
蓝师傅见芳菲盯着摆到炕桌上的饭菜,还以为她饿了,便对老仆道:“给她添双筷子。”
芳菲连忙摇头:“我吃了饭出来的......蓝师傅,给我两片牛肉行吗?就两片。”
蓝师傅点点头,老仆递上筷子,芳菲夹了两片牛肉,用油纸包了揣进怀里。
谢过蓝师傅,芳菲出来,在店堂里找到正和阿治说话的沈彤。
“小姐,我们出去逛逛吧?”
见她已经不哭了,沈彤笑道:“好,一会儿就走。”
小姐说一会儿就走,那就是现在还不走,芳菲答应着,跑出了铺子。
过了一会儿,沈彤从铺子里出来,却没有看到芳菲,四处张望,才看到芳菲正和一个摆摊的说着什么。
沈彤没有在意,这条街上就没有芳菲不认识的,这个小丫头和谁都能搭上话。
远远看到她出来了,芳菲就跑了过来:“小姐,我们是去给太太买金银线吗?”
“金银线?哦,我想起来了,那就去吧。”阿娘是曾说过,让她出去时带点金银线回来,西安城里只有两家铺子有金银线卖的,阿娘说她不急,路过时买了就行。
沈彤记得其中一家铺子离得不远,便往那边走,刚走几步,就被芳菲拉住:“小姐,去另一家吧,另一家的更好。”
对于刺绣用的金丝银线,沈彤一窍不通,这方面芳菲比她懂得多,于是她也没有多想,便和芳菲一起,往另一家去了。
走了几条街,才找到那家铺子,买了金丝银线,沈彤正要回去,就听到芳菲道:“小姐啊,原来这里离清水巷很近呢,不如我们去看看,七少有没有把小猫扔出来,好不好啊,就看一眼。”
沈彤闭上眼睛又睁开,她不困,她是让这小丫头给气得。
难怪要跑到这里买金丝银线,原来还是放不下那只猫。
沈彤给她一记爆栗:“你这是跟谁学的?会诓人了?”
“不是啊,小姐,就这一次,下次不敢了,奴婢就是担心那只小猫,我......我带了牛肉给它。”
说着,芳菲从怀里掏出小油纸包,里面是两片可怜兮兮的酱牛肉。
沈彤被她给气乐了,道:“走吧,你连猫食都准备好了,那就去看看吧,下不为例。”
见沈彤答应了,芳菲欢呼一声,带头向前面跑去。
“你认识路吗?”沈彤问道。
“奴婢都问清楚了,从这条街出去就是清水巷啦,离得很近呢。”芳菲欢快地说道。
沈彤想起从百卉堂出来时,看到芳菲和摆摊的小贩在说话,原来是在问路啊。
第一三三章 一只小可怜
清水巷里只有两户人家,一户住的是蒋双流一家,另一户住的就是萧韧。
最近半年,蒋双流都在咸阳练兵,偶尔才会回来,萧韧搬到清水巷后也没有见过他几回。
萧韧从百卉堂门口离开,走了一条街,在街口见到牵着马正在等他的小栗子。
“七少!”小栗子把马鞭捧过来。
“你怎么在这儿?”小栗子是萧韧的小厮,可今天萧韧是把马交给岳阳的,他让岳阳把马送到清水巷。
“岳少爷让小的骑马过来的,他说小的在这儿等着您就行。”小栗子道。
萧韧皱眉,岳阳怎么知道他来这儿的?
他没有再问,翻身上马,回了清水巷。
今天的清水巷似是比往常热闹,一进巷子,他就看到蒋家门前有几匹马,两个小厮正在饮马。
这时蒋修杰从门内走出来,身上还穿着刚刚那身衣裳,远远看到他,蒋修杰使劲挥手,萧韧在蒋家门前下马,问道:“你没去王府?”
“我阿爹回来了,三公子听说后,在王府门口就让我们都散了,早点回家,岳阳他们几个也在。”蒋修杰说道。
“嗯,晚点我过来。”
萧韧说完,牵着马便向巷子里面走,身后传来蒋修杰的喊声:“七少!”
萧韧转身,问道:“还有事儿?”
蒋修杰看着他一只手里抱着的青花坛子,笑得见眉不见眼:“这是沈姑娘送你的?”
萧韧目光冷冷,如果眼神能杀人,蒋修杰已经透心凉了。认识萧韧这么多年,蒋修杰当然知道这眼神意味着什么,他立刻识趣地收起笑容,仰头看天:“七少你看,这天空多么蓝啊!”
萧韧没有理他,牵着马向家门口走去。
看着萧韧渐渐远去的背影,蒋修杰缩缩脖子,嘟哝道:“是岳阳说你去找沈姑娘了,我是听他说的......”
岳阳眼尖,在路边的人群里看到了那个叫芳菲的小丫头,接着,就看到了芳菲旁边的沈姑娘。
过了快一年了,他们六个可没有忘记那位姓沈的小姑娘,事实上,想要忘记她也挺难的,那位沈小姑娘,简直......简直不像人类!
嗯,他们招惹不起,能招惹得起的,也就只有七少了。
所以,他们都挺想知道,七少是怎么招惹人家的。
除了招惹人家,也没有别的了吧,毕竟人家还是个孩子。
可是看七少的样子,一定是吃苦头了。
蒋修杰欢快地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另外几个。
“你说七少怀里抱着一个坛子?那坛子八成是暗器,沈姑娘用那坛子爆了他的头!”
“不可能,七少头上没有受伤。”
“这一年来,七少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武功精进了不少,沈姑娘一坛子砸过来,七少扔手接住,就这么抱回家了。”
“不对,肯定不是这样,谁用坛子当兵器的。”
“那咱们就打赌吧,我说坛子是武器,买的往这里扔钱!”
......
萧韧回到家里,抱着那一坛子糖桂花回到卧房。
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儿,最后把糖桂花摆到珍宝阁上。
这时,传来一声猫叫,一只小猫从帘子缝里探头张望。
看到这只猫,萧韧便沉下脸来。
他看看珍宝阁上的糖桂花,觉得放在这里很不安全,万一被这只该死的猫碰到摔下来就坏了。
他想了想,小心翼翼地把糖桂花从珍宝阁上拿下来,塞到罗汉床下面,刚刚站起身来,就见那只猫走进来,正好奇地向罗汉床张望。
萧韧气极,打开窗子,把那只猫扔了出去。
小猫在空中翻了一个漂亮的跟头,四脚一沾地,就一溜烟儿跑了。
吓死猫了,风紧扯乎!
......
果然如芳菲所说,出了卖金银线的铺子,走到街口是个丁字路口,顺着一条路进下去,便是清水巷了。
芳菲把身子藏在墙后,只把脑袋伸进来扒头往巷子里看。
清水巷里很冷清,只有一家门前停着几匹马。
“小姐,没有人,只有马,也没有猫。”
沈彤也把脑袋探过来,她认出了这些马。
去年从京城来西安,她和这几匹马走了一路,这都是难得一遇的好马,她印像深刻。
这几匹马的主人,都是萧韧的手下。
门外拴马的那家,就是萧韧的家吧。
这时,芳菲已经蹑手蹑脚走进了巷子,她是要去找猫吗?沈彤觉得自己上辈子打死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她会闲到出来找猫。
好吧,或许小姑娘们都是这样的吧。
沈彤也跟着走进巷子,芳菲回头看到她,立刻胆壮了起来,有小姐在,一定能找到猫。
“喵......喵......”芳菲一边走,一边学着猫叫。
巷子很深,可是连棵树也没有,清一色的青石板路,一眼就能望到头,连个猫影子都没有。
从那几匹马前经过时,芳菲咦了一声,显然她也认出来了,她开心地过去和马打招呼:“好久不见,你们好......”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彤拉开了。
那家的侧门敞开着,门房正往这边张望。
不过沈彤也看清楚了,门楣上硕大的“蒋府”二字,这不是萧韧的家。
姓蒋的?
沈彤立时想起了那位蒋大人。
好吧,她可不想被蒋双流在家门口发现。蒋双流不是萧韧,他一定会告诉秦王的。
沈彤及时地制止了芳菲和马的亲密接触,正要带着芳菲往回走,便又听到芳菲咦了一声。
“咦?小猫啊!”
沈彤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只见一只小猫正从另一家的大门下面钻出来,警惕地四下看看,然后义无反顾地朝着她们跑了过来。
芳菲激动不已,如果不是担心吓到小猫,她就放声大叫了。
沈彤失笑,还真让芳菲找到猫了,好吧,既然找到了,那就喂过猫了再走吧,反正活了两辈子,她还没有喂过猫,不对,是连摸都没有摸过。
两人轻手轻脚向猫走过去,待到走近,才发现这是一只很漂亮的猫。
通体金黄,有深深浅浅的花纹,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子,四只脚丫也是圆圆的。
只是这只猫,和芳菲想像得不一样,和萧韧描述得好像也不一样。
沈彤看到猫脖子上金光闪闪,居然挂着一条金链子!
这是捡来的小可怜?
第一三四章 偷
小猫不怕人,昂首挺胸,步履从容,它款款走到沈彤和芳菲面前,眼睛眯起,仰起圆脸蛋,冲着她们“喵”了一声。
就在小猫仰起头来的时候,沈彤看到那条金链子上还有一个更加金光闪闪的牌子,牌子上写着三个字:秦王府。
沈彤再也忍不住,噗的笑了出来。
她就知道萧韧是逗小孩玩的。
这哪里是捡来的小流浪,分明是雍容华贵的王府猫。
“小姐,小猫找我要吃的呢,好可怜啊!”芳菲感慨。
沈彤瞠目结舌,自家丫头的小脑袋是怎么长的啊!
芳菲激动地掏出用油纸包着的酱牛肉,小猫闻了闻,居然真的吃了起来。
两片牛肉全都吃完,小猫伸出小舌头舔舔嘴巴,冲着芳菲又是一声“喵”。
它没有吃饱。
芳菲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那个萧七少太狠了,对这么可爱的小猫居然也能狠得下心来。
她一把抱起小猫,对沈彤道:“小姐,我们把它带回书院街吧,不往家里带,就让它在书院街,吃饭的时候我就去喂它,行吗?”
也就是说,芳菲姑娘要把堂堂王府猫变成真真正正的流浪猫。
“不行”,沈彤斩钉截铁,“这只猫是有主的,你把它抱走就是偷猫。”
“小姐......”芳菲扁扁嘴,难受,想哭。
沈彤不理她,转身就走,芳菲吸吸鼻子,垂头丧气地跟在沈彤身后,小猫,对不起。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清水巷,过了丁字路口,芳菲实在是忍不住了,终于回头去看,看不到小猫看看小猫在的巷子也好啊。
可是这一回头,她就怔住了,接着,惊喜地叫了起来:“小姐,小猫跟着我们呢。”
沈彤也转过身来,她也吃了一惊,那只小猫就在离她们五六步远的地方。
她们停下来,小猫也停下来,冲着她们叫了一声“喵”。
这一声,芳菲的心化了,沈彤的心也软了。
她拉着芳菲试着又往前走了几步,回过头来,那只小猫见她们停下,便也停下,冲着她们又是喵的一声。
“小姐......”芳菲恳求地看着沈彤。
沈彤四下看看,确定没有人看到,她飞快地跑到小猫跟前,然后飞快地抱起小猫,对芳菲喊道:“快跑!”
主仆二人撒腿就跑,很快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次日清晨,清水巷萧府内,小栗子正在满院子找猫。
养了这么久,小猫也没有名字,小栗子叫它“阿猫”。
今天萧韧骑马走了,小栗子跑回来的,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七少好像不太高兴,府里上上下下大气不敢出。直到七少去了隔壁蒋将军府上,小栗子才想起来好像没有看到阿猫。
不过小栗子没在意,平时阿猫也总是玩失踪,饿了就会出现的。
可是直到第二天,阿猫也没有回来。
七少从宜宁郡主手里要来的小猫,没有下锅煮了,却被小栗子养丢了!
晚上,萧韧回府,小栗子红肿着眼睛跪到萧韧面前:“七少,小的对不起您,猫跑了,小的找不到了。”
“丢了?”萧韧蹙眉。
“嗯。”小栗子抹把眼泪。
萧韧起身出去,嘴里嘟哝:“跑就跑了吧,她又不要......一个个的就会跑,连个招呼都不打。”
小栗子明白了,七少没有怪他,七少是怪那猫跑的时候没和他说一声。
......
回到书院街,芳菲编了一条漂亮的项圈戴在小猫脖子上,那条金光闪闪的链子和那个惹事生非的牌子,当然被沈彤第一时间收起来了。
活了两辈子,第一次当贼,偷的还是一只猫,沈彤觉得挺有趣的,不过,也挺没面子的,她决定不再提起这件事。
小猫是捡的,对,捡的!
萧韧也说是捡来的了。
萧韧捡来的猫跑了,被她捡了而已。
在这件事情上,主仆二人心照不宣。
黄氏也很喜欢这只猫,用做冬衣余下的料子和棉花给小猫缝了一只小窝,小猫高兴地在里面打滚。
那一刻,沈彤怀疑这只富贵王府猫可能还真是当流浪猫养的。
芳菲请她给小猫取个名字,沈彤见它一身金黄,随口道:“就叫桔子吧。”
桔子很聪明,不到两天就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它不挑食,只要有肉和鱼就行,而且很能吃,就像是从小到大吃不饱一样,很快就胖了一圈儿,脸圆了,身子也圆了,芳菲叫它“胖桔子”。
转眼就到了年根底下,无论是黄氏和沈彤,还是许安他们,在西安都没有亲戚,过年也就简单了许多。
今年是第一年开铺子,年底算帐,不赔不赚,好在本钱收回了六成,大家都很高兴。
对于小孩子而言,过年是最开心的。
芳菲一早就拉着阿治去买了鞭炮,许安写了春挥,黄氏紧赶慢赶,给每个人都赶制出来一身新衣裳,就连蓝师傅也有一身。
大年初一,铺子关市,一大早吃了饺子,相互拜了年,阿治和芳菲就去百卉堂给蓝师傅送饺子和年糕福果。
其他铺子里的掌柜和伙计都回家过年了,只有蓝师傅主仆无处可去,王双喜原想把他们接到书院街过年,可是蓝师傅不肯,王双喜也从以前的老板口中听说过,蓝师傅自从进了铺子就没有出来过,于是也就不再劝了,只让阿治和芳菲送了过年的吃食过来。
阿治和芳菲敲了好一会儿,老仆才从里面把门打开。
阿治虽然年纪小,可他是东家,他本能地在铺子里转了转,见柜台和货架全都一尘不染,整整齐齐,十分满意。
芳菲则轻车熟路地去了后堂,给蓝师傅拜年。
芳菲鼻子灵,一进后堂就闻到香火味道。
百卉堂是脂粉铺子,后堂是蓝师傅主仆调制脂粉的地方,有着常年累月积留的脂粉香气,这也是芳菲喜欢来的主要原因。她对这里的味道很熟悉,因此,一点点其他味道都会引起她的注意。
香火味道?
这是她早上刚刚闻过的味道。
今天是大年初一,许安他们要拜祖先,黄氏带着沈彤也拜了祖先,蓝先生也是拜祖先了吧。
原来蓝先生也有祖先啊,芳菲听王双喜说过,蓝先生是以前的老板在路上捡回来的,她还以为蓝先生和她一样,都不知道祖先是谁呢。
第一三五章 钟陵县主
蓝师傅的手脚都被砍去了,袖口和裤腿扎起来,看不到残处,吃饭的时候是由老仆一口口喂进去。
芳菲把带来的饺子、年糕和福果从食盒里拿出来,笑着说道:“蓝师傅,年糕和福果是我家太太做的,饺子是我帮着妈妈一起包的呢,这几个就是我包的,您一定要尝尝。”
她包的饺子一眼就能认出来,因为都是扁扁平平的。
蓝师傅微笑:“小芳菲是南方人,饺子已经包得很好了。”
芳菲笑弯了眼睛。
她从怀里一大一小两个封红,道:“今天过年,小姐要陪在太太身边,出不来,这是小姐让我带来的。”
两个封红,一个是给蓝师傅的,一个是给老仆的。
蓝师傅让老仆收了,他对老仆点点头,老仆拿出两只推光大漆匣子,一只这是蓝师傅的回礼。
墨黑底绘花开富贵朱红洒金牡丹的是给沈彤的;杏黄绘绿柳黄鹂的是给芳菲的。
芳菲回到书院街,把两只匣子都交给沈彤。
沈彤打开,见里面各是四色胭脂水粉,但却并非铺子里常卖的那种,显然是蓝师傅专门为她们做的。
“小姐啊,这味道可真好闻”,芳菲使劲吸吸鼻子,忽然,她想起在蓝师傅那里闻到的味道,“小姐,蓝师傅也拜祖先的,我去的时候,屋子里还有香火味呢。”
沈彤笑道:“你以为蓝师傅像你一样,两三岁就被拐走,不知道家乡何处吗?”
芳菲有点不好意思,把小脑袋在沈彤肩膀上蹭了蹭:“小姐的家乡在哪儿,奴婢的家乡也在哪儿。”
沈彤笑着揉揉她的小脑袋。
......
今年的大年初一,秦王府并不热闹。
事实上,秦王府已经连续几年都是这样了。先是王妃薨逝,然后是二公子,去年又是世子。秦王原本只有一正一侧两位王妃,现在则只有侧妃丁氏一人。秦王原有三子一女,如今也只余周铮和宜宁二人。
因此,每年从除夕直到大年初三,萧韧都会被秦王留在身边。和早逝的世子、二公子相比,他在秦王身边的日子反而更多。
中午的时候,京城来的过年赏赐才姗姗来迟,赏赐的东西和往年一样,不过还多加了一道圣旨,多送了一个人。
秦王世子薨逝已满一年,孝期已过,现封秦王第三子周铮为世子。
至于那个人,则是宝圆郡主次女钟陵县主。
太监带来太皇太后的口谕,钟陵县主素擅丹青,想为太皇太后绘制一幅长安风物图,此番随赐礼太监一起到西安,会留下小住观赏西安美景,请秦王府善为照顾云云。
也就是说,钟陵县主要在秦王府小住。
秦王表达了对皇帝和太皇太后的敬意,并言钟陵县主在西安小住期间,秦王府定当盛情接待。
但是,那道圣旨,秦王和周铮没有接旨。
周铮对宣旨太监道:“铮鲁钝,既不通史典经略,亦不晓诸事百家,文武皆无能,不敢当世子之名......”
总之,他不做这个世子。
宣旨太监脸都白了,他不知道传过多少道圣旨,尤其是像这种喜事的,不是应该叩头谢恩山呼万岁吗?
可是周铮态度坚决,他不接旨,宣旨太监总不能强行把旨意塞给他吧,如果换做是别的地方别的人,宣旨太监或许会这样做,但是这里是秦王府,他不敢。
宣旨太监只好求助地望向秦王,秦王微微一笑:“本王也觉得老三太过顽劣,少不更事,当不得世子封号。”
这一次宣旨太监是真的没有办法了,原本还想在西安留一晚的,现在心里惦记着该如何向太皇太后交待,哪里还有闲情逸致留在西安,和王府长史等人交接了赏赐明细,便匆匆离开了西安。
秦王则让丁侧妃和宜宁郡主去接待那位钟陵县主。
一个时辰后,丁侧妃带着宜宁郡主来见秦王,周铮和萧韧以及几位幕僚都在,蒋双流也在。
丁侧妃因是侧室,一向都在后宅,西安城里需要女眷出席的应酬也都是由宜宁郡主出面,忽然见到有这么多外男,她心里慌张,脸上强作镇定。
秦王道:“无妨,你把钟陵县主的事情说说吧。”
丁侧妃轻声道:“钟陵县主是宝圆郡主的次女,年已二九,尚未婚配......”
丁侧妃虽然只是妾室,但是见到钟陵县主也就明白了。
大齐女子多在十二三岁便议亲,及笄后最晚一两年便成亲了,皇室女子成亲更早一些,像钟陵县主这般十八岁还没有婚配的少之又少,无论是太皇太后还是宝圆郡主,此时当务之急都是要给她议亲,而并非让她远离京城只为画一幅劳什子的画。
说穿了,钟陵县主是冲着秦王正妃之位而来的。
这是太皇太后的意思,但是以秦王妻儿之死都与太皇太后和皇帝有关,太皇太后不敢贸然赐婚,便想出这么一招,一是试探,二是也想让秦王不得不应允这桩亲事。
这毕竟是长辈的亲事,周铮不敢插嘴。
蒋双流问道:“这位宝圆郡主是何方神圣,末将从未听说过。”
秦王道:“先帝有一位庶妹,就是长顺长公主,长顺长公主早在立朝之前就薨逝了,但是驸马苏林却一直都在军中,先帝有庶妹三人,也只册封了一位长公主,一是这位长顺长公主早薨,二来也是因苏驸马辅佐之功。”
其实这位苏驸马在军中并未担任要职,但是他为人圆滑,人缘极好,上上下下对他的风评甚佳。
立朝之后,太祖皇帝册封已逝的庶妹为长顺长公主,太祖皇帝怜惜这位妹妹膝下无子,但由太皇太后张罗着,给苏驸马续弦,这位宝圆郡主便是苏驸马的续弦夫人。
宝圆郡主为苏林生了五子二女,所出的嫡长子和嫡长女全部记在长顺长公主名下。
今天来的这位钟陵县主便是宝圆郡主最小的女儿。
宝圆郡主是太皇太后亲自挑选的,因此这些年来和太皇太后的关系非常亲厚,她的几个儿子迎娶的都是皇室和勋贵家的贵女,两个女儿也全都封了县主,苏家虽然没有实权,但是却凭借裙带关系,在朝中有了一席之地。
第一三六章 襦裙
皇帝和太皇太后要封周铮为世子的事,秦王府早就想到了,也收到了消息,周铮所作所为,亦是之前就和秦王商议过的。
周铮不接旨,他只是秦王的一个儿子而已;周铮若接旨,他的身份便不同了,他是世子,亦是下一代的秦王。
他要进京谢恩。
进京谢恩后,便会像之前所有的亲王世子一样留在京城为质,迎娶太皇太后指定的世子妃,生下世孙,而那位世孙定会拥有太皇太后希望的血脉。
秦王冷笑:“我们秦王府的尊荣,从来就不是太皇太后和那位小皇帝给的,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
这一切都在秦王府掌控之内,但是这位钟陵县主的到来,却是出乎意料的。
在此之前,宫里的暗线没有传来相应的消息。
要么暗线已断,要么太皇太后避开了所有耳目。
秦王看向丁侧妃,沉声问道:“你已见过这位钟陵县主,她身上可有疑点?”
丁侧妃想了想,缓缓摇头,今日她与钟陵县主也只是初见,并未看出什么。
一旁的宜宁郡主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恰好被秦王看到,他问道:“宜宁?”
“父王,那位钟陵县主不怕冷的,脱掉大毛衣裳,里面穿的是件银红的对襟襦裙,显得她的腰特别细,西安城里的闺秀冬天里不会这样穿的。”
屋内静寂,宜宁郡主的童音在书房里响起。
宜宁郡主说的是钟陵县主的穿著,即使是经过秦王允许才说的,可是也难免不妥。
丁侧妃尴尬得不成,可是当着秦王的面,她又不能开口阻止,只好求助地看向秦王,希望秦王不会怪罪女儿的年幼无知。
秦王眉头微蹙,他没有斥责宜宁郡主,而是问向丁侧妃:“冬日里大家闺秀是怎么穿的?”
丁侧妃暗暗舒了口气,王爷没有责怪宜宁,看来宜宁说得事情并非没有用。
她道:“妾身没有去过京城,不知道京城那边流行什么,但是西安的贵女确如郡主所言,冬日里是不会这样穿的,大多都是穿褙子,外面加件大毛衣裳。”
秦王看向萧韧,萧韧会意转身出去,片刻后又回来,约末过了半个时辰,岳阳从外面进来,在萧韧耳边低语几句。
众人的目光齐齐看向萧韧,萧韧道:“京城那边亦如郡主和丁夫人所言,都是在大毛衣裳里面穿褙子。”
......
和秦王府的冷清不同,西安城里却是花团锦簇,喜气洋洋。
虽然府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可是宜宁郡主毕竟还是个孩子,到了大年初三这天,她就把那位钟陵县主抛到脑后了。
在王府里草草用过午膳,萧韧便向秦王告辞,准备回自己在清水巷的宅子。
这是他正式搬出秦王府的第一年,秦王和丁侧妃各赏赐了很多东西,萧韧让人把东西先送回清水巷,他随后回去。
他把一切安排好,还没有走出他在王府住的小院,周铮和宜宁郡主就来了。
周铮指指宜宁郡主,笑道:“这丫头在府里憋坏了,想出去放放风,我走不开,就让她跟着你回去,晚些时候你让人送她回来就是了。”
今天是大年初三,周铮身为秦王唯一的儿子,要替父王接待来从外地赶来拜年的外官,这也是让他逐渐熟悉政务的机会。
萧韧看向宜宁郡主,没好气道:“你不在府里帮着丁夫人招待女眷吗?”
宜宁郡主笑道:“今天来的都是些老夫人老安人,没我的事儿。”
萧韧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周铮和宜宁郡主都是与萧韧一起长大,他不说话了,那就表示同意了。
周铮如释重负,扔下妹妹就走,萧韧也没停留,大步向外走去,宜宁郡主带着丫鬟婆子小跑着跟在后面。
一行人浩浩荡荡走在街上,萧韧和随从们骑马,宜宁郡主则坐在马车上。
透过车帘,宜宁郡主好奇地看着街景,一进腊月,她就被丁侧妃拘在府里,好久没有上街了。
“今年比去年要热闹呢。”宜宁郡主自言自语,车上侍候的丫鬟不敢回应,去年世子新丧,灵柩到达西安时正是寒冬,整个腊月里,西安城里一片缟素,过年的时候,王爷虽然下令让百姓们如常过年,可是无论是地方官还是百姓们,哪敢在这个时候披红挂彩,因此正月里的西安城也是死气沉沉。
当初秦王刚给萧韧赐了宅子,宜宁郡主就跟着周铮去过清水巷,从秦王府到清水巷的这条路她是认识的,她看看四周,知道是走了一半了。
忽然,她想起一件事来,隔着车窗喊道:“小栗子,小栗子!”
小栗子也骑着马,但却是走在后面,宜宁郡主从车窗里看不到萧韧,但却能看到小栗子。
小栗子连忙催马过来,问道:“郡主有何吩咐?”
“小栗子,我那只猫还好吧,是不是都是你在照顾着,七哥没欺负它吧?”
小栗子的身子晃了晃,差点从马上摔下来,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以为七少没有怪他,就能逃过一劫了吗?
没有。
秦王府里谁不知道,大黄是王妃留下的,是郡主的宝贝,丢了的那只小猫,就是大黄的嫡亲骨肉。
对,是嫡出的。
“小栗子?小栗子,你怎么了?”宜宁郡主再问。
“小的想起来了,要去给猫买猫食,郡主别见怪,小的去去就来。”没等宜宁郡主再问,小栗子一夹马腹,去追前面的萧韧了。
片刻后,马车便跟着前面一起掉转马头,往相反的方向而去。
“怎么回事?不是去清水巷吗?”宜宁郡主不解。
“七少有令,要去营里练兵,郡主感兴趣也一起去吧。”
宜宁郡主一头雾水,练兵?
营里的兵士不过年吗?
她只去过一次军营,以后也不想去了。
“我不去了,我回王府!”
宜宁郡主嘟着嘴,差点哭出来了。
她知道哭是没有用的,除了父王,没有人能令萧韧改变主意,当然了,萧韧要去练兵,父王是不会反对的。
打发走了宜宁郡主,萧韧把马和缰绳全都交给小栗子,道:“你们先回去。”
“七少,小的要到哪里给您送马?”
“不用了,我就逛逛。”
第一三七章 相请
过年的几天,沈彤没有出门。
这是她重生后过的第二个春节,这一次,她是和阿娘一起过年的。
“彤彤,西安是大地方,过年街上很热闹吧,怎么不和芳菲出去玩玩?”
“平时每天都出去,过年了反倒不想出去了。”沈彤坐在小杌子上,看着黄氏做针线。
“阿娘,您每天都做针线,不累吗?”她问道。
“当然会累啊,可是看到你们穿着阿娘做的衣裳鞋袜,阿娘就不觉累了。”
黄氏抬起头来,端详着沈彤:“彤彤长高了,若是男孩子,这会儿怕是比阿娘高了。”
“会有这么高吗?”沈彤问道。黄氏虽是北方女子,但身材纤细却不高挑,但也比沈彤高出半头。沈彤想起萧韧的身高,觉得换做自己是男孩子,再过几年也不会有萧韧那么高的。
“会的,你阿爹身材高大,虽不魁梧,但是修长挺拔,沈家男丁个子都高。”沈彤找到黄氏后,这是黄氏第一次说起沈家,说起丈夫。以前有没有说过,沈彤不记得了。
“阿爹叫什么名字?”沈彤只知道祖父沈毅,却没有听人提起过父亲的名字,这位前任首辅家的小儿子似乎并不受重视,他非长子,也没有入仕,名声不显吧。
黄氏并没有奇怪她为何不知道父亲的名字,想来是真的从未对女儿提及。她道:“上善若水,厚德载物。你父亲那一代是若字辈,你的大伯父沈若初,二伯父沈若愚,你父亲名沈若初,表字白允。”
“阿爹有表字,那就是有功名了?”沈彤问道。
“你父亲十五岁考上秀才,但他生性淡泊,无意仕途,喜诗画,当年阿娘从京城出来时,便带着一幅他的山月图......”黄氏说到这里,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下去。
“那幅画呢?”沈彤带着阿娘离开野猪岭时,没有看到有字画。
“......留在柳家湾没有带出来,想来是烧掉了吧”,像是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黄氏伸摸摸沈彤的头发,笑着说道,“今年可以把头发留长一点,梳个丫髻。”
沈彤笑道:“还是再过两年吧,我懒得梳头。”
“你这孩子......”黄氏嗔道,把刚刚的话题掀了过去。
这时,芳菲从外面跑了进来,在沈彤耳边低语几句,黄氏见了,笑道:“不用陪着我了,你们出去玩吧。”
沈彤答应着,跟着芳菲出去。两人走到庑廊,便遇到正要进来的欣妩。
“姐姐。”沈彤颔首。
“妹妹,外面冷,多加件衣裳再出去。”欣妩关切地说道。
“好的,多谢姐姐。”沈彤再次颔首施礼。
芳菲则跑回次间里,拿了斗篷给沈彤披上,主仆二人快步出了家门。
望着她们远去的背影,欣妩又下意识地看看窗子,隔着高丽纸,黄氏正坐在炕上做着针线。
欣妩笑了笑,提起裙子跨进门槛。
沈彤走出家门,就看到不远处站着的萧韧。
沈彤下意识地看看身上,裙子上果然沾着两根金黄的毛,她连忙把猫毛捏起扔掉......
“小姐啊,萧七少不会是来找咱们要猫的吧,他自己说不要了的,对吧?”芳菲压低声音说道,她还有一挂小红鞭,刚刚是想出来放了,没想到就看到了萧韧,吓得她立刻跑了回去。
“他不知道,没事。”说完,沈彤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萧韧是不想来书院街的,半年前他来这里遇到了芳菲,可是走着走着,不知为何又走到这里,而且他又遇到了芳菲。
看到这小丫头就没好事,萧韧拔腿想走,可是又停下了。
芳菲在,沈彤一定也在。
果然,现在他就看到了沈彤。
“过年好啊。”沈彤像男子一样冲他抱拳。
萧韧也抱抱拳。
和西安城里大多数没留头的小姑娘一样,沈彤也是一身深红浅红,头上还戴着两朵小绒花。
萧韧觉得沈彤也就是穿红衣裳好看了,衬得她的头发更黑,脸蛋更白,嘴唇更红。
萧韧打量着沈彤,又看看一旁的芳菲,他皱起眉来,问沈彤:“冬天里女子都穿褙子,你们为何会穿襦裙?”
沈彤和芳菲都是穿的襦裙。
沈彤被他问得莫名其妙,她道:“我们还小啊,而且我不喜欢穿褙子,不如襦裙方便......你问这个做什么?”
“如果不是你们这么小的,我是说是年纪大的,会有什么人在冬天里也穿褙子并且束腰的?”
“束腰?她不穿棉衣吗?”襦裙里面加了棉衣,自是不会再束腰的。
沈彤冲口而出:“要么是擅舞的姬人,要么就是舞刀弄剑的女子。”
前世,偶尔需要乔装改扮执行任务的时候,她也会选择襦裙,不会惹人怀疑,而且行动起来比褙子更加方便。
萧韧眼中闪过一丝惊色,钟陵县主当然不会是擅舞的姬人,难道她会武技?
怎么可能?钟陵县主是贵女啊。
秦王对宜宁宠爱有加,却也没有答应让她练武,贵女们会学骑马,却不会习武。
“怎么了?”沈彤问道。
萧韧看向沈彤,道:“没事,我就是从这里路过,恰好遇到你们。”
哦,原来不是来找猫的啊。
沈彤失笑,道:“今天是大年初三,你不用见客吗?”
“不用,我没有事,闲着也是闲着,就出来逛逛”,萧韧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下,道,“你还记得上次我和你说过四方街有家粤人的馆子吗?听说那里有几个菜很好,周铮他们都不肯去,要不我请你吧。”
“粤人的馆子?去吃龙虎斗吗?”沈彤还记得上次萧韧说过的。
“除了龙虎斗还有别的,我没吃过粤菜,想去尝尝。”对啊,因为萧七少找不到人一起去,所以就叫上她了,对,就是随口一说而已。
“为什么要请我啊?”沈彤不解。
“你不远千里给我带了糖桂花,我还没有谢你。”萧韧很认真。
沈彤笑了:“都说了那是赔礼,不算的,你不用谢我。”
“刚刚你告诉我是什么人才会在冬天穿束腰襦裙,所以,我还是要谢你。”萧韧说话的时候是一如既往的严肃。
第一三八章 打听
“那也不用请我吃饭啊。”沈彤笑得眉眼弯弯。
萧韧蹙眉,很好笑吗?
算了,她笑起来的样子比起她拿刀时要好看,那就笑吧。
“那你说吧,如何谢你?”萧韧板着脸,冷冰冰地说道。
哪有顶着一张冰块脸向别人道谢的啊?沈彤脑海里又浮现出前世时的萧韧,那时的萧韧应是二十二岁,冷静睿智,运筹帷幄......
“怎么不说话,你想什么呢?”萧韧追问。
“啊......我在想你长大后的样子。”沈彤笑道。
萧韧怔了怔,刚刚还冷若冰霜的脸登时红到了耳根。
“......你再不说我就走了。”嘴上这样说,脚却像是钉在地上,纹丝不动。
沈彤有些奇怪,她没说什么啊,萧韧怎么脸红了?
“你帮我查件事吧。”沈彤说道。
“什么事?”萧韧问道。
“大约是在十年前,榆林有户姓蓝的人家,是从京城迁来的,擅做胭脂水粉”,沈彤说到这里顿了顿,又道,“那一年榆林附近闹过鞑子,杀了很多人,这家姓蓝的也在其中。”
榆林是边关重镇,与西安同在西北,而且榆林素有“小京城”之称,繁华程度不亚于西安。
和豫王、桂王不同,燕王和秦王的封地远不止表面上看到的那一座城池。当年太祖皇帝在位时,将两道虎符各授予燕王和秦王。
他们有庶守边关抵御外敌之责。
秦王虽然坐镇西安,但是榆林、张掖等地都有他的兵马。
沈彤拜托萧韧去查十年前发生在榆林的事,算是找对人了。
“这个姓蓝的是你们沈家的亲戚?”萧韧问道,可是转念一想又自己否决了,“不会,那他是什么人?”
沈家是被灭了九族的,哪里还有亲戚啊,即使还有一些不在九族之内的姻亲,恐怕也早就和沈家划清界限,沈彤万万不会去打听他们的。
沈彤微笑:“不方便说。”
好吧,四个字就把他给打发了。
萧韧嘴角动了动,终究是把想说的话咽回去了。
是他说要谢谢人家的,现在人家让他帮忙,他再问三问四,好像也不太好。
“好吧,有消息了我通知你。”说完,萧韧的身子动了动,可是脚还是没有动。
“你还有事吗?”沈彤好奇地问他。
“你找到你娘了?”虽然萧韧早就猜到了,可是他还是想问。
“嗯,找到了。”沈彤说道。
“恭喜你了。”的确值得恭喜,这个世上不是每个人都能和亲人团聚。
“谢谢”,沈彤想起从京城出来时那一食盒桂花点心,她问道,“糖桂花好吃吗?”
“嗯。”
......
正在这时,忽然传来一声猫叫。
“喵......”
沈彤没动,芳菲呀的一声,萧韧下意识寻着声音看过去。
只见一抹金黄嗖的一下就没影了。
“你们这里也有猫啊?”萧韧问道。
没等沈彤说话,芳菲立刻抢着说:“野猫,是野猫!”
萧韧没理她,看着沈彤道:“我那只猫丢了,如果你想养了,我再去给你要一只。”
“再去要?那只猫不是你捡的吗?”沈彤说完就后悔了,掀过这个话题多好。
“反正也丢了......”
萧韧不说话了,沈彤去看他,发现他的脸好像更红了。
......
那天,萧韧从书院街回来,就从罗汉床下面搬出了那坛糖桂花。
他还没有打开过。
现在府里已经没有猫了,还是放到珍宝阁上吧。
萧韧把装着糖桂花的青花坛子摆上去,就又想起一件事来。
钟陵县主......
他连夜回到王府,找到了周铮。
周铮听完他的猜测,沉默不语。
良久,周铮道:“钟陵县主从京城带了六个人,其中两位嬷嬷、四个丫鬟。府里虽然也安排了合适的人,但是却无法靠近......如果她真是太皇太后内定的秦王妃倒也好说,就怕她不是!”
萧韧明白周铮的意思,他道:“当务之急是要看看她是否真的身怀武功。”
如果钟陵县主身怀武功,那这件事就更复杂了。
周铮道:“父王曾经说过,苏驸马虽然曾在军中任职,但是他并非领兵打仗的武将,他是文官。”
很少有文官之家栽培女儿习武的。
周铮想了想,道:“我这就让京城那边打听一下这位钟陵县主的底细。”
五天后,京城传来消息,苏家几位公子均无武功,太皇太后年轻时喜欢打马球,如今年事已高,自己打不动了,却仍然喜欢看马球,每年春天都会在行宫里观赏马球,参加的除了宫中太监和宫女,还有京城贵女。但是这些贵女中,有杨家的,可是却没有苏家的。
至于这位钟陵县主,据说她幼时多病,有高僧给她算命,言她要长于尼庵之中待满九年方能接回家中,否则命不久矣。
钟陵县主是秋天时回京的,但是她自幼在庵堂长大,养成了清冷性子,素喜清静,不爱热闹,回京后鲜少出门,偶尔出来也是去寺院上香,因此,京城的贵族圈子里也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位县主,可是见过她的人却寥寥可数。
周铮冷笑:“她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反倒是为了一幅画不远千里来到西安?”
萧韧道:“她身边的人怎么说?”
所谓她身边的人,是指安插到钟陵县主身边的人。
可惜这些人却无一能够接近钟陵县主,要么在院子里做粗使活计,要么就只能传话传饭。
周铮摇摇头:“丁夫人和宜宁去看过她几回,和刚来时一样,礼貌疏离,也看不出什么。她来到西安也有几天了,从未出门,丁夫人正在给她筹办宴会,到时会邀请西安城里的官眷过来,她初时婉拒,后来也就答应了。对了,宜宁说她一直都是穿襦裙,而且束腰。”
钟陵县主的表现完全就是贵女应有的态度,如果不是宜宁留意到她的衣著打扮,恐怕谁也不会多想。
秦王见过一次钟陵县主,那是在钟陵县主到西安后的第二天,仿照古礼的家宴,席地而坐,每人一张小几,钟陵县主礼数齐全,大方得体,细微之处甚至做得比宜宁更加优雅。
第一三九章 机会
几天后,萧韧再次来到书院街,沈彤拜托他的事情暂时没有查到。
“那边的人会继续调查,有了消息,我会告诉你的。”
沈彤谢过,毕竟是十年前的事了,世事变迁,很多知情人恐怕都已经不在了。
萧韧看着沈彤,见她依旧是一身深深浅浅的红,只是头上的红绒花换成两条红丝带,丝带很长,各有一端垂到发梢。
他想起那天沈彤说在想他长大后的样子,那沈彤长大以后呢?会长高的吧......
“对了,上次你问起襦裙,是有什么事吗?”见他看着自己不知在想什么,沈彤只好提醒他。
“的确是有事......”说着,萧韧看向一旁的芳菲,芳菲冲他皱皱鼻子,一副你别想轰我走的模样。
沈彤指指路边的茶馆,道:“我们去那里说吧。”
还没到下学的时间,茶馆里很冷清,只有两个长年在这里喝茶的老人家,一碗茶汤一碟瓜子便能坐上大半日。
茶博士见进来的是两个孩子,没有在意,自是不会认出其中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萧七少。
两人坐在角落里,从窗外透进来的阳光照不到这里,幽幽暗暗的。
茶馆里挂着一溜鸟笼,芳菲跑过去逗鸟,萧韧趁着这个机会,把钟陵县主的事情讲了。
怀疑钟陵县主身怀武功的事,只有萧韧和周铮两个人知道,这种人没有证据之前,他们是不会贸然告知秦王的。以免打草惊蛇,他们也没有对其他人说起。
但是此时,萧韧却一五一十告诉了沈彤。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他就是觉得这种事情上,沈彤或许比他和周铮更有经验。
在护国公府,他已经见识过沈彤的出手。
沈彤和他以往认识的人都不一样。
他还记得那次在三里庄,他是如何败在沈彤他们几个人手下的,就连那个芳菲,也并非真如看上去那么傻。
沈彤没有打断他的话,她很安静,听得很仔细,待到萧韧说完,沈彤道:“你们怀疑她是刺客?”
“嗯,当年燕王虽然死于两军阵前,但是却是死在冷箭之下,之后杨勤便接手了燕北军。”萧韧说道。
五年前,杨家能派出杀手在众目睽睽之下杀死燕王;五年后,太皇太后再派出杀手行刺秦王,这又有何不可呢?
有燕王之死在前,秦王行事处处小心,西安城也远比两军阵前更加严密。
沈彤点头:“这会是最有效的行刺。”
“可是我在想,如果钟陵县主真是刺客,那她如何脱身?”钟陵县主只带了六个人,这六个人都是女子,即使她们武艺高强,也是插翅难逃。
“为何要脱身?这种行刺是不会脱身的,无论是否成功,她们都会自尽而亡。刺客有两种,一种是杀手,另外一种是死士。选择以这种方法行刺,那她们不是杀手,而是死士,这种事当然要让死士来做,而并非杀手。”
鸟儿的啼鸣、老者和茶博士的闲聊声中,沈彤的声音低沉清淡,萧韧却是把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
同为刺客,但是杀手和死士是不同的。杀手用来杀人的是刀,而死士要付出的却是自己的生命。
重大任务中,即使死士逃出,等待他们的依然是死亡。
杀手的生命属于自己,而死士早已失去了支配自己生命的权利。
萧韧跟在秦王身边,长在军营里,从小到大,他学的是行军打仗,即使是刺杀杨捷,他也是动用了八条大船三十名弓弩手,沈彤说的这些,是他从未接触过的。
他像是忽然打开了一道窗子,他看到了窗子外面的世界,那是一个比窗内更加黑暗更加冷酷的世界。
他的眸光忽明忽暗,如同金乌藏于暗云之后。
“钟陵县主自幼长于庵堂之中,京城里见过她的人少之又少,也就是说,此时在王府里的这个人,是否真正的钟陵县主尚未可知。如果她的死士,一旦刺杀失败,那么苏家定会指认她不是钟陵县主,而那位真正的钟陵县主一定是在来西安的路上就被人李代桃僵死无对证了。”
他的声音冷冷,寒意逼人。
沈彤看向他,这一刻,她能感觉到萧韧心头的恨意,这种恨意不是突然而来,而是压抑许久,就如蓄势待发的岩浆,只等一个机会,便会喷礴而出,一发不可收。
“如果刺杀成功,苏家也同样会指认她不是钟陵县主,说不定还会找到钟陵县主的尸身,苏家或许会损失几条人命,但是不会伤其筋骨,或许这件事的真相,就连苏家自己也并不知晓。”沈彤接着萧韧的话说下去。
对,只有连苏家也被蒙在鼓里,这件事才更加不会被人怀疑。
真正的钟陵县主,十有八、九就是在路上被替换掉的。
直到此时,萧韧眼中的阴黯才渐渐褪去,他的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一抹轻笑。
“沈彤,你真聪明。”他好像是第一次夸奖她吧,如果这一切都被她说中,那么,她值得称赞。
“你也是啊。”沈彤由衷地说道。她能想到这些,是因为前世她就是死士,同样的事情她经历过,也听说过。而萧韧却还只是个尚未束发的半大孩子,她只说几句,他便一点就通,他不但聪明,而且智慧。
萧韧的笑意更深,从小到大,他是在称赞中长大的,他早已习惯了赞美之声,可是无论是秦王对他的肯定,还是其他人对他的赞扬,好像全都不如“你也是啊”这四个字来得舒服。
你也是啊。
“沈彤,你又帮我了,找机会我还是要谢谢你。”
“不用找机会,现在就有机会。”
“什么机会?”
萧韧不解,他看向沈彤的眼睛。沈彤的眼睛澄静一如初见,她忽然冲他调皮地眨眨眼。
“一个让你不用再对秦王隐瞒的机会。”沈彤笑了,笑得娇憨,露出雪白贝齿。
“我隐瞒王爷......”萧韧微怔,对面的沈彤笑靥如花,萧韧恍然大悟,“你!”
“对,就是我,这是一个机会,你可以告诉秦王,你找到了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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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零章 朝阳(一更)
京城,朝阳宫内。
去西安传旨的太监刚刚退出去,太皇太后就笑了。
老四,你果然没让哀家失望。
朝阳宫里到处都是珍珠,有串成帷幔珠帘的南珠,有镶嵌在金器上的东珠,还有拳头大小的夜明珠。
太皇太后端坐在一片珠光宝气中,她的眸光犀利,并未因年老而有半分浑浊,满堂珠光也为之逊色。
年轻的皇后坐在下首,她仰望着太皇太后,温逊而崇敬,她的目光温润柔和,她的眼睛里映照出太皇太后的身影,也映照出朝阳宫的明珠华彩,却唯独看不到她的情绪。
听到秦王父子没接圣旨,婉拒了世子封号时,皇后大吃一惊。
她猜到了秦王父子不会想要这个世子,可是好却没有猜到他们居然敢抗旨不遵。
大齐立朝以来,还没有人胆敢不接封赏的圣旨吧,至少这圣旨表面看来是荣耀加身。
只要秦王父子接了圣旨,那么周铮就要进京谢恩,只要他到了京城,太皇太后和杨家就有办法把他留下。
先世子周镇之死是太皇太后的败笔,太皇太后嘴上没说,心里却悔恨之极。
太皇太后曾给往周镇身边安插过西席、清客,周镇渐渐长成后,太皇太后又赐给周镇多名美女,这些女子或年长或年少,她们受过训练,她们会揣摩男人心思,她们也会让男人跟着她们的心思做事。
可是这些人依然不能让周镇听话,于是太皇太后才想到下毒。
那种毒是死不了人的,只能让周镇对药物产生依赖,渐渐的,周镇浑浑噩噩,就连宫宴上也看不到他的身影,皇室对外宣称周镇缠绵病榻。
杨家趁机切断了周镇与外界的联系,他们知道秦王一定会起疑。
很快,就传来秦王悄悄派人进京的消息,太皇太后和杨家严阵以待,张开大网只等秦王的人进京。
他们知道,秦王的实力还不足以起兵谋反,但是秦王的人一旦无诏进京,那就是谋反。
到那时人证物证在手,又有世子周镇这个人质,秦王只能乖乖就范。
太皇太后和杨家暂时想要的,也无非是西北的一半兵权而已。至于全部兵权,他们没有妄想,那样会把秦王逼反的,困兽之争,投鼠忌器而已。
太皇太后甚至给秦王找好了封地,只要一切顺利,五年之内,她会让秦王守着一方封地做个富贵王爷。
但只有五年。
有了这五年,杨勤统领的燕北军就能重振雄风,护国公的子弟兵中原军亦能养精蓄锐,他们中的任何一方都能与西秦军势均力敌。
可是谁能想到,那个病体支离的周镇竟然死了!
他的死讯一夜之间传遍京城,又从京城传遍天下,太皇太后无奈之下,只好诏秦王的人进京,接周镇灵柩回西北。
秦王派来了一群太监和文官,彻底断了太皇太后的心思,周镇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是一颗废棋!
这是太皇太后不愿提起的一件事,现在秦王父子又一次令她颜面扫地。
杨皇后默默地看着太皇太后,她在太皇太后脸上没有看到愤怒,相反,她在太皇太后眼眸中看到了一闪即逝的兴奋。
此时此刻,不该有的兴奋。
太皇太后为何会兴奋?
终于,太皇太后感觉到她的目光。
“皇后,你觉得哀家应该生气,对吗?”
皇后垂眸:“皇祖母凤怀雅量。”
“雅量?哈哈哈!”太皇太后笑了,像是听到了一件最可笑的事,忽然,她的笑声戛然而止,“哀家老了,哀家等不及了,等不及想看一出好戏。”
皇后不解,她等着太皇太后说下去,可是太皇太后只是挥挥手:“跪安吧。”
出了朝阳宫,皇后眉头蹙起,太皇太后是什么意思?
一出好戏?什么好戏?
蓦的,她想起了一个人,钟陵县主。
她见过钟陵县主,可也只是见过一面而已。
宝圆郡主虽然能得太皇太后欢心,可是苏家并无实权,也只是个靠太皇太后宠爱苟活的家族而已,无论是宝圆郡主而是那位前任驸马苏林,还入不了杨家的眼。
因此,直到钟陵县主要去西安之前,皇后才在朝阳宫里见到她。
钟陵县主自幼在尼庵里长大,贵女圈子里说她性情清冷,其实是美化她了。
钟陵县主相貌平平,甚至还有点儿丑,可能是在尼庵里粗茶淡饭的缘故,钟陵县主很贪吃,看到精巧美食就停不下嘴,因此她比起寻常闺秀要胖了许多。
皇后能够看了宝圆郡主对这个女儿是不喜的,她甚至不想让这个女儿出来见人,因此钟陵县主在回京之后,就留在府里,宝圆郡主出来应酬,身边跟着的是她那个虽已嫁人,但是却千伶百俐的大女儿东光县主。
因为要去西安了,宝圆郡主才带着钟陵县主进宫,看到钟陵县主时,皇后有些吃惊。
她以为太皇太后会指派个厉害角色去西安,她不明白这样的钟陵县主如何能够被秦王看上,又如何能顺利成为秦王妃。
那天,太皇太后和她,以及林淑妃都给了很多赏赐,待到宝圆郡主带着钟陵县主离开后,皇后问道:“皇祖母,这位钟陵县主能行吗?”
太皇太后微微一笑:“皇后是觉得她太过愚钝?”
“是。”皇后说道。
“秦王什么样的女子没有见过?美丽的、聪明的、高贵的、妩媚的,你以为这世上还会有什么女子能令他神魂颠倒吗?既然没有,那么送个愚钝的给他,又有何妨?”
就是这番话,皇后百思不得其解。
现在,她忽然又想起来了。
或许,那件令太皇太后为之兴奋的事,是钟陵县主?
她叫来心腹,道:“让人到苏家打听一下......”
两个时辰后,宫外的消息传了进来。
传旨太监刚刚回京,秦王府的一位太监便到了苏家。
秦王府的太监比传旨太监晚一天离开西安,但是路上走得快,居然同一天到达京城。
这位太监是来替钟陵县主给家里送平安信的,和平安信一起送到的还有很多礼物。
据说这些礼物足足装了十个大箱子,比钟陵县主带到西安的东西还要多。
这些当然都是秦王送的。
虽然钟陵县主只是到秦王府“小住”而已,可是也有看出,秦王对这个县主是很钟意的,甚至是在讨好了。
第一四一章 女将军远道而来(二更)
以秦王的身份,他钟意的人,他想做的事,他甚至不用亲口去说,就会有人为他安排。
钟陵县主到达西安的消息,就如正月里的喜气一样,很快就传遍大街小巷。
这是秦王的城,城里的百姓对王孙贵胄并不陌生。他们见过秦王三公子周铮鲜衣怒马走过街市,他们也听家里的妇人唠叨宜宁郡主在哪家铺子里打了时兴首饰。
在他们眼中,皇室子孙既熟悉又陌生,走在街上或许就能遇到。
可是百姓们眼中的皇室,也只限于秦王府里的。
现在忽然又来了一位县主,人们的兴趣就来了。
何况不知是从哪里传来的消息,这位钟陵县主花容月貌,擅画丹青,而且,她姓苏,而非姓周。
与这些消息一起传出来的,而有钟陵县主的年龄。
钟陵县主芳龄十八,却还待字闺中。
“芳龄县主十八岁了还没有嫁人?”
“莫非是要许配给三公子?”
“不可能,芳龄县主虽然不是姓周的,可是听说按辈份,三公子还要叫她一声表姨呢。”
“原来芳龄县主和王爷是平辈?拐了几个弯的表兄妹!”
闲言碎语说到这里,也就不敢再说下去了。
可是众人心里都明白了,这位芳龄县主很可能就是未来的秦王妃,西安城的女主人。
自从秦王妃薨逝之后,想把女儿送进秦王府的就大有人在。别说是正妃,就是侧妃,那也是能帮衬上父兄的好事。
况且,秦王也才三十多岁,英俊潇洒,仪表堂堂,不仅是西安城,放眼西北,倾心于他的闺秀不胜枚举。
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榆林卫指挥使樊安城的女儿樊帼英。
樊帼英十五岁就跟着父亲上阵杀敌,战功赫赫,威震西北。
秦王妃在世时非常喜欢樊帼英,樊帼英立下战功,秦王妃命人送去一整套头面做为贺礼。
如今樊帼英已经二十五岁,依然云英未嫁,人们私下里都在说,樊帼英之所以不嫁,是因为没有人能比得上秦王。
现在忽然杀出个钟陵县主,人们不约而同想到了樊帼英。
秦王府为钟陵县主筹办了盛大的宴会,不但邀请了西安城的名门贵女,也给远在榆林的樊帼英送去了请帖。
樊帼英提前两天到达西安。
她在西安有处宅子,这是早年秦王赐给她父亲的,父女二人偶尔来西安公干,就会住在那里。
用过晚饭,暮色四合,老仆进来禀告:“少将军,七少来了。”
樊安城无子,只有一名过继来的嗣子,嗣子年方五岁,尚未开蒙,因此,无论是在军中还是家里,都称呼樊帼英为少将军。
樊帼英看到萧韧就笑了:“你这孩子,怎么穿成这样?”
萧韧青衣小帽,一身小厮的打扮。
萧韧也不客气,自己找了个舒服的椅子坐下,道:“街上人多眼杂,现在认识我的人很多。”
樊帼英哈哈大笑:“我在榆林也听说了,如今七少大名鼎鼎。”
萧韧没有笑,看着樊帼英,道:“英姑姑心情很好。”
樊帼英道:“难道你也和那些人是一样的想法,以为我听说来了位县主,就自艾自怜了吗?”
“街上的传闻你也听到了?”萧韧问道。
“我在来的路上就听说了。”樊帼英有些无奈。
“那是我让人传出去的,但是关于英姑姑的,却是百姓们自己的猜测。”萧韧说道。
樊帼英啐道:“算你小子老实,我猜你也不敢编排我,说吧,大晚上的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我听说樊老将军有兄弟三人,樊老将军行二,大老太爷和三老太爷都在老家,从未出仕。据说大老太爷家里有个小孙女,和宜宁差不多的年纪。我想若是英姑姑能带她一起赴宴,宜宁肯定很高兴,钟陵县主或许也会喜欢她。”萧韧一字一句地说道。
樊帼英微微眯起眼睛,待到萧韧说完,樊帼英笑道:“功课做得很足,这两年进步不小。”
“能进王府参加宴会的人,自是每一个都有来历。”萧韧说道。
“说起来我有几年没有见过那位小侄女了,只记得她叫婷姐儿,如果她也在榆林,我一定会带来到西安玩儿,王府宴会这么热闹的事,她一定也会去。”樊帼英说道。
“真巧,婷姐儿跟我一起来了,这会儿就在外面。”萧韧终于笑了,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臭小子,跟谁学的这一套,连姑姑我都算计,人呢,让我看看,有没有我们樊家女儿的花容月貌。”樊帼英笑得爽朗。
.......
两日后,秦王府里花团锦簇,热闹非凡。
但凡是在西北有些头脸的女眷几乎全都来了,有的是接到请帖的,还有的根本没有请帖,想方设法蹭着别人一起来了。
收到王府的请帖那是脸面,一定要来;
没有收到请帖也跟着一起来的,则是好奇,她们好奇这位钟陵县主长得什么样。
这场宴会虽是丁侧妃筹办的,但是到了正日子,丁侧妃也只是出来打个照面,余下的事情全都交给宜宁郡主,她只是侧妃,是妾室,不方便招待那些正室夫人和嫡出小姐。
看到来了这么多人,丁侧妃有些慌张,担心宜宁郡主应付不来,连忙让人去找了王妃留下的几位嬷嬷过来,陪在宜宁郡主身边。
这时,外面一阵喧哗,丁侧妃担心有事,连忙打发内侍去问。
小内侍很快回来:“回禀丁夫人,是樊少将军和樊小娘子到了。”
听说是樊帼英来了,丁侧妃就更慌了。
樊帼英远在千里之外的榆林,又是在庶边军中,于情于理都不应请她过来,她原本拟定的名单上也没有樊帼英的名字,可是这名单送去给宜宁郡主过目,回来时上面就多出了樊帼英。
她问过宜宁郡主,宜宁郡主说这是三公子周铮的意思。
虽然没有世子的封号,但是在王府之内,周铮就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世子,他吩咐的事情,丁侧妃不敢有违。
尽管她还是觉得让樊帼英过来不合适,可是仍然让人把请帖送去榆林。
现在樊帼英来了,她还能说什么?也没有她说话的地方啊。
“樊小娘子是哪位?”她问道。
“是樊家大老太爷的嫡孙女,樊老将军的侄孙,樊少将军的侄女。”小内侍口齿伶俐地答道。
第一四二章 樊小娘子(月票300加更)
在樊帼英之前,大齐朝只有后宫里才有女官,樊帼英是第一个位列朝班的女子。
樊帼英十五岁便立下战功,消息传来,病榻上的先帝大喜过望,封樊帼英为正四品明威将军。
在樊帼英之后,虽然也有武将之家的女子步其后尘,但是先帝已逝,小皇帝显然没有封女子为官的打算,因此,樊帼英也就成了大齐朝唯一一位女将军。
可想而知,樊帼英一走进来,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到她的身上。
樊帼英剑眉杏目,身姿挺拔,她不是千娇百媚的美人,可是那种在千军万马中磨练出来的气势,却令在场的所有闺秀都为之失色。
跟在樊帼英身边的是个明眸皓齿的小女娃,樊帼英令人不敢逼视,于是众人的目光便落到那个小女娃身上。
宜宁郡主亲自过来相迎,很快,便向众人介绍:“这位是樊小娘子,樊老将军的侄孙女。”
自从秦王妃薨逝后,宜宁郡主便是西安城里身份最高贵的女子,也只有她能和樊帼英说得上话。
并非是樊帼英拒人千里,而是那些闺秀们从心底就对樊帼英心存抵触。
一个带兵打仗杀人如麻的女子本就令人不喜,何况这个女子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还曾得过秦王妃的青眼,更是曾经与秦王并肩作战,受过秦王嘉许的人。
这样的女子,谁会喜欢?
闺秀们避之不及,她们不会承认是出于畏惧和嫉妒,而是觉得不屑,她们不屑与樊帼英交往。
至于那位可爱的樊小娘子,闺秀们是没有畏惧的。
“你是樊少将军的侄儿,几岁了?”一名闺秀问道。
“我叫婷姐儿,过了年就十岁了。”樊小娘子笑起来的样子也很可爱,眉眼弯弯。
刚刚十岁,那不是比宜宁郡主还要小?
“你也会武功吗?以后也要跟着樊少将军从军吗?”另一名闺秀问道。
樊小娘子摇摇头:“我不会从军的。”
不会从军?那就不会是樊帼英那样的怪物了。
很快便有几位差不多年龄的小姑娘凑到樊小娘子身边,樊帼英虽然不好亲近,但是樊家镇守榆林,能结交还是要结交的。
闺秀们聊天的话题对于樊小娘子而言有些高深,比如谁打的络子最好,谁绣的帕子更漂亮。
樊小娘子打个哈欠,难怪总听人说当女人真难。
是啊,还要打络子,还要绣帕子,而且学不会还不行!太难了,还好她都不会,也没有人逼着她学。
“出了正月,我就要学裁衣了,你们呢?”大家闺秀不用针不离手,但是也是要会的,出嫁以后至少也要能给夫君做个一两身衣裳撑撑门面。
这个说也快要学了,那个说已经开始学了。
朱小娘子问樊小娘子:“樊姐姐,你也开始学裁衣了吧?”
樊小娘子摇头:“我不学。”
“不学?你是说你学针线女红?那你一定是把精力都用在学习琴棋书画上了吧?”朱小娘子很羡慕,朱家是武将,一家子加在一起,也读不通一本书,所以朱小娘子和她娘就喜欢会写字画画的人,听说钟陵县主擅长丹青,她娘就厚着脸皮求了蒋双流的夫人,带着她们一起来了。
樊小娘子继续摇头:“我也不学。”
“那你平时都学些什么啊?”朱小娘子更羡慕了,不学女红,也不诗书,那一定是在学更加高贵上档次的东西,嗯,她可能都没有听说过呢。
其他几个小姑娘也全都看过来,她们当中最大的十一岁,最小的只有八岁,几双大大小小的眼睛齐齐看向樊小娘子。
樊小娘子竖起一根手指,在嘴边嘘了一声:“保密,这里不方便说。”
朱小娘子率先点头,很郑重。
她就说嘛,樊小娘子学的一定是很了不得的学问,都不能让人知道的。
“求求你,你回头悄悄告诉我行吗?我保证不会说出去。”朱小娘子凑到樊小娘子耳边说道。
樊小娘子正要开口,就听到有内侍尖利的声音传来:“钟陵县主到!”
宜宁郡主是晚辈,连忙走到门口,亲自迎了钟陵县主进来。
接着,众人便看到一位女子众星捧月般款款而来。
她身姿高挑,削肩细腰,五官精致,面庞娟秀,一颦一笑犹如春花秋月,举手投足宛若行云流水。与她相比,宜宁郡主太过青涩,樊帼英则太过刚硬,果然是位婀娜娉婷的美人儿。
“哎呀,钟陵郡主可真美。”朱小娘子满脸羡慕,十岁的朱小娘子有一张圆圆胖胖的脸蛋,同样的一张圆脸,长在宜宁郡主脖子上是富态,长在她脖子上就是胖了。
“是啊,她很美。”从钟陵郡主一进来,樊小娘子的眼睛就没有离开她分毫,这一世,这是她见过的第二位皇室女子,第一位是刚刚才认识的宜宁郡主,真巧啊,这位钟陵郡主她偏偏是以前见过的。
即使只见过一面,如这般的美人也会令人过目不忘。
即使那个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大病初愈的孩子。
那时她的记性不好,今天学的明天就忘了,为此,她没少挨罚。
那天下着大雪,她被罚在雪地上打马步。她的腿脚都被冻得没有知觉了,以为自己快要冻死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女子从她面前走过。
那女子穿着和她们一样的黑色劲装,这让她显得腰更细,腿更长。
女子很年轻,也很美,她从冻得快成雪人的小女孩面前走过,目不斜视。
她只见过这女子一次,之后很多年里,她再也没有见过这个美丽的女子。
刚到死士营的那两年,她的记性和她的身体一样差,那两年发生的事情,她有很多都忘记了,但是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女子,她却一直记得。
真没想到,此时此刻,在秦王府里,樊小娘子见到了这个上一世只见过一次的人。
更没想到,这位富贵天成的钟陵县主居然就是她。
樊小娘子目不转眼地看着钟陵县主,在朱小娘子看来,樊小娘子和她一样,也是羡慕钟陵县主的美貌。
樊小娘子的脸蛋不但不像自己那么胖,而且还很好看。
这么好看的人,也会盯着钟陵县主看,那么钟陵县主一定比她看到的还要美。
朱小娘子看得更仔细了。
第一四三章 逛花园
各家女眷上前见过钟陵县主,有品级的按品级高低在前,无品级的在后。
去年樊帼英刚刚晋升为从三品,她带着侄女樊小娘子排在第三位,第一个来见过钟陵县主的是陕西都司丛允的夫人妻女;第二个则是蒋双流的夫人。
听说面前的就是大齐朝唯一一位女将军,钟陵县主微微起身,以至敬重。
钟陵县主虽然不是正儿八经的皇室子孙,但是县主是正二品,她可以在樊帼英面前坦然受礼,但是她却给了樊帼英与别人不同的尊敬。
旁观的樊小娘子心中感慨,怕是真正的钟陵县主都不会比这做得更好了。
宜宁郡主显然对樊小娘子更为看中,见过礼后,樊帼英借故要和蒋双流夫人闲话几句,便双双离开,把位置让给其他过来见礼的女眷,而樊小娘子则被宜宁郡主拉着坐在旁边。
在这之前,宜宁郡主已经被周铮叮嘱过了,宴会上要把樊家姑娘安排在钟陵县主身边。
至于为何如此,周铮没说,宜宁郡主怀疑他也不知道,因为今天樊帼英进府时,是先去见过王爷的,当时樊小娘子站在书房外面,周铮和宜宁郡主听说这就是樊家姑娘时,宜宁郡主在自家哥哥脸上看到了惊讶。
想想就觉有趣,哥哥说的是樊家姑娘,而非樊小娘子,所以哥哥以为跟着樊帼英一起来的,会是一位大姑娘?
看着女眷们来和钟陵县主见礼,宜宁郡主觉得无趣,她悄悄问身边的樊小娘子:“你几岁了?”
“过了年就十岁了。”樊小娘子说道。
“那你是几月生的?”宜宁郡主又问。
“四月生的。”樊小娘子道。
“那你比我小十个月,我是二月生的,下个月就满十一了。”宜宁郡主很欣慰,她比樊小娘子大呢。
“下个月就是你的生辰了?”樊小娘子问道。
“是啊,如果那时你还在西安,来吃寿面吧......不过也只有寿面,王府里没有给小孩子过生辰的规矩”,宜宁郡主又好奇起来,“你们家是怎么过生辰的?会摆酒席吗?我听说好多人家都是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不像我们有一大堆规矩,王府里还有专门掌管这些的官吏。”
“我啊......”樊小娘子想说这个四月里的生日是樊帼英说的,她哪知道樊家是怎么给女儿过生辰的,至于她自己,她没有过。
宜宁郡主眨巴着大眼睛等着她说话,樊小娘子说着说着忽然不说话了。
她看到钟陵县主身边的一位嬷嬷忽然看向她们这边。
那位嬷嬷四十出头的年纪,干瘦白净,头发梳得光光的,腕上戴着指宽的金镯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有头有脸的婆子。
可是就在刚刚,那位嬷嬷看过来的那一眼,却是带着凌厉和提防。
她是在提防着什么。
“怎么了?”宜宁郡主问道。
“郡主,听说王府的花园很美,我能去看看吗?”樊小娘子问道。
“当然能啊,不过我走不开,我还要在这里招呼客人......”宜宁郡主有些无奈,她才不想留在这里呢,可是王府里只有她一个有身份的女眷,她也没有办法啊。
“没关系,郡主找个丫鬟或者内侍陪我一起去就行了。”樊小娘子说道。
宜宁郡主很快就叫来一名小内侍,让他带着樊小娘子到花园里转转。
樊小娘子年纪小,悄悄溜出去也没有注意。
走出举办宴会的揽月楼,过了一道石桥,便是王府花园。
此时是正月,花园里几株腊梅开得正盛。
小内侍一边引路,一边对樊小娘子介绍园中景致,忽然,樊小娘子指指不远处的一棵树,问道:“那上面是树屋吗?”
“是啊,这棵树可有年头了,您看上面的树屋,那是世子爷小时候搭的,后来王爷让人年年修补,二公子三公子和七少都在里面玩过呢。”小内侍说道。
“那现在呢,还有人上去吗?”樊小娘子问道。
“没了,三公子和七少都长大了,早就不上树了,郡主胆子小,不敢上去,不过王爷还是让人年年来修,以后三公子有了孙少爷,就能继续玩了。”小内侍笑着说道。
樊小娘子微微眯起眼睛,又看了那树屋几眼,便跟着小内侍继续向前走。
“王爷这会儿在哪儿,今天的宴会他会出席吗?”她问道。
“女眷的宴会,王爷一般是不会出席的,不过这是为钟陵县主举办的宴会,王爷说不定也会过来,这会儿王爷在前院,蒋大将军和七少都过来了。”
樊小娘子正要说话,她的脚步忽然一顿,下一刻她伸手撩开垂下的花枝,继续向前走去。
小内侍还在喋喋不休地介绍着园中美景,樊小娘子却已全身戒备。
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不会出错,有人在看着她。
此时,只要她转过身向上望去,就会引起那人的注意。
她的判断从未出错,那人所在的方向,应该就是那座树屋。
树屋没有闲置,从来也没有。
那是王府的观望哨,从那里可以将整座花园尽收眼底。
“小公公,从这里能通往前院王爷的书房吗?”樊小娘子问道。
“能啊,您看向边有条小路,沿着那条路走到尽头是个月洞门,从那里直通王爷的书房,王爷有时处理公务疲累了,就会来园子里散散心,奴婢还遇到过两回呢。”小内侍说道。
樊小娘子笑了,问道:“是不是有人叮嘱过你,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
小内侍脸上一红,道:“七少叮嘱过奴婢,等小娘子来了,就让奴婢在小娘子身边服侍着。”
所以宜宁郡主找人陪她来花园,随手就指了他,不是宜宁郡主特意找到他,而是那个时候他就站在宜宁郡主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七少还让你领我来看那棵有树屋的大树?”樊小娘子笑得眉眼弯弯。
“是啊,七少说那棵大树上的树屋最是有趣,小娘子一定会感兴趣的。”小内侍说道。
“好的,七少还说了什么有趣的地方,你挨个指给我看吧。”樊小娘子心情大好,萧韧曾经做过王府府卫指挥,对于王府的警戒没人比他更清楚,也正因此,他是不会把这些告诉她这个外人的,所以他就用这个办法,让她自己来发现。
真是个孩子!
如果她今天没有来花园呢?那岂不是就不会知晓?
不过,她是一定会来花园的。
第一四四章 最热闹的时候
樊小娘子又逛了一会儿,就对小内侍道:“我们回去吧。”
该知道的全都知道了,这里也没有什么可逛的了。
在此之前,她也曾想过从萧韧那里询问秦王府的布防,可是她最终没有问。
如果萧韧能把这些事情向她合盘托出,那么萧韧也就不会是萧韧了。
萧韧不但有原则,而且还懂得变通。
好在她早就见过长大后的萧韧了。
回揽月阁的路上,樊小娘子内急,说要去官房,让小内侍不要等她了,小内侍以为她是害羞,便识趣地先行告辞,七少给他的吩咐就是让他陪着樊小娘子逛花园,现在花园逛完了,他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樊小娘子从官房出来,却没有回揽月阁,而是朝着通往前院书房的那条小路跑去。
樊小娘子并没有靠近,她藏身在一棵硕大的冬青后面,远远地看向那条小路。
那是一条翠竹夹道,竹子长势不好,远没有江南的青翠。
平时从前院到花园,另有一道门,正如小内侍所说,这条小路通往王爷的书房,因此,除了王爷和他的亲随,是没有人走这条路的。
冬日的阳光明亮干净,透过并不茂盛的竹叶,把那条小路照得斑斑驳驳。
一点金光从竹叶间一闪而逝,金光闪过的地方,竹叶微微摇动。
樊小娘子微眯着眼睛,把那点金光尽收眼底,有人拂开竹枝向小路上张望,而那点金光,就是衣袖微扬时,从那人手腕上映射出来的。
樊小娘子转身,向着揽月阁的方向跑去,路上有内侍向她投来诧异的眼神,他们不认识她,
樊小娘子停下脚步,报以微笑:“我是来参加宴会的。”
内侍们释然,一定是哪家淘气的小娘子跑到园子里玩耍,和丫鬟走散了。
内侍们道:“小娘子快些回去吧,就要开宴了。”
“是啊,这就回去了,不能让县主等着。”
樊小娘子说完就跑了,内侍们笑着摇头,真是个孩子啊,县主怎会为了等你就不开宴了呢。
穿着一身樱桃红的小女娃气喘吁吁跑回揽月阁,众人都已落座,她和樊帼英被安排在钟陵县主那一桌。
她不好意思地道歉:“呀,我只顾逛花园,回来晚了。”
“你这孩子真是胡闹”,樊帼英轻斥,又抱歉地钟陵县主道,“她在榆林野惯了,不懂规矩,让县主见笑了。”
钟陵县主笑容温煦如春风拂面,声音宛若山泉清悠:“樊小娘子天真烂漫,如璞玉天成,我倒是羡慕樊少将军能有这么一位可爱的小侄女呢。”
在座的女眷临来之前便已打听出来,苏家的几位公子膝下都是男丁,钟陵县主是没有侄女的,因此她才会羡慕樊帼英吧。
谁不羡慕呢,在座的女眷都会羡慕吧。
因为那位樊小娘子正要在樊帼英身边坐下,宜宁郡主就冲她招招手:“婷姐儿,快点过来和我坐一起。”
钟陵县主是客,又是长辈,因此她坐在上座,宜宁郡主坐在她的下首,闻言,有丫鬟添了椅子,樊小娘子便坐在宜宁郡主身边。
这位小娘子今天是第一次在秦王府露面,没想到就得了宜宁郡主的青眼,两人年纪相当,没准儿就会成为手帕交了。
当母亲的不约而同地瞪了自家女儿一眼,你们早就认识宜宁郡主了,可是却没有一个能坐到宜宁郡主身边的。
果然,接下来更让她们牙疼的事情还在后面,宜宁郡主盛情邀请樊小娘子在王府里住几天。
这么大的面子,就连当年的樊帼英也没有的。
王府规矩大,宜宁郡主是不会随便留人小住的,看来是和樊小娘子真心交好了。
朱小娘子最是羡慕,她都想等到宴会散了之后,她去和樊小娘子说说,到时抽空把她叫过来一起玩好不好。
樊小娘子年纪小,并不知道她在被人各种羡慕嫉妒,她的目光在钟陵县主身后站着的几个人身上扫过,那个目光犀利的嬷嬷不见了。
那个嬷嬷腕子上戴着一枚指宽的金镯子,在阳光下应该会闪闪发光的吧。
王府里请了两个女戏抹了白鼻子扮成小丑,插科打诨,偶尔还会唱几句小曲,这是最近才在西安流行起来的,比不上唱戏或歌舞,这就是在酒席上调节气氛的,说是从京城里传过来的,女眷们尤其喜欢,钟陵县主听得认真,被逗得笑了起来。
于是女眷们都跟着笑起来,席间气氛欢愉,笑声不断。
那两名女戏还会口技,一人男声,一人女声,忽然女声的那个又变成童声,而男声的那个则又学起了鸟叫,有个女眷认出来,这两名女戏是前阵子在山西红起来的一对姐妹,没想到这会儿已经到了西安。
说笑了一阵,有年长的女眷想起来该去给钟陵县主敬酒了,于是众人这才发现,不知何时,钟陵县主的位子上空了出来,钟陵县主不知何时离席了。
不过这也没有引起女眷们的注意,因为那两个女戏开始唱曲儿了,她们唱的竟然是名角小凤仙的最拿手的曲目,而且学得惟妙惟肖,于是众人的注意力再一次被吸引,钟陵县主是不会在这种场合退席的,这会儿多半是去官房了。
她们猜得八、九不离十,钟陵县主虽然不是去官房,可也差不多,刚刚丫鬟布菜时不小心把一颗糖醋丸子掉落到钟陵县主的裙子上,这会儿钟陵县主被丫鬟们陪着去换衣裳了。
布菜的丫鬟是钟陵县主从京城带来的,并非是王府里的,因此也不能怪罪她,再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就连宜宁郡主也没有在意,她只是有些奇怪,樊小娘子去哪里了?
刚刚樊小娘子头上珠花掉到地上,她弯腰去捡......宜宁郡主好像就是从那时开始,就没有见到樊小娘子了。
她想一定是自己记错了,樊小娘子明明是弯腰捡珠花,怎么就没有了呢?
就像宜宁郡主一样,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两个女戏身上,她们没有留意钟陵县主是何时离席的,当然更不会注意到那个小不点儿樊小娘子又是何时溜出去的。
此时是王府里最热闹的时候,可是这热闹是前院外书房的,也是后宅揽月阁的,除此之外其他地方,却比平日里更加冷清。
这是一个好时机,樊小娘子觉得,换作是她,一定会在此时动手。
第一四五章 拦路的丫鬟
前院,书房之内。
“王爷,今天南边传来消息,新任临江知县尚未到任,落江身亡了。”蒋双流沉声说道。
秦王微微蹙眉:“临江县?”
秦王一时想不起临江县在哪里,但是他知道,一名知县的死亡,还不值得蒋双流专程前来禀告于他。
“对,临江县,卑职去年,不对,应该是前年了,曾经到过临江县,上一任知县名叫张博,即将调任嘉苑任知州,如今还在临江,正等着与新任知县交接,没想到还没有见到人,却先闻死讯。”
临江与嘉苑只有三日路程,吏部派往临江的人选迟迟未定,张博之前已经去嘉苑赴任,此番是特意回临江办交接的。
听到蒋双流说起前年他曾到过临江县,秦王恍然大悟,道:“下乔镇就是隶属于临江县的吧。”
蒋双流道:“对,不过王爷可能不知道,如今下乔镇十室九空,不仅是下乔镇,就连离下乔镇不远的上乔镇也是如此,那些人拖家带口都搬去了一河之隔的小河镇,小河镇是新建的镇子,那里早在几十年前曾经遭灾,荒芜多年,如今却是一片繁荣景象。”
从临江到西安,相隔两千里,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是不会引起秦王重视的。
前年蒋双流的南下之行,秦王当然记得。
他问道:“临江县的搬迁莫非不是官府下令的?”
蒋双流道:“此事最初确实是在官府拿到许可的,可是也只是有人在小河镇开荒,恰好被县衙从此经过的人看到,便将此事告知了当时的知县张博,当时正值张博的通考之年,听说有人开荒,张博大喜,正值皇帝大婚减免赋税,于是便以此鼓励穷苦百姓前去开荒,并次此事上报朝廷,这也成了张博在任期间的政绩,张博能够顺利升迁也与此事有关。但是之后的事情就是张博无法掌控的了,大批百姓自发迁走,原本的荒凉之地成了镇子,可是相邻的其他镇子却越来越冷清,张博悔之晚矣,调令一到,他立刻就动身前往嘉苑,把这个烫手山芋留给了新任知县,却没想到,新知县竟然死在路上。”
书房内静寂一刻,良久,秦王笑道:“这倒是与我们多年前在良峪的做法不谋而合。”
良峪,曾遭鞑子屠城,秦王就藩时,良峪早已成为一座空城。
当时秦王派一千兵士到达良峪,在良峪屯田养兵。当时鞑子时时犯境,百姓惶惶不可终日。得知有官兵驻守良峪,便扶老携幼前来,良峪守官打开城门,并且让士兵们帮助百姓们搭建房屋,收留这些因战争而流离失所的百姓。
百姓们有了房屋,接下来又分到了田地和牲畜,渐渐安稳下来。良峪的稳定吸引了商户,商户们手握钱财,最是需要保护,他们纷纷前往良峪,有了商户,良峪开始繁荣起来。
如今,良峪拥有西北最大的交易集市,从丝绸之路而来的奇珍从这里销往大齐各地,同时也把大齐各地的特产卖给往来于丝绸之路的商人,换取更多的钱财。
良峪仅是每年收取的各种保银和管银,就足够秦王养活一支上万人的军队。
不仅是秦王想到了良峪,蒋双流等人也想到了,反倒是萧韧和周铮这两个小的,眨巴着眼睛看着秦王。
他们记事的时候,良峪已经是个繁华的城镇了,即使知道良峪曾被屠城,他们也没有见证过昔日良峪的荒凉,直到此时秦王提起,他们才恍然大悟。
秦王像是想起了什么,对蒋双流道:“莫敢不错,小河镇的消息很重要。”
蒋双流忙道:“王爷,莫敢随着卑职回来了,这消息是崔小鱼送过来的。”
秦王一怔,道:“老崔两个儿子中的一个?好,他日回到西安,让他来见本王。”
老崔是西秦军最出色的斥侯,后来受了重伤,瘸了一条腿,他的两个儿子前几年被蒋双流带走。
秦王对那两个孩子有印像,还各赏了一套文房四宝给他们,赏过之后才知道,这两个孩子没有一个是读书的材料。
说完正事,周铮问道:“父王,今日府里有宴会,虽然来的都是女眷,但是毕竟是为钟陵县主举办的,您是否要去看一看?”
于情于理,秦王是要去看看的。
秦王道:“你和小七随本王一起去吧。”
一直在旁边候着的内侍连忙出去通传,秦王要去揽月阁,年轻女眷们该回避的是要回避的。
出了书房,便有一条小径直通花园,从花园里穿过去,便是揽月阁。
这是在自家王府里,又是去女眷们的宴会,因此,秦王身边只带着一名内侍,没带侍卫。
他一边走,一边问起萧韧府里的事来,自从萧韧搬出去,除非有重要的事情,否则秦王便看不到他了。
萧韧道:“府里还好,有人给我做饭洗衣,银子也够花。”
一旁的周铮笑了出来,道:“小七,你这口气怎么像是娶了媳妇的?”
萧韧瞪他一眼,对秦王道:“是我从王府里带过去的婆子和小厮。”
秦王没想到他竟然还要认真解释,顿时觉得这孩子还和小时候一样可爱,便哈哈大笑起来。
跟着的内侍也是心头喜悦,别看七少平时少言寡语,可是他却是最能让王爷开怀的。
正在这时,迎面跑来一个人,内侍一怔,哪个大胆的跑到这里来了?王府里谁不知道平时只有王爷才会走这条路啊,真是不知死活。
内侍正要开口喝斥,便清楚跑过来的是个丫鬟,他道:“大胆,你是哪个院子的,这么没规矩,冲撞了王爷想挨板子吗?”
丫鬟吓了一跳,硬生生收住脚步,看清楚迎面走来的人,她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内侍还以为她是吓到了,想要求饶,正要训斥两句让她走开,没想到丫鬟说道:“王爷,您救救奴婢吧,奴婢不是故意的,奴婢真的不是故意的。”
说着,她跪在地上一步步向前挪动,伸出手来,竟然是想要去抓秦王的衣袍。
第一四六章 就是那个沈彤
内侍一惊,扬起拂尘打向丫鬟的手,骂道:“大胆的东西,你快点滚开!”
丫鬟身子一闪,避开拂尘,双腿向前飞快移动,双手伸出,眼看就要抱住秦王的腿了,忽然寒光一闪,一柄长剑向她刺来。
丫鬟就像是没有看到似的,腿不停手也不停,一把抱住了秦王的腿!
长剑刺穿她的脖子,丫鬟仰脸看向那个持剑的人,她的嘴一张一翕,像是想说什么,但是却化成一抹笑容凝固在脸上。
这变故来得太快,只是瞬息之间。
萧韧拔剑,丫鬟的脖子上顿时露出一个洞来,鲜血狂喷而出,丫鬟的脸上挂着那抹诡异的笑容,她跪在那里没有倒下,而她的双手依然紧紧抱住秦王的腿。
秦王用力,想要把她踢开,可是那丫鬟就如附骨之蛆,死死地抱住了他,令他无法挣脱。
耳边传来萧韧的吼声:“护驾!”
与其同时,几点寒星穿过竹叶疾飞而至,内侍长年累月佝偻的腰忽然挺直起来,手中拂尘高高扬起,千万根银丝迎风飞舞,将那几点寒星尽数收起。
拂尘尚未收起,一条人影便从寒星飞来的地方窜了出来,长裙飘飘,身姿曼妙,手中一柄软剑宛若银龙出海,刺向秦王胸前。
萧韧的剑上还沾着丫鬟的血,内侍的拂尘还未收回,他们是秦王的屏障,可是他们在抵御的同时,也露出了空隙。
而那飞驰而至的身影,抓住的就是这个空隙!
这是行刺!
行刺的人不用多,一人足矣!
行刺的武功不用高,一招致命!
行刺的武器不用精致,能刺穿身体的便是利刃!
此刻,一人,一招,一剑。
周铮抬起头来,衣袂飘飘,纤腰一握,他从未见过这么美妙的刺杀,原来杀人也能如此优雅。
噗的一声,软剑落入,现出一朵血花,迎面是内侍圆润的身体。
剑拔出,血珠飞溅,露出内侍惊恐的脸。
刺客大吃一惊,上当了!
她以为千钧一发的关头,内侍用自己的身体迎上了她的剑,可是一心护主的人又怎会如此惊恐?
她闪身,软剑在空中抖动如同白练继续向秦王的方向刺去,但是晚了,内侍的身体已经向她扑了过来,不对,那不是扑过来,而是被人扔过来。
她再次闪身避开,后心一凉,萧韧的剑从她腋下刺入,而砰的一声,内侍的身体落到地上,与此同时,刺客手中软剑也掉到地上,一柄匕首刺在她的肩头。
秦王只觉眼前一花,一个娇小的身影现了出来,那是一个尚未留头的小女娃,一袭红衣,雪肤黑女,秦王甚至没有看到她是从哪里出来的,但是他能肯定,刚刚那一剑刺来时,是她把内侍的身体推过去挡住了那一剑。
否则,此刻倒在地上的就是秦王。
死去的丫鬟依然抱住秦王的腿,他寸步难行。
小女娃大喊一声:“摘掉她的下巴!”
周铮反应过来,伸手过去,可还是晚了一步,刺客已经咬碎了暗藏在嘴里的药丸,她轻启朱唇,含情脉脉望向秦王:“可惜了,太皇太后一番苦心。”
鲜血从嘴角滴落,如同一颗颗红宝石,鲜艳夺目。
萧韧看向那个小女娃,道:“其他人怎样了?”
小女娃拔出刺客肩上的匕首,随口道:“前面三个交给你们的人了,月洞门的两个这会儿在竹林里躺着呢。”
她从揽月阁里一路跑过来,把做伏击做接应的三个人全都扔到有暗卫的地方了,那三处地方便是逛花园里小侍卫指给她的。然后她又把埋伏在月洞门附近准备堵击的两个搞定,那个时候,拦路的丫鬟还没有抱到秦王的腿。
闻讯而来的侍卫蜂拥而至,周铮亲自过去,把丫鬟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秦王的腿终于自由。
刚刚一切来得太快,快到秦王和周铮都还有些茫然。
惊惶一刻,秦王指着那已经死去的刺客,他已经认出了她。
“钟陵县主?”就是刺杀来临之前,对于钟陵县主的所有猜疑都只是凭空而言,没有证据,都是猜测。
可是现在,当一切变成现实,之前猜测的事情反而变得更加不真实起来。
萧韧看向那个穿着樱桃红衣裳的小女娃,问道:“是她吗?”
小女娃道:“是她,刚刚我还和她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就是她,没错。”
突如其来的惊变,秦王这才想起那个突然现身的小女娃,他问道:“小姑娘,你是哪家的?”
这孩子是谁?她怎么会在这里?是刚巧遇上?不对,看她和萧韧说话的口气,她是有备而来。
有备而来?
秦王不由看向萧韧,这难道是萧韧找来的帮手?这小女娃看上去比宜宁还要小。
小女娃走到秦王面前,扬起精致的小巴,缓缓说道:“我叫沈彤。”
秦王问她是哪家的,她回答说她叫沈彤。
她不是哪家的,她是沈彤。
秦王微怔,沈彤?
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蒋双流南下时遇到的一个人,对了,蒋双流说起过那人的姓名......
秦王迟疑,这真是沈家的孩子吗?怎么和他想得不一样呢。
蒋双流只是告诉他,疑似沈氏遗孤的孩子现世,可是又不见了。
至于那孩子是怎么不见的,蒋双流只是说杨捷死在运河上,飞鱼卫查得紧,不知怎么的,就把那孩子给弄丢了。
对,是蒋双流自己不小心把人给弄丢的,为此蒋双流很是自责。
“你是......”
“我就是那个沈彤。”像是猜到了他想说什么,小女娃脆生生地说道。
秦王又惊又喜,他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沈家的孩子,不对,是沈彤,居然会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他的面前。
秦王微笑:“你和本王想像中的不同啊。”
沈彤也笑了,她指指倒在地上的钟陵县主,道:“王爷,她临死时说的那句话,像是故意说的啊,王爷您觉得呢?”
钟陵县主临死前特意提到了太皇太后,这可不是一名雇来的死士会做的事。
除非这也是其中一项安排。
只是这安排有些画蛇添足而已。
这种情况下,秦王自是不会再去参加什么宴会,他被簇拥着原路返回,临走时还不忘转身,对沈彤道:“沈姑娘,随本王一起来。”
萧韧走在后面,他看着那道红色的身影随着人群走去,他勾起嘴角笑了。
从此以后,在秦王眼中,她先是沈彤,其次才是沈氏遗孤。
这就是她来西安的目的吧,她不是受秦王护佑同时也被秦王掌控在手心里的沈氏遗孤,她是沈彤,她是杀了刺客堂堂正正走到秦王面前的沈彤。
第一四七章 夜市
夜幕下的西安城并不安静,有灯光,有丝竹,有喧闹一如白天的夜市。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在夜市里走过,一盏盏气死风灯下,是各式各样的小摊子,琳琅满目,昏暗的灯光让摊子上的物件看上去比白天更加厚重,更加精致。
沈彤扬起下巴,对萧韧说道:“行了,就送到这里吧,前面就是书院街了。”
“王爷让我送你回家。”这里还不是书院街,即使到了书院街,也还没有送到家,所以,他是要看着她走进家门,才算是完成了王爷交给的任务。
沈彤更喜欢和芳菲一起逛夜市,她们总能发现很多好吃的好玩的。
“我想买些零嘴带回家,还要多逛一会儿,你把我送到这里,也算是送到家了。”
离开王府时,秦王让王府里有身份的嬷嬷连同侍卫送沈彤回家,萧韧说他回清水巷刚好顺路,他送沈彤回去就行了。
让嬷嬷送沈彤?笑话,真要是遇到歹人,沈彤还要保护那位嬷嬷?
秦王虽然在西安住了十几年了,可是他出门都是前呼后拥,哪里是清水巷,哪里是书院街,他并不知道,当然也不会知道从王府到清水巷是不会路过书院街的。
萧韧板着脸,道:“你要买什么零嘴儿,我去买。”
“也不知道要买什么,我要逛逛再买。所以你先回去吧,今天谢谢你。”沈彤说道。
“那你逛吧,逛完我再送你回家。”萧韧说完就不理沈彤了,昂首挺胸向前走去。
沈彤挠头,这小孩可真是认死理儿,秦王让他送她回家,不把她送回家里,他就不肯走了?
因为这里整条街都是夜市,车马无法通行,所以萧韧的随从们都留在原地,没有跟过来。
沈彤觉得,如萧韧这样出名的小孩,大晚上独自在外面不太安全,总不能萧韧把她送回家,她再把萧韧也送回去吧。
这样一想,沈彤就没有逛夜市的心情了,买了几支冰糖葫芦就往书院街走,萧韧看一眼她手里的冰糖葫芦,问道:“你喜欢吃这个?”
那次他来书院街,看到沈彤和芳菲在路边吃冰糖葫芦,酸酸的,真那么好吃吗?
“芳菲喜欢吃。”沈彤说道。
原来是买给那个傻丫头的?
萧韧看着沈彤举在手里的冰糖葫芦,越看越嫌弃。
从京城来西安的路上,他曾听芳菲吹嘘过自家小姐抓的鱼有多大多鲜活,凭什么啊,沈彤给芳菲抓鱼吃,还给芳菲买冰糖葫芦,芳菲是她的丫鬟,又不是她家孩子。
明明沈彤自己还是个孩子。
“你喜欢吃什么?”萧韧问道。
沈彤侧着头想了想,笑道:“填饱肚子就行,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
她没有喜欢吃的东西,可是她知道他喜欢吃桂花,千里迢迢带给他一罐糖桂花。
“......走吧。”萧韧不想说话了。
沈彤耸耸肩,她还以为萧韧要请她吃宵夜呢,看来是她想多了。
到了书院街,沈彤远远就看到家门口有盏灯,怎么会有灯呢?
走进一点儿,沈彤看清楚了,是黄氏和欣妩,拿着灯的欣妩。
沈彤对萧韧道:“阿娘出来接我了,现在你可以放心了。”
萧韧嗯了一声,转身就走,走了几步,他回过头来,说道:“沈彤,三天后我和周铮去城外骑马,宜宁也会去,你也一起吧,和宜宁做个伴儿。”
“好。”沈彤回答得清脆果断。
萧韧的心情忽然就好了起来,临近上元,月光如水,照得人的心里也明亮起来。
萧韧快步走去,走着走着就跑了起来。
沈彤冲着他的背影挥挥手,这孩子,好像每次都是用跑的。
她转过身来,向着家门口走去。
“阿娘,我回来了。”望着黄氏,沈彤心里暖暖的。
黄氏握住她的手,心疼地说:“小手冻得冰凉,怎么没带个手焐子,快点回家,阿娘给你煮了热粥,喝了暖暖身子。”
唠叨而琐碎,但是很温暖。
进了家门,黄氏什么也没有问她,把煨在灶上的热粥端出来,看着她喝完一碗粥,才回了自己屋里。
沈彤也回到自己的房间,看一眼趴在炕沿上睡成一只小猪的芳菲,她拿出一支冰糖葫芦在芳菲的嘴上蹭了蹭,芳菲哼哼着换个姿势,下意识地伸了舌头舔舔嘴唇,尝到一点甘甜,居然满足地继续睡了。
沈彤失笑,半靠在迎枕上,拿起一本书翻看起来。
这是《春秋》,她读不太懂,但是没有关系,多读几次总会懂的。
次日,王府里送来很多赏赐,整整两大车。来送礼的是一位太监,马车停在书院街,立刻吸引了很多人,正月里的人们大多都在家里,因此邻居们纷纷出来观看。
住在隔壁的许安他们也听到消息,出来时看到几名小内侍正把东西搬进去。
沈彤对为首的太监道:“谢谢王爷,谢谢丁夫人,也谢谢宜宁郡主,也谢谢公公辛苦这一趟。”
这些赏赐有秦王给的,也有丁侧妃和宜宁郡主送的。
对于昨天发生在王府里的事情,秦王并没有刻意隐瞒,虽然街头巷尾还没有传开,但是秦王府里的人则都知道这位小姑娘护驾有功,因此他满脸堆笑:“沈姑娘太客气了,洒家一定会把沈姑娘的话转告给主子们。”
“进来喝杯茶吧。”沈彤道。
“不用了,下次下次再来讨扰。”太监笑意盈盈地离去,街边看热闹的人也跟着散去。
许安几人站在门前,问道:“沈姑娘,这是怎么回事?”
没等沈彤开口,芳菲兴奋说道:“小姐立功了,这些都是王爷赏的。”
沈家都是女眷,黄氏又是孀居,因此许安几人平时鲜少登门。
沈彤叫了阿治过来帮忙,从王府送来的东西里,拿了几坛子美酒,还有药材等物,搬到隔壁许安几人的家里。
沈彤让芳菲帮着黄氏整理这些东西,她则和阿治一起,来到隔壁。
许安四人直到现在才知道昨天发生的事情。西安城里都在谈论钟陵县主,他们也和其他人一样,只是以为钟陵县主是太皇太后送来的秦王妃,却没有想到,那竟然会是刺客。
第一四八章 一清道人
“沈姑娘,这次太危险了。”如果是在一年之前,许安打死也不会相信,面前娇娇小小的女孩子刚刚阻止了一场刺杀。
对于一个做了十几年飞鱼卫的人而言,许安能想像出这次的刺杀是何种级别的。
对方来势汹汹,替换了一名县主,潜伏在王府之中,只为一击,这种刺杀必须要成功,否则只有死。
“这种行刺只能由死士才能完成。”王双喜沉声说道。
沈彤点头:“就是死士,出动了七名死士,或许在路上时还有其他附助人员,但是在王府里是七名。一名前侦,三名助防,两名堵截,而且一名就是假县主,她是刺客。”
许安道:“假县主已死,其他人呢,有活口吗?”
沈彤道:“我高估了自己的出手速度,只来得及摘下一个人的下巴,其余几个全都自尽了。”
阿治笑道:“沈姑娘自谦了,你以一对七,还能留下一名活口已经很厉害了。”
沈彤摇头:“不能说是以一对七,对付假县主的时候,有萧韧和内侍帮我,而且事先我已知园中布防,又有王府侍卫,这次原本可以做得更好,可惜......”
可惜她还太小了。
她是孩子,力气和速度都差得太远。
“如果没有萧韧,我不是假县主的对手。”不仅是假县主,她一路跑过来,与其余六名死士的交手也并不顺畅,因此消耗了她很多力量,如果没有急中生智,以那名内侍做盾,刺客的那一击很可能就成功了。
而且,还有萧韧,萧韧的身手比之一年前更精进了。
一年前,萧韧的武功大开大合,一看就知道他从小练的是骑马打仗的功夫,并不适合短兵相接。
而昨天他刺向假县主的那一剑,快、准、狠,这一年来,萧韧是下了功夫的。
“还有一个活口,应该能问出话来吧。”路友道。
许安摇头:“既是死士,那就别想从他们嘴里撬出话来。”
杀手杀人是为利,只要让他看到更大的利益,他们决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
一个人只要还有对生命或者对金钱的渴求,那么就不怕他不招供。
但是死士不同,死士的命不是自己的,他们的每一次刺杀都是以生命为代价,一个人连死也不怕了,还能指望从他们嘴里得到消息吗?
“那岂非白白留下这条命了?”路友没好气地说道。
沈彤一笑:“非也,只要被人知道他还活着,就会有人担心害怕,说不定会做些狗急跳墙的事呢。”
众人都笑了,沈彤又道:“不过,假县主临死前意指太皇太后,你们不觉得这是画蛇添足吗?倒像是担心秦王不会怀疑太皇太后似的。”
......
秦王府内,同样的一番话是从萧韧嘴里说出来的。
这番话昨天沈彤也说过,秦王默然一刻,道:“以太皇太后和杨家之能,是可以豢养死士的,这些死士难道真的不是他们的人吗?”
萧韧道:“卑职就是觉得假县主最后说的那番话像是故意说的,要让我们认定这是太皇太后的手笔。”
这一点上,他同意沈彤的说法。
一旁的周铮道:“这本来也是太皇太后的手笔啊,她是太皇太后派来的,这件事想要赖到别人头上也不行啊。临死之时,那么重要的几句话,她没有必要再把太皇太后抬出来,她可以什么都不说的。”
秦王看向一清道人,问道:“先生,你有何高见?”
昨天一清道人没在王府,他没有见过沈彤,但是从大家的叙述中他已经对这件事有所了解,他的目光扫向萧韧,问道:“七少,可否请你那位小友再来王府一趟?”
萧韧蹙眉,这假老道什么意思?什么小友,沈彤没有名字的吗?
“她叫沈彤。”萧韧冷冷地说道。
一清道人微笑:“是贫道口误了,贫道想见见这位沈姑娘,不知可妥否?”
现在大家在讨论的是刺客的事,一清道人却要见沈彤,萧韧觉得这假老道是越来越烦人了,他假装没有听到,不置可否。
一清道人只好又看向秦王,总会有个能讲理的人。
秦王微笑,对身边的内侍道:“你去请沈姑娘到王府来一叙。”
内侍应声而去。
一个时辰后,沈彤姗姗而来。
同样是外书房,但是今天在书房里的人远比昨天要多。
除了萧韧、周铮和蒋双流,而有包括一清道人在内的几名幕僚。
沈彤穿了件鹅黄小襦,粉红色的裙子,留到齐耳的头发上系着两条粉红色的丝带。
看到走进来一个小女娃娃,几名幕僚全都吃了一惊。
他们已经知道这位沈姑娘是个小姑娘了,可是却没有想到竟然这么小。
一清道人皱起眉头,上下打量着沈彤,嘴角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有说。
他对站在身边的徒弟朗月说道:“你出去吧。”
显然,现在要谈的事,是不能让其他人听到的。
见朗月出去,原本在一旁侍立的两名内侍也自觉地退了出去。
朗月只有十岁,他好奇地多看了沈彤两眼,这位沈姑娘和他差不多的年纪吧。
沈彤给秦王见过礼,在一旁坐下。
秦王道:“一清先生,这位就是沈姑娘,昨日本王遇袭,多亏沈姑娘救驾。”
一清道人微微颔首,目光在沈彤脸上游移,其他几名幕僚也与沈彤一一见过。
待到众人坐定,秦王道:“沈姑娘,昨日你曾对本王提及,这些刺客应是另有所图,沈姑娘是如何推论而出的?”
几名幕僚面面相觑,怎么的?秦王对这位沈姑娘也太客气了吧,就算她对王爷有救命之恩,可是也只是个尚未留头的小女娃子啊。
一名幕僚悄悄去看一清道人的脸色,可是却正看到一清道人正死死盯着沈彤在看,那名幕僚吃了一惊,不会吧,孤芳自赏的一清假道士感到压力了?
沈彤正在侃侃而谈:“如果这些人是太皇太后的人,那她们不是更应该维护太皇太后吗?她们是死士,又不是随便派来的阿猫阿狗,提到太皇太后再自尽,这是想把一切都推到太皇太后身上吧,王爷,他们想要加剧您和太皇太后之间的矛盾。”
幕僚们慨叹,这是哪来的小丫头,不知轻重,而且就这样随随便便就把王爷和太皇太后的矛盾说出来了?
这不是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吗?
第一四九章 相问
秦王与太皇太后之间的矛盾,世人皆知,但是对于幕僚们而言,这是他们关上门说的事,现在从一个第一次见面的小女娃嘴里说出来,他们反而愕然了。
反倒是秦王并不在意,他道:“昨日那刺客临终前说的话,本王犹萦在耳,此刻想来,的确透着蹊跷。或许就连宫里那位也只是局中人而已。”
说到这里,秦王看向萧韧:“抓住的那人可问出口供了?”
萧韧道:“还在熬着。”
“小七,刺客的来历就交给你了,务必查出来”,秦王又看向蒋双流,“本王记得你和邹雪怀私交甚笃。”
蒋双流苦笑,王爷什么时候也会说半句话了,这让他怎么接?
上次他让莫敢从邹雪怀手里要了一张龙虎卫的凭信,之后他们用那张凭信冒充龙虎卫的事,邹雪怀铁定是知道了,还不知背后怎么骂他呢。
蒋双流硬着头皮说道:“请王爷放心,末将一定会鼎力协助七少。”
秦王很满意,对众人道:“那就先议到这里吧。”
他又对沈彤道:“沈姑娘,本王还有些事想与你说。”
沈彤颔首,其他人纷纷离座,正准备出去,忽然,一清道人说道:“沈姑娘,贫道有几句话想问问你,可妥否?”
众人脚步顿住,齐齐看向一清道人和沈彤。
沈彤再次颔首,道:“道长请问。”
小女娃彬彬有礼,大方得体。
“沈姑娘今年芳龄几何?”一清道人问道。
“十岁。”沈彤道。
“请问沈姑娘习武多久,师从哪位高人?”一清道人又问。
“家师闲云野鹤,偶遇于我,也只是传授了几招而已,未行师徒大礼,我也不知他老人家高姓大名。”这套说法是沈彤两年前就准备好的,可惜还是第一次用上。
“只有几招?”一清道人目光如炬,他看着沈彤的眼睛,似是要看到她的心里。
“对,他老人家说这几招最适合我,我只要把这几招练好了就能自保。”沈彤对答如流,说到自保二字时,她弯了弯眼睛,得意之色毫不掩饰。
“沈姑娘就是用这几招杀死了七名刺客?”一清道人面白如玉,凤眼长眉,颇有几分仙风道骨,如果不了解他的身份,会误以为他也是一位世外高人。
好看的人总会惹人注目,沈彤的目光在他那张宛若谪仙的脸上停留许久,才慢吞吞地说道:“道长搞错了,不是七个啊。其实我一个都没有杀死,她们是自尽的。”
一清道人轻咳一声:“沈姑娘就是凭着区区几招制住了七名刺客?”
“道长又搞错了,我只是制住了六个人,这六个是协助刺客的,她们并没有行刺王爷的能力。而那位假扮县主的刺客,不是我一个人制住的,还有七少和那位已故的公公呢。”
萧韧刺了刺客一剑,内侍则做了人肉盾牌,为秦王挡下致命一击。
当然,那位公公并不是心甘情愿做盾牌的,他是被沈彤扔出去的。
一清道人微笑:“沈姑娘真是自谦。”
“不是自谦,这是事实。”沈彤展颜一笑。
一清道人倒也痛快:“那贫道没有可问的了,多谢沈姑娘解惑。”
说完,一清道人就率先走出了外书房,其他人也跟着鱼贯而出。
书房外面有两株枝干虬劲的老梅,朗月正站在梅树下,看到师傅走出来,他连忙迎上去,一清道人却瞪了他一眼,道:“你怎么还在?”
朗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没有说话。
一清道人摇摇头,道:“走吧。”
朗月站着没动,待到一清道人从他身边走过去,他飞快地抬起头看向书房,书房的门已经关上,两名小内侍站在门外。
身后传来轻咳,朗月慌忙转身,小跑着跟上师傅。
坐在光线不甚明亮的书房里,秦王深深地看着沈彤,他的声音里多了几分长辈对晚辈的亲切:“本王第一次见到令祖沈首辅,是在先帝的御书房里。那时本王比你现在的年龄还要小,先帝的龙体也还硬朗,唉,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本王没有想到,沈氏一门书香,居然出了一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公子。”
沈彤嘴角含笑,她轻声说道:“晚辈没有见过祖父,甚至也只是从别人口中得知的自己身世。”
“令堂没有对你讲过吗?”秦王一怔,在他看来,沈彤如此行事果断,定当是如小七那般,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也知道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却没想到,沈彤竟然是从别人那里知道的身世。
“我不记得啊,直到后来出了事,我被陶家表舅抓走,才从他的口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沈彤说道。
关于陶世遗的事,沈彤猜到秦王定然是知晓的,蒋双流南下回来,虽然没有带回她,可是一定会把陶世遗查得清清楚楚。
果然,秦王没有追问陶世遗的事,他叹了口气,道:“令堂是位奇女子啊,改天本王也想见见令堂。”
沈彤微笑:“好啊,我和阿娘说了,她一定会很高兴。”
说到这里,她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对秦王说道:“阿娘很喜欢西安城呢。”
秦王凝视着沈彤,他从小姑娘的脸上看到了慧诘。
小姑娘说的是黄氏喜欢西安城,却没有说到她自己。
这一刻,秦王的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念头,这小姑娘来到西安城,莫非就是想要找个地方安置她娘?方便她去做她自己的事?
不过这也无妨,他原本也是想要找到她们,只是他没有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和她们见面而已。
当然,希望这个小姑娘不要太淘气......可是那又怎么可能呢?
“本王知道了。”秦王莞尔,语气温和。
“晚辈告退。”沈彤屈膝,退了出去。
走出外书房,沈彤微微眯起眼睛,秦王是懂她的意思吧,和聪明人打交道真好。
“沈彤。”
耳畔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沈彤转过身去,她看到了萧韧。
萧韧没有说话,大步向前走去。
沈彤加快脚步追上了他,两人走出外书房所在的院子,七拐八拐,来到一个小小院落。
第一五零章 你有事吗
“这是我从小到大住过的地方。”
这是萧韧以前住的院子,他搬出王府后,这院子依然给他留着,王府很大,也只有四位主子而已,因此空出的院落也很多,这个院子便保留下来,偶尔萧韧在王府留宿时还会住在这里。
沈彤打量着院子,院子里有一棵香樟树,还有一块光秃秃的大石头。
见她在看那块大石,萧韧道:“我八岁那年去洛阳,在路上看到了这块石头,觉得有趣,就带回了西安。你看这石头上非常干燥,说明明天也是晴天,若是阴天,这块石头上便会现出水渍,有时候还会滴下水来。”
“真的吗?还有这么神奇的东西?”沈彤大奇,围着那块石头转了几个圈儿。
萧韧道:“下次现出水渍时我叫你来看。”
“好啊。”沈彤笑着跟了萧韧走进屋里。
门口站着两个小内侍,萧韧看他们一眼,他们便飞快地走了。
萧韧虽然很少回来,可是室内收拾得一尘不染,一看就是每日都有人打扫。
两人在太师椅上坐下,萧韧问道:“王爷没有问起南边的事吧?”
萧韧口中的“南边的事”,就是指的那年发生在柳家湾的事情。
屋里只有萧韧和沈彤两个人,沈彤摇摇头:“王爷没有问,王爷是聪明人,他只是提到了沈首辅。”
“提到沈首辅?然后呢?”萧韧神色严肃起来。
“然后?然后我说我全都不知道,我是在陶世遗口中得知自己身世的,我阿娘什么也没有告诉我。”沈彤说完,自己忍不住笑了出来,露出一排雪白的贝齿。
“你倒是会撇清,你不担心王爷会把令堂请进王府啊。”萧韧严肃的脸上难得地露出了笑容。
“王爷说了啊,他说改日会请我阿娘进府一叙的,难道你以为我会担心我阿娘对王爷说什么吗?”沈彤笑道。
“难道不是吗?”萧韧反问。
在萧韧看来,沈彤之所以要以这种方式走到秦王面前,一半的原因是不想被秦王掌控,另一半的原因就是想要隐瞒什么事。
“当然不是啊,我阿娘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关我什么事?”沈彤道。
“不关你的事?你是沈家女儿啊。”萧韧不解。
沈彤坐在太师椅上,穿着绣鞋的脚丫一晃一晃的,她漫不经心地说道:“你是想问遗诏的事吧,原来你也知道有遗诏啊。”
萧韧眨眨眼睛,好吧,他露馅了。
“刚刚认识你时,我还不知道,老蒋或许知道,因为去南边找你们的人是他,不是我。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杨家千里迢迢抓个假货进京,当然不是为了帮沈家照顾孤儿寡母,于是我就去查了,知道他们想要遗诏。”
沈彤道:“唉,好像除了我以外,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遗诏在哪里似的。”
萧韧哈哈大笑起来,倒是把沈彤给笑得怔住了,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萧韧这样笑呢。
“这么好笑吗?我也觉得挺好笑的,所有人都知道我是沈氏遗孤,所有人也都知道能从我娘和我身上得到遗诏,可是我这个当事人却不知道,就连身世也是从仇人嘴里知道的,你说多可笑。”沈彤一边自嘲一边看向桌子,桌子上空空如也,连杯茶也没有。
“萧韧,有你这样待客的吗?”
萧韧皱眉,他真的疏忽了。
“早知道就让那两个家伙上了茶再走了。”
“没事,先欠着吧。”沈彤笑道。
沈彤唇角飞扬,早已没有了刚才自怨,不对,刚才也没有自怨,她只是在自嘲。
“沈彤,你真的从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吗?”萧韧问道。
“不知道啊,小时候的事情我全都忘了,唯一记得的就是我娘的样子。”沈彤叹了口气。
“怎么会忘了的?”萧韧不解,从小到大的事情,他全都历历在目,有些事他想忘,可是却忘不了。
“我被带到陶家后就病了,病好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可能是伤到了脑子。”沈彤没有说谎,她的确是伤到了脑子,但却不是这一世。
萧韧凝视着沈彤,忽然问道:“如果你再生一次病,会不会把后来认识的人也全都忘了,比如那几个飞鱼卫,比如你那个傻丫头,比如......我?”
沈彤眨眨眼睛,这倒是她没有想过的。
“这也有可能啊,你们一定不要忘记我,如果有一天,我忘记你们了,那就辛苦你们提醒我,告诉我。”
“嗯,不过你最好还是不要忘记的好。”萧韧想像不出,如果有一天,沈彤再次失忆,连他也不认识了,会是什么样?像当初在京城时见面就和他打架吗?
“沈彤,王爷是个睿智的人,那份遗诏如果真在你们手上,你们不拿出来,他是不会逼你们的。”萧韧说道。
“我知道啊,他不会逼我们,但是他会把我娘留在西安,只要我娘在西安,他留不住我,但是他能留住我娘。”沈彤道。
“这不是你想要的吗?”萧韧可不认为沈彤带着黄氏来西安是自投罗网,这小丫头不会做茧自缚,她一定早就想到了。
“是啊,普天之下没有一个地方比西安更安全的,把我娘安置在这里,我真是太明智了。”沈彤得意洋洋,一只手习惯性地在桌上摸了摸,什么都没有摸到,无奈地又缩了回来。
她是想吃零嘴儿吧。
“沈彤,下次我们别在这里见面了,去清水巷吧,那边都是我自己的人,用起来顺手。”
是啊,当然不像在这里,连杯茶也没有,连颗花生也没有。
“好啊。”沈彤爽快地答应了,这让萧韧很高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高兴。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接着,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宜宁郡主带着一股子冷风跑了进来。
“七哥,樊......沈姑娘,原来你们真的在这里啊,我还以为你们都出府了呢。”宜宁郡主一边说,一边大咧咧地坐到沈彤身边。
萧韧的眉头拧到了一起,问道:“你有事吗?”
第一五一章 为了我自己
“我来找沈姑娘啊”,宜宁郡主边说边四下看看,咧着小嘴一脸嫌弃,“这屋里不烧地龙,有客人来了,怎么也不加个火盆啊,瞧瞧,热茶也没有一杯,你不怕冷,我和沈姑娘可不行。”
“嫌冷就走,没人让你来”,萧韧没好气地说道,却又下意识地看向沈彤,“你冷不冷?”
长时间空置的屋子本就显得冷清,加之没有放火盆,这屋里的确是冷嗖嗖的。
沈彤只顾着和萧韧说话,原本也没有在意,现在听宜宁郡主一说,便也觉得冷了。
“嗯。”沈彤有过冰天雪地的野外露宿的经历,相对而言,这点冷也不算什么。但冷就是冷,她也没有必要忍着。
萧韧蹙眉,站起身来就外走,走到门口,他回过头来,见沈彤还在太师椅上坐着,他冷着脸说道:“走啊。”
沈彤失笑,这孩子怎么说走就走,她好歹也是客人好吧?
她无奈地起身,宜宁郡主比她还快,跳到萧韧面前,问道:“去哪儿啊?”
显然,她对萧韧的行事作派早就司空惯了。
萧韧没理她,对沈彤道:“我送你回家。”
原来是要送她回家啊。
沈彤并不反感宜宁郡主,但是今天她跟着萧韧来这里,原本也是有事要谈,可这事却不能当着宜宁郡主说,听到萧韧说要送她回家,她连忙谢过:“好啊,多谢七少。”
她的话音刚落,宜宁郡主就一脸的兴奋:“沈姑娘,我也一起送你吧!”
沈彤张张嘴,她是拒绝呢还是拒绝呢。
这时,一个如同从冰窟窿里传出来的声音说道:“不行,你别想趁这机会溜出去,假县主的事已经传出去了,谁知道她还有没有同伙,你现在出去很危险,老老实实留在王府里。”
说话的是萧韧。
宜宁郡主扁扁嘴,现在是正月里啊,好不容易今年不用守孝,她很想到街上逛逛。昨天王府里刚刚出了事,丁侧妃拘着她不让出去,但是如果是跟着萧韧一起去送沈彤,那就不一样了,先斩后奏都没关系。
可是现在萧韧不带着她。
“七哥......”
萧韧看都没看她一眼,大步流星向前走。
“沈姑娘,沈妹妹......”
沈彤露出一个同情的笑容。
宜宁郡主耷拉着脑袋,忽然她在沈彤身后喊道:“沈妹妹,我带你去看猫吧。”
猫?
猫!
沈彤脸不红心不跳:“改日吧。”
好吧,宜宁郡主彻底失望了,眼睁睁看着萧韧和沈彤走了出去。
直到出了王府,沈彤才问道:“郡主是不是很少出门?”
“你别让她骗了,宜宁就是太喜欢出门了,上次她一定要和我一起出去,半路上我走了,她没回王府,跑到蜀香楼大吃大喝,结果吃坏了肚子,被抬着回来的。”
萧韧说的就是他在半路上去找沈彤的那一次,宜宁郡主独自跑到蜀香楼,吃的都是辛辣菜肴,吃到一半就腹痛难忍,被禁食了整整两日,好在蜀香楼是蒋双流夫人的嫁妆,若是寻常商户,恐怕会给吓个半死,即便如此,蒋夫人也带着厚礼亲自登门道歉。
沈彤失笑,这位宜宁郡主还真是有趣。
出了王府,萧韧问道:“你回书院街吗?”
现在是大白天,沈彤当然不用他送,他也只是打着送沈彤的幌子出来而已,毕竟屋里太冷了......
“萧韧,我有事要和你谈。”沈彤说道。
两人找了个茶馆,茶馆掌柜认识萧韧,当下便把他们带到后面一间清净的雅间,伙计送来香茗茶点,便退了出去。
沈彤起身,把雅间内外看了看,关上门重又坐了回去。
萧韧道:“这里的老板是我的人,你尽管放心。”
沈彤点点头,她坐在萧韧对面,她掀开茶盅的盖子晾着,水雾袅袅,她的双眸也像是染了水气,湿漉漉的,如同雨夜初晴时亮起的星子。
“我知道一些关于刺客的事情。”沈彤说道。
秦王把调查刺客来历的事交给了萧韧,虽然留下了活口,可是除了知道刺客是太皇太后雇来的以外,别无线索。
透过氤氲水汽,萧韧看向沈彤的眼睛。沈彤的眼睛黑白分明,明明是至纯至净的一双眸子,可是却如同深得看不到底的深潭。
“你是要谈条件?”萧韧丝毫也不会认为沈彤会把这么重要的消息白白告诉他,她和他谈过条件,在护国公府那座臭气熏天的假山外面,她已经和他谈过条件了。
“不,这次不谈条件。”沈彤说道。
“不谈条件?”萧韧虽然诧异,但是却并不觉得奇怪。眼前的小姑娘早就让他见怪不怪了。
“对,我们可以合作。”沈彤微笑。
“合作?”萧韧饶有兴趣地看着沈彤,嘴角微微上挑,带出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事隔一年,她又要和他合作了吗?
“我可以把我所知道的告诉你,但是你要让我参与你的调查,当然,你也可以先征求秦王的同意,不过我觉得这没有必要,你说对吧?”还是那把童声,还是那种该死的自信,还是要和他合作。
萧韧没有回答,他依然看着沈彤,许久,他才缓缓说道:“王爷要查出刺客的来历,是想知道太皇太后的图谋;你想查出刺客的来历,又是为了什么?”
刺客要杀的是秦王,秦王除了要知道幕后黑手,也要知道刺客的来历。
可是沈彤呢?
“为了我自己。”沈彤说道。
“为了你?”萧韧不解,沈彤是因为秦王府的事,才和刺客有所交集,这件事和她本来没有任何关系。
“对啊,你应该听说过陶世遗全家被灭门的事吧,那你知道是被何人灭门的吗?”沈彤问道。
“不是杨家和关家吗?”对于在上乔镇和柳家湾发生的事,萧韧是从蒋双流口中听说的,他知道陶世遗,根据蒋双流所说,陶家灭门,动手的是关家,幕后主使却是杨家。杨家嫡长孙杨锦程曾经到过上乔镇。
“陶世遗是被关家放火烧死的,但是陶太太和她娘家人却不是,我猜杀死她们的那些人,和刺杀秦王的是同一拨人。”
第一五二章 击掌
“所以这就是你的原因?我怎么看不出这和你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杀死的是你的仇人,你想找到他们,然后感谢?”萧韧好整以暇,眼里兴味十足。
“要不要感谢,这是我的事;想不想合作,这是你的事”,沈彤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继续说道,“我们各取所需,他们是死士,虽然你手里有个活口,可是你也别想从她口中得到有用的东西,如果被你像熬鹰一样熬上几天几夜就能招供,那也就不是死士了。”
“你有从死士身上得不到的东西?那你为何还要与我合作,你已经全都知道了,还要调查什么?”萧韧有些奇怪。
“是啊,我知道他们很多事,可是还有一些事情是我想不透的,我想了很久也不明白,我的能力有限,以我一人之力,即使加上许安他们,也查不出我想要的答案。所以我想和你合作。”说完,小姑娘眨眨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如同蝴蝶翻飞,不知何时才会停留花间。
“如果我不想合作呢?”茶杯的水雾渐渐散去,少年的神情清晰起来。比起那年的雪夜,他的眼中少了冰冷,多了几许玩味。
玩味?
他在逗她。
沈彤在心里翻个白眼。
“你不和我合作,那我就自己查,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如果到时和你发生冲突,还请见谅,我是对事不对人的。”
萧韧想吐槽了,“对事不对人”这五个字也能这样用的吗?
你怎么不直接说“别怪我六亲不认,假装不认识你”。
算了,傻子才不想和她合作呢。
萧韧在心里说服着自己,论智论力,沈彤都不会拖累他,当然,如果她长大两三岁,那就更好了。
萧韧摸摸耳朵,耳尖有点热,下次不来这家茶馆了,火盆烧得太热了。
“好,我答应。”萧韧说道。
“你不用禀明秦王吗?”沈彤问道。
“我能作主。”萧韧沉声说道。
沈彤笑了,和那夜一样,绽放出一朵大大的笑容,明媚得宛若春日娇阳。
“那就说定了,你先去熬鹰,熬不出结果就来找我。”说完,沈彤站起身来。
这就要走了?
说好的合作呢?
“沈彤,我们不击掌了吗?”萧韧记得沈彤喜欢击掌,在护国公府击掌为盟,虽然沈彤半路上把他丢下自己跑了,可是终归还是合作成功;第二次是在书院街上,沈彤要和他击掌,他嫌矫情没有搭理她,结果那次沈彤说话不算数,离开西安也没有告诉他。
所以这一次,他一定要击掌,否则这丫头一准儿又不认帐了。
“好啊,击掌为盟!”
沈彤笑着伸出了手掌,她的手像是没有长,还是小小的,又白又嫩。
萧韧也伸出了手,他的手在她的手上轻轻一碰,便抽了回来。
他的手比她的要大了很多,轻轻一握就能把她的手握在手心。
......
从茶馆出来,萧韧便出城去了亲卫营。
那里是他掌管的五千亲卫,在王府里抓到的那个活口就在这里。
那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在钟陵县主身边假扮成嬷嬷。
制住她的时候,沈彤果断摘了她的下巴,把她嘴里藏的毒丸取了出来。
从抓住她的当天晚上,直到现在,她都被捆绑成一个难捱的姿势,不给吃喝,甚至不让她打盹,这就是所谓的熬鹰,据说野外长大的鹰难以驯服,便是以这种方面慢慢熬着,直到屈服为止。
这同样也是军中最常用来对付细作的方法,简单而实用。
但是也正如沈彤所言,这种方法对付细作或者普通杀手都是有效的,可是用在死士身上,就如一拳打在棉花里,看不到效果,无计可施。
那晚萧韧没有回城,就睡在卫营里,他一觉醒来,天已蒙蒙亮。
他走进关押死士的营房,岳阳正在呼呼大睡,桌子上还有没吃完的酒菜,隔了一夜,酒香肉香仍然没有褪去。
蒋修杰手里拿着一根小棍,坐在死士对面,时不时地用小棍捅捅死士,强迫她只能大睁着眼睛。
看到萧韧走进来,蒋修杰用小棍朝着死士鼻子上拍了一下,道:“想说了吗?”
死士的嘴巴用牛皮条勒住,她不能闭嘴,也不能说话,这是用来防止她咬舌自尽的。
看到萧韧,死士的眼珠一动不动,外界的一切都与她无关,生命也与她无关,在她们领了任务来到西安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是个死人了。她的生命不是由她来支配,她活着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主人效力,主人让她活,她就要活着;主人让她死,她就要去死,义无反顾。
得知这次要行刺的人是秦王时,她们七人就知道这一次是赴死。
无论此次刺杀成功与否,她们都要死。
刺杀成功,她们要被灭口,无论是自杀还是被同袍所杀,她们得到的奖励就是死亡。
刺杀失败,她们更要死,要么死在对手刀下,要么是死在自己人手中。
失败不仅是表面上的失败,还意味着对手是活着的。对手没有死,便会根据她们留下的蛛丝马迹,发现更多的秘密,所以只有她们死了,才能彻底斩断她们与主人的联系,所以,她们仍然是死。
而现在,她被抓住了,对她而言,只是换一种方式去死而已。
不能痛痛快快地死去,那就这样吧,不过就是时间长短而已。
死士的眼睛已经布满血丝,熬得通红,所有的一切对她而言都是无关痛痒的,无论来的是谁,无论这些人如何折磨她,她只是一具没有生命的木偶而已。
萧韧久久地注视着她,那个女人早就死了吧,虽然还有呼吸,可是她的心已经死了。
这就是死士。
终于,萧韧转身走了出去。
身后传来蒋修杰的喊声:“七少,还审吗?”
萧韧没有停下脚步,冷冷地说道:“给她吃顿好的,她想死就死吧,不想死就关起来。”
萧韧走出卫营时,第一丝晨曦已经透过云层,冬日的清晨寒冷,带着微微的潮湿。
第一五三章 送你一匹马
沈彤没有忘记和萧韧的约定,她也想找个地方骑马了。
大齐没禁马匹,只要养得起,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市井小民皆可以马代步,但是话虽如此,养马不是养猫养狗,不但需要精心打理,还要有场地,并不是每家的宅子都能遛马,即使是底蕴深厚的世家大族,也只是养几匹用来拉车驾辕。
书院街的宅子没有养马的地方,在西安的时候,大家出门要么步行,要么在街上随便雇顶轿子,也没有养马的需要。
但是练武之人大多爱马,平时倒也没有什么,那日听萧韧说要出城骑马,沈彤就心痒起来了。
只是她没有想到,他们去遛马的地方,居然是一处马场。
大齐朝的马场都在西北,早年关东也有两座,但是马场主人都是鞑子平民,因为投靠了燕王才得以在关东落脚,长年为燕王提供马匹,燕王死后,他们担心会受到大齐朝廷的盘剥,不到三个月,这两座马场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见到沈彤,萧韧对小栗子说了几句,小栗子立刻下马,把马牵到沈彤面前,自己则去和护卫共骑了。
沈彤向后看了看,除了萧韧和小栗子,还有蒋修杰和岳阳,以及七八名护卫,却没有看到周铮和宜宁郡主。
“咦,郡主呢?”沈彤对那位活泼热情的小郡主印象很好。
“英姑姑也去,他们去接英姑姑了,这会儿应该已经出城了。”
萧韧口中的英姑姑就是樊帼英,宜宁郡主听闻她还要过两天回榆林,便拉着她一起去。
沈彤与樊帼英有两面之缘,樊帼英性情好爽,却不失精明,帮着父亲镇守榆林多年,论起对榆林的了解,非她莫属。
听说樊帼英也会去,沈彤的心情就更好了几分。
在路上,当两人的马头并驾时,萧韧忽然“嗯”了一声。
沈彤怔了怔,随后就明白了。
她问道:“不再继续熬了?”
“一心求死,没必要了。”萧韧淡淡地说道。
这是沈彤意料之中的。
换作是前世的她,被人抓住又没有逃脱的希望,除了只求速死以外,真的别无他求了。
难道还盼望有人来救吗?即使有人来救,那么要么是想亲手将她灭口的自己人,要么就是想用她来做要协的其他人,归根结底,她还是会死,只是死在谁手里的区别而已。
两人都没有再继续说话,现在不是谈论这些的时候。
到了马场时,周铮和宜宁郡主果然已经先他们到了。
马场在城外五十里,快到咸阳了。
马场不大,三年前才开起来的,马匹也不多,但是养的都是蒙古马。
前世,沈彤就对蒙古马情有独钟。蒙古马身躯并不高大,头大颈短,但是性情沉稳,耐力强劲,于千军万马中也毫不逊色,是最好的战马。
萧韧对小栗子便个眼色,很快,一名马倌儿牵出一匹通体枣红的小马出来。
沈彤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她人小个矮,即使是个头不高的蒙古马,对她而言也太过高大了。
“这是火儿,别看它个子小,已经四岁了”,萧韧从马倌儿手里接过缰绳,牵到沈彤面前,“她脾气不好,你小心一点。”
火儿?
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个火爆脾气了。
沈彤接过缰绳,却没有立刻上马。
她看着火儿,问那马倌儿:“这是母马?”
马倌儿道:“小娘子可别因为它是母马就放松了,小的养马有些年了,像火儿这般烈性的,也没见过几匹。”
萧韧在一旁说道:“你别看它表面上安安静静的,都是装的。”
沈彤噗哧笑了出来,说一匹马是装的?
她忽然伸出手去,拽了拽火儿的耳朵,马倌儿吓了一跳,正要制止,就见火儿猛的一甩蹄子,竟然从沈彤手中挣脱了缰绳,撒腿就向前跑去。
马倌儿大声呼喝,可是火儿却像没有听到似的,纵情狂奔。
沈彤瞠目结舌,这就跑了?
她转过头去,就看到萧韧面无表情的脸。
身后传来宜宁郡主的惊呼:“七哥,你把火儿牵出来干嘛?”
去年,宜宁郡主第一次见到火儿,死话不相信火儿性子爆烈,拉过火儿就要骑上去,结果脚刚刚踩上马蹬,就被火儿甩了出去,好在被暗卫及时接住,否则还不知会出什么事。
因此,火儿便被圈了出来,宜宁郡主也有好久没有见过它了。
宜宁郡主没有想到,再次见到火儿,居然会是这种情况。
正在这时,只见一骑马忽然从她身边掠了过去,待她看清楚,那匹马已在几丈开外。
“英姑姑?”
马上的人正是樊帼英,她收住缰绳,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儿,目光所及之处正是沈彤。
“小姑娘,敢不敢跟我一道去把那匹小野马找回来?”
沈彤咧开嘴笑了:“敢!”
樊帼英一甩头,笑道:“那就走!”
沈彤跑到樊帼英马前,樊帼英朝她伸出手去,把她拉上马背,两人一马,朝着火儿逃跑的方向奔驰而去。
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的蒋修杰叹了口气,走到萧韧身后,拍拍他的肩膀:“七少,你想报仇也不能用这种法子吧,人家还是个小女娃呢。”
萧韧转头,冷冷地看着蒋修杰。
蒋修杰......
周铮见状,假装去给自己的马整理马鞍,肩膀一耸一耸的,笑得透不过气来。
宜宁郡主却还在埋怨:“七哥,你怎么这样啊,沈姑娘帮过我们,也帮过你,你这是以怨报德。”
好吧,所有人都认为他把火儿牵出来,就是想要看着火儿把沈彤踢飞出去。
萧韧一言不发,翻身上马,朝着渐行渐影的身影追了过去。
这时,小栗子跑过来,对笑得见眉不见眼的蒋修杰说道:“蒋少爷,你冤枉七少了,为了能让火儿听沈姑娘的话,他已经把火儿驯好了,谁也没有想到沈姑娘会去拽火儿的耳朵啊,七少才不是你说的那样呢。”
什么?
萧韧把火儿驯好了?
无论是蒋修杰,还是宜宁郡主,以及笑得腮帮子发酸的周铮,全都不可置信地去看一旁的马倌儿。
“真的假的?”他们问道。
秦王府的人常来这里,马倌儿见了贵人们并不害怕,他忙道:“这位小哥儿说得没错,七少驯火儿也有几个月了,每隔几天就会过来,火儿是听七少的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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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 火儿
樊帼英的马名叫奔兔,是一匹久经沙场的良驹。
火儿还是个牙口未齐的小马,虽然一骑绝尘,但是全凭一腔孤勇,跑着跑着就放慢了脚步,并非是它跑不动了,而是火儿迷茫了。
它在哪儿?它要去哪儿?
它不是应该踹飞那个扯它耳朵的家伙吗?
奔兔追上火儿的时候,火儿已经停下来了,它掉转马头,准备回去报仇。
奔兔一闪身,挡住了火儿的去路。
按理说火儿看到奔兔这种老江湖,是应该避让一二的。
可是火儿一直被圈在马场里,它不懂外面的世界有多么残酷,当然也不懂江湖规矩。
于是火儿果断做出反击,它很生气,它要去踹那个扯它耳朵的家伙,于是火儿,一匹小马,如同一头愤怒的小豹子朝着奔兔撞了过去!
奔兔经验丰富,眼看火儿撞过来,它急忙向一旁避去,火儿就如同一团火球似的冲了过去。
马背上的樊帼英和沈彤全都松了一口气,正想继续去追,可是跑过去的火儿忽然又折回来了。
怎么回事?
奔兔不明白。
樊帼英和沈彤也不明白。
可是很快,她们就明白了。
火儿如同一头喷火的小龙,向着坐在樊帼英身后的沈彤而去。
就在刚刚,火儿认出了沈彤!
沈彤忽然懂了,得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她得罪了一匹马。
有理说不清,想要休战也不行。
天呐,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认死理的马啊!
情急之下,沈彤不想连累樊帼英和奔兔,眼看火儿的鼻子里的热气已经喷到她的脸上,沈彤忽然从马背上跳了起来,一个飞身,抱住了火儿的脑袋!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从后面赶过来的萧韧大吃一惊,他高声大喊:“火儿不要!”
可是已经晚了,火儿拼命甩头,沈彤小小的身躯被它甩成了一条直线,但是她的手却紧紧抱着火儿的脖子。
粗砺的马棕磨擦着她的手心,沈彤一遍遍地叫着火儿的名字。
可能是听到了萧韧的喊声,也可能是火儿感觉到身上那人并没有恶意,它的动作终于停了下来,可就在这一刻,沈彤再也支持不住,手上一松,如同一个布娃娃般的飞了出去。
萧韧和樊帼英几乎同时从马上跃下,扑向沈彤。而沈彤也在落地的一刹那,她使了个巧劲儿,虽然摔在地上,但是并没有摔伤。
“你没事吧?”
“还能起来吗?”
萧韧抢在樊帼英之前,把沈彤扶坐起来。
“我没事。”沈彤笑了笑,深深地呼出一口气,从地上站了起来。
火儿看到萧韧,怒气渐消,但依然爆燥,它在原地打着转儿,把马蹄跺得哒哒作响。
沈彤走到火儿面前,忽然一个飞向,跃上了火儿的马背。
火儿愤怒了,身子一偏,试图把沈彤甩下来,沈彤却紧紧抓住它的马鬃,火儿上下跳跃,继而狂奔,沈彤伏在它的背上,她的身体有几次差点就被火儿甩下来,她只能像刚才一样,用双手抱住火儿的脖子,任火儿如何折腾,沈彤就如同大海上的一片落叶,任海浪翻滚,惊涛拍岸,落叶起起伏伏,却从未被海涛吞没。
樊帼英看得心花怒放,马背上的那个小姑娘太令她满意了,那天秦王府出事的时候,樊帼英和众女眷们都在揽月阁,她只是留意到钟陵县主出去了,并没有看到沈彤也不见了。
后来有内侍过来,说钟陵县主身体不适,提前退席。
那时樊帼英猜到一定有事情发生,但是王府里的人三缄其口,她便没有去问,带头离开了王府。
直到第二天,才有王府的人来向她告知发生的事情,她听说以后才知道原来出了那么大的事。
而直到昨天,樊帼英才从宜宁郡主口中得知,治住假县主,救下秦王这件大事中,沈彤功不可没。
只是那天的事,宜宁郡主没有亲眼看到,她也只是听周铮说起的,她能告诉樊帼英的,只是开始和结尾,至于中间发生的事,她也只能简单带过。
现在,看着远去的一人一马,樊帼英双目炯炯。
这个小姑娘,她究竟是什么来头?
在沈彤身上,樊帼英似乎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
樊帼英莞尔,怎么会想到自己了呢?自己十岁的时候,可没有沈彤这份气势。
沈彤年幼,身量尚未长成,从她被火儿甩下马背,就能看出来,沈彤没有多少体力,甚至不如普通成年人。
可是,沈彤通体散发出来的气势,却令樊帼英为之惊艳!
无论她的武功高低,无论她的年龄大小,骑在马背上的沈彤,就如同一座山,有秀岭,有险峰,有青翠如烟的美景,又有怪石嶙峋的峥嵘。能令文人雅士诗词歌咏,能令美人水袖做山间舞,可又能挡住胡虏铁骑奔腾,万马奔腾如海。
樊帼英忽然抚掌大笑,笑声在空阔的山路上回荡。
萧韧却站在那里,纹丝不动。
他没有像方才那般疾追而去,也没有惊慌失措,担心火儿会伤到沈彤,他就站在那里,看着那一人一马由大变小,最后变成两个小小的黑点。
也不知过了多久,远处的山路上由远而近,走来一骑。
说是走的,就的确是走。
那马走得很慢,马背上的人娇娇小小。一人一马,悠闲自得,像是在观看山路两边的风景。
这时,周铮和宜宁县主、蒋修杰、岳阳也追了过来。
他们没有看到刚才的惊心动魄,他们只是看到了远远走来的一人一马。
“这是火儿?”宜宁郡主大吃一惊,她揉揉眼睛,那片火红不是火儿还能是谁?
周铮则笑了,有趣,真是有趣啊。那个火龙一样的火儿,怎么就变了?
这哪里还是火儿,这分明就是姑娘们骑着踏青的胭脂马。
沈彤骑在马背上,看看风景,就又贴在火儿耳边说上几句话,她时不时地摸摸火儿的耳朵,火儿不耐烦,但也只是摇摇脑袋,却没有再像刚才那样,上窜下跳,要把沈彤甩下来踹飞。
第一五五章 公子如玉
这个家伙真讨厌,抱着它的脖子,拽它的耳朵,算了,看在她请它吃花生的份上,就不踹她了。
为了表示愤怒和不甘,火儿响亮地打个响鼻儿。
“沈姑娘,你是怎么让火儿听话的?”宜宁郡主兴奋得满脸发光,就像骑在火儿背上的是她一样。
沈彤跳下马背,还不忘摸摸火儿的鬃毛,意味深长地说道:“缘份!”
缘份啊,原来人和马也能有缘份。
岳阳和蒋修杰面面相觑,早知如此就跟着萧韧一起追来了,这么小的女孩子,会骑马就很难得了,可是她居然还会驯马,而且还是火儿这种烈马。
从京城到西安,他们六个也算是和沈彤那伙人是相熟的了,但也只限于和许安阿治,以及那个话多的小芳菲比较相熟,却不包括沈彤。
“七少比咱们到得早,你说是不是因为他来了,火儿才听话的?”
“小栗子也说了,七少已经把火儿驯好了。”
“对,就是这么回事,沈姑娘虽然会武功,可是会武功和驯马是两回事。”
“嘘,快看七少!”
岳阳和蒋修杰窃窃私语间,萧韧已经走到沈彤面前。
“火儿是你的了。”萧韧说道。
“谢谢!”沈彤笑容灿烂,一双眼睛如同黑曜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话音刚落,沈彤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压低声音问他:“把火儿给我,你能做主吗?”
这处马场虽然不算很大,但是此处位于西安与咸阳之间,能在这里开马场的,若是没有背景,那谁也不信。
“嗯。”萧韧的声音轻若蚊蚋。
沈彤猜得没错,能在这里开马场的,一定是有背景的。
这座马场的背景就是他,这里有他一半的股份。
沈彤的笑容更加明亮,她转过身去,抱住火儿的脑袋。
萧韧没有听清她和火儿说了什么,只是看到火儿郁闷地跺着蹄子,烦躁地摇摇脑袋,试图从她的搂抱中挣脱出来。
萧韧不忍直视。
他转过身来,面无表情地对瞠目结舌的周铮道:“走吧,这里跑不开。”
这里的路是进马场的必经之路,常有车马进出,不适合遛马,若不是火儿跑到这里来,他们一群人也不会跟过来。
宜宁郡主早就忍不住了,好不容易等到沈彤终于松开火儿的脑袋,宜宁郡主连忙跑过去,伸手去摸火儿的鬃毛:“火儿,你怎么这么乖......”
宜宁郡主话音未落,火儿的蹄子已经甩了起来,沈彤眼疾手快,一把拽开宜宁郡主,火儿一脚踹空,恼怒地瞪着沈彤。
沈彤拍拍腰间的荷包,火儿气愤地别过头去。
沈彤的荷包里有花生!
宜宁郡主惊魂未定,她看看火儿,又看看沈彤,然后委屈地扁扁嘴,强忍着没让自己哭出来。
这时,周铮走了过来,刚刚的一幕把他也给惊动了,若不是沈彤动作快,宜宁又要被火儿踢到了。
“多谢沈姑娘。”少年一袭湖蓝箭袖,腰间悬着三尺青锋,眉清目秀,目光和煦,气度高华,让人心生好感。
虽然已经见过两面了,可是沈彤和周铮却还是第一次正式说话,前两次也只是客套见礼。
“举手之劳。”沈彤说道。
“若非是沈姑娘动作快,舍妹就要受伤了,还是要谢过沈姑娘。”周铮笑容明亮,宛若一株开花的君子兰,高雅中透着瑰丽,但又不骄不燥,毫不张扬,听他说话,心情也跟着平静起来。
“若是这么说,那我岂非要代火儿道歉了?”沈彤笑道,她是火儿的主人,火儿闯祸当然要算她的。
周铮没想到沈彤会这样回答,他不由莞尔,嘴角微微上挑,微笑道:“还要恭喜沈姑娘得此良驹。”
沈彤颔首施礼:“多谢周三公子。”
这时小栗子跑了过来:“三公子,沈姑娘,七少让您二位快一点儿。”
沈彤答应着,翻身上马,周铮也走向自己的马,刚刚恢复平静的宜宁郡主冲着小栗子翻个白眼:“你这小子越来越偷懒,明明我也在这儿呢,七哥一定也让你催我了吧?”
小栗子张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算了,郡主说什么都是对的。
一群少年男女,都是最贪玩的年纪,过年这些日子,他们被长辈们拘着,哪里也没去,现在好不容易可以放松下来,策马扬鞭,纵情驰骋。
就连樊帼英也被他们感染了,仿佛回到少年时,她转身一看,发现沈彤骑着火儿走在最后面,等到沈彤从她身边经过时,樊帼英问道:“怎么不和他们赛马?莫非是在等我这个老人家?”
沈彤点头:“我是在等着您啊,不过您不是老人家。”
樊帼英哈哈大笑,道:“你这孩子真是有趣,小七从哪里找到的你?”
那日,萧韧把沈彤带到她面前时,樊帼英就猜到那定是瞒着秦王的,至少在她带着沈彤踏进秦王府的那一刻,秦王还没有见过沈彤。
所以沈彤只会是萧韧找来的,而非秦王。
“嗯,从京城到西安的路上遇到他的。”沈彤回答。
樊帼英了然,那时小七是去京城接世子灵柩吧,听说小七他们并没有进京,进京的只是太监和王府官吏,沈彤是在来西安的路上遇到小七的,这是对得上的。
“你等着我,可是有事?”樊帼英问道,她对面前的小姑娘很有好感,不仅是好感,甚至还很欣赏。
“英姑姑,我可以这样称呼您吗?”沈彤问道。
“你本来就是我的小侄女啊,当然要叫我姑姑。”樊帼英笑道。
“英姑姑,我想派个人去榆林调查一些事情......”
一行人回到西安时,已是黄昏时分,沈彤带回了火儿,火儿年纪还小,又是个火爆脾气,把它留在马场里只能圈起来,除了马倌儿没人敢接触它,还不如把它带回西安,偶尔带它到街上走走,也能见见世面。
沈彤猜对了,走在西安城里宽阔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类和同类,闻到街上飘来的各种好闻的香气,火儿像个乡下进城的孩子,兴奋得不知所已,差点儿就把一个卖糖炒栗子的小摊子给踹了。
沈彤:......
第一五六章 画像
转眼便又过三天,这一日,樊帼英派人来告知沈彤,两天后她要回榆林。
阿治已经准备妥当,不仅如此,他还从街上请了一位卖画为生的穷书生,根据他的描述画了一幅肖像。
书生从未见过画中人,他前前后后画了七八幅,阿治全都买了下来,回到书院街,阿治挑出画得最像的一幅,把其他几幅扔进火盆烧掉,他拿着画来找沈彤。
“像,很像!”沈彤赞道。
画像中的人是蓝先生,那个十几年前,前任掌柜在榆林捡到的人。
阿治把画卷好,对沈彤道:“还有什么要叮嘱的吗?”
沈彤道:“这方面你是行家,我给你的叮嘱只是画蛇添足而已。”
阿治大笑,迫不及待地兴奋。
刚到西安时,他以为他会心甘情愿做个小老板,一边操着大老板的心,一边开开心心地数着银子。
可是当沈彤找到他,问他想不想去趟榆林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他一天一天地数着日子,他恨不得立刻就动身,那是他的老本行,过去的日子,有荣有辱,他没有忘记那些刀口舔血的日子。
有些事情,有些经历,平时并不怀念,但是一旦想起来便会激动得不能自已。
两天后,樊帼英离开了西安,她的随从当中,多了一个人,一个十七八岁笑得很好看的少年。
阿治走了,许安和路友便到铺子里给王双喜帮忙。
可惜这两位在做生意上毫无天赋,不但如此,路友的暴脾气还气走了几位客人。
王双喜从未像现在这样想念阿治,以前有阿治在的时候,他只要在大事上管一管就行了,那些琐事上,阿治处理得很好,不但客人们喜欢阿治,就连这条街上其他的商户,对阿治也是赞不绝口。
那个未语先笑的小伙子,这是众人对阿治的称呼。
现在,那个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出远门了,就连胭脂铺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也比以前来得少了。
最终,沈彤带着芳菲去了铺子。
王双喜松了口气,他没有指望沈彤来帮忙,但是有沈彤在这里,路友有脾气也得憋着!
正如王双喜所想,沈彤到了铺子里啥也不干,倒了油瓶都不扶,每天就是看那本怎么也看不懂的《春秋》,可是路友真的老实了,不再乱发脾气,就连说话也要压低声音,再也听不到他粗声大气地瞎嚷嚷了。
王双喜私底下笑得不成,许安也是莞尔,他和路友常在一起,路友是个一竿子捅到底的直性子,这种人大多认死理,认准了一件事就不会更改,因此,路友依然如故,认定沈彤是个妖怪。
他不会和妖怪斗的,他也斗不过,所以妖怪来了,他只能憋着。
转眼便出了正月,一天,铺子里来了一个长相俊秀的小少年,他来找沈彤。
沈彤认识他,这是萧韧身边的小栗子。
“沈姑娘,七少就在街尾的茶馆里等着您呢。”
沈彤算算日子,也知道萧韧该来找她了,她没有再问,跟着小栗子出了铺子。
芳菲正和一位大婶说话,见了便跟着一起去了。
进了茶馆,小栗子守在一间雅间外面,芳菲见了,也留在外面。
她悄悄问小栗子:“小姐叫你小栗子,你是爱吃栗子吗?”
小栗子无奈摇头。
芳菲又问:“那是你爹爱吃栗子?”
小栗子再次摇头。
“你娘爱吃?”
小栗子快要哭出来了,一定要是爱吃栗子才叫这个名字吗?
“我的名字是七少取的,七少不爱吃栗子。”小栗子说道。
“那为什么叫你小栗子啊?”芳菲不解。
小栗子摇头:“七少让我叫小栗子,那我就是小栗子,没有为什么?”
难道取名字一定要有为什么吗?他叫小栗子叫了好多年了,他也没想过为什么。
雅间内,沈彤也正在问萧韧:“死士的事,你查得如何了?”
萧韧蹙眉:“我们是合作,你为什么只问我?”
沈彤道:“你要先查啊,等你查不到时,我再告诉你,否则我说了你也不相信,还会继续去查,我这样做,是免得你浪费时间。”
萧韧无语。
沈彤又道:“你来找我,那就是什么也没有查出来了?”
萧韧没好气:“当然不是,我是来告诉你,那天行刺的事情已经传回了京城,而且恐怕大半个大齐都已经知道了。”
沈彤了然,这是当然啊,秦王巴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遇袭了,行刺他的人是太皇太后派来的。
萧韧说道:“飞鱼卫找到了钟陵县主的尸体,连同她的尸体一起找到的,还有她的六名随从。陪着钟陵县主一起来西安的传旨太监,在宫里自尽了,飞鱼卫查出,他的侄儿欠了一笔赌债,原本被人追得四处躲藏,前一阵子却忽然把债全都还上了,想来是那个太监与贼人里应外合,杀死了钟陵县主和她的随从,让刺客和她的人偷梁换柱。”
“钟陵县主已经死了,传旨太监也死了,还有谁死了?”沈彤好奇地问道。
萧韧道:“太皇太后为此很是自责,皇帝也很自责,赏赐了秦王府很多东西,不日就要送到京城了。”
沈彤有些失望,只是钟陵县主和传旨太监死了吗?
太皇太后也太抠门了,只死了两个人。
看她一脸失望的样子,萧韧有些无奈,他道:“虽然这件事上苏家和宝圆郡主也是苦主,可是太皇太后依然迁怒于他们,苏林被罚俸一年,宝圆郡主罚去慈恩寺三个月,为秦王祈福。”
慈恩寺是前朝的皇家寺院,是前朝太宗皇帝为其母所建,寺院里只有女尼。到了大齐朝,慈恩寺虽然不再是皇家寺院,但是香火却比以前更加鼎盛,相对于大相国寺,京中女眷更喜欢去慈恩寺。
沈彤笑道:“太皇太后对秦王爷可真好,母慈了,那么秦王是不是也要一尽孝道?”
萧韧道:“那是当然,王爷听说之后很是伤心,为了表达对刺客的憎恨,王爷把那七位刺客中的其中六位,人头硝了,派人送去了京城。”
第一五七章 礼尚往来
京城,广和殿。
又是每月一次的朔朝朝会,天还未亮,但凡有品级的在京官员便陆续进宫,候在广和门外。
有差使的宗室、世袭的勋贵,以及三品以上官员则进入广和殿内。
年青的皇帝正襟危坐在龙椅上,在他身后有一道珠帘。
满朝文武心知肚明,珠帘后面的那位才是大齐朝真真正正的主人。
官员们陆续上奏,有大事,也有小事,声音此起彼伏,伴随着争辩,一如每次朝会时那样。
忽然,有太监从外面起来,禀道:“启禀万岁,秦王府派来的礼官已经到了,这会儿在殿外等待召见。”
太监的话音刚落,刚刚还振振有辞的官员们忽然就安静下来,大殿之上落针可闻。
对于大齐朝堂而言,这个正月并不安定。
先是听说秦王第三子周铮婉言谢绝了世子封号,继而便又传出苏林与宝圆郡主之女钟陵县主行刺秦王的大事!
正月二十一,是官员们结束年假休沐,各大衙门开衙的日子。
与此同时,钟陵县主的事情也传遍了大齐朝各级衙门。
随着这个消息一起传来的,还有钟陵县主之所以会出现在西安,是因为她要为太皇太后画一幅西北山水图,因此才借住在秦王府内。
行刺就发生在秦王府为她举办的宴会上。
这个消息太震憾,也太出乎意外了。
接着,飞鱼卫查明,钟陵县主被李代桃僵,真正的钟陵县主在去西安的路上就被杀了。
再接着,传旨太监自尽!
再接着,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该死的都死了,不该死的也变成该死的,也死了。
大齐朝堂自动忽略了这件事,无论是平时的朝议,还是朔望朝,都没有人提起这件事。
这件事便如京城里下的那场小的不能再小的雪一样,落到地上就不见了。
可是现在,秦王府的礼官就在殿外。
秦王府派人进京送礼,这并不是秘密。
秦王早在半个月前就送了信来,会派礼官进京,为皇帝和太皇太后送礼。
据说是谢礼,因为过年的时候,皇帝和太皇太后给了秦王府很多赏赐,所以现在秦王派人来送谢礼。
官员将此事报给了老护国公杨锋,秦王是亲王,杨锋虽然权倾朝野,却也不能直接回了秦王,他专程进宫,很快,太皇太后便传来懿旨:秦王的孝心她心领了,不用千里迢迢进京送礼了。
官员记得这道懿旨是十天前送出京城的,可是为何,秦王府的礼官就到了?
以秦王的谨慎,能进京送礼的礼官,只能是文官,这从前初迎接世子灵柩就能看出来了。
文官或坐轿,或坐车,速度上自是不如武将们骑马来得快,从西安到京城,少说也要一个月的时间。
官员恍然大悟,秦王上的不是奏折,而是知会,知会皇帝和太皇太后,我派人进京送礼了,人已经在半路上,就快要到了,你们等着收礼吧。
官员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龙椅上的崇文帝一脸茫然。
忽然,身后传来一个苍老却不失威严的声音:“让人把礼物收了就是了。”
只收礼,不见人!
进来通传的太监脸现为难之色,他道:“启禀太皇太后,秦王府的礼官说了,秦王爷遇刺,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才把伤养好,就听说太皇太后您老人家已经听说了那件事,秦王爷寝食难安,认为是自己不孝,才令母后为他操心,为此,秦王爷准备了厚礼,要让礼官一定要亲自呈到皇帝和太皇太后面前,否则秦王爷不会安心。”
官员们面面相觑,宫里真是藏龙卧虎啊,一个通传的太监就能如此伶牙俐齿了。
也有人在心里腹诽,也不知那秦王府的礼官给了这太监多大的封红。
这时,不知是哪个官员带头说道:“太皇太后母仪天下,秦王爷孝心可嘉啊!”
又有人喊道:“呜呼哀哉,实乃大齐之福,百姓之福,圣祖皇帝佑护啊!”
于是,其他人也反应过来:“太皇太后母仪天下,秦王爷孝心可嘉!大齐之福,百姓之福,圣祖皇帝佑护啊!”
有老臣声嘶力竭:“圣祖皇帝啊!”
群臣纷纷拭泪,这是太祖皇帝圣明,所以才会有慈爱的太皇太后,才会有孝顺的秦王。
崇文帝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他的眉头微微蹙起,不是秦王派人来送礼吗?这关太祖皇帝什么事?这些人怎么还哭上了?
终于,杨锋上前一步,对崇文帝道:“万岁、太皇太后,既然秦王爷也是一片孝心,不如就让那送礼的礼官进殿吧。”
这种情况下,当然要让秦王府的人进殿,而且,也只能让他进殿。
否则,太皇太后与秦王之间就不是母慈子孝了。
没有了母慈子孝会如何?
那就是钟陵县主的刺杀其实是太皇太后的手笔!
太皇太后不怕这个大帽子,但是现在却不是戴上这个大帽子的时候。
无论是她,还是杨家,现在还不能与秦王硬碰硬。
如果能硬碰了,也就不会有刺杀这回事了。
珠帘后的声音再次传来,却不是对杨锋说的:“皇帝,那就请秦王府的人进殿吧。”
皇帝转身,恭敬地道:“朕也是这么想的。”
一旁的京泽立刻道:“传秦王府礼官上殿呐!”
如同公鸭一般时而尖细时而凄厉的声音在朝堂上回荡,又由殿外的太监接着传出去。
大家没有猜错,秦王府派来的果然不是武将,可也不是文官,而是一位道士。
道士唇红齿白,三缕长须,颇有几分仙风道骨。在他身后,跟着一名眉清目秀的小道童,小道童手里捧着一个红木锦匣,在他身后,有两名随从抬着一个箱子,箱子有一尺见方,朱红推光大漆,绘着富贵牡丹。
道士?
崇文帝蹙起的眉头舒展开来,随之是他的嘴巴却张开了。
他的这位皇叔可真是难以捉磨啊,难怪就连杨老国公提起秦王来也要面色一寒。
道士施礼,说道:“贫道一清子,并非官员,只是方外之人。”
“既是方外之人,秦王爷又怎会让你来送礼的?”质问他的是吏部尚书毛元玖。
第一五八章 声声入耳
面对满朝文武,道人一袭布衣道袍,宛若闲云野鹤。
他傲然而立,双目亮如星辰,看向龙椅上的皇帝,对于咄咄逼人的毛元玖,他视如不见。
如今毛元玖在朝中的地位,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站在他上面的那个人,就是他的岳父杨锋,就连他的舅兄杨敏也要对他礼让三分。
毛元玖早已不记得有多少年没有被人如此忽略了,好像自从崇文帝登基后,他就再也没有受过冷遇了。
毛元玖冷冷道:“大胆道士,本官问你话呢?”
百官之中有人轻轻掩嘴偷笑,坐在太师椅上的杨锋面色阴沉。
和其他官员不同,杨锋在朝堂上是坐着的,这是帝王对他的荣宠,同样也是敬重。
道士的眼角子终于扫了毛元玖一眼,淡淡地说道:“这位大人,还请让贫道先向万岁和太皇太后禀告完了,再回答您的问题可以吗?”
掩嘴偷笑的人更加多了。
今天是朔朝,有很多不上朝的人也来了,比如那些宗室和勋贵。这些人身居高位,可是却没有实权,一年到头,也就是朔望朝和大朝会才会上朝,上朝也是混在人群里毫无存在感。
历来宗室勋贵和官员们就是两个圈子里的人,毛元玖虽然是护国公府的娇客,可是在所有人眼中,他就是官吏,是权臣,那些皇室宗亲和勋贵们,看在护国公府的面子上对他客气而已,可是到了朝堂上,该笑还是要笑,何况还是这般有趣的事呢?他们不但要笑,回家后还会和家里人一起笑,再由偷听的下人们把这件有趣的事传出府去,传到街头巷尾,成为那些贩夫走卒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毛元玖的眼中现出狠戾,他默不作声,一甩衣袖退到一旁。
崇文帝正看得兴起,忽见毛元玖就这样退下去了,他还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他居高临下,俯视着站在下面的道士,正迎上道士闪闪发光的眼睛。
崇文帝心头一动,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亮的眼睛。
“你是哪个道观的?”崇文帝问道。
道士微笑:“贫道游历天下已有经年,并未在道观落脚,如今在秦王府里混口饭吃,贻养天年而已。”
他说贻养天年?可他看不去并不老,或许道士们都会炼丹,吃了自己的丹药,从此长生不老吧。
崇文帝的思绪飘得很远,就这么一刹那,他想到了为始皇帝出海求取长生不老仙药的徐福。
徐福是道士吗?
崇文帝忘了,他决定回到承乾宫后就让人找几本书来,他要查查徐福这个人。
真好,回宫以后又有事情可做了。
崇文帝的眼睛中露出笑意,呆若木胎的脸上有了生机。
他立刻意识到自己的神情有了变化,连忙沉心静气,瞬间又换成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这是他最擅长的,他曾经对着铜镜一遍遍地练过,如今已经驾轻就熟了。
如果他不是皇帝,可能会成为一名出色的戏子吧。
他如果做了戏子,一定会是最红的角儿,比京城里当红的那些台柱子都要红。
皇帝藏在龙袍衣袖里的手挽了个兰花指,他偶尔会在承乾宫里唱戏,去年选秀进宫的低阶宫人中,有几个会唱戏的,他很喜欢,经常叫她们过来和他一起唱戏。
一旁的京泽轻咳一声,皇帝连忙把飘远的思绪拽了回来。
不好,他忘了刚才问到哪里了。
算了,当务之急,还是赶快结束这场无聊之极的朝会吧,他还要抓紧时间回宫去查徐福呢,再说秦王是来送礼,又不是来上折子,管他是道士还是和尚,也不过就是个来送礼的人而已。
“好了,快把秦王的礼物呈上来吧。”皇帝说道。
满朝文武又是一怔,刚才偷笑的那几位不由得遗憾起来,小皇帝什么时候学会斩钉截铁了?现在是斩钉截铁的时候吗?不是应该让道士和毛元玖吵上一架,再让毛元玖搬出杨锋,然后朝堂上拥护杨锋和毛元玖的站成一队,刚刚痛哭流涕山呼圣祖皇帝的站一队,两队破口大骂吗?
很多官员已经没了兴趣,开始窃窃私语:“听说状元楼来了新厨子,下朝后一起去试试菜?”
“好啊,我刚得了几坛子好酒,让人回府去拿。”
“再从红袖招叫两个姐儿来唱唱曲儿......”
窃窃私语的声音戛然而止,官员的嘴巴张开就没有再合上,但是紧接着,他就用手捂住了眼睛,太吓人了,状元楼的新厨子?呕!
不仅是他一个人呕吐,朝堂上一片呕吐之声,酸臭的味道弥漫在广和殿中,坐在龙椅上的崇文帝没有呕吐,他的眼睛一翻,昏倒了过去。
小道童手捧的红木锦匣已经打开,里面赫然是一颗人头。
梳着京城里最流行的牡丹髻,戴着红蓝宝石的头面,耳垂上的耳坠子还在闪闪发光。
这是一颗女人的头颅,只是这头颅离开脑袋已经有些时日,虽然被人用石灰硝了,可是显然硝的技术并不好,皮肉已经开始腐烂,在匣子里时味道不大,众人也没有在意,现在匣子打开了,那股子腐臭味儿便传了出来。
随着这股子臭味儿一起传来的,是更多的尸臭味道。
两名随从也打开了那口精致绝伦的朱漆箱子,那里面赫然也是人头。
一、二、三、四、五,整整五颗人头。
和前面的人头一样,这五颗人头也是女人。
显然,这些人头的硝制手艺还比不上前面那颗,尸臭味道更大,有的人头脸上还泛着黄水。
从这些人头的发型来看,有老有少,想来这就是假郡主的随从了。
什么假郡主,苏家说那是假郡主就是假郡主了?
问问京城里,有谁见过钟陵县主?
所以说,飞鱼卫找到的尸体不一定就是真的,现在捧上来的六颗人头也不一定就是假的。
人头当然是真的,真真正正的人头!
惊呼声、呕吐声、斥责声,还有高声呼喊菩萨保佑的,声声入耳,声声震憾!
第一五九章 少了一个
“来人,把这个惊扰圣驾的恶徒带出去,乱棍打死!”
杨锋站起身来,指着一清道人,头上的白发自发根处根根立起,虽已老迈,但依然声若洪钟。
朝堂上的年轻一辈没有见过这样的杨锋,但是老一辈的都见过。
当年那个率领千军万马叱咤风云的杨大将军,就是这样的。
廉颇老矣,威仪尚在!
两名侍卫上前,正要伸手,一清道人带来的两名随从忽然上面,手中厢子向前一横,用那些人头硬生生地将侍卫和一清道人格开。
被护在中间的一清道人冷冷一笑:“杨老国公,贫道是秦王爷派来的礼官,礼品是秦王爷孝敬给皇上和太皇太后的,于公,皇上和太皇太后是君,秦王爷是臣;于私,太皇太后是母,秦王爷是子,贫道一问杨老国公,于公于私,您为何要乱棍打死贫道?再者,您尚未问过这些人头的来历,就要将贫道处死,未给贫道言明的机会,贫道二问杨老国公,您是不想让贫道说出来呢,还是您对这些人头的来历心知肚明?且,万岁已经晕厥,太皇太后尚未亲眼得见秦王爷的大礼,贫道三问杨老国公,您在此时此刻将贫道处死,眼中有没有皇上和太皇太后?”
一问、二问、三问!
广和殿内鸦雀无声,所有人屏住呼吸,不可置信地昂道挺立,宛若谪仙下凡的道人。
这辈子,除了殡天的太祖皇帝,还没有人会这样质问杨老国公了吧。
太皇太后和皇帝不会,其他人不敢。
而这个扯着秦王大旗,实则不知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野道士却敢,而且声色俱厉、咄咄逼人。
杨锋杨老国公虽然威仪,但是他毕竟已年过花甲,这个年纪的老人,今晚脱下的鞋子,明早还不知能不能穿上,说不定被道人气上一气,一下子背过气去再也醒不过来了呢。
杨锋微微眯起眼睛,如鹰隼般的眼睛里寒光一闪,但是很快,他就恢复如常。
他用眼色制止住正要出声的杨敏和毛元玖,转过身去,冲着龙椅的方向深深一礼:“万岁、太皇太后,老臣逾越,实乃担心万岁和太皇太后受到惊吓所致,还请万岁和太皇太后恕臣无状之罪。”
京泽随身带着鼻烟儿,这会儿崇文帝已经苏醒,一清道人质问杨锋的那番话他全都听到了,可是他不睁开眼睛。一旦睁开眼睛,他就要看到那些恶心之极的人头,就要面对杨锋和满朝文武,明明做主的不是他,可是他却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人。他惹不起太皇太后,惹不起杨家,他也惹不起秦王,他谁也惹不起。
杨锋说完,众人一起看向龙椅,这才发现小皇帝还闭着眼睛,只不过换了个姿势,很明显,小皇帝已经醒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没有睁开眼睛。
说来好笑,从崇文帝晕倒,直到现在他醒过后假装昏迷,无论是满朝文武,还是那些太监内侍,竟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去请太医。
杨锋离得近,一眼看到崇文帝的身子不耐烦地动了动,显然是那个姿势不太舒服,杨锋冷哼,朗声道:“老臣还请太皇太后明断。”
虽然隔着珠帘,但是大殿上的一举一动都会有人传进去,即使不用亲眼去看,太皇太后也能知道那些人头有多么可怖。
大殿之上依然寂静,良久,珠帘后传来太皇太后的声音:“既然秦王千里迢迢将匪人的人头送过来,那你们还愣着做甚,刑部的人呢?”
刑部尚书连同两位侍郎连忙走出来:“臣在!”
“匪人的人头已经送到了,这个案子就交由你们处置了,好了,今天就到这里了,退朝!”隔着珠帘,太皇太后的声音有些飘忽,不似平时的抑扬顿挫。
龙椅上的崇文帝也在这个时候睁开了眼睛,退朝了,今天又混过去了。
满朝文武正在山呼万岁,没有人注意到万岁爷已经“苏醒”了。
崇文帝对这种情况早就司空见惯,所以他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苏醒”。
有时候崇文帝常常会想,从五岁登基到现在,长达十年的岁月里,他练就的唯一本事就是会演戏,演木偶,演泥像,装生病装昏迷。
崇文帝得意地翘起嘴角,可是那丝得意很快就僵在了脸上。
他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亮如晨星的眼睛。
那个道人正在看着他,如同看着一只供人取乐的猴子。
刹那之间,崇文帝又想要装晕了,好在这个时候,那道人已经转过身去,连同那名小道童一起,带着两名随从大步向殿外走去。
六颗人头被他们搁在地上,刑部尚书和两名侍郎站在人头旁边,一脸地嫌弃和为难,他们进殿上朝当然不能带随从,此时随从们都在宫外候着,若是别的东西还能让宫里的太监或者侍卫帮着拿出去,可是这些人头......
一个时辰后,朝阳宫。
满室珠光中,太皇太后的脸色更显阴郁。
杨锋坐在下首,他的脸色也不比太皇太后好上几分。
去西安行刺的人有七个,秦王送来的人头只有六个。
还差一个人!
除非这个人跑了,否则她就在秦王手里。
那次的事件还有活口,有活口。
太皇太后冷笑道:“哀家算是明白了,他送来这些人头并非只是要给哀家难看,还是来向哀家示威,他要告诉哀家,他有人证!”
杨锋道:“有人证又如何,即使这些人全都活着,也不地是冒充钟陵县主的匪人,您派去的人是钟陵县主,而并非这些匪人,事到如今,太皇太后难道还怕他让那人来对质吗?”
太皇太后当然不怕,那人也没有机会对质,正如杨锋所说,那人只是匪人,只要苏家一口咬定钟陵县主是被李代桃僵,那么即使有一堆人证也没有用。
太后太后磨搓着指甲套上丹凤朝阳的花纹,幽幽说道:“那个孽子不是拒了世子的封号吗?哀家就再赐个更好的封号给他,哀家记得他只有一子一女了吧,女儿多大了?”
第一六零章 寻人
与朝阳宫的气氛不同,千里之外的西安城里,书院街的宅子里一片欢声笑语。
阿治回来了。
“榆林很繁华,丝毫不逊西安,而且因是九边,街上不但有汗人,还有鞑子,也有高鼻碧眼的西域人。”
芳菲听得好奇起来,问道:“高鼻碧眼?是绿眼睛吗?那不是和猫一样?”
说着,她还举起怀里的桔子晃了晃,桔子是黄眼睛,不是绿的。
“对啊,这些人都是来大齐做生意的,是从丝绸之路来的,因此榆林街上有很多卖西域货的铺子。”
阿治说着,打开带回的箱笼,从里面取出两只精致的银色小圆盒,一只盒子上镶着盒子上镶着云母和珍珠,另一只盒子略小一点,镶着一朵砝琅小花。
镶着珍珠云母的是给沈彤的,镶着小花的是给芳菲的。
另外还有带给黄氏和欣妩的礼物,黄氏的是一方织锦的头巾,这是榆林时兴的,据说是从西域女人那里学来的。
给欣妩的是一面精致的西洋耙镜。
芳菲没有想到阿治还给她带了礼物,兴奋得不成,可是拿着那个小圆盒子却不知道是什么。
沈彤也在摆弄着自己手上的圆盒,忽然,她不知按了哪里,圆盒啪的一声打开,原来也是一面小小的西洋镜子。
芳菲有样学样,也找到了机括,同时是一面镜子。
阿治说道:“欣妩姑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用耙镜正好,你们两位嘛,当然是用这种了,装在荷包里正合适。”
话外音,你们两个整日往外跑,送你们耙镜也没有用。
众人都笑了起来,沈彤让芳菲把头巾和耙镜送到自家院子,片刻后芳菲回来,带回一双鞋和两双袜子,这是黄氏做给阿治的。
许安让帮佣的婆子去酒楼里订了一桌酒席,黄氏和欣妩不便过来,便另外送了几道菜式给她们送过去,沈彤和芳菲则留在这边,几个人好久没有聚在一起,自是有很多话要说。
派阿治去榆林的事,沈彤没有瞒着其他几人,因此大家都吃得差不多时,阿治便讲了这次去榆林的经历。
“樊少将军让我拿着她的名帖去了衙门,衙门里见到是樊少将军的名帖,非常配合,专门指派了一名书吏帮我查找前些年的户籍名录。我们翻遍了所有簿子,也只找到五家姓蓝的,而且这五家人都还在榆林,并没有如蓝师傅所说那样被灭门的。”
得知这五家人都在榆林,阿治就挨家去查。他去了卫所,向樊帼英借人,樊帼英二话不说,就把一名樊家的亲随借给了他。
这名亲随早在樊老将军派驻榆林时,就跟着一起来了,不但对榆林很熟,就连榆林附近的地方也很熟悉。
有他帮忙,阿治很快就查清了那五家人的底细。这五户人家都在榆林住了至少三代,没有一家是从京城迁来的。
也就是说,这五家人和蓝师傅没有关系。
阿治不死心,又去榆林的胭脂铺子里打听。
他在西安是开胭脂铺子的,自是很快就和那些铺子里的伙计搭上话了。
陕西有很多小铺子里卖的胭脂水粉,都是从榆林进货,因此阿治虽是西安来的,那些铺子里的伙计并没有起疑,还以为他也是来打探行情的。
其中有个三十多岁的伙计,已经在这一行做了十几年,阿治和他很是聊得来,得知他爱喝几杯,阿治便等到铺子打烊后,就约了他在铺子旁边的小酒馆里喝酒。
几杯小酒下肚,两人都打开了话匣子。
阿治说:“不瞒老哥你说啊,我这次来榆林就是想探探路子,我爹存了点钱,要拿出来给我当本钱。我上一个东家曾经说过,早在十多年前,他来榆林进货,有一家的香粉做得极好,那家的师傅带着一个老仆,好像是姓蓝,老哥你认得不?”
那伙计喝了口酒,闻言想了想,道:“姓蓝的不多,如果有这么一个人我一定记得,可我想不起来了。不过你说的擅做香粉的倒有一个,不过不是姓蓝,而是姓齐,就是咱们大齐这个齐。”
“姓齐的?他现在是自己干了,还是在哪家铺子里了?”阿治问道。
伙计摇摇头,道:“你算是问对人了,除了我,恐怕没有人知道这个人了。十多年前,他来过我们铺子,就和你说的那位一样,带着一名老仆,当时铺子里还是老东家在管着,那位齐师傅拿出一盒香粉,就是他做的,老东家是识货的,二话不说就把他们主仆留在了铺子里,还许下了五两银子一个月薪水。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他在我们铺子里只做了十几天,就忽然不见了,为了这事,老东家没少生气。”
后来老东家病故,换成了老东家的儿子,铺子里的人也陆陆续续换了一批又一批,如今留下的老人儿,只有这位伙计了,正如他所说,还记得这位齐师傅的,也只有他了。
阿治大喜,便掏出那幅画来给伙计看,伙计眯着眼睛仔细端详,道:“有点像,不过齐师傅更清秀斯文一些,我那时候年纪小,也没见过世面,我记得齐师傅走后,老东家曾经说过,像这种一看就没吃过苦的小哥儿,就是好高鹜远,以为谁都能给他五两银子的工钱吗?他离了这里怕是找不到下家了。老东家能识人,他一定是看出什么来了。”
没吃过苦的?
阿治皱起眉头,虽说做胭脂水粉不像是做木匠活那般辛苦,可但凡是手艺人,想要学成一身真本事,就没有不吃苦的。胭脂水粉这一行,都是先从舀磨开始的,从小学徒到师傅,有天份的五六年,没天份的十几年,若说没有吃过苦头,那是不可能的。
“你们老东家怎么看出来的?你还记得吗?”阿治问道。
伙计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嘴里的话便更是说得痛快。
他笑道:“当时听老东家一说我就想起来了,那位齐师傅手上连茧子都没有,对了,他的大拇指上有个印子,一看就是戴扳指留下的,像咱们这些整日劳碌的,谁会在手上戴扳指?”
天佑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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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一章 又一只布娃娃
画像上的蓝师傅和现在的样子只有六成像。
那其实是阿治想像出来的,年轻时没有被毁容前的蓝师傅。
而这种想像,则是根据蓝师傅现在的模样来的,人的相貌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环境的变化而有所改变,因此,这幅画像并不能说明十几年前的蓝先生就是这副容貌。
王双喜苦笑道:“可惜如今蓝先生不但被毁容了,就连手足也没有了,即使把那伙计接到西安当面认人,恐怕也认不出来了。”
隔了十多年,又毁了容,的确难以辨认。
路友是个直脾气,因此阿治去榆林的真正原因,许安和沈彤都没有告诉他,生怕他在蓝先生面前露馅儿。他是直到今天才知道的。
路友耐着性子听阿治说完,不高兴地道:“我若是早知道阿治是去查这个,就和他一起去了,找个大车,把姓蓝的那些人连同那个伙计一起拉到西安,让他们一个个地认人,哪有这么麻烦啊,对了,你们查蓝先生做什么?”
他居然还不知道为什么要查。
许安面无表情,阿治瞠目,王双喜笑着摇头。
只有芳菲疑惑地问道:“路友叔,咱们身边的人里,只有蓝师傅主仆是不知来历的啊,他虽然不像是坏人,可虾头也不像......”
芳菲想说虾头也像坏人,可是她忽然发现几个人的神情都不太对,芳菲吐吐舌头,及时收声。
路友可不管这些,他埋怨道:“说起虾头我就来气,凭沈姑娘的本事怎么就不把他留住,老子定要问问他,他究竟是谁派来的!”
成功跑题。
沈彤轻咳一声,看向阿治,道:“根据蓝先生说的日期,那一年榆林有没有过鞑子抢掠?”
之所以让阿治去榆林,除了看中他机灵,也是因为他有着超出实际年龄的细心和稳妥。
这件事阿治是查了的,他道:“我问过樊少将军的随从,那两年是鞑子在榆林最嚣张的时候,樊老将军就是那个时候临危受命来到榆林的,据那位随从所说,往年冬天里鞑子都会来抢财物牲畜和女子,可也只是小打小闹,那两年的冬天特别冷,鞑子大举犯境,一路烧杀抢掠,七八个村子被夷为平地,百姓们纷纷逃往榆林城里,榆林的大户人家还拾棚施粥。脂粉铺子以前的老板在那个时候遇到蓝先生,是能对得上的。“
“可是既然当时那么乱,榆林城里也不太平,那位老板又为何还会去榆林进货呢?双喜哥,你和他最熟,你看他像是为了赚钱连命都不要的人吗?”沈彤问道。
当然不像了,那位老板是个很顾家的人,否则也不会卖了铺子回南边,这样的人大多不会去冒险,再说当时他已经在西安有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铺子,没有必要冒着被鞑子抢掠的危险去榆林。
王双喜若有所思,他道:“我和他相处时日虽不长,但是他是个很稳妥的人,别说当时在闹鞑子,就是不闹鞑子,他也要是有十拿九稳确保这趟能赚钱,才会去榆林的。但是他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说谎,他说是在榆林遇到的蓝师傅,就一定会是,如果他想说谎,可以编个更让人相信的理由,没有必要说得这么匪夷所思。”
沈彤点点头,道:“或者他去的时候,榆林已经安定下来了。”
可是他遇到蓝师傅时,蓝师傅的伤是新伤。
听来听去,路友总算是明白了,他骂道:“奶奶的,这当中还真有事啊,我去把刀搁他脖子上,我就不信他不说实话!”
......
傍晚,沈彤回到自己家里,她去了黄氏屋里,屋里有不冷不热的温茶,还有她爱吃的椒盐味点心。
黄工正在纳鞋底,沈彤见是双男人的鞋子,问道:“阿娘,这是给谁做的?”
黄氏的声音永远都如和风细雨,她道:“已经开春了,衣裳鞋袜都该换了,我先给许大爷他们每人做双新鞋,然后再做新衣裳。”
沈彤道:“阿娘白天再做吧,费眼睛。”
黄氏抬起眼睑,笑道:“阿娘闲着也是闲着,正好可以打发时间。”
沈彤笑了,不再去劝。
这时,帘子一挑,欣妩从外面进来,她穿了件粉红缎子小袄,已经开始留头,头发垂到肩膀,扎了两个小小的丫鬟。
她手里拿着个布包,笑盈盈地走到沈彤面前,把布包递给她:“妹妹,看看喜欢吗?”
“是什么啊?”沈彤笑着把布包打开,笑容就凝在了脸上,布包里是一只布娃娃,和她从小抱到大的那只有七八成相像,“咦,这是姐姐给我缝的?”
沈彤诧异,但又带着几分惊喜。
“我的针线不如阿娘精细,妹妹别嫌弃。”欣妩有些不好意思。
“怎么会嫌弃,我很喜欢!”说着,沈彤起身,把布娃娃拿给黄氏看,“阿娘,您快看,姐姐做的娃娃和我以前那一只好像呢,是阿娘教的吗?一定是了,姐姐都没有见过我那只娃娃。”
欣妩眼中有什么一闪而过,但当沈彤看过来时,她已经恢复如初:“妹妹说对了,我是先画了样子拿给阿娘看,阿娘给我改了,我才开始缝的。”
“姐姐的心真巧,是吧,阿娘?”沈彤笑着说道。
黄氏微笑:“是啊,阿妩是个心灵手巧的孩子,难得她有心,听说你很喜欢那只娃娃,便要亲手做一只新的送给你。”
沈彤把布娃娃抱在怀里,对欣妩道:“谢谢姐姐,可惜我不会女红,连只荷包也不会做,也不知要做点什么送给姐姐。”
一旁的芳菲连忙说道:“要不我帮小姐绣只荷包送给妩小姐吧,我会女红的。”
丫鬟帮着小姐做女红,这也是常有的。
沈彤笑着说道:“好啊,我和你一起做,做好了送给姐姐。”
欣妩抿嘴笑了,落落大方:“好啊,那我就先谢过了。”
回到自己屋里,沈彤端详着那只布娃娃怔怔出神。
芳菲见了,托着下巴问道:“小姐啊,你不喜欢这只娃娃吗?这比您以前那只可要漂亮多了呢。”
以前的那一只,即使没有被大火烧得残缺不全,也已经很陈旧了,自是比不上这一只了。
可是小姐看上去并不像是高兴的样子呢。
第一六二章 清水巷
次日一早,萧韧在清水巷的巷口看到了芳菲,芳菲手里拿着个肉夹馍,吃得正香。
萧韧大吃一惊,板起脸对身后的随从说道:“你们先走!”
随从们不认识芳菲,小栗子认识可是似装没看到,七八个人七八骑马转身就走得远远的。
清水巷里只有萧韧和蒋双流两家人,萧韧下马,把马留在巷子口,他走到芳菲面前,板起脸来,问道:“你家小姐呢?”
芳菲伸手指了指,萧韧便看到不远处的沈彤,他整整衣衫,快步走了过去,面无表情地问道:“冷不冷?”
春寒乍暖,早晨依然很冷,沈彤的脸蛋红扑扑的,如同尚未绽放的海棠。
沈彤笑道:“还好,你有空吗?我有几句话想和你说。”
萧韧蹙眉,脸都给冻红了,只是还好?这丫头是吃苦有瘾吗?
“去我家吧,不远。”萧韧说道。
沈彤摇摇头,道:“不用了,就几句话,不会耽误你的时间。”
什么叫不会耽误他的时间啊,她现在已经在耽误了,今天上午他还要有很多事呢。
“我今天没事,不用敢时间,这里是风口,你不嫌冷我还嫌呢。”
说完,萧韧转身,往清水巷走去。
沈彤很无奈,她真的只有几句话啊,让她在这里说完不行吗?她一大早就出来,这会儿还没吃早饭呢。
她看一眼吃得腮帮子鼓起来的芳菲,无奈地跟上了萧韧。
萧韧不说话,走得很快,沈彤尚能跟上,芳菲只能小跑着才不被落下。
这是沈彤第一次来到萧韧府上,她眨眨眼睛,是不是空着手不太好啊,她对萧韧道:“不好意思,我没带礼品。”
萧韧嗯了一声,拳头抵在嘴上,干咳了一声,把嘴边不由自主溢出来的笑容遮掩过去。
这是五进宅子,对于萧韧现在的身份来说是刚刚合适,可是他没有家人,这宅子便显得冷清了。
他把沈彤让进客厅,自己在廊下和小厮说了几句,这才走了进去。
片刻后,便有两个婆子端了火盆进来,上好的银霜炭,没有烟也不呛。
客厅里很快就暖和起来,沈彤问道:“这里也和你在王府的院子一样,平时不取暖的吗?”
萧韧道:“我住在后院,后院里有地龙,这里平时都是空着的,也就没有把地龙烧起来。”
原来他这个客厅里,平时是没有客人来的。
沈彤想笑,又忍下来了,这孩子别扭着呢,她可不想把他惹恼了,她不擅长哄小孩。
“萧韧,我是想和你说......”
沈彤的话还没有说完,刚才来送炭盆的两个婆子又进来了,每人手里捧着一个红木托盘,里面是热气腾腾的早饭。
芳菲闻着香味跟着她们一起进来,对沈彤说道:“小姐,您没吃早饭呢,快点吃吧。”
萧韧也不说话,看着婆子们把托盘里的吃食一样样摆在八仙桌上,婆子们退出去,萧韧指指桌上的东西,道:“我也没吃,一起吧。”
沈彤原本是想说完话就走的,可是萧韧准备了这么多吃的,她如果说不吃,好像不太礼貌,再说,她也真是饿了。
她点点头,芳菲便给她盛了羊肉汤,沈彤喝了两口,对芳菲道:“挺好喝的,你也盛一碗吧。”
芳菲开心地答应,毫不客气地给自己盛了一大碗,又拿了一个馍,走出去,坐到门口吃了起来。
萧韧看到沈彤只是喝汤,别的什么也不吃,他皱皱眉头,问道:“不爱吃吗?”
他记得沈彤是不挑食的,从京城到西安的路上,她都是有什么就吃什么。
沈彤道:“不是,我是想快点吃完,好和你谈正事。”
萧韧的眸子黯了黯,忽然就觉得面前的食物味如嚼蜡,他草草吃完,让婆子收了桌子,对沈彤道:“现在谈正事吧。”
沈彤抚额,她是又说错了什么?这孩子好像又不高兴了,下次见到他的时候,她是不是应该带个拨郎鼓什么的,他不高兴,她就掏了拨郎鼓摇一摇,逗他开心?
“还是上次我请你帮忙查的那个人,我现在知道曾经有个和他有几分相似的富家子,曾经在榆林出现过,他自称姓齐。”
她刚刚说完,萧韧就沉下脸来:“你信不过我,又让别人去查了?”
完了,这一次真是惹到他了。
沈彤硬着头皮说道:“不是信不过你,是我有些着急了,而且你也有很多事情要忙,我怕......”
“你都让别人去查了,还告诉我做什么?”萧韧腾的站起身来,一副要轰人的驾式。
“不是不是,我不是让其他人去查,是让阿治去的,我们这些人里,数他和双喜与蓝师傅最熟悉,所以才让他去的。你虽然也在帮我查,可是那些人终究是没有见过蓝师傅的,刚好樊少将军回榆林,我就让阿治跟着她一起去了,是我不对,我应该告诉你的。”沈彤有些自责,这真是她的不对,可是那时萧韧还在调查刺客的事,她也不想给他添乱。
“不用道歉,我又没怪你,你傻不傻?”萧韧坐下,气消了一半。
沈彤连忙换上笑脸,歪着脑袋看着萧韧:“消气了?”
“胡说,我又没生气。”被沈彤这么看着,萧韧忽然觉得这屋里有点热,他避开她的目光,把脸侧到一边。
“好啦,这次真的是我的不对,不过我也是有些着急。”沈彤诚挚地说道。
“那个蓝师傅,真的很可疑吗?”萧韧问道,说真的,虽然沈彤让他帮着在榆林打听这个人,可是他却没把这人放在心上。沈彤他们开了四间铺子,这四间铺子他早就调查过,确定不会有什么事,而且,许安四人都是飞鱼卫出身,沈彤也不是寻常孩子,就凭他们五人,也没有什么人能逃过他们的眼睛。
可是他能查到的也只是表面上的,蓝师傅十几年来没有走出过铺子,别说是萧韧和他的人,就是街坊也没有见过。萧韧当然无处可查。
沈彤道:“过年的时候,蓝师傅偷偷拜祭,这本来是没有必要瞒着人的,可是他却像是不想被人发现。或许别人看来这是人之常情,可是在我们看来,这件事是可疑。“
沈彤口中的我们,当然是指她和那四名飞鱼卫。
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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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三章 交换(一更)
“你大清早来找我,不会只是告诉我,你们有了线索吧?”屋里很热,萧韧的神情很冷。
“我们也只能查到这里了,后面的事情请你帮忙。”说完,沈彤弯弯嘴角,萧韧看着她的小嘴,忽然想起长在水里的那种红菱角。
“如果我不帮呢?”萧韧也不知道他为何会说出这句话来,算了,说了就说了吧。
“你会帮我的,别忘了,我们现在是合作关系。”嘴唇又向上弯了弯,越发像红菱角了。
亏她还记得他们在合作啊,萧韧腹诽着,脸上神情更冷。
沈彤没有卖关子,她拿起茶杯,倒了滴茶水在桌上,白皙纤细的手指就着茶水写了两个字。
“后晋?”萧韧眉锋攒起,看向沈彤的目光明亮却不犀利。
“对”,沈彤迎上他的目光,斩钉截铁地说道,“假县主和其他六人来自死士营,她们和杀死陶世遗妻儿的人来自同一个地方,去年我去南边时已经查明,死士营与后晋小朝廷有关系。”
萧韧深深地看着沈彤,似乎想要看到她的心里去。
沈彤说是去年在南边时查出来的,她到南边是去寻找她的母亲黄氏,看来当时黄氏的下落也是和那些人有关系。
死士营。
“如果死士营的存在与后晋小朝廷有关,那么这些死士又是如何到了太皇太后面前的?”这是萧韧想不通的,虽然太皇太后想把秦王杀之后快,可是她也不会去和后晋余孽有所牵连。
太皇太后不是普通的后宫嫔妃,她更不是任何太后皇后可以相比的。
她是曾与太祖皇帝开创盛世的开国皇后。
沈彤微笑:“死士营至少已经存在了二十年,他们是受雇杀人,所有的死士都是从小养大,他们要孝忠的从来不是雇主,而是他们的主人。对于他们而言,太皇太后只是雇主,刺杀秦王只是诸多任务中的一个而已。”
“假县主临终时说的那番话意指太皇太后,或者,那才是她完成的最后一项任务。”萧韧接着沈彤的话说了下去。
那个令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谜团终于解开,太皇太后也只不过是被人利用的一颗棋子而已。
当今之势,无论太皇太后,还是与她息息相关的杨家,都和秦王势均力敌。
太皇太后和杨家胜不了秦王;秦王也同样胜不了他们。
在太皇太后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像当年对付燕王那样,用暗杀的手段将秦王一脉斩草除根。
而雇用死士无疑是最好的办法,干净俐落,无后顾之忧。
即使是秦王,也难以查出这些死士的来历。
可是太皇太后打死也想不到,死士在临死的时候摆了她一道。
这世上有很多人巴不得太皇太后和秦王斗得两败俱伤,后晋余孽无疑也包含在其中。
萧韧想到这里,宛若远山聚起的眉峰终于松开,他无可奈何地笑了:“坏丫头,你早就知道却不肯告诉我,还要和我做交换,说好的合作呢?”
沈彤眨眨眼睛:“如果不是要和你合作,我不会把这件事当做交换条件的。”
原来还是给他面子了。
说完,沈彤蹙眉,后知后觉地说道:“你说谁是坏丫头?”
萧韧反应迅速,扭头看向门口,芳菲正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吃东西。
沈彤莞尔,道:“好了,现在可以交换了。”
萧韧巴不得快点翻篇,坏丫头这三个字,以后在心里说说就行了,千万不要说出来了。
“你想让我如何帮你?”萧韧问道。
“我想知道当年后晋小朝廷的事,老定国公派麾下两员大将邹震和蒋涤青南下平乱,世人只是知道后晋小朝廷瓦解,具体情况无从得知。但是我想如果真是斩草除根了,邹震也就不会再创建龙虎卫了。因此我想知道当年那个小皇帝去哪里了,是死是活,如果死了可曾找到尸首,如果还活着,这些年来龙虎卫可曾查到他的下落?”沈彤的声音不高,但是字字清皙。
秦王的人当中,若说有人能够查出这些事情,那么也就只有萧韧了。
从京城到西安的路上,沈彤就已经知道萧韧的身世了。
萧家与龙虎卫是血浓于水的关系,龙虎卫可以不承秦王人情,却一定会给萧韧面子。
萧韧看着沈彤,好半天没有说话。
难怪她会说出后晋小朝廷与死士营的关系,原来她是想从他这里查到当年后晋的那些事来。
萧韧忽然又笑了,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压低声音说道:“坏丫头,你真是个坏丫头。”
“嗯,你可以不和我交换的。”沈彤说得很认真。
为什么不交换?她刚刚挑起了他对后晋小朝廷的兴趣,即使她不让他帮忙去查,他自己也会去查的。
所以说,这就是个坏丫头,太坏了!
萧韧无奈地摇摇头,站起身来,他在客厅里踱了几步,忽然停下脚步,转头看着沈彤,双眸炯炯:“好,我答应你,不过你要把你在南边遇到的事情告诉我,我想对死士营多些了解。”
她在南边遇到的事情,那就是她寻找母亲黄氏的始末了。
沈彤没有犹豫,她立刻点头:“可以。”
看来她早就想好了。
萧韧无奈地想:她在来找他之前,是不是就已经把他会如何去做全都想到了?所以每当他说点什么,她都有话在等着他。
“沈彤,你究竟几岁了?”萧韧问道。
“十岁啊。”沈彤莫名其妙。
萧韧叹了口气,又叹了口气,第一声叹气给沈彤,十岁的小姑娘就这般聪明;第二声叹气是给自己,早就知道她聪明了,还要再问?
送了沈彤出门,萧韧没有迟疑,他去了隔壁的蒋家。
今天蒋双流刚好就在西安,要明天才回去练兵。
当年和邹震一起南下的蒋涤青就是蒋双流的父亲。
蒋老爷子还在世,只不过没在西安,解甲归田后,蒋老爷子便在咸阳附近置了庄子,一住就是十几年,逢年过节也不来西安,儿孙们平时去见他,十次里有八次是见不到他的。
第一六四章 蒋老太爷(二更)
听说是要去见蒋老爷子,蒋双流的头就很大。
“他肯定不会见我。”虽然有些丢脸,但是蒋双流必须亲口承认,这样才能断了萧韧的心思。
“他或许会见我。”萧韧没有见过蒋老爷子,但是有一年他过生日,蒋老爷子让人给他送来一根马鞭,那根马鞭是当年老定国公送给蒋老爷子的,蒋老爷子没有传给自己的长孙蒋修杰,却送给了萧韧。
之后萧韧曾经专程登门道谢,可是没有见到蒋老爷子。
想到这件往事,蒋双流不想给萧韧留面子了:“那年他老人家没有见你啊。”
萧韧面不改色:“说不定他现在又想见我了呢,毕竟又隔了好几年。”
蒋双流有些好奇,对于萧韧,他或许不太了解;但是他却知道,萧韧从来就不是死缠烂打的人。明知道蒋老爷子不肯见,却还是要去,换作自家儿子蒋修杰是能做出来的,但是萧韧不会。
萧韧是那种你不理我,我更是老死不和你往来的人。
“七少,究竟发生了什么?你为何一定要见老爷子?”蒋双流问道。
萧韧看他一眼,没有理他。
快晌午的时候,萧韧和蒋双流到了蒋家在咸阳的庄子。
这是一座三千亩的大庄子,蒋家祖籍就在咸阳,前朝时蒋家有一支迁往四川,蒋老爷子蒋涤青自幼长在四川,太祖起兵后,蒋涤青投在萧家军里,战功赫赫,与邹震等人并称萧家军五虎将。
太祖皇帝殡天的前一年,蒋涤青解甲归田,初时他还是西北文武诸官的座上宾,可是自从萧家二爷出事后,蒋涤青便再也没有踏出过自家庄子,就连西安城里清水巷蒋家大宅,他老人家也没有去过。
看到蒋双流和萧韧,老仆进去通传,片刻后老仆出来,毕恭毕敬:“老太爷正在饮茶,不见客。”
萧韧还好,蒋双流的脸上却如四季飘过。
他是客吗?他是客吗?
萧韧说道:“请转告蒋老太爷,就说我是萧韧,我是为了后晋小朝廷的事来的。”
萧韧还是几年前来过庄子,这位老仆没有见过他,初时还以为他是蒋双流带来的晚辈,现在忽然听他说到后晋小朝廷,老仆没敢怠慢,转身又进去。
过了大约半盏茶的功夫,老仆复来,脸上的神情客气不少,看萧韧的时候更加恭敬:“萧公子,老太爷请您进去。”
萧韧颔首,昂首进去,蒋双流连忙跟上,横空伸出一只手把他拦住了:“二老爷,老太爷没说让您进去,要么您到庄子里转转?”
蒋双流恶狠狠瞪了老仆一眼,真的去庄子里转悠了。
还能如何?难道他还要硬闯吗?
有的时候,默然转身才是维护面子的最好办法。
当然,蒋双流早就习惯父亲对他的态度了,不只是他,对谁都一样,就连早逝大哥唯一的骨血,蒋家大姑娘蒋修安也同样拒之门外。
庄子里有大约一百多户人家,蒋老太爷的住所是座两进的院子,除了蒋老太爷,还有服侍他的十几位老仆,这些老仆要么跟随他打过仗,要么就是蒋老夫人留下的,忠心耿耿,除了蒋老太爷,谁的面子也不给。
萧韧走进去时,蒋老太爷并没有在饮茶,他穿着一身粗布衣裳,如同一个田间老翁,正在院子里松土。
萧韧走到他面前,没有行礼,只是问道:“现在种花种菜是不是早了点儿?”
蒋老太爷冷哼:“谁说我是要种东西的。”
萧韧道:“后晋小皇帝死了吗?”
蒋老太爷猛点转身,萧韧微微吃惊,他从未见过蒋老太爷,当然也不知道蒋老太爷的容貌,但是看到蒋双流,他也在心里对蒋老太爷有个大概的想像。
但是他没有想到,蒋老太爷居然是个长相斯文的人。
虽然一身粗布衣裳,也不影响蒋老太爷的气质,他甚至不像是个武将,倒像是个读书人。
萧韧在打量蒋老太爷,蒋老太爷也在打量着他。
良久,蒋老太爷点点头:“比老二长得好看。”
萧韧心里一酸,他当然清楚蒋老太爷萧韧还是几年前来过庄子,这位老仆没有见过他,初时还以为他是蒋双流带来的晚辈,现在忽然听他说到后晋小朝廷,老仆没敢怠慢,转身又进去。
过了大约半盏茶的功夫,老仆复来,脸上的神情客气不少,看萧韧的时候更加恭敬:“萧公子,老太爷请您进去。”
萧韧颔首,昂首进去,蒋双流连忙跟上,横空伸出一只手把他拦住了:“二老爷,老太爷没说让您进去,要么您到庄子里转转?”
蒋双流恶狠狠瞪了老仆一眼,真的去庄子里转悠了。
还能如何?难道他还要硬闯吗?
有的时候,默然转身才是维护面子的最好办法。
当然,蒋双流早就习惯父亲对他的态度了,不只是他,对谁都一样,就连早逝大哥唯一的骨血,蒋家大姑娘蒋修安也同样拒之门外。
庄子里有大约一百多户人家,蒋老太爷的住所是座两进的院子,除了蒋老太爷,还有服侍他的十几位老仆,这些老仆要么跟随他打过仗,要么就是蒋老夫人留下的,忠心耿耿,除了蒋老太爷,谁的面子也不给。
萧韧走进去时,蒋老太爷并没有在饮茶,他穿着一身粗布衣裳,如同一个田间老翁,正在院子里松土。
萧韧走到他面前,没有行礼,只是问道:“现在种花种菜是不是早了点儿?”
蒋老太爷冷哼:“谁说我是要种东西的。”
萧韧道:“后晋小皇帝死了吗?”
蒋老太爷猛点转身,萧韧微微吃惊,他从未见过蒋老太爷,当然也不知道蒋老太爷的容貌,但是看到蒋双流,他也在心里对蒋老太爷有个大概的想像。
但是他没有想到,蒋老太爷居然是个长相斯文的人。
虽然一身粗布衣裳,也不影响蒋老太爷的气质,他甚至不像是个武将,倒像是个读书人。
萧韧在打量蒋老太爷,蒋老太爷也在打量着他。
良久,蒋老太爷点点头:“比老二长得好看。”
萧韧心里一酸,他当然清楚蒋老太爷
第一六五章 孪生(QQ书城修仙10000书币打赏
当年后晋小皇帝逃跑的事情并不是秘密。
但是萧韧却只说对了一半。
“后晋小皇帝不是只有一个,而是两个。”蒋老爷子说道。
他们是一母同胎的孪生兄弟,父亲黔匀郡王是前朝哀帝的侄儿。
哀帝有两位皇子,长子一目斜视,史书上记载其无帝王威仪,因此素不得帝喜;次子相貌俊俏,却弱不禁风,相比于长子,哀帝更喜欢次子。
无疑,哀帝的两个儿子都不是为君之选,哀帝一面求子,一面对自己的兄弟和侄儿们虎视耽耽,生怕自己百年之后,兄弟和侄儿会抢了自家儿子的江山。
他的兄弟们要么短命,要么碌碌无为,哀帝仍不放心,十几个侄儿全都被轰到偏远之地。
黔匀郡王的藩地便是如此,相对于这位王爷,当地人更敬畏土司,黔匀郡王是个老实人,他深知哀帝忌惮他和他的堂兄弟们,因此,他几乎从未上过奏折,一年又一年,他把自己活得像个隐形人,一来二去,人们几乎忘记了哀帝还有这样一位侄儿。
朝廷大军节节败退,黔匀郡王知道大势已去,他悄悄为自己安排后路。
当太祖皇帝的军队打进黔匀的时候,这位可怜的王爷带同家眷自焚于王府之内。
谁也没有想到,黔匀郡王会用一把火护住了他毕生积攒的财宝和两个儿子。
不过,那时黔匀郡王并不知爱妾腹中的是男是女,但是大夫已经言明会是孪生儿。
他给两个孩子留下了财宝,也留下了一批忠心耿耿的人,这些原本是黔匀郡王为自己准备的。
这些年里,黔匀郡王暗中收拢了五个部落,这五个部落虽然不是黔匀当地最大的,但是却是最强的。
正如哀帝担心的那样,他的侄儿的确是想取代他的儿子成为大晋之主,这个人就是黔匀郡王。
可惜黔匀郡王还没有准备好,大晋就亡了,他宁愿一死,也不想把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拱手让给大齐皇帝。
黔匀郡王死后的第二个月,他的爱妾在早苗人的寨子里生下了两个儿子。
早苗人甚少会有双生子,看到两个一模一样的孩子,稳婆一时慌乱,竟然说不清哪个是哥哥哪个是弟弟。
不过这并不防碍黔匀郡王的计划。
不久,远在京城的太祖皇帝便收到消息,前朝余孽在南边拥立一个襁褓中的孩子为帝,国号后晋。
其实除了几个亲信以外,没有人知道,称帝的孩子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一个君主,却是两个人分当。
老定国公萧渊派遣手下大次邹震和蒋涤青平乱,一年后后晋小朝廷土崩瓦解,但是他们却没有抓到小皇帝。
那个还不到两岁的孩子消失了。
虽然那只是一个孩子,但是斩草若不除根,总有一天他会卷土重来。
萧渊派邹震创建了龙虎卫,继续是中查找后晋小皇帝的下落。
十年后,他们终于找到了那个孩子。
当龙虎卫闯进去时,那孩子端坐在床上,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你们来了,很好。”
带兵的是蒋涤青,当时他是龙虎卫副指挥使,他亲自去捉拿那孩子,听到孩子这样说,蒋涤青没有多想,伸手便去拽那孩子。
可是他的手刚刚碰到孩子的身体,便看到有一条大虫子跳到他的手上,然后攸的一下钻进皮肉里。
蒋涤青吓了一跳,黔匀郡王的封地多有会放蛊虫的巫人,这件事他早就听说过,没想到这孩子也会。
就在他错愕之间,那孩子便按动机关,整个身子从床上陷了下去。
床下有暗道,孩子在暗道逃跑了。
蒋涤青顾不上自己是不是真的中了蛊,他让人砸烂了床,也砸开了暗道进口,可惜他们来晚一步,只在暗道里找到了那孩子的尸体。
尸体还有热气,是刚刚才死的,那孩子服毒了。
蒋涤青也怀疑过这具尸体是不是替身,他找来仵作验尸体,尸体的脸是真实的,没有戴人皮面具,这就是他看到的那个孩子。
可是这孩子明明已经跑进暗道,为何还要自尽呢?
虽然有很多疑惑,但是这个孩子千真万确就是蒋涤青见过的那个,之前暗中调查的龙虎卫也能证明。
后晋小皇帝已死的消息逐级上报,最终经老定国公萧渊之手,呈到了太祖皇帝面前。
太祖皇帝大喜,邹震和蒋涤青官升一级。
这件事便尘埃落定,龙虎卫继续搜捕后晋余党,并维护南边安定。
蒋涤青心里念念不忘的还是那条钻进体内的虫子,后来他终于在黔匀打到一位精通此道的老妇人。
老妇人拿了一只煮熟的鸡蛋在他的手上滚动,片刻后,他的手上鼓起一个大包,老妇人用刀割开他手上的皮肤,拽出一条大虫子出来。
这条虫子和那天蒋涤青看到的一模一样,只不过这是一条死虫。
老妇人告诉他,给他下蛊的人已经死了,那人死了,蛊虫便也跟着一起死了,而且据他所说从未有过任何不适,很有可能就在下蛊不久,下蛊人便死了。
蒋涤青立时明白了,给他下蛊的就是后晋小皇帝,因为小皇帝死了,所以他体内的蛊虫没有发作。
这件事之后,蒋涤青没有了心事,终于放下心来。
可是这世上是没有永远的秘密的,三年后,龙虎卫抓到了后晋的一名元老,严刑拷打后,那名元老说出了一个秘密,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秘密。
这便是孪生子的秘密。
他们有两位小皇帝,至于死掉的是哪一个,连他们也分不清楚,就如他们分不清这两个孩子哪一个是哥哥,哪一个是弟弟一样。
蒋涤青终于明白了,那个孩子给他下蛊就是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然后再自尽身亡,给了另一个孩子逃跑的机会。
一个小皇帝死了,另一个却还活着。
蒋涤青都不知道应该如何上报了,这件事一旦传扬出去,不仅是欺君,还会给那些尚未落网的后晋余党一个希望。
最终他把这件事如实告知了萧渊,再之后,蒋涤青没有接到朝廷的旨意,他明白了,萧渊把此事瞒了下来。
后来老定国公萧渊死了,邹震死了,太祖皇帝也不在了,蒋涤青也解甲归田,这件事便成了秘密,只有萧家人和现任龙虎卫指挥使邹雪怀知道的秘密。
第一六六章 不屑
两位后晋小皇帝,还有一位尚在人间。
若是在太祖在位时把这件事大白于天下,上至老定国公萧渊,下至龙虎卫各级将官,虽然会受到重罚,但是罚了也就罚了,罚完再让他们戴罪立功,继续搜捕小皇帝;
但是这件事在新帝登基后再真相大白,那么就不是戴罪立功可以弥补的了。
这是私放后晋小皇帝,这是通敌,这是谋逆,这是能够颠覆萧家,颠覆龙虎卫,甚至会威胁到秦王的大事!
老定国公萧渊当年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为了维护部下而做出的决定,若干年后会成为压垮萧家和龙虎卫的最后一根稻草。
至此,萧韧终于明白了,为何在太祖皇帝殡天后,蒋老爷子便再也没有走出过庄子。
蒋家在陕西,在秦王羽翼之下,保住秦王,便是保住了蒋家。
如今还知道这件事的,除了蒋老太爷,就只有现任定国公萧长敦和龙虎卫指挥使邹雪怀了。
只要他们三人守口如瓶,即使后晋余党再拥立一位新君出来,那么也没有人会怀疑到这就是当年的小皇帝身上。
现在又多了一个人知道,蒋老太爷告诉了萧韧。
蒋老太爷道:“说起来也是幸运,后晋小皇帝十多年来未曾现身,龙虎卫虽然偶尔也会抓到后晋余孽,但也都是些小鱼小虾,难成大器。”
萧韧没有见过祖父,在他的想像中,祖父是一位刚正不阿的人,因此,他看蒋老太爷的眼神里便多了几丝不屑。
“当年蒋老太爷定然是在祖父面前苦苦哀求,祖父才会把这件事情压了下来的吧。”萧韧冷冷地问道。
蒋老太爷握着铁锹的手忽然颤抖起来,铁锹脱手,倒在地上。
“是,你说得没有错,当年是我跪在老国公爷面前,求他不要将此事奏给太祖皇帝......是我舍不得已经到手的世袭罔替的大将军之职,是我鼠目寸光......”
本朝世袭罔替的大将军,只有两位,一个是邹家,一个便是蒋家。
这两家的功绩不在开国立朝之时,而在平定后晋之乱。
“所以这十多年里,你便躲在这里苟且偷生?你终于知道自己错了吗?”萧韧愤然。
蒋老太爷闭上眼睛,他没有想到老定国公会死,没有想到太祖皇帝也会死,他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这天下会落入太皇太后和杨家之手。
“我是错了,但是邹雪怀和龙虎卫从未放弃寻找后晋皇帝,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到,或许当年那个孩子早就死了呢。”蒋老太爷说道。
听出蒋老太爷言语中的侥幸,萧韧坏心地想,如果他把沈彤告诉他的有关死士营的消息,告诉蒋老太爷,这老头会如何?
有些人永远都只会自欺欺人。
萧韧离开庄子时,甚至没有搭理蒋双流,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蒋老太爷,也会是最后一次。
他纵马狂奔,快到西安时,蒋双流才追上他。
“七少,究竟发生了什么?”蒋双流不解地问道。
萧韧从马背上转过身来,冷冷地看着蒋双流:“你如果犯错,我决不会包容!”
说完,他便一甩鞭子,继续向前奔去。
这条鞭子还是当年蒋老太爷送给他的,直到现在萧韧终于明白了,蒋老太爷自认配不上这条鞭子,所以才会转送给他。
蒋双流一脸莫名,父亲是和七少说了什么吗?吵架了?
萧韧回到西安,没去王府,也没回清水巷,他直奔书院街,来应门的是帮佣的婆子,沈彤没在家,去了铺子。
萧韧便又直奔铺子,他记得沈彤最爱去的铺子是百卉堂,蓝师傅就是百卉堂的。
可是他赶到百卉堂,才知道沈彤早就走了,和芳菲去逛街了。
萧韧只好牵着马走在街上,也不知道沈彤是去哪里逛街了,他第一次感觉到西安城真的很大,能逛的地方也太多了。
走着走着,他忽然感觉到有人在看他。
萧韧猛然转头,街上人来人往,有很多人在看他,他们看他,因为他是萧七少。
不是这些人。
萧韧早就习惯了这种目光,而能让他转过身来的,不是这些。
萧韧的眸子在这些人脸上一一扫过,那种感觉忽然没有了。
他看到有个人转过身去,向着路口的另一端走去。
那是个年轻人,很年轻,身量尚未长成,带着少年人的稚嫩。
萧韧望着那人的背影,看了很久。
......
萧韧找到沈彤的时候,沈彤和芳菲正在茶楼里听书,有人喊道:“快看,萧七少!”
沈彤和芳菲便和很多人一起从窗子里探出头去,芳菲眼尖,立刻看到了萧韧,她大喊道:“在这儿,我们在这儿!”
沈彤不解,问道:“你找他有事?”
她记得芳菲好像不喜欢萧韧的。
芳菲指指桌上的点心和茶水,笑嘻嘻地道:“让他买单啊。”
沈彤瞪大眼睛看着芳菲,这小丫头是和谁学的啊?
没等她再多问,萧韧已经上来了。
立刻,整个茶楼的人一起看向他们这一桌,沈彤瞪了芳菲一眼,冲着萧韧点点头:“真巧。”
真巧?
萧韧腹诽,他找了至少三条街才找到她,能不巧吗?
“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萧韧道。
萧韧的目光比平时更加幽深,沈彤毫不迟疑地跳下椅子,向外走去,芳菲连忙跟上,走了几步,芳菲回头向萧韧笑笑:“这顿您请?”
萧韧嗯了一声,芳菲立刻小跑着去追自家小姐了。
萧韧不由自主地笑了,这是他从庄子里出来后第一次笑。
既然这里不是能谈话的地方,当然会有地方可以谈话。
倒是离得不远,就在这条街上。
那是一家笔墨铺子,这里是秦王府的产业。
萧韧没有把从蒋老太爷口中得知的事,毫不保留地告诉了沈彤。
这是秘密,关乎萧家和秦王的秘密,他不会随便说出来。
他告诉沈彤:“后晋皇帝可能还活着。”
沈彤微微眯起眼睛,她问道:“是当年那个小皇帝吗?”
她问得非常巧妙,后晋皇帝可以是很多在,拥护者想让谁当皇帝,谁就是后晋皇帝。
然后当年那个小皇帝却不一样。
第一六七章 胭脂
萧韧看着沈彤,电光火石间,萧韧知道自己瞒不住了。
他点点头,没有说话。
沈彤也没有继续问他,她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儿。
萧韧顺着她的目光看下去,今天沈彤穿着一双水红色绣宝相花的鞋子,是春天穿的单鞋,显得她的脚很瘦很小。
萧韧悄悄看了看自己的手,沈彤的脚还没有他的手掌大。
“萧韧,你说他们为何要把我抓去死士营?”
沈彤忽然说话,把萧韧吓了一跳,他有些狼狈地收回视线,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看她的脚做什么?
“他们要抓你去死士营?”反应过来后,萧韧锁起了眉头,这件事他不知道!
沈彤沉默了,她搞错了,方才冲口而出,却忘记这一世她没有被抓去死士营。
“陶世遗让人给我服用寒食散,想让我坏了脑子,忘记一切,再把我交给死士营的人。”这一世她不是没有被抓去,而是她没给那些人这个机会。
萧韧还是第一次听她详细说起当年的事,他吃了一惊,瞪大眼睛看着沈彤:“你能确定,陶世遗与死士营有来往吗?对了,你不是说陶家是被死士营灭门的?”
话一出口,萧韧便明白过来。
沈彤没有喝下寒食散,她逃跑了,陶世遗交不出人来,因此才被死士营灭门。
这是死士营对他的惩戒,也是对他的威胁。
“那时陶世遗还活着,死士营之所以没有杀他,只是想让他得知妻儿死讯,老老实实把我交出去。可惜关家和杨家下手很快,陶世遗被活活烧死的时候,妻儿的死讯还没有传到上乔镇。”沈彤解释道。
事到如今,萧韧终于把那些支离破碎的消信串连起来。
但是正如沈彤所说,死士营为何要抓她?
那时她只有八岁,死士营想要培养死士,大把的孤儿可供挑选,为何会选中了几乎从来没有现于人前的沈彤?
如果死士营和杨家一样,只是想要从她身上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为何还要让她服下寒食散?小孩子喝下寒食散,即使不死也会傻掉,死士营机关算尽就是想要一个傻孩子吗?
“据你所知,死士营抓到孩子都会给他们服用寒食散吗?”有些组织是会用毒来控制手下,让他们不得不为自己卖命。
沈彤道:“不会。死士营的死士都是从小培养,服用寒食散的孩子会忘记所有,他会很笨,无论是武功还是读书,都比同龄孩子要迟钝,死士营培养死士是要让他们去杀人的,又怎会把他们都变成迟钝的笨孩子?能成为死士不但要有武功,还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冷静的头脑,否则如何执行任务?”
杀人不是简单的事,从那位假的钟陵县主身上便可见一二了。
萧韧无奈:“我也不明白了。”
沈彤默然一刻,她查出很多事了,可是却仍然无法明白死士营的举动。
他们为何要她?
陶世遗又不傻,他胆敢给她服用寒食散,便是料定死士营不会因此责罚于他,前提是她不能死掉,只要她活着,是笨是傻都无所谓。
沈彤叹了口气,她又想起了辛五。
活了两世,辛五全都出现在她的身边。
现在的她,想要杀死辛五易如反掌,可是她不能让辛五死,她要留着辛五,她要在辛五身上查出那些她想了两辈子都想不明白的事情。
沈彤站起身,对萧韧道:“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要回去了。”
“你去哪儿?”萧韧问道。
“去铺子。”沈彤不想回家,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不想在家里,只要是家里没事,她就回带着芳菲出来,有时去铺子,有时就像今天这样,随便在哪里瞎逛,还有的时候,她们会坐在书院外面的路牙子上,听书院里的读书声。
“我也去。”萧韧站起身来。
沈彤忙道:“认识你的人太多了,你还是不要去我家铺子吧,我不想打草惊蛇。”
萧韧顿时明白了,沈彤是不想惊动那位蓝师傅。
萧韧问道:“蓝师傅多大岁数?”
“他毁容了,已经看不出年纪,三十四十或者更老。”沈彤知道萧韧为何会有此一问。就在刚刚,沈彤已把想向中的后晋小皇帝和蓝师傅联系起来了。
“后晋小皇帝应该三十四五岁了。”萧韧说道。
“嗯,我记住了。”沈彤没说好记住什么了,但是她知道萧韧会懂。
百卉堂里没有几个客人,阿治正在满脸堆笑地和几个小丫头说着什么,后堂里,老仆正在研磨材料,蓝师傅一如往常,坐在炕上闭目养神。
芳菲蹑手蹑脚走进来,冲着老仆笑了笑,把一根手指竖在嘴边,示意不要说话,她笑嘻嘻地撩了帘子进去。
屋内的蓝师傅却已经听到动静睁开了眼睛,看到芳菲,他的眼中露出慈祥的笑容。
“架子上的攒盒里有蜜饯,自己拿来吃吧。”蓝师傅说道。
芳菲老实不客气地把攒盒放在腿上,挑着自己喜欢的蜜饯吃了起来。
“蓝师傅,您会做胭脂吗?”芳菲问道。
“会。”蓝师傅说道。
“可是铺子里的胭脂都不是您做的啊?”百卉香只有香粉和香膏是自己的,余下的都是从外面进货来的。
“我做的胭脂比不上外面的,就不做了。”蓝师傅很谦虚。
“那您给我做一盒呗。”芳菲一边说一边拈起一块蜜饯喂给蓝师傅吃。
蓝师傅忽然皱起眉头,他避开芳菲的手,摇头道:“太酸了,师傅吃不下。”
“那您就是答应给我做盒胭脂了?”芳菲把蜜饯扔进自己嘴里。
蓝师傅依然摇头:“我做得不好,你还是买铺子里的吧。”
芳菲不明白了,蓝师傅方才明明也说了自己会做啊?
芳菲失望地走出百卉香,一眼就看到沈彤在外面等着她。
“如何,他给做吗?”沈彤问道。
芳菲把脑袋摇成了拨郎鼓:“蓝师傅不答应。”
沈彤摸摸她的小脑袋,笑道:“没关系,我们到别家铺子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胭脂。”
第一六八章 一个学徒
胭脂的事是阿治告诉沈彤的。
当年齐师傅在榆林的那家铺子里时,有一次铺子的老东家拿了一盒胭脂放在齐师傅面前,说道:“这盒胭脂是苏州白牡丹的,在榆林刚刚时兴起来,你看看咱们能不能照着做出来?”
苏州白牡丹是老字号,他家的胭脂不仅颜色好,而且抹上一整天也不会脱妆。有商人从苏州贩卖到榆林,价格炒到三两银子一盒,还是供不应求。榆林的脂粉铺子都在暗中效仿,老东家很看重齐师傅,想让齐师傅看看能不能做出来,这并为过。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齐师傅看着那盒胭脂,忽然脸色大变,下意识地一挥手,便把放在他面前的胭脂扫了出去。
胭脂盒子是青花瓷的,掉到地上便摔得粉碎,红红的胭脂洒了一地,把屋子里的所有人全都吓了一跳。
虽然事后齐师傅向老东家道过歉了,但是齐师傅不好相处的名声也坐实了,铺子里上上下下都对他敬而远之,好在没过多久,他就离开了,这件事也就无人提起了。
去年皇帝大婚,苏州府献上的贺礼中便有白牡丹的十几种胭脂,皇后和太皇太后都很喜欢,白牡丹的胭脂从此成了贡品,如今在西安城里已经买不到了。
沈彤和芳菲逛了一天,终于找到一款同为青花瓷盒的胭脂,这款胭脂是仿的白牡丹,乍看有几分相似。
沈彤也很无奈,她就是知道西安买不到白牡丹了,才想出让蓝师傅做胭脂的点子,除了老仆,就只有芳菲和蓝师傅走得最近,蓝师傅既然不肯做,那这个点子就没有用了。
回到百卉堂,芳菲便像找到宝贝似的,拿着那盒子胭脂去给蓝师傅看。
“蓝师傅,我说了请您给做吧,您不给做,害得我花了一两银子才买到。”虽然是仿货,可也能卖出一两银子的高价。
蓝师傅的目光在芳菲手上扫过,他的眉头微微动了动,道:“能卖到一两银子,东西应该不差。”
芳菲眨眨眼睛,小姐让她留意蓝师傅的反应,那么现在蓝师傅的反应正常吗?
她不死心,打开胭脂的盖子,把胭脂举到蓝师傅面前:“您闻闻,看看值一两银子吗?”
蓝师傅身子向后缩去,可是那盒胭脂还是呈现在他面前。
“还好,一两银子不贵。”蓝师傅温和地说道。
这下子芳菲是彻底懵了,她走出百卉堂,在路边找到正在买泥鳅的沈彤。
“小姐,我看不出来。”芳菲小声地把刚才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一遍。
沈彤笑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她把刚买的泥鳅递给芳菲:“给桔子买的。”
桔子不但喜欢吃小鱼,也喜欢吃泥鳅,开春以后,街上卖泥鳅卖小鱼的渐渐多起来,只要遇到,沈彤都会买上一些带回去。
芳菲接过还蹦达着的泥鳅,满脸欢喜,把刚刚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
沈彤站在路边,看向百卉堂的大门。
做为一个做这行的师傅,看到别家的胭脂,不会是这个态度的。
即使心里不屑,也会看上两眼,可是蓝师傅却一眼也没有去看那盒胭脂,即使芳菲把胭脂放到他面前,他也避开了。
蓝师傅对胭脂果然有抵触,这和当年的齐师傅是一样的。
隔着敞开的铺门,阿治看到路对面的沈彤和芳菲,他找个借口出来,走到她们面前,问道:“怎么了?”
沈彤对他点点头,道:“应该就是他了,找个人放在他身边吧。”
他们几人都是东家,自是不能常常跟着蓝师傅,芳菲是丫鬟,可她是沈彤的人,堂而皇之放在百卉堂也会引起怀疑。
几天后,百卉堂里多了一个学徒。
百卉堂里原本有四个学徒,说是学徒,其实蓝师傅也没有教他们什么,他们就是跟着老仆打下手,老仆让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这四个人都是老实勤快的,新来的那个却不同,他叫柴韫,十五六岁,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
阿治刚把招学徒的告示贴出去的第二天,柴韫就找上门来。
柴韫是孤儿,原本被一户人家收养,可是那户人家连续生了几个儿子后,便嫌弃起他这个养子来了,让他睡在牲口棚里,动辄就不给饭吃,父亲和兄弟们稍有不快就对他非打即骂。
“有一天,我偷听到他们说要把我卖到山西矿上去挖煤,一辈子也不能回来,我害怕了,就从家里跑出来了。”说到伤心处,柴韫抹了把眼泪。
他有路引,凭着路引就能在衙门里登记落户,是清清白白的身份。
阿治见他长得俊俏,人也机灵,便让他留在铺子里当学徒了。
大家都叫他小柴。
没过几天,小柴就和常来铺子里的大姑娘小媳妇混熟了,另外四个资深学徒还在没日没夜地磨粉,小柴就已经在铺子里招呼客人了。
小柴嘴甜,除了蓝师傅主仆,他和铺子里的人全都相处融洽。
春寒乍暖,黄氏染了风寒,这些日子沈彤没来铺子,带家里照顾黄氏。
说是照顾,可是抓药熬药的活儿都是欣妩和芳菲做的,沈彤就是陪着黄氏说说话。
黄氏得的不是大病,可也粘粘糊糊了半个月,待到街边的桃花全都盛开的时候,黄氏才完全康愈。
“春暖花开的,你们小姑娘家的,别在家里憋着了,到街上逛逛”,说到这里,黄氏看向两个女儿,“你们现在还小,还能出去玩儿,再过几年,就不能像现在这样抛头露面了。”
沈彤和欣妩全都笑了,欣妩悄悄瞟了沈彤一眼,阿娘虽然这样说,可是她觉得即使及笄了,彤彤也会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吧,阿娘一定不会像其他人家的太太们那样,把彤彤拘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妹妹,我跟着你们一起去百卉堂看看好吗?”欣妩的眼睛里有光,让人无法拒绝。
“姐姐是想买脂粉吗?好啊,阿娘也一起去吧。”沈彤说道。
“阿娘早就过了打扮的年纪,你们姐妹一起去吧,阿娘还想给你们缝几双袜子。”黄氏守寡,平日里脂粉不施早成习惯。
第一六九章 小柴
自从来了西安,欣妩便一直陪伴在黄氏身边,深居浅出,平时缺了什么也是让沈彤给她带回来。
今天她忽然说要来铺子,芳菲很吃惊,趁着欣妩没有注意,悄悄对沈彤说道:“妩姑娘是不是嫌我们帮她带的东西买贵了?”
自家小姐在花钱上并不精明,买东西从不问价,妩姑娘一定是嫌贵了。
沈彤笑笑,什么也没说。
没想到来到百卉堂,她和欣妩还没站定,芳菲就和人争吵起来。
“你这坏蛋,怎么来我们铺子里了,想干什么?”
芳菲叉着腰,气呼呼地吼道。
小柴摸摸脑袋,眼前的小丫头好像见过,又好像没有见过,他实在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得罪过她了。
“你还装傻?上次就是你抢了我的冰糖葫芦的!”
芳菲咬牙切齿,对于抢她冰糖葫芦的坏人,她不会认错,就是这个家伙,以为换上小伙计的衣裳,她就不认识了吗?做梦!
沈彤还记得那件事,芳菲要买带核桃仁的冰糖葫芦,最后一枝被别人抢到了,偏偏那个人还嘴贱得很。
原来是他啊。
可是那个抢冰糖葫芦的家伙是个富家公子啊,怎么摇身一变,变成自家铺子里的小伙计了?
柴韫却是不记得那件事了,像抢小姑娘冰糖葫芦这种事,对于他以前的战绩而言,只是大海里的一滴水而已,他压根儿没有放在心上。
但是他见过沈彤。
和对待冰糖葫芦不一样,他对漂亮的小姑娘都能过目不忘,何况还是和小七在一起的。
这小姑娘怎么来这里了?是买胭脂水粉刚好遇到吗?
小柴的眼珠子转了转,对芳菲道:“你谁啊?我招你惹你了?你是来买东西的?那就快点挑。”
平时小柴对待顾客是不会这样的,今天他是故意的。
芳菲的气头更大了,刚好有个小学徒从里面出来,芳菲拽住他,指着自己鼻子问道:“你告诉他,我是谁?”
小学徒是老实人,但却不傻,他一看这架式就知道小柴一定是惹了人家,他忙道:“小柴,这位是芳菲姑娘,芳菲姑娘是沈姑娘身边的人。”
“沈姑娘是谁?”话一出口,小柴就想起来了。
他刚进铺子时,就听伙计们说起过,铺子有五位东家,其中就有一位沈姑娘。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位沈姑娘竟然这么小,这也太小了吧,是哪个丧尽天良的忽悠这么小的孩子来开铺子的?是想把人家的压岁钱全都赔光吗?
许安他们不知道,就在刹那之间,他们已经成了丧尽天良的人。
小柴连忙换上一副笑脸,用甜得腻死人的声音说道:“原来是芳菲姑娘啊,早就听说过芳菲姑娘秀外慧中,貌比天仙,直到今天才见到,瞧瞧我激动得都语无伦次了。”
刚才的小学徒瞠目结舌,这么无耻的人,他还是头回遇到。
芳菲可没有觉得奇怪,因为那枝冰糖葫芦,她早就把小柴列入贱人行列,而且直到现在,她也没有想过要把他放出来。
芳菲撇嘴:“谁让你来我们铺子里的?”
小柴忙道:‘是东家啊,东家看中我,就让我来了,我如果没来,就不能遇到芳菲姑娘了。”
芳菲哼了一声,转身跑去找沈彤了。
“小姐,那个贱人......”她指向小柴,“他一定没安好心。”
芳菲还是小姑娘,“没安好心”这四个字对她而言就已经是非常恶劣了。
沈彤没有理她,转身对欣妩道:“姐姐,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欣妩笑着说道:“好啊。”
看得出她很高兴,这个年纪的小女娃,也应该是贪玩的年纪,可惜她每天留在府里陪着黄氏,很少能出来逛逛。
芳菲看着正和顾客谈笑风生的小柴,心里越发来气,她悄悄问沈彤:“小姐,我们不是应该把那个贱男轰出去吗?”
沈彤笑道:“他在铺子里做事,没有犯错为何要把他轰出去啊?”
“可是他不是好人啊。”芳菲对小柴没有半分好感,贱人啊贱人!
沈彤竖起一根手指在唇边“嘘”了一声,示意芳菲不要再说了。
芳菲嘟起小嘴,恶狠狠地瞪了不远处的小柴一眼。
小姐说的永远是对的,小姐说不轰那贱人出去,那就留下那贱人吧。
芳菲想了想,便跑出铺子,在隔壁找到了王双喜。
“双喜哥,小柴在铺子里每月多少工钱?”芳菲问道。
虽然有帐房,可是想要苛扣某人工钱,还是要找王双喜,五位东家各有分工,王双喜和阿治就是管铺子的,许安是管教育人的,路友是管得罪人闯祸的,至于自家小姐,当然是负责狠懒的,倒了油瓶也不扶,这就是说小姐的。
见芳菲气若斗牛似的跑过来,王双喜忙问:“小柴做了什么?”
芳菲问起小柴,王双喜自然而然猜到一定是小些初来乍到不懂行情,不知道怎么就不分好坏人了。
芳菲道:“他现在还没有做过什么,但是你不能给他很多银子的。”
其实芳菲是想要告诉王双喜,不能让小柴赚到很多钱。
王双喜笑道:“这个你只管放心,咱们有自己规矩,不会让他赚很多钱的。”
芳菲觉得还是王双喜最好了。
小柴的工钱是每个月一两银子。
芳菲想让王双喜找个借口把小柴轰出去,可是她又想起沈彤的叮嘱,算了,别让她发现小柴干坏事,否则她一定去求小姐轰人。
阿治默默地看着这一切,他心里便有数了。
趁着没人注意,阿治问沈彤:“小柴有什么问题吗?”
沈彤笑着说道:“他抢过芳菲的冰糖葫芦。”
难怪如此,阿治正要说什么,就听到沈彤说道:“他可能是把手里的银子全都花光了,走投无路才来当伙计的吧。”
因为小柴对众人描述的身世太过可怜,阿治也对小柴先入为主,在他的想像中,小柴是个孤苦无依的可怜人。
他甚至想让小柴盯着蓝师傅,可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听到沈彤的话,阿治的眼睛亮了起来。
如果小柴不是可怜人,而是个败家子,那么......
第一七零章 不会就问
这世上,无欲无求的人是最强大的,也是最可怕的。
有人爱钱,有人好(色),有人为名,有人惜命,有人为儿孙,甚至有人爱书爱画爱狗爱猫......
有了欲求,也就有了把柄。
小柴满脸堆笑,正和两个穿着翠绿比甲,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丫鬟的姑娘说着什么,把两个姑娘逗得格格直笑。
阿治望着他们,嘴边的笑容越来越深。
那边,欣妩手里拿着一盒百卉堂招牌香粉小心翼翼地闻着,沈彤走过来,欣妩问道:“阿娘会喜欢这个味道吗?”
沈彤抿抿嘴角,她不知道。
就像她不知道母亲的很多事一样,她也不知道母亲会不会喜欢这种味道。
偶尔她也会从百卉堂带香膏、脂粉回去,但是她也只是带回去而已,她没有问过母亲是否喜欢。
沈彤有一瞬间的自责,她是太迟钝了吧,迟钝到一年了,她还没有学会做个好女儿。
“那就多拿几样,回家后让阿娘挑挑。”沈彤微笑。
“好啊,谢谢妹妹。”欣妩说道。
这要谢谢她吗?
沈彤没有说话,转身走进后堂。
百卉堂的后堂是工坊,也是蓝师傅在内几个人的住处。
老仆带着学徒们正在忙碌,沈彤径自走进里间。
蓝师傅正在挑选材料,两只光秃秃的手腕艰难地夹着一柄木铲,把不能用的拨到桌下的木桶里。
沈彤静静地看了一会儿,道:“以后这种活儿就让别人做吧。”
她是练武之人,脚下极轻,蓝师傅聚精会神,没有留意到旁边多了一人,这会儿被吓了一跳,看清是她,忙道:“无妨,无妨,我也只做这一点事。”
选料是关键,不能假手于人。
沈彤默默地看着蓝师傅,她还是无法把他和后晋小皇帝联系起来。
平婆子说过,她的主上是后晋之主。
屠卫的主上也是后晋之主。
后晋之主就是死士营的主人。
亦是前世她的主人。
蓝师傅早在十多年前就到了西北,这十多年里他都在百卉堂里,他的手脚都残了,他甚至无法走出百卉堂的大门。
沈彤从后堂里出来,小柴正在招呼新的客人,那是一位满头珠翠的胖太太带着她的胖闺女,挑了一款又一款,还是觉得不够白。
小柴看着这对母女,眼睛温柔得要滴出水来了,就像是在看着世上最美的美人,当然他的声音更温柔,不厌其烦地拿了一盒又一盒。
沈彤佩服地点点头,见欣妩已经挑了几盒香粉,便走过去问道:“还去别处逛吗?”
没等欣妩回答,耳边就传来那位胖太太豪爽的声音:“都要了都要了,刚刚拿出来的这些,全都包起来,送到大望巷的刘家。”
沈彤真是太佩服了,欣妩噗哧笑出来,小声说道:“妹妹雇的伙计真会做生意。”
沈彤呵呵直笑,欣妩又问:“妹妹,我能到后堂看看吗?我想看看这么好的脂粉都是怎么做出来的,行吗?”
欣妩的声音柔柔软软,就连沈彤听了,也觉得自己心都要化了。
当然可以啊,这有何不可的?
沈彤陪着欣妩走进后堂,老仆还在带着四个学徒忙个不停,这是他们日常做惯的,忙而不乱,井然有序。
欣妩看着老仆问道:“那位老人家就是铺子里的大师傅吧?”
沈彤道:“大师傅在里间,我带你进去见见。”
不等欣妩回答,沈彤便向里间走去,欣妩轻轻提起裙子在后面跟上。
和刚才一样,蓝师傅还在挑选材料,沈彤轻咳一声,蓝师傅抬起头来,见她去而复返,身边还有一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蓝师傅颔首,重又把头低下,这一次他的头垂得很低,整张脸藏在阴影里。
芳菲第一次看到他时,给吓哭了。
蓝师傅是不想自己的样子又吓坏小姑娘。
欣妩果然吓了一跳,她连忙用帕子捂住了嘴,没让自己发出惊呼。
她的动作全都落在沈彤眼里,沈彤假装没有看到,介绍说道:“这位就是铺子里的大师傅,百卉堂的招牌脂粉靠的都是蓝师傅的手艺。”
蓝师傅依然没有抬头,欣妩的神情也平静下来,她礼貌地颔首:“蓝师傅辛苦了。”
小女娃的声音如同出谷黄莺,蓝师傅的身子微微一颤,他下意识地抬起头来,正迎上欣妩明丽的眼眸。
蓝师傅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低下头,重又把脸藏在暗影里:“谢谢姑娘,在下是无用之人,承蒙东家仁慈,方能在此处安身,只有感激,不觉辛苦。”
欣妩再次施礼,这一次她微微曲膝。
知恩图报的人,无论身份高低,都值得敬重。
沈彤和欣妩一前一后走出后堂,也不知过了多久,蓝师傅才抬起头来,通往里间帘子已经停止了摆动,平静得似是从未有人进来。
蓝师傅放下手中木铲,望着那道帘子怔怔一刻。
吃完晚饭,沈彤在黄氏屋里多坐了一会儿,看着欣妩把今天买的脂粉拿出来,一样样地给黄氏看。
“阿娘,这盒香粉是茉莉香的,您闻闻,好闻吗?”
黄氏手里的针线不停,笑着说道:“好闻,好闻。”
“这个是桂花的,也好闻。”欣妩又把另一盒拿到黄氏鼻端。
黄氏闻了闻,笑道:“这个太浓了。”
“那就让妹妹把这盒带回铺子里吧,只是打开闻了闻,还能继续卖呢。”善解人意的小姑娘总能让人喜欢,欣妩就是。
沈彤让芳菲拿了那盒香粉回到自己屋里,关上门,芳菲就嘟哝:“小姐,您也和太太说说话,明明您才是太太亲生的。”
沈彤有些无奈,她和阿娘说话啊,她又不是不说。
见小姐不说话,芳菲连忙噤声,她是惹得小姐伤心了吧。
“小姐,奴婢下次不再多嘴多舌了。”
沈彤摸摸她的小卷毛,笑着说道:“你没说错,我是不会和阿娘相处啊。”
“不会就问啊,明天我去问问崔婶子,崔婶子家里有五个女儿,她一定知道,我问过了就来告诉小姐。”
崔婶子是卖头花的,她家铺子就在百卉堂隔壁。
第一七一章 欠钱的
喧闹的街头,阿大和阿小好不容易找了个不惹人注意的地方蹲下来。
他们没找到散工。
“唉,咱们还是再到小四街看看吧,说不定有人肯用我们呢。”阿大说道。
阿小无奈地摇摇头:“那些人也只会挑你的,你长得比我高。”
“如果真的挑上我,我就带着你,我们是两个人,只要一个半人的工钱就行。”阿大忽发奇想。
阿小的眼睛也亮了起来,是啊,怎么以前没有想到呢?
六少爷身上原本还有一千两银子的,六少爷担心等不到回京城的那天就把银子全都花光了,于是就想凭本事赚钱。
在京城时,谁不知道萧六少爷推的一手好牌九啊,可是谁能想到,六少爷跟两个老头子推牌九,还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把身上的银子输个精光,还欠了那两个老头子五百两。
换做以前,五百两银子不算什么,六少爷在老夫人面前撒撒娇就有了,可是现在......
现在他们连住客栈的银子也没有了。
六少爷读过书,长得俊,能说会道,很快就找到了差事。
他们两个虽然也读过书,虽然长得也不丑,可是却找不到差事,除非卖(身)给人牙子,否则就只能打散工。
他们是六少爷的人,一仆不事二主,当然不能再卖(身)了。
傍晚,阿大和阿小饥肠辘辘回到城外的破庙里,阿大找到一个盘炉子的活儿,但是要明天干完活儿才给工钱。
这座破庙四处透风,好在天气渐暖,夜里倒也不冷。
西安城治安严密,虽然不是夜不闭户,但这几年也是太太平平。没有流民乞丐和他们争地盘,破庙就是他们主仆三人的栖身之所。
阿大和阿小很羞惭,今天他们还是没能赚到银子。
六少爷是可以住在铺子里的,可是为了他们,每天铺子打烊后还要赶在关城门之前回到这破庙里,想到这里,他们恨不得一头撞死。
不能侍候主子,还要让主子赚钱养活他们。
供桌下面藏着一坛米,这是他们的口粮。
阿大煮饭,阿小打扫,柴韫回来时,破庙里弥漫着饭香。
柴韫手里拎着两个油纸包,里面是白面馍和腊牛肉。
阿大连忙换上笑脸,兴高采烈地对他说道:“六少爷,我找到活儿了,明天去给人家盘炉子,五钱银子呢。”
“你会盘炉子?”柴韫疑惑,他的小厮他知道,这两个家伙从小到大除了跟着他四处玩耍,什么都不会。
盘炉子?炉子盘他还差不多。
阿大抓抓头皮,不好意思地说道:“小的刚进府时,在外院时学过盘炉子......”
柴韫明白了,阿大也曾经是个想凭手艺在府里立足的好孩子,后来跟上他才......
柴韫不想想下去了,他从来就不是和自己过不去的人。
“我这份工很有前途,你们不用急,等我和街上的那些铺子全都混熟了,就把你们介绍过去。”柴韫嚼着腊牛肉说道。
这家的腊牛肉味道不错,肉也筋道。
阿大和阿小一点儿也不高兴,阿大苦着脸:“六少爷,我们能和您在一家铺子里做事吗?我们想服侍您。”
柴韫的手指头戳在他的脑门子上:“你少爷我现在给人家当伙计呢,你见过当伙计的还有人服侍吗?”
他的手指头上有脂粉,现在又沾上腊牛肉的味道,看着留在阿大脑门上的指头印,柴韫叹了口气。
破庙里连个净手的铜盆也没有啊。
“嗬,老远就闻到肉香了,看来你们日子过得不错啊!”
一个声音隔着破门传进来,声若洪钟。
柴韫没有回头,又撕了一块腊牛肉放在嘴里慢慢嚼。
不用回头他也知道来的是谁,半截入土了还这么大嗓门,也不怕嚎得太多把自己给嚎死。
阿大和阿小挺起胸脯,挡在他面前,对来人叫道:“还没到还债的日子呢,你来干什么?”
来人是个花白头发的老者,穿着团花锦袍,头上插着金簪,脚上的千层底布鞋来自西安城里最大的福明记。
老者哈哈一笑,眼睛在阿大阿小身上打个转儿,看向正在吃肉的柴韫:“怎么着,我听说柴少爷找到差事了?请问在哪里高就啊?”
“我家少爷在哪里做事还用得着向你报备吗?快走快走,到了日子自会把银子送过去。”上次推牌九,柴韫还欠了五百两银子,这个老头姓白,就是其中一位债主。
原来双方说好,五百两银子连本带利分十二期偿还,这个月还钱的日子还没到,这死老头子就来了。
白老爷冷笑:“我是来看看你们是不是跑了,万一你们跑了,我找谁来要钱啊。”
阿大和阿小正要说话,柴韫把手里的牛肉一扔,站起身来,分开阿大和阿小走到白老头面前:“柴某人顶天立地,一千两我都输得起,难道还能为了区区五百两就跑路?真是笑话!姓白的,你给小爷听好了,也回去告诉姓文的,我就在西安,不把银子还清,哪里也不会去!”
柴韫口中的那位姓文的,就是他的另一位债主。
白老爷哼了一声,道:“你这会儿说得漂亮,万一你跑了,我到哪里找人?”
“什么意思,你想把我们请到你家里包吃包住吗?可以啊,我们求之不得,你也可以天天看着我们,免得我们逃跑,就这么说定了,我们这就跟你回家,对了,我们三个人,至少要住两个房间。”柴韫笑得见眉不见眼。
白老爷在心里把柴韫骂了一通,可是脸上却不动声色:“好啊,我们家有的是屋子,别说你们三个,再多三个也住得下,现在就跟我走吧。”
柴韫原本就是想要耍赖皮,把这老头气走就赚了,可是没想到白老爷居然真的让他们三个跟着回家。
柴韫反而拿不定主意了。
“你让我们去你家里住,养着我们?管吃管喝管住?那我欠你的钱呢?不用还了吗?”
“我只是给你们一瓦遮头,免得你们逃走,可没说不让你还钱,地方给住,钱照还!”
第一七二章 两家
“你既然怕我跑了,那一定会找人盯着我吧,我还怎么出去赚钱给你啊?”柴韫瞪着白老爷,恨不得把老头子心里的小算盘瞪出来看看。
“你放心,你想去赚钱没人拦着你,但是你也别想跑,随时有人盯着你们。”白老爷冷笑道,像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柄大扇子,老神在在地扇了扇。
柴韫咧咧嘴,天还凉着呢,你装什么风雅,拿把破扇子是要打蚊子吗?蚊子都嫌冷没出来呢。
身后的阿大和阿小拽拽他的衣裳,凑到耳边说道:“少爷啊,不行啊,他一定是想把我们当苦力。”
柴韫切了一声,当苦力?哪个苦力能值五百两,白老头子怕不是疯了傻了才会把他们当苦力呢。
“好,不过我顿顿要吃肉”,说着,柴韫指指油纸包里没吃完的腊牛肉,“总不能到了你家里,还不如小爷我在破庙里伙食好吧。”
白老爷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看你这点儿出息,一看就是没见过世面,苦日子过惯了的,你想吃肉放开吃,我们白家还不缺你们三个吃货。”
说他没见过世面?
说他苦日子过惯了?
六少爷什么大世面没见过?什么福没享过?
苦日子,老子是体察民情!
天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白老头是粗人,懂个屁!
在阿大和阿小的胆颤心惊中,柴韫带着他们住进了白家大宅。
到了白家,居然文老爷也在,原来文老爷就住在白家隔壁,白家和文家同住一条巷子,这条巷子的名字居然就叫两家巷。
和白老爷的气吞斗牛不同,文老爷尖嘴猴腮,一副奸人相。
看到柴韫,文老爷抿抿山羊胡,阴恻恻地说道:“来了好,来了就好,五百两银子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真若是让你们溜了,我们家要多卖十头牛才能把五百两银子赚回来。”
说到这里,文老爷吸吸鼻子,皮笑肉不笑:“闻出来了,我家的腊牛肉,摸完了还没洗手吧,一身的牛肉味儿。”
柴韫一怔,问道:“你家的腊牛肉?你家干什么的?”
文老爷笑得像只老鼠:“你小子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就敢骗我银子?整个西安府,有不知道我们武记牛肉的吗?”
武记牛肉?
西安城里最有名的腊牛肉就是武记的。
“你不是姓文吗?和武记牛肉有什么关系?”柴韫问道。
“小子,就是因为我家姓文,所以铺子才叫武记啊,文武双全你不懂吗?”文老爷懒洋洋地说道。
柴韫是真不懂。
“姓白的,你家的铺子该不会是叫黑记吧?”话一出口,柴韫猛然想起,武记牛肉总店旁边就是有一家黑记羊肉,该不会真的这么巧吧?
“算你小子有几分小聪明,黑记羊肉铺就是我们白家的。”白老爷傲然说道。
柴韫在心里埋怨自己至少十五遍,那天他到赌坊里,想找个人傻钱多的推牌九,赚点银子贴补贴补。
刚好,他看到一身绫罗的白老爷和文老爷,这两人像是头回进赌坊,挨个桌子都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柴韫给了赌坊伙计一块碎银子,问他可认识这两人。
伙计撇嘴:“谁知道哪来的乡巴佬。”
就因为这乡巴佬三个字,柴韫就栽了,一栽就是一千两加五百两。
如果他知道这两个老家伙在卖肉的,而且还是西安城里最有名的卖肉的,他打死也不会招惹他们。
试问哪个在街上混了半辈子的老家伙不会推牌九呢?
他是上当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两个老东西合伙做局骗了他。
难怪白老头不怕他顿顿吃肉,这两家子就是卖肉,他们三人来了,刚好可以帮他们打发那些卖不完的牛肉羊肉。
柴韫心里苦,有苦说不出。
姓白的说话算数,不但给他们两间屋子,而且还有个小院。
虽说小院光秃秃连根草都没有,但是足够宽敞,打完一套拳没问题。
当天晚上,主仆三人就在小院子里住下了。
他们到的时候,已经过了吃晚饭的时间,来得匆忙,加之以为来了就有饭吃,所以刚煮的饭、白面馍外加没吃完的腊牛肉全都留在破庙里了,三个人里除了柴韫吃个半饱,阿大和阿小粒米未沾。
主仆三人一边按着肚子,一边大口喝水。
屋里的墙壁刷得雪白,家什看上去简单朴素,但是用料都不差,有间屋子里甚至还有个博古架,上面放着几十本破破烂烂的旧书,带他们来的管事再三叮嘱,这些书是暂时放在这里的,书是登记在册的,全都是古书,他们不要把书弄坏弄丢,每本作价十两,照价赔偿。
阿大和阿小指着那一架子书骂了一盏茶的功夫,算是给自家少爷出了气。
柴韫没理他们,四脚拉叉躺到大床上,被褥枕头虽然是粗布的,但是簇新,还带着库房里特有的味道。
自从住进破庙里,柴韫还是头回躺在床上,更别说还有被褥枕头了。
他躺下就不想起来了,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原本他是想把今天的事情好好想一想,可是上下眼皮不听使唤,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被自家老爹拿着鞭子追着打,从京城追到西安,他跪下求饶,老爹抽了两鞭子就走了,临走留下两条大狗盯着他。
那两条大狗张着血盆大嘴看着他,随时都要扑上来咬断他的脖子。
柴韫一声惨叫惊醒过来,看着屋里的摆设,他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是什么地方。
肚子里传来轰鸣声,睡着了才不饿,现在他醒了,比昨晚更饿了。
“阿大,阿小!”
柴韫喊了两声,才想起来那俩货应该是在另一间屋子里,不对,在另一间屋子也能听到他的喊声啊。
该不会是被那两个老东西给害了吧。
柴韫跳下床来去了隔壁。
屋门敞开着,晨曦中那俩货睡得香甜,如同两头傻猪。
柴韫看看天色,天已蒙蒙亮了。
晚饭没赶上,早饭该有了吧。
柴韫走过去,抬腿一人一脚。
“快去,给少爷取饭去,少爷还要去上工呢!”
第一七三章 密报
庑廊下挂着一拉溜儿鸟笼子,叽叽喳喳叫得悦耳。
白老爷站在庑廊下喂鸟,他从不假手于人,这些鸟都是他亲自打理。
一名仆从走过来,在他身后站住,恭声道:“老爷,柴少爷卯正起身,在院子里练了一套拳,早点吃了四个羊肉包子,喝了一碗小米粥,卯中出门,走了半个时辰,到了百卉堂时,和铺子里的韩掌柜在门口遇上。”
白老爷嗯了一声,摆摆手,仆从退出了庑廊,白老爷继续喂鸟,片刻后,那名仆从又来了,道:“老爷,文老爷到了。”
仆从话音方落,便传来文老爷尖细的声音:“都出去出去,我和你家老爷说点悄悄话。”
庑廊里的仆从陪笑退出去,院子里候着的两个小厮也跟着他一起出去,只有鸟儿们依然在欢唱。
“怎么样了,六少没有闹腾吧?”文老爷问道。
“那倒没有,兴许是好久没在床上睡过觉了,昨天晚上一主二仆睡得都跟死猪似的,连外屋门都没关,从院子外面都能听到呼噜声,唉,难怪国公爷不放心。”白老爷说着,在鸟笼上轻轻一弹,里面的鸟儿顿时扑腾着翅膀,警惕得上窜下跳。
瞧瞧,人还不如鸟呢。
文老爷也叹了口气:“我原先还以为要把他骗过来会费上些功夫,没想到竟会这么容易,我昨晚整夜没睡着,老白,你说是咱们老奸巨滑呢,还是六少爷阅历太浅?”
白老爷没说话,木然地看着笼中的鸟儿。
鸟儿渐渐平静下来,瞪着小眼睛东张西望。
白老爷把手里的鸟食放在美人靠上,问道:“百卉堂那几个人的底细可摸清了?”
文老爷笑道:“我还想卖卖官子,被你问起来了,我是藏不住了。”
白老爷瞪他一眼:“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大半辈子了你这臭毛病还改不了。”
文老爷格格直笑,笑毕,正色道:“咱们全都走眼了。”
白老爷锁了眉头,问道:“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的意思就是说咱们看走眼了。百卉堂和其余三家铺子,除了咱们知道的四位东家以外,还有一个,那个还曾经在咱们眼皮底下出现过,可惜咱们谁也没在意。”
文老爷说到这里,顿了顿,从白老爷脸上看到了不耐烦,他便把想卖的关子又一次咽进肚子里,说道:“就是常到铺子里玩的那两个小女娃,其中那位小姐就是百卉堂第五位东家。你别瞪眼珠子,还有更让你吃惊的呢,这小女娃认识七少,还曾去过秦王府。”
白老爷的眼珠子果然瞪得快要掉出来了:“六少爷就是因为这个,才到百卉堂当伙计的?”
文老爷摇头:“非也,非也,六少爷去百卉堂的这些天里,那个小女娃刚好没有来过,但是昨天她来了,而且她的丫鬟也不知怎的,还和六少爷起了冲突,咱们的人就是看到她那丫鬟跑到另一间铺子去找姓王的那个东家告状,这才起了疑心,再找一间铺子的伙计打听了,才知道那小女娃的身份,据说他们是结义兄妹,一起来西安开的铺子。”
白老爷这才松了口气,道:“让人盯着那小女娃吧,这兄妹五人来历不明,当兄长的四个咱们也都见过,全是练家子,原本只是防着他们加害六少爷,现在既然查出小女娃又认识七少和秦王府的人,这事就更复杂了。”
文老爷又叹了口气:“所以说啊,老来得子没有好处,伤神啊!”
“滚!”白老爷一声断喝,什么人啊,这不是往他心口上扎刀子吗?上个月他刚给自己的小儿子办了满月酒。
同在西安的秦王府里,却是一片压抑。
刚刚从京城传来消息,太皇太后要封宜宁郡主为公主,此刻封号还没定下来,但是太皇太后和皇后已经召见了几位勋贵家的夫人,这几位夫人家里都有和宜宁郡主年龄相当的公子。
太皇太后不但要晋封宜宁,而且还要染指宜宁的亲事。
正是因为她要染指宜宁的亲事,所以才要晋封宜宁。
只要宜宁做了公主,她的亲事就不是秦王这个亲生父亲可以做主的了。
秦王面沉如水,他只有两个孩子了,而且这两个孩子都是在他身边长大的。宜宁虽是庶出,可却是他唯一的女儿,又是自幼养在秦王妃身边,即使以后他再续了王妃,生了女儿,宜宁也是他的长女,他的掌上明珠。
他的两个儿子已经在这场政治游戏里牺牲了,他不能再失去儿女了。
“王爷,郡主一旦封了公主,就要进京谢恩,势必会被太皇太后留在身边,美其名曰祖孙情深,在宫里住些日子,王爷,您要早做打算啊。”一名幕僚说道。
秦王默不作声,幕僚能想到的,他又有何想不到呢?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进京了,上次进京还是给父皇奔丧,那次一别,他和两个儿子便成永诀。
“王爷,郡主毕竟是女儿家,太皇太后除了用指婚的名义把她留在京城,也不会将她如何的。其实出嫁的女儿又有几个能时常回娘家呢?郡主嫁去京城,享公主之荣,无论是夫家还是驸马本人,都不会苛待于她的,对于郡主而言,无非就是换个地方享福而已。”另一名幕僚说道。
秦王冷笑:“这么说来,太皇太后还是一片好心,为宜宁打算了?”
那名幕僚怔了怔,连忙说道:“想来是太皇太后见到那些人头后,心里极为不适,想要找回为人母亲的面子,便想到了宜宁郡主,可是......”
“不用说了,宜宁虽是女子,但是她是本王的女儿,和太皇太后的那些恩恩怨怨,是本王和她兄长的事,与她无关。本王决不会用自己的女儿,来换取太皇太后的信任,呵呵,再说了,即使本王送上宜宁,太皇太后也不会信任本王,她也只不过是暂时杀不了本王而已。”
书房之内落针可闻,秦王的声音回荡在每个人耳边,直到秦王把话说完,先前的那位幕僚才反应过来,噗通跪倒:“王爷,学生糊涂!”
第一七四章 嫁还是不嫁
上一次周铮拒接圣旨,没要世子的封号,如果这一次宜宁再拒了公主的封号,这是违旨不遵。
无论是宗人府,还是满朝文武,甚至是朝野上下,只要稍加引导,便不会说秦王不知好歹,而会认为秦王包藏祸心,轻视帝王,意在龙位。
秦王挥挥手,让幕僚们全都退下。
偌大的书房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按按眉心,闭目养神。
册封公主的事已是迫在眉睫,这个公主是一定要封的,他无法改变。
那么,就只有宜宁的婚事了。
秦王的脑海里闪过一个身影。
那孩子是他养大的,是他看着长大的,和宜宁亲如兄妹。
如果宜宁有了婚约,对方又是定国公府,即使太皇太后有心阻止,也是无能为力了。
可是这样一来,就把定国公府拉下水了。
萧长敦又如何向太皇太后解释这些年来侄儿的下落呢?
当年萧长厚死后,萧家二夫人就神志不清了,一天,她抱着年幼的儿子跑出了城,在城门口看到了萧长厚的人头,然后她就彻底疯了,抱着儿子跳下了悬崖。
几天后,萧家人在崖下找到了被野兽啃食后的白骨。
后来萧二夫人的娘家还曾到定国公府大闹一场,还去大理寺门前击鼓,状告萧长敦欺凌弟媳和侄儿,当时正值国丧,大理寺自是将此事压了下去,据说后来萧家拿了一万两银子,萧二夫人的娘家便偃旗息鼓,但从此后两家也成了仇人,老死不相往来。
秦王想到这里,嘴边露出一抹微笑,如果太皇太后得知当年那个死在断崖之下的孩子没有死,会是什么表情?
太皇太后和杨家恐怕早已忘记了萧长厚了吧。
但是他周桓不会忘记,萧长厚是他的异姓兄弟,更是他的救命恩人。
得知父皇病重后被太皇太后软禁的消息,他就带着他的军队离开了西安。
他要闯宫,他要杀死那个意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奸后!
那时的他不如现在强大,论兵力论财力,他都比不上燕王。
但是他无所畏惧。
那时的他并不知道,父皇已经不在了,京城如同一个张开口的口袋,等着他和他的人落入圈套。
杨家封锁了一切消息,在京蓟布下重兵,只等着他向陷阱一步步迈进。
直到他的探子在京城的城门上看到了那颗高高悬挂的人头,他才感觉到了危险。
他的好兄弟萧长厚用自己的人头阻止了他进京的脚步!
给他的密信送不出来,除了萧长厚自己的人头,没有什么能引起他的注意和警觉,于是萧长厚就让自己的兄长亲手割下自己的头颅,送到太皇太后面前。
萧长厚的人头在京城的城门上悬挂了整整三个月,直到朝廷终于将太祖皇帝驾崩的消息诏告天下,诸王进京奔丧,秦王才亲眼看到那高高悬挂的头颅。
秦王站起身来,他在屋里来回踱步,他把小七视如己出,在心里是早就存了让宜宁嫁给小七的心思的。
可是现在是不是太早了?
一旦把宜宁与萧家七公子定亲的消息传到京城,十年来如同隐形人的定国公府萧家便会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中,太皇太后和杨家会怎么做?
秦王走出书房,外面春光明媚,繁花似锦。
两名贴身内侍看到他出来了,不敢打扰,默默跟在后面。
秦王走得很慢,他的心里如同万马奔腾,他漫无目的地在王府里走着,再抬头时,发现自己来到了王妃的院子。
王妃早已不在了,如今住在这里的是宜宁。
宜宁没在院子里,丫鬟说她去找沈姑娘玩了。
秦王嘴角有了笑意,宜宁是真心喜欢沈家的孩子吧,以前只听说那些千金们想方设法往宜宁身边凑,可也没见宜宁主动去找谁玩的。
沈家的孩子不错,只是心思太重了,不过宜宁和她在一起倒也挺好。
他虽然希望自己的女儿无忧无虑,富贵一生,可是他更希望女儿能够有主见有胆识有魄力,像秦王妃那样,做一个令夫君敬重的女子。
这种敬重不仅是来自出身来自身份,更来自她的素养,她的行事风格。
内侍引领着秦王走进秦王妃生前住的正院。
这里曾经是秦王最熟悉的地方,自从秦王妃薨逝后,他就很少再来了。
秦王妃的院子基本上没有动过,还和以前一样,院子里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今年西安的春天比往年要暖和,院子里的几丛牡丹都已经盛开,姹紫嫣红,雍容华贵,光彩照人,一如秦王妃这个人。
秦王妃生前很喜欢这几丛牡丹,有一次夜里刮大风,秦王妃半夜惊醒,心疼她的牡丹,大半夜披衣下床。
那时的秦王妃双十年华,也如初绽的牡丹一般娇美。
秦王妃离开的时候才刚满三十,那么美的一个人,到最后油烬灯枯,瘦得皮包骨头。
她是思念两个儿子生生熬死的。
秦王的视线模糊了,他还记得宜宁刚刚出生的时候,秦王妃高兴得不成,抱着小小的人儿给他看:“是位小郡主,是女儿呢。”
可能是连生了三个儿子的缘故,秦王妃对这个侧妃所出的女儿视若己出,宜宁出生后不久就被抱到她的身边,丁侧妃既高兴又惶恐,小心翼翼地来问孩子哭闹会不会扰了王妃,王妃却告诉她,这个女儿是她生的,永远都是,这是改不了的,让她放下心来便是。
丁侧妃并不受宠,在那之前,府里人并不把这位侧妃放在眼里,但是自从宜宁养在了王妃身边,府里上上下下便都知道,丁侧妃生的女儿不再是普通的庶女,她是王妃看重的女儿,是郡主。
秦王缓步走进屋里,堂屋正中挂着一幅观音像,屋里的摆设也和当年一样,花瓶里的插着牡丹,香炉里用的香料也是王妃生前最喜欢的味道。
秦王望着屋里的桌椅摆设,似乎又看到小小的周铮和宜宁在追逐打闹,秦王妃含笑望着一双儿女,时不时的提醒他们不要摔着碰着。
秦王的视线渐渐清晰起来,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一七五章 出家
宜宁郡主约了沈彤去上次那个马场骑马。
这是前一天便约好的,沈彤以为萧韧和周铮也会去,见面以后才发现只有宜宁郡主。
“三哥和七哥去军营了。”春日的阳光照在宜宁郡主的脸上,她微微眯起眼睛,咧开嘴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
“三哥去军营之前留下话了,除非是和你一起,否则不让我来这里骑马,所以我去找夫人说要出来,夫人就答应了。”宜宁郡主很得意,她才不会告诉丁夫人,是她一早就想和沈彤来骑马,所以才让三哥走时特意交待了的。
王府里除了秦王,就是周铮说话最有用了,丁夫人当然不会为了这样的小事,就去找秦王求证的。
沈彤笑了,问道:“郡主喜欢骑马吗?”
“以前只有一点点喜欢,但是那天看到你驯服火儿,我就特别特别喜欢了,彤彤,你好棒啊!”
宜宁郡主说着,伸手去摸火儿的马鬃,火儿一个眼角子飞过来,宜宁郡主吓得又把手缩了回来。
沈彤哈哈大笑,宜宁郡主委屈:“彤彤,你还笑,也不管管它。”
火儿像是听懂宜宁郡主在数落它,朝着宜宁郡主瞪过来,马蹄子跺得哒哒响,随时就要飞起一脚踹过来。
宜宁郡主气得大叫:“七哥的马和他一个脾气,被你带走了还不改。”
沈彤一怔,萧韧的马?她很快就明白了,这家马场有萧韧的股份,火儿当然算是他的马了。
但是不对,火儿四岁,而这家马场据说是三年前才开的。
“火儿不是马场里繁殖的?”沈彤问道。
“当然不是了。那年七哥带着几个人去了关外,回来时带回了火儿,那时的火儿还不到一岁,好看极了,就是不让人碰,后来开了马场,就把火儿养在马场里了。七哥可喜欢火儿了,三哥说他是把火儿当闺女养的,哈哈哈!”说到好玩的地方,宜宁郡主哈哈大笑。
沈彤明白了,这座马场的主人,很可能就是当年依靠燕王的势力,在关外开马场的鞑子。
难怪这几年西北出现在了多座马场,原来当年那些人转投了秦王。
沈彤抱住火儿的脖子亲了亲,笑道:“原来你是萧韧的女儿啊,你爹真大方,把你让给我了。”
说到这里,她忽然感觉有哪里不对......
“彤彤,我们去前面!”
宜宁郡主的喊声响起来,打断了沈彤的思绪,她翻身上马,向着宜宁郡主手指的方向去了。
直到下午,沈彤和宜宁郡主才在书院街口分手,宜宁郡主冲她眨眨眼睛:“说话算数啊,过几天咱们还去马场玩儿。”
虽然只是孩子们之间的约定,可是沈彤是不会爽约的。
一来她也想带着火儿出去遛遛,二来她很喜欢宜宁郡主爽朗单纯的性子。
可是沈彤和宜宁郡主都没有想到,她们的约定还是没能实现。
两天后,一名王府内侍来见她:“沈姑娘,郡主让小的来跟您说一声,她不能和您一起去骑马了。”
沈彤微怔,离她们相约骑马的日子还有几天,宜宁郡主怎么早早地就派人来告诉她了?
“郡主是有什么事情要忙吗?”沈彤委婉地问道。
小内侍眼圈儿红了,沈彤见过这名内侍,他是宜宁郡主身边的人。
“郡主做了一个梦,梦到观音娘娘了,郡主觉得她和佛菩萨有缘份,便求了王爷,要到普渡寺里带发修行......”说到这里,小内侍抹了把眼泪。
沈彤一听就知道这是胡说八道呢,当然不是小内侍在胡说八道,而是这一切都是秦王的决定,宜宁郡主一定是不愿意的,否则她身边的内侍也不会这样伤心了。
“普渡寺在哪里?”沈彤问道。
“普渡寺在榆林,是榆林有名的寺院,里面都是比丘尼。”小内侍说道。
原来没在西安,而是在榆林。
秦王在榆林有重兵,樊帼英也在榆林,宜宁郡主和樊帼英关系很好,他们兄妹连同萧韧都叫樊帼英为姑姑。
对于宜宁郡主而言,除了西安,榆林是最安全的地方了。
“郡主什么时候动身?”沈彤问道。
“今天郡主就动身了,她让沈姑娘不用送她,有机会请沈姑娘到榆林看她去。”小内侍扁扁嘴,又要哭了,普渡寺是尼姑庵,郡主只带了嬷嬷和丫鬟,不让他一起跟着,以后在王府里,没有郡主罩着他了。
沈彤给了小内侍五两银子和一包糖,让他转告宜宁郡主,她一定会去榆林看望她,小内侍一边吃着糖,一边抽噎着走了。
没过多久,街上果然传得沸沸扬扬,初时还说宜宁郡主是做梦梦到菩萨,被菩萨点化,传来传去,便成了宜宁郡主梦到天灾地荒,在梦里她跪求菩萨普渡众生,菩萨怜她一片纯善之心,让她在佛前为众生祈福,醒来后宜宁郡主派人去打听,才知道果真有一座普渡寺,这才到普渡寺修行的。
当然更多人是在感慨,宜宁郡主只有十一岁,从此就要青灯古佛了,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芳菲回来说起这件事,黄氏叹了口气,道:“难得这位郡主心地良善,唉,但愿如她所愿,风调雨顺,无灾无祸。”
欣妩看向沈彤,问道:“妹妹和郡主认识的,郡主平日里一定也是一心向佛的吧。”
一心向佛?沈彤可没看出来。
她不动声色,点点头:“郡主是养在王妃身边的,王妃向佛,郡主是受王妃影响吧。”
欣妩显然对这件事非常好奇,她又问道:“听说榆林那边常有鞑子犯境,郡主在那边岂非不安全?”
沈彤没有说话,芳菲忍不住插嘴:“阿治哥哥说过,榆林和西安一样繁华,还能看到高鼻蓝眼的西域人呢。”
是啊,阿治从榆林回来,还给黄氏和欣妩都送了礼物,都是西域来的新奇东西。
欣妩松了口气,双手合什:“阿弥陀佛,榆林不是苦地方,郡主过去不用吃苦,菩萨保佑,郡主平安顺遂。”
回到自己屋里,芳菲道:“小姐,你说郡主会不会真的剃光头发啊?”
她摸摸自己的小卷毛,虽然她的头发稀稀拉拉,可是她也舍不得把头发剃掉,何况是郡主呢。
第一七六章 居士
沈彤被她逗笑了,这傻孩子,以为宜宁郡主真的是去出家了。
宜宁郡主离开的时候,秦王亲自把女儿送到城外三十里,秦王府大大小小的官员也全都跟随,这么大的动静,不但轰动了整个西北,也轰动了皇宫。
太皇太后摔碎了面前的杯子,嘴边笑意冷冷:“老四做得很好,很好。”
给宜宁册封的圣旨还没有出京,宜宁郡主就出家了,虽说是带发修行,可是也不能让她放弃修行进京谢恩了。
大齐重佛尊道,宜宁郡主以皇室宗女之尊去寺院修行,为万民苍生祈福,这是人人称颂的大功德,她这个皇祖母还能怎么做?
太皇太后冷冷地道:“既然她喜欢去寺院,那就一辈子待在那里吧。”
不久,圣旨传到西安,皇帝感念郡主慈善良德,赐宜宁郡主佛珠一串,经书一部,木鱼一只,改封宜宁郡主为善安居士,普渡寺内建善安堂,以做修行之地。
这就是夺了郡主封号了。
从此以后,世上便无宜宁郡主,多了一个善安居士。
既然是御赐的封号,又赐了修行地,除非有圣旨,否则善安居士便要在那里修行一生。
秦王派人护送宣旨太监去了榆林,这时,一清道人也回到了西安。
“先生,本王是不是做错了?”秦王苦笑,他原本只想以修行的名义把宜宁送到榆林,过上几年,宜宁到了要出嫁的年纪,再找上名目回来便是,可是他太过心急,还是低估了太皇太后的狠辣。
“王爷是爱女心切,一时疏忽而已,万万不要自责。如今虽有圣旨,但是郡主是在榆林,千里之遥,京城里还能奈何,这道圣旨不过就是找回面子而已。”
一清道人的这番话,秦王当然也想到了,榆林是他的地盘,太皇太后和杨家的手根本伸不过去,宜宁在榆林还能像在西安一样自由自在,但是郡主的封号却也没有了。
“宜宁是本王唯一的女儿,三岁时本王便为她请封了,她从记事起就是郡主,如今却成了什么居士,真是笑话!”秦王的手里捏着一串小紫檀手串,这是去年寿辰时,宜宁送他的。
“郡主开朗清明,不会拘泥于一个封号的,再说,王爷宠爱郡主,郡主今日所失,王爷他朝定会加倍送给郡主”,一清道人说到这里,目光炯炯望向秦王,忽然曲膝跪地,“一清不才,愿辅佐王爷大业。”
有些事情是你知我知,但是却不会摆在明面上。
而现在,已经到了必须要挑明的时候了。
或许秦王还有所犹豫,毕竟那件事只要决定了,他便是乱臣贼子。
因此,在过去的几年里,秦王想的,也只是占据西北之地,与京城分庭抗礼,一分天下。
而现在,只是关上门来过日子是不行了,太皇太后是要激怒他,趁着他羽翼未丰之时逼他造反,就如当年那样,做好陷阱等着他跳下去。
只不过那时的太皇太后是守株待兔,而现在却是张牙舞爪而来。
一切只是因为如今的太皇太后和杨家比当年更有底气,桂王倒了,豫王倒了,就连威风八面的燕王也死了,而燕王的兵力已尽落入杨家之手。
现在的太皇太后和杨家足以与秦王一搏,他们不用守株待兔,他们只要把秦王逼反,再坐收渔翁之利。
秦王俯身双手扶起一清道人,温声说道:“先生大义。”
一清道人抬头仰望秦王,却没在秦王眼中看到应有的自信,心思急转间,一清道人说道:“王爷定然还是忧心郡主吧,小道倒是有个想法,就是不知当讲否?”
“先生请讲,在本王面前,先生没有当讲与否。”秦王说道。
一清道人眸光中有他这个年纪的人罕有的清亮,宛若星子不染尘埃。
“小道听闻郡主与沈姑娘私下交好,沈姑娘虽然年幼,但是有智有力,王爷,您看不如请沈姑娘赴榆林陪在郡主身边,既能保护郡主,又能与郡主做伴儿,岂非两全其美?”
秦王一怔,他没有想过这个。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个精灵的身影。
的确如一清道人所说,若是让沈彤陪在宜宁身边,那是最合适不过的。
可是,秦王忽然不确定起来,他不确定自己能否支使沈彤。
沈彤不是他的手下,甚至于那孩子是想出现时就出现,不想出现时,他竟然都不知道她就在西安。
“此事不急,容本王想想。”秦王说道。
走出秦王的书房,一清道人便看到树下站着的朗月。
看到师傅出来了,朗月远远地躬身施礼,待到师傅走过来,他则默默地跟在师傅身后,谦恭有礼,沉默恭敬。
一清道人看着朗月清秀的面庞,不由自主地想起方才他和秦王的对话,他提议让沈彤去榆林,王爷竟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宜宁是王爷的掌上明珠,而且在这件事上王爷对宜宁心存愧疚;沈彤虽是沈氏遗孤,可是也不过就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她虽然救过王爷,但是却也就是个小孩子而已。
一个小孩子,贵如秦王,原本是可以对她招之则来,挥之即去的。
可是王爷却还要好好想想,再决定是否让沈彤去榆林。
是不想让沈彤去呢,还是他支使不动沈彤?
想到后者,一清道人皱起了眉头。
他见过沈彤,毫无疑问,那个小女娃身上有一种气势,一种令人不可小视的气势。
他没有亲眼见到沈彤制住那些刺客,但是他却知道王爷身边的那名内侍是个高手,而那名内侍死了,沈彤却毫发无伤。
这个小女娃太过诡异了。
而这个小女娃却偏偏出现在西安,又出现在秦王面前。
不能怪他多疑,而是这小女娃身上有太多令人不解的地方。
他让人调查过沈彤身边的人,那四个人虽然都有户籍,而且来历清晰,但是那种东西,对于老江湖而言根本是信手拈来。
沈彤和她的人,都是不应该出现在的人。
也正因此,她才不能留在西安。
第一七七章 天街小雨润如酥
“师傅,为何要让她离开?”
回到住处,得知这件事的朗月不解地问道。
堂屋正中挂着一幅画,画上的人只是背影,衣袂飘飘,仙风道骨,初看似吕洞宾,细看却又不是,因为那人身上穿的并非道袍。
一清道人走到画像前,恭恭敬敬地上了一炷香,拜了拜,这才转过身来,目光炯炯看着面前的徒儿。
“你不想让她离开吗?”
朗月眼底浮现出一抹莫明的神色,他避开师傅的目光,望向面上的仙人,喃喃说道:“只有看到她,我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话音刚落,一清道人的拂尘便落到他的头顶,拂尘轻若鸿毛,扫落之处却如泰山压顶,朗月腿上一软,不由自主地跪了下去。
他只有十岁,还是和同龄女孩差不多的身材,甚至更显瘦弱,一清道人居高临下看着他,只能看到他头上小小的道髻和苍白的额头。
默然一刻,一清道人走了出去。
不知何时,屋外飘起了雨丝,雨润如酥,烟柳依依,
一清道人独自走在雨中,走出了家门,走在西安城的大街上。
城里认识他的人不少,可他认识的人却不多。
一辆宽大的马车在他身边徐徐放缓,一个少年的脸从车帘后探出来:“先生去哪儿,不如上车来,我送你过去。”
少年语声悦耳,如同玉石相碰,听之忘俗。
一清道人抱拳施礼:“道人见过三公子。”
马车缓缓停下,侍从走过来撩起帘子,请一清道人上车。
一清道人本欲拒绝,可是帘子撩起来了,他也只好道声谢,抬腿上了马车。
马车里并非只有周铮一人,萧韧也在,两人分座在茶桌两侧,萧韧的亲随小栗子蹲在下首正在削梨。
看到一清道人,萧韧颔首算是行礼,一清道人早就习惯了萧韧对他的态度,也不着恼,在二人对面坐下。
马车有窗子,镶着西洋玻璃,敞开着,雨丝从外面斜飞进来,落在脸上凉丝丝的很舒服。
马车走得很慢,茶桌上的茶水纹丝不动,一清道人透过敞开的窗子看着雨雾中的街景,想来这两人也没有什么正经事,就是出来观雨景的。
一清道人的头发上还挂着雨珠,半明半暗的车厢里,那雨珠显得格外晶莹,如同一颗颗剔透的珍珠。
周铮微笑道:“先生也是出来赏雨的吗?”
“非也,贫道只是出门没有带伞而已。”
小栗子捧上削好的梨子,梨子切成小块,装在水晶盘里,上面插着牙签。
周铮自己拈起一块,又给萧韧和一清道人分明递了一块,笑着说道:“来,这梨是小七带来的,咱们都有口福了。”
难怪是小栗子在削梨,原来是萧韧带来的。现在不是梨子成熟的季节,可是这梨却汁鲜水甜,倒是难得。
一清道人赞道:“好梨好梨啊。”
萧韧没说话,把一块梨放在嘴里慢慢嚼着,刚刚被周铮哄起来的气氛一下子又冷下去了。
一清道人知道萧韧眼高于顶,整个王府里除了王爷和周铮,就没有几个是他看得上的,因此,也只当没有看到,对萧韧的冷脸视若无睹。
周铮问道:“先生是要去哪里?”
一清道人放下牙签,道:“就是在街上随便走走。”
“先生真是雅兴啊,雨中漫步,雅致得紧呢。”周铮赞道。
“既然就是随便走走,那就和我们一起去个地方吧。”一旁的萧韧忽然说道,声音和他的神情一样冰冷。
一清道人微微一笑,道:“那贫道就讨扰二位了。”
他没有问萧韧和周铮要去哪里,但是他已经感觉出来,今天绝不是偶遇。
萧韧和周铮就是冲着他来的。
一清道人是刚刚回到西安的,风尘仆仆,还没有来得及去得罪谁,他回来后甚至还没有见过周铮和萧韧中的任何一个。
他进府也有几年了,几乎是看着这两个人长大的,说真的,这两人并不是天下父母都会喜欢的那种孩子,从小到大惹事生非的事情没有少做,如果不是秦王隔三差五就把他们扔到军营里打磨,恐怕早就成了西安城里有名的纨绔了。
不过最近两年,周铮和萧韧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个暖得让人害怕,另一个冷得也让人害怕。
当然,害怕的人里不包括一清道人,他对这两人一直是冷眼旁观,从未像其他幕僚一样,在秦王面前苦口婆心“指正”这两人的作为。
他只是默默看着他们,而这两人对他也不亲近,他在秦王面前的提议,他们从不反驳,但是也不赞同,他和他们,就像是秦王府里的两条平行线,各不相干。
所以今天萧韧和周铮究竟是几个意思?
纵然是一清道人胸有沟壑,也想不出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是萧韧的马车,马车外表朴实无华,车厢里却很舒适,桌椅都是固定在马车里的,茶桌上刻着棋盘,四角挂着掐丝银熏球。
马车穿过一条条街道,路边的景色渐渐模糊,雨越下越大了。
从窗子外面飘进来的雨丝变成了雨点儿,小栗子过来关上窗子,水渍在玻璃窗上化开,如同置身水幕之内,看不清外面的景致,一时不知身在何处。
“二位公子这是要去哪里?”一清道人终于忍不住了,他估摸着马车快要驶出城了。
“随便走走而已,难得一场好雨,春雨贵如油啊,农人们一定很高兴。”这次说话的居然是萧韧。
春雨?农人?
一清道人怀疑萧韧根本就不识五谷,不但他不识,周铮也不识。
两个不识五谷杂粮的公子哥儿,还要为了一场春雨而感慨,这不诡异吗?
“贫道刚刚回来,家里还有些琐事要办,不能陪二位赏雨了,不如在前面让贫道下来吧。”一清道人说道。
“好啊,小栗子,让他们把车停下来。”萧韧说道,听上去并无不快,可能他也觉得这老道无趣,想要快些摆脱掉了吧。
一清道人松了口气,如今秦王只有周铮一子,无论以后还会不会有儿子,只要看在先王妃和先世子的面子上,秦王也会把一切留给周铮,而萧韧则是秦王一手养大,说他是秦王的养子也不为过,秦王对子女极为看重,一清道人还不想招惹这两个小孩子。
第一七八章 遇上这两个人
周铮摸出一支玉箫,刚刚放到嘴边,萧韧便道:“你等先生下车后再吹吧,你那吓死人不偿命的箫声,也就我能受得了。”
周铮哈哈一笑,却没有把玉箫放回去,反倒是对一清道人说道:“让先生见笑了。”
这就是催他快些下车了,果然,这两个是早就烦他了,说不定已经后悔让他上车了。
原本还以为他们是故意与他遇到,看来是多虑了。
马车终于停下,一清道人抱拳,道:“贫道先行下车了,多谢二位的招待,贫道告辞。”
周铮和萧韧也向他抱拳回礼,比起他上车时,两人的态度全都恭敬不少,一清道人甚至还在萧韧的眼中看到了笑意。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喜怒哀乐全都写在脸上。
外面有撑伞的侍从撩起车帘,一清道人转身下车,可是他的一条腿刚刚踩在车凳上,就傻眼了。
雨下得真大!
虽然没有夏日的大雨滂沱,但是也比他上车那会儿大了几倍。
一清道人有些后悔了,他迟疑着一脚车上一脚凳上没有动,旁边的侍从却客气得过头了,伸手就把他拽了下来!
然后,那侍从撑着伞跳上后面的马车,那辆马车里的显然都是二人的随从们。
一清道人正想斥责这人不懂规矩,忽听马车里传来丝竹之声,这是洞箫,是周铮在吹箫。
箫声并不像萧韧说得那么不堪,甚至于有几分功力,随着箫声,两驾马车一前一后掉头而去。
看着两驾马车离去的背影,一清道人抹一把滴落到眼睛上的雨水,这才看清身在何地。
看不到亭台楼阁,只有远山如黛,烟柳如雾。
景色虽美,但却荒凉,没有车马,没有行人,就连野狗也没有一只。
这里不是西安城,甚至不是西安城外的官道,西安是多朝古都,文人墨客才子佳人不胜繁举,越是下雨下雪的日子,出门赏景的人就越多,就像周铮和萧韧那样,品着茶,下着棋,有的还会带着歌伎,也说不清是奢靡还是高雅。
但是那些人不会来这里,否则也不会看不到车马。
有雨,也有风,风里传来渐渐远去的箫声,吹的是熟悉的曲调,却又叫不上名字。
一阵风吹来,一清道人打个冷颤,春天的雨也是冷的,冷得就像那两个小东西的坏心眼子!
他们是故意遇到他,然后故意把他扔在这里。
一清道人在雨中站了好一会儿,雨天没有太阳,他甚至分不清东西南北。
好在他还能朝着马车离去的方向走,马车会上官道的,只要找到官道,就能搭车回西安了。
也不知走了多久,他忽然发现路上的车辙乱了起来,像是反复辗轧过,而在辗轧的地方,是个十字路口。
一清道人咬牙切齿,这是故意的,那两个熊孩子故意在十字路口让马车反复辗轧,让他无法判断方向。
雨越下越大,一清道人似乎从未在春天遇到过这么大的雨,春天的雨不是若有若无,缠绵婆娑吗?
若有若无是没有的,缠绵婆娑却是有的。
这场雨没完没了,直到天色渐渐黑暗下来,雨仍然再下。
一清道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拦到了一驾送货的骡车,他上了车,哆里哆嗦缩在一堆大桶的缝隙里,不但没有感到暖和,反而更冷了。
冷气袭人,宛若寒冬。
一清道人判断出冷气是从那些大桶里传出来的,黑灯瞎火看不清里面装的是什么,伸手一摸,竟然是冰块!
这是一辆送冰的车!
西安城里的富户们夏天里都要用冰,但并不是每家都有冰窖,大多数的人家都是要买冰的,蓄冰的冰窖都在城外,一到夏天,这些冰便会一车一车地运送到西安。
可是现在不是夏天啊!
“大冷的天,为何要运冰?”一清道人虽然仙风道骨,但是他的不怒自威也是人人皆知的。
但是知道他的也只限于王府里的人,普通百姓却不知道。
比如这两位送冰的伙计。
高胖的伙计大声道:“你觉得是冷天,那是你见识浅,不知道公子小姐们要吃冰镇的鸭梨冰镇的枇杷。这车冰是王府要的,能让你上来搭车,你就偷着笑吧,那么多废话干嘛?”
一清道人忽然想起在马车上吃到的梨子,原来这车冰是王府要的,西安只有一座王府,萧韧和周铮不是让人去送冰,而是让送冰的车刚好带上他!
他是应该感谢他们呢,还是应该感谢他们呢?
正在天香楼吃羊肉锅子的萧韧和周铮不约而同打起了喷嚏,周铮笑道:“一定是一清子在骂你。”
萧韧冷哼:“他骂我就骂我吧,为何你也打喷嚏?”
周铮委屈:“我一定是被你连累了。”
“那假道士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你好心好意派辆车去接他,他还骂你,所以还是我说的对,对他这种人,就不能慈悲为怀。”萧韧吃一口羊肉,又喝了一口酒。
周铮叹了口气,道:“明天他肯定会到父王面前给我们告上一状。”
“告我们什么?”萧韧眨着无辜的眼睛很是不解。
萧韧的睫毛很长,周铮看着他的眼睛,忽然就笑了,小七装起无辜来真有趣,不对,是像一个人。
“小七,你说父王会不会真的听了一清子的话,让沈姑娘去榆林啊?”
其实周铮觉得这个主意也不错,虽然宜宁表面上是去修行,太皇太后还派了二十四衙门的太监过去监工修建那个什么善安堂,可是榆林是自己的地方,岂会让那些人把宜宁治住了,父皇派去的人定会把那些人早早地打发回京城,到时候宜宁还能像在西安时一样,甚至还会更自由,养尊处优,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如果沈彤去了榆林,宜宁就有伴了,她们两人差不多的年纪,在西安时就能玩到一起,去了榆林可以一起骑马,一起逛街,还能跟着樊帼英一起去军营里玩,这在西安时是想都不能想的事。
这两年,父王书房里的事从不会瞒着他,于是周铮很快就得到了消息,刚好遇到萧韧,他就随口说了,结果就这样了。
第一七九章 真正的沈彤
一清道人住在王府的侧院里。
秦王府是按亲王的仪制建造的,原本就很大,后来又在王府一侧建了侧院,侧院是专为带着家眷的官员和门客住的,平日里有府卫巡逻,王府里还派了杂役和老妈子过来,给官员们省下了一大笔费用。
住的人多了,也就有些拥挤,有些官员带着家眷搬出来,但大多数还是留在这里,毕竟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安全,也更省钱。
一清道人只有师徒二人,他们住的院子不大,但是很清净。一清道人在众多仆从里挑了一个婆子和两个七八岁的小僮过来服侍,婆子老实,小僮懵懂。
一清道人回来的时候,远远就看到有人撑着伞在大门口站着。
待到走近,他才看清,那是朗月。
回到屋里,一碗热腾腾的姜汤下肚,又洗了个热水澡,一清道人才缓过劲来。
朗月问道:“您去书院街了?”
一清道人眉头微蹙,他下意识地去看朗月,小小道童,眉清目朗,宛若传说里的仙童一般。
“为何要这样问?”他问道。
面对一清道人的审视,朗月的神情反而坚定起来:“师傅不要去,以后也不要,今天您在王爷面前说的那番话,惹被人深究起来会对我不利,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可是我不需要这种好。”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应该是双向的,如果其中一方不需要,那么这种好很可能就会成为双刃剑。
朗月说完就转身出去了。
院子里,雨还在下,春天的雨就是这样,要么不下,下了就没完没了。
朗月站在廊下,看着雨水从屋檐下滴落,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沈彤?
你要活着长大,只有你活着,我才能活着。
但是我不想看到你,永远也不想。
一清道人病了。
所以当他再次站到秦王面前时,已是三天之后了。
过期的事就像发霉的水果一样,没有人想知道那水果是怎么发霉的,扔掉便是。
因此,周铮没有等来一清道人的告状,他有些遗憾。
那天他和萧韧打赌,如果一清道人告状,萧韧要在天香楼摆一桌,可如果一清道人没有告状,摆酒席的就是他。
恰好宜宁的书信来了,信有两封,一封是给秦王的,一封是给他的。
宜宁在信里说她到的那天,樊帼英率三千兵马在榆林城外迎接,京城来的太监们看到盔明甲亮的兵马,吓得不敢前行。
原本她是要住进普渡寺的,可是太皇太后要在普渡寺建什么慈安堂,这反而帮了她,她不用住在普渡寺里,转而住到了樊家。
宫里来的太监无论如何也不能跟到樊家,樊帼英则派了人在普渡寺督促太监们修建慈安堂,明是督促,实际上则是把那些人看管了起来。
最重要的,榆林很大,很繁华,宜宁表示很喜欢,她整整一天都在逛街,买买买。
信的最后,宜宁把给兄长写信的真实目的表露无疑,她要钱!
尽管如此,周铮还是很高兴。
他让人去请萧韧,连同蒋修杰岳阳几个,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可是派去清水巷的人回来说,萧韧不在。
萧韧去找沈彤了。
今天秦王找过他,问起沈彤母亲的一些事,不是大事,只是家长里短。
“若是让你去榆林陪在宜宁身边,你可愿意?”萧韧问道。
沈彤反问:“秦王身边那个道士的提议?”
“你如何得知?”萧韧好奇。
“有人说过,小孩子是能分出善意恶意的,这是本能,因为孩子单纯,只凭本能,而不会受假意营造的一团和气所影响”,沈彤顿了顿,非常肯定地说道,“我是小孩子,这是我的本能。”
还能这样解释?
“那你觉得我呢?”话一出口,萧韧后悔了,她是小孩子,他又不是,他居然把小孩子的话当真了。
“你和别人不一样......我可能上辈子就认识你。”沈彤报以一个大大的笑脸,小孩子嘛,要多笑笑。
瞧瞧,连上辈子的话都说出来了,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他可不能被她也带成小孩子,所以不要再继续这个话题,言归正传吧。
“你如果不想去,我来想办法。”萧韧说完又后悔了,他来想办法?这臭丫头的办法难道比他少吗?
所以说以后还是少和她见面吧,改成写信也不错,还能练练字。
“谁说我不想去的?我想去。”沈彤笑意盈盈,不像是在说反话。
“想去?那你娘呢?”沈彤千辛万苦才找到她娘,萧韧可以肯定,若不是为了她娘,沈彤可能也不会来西安。
“我娘留在西安我很放心,普天之下,没有任何地方比西安更让我放心的了。”沈彤快乐地说道。
萧韧立刻明白了,是啊,王爷之所以对遗诏之事只字不提,那是因为沈氏母女就在西安,在他的手心里。
与其强硬地把遗诏要过来,还不如对她们善意相待,她们主动把遗诏交出来,或者不交出来,全都无妨,因为那遗诏别人也得不到。
遗诏在沈氏母女手里是祸,她们却又舍不得丢弃,因为一旦没有了遗诏,她们就没有了最后的依仗。
所以秦王不急不缓,对沈氏母女既不盛情,也不冷落,何况沈彤又是以那种方式走到他的面前,在这里,他是主,沈氏母女是客,沈彤在与不在,黄氏都会过得很好。
换个角度,秦王之所以还要向萧韧问起沈氏母女的事情,那是因为他还无法号令沈彤。
对于当权者而言,越是在他面前从容不迫,进退自如,他越是会把你与其他人区别对待。
沈彤的这步棋走得很正,也很妙。
但是萧韧忽然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不能怪他会多想,因为他见过真正的沈彤。
真正的沈彤不是街坊邻居眼里笑容软软的小女娃,也不是很多人心里的小妖怪,她是那个在护国公府里弃他而去的小坏蛋!
“宜宁什么也不知道,你不要拿她做人质。”萧韧说道。
沈彤离开,黄氏便是秦王手里的人质,而同时,宜宁也同样是人质,她的生死全在沈彤一念之间。
第一八零章 用钱能解决的事
闻言,沈彤哈哈大笑,她指着萧韧的脑袋,笑弯了腰,笑得萧韧莫名其妙,他的话有这么可笑吗?
“萧韧,你觉得我是欺负小孩的人吗?”笑够了,沈彤问道。
她不欺负小孩?
好像还真是没有过。
萧韧板着脸不说话了,沈彤忍俊不止,这小孩真有趣。
“你放心吧,不是迫不得已,我不会那样做。”
不会那样做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是迫不得已”。
如果有迫不得已的原因,她还是会那样做的。
萧韧是来到书院街找到沈彤的,两人站在路边说话,小栗子和芳菲远远站着。
芳菲正咧着嘴在笑,小栗子觉得奇怪,问道:“你笑什么?”
“小姐在笑啊。”芳菲笑着说道。
“你家小姐在笑,你就也跟着笑吗?”小栗子觉得,沈姑娘的这个小丫头可真傻。
“小姐笑了,说明她高兴,小姐高兴了,我就高兴。”芳菲觉得这个小栗子脑子一定是让门给挤了,这都不懂,还要问,有什么好问的?
他们站得远,听不到萧韧和沈彤在说什么,忽然,沈彤转身往回走,芳菲立刻蹦蹦跳跳地迎过去。
“沈彤。”萧韧在身后叫她。
沈彤转身,问道:“还有事吗?”
“上次我见你在读《弟子规》,上面的字你认全了吗?”萧韧问道。
“认全了。”沈彤不明白萧韧为何会问这个,她记得当时他还嘲笑过她。
“嗯。”萧韧点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沈彤莫名其妙,萧韧十四岁了吧,她好像听人说过,十四五岁的孩子都是莫名其妙的,让他向东他偏向西,萧韧也这样吧。
能够莫名其妙也是好事,前世的她在这个年龄时可不会这样,没有机会,也不敢。
她是这样,辛五和辛拾也是。
“萧韧!”已经走出几步的沈彤再一次转过身来,她发现萧韧还站在原地没有动。
“什么事?”
不知是不是阳光太过明媚,沈彤感觉萧韧的眸子比刚才更加明亮。
“你过来,我和你说几句悄悄话。”沈彤笑眯眯地说道,她感觉自己像个拿糖逗小孩的怪阿姨。
“说什么,这样说不行吗?”萧韧边说边走过来,他感觉沈彤虚张声势的样子像极了以前他府里的那只猫,明明是只猫,还要把自己当成老虎。
待他走近了,沈彤踮起脚尖,凑到他的耳边。
萧韧比沈彤高出一头,沈彤凑过来时,额头碰到他的耳朵,萧韧如同石化一般僵在了那里。
“我走以后,拜托你帮我盯着一个人。”随着压低的声音,沈彤嘴里呼出的热气呵到萧韧的耳朵上,就像有小虫子爬过,痒痒麻麻,萧韧想要偏开头避开,可是脑袋却不听使唤,直到沈彤把话说完,他还如石像一般伫在那里。
“我的姐姐......欣妩。”
阿治他们当然也可以托付,但是他们手下暂时没有合用的人,欣妩跟着黄氏住在内宅里,黄氏又是寡居,他们想要盯着欣妩并不容易,与其那样,还不如让他们把精力放在别处。
而萧韧是最合适的。
萧韧是知道沈家还有个小女娃存在的,那个小女娃是跟着黄氏一起来的,据说是黄氏的义女,想来是黄氏在南边收养的孩子,毕竟这世上像沈彤这样的小女娃是少之又少的,因此,萧韧并没有在意。
现在沈彤说让他盯着欣妩,萧韧同样没有讶异,他认识沈彤两年了,无论沈彤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他都不会讶异了,何况只是让他帮着盯梢而已。
“有报酬吗?”萧韧忽然想起被他安放在珍宝阁上的糖桂花。
“死士营的事还没有查清,或许我还能帮你呢。”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这是耍赖吧,一码归一码不好吗?
“榆林很繁华,西安买不到的东西,榆林也能买到,你到了榆林随便买点什么,就当报酬吧。”
萧韧说完就走了,他走得很快,后来还小跑了起来,害得小栗子在后面狂奔着追了过去。
沈彤觉得十四五岁的孩子真的是太莫名其妙了,好吧,到榆林就给他买点什么吧,免得这孩子别扭起来影响发育,长不成前世的样子。
前世的萧韧高大挺拔,英俊睿智。
又过几日,秦王果真召见了沈彤。
他婉转地提出沈彤可否愿意到榆林小住?
沈彤爽快地伸出一根手指:“一千两。”
秦王想过沈彤会答应,也想过沈彤会拒绝,但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沈彤会提出报酬。
虽然他也一定会给沈氏母女好处的,但是却没有想过会以这种方式。
不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这世上最难还的是人情债。
“好。”秦王说道。
“黄金,黄金一千两。”沈彤补充说道。
秦王有理由怀疑,沈彤一定是看他答应得太痛快,才会狮子大开口临时加价的。
一千两黄金,那就是白银一万两。
即使是对秦王而言,这也不是小数目。
这个小姑娘口气居然这么大,一开口就是一万两。
看他迟疑,沈彤慢悠悠地说道:“王爷,这世上能用银子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最难还的是人情债。”
噗,秦王手里的茶杯在半空中抖了一下,险些溅出水来。
“好,本王答应你。”秦王说道。
他的宜宁可不是金钱可以换来的,即使几个几十个一万两,也比不过他的宜宁。
“那好,成交,王爷选个黄道吉日,我就动身。”沈彤说道。
“你若是不放心令堂,本王就让丁夫人收拾处院子,接令堂到王府暂住。”秦王说道,这也是他计划好的。
“多谢王爷,阿娘住在书院街,有邻里守望相助,也是她住惯的地方,我想她更愿意留在那里,当然,若是王爷能让府里的御医每隔些日子去给阿娘把把平安脉就更好了。”
只是让御医去把平安脉,这是小事,况且,还能以此为机会,正大光明看看黄氏的情况,秦王自是满口答应下来。
次日,一千两黄金,连同一名御医来到了书院街,黄氏直到此时此刻才知道沈彤要去榆林陪伴宜宁郡主。
第一八一章 火儿的久别重逢
“彤彤,这么大的事为何不商量一下?”重逢之后,黄氏从未责备过沈彤,但是这一次,欣妩在黄氏的声音中听出了不悦。
说走就走,还是涉及到秦王,沈彤的主意怎么就那么大呢?
沈彤微笑,声音不紧不慢:“阿娘,是我的错,我不该自做主张。”
欣妩没有想到沈彤会主动认错,虽然沈彤从未在黄氏和她面前发过脾气,但是无论大事还是小事,沈彤都是说一不二,这次怎么就认错了呢?
黄氏叹了口气,伸手握住了沈彤的手:“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阿娘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只是你还小啊。”
“阿娘,宜宁郡主和我差不多的年纪。”母亲的手很柔软也很温暖,沈彤有时会很羡慕那些从小到大都被母亲抓住手的孩子。
“什么时候动身,阿娘要抓紧时间给你赶制几身衣裳,也不知榆林那边夏天热不热。”黄氏松开了手,叫了欣妩,去箱笼里翻找料子。
沈彤的手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她的嘴角也依然挂着刚才的笑容,她在炕沿上坐了好一会儿,这才起身出去。
一千两黄金,满满当当装了一箱子,沈彤给黄氏留了一些,自己拿出几块托阿治到钱庄里换成银票随身带着,余下的则让许安四人拿去分了。
许安他们吓了一跳,这不是小数目,他们现有的四间铺子,不吃不喝五六年,也赚不下这么多钱。
“不行,你如果担心放在家里招贼,我给你想办法,总之,这么多金子,我们几个不能收。”许安年长,他便是四个人的代表,他说话,其他三人连连点头。
沈彤正色道:“这箱金子不是我家祖传的,而是秦王给的酬劳,此番去榆林,并非我一个人的事,许大哥路大哥要跟我一起去,双喜哥和阿治哥要留下打理咱们的铺子,还要帮我照顾阿娘,更要留意西安的一举一动,所以,这些酬劳我拿大头,余下的你们平分,有错吗?”
沈彤的话说到这里,许安四人是再也没有不收的道理,可是他们知道,凭他们四个别说从秦王手里拿银子,就连走到秦王面前也是不能。
路友是个直脾气,他从自己分的那一堆里挑出一个十两的金元宝,递给芳菲:“小丫头,给你的,别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好好侍候你家小姐。”
芳菲吓了一跳,慌忙摆手:“太大了,我没地方放,不要,你还是给我个小银锭子吧。”
众人哈哈大笑,许安和王双喜、阿治也各捡了一个金元宝给了芳菲,芳菲把四个金元宝都推到王双喜面前:“双喜哥,你帮我拿着,别让人偷了。”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芳菲托付给王双喜的不仅是金子,还有桔子。
比起刚刚被偷来的时候,桔子长大了,也胖了。
沈彤郑重地想了想,才决定把桔子交给王双喜。芳菲是想把桔子带着一起去的,可是沈彤也无法保证在榆林会不会遇上危险,如果有危险,带着桔子太不方便了。
何况桔子还是偷的萧韧的,萧韧又是从宜宁郡主那里得来的。
芳菲把桔子抱到隔壁的时候,王双喜奇怪:“怎么不留下给婶娘做伴儿?”
芳菲道:“小姐说要交给你。”
芳菲觉得自家小姐不把桔子留在家里,应该是担心桔子被妩姑娘悄悄放跑了。
芳菲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想,可是她就是这样想了。
几天后,沈彤和许安、路友一起上路,只是和上次南下时不一样,这次多了一个芳菲。
萧韧奉秦王之命同去榆林,既是护送沈彤,也是了解榆林的实际情况。
沈彤四人出了城,远远就看到大路上二十余人的马队,为首的少年鲜衣怒马,神采飞扬,正是萧韧。
火儿看到了萧韧,不等沈彤催它,就撒欢似的跑了过去,它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萧韧了,它想他!
萧韧的目光却都在沈彤身上,和许安几人一样,沈彤只带着一个小小的背囊,这就是她的全部行装了。
她带的东西甚至比他都要少。
萧韧想起宜宁离开西安时,带了整整八车的东西,这还是因为要去清修,精简了再精简。
沈彤应该只带了几件换洗衣裳吧。
火儿没有等到萧韧摸它,有些着急,闷着脑袋就朝萧韧的坐骑追风撞过去,讨厌的家伙快让开,它才是爹爹亲生的。
沈彤吃了一惊,她昨天还说火儿越来越懂事了,就是这么不禁夸。
她连忙勒住缰绳,火儿没能撞飞追风,气得前蹄腾空,马身直立起来。
萧韧吓了一跳,却见沈彤牢牢地坐在马背上,任凭火儿气得跳脚,她纹丝不动。
“火儿,听话!”萧韧怒吼。
爹爹终于看到火儿了,火儿开心地嘶鸣,然后打个响鼻儿,精神抖擞如同撒娇的孩子。
沈彤笑道:“你不要这么大声,吓到火儿了。”
萧韧不屑:“你看它像害怕的样子吗?”
当然不像,火儿高兴极了,又像是憋足了劲儿要和追风斗一斗,一路狂奔,与追风并驾齐躯,萧韧和沈彤二人,远远地把众人丢到了身后。
沈彤心疼火儿年幼,只好对萧韧道:“到前面休息休息吧,火儿这样可不行。”
萧韧也是这样想的,转身号令众人在前面休息打尖儿。
休息的时候,火儿终于得到机会,把马脑袋在萧韧身上蹭了又蹭,鼻涕口水蹭了萧韧一身,萧韧铁青着脸把火儿交还给沈彤,沈彤这才发现,萧韧今天这一身是簇新的,只不过已经被火儿弄成了抹布。
小栗子取了干净衣裳,萧韧换好重又上路,这一次,沈彤让萧韧他们先走,她和许安芳菲他们跟在后面,火儿还是小孩子,力气远不如追风,好在和萧韧亲热一番目的达到,火儿终于安静下来,跑得不紧不慢。
榆林与西安相隔千里,三天后,他们到达了榆林。
樊帼英早就收到了西安送去的六百里加急,在距离榆林二百里处就设了信哨,五十里一哨,看到萧韧他们到了,便哨哨相传,因此,当他们到达榆林时,樊帼英已经带着打扮成小兵模样的宜宁在城外等着了。
第一八二章 郡主的风仪
“彤彤,我真没想到你会来,七哥也来了,就差三哥了!”
宜宁郡主高兴极了,一路上说个不停,一点儿也不像是清修之人。
以前的宜宁虽然也很活泼,可是却不会这么多话,更不会叽叽喳喳,可想而知,她在榆林的日子并不像她在信里写得那般快活。
十一岁的小姑娘,从未离开过西安,也从未离开过亲人,忽然就被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还要面对一大群宫里来的太监们,她过得并不好。
慈安堂尚未建好,宜宁郡主暂时住在樊家。
樊家是大族,但是在榆林的就只有樊安城这一支,樊安城除了樊帼英这个女儿,膝下只有一个年方五岁的嗣子。因此樊家宅子很宽敞,不但沈彤和萧韧能住进去,许安他们连同萧韧带的二十名侍卫一起住进去也绰绰有余。
其实自从宜宁郡主到了榆林,樊家都很热闹。
虽然人人皆知宜宁已无郡主封号,如今只是半个出家人,可是正如秦王估计的那样,榆林大大小小的官员以及下面的百姓,没人把太皇太后封的那个劳什么子的居士当回事,在他们眼里,宜宁就是郡主,是秦王的掌上明珠。
可想而知,这些日子樊家有多热闹了,拜帖一筐筐地抬到宜宁面前,要么是这家的老夫人夫人,要么就是那家的奶奶小姐,就连在榆林住了十年的樊帼英都在感叹,她都不知道榆林有这么多官家女眷。
其实这些拜帖之中,只有一半是来自官眷或书香门第,还有一半是富商家的女眷,甚至还有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的。
自古以来,榆林不但是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商贾云集的繁华之所,素有“小京城”之称。榆林的商人里有榆林本地的,也有从其他地方来此做生意的,更有通过丝绸之路而来的西域人。
除了拜帖,还有礼物。
秦王是王爷,是坐拥雄兵的一方之主,他要养兵就需要钱,因此,他自是不会像那些文官们标谤的两袖清风,无论是官员们的孝敬,还是商贾的馈赠,秦王素来却之不恭。
因此,宜宁郡主来榆林之前,秦王让丁侧妃叮嘱了她很多事,却唯独没有让她不收礼。
来给宜宁郡主送礼的,当然不是求她办事,她一个离乡背井的小姑娘,能给他们办什么事?
无非就是要在她面前混个耳熟眼熟,若是自家女儿能成为宜宁郡主的玩伴,那就是天大的喜事了。
“彤彤,这些东西你会喜欢吧?”宜宁郡主一脸的期待。
她让人搬出来一堆东西,这是她在无数礼品中挑出来的,有几件她也喜欢,可是王妃曾经教导过她,好东西要送给知己,只有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人家,人家才能感受到你的诚意。
“郡主,这太贵重了。”沈彤说道。
“不贵重,我们是知己,和我们的友情比起来,再贵重的珍宝也不足一提。”宜宁郡主说道。
沈彤心中感慨,难怪书上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就看秦王对子女的教育就明白了。
沈彤在一大堆礼品中挑了一个镶着珍珠的八音盒,又挑了一柄缀着珠宝的短刀。
“我选这两件。”余下的她全都不要。
“这两件是你选的,这些是我送的。”宜宁郡主让人把箱子锁上,抬到沈彤屋里去。
沈彤再推辞就是矫情了,她便收下。
次日,宜宁郡主便拉着沈彤和萧韧出去逛街。虽然出城的时候,宜宁郡主乔装改扮,可是逛街却没有。
“我就是要让宫里来的那些太监们知道,我在逛街!”宜宁郡主说道。
果然,在普渡寺里监工的太监们,从香客口中得知了这个消息。
“宜宁郡主去逛街了,去了很多家铺子,买了很多东西。”
“听说有西域来的商人捧着宝物在街道上迎接,要把那些宝物送给她呢。”
“宜宁郡主没有白收,她花银子买下来了。”
......
宜宁郡主本来是想收下的,不是她看上那些东西了,而是她已经收礼收到顺手了。
沈彤阻止了她。
沈彤对宜宁郡主轻轻摇摇头,低声说道:“给他们金银,你不缺这些珠宝,但是他们缺少你的赞美。”
于是在大街上,宜宁郡主端坐马上,对捧着珍宝的西域商人说道:“你们远道而来着实辛苦,这些珍宝都很贵重,我很喜欢,我想各家铺子看到这些珍宝,一定也会给你们一个好价钱。”
说完,宜宁郡主就让随从拿出银票,买下了那些珍宝。
西域商人欣喜若狂,虽然宜宁郡主没有白收他们的礼品,但是他们此刻转身,榆林城乃至整个西北的商铺都会愿意与他们合作,买下他们带来的货物,大家闺秀和有钱人家的太太们,会以拥有这些珍宝为荣。
榆林城里的百姓们更是称赞郡主高风亮节,他们在戏文里看惯了贪官,却是第一次见到花银子把送到面前的礼品买下来的人,何况这个人还是女子。
但是她又不是普通女子,她是郡主,是秦王的女儿。
“郡主来榆林是要为天下苍生祈福的,她真是活菩萨啊。”
“听说太皇太后因为这事把她的郡主封号都给撸了呢。”
“为什么?太皇太后不高兴郡主为天下苍生祈福吗?”
......
普渡寺里的太监们从香客口中听到了百姓们的议论,开始时他们又惊又怒,后来这些议论越来越多,甚至有的香客认出他们是宫里来的太监时,不但丝毫不惧,还拉着他们询问,太皇太后和皇帝是不是平时都不拜菩萨的?
这里不是京城,这里是天高皇帝远的榆林,这里的百姓只认秦王,他们不敬太皇太后和皇帝,当然更不会把他们这些宫里来的太监放在眼里。
太监们从惊怒变成了害怕,他们恨不得立刻离开榆林,离开西北,离开秦王的掌握。
“可是回到京城,要不要把这些事情禀告太皇太后啊?”一名太监哭道。
“当然不能,我们是太皇太后的人,没有制止这些事情的发生,我们就是罪人,是要被惩罚的。”
太皇太后派来的人当然不仅仅是他们这些只会当监工的太监们,除了他们,还有乔装改扮尾随而来的飞鱼卫。
榆林城里发生的事,太皇太后是否得知无人知晓,但是西安城里的秦王却已经知道了。
第一八三章 汪太医
樊安城、樊帼英父女每个月都会有六百里加急的书信送到秦王府,加之萧韧手下也有人在榆林,秦王对于榆林的事可谓了如指掌。
但是自从宜宁郡主去了榆林,榆林的信便如雪片一般飞过来,事无巨细,详详细细。
秦王哈哈大笑,太皇太后万万不会想到,她的一次泄愤然成了西秦的助力。
幕僚李思南抚掌道:“郡主秀外慧中,行事端方,也是王爷教导有方啊。”
其他幕僚也纷纷附和,话虽如此,但是大家心里都有数,王爷定然是给郡主身边放了人,否则郡主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子,岂能做出这一番举动。
只是不知道是谁,府中幕僚的去向都知道,没有人去榆林,莫非是先王妃留下的嬷嬷?
一清道人像往常一样,背脊挺得笔直,在幕僚们的赞扬声中,他一言不发,事不关己。
幕僚们早就习惯他的做派,这假道士恃才傲物,一向如此,不去看他就不会堵心。
可是秦王的目光却朝向了一清道人,他说道:“先生大才啊,本王佩服!”
秦王当然不是只凭一清道人的三言两语就让沈彤去了榆林,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但是对于幕僚们的出谋划策,只要有一分的成功,秦王从来就不吝十分的夸奖,赞美永远会使人愉快,它如阳光,令人舒适。
众人不得不向一清道人看过去,只是不知道这件事和一清道人有什么关系。
一清道人却不想在这件事上细说,秦王不在乎把沈彤捧出来,可是他却不想。
一清道人深施一礼,谦逊道:“王爷过奖了,还是王爷和王妃教导有方。”
虽然和李思南等人说的话如出一辙,但是不同之处在于,这是秦王称赞之后的自谦,而其他人则是盲目献媚而已。
秦王让人去请太医。
秦王府里有三位太医,他们都是太医院出身,医术高超,秦王召见的是擅长千金科和儿科的汪太医。
每隔十日,汪太医便去书院街的沈家,给黄氏诊平安脉。
今天汪太医刚从沈家回来。
秦王问道:“沈太太身体可好?”
“回禀王爷,沈太太有阴虚之症,但脉象平稳,并无大碍,只要日常注意调养便可。”汪太医说道。
秦王点点头,问道:“是不是和丁夫人的病症相似?”
“是。”汪太医道。
秦王对汪太医道:“本王记得丁夫人曾说用你的方子制的丸药很不错,你就再拿那个方子制些丸药,给沈太太送去吧。”
汪太医应声退下,走出书房,刚刚踏上刺槐夹道,一个少年就从树后跳了出来,把汪太医吓了一跳。
“哎呀,是大饼小哥儿啊,让你吓死我了。”
少年十五六岁,笑的时候露出一对可爱的酒窝:“汪太医,上次你借我二两银子应急,现在我宽裕了,请你吃老白家的泡馍,你不要爽约啊。”
大饼说完就像他来时那样,跳到一片刺槐后面跑开了,汪太医继续向前走去。
从王府出来,汪太医回家换了身衣裳,就带了自家小儿子去了老白家。
老白家在西安城很有名,据他们自己说,几百年前的谢皇后还在西安时,最喜欢吃他们老白家的羊肉泡馍,后来谢皇后去了京城,还曾经让他们家去京城开铺子,白家祖宗故土难离,留在了西安城。
同样的故事同样的版本,还有孙记的肉夹馍,同样也是故土难离,没有跟着谢皇后去京城。
西安城里历来不缺皇帝皇后的传说,这些事是真是假无从考证,说的都是几百年前的事,真真假假全凭两片嘴,但是老白家和孙记的生意却是真的好,汪太医每次来这里都要排队。
今天不用,因为约他来这里的是大饼。
大饼是七少的人,和小栗子一样,都是从小服侍七少的。
老白家只有一个雅间,大饼就坐在那里。
汪太医穿过一大堆站着等位子的人群,昂首走进雅间。
“汪太医,快坐下。”大饼笑嘻嘻地说道。
汪太医把四岁的小儿子抱到椅子上,在铜盆里净了手,一边掰馍一边压低声音对大饼说道:“我给沈太太诊脉的时候,欣妩姑娘都在一边很认真地听,后来还取了纸笔,把我叮嘱的话全都写了下来,很是细心。”
“还有呢?”
大饼也在掰馍,汪太医连半个馍还没掰完,他已经掰完了一个,汪太医看着他碗里那些小石子大小的馍块,在心里直叹气,真是浪费啊,哪能这样掰呢。
“上次我去沈家的时候,来应门的那个婆子现在可能不在了,今天换成另一个了。”汪太医一边说一边把馍掰成指甲盖大小,他不厌其烦,如同在做一件极享受的事。
“换人了?换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大饼问道。
“三十出头,很俐落,男女有别,我没好意思去看她的相貌,但是她不是陕西人。”汪太医说道。
“你能确定她不是陕西人?”大饼好奇。
“唉,王爷来陕西就藩时我就跟着来了,一晃也快二十年了,是不是陕西人,我一听口音就知道,她那口音,分明就是外地人硬说陕西话,尾音软绵绵的,绝对不是西北人,也不像是北直隶的,倒像是江南来的。”
汪太医终于掰完馍,高声叫来伙计端走,待到伙计出去,汪太医一抬头,就看到大饼还在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分明还在等着下文。
“没了,就这些。”汪太医没好气地说道。
“你去了一个时辰,就看到这点事儿?”大饼不甘心。
“沈家都是女眷,我一个男人,连话都不能多说,更不能多做停留,能看出这些已经不容易了。”汪太医说道。
两天后,已在回程路上的萧韧便接到了大饼送来的消息,萧韧立刻让人送去了榆林。
沈彤刚从普渡寺回来,宫里来的太监们闹着要回京,说怕回去晚了,赶不上回宫里过中秋。
芳菲把萧韧送来的书信交给她,沈彤嘴角溢出一抹笑容。
她离开西安刚刚半个月,欣妩就等不及了?
“
第一八四章 刘嫂子
家里原先的婆子是一家铺子里的,那家铺子以前的东家是外地人,吃住都在铺子里,请了一个婆子做饭打扫,缝缝补补,后来铺子卖给了许安和沈彤几个,他们不在铺子里吃住,也就用不上这婆子了。
沈彤见婆子手脚麻利,又是西安当地的,有儿有女,老实可靠,就让她来家里帮佣。
婆子在沈家做了一年多,沈彤对她很满意,黄氏也夸她做事俐落,人也干净。
没想到,这人说换就给换了。
沈彤给阿治写了信,让阿治去找这个婆子问一问。
婆子是西安本乡本土的,去年大儿子成亲,沈彤几个都随了份子,阿治和芳菲还去她家喝了喜酒。
几天后,沈彤收到了阿治的信。
婆子出门买菜时,被一辆送菜的骡车撞到,一条腿断了,撞人的赔了银子,婆子也只好认倒霉,但是沈家的工是不能做了,儿媳妇去沈家辞工时,黄氏还多给了三两银子让她好好养病。
她这种帮佣的,一个月的薪水也只有一两银子,伤筋动骨一百天,她的腿断了,至少三个月不能出去做事,黄氏给的三两银子足够她耽误的工钱了。婆子很感激,夸黄氏是菩萨心肠。
许安和路友来了榆林,家里只有阿治和王双喜,他们的宅子就是在沈家隔壁,家里也有帮佣的婆子,那婆子的家就在书院街上,趁着沈家新来的婆子去杂货店时和她搭上了话。
那人自称姓刘,去年徐世基兵变时她男人被进城的兵马杀死了,她的娘家早就没有什么人了,只有一个亲戚在西安,于是她就带着儿子来西安投亲,如今儿子已经进了学堂念书,她出来帮佣赚点花销。
问她是怎么来的沈家,刘嫂说是在街上找零工时,听人说起这家的婆子被骡车撞了的事,于是就自己找上门来,刚好这家的太太小姐也正为这事着急,一眼相中她,就让她留下来了。和先前的婆子一样,刘嫂平时不住在沈家,早上来晚上走,每个月的工钱是一两银子。
沈彤看信的时候,许安、路友和芳菲都在。
沈彤没有瞒着他们,把阿治的信念给他们听。
许安皱眉,说道:“这件事也太巧了些,若是还能找到那驾撞人的骡车倒是还能查一查。”
芳菲撇嘴:“在大街上撞人,众目睽睽,又是赔了不少银子,做得滴水不漏,就是告到官府也不会管了。阿治哥若是觉得可查,一定会找他们的,没找就是不可查呗。”
路友哈哈大笑,指着芳菲道:“没看出来啊,你这小丫头心眼儿不少,快赶上叔叔我了。”
芳菲得意洋洋:“小姐教的。”
沈彤道:“就如芳菲所说,这件事做得滴水不漏,查无可查,所以我们才不能掉以轻心。”
这件事虽然发生在沈家,但是五人同气连枝,现在沈氏母女的身份在秦王面前是过了明路,可是许安四人却不行,他们是死遁的飞鱼卫,稍有不慎就会招来杀身之祸,这件事情,即使沈彤不查,他们也会查下去。
许安沉声道:“要不我回西安看看吧。”
沈彤摇头:“你回去就是打草惊蛇,假如刘嫂子真是别有用心而来,一时半刻也不会动手,别忘了,如今我娘可是由秦王府照拂的,秦王府的太医每隔十天就会来一次,阿治和双喜又住在隔壁,除非她和她背后的人做了案子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西安,否则就是逃无可逃。”
这也是她向秦王请求让太医去给黄氏诊平安脉的原因之一。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
这也是她给秦王的一颗定心丸。
我的母亲在你的手上,你的人能出入她的周围,当然也能牵制我。
最好的保护其实也是另一种控制。
沈彤道:“我现在就给阿治写信,让他不要再查,以免打草惊蛇。”
路友不解,道:“不让他查下去了?就不管了吗?”
沈彤道:“他还能查什么?去查刘嫂子的亲戚和儿子吗?肯定查不出一点儿问题,与其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还不如想别的办法。”
沈彤写了两封信,一封信是写给阿治的,另一封信则是写给萧韧的。
两封信放在同一个大信封里,送去交给萧韧。
送信的是樊帼英军营里的人,马不停蹄把信送到了萧韧手中。
萧韧对那人道:“你不用等回信了,先回去吧。”
待到那人走后,他叫来大饼:“从今以后,你就负责往榆林送信,再从榆林把回信带回来。”
大饼抓抓脑袋:“汪太医只喜欢和我说话。”
他走了,汪太医那里谁来负责,再说,他又不是鸽子,怎么就把送信的差事交给他了,随便一个小兵就能干的事。
“汪太医只是喜欢吃老白家的泡馍而已,换上谁去约他,他都会喜欢说话的。”萧韧冷冷地说道。
大饼垂头丧气,看着跟在七少身后狐假虎威的小栗子,他咕咕两声,当信鸽去了。
汪太医再去给沈太太诊平安脉时,身边多了一个医婆。
医婆姓史,爱说爱笑,汪太医告诉沈太太黄氏,史医婆和他沾亲,他虽然擅长千金科和儿科,可是男女有别,有些事情多有不便,因此便时常让史医婆跟着一起来给女眷看病。
黄氏感叹汪太医想得周到,第一次见面,还给了史医婆一包香料。
史医婆很快就和黄氏混熟了,告诉黄氏,若有哪里不舒服,无论是黄氏还是欣妩,随时打发人去叫她过来,她家相公就在宝安街上开药店。
原来是药店娘子,难怪通医术。
史医婆为人热情,不但通医术,她还懂药膳,亲自指点刘嫂子做药膳,一来二去,和刘嫂子也混熟了。
榆林普渡寺的慈安堂快要建好了,趁着宜宁和沈彤都还在樊家,大饼风尘仆仆地赶过来,满面风霜,满头大汗,宜宁郡主见了,忙让人端来点心零嘴儿,沈彤则给了他一双新鞋子,鞋子是榆林最大的铺子买来的,一双卖到五两银子。
第一八五章 有酒窝的大饼
这是大饼第二次来送信了,他已经爱上了这个新差使。
自从做了信鸽,萧韧给大饼配了两个手下。
第一次来榆林的路上,大饼很沮丧,他问手下:“你们说说,七少是不是嫌弃我了?”
“怎么会呢,饼哥儿想多了。”手下异口同声。
“那为啥不让小栗子当鸽子啊?”大饼不服。
“因为饼哥儿比栗哥儿长得好看啊,您笑起来有酒窝儿,栗哥儿没有。”手下说道。
大饼想想也是,他有个人风格,小栗子没有,所以七少才会把送信的差使给了他。
至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大饼没去想,也懒得想。
今天是第二次来榆林,他带来两封信,一封是周铮写给宜宁郡主的,另一封是萧韧写给沈彤的,送了信,拿了赏赐,大饼在洒着花瓣的香汤里美美洗了个澡,然后吃着宜宁郡主赏的点心,试穿沈彤送他的新鞋子。
“这鞋子漂亮吧?”大饼晃着脚丫。
“漂亮,还绣着金丝银线呢。”手下一脸艳羡。
大饼愉快极了,长得好看又有酒窝儿,这差使当然是他的,一定要是他的,轮也轮不到小栗子。
外面传来敲门声,手下跑去应门,门外站着的是沈彤的丫鬟芳菲。
“哎哟,是芳菲姑娘啊,进来坐,进来坐。”手下连忙陪笑。
芳菲笑道:“我不进去了,大饼哥哥,我家小姐请你过去。”
大饼连忙起身,说道:“沈姑娘的回信写完了吧,这么快啊。”
芳菲笑而不语。
大饼心里有些遗憾,他还想在榆林逛逛呢,沈姑娘既然把信写完了,那他明天就要回西安了。
大饼住在樊家前院里,穿过月洞门,便是女眷们住的后宅,不过樊家是将门,没有太多讲究,樊帼英偶尔也会在后院会见手下将官,因此,大饼顺顺当当就进来了。
沈彤没和宜宁郡主住在一起,她住在隔壁小院里,大饼进来的时候,她坐在石桌前,她穿着淡红的衫子,金色的阳光洒在她的头顶肩头,如同镶上一道金边。
“沈姑娘,您给七少的回信写好了啊?”大饼笑出了酒窝。
“我还没有写,有点事想要问问你。”沈彤说道。
原来不是让他来取回信的,那么明天就能在榆林逛逛,买双西域人的织锦袜子,好鞋配好袜。
想到这里,大饼的酒窝儿更深了。
“沈姑娘,您只管问,大饼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过大饼这阵子很少在西安,有些事怕是也不知道呢。”
也就是说不是他不想说,而是他不知道。
沈彤似是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推脱,轻声说道:“萧将军在信里说,你和小栗子不同,小栗子跟着他进进出出,最常去的是军营。而你和小栗子恰恰相反,除了军营以外,西安城里的事情就没有你不知道的,所以他才让你来给我送信,还说想要知道什么,只管问你就是了,他说你的话是最多的,”
大饼终于明白了,七少之所以让他当信鸽,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是他......话多!
大饼抬手抹了把眼泪:“沈姑娘信任大饼,大饼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沈彤噗哧笑了:“赴汤蹈火那倒不用,我就是问你几句话而已。”
大饼又抹了一把眼泪:“沈姑娘对大饼太好了,大饼结草衔环也报答不了。”
沈彤又笑了,萧韧派来的人真有趣,嗯,比萧韧有趣多了。
“茅家学堂你听说过吗?据说是一家小学堂。”沈彤问道。
大饼想了想,啪的一声拍了下巴掌:“沈姑娘说得没错,茅家学堂的确是一家小学堂,在那里读书的都是蒙童,西安城里知道他们的人不多,大饼却是知道的。他们虽然挂着茅家的名头,可是和茅家早就没有关系了。前朝的时候,茅家出了一位举人和两位秀才,为了鼓励族中子弟读书入仕,就办了族学,便是叫茅家学堂。后来兵荒马乱的,茅家人死的死走的走,别说学堂了,就连茅家的族人都不知哪里去了。直到去年的时候,大饼有次在街边喝粥,看到几个小孩子在玩耍,就和他们说笑话,然后才知道他们都在茅家学堂念书,据说开学堂的先生是外地来的,姓左不姓茅,之所以叫茅家学堂,是因为学堂所在的地方,和当年的茅家学堂是在一条街上。”
“姓左的先生?”沈彤问道。
“是啊,姓左,大饼觉得这个先生也太没道理了,放着自己的姓不用,改用别人的,就到茅家学堂附近转了转......沈姑娘,大饼可不是闲得没事干啊,在西安时,大饼平时是很忙的。”大饼连忙自辩。
是啊,沈彤相信大饼决对不是闲得发慌才去和街边的小孩子说话,更不会随随便便就去打听一家不起眼的学堂的。
大饼是萧韧的亲随,也是萧韧的眼线。
萧韧的信有两封,一封是写在纸上的,还有一封就是大饼,大饼就是能说话的信。
刘嫂子的儿子就在茅家学堂念书,那孩子十岁左右,和她差不多的年龄。
“你见到左先生了?”沈彤问道。
“左先生是真的先生,张口闭口之乎者也,穿粗布袍子,手上的扇子却是象牙骨的,他用来拿扇子的手,骨结粗大,青筋暴起,想来写字也是件极辛苦的事。”大饼说道。
“左先生是去年来西安开学堂的,去年什么时候?”沈彤问道。
“去年的夏天,比现在稍晚一点。”大饼很肯定。
去年夏天啊,沈彤当然记得,那时她刚回西安不久。
不是她一个人回来的,她还带回了阿娘和欣妩。
“左先生有朋友吗?读书人都喜欢和朋友一起吟诗作对吧?”沈彤又问。
“和左先生来往最密切的朋友就是刘嫂子的亲戚,他姓高,是刘嫂子的娘家表叔,来西安十年了,有妻子和两个儿子,最小的儿子和刘嫂子的儿子差不多的年纪,他家是开笔墨铺子的,左先生常到他铺子里买纸笔,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
第一八六章 画像
“你见过刘嫂子的儿子吗?”沈彤问道。
大饼摇摇头:“大饼打听出高老爷和刘嫂子的关系后,就被七少派来送信了。”
沈彤的目光落到地上,刚好看到大饼脚上的新鞋子,鞋子是芳菲挑的,鞋面上用金丝银线绣了一朵叫不出名字的花,原来男人也会穿绣花鞋啊。
于是当大饼离开西安的时候,他不但有了金丝银线的绣花鞋,还有了一双织绵袜子,袜子上织着金发碧眼的西域女人,一只眼睁着,一只眼闭着,嘴巴嘟嘟着,红艳艳像被打肿了,真好看,小栗子保证见都没见过。
沈彤的信只有薄薄一页,她的字写得不好,笔触稚嫩,落笔生涩,有的笔画蘸墨饱满,信纸都被洇了,有的笔画落下时却已没有墨了。
萧韧抿嘴笑了,他五岁时的字就比这个写得好了。
他对小栗子道:“你去找几本字帖来。”
小栗子应声出去,刚刚走到门口又被萧韧叫住:“还是我自己找吧。”
沈彤在信上提到了刘嫂子的儿子。
萧韧不解,沈彤为何会对一个十岁的小孩子感兴趣?
不过,沈彤自己也只有十岁。
他让小栗子叫了大饼进来。
大饼穿了一身茧绸新衣,头发梳得油光锃亮,鬓边还插了一朵叫不上名字的花。
而大饼的脸也如这花儿一样,白莹莹俏生生的,丝毫没有长途奔波的风霜之色。
萧韧从头到脚打量着他,忽然发现大饼的茧绸袍子像是短了一截,仔细一看不是袍子短,而是卷了一截在腰上,用绦子束住,勒出蜂腰猿背的好身材。
在那短了一截的袍子下面,刚好露出一双崭新的鞋子来,鞋子上绣得花里胡哨,而鞋子上面是一双更花哨的袜子。
“你这什么打扮?”萧韧皱眉。
大饼的脚丫子在地砖上跺了跺,笑得见眉不见眼:“七少也觉得好看吧,这鞋和这袜子都是沈姑娘送的,榆林城里最时兴的。”
好在萧韧嘴里没有茶,否则一定会喷他一脸。
萧韧后悔没把大饼扔到军营里练上几个月,他挥挥手:“你去把小栗子叫进来。”
大饼去找小栗子时还觉得奇怪,七少让小栗子把他叫来,就是为了再让他去把小栗子叫来?
书房里,萧韧对小栗子道:“找个会画画的,去把高记笔墨铺里那个姓刘的孩子画下来。”
小栗子领命出去时也觉得奇怪,平时这种事都是交给大饼的,怎么这次让他去了?
高记笔墨铺子在哪儿?
他要去找大饼问问去。
晚上,萧韧在库房里翻腾了一个时辰,终于在一只箱笼里找出几本字帖,这是他小时候练过的。
几天后,刚刚搬到普渡寺的沈彤又见到了大饼。
这一次,大饼不但带来了萧韧的信,还带来一个画轴和几本字帖。
沈彤拿着那几本字帖翻了翻,字帖已经泛黄,至少也有七八年了。
芳菲捧来一盒香粉,对大饼说道:“这是我们自己铺子里刚送过来的,大饼哥哥拿去用,夏天用了不起痱子。”
大饼打开盖子闻了闻,有淡淡的薄荷味道,很是清爽,大饼拿了香粉,高兴地出去了。
沈彤拆开萧韧的信,萧韧的字写得很好,苍劲有力,一看就是下过功夫的。
萧韧在信上说,已经查明高记笔墨铺子的东家名叫高子和,在衙门里登记的户籍上写明是河南信阳人氏。高子和的妻子是渭南人氏,二人成亲后生下两个儿子,高小富和高小贵。
刘嫂子是高子和的表侄女,也是河南人氏,这也和她丈夫是死在徐世基兵乱之时正好吻合。
正如沈彤之前所说,要想从刘嫂子这里查,是什么也查不出来的,一切都会合情合理。
茅家学堂的左先生名叫左乾,洛阳人氏,与高子和算是半个老乡,左先生有秀才的功名,这都是有据可查的。
沈彤暗道,有据可查也都是书面上的,也只能证明当年在洛阳的确出过一个叫左乾的秀才而已,官府的文档又没有画像,谁知道这个左乾是不是那个左乾呢。
她继续看下去,一页信纸看完还有一页,只是这一页上只有寥寥几句话:你的字写得真难看,给你带去几本字帖,好好练练吧。
沈彤瞠目,屁话啊,你家的厨子把盐罐子洒锅里了?我看你是闲的!
她把信扔到一边,打开了那卷画轴,芳菲在旁边站着,瞅着画轴等了好久了,现在看到沈彤打开画轴,连忙凑了过来。
画轴展开,画上是个小小少年。
小少年和她们差不多的年纪,穿着蓝布袍子,背着灰布书包,头发上梳着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髻,这个年纪的孩子尚未束发,但是去上学的时候,大多都会把头发束起来,以示他们已是读书人了。
“咦,这个小哥长得一般好看。”芳菲发表意见,所谓一般好看,就不是很好看,但也不丑,算是长相普通的人里面好看一点的那种人。
“你见过他吗?”沈彤把画像往芳菲面前推了推。
芳菲歪着脑袋又看了一会儿,摇摇头:“奴婢不记得了,如果他长得很好看,奴婢一定会记得的,谁让他长得一般好看呢。”
沈彤想了想,芳菲应该是没有见过画上的这个人。
因为这一世她也没有见过。
对,是这一世没有见过,上一世她却是见过的,不但见过,而且熟悉。
她和他一起长大,一起练武,一起识字,长大后一起执行任务,后来她让他一起逃走,他没有答应,他明知回去就会被灭口,可是他执意如此。
上一世,沈彤是从辛五口中得知他的死讯的,虽然早就知道当日一别便是生死永隔,可是听到他的死讯时,她还是有些难过,那种难过不只是为了他,也是为了自己。
他死的时候只有十八岁。
她得知他死讯的那天是八月初九。
她以为那天会成为自己的忌日,可是她跳崖后却没有死。
她原本以为八月初九会成为唯一一个属于她的日子,可是最终她连那个日子也没有。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最终的忌日是哪一天。
画像上的人是辛拾,她曾经的伙伴。
第一八七章 目光放远
前世,辛五比沈彤进死士营的时间早了三天,辛拾则比她们晚了十来天。
据说在那之前,死士营折损了不少人,因此那段日子补充了很多新血,他们三人就是那时来的。
当然,沈彤是过了很久以后才知道这些事情的,她有病,她一直在养病,她只认识辛五,别人都不认识。
她第一次和辛拾说话,是在演武场上,因为她的缘故整个辛组都被拖了后腿,辛组的人一起被罚在太阳底下扎马步。
她累得不成,没过一会儿就瘫倒在地上,这个辛拾走到她面前,狠狠地骂道:“废物!”
辛五抢上前来,把辛拾推开:“辛六有病,你不能怪她。”
辛拾冷冷地道:“竹子有枯枝,一刀砍了便是,像她这种病殃殃的废物,本就不该活着。”
辛五斥道:“她的生死不是你说了算的,你以为你是谁?我是辛五她是辛六,你是辛拾,论资历,你还不如我们,猪狗不如的东西,给我滚一边去!”
被辛五骂猪狗不如,辛拾大怒,挥拳就向辛五打来,他们已经进营一年了,不但学过武功,而且也都跟着成年死士出去做过任务,即使还没有亲手杀过人,可也已经见过生死,他们不是普通小孩,他们出手就是杀招。
还是闻讯赶来的教习把他们拉开,每人给了十鞭子,那也是辛五第一次为她出头。
也就是从那次开始,她付出了比别人十倍的努力去练功,她不再给辛组拖后腿,辛拾对她的态度也渐渐好了起来,虽然不似她和辛五那么亲密,但再也没有打过架。
辛拾是个执拗的人,他也是个矛盾的人。
故人相见,虽然只是一幅画像,但是沈彤看得很认真,她仔细端详着画像上的辛拾,不,现在他叫刘小安,和高小富高小贵一样,都是既平凡又土气的名字,即使在街上被他叫起,都不会引人注意的名字。
“小姐,这人也不是很好看啊?”沈彤看画,芳菲看看画又看看她,说道,“奴婢先前还以为这是七少的画像呢,七少多好看啊,为什么不把他的画像送给小姐呢?”
沈彤的注意力都在画像上,没有理会芳菲的絮絮叨叨,直到听到她说的最后一句,沈彤才抬起头来,疑惑地望向芳菲:“我要七少的画像干嘛?”
“小姐挂起来看啊,七少好看啊。”芳菲很认真地说道。
沈彤被这小丫头给逗乐了,她笑道:“那你到街上逛逛,买幅好看的画回来挂在墙上吧。”
屋子的墙上光秃秃的,也是该挂幅画了。
芳菲开心地答应,出去叫上宜宁郡主的丫鬟巧儿,一起出去逛街。
搬进普渡寺里三天了,她们都是十一二岁的小女娃,活泼好动,何况榆林这样繁华,她们早就想出去逛逛了。
两人刚刚走出普渡寺,就遇到了大饼。
大饼正在普渡寺外面的小摊子上吃白糖糕,看到她们,便也给她们每人买了一块。
“二位姐姐,怎么有空出来了啊?”大饼问道,明明他比芳菲和巧儿还要大上几岁,可是这声姐姐叫出来,却是脸不红心不跳。
巧儿和芳菲吃着甜甜的白糖糕,听着好看的大饼哥哥叫她们姐姐,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异口同声说道:“我们去逛街,大饼哥哥一起去吧?”
大饼的眼睛亮了起来,他最喜欢逛街了,在西安的时候,他每天就是逛街,自从做了信鸽,他便很少有机会逛街了,街上时兴什么,他全都不知道。
“好啊,我对榆林不熟悉,还请两位姐姐带路呢。”大饼笑出了两个酒窝。
芳菲和巧儿笑眯了眼睛,巧儿用胳膊肘撞撞芳菲,芳菲嘻嘻一笑,大饼让她们带路,可是找对人了。
普渡寺是尼姑庵,许安和路友不方便住在这里,再说这两人日日都要喝酒吃肉,自是也不想住在普渡寺里。
他们在离普渡寺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小院子,根据阿治提供的线索,暗中查访蓝师傅的事情。
今天两人一出门,就看到了芳菲,然后他们看到了大饼。
大饼来了,那就是西安的信到了。
两人顾不上别的事,直奔普渡寺找沈彤。
沈彤刚刚把那个多嘴多舌的小丫头打发出去,许安和路友就来了。
沈彤没有瞒他们,把萧韧提供的左乾和高子和的情况告诉了他们,又拿出了那幅画。
“画上的孩子是名死士,他和假县主、平婆子那些人是一路人,都是死士营的。”
沈彤既然把死士营的事情告诉了萧韧,自是也不会瞒着许安他们,何况许安和路友在南边是真刀真枪和平婆子对上过的。
“这么小的孩子?这也太小了吧,他能干啥啊,能杀人吗?”路友说道。
沈彤解释道:“死士是从小培养的,也是从小就执行任务。年纪小武功低的死士,可以负责引开目标的注意力,配合年长死士的行动,也可以像刘小安这样,假扮成成年死士的儿子女儿或者小厮,很多时候,带个孩子在身边,更能不引人注意,谁能想到一个牵着孩子的女子会突然拔出刀来扑上去呢?”
“明白了,这小孩子就是给那个什么刘嫂子做掩护的,这帮杂碎,看老子回到西安不宰了他们!”路友骂道。
沈彤却看向许安:“许安叔,高子和在西安十年了,左乾是去年夏天来的,刘嫂子带着刘小安是后来才过来的。若说他们是为了我们而来,我是不认同的。毕竟,我们自己才清楚,来西安的事是临时决定的,高子和不可能会在十年就算出这件事来的。”
沈彤这样说,是要让许安把思绪放得更远更广,不要总是盯着自己的脚下。
高子和来了十年了,他早就变成地地道道的西安人了,如果不是因为他和刘嫂子是亲戚,沈彤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位开了十年笔墨铺子的老板,居然是一个暗线。
如果那天她没有把假县主治住,假县主情急之下,会不会也用到这些暗线呢?
第一八八章 跟对了
很多时候,看似毫无关系的人和事,会因为某一个并不起眼的暗线全部串连起来。
许安没有说话,他还在盯着刘小安的画像。
忽然,他一拍大腿,对沈彤道:“我就说看着这小子面熟,我想起来了,当日徐世基兵乱时,这小子曾经出现在岳州,你们还记得曾经有小乞丐在街头诉说青龙镇的惨事吗?什么老掌柜会当场杀死,什么老字号的铺子被抢光烧毁,这个刘小安就是那几个小乞丐中的一个。”
沈彤当然记得这件事,这几个小乞丐在岳州掀起轩然大波,汇集在岳州的游民们惊恐万分,对徐世基恨之入骨,徐世基险些失了民心。
沈彤没有见过这几个小乞丐,但是许安是查过这件事的,他也见过其中两个小乞丐,而画像上的刘小安,便是其中一个。
沈彤笑道:“原来他早就出现了,只是可惜我没有遇到他。”
直到此时,沈彤才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徐世基起兵的背后,也有死士营的影子。
“看来,这位后晋之主还真是忧国忧民啊,在河南制造混乱,又帮着太皇太后刺杀秦王,这还只是我们肉眼可看的?”
许安道:“或许去年江南道上那位侍朗大人,死得莫名其妙,现在看来,他也许是被死士营的杀掉的。“
那件事当时非常轰动,更让人心惊肉跳。
沈彤略一沉吟,对许安和路友道:“从明天开始,你们乔装改扮去查那件事吧,不要再来普渡寺,我每天都会让芳菲去逛街,你们要找我,就买个糖人送给她。”
其实芳菲喜欢吃的是冰糖葫芦,只要芳菲出门,肯定会买上一根,所以还是给她买糖人吧,免得那丫头吃得美了,误以为那是她自己买的。
晚上,大饼回到樊家,和许安路友一样,他也不想住在普渡寺,便依然住在樊家。
大饼一进屋,就重重地倒在床上,他快要累死了。
他终于明白那两个小丫头的相视一笑是什么意思了。
她们在说,瞧瞧,来给咱们花钱加拎包的大傻子来喽!
这一路上,她们很开心,而他很累,真的很累,鬼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买那么多东西,又是吃的又是玩的,有给主子买的,也有给自己买的,还有别人让她们稍带的,总之,这些东西全都是大饼一个人给她们背回去的。
“饼哥,沈姑娘的丫鬟都买了什么啊?”一名手下问道。
“说是要买幅好看男人的画,给她家小姐挂在墙上,于是我就陪着她走啊走、转啊转,也不知道去了多少家铺子和小摊子,她全都看不上。”大饼苦着脸,打死他也不陪女人逛街了,像芳菲这样的小丫头也不行。
这时,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手下打开大门,门外站着的是樊帼英的一名丫鬟。
丫鬟道:“大饼少爷,沈姑娘请您明天早晨辰正就到寺里,她有话要问你呢。”
大饼依然躺在床上,他晃晃脚,有气无力地说道:“告诉沈彤,只要我还有一息尚存,哪怕是爬着,也要爬到沈姑娘面前的。”
小丫鬟被抢逗得笑出了声,道:“明晨辰正,大饼少爷千万莫要忘记了才好。”
大饼不会忘记的,七少让他来榆林,而不是让小栗子来,其实就是要让他在沈姑娘面前说话,说那些沈姑娘感兴趣的话。
想到这里,大饼精神抖擞,辰正时分,他准时出现在沈彤面前。
沈彤道:“西安城里最大的戏园子是哪一家?”
“彩云飞。”大饼不加思绪。
“彩云飞,这不像是给铺子取的名字啊。”沈彤感慨。
“这的确不是铺子取的名字,彩云飞是戏园子,在西安城里很有名。”大饼说道。
沈彤道:“最近彩云飞有什么戏?”
大饼道:“彩云飞是戏园子,最近有个小坤班来了西安,这个班子很有趣,班子里只有女的没有男的,生旦净末丑全都是女的。小坤班在戏园子里人缘也好,彩云飞和小坤班还签了一纸合约。”
沈彤听得云山雾罩,道:“你是说这个小坤班有问题吗?”
大饼说道:“有没有问题大饼不知道,但是这个班子是从南边来的,到了西安以后,她们轻而易举就唱红了。”
“你回去以后查一查这个小坤班。也顺便查查彩云飞。
沈彤给萧韧写了回信,依然是稚嫩的笔迹,显然,她没有用他送过去的字帖练字。
沈彤在信里也提到了彩云飞和小坤班。萧韧觉得这并非是巧合,沈彤一定是想到了什么。
大饼却是一回到西安就几乎住在彩云飞了,这也是他最擅长的。
没过多久,便有很多人都知道,大饼喜欢看戏了。
他连看了三天戏,什么也没有查到,至于那个小坤班,他更加查不出来了。
眼看就要去榆林了,大饼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忽然,这一天,大饼在彩云飞看戏的时候,他看到了高子和。
高子和是开笔墨铺子的,平时他很忙,即使是和小坤班有旧情,也不会关了生意把到这里来。
看到了高子和,大饼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高子和显然没有想到会有人盯着他,他刚刚坐下不久,就有一个抱着书本的孩子走了过来。
那个孩子就是刘小安。
大饼很激动,他没有靠近,远远地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并排坐着,和很多人看戏的时候是一样的,他们时而高声叫好,时而又和周围的人小声议论,大饼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是想来也都是和唱戏有关的事情。
高子和显然很喜欢这个亲戚家的孩子,他带着刘小安听完戏,还带他到酒楼里喝了酒,刘小安也很听话,高子和给他买东西,他全都道谢了。
然后……他们又回到了彩云飞。
小坤班的戏已经唱完了,台上是两个不出名的武生在翻筋斗,这是不用花钱就能看的,彩云飞平素用来招揽戏迷,图个热闹。
高子和没有看翻筋斗,他带着刘小安去了后台。
大饼等了半个时辰,才看到高子和和刘小安从后台出来,哼着小曲回家去了。
大饼不知道沈姑娘为何会想到彩云飞,也不知道她为何会让他盯着小坤班,但是事实证明他跟对了。
第一八九章 一出好戏
几天后,清水巷蒋大将军的夫人办堂会,请了小坤班进府唱戏。
蒋夫人是出名的戏迷,她不但爱听戏,自己也能唱上几段,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蒋双流受夫人影响,也喜欢听戏,这次他回西安,蒋夫人便让人去请小坤班。
如今小坤班正当红,据说请他们进府唱戏的已经排到下个月了,蒋家派人去彩云飞请小坤班时,原本还想多出点银子,没想到小坤班的班主一口答应下来,蒋家派去的人回来复命,蒋修杰趁机恭维蒋夫人:“阿娘,您在西安这些夫人们的圈子里,是越来越有威望了。”
蒋夫人白他一眼,冷哼道:“兔崽子,阿娘可是全都答应你了,你说吧,去不去相看?”
蒋修杰十七岁了,前阵子蒋夫人挑来选去,看上了永丰梁千户的侄女梁小苏,但是梁家提出要相看,蒋夫人连哄带骗,蒋修杰也不肯去,气得蒋夫人只好装病,蒋修杰非但没上当,还离家出走去了隔壁萧韧府里,萧韧家没有长辈,他们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蒋夫人装病失败,正准备绝食,没想到蒋修杰居然回来了。
不但回来,而且甜言蜜语一筐筐地搬出来,蒋夫人没有上当!
最终,母子二人的谈判结果,就是蒋夫人答应帮忙,但是做为交换条件,蒋修杰去相看,而且不能搞事。
小坤班里的角儿,生旦净末丑全都是女的,这也是后宅女眷们喜欢请她们的缘故。
蒋夫人的想法非常简单,她儿子定然是看上小坤班里的女戏子了。
不过这无所谓,儿子看上戏子无伤大雅,如果看上的不是戏子,那才叫麻烦呢。
趁着蒋双流心情好,蒋夫人凑过去问他:“你们爷俩儿究竟想做什么?”
蒋双流啪的一声,一巴掌打在小腿上,吓了蒋夫人一跳。
“蚊子,蚊子!怎么有蚊子了,我还是去书房吧,那里蚊子少。”蒋双流边说边走,走得比兔子都快。
蒋夫人气个半死,又不能当着下人发作,思忖着等到忙完这几日,她还是装病吧。
待到堂会的正日子,蒋夫人请来了几位平素里谈得来的太太,她们的夫君都是蒋双流的手下,有两个是今年才从乡下来西安的,第一次参加堂会,既兴奋又紧张,身上是簇新的衣裳,头上是新打的头面。
小坤班的班主名叫金旺,人很圆滑,进来以后给在座的夫人们滴溜溜打了一圈千儿,一切尽收眼底。
蒋夫人接过戏单子选了戏,又把戏单子递给旁边的女眷,这些女眷们像看到烫手的山芋,连连说道:“蒋夫人是行家,您挑的一定是最好的。”
戏单子重又放回红木托盘里,蒋夫人对金旺道:“就这个吧。”
金旺满脸堆笑,捧着托盘下去安排了,蒋夫人无奈地瞟一眼那几个太太,在心里叹了口气,早知如此,还不如一个也不请,就说是将军和自己想听戏了呢。
蒋家腾出几间屋子,给小坤班的戏子们当后台,金旺一进门,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了。
他把戏单子传下去,让戏子们妆扮起来,他把自家婆娘金婆子叫到角落里,低声说道:“今天的事有些蹊跷,你们小心些。”
金婆子眼里闪过一抹厉色,问道:“究竟怎么了?”
金旺道:“蒋双流是世袭罔替的大将军,又是秦王手下的红人,他既有功,又有名,手下还有人,这样的一个人,能被他的夫人请来参加堂会的,即使没有王府里的贵眷,也会是西安城里数得上的人家,可是刚才我看得仔细,那几位太太虽然穿金戴银,可是一看就是小门小户的,上不得台面,与其说她们是蒋夫人的手帕交,还不如说是临时找来充数的。”
金婆子道:“蒋家要做什么?”
金旺摇头:“看不出来,总之小心行事。”
可是太晚了,小坤班踏进蒋家的那一刻起,就走不出去了。
戏子们还没有妆扮妥当,屋子就被包围了,蒋修杰破门而入,没等金旺过来,便指着屋内众人道:“来人,把小坤班的这些人一个不剩,全都绑了!”
金婆子一直都在角落里,身后就是窗子,见状不妙,纵身一跃,从打开的窗子里飞了出去!
她的双脚刚刚沾地,脖子上就被人用牛皮绳套住,一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将官走到她面前,道:“啧啧,这婆娘身手还真不错啊!”
话音刚落,岳阳就伸手摘了金婆子的下巴。
金婆子冷冷地看着她,她知道这人是谁,他叫岳阳,和蒋家公子蒋修杰一样,都是秦王近卫营的人。
岳阳对上金婆子的眼神,笑道:“大婶,你别怪我啊,我是听说你们这些人会在嘴里含上毒丸,一旦被抓就会服毒自尽,所以才摘掉你的下巴,你想死也行,但却不能死在我手里。”
七少说过,他只要活口。
坐在花厅里的女眷们提心吊胆,生怕下一刻就会有人挥着刀杀进来,就连蒋夫人也有些坐立不安,她对丫鬟道:“再去端几盘子冰过来,这屋里可真热。”
花厅里的冰山还没化,哪里热了,分明是她在紧张。
其实金旺走了也没有多久,可是对于这些女眷们而言却是度日如年。
因为就在刚才,蒋修杰打发人来,让她们无论听到什么,也不要走出去。
直到有个小厮跑进来,气喘吁吁:“夫人,公子爷让小的来说一声,事儿成了,请夫人放心,没事啦!”
小厮说完就跑出去了,花厅里寂静无声,落针可闻,过了好一会儿,蒋夫人才拍拍心口,双手合什:“阿弥陀佛,菩萨保佑......”
当年晚上,小坤班没回彩云飞,彩云飞派人来蒋家打听,门子笑道:“今儿夫人们高兴,留了你们的人在府里用饭,又加了戏码,明天接着唱,你们彩云飞有了这棵摇钱树,就偷着乐吧。”
来的人不敢多问,连忙道谢,飞奔着回去告诉了彩云飞的老板。
彩云飞是开戏园子的,这些年也捧过几个戏班子,走红的不只小坤班一个,也算是见过世面,听说小坤班被留下了,心里硌登一声,这不合规矩!
小坤班的金旺做事面面俱到,真要是被留下,也会让人来戏园子里报信的,万万不会是现在这样的。
第一九零章 神仙?妖怪?
在西安城里,彩云飞是最大的戏园子。但凡有外地来的戏班子到了西安,先要去拜会的就是彩云飞。彩云飞看不上你,即使你手里的角儿唱得再好,也别想在西安城里红起来。
能在梨园行里混得风生水起,若说彩云飞背后没人撑腰是不可能的。
也正是因为有人撑腰,彩云飞的老板眼睛才更亮。
今天小坤班没回来,摆明是被扣下了。
扣下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小坤班得罪人了;二是小坤班里的角儿入了哪位的法眼,被留下了。
手里的戏班子不是第一次被人扣下,彩云飞也不是第一次去登门要人,可是今天,彩云飞的老板却犹豫起来。
按理,明天他是要备上二十四色礼品,去蒋家道谢的,说是道谢,实则要人。
只要是戏子,不论是卖艺不卖(防)身的,还是卖艺也卖(身)的,对于戏园子和戏班子而言都是一样的,只要别赎身,或者别被人强占了,被留一晚或者留上十晚八晚,那么都不算大事,总之,不要影响到唱戏,一切都好说。
登门要人,也是低三下四地去求人,高抬贵手,赏戏班子一碗饭吃。
可是彩云飞的老板想到是蒋家,他便一时拿不定主意了。
蒋家最爱听戏的是蒋夫人,请戏班子的也是蒋夫人。蒋双流虽然也听戏,但是却不像蒋夫人这般沉迷。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传闻蒋夫人和前面的秦王妃是手帕交,蒋双流能成为秦王面前的红人,和蒋夫人也有关系。
蒋双流只有一个妻子,府里没有妾室,据说早年有人送美女给他,他转手就送给了蒋夫人。
或许是他精明,也或许是他惧内,总之,勋贵武将之家常常传出的那些事儿,蒋家从未有过。
蒋家既是这样的人家,又怎会把戏班子扣下呢?
那就不是为色,只有可能是小坤班惹祸了。
彩云飞的老板想不明白了,金旺两口子都是聪明人,见人就是一个笑脸,从没听说他们得罪人,戏班子里都是小女孩子,跑江湖的女子是没有大家闺秀那些小脾气的,又怎会惹怒蒋家的人?
次日一早,彩云飞的老板没去蒋家要人,而是去找了给自己撑腰的人。
可却没想到,他刚和门子报了身份,门子直接挥挥手:“大人不见客,快走!”
彩云飞的老板立时就慌了,他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这位大人什么都知道,或许已经有人给他打了招呼,所以才不见自己,不是不想见,而是已经不能见了。
彩云飞的老板赶紧回到戏园子,戏园子外面依然如故,并没有被重兵包围,他松了口气,让家眷收拾了金银细软,又在戏园子外面挂上“东主有事,暂时休业”的牌子,带着家眷连夜回了汉中乡下老家。
他并不知道,他前脚刚走,后脚那牌子就被人摘了下来,锁上的大门也被打开,半个时辰后,几个叫不上名字的小武生在戏台上翻起了筋斗,卖瓜子的,卖毛巾头的,卖西瓜水的,吆五喝六的声音盖过了台上的丝弦......
小坤班的一干人等都被关进了地牢。
这座地牢没在西安,而是在咸阳。
金旺已经被关在这里一天了。
自从关进这里,金旺便没有见过其他人。
藏在嘴里的毒丸已经被搜走了,被卸掉的下巴重又合上,嘴里被塞了破布,以妨他咬舌自尽。
这是单独的刑房,金旺被吊在横梁上,他能隐约听到有女子的哭声传过来,不知是不是班子里的小戏子们。
金旺仔细回想这几天来发生的事情,可是无论他怎么想,也想不出是哪里出了纰漏。
小坤班刚刚走红,至今连秦王府的门还没有摸上,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听说蒋家要请,就一口答应下来。
蒋双流是秦王面前的红人,蒋夫人是前秦王妃的闺中蜜友,蒋双流的儿子时常和周铮玩在一起,所以,金旺以为讨好了蒋家,就能有机会进入秦王府。
他以为这是敲门砖,可是却没有想到,这是丧门石。
究竟是哪里出了差错呢?
金旺想来想去,觉得差错还是出在自己人身上。
他是被人出卖了!
金旺想错了,没有人出卖他。
大饼正在绘声绘色地向沈彤述说他是如何发现小坤班的事儿,又是如何报告给七少,七少又是如何当机立断,蒋夫人如何配合,七少如何将小坤班一网打尽。
而且神不知鬼不觉,无论是西安城里的百姓,还是小坤班的同党,全都没有惊动。
大饼说得很精彩,芳菲听得如痴如醉,大饼说累了,芳菲立刻送上冰镇绿豆汤,大饼喝了一碗,只觉全身上下每个毛孔全都张开了,舒服得他又喝了一碗!
“沈姑娘,您真是活神仙。”又是一碗冰镇绿豆汤下肚,大饼由衷地说道。
沈彤笑道:“我怎么又成了神仙了?”
她不是小妖怪吗?
“您掐指一算,就算出那些人会藏在戏班子里面,如果您不是神仙,咱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在小坤班里抓人的。”大饼说道。
沈彤哈哈大笑,她怎么会是神仙呢,她只是在看到辛拾画像时想起一件往事。
前世,辛拾曾经离开过一年之久,这在死士营里不足为奇,他们那时都还很小,只能给别人当掩护,不会有危险,但一时半刻也不会回来。
后来辛拾回来了,毫发无伤,只是听说那一次,除他之外的人全都死了,他之所以没死,是因为他是孩子,死士营对他们这些孩子都很看重,他们是新血,是能接替其他死士的人。
辛拾比以前更加沉郁,但是他多了一个毛病,就是有事没事时喜欢哼唱几句戏文。
有一次他拿腔作调学着女人的腔调唱戏,恰好被教习师傅听到,辛拾挨了三十鞭子,打得皮开肉绽,半个月没有下床。伤好以后,他那爱唱戏的毛病就改了。
沈彤算算时间,前世辛拾离开的那段时间,就是现在这个时候。
小孩子耳熏目染,有样学样,能把戏文学唱出来,而且还着迷了,肯定不会是偶尔听一次就会这样,一定是经常听,甚至时常出入戏班子。
沈彤不懂戏园子和戏班子的关系,她只是找大饼询问戏园子的事,大饼便说起了小坤班,没想到这件事竟然真的着落在小坤班身上。
第一九一章 人生如戏
咸阳地牢里,金旺终于支撑不住,昏睡过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金旺在饥饿中醒来,他浑身无力,茫然地看向四周。
忽然,他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睡意全无。
四周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他甚至不知身在何处,这里是牢房吗?隔壁牢房传来的哭泣声、哀嚎声呢?全都没有了,甚至就连那此起彼伏的老鼠和蚊虫的声音也没有了。
周围静得可怕,死一般的静。
难道他已经死了?这就是死后的世界吗?
金旺的嘴角浮起一抹笑容,他终于死了吗?
他本是个农家子,有一年家乡遭灾,村里饿死很多人,堂叔把他骗出来,说是要带他去赚钱,可是却把他卖给了戏班子。
他在戏班子里待了一年,后来戏班子招惹了地头蛇,他失手打死了人,那年他只有十二岁。
他被关进牢里的第三天,有人把他赎了出来,一起赎出来的,还有因为杀死后娘被抓进来的金婆子。
他和金婆子不是夫妻,他们是同袍,他们全都是死士。
他早就该死了,村里人饿死的时候,他就应该死了。
可是他没有死,后来地头蛇欺负他们的时候,他也应该死了,可是他还是活下来了。
现在他终于死了,死了就死了吧,他被抓住以后,他甚至没有想过要逃跑,因为他知道,即使逃走等待他的依然是死。
即使他能逃离这些人,他也逃不出主人的手掌。
身为死士,他们只能成功,如果不能成功,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
十二岁那年,他和金婆子走进死士营,从那天开始,他就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主人。
那时的他不怕死,他随时会为主人去死。
可是他平平安安度过了十八年,这十八年里,他从一个青涩少年变成如今八面玲珑的金旺,他喜欢穿柔软的千层底鞋子,他喜欢在温热的烧酒里加个各种果脯,他还喜欢吃孙记的肉夹馍,每天都会打发人去买几个回来。
虽然他和金婆子扮做了假夫妻,可是他喜欢的却是戏班子里的红袖,他喜欢红袖温暖的笑容和纯净的眼睛。
可也只是喜欢而已,他不敢让人知道,更不敢让红袖知道。
他只是死士而已,他没有亲人,也不能有爱人。
那天去蒋家唱堂会,他借故没让红袖一起去。
红袖不是死士,她是真真正正的戏子,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不想让红袖淌进这滩浑水。
也不知红袖怎样了,那姑娘爱戏如命,如果知道小坤班出了事,她会难过吧......
金旺胡思乱想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想法。
他想起了红袖,想起了老孙家的肉夹馍,他甚至想起了他新买的一对芙蓉鸟。
他死了,红袖很快就会忘记他这个人吧,老孙家生意那么好,不缺他这个客人,彩云飞的老板夸过几次了,想来会把那对芙蓉鸟拒为己有吧。
这些他至死都还牵挂着的,都会渐渐忘记他,他如同太阳下的一滴水,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未有过的恐惧在心里一点点扩大,直到这一刻,金旺忽然发现,原来他并不想死。
金旺下意识地扭动身体,那种没着没落的熟悉感觉再次袭来,还好,他还是被吊在牢房里,他没有死,他还活着。
忽然,有女子的声音远远飘来,咿咿呀呀,那是有人在唱戏。
声音似乎离得很远,却又近在咫尺。
金旺不由自主侧耳倾听,这一次他听出来了,这是红袖的声音。
是红袖!
他们抓了红袖!
一种莫名的愤怒从心底升起,金旺扭动着身体,绑缚的铁链铛铛做响,他要告诉他们,红袖什么也不知道,她不是死士,她和小坤班里的戏子们一样,都是他们抓来做掩护的。
死士们学的是杀人,临阵磨枪学了几句唱词,可也不能成角儿,所以若想堂而皇之走进高官显贵们的后宅,就要有真真正正的戏子。
红袖什么都没有做过,她只是倒霉而已。
红袖的声音如凄如诉,他听出来了,那是长相思。
长相思里的女子最后忧怨而死,红袖也要死了吗?
铁链声越来越大,金旺拼死挣扎,他要挣开这些锁链,他要拿去嘴里的东西,他要喊出来,他要告诉他们,放了红袖!
忽然,女子的歌声戛然而止,四周又恢复了寂静。
如同坟墓,又如同地狱。
红袖呢?红袖为何不唱了?
金旺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大脑由清醒到浑沌,又由浑沌再变为清醒,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滴落,滴到眼睛里,他的眼睛睁不开了,说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眼前的黑暗逐渐被水雾替代。
咣啷一声,黑暗中有人打开了牢房的门,一团光茫升起,映照出一张英俊的少年面孔。
“金旺!”
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是黑白无常来带他去地府了吗?
那么红袖怎么办?
他死了谁能证明红袖的清白?金婆子是不会的,那个狠戾的女人,巴不得多带几个人一起死。
眼中的水雾逐渐散去,金旺看清了面前的那张脸。
虽然他们还没能混进秦王府,但是对于秦王手下的几位爱将,却已熟记于心。
这是萧韧,萧七少!
萧韧,十四岁,秦王养子,一说是路遇乞儿,一说是定国公萧成敦侄儿。优点:冷静果敢;缺点:骄傲自大。
......
萧韧手中长剑挥出,挑出金旺嘴里的破布,金旺被这冷不丁的动作吓了一跳,但是就在嘴巴里的破布被挑出来的那一刹那,金旺冲口而出:“放了红袖,我招!”
两天后,大饼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七少是如何施计让金旺招供的事情,他一会儿学金旺说话,一会儿又学女子唱戏,沈彤和芳菲虽然没有亲眼目睹,可也能想像出来当时是怎样的一番场景。
“金旺被熬了那么多天,就是海冬青也老老实实认栽了,可他的嘴却像是被铁铸上的,什么也不肯说。谁能想到七少只是让个女子唱了几句戏文,他就全都招了呢?七少真是太厉害了”,虽然已经说到第三遍,可是大饼还是要再多问一句,“沈姑娘,您说是吧?”
第一九二章 土匪
“是啊。”沈彤笑了,她不是客套,这次萧韧干得真是漂亮。
萧韧只有十四岁吧。
“沈姑娘,如果七少知道您也夸他了,他一定很高兴,可惜七少远在千里之外,唉,大饼若是会口技就好了,能够学着沈姑娘的声音说给七少听了。”大饼的眼睛亮晶晶的,眼睛里面有星星
她的夸奖很重要吗?
沈彤失笑,但是却想起了一件事来。
她答应过萧韧要送他一件礼物的。
她居然给忘了。
“七少立了大功,我应该送份贺礼的。”沈彤说道。
大饼眼里的星星更加璀璨,笑容也更加甜美:“大饼替七少谢过沈姑娘。”
说着,他居然真的跪了下去,沈彤侧着身子避开了,笑道:“那你晚走一天,等我选选贺礼。”
大饼眉开眼笑:“沈姑娘这里有什么事是大饼能做的吗?大饼虽然笨,可是搬搬抬抬还是行的。”
嗯,上次芳菲和巧儿就是让他搬搬抬抬。
晚膳的时候,宜宁郡主也知道这件事了。
她蹙着眉头问道:“七哥那人很挑的,没有什么是他喜欢的。”
沈彤笑道:“没关系,随便给他买点什么就行了。”
“别,千万别,有一年他过生日,我打了只十两的金猪送给他,你猜怎么样了?”宜宁郡主放下筷子,对身边服侍的丫鬟们挥挥手,“不吃了不吃了。”
素膳什么的,对付着吃几口就行了,她的卧房里藏着肉脯,她还要留出肚子吃那个呢。
沈彤想像不出萧韧看到十两重的大金猪是什么表情,她很有兴趣,问道:“他怎样了?”
宜宁郡主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似是生怕被萧韧听到一样:“他看了一眼大金猪说,怎么不直接送个金元宝?”
“哈哈哈”,沈彤给逗笑了,这倒真是萧韧会说出来的话,她问道,“后来呢,那只金猪他没收?”
“收了啊,他交给帐房了,是帐房,不是管库的。”宜宁郡主咬牙切齿。
交给帐房那就是当成金子入帐了,如果是交给库房,那是物件,要收藏起来的物件。
“唉,后来我知道三哥送的是银票,父王送的是宅子,所以啊,彤彤,你真的不用费心去给他选礼物,他那人无趣得紧”,宜宁郡主拍拍脑门,又想起一件事来,“那年我们都还小,母妃给我们每人绣了一个小荷包,我的荷包上绣的是小花猫,三哥和七哥的绣的是小马驹。母妃为我们喜欢吗?你猜七哥说的啥?他说荷包太小了,够不下多少草料,哈哈哈!”
沈彤怔了怔,忽然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萧韧竟然以为那荷包是给他喂马用的。
屋里服侍的几个丫鬟全都笑得直不起腰来,沈彤也好奇萧韧的脑袋里都在想什么,他是怎么想到要在荷包里装草料的呢?
第二天,沈彤带着芳菲去逛街,她去逛了西域人开的马具铺子,想挑个马鞍或马鞭送给萧韧。
西域人的马具都很花哨,镶金嵌银,这些马具适合公子哥儿们争奇斗妍,却不适合萧韧这样的武将。
从马具铺子里出来,沈彤却没看到芳菲,这小丫头刚刚说去买冰糖葫芦,这会儿还没有回来。
正在这时,就看到芳菲跑了过来,只是她的手上举着的不是冰糖葫芦,而是糖人儿。
“小姐,小姐,糖人儿!”芳菲把糖人递给沈彤。
沈彤没接,笑道:“你吃吧,他们在哪儿?”
糖人儿是暗号。
沈彤在宜宁郡主身边,又是住在普渡寺里,许安和路友不方便和她见面,于是就把糖人儿当做暗号,看到糖人儿,沈彤就知道他们有事找她。
许安和路友在一家茶馆里坐着,茶馆里很冷清,只有几个客人。
看到沈彤和芳菲进来,许安大声说道:“小妹,我们在这儿!”
沈彤走过去,在他们对面坐下,问道:“是不是查到了什么?”
许安点点头,压低声音说道:“我们查到一件事,十几年前,一百里外的百封山有伙土匪,有一次他们打劫时遇到鞑子,杀了鞑子一百余人,立下大功,被朝廷招安了。说来也巧,我们有次在酒馆里喝酒,刚好遇到那伙土匪中的一个,他叫罗喜,被招安后,他在战场上断了一条腿,那间小酒馆就是他开的,他没事也爱喝几杯,喝多了就爱吹牛他杀过多少鞑子。”
沈彤微笑,她见过很多这样的人。曾经伟岸的身躯已经残缺,那些马革裹尸的日子却永远难忘。
“他说了什么?”沈彤问道。
“我们问起招安前的事时,他说起那时山上有个读书人,那个读书人姓蓝。”许安说道。
“姓蓝?”沈彤吃了一惊,她已经认定蓝师傅是用的假名字了,没想到这个姓氏竟然重又出现了。
“对,是姓蓝。罗喜也只是知道他姓蓝,大家都叫他蓝书呆。蓝书呆是读书人,有次土匪们打劫时刚好遇到他,他身边只有一个老仆和一个书箱,土匪们对他们没有兴趣,原本要放他们离开,可是蓝书呆不肯走,他说天下虽大可是却没有他们的栖身之所,他想上山当土匪。土匪们大笑,说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做什么?蓝书呆说他读过孙子兵法,能给他们当军师。”许安喝了口水,继续说下去。
“百封山的大当家是念过书的,对读书人存着几分敬重,罗喜已经不记得蓝书呆又说过什么了,总之,蓝书呆说服了大当家,把他们主仆留在了百封山上。”
沈彤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她问道:“是不是后来百封山土匪招安了,这个蓝书呆却走了?”
“对,大当家决定受招的第二天,蓝书呆和他的仆从就不见了。他是军师,手中有令牌,加之大家都认定他百无一用,所以没人对他有防备。蓝书呆拿着令牌,很容易就离开了山寨”,许安说到这里,又喝了一口茶,道,“我们把蓝师傅的画像拿给罗喜看,他说画像上的人有蓝书呆有五六成相像!”
第一九三章 袜子
沈彤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历时半年的明查暗访,终于看到了一线曙光。
好不容易等到许安慢调斯理把话说完,路友急不可待地道:“我这就回西安把姓蓝的押过来,给那罗喜亲眼看看,看看他是不是那什么蓝书呆!”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沈彤道。
榆林的夏天干燥炎热,可是沈彤短短的两句话却如同一盆冰水当头浇下,路友被浇了个透心凉。
“那......那我们千辛万苦查他又为何?”路友霍的站了起来。
许安伸手把路友按下,解释道:“即使蓝师傅就是蓝书呆,也只能证明他曾经给土匪当过军师,虽然不光彩,但却恰好能够为他所受的重伤找到了原因。这对于蓝师傅的真正身份没有帮助,反而打草惊蛇,让他知道我们正在查他。”
路友是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但却不傻,许安稍做解释他就明白了,搓着手看向沈彤:“沈姑娘,那你说,下一步我们怎么做?”
沈彤掀起茶盏的盖子,那张小小的俏脸掩映在氤氲的水雾中,似真似幻。
“通过刘婆子,萧韧已经抓到了几名死士,并且得到了口供,我想这样做......”
半个时辰后,沈彤走出小茶馆,守在茶馆外面的芳菲已经吃完了糖人儿,正在眼巴巴地看着不远处卖冰糖葫芦的小贩。
“好了,去买吧。”
沈彤冷不丁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芳菲吓了一跳,随即就飞奔着跑去买冰糖葫芦了。
沈彤抿嘴笑了,她喜欢芳菲这样的小孩,虽然有点傻气,但是却从不误事。
就像刚刚,她让芳菲在门口守着,即使卖冰糖葫芦的近在咫尺,小丫头也只是看着冰糖葫芦咽口水,也没有离开半步。
这时,芳菲举着冰糖葫芦走过来了,苦着一张脸,对沈彤道:“小姐,冰糖葫芦都化了。”
夏日炎热,冰糖葫芦做出来以后很容易熔化。
“那以后就别买了,等到天不热了再吃吧。”沈彤说道。
“没事,这样也能吃的。”芳菲说着,便咬了一口,然后享受地眯起了眼睛。
沈彤望着那支惨不忍睹的冰糖葫芦,又看看大快朵颐的芳菲,心中一动。
一个人的爱好可以改变,但是口味却很难改,就像芳菲,她喜欢吃冰糖葫芦,即使已经溶化口感变差,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喜欢。
她问芳菲:“蓝师傅是不是每天都要吃酱牛肉?”
她想起在清水巷偷走桔子的那天,芳菲用来喂猫的猫食就是酱牛肉,而她也曾经见过蓝师傅的老仆在武记牛肉铺外面排队。
芳菲眨巴着大眼睛,想了想,点点头,又摇摇头:“有时候也吃武记的招牌腊牛肉,不过大多时候都是吃酱牛肉的。”
沈彤嗯了一声,转身回到茶馆里。为了不让人怀疑,许安和路友还没有走,继续在喝茶,沈彤把她想到的事情告诉了他们,这才重又走了出来。
芳菲已经吃完了冰糖葫芦,正在四处张望,寻思着还能吃点什么。
沈彤笑道:“走吧,咱们接着去挑礼物。”
走进一家西域人开的铺子,芳菲指着铺子里五颜六色的物件儿,兴奋地说道:“小姐,大饼哥哥的袜子就是在这里买的。”
不用她说,沈彤也看到了,各种各样织着西域女人的袜子,居然没有重样的。
“小姐,也给七少买一双袜子吧,小姐喜欢的东西,奴婢也喜欢,所以大饼哥哥喜欢的,七少也会喜欢的。”
“是这样的吗?”活了两辈子,沈彤从未刻意地给人选过礼物,这是第一次,上次她买糖桂花,也是恰好遇到卖糖桂花的老婆婆,便随手买了。
芳菲郑重地点点头:“奴婢在南边时从未吃过冰糖葫芦,到了京城,小姐说冰糖葫芦好吃,奴婢一尝,是真的太好吃了。”
好吧,这就是芳菲的依据。
沈彤啼笑皆非,不过芳菲倒是提醒她了,嗯,她很想知道萧韧收到这种袜子时的表情。
那个傲娇的小孩,哈哈哈!
“好,买!”
萧韧是主,大饼是仆,袜子当然不能买成一样的。
而且,这家铺子里的袜子也没有完全相同的,除了袜子,这里还有腰带、靴子、头巾,全都是用五彩六色的丝线织成,上面还有各式各样的图案。
沈彤买了十几双袜子......
三天后,大饼献宝似的把那十几双袜子捧到萧韧面前时......
“这是什么?”他沉着脸问道。
“七少立了大功,沈姑娘高兴极了,这是沈姑娘送给七少的贺礼。”大饼笑得甜如蜜。
萧韧的脸上如同四季飘过。
算了,还是看信吧,这丫头的字像是练过了,写得像样多了。
沈彤的信洋洋洒洒写了两页,这是她写得最多的一次,萧韧看完信,什么也没说,便让人备马,他带着小栗子去了百卉堂。
自从上次在百卉堂外面遇到沈彤,萧韧再也没来过这里。
萧韧微微勾勾嘴角,现在不用偶遇,他也知道沈彤在哪里。
又有些日子没有见她,也不知那小丫头长高了没有。
她好像长得很慢......他在京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八岁,两年过去了,她才十岁......
萧韧想着,便到了百卉堂门前。
比起上次,百卉堂的生意好了许多,门前停了两顶轿子,还有丫鬟打扮的小姑娘进进出出,一看就是替主子来买东西的。
萧韧翻身下马,把缰绳扔给小栗子,昂首挺胸走了进去。
百卉堂里除了伙计,全都是女客。萧韧虽然只有十四岁,但是他相貌英俊,气度凛然,他踏进铺子的一刹那,大堂里便静了下来。
这两年来,西安城里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养在深闺里的女眷们却大多不知他是谁。
几个年纪稍大点的小姑娘顿时红了脸,低下头去却又忍不住偷偷瞄着。
萧韧的脸色越发冰冷,旁若无人地走了进来。
正在招呼客人的小柴先是别过脸去假装去看墙上的一幅画,接着,他又把脑袋转了过来,怕啥?有啥可怕的?
第一九四章 执意要见
四目相对,萧韧眸光冷冷,宛若深不见底的寒潭。小柴一时竟然无法确定,萧韧是认出他了呢还是没认出他呢?
垂在身侧的右手下意识地动了一下,那种被狗咬的感觉又回来了。
萧韧的眼睛从小柴脸上掠过,迎向走过来的阿治。
他冲阿治点点头,阿治也没想到萧韧会来,连忙把萧韧让进里间。
有小伙计进来上茶,萧韧的目光在小伙计脸上扫了一下,便看向阿治,道:“王府要派人去榆林,我是来看看你们有没有东西带给沈姑娘。”
来上茶的小伙计穿的衣裳和外面那只狗是一样的,那只狗是什么时候来西安的,而且还在百卉堂当了伙计?
沈彤知道吗?
虽然过去了好几年,可是那只狗化成灰,他也认的!
何况那只狗除了个子长高了一些,容貌并没有改变,还是那副贱贱的模样。
阿治心里一动,如果只是来问问,王府那边随便打发一个人来就行了,何用劳动萧七少的大驾?
今天萧韧过来,应该还有其他的事。
阿治连忙陪笑道:“多谢七少美意,刚好我们也有些东西要捎去榆林。”
萧韧道:“听说你们铺子里有位大师傅?”
阿治心下了然,蓝师傅的事情只有他们几人知晓,萧韧一来就提起沈彤,现在又问起蓝师傅,想来是沈彤告诉他了。
“蓝师傅身体有恙,平时不见客的。”阿治说道。
“我执意要见呢?”萧韧问道。
“那......七少随我来吧。”阿治边说边撩起了帘子。
百花迎春的帘子后面,一头白发的老仆正用小秤称量着材料,满脸疤痕的瘦削男人端坐在炕上,阿治带着萧韧走进来,男人似是不觉,目光平静地看着老仆手中的小秤。
阿治没有说话,直到老仆把小秤里的东西倒进瓷罐,阿治才向萧韧引见:“这位蓝师傅就是咱们百卉堂的大师傅。”
他又向蓝师傅介绍萧韧:“这位是......”
“不用了”,阿治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萧韧开口打断,“我只是好奇,想看看胭脂水粉都是怎么做出来的而已。”
现在看到了,他转身走了出去。
阿治走在萧韧身后,他下意识地扭头看一眼蓝师傅,蓝师傅依然端坐,纹丝不动,宛如老僧入定。
萧韧没有停留,他大步走出百卉堂,直到他的身影彻底消失在铺子门口,那几位还没有离开的女眷才透出一口气来。
“掌柜的,刚刚那位是哪家公子啊,好大的气派。”
阿治笑得见眉不见眼:“秦王府的,萧七少。”
“啊?萧七少啊!。”
“萧七少来逛脂粉铺子?也没见他买什么呢......”
刚刚还被莺声燕语围绕其中的小柴已经被冷落了,那些女子似乎已经忘了她们是来买胭脂水粉的,当然,更忘了还在卖力给她们推销胭脂水粉的漂亮小伙计。
阿治笑逐颜开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一转身,阿治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
萧韧不是来见蓝先生的,他是来让蓝先生见他的。
可是这样,算不算打草惊蛇呢?
......
夜色澜珊,街上已经宵禁,老仆上了最后一块门板,转身走进后堂。
还没有撩开帘子,便听到啪的一声,老仆吓了一跳,这是杯盏碎裂的声音。
蓝师傅坐在炕桌前,他惯用的杯子滚落到青砖地上,摔得粉碎。
“您没烫着吧?”老仆连忙走了过来。
“无妨,无妨,是我不小心。”蓝师傅光秃秃的手腕上还有水渍,想来是没有拿稳,杯子掉到炕桌上,又滚落在地上。
老仆手脚麻利地收拾了地上的碎片,重又拿了新杯子,给蓝师傅倒上茶。
蓝师傅嘴角挂着微笑,他的脸上疤痕交错,笑起来格外诡异。
老仆叹了口气,在炕沿上坐下。
“今天来的那个人......”
“无妨,一个好奇的孩子而已。”蓝师傅淡淡地说道。
“他是有备而来,他是秦王府的人。”老仆忧虑地说道。
“是吗?我长年不出去,竟不知晓。”蓝师傅的口气并没有因为这个忽然听到的消息而有丝毫起伏。
“他今天来了,却什么也没有做,他究竟想做什么?”老仆说道。
“我已是废人了,苟且残喘而已,他看到也就安心了,无妨。”
短短几句话,蓝师傅已经说了几次无妨。
“要不咱们走吧,离开这里,沈姑娘和秦王府的人走得太近,您在这里不安全。”老仆眼中已有泪花。
“不,我在这里才是最安全的,天下之大,没有一处比西安更安全,放眼西安,也没有一处比这里更安全。”蓝师傅用两个手腕夹起茶杯,送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
“您执意留下,是为了......”老仆说到这里欲言又止,这不是他能说的,那些名字,那些人,他不配提起。
“没有原因,只是我觉得这里安全,想要留下而已。”蓝师傅放下茶杯,静静地望着那道百花争艳的帘子,他的目光平静,平静得一如那纹丝不动的门帘。
只是这种平静只是暂时的,只要有人轻轻撩动,依然会风摆杨柳,驿动不安。
清水巷里,小栗子闪身走进书房:“七少,那边没有动静。”
萧韧嗯了一声,道:“风组的人回来了吗?”
小栗子正要说话,大饼走了进来:“七少,风组的人回来了。”
跟着大饼走进来的,是一个打扮如同小贩的年轻汉子,他抱抱拳,道:“风组刘凡前来复命。”
“说吧。”萧韧说道。
“百卉堂的那名学徒名叫柴韫,住在城南两家巷的白家。这个白家就是黑记羊肉铺的东家,柴韫住在这里已有两月有余。”刘凡说道。
“柴韫?他姓柴?”萧韧冷笑,真不错,连姓都改了。
“对,他还有两个小厮,也住在白家,百卉堂的人都叫他小柴,他在百卉堂里做事已有三个月,是铺子里做事最勤快的伙计。”
三个月?也就是说沈彤还在西安时,这个什么小柴就已经在百卉堂了。
沈彤见过他了?
第一九五章 水袖一甩
风组的人回来了,雨组的人却只是派人送过两次口信,他们的人却是直到次日天亮才回到清水巷。
蓝师傅一夜未动。
百卉堂的大门关上以后便没有打开,就连那名老仆也没有出来。
“他们有何异样吗?”萧韧问道。
“有,那名老仆每天打烊后都要去武记牛肉铺买酱牛肉,昨天没有去。”雨组回复。
萧韧浅笑,没有说话。
他站起身来,对小栗子说道:“去咸阳。”
咸阳地牢里,金旺正看着对面的少女出神一,这里不再黑暗,而且他已经被换到了另一间牢室,与其说是牢室,不如说是雅室。
墙上有画,桌上有花,屋里还有低声吟唱的少女。
少女穿着红纱做成的衣裳,她的脸白如美玉,她的唇红如樱桃,她的声音宛若天籁。
她是红袖。
红袖一曲唱完,金旺痴痴地看着她,红袖掩嘴轻笑:“班主,红袖唱得可好?”
“好,唱得好。”金旺抚掌,单调的掌声显得格外刺耳。
“班主,红袖还能在台上唱戏吗?”红袖唇边的笑容渐渐散去,忧愁浮上她的眼,她低下了头。
“我知道你爱唱戏,等你离开这里,就找个正儿八经的戏班子,凭你的才艺,哪个戏班子都会收下你的,到时你就能上台了。”金旺的心里一阵酸楚,可惜他看不到了。
“班主,你还能看我唱戏吗?”少女的声音里有期盼,还有向往。
金旺没有回答,无论生死,他都看不到她在戏台上翩跹的身影了。
有脚步声由远及近,金旺站起身来,把红袖挡在身后。
屋门从外面打开,四名兵士簇拥着一个少年走了进来。
少年锦衣华服,丰神俊朗,只是一双眼睛却冷如寒潭。
金旺下意识地挺起胸膛,轻声对身后的少女说道:“别怕,别怕。”
少年在桌前坐下,鹰隼般的双眸看向面前的一对男女。
金旺哑声说道:“我全都说了,请你也如约放她走吧,她什么都不知道,你答应过我的。”
萧韧点点头,道:“我既然答应你了,就不会食言。我这就派人送她离开。”
他挥挥手,两名兵士上前,显然是要带走红袖。
红袖吓了一跳,她又想起那天正在练功的她,突然被闯进来的一群兵士带走的情景,她不由自主地抓住了金旺的手臂:“班主,我......”
就在她的手触到金旺手臂的那一刻,金旺的身子猛的一颤,但是随即,他便甩开了红袖的手。
“带她走吧。”
泪水从红袖的眼中滑落,她忽然意识到,她可能再也见不到面前这个男人了。
每当金婆子训斥她的时候,这个世故油腻又有几分奸滑的男人,都会嘻皮笑脸地把金婆子叫走......金婆子很凶,稍有不悦就会打人,戏班子的姑娘或轻或重都会金婆子打过骂过,只有她每次都能饶幸逃过,她以为是她的运气好,直到现在,她才知道所谓好运气都是来自这个男人。
红袖含着泪,忽然唱了起来,那是她最拿手的曲目,她唱过无数次......
伴着吟唱,她轻舞水袖,曼妙的身影消失在门外。
金旺嘴边含笑,如痴如醉......
良久,萧韧开口:“她会很安全。”
“嗯,我信你不会为难一个小姑娘的。”金旺说道。
以萧韧的地位无需骗他,萧韧说过不会为难红袖,那就真的不会为难她。
“你只有这一个要求吗?”萧韧又问。
“除此之外,我当然还想有要求,但是比起这个,其他的都不重要了。”金旺说道。
“好。”萧韧正襟危坐,他在等,等着金旺说出他最想知道的那些事。
那些事,是金旺最后的底牌,也是他用来交换的筹码。
交换条件,就是让红袖安全离开。
“我是死士,十二岁时进入死士营。我们称呼死士营的主人为主上,但是我从未见过主上,金婆子也没有见过。”
“我们接到的任务,就是带着戏班子来西安,西安这边接应我们的是高子和。”
“你说的茅家学堂的左先生,我是不认识的,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和我们一起的。”
“高子和亲戚家的孩子,我见过几回,是不是死士营的孩子我也不知道。因为死士营每隔一两年就会纳入新血,这些新血都是小孩子,小的七八岁,大的十一二岁,死士都是从小培养的,高子和亲戚家的那个孩子,我看着有点像,因为普通孩子的眼神和行事不会是那样的。”
“是哪样?”萧韧好奇地问道。
“沉稳、冷静,虽然一脸天真,可是一转眼一回眸,却又有着孩童没有的冰冷。”金旺说到这里,自嘲的笑了,他说的是那个孩子,也是曾经的自己。
萧韧却猛然想起一个人来,金旺说的那个人,其实也像是她。
沈彤也是这样的。
怎么会呢?虽然陶世遗想把沈彤送去死士营,但是沈彤逃脱了啊,这一点上沈彤没有说谎,她的确从柳家湾出来就遇到了蒋双流,然后就去了京城。
可是沈彤为何和金旺描述的那些死士营的孩子如此相像呢。
或许,她天生就是这样的吧。
“书院街的沈家,也就是刘嫂子去的那一家,你知道些什么?”萧韧问道。
“刘嫂子是死士,她早就来西安了,那时我们接到任务,接应钟陵县主,刘嫂子名叫丙二,她是丙组最强的三人之一。可是那一次钟陵县主没有成功,我们这些人也就没有发挥作用。”金旺说道。
“原本你们的计划是什么?”萧韧问道。
“我们的计划?我们的计划就是钟陵县主失败之后,给她收拾烂摊子,也就是杀死她们七个人,消灭一切痕迹。”金旺说到这里时又笑了,这就是死士,无论成功与否,主上让你死,你就要死。
“钟陵县主的刺杀失败,她们也全都死了,那你们留在西安为何还没有走?”萧韧问道。
“我们留在西安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通过戏班子,混进秦王府”,金旺顿了顿,道,“但是高子和应该还有其他任务,他和我们不一样,他在西安十几年,已经娶妻生子,那些都是真的,那是他真真正正的妻儿,不是假扮的。”
第一九六章 杀人了
那日,跑了老板的彩云飞照常营业,热闹如故。
一个伙计打扮的少年站在彩云飞对面张望。
有人认识这个少年,他是高记笔墨铺的伙计。
高记笔墨铺门面不大,生意也一般,仅是糊口而已,但是高记笔墨铺的老板有个爱好,就是听戏,尤其是喜欢听小坤班的戏。
西安是大城,来来往往的戏班子过江之鲫,但是全是女子唱戏的却只有小坤班一家。
明眼人一笑了知,原来这位看上去老实巴交的高老板,骨子里也不安份,是个好(防)色的。
“你们东家怎么没来?是不是老板娘管得紧,不敢出来了?”有人调侃.
小伙计脸上胀得通红:“才不是呢,今天没有戏,东家让我来看看明天有没有。”
“彩云飞每天都有戏,但是唱戏的都是男的,你们东家只想看小坤班唱戏对不对啊?”众人轰笑。
小伙计臊得不成,一溜烟儿地跑了。
一个小贩从人群里挤出来,悄悄跟在小伙计身后......
彩云飞里传来喝彩声,台上的武生抱拳,身子向后腾起,在半空里翻了个筋头,稳稳地落在戏台上。
高记笔墨铺里一如往常地冷清。小伙计走进去,只见铺子里大门敞开,却没有一个人。
“老板,老板!”小伙计大声喊着。
没人回答。
小伙计嘟哝:“不知去了哪里,大门都不锁,也不怕让人偷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下意识地去看钱匣子。
钱匣子里平时不用放很多钱,就是碎银子和铜板而已。
铺子里只雇了一个伙计,老板不在时,就是他来收钱,钱匣子没有上锁,打开盖子一目了然。
可是钱匣子里只有几个铜板,连个银角子也没有了。
小伙计吓了一跳,老板一向只在打烊后才会把钱匣子里的钱取出来,现在还没有打烊,钱呢?
莫非是刚刚进过小偷,把银子给偷走了?
小伙计大惊失色,抱着空空如也的钱匣子便往铺子后面跑。
老板的家就在铺子后面,老板或许回家了。
“老板,老板娘!”
寂静无声。
小伙计忽然停下了脚步,他闻到了一股陌生的味道,虽然陌生,但是他知道这是什么味道。
血腥气!
他见过杀猪宰羊的,就是这个味道,这种味道只要闻到过就不会忘记。
不是逢年过节,老板家里怎么会杀猪宰羊?
难道是杀鸡?
小伙计的心里忽然不安起来,他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正是夏天,屋门敞开,隔着一道竹帘子,血腥气扑面而来!
小伙计手指微微发颤,他一点点撩开帘子,外面明亮,堂屋里就显得光线昏暗,他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小伙计吓了一跳,一声老板还没有喊出来,就看清楚地上那人是个女子。
女子穿着姜黄的比甲,那是老板娘的衣裳,今天早上他还看到老板娘穿着这件衣裳。
小伙计吓坏了,他连忙上前,老板娘的脖子以一个奇怪的姿势偏向一旁,看得仔细了,原来脖子和肩膀只连着一点,鲜血正从分割的地方汩汩涌出。
“啊~~杀人啦!”
守在门外的小贩听到叫声,连忙也跟着喊了起来,片刻后,过往的行人、周围的邻居全都涌了进去。
高子和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全都倒在血泊之中,早就断气多时了。
小伙计吓得面如土色,衙门里的人询问他时,他只是反复在说“死了,死人了。”
高家被灭门了,只有高子和下落不明。
书院街上,沈家大姑娘沈欣妩挎着篮子出来,迎面遇到隔壁许安家的帮佣婆子。
婆子看到欣妩,又看看她手上的篮子,奇怪地问道:“刘嫂子呢,怎么是大姑娘出去买菜啊?”
在婆子的记忆中,沈家的这位大姑娘很少出门,每天都在家里做针线,倒是二姑娘彤彤常常出来,但是也不会去买菜。
欣妩向婆子笑了笑,轻声说道:“今天刘嫂子没来,家里没有菜了,我去买一点儿。”
“刘嫂子没来啊,大姑娘和我说一声说行了,我去买菜时多买一些就是了。”婆子笑着说道。
“那有劳大娘了”,欣妩说道,她一向是个彬彬有礼的姑娘,“阿娘吃得清淡,大娘帮着买些青菜香菇和豆腐就行了。”
说着,欣妩从荷包里掏出碎银子,婆子笑着接了,也接过欣妩的篮子,去帮着买菜去了。
见婆子走远,欣妩四下看了看,转身回了自家院子。
晚上,阿治和王双喜回到家里,饭菜已经摆在桌上,阿治皱眉,问道:“我们给的家用不够了吗?”
婆子正端了最后一道菜进来,闻言忙道:“够的够的,还有不少呢。”
阿治指指桌上的饭菜,道:“那怎么都是素的,大娘,你看我们哥俩像兔子吗?”
婆子被他逗笑了,忙道:“今天我帮隔壁沈大姑娘去买菜,看到今天的青菜都很新鲜,便也给咱家多买了一些,爷们儿想吃肉,明天我做红烧肉给你们吃。”
王双喜从不挑食,他不似阿治这般无肉不欢,这会儿已经拿起了筷子,闻言,他的眉头动了动,问道:“你去帮沈大姑娘买菜?她们家的刘嫂子呢?”
“刘嫂子没来上工,我出门时刚好遇到沈大姑娘提着篮子要去买菜,哪能让个小姐去买菜啊,我就帮她买了。”婆子笑着说道,许安临走时叮嘱过她,让她平日里多帮帮沈家,回来还要给她加工钱呢。
“刘嫂子没来?”这一次阿治也反应过来。
“是啊,没来。听沈大姑娘的口气,刘嫂子也没有告假,就是说不来就不来了,哎呀,平日里看她做事倒也靠谱,没想到也会这样,做我们这行的,就怕不给东家打招呼就撂摊子的。”婆子嘟哝着,解下围裙准备收工回家。
“大娘,你先别走,劳烦到沈家问问,刘嫂子可有让人来告假?”王双喜沉声问道。
随手之劳,婆子欣然应允,片刻后婆子回来,刘嫂子昨天还好好的,不像是生病或者家里有事的,但是今天就是没有来,也没让人帮着告假。
第一九七章 真正的目标
那天刘嫂子没有来,第二天依然没来,到了第三天,阿治打发自家的婆子去刘嫂子家里看看,婆子去了,刘嫂子家里铁将军看家,门窗紧闭。
阿治亲自去了茅家学堂,刘嫂子的儿子刘小安在茅家学堂念书。
刚到茅家学堂,就看到七八个孩子背着书包站在门外,和刘嫂子家里一样,茅家学堂也锁着门。
“先生没来,昨天就没来。”
“高小富和高小贵死了,刘小安不知去哪里了。”
“刘小安和高小家高小贵是表兄弟呢。”
......
萧韧自认为抓捕小坤班的事做得隐蔽,神不知鬼不觉,可是一夜之间,高子和、刘嫂子、茅家学堂的先生,连刘婆子的儿子刘小安,全都消失不见了。
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这四个人都是最平凡不过的人,高子和其貌不扬,是个老实巴交的中年人;刘嫂子容貌中等,衣著朴素,无论怎么看,她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市井妇人;刘小安还是个十岁的孩子;茅家学堂的那位先生潦倒落迫,身上的布衣就差打补丁了,这种屡试不第的读书人,随处都能看到。
就是这样的四个人,却一夜之间就消失了。
城门官兵没有印像,每天出城的人那么多,何况是这种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四个人呢。
然而他们走了,抢在萧韧的人赶到之前,全都消失了。
高子和的妻儿都死了,根据金旺所说,那些真的是高子和的妻子和儿子,他们是真正的夫妻,真正的父子。
他们死了,就更加查不出高子和的事了。
至于是谁杀死了他们,无从得知,或许是高子和自己,也或许是另外三个人,总之,无论杀死他们的人是谁,都是高子和允许的,甚至到是高子和亲眼看着他们死去的。
他们没有做错什么,如果说有错,错在他们不幸成为死士的妻儿。
牢室里的金旺把他知道的最后一件事告诉了萧韧。
“虽然不知道高子和留在西安的真正原因,但是我怀疑他是在这里监视一个人的。”金旺说道。
“监视一个人?是谁?”萧韧问道。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高子和与丙二,也就是刘嫂子,他们是在执行同一个任务。小坤班刚到西安的时候,高子和并没有来找我们,还是我在街上遇到丙二,这才和他们联系上的。丙二是死士营里能排进前十的高手,我们全都认识她,她看到我们时也很吃惊,显然在此之前并不知道我们也来了西安。”
“我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在执行什么任务,但是看丙二的打扮像是当佣人的,你们不妨从她的东家着手,应该就能查出来了。”
萧韧的心沉了下去,丙二就是刘嫂子,刘嫂子的东家就是沈家。
但是沈彤一家是去年才来西安的,高子和潜伏十年,肯定不会是为了这件事,那么他奉命留在西安,是为了监视什么人呢?
高子和娶妻生子,妻子只是寻常妇人,并非死士。妻儿是他最好的掩护。
他做好了长期潜伏的准备,他也的确潜伏了十年。如果金旺和小坤班没有出事,高子和还会潜伏下去,或许他会看着儿子们长大成(防)人,娶妻生子。
究竟是什么人,值得死士营派人监视了长达十年之久?
萧韧想到了一个人。
会是他吗?
“金旺,你并非是我抓到的第一个活着的死士,在你和金婆子落网之前,我手里还有一个人。”萧韧说道。
金旺怔了怔,随即便想起来了,他道:“是钟陵县主或者她身边的人吗?”
“对,她和你一样,就住在这座地牢里。”
萧韧问完就走了出去,这间牢室,短期之内他不会再走进来了。
门外传来落锁的声音,厚重的木门从外面锁上。
金旺忽然就明白了萧韧最后说的那句话的含义。
他也知道自己暂时不会死了,萧韧会让他也留在这里,就像那名死士一样。
萧韧不杀他。
萧韧也不让他死。
萧韧要把他留在这里。
所以,他只能活着。
红袖虽然被放了,但是萧韧想要杀死她,就如同捻死一只蚂蚁,所以为了红袖,他也要活着。
金旺笑了,为自己找到这么好的理由活下去而笑。
真的好笑啊,做为死士,他没有活下去的资格,现在有人让他活着,他却还要找个理由来说服自己。
但是,无论如何,活着也应该比死了更好吧。
金旺想见见那名依然活着的死士,既然是钟陵县主身边的人,那一定是个女的。也不知道这个女子又是给自己找了什么理由,才能活到现在的。
千里之外,远在榆林的沈彤正在看信。
信是萧韧写来的,他告诉沈彤,刘嫂子叫丙二。
丙二啊!
沈彤也见过丙二,丙二一直都在死士营,她是教习。
死士营里有多位教习,丙二就是其中一个。因为不用出去执行任务,所以也就不会有死伤。
丙二一直都活着,直到沈彤最后一次离开死士营时,丙二也还活得好好的。
沈彤不知道前世的时候,丙二有没有来过西安。
即使来过,也不会是来到沈家吧。
因为前世的这个时候,她已经在死士营里了,不仅她在,辛五也在。
前世此时,母亲不知身在何处。
因此,丙二没有出动。
但是辛拾却是在西安的,他出入戏班子,学会了唱戏,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沈彤才会想到要去戏班子里抓人的。
既然前世的时候,她和辛五都没在西安,那么辛拾为何还会来?
难道前世的时候辛拾还是来给丙二做假儿子的?那么丙二又是在谁家里帮佣?
难道......难道那个时候,在西安的是母亲?
想到这里,沈彤的心砰砰直跳,当刘嫂子在家里出现的那一刻起,她就认为刘嫂子是为了欣妩而来,再或者也是为了她,可是现在她不确定了。
前世欣妩和她都在死士营里,可是辛拾却还是学会了唱戏,如果那时丙二也在西安的话,那么他们的目标就不是欣妩和自己,而是母亲!
第一九八章 酒不醉人
很多时候,人的想法一旦萌芽,便如野草一般野蛮生长。
匕首在沈彤手中上下翻飞,如同小女孩玩羊拐一般轻松自如。
芳菲学着小姐的样子,把前几天刚买的一柄小刀在手中把玩,咣啷一声,小刀掉到地上,多亏她躲得快,差一点就插到她的脚上了。
芳菲颓然地捡起小刀,羡慕地看着小姐手上的匕首,那把匕首就像长在小姐手上似的。
她叹了口气,把小刀洗洗干净,削了只苹果。
芳菲把苹果切成小块,放在桌上,然后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小姐有心事。
沈彤的确有心事。
但凡是心事,那就是不想对人说起的。
沈彤一遍遍地把玩着匕首,两世以来,这都是她想心事时会做的事。
盛夏炎热,但是宜宁郡主所在的地方,是不会缺少冰的,就连沈彤的屋里也摆了冰山,凉意习习。
也不知过了多久,窗外传来宜宁郡主的声音:“彤彤,来跳百索吧。”
嬷嬷们好生相劝,可是宜宁郡主还是要跳百索,沈彤也不反对,两个人连同几个丫鬟,玩了半个时辰,全都晒得红彤彤的,衣裳都被汗浸透了。
痛痛快快洗了个澡,沈彤神清气爽,换了干净衣裳,去找宜宁郡主吃饭。
宜宁郡主献宝似的拿出一瓶酒来,酒用水晶瓶子装着,丹红如血。
“这是西域人的葡萄酒,用冰镇了一下午了,瞧,有三瓶呢,一点儿也不辣。”
在西安时,宜宁郡主见过父兄喝过这种酒,可是无论是父兄还是丁侧妃,全都不让她喝酒,现在到了榆林,没有人管着,当然要喝个够啦。
酒里加了果子和冰糖,不但不辣,也少了酸涩,配着同样偷偷从外面买回来的腊牛肉,真是人间美味。
宜宁郡主感慨:“我已经有八天没有吃过肉了,嘴里淡出鸟来了。”
也不知她是从哪里学来的粗话,一旁的嬷嬷直皱眉,正想出言告诫,宜宁郡主挥挥手:“嬷嬷,你就让我放松放松吧,我很可怜的。”
是啊,十一岁的小姑娘离乡背井住在寺院里,清规戒律一大堆,想吃口肉还要偷偷摸摸,嬷嬷心里不忍,悄悄退了出去。
宜宁郡主索性挥挥手,对屋里服侍的丫鬟们说道:“出去,都出去,今天不用你们服侍了。”
因为是偷偷吃肉喝酒,所以能留在身边服侍的也只有几个亲信,现在全都退出去了,屋里只有宜宁郡主和沈彤两个人。
“来,彤彤,我们今天不醉不归,嘿嘿,我还没有喝醉过呢,可惜这酒不醉人。”宜宁郡主咕咚咚喝了半杯。
沈彤长叹:“我比你好一些,偶尔还能出去解解馋。”
“彤彤你不够意思啊,为什么不给我带些回来?”想想没有肉吃的日子,宜宁郡主流不尽的辛酸泪。
沈彤哈哈大笑,给宜宁郡主倒了一杯酒,自己也斟了一杯:“是我不对,我敬你!”
“下次不许这样了,好姐妹,有肉大家一起吃!”宜宁郡主一饮而尽,喝酒的感觉真好啊!
“有肉一起吃!”沈彤同样一饮而尽。
“彤彤你知道吗?我在王府的时候从来也没有这样喝过酒,唉,父王管着我,母妃管着我,三哥七哥管着我,夫人也管着我,还有乳娘啦嬷嬷啦,她们都能管着我,我好羡慕你啊!”宜宁郡主索性把整瓶酒拿到自己面前,又把另一瓶推到沈彤面前。
“是啊,阿娘从来不会管着我,我想去逛街就去逛街,我想不学针线就不学针线,我要来榆林,阿娘也只是问了一句,便答应了......”沈彤说到这里,趴在桌子上格格地笑出了声。
“我如果也像你这样就好了,彤彤,我长这么大,榆林是我到过的最远的地方......不对,不对,我也只来过榆林,除了西安和榆林,我哪里也没有去过......”宜宁郡主打了个嗝儿,真好,就连酒嗝儿都是甜的。
“彤彤,我想王府了......我想父王......想夫人......想大黄......”宜宁郡主的眼皮很沉,她半眯着眼睛,又喝了一口酒,这酒真好喝,甜甜的。
沈彤依然趴在桌子上,她的面前有酒,酒香熏人,她似乎回到曾经去过的那片山谷:“我去过很多地方,很多......其实我哪里都不想去......我想做个好女儿,可我好像失败了......失败了......”
谁说这酒不醉人啊,丫鬟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两个醉得人事不知的小姑娘抬回各自的卧房。
沈彤醒来时,已是次日的晌午,她揉揉眼睛,只觉得这一觉睡得格外香甜。
“小姐,你醒啦!”芳菲端过一碗酸梅汤,笑着说道,“润润嗓子吧。”
嗓子果然又干又涩,一碗酸梅汤下肚,嗓子舒服了,沈彤也想起昨天的事来。
“我喝醉了?”沈彤迟疑了一下,没等芳菲回答,又继续问道,“我喝醉以后说了什么?”
“小姐整晚都在喊阿娘,您一定是想家想太太了”,芳菲扁扁嘴,“我也想家了,我想桔子,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桔子被阿治哥养瘦了。”
沈彤弯了弯嘴角,芳菲说错了,她来榆林这些日子,从来也没有想过家......
她尝试过要做一个好女儿,可是她没有做到。
她甚至都不想家......
下午的时候,当芳菲举着一支糖人儿跑进来时,就看到沈彤神采奕奕的笑脸。
“小姐,糖人儿!”芳菲把糖人儿在沈彤面前晃了晃。
这是她们主仆才懂的。
离普渡寺不远有间小小的素菜馆子,沈彤和芳菲赶到的时候,伙计已经把菜上全了。
望着一桌素菜,沈彤无奈地笑了。
“下次能换个地方吗?”沈彤问道。
“没办法,离这里近的都是素菜馆子。”许安也笑了。
“有什么事吗?”沈彤没拿筷子,这些用豆腐做的素鸡素鸭,她实在没有胃口。
“上次阿治来的时候,见过的那个脂粉铺子的老伙计,我们也找到了。他说就在半个月前,还有人打听过十几年前在榆林脂粉铺子的事,因为那人之前听阿治打听过,所以就留了心眼,什么也没有说。”许安说道。
第一九九章 下下签
蓝师傅足不出户,除了百卉堂的人,没有人认识他。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告诉那人若想活命,就闭上嘴吧,还有罗喜也一样。”
无论当年那个齐师傅是不是现在的蓝师傅,沈彤也不想再赔上活生生的人命。
罗喜和那个老伙计一样,他们和这件事没有关系,只是刚好曾经遇到过一个人而已。
“沈姑娘,我们来找你就是问问你,是不是把那人灭口算了,免得他把消息再卖给别人。”路友说道,其实他本来就想直接灭口的,可是许安拦着。
“不用灭口,吓吓他让他闭嘴就行了。”沈彤说道。
许安和路友对视一眼,没有说话。
待到沈彤走出素菜馆子,路友忍不住了,他对许安说道:“沈姑娘是不是转性了?不对,妖怪变成(防)人了?”
“什么意思?”许安明知故问。
“老许,别说你看不出来,咱们刚认识沈姑娘时,她是什么人?根本不是人,她就是妖怪,当年那几个飞鱼卫,就是她让我杀掉的,一个活口也不能留。可是现在呢?就连罗喜和那个老伙计,这两个无关紧要的人,她也要让他们活命。”路友永远也不会忘记,当年在破屋里,沈彤是如何命令他杀人的。
许安笑了,云淡风清:“当年沈姑娘让我们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比如那些飞鱼卫,比如平婆子,现在面对的是罗喜这种普通百姓,沈姑娘留下他们的性命有何奇怪,难道你想看到沈姑娘什么人也不放过全都杀光吗?”
路友抓抓头皮,是这样吗?妖怪也能有善心吗?
沈彤从不认为自己有善心,一个从小就以杀人为生的人,怎么可能还有善心。
她只是不想伤及无辜而已。
西北四季鲜明,但是春秋很短,夏天过了,暑气还没有完全散去,便过了中秋,天气渐渐凉快起来,一场秋雨过后,人们便换上了夹棉的衣裳,冬天悄悄来了。
转眼便到了年根底下,这是宜宁郡主第一次没在王府过年。
她忽然紧张起来,拉着沈彤的手问道:“彤彤,我是不是再也不能回西安了?”
“怎么会呢?王爷一定会想办法让你回去的。”沈彤仔细回想前世时听到的看到的,无奈,她的记忆里是没有宜宁郡主这个人的。
西秦军还没有打到京城,秦王便称帝了,他的膝下只有一位三皇子。
以秦王对宜宁郡主的宠爱,肯定会早早地封宜宁为公主的,可是沈彤却不记得曾经有过这样一位公主。
前世的时候,宜宁去哪里了?
或许也如这世一般,宜宁到了榆林做了居士,可是那个时候秦王已经起兵了,即使他没有把儿女们带在身边,宜宁郡主也应该早就回到西安了,可是为何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呢。
“彤彤,你陪我到求签吧,我听说普渡寺求签很准的。”
来到榆林一年了,就是住在普渡寺里,无论宜宁郡主还是沈彤,都没有想过要去求签。
她们都是十来岁的小姑娘,对于这些事情并不相信。
可是现在宜宁郡主主动提议去求签,她心里一定是忐忑之极吧。
她们打扮成普通香客的样子,出了慈安居,没有带随从,也没有惊动寺内的尼姑。
今天是初一,来上香的女眷很多,她们夹杂在香客里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的小女儿。
求签的人也很多,等了好久才轮到她们,宜宁郡主先求,她学着香客们的样子摇晃签筒,啪的一声,一支签掉到地上。
“忽入深山去路迷、不如归去免狐疑、进退出行俱不利、切须防范暗中欺。”
这是一支下下签。
宜宁郡主看着签文似懂非懂,一旁的小尼姑没有见过她,自是也不认识,领着她去找师傅解签。
自然不是好签。
从大殿里出来,宜宁郡主面色灰败,但是依然昂首挺胸,她笑着问沈彤:“彤彤,你求得什么签?”
刚刚她去解签了,没有看到沈彤求签。
“我没求。”沈彤说道。
“为什么不求啊?”宜宁郡主好奇起来,反倒把自己的那支下下签抛到了脑后。
“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求了。”沈彤笑了起来,她是死过一回的人了,她的命运或许没有写在签文上。
她轻轻握住了自己的手,她的命,在自己手里。
“唉,早知道会求到下下签,我就不求了,不求签也就不会心烦,彤彤,我们出寺散散心吧。”
求到下下签,不烦心才怪。
沈彤笑道:“原来你是想要出寺去玩,所以才去求签找借口,我说得对不对?”
宜宁郡主知道沈彤是故意逗她开心,她连忙做出委屈的样子:“让你猜到了,不好玩不好玩!”
她们悄悄出了普渡寺,沈彤没有大意,她寸步不离宜宁郡主左右。
如果前世宜宁郡主是在榆林出了意外,那么这一世,一切还来得及。
事实证明并没有意外发生,沈彤是想多了。
次日便有好消息传来,樊帼英又打了胜仗,这几日就要回榆林了。
鞑子以游牧为生,并不种地,因此每到冬天便会缺衣少粮,冬天也是鞑子犯境之时。前不久又有鞑子犯境,樊帼英领兵御敌,已经走了半个月了。
宜宁郡主彻底忘记了下下签的事,她数着日子盼望樊帼英归来。
寺院里的生活很枯燥,樊帼英的归来和西安的家书一样珍贵,都能令宜宁郡主雀跃不已。
可是她们等来的却是樊帼英重伤的消息。
原来就在樊帼英准备回榆林的当天夜里,几个鞑子偷袭军营,他们只有五个人,神不知鬼不觉摸进了樊帼英的大帐。
樊帼英奋力反抗,但还是中了一刀,近卫赶到时,五名鞑子见大势已去,挥刀抹颈而亡。
樊帼英重伤的消息尚未传出,本已逃跑的鞑子卷土重来,樊家军奋力反击,虽然最终险胜,但伤亡巨大,这也是樊家军十年来伤亡最大的一次。
消息传来榆林,沈彤和宜宁郡主全都大吃一惊。
第二零零章 真丑
深夜,沈彤忽然自梦中惊醒。
多年养成的习惯,除非是如那天喝醉,否则一点点动静,她都会立刻醒来。
慈安堂造价不菲,窗子上镶了西洋玻璃,冬日的月光清淡如水,在窗帘上勾勒出一个人的剪影。
芳菲还在对面的小床上酣睡,沈彤屏住呼吸,屋内只有芳菲均匀的呼吸声。
沈彤把藏在枕下的匕首拿在手中,慈安堂看似平静,实则藏着数十侍卫,这个人居然还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闯进来,如果不是绝顶高手,那么就是侍卫们的问题。
沈彤起身下床,她没穿鞋子,光着脚踩在地上,她走到窗前,猛的拉开窗帘!
窗外的人没有动,像是正在等着她。
隔着玻璃窗子,沈彤认出了来人。
萧韧!
难怪侍卫们没有动静,这些侍卫本就是秦王府的,萧韧现在还兼着府卫指挥,这些人都是他的手下。
沈彤没有犹豫,打开了窗子。
萧韧飞身跳了进来,带进一股寒气。
在黑暗里久了,沈彤能清楚看到萧韧脸上的郑重。
为了避免芳菲被吵醒后惊叫,沈彤走过去,轻轻拍醒了她。
“小姐......”芳菲揉揉睡眼惺松的眼睛,正要说话,就看到站在窗前的黑影,她吓得捂住了嘴巴。
沈彤压低声音说道:“别怕,七少来了。”
芳菲霍的坐起来,趿上鞋子就往外走,走了几步又回来,拽起床上的棉被把自己裹起来,跑去了外间堂屋。
七少要和小姐谈正事,她要守在外面,免得有人闯进来。
至于谁会闯进来,芳菲没有去想。
“这傻丫头倒是越来越机灵了。”萧韧说道,从怀里掏出一颗珠子,室内顿时明亮起来。
萧韧这才看清,沈彤只穿着中衣,光着一双白生生的脚丫踩在地板上。
他没有多想,解下身上的狐裘,披在了沈彤身上:“穿上鞋子再说话。”
沈彤这时才意识到还光着脚呢,屋里烧着地龙,温暖如春,她并没有感觉到冷,但是她毕竟不是真正的小女娃,萧韧虽然只是个半大孩子,可是她还是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看着她趿上鞋子,却依然披着他的狐裘,萧韧心里莫名的有些欢喜。
“我要去边关,只是路过而去。”萧韧淡淡地说道。
“樊姑姑是不是伤得很重?”沈彤问道。
樊帼英受伤的消息早就传回来了,可是至今还没有回来,想来是受伤的原因。
萧韧压低声音,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道:“樊老将军过世了。”
冷静如沈彤,也惊讶得险些喊出声来。
樊老将军樊安城,樊帼英的父亲,榆林卫指挥使,镇守九边十余年,令鞑子谈之色变的一代名将!
沈彤吃惊地望着萧韧,良久,她问道:“樊姑姑受伤的消息之所以会传出来,实则是为了掩盖樊老将军过世的消息,对吗?”
萧韧点点头,他道:“樊老将军的死讯不能传出来,否则九边必乱。”
沈彤没有上过战场,她也不懂用兵之道,对于边关驻防更不清楚,但是她明白这件事的重要性。
“我以为樊老将军还在卫所里。”沈彤说道。
“樊姑姑受伤后,樊老将军派了留在榆林的五千人前去支援。担心樊姑姑的病情,樊老将军只带着二百人也秘密前往,他们比大军走得要快,快到的时候,正值鞑子军卷土重来,鞑子的探子发现了樊老将军和他的人马,将他们包围起来,与后面的大军隔开,樊老将军奋勇杀出一条血路,找到樊姑姑的时候,已经油烬灯枯。为了不影响官兵士气,这件事秘而不宣,只有跟随他的亲信和樊姑姑身边的几员大将知晓,就连鞑子也不知道,但是鞑子趁着樊姑姑受伤,火速调兵支援,这一战西秦军死伤惨烈。”
珠光中,萧韧的眼睛微微发红,他和樊家父女关系匪浅,樊老将军还曾与他沙盘演兵,传授他兵法之道。
“你怀疑樊老将军之死有蹊跷?”沈彤一语中的。
萧韧站得笔直,他的嘴角有一抹嘲讽的笑容,一字一句说道:“樊老将军是王爷手下首屈一指的大将,这样的一个人,说死就死了?我不信。”
“我也不信。”沈彤走过去,与萧韧并肩而立。
萧韧做个深呼吸,堵在胸口多日的浊气似是渐渐散去,他扭过头来,看着站在身边的沈彤。
半年没见,沈彤长高了,但是仍然是个小孩。
“你的字写得好多了。”他轻声说道。
“我一直在练啊,已经写得很好了。”沈彤有些得意。
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子,哪有这样夸自己的。
“你送我的袜子真丑,丑死了”,萧韧顿了顿,忽然弯下腿,把脚上的牛皮靴子脱了下来,露出花里呼哨的袜子来,“你自己看看,是不是要多丑就有多丑?”
沈彤噗哧一声笑出声来,她只是觉得好玩,所以才买了十几双袜子送给他,但是她可没有想着萧韧竟然真的会穿上。
不但穿上,而且还千里迢迢穿到她面前,让她看看她送的袜子有多丑。
这孩子可真有趣,别扭得有趣。
“丑吗?我觉得挺好看啊。”沈彤忍俊不止,眼底眉梢都是笑意。
萧韧看着她的笑靥,忽然呆了呆,这丫头长大以后也不会是千娇百媚的大美人,但是......笑起来时也挺好看的。
“你真觉得这袜子好看?”他问道。
“是啊,这些袜子不但好看而且也很有趣,所以我才买给你的,我找遍榆林,好不容易才找到这家铺子的。”沈彤说的是实话,为了给萧韧选礼物,她逛街逛得汗流浃背。
“这次就算了,下次不要再买这个了。”萧韧一边说,一边重又穿上靴子。
“还有下次?”沈彤想笑,这孩子可真是不客气啊,哪有硬逼着别人送礼物的,送了一次还不行,还要有第二次?
“一辈子那么长,早晚还会有的......时辰不早了,你睡吧,我还要继续赶路。”萧韧说着,便走到窗前,竟是说走就要走了。
“哎......我这会儿没有睡觉,你可以走门的,不用再跳窗户了。”沈彤笑得眉眼弯弯,这小孩真逗。
第二零一章 主持大局的三老太爷
沈彤脱下身上的狐裘还给萧韧,萧韧接过来重新披上,说道:“我府里还有一张和这个差不多的皮子,是我那年去关外时亲手打的,我让大饼给你带过来。”
“不用不用,我用不上的。”沈彤连忙摆手。
“回礼而已。”萧韧说完,便推开房门,大步流星走了出去。
芳菲斜倚在堂屋的太师椅上,半张着嘴巴,睡得正香。
萧韧在她身边走过去时,她也没有察觉。
萧韧嫌弃地看她一眼,锁起眉头,对送他出来的沈彤道:“不要告诉宜宁我来过,你和她都要小心一点。”
沈彤点点头,目送萧韧走进黑夜之中。
次日,芳菲醒来时,发现她躺在自己那张舒适的小床上,她想了好一会儿,终于确定昨天夜里的事情是做梦。
“小姐小姐,我梦到七少了,好吓人啊,他就站在咱们屋里。”
沈彤瞪大眼睛,她太佩服自己这个丫头了。
萧韧来过的事情无人提起,想来是他叮嘱过侍卫们了,宜宁郡主还在掰着手指算日子:“唉,樊姑姑的伤不知如何了,马上就要小年了,她也该回来了吧。”
“或许已经在路上了,郡主别急。”沈彤安慰她,这一阵子,宜宁郡主很浮躁,情绪也不稳定,一点点事情,可能就会让她掉眼泪。
除了芳菲和辛五,宜宁郡主对于沈彤而言,是她两世以来交往最多的同龄人。
她和辛五、和芳菲都不一样,性格不同,身份地位也不同。
有时候,她开朗爽朗像个男孩子,有时候,她又娇气敏感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沈彤握住宜宁郡主的手,柔声说道:“郡主,你要坚强起来,这里是榆林,是九边,不是王府。”
宜宁郡主一怔,但是她很快就明白过来。
这里不是王府,这里是榆林。
樊帼英受了重伤,鞑子就趁虚而入,让西秦军受到重创。
谁也无法保证,鞑子会不会再次打过来,甚至一直打到榆林来。
受伤的樊帼英无法保护一城百姓,也同样无法保护她们了。
“彤彤,我们会有危险吗?”宜宁郡主不安地问道。
“会的,这世上就没有完全不会发生的事,我们谁也不知道榆林有没有乔装改扮混进来,等待里应外合的鞑子,所以郡主千万不要自乱阵脚,无论樊姑姑何时痊愈,我们都要做好随时抵抗鞑子的准备。”
宜宁郡主讶异地看着沈彤,沈彤目光平静,看不出波澜。
“彤彤,你不怕吗?”她问道。
“害怕没有用啊,既然没用,那就不用怕了。”沈彤笑着说道。
宜宁郡主扁扁嘴,眼圈儿红了:“彤彤,如果我像你一样就好了。”
像她一样,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
可是眼前这个小姑娘却又不普通,她说的话,她做的事,她的平静,她的笑靥,都让她与众不同。
沈彤拍拍她,轻声说:“别怕,我会在你身边保护你。”
不为别的,就为那一箱金子,沈彤也不会弃了宜宁郡主而去。
宜宁郡主却是早就忘了那一箱金子的事,或者说从始至终,她也没把那一箱金子放在心上,那是父王赏给沈彤的,父王常常会奖赏别人。
因此,此时此刻,宜宁郡主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彤彤要保护她,虽然她有很多侍卫,可是却没有一个,能像彤彤这样令她安心的。
萧韧走后的第五天,边关传来消息,鞑子再次进犯!
这一次,就连沈彤也不由自主担心起来。
大饼匆匆从西安赶了过来,沈彤没有想到萧韧没在西安,大饼也会来榆林。
“你怎么来了?”沈彤问道。
“七少飞鸽传书,让大饼来榆林,听沈姑娘差遣。”
大饼说这几句话的时候,眼圈儿红了。
七少是几个意思啊,七少是嫌弃他了吗?七少是不要他了吗?七少是把他送给沈姑娘了吗?
虽然他喜欢来榆林,他也喜欢给沈姑娘送信,可是也只是喜欢而已。
与这些相比,他更喜欢跟着七少。
沈彤没想到萧韧会这样做,但是她也在大饼眼中看到了委屈,她笑道:“你先留在榆林吧,现在是多事之秋,你在这里不但能帮上我,说不定还能帮到七少。”
能帮到七少啊,大饼失落之极的心总算有了着落。
沈彤没有闲着,他让大饼去了樊家。
大饼曾在樊家住过一阵子,和樊家上上下下都很熟。
次日,大饼从樊家回来,告诉沈彤道:“樊家的三老太爷从老家赶过来了,说是奉樊老将军之命,暂时管理家中诸事。沈姑娘,你说樊家这位三老太爷是不是有点奇怪啊。”
是啊,很奇怪。
沈彤也在樊家住过,樊家只有父女二人,樊帼英又是与男人同朝为官的女将军,樊家没有寻常大户人家的诸多规矩,樊家父女不在家的时候,榆林城里的婚丧嫁娶也找不上樊家,因此,樊家的人只要看管好宅子就行了,一个管家就能搞定的事情,哪里用得着这位三老太爷过来主持大局啊。
其实,沈彤对于家宅之事一向不会留意,如果不是想给大饼找点事情做,她也没有想过要让大饼去樊家打听消息。
没有想到,这一打听还真是打听出事情来了。
沈彤让芳菲找到了许安和路友,她对他们说道:“劳烦你们去一趟范县,樊家的本家就在范县,距此一千多里,你们到范县以后,打听一下......”
同时,沈彤又让大饼住到了樊家。
因为之前大饼在樊家住过,这一次他又到榆林,再去樊家借宿,樊家的管家一口答应下来,笑着说道:“小哥儿是王府的人,若是老将军和少将军在家,也一定会留小哥儿住下来的。”
大饼问道:“您要不要和三老太爷说一声啊?”
管家脸上的笑容没有了,道:“王爷手下的人来府里住,还轮不着三老太爷管着,小哥儿只管安心住着便是。”
大饼陪着笑,笑得越发真诚起来。
当天晚上,沈彤接到了萧韧的书信。
第二零二章 若乱,可杀?
边关告急,但是萧韧的信里并没有提及战事。
“边关很冷,大雪纷飞,今日方才记起要过年了。榆林年节的习俗与西安有所不同,第一次在榆林过年,或许你会喜欢。”
薄薄的一张纸,寥寥数语,沈彤看了几遍。
“芳菲,你找人打听打听,榆林过年的时候,都有些什么好玩的。”
自从樊帼英受伤的消息传过来,慈安居里就听不到欢声笑语了。
芳菲正觉憋闷,听说让她去打听过年的事,立刻答应,兴高采烈地跑出去了。
沈彤收到信的同时,还有一封信送去了樊家。
三老太爷看完了信,派人去叫管家,又让人去把榆林城里最有名的大夫全都请过来。
“快去,把库房里的百年老参全都找出来,如果没有就去买,榆林没有去西安买,西安没有就去关外买,快去,这些老参是要送往边关的!”
百年老参虽然难得,但是像樊家这样的人家,多多少少也会存上几支的。
这东西平时用不到。
人之将死,只余一口气悬在那里,家人舍不得,不忍亲人离去,便用老参吊上,或许就能多活几天。
“你们这些大夫,谁是擅长治疗刀剑伤的,快快去往边关!”三老太爷激动得挥舞着手臂。
榆林城里但凡有点名气的大夫全都被请到了樊家,满满当当地坐了一屋子,可三老太爷却只要擅长治疗刀剑伤的,而且还要去往边关。
你怎么不早说?
大夫们呼啦啦来了一批,又呼啦啦走了一批,居然没有留下一个。
三老太爷很生气,把桌案上的杯碗全都扫到地上,噼里啪啦碎了一地。
一名小厮走过来,手里拿着纸笔,没有收拾地上的碎片,却是在纸上写着什么。
三老太爷瞪过来,小厮陪笑道:“杯碟都是登记在册的,摔碎了也要记下来,若是小的们打碎了,要在月银里扣出来,三老太爷摔的,小的们就先记上,问过老将军和少将军后再销帐。”
说着,他挥挥手,叫来两个丫鬟:“你们小心点儿,把这些碎片装到匣子里放好,一片也不能少,别看只是一只杯子一只碗,丢了和碎了那可不一样。”
三老太爷气得差点背过气去,这群狗奴才是故意给他难堪的。
他抄起一只茶壶,可是茶壶举起来,又放下了,终归没有砸下去。
这些事情,那些大夫们没有听到,也没有看到。
他们回到各自的医馆药铺,因为是临时被叫走的,病患们一是想要等着他们回来看病,二来也是好奇,好奇樊家要做什么,因此,他们回去时,那些病患都还在。
樊家要找擅长刀伤的大夫去边关的消息,便如榆林城里忽然飘起的雪花一样,细细碎碎地传遍了大街小巷。
要买百年老参,要找擅长刀伤的大夫!
樊少将军樊帼英命不久矣!
大饼从樊家的大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张大饼。
半个时辰后,一个小乞丐把一张冻得梆硬的大饼扔进了芳菲的怀里。
大饼上还沾着几个黑指印,芳菲吓了一跳,那小乞丐已经跑得没影儿了。
只听说有乞丐在街上抢包子吃的,还是头回见到乞丐把大饼扔给过路人的。
她看上去像是吃不上饭的人吗?
芳菲嫌弃地看着手里的大饼,毫无食欲。
今天她是带着差事出来的,她还没有打听到想知道的事情呢。
芳菲想把那张大饼扔掉,可又觉得太浪费了。
多可惜的一张大饼啊。
大饼?
不远处有个卖糖人儿的,芳菲偶尔也会吃糖人儿,糖人儿不是她买的,是许安和路友让人带给她的。
糖人儿?大饼!
芳菲拿着大饼跑回了普渡寺。
沈彤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张大饼烙得很好,一层一层的,里面夹着一张字条。
“边关有信,樊三有事。”
沈彤把字条扔进火盆,看着火盆里的灰烬,沈彤问芳菲:“外面有什么事吗?”
“外面都在说樊少将军要死了,要靠老参吊命呢,奴婢才不信呢。”芳菲不忿,若不是小姐问起来,她都懒得说。
对于榆林人而言,樊氏父女便如同他们的守护神,虽然先前樊帼英受伤的消息已经传出来了,但也只是受伤而已。
可现在......
沈彤提笔给萧韧回信:“若乱,可杀?”
只有短短四个字,由王府带来的侍卫送往边关。
街上的消息越传越多,次日,樊三太爷让人置办孝衣素帐,樊家的下人拉着一车白麻布走在街上,整个榆林全都轰动了。
出事了,出大事了!
樊家要办丧事了。
两天后,去送信的侍卫带回了萧韧的信,这一次萧韧的信上没有闲话家常,他的信比沈彤的更加简洁明了,只有一个字:杀!
随信而来的,还有一只革囊。
“小姐,这里面是什么?”芳菲一边把革囊交到沈彤手上,一边好奇地问道。
“收起你的好奇心,去街上看看,许安他们回来了没有。”沈彤笑着说道。
一个时辰后,芳菲面如土色地从外面跑回来,她的手里没有糖人儿,但有一张大饼。
“小姐小姐,奴婢听人说樊......樊老将军没在卫所里,他......他死了!”
“很多人在说吗?”沈彤问道。
“还有陈家,就是那个很有钱很有钱的陈家,他们家把铺子全都关了,要搬家离开榆林了。”
陈家是榆林最大的商户,但是他们并非榆林人,而是范县人,据说和樊家沾亲,樊安城驻守榆林后,陈家便把生意做到了榆林。
沈彤接过那张大饼,和上次一样,大饼里有张字条......
许安和路友是当天晚上回到榆林的。
樊家世代贫苦,太祖皇帝起兵后四处征募兵丁,樊家就是那个时候从军的,一个募兵给三两银子,樊老爹带着樊安城进了军营,把六两银子留给了家里的老妻和其他儿子。
樊老爹年近半百,做了伙夫,樊安城则成了太祖军中一名小兵。
那是乱世,也是建功立业的年代,樊安城从小兵做到百户,樊家也从此成了武将之家。
第二零三章 密道
樊安城的官职越做越大,樊家也越来越兴旺。
樊安城无子,樊大老爷和樊三老爷说服了族中长辈,要在自己的儿子中过继一个给樊安城,不知为何,樊安城没有答应。
后来樊帼英封了将军,范县便传出樊安城想给女儿招婿的事来,上门提亲的人很多,樊大老爷和樊三老爷全都收了银子,各自选了一个侄女婿,为了送哪个去榆林,关心侄女的两位老爷还大打出手,结果就是收到消息的樊安城派人回来把他们训斥了一番,那年送来给兄弟们的家用也少了三成。
从此以后,樊安城再也没有回过范县,但是范县的父母官依然是樊家的常客,樊家依然是范县最有面子的家族。
前不久,有人来见樊三太爷,据说是榆林来的,奉了樊安城之命,请樊三太爷去榆林主持大局。
为此,樊大太爷很生气,在祖宗牌位前哭得昏死过去。
沈彤静静听完,问道:“来请樊三太爷的人,定然是樊家人见过的吧?”
许安点头:“自是,否则樊大太爷绝不会善罢甘休。”
樊安城膝下只有一个年仅五岁的嗣子,樊帼英再厉害也只是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如果樊安城死了,谁在榆林主持大局,谁就是樊家新的主人。
这么好的机会,樊大太爷怎会拱手让人?
即使来人拿着樊安城的亲笔书信,樊大太爷也会置疑那书信的真假。
因此,来请樊三太爷的人,定然是樊安城身边的人,而且这个人还是来往于榆林和范县之间的人,樊家上上下下全都认识他,只有这样的人过来,樊大太爷才无可奈何。
“沈姑娘,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做?”许安问道。
窗外飘起了细碎的雪花,沈彤道:“等。”
“等?还有三天就是大年三十了。”路友说道。
“大年三十,除夕啊,好日子。”沈彤微笑。
往年,榆林过年很热闹,几乎家家户户门前都垒起了火塔,火塔是用大块煤炭垒成的,有钱的人家垒得火塔要用三四车煤炭,穷苦人家也要垒个小的,火塔从腊月里就开始垒,到了除夕时,榆林大街小巷都能看到大大小小的火塔了。
可是今年的气氛远远不如往年,陈家的铺子全都关了,陈家在年根底下搬家,出城的车队就有七八十驾,前面的马车已经出城了,后面的马车才从陈家大宅里出来。
樊家已经挂上了白纸灯笼,只等樊安城的灵柩运回榆林,就要正式开始办丧事了。
芳菲去街上看过,街上的店铺里没有披红挂彩,就连春挥也没贴。
榆林百姓敬重樊老将军,有人已经在家里悄悄摆上了樊老将军的灵位。
“樊老将军不在了,樊少将军又是生死未卜,若是鞑子打过来,我们就只能等死了。”
“是啊,留守在榆林的五千大军也调到了边关,没有将,也没有兵,鞑子来了怎么办呢?”
“宜宁郡主也在榆林,她手里有兵吧?”
“郡主是半个出家人,她手里怎会有兵?即使有兵也只是亲卫,恐怕连她自己也护不住,又怎能护住我们?”
“难怪陈家要走啊,有钱真好,想去哪里都行。”
......
芳菲从街上回来,小脸皱成一团:“奴婢没有看到火塔,百姓们没有心思过年,舍不得买煤炭垒火塔了,他们说要把银子留下逃命用呢。”
沈彤想了想,让人去请了宜宁郡主过来,道:“听说百姓们连过年的心思都没有了,不如我们垒个火塔吧。”
百姓们没有心思过年,宜宁郡主同样也没有,她无精打彩地说道:“彤彤,你看着办吧。”
有了宜宁郡主的这句话,沈彤就看着办了。
慈安居里有地龙,王府里一早就拨来了银子,普渡寺里存了几千斤煤炭。
沈彤派人在街上请了工匠,连夜在普渡寺外垒起了一座高高的火塔。
即使这样,榆林百姓们也没有留意这件事。
如果是两个月前,这会是百姓们津津乐道的事,郡主要与民同乐,这是妙事。
可是现在,谁还会管这些事啊,鞑子要打来了,榆林就要守不住了。
“边关又打起来了,我就说嘛,樊老将军一死,那些鞑子怎会善罢甘休?”
“我们这里就是边关了,前方守不住,那么榆林城也要守不住。”
“是啊,可是现在天寒地冻,能往哪里逃呢?”
是啊,逃到哪里呢?
陈家刚刚开始关铺子的时候,他们就该明白过来,提早就逃走的,可是现在太晚了。
城门紧闭,这是为了防范鞑子,但是也把城中百姓关在了里面。
外面的进不来,里面的也出不去了。
慈安居里,宜宁郡主拿出一张图纸,指着两处地方说道:“彤彤,这是慈安居里的秘道,宫里的太监们也不知道这件事,这是父王派人悄悄建的。”
沈彤有些吃惊,她真没有想到,秦王还有这一手。
难怪当时急着要把那些太监吓走,原来是要在宜宁郡主正式住进来之前修好密道。
“密道通到哪里?派人探过了吗?”沈彤问道。
“探过了,一条通到樊家,另一条是通往后山。”宜宁郡主说道。
普渡寺后面有一座小山,春秋时节山上绿树成荫,风景很好,是游春的好去处。
“嗯,天亮后郡主就进密道吧,第二条,通往后山的那一条。”沈彤说道。
“天亮就进去吗?现在好像没有什么事啊?”宜宁郡主吃了一惊,她也只是心慌意乱,才想起这两条密道,拿了图纸说给沈彤听的。
“进去,听话”,沈彤斩钉截铁,“事成之后,我去接你出来。”
......
五更天,天空阴沉沉的,没有星,残月些许的余光躲在乌云背后若隐若现,惨惨淡淡。
两个人从枯草丛里闪出来,爬上一座山岗,翘首望向远处的榆林城。
忽然,一道光茫从夜空中扬起,那是烟火,白色的烟火。
一人对另一人道:“快去报信!”
两人迅速跑下山岗,像来时一样,消失在荒草丛中。
第二零四章 大年三十
天空飘起了雪,羽絮大小的雪花纷纷而落,不到半个时辰,天地间便是一片白雪茫茫。
今天是大年三十,已经冷清多日的榆林城,随着这场大雪的来临显得热闹起来。
虽然没有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已经关门的店铺依然没有开门营业,但是街上的行人多了起来,街头巷尾随处可见都是人,或打伞,或穿着蓑衣,有挑着担子的小贩,有提着猪肉的壮汉,还有走亲访友的体面人。
过年了,城里就应该热闹的,而且,比起往年来,这也不能算是热闹,只是人多而已。
雪越下越大,普渡寺外的火塔上不知何时盖上了油布,雪花落在油布上,远远望去,宛如冰峰。
沈彤站在火塔下面,仰头望向塔顶。
这是她第一次在榆林过年,若非萧韧提醒,她还不知道榆林有这种风俗。
也不知道她从小生活过的柳家湾有何风俗,可惜她全都不记得了。
柳家湾的人大多没有见过她,想来那个时候,她都是和阿娘待在家里,过年也不出门吧。
沈彤胡思乱想,转身走进寺内。
大年三十,寺里没有香客,几个冻得缩肩夹背的小尼姑正在扫雪,沈彤没回慈安居,她在寺中缓缓而行。
她披着一件雪白的狐裘,这是大饼从西安带来的,难得一见的白狐狸皮,是萧韧在关东猎来的.
沈彤走过一座座大殿,普渡寺内古松参天,青松白雪,肃穆庄严。
“阿弥陀佛,沈施主是在观雪吗?”
一名青衣女尼站在殿前的台阶上,双手合什。
“了然大师也来观雪吗?”沈彤反问。
“非也,方才有弟子说这座大殿有处飞檐坏了,贫尼便来看看。”
沈彤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果见一处飞檐上少了一块,那块正落在下方的雪地上。
“还好,没有砸到人。”沈彤说道。
“阿弥陀佛,菩萨保佑。”了然大师说道。
了然大师一边说,一边把掉在地上的那一块捡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到庑廊下面。
沈彤向了然大师告辞,原路返回,回到慈安居。
“小姐,奴婢全都办好了。”刚刚进门,芳菲就跑了过来,满脸的兴奋。
沈彤点点头,压低声音说道:“小心一点,有人进寺了。”
虽然大雪掩盖了痕迹,但是在离飞檐掉落的地方不远处,有一株灌木歪倒了,那种灌木到了冬天叶子落尽,明年开春便又重发新芽,看那灌木歪倒的方向,就是有人从飞檐处跳下,没有站稳,身体向前一冲,恰好跌倒在灌木上,枝条被大力猛压,向一旁歪倒下去。
芳菲吓了一跳,连忙捂住嘴巴,弓起腰,高高抬起腿,再轻轻落下去,明明地上的雪已经扫过,她还是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屋里走去......
其实就在沈彤在寺里巡视的时候,芳菲已经做了很多事。
宜宁郡主的院子里,一片欢声笑语。
几个丫鬟一边玩小牌,一边大声说笑,慈安居里已经沉寂了多日,今天终于热闹起来,过年了啊,郡主心情好多了。
屋内,丫鬟们却个个提心吊胆,刚刚芳菲过来的时候,她们还在哭,郡主不见了,今天早上醒来后就没有看到郡主。
郡主不是一个人不见的,还有郡主身边体己的嬷嬷和大丫鬟们。
她们知道郡主一定是逃走了。
虽然住在普渡寺里,可是外面的风言风语通过香客之口也传了进来。樊老将军死了,樊少将军重伤,前方已经乱了,鞑子打来了,就要打进榆林城了。
郡主是金枝玉叶,当然不能束手待毙。可是郡主逃走没有带着她们,她们就只能留在这里等死了。
不对,听人说鞑子会抢女人,抢去做奴隶做娼(防)妓,那还不如让她们死了。
芳菲告诉她们,只要按照她说的去做,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谁会想死,谁会心甘情愿被鞑子抢走,哪怕只有一线生机,她们也要争取。
沈彤站在庑廊下,大雪还在下,稍小了一点,铜钱大小的雪花漫天飞舞。
一名王府侍卫从暗处走了过来,对沈彤说道:“姑娘猜得没错,街上多了很多人,各条街道上都有人。”
沈彤问道:“加上你们,总共多少人?”
侍卫道:“我们有五十人,城内的守军和府衙能动用的有二百二十一人。共计二百七十一人。府衙好说,我们无法调动守军。”
沈彤站着没动,她没有说话。
中午的时候,大雪终于停了,丫鬟和小尼姑们拿着扫帚和铁锹出来扫雪,普渡寺外清扫干净,火塔的油布撤下,露出乌黑的塔身。
又一名侍卫走到沈彤身边,低声说道:“那些人开始汇合,现在集中在朝阳街、八宝街、五马街、槐花街和珍宝街。”
说着,他用手指在火塔的煤身上蘸了蘸,沾着淡淡的炭黑,在地上画了几条线。
这是那五条街道,五条街道看似离得不近,实则却有一个共同的交汇处。
榆林府衙。
沈彤冷冷一笑,对跟在身后的芳菲道:“把火儿牵来。”
火儿养在慈安居后面,普渡寺里地方很大,火儿每天都会遛上一个时辰,养得膘肥体壮。
沈彤翻身上马,绕过火塔,各前奔去。
不远处,许安和路友骑着马与她汇合,三人三骑,向驻军营而去。
榆林卫没在榆林城里,守军当然也不在,现在驻军营的这些人马,是樊老将军去前方增援时,留在榆林卫的,他们是樊家军,是樊家的子弟兵,只听樊家调遣。
樊家放出樊老将军的死讯后,他们便被樊家叫进了城,随时听候调遣。
驻军所在的地方,就在樊家后街,樊老将军和樊帼英在的时候,樊家后街就是驻扎亲兵的地方。
街上的雪没有清扫,马蹄把雪地踩得咯吱作响,扬声一片琼粉。
樊家后街上摆了供桌,上面摆了灵位,灵位下方放着一碗酒。
沈彤三人在供桌前下马,沈彤带着许安和路友缓步走到灵位前,庄重行礼。
第二零五章 平安喜乐
一名百户走了过来,默默看着眼前三人。
尽管今天下着大雪,可是来此拜祭的人络绎不绝。
樊家府内虽然才是正式拜祭的地方,但是百姓们进不去,他们对樊老将军心怀敬意,便来这里祭拜了。
来的人里也有带着孩子的,但也都是大人带着小孩,祭拜时大人在前,孩子在后,可是面前的三个人,却是恰恰相反。
那两个身材魁梧气宇轩昂的男子跟在后面,而站在他们前面的,却是一个面容稚嫩的小女娃。
对,是小女娃,连小姑娘都算不上。
她还是个孩子。
待到三人行过礼,转过身来时,百户上前,问道:“请问三位是哪个府里的?”
百户身材高大,沈彤要仰起脸来才能与面对面。
她朗声道:“我叫沈彤,是奉宜宁郡主之命前来。”
百户微微吃惊,他几乎忘了还有一位郡主在榆林了。
“郡主有心了,沈姑娘辛苦。”百户说道。
难怪来人是个小女娃,听说宜宁郡主也只有十一二岁而已,这个沈彤想来是宜宁郡主身边的玩伴吧。
沈彤面无表情,说道:“我们不辛苦,百户大人率兵在此守候一城百姓,你们才辛苦。”
百户心中一动,他们进城并非是为了百姓,他们是樊家调来办丧事的。
办丧事需要人手,樊家府里的下人数量有限,因此才去卫所里调人。
他们是樊家军,他们也想来送樊老将军最后一程,虽然樊家派来调人的只是府里的管事,可他们还是义无反顾地来了。
百户不想在这件事上居功,他说道:“沈姑娘过誉了,我等是来为樊老将军守灵的。”
“樊老将军殉国,是为了守护疆土,为了黎民百姓,他死得其所,死得伟大。你们为樊老将军守灵,也同样是为了黎民百姓,我没有过誉,这些都是你们正在做的。”
肃穆的灵位前,小女娃娇嫩的声音抑扬顿挫,趁着雪停过来祭拜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纷纷点头,说道:“是啊,如果鞑子打过来,还要靠你们啊。”
百户动容,眼眶发热,他赧然道:“我们只有一百多人,人很少。”
“可你们是樊家军啊,你们一百多人,就是一百多名樊家军,你们是西秦军的主力,是秦王爷赞赏过的军队”,沈彤说到这里,扬头望向围在街口的百姓,朗声说道,“你们都是英雄,保护榆林百姓的英雄!”
“是啊,樊家军是英雄,你们都是英雄。”
“不怕了不怕了,有这么多樊家军,鞑子打进城也不怕了。”
人群里纷纷攘攘,百户身后的兵士们热泪盈眶,他们来不及缝制孝衣,便在手臂上缠上孝带,他们是来守灵的,他们更是来守护百姓的。
沈彤不再说什么,她对百户和他的士兵们抱抱拳,然后带着许安和路友飞身上马,离开了樊家后街。
“沈姑娘,这就行了吗?怎么不让他们跟我们一起来?”路友不解。
“那样就引人注目了。”沈彤说道。
她来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让这些士兵们心里明白,他们来这里是做什么的。
今日除夕,家家户户早早地就升起炊烟。虽然提心吊胆,人心惶惶,但是除夕夜的团圆饭还是要吃的。
只是今年没有烧火塔,也没有往年的喜气,过得有些冷清。
城门口,城门官揉着冻得生疼的耳朵正想去暖和暖和,忽然,有人喊道:“好像有马队!”
城门官一惊,拿起千里眼向城外张望。
下过雪的官道在黑夜里泛着白光,并没有看到马队。
但是不会有错,他也听到了,如同轰雷一般,由远及近。
“少说也有三四千人,哪里来的马队啊?”
城门官不解,卫所里虽然还有人,可是也不多了,余下的人全都进城守灵了。
“一定是樊少将军回来了!”一个小兵惊喜说道。
“怎么可能啊,樊少将军即使回来,也不会大晚上赶回来的,再说,她还有伤呢。”城门官斥道。
小兵委屈:“或许是樊少将军归心似箭,深更半夜赶回来了呢?”
他们谁也没有留意,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一道烟火在城外升起,白色的烟火。
榆林是大城。城中街道纵横,店铺林立。
高门大户内,酒香、肉香、丝竹声、欢笑声,无论边关风霜血雨,今夜依旧太平喜乐。
“老爷,不好了,杀人......”一名仆从跑进来,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一把长刀便从后面砍向了他的脖子。
屋内正在推杯换盏的一家人呆住了,他们没有反应过来,呆呆地看着闯进来的那群人。
手起刀落,鲜血溅在窗纸上,如同一朵盛开的花。
杀人了,杀人了,有土匪来了!
榆林城里怎么会有土匪呢?
可是千真万确,这些人不知是从哪里来的,他们手持明晃晃的长刀短刀,犹如凶神恶鬼,见人就杀,见钱就抢。
不知是谁率先认出了他们手里的刀,这是鞑子们惯用的刀。
是鞑子!
对,可又不对,他们是白天里挑着担子的小贩,他们是提着猪肉的壮汉,他们还是衣著光鲜走亲访友的体面人。
他们不是忽然冒出来的,他们早就来了,他们就在大街上,他们彬彬有礼,谈笑风声,可是到了夜晚,他们就化身恶魔。
他们是鞑子,鞑子进城了。
哀嚎声此起彼伏,有随从跑进来,对心不在焉的樊三太爷耳语几句。
樊三太爷吓得面如土色,他高声呼喊:“快去后街,把卫军叫进来保护我,不对,要保护樊家,他们是樊家军!”
樊三太爷的随从就是前两日去卫所的人,百户和卫军们全都认识他。
“百户大人,快快带人进府,快啊!”
樊家后街并没在通往府衙的路上,那边发生的事,还没有传到这里。
百户毫不犹豫,带着卫军便赶往樊家。
忽然,不知是谁喊道:“看,有人烧火塔了,好大的火啊!”
百户仰起头来,果然,火光冲天,在黑夜中格外显眼,那方天空似乎也被映红了。
第二零六章 郡主护城
火光冲天,大半个榆林城都看到了。
暗夜之中,几骑飞驰,马上乘客有人持铜锣,带腰鼓,边走边喊:“郡主护城,百姓平安!”
“郡主护城,百姓平安!”
“郡主护城,百姓平安!”
火焰烈烈,锣鼓声声,宜宁郡主传令!
“快看,火塔!”
“那是普渡寺的方向,是郡主!郡主让我们去普渡寺了!”
“快跑啊,去普渡寺,普渡寺有郡主在,一定有守兵,那里一定安全!”
......
原本想躲到柜子里躲到床底下的民众,纷纷跑出了家门,扶老携幼,向普渡寺的方向逃去。
快逃,逃到普渡寺就安全了。
郡主保护榆林百姓,郡主在普渡寺,普渡寺的火塔还在烧,那里有守兵,鞑子不敢过去。
百姓们从四面八方涌来,有的是从鞑子手中侥幸逃出来的,有的身上还在淌血,有的拖着家人的尸身,更多的则是闻讯出逃的百姓!
他们依然在呼喊,他们依然在逃命,可是和刚才不同了,他们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他们要逃到普渡寺,郡主会救他们,菩萨会救他们!
跑啊,逃啊,樊老将军不在了,樊少将军受伤了,可是还有郡主,郡主会保护他们,郡主会保护榆林城!
“什么声音?”骑在马上的百户一边遥望远处的火光,一边问道。
“是百姓,鞑子来了,百姓们在逃命!”有小兵跑过来说道。
“百姓们是来这边了吗?”百户问道。
樊三太爷的亲随不耐烦起来,他催促道:“一定是啊,只有樊家才能保护城中百姓,他们一定是往这边来了,百户大人快些吧。”
“好,兄弟们,随我来!”百户再不犹豫,挥鞭便往樊家的方向而去,兵士们紧随其后。
刚才的小兵急了,使出全身力气高声喊道:“郡主护城,百姓平安!”
百户一怔,掉转马头,居高临下看向那名小兵,问道:“你说什么?”
“郡主护城,百姓平安!百姓们没去樊家,他们去了普渡寺。”小兵声嘶力竭地喊道。
百户面色一沉,正要开口,樊三太爷的随从立刻说道:“大人,百姓们惊慌失措,已经糊涂了,郡主身边又没有兵马,如何保护他们?等到他们明白过来,就会来樊家了。我们还是快些吧。”
百户的脑海里浮现出白天来拜祭的那个小女娃,好像是叫沈彤吧。
他没有去看那名随从,但是随从说的那些话里有一句是对的,郡主身边没有兵马!
他大声吼道:“郡主身边没有兵马,我们速去普渡寺,保护郡主,保护百姓!”
“保护郡主,保护百姓!”他们人数不多,只有一百余人,但是他们是一百多个樊家军,他们是樊老将军带出的兵,他们不能给樊老将军丢脸。
眼看这些人掉转方向,往普渡寺而去,那名随从急了,高喊道:“你们是樊家军,你们要保护樊家的安危,回来,去樊家!”
百户冷冷地看他一眼,道:“我们不仅是樊家军,我们还是西秦军主力,是秦王爷赞赏的军队,抵御外侮,护一方平安,才是我们的职责!”
马蹄声声,毅然决然,他们是樊家军留在榆林的最后一支兵马,现在轮到他们披甲上阵了,为了这座城,为了这一城的百姓,为了樊家军的荣誉!
曾经繁华的街道,在黑夜中动荡不安,空气中似有血腥传来,一支盔甲鲜明的军队,踏着急促却整齐的步伐,向着夜空中熊熊燃烧的烈火行进。
樊家大宅里,回来报信的随从刚把话说完,脸上便重重挨了一记耳光,樊三太爷咆哮道:“反了,都反了,这群不知死活的东西,胆敢不听樊家的指令,这是要造反吗?”
“三老太爷,现在不是骂他们的时候,马上派人去接应吧,抢在那些军汉们之前,把宜宁带出来。”
说话的是个中年文士,他是樊三太爷从范县带来的清客。
樊三太爷咬牙切齿,道:“只能如此了,还站在这里做什么,快去啊,趁着现在混乱,把宜宁带出来!”
他的话音刚落,一名随从便闯了进来,屋里的人吓了一跳,樊三太爷正要训斥,那名随从结结巴巴地说道:“密道,密道......郡主从密道里来了!”
密道?什么密道?
樊三太爷和文士面面相觑,这府里还有密道吗?
还是文士冷静,他问道:“你是说宜宁郡主来了?”
“是啊,是宜宁郡主,原来慈安居里有密道,直通到少将军的闺房里,宜宁郡主就是从少将军的闺房里走出来的。”
樊三太爷瞪大了眼睛,老天爷对他不薄啊,想睡觉就有人递枕头,刚刚还在担心卫军们去了普渡寺,不容易把宜宁郡主带出来,谁能想到,宜宁郡主竟然自己来了。
“哈哈哈,还有这样的事?我那位好侄女竟然还留了这么一手?走,我们去迎接郡主。”
是啊,谁能想到樊帼英的闺房里居然有密道,那密道居然直通郡主的慈安居。
早知如此,哪里还用让那些鞑子们制造混乱啊,只要从密道里把郡主弄晕了偷出来就行,白白让鞑子们分了一份功劳。
樊三太爷大喜过望,大步流星就往樊帼英的闺房而去。
中年文士迟疑一刻,问那名随从:“你看清楚来人真的是郡主?”
“是真的,我虽然没有见过郡主,但是郡主在府里住了两三个月,这府里上上下下全都见过她,况且来的也不只有她一个人,还有郡主身边的嬷嬷和大丫鬟,府里的人和她们熟得很,又怎会认错呢。”随从说道。
刚刚听说郡主来了,他也吓了一跳,还特意跑过去看了。
那打扮,那气度,别说是郡主,说她是公主都不为过,除了宜宁郡主,这榆林城里哪里还能有第二个这么气派的小女娃啊。
樊三太爷早已走得没影了,他脚上生风,多年的老寒腿也不疼了,大功劳啊,鞑子屠城,是他樊三太爷救下了宜宁郡主,那是郡主啊,是秦王的掌上明珠,二哥死了又如何,樊家终归还是要靠他,就凭这份功劳,樊家没有了二哥,没有了侄女,依然能够兴旺发达。
而给樊家带来荣耀的,是他樊三!
第二零七章 郡主驾到
虽然在府里住了有一阵子了,可是樊三太爷还是第一次来侄女的院子。
一来这是女眷闺房,二来在他心里,对这位侄女有些畏惧。
那年他和大哥各给侄女找了一个女婿人选,正在争得不可开交之时,侄女樊帼英回到了范县。
范县的父母官只是七品,樊帼英的官职比他高了许多,樊帼英回来的那天,提前得到消息的父母官带着衙门的官员出城相迎。
大老太爷和三老太爷,以为樊帼英是回来相看女婿的,为了给樊帼英留个好印像,便让自己的儿女连同各自找的那位女婿人选一起去迎接。
于是当着父母官和一县父老乡亲的面,樊帼英搭弓上箭,第一箭射飞了甲女婿的帽子,第二箭稳稳插在乙女婿身旁的大树上......
想到这些往事,樊三太爷的脚步顿了顿,但是随即他就挺起了胸膛。
什么威风凛凛的女将军,现在不过就是个奄奄一息的孤女,前面传来的消息,樊帼英虽然还有一口气,可也只剩下这一口气了。
不过还要好好谢谢自己这位好侄女,如果不是她在自己屋里挖了密道,宜宁郡主也就不会自投罗网。
樊三太爷忍不住又想哈哈大笑了,樊帼英如果能够侥幸活下来,一定会给活活气死吧。
不过,他是不会让她活下来的,樊帼英每天都要换药喝药,想在药里做手脚太容易了。
是啊,说起来前方的好消息也该到了,到时候就父女二人一起办丧事,那将是整个榆林整个西北最轰动的丧事,秦王会派人过来吧,不对,现在樊家救下了宜宁郡主,秦王不会随随便便派个人过来,说不定会是三公子周铮亲自前来吊唁。
樊三太爷心情大好,前面便是樊帼英的院子了,院子大门敞开,灯火通明。
“郡主呢,郡主在哪里?”
还没有走进院子,樊三太爷便高声喊道,挣脱了随从的搀扶,跌跌撞撞向正屋跑去:“郡主啊,老夫来晚了,老夫护驾来迟!”
正屋的门从里面推开,几个人簇拥着一个小姑娘走了出来。
小姑娘衣着华丽,身上是只有王孙贵胄才能穿的紫貂斗篷,小小的丫髻上嵌着两颗龙眼大小的东珠。她的脸上罩着轻纱,只露出一双眉眼,蛾眉入鬓,杏眼星眸。
此时此刻,小姑娘不慌不躁,正平静地看着他。
樊三太爷心头狂喜,正如他的随从说的,这气度这风仪,一定就是宜宁郡主无疑了,除了宜宁郡主,又有哪个十来岁的小女娃能有这份气派啊。
“郡主,老夫来迟了!”樊三太爷惊喜交加,上前一步。
两名高大的侍卫忽然闪出,挡在了郡主身前。
侍卫,怎么还有侍卫?
樊三太爷一怔,刚刚他的随从只说是有嬷嬷和大丫鬟啊,为何还有侍卫?
不过,这倒也不难解释,郡主逃到这里来,肯定是要带着侍卫的,否则只凭几个女子,恐怕连下密道的胆子也没有。
他悄悄给自己的随从使了个眼色,随从把拇指和食指放在嘴里,打了一声呼哨。
哨声未绝,外面的中年文士挥挥手,二十名护卫便涌进了院子。
听到消息赶过来的樊家下人吓了一跳,这些护卫是什么人?他们没有见过。
大饼混在下人们当中,他悄悄问其中一个人:“这是你们府里的?”
“不是啊,从来没见过,应该是三老太爷的人,可是三老太爷进府的时候只带着一名清客几个随从,也没有这些人啊。”
大饼撇嘴,还用问吗,一定是悄悄溜进府里的。
这位樊家的三老太爷下了不少功夫啊,要想在眼皮底下藏了这么多人,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大饼啃了一口手上的包子,继续看热闹。
包子是韭菜猪肉馅的,热的时候好吃,凉了以后味道也很熏人,站在他身边的几个下人瞪他一眼,全都捂住了鼻子。
看到自己的人全都进来了,樊三太爷佝偻的背脊挺得笔直,这让他感到很辛苦,但是无所谓,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他不能有一丁点儿地瑟缩。
他想起了二哥樊安城,二哥比他还要年长几岁,可是无论何时,都是身姿如松。
樊三太爷高高昂起了头,望着台阶上的郡主。
那小姑娘被两名高大侍卫挡在身后,只露出嵌着东珠的小小丫髻。
“郡主,您这是怎么了?不要害怕,老夫现在就派人保护您。”樊三太爷说道。
“你要保护我?所以到普渡寺里掳我的,也是你派去的了?”小女娃稚嫩的声音响起,一张小脸从侍卫身后探出来。
樊三太爷微怔,派去普渡寺的人已经动手了?
不对,不止是动手,一定还失败了,否则宜宁郡主不会进密道,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是啊,如果之前知道有这样一条密道,他们就不用再派人去普渡寺了。
真是多此一举。
“樊三太爷,你怎么不回答啊?”小女娃有些不耐烦了。
“郡主说的是哪里话,樊家忠心耿耿,又怎会做出掳走郡主的事呢?郡主千万不要听信馋言,受人蒙蔽啊。”樊三太爷语重心长,如同一位平易近人的长者,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位长者。
“咦,我问的是你,又不是问樊家,你提樊家做什么,你又不能代表樊家。”小女娃不高兴了,说出的话很不客气。
樊三老爷气得半死,如果这不是秦王的女儿,他就一个耳光抡上去了。
他不能代表樊家?
樊安城已经死了,樊大太爷是个废物,能代表樊家的只有他了。
小丫头真是不知天高厚,仗着是秦王的女儿就敢妄自菲薄。
“郡主,樊老将军是老夫的嫡亲兄长,他派人送信让老夫到榆林主持大局,如今兄长仙逝,帼英重伤,在这里能代表樊家的只有老夫了,老夫自是能代表樊家,郡主大可放心,有樊家在,定能护得郡主平安。郡主千万不要有顾虑,有老夫在,有樊家在,一定不会让郡主落入鞑子之手。”
第二零八章 郡主解革囊
“那么这些人都是来保护我的吗?”郡主问道。
“是啊,他们都是来保护郡主的”,樊三太爷说到这里,转头看向站在身后的侍卫们,“来人,为郡主护驾!”
侍卫们蜂拥而上,有的跳上庑廊,把宜宁郡主几人围在中间。
除了两名侍卫,只有年幼的小郡主,弱不禁风的王府嬷嬷,以及两个早就吓得花容失色的大丫鬟。
这些人里,也只有那两名侍卫是硬茬子。
可是又如何呢?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他们还要护着郡主。
“樊安村,你这是做什么?”郡主稚嫩的声音里是难掩的颤抖,虽然血统高贵仪态从容,可是毕竟只是十一二岁的孩子而已。
“郡主,鞑子已经攻进了榆林城,榆林危矣。老夫愿尽全力保护郡主,他们都是老夫的人,是来保护郡主的。”樊三太爷有些吃惊,没想到宜宁郡主能一口说出他的名字。
“鞑子攻进城了吗?鞑子不是早就藏在城里了吗?”郡主显然还是心存疑惑。
樊三太爷怔了怔,是他疏忽了。他忘记了宜宁不是普通的小女娃,她是秦王的女儿,又怎会被三言两语就给唬住?毕竟鞑子攻进城和鞑子早在城里,这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郡主啊,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郡主快快随老夫离开这里,若是这密道被鞑子发现了,就要追您至此了,此处也非安全之地,老夫已经调集了卫所兵马前来护驾!”樊三太爷大义凛然,在这里,在樊家,在榆林卫,他说了算!
“外面有鞑子,你要带我去哪里?”郡主问道。
樊三太爷正要开口,一个清朗的声音抢在了他前面:“郡主,我们会带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比这里更加安全!”
樊三太爷一惊,扭头看去,只见一位眉清目秀的中年文士从外面走了进来,正是自己的清客。
樊三太爷如见救星,连忙道:“羽白先生,你来了正好,快请郡主与我们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羽白先生没有看他,径自向前走去,樊三太爷这才发现,羽白先生不是一个人进来的,在他身后,一群人涌了进来。
这些人膀大腰圆,凶神恶煞,这不是从范县带来的人,樊三太爷甚至从未见过!
羽白先生在距离郡主十步开外顿住脚步,他冷冷地打量着从侍卫背后探出头来的小郡主,忽然,他一挥衣袖,喝道:“拿下!”
樊三太爷一呆,拿下谁?拿下挡在郡主前面的侍卫吗?
没等他明白过来,身体便被撞了一下,他险些跌倒,跟着羽白先生进来的那些人横冲直撞地闯了过来,几乎是一瞬之间,樊三太爷的护卫们就被撞开,那些人扑向了被围在中央的郡主。
樊三太爷忽然明白了,羽白先生口中的拿下,是要拿下宜宁郡主。
他是糊涂了吗?
宜宁郡主只是小孩子,只要哄一哄、吓一吓,就能把她带走了,难道真要拿人吗?到时宜宁郡主在秦王面前告上一状,他们所有的努力就白费了。
眼看那些人冲到面前,郡主娇喝一声:“杀!”
她的话音刚落,挡在她面前的两名侍卫,连同那位看上去风一吹就倒的王府嬷嬷,还有那两个快要哭出来的大丫鬟,忽然一起出手!
嬷嬷瘦弱的手臂扬起,手中赫然是两把蛾眉刺,而那两个大丫鬟抽出了暗藏的短剑。
这些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女子,竟然全都带着兵器。
就连羽白先生也暗暗吃惊,但是他很快就明白了。是他轻敌了。
秦王能把唯一的女儿远置于此,又怎能没有防备。
跟随郡主来榆林的人虽然并不多,但是显然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这些跟随在郡主身边贴身服侍的嬷嬷和丫鬟,想来全都是高手。
羽白先生文雅清秀的脸上变得越发阴郁,他喝止住冲上去的手下,高声喝道:“郡主,你们只有六个人而已,而我这里的人是你的十倍百位,你最好束手就擒,我保你安然无恙,但你若然负隅反抗,那就是痴心妄想,现在府里府外都是我们的人,即使你们从这座院子里冲出去,也冲不出这座府,冲不出榆林城,何况榆林城也要保不住了,前线的樊家军已是强弩之末,根本无力顾及榆林,忽儿金大将军的兵马势如破竹,又岂是这无兵无卒的榆林城可以抵挡的。”
“羽白先生,你......你说什么忽儿金将军,他是......他是谁?”被撞得发髻散乱的樊三太爷颤声说道,这是怎么了,羽白先生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能听懂,可是放在一起,他却不懂了。
羽白先生用眼角子睨他一眼,冷笑道:“忽儿金大将军是大汗手下第一员猛将,可惜樊安城已死,否则定被忽儿金大将军碎尸万断!”
“你......你说什么?你骗我!”樊三太爷面如死灰,方才的意气风发已经荡然无存。
羽白先生是去年为他所用的,帮他办了很多事,把大哥整治得有苦说不出。
他一向器重羽白先生,尤其是这一次,羽白先生的妙计能让他接管樊家,接管整个樊家军,还能把那个只有五岁的嗣子握在手心里。
怎么忽然之间就变了呢?
这是哪里出了问题?
“哈哈哈!”一阵稚嫩的笑声传来,原本躲在侍卫身后的郡主缓缓走了出来。
面对杀气腾腾的众人,郡主步履从容,神态平静。
她撩起身上的紫貂斗篷,羽白先生这时才看到,她腰上系着一只革囊。
在众人的注视下,郡主有条不紊地解下革囊,她把革囊举在手中,轻声笑了。
千钧一发的时刻,小女娃的笑声显得格外诡异。
然而,下一刻就更加诡异了,不仅是诡异,而且还可怕。
郡主用她那洁白如玉,柔若无骨的小手,小心翼翼地从革囊里取出一样物件。
她把那物件高高举起,面向众人。
那物件乱发丛生,面目狰狞,圆睁着的一双眼睛,死死地瞪视着羽白先生。
那是一颗人头!
第二零九章 乱
“江副将!”
不仅是羽白先生,就连樊三太爷也认出了那颗人头是谁了。
那是江副将,樊老将军的左膀右臂,跟着樊老将军出生入死,看着樊帼英长大,他为樊老将军挡过箭,与樊家血浓于水,他不只一次去过范县,他没有官威,也不像樊老将军那般刚正不阿,他是个好好先生,儒雅得不像是个武将,在范县,樊家本家的老老少少全都喜欢他。
可是现在,他变成了眼前的这颗人头,只有人头,身子不知去了哪里。
人头只露出大部分,鼻子以下的部位还在革囊里,小女娃看似举着人头,实则还是举着革囊,
“咦,他是江副将啊,我都不知道呢。既然你们认识,那就把他送给你们好了。”
小女娃笑声盈盈,话音未落,人头便从革囊里飞了出来,朝着羽白先生砸了过去!
她出手很快,人头飞得也很快,羽白先生还没有来得及躲开,人头就砸到了他的脸上,他下意识地伸手,人头落到了怀里。
羽白先生低头一看,又一次和江副将的眼睛对上,他啊的一声惨叫,仰面朝天倒了下去。
郡主哈哈大笑,笑罢,她正色道:“没有什么忽儿金大将军了,他的人马进不了榆林城,你们的江副将早在几天前就死了,这几天你们收到的情报都是假的,明白了吗?”
羽白先生刚被扶起来,听到她的话,几乎再次昏倒。
他咬紧牙关,迎上郡主的笑靥,冷笑道:“江副将死了又如何,小姑娘,你已是砧板之肉,即使有人能来救你,你也跑不掉了,榆林城里都是忽儿金将军的人马,你跑不掉了,束手就擒吧。”
“抓住宜宁郡主,赏银五千!”
正在此时,一个声音在门口传了出来:“赏银五千啊,大数目,大家一起拿赏银啊!”
随着声音,又有一群人涌了进来,这院子虽然很大,可是也容不下百人,原本就已经挤得水泄不通,此时乌压压都是人。
为首的是个十五六岁的俊俏少年,他扬起手来,手上是个白生生的包子。
跟着他一起进来的,居然全都是樊家的下人。
拿着包子的少年呵呵一笑,道:“大家看清楚了吧,此人是鞑子奸细,而那位江副将早就和鞑子秘密往来了,樊老将军和樊少将军都是中了他的奸计,现在你们的三老太爷为了一己私利相信了这个什么羽白先生,暗中和鞑子合作,不但出卖了樊家,更出卖了整个榆林城,城里那些鞑子都是他们悄悄弄进来的,他们要里应外和,配合鞑子大军攻破榆林城,再抓住郡主做人质,逼迫秦王爷割地让城,大家说,该不该把这些奸细全都宰了?”
“该,宰了他们,给老将军报仇!”下人们呼喊着,有的拿着兵刃,有的拿着从大厨房里顺来的菜刀,有的甚至举着扫帚铁锹。
一直护在郡主身前的许安忽然开口,他是对樊三太爷带来的侍卫们说的:“你们也该明白了吧,这人是鞑子,你们也想帮着鞑子抓郡主,让出榆林城吗?”
先前进来的二十名侍卫早就惊呆了,他们是跟着樊三太爷从范县过来的,他们是樊家供养的,受樊家厚待,拿的是樊家的银子。他们是范县人,在范县,人人以范县出了樊氏父女为荣,他们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们要为鞑子出力。
“我们是樊家的人,我们不会帮着鞑子!兄弟们,杀!”
“杀!”
“杀!”
早已吓得抖若筛糠的樊三太爷嘶声喊着:“你们是我带来的,快来保护我啊!”
没有人理他,甚至没有人看他一眼,他如同一团垃圾,被不断冲上来的人群挤压踩踏,有鲜血洒到他身上,他不知道这是谁的血,他还没有看清楚,就被推倒在地上。
有人倒下,有人死了,这一切开始得很快,结束得也很快,四周忽然安静下来,羽白先生蓬头垢面,眼中写满了不相信。
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他不相信江副将会死,他不相信外面的鞑子没有进来,他更不相信宜宁郡主毫发未伤地站在那里对他笑。
“你不是,你不会是宜宁郡主的,你是谁,你是谁?”
是的,即使有着富贵天成的自信,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一位娇生惯养的小郡主居然把死人头挂在腰间,居然面对刚才的一切面不改色。
他不信!
“宜宁郡主”噗哧笑了,她一步一步走了过来,她的脚上是一双簇新的小牛皮靴子,靴子上各缀着两颗毛毛球,俏皮可爱。
几盏玻璃罩子的气死风灯把这座大院子照得亮如白昼,地上的一切尽收眼底。
地上横七竖八躺倒了很多人,有的是羽白先生带来的人,有的是樊三太爷的人,也有的是樊家的下人,他们有的死了,有的伤了。
除此以外,地上更多的就是血。
白的雪,红的血,这是刺目的颜色。
缀着毛毛球的靴子在染着鲜血的雪地上走过,踏着一具具尸体走到了羽白先生面前。
“你不笨,可惜你得不到答案了。”小女娃是在回答他刚才的疑问。
只是她没有给他想要的回答,即使下一刻他就死了,她也不会让他如愿。
“你这种人是不配如愿的,所以你就带着你的疑惑去地府下油锅吧。”
她随手从一具尸体上拔出一柄剑,直直地刺进了羽白先生的胸膛!
剑拔出,血飞溅。
她把剑举过头顶,剑上有血落下。
“通敌卖国者,杀无赦!”
冷冷寒夜,稚嫩的童声如同一道冰箭刺破夜幕。
“杀无赦!”人群里有人大声附和,就是那个拿包子的少年,只是此刻他的手里已经没有了包子,取而代之的是一把刀。
“杀无赦!”
“杀无赦!”
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如洪钟,如轰雷,如山呼海啸。
......
“三老太爷,三老太爷你怎么死了,是谁杀了你?不对,是谁把你踩死的?”
......
身后有哭声传来,沈彤轻声一笑,大步走了出去。
第二一零章 奸细
普渡寺外烈火熊熊,民众越聚越多,人人都想进寺中躲避,女尼们只把受伤的民众和老弱病残安置到寺内。大多数民众都不能进寺,有人跪在地上哀嚎,有人破口大骂。
“让我们进去啊,鞑子就要来了!”
“郡主让我们来的,我们要见郡主!”
“在外面谁能保护我们,我们会让鞑子杀死的!”
......
住持和监寺面露难色,这是沈彤沈姑娘再三叮嘱的,只让伤者和老弱妇孺进寺。
这时,女尼中闪出一个小女娃,脸蛋胖嘟嘟的,寺里的女尼全都认识她,她是沈彤身边的丫鬟芳菲。
芳菲向黑鸦鸦的人群看了看,对一位高胖尼姑说道:“慧明师太,你能把我抱起来吗?举高高。”
慧明师太身形魁梧,如同壮硕男子,她没费力就把芳菲高高举起。
“静一静,大家静一静,郡主有话和你们说!”
人群喧闹,芳菲的声音被四面八方的音浪盖过,她重复了几遍,四周终于安静下来,所有人一起望向那个被高高举起的小丫头。
熊熊火光把那张胖胖的小脸映得红彤彤的,原来是个这么小的孩子。
“郡主说了,鞑子是假扮成百姓混进城的,城门已经关闭两天了,那么鞑子混进城里也至少有两天了,这两天来,我们都没有察觉,说明他们扮得很像。除了正在烧杀抢掳的鞑子,还有鞑子混在百姓当中,说不定我们这里也有。所以郡主才不让所有人全都进到寺内,万一有鞑子混进去,受伤的民众怎么办?老弱妇孺怎么办?”
是啊,那些鞑子忽然出现,城门早就关闭了,出城进城都不行,这些鞑子又是如何进来的?
正如这个小丫头说的,鞑子们早就来了,但是他们化妆成普通百姓,所以才没被察觉。
刚刚还在为了不能进寺而吵闹的民众们全都安静下来,他们先是面面相觑,接着就瞪大眼睛警惕地看着身边的人,这些人里会有鞑子吗?
芳菲抿抿嘴唇,小姐说只要说出鞑子是如何混到城里来的,百姓们就会安静下来,小姐说得真对。
她轻轻咳了一声,继续说道:“大家先不要惊慌,各自找到自己的家人、亲戚、邻居、朋友,相熟的人站在一起。”
张三认识李四,李四和王五一家是亲戚,王五和赵六、刘七是邻居,赵六和刘七也有朋友有亲戚。
百姓们在人群中呼喊着熟人的名字,找到熟人的便松了口气:“你们家都没事,真好啊,你媳妇呢?”
“我媳妇和孩子都到寺里面了,没事了没事了,我在外面也安心。”
果然,没有人再吵闹着要进寺,所有人都忙着找到相熟的人,只要这样,才能把隐藏在百姓当中的鞑子找出来。
正在这时,远处有一列整齐的队伍向这边跑了过来。
“快看,是卫军,卫军来保护我们了!”芳菲大声喊道。
所有人都看到了,这是一支军队,盔明甲亮,手臂上缠着白布,他们是樊家军,戴孝的樊家军。
见到他们,住持师太松了口气:“阿弥陀佛,卫军终于来了。”
“有人逃跑,我们不认识他们!”
百姓中有人高声呼喊,那是孤零零的一群人,一直蹲在角落里,这时忽然起身奔跑。
火光中,他们抽出了藏在身上的兵刃,人数不多,只有三四十人,三四十个人,三四十把刀,他们是准备趁乱混进普渡寺的,可惜没有成功。原本还想硬闯,无奈来了卫军。
他们是被百姓们排除出来的,卫军一定会过来排查,他们身上藏着兵刃,与其被卫军们查出来时再出手,还不如现在就拼个鱼死网破。
“真的是鞑子奸细,追!格杀勿论!”
百户扬起手中大刀,卫军们如同出笼猛虎,向着那些人包抄过去。
民众们或害怕,或庆幸,这些人是混在他们当中的,就在刚刚,他们还和鞑子奸细站在一起。如果这些奸细混进寺里,自己的妻儿老小会怎样?他们不敢想下去了。
“郡主英明,郡主英明!”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喊出来,接着,便有更多人跟着一起喊。这么多人一起喊,喊出来就不害怕了。
面前有杀戳,有血光,那是卫军们在为他们这些普通百姓而战,卫军们杀的是鞑子奸细,差点就害了他们父母妻儿的奸细。
普渡寺前的火塔依然在燃烧,火光映红了夜空,映红了大半个榆林城。
又有民众往这边逃来,先前的民众们自发地寻找相熟的人,让老幼妇孺和伤者进寺,男人们挺起胸膛,他们依然畏惧,但他们有了信心,这里有郡主,有卫军,还有保佑黎民百姓的佛菩萨,他们无畏。
芳菲谢过慧明师太,回到寺里,监寺师太正率领女尼们照顾伤者,王府的侍卫们各司其职,在寺中巡逻。
就在两个时辰前,他们抓住了悄悄进寺的八个人。
八个人里有人招供,他们是奉命进来埋伏的,一旦榆林城发生混乱,他们就会趁机掳走宜宁郡主。
可惜他们没有想到,原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还是被识破了行踪。
“奶奶的,这些家伙也真是有几把刷子,咱们昼防夜防还是让他们进来了。”王府的侍卫说道。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还是让我家小姐发现了。”芳菲昂首挺胸,找东家真是个技术活,既要有眼光也要有运气,比如她吧,不但有眼光还很有运气。
小姐真是太厉害了!
宜宁郡主逃进了密道,她的丫鬟们玩着小牌,有说有笑,这些人误以为郡主还在,便进了郡主的院子,于是就被早已藏在那里的侍卫们一举擒获。
一名女尼从外面进来,高声说道:“卫军胜了,卫军胜了!”
她是出家人,那些杀人的事她是说不出口的,说出来都是罪过。
芳菲却立刻反应过来,她大声欢呼:“假扮成百姓的奸细都被斩杀了,大家不要害怕,樊家军正在外面保护你们!”
第二一一章 雪在烧
雪夜,除夕夜,冰冷刺骨。
城门官一边搓着发红的耳朵,一边拔着脖子注视着白茫茫的官道。
来了,来了,千军万马。
“大人,怎么办啊,我们要派人去报信吗?”小兵问道。
报信?向谁报信?
城门官的眉头皱成川字,榆林已经十几年没有鞑子入侵了,十几年前闹过鞑子的时候,他还没有从军呢。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府衙里有兵,卫所里也有兵,可是卫所在城外,府衙里的兵也对付不了千军万马。
“大人,开炮吧,我们开炮吧。”有人提议。
开炮?
城门有炮,五门西洋火炮,这是秦王爷重金购来,樊老将军把其中五门放置在城门上。
这五门火炮从未放过,也不知能不能用。
城门官咬咬牙,对身边的小兵道:“传令下去,鞑子来犯,所有人拼死一战!”
“拼死一战!”
“拼死一战!”
他们是守城门的,他们平日里做的最多的是开门关门,查验路引,他们从未打过仗,他们的刀枪只是摆设。
可是现在,他们要拼死一战。
为了这座城,为了他们在城中的妻儿老小,他们必须要战斗。
城门官对身边的小兵说道:“如果你能活下来,就告诉我老婆,我在城东的金宝钱庄存了三千两银子,让她拿出来养家糊口,免得金宝钱庄不认帐了。”
小兵抽抽鼻子:“三千两,这么多啊。”
城门官瞪他一眼:“那是我存了十几年的私房钱。”
说完,城门官悬着的心忽然就放下来了,三千两银子足够老婆把两个孩子抚养长大,这就行了,没有心事了。
他走到火炮前,摸索半天,最后还是叫过一名当兵的,问道:“你学过打火炮吗?”
没等那个当兵的开口,城门官脸色一变,快步走到城墙边上,向下望过去。
两队人马!
难怪马蹄声地动山摇,原来是两队人马!
两队人马,由两个不同的方向而来。
他拿起千里眼,这次看得清楚了,一方是鞑子,而另一方,他看到了他们的旗,只是看不清楚旗子上的字。
是樊家军吗?
一定是的,那是西秦军的装束。
“樊家军来了,大家不用担心了,樊家军来了。”或许死不了,城门官一把拽住刚才那个小兵,说道,“那三千两的事,等等再说。”
......
“大将军,前面发现兵马!”斥侯来报。
忽儿金大将军坐在马上,闻言锁紧眉头,道:“兵马?什么兵马?”
“西秦军,领军将领姓萧。”战旗是写着硕大的萧字,但是斥侯想不起边关有哪个大将军是姓萧的。
忽儿金的眉头锁得更紧,姓萧。
他想起了一个人,定国公萧渊。
怎么会呢,萧渊早就死了很多年了,这世上没有第二个萧渊了。
“不管他,继续前进!”忽儿金喝道。
“大将军,属下想起来了,秦王麾下有个姓萧的,有传言他是定国公萧渊后人。”副将说道。
忽儿金眯起眼睛,摸着络腮胡子想了想,哈哈大笑:“本将军想起来了,那不是个小孩子吗?秦王的养子,听说在西安城里管着王府卫军,一个小儿而已,怎会由他领兵?即使真的是他,那岂非是来送死?”
是啊,秦王怎么会派个小孩子过来呢?那个萧韧萧七少,不过是个娇养长大的富贵公子,和大齐朝所有的富贵公子一样,骑马是为了蹴鞠,射箭是为了打猎,穿上铠甲是为了好看漂亮,这种人,不足为惧。
“传令下去,如果来人真是萧七少,谁砍下他的人头赏汉人美女五人!”
“哈哈哈哈。”众将大笑,大将军说到汉人美女时,他们不约而同全都想到了宜宁郡主,这个时候,樊家那群废物应该已经把宜宁郡主抓住了吧。
“宜宁郡主有大用处,你们不要妄想了,秦王膝下只有两个孩子了,对这个女儿疼爱有加,再说,汉人全都爱面子,如果秦王知道自己的女儿沦为我们的奴隶,做着汉人娼(防)者的事情,他会如何呢?”
秦王会如何?秦王会不惜一切代价换回自己的女儿。
“前面就是榆林城,榆林城的财富堪比江南,榆林城里有秦王的女儿,勇士们,拿下榆林城,带走秦王郡主,我们战无不胜!”
忽儿金振臂高呼,士气大振,他们是草原之王,是沙漠之王,他们要做榆林城的主人,这座富甲一方的城池,今夜便将属于他们!
“来了,那支军队杀过来了!”
忽儿金接过千里眼,雪光把黑夜映得格外清晰,他看到了一支军队,正在迅速向他们靠近。
“鞑剌勇士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冲啊!”
铅云盖顶,皑皑白雪,风声、马鸣、厮杀声,响声震天,地动山摇!
有人高举气死风灯,灯光中一个少年将军端坐马上。离得近些,忽儿金终于看清楚了,少年只有十四五岁的年纪,剑眉星目,唇红齿白,腥红色的战袍,乌黑的斗篷,他微扬着脸,正看向忽儿金的方向,嘴角微微上挑,含着一抹嘲讽的笑。
“果然是个小杂种!拿弓来!”
有人递过长弓,忽儿金挽弓搭箭,他以力大无穷著称,他的弓有三石,行军时需要有人抬着。
就在他用箭瞄向那少年时,赫然发现那少年也拉起了弓,箭尖指的方向,正是他的头颅。
“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儿,本将军让你有来无回!”
忽儿金一箭射出,羽箭破空,向着萧韧飞来。
萧韧的箭也已射出,与忽儿金不同的是,他的箭上有火。
“火箭!”黑夜中的那一点火星尤其显眼,忽儿金吃了一惊,说时迟那时快,两支箭在空中相撞。
忽儿金大怒,又挽起了弓,可是就在这时,轰隆一声,震的他险些从马上掉下去,手中的箭已经脱出,但已射偏。
什么声音?
他来不及去看那一箭的方向,因为他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那是火炮,城门上面在开炮!
“大人,大人,打中了,打的是鞑子!”
小兵欢呼,城门官的手却在颤抖,这一炮是他开的,他真的把火炮放出去了。
烧起来了,眼前是一片火光,那白茫茫的大地上,雪在烧。
第二一二章 一梦
熊熊烈焰中,萧韧仰起头来,他看到了火,城内的火,火光冲天,把夜空染红。
除夕夜的火,榆林城里才有的风俗。
城内的火,城外的火,交相辉映,萧韧嘴角溢出一抹微笑。
“大朴刀!”萧韧喝道。
他常用的兵刃是剑,但是现在他想用刀。
大朴刀随手可得,属下从一名副将手中接开一把,交给萧韧。
这是最普通的刀,没有来历,也没有镶金嵌玉,但是只要能杀人,就是好刀。
萧韧持刀在手,策马向前冲去。
“冲啊,杀啊!”厮杀震天,如山呼海啸,地动山摇。
忽儿金伸手扯了一把烧焦的胡子,狠狠吐了一口唾沫,空气里弥漫着烧焦的味道,可恶的齐人,竟然放火炮,欺他突袭行军未带火炮吗?
“迎战,杀了那小儿!”忽儿金怒吼,他是鞑剌第一勇士,他是大汗亲封的大将军。
战火硝烟中,上万兵马在厮杀,战旗猎猎,杀声阵阵,跨下的追风如同出海蛟龙,在千军万马中一骑当先,萧韧手中大朴刀如同砍瓜切菜一般上下翻飞,鲜血把他身上的战袍染得更红,火光中,他看到了忽儿金,萧韧笑了,高声喝道:“忽儿金,拿命来!”
话未尽,手中大朴刀已经飞了出去,忽儿金挥刀去挡,可是已经晚了,他只觉脖颈间一股冰凉,大朴刀穿过他,飞向他身后的将官,一起飞出去的,还有他的项上人头!
“忽儿金已死,七少英勇!”岳阳眼尖,率先大喊。
“忽儿金已死,七少英勇!”
“忽儿金已死,七少英勇!”
蒋修杰一骑当先杀入鞑剌军中,手中长矛一挑,抢在鞑剌人之前把忽儿金的人头抢了出来。
忽儿金的人头被长矛高高挑起,与人头平行的,是战旗上硕大的“萧”字。
“杀啊!”
“冲啊!”
西秦军士气大振,如同下山猛虎向鞑剌军包抄,失去主帅的鞑剌军不敢恋战,向来时的方向奔逃,喊杀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震破天际。
城门上的官兵们惊愕地望着这一切,他们已经看清楚战旗上的名号,这不是樊家军,但,这是西秦军。
他们想像不出,如果这支西秦军没有来,等待他们等待榆林城的会是怎样可怕的杀戮。
鞑子只会屠城和掳掠,他们不会放过富庶的榆林城。
城门官抹了一把脸,脸上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
“来,再来一炮,让鞑子们知道,我们榆林人不是孬种,不是他们想抢就抢想杀就杀的!”
这一次城门官的手不再颤抖,他深深地呼出一口气,一把拽过那名小兵:“若是我老婆不相信,你要给我做证。”
“做什么证啊?”小兵不明所已,这一晚上,城门官已经拽过他三次了。
“做证这炮是我放的啊,看那婆娘还敢在我面前撒泼不。”城门官得意洋洋,他搓搓手,点着了火捻子。
“轰隆!”又是一声巨响,这一次并没有打到鞑子兵,但是声音却比上一炮更大更响。
已如惊弓之鸟的鞑子兵被这一声巨响吓了一跳,有人从马上摔落下来,立刻便被紧追而来的西秦军斩杀。
越来越多的鞑剌士兵在马蹄下翻滚,西秦军的呼喊声撼天动地!
城门官喘着粗气,望着火光中奔杀的军队,忽然一拍脑袋,高喊道:“快快,开城门,迎接大军进城!”
......
宜宁郡主做了一个冗长的梦。
梦中她带着嬷嬷和两个武艺高强的大丫鬟走进了密道,身边还有十几名侍卫。
鞑子来了,就快要打到府衙了,她虽然害怕,但是却没有表现出惊慌。
她还有密道。
当时父王的人使了计策,让太皇太后派来兴建慈安居的太监们提前离开榆林回了京城,就是为了挖掘出两条密道。
一条密道通往后山,另一条密道通往樊家。
虽然樊家父女均不在榆林,但是樊家是最安全的地方。
就在昨天,在榆林主持大局的三老太爷已经让人来送信了,他已经调了榆林卫的守兵前来,普渡寺太大,反倒不如樊家安全,有了樊家,有了那些守兵,她不会有事。
密道里潮湿阴冷,她裹紧身上的貂裘,可仍然感觉很冷,鼻端是湿土特有的腥气,令她几次都有窒息的感觉。
他们在黑暗中前行,四周安静得可怕。
到了,终于到了,也不知走了多久,他们终于走出了密道。
可是等待他们的不是榆林卫的卫军,她中计了。
她的侍卫们全都死了,嬷嬷和丫鬟们也死了,只有她了。
鞑子们在榆林城里烧杀抢掠,昔日繁华的街市变成了修罗场。
在樊三太爷的哀嚎声里,一名中年文士带人把她交给了鞑子。
她和很多女人一起,被捆绑着坐在大车上,女人们都在哭,她没有哭,她茫然地看着熟悉而陌生的城池。
就在不久之前,她还在这城中走过,绿的树,红的花,五颜六色的酒旗招牌,所过之处是民众的欢声笑语。
现在那一切全都没有了,鞑剌人把这里当成了他们的牧场,把百姓如牛羊般宰杀奴役。
马车停下,等待她们的是鞑剌兵将满脸横肉的脸,她在贪婪的目光中一步步向前走去,她看到了鞑子的大将军忽儿金。
忽儿金用手指托起她的下巴,狞笑着说道:“这就是秦王的女儿啊,大齐朝的王孙贵女也没什么好的,没奶(防)子没屁(防)股,玩不了几下就死了。”
她既害怕又恶心,她知道等待她的会是什么。
忽儿金割下她的一只耳朵,派人送去给她的父王。
耳朵从身体离开的那一刹那,她以为她要死了。
多好啊,她可以死了。
可是当她醒来时,她还活着,她身无寸缕,如同野兽一般被关在笼子里,四周都是鞑剌兵士,他们看着她的样子,就像传说中的狼。
忽儿金怒吼:“秦王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好,本将军就要让他知道,拒绝合作换来的是什么。你们一个个的上,直到把这位可爱的小郡主玩死为止,本将军要把他女儿的尸体挂在城楼上,让天下人都知道,秦王的女儿是被鞑剌人玩死的!”
第二一三章 登城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她能猜到,一定是父王没有答应忽儿金的条件。
她笑了,她放声大笑,换作几天之前,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她会身陷这种境地,她更不会想到,身陷这种境地中的她还能放声大笑。
这才是她的父王,她最尊敬的父王。
她想起曾听三哥说过,大哥不是病死的,大哥是自杀,大哥用他的死解了父王之险。
她从未见过大哥,她出生的时候,大哥和二哥已经被留在京城为质了。
她对大哥没有什么感情,大哥薨逝的时候,她并没有悲伤,丁夫人为此还数落过她。
可是现在,她忽然想起了大哥,大哥虽然只活了十几岁,虽然短短一生都被关在小小的一方天地里,可是大哥是个英雄。
“大哥,你能做到的,我也能,大哥,我要来找你了,我是宜宁,你的妹妹。”
铁笼中,少女仰天大笑,长长的头发披散着,她的皮肤洁白如玉,尚未发育的身体宛若一只小小的羊羔。
她是秦王的女儿,她是太祖皇帝的孙女,她的祖母是前朝公主,她是大齐朝血统最高贵的女子。
笑声戛然而止,鲜血从她口中涌出,她环视着四周的豺狼,嘴边依然挂着笑容......
“啊!”宜宁郡主从梦中惊醒,她摸索着爬了起来,四周昏昏暗暗,只有一盏小小的马灯发出微弱的光茫。
周围没有眼冒绿光的豺狼,也没有凶神恶煞的忽儿金,她的衣衫完整,她的耳朵也还在。
宜宁郡主大口地喘着粗气,原来那一切都是一场梦。
她依然在密道里,只是这条密道的尽头不是樊家,而是后山。
沈彤让她躲进通往后山的密道,可是却没让嬷嬷和大丫鬟跟着她一起来。
她忐忑不安,她从未有过独自一人在黑暗中的经历,她害怕。
沈彤说这条密道已经探过了,让她只管在这里等着便好,密道有通气口,不会把人憋死。
想到这些,宜宁郡主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没有什么可怕的,比起梦中的一切,她现在的处境可谓是神仙洞府。
鞑子来了,榆林城会像梦中那样,被鞑子屠城吗?
宜宁郡主双膝跪倒,双手合什,默默祷告,南无阿弥陀佛,菩萨保佑榆林化险为夷,保佑百姓们平安无事,保佑彤彤不要出事。
彤彤说过会来接她,那她就等着吧。
宜宁郡主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是被人叫醒的。
“郡主,醒醒,我来接你了。”
宜宁郡主觉得,那是她听过的最美妙的声音,宛如天籁。
她睁开眼睛,就看到沈彤亮如星辰的双眸.
彤彤没有食言,她真的来接她了。
“彤彤,你受伤了?”她看到沈彤身上有血。
“这不是我的血。”沈彤说道。
“那是谁的?”宜宁郡主还是很担心。
“我也不知道呢,死了很多人,我也不知道这是谁的血了。”沈彤伸个懒腰,她有些累了。
宜宁郡主吓了一跳,死了很多人,还是死了很多人,和梦中一样吗?鞑子在榆林城里肆意杀戮,街道上流淌着的都是鲜血。
沈彤拍拍她那变得苍白的小脸,笑着说道:“别担心,城还在,我们现在去城门,迎接萧韧进城。”
“萧韧?七哥?”宜宁郡主的脸上刹时有了光彩,宛若清晨的朝霞。
已是清晨,天已放晴,晨曦已至,在紧张不安中渡过一夜的榆林百姓们,自发地走上街头,他们有的在走,有的在跑,追随着前面的人马。
那是郡主的人马,郡主就在前面。
郡主护住了榆林城,郡主护住了榆林城的百姓。
城门前,宜宁郡主勒住了缰绳,沈彤微笑:“郡主,上城楼吧,百姓们都想看看你。”
宜宁郡主下意识地伸手去抓沈彤的衣袖,喃喃道:“我......我没有啊,这是你的功劳。”
沈彤笑了,她的笑容如初阳般明媚:“这是秦王之城,你是秦王之女,这是你家的城池,此处都是你的百姓,登上城楼,接受百姓的欢呼,这才是你的职责。”
宜宁郡主的手停在空中,手握成拳。
“可彤彤,这一切都是你做的啊。”她说道。
“我是拿钱办事啊,王爷给了我一千两黄金,这是给我的酬劳,不过这次我有点亏了,一千两黄金肯定不够,你一定要和王爷说,我要加价,少说也要再加一千两,否则就没有下次了。”沈彤一脸正色,这不是开玩笑,真金白银的事,从来就是正经事,最正经的事。
宜宁郡主终于忍不住,被她逗笑了:“好,我回去就修书一封,让父王给你加价,如果他不肯,我就哭,就闹,就打滚儿!”
说到最后三个字时,宜宁郡主哈哈大笑,笑声爽朗,与梦中她最后的笑声不同,没有惊心动魄,也没有舍身取义。
“彤彤,你和我一起登城楼吧。”宜宁郡主说道。
“不,我要站在这里,就这里。”沈彤放眼望去,她站的地方正对着城门,有人从城门里走进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她了。
宜宁郡主不再多言,她翻身下马,一步一步登上城楼。
“郡主登城了,郡主登城了!”
站在城楼之上,宜宁郡主居高临下,第一眼,她没有去看城外的千军万马,她先看向城中的百姓。
城楼下,百姓们黑鸦鸦一眼望不到头。
“郡主看我们了,快跪下给郡主磕头!”
人群里有老有少,年青的扶着年长的,大人拉着孩子,他们纷纷跪倒。
他们一夜未睡,他们从城里一路跟来,他们走得气喘吁吁,可是他们不觉辛苦,如果不是郡主护住了他们,他们在昨夜就死了,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郡主仁慈,郡主大义!”
呼喊声从四面八方涌来,宜宁郡主挺起了胸膛,她是太祖子孙,这里都是她的百姓。
沈彤说的对,做郡主是她的职责,接受百姓欢呼是她的职责,她,宜宁,会履行这一职责;她,宜宁,会像兄长们那样,保护父王,保护百姓,保护这得之不易的太平。
第二一四章 七少累了
大雪初霁,金乌东升,阳光如碧玉彩霞般铺洒在皑皑雪地上,城门口垂下一条条晶莹剔透冰挂,也在阳光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茫。
但是当那少年策马走进城门时,四周的一切在那一刻黯然失色。
他的战袍已经残破,甲胄上溅满斑斑血迹,他的脸上满是风尘,腰间的长剑血渍未干。
但当冬日暖阳照在他身上时,便如耀眼的阳光照在银妆素裹的雪山冰峰上,明亮瑰丽,却又气势磅礴。
他走在冬日暖阳里,他的身后是千军万马。
百姓们自发地闪到两侧,大路正中只有一个小小女孩骑着马伫立在那里。
她看着他,翘起嘴角微微笑着。这一世,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萧韧,从战火中走来,风尘仆仆,神采飞扬。
他眼中的冷静沉稳,让人忽略了他的年龄,沈彤在想,以后还是不要叫他小孩了吧......
可是她很快就收回了思绪,因为火儿像见到亲人的孩子一样,欢喜雀跃地向着萧韧飞奔了过去。
当沈彤好不容易勒住缰绳时,她已和萧韧并肩而立,火儿正用大脑袋去撞追风,直到萧韧伸手抚摸它的鬃毛,它才停止了对追风的骚扰。
“对不起,火儿想你了,我会管束它的。”
沈彤听到身后传来的笑声,她的脸红了。
萧韧怔了怔,他看到那张胀红的小脸。
沈彤也会脸红?
“走吧。”萧韧抿抿嘴唇,强忍着笑,催马向前。
火儿蹦跶着要跟上去,沈彤使劲拽着它的耳朵,火儿无奈地踱到路边,眼睁睁看着爹爹越走越远,它气得仰天长嘶!
......
榆林府衙里满目疮夷,五十名衙兵死伤大半,知府带着官员们站在府衙外面,昨夜最危机的时刻,那个叫沈彤的小姑娘带着很多人前来,那些人里有榆林卫留守的部分卫军,有郡主身边的侍卫,还有樊家的下人。
“郡主平安,百姓无忧,他们都在普渡寺,留下了大部分的卫军在那边护着他们,余下的人全都来了,我们一起杀光这些鞑子。”沈彤笑着对知府说道。
直到现在,知府回想起来还有些恍惚,在那之前,他已经做好以身殉城的准备了,可是他没有想到,在最后关头还会有救兵,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带领救兵前来的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娃。
“我是奉了郡主之命来的。”沈彤说道。
想到过去的那一切,知府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但是下一刻他便张大了嘴巴。
西秦大军来了,怎么领兵的将军这么年轻?
也太年轻了吧?
这都是怎么了,怎么一个一个的都是小孩子?
......
大军在城外扎营,萧韧却住进了客栈里。
若是换作平时,这是足能垢病的,但是此时此刻,没有人会说三道四,知府大人满脸愧色:“府衙被砸得破破烂烂,不能接待萧大将军,好在那家客栈地处偏僻,没有被鞑子损毁。”
客栈虽然偏僻,但却比官驿要舒服。
萧韧舒舒服服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质地精良的衣裳,斜靠在罗汉床上,脑海里无数次闪过沈彤红扑扑的脸蛋。
他忍不住轻声笑了,小丫头会脸红了。
这是长大了吧。
他应该单独见见她的,知府说了,是她带人来协助他们的。
而且也是她假扮成宜宁郡主戳穿了奸细的诡计,更是她聚拢百姓把伤亡减少到最低。
所以,他是应该见她的,勉励她几句,王爷平素也经常会夸奖立功的人的。
嗯,就是为了夸奖她,勉励她,还有就是代表周铮感谢她保护了宜宁。
对,就是这样。
萧韧从罗汉床上跳起来,他没想叫上小栗子,也没想带随从,只是出去办一件小事而已,没有必要带上那么多人,再说,沈彤是住在普渡寺里的,普渡寺是尼姑庵,他带的人太多,也不合适。
萧韧整整衣裳就往外走,迎面撞上正兴冲冲过来的岳阳和蒋修杰。
他们两个也是焕然一新,修整得干干净净。
“七少,郡主派人来了,她在普渡寺设了素宴,为我们接风洗尘。”
刚刚经历过动荡的榆林城还没有缓过劲来,又是春节,商铺酒楼都没有开张,知府大人自顾不暇,这个时候也只有普渡寺里一片安祥。
萧韧蹙眉:“素斋有什么好吃的,你们去吧,我不去。”
“别啊,你不去那还有什么意思,再说了,今天是大年初一,过年呢,昨晚没有吃上年夜饭,过年的饺子总要吃几个吧。”蒋修杰说到这里,有些委屈,今年的压岁钱也没有拿到,也不知道回到西安后,爹和娘会不会赖帐不给。
“我无肉不欢,最讨厌吃素了,你们替我向郡主道歉,就说我连夜征战,疲惫不堪,要好好睡一觉。”
说完,萧韧转身回屋,随手关了门,他很累,他要睡觉。
岳阳和蒋修杰面面相觑,岳阳道:“你说他是真的还是装的?”
“装的吧,肯定是,我从没见过他说累,所以一定是装的。”蒋修杰冷哼。
但是无论是真累还是装累,七少既然说了,他们也只能双手双脚表示赞同。
七少很累,七少要睡觉。
宜宁郡主听说以后满是担忧,她问沈彤:“七哥从来不说累的,这一次他肯定是太辛苦了,我还是让太医去看看他吧。”
她从西安来的时候,带了一位太医。
岳阳连忙摆手:“不要去不要去,他在睡觉,太医去了会打扰到他。”
“也是啊,那就明天再让太医去吧。”宜宁郡主还是很担忧,嘱咐岳阳和蒋修杰好好照顾萧韧。
虽然主角不在,但是这顿饭还是吃得很热闹。久别重逢,大家都有说不完的话。宜宁郡主和岳阳、蒋修杰都是从小就认识的,彼此并不拘束,倒是沈彤很少说话,她本来也不是话多的人,今晚尤其惜言如金。
“沈姑娘你还好吧?”蒋修杰关心地问道。
“还好啊。”沈彤回他一个笑脸。
“彤彤最辛苦了,多亏有彤彤,否则榆林城会有更大的伤亡,连七哥都给累坏了,彤彤年纪这么小,一定更累。”宜宁郡主于心不忍,她是疏忽了,她忘了彤彤一夜没睡。
“彤彤,要不你回去休息吧,等到七哥休息好了,我们再好好聚聚。”宜宁郡主关心地说道。
第二一五章 我喜欢吃素
一回到她们住的小院子,芳菲就开始洗手。
在酒席上,芳菲刚刚知道前两天萧韧派人送来的那只革囊里面是人头,奸细的人头。
冰天雪地,人头冻得硬梆梆,送来以后也是挂在外面,芳菲每天都在那下面走上几次,压根没有想到革囊里面装的是人头。
最可怕的是她还摸过那只革囊!
“芳菲,别洗了,再洗手上要蜕皮了。”沈彤懒洋洋地说道。
“小姐啊,用香胰子洗不干净,我去厨房里拿点碱面。”芳菲说完就跑了,没有什么比洗手更重要的了。
沈彤哭笑不得,死人有啥可怕的,又不能杀人又不能做坏事,一颗人头而已,难道它还会张嘴咬人吗?
芳菲跑出小院子,急着去小厨房,黑灯瞎火脚下打滑,一头撞到一个人身上。
那人原是可以躲开的,只是看到有人没头苍蝇似地冲出来,以为出了什么事,一怔之下就被芳菲撞个满怀。
他嫌弃地把芳菲一把推开,掸掸衣裳,芳菲被他推得险些跌倒,好不容易站定身子,正想和他理论,半明半暗的灯光下,她看清了来人。
“萧......七少?”芳菲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她看着萧韧那张俊秀的脸,不知为何眼前就浮现出那只革囊。
“啊——鬼啊!”芳菲掉头就往回跑,这个时候只有自家小姐才能救她!
沈彤没什么精神,拿着本《春秋》有一页没一页地翻着。
外面传来芳菲的叫声,她吃了一惊,本能地抄起放在枕头下面的匕首。
芳菲大呼小叫地跑进来,身后跟着面沉如水的萧韧。
沈彤的目光绕过芳菲,望向萧韧:“咦,你怎么来了?”
“你这个丫头是疯了吗?”萧韧沉着脸说道。
看到自家小姐,芳菲就缓过神来了,她红着脸低下头去,沈彤看看萧韧,又看看芳菲,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她刚刚知道你送来的革囊里是什么东西,吓坏了”,沈彤摸摸芳菲的小卷毛,说道,“去沏壶茶来。”
芳菲缩缩脖子,蹑手蹑脚地从萧韧身边走过去,然后一溜烟儿地跑了。
萧韧皱眉,对沈彤说道:“这丫头脑子不好使,回西安后换一个吧。”
沈彤笑道:“她还小呢,小孩子不就是这样吗?”
话一出口,沈彤就想起来她现在的年龄也还是个小孩,她岔开话题,问道:“你怎么来了?”
岳阳和蒋修杰都说萧韧疲劳过度,连郡主的年饭都没有来吃。
“昨晚的事情我全都知道了,你做得很好,辛苦你了。”萧韧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是收钱办事,王爷出了千两黄金,我自是要把事情办好。”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萧韧一时语塞,收钱办事?据他所知秦王的一箱黄金送过去,沈彤就让那几个飞鱼卫一起分了,她根本就不在乎这个。
不过,这样挺好的。
虽然榆林城里上至知府下到百姓,人人称颂郡主仁慈,可是萧韧却是不信的,并非他不信宜宁的仁慈之心,而是他不信这些都是宜宁下令去做的,他认识宜宁快十年了,宜宁被保护着长大,心思简单,从未经过风吹雨打,昨夜的阵式,她恐怕早就吓坏了。
这都是沈彤的主意,沈彤不但假传宜宁的号令,让留守的卫军护住了城中百姓,而且她还假扮成宜宁,让藏在樊家的奸细现出原形,带领官兵和民众剿杀混进城中的鞑子,粉碎了鞑子里应外合,挟郡主要协的诡计。
“无论如何,昨夜的事,你当居首功,我会如实向王爷禀告。”萧韧说道。
“我也觉得应该论功行赏,所以你回西安后,帮我在王爷面前美言几句,我要再加黄金一千两。”沈彤的神情很认真,真金白银的事,一定要认真。
萧韧扬扬嘴角,低头笑了,然后重又抬起头来,说道:“好,我帮你......我有什么好处吗?”
“我按市价给你抽成吧,市价是多少?”沈彤说道。
萧韧:......
这时,芳菲捧了茶盘进来,萧韧立刻有了主意,说道:“今天过年,你请我吃年饭吧,就当是我帮你向王爷说项的酬劳。”
普渡寺的素膳很有名,今天宜宁郡主请客用的饭菜就是出自寺里的香积厨。但是慈安居的小厨房也没有闲着,劫后余生,宜宁郡主让小厨房也置办了素斋,让侍卫和丫鬟们好好吃顿年饭。
“你还没吃饭?”沈彤奇道。
“没有,从早晨到现在,我只喝过一碗粥。”萧韧说道。
沈彤只好对芳菲说道:“你到小厨房里看看封火了吗,如果没有封火,让他们炒几个小菜。”
“没封火,今天过年,小厨房里做了好多吃的呢。奴婢这就去准备。”芳菲最喜欢去准备饭食了,嗯,只要和吃有关的,她都喜欢。
沈彤冲着萧韧笑笑:“可惜寺里只能吃素。”
“我喜欢吃素,王妃在世的时候,每逢初一十五,周铮和我,还有宜宁,都会陪她一起吃素”,萧韧说着,顺手拿起沈彤放在桌上的书,眉头微蹙,“你还在读《春秋》,读懂了吗?”
他记得去年的时候就见过沈彤读《春秋》,那时他还问过她能否读懂,沈彤说多读几遍总会懂的。
“越读越不懂,所以还在读,好在大多数的字我都认识了。”前世她识字不多,这一世从《三字经》、《弟子规》读起,遇到不认识的字,就问许安和王双喜,现在读《春秋》,虽然还是读不懂书中的学问,但字是认识的。
“经过昨天的事,想来王爷会让宜宁回西安,到时你也能一起回去了,如果你想读书,我帮你找位先生吧。”萧韧喝了一口茶,眼眸也似是浸上了茶中的水汽,多了几分莫名的意味。
“就要回西安了吗?”
沈彤的眉头微微动了动,只是连自己也没有察觉的小动作,却被萧韧看在了眼里。
“蓝师傅的事,你还想继续查下去吗?”萧韧问道。
“我查的一直都不只是他,我查的是死士营。如果他和死士营有关系,你不觉得奇怪吗?死士营是在南边,为何他会在这里一住就是十几年?”
第二一六章 端茶送客
室内明亮,沈彤目光坚毅,她像一个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孩子,事实上,她也确实是个孩子。
萧韧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堂屋里点了几盏灯,难怪亮如白昼。
沈彤不喜欢昏暗吧。
“我知道你怀疑蓝师傅就是当年活下来的那个孩子,起先我也是这样认为,我审问过金旺,我也见过蓝师傅,所以我否定了之前的想法。如果蓝师傅和死士营有关系,那么高子和就是为他而来。”萧韧说道。
早在十几年前,高子和就来到西安,他在西安成家立业,娶妻生子。
从始至终,高子和与金旺执行的就不是同一个任务。
十几年来,他就是一个普通人,走在人群里不会引起注意的人。
直到刘嫂子,也就是丙三带着辛拾出现在西安,几乎同时出现有还有茅家书院的左先生。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高子和的生活才发生了变化。
而他们和金旺是巧遇,偏偏高子和喜欢听戏,通过金旺成了彩云飞的常客。
如果刘嫂子和辛拾、左先生没有出现,如果他们没有遇到金旺,那么谁也不会留意高子和,高子和会像前面的十几年一样,继续在西安潜伏下去。
而蓝师傅也是在十几年前来到西安的,虽然是百卉堂的老东家把他带来的,但是也说不定他和那位老东家的偶遇就是他安排好的,否则怎会这么巧,他擅长调制脂粉,恰好就有一位开脂粉铺子的老板把他救下,又带他来到西安呢?
萧韧说道:“就是不知道为何那么多年里,死士营没有派其他人过来,反而在去年把刘嫂子和左先生派过来呢,他们来的时候,据我所知,那个时候太皇太后也还没有萌生让钟陵县主来西安的想法,看金旺来西安的时候就知道了,他们才是为此而来,那么刘嫂子和左先生又是为何呢?”
说到这里,萧韧一双星目看向沈彤,沈彤抿嘴笑了,这小孩可真逗,明明已经猜出来了,还要反问她。
那她就替他说出来吧。
“当然是为我娘和我而来啊,我前脚把我娘从他们手里救出来,后脚他们就跟着一起来了。就是这么简单。”沈彤笑道。
“你还笑得出来?”萧韧皱眉。
“当然要笑啊,不是任何人都能被人万里追杀的,只有少数有本事的人才行,比如我。”
沈彤一脸的洋洋得意,烛光下,她的脸蛋红扑扑的,萧韧忽然想起早上她红脸的样子,他连忙低下头,去翻桌上的那本《春秋》。
这时,芳菲端着只红木描金的托盘进来,把饭菜摆在八仙桌上。
素鸡、素鱼、素火腿、罗汉斋,还有一碟素馅饺子。
不但是素菜,而且没有五荤,这是斋菜。
沈彤笑道:“寺院里忌酒肉,所以没有酒。”
其实慈安堂里是不用严格遵守清规戒律的,今天宜宁郡主宴客就上了酒水,但是沈彤觉得萧韧还小,还是不要喝酒了......
萧韧也是真饿了,也不客气,把桌上的饭菜吃得精光,还让芳菲去小厨房里端来一碗饺子汤,也喝得干干净净。
沈彤一直在看着他吃饭,她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吃饭也能这样认真。
萧韧吃得认真,而且仔细,他一句话也不说,眼睛都在饭菜上......
吃完饭,萧韧问起樊家的事,道:“听说樊三太爷是被踩死的?”
沈彤唉了一声,道:“当时很乱,那个奸细羽白先生带了很多帮手,很多人都被踩了,也不知是怎么搞的,樊三太爷竟然被活活踩死了,唉,按理说是应该绑了他交给樊家处置的,谁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是我疏忽了。”
萧韧出神地看着她,然后转过脸去,偷偷笑了。
他相信樊三太爷真的是被踩死的,但是也太巧了。
“有些人不用急着让他死,苟延残喘能令他死得更惨。”萧韧说道。
所以前世他把她放了?
沈彤一把抢过萧韧端起的茶杯,茶水溅到桌上。
“怎么了?”萧韧吃了一惊。
“天色不早了,你该回客栈了,小孩子不要睡得太晚。”沈彤说完就把从萧韧手里抢来的茶杯举了举,端茶送客。
莫名其妙!
萧韧在回去的路上反复回想,他想不出来是哪里得罪了沈彤。
莫非是气他戳穿她抢在樊家前面杀死樊三太爷的事?
就为这事,值得吗?
樊三太爷也太可恶了,死就死了吧,还要害得他少喝一杯茶。
次日萧韧到了府衙,知府陪着他去了大牢,前晚混在城里的鞑子,还有跟随羽白先生的那些人,但凡没死的,尽数关押于此。
樊三太爷若是没死,为了维护樊家的英名,无论是萧韧,还是秦王,都会把这件事压下来,樊三太爷也会交给樊家处置。
但是樊三太爷死了,这件事就不一样了。
萧韧说道:“让人张贴告示,鞑子奸细假扮门客,害死了樊三太爷,为首之人已被诛杀,樊少将军伤势稳定,不日便回榆林。”
知府应声,让书吏立刻去办。
萧韧从大牢里出来,站在阳光下,今天的太阳比昨天更暖,屋顶的积雪开始溶化,雪水滴滴嗒嗒地从屋檐滴落。
“小栗子,替我给樊家长辈写封信,就说樊安村与鞑子合作,妄想在榆林制造混乱,趁机劫走郡主,与鞑子里应外和,出卖樊家,出卖榆林,出卖秦王。樊安村之罪祸延全族,然,樊氏父女卫国有功,功照千秋,此事便交由樊家宗老处置,望好自为之。”
这封信连同樊三太爷的尸身送到范县,樊家宗老看到信后吓得面如土色。
“把那厮的尸身扔到野山里喂狼。”
如果樊三太爷没有死,绑回族里,按族规处置后,三房一干人等顶多就是宗谱除名。
但是现在樊三太爷死了,而且还成了苦主,这件事就不能这样处置了。
一旦三房被逐出家族,樊三太爷做下的那件事就会传扬出去,到了那个时候,樊老将军父女功高在世,也无济于世。
樊家宗老想了想,道:“三房的人孝顺,去给老三到庙里做法事,遇到土匪......”
第二一七章 千两黄金
樊帼英护送樊老将军樊安城的灵柩回到榆林时,便收到范县的来信。
樊三太爷那一支老老少少二十多人在去寺庙的路上,遇到土匪,一个没留,全部被土匪杀害。
信上还说那些土匪可能和害死三太爷的鞑子有关系,因为三太爷的尸身也不见了。
因为此事大凶,为免祸及樊家子孙,特在距离樊家祖坟不远的地方,为三房一众置办阴宅。
也就是说樊三太爷那一支全都死光了,而且死后也没有进祖坟。
樊帼英冷笑,早在当年,她就看清了本家那些人的面目,这些年来,樊家靠着父亲的功劳,作威作福,好逸恶劳,如今父亲不在了,经此一事,她也可以和本家就此割离了。
听说樊三太爷是被踩死的,这个死法很好,也很妙。
她是晚辈,樊三太爷是她的叔父,她若是把樊三太爷杀死,就会被人垢病,而如果把樊三太爷交给族里,后果决不会是现在这样。
因此,当沈彤陪着宜宁郡主来给樊老将军吊唁时,樊帼英看向沈彤的目光里,不仅是亲切,还有感激。
感激这个小女娃保留了樊家的体面,也感激她替自己解决了后顾之忧。
与此同时,秦王府里,秦王听完萧韧的汇报,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萧韧道:“榆林知府已经上书,把宜宁郡主率领榆林民众抵御鞑子的义举上奏了朝廷,王爷,郡主可以回来了。”
秦王莞尔,道:“本王这就派人接宜宁回西安。”
说到这里,秦王顿了顿,道:“让人准备一千两黄金,送到沈家。”
秦王府隔壁宅子里,一个偏僻冷清的小院里。
一个小道童正在烹茶,他跪坐在蒲团上,看着红泥小炉上冒起的水汽,喃喃道:“她要了一千两黄金?”
与其说他是在问师傅,不如说他是在问自己。
一清道人坐在对面,他淡淡道:“是啊,她要了一千两黄金,榆林的大功是宜宁郡主的,与她无关。”
“她很聪明。”朗月轻声说道。
“的确聪明,出乎我的意料。”一清道人拿起一柄羽扇,挥手扇开扑面而来的水雾。
“她被教得很好。”朗月的声音有几分黯然,他把茶壶从红泥小炉上取下来,却没有倒茶,而是怔怔看着茶壶出神。
“我倒是觉得这不像是黄氏教的,黄氏只是闺中妇人,即使专门请了武功师傅教她武技,这贪财如命的本事,却是教不出来的。”
“可是她贪财得恰到好处,秦王应该会满意她的贪财吧。”朗月说道。
“是啊,正是因为她要了一千两黄金,王爷才对她更加放心。”一清道人伸手拿过茶壶,亲自为自己斟上了茶。
世人皆如此,有人爱权,有人爱色,有人贪财,有人贪杯,有人暴躁,有人轻狂,也有人嗜杀成性,这些都是缺点,而且是无法改正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缺点。
每个人都有缺点,有缺点的人并不可怕,没有缺点的人才更令人望而生畏。
“我在想,她为何要急于在王爷面前暴露自己的缺点呢?”朗月说道,口气喃喃,依然像是在对自己说话。
“她行事冷静,每一步都走得沉稳,却在此事上如此做为,那就只能是她有所图,而且是大图谋。”一清道人说道。
朗月终于抬起头来,目光如箭看向坐在对面的师傅:“她想要图什么?沈家什么都没有了,她还能有何图谋,难道她想利用遗诏?”
一清道人冷哼:“谁知道呢,对了,梅家的人这两天就要到了,到时你安排一下。”
朗月问道:“师傅,您为何要用梅家的人,依我看,梅家的那个女子不过尔尔。”
一清道人微微眯起眼睛,道:“我们在京城时,梅家那女子能够找到我们,可见她的勇气,任何时候,勇气可嘉之人都是可以用的。”
朗月垂眸:“我们还是谨慎些吧,我不想让沈彤知道这件事。”
他对沈彤越来越讨厌,也越来越防备。
一清道人饮下杯中的茶,拿着羽扇走了出去,朗月依旧跪坐在蒲团上,他低着头,看着身下草席的纹路,一滴清泪滴落下来,滚落在草席上,渗了进去,瞬间便消失不见。
......
书院街上,秦王府里的车马刚走,欣妩就对黄氏说道:“阿娘,要不把这些东西搬到妹妹屋里吧,这是王爷赏给她的,等她回来再处置。”
黄氏含笑点头:“好,等会儿阿治他们回来了,让他们来搬。”
欣妩欢快地答应,叫来帮佣的婆子吩咐下去。
这婆子本来就是许安家里的,自从刘嫂子辞工以后,她便隔三差五来沈家帮忙。
一个时辰后,阿治和王双喜回来,他们在铺子里已经听说了这件事。
王爷派了太监到书院街沈家赏赐,除了赏了很多绸缎布匹,药材补品、头面首饰,还赏了一千两黄金。
又是一千两黄金!
阿治和王双喜还没有接到许安他们的来信,但是榆林发生的事,已经在西安纷纷扬扬传开了。
外界都在说是宜宁郡主立下大功,救下了榆林城。
阿治和王双喜已经在暗中猜测这件事和沈彤有关系,沈彤是离宜宁郡主最近的人,若说这是沈彤做的,他们是信的。
现在秦王府送来赏赐,其中还有千两黄金,他们就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上一次秦王赏赐千两黄金,是因为沈彤要去榆林与郡主做伴儿。
那么这一次再次赏赐千两黄金,就一定也是与郡主有关系了。
两人去沈家,帮忙把那几口大箱子抬进沈彤的房间,正要告辞,欣妩叫住了他们。
“两位哥哥,自从刘嫂子走后,这几个月来多亏婶子帮忙,可是总这样也不行,阿娘和我也不方便去外面找人,两位哥哥能否帮个忙,找个手脚麻利的婆子过来帮佣?”
原来是让他们帮着找个婆子。
没想到会是这事。
王双喜还在迟疑,阿治已经一口答应下来。
两人从沈家出来,回到自己这边,王双喜才说道:“看来欣妩姑娘也已经猜到沈姑娘要回来了。”
阿治笑道:“是啊,已经猜到了。”
第二一八章 屠户
正月里,人们还沉浸在过年的气氛中,各家铺子的生意都很冷清。
百卉堂里门可罗雀,闲着也是闲着,给沈家找帮佣的差事,阿治便交给了小柴。
帮佣不同于其他下人,不通买卖,只是雇佣,尤其是找的是女子,大多都是由熟人介绍。
阿治和王双喜两个人加在一起认识的女人,也不如小柴一个人多。
小柴只用了不到一天,就找到一个姓江的婆子,这婆子四十上下,男人和两个儿子都是赶大车的,十天里有七八天在外面,她带着两个儿媳在家里带孩子,偶尔做些女红贴补家用。
常来百卉堂的一位太太,家里是开成衣铺的,江婆子婆媳常常从她家铺子里接活回去做。
阿治见是知根知底的人家,便把江婆子领到沈家。
沈家给的工钱远比做针线活要丰厚,而且人口简单,又没有男人,江婆子一口答应下来:“家里有两个媳妇照顾着,我明天就能来上工。”
“好啊,过几天我妹妹就要回来了,江妈妈早些过来,帮阿娘和我把家里收拾收拾。”欣妩说道。
江婆子从沈家出来,便去了百卉堂,找到小柴,笑着道谢,还说道:“我来量个尺寸,给柴小哥做双鞋。”
小柴也不客气,让江婆子量了尺寸,江婆子欢天喜地走了。
她走出这条街,在个拐角处停下脚步,转身走到一株粗大的白杨树后。
一个十五六岁的俊俏少年等在那里。
“那份工见得如何?”少年问道。
江婆子笑道:“托饼少爷的福,婆子我明天就去上工了。”
“嗯,好好干,否则你那点臭事儿,死上十次八次都不够。”大饼冷冷地说道。
“当然当然,饼少爷只管放心,婆子我就是拼了这条贱命,也会把差事办好。”江婆子满脸堆笑,看上去就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妇人,任谁也不会把她与当年名镇关东的女屠户联系起来。
大饼冷哼一声,道:“记住你们一家的狗命是谁给的,若是你给七少丢了脸......”
“咱们一家子等了几年,才等到这么一宗差事,别说就是当个帮佣,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江婆子拍着胸脯说道。
大饼挥挥手:“看你这么懂事,我就再叮嘱你一句,千万别在沈二姑娘面前耍手段,你们家卖人肉包子的那点伎俩,在她眼里不够看的。”
早年关东有十几个出名的大土匪,后来被燕王招的招,剿的剿,其中有一个叫江大龙的土匪,山寨被剿灭后,一家子不做土匪,改行开起了贼店,专门打劫关内来的客商,他们手段凶狠,把人杀了以后,剔骨割肉做成肉馅儿卖包子,因此,便得了个江屠户的名头,江大龙的妻子便被称为女屠户。
偏偏这夫妻二人都是一副忠厚相,尤其是江大龙的老婆,对待来投宿的客人嘘寒问暖,有时还会帮着缝缝补补,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心狠手辣的恶人。
燕王死后,关外大乱,那年萧韧去关外,偏巧就是住在江屠户的客店里。
江屠户夫妻二人见来的是个衣饰华贵的小公子,立刻起了歹心,便派了两个儿子和儿媳去了萧韧的房间,想把这小孩连同他的随从们神不知鬼不觉地宰了。
没想到片刻之后,江屠户的儿子儿媳就被人绑了扔到他们面前,江屠户这才知道走眼了,遇到狠茬子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大饼就不知道了,这些事他也是零零星星从岳阳和蒋修杰口中知道的。
总之,萧韧从关外回来时,不但带回了三家开马场的鞑剌人,也带回了江屠户一家子。
正如江婆子所说,萧韧并没给他们任何差事,只是给他们弄了户籍文书,让他们在西安落地生根。
这一家子看上去都是老实巴交的普通人,很快就和左邻右舍混熟了,男的出去赶大车,女的在家带孩子,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至于赶大车的那父子三人,还有没有干点老本行,就无人知晓了。
轻轻松松就把东家交待的事情办好了,小柴很得意,哼着小曲出了百卉堂。
这几天铺子里生意冷清,因此下午都是早早就打烊。
虽然各家铺子的生意都不好,但是街上却很热闹,来来往往都是走亲访友的,穿着簇新的衣裳,逢人便说吉利话,小柴喜欢这种市井气息。
他不急着回白家,东瞅瞅西看看,虽然每天都在这条路上走过,但是他每天都能发现新鲜事。
陈二家里的春挥上面被人画了个小王八,小王面馆年前早早就关门了,说是东主有喜,刚刚在门口向外张望的小媳妇就是新娶的东家娘子吧。
小柴看了一路,也笑了一路,陈二家门口被人画了小王八很可笑,小王面馆有了新娘子也很有趣,这些都是能让他笑出来的事。
咦,那个是卖酒的张寡妇吧,站在她身边的男人是谁?有奸情!
小柴一边走路一边回头,然后他就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小柴揉着被撞得生疼的肩膀正要开骂,就看到了站在他面前的那个人的脸。
“哼!”小柴自认倒霉,从那人身边绕过去。
可那人伸手就把他拦住了,冷冰冰地说道:“跟我到一边说话。”
“凭什么?”小柴不服。
“凭这是我的地盘!”萧韧的声音冷得像冰。
蛮不讲理!
小柴想揍他,但是他还是忍住了,因为他看到萧韧身后站着七八个随从。
丢人啊,在街上走走就要带一堆人,你有多怕死啊。
小柴恶狠狠瞪了萧韧一眼,跟着萧韧拐进了路边的小巷子。
“行了,我知道你早就发现我了,就不要装成他乡遇故知的偶遇了,多没意思。”小柴说道。
“他乡遇故知?你配吗?”萧韧的一只手隐隐作痛,他不耐烦地甩了甩。
“我不配,那你找我做什么?是想单挑了?”小柴吊儿郎当地说道,眼睛睃了萧韧的手一眼。
想当年,他把萧韧咬得吱哇乱叫,想起来就想笑。
第二一九章 他乡遇故知
萧韧嫌弃地看着小柴,真是越看越贱。
“如果你不是我爹的侄儿,我真想把你的脑袋砸开,看看脑袋里面是什么东西。”
“你傻啊,脑袋里面当然是脑浆了,对了,你没事砸我脑袋干嘛?”小柴眨着眼睛,一脸懵懂。
“你知道阿治让你找的帮佣是给谁家的吗?”萧韧懂得理他,直奔主题。
“沈姑娘家啊,沈姑娘是铺子的东家之一,我当然知道。”沈姑娘为人不错,从来不会挑三捡四,倒是她的丫鬟是个有毛病的,很记仇,一根糖葫芦记了一年。
“既然知道,那你还随随便便就找个人送过去?”越想越气,他本来还想亲自去找阿治,把江婆子送过去,没想到这样一件事,三言两语就搞定了,好在江婆子是他的人,否则后果可想而知。
他越想越气,恨不能踹小柴两脚。
“哪里随随便便了,我找了好几个,就属江婆子最合适了,对了,你怎么知道的?你一直在监视我?”小柴大怒,小七凭什么监视他?
“我就是来告诉你,以后做事时长点儿心,否则让人卖了你还在给人数钱。”萧韧说完,掉头就走。
小柴怔了怔,拔腿追上去,问道:“小七,你几个意思,说清楚再走。”
萧韧停下脚步,嫌弃地看着他:“你爹把你千里迢迢送过来,可惜了他的良苦用心。”
说完,萧韧再不看他,走出了小巷子。
小柴站在原地,萧韧的话是什么意思啊?
“本少爷明明是自己来的,关那老头子什么事?良苦用心?他是老糊涂了才对!”
小柴嘟嘟哝哝地重新上路,可是萧韧说的那些话却像是蚊子一样在他的耳边嗡嗡。
他不耐烦地搓着耳朵,可那声音还是从耳朵眼里钻进来。
终于,他停下脚步,怔怔地望着一处发呆。
那个老糊涂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如果让他回去,他才不会答应,老糊涂又不缺儿子,当然不少他这一个。
如果他是个女儿,那情况肯定就不一样了。
一准儿会是家里的宝贝,掌上明珠。
可惜他是个儿子,就成了多余的。
卖茶水的老杨蹲在路边,小柴走过去,问道:“如果你老婆给你再生个儿子,你高兴吗?”
老杨的老婆挺着大肚子正在摆茶碗,闻言笑着看过来。
“高兴啊,那我非得去拜菩萨不可了,生儿子谁不高兴,我做梦都盼着呢。”老杨说道,他老婆上一胎是个女儿,好不容易又怀上一胎。
“可如果你老婆一直生一直生,生来生去都是儿子,生到第六个儿子的时候,你还高兴吗?”小柴又问。
老杨张大了嘴,六个儿子?他这辈子从没想过。
“高兴是高兴,可是六个小子,我怕是养不起啊,娶媳妇要花很多银子吧?家里的房子也不够。”老杨说道。
瞧瞧,真相了吧?就连摆摊卖大碗茶的都是这样想的。
老杨现在一个儿子都没有,就已经在嫌弃第六个儿子会花他银子,抢他的房子了。
更何况京城里的那个老糊涂呢,真真正正实实在在六个大儿子。
能不嫌弃吗?
一定会嫌弃。
所以他从小到大都被嫌弃。
小柴伤心了,他捂着脸拼命狂奔,跑到黑记牛肉铺子里吃了一大碗腊牛肉。
黑记牛肉铺子是白老爷开的,他在这里吃牛肉可以记帐,月底时帐房会把帐目送到白家消帐。
也就是说,他在铺子里吃牛肉是不要钱的,但是如果把牛肉拿出去,那就要花钱,不能记帐。
吃饱喝足,小柴就把那些不顺心的烂事忘得七七八八了。
他正要起身离开,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回头一看,站在他身后的是白老爷和文老爷。
“你们两个老鬼,走路都没声音的吗?”小柴没好气地说道。
“你屋里的书都落灰了,你是怎么住的?”白老爷淡淡地问道。
小柴一怔,他屋里的确有很多书,都是白家没处安放的旧书。
可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只是住在白家还债,没说要给白家当下人,还要打扫吧?
“这个月我已经还钱了,你别没事找事。”小柴也来气了,今天真是诸事不顺,先是遇到小七,现在又被这两个老头子鸡蛋里挑骨头。
“你是还钱了,可是你住在我家,把屋里弄得到处都是灰尘,又是什么事?”白老爷沉着脸,好像他在说的是一件大事,而不是打扫房间这种不值一提的小事。
“哪里是到处灰尘啊,你不是也说了,就是那些破破烂烂的旧书上才有灰啊,那种破书,放在哪里都会落灰,就是不落灰也免不得被虫蛀鼠咬,如果不是我帮你们看着,说不定早就让老鼠给拖到窝里了。”小柴边说边扬着脖子去看外面的天色,天色已经渐渐黑下来了。
“少说这些歪理,如果你还想在我家里住着,就不能把屋子住得那么脏,尤其是那些书,那些都是珍本,你非但不珍惜,反而任由它们落灰,我看我还是应该把你们主仆全都轰出去吧。”白老爷一副痛定思痛的样子,看得小柴直呵气。
他哼了一声,从白老爷和文老爷中间挤过去,一溜烟地回到白家大宅。
阿大和阿小正在等着他,晚饭已经送过来了,牛肉蒸包,闻着就香。
“六少爷,您辛苦了,我给您揉揉肩松松骨。”阿大笑嘻嘻地说道。
小柴晃晃脖子,让阿大给他揉肩。他的目光有意无意地看向屋角,那里有个书架,书架上横七竖八摆满了书。
“今天有人来过吗?”他问道。
今天阿小一天没有出门,有没有人来过他是最清楚的。
“没有人来过”,阿小摇头,道,“小的一直都在啊,白家上上下下没人来。”
“这就奇怪了,他们怎么知道我屋里的书上都落灰了呢......”小柴自言自语,忽然,他手指向那个书架,道,“拿几本过来让我看看。”
白老爷没有说错,也没有夸张,书上果然落满了灰尘。
第二二零章 挑灯夜读
书页已经泛黄,有的地方还有修补过的痕迹。
小柴随手翻了翻,灰尘扬起,他被呛得咳嗽两声,阿大连忙过来要把那本书拿走,小柴伸手挡住了他,嫌弃地说道:“听说这些劳什么子的破书很贵,本少爷倒要看看贵在何处。”
天呐,六少爷要看书!
阿大掸尘,阿小挑灯,阿大掸完尘,又提着灯笼到院子里转了一圈儿,把趁着天黑出来闲逛的鸟儿猫儿全都轰开,然后又去了厨房。
“我家少爷挑灯夜读,宵夜要鸡汤馄饨,馄饨馅里放点香菇,少放肉,别放香油,太腻,洒几粒葱花就行了。”
白家是卖牛肉的,虽然有钱可是并不精致,全家老少没有吃宵夜的习惯,无论男女,半夜饿了就到厨房里切块腊牛肉嚼着吃,别的没有,腊牛肉要多少有多少,牛肉好吃还能饱腹,宵夜是什么?有牛肉顶饿吗?
于是可想而知,柴少爷挑灯夜读,要吃宵夜的事情很快便传遍了白家上上下下。
白老爷还没睡,正在院子里打拳,白老太太过来告诉他这件事,他用衣袖抹了把头上的汗,连皮斗篷也没穿,就去敲隔壁文老爷家的大门,于是一炷香的功夫后,文家也知道了。
“老文,你的字写得好,你给国公爷写信,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白老爷兴奋地说道。
文老爷用眼角子睨了他一眼,不冷不热地说道:“你也太沉不住气了,这才哪到哪,万一明天他就把那些书再扔到一旁,你该怎么向国公爷说?”
白老爷怔了怔,摸摸自己的胡子,嘿嘿干笑:“可万一他读上瘾了呢?那些书里讲得都是行军打仗的事儿,多好玩啊。”
文老爷又睨了他一眼,继续不冷不热:“你觉得好玩,你为何不读?”
“我......我读了也用不上啊。”白老爷为难地说道。
“你觉得六少爷就能用得上?你觉得六少爷像是能带兵打仗的人吗?”文老爷的声音阴恻恻的,犹如一盆冷水泼到白老爷的头上。
白老爷笔直的背脊瞬间佝偻下来,他讪讪地说道:“那岂非我找的这些书不对?”
“也对也不对,这些书总比四书五经要好看一些,说不定六少爷能感兴趣呢。”文老爷在心里叹了口气,六少爷到底是不是国公爷亲生的啊,是不是啊,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一碗鸡汤馄饨下肚,柴韫打着饱嗝儿,重又打起了书。
“阿大,明天你去转转,看看有没有卖水晶镜的,这字太小了。”早知道他离京时,就从老头子的书房里顺个水晶镜出来了。
“那玩艺儿是西洋货,贵着呢。”阿大为难地说道,如今主仆三人虽然不愁吃住,可是日常花用都靠六少爷的工钱,而且还要还债。
“哦,也是,那就算了吧。”柴韫没有再说,继续看书。
......
次日,西安城里最大的一家专卖西洋货的铺子里,唯二的两柄水晶镜,就卖出去了一柄。
但是这柄水晶镜却是放在白老爷的案头,和一堆帐本放在一起。
水晶镜是买来了,可是要怎么送到六少爷面前呢?
白老爷觉得吧,自从国公爷把这差事交给他以后,他的白头发白胡子滋滋地往外冒。
养别人家的孩子比养自家孩子累多了。
......
榆林城里,随着樊帼英的归来,城中日渐稳定,出了正月,号称榆林首富的陈家搬了回来。
陈家回来的那天,大半个榆林的人都去街上看了,和走时一样,前面的马车进了陈家大宅,后面的马车还没有进城,几十辆大车浩浩荡荡,拉回了陈家的老老少少,也拉回了陈家的万贯家财。
没有人看到陈家大老爷掉了满口白牙的嘴。也没有人注意到陈家的几位大管事都换了人。
陈家,是萧韧用真刀真枪逼回来的。
陈家和范县樊家是老交情,谈不上世交,但是私下里往来频繁,陈家也是靠着樊老将军才在榆林要风得要风,要雨得雨。
几个月前,樊三太爷身边的清客羽白先生悄悄来到榆林。陈大老爷虽然背靠樊家这棵大树,可他是生意人,早就把樊家人分成三六九等,樊三太爷自是入不了他的眼,因此他原本是不想见羽白先生的。
可是羽白先生却对前来接待的管事说道:“请转告陈大老爷,大厦将倾,岂有完卵,请陈大老爷早做打算。”
这几句话若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陈大老爷不会在意,但是羽白先生毕竟是樊三太爷的清客,樊三太爷毕竟是樊老将军的亲弟弟,陈大老爷心中一动,还是见了羽白先生。
羽白先生告诉陈大老爷,不出三个月,樊家将有大祸,望陈大老爷早做打算。
接下来发生的事可想而知,这也就有了陈家搬离榆林,引发榆林民众不安的后续。
陈大老爷是在半路上遇到萧韧的,他原以为会有一番说辞,没想到萧韧的人二话不说,上来就是一顿暴揍,陈家虽然请了两家镖局子,又带了几十人护卫,可是这些人遇到官兵,哪里还敢还击,眼睁睁瞅着陈大老爷被揍成猪头。
最终陈家土头灰脸回到榆林,还要硬撑出花团锦簇,喜气洋洋,暗地里只能打碎牙齿混血吞。
陈家回到榆林的第二天,樊帼英就来拜访,走的时候带走了五万两粮草银子。
秦王收到樊帼英的来信后,哈哈大笑,对萧韧道:“小七做得好,告诉樊少将军,即日起,由她暂代榆林卫指挥使,本王已上奏朝廷为她请封,陈家给的那五万两银子,就用来安抚边关和榆林的百姓吧。”
秦王想了想,让人研墨,亲自为陈家题了个“后德载福”的牌匾,牌匾送到榆林,陈家老少出城相迎,在榆林做生意的商贾们纷纷效仿,一箱箱的银子,一车车的粮草送到西秦军大营,一时成为佳话。
这两个月来榆林发生的事如同长了翅膀传遍了大齐,也传进了京城。
来自榆林知府和秦王府的奏折摆在了老护国公杨锋的案头。
第二二一章 奏折
杨锋案头的奏折当然不只是这两道,还有扔在藤筐里的,藤筐就在书案下方,里面的奏折来自西北各地官员,以及江南八大书院那群吃饱了没事做的读书人。
“程儿,这些奏折你看了吗?”杨锋指指地上的藤筐对站在面前的长孙说道。
自从秦王派一清道人在大殿上送人头的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无论是上朝还是议事,杨锋都会带上长孙杨锦程。
已故的杨家五爷杨捷的长子杨锦庭也已束发,则由伯父杨敏带在身边,就连远在关外的燕北大将军杨勤,也把刚满十三岁的儿子杨锦轩送进了军营历练。
局势一触即发,杨家的新生力量必须要快速生长起来。
望着白发苍苍的祖父,杨锦程垂手而立,道:“孙儿全都看过了,无非是为秦王父女歌功颂德。”
“你看出了什么?”杨锋又问。
“孙儿发现一件事,那就是居然无人提及真真正正率领大军前来援救,并且一举斩杀忽儿金的那一位。”说到这里,杨锋程嘴边含笑,这么多人,这么多道奏折几乎同一口径,西北的各级官员也就罢了,没想到就连江南八大书院也是如此。
“斩杀忽儿金,这是一等一的大功劳,究竟是谁带的兵,你查清了吗?”杨锋问道。
“是萧韧,秦王养子。”杨锦程回答。
“萧韧,十有八、九那真是定国公府的种。”杨锋冷冷地说道。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即使所有人都认为是了,可是当事人咬死不承认,所有的可能也只能是猜测。
当年萧长厚死后,萧二太太带着年幼的小儿子也死了,定国公府还悄悄办了丧事,只不过萧长厚死得不光彩,连累了妻儿也不能埋进祖坟,为此萧二太太的娘家还来京城大闹了一场,令萧长敦名声扫地,十几位御史弹赅他欺凌弟媳,容不下侄儿,还是老护国公杨锋出面将此事压下,但是萧长敦从此以后也落下了卖弟求荣的名声,为世人不耻,好在他也有自知之名,此后十来年里称病在家,未尽顾命大臣之责。
秦王有个未正式行礼的养子的事,并非秘密,加之近年那个养子越发出挑,飞鱼卫在西北的密探早就把消息传到了京城。
当时听说那孩子名叫萧韧时,杨锋便能肯定下来,那孩子就是萧长厚的儿子。
可是秦王和那孩子的关系,也只是众人口传的养子,秦王是龙子,并非凡夫俗子,因此,他也不能轻易就认个养子。
既然不是真正的养子,那么萧韧也只是秦王路上捡来的孤儿,秦王府里,以及西秦军中,这样的孤儿不计其数,只要秦王自己不提,无论太皇太后还是杨锋,都不能揪着此事不放。
加之这些年来定国公萧长敦韬光养晦,不参与朝政,杨锋也只能放任此事。
“可是如今,那孩子都能带兵打仗了。”杨锋喃喃自语。
杨锦程知道祖父想说什么,他挺起胸膛,道:“祖父,我们兄弟定不会令祖父失望。”
杨锋微笑,重又看向面前的奏折,问道:“你认为此事该如何处置?”
杨锦程心里清楚,祖父既然这样问他,那么心里定然已有打算,现在每天的政事,祖父都会让他发表意见,这是对他的锻炼。
杨锦程略一思忖,朗声道:“孙儿认为,此次正是朝廷施仁的好时机。那些奏折里褒奖最多的无非就是宜宁郡主,在此之前她是被夺了郡主封号,在寺中修行的半个出家人,太皇太后给了她慈安居士的封号,那就是奉旨修行了,孙儿想来,秦王此番大费周章,让这些奏折如雪片般飞来,无非就是要让他的女儿堂儿皇之回到西安,恢复郡主之尊,否则以他的亲王身份,以他在西北如日中天的声名,还用得着上折子歌功颂德吗?”
“因此,以孙儿之见,不如就此让他如意,不过就是还他一个郡主封号,让他父女团聚而已,不施小惠,何来大恩?”
“那些所谓的宜宁郡主护城之功,在孙儿看来都是夸大其辞,说来说去,这些都是秦王手下人去做的,安在一个小女子头上而已。”
“既然如此,又何惧他以此作为?”
闻言,杨锋哈哈大笑,大笑之后眉头却依然紧锁。
他高兴的是孙儿想的与他无二,但是他却难以说服太皇太后。
“太皇太后老了。”杨锋冷冷地说道。
女人终究还是女人,即使是太皇太后也是如此。尤其是这几年来,太皇太后行事越发偏激了。
“孙儿知道,钟陵县主那件事上,祖父是不同意的。”
杨锦程这样说,还是维护杨锋的面子。
其实那件事,杨锋也是后来才知晓的。
如果他提前得知,决不会任由太皇太后去做的。
此事一出,秦王必反。
而现在,一旦把封赏宜宁郡主的事告知太皇太后,她也决不会同意。
“祖父,不如让孙儿去向太皇太后说吧,太皇太后一向疼爱孙儿。”杨锦程说完这番话,心里却觉好笑。
太皇太后连唯一的亲孙子都不疼,又怎会疼他这个侄孙呢,无非是杨家还有用,太皇太后还要依靠杨家而已。
杨锋也想趁机让杨锦程在太皇太后面前走动,便答应下来。
他挥挥手道:“好了,你下去准备准备,明日随我进宫。”
杨锦程应声退下,走到门口时,他又停下了脚步。
“程儿,还有事吗?”杨锋问道。
“祖父,秦王会反吧?”迟疑一刻,杨锦程问道。
杨锋微微一笑:“太皇太后在世一日,秦王便一日不反,他筹备了这么多年,搭上了两个儿子,又怎会甘冒不孝不之名,行师出无名之举呢?”
所以这也是祖父急于让孙辈们成长起来的主要原因吧。
一旦太皇太后不在了,秦王就会起兵,随随便便一个借口,比如清君侧,比如讨奸佞。
“好在祖父早有先见之名,让二叔父掌管了燕北军,令秦王不能轻举妄动。”杨锦程安慰道。
杨锋微微颔首,除掉燕王,接管燕北军,的确是他的明智之举。
第二二二章 山里有个洞
定国公府,内书房。
定国公世子萧祎正向父亲禀告今天在朝堂上的事,他道:“西北各衙门全都上了奏折,要为樊氏父女和宜宁郡主请功,另有御史弹赅樊帼英趁机为秦王敛财,强令榆林富贾出银出粮,但同时也有人上奏说那些银子全部用于安抚边关百姓和修补榆林城墙,总之,今日早朝你方唱罢我登场,甚是热闹。”
萧长敦的脸色却并不轻松,他问道:“可有人提起小七?”
萧祎忙道:“父亲放心,朝上无人提及。”
“太皇太后怎么说?”萧长敦又问。
“太皇太后直接让退朝了。”萧祎语带嘲讽。
萧长敦面沉如水,他负手在书房里踱了几步,忽然停下脚步,对萧祎说道:“给宫里的人递个话儿,留意动静,看看接下来的这几日都会有何人去见太皇太后。”
萧祎应诺,立刻让人去办。
正在这时,阿马从外面进来,笑着说道:“国公爷,商先生回来了。”
萧长敦笑道:“他倒是够快,我以为他明天才能到京城。”
话音刚落,商轩便大步走了进来,见到萧长敦,他长揖一礼:“学生见过国公爷。”
之前商轩已经写过信来,但是事关重大,所经之处多是杨家亲信遍布之地,商轩惟恐书信会被中途截下,因此在信中也只是谈及风(防)月,暗示事情顺利,他日夜兼程赶回京城,就是要当面禀告给萧长敦。
“你可见到徐世基了?”萧长敦问道。
商轩是萧长敦的幕僚,但他常年在外,行踪不定,在京城的时日不多,因此京城里几乎无人认识他,就连偌大的国公府里,很多人也以为他是萧家一位在外地做生意的体面掌柜。
“见到了。”商轩的神情有些激动,他只是一介书生,能活着从土匪窝里走出来,当时不觉什么,现在回想起来,却是一头冷汗。
徐世基,原涵山卫指挥使,因其侄儿被杀而起兵造反,并且杀死了林淑妃的父亲。之后朝廷派军平乱,徐世基带领余下的五千将士落草为寇。
这两年来,剿匪从未停止,可是徐世基和他的五千人马却如同阳光下的水珠,消失无踪。
半年前,龙虎卫终于查出了徐世基的下落,原来他和他的人藏匿于青石山中。
青石山险峻深幽、人迹罕至,传说有妖怪在此修练,将此山封印。百年前,山下有村庄,后来时常有似兽似人的怪物从山上下来,滋扰村子,后来村子里的人陆续搬离,加之青石山又处在三不管的地方,没有衙门管辖,方圆百里看不见村庄,渐渐的,也就被人遗忘了。
这两年来,徐世基在此地养兵,并没有坐吃山空,他的人马时常分成小股去邻省抢掠,抢完就走,绝不逗留,龙虎卫也是在偶然的机会才知道那些散寇是徐世基的人马。
邹雪怀得到消息后,他没有上报朝廷,而是将此事密报了萧长敦。
萧长敦便派了手下的文士商轩去见徐世基。
“青石山陡峭异常,学生在山里走了两日也没有看到一个人影,反而摔得遍体鳞伤。”
商轩说到这里,自嘲地笑了。为了不引起徐世基的戒备,他把随从和护卫全都留在青石山十里之外,他一介书生,独自一人进了青石山。
到了第三天,他被一个树根绊倒,从山路上滚落下去,山路一侧便是悬崖,好在他拽住一根老藤,才没有摔下去。
可是他也上不来了。
就在他以为此命休矣时,竟然被一位老尼姑救了上来。
这是他在山里遇到的第一个人。
他没有想到青石山里居然有尼姑。
他向老尼姑打听土匪的事,话一出口,又担心老尼姑会害怕,便又道:“他们若许是官兵打扮。”
老尼姑微笑:“都是杀人,兵与匪有区别吗?”
商轩一怔,竟然不知如何作答。
老尼姑指向一个方向:“一直走,就能找到了。”
商轩半信半疑,问道:“大师不问我是什么人吗?”
老尼姑双手合什:“凭施主一人之力,可能按原路返回,走出这座大山?”
商轩转身望向来路,怪石嶙峋,草木葱茏,他再环顾四周,不但找不到来时之路,他甚至已分不清南北东西。
他在这里已经走了两天,早已不知身在何处了。
老尼姑知道徐世基的藏身之处,又能在这山里自由行走,即使她不是徐世基的人,也是徐世基信任的人。
而他则是连这座大山都走不出去的人。
对他这样的人,老尼姑何惧,徐世基又何惧?
商轩哈哈一笑,冲着老尼姑恭身施礼,谢过老尼姑,又问:“大师何否告知法号?”
老尼姑一笑:“贫尼法号灭灯。”
根据灭灯大师的指引,商轩终于找到了徐世基的山寨。
按照萧长敦的吩咐,商轩只字不提合作之事,只是给徐世基放下了一枚金宝钱庄的印凭,凭此印可在金宝钱庄提银三万两。
在徐世基看来,这枚印凭可能是三万两银子,也可能是一个陷阱。
商轩要转告给徐世基的,则是萧家一不为兵,二不为功,三万两银子放在那里,你信得过,就去拿;你信不过,这银子就在钱庄里,还是你的。
商轩说完就告辞,徐世基派人把他送出了青石山。
“学生没有见过以前的徐世基是什么样子,但是现在他可真像个土匪头子,他们藏身的山峰有个巨大的山洞,从山洞里出去就是山的另一面,此洞之大,可容纳几千人。洞内钟乳丛生,需坐船前行,中途又有几道关卡,徐世基的待客厅设在山洞里,他坐在铺着老虎皮的太师椅上,威风八面。”
萧长敦微微吃惊:“曾听家父说起云夷之地有这样的山洞,没想到青石山中也有,难怪朝廷派去剿匪的,两年来都没有找到徐世基的踪迹,难得他能寻到这样一个神仙洞府。”
说到神仙洞府四个字,萧长敦失笑,这明明是个土匪窝啊。
第二二三章 归来
不久,有消息传来,徐世基派人去过金宝钱庄,核实了那枚印凭的真伪。
但是,没有提银子。
对于萧长敦而言,这是一个好消息。
徐世基既然让人去查,那就是想要这笔银子。
尽管他没有提走银子,可是银子在那里是跑不了的,是他的就是他的,他随时可取。
对于定国公府而言,三万两不多也不少,就看用在哪里了。
但是对于养兵的徐世基来说,这三万两却是雪中送炭。
只是就连萧长敦也一时没有想明白,徐世基的人已经到了金宝钱庄,为何没有提走这些银子。
不提银子,换成银票也行,以徐世基之能,难道还会担心遇到劫道的,被人抢走吗?
当然不会是这个原因。
若说徐世基现在不缺钱,萧长敦是不信的。
对于养兵的人而言,永远都会缺银子,这就是个无底洞,养兵要银子,募兵要银子,兵器马匹更需要银子。
富足如秦王,不也是趁着郡主护城这件事,狠宰了榆林商贾们一通吗?
可若说徐世基是不敢,萧长敦更加不信。
他若不敢,就不会派人去核实真假了。
从此,这件事便成了萧长敦心里的一个谜,想不透的谜。
而与此同时,定国公世子萧祎带回了宫里的消息。
护国公世子杨锦程去朝阳宫见过太皇太后。
他走之后,太皇太后破天荒地让人去请了皇帝和皇后。
在此之前,太皇太后每日只让皇后和贵妃、淑妃前来请安,除了上朝,太皇太后没在私底下召见过皇帝。
多亏太皇太后见了皇帝,那天在朝阳宫里发生的事,才会传出宫来。
据说,太皇太后询问皇帝,应该如何处置宜宁郡主和樊帼英封赏之事。
皇帝说:“事关女眷,太皇太后定夺为佳。”
当时,皇后的脸色都变了。
但是太皇太后却很满意,给了皇帝一堆补品,便让帝后回去了。
皇后的失态却还是落在了太皇太后眼里,可毕竟她和皇后的娘家是同一个杨家,太皇太后表面上没有斥责皇后,可是第二天就叫了毛贵妃到朝阳宫,让宫里有经验的老嬷嬷给毛贵妃看看,为何现在还没有身孕。
毛贵妃是吏部尚书毛元玖之女,她的母亲杨夫人是老护国公杨锋的女儿,她虽是毛家嫡女,可也是杨家的表小姐。
太皇太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表示她对皇后的失望。
“圣上的身体如何?”听说太皇太后赐了补药,萧长敦忍不住关心地问道。
“每日都要进补药,却也没有大病,只是太皇太后急于想要一位太子而已。”萧祎说道。
萧长敦长叹一声,许久没有说话。
皇帝也还是个孩子,和小七差不多大。
不久,圣旨颁下,宜宁郡主劳苦功高,赐千亩良田,享亲王俸;樊帼英接掌榆林卫,授三品昭勇将军。
虽然这早在秦王意料之内,但是消息传来,他还是很高兴。
圣旨中的封赏是给宜宁郡主的,也就是将郡主的名号还了回来。
从此以后,宜宁不再是奉旨修行的出家人了。
其实此时,宜宁郡主和沈彤已在回来的路上了。
秦王早就派人去榆林接她们了,但是郡主搬家岂是卷起铺盖就走那么简单的,一来二去,又在榆林耽搁了月余,走到半路上,遇到前来送信的,才知道圣旨已经送到京城的秦王府。
“呵呵,这次只是把圣旨送到京城的秦王府吗?以前都是派一大堆人到西安传旨的。”宜宁郡主嘲笑地说道。
“知道去一堆人也没用,只会惹事了呗。”一旁的芳菲插话道。
宜宁郡主哈哈大笑,指着芳菲对沈彤说道:“彤彤,你家芳菲越来越聪明了。”
沈彤微笑:“她不懂规矩,郡主不要笑话。”
“没事没事,我就喜欢这丫头的心直口快,我身边的,”说着,她看看自己身边的丫鬟们,丫鬟们连忙低下了头,“一个个的,说起话来越来越藏头藏尾了,反倒是我,整日要猜她们在说些什么。”
这是事实,经此一事,宜宁郡主不但声望日隆,而且她本人也像是长大了许多,以至于她身边的人和她说话都是越来越谨慎了。
“无论如何,郡主此后享亲王俸了,您和王爷的俸禄是一样的呢。”沈彤岔开了话题。
几个丫鬟感激地看向沈彤,沈姑娘是好人。
其实宜宁郡主在榆林住了一年,她收到的厚礼也已价值不菲。
此次回西安,装东西的车马比来时还要多。
“只是难为了七哥,他立下汗马功劳也没有封赏。”宜宁郡主扁扁嘴,替萧韧难过,她和萧韧从小一起长大,自是知晓萧韧身世,更知道现在还不是将萧韧的身世公布于众的时候。
沈彤一时无语,她不知该怎么说。
已是春暖花开,萧韧送她的那件狐皮斗篷收在了箱笼里,沈彤想起自己上次送给萧韧的那些花里胡哨的袜子,忽然觉得自己是欺负小孩了。
朝廷的邸报已经送到各个衙门,宜宁郡主要回西安的消息也是人尽皆知。
因此,沿途每到一处,都有当地官员和商贾备了厚礼等待,女眷们更是排着队等着见过宜宁郡主。
毕竟,自大齐立朝以来,这是第一位得享亲王俸的郡主,更何况,宜宁郡主护城救民的壮举早已传遍天下。
车马走得很慢,有时还要在途经的城镇停留一两日,开始时宜宁郡主还是归心似箭,后来耽误的时日越来越多,她不耐烦的时候,就又想起在密道里的那个噩梦,也就不再烦燥,有时甚至还会让当地官员带她去看望因为打仗而失去亲人的孩子们。
“彤彤,那些孩子真是可怜,虽然给了抚恤银子,可是那些银子远远不够,今天看到的那个孩子就是,叔父和婶娘为了拿到抚恤银子才收养他,把他当牛马使唤,最后还赶出家门,小小年纪要乞讨度日,太可怜了。”
沈彤心中一动,心里升起一个模模糊糊的念头。
“郡主,明天我想到街上逛逛,给家里人买点礼物,不陪你在官驿里见那些官太太了,行吗?”
“行,有好玩的也替我买一点。”
第二二四章 巷子
这座城位于榆林与西安之间,占地不大,也不富庶,但却驻扎着西秦军五万兵马。
这五万兵马不属于任何卫所,也不在兵部的名册上,他们是募兵,没有军籍,打仗的时候,他们是冲在最前面的,从军的都是穷苦百姓,一个兵勇给十两银子,明知当兵会去送死,但是一个人死了,却能养活全家。
他们活着的时候有军饷,也能养活家人,他们都是青壮,死的时候还很年青,所以他们的孩子都还年幼,不能养活自己,只能出来乞讨,他们大多是从穷乡僻壤里来的,父亲曾经在这里当兵,除了这里,他们不知道还能去哪里。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这座城里到处都是这样的孤儿。
“老爷爷,哪里的乞儿最多啊?”芳菲向路边摆摊的老人询问。
“城隍庙、老店街、白子河,还有眼前这里,都是乞儿常来的,唉,我在这里摆摊十年了,这些乞儿每年都会换。”老人叹息。
“会换,为什么?”芳菲不解。
“有的人死了,有的人去了更富庶的地方,还有的是被人牙子带走了,唉,他们走了,又会有新的过来,边关总在打仗,无论是胜仗还是败仗都会死人,死的人越来越多,来这里的孩子也就越来越多,每天都会有死去的孩子被抬到乱葬岗埋掉,常来我这里要冷馒头吃的那个孩子,已经好几天没来了,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
流民多的地方,就会多发疫症,城中有了疫症也会传染到城外的军队,官府防微杜渐,每天都会派人把死尸抬走掩埋。
老人唉声叹气,开始擦拭摊子,不再说话。
芳菲扁扁小嘴,红着眼圈儿走回沈彤身边:“小姐,那些孤儿真的好可怜啊。”
是啊,的确可怜,常年累月开粥棚也养不了全部。
沈彤转身往远处的巷子走去,巷子口上有两个乞儿正在向这边张望。
许安大步向前,走到沈彤身边,道:“沈姑娘,这地方很乱,我们先去看看吧。”
“无妨。”沈彤一笑。
也是,更乱的地方她也去过,刀光剑影里走出来的,几个乞儿岂会让她怕了。
许安和路友快步跟上。
说是巷子,其实就是一溜店铺的后墙外面,后墙很高,青砖的颜色不一样,可能是担心这些乞儿会翻过墙头偷东西,所以加高了。
墙头高了,巷子就格外阴暗,外面阳光灿烂,这条巷子却依然掩映在阴影中。
看到有人走过来,站在巷子口的孩子们有些吃惊,这里的人对他们避之不及,远远看到他们就要呼喝,更没有人会走进他们住的巷子。
他们惊讶地看着走过来的人,神情呆板而茫然。
芳菲想把刚买的米糕给他们,沈彤把她的手按住了。
那几块米糕,足够这里的孩子们争得头破血流。
巷子里有十几个孩子,他们横七竖八,或躺或靠,蓬头垢面,大的十三四岁,小的只有五六岁。
沈彤冲着许安路友点点头,两人走上前去,弯腰查看那些躺着的孩子。
“他还活着,没有死,不要把他们抬走!”一个孩子跑过来,伸出两只脏兮兮的手,拦在一个躺着的孩子面前。
沈彤认出他来,这是刚刚在巷子口的孩子。
那孩子和她差不多高矮,那张脸脏得已经看不出本来模样,听声音是个男孩子。
“小兔崽子,快点让开!”路友喝道。
他高大粗壮,声音凶狠,孩子非但没有害怕地避开,反而挺起胸膛,恶狠狠地说道:“不许动他!”
路友是火爆脾气,抡起拳头就要打,被许安拉住。
这时,站在后面的沈彤淡淡地说道:“你看我们像是收尸的吗?”
那孩子一怔,再次打量面前的四个人,的确不像是收尸的,收尸的人全都包得严严实实,生怕染上根本没有的疫症。
孩子崩紧的脊背稍稍松弛,但很快又崩得笔直:“那你们要干什么,我们没有钱。”
路友再也没有耐心,一把将那孩子推开,弯腰去看躺在地上的孩子。
“发烧了。”路友先是探探孩子的鼻息,又摸摸他的额头。
沈彤看向巷子里的其他孩子,问道:“还有谁是生病了的?”
一个小女孩的声音扬起:“你们是郡主派来给我们治病的吗?”
沈彤看过去,那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和其他孩子不同,她身上的衣裳虽然破旧,但是脸上很干净,不像是乞儿。
“郡主?”沈彤问道。
“我听人说郡主来了我们这里,郡主是活菩萨,昨天我去过官驿,可是那些当兵的不让我们靠近。”女孩子说道,声音里没有委屈,更多的是兴奋。
“你去见郡主有事吗?”沈彤很好奇。
“菩萨的神水能治病,郡主是活菩萨,她一定也有神水,我想找她要神水,几滴就行。”小女孩很瘦,可是一双眼睛却是亮晶晶的。
“我没有神水,但是我能让大夫给他们医治。”沈彤微笑。
“真的吗?你真的要给他们治病吗?他们不能死,死了就要把抬走了。”小女孩的声音兴奋,却带了哭腔。
“当然是真的,有几个生病的?”沈彤又问。
说话之间,路友和许安又查看了几个孩子,听到沈彤询问,许安转身说道:“只有这一个是发烧,其他的不是,像是饿的。”
“饿的?”沈彤想起刚刚摆摊老人说的话,那老人说已经两三天没有看到常来乞讨的孩子了,“你们是讨不到饭了吗?”
“才不是,这里的人虽然讨厌我们,但是也会有好心人施舍我们的”,说话的是先前拦着他们的男孩子,他越说越生气,大声道,“就是因为郡主要来,当官的怕我们惊扰到郡主,派了官差过来,不让我们出去乞讨,街上每天都有官差巡逻,看到我们就往死里打,我们不敢出去,更不敢乞讨,每天只能让小妹一个人出去,她一个人讨来的东西根本不够我们这么多人吃。郡主再不走,我们没有病死,也要饿死了。”
第二二五章 跟我走
“不要说郡主坏话,郡主是活菩萨,郡主能救我们。”说话的是那个小女孩,想来她就是那个小妹,她看上去不像乞儿,所以这几天来都是她出去乞讨。
郡主要在这里经过的事,当地官员早在多日前就知道了,除了净街扫尘,看来还清理了城中乞儿。
沈彤记起刚刚就有两个孩子在巷子口张望,应该是在看有没有巡逻的官差。她想起郡主提起的那些孩子,想来那些孩子和这个小妹一样,干干净净,所以才会让郡主看到。
“郡主过两日就要走了,她不会救我们的,没有人能救我们。”男孩子说道。
沈彤打量着那个男孩子,小小孩童紧握拳头,如同一只愤怒的小兽。
沈彤来了兴趣,对路友说道:“路叔,你带上芳菲一起去,请位大夫过来,再买些米粥。”
官差还在街上,孩子们不能出去,只能让大夫过来诊治。
对于饿久了的人来说,米粥比馒头更好。
路友带着芳菲便走,芳菲走了几步又回来,把手里提着的几个米糕放在那个叫小妹的女孩怀里。
米糕还有余温,散发出甜糯的米香,小妹吸吸鼻子,就飞奔着把米糕放到生病的孩子面头:“阿少,你闻闻,好香啊。”
说着,她把米糕掰开就要往阿少嘴里塞,先前的男孩子大声制止她:“不要给他吃,他会噎死的。”
沈彤缓步走到他们面前,说道:“嗯,等到把粥买回来,再喂给他们吃,这些米糕给你们吃吧,你们吃饱了,才有力气照顾生病的人。”
米糕不多,只有四五个,没有生病的孩子每人分食了一小块,他们嚼得很慢,舍不得咽下,甜甜的米糕,比棉花还要柔软,他们很久没有吃过,有的人从来没有吃过。
“我娘做的米糕也很好吃。”小妹说道。她吃的很文雅,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把嘴巴填得满满,她把米糕掰开,一小口一小口放进嘴里。
沈彤伸手摸摸她的头,没有问她的身世,会在这里的孩子,都有一个伤心的身世,有的时候,不去提起这些痛苦,就是对这个人的恩惠。
沈彤又看向先前那个愤怒的孩子,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子一怔,很快反应过来是对他说话:“我叫韩无忌。”
“韩无忌?好名字。”听名字不像是军汉们能取出来的。
沈彤发现,韩无忌和小妹从开始到现在都是守在阿少身边,站在巷子里的孩子们中间,他们三个像是一个单独的小团体。
韩无忌十一二岁,还在发烧的阿少看上去比他略小,小妹的年纪是三人里最小的,只有七八岁的样子。
乱世出英雄,战争会成就很多人,也会令更多的人流离失所,流离失所的人总比成功的人要多得多。
大夫很快就被请来了,虽然不情愿,可是面对凶神恶煞的路友,也只能乖乖来了。
芳菲则让那些已经吃了米糕的孩子,帮着分发米粥。
“粥里有很多米呢。”一个孩子惊呼。
城里偶尔会有人施粥,但是一碗粥里只有几粒米,可没有人施粥会用这么多的米。
热乎乎的米粥喝下肚,饿得倒地不起的孩子们都有了精神。阿少只是感染风寒,并不是大病,但是如果不治也会死人。
大夫开了药,韩无忌和小妹反而更为难了。
他们没钱买药,更没有地方煎药。
沈彤指指地上的阿少,对韩无忌说道:“背上他,你和小妹跟我走,你们照顾他,等他病好了再回来。”
跟着她走?
韩无忌惊愕地打量着面前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她穿着绫罗的衣裳,戴着宝石的耳坠和珠花,就连脚上的鞋子也是缀着珍珠的。
她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她为什么要对他们这么好?
“是,跟我走。”沈彤说道。
“你要把我们怎么样?你是人牙子,对不对?”韩无忌大声喝问,路友皱眉,想要喝斥他,许安使个眼色,让他稍安匆躁。
“被人牙子带走不是很好吗?至少会让你们吃饱肚子,病了也有人医治。”沈彤反问。
“我们不要分开,人牙子会把我们卖给不同的人。”一个颤颤的声音说道,说话的是一直很乖巧的小妹。
“你们?就是你们三个人吗?你们是亲生兄妹?”沈彤好奇地问道。
“我们虽然不是亲生的,可我们就是兄妹,我们要同生共死。”小妹一边说一边走到韩无忌身边,学着他的样子挺起胸脯。
“哦,原来是这样”,沈彤点点头,随即转身向巷子外面走去,“那就把你们三个人卖到同一个地方同一个人吧。”
见她向外走去,许安和路友也大步跟上,芳菲瞪了韩无忌和芳菲一眼:“你们别傻站着了,背上阿少跟着我们走啊,别等我家小姐反悔了不想卖你们了。”
小姐有她一个就够了,既然要让这三个孩子跟着,那就是要把他们卖掉。
韩无忌怔怔,小妹用手肘碰碰他:“那位小姐会把阿少的病治好,才把我们卖掉的吧。”
是啊,生病的孩子肯定没有人肯买,所以那位小姐一定会把阿少治好,而且大夫也说了,阿少不是大病,喝上两三副药就能治好。
看看地上烧得迷迷糊糊的阿少,韩无忌再也不去多想,他扶起阿少,背在身上,可他也只是个瘦巴巴的孩子,刚把阿少背起来,就是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小妹连忙扶住他,摇摇晃晃地跟在芳菲身后向巷子口走去。
身后传来孩子们的惊呼声:“你们去哪里?带上我们吧。”
韩无忌艰难地转过身来,他看着那一双双期待的眼睛,不知该说什么。
前面传来芳菲的喊声:“你们快点啊,小姐走远了。”
韩无忌咬咬牙,用力把阿少的身子向上抬了抬,和小妹一起,蹒跚地走出了巷子。
前面或许是龙潭虎穴,但是那位小姐会给阿少治病,只要把阿少治好,龙潭虎穴就龙潭虎穴吧,他经历过的苦难还少吗?
第二二六章 别笑
官驿里有郡主下榻,护卫比以前多了一倍有余,驻军派来五百名军将守在这里,府衙的官差也无法靠近,只能远远地驱赶想要一睹郡主风采的百姓。
沈彤是郡主身边的人,军士自是不会拦她,但是背着阿少的韩无忌却被拦下了。
许安笑容满面正要解释,恰好看到宜宁郡主身边的嬷嬷走过来,那位嬷嬷身怀武功,曾经跟随沈彤从密道里去过樊家。
看到沈彤带来的三个孩子,嬷嬷问道:“沈姑娘,他们是......”
“他们是殉职兵士们的遗孤,那个孩子在发烧,大夫开了方子,将养两日就好。”既说了孩子们的身份,又说了孩子并无恶疾,不用担心会把病气过给郡主。
嬷嬷道:“昨天郡主还提起这些孤儿,很是心疼,让他们进去吧,我让人安排房间,让他们和侍卫们住在一起。”
“让他们跟着我们一起住便可。”许安忙道。
嬷嬷认识许安和路友,那日进密道时,他们也一起同去,彼此算是共过患难的。
“那也好,就是这个小女娃......”她看向小妹。
“不,我要和他们在一起,我能照顾阿少的。”小妹抢着说道,紧紧抓住韩无忌的衣袖,生怕会有人把他们分开。
嬷嬷有些为难,这女娃有七八岁了啊。
“无妨,就这样吧,这些日子,他们三人相依为命。”沈彤说道。
嬷嬷看着那三个瘦骨嶙峋的孩子,心中一酸,便不再多说。
宜宁郡主刚刚把前来拜访的女眷们打发走了,正懒洋洋靠在湘妃椅上,听说沈彤回来了,忙对丫鬟说道:“快去把彤彤请过来,看她从街上买回了什么。”
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她的东西用十辆车也装不下,却还要惦记着街上的东西。
沈彤两手空空地进来,宜宁郡主很失望:“什么也没带回来吗?”
“带回三个孩子,其中一个还病着,芳菲已经去给煎药了。”沈彤在宜宁郡主对面的杌子上坐下,顺手拿起长几上的团扇把玩。
“这是知县家的小姐亲手绣的春扇,有十二柄呢,你挑几柄,赴宴的时候装装样子也挺好的。”宜宁郡主还没说完,自己就哈哈大笑起来,她不记得沈彤用过团扇呢,所以这团扇给了沈彤,也就是装淑女用的。
沈彤没笑,板起脸来,轻摇小扇,生硬地问道:“是这样吗?”
“哈哈哈。”宜宁郡主笑得直晃脚,她忽然不笑了,瞪大了眼睛打量着沈彤。
“郡主看我做什么?”沈彤好奇地问道。
“彤彤,你这样真的很漂亮,而且还很高贵,你把头发留长,梳个双螺髻,西安城里就属你最美了。”宜宁郡主边说边探过身子,拽了拽沈彤的头发。
沈彤的头发垂在肩头,还是小女娃的模样。
活了两世,还没有人这样夸过她,沈彤咧嘴笑了,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贝齿。
“别笑,笑不露齿。”
宜宁郡主连忙纠正,可是晚了,沈彤哈哈大笑起来,于是宜宁郡主也跟着一起大笑,嬷嬷从外面回来,远远的就听到屋里的笑声。
“沈姑娘,那孩子已经喝了药,这会儿睡了,灶上把热水送过去了,那个大的在洗澡,女孩子带到我屋里去洗了,走的时候,她凄凄惶惶,一步三回头,生怕这一去就不能再见到哥哥们了。”嬷嬷说道。
“他们年纪小,来到陌生的地方,难免会有些胆怯。”沈彤说道。
宜宁郡主来了兴趣,对沈彤道:“昨天我拿了三千两银子给知县,让他们去安置这些孩子了,不知道够不够。”
三千两,那是杯水车薪。
“如果只靠救济,他们自己不去自救,多少银子也不够。”沈彤想起被衙门勒令不能出来乞讨的孩子们,在心里叹了口气。
“那怎么办呢,不如我告诉父王,看看父王有什么办法吧。”宜宁郡主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以前遇到灾年,丁夫人会以她的名义去给灾民施粥,可也就是施上几天粥而已。
“可以派人过来,把这些孩子收容到一处,愿意去大户人家当小厮当丫鬟的,可以教他们规矩;愿意从军的,也可以送到军营里;愿意学手艺当伙计的,可以让那些铺子们来挑人;还可以办个善堂,让年纪小的,和想读书的孩子留在善堂里,请先生教导他们,即使读书不成,也不会走上邪门歪道。”
沈彤边说边掰手指头,样子很是有趣,可是没有人留意她的小动作,宜宁郡主和嬷嬷全都睁大了眼睛,全神贯注地听她说下去。
“是啊,无论是大户人家还是小门小户,都要买小厮买丫鬟,与其从人牙子那里买,还不如从这些孤儿中挑选,孤儿们有地方住,有饭吃,还能养活自己。”
“还有那些铺子,也可以用他们当学徒当伙计,西安城里的铺子不够,还有榆林的。”
“想当兵的更好啊,三哥和七哥像他们这么大时,都已被父王扔到军营里当小兵了,军营里的人不知他们的身份,把他们当成寻常小兵,他们能,那些孩子里想要当兵的一定也能。”
“读书最好,吃了这么多的苦还想读书的孩子都是心有大志的,即使当不了秀才举人,能写能画也是本事,街上代写书信的还能三餐不愁呢。”
宜宁郡主和嬷嬷你一句我一句,这是宜宁郡主从来不曾留意过的事情。
“如果我去做这件事,那些人会不会说我沽名钓誉?”宜宁郡主虽然年纪小,但是王府里长大的孩子,所见所闻自是寻常少女不能比的。
“这是成百上千的孩子,也是成百上千条性命,和救人的事相比,那些只会在背后嚼舌头的人又算得什么?”沈彤冷冷地说道,她想起后巷里那些饿得站不起来的孩子,她也想起了前世在死士营里的自己。
这些孩子,会不会被带进死士营里,成为新的死士?
她不想。
她也不想让这些孩子从乞儿变成小偷,变成打家劫舍的混混闲帮。
她更不想让他们变成乱葬岗上无主的孤坟。
他们,应该生活在阳光下,而不是见不得光的后巷。
第二二七章 施粥
宜宁郡主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兴趣,她洋洋洒洒写了几页信,让人连夜送去西安,呈给父亲。
她不急着回西安了,她要带着那些孩子一起回去。
“我要让衙门搭粥棚,让乞儿们去喝粥,他们把人藏起来的,施粥的银子要让他们出。”听说孩子们因为不能乞讨,饿得站不起来,宜宁郡主大怒。
难怪父王曾说,不要去相信眼前就能看到的东西,因为那些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
她越想越气,恨不得连开善堂的银子也让那些衙门里的老爷们去出,还是嬷嬷劝她:“他们的俸银能有多少,您让他们出银子,还不知这些银子要着落到谁的头上,如果是富商巨贾还好,可如果是从百姓身上榨出来呢,那岂不是好心办坏事。”
宜宁郡主是听劝的。
她是王府庶出,生母并不得宠,若非是王妃把她养在膝下,她也只是一个庶出的女孩而已。
从小她就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父王疼爱她,可也是有底限的,她是秦王的女儿,父王给了她荣华富贵,锦衣玉食,而她就要担起得到这一切要面临的风险与责任。
她和兄长们一样,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不能像普通孩子那样恣意长大。
所以,她只在一定的程度上任性,任性得可爱,任性得没有人会责怪她。
她听取了嬷嬷的劝说,派人去了衙门,只说她的那三千两银子,要拿出来施粥。派去的人临走的时候,暗示知州大人,他们勒令乞儿不许出来乞讨的事,郡主已经知晓了,而且很生气......
因为郡主知道了,所以才会让人来落实那三千两的用途。
知州大惊,连忙让人去把城中的大户全都请来,郡主说了银子要施粥,你们当然也不能袖手旁观,有钱的出钱,有米的出米,不想出钱不想出米的,那就出木材出柴禾,总之,一个也别想跑,全都要掏腰包。
官驿里,沈彤回到自己房间时,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小女娃,远远的,她还以为是芳菲。
小女娃身上的衣裳是芳菲穿过的,有些大,不合身,但是鲜艳的颜色,柔软的衣料,把小女娃衬托得白白嫩嫩,她的头发修剪过了,扎着红头绳,小女娃的脸蛋也是红扑扑的。
“沈姑娘,韩无忌说我们不能白让您养着,您给我们找点活干吧,什么都行,我们什么都能干。”
客栈有三层,郡主和沈彤住在三楼,女眷住的地方,就连侍卫们都不能轻易上来,韩无忌当然也不能,所以才让小妹来说。
沈彤想了想,道:“郡主要在城里施粥,你们照顾好阿少,就过去帮忙吧。”
“施粥啊”,小妹咽了下口水,虽然肚子已经吃得饱得不能再饱,可是听说要施粥,她还是想了一下喷香的米粥,“好啊,我们去。”
小妹欢快地跑下楼去,头上的红头绳一颤一颤的,像是蝴蝶的翅膀。
“小姐,要把他们放到哪里去卖呢,明天奴婢去找个人牙子吧。”回到屋里时,芳菲正在翻找自己的旧衣裳。
说是旧衣裳,其实并不旧,大多都是在榆林缝的,郡主收了很多礼物,当中就有数不清的衣裳料子,衣裳料子送到沈彤这里,沈彤就让芳菲学着做衣裳,于是芳菲就多了很多件或大或小或肥或瘦的衣裳......
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可以接收这些衣裳的人了,芳菲很高兴。
“这条裙子短了,那件小袄的袖子也太短了,小妹穿着应该正合适。”芳菲找衣裳找得兴高采烈,只是片刻就把要找人牙子卖人的事儿给抛到脑后了。
沈彤在一堆衣裳里给自己找了个能坐的地方,看着芳菲折腾衣裳,杂乱而热闹。
喝了两副汤药,阿少的病就好了,只是脸色还是青青白白,瘦得可怜。
城里的粥棚搭了起来,有二十几座,从街头排到街尾,数得着的大户人家全都出来施粥了,那些躲在深巷破庙里的孩子们,被官差驱赶着来喝粥。
虽然官差们吆五喝六今人生厌,但是事实终归是朝着预定的方向进行了。
又过了几日,秦王有了回音。
秦王在信里称赞了女儿一番,并将在西安附近的一座一千亩的大田庄给了宜宁,用来安置这些孤儿,并且派了两名文吏,两名太监,帮着宜宁郡主承办这件事。
宜宁郡主大喜过望,她猜到父王会同意,但是她没有想到父王不仅同意了,而且还给了她一座大庄子。有了这座庄子,孩子们就有了栖身之地。
韩无忌带着小妹去粥棚帮忙,阿少身子太弱,留在了官驿里。韩无忌和小妹站在沈彤身边,他们穿着干净整齐的衣裳,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就连指甲缝里也洗得没有一点泥。
“快看,那是小妹。”
“旁边的是谁?”
“是小韩吗?原来小韩长得这个样子。”
来喝粥的孩子们七嘴八舌,他们能一眼认出小妹,是因为小妹原本也是干干净净的,可他们不认识韩无忌了,印像中从来没有看清过韩无忌的脸,他的脸一直都很脏,头发乱糟糟,遮着额头和眉眼,只能看到藏在头发后面的那双眼睛很亮很亮。
小妹欢快地和孩子们说话,不管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她说的是嬷嬷教给她的,郡主要带大家去过能吃饱饭的好日子了。
孩子们有的相信,有的不相信,第二天来喝粥的孩子少了许多,他们是躲起来了,担心被带走后过得还不如现在。
小妹很委屈,她没有说谎,她说得都是实话,为什么还有人不相信。
“韩无忌,你为什么不说话,你如果和我一起说,他们一定会相信的。”
韩无忌紧抿着嘴唇,依然一语不发。
这时又有孩子来领粥了,小妹顾不上许多,继续去和这些孩子们说。
有个孩子悄悄对小妹说:“你也快跑吧,我听说有人用小孩的心肝脾肺入药,他们一定是要把我们骗走,然后开膛破肚。”
小妹从没有听过比这更可怕的事,她吓得哇的哭了出来。
第二二八章 平淡
“信或不信,走或不走,决定的人是他们,不是我们。有了第一批,才会有第二批、第三批。”沈彤拍拍小妹的肩膀,安慰她。
从那天起,小妹什么也不说,只是帮着施粥,有孩子问她,她就笑着说:“阿少的病治好了,我们天天都能吃得饱饱的。”
几天后,第一批四十几个孩子跟着宜宁郡主出发了。
他们没回西安,而是先去了那座田庄。西安城里很多夫人小姐们已经等候多时了,家什、衣料、米面,有的送来婆子丫鬟,有的把自家女眷送来给郡主帮忙……
宜宁郡主悄悄对沈彤说道:“一个个穿得像赴宴似的,这是来干嘛的?”
沈彤哈哈大笑。
宜宁郡主遂让她们把东西留下,丫鬟婆子连同她们自己全都找个借口打发走了。
阿少的病已经好了,沈彤把三个人叫过来,问道:“你们是留在这里,还是离开?或者你们有什么打算,如果想去西安讨生活,我们带你们一程。”
沈彤不但履行约定把阿少的病治好了,而且还把三个人养得水水灵灵,除了没有卖掉他们,当日她在破巷子里说过的话全都做到了。
这些日子,除了小妹,她几乎没和他们说过话,更没有嘘寒问暖。
三个孩子互望了一眼,小妹伸手拉拉阿少的衣袖,阿少还是有些瘦弱,但是脸上红扑扑的,已经有了血色。
阿少的嘴角动了动,没有说话,他看向韩无忌。
韩无忌目光犀利地注视着沈彤,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们欠你的,还没还。”
沈彤微笑:“先欠着吧。”
先欠着,是什么意思?
债总是要还的,只是不到时候?
还是欠得久了就不用还了?
“不,我们不欠债!”韩无忌的声音里有着属于孩子的尖锐,不让人讨厌。
“那你们怎么还?”沈彤好奇。
“你救了我们一条命,我们还你一条命。”韩无忌大声说道。
一旁的芳菲再也忍不住了,她撇嘴:“我家小姐才不会要你们的命。”
韩无忌没理她,一双眼睛如鹰般锐利,死死等着沈彤,一副你不答应我就逼你答应的架势。
沈彤嘴边的笑意没有了,她神情淡淡:“哦,好的。”
好的。
就这样简单。
但是她没有说让他们如何还命,她什么也没有说。
从那一天起,沈彤走到哪里,那三个孩子就跟到哪里,她回到西安,三个孩子跟到书院街,许安腾出一间屋子给他们住,饭做熟,孩子们就来吃,还会帮忙摆碗筷洗碗,但是忙完了,韩无忌和阿少就会轮流在沈彤家门口巡逻,阿治叫他们回来,他们不理会,还是继续巡逻。
白天的时候,除了小妹像膏药似的跟在沈彤身后,韩无忌和阿少也轮流跟着,沈彤逛街,他们远远跟着,沈彤去铺子,他们守在铺子外面。
芳菲急了,叉着腰质问:“你们整日跟着我家小姐要干嘛?”
韩无忌冷冷的说:“等着还她性命。”
“我家小姐可厉害了,不用你们保护,你们被她保护还差不多。”芳菲第一次气自家小姐了,说好要把他们卖掉的。
过了一会儿,小妹来找沈彤,说道:“沈姑娘,我们不会碍事的。”
沈彤哦了一声,道:“明天我要跟着先生读书了,你们一起吧。”
这就是不轰他们走了?
小妹兴高采烈地跑了,沈彤看着她的背影,忽然对这三个孩子多了兴趣。
沈彤口中的先生是萧韧帮忙请的,姓迟,从进士出身,曾经在西秦军里做过随军文书,打仗的时候被鞑子砍下一截腿,行动不便,所以沈彤每天要去他家上课。
沈彤去上课的第一天,递上一张银票:“他们四个是我身边的人,我想让他们一起听课,多认几个字。”
她口中的他们是指芳菲和那三个。
迟先生哈哈一笑,把银票还给她:“我讲课,他们想听就一起听,不用多付束俢了,你若不好意思,就送我几坛西凤酒吧。”
先生好酒。
沈彤也不客气,笑着答应。
“我给先生缝件衣服吧。”芳菲喜欢做衣服,可是做得不好。
“我和芳菲姐姐一起做!”小妹欢快地喊。
芳菲冲她皱皱鼻子,你会做啥啊。
“我们给先生挑水扫院子。”韩无忌说道。
“我们还能给先生洗衣裳。”这是阿少。
迟先生看上去心情不错,摸着山羊胡子说道:“好,都好。”
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从这天起,沈彤便带着他们,每天上学下学,日子如水般过去。
春去夏来,夏天的燥气还没有过尽,中秋近了。
第一批四十几个孩子不久就只余二十个,有的去了大户人家当丫鬟小厮,有的进了铺子当学徒,自力更生养活自己,余下的孩子要么还小,要么想读书,便留在了田庄里,有先生教他们读书认字,有婆子照顾他们饮食起居。
宜宁郡主第二次派人去施粥时,有些孩子自发地跟着,这次接回六十几个孩子。
宜宁郡主每次去田庄,都会叫上沈彤,沈彤要上课,还要去田庄,一来二去变得很忙碌。
而萧韧也很忙,自从杀了忽儿金,他就正式统领军队,而不再是单单的亲卫。
因此,夏至以后他就没有回过西安,倒是大饼隔三差五就往百卉堂跑,和阿治王双喜混得很熟。
小柴已经读完三本书,他读得很快,可是读完又忘了,于是再读一遍……
书院街上的沈家,江婆子很能干,她的话不多,但是很暖心,黄氏和欣妩都很喜欢她,沈彤偶尔会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但她什么都没有说。
欣妩越发的心灵手巧,没事时,她就给田庄里的孩子们做鞋做衣裳,沈彤去田庄时带过去,慢慢的,沈家大姑娘心善又擅长女红的名声便传了出去。
沈彤去读书以后,黄氏曾经问过欣妩,想不想和妹妹一样去读书,欣妩笑着撒娇:“阿娘,我不是读书的材料,再说,我只想在家陪着您。”
第二二九章 初一
中秋刚过,宫里终于传出了好消息,林淑妃有了身孕。
这是小皇帝的第一个孩子,消息传出,朝野上下一片喜气洋洋。
可惜这份喜悦没有持续多久,随着林淑妃的小产而告终。
林淑妃悲痛欲绝,她已经很小心很小心了,可孩子还是没有了。
至于小产的原因,太医给出的原因是林淑妃操劳所致。
很快,宫里便传出来,林淑妃去给皇后请安时,皇后没有赐座,林淑妃站了一个时辰,当天夜里就发作了。
这些话传到太皇太后耳中,她让身边的嬷嬷去林淑妃住的福秀宫问询,林淑妃哭得肝肠寸断,什么都不说,倒是她身边的宫女红着眼圈说那日淑妃娘娘的确是去皇后宫里请过安。
嬷嬷心里便就明白了,回去如实禀告了太皇太后。
恰好这时,已经很久没有踏入朝阳宫的皇帝来了,他跪倒在太皇太后膝下嚎啕大哭,他的皇儿没有了!
他已经没有了父亲,现在又没有了孩子,他只有太皇太后皇祖母了,他真的是孤家寡人,克父克子的天煞孤星。
皇帝以头捶地,捶得金砖咚咚作响,捶得额头头破血流。
看到自己的鲜血滴下来,皇帝吓得顿时昏死过去。
这一次是真的昏死过去,他从未见过自己流了这么多血,他一定是要死了。
太皇太后也吃了一惊,匆忙赶来的太医,是太皇太后信任的人。他冲太皇太后点点头,太皇太后就明白了,这一次不是装的。
皇帝被抬回自己宫里,太皇太后让人叫来了皇后。
皇后满心委屈,那天林淑妃的确去给她请安了,她要赐座,林淑妃却说身子不适,不能久留,皇后知道龙胎珍贵,自是不会留她,可是现在林淑妃的孩子却成了被她害死的。
她叫了那日的宫女证明,但那些人都是她宫里的人,太皇太后呵呵冷笑,自是不会相信。
皇帝当然也不信,他躺在病床上,用枯如鸡爪的手紧紧抓着皇后的手腕,声嘶力竭的喊道:“梓童,你恨朕宠爱林淑妃,那你就报复朕好了,为何要害朕的孩儿,朕已经没有父母了,你连朕唯一的骨血也不放过,你好狠!”
皇帝的这番话很快就从宫里传了出去,皇后善妒害死皇脉的消息传得满城风雨。
而太皇太后似乎并不想为皇后洗白。
随着春节的走亲访友,这件事越传越烈。
皇后已经很久没有走出她的宫殿了。
她也无处可去。
太皇太后不见她,皇帝不见她,宫人们见到她吓得瑟瑟发抖。
皇后很想向祖父诉说自己的委屈,可是祖父没有进宫。
她常常望着院内光秃秃的树枝发呆,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晚上,祖父指着墙上的画像,对她说的那番话。
那时她以为自己做好了准备,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她以为自己能够面对一切。
现在想一想,当年的自己是多么可笑。
她拿起一把刀,划向自己的手臂。
刀子锋利,鲜血涌出,很疼,也……很痛快,前所未有的痛快。
……
这个冬天很冷,冷得彻骨,据说冻死了很多人。
大年初一,太皇太后正在主持大朝会,接受内外命妇的朝拜。
久未露面的皇后也在,她头戴九凤冠,宛若石像般坐在太皇太后下首。
有小内侍过来与大太监贾耐低语,被太皇太后看到,问道:“鬼鬼祟祟的怎么了?”
贾耐不敢隐瞒:“回禀太皇太后,林淑妃薨了。”
宫里虽然有地龙,有炭盆,可是小产后的林淑妃却还是没有挺过来,终于撑不下去,薨了。
命妇们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有几个还悄悄看向皇后。
太皇太后并不介意,嗯了一声,贾耐忙让小内侍退下,命妇们缓过神来,继续依次给太皇太后和皇后拜年,说着吉祥话。
那日,所有人都走后,皇后生母、护国公夫人在太皇太后面前长跪不起……
承乾坤宫里,皇帝很兴奋,苍白的脸上透出淡淡的红润。
他抓着京泽的手腕,激动地说道:“护国公夫人还在跪着是吧?太皇太后是要废后了吗?”
京泽有些不忍心,可也不敢瞒着:“还没有。”
“林淑妃已经死了,太皇太后为何还不废了那个贱(防)人,京泽,你说是不是死的人还不够?”不知是因为失望,还是太过激动,皇帝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已经让林淑妃和腹中孩子都死了,可皇后还是皇后,太皇太后今天还让她出席大朝会。
这个女人活着就是在等着他死,等着做太后,等着做太皇太后。
不,不行!
京泽心里一沉,忙道:“太皇太后应该还在考虑,圣上急不得啊。”
“不不不,太皇太后一定是嫌死的人还不够,怎么办呢,朕只有一个妃子怀上龙脉了啊,京泽,怎么办啊,朕很没用是不是?”
没有妃子怀孕,那他还能让谁死?
毛贵妃吗?
毛贵妃是杨锋的外孙女,和皇后一样的,都是和杨家有关的人。
他讨厌杨家的女人,他根本没有办法和她们行(防)房,更加不能令她们怀孕!
皇帝急得走来走去,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他该怎么办?他该让谁去死?
想到最后,还是觉得这个人非毛贵妃莫属。
就是她了。
“京泽,你想办法,找个男人进宫!”皇帝重又变得兴奋无比,这个办法太好了,他为自己能想出这个办法而得意。
京泽吓得簌簌发抖,他磕头如捣蒜:“圣上,这使不得使不得啊,奴婢不敢。”
“这是朕的命令,你敢抗旨不遵吗?”皇帝盛怒。
京泽哭了,他趴在地上:“圣上啊,这会被发现的,一旦被发现……奴婢死了无妨,可圣上怎么办啊!”
皇帝越发不耐烦起来,他拿起桌上的砚台砸下去,京泽哀号一声……
皇帝打伤京泽的消息传到太皇太后耳中,但是她不知道原因,让人去问,才得知,原来是因为林淑妃薨逝,皇帝伤心到一时失控,错手打伤了京泽。
第二三零章 对与错
定国公府里,世子萧祎急匆匆走了进来,关门时用力过猛,锦袍一角夹在门缝里,只好重又将门打开,把锦袍抽了出来。
定国公萧长敦紧锁浓眉,审视着已经人到中年的长子。长子虽然资质平平,但是为人踏实、沉稳豁达,哪怕是年少的时候,也没有像今天这样毛手毛脚。
“守江,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守江是萧祎的表字。
萧祎抹一把额头的薄汗,顾不上刚刚的失仪,明知父亲在内书房时,除了候在外面的阿马,不会有其他下人,可是他还是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父亲,宫里传出话来了。”
萧长敦深锁的眉头没有松动,这些日子以来,宫里的事情早已传遍朝野,他闭门不出也全都知道了。
这个时候,没有消息才是最好的消息。
现在传出话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说的什么?”萧长敦沉声问道。
萧祎的嘴角动了动,似是难以启齿,但是最终还是如实说了出来:“林淑妃腹中的孩儿,并非死于皇后之手,而是......而是......”
那两个字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
萧长敦的脸色陡然变了,变得煞白没有血色。
他终于明白成熟稳重的长子为何会失态,他也终于明白林淑妃为何会在大年初一这个吉祥喜庆的日子里死去了。
林淑妃的死不是凑巧,而是必然。
“是皇帝,对吗?”区区五个字,萧长敦却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他还是不敢相信,真的会是那个孩子吗?
那个孤苦无依,悄悄给他递信求助的孩子。
“自从林淑妃有孕之后,那位每日都会去福秀宫,可能就是那时下的手,林淑妃恐怕也是知晓的,但是她不敢说出实情,只好顺水推舟推到皇后头上,可是那位终归是放心不下,还是把她灭口了,林淑妃是被闷死的,京泽下的手。”
从得到消息到现在,萧祎还是难以置信。
萧长敦已经从最初的惊讶中恢复过来,脸上渐渐有了血色,他面沉如水,道:“这是京泽递出来的消息?”
“是,京泽正在养伤,趁着咱们的人去看望他的时候,把信悄悄递出来的。”萧祎说道。
萧长敦没有说话,他反剪着手在屋里慢慢踱步。
萧祎知道,这是父亲的习惯,每当他这样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有重大决定。
萧祎默默伫立一侧,珍宝阁上的西洋钟发出嗒嗒的声音,像是在催促着什么。
终于,萧长敦停下了脚步,他转身看向站在一旁的长子,一字一句地说道:“京泽不要再留了。”
萧祎怔怔一刻,父亲是要让京泽死吗?
为什么?
京泽是那位身边最得力的人,如果京泽死了,那位可以信任依靠的人就更加少了。
“京泽已有二心,他让我们知晓这件事,无非想让我们与皇帝离心。如果他将这些事告诉太皇太后或者其他人,皇帝的名声就会受损。”
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萧祎感觉父亲的声音干巴巴的,听不出抑扬顿挫,如同木车轮子推动时那单调平缓的声音。
“......父亲,皇帝连自己的骨肉都要......”
萧祎无法说下去了,他看到父亲无奈的目光。
从少年到中年,萧祎从未违拗过父亲,这一次他仍然不会。
他没有再说话,默默地走出父亲的内书房。
房门被轻轻关上,室内恢复了宁静。
萧长敦颓然地瘫坐在太师椅上,他像是老了十岁,这一刻,他只是一个老人。
“二弟,或许你说的是对的。”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这么多年了,是对是错早就没有用了。
坐在龙椅上的终究还是皇家正统,太祖皇帝的嫡长孙,即使不是皇家,即使只是寻常百姓,能够做上大家长的,也只能是这个人。
所以,二弟说的对,而他坚持的也没有错。
......
深宫里死个人就如同死只苍蝇死只蚊子。
即使那个人是皇帝身边最得力的太监也依然如此。
京泽是重伤不治死的,谁也没有想到,只是被砚台砸破了头而已,竟然也会死人。
当然,砚台砸破头是会死人的,只是京泽前两天已经大好了,可是最终还是没有挺过来。
最伤心的还是皇帝,除了伤心,还有自责。
打伤京泽的是他,他没有想把京泽打死,他只是因为林淑妃之死太过伤心,伤心得一时失控而已。
虽然拖了几天才死,可是京泽毕竟是被皇帝打死的,因此京泽的死悄无声息,内侍们在私底下也不敢谈论。
皇帝念旧,赏给京泽一副上好棺木,京泽得以体体面面地下葬。
可是皇帝依然伤心,接连几天的早朝他都没有出现。
皇帝没有上朝,文武百官便能一目了然地看到龙椅后面摇曳的珠帘。
珠帘用的是上好的南珠,太皇太后喜欢珍珠,她所在之处,都会装点着最好的珍珠。
太皇太后端坐在珠帘后面,她的声音冷静沉稳一如往昔。
“皇帝并非抱恙,他只是伤心林淑妃的早逝,如今后宫空虚,本宫想为皇帝选妃,充盈后宫,早日开枝散叶,诞下麟儿,众爱卿可有异议?”
当然没有,皇帝尚无子息,就算再纳多少嫔妃也是应该的。
这件事便交由宗人府去办了。
这一次,太皇太后并没有合适的人选,她也没有像上次那样仔细考虑这件事。
上一次她内定了毛贵妃和林淑妃二人,可是事实证明,这并非是最佳人选。
当然,最让太皇太后恼怒的还有皇后。
她曾经寄予希望的皇后,在林淑妃这件事的处理上,让她极为失望。
无论林淑妃腹中孩儿是否皇后的手笔,皇后身为后宫之主,也不能让流言四起,传遍宫闱。
再说,林淑妃的孩子是皇帝目前唯一的血脉,皇后万万不能下手祸害,林淑妃即使母凭子贵,也无法威胁到她的地位,可是她却在这个时候出手,可见目光之短浅,行事之鲁莽。
退朝后,太皇太后让人叫来了毛贵妃。
同为她的侄孙辈,在进宫之前,毛贵妃远不如皇后与她亲近。
并非是毛贵妃不想讨好太皇太后,而是太皇太后不喜欢她的母亲杨氏,虽然杨氏是太皇太后的亲侄女,但是太皇太后却不喜欢她。即使如此,太皇太后也并没有苛待过毛家,这从毛元玖的平步青云就能看得出来。
第二三一章 毛贵妃
毛贵妃刚刚及笄,她长得细眉细眼,加上尖尖的下巴,看上去有几分狐媚。
她的样貌随了母亲杨氏,这也是太皇太后不喜欢杨氏的最初原因。
在太皇太后看来,一个人的样貌决定着她的德行。如果杨氏不是生在杨家,而是生在小门小户,那么杨氏免不了会做些狐媚之事。
因此,太皇太后从未给过杨氏好脸色。
杨氏也有自知之明,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她也不会像杨家其他女眷那样,有事没事都要往太皇太后面前凑。
而且杨氏也很低调,她很少出现在京中女眷们的社交圈子里,在她成为尚书夫人后,她更加谨慎,除非是无法推掉的婚丧嫁娶,否则京中女眷们想要见她一面都是难上加难。
正因如此,毛贵妃早早地便代替母亲出来应酬了。毛大小姐毛月如在京城的贵女之中很有名气,甚至超过了从小被做为皇后培养的杨皇后杨兰舒。
即使这样,在毛贵妃进宫之前,太皇太后也很少像对其他小辈一样,隔三差五叫她进宫。
此时此刻,坐在太皇太后面前的毛贵妃心中忐忑,她担心太皇太后会提起那件令她难堪之极的事。
可是怕什么来什么,太皇太后不但提了,而且还是当着一屋子宫女太监们提的。
“林氏已经不在了,你也该想想法子,总不能等到新人进了宫,你还是完璧吧。”毕竟是上过战场的女子,这样令人尴尬的话,太皇太后就大咧咧说了出来。
太皇太后打量着毛贵妃,如同打量着一件烧坏了的瓷器。
偏偏这件瓷器还是混在上好瓷器里面,原本是想要鱼目混珠的,可是却被人一眼识破。
下等坯子就是下等坯子,即使是用了最上等的材料烧制,可还是个贱坯。
毛贵妃面红耳赤,羞得恨不能钻进金砖地缝里去。
那是她不堪回首的过往,也是被宫人们私底下当成笑料的过往。
她进宫后,皇帝宿在她的月华宫。香汤沐浴后,她款款走到皇帝身边,娇羞得宛若枝头初绽的桃花。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她恨不能死去。
皇帝一把将她推倒在地,自己睡下了。
皇帝没有让她起来,她不能起来,这就和皇帝没赐座,所有人就要站着是一个道理。
那一夜,她趴在地上,如同一条将死的狗。
第二天清晨,皇帝醒来,看到地上的她,吃惊地问道:“爱妃喜欢睡在地上吗?”
皇帝说话的时候,竟像是完全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当然更不记得是他把他的爱妃推倒在地的。
这件事很快就传了出去。不久,皇帝又去了月华宫,这一次没有把她推倒在地,而是直接对她说:“爱妃啊,朕看到你就雄风不振,究竟为何?”
从那以后,皇帝便再也没有踏进过月华宫半步,反而对一起进宫的林淑妃宠爱有加。
林淑妃有了身孕,而她则成了宫中经久不衰的笑话。
她的嘴唇微微颤抖,虽然早就做好了准备,可是当太皇太后毫不顾忌地问起时,她还是不知如何作答。
良久,她才说道:“这事上,妾身也急。”
这几个字说出口,她的脸更红了。
要多么不要脸,才能说出这种话啊。
可是她还有脸吗?早在皇帝把她推倒在地的那一刹那,她就没有脸了。
母亲说的对:“你进宫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可是娘帮不了你,娘甚至后悔,在你刚刚出生的时候,为何没有假说你死了,把你送出去抚养。你的身上流着杨家的血,就逃不过这一劫。不要想着会飞上枝头做凤凰,杨家只出过一只凤凰,也只是那一只而已。”
可是她们没有办法,母亲没有办法,她也没有办法。
她还是进了宫,她还是要独自面对这一切。
毛贵妃用尽全身的力气,让自己不要哭出来。
她红着脸,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在外人看来,她是娇羞得难以自己。
“太皇太后,您要帮帮妾身啊。”
太皇太后久久地看着她,眼睛里有鄙视,有不屑,还有嘲讽。
可是还能怎样?
皇后的名声已经毁了,宫里位居高位的杨家女人,也只有她毛月如了。
除非再在杨家找个女子,可也要先废了她这个贵妃才行,否则那女子也只能屈尊在妃位之下。
当初之所以让林淑妃进宫,便是太皇太后权衡之后才决定的。
杨家已经占了一个皇后一个贵妃,四妃之中便不能再有第二个,否则就会引人垢病。
虽然杨家被人垢病的事情不计其数,但是朝野中一直有人在叫嚣着要让皇帝亲政,如果连皇帝身边的女人也是清一色的杨家人,那些好不容易被压下去的呼声便会重又响起。
因此,太皇太后才能容忍林淑妃得宠。
现在太皇太后又要为皇帝选妃了,也还会有杨家的女人进宫,但是她们也只能是皇后和毛贵妃的后补而已。
想通了这些事,毛贵妃低垂的头抬了起来,她看向太皇太后,眼睛里是热切的渴望:“姑祖母,孩儿真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您一定要帮帮孩儿啊。”
这一次,她面对的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太皇太后,她也不再是后宫之中的一个妃子,她是晚辈,而上面那位,是她最亲最亲的姑祖母。
太皇太后在心底冷哼一声,果然是个从小就出来应酬的,这副装模作样的作派比起严肃端方的皇后可强多了。
“行了,你这副狐媚子的手段就别用在哀家身上了,哀家看不上你这套,你省省力气,还是想想应该如何笼络住皇帝吧,哀家可不想皇帝身边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
毛贵妃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朝阳宫的,她似乎能看到身后那些宫女太监们掩嘴偷笑的样子。
一位堂堂贵妃,活得还不如胭脂巷子里的姑娘。
据说那些姑娘还有卖艺不卖(那个)身之说。
而她不能,她不配,从来就不配。
她没有回自己的月华宫,而是去了皇后宫中。
当她踏入宫门的那一刻,她眼中的屈辱便已荡然无存。
她不是皇后,她也不是林淑妃,在这宫里,她要自保,就要寻找助力。
皇后,会成为她的助力。
第二三二章 疼
“在这宫里,您和我其实是一样的处境,无论您承不承认,在别人眼里都是一样的。”
“您姓杨,我姓毛,但是在皇上眼里,我们都是杨家人,都是瓷器,只不过您是束之高阁的精贵瓷器,我是想摔就摔供他撒气的下等瓷器而已。精贵瓷器就是摆着,摆得久了,连看一眼都嫌灰多;下等瓷器今天豁个口明天裂个缝,破得寒碜了,就锔锔接着摔打撒气用。可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瓷器,一个供着一个砸着,不是他不想把我们砸成粉末永不超生,而是他不敢。”
毛贵妃的声音很美,婉转轻柔,美丽的声音用缓慢的语速说着悲凉的话,没有愤怒,没有怨怼,只有若有若无的嘲讽。
是嘲讽她,也是嘲讽自己,更是嘲讽那个恨不能把她们全都毁掉可却不敢的男人。
皇后一言不发,纤纤素手隔着衣袖抚摸着另一条手臂,那里在痛,痛彻心扉,痛得无比畅快。
她知道毛贵妃为何来找她,她也知道毛贵妃刚刚从朝阳宫出来。虽然她足不出户,可是但凡她想知道的事,总能知道。
就像林淑妃的死是一样的。
她没有说话,静静倾听,毛贵妃还在说,声音一如既往地好听。
“就在刚刚,妾身从朝阳宫里走出来时,忽然就想起了胭脂胡同的姑娘们,妾身不是想要污了您的耳朵,也根本污不了,因为那些姑娘或许比咱们活得体面。”
皇后的眉头动了动,这是本能的嫌弃。
但是她没有制止毛贵妃,只是放在手臂上的手指微微用了力气,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从手臂蔓延到全身,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真舒服。
毛贵妃那好听的声音里多了几分苦涩:“胭脂胡同的姑娘们,有的能卖艺不卖(那个)身,有的能自己挑客人,只挑自己看着顺眼的;而那些客人,无论是一掷千金的还是囊中羞涩的,无不是对姑娘们哄着骗着,宠着疼着。而我们,有这个命吗?”
毛贵妃的声音戛然而止,皇后的手指重重抓在手臂上,这一次疼得她冒出了冷汗,但是她的眼睛却忽然明亮起来。
皇后的手臂上早已伤痕累累,旧伤尚未愈合,又有新伤。
一刀一刀,那是她自己割的。
为此,她特意寻了一把华丽之极的刀。
刀不长,也不宽,就是用来削苹果用的,但是刀柄镶金嵌玉,华美精致得让人忘了这是一把刀。
所以,皇后觉得,用这柄刀割在自己的手臂上,才最合适。
......
胭脂胡同并不是一条胡同,而是三条胡同。
这三条胡同也不是在同一个地方,而且还有贵贱之分。
红袖招无疑是这当中最贵的。
正是桃粉梨白的季节,老板娘招红袖以一个极为优雅的姿势坐在椅子上,而坐在她对面的,却不是衣裳华丽的金主,而是一个青衣小帽的年轻人。
“小董,十妹有消息了吗?”这句话无疑是多余的,小董在平日里的身份只是一个小贩,冬天卖冰糖葫芦,夏天卖雪花酪,京城里的消息或许能听到一二,可是西安的消息,他却打听不来。
除非梅胜雪有信来。
梅胜雪已经很久没有写信回来了。
小董摇摇头,低头抠着手指。
“别抠了,再抠就把手指头抠破了。”招红袖没好气地说道。
小董立刻停止了动作,一脸茫然地看向招红袖。
招红袖叹了口气,埋怨道:“我知道她临走前去找过你,你为何不跟她一起去?董大娘已经不在了,你在京城无牵无挂,有你跟着她,我也就不用这样担心了。”
小董默不作声,梅胜雪去找过他的事,他猜到招红袖早晚会知道,可是他却一直没有想好应该如何向招红袖解释。
梅胜雪是受一清道人之邀去西安的。
前年秦王给太皇太后送来几颗人头,一清道人就是面圣的人。
那件事引起的轰动想瞒都是瞒不住的,何况太皇太后恨不能全天下都知道秦王不忠不孝大逆不道。因此,朝堂上发生的事很快传遍京城,梅胜雪便去见了一清道人。
招红袖和小董并不知道一清道人对梅胜雪说了什么,梅胜雪没有对他们说,他们也就没有问。
他们太了解梅胜雪的性格了,梅胜雪不想说的事,问了也没有用。
可是去年,梅胜雪忽然说要去西安,招红袖和小董不用猜也知道是一清道人让她去的。
红袖招是梅阁老生前给招红袖开的,招红袖自是不会弃之不顾,梅胜雪也不会让她离开京城,毕竟这些年来,他们得到的消息,十之八、九都是从红袖招的客人口中而来。
梅胜雪去找了小董,小董拒绝了。
“小董,当年我们有十个人,而这十个人里原本就没有你,你是接替董大娘才来的。你原本也不属于这里,如果你想退出,趁着十妹还没有回来,你就走吧。”
招红袖换了一个姿势,她的上身微微前倾,小董看着她,忽然感觉自己和她离得很近很近。
“我不走。”小董低声说道。
“你走吧,十妹回来以后,你想走也不行了,你忘了熊四保是怎么死的吗?”招红袖又叹了一口气。
小董当然不会忘记熊四保是怎样死的,无论是谁,经历过那一幕都不会忘记,也不敢忘记。
熊四保要退出,被梅胜雪一记飞刀杀死。
“招姐,你知道那件事我们是成不了的吧,可你为什么不退出?我知道你不怕十姑娘的。”小董像是忽然吃了熊心豹胆,他直勾勾地盯着招红袖的眼睛,目光热烈。
“我?”招红袖用纤纤玉指指向自己,像是没有想到小董会这样问。稍顷,她自嘲地笑了,“我这一辈子,哪里也不去,死也要死在红袖招。”
红袖招是那人给她开的,是她唯一的念想。
“你不走,我也不走。”小董忽然站起身来,大步走了出去。
招红袖怔怔一刻,连忙起身走到窗前。
窗外,衣著寒酸的小董走出了花团锦簇的红袖招,他没有回头,大步流星越走越远。
招红袖呆呆地望着那渐渐远去的身影,苦苦一笑。
真是个傻孩子。
第二三三章 传言
京城皇宫里的那些事,也传到了西安,而且这千里迢迢的传过来,就连味道也变了。
添了油,加了醋。
林淑妃那位除了会站队以外别无建树的祖父,被说成了战功赫赫不亚于霄云二十四将的大功臣。
林淑妃的孩子也不是操劳过度而小产的,而是被皇后娘娘一碗汤药落下的。
而且还是皇后娘娘拽着林淑妃的头发,亲手把汤药灌进去的。
离池先生的家不远,就有一家茶楼,茶楼里有说书先生。最近芳菲迷上了听书,有一次还带着小妹逃课去听书。
在念书这件事上,沈彤从不强求他们,他们想学就学,不想学就不学。
所以一来二去,真正跟着池先生读书的,也只有沈彤和阿少两个人。
就连韩无忌也不专心,常常独自坐在池先生家的台阶上,看着天空发呆。
今天芳菲又跑去听书了,估摸着沈彤要下学了,她才乐颠颠地回来。
“小姐小姐,皇后太坏了,林淑妃太可怜了。”
回家的路上,芳菲一直在重复这几句话。
沈彤没有理她,倒是小妹拉着她问三问四,总算有人回应,芳菲乐得把她今天听来的复述一遍。
小妹听得义愤填膺,沈彤却蹙起了眉头。
她已经从大饼口中知道了这件事。
虽然并不知道事实的真相如何,但是也决不会如说书先生口中这般。
且,秦王虽然会有意无意放出一些消息,但是却不会把每一件事都夸大其辞。
也就是说,说书先生口中的事,十有八、九并不是秦王的手笔。
这是普通百姓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结果。
沈彤无奈摇头,她对这事没有兴趣。
可是芳菲有兴趣,小妹也有兴趣,两人回家说给黄氏和欣妩听,她们惊讶得半天没有合上嘴。
她们说给江婆子听,江婆子连说造孽啊造孽。
看着江婆子胆小怕事的模样,芳菲就觉得江婆子一定没有见过杀人的场面,她就不一样了,她连装人头的革囊都拿过。
萧韧回到西安的时候,也听到了这些传言。
他已经几个月没有回来了,他连清水巷也没回,风尘仆仆去见秦王。
看到他回来了,秦王很高兴,笑着说道:“小七又长高了。”
闻言,周铮过来和萧韧比了比个子,果然,萧韧比他高出了一指。
“何止是长高了,小七还黑了呢,知道的是他去了边关,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去山西挖煤了。”周铮打趣道。
秦王哈哈大笑,对萧韧说道:“回来就多住几天,不要急着回去。”
正在这时,有内侍进来:“王爷,一清道长在外面了。”
秦王点点头,示意可以请一清道人进来。
萧韧对一清道人没有好感,听说一清道人来了,便对秦王道:“王爷,属下刚回来,还没有回清水巷,若没有别的事,就先回去了。”
秦王微笑:“路上劳累,你回去好好歇息,明天再过来。”
说完,秦王又叮嘱身边的内侍,让厨房整治一桌饭菜送到清水巷。
萧韧谢过,告辞出去,周铮也找个借口与萧韧一前一后走出秦王的外书房。
两人走下庑廊,便遇到迎面而来的一清道人。
许久不见,一清道人依旧仙风道骨,宛若谪仙,早就没有了当日被萧韧和周铮扔在大雨里的惨样。
而一清道人的徒弟朗月,一如往常站在大树下。
走出很远,看看朗月确实听不到了,周铮才对萧韧说道:“这个朗月你觉得他怪不怪?”
萧韧反感一清道人,连带着对朗月也没有好感,但也是因为没有好感,萧韧对朗月视如透明,从来也没有仔细留意过。
因此,听周铮这样说,萧韧就问道:“哪里怪了?”
“他从来都没有笑过啊!”周铮说道,他掰着手指算了算,接着说道,“朗月今年也只有十二岁吧,我认识他也有几年了,从没见过他笑。”
“一定要笑吗?”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周铮忽然想到,眼前这位也不爱笑。
但是不爱笑不等于不笑,从小到大,每当他和萧韧一起做了什么事后,萧韧全都笑得挺开心的。
比如那次把一清道人骗到城外,萧韧就很高兴。
可是朗月不一样。
“前阵子你不在的时候,我恰好看到朗月和一个小女娃在说话,看那小女娃的穿著打扮不像是府里的丫鬟,就觉得有趣,因此第二天再次看到朗月时,我就问了一句。”
周铮说到这里时,自己也觉得脸上微热,以他的身份,居然做出这般无聊的事,也真是够闲的。
当然,他是不会把这事告诉别人的,也只是说给萧韧听而已。
“我说实话,我就是觉得他们师徒明明不是道士,还要装的仙风道骨,很是装腔作势,因此,我就想逗逗朗月这个假道童。于是我就问他那个小女娃是谁,是不是他不守清规了?”
“朗月没理你?”萧韧冷冷地问道。
周铮自嘲地笑了:“朗月的那张脸一如既往,就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像尊石像似的伫在那里,一句话也没有说。”
“因此,你才会觉得他奇怪?”萧韧问道。
“当然不只是因为那一次,从那以后我就开始留意他了,越是留意越是觉得他古怪,而且一清道人对他的态度也奇怪,我几乎没有看到过他们师徒在人前相互说话。”周铮所言不虚,在秦王府,周铮想要盯着哪个人,根本不用他自己亲自出马,自是会有人全天不间断地把那人的消息禀告给他。
“住在隔壁的那些家眷里有几个和朗月差不多年纪的小孩,据他们说,朗月从不理会他们,面对面遇到,他们和朗月打招呼,朗月也是视若无睹,因为那几个小孩全都不喜欢朗月,就像他们的父母不喜欢一清道人一样。”
关于一清道人的事,萧韧倒是早有耳闻,一清道人就是住在隔壁的院子,周围的邻居都是王府官吏,大家彼此也算是同僚,可是在一起住了多年,一清道人从不与大家来往,哪怕是与他同受秦王重用的幕僚李思南,一清道人也是冷冷淡淡。”
第二三四章 好久不见
回到清水巷,萧韧洗了澡,换了衣服,把自己收拾得焕然一新。
他到了书房,一眼看到周铮正站在珍宝阁前,手里抱着一只青花瓷坛。
“别碰!”
萧韧一声暴喝,周铮一惊,手上一松,那只青花瓷坛在他手里摇晃了几下,就在要掉到地上的刹那之间,被萧韧劈手抢了过去。
“怎......怎么了?”周铮惊魂未定,诧异地看着萧韧。
萧韧沉着脸,一只手托着青花瓷坛,另一只手拿出一方雪白的丝帕,小心翼翼地把青花瓷坛擦拭一遍。
周铮再也忍不住了,笑着说道:“你府里的人也太懒了,瞧瞧,坛子上落了灰尘了。”
“是我不让他们碰的,除了我,谁也不许碰。”萧韧一边说,一边把那只青花瓷坛重又放回珍宝阁上。
周铮张张嘴,又闭上,这只瓷坛谁也不让碰,那就是连他也不能碰了,他还说什么,他又该说什么?
“这只坛子沉甸甸的,里面是什么?”周铮还是没有忍住好奇心。
“你别管。”萧韧说完就瞪着他,瞪得周铮彻底败下阵来。
“好好好,我不问了还不行,难怪......”
“难怪什么?”萧韧依然瞪着他。
周铮讪讪:“难怪岳阳和蒋修杰说你长大了。”
萧韧不解,这和他长没长大有关系吗?
再说,他早就长大了。
这时,先行回家换衣裳的岳阳和蒋修杰也来了,两人进门时,刚好碰到王府里来送酒席的内侍。
两人连二门都没进,就打发各自的小厮去呼朋唤友,于是半个时辰后,清水巷里萧家的宅子里便热闹起来。
酒足饭饱,有人投壶,有人吹牛,一直玩到天黑下来,清水巷的仆从们司空见惯,早早地收拾了客房,于是,就连住在隔壁的蒋修杰也没有回家,客房不够住,有人打地铺,总之,连同他们各自带的随从小厮,没有一个回家的。
第二天,周铮一睁眼,就说今天他要给萧韧他们接风洗尘。
周铮请客就不只是喝酒这么简单,他包下了西安城里有名的风雨楼,请了五六个清倌人做陪,大家在风雨楼玩了一天,到了晚上却没回自己家,齐刷刷跑到萧韧家里过了一晚。
第三天,萧韧天不亮就起床了,蹑手蹑脚走出房门,刚刚吩咐小栗子把追风牵到府外等着,就见蒋修杰像只鬼似的跳了出来:“骑马啊,出城打猎啊!”
这时,又有几个连鞋子都没来得及穿上,披着衣裳跑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喊着:“都起床都起床,出城打猎了!”
还是周铮提议:“离慈安庄不远有处山林,我让人去探过,那地方打猎最好不过。”
慈安庄就是宜宁郡主收养孤儿的那座田庄,宜宁郡主曾被封为慈安居士,因此田庄得名慈安庄。
萧韧已是满头黑线,听到周铮的提议,他那寒冬腊月般的脸色才渐渐转暖。
“既是去那里,不如叫上宜宁吧。”萧韧说道。
“不用不用,宜宁前几天已经去了......沈姑娘也去了......”周铮说到这里,用衣袖掩着嘴打个哈欠,为了不让小七逃走,他半宵没睡着。
嗯,关于那只青花瓷坛的来历他已经知道了,蒋修杰告诉他的,蒋修杰说的时候挤眉弄眼,神秘兮兮。
到达慈安庄时已近晌午,一进庄子就看到一群五六岁的孩子正在追逐打闹,看到庄子里来了生人,孩子们停下脚步,拔着脖子好奇地看过来。
这时,一个婆子从里面走出来,粗声大气地叫孩子们回去吃饭,有随从过来对婆子说道:“三公子和七少到了,你快进去通传一声。”
婆子哎哟一声,冲着众人福了福,便赶着孩子们急匆匆进去了。
周铮笑道:“通传什么,这里的人每日忙得很,我们自己进去吧。”
庄子里面有个院子,院子里摆了七八张大桌子,每张桌子都围着十几个孩子,饭菜还没有端过来,孩子们有的在玩筷子,有的在打着玩,刚刚在庄子里玩的那几个小的也在里面。
萧韧只来过慈安庄一次,那时还没有这么多孩子,他看着那些十四五岁的孩子,对周铮道:“这些也是孩子?”
周铮道:“当然是孩子了。”
萧韧在心里腹诽,沈彤比他们还要小,却还隔三差五来照顾他们。
这时,有孩子喊道:“小妹来了!”
只见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娃气喘吁吁地跑进院子,歪着脑袋看向院子里站着的一群人,终于,她认出了周铮。
“三公子好。”
周铮微笑:“郡主和沈姑娘呢?”
“郡主听说三公子来了,可是没见您过去,就让我来这里看看,您果然在这儿。”小妹笑嘻嘻地说道。
周铮道:“我们这就过去了。”
小妹答应一声,飞奔着跑了。
看着小妹的背影,周铮笑着对萧韧说道:“那是沈姑娘身边的人。”
萧韧皱眉:“她终于舍得不要芳菲了?”
萧韧当然猜错了,片刻后他就看到了悄悄冲他做鬼脸的芳菲,以及和芳菲在一起的沈彤。
如果不是旁边站着的是芳菲,萧韧差点儿认不出沈彤了。
沈彤的头发已经留起来了,梳成小姑娘的双螺髻,各插了两朵指甲大小的绉纱头花,而且她也长高了,萧韧记得上次见到她时,她和芳菲差不多高矮,现在比芳菲高出半头了,远远看上去,已经像个小少女了。
萧韧怔了怔,心里莫名的空空落落,像是有什么重要东西被他错过了......
“萧韧,好久不见了。”沈彤笑语盈盈,她笑的时候还和以前一样,大眼睛微微眯起,像两弯新月。
萧韧笑笑,没有说话,直到众人一起去饭厅吃饭,他走在后面,对同样走在后面的沈彤说道:“我是前天回来的,这两天太忙了。”
沈彤笑着说道:“我以为你还要过几天才回来呢。”
前些日子,她收到过萧韧的信,信上说最近会回来,沈彤还以为要晚些时候。
“嗯,好久没有回西安了,就提前回来了。”萧韧低声说道。
第二三五章 心悦
萧韧说完,就快步向前走去,身后忽然传来沈彤的声音:“萧韧!”
萧韧迈出去的腿硬生生收回来,他转过身,问道:“怎么了?”
春日正午的阳光下,沈彤笑容灿烂:“萧韧,你晒黑了。”
真是无聊啊,叫住他就说这个?
萧韧没说话,大步走进饭厅。
田庄里并不富足,宜宁郡主来了,也是和孩子们吃同样的饭菜。
今天吃的是菜肉包子和玉米面粥,男一桌女一桌,中间没有拉帘子,周铮笑着说:“都不是外人,没有那么多讲究。”
于是吃饭的时候就更加热闹,宜宁郡主拿起一个包子说道:“这种有个小窝窝的都是我包的。”
这里的孩子都是吃过苦挨过饿的,尤其是新来的孩子,肚子像是永远填不满。一百多个孩子,就要蒸上千个包子,灶上的婆子们忙不过来,宜宁郡主和沈彤就带着年纪稍大的女孩子们一起动手,忙活了两三个时辰。
萧韧从饭桌中间的大笸箩里拿起一个包子,不是带小窝窝的,甚至不是圆的,萧韧还从未见过这么难看的包子,他拿着包子看了看,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是在吃包子,他一定不会相信这东西也叫包子。
当着这么多人,已经把包子拿过来了,总不能再放回去,萧韧拿起包子咬了一口。
一口咬下去没有看到馅儿,他又咬了第二口,嗯,还是没有。
“咦,七少,你吃的包子是我家小姐包的呢。”一个声音忽然从他背后传来。
萧韧不用回头去看,也知道说话的是谁。
芳菲正把几碟咸菜依次摆到桌子上,刚好看到萧韧手里的包子。
萧韧重又看了看被他咬了两口的包子......她是故意的吧,故意把包子包得这么有趣,真是小孩子,总也长不大。
下午的时候,众人便去了周铮说的那片山林打猎,宜宁郡主和沈彤留在庄子里,没有跟着一起去。
傍晚时分,众人带着打到的猎物回来,都是些山鸡野兔之类的小东西。
很多孩子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打猎,好奇地围着那些猎物转来转去,周铮便问大家:“你们想吃这些野兔和山鸡吗?如果不想吃,就都给孩子们吧。”
这些人打猎就是消遣,闻言自是全都赞成,那天晚上,孩子们每人都吃到一大块肉,连带满满一大碗肉汤。
有农户腾出屋子,众人晚上就住在了庄子里。
萧韧和周铮住在一间屋子里,窗户敞开,夜晚微风习习,夹杂着草木的芬芳,偶尔还能传来夜鸟的啼鸣。
周铮忽然说道:“沈姑娘十二了吧?”
萧韧眉头动了动,问道:“怎么了?”
周铮噗哧笑了出来:“没事没事,我就是随口一问。”
萧韧没有说话,闭上眼睛假装睡觉。
月光透过敞开的窗子洒进来,在屋子中央投影出一片银光。
农户家里没人用帐子,月光把躺在旁边的萧韧照得清清楚楚。
周铮凑过来,和萧韧脸对脸,萧韧双眼紧闭,但是眼睫毛一颤一颤的,摆明是在装睡。
周铮用胳膊肘捅捅他,萧韧没动也没说话。
周铮无奈,把手探进萧韧的被子,抓起他的手,萧韧立刻睁眼:“你要干什么?”
周铮哈哈大笑,他和萧韧从小一起长大,他知道萧韧最怕什么,他怕有人咬他的手,所以萧韧的手是不让人摸的。
“小七,你是不是心悦沈姑娘?”笑罢,周铮忽然一本正经地问道。
萧韧没理他,翻个身背对着他。
“小七,这件事很重要,你必须要回答。”
周铮伸手去扳萧韧的脸,萧韧无奈,只好转过身来,问道:“这关你什么事?”
“是不关我的事,可是关父王和宜宁的事。”周铮说道。
听周铮提起秦王,萧韧坐起身来,问道:“你说说清楚。”
“不要我说,你自己想想。”周铮的语气里已经没有了玩笑之意。
有些话,为人子为人兄,他是不能明说的,也只能点到为止,但是他知道,萧韧定能明白。
萧韧默然一刻,然后他重又躺下,低声道:“我把宜宁当妹妹,可她不同。”
有些事,他不会瞒着周铮。
但是直到今晚周铮问他之前,萧韧也没有仔细去想过这件事。
可是有些事情一旦想了,就不一样了。
他不再闭着眼睛假装睡觉,而是一直看着屋子中央那片银白的月光。
在护国公府里见到沈彤时,也是晚上,那天下着雪,他提着灯笼走在路上,远远地一个小孩走过来,向他问路。
后来在藏身的假山后面,又见到这个小孩,那是他生平遇到的最不像小孩的小孩了。
这是多久的事了,四年?五年?
其实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可是他还能清清楚楚记得那个雪夜发生的点点滴滴,也清清楚楚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
那天夜里,她用匕首刺穿了他身上厚厚的棉衣,他能感觉到刀尖抵在皮肤上的阵阵凉意。
她说:多谢不杀之恩,现在咱们两清了,我不欠你了。
她当初为什么会这样说,他什么时候对她有不杀之恩了?
当时他不明白,现在他依然不明白,只是中间这么多年,他没有再想过。
今天晚上,过去的那些事忽然就全都记起来了,历历在目,恍如昨日。
明天见到沈彤,一定要问问她,当年她为何会对他说出那么奇怪的话。
可是......他是心悦沈彤吗?
怎么会呢?他比她大了四岁,年龄相差太多了,他又不是有病。
但是他也没有把沈彤当成妹妹,恐怕也没有人能把沈彤当成妹妹吧。
想到这里,萧韧忽然想起沈彤家里的那个欣妩,那是沈彤的姐姐。
萧韧发现自己又想远了,他是在思考自己是不是心悦沈彤这件事的,怎么想来想去,都是些琐琐碎碎或者过去很久的事呢?
萧韧又坐起身来,一眼就看到一旁的周铮已经睡着了。
周铮睡熟了以后就会张开嘴巴,现在周铮就是张着嘴。
于是萧韧捏住他的两片嘴唇,没过一会儿,周铮就醒了,惊恐无比地看着面前萧韧放大的脸。
第二三六章 三个孩子
“心悦一个人是怎么样的?”
冷月杀杀,阴风恻恻,萧韧恶狠狠地问出这句话时,他的手指还在用力夹住周铮的嘴唇。
周铮呜呜地说不出话来,一双眼睛由惊恐变成悔恨,他为什么临睡前要问萧韧这个?明天早晨再问不行吗?
待到萧韧好不容易松开手,周铮的嘴巴才重获自由,这次不等萧韧再动手,他飞快地滚下炕去,穿着中衣站在屋子中央那片月亮地里:“小七,下次你再趁我睡觉偷袭,别怪我往你家里送两条大狼狗。”
萧韧没理他,黑暗中他的一双眼睛闪闪发光。
周铮终于败下阵来,重又回到炕上,为了表达自己的怒意,他把踩脏了的双脚在萧韧的被子上蹭了蹭......
温润如玉的周三公子对自己的举动不忍直视,他只好在心里默默安慰自己,他是被小七给气的。
“心悦一个人是怎样的?”毛骨悚然的声音再次响起,原来这事还没有翻篇儿。
周铮早已睡意全无,为了防止再被萧韧偷袭,他索性没有躺下,夺过萧韧的枕头,连同自己的倚在背后,认真思索萧韧的问题:“心悦一个人就是......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夜夜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心悦就是哪怕看不到那个人,能和那人在同一条河里喝水也觉幸福,小七,你对沈姑娘有这种感觉吗?”
萧韧摇摇头:“没有,我从未想过她在哪里喝水。”
周铮再也忍不住,毫无风度地哈哈大笑起来。
萧韧像看傻子似的看着他,然后从他背后抽出枕头,倒头就睡,留个后背对着周铮。
“小七,别睡啊,我们谈谈人生。”周铮抬脚朝萧韧踢过去,就像踢在铁板上,他只好作罢,大睁着双眼,却怎么也睡不着,直到旁边传来萧韧均匀的呼吸声,他还在望着黑暗中的房梁发呆。
第二天清晨,周铮眼下一片乌青,一看就是没有睡好。
反倒是萧韧神采奕奕,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身上穿的虽然还是昨天打猎的那身箭袖,但是干干净净,连个皱褶都没有,农户家里简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捯饬的。
用过早饭,庄子里恢复了安静。
农户们下田耕作,年纪稍大的孩子们去上课,年纪小的跟着婆子们在灶间里出出进进,一会儿往嘴里塞块萝卜,一会儿又拿块馒头啃了起来。
宜宁郡主和沈彤都已经收拾妥当,她们今天会跟上周铮和萧韧一起回西安。
萧韧远远地看到一个少年牵着一匹红马走了过来,走着走着,那匹马忽然雀跃起来,拽着牵马的少年向着萧韧跑了过来。
那是火儿!
萧韧伸出手来,火儿在他面前收住脚步,然后不由分说,把大脑袋扑进萧韧怀里。
牵马的少年紧锁着眉头,用力勒紧缰绳,试图把火儿拽开,可是火儿像个执拗的孩子,梗着脖子,一副要咬人的样子。
萧韧伸手攥住缰绳,稍一用力,就把缰绳从少年手里夺了过来。
“过一会儿,我把火儿给沈姑娘送过去。”
“不行。”少年沉声说道。
萧韧眉头微动,扭头看向那个牵马的少年。
这时他才留意到,少年有一双如鹰隼般冷戾的眼睛。
“你是谁?”萧韧问道。
“韩无忌。”少年的声音也如他的双眸一般,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冷冽。
“韩无忌?”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萧韧的目光扫过还在和自己撒娇的火儿,火儿不是温驯的马,除了马场里那个照顾它几年的马倌儿,就只有自己和沈彤能够把他牵过来。可是火儿却是被眼前的这个少年牵过来的,在火儿没有看到他之前,一直走得稳稳当当。
萧韧想起昨天看到的那个叫小妹的女孩子。
他也想起大饼送到边关的书信,沈彤在路上救下的三个孤儿,如今都跟在她身边。
三个孤儿。
小妹是一个,想来这个韩无忌也在其中。
萧韧松开手,把缰绳朝着韩无忌扔过去,韩无忌伸手接过。
萧韧拍拍火儿的大脑袋,低声说道:“过两天我去看你,乖。”
火儿似是能听懂他的话,恋恋不舍地在萧韧肩头蹭了蹭,不情不愿地跟着韩无忌走了。
萧韧看着一人一马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有读书声传来,萧韧寻着声音找过去,那是三间很大的屋子,每间屋子里有十几个孩子,正在跟着先生上课,读书声此起彼伏。
萧韧的目光在这些孩子的脸上一一扫过,孩子们或美或丑,或高或矮,或认真或松懈,但是他们的目光清澈单纯,神情天真烂漫,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是和韩无忌一样的。
再次见到沈彤时,她的身边除了芳菲和小妹,果真还有两个男孩子,年纪略大的少年十二三岁,就是刚刚见到的韩无忌,而另一个只有十岁左右,瘦削白净,眉宇间有抹书卷气,就连那个小妹,也和庄子里的孤儿们不一样,至于是哪里不一样,萧韧又说不清楚。
他问宜宁郡主身边的那位嬷嬷:“那三个孩子跟在沈姑娘身边多久了?”
嬷嬷道:“在有慈安庄之前,他们就跟着沈姑娘了,听说沈姑娘还让他们跟着她一起念书。”
那就是快半年了。
萧韧的心里略略放下一些,读过书的孩子和刚刚收养的孤儿是不一样的。
再说,沈彤那么聪明,若无十分把握,又怎会把韩无忌这种人放在身边呢。
要么是沈彤已经查清楚他们的底细,要么就是沈彤有办法制住他们,让他们不敢造次。
想到这里,萧韧勾起嘴角微微笑了,可是随即心里又空空落落。
从昨天到现在,他和沈彤也只是说过几句话。
沈彤说他黑了。
萧韧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脸,他真的很黑吗?
他忍不住想起沈彤吹弹得破的脸蛋,她很白,欺霜胜雪,好像怎么也晒不黑。
她的确长高了不少,可也瘦了,细细挑挑的身材,看上去略显单薄。
她怎么这样瘦了?
是江婆子做的饭菜不合她的胃口吗?
想起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江婆子,萧韧皱起眉头。
第二三七章 江婆子
次日清晨,江婆子走出家门,像往常一样,先去买菜买肉,然后再去书院街沈家上工。
她和街上早起的妇人们一样,提着菜篮子,嘴里小声念叨:“青菜两把、豆腐一块、猪肉一斤、排骨一斤,再买一把葱,哎哟,千万别忘了要给桔子买上两文钱的泥鳅。”
“江婆子,你自言自语说什么呢?”
斜次里一个人跳出来,站在她的面前,江婆子不用看也知道是谁,堆起一脸看上去很真诚的笑,问道:“哎哟,是饼哥儿啊,这么早就出来了?吃早饭了吗?”
大饼斜睨着江婆子,一副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样子。
“江婆子,七少回来了,他老人家一回来就问起你了,你说他对你做的事有多重视啊。”
大饼说话时候表情丰富,即使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他的姿态也十分到位。
江婆子眨眨眼睛,脸上顿时换上一副既感激又满足的表情。
“七少这么重视我,老婆子就是肝脑涂地也无怨无悔。”
大饼咧咧嘴,嫌弃地后退一步,生怕江婆子为表忠心一头撞到地上,脑浆溅他一身。
“行了行了,下次换个词,你不嫌恶心,我还嫌呢。”
江婆子嘴角一抿,溢出一抹温婉的笑:“饼哥儿,你专程过来,就是为了告诉婆子这件事?”
“当然不是,七少让我问你,你是不是只会做人肉包子,除此以外,什么都不会?”
“啥?”这一次江婆子不是装的,她是真的给吓了一跳。人肉包子那事儿已经过去好多好多年了,自家男人和儿子早就不当屠户了,她当然也不蒸包子了。
“别装了,你是不是不会做饭?”大饼不耐烦起来,为什么他要和江婆子讨论人肉包子?影响他一天的好胃口。
江婆子的脑子转得飞快,她这辈子,除了没做过善事以外,她什么没做过,什么没见过?
她立刻委屈起来,掰着手指头说道:“沈太太最喜欢吃我炒的青菜豆腐、酿豆腐、家常豆腐;大姑娘喜欢吃我蒸的红枣卷子;二姑娘从不挑食,什么都吃,可又什么都不爱吃,无论多好吃的菜,她也只是吃上几口而已,婆子蠢笨,这么久了还不知道二姑娘有啥喜好。”
江婆子口中的大姑娘是欣妩,二姑娘是沈彤。
“沈姑娘身边有三个新来的小孩,你了解吗?”大饼又问。
“韩无忌、阿少和小妹是吧,那三个孩子住在隔壁许安家里,二姑娘不动,他们也不动,可是无论二姑娘去哪里,他们三个全都跟着。我问过芳菲,芳菲说那三个孩子要报恩,可是却又不知道该怎样报恩,于是他们就跟在二姑娘身边,非奴非仆,就是跟着,有朝一日大恩得报,他们也就走了。”
大饼听江婆子一口气说完,这才说道:“沈家大姑娘近日如何?”
“大姑娘乖巧听话,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在家里陪着太太做针线。她的针线也真是好,沈太太的针线也好,婆子我活了一大把年纪,也没见过哪个人比她们二人更好的了。大姑娘每天都把二姑娘挂在嘴边,妹妹长妹妹短的,倒像是她活着就是为了她妹妹一样。”
大饼仔细听着江婆子的每一句话,又把每一句话牢牢记在心里,他是要把这些话原原本本背给七少听的。
“沈大姑娘平日里除了你们,还和什么人有往来?”大饼的这些话,当然都是萧韧说的,虽然沈彤从榆林已经回来了,可是大饼觉得,他还是一只鸽子,雪白的鸽子,美丽的鸽子。
江婆子毫不思索,接口说道:“沈大姑娘平日里不出门,但是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她都会去德音寺里拜佛,有一次沈太太也跟着一起去,但是回来以后,沈太太累得不成,从那以后,沈太太就再也没有再去德音寺。”
德音寺就在西安城里,寺院不大,但是因为位处城里,所以平时的香火很旺盛,初一十五更是人山人海。
“沈大姑娘都是自己一个人去德音寺吗?没有让你跟着吗?”
“您说的这些,婆子我都明白。有几次我主动要求跟着一起去,可是沈大姑娘婉拒了,她说德音寺就在城里,不会出什么事,衙门里的人每天都会在那附近巡视,反而比其他地方都要安全,于是让我不要担心,与其跟着她去寺庙里,还不如在家里照顾沈太太。”
婆子一边说,一边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时辰不早了。
“也就是说沈大姑娘连你都不让跟着?”大饼再问一遍。
“是啊,有一次我还故意说,这条巷子里李老爷家的三姑娘,和她差不多的年纪,三姑娘常去德音寺上香,不如和李三姑娘做着伴儿一起去。当时我说出那么一番话时,还琢磨着可以帮着沈大姑娘去给李三姑娘送信儿,邀她来家里坐坐。可是没等我把这些想法说完,沈大姑娘就冷冰冰地说道,拜佛这件事上,只要心诚,不用拘泥别的。那意思就是她不想去找那位李三姑娘一起去。”
江婆子有些汗颜,在沈家做事也快一年了,她对沈二姑娘反而什么也不知道,可是说起沈大姑娘欣妩来,她却能说上一大堆。
“行了,你继续做你的事去,还有,平日里好好照顾沈二姑娘,沈二姑娘是什么人,你恐怕早就知道了。”大饼叮嘱完了就消失在几棵高大挺拔的白杨树后。
江婆子继续向前走,就像刚刚的一切全都没有发生过,她继续一遍遍地默念:“要买青菜,买豆腐,再买一斤猪肉一斤排骨,还要一把葱,哎呀,差点忘了,要给桔子买上两文钱的泥鳅儿,泥鳅儿要买大的那种,千万不能买小的……”
江婆子当然知道沈家二姑娘是什么人,可是却又不知道。
她知道沈家二姑娘救过秦王爷,她也知道沈家二姑娘还救过宜宁郡主,更在榆林城里有大功劳。
可是,很多时候,她还是无法把那个爱笑、话不多的小姑娘和这一切联系起来。
第二三八章 又见梅胜雪
同样是清晨,天刚蒙蒙亮,沈彤就带着芳菲走出了家门。
韩无忌、阿少和小妹也正从隔壁出来,每天的这个时候,他们便动身去池先生家里上课。
池先生家里只有一个老仆服侍他的起居,他们到的时候,老仆忠伯正在煮粥。
韩无忌和阿少放下书包就去打扫院子,小妹帮着忠伯看火,忠伯腾出手来去服侍池先生起床。
芳菲拿了鱼食,蹦蹦跳跳地去喂鱼,院子里有只硕大的青花鲤鱼缸,里面养了十几条肥硕的金鱼。
待到忠伯推着池先生出来,粥好了,鱼喂了,院子也打扫得干干净净。
沈彤在来的路上买了油条和肉夹馍,就着清粥和小菜,大家一起用了早饭,沈彤和阿少跟着池先生去上课,韩无忌坐在台阶上发呆,芳菲和小妹溜到街上买零嘴儿吃。
出了池先生家住的巷子,穿过一个十字路口,就是西安城里有名的南味坊。
在南味坊做生意的都是南方来的人,有江南的,也有两湖两广和川贵的。所谓南味,故名思议就是南方的风味。这里的铺子也和别处不一样,前面是店铺,后面是作坊,因此显得格外热闹。
芳菲是南方人,所以特别喜欢来这里。
“我们那里的腊肉和西安的腊肉味道一点儿也不一样,不但有腊肉还有腊鱼腊鸡,西安就只有腊牛肉和腊羊肉。”
想起腊肉,芳菲咽了下口水。
小妹摇头:“上次你买回去的腊肉我尝了,太肥了。”
“那是杨妈妈不会做,她炒得不好吃。”
“江妈妈炒得好吗?”小妹问道。
“也不好吃,江妈妈把腊肉放到锅里炖......”芳菲的话还没有说完,忽然停下脚步,把食指竖到嘴边做了个嘘声的手势。
小妹怔了怔,顺着芳菲的目光望过去。
阿劳干货铺。
是一家卖干货的铺子而已。
“芳菲姐......”
小妹正想问问芳菲是怎么了,芳菲低声对她说道:“你在这里等着,别跟着我啊,危险!”
没等小妹反应过来,芳菲就跑向那间铺子。
她没进铺子,只是在铺子门口向里面张望,然后便坐到铺子旁边卖凉粉的摊子前吃起凉粉来了。
小妹看着不远处吃得津津有味的芳菲,寻思着芳菲姐是想吃凉粉又不想带着她呢,还是不想带着她呢。
可是芳菲的凉粉吃了还不到一半,忽然就把碗举起来了。
干货铺子里走出来一个人,是个小女娃,和小妹差不多年纪,八、九岁的样子。
芳菲把脸藏到凉粉碗后面,只把眼睛探出来,小女娃步履匆匆,目不斜视,她快步从凉粉摊子前走过,消失在人群之中。
直到看不见她了,芳菲才冲着还在不远处傻站着的小妹招招手,又要了一碗凉粉......
下课回家的路上,芳菲一副欲言又止的小模样,沈彤假装没有看到,回到书院街,芳菲终于忍不住了,煞有介事地关上门窗,又不放心地打开门缝向外张望,确定没人偷听,才压低声音对沈彤说道:“小姐,您猜我今天看到谁了?”
“卖冰糖葫芦的刘老汉?”沈彤笑着问道。
“哎呀呀,才不是呢,我看到梅良心了,就是春鹊了,不对,她叫梅什么来着......”不是芳菲记性不好,要怪就怪年代久远,芳菲已经想不起来春鹊的真名叫什么了,只是记得她是个没良心的,扔下未婚夫婿不管,自己躲起来,那不是没良心是啥?
“春鹊?梅胜雪?你在哪里看到她的?”沈彤吃了一惊,自从那年冬天在京城,她把梅胜雪摆了一道,她就懒得再想起这个人了,总也不想起,也就快要忘掉了。
“就是在南味坊的阿劳干货铺啊,奴婢看到她进去,又看到她出来,她进去的时间不长,我的一碗凉粉还没有吃完,她就出来了。对了,小姐,她的样子一点儿都没变,还和以前一样的,她真的没长个子,看上去和小妹一样小呢。”芳菲还记得,小姐曾经说过春鹊不是真小孩,那时她还想不明白,怎么就不是真小孩了?现在她相信了,这都好几年了,小姐和她都长大了,可是春鹊还是老样子。
也多亏梅胜雪还是老样子,否则芳菲也不一定能一眼认出她来。
沈彤知道梅胜雪这些年都在做什么。
那年在京城,沈彤发现护国公府里那口大箱子里的黄氏是假的,于是她就故意露出端倪让梅胜雪上当,后来护国公府里果然传出有内奸的消息,接着便撤去城门口的搜查,不再抓捕小孩子。
再后来,沈彤便来了西安,还是萧韧告诉她,拔出萝卜带出泥,杨家抓内奸连带着清理出不少人,而那个装在箱子里的女人,也在那次的事中被误杀了。
沈彤猜到那次的事情,梅胜雪和她的人定然元气大伤,可是梅胜雪来西安做什么?
梅胜雪必有所图。
沈彤起身去了隔壁,今天刚巧,许安四人都在家里,沈彤便把芳菲遇到梅胜雪的事情告诉了他们。
阿治的眼珠子登时瞪圆了,怒道:“善恶终有报,这一次我让她有来无回!”
当年,阿治被梅胜雪倒打一耙,让他受了重伤,若不是遇到沈彤出手相救,他早在破屋里就已经死在了飞鱼卫刀下。
虽然已经过去好几年,可是想起那个恶毒的小女娃,阿治就恨不能一刀割下她的脑袋。
许安用手指弹弹桌子,示意让大家都静一静。
“当年是我们一时疏忽,没有想到那女子这般恶毒,现在情况已经不同,就凭我们几个,想要她一条性命轻而易举。可是沈姑娘说得对,我们现在首先要搞明白的,就是她为何会来西安,西安有没有她的同伙。”
许安说完,众人一起看向沈彤。
沈彤抿了口茶,说道:“其实我更想知道,她是否受雇于人。”
几年前的梅胜雪并没有受雇于人,可是几年之后,尤其是她的人元气大伤之后,她会不会受雇于人呢?
第二三九章 猫爪
沈彤必须要提醒他们。
无论是情非得已还是心思歹毒,梅胜雪都是害得阿治几乎丧命的人。
害过阿治,也就是许安四人共同的敌人。
“梅胜雪,我要活的。”沈彤说道。
......
隔壁沈家的院子里,石榴树上打了花苞。欣妩踮着脚尖去看那个小小的花苞,江婆子走过,笑着说道:“今年的石榴开花可真早啊。”
“不一定会开花呢,这花苞还小,往年这会儿也有花苞,可是没等开花就落了。”沈家的这棵石榴树是搬来时就有的,这院子最初是租的,后来买了下来,石榴树原有两棵,上一任房主卖房子的时候刨走一棵。
江婆子笑道:“大姑娘真是细心,旁人谁会留意掉不掉花苞的。”
欣妩嫣然一笑,对江婆子道:“这棵石榴结的果子不多,可是花开得很好。”
江婆子道:“西安城里遍地都是卖石榴的,不稀罕,最难得是花开得好,石榴花一开,满树红彤彤的,多喜兴啊。”
“是啊,妹妹也喜欢石榴花,刚好她名字里也有个彤字,正合了这满树的榴火。”
“哎哟喂,大姑娘可真有学问。”江婆子陪笑。
“我哪有学问啊,妹妹跟着先生读书,她才有学问呢。”欣妩的眼睛里充满幸福,有一个好妹妹真是一件既幸福又美好的事情。
“明天是初一,大姑娘又要去德音寺烧香了。”江婆子说道。
“嗯,明天一早就去。”欣妩一边说,一边俯身捡起地上掉落的两片树叶。
“大姑娘真是心诚,菩萨一定会保佑大姑娘的。”就连吃斋念佛的老太太们,也不是每个初一十五都会寺里呢。
“我不是为自己,我是为阿娘和妹妹祈福的,阿娘和妹妹平安康健,就是我的福份了。”
江婆子感动了,她的儿子和媳妇可没有一个这样懂事,这样孝顺的。
在没有见到沈家大姑娘之前,江婆子没有想到,世上会有如此完美的人。
美丽善良,心灵手巧,孝顺懂事,江婆子感慨万千,也不知道这么优秀的人做成包子,会是什么味道的。
江婆子咽了咽口水。
欣妩心疼地看着她:“江妈妈,您没吃饱吗?”
“不是不是,我是看到石榴树就想吃石榴了。哎哟喂,我还炖着鸡汤呢,我去看火。”
......
外面响起敲门声,刚刚走到灶间门口的江婆子正要去开门,欣妩欢快地说道:“一定是妹妹回来了,我去开门吧。”
大门打开,门外站着的却不是沈彤,而是小妹。
小妹笑嘻嘻地对欣妩说道:“大姑娘,沈姑娘让我来说一声,她有事去铺子了,晚上不回来吃饭了,让家里不用等她。”
欣妩的脸上有些失望,可还是微笑着对小妹说道:“江妈妈炖了鸡汤,那就给妹妹做宵夜吧。”
小妹心里好生羡慕,有个姐姐真好。
沈彤没有去铺子,她就在隔壁许安家里,之所以要说去铺子,是不想让欣妩有所怀疑。
欣妩关上大门,可是却没有走开,她贴着门缝仔细听着,小妹的脚步声由近及远,有少年喊小妹过去,那是韩无忌的声音:“小妹,你快些,我们要追不上沈姑娘了。”
欣妩知道,韩无忌他们三个人,一直跟在沈彤身后,沈彤去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
看来沈彤是真的已经走了。
欣妩回到里间,黄氏正在纳鞋底,这是一双男人穿的鞋子,鞋子不大,一看就是给小孩做的。
“阿娘,这是给阿少做的鞋吧,我来纳鞋底,您歇一会儿。”
“不用不用,你明天还要去烧香,去准备要带的东西吧。”黄氏没有抬头,专心致志地纳着鞋底。
“嗯,那我去准备了。”欣妩说完,就从里间出来,重又回到院子里。
黄影一闪,一只猫飞快地爬上了石榴树,是桔子。
“桔子,快点下来。”欣妩柔声说道。
可能是她的声音太温柔了,也可能是桔子根本不买她的帐,桔子非但没有下来,反而从树干上爬到了树枝上。
春天里刚发的枝条还不粗壮,胖墩墩的桔子踩上去,就听到咔嚓一声,枝条齐根裂开,就在树枝落地之前,桔子飞快地跳了开去,几个起落,便跳上了墙头。
欣妩抬头看向蹲在墙头上得意地喵喵直叫的桔子,眼中闪过一抹冰冷。
桔子嫌弃地白她一眼,慢条斯理地站起身,从墙头跳到屋顶,然后消失不见。
隔壁,沈彤正在屋里和许安说事,就见芳菲抱着桔子走了进来。
“小姐,您看桔子的手。”芳菲一边说一边扬起桔子的一只爪子。
只见圆圆胖胖的脚垫上通红一片,乍看像是受伤,可是沈彤用帕子擦了擦,雪白的帕子上立刻染上了殷红。
“像是胭脂膏子。”沈彤边说边去看桔子另外的三只爪子,每只爪子上都有,就连脚背上的毛也给染红了。
“奇怪啊,它在哪里踩到的?”芳菲嘟哝着,便要去给桔子洗脚。
“我看看。”许安沉声说道。
芳菲只好再次扬起桔子的爪子,许安仔细看了看,又闻了闻,说道:“这不是胭脂膏子,这是朱砂。”
“朱砂?”沈彤和芳菲一起问道。
她们知道朱砂,可是家里怎么会有朱砂?
“朱砂是画画用的吧?”沈彤对这些不太懂。
“嗯,除了画画,还能炼丹画符,道士们用朱砂画符”,许安继续说道,“前些年飞鱼卫查出了一起巫毒案,涉案的道人在朱砂里掺毒害死了人,当时查获了的那些没有掺毒的朱砂,沾到手上就是这种颜色。”
家里从未请过道士。
这朱砂是从哪里来的?
芳菲用手指点着桔子的鼻子:“桔子,你快说,你在哪儿踩的?”
桔子哀怨地喵喵两声,把爪子藏了起来。
沈彤道:“也不知这朱砂有没有毒,你先去把桔子的爪子洗洗干净吧。”
听说朱砂可能会有毒,芳菲连忙抱着桔子去洗脚,用香胰子洗了十几遍,桔子惨叫连连,芳菲这才放过它。
第二四零章 供奉
傍晚时分,出去打探消息的王双喜和阿治回来了。
阿劳干货店的劳老板,其父祖籍松江,但劳老板却不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劳老板的父亲姓郭,四十年前,郭老爷从松江来西安做生意,机缘巧合,入赘西安劳家,劳老板是跟了外家姓氏。
劳老板有一妻一通房,膝下一男三女,他的妻子和儿女从未来过铺子里,倒是他的那个通房,平日里吃住都在铺子里,既要服侍劳老板,还帮着打理铺子,既泼辣又能干,南味坊的人都认识她。
她非妻非妾,只是通房,因此南味坊的人称呼她为梅姑娘。
“梅姑娘?她姓梅?”沈彤吃了一惊。
“不,她不姓梅,她原本是劳太太的丫鬟,名叫春梅。”乍一听到梅姑娘这三个字时,王双喜也同样吃惊,因此,他找到和自家铺子有生意往来的老板详细打听,那位老板在南味坊有一家分号,对劳老板铺子里的事知道不少。
“我去南味坊时恰好也看到了这位梅姑娘,她就在铺子里忙活,二十三四岁,看上去就是个很爽利的人,说的是带着西北口音的官话。”
沈彤默然一刻,忽然问道:“西安城里的南方人多不多,有没有官员或者世家大户是南方来的?”
王双喜道:“这就太多了,江南四大书院人才籍籍,蝉宫折桂者不胜枚举,除了江南,两湖两广和四川也有出名的大书院,科举入仕的文官之中,十之七八都是南方人。无论是京城还是西北,只要有文官的地方,就一定有南方人。据我所知,就连秦王府的长史也是南方人。正是有了这些南方籍的官员在各地为官,南方的商贾才得以到各地做生意,只看西安城里的南味坊就知道了,有需才有供,正是因为有很多在西安生活的南方人,南味坊的生意才会这么好的。”
如果是从南方人这条线索去调查,那比登天还要难。
沈彤想了想,道:“那我们就只能用最笨的办法了。”
最笨的办法有时也是最有效的。
沈彤口中的最笨的办法,就是守株待兔。
许安对王双喜和阿治道:“阿治是和梅胜雪照过面的,双喜也去过南味坊了,明天开始你们两个暂时不要在南味坊露面,我和路友去守着。”
“小姐小姐,我也去南味坊守着吧,再说今天就是我发现的呢。”南味坊那地方,芳菲天天去也去不烦。
“明天我们还有别的事。”沈彤笑着拍拍她的小脑袋。
明天是初一,家里有个人每到这一天都要去上香。
这个好习惯以前是没有的,至少是在沈彤去榆林之前是没有的。
沈彤让阿治他们跟过几次,但是就连阿治这种受过专门训练的飞鱼卫也没有看出端倪。不想打草惊蛇,沈彤便没有让人再去跟踪。
但是今天,桔子脚上踩到的朱砂让她又起了疑心。
桔子很乖,平时只在沈家和许家两个院子里玩耍。这两家都不会有朱砂,而桔子偏偏踩到了。
朱砂昂贵,很多丹青高手都舍不得使用,道士用朱砂画符,一张符能卖几十上百两银子。
其实桔子是在哪里踩到的朱砂,也并不是一定要找到答案。
但是对于沈彤而言,家里有个欣妩,那她就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所以次日,沈彤逃学了。
不可否认,活了两世,沈彤全都不是读书种子。她读书没有天份,池先生让背书,她就把书倒背如流,可是池先生问她,可懂得书里的内容,沈彤大多都是摇头,不懂,硬背的。
虽然如此,沈彤却是个难得的好学生。除了被宜宁郡主拉着去慈安庄,无论刮风下雨,沈彤都会早早地去上课,池先生布置的作业,她也从不偷懒。
因此,不到迫不得已,沈彤从不逃学。
早晨,欣妩像每个初一十五一样,挽了一只柳条篮子出了家门。
柳条篮子上盖了一块蓝布花布,看不到里面的东西,但是沈彤知道,那不是佛香蜡烛。
德音寺地处西安城的繁华之地,寺外有很多兜售佛香的,德音寺内也有请香处,因此,但凡是来德音寺的香客,大多都是到了德音寺才请香。
欣妩的篮子里装的是水果点心,没有香烛。
欣妩一向是在寺外请香,而且每次找的小贩也不同。
今天她是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手里请香的。
那孩子衣裳破旧,但是洗得干干净净,德音寺外有很多这样的孩子,他们的家大多都是在德音寺附近,每逢初一十五,就来寺外赚点小钱。
欣妩请了香去进寺了,芳菲也走到那个小孩面前,说道:“刚刚提篮子的姐姐请的哪种香,也跟我一份同样的。”
小孩很高兴,把一包香和两只蜡烛递给芳菲,芳菲问道:“你的生意很好啊,下次我来请香还是找你。”
小孩有点不好意思,红着小脸说道:“谢谢姐姐,可我下次可能来不了,平时都是祖母来这里卖香的,今天祖母病了,我是替她来的。”
原来如此。
果然不是专门来找这个小孩请香的。
比起城外的几座名刹,德音寺便显得狭窄拥挤,寺内摩肩接踵都是香客,想要在殿前磕头都要排队。
沈彤已经换上一身小厮的衣裳,芳菲则留在寺外。沈彤混在一群香客中间,远远地看到欣妩正在和一个僧人说话。
然后她把手里的柳条篮子双手交给僧人,僧人接过篮子,转身走进大殿,片刻后,僧人从殿中出来,把篮子交给欣妩,同样的篮子,此时看上去轻飘飘的,显然篮子已经空了。
欣妩恭身道谢,看得出她很高兴。
这时,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走过来,把手里的一只食盒交给僧人,僧人接了食盒,再次走进大殿,片刻后他出来,把食盒还给老太太,老太太弯腰行礼,感激涕零。
沈彤明白了,寺里的香客太多了,香客们带来的素果等物,需要先交给寺内僧人,再由僧人供奉佛前。
沈彤的眼睛亮了起来。
第二四一章 背后的人
欣妩非常虔诚,烧完香,她还跪在殿外默默祷告,不过这也不足为奇,大多数来上香的女客都是如此。
沈彤并没有一直注视着她。
这也是沈彤没让芳菲跟着进来的主要原因。
她是死士,欣妩也是。
她们来自同一个地方,她们受过同样的训练,如果有人盯着自己,即使不回去,她们也能有所感觉。
因此,沈彤在德音寺内走走停停,有意无意往欣妩的方向看上一眼。
欣妩在寺里呆了两个时辰才离开,沈彤没有继续跟着她,欣妩是个很乖很乖的女孩子,她不会四处乱逛,出了德音寺,她一定会直接回家,她还要回家帮着江婆子做家务,还要陪着阿娘用午膳。
在这方面,欣妩做得很好很好。
就像上一世在死士营时一样,欣妩是最好的姐妹,最好的朋友,除了最后出卖她这件事以外,至今为止,沈彤也想不出前世欣妩有哪点做得不好的。
欣妩很完美。
所以沈彤已经放弃在欣妩身上找破绽了。
她现在要从欣妩接触的人开始找起。
卖香的小孩,帮忙供奉的僧人,甚至是在寺里和欣妩说了几句话的老太太。
这些人,才是今天沈彤的目标。
卖香的小孩是替祖母来的,他的祖母常在这里卖香;帮忙供奉的僧人很年轻,只有十七八岁,其他僧人叫他慧能;和欣妩说过话的老太太头发花白,衣裳虽然朴素,但是料子很好,老太太头上的碧玉簪子水头极佳,但看上去已有些年头,不像是新近置办的,说明这位老太太家境殷实,不是刚刚才富起来的.
树冠茂盛,沈彤坐在巨大的树影里,和她一样坐在树影里的还有五六个人,有抱着小少爷的胖丫鬟,有躲在这里吃零嘴的小书僮,还有一个年近半百的老家人,一看就是在这里偷懒的。
沈彤的目光跟着叫慧能的僧人进进出出,少年僧人眉清目秀,笑容明净,集英姿勃发少年气与慈眉善目佛子灵秀于一身,沈彤看得入迷。
“小姑娘,看啥呢?和尚再好看也不能领回家当相公,想看好看的哥儿,就到街上去看,金紫少年郎,绕街鞍马光。长安城里好颜色的少年郎多得是啊。”
这声音从背后传来,沈彤背脊生寒,并非是那人一语道破她的女儿身,而是这声音如同毒蛇一般令人毛骨悚然。
这是她听到过的声音,不仅听过,而且厌弃。
她却一时想不起来是从哪里听到的。
但是她相信自己的反应,这种突如其来,身体和感知同时做出的反应,才是最真实的,这是骗不了人的,她听过这个声音,而且是曾经打从心底里反感的。
是谁?
这人是谁?
声音就在背后,离她很近很近,近到她几乎能感觉得到那人鼻子里喷出的热气。
既然事情来了,那就不用去躲,因为躲也无处可躲。
她的脸上浮起一抹笑容,左手轻轻抚摸着右手的手背,右手的袖口内侧,藏着一把匕首。
根据那人呼出的热气,沈彤可以判断出那人的准确方位,根据这个方位,她迅速确定出向哪个位置出刀,可以一击得中!
沈彤缓缓回头......
她在笑,她的手在动。
这是一个胖子,圆圆的一张大脸,笑容可掬。
虽然寺院里人来人往,可是这个胖子坐到沈彤身后时,沈彤毫无察觉。
“小姑娘,害羞了?”胖子又笑了,是啊,让小姑娘到街上看男人,哪个小姑娘不害羞啊。
沈彤却害羞不起来。
就在她转过身来的那一刹那,她就想起在哪里听过这个声音了。
屠卫!
千面人屠,屠卫!
最后一次,她听到屠卫的声音是在老龙王庙,那次的屠卫是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陶世遗称呼他为魏头儿。
陶世遗到死也不会知道,这个魏头儿并非是派来接孩子的小小头目,而是死士营里的大人物。
陶世遗的家眷是被屠卫灭门的。
如果是其他一个人,沈彤都会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去。
四年了,她不再是八岁的小孩子,她不但长高了,相貌也有些不同。
只见过一次的人,十之八、九不会把现在的她,和当年那个小孩子联系起来。
但是屠卫不同。
屠卫认了她了吗?
至少屠卫一眼就看出来她是女扮男装。
其实沈彤并没有刻意打扮成男的,她只是找了身小厮衣裳穿上而已。
她比同龄女孩要高,且尚未发育,穿上小厮衣裳,乍看上去除了长相漂亮以外,并不能一下子就被认出是女的。
何况十二三岁的小少年,大多清秀白嫩。
那么,屠卫认出来的是一个小姑娘,还是当年跟在陶世遗身边的那个孩子?
“你这位大叔,胡说些什么?”沈彤嘟着嘴,白了屠卫一眼,在寺院里搭讪小姑娘的,一看就是老不正经。
屠卫哈哈一笑:“好好好,你这小姑娘,自己没事盯着和尚看,还怕人说吗?”
他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同在树下的几个丫鬟小厮显然是全都听到了,好奇地看了过来。
“臭老头,不要脸!”沈彤站起身来,狠狠地瞪了屠卫一眼,便小跑着逃开了。
屠卫没有追她,跑了几步之后,沈彤甚至感觉不到有人盯着她了。
屠卫轻而易举放过她了?
为什么?
沈彤快步走出德音寺,在路边卖凉皮的小摊子找到了芳菲,她什么也没说,甚至不等芳菲抹去嘴边的酱汁儿,拽着芳菲就跑。
她没有回家,而是带着芳菲跑到了百卉堂。
一进百卉堂,迎面就看到小柴的笑脸。
“沈姑娘,好几天没有看到您了。”
沈彤笑了笑,便在靠窗的藤椅上坐下。
透过敞开的窗子,她看到韩无忌三人站在铺子外面。
刚刚匆忙,她竟然把他们三个给忘了。
她起身走了出去,坐到对过的小摊前,她冲着三个人招招手,三人走过去,沈彤给他们要了鸡汤馄饨。
她问他们:“我在德音寺出来以后,你们看到有人跟出来吗?”
“没有。”韩无忌说道。
“有个胖子没有跟出来?”沈彤又问。
“没有。”这一次韩无忌更加肯定。
第二四二章 相见
屠卫为何会出现在德音寺无可得知,但是他有两句话没有说错。
西安城里好颜色的少年郎的确很多。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时值春末,街上不时有英俊倜傥的少年走过。
沈彤托着下巴看得出神,德音寺的慧能也是一个英俊少年,区别就是光头的。
屠卫和她说话的时候,她在做什么?
她在看慧能。
对,欣妩走后,她留在寺里就是要看今天与欣妩接触过的人。
卖香的孩子在寺外,慧能和老太太在寺内,而那个时候,她正在看的,是慧能。
难道屠卫的目标不是她,而是慧能?
之所以对她冷嘲热讽,其实也是为了慧能?
为什么?
这些事情如同一团弄乱的丝线,看上去有很多线头,可是这些线头却全都拽不动,千头万绪缠在一起打成死结。
咚咚咚,有人在敲桌子。小食摊上是低矮的长条桌,不时有人吃饱离开,也不时有人坐下。
敲桌子的人就在沈彤旁边,她下意识地转头去看,萧韧也在看着她。
“咦,是你啊。”自从慈安庄回来,沈彤还是第一次见到萧韧。
韩无忌、阿少还在对面坐着吃馄饨,芳菲和小妹已经吃饱,两人正在摊子旁边抓羊拐。
“看什么呢,这样专心。”萧韧在沈彤身边坐下,也要了一碗鸡汤馄饨。
被萧韧迎头一问,沈彤怔了怔,一时想不起来自己刚刚在看什么了。
“你今天有空?”这里是闹市,萧韧不像是爱逛街的人。
萧韧没有回答,馄饨端上来,他专心致志地吃了起来。
“这家的馄饨味道不错。”半碗馄饨下肚,萧韧才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话。
“嗯,我们常常来吃。”沈彤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汤。
坐在对面的韩无忌和阿少已经吃完,两人起身,对沈彤点点头,就去看芳菲和小妹抓羊拐了。
矮桌上只有沈彤和萧韧两个人。
“你什么时候走啊?”沈彤问道。
“还没有定下来”,萧韧喝了一口汤,放下手里的汤勺,用帕子抹抹嘴,看着人来人往的闹市,喃喃说道,“这几天我都在王府里,也没回清水巷,直到今天才有空来找你。”
说完,萧韧等了一会儿,没有听到沈彤的声音,他忍不住问道:“彤......沈彤?”
“啊?你在和我说话啊?”沈彤依然托着下巴,看着闹市出神,直到听到萧韧叫她的名字,她才反应过来,“你刚刚说的什么?不好意思,我没听清。”
萧韧觉得吧,他今天来的时辰一定不对。
“你有心事?”魂不守舍的,一定是有心事了。
“萧韧,我想我是遇到死士营的人了。”关于死士营,沈彤对萧韧有所隐瞒,也有所不隐瞒。
比如屠卫,她就不想隐瞒。
“死士营”三个字一入耳,萧韧全身的线条就崩了起来,他沉声说道:“在哪里遇到的?”
“在德音寺,有人和我说话,应该是千面人屠屠卫,就是把陶家灭门的那个人。”
“德音寺?”萧韧思忱片刻,道,“王爷在德音寺为王妃、世子和二公子供奉了灵位,点了长明灯,丁侧妃每个月都会去德音寺吃斋,不仅是丁侧妃,西安城里的官眷中,但凡是信佛的,都是去德音寺上香吃斋。西安城里香火最盛的就是德音寺。”
西安的古寺名刹当然不是只有德音寺,只是那些都在城外,只有德音寺是在城里,去德音寺远比去其他寺院更方便。
“嗯,屠卫又易容了,今天我看到的是个大胖子。”今天是大胖子,明天或许就成了瘦子,想要凭借相貌找到屠卫,那比登天都难。
萧韧问道:“你去德音寺是因为欣妩?”
话一出口,萧韧就后悔了。
果然,沈彤一双妙目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江婆子告诉你的?”
沈彤记得很清楚,江婆子是小柴托人找来的。
大饼虽然常来,可也只是到铺子里,除了江婆子,沈彤想不出来能向萧韧报告消息的人会是谁?
既然已经露馅了,那就没有必要硬抗了。
“刚好我手里有这样一个人,就让她过去了。”萧韧讪讪,他应该告诉沈彤的,可是自从沈彤回到西安,他就去了边关,一来二去,就把这件事给抛到脑后了。
“嗯,她很好。”沈彤说道。
萧韧忍不住看向沈彤,小姑娘嘴边含笑,不像是在说反话,她是真的觉得江婆子很好。
“你早就看出来了?”萧韧又问。
“她应该杀过很多人吧。”沈彤反问,她也说不清是如何看出来的,那是一种直觉,在刀尖上练就的直觉,在她第一次见到江婆子时就察觉到了。
为此,她暗地里查过,确认江婆子和欣妩没有关系,她就不再继续查了。
“明知她是那样的人,你为何还要把她留在家里?你应该早就猜到她是我派去的人吧,毕竟你曾经让我盯着欣妩,可是你看到她之后,却没有问我。”这是萧韧想不明白的地方。
“因为我信你啊。”沈彤笑着说道。
我信你。
这是她第二次说了。
因为她信他,所以她连江婆子那种卖人肉包子的女魔头也能容忍;因为她信他,她明明知道他没有实言相告,她也没有怪过他。
萧韧没有再看沈彤,他的目光追逐着街上过往的行人,阳光明媚,春日正好,西安城里的俊男美女忽然多了起来,就连街边的那条野狗也是精神抖擞,神气活现。
“虽然江婆子不是什么好人,但是用起来很顺手,你如果缺人手,只管使唤她。”
这就是把江婆子给她用了?
在这种事情上,沈彤不会推辞,她爽快地谢过,又对萧韧问道:“无论屠卫和德音寺有没有关系,还是小心为好,丁夫人最近就不要再去了。”
丁夫人虽然只是侧妃,但她却是宜宁郡主的生母。
萧韧点点头,忽然想起今天来这里的另一个原因,他道:“我差点儿忘了,王爷想见你。”
“好。”沈彤说道。
“你不问为什么王爷要见你吗?”萧韧问道。
“一定是有人看我不顺眼,要把我支开”,沈彤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起来,“和上次去榆林一样。”
第二四三章 几度见槐花
“卖槐花喽,卖槐花喽!”
一个老汉推着独轮车在闹市里走过,微风中送来一缕甜香。
沈彤吸吸鼻子,好奇地问萧韧:“怎么会有人买槐花?”
每年的春末夏初,西安城里都有卖槐花的,但是去年和前年的这个时候,沈彤刚巧都没有在西安。
她还是第一次在街上看到卖槐花的。
“买来吃啊”,萧韧忽然笑了,问道,“你没吃过?”
沈彤摇摇头:“没有。”
“江婆子是关外人,想来也不会做,我家的厨娘做这个很拿手,一年之中,就是现在这个时候的槐花最好吃。明天去我家吧,我叫上周铮和宜宁一起。”
“好啊,但是我要下课以后才能去,今天我没去读书,明天不能再逃课了,否则先生会怪罪的。”
萧韧眼中的笑意更深:“那明天我到池先生家里接你吧。”
“不用了,我们人多,还是自己去。”沈彤指指正在抓羊拐的几个人,她走到哪里,韩无忌他们也会跟到哪里。
萧韧道:“那也好,就这样说定了。”
沈彤重重点头,阳光下,小姑娘笑容明媚,灿烂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萧韧离开闹市,走在回去的路上,小栗子再也忍不住,悄声问道:“七少,您有没有提醒沈姑娘要小心啊?”
今天七少和沈姑娘一起坐在小摊子上吃馄饨,两人好像都很高兴,可是明明不应该是这样的啊。
萧韧转过头来看着小栗子,一双眼睛黑洞洞的,小栗子不由自主地缩缩脖子。
萧韧满意了,路边飘来一股清甜,一个老太太在卖槐花,萧韧走过去,扔了一锭银子,把所有的槐花全都买了下来。
与秦王府仅一墙之隔的别院内,一个孩子爬到老槐树上摘槐花,两个孩子拿着筐子在树下接着,槐花摘下来扔进筐子里,片刻后便有半筐了,如同积了一堆雪。
朗月经过时,目不斜视,孩子们也如往常一样没有理他,可能是那股清香吸引了他,朗月竟然停下了脚步,他看看树上的孩子,又看看雪堆般的槐花,问道:“你们摘这个做什么?”
因为他不爱理人,所以孩子们才会不理他,他们和他没有吵过架,当然也没有深仇大恨。
“摘来吃啊。”一个孩子说道。
“这个能吃?”朗月蹙眉。
“当然能吃,给你尝尝。”孩子大方地拿起一串槐花递给朗月。
槐花洁白如玉,不染尘埃。
朗月迟疑一刻,伸手接过,学着孩子的样子把一朵槐花放进嘴里,清清甜甜,带着淡淡芬芳。
“好吃吧?”孩子期待地看着他,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道童不但主动和他们说话,而且还吃了一朵槐花。
“嗯,还好”,朗月把手中的槐花小心翼翼地放回柳筐里,“谢谢。”
“别客气,你拿去吃吧,我们还有好多。”孩子大方地说道。
“不用了,一朵就好。”朗月冲他微微一笑,转身离去。
孩子耸耸肩,自言自语:“真是个怪人。”
“他本来就是怪人啊,他是一清道人的徒弟,和我们不一样。”另一个孩子说道。
是啊,朗月和他们不一样,可是有哪里不一样,他们也说不出来,总之就是不一样。
口腔里仍然充斥着淡淡的香甜,朗月的心情也好了起来。
他走进那处偏僻的院落时,还不由自主地转身看了看门口的两棵低矮的刺槐,可惜刺槐没有开花。
师父留在王府里没有回来,院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
可能是别院里种了几棵大槐树的原因,就连他们这个小院子里也弥漫着槐花的清香。
朗月没有进屋,他坐到庑廊下的美人靠上,闭目假寐。
“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一个声音蓦然想起,朗月吓了一跳,他睁开眼睛,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女娃。
“是你?有事吗?”朗月语气里的不悦毫不掩饰。
小女娃却毫不介意,她大咧咧地在朗月身边的美人靠上坐上,问道:“一清道长呢?”
“师父在王府里。”朗月没好气地说道。
小女娃嗯了一声,忽然说道:“你也知道沈彤在西安吧?”
朗月一怔,身体瞬间崩得笔直,一双眼睛如同利箭般看向面前的小女娃,冷冷地问道:“你知道沈彤?”
“知道,当然知道,我和她打过交道”,说到这里,小女娃斜睨着他,冷笑道,“小朋友,我提到沈彤,你为何会紧张?莫非你也在她手里吃过苦头?看来我还真是高看了你们师徒了。”
“满口胡言!”朗月大怒,他霍地起身,抬腿欲走,但还是咬咬牙,重又坐下,问道,“梅胜雪,你是如何知道沈彤在西安的?”
梅胜雪自嘲地笑了,她上下打量着朗月,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小东西,你们师徒摆明是在算计我,把我困在西安,却又不把我引见给秦王,一墙之隔,我却连秦王的面都见不到,你们好算计啊,想用我来对付谁?”
这些日子,她都是住在这里,一清道人每每都说时机不到,让她稍安勿燥,她竟然真的相信了。
朗月厌烦地别过脸去,不去看她。
见他不说话,梅胜雪心里的怨气更盛,她站起身来,伸手捏住朗月的肩膀,厉声说道:“小东西,少给我摆出这副脸子,回答我的话!”
肩膀被捏得生疼,朗月感觉下一刻肩膀就要被她捏碎了。
他实在想像不出,一个侏儒怪物,是如何炼就一身武功的。
他咬牙忍住,冷声道:“梅胜雪,你只是丧家之犬,又有何利用价值,即使见到秦王,你以为秦王会重视你吗?别说是你,就是当年的梅雅雍,如果不是抱上沈家这棵大树,也同样入不了秦王的眼。我师父好心劝你留在这里,无非是想给你寻个合适的时机,能让秦王高看你而已。”
丧家之犬四个字,如同四把刀无情地刺入梅胜雪的心。
她手上的力道不由自主又加重几分,朗月再也忍不住,惨叫一声。
“梅胜雪,你敢伤了我,我师父定不会放过你!”
第二四四章 你来晚了
“住手!”
一声暴喝传来,一清道人走进院子,恰好看到这一幕。
梅胜雪却没有收手,她的手依然捏住朗月的肩膀,转过身后冲着一清道人微微一笑。
“道长,我正和令徒说起您,您就回来了。”
一清道人眉头动了动,转身把院门关上,这才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似乎刚刚的那声暴喝不是出自他口。
“梅姑娘,若是小徒做得不对,贫道定当严格管教,就不劳梅姑娘动手了。”
说道,一清道人已经走到朗月身边,伸手便去拽朗月,可是他的手刚伸过来,就被梅胜雪的手臂挡住:“道长,你先别急,坐下好好谈谈。这里是王府别院,里里外外都有王府侍卫守护,即使我杀了令徒,也插翅难飞,所以你不必急于一时,更不用担心我会用令徒的性命要协于你。”
一清道人的目光落到梅胜雪捏在朗月肩头的手上,那只手很小,宛若幼童,可是一清道人知道,朗月的生死就在梅胜雪一念之间。
这个时候,一清道人忽然想起市井间流传的一句话,疯狗怕光棍。
这里说的光棍,并非是娶不媳妇的人,而是指无家无业无牵无挂的斗勇斗狠之人。
梅胜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她什么都不怕,也什么都无所畏惧。
一清道人眼中寒光陡起,但是一瞬之间又恢复如常。
他淡然一笑,在梅胜雪对外的美人靠上坐下,说道:“那好,贫道还请梅姑娘赐教。”
“赐教谈不上,我就是想要问问道长,为何要对我隐瞒沈彤的事?”
这里虽然只是王府别院,可是进出是和王府同样的规矩,白天夜里,都有王府亲卫巡视,她没有腰牌,连别院的大门都走不出去。
昨天,她好不容易才混出府去,这才打听出沈彤的事。
住在书院街的那位沈姑娘啊,秦王府两次去送过金子,这件事想瞒也瞒不住,何况无论是王府还是沈家,都没有刻意隐瞒。
这世上除了沈彤,还有哪个十来岁的沈姑娘,可以跟随宜宁郡主立下大功的?
那只是百姓口中的沈姑娘,百姓们不知道沈姑娘的芳名,可是梅胜雪立刻就猜出来了。
那是沈彤,那也只能是沈彤。
一清道人凝视着梅胜雪,他想从梅胜雪的神情里看出,她对这件事知道多少。
良久,一清道人叹了口气,说道:“并非贫道刻意隐瞒,而是贫道没有想到,梅姑娘居然会知道沈彤。不瞒梅姑娘,在沈彤忽然出现在王爷面前的前一刻,贫道也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而且贫道至今也无法相信,那些事真的只是出自她一人之手,贫道看不透她,也看不透她背后的人,因此也就没有对梅姑娘提起此人。”
梅胜雪半信半疑,沈家和梅家是世交,无论一清道人于公于私,都是应该对她说起沈彤的。
“沈彤背后还有人?”梅胜雪有些好奇,沈彤的背后会有人吗?
“梅姑娘,难道你会相信一个小女娃能以一人之力做出那些大事?贫道是不信的。”一清道人的目光再次落在梅胜雪的手上,梅胜雪的手依然捏着朗月的肩膀。
“沈彤的母亲也在西安?”这几个字,梅胜雪几乎是咬牙切齿才说出来的。
当年,沈彤说什么救不出母亲,让她误以为黄氏被困在护国公府里,倾全部之力去杨家抢人,险些连她和小崔、招红袖的性命也给搭进去。
沈彤这个坏蛋!
“对,沈太太黄氏就在西安,而且已经住了三年了。”一清道人心里略松,看得出来,梅胜雪与沈彤之间是有梁子的。
早知如此,他没有必要瞒下沈彤的事。
他只是没有想到梅胜雪和沈彤会是旧识,而朗月又不让提起沈彤而已。
“好,很好。”梅胜雪终于松开了朗月,但是她的一双手却紧握成拳。
“道长,既然你迟迟没有把我引见给秦王,那么安排我和沈彤见面,你应该是能办到的吧。”
一清道人刚刚才有的那一点点松弛再次荡然无存。
梅胜雪要做什么?
如果是一年之前,他会毫不犹豫地把梅胜雪带到沈彤面前,可是现在,他却不能贸然而为。
榆林一行,沈彤在秦王和宜宁郡主,以至樊帼英心中是何等地位,傻子也能想像出来。
梅胜雪若是能把沈彤杀了还好,如果不能,那要牵扯出......
“在王爷心中,沈彤的地位已经超过了沈家,或者说,她先是沈彤,其次才是沈家人。”一清道人幽幽说道。
梅胜雪一怔,不解道:“秦王不是因为她是沈家人,才看重她的?”
“当然不是,沈彤走到王爷面前的时候,并非是以沈氏后人的身份,直到她救了王爷性命之后,王爷才知道她的出身,而那时王爷对她早已先入为主......梅姑娘,你既然问贫道为何不向王爷引见于你,贫道便告诉你,你来晚了。有沈彤珠玉在前,王爷又怎会高看于你,贫道想要等的,便是你的机会,让你能够压过沈彤的一个机会。”
梅胜雪心头大震,从昨天到现在,她一直处于愤怒之中,若非昨夜一清道人师徒宿在王府没有回来,她可能已经忍不住把他们统统宰了。
她颓然坐下,早知如此,这次西安之行,她就不该来。
一清道人察言观色,知道自己的话起了作用,他看一眼面色惨白的朗月,道:“朗月,这里没有你的事,回屋去吧。”
他可不想让朗月再次被梅胜雪捏在手里,朗月是他的软肋,伤不起的软肋。
朗月却依然坐着没动,一清道人皱眉,道:“听话,进屋里去。”
朗月像是没有听到,目光茫然地看着某处,没有说话,也没有挪动身体。
他不想走,他担心他走了以后,师父就会答应梅胜雪的要求。
沈彤,还不能死,沈彤,更不能有丝毫闪失。
这世上如果还有一个人盼着沈彤活着,那就是他。
这世上如果还有一个人恨不得沈彤立刻死去,那也是他。
第二四五章 我错了!
“朗月,退下!”一清道人沉声喝道。
朗月纹丝不动,虽然梅胜雪已经松开他了,但是肩膀的疼痛仍在,就像长久以来隐藏在骨头里的疼痛全都在这一刻爆发出来,痛彻心扉。
他的脸色苍白如纸,嘴唇抖动着,牙齿颤抖得格格作响,整个人如同一个挂在树枝上的布偶,摇摇欲坠,随时都会被狂风暴雨吹打得支离破碎。
梅胜雪并没有留意到朗月的异样,她的注意力都在一清道人身上。
“机会?哈哈哈”,梅胜雪哈哈大笑,稚嫩的外貌下是大开大合的张扬,这让她显得无比怪异,笑够了,她嘲讽地问道,“道人,你还和我提机会?你还想让我等?你还想困住我?”
一清道人神色如常,只是那双眼睛却更加锐利。
“梅姑娘,你想给梅家报仇,无非就是想要杨家倒霉而已,你的目标太过明确,即使是秦王,也不会公然与杨家为敌,而沈彤却只字不提报仇之事,她甚至从不提起给她出身的沈家。梅姑娘,你仔细想想,若你是秦王,你会亲近哪一个?”
时至今日,秦王也没有和杨家撕破脸。
梅胜雪的呼吸急促起来,她瞪大眼睛望着一清道人:“你是说我不该找杨家报仇?”
“非也,梅姑娘向杨家报仇只是你自己的事,与秦王府无关,与贫道也无关。”一清道人笑得云淡风轻。
梅胜雪却是笑不出来了,她瞪着一清道人,一字一句地质问道:“在京城的时候,你应该早就知道我的心思,可你为何还要力邀我来西北?如今我来了,你却把我困在此处,如今又说什么报仇只是我自己的事?不是为了借助秦王助我报仇,我来西安做什么?”
大焦死了,很多人都死了,如今还肯跟随她报仇的人,只有招红袖和小崔了,她之所以来西安,就是想借助秦王之力向杨家血债血偿,可是现在一清道人却说这和他们没有关系?梅胜雪只觉全身的血液都似凝固,她紧握双拳,指甲深深地陷进肉里。
“梅姑娘,你错了,你来西安是正确的。你要找杨家报仇,你想看到什么,你又想得到什么?是想看到杨家人全都死光吗?那绝不可能!除非杨家像沈家那样诛九族满门抄斩,即使是沈家,不是还留下了一个沈彤吗?再说,当今天子为何会诛杨家九族?而如果只是像你曾经做过的那样,要么行刺,要么不痛不痒地杀几个杨家的手下,那么贫道可以告诉你,即使到你死的那一天,你也不能把杨家人全都斩尽杀光!”
一清道人说到这里,悲悯地看着梅胜雪,如同看着一只掉入陷阱仍在垂死挣扎的小兽。
除非让杨家满门抄斩,永不超生,否则你杀不尽杨家人,更不能把杨家踩进尘埃。
梅胜雪终于不再瞪视一清道人,她垂下眼睑,悲伤之情油然而生。
一清道人说的这些,她早就想过。不,从一开始她就知道。
她知道,招红袖知道,大焦也知道。
他们知道他们之对杨家,如同蚂蚁撼大树,但是除此之外,他们什么也做不了。
明知没有什么用,明知那一切都是妄念,可还是在坚持。
“梅姑娘,这些年来,你是在坚持吗?不,你是在逃避!逃避看到亲人们受尽凌辱,逃避与梅家共存亡,你四处奔走,去杀人去报仇,梅家有人支持你吗?没有,一定没有,贫道可有说错?”
说到最后,一清道人声色俱厉,这是质问,也是扒下梅胜雪的一层皮。
梅胜雪抬起头来,她的脸上一片茫然,她的眼睛没有焦距,失神地望着某处,喃喃道:“他们全都当我是疯子、傻子,他们以前就看不起我,从不把我当成梅家人,现在他们却又嫉恨我,恨我为何没在宗谱上,为何不用和他们一起受苦,我为他们做了那么多,他们从不感激我,反而怪我惹事生非,说我要断送整个梅家,呵呵。”
梅胜雪的笑声低沉沙哑,是在笑那些正在为奴为婢的梅家人,也是在笑她自己。
她出自梅家嫡房,她能文能武,她比他们都要强大。
一清道人察言观色,知道自己想要的状况已经达到,这才轻声说道:“果然如贫道猜想的那般,梅家上下不但没有感激梅姑娘,反而视你如洪水猛兽。若是换做立场不够坚定,内心不够强大之人,早已随波逐流。而梅姑娘却依然于血雨腥风之中傲然而立,坚守本心,贫道佩服!”
说到这里,一清道人深施一礼。
“你也认为我这样做是对的?”梅胜雪的眼睛瞬间有了神采,如同一个落水的人看到了稻草,哪怕只是一句恭维,哪怕只是一个认同,她都想抓住。
“梅姑娘为家族报仇何错之有?你只是用错了方法而已。正如贫道方才所说,只靠刺杀,是杀不尽杨家人的,即使把杨家现有的人杀过,还会有杨家的晚辈出生、长大,而梅家想要报仇的却只有你一个人,你奔波半生,也无法将杨家斩尽杀光。”
空寂的小院里,一清道人的声音如同玉石相碰,又如石破天惊。
梅胜雪眼中刚刚恢复的光彩越来越多,如同一团火熊熊燃烧。
“太皇太后一直不让皇帝亲政,为此不惜逼死言官,太皇太后恶行天下皆知。”
“杨家虽然手握重兵,但是他们最大的靠山就是太皇太后。太皇太后活着,无论是皇帝还是秦王,都是敢怒不敢言,他们甚至不敢去对付杨家。”
“一旦太皇太后死了,那么就不一样了!”
“所以,要想让皇帝和秦王去对付杨家,那就只能让太皇太后去死!”
“凭我一人之力,不能将杨家斩草除根,但是皇帝不同,他可以诛杨家九族!而秦王的兵马,就能无所顾忌地与杨家决一死战!”
“我错了,我从开始时就错了,我应该对付太皇太后,而不是对付杨家!”
第二四六章 胖娃娃
满院寂寥,梅胜雪已经离开足有半个时辰了,朗月依然伫立在庑廊下面。
这件事为何会发展成这样了?
是梅胜雪的冲动,还是师父步步为营,引她入瓮?
“朗月,进屋吧。”一清道人走过来,拍拍朗月的肩膀。
十二岁的小少年苍白瘦削,单薄的肩头瘦骨嶙峋,一清道人心下恻然,低声说道:“师父已经向王爷进言,让沈彤离开西安一阵子。”
看不到她,听不到她,一切就会好了吗?
不可能,那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就像对待梅胜雪那样,给她一个希望,一个让她认为可以达成的希望,让她毫无怨言去赴汤蹈火吗?
“师父,我不是梅胜雪,您不用哄我玩儿。”
冷冷的童音,宛若春日里微寒的清晨,稚嫩青涩。
如同细竹般瘦弱的身体执拗地扭了一下,放在他肩头的那只手便被他甩开了。
宽大的袍袖在夜风中拂动,少年的身影消失在晕黄的灯影中,一清道人轻叹了一声,不再去看那片光影。
......
清水巷里,萧韧正对着桌上的菜肴皱眉,临时被请来的厨子搓着一双粗糙的手,不知所措。
“七少,您再尝尝这道菜吧。”大饼一脸苦相,这位厨子是他找来的,可是七少只试了一道菜就不肯再拿筷子了。
萧韧抬起眼皮问大饼:“你觉得这些菜好吃?”
“当然好吃啊,虽说家家户户都会用槐花做菜,可是能摆上酒席的可没几个,就咱们府里的厨子不是都不会做吗?小的好不容易才寻到这位王大师傅,他家那间馆子,每年这个时候就挤满了人,都是闻名而来想一尝王大师傅的槐花菜的。”
大饼说得口干舌燥,萧韧才一脸嫌弃地夹起一块不知是叫什么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只嚼一口就吐了出来:“这是什么啊,一股子槐花味儿。”
王大师傅已经快要哭出来了,槐花菜没有槐花味儿了那还叫槐花菜吗?
不过萧韧倒也没有让王大师傅走人,时间紧迫,一时半刻也找不到能把家常小菜做得不像家常小菜的厨子了。
次日,沈彤刚刚下课,就看到大饼坐在池先生的院子里喂金鱼。
“沈姑娘,真巧啊,原来您也在池先生家里啊”,大饼大看看同他说了好一会儿话的芳菲和小妹,“咦,你们都在啊,难得今天人多,一起去吃饭吧?”
芳菲和小妹一个歪着脑袋,一个张大了嘴巴,大饼是有病吧,他们哪天不在了?
沈彤笑笑:“走吧。”
大饼当然不会是恰好路过,想来是萧韧怕她忘了,所以让大饼过来提醒她吧。
想到这里,沈彤嘴角上扬,萧韧这小孩真逗。
不不不,萧韧已经领兵打仗了,不能再把他当成小孩了,沈彤的脑海里浮现出前世的萧韧,她忽然发现,她记忆深处的那个冷酷如冰的男人,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少年神采飞扬的脸......
萧韧家里有两只大狼狗,这是周铮送的,说是给萧韧用来看家护院,实际情况只有萧韧和周铮两个人知晓。
萧韧不喜欢狗,所以周铮就送了两只狗。
看到这两只狗,芳菲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小妹也不怕狗,两个小女娃到厨房里要来了几个隔夜的肉包子,连内院都没进,就逗起狗来。
沈彤担心她们会被狗咬到,让韩无忌和阿少陪着她们一起,萧韧松了口气,领着沈彤去看那块能预知晴雨的大石头。
“你把这块石头搬过来了?”沈彤见过这块石头,是在王府里萧韧以前住过的院子里。
“嗯,我现在很少回去住,就把这块石头搬回家了。”
看得出来,萧韧很喜欢这块石头,沈彤还记得这是他小时候去洛阳时带回来的。
沈彤从书包里拿出一只拳头大的锦盒,递给萧韧:“前几天逛街里买的,看看喜欢吗?”
她没有忘记还欠着萧韧一件礼物,事实上她一直都记得,只是不知道要送什么才好。
萧韧打开锦盒,微微一怔:“这是......”
锦盒里是一个笑嘻嘻的胖娃娃,留着茶壶盖,穿着红肚兜,脑袋和身子用弹簧连着,轻轻一碰,就摇头晃脑,憨态可掬。
萧韧觉得自己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玩过这种东西了,不对,他压根儿就从来没有玩过。
“喜欢吗?这是无锡大阿福,我平时看到的都是大个的,难得看到这种不大不小的,可以随身带着,多可爱啊。”
随身带着?
“喜欢,谢谢。”萧韧言不由衷,这个胖娃娃也挺好的,起码比五颜六色的花袜子要好吧。
萧韧比沈彤高出半头,他居高临下看过去,沈彤正看着那只胖娃娃,笑得眉眼弯弯,她是真的很喜欢这只胖娃娃吧。
萧韧把胖娃娃托在掌心里,胖娃娃的脑袋一颤一颤的,笑得傻傻的,像是做梦娶到了媳妇。
看到满桌槐花做的菜肴时,沈彤吃了一惊:“这些都是用槐花做的?你家的厨子可真了不起,能用槐花做出这么多菜式。”
萧韧嗯了一声,道:“你尝尝,如果觉得好,下次再让他做。”
沈彤也不客气,每样都尝了尝,道:“都很好吃,我全都很喜欢。”
她说得是实话,她不挑食,因此也就没有什么特别爱吃的。
萧韧道:“我也觉得不错......江婆子揍人还行,饭菜做得一定不好吃,我和管家说一声,无论我在不在西安,你想换换口味了,就来这里。”
沈彤干笑:“那多不好意思,我们人多。”
是啊,他们人多啊,即使许安他们不好意思跟着过来蹭饭,韩无忌几个却一定会来,就像现在,她和萧韧在里间用饭,韩无忌他们则在外间吃喝,一点也不客气。
“无妨,我家里没有长辈管着,我的朋友们平时也喜欢过来,他们经常吃住在这里。”
萧韧话音刚落,外面便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七少,你请客啊,怎么不叫上我们啊!”
听到这个声音,萧韧闭闭眼睛,他想打人!
蒋修杰和岳阳大步走了进来,他们平时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他们每次过来从不用人通传,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第二四七章 街坊
“这是槐花宴啊,这不是你家的厨子做的吧,我怎么看着像是王家小馆的菜式啊。”
“难得今天沈姑娘也来了,咱们好好热闹热闹,把朱孟尝和上官剑也叫过来,这两天他们在家里快要憋疯了。”
“还有陈老四,那小子昨天去相亲,回来以后就不吃不喝闹绝食了,咱们把他也叫过来,免得他真的想不开饿死了,以后蹴鞠还要再找个人。”
“好啊,我这就让人去把他们都叫过来。”
......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都在隔壁蒋家,随时准备过来蹭饭,前后不到一盏茶的功夫,这些人就齐齐出现在饭桌前。
萧韧的脸色已经黑成锅底了,他一言不发,看着那群混蛋们推杯换盏,把一桌子饭菜吃得干干净净。
吃到一半的时候,沈彤就借口要回家温书,带着她的那几个人先行走了,萧韧想去送,被蒋修杰一把拽住:“七少,你还担心沈姑娘回家不安全吗?整个西安有哪个小贼敢跟沈姑娘动手,那一定是不想活了。”
沈彤笑着说道:“不用送了,改天我回请你。”
好吧,萧韧心里顺畅一点了,沈彤是那种说一是一的人,她说会回请,那就一定会回请。
沈彤回到家里,家里似乎比往常还要安静。
江婆子坐在院子里摘韭菜,桔子蜷在庑廊下睡觉。
沈彤悄声问江婆子:“阿娘在屋里睡觉吗?”
天气越来越暖和,这些天来,黄氏都是在院子里做针线,欣妩也陪着她。
江婆子忙道:“刘秀才家的那处宅子租出去了,新街坊昨天刚刚搬过来,二姑娘可能没有留意,所以才不知道,不过没关系,昨天大姑娘让婆子我送过去了一匣子点心,那家的太太也是个热情好客的,今天安顿下来,就让家里的姑娘亲自过来,请咱家太太和大姑娘过去吃茶,太太和大姑娘去了有一会子了,估摸着快回来了。”
沈彤微微吃惊,母亲寡居,因此平日里从不亲自与街坊来往,遇到红白喜事,也是打发欣妩和江婆子过去随份子。
“那家的太太是何方神圣,都能让阿娘过去做客了。”沈彤笑着打趣,她相信江婆子肯定早就把那家人打听清楚了,否则决不会还在家里摘韭菜。
“说起来那家人啊,二姑娘或许还见过呢”,江婆子卖了个关子,见沈彤没有要接她话茬儿的意思,只好继续说下去,她怎么忘了,这位沈二姑娘是她能卖关子的人吗?“那家人姓李,他家老爷就是秦王府里的幕僚李思南李先生。”
沈彤对李思南有些印像,没想到李家居然搬到这里来了。
她让芳菲把书包放进屋里,自己坐到小板凳上,看着江婆子摘韭菜,问道:“李家以前是在哪里住?”
“王府别院,就是王府隔壁的那处宅子,王府里的官员们大多住在那里,这一两年别院里的人家越来越多,才陆续有人搬出去,不过,只要不是住得太挤,谁也不想搬,住在别院里多好啊,既省了租房子的银子,还有王府的侍卫每天巡逻守卫,出门能用王府车马,连车马银子也省了,更别说丫鬟婆子了,听说那也是王府里拨过去的,工钱都是王府里出的,啧啧,真是省钱呢,能住在那里谁愿意搬出来,换做是我,就是死赖着也不搬。”
江婆子说话的语气就和寻常市井妇人无异,不知她底细的,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这个斤斤计较的妇人和杀人如麻的女屠户联系起来。
“既然住得这么好,李先生为何要搬出来啊?”沈彤拿起一根韭菜缠在手指上绕来绕去。
“哎哟,姑娘可有听说过孟母三迁?”江婆子兴奋地直眨眼睛,像是得知了什么了不起的大秘密。
沈彤点点头,还在玩着那根韭菜。
“李先生有两个儿子,都在这条街上的书院里读书,李太太觉得别院好是好,可是住得人多孩子也多,那些孩子们凑在一起就是爬树打闹,不但自己不好好读书,还带着李太太的两位公子也贪玩,所以得知刘秀才的宅子要租,李太太便租下来了,这样一来,虽说李先生去王府远了,可是两位公子就能静下心来读书了,可怜天下父母心,李先生宁可自己辛苦,也要让两位公子用心读书,唉,也只有读书人家才会想这么多吧,换做是我那两个小孙子,爱读不读,谁管这些啊。”
江婆子刚刚说完,外面便传来敲门声,芳菲连忙去开门,原来是黄氏带着欣妩回来了。
欣妩手里提着一篮子面果,说道:“这位李太太真客气,一定要让我带些面果回来,说是要给妹妹尝尝。”
沈彤笑道:“那改日我要亲自登门去谢谢了。”
欣妩忙道:“那我陪妹妹一起去,李太太为人很和气,也很爽朗,妹妹见到她就知道了。”
黄氏则关心地问沈彤:“吃饭了吗?”
沈彤道:“在先生家里吃过了。”
黄氏笑着点头,便回屋休息去了。她很少出门,今天和李太太说了一会儿话,就有些头疼。
沈彤关心母亲,跟进屋里,发现屋里多了一台织机。
看到织机,沈彤不由自主想起当年在野猪岭初见欣妩时,她就是藏在织机后面。
那时母亲屋里就有一台织机,母亲纺纱织布,织出来的布让平婆子拿到集市上去染,染坊的老板就是接应平婆子的人。
“阿娘,西安城里什么布料都能买到,您不用再辛苦织布了。”
“阿娘就是闲来无事,想起以前织布的事,刚巧阿妩也想学织布,阿娘就让江婆子帮着买来这部织机,你温书时阿娘不织布,不会打扰到你。”
沈彤心里一暖,她只是寻常的读书认字而已,又不是像李太太家的公子那样要考秀才考举人,阿娘却还担心织布会影响到她。
她看到母亲拿起绣花绷子,便道:“阿娘,您头疼就别绣了,睡一会儿吧。”
“没事,我习惯了,不绣几针就睡不着。”
黄氏话音刚落,欣妩就掀帘进来,她走到黄氏身边,蹲下身子,熟练地在黄氏的腿上揉捏。
黄氏笑着摸摸她的头,便继续绣花。
沈彤在屋里站了一会儿,悄悄走了出去。
第二四八章 糖人儿
西安四季鲜明,但是春秋相对短暂,往往是感觉刚刚脱下棉衣没过多久,天气就渐渐热起来了。
刚刚五月天,路友的衣裳就被汗浸透了,紧紧贴在身上,让他很难受。
这两天,他和许安在南味坊轮流盯梢。盯梢这种事,一向不是路友擅长的,他没有耐性,又粗心大意,就像现在,他又热又困,恨不能闯进那家劳记干货铺,把铺子里的一干人等揍上一通,逼他们说出梅丫头的行踪。
可是,尽管他火烧火燎,也只能聚精会神盯着那家铺子,半步都不离开。
路友无奈地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珠子,他就想不明白了,街上那些人都不热吗?怎么一滴汗也没有?
忽然,路友的眼角子猛的跳了一下,他连忙揉揉眼睛,他没有看错,真的是她!姓梅的丫头终于出现了!
梅胜雪还是那个没有留头的小女娃模样,和几年前一模一样,没有长高,也没有变胖,她娇小玲珑,走在人群里很不起眼,如果她没有走进劳记,路友说不定就会让她在眼皮底下溜走。
路友很想跟进劳记去看个究竟,可是他不知道梅胜雪会不会认出他来。
虽然他和梅胜雪只在破庙里见过一次,但是见过就是见过,普通人或许早就忘了,如梅胜雪这般妖孽的会忘记吗?
路友急得抓耳挠腮,正在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他看到了芳菲和小妹。
这两个小丫头每人手里拿着一支糖人儿,一边走路一边伸着小舌头舔着糖人儿,就像两只小叭狗。
看到她们,路友先是一怔,随即就明白了,沈姑娘上学的地方就在这附近,这两个小丫头是趁着沈姑娘上课,她们溜出来玩了,而且上次就是芳菲在这里看到梅胜雪的。
路友的眼睛亮了。
“快快,你们两个来得正好,帮大叔一个忙,进去看看姓梅的丫头在做什么坏事。”
“梅良心在里面?”芳菲立刻来了精神,可是立刻想起了什么,像个泄气的皮鞠子,“梅良心认识我,我不能进去,这事只能靠小妹了,可是小妹年纪小,让她进去太危险了。”
“危险个头啊,你看那铺子里人来人往,借他们个胆子也不敢对小妹如何!”路友忿忿,芳菲这丫头就是故意的。
“嗯,芳菲姐,我能行的,让我进去吧。”小妹跃跃欲试,他们三人是来报恩的,她年纪最小,不能替沈姑娘挡刀子,做点小事还是可以的。
芳菲拍拍她,道:“梅良心和你差不多高矮,看上去也就是七八岁的样子,你小心点儿,她狠着呢。”
路友补充道:“梅丫头穿了件豆绿的衫子,铺子老板姓劳,四十出头,身材瘦小,帐房姓蔡,是个干瘦老头,还有一个能管事的女子,二十多岁,都叫她梅姑娘,另外还有六个伙计,都是穿青布衫子的。”
小妹点点头,举着糖人儿,小跑着进了劳记干货铺。
此时正是一天里生意最好的时候,伙计们满脸堆笑,围着几个穿着潞绸袍子的人正在说着什么,这些人像是大户人家负责采买的管事。
铺子一角,有个二尺见方的小柜台,柜台后面放着一把椅子,椅背上搭着一条围裙,虽是干活时系的围裙,但是绣工精致,一看就是女子之物,想来这张椅子就是梅姑娘常坐的。
小妹环顾四周,没有看到女子,也没有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娃,更没有路友说的老板和帐房,但是六个伙计一个不少。
铺子东头有扇门,门外挂着财源广进的帘子。
小妹看向伙计们,他们正和那几位管事模样的人讨价还价,忙得不亦乐乎。
趁着伙计们没有留意,小妹猫着腰,跑到那道帘子前面,轻轻掀起帘子一角向里面张望。
帘子外面居然是个院子,院子里一张巨大的长条桌子,桌子上一拉溜摆着十几个大笸箩,笸箩里是各种干货。
小妹正在犹豫着要不要进院子里看看,脖子上猛的一紧,接着她的双脚就离地了。
有人从身后抓住了她的衣领,把她提了起来。
“啊啊,救命!”小妹手脚乱蹬,大喊起来。
那人骂道:“哪来的小兔崽子,鬼鬼祟祟来偷东西吗?“
原来是把她当成小偷了。
小妹混迹街头,不是第一次被人当成小偷了。
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不是偷东西的,我来找我爹,我爹刚刚来这里了。”
“你爹?”身后那人显然也看到小妹衣裳整齐干净,是个正经人家的小孩了,他把小妹放下,问道,“你爹来这里了?”
小妹转过身来,小脸上还挂着泪珠,她这才看清抓她的是什么人。
这是个高大魁梧的壮汉,身材和路友差不多,他穿着璐绸袍子,和外面那些管事们差不多的打扮,可是他的鞋子却很脏,不但脏,而且还沾着已经干透的黄泥,西安城里是四通八达的石板路,这些黄泥显然不是在城里踩到的,他应该是从城外来的,而且走过很多路。
小妹抽抽噎噎:“我跟着我爹来采办花椒和八角,我看到我爹进了这家铺子,可我买完糖人儿,我爹就不在铺子里了。”
那人明白了,这孩子的爹应该也是大户人家的采办,带着孩子出来进货,一转眼就和孩子走散了。
他指指正在和伙计们讨价还价的管事们,说道:“来进货的都在前面铺子里,后面院子里是我们的库房,没人会到后面去,你爹既然没在铺子里,那就是去别家了,你到别处找吧。”
小妹的手里还举着糖人儿,她抹把眼泪,正要往外走,忽然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声音:“这是谁家的小女娃啊,怎么哭起来了?”
声音是从院子里传来,轻脆甜美,是个女人。
刚才小妹哭声很大,想来是被这女人听到了。
小妹转过头去,就看到一个女子正走过来,那女子花信年纪,穿着枣子红的比甲,白绫子的衫子,梳着单螺髻,插着一朵酒盅大小的绉纱绢花。
在她身旁,跟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娃,那小女娃穿着豆绿衫子,容颜稚嫩,只是那双眼睛,却有着这个年龄不应有的犀利,正上下打量着面前这个拿着糖人儿看上去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娃。
第二四九章 小孩
“没事没事,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和她爹走散了,以为她爹来了咱们铺子。”
大汉一边说,一边拽着小妹的胳膊往外拖,小妹一个没留神,手里的糖人儿掉到了地上。
小妹本已止住哭声,这下子就又哭了起来:“坏人,你赔我糖人儿,赔我糖人儿。”
天底下的小孩子都是一样的,即使是这个看上去乖巧秀气的小女娃也一样。小妹就像个小秤陀,大汉把她往外拖,她的身子却往下坠,死活不肯往外走,哭得地动山摇,正在谈生意的客人们都被惊动了,奇怪地望向这边。
年轻女子已经走了过来,原本和她走在一起的小女娃不知何时已经到了她的身后,整个身子都被挡住。
“行了,老全,带这小女娃出去买个糖人儿,把她打发走,又哭又闹的,像什么样子。”女子不悦地斥责。
大汉忙道:“七姑娘,我这就带她走。”
说着,他用另外一只手去抓小妹的脖子,小妹晃着脑袋躲开,哭喊着:“你们欺负小孩,不赔糖人儿,我就不走!”
原本还很热闹的铺子里已经没有了声音,客人们和伙计全都望向这边,伙计们脸露尴尬,陪着笑对客人们说:“误会误会,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淘气,跑来捣乱。”
一个管事模样的客人皱起眉头,打量着哭闹着的小妹,说道:“如果我没看错,这孩子身上穿的是杭州宝雀坊的妆花缎啊,这种缎子可不是一般人家能穿得起的。”
言外之意,这小女娃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小姐,你们悠着点儿。
小妹身上的衣裳是芳菲裁给自己的,可是那时她刚学裁衣,衣裳裁小了,索性就给了小妹。这料子是榆林的商贾们送给宜宁郡主的,宜宁郡主又转手送给了沈彤,沈彤就拿给芳菲练手了。
能送给宜宁郡主的,自然都是上等的好料子。这位客人的东家是开绸缎庄的,他虽然只是负责后宅采买的,耳熏目染,也是半个行家,一眼就能认出小妹衣裳用的是什么料子。
客人是说给那几个伙计听的,从院子里走进来的女子当然也听到了。
她面沉如水,对老全道:“快去外面买只糖人儿。”
老全黑着脸,松开拽着小妹的手,转身跑了出去。
女子则换上一副笑脸,蹲下身子,对正坐在地上哇哇大哭的小妹说道:“小妹妹,我已经让人去给你买糖人儿了,你别哭了,地上凉,快点起来。”
小妹抹一把眼泪,看清楚眼前的女子,刚刚那个叫老全的大汉称呼这女子为七姑娘。
难道自己猜错了,这不是梅姑娘?
小妹吸吸鼻子,抽抽嗒嗒地说道:“我不是小偷。”
真是个孩子,还在想着那句话。
女子柔声说道:“我们知道你不是小偷,快点起来,一会儿拿了糖人儿就出去找你爹吧。”
小妹点点头,起身站了起来。
她像是不经意地回头去看,就见财源广进的帘子已经落下,那个和自已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娃却没有跟进来。
那个小女娃穿着豆绿衫子,她就是芳菲姐姐口中的梅良心吧。
显然是见她不哭了,铺子里重又热闹起来,一个伙计走过来,对“七姑娘”说道:“梅姑娘,张员外家还要五斤猴头菇,咱们铺子里只有三斤了,您看......”
“问问他家管事,能不能晚两天,后天咱家的猴头菇就补齐了。”女子说道。
小妹张张嘴,她猜得没有错,这个女子就是梅姑娘,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叫老全的要称呼她为七姑娘呢?
正在这时,老全从外面进来,手里举着一只糖人儿。他身材高大,糖人儿拿在他手里,显得滑稽可笑。
他走到小妹面前,把糖人儿递给她,没好气地说道:“赔给你了,该走了吧?”
小妹破涕为笑,她伸出小舌头舔了一口,看都没看老全一眼,仰头冲着梅姑娘说道:“谢谢姐姐。”
梅姑娘笑了笑,道:“快去找你爹吧。”
小妹又转身看了一眼那道财源广进的帘子,像是还带着委屈,刚刚就是在这里,她差点儿就被人当成小偷了,好可怕哟。
老全见她还不走,反而去看那帘子,正要再骂几句,忽然发现了什么,冲着梅姑娘问道:“十姑娘呢?她该不会已经走了吧,怎么还这样呢,我大老远地赶过来......”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梅姑娘凌厉的眼神打断了,余下的话被硬生生咽回了肚子里。
小妹又舔了一口糖人儿,蹦蹦跳跳地跑出了铺子。
看着她的背影,梅姑娘狠狠瞪了老全一眼,压低声音说道:“这是什么地方,你嘴上就没有把门的?好在是个小孩子,否则被人盯上,咱们都要倒霉。”
老全讪讪,摸摸脖梗子,问道:“十姑娘究竟去哪儿了?”
梅姑娘白了他一眼,转身走到那道帘子处,掀起帘子,探身出去,看到梅胜雪就站在帘子一侧,她道:“十姑娘,可以出去了。”
梅胜雪沉着脸,问道:“刚刚的那个孩子,有没有让人去盯梢?”
梅姑娘一怔,道:“不用吧,那就是个小孩子,还那么小。”
“小孩子?当年我遇到沈彤时,她和这小丫头差不多的年纪,那些老奸巨滑心狠手辣的大人,也一样死在她的手里。”梅胜雪语声冷冷,有些事,她不能忘,有些人,她更是想忘都忘不了。
当年在那片林子里,她假装死了,亲眼看到沈彤是如何杀死体型大她一倍的陶顺儿。
沈彤骑在陶顺儿的脖子上,一拳一拳,招招打在陶顺儿的百会穴上,陶顺儿人高马大,硬生生被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子给打死了。
梅姑娘连忙说道:“是我疏忽了,我这就去看看。”
说完,她不等梅胜雪再说什么,也没有吩咐老全,自己快步走到铺子外面。
南味坊人头攒动,人来车往,早已看不到刚刚那个小孩子的身影了。
躲在暗处的芳菲摸摸小妹的脑袋,笑着说道:“小妹,你还是被人怀疑了呢。”
铺子门口,梅姑娘闪身进去,片刻后,梅胜雪便从里面走了出来,她像来的时候一样,步履轻盈地混迹在人群之中,只是这一次,那个叫老全的大汉跟在她的身后,两人若即若离,一前一后走出了南味坊。
而路友,就跟在他们身后。
芳菲拽着小妹就往池先生家里跑:“快去告诉小姐!”
第二五零章 箱笼
或许每一个老师的教书生涯中都会遇到这样的学生,他们是好学生,因为他们很用功;他们又是坏学生,因为他们的成绩很差很差。
这种学生很少,但是一定会有。
沈彤就是这难得一见、集好坏于一身的学生。
就像现在,池先生翻看着写得很认真,但是却一踏糊涂的功课,不胜唏嘘。
天赋确实很重要。
放下沈彤的功课,池先生拿起阿少的。他紧皱的眉头渐渐松开,嘴边不由自主溢出一丝欣慰的笑容。
还是那句话,天赋确实很重要。
池先生还记得萧韧曾经说过沈彤出身书香门第,只因自幼失怙,才荒废了学业。
唉,所以说,同一棵树上结出的果子有酸有甜,同一块地上开出的花朵有红有黄,即使是书香门第里生出的孩子也不一定都会读书。
倒是这个阿少,听说是募兵之后。但凡是当募兵的,都是穷苦人家,大多都是不识字的。可是阿少却是个读书种子,难得的读书种子。
忽然,池先生听到背后有动静,他转过身去,就看到两个小脑袋正从门缝里探进来。
池先生失笑,对沈彤和阿少道:“下课吧,一盏茶后再回来上课。”
沈彤和阿少起身应是,一前一后走出屋子,早就等在门口的芳菲和小妹急不可待地跳出来。
“小姐,梅......嘘......”
很快,沈彤就知道了刚刚发生的事。
她问道:“路大叔往哪个方向去了?”
芳菲和小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她们急着回来报信,没有留意路友跟去了哪里。
一直没有说话的韩无忌走了过来:“我去看看吧。”
沈彤看着他单薄的臂膀,道:“我们一起去。”
韩无忌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沈彤对阿少道:“你留下上课,把先生讲的记下来,回去以后讲给我听,我去向先生告假。”
梅胜雪快步穿过人群,走出闹市。她没有回到王府别院,那个困住她几个月的院子,她再也不想回去了。
她停下脚步,老全从她身边走过,她轻声说道:“找一家客栈先住下吧。”
这是一家很偏僻的客栈,因为偏僻,所以冷清;因为冷清,所以破烂。
梅胜雪走上咯吱作响的楼梯,走进老全开好的房间,她刚刚坐下,老全就走了进来。
“十姑娘,我们何时动身?”
梅胜雪上下打量着他,冷冷地说道:“该动身时就会动身了,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该问的不要问。”
老全欠欠身子,连忙应是。
梅胜雪冲他挥挥手,老全悄悄走了出去。
他是第二次见到这位十姑娘了,上一次见她时,大焦还活着。
他是大焦的手下,那时大焦拢了一二百人,他们劫富济贫,好不快活。后来有一天,大焦开心地告诉大家,他的未婚妻找到他了,他们快要成亲了。
大家都为大焦高兴,说好要让大焦请他们喝喜酒。
他们见到了大焦的未婚妻,那个长得像小孩子的十姑娘。
大焦说要在成亲前做件大事,那时他们没有多想,后来才知道大焦是为了他的未婚妻十姑娘。
在此之前,他们虽然打打杀杀,可是从不会招惹官府,可是那一次,大焦带着他们去打了官府的人,后来他们还杀了飞鱼卫,官府下了海捕公文,飞鱼卫四处追杀,弟兄们有的死了,有的跑了,还有的失散了。
再后来,他们看到大焦的人头被挂上了城门......
老全倚着墙站着,客栈的外墙上满是小孩子们用石头和黄泥巴画的小狗小猫小王八,一个肥胖的妇人甩着一双红彤彤的手,粗声大气地冲着小二呼喝,这是客栈里的老板娘。
忽然,老板娘看到了他,痴肥的脸上挤出一个笑容,问道:“客官,晚饭想吃点啥,咱们这里能炒菜,还有上好的西凤酒。”
老全身上的璐绸袍子是新缝的,看上去既像是大户人家的管事,也像来西安办货的行商,无论是哪一种,都是老板娘喜欢的客人。
老全笑笑,道:“煮两碗牛肉汤面吧,再来十个馍。”
他想了想,又道:“准备十斤酱牛肉,不急,明天要。”
......
梅胜雪紧贴着窗户,听说下面老全和老板娘说话,她冷笑一声,老全要十斤酱牛肉,那是笃定她明后天就要动身了吧。
她也想明后天动身。
她开门叫来了小二。
小二是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梅胜雪要了一坛西凤酒,她又给了他一串铜钱,道:“你去王府别院,找一个叫朗月的小道童,把这坛西凤酒给他送去,他若是问你是哪里的伙计,你就实话实说。”
一直躲在暗处的路友已是大汗淋漓,他一路跟过来,看着梅胜雪进了客栈,他正想也进去,就看到跟着梅胜雪的汉子走了出来,就站在客栈门外,一看就是在放哨儿。
路友急得抓耳挠腮,想进去不行,想离开也不行。
有个小伙计捧着酒坛子从客栈里出来,从路友藏身的大树前走过时,路友吸吸鼻子,西凤酒,没错!
他给了自己一巴掌,真没出息,这个时候还想喝酒。
他看看不远处的街道,他留了记号,也不知道沈姑娘能不能找过来。
那是只有他们五人才知道的记号。
芳菲和小妹去给沈姑娘报信了,这个时候也该来了吧。
路友打个哈欠,他看到守门客栈门口的男人不知何时手里多了一个碗,那人像条狗似的蹲在门口,大口地吃面,旁边的地上还放着一个小筐,里面像是装着很多馍。
路友皱眉,这是一个惯常吃苦的人。
路友的肚子咕噜噜叫了,他也饿了。
他又打个哈欠,不能睡觉,也不能嫌饿,他要再等等。
又过了大约半个时辰,先前的小伙计进了客栈,又过了一会儿,路友看到有两三个客人也进了客栈,他们挑着一个大箱笼,想来是投宿的,看来这家小破客栈生意还挺好。
可是他猜错了,那几个客人没有住下,片刻后就出来了,依然抬着那个大箱笼。
“大热的天,也不嫌累,将就住下不行吗?”路友嘟哝。
第二五一章 选秀
路友又打个哈欠,这时他忽然发现,刚刚还在客栈门口大碗吃面的男人不见了。
进去了?不盯梢了?
他摸摸后脑勺,正在犹豫要不要进去看看,背后传来一个声音:“路大叔。”
路友吓了一跳,虽然他立刻就反应过来这是谁的声音,可是他还是吓了一跳。
“韩无忌?沈姑娘呢?对了,你们怎么才来啊。”路友不满。
韩无忌不说话,指指远处的一家小馆子。
路友松了口气,沈彤已经来了,他就不用继续盯梢了。
他瓮声瓮气地对韩无忌道:“你在这里盯着,如果看到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女娃出来,立刻跟上去。”
韩无忌嗯了一声,代替路友藏身在大树后面。
路友看了他一眼,韩无忌身子绷得笔直,如同一张弓。
他不由失笑,还有比他还不会盯梢的。
有时间的时候,倒是能让阿治教教他们。
路友来到小馆子里,看到沈彤和芳菲、小妹正坐在桌前吃水饺。
看到他来了,芳菲和小妹手脚麻利地摆上凳子,小馆子里除了他们没有别的客人,也没有看到伙计。
路友知道这种小馆子,老板既是厨子又是伙计,这会儿估计在后面忙活呢。
芳菲大声地对一帘之隔的灶间说道:“老板,再来二斤饺子,要羊肉大葱的。”
路友满意了,羊肉大葱馅的饺子是他的最爱。
他坐下,问道:“沈姑娘,你们怎么才来啊?”
沈彤微笑:“梅胜雪不一定还记得你的相貌,但是她肯定认识我,我若是早早地在这里出现了,情况就不一样了。”
路友点头:“那倒也是,这一片冷清,只要在客栈的二层小楼上放眼一看,整条街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别说是看到沈彤的脸,只要在这客栈附近有小女娃,无论是不是她,梅胜雪都会一百分的小心谨慎。
等饺子的空当,沈彤问道:“路大叔都看到什么了?”
路友奇怪,沈彤为何不进客栈去找人,怎么要问他看到什么了?
“就是那个男的,先前一直在客栈门口盯梢,这会儿不见了,想来是进去了。”
沈彤问道:“客栈里有人出来吗?来过什么客人吗?”
路友道:“梅胜雪没有出来过,我一直瞪着眼睛看着呢,她决对没有出来。”
“其他人呢?”沈彤继续问道。
“其他人?铺子里的小伙计去送酒,还来过几个客人,但是没有住下,他们进去一会儿又出来了。“
“小伙计回来以后,这些客人才来的?有没有带行李?”沈彤问道。
“对,是小伙计回来以后,他们才来的,抬着一只大箱笼,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行李。”
沈彤点点头,对路友说道:“路大叔辛苦了,你先吃吧,我去看看。”
沈彤说着就站起身来,朝门口走去。
“沈姑娘,你去哪里?”路友在她身后喊道。
沈彤回过头来,笑着说道:“找那个小伙计严刑拷打,让他说出去过哪里啊。”
事实上,没用沈彤严刑拷打,那个小伙计就原原本本说出来了。
“那位小客人给了银子,让小的送到王府别院,交给一位叫朗月的小道长。”
“朗月跟你一起回来了吗?”沈彤问道。
“没有没有,那位小道长问了问这是哪里买的酒,我刚把客栈的名字说出来,他就转身进去了。”
沈彤在心里暗暗吃惊,王府别院,朗月,一清道人。
真没想到,梅胜雪来西安投靠的人居然是一清道人。
她正想转身离去,忽然听到有吵闹声从二楼传来,她没去看小伙计错愕的眼神,径自走上楼去。
吵架的是一个穿着璐绸袍子的粗壮汉子,另一个则是客栈的老板娘。
“你说你不知道?你们开的是黑店吗?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说不见就不见了?”
“呸!那是个小孩子,谁知道她是不是悄悄溜出去玩,被拍花的拍走了?你想赖老娘?撒泡尿照照自己那一脸匪像吧,这里是西安府,小心老娘报官。”
“你还说她是悄悄溜出去玩了?你胡说八道,我一直都在客栈门口守着,你不是也在吗?你看到她出去了吗?没有吧,所以人就是在你们客栈里不见的,你这里是黑店吧,专门偷客人的孩子拿去卖给人牙子,想赚黑心钱,你要报官,那就报啊报啊!”
老板娘上下打量着这汉子,冷笑道:“那老娘可真报官了?让官府查出你是个江洋大盗,你可别怪我。”
......
沈彤懒得再看这两人扯皮,她快步走下破旧的楼梯。
她还是没有完全猜对。
她猜到梅胜雪是藏身在那口大箱笼里离开的,却没有猜到梅胜雪连跟着她一路过来的这个老全也不信任。
沈彤已经从小妹口中知道这个男人叫老全了。
梅胜雪甩掉的不但是他们,还有这个老全。
沈彤微微眯起眼睛,一清道人和梅胜雪究竟要做什么?
这件事是秦王授意的,还是一清道人自己的主意?
无论如何,这件事一定非常隐秘,否则梅胜雪不会连跟随自己的老全也要甩脱。
这里没有什么好盯的了,沈彤回到那家小馆子,路友还在吃着饺子。
沈彤看向正在喝饺子汤的芳菲:“这两天你去茶馆里听说书了吗?”
每当她在池先生那里上课的时候,就是芳菲和小妹四处玩耍的悠闲时光。
“去啦,这两天茶馆里讲的是群英会,没啥意思。”芳菲都懒得去了,如果群英会再讲不完,她就不去了。群英会里连个漂亮小媳妇也没有,她才不喜欢。
“从茶馆里听到什么好玩有趣的事了吗?”这两天沈彤还真是没有听芳菲说起过街上的新鲜事。
芳菲想了想,道:“选秀,选秀算吗?”
“选秀?”沈彤隐隐约约有点印像,好像是说林淑妃死后,皇帝很伤心,太皇太后便准备给皇帝选秀,甄选佳人充盈后宫。
“是啊,不过这不是什么有趣的事,又不是在小老百姓家里选,选的都是当官人家的女儿。”芳菲可不想告诉自家小姐,当时她对这件事可有兴趣了,听了好半天,后来听说要参选的小姐们一个比一个长得丑,她才没有兴趣的。
第二五二章 孟家母女
和其他地方不同,西安有三座官驿,其他地方只有一座。
之所以会有三座官驿,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西安是秦王所在之处,上至宫庭下至地方官吏,来往人员颇多,一座官驿不够,一来二去,就建了三座官驿。
其中一座官驿,专门是用来接待宫里来人的。可想而知,这座官驿相比其他两座,要冷清许多。
但是最近,这座官驿不但住了人,而且外面还有官兵把守。
宫里派来采办秀女的官员和太监住在这里,就在昨天,准备进京参选的三十五名秀女也相继送来,住在了这里。
这三十五名秀女中,仅有十名是出自官宦之家,余下二十五名则是普通的良家女子,虽然都被称做秀女,但是出身决定贵贱,那十名官宦女子,一经选拔,便会成为皇帝的嫔妃或宫中女官,还有的会被指婚给宗室子弟;出身普通人家的二十五名女子,则是要去做宫女的。
其中那十位官宦小姐,都有家里人跟随一同进京,宫里有令,只有女眷方可跟随秀女一同进宫,因此,住进来的家眷都是女眷,要么是秀女的祖母母亲嫂嫂,要么也是族中身份贵重的长辈。这她们陆续住进了官驿,这两日就要跟随宫里的人一起去京城,一来是不放心女儿独自出门,二来也是要去京城上下打点。
当今圣上是少年天子,虽尚未亲政,但好在后宫人少,又无子息,趁着现在进宫,一旦诞下皇子,无论是圣宠还是序齿,都是排在前头的,母凭子贵,皇子外家也能跟着沾光,看看现在的杨家就知道了。
一时之间,一向冷落的官驿变得热闹起来,今天宫里的太监过来通知,后天一早便要启程进京,正在给女儿挑选衣裳的孟太太手上一松,衣裳掉到地上。
“母亲,您怎么了?”孟小姐吃了一惊,她从未见过嫡母失态。
孟小姐是妾室所出,自幼便被记在孟太太名下,她天生丽质,孟太太对这个女儿寄予厚望,从小就请了专门的师傅教授琴棋书画和歌舞,原本是想把她送进秦王府的,可是关系托了不少,钱也花了不少,却还是没能把女儿送进去。
孟小姐今年及笄,眼看是不能再等下去了,好在是东方不亮西方亮,宫里选秀了。
宫里已有二十年没有像这样大规模地选秀了。
孟太太为此去德音寺捐了五百两香火钱。
“没事没事,母亲就是一时高兴,终于要进京了,唉,等到了京城,母亲想要见你一面就难了。”
孟小姐脸上微红,抱住孟太太的胳膊撒娇:“母亲,说不定我选不上呢。”
“胡说!你看看这次备选的几个人,有谁能比得上你,论容貌论才情,别说是在西安,就是到了京城你也是拔尖的,再说,一清道长已经打了保票,即使不能把你送到皇上身边,也能留在宫里做女官。如今宫里的高太妃,不就是女官出身?这些年风风雨雨,高家却是顺风顺水,还不是因为高太妃在太皇太后跟前?”
高太妃是陕西人,原是太皇太后身边的女官,后来被封为端嫔,虽然只生了一位公主,但是却也因为她膝下无子,才能在太祖皇帝殡天后,避开了一次又一次的祸事,后来小皇帝登基,她被封为太皇太妃,几个侄儿全都受到提拔,其中两个还做了京官,高家也从陕西迁到京城。
前年太皇太后下旨,准高太妃出宫,赐给她一处宅子,由侄儿们奉养。但是太皇太后让高太妃侍候惯了,隔三差五就会叫高太妃进宫,陪她玩叶子牌,听她说些宫外的事,高家的几位姑娘也因此时常出入后宫,得了不少赏赐,虽然个个相貌平平,但是全都许配了很好的人家。
孟太太和高家六太太是旧识,每次想到这些,都会意难平,想当年,高家还在陕西时,那位高六太太出门作客,连头面都凑不成一套,可是去年回来祭祖,那一身的贵气,已经不是她能比的了。
在此之前,孟太太便给高六太太写了信,提到她要进京,想要登门拜访,言外之意,就是想让高六太太把她引见给高太妃,可是高六太太却没有回信,孟太太气得半死。
好在一清道长给她吃了定心丸,前两年为了把女儿送进秦王府用去那些银子总算没有白花。
“对了,那个小丫头你安排妥当了吗?”孟太太问道。
“女儿让她和香兰住在一起了,就是不知道到时带她进宫行不行啊,您看这次选的那些宫女最小的也有十三岁呢,香雪也九岁。”孟小姐轻轻抚摸着新缝的衣裳,这都是南边最时兴的样子,母亲特意请了苏州师傅给她缝的。
“香雪?这是你给她改的新名字?”孟太太笑道。
“是啊,她原本叫阿雪,女儿就给她改成香雪了,和香兰正好凑成一对。”孟小姐轻声笑道。
“什么凑不凑的,她虽然只有九岁,可是宫里也一样有小宫女。再说她是你从娘家带过去的,又不是选秀进宫的,道长既然让咱们把她带上,那就一定能把她弄进宫。”孟太太把几件衣裳放到一边,又开始清点头面首饰,这些首饰也是新打的苏样儿,为此,她还拿出了珍藏多年的十几颗红蓝宝石。
“母亲,您说道长为什么要让她进宫啊,她年纪小,相貌也没有多好,进了宫也就是个小宫女,能有什么作为?”孟小姐仔细盘问过香雪,问来问去也没有问出什么。
“唉,你这孩子,那些王孙贵胄的事情,你知道得太少了”,屋里只有母女二人,可是孟太太还是压低了声音,道,“你祖母在世时,还要往咱们屋里放人呢,更别说是秦王爷这样手握重兵的,就是朝堂上的那些大人们,哪个不想在后宫里安插人手的?有个风吹草动,他们就能提前知道,早做安排。这个小丫头虽然不起眼,可越是这样的人,才越是能在宫里长长久久,换做是个长相出挑的,一早就被人盯上了。”
第二五三章 夜袭
天色渐渐黑下来,官驿里的灯光陆续熄灭,只留着小楼外面的几盏气死风灯。
窄小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床铺,却放着两套被褥,这是孟小姐的丫鬟住的房间,原本秀女们带的丫鬟是没有单独房间的,孟太太悄悄使了银子,驿丞才给她们腾出一个小房间出来。
香兰是在孟小姐身边从小侍候惯了的,每天晚上都在孟小姐屋里值夜,这间屋子其实就是给香雪住的。
香雪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很多时候,她都羡慕那些挨到枕头就睡着的人,从她记事起,她就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时候。
天气越来越热,好在这间屋子虽然狭小,可是还有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窗子。
窗子敞开着,丝丝凉风从窗外吹进来,香雪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一个月后的今天,她应该就在京城了吧。
这些年来,她东奔西走,去过很多地方,但是却从未想到有朝一日她会进宫。
一清道人说都给她安排妥当了,无论是宫外还是宫内,都会有人照应她,这些她是相信的。
秦王曾经有两个儿子在京为质,不用想也能猜到,秦王定然在京城留有人手。
除了那些人手,还会有一些外人想不到的人,会成为她的助力和掩护。
就如今天的这位孟太太和她的女儿。
香雪见到孟小姐了,的确是个美人,千娇百媚,比起红袖招的姑娘们也毫不逊色,她进宫后应该会得宠吧。
香雪胡思乱想着,丝毫没有睡意。
忽然,她听到窗外传来一丝响动。
这个房间虽然偏僻,但是窗子却在阳面,没有窗帘,站在窗前就能看到外面守夜的官兵,同样,官兵们也能一眼看到这扇窗子。
香雪并不担心会有人破窗而入,但是出于多年养就的谨慎习惯,她还是坐起来,躲在窗子一侧向外面看过去。
窗下挂着一盏气死风灯,在下面的空地上投下一圈光影。
一只夜鸟振翅飞过,夜色里传来一两声鸣叫。
原来是鸟。
香雪松了口气,正准备躺下睡觉,忽然,她发现不知何时,床边站了一个人!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令她惊讶的了。
她是武者,她练过暗器,她学过听风辨器,她的听力高于常人。
可是她却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更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透过窗子里照进来的月光,朦朦胧胧中,虽然五官并不清晰,但是香雪能够看出来这是一个女子,单薄瘦削,年纪不大,也就是十二三岁。
电光火石间,香雪想起了一个人。
“沈彤?”这两个字冲口而出,香雪也不敢相信,她竟然会在这种情况下见到沈彤。
为什么会是沈彤,沈彤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真的是沈彤吗?
其实香雪并不敢肯定,隔了三年,她最后一次见到沈彤,还是在京城城外的三里庄,那时的沈彤还是个孩子。
“是我。”黑暗之中,那人轻声说道。
这是一个小姑娘的声音,还带着童音,但是声音中的清冷和不属于这个年龄的威严,却和当年一模一样。
“真的是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香雪沉声说道,她的声音压得很低,她不能被官驿里的人听到,更何况窗子开着,外面还有官兵。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梅胜雪,你现在不应该打听我为何知道你在这里,你应该要想,我来了你还能活吗?”沈彤的声音里多了一丝玩味,那一刻,香雪甚至感觉,沈彤已经把她当成一个死人了。
“沈彤,你为何要杀我?我和你无怨无仇,你不肯和我合作,也不致于要杀我吧。”
香雪不想和沈彤对上,至少是现在,此时,此刻,此地,她不想和沈彤有任何冲突。
她还有大事要做,她不能因为沈彤而耽误了其他事情。
“梅胜雪,我们是无怨无仇,可是你曾经要对我不利,所以无论你现在做什么,我都要小心提防,谁知道你会不会牵连到我呢,还有,你知道我在西安,你也知道我是谁,你说,我会平白放过你这个活口吗?”
“沈彤,当年在柳家湾时,我们就已经说开了,那时我没有杀你,你也没有杀我,隔了这么多年,你来找我又是为何?”
“当年不是你没有杀我,是你杀不了我,我之所以没有杀你,也是因为我杀不了你。可是现在不同了,梅胜雪,我只要大声叫出你的名字,说你是来历不明的刺客,你说外面的那些官兵会放过你吗?即使他们的武功比不上你,你能杀出重围,可是你要做的事,还能成吗?”
说到这里,沈彤轻声笑了。
她像一只猫,正在逗弄着老鼠,不急着一口吃掉,而是要一点点地玩儿,玩够了再想是不是吃掉它。
这也正是香雪害怕的。
她不怕沈彤,以前不怕,现在当然也不怕。
可是她怕事情败露,这可能是她最后的机会了,她不想放弃。
但是只要沈彤喊叫出来,惊动了官驿外面的官兵,即使她能逃脱,这件大事也是做不成了。
到了那时,一清道人不但不会再用她,而且还会义无反顾地舍去她这颗棋子,和她撇清关系,到了那时,所有的努力就白废了,她无法想像,今生今世,还能不能等来另一个机会混进宫去。
片刻之间,香雪背脊上便冒出一层冷汗。她像一只猫,正在逗弄着老鼠,不急着一口吃掉,而是要一点点地玩儿,玩够了再想是不是吃掉它。
这也正是香雪害怕的。
她不怕沈彤,以前不怕,现在当然也不怕。
可是她怕事情败露,这可能是她最后的机会了,她不想放弃。
但是只要沈彤喊叫出来,惊动了官驿外面的官兵,即使她能逃脱,这件大事也是做不成了。
到了那时,一清道人不但不会再用她,而且还会义无反顾地舍去她这颗棋子,和她撇清关系,到了那时,所有的努力就白废了,她无法想像,今生今世,还能不能等来另一个机会混进宫去。
片刻之间,香雪背脊上便冒出一层冷汗。
第二五四章 卒子
“沈彤,我要去做什么,你猜不到吗?”
“我们其实是一样的。”
“今天我要去做的事,也应该是你做的,可是我敢做,你不敢。”
“梅家虽然倒了,但是梅家人都还在,可是你们沈家却只有你了,沈彤,你非但不去报仇,反而躲在西安享福,你是个胆小鬼!”
压抑低沉的语句,一句一句如同利刃,刺在沈彤的心上,不知为何,她却觉不出疼痛。
沈彤轻声笑了,四年前梅胜雪和她说过相同的一番话,四年后梅胜雪依然如故。
沈彤忽然不想再和她争辩下去了,她打断慷慨激昂的梅胜雪,说道:“护国公府有个深藏不露的管事名叫德善,武功很高,他是一名太监,而且还是太皇太后送给老护国公杨锋的,太皇太后能把这样的一个人轻而易举送给杨锋,可见她身边还有更强的高手。”
梅胜雪一怔,沈彤为何会提到这个什么德善?
不,沈彤当然不会无缘无故说起这个人,沈彤是要告诉她,太皇太后身边还有比德善更强的人。
沈彤已经猜到她进宫的目的是要行刺太皇太后。
“沈彤,你是在帮我?”
沈彤失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梅胜雪,你从未见过秦王吧,你猜秦王如果知道你要去行刺,他是否会同意?”
没等她回答,沈彤又道:“我只是知道,秦王一定不会让我去做这件事的。”
如同一盆冷水当头泼下,梅胜雪遍体生寒。
据她所知,沈彤是在秦王面前展示过能力的,价值二千两黄金的能力。
即使如此,秦王也不会让沈彤去做这件事。
为什么?
根本不用深想也能猜到,因为沈彤再有本事,她也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娃!
秦王不会把事关秦王府生死存亡的大事交给沈彤去做,所以一直以来,他让沈彤去做的,无非就是保护宜宁郡主。
秦王之所以不会对沈彤委以重任,并非只是担心沈彤杀不死太皇太后,更多的则是沈彤会暴露秦王府!
一旦让人知道秦王派人行刺太皇太后,那么秦王在此之前所做的一切都会付之东流。
于公,太皇太后是君,秦王是臣,臣弑君是为不忠;于私,太皇太后是母,秦王是子,子弑母是为不孝。
一个不忠不孝的皇子,不但失了民心,也会失了朝堂助力。
而她梅胜雪,又有何德何能令秦王委以重任?
黑暗中,梅胜雪眼中眸光渐渐黯淡,她默然无语。
沈彤拍拍她的肩头,轻声说道:“如你所说,我和你是一样的人。我们这样的人可以给人当卒子冲锋陷阵,也可以诱敌深入,可是棋盘上的卒子即使被吃掉,也会知道它拼死效忠的是将是帅。而你,知道吗?”
沈彤说完就走了,令梅胜雪出乎意料的是,沈彤居然是打开门大摇大摆走出去的。
直到那扇破旧的房门重又关上,梅胜雪依然怔怔。
她是去送死的卒子,可是她这颗卒子的主人是谁?
是秦王吗?
肯定不是。
一清道长?
如果一清道长派她去行刺并非秦王的指示,那么一清道长的目的又是什么?
如果她行刺成功倒也罢了,如果她失败了呢?
就在今夜之前,她是立志不成功便成仁,不能杀死太皇太后,她就誓不出宫。
可是现在,她的心沉进了谷底。
她只是一个卒子,冲在前面的卒子永远都是孤身奋战,卒子失败那是死不足惜,卒子成功那是意外之喜。
而她这颗卒子呢?
梅胜雪心乱如麻,她努力让自己静下心来,仔细回想这些天来的点点滴滴。
决定行刺太皇太后的人是她,但她是受到一清道长的启发。
有一只手在背后推着她,让她不由自主走上了这条路。
现在不去还来得及,可是她也从此失去了能够借助秦王的机会。
可是她去了呢?
......
那一夜,梅胜雪没有入眠,次日一早,她去见孟小姐,说她要出去办点事。
孟小姐问道:“明天就要进京了,今天你要去做什么?”
梅胜雪冷冷地说道:“这不是你该问的。”
孟小姐果然不敢再问,她让自己的丫鬟香兰陪着梅胜雪一起出去,对守在外面的官兵说,要去成衣铺子改衣裳。
她们只是丫鬟,官兵没有多问就放她们出去了。
到了外面,梅胜雪对香兰道:“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吧,天黑之前在前面那家茶寮等着我。”
香兰隐隐约约知道这个新来的小丫头和她们不一样,她没有多问。
梅胜雪四处张望,看到不远处有条小巷子,两个七八岁大的孩子正在巷子口玩耍。
她不动声色地走了过去,片刻后,梅胜雪已经脱下了那一身丫鬟的装束,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细皮嫩肉的小童子。
小童在街上拦了一顶轿子,去了王府别院。
轿夫听说是去王府别院,随口问道:“小哥儿,怎么没跟你家大人一起去?”
小童神情傲然:“我回家还要跟着家里大人一起吗?”
轿夫不敢多问,王府别院里住的都是王府里的官吏,虽然官职不高,但是官就是官,不是他们这些小民可以招惹的,原来这是当官人家的孩子。
轿子在王府别院门前停下,小童付了轿资,却没有下轿,她又掏出一锭碎银子,对轿夫说道:“你和门房说一声,就说道人有急事,让他把朗月叫出来。”
那锭碎银子少说也有三钱,轿夫一天也赚不了这么多,他二话不说,就去找门房了。
若是别家的孩子,门房才懒得去给叫人,可是朗月不一样,朗月是一清道人的徒弟,一清道人是王爷面前的红人。何况又是一清道人让来叫人的,门房看一眼停在大门口的轿子,没有怠慢,刚好看到有个小孩经过,就让他去叫朗月。
这几天朗月都没有去王府,因为萧韧回来了,萧韧和沈彤是认识的,朗月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就是连带着也不想看到萧韧了。
小孩来叫朗月时,朗月皱眉,问道:“我师父让人来找我?”
小孩看到朗月就来气,因此没好气地说道:“来的人就在门口,是门房让我来叫你的,你爱去不去!”
第二五五章 失踪
朗月想了想,还是去了大门口。
一到门口,朗月就看到了那顶轿子,就是街上拉脚的轿子,那个送信的便是轿夫。
朗月皱起眉头,冷声问道:“我师父怎么让你来送信?”
今天秦王去咸阳观看府卫营练兵,周铮、萧韧,连同几个幕僚一起陪同,一清道人和李思南都在其中。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看到这顶轿子和轿夫,朗月才没有怀疑。
想来是一清道人派来送信的人,随便在街上雇了轿子过来。
轿夫陪着笑,指指垂下帘子的轿子,道:“有位小爷在里面,是他让我叫你来的。”
朗月的眉头皱得更紧,但是他还是走上前去,撩开了轿帘......
一只小手从轿子里伸出来,飞快地在朗月的下巴上摸了一把,接着,另一只手也伸出来,一拉一拽,朗月便进了轿子。
门房手里拿着茶壶,嘴对嘴地喝着凉茶,他只看到朗月出去和轿子里的人说话,然后好像是上了轿子。
门房没有在意,都说了那是一清道人派来的人,想来朗月是跟着找他师父去了吧。
轿子里,朗月的下巴已经脱臼了。
撩开轿帘时,他看到了梅胜雪的脸,他还没有来得及质问,梅胜雪就在他的脸上摸了一把。
下一刻,他的嘴巴便合不上了。
嘴巴合不上,当然也就不能说话,不能喊救命。
朗月愤怒地瞪视着梅胜雪,他的双臂被梅胜雪反剪着不能动弹。他和梅胜雪都还是孩子,两个人坐在一顶轿子里也不显拥挤,轿子重又抬起,从王府门前经过时,朗月拼命摇头,可是没有用,轿子依然不紧不慢地走在宽敞的青石板路上,而坐在他身边的梅胜雪,正一脸阴沉地看着他。
此时的梅胜雪,完全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可是她那如死水深潭般的眼睛,却让她那张一成不变的娃娃脸上多了七分诡异。
朗月已经从一清道人那里知道梅胜雪会进宫行刺的事了,他以为这已是板上钉钉,可是梅胜雪却趁着师父不在,跑到王府别院绑架了他。
梅胜雪是要变卦了吗?
轿子走出宽广的长街,走进了一片喧闹的街市。不停有人撞在轿夫身上,轿子也跟着摇摇晃晃,外面有说笑声,叫卖声,朗月从未来过这里,事实上,西安城里有很多地方,他都没有去过。
除了王府和王府别院,他去过的地方很少,从小到大,他都是这样。
他和师父去过很多地方,每到一处他都是深居潜出。最初是师父不让他出门,后来就变成了习惯,他也不想出去。
终于,轿子停了下来。
几个人走过来,把他围在中间,在路人看来,他只是被几个大人围绕着的孩子,可是事实上,他脚不沾地,是被人提起来向前走的。
再然后,眼前一黑,他便没有了知觉。
傍晚时分,秦王仪仗回到西安。从咸阳到西安六十余里,对于时常来往于两地的周铮和萧韧而言只是家常便饭,可是对于一清道人这些幕僚们便是吃苦受罪了。
偏偏今天又是去看练兵,因此所有人等都是骑马,待到回到王府时,幕僚们个个面如土色仪态全失。
秦王兴致正好,还想在王府里设宴,让众人痛饮一番,待看到他的幕僚们这副生不如死的样子,秦王也只好挥挥手,让他们先回去,只留下萧韧和几位武将在王府饮宴。
一清道人风尘仆仆回到别院,一进门便听到门房向他招招呼:“道长回来了,咦,您那位小仙童没和您一起回来啊。”
一清道人骑马时灌了凉风,胃里正翻腾,闻言没有多想,只是冲着门房点点头,便向自己住的小院走去。
这几天朗月都没有出门,院门都是在里面仝着。
可是今天却是虚掩着的,一清道人走进去,家里空空如也,朗月不在。
......
一清道人猛的想起方才门房说的话,朗月出去了?
他去哪里了?
蓦的,一清道人想起了一个地方,朗月该不会是去那里了吧?
这么多年,朗月从来不会不说一声就出去,但是最近这两年,情况有些不同。一清道人可以感觉到朗月的变化。
孩子长大了,心思也就多了起来。
正在这里,一清道人的胃里又是一阵翻江蹈海,他连忙往茅厕跑去,待到他把中午在军营里吃的那顿难吃之极的饭菜全都呕吐干净,已是小半个时辰之后的事了。
一清道人满头虚汗,双腿发软,踉踉跄跄走出茅厕,叫道:“朗月,去烧点热水......”
话一出口,一清道人才想起来,朗月不在家。
他艰难地扭过脖子,去看依然虚掩着的院门,朗月还没有回来。
一清道人已经没有力气亲自去烧热水了,他回到屋里,一头栽到床上,只觉眼皮有千斤重,他刚刚闭上眼睛,便沉沉睡去。
待到一清道人醒来的时候,屋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应该已是深夜了吧,自己竟然睡了这么久。
一清道人摸索着坐起身来,高声喊道:“朗月,朗月?”
没有回音,朗月是睡了?
一清道人起身下床,睡了一觉,人也舒服多了,他又是一阵摸索,找到火折子,把屋里的一盏六角宫床点亮,室内笼罩在一片晕黄之中。
一清道人又喊道:“朗月!”
还是没有回音。
朗月睡觉一向很轻,断不会叫了这么多声还不答应。
难道朗月一直没有回来?
想到这里,一清道人这才慌了,他连忙走到朗月的房间,床上的被褥叠得整整齐齐,书桌上还有写了半篇的字,狼毫笔放在一边,一滴墨渍滴在桌上。
朗月是写字时离开的,连一篇字也没有写完,就走了。
次日一早,被派出去寻找朗月的王府护卫先后回来,他们找了大半夜,也没有朗月的踪迹。
“宵禁以后街上拉脚的轿子就没有了,只能白天再找了。”
一清道人想了想,对护卫们说道:“还要劳烦几位休息休息,再去找找那些轿夫打听一下。”
护卫们都去休息,一清道人想了想,起身走出了王府别院。
有一个地方,必须由他亲自去找。
第二五六章 书院街
书院街的许家,沈彤正在等候派出去的人。
这里是许安几人的家,与隔壁的沈家仅是一墙之隔。
今天沈彤又逃课了,为此她很愧疚。
对,她很愧疚,所以她又一次叮嘱阿少用心听讲,回来后讲给她听。
此时,沈彤一边看书一边在等。
前天夜里,她离开官驿之后,便让阿治盯着梅胜雪的一举一动。
梅胜雪假扮成小童,去王府别院掳走了一清道人的徒弟朗月。
消息传来,沈彤眯起了眼睛。
那天梅胜雪让客栈里的小伙计去王府别院给朗月送酒,她便已经猜到梅胜雪背后的人是一清道人。只是那时她并不知道梅胜雪要做什么。
现在她全都知道了。
梅胜雪要潜进皇宫行刺太皇太后!
从在秦王府里的第一面,沈彤就感觉到一清道人对她的敌意。
那种敌意不在脸上,也不在话语中,而是一种感觉。
或许是女人的直觉,也或许是小孩子的本能,一清道人师徒所在之处,沈彤都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所以,那天夜里,沈彤在梅胜雪面前毫不吝啬地给一清道人捅了一刀。
这时,阿治从外面回来了。
“沈姑娘,你猜我在巷子外面看到了谁?”
“谁啊?”沈彤随口问道。
“一清道人!”虽然大半夜没睡,但是阿治看上去神采奕奕,“我回来时,刚好遇到新搬来的那位李先生,李先生正要上轿子,忽然看到路对面有一个人,李先生连轿子都不上了,就冲着那人打招呼,可是那人却像活见鬼似的快步走了。我从李先生身边经过时,听到他对自己的随从说,不会看错的,就是一清那个假道士。随从还劝李先生不要生气,一清道人向来阴阳怪气。”
阿治口中的李先生就是秦王府里的另一位幕僚李思南,前阵子李家刚刚搬过来,和沈家、许家同在一条街上。
李思南与一清道人几乎天天见面,他说看到了一清道人,那就不会看错。
沈彤来了兴趣:“一清道人来了书院街,而且还不想被人看到?”
沈彤看了芳菲一眼,芳菲心领神会,拽着正在院子里踢毽子的小妹,两个小女娃溜出了家门。
李思南的轿子早就走了,但是卖早点的摊子还在。
因为附近有书院,所以这几个早点摊子要到快晌午时才收摊。
芳菲跑到一个摊子前问道:“雷婶,您看到一个道士吗?”
“原来那道士是你家请的啊?刚刚他还在......去对过了吧。”卖馄饨的雷婶指指对面的小茶馆。
“不是我家请的,我刚刚听人说来了道士,想找他算命。”芳菲笑嘻嘻地说道。
“哎呀,小孩子家家的算什么命啊,芳菲一看就是个有福的,一定是个好命的。”
“谢谢雷......”芳菲的话还没有说完,小妹捅捅她,后面的话就咽回了肚子里。
沈家的大门打开了。
走出来的是江婆子和欣妩,江婆子手里提着菜篮子,一看就是要出去买菜。
只不过为何欣妩也跟着?
菜市那种地方,不是太太小姐们喜欢去的,就连芳菲也不爱去。
“大姑娘,江婶子,你们去买菜啊?”芳菲连忙过去打招呼。
欣妩咦了一声,问道:“你们没有跟着二姑娘去上学吗?”
芳菲笑着说道:“上次小姐带去的馄饨,池先生很喜欢,小姐让我们买了给池先生送过去。”
欣妩点点头,看看两手空空的芳菲和小妹,没有再问,便和江婆子一前一后地走了。
见她们走远,小妹才压低声音说道:“芳菲姐,你露馅了,我们连食盒都没拿,怎么把馄饨带走啊?”
芳菲张大了嘴巴,歪歪头,再歪歪头......
然后,两个小丫头拔腿就往许家跑去。
如果她们没有跑,而是走到对面的茶馆里,或许就会听到一清道人正在向伙计打听:“昨天有没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来过?不是书院里的学生,是贫道的道童......”
这个街上,每天都有很多十二三岁的少年走过,他们大多都是附近书院里的学生,可是道童却是少之又少。
茶馆里的伙计没有见过道童,他们整日都在这条街上,但凡会有道童在茶馆门前走过,他们一定能看到。
芳菲气喘吁吁跑回来,小妹跌跌撞撞地在后面跟着。
看到沈彤,芳菲立刻大惊小怪地说道:“小姐,不得了了,有情况!”
沈彤站起身来:“出什么事了?”
芳菲煞有介事地左右张望,然后压低声音说道:“大姑娘跟着江婆子去菜市了,您说奇不奇怪?”
沈彤又坐下了。
“看到一清道人了吗?”沈彤问道。
芳菲呆了呆,这才想起今天出去的目的。
雷婶说什么来着,雷婶说那个道士刚刚还在,好像是去了对面。
等到芳菲跑到对面时,早已没有了一清道人的踪影......
这时,王双喜从外面回来了。
“梅胜雪是天刚亮时离开的南味坊,我一直盯着,朗月被绑进劳记干货铺就没有出来过,现在还被藏在里面,许安哥在那边盯着。”
而阿治刚刚带回来的消息,宫里来的人是今天早上启程的,梅胜雪就在里面。
沈彤笑了:“梅胜雪抓了朗月,是给自己做护身符的,想来这个时候,一清道人也应该知道是谁抓走朗月的了。”、
沈彤猜对了,一清道人已经知道了。
他离开了书院街,心里既失望又欣慰。
失望的是没有打听到朗月的消息,欣慰的是朗月没有去过书院街。
这也是他最不想发生的事。
自从沈彤出现后,每当午夜梦回,一清道人都不会不由自主地去隔壁屋子看一看,看到朗月躺在床上酣睡,他便放心了。
他不想看到有朝一日,朗月管不住自己,跑去书院街。
早知如此,当初就不应该把那件事告诉他。
那年之所以会告诉朗月,是想让朗月的心性更加坚韧,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沈彤会来到西安。
朗月原本心如止水,看到沈彤的那一刻,朗月的心就乱了。
他再也回不到从前。
第二五七章 追赶
清晨的街头,一清道人独自走着,他想着心事,忘记叫轿子。
这时,一个老乞丐走到他面前,向他伸出了手。
一清道人皱眉,厌烦地想要绕开,可那老乞丐又跟了过来,一清道人只好摸出几个铜钱,扔到他手里拿着的破碗里。
铜钱扔到破碗里,发现轻脆的声音,随着那声音,一清道人看到破碗里有个纸团,而那老乞丐,并没有要把破碗拿开的意思,依然把破碗举在他面前。
一清道人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他下意识地从破碗里拿起那个纸团,就在他从破碗里拿出纸团的一刹那,老乞丐也拿开了破碗,然后哼着小曲儿扬长而去。
一清道人转身看了看远去的老乞丐,迟疑一刻,还是展开了那个纸团儿。
“我活,他活;我死,他死。”落款是一朵小小的梅花。
一清道人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入夏了,早晨已没有了寒意,只有清爽。
可是一清道人的心情却清爽不起来了。
虽然只有区区八个字,可是一清道人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梅胜雪给他的,梅胜雪活着,那么朗月就活着;梅胜雪若死了,那么朗月就也死了。
朗月虽然只是一清道人的徒弟,可是众所周知,一清道人待他如子,这些年来师徒二人相依为命,绑走朗月,就是对一清道人最大的威胁。
一清道人在原地站了许久,路过的行人好奇地看着这位相貌堂堂的道士,这道士是哪个道观的?算命吗?
也不知道站了多久,一清道人把那个纸团恨恨地撕成粉碎,招手拦下一顶拉脚的轿子,向王府而去。
沈彤还在许家坐着,只不过她已经不再看书,而是正在给桔子梳理毛发。
“秀女的队伍走得很慢吧,一天能走多少里路?”忽然,沈彤问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阿治想了想,道:“一天顶多走上五六十里,走得快了,别说是那些秀女们吃不消,就是宫里的太监们也不行,以前我们护送过宫里的太监,一个个的娇气极了,再说,这大热的天,他们身上有味道,偏又死要面子,生怕被人闻到,走不多远就要洗澡沐浴了。”
沈彤没明白,问道:“太监身上有味道?什么味道?”
王双喜瞪了阿治一眼,道:“沈姑娘别听他瞎说。”
阿治却道:“既然沈姑娘不知道,那更要告诉她,你别把沈姑娘当成寻常女子。”
沈彤也道:“说说吧,多长点见识,或许有朝一日能够有用。”
见沈彤这样说了,王双喜也就不再多话,阿治对沈彤道:“太监们的身子不完整,少不得会有些不洁的毛病,平时常常会有一股子尿骚味,到了夏天,那味道尤其严重,我们当飞鱼卫的时候,常常会和他们打交道,那味道,唉,别提多难闻了,也不知道宫里的贵人们怎么受得了。”
沈彤还是头回听说这种事,她忍不住笑了出来,芳菲更是一脸错愕,问道:“太监们的身子怎么就不完整了?王府里也有太监,对了,难怪在榆林时,郡主不让内侍们住到寺里来,只让他们在寺外住,原来是嫌弃他们身上的味道啊。”
沈彤想了想,道:“如果一天能走五六十里,那么今天一清道人派去的人还追不上梅胜雪。”
梅胜雪混在秀女队伍里,一清道人派去的人,不能在光天化日下明目张胆把梅胜雪弄出来,只能等到晚上住进官驿才行。
阿治道:“我想起来了,出了西安,第一座官驿是在三十里外,而第二座官驿则又隔了五十里,如果没在第一座官驿投宿,他们只能紧赶慢赶,到五十里外的那座投宿了,这样一来,他们投宿的时候,应该天色已黑。”
他们能想到的,一清道人也能想到。
一清道人果然派人去追赶梅胜雪,而且当秀女队伍到达官驿的时候,那几人已经拿了官凭住下了。
可是一清道人还是棋差一招,那天夜里,那几人悄悄潜进梅胜雪住的屋子,还没有站稳,就听到惊叫,而且不只一声,也不是一个人发出来的。
待到外面有人提着灯跑过来,他们才看清楚,这间屋子里住的哪里是梅胜雪,而是四五个丫鬟。
这些丫鬟都是秀女们带来的,被安排在一间屋子里,而那些人事先掌握的情况,则是梅胜雪住在这里,不用多问,他们是被梅胜雪给耍了。
他们手里拿的是官凭,是出门办差的,现在虽然是闯进丫鬟们的屋子,可是这些丫鬟是跟着秀女一同进京的,这和闯进秀女的屋子没有什么区别。
太监和官员们不依不饶,张口闭口就是欺君之罪。
秀女们都是皇帝的女人,这几人跑到秀女房间是要干什么那还用问吗?这不是欺君之罪还是什么?
闹腾了整整一夜,次日清晨选秀队伍没有如期启程,直到快晌午了,有人过来交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银子,把这几个人先行带走,太监和官员们才带着秀女们重新上路。
这么一闹,一清道人想要从梅胜雪口中得知朗月的下落就更难了。
无奈之下,一清道人只好给京城写了信,派人提前打点。
而西安城里,沈彤也没有闲着。
劳记干货铺外面一直都有人盯着,朗月就在劳记,但是沈彤也能猜到,梅胜雪敢把人藏于闹市,并非只是大隐隐于市的启发,很有可能劳记里有秘道或密室,即使冲进去抓人,也不一定就能找到朗月。
于是那天夜里,南味坊的劳记干货铺忽然走水了。
而西安城里,沈彤也没有闲着。
劳记干货铺外面一直都有人盯着,朗月就在劳记,但是沈彤也能猜到,梅胜雪敢把人藏于闹市,并非只是大隐隐于市的启发,很有可能劳记里有秘道或密室,即使冲进去抓人,也不一定就能找到朗月。
于是那天夜里,南味坊的劳记干货铺忽然走水了。
于是那天夜里,南味坊的劳记干货铺忽然走水了。
第二五八章 枯井
浓烟滚滚,劳老板吸吸鼻子,梅姑娘说得没错,浓烟里似乎夹杂着什么味道,可是一时之间,他也无法分辨那是不是焦糊味了。
他叹了口气,道:“可惜后院的那些货了。”
梅姑娘劝道:“只要人没事,钱还能再赚回来。”
闻言,劳老板心里咯登一声:“不好,咱们别是被人盯上了吧。”
梅姑娘秀眉微蹙,道:“不会,咱们这几年安份守己,谁会盯上咱们?再说,那孩子......“
说到这里,她不再迟疑,拉着劳老板进了密室。
当初之所以会盘下这间铺子,就是因为劳老板偶然的机会得知这下面有间密室。这密室是用来藏贵重货物的,劳老板盘下铺子后,把密室做了改动,能逃生,也能住人。
两人走下楼梯,把密室口的石板移回原处,浓烟便被隔离在外面。
梅姑娘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如果没有这密室,即使他们不被大火烧死,也要被浓烟呛死。
二人四脚走在台阶上,密室里的人听到动静,在睡梦中惊醒,黑暗之中,一双晶亮的眼睛警觉地望向传来声音的方向。
梅姑娘轻车熟路地在墙壁的暗格里摸到火折子,点亮了挂在壁上的马灯。
密室里顿时有了光亮,昏黄的灯光将四周的一切尽收眼底。
蜷缩在床上的小小少年瞪大眼睛,看着衣衫不整的两个人向他走近,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
劳老板和梅姑娘却像是没有看到他似的,自顾自说着话:“怎么会走水呢,这几天都是阴天,又不是天干物燥,十有八、九是有人放火。”
“放火?”梅姑娘咬咬牙,道,“那咱们躲在这里也不行啊,你去看看外面的情况,如果......”
说到这里,梅姑娘看一眼床上的小少年,道:“如果不是放火,那咱们就出去。”
劳老板点点头,给梅姑娘使个眼色,便向着密室的一侧走去。
梅姑娘缓步走到小少年面前,小少年警惕地坐直身子,怒声问道:“你要做什么?”
梅姑娘没有说话,一掌劈在他的后颈,小少年垂下头去,栽倒在床上。
梅姑娘探探他的鼻息,便放心地跟上劳老板,向黑暗中的一道暗门走去。
密室的出口离得不远,走过一条窄长的秘道,便是尽头。劳老板攀着石壁上的缝隙,艰难地向上攀爬。
这是一个枯井,早些年就没有水了,因为没在大路上,周围又都是开铺子的,既然不碍事,也就没人想过要把这井填上,只是在上面盖上一块不知哪家替换下来的门板,防止有人走夜路不小心掉下去。
劳老板一鼓作气,爬到井口,稍一用手,就把盖在井口的门板给推开了。
井外的空气清新,劳老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隐隐约约有点烧焦的味道,但是比起密室里要强上百倍。
远处喧闹,那是在救火吧,劳老板正想出去看看,就听到有人在说话。
说话的声音离得很近很近,近到像是蹲在井口。
“小姐,你猜得真对,这口井里真有人出来。”
“你怎么知道是人啊,万一是鬼呢。”
“鬼?啊——”
劳老板吓了一跳,二话不说就往回走,这是深井,他不敢跳下去,只能沿着原路一点点往下走,可是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步,就在那声惊呼声响起的刹那,一只手朝他抓了过来。
下一刻,劳老板头上的发髻便被人抓住了,接着,一根绳子便套到了他的脖子上......
劳老板紧抠在石壁上的手终于松开,手脚悬空,这时那两个声音又响起来了:“你用力啊!”
“小姐,我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
“别这样拽,会把他勒死的。”
“这人好重啊,比猪都沉!”
劳老板想喊,可是他却喊不出声,他感觉自己的舌头正在伸出来,就在他失去知觉的那一刹那,他在想,抓住他的该不会是两个小女娃吧......
朗月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他的脖子后面还有点疼,他下意识地摸摸脖子,想起了昏迷前发生的事。
看管他的那对男女下到密室里,那女的把他打晕了。
可是这里是密室吗?
密室里看不到阳光,即使有灯,也是昏昏暗暗,而此时阳光正透过糊着高丽纸的窗子照进来,他躺在铺着湘妃竹席的炕上,屋子不大,靠近门口的地方放着两把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少年,少年的两条长腿翘在另一把椅子上,以一个很舒服的姿势坐在那里看着他。
朗月吃了一惊,他已经不在密室了,那些人把他转移了地方。
对了,昏迷之前那对男女好像是说走水了什么的,难道是关押他的地方走水了,所以才会把他转移到这里来?
可为什么看管他的人换成了小孩?
那少年看上去和他差不多的年纪,虽然不瘦,可也并不壮实,只是那双眼睛,看上去很吓人,就像是一头狼正在看着他的猎物。
朗月猛然想起了梅胜雪。
梅胜雪乍看上去比这个少年还要小,可是她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孩子,这少年是她的同伙,难道也像梅胜雪一样得了怪病,永远也长不大?
朗月迎上少年的目光,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少年冷声说道:“关押你的地方。”
果然,他只是被换了牢房,从地下换到了地上。
“梅胜雪呢,我要见梅胜雪。”这两天来,只有吃饭的时候,看管他的那对男女才会来到密室里给他送饭,他把饭吃完,他们就收了碗筷拿走,除此之外,他没有机会见到其他人。
现在面前的是个小孩,无论是不是真小孩,看上去也比那对男女要容易对付。
“哪来这么多妖蛾子,你老老实实待着吧。”少年没好气地说道。
“你是谁?”见那少年并不好说话,朗月重又打量他。
“你管我是谁,只要知道我是看管你的人就行了。”少年说完,便闭目养神。
朗月看着他,然后悄悄活动四肢,虽然昏迷了这么久,但是他的四肢并不酸软。
于是他一点一点向炕沿移动,少年没有睁眼,像是真的睡着了。
第二五九章 看管
朗月下了炕,光着脚蹑手蹑脚走到小少年面前。
他伸出一根手指,在少年的眼前晃了晃,少年双目紧闭,没有一点儿反应。
朗月伸后便向少年的嘴巴捂了过去,因为自幼体弱,他学过一套拳脚用来强身健体,眼前的少年看上去身量和他差不多,出其不意把人打晕,就能逃出去了。
可是他的手还没有碰到少年的嘴巴,就被一只有力的手牢牢抓住。
朗月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并不健壮的少年,却有一双宛若铁钳似的手。
少年嘲弄地看着他,冷笑道:“就凭你,还想从我手里逃走?你也不想想,为什么会只让我一个人看管你。”
是啊,因为算准了他逃不出去,所以才会只让一个半大孩子看着他。
朗月的手腕被少年抓得生疼,他倔强地扭过脸去,少年并没有一直抓着他,而是一推一带,把他整个人丢到了炕上。
朗月脸朝下趴在炕席上,他没有动,保持着被扔上来时的姿势,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少年没有开门,懒洋洋地问道:“谁啊?”
“韩......是我,来送饭了。”隔着房门,外面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是个小女娃。
显然,小女娃原本是要叫出少年的名字的,可是又怕露馅儿,所以硬生生咽了回去。
少年打开门,朗月顿时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
朗月悄悄转过头向外看去。
姓韩的少年背对着他,却也把门外之人遮了个严严实实,接着,少年便端着饭菜转过身来,朗月连忙重又把脸埋在炕席上。
“吃饭吧,放心,没下毒,把你毒死就不值钱了。”少年冷声说道。
不值钱了?
朗月蹙眉,他已经被绑了两三天了,那对男女可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难道那对男女把他转交给别人了?
“梅胜雪在哪儿?你不告诉我,我就不吃饭,活活饿死。”朗月固执地说道。
“切,你是想要协我们吗?你爱吃不吃,对了,你如果想死,那就快点,趁着现在天还没有特别热,你快点死,免得天热了尸体臭气熏天,连野猪都不肯吃。”
少年一边说,一边端起饭碗,自顾自吃起饭来。
饭菜放在炕桌上,朗月瞟了一眼,红烧牛肉、黄瓜炒鸡蛋、蒸豆角和两个大鸡腿。
这饭菜比起在密室里要好得太多了。
这两天他在密室里吃得比狗都不如。
朗月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噜咕噜叫了起来,可是他依然没有动,眼睁睁看着那少年吃饱喝足,收拾了碗筷,把没有吃完的饭菜端了出去。
朗月的肚子更饿了。
他忍不住问道:“你也是梅胜雪的人吗?”
少年瞪了他一眼,怒道:“老子才不知道什么梅胜雪,老子谁的人都不是。”
“你不是梅胜雪的人?”朗月吃了一惊,他连忙问道,“原先看管我的那一男一女呢?”
少年怔了怔,像是想起来什么,笑道:“你说的是姑娘昨晚拖回来的那两口死猪?”
“死猪?他们死了吗?”朗月又是一惊。
“那女的嘴硬,什么都不肯说,姑娘说等到天黑以后找个地方把她活埋了,那男的倒是说了不少,这会儿应该正吃饭了吧。”
朗月听他把活埋说得轻轻松松,心便沉了下去。
他明白了,这些人黑吃黑,他已经被另一拨人抢过来了。
“你们把那个贼人抓住了?我的师父是秦王手下的幕僚,你们把我送回去,他不但不会追究你们,而且必会重谢。”
只有一线生机,朗月也不想放弃。
他忽然发现,活着还是比死了要好。
他不能死,他要活着,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他有责任,他必须要活着。
“姑娘说了,让你安心在这儿住着,一时半刻她不会杀你,但是你自己不要找死,如果你找死了,那她就成全你。对了,你别再问这问那了,我没空应付你,你如果还要说话,那我只能找双臭袜子把你的嘴巴堵住了。”
少年说完,就像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一本书背了起来。
朗月听到他背诵的内容,这竟然是个学生!
但是朗月也真不想再问他了,这少年什么都不会说了。
屋子外面,沈彤听到屋里传出的背书声,轻轻一笑,抓过趴在树枝上的桔子,去了隔壁院子。
“小姐,我们把朗月抓来是要找一清道人要银子吗?”芳菲凑到她耳边问道。
沈彤笑道:“暂时先不要银子,等到我想把他还回去的时候,再想想要多少银子合适吧。”
“小姐,那我们就这样养着他吗?他什么都不干还要白吃白喝。”芳菲又问,家里可没有养过闲人,每个人都在干活,就连桔子还会隔三差五地吓吓老鼠呢。
沈彤好笑地打量着芳菲,问道:“你今天干了什么活儿?”
芳菲怔了怔,她每天都很忙,可是具体要说干了什么活儿,她好像又想不起来了。
“昨天晚上我还帮着小姐拉人来着。”终于想起一件。
“也是,那也算是干活了,还是力气活。”沈彤笑道。
芳菲高兴起来了,讨好地拿过沈彤的书包,把里面的书本拿出来:“小姐,我侍候您做功课吧。”
沈彤收了笑容,指指门口,芳菲扁扁嘴,缩缩脖子,往门口走去,正要出门,她又回来,在果盘里抓了一把瓜子,然后飞快地跑了出去。
沈彤笑着摇摇头,开始做功课。
这两天她没有去上课,阿少会把池先生布置的功课带回来,她可不想耽误功课,否则她就更跟不上了。
有的时候,沈彤也觉奇怪,沈家是书香门第,进士举人秀才一抓一大把,几乎每个人都是读书种子,也不知到了她这里,怎么就没有遗传到一丁点儿读书的本事呢。
前世是因为吃过寒食散,可这一世她没有吃过啊,为啥读书还是不行呢。
沈彤有些伤感,她索性没有去写池先生布置的功课,而是去了对门母亲的房间。
黄氏正在纳鞋底,看到她进来,问道:“功课做完了?”
沈彤笑着应是,然后她想了想,问道:“阿娘,道士是不是不能吃肉啊?”
第二六零章 回忆
“什么?啊!”黄氏冷不丁听到沈彤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怔了一下,手上被纳鞋底的大针扎了一下,一滴血珠渗了出来。
沈彤连忙过来,关心地问道:“阿娘,怎么了?”
“没事没事,是阿娘不小心,”黄氏用帕子按在手指上,笑着问道,“彤彤刚才问的啥?”
“啊?我也忘了”,沈彤不好意思地笑笑,拿起那只还没有纳完的鞋底,在脚上比了比,“这是给我做的?”
“是啊,那日阿娘去李太太家里做客,要了两个宝相花的花样子,给你和阿妩每人做双鞋。”说到这里,黄氏抬起头来,仔细端详着沈彤。
沈彤抿嘴笑了:“阿娘,我脸上有花吗?”
“一转眼,阿娘的彤彤已经出落得花朵一般,想当年,你才那么一点点,瘦瘦小小,像只小猫似的。”黄氏伸手,把沈彤的一绺碎发揽到耳后。
活了两世,沈彤都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了,她也很想记起当年与阿娘住在柳家湾时的点点滴滴。
她挨着黄氏坐下,问道:“阿娘,我刚出生时身体很弱吗?”
黄氏有瞬间的失神,但她很快又笑着说道:“你啊,小时候虽然瘦,可是从小就皮得像只小猴儿,在襁褓里就脾气大得很,后来到了会走路的时候,就敢从架子床上往下跳。好在稍大一点儿就又变乖了,像个小尾巴似的跟在阿娘身后,阿娘走到哪里,你就跟到哪儿,阿娘在院子里做针线,你就在一旁踢毽子,让你跟着阿娘学女红,一转眼就看到你趴到了地上,原来是针掉到地上找不到了,阿娘只好再给你一根针,可是没过一会儿,这根针就扎到了你自己的脚上,唉,阿娘听人说针扎到肉里会怕你被针扎到,只好作罢,不让你学了。”
沈彤听得津津有味,原来自己小时候是这样的啊,难怪阿娘会喜欢欣妩,欣妩的女红一学就会,不像她,学针线连针都给学没了。
“阿娘,所以直到现在,您也没有让我学女红?”沈彤问道。
“是啊,你不喜欢,何苦还要硬逼着你。”黄氏说着,从沈彤手里拿过那只没有纳完的鞋底,继续做了起来。
这时,院子里响起欣妩和江婆子说话的声音,这几天欣妩正在跟着江婆子学做面食,沈彤笑着说道:“我去看看她们又做了啥。”
从黄氏屋里出来,沈彤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
她有些愧疚。
那句“道士平时吃不吃肉”,是她故意问的,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脑子一热就问了出来。
好在阿娘没有听到,否则若是问起她为何会问这个,她该怎么说?
......阿娘说起她小时候的事情如数家珍,母女相依为命的那些年,她忘了,可是阿娘没有忘。
欣妩和江婆子在做千层饼,很大很厚的饼,不是烙的,而是蒸的。见她来了,江婆子切了一块给她,说道:“二姑娘快点尝尝,刚刚出锅的最好吃了。”
沈彤接过来咬了一口,一层一层,里面还有葱花。
这时,院门吱呀一声,芳菲从外面跑进来,后面还跟着小妹,也不知她是什么时候溜出去和小妹玩的。
“小姐小姐,那......”芳菲跑得一脑门的汗,看到院子里不只有自家小姐,还有江婆子和欣妩,她立刻说道,“那个卖冰糖葫芦的没来。”
江婆子埋怨道:“这天儿越来越热了,冰糖葫芦做出来就化了,谁还来卖啊,芳菲姑娘还是改吃雪花酪吧,西安城里那几家卖雪花酪的,据说都是从京城里学来的手艺。”
趁着江婆子说着话,欣妩切了两块千层饼,递给芳菲和小妹。
“谢谢大姑娘。”两个小丫头把手在裙子上抹了抹,接过千层饼,然后芳菲一刻不停,一只手拿着千层饼,另一只手则来拉沈彤,“小姐,江妈妈说的对,这会儿该吃雪花酪了,奴婢陪您去买雪花酪吧。”
说着,她还不忘冲着沈彤眨眨眼。
沈彤想笑,这小丫头还觉得自己做得保密,哪能想到江婆子和欣妩哪个都是人精,小丫头的这点伎俩,她们怕是早就看出来了。
既然瞒不住,沈彤也懒得去瞒。
她对芳菲说道:“那就走吧。”
然后,她对欣妩道:“和阿娘说一声,我出去玩会儿。”
欣妩甜笑如蜜:“妹妹早点回来。”
“姐姐放心吧。”沈彤笑得更甜。
待到出了家门,芳菲长舒一口气,对沈彤说道:“劳老板都招了。”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昨天把劳老板抓过来,稍一用手段,劳老板就是一副想说又不敢说的样子,可见不是意志坚定之人,他肯定会招供,就看他知道多少了。
许安还在审,沈彤站在窗外,听着里面的对话。
“当年我做行商的时候,被土匪抢了货物,我走头无路的时候,是大焦救了我,我和他们待了半年,后来存够银子又做了一笔生意,才有了本钱回西安开铺子。有一年,七姑娘春梅拿着大焦的信物来西安找我,我才知道大焦已经死了。梅胜雪是大焦没过门的妻子,大焦是被飞鱼卫杀的,可想而知,梅胜雪的日子也不好过,七姑娘是十姑娘梅胜雪的结义姐妹,她们总共有十个人,那些年死的死走的走,担心被飞鱼卫斩尽杀绝,为了保存实力,梅胜雪让七姑娘来西安投靠我,让我给七姑娘一个落脚之地。七姑娘便在西安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好几年,风平浪静,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直到去年,十姑娘梅胜雪忽然来了西安,我们这才有了联系。”
“刚开始时,梅胜雪很少来铺子,她也没有让我们帮忙,我们知道她是住在王府别院里,让她来西安的是秦王爷的手下,我们都以为她是投靠了秦王爷,还以为苦日子终于到头了,可是没想到,前不久梅胜雪却说她要回京城做件大事,让我联系一下当年跟着大焦的人。”
“自从得知大焦的死讯后,这些年来,我和七姑娘安顿了几个大焦的手下,他们都在陕西。梅胜雪既然要找人手,我就通知他们过来了。”
第二六一章 审问
“那天,梅胜雪让老全跟着她去办事,可是后来老全回来,说是把梅胜雪弄丢了,我们正不知如何是好,梅胜雪却又突然出现,让我们帮她一个忙,她绑架了一个小道童,把那个小道童藏在南味坊的铺子里,我们问过要把这孩子藏到什么时候,她说等她的消息,该放人的时候自会放人,可若是她不让放人,这孩子就要一直藏着。”
“梅胜雪的事,我可什么都不知道,对了,春梅只是我的通房,非妻非妾,我是好心收留她,没想到却被她给害了,你们要抓就抓她吧,抓她见官,我是无辜的。”
劳老板交待的事情里,十之六七是沈彤之前就猜到的,但是她没有想到,劳老板和那个老海,居然不是梅胜雪的人,而是大焦的人。
当年沈彤见过官府张贴的海捕文书,大焦是因为杀死官府的人才被通辑的,当时她还以为大焦是和梅胜雪一起的,现在才知道,原来大焦本就有一批生死追随的兄弟,而梅胜雪则是独自在京城聚集了十个受过梅家恩惠的人,对付杨家,为梅家报仇。
审完劳老板,许安问沈彤:“劳老板都招了,那个七姑娘春梅却是一个字也不肯说,不过她能交待的恐怕也和劳老板差不多,你看这两个人如何处置?”
沈彤反问:“你说呢?”
劳老板和春梅已经见过他们,肯定是不能留了,再说,她看那位劳老板一副要和春梅撇清关系的样子,着实可恶,她是不想再看到他们了。
许安道:“姓劳的说的话不能全信,我找了些道上的朋友打听了一下,姓劳的安置过很多人,这些人清一色都是上过海捕公文的,哪个手上都是沾血的,他说的老全,还有另外几个跟过大焦的,都是这样被他安置下来的,他帮着这些人避开官府的搜捕,但是也利用他们做些杀人越货的勾当,因此,梅胜雪才会让春梅来投奔他,就是看上了他手里能动用的那些人。”
沈彤点点头,对许安道:“你看着处置吧,对了,我不想让梅胜雪知道这条线已经断了,否则她就会弄出些别的事来,更麻烦。”
若是让梅胜雪知道劳老板和春梅已经被抓走了,便能猜到朗月一定落入别人手里,那她就失去了要协一清道人的筹码了。
而劳老板握着的那些江湖人,尤其是老全他们,一定会把劳老板和春梅的事想方设法传到梅胜雪耳中,尽管梅胜雪在宫里,也肯定能知晓。
这件事的确很棘手.
于是当天下午,劳老板的原配便带着儿女来到了南味坊.那场火并不大,但是干货铺子里都是干货,见火就着,存放在铺子里的货物都被大火烧了,损失了一笔银子,可是对于劳记这种生意一向不错的铺子,这点银子动不了根本,只要铺子还在,很快就能再赚回来。
只是劳老板不知去向了。
劳太太伤心之后,恍然大悟,劳老板一定是借着走水,带着春梅那个狐狸精卷着钱跑去风(防)流快活了。
于是劳太太坐在烧得一踏糊涂的铺子里捶胸顿足,终于有好心人来告诉她,说是在城外看到劳老板和春梅了,两人带着五辆骡车,像是要出远门。
劳太太气急败坏,一面叫了工匠整修铺子,一面叫来帐房,可惜帐本全都烧光了,正坐实了劳老板卷钱私奔的事实。
一时之间,这件事被传得沸沸扬扬,劳太太也是个能干的,叫来娘家兄弟帮忙,重又把铺子开了起来。
躲在人群里看热闹的老全,心里七上八下,但是他很快就想到了一件事,一定是出了差错,所以劳老板和春梅是出去避风头了。
他们虽然不是真夫妻,可也是过了明路的,两个人住在铺子里,还用得着私奔吗?除了劳老板的原配太太,谁也不会这么想吧,所以他们就是出去避风头了。
老全又去城外打听,找到劳老板和春梅打尖过的饭馆子,除了他们以外,果然还有个十来岁的小少年与他们同行。
老全松了一口气,只要那孩子还在他们手里就行,就是不知道这两人要躲去哪里,不过那么多被官府通辑的重犯都能被劳老板藏起来,他想自己找个地方躲避,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久,跟着秀女队伍走在半路上的梅胜雪,收到了西安传来的消息。
一切正常,那个孩子依然和劳老板、春梅在一起。
而与此同时,孟太太也把一清道人派人送来的一封信转交给了梅胜雪。
一清道人在信里同意了梅胜雪的条件,并用执拗地认为,他们之间是合作,正式合作。
梅胜雪一目三行把信看完,然后用火折子烧了。她在心里冷笑,什么合作,不过就是我手里握着你的徒弟,你没有办法,不能再把我当成随时舍弃的卒子而已。
不过,她终于可以进宫,终于有机会杀死太皇太后了。
而这一切,都是沈彤做不了,也不敢去做的。
她梅胜雪终究是比沈彤要强的。
正在做功课的沈彤连打了几个喷嚏,这是谁在骂她?除了帮助促进了梅胜雪和一清道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外,最近她没做什么啊,也没有得罪人吧。
沈彤想到这里,便没有心思再去做那些永远也做不好的功课了,她起身来到隔壁的许家。
朗月依然关在这里,韩无忌还在看着她。
沈彤让芳菲把韩无忌叫了过来,问道:“朗月每天都在做什么?”
韩无忌不屑地道:“都说一清道人是假道士,我看着倒也不像吧,这个朗月每天都要打坐念经的,也不知道念些什么,就是坐在那里念念有辞。”
沈彤没有去看朗月,朗月也并不知道他是落在了谁的手里。
沈彤从许安家里出来,一条腿刚迈出来,就看到一个小家伙正跑过来,沈彤认识小家伙的茶壶盖儿,这是街口卖馄饨的雷婶家的小孙子,也不知道怎么跑到巷子里来了。
第二六二章 疑惑
“咦,沈二姑娘,胖桔子跑到许家来了吗?”
小小孩童嘴里含着糖,说起话来口齿不清,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整包的糖,沈彤认识这种糖,阿治给她和芳菲买过,她不爱吃甜的,都给了芳菲,芳菲像宝贝似的装进罐子里,每天只吃一两颗。
这种糖很贵。
雷婶很宝贝这个孙子呢。
“是啊,我来找桔子。”沈彤微笑。
宝哥儿猜对了,得意地咧嘴笑,却没有停留,飞快地向巷子外跑去。
沈彤回到家里,江婆子和欣妩都不在,她问黄氏:“姐姐又和江婆子一起去买菜了?”
“绣线不全了,江婆子不懂这个,我让阿妩去配了。”想来是绣线不全,今天黄氏没有做女红,她正在用小石磨磨绿豆。
沈彤连忙过去,对黄氏道:“以后这种力气活儿让江婆子做吧,您去屋里歇着,我来磨。”
黄氏没有松手,笑着说道:“这个不累的,你们粗手笨脚的,我不放心,若是磨得不够细,做出的绿豆糕就不好吃。”
沈彤看到黄氏眼下一片乌青,便问道:“阿娘没有睡好?是不是屋里有蚊子,上次拿回的蚊香用完了吗?”
每天夏天,百卉堂都会做些蚊香来卖,效果很好。
“是啊,昨天晚上帐子里进了只蚊子,抓又抓不住,害我没有睡好。”黄氏笑着说道。
“嗯,我这会儿去铺子,晚上把蚊香带回来。”沈彤说着就准备出门,
可是她刚走几步,就被黄氏叫住了。
“彤彤,你等等。”
沈彤转过身来,问道:“阿娘,怎么了?”
黄氏迟疑一刻,从灶间出来,迎上沈彤晶莹的眸子,黄氏问道:“你是不是在学道?”
“学道?”沈彤错愕,继而笑着摇头,“没有啊,池先生布置的功课都做不完,我哪有心思学那个,再说,我又不想成仙,学道做什么?”
“没学就好,阿娘听说有小姑娘看了几本道家的书,就吵着要去道观里修行,阿娘不希望你像她们那样。”黄氏松了口气,可是神色依然凝重,看来是真的担心了,虽说百姓们畏惧鬼神,平日里烧香拜佛,可是也舍不得让子女去出家。
沈彤连忙安慰她,道:“阿娘别担心,修行很辛苦的,我无肉不欢,可受不了那种苦。”
说到“无肉不欢”四个字时,沈彤心里一沉,但是她脸上的笑容并未淡去。
“没有就好,彤彤,阿娘只有你一个亲生女儿,不想让你有半丝闪失,经历了前几年那些事,阿娘就只想和你过平平稳稳的日子,再过几年,给你说门好亲事,看着你欢欢喜喜地嫁出去,阿娘也能放心去见你阿爹。”
黄氏说到这里,眼里已经有了泪。
沈彤吓了一跳,连忙走过来扶住了她:“阿娘,我会听您的话,一定不会去学道的,您放心吧。”
黄氏拍拍她的手,凄声说道:“彤彤,许大爷他们于我们母女有相助之恩,可是阿娘也看出来了,他们不是普通人,你也渐渐长大了,男女大防,你没事时还是少和他们出出进进,免得惹来闲话,影响你的亲事。”
沈彤眉头动了动,但是她没有和黄氏争辨,安慰地说道:“好的,我记住了,阿娘您也不用为我着急,我才十二,离说亲还早着呢。”
说着,她调皮地冲着黄氏眨眨眼,黄氏眼里还有泪,可还是被她逗得笑了出来:“你这孩子,就是嘴上说得好听,一转眼又不知跑到哪里玩去了,三岁看老,你就是个皮猴子。”
沈彤嘻嘻地笑,又哄了黄氏几句,这才出了家门。
从家里出来,沈彤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了。
她快步走到隔壁的许家,叫上芳菲和小妹,一起去了铺子。
一路上,沈彤都在想着心事,芳菲和小妹却像两只小鸟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忽然,沈彤问道:“雷婶的那个小孙子常来咱家玩吗?”
“怎么会?宝哥儿看到桔子就要追,被桔子抓了就哇哇大哭,烦死人了,我才不让他来咱家呢”,说到这里,芳菲想起了什么,道,“小姐,他是不是又跑到咱们巷子里追桔子了?那天我在巷子里看到他,他见面就问我桔子怎么不在家,一定是扒着咱家门缝去看了。”
芳菲说到这里就要撸袖子,那个可恶的臭小孩,下次再看到他追桔子,她就打得他哭爹喊娘。
沈彤摇摇头:“我就是在许家门口看到他,他以为我来许家找桔子。”
“你看你看,我都不知道桔子没在家,他比我还清楚,不是整日盯住着桔子还是什么,如果哪天桔子丢了,一定是被他偷走了。”芳菲越说越气,又想揍人了,若是哪天她把宝哥儿打了,可不能算是欺负小孩。
“你不知道桔子没在家,是因为你也没在家,宝哥儿既然整日盯着桔子,那他若是来我们家里,是不是第一件事就是要找桔子?”沈彤问道。
“咦,是啊,他来咱家一定会找桔子的......小姐,你是说他去咱家了?他去咱家做什么?”芳菲想不明白了。
“你说你也在巷子里面见过他,是什么时候,你还记得吗?”沈彤又问。
“是什么时候啊......那天他手里还拿着那种很大块的芝麻糖,就是稻香园的那种芝麻糖。”芳菲想起了芝麻糖,可是却想不起是什么时候看到宝哥儿的。
“我记得我记得”,一直没有说话的小妹插嘴道,“就是遇到江婶子和大姑娘出去那天,芳菲姐还骗大姑娘说是给池先生买馄饨,可她手里连食盒都没有,大姑娘一准儿没相信。”
沈彤微微眯起眼睛:“你们是说那天江婆子和欣妩也没有在家里,她们出去了?”
这一次芳菲终于也想起来了,她道:“对对对,那天奴婢和小妹出去,是想看看一清道人在不在,可是没有看到一清道人,却看到江婆子和大姑娘出门,她们是去菜市买菜,奴婢还觉得奇怪呢,大姑娘那么爱干净的人,怎么还去买菜啊。”
第二六三章 汗味儿
那是梅胜雪绑走朗月的第一天。
那天早晨,李思南在书院街上看到了一清道人。
那天早晨,鲜少出门的欣妩跟着江婆子去买菜。
“你说看到宝哥儿在吃稻香园的芝麻糖?”沈彤看向芳菲。
“是啊,没有错,那么大块的芝麻糖,只有稻香园才有”,芳菲咽咽口水,“雷婶可真疼孙子。”
是啊,今天宝哥儿吃的也是稻香园的糖。
沈彤咧咧嘴,想笑一笑,可是她却笑不出来。
她对芳菲说道:“你和小妹去铺子吧,家里的蚊香没有了,你们带些回来。”
“小姐你不去吗?”芳菲问道。
“我出去走走。”沈彤说道。
芳菲不在意,原本小姐就不是去哪里都带着她的。
看着芳菲和小妹渐渐走远,沈彤却不知道该去哪里了。
......
萧韧还没有回边关,这几天他和蒋双流在咸阳练兵,秦王对这次练兵很重视,还亲自去咸阳看过。
蒋双流已经很多天没回家了,今天蒋修杰陪着蒋夫人来兵营看他,趁着蒋夫人训斥蒋双流,蒋修杰把萧韧拉到没人的地方,悄悄对他说道:“一清那个假老道出事了。”
萧韧对一清道人唯一的一点儿好感,早在一清道人怂恿秦王让沈彤去榆林时就败光了,他不喜欢一清道人,岳阳蒋修杰他们也跟着不喜欢,对,他们本来就不喜欢那个假道士,只是现在更不喜欢了而已。
“他出事了?死了?怎么死的?”萧韧问道。
蒋修杰忽然感觉一清道人出的那点事已经不算是事了。
“没什么大事,就是他那个徒弟好几天没露面了,一清道人原本还瞒着,还是别院的门子说出去的,说那天亲眼看到小徒弟上了一顶轿子,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一清道人到处找人,你猜怎么的,他连秀女住的官驿也找了,还差点闹大了,还是梁富成过去搞定的,昨天岳阳在赌桌上遇到梁富成的手下,岳阳听说他是梁富成的手下就不想搭理他,没想到那小子一门心思想要巴结岳阳,得知岳阳看一清道人不顺眼,就把那天的事情说出来了,说是一清道人的徒弟丢了,派人四处查找,连城外的官驿也找了,却冲撞到选秀的秀女,那些太监们不依不饶,还是梁富成亲自带了银子过去,才把那几个人带走。”
梁富成是东临守卫,他能做上这个位子,是走了一清道人的门路。出事的那个官驿,就在东临。
萧韧蹙眉:“一清道人派人去秀女所住的官驿里找人?他是怎么想的?难道怀疑朗月净身要进宫当太监吗?”
噗,蒋修杰笑喷了,七少的嘴是越来越毒了。
“谁知道那假道士是怎么想的,按理说,他的徒弟丢了,他最应该要做的就是报官,不报官也要告诉王爷,让府卫帮着寻找,可是这家伙谁也没说,就是让他的人悄悄去找,依我看,他徒弟八成是被人绑票了,他担心会被撕票,这才不敢张扬的。”蒋修杰说到这里,不怀好意地笑了。
萧韧嗯了一声,对蒋修杰道:“你在这里陪着你爹吧,我回西安。”
“回西安?你该不会是想帮他找徒弟吧?”蒋修杰问道。
萧韧瞪他一眼:“他又不是我儿子,我为何要帮他找人?”
萧韧甚至没有亲自向蒋双流道别,就骑马赶回了西安。
到了西安,萧韧原是想立刻就去书院街找沈彤,可是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回家洗个澡换身干净衣裳,这一路风尘仆仆,天气又热,身上一定有汗味了。
可是他还没有走进清水巷,远远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沈彤!
她站在清水巷对面的一棵老槐树下,不是像要走进巷子的样子,她低着头,看着砌在路牙子上的大理石,像是在想着心事。
萧韧是一个人回来的,没带亲卫,也没带小栗子。
他下了马,扔了缰绳,指指巷子,示意追风自己回家。
追风通人性,欢快地跑进了巷子。
可能是听到了马蹄踩在石板路上的声音,沈彤抬起头来,看到独自跑进巷子的追风,她下意识地看向追风来的方向。
她看到了一双眸子。
“萧韧!”沈彤又惊又喜,她和芳菲分开后,原是想一个人走走,也不知怎么的,走着走着就走到这里来了。
她从大饼口中知道萧韧没在西安,所以她也没有去敲门,既然来了,那就在这儿站一会儿再走吧。
没想到她居然遇到了萧韧,萧韧竟然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你不是在咸阳吗?怎么回来了?”沈彤笑着问道。
萧韧打量着沈彤,她的头发还是很短,勉勉强强梳成双螺髻,虽不浓密可却很黑,衬得她的皮肤更白,她像是晒不黑的,什么时候见到她,脸蛋都是白里透红。
“朗月是你绑走的吧。”四下无人,萧韧索性开门见山。
“我?”沈彤眨眨眼睛,又眨眨眼睛,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复杂,她该怎么说?
萧韧笑笑,低声说道:“走吧,去我家。”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而且走得很快,沈彤失笑,只好在后面跟着。
萧韧看到沈彤跟上来,便走得更快,他身上有汗味儿,他自己都能闻到,他可不想让她闻到,她会嫌弃他的吧。
沈彤不明所已,这小孩是怎么了?这是待客之道吗?邀请别人去家里坐坐,主人自己却在前面走得飞快?
到了门口,沈彤看到大门敞开,原来追风已经自己用头撞门进去了,门房出来应门时看到是追风,便猜到萧韧回来了,早就把敞开大门等着了。
沈彤好奇地问萧韧:“追风经常自己回来吗?”
“嗯”,萧韧一脚跨进门槛,就高声叫人陪着沈彤去书房里小坐,自己则一溜烟儿地跑去洗澡了。
沈彤好生羡慕,火儿若是也像追风这么听话就好了。
沈彤被小厮领进书房,她来过萧韧的宅子,可却是第一次走进萧韧的书房,她有些好奇,不知道萧韧的书房是什么样。
于是,她赫然看到了珍宝阁上摆着的那只青花瓷坛,这只瓷坛好生面熟啊。
第二六四章 相谈
真是那个装糖桂花的坛子吗?
不可能吧,好多年了,那年她从南边回来,送给他一坛子糖桂花,如果没有看到这只坛子,她自己都忘记了。
嗯,应该不是那一只。
沈彤歪着脑袋,打量着面前的珍宝阁。整块翡翠雕刻的盆景、汝窑的玉壶春瓶,还有七八件沈彤叫不上名字但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摆件,相比之下,这只青花坛子就像是摆错了地方。
对,是摆错地方了,这就是街上几文钱一只的坛子,个大的可以腌咸菜,这种个头小的可以腌桂花。
沈彤看着那只坛子出神,甚至忘记去看隔壁架子上的书。
也不知过了多久,书房外面传来问安声,沈彤这才缓过神来。
萧韧精神奕奕地走进来。
一看他就是刚刚沐浴过了,穿了件茶白绣八宝如意纹的家居道袍,头发半干,有一绺贴在脖颈上,沈彤比萧韧矮半头,转头去看时,她的目光刚好落到那绺湿发上,她连忙把眼睛移开,脸上一热。
萧韧的脸却红了,因为沈彤站着的地方,正好就是珍宝阁前面,珍宝阁上有他的宝贝。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萧韧连忙走到书案前,一边说话一边随手拿起一本书,心不在焉地翻着。
沈彤笑着说道:“没关系,怎么没见小栗子?”
“我急着赶回来,忘了叫上他”,说到这里,萧韧顿了顿,把手里的书放下,目光炯炯看着沈彤,“蒋修杰告诉我,一清道人的徒弟丢了,我立刻想到了你,就匆匆赶回来了。”
“你想到了我?”沈彤失笑,难怪一见面他就问是不是她把朗月绑走的,她道,“你为何会想到我?我像是偷人家小孩的人吗?”
萧韧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站起身来,走到沈彤面前:“你如果绑了一清道人的徒弟,就不要留活口。”
沈彤暗暗吃惊,她没有想到萧韧会这样说,她问道:“你和一清道人也算是同僚吧,就没有香火之情?”
萧韧冷笑:“秦王府里,除了王爷和他的一双儿女,我不用给任何人情面。”
沈彤无言,她似乎又看到前世她见过的那个萧韧,那时的萧韧出头,现在只有十五六岁,或许几年之后,萧韧就会长成前世的样子。
“萧韧......你不问我为何会绑了朗月?”许久,沈彤重又看向了萧韧。
“你想说就说,你不想说我就不问。”
萧韧的声音忽然柔和下来,沈彤错愕,这小孩是怎么了。
“朗月不是我绑的,但是他现在确实是在我手上。”
沈彤这句话有些匪夷所思,完全出乎萧韧的意料。
他注视着沈彤,忽然,他想起在巷子口远远看到沈彤的时候,她低着头像是在想着心事。
他是急着赶回来,才没有带上小栗子,可是沈彤在西安时,走到哪里都会带着芳菲那个傻丫头的,但今天,沈彤是独自来的。
她出现在清水巷,她是来找他的。
“今天你来找我,就是想把朗月的事告诉我吗?”不知为何,萧韧的心砰砰直跳,那是知道有人愿意和他分享秘密时的惊喜。这件事,沈彤做都做了,没有必要做完再告诉他,可是她却还是要告诉他,她是信任他的吧?
可是萧韧猜错了。
沈彤摇摇头:“不是。”
萧韧有点泄气,但还是眼巴巴地看着沈彤:“可我是为了你才赶回来的......”
沈彤心里一暖,忙道:“萧韧,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我就是心里烦,很烦,想找人说说话。”
萧韧想了想,转身走出了书房,片刻后,两个小厮端进来点心瓜果,酸梅汤、绿豆汤,还有一个大冰盆。
小厮们退出去后,萧韧指指冰盆:“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先说一冰盆的。”
沈彤看看那一大盆冰,怔了怔,随即哈哈大笑起来,这是她今天第一次开怀大笑,萧韧这个硬梆梆的孩子,原来也会开玩笑。
她把芳菲无意间发现梅胜雪,然后她发现了梅胜雪与一清道人之间的关系,再后来梅胜雪绑架了朗月,她借着走水,把朗月从劳记抢出来的事,毫无隐瞒地告诉了萧韧。
萧韧大吃一惊,一清道人居然怂恿梅胜雪去行刺太皇太后,这个牛鼻子胆子太大了。
并非是行刺太皇太后做得不对,而是这么异想天开的做法太冒险,死了一个梅胜雪无关紧要,但是如果牵出秦王,那就前功尽弃了。
“如果随随便便进宫行刺就能解决问题,历朝历代的君王岂非没有一个善终的?可你看看,又有几个君王或者把持朝政的太后是行刺而亡的?呵呵,也只有江湖中人才会如此鲁莽行事,若是这件事只是梅胜雪一人的主意也就罢了,可是仅凭梅胜雪又如何能混进秀女中去,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一清道人的手笔,梅胜雪只不过是个送死的棋子。梅胜雪如此行事是她没有见识,可是一清道人呢?他是想要陷王爷于不义!”
萧韧越说越气,抬腿就要去踢椅子,腿一抬起,这才想起对面坐着的是沈彤,把腿在空中晃了晃,又放下了。
“多亏你及时发现,说服了梅胜雪,梅胜雪这才绑了朗月,让一清道人不敢贸然行事。不过,想不到在一清道人心中,这个朗月竟然如此重要。”说到最后一句,萧韧微微眯起了眼睛。
“一清道人是什么时候来到西安的,他来西安时就带着朗月吗?”沈彤问道。
“有几年了,那时你还没有来西安。就是燕王薨逝的那一年,我去关外收拢燕王的那些马场,从关外回来后,就在王府里见到了一清道人,别看他道貌岸然,一副仙风道骨的派头,实则他是个假道士,只不过喜欢做道士打扮而已。那时他就带着一个小道童,朗月和你差不多大,当时还很小,一清走到哪里都带着他,既是徒弟又是小厮,可能是因为平时见得多了,我反而没把他当回事,没想到一清竟然把他当成儿子了,那个梅胜雪倒也有些心计,想到要绑架他,如果换作是我,我可能不会这样做。“
第二六五章 有趣
“这倒也不奇怪,我听劳老板说过,梅胜雪来到西安大半年了,一直住在王府别院。想来就是住在一清道人家里,她住得久了,自是看出这对师徒感情笃厚,所以后来便义无反顾地绑了朗月。”沈彤解释道。
“住在王府别院?”萧韧想了想,道,“我想起来了,周铮有一次说看到朗月和个小女娃在说话,想来那个小女娃就是梅胜雪了。”
说到这里,萧韧笑了,不怀好意地说道:“我记得一清道人曾对王爷说起过朗月的身世,说是他在路上捡到的孤儿。呵呵,是不是捡来的孤儿只有他自己知晓,能让一清那个唯利是图的家伙甘冒欺君之罪到秀女所住的官驿里找人的,说不定就是他的儿子。”
这番话说得很痛快,可是话一出口,萧韧后悔了。
这两三年,他大半的日子都是在军营里,一来二去,说话也带上了军汉们的语气,这番话他敢在王爷面前说,可是换成沈彤......
“彤......沈彤,我的意思就是......”萧韧觉得吧,沈彤长得太慢了,如果她长大了,他想什么就说什么,也不用像现在这么别扭。
“嗯,我懂,我也觉得奇怪,还有一件事,也挺奇怪的。”沈彤说到这里,低下了头。
她不知道应该怎样对萧韧说。
那是一种感觉,她无法描述。
想了想,她只好说道:“那天我随口问我阿娘,道士是不是也不吃肉的。阿娘正在做针线,可能是我突然说话把她吓了一跳,她的手都被针扎破了。我以为阿娘没有听清我的话,可是今天阿娘忽然问我是不是想学修道,萧韧,我......我是不是杯弓蛇影了?”
萧韧轻声笑了,他用银刀切了一块桃子递给沈彤,说道:“也只有你们小姑娘才会留意这些事情,你想多了,怎么会怀疑到你阿娘身上了?再说,你藏起朗月的事,她也不可能知晓吧。”
不用问也知道,沈彤一定不会把朗月藏在自己家里,据江婆子所说,沈太太黄氏就是一位深闺妇人,平日里罕少出门,要么做针线,要么就下厨做点心,人也温柔大方,一看就是书香门第里教导出来的贤良女子。
沈彤摇头:“朗月在许家,阿娘不会知道,可是那天一清道人来书院街了,是李思南亲眼看到,不会有错,这也是我想不通的,就在朗月丢失的第二天早上,一清道人没有去找人,反而来了书院街,你不觉得蹊跷吗?”
萧韧一怔,这的确蹊跷,既是李思南看到的,那就不会有错,李思南和一清道人同为幕僚,他会认错自己,也不会认错一清道人。
“你的心事,就是你阿娘的事?”萧韧柔声问道。
“我的心事?你怎么看出我有心事的?”沈彤噗哧笑了,方才还一脸茫然的小姑娘,此时笑靥如花,萧韧不由一呆。
“我看到你一个人站在巷子外,孤孤单单的。”
萧韧说着,把身下的椅子向前拽了拽,让自己离沈彤更近一点,紫檀木的太师椅在地上发出沉闷的摩擦声,引起了沈彤的注意,她看看移过来的椅子,又看看萧韧,觉得今天的萧韧哪哪都透着奇怪。
但是这个人却可以听她说心事......
她忽然发现,普天之下,除了这个人,好像也没有人可以听她说出这些毫无根据又不孝的猜测了。
“萧韧,你不用坐过来,我听得清的。”
好吧,萧韧无奈地看着地板,有洞吗?他想钻进去。
“萧韧,我不是一个好女儿,我甚至不会做女儿,我不如欣妩做得好,很多时候,在阿娘面前,我都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沈彤端起一碗酸梅汤,一饮而尽,那姿势就像喝酒,豪气干云,这个时候面前如果是一碗酒,她也会这样喝下去。
“这方面你和我倒是一样,我也不是一个好儿子,我甚至不记自己给人当儿子的事了,当然我也不会做。不过你还有机会当女儿,我却连当儿子的机会都没有了,你若是多余的人,那我就是一个不该活着的人了。”萧韧也端起一碗酸梅汤一饮而尽。
“你也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了吗?”沈彤好奇地问道。
“是啊,那年我才四岁,有些模模糊糊的记忆,可也大多都是跟着王爷来西安的路上那些事,我甚至不记得在定国公府时的事了,如果不是后来去洛阳时,见到堂兄和阿马,我全都不相信我和京城的那家人有关系。”萧韧苦笑,就是那一年,他被带去洛阳玩,到了以后才知道,原来王爷让他来洛阳不是玩的,而是因为萧家的人到了洛阳,他们想要见见他。
他为什么要见他们?
他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
自从父亲的人头被挂上城楼的那一刻起,他和他们就没有关系了。
想到这里,萧韧又喝了一碗酸梅汤,女孩子为何喜欢喝这个,这个时候要喝烧刀子才过瘾。
沈彤叹了口气:“可我离开家时已经八岁了,我本应该有记忆的,可是却一而再全都不记得了。阿娘说我小时候像个皮猴子,整日上窜下跳的,真奇怪,我们家是世代书香,我娘也是名门淑女,也不知我是随了谁......我读书也读不好,还不如阿少。”
闻言,萧韧哈哈大笑,他一早就从池先生那里听说了,池先生也很为难,因为沈彤是个学习刻苦的好学生,可是这个好学生的功课却是一言难尽,池先生也只能对萧韧说:“好在沈姑娘只是个女儿家,也不用科举,认识几个字,能读读词话本子,做生意能看看帐本就行了,女子之中,她已经算是有学识的了。”
世人多不重视女子学业,即使是大户人家的女子,平时常看的也是女戒女训之类的书,比起那些女子,沈彤的确是有学识的。
可是以池先生的水平,以沈彤的刻苦勤奋,本应是能考个秀才的。
当然,萧韧是不会把这些告诉沈彤的,他只是觉得有趣,太有趣了,彤彤怎么就这么有趣呢。
第二六六章 燕北事
“梅胜雪进宫行刺的事,还是要告诉王爷,但是我会安排一个合理的消息来源,不会拖你下水”,萧韧说到这里顿了顿,目光炯炯,“我将此事禀报王爷,王爷洞悉后会趋避利害,他可能会斥责一清道人,也可能会在之后对一清道人改变观感,但是在此后很长一段日子里,一清道人的地位不会动摇,所以,你不要放朗月回去,总关着他也不是长事,索性杀掉。”
沈彤也想到了。
无论朗月是否无辜,都是不能留了。
她还有阿娘,还有许安阿治路友王双喜这些既是胞泽又是手下的人,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她的手上都沾满鲜血,所以,杀个朗月又算什么?
但是朗月不能白杀,否则就白费了一番心机了。
“你放心,我会让朗月的尸体出现在最恰当的时候最恰当的地方。”沈彤微笑。
萧韧又想起一件事来,道:“对了,你还记得上次我说王爷可能会见你的事吗?”
沈彤点头:“记得,但是王爷没有找我过去。”
“嗯,那是因为王爷尚未决定,但是一旦他决定了,就会让你过去。”萧韧说道。
“究竟是什么事?”沈彤好奇。
“你应该知道燕北郡王吧?”萧韧问道。
燕北郡王?那是燕王次子,燕王死后,在京城为质的燕王世子便“病故”了,皇帝便让燕王次子承袭王位,由亲王降为郡王,封燕北郡王。
“明天五月,燕北郡王大婚,王爷是燕北郡王的王叔,按礼是要派三公子周铮前去祝贺的。”萧韧道。
“大婚?我好像记得这位燕北郡王还是个小孩子啊?”沈彤微微吃惊。
萧韧的嘴角浮起一抹意味未明的笑容:“这位燕北郡王体弱多病,太皇太后怜惜孙儿,又不忍看到燕王一脉就此断了,便给燕北郡王指了一门亲事,让他早日完婚,诞下世子,承袭王位。未来的郡王妃是燕北大都督杨勤的女儿杨兰若。”
燕北大都督杨勤是老护国公杨锋的侄儿,杨勤的父亲与老护国公、太皇太后都是一母同胞,只是死得太早,以至于只留下杨勤这一个遗腹子,老护国公对这个侄儿分外怜惜,苦心栽培,杨勤也很争气,成为杨家那一辈的佼佼者。即使上面有杨敏压着,杨勤还是逐渐展露头角,燕王死后,杨勤统领燕北军,燕北郡王手中只有一千卫军。
沈彤对皇家的这些事情没有兴趣,但是她不明白这件事和她有什么关系。
“刚刚我说了,按礼是要由周铮代表秦王府前往燕北的,但是燕王情况复杂,外有鞑子伺机而动,内有杨勤虎视耽耽,周铮又是王爷唯一的儿子,他的目标太大。于是一清道人便向王爷进言,让我率兵至大安,以防不测。。”萧韧说着,意味深长地看着沈彤,一副你懂了的表情。
沈彤当然懂了,她不由失笑:“大安是西北与燕北交界之地,他提议让你驻兵于此,他当杨勤是傻子吗?”
萧韧道:“王爷担心周铮安危,当时并没有否决,但是之后,一清道人又忽然提议,想让你去榆林。”
“我?关我什么事?”沈彤不解,这关她什么事?她刚从榆林回来还不到半年,又要让她去榆林?这次是什么借口?宜宁郡主已经从榆林回来了啊。
“樊姑姑手下原本就有一支娘子军,如今她身为指挥使,自是不能离开榆林,她的娘子军也变成榆林大军中的一小部分,更多的是在做她的卫军,难以发挥原本的作用。在此之前,樊姑姑曾经上书王爷,想要扩招娘子军,提拔女子将领,王爷也答应了,如今一清道人便是提议,让你去樊姑姑麾下。另外,因为娘子军都是女子,目标很小,一清道人建议让我带上这支娘子军前往大安。”
这一次,沈彤终于明白了。
周铮要去燕北,萧韧率娘子军前往护卫;另一方面,樊帼英要培养新血,一清道人便向秦王推荐了她。
沈彤不记得上辈子杀死过像一清这样的道士,所以她一定是上上辈子杀了一清道人全家,所以一清道人才会想方设法让她从秦王面前消失。
“即使秦王爷真的决定了,我也不会去的,哪怕给我一千两黄金我也不去。”沈彤笑着说道。
萧韧凝视着她,道:“你不用着急,只要你不想去,王爷是不会强迫你去的。再说,让我领娘子军的事,王爷也没有答应下来。娘子军是樊姑姑的兵马,即使樊姑姑信任我,把娘子军交给我暂领,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一清道人只是书生,纸上谈兵而已,真正领兵打仗的事,他什么也不懂。也正是因为这个,王爷才保留意见。”
沈彤想了想,道:“燕北郡王大婚是在明年春天,也就是说,周三公子要在明年正月之后才会动身,谁知道这当中会发生什么事呢,若是梅胜雪真的把太皇太后杀了,燕北郡王就要守孝,这亲事就要暂缓。”
“嗯,当务之急,还是梅胜雪进宫这件事,你回去后也好好计划一下吧。”萧韧问道。
沈彤笑道:“也难怪一清道人看我不顺眼,如果不是我,梅胜雪也不会绑了他徒弟,或许我和他天生相冲,他看我不顺眼,我也看他不顺眼。对了,还有那个朗月,是个很奇怪的孩子。”
萧韧道:“朗月性情孤僻,整个王府别院里的人都知道,也不知道一清道人是怎么教出来的。”
忽然,萧韧想起了什么,道:“他和你同年,你们一样大,你不要总叫他孩子了,你自己岂非也是孩子?”
沈彤哈哈大笑,心中原本的不快荡然无存,她弯着眼睛笑看着萧韧:“你也是小孩。”
“胡说,我比你大,倒是你,这两年都不见长大,你快点长大吧,好不好,彤彤?”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萧韧的声音忽然就温柔了下来,倒把沈彤给吓了一跳,萧韧这孩子是怎么了?
第二六七章 直白
离开清水巷的时候,沈彤的心情已经很好,她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百卉堂。
芳菲和小妹都在百卉堂里,她们正和好几个小姑娘一起,听小柴胡说海说。
沈彤失笑,她记得芳菲和小柴见面就撕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能和平相处的?
她在铺子里转了一圈儿,却没有看到阿治,一问才知道有个太原来的客商要进一大批货,阿治和他去茶楼谈生意还没有回来。
沈彤想了想,便进了后间。
两个小学徒正在给蚊香装盒子,沈彤径自去了里间。
蓝师傅像往常一样坐在炕上,面前的炕桌上放着一堆药材,他正用两只光秃秃的手腕拨弄着。
沈彤在炕沿上坐下,看着蓝师傅择选药材。
看到是她,蓝师傅颔首施礼:“沈姑娘来了?”
“蓝师傅辛苦了。”沈彤微笑。
“不辛苦,这都是份内之事。”蓝师傅目光安祥,疤痕交错的脸上看上去并不如初见时狰狞了。
他说完这句话,就重又低交择选药材,专心致志,似乎世间的一切都与他没有关系了。
沈彤注视着蓝师傅已有银丝的发顶,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
眼前的人如果真是当年的那个幸存下来的后晋之主,那么他也早已没有了昔日的雄心壮志了吧。
无论是什么人,足不出户,经年累月生活在斗室之中,与药石香料为伴,再多的豪情也会消磨殆尽吧。
“蓝师傅,您会患得患失吗?”沈彤忽然问道。
蓝师傅的手腕停顿一刻,随即便又把几块根茎壮的药材拔到炕桌一侧的藤筐里。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蓝师傅喃喃低语,像是在对沈彤说,又像是说给自己。
“这些年来,你是用这句话来安抚自己的?可是其他人不会。”沈彤道。
“其他人不是我,我管不了他们的事。”蓝师傅依然没有抬起头来。
“所以,你知道有那些人存在,在榆林如是,在西安亦如是,你一直都知道有人在你的周围。”沈彤正色。
金旺招供的时候曾经说过,那个开笔墨铺子的高子和,在西安另有任务,而那个伤务是他们这些人都不知晓的,但是从高子和在西安蜇伏十几年来看,他像是在监视什么人,只是金旺并不知道高子和究竟是在监视着谁。
于是沈彤便想到了蓝师傅,她也是从那时开始,对蓝师傅不再像最初那般如临大敌。
一个被监视的人,是不会轻举妄动的。且,还是一个有残疾,多年没有走出大门的人。
蓝师傅停下手来,他安静地坐在炕桌前,把两只手腕放在炕桌上,像个正在上课的小小蒙童。
“我心已死,他们在或不在,于我何干。”
沈彤的嘴角动了动,她把要说的话咽了回去,只是静静地看着蓝先生。
小小的斗室之中,一大一小两个人,如同两尊石像,谁也没有动,谁也没有说话。
也不知过了多久,蓝师傅的老仆撩帘进来,手里是个小石臼:“您看看磨成这样行不行啊?”
蓝师傅看了一眼,微笑道:“可以了。”
老仆应声出去,帘子在他身后放下。
沈彤深深地透了一口气,淡声说道:“监视你的人已经走了,知道自己暴露了,他杀了妻子儿女,连夜逃走。”
蓝师傅的无怒无喜的脸上忽然抽搐起来,他颤声问道:“他杀了自己的妻儿?不会,不会的。”
沈彤摇摇头:“你是想说那不是他杀的,而是被来灭口的人杀的吗?”
蓝师傅没有说话,沉默便是默认。
沈彤叹了口气:“或许你是对的,但是我却觉得那就是他杀的。他暴露了身份,所以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与其自己的妻儿被别人杀死,还不如被他自己杀掉。”
蓝师傅的身体又是一颤,他猛的瞪大了眼睛看向沈彤,他的声音更加颤抖:“沈姑娘,你为何你为何会这样想?你......你难道认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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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辛苦,这都是份内之事。”蓝师傅目光安祥,疤痕交错的脸上看上去并不如初见时狰狞了。
他说完这句话,就重又低交择选药材,专心致志,似乎世间的一切都与他没有关系了。
沈彤注视着蓝师傅已有银丝的发顶,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
眼前的人如果真是当年的那个幸存下来的后晋之主,那么他也早已没有了昔日的雄心壮志了吧。
无论是什么人,足不出户,经年累月生活在斗室之中,与药石香料为伴,再多的豪情也会消磨殆尽吧。
“蓝师傅,您会患得患失吗?”沈彤忽然问道。
蓝师傅的手腕停顿一刻,随即便又把几块根茎壮的药材拔到炕桌一侧的藤筐里。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蓝师傅喃喃低语,像是在对沈彤说,又像是说给自己。
“这些年来,你是用这句话来安抚自己的?可是其他人不会。”沈彤道。
“其他人不是我,我管不了他们的事。”蓝师傅依然没有抬起头来。
“所以,你知道有那些人存在,在榆林如是,在西安亦如是,你一直都知道有人在你的周围。”沈彤正色。
金旺招供的时候曾经说过,那个开笔墨铺子的高子和,在西安另有任务,而那个伤务是他们这些人都不知晓的,但是从高子和在西安蜇伏十几年来看,他像是在监视什么人,只是金旺并不知道高子和究竟是在监视着谁。
于是沈彤便想到了蓝师傅,她也是从那时开始,对蓝师傅不再像最初那般如临大敌。
一个被监视的人,是不会轻举妄动的。且,还是一个有残疾,多年没有走出大门的人。
金旺招供的时候曾经说过,那个开笔墨铺子的高子和,在西安另有任务,而那个伤务是他们这些人都不知晓的,但是从高子和在西安蜇伏十几年来看,他像是在监视什么人,只是金旺并不知道高子和究竟是在监视着谁。
于是沈彤便想到了蓝师傅,她也是从那时开始,对蓝师傅不再像最初那般如临大敌。
一个被监视的人,是不会轻举妄动的。且,还是一个有残疾,多年没有走出大门的人。
第二六八章 让他哭一哭
当天晚上,萧韧连夜去了王府,把岳阳在赌桌上听来的那番话告诉了秦王。梁富成的手下说梁富成花了不少银子,从采办秀女的太监们手中带走了几个人。
秦王很重视,梁富成是东临守卫,他带走的是什么人?
秦王立刻让萧韧去详查此事,于是这一查之下,便查出前几天南味坊一家铺子走水也与此事有关。
那家铺子收留了很多犯了人命案子的江湖人,其中有个女子假扮秀女的丫鬟去了京城。
这就很容易查了,一查就查到了孟家。孟老爷从王府出来时面如土色,全身抖得像筛糠似的,他到家后就把孟太太身边服侍的人全都拘到了一个院子。孟太太是跟着选秀的车马进京的,只能带一个人,因此她身边的亲信还有留在府里的,严刑拷打下,那名亲信便把知道的事情全都说出来,孟太太是走的一清道人的门路,带了一个八、九岁的小丫头一同进京。
孟太太之所以能求到一清道人那里,是孟太太的表弟牵线搭桥。孟老爷咬咬牙,把关进院子里的所有人,连同那个寄住在孟家的表弟一并杀了。
孟小姐已是待选秀女,自是不能动了,孟老爷让人给孟太太捎信,让她见信后就回西安,不要留在京城了。
孟老爷这番作为,算是保住了整个孟家,秦王没再追究,反而给了孟家一个官职,孟家上下感激涕零。
而另一方面,秦王府留在京城的人也收到了密函。
最近十年里,宫里每次采办内侍和宫女,秦王这边都有人进去,只是这些人进宫后都是最底层的,为了不引起怀疑,这些人都是从小内侍小宫女做起,十年来,除了有两三个升得快些,其他人还在最底层,有些人连皇帝是圆是扁都不知道。
但是有两三个也就足够了。
各地秀女纷纷向京城而来,这些队伍里有秀女、有秀女家人,也有太监和官员,更多的则是护送的官兵。
这些人日夜兼程,很是辛苦。秀女们多是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弱质纤纤,奔波劳苦,有些秀女在路上生病,还有的死去了,能够活着来到京城的只有十之七八。
待到陕西来的秀女们到达京城里,秦王府的人已经安排妥当。
再说西安,得知此事之后,秦王是大为光火的。
但凡是先斩后奏就足够光火,一清道人索性连后奏都免了,若不是从梁富成那里牵出了南味坊的劳记,又从劳记牵出了孟家,恐怕直到梅胜雪行刺失败牵连了秦王府,一清道人也不会说的。
可是也更如萧韧猜想那般,秦王并没有动一清道人,只是斥责一番,便给他一个到秦巴山里监督募兵的差事,让他连夜启程。
西秦军里有的是文吏,自是用不着把王府幕僚派过去,之所以让他过去,就是要让他去吃苦的。
一清道人不怕吃苦,但是他这一去至少半年,朗月怎么办?
朗月丢了已有多日,如今连与梅胜雪勾结的劳记也查出来了,可也没有找到朗月的踪影。
秦王让一清道人连夜启程,还有半日时间,一清道人急得在院子里转圈圈。
这几年来,仗着秦王的器重,一清道人也笼络了不少人,但是现在梁富成被揪出来,其他人也都惶惶不可终日,即使让他们继续寻找朗月,也只会敷衍了事.
他在西安,朗月尚且没有找到,若是他走了,恐怕就更找不到了。
他已经悄悄往京城送信了,只是不知道梅胜雪何时才能收到这封信,想要指望梅胜雪放出朗月是不太可能了,还是只能靠自己。
想到这里,一清道人面沉如水。
这个时候,沈彤正在池先生家里,她刚刚下课,就看到气喘吁吁跑来的大饼。
“沈姑娘,七少有口信。”大饼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显然是一路跑来的。
“别急,慢慢说。”沈彤笑着说道。
“必须急,一定急,不急就来不及了”,大饼使劲喘了几口气,终于说道,“王爷让一清道人去秦巴山募兵,今夜就走。”
这真是一个着急的消息呢。
沈彤没有募过兵,但是想也想得出,那不是三五日就能解决的事。除了用钱,还要有时间有精力有人手。
她必须要在一清道人临走之前,让他看到朗月的尸体。
朗月对于一清道人非常重要,即使是再坚毅的人,也会因为突如其来的哀伤而丧失理智。
或许只是一刹那,但是一刹那也就足够了。
沈彤想要知道一清道人为何会这样厌恶她,她太想知道了。
沈彤对大饼道:“七少曾经说过,让你听我的吩咐,你还记得吗?”
大饼当然记得,只是当时七少说这句话时,沈彤还在榆林。
现在沈彤回到西安了,大饼不知道这话还有效吗?
他迟疑一刻,嘴角噏噏,一时不知如何应对。
沈彤笑了:“看来你还记得,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听我的。”
大饼觉得吧,他很冤枉,可是这冤枉又说不出来。
沈彤看着他,笑着说道:“无论你用什么办法,都要在傍晚之前,把一清道人诳到城外的那座破庙里。”
大饼呆了呆,沈姑娘怎么连那座破庙都知道?
“沈姑娘,您是想要一清道人死在那座破庙里吗?您有几成把握?”大饼试探地问道。
“让他死和不让他死有区别吗?”沈彤问道。
“有啊,如果您让他死,那大饼就打出我家七少的名义,反正他也是死,他死了就不会有人追究这件事了;若是您不让他死,那大饼就要好好想想,找个什么法子把他骗过去了。”大饼咧嘴一笑,露出八颗整齐的白牙。
现在这个时候,当然不能让一清道人死啊。
尽管沈彤觉得杀死他没有难度,可若是一清道人死了,迟早会查到她头上,既然秦王还不让他死,她若是早于秦王出手......嗯,她还没有那么蠢。
“我不让他死,我只是让他哭一哭。”沈彤说道。
第二六九章 包子
沈彤没有追问大饼会用什么法子,她懒得问,只要大饼把事情办妥就行了。
她叫上阿少和芳菲,向池先生道别,回了书院街。
这几天来,韩无忌没来上学,也没有像以往那样跟在沈彤身后,他的任务是看管朗月,小妹也留下帮忙,反正沈姑娘身边有阿少,他们三个人一条命,有阿少在也一样。
尽管他们渐渐知道,沈姑娘根本用不着他们的保护,真要出了事,还不知道是谁保护谁,可是他们还是执拗地跟在沈彤身后,这是他们说过的誓言,他们决不反悔。
沈彤从来不管他们,他们爱跟着就跟着,不爱跟着就别跟,她不强迫他们,也不嫌弃他们,韩无忌有时也会想,或许他们三人在沈彤眼里都是可有可无的,甚至还没有芳菲和桔子重要。
沈彤一刻不见芳菲,都会问问芳菲去哪儿了;沈彤每天从外面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抱起桔子扔到半空再接住。
可是对跟在身后的他们,却从不会多看一眼。
但是,这也无妨,这是他们自己选的路,他们愿意。
还没到用饭时间,韩无忌在椅子上坐得笔直,他喜欢这样坐着,许安、路友他们都是这样做着,虽然他们从没有说过自己的来历,但是韩无忌从他们的坐姿就能猜到,他们以前是军人,即使不是军人,也是朝廷里的武官。
可是韩无忌看不出沈彤的来历。
其实沈彤的来历就摆在他面前,她是出身书香门第的姑娘。
沈太太黄氏的言谈举止就能看出沈彤的出身,那样温柔娴静的女子,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太太。
但是韩无忌不相信。
他不相信这样的家世,这样的母亲能教导出沈彤那样的女儿。
朗月一如往常那样盘膝坐在炕上打坐,韩无忌初时还以为他在念经,后来才发现朗月的嘴里念念有辞,却不是念经,他问过朗月在做什么,朗月说他在冥想,这是师父教给他的,冥想可以令自己心绪宁静,即使身处险境,也能在荆棘上开出花朵。
韩无忌觉得朗月的师父就是一个盅祸人心的大骗子。
他也曾经学着朗月的样子静心冥想,结果他看到了千军万马流血十里,哪里来的宁静,分明就是给自己找别扭。
韩无忌眯起眼睛,打量着坐在炕上的朗月,有一种想要在朗月的脸上看出一朵花来的架式。
正在这时,外面响起了小妹的声音:“韩哥哥,沈太太蒸了野菜馅的包子,你吃几个,我去拿来。”
虽然三人之中小妹的年龄最小,他们也自称是兄妹,但是实际上,小妹从不叫他们哥哥,只是现在韩无忌要看管朗月,不想让朗月知道他们的真实姓名,小妹才会叫他一声韩哥哥。
韩无忌有些奇怪,隔壁的沈太太怎么知道他和小妹没有出去?
他们三人去过沈家,沈太太还给他们做过衣裳鞋子,后来听说他们跟着沈彤一起去上学,还给他们每人缝了一个书包。
所以沈太太应该认为这个时候,他们还在池先生那里才对啊。
就连沈彤也很少会回来吃午饭,大多时候,他们都是陪着池先生一起吃饭,吃过饭才回来。
池先生很爱热闹,最喜欢看他们在饭桌上有说有笑,从不会在这方面拘束他们,所以他们便也喜欢陪着池先生吃饭,芳菲说过,在池先生家里比在自己家还要自在。
至于沈彤,更是能不回家就不回家的人。
难道是沈彤回来了,所以沈太太便以为他们都回来了?
韩无忌觉得一定是这个原因,他对小妹道:“若是沈太太蒸的包子,那就要十个;若是江婆子蒸的包子,五个就够了。”
沈太太是南边来的人,蒸出来的包子小巧玲珑,一个个如同玉雕一般好看;江婆子则和沈太太恰好相反,她蒸的包子比路友的拳头还要大,也就是韩无忌是个正在长身体的半大小子,否则换上阿少,吃两个就饱了。
小妹欢快地答应着,传来渐渐远去的脚步声,显然是跑得远了。
当门外再次响起脚步声时,韩无忌打开门,小妹把一个篮子和一锅粥递了过来。
篮子里的包子是沈家的,这锅粥则是小妹煮的。
小妹会煮粥,还会做些简单的饭食,这些日子韩无忌和小妹留在家里看管朗月,小妹偶尔也会帮着婆子煮饭的。
今天家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帮佣的婆子去喝喜酒,今天告了假,原本路友在家,可是一个时辰前,街上杂货铺的东家过来找,说是有人想买树。半年前,沈彤把一千两黄金全都分了,几个人商议后,买下了一片山林,因此这些日子常有买树的生意上门。虽然路友从不管生意,可是这个时候别人都不在,那个要买树的就在杂货铺里,所以他便过去了,生意谈得不错,中午便一同去了馆子,不回来吃饭了。
朗月吃包子也吃得秀气,像个小姑娘似的,把包子放在甜白瓷的碟子里,用筷子夹着,小口小口的吃。
今天的包子是沈太太蒸的,小小的一个,这样的包子,韩无忌一顿能吃十来个。
因为家里没有别人,小妹便也进来一起吃。他们早就在朗月面前露过脸了,所以也不避讳,朗月就像是没有看到他们似的,自顾自地吃。
吃着吃着,朗月的手忽然一颤,手上一松,小碟和吃了一半的包子便落到炕上。
韩无忌骂道:“别人是手无缚鸡之力,你是手无拿包子之力,佩服佩服!”
小妹却连忙站起来,准备去擦拭溅到炕席上的包子馅。
可是她刚一站起来,身子便摇晃了几下,韩无忌的注意力都在朗月身上,并没有留意小妹,因为此时,坐在炕上的朗月身子晃了晃,便仰面倒了下去。
韩无忌扔下手里的包子,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他的动作很快,也很猛,可是刚刚走到炕沿前,便一头扎在了炕上。
他并不知道,就在他站起来的一刹那,小妹已经应声倒地。
第二七零章 醉卧仙人未白头
夏蝉啼鸣,阳光燥热,路边一个细腰长腿的俏丽媳妇正在卖荷叶,西安城里并非民风闭塞之地,偶尔也有年轻女子上街摆摊的,但是像这媳妇这般姿色的却不多见,因此不分男女,路过的人都会多看她几眼,有些自认为风(流)倜傥的男人还会停下来搭讪几句,小媳妇有来有往,荤素不忌,不到半个时辰,面前放着的几篮子荷叶就卖完了,只有最后几张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卖了。
沈彤带着芳菲和阿少从这里走过,远远看到有个小媳妇手搭荷叶站在树下,芳菲便道:“小姐,那里有个卖荷叶的,我去买几张吧。”
沈彤点头,目送芳菲跑过去,隔了一会儿,芳菲拿着几张荷叶跑了回来:“小姐小姐,卖荷叶的媳妇好漂亮啊,还会吟诗呢。”
“她吟的什么诗?”沈彤问道。
“是什么醉什么白头?”芳菲眨眨眼,再眨眨眼,这才几步啊,她就忘了。
“是醉卧仙人未白头吧。”一旁的阿少插嘴道。
“对对对,就是这个未白头”,芳菲还不忘夸奖阿少,“阿少真厉害,没有听到也知道。”
阿少翻翻眼皮,这又不是什么冷僻的诗,读过书的都知道啊,谁让你每到上课的时候就跑出去逛街呢。
“醉卧仙人未白头?”沈彤在口中默念,看向那个卖荷叶的年轻媳妇,不知何时有驾大车停在路边,赶车的汉子帮着媳妇把空篮子放到车上,年轻媳妇轻轻一跳便跃到大车上,坐在汉子身边,赶着车远去了。
沈彤望着那驾大车渐渐远去,微微一笑,骂名满关东的江屠户一家子居然也会吟诗了。
醉卧仙人......仙人醉......
到了书院街,远远就看到雷婶推着小车走过来,小车上放着卖馄饨的家什,雷婶一边走一边喊:“宝哥儿,收摊了,快点回来!”
“咦,雷婶,宝哥儿没和你一起吗?”芳菲好奇地问道。
“哎哟,谁知道那个小兔崽子跑到哪里去了,一转眼就不见了,这会子收摊了他也没回来。”大热的天,雷婶急得满头大汗,宝哥儿是她的命根子,若是跑到哪里玩了倒还好说,可若是被拐子带走,她可怎么向儿子媳妇交待啊。
“雷婶,您找了多久了?”沈彤问道。
“我找了一个多时辰了,唉。”雷婶的眼圈儿都红了。
芳菲心里也挺难受的,她想起自己来了,她小时候就是出来玩着玩着就被拐子抱走了......
“雷婶,您别着急,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宝哥儿,对了,您到学堂里找过吗?那里都是小孩子,宝哥儿说不定去那里玩了。”芳菲好心地提醒。
“找过了,我就是刚从学堂里回来,唉,我的宝哥儿啊!”雷婶推着小车,一边喊着一边向前走去。
看着雷婶的背影,芳菲扁扁嘴,有点心酸,虽然宝哥儿淘气,总是追桔子,可是她也不希望宝哥儿会丢掉。
“小姐,宝哥儿会不会有事啊?”芳菲巴巴地问道。
沈彤摇摇头,雷婶平时都是在她家巷子口摆摊的,宝哥儿丢了,雷婶已经出来找了一个多时辰了。
这一个多时辰,会发生很多事吧。
她猛的想起那句“仙人醉卧未白头”来。
“芳菲、阿少,别管闲事了,快点回去。”
沈彤说着,便不由自主地狂奔起来,芳菲和阿少不明所已,也在后面跟着跑。
沈家大门紧闭,沈彤把门敲得山响,喵的一声,桔子从阳沟里钻出来,芳菲连忙把它抱起,可是却没有人来开门。
沈彤退后几步,纵身攀上墙头,再一用力,便跳到墙头上。
一个人横卧在院子里,看衣裳打扮是江婆子,在她身边洒落了一个托盘和几个包子。
沈彤跃下墙头,先打开大门,她对阿少和芳菲道:“家里出事了,你们快到隔壁看看。”
如果她没有猜错,隔壁也出事了。
沈彤没有去看地上的江婆子,堂屋的门敞开着,垂着草珠子串的帘子,没有风,帘子纹丝不动。
沈彤从帘子的缝隙里看到堂屋的八仙桌上趴伏着一个人,那是阿娘!
沈彤再不迟疑,一个箭步冲了进去。
八仙桌上有没有吃完的包子和两副碗筷,黄氏趴在八仙桌上,欣妩则倒在次间与堂屋之间。
沈彤走到母亲身边,先试试她的鼻息,气息微弱,但还活着。
沈彤松了口气,她拿起吃了一半的包子闻了闻,并没有闻到不该有的味道。
她心下了然。
刚把母亲拖抱到次间的床上,芳菲就脸色惨白的跑了进来:“小姐不好了,韩无忌和小妹快死了!”
“是快死了?不是死了,对吗?”沈彤问道。
“阿少说他们还有气,可是怎么叫他们,他们都不醒。”芳菲哭了,满脸是泪。
“朗月呢,还在吗?”沈彤沉声问道。
“朗月?”芳菲这才想起来隔壁还应该有一个朗月啊,“不在,没看到他。”
沈彤了然,对芳菲道:“去看看江婆子和欣妩。”
江婆子和欣妩的状况一般无二,都是昏迷但有气息。
芳菲问道:“小姐,要不去请汪太医吧,他是太医,一定比寻常大夫医术好。”
汪太医是秦王府的大夫,每隔十天就来给黄氏诊脉,和沈家上上下下都很熟悉。
去请秦王府的大夫?
沈彤摇摇头,对芳菲道:“你去铺子里,如实告诉许安他们,让他们请个大夫过来,就说是中的仙人醉。”
芳菲一脸懵懂:“仙人醉是什么?这名字真好听,就是,就是有点耳熟。”
话一出口,芳菲就想起来了,卖荷叶的漂亮媳妇吟的那句诗好像就是仙人什么,唉,她又忘了。
芳菲顾不上再问,一溜烟地跑了出去,刚刚跑出巷子,就看到书院街上围了一堆人,若是往常,芳菲一定会挤进去看看热闹,可是今天她没有这个心思,刚好有辆拉脚的驴车经过,芳菲拦了车,便往铺子里去了。
在她身后,雷婶正在向围观的街坊们诉说:“也不知是哪个杀千刀的,把我家宝哥儿拐走了,多亏咱们西安城里治安好,那拐子又把宝哥儿给送回来了!”
就在刚才,一驾大车从这里经过,从大车上抛下一个麻袋,宝哥儿哭着从麻袋里钻了出来。
第二七一章 文大夫
仙人醉是一种药、蒙汗药、蒙汗药中的虎狼之药。
普通的蒙汗药用一盆凉水就能浇醒,浇不醒的一两个时辰后也能自己醒过来,可是仙人醉不同,如果没有对症下药,三天三夜醒不过来的有之,醒来后痴痴呆呆的亦有之。
要对症下药并不难,但是受王府供奉的太医却不一定就能治。
江湖药就要有江湖人来解,每一个地方都会有江湖人,有江湖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就有流血受伤,受了伤就要有大夫医治,有一种大夫就是专门给江湖人治病疗伤的。
一个时辰后,许安和阿治便带了一名这样的大夫回来。
“沈姑娘,这位文大夫能治仙人醉。”阿治说道。
沈彤打量着文大夫,只见这人尖嘴猴腮,下巴上几根老鼠须,一脸奸相。
“他能治仙人醉?从哪儿找到的?”沈彤低声问道。
阿治也压低声音说道:“原本我们想找强大夫,偏巧强大夫家正在办喜事,他走不开。这位文大夫是开羊肉铺的,小柴说他偶尔也给江湖人看病,我们去找他,他果然能治仙人醉。”
“小柴介绍的?可靠吗?”沈彤蹙眉,中了仙人醉的几个人,除了欣妩,每一个对她而言都很重要,尤其是还有阿娘。
“可靠,这位文大夫就是武记羊肉铺的东家,他们家的铺子在西安城里很有名,他若是敢来阴的,我们就把他家铺子给烧了,再把他们一家子大卸八块扔进羊肉锅里”,阿治说到这里,还是补充了一句,“最后一句话是小柴说的。”
好吧,沈彤放心了。
然后她忽然想到,小柴是不是和这位文大东家有仇,想要趁机把文家一家子扔进羊肉锅里啊。
不过她没有时间想这些,其貌不扬的文大夫已经拿出了一个黄铜盒子,盒子打开,里面是上下两排银针。
原来他治仙人醉不是用药,而是施针。
沈彤让他先给欣妩医治,文大夫翻翻眼皮,尖声尖气地问道:“高堂在上,姑娘为何不让在下先给令堂医治?那小姑娘中毒不深,令堂中的份量比她要多。”
果然是个中高手,刚刚号了脉便已经知晓中毒深浅。
沈彤微微一笑,也不瞒他:“那是我娘,我不敢轻易让你医治,所以你还是先在别人身上试试,确认无误再给我娘施针吧。”
这话说得不客气,但是文大夫面不改色,还是那副阴阳怪气:“既然这样,那在下就拿这个小姑娘试针了,如果小姑娘有个三长两短,姑娘不要在意。”
“无妨,你试吧,我不在意。”沈彤说道。
一旁的几人全都瞠目,你也太直爽了吧。
文大夫尖声笑道:“好哩,那在下就动手啦!”
这一次连芳菲都吓了一跳,她紧张地拽拽沈彤的衣袖,小声说道:“小姐,这位大夫怎么像个土匪啊,哪有大夫施针叫动手的?”
沈彤笑而不语。
文大夫却像是没有听到小丫头在诋诲他,他手起针落......那针就扎了下去。
原本平躺着的欣妩啊的一声,直挺挺地坐了起来,她面色煞白,像是噩梦乍醒。
“瞧瞧,这就醒了,治好一个。”文大夫二话不说,就把那枚针拔了出来。
沈彤强忍着没有笑出来,她早就看出来了,欣妩中毒不深,应该是察觉出不对,便立刻装晕了。原本还会多装一会儿,刚刚被她和文大夫这么一吓,便装不下去自己醒过来了。
“姐姐,你没事了?”沈彤又惊又喜。
欣妩惊魂未定,她怔怔地看着面前的文大夫,好一会儿才说道:“阿娘,阿娘怎样了?”
沈彤安慰她道:“别急,让文大夫挨个治吧。”
“多谢妹妹,让文大夫先给我诊治。”
欣妩感激而真诚,可是沈彤还是从她的声音里听出了咬牙切齿。
这一世的欣妩还太嫩了,看看江婆子,那是实打实中毒,那才是老江湖。
欣妩终究是少了在死士营的历练,只是一个被大人教导做事的孩子而已。
沈彤没在理她,她对文大夫说道:“给江婆子医治吧。”
江婆子中毒很深,与黄氏不相上下。
文大夫没有再像对待欣妩那样大呼小叫,他施针中规中矩,一看就是行家,沈彤放下心来,坐到黄氏身边,用凉水浸过的帕子,给阿娘擦脸,天气炎热,又是一屋子的人,屋里便更热了,她担心阿娘中了暑气。
约末半个时辰,江婆子才醒转过来,虽然醒了,可还是一时坐不起来,但是意识已经恢复,可以开口说话了。
这个时候,沈彤才让文大夫给黄氏施针,许安去隔壁把韩无忌和小妹背过来,路友也回来了,听说他不在时家里出了事,懊恼不已。
阿治笑着问他:“卖了几棵树?”
路友气得不成,指着阿治骂道:“你还能笑得出来,老子快给气死了,那厮说得好听,说要买一两百棵树,可是吃饱喝足又改口了,说要回去再商量商量,老子恨不能把他的脑袋揍扁!”
也就是让人诳了。
这早在众人意料之内,阿治打趣路友,也只是苦中作乐而已,总不能全都像芳菲那样,哭得眼睛都肿了吧。
芳菲已经哭了几次了,两只大眼睛肿得桃子一样,可是看到欣妩和江婆子先后醒过来,她就忘了自己刚刚还哭过,重又欢喜起来,屋里屋外蹦蹦跳跳。
待到黄氏和韩无忌、小妹全都苏醒过来,已是傍晚时分了。
黄氏刚醒的时候,和江婆子一样坐不起来,只能躺着说话,沈彤便让文大夫开副养身子的药,虽然文大夫说用不着,休息一晚就好了,可是沈彤坚持,文大夫只好开了。
沈彤接过药方,便去抓药了。
芳菲说还是让她去吧,沈彤拍拍她的脑袋,道:“你留下和姐姐一起照顾阿娘,韩无忌和小妹也需要你来照顾,乖乖的,听话。”
芳菲心里一动,点了点头。
沈彤走出家门,便看到许安和路友正在外面等着她,马已经备好,火儿正在跃跃欲视。三人对视一眼,翻身上马,疾驰而去。
第二七二章 那不是朗月
金乌西沉,暮色四合,西安城外的官道上,黄土扬尘,一辆骡车走得不紧不慢,骡车上几个袒胸歪帽的年轻人。
若是有常在西安街上走动的人,一眼就能认出,他们几个是西安城里有名的泼皮。
天色渐渐黑下来,骡车在一座破庙前缓缓停下,一个泼皮把一直坐在身下的大麻袋拽了出来,几个人一起用力,从骡车上把麻袋扔了下来。
麻袋被扔到破庙门前,泼皮们看看天色,天色不早了,城门要关了,他们赶不回去了。
“城里有什么好玩的啊,今天咱们有钱了,去哪儿不成啊。”
“我知道一个好所在,再走十里就到了,那里的姐儿做的都是过路行商的人意,虽说不会诗啊画啊的,可是个个又鲜又辣。”
“那还磨蹭个啥,快走啊,今天老子们有钱,叫上几个姐儿,好好享受享受!”
骡车随着泼皮们的嬉笑声渐渐远去,被扔在破庙门前的麻袋蠕动起来,原来里面装着的是一个人。
束口的绳子系得不牢固,麻袋里的人动作越来越大,终于,一个发髻从麻袋里露了出来。
夏日天长,这会儿还没有全黑下来,一清道人从麻袋里爬出来,看到眼前是座破庙,他长长地抒出一口气。
就在今天之前,一清道人打死也没有想到,他会在王府别院里被人打了闷棍。
为了图清静,当年他选了别院里最僻静的院子,院子外面是条刺槐夹道,把他的院落与别处隔开,他和朗月全都爱静,别院里的人也都知道,因此,除了他们师徒和打扫的仆妇,那条刺槐夹道几乎没人过来。
今天他收到一封信,说是有了朗月的消息,送信的人就在别院门口,他心里狐疑,明知来送信的就是一个跑腿的,可还是想要当面问问。
他急急出门,刺槐夹道也如往日一般安静,他走着走着,脑袋忽然挨了一记,便人事不知,醒来的时候已经被装在麻袋里了。
他能听到车轮辗在路上的声音,他也能从那些人的说笑声里判断出这是一伙泼皮,只是他不知道这些泼皮如何能把他从王府别院里弄出来的。
他刚刚开口呼救,一个泼皮便坐到了他身上,那泼皮坐在上面还不老实,屁(股)一上一下,他这条老命差点就交待在那家伙的屁(股)下面。
从他们的调笑声里,一清道人猜到他们是收钱办事,有人给了银子,他们便把人绑过来。
一清道人正在嘀咕着这些人要把他带到哪里去,就被从骡车上扔下来了。
一清道人全身骨头都要散架了,他费了好大力气才从麻袋里爬出来,也不知是被屁(股)压的,还是从骡车里扔下来时摔的,他头晕目眩,好在他心里还很清醒,这里是官道,官道通往西安城,这会儿城门就要关了,官道上已经看不到进城的车马,以他现在的状态,只凭一双腿是走不回去的。
虽然有几分惧意,可是一清道人还是摇摇晃晃地走进了破庙。
这下也好,王爷让他今夜就跟着募兵的武官启程去秦岭,他正愁想不出办法,现在他遇险,明天回王府说明情况,王爷不是冷情之人,会让他休整一两日再动身的。
有这一两日的时间就足够了。
想到这里,一清道人甚至开始考虑明天回去时要不要在自己身上弄出几处小伤......
破庙的庙顶裂开一个大缝子,借着微弱的光线,还能看到地上大殿里还扔着豁口的饭碗,冷硬的馍馍,这座破庙显然常有乞丐流民借宿。
一清道人好洁,他嫌弃地四下观望,想找处干净的地方住一夜。
忽然,他发现破旧剥落的墙壁前,似乎躺着一个人。
一清道人吓了一跳,本能地想要往外跑,可是他的两条腿却像是生了根,牢牢地伫在地上。
那是一个孩子,半大孩子,至少不是成年人。
天色黯淡,他看得不甚清楚,但是感觉那个孩子身上的衣裳像是道袍。
一清道人的心砰砰直跳,从早上在王府里被秦王训斥,到后来在家门口被打了闷棍,再到泼皮把他扔到这里,短短一天,大起大落,凶险频生,一清道人提心吊胆,心理已经到了最脆弱的边缘。
此时此刻,那个穿着道袍的孩子,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朗月。
“朗月!”一清道人冲口而出,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一个箭步冲向墙边那具小小的身体。
待到离得近了,一清道人终于看清,那孩子是脸朝地趴在地上的,小小的发髻、青布的道袍,单薄的肩膀、稚弱的身材,这是朗月,这真的是朗月!
只是朗月一动不动,他像是没有听到熟悉的呼唤,他的身体以一个极不舒服的姿势趴着,这是被人扔过来形成的姿势。
正常的人是不会用这个姿势趴着的,显然,自从被人扔过来,直到现在,他都保持着一个姿势没有动。
是什么情况下才能让人一动不动的,受伤?或者是......死了?
“朗月啊,你怎么了?是沈彤害的你,是不是,你说话啊你别死......”
一清道人一把抱起伏在地上的朗月,朗月的身体终于翻了过来。
昏暗的暮色中,只能看到那孩子雪白的小脸、紧闭的眼睛。
忽然,一清道人手上一颤,一把抛开手中的朗月!
那不是朗月,那只是一个和朗月差不多的孩子!
可是已经晚了,那个被他抛开的孩子忽然睁开了眼睛,手上银光一闪,一把雪亮的短刀便抵在了一清道人的胸口!
“你......你是谁?”一清道人颤声说道,夜色中,那孩子的脸朦朦胧胧,这不是朗月,确实不是。
“我是沈彤。”声音清甜,带着童音,也带着冷意。
一清道人的心沉了下去,就在方才,他说错了一句话。
“你应该早就知道是梅胜雪把朗月绑走的吧,可你为何却又认为是我杀了朗月?”沈彤淡声问道。
一清道人从鼻子里喷出一股浊气,他闭上双眼,一言不发。
第二七三章 狼心狗肺
白天川流不息的川官道上已经看不到来往的车马,附近的田野里,劳作一天的农人们已经回家,就连鸟雀也飞回林中树梢,这是一天之中最安静的时候。
但是破庙里并不安静,不怕人的老鼠躲在黑暗里悄悄啃食着带着馊味的硬馍,蚊子嗡嗡叫着,欢快地寻找食物,不知名的虫子藏在曾经住过乞丐的干草里窃窃低语,交配产卵。
黑暗中两个人依然对峙,一清道人胸前寒光闪闪,那是抵在他身上的短刀。
与其说是短刀,更应说是匕首,只有女子手掌长短,平素里藏在衣袖中,藏在靴子里,只作防身之用。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把匕首早已饮血。
它不名贵,但它是一件杀器,杀人的利器。
持刀的手也很小,很白,那是一个尚未长成的女子的手,但是这只手早就杀过人,从她更小的时候,她就取过他人性命。
她不嗜杀,她更不滥杀,她杀的每一个人全都该死,如果她不杀,那么死的人就会是她。
这一世,她用自己的手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她从八岁到十二岁,她艰难却茁壮地活着,她活得并不潇洒,但也没有如履薄冰。
现在,她看着面前的道士,在黑暗里待得久了,双眼已能视物,她能看清一清道士舒展的眉头,紧闭的双眼,他是准备赴死了吗?
哪有这么容易,你落到我手里,你的生死便也掌握在我的手中,何况你心中还有牵挂,那是你的牵挂,更是你的软肋。
任何一个暴露出软肋的人,就已经输了。
所以这些年来,她也输了。
因为她也有软肋。
沈彤笑得苦涩,但是她的声音里却没有悲伤。
“有人告诉你,虽然梅胜雪把人抓走了,但是最终,朗月落到了我的手里,所以你心心念念的,就是担心我会把朗月杀死。你乍一看到朗月的尸体,首先想到的就是我把朗月杀了,在此之前,每每午夜梦回,你想到的都是这个吧,这是你心里最担心的事,因此你才会冲口而出。”
“一清,今天我在这里等着你,要的就是你冲口而出的一句话而已。”
“一清,我知道即使我把你抓住严刑拷打,你也什么都不会说,你是一个好对手,也是一个难对付的人,所以我只能用这个办法,才能让你说出这句话来。”
“你不但知道朗月在我手上,你也知道我把朗月藏在哪里,我起先是不相信的,我不相信我身边的人会出卖我,就在今天我布下这个局时,我还在希望那一切都是我的杯弓蛇影,可是一清啊,你虽然是个好对手,可是与你合作的人却不够老道,你还是上当了。”
一清道人的心彻底沉了下去,他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朗月怎么样了?”他终于开口。
沈彤凄然一笑:“朗月不见了,是真的不见了。”
一清道人猛的睁开双眼,即使是隔着无尽黑暗,沈彤依然能够感受到他眼中的恨意。
他恨不得把沈彤千刀万剐。
“你布下这个局,可是你把朗月弄丢了?”一清道人咬牙切齿地问道。
“是啊,我布下了一个局,我只想看看谁会趁机把朗月救走,可惜那把朗月救走的人,却没有把人交给你。”沈彤噗哧笑了出来。
她没有骗一清,她也不想骗他。
今天的一切的确是她布的局,她要看看朗月会不会被人救走。
仙人醉是江婆子下的,江婆子下了药,除了欣妩,所有人全都中招,欣妩之所以没中招,并不是她能辨别出包子里放了仙人醉,而是她吃得少......江婆子忘了,欣妩一向不喜欢吃包子。
今天的包子是黄氏蒸的,欣妩为了讨黄氏欢心,只吃了一个而已,她推说天气太热包子太烫,想进屋做会儿针线再吃,可是她还没有走进次间,就看到黄氏晕倒了。
而她也感觉到一阵晕眩,她立刻就猜到包子里被人下药了,她索性也倒在地上装成中毒。
她是真的中毒,只是中毒不深,并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严重而已。
当然这些都是沈彤的推测,因为江婆子事先在堂屋门口做了暗记,尽管她自己也晕倒了,但是她能肯定在她晕倒之后,那屋里没有人走出去!
沈彤本应该庆幸自己之前的怀疑都是凭空瞎想,可是朗月还是丢了。
就在一清道人冲口说出她的名字的一刹那,沈彤不知道这一局究竟是谁胜谁败。
她的身边至少有一个人给一清道人通风报信,朗月是被那人救走,可是阴差阳错,却没能送到一清道人身边。
“沈彤,你的良心都让狗吃了吗?不,你果真就是狼心狗肺!”一清道人恶狠狠地骂道。
沈彤怔怔,活了两世,她挨过刀,也挨过骂,可是骂她狼心狗肺的,一清道人还是头一个。
她藏起朗月,又抓了一清道人,一清道人恨她这是一定的,可是她对一清道人做过什么,会让他认为她是狼心狗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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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中毒,只是中毒不深,并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严重而已。
当然这些都是沈彤的推测,因为江婆子事先在堂屋门口做了暗记,尽管她自己也晕倒了,但是她能肯定在她晕倒之后,那屋里没有人走出去!
沈彤本应该庆幸自己之前的怀疑都是凭空瞎想,可是朗月还是丢了。
就在一清道人冲口说出她的名字的一刹那,沈彤不知道这一局究竟是谁胜谁败。
她的身边至少有一个人给一清道人通风报信,朗月是被那人救走,可是阴差阳错,却没能送到一清道人身边。
“沈彤,你的良心都让狗吃了吗?不,你果真就是狼心狗肺!”一清道人恶狠狠地骂道。
沈彤怔怔,活了两世,她挨过刀,也挨过骂,可是骂她狼心狗肺的,一清道人还是头一个。
她藏起朗月,又抓了一清道人,一清道人恨她这是一定的,可是她对一清道人做过什么,会让他认为她是狼心狗肺呢?
第二七四章 你爹在种枇杷树
“粗鄙无状,信口雌黄!”一清道人厉声喝斥。
可惜他的厉喝无法震摄沈彤,沈彤笑靥如花,却又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咦,既然朗月不是你的私生子,也不是你爹的私生子,难道是你娘的?天呐,你爹知道吗?”
一清道人终于被激怒了,他气得浑身发抖。他算是半个出家人,在来西安之前,他带着朗月四处游荡,见过江湖人,经过江湖事,可是他却是头一回见到有小姑娘说出这般剽悍又下做的话。
这是黄氏教导出来的孩子?
一清道人满腔愤慨,即使他知道沈彤是故意要激怒他,可是他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你究竟是谁?说!”一清道人大声喝道。
沈彤眨眨眼睛,一脸莫名:“假牛鼻子,你明知故问吧,我是沈彤啊,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的沈彤。”
“满口胡言,你怎会是沈彤?沈氏宝树,黄家书香,怎会有你这种后代?”破庙空空,一清道人似是已经忘了就在刚刚,他的命还捏在沈彤手里,不,即使现在,沈彤也能于眨眼间取他性命,只是......
只是一清道人不相信!
当他发现这个孩子是沈彤时,惧怕的也不是用短刃抵在他胸口的沈彤,而是沈彤背后之人。
无论是沈彤救下秦王,还是沈彤在榆林所做的事,一清道人都是不信的,即使有人亲眼看到,即便是出自秦王之口,他依然不信,他只相信沈彤背后还有人,后来,他的怀疑得到了证实,沈彤只是一个养于妇人之手的小女娃,如果说她有何与众不同之处,那就是她的性格较其他女子更加坚毅果敢,再有就是与她合伙开铺子的那几个人,一清道人暗中观察过,那几个人绝非普通的江湖人,他们很可能来自军中!
这样的人怎会心甘情愿与一个小小孤女为伍?
除非是有人派他们来的,而他们背后的人,就是暗中协助沈彤立下两件赫赫大功的人。
因此,从刚刚到现在,一清道人一直都在侧耳倾听,他曾于山谷面壁打坐,听风起听花开听虫鸣听雪落,他的耳力极好。
这座破庙之内除了他与沈彤二人,就只有鼠蚁。
区区一个沈彤,何足惧也!
他的怒气更盛,颚下胡须抖动,表达他心中愤慨。
“是啊,我也挺好奇的,别人读书,我也读书,为何我读了半天还像没读似的......好了好了,朗月不是你娘的儿子,因为......你爹在种枇杷树。”
沈彤说完,冲着一清道人龇了龇牙.
一清道人怔怔一刻,随即就懂了,他勃然大怒!
归氏所著《项脊轩志》中有语: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沈彤说“你爹在种枇杷树”,就是在骂“你娘死了”!
刚刚一清道人说她不配为沈氏和黄家后人,所以沈彤便换了一种方式来骂他。
如果说就在此前,他的怒火还在边缘,那么现在,便如火山喷礴,无法阻挡。
“龙生龙,凤生凤,豺狼又怎能生出羔羊,贫道平生悔恨之事,便是当年没有把你掐死,反而害了朗月!”
话未说完,一清道人便朝着沈彤扑了过来。
别人只当他是假道士,却并不知道他千真万确曾在道门待过,他不但学过道,也学过武,只是有些人天生不是练武的材料,他的武功也只限于强身健体。
但是此时此刻,他不惧。
有谁会惧怕一个十二岁的瘦弱女娃呢?
何况,还是在四处无人的破庙之中。
沈彤似是吓傻了,黑暗之中,她呆呆看着对方高大的身影扑过来,拳头划破黑夜,虎虎生风,朝着她的面门而来。
她没有躲避。
可是就在一清道人的拳头就要碰到她的额头时,她忽然动了。
一清道人眼前寒光一闪,下一刻,他感觉有什么东西扎到了他的身上。
他的拳头擦着沈彤的耳朵挥过去,一拳打空,他本能地要打第二拳,可是那道寒光却仍在眼底。
他下意识地低头去看,只见他的胸口上赫然插着一把匕首,那道寒光就是匕首发出来的,匕首插在他的胸口,而他却直到这个时候,才感觉到了疼痛。
“你......”他惊讶地瞪着沈彤,目眦尽裂。
沈彤冷冷一笑:“一清,你后悔当年没有掐死我?什么时候,我刚刚出生时吗?”
她的话音刚落,便伸手去拔插在一清道人胸前的匕首,一清道人慌忙伸手去挡,他懂医理,这一刀虽然扎在他的胸口,可是他知道自己一时半刻是死不了的,可是一旦把匕首拔出来,血流不止,他就真的不能活了。
他还没有找回朗月,他不能死。
这一刀扎得有点偏,要么是沈彤学艺不精,要么就是......
一清道人忽然不敢再想下去了,如果这是沈彤故意刺偏的,那么这个小女娃就太可怕了。
当务之急,他要拖住沈彤。
“是,你刚刚出生时我就见过你,我本来想要掐死你的,可是看你只是一个女子,难成大气,这才留下你的一条小命。”
沈彤的心猛的一沉,此时,她的心情竟然奇迹般的与一清道人是一样了。
区别之处在于一清道人是不敢想下去了,而她是不敢问下去了。
前世在她有记忆之后,可能也曾经害怕,只是她已经不太记得了;这一世她没有怕过,从未怕过,她是死过的人,她还有什么害怕的,她连死都不怕!
但是这一刻,她怕了,她害怕一清道人会继续说出令她害怕的事来。
她使劲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尖,舌尖流出了血,口腔里充斥着血腥之气,她的大脑也随着这一咬而变得澄明起来。
“那朗月呢,也是从出生时你就见过?真奇怪啊,他既不是你生的,也不是你爹娘生的,你是如何见到的?”沈彤轻笑,也不过短短一瞬,她便恢复如初。
人活于世上,已经太过艰辛,又为何还要自寻烦恼。
但那烦恼早晚会来,便是在今夜,便是在此时,便是在此地。
第二七五章 本应是你
“朗月?他的事轮不到你来问。”一清道人冷冷地说道。
插在胸前的匕首摇摇欲坠,一清道人想要按住,他担心下一刻那匕首就会掉下去,而他也要回天乏术了。
“你别担心,我刺得挺深的,你看这匕首像是要掉下来,其实掉不下来,都怪这匕首太廉价了,这是我八岁那年从陶家管事手中抢来的,不是值钱的东西,除了能杀人没有别的用途,如果你这次不死,下次我让你感受一下什么是好刀,我有把很好的刀,只是太贵重了,平日里我舍不得拿出来用。”
夜色之中,小女娃絮絮叨叨说着无用无聊的话,像是家常里短,实际上她说的每一句话都令人心惊胆寒。
“陶家管事?”一清道人一个字一个字的崩出这句话来。
“是啊,陶家的,就是我表舅家的,你认识陶家的人吗?可惜你没能见他们最后一面,他们都死了,因我而死,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了......”
说到这里,沈彤眨眨眼睛,冲着一清道人神秘一笑:“从八岁到现在,但凡是想要害我的人,全都死了。”
一清道人不寒而栗。
八岁,八岁!
“沈彤,你......原来陶家是毁在你手里的。”一清道人忽然笑了,哈哈大笑,笑声让他的伤处更加疼痛,但是他还是想笑,太可笑了,还有比这更可笑的吗?
养了一头狼崽子!
是啊,他早就知道这是一只狼崽子,可惜他还是轻视了。
如果这只狼崽子是个男孩子,当年他绝不会放过她,只是她是个女的,他一时兴起,就留下了她的小命。
“一清,你好像很开心的样子啊,是在自嘲吗?自嘲当年你没有掐死我吗?可惜太晚了,现在你不但掐不死我,而且只要我的手动一动,随时都能取你性命。对了,还有朗月,你说他会在哪里呢?他是在我手里丢的,有件事你可能不知道,虽然想害我的人都死了,可是我在杀死他们的同时,也得罪了很多人,我猜他一定是被后晋小朝廷的那些人带走了,当年我娘就是落到他们手里,为了把我娘救出来,我杀了他们的人,这些年他们一直都在我的周围,现在好不容易我露出这么大的一个破绽,他们当然就在你之前捷足先登了。”
“你说,朗月落到后晋小朝廷手中会怎么样呢?听说他们有个死士营,专门培养死士,行刺秦王的钟陵县主就是死士营的人吧,还是你把他们的人头送进京城的,你一定早就知道有他们这些人存在吧。那时他们也记住你了吧,现在朗月落了单,情况一定非常美妙。”
沈彤的声音快乐祥和,似是在说一件很有趣的事。
可是听在一清道人耳中,却是毛骨悚然。
朗月落到后晋那些人手中吗?
那些疯子!
他恶狠狠地瞪视着沈彤:“被他们抓去的人为何不是你?本应就是你的,本应就是你的!”
虽然从受伤到现在,也不过短短的时间,可是对于一清道人而言,却已经是忍耐的极限,他强撑着才不让自己因疼痛而晕厥,他甚至不允许自己的声音颤抖,他不想在这个狼崽子面前有一丝毫的示弱,不,他不会,她也不配!
他知道沈彤无法明白他心中的愤恨,是啊,本应是她的,现在却变成了朗月。
可是他想错了。
沈彤懂,她明白,就在这几句话从一清道人口中说出来的那刹那,沈彤便如遭雷击!
她是死过的人了,而且死过两次,她早就不惧生死。
可是没有人知道,一清道人的这几句话对她的冲击有多大,排山蹈海的痛楚迎面而来。
被后晋小朝廷抓走的人本应是她,落入死士营的人本应是她。
而非朗月!
口腔里的血腥还在,舌尖上的痛感还在,沈彤咬咬牙,黑夜掩去了她眼中的震惊与哀伤,她的笑声依然欢快,宛如银铃。
“咦,你怎么知道当年陶世遗想要把我送进死士营呢?可惜他没有成功,而且还搭上了自己一家子的性命。假牛鼻子,你一定很惋惜吧,没办法,这就是命!命中注定,我不会落入死士营;命中注定,朗月会在死士营里生不如死,等他长大以后,后晋的遗老遗少会让他来行刺秦王,你说这可笑吗?虽然可笑,但却绝对真实!”
虽然可笑,但却绝对真实!
一清道人连自嘲也没有了,他笑不出来了。
后晋的那些人是疯子,他们早就疯了,在哀帝死的那一天,他们就已经疯了。
他们不肯认输,他们不能放弃曾经的荣华富贵,太祖皇帝没有把他们逼上绝路,是他们自己把自己逼上绝路的。
世人早就忘记了他们,但是一清道人知道,他们一直都在。他们就像那些蛇虫鼠蚁一样,躲在暗处伺机而动。
“沈彤,让你背后的那个人出来,贫道要和他谈谈。”一清道人终于恢复了平静,十几年的风风雨雨,他身上的棱角已渐渐磨平,如果不是今天沈彤步步紧逼,他绝不会如此失态。
但是当他恢复平静之后,他又变成了那个老谋深算的一清道人。
“我背后的人,我背后有人吗?”沈彤说着,还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假牛鼻子,你是活见鬼了吧?你别吓我啊,我什么都没有看到,我背后什么都没有!”
疼痛再一次袭来,一清道人低头看看插在胸前的那把匕首,只要把这把匕首拔出来刺进沈彤的咽喉,当年自己犯下的过错就能弥补了。
可惜是个女的。
可惜太皇太后下手太狠,让那个大的早早就死了。
可惜自己受了伤,不知能否活着回到西安,更不知能否亲眼看着那个小的也赴黄泉。
“沈彤,无论在背后支持你的人是谁?他看中的,无非就是那份遗诏和你是沈家后人的身份,可是有一个秘密,一旦被他知道,你沈彤,就像梅胜雪一样,随时变成一颗废棋!”
“不要指望把我灭口,贫道敢在此时此刻说出来,就是留了后手,贫道若死,那个秘密便会大白于天下,无论是你背后之人,还是秦王,对他们而言你还是一颗废棋!”
第二七六章 歌姬
沈彤能够站到秦王面前,能够站在宜宁郡主身边,并非凭借沈氏后人的身份,而是她本身的能力。
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她的沈氏后人,秦王对她始终有几分疏离。
但是沈彤觉得,这种疏离恰到好处。她是重生之人,她知道秦王便是未来的君主,因此,她才会来到西安。
可是她却不想搅入皇室的权利争夺,谁当皇帝与她无关,沈家为此搭上了满门性命,这已经足够了,没有必要再多她一个。
且,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前世成为太子妃的人是辛五!
而那个时候,母亲还在世。
以周铮的身份,他的太子妃人选不是他一人可以决定的,即使能够挑选,也是在有资格成为太子妃的人选中挑选,辛五只是一个死士,背后操控她的还是后晋余党,太子把江湖女子娶回家的故事永远只存在于戏本子里。
前世她死得仓促,来不及深思熟虑,这一世她不但见过秦王,她也和周铮有些交情。
秦王不是草莽皇帝,周铮亦是含玉匙出生,他们走的每一步都很稳。
越是和他们接触,沈彤便越是对前世死前看到的那一幕感到不解。
所以,她留下了欣妩。
可是她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会有人告诉她,在她身上还有一个秘密。
但她心里已经猜到了几分。
沈彤轻声笑了:“你是想说,我不是沈家后人?那我是从哪里来的?”
黑暗之中,沈彤的双眸晶莹闪亮,一清道人在她的眼睛里看不到黯然神伤。
“好,我可以把你的身世告诉你,但你必须请大夫给我医治,沈彤,你能把我绑到这里,一定还有帮手,我的要求并不高,你能办到的。”
“嗯,我能办到,这附近便有一位曾在军营里任职的大夫,他最擅长的就是刀箭伤,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谁。”沈彤说道。
一清道人点点头,他之所以提出这个条件,就是想到了这个人。这人曾经是医术最好的医官,如今西秦军里的那些军医,有一多半都是他的弟子,老大夫年事已高,卸甲归田后便在离此不远的一处田庄里颐养天年。
“可是沈彤,我又如何能相信你不会出尔反尔呢?”一清道人问道,其实他并不想和沈彤谈这些,他想见的是沈彤背后的人,可惜世事总是这般无奈,他的伤已经刻不容缓,他快要支撑不住了。
沈彤又笑了,她摊摊手,道:“是啊,我也不知道如何能让你相信,要不让我想想吧,等我想好了,咱们再谈。”
可能是刚刚说话太过用力,伤口上的疼痛排山蹈海般袭来,一清道人倒抽一口凉气,强自忍住,听到沈彤这样说,他的眉头皱成川字,咬牙切齿地问道:“你要想多久?”
沈彤抬头看看破屋顶里透进来的月光,道:“我有点困了,等我睡一觉,脑袋清醒清醒,我想我就能想出来了。”
说着,她竟然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你去哪里?”一清道人在她身后问道。
“到屋顶睡觉啊,难道还要在这里睡吗?趁我睡觉的时候,你把我杀了怎么办?”沈彤头也没回。
“你回来!”一清道人闭闭眼睛,如果不是有伤,他恨不能把这个死丫头掐死,“好,我就信你一次。”
沈彤终于重又走了回来,道:“要说就快点说,深更半夜去老大夫家里敲门,就算我手里拿着郡主的凭信也会被人非议。”
她手里有郡主的凭信,难怪她能一口应下去请那位老大夫。
一清道人毫不怀疑沈彤会有宜宁郡主的凭信,即使沈彤说她手里有秦王府的凭信,一清道人都不会吃惊,毕竟,如今与宜宁郡主最亲近的人,就是她了。
“好,那我就告诉你,你听好了。”一清道人冷冷地说道。
“洗耳恭听。”沈彤学着他的样子,盘膝坐下。
一清道人冷冷一笑:“贫道年少之时,曾受沈首辅幼子沈若谷大恩,那时沈若谷还是个七八岁的孩子,贫道年长他十几岁,但还是与他成了结拜兄弟。”
沈彤静静地听着,沈若谷是她的父亲,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出头。
“沈首辅得知我们结拜之事后,非但没有阻止,反而给了贫道很多方便,让贫道避开了一场大劫。沈家出事的时候,贫道还在关外,待到贫道赶到京城时,沈氏一族已经不复存在。贫道哀悼之后,恰好得到了仇人的消息,便动身南下,没想到却在南边遇到陶世遗,贫道曾在沈若谷的婚宴上见过他,知道他是黄氏的表兄,贫道敬他是个读书人,曾与他喝过几杯酒。”
“直到那时,贫道才得知黄氏没有死,而且就在柳家湾,而沈家的后人即将出生。”
“贫道便去了柳家湾,直到黄氏生下孩子,贫道才离开。”
“贫道之所以要告诉你这些,是要让你知道,沈家后人出生的时候,贫道就在产房外面!”
沈彤的心砰砰直跳,母亲从未告诉过她这些事。
“所以我从一出生,你就见到我了?”沈彤试探地插嘴问道。
一清道人语气中满是不屑与嘲讽:“贫道的确是亲眼见到刚刚出生的你,但却不是在柳家湾的沈家,而是在离柳家湾三百余里的一处隐蔽所在。”
轰隆一声,似有什么崩塌了。
沈彤颤声问道:“我不是在柳家湾出生的?”
“当然不是,你的生母只是一名歌姬而已。”一清道人说完这句话,经年堵在胸口的一团浊气似是终于吐出来了。
“歌姬,我的生母是歌姬,那我不是阿娘的亲生骨肉?”沈彤追问。
“当然不是,黄氏只是个深宅后人,目光短浅,当年死活不肯把初生的孩子交给贫道,直到贫道告诉她,陶世遗并非是可信之人,她和孩子的下落迟早会被杨家知晓,她这才同意贫道把孩子带走,而你,恰好弥补了她的思子之情......”一清道人说到这里,顿了顿,“早知你会长成这个样子,贫道就该随便找个婴儿交给她,而不是用你!”
第二七七章 阎家
“你把我带到柳家湾?我的生母呢?还有我的父亲,他是谁?”沈彤紧紧握住拳头,难道她是沈若谷的外室所生,不会,如果她是沈家的外室女,一清道人方才就不会用那种轻蔑的口吻和她说话了。
外室女亦是沈家血脉,亦是沈若谷的骨肉。
破庙之中忽然又安静下来,落针可闻,静得令人窒息。
良久,一清道人才说道:“你真想知道你的身世?”
“是,这才是你要和我做交换的条件吧,我当然要知道。”沈彤说道。
“好,那么贫道就告诉你,也让你心里明白,认清自身,知道自己是什么贱种!”
“你的生父姓阎,与后晋皇室沾亲,为人狠毒,杀人如麻,后来死在龙虎卫手中,他在生前宠幸一名歌姬,但是他的夫人不许那歌姬进门,他只好将歌姬养在外面,因此,那歌姬才逃过一劫,没有与他们全家一起被龙虎卫杀死。你是他的遗腹女。那时贫道刚到柳家湾,便得到消息,知道他还有个外宅,于是贫道便匆匆赶过去,那歌姬生你时吃了点苦头,你刚出满月,她就死了,把宅子和首饰全都交给你的乳母,让乳母把你抚养长大。那乳母正愁无处打发你,见贫道去了,便把你送给了贫道,自己带着钱财逃往他乡。贫道知道你是虎狼之后,便想斩草除根,忽然想起黄氏即将临盆,而你又是女子,难堪大用,便把你带到了柳家湾。”
这番话很长,一清道人说完就再也支撑不住,终于晕厥过去。
沈彤怔怔出神,她不但不是沈家的孩子,而且她的父亲竟然是后晋遗老遗少!
所以她才会被送进死士营吗?
因为她的父亲是后晋的人,而她的父亲全家都死了,后晋的那些人查到她的下落,便把她找回来送到死士营。
前世她进入死士营之前,死士营里已有很多人了,那些人说不定也有像她这种身世的人。
这一世她险些又被送到死士营......
短暂的无所适从之后,沈彤冷静下来,她想起一件事。
那年陶世遗带她到老龙王庙,她在那里见到了屠卫......
不,屠卫来接的不是阎家的孩子,而是沈家的!
除非屠卫并不知道她的身世,在他来之前,上面没有告诉他。
只有这一个可能,否则这件事就说不过去了。
沈彤走过去,捏住一清道人的人中,一清道人缓缓醒来,沈彤沉声问道:“欣妩是谁?”
前世,欣妩比她早三天进入死士营,而这一世,欣妩从未到过死士营。
她早就猜到,前世欣妩之所以会去死士营,就是为了她,欣妩一直在她身边,直到她跳入悬崖。
这一世,她没有去死士营,所以欣妩也没去,早在野猪岭时她就试探过了,她执拗地要取欣妩这个名字,就是在试探,那时她就看出来了,欣妩虽然不想要这个名字,但是却没有起疑。
这一世,没有辛六,也没有辛五。
“欣妩,什么欣妩?”一清道人刚刚醒来,脑袋还没有完全清明。
“就是我阿娘的养女,被陶世遗养在野猪岭用来给我做替身的那个小女孩,她和她的母亲都是什么人?”
欣妩的母亲当然并非她的亲生母亲,那个女子后来假扮黄氏被飞鱼卫抓走,藏在一口大箱子里抬去了杨家。
欣妩从小就被当成沈彤养大,但是只要是人,就不会是从石头里崩出来的。
“你说她啊,她是陶世遗找来的吧,贫道也是直到你们来了西安才知有她这个人,当年贫道把你交给黄氏后就离开了柳家湾。”
沈彤看出一清道人在这件事情上没有说谎,但是关于她的身世呢?沈彤直勾勾地望着一清道人。
她是后晋的后代,龙虎卫是她的杀父仇人,太祖皇帝、秦王、宜宁郡主、萧韧、蒋双流都是她的仇人,如果不是这些人或者他们的父辈推翻了大晋,剿灭了后晋小朝廷,那么她的家族就仍然存在,她的父母也不会死。
“阿娘知不知道我的身世?”沈彤问道。
一清道人冷笑:“那妇人当时刚刚生下孩子,身体虚弱,得知贫道要带走她的孩子,她竟然从床上滚落到地上,跪着求我放过她的孩子。后来贫道终于说动了她,她才肯把孩子交给贫道,贫道又把你放到她的怀里,那时你饿坏了,钻进她怀里就要找奶吃,她不忍把你放开,让贫道出去一下,她要给你喂奶,于是贫道便趁着这个时候,带着孩子离开了柳家湾。若是让她知晓你的身世,她是万万不敢给你喂奶的,也更不敢收留你。”
不知为何,沈彤松了一口气。
阿娘不知道她的身世,而她是吃着阿娘的奶长大的。
“好了,贫道又快要撑不住了,你快让人护送贫道去就医,快去!”
沈彤看他一眼,没有说话,她走到破庙外面,把手指含在嘴边打了一声呼哨,两个人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面前。
沈彤指指里面的一清道人,道:“送他去治伤吧。”
这两人正是许安和路友,两人答应一声,便进庙把一清道人抬了起来,刚刚走到门口,沈彤忽然说道:“他的伤太重了,就这样抬过去,怕是到了地方人也死了,还是我亲自去请吧。”
一清道人大怒,骂道:“沈彤,你不能言而无信!”
沈彤走过去,朝着他的老脸就是一记耳光,道:“你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还想骑在马上过去吗?走到半路你就死了。少废话,我答应你的事,不会食言!”
然后,她对许安和路友道:“看好他,别让他使什么妖蛾子!”
说完,她还是不放心,随手砍下一截供桌腿塞进一清道人的嘴里,一清道人啊啊两声,却再也说不出话来。
沈彤又打了一声呼哨,火儿欢快地跑过来,沈彤翻身上马,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半个时辰后,大夫便被请过来了,沈彤焦急地对老大夫说道:“我们路过这里,看到一位道长受伤在此,一看竟然是秦王府的一清道长,您老看看还能救吗?”
第二七八章 薄如蝉翼的刀
沈彤身上并没有带着宜宁郡主的凭信,即使带着,她也不会拿出来。
没有必要。
老大夫爱来不来。
如果他老人家肯来,那是皆大欢喜;如果他老人家不来,她也有不来的准备。
听说受伤的人是秦王府的,老大夫二话不说就来了。
老大夫的家里人不放心,三个孙儿连同田庄里十几个精壮小伙子一起跟着来了。
老大夫虽然卸甲归田,但是逢年过节,他都会让孙儿们把自家庄子里种的瓜果蔬菜送去给王爷和公子郡主尝鲜儿,秦王除了有所赏赐,还曾派人接了老大夫到王府做客,王府里有很多人都见过老大夫,一清道人也见过。
沈彤走后,许安就把一清道人伤口上的匕首拔出来了,血流如注,老大夫来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发烧。
一清道人嘴巴里的供桌腿儿虽然拔出来了,但是喉咙被上面的木刺划伤,加上发烧,老大夫来到破庙的时候,他的喉咙肿痛难耐,已经说不出话来。
但是他的视觉没受影响,还能认出眼前的老人就是那位擅长刀箭伤的老大夫,苦于口不能言,他只能发出唔唔的声音。
老大夫在出门之前已经从沈彤口中得知了一清道人的大致伤情,他带来了药箱,里面药品器具一应俱全。
趁着老大夫给一清道人治伤的时候,沈彤问许安:“道长可有回想起来是谁伤了他吗?”
许安摇摇头,道:“刚开始还能说出几个字,后来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老大夫的三个孙儿,最大的十七岁,最小的十四岁,他们都在跟随老大夫学习医术,可惜田庄不比军营,偶有农人受点小伤,他们难得能有实践的机会。
因此,他们跃跃欲试,围在老大夫身边,把马灯的明亮的光亮挡成了半明半暗。
老大夫并没有老眼昏花,只是毕竟上了年纪,在这种光线下,他的眼睛很快就发酸流出泪来。
沈彤眼尖,立刻对年纪最小的孙儿道:“小哥哥,你快给老大夫擦擦眼泪。”
一声小哥哥,小孙子怔了怔,意识到那位好看的小妹妹是在和他说话,他摸摸身上,并没有带帕子,他便扬起衣袖去给老大夫擦眼泪。
老大夫不悦地说道:“把你的衣袖拿开,我都看不见了。”
众人全都看向小孙子,小孙子脸上一热,却没有立刻移开衣袖,反而去看那个提醒他的小妹妹,小妹妹没有看他,而是瞪着一双眼睛看着那位受伤的道人:“一清道长,一清道长,您怎么了?”
众人连忙去看一清道人,只见一清道人大睁着双眼,露出了上下眼白,他像是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但这也只是最后一眼......而已。
一清道人死了,死在很多人面前。
老大夫大吃一惊,他行医几十年,比一清道人受伤严重十倍的人都见过,一清道人的伤势不置毙命,只要救治及时,休养十来日便可恢复。
怎么会死呢?
老大夫正想让孙儿们搬开一清道人的尸身检查,就见两个孙儿正围着那位沈小姑娘:“别害怕,死人而已,我们都在这里,他不会变成鬼的。”
沈小姑娘并没有表现出很害怕的样子,她只是瞪着眼睛,张着嘴巴,显然是惊呆了。
老大夫这才想起此时不该让小姑娘在这里,便让二孙子和小孙子陪着小姑娘到庙外等着,他让许安和路友帮忙,脱下了一清道人身上的道袍。
一柄薄如蝉翼的小刀没入一清道人的后心,刀太薄了,甚至没有血流出来。
说是刀,还不如说是刀片,没有柄,老大夫费了好大劲儿才把这块刀片拔出来。
难怪所有人都没有发现,难怪一清道人会死,这种杀人的方法,战场上是没有的,老大夫活了几十岁,还是头回见到。
城门已经关了,一清道人的尸体只能暂时停在破庙里了,老大夫让大孙子连同几个青壮小伙留在此处,他则邀请沈彤和许安路友回田庄里暂住。
“多亏沈姑娘和两位掌柜,否则老朽连一清道长最后一面也不能得见,此处多有乞丐流民,我等若是不能及时为道长收尸,罪过就更大了。”
话虽如此,但是众人都知道,他们是没有罪过的。
若非有沈彤和铺子里的两位掌柜发现及时,又请来老大夫,一清道长恐怕早就成了无名尸体了。
许安和路友忙道:“还是让沈姑娘与老大夫一起去田庄吧,今天回城晚了,我们原本也是想在这间破庙借宿一夜的,能够遇到道长也是缘份,今晚就让我们兄弟留在此处为道长守灵吧,道长是出家人,神仙一样的人物,我们为他守灵,也是荣幸。”
沈彤闻言,道:“那我也留下吧,你们不怕,我也不怕。”
老大夫又劝了几句,见他们执意留下,便约好明天一早他让大孙子过来,一起护送一清道人的尸身回西安。
二孙子和小孙子没忘给沈彤打气:“小妹妹,如果夜里有鬼,你就不停地念南无阿弥陀佛,我娘说过很灵的。”
......
待到老大夫一行人全都走了,沈彤使个眼色,许安和路友留在外面,沈彤独自走进破庙。
她在破庙里转了一圈儿,最后停在一尊斑驳的罗汉像后面,冷冷地说道:“都走了,出来吧。”
只听一声轻笑,一个人从罗汉像后面走了出来,
“我特意吃了减轻鼻息的药,怎么还被你发觉了?”
年轻而愉快的声音,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沈彤冷哼:“我还没有笨到,真把大饼当成了我的人。”
大饼从来就不是她的人,大饼有自己的主子,大饼是奉了自家主子的命令才来给她办事的。
藏身在罗汉像后面的人就是萧韧。
他笑道:“你让大饼去办事,不就是想借着他来告诉我吗?下次你不用这么见外,直接告诉我多好,还要让我猜来猜去的。”
沈彤让大饼想办法把一清道人带到这座破庙里,这件事当然瞒不过大饼的主子萧韧。
沈彤被他说中了,脸上微微发烫,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没有直接告诉萧韧。
有些事,她不想让他卷进来,可是不知为何,她又想让他知道......
第二七九章 羽毛
屋顶的裂缝里有月光透进来,萧韧就站在那道月光下面,他的全身朦朦胧胧,像是笼着一层轻纱。
“许安和路友知道你在这里,所以他们才要求留下来......那柄刀是你刺进去的?”沈彤问道。
可惜一把好刀。
小孙子给老大夫擦眼泪的时候,她原本想趁机动手,在所有人面前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了一清道长,可是她要出手时,却看到许安向她使眼色,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一清道人就不行了。
她答应去给一清道人请大夫,除了逼他说出真相,还要和一清道人的死撇清干系。
她要有人证,老大夫就是最合适的人证。
“嗯,是我,这刀原本是想送给你的,可惜了。等我再寻一把更好的给你吧。”萧韧笑着说道。
沈彤发现,今夜的萧韧似乎很高兴,从见到他到现在,他一直都是满脸笑容,语气轻快。
平日里的萧韧不是这样的。
谁不知道萧七少常年累月板着一张小冰块脸,一副你欠我钱没还的模样。
但是很快,沈彤就明白了。
她低声问道:“我的身世......你听到了?”
“嗯,听到了,你不要相信,一清道人那样说,不过是想让你和我......不只是和我,还有王爷和宜宁,他是想让你与我们生分。”说到这里,萧韧还哈哈大笑了两声,就像是在说一件挺有趣的事。
沈彤苦笑:“萧韧,你是在安慰我吧,没关系,我不难过,一点也不。”
萧韧终于收起了好不容易才堆起来的笑脸,他上前一步,忽然就把双手按在了沈彤的肩膀上。
“彤彤,一清道人已经死了,无论那些事是真的还是假的,全都不复存在,你就是沈家女儿,如果沈太太不认你,那你就是孤儿好了,我也是孤儿,慈安庄里很多孤儿,大齐朝到处都有孤儿,也不多你一个。”
萧韧突如其来的动作,沈彤没有躲闪,但是也没有任何反应。
她站在那里,如同一具石像。
几只夜鸟站在屋顶的缝隙处,好奇地看着站在下方的两个人,然后拍拍翅膀飞进了夜幕之中。
一根羽毛从头顶飘落,萧韧伸手接住,月光下难以分辨羽毛的颜色是漆黑还是翠绿。
他用那根羽毛在沈彤的眉心拂过,沿着鼻梁落到她的鼻端,羽毛轻柔,带着野鸟身上的气味,拂在脸上痒痒的,沈彤忍不住把脸避开,可是那根羽毛却跟着她,她的脸偏向左,羽毛也跟向左;她把脸偏向右,羽毛也跟向右。
她烦了,嗔道:“你这小孩不要淘气。”
“我不是小孩了,我十六岁了,带过打打过仗,暂杀过鞑子大将军。”
比起去年,萧韧的声音不再时粗时细,褪去了童音,虽然不够浑厚,但是却有少年特有的清澈,压低声音时,又如古琴般悠远。
“上次我请你喝酸梅汤,今天我帮你杀了假道士,你要请我喝酒。”萧韧把羽毛从沈彤脸上移开,却没有扔掉,而是插在沈彤的头发上。
沈彤被他弄得哭笑不得,嫌弃地想把羽毛拿下来:“也不知道是什么鸟的毛,万一是乌鸦呢。”
“乌鸦的毛不能戴在头上吗?我在榆林见到西域女人就是把羽毛插在帽子上的。”萧韧委屈。
“你见过戴乌鸦毛的吗?回头你找支锦鸡或者翠鸟的羽毛再给我戴吧。”
沈彤说着又要去摘,她的手却被萧韧伸手抓住:“别动,你还没答应要请我喝酒,你答应了才可以摘,回头我再送你支好看的羽毛。”
沈彤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这孩子怎么变得黏人了?
她虽然没有哄孩子的经验,但是她带大了芳菲,所以只好无奈地叹口气:“可是这里荒郊野外,没有卖酒的地方啊。”
夜色中,萧韧的眸子闪亮如星斗,他的笑容比星斗还要明亮:“你答应请我喝酒了?”
“嗯,我答应。”沈彤无可奈何地点点头。
“你放心,包在我身上,我知道一个地方,晚上也有酒喝,保证让你喝个够!”
“明天还要带一清的尸身去见王爷呢,我不能喝多。”沈彤提醒道。
“这件事你不要露面为好,既然老大夫会派自家孙子去向王爷说明情况,你这边让许安路友出面就行了,他们出面,比你更合适。”萧韧说道。
这是实情,在老大夫眼中,沈彤只是一个来给他送信的小姑娘,在这件事上无关紧要。
沈彤想想也是,她走出破庙,和许安路友交待了几句,便和萧韧骑马离去。
火儿找到追风的时候,追风就在不远处的小树林里吃草,火儿很开心,追风在这里,爹爹也在这里,虽然追风一直霸占着爹爹,但是只要能看到爹爹,它就不和这个傻大个计较了。
所以当听到那两声熟悉的呼哨声时,火儿狂奔过来,差点儿把萧韧撞个跟头。
直到它和萧韧亲热够了,才不情不愿地让沈彤骑到自己背上。
......
沈彤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萧韧带她来的地方竟然是一座酒窖。
萧韧指指酒窖说道:“别怕,这里的酒不能喝,我带你去他们藏酒的地方。”
说着,他不由分说拉着沈彤跑向远处的一座山洞。
山洞外面挂着两盏马灯,把四周照得亮如白昼。
沈彤四下看看,没有看到有人,但她还是小声对萧韧道:“不会被人当成偷酒的吧?”
“我们就是来偷酒的啊,你放心,夜里这边没有人的,我们只管放心喝。”
沈彤这才知道,原来萧韧不是带她来偷酒,而是真的来喝酒。
山洞阴凉潮湿,是藏酒的好地方,很多酒窖都是用山洞来藏酒。
山洞里也点着马灯,一拉溜上百只大酒缸,萧韧拉着沈彤的手走到山洞的最深处,指着一口缸,又指指这旁边的另一口,说道:“这只还是那只?”
沈彤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酒缸,她指指正对着的一口,笑着说道:“就这口吧,对了,真的不会有人来抓我们吧?”
萧韧萧七少,如果被人抓到偷酒喝,那多没面子啊。
第二八零章 祝酒
“放在山洞最里面的,都是放得很久的酒。”
萧韧一边说,一边拍去酒坛子上的泥封,沈彤四下看看,没有看到酒杯酒碗,只看到两个酒舀子。
泥封拍下,一股酒香扑面而来,沈彤吸吸鼻子,醇厚香浓。
她递给萧韧一个酒舀子,自己率先舀了一勺酒,放在鼻端闻了闻,眯起眼睛,又用舌尖舔了舔,像是在试试辣不辣。
萧韧还不到十岁时,就和军营里的人混在一起,上至蒋双流这样的大将军,下至普通军汉,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三杯酒下肚,不是骂娘就是讲荤段子,萧韧还是头回看到像沈彤这样喝酒的。
像只小猫一样,用舌尖去舔,萧韧不由想起丢失很久的那只猫。
除了给沈彤找把好刀,还是再给她找只猫吧,明天买两条鱼去王府看看大黄......
其实江婆子和大饼都知道沈家养了一只猫,只不过这在他们眼中是小事,没人告诉萧韧。
“这酒和外面卖的不一样,劲道大。”萧韧说道。
“啊?这酒不是用来卖的吗?”沈彤好奇。
“这是原浆,大多是不卖的。刚刚酿出来的酒要放上些日子,然后才能制成新酒。这些酒缸里的酒就是这种的。”萧韧很耐心地解释。
“原来如此,难道外面卖的酒都是装在小坛子里,只有这里的才是大酒缸......咦,你怎么懂得这么多?”沈彤问道。
“此间主人是王爷的好友,小时候,我和周铮常来这里玩,虽然不会酿酒,可是也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萧韧说着,舀了一勺一饮而尽,然后,他斜睨着沈彤,见沈彤正在像喝茶似的小口抿着,他觉得好笑,问道:“不敢喝吗?”
“不是不是,我没有喝过原浆,我想仔细尝尝。”沈彤辨解。
萧韧笑道:“你喝光这一勺就行了,不要多喝。”
“为什么?”沈彤问道。
“你还是小孩啊,小孩喝多了会变傻。”萧韧一本正经。
“胡说,我才不是小孩,你才是。”沈彤仰起脖子,把一舀酒一饮而尽。
没等萧韧反应过来,她又舀了一舀酒,对萧韧说道:“今夜月光真好,干杯!”
萧韧正想说让她少喝点,沈彤又是一饮而尽。
然后她又舀了一舀酒,对萧韧说道:“我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为我高兴吧,干杯!”
萧韧心头一酸,他不想阻止她了,她想喝就喝吧。
“为你高兴,干杯!”说着,萧韧也把酒舀里的舀喝光。
“以前我总也想不通,为何我那么用功了,读书还是不好,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材料,沈家人都是从娘肚子里就会读书的,我不会,所以以后我都不用再用功读书了,太高兴了,要庆祝,干杯!”
“干杯!”萧韧举起酒舀子,可是沈彤并没有看他,她是在自言自语,自斟自饮。
“我活了两辈子,今天终于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我姓阎,唉,忘了问那假道士,我是姓阎罗王的阎,还是颜真卿的颜呢,我觉得应该是阎罗王的阎吧,说不定我和阎罗王是亲戚,所以他才不收我......为阎罗王干杯!”
“其实阿娘很疼我的,她给我缝最漂亮的衣裳,做最漂亮的鞋子,她会做各种各样的点心,阿娘真的很疼我,萧韧你说是不是?”
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衣袖,她的手冰冰凉凉,隔着衣袖,都能感觉到凉度,喝了这么多的酒,她的手还是凉的。
萧韧扔下手里的酒舀子,把自己的手盖在她的手上:“你阿娘很疼你,给你缝最漂亮的衣裳,做最漂亮的鞋子......”
萧韧说不下去了,他看到沈彤闭上了眼睛,她睡着了。
一滴清泪凝在纤长的睫毛上,摇摇欲坠,如同草叶上的露珠。
他第一次看到沈彤喝了这么多的酒,说了这么多的话,或许不会有下次了吧......
此时正是盛夏时节,可是山洞里却是凉嗖嗖的,萧韧想带着沈彤离开这里,可是当他想要扶起她的时候,却发现沈彤全身崩紧,似是随时都要站起来厮杀。
是什么让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小姑娘,就连睡觉的时候也会保持紧张的状态?
萧韧想起在京城初遇她的时候,那时候的沈彤古灵精怪,随时随地都是打不过就跑的样子,在秘室里,她真的是扔下他独自逃跑。
那年她才八岁。
过了四年,现在若是重遇到当年的情况,沈彤还会扔下他一个人逃跑吗?
萧韧的嘴角微微弯起,沈彤不会!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这样肯定,他就是相信,沈彤不会扔下她独自逃命。
他弯下身子,把沈彤背了起来,沈彤醉得眼皮都抬不起,可是就在他把她背起来的一刹那,她的手下意识地便向萧韧的喉咙抓过去!
萧韧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在被沈彤卡住脖子的那一刻,他连一个字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
“啊?是你啊......”扼在脖子上的手松垮垮地垂了下去,背上的人终于睁开了眼睛,然后脸一歪,靠在他的肩膀上继续大睡。
萧韧松了一口气,好在她喝得还不够多,如果再多喝几舀子,醉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那他今天会不会就死在这里了?
在走出山洞的时候,萧韧决定,以后再也不会带着沈彤来这个地方了。
......
沈彤醒来的时候,四周弥漫着酒香,她猛的坐起来,发现这是一个小小的院落,院子里堆着大大小小的酒坛子,而自己躺在一张竹床上。
一个少年正在练拳,他赤着上身,清晨的霞光洒在他的身上,闪烁着点点亮光,也不知是汗水还是晨露。
沈彤扭扭脖子,放松身体,她想起来了,昨夜她和萧韧在藏酒的山洞里喝酒,看这里的酒坛子,想来还是在那户酿酒的人家。
她抬腿下了竹床,活动了一个筋骨,然后一个转身,朝着萧韧的下盘攻了过去。
萧韧练的是行军打仗的武功,但凡这种武功,下盘功夫都是弱势,见沈彤攻过来,他闪身避开,冲着沈彤笑了笑:“承让!”
沈彤做个鬼脸,又是一脚踢过去,萧韧再避,然后挥拳反击!
第二八一章 回家
朝霞漫卷,晨鸟轻啼,两个人你来我往,打得不可开交。
直到两人都是大汗淋漓方才作罢,萧韧道:“你这都是投机取巧的功夫。”
沈彤皱皱鼻子:“投机取巧你都赢不了我。”
“哈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院子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四十多岁,文雅端方。
“小七,你这位小友的武功另成一路,重在实用,你赢不了人家,并不委屈。”来人笑着说道。
萧韧才不在乎能不能赢过沈彤......他早就习惯了。
“彤彤,这位是此间主人卓先生。”萧韧向沈彤引见。
沈彤给卓先生施礼:“昨晚多有叨扰,小女沈彤见过卓先生。”
卓先生笑道:“我是今天早上才知道你们来了,哪有叨扰一说,沈姑娘好武功,就该这样杀杀小七的威风。”
卓先生名叫卓琛,本是读书人,早年举业不顺,三甲不入,便断了入仕的念头,专心致卖酿起酒来,秦王刚到西安就藩时便与他相识,二人谈古论今,饮酒赏乐,很是投缘。
后来秦王势力越来越大,身边围满攀龙附凤的人,卓先生淡泊名利,反而鲜少出现在秦王面前,但是二人仍然是好友,周铮和萧韧小时候常来卓先生的酒窖里玩,卓先生几乎是看着他们长大的。
用完早饭,萧韧和沈彤向卓先生告辞,两人赶回破庙,许安和路友都已经不在了,破庙外面有车辙印,想来是老大夫的人来了,和许安他们一起护送一清道人的尸体回西安了。
萧韧道:“那我们就晚点回去,免得看到那假老道的尸体。”
沈彤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对萧韧说道:“我记得听人说过,蒋家是在剿灭后晋小朝廷之后,才有了世袭罔替的大将军?”
大齐只有世袭罔替的王侯,而世袭罔替的大将军,却只有蒋氏一家。
萧韧立刻就猜到沈彤想问什么了,他道:“蒋老爷子住在庄子里,倒是不常能够见到,不过蒋双流或许也会知道一些事,我去找他问问。”
沈彤默然一刻,然后抬起头来,笑容重又灿烂:“那些事不问也罢,你就帮我打听打听,他叫什么名字,总不能只有一个姓,而没有名吧。”
萧韧知道沈彤口中的“他”是谁,那是她的亲生父亲。
“彤彤,一清道人说的那些话你不能全信,或许他是骗你的。”
“那也不能不信啊,再说也没啥,我就是知道他的姓名而已,也不用认祖归宗,再说也没有祖宗可以认。”
沈彤说到这里,格格笑了起来,她的笑声明媚欢快,和所有这个年龄的小姑娘一样,为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朵花就能笑个不停。
“好,那我帮你打听打听,清明中元,也能烧烧纸什么的。”萧韧没有笑,但是口气很轻松。
清明中元,无论是烧纸还是烧寒衣,都是要在路口上划个圆圈,写上姓名籍贯,这样才能把纸钱和寒衣送到亲人手上,免得被别的鬼抢走。
“是啊,听说他们全家都死了,这么多年没人给他烧纸,他在下面想花钱都没有,一定很着急,所以我要多烧一些。”
沈彤说完,歪着脑袋想了想,对萧韧道:“可惜中元已经过了,要等到明年春天清明了。”
萧韧失笑,这种事也会觉得可惜吗?
......
回到书院街,沈彤才知道,昨天她一夜未归,黄氏急得一宵没睡。
“你这孩子,不回来怎么也不带个话,有你这样的吗?越大越不听话了,你要急死阿娘吗?都是阿娘把你惯坏了!”
黄氏嘴里斥责女儿,眼泪却流个不停。
沈彤心中一暖,她虽然不是阿娘亲生的,但是她是吃着阿娘的奶水长大。
她曲膝跪了下去:“阿娘,是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阿娘,您别生气。”
“傻孩子,你快点起来,地上多凉啊,快起来,阿娘不生气了,你吃早饭了吗?”黄氏的身子一直都弱,昨天
清明中元,无论是烧纸还是烧寒衣,都是要在路口上划个圆圈,写上姓名籍贯,这样才能把纸钱和寒衣送到亲人手上,免得被别的鬼抢走。
“是啊,听说他们全家都死了,这么多年没人给他烧纸,他在下面想花钱都没有,一定很着急,所以我要多烧一些。”
沈彤说完,歪着脑袋想了想,对萧韧道:“可惜中元已经过了,要等到明年春天清明了。”
萧韧失笑,这种事也会觉得可惜吗?
......
回到书院街,沈彤才知道,昨天她一夜未归,黄氏急得一宵没睡。
“你这孩子,不回来怎么也不带个话,有你这样的吗?越大越不听话了,你要急死阿娘吗?都是阿娘把你惯坏了!”
黄氏嘴里斥责女儿,眼泪却流个不停。
沈彤心中一暖,她虽然不是阿娘亲生的,但是她是吃着阿娘的奶水长大。
她曲膝跪了下去:“阿娘,是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阿娘,您别生气。”
“傻孩子,你快点起来,地上多凉啊,快起来,阿娘不生气了,你吃早饭了吗?”黄氏的身子一直清明中元,无论是烧纸还是烧寒衣,都是要在路口上划个圆圈,写上姓名籍贯,这样才能把纸钱和寒衣送到亲人手上,免得被别的鬼抢走。
“是啊,听说他们全家都死了,这么多年没人给他烧纸,他在下面想花钱都没有,一定很着急,所以我要多烧一些。”
沈彤说完,歪着脑袋想了想,对萧韧道:“可惜中元已经过了,要等到明年春天清明了。”
萧韧失笑,这种事也会觉得可惜吗?
......
回到书院街,沈彤才知道,昨天她一夜未归,黄氏急得一宵没睡。
“你这孩子,不回来怎么也不带个话,有你这样的吗?越大越不听话了,你要急死阿娘吗?都是阿娘把你惯坏了!”
黄氏嘴里斥责女儿,眼泪却流个不停。
沈彤心中一暖,她虽然不是阿娘亲生的,但是她是吃着阿娘的奶水长大。
她曲膝跪了下去:“阿娘,是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阿娘,您别生气。”
“傻孩子,你快点起来,地上多凉啊,快起来,阿娘不生气了,你吃早饭了吗?”黄氏的身子一直都弱,昨天都弱,昨天
第二八二章 竹蜻蜓
“一......一......一清道长,他......他死了?”
满室静寂,黄氏的声音凄凉清冷,颤抖如同冬日冷风中摇摇欲坠的残叶。
沈彤的目光从黄氏脸上一扫而过,看向窗台上的那盆蝴蝶兰。
“对,就是一清道长,阿娘认识他吗?”
“不,不,不认识”,黄氏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佯做镇定,但是放在膝盖上的一双手却在簌簌发抖,“阿娘就是觉得这名字耳熟,可能是听你或者芳菲说起过吧。”
“那您可能是记错了,我和芳菲只是见过他而已,应该不会向您说起他的,您应该是听隔壁李太太说的,李先生和一清道长同为王府幕僚。”
“对,瞧阿娘这记性,就是听李太太说起的。”黄氏的额头已有薄汗,她想用帕子去擦,可是她的手颤抖着,无论如何也解不下刚刚坐下时顺手别在襟前的丝帕。
“嗯,我想也是,您一定是听李太太说的,唉,一清道长死得真惨,前后胸各中一刀,孤苦伶仃死在破庙里,如果不是老大夫给他收尸,恐怕就要成了野狗狐狸的腹中餐了。”
沈彤轻言细语,像所有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一样,把从街上听来的闲言闲语讲给母亲听。她的眸光清澈如春日湖水,似乎并没有看到黄氏那越来越苍白的脸色。
“你说,你说道长是独自一人死在破庙里的?他身边没有旁人吗?”黄氏原本颤抖的声音忽然变得凄利高亢,沈彤还是第一次听到黄氏用这样的口气说话。
“是啊,道长被发现时身边没有其他人,那时他还没有死透,老大夫看着他咽气的,当时我也在,道长圆睁着双眼,眼珠子凸出来,像我在张家园子里见过的一种金鱼。唉,我在王府里见到他的时候,他身边还有一个小徒弟,那小徒弟和我差不多年纪,一清道长很疼他,走到哪里都带着他,也不知为何,这次小徒弟没有和他在一起,若是有徒弟跟着,道长或许能够早点就医,说不定死不了呢。可惜啊,道长死得太快了,老大夫那么好的医术,也没能救下他。”
沈彤的语气里是深深的惋惜。
太可惜了,一清道人真是死得太快了。
上辈子她被送去了死士营,这一世她也差点被死士营带走,虽然一清道人把这一切推到陶世遗身上,可是沈彤是不相信的,陶世遗想要搭上杨家,还要通过关明觉,更何况是找到行踪诡异得令龙虎卫也无能为力的死士营呢,若说这里面没有一清道人的事儿,沈彤是不会相信的。
一清道人之所以不承认,无非是当时的情况下,一清道人担心沈彤会一怒之下再次对他出手,才把那件事一带而过。
沈彤深吸一口气,她怔怔地看着黄氏,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她终归是黄氏抚养长大的,虽然少了那八年的记忆,但是从蓉娘的话里,她能感觉到黄氏对她的疼爱。
“阿娘,您哭了?”
黄氏眼中有泪。
“阿娘年纪大了,听不得这种惨事,唉。”黄氏站起身来,想去拿放在长几上的针线,可是长几上空空如也,并没有针线,针线就是炕上,她刚刚在那里坐过,针线原本在她的手边。
“阿娘,您是担心一清道长的小徒弟吧。”
耳畔忽然传来沈彤的声音,黄氏又是浑身一震。
“徒......徒弟?没有没有。”
黄氏说完这句话,似是用了九牛二虎之力,她大口地喘着粗气,沈彤冷冷地看着她,她怀疑下一刻,黄氏就会晕倒。
沈彤走过去,扶住了黄氏,在她耳边轻声说道:“阿娘,朗月没有回到一清道人身边,他现在下落不明。”
“什么?”黄氏猛然扭过头来,惊恐地瞪着沈彤,“你......你杀了他?”
“我没有杀死朗月,如果他死了,就是您把他害死的,他在我这里,好吃好喝供养着,可是现在呢,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一清道人得罪过很多人,那些人看到朗月落单,弄死他如同捏死一只蚂蚁,看看一清道人的下场就知道了,说不定此时此刻,朗月已经追随师父而去了,师徒一场,也是缘份。”
沈彤迎上黄氏的目光,她从黄氏眼中看到了怨恨,看到了懊悔。
这是前世零碎记忆里的阿娘吗?
是吧。
“昨天你急匆匆走了,难道不是去追杀朗月吗?彤彤,阿娘从不过问你的事,但是你要去阿娘说实话,你把朗月藏到哪里了?”
这是质问,严厉的质问。
沈彤松开扶在黄氏胳膊上的手,她一字一句地说道:“我没有去追杀朗月,因为我知道追不上了。我更没有藏起他来,我想您应该很清楚,他是自己走的,不是吗?”
黄氏惊愕地看着沈彤,好一会儿才问道:“你是怎么知晓的?”
沈彤叹了口气,道:“阿娘,您让雷婶的小孙子帮您传信儿,可您买给那孩子的零嘴儿太贵重了,贵重到让我一眼就看出破绽。所以我把他带回的小纸条给替换了。一清道人在王府里担任幕僚多年,想要找到他的笔迹并不难,西安是古都,皇帝的宫殿找不到,可是想找个做假字画的却不难,于是我没费吹灰之力就找人模仿了一清道人的笔迹,昨天您收到的那个字条是假的。”
每天,一清道人都会让人在书院外面等着,宝哥儿从那人手里拿到纸条儿,再去沈家把纸条交给黄氏,黄氏看完也写一张纸条,再由宝哥儿把那张纸条交到书院交给那个人。
纸条放在竹蜻蜓里,宝哥儿并不知道竹蜻蜓里有什么,他把竹蜻蜓交给那人,那人再把另一只竹蜻蜓交给他。
宝哥儿拿着竹蜻蜓在街上跑,没人会留意小孩子手里的玩具。
昨天,宝哥儿从书院外面带回了一只竹蜻蜓,可是回来的路上,被人撞了一下摔倒在地,竹蜻蜓飞出去,宝哥儿从地上爬起来,捡回竹蜻蜓,他并不知道,这只竹蜻蜓已经被替换了。
第二八三章 而已
黄氏的脸色变得像纸一样白,她不可置信地瞪着沈彤:“你你把字条替换了?”
“是啊,我还记得字条上写的是什么,是说会在食物里下迷药,让你想办法提醒朗月装作中毒,然后趁着所有人全都中毒的时候逃出去......阿娘,我说得对吗?”沈彤轻声问道。
黄氏的泪水再也不受控制,大颗大颗滚落下来:“你还说不是你把朗月藏起来的?你让人在外面守着,等他逃出去,就把他抓走了,对不对?”
沈彤摇摇头,她叹了口气,道:“阿娘,我若是想把他抓走,还用得着来这一出吗?他本来就在我的掌控之中,我何苦再把他放走后再抓回来?我只是想要看看,我身边通风报信的人是谁?”
从她盯上宝哥儿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知道是谁了。
每当宝哥儿出现在自家巷子里时,都是江婆子和欣妩不在的时候,所以还能是谁呢,总不会是桔子吧。
可是她不信,她不想相信,她希望这一切都是欣妩搞出来嫁祸到黄氏身上的。
黄氏目瞪口呆。
沈彤苦笑:“当宝哥儿拿着竹蜻蜓去书院送信的时候,我就让人把他带走了,直到这些事全都发生了,才把他放出来。阿娘,朗月跑了,如果我想查总会查到宝哥儿身上,一清道人当然也会想到这一层,为了保全您,他会杀掉宝哥儿灭口。雷婶只有这一个孙子,您的儿子是心肝宝贝,别人的孙子难道就是尘土蝼蚁吗?”
“不,我没想害死宝哥儿,我没想......”黄氏掩面而泣。
“阿娘,我很纳闷,您是如何提醒朗月的?莫非还有人帮您?”这是沈彤一直想不明白的,从昨天事情发生直到现在,她一直都在想,她怀疑到自己身边的人,尤其是韩无忌和小妹。
这是她最不想发生的事。
如果不是为了这个,今天她不会急着向黄氏挑明。
黄氏停止了抽泣,她用细若蚊蚋的声音说道:“......朗月不吃野菜,一口野菜都不吃......你在榆林时,有一次我想朗月想得紧了,就让轿子停在王府别院外面,我想远远看看他,有两个婆子买菜回来正在说东家的闲话,其中一个婆子蒸包子要蒸两种馅儿,道长爱吃野菜的,小徒弟却是一口野菜也不吃。我就记住了,他不吃野菜。”
沈彤默默叹息,或许也只有亲娘才会从别人的只言片语里记住孩子的点点滴滴吧。
“所以昨天您蒸了野菜馅的包子,朗月是第一个晕过去的,想来除了他不吃野菜以外,他对药物也很敏(感),也正因为他不吃野菜,因此他吃包子时就像吃药一样,反而让他能细细品尝包子的味道,他很机敏,感觉到不对劲儿便立刻装成中毒,而这个时候,看管他的人却真的中毒了。在此之前,他从看管他的人口中得知路友出去谈生意了,知道外面没有其他人,他便趁着别人中毒悄悄逃走了。”
其实朗月并非没有中毒,他和欣妩一样,都是中毒不深,欣妩为了洗脱自己,不得不假装中毒,其实她早就醒过来了。朗月不用洗脱,他在苏醒之后,确认韩无忌和小妹还在昏迷,所以他立刻逃跑了。
如果没有欣妩的那一出,沈彤还不会想到朗月是自己逃走的。
就在发现朗月逃走的时候,她以为还有内应。
直到文先生把欣妩吓得坐起来之后,沈彤才想到朗月或许和欣妩一样,中毒不深,不用医治也能自己苏醒,在她到家之前,朗月就已经醒了,然后他逃跑了。
而那个时候,路友还在外面,黄氏诸人都在昏迷,欣妩虽然醒过来了,但是她担心被人怀疑,不敢起来。
“阿娘,您以为一清道人会按照您在字条上叮嘱的那样,派人在外面接应朗月,只要朗月逃出去,就能被送到一清道人身边,从此安全无忧,对吗?”沈彤淡声问道。
黄氏全身如同筛糠般颤抖,没有人接应朗月,朗月逃出去,便人间蒸发,他没有被送到一清道人身边,他不知去向!
她怔怔一刻,忽然,她看向沈彤,一双原本秀丽平和的眸子像要喷出火来:“是你,是你害了他!如果不是你替换了字条,又带走宝哥儿,朗月就不会下落不明,你不但骗了我,你还害了朗月,一清道长是不是也是你害死的?你这个白眼狼,我含辛茹苦把你抚养长大,你不知报恩也就罢了,还要害了我的朗月,那是我的亲生骨肉!”
沈彤惊讶地看着黄氏,她从未见过这样的黄氏,黄氏如同一只暴怒的母兽,她指着沈彤,目眦尽裂:“沈家只有他一个了,为了他,我不能和夫君同赴黄泉;为了他,我明知陶世遗没安好心还要虚于委蛇;为了他,我硬生生与他骨肉分离;为了他,我被平婆子打骂侮辱。可你呢,却夺走了我的孩子!早知你狼心狗肺,我就不该把你养大,早在道长把你抱来的那一天,我就该把你掐死!”
黄氏的手指碰到了沈彤的鼻子,接着一口痰啐到了沈彤的脸上。
沈彤没有躲避,她呆立在那里,她的脑海里浮现出前世坠崖时脑海里忽然闪过的那一幕,母亲坐在花架下绣花,她满头大汗跑过来,母亲慈爱地给她拭去额上的汗水。
那是真实发生过的吗?
或许是吧。
只是加上了自己的想像而已。
就像我们曾经无意中看到过一种花,所以当后来再想起这种花时,你就会把它想像得美丽无比,胜过满庭群芳。而其实那只是一朵寻常到不起眼的花而已,只因在你看到那朵花的时候,你从未见过,而在那之后,你也再未遇到,便把它想像成了自己心中最美好的模样。
前世她忘记了很多事,她不知亲情的滋味,她不知被人疼爱的感觉,一缕记忆,一声叫出她名字的呼唤“彤彤”,便成了她心底最温暖最美丽的一方净土,她为了这方净土,甘愿万箭穿心,甘愿以幼小之身北上南下,万里寻母!
而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原来那一切的美好,只是自己想像出来的......而已!
第二八四章 桔子
“啪”,一记耳光扇到沈彤的脸上,声音轻脆,如同被大雪压断的树枝坠落地上。
沈彤依然没有躲闪,那记耳光打在脸上,火辣辣的,原来手无缚鸡之力的母亲打人也能这样疼。
“你说啊,你把我儿子弄到哪里去了,你杀了他,是不是你杀了他!”
黄氏张着手向沈彤扑了过来,正在这时,只听“喵”的一声,一个黄影不知从哪里窜出来,向着黄氏扑了过去,黄氏一声惊呼,摔倒在地上,她的脸颊上现出深深浅浅几道爪痕。
桔子弓着背,叫声愤怒而尖利,一副随时准备扑上去再抓的样子。
沈彤走过去,抱起了桔子,拍拍它的脑袋,撩开帘子,把它放出去。
黄氏坐在地上,显然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动惊住了,沈彤走到她面前时,黄氏忽然抬起头来,惊恐地望着沈彤:“你要做什么?你连我都要杀吗?”
沈彤没有说话,伸手要扶黄氏起来,她的手刚刚触到黄氏的手臂,就被一把打开:“滚,你不许碰我!”
沈彤没有理她,双手稍一用力,就把黄氏从地上拽了起来。
然后沈彤转身去了自己房间,很快又回来,她的手上多了两瓶药膏。
黄氏依然站在原地,可是手上却多了一把明晃晃的剪刀。
沈彤看着她,没有上前,而是把那两瓶药膏放在炕沿上:“阿娘,这药很有用,您自己涂上吧。”
“拿走,我不要你的东西!”黄氏怒吼。
沈彤面如寒霜,她一语不发转身便向外走,身后传来黄氏的声音:“阿妩呢,你把阿妩找回来!”
沈彤这才转过身来,她冷冷地说道:“我从刚出生就做了朗月的替身,没过多久,你们又找来欣妩做了我的替身,现在朗月没了,我当然也没有用了,您还找欣妩做什么?让欣妩顶替我吗?还是您担心没有了我这个挡箭牌,朗月的身份就会暴露,到时死得更惨,所以您要让人知道,欣妩才是沈氏遗孤,而我只是鸠占鹊巢?阿娘,比起一清和陶世遗,您可太幼稚了。”
“你......你说什么?”黄氏的脸色更加惨白。
“阿娘,无论如何,是您把我养大的,不论您愿不愿意,我都会奉您终老,有了朗月的消息,我会告诉您的,所以您要爱惜身体,至于欣妩,您再也不会见到她了。”
沈彤说完,便不再理会呆若木鸡的黄氏,转身走了出去。
院子里,江婆子叉着腰站在廊下,一脸严肃,台阶下面是一脸惊愕的欣妩和芳菲。
沈彤走到江婆子身边,说道:“我娘病了,不能受风,以后吃住都在屋里。”
江婆子应声:“是,婆子知道了。”
江婆子说完就进了屋,接着便传来落锁的声音和黄氏的嘶声大喊:“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你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沈彤面无表情,如同那不是在骂她。
她正看着欣妩,欣妩脸色苍白,泪眼婆娑:“妹妹,这是怎么了?”
沈彤使个眼色,芳菲识相地跑到院子外面放哨去了。
“我还记得当年在野猪岭,我给你取了欣妩这个名字,你很反感,为什么,是这个名字不好听吗?”沈彤问道。
欣妩摇头:“不是,这名字很好听,我那时还小,不懂事。”
“是因为你原本有自己的名字,你叫沈彤,所以当你知道我才是沈彤,你才会非常讨厌新名字,对吗?”沈彤又问。
欣妩低下了头,不再说话。
沈彤叹了口气,道:“你应该早就知道,我很讨厌你吧,所以在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想杀了你,可是我却让你活到现在,你可知是为什么?”
欣妩猛的抬起头来,脸色大变:“妹妹,我......”
沈彤没有理她,自顾自说下去:“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阿娘觉得对不起你,她想要补偿你,我不想让阿娘伤心,所以没有杀你。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我想知道你跟在我们身边,究竟想做什么。”
欣妩惊惧:“我什么都没有做,我还小,什么也做不了啊。”
“你不必害怕,我说这些,只是要告诉你,从今以后,你没有了阿娘这个靠山,我不会养着你了。”
说完,沈彤对站在一旁的江婆子说道:“有人问起,就说大姑娘的亲生爹娘找到了,认祖归宗去了。”
“沈彤,你要杀了我吗?”没等江婆子答话,欣妩颤声问道。
“不,我只是要放你离开,你最好离得远远的,别让我见到,否则下一次,我一定会杀了你。”沈彤冷冷地说道。
江婆子上次一步,铁钳般的手架在欣妩腋下:“大姑娘,婆子这就送您离开。”
欣妩被江婆子架着,不由自主地走向门口,忽然,她猛的转过头来,恶狠狠地瞪着沈彤:“你不是沈彤,我才是!”
沈彤莞尔:“好,你想当就当吧。”
深夜,芳菲蹑手蹑脚溜进屋里:“小姐,阿治哥让奴婢转告您,欣妩在街上转了两圈儿,最后去了德音寺。”
沈彤点点头,又忍不住拍拍芳菲的小脑袋:“你倒是改口挺快。”
“哼,那当然。”芳菲得意洋洋,然后压低声音说道,“小姐,今天是奴婢把桔子放过来的。”
听到里面有争吵声,芳菲便把正在树干上磨爪子的桔子抱了进去,江婆子只是拦着不让欣妩进到,却没有拦她,桔子一落地,就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沈彤愕然,她还以为桔子是恰好跑进去的。平时桔子很少会到黄氏屋里去,沈彤还奇怪为何今天会进去,原来是有人把它放进去的。
想到这里,沈彤看一眼趴在她腿上的桔子,摸摸它的毛,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傻孩子,你和我一样,都是被人偷来的,改天我带你去见原来的主人,说不定他都不认识你了。”
桔子扬起圆脸,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谴责:“喵~”
然后,它换了一个更舒适的姿势继续睡觉,很快便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第二八五章 暗格
次日城门一开,一驾骡车便驶了出去,赶车的是个粗壮汉子,坐在旁边的少年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大叔,您的车赶得可真好,您平时怎么没在车马市揽活啊?”
“别跟老子提车马市,那群兔崽子欺生,当年老子刚来西安,大车到了车马市还没停稳,兔崽子们就过来找茬儿,妈拉个巴子的,我们爷仨儿打二十多人,打残了十几个,要不是衙门里的人来了,非把那群兔崽子大卸八块剔了剁成馅不可!”
大汉的话还没有说完,车厢里便传来一声娇喝:“爹,您老嘴上就没把门的,猫尿灌多了吧。”
大汉闭嘴,哼了一声,欲言又止,想想又觉不甘,对那少年说道:“我一当公爹的,不跟儿媳妇一般见识。”
少年哈哈大笑,笑声在官道上飘出很远。
黄氏却笑不出来,她看着坐在对面的两个年轻媳妇,她不知道沈彤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些人,除了跟车的阿治是她认识的,其他人全都是第一次见到。
她更不知道沈彤要把她送到哪里,但是她知道,从此以后,她是难以出现在人前了。
沈彤站在屋子里,这屋子里以前住着黄氏和欣妩,刚来的时候,她原本是想让欣妩住在厢房里的,可是欣妩抱着黄氏的胳膊不肯离开,黄氏便让欣妩跟着她住,这一住就是三四年。
屋子里黄氏的东西全都带走了。
沈彤发现,欣妩和她一样,除了换洗衣裳,几乎没有什么身外之物。
忽然,她发现角落里的织机,可能是这个太大,江婆子便没有收拾吧。
她走到织机前,摸摸上面的梭子,这东西留着也没有用,让人给黄氏送过去吧。
她叫来江婆子,道:“把这台织机也送走吧。”
江婆子道:“那要过两天了,当家的这一去一回也要两天,等他回来再送一趟。”
“没事,倒也不急。”沈彤轻声说道。
江婆子察言观色,忙道:“我这就把这东西搬出去,免得在这里碍了姑娘的眼。”
跟着进来的芳菲连忙抢着说道:“我去叫韩无忌过来帮忙。”
正房后面有两间后罩房,一直都空着,江婆子便想把织机暂时放到后罩房里,等到自家男人回来,再把织机拉走。
韩无忌和沈彤差不多的年纪,不再过忍饥挨饿的日子,他不但长高了,更壮实了,江婆子就常说他像个小牛犊子,家里有力气活儿,就会把他叫来帮忙。
织机并不重,韩无忌帮着江婆子把织机搬到廊下,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刚刚我不小心把墙皮给碰掉了,一会儿我给抹上。”
“墙皮掉了?这么不结实的吗?先不用急着抹上,待会儿问问姑娘,看看要不要是把墙面重刷一遍。”江婆子没有在意。
待到把织机搬进后罩,韩无忌要走的时候,又想起掉了的墙皮,便对江婆子说道:“婶子,您去问问沈姑娘吧,如果要刷墙,我就去买白灰。”
江婆子笑道:“我先看看去。”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里屋,原本放织机的地上果然有一块掉落的墙皮,缺了墙皮的地方露出了青砖。
江婆子咦了一声,她快步上前,拿起了那块墙皮。
她把墙皮捡起来,这哪里是墙皮,分明不是一块涂了白漆的木片。
她在青砖上叩了叩,发出咚咚的声音,青砖是空芯的!
“无忌,快去把沈姑娘叫来。”
待到沈彤过来,江婆子指指墙上的青砖,沈彤蹙眉,对江婆子道:“打开吧。”
江婆子点头,让屋里人全都避开,然后她站在青砖一侧,猛的一抠,那块青砖便像抽屉似的被拉开了。
没有暗器,只是一个暗格。
但是这暗格里却是空空如也。
沈彤笑了:“看来我在榆林的时候,家里发生的事,可不止是刘嫂子那么简单啊。”
最初这两座宅子都是租的,后来铺子里赚了点钱,书院街的两座宅子就买下来了。
刚搬进来的时候,沈彤是仔细看过的,这屋子绝对没有任何机关。
所以这个暗格是后来才有的,应该就是她去榆林的时候,那个时候,原来的帮佣婆子忽然受伤,不能再来,在这里的是刘嫂子。
难怪欣妩要学织布,黄氏便买来这架织机。
墙皮做得再像,也是假的,这个暗格迟早会被发现,织机放在这里,完美地把暗格挡住,除非是知道有暗格的人,否则没人会发现。
“这个暗格是欣妩的。”沈彤说道。
刘嫂子是死士营的人,也不知欣妩是用什么法子把黄氏支开,她的乖女儿,陪着黄氏去烧香也很正常,她们离开,刘嫂子就能按她的吩咐弄出这个暗格来,待到黄氏回来,也不会留意。
芳菲还是头回见到墙上有暗格的,她好奇地摸摸这,敲敲那,忽然,她喊起来:“小姐,您快看,这是朱砂红吧?”
暗格的一侧,有一抹红印,那个红色很正,就像前些日子在桔子脚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当时许安认出那是朱砂,暗格上的这一抹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但是颜色却是一样的。
那与众不同的朱砂红并不多见,加之朱砂昂贵,读书人大多舍不得买来画画,因此这个红色便很容易被人认出来。
“应该就是朱砂,看来以前这里放过朱砂,就是不知道里面的东西是什么时候拿空的。”沈彤说道。
更不知道这个暗格里藏过什么。
到了下午,左邻右舍就都知道沈大姑娘找到了生身爹娘,去认祖归宗,沈太太心疼好不容易养大的女儿,睹物思人,想去乡下小住几日。
李太太还特意过来了一趟,对沈彤说道:“二姑娘可别难过,你姐姐是去认祖归宗了,说不定以后还会回来看你们的。”
沈彤说道:“我也这么说,可是阿娘还是想不开。”
“换成我也一样想不开,辛苦养大的孩子,说走就走了,一下子就不是自己的了。别说是人了,就是小猫小猫养久了也有感情啊,何况是你姐姐那么好的姑娘呢。”
第二八六章 十三太保
得知一清道人的死讯,秦王怒不可遏。
发现一清道人的地方就在城外三四十里的破庙内,匪人猖獗,定当严查。
不过,秦王随即就想到了一清道人最近犯下的那桩事。
那个小宫女已经进宫了。
孟太太在回京城的路上,就“暴毙”身亡了。
孟家的这场无妄之灾,前提是因为自己贪心,可也都是拜一清道人所赐,但是若说一清道人之死是孟家做的,秦王觉得不是。
因此,相对于寻仇,秦王更偏向于灭口。
他先是召回正在练兵的蒋双流,又叫来准备去边关的萧韧。
“小七,樊将军那边已经日趋稳定,你暂时不要去了,和老蒋一起,好好查查一清的事。”
萧韧觉得让他来查这件事有些滑稽,但是他心里清楚,秦王定然是不想让其他人插手此事,因此才会让他和蒋双流留下。
正好,他可以趁机找蒋双流打听打听沈彤生父的事。
秦王怀疑一清道人利用孟家放宫里送刺客的事,要么有背后主使,要么就是有同伙,一清道人是因为此事而被灭口。
其实若非萧韧亲身经历,他也会认为这两件事是环环相扣的,毕竟那天上午秦王刚刚因为那件事而斥责过一清,并且让一清连夜动身去秦岭募兵,而一清却在那个晚上就死了。
从王府出来,蒋双流就咧开嘴呵呵直笑。
他从兵营回来,没有回家便到了王府,是从秦王口中得知一清道人的死讯的,已经从最初的吃惊转变为幸灾乐祸了。
谁让一清道人整日摆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呢,如果他真的是个假士也还罢了,可他不是,他是个穿着道袍的假道士而已。
文人看文人是相轻,武将则是毫不掩饰的鄙视了。
“打死我也想不到,那假老道还敢派人进宫行刺?王爷说得对,假老道一定还有同伙。”
萧韧懒得理这个马后炮,他请蒋双流到王府附近的那家小馆子小坐。
萧韧也不绕圈子,直截了当问道:“当年后晋的那些遗老遗少,你知道都有些什么人吗?”
大齐初立,老定国公萧渊派手下大将邹震和蒋涤青南下,剿灭后晋小朝廷。
蒋涤青就是蒋双流的父亲蒋老爷子,因为他斩杀后晋小皇帝而立下赫赫战功,给蒋家博来世袭罔替的封号,但是太祖皇帝殡天后,他便告病回乡,把大将军之位传给了儿子蒋双流。而邹震则带领龙虎卫,继续追杀后晋余党。
直到许多年后,萧韧才得知这件事情的真相。
蒋涤青带回的后晋小皇帝尸身只是其中之一,另一个逃跑了,可当时朝廷的封号已下,如果此事传扬出去,便是欺君之罪,老定国公萧渊暗中维护了自己的爱将,将此事隐瞒下来。
龙虎卫名为追杀后晋余党,其实他们要找的人就是逃走的后晋小皇帝。
而蒋老爷子蒋涤青则隐居在庄子里做起了田舍翁。
这也是萧韧不耻于蒋老爷子的原因,虽然知道找蒋老爷子打听更合适,可他还是找了蒋双流。
蒋双流虽然没有亲历当年之事,但他自幼以父亲的功绩为荣,早年蒋老爷子对后晋小朝廷的事并非矢口不提,直到卸甲归田后才闭口不言的,因此蒋双流还是从父亲和父亲的老部将们口中知道不少,除了两个小皇帝的事情不知道以外,其他的还真难不住他。
他想了想,道:“哀帝在世时宦官当道,其中权利最大的就是大太监屠少龄,屠少龄虽是太监,可是膝下却有十三个干儿子,号称十三太保。据说那个时候,十三太保就和现在的飞鱼卫一样,甚至比飞鱼卫更狠更绝更加无孔不入,文武百官提起十三太保无不色变。十三太保中有人死了,屠少龄就让人补上,因此,十三太保的人是时常更换的,据说除了众所周知的十三太保之外,还有十三小太保,十三小太保都是小孩,有男有女,他们被养在秘密的地方,用来做十三太保的替补。”
“不是干儿子吗?怎么还有女的?”萧韧奇道。
“的确是有女的,这事我也不明白,但是我听家父的副将说起过,当年他亲手斩杀过一名小太保,就是个小女娃,只有十来岁,一出手就是杀招,下手极狠。”
蒋双流喝口茶,继续说道:“哀帝死后,他的侄儿黔匀郡王自焚于王府之内,可是却用自己的死,掩护了他的儿子和他毕生积攒的珍宝。他死之后,他留下的人联合五大部落一起抵抗太祖大军,他们所在之地崇山峻岭,易守难攻,朝廷的军队久攻不下,也不知怎的,他们和屠少龄取得了联系,屠少龄派十三太保前去协助,建立了后晋小朝廷。十三太保本身也很神秘,就连后晋小朝廷的人也不知道他们都是谁。对了,二十岁那年我南下,遇到邹雪怀,还曾帮着他们龙虎卫围剿了一名后晋余党,据说就是十三太保之一,不过看年纪,肯定不是当年后晋小朝廷的那一批十三太保了。”
萧韧大奇,问道:“所谓的后晋遗老遗少,难道没有前朝的皇亲国戚吗?”
“哀帝只有两个儿子,一个眼斜,另一个是病秧子,全都不是当皇帝的料,哀帝担心他的那些侄儿、堂侄们会在他死后取代他的儿子,便对宗室之中稍微出色一些的人严加迫害,如果不是黔匀郡主假装老实无能,又身在蛮夷之地,他早就被哀帝杀了。所以后来追随后晋小朝廷的遗老遗少们,其实都是在哀帝眼中连狗都不如的无能之辈,就是因为他们无能,所以他们才能尽享荣华富贵。”
“当年黔匀郡王搜罗了很多能人异士,他把这些人留给了自己的儿子。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人,再加上屠少龄和他的十三太保,后晋才会挺了那么多年,他们与龙虎卫周旋的时候,那些皇帝国戚们不知道躲在哪里享福呢,除了上朝时哭几声祖宗,还能做什么?”
“那当中有没有一个姓阎的皇亲,好像是十几年前才被龙虎卫杀死的?”萧韧问道。
第二八七章 女尼
蒋双流仔细想了想,摇摇头:“没有,至少是我没有听说过。”
“老蒋,你能不能确定一下?”萧韧追问。
蒋双流仰头望着小馆子的屋顶,鼻孔一张一翕,萧韧不忍直视。
“没有,我肯定没有听说过姓阎的皇亲,不但皇亲里没有,从京城逃过去的官员里也没有。”
“既然是皇帝,会不会是黔匀郡王那一支的?”萧韧提醒。
“黔匀郡王那一支?我记得他为了笼络五大部落,除了正妃以外,纳的都是当地的蛮夷女子,阎这个姓氏一看就是汉人的啊。”蒋双流继续否认。
黔匀郡王的正室王氏则是他的亲表妹,其父只是一个从五品的普通官员。
正如蒋双流所言,黔匀郡王这一支的亲戚大多都是蛮夷女子,而阎姓却是汉人姓氏。
“七少,你怎么问起这个?从哪里听说有个姓阎的?”蒋双流不解。
萧韧没有说话,他起身就向外走,蒋双流望着他的背影,嘟哝道:“这什么臭脾气啊,说走就走。”
萧韧走了,蒋双流当然也不想独自一个人留在这里喝闷酒,他准备回家。
可是他刚一起身,伙计就跑过来了:“蒋大将军,承惠三两。”
......
萧韧急匆匆离开,是准备将从蒋双流这里得到的消息告诉沈彤。
可是沈彤没在铺子里。
萧韧又去了书院街,来开门的是芳菲。
这还是萧韧第一次来沈家敲门,芳菲看到是他,吓了一跳,没等萧韧开口,芳菲就说:“家里没人。”
然后,砰的一声,两扇大门关得严丝合缝。
芳菲怔了怔,这才发现自己的表现太过激烈了,小姐虽然叮嘱过她不要让外人进来,可是这个外人里好像不应该包括萧七少吧。
于是她又把大门打开了,可是门外空空如也,萧韧已经走了。
沈彤正和许安、路友、王双喜在议事。
王双喜道:“欣妩进了德音寺便没有出来过,我悄悄去查过,德音寺里住着两位挂单的女尼,年长的五十开外,年轻的三十出头。她们原本只是借住,但是她们知书达理,人也圆滑,德音寺中常有身份贵重的女眷,寺中住持便请她们二人帮忙接待,陪着那些夫人们颂经说禅,一来二去,她们便在寺里住了下来,至今已有半年,平时就是住在女眷们暂住的居士寮房,欣妩来到德音寺后,也是住在那里。”
沈彤想起上次她跟踪欣妩来德音寺时,见过的那个年轻僧人,便道:“那个叫慧能的和尚,好像也是半年前才来的吧?”
那一次,沈彤在德音寺里意外地遇到了屠卫,虽然屠卫易容,但是她还是听出了他的声音。
可惜后来再也没有屠卫的消息,一个精于易容之人,想要找到他谈何容易。
但是沈彤却打听到了慧能和尚的事。
慧能原是在山西的一座很小的山寺里出家,后来山火烧了寺庙,师傅也在那场大火里圆寂,两位年纪更小的师弟都被好心的香客收养,他的年龄大了,也不想还俗,便一路来到西安,德音寺香火鼎盛,自是不怕多养几个和尚,他便留在了德音寺,拜监寺明真和尚为师。
王双喜点头称是,道:“慧能来后不久,那两名女尼就来了,德音寺里没有女尼,她们只能挂单。”
欣妩每逢初一十五都去德音寺上香,黄氏虽然去得少,可是每年给德音寺的香火银子也不少,欣妩找个名目住进德音寺也很正常,况且,她住的也是居士寮房,巧就巧在那两名女尼也是住在那里。
沈彤笑道:“那今晚我就到德音寺里拜拜女菩萨。”
今夜无月,阴沉沉的,隐隐还能听到远处传来的雷声。
寮房外面,一个苗条的身影叩了几下门,两轻一重,
门从里面打开,开门的是个比她更加纤细的女孩子,只有十二三岁,嫩生生的,如同春日里刚刚抽芽的柳枝。
人影睨了女孩子一声,没有理她,径自走了进去。
窗子在里面挂上了厚布,把投影到窗纸上的人影遮得严严实实,而屋内却越发明亮。
人影走到灯下,找了张舒服的椅子坐下,她的身影便完全显现在灯光中。
她身材不高,但很苗条,容长脸,柳眉凤目,皮肤白皙,若不是身上的那身僧袍和僧袍下露出一截光滑的头皮,那她便是个典型的江南美女。
坐在她对面的女子也是出家人的打扮,只是年纪大些,白白胖胖,就是不笑的时候,嘴角也是微微上挑,看上去很是讨喜。
年轻尼姑大咧咧地坐下,老尼姑看她一眼,对那个女孩子说道:“去给她倒杯凉茶,让她消消暑气。”
女孩子乖巧地把凉茶端过来,年轻尼姑却挥手打翻,凉茶溅了女孩子一身,她慌忙拿帕子去擦。
“你朝她发的哪门子火?”老尼姑不悦地说道。
“我不该朝她发火吗?不是她没用,我用得着一天赶了一百多里的路?”年轻尼姑没好气地抱怨。
“那也不能怪她啊,她还是个孩子,又不是长在营里的,她能坚持到现在已经不容易了”,老尼姑说着,看了女孩子一眼,道,“回你自己屋里去吧。”
女孩子小声抽泣,站着没动。
“让你滚还不快滚啊,哭,哭有用吗?快滚,把我惹急了收拾你啊!”年轻尼姑恶狠狠地说着,还冲着女孩子挥挥拳头。
女孩子的双脚却像是长在地上,她小声问道:“乙四姐姐,你看到我娘了吗?她怎么样了,还好吗?”
“呸!还你娘你娘的,你娘个头啊,你都被人家亲生女儿轰出来了,你还以为你是沈彤吗?”叫乙四的年轻尼姑嘲讽道。
“我就是沈彤,我就是!现在那个根本就不是沈彤,如果她是沈彤,阿娘不会事事防着她,更不会下毒,趁机把她关押的人放走。”女孩子的声音渐渐大了走了,虽然还带着哭腔,但是已经没有了方才的唯唯诺诺。
“你还好意思说这个?沈彤把人关在书院街这么大的事,黄氏一个没用的文弱妇人都能发现,你居然直到人被救走了才知道?如果不是乙三拦着,我非一刀剁下你这颗白痴脑袋不可!”年轻女尼越说越气,等到她们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欣妩已经像个丧家犬似的跑进德音寺了。
“我说了,我才是沈彤,她不是,她也不配!我从记事起就是沈彤,我才是!”
第二八八章 又是猫
欣妩话音未落,老尼姑忽然压低声音“嘘”了一声。
年轻尼姑立刻警觉地看向四周,老尼姑指指屋顶,年轻尼姑一把扯开厚布,推开窗子,如同一只穿云燕子般向屋顶掠了出去。
“喵”,一个正在舔爪子的小小身影受到惊讶,发出一声愤怒的叫声,然后飞快地跳到另一间屋顶,然后消失在黑夜中。
年轻女尼回到屋里,冲着老尼姑怒目而视:“你别一惊一乍的,是只猫。”
“猫?”欣妩像是想起了什么。
“一定又是寺里喂的那些野猫。”年轻女尼没好气地说道。
老尼姑对她的无礼不以为忤,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模样:“你这个脾气啊,也该改一改了。”
“怎么改,像她那样只会哭吗?我看她就烦,只要她在我面前晃荡一天,我的脾气就好不了!”年轻女尼说着,走到欣妩面前,朝着她又是一脚。
欣妩啊的一声,被踢倒在地,年轻女尼嘲弄地啐了一口:“没用的废物!”
老尼姑依然坐着没动,对年轻女尼道:“行了行了,你大老远地回来,还没说说那边的情况呢,别跟她生气了。”
年轻女尼这才走到老尼姑对面重新坐下,忽然,她看到刚刚被自己扯掉的厚布,对倒在地上还没有爬起来的欣妩说道:“你的死的吗?还不把那块布给挂上!”
欣妩不再抽泣,她默默爬起来,走到窗前,挂上厚布。
耳边传来老尼姑淡淡的声音:“行了,这里没你的事了,出去吧。”
她们有重要的事情要谈,那些事是不能给她听到的。
她终归不是她们的人。
欣妩没有坚持,她轻手轻脚地走出去,把门关上。
屋内,老尼姑劝道:“你不要对她打打骂骂的,她的身份......咱们其实都不知道,你忘了屠头儿是怎么交待咱们的了?”
“哼,她不是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沈彤吗?就算她真是沈彤又如何?一个被抄家灭门的文官之后,你还当她是公主吗?”
年轻女尼一脸不屑。
“行了,不说她了,快说说你今天可有见到黄氏?”老尼岔开了话题。
“如果见到,我何置于会生气?那群死屠户故布迷阵,居然沿途在三个地方落过脚,每个地方都留下一个妇人,我挨个去找了,前两个都是都是二十多岁,我去的时候,一个磨刀,一个剁肉馅,生怕我不知道她们是屠户出身~”
年轻女尼想起当时的情景,便气得想揍人。
她第一次跳进那家人的院子,脚刚站稳,就见一个长腿细腰的年轻媳妇提着一把剔骨刀从屋里走出来,她连忙躲到暗处,那媳妇像是察觉院子里有人,从窗台上取过一块磨刀石,坐在院子中央自顾自地磨起刀来。
年轻女尼去第二户人家时,同样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媳妇,操着一口关外口音,一边铿铿地剁着肉馅,一边冲着院子里喊:“路过的朋友不嫌弃就留下吃几个包子,刚割下来的大腿肉,新鲜着呢。”
老尼姑听到这里,问道:“这两上摆明就是江屠户的两个儿媳,第三处地方找了吗?”
年轻女尼从鼻子里冷哼一声:“第三户?是江屠户本人,看到我进去,他就杀猪似的喊叫,然后呼啦啦从里面出来一群人,都是些下做坯子,使的都是下流招数,我费了好大劲儿才跑出来,你看我衣裳。”
老尼姑借着灯光看过去,只见她胸前的僧袍上,竟然有十几个黑乎乎的手印。
老尼姑若有所思,道:“那两个年轻媳妇那里,还能再查,黄氏十有八、九就在那里,她们不过是虚张声势把你吓走而已。”
“是啊,走到半路时我就后悔了,明天还要再去看看,你最好和我一起去。”年轻尼姑说道。
老尼姑叹了口气,道:“真是想不到,我们居然在这里遇到江屠户一家子,更没想到,他们竟然投靠了秦王府。当年他们在关外,可是臭名昭著,别说搭上王府,提声燕王就能把他们吓个半死。”
“其实你认出江婆子之后,就该来硬的,直接把黄氏带走,你偏要按照原来的计划行事,现在怎么办?谁也不知道沈彤究竟把黄氏藏到哪里去了。”年轻尼姑继续抱怨。
老尼姑闭目养神,不去理她。
屋外,欣妩没有回自己屋里,她屏住呼吸侧耳听着屋里的动静。
她知道她瞒不住屋里的人,她也没想瞒着她们。
但是屋里的人并没有出来喝斥她,只是她们的声音时高时低,欣妩听得隐隐约约。
年轻女尼去找黄氏,但是没有找到。
欣妩没有停留,她向自己住的寮房走去。
猛的,她下意识地抬头看向屋顶,屋顶上没有猫,只有屋后在夜风里晃动的树枝。
欣妩忽然感觉背脊生寒,她想起那天离开书院街时沈彤说过的话,沈彤说下次见到她说不定就会杀了她。
她只有十二岁,她还不能死。
她再次扭头,这一次她看的不是屋顶,而是那扇紧闭的房门。
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们全都匍匐在我脚下。
你们,还有你,沈彤。
穿着夜行衣的沈彤忍不住打个喷嚏,她没有掩饰,这一声喷嚏再一次惊动了屋内的人,年轻女尼嗖的窜上屋顶,这一次她看到一个人影飞快地向前掠去。
德音寺香火鼎盛,仅寮房就有二十多间,房房相连,前面的黑影在屋顶上飞奔,女尼紧追不放。
前面便是寮房的尽头,黑影忽然转身,冲着女尼招了招手。
今年没有月亮,夜空中乌云压顶,女尼看不清这人的相貌,只能分辨出这人年纪不大,身量尚未长成。
是沈彤?
女尼双眼放出光来,这是猎人看到野兽的光芒。
这就是那个在秦王府里一人力敌七名死士的沈彤,终于可以会一会了。
“沈彤,我知道是你,你有本事来,那就不要跑。”
黑影嘻嘻一笑,却不搭腔,转身再跑。
女尼骂一声怂包,抬腿跟上。
两个苗条的身影,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很快便消失在古雅威严的殿堂楼宇中。
第二八九章 雨夜惊雷
女尼双臂一伸,两只袖箭飞了出去。
万籁俱寂,破空之声从背后传来,黑影身子一矮,身子缩成一个球,向旁边的松林滚去,袖箭从她的身上飞过,刺入前方的一棵树上。
“打不过就会跑,小兔崽子,看老娘怎么收拾你!”她双足发力,追进了松林。
松林里比外面更加阴暗,伸手不见五指。
女尼心里一惊,有些后悔,但是立刻便被她的好胜心盖过了。
她冷哼道:“沈彤,你在哪里?想暗算老娘吗?有本事就滚出来。”
喵~
又是一声猫叫,一个影子从她的头顶飞过,跃到松枝上。
黑暗中,猫的眼睛闪闪发光,亮得阴森。
看到是只猫,女尼微微松了口气,但是她没有放松警惕,撩起僧袍,抽出一把短剑。
有风从林梢吹过,松枝簌簌作响,忽然,轰隆一声,那是雷声,就如在头顶炸起。
树上的猫显然也被这声惊雷吓到,大叫一声,向另一棵树上飞去。
女尼惊出一头冷汗,在黑暗中久了,她的双目渐渐适应,不再像盲人摸象般摸索前行。
就在这个时候,她感觉到了呼吸声。
那声音就在她的近前。
她四下看去,却没有看到沈彤的影子。
正疑惑间,一条腿从她身后踢来,女尼肩膀忽然一阵剧痛,女尼没有回头,手中短剑反握从背后斜刺,可是短剑毕竟是短剑,一剑刺空,她的身体也被那一踢之下向前跌去,借着这一跌之力,她在半空中跃起转身。
这一次她终于看清楚了,就在她原本站着的地方,一个人以树干为支点,像个螺旋似地飞快旋传,她转身,那人便转到树的另一侧,她左攻,那人转向右边;她右攻,那人又转身左边,女尼手中短剑影影绰绰,寒光闪动,可是却没能碰到那人一下。
女尼大怒,骂道:“沈彤,你有种就和我一战!”
那人不理她,依旧在她的剑下转个不停,如同一只猫正在戏耍着老鼠,而就在女尼头顶的松枝上,一只猫正在坐山观虎斗,不时地发出一两声起哄似的叫声。
此时女尼已经看出来了,论单打独斗,沈彤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
沈彤太小,功力也远不如她,靠的只是身法轻灵而已。
可是偏就是一个打不过自己的人,她却连人家一个衣角子都没有碰到。
女尼心烦意乱,她本就脾气火爆,哪里受得了这种闲气,她已经记不清自己杀过多少人了,每次都是说杀就杀,还是头一次遇到像这种死缠烂打的。
果然,小孩子什么的最烦人了。
她再也不想这样缠斗下去了,挥起一剑向松树的树干砍去,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老娘把这棵树砍断,看你还怎么和我捉迷藏。
短剑陷入树干,就在这个时候,那个缠在树干上的人忽然不见了。
女尼一惊,手上一顿,短剑尚未拔出,那人却又出现了,这一次,她没有缠在树干上,而是双手抓住上方的树枝,如同荡秋千似地荡来荡去,只是这一荡之下,她的身体忽然下坠,接着便牢牢地夹住了女尼的脑袋!
女尼的短剑还在树干中,她的头被那人双腿控制住,只能使出全身力气去拔陷在树干里的短剑,而就在此时,夹住她的那个人忽然又动了,这一次竟是把她的脑袋做为支点,她眼睁睁看着那人的上半身从她的头顶上折了下去。
她终于看到了这人的脸,那是一张雪白精致的面孔,有一双亮如夜星的眼睛,那双眼睛冲她调皮的眨了眨,一把匕首便刺进了她的咽喉......
血腥之气在松林中弥漫,又是一声惊雷响起,大雨倾盆而下。
寒光一闪,匕首拔出,女尼的血水喷涌而出,又迅速地被雨水冲得无影无踪。
一只猫哀嚎着扑进一个温暖又熟悉的怀抱,它不甘心地继续叫骂,指责着这场无端而来的洗澡。
沈彤无奈,她一定是这世上唯一一个带着猫出来杀人的杀手了吧。
今天晚上就在她走在书院街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猫叫,接着桔子就不知从哪里跳了出来。
她让桔子回家,桔子像个怨妇似的指责她,冲她喵喵直叫。
怪她吧,一定是。
自从那天桔子抓了黄氏,沈彤和桔子说了几次悄悄话,桔子就比往常更缠着她了,在家里时,她走到哪里桔子就会跟到哪里,今天她出门的时候,连芳菲都没有惊动,没想到桔子却悄悄跟出来了。
一只猫想要跟踪一个人,那是太容易太容易了。
无奈,沈彤只好带上了它。
她觉得很荒唐,可又觉得很有趣。
那时她想,如果被人抓住,就把桔子扔出去,德音寺里有很多树,桔子想要逃跑并不难。
可是她没有想到,桔子不但没有拖后腿,而且还在女尼第一次出来时帮了她大忙。
虽然这个小东西一直都是以督军的姿态在指挥作战,但是......它让沈彤感觉不再孤单。
就像有人与她并肩作战,陪着她去打仗一样。
她摸摸桔子的脑袋,安抚着它燥动不安的情绪:“乖,别叫了,有人就要找过来了。”
雷声、风声、雨声,盖住了桔子的叫声,沈彤抱着桔子离开了松林。
她可不想在打雷的时候站在树下,可是......
她沿着来时的原路向居士寮房跑去,因为她是抱着桔子跑的,所以她跑得不快,雨水打湿了她的头发,从头顶流淌而下,遮住了她的视线,模模糊糊中,她看到有个丰满圆润的身影正向这边而来,那个身影显然是看到她了,手中一闪,便多了一把刀。
沈彤哎呀一声,掉头就跑,黑影在后面追赶,空中电闪雷鸣,两个人影在黑夜中的寺院内你追我赶。
这一次沈彤没有朝着那片松林里跑,而是跑向大殿的方向。
后面的人紧追不舍,沈彤无奈之下,只好对桔子说:“别害怕,跟着我一起跑!”
说完,她就把桔子向前一扔,几颗斗大的雨点正打在桔子的大脑门上,她喵呜一声,拔腿向前跑去。
沈彤却没有向着桔子的方向跑,她来过德音寺,她知道这里的地形。
她忽然停下脚步,转身朝着后面追来的那个老尼姑微微一笑。
第二九零章 要么你死,要么我亡
夜空亮起一道闪电,把女孩子的脸映得雪白明亮。
这是沈彤,她曾经混在人群之中,远远见过。
老尼姑毫不犹豫,陡然出手。
寒光破空而来,沈彤的瞳孔蓦的收紧,这不是普通的短刀,这是链子刀。
链子刀的另一端在老尼姑手中,收放自如。
江湖上擅使链子刀的高手少之又少,原因就是这门功夫不好练。但这却是杀人的利器,但凡用链子刀的,十之八、九都是杀手。
这个老尼姑不仅是杀手,更是死士。
死士以命相搏,要么我死,要么你亡,死士出手便是杀招。
沈彤没有转身,她直视着朝着眉心紧逼而来的链子刀,脚步猛然后退,身后的水花被她溅得飞起,她后退了十几步,链子刀收回再掷出来,步步紧逼!
忽然,沈彤转身,向着前面的雨幕奔去,老尼姑收起链子刀,丰腴的身体如同一尾箭鱼,以与她的身材完全不符的灵活,笔直地向着前面的沈彤追去。
前方的沈彤越跑越快,但是老尼姑的身法比她更快,渐渐的,她和沈彤只有一步之遥。
前面便是藏经阁了,这是德音寺的最后一个院落,平日里除了寺内高僧,很少有人会来这里,寺中香客更不会来。
老尼姑连连冷笑,沈彤不知道寺中情形,一味逃跑,却不知就要跑到藏经阁了,据她所知,藏经阁里只有一个老僧,吃住都在这里,那老僧年事已高,双耳早已失聪,和他说话都要用喊的,这样的雨夜,沈彤跑进藏经阁,就是喊人救命,也没有人能够听到。
藏经阁的院子里有两棵古树,都是一抱粗细,沈彤娇小的身影从树间一闪而过,老尼姑深提一口气,双脚生风,风驰电掣般追了过来。
大雨越下越大,沈彤的身影瞬间消失在雨幕之中,老尼姑不担心她会跑掉,沈彤跑不走的。
这两棵树都是古槐,雨水把叶片冲刷得晶莹透亮,在雨夜里泛起点点亮光,老尼姑疾驰而至,她没有停留,飞快地从树间穿过。
忽然,她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不对,那原本应是树叶上的点点亮光,不知为何却到了她的面前,而她是在树间穿过,或许是有树叶飘落......
这一切宛若电光火石,在她的脑海中一闪而过,接着,便如同那些点点亮光一起飞散开去,一起飞散的,还是她的头颅......
那星星点点的是鱼线,鱼线拉起的高度,恰好容下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从下面跑过去,只要再长高一点,就会碰上鱼线,当然,如果你只是在这里缓缓走过,可能会被鱼线割伤,却不会有性命之忧,但若是风驰电掣般飞奔而过,那就是你倒霉了。
老尼姑就是这样的倒霉鬼。
沈彤从暗处走出来,收起余下的鱼线,然后轻轻叫了一声:“桔子!”
喵的一声,一个湿漉漉的身体跳进她的怀里,不满地叫了两声,就紧缩着不肯再抬头了。
这雨大得,连猫都怕了。
沈彤摸摸它的头,低声说道:“别急,还差一个。”
黑夜中,又是一声惊雷,一个小和尚被惊醒,吓得哇的哭了出来。
睡在他旁边的慧能捂住耳朵,翻了个身。
另一个和尚被小和尚吵醒,坐起身来,喝斥道:“没被雷吵醒,倒是被你给吓醒了,明早还要干活呢,快点睡吧。”
小和尚委屈地扁扁嘴,他从背后抱住慧能,小声说道:“慧能师兄,我和你睡吧。”
慧能无奈,只好转过身来,拍拍他的后背,说道:“没事没事,打雷而已,睡吧。”
小和尚小声抽泣,却是怎么也不敢睡了。
外面起风了,一阵风把关好的窗户吹开,大雨立刻就溅了起来。
小和尚吓得缩进被子里,用被子蒙住脑袋。
慧能坐起身来,他赤着脚走到窗边,想要关上窗子。
忽然,他看到了一个人,或者可以说是一张脸,那是老尼姑的脸,大雨中,那张脸就在窗外的树杈上,双目圆瞪。
慧能猛的关上窗子,他的心怦怦直跳,幻觉,刚刚一定是幻觉。
“慧能师兄,怎么了?”背后传来小和尚怯怯的声音。
“慧能,关上窗户就快点睡吧。”另一个和尚说道。
慧能深深地呼出一口气,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只是幻觉而已,一定是刚刚那个小和尚哭闹,扰了他的清梦,让他有片刻的晕眩。
慧能重又上床,窗外传来雨点打在窗子上的声音,窗纸已经被打湿,明天要换新的了,德音寺香火鼎盛,有的是钱,自是不会吝啬僧人们用的窗纸。
慧能胡思乱想,辗转反侧却无法入眠。
旁边的小和尚在哭闹之后终于睡着,禅房里的呼噜声此起彼伏,慧能不由想起在死士营时的日子。
他刚进死士营时只有九岁,也是这样的大通铺,十几个孩子睡在一张大床上,半夜里他坐梦掉到河里,爬上来后身上湿漉漉的,早上起来才发现,原来是睡在旁边的孩子尿床了。
他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那张熟悉的脸,老尼姑的脸。
老尼姑那双不大的眼睛睁得好大,像是看到了无比惊恐的事。
是什么事令她这样害怕,是她发现什么了吗?
还有,他好像只是看到了她的脸,却没有她的身子。
她又怎么会在树杈上?
那是人头,是她的人头,把人头割下,放在树杈上,而神禅房的窗户正对着那个树杈。
所以刚刚窗子被风吹开,也不是巧合,是有人在外面推开了窗子,让他看到那颗人头。
怎么会这样呢,老尼姑武功很高,怎么会被人轻易杀死,割下脑袋?
看错了,是他看错了,白天时他见过老尼姑,睡得半梦半醒之间,他误把树杈上的什么东西看成了老尼姑的脸。
可是又有什么东西会在树杈上呢?
慧能再也忍不住了,他悄悄坐起身来,蹑手蹑脚走出了禅房。
“喵~”一声猫叫传来,慧能看到有个小小的影子在他面前跑过,那是寺里喂的野猫吧,它们不怕下雨吗?
第二九一章 我好看吗?
禅房的门口就能看到那个树杈,树杈上果然有个东西,只是黑暗之中,慧能看不清楚。
禅房的门还没有关上,慧能拿起放在门边的油布伞,向那棵大树走去.
走到近前,慧能终于看清楚了,哪里是什么人头,只是一团破布。
慧能松了口气,他就说吧,就是自己的幻觉而已。
他转身准备回去,忽然,他停下了脚步。
破布?这里怎么会有一团破布?
他再次转过身来,伸手从树杈上把那团破布取了下来。
破布在他手上松散开来,这是一件僧袍!
慧能手上一颤,僧袍掉到地上的积水中,慧能合上手中的伞迎风抖出一个剑花,沉声问道:“谁?”
喵~
又是一声猫叫。
大雨滂沱,这声猫叫夹杂在雨声之中,如果不是慧能屏心静气倾听,根本不会听到。
这件事有蹊跷,这么大的雨,哪里还有猫会跑出来?
循着猫叫的声音,慧能手中的油布伞刺了过去。雨水遮挡了视线,也混淆了眼前的事物,那里没有猫,只是一块石头。
慧能用另一只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正要转身,忽然后背上有硬物顶在那里。
他保持着前倾的身体没有动弹,沉声问道:“朋友有何贵干?”
背后传来一个稚嫩的女声:“杀你。”
“杀我?”慧能反问。
“是啊,那两个尼姑都被我杀了,现在轮到你了。”即使是电闪雷鸣中,女孩子的声音依然清悦动听。
“那你为何还不动手?”
虽然没有细看,但是慧能还是认出那件僧袍是老尼姑的。虽然都是僧袍,但是德音寺的僧袍就是普通的僧袍,而那一件却不同,料子要比普通僧袍更精良,这是那两个尼姑的僧袍,她们经常要陪着有身份的官眷颂经,因此,她们的僧袍做工精致,用料考究。
两个尼姑一个高挑,一个矮胖,所以只看僧袍的尺寸,慧能就能分辨出来,这件僧袍是老尼姑的。
老尼姑武功高强,如果不是她死了,她的僧袍是不会到了这人手中。
这人说老尼姑死了,那可能真的是死了。
但是她虽然在背后制住了他,却没有要他性命,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你比她们更怕死啊,我从她们口中是什么也问不出来的,所以留下她们的性命也没有用,还不如一刀杀了。而你不同,你不想死,你一定能把我想要的消息告诉我的,我说的对吗?”
听声音,身后的人一定是个小姑娘,她说得很开心,洋洋自得。
但是她的手上却没有停留,可能是怕慧能不相信她能把他杀死,所以她的手用了几分力气。
锋利的刀尖刺入慧能后背上的皮肉,而且还在徐徐推进。
慧能深深地吸进一口带着水珠的空气,他猛然出手,手中的油布伞像是长了眼睛,向身后挥去。
身后之人闪身避开,可是她手里的匕首却也跟着划了出去,原本只是刺进皮肉,现在却硬生生划出一个大口子,深可见骨!
慧能疼得几乎晕厥,握住雨伞的手再也没有了力气,软绵绵地垂了下来,雨伞掉到地上的积水中。
忽然,他看到一点亮光,他睁大眼睛,那不是一点,而是一根,那是一根线丝。
“这是什么?”他颤声问道。
“鱼线啊,我就是用这个割下了老尼姑的脑袋。”那人笑着说道,像是在说一件值得她骄傲的事情。
原来是用鱼线杀死的老尼姑。
“她的武功很高。”慧能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是啊,她的武功很高,我再练十年也不是她的对手,所以我使的阴招,她上当了,所以就死了。”那人很有耐心,这么好的杀人方法值得推广,可惜她能推广的受众太少了。
“你......你是死士?”慧能像是想起了什么,惊愕地瞪大了眼睛。
他知道这种杀人方法,这是用在骑士身上的。
在死士营里,教习曾经教过,他只是一时没有想到而已。
用这种方法杀人的并不多,他也没有听说过哪个死士用这种方法杀人,因为没有必要,死士更擅长刀来剑往。
“咦,被你猜到了啊,那我只能把你也一并杀死了”,那人有些遗憾,她幽幽地叹了口气,“其实我本来不想杀你的,你长得多好看啊,好看的人都不应该死,应该活着给人赏心悦目。”
原来她没有杀他,不仅是想从他嘴里问出话来,更重要的是因为他长得好看。
听声音这是一个小姑娘,小姑娘都喜欢长得好看的男子,这一点他早就知道。
不仅是小姑娘,上了年纪的女人更喜欢。
他能留在德音寺,并且拜监寺大师为师,就是因为他长得好,而德音寺的香客中以女眷居多.
他只要一个微笑,就能令那些有钱的女眷捐出大把银子。她们碍于身份,对于外男连多看一眼都不行,可他不是外男,他是僧人,女眷们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他,甚至可以和他调笑。
慧能转过身来,他的嘴边是一抹微笑,他的笑容如春花般柔软,如夏花般艳丽,有秋花的哀怨,有冬花的执拗,他练了很久,没想到有朝一日会用来救命。
一道闪电照亮了他的笑容,也让他看清了背后的人。
那是一张比他还要年轻比他还要鲜嫩的脸,他猜得没错,那是一个小姑娘,一个漂亮的小姑娘。
此时此刻,小姑娘微微张开小嘴,像所有这个年龄的小姑娘看到他的笑容时一样,傻乎乎,怯生生,她们太青涩了,她们还不懂男人,但是她们已经会看男人,也会为了男人的一朵微笑而心如撞鹿。
“我好看吗?”慧能柔声问道,他的声音也如他的笑容一样柔软缠绵,却又带着一抹任性的自信。
“好看,真的好看。”小姑娘喃喃地说道,她真的被他迷住了,这么小的女孩子,是很容易就被男人的笑容迷惑的,何况还是一个练武的女孩子,练武的女子比读书的女子更单纯,更直接。
“如果我在你的脸上刻上一朵花,你就更好看了。”小姑娘眼如春水,看着他的样子,就像看着一朵花,血花。
第二九二章 我说
然后,小姑娘伸出手来,她的手里握着匕首,匕首上滴着血,他的血。
雨水落到匕首上,把他的血冲刷得无影无踪,这又是一把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匕首了。
只是这把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匕首却是放在了男人的脸上。
匕首雪亮,更衬得男人的脸蛋如花朵般美丽。
小姑娘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搭配,她笑弯了眼睛,她的眼睛笑起来像月牙儿,说起来,她比这俊美的僧人还要好看一些,只是她太青涩了,还没有长开,也还没有美人应有的柔媚。
青涩的小姑娘笑容里多了几分羞涩,那是女孩子看到漂亮男子时的神情,想看又不敢看,越是不敢看就越是想看。
她就是。
只是她的想和不想体现在那把匕首上。
“我是在左边脸上刻花呢,还是在右边脸上刻,要不一边刻一朵,嗯,就这样说定了。”
她没有吓他,她是真的下刀去刻了,匕首锋利的刀尖刺在脸上,竟比后背上的那一刀还要疼,疼在心里。
“你要问......”慧能刚一开口,嘴角牵动刀尖下的皮肤,疼得他不得不闭上了嘴。
好在小姑娘是个怜香惜玉的好孩子,她立刻停下刻花的动作,好脾气地问道:“你想说什么?”
还真是个乖巧的小姑娘呢,慧能发誓,死士营里的那些小姑娘也就是这样了。
“我们可以好好谈谈,我不想死,也不想在脸上刻花。”慧能一口气说完,他没有给自己犹豫的机会,他不能犹豫了,他的命他的脸都在这个小妖怪手中。
“咦,你怎么不早点说呢,你早点说了,我就不用在你脸上刻花了,你看你看血都流出来了。”
小妖怪埋怨着,还不忘用匕首在他脸蛋上刮了一下,匕首上顿时便多了一层鲜血,那是慧能脸上流出来的血。
慧能只看了一眼,就几乎昏过去。
也不知这处伤重不重,会不会留下伤疤,如果脸上有疤,那比让他死掉更难受。
“没事,你别担心,大不了我在这边也来一刀,两边对称了,就更好看了。”小妖怪很认真地安慰他。
慧能大口地喘着粗气,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情绪克制下去。
“你想问什么,尽管问吧。”
小妖怪很满意,她没有吝啬自己的赞美:“像你这样知情识趣的人真是太少见了,如果多几个,我就不用杀那么多的人了。”
这不是小妖怪,这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小妖怪。
“少废话,快问,别等我反悔。”慧能闷声道。
“也是啊,如果你反悔了,我还要在你脸上刻花,或者杀了你,很麻烦,所以我开始问了啊,”她的废话很多,但是每一句都能扎到慧能的心上,把他扎得痛不欲生,“屠卫去哪里了?”
“屠卫?”慧能大吃一惊,这个小妖怪怎么知道屠卫来了?
说真的,如果他们不是屠卫亮出身份,他们三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屠卫会亲自过来,更加不会认出站在面前的人就是屠卫。
这件事只有他们三人知晓,两个尼姑已经死了,而且听小妖怪话里的意思,她并没有从她们口中问出什么,所以肯定不是她们说出去的,不是她们,难道是自己?这更不可能,在今夜之前,他从未见过这个小妖怪。
如果知道西安城里还有个这样的妖怪,他们早就动手了。
不,有一个,但也只是传说而已,他们谁也没有见过那人出手,只是得知秦王之所以没有被刺杀而死,就是因为她,而刺杀秦王的人,是死士营里的死士,整整七个人,全部败北。
“你是沈彤?”慧能试探地问道,心里却有些不确定,沈彤怎么会知道屠卫来了?她甚至不可能听说过屠卫这个名字。
“是啊,我是沈彤。”小妖怪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慧能倒吸一口冷气,问道:“你是如何得知屠卫的事?”
“咦,你这人是怎么回事,明明是我在问你,怎么变成你问我了?这样可不行,这样会让我很生气,嗯,我又想刻花了。”匕首的刀尖在慧能的脸上点来点去,像是在找合适下刀的地方。
“我说,我说!”慧能无奈地说道。
沈彤手里的匕首终于停了下来,但是却还在蠢蠢欲动,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随时随地都在准备恶作剧。
“我不知道屠卫去了哪里,以他的身份,做什么事都不用向我们汇报,但是我猜他还在西安,只是没有再来德音寺而已。”
“还在西安?你是如何得知的?”沈彤问道。
“屠户一家子护送黄氏出城的消息,就是他让人递给我们的,如果他没在西安,又怎会用最短的时间把情报及时送过来的。”慧能说道。
“原来如此啊,那我再问你第二个问题”,沈彤歪着脑袋想了想,接着问道,“你们来西安是接替高子和吗?”
“高子和?那是谁?”慧能不解。
“你不知道?那就不用管他了,你们是来接替金旺,也就是戏班子吗?你们想要混进西安的权贵之中,尤其是秦王府?”沈彤问道。
“对,我们暂时还没有明确的任务,屠卫交待我们的就是要想办法混进西安的权贵圈子,要知道那些夫人小姐们大多都是信佛的。”
当初金旺的小坤班也是抱着这个目的,那时小坤班在西安的贵妇圈子里很有名,想要请小坤班进府唱戏可不是简单的事,要提前预约。
而和尚和尼姑,更是最能接近那些夫人小姐们的人。
很多德高望重的老夫人,还会请尼姑三天两头到府上讲经。
“那欣妩呢,她在西安是做什么的?”沈彤打断了慧能的思绪。
“欣妩?那是谁?”慧能怔了怔,随即便想了起来,“你是说前两天来寺里的那个小姑娘?她不是和我们一起的。”
“我知道她不是死士营里的人,那她为何要来德音寺投奔你们?据我所知以前她也是经常来寺里的,你别说你不知道,我亲眼见过她和你说话。”沈彤说道。
第二九三章 信你还不如信我的刀
“我们来西安之前,上面交待我们,到西安后如果有人以朱砂为记,就要护她平安。半年前,我们刚到西安,她就来德音寺了。平日里有很多女香客会带面果来的,都是交给我,再由我奉到佛前。也有很多香客会在面果上用颜料加个红点,只有她的面果上的红点是用朱砂点上的,我一眼就认出来,知道她就是我们临来之前,上面交待过的那个人。”
慧能说到这里,顿了顿,他偷眼去看沈彤,沈彤正瞪着他,他只好继续说下去:“后来,每逢初一十五她都会来寺里烧香,我们看到她带来的面果,就知道她平安无事,前不久,她忽然来到德音寺,说是她被沈......被你轰出来,你要杀她,她要暂住在我们这里,我是无所谓,可是乙四不高兴,乙四就是两个尼姑中年轻的那个。她说我们隐藏在这里本就要小心翼翼,那个女孩,对,叫欣妩,如果让她住在这里,迟早会被盯上,到时就会连累所有的人,可是老尼姑是我们的头儿,她同意了,乙四虽然生气,可也只能让欣妩住下,再后来就收到屠头儿让人传来的消息,让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把黄氏带出来。”
沈彤嗯了一声,她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慧能,问道:“你是第一次出来执行任务?”
“当然不是,以前出来过一次。”慧能忙道。
“让我猜猜,上次你出来是扮成戏子?”沈彤笑嘻嘻地问道。
“不......也差不多,是......假扮成小倌儿,他们行刺的时候,我在旁边协助......”慧能低下了头。
“朗月呢,他在哪里?”沈彤忽然问道。
“朗月?”慧能一怔。
“一个小道僮。”沈彤说道。
“道僮?你是说一清道人的徒弟?”慧能说完就有些后悔,双眼滴溜溜乱转,虽是夜晚,可是离得很近,他眼底的变化全都落在了眼里。
“你敢说谎......”沈彤用匕首在慧能那吹可得破的脸蛋上蹭了蹭。
慧能张张嘴,咽了口唾沫:“他没在我们手上,但是......但是乙四查出他的下落了,只是一清道人已经死了,这个朗月也没有什么用,后来屠头儿让去抓黄氏,我们也就没有管他。”
他们之前是想利用朗月接近一清道人,一清道人是秦王府的,虽然不如那些女眷好骗,但是却比女眷们更能办事。
可是第二天他们就得到一清道人的死讯,接着欣妩便来了,屠卫又让他们去抓黄氏,一来二去,也就没人再去管这件事了。
“朗月在哪里?”沈彤沉声问道。
“就是欣妩来德音寺的前一天,孟太太的遗物送回来了,那些东西装在箱子里,打开一看,里面有个小道僮,乙四说那个小道僮肯定就是一清道人的徒弟。”
孟家?
沈彤怔了怔,随即就想起是哪一家了。
一清道人利用孟太太和孟小姐,让梅胜雪带进了宫里,秦王得知后,把孟老爷叫过来训斥一番,孟老爷便把孟太太和孟小姐留在家里的心腹全都杀了,接着孟太太在半路上暴病而亡。
可是这个抄家灭族的大祸依然是悬在孟家头顶的剑,只要梅胜雪捅出篓子,倒霉的除了秦王,还有孟家。
若说在这西安城里谁最痛恨一清道人,那么非孟家莫属。
不知是谁把朗月送到了孟家,以孟老爷杀妻的狠戾绝决,他不会放过朗月,但是他也不会把朗月轻易杀掉,他一定会好好利用这个机会。
可是又是谁把朗月装在大箱子里送进孟家的呢?
显然不是藏在德音寺里的死士们做的。
沈彤算算日子,朗月被送进孟家的时候,一清道人还没有死,他正在送往破庙的路上。
那个时候,没有人会知道不久之后一清道人就会死了,也就是说,那个时候利用朗月还能威胁到一清道人。
一清道人被带走,是她做的,或许出乎了某些人的意料,所以那些人才会把朗月送进孟家。
沈彤想通这当中的道道,再去看慧能,见慧能一脸渴望地看着她,神态之中居然还带着几分媚态。
沈彤失笑。
死士营里的死士分成三等,像那个假钟陵郡主就是第一等的死士,她们是带队的人,更是执行任务的主力;金旺和金旺媳妇,连同今天遇到的两个尼姑,就是第二等,她们是做支援的;而面前的这个慧能,就是第三等,第三等中都是少年人,小的八、九岁,大的十四五岁,武功较低,心性软弱,他们是给二等死士做配合的,执行任务对他们而言还是历练。
沈彤了解这当中的情况,所以她选择了慧能,却二话不说杀死了两个尼姑。
首先,她没有能力活捉她们,其次,即使能活捉,她们也会立刻选择自尽,也不会说出一个字,就像当初秦王府里的那些刺客而言,她亲手杀死的只有一个人,其他几个全部都是自尽,萧韧及时拦下一个,也没能从那人口中得出只言片语的口供。
因此,沈彤选择了在德音寺里看到的那个嫩生生的小和尚慧能。
慧能没有让她失望,他把他知道的事情全都说出来了。
“你把我放走吧,我知道你也是死士,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今天的事,你不说我不说,我......”
沈彤看着他,忽而一笑,接着手中的匕首便刺进了他的胸膛。
“你能轻而易举就把所有的事告诉我,也能轻而易举就把我的事告诉别人,我信你还不如信我的刀。”
沈彤拔出匕首,用雨水冲去匕首上的血,伸出手轻声叫道:“桔子!”
桔子嗖的一下就窜了出来,看看倒在水泊里的慧能,吓得喵呜一声跳进沈彤的怀里,一副它被吓坏了的做作样子。
沈彤无可奈何地给它抓抓痒,一人一猫再次消失在大雨中。
雨渐渐小了,沈彤外衣敞开,把桔子用衣裳掩住,街上的雨水没过脚踝,她有些后悔没有骑着火儿出来了,那时还没有下雨,她担心会遇到巡城的,便没有骑马。
大雨天,巡城的也偷懒了。
忽然,前面有灯光亮起,沈彤定睛一看,影影绰绰的灯火中,有一队人马正往这边走来。
我的天,真的还有巡城的!
沈彤拔腿就跑,而这个时候,那些人显然也看到了她。
“前面什么人?”
第二九四章 敲门
除非是雨水灌进脑袋里,否则谁也不想和巡城的对上。
这种感觉就像是乘风破浪从大海里游上来,没走几步,却被一个小水洼给淹死了,亏不亏,当然亏,所以大海里要拼命去博,遇到小水洼就要绕开走。
沈彤越跑越快,街道上的积水倒映着她的影子,她的人和影子连在一起,黑夜之中看不出她的身形,只能隐约看出那是一个穿着深色劲装的人。
深更半夜,这样打扮的人只能是匪盗。
马蹄踩在雨水中,溅起片片水花,沈彤如同在水泽中拼力前行的扁舟,眼看就要被追上。
这里离书院街还有很远,她跑到半路就被抓住了。
前面是个路口,沈彤甩甩脸上的雨水,她认出来了,从这里往南走就是清水巷!
清水巷?
沈彤来不及多想,双脚就不由自主往南边的路口奔去。
她能感觉到身后的马蹄声顿了一下,还听到马儿被猛然勒住缰绳发出的嘶鸣。
从这个路口向南走,被称为九巷一街,不仅有清水巷,还有秦王府,西安城里数得着的世家、官宦大多住在这里。
九巷一街有专门的人巡逻,不是这些人可以去的。
沈彤心中大喜,她差点儿忘了这些兵马是不能进入九巷一街的。
她从心里乐出花来,脚下跑得更快。
可是她高兴得太早了,刚刚跑过一条巷子口,就看到了巡逻的人。
好在这一次沈彤有了前车之鉴,没有在无拘无束地跑在积水最少的路中央,而是溜边儿跑的,所以当这队巡逻卫兵走过时,她闪身躲在一块下马石后面。
她的身量尚未长成,又是雨夜,巡逻卫兵在大路上走过时,并没有看到巷子里面蜷缩在下马石后面的她。
待到这队人走过去,沈彤立刻起身离开,她必须要快些走,这队卫兵是朝着路口的方向去的,先前发现她的那队人马肯定还在那里,会把看到她的事告诉这队卫兵,到时少不了又是一场追逐。
趁着这队人马还没有返回,她越跑越快,终于她看到了清水巷三个字。
沈彤想到没想,就跑进了清水巷。
清水巷里只有两户人家,前面的蒋双流家,后面的就是萧韧的家。
虽然下着大雨,可是这两户人家门口全都挂着玻璃罩子的气死风灯,把整条巷子照得雪亮。
正在这个时候,沈彤感觉到怀里的桔子正在挣扎。
这一路上,桔子像是知道危险一样,一直都很乖,两只前爪紧紧钩着沈彤的衣裳,像是生怕会掉到水里淹死似的。
可是现在,它使劲挥舞着钩在衣裳上的爪子,想要从沈彤怀里挣脱出来。
猫真是有灵气的小东西,已经离开这里很久了,可它只是从外衫露出的缝隙里,就能认出这里就是它被带走的地方。
沈彤小声嘟哝:“当初是你主动让我抱走的啊,我可没来强的。”
萧府大门紧闭,沈彤叩响门环。
大门敞开一条缝,刚好容下门子探出头来。
门子看到门口站着湿淋淋的黑衣人,先是吓了一跳,正要关门,忽然又揉揉眼睛,接着,他便惊喜交加地说道:“是沈姑娘啊,您怎么来了,快点进来,先在这里避避雨。”
说着,大门敞开,把沈彤让了进来。
沈彤没有想到她会轻而易举就进来,她更没想到,这个门子居然一眼就能把自己认出来。
她来过这里,可是现在她被淋得自己都快要不认识自己了。
她刚刚被请到门房里,门房里值夜的小厮立刻飞奔着去通禀。
萧韧是和那个小厮一起来的,他打着伞,身上的衣裳湿了一半,虽然披着外袍,但是衣襟还未扣好,露出里面的中衣,显然是正在睡觉,被叫醒后就匆忙赶过来了。
正在这时,外面又响起了敲门声,门子出去应门,随即大门重又关上。
门子走进门房,看看沈彤,面色迟疑。
萧韧沉声问道:“谁在敲门?”
门子忙道:“是巡防卫的焦旗官,他问......”
没等门子把话说完,萧韧的脸就沉下来了,道:“让他滚!”
门子得了吩咐,立刻出去。
萧韧没有再管这些事,他对跟在他身后跑过来的小栗子说道:“叫灶上烧热水,再煮些姜汤,让那两个婆子把客房的被褥都换成新的。””
这时,一声猫叫从沈彤身上传了出来。
接着,一个圆溜溜的小脑袋从沈彤的外衫里钻了出来。
萧韧眨眨眼睛,他早就发现沈彤身上鼓鼓囊囊,却没想到她居然藏了一只猫。
小栗子的眼睛亮了起来,不由自主地说道:“阿猫?”
“喵~”
“真的是阿猫!”
“喵~”
好吧,被偷走许久的阿猫回来了。
小栗子想要伸手去抱,可是又想起阿猫还在沈姑娘的衣裳里,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沈彤无奈,她把桔子从怀里拽出来,举到小栗子面前:“帮忙把它洗洗擦干,别让它生病了。”
桔子在这里时,就是小栗子在照顾着,桔子丢了以后,小栗子偷偷哭了好几天,现在看到桔子,他的眼泪又流出来了,担心被七少看到,连忙抱起桔子跑了出去。
萧韧错愕,他从江婆子口中知道沈家养了一只猫,可是他没有在意。
莫非这只猫就是那只猫?
不对,沈彤这身打扮,不用问也知道是去做什么了,她从家里带只猫出来?
萧韧没有去问,便亲自带着沈彤去了客房。
沈彤在浴桶里泡了半个时辰,中间她睡着了,直到肚子里咕咕直叫,她才醒过来。
这一夜,她太累了。
屋里有干净衣裳,簇新,她穿着很合适,看布料和样式,应是府里小厮新缝的衣裳。
她换好衣裳,披着半干的头发走出来,想问问有没有吃的,却见萧韧站在庑廊下面。
不知何时,雨已经停了,萧韧似是也梳洗过了,衣著整齐,穿了件湖蓝色银丝暗纹的家常袍子,乌黑的头发用银簪绾住银簪的雕花与袍子的暗纹是一样的花式,一看就是精心搭配的,脸上更是神采奕奕,没有一丝困倦,丝毫不像是半夜被叫醒的样子。
第二九五章 你的笑
“你怎么不睡觉?让她们收拾就行了。”萧韧一副他乡遇故知的意外惊喜。
沈彤:......
在门外候着的婆子连忙识趣地进屋,手脚麻利地把浴桶抬走。
“......有吃的吗?还有桔子,就是我带来的那只猫,它没有淘气吧?”沈彤问道。
“猜到你会饿,给你”,萧韧说着,把放在美人靠上的一只红漆食盒递了过来,“吃完放到门外,不用叫她们进去,你快点睡觉。”
沈彤这才看到,原来萧韧是带着食盒来的,自己一定是还没睡醒,观察力才会大大减弱,没有注意到这些的。
至于她在观察力大大减弱的情况下,还能留意到萧韧头上的簪子,那当然是女子的天性了......对,是这样的。
“谢谢”,沈彤落落大方地接过食盒,“今晚打扰你了,你也快去睡吧。”
“嗯,我这就回去。”萧韧嘴上说着,脚上却没有动。
沈彤猜到他是想让她先进去,她便拎起食盒转身往客房里走去,走到门里,她没有立刻关门,从里面探出头来,扬起笑脸:“萧韧,谢谢你。”
庑廊外挂了两盏黄铜羊皮灯,把整个庑廊映得一片晕黄。沈彤的笑脸也被笼罩在这片朦胧中,看不真切,却很灿烂,只是这灿烂一闪而过,萧韧还没有来得及看得真切,那扇雕花木门便关上了。
萧韧忽然想起很小很小的时候,父亲带着他去山上放烟花,烟花很美也很亮,但是一闪而逝,没等他看清楚,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时他还没有记事,之后很多年里,偶尔想起那夜的烟花,也是若有若无,他甚至无法确定那是自己想像的,还是真实发生过。
但那却是他对父亲仅有的记忆。
萧韧站在客房门前久久没有离去,父亲的烟花,沈彤的笑靥,一次次重合,又一次次被他强行分开。
父亲的烟花一闪而逝,刹那光华,于他却是永恒,永远定格在他的记忆中,随他成长;
而沈彤却是真实存在的,她就在他的身边,他闭上眼就能想起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她有时是抿嘴一笑,有时却又笑得傻傻的,咧着嘴,笑出一口雪白的贝齿。
他想看到她的笑,不是一闪而逝,存在于记忆深处的烟花,而是真实存在,她不高兴时他能把她逗笑,他烦恼时她笑着让他也一起开怀。
......他想总是看到她的笑,不仅仅是从小到大,还要更久,久到以他十六岁的年龄还无法想像的久远日子。
......
沈彤是被屋外的猫叫声吵醒的,一只猫在抓门,叫声时而哀怨,时而严厉,如同一个软硬兼施的主人。
沈彤用薄被蒙住头,嘴里嘟哝:“芳菲,去给桔子喂饭。”
猫的叫声还在持续,沈彤无奈:“芳菲啊......”
然后她忽然醒了,把头从被子里钻出来,看清屋里的摆设,这才想起她是在萧韧家里。
她连忙趿鞋下床,推开门,即使有庑廊,满目的阳光仍然刺得她睁不开眼。
雨过天晴,是个大晴天,院子里的青砖上看不出下雨的痕迹,昨夜的一切宛若梦中,盛夏的西安,依然干燥而炎热。
在沈彤推开门的一刹那,桔子已经钻了进来,它步态优雅地在屋里巡视一番,然后轻车熟路跳到床上,用爪子把蜷成一团的薄被掸平,舒服地躺了上去。
“桔子,别睡了,我们该回家了。”沈彤无奈地推推它。
桔子伸个懒腰,摆出一个慵懒的姿势让沈彤给它抓痒,却没有要起床的意思。
昨晚累了一夜,桔子的夜晚刚刚开始,只不过换个地方睡觉而已。
沈彤把自己那身染血的夜行衣卷好包起,还是穿着小厮的衣裳,她再次推开门,便看到迎面而来的两个婆子。
一个手里捧着洗漱的铜盆青盐,另一个则捧着一只托盘,托盘上是饭菜。
客房里没有钟,也没有滴漏,沈彤看看太阳,问道:“已经晌午了吗?”
“是啊,姑娘好眠。”婆子满脸是笑。
“七少呢?他在府里吗?”沈彤想起昨夜追上来的那个什么焦旗官,她跑到这里就不见了,巡防卫一定猜到她是进了清水巷,真是给萧韧添麻烦了。
“七少出去有一个时辰了,他临走时让婆子我转告姑娘,说是杀害一清道长的凶徒找到了,让姑娘放心。”
抓到了?
谁啊?
该不会是德音寺里的三具尸体被发现了吧?
僧人们起得早,而且这都晌午了,想来不但发现了,而且报官了,德音寺里香客云集,出了命案衙门想瞒也瞒不住,恐怕这个时候,大半个西安城都知道了。
沈彤猜得没有错,不但大半个西安城都知道德音寺里杀了人,而且大半个西安城里都知道这三个人就是杀害一清道长的凶手。
萧韧亲自向秦王禀明此事,这三个人和假钟陵县主是一伙人,而他们的背后便是后晋余孽。
秦王大吃一惊,太皇太后居然派了后晋的人来杀他,尽管他早已猜透太皇太后的心思,那次行刺一半是真的刺杀,另一半则是试探,可是堂堂太皇太后,竟然会和这些人有联系,还是令秦王愤怒不已。
萧韧道:“属下却觉得太皇太后或许并不知那些人的真正身份,她可能只是想找给她办事的人而已,后晋余党却抓住了这个机会一石二鸟,无论那次的行刺是否成功,他们都是赢家,而这一次杀死一清道长,恐怕与太皇太后应该没有关系。”
大齐边关有两条臂膀,一条是燕王,另一条是秦王。
燕王已死,如今的燕北军早已不复昔日神勇,如果那次的刺杀成功,便卸去了大齐的另一条臂膀,西秦军迟早会落到燕北军的下场。
如果刺杀没有成功,太皇太后的所作所为必将引起秦王的愤怒,如果以前是势如水火,那么现在就是一触即发,而后晋的人便能坐山观虎斗,趁机而为。
萧韧想到了,秦王也想到了,他想到更多。
“他们之所以要杀死一清,想来是灭口吧,难怪一清要派人进宫行刺太皇太后,本王......”
秦王没有说下去,他错看了一清,虽然怀疑一清有同伙,或者被人利用,可是他却没有想到,一清背后的人居然会是后晋余党。
第二九六章 替身
“属下曾听人说起过,前朝有个青江道人曾做帝师,还曾行刺过太祖皇帝,南边拥立后晋小朝廷的人中,就有青江道人的弟子。也不知一清道人和这位青江道人有没有关系。”
其实青江道人的事情并非秘密,太祖皇帝尚未登基前曾经被他刺成重伤,从此落下病根。
青江道人是真道士,一清道人却是假道士,这两人能有多少关系?萧韧在给一清道人捅刀子这件事上,毫不吝啬。
秦王若有所思:“拥立后晋小朝廷的人里,确实是有青江道人的弟子,但据本王所知,那是黔匀郡王身边的人,而一清的底细,本王也曾查过,他本是世家子弟,自幼喜欢游山玩水,四处飘泊,家里认为他离经叛道,与他渐行渐远。而且以他的年纪,也不应和青江道人有何关系,青江道人早在太祖登基之前就死了,那时一清道人还是小小孩童。不过他当年飘泊江湖,和后晋之人有所来往也是说不准的。”
萧韧目的达成,便道:“说来也巧,属下刚刚查到德音寺里的这几个人身上,他们就死了,想来是那些人担心暴露,把他们灭口了。”
秦王面沉似水,道:“那些人早年都是在南边活动,现在却屡屡西行,本王不怕他们行刺,却是担心他们和鞑子勾结。”
萧韧心头一沉,这种可能他也想到了。
“属下会继续追查。”萧韧说道。
秦王颔首:“非常之事用非常手段,不必手软。但是此事关系重大,既要避免人心惶惶动摇军心,又要避免打草惊蛇。”
“属下明白!”
萧韧出了秦王府,哪里也没去,直接回了清水巷。
沈彤该睡醒了吧。
想到沈彤,萧韧的嘴角就不由自主翘了起来。
今天一大早,他的人就送来消息,德音寺里有个小和尚被杀了,待到他到达德音寺时,德音寺又发现了两具尸体,是两个挂单的尼姑。
看了他们的致命伤,萧韧就能确定这三个人都是沈彤杀的。
除了小和尚背后多出一个并不深的伤口以外,他们都是一招致命,尤其是那个老尼姑,脑袋被齐刷刷割去,竟然不像是用刀割出来的。
再联想到昨天夜里沈彤冒雨前来,后面还有巡防卫追赶,如果这件事都不是沈彤做的,那么西安城里也太能藏龙卧虎了。
这个时候,如果还不让杀死一清道人的凶手浮出水面,那就是天理难容。
不过,能让萧韧欣喜得打从心底笑出来的,并非是找到了杀死一清道人的凶手,而是在危急时刻,沈彤来找他了。
她没有像小时候那样单打独斗,她来找他,她来让他帮她。
已过晌午,正是一天里最热的时候,可是萧韧却感觉今天的阳光格外明媚,照在身上每个毛孔都舒适无比。
萧韧回到清水巷的时候,沈彤刚刚吃过饭,婆子们把碗筷收拾出去,萧韧就来了。
“不用担心,一大早我就让大饼去书院街报信了。”萧韧说道。
这一点沈彤倒是不用担心,许安几个都是能沉得住气的,可能只有芳菲会急得团团转吧。
她也再不用担心阿娘会为自己担惊受怕了。
萧韧捕捉到她眼中一闪即逝的落寞,这世上本就不公吧,有的人千方百计从家里跑出来,只为了远离亲人的唠叨和管束,有的人千辛万苦寻找到的亲情,最后却是一场虚幻。
“彤彤,这些日子西安城里不安宁,宜宁被拘在府里没有出来,过几天就要找你玩了......还有我,我暂时不会回边关,都会留在西安,我们都是你的朋友。”
沈彤绽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笑嘻嘻地说道:“那改天我们再去一起遛马吧?”
“好啊,那就说定了。”萧韧也笑了,他喜欢看到沈彤的笑。
“对了,昨天我去找过你,芳菲说你不在。”萧韧说道。
“我知道,后来她说了,当时我们正在商议德音寺的事,对了,你找我有事吗?”沈彤问道。
萧韧点点头,把从蒋双流那里得来的消息一五一十告诉了沈彤。
沈彤怔怔一刻,萧韧还以为她在为蒋双流没有听说过姓阎的皇亲而茫然,连忙说道:“那些往事老蒋也是从蒋老太爷口中得知的,有些事他不知道也是有的,我想过了,我会想办法从龙虎卫那边打听打听,后晋小朝廷的事,没有人比他们正清楚。”
没想到沈彤却摇摇头,道:“能不能打听到都无妨,我是觉得那十三太保,还有十三小太保,你不觉得有些熟悉吗?”
“熟悉?”萧韧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十三小太保是培养出来接替十三太保的,他们都是小孩子,有男有女,而且最重要的,他们其实都是替身,也就是说每一个十三太保都有替身,那这些小太保有吗?如果只是给十三太保当替身,只要十三个小孩子就行了,可是我听蒋大将军话中的意思,倒像是有很多这种小孩子一样。”
萧韧怔了怔,仔细回忆蒋双流的话,的确像是这么回事。
以前他就听说过屠少龄这个名字,前朝哀帝时朝中一手遮天的大太监,一个被写进史书里的名字。
可是他并没有多想,他也并不知道十三太保。
直到蒋双流提起屠少龄,并且说起十三太保时,萧韧猛然想起曾经能沈彤说过的屠卫。
屠少龄是太监,他不可能有后代,但是十三太保号称都是他的干儿子,那么屠卫会不会也是十三太保之一?
昨天他急匆匆去找沈彤,便是要把这件事告诉她,但是他没有想到,令沈彤感兴趣的并不是屠少龄和屠卫的关系,而是十三太保的替身们。
“彤彤,你为什么会对那些小孩子感兴趣,你是担心他们都还活着吗?死士营就是他们建的,对吗?”萧韧忍不住问道。
关于死士营,最初是从沈彤口中得知的,后来他又听金旺提起,当他想到屠少龄和屠卫的关系时,几乎就可以确定,现在的死士营,就是从当年的十三太保发展而来。
第二九七章 换人
“彤彤,你是说朗月?”萧韧迟疑地问道。
沈彤摇摇头:“不是朗月,我是说我自己。”
萧韧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反问道:“你说你自己?”
“是啊,我是说我自己,你知道欣妩是谁吗?她是我的替身。德音寺里的三名死士均不知道她的来历,他们只是得到上边的吩咐,让他们来西安后要护她平安。”沈彤笑了笑。
萧韧没有继续再问,转身就往外走,沈彤连忙叫住他:“你去哪儿?”
“我先让人把她抓起来。”萧韧说道。
“不用,有人在盯着她,我想杀她早就杀了,我现在不想杀她,更不想把她关起来。”沈彤说着,抱起了桔子,桔子还想睡觉,嫌弃地给了她一记白眼。
“彤彤,你为何会认为她是你的替身?”萧韧还是不解。
“她一直都是我的替身啊,从小就是。我是朗月的替身,而她却是我的替身。一清道人说这是陶世遗的主意,但是我不能全信。无论这是谁的主意,他们对我这个当替身的真是看重啊,你见过给替身找替身的人吗?我在柳家湾时,她就是被养在离柳家湾不算远的野猪岭,她叫彤姐儿,直到我在野猪岭找到阿娘和她之前,她都叫彤姐儿,欣妩这个名字是我给她取的,她为此很不开心。从野猪岭到西安,她一直都在我身边。“
“我之所以要留下她,就是想知道她究竟要做什么,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了,她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做我的替身。”
“我若是死了,她便是我。”
“萧韧,我只是一个连自己亲生爹娘都不知道名字的人,我还要顶着别人的身份活着,我有什么好,值得她要顶替我?”
萧韧想说,其实我觉得你比这世人所有的人都要好,可是这话不能说......
“彤彤,一清道人用来给朗月做替身,这个我能理解;之前你们在柳家湾的时候,陶世遗又让欣妩给你做替身,我也能理解,可是这两件事连在一起,我和你一样,就不能理解了。”
的确,这两件事分开很好理解,放在一起就难以理解了。
而且就连死士营也要保护欣妩,保护她什么?保护她能顺利成为沈彤的替身吗?
沈彤和萧韧相对无言,他们实在想不出来这一切是为什么。
萧韧道:“你派谁在盯着欣妩,可靠吗?”
“你见过,就是我们铺子里的小柴,阿治派他去的。”
沈彤话音刚落,萧韧就跳了起来:“为什么要派他去,你派我府里养的大狼狗也比他可靠!”
萧韧府里有两只大狼狗,这是前阵子周铮送过来的,萧韧想把这两只狗送到慈安庄,0宜宁怕狗会咬到孩子们,蒋修杰到是想养,可是蒋夫人不答应,无奈,这两只狗还养在府里。
沈彤莫名其妙地看着萧韧,小柴是她铺子里的伙计,她的伙计是怎么惹到萧韧了?
“你被他骗过?”沈彤问道。
“没有。”萧韧下意识地把自己的手背到身后,这是他的习惯了,只要想起那只狗,他的手就会不由自主。
“你和他打过架,被他打了?”沈彤艰难地吐出最后四个字,这不会是真的吧,一定不会。
萧韧不想让沈彤再猜下去了,他打不过一只狗?笑话!
“他不姓柴,他姓萧,叫萧韫,他是萧成敦的小儿子,排行第六。”萧韧一口气说完,如愿以偿地看到了沈彤的瞠目结舌。
“你说的是真的,他是你的你的你的哥哥?”沈彤对亲戚之间的关系没有多少概念,她要好一会儿才终于理顺了这当中的丝丝缕缕。
“才不是,我是人,他是狗!”萧韧没好气地说道,话一出口,才想起面前的是沈彤,他连忙改口,“我和他不熟,但是我知道他是被萧成敦从家里轰出来的,我之所以没有告诉你,是不想你知道以后为难,我和他谁也不理谁,你不要对他委以重任,找个机会把他轰走就是了。”
沈彤哭笑不得,她充分怀疑这小哥俩小时候打过架,很可能吃亏的还是萧韧。
“那我就让阿治亲自去吧。”沈彤说道。
“不用,让大饼去,以后大饼就给你用了”,萧韧想起上次大饼把沈彤抓一清道人的事告诉了他,连忙道,“我会说他,不让他多嘴多舌。”
沈彤哈哈大笑,道:“反正他也只是在你面前多嘴多舌,我不怕的。”
这句话说者无心,听在萧韧耳中,却是心花怒放,沈彤不怕把自己的事情让他知道,她是真的不把他当成外人了吧。
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次日,小柴就回到铺子里,他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沈姑娘的姐姐是养女,和妹妹闹别扭就跑进寺院,宁可和尼姑们住在一起也不回家,所以无论是母女还是姐妹,就是要亲生的才行,收养的还是不能和亲生的相比。
想到这里,他又难过起来,自家那个老糊涂的爹,怎么就看不清这个道理呢,把他这个亲儿子轰出去,亲儿子再多也是亲的,多一个又怎么了?还能把你吃穷吗?
阿治见他心不在焉,便问道:“小柴,你是不是不舒服,要不就回去休息休息,对了,上次你请来的那位文老爷,医术当真不错,改日你给引见一下,我们去登门拜访。”
“他啊?不用登门谢他,东家若是觉得过意不去,就去他家铺子里多买几斤羊肉,他那人唯利是图,贪财得紧,还是个坑蒙拐骗的小人。”好不容易有机会,小柴恨不得在文老爷身上捅上几刀,想起白老爷和文老爷这两个老不休,每次找他要债时的嘴脸,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阿治其实是想探探文老爷的底细,却没想到小柴说了这么一大堆,他这才想起小柴是暂时住在黑记牛肉铺白家,文老爷家好像就在白家隔壁,估计是小柴曾经在文家受过委屈。
“我记得你说你欠了白家很多钱,还差多少,要不我借给你,你另外租个地方住?”阿治好心地问道。
“谢谢东家,我欠的银子不少,可是一时半刻,他们也不会把我轰出来,有不花钱还包吃包住的地方,这个便宜不沾白不沾。”小柴说道。
第二九八章 小施主
德音寺里死了人,而且还是杀害一清道人的凶手,这件事很快便传扬开来,当然,百姓们听到的消息中,除了他们是凶手以外,还有就是他们还是杀人如麻的匪患,至于是从哪里来的匪患,这些匪患又是被谁杀死的,百姓们不关心,他们只知道匪患已经死了,罪有应得。
经过短短一天,西安城里便又恢复了往日的歌舞升平,只是那些原本要到德音寺里烧香的善男信女,纷纷改去了城外的菩提寺,而在德音寺里吃斋的居士们也以这样那样的原因纷纷离开,那些在这里挂单的僧人们担心被官府盘查,比居士们走得还要快,往日里香火鼎盛的德音寺一下子就冷清起来,就连寺外摆摊的小贩们也不见了。
欣妩没有离开,她依然住在德音寺里。
听说前不久来的那个小姑娘还在,监寺大师便让人去撵,并非德音寺养不起一个人,而是现在这个时候,居士和香客们都不在了,万一这个小姑娘在寺里出点事,到时官府还是要算到德音寺头上。
来撵欣妩的是位慈眉善目的老和尚,听说寺里要让她离开,欣妩哭了,她抽抽嗒嗒地说道:“小女父母双亡,原是跟在养母身边服侍,可是现在养母去了外地,家里的姐妹嫌弃我,就把小女赶出来了,小女已经无处可去,如果寺里也不收留我,那小女只能一死了之了。”
老和尚虽然长年累月都在寺院里,可是德音寺座落在西安城里最繁华的地方,与外面的花花世界只是一墙之隔,有些事情他想不知道都难。
无家可归的小姑娘,如果不让她住在寺院里,她就只能去那种烟花之地了,对于良家女子而言,那真的还不如一死了之。
老和尚唉声叹气地回来,把欣妩的话复述给监寺大师,监寺大师正在烦着,死了的慧能就是他的弟子,官府来的人一而再再而三问他是否知道慧能的底细,恨不能直接说他与慧能是一伙的了,现在听到老和尚这样说,他立刻就更烦了,对老和尚说道:“当初那两位老尼就是说她们找不到尼庵落脚,才在寺里挂单,至于慧能,想来你也记得,他说寺院被山火所毁,他一路西行,只为求法,老衲不但信任他,同情他,这才把他收在座下,这位小施主说的话,与他们有异曲同工之嫌,你让老衲如何再信?”
老和尚想想也是,当日慧能来的时候,他也在场,他为此还流了几滴老泪,却没有想到,慧能说的那些都是假的,他在这里是为了杀人。
想到杀人,老和尚就想起慧能的死状,而且就在离发现慧能尸身不远的地方,还找到了老尼姑的脑袋。
南无阿弥陀佛,老和尚默念佛号,总算是压下了心中的恐惧,他活了一大把年纪,还是第一次看到尸体,而且还是被杀死的尸体,当时寺里很多年轻僧人都被吓哭了,有一个还给吓尿了,那三个人死得太可怕了,真是太可怕了。
这种可怕的事,发生一次,不对,是同一天里发生三次也就足够了,以后都不要再发生了。
想到这里,老和尚加快脚步,鼓足勇气又去了居士寮房。
刚刚到了居士寮房的院子,便看到那位年纪小小的女施主手里拿着和她差不多高的扫帚,正在笨拙的扫地,她扫地的样子,一看就是从来没有干过这种粗活的。
“小施主,你这里做什么?”老和尚连忙问道。
欣妩抬起哭肿了的眼睛,戚然道:“小女不想在寺里吃闲饭,小女不但会扫地,还会做针线,可以给师傅们缝缝补补,小女不求别的,只求两顿粥饭,一瓦遮头。”
一路上想好的那番话,老和尚再也说不出口了。
他再次唉声叹气地来见监寺大师,这一次他哭了,人间有疾苦,如今这疾苦就在寺内,我佛慈悲,怎能不救?
监寺大师无奈,道:“那就让她先在寺里住着吧,你要仔细盯着她,万一她有何差错,立刻让她离开。”
老和尚念声阿弥陀佛,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位小施主不用流落风尘,便无性命之忧,这便是救人了。
欣妩便在寺里住了下来,大饼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沈彤,沈彤并没有吃惊,她早就猜到欣妩不会离开西安,德音寺便是最好的栖身之所。
当替身的自是不能离原主太远。
沈彤冷笑:“欣妩,虽然我还不知道你为何要给我当替身,但是为了你,我也会好好活着。”
她不会再像前世那样,为了不连累辛五,自己舍身跳崖。
前世的辛五做了太子妃,嫁给了周铮。
即使秦王称帝后又有其他儿女,但是对他而言,原配所出的儿子永远是其他子女无法相比的,尤其是在他先后死去两个儿子之后,他对秦王妃和两个儿子有多么怀念和愧疚,对周铮就会有多么宠爱和器重。
那些看来,只要周铮不会死在秦王前面,或者辛五还没有大的过错,假以时日,她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
沈彤忽然吓了一跳,前世的辛五很可能是做了皇后?
以秦王的深思熟虑,难道没有查过辛五的底细吗?
前世的辛五八岁进入死士营,她是死士啊!
她又是如何嫁给周铮的?
秦王会让被自己寄予厚望的儿子娶一个死士吗?
而且死士营的背景还是后晋小朝廷!
再则,那时母亲已经疯了,可是她却在辛五为先人做法事的时候出现的,她们是不是在一起的?
沈彤脸色大变!
前世,辛五比她早了三天进入死士营,但是这个三天是她听欣妩说的。
她吃了寒食散,醒来时就已经在死士营里了,后来她见到了辛五,辛五说是三天前才来的。
可如果是辛五骗了她呢,而她并不知道自己来到死士营几天了,她一直都是昏迷的。
如果她和辛五是一起来的,或者是她到了以后,辛五才来的,这都有可能!
第二九九章 鞑子军
前世和今生其实是一样的,在沈彤被蓉娘带到陶家之前,她住在柳家湾,辛五住在野猪岭,她叫彤彤,辛五叫彤姐儿。
她喝下寒食散后被死士营带走,辛五也去了死士营。
这一世沈彤没有喝下寒食散,更没有进死士营,所以辛五也没去。
沈彤叮嘱大饼,其他事都可先放一放,一定要盯紧欣妩。
而这个时候,秦王府里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宜宁郡主在得知周铮要去关外,便去见了秦王,要自告奋勇代替哥哥前去。
秦王自是一口回绝。
但是宜宁郡主并不是一时冲动,更不是想要哗众取宠。
她是养在秦王妃膝下的,即使秦王以后又有了其他女儿,年纪也会比她小,在情分上与她是无法相比的。
尤其是现在,她还是秦王唯一的女儿,她没有必要去哗众取宠,她是真心实意想要代替哥哥。
父王现在只有三哥一个儿子。
于大,即使以后再有儿子,也要再等十几二十年才能成为父王的左膀右臂。
于小,父王不能再失去儿子,而她不能再失去哥哥。
三哥不能出一点差错,而她不一样,她只是一个小小的郡主,无论是鞑子,还是杨勤,他们想要的是三哥的人头,而不是她。
危急关头,三哥退无可退,而她还可以一死了之。
宜宁郡主是这样想的,她也是这样去做的。
有了在榆林的经历,加之又有了那个挥之不去的梦境,宜宁郡主越发明白父王和兄长并不是只属于她和王府的,他们属于西北,属于西北民众,属于西秦军。
他们先是王,再是太祖的子孙,最后才是她的父兄。
秦王没有一口回绝,他笑着对宜宁道:“父王知道,你是想为父王解忧,但是这件事父王还没有做决定,一旦父王有了决定,需要你出力时,父王一定会与你商议。”
虽然这就是哄女儿的话,但是宜宁郡主很高兴,她开心的对沈彤说:“父王不再把我当成小孩子了,他说会与我一起商议呢。”
沈彤笑着听着,她很喜欢现在的宜宁,但是她也知道,即使秦王同意让女儿去燕北,周铮也不会答应。
但是周铮此番去燕北凶险的确很大。
一清道人曾经提议让萧韧带领一队兵马埋伏,这主意虽然可行性很低,但是却很有必要。
再次见到萧韧的时候,沈彤问:“你去过关外,那边是什么样的?”
萧韧送过她一件狐皮斗篷,那张皮子,就是他在关外打的。
“当时关外还正乱着,燕王出事后,在京城为质的燕王世子也病死了,杨勤接管燕北军,你可能听说过燕北军麾下有一支鞑子军,他们是虎狼之师,也燕北军的主力,他们只听燕王一人调遣,杨勤根本无法调动他们。于是设了陷阱,鞑子军的主将要么死,要么就被安上了罪名,鞑子军余下的人马,死的死逃的逃,几乎一夜之间就消失无踪了。”
萧韧说到这里顿了顿,自嘲的笑笑:“那时我还小,我不相信鞑子军那么多人会一下子都没了,我猜他们一定是躲起来了,我想找到他们,为王爷所用,于是便带了几个人,悄悄去了关外。”
后果如何,沈彤也猜到了。
萧韧当然没有找到鞑子军,但是他说服了在关外开马场的鞑子平民,让他们把马场开到了西北,他还带回了屠户一家。
“关外民风彪悍,土匪很多,燕王还在时,据说没有这么多土匪。燕王死后,有很多燕北军里当兵的,逃进山里做了土匪,于是土匪越来越多,而且他们的能力,非普通土匪可比。”萧韧说道。
“鞑子军都是鞑子人吧,他们怎么会到了燕王麾下?”沈彤好奇地问道。
“太祖年间曾经打败鞑子三个部落,在关外设立了三大卫所,三大卫所所在之地便是这三个部落曾经聚集之地。鞑子是游牧民族,地盘丢了便跑去了其他地方,几年之后,又卷土重来,三大卫所不敌,而当地原本也生活着很多鞑子平民,趁着这个机会纷纷揭竿而起。太祖皇帝便派了燕王出征平复暴乱,收回了失地,这便是燕王为何关内关外都有封地的原因,而那只鞑子军便是那个时候组建的,他们当中有纯种的鞑子,还有一些人是鞑子与汉人的后代,多年战乱,塞外的鞑子和汉人全都民不聊生,他们都是孤儿,受尽苦难,燕王让他们吃上军粮,让他们不再受奴役欺负,军营就是他们的家,燕王就是他们的恩人。”
萧韧叹了口气:“长大一些我就想明白了,即使那次我找到了他们,他们也不会跟我来西北,秦王不是燕王。”
“那现在的燕北郡王呢?”沈彤问道,“他虽然是次子,但他却是燕王唯一的后人。”
“他不是燕王唯一的后人,燕王还有两个侧妃所出的女儿。但是他们和燕北君王一样,燕王死时他们都还年龄又小。从此后便被养在王府里,不见天日,担惊受怕,据说都和燕北郡王一样,性格懦弱,胆小怕事。”萧韧说道。
沈彤不胜唏嘘,昔日以骁勇彪悍著称的燕王生前永远也不会想到,在他死后,他的子女,他的军队会落到如此下场。
萧韧像是猜到沈彤正在想什么,他道:“也不能怪燕王没有未雨绸缪,他薨逝时还不到三十岁,世子十三岁,远在京城,不久也去世了。燕地苦寒,燕王妃在生下世子后,连生两子全都未足月便夭折了,现在的燕北郡王实则是第四子,并非燕王妃所出,燕王和世子薨逝时,他只有四五岁,另外两个女儿年纪更小,即使燕王生前有所安排,年幼的燕北郡王也无法与杨勤抗争,更别提杨勤身后的杨家和太皇太后。”
燕王和世子先后薨逝,王妃先失丈夫,又失去了唯一的独子,据说世子薨逝的消息,传到燕北,燕王妃一头栽倒在地上,当天夜里就去了。
第三零零章 悍将
“燕王在世的时候很凶悍吗?”沈彤有些好奇。
萧韧点点头,但是随即又道:“对于武将而言,哪有凶不凶悍一说。”
这的确是事实,武将的功勋都是建立在鲜血白骨之上。
“不过当年燕王确实为此被御史弹赅过,那时他只有十几岁,立下大功,太祖皇帝龙颜大悦,可就是这个时候却被弹赅。安昌侯李永基在朝堂上将御史弹赅之事一力揽下,太祖皇帝更不想让此事成为燕王的污点,便罚了李永基一年的俸禄,自此朝中无人再提及此事”,萧韧笑了笑,道,“我也是在军营里时听人说起的,安昌侯李永基便是从那以后,就交了兵权,他的很多老部下至今还在抱怨,但是太祖皇帝并没有亏待李家,李家虽然再也没有人建功立业,但这些年来顺风顺水,如今的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便是安昌侯世子。”
“当年是为了什么事,燕王会被御史弹赅的?”沈彤对于朝堂之事一知半解,何况还是这些陈年旧事,但是她却知道,那时燕王风头正盛,太祖皇帝恩宠有加,除非是出了大事,否则御史们不会在这个时候去撩皇帝虎须。
“燕北有个村子,名叫孙家庄,据说燕王怀疑孙家庄的人与鞑子奸细勾结,并且藏匿了受重伤的鞑子将领,便把整座村子千余人全部杀死。孙家庄并非普通村落,孙氏是燕北有名的耕读世家,祖上出过一位进士和多位举人,孙家庄里住的全部是孙家的嫡系和旁支,那次屠村,除了孙家在外地做官的子弟,其余人无论男女老少全都被杀,尸体堆成了一座山,后来被大雪覆盖,极为骇人,有人把当时的情景画了下来,在民间被反复临摹,传播甚广,一幅唤《燕王暴行图》,一幅名唤《燕北尸山雪》。”
沈彤微微吃惊,道:“你看到过那两幅画?”
萧韧笑道:“我怎会见到呢,安昌侯既然把这件事揽在身上,太祖皇帝当然不会让这种画流传于世,我也是听那些军汉们说的而已,我问过周铮,他跑去让人寻找这两幅画,结果被王爷知道了,把我们两人叫过去好一通训斥,罚我们去了咸阳营喂了一个月的马。”
沈彤道:“这就奇怪了,既然全村的人不论男女老幼都被杀光了,这两幅画又是谁画的呢?难道是根据传说画的?”
“应该是吧,孙家在燕北读书人中有些威望,门生故旧很多,想来就是那些人画的吧。”萧韧说道。
两人又感慨一番,但事不关己,很快就抛到脑后了。
但是沈彤却和萧韧一样,对那支消失无踪的鞑子军有了兴趣,只是这兴趣来得快去得也快,待到屠夫一家子回到西安,沈彤就什么兴趣也没有了。
黄氏被安置在妥善的地方,江屠户的二儿子和儿媳也住了过去,他的那个二儿媳,便是沈彤在街上遇到的,卖荷叶的俊俏媳妇。
江家父子全都是赶大车的,虽然江二一家子没在西安,可是并不影响做生意,大车有来有往,父子三人每隔几天就能碰面。
来见沈彤的是江大媳妇,她有着关外女子特有的高挑身材、浓眉大眼和大嗓门。
沈彤听她说话,被震得耳朵嗡嗡响。
“沈太太在路上时还垂头丧气的,可是到了地方安顿下来,第二天她就像没事人儿似的了,也不哭了,咱们开头还担心她会寻死觅活,可是沈太太真不是那样的人,她能吃能喝,猪肉粉条子一吃就是一大碗,对了,您猜她怎么说?”
沈彤吃惊不小,如果不是她亲自安排让屠户一家子过去,她会以为江大媳妇口中的人不是阿娘。
“阿娘怎么说?”沈彤沉声问道。
话一出口,江大媳妇就有些后悔了,她伸手就给了自己一嘴巴,说道:“沈姑娘可别不高兴了,我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话来了就不知道藏着,姑娘若是不爱听了,只管骂我。”
沈彤笑了,好听的话她听得多了,不好听的话,她也想听。
“无妨,你说吧。”沈彤说道。
江大媳妇终于压下了大嗓门,她小声说道:“沈太太说她要好好活着,要亲眼看着......看着......看着您给朗月抵命。”
虽然沈彤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可是听到这两句话,她的心还是被狠狠地刺了一下。
江大媳妇走后,沈彤坐在椅子上发呆,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感觉有人在拽她的裙子,她以为是桔子,低头一看却是芳菲。
芳菲像只小猫似的蹲在地上,看到沈彤低头看她,她立刻喵的叫了一声,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沈彤。
沈彤被她的小模样给逗笑了,伸手摸摸她的脑袋,道:“去把屋子收拾出来,明天我搬到对面屋里,你让小妹搬过来吧,以后你们两个住在这间屋里。”
芳菲先是高兴,随即又垮下脸来:“小妹肯定不答应,她要和韩无忌阿少在一起。”
沈彤道:“就说是我说的,她渐渐长大了,不能再和韩无忌阿少住在一间屋里了,她若不想来,就和韩无忌他们一起走吧。”
芳菲吐吐舌头,跳起来跑去找小妹了。
片刻后,她就把小妹拽过来了。
小妹哭丧着脸,看到沈彤就要跪下,被芳菲拉住,道:“小姐最不喜欢被人跪了,你有话就说,你们必须要走,一天也不能多留。”
沈彤愕然,她可不是这样说的啊,芳菲居然把她的话倒过来说了。
“沈姑娘,求求您了,别让我们走,阿少很爱读书,若是让我们走了,阿少就没有书读了,再说,我们还没有向您报恩呢。”
沈彤失笑,芳菲好像越来越机灵了。
“既然这样,那你就搬到我这里来,跟着芳菲帮我做事,这样阿少还可以继续去池先生那里读书。”沈彤板着脸说道。
“好啊好啊,我现在就搬过来,沈姑娘让我做什么都行。”小妹立刻破啼为笑,她甚至忘了,他们这些日子也一直在给沈彤做事。
次日,小妹就搬了过来,两个小姑娘欢天喜地布置房间,只是芳菲有点不明白,小姐为什么一定要让小妹搬过来呢?许家也不是没有空屋子啊?
第三零一章 疏离
几天后,王府里的太医来给黄氏诊平安脉,没有见到黄氏,这才得知黄氏出城小住了。
这件事情李太太是最清楚的,江婆子送太医出来的时候,刚好遇到李太太。
太医得知这位是李思南的太太,便与李太太见礼。李太太添油加醋,把沈家那位养女数落一番,又说沈太太失去了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是如何如何伤心,这才离开这处伤心地,去城外暂住。
其实李太太压根没有见到沈太太,这些全凭她自己的想像。
太医自是不疑有他,回府后就禀告了秦王。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众人虽然不知道一清道人做过什么,但是也猜到秦王和他离了心,否则一清道人的后事也不会草草了之。
一清道人死后,李思南的地位便水涨船高,他是聪明人,得之自家太太在太医面前嚼了舌头,待到秦王问起沈家养女的事时,他便从中周全,于是秦王也就没有再问,而沈家养女已经认祖归宗离开西安的事,从此便板上钉钉了。
沈彤并没把这事放在心上。黄氏和欣妩刚刚离开,她就让李太太得知了此事,便是为了以后在秦王面前有人周全,这些都是她计划好的。
她的精力放在了朗月身上。
根据刚刚得到的消息,朗月还在孟家。
最初,孟老爷是想用他来报复一清道人的,可是一清道人死了,朗月便成了一颗废子,至于究竟是谁把朗月送到孟家的,孟老爷暗中让人查过,孟太太的遗物送回来的路上,曾经因为误了时辰,在城外耽搁了一夜,想来就是那个时候被人掉包的。
孟老爷想把朗月杀掉以绝后患,但如今孟家是众矢之的,前一阵孟家已经死了很多人,这些人是杀给秦王看的,秦王自是不会让人去查这些人的死因,可是隔了这么多天,如果孟家再有死人抬出去,那就不一样了。
好在今时不同往日,一清道人已经死了,待到这件事平复下来,他再把朗月的尸体往乱葬岗一抛便行了,至于现在,朗月便成了孟老爷的出气筒。
原本多好的一局棋,女儿进宫,一跃龙门,一旦得宠,孟家便能父凭女贵扬眉吐气,可是全都被一清道人给毁了,不但赔进去孟太太和一众忠仆,还让这么多年在秦王面前得来的好印像荡然无存。
每每想及此事,孟老爷便邪火攻心,以前他只能拿家里小厮丫鬟出气,现在有了朗月,他终于可以尽情喧泄。
孟老爷是读书人,可是抽起鞭子来毫不手软,好在他毕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抽上几鞭子也就没了力气,否则朗月的小命早就跟着一清道人去了。
尽管如此,朗月身上也是旧伤未愈,新伤又起。
许安问沈彤:“要不要把人抢出来?”
沈彤想了想,道:“把他抢出来以后呢?”
许安一时无语,他并不知道朗月的真实身份,他也不知道沈彤和黄氏的真正关系,他的想法和孟老爷不谋而合,一清道人活着的时候,朗月还有点作用,如今一清道人死了,朗月就是个没用的人了,他们没有必要为了一个没用的人去冒险。
而沈彤的想法却有些矛盾。
她有很多不明白的事,这些事和朗月有关,和欣妩有关,可是他们却又没有真正参与。
她想杀了他们,可是一旦他们死了,很多事便再也无可查起了。
她对许安道:“再等等吧,既然孟老爷一时半刻不会杀死朗月,那么当初把朗月送去交给他的人,必然还会出手。”
许安会意,便加大了对孟家的监视力度,恰好前阵子孟家死了很多下人,府里人手不够,要在外面采买一批人,为了安全起见,孟老爷让管家采办的都是十来岁的小孩子。
韩无忌便在其中。
原本沈彤属意阿少,朗月没有见过阿少,阿少进去更加保险。
可是韩无忌和小妹自告奋勇,他们说阿少不能耽误功课,他们可以代替阿少去孟家。
最后沈彤让韩无忌进去,小妹的年纪太小,一旦出事,她没有自保能力。
韩无忌很高兴,他对沈彤道:“如果我死了,你们不用难过,我是报恩,我死得其所。”
沈彤微笑:“你是死得其所,可是我以后就少了一个帮手,所以你最好活着回来。”
韩无忌一怔,随即便点点头:“那我就活着回来吧。”
沈彤望着韩无忌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她常去慈安庄,慈安庄里有很多孤儿,他们当中,有的是阵亡兵士的遗孤,还有的就是出自战争中死去的寻常百姓之家,沈彤对这些孩子非常熟悉。
无论是韩无忌,还是阿少和小妹,他们和这些孩子不一样。
当初在那条小巷子里,沈彤第一次见到他们,便感觉到他们的不一样,时至今日,他们留在自己身边,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她曾经托人查过他们,可是在一个到处都是孤儿的小镇上,想要查找三个孩子的来历比登天都难。
那里有太多孤儿,他们从四面八方而来,操着不同的口音,各有各自的辛酸。
宜宁郡主身边的太监在核对孤儿们的籍贯和父兄姓名时,也曾根据韩无忌三人所说进行过核对,可是仅韩无忌的父亲韩大海这个名字,就在募兵中找到了二十几人,募兵没有军籍,名册上只有一个籍贯,而这些籍贯其实与不真实,都是征兵的人随手写上去的,在哪里募兵,籍贯便写哪里。阿少和小妹年纪幼小,他们尚未记事就成了孤儿,有人收养过他们,收养后又被遗弃,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姓氏,就连名字也是随口取的,这样一来,更是查无可查。
慈安庄里,至少有三成的孩子,是像他们三人这种情况的,因此,就连沈彤也没有理由怀疑什么。
只是,她就是感觉他们和其他孤儿不一样。
他们对她看似忠诚,实由疏离,这种疏离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他们还小,还没有学会掩饰。
第三零二章 两个
入夜,亮起了灯,两个壮仆推门进来,手脚麻利地解开绳索,把吊在梁上的人放了下来。
那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身上脸上伤痕累累,已经看不出本来模样。
壮仆把他扔在地上的干草里,少年仰面躺了好一会儿,直到有个壮仆踹了他一脚,他在强撑着爬了起来,壮仆从饭桶里舀出一碗粥,居高临下俯视着草堆里的少年:“想吃饭吗?那就学着狗的样子爬过来,快爬!”
他们是府里的粗使仆役,不但要听主子的,还要看主子身边那些有脸面的奴才们的脸色,就连大厨房里长着水桶腰的胖丫头也不给他们好脸色,也唯有在这个少年身上,他们才能感受到乐趣。
老爷心情不畅时就来对这少年抽上几鞭子,他们有样学样,打是不敢多打,少年已经伤痕累累,万一他们把他打死了,老爷不会饶了他们,所以他们也只能踹上几脚,让少年学几声狗叫。
“快爬啊,快点!”另一个壮仆喊道。
少年蠕动着身子,一点点爬到壮仆脚边,壮仆伸出脏兮兮的鞋子,在少年的脸上蹭了蹭,道:“叫声爷爷,快叫!”
少年似是早已习惯了,他抖动着嘴唇,含糊不清地叫了一声“爷爷”,两个壮仆哈哈大笑,把碗里的粥放到地上,少年立刻爬了过去,大口地喝起粥来,喝得满脸都是。
一碗粥喝完,两名壮仆却没有放过他,嬉笑道:“把碗洗了。”
少年立刻听话地伸出舌头去舔碗,像一只乖巧的小狗,把碗的里里外外舔得干干净净,他舔得仔细而满足,就像是在做一件最喜欢的事情。
壮仆终于得到了愉悦,他们临走的时候,不忘对着少年的脸,肆无忌惮地放了一个屁,哈哈大笑着走了出去。
走出这间由柴房改建的牢房,他们又变成府里最没有身份的粗使下人,干着最苦最累的活计,吃着最粗糙的食物。
牢房里重又恢复了黑暗,终于听不到壮仆们的脚步声,少年吐出一口浊气,他的双眸穿透黑夜,冷冷地望向那扇被钉住的窗子,那里有一丝光亮,那是月光,久违了的月光。
明天早晨,还会有人进来,把他吊到梁上,四肢用绳索固定起来,直到晚上才会放下来。
他早已麻木,麻木到鞭子抽到身上也不觉疼痛。
忽然,他听到有细微的咯吱声传来,他侧耳倾听,这是有人在用硬物刮门板,有人在门外!
他屏住呼吸,那个声音嘎然而止,紧接着,他听到一个有些尖细的声音:“朗月,你要坚持住,我们正在想办法救你出去。”
黑夜之中,那个声音如同从地府里传来,缥缥缈缈,直到门外恢复安静,朗月还在怀疑刚刚的那个声音,是自己的想像,还是真实传出过。
韩无忌揉揉被自己捏疼了的鼻子,苦笑地摇摇头,沈姑娘说得对,朗月不但认识他,也熟悉他的声音,好在现在是只闻声不见人,他还可以捏着鼻子应付过去,真要看到他的人,他想瞒也瞒不住了。
沈姑娘能让他混进孟府,他能找到这间牢房,并且在门处和朗月说上话,他们想把朗月救出去并非难事,但是沈姑娘说现在还不是时候,他要做的就是稳住朗月,不要寻死觅活,更不能死在孟家人手里。
自从得知那天朗月是装晕后自己逃走的,韩无忌心里就憋着一口气。朗月是在他的眼皮底下逃跑的,虽然当时他晕倒了,虽然没有人责备他,可是这件事对他而言,就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或许在沈姑娘眼里,已经把他当成没用的废物了吧。
所以这一次,他一定要来,即使冒着危险,他也要来。
更何况沈彤属意的是阿少,他不能让阿少冒险,就像在那条破巷子里,他不能让阿少死去一样。
牢房里,朗月久久地注视着紧闭的木门,那人是谁?除了师傅,这世上还有谁会来救他?
师傅已经死了,他在孟老爷用鞭子抽他的时候就知道了。
想到师傅,朗月的泪水便再也抑制不住,排山蹈海般涌了出来。
师傅怎么会死呢?
孟老爷得知师傅死后表现得气急败坏,那就说明师傅不是被孟家寻仇而死,难道是南味坊的那些人?他们还有余党?
再或者,会是沈彤?
朗月摇了摇头,连他都能从沈彤手里逃出来,更何况师傅呢。
同样的夜晚,大饼躺在一座寮房的屋顶上数着星星。
“一颗、二颗、三颗、四颗......不对,刚刚那颗好像数了,重数吧,一颗、二颗、三颗......”
忽然,几只夜鸟扑腾着翅膀腾空而起,大饼就地一滚,滚进了月亮照不到的暗影中。
一、二、三!
三条矫健的身影从夜鸟飞起的地方掠过,大饼屏住呼吸,看着他们从自己栖身的地方疾奔而过。
最角落的一间寮房里,一灯如豆,欣妩正在灯下抄着佛经。
德音寺里杀人的事已经尘埃落定,衙门的人撤出了寺里,陆陆续续又有了香客,但是德音寺里寄住的居香客,却只有欣妩一个人。
别说是香客,目前的德音寺,连挂单的僧人也容留了。
偌大的居士寮房里,只有这个小院子里亮着灯光,每到夜里,欣妩都会害怕,害怕的时候她就抄经,每天都抄到深夜。
忽然,窗外传来沙沙的声音,像是夜风吹动树叶......
欣妩的心怦怦直跳,她似是感觉到什么,哆嗦着想去把窗子关上。
可是她的手还没有触到窗棂,门外却响起了敲门声。
窗子与门只有两三步之隔,欣妩从窗子里可以看到那三条被月光拉得斜长的影子。
“谁?”她颤声问道。
“屠卫。”声音不高,但是浑厚。
欣妩松了一口气,但是单薄的身体却颤抖得如同秋末的树叶。
她让自己强作镇定,一步一步走向房门,她在门边站了好一会儿,外面的人很有耐心,没有催促,四周一片寂静,她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终于,她打开了门。
第三零三章 黑夜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站在他身边的两个人应该是他的随从。
欣妩颔首施礼,把男人让进屋里,两个随从站在门外。
进了屋,欣妩终于看清了男人的脸。
这是一张平凡普通的脸,平凡到欣妩甚至怀疑自己下一次不会认出他来。
“您真是屠先生?”欣妩的声音依然在颤抖。
屠卫微笑,他的笑容温暖宽厚,就像街边卖茶汤的大叔。
“姑娘不必怕我,老屠在姑娘面前不敢称先生,姑娘就叫我老屠便是。”
他很谦虚,而且这种谦虚并不显做作,好像他一直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欣妩的身体终于不再颤抖,屋里只有一张椅子,她请屠卫坐下,自己则站在一旁。
“先生深夜到此,可是要接我离开了吗?”
她仍然称呼他为先生,这一次屠卫并没有纠正。
“姑娘想要离开西安了吗?”
欣妩低下了头,她揉着自己的手,无措而又彷徨。
“姑娘,沈彤也会像你这般低眉垂目局促不安吗?”屠卫问道,声音依然平和,但是欣妩却被吓了一跳。
有的人就是这样,即使他笑眯眯地和你说话,也会令你心惊肉跳。
欣妩连忙垂手而立,微微挺直了腰背。
沈彤当然不会这样,从她见到沈彤的第一天起,她就没有见过沈彤有局促不安的时候。
无论何时何地,沈彤都是精神奕奕。
“她......不是。”欣妩小声说道,她想像沈彤那样说话,可是她做不到。
“既然她不是,那你便也要不是。”这话说得绕口,但是欣妩听懂了。
她吃惊地扬起了头,问道:“你让我模仿她?”
“你原本就是她的替身,何来模仿?你必须要做得和她一模一样才行。”屠卫不再和言悦色,一张平凡的脸陡然冰冷。
“我是她的替身?你也认为我是她的替身?我不是替身,我才是沈彤,我才是!”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欣妩的声音变得尖利高亢,沈彤说她是替身,现在屠卫也这样说,凭什么,他们凭什么?
“好,这样才好,你本就应该是这样!”屠卫抚掌大笑。
“你也认为我应该是这样吗?你也认为我才是真正的沈彤,对吗?”欣妩又惊又喜,她从记事起就是沈彤,是那些人说她不是。
“对,你才是真正的沈彤,你本不应如现在这般手无缚鸡之力,早在四年以前,你就应该去你该去的地方,学到一身本事,你会比她更强,更有手段。可是阴差阳错,陶世遗那个废物搞砸了所有的事,我们只好把你留在了野猪岭,留在黄氏身边,委屈你做了黄氏的养女。”
欣妩茫然,她不知道四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只记得她和阿娘,不,那不是她的阿娘,只是自称阿娘的女人,她们去了柳家湾,她听到那个女人对黄氏说:“我这女儿也才八岁,就要替您的女儿去死,以后逢到清明中元,还劳烦太太给我们娘俩儿烧点纸钱。”
她听到之后吓坏了,她不想死,于是黄氏走后,她就趁着门子打瞌睡的时候,悄悄逃走了。
直到她长大以后,她才想到,或许那日,那个女人是故意那样说的,就是想让她逃走,她不明白那女人为何会那样好心,或许是因为她们在一起生活了几年,相互有了感情吧。
可惜后来她还是被平婆子找了回来,重又送回野猪岭。
想到这些往事,欣妩冷笑:“屠先生,按您所说,当年在柳家湾,我不是去送死的了?”
屠卫哈哈大笑:“姑娘何必揣着明白装糊涂呢,如果真是想让你去送死,以你区区一个小女娃,又如何能从柳家湾逃走?”
果然和她猜想的一样,她是被故意放走的。
但是她还是猜错了,她以为是那个女人心疼她才放走她,却原来并非如此,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让她死。
“为什么要留下我的性命?”欣妩问道。
屠卫那双小而明亮的眼睛牢牢地注视着她,眼睛中有欣慰,像是终于等到她有此一问:“因为有人不让你死,你的身份远比那些人要高贵得多,他们不配让你去死。”
欣妩怔住,她不可置信地望着屠卫:“我的身份?我不是沈彤吗?”
“我们只是让你暂时先做沈彤而已,沈彤不过只是一个孤女而已,而你不同,十个沈彤也比不上你。”
“但是现在的局势,你必须要借助沈彤的身份,你不是沈彤的替身,但是将来或许有一日,你还是要成为沈彤。”
“要想成为你自己,你必须先做沈彤。”
兴奋的声音在寂静的寮房中回荡,声音并不高亢,但是欣妩的耳朵却被震得嗡嗡作响。
“我究竟是谁?”因为激动,她的声音重又变得颤抖。
屠卫站起身来,忽然撩衣跪倒......
正在这时,屠卫的眉头微动,他起身走到门边,先是侧耳倾听,接着,他猛的打开了房门。
一条黑影攸得跃起,屠卫一眼就看到原本站在门外的两名随从已经瘫倒在地上,他扬手一挥,几枚铜钱向着那条黑影打了过去。
欣妩喘着粗气,她强忍着不让自己惊叫出来,她走到随从身边,大着胆子伸手去探他的鼻息,那人还活着,只是不知为何昏倒过去了。
“这是仙人醉吗?”欣妩想起那日的仙人醉,那些人也是像这般一样昏迷不醒。
屠卫没有去追,他看了看两名随从,又凑到他们鼻端闻了闻,道:“不是仙人醉,如果我没有猜错,这应该是西域来的一种迷药。”
把那种迷药无色无味,只要吸入一点点,便能令人瞬间昏迷。
欣妩还只是小时候听照顾她的那个女人讲解过这些迷药,但是她没有见过,那日在书院街她是第一次遇到迷药,如果不是因为她不喜欢吃包子,她也中招了。
“刚刚那会是什么人?”她心有余悸,也不知那个人是否被暗器打中。
屠卫望着那个黑影消失的方向,缓缓摇了摇头。
半个时辰后,已经睡下的沈彤忽然听到敲门声,她没有惊动睡在另一间屋里的芳菲和小妹,自己出去打开了大门。
大门打开的那一刹那,大饼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第三零四章 狼焰草(两章合一)
“去请文老爷。”
“背后七枚铜钱镖,伤不见血。”
夜深人静,书院街沈家小院里灯火通明,秦王府里有太医,但这个时候不能惊动。
“咱们和文老爷不熟,不如叫上小柴?”阿治急急问道。
“来不及了,就说伤者是七少的人。”沈彤伸手在大饼腰间摸了摸,庆幸的是大饼身上有一枚秦王府的腰牌,她把腰牌交给阿治,巡城兵马全都认识这种腰牌。
大饼趴在炕上,上半身的衣裳已经除下,露出白皙的脊背,脊背上赫然七枚铜钱镖。
“这些暗器好生古怪,像是一把勺子。”芳菲端着水盆过来,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身上中了这么多的暗器。
“这是北斗七星丧门镖!”沈彤话音刚落,就听到许安兴奋的声音,“好了,醒过来了!”
大饼全凭一口气支撑到这里,大门打开的那一刹那,他便再也支持不住,晕厥过去。
沈彤凑到他身边,问道:“是屠卫?”
“屠......屠......他给......跪......跪......”只说了几个字,大饼头一歪,便人事不知。
许安试试他的鼻息,对沈彤道:“他是体力不支了,要不要把他弄醒?”
沈彤摇摇头:“让他活着。”
让他活着,就必须要保存体力。
沈彤走出堂屋,站在庑廊下面,耳边回响着大饼最后说出的那几个字。
看到这七枚铜钱镖,沈彤就已经猜到大饼是遇到了屠卫。
前世,她听人说起过,千面斩屠卫一手铜钱镖百发百中,出手便是七枚。
欣妩在德音寺里等的人就是屠卫,而大饼身上又中了七枚铜钱镖,那么伤他的人便是屠卫无疑了。
可是大饼说的“跪”又是什么意思?
屠卫跪下了?
他给谁下跪?
或者不是“跪”,而是“贵”或者“桂”?可是这样更说不通了。
半个时辰后,阿治果然请来了文老爷。
虽然是深更半夜被叫醒的,可是文老爷看不出疲态,但也并不精神,和上次看到他的时候差不多,一脸尖酸刻薄。
看到他来了,沈彤微微松了一口气。
好在萧韧把小柴的真实身份告诉了她,否则她还真不敢保证今晚能把文老爷请过来。
文老爷身边带了两个小厮,他面无表情地请所有人全都出去,沈彤带着众人默不作声地来到廊下。
路友张张嘴,想要说什么,被许安用眼色制止住。
不止是路友,所有人都是心存疑虑,他们全都认识大饼,也知道大饼是给萧韧做事的,可是今天晚上,大饼为何会忽然来到这里,而且还受了重伤。
许安在飞鱼卫多年,见过数不清的伤者,可是像这样的暗器伤,他还是头回遇到。
他有太多的疑问,但是现在显然不是问这些的时候。
月光下,沈彤目光平静,看不到波澜。
许安在心里默默叹息,和沈彤相识越久,他就越发觉得这个女孩子太不容易了。
或许就是因为活着不易,她才会喜欢把所有事情藏在心里,就像那晚死在德音寺里的三个人,许安猜到那是沈彤的手笔,可是沈彤没说,他便也没有问。
那夜,如果沈彤叫上他们同去,他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一同前往,可是沈彤还是自己去了。
在一起四年,经历了风风雨雨,沈彤对他们不会不信任,只能是不想连累他们一同送命。
许安走到沈彤面前,用轻得不能再轻的声音问道:“为什么?”
沈彤微怔,随即便明白了,她莞尔:“我若有事,你们会给我收尸,来年忌日还会给我烧纸。”
这就是她的理由吗?
她担心他们全都死了,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她担心她死后没有人会记住她?
许安想像不出,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娃在想些什么。
她不怕死,可是却怕没人给她收尸,怕没有人给她烧纸。
或许,她只是不想做孤魂野鬼吧。
许安想到不知去了哪里的沈太太黄氏,心中恻然。
也不知又过了多久,堂屋的门被打开,一个小厮端了一盆血水出来,芳菲拔着脖子看了一眼,吓了一跳:“这血怎么发黑呢?”
虽然庑廊下点了一盏马灯,可是依然不如白天明亮,芳菲眼尖,看出这盆血水是发黑的。
“有毒!”
众人大吃一惊。
他们都看到了大饼的伤,那七枚铜钱嵌在皮肉里,没有流血,也看不到红肿。
许安自言自语:“有什么毒是看不出来的?”
“狼焰草。”沈彤淡淡地说道。
“狼焰草?这是什么?”几个人异口同声,他们也算是半个江湖人,可是却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一种红色的小草,长在地穴里,不见阳光也能生长,有剧毒,能止血。”沈彤说到这里,推开屋门,走了进去。
众人怔怔一刻,不约而同看向那两扇重又关上的木门。
七枚铜钱都已取出,文老爷卷起衣袖,露出两截瘦得像麻竿似的手臂。
“谁让你进来的?”看到沈彤,文老爷没好气地说道。
“文老爷可识得此毒?”沈彤反问。
“狼焰草。”文老爷说着话,像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竹管,他拔去塞子,竹管里钻出一条小蛇,文老爷捏住小蛇,把它放在大饼的后背上。
“文老爷居然知道如何解毒,莫非以前见过这种毒?”沈彤又道。
这时,小蛇已经趴在大饼的后背上,正在噬咬伤口上翻起的皮肉。
“行了,咬一口就行了,来,到这边来,再咬一口。”文老爷尖细的声音也如毒蛇一样,引导着小蛇把七个伤口逐一咬了个遍。
“文老爷和后晋小朝廷的人打过交道?”沈彤没有放弃,继续问道。
死士营里有处地穴,经过地动,又经过山火,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地穴里长出了这种红色的小草。
后来有人查过毒经,才得知这种小草的名字。
沈彤看到大饼后背上的七枚铜钱镖时,便怀疑镖上是淬过毒的,她知道如何解毒,这在死士营里不是秘密,而且也并不难解,任何一种蛇毒都是它的解药,无非就是以毒攻毒而已,但是屠卫的七枚铜钱伤的都是要害,解毒容易,治伤却难,稍有不慎,大饼的小命就保不住了。
文老爷已经把那条小蛇收进了竹管,闻言,他转过身来,不阴不阳地说道:“小姑娘,你让人告诉我,他中的是七枚铜钱镖,伤不见血,不就是要给我提个醒儿吗?有什么暗器是伤不见血的,除非是淬过狼焰草的。否则,我也不会把我家小青带上。”
小青就是那条蛇。
“文老爷做过龙虎卫?”沈彤又问。
文老爷冷笑一声,道:“我没做过龙虎卫,可我和十三太保不是头回对上了,狼焰草这种鬼东西,就是十三太保最喜欢用的,如果没有解毒之法,我这把老骨头早就送给他们了。”
果然是十三太保。
原来早在死士营之前,十三太保就已经在那个地穴里取用狼焰草了。
沈彤在文老爷背后深施一礼:“既然如此,那就有劳文老爷了。”
文老爷没有说话,沈彤悄悄退了出去。
“沈姑娘,怎么样了?那个劳什子的什么草,文老爷能解吗?”
“大饼不会死吧?”
“文老爷有没有开方子,我现在就去抓药。”
......
沈彤微笑:“无妨,此毒已解。”
四周静了静,然后爆发出欢呼声。
大饼是个可爱的孩子,大家都很喜欢他。
一个时辰后,文老爷终于从里面走了出来:“天亮前没有断气,小命就保住了。”
许安忙道:“文老爷,您辛苦一晚上了,不如到寒舍小憩一会儿,天亮后再送您回家。”
文老爷摆摆手:“我不习惯在别人家里睡觉,现在就走,那孩子是生是死,你们不用再找我了。”
说完,他竟然一刻不留,便向门口走去,许安连忙拍拍阿治的肩膀,二人一同送文老爷回家。
可是文老爷走到门口,却突然停下脚步,他转身看向沈彤:“小姑娘,你也知道解毒之法吧。”
“我知道。”沈彤没有否认。
“哈哈哈,有意思,真有意思!”文老爷大笑着,在许安和阿治的护送下,离开了书院街。
路友抓抓蓬乱的脑袋,不解地问道:“沈姑娘,早知你会解毒,就不用请这个怪里怪气的老家伙了。”
“不,我虽然知道如何解毒,可是大饼伤得太重,即使解了毒,也不一定能保住他的性命,还是要请文老爷过来的。”
沈彤说着,便走进屋里。
芳菲和小妹早就进来了,一个正在给大饼擦拭额头的汗水,一个正在收拾文老爷留下的一室狼籍。
沈彤坐在炕沿上,看着紧闭双眼的大饼,大饼脸色苍白,已经没有了平日里的神采。
四更时分,大饼依然呼吸平顺,只是仍旧没有醒过来。
“文老爷说等到天亮还没死,那就是活过来了,现在就快要天亮了,大饼哥哥不会死了,对吧小姐?”芳菲兴奋地问道。
“嗯,大饼死不了。”沈彤也笑了。
她回到自己屋里,换上了夜行衣。
趁着天还没有大亮,她要去再探探德音寺。
今夜德音寺里一定有事。
没有人知道沈彤已经走了,路友坐在院子里等着许安他们,没一会儿就靠着柱子打起了呼噜;芳菲和小妹以为沈彤回屋睡觉去了,两个小姑娘也困了,两人商量后决定轮班,一个守着大饼,另一个趴在炕沿上睡着了。
一路之上,沈彤没有遇到巡城的,德音寺里一片寂静,沈彤轻车熟路找到居士寮房,却见黑洞洞的,连一盏灯也没有,她这才想起来,她并不知道欣妩住的是哪间房子。
她有些自责,大饼没有受伤的时候,她至少也该问清欣妩住在哪里的啊。
沈彤决定挨个房间都看一看,现在德音寺里没有挂单的僧人,寄宿的香客则只有欣妩一个人,想要找到她的房间,不用费多少功夫。
沈彤猜得没错,刚刚用了一盏茶的时间,沈彤就找到了欣妩的房子,但是却并非是她挨间去看才找到的,而是她看到了欣妩。
欣妩从一间屋子里探出头来,小心翼翼地四下张望,然后关上了窗子。
沈彤失笑,三伏天里关上窗子睡觉,欣妩是很害怕吧。
大饼既然被屠卫发现,那么屠卫是不会久留的,可是他为何没有带走欣妩呢。
沈彤很想揪住欣妩问个清楚明白,可是她不能,欣妩也不会说。
快要五更了,沈彤只好又回了书院街。
天亮的时候,大饼终于醒过来了。
“大饼,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沈彤打发芳菲和小妹去睡觉,趁着屋里没有人,低声问道。
大饼的脸色依然苍白如纸,但是正如文老爷所说,天亮前能够醒过来,那就不会死了。
“我......我看到那个......那个人......给欣......欣妩......下跪。”
欣妩住的寮房外面有屠卫的随从,大饼虽然看到屠卫进屋,可是他没敢贸然出手,因此欣妩和屠卫前面说的话,他没有听到。
他把两名随从迷晕,可是他倒挂在屋檐透过门上面的一条窄缝向里张望的时候,还是被屠卫听到了动静。大饼在屠卫开门的刹那间逃脱,好在屠卫顾着正事,没有追赶,否则重伤之下的大饼这会儿已经是个死人了。
大饼把两名随从迷晕的时候,刚好听到屠卫说道:“你要想成为你自己,你必须先做沈彤。”
接着,欣妩问:“我究竟是谁?”
然后,大饼便看到了屠卫撩衣跪倒。
屠卫的这个动作令大饼大为吃惊,以至于他在昏迷后醒后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个,只是当时他伤得太重,口齿不清,沈彤还是没能明白那几个字的意思。
现在轮到沈彤吃惊了。
对于欣妩,她早有防备,可是现在发生的一切,已经超出了她的想像,更超出了她所有的猜测。
江婆子来上工,大饼喝了几口清粥后继续睡了,沈彤则把自己关在屋里,,她的大脑中似有千头万绪,她要好好理一理这些事。
傍晚,沈彤终于从屋里走了出来。
她仰头看向头顶上被夕阳染红的一方天空,冷冷地笑了。
第三零五章 锁门庵(两章合一)
江屠户有两个儿子。
两个儿子从八、九岁就跟着爹娘做买卖,全都练就了一手剔骨割肉的好刀法。
时过境迁,来到西安以后,他们只能赶大车了。每天听着车轱辘的咯咯声,几年下来,他们觉得自己也变成车轱辘了。
因此,当萧韧让他们跟着沈彤时,他们连客套话也没说,就义无反顾地走了。
天刚蒙蒙亮,江大的大车就走在了西安城的大街上。
清晨,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挑担的,有赶着车的,有的急着出城,有的要去摆摊。
江大甩着手里的大鞭子,威风凛凛,操着一口大渣子味儿的口音唱着:“槽头牵过白龙马,刷洗刷洗备鞍龙,三黄肚带紧又紧,马要张嘴带交横......”
街上的人行色匆匆,江大的大嗓门格外嘹亮。
大车驶到书院街,清晨的书院街很热闹,放眼望去都是书院里念书的学生。或三五成群,或追逐打闹,这个时辰大多数人还没有起床,可他们却要早早到书院晨读,一日之计在于晨嘛。
江大使劲甩着鞭子,可是前面的几个小少年像是没有听到一样,依然打闹,江大嘴里骂骂咧咧:“这是哪个书院的,怎么管的学生啊,这要是我家的崽子,早就一巴掌扇茅房里去了。”
骂归骂,大车也只能慢慢悠悠跟在这些孩子们后面,江大无聊地四下观望,忽然,他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少年站在路边。小少年身上还背着书包,却不像是急着去上学的样子,手里拿着肉夹馍啃得正香。
“学生,上车,大叔送你去学堂!”江大一改刚才的大嗓门,和读书人说话,当然要客气了。
啃着肉夹馍的小少年笑弯了眼睛,手脚麻利地跳上大车,不花钱有车坐,当然开心了。
江大吸吸鼻子,真香!一只小手伸了过来,手上是个用油纸包着的肉夹馍:“车钱。”
江大接过肉夹馍,咬了一口,大车拐了一个弯,没去书院,却往相反的方向驶去。
车上的小少年回头看了看,笑着说道:“江大哥,你果然被人盯上了,你们家是不是真的很出名啊?”
江大傲然道:“沈姑娘一定没有去过关外,改日你到关外打听打听,谁敢说不知道我们江家,谁就是个棒锤!”
“嗯,看得出来,咱们刚出书院街,就被人盯上了。”
车上的小少年就是沈彤。
沈彤不明白棒锤和这事有啥关系,但是江大的话外音是懂的,屠户江家很有名,大小几个屠户也很有名,所以只要盯着屠户们,就能找到他们想要找的人。
“呸,那帮龟孙儿,老子还没到书院街时就感觉出来了,沈姑娘,说了你可能不相信,若说我这感觉啊,是真他娘的准,虽然不知道盯梢的人在哪儿,可我就能感觉出来。”江大几口就把肉夹馍吃了。
城门已经开了,江大的车顺利出城,下午时分,大车终于来到一个小小的村落里。
这个村子背靠大山,村子里只有几十户人家,兴许是村子里很少来生人,大车一进村,一群孩子就围了过来,他们有的跑在车旁,有的跟在车后,一个孩子好奇地问坐在车上的沈彤:“你们是去江二车家的吧?”
沈彤笑着说道:“你怎么知道的?”
“你们这样的大车,江二车家里也有。”孩子说道。
江二也是赶车的,孩子们见过江二赶车,现在看到又有大车进村,便猜到这是来找江二的。
“除了江二车家,还有别的大车进村吗?”沈彤问道。
“没有大车。”一个孩子说道。
“有人骑马,也是来找江二车的。”另一个孩子说道。
沈彤好奇地问道:“那他们找到江二车了吗?”
“没有,江二车的媳妇拿着菜刀把他们追出来了。”那个孩子说道。
“对,我也看到了,江二车的媳妇好凶啊!”
沈彤哈哈大笑,那些人的鼻子还真是挺灵的,居然找到了这个小村子。
江大把大车停在一户人家门前,他跳下大车进了门,只留沈彤一个人坐在车上。
片刻后,江大从门里走出来,身边还跟着一个长腿细腰的年轻媳妇。
年轻媳妇跳上大车,江大又甩起鞭子,大车咯吱咯吱地出了村。
这一次,他们却没有驶上官道,而是走上了一条羊肠小道,那媳妇坐在江大身边,不停地指指点点,她是在带路。
又走了约末半个时辰,大车停在山脚下,年轻媳妇和小少年先后下车,江大却赶着马车向另一条路上走去,那里有条小溪,溪边绿草青青,他把大车停在溪边,脱了衣裳,跳进小溪洗起澡来。
另一条路上,沈彤跟着江二媳妇走上了山路。
这里的山并不陡峭,沿着山路修了石阶,迤逦蜿蜒.
石阶到了半山腰就没有了,半山腰上有座小尼庵。
早年这里有一座寺庙,远近闻名,香火很旺,这条石阶路就是那时修的。有一年寺庙走水,整座寺庙都被烧了,连同里面的和尚也一同烧死。
几年后,一个尼姑来到这里,在寺庙原有的地方,建了一座尼庵。
尼庵建好后,尼姑却不知去了哪里,有善男信女来烧香,尼庵大门紧闭,铁将军把门,一来二去,这里便没有香火了。
尼姑偶尔会回来,住上一阵子,不知何时就又不见了。
当地人最后一次见到这尼姑,还是十年前,尼姑已经十年没有回来了,也不知是不是早已死了。
原先在这里的寺庙叫山临寺,尼姑倒也省事,用的是现成的名字,这座尼庵就叫山临庵。
当地人提起山临庵,却给改了名字,称做锁门庵。
因为常年锁门,所以就叫锁门庵。
沈彤还是第一次来这里,江二媳妇掏出钥匙,熟练地打开门上的锁头,她四下看了看,对沈彤道:“姑娘进去吧,我在外面看着。”
沈彤道:“你在这里太惹眼了,你还是先下山吧,阿娘没有武功,你不用担心我。”
江二媳妇还是有些不放心,又劝了几句,沈彤执意让她离开,无奈之下,江二媳妇只好沿着石阶下了山。
山里比西安凉爽,山路两侧是星星点点的野花,江二媳妇还年轻,正是爱俏的年纪,她没有急着下山,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采起野花来。
其实她每天都会在这条山路上走过,可是她从未留意过山上的风景,直到今天她才发现,原来草这么绿,花这么香。
年轻的媳妇漫步在山野上,开心得像个孩子。
有人从山路上走过,远远看到那苗条的身影,真是赏心悦目啊。
锁门庵没有锁门,但是从里面插上了。
庵堂里只有一座正殿,正殿里供着观音大士,沈彤在观音大士前拜了拜,便穿过正殿,正殿后面是个小院子,院子里有三间屋子。
沈彤轻咳一声,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走了出来,看到沈彤,她咦了一声,问道:“你谁啊?”
沈彤笑笑:“你是阿单吧,江二媳妇带我来的,我来看我娘。”
姑娘显然是早就得了吩咐,只嗯了一声,便对屋里喊道:“阿双,东家来了。”
话音刚落,又有一个少女从屋里出来,两人一样的高挑粗壮,一样的浓眉大眼,竟是生得一模一样。
沈彤从身上摸出一锭银子,抛给叫阿单的那个,道:“去村子里买点酒菜,今天我要和阿娘好好聚聚。”
“好哩,屋里有凉茶,东家自己倒茶喝,我们姐俩儿一会儿回来。”阿单接过银子,拉着阿双出了门。
说是一会儿回来,其实这里离最近的村子也有五六里,何况还要走山路,天黑之前能赶回来就不错了。
沈彤看看眼前的小院,院子里种了花草,收拾得很干净,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香火味道,遮去了花香。
沈彤抬步跨过门坎儿,在外面待得久了,屋里显得很暗,一个妇人坐在窗下,目光如炬,正盯着门口。
下午的阳光洒在她的头上身上,勾勒出她的轮廓,她逆光坐着,沈彤看不清她的神色,但是却能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阿娘,您还好吧?”沈彤问道。
“哼。”黄氏冷冷一笑,别过头,不再去看沈彤。
沈彤走到她面前,站了一会儿,然后便在炕沿上坐了下来。
“阿娘,我真的没有杀朗月,真的,请您相信我。”
“让我信你?你让我如何信你?我含辛茹苦把你养大,你却恩将仇报!你杀了朗月,又把我关在这里,你居心何在?”可能是沈彤平静的神情激怒了黄氏,她声音颤抖,泪水却已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那日,她被从书院街的沈家带了出来,也不知走了多久,沿途换了三处地方,直到几天以后的一个深夜,她才被带到了这里。
她只知道这里供了菩萨,却不知这是寺院还是庵堂,更不知道这是哪座山哪个镇。
每天都会有人送来新鲜的瓜果蔬菜,那对孪生姐妹会伺候她的吃喝起居,可是她们不是普通的丫鬟,她们会武功,除了伺候她,她们便用练武来打发时间。
院子里没有水井,两个丫鬟拎着盛满水的水桶从墙头上跳进跳出,黄氏问过她们是什么人,两个丫鬟笑眯眯地说道:“我们是土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
黄氏便再也不敢问了。
“阿娘,阿单和阿双把您照顾得还好吧,如果有什么不好的,您就告诉我,我会说她们的。”沈彤说道。
黄氏不再说话,她咬紧牙关,身体却气得发抖。
“阿娘,无论您信不信,我真的没杀朗月。虽然您不是我的亲娘,可是朗月却是您的亲生骨肉,我又怎会做出让您伤心的事呢。”沈彤说到这里,低下了头,她咬着嘴唇,再也说不下去了。
忽然,黄氏站起身来,她走到沈彤面前,一把抓住了沈彤的手臂,也不知她是哪里来的力气,把沈彤硬生生地拽了起来。
“你说你没有杀死朗月,那你跟我到菩萨面前起誓,如果是你把朗月杀了,那就肠穿肚烂,死后不得超生,你敢吗?”
寂静的庵堂里,黄氏的声音格外尖利,窗子敞开着,几只山鸟受到惊吓,拍着翅膀,扑簌簌地飞走了。
沈彤低头看着黄氏抓在她胳膊上的手,也没有多少日子,黄氏原本纤细白皙的手变得枯黄干燥,手背上泛起青筋。
“阿娘,我不用起誓,我能证明我没有杀死您的亲生儿子,沈家真正的遗孤。”她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很用力,似是在忍受着锥心的痛楚。
“你能证明?难道你把朗月带来了?”黄氏的眸子中闪过一抹狂喜。
沈彤摇摇头:“没有,我没有把他带来,但是我知道他在哪里,而且我更知道他还活着。”
“在哪里,他在哪里,你快说,你快说啊!”黄氏说到后来,已是声嘶力竭。
“我在孟家。一清道人让刺客跟着秀女混进宫里,那名秀女就是孟家小姐,为了这件事,孟太太已经死了,可是孟家还是背了祸事,孟老爷恨透了一清道人,只是一清道人死了,他便只能报复到朗月身上。朗月从我手里逃走以后,辗转到了孟家,如今孟老爷把他关起来了。”
沈彤说得很快,这是她不想说却又不得不说的事,她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终于才把这番话说出来。
“他在孟家?孟家?孟家会如何对他,他们会不会杀了他,会不会......”抓在沈彤胳膊上的手无力垂落,黄氏后退了几步,颓然坐在炕沿上。
窗外有微不可闻的声音,像是风,又像是鸟,但是屋里的两个人显然没有听到。
“孟老爷是个心狠之人,为了灭口,他把家里的仆妇杀得杀卖得卖,那些在孟家几十年的家生子,说杀就杀了,毫不留情。”沈彤叹了口气,孟家惹下的是抄家灭门的灾祸,别说是杀几个人,就是把所有的知情人全都杀光,对于孟家而言也是值得的。
更何况是朗月呢,一个孩子而已。
“阿娘,不是我不去救他,是我不敢,我不敢啊。”沈彤哀哀说道。
第三零六章 来世只做路人
屋内又恢复了寂静,沈彤默然不语,她的鼻子微微发酸,她下意识地摸了摸,忽然她想起很多年前在老龙王庙见到屠卫的时候,屠卫说她有个沈家人的鼻子。
原来擅于易容的屠卫也有走眼的时候啊。
“彤彤......”
一声久违了的呼唤,熟悉而又......陌生。
沈彤抬起头,茫然若失。
前世万箭穿心的那一刻,她也听到了这声呼唤......永远也没有人会知道,曾经的她为了这声呼唤,甘愿赴汤蹈火,九死一生。
“彤彤。”
黄氏再次叫出她的名字,沈彤终于缓过神来,她牵牵嘴角,却没有挤出笑容。
黄氏走到她的面前,忽然直挺挺地跪了下去!
饶是沈彤冷静,也吓了一跳。
“阿娘,您这是......”她伸手去扶,却对上黄氏目光坚定的眸子,“阿娘,您快起来。”
“彤彤,阿娘有一事相求,你若是不答应,阿娘就不起来。”
沈彤叹了口气,缓缓跪下:“阿娘,您说吧。”
“你先答应阿娘。”
“如果阿娘想让我去救朗月,那我不能答应,即使我答应也办不到。”
“彤彤,一清道长已经不在人世了,阿娘只能求你了,无论如何,沈家于你也有养育之恩,你不能见死不救,恩将仇报。”
“那欣妩呢,她也是您的养女,您为何不去求她?”沈彤索性站起身来,透过敞开的窗子,能看到院子里种的蜀葵,五颜六色,开得绚烂,“阿娘,其实我和欣妩、朗月一样,都是只有十二岁,您的儿子是人,欣妩是人,我也是血肉之躯的人,我会受伤,我会被人杀死。”
“可是你和他们不一样,我对你有哺育之恩,而朗月尽管是我的亲生骨肉,我却没有抚养过她,至于欣妩,她只是陶世遗给你找来的替身而已,她小小年纪就被养在小山村里,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你不该有愧于她吗?”
沈彤笑着摇摇头,母亲不愧是出自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说得头头是道。
原来她居然是三人当中最幸福的那一个呢。
她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样物件儿,俯身递到黄氏面前:“阿娘,这是您给我缝的布娃娃,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身无长物,只有这个布娃娃。陶家走水,我在陶家的废墟上遇到了陶世遗的长子陶颂之,他假死藏起来,却不惜冒险跑回来,我初时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我把他抓住揍了一顿,他才告诉我,他是回来找这只布娃娃的。”
“什么?颂之还活着?”黄氏显然是吃了一惊,她以为陶世遗的两个儿子全都死了,没想到陶颂之竟然还活着。
“不但陶颂之活着,就连陶赋之也没有死。我那位陶表舅擅长找替身,他能给我找来欣妩,当然也会给自家儿子准备替身的。说起来还要谢谢他,否则我都忘了自己的布娃娃落在了陶家。”
沈彤长长地叹了口气:“阿娘,这些年来我把这只布娃娃当宝贝似的珍藏着,如今这东西也该还给您了,小时候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能记住的也只有这只布娃娃了,但是您对我的恩情我会还的,虽然我救不出朗月,但是我会奉您终老。”
说到这里,沈彤忽然凑到黄氏耳边,用只有她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朗月是死是活关我何干?但是他若死了,我会看在阿娘的面子上给他找块草席裹起来扔到乱葬岗。”
“你说什么,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畜牲!你......”沈彤话音刚落,黄氏就尖声咒骂起来。
沈彤微微一笑,也用足能传到院子里的声音说道:“阿娘,难道我要给您养老也错了吗?既然如此,我......”
没等她说完,黄氏就站起身来朝她扑了过来,沈彤踉跄着躲闪,从屋里退到屋外,黄氏顺手抄起什么砸了过来,沈彤伸手挡住自己的头,那物件落到地上,咣啷一声,原来竟然是把黄铜剪刀。
沈彤吓了跑到院子正中,若不是她躲得快,这剪刀就刺到她脸上了。
“阿娘,您怎么......”
“滚!畜牲,你给我滚!”黄氏声嘶力竭。
沈彤的鼻子又开始发酸了,她揉揉自己的鼻子,使劲跺了跺脚,然后掉头跑出了锁门庵。
她一路狂奔,在半山腰看到了还在采野花的江二媳妇,见她来了,江二媳妇夸张地喊道:“沈姑娘,您这是怎么了?”
“快走,送我回西安,这地方我再也不来了!”
沈彤边说边跑,江二媳妇只好也跑着追上,两个人在山脚下找到江大的大车,二话不说上了大车就让江大回西安。
大车拐上来时的小路,沈彤忽然转过头望向半山腰上的小小庵堂,再见了,阿娘,若是还有来生,我们就做路人吧。
车轮咯咯吱吱,如同转不尽的年轮,走向不可知的前方。
大车走出半里多地,沈彤才问道:“几个人?”
江二媳妇笑道:“第一拨两个人,第二拨四个人,看到咱们走了,第三拨也该到了吧,就是不知道有几个人。”
“五个!”江大接过话茬儿,接着又咧开嘴笑了起来,“关内倒是也挺有意思啊,咱们在关外时和人动手,要么是鞑子,要么是官兵,再要么就是土匪了,那时候哪里见过死士啊,上次咱们来的路上交手的那两个,本想抓个活的,可是那两人上一刀还是来砍咱们,下一刀就抹了脖子,说死就死,宁可死了也不让咱们抓住,啧啧,他奶奶的,真他娘的爽啊!”
江二媳妇撇撇嘴,没好气地说道:“爽个屁!你们爷几个把人逼死了,还不是我和大嫂替你们收拾?你们去喝小酒,我们又是剃肉又是剁馅,忙活到半夜。”
沈彤捂住嘴,强忍着没让自己吐出来。
活了两世,她虽然称不上杀人如麻,可是在她手里死的人也不少,但是和这一家子比起来......
“天色不早了,沈姑娘您还是来我家吃过饭再回西安吧,您也尝尝我的手艺。”江二媳妇热情邀约。
沈彤干笑:“不用了不用了,免得让人起疑,我还是连夜赶回去吧。”
但是今天确实是不能在天黑前回到西安了,沈彤不是挑剔的人,夜幕降临时,她和江大投宿在大车店里。
两人刚刚住下,锁门庵的消息就送到了。
“沈姑娘,消息来了,阿单和阿双回去的时候,沈太太已经不见了,只捡到沈太太的一只鞋。”
第三零七章 有请
沈彤没有回西安。
她在大车店里住了三天,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什么都没有去做。
......
就在距离大车店百里之外,黄氏忐忑不安地坐在角落里。
她是快天亮时被带到这里的。
昨天沈彤刚刚离开,便闯进来几个蒙面人,接着她便人事不知,醒来时便到了这间屋子。
屋子简陋,让她想起当年在野猪岭,她和欣妩相依为命的时候。
那时她住的地方也是这般简陋,平婆子抢走了她的金银细软,对她呼三喝四。无数个黑夜,她抱着欣妩蜷缩在角落里,一点点声响,就会让她们心惊胆战。
曾经她以为这辈子就是这样了,她不会见到朗月,她也看不到沈家平反昭雪的那一刻。
直到那个孩子来了。
她永远也不会想到,那孩子竟然找来了。
她更没有想到,那孩子带着她和欣妩到了西安,而朗月就在西安。
黄氏的泪水夺眶而出,沈彤说是孟家抓走了朗月,沈彤还说孟家人恨透了一清道人,所以孟家不会放过朗月。
黄氏张开嘴大口喘息,如同一条离岸的鱼。
正在这时,有轻微的声音传来,那扇紧闭的门正在徐徐打开。
黄氏怔了怔,用衣袖抹干脸上的泪水,聚精会神地看着那扇门。
门开了,先是走进两个黑衣人,他们都是一样的修长笔直,如同两支长矛。
接着,又走进一个人,这竟然是个白白胖胖的胖子。
胖子笑容可掬,和蔼可亲,看到黄氏时就像看到了久别的亲人。
可是他的声音还是出卖了他。
他的声音虽然温柔,可是却令人背脊生寒。
黄氏惊恐地看着他,身体不由自主缩进墙角。
“沈太太,不用害怕,今日我请沈太太前来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给沈太太提供一份安逸的生活而已。”
“你是什么人?”黄氏警惕地问道。
“在下姓屠,单名一个卫字。说起来在下祖上和沈首辅还有些渊源。沈首辅是大晋宝真二十七年的举人,那一年的乡试闹出了漏题的丑闻,朝廷只得于三个月后二次乡试,而家父便是二次乡试的总督考。沈首辅是那年的解元,备受厚望,若非他后来离京去投奔大齐太祖,说不定次年便蟾宫折桂,高中状元了。”胖子娓娓道来,似是好友在道家常。
黄氏却已脸上变色,她声音发抖,问道:“你姓屠,你是屠少龄的后人?”
胖子哈哈大笑:“沈太太不愧是出身名门,屠某短短几句话,沈太太便识得了屠某的出身。不错,家父正是大晋钦差总督东厂厂公,沈太太,您虽不是沈家宗妇,但是令祖和令尊两位黄大人与沈首辅同朝为官多年,想来也知道当年沈首辅曾经拜家父为座师的往事吧。”
黄氏的身体抖如筛糠,她的确知道这件事,但是祖父和父亲全都让她三缄其口,连她自己也已经快要忘记了。
据说沈毅初入内阁之时,便曾因此事被御史弹劾,虽然此事最终被压下去了,但是这也成了沈毅仕途上的污点,后来他位高权重,这件事也就无人再提了。
“你胡说,屠少龄是个太监,哪里来的儿子?”黄氏大着胆子说道。
“哈哈哈,沈太太先有沈彤,后有欣妩姑娘,家父有子承欢膝下何怪之有?”屠卫反问。
黄氏明白了,原来屠卫是屠少龄的养子。屠少龄不是普通的太监,当时百姓们称他为屠千岁,据说两位皇子也要怵他几分。这样权倾朝野的一个人,有几个养子是很正常的。
但是她忽然又意识到了一件事,她吓了一跳,不可置信地看向屠卫:“你胡说的,沈彤是我亲生女儿,是亲生的,她是亲生的,亲生的,亲生的!”
最后一句话,黄氏声嘶力竭,像是生怕屠卫不肯相信一样,一遍遍地加深。
“好好好,如沈太太所言,沈彤是您亲生的,那么朗月一定是和您和沈家都没有半丝关系的了,是死是活无关紧要,对吗?”屠卫的声音更加温柔。
“不,不是......”陡然听到朗月的名字,黄氏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嘴,怔怔地看着眼前这张好似汤圆似的胖脸。
太可怕了,这个人太可怕了,他不但知道沈彤不是自己亲生的,他还知道朗月。
电光火石间,黄氏想到了什么,她的脸色更加苍白。
是了,她和沈彤吵架的时候,这些人一定藏在外面偷听,所以沈彤刚走,他们就把她抓走了。
“你们这些小人!有沈彤在的时候,你们不敢出来,趁着沈彤不在,你们就来抓我!”
“啧啧”,屠卫笑着摇摇头,“沈太太,你是个有福的,不知从哪里抱来的女儿,小小年纪就百般手段,上面有秦王和郡主护着她,下面还有江湖上大名鼎鼎的江家供她差遣,若非你们母女闹翻,屠某想要请沈太太来此一聚也是难上加难啊。”
何止如此,屠卫派出几拨人马也没有查到黄氏的藏身之处,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沈彤竟把黄氏藏在锁门庵里。
锁门庵依然锁门,只是里面住了人而已。
他们只盯住了江二夫妻,却没有想到黄氏并没有和他们在一起,江二夫妻只是障眼法而已。
如同一盆冷水泼在黄氏的头上,过了好半天,她才缓过神来。
“你们把我抓来做什么,我只是个孤苦妇人。”
“沈太太,你的确是孤苦妇人,可是你教导有方,想出了一个好女儿啊。”
“你既然是屠少龄的儿子,那就是前朝的反贼了,那你们去找沈彤啊,她和宜宁郡主是手帕交。”黄氏的心怦怦直跳,她隐隐地感觉到屠卫定然是和后晋小朝廷有关系,可是黄氏却想不通屠卫明知沈彤只是养女,为何还要提起她。
“不用,沈太太的女儿就在这里,你马上就能和她相见,母女团聚,至于那个沈彤,不过就是你在逃亡途中短暂抚养过的一个孤女而已,而你的亲生女儿另有其人。”
黄氏闻言怔住,屠卫是什么意思?
屠卫双眼含笑,深深地看她一眼,然后他扬起手掌拍了三下,对两名随从道:“有请沈大小姐。”
第三零八章 母慈女孝
木门再次打开,一个人娉娉婷婷走了进来。
黄氏惊愕地望着进来的人,双唇抖动得说不出话来。
来人走到黄氏面前,姗姗跪了下去:“阿娘,女儿终于又见到您了。”
“阿妩?怎么是你?”黄氏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她呆怔着,好一会儿才说出这几个字。
“阿娘,当然是我啊,我是您的女儿,书院街的人都知道,我是沈家大姑娘。”欣妩眼中噙满泪水,她是沈家女儿,她从小就是!而现在,她必须要做沈家的女儿,只有把沈家女儿做好了,她才能成为她自己。
欣妩抱住黄氏的腿,泣不成声。
黄氏心下恻然,论亲厚,沈彤两三个月时就跟着她了,欣妩比沈彤足足晚了八年,可是论情份,欣妩才更像是她养大的女儿,而沈彤......越来越陌生了。
沈彤从小就倔强,有一次陶世遗带着陶颂之过来,陶世遗给沈彤带来一只漂亮的蝴蝶风筝,可是沈彤却更喜欢另外那只老鹰风筝,陶世遗就把老鹰风筝给了沈彤,而那只老鹰风筝,原本应该是陶颂之的。
事后,黄氏让沈彤在院子里罚跪,那天忽然下起了大雨,黄氏撑着伞走到院子里,看着跪在雨中的小小人儿,黄氏道:“你知错了吗?”
沈彤摇头:“表哥若是也喜欢那只风筝,他可以不给我呀,可是表舅给我时,他也没有拦着呀,说明他本来也不喜欢呀,他不喜欢的东西,表舅送给我了,我没有错呀。”
于是那天沈彤便一直跪在大雨中,那场雨下了半个时辰就停了,雨过天晴,沈彤还在跪着,最后黄氏无奈,让蓉娘把已经站不起来的沈彤抱到屋里,那个时候,沈彤身上被大雨淋得透湿的衣裳已经晒干了,可是她由始至终也没有认错。
那年她才六岁。
当年一清道人把沈彤交给她时,曾经再三叮嘱她,让她对这个孩子严加管教,她自觉已经这样做了,可惜到了最后,沈彤还是长成了她不希望看到的样子。
每每想起这些往事,黄氏就会想,如果沈彤能像欣妩,柔顺可爱,心无城府,善解人意,那该有多好。
“好孩子,这些日子你在哪里?彤......她有没有难为你?阿娘真是糊涂了,她一直都不喜欢你的,你受了很多苦吧。”
“阿娘”,欣妩抬起巴掌大的小脸,泪眼婆娑,“妹妹说不想见到我,她说如果再看到我,她就会杀了我,我害怕,天大地大,我无处可去,好在德音寺的师傅们收留了我,这些日子我住在德音寺,帮着师傅们打扫寺院,换来一瓦遮头。”
“德音寺?阿弥陀佛,善有善报。”黄氏双手合什,这一两年里,欣妩每逢初一十五都会去德音寺烧香,就连供在佛前的素果,也是欣妩亲手做的。
“啪,啪。”
忽然,两声轻脆的拍掌声传来,黄氏和欣妩不由自主抬头去看。
屠卫抚掌赞叹,还用帕子拭拭眼角:“好一幅母慈女孝的动人画卷啊,此时若有画师在此做画就好了,屠某飘泊半生,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亲伦之乐啊,沈太太贤惠明达,有孟母之风,沈小姐秀外慧中,孝感动天,此情此景,堪比古人先贤啊!”
闻言,欣妩泪盈于睫,把自己的脸颊贴到黄氏膝上,如同一只刚刚受过惊吓的小猫,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主人。
而黄氏心里却猛的一震,她想起就在刚刚,屠卫说过的那番话。
屠卫说,她的亲生女儿就在这里。
难道......
屠卫再次用帕子擦拭眼角,今天的场面太令他感动了。
放下帕子,屠卫白白胖胖的脸上浮现出忧喜参半的神情。
“沈太太,恭喜你们母女团聚,沈太太终于认回了亲生女儿,沈小姐也终于回到母亲身边,可惜沈太太口中的那个朗月......”
没等屠卫把话说完,黄氏便急急问道:“朗月怎么了?你快说!”
屠卫微微一笑:“沈太太,屠某要先问问你,朗月和你是什么关系?”
黄氏愕然,嘴角翕翕,好一会儿她才说道:“朗月和我没有关系,他是一清道长的徒弟,一清道长和先夫曾有几面之缘。”
“很好,那么屠某再问问沈太太,你的亲生骨肉在哪里?”屠卫再问。
“在......”黄氏垂眸,却正好对上欣妩满怀期待的目光,她咬咬牙,猛然抬起头来,直视着面前的屠卫,“谁给我当女儿都行,但是你们要把朗月从孟家救出来,你们要保证朗月性命无忧,你们要保证能为沈家平反昭雪,你们要保证朗月拿回他应有的一切!”
“好,很好,这就是为母则刚吧,沈太太真是普天之下最好的母亲,可惜沈彤不知感恩,所以沈太太就当没有过这个人吧,至于你说的这些条件,屠某答应你便是。”
屠卫依然还是那副和蔼可亲的样子,黄氏却霍的站了起来,趴在她膝上的欣妩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带得险些摔倒在地。
“你说的是真的?”黄氏一字一句地问道。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屠卫收起了笑眯眯的神情,正色而严肃。
“我要如何信你?”黄氏问道。
屠卫摸摸下巴,像是在考虑这个问题,忽然,他又笑了:“沈太太,现在除了我们,还有人能帮你救出朗月吗?”
黄氏一怔,茫然地摇摇头。
没有人了,不会再有别人肯出手了,她曾经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沈彤却不肯答应。
可是她明明知道,沈彤是有能力救出朗月的。
孟家只是普通的书香门第,即使有护院,也比不上沈彤和她身边的许安几人,沈彤都能助宜宁郡主护住整个榆林城,她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何况区区孟家?
沈彤是不想救。
“没有人能救他了。”黄氏说道。
“这就对了,沈太太,既然除了屠某以外,没人能救朗月,那沈太太对屠某,还有质疑的权力吗?没有,沈太太,你要看清形势,看清自身的处境,你是聪明人,不是吗?”
第三零九章 自由
黄氏默然,她忽然发现,此时此刻,无论是她,还是朗月,都已经变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不,她还留有后手,只是那后手还不能拿出来,现在还没到最危急的时刻,屠卫还有求于她。
良久,黄氏点点头:“好,那我就信你一回。”
屠卫抚掌赞叹:“沈太太出身仕林,却有巾帼之风,果敢冷静,运筹帷幄,难怪能培养出沈彤那样的女儿。”
“不,屠先生,你说错了,我的亲生女儿只有欣妩,昔日我被奸兄陶世遗所迫,不得不将沈彤认做亲生,却委屈自己的骨肉做了养女,如今我们母女终于团聚了。”
一室寂静,说这番话时,黄氏初时还有忐忑,可是她越说越沉稳,说到后来已是振振有辞,侃侃而谈。
所以这世上就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做的,为了自己,为了朗月,她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屠卫哈哈大笑,他上前一步,深施一礼。
黄氏还以为屠卫是对自己施礼,她正诧异屠卫这一礼有何目的,却听屠卫说道:“屠某恭喜沈小姐正名,母女团聚,富贵荣华。”
黄氏一怔,让屠卫施礼的人不是自己,而是欣妩。
欣妩微微扬头,嘴角浮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屠先生不必客气,我们母女以后还要有劳屠先生,屠先生辛苦。”
“不辛苦不辛苦,能为沈太太和沈小姐效劳,屠某三生有幸。”
......
大车店里,沈彤从炕上坐起身来,窗外天光大亮,这是第四天了。
大车店里没有人侍候,沈彤到外面的井里打了水,梳洗一番,找到了正在树荫下和几个车把式吹牛皮的江大:“准备准备,今天该回城了。”
刚刚还在云山雾罩的江大,一下子就跳了起来,他伸个懒腰,甩甩头上的汗珠子,笑道:“终于能走了,这几天都快要憋死老子了。”
说完,他才又想起什么,朝着自己的嘴巴就是一巴掌,对沈彤说道:“沈姑娘别见怪,我是粗人。”
沈彤微笑:“无妨。”
一个时辰后,西安城里的消息便传来了。
来的人是阿治。
“昨天夜里孟家走水,孟老爷被烧死,朗月被人救走了。”
“韩无忌没事吧?”沈彤问道。
“没事,他看到朗月被人救走后,才离开的。”阿治说道。
“城里有何动静?”沈彤又问。
“平静如常,孟老爷虽然烧死了,但是同一房头的亲戚都没事,有人主持大局,仵作验过,孟老爷确是烧死无疑,孟家正在筹办丧事。”阿治道。
沈彤笑道:“既是如此,那我们就回去吧。”
下午时分,沈彤回到了西安。
芳菲和小妹悉心照顾,大饼的伤势已经好转,沈彤回来的时候,他正坐在炕上和两个小姑娘逗闷子。
韩无忌则陪着阿少去池先生那里上课了,这些日子,阿少的功课一天也没有落下。
沈彤赦然,自从她得知自己的身世之后,就没有再去上学了。
傍晚时分,萧韧来了。
“彤彤,下一步你要怎么做?”
沈彤抿嘴笑了:“当然是做我自己。”
“做你自己?”萧韧似是明白,又似是不明白。
沈彤看着他,眸光灵动:“你应该知道我是为何会来西安的吧。”
萧韧也笑了,他还没有笨到以为沈彤真是被他骗来的:“西安对你们而言是安全之地,无论是杨家还是飞鱼卫,他们的手都伸不进西安。”
“是啊,我想给阿娘一个安稳的家,我们母女不用提心吊胆东躲西藏,许安他们也能在西安落脚,而我可以在此地茁壮成长。”
萧韧无语,茁壮成长?
这小丫头该不会想要离开西安了吧?
“可你现在也没有长大啊。”萧韧无奈地说道。
“说句不好听的,以前我是逃到西安的,可是现在我不用逃啦,我不是沈家满门抄斩的落网之鱼,我只是一颗无关紧要的小棋子,而现在我这颗小棋子已经成了废棋,我没用了,无论是飞鱼卫还是杨家,都不会兴师动众来抓我了,就连秦王爷,也不会因为我是沈家人,而对我特别关照了,萧韧,我自由了。”
她自由了。
她再也不用背负什么,活了两世,她终于自由。
“可是沈太太会认回朗月吗?”萧韧有些担忧。
“我说我自由了,并非是阿娘要认回朗月,而是阿娘会找到她的亲生女儿,当然,她的亲生女儿不会再是我了。很快,我的身份就要被揭开了。萧韧,我是不是要改名啊,你说我姓什么好?”
萧韧一头雾水,他能理解黄氏不认回朗月,可是却不明白黄氏为何还会找到亲生女儿,难道除了沈彤,她还有另一个女儿?
对了,她的确还有一个女儿。
“你是说欣妩?”萧韧正然
“宵禁了,你要陪我去个地方。”沈彤笑眯眯地说道。
“你让我陪你?”萧韧心头一喜,连忙又压下心头喜悦,一脸严肃。
“宵禁啊,如果没有萧将军相倍,我怕又会被巡城军一路追杀。”
原来是让他当保镖。
萧韧想起那个雨夜,沈彤抱着一只猫,被巡城军追到他家里......
“我们去哪里?”萧韧问道。
“到了你就知道了。”沈彤说完就往外走,桔子忽然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冲着沈彤喵喵大叫,像是在指责她刚回来又要走。
沈彤只好摸摸它的脑袋,却没有抱起它一起走。
直到走出家门,沈彤还能听到桔子声嘶力竭的叫声。
“我想我把桔子给得罪了。”沈彤吐吐舌头,一脸娇俏。
萧韧呆了呆,沈彤是真的轻松了吧。
路上果然遇到巡城军,有萧韧这尊大神,没有人过来盘问。
沈彤带萧韧来的地方是她自己的铺子,百卉堂。
“我们来找那位蓝师傅?”萧韧问道。
“是我,不是我们,他若是见到你,一个字都不会说的。”沈彤说道。
于是沈彤进了铺子,萧韧只好无奈地站在门外,已是宵禁时分,街上冷冷清清连个人影也看不到。
原来他真的只是来当保镖的,不对,现在还是门神。
第三一零章 亦是自由
一灯如豆,蓝师傅坐在灯下神态安详,一如沈彤每次见到他那样。
沈彤走到他的面前,蓝师傅牵动嘴角冲她笑了笑。
“沈姑娘,你来了。”
“蓝师傅,最近身体可还好?”
“好,一直都很好。”
蓝师傅遍布伤疤的脸上一片平静,烛光下,那些伤疤也变得柔和起来,没有了岁月,没有了沧桑,看不出苦难,也看不出惊澜。
“蓝师傅,您还有一个女儿吧。”沈彤的声音再次响起,如同春夜的山涧里的一声鸟啼,打破了一室宁静。
蓝师傅缓缓抬起眼眸,有瞬间的失神,接着便摇了摇头。
他没有说话,但是却已经把要说的话表达出来了。
“您是确定没有,还是无法肯定?”沈彤显然不想放过这个话题。
有些事,既然提起了,那就要有答案。
“沈姑娘,为何有此一问?”蓝师傅幽幽地说道。
“蓝师傅,当年你的孪生兄弟确实是死了,而你逃走了。如果我没有记错,你们的年龄都还很小,只有十二三岁吧。你们应该都没有子嗣。”
沈彤说到这里,意味深长地望着蓝师傅,她希望蓝师傅能够说些什么,但是蓝师傅什么也没有说,他静静地坐在那里,目光茫然,像是在听一件与他毫无关系的事。
“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让你对复国大业失去了兴趣,也不知道是谁把你伤成这样,无论是谁,那人显然并不想杀死你,因为你受了这么重的伤,可是却能活下来,显然是那人留下了你的性命,以前我一直想不通,我甚至怀疑过后晋还有其他的皇子,可是现在我却有了另一种猜测。”
“蓝师傅,伤你的人就是你自己吧,或者还有你那位老仆。你是自伤!”
如同晴空里闪过一声霹雳,蓝师傅猛的看向沈彤,他的双眸睁得很大,难以置信地瞪着沈彤。
认识蓝师傅几年了,沈彤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失态的蓝师傅。
没有了平日里的恬淡从容,此时的蓝师傅只是一个受尽苦难的人。
“看来我没有猜错,是什么原因才会令你鼓足勇气去伤害自己......你的兄弟用性命护你逃走,你们两个人一条命,你要活下来,不仅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你的兄弟。你逃到西北,混迹于土匪和贩夫走卒当中,虽然过得并不好,但是你却感受到从未有过的自由。对,就是自由,你把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你不再是都匀郡王的儿子,不再是后晋之主,更不是任何人的傀儡,你是你,你只是你自己。”
就在几天之前,沈彤还想不通在蓝师傅身上发生的事,直到今天,直到她得知朗月已被救走,她终于明白了后晋之主为何变成了现在的蓝师傅。
朗月被救走,意味着屠卫已经答应了黄氏的条件,用朗月来交换欣妩!
这一切不是为了朗月,而是为了欣妩,因为欣妩是女孩子,所以沈氏遗孤就只能是女的!
黄氏才是这个孩子的生母,她说谁是她的亲生骨肉,谁就是她的亲生骨肉。
而她沈彤已和黄氏反目,黄氏的亲生骨肉就只会是欣妩。
从此以后,沈彤会是养女,会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孤女,无论她是谁,她都不会再是沈家的女儿。
也就是在这一刻,沈彤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也就是有了这份无法言表的轻松,沈彤才终于想明白,后晋之主为何成了蓝师傅。
“从你们记事的那一天开始,你们便背负着家仇国恨,你们名为君主,实则只是两个被人操控的偶人,就连你们的身份也是隐密的,你们永远无法手牵手站在人前,而你们懂事之后,便明白了,终有一天,你们两个只能活一个。”
沈彤的话就像冰珠玉碎,清冷凌厉地敲击在蓝师傅的心口上。
他用两只光秃秃的手腕抱住了自己的头,嘶声哀求:“别说了,别说了,我求求你不要再说下去了!”
沈彤没有看他,继续说道:“当那一天终于来临的时候,你的兄弟牺牲了自己,让你逃走了。他定是告诉你,逃得越远越好,让大齐的人找不到你,让后晋的人也找不到你。”
抽泣声传来,蓝师傅泣不成声。
“你一路向着西北而来,我想那个时候,你是想要离开大齐国土,沿着丝绸之路去西域吧,只是不知为何,却被困在了榆林。再后来,十三太保找到了你,对吗?”
蓝师傅泪流满面。
“我混在商队之中,后来商队被土匪抢了,我想留等待下一个商队,后来丝路连番沙暴,后来又到了冬天,没有商队出塞,我只好暂时留在榆林,想等到来年春暖花开时再动身,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他们找到了我。”
沈彤从小桌上的茶壶里倒了一碗凉茶,端到蓝师傅面前,蓝师傅用两只手腕把茶碗捧起,一口喝光。
“他们让你回去,你不肯对吗?可是怎么又生了女儿?”沈彤柔声问道。
听到“女儿”这两个字,蓝师傅叹了口气,道:“其实晚也不能肯定那就是我的女儿,但是她和那个女子生得有六七分相像。”
“那个女子?是你的妻子吗?”沈彤问道。
蓝师傅摇摇头:“她不是我的妻子,她是他们送过来的。”
当时在榆林找到他的,是十三太保中的屠方和屠申,他们与屠卫一样,都是屠少龄的干儿子。
那时屠少龄还活着,得知屠方和屠申在榆林找到了蓝师傅,他便让他们无论如何也要把人带回来。
蓝师傅以死相逼,无奈之下,才有了后面的事。
屠少龄自己是太监,却极看重血脉。
如果按他的本意,是不会奉都匀郡王的儿子为主的,但是后晋小朝廷必须依靠夷人的四大部族,而那些夷人则只认都匀郡王的子孙。
当他得知都匀郡王硕果仅存的儿子不肯回来当皇帝时,便斩钉截铁地让人送来了拥有大晋皇帝最尊贵血统的女子,与之交和,生下后晋下一任君王。
那日,蓝师傅在半夜醒来,忽然发现身边多了一个女子。
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子竟然也是大晋宗室之女,而且她的祖父和都匀郡王的父亲是亲兄弟。
她与他不但拥有相同的姓氏,她还是他的从侄女。
蓝师傅痛苦地把头埋进两只手腕中,他无法告诉面前的小姑娘,那是一个何等屈辱的夜晚。
两人皇家后裔被硬生生灌下合欢散,做出了丧失人伦之事。
第二天醒来之后,他生平第一次,以帝王之尊跪倒在屠方屠申面前,他求他们放过自己,也放过那个女子。
然而一切都是徒劳,那天夜里,女子又被送到他的身边......
第三一一章 赤蛇之血
虽然两世为人,可是在男女之事上,沈彤却是似懂非懂,尽管如此,她也大致明白了当年的事情。
在十三太保乃至整个后晋小朝廷眼中,屠少龄便是至尊无上的太上皇。
这一次,屠少龄的“旨意”便是确定这名女子怀上身孕之后送回南边,为了保险起见,他会送另一位宗室女前往榆林,让后晋小皇帝临幸。
可是他们棋差一招,低估了这位小皇帝。
逃亡多年,小皇帝已经长大,他看到了曾经属于祖先的疆土,他也看到了远离战争安居乐业的百姓。
更重要的是,他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
历史掀开了新的篇章,属于大晋的那一页已经过去。
大晋朝到了他这一代,可以结束了。
他不想有孩子,更不想有一个颠覆人伦的孩子。
父亲不会答应,列祖列宗也不会答应。
于是他做了一件令所有人想像不到的事情。
在忠仆的帮助下,他毁了自己。
断去四肢,毁去容貌,更令自己无法人道!
从此,他是个废人,他既无法做皇帝,也无法生育子孙,他还活着,可是却已经死了。
西安的脂粉商人来榆林进货,钱财被人骗光,就连回去的盘缠也没有了。
走投无路之时,他收到了从天而降的一笔银子,做为报答,这位商人收留了在路上“偶遇”的蓝师傅。
但是屠少龄并没有彻底放弃,蓝师傅到达西安后,没有过久,西安城里便多了一家笔墨铺子,笔墨铺子的老板名叫高子和,高子和在西安娶妻生子,落地生根,谁也不知道,这位貌不惊人的小老板,实则是派来监视蓝师傅的。
十几年来,蓝师傅再也没有走出过百卉堂,高子和也同样没有走进来,他们隔着一道门,彼此知道各自的存在,直到有一天,欣妩走进百卉堂。
只是一瞥之间,蓝师傅的心就沉了下去.
这个小女娃有一张酷似那女子的脸,老仆很快就打听到她的年龄......
“屠少龄不会让那个女子留在世上,如果欣妩姑娘是她生的,那就应该是我的女儿。唉,造孽啊!”
蓝师傅的头撞在炕桌上,砰砰作响。
沈彤连忙走过去,抓着肩膀把他拖到一旁,正色道:“不要再做傻事!”
稚气的声音里却透着威严,蓝师傅终于安静下来:“沈姑娘,谢谢你,让我又苟活了几年。”
沈彤一笑,道:“蓝师傅,你是我铺子里的大师傅,因为有了你,百卉堂才能生意兴隆,远近闻名,我是你的东家,你拿着我的薪水,你若想谢我,那就多做些好货,让我赚多点银子。”
世上再无后晋皇帝,如今的他,只是一家不大不小的脂粉铺子里的大师傅。
他住在这里,是因为他是这里的大师傅,而并非出于其他原因。
蓝师傅揪着的心忽然就安定下来,他望着桌上的烛火,两行清泪不知不觉滴落下来。
“对了,蓝师傅,夷人的四大部落只奉都匀郡王的后人为主,而您当时远在榆林,即使有了子嗣,四大部落又如何会相信,这个孩子就是您的后人呢?再说,屠少龄随便抱个孩子说是您的便可,何必费尽心思让您留下子嗣呢?”这是沈彤刚刚才想到的问题,那个时候,屠少龄已经建立了死士营,他在下一盘大棋,但是这盘大棋没有四大部落是不行的,他可以像一清道人那样,不知从哪里抱个孩子,硬说这就是都匀郡王的孙儿,那些夷人又如何知晓?
以屠少龄的心计,不会想不到这种办法吧。
“沈姑娘可能还不知道,虽然后晋朝廷对外是说我的生母是王府里有品级的侧妃,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当年父王为了笼络四大部落,纳了多位夷女为妾,我的生母便是夷人女子,父王仙去之后,我们兄弟便是在夷人部落里出生的。”
蓝师傅说了这些,沈彤还是不明白,她问道:“莫非你们身上有什么印记吗?”
“沈姑娘聪慧,事实确是如此。我生母是早苗部大巫师之女,早苗部拥有五座丹砂山,族中之人以采砂为生。”
说到这里,蓝师傅举起自己光秃秃的手腕,说道:“沈姑娘可知我为何要斩去自己的双足双手?”
沈彤眉头微动,问道:“莫非这印记是在手上和脚上?”
“对,可惜我的双足双手都已斩去,无法给沈姑娘演示了。我的外祖父是受四大部落供奉的大巫师,而我便是拥有大巫师血脉之人,拥有大巫师血脉的人,只要将朱砂涂抹在手心和脚心上,片刻之后,擦去朱砂,手心或脚心上便会出现一条蜿蜒的红线,宛若赤蛇,这便是赤蛇之血。四大部落同根同源,他们拥有同一个祖先。传说他们都是赤蛇的后代,赤蛇不但是他们的神灵,更是他们的祖先,四大部落世世代代以赤蛇为尊,但是却也只有大巫师的血脉才拥有赤蛇之血。和历任大巫师有亲属关系的孩子降生之后,就会有在族中长老的面前验证血脉。只要有赤蛇之血的,在族中便拥有超然的地位,他们便是四大部落的贵族,他们可以做巫师,也可以成为各部落里的大小首领。相反,即使是大巫师的亲儿子,一旦他没有赤蛇之血,他也不是贵族,更不能继承大巫师之位。”
“拥有的赤蛇之血越多,这个人在族中的地位也越高。我的母亲双手双脚皆有赤蛇,我父王以王妃之礼迎她进府,她虽然没有受到皇帝的封诰,但是四大部落却奉我母亲为王妃。”
沈彤惊愕,世上之事千奇百怪,竟然还有这样的事。
她问道:“那你们兄弟也验明正身了?”
蓝师傅点点头:“我们是一母同胞的孪生兄弟,就连拥有的赤蛇之血也是一样的。我的是在左手和左脚,而我的兄弟则只有右手和右脚。”
沈彤彻底明白了,即使当年屠少龄从外面抱个孩子回去,一旦验明这个孩子身上没有赤蛇之血,四大部落决不会认下,而蓝师傅的孩子虽然不一定都会有赤蛇之血,但是仍有胜算,一个没有,还能再生,总会有一个孩子身上是拥有赤蛇之血的。因此当年在那个女子之后,屠少龄还想再送其他女子过来,并非是担心诞下的孩子不是皇子,而是怕孩子身上没有赤蛇之血。
第三一二章 实情
“欣妩呢?”
说起朱砂,沈彤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她曾经在桔子的爪子上见过朱砂,也曾经在家里的暗格里找到残存的朱砂痕迹。
难道是欣妩曾经用朱砂给自己试过?桔子跳出来刚好踩到?
蓝师傅摇摇头,苦笑道:“我连她是我的女儿都只凭判断,又如何得知她是否拥有赤蛇之血呢。”
自从住进百卉堂,蓝师傅便再也没有他出过这道门。
如果不是欣妩来过,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很可能有个女儿。
沈彤知道,蓝先生已经把知道的都告诉她了,毕竟他是一个与世隔绝十多年的人。
“蓝先生,您在这里不安全了,我想我需要给您换个地方。”沈彤说道。
蓝先生一怔,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几年,虽然后晋的人和沈彤全都知晓他的真实身份,但是他也相安无事,为何到了现在,他反而不能再住了呢?
“是这样的,欣妩换了身份,而您的存在与她的新身份有冲突......”
“不,不会的,十几年来,高子和一直在监视着我,他们知道我早就是个废人了......”
如果可以,世上有哪个父亲愿意相信这种事呢。
但是,沈彤必须告诉他这个残酷的现实。
“欣妩不再是您的女儿,现在她的身份是沈家遗孤,沈家虽然满门抄斩,但是沈氏一族忠君报国,铁血丹心,足可永留青史。即使改朝换代,君王也要安抚朝堂,笼络仕子,而追封名臣是历代君王都喜欢做的事,沈家无疑就是最合适的,更何况沈家只有一个女儿呢。”
沈彤言尽于此。
蓝师傅是做过帝王的人,个中情由一点就透。
沈家曾是百官之首,又是顾命大臣,却也是受到最多迫害的家族。
无论以后这个天下是否姓周,沈家都会被追封。追封沈家就是印证上一位君王的暴行;追封沈家上可安抚朝堂,下可令天下读书人万心归一。
追封文臣永远都是最体面也最省心的事。
而沈家就是最值得追封的文臣。
前朝皇帝为了避免外戚乱政,上至皇帝下至皇子,娶的都是身家清白却寒酸的小官之女,即使如此,但凡宫变,皆有外戚参与其中。
而沈家的女儿就不同了。
她出身高贵,世代书香,祖上名满朝野,受天下读书人爱戴,沈氏女足可母仪天下。
另一方面,沈家也只有这一个女儿了。沈氏被灭了九族,只有她这一个人,无论沈氏女是做太子妃,还是以后成为皇后,她能依仗的,只有自己的夫君和儿子。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沈彤都不是读书种子,因此别人用几个月就能读懂的书,她要用一年两年。
好在她有自知之明,索性就一字一句反复斟酌,一来二去,倒也让她悟出很多道理。
比如前世临终之时,她再次见到的辛五。
以前她想不明白,为何一名死士能够成为太子妃。
当她终于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也就想明白了。
“蓝师傅,我知道您不想离开这里,但是现在我必须要把您送走,但是您要去的地方不会离得太远,您还可以调制脂粉。
或许在多年以前,调制脂粉只是他的爱好,可是现在,这已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
蓝师傅神色颓然,他还没从自己可能会因欣妩而被灭口中缓合过来。
沈彤却已等不及了,她快步走出百卉堂。
萧韧正百无聊赖,好在是宵禁之后才来的,如果是白天,在这里遇到柴韫,这会儿估计已经打了一架。
“萧韧,我想连夜将蓝先生带到书院街,我担心留他们主仆在这里会出事。”
“书院街?你家里?”萧韧皱眉。
“嗯,一时半刻我也想不到其他地方,我家里现在只有我和芳菲、小妹,蓝师傅住过去不打紧的。”沈彤说道。
“不行,那你们就太危险了。”萧韧也只能这样说了,总不能说你们三个小姑娘住的地方,却让两个大男人住进去,这样不妥吗?
沈彤压根儿就不是会计较这种小事的人。
萧韧更不想让沈彤认为他是这种斤斤计较的人。
“没关系,许安他们就住在隔壁。”沈彤解释道。
萧韧略一沉吟,说道:“让他们住我家吧,你也知道我家很大,只有我一个人,空了很多屋子,若说安全,我家肯定比你家更安全。”
的确,后晋的人打死也想不到,蓝师傅竟然会住到萧韧府上。
“这样好吗?”沈彤觉得自己还是要客气客气。
“当然好啊,就这样说定了。”萧韧大手一挥,这件事就定下来了。
那天夜里,位于清水巷的萧府,悄无声息地住进一位客人......
终于把蓝师傅安置妥当,沈彤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件事上,她不想伤及无辜。
蓝师傅的确是个很重要的人,但是正如沈彤所说,此时此刻,蓝师傅只是她铺子里的大师傅而已。
次日,秦王便看到自己的幕僚李思南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待到其他人退下之后,秦王留下了李思南。
“李先生,有什么尽可直言。”
李思南一脸难色,嘴角翕翕,在秦王和蔼的目光鼓励下,他终于说出实情。
“学生的家与沈姑娘的家住在同一条巷子里,前些日子听贱内说起,沈大姑娘找到亲生父母,沈太太一时难以接受失女之痛,便出城小住了。”
秦王颔首,这件事情他早就知道了。
李思南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学生初时只道沈太太是舍不得养女,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原来并非如此。”
秦王不动声色,问道:“莫非别有内情?”
“王爷,此事并无真凭实据,学生原本不该对王爷说起,可是今日学生思前想后,还是不想对王爷有所隐瞒,但是这都是道听途说,王爷听听就罢,不必当真。”
但凡是让人不必当真的事,多半是要用心体会,当真再当真的。
“无妨,李先生只管道来便是。”秦王微笑。
“说来惭愧,学生是听府中婢女说起的......贱内身边有一小婢,年方十岁,常与沈家的丫鬟一同嬉戏,昨日她听沈家的丫鬟说起,沈太太并非是心疼养女才离家的,而是因为她与沈姑娘发生了口角......”
第三一三章 详查
是跟在沈彤身边的那个小丫鬟吗?
别说是沈彤身边,即使是王府里的丫鬟,秦王也是没有印像的。
他只是隐隐约约记得,沈彤身边似乎是有这么一个人。
“沈太太和沈姑娘口角之时,那丫鬟和沈大姑娘一起,被婆子挡在院子里。而屋子里的人声音很大,那丫鬟和沈大姑娘全都听到了。”
“沈姑娘似是得知了自己的身世,才和沈太太口角的,而沈大姑娘一时难过,便从家里跑出去住进德音寺,而沈太太便吵着要去找沈大姑娘,沈姑娘无奈,才让人送她离开。”
秦王心里一动,沈彤的身世?
难道沈彤不是沈毅的孙女,沈家硕果仅存的后人吗?
“沈姑娘的身世有何不妥吗?”秦王问道。
“听那丫鬟所言,沈姑娘似乎并非是沈太太的亲生骨肉,而那位沈大姑娘,反而才是沈家后人。”李思南叹了口气,家里小婢一说,他就明白了,历朝历代都不缺这种事。沈家九死一生才留下一个女儿,沈太太自是恨不能把女儿藏起来。后来飞鱼卫和杨家都要找她们,沈太太便不知从哪里抱来一个孩子,美其名曰是养女,实际上却是拿来给亲生女儿挡枪的。
可是这种话自是不能说透,只能点到为止,李思南相信,自己的寥寥数语,秦王一定能够想明白。
秦王果然想明白了。
这就对上了。
初见沈彤时,他还有几分奇怪,沈家一门书香,沈太太黄氏亦是出身名门,为何会有沈彤这样的女儿?难道沈太太为求保命,自幼就给女儿请了武功师傅?
现在看来,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在这件事上,秦王感同身受。
宜宁郡主去榆林的时候,秦王之所以让沈彤相陪,一来是给宜宁郡主做伴儿,二来也是让沈彤贴身何护。即使宜宁郡主身边有护卫,可是也没有沈彤更合适。
事实证明,秦王这步棋走对了,没有沈彤,早在萧韧进城之前,榆林城已被血洗;没有沈彤,宜宁就不会平安渡过那场劫难。
而沈太太最初的想法也和自己是一样的吧。
两个年纪相仿的孩子,沈太太说哪个是自己的骨肉,哪一个就是,而另一个就是养女。
沈彤有武技傍身,性格果断冷静,连他这个王爷都恨不能让沈彤常伴女儿身边,更何况是四处逃亡惶惶不可终日的沈太太呢。
沈彤于沈太太的女儿,不仅是保镖,更是挡箭牌。
蒋双流从南边回来后曾经说起过,飞鱼卫在柳家湾抓了多名女童,就是为了抓走沈彤。
沈彤一直都是摆在砧板上的那一个。
因此,当她得知自己的身份后,才会与沈太太口角吧。
一定是这个原因,也只能是这个原因。
“那沈太太现在何处,可找到沈大姑娘了?”秦王问道。
李思南道:“学生这就不知晓了,唉,想来沈姑娘应该会派人跟着的。”
秦王颔首,李思南走后,秦王就让人叫来了周铮。
虽然沈太太住在西安的时候,秦王看似对她们并不亲厚,仅有的几次封赏也是因为沈彤立下大功。
可是沈家母女在自己眼皮底下和不知去向,这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
就如同一个花瓶,摆在那里时你可能一年也不会伸手碰一下。可是忽有一日,你发现放花瓶的地方空空如也,那只花瓶不见了,你便会去找,去查。
任何东西,只要还有一点用处,都要放在自己可以看到可以碰触到的位置,那是属于你的位置,那件东西只要还在那个位置,便就是你的。
反之,就是别人的了。
即使是曾经被自己束之高阁的花瓶,一旦成了别人的东西,即使打碎了,花瓶的碎片也会伤人,而被伤的人里,可能就有曾经身为主人的你。
现在,秦王要查的,就是那只并不起眼,看似早已无用的花瓶。
把花瓶找到后,摆在自己可目及的地方,即使不是用来插花,忽有一日,也能拿来砸破敌人的头。
秦王把这件事交给了周铮。
周铮从王府出来,越想越觉奇怪。
平时这种事,父王都会交给萧韧的,为何今天却让他去办了?
难道父王也看出来,小七对沈姑娘没安好心了?
小七这个家伙,终于有机会去安慰人家了。
周铮纵马便向清水巷走去,走了几步,他又勒住了缰绳。
若是沈彤并非沈氏遗孤,那岂非就是来历不明的孤女了?
如果他查到沈太太和沈大姑娘的下落,那么沈彤呢?
沈彤怎么办?
周铮脑海里浮现出沈彤骑在小红马上,一脸娇俏的小模样。
这小姑娘怎么就这样倒霉啊,出身已经够苦了,现在就连相依为命的母亲也是别人的,一旦坐实她并非沈家后人,父王对她的态度恐怕也会大打折扣了。
周铮叹了口气,生平第一次有了怜香惜玉的感觉。
他甚至不想去查了,索性就说没有这回事,沈彤就是沈家后人便行了。
可是这事既然是从李思南那里说出来的,父王一定会很重视,即使自己不查,父王也会把这事交给别人,到了那个时候,沈彤的身世依然会被揭开。
与其让别人把沈彤查到体无完肤,还不如由自己去做。
想到此处,周铮纵马向清水巷而去。
小七,如果你不是我兄弟,如果我不是姓周,这件事上我一定不会让着你的。
周铮知道,这世上有些事情,贩夫走卒能去做,而他不能。
周铮更知道,萧韧可以去争取的事,而他最好连想都不要去想。
从出生的那一刻,他就注定不能任性,也注定不能随心所欲。
清水巷离秦王府并不远,而萧韧却没在家里,他在蒋家。
今天蒋双流回来了,萧韧和蒋双流在谈事情,周铮到的时候,正看到蒋修杰站在巷子口,百无聊赖。
“七少和我爹在谈事,把我轰出来了。”
轰出来也不至于轰到巷子口吧。
周铮问道:“你在这儿等谁?该不会是等我吧?”
第三一四章 信不信由你
虽然已经不是三伏天了,可是依然很热,蒋修杰脑门上亮晶晶的,都是豆大的汗珠子。
看到周铮,他的眼泪都快要落下来了,抠着墙皮,委屈极了。
“也没说要等谁,就是让在这里看着,只要是去他家蹭吃蹭喝的,统统拉到我家里去。”
也就是说,萧韧不让他们进门了?
周铮目瞪口呆,好一会儿,他才问道:“他该不会是金屋藏娇了吧?”
“不会吧,他打得过沈姑娘吗?”想要金屋藏娇也要先能打得过人家才行啊,打不过,谁藏谁还不一定呢。
蒋修杰双眼放光,委屈什么的都是不存在的。
“既然不是金屋藏娇,那他肯定是又置办了什么槐花宴,担心咱们给他捣乱,所以才不让咱们进门的。”
这个季节早就没有槐花了,可是还有其他花啊。
周铮也觉得这是最靠谱的,他倒是无所谓是去萧家还是去蒋家,从小到大,他出入蒋家的次数也不少,蒋夫人刀子嘴豆腐心,他们几个孩子,谁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蒋夫人全都记着,只要他们上门,饭桌上摆着的,肯定都是他们爱吃的。
可是今天他是有事而来,而且这件事情很急。
“不行,我必须先见到小七。”
说着,周铮抬步便向巷子里面走,蒋修杰双臂张开,像只老母鸡似的拦在巷子口。
“三公子,公子爷,三哥,铮哥哥,你若是不想去我家,那就和我在这儿说说话,话说你有日子没有教导我了。”
蒋修杰一连换了四种称呼,最后一声铮哥哥叫得周铮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我明白了,你就是小七派来在这里拦人的。”周铮说道。
“是啊,我说过了,他让我在这里拦人”,蒋修杰脑袋点得像小鸡啄米,“难怪他让我守在这里,他府里的那些人捆在一起也拦不住你们,关键时刻,还好有我。”
“我找他真的有事,再说,我是蹭吃蹭喝的人吗?”周铮哭笑不得。
蒋修杰继续点头:“你是啊,你一直都是。”
周铮彻底无语......
良久,他做个深呼吸,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你告诉他,沈姑娘有事。”
话音刚落,蒋修杰嗖的一声就窜了出去......
周铮:......
书房内,蒋双流面色沉重,他道:“蓝师傅的事情,我想你还是应该对王爷知会一声。”
就在刚刚,萧韧将蓝师傅的身份告知了蒋双流。
萧韧道:“蓝师傅如今只是一个脂粉师傅,如果不是担心后晋死士们会加害于他,他不会住到我这里来,可是一旦被王爷知晓,蓝师傅的身份也就瞒不住了。老蒋,这件事我知你知,如果你拿不定主意,那就去请教蒋老爷子,看他老人家怎么说吧。”
蒋双流一头雾水,这件事不去问王爷,却要自己的父亲?
这些年来,父亲早就不管这些事了。
“信不信由你,你现在就可以出城去见蒋老爷子。”萧韧冷冷地说道。
蒋双流站起身来,道:“那好,我就先向七少告辞,这就出城去。”
蒋修杰跑进来时,正好撞到父亲身上,蒋双流嫌弃地瞪他一眼:“莽牛一样,成何体统?”
蒋修杰自诩英俊潇洒,活了十六七岁,还是第一次被人称做莽牛,而且这个人还是自己的亲爹。
蒋双流懒得理他,快步走了出去。
蒋修杰抓抓脑袋,老爹今天这是怎么了?
......
正如周铮猜测得那样,听说是沈姑娘的事,萧韧便让他进来了,这个时候,他已经坐在刚刚蒋双流坐过的椅子上了。
听完周铮的话,萧韧点点头:“李思南说得没有错,彤彤并非沈氏后人,她是沈太太不知从哪里抱来的孩子。”
周铮吃了一惊,在来清水巷之前,他想过很多种可能,但是当萧韧说出沈彤不是沈家人之后,周铮还是不可置信。
好一会儿,周铮才问道:“这是沈姑娘告诉你的?”
萧韧道:“她是从沈太太口中得知的真相,她很难过,已经很多天没有去上学了。”
是啊,这种事无论发生在谁身上,都会令人难过的,更何况沈彤除了母亲以外,没有任何亲人了。
现在,连母亲也没有了。
“那么父王那里,我就只能如实相告了。”周铮说道。
“彤彤已经不是沈家后人了,你若是不想让宜宁和她一起玩儿,就直接说,我会转告她的。”萧韧脸上没有笑容,一丝儿都没有。
“你胡说什么,我是那种人吗?再说,宜宁喜欢和沈姑娘在一起,也并非是因为她是沈家人。”
话一出口,周铮如醍醐灌顶,是啊,沈彤能够走到父王面前,能够陪在宜宁身边,从来就不是因为她的沈家遗孤,而是因为她是沈彤,能够在死士手中救下父王的沈彤,能够平息榆林暴动的沈彤。
在他们眼中,她先是沈彤,其次才是沈家后人。
“小七,你早就猜到我会来,是吗?”周铮问道。
萧韧摇头:“我又不是神仙,怎能猜到。”
周铮深深地看着他:“但是你一定猜到李思南会对父王说出这件事吧。”
萧韧继续摇头:“也没猜到。”
他没有说谎,他确实不知道沈彤接下来会如何去做,他甚至担心沈彤会引出死士,在众目睽睽之下揭穿身世。
现在看来,沈彤没有那样做,而是选择了最安全也最有效的方式。
她让芳菲把这件事情泄漏出去,李家小婢听到以后,肯定会告诉自家太太,这件事便顺利地传到李思南耳中。
沈太太黄氏离家的时候,李太太是知晓的,因此秦王问起时,李思南曾经亲口印证此事。
现在这件事反转了,一旦从别人口中传到秦王那里,秦王必会怪他当日做证之事,那还不如由他自己来告诉秦王。
萧韧暗笑,也不知彤彤怎么就相中了李思南,接连两次都是让李思南当证人。
不过细想一下倒也容易解释,李太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街坊邻里的事,就没有她不关心的,李思南是幕僚,前几年一直被一清道人压着,现在一清道人死了,他想方设法要在秦王面前引起注意,这件事上没有比他们一家子更合适的了。
第三一五章 不能说
别说萧韧,就连沈彤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会进展得如此顺利。
萧韧猜得没有错,在此之前,沈彤的确想过要把屠卫的人引出来,由他们当众揭穿自己的身世。
考虑再三,她没有那样做,而是改为让芳菲放出消息。
抱着桔子,沈彤露出了微笑。
读书真的很重要,如果她没有读过书,一定想不出这种简单却实用的办法。
让自己的丫鬟,传给别人家的丫鬟......如果没有重生,她打死也想不到,这世上还有人闲到整日打听邻居家的事。
沈彤拿起那本令她茅塞顿开的书来,这是她在街边买的,书名叫《宅斗》......
于是次日,沈彤便和阿少一起去上学了。
她有日子没有来了,池先生还以为她终于死心了,不再读书了,没想到她又来了,池先生不由感慨,这世上的读书人若是都能有沈彤一半的努力就好了。
沈彤的确不是读书种子。
池先生不胜唏嘘,沈彤是个聪明伶俐又很有主见的小姑娘,为何这么出色的小姑娘,在读书这件事上就不行呢?
池先生想不通,沈彤自己也想不通。
曾经她比现在更加想不通。
沈家是仕林大家,黄家也是世代书香,即使她天姿有限,可也不会差得这么多吧。
不过现在的她已经不再纠结了。
她不是沈家人,和黄家也没有关系,所以她读书不好,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普天之下,读书人只是少数而已。
而她恰恰就在大多数人之中。
可是阿少却毫无疑问是少数的读书人。
沈彤和阿少是在同一天开始跟着池先生读书的,可是现在阿少已经能写出令池先生不住点头的文章了,而沈彤还在认字的阶段。
来到西安快一年了,阿少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病殃殃的孩子了。他白净清秀,彬彬有礼,无论是谁见了他,决不会相信一年之前,他还是混迹街头的乞儿。
阿少更像是某个世家的小公子。
下了课,沈彤便带着几个孩子一起回家,回去的路上,沈彤问阿少:“你想不想考秀才?”
阿少微笑:“池先生说我的年纪还小,过几年再下场也不迟,但是他会找一套县试的题目拿给我做的,让我知道自己的书读到何种程度了。”
沈彤原本是想说,若是你想考才也是可以的,可是没想到,阿少不但要考,而且现在就能考,只不过因为年龄太小才要等上几年的。
人和人是真的不一样。
此时此刻,蒋双流也在感慨人和人是真的不一样。
他出城来到自家的庄子,在庄子里终于见到了蒋老爷子。
在此之前,蒋双流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蒋老爷子了。
每次他来庄子,蒋老爷子都没有见他,他把带来的东西放下,就被老管家打发出去了。
没想到今天却见得这么容易。
蒋双流硬着头皮,把蓝师傅的事情说了一遍,按照和萧韧商量过的,他说道:“我本来是想将此事禀报给王爷的,可是萧七少却说这事他知我知,还让我来问问您的意思,您看此事要不要告知王爷。”
说到这里,蒋双流赫然发现,蒋老爷子的脸色不对。
“父亲,您怎么了?”蒋双流急忙问道。
蒋老爷子目光呆滞,一张遍布皱纹的脸如同纸一样白。
“真的找到了后晋小皇帝?”
不知是不是错觉,蒋双流感觉父亲的声音在颤抖。
“是,蓝师傅正是后晋小皇帝,只是他逃亡已久,早已没有了复国之心,加之后晋的那些人一心想让他做傀儡,他不想再受他们控制,这些年来,他带着仆从在西安隐居,早已不把自己当成是皇帝了。”
蒋双流告诉蒋老爷子的,也是萧韧告诉他的。
他知道的也仅限于此,至于欣妩和赤蛇之血的事,萧韧并不知晓,当然也不会告诉给他。
即使如此,蒋双流发现,父亲还是被震惊到了。
“父亲,谁也不会想到,后晋小皇帝不是一个,而是两个,当年您千真万确是带回了后晋小皇帝的尸身,您的功劳也是千真万确的。”
蒋双流以为,父亲是因为得知自己当年逼死的只是两个小皇帝中的一个,这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毕竟,蒋家的功劳,都是因为抓捕后晋小皇帝才得来的。
蒋老爷子目光迷离,竟似是在魂游太虚,蒋双流吓了一跳,担心这件事的变故太大,父亲会受不了。
“父亲,您没事吧,父亲?”蒋双流连叫了几声,蒋老爷子才缓过神来。
他看着蒋双流,一双苍老的眸子忽然又有了光辉:“不要告诉王爷,听七少的,这件事情只有他知你知,任何人都不要说,包括修杰,也不要告诉他。把这事烂在肚子里,直到那位蓝师傅死了,就把他曾经的身份一起带进黄土之中。”
“父亲,为什么啊,难道您担心王爷会上书朝廷,把咱们家的功劳一笔抹去吗?”
蒋双流说完就后悔了,恨不能给自己一巴掌,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蒋老爷子却像是没有听懂他这番话背后的含义,蒋老爷子摇摇头:“七少之所以要把此事告诉你,是想借助你在西安附近的兵力,而恰恰七少的兵力主要也在西安,只要你答应不把此事告知秦王,你就会义无反顾与他共同保守这个秘密,有了你和他的兵力支持,不但能够保住蓝师傅,就是后晋小皇帝也能保下来吧。”
蓝师傅是蓝师傅,他已经不再是后晋小皇帝了。
“因此,你就答应七少吧,把这件事瞒下来,听着,若是让王爷知晓此事,他一定能猜到,我们蒋家早就知道这件事了,不能说,一定不能说。”
这是蒋老爷子心里的结,多少年了,为了守护这个秘密,他早早地卸甲归田,不问世事,如今萧七少把这件事揭露开来,而且还找到了幸存的那个后晋小皇帝,蒋家若是不帮他瞒下此事,那就是傻子了。
这件事当然不能说,说了就是欺君之罪。
萧韧之所以把蒋双流拉进来,就是看准了蒋家会保守这个秘密。
当年蒋老爷子带回后晋小皇帝的尸身回来请功的时候,可没有说出还有一个小皇帝逃走的事,直到太祖皇帝山陵崩,也不知道这件事的真相。
第三一六章 不同的待遇
周铮如实禀告了秦王。
“父王,沈姑娘似是并未想要隐瞒此事,只是她忽逢巨变,一时半刻还没有缓过来,听说这几天也没有去上学。”
“上学?她在上学吗?”秦王问道。
“她是池先生的学生,就是以前在军中的那位池先生。”周铮解释道。
秦王颔首,他对池先生有印象,有一次王府年宴,还曾经给池先生送过请帖。
“嗯,好学上进,难得难得”,秦王对身边服侍的内侍说道,“送套上好的笔墨纸砚给她吧。”
内侍应诺,周铮也告辞,和内侍一前一后走出秦王的书房。
从这里到存放笔墨纸砚的库房还要穿过三道月洞门,内侍向周铮揖了揖,便去办事了。
他走了约末百步,内侍眼珠一转,手中拂尘一甩,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三公子,可是还有事要吩咐奴婢?”
能给秦王贴身服侍的内侍,个个都有武功,之前假钟陵县主行刺时死去的那个,还有眼前的这位,不仅身负武功,而且还是高手。
周铮跟在他身后,早就算准他会查觉,只是这内侍心窍玲珑,直到走出百余步,离开书房渐远,这才转过身来说话而已。
周铮笑道:“公公真是耳聪目明,我自知瞒不过公公,可是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被公公发现了。”
内侍内他说笑,便猜到他是有求于己,便也笑道:“三公子最爱开玩笑,又拿奴婢打趣了。”
周铮上前一步,用只有他和内侍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问道:“父王赏了沈姑娘文房四宝,我刚好有空,就让我替公公送过去吧。”
内侍哈哈一笑:“那怎么行,奴婢天大的脸面也不敢劳烦三公子啊。”
“无妨,我闲着也是闲着,就替公公走一趟,就这样说定了,我在这里等公公。”周铮说完,便往路边一站,做出一副等人的样子。
内侍见了,自是不能再拒绝,只好又是一揖:“那奴婢就先谢过三公子了,三公子在此一等,奴婢去去就来。”
半个时辰后,内侍回到书房,秦王问道:“三公子找你何事?”
内侍道:“三公子替奴婢去书院街,给沈姑娘送文房四宝了。”
“哦?他亲自去送了?”秦王眉头微动。
内侍垂手而立:“依奴婢拙见,三公子是想让李先生知道此事,以后再也不敢在王爷面前嚼舌根子了。”
秦王微怔,随即哈哈大笑:“李思南的舌头的确长了一些,不过老三想得也多了。”
内侍道:“王爷与三公子父子连心,王爷想给沈姑娘脸面,三公子便帮着王爷堵了那些人的嘴。”
秦王沉吟一刻,道:“那孩子是个难得一见的人材,本王是不想因为这件事,而让一颗明珠埋进土里而已。”
内侍微笑:“奴婢愚钝,却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秦王又笑了:“你若是愚钝,本王也不会把你留在身边了。”
......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事,也没有绝对的坏事,有时候好事和坏事只是各自的角度不同而已。
就比如村里唯一的一口井枯了,村里人没有水喝了,这是坏事。
可是因为这口井没有了,村里人四处寻找水源,结果接连打出了四五口水井,从此后再也不用几百人守着一口井喝水了,这件坏事又变成了好事。
......
下午的时候,秦王府三公子周铮来到书院街,带来了秦王的赏赐,并且还带来了秦王对沈彤的夸赞,秦王称赞沈彤好学上进,所以赏赐了一套文房四宝。
正值学生们上学的时间,秦王府的车马在书院街停下,立刻引来行人驻足围观,周铮没有让人驱赶,他走进沈家时,他的手下便对那些围观的学生们说道:“王爷称赞沈彤姑娘好学上进,特意派了三公子前来赏赐的,读书好啊,王爷最看重读书人了。”
在这里围观的都是读书人,虽然赏赐的不是他们,可是人人都觉脸上有光。
待到沈彤送周铮出来,众人这才看清楚,原来这位沈彤姑娘还是个小姑娘,一个不用科举出仕的小姑娘都能如此好学,更何况他们这些男儿乎?
人群里有个孩子高声喊道:“我们也要好好读书,好学上进!”
虽然不知道这是谁喊出来的,但是其他们也不约而同地跟着一起喊,周铮冲他们含笑致意,于是又有人喊道:“快看,三公子也赞同我们了!”
人群里更加躁动,异口同声地喊道:“三公子,三公子!”
站在周铮身后的沈彤耸耸肩,配合得真好。
李家的人也在人群之中,周铮还没有离开书院街,李太太就派人去告知了李思南。
李思南怔愣半刻,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这就是说他的吧。
不对,他这个猪八戒不只是里外不是人,而且还照出个普渡众生的菩萨来......
次日,沈彤便到秦王府谢赏,这是规矩,是一定要去的。
而且秦王也确实在等着她。
“家里的事情可处置妥当了?”秦王和言悦色地问道。
沈彤微垂着头,涩声说道:“也没有什么可处置的,阿娘走了,我没有找到她老人家,是我的错。”
秦王点点头:“本王已经派人去找了,这件事上你虽有错,但并非大错,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沈彤深施一礼:“沈彤谢王爷教诲。”
秦王温声说道:“你虽并非沈氏骨肉,但是沈太太毕竟抚养过你,这份养恩你要记住。等到沈太太回来,你也不要因为自己不是沈家骨肉,就不在沈太太膝前尽孝,沈太太是你的养母,这是一生一世的。”
“是,若是阿娘不嫌弃,我愿奉她终老。”沈彤说道。
可是阿娘是嫌弃她的啊。
秦王道:“好,难得你有这份孝心,好了,宜宁怕是等急了,你去找她一起玩吧,沈太太不在,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难免多有不便,一会儿让人给你一面腰牌,常来府里和宜宁作伴儿吧。”
沈彤再次谢过,恭恭敬敬地退出秦王的书房,往王府后面找宜宁郡主去了。
她和秦王打交道也有几年了,还是第一次听到秦王用这种口吻和她说话,虽然是在教,可是却隐隐地透着亲厚。
她不是沈氏遗孤了,她只是一个入了秦王眼的小孤女而已。
第三一七章 雪后
三个月后,秦王派出去的人回来了,他们没有找到沈太太黄氏。
虽然没有找到人,但是他们却找到了一些下落。
沈太太母女曾在一个村子里小住,沈太太贤良淑德,沈姑娘秀外慧中,村子里的人对她们印像很深。
后来有亲戚来接她们,沈太太和女儿搬走了。
这一切都在沈彤的意料之中。
这个时候,屠卫是不会让黄氏和欣妩露面的。
至少不会让她们现在回西安。
如今西安城里肯定还有他们的人,无论是秦王府,还是她沈彤,一举一动尽收眼底,若是此时此刻让黄氏和欣妩回来,非但不会抬高她们的身份,还会有来无回。
这么多年都等了,也不急于再等几年。
欣妩也只有十二岁,而秦王也只是一个与太皇太后不对眼的王爷而已。
虽然所有人都知道,这对母子之间的仇怨越来越深,甚至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可是所有人也同样知道,剑拔弩张也只是剑拔弩张而已,离马踏城池的那一步还差着火候。
而后晋和它的死士营,要做的就是在火上浇上烈油,让大火熊熊烧起来,烧得越旺越好,直到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夏去秋来,秋天也走到尽头。
终于到了周铮要准备动身北上的时候了。
这一日,西安城里下起了雪,这场雪从后半夜一直下到次日晌午才停下来,沈彤刚刚用过午膳,秦王府的小内侍就来了,宜宁郡主约她进府赏雪。
沈彤一直觉得赏雪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雪有什么好赏的?
到了王府,宜宁郡主就抱怨道:“府里的人从早上就扫雪,落一层扫一层,若不是我让他们不要再扫了,这会儿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沈彤笑道:“看不到才好呢,走路不用打滑了。”
“彤彤,你怎么一点诗情画意也没有呢,把雪扫没了,我们还怎么堆雪人打雪仗?”
好像堆雪人打雪仗也和诗情画意沾不上边吧?
沈彤哈哈大笑,她没有诗情画意,但是她喜欢打雪仗。
今天进府,沈彤带着芳菲和小妹。芳菲和小妹时常来王府,早就和宜宁郡主身边的人混熟了,这会儿听说要打雪仗,全都磨拳擦掌,就好像她们能打赢似的。
一群人来到花园里,这里的雪就是宜宁郡主特意让人留下没扫的,厚厚的一层。
小姑娘们在屋里闷了一上午,这会儿终于放晴,心情舒畅,没过一会儿,就在雪地上玩了起来。
正在这时,远远的有几个人走了过来,待到近前,走在前面的原来是周铮和萧韧。
“三哥,七哥,你们一起来玩吧。”宜宁郡主笑着说道,这一年来,周铮和萧韧很少再像以前那样,和她们一起玩了,难得在花园里遇到他们。
周铮道:“我们刚才就在赏月阁里吃茶,父王让我们过去,我们在这里路过,刚好遇到你们,你们自己玩吧,小心点儿,不要冻了手。”
赏月阁就在花园一角,从赏月阁到前面,的确要在这里路过。
宜宁郡主很是扫兴,懒洋洋地问道:“父王怎么这个时候找你们......该不会是去燕北的事吧,我也要去。”
宜宁郡主猜得没有错,这几日王府里便在准备给燕北郡王大婚的贺礼,而此次去送贺礼的人便是秦王三公子周铮。
半年前,宜宁郡主曾经为此求见秦王,想要代替周铮去燕北观礼,秦王自是没有同意。
如果可以,秦王是不会让周铮亲自过去的,但是没有办法,于情于理,秦王都要派自己的儿子过去的,只是他和别人不同,他只有周铮这一个儿子了。
这也是压在秦王府众人心头的大石,而现在,已经到了要动身的时候了,这块大石终要落下,就看是怎么落了。
过了年,周铮便要动身前往燕北,赶在开春之前到达,祝贺燕北郡王大婚之喜。
周铮佯怒:“你去了也没用,父王不会答应,我也不会答应。”
说罢,周铮看向沈彤,道:“沈姑娘,你帮我看着宜宁,不要让她冒冒失失地乱跑。”
沈彤看了看站在周铮身边一语不发的萧韧,点了点头。
周铮眼尖,立刻发现沈彤的目光不是看向自己,而是看向萧韧的,他夸张地叹了口气,对萧韧道:“你帮我劝劝宜宁,我先走一步,你随后跟来。”
说完,周铮拔腿就走,气得宜宁郡主看着他的背影直跺脚。
萧韧却没有劝她,而是打量起沈彤来。
今天的沈彤穿了一件狐皮斗篷,萧韧认识那件斗篷,这是在榆林的时候,他送她的皮子。
这张皮子是他亲自打的,亲手硝的,只是沈彤怎么长得这么慢,去年送给她的,今年她还能穿。
“七哥,你盯着彤彤做什么?”一旁的宜宁郡主问道。
“没什么,我和彤彤说几句话,你一边玩去。”
说着,萧韧便向另一边走去,沈彤无奈地冲着宜宁郡主笑笑,做了个“他是神经病,我也没办法”的表情......然后,快步跟了过去。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一棵古槐下面,冬日的微风吹起,有雪沫子从树枝上被吹落下来,洒了二人一头一肩。
萧韧伸手,拂去沈彤头上的雪,又顺手给她把风帽戴上,沈彤有点窘,也不知这小孩今天又怎么了?
“有事吗?”沈彤问道。
“过了年周铮就要北上了,我也去,你要不要一起来?”萧韧问道。
沈彤一怔,并非是她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她想过,但是也只是一闪即逝,并没有深想。
因为她没有理由跟着一起去。
若是宜宁郡主也去,那么不用她说,秦王也会让她跟着,说不定她还能再赚一笔银子。可是现在秦王不让宜宁郡主去啊,所以连同她也就没有了这个机会。
不可能的事,沈彤懒得深想。
可是现在萧韧一说,这种原本不可能的事,就变得有可能起来。
她怎么忘了,她和以前已经不同了,她不再是需要秦王照拂的沈氏遗孤,她是沈彤,一个曾经救过秦王救过宜宁郡主的人,她是一个能够自保,也能保护他人的人,而不单单只是一个小姑娘。
第三一八章 调防
沈彤从不是优柔寡断的人,再说,这件事又是她曾经想过的。
于是宜宁郡主眼巴巴地看着沈彤去见了王爷,又眼巴巴地看着秦王让沈彤跟随周铮一同前往燕北。
“三哥、七哥,还有彤彤,你们全都走了,我呢?我也想去。”宜宁郡主真心郁闷,虽然明知这一番燕北之行凶险,可是与其让她留在王府里整日提心吊胆,她宁可与他们一起赴险。
沈彤想了想,对宜宁郡主说道:“这样吧,郡主在西安时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宜宁郡主的眼睛亮了起来。
“帮我的铺子招揽生意,介绍您认识的那些闺秀千金,去买百卉堂的胭脂,让我多赚点银子。”
原来是帮这个忙啊,宜宁郡主揉揉鼻子,别说,这还真是她擅长的,就像她能打理慈安庄一样,她也能让西安城,乃至整个陕西的夫人小姐去光顾百卉堂。
晚上,宜宁郡主在丁侧妃屋里用膳,用过晚膳,她和丁侧妃说起沈彤托付给她的事,丁侧妃笑道:“这还不好说,城里的闺秀们不是整日说要去慈安庄里帮忙吗?那就让她们去帮忙好了,从慈安庄回来,便去百卉堂里逛逛。”
宜宁郡主哼了一声,道:“她们个个十指不沾阳春水,到了慈安庄里,孩子们离得近些,她们就是一副招了虱子的样子,烦死了。除了您和彤彤,就没有人是真心实意给我帮忙的。可是彤彤要去燕北,您要打理王府后宅,以后就只有我自己了。”
丁侧妃连忙哄她,道:“可是郡主把慈安庄打理很好啊,沈姑娘既然把百卉堂托付给郡主,也是因为她知道,郡主同样能把百卉堂打理好的。”
宜宁郡主拍拍丁侧妃的手,反而安慰她道:“我也就是和您抱怨抱怨而已,其实从榆林回来时我就想明白了,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有自己的位置,您的位置在后宅,在父王身后,我的位置就是郡主,我要做父王的女儿,三哥的妹妹,虽然不能与他们并肩作战,但是我不会给他们拖后腿。如果我跟着三哥一起去燕北,不但不能像彤彤那般帮助他,而且一定会给他拖后腿,所以我就留在西安等他们的消息,做自己擅长的事。”
丁侧妃眼眶发热,不知何时,这个天真得有些傻气的女儿已经长大了。
......
一场大雪过后,便进了腊月,每年的这个时候,鞑子的日子都不好过,屡屡犯境。樊老将军死后,樊帼英虽然临危受命,但是她也必须要丁忧。
榆林卫是要塞,樊帼英一旦丁忧就要三年,秦王上了折子,要为樊帼英夺情。
若是文官,这夺情的折子一上去,就会被打回来,而且还会被人垢病。
但是榆林卫刚刚经过一场大战,正在乱着,于是夺情的折子虽然留中,让樊帼英担任指挥使的折子却批下来了,这也就是变相的夺情,只是没有明说而已。
去年萧韧令鞑子损了一位大将军,一时伤了元气,整整一年没有大的动作,偶有风吹草动,也都是小打小闹,边关安稳了一年。
刚刚过上一年的安稳日子,朝廷里便有人蠢蠢欲动,自从三个月前开始,就有折子陆陆续续奏上来,都是弹劾榆林卫指挥使樊帼英丧父未丁忧的。
这些弹劾的人也并非都是和西秦军有矛盾的,大多都是御史,一年前他们就知道樊帼英没有丁忧,可是那时边关风声鹤唳,他们若是那时上折子让樊帼英丁忧,立刻便会有武将们斥责他们,他们不敢。
现在边关整整一年没打大仗,樊帼英不去丁忧,留在任上还有什么用?
这些折子送到老护国公杨锋面前,杨锋虽然在心里痛骂这些御史们是白痴,可是他却是很满意的。
樊帼英虽是女子,可她无疑就是秦王的一条臂膀,这么多年,杨锋想要折去樊家这条臂膀,全都无从下手,如今樊老将军死了,只留下一个樊帼英。即使樊帼英是秦良玉转世,她也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娘子。
就在小年的这一天,朝廷的文书颁发下来,榆林卫指挥使樊帼英为父丁忧,即日卸下官职,等候交接。
除了这道文书,还有一道文书是宁夏卫指挥使刘明智任为榆林卫指挥使,原宣府卫指挥使汪贤调往宁夏卫,原昌平卫指挥使高乾升任宣府卫指挥使,原昌平卫副指挥使左辉升任昌卫卫指挥使。
这一纸文书涉及到九边重镇中的三个,而昌平卫虽不在九边之内,却也是仅次于九边的重镇。
这不是因为一个人的丁忧而引发的调职,这是九边换防!
被换防的四个卫所中,宁夏卫、榆林卫是秦王的势力之内,而昌平卫和宣府卫以前是燕王的,现在则是燕北大都督杨勤的。
而正在这个时候,沉寂一年的鞑子终于动了。
新任的大将军阿里布率领三万兵马压境。
三万兵马,决不会小打小闹。
朝廷让樊帼英丁忧的文书还没有送到榆林,樊帼英已经披挂上阵了。
而在宁夏卫的刘明智同样还没有接到朝廷的调令,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这个消息,为了严防鞑子在冬天时骚扰边境,他这些日子都在严防死守,阿里布攻打榆林的消息传来,刘明智立刻调集兵马,临阵以待。
刘明智镇守宁夏卫八年,他的老婆孩子都在这里,宁夏卫若是破了,他也家破人亡。
这个时候,别说是让他平调了,就是给他升官,他也不会离开宁夏卫半步。
战报频频传来,朝堂上吵了起来。
有人提议条榆林卫樊帼英要丁忧,宁夏卫刘明智不能动,那就应该让宣府卫驰援。
于是另一拔人立刻反驳,若是这个时候,鞑子兵分三路怎么办,保住宁夏保住榆林,宣府就要拱手相让了吗?
先前的一拔人则持反对意见,鞑子只是藩邦而已,他们哪里有那么多的兵马?宁夏卫、榆林卫、宣府卫,这三个地方相隔千里,鞑子怎么兵分三路?
一群从未上过战场,甚至连舆图都搞不清楚的人,在朝堂上争得不可开交,龙椅上的皇帝睡了一觉,醒来后发现他们还在吵,于是他索性再睡一觉。
第三一九章 出发
其实鞑子是安鞑和鞑剌的统称。
前朝末年,鞑剌老汗王锡哲的第三子别勒与父亲反目,一路向西,出走丝路,可是他没有走上丝路之路,却在一次意外中,组建了一支军队。
别勒带领这支军队,在大漠上无往不利。别勒的两位同胞兄弟听说以后,也带着自己的人马前来投靠。
那时正值大齐太祖皇帝兴兵之时,中原内战频频,边关疏于防守,别勒和他的兄弟们靠着抢掠汉人钱财牲畜养活了军队和族人。
待到太祖皇帝攻下京城的那一年,别勒连夺汉地十八座城池,建立安鞑,太祖皇帝在京城登基,别勒也在同一个月里登上汗位。
那时别勒的父亲老汗王锡哲还在世,于是便有了老汗王和新汗王之分。
而安鞑和鞑剌也被称为鞑子二国。
新老两位汗王,虽是父子,却势如水火。
大齐立朝后,百废待兴,南边还有后晋小朝廷,整整十五年里,太祖皇帝既要兴政,又要平乱,边关兵力不足,而那十五年也是两国鞑子飞速发展的十年。
直到鞑剌老汗王派了自己的第二子果尔都率领三万大军压境,大齐和鞑子才正式宣战。
那一役安昌侯李永基带领只有十几岁的三皇子周棹出战,不但击退果尔都大军,而且还收复了前朝时就被鞑剌夺走的五座城池。
三皇子周棹便是后来的燕王。
这一役是安昌侯李永基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也成就了燕王周棹。
后来燕王率领他的燕北军在关内关外抵抗鞑剌长达十年之久,据说锡哲老汗王是在得知他年轻时亲手夺来的城池被燕王抢走之后,气得眼前一黑,从马上摔下来一命呜呼。
而秦王这些年打的鞑子,却不是老汗王的鞑剌,而是新汗王的安鞑。
虽然在大齐人看来,老论是鞑剌和安鞑,其实就是一家子,可是实际上,他们自己也是内战不断。
安鞑王族不承认自己是老汗王的子孙,安鞑汗王别勒称自己是神之子,却称亲生父亲老汗王锡哲为魔鬼。
虽然父子彼此恨之入骨,可是在对待大齐这件事上,却是同心协力一致对外。
朝臣们担忧鞑子兵分三路,也并非完全是他们无知,而是确实有过前车之鉴。
有一次,鞑剌现任大汗,老汗王的第二子果尔都出兵,安鞑便也同时出兵,想在这场战役中分一杯羹。
可是当这场仗打完,鞑剌和安鞑就又为了争夺一个小部落大打出手,直到得知秦王出兵攻打安鞑,他们才停手,鞑剌立刻攻打宣府。
而与西北接壤的便是安鞑。
此番进攻的也是安鞑,朝臣们担忧的是鞑剌会趁着这个时候出兵。
事实证明,朝臣们猜对了,十天后,鞑剌出兵了,燕北大都督杨勤几乎同时驳回了宣府卫和昌平卫的调令,宣府卫出战,昌平卫派兵驰援宣府卫。
杨勤还没有驳回调令之前,几位幕僚便曾苦苦相劝。
“大都督,这份调令是老国公爷的意思,太皇太后也是同意的,您就这样驳回了,老国公爷怕是会对您不满啊。”
说穿了,杨勤虽然在杨家的地位举足轻重,可他毕竟只是老护国公杨锋的侄儿,而不是儿子。
杨勤闻言冷笑:“这个时候,若是我还让我的人去给老四打前锋,我就是大错特错了。”
宣府卫和昌平卫的两位指挥使,都是他的人,若是和平时期,这两个人调动还能有时间巩固势力,站稳脚跟,可是现在正在打仗,秦王和鞑子都一定不会给他们喘息之机,秦王会把汪贤派到战火的最前线,而初到宣府卫的高乾更是难以调动对他而言还陌生的宣府卫。说穿了,就是要用他们的血来祭旗。
此时此刻,杨勤还有什么看不明白的。
“老公爷不仅是要利用我卸掉秦王的左膀右臂,他还要趁机挟制我,利用秦王卡住我的脖子。”
无论是秦王的西北,还是杨勤的燕北,杨锋全都不放心。
虽然其中一个是自己的侄儿,他也要防备。
昔日燕王一呼百应,也同样说死就死了,现在的杨勤身为燕北大都督,老护国公杨锋不想让他变成下一个燕王,因此,要趁着杨勤羽翼未丰,利用秦王来挟制他。
杨勤驳回朝廷调令的消息很快传到西安,秦王哈哈大笑,这件事上有他的推波助澜。
就在阿里布尚在布署之时,西秦军派往安鞑的查子就得知此事,按照多年的经验,一旦让鞑剌人得知朝廷在这个节骨眼上换防,一定会出兵,趁机得些好处。
于是秦王一方面压下朝廷发往西北的调令,一方面又把这件事告知了宣府卫和昌平卫的两位指挥使。
杨勤果然和秦王一样,也压下了调令,因此这两位指挥使还被蒙在鼓里。
他们先是收到榆林卫和宁夏卫即将开战的消息,接着就听说他们要被调动了,这两人的眼珠子都红了,闹到了杨勤这里,直接就把杨勤的怒火从压抑激发成熊熊燃烧。
秦王明白,这一役无论成败,杨锋和杨勤这对叔侄已经离了心。
这一仗从腊月里打到正月,也给了秦王缓和之机。
刚出正月,秦王三公子周铮便带着贺礼,前往燕北祝贺自己的堂弟,燕北郡王大婚。
此时大齐和鞑子仍在交火,而周铮便是在这个最危险的时候离开了西安。
沈彤带着芳菲坐在马车里,许安和路友与王府侍卫们一起骑在马上,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韩无忌。
原本小妹和阿少也要跟着来,沈彤没有答应,这一年多,韩无忌一直跟着路友他们练武,他想跟着,沈彤没有拒绝,但是阿少和小妹太小了,他们没有自保能力,这一路危险重重,他们跟着只能添乱。
这两个孩子开始时有些郁闷,他们和韩无忌从未分开过,可是就连韩无忌也不同意他们跟着,他们只好做罢。
而沈彤之所以不让他们一起,一半是因为他们太小,另一半则是想把他们三个人分开。
有些事,有些人,放在一起时看不出什么,一旦分开成为独立的个体,很多以前看不到的地方便呈现出来了。
第三二零章 柿子和压饼
这是芳菲第三次走远路了,也是走得最舒服的一次。
第一次是从南方的柳家湾去京城,一路惊险而艰苦,那时的经历,偶尔做梦还会梦到;
第二次同样是从京城到西安,身边不但有许安几人,还多了萧韧和他的人,虽然不用担惊受怕,吃喝不愁,但是行路匆匆,风餐露宿,很是辛苦;
第三次就是现在了,抱着手炉坐在马车里,秦王府的马车宽大舒服,垫了厚厚的坐褥,虽然颠簸,可是比起骑马舒服多了。
芳菲满足地吃了一颗花生:“小姐呀,我睡一会儿,您要是有事就叫我。”
“嗯,你睡吧,除非要逃命,否则没事叫你。”沈彤在看书,出发之前,她从池先生那里借了两本书。
芳菲吐吐舌头,闭眼睡了,她不认为小姐在吓她,逃命什么的,经历多了早就习惯了。
马车上挂着厚厚的帘子,看不到外面的景色。西安城里的柳枝已经隐隐透出春意,可是出了西安城,一路向北走着走着,那一丁点儿春意也消逝无踪了。
时而北风猎猎,时而还会下起薄雪,沈彤合上书本,掀起帘子向外看去,枯草残枝,四处荒凉。
韩无忌眼尖,看到帘子撩开,便策马过来,问道:“沈姑娘,有事吗?”
“没事,你冷不冷,要不要到车里暖和暖和?”沈彤问道。
韩无忌和她同岁,过了年也才十三岁,男子十三尚未束发,依然还是个孩子。
“我不冷。”韩无忌说道。
“火儿没惹事吧?”沈彤又问。
火儿也跟着一起来了。
这次出行,为了保险起见,周铮多带了五十匹战马,以备替换之需。为了保存体力,行路途中这些马匹是被圈在大车上的,火儿也在其中。
昨天火儿刚把其中一匹马的耳朵给咬了,因此沈彤才有些一问。
其实沈彤也想不明白,火儿是什么时候学会用嘴咬的?
沈彤还是第一次见到用嘴打架的马,而这匹马还是她的。
“我给火儿戴了嚼子,它没有再惹事。”除了沈彤和萧韧,韩无忌是火儿最喜欢的人类。
沈彤哈哈大笑,别的马戴上嚼子是怕它吃草耽误走路,火儿戴嚼子是为了防止它咬其他马。
这时,一名王府护卫纵马疾驰而来,一边跑一边高声喊道:“三公子有令,原地休息!三公子有令,原地休息!三公子有令......”
众人呼出一口气,终于可以停下休息了。
此次给周铮做护军的是咸阳营的一百人,除此以外,还有周铮自己的五十名侍卫。领兵的是萧韧的手下岳阳。
不过,这一路之上,沈彤见到岳阳的次数寥寥无几,大多数时间,岳阳都是跟在周铮身边寸步不离。
今天一反常态,沈彤走下马车舒散筋骨,就看到岳阳神采奕奕地走过来,全无一路奔波的疲劳之态。
“沈姑娘,累不累啊?”岳阳一脸是笑。
“还好,岳小将辛苦了。”沈彤说道。
“不辛苦不辛苦,这个给沈姑娘尝尝。”岳阳说着,递过一个粗布小包。
沈彤接过来,问道:“这是三公子让送来的吗?”
“不是”,岳阳冲口而出,接着不知为何,朝着自己的嘴巴打了一下,改口道。“对,是,是!”
萧韧的几个手下当中,就属岳阳能说会道,也不知今天是不是赶路太累了,他看上去好像哪里不对。
沈彤谢过,待到岳阳走后,她打开那只粗布包,里面居然是几只黄澄澄的大柿子。
“咦,这不是临潼的柿子,也不是富平的,我还没见过这么大的柿子呢。”原本在马车上呼呼大睡的芳菲,不知何时醒了,探出脑袋正盯着沈彤手里的柿子。
离西安不远的临潼盛产柿子,柿子小小的,红彤彤,挂在树上时像一盏盏小灯笼;而富平的柿子形状尖尖的,也和这个不一样。
这种柿子,显然不是从西安带来的。
沈彤看看芳菲垂涎欲滴的小模样就笑了出来,她把布包递给芳菲,道:“不要一个人都吃了,给韩无忌也尝尝。”
芳菲是小孩,韩无忌也是小孩。
当然,沈彤习惯性地忘记了,她自己更是小孩。
很快,这件事就随着芳菲和韩无忌把柿子吃光,被沈彤抛到了脑后。
晚上时芳菲闹肚子折腾到半夜,随行的太医来给看过,说她是贪吃寒凉之物造成的。
也就是吃柿子吃的。
沈彤好奇地问太医:“其他人吃柿子没事?”
她就不信了,所有人里只有她的丫鬟一个贪吃的。
太医笑道:“没有,除了芳菲姑娘,没人生病,路途遥远,即使把柿子带过来,也早就坏了,芳菲姑娘吃的柿子应不是从西安带来的。”
直到这时,沈彤才觉得有些蹊跷,不过她也没有放在心上。
次日,芳菲一碗热粥喝下肚,就又恢复了平日的生机勃勃。
待到队伍再次停下休息时,岳阳又来了,这次带来的是一摞脆脆的小薄饼。
西安的夜市上有卖这种小薄饼的,据说这是山西的特产,名叫压饼,有甜有咸,有的洒着芝麻,还有的掺了甜薯,沈彤最喜欢的是一种加了花椒叶的。
岳阳送来的压饼就是加了花椒叶的,只是花椒叶不是绿色的,而是晒干后辗碎洒在上面的。
这个季节早期就没有新鲜的花椒叶了。
“咦,怎么没有芝麻的?”芳菲最喜欢吃芝麻的,夜市上卖的最多的也是芝麻的。
沈彤看着这些压饼却怔住了。
她不挑食,所以也就没有特别喜欢吃的东西,这种压饼也只和芳菲一起吃过,毕竟在西安,也只在夜市的小摊子上才有的卖。
待到岳阳走后,沈彤问芳菲:“你和别人说过我喜欢吃花椒叶的压饼吗?”
芳菲歪着脑袋想了想,问道:“如果我没说您喜欢吃,那算吗?”
沈彤被她说得糊涂了,问道:“什么意思?”
芳菲摸摸下巴,一脸懵懂:“就是有一次我和大饼哥哥开玩笑,我说大饼不好吃,压饼才好吃,大饼哥哥问我吃过压饼啊,我说吃过啊,吃得最多的就是花椒叶的和芝麻的,不过我最喜欢吃芝麻的了。”
沈彤:......
第三二一章 被嫌弃了
芳菲把压饼嚼得咯吱咯吱的,这来历不清的饼,就让她替小姐吃了吧。
虽然她爱吃芝麻的,可是没有芝麻的也爱吃,嗯,只要是好吃的,就没有芳菲不爱吃的。
“小姐,奴婢明白了。”芳菲含糊不清地说道。
“你明白什么了?”沈彤掰了一声压饼放在嘴里慢慢嚼着。
“我明白啊......”芳菲忽然夸张地四下看看,然后压低了声音,“岳阳哥哥八成是喜欢上小姐了。”
噗!
沈彤庆幸嘴里的是压饼,如果是茶,这会儿一定喷出来了。
“少胡说,吃你的吧。”沈彤把整包压饼全都扔到芳菲怀里。
“小姐,奴婢没有胡说,说书的都是这样讲的,那些书生给喜欢的小姐送花送草,还送自己写的诗,这荒山野岭的也没有花草,岳阳哥哥看上去也不像是会写诗的,所以他就给小姐送柿子送压饼了。”
沈彤伸手拽拽芳菲头上的小辫子,道:“以后你和小妹都不许再到茶楼里听说书了。”
芳菲扁扁嘴,有点委屈,可是作为小姐身边唯一的丫鬟,她觉得她要以死明谏,是这个词儿吧,不管了,爱是不是吧。
“小姐,奴婢听您的,以后不去听书了,可是您也听奴婢的劝吧,别理岳阳哥哥,以后他再给您送好吃的,奴婢替您拦了。”
能让芳菲连好吃的都拦了,这可不是一般的决心。
沈彤养了这孩子好几年了,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这么认真。
沈彤问道:“为什么?我看你吃得挺香的。”
“那是奴婢先前没有想明白啊,小姐一说,奴婢就明白了,奴婢这就不吃了”,说着,芳菲就把那一大包压饼隔着车窗递给了韩无忌,“小孩,给你的。”
韩无忌默不作声,接过压饼,又递给了路友,于是满脸胡子的路友抱着压饼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说这玩艺儿太薄了,吃起来不过瘾。
车厢里,芳菲还在和沈彤窃窃私语:“小姐,虽然岳阳哥哥长得挺好看的,可是您如果以后嫁给他了,那七少怎么办呢,七少那臭脾气,也就能和您说上几句话了,您嫁给岳阳哥哥,以后就没人理他了,他一定会折磨大饼哥哥,折磨小栗子的。”
沈彤瞠目结舌,这都是哪跟哪啊。
她打了芳菲脑袋一下,哭笑不得:“难怪池先生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天天去听说书的胡说八道,学了些什么啊。谁说我要嫁给岳阳了?我和他都没有说过几句话。再说这关七少什么事?”
“小姐,岳阳哥哥是七少的手下呢,您又是唯一搭理七少的女子,您说这关不关七少的事?”
“我怎么成了唯一搭理七少的女子了?郡主也和七少说话啊。”这小丫头,把萧韧说得像是茅坑里的石头似的,等到回西安,一定要让她去池先生那里上课,再也不能让她逃学了。
“郡主是和七少说话,可是七少不和郡主说话啊,偶尔说两句,也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可是他和小姐说话时就不是那样。”
“没有啊,我没觉得有什么两样。”
沈彤觉得这样背后议论别人挺不好的,尤其还是议论萧韧。
她板起脸来,正色道:“七少是少年英雄,他之所以性子清冷,也是因为自幼的经历,其实他是面冷心热又不擅表达而已,你看火儿对他的样子就知道了,马儿单纯,真心对它好的人,它才会毫无保留的信任,七少就是这样的人,以后你不许再在背后编排他。”
沈彤说完就低头看书,不理芳菲了。
芳菲张张嘴,又张张嘴,她是被小姐嫌弃了吧......
芳菲低下小脑袋,郁闷了,她跟着小姐好多好多年了,就属这次小姐最嫌弃她了。
于是接下来的几个时辰,每当沈彤偶尔从书本上抬起眼睛,就会看到芳菲傻傻白白甜甜地咧着嘴冲着她傻笑。
晚上,一行人安营扎帐,芳菲躺在帐篷里翻来覆去睡不着,沈彤被她翻腾得也睡不着了,道:“你若是不想睡觉就出去和许安一起巡逻。”
虽然有卫兵,可是许安和路友也跟着卫兵们一起轮班巡逻,今天晚上当班的是许安。
“小姐,奴婢若是给七少做双鞋,您是不是就不嫌弃奴婢了?”
沈彤......
“我都没有穿过你做的鞋呢。”沈彤说道。
“奴婢的鞋子做得不如太太......不如买的好,所以就不给小姐做了。”芳菲一时失口,连忙偷眼看向沈彤。
黑暗中看不清沈彤的神情,芳菲觉得自己真该挨打,今天总是说错话。
“没事,你不用自责,也不用避讳,阿娘把我养大,我永远都会当她是我的母亲。”沈彤说道。
芳菲松了口气。
沈彤闭着眼睛,又问:“你都怕我不穿你做的鞋了,就不怕七少嫌弃?”
“七少若是嫌弃,奴婢就说这是小姐做的,他一准儿就不嫌弃了。”
沈彤......
萧韧才不会相信那鞋子是她做的呢,不对,萧韧应该会怀疑她在鞋子底下藏了针,等着扎他的脚吧。
想到鞋子,沈彤便又想起在榆林时,她送给萧韧的那些花花绿绿的袜子。
她是觉得好玩,才会送他袜子,可是压根儿没有想到,这世上除了大饼以外,真的有人会把那种袜子穿在脚上,可是不但有,而且那人还是萧韧。
那些柿子和压饼,都是萧韧叮嘱岳阳送来的吧。
也只有芳菲这个小傻瓜,才会说出什么岳阳喜欢她的话来。
大饼是从芳菲口中得知她喜欢吃花椒叶的压饼,然后大饼告诉了萧韧。
沈彤心里莫名涌上一丝清甜,她有些后悔,不该把一大包压饼全都给了芳菲,最后还被路友当成大面饼一样填进肚子里。
......萧韧现在怎么样了?
在离开西安之前的三天里,她就没有见过萧韧。
她原本以为萧韧会来送行的,不送她也会送周铮吧,可是到了上路的那日,来送行的只有宜宁郡主和西安城里的官员们,却独独不见萧韧的影子。
没人感到奇怪,因为边关还在打仗,萧韧是领过兵的将领,这会儿要么去前线了,要么就是在练兵。
当时沈彤也没有多想,可是现在,她却怀疑萧韧或许正如一清道人先前所说的那样,带着一队兵马悄悄埋伏在什么地方了。
第三二二章 燕北的雪
路途遥遥,风餐露宿,但是有秦王公子在的地方,即使是在荒山野岭,也能有尽量舒适的帐篷,精致可口的菜肴。
因此,一路之上,沈彤并不觉辛苦。何况大多时候,她都在马车上,两辈子加起来坐马车的次数,也不如这次多。
这是许安等人一致的要求,同样也是萧韧的。
做为欣妩身份的知情者,蓝师傅被藏起来好生照顾,同样,沈彤也是知情者,她做了十二年沈家女儿,如今说不是就不是了,她自己乐得抛去这个身份,但是有些人却不是这样想的。
蓝师傅会被灭口,她也会,区别在区蓝师傅毫无自保能力,而她有。
这一路上尚算太平,连个土匪也没有遇到。
并非是天下太平了,而是周铮恨不能在每个人背后都插上一面西秦军的大旗,远远看去,这支队伍就是旗子的海洋,大大小小的旗子迎风招展,旗子下面是盔明甲亮的兵士,每一个人,每一面旗,都在告诉所有的人,他们是官兵,他们是西秦军。
无论是占山为王的土匪,还是拦路抢劫的小贼,只要不是穷疯了,是不会来打官兵的主意的。
且,此时鞑子尚未退兵,西北如此,燕北亦如此。秦王的精力在战争上,杨勤亦如是。现在的杨勤,根本不暇顾及这些事,这也是秦王选在这个时候催促周铮动身的原因之一。
一路顺畅,一个月后,秦王府一行人到达了燕北城。
还没有进城,先前进城送信的人就回来了,阳春三月,燕北城却是刚刚下过一场雪。
据说是场小雪,可是也足令芳菲震惊的了,三月还下雪,闻所未闻。
沈彤笑道:“这几天你不是都把冬天厚斗篷穿上了吗?”
芳菲想想也是,燕北城在关外,出关后沿途走能看到尚未融化的积雪,这样一说,燕北城里刚刚下过雪也就不足为奇了。
燕北郡王亲自出城相迎,和他一起的还有两位少年。
燕北郡王只有十三岁,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一些,沈彤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秀气的男孩,他精致清秀得像个女孩子,皮肤白得近乎透明,瘦弱纤细的身体包裹在白色的貂皮斗篷里,如同一只落在雪堆里的冰雕小人儿,似乎风一吹就能把他吹化了,融进雪里找不到。
站在燕北郡王身边的两个少年,一个穿着宝蓝面子的狐皮斗篷,绾着赤金簪,古铜色的脸庞,五官深邃,可惜生了个鹰钩鼻,让他看上去多了几次阴深;另一个穿着枣红面子的狐皮斗篷,绾着青玉簪,皮肤白皙,长了一张娃娃脸,笑起来脸颊上还有一对酒窝儿.
娃娃脸的少年,沈彤觉得有几分熟悉,仔细一看就认出来了,他是护国公府四公子杨锦庭,他的父亲就是早就死了的飞鱼卫副使杨捷。
前世沈彤与灭灯师太投宿在一户人家时,恰好遇到官兵抓捕杨氏兄弟,杨家满门抄斩时,逃亡在外的杨锦程回到京城劫了法场,带走了堂弟杨锦庭。
那一夜抓捕他们的就是萧韧的手下,杨氏兄弟束手就擒,后来的事情沈彤就不知道了,因为不久之后她就到了京城,最后死在了京城。
第二次见到杨锦庭则是那年她偷偷潜进杨家时,她还曾经冒充过杨锦庭的小厮。
既然杨锦庭在这里,那么和杨锦庭一起的鹰钩鼻,就是杨勤的长子杨锦轩了,杨锦轩在杨家排行第二,他和杨锦程同年,都是十八岁,杨锦程只比他年长两个月。
见到周铮,杨锦轩神态有几分倨傲,只是点点头,道了声辛苦,就不再多言,倒是杨锦庭的话很多,问了沿途天气,又问西北的战况,直到传来杨锦轩的干咳声,他才住嘴。
燕北郡王却只是刚见面时过来行礼,轻轻唤了声:“兄长。”
之后便不再言语,默默地站在两位杨公子身边,若非他生得太好,真能被人当成不存在的透明人。
从方才杨锦庭和周铮的谈话里,沈彤得知杨锦程也来了。
这几个月来,杨勤坐镇军营,亲自督战,女儿和燕北郡王的亲事便由身为杨家嫡长孙的杨锦程操办。
大婚之日即将来临,都督府和郡王府都有很多事,因此杨锦程才没有出城相迎。
寒暄之后,燕北郡王和杨氏兄弟的马车走在前面,秦王府的车马跟在后面就要动身。
可是这个时候,已经钻进马车里的杨锦轩却又出来了,他看向跟在马车后面的军士,冷声说道:“三公子的兵马就留在城外吧。”
也就是说,只让周铮和几位随行官员,以及押送礼品的车马进城,其余人等俱要留在城外。
杨锦轩话一出口,站在前面的几位将官脸色就变了,岳阳一手扶剑一手擒着缰绳策马向杨锦轩走过来,杨锦轩的亲随伸手拦住,喝道:“下马!”
岳阳没有理他们,在亲随前面勒住缰绳,却没有下马,而是居高临下对站在马车前的杨锦轩说道:“我们是三公子的亲随护卫,秦王爷有令,三公子在哪里,我们就在哪里。”
杨锦轩微微眯起眼睛,打量着端坐马上的少年武将,冷笑道:“这里是燕北,不是你们西安。”
“可这里是大齐疆土”,岳阳身子微侧双手抱拳,“秦王爷和三公子是太祖子孙,他们是君,我们是臣,君有令,臣不敢不从,莫非在杨二公子眼中,燕北就不用尊君臣之礼了吗?”
周围的空气似乎被冻住了,瞬间冷凝,上百人的队伍鸦雀无声,闻言从马车里出来的杨锦庭有些着急,看看杨锦轩,又看看依然坐在马上的岳阳,一时不知该劝哪个。
周铮已经坐进马车里了,他没有出来,而燕北郡王则还没有上马车,他垂着头,双手拢在衣袖里,看着自己的脚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沈彤则一直都在马车里,她撩开帘子看着外面的这些人,当她的目光落到燕北郡王身上时,不由蹙起了眉头,这个孩子的样子不像是害怕,倒似是愧疚。
他在愧疚什么?
愧疚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杨家人逼迫自己的堂兄,而他却不能像岳阳一样挺身而出据理力争吗?
第三二三章 燕北的少年
“那孩子真可怜。”沈彤喃喃。
“小姐,要成亲的真的是他吗?他看上去好小呢。”芳菲小声说道。
沈彤点点头,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这时,杨锦轩开口了。
“燕北是大齐疆土,但此刻正值战时,燕北城是燕北郡王的封地,三公子是太祖皇帝的子孙,燕北郡王同样也是,若是此时有鞑子奸细趁机潜进城里,意图对郡王图谋不轨,试问,这个责任你负得起吗?君有令,臣不敢不从,同样,君有难,便是臣之责,臣当万死!”
杨锦轩字字铿锵,不但借用了刚刚岳阳说的话,而且还有力地反击回去。
岳阳怔住,一时竟不知如何反驳。
啪、啪、啪。
几声轻脆的击掌声传来,众人寻声望去,只见周铮抚掌从马车里走了出来。
周铮的脸上是温和的笑,他的笑容令人如沐春风,四周剑拔弩张的空气也因这笑容而为之一松。
所有的目光落到周铮身上,他不紧不慢地走过来,在杨锦轩与岳阳中间停下了脚步。
岳阳翻身下马,抱拳施礼:“末将鲁莽,请三公子惩罚。”
“你只是在尊父王命令行事,何罪之有?”周铮温声抚慰。
“三公子礼贤下士,末将定当牢记王爷嘱托,护三公子周全,万死不辞!”岳阳直起身来,年轻英俊的脸上因为兴奋而熠熠生辉。
其他人的脸色却没有这么好看。
周铮无疑是表明了态度。
他的兵马不但要进城,而且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会和他寸步不离。
杨锦轩冷笑:“三公子何必为难我们这些庶边的将士呢,莫非秦王爷的西安城,也是任何人说来就来,就走就走的?”
这话已经说得很不客气了。
周铮却依旧不愠不火,他慢条斯理地说道:“西安城当然不是任何人都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但若是有朝一日,本公子大婚,燕北郡王前来恭贺,上至父王,下至陕西各级官吏,都会盛情相迎,只要是堂弟的人,无论文官武将,还是下人仆从,西安城的大门都会为他们敞开,杨二公子兴许是没有到过西安,西安城不小,堂弟带成千上万的兵马都能容下。”
西安城能容下燕北郡王成千上万的兵马,那么现在,燕北城为何就不让周铮手下区区一二百人进城呢?
秦王的几个孩子当中,周铮是最不引人注意的,他的名声甚至还不如他的妹妹宜宁郡主响亮。
杨锦轩在得知秦王府前来恭贺的人是三公子时,才记住周铮这个名字,在此之前,杨锦轩甚至不知道这位皇孙的名讳。
由此可见,这些年来,这位三公子有多深藏不露了。
即使那年他拒绝皇命,没要世子封号,朝野上下的注意力也没在他身上,而是更关注此事的始作俑者秦王。
周铮,只是两个哥哥的替补,秦王膝下不受重视的儿子而已。
可是现在,这位“而已”的三公子却令所有人,尤其是杨锦轩不得不刮目相看。
所谓的绵里藏针也不过如此了。
作风凛冽,敢把人头送到朝堂之上的秦王,竟然培养出这样一个儿子。
“好,三公子既然说到了郡王爷,那么此事还是问过郡王爷吧。”一直没有说话的杨锦庭此刻插了一嘴,把矛头从自家二哥身上,转移到原本最该发言却又最不该发言的燕北郡王身上。
似是没有想到会有人问他,燕北郡王猛的抬起头来,从沈彤的角度刚好能看到他的眼睛,那双清亮如水的眸子里闪烁着惊恐的目光,如同丛林中看到猎人的小鹿,惊惶无措。
莫名,沈彤心里忽然闪过一句话:这是强者的对决,何必要扯上这个可怜的孩子。
这句话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沈彤一把撩开只掀了一边的车帘,从她坐的马车里跳了下来。
她的马车在后面,与周铮的车隔了五驾,加之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前面,因此,她虽然从车上跳下来,却没有人留意到她。
沈彤正要向前走,斜次里忽然伸出一只手,拽住了她身上的斗篷。
沈彤本能地用手肘撞向那人,耳边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稍安勿躁。”
这声音蓦的响起,又蓦的消失,连同拽着斗篷的那道力量也消逝无踪。
沈彤不动声色,蹑手蹑脚退回马车上。
“小姐呀,您刚才吓死奴婢了。”芳菲拍拍胸口,这么紧张的时候,小姐话都没说一声就从马车里跳出去了,芳菲还以为小姐要去把那位长着鹰钩鼻的杨公子宰了呢,白茫茫的大地洒上一腔子血,那多吓人啊。
还好,小姐没去做这么吓人的事,芳菲很为那位鹰钩鼻公子惋惜,惋惜他并不知道,就这么一会儿,他就从鬼门关里走了一圈儿。
沈彤沉声道:“你不是活得好好的,哪里吓死了?”
芳菲被噎得吭吭的,小姐是不高兴了吧,怎么就不高兴了?没把鹰钩鼻公子宰了,所以才不高兴?
对,一定是这样的。
沈彤的目光却是一刻不离前面的几个人。
燕北郡王怔怔地站在那里,羊脂白玉般的手紧紧捏着腰侧的玉佩,那枚玉佩也是羊脂白玉的,乍看上去,他的手和玉佩融为一体,像是那玉佩长在手上,又似是这只手也和玉佩一样,是手艺最好的玉器师傅精雕细刻出来的。
显然,这只手的主人并不知道应该如何作答。
只听周铮温柔的声音再一次响起,他柔声对燕北郡王说道:“堂弟,你想让为兄进城为你恭贺吗?”
燕北郡王似是又怔了怔,他微不可见地点点头,轻声说道:“自是想的。”
他的声音轻得宛如羽毛滑过皮肤,沈彤要凝神静气才能听轻他说的每一个字。
可是站在他面前的几个人却是听得清清楚楚,杨锦轩的脸色立时阴沉下来,如果周铮没在他身旁,他一定冲着自己的堂弟杨锦庭狠狠踹上几脚,我用你来解围吗?你究竟是给我解围还是给周铮解围?出的什么馊主意,竟然让这个黄口小儿来做决定。
第三二四章 同根生
“好,既是堂弟相约,那为兄定会让堂弟如愿”,周铮转身冲着岳阳挥手,“进城!”
“进城!”岳阳翻身上马,振臂高呼。
“进城!”
“进城!”
只有一百余人的队伍,呼喊声却如地动山摇,旌旗招展,气宇轩昂。
“慢!”
杨锦轩再次喝斥,但是他刚一开口,声音便被淹没在西秦军如雷的纳喊声中。
杨锦轩的脸色更加阴沉,冷冷地看向燕北郡王,燕北郡王显然是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他怔怔呆立,似是被吓坏了。
“堂弟可愿意与为兄共乘一车?”
周铮温暖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燕北郡王这才意识到四周又恢复了平静,他下意识地看向杨锦轩,似是在征求意见。
周铮会意一笑,挽起燕北郡王的手,笑道:“都是要成亲的人了,还是这般羞涩,你长这么大,为兄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一定要和你好好亲热亲热,走吧,上为兄的马车!”
说完,周铮竟然把燕北郡王抱了起来,大步向自己的马车走去。
周铮长身玉立,身姿挺拔,燕北郡王在他怀里显得更加瘦小,他没有想到周铮会抱他,就在双脚离地的那一刹那,他用手紧紧抓住周铮的袍服。
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就连杨锦轩也没有想到,周铮竟然将燕北郡王强行抱走,而且还是抱到他的马车上。
这不是兄弟情深,这是挟持!
杨锦轩瞪视着周铮的背影,一声喝令还未出口,两名身著西秦军服饰的大汉便挡在了周铮背后,甲胄的寒光也挡住了杨锦轩的视线。
杨锦轩想要发作,一旁的杨锦庭轻轻拉拉他的衣袖,低声说道:“二哥,只能如此了。”
只能如此了,现在燕北郡王还在周铮手里,如果强行要人,那么此时此刻,就免不了一场血战了。
“二哥,现在不是和他们动手的时候。”杨锦庭再次说道。
还未进城,过路的行商、驻足的路人,都有可能是鞑子的斥侯、秦王的查子,说不定还有乔装改扮的飞鱼卫。
一旦在此处和周铮的人动手,秦王的兵马说不定就会掉转刀口向燕北而来,到时与鞑子两面夹击......
这亦是父亲担心的。
想到此处,杨锦轩咬咬牙,低吼道:“进城!”
......
城门敞开,秦王派来贺喜的车马鱼贯而入,百姓们纷纷驻足,指指点点。
“这是来给郡王爷送礼的啊,秦王是郡王爷的亲叔叔吧。”
“听说来的是秦王三公子,郡王爷的兄弟。”
“为什么来的不是秦王世子呢,是不是看不起郡王爷啊,唉,如果燕王爷还活着,一定不会这样的......”
“快别说了,小心让人听到。”
......
这里是燕北,而不是西安。燕北的百姓们并不知道来的这位就是秦王唯一的儿子。
周铮一行没有去郡王府,而是先到了官驿。
和西安一样,燕北城也有三座官驿,用来招待周铮的,但是平素宫里来人住的地方。
官驿早已准备妥当,直到来到官驿门口,周铮才对紧张得小脸发白的燕北郡王说道:“堂弟要不要喝杯茶再回去?”
燕北郡王点点头,但立刻又摇头,小声说道:“不,不了。”
周铮在心底叹了口气,道:“那好,稍后为兄还要去你府里,到时我们就能再见面了,你也累了,先回王府吧。”
在车里服侍的内侍先行下车,没等他动手,周铮亲自掀开车帘,和燕北郡王一前一后下了马车,就在两人踏出马车的一刹那,周铮听到燕北郡王微不可闻的声音:“堂兄能来我很高兴。”
马车里有随行的内侍,马车外有郡王府的人,还有杨家的人,只有在下车的这一刹那才只有他们两个人。
这个孩子是担心他说的话被人听到吧,就连秦王府的内侍也信不过。
还没到郡王府,周铮便已猜到几年来这孩子过的是什么日子了。
他拍拍燕北郡王的肩膀,说道:“稍后为兄就去王府,等你为我接风。”
“嗯。”燕北郡王话音刚落,便有两名内侍走过来,一边一个扶住了他,那阵式,倒像是要把他从周铮手里抢走似的。
周铮没有再看他们,而是向伫立在马车前的杨锦轩和杨锦庭走去,笑道:“有劳两位杨公子,晚上定当多喝几杯。”
这话说的,到底是谁要多喝几杯?
杨锦轩看一眼杨锦庭,冷声说道:“你别回都督府,跟着郡王一起去王府吧,该说的,不该说的,好好教教他。”
杨锦庭一怔,在这位二哥面前,他一直都是被教导的那个,怎么今天轮到他去教导别人了?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他的心莫名的揪住,也不知大哥在哪儿。
“怎么?我支不动你了?”杨锦轩的声音微微提高。
“没,我就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这脑袋真笨!”杨锦庭笑着拍拍自己的脑袋,便迈着欢快的脚步,向燕北郡王走去。
杨锦轩冷冷一笑,目送燕北郡王的车马驶离官驿,他这才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都是废物!”
都是废物,燕北郡王自不必说,早就被父亲养成废物了,这个四弟也同样是个废物,平时只会跟在杨锦程身后当跟屁虫,十五六岁还没有长进,有爹养没爹教的孩子也只配当跟屁虫了。
今天就让这两个废物凑到一起吧。
回到都督府,两位幕僚便急急说道:“二公子,您让四公子去教导郡王爷,若是出了什么事......”
“能出什么事?”杨锦轩好整以暇地喝了口茶,闲闲地说道,“真要出事,无论是父亲,还是远在京城的祖父也怪罪不到我头上,要怪也只怪我这位废物四弟,还有把四弟教成废物的大哥。”
“二公子,如今大公子圣眷正浓,大都督叮嘱过,让您万万不要与他有所冲突......”
“圣眷?”幕僚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杨锦轩打断了,他语带讥诮,“他有何圣眷?凭他是皇帝的大舅子?据我所知,皇帝就连初一十五也是和我们那位尊贵的皇后娘娘分床而眠,所以他有何圣眷?”
第三二五章 杨兰若
幕僚惊得一头冷汗,忙道:“二公子,宫闱之事不要妄议啊,大都督若是......”
杨锦轩斜睨了他们一眼,嘴角轻挑冷冷一笑,但那笑容只是一闪而过,他手里的茶盏猛的扔了出来,落在两位幕僚的脚边,茶水溅湿了他们的衣袍:“你们是父亲给我的,长辈赐,不可辞,但你们也要记住,父亲与我,终归是父子,而你们只是外人,所以不要拿父亲来压我,更不要把我的话传给父亲!”
两位幕僚吓得一个激凌,连忙跪倒:“学生不敢,学生为二公子马首是瞻。”
“行了,起来吧,以后你们记住,我们杨家之所以屹立不倒,不是靠女人吹耳边风换来的,而是凭的这个!”
一柄长剑拍在桌上,两位幕僚又是一个激凌。
他们都是大都督杨勤的人,前些日子才被派到杨锦轩身边,之前只觉得这位二公子阴晴不定,不好侍候,可是今天,他们感到了寒意,令人背脊生寒的杀气。
“害怕了?别害怕,谁让你们运气不好,投靠的不是京城的护国公府,而是燕北的大都督府呢。我们燕北的杨家,三年才能见一次皇帝,见一次太皇太后,若说圣眷,对我们而言就是狗屁!无论是圣眷,还是恩赐,全都给了京城的护国公府,而我们,就只有流血拼命的份儿。所以,你们两个要改改,别总想着讨那群废物欢心,我上战场的时候,杨锦程正陪着太皇太后讲笑话呢。”
两位幕僚连连称是,心里盘算着如何让二公子和大公子不要碰面,二公子话虽如此,可是二公子一旦和大公子闹起来,局面就不可收拾了。
好在大婚之后,大公子和四公子就会离开燕北回京城了。
两位幕僚抹着冷汗走出杨锦轩的书房,迎面几个丫鬟簇拥着一位小姐走了过来。
两人连忙让到路边,恭敬施礼:“学生见过三小姐。”
“嗯。”杨三小姐杨兰若从他们面前走过,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
直到杨兰若走进杨锦轩的书房,两人才又抹一把头上的冷汗,快步离去。
在今天之前,他们一直认为杨兰若比杨锦轩更可怕,今天看来,兄妹二人同样可怕。
门口的小厮来不及通传,就被杨兰若的丫鬟一把推开,杨兰悦一脚踹开房门,大步走了进去。
“怎么了,门都被人踢坏了,马上就要成亲的人了,脾气也该改改了,把你那位小女婿吓死了,你就要守寡,大齐朝可没有王妃改嫁的规矩。”杨锦轩手里端着一杯新茶,小厮已经把砸碎的茶盏收走,就连溅在地上的水渍也擦得干干净净。
杨兰若冷笑连连,走到杨锦轩面前,二话不说,夺过他手里的茶盏狠狠地砸到地上,接着,又抄起桌上的茶壶也砸了出去。
杨锦轩见怪不怪,闲适地闭上了眼睛,屋里一阵乒乒乓乓,忽然,杨锦轩想起了什么,连忙睁开眼睛,说道:“别砸那个花瓶啊,太祖皇帝御赐给父亲的。”
杨兰若冷哼一声,信步走到一旁的小几前,抄起花瓶砸到对面的珍宝阁上,接下来又是一通更加猛烈的乒乒乓乓。
杨锦轩无奈地再次闭上眼睛,忽然,他感觉脖子上一痛,睁眼一看,杨兰若手里拿着一片碎瓷片,瓷片正抵在他的脖子上。
“你发什么疯?”杨锦轩终于怒了,可是他说完又后悔了,这不是废话吗?这个疯婆子有一天不发疯吗?
“你说这是御赐的花瓶?路边几文钱一个的也比这个强,还有你这一屋子的瓶瓶罐罐,哈,难为你了,从哪里找来的这堆破烂儿,等着让我砸是吧,杨锦轩,你有多恨我,嗯?”
最后一个嗯字猛的上扬,杨兰若手里的瓷片离开了杨锦轩的脖子,却朝着杨锦轩的脸上扔了过来,杨锦轩侧脸避开,喝道:“你疯够了吧?”
什么太祖御赐花瓶,的确是他随手找来的次货,不仅是那只花瓶,这屋里的摆设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五十两银子。
否则,就是有座金山,也会被杨兰若这个疯婆子砸得精光。
不仅是他的书房,整个大都督府的后宅里,就没有一样值钱的摆设,谁也不敢把好东西摆出来,谁知道杨三小姐会冲进谁的屋里一通狠砸呢。
自从太皇太后赐了婚,杨兰若几乎每天都会发疯,父亲曾经让人把她捆了单独关起来,没想到杨兰若竟然以头撞墙,等到外面的人听到动静冲进来,杨兰若已经奄奄一息,至今额头上还有一块疤,只能用刘海儿遮住。
从那以后,父亲也不敢把她关起来了。虽然这门亲事是太皇太后的意思,可是归根结底,对燕北杨家还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父亲的几个女儿中,只有杨兰若是嫡出,即使杨家只手遮天,也不能让庶女嫁给皇孙做正妃,否则,那些整日为燕王歌功颂德的老家伙们,更要说他们杨家不把燕北郡王放在眼里了。
因此,杨兰若不能死,她要活着,活着嫁进郡王府,活着接到朝廷诰封,活着生下世子。
只是没有想到,杨兰若闹得越来越凶,从开始时砸自己的东西,烧自己的屋子,发展到连父亲杨勤的内书房也敢闯,杨勤不得不让人在内外院子间增加了侍卫,严防杨兰若闯到前面,至于杨勤,也只有睡觉的时候,才会回后宅,他的内书房在被杨兰若砸过一次之后,便锁上不再用了。
“唉,二哥之所以把屋里的摆设都换成不值钱的,还不就是为了让你砸个痛快吗?再说,二哥的东西都被你砸得差不多了,还有什么好东西?也只能买这些东西让你砸着玩儿了。”
杨锦轩的声音柔和下来,又轻轻叹了口气。
可能是他说得诚恳,杨兰若终于平静下来,她闭闭眼睛,在对面的太师椅上坐下。
“听说你让西秦军进城了?干嘛,还嫌来观礼的人不够多吗?还嫌没人知道我要嫁给一个小孩子吗?”
原来是为了这件事。
杨锦轩整整衣裳,正襟危坐,
第三二六章 小桔子
“些许小事,不用杨三小姐大动肝火”,说到这里,杨锦轩站起身来,步履悠闲地走到杨兰若面前,凑到她耳边低声说道,“这些人说得好听些远来是客,说得不好听那就是一群死人。早晚有一天,周铮也好,秦王也罢,都是我们杨家的刀下之鬼。”
“呵呵”,杨兰若一下一下地拍起巴掌,冷笑道,“杨锦轩,你可真会胡说八道。不知你口中的早晚有一天是四十年还是五十年,到了那个时候,秦王父子早就死了,你是想把他们从王陵里刨出来补上一刀吗?”
杨锦轩面似寒潭,四十年?五十年?四年五年他都不想等了,他恨不能现在就去官驿,把周铮碎尸万断!
不,不仅是周铮,还有躲在郡王府里像老鼠一样的燕北郡王,全都该死。
见杨锦轩没有说话,杨兰若冷笑一声,继续说道:“我就知道,你们也只会嘴上说说罢了,杨家男人都是孬种,除了让自家女儿去陪周家男人睡觉,你们还会什么,呸!一群吃软饭的废物!”
啪的一声,杨兰若话音刚落,脸上便挨了重重一记。
她捂着脸颊,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杨锦轩,自从上次她差点撞死之后,无论她怎么闹,府里上上下下没人敢对她说个不字,更不用说出手打她了。
“你敢打我?”她咬牙切齿地说道。
“疯婆子,打你怎么了,你敢再闹,信不信我把你的两条腿打折了,让人抬着你去拜堂?杨家的女儿就算是个瘸子,燕北郡王也要娶进府。”杨锦轩微眯着眼睛,目光狠毒。
“好啊,那你现在就把我的腿打断吧,索性打死我一了百了,我早就不想活了,杨锦轩,你个王八旦,打死我啊,你打死我啊!”
杨兰若一边喊,一边挥舞双手朝着杨锦轩扑了过来。
“来人,来人,把这个疯婆子带走,快!”
......
官驿之中,周铮沐浴更衣,准备参加晚上的接风宴。
宴无好宴,可是即使是鸿门宴,他也要去。
一名内侍轻手轻脚走了进来:“三公子,沈姑娘来了。”
“快请她进来。”周铮连忙整整衣冠,正襟危坐。
沈彤缓步走了进来,却是把周铮吓了一跳。
不知何时,沈彤已经换了一身内侍的装束,和给她打帘的内侍一般无二。
“沈姑娘,你这是......”周铮诧异。
“三公子,今晚我是您身边的内侍,叫什么名字好呢,不如您给取一个。”沈彤的神态是前所未有的恭敬,这个周铮有些无可适从。
周铮笑着摇摇头,略一沉吟,道:“那就叫小桔子吧。”
周铮没有见过沈彤的猫,但是他知道沈彤有一只叫桔子的猫。
沈彤就像一只猫啊,机敏灵巧,神秘疏离。
沈彤噗哧笑了:“好啊,那今晚奴婢就是小桔子。”
说完,她转身便向外走,外面早有两三名内侍候着准备出发,她既然也是内侍,当然要和他们在一起。
“等等,沈......小桔子。”周铮在身后叫住了她。
沈彤停下脚步,问道:“三公子,还有什么吩咐?”
“嗯”,周铮摸摸鼻子,干咳一声,道,“其实今晚你不用去的,我身边的侍卫足够了,一路辛苦,你在官驿里休息一晚。”
周铮没有客套,他从想过要让沈彤来给他当保镖。
他一个大男人,难道还要躲在小姑娘背后吗?
他还要不要见萧韧?萧韧能用半辈子的时间戳他的脊梁骨!
“你不用难为情不好意思,我跟去郡王府不是为了保护你,当然了,如果你真的有危险,我也不会袖手旁观,所以三公子,你只管把我带进郡王府就行了。”
好吧,周铮觉得吧,他更不好意思了。
看着沈彤俏生生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周铮用衣袖抹了把额头,待到衣袖垂下,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动作十分不雅,而且额头上也没有汗。
无论有汗没汗,这个小女子都足够令人出汗,汗颜的汗。
周铮长吁短叹,好在这小女子被萧韧看上了,否则自己一个没留神陷进去,想爬都爬不出来,太可怕了,阿弥陀佛,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一定要保佑萧韧抱得美人归,哈哈,他要用半辈子的时间去看萧韧如何被女人欺负。
周铮哈哈大笑,笑罢,他又苦笑着摇摇头,真好,自己还能笑得出来。
半个时辰后,秦王府一行人到了燕北郡王府。
隔了好几年,沈彤再一次见到了杨锦程,护国公府杨家的嫡长孙。
比起几年前见到他的时候,杨锦程的五官都已长大,褪去青涩,清秀的眉眼间多了几分峥嵘。
他与周铮见过礼,目光便扫向周铮身边的人,今晚跟着周铮一起来的,不仅有内侍,还有此行的几位官员,其中便有岳阳。
虽然岳阳是萧韧的手下,但是他父亲早亡,他已有从四品的武将袭职。尽管区区从四品,在燕北郡王面前不算什么,但是此次他还有另一个身份,就是周铮的侍卫队长,周铮在哪里,他便要在哪里。
沈彤感觉到杨锦程的目光在她的脸上停了停,她目不斜视,神色如常,杨锦程又转眼看向岳阳,微笑道:“这位将官少年英俊,杨某若没有猜错,这位便是岳庭云将军的后人吧,果然虎父无犬子,岳小将英雄出少年,岳将军后继有人。”
岳阳拱手:“杨大公子谬赞,在下岳阳,家父在世时常说杨老国公一门忠义,今日得见杨大公子,荣幸之至。”
沈彤微微松了口气,她有些怀疑杨锦程还能认出她来。
比起八岁的时候,她的容貌虽有改变,但是再怎么改五官也没有变,她和杨锦程不只见过一面,当年在船上,若不是她把脸画花,那次就被杨锦程认出来了。
好在双方相互见过之后便落座了,沈彤悄悄对周铮说道:“奴婢到外面看看。”
周铮点点头,沈彤混在来上茶的侍女之中,一起退了出去。
刚刚走出大厅,沈彤便看到迎面走来一队人,被这些人簇拥着的,正是燕北郡王。
第三二七章 梅林
北地天短,此时已经全黑下来,郡王府里亮起一盏盏灯笼,偌大的王府被装点得五颜六色,亮如白昼。
灯光下,沈彤看到燕北郡王垂着头,他身边的人步履匆匆,他不得不亦步亦趋,他驼着背,走路的样子就像是负重的苦力。
沈彤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心口,不知为何,她的心跳得很快,快到令她喘不上气来,像是紧张,又像是......害怕。
她会害怕?
沈彤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想要缓解这突如其来的恐惧。
她忘记了上一次害怕是什么时候,或许是前世,或许是今生,也或许从未有过。
可是现在,她真的很害怕,尽管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害怕,究竟是怕什么,可是她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由于紧张,她甚至想要呕吐。
沈彤躲在一棵树后,目送着燕北郡王一行人走进大厅。
她弯下腰,想吐,干呕了几声,什么也没有吐出来。
“你是秦王府的?怎么了?病了?别在这吐,脏了地方,你不想活了!”一名管事模样的人走过来,许是看到她在干呕,过来推搡她。
沈彤白着一张脸,歉意地笑笑,讨好地问道:“大叔,请间官房在哪儿?”
“你还想去官房?也不怕惊扰了贵人,你去后面的茅厕,快去快去,脏死了,真恶心!”
管事煞有介事地捏住鼻子,嫌弃地挥挥手,就像眼前的小内侍是只苍蝇,要快点轰走一样。
沈彤道声谢,飞奔着向后面下人用的茅厕跑去。
只有亲王和公主府第才能使用内侍,以前燕王府里肯定是有内侍的,燕王死后,燕北郡王降爵袭封,燕北王府不再是亲王府,而是郡王府,郡王府不能使用内侍,原先的内侍都会放出府去,看刚才这位管事的一脸嫌弃,就差没在脸上写着讨厌内侍几个字了。
世人对阉人多有排斥,这位管事显然是在燕王府成为郡王府后才来的,他没有与内侍相处过,看到内侍就恨不能轰得远远的。
“小公公,等一下。”
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沈彤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说话的人皮肤白皙,长着一张娃娃脸,却是杨四公子杨锦庭。
沈彤施礼,道:“原来是杨四公子啊,不知杨四公子唤住咱家有何吩咐?”
杨锦庭笑得很好看,两腮上各有一个深深的酒窝儿。
“小公公为何没在三公子身边服侍,跑得这么急,这是要去哪里?”
“人有三急,嘿嘿。”沈彤干笑。
“哦,原来如此,那小公公快点去吧”,杨锦庭笑着向前面指了指,“走过这片梅林,再绕过一个院子便是了。”
原来还有这么远啊,沈彤觉得那位管事给她找的这个借口真是太好用了。
她学着秦王府的内侍们的样子,谢过杨锦庭,快步向那片梅林走去。
“小公公,第一次来郡王府,要小心啊。”杨锦庭好心地叮嘱道。
沈彤微怔,这是什么意思?
她望向前方的梅林,梅林里没有灯,黑乎乎的,也不知为何,郡王府里点了那么多盏灯,独独就是梅林里没有灯,这是为了节省灯油钱吗?
沈彤在心里轻笑,跑向那片梅林。
好在被管事和杨锦庭一闹一搭讪,她心里那莫名的惧意没有了,沈彤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今天这是怎么了,一而再、再而三失控,就像今天在城门外面,芳菲说得没有错,她差一点就要冲过去把杨锦轩杀了。
她是怎么了?
以前若是有人这样冒失,她一定当那人是个笨蛋。
可是今天,只差一步,她就成了笨蛋。
想到当时的情景,沈彤在梅林外面停下了脚步。
是他,不会听错,那是他的声音,今天在城门口,拉住她衣袖的那个人,就是他的声音。
他来了,或许他一直都在。
沈彤抿嘴一笑,真是个孩子,来了就来了吧,还要装神弄鬼。
不过现在,她无暇多想了,因为她听到了哭声。
从梅林里传出的哭声。
这是女孩子的哭声,很小的女孩儿。
沈彤蓦然转身,远处灯影之下已经不见了杨锦庭的身影,倒是那名管事,正在两手叉腰和一个小厮说着什么。
那时她正往这边跑,并没有看到杨锦庭是从哪里来的,或许他早来了,只是那时她正在弯腰干呕,并没有看到他而已。
杨锦庭既然把她引到梅林来,想来他是知道梅林里面有人的,可能刚刚,他就是从这里走过的。
沈彤不再多想,快步走进梅林。
这片梅林很大,梅树虬枝怪节,都是有些年头的老梅,想来这都是当年燕王在时就有的。
她越往里面走,那哭声就越是清晰。
她穿着内侍的服饰,脚上的鞋子也是内侍穿的布底棉鞋,她是练武之人,动作本就轻灵,又是穿的布鞋,即使踏在地上的断枝上,也没有发出声音。
离得近了,她听到另一个人的声音,梅林里不仅仅有一个小女孩,还有另一个。
一个在哭,另一个在抽泣。
当沈彤忽然在她们面前出现时,两个小女孩吓得捂住了嘴。
只是捂嘴,却没有发出惊呼声。
她们是连呼喊都不会了吗?
沈彤的心里一紧,她知道她们是谁了。
虽然梅林里没有灯,可是月光和远处的灯光透过疏散的梅枝,让沈彤能分看清她们身上的衣饰。
她们不是王府里的丫鬟,她们穿着镶狐毛的斗篷,头上插着珠花。
她们应该是燕王的女儿们,燕北郡王的妹妹!
“两位郡主为何在这里?你们身边侍候的人呢?”沈彤轻声问道。
两个小女孩紧紧抱在一起,惊恐地望着她,可是却没有要逃走的意思。
或许,就如她们不会呼喊一样,她们也不知道何为逃跑吧。
沈彤想起萧韧曾经说过,燕王的女儿们年纪幼小,和燕北郡王一样,与世隔绝,被养在王府里。
既是与世隔绝,为何在明知秦王府来人的情况下,还会来梅林里哭呢?
梅林和宴客的大厅虽然不近,可也不远。
看管她们的人呢?
还有杨锦庭为何会指引自己来这里?
第三二八章 姐妹
“别怕,你们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们。”
沈彤扬起双手,示意手里没有兵器,可是她刚刚向前迈了一步,两个小女娃竟然吓得后退,被不知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踉跄,两人一起摔倒。
稍大的那个哆哆嗦嗦扶起小的,冲着沈彤拼命摇头:“我们不敢了,我们不敢了,求求你别打我们,我们不敢了,别打我们。”
沈彤顿时明白了,自己为了表示友好的动作,却被她们误以为要打她们。
......她们是经常挨打吧。
“我不打你们”,沈彤把手揣进衣袖,用她认为最温柔的声音说道,“你们住在哪儿,我送你们回去吧,我真的不会打你们。”
稍大的一个惊恐地看着她,小的那个则躲在姐姐身后,沈彤一步步向她们靠近,在离她们两步的地方站住,柔声说道:“这里太黑了,你们别害怕,我送你们回去。”
“你真的不打我们?”大的那个问道。
“我不是你们府里的人,你们看我身上的衣裳就知道了,你们府里没有穿我这种衣裳的人吧。”
月光透过树枝照进林中,斑斑驳驳,两个小女娃这才看清沈彤的样子,也看清她身上的衣裳,她们没有见过穿这种衣裳的人。
沈彤穿的是内侍服饰,燕北王府里没有内侍,沈彤料定她们没有见过内侍打扮的人。
果然,大的那个摇摇头,小声问道:“你真的不打我们吗?”
“不打。”沈彤回答得很快。
“那你是来接我们的人吗?”这一次说话的是小的那个,她藏在姐姐身后,此时探出小脑袋来,好奇地问道。
“有人要来接你们吗?”沈彤问道。
“是啊,叔父要来接我们,叔父家里没有人打我们。”
小女娃的声音压得很低,但是每个字都很用力。
“所以你们就来了这里?可是这里没有人等着你们,你们很害怕,怕回去以后挨骂挨打,所以就哭了起来,对吗?”沈彤心中一阵酸楚。
“是啊,你是怎么知道的?”大的问道。
“我猜的,对了,是谁让你们来这里的?”沈彤又问。
两个小女娃不约而同地捂住小嘴,使劲摇头,不能说,不能说的。
“我猜是一个有酒窝的小哥哥,对吗?”沈彤微笑。
‘咦,你是不是看到了啊?”两个小女娃不再捂嘴了,瞪大眼睛看着沈彤。
猜得没错,果然是杨锦庭。
沈彤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她问道:“你们想去叔父家里吗?”
“叔父家里没人打我们。”一个说道。
“可是去了就见不到哥哥了。”另一个说道。
“小姐姐,让哥哥和我们一起去吧。”两人一起说道。
小姐姐?
沈彤抽抽嘴角,她精心改扮却被两个小女娃轻而易举识破了?
那会不会别人也看出来了?
不会,沈彤立刻明白了。
其他人当她是内侍,即使感觉她像女子,也不会多想。
而这两个小女娃没有见过内侍,看到她便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女子。
“你们的哥哥要成亲,要娶嫂嫂,所以他不能跟着你们一起去。”沈彤说道。
两个小女娃低下了脑袋,又抽泣起来。
沈彤在心里叹了口气,秦王怎会来接她们呢,秦王或许早就忘记她们的存在了。
她不明白杨锦庭是出于什么目的。
她想起韩无忌打听到的消息,今天在官驿外面,杨锦轩让杨锦庭来王府教导燕北郡王。
既然能教导燕北郡王,那么杨锦庭便能轻松避开那些服侍的人,把两位小郡主骗来这里。
若是其他小孩或许不会相信,可是这两个孩子从小就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她们比别的孩子更容易相信别人,就像现在,也不过温声软语和她们说了几句话,她们便真的当她是叔父派来的人了。
如果说服周铮带走这两个孩子呢?
不行,虽然周铮表面上是个好脾气的人,可骨子里却中规中矩,燕北之行早就计划好了,而且也是秦王同意的,这个计划里没有带走两位小郡主,如果带走她们,便会把所有的计划打乱,周铮不会这样做。
可如果她把她们带走呢?
这个念头刚刚只是一闪而过,可是现在却像燃起了火,烧得沈彤恨不能现在就带着她们逃离这里。
可是她当然不会这样做,这只是想法,她需要好好想一想。
“但是我不能带你们走,你们的哥哥知道吗?他发现你们不见了,一定会很伤心的。”沈彤轻声说道。
“呜呜呜,我不走了,我要和哥哥一起。”小的先哭了出来。
大的伸手抱住她,含着眼泪看向沈彤:“姐姐,求求你,带哥哥一起走吧。”
“不,你们的哥哥不能走,他要留在这里,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他必须要做的。”沈彤不知她们能不能听懂,她伸手摸摸她们的脑袋,叹了口气。
“哥哥也是这样说的。”小的说道。
“不对,哥哥说的是不能死,不是不能走。他说他不能死,他要活着,这是他的责任,是他必须要做的。”大的纠正。
眼睛如潮水般夺眶而出,沈彤把她们紧紧拥在怀里,她问道:“你们几岁了?”
“我九岁,妹妹八岁。”
燕王去世八年了,父亲去世时,这两个孩子一个刚满周岁,另一个只有几个月。
她们的记忆中没有父亲,只有相依为命的哥哥。而那时的燕北郡王也只有五岁而已。
沈彤无法想像,这三个幼小的孩子是如何在豺狼虎豹的包围中活下来的,正如燕北郡王对她们说的,活着就是他的责任,他必须要活着。
只有他活着,燕王就不会被人遗忘,只有他活着,燕王一脉就不会断,他的妹妹们也能活下来。
“这里太危险了,你们不能留在这里,姐姐现在就送你们回去,哥哥不知道你们来这里,他会找你们的。”
沈彤挨个抱抱她们,两个孩子都很瘦,华衣美服都是穿给外人看的,她们瘦骨嶙峋,看不上顶多六七岁,沈彤记得芳菲这么大时,比她们要结实多了。
第三二九章 地图
沈彤没有猜错,小郡主身边的人并没有找她们,原因只有一个,是杨四公子带她们走的。
沈彤面无表情地说道:“杨四公子让我把她们送回来,就要大婚了,到时宾客齐聚,这几日你们好好照顾两位郡主,大婚之日不要让人看了笑话。”
说着,她指指她们身上的衣裳,在梅林里只看到是镶着狐狸毛的华服,进了屋子,在灯光下才看清,两人的衣裳都很陈旧,而且也不合身,头上的珠花少了珠子,滴水成冰的天气里,她们脚上穿的还是单鞋。
丫鬟婆子们自是听懂了沈彤话中的意思,点头哈腰连连称是。
两个小郡主瑟缩着,不敢看沈彤,更不敢去看那群丫鬟婆子。
沈彤摸摸她们的头,柔声说道:“过几天我再来看你们,你们要多吃点,太瘦了。”
......
待她回到前面的大厅时,杨锦庭像个没事人似的,正向周铮敬酒。
沈彤的目光落在燕北郡王身上,那孩子规规矩矩地坐在周铮身边,而在他旁边的,便是杨锦程。他被夹在周铮和杨锦程中间,那个小小的木偶。
回到官驿,沈彤没换衣裳就一头扎进被子里,把芳菲吓了一跳,连忙问道:“小姐,您受伤了?伤到哪了,让奴婢看看。”
嗯,小姐一定是受伤了,否则怎会进门就躺下了。
“我没受伤,把我的衣裳拿过来。”沈彤翻个身,仰面朝天躺在炕上,望着屋顶的承尘,脑海里都是那句话:活着就是我的责任。
这并非原话,这是她根据小郡主说的话,自己想像出来的,可是却无比清晰,无比真实,就像这话不是出自燕北郡王之口,而是她自己说的。
“唉,芳菲啊,你觉得你命苦吗?”脱下内侍服待,沈彤换上自己的中衣,拥着被子,靠在迎枕上。
“在王婆婆家里时,我们几个都觉得自己命苦,比黄连还要苦,后来跟着小姐,就又觉得我这不算命苦,嘿嘿,小姐,我没有别的意思。”
嗯,她是拿自己跟小姐相比,才觉得不算命苦了。
“你从记事起就被卖来卖去的,比我苦多了,我好在八岁之前还是过得挺好的,嗯,可惜我不记得了。”沈彤打趣道。
“好吧,奴婢不和小姐争这个,反正奴婢的好日子是小姐给的,奴婢会永远陪着小姐的。”
难得这丫头会讨好了,沈彤摸摸她的头,叹了口气,有的人还不如我们呢,唉。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踹开被子下了炕,倒把芳菲吓了一跳:“小姐,您要拿什么,奴婢去拿。”
“不用不用,侍卫们都住在哪里?”沈彤问道,她相信,在她去王府的这段时间,芳菲已经把官驿里摸清了。
“在这儿。”芳菲有点小得意,她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竟然是官驿的内部图!
图上不但标明侍卫的住处,也有驿兵的位置,甚至连驿兵巡逻的时间也有。
沈彤眯着眼睛,看看图纸,又看看眼巴巴等着听夸奖的芳菲,她的图纸卷成筒,在芳菲的小脑袋上敲了一记,道:“这是韩无忌画的,对不对?”
“对啊,是奴婢让韩无忌画的,可是也有奴婢的功劳啊,如果不是奴婢去各处打听,他也画不出来啊,就凭他那张冰块脸,谁理他啊。”
这倒是真的,芳菲最大的本事就是会讨人喜欢,让人对她不设防。
谁会提防一个傻了巴几的小丫头呢。
“好,夸奖你,你越来越周到了。”沈彤笑道。
她听认出图纸是韩无忌画的,是因为她认识韩无忌的字迹。虽然韩无忌从来没有好好上课,但是他做过几次功课,沈彤在池先生那里见过韩无忌写的字。
只是她没有想到,韩无忌的图纸居然画得这样好。
这不是信手一画,这是一张详尽的图纸,前世在死士营里,每每去执行任务,探子送回来的地型图也不过如此了。
死士营里的探子都是精心培养的,有专人教他们绘制图纸。
而韩无忌只是街头乞儿,跟着池先生读过几天书,但他天性不喜读书,他不像芳菲和小妹,每天逃课去茶楼里听书,他每天坐在天井里发呆,要么看着鱼缸里的鱼,要么就是仰头看天上的飞鸟,总之,若非图纸上有他的字,沈彤绝对不会相信,这张图是他画的。
沈彤拿着图纸反复默记,当她觉得自己全都记下后,她把图纸放在烛火上烧成灰烬。
次日一早,就过早膳,许安和路友带着韩无忌来找沈彤。
他们在等着她做安排。
虽说是跟着秦王府的兵马一起来的,但是他们不用跟在周铮身边,许安并不知道沈彤来燕北的目的,因此才会带着路友和韩无忌来找沈彤。
沈彤道:“许大哥,今天你负责打听燕北城里的情况,有多少世家,都是哪些,城里有江湖人,若是有,那么燕北城里的老大是谁?”
“韩无忌,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搞一张燕北城的舆图。朝廷禁止百姓们看舆图,可是但凡是朝廷禁止的,一般都能花钱买到,你找芳菲拿五两银子,立刻去办这件事。”
“路大哥,今天你跟着我,我们出门逛逛。”
沈彤刚刚安排妥当,芳菲就喊道:“小姐,我呢?”
“你当然跟我一起逛啊。”沈彤笑道。
芳菲松了口气,她可不想独自一个人留在官驿里呢。
临出门之前,沈彤去见周铮,还没有靠近,一个满脸胡子的侍卫伸手拦住了她。
沈彤道:“没事,我就是告诉三公子一声,我出去逛街。”
“嗯,我会代为转告。”那人瓮声瓮气地说道。
沈彤蹙眉,周铮带来一百多名侍卫,可是能在门口守着的,也不过就是十几二十人现已。
眼前这个男人,就是这为数不多的十几二十人之一。
“多谢将......多谢大叔。”
沈彤说完就走了,并没有看到这位大叔咧咧嘴,一脸嫌弃,也不知道他是在嫌弃什么,是嫌弃被小姑娘喊大叔吗?
第三三零章 一座空城
昨天进城时还是阴天,今天太阳就出来了,天空是水洗般的碧蓝。
与西安相比,燕北城的街道不够宽广,街上也很冷清,有些店铺甚至没有开门。
“一定是太冷了,所以百姓们在家里烤火不愿意出门。”芳菲东张西望,燕北城好歹也有王府,即使不如西安繁华,也不会太冷清吧。
沈彤摇摇头:“百姓们不会因为天冷就不出来做工的,只有不愁吃穿的人才会大白天里躲在家里烤火。”
这倒也是,芳菲偶尔会到铺子里帮忙,自家的几家铺子,无论刮风下雨都会开门。
“这些铺子没开门,不是他们今天没开门,而是关门大吉了?”芳菲不可置信,这关门的铺子也太多了吧,她数了数,面前的这条街上,关门的比开门的还要多了四五家。
难怪街上这么冷清呢。
“江婆子吹牛的,她说关外可好呢,燕北城里车水马龙,寻常百姓也穿大毛衣裳。江面上冻成冰的时候,就会在江面的冰上赶大集,大集一摆就是整个冬天,待到春暖花开,冰融雪化时,大集才会散,来年上冻的时候,大集又摆起来了。唉,奴婢好奇死了,冰上还能赶集的,好想见识见识,现在知道了,全是她瞎编的。”
燕北城是关外最繁华的城镇,这里都是冷冷清清,谁还会闲得到冰面上赶集呢。
“江婆子没有瞎说,我也听说过燕北的冰上集市,集上有卖皮子的,卖海货的,还有卖老参卖药材的。”沈彤说道。
芳菲一下子来了精神,江婆子没有骗人,那冰上集市是真的有了?
她转身就向一家铺子跑去,一个身材健硕的大娘正要关门,见一个小姑娘跑过来,大娘就停下手,问道:“小大姐要买啥?”
“大娘,我问下,今年江上赶大集了吗?”芳菲问道。
大娘上下打量着她,诧异地问道:“小大姐是关内来的?不是本地人吧?”
“对对,我是关内来的,跟着家里人来的。”芳菲说道。
大娘向街上看了看,街道一眼望到头,总共也只有路边站着的两个人,一看就是和小姑娘一起的,大娘唉了一声,道:“难怪你不知道,什么江上大集,早两三年就没有了,这年头,只有像我们这样上有老下有小拖家带口的人还留在这儿开铺子,有本事的早就逃走了。”
“逃走?”芳菲对这个逃字很敏感,这不是好词,她瞪大眼睛,问道,“往哪里逃?为啥要逃啊?”
大娘拔着脖子又往街上看看,还是只有路边的两个人,她这才说道:“胆小的逃到关内,胆大的走得更远。”
“更远?那是哪儿啊?还有比关外更远的地方吗?”芳菲一脸懵懂。
大娘见这孩子不像装的,伸手指了指,道:“北边。”
芳菲吓得捂住了嘴,关外的北边,那就是鞑子的地方。
“为啥要逃啊,燕北不好吗?”芳菲问道。
“燕北当然好了,咱这里的有的是宝贝,以前燕王在的时候,没有哪儿比咱们这里更富足的了,皮子、老参、雪蛤、山货,那些关内人每年都要花大把的银子来采办,那时候这条街上都是卖皮子卖药材的,来来往往都是关内的行商,唉,哪像现在,这些东西想卖都不敢卖。”大娘说道。
芳菲越发好奇:“大娘您快说说,为啥不敢卖了,我家里人还想在燕北开铺子呢。”
“你们若是在官府里有靠山,那就开着,如果没有,趁早别开,快点走吧”,大娘想要关门,芳菲索性一只脚迈了进去,大娘想关门也关不上,索性说了实话,“如今不比以前,以前燕王在的时候,只收官税,三十抽一,后来有了大都督,除了官税,还要加收兵税和柴火税,这是按铺子来的,像我家这种卖山货的铺子,每年兵税柴火税各十五两,总共三十两,中秋和年关再各收五两的劳军税;若是那些卖皮子卖药材的铺子,兵税柴火税各二十五两,总共要五十两,中秋年关各十两呢,银楼当铺收得就更多了。江上赶集的,因为做的是南来北往的生意,官府认定他们赚得最多,所以是按银楼当铺来征税的,他们的铺子只能开半年,大多数的人连税银都赚不出来,谁还敢做那种买卖啊。””
芳菲吓得张大了嘴,我的天呐,好在王双喜和阿治没有来,他们若是听到有这么重的税,非要吓得关了铺子去当土匪不可。
“小姑娘,实话说吧,我家这铺子这几天也要关了,前两年有几个客商常来我这里采办山货,因此还能撑着,如今他们的生意做不下去了,连带着我这铺子也不能再开了,总不能一家老小不吃不喝吧。”大娘最后说道。
见到沈彤,芳菲把大娘的话复述一遍,沈彤和路友也给吓了一跳,这年头,二两银子可以养活一大家子整个月吃喝不愁,小生意人忙活一年也赚不了多少银子,如此高的税银,难怪生意人要背井离乡,余下的都是老弱妇孺,想走走不了,只能强撑着。
没来燕北之前,沈彤没有想到,偌大的燕北城如今已是一个空壳,有钱的,没钱的,只要是官府里没有靠山的,能跑的都跑了。
回到官驿,许安也回来了,他告诉沈彤,燕北城里还真没有什么闲帮,闲帮们要吃保护费,要靠开铺子的商户们养着,商户们都不在了,他们也就没钱拿了。
“有个叫吕三爷的,以前是燕北城里最大的闲帮头儿,去年吕三爷带着一群手下投奔了自己的表哥,进了黑熊寨做了二当家,城里主事的是他的小儿子,名叫可意儿,可意儿手下有几十个闲帮,在街上收收小钱,早就没有当年的风光,想来吕三爷是要给自己留条后路,所以才让可意儿留在城里。”
沈彤微微眯起眼睛,嘴角浮起一抹笑容。
“不错,江婆子说得没有错,出了关,无论是名门正派的武林人,还是城里收保护费的闲帮们,大多都是连着土匪的,明天我们就去会会这个可意儿。”
第三三一章 大胡子
直到在官驿里用过晚膳,韩无忌才披着一身寒气回来。
“沈姑娘,你说得没错,燕北城里还真有卖舆图的,只不过这舆图有点粗,画得不详细。”
韩无忌说得从怀里取出一块羊皮,羊皮上有线条,标记着地名。
舆图是违禁之物,普通百姓看一眼都是罪过,能买到舆图不易,也没有可挑剔的。
沈彤把舆图揣进怀里,便去找周铮。
周铮刚刚用过晚膳,正和两个王府官员在屋里说话,见沈彤来了,两位官员退了出去,周铮问道:“沈姑娘有什么事吗?”
虽然走了一路,可是沈彤并没和周铮说过几句话,沈彤来找他,肯定是有事才来的。
果然,沈彤掏出了那张羊皮,道:“这张图是花钱在街上买来的,劳烦三公子让您手下的探子给看看。”
周铮吃了一惊,他从小到大,除了王府就是军营,做过的最出格的事,也就是跟着萧韧闯过几个小祸而已,对于买卖舆图这种事,他闻所未闻。
“舆图还能在街上买来?”他看看羊皮,又看看沈彤,不可置信。
沈彤莞尔,养尊处优的皇孙,当然不知江湖险恶,别说是绘在羊皮上的舆图,就是绘在人皮上的舆图,她也见过,照样能花钱买到。
沈彤抿嘴一笑:“所以要请三公子帮忙,找人看看这图的真伪。”
“好好好,我这就叫人看看。”周铮说着,便叫了一名内侍进来。把羊皮交给他,又吩咐几句。
片刻后,内侍轻手轻脚走进来,对周铮说道:“回禀三公子,奴婢让人看过了,这张图上有两处地方有误,但不算大错,一处是城北的菜户营,去年走水,整片房子全都烧没了,另一处便是城西的这片林子,原先菜户营的人搬到这里,砍了树,建了房子,如今这里叫新菜户营了。”
想来这张图是在老菜户营走水之前绘制的。
沈彤放下心来,谢过周铮,转身要走,周铮叫住了她:“沈姑娘,若是需要帮忙,你只管开口。”
沈彤笑道:“好啊,需要帮忙时,我不会客气的。”
走出周铮的房间,沈彤吐吐舌头,若是让你知道我想做什么,你就不会说得这样轻松了。
沈彤步履轻松地走下楼梯,走到转弯的地方,便看到一个人正从楼下走上来。
沈彤一眼认出,这就是上午在这里遇到的那位侍卫大叔。
“大叔,晚上还当值啊,你可真辛苦,上午要当值,晚上还要当值。”
这几句话一出口,沈彤自己也怔了一下,周铮带了一百多名亲军,这些人都是侍卫,即使有亲疏之分,也能挑出十几二十个亲信,哪里用得着白天晚上都用一个人,把人累坏了,岂不是损失?
一脸络腮胡子的侍卫嗯了一声,声音闷闷的,像是感冒了。
沈彤让到一旁,给这人让出一条路来。
络腮胡子也不客气,闷着脑袋走了上来,就在他从沈彤身边经过的时候,沈彤猛的出手,竟是抓向这人的肩膀。
络腮胡子本能地将身子侧向一旁,沈彤的手刚刚触到他的肩膀,就被他像鱼似地滑了过去。
只是一触之间,沈彤便心里有数了。
“行了,小孩子家家的偏要装大人,在衣裳里面塞棉花,亏你想得出来。”虽然声音压得很低,可是声音里的嘲讽却是满满当当。
就在刚刚,沈彤的手触到那人的肩膀上,入手绵软,一位膀大腰圆的虬髯大汉居然有个软绵绵的肩膀,你骗谁呢?
少年就是少年,虽然个头拔得很高,如同一竿青翠挺拔的修竹,可是却少了成年人的厚重,为了遮盖面容只能粘上大胡子,如果不让身材看上去粗壮浑厚,就和这一脸的大胡子不般配了。
所以只能穿上宽大的衣裳,再在衣裳里塞上棉花。
络腮胡子就像是没有听到一样,大步流星向楼上走去,沈彤扬扬眉毛,在他身后挥挥拳头,做了个要打死他的动作。
回到自己屋里,沈彤心情舒畅,嘴角高高挑起。
“小姐,有啥高兴事儿啊?”芳菲凑了过来。
沈彤把她的小脑袋推开,笑道:“没啥,就是看到了一个傻小子。”
傻小子?
芳菲想不明白了。
次日,沈彤睡到了自然醒,芳菲出去遛达了一圈儿,回来后告诉她,周铮去了大都督府。
“岳阳哥哥陪着一起去的,带了很多人,小姐不用担心,三公子不会有事的。”
沈彤当然不会担心,杨勤又不傻,怎么会在大都督府里对周铮下手呢,周铮只不过是秦王的儿子罢了,秦王两个儿子都死了,再死一个还能如何,秦王又不老,只要他想,就会有很多儿子。可是他的儿子不会白死,他不敢明目张胆对付太皇太后,难道还能明目张胆对付他杨勤吗?
只要周铮在燕北有个三长两短,这笔帐算到鞑子头上还好,若是算不到,那就是他杨勤来背锅,秦王首先要做的事,绝对不会是到皇帝面前告状,而是会挥军北上,与鞑子前后夹击,马踏燕北。
沈彤叹了口气,摸摸芳菲的脑袋:“这种事连我都能想得出来,杨勤若是想不到,那么当年老护国公杨锋和太皇太后也不会让他来做这个大都督。”
杨勤能在燕北称王称霸整整八年,他有他的本事,而且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本事。
杨勤不可小窥。
或者说,杨勤才是杨家这一代中的佼佼者,护国公杨敏虽然比他的名气更大,声誉更响,可是却比不上他手握重兵,杨勤是封疆大吏,杨敏不是,他只是有父亲和太皇太后护佑着而已。
彤叹了口气,摸摸芳菲的脑袋:“这种事连我都能想得出来,杨勤若是想不到,那么当年老护国公杨锋和太皇太后也不会让他来做这个大都督。”
杨勤能在燕北称王称霸整整八年,他有他的本事,而且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本事。
杨勤不可小窥。
或者说,杨勤才是杨家这一代中的佼佼者,护国公杨敏虽然比他的名气更大,声誉更响,可是却比不上他手握重兵,杨勤是封疆大吏,杨敏不是,他只是有父亲和太皇太后护佑着而已。
第三三二章 可意儿
据说吕三爷有四个儿子,吕三太太生下老四之后,整整十年没有开怀,三十三岁的时候有了身孕,吕三爷便道:“若是儿子那就可心可意了,到时我们吕家就有五虎将了。”
待到吕三太太临盆,腹中孩子真是个儿子,吕三爷便给这个老来子取名可意儿。
芳菲乍见可意儿的时候,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看到了一头大猫。
可意儿披着一件毛发得极好的裘皮斗篷,没有绷面子,头上戴着同色的裘皮帽子,全身上下毛茸茸的,他的脸陷在一堆皮毛里,眼睛半睁半合,正在打瞌睡。
看到沈彤,他的精神头就来了。
“小姑娘,关内来的?”大猫的脸从皮毛里露了出来,白生生的,唇红齿白。
“嗯,关内。”沈彤微笑。
大猫嗷的一声怪叫,双臂一伸,斗篷滑到身后,露出一身雪白的衣裳,衣裳上绣着金线,缀着珠宝,金光闪闪,华丽得令人睁不开眼。
“我就猜到你是关内来的,说说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想让哥哥帮你出头?”可意儿的双眸闪闪发光,赛过通身的珠宝。
沈彤失笑,许安花了银子找人引见,他们这才能够站到可意儿面前,替他们引见的人,一早就告诉可意儿,他们是从关内来的了。
沈彤摇摇头:“欺负我的人还没有生出来。”
“哈?”可意儿怔了怔,随即一拍桌子,大笑道,“好,够狂,有胆色,哥哥我最喜欢这样的小妹儿了,说吧,想让哥哥给你怎么撑腰?”
沈彤在他面前的太师椅上坐下,说道:“我不用你给我撑腰,我只用你的人。”
“我的人?”可意儿眯起眼睛,伸出戴着七八个大戒指的手摸着下巴,玩味地看着沈彤,“小妹儿,笑话哥哥是吧,你能来我这儿,想来早就知道我家的人都被我爹带走了,如今跟着我的也不过几十号人,这些人都是我的好兄弟,我有酒有肉好吃好喝地养着,不是大买卖我都舍不得劳动他们。”
“多少银子?”沈彤淡淡地问道。
“哎哟,讲银子那不就远了,就凭妹儿这小脸蛋,哥哥舍得和你讲银子吗?......五千两,一个子儿也不能少!”
可意儿翻脸比翻书还要快,一旁的许安和路友脸色微变,不由自主地握住了腰刀。
“瞧瞧,我说不讲银子吧,你不听,我刚一开口,那两位大叔就吓得要拼命,不就五千两吗?至于吗?小妹儿,你说呢?”可意儿摆出一个优美的姿势,斜睨着沈彤。
沈彤轻轻一笑:“你都不问问我用你的人去做什么?”
“哈!哈!哈!”可意儿的笑声很有特色,他是哈一声便喘一口气,三个哈喘了三口气。
“还能做什么?无非就是打个小架,闹点小事,我说对了吧。”可意儿得意地说道。
“为何不会是杀人越货、打劫绑票呢?”沈彤好奇地问道。
“哎哟,你当我是傻子吗?杀人越货打劫绑票,你会找我们这些闲帮?是你傻还是我傻啊,不过女人傻一点我更喜欢,要不,小妹儿,你别回关内了,跟着哥吃香喝辣。”
沈彤给许安使个眼色,许安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沈彤接过银票,放到可意儿面前:“你说的没错,就是这种小事,这是一千两订金,十日后事情办妥,五千两一个子儿也不会少了你的。”
这次轮到可意儿吃惊了,五千两不过是说出来唬人的,手里没有银子的,自是落荒而逃,有银子的就会坐下来谈价格,最终成交价当然不会是五千两。
面前的这个小姑娘,也不过十三四岁,三言两语竟然就答应下来了。
五千两,不是五百两,也不是五十两,而找他办的事,也只是闲帮们能做的小事而已。
“好,我派十个兄弟给你,够用了吗?”
沈彤笑着摇摇头:“太多了,我用不了这么多人。”
“用不了?十个都嫌多?”可意儿有点发懵了,“那你要几个?”
沈彤竖起一根雪白的手根:“一个,我只要一个人。”
“一个人?五千两银子只要一个人?”可意儿朝着自己的大腿狠狠拧了一把,疼得他哎哟一声差点跳起来。
不是做梦,真的不是做梦,天底下最大的冤大头让他遇到了,还是个花朵般漂亮的冤大头。
“是啊,几百个没用的人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一个有用的人,我要的就是一个有用的人。”花朵般漂亮的冤大头笑吟吟地说道。
“有用的人?谁?”可意儿一头雾水。
“就是你啊,我只要你。”
沈彤说着便站起身来,她走到可意儿半靠着的贵妃榻前,伸手把可意儿拽了起来:“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了。”
“哈?我咋是你的了?”
可意儿怪叫,他被沈彤生张硬拽,屋里的闲帮们却没有一个过来帮他,反而冲他挤眉弄眼,笑得像吃了哈哈屁一样。
“五千两,我买了你十天,这十天里,你是我的人。”沈彤说道。
“不,我不卖,不!”可意儿大喊,真是活见鬼了,谈着生意怎么就把自己给卖出去了。
沈彤不理他,拽着他就往外走,可意儿冲着手下们喊道:“你们站着干嘛,快来帮帮我啊!”
“意儿爷,您别害羞了,咱们羡慕着呢,啥时候也有小姑娘花钱来买我们啊!”
“姑娘,你买了意儿爷,也搭上我们几个吧,买一送一,不对,买一送十!”
闲帮们嘴里都是污言秽语,许安和路友面沉如水,路友已经想要挥拳打人了,沈彤却似浑不在意,她哈哈大笑:“好啊,你们想跟着就跟着吧。”
闲帮们又是一阵哄堂大笑,纷纷问道:“意儿爷,咱们跟着你吗?”
“废话,当然要跟着爷了,你们不跟着,爷被这女的给强了可咋整?”
可意儿的话又引来一片嘻笑,沈彤拽着可意儿在前面走,十几个闲帮跟在后面,出了门,闲帮们还不忘冲着周围的人得意洋洋:“哥们儿舍命陪君子,跟着意儿爷一起被小娘子给买了!”
于是又惹来一片轰笑。
又不是买了一辈子,只是十天。
第三三三章 丢失
市井中的笑声传不进王府,也传不进大都督府,大都督府里杨锦轩正在大发雷霆。
杨兰若不见了。
马上就要大婚了,父亲正在赶回来的路上,偏偏这个节骨眼上,新娘子不知去向。
那天杨兰若大闹杨锦轩书房后,就被严加看管,杨锦轩甚至让人捆住她的手脚。
可是杨兰若居然还是逃跑了,绳子断开,一看就是磨断的。
大都督府的几个门都有兵士把守,杨兰若插翅难飞。
“哪怕把府里挖地三尺,也要把她找出来!”
若不是父亲这两天就要回来了,杨锦轩才懒得找她,饿急了自然会出来,他就不信,杨兰若还能把自己饿死不成。
服侍杨兰若的丫鬟们都被看管起来,以防她们偷偷去给杨兰若送吃的,府里的两个厨房全都派人盯着,杨兰若肚子饿了,又没有人送吃的,就会自己到厨房里偷了。
可是一天过去了,仍然没有杨兰若的身影,府里各处都找过了,杨兰若就像太阳下的水珠,消失得无影无踪。
偏偏这个时候,杨锦程听到了风声。
他和杨锦庭并没有住在大都督府,而是住在杨家在燕北的别院,府里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兄弟二人正在下棋。
“大公子,出事了,三小姐不见了,已经找了一天一夜,还是不见踪影。”来人青衣小帽并不起眼。
杨锦程手里的棋子未落,轻声笑了:“这燕北城里就是一台大戏,如今让三小姐这么一闹,这戏就凑齐了。”
杨锦庭挥挥手,让那人下去,他问道:“大哥,三小姐养在深闺,怎么说没就没了,你说这会不会是周铮搞出来的?”
“不会,绝对不会。”杨锦程肯定地说道。
“为何?”杨锦庭不解。
“把三小姐偷走,对秦王有好处吗?”杨锦程反问。
杨锦庭想了想,摇头:“秦王行事稳如泰山,他不会让周铮这么做的,而周铮,看不去也不像是不听话的。”
“是啊”,杨锦程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更何况,秦王志不在燕北,而在京城,他不会让这些事扰乱他的计划,更何况,如今的燕北王府对他既无威肋也无好处,难道他还想在燕北郡王面前卖个好吗?没有必要。”
“可若不是周铮做的,还能有谁?我实在想不出来,燕北城里还有谁会帮着燕北郡王做这种事。”杨锦庭不解。
杨锦程微微一笑:“你把这件事想得太过复杂了,依我看,那人只是想把这潭水搅浑而已。或许燕北郡王和谁成亲,对他都不重要,他只是想要利用两家的亲事制造混乱,趁人不备得享渔翁之利。”
“可这会是什么人?难道是鞑子?”杨锦庭更糊涂了。
“不好说,不好说啊。”
杨锦程手中棋子终于落下,杨锦庭这才看清这一子的位置,忍不住呀的一声,苦着脸说道:“大哥,你这是把我逼到绝境了。”
“那就认输,再下一局,逼到绝境不可怕,可怕的是连自己的对手都没有看清。”杨锦程伸手拂乱桌上的棋子,站起身来,走到窗前,窗外一株腊梅开得正盛。
“大哥。”杨锦庭在背后轻声唤他,杨锦程没有回头,只是嗯了一声。
“接风宴那天,我把两位小郡主带进了宴客厅后面的梅林。”
“什么?”杨锦程猛的转身,疑惑地看着自己的堂弟。
“我说接风宴那天,我把两位小郡主带进了宴客厅后面的梅林。”杨锦庭重又说了一遍,他期待得看着杨锦程,想从杨锦程的脸上看出对于这件事的态度。
可是杨锦程的神情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无波。
“那么在梅林里,她们一定是见到什么人了吧?”杨锦程饶有兴趣地问道。
“对,大哥猜得没错,果真有人进去见了她们,那人就是周铮身边的内侍,名叫小桔子的。
杨锦程的神色终于有了变化,他微微蹙眉,问道:“周铮身边的内侍?”
“就是周铮的内侍,那天这个小桔子不但见到了两位小郡主,而且还把她们送了回来。”杨锦庭说道。
杨锦程又抿了一口茶,问道:“你是算准了秦王府的人会进那片林子吗?”
“那倒不是,我只是刚好看到那名内侍在宴客厅外面鬼鬼祟祟,顺水推舟罢了。”杨锦庭的脸上露出了孩子般纯真的笑容。
“顺水推舟?”杨锦程望着堂弟的笑脸,许久没有说话。
“大哥,您生气了,气我自做主张?是吗?”屋里的气氛陡然变冷,杨锦庭局促起来。
“你离京时,祖父交待过你?”杨锦程问道。
“没有”,杨锦庭摇头,“这都是我自己的主意,杨锦轩不把我放在眼里,对我指手划脚,我在他面前连小厮也不如,我恨他,所以我想让周铮给他添点乱,这个时候,勤伯父不会让杨锦轩对付周铮的。”
“真的只是因为杨锦轩对你呼呼喝喝,你就要利用周铮来对付他?我不信,你不是这样的人。”杨锦程冷冷地说道。
杨锦庭再也笑不出来了,他沙哑着嗓子,哽咽地说道:“大哥,我真的只是为了这个,没有别的,这件事真若惹出大祸,我到祖父面前认错,是杀是打全由着他老人家,和大哥你没有关系。”
“所以你才要替我去做那些原本应该由我去做的事?那些脏事?”杨锦程闭了闭眼,有些事他早就应该想到了。
“大哥,这是我应该做的,你是嫡长子,你不能有任何瑕疵,这些事由我去做最合适。”杨锦庭执拗地说道。
杨锦程叹了口气,挥挥手,说道:“好了,我知道了,你不用陪我下棋了,你根本就不喜欢下棋,那就去做你想做的事吧。”
“好啊,总算可以不下了,这劳什子的棋,我再下一辈子也别想赢过大哥。”杨锦庭欢喜雀跃,天真无邪得像个孩子。
“你有何打算?”杨锦程问道。
“打算?我想我该去郡王府,见见我那位未来的姐夫了。”
第三三四章 第一个选择
此时,燕北郡王有客人,而且那位客人没用通传,便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了燕北郡王面前。
“你是?”燕北郡王惊愕地望着面前的俊美少年,这少年很面熟,可是他绝对不认识。
少年和他差不多的年纪,只是个头比他略高,穿着青布棉衣,白袜子黑布鞋,这是府里小厮的装束,但是燕北郡王可以肯定,这个人绝不是府里的小厮。
无论这人如何伪装,他也装不出小厮们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卑微,即使狗仗人势狐假虎威,也掩不去的卑微。
而这个人身上不但没有这种卑微,相反,他应该是个内心强大的人,这样的人做事雷厉风行,果敢坚毅,就像此时,他站在自己面前,虽然穿着一身小厮的衣裳,却宛若君王降临。
燕北郡王坐直身子,瘦弱的脖颈与脊背挺成一条直线,他淡淡地问道:“有事吗?”
除了她刚刚现身时,他眼中一闪即逝的惊愕,他没有惧怕,更没有惊慌,如果不是同一张脸,沈彤甚至怀疑面前的人,并非是那日她见过的燕北郡王。
少年的脸上是与年龄不符的淡然,稚嫩的面庞上是与生惧来的高贵。
“郡王不怕吗?”沈彤问道。
“你并非来取本王性命,本王何惧之有?”燕北郡王反问道。
沈彤轻扬眉角,饶有兴味地打量着面前的少年,随即,一个声音在脑海里响起,你只有杀气,却没有杀意,你不是来杀我的。
沈彤大骇,她收起脸上的玩味,疑惑地看着燕北郡王:“你知道?”
“嗯,你不会杀我。”燕北郡王平静地说道。
沈彤释然地笑了,困境中长大的孩子,早早学会察言观色了吧,自己居然被个小孩子看透心思,想想就好笑。
“郡王聪慧,我确实不是来杀你的,但是我也不是来救你,因为在我看来,你比大多数人过得都好,无需人救。”
燕北郡王淡淡一笑:“你和我说了许多话,外面都没有人进来,他们是被你制住了吧?”
“是”,沈彤点点头,“因此郡王无须担心隔墙有耳。”
“你只有一个人吗?举手之间就能把他们全都制住?”燕北郡王清澈的眼眸闪闪发光,与方才老僧入定的模样相比,此时他才是个孩子,他夸张地说道,“你是个强者。”
沈彤忍不住笑了出来,只是听到外面的人都被制住,他就这么兴奋,这孩子平时太压抑了。
“是,我是个强者。”沈彤说着,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掌心向上伸到燕北郡王面前。
她的手干燥白皙,手指修长,拇指、食指和中指上都有薄茧,虎口上也有,即便如此,这仍不失为一只好看的手。
燕北郡王凝视着这只手,不由自主也伸出了自己的手,他们的手一般大小,就连手的形状竟然也是一样的,只是他的手指上没有薄茧,这是一只光滑细嫩的手,也同样是一只好看的手。
“你是来帮我的?”燕北郡王问道。
既然不是来救他的,那就是来帮他的了,总之,这个对他没有恶意。
“是,我想帮你,还想帮你的妹妹们。”沈彤说道。
“你为何要帮我们?”燕北郡王目光清澈明亮,沈彤能够感觉到他并没有提防她,他只是好奇。
沈彤摇摇头,苦笑道:“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乐于助人了,在此之前,我并没有帮助你们的计划,直到看到你们时,忽然就动了这心思......不过,我不是白帮你们的,我有条件。”
“原来你有条件啊,那就好,我也不想欠人情,因为我还不起。”燕北郡王的脸上又露出属于孩子的笑容,整个人也轻松下来。
他不想欠人情,因为他还不起。
一个处处受制的人,什么都不能做,更还不起人情。
沈彤收回自己的手,在燕北郡王对面坐下,环顾着这间布置得花团锦簇的房间,屋子里贴着大红喜字,挂着龙凤呈祥的帐子,铺着鸳鸯戏水的炕褥,只要洒上红枣花生,这里就是新房了。
“再过两天你就要大婚了,高兴吗?”沈彤问道。
“不高兴,因为大婚以后,我就要死了。”平平淡淡的几个字,在一个孩子口中说出来,无奈而残忍。
沈彤的眼眶发热,她连忙侧过脸去,稳定心神,不让自己去看燕北郡王那张清秀得宛若仙子的脸。
“那好,我先说说我能如何帮你们吧。”沈彤说道。
“好。”燕北郡王双手放在膝盖上,像个等着老师布置功课的小小蒙童。
沈彤没有看他,她甚至没有转过头来,她望着那对儿臂粗的龙凤喜烛,用平稳的声音说道:“我给你两个选择,你可以任选其一,也可以一个都不选,若你选了其中一个,那我再谈条件,若你一个都不选,那么就当今天我没有来过。”
“请讲。”燕北郡王说道。
沈彤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轻声说道:“第一个选择,大婚之夜,这间新房会走水,而你会被烧死,你的两个妹妹冲进火场找你,同样会被烧死。当大火终于被救下的时候,你和你的妹妹们已经离开王府,从此你们不再是王孙贵胄,你们只是行走世间相依为命的兄妹,你们可以去关内,可以去京城,也可以去西北,你们不用担心生活,我会给你们一笔钱,只要你们不是很奢侈,这笔钱足够让你用到二十岁,你也不用担心户籍,关内有很多善堂,你们年纪还小,在善堂里住上几年,待到能做工的年纪,善堂会出面到官府给你们办理户籍,方便你们出去做事,养活自己。”
静静一刻,沈彤转过身来,燕北郡王依然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眼观鼻,鼻观心,沈彤在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
这一刻,燕北郡王又变成入定的老僧,沈彤甚至想要用手指戳戳他,看看他是不是魂游太虚去了。
“你......”
“我听着呢”,像是猜出她在想什么,燕北郡王打断了她,说道:“第二个选择呢?”
第三三五章 第二个选择
沈彤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淡淡的檀香味道,这孩子平素用的香料也和老僧差不多。
她顿了顿,说道:“第二个选择,你在拜堂成亲的时候,不小心拽掉新娘的盖头,这时你会发现,新娘并非杨三小姐杨兰若,而是一个身份配不上你的人,她或者是杨大都督的庶女,或者是杨府的丫鬟,更或者是不知从哪里找来的清倌人......”
沈彤说到这里时停下了,因为她看到燕北郡王终于抬起头来,讶异地望着她:“这不可能。我看过妹妹们读的女戒女德,我知道关内的女子都是那些书上的样子,她们养在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这里是关外,燕北的女子没有这些规矩,杨三小姐喜欢骑马,她曾经纵马闯入王府,如果不是她的马在门槛外停了下来,她甚至要骑马冲进屋里来了,燕北城里的人都见过她,即使我说和我拜堂的那个人不是她,也不会有人相信,更何况还是在宾客云集之时,如果我指认她是庶女是丫鬟,立即就会被人戳穿的。”
沈彤耐心地听着燕北郡王把话说完,她微微一笑:“可如果与你拜堂的确实不是杨三小姐呢?你也说了,杨三小姐喜欢骑马,燕北女子没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规矩,她们抛头露面,纵马恣意,满堂宾客全都见过她,所以,在场的人里不会只有你一个人说她不是,即使这些人担心得罪杨家,可是你的堂兄周铮一定会不怕,他听到你的话,一定会叫停仪式,小心求证,只要有一丝一毫疑点,他也不会让这个婚礼进行下去,这一点你信吗?”
燕北郡王想了想,点点头:“我信,秦王府不会怕杨家,何况到时还有宫里来的太监,只要我一口咬定这个女子不是杨三小姐,堂兄一定不会等闲视之,而宫里来的太监是奉了太皇太后之命的,他比谁都怕出事,所以他也不会让婚礼进行下去,而是会查明正身。”
“是啊,他们会查明正身,假的就是假的,装得再像也是假的,何况她要装的并非路人甲乙丙丁,而是杨大都督唯一的嫡女,燕北城里的最尊贵的名门千金,不说别的,只是那通身的气派就学不来,而在场的诸人虽然惧怕杨家,可是总会有一两个妇人禁不住惊吓,她们或许会指认那女子并非杨三小姐,这就够了,你说呢?郡王?”沈彤悠闲自得地说道。
燕北郡王目光炯炯注视着沈彤,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接下来呢,我要怎么做,事情又会如何发展?”
沈彤一笑,把手肘支在桌子上,手背托着下巴,兴致浓浓地打量着燕北郡王,虽然她的话还没有讲完,可是她已经猜到燕北郡王的选择了。
她换了个姿势,继续说下去:“接下来,杨勤一言不发,杨锦轩会大怒,很可能在怒不可遏的情况下失手杀死喜娘以及杨三小姐的陪嫁丫鬟们,而这个时候,从京城来的杨大公子杨锦程会站出来主持大局,但是他不会和你谈,他要谈判的对象是周铮,也就是你的堂兄,他的目标明确,当然也很正确,因为他知道,这件事的关键不是你,而是周铮。”
燕北郡王呼的站起身来,他背着手,踱到沈彤面前:“而我一定会在此时抱住堂兄的腿号啕大哭,父王没有了,母妃也没有了,我只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所以才会被人欺负,我堂堂太祖子孙,皇帝亲赐的郡王,却要被逼去娶庶女丫鬟清倌人......”
说到这里,燕北郡王嘎然停住,沈彤蹙眉,一时没有反应过去,却听他咦了一声,问道:“我要不要撞墙撞得头破血流呢?”
“不用”,沈彤心里觉得好笑,手却不听指挥地伸出去,在他的脑门上摸了摸,“万一火候把握不好,撞得晕死过去,后面的事就不受控制了。”
“也是,毕竟我缺乏经验,没有撞过墙,火候不好把握。”燕北郡王点点头,若有所思,继续在屋里踱步。
沈彤没有打扰他,在来这里之前,她没有想到燕北郡王会是这样的反应,她估摸着外面的那些人还要再过半个时辰才能醒过来,若是有人这时来找燕北郡王,可意儿找的内应也能绊住他,所以还有时间,就让燕北郡王开动脑筋,凭借自己的智慧想一想吧。
“......我太伤心,环顾四周都是想要害我的人,堂兄会不会派人保护我?他会不会宣宾夺主,取代杨家,变成喜宴上发号施令的人?”燕北郡王兴奋地问道。
“周铮虽然没有封号,但他是皇孙,他是太祖皇帝太皇太后的孙儿,在这里,他便是君,杨家只是臣,这场大婚由杨家主持,只是因为杨家是地头蛇,而周铮远来是客,但是此时,杨家理亏在前,又有宫里来的太监做证,只要你有本事让周铮掌控大局,那么你的王府瞬间就能被周铮的侍卫们控制起来,关键还是在你身上,郡王。”沈彤的口气坚定冷静,她很想拍拍燕北郡王稚嫩的肩膀,可是她忍住了,她又不是人家的娘,又不是人家的姐姐。
她一定是拍芳菲撸桔子太多了,所以变成习惯,看到长得好看的小孩就想拍打拍打,这个习惯很不好,她要改。
“嗯,我想也是,虽然杨家不想让我知道外面的事,可是我还是能知道一些的,我知道四叔父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像父王一样,他们都是皇祖父最优秀的儿子,四叔父有本事,堂兄一定也是,我和堂兄只见过两次,可是我能感觉到,他虽然行事端方,但不失为一个有主见的人,你说得很有道理,这件事的关键在我,只要我不胆怯,不退缩,只要我坚持,我一定能说明堂兄,让他站在我这边,取代杨家主持大局,当然,不是主持燕北城的大局,只是我的王府,也不是永远,只要一天就够了,只要一天。”
啪啪啪,沈彤抚掌,赞赏地望着面前的少年,就在两天之前,她还认为他是个胆小怕事的孩子,而现在,那个小鹿般惊恐的孩子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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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六章 传闻
“可是只有一天的时间,你能做什么?若想上达天听,八百里加急也要三四天,何况即使把折子送到京城,也要先由老护国公杨锋批后,再决定要不要呈给太皇太后,至于皇帝,怕是永远也看不到,单单杨锋那里,就给你留中了,待到宫里的太监回京,这件事早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别说是一天,就是一个月三个月,你也讨不来说法。”
沈彤一针见血,她直觉自己就像是拎着一桶冰水,泼到燕北郡王的头上,虽然残忍,但如果不提醒这孩子,才是真的残忍。
“不,你说得不对,我说的一天,不是用来写奏折的。”燕北郡王慢条斯理地说道。
沈彤凝眉:“不写奏折?”
“嗯,能随堂兄出关的侍卫肯定都是西秦军里的精锐,只要堂兄愿意把他们借给我,我一定不会让杨勤父子踏出王府”,燕北郡王微微扬起头,看向从窗棂处透进来的一缕亮光,一字一句地说道,“大婚之日,宾客众多,所以杨氏父子的兵马只会在府外,堂兄的侍卫们以迅雷之速困住杨氏父子,而我会放杨锦程和杨锦庭离开,杨锦程首先要做的就是封锁消息,他不会留下与我交涉,而是会去大都督府......到时大都督府里会乱起来吧?”
沈彤哈哈大笑,再也忍不住了,伸手摸摸燕北郡王的脑袋:“小家伙,虽然是纸上谈兵,可是你敢这么想,已经不错了,放心,我会助你,只要你不要中途退缩,这件事就不会太糟糕。”
沈彤的笑声并没有带动燕北郡王的情绪,相反,他反而一改刚刚的兴奋,整个人沉默下来。
“怎么了?怕了?”沈彤问道。
燕北郡王默然一刻,摇摇头:“我是怕了,我怕这样一来,鞑子会趁机进攻,所以我还要好好想想。”
沈彤微笑,问道:“无论你是否想好,你都会选择第二个,对吗?”
燕北郡王点点头。
“你不想离开燕北,对吗?”沈彤又问。
“对,我不会离开燕北,燕北是父王的心血,这里的每一一寸土地都是父王浴血奋战,从鞑子手里夺回来的,父王死在燕北,所以只要我一息尚存,也要留在燕北,给父王看着这片土地。”燕北郡王挺起瘦弱的胸膛,眼中有隐隐泪光。
沈彤颔首:“那好,现在谈谈我的条件吧......”
......
杨锦程没有骑马,他坐轿出了别院,无论是在京城还是在燕北,大多时候,他要么坐轿,要么坐马车。
并非是他不擅马术,而是策马过街,会引人注目。
燕北的大街上,一如既往冷冷清清。
透过窗子,杨锦程逡视着一眼望到头的街道,微微蹙眉。太皇太后身边的大太监曾经对他抱怨,这几年燕北送进宫里的贡品一年比一年少,成色一年比一年差。去年就连太皇太后钟爱的东珠也不尽人意,太皇太后原想用新珠子串条项链,最终只串了一条手串儿。
想到这里,杨锦程叫过跟在轿边的随从,道:“去打听打听,燕北城里有没有铺子能搞到东珠。”
东珠虽是贡品,但是并不像其他贡品那样,一旦被选为贡品,民间就不能售卖,自前朝以来,东珠都不在限售之列,民间售卖的东珠,成色上虽不及贡品,但价格依然居高不下。
有买就有卖,杨锦程相信,尽管太皇太后连条项链也串不起来,但是燕北城里一定有卖东珠的,既然来了燕北,索性寻些上好东珠,孝敬太皇太后,也是一件美事。
又走了约末一炷香的功夫,那名随从飞奔着追了上来,随行的另一名随从招呼着轿夫停下轿子,先前的随从跑到轿前,气喘吁吁对杨锦程道:“大公子,小的在一家银楼里打听了,如今燕北城里没有铺子卖东珠,东珠是高税之物,商人们即使搞到东珠,也不敢拿出来卖,以前还能偷偷卖给关内来的商人,现在查得严,商人们过关的时候都要搜身,一旦查到有东珠,不但要补缴买卖税和关税,还要缴罚款,这三项加起来,一颗东珠要缴一百两银子,商人们缴不起,就使出各种办法,听说前阵子有个商人因为私藏东珠,被开膛破肚了,这样一来,关内来的商人们再也不敢买东珠了,他们不敢买,本地商人当然也就不敢卖了。”
杨锦程心里咯登一下,问道:“开膛破肚?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随从压低声音说道:“这是小的花了二两银子才打听到的,您是贵人,这种事当然不会传到您耳中了。听说这几年里,好多商人把东珠吞进肚子里,进关以后再......那个出来,他们有特殊法子,即使吞了东珠也不会噎死。也不知怎么的,这法子被二公子的人知道了,就暗中跟踪了一位采办东珠的商人,那位商人带了二十名随从,每人都吞了不止一颗东珠,二公子的人在关口守着,当场划开了三名随从的肚子,果然找到了东珠,那位商人吓疯了。”
杨锦程只觉胃中一阵翻滚,强忍着才压下恶心,他冲着随从挥挥手,道:“行了,我知道了。”
随从的嘴角动了动,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杨锦程问道:“还有什么事?”
随从是自小就跟在杨锦程身边的,算得上是亲信,他左右看看,把脑袋凑到窗边,压低声音说道:“小的在银楼里,听人说三小姐被人绑票了。”
“什么?”杨锦程吃了一惊,追问道,“哪个三小姐?”
“就是咱家的。”随从往大都督府的方向指了指。
“消息可准确?”杨锦程又问,昨天他才见过杨锦轩,没有听他说起这件事啊。
再说,两天后就是大婚的日子,杨三小姐在这个时候被人绑了,这就是天大的事了,按理说,他是应该知道的。
“小的也不知道,只是听人说起,小的觉得事关重大,虽未证实,还是向您禀告了。”随从说道。
“嗯,你做得对”,杨锦程略一沉吟,道,“你多带两个人,把这件事打听清楚。”
第三三七章 郡王读书
杨锦程此番是去燕北王府的。
杨锦庭让周铮手下的内侍见到了两位小郡主,想来燕北郡王已经知晓了此事。杨勤父子虽然把燕北王府里管得铁桶似的,但那是对外,至于王府里面总会有透风的地方,毕竟人多嘴杂,而且据说那位郡王与两个妹妹相依为命,兄妹感情很好,每天都会去看望妹妹们,那件事即使王府里的人不说,两位小郡主也会告诉他。
杨锦程很想看看燕北郡王的反应。
这个时候,应该吓得六神无主了吧。
可惜,杨锦程只猜对了一半。
来到燕北王府,他却没有立刻见到燕北郡王。
燕北郡王在睡觉!
服侍燕北郡王的人也都是一副刚刚睡醒的样子,可想而知,他们平素里偷懒惯了。
杨锦程足足等了小半个时辰,燕北郡王才被几个丫鬟婆子硬拖着进了花厅。
杨锦程打量着面前的燕北郡王,见他睡眼惺松,眼角还有没有抹去的眼屎,大冷的天,他只穿件单薄的袍子,显然是身边服侍的人急着带他过来,连穿戴也是能省就省了。
杨锦程沉下脸,对那几个丫鬟婆子道:“你们连基本的规矩也不懂吗?府里来了外男,不是应该由管事或小厮陪着王爷过来吗?”
这些丫鬟婆子平素里都是强势惯了的,王府官员有事会去大都督府,杨勤父子偶尔要见燕北郡王,会派人把他接到大都督府,训示之后再送回来,因此,平时王府里也没有客人,这些人自是不懂这些规矩,只知道今天来的是位大人物,要让燕北郡王快点过来。
杨锦程自是懒得和这些下人们多说什么,他挥挥手,让她们全都退下去,花厅里只留下他的一名随从。
花厅里一向没人过来,虽然收拾得还算干净整齐,但是没烧地龙,管事让人摆了两个火盆,不知道是炭不好,还是时间尚短,屋里还是冷冰冰的,燕北郡王穿得单薄,此时冻得簌簌发抖,小脸苍白如纸,随时就会冻僵一样。
杨锦程使个眼色,那名随从追了出去,没过一会儿,之前退出去的丫鬟婆子们送来了大毛衣裳和手炉,燕北郡王脸上才渐渐有了血色。
杨锦程叹了口气,说道:“这些人太不尽心了,好在王府里就快要有主母了,待到王妃进府,有人主持中馈,就会好起来了。”
燕北郡王瑟缩着单薄的肩膀,很认真地听着杨锦程说的每一个字,但是一脸茫然,似是根本没有听懂。
杨锦程问道:“王府里的西席,不知是请的哪位大儒?”
燕北郡王怔怔一刻,道:“是大都督府的符先生。”
“符先生?”杨锦程看向自己的随从。
随从想了想,道:“这位符先生是大都督的幕僚,燕北寒冷,他患了风湿,不能跟随大都督出入军营,便留在府里。”
原来是杨大都督的幕僚,自己的这位叔父倒是会找人,让他的幕僚来教授燕北郡王,那岂不是泥人张手里的胶泥,想捏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啊。
杨锦程在心里暗笑自己,原本他还想怀疑燕北郡王是藏拙,现在看来,燕北郡王倒也不像是装的。
“符先生既然曾经做过大都督的幕僚,想来一定是博学之士,郡王跟着符先生几年了?都读了些什么书?”杨锦程关切地问道。
“本王......本王八岁开蒙,跟随符先生读书五年了,读了《百家姓》、《弟子规》、《三字经》,现在正在读《孝经》。”燕北郡王怯生生地说道。
杨锦程暗自摇头,早在前朝,周氏便是名阀望族,太祖皇帝是世家公子,并非是杨家这般泥腿子出身,若是他泉下有知,知道他十三岁的孙儿和民间七八岁的小童一样,只读过这几本书,不气得捶胸顿足才怪。
“符先生大才,郡王爷聪慧,小小年纪就已经读了这么多书,想来再过几年,便能如符先生那般学富五车、博古通今,实乃大齐之福、燕北之福。”杨锦程诚恳地说道。
燕北郡王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又抬起头来,小心翼翼地问道:“杨大公子也看出本王能像符先生那般有学问了?”
“自是,莫非还有人这样说过?”杨锦程问道。
燕北郡王红了脸,小声说道:“符先生也这样说。”
“那就是了,符先生慧眼识珠,他一定是看中了郡王爷的才情,才会倾囊相授”,说到这里,杨锦程话锋一转,问道,“不知两位郡王可有读书?也是符先生在教吗?”
燕北郡王点点头,道:“妹妹们更多的时候都在学习女红纫织,只是偶尔才来上课,符先生会让她们抄写女则、女戒,还会给她们讲解列女传。”
“原来如此”,杨锦程颔首,关切地问道,“郡王爷与郡主们兄妹情深,定是常在一起谈论学问吧?”
燕北郡王摇头:“妹妹们要做女红,对学问没有兴趣。”
杨锦程又与燕北郡王寒暄一阵,勉励燕北郡王好好读书,不用操心大婚之事,这才信步离开王府。
随从在他身后低声说道:“大公子,小的问过郡主身边的嬷嬷了,嬷嬷说那天秦王府的人把两位郡主送回来后,兴许是郡主们在林子里待得久了,又冷又怕,回来后就发起热来,今天才刚刚退烧,她们没敢让人知道这件事,郡王爷还不知道两位郡主生病的事。”
杨锦程嗯了一声,有些遗憾,不过四弟的这番安排不会白费,郡王府里没有溅起水花,但是周铮那边肯定会起波澜。
回到暂住的别院,之前派出去打探消息的人回来了。
“大公子,小的打听清楚了,大都督府真的出事了。昨天三小姐就不见了,如今街上都在传,三小姐是被土匪绑走的。”
“街上?燕北城里看上去很冷清啊。”杨锦程闲闲地说道。
“是,大公子说的极是,只是燕北城里表面上看着很冷清,那也是有店铺扎堆的地方而已,但是总还有几家生意兴隆的酒楼,窑子的生意也不错,否则城里的有钱人也就没了消遣。就连卖茶水卖粥饭的小馆子也很热闹,小的便是去的这些地方,如今城里都传遍了,杨三小姐是在闺房里被土匪绑走的。”随从说道。
第三三八章 大婚(一)
杨锦程带来的人都是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但凡是他们能够打听到的消息,都是已经在燕北城里传得沸沸扬扬,妇孺皆知了。
传言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杨三小姐即将嫁入燕北王府做郡王妃的消息传到了土匪耳中,土匪们素闻杨三小姐美貌,便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用迷香把整个大都督府的人全都迷倒,神不知鬼不觉把杨三小姐抢进山寨做了压寨夫人。
另一个版本则更加香艳,杨三小姐早有情郎,二人郎情妾意,早已私定终身。无奈太皇太后一旨赐婚,把杨三小姐赐给燕北郡王为妃。燕北郡王不但体弱多病,而且只有十三岁,还是个孩子。杨三小姐早过及笄之年,又通男女之事,自是不想嫁个病秧子。同样的月黑风高的晚上,情郎勾结了土匪,与杨三小姐里应外和,迷晕身边服侍的人,双双私奔,去土匪窝里做了野鸳鸯。
总而言之,杨三小姐是被土匪带走的,说好听了是绑票,不好听那就是......
传言当然也传进了大都督府,杨勤刚刚回到燕北,就得知了女儿丢失的消息,接着他的探子便把这些传言禀告了他。
而在此之前,杨锦轩打了杨三小姐,又把她关起来的事,也有人禀告了杨勤,杨勤气极,连摔了三只青花瓷杯,最后一只是摔到杨锦轩的身上。
杨锦轩原本是惧怕父亲的,但是这两年他渐渐独挡一面,父亲与他说话也是有商有量,他对父亲的惧意也减少了,今天被父亲当众训斥,杨锦轩脸上挂不住了,反驳道:“父亲,您别听外面那些人胡说八道,兰若疯疯颠颠,怎么会有情郎?再说,那日我问过府里的人,谁也没有中过迷香,府里铜墙铁壁一般,那些土匪不过就是乌合之众,有什么本事能够神不知鬼不觉进府掳人,依我看来,根本就是兰若不想嫁给燕北郡王,离府逃婚去了,从小到大,她只要不高兴就会往外跑,这次也一样,我们在这里想方设法找她,说不定她正在哪个客栈里逍遥自在。”
杨勤当然也想到了这种可能。
杨兰若自幼在燕北长大,生母早亡,继母怵她,对她少了约束,从小到大,稍有不顺心就会摔摔打打,接着便会跑出去,胡乱买上一堆东西,燕北城里的人全都认识这位杨三小姐,她在燕北城的地位堪比公主,别说是绑票,寻常百姓多看她一眼,说不定都会挨上一鞭子。
再说,放眼整个燕北,又有哪个寨子的土匪敢来招惹大都督府的人?
因此,那天杨锦轩在府里没有找到她,便猜到她可能是假扮成丫鬟或者混在送米送菜的人里面悄悄逃出府了,他正在让人在各个客栈里查找,没想到,这消息竟然传了出去,而且越传越是不堪。
杨勤面沉如水,无论杨兰若能不能找到,她的名声也被毁了。
不过,杨兰若是他杨勤的女儿,别说燕北郡王绝对听不到这些闲言碎语,就算他听到了,他敢说个不字吗?
想到这里,杨勤心下略宽,加派了人手,继续去找杨兰若。
次日便是催妆的日子,大都督府上上下下风平浪静,燕北郡王骑马走在街上,引来无数百姓围观,大多数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位小郡王。
他骑在高头大马上,双脚甚至还够不到马蹬子。瘦小的身体宛若一片树叶,像是随时都会被风吹走。
沈彤和芳菲、韩无忌挤在看热闹的人群里,一旁的老妇人不住叹气,芳菲好奇,问道:“大娘,您见过郡王吗?”
“没见过,我见过他爹,唉,小姑娘生得晚,一定不知道燕王爷有多威风吧,燕王爷骑的马叫踏雪,挽的弓叫长天,用的刀叫青月,你听听这名字就知道有多威风了,这都是天上的神物呢,燕王爷就是天将下凡,有燕王爷坐镇,鞑子们动都不敢动,哪像现在,三天两头地就过来抢东西。”
芳菲惊讶地张大了小嘴,她还是第一次听人详细说起燕王爷的事,那天在城门口见到燕北郡王时,她还以为燕王爷也和燕北郡王一样,是个弱不禁风的人呢。
“小姐,燕王真的那么威风吗?那为什么燕北郡王不像他?”芳菲小声问道。
“嗯,据说是的,燕王勇猛擅战,用兵如神......郡王爷还小,他是个孩子。”沈彤说道。
芳菲嘴角抽抽,小姐恨不得把所有人都当成孩子,明明她自己也还是个孩子呢。
第二天便是亲迎的正日子,和南边的风俗不同,燕北是早上迎亲,喜宴是在中午。
沈彤、芳菲、韩无忌三个人全都打扮成内侍的模样,跟着周铮去了王府。
对于他们的要求,周铮一笑应允,天底下的小孩都喜欢热闹吧,既然他们想跟着一起来,那就来吧,再说,难道沈彤还用得着他照顾吗?
沈彤当然不用周铮照顾,她来王府有正经事。
燕北王府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王府里云集了燕北城里大小官员和家眷,各地来送贺礼的宾客,以及宫里来的太监、宗人府的官员,很快,燕北郡王便迎了准王妃进府,跨过马鞍,迈过火盆,一对新人走进喜堂。
宫里来的是大太监王礼,与他同来的有宗人府的两位官员,一个名叫周龄,一个叫周绪,他们的祖上原本是周氏旁支,后来跟着太祖起兵,大齐立朝后,他们便和周氏嫡支一起受封,成了宗室。可惜他们这一支子孙资质平平,在宗人府里也只是做些抄抄写写的差事,这次太皇太后派了他们过来,摆明是没有把燕北郡王放在眼里。
因此,这二人虽然是宗室,可是跟着王太监一起来,反倒成了王太监的跟班。
一条红绸将燕北郡王和准王妃连在一起,准王妃比燕北郡王高出足足一头,一高一矮甚是滑稽。
按理,身为岳父的杨勤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可是情况不同,杨勤和杨锦轩此时也在喜堂里,看上去不像是嫁女,倒像是招赘。
第三三九章 大婚(二)
杨勤脸上毫无喜色,面色阴沉地注视着一对新人。满堂富贵,虽然还有周铮在场,但是周铮并无封号,迄今也只是个普通宗室,若论身份,在座的所有人里,自是以杨勤身份最高。
杨勤神情严肃,宾客们察言观色,一个个也收起笑容,神态端方,于是,喜堂之中除了触目皆是的红色,看不出多少喜庆之气。
或许是感受到四周的氛围,燕北郡王更加慌乱,他不由自主地瑟缩起肩膀,抓着红绸的手也紧张地发抖。
司议高声唱道:“一拜天地!”
燕北郡王被这忽然的高亢吓了一跳,刚刚转过身来还没有站稳,就向前跌去!
新娘子由喜婆和丫鬟搀扶着,也是刚刚转身,和燕北郡王面对面站着,燕北郡王身子前倾跌过来,正摔到新娘子身上。
燕北郡王身子踉跄,努力想要站稳,他的手下意识地想去抓住什么,却一把扯下了新娘的盖头!
喜婆眼明手快,一手扶着新娘,另一只手去扶燕北郡王,好在燕北郡王身材瘦小,在距离新娘子一指的地方被喜婆扶住了。
燕北郡王的手里还抓着盖头,手足无措,窘得恨不能钻进地缝里。
是啊,太丢人了,宾客中有人忍不住发出笑声,见过拜堂的,还没见过拜堂时新郎把新娘盖头扯下来的。
听到笑声,燕北郡王更窘了,他扁扁嘴,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一张俊美清秀的小脸胀得通红。
喜婆见过各种场面,连忙笑着打圆场:“哎哟,我们的新郎倌这是心急了,别急别急,拜完天地就进洞房。”
说着,喜婆便从燕北郡王手里拽过盖头,要往新娘头上戴,宾客们也松了口气,有人笑,也有人说着吉祥话。
新娘子又惊又羞,低垂着头,众人只能看到她满头的珠光宝气。
就在喜婆手里的盖头要重新盖到新娘头上的一刹那,燕北郡王忽然发出一声惊呼:“啊?她不是!她不是!”
少年声音尖利,还带着童音,随着他的声音,喜堂里猛的一静,所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见新娘身边的丫鬟一把将新娘拉到身后,喜婆麻利地把盖头盖在新娘头上。
“不要盖上,她不是杨三小姐,她不是!”燕北郡王一边说,一边去推挡在新娘前面的丫鬟,那个丫鬟又高又壮,他根本推不动。
正在乐呵呵观礼的周铮面上一沉,他正要问个究竟,就见杨锦轩先他一步站了起来,冲着燕北郡王怒吼道:“胡言乱语,成何体统!”
说着,他又对司仪吼道:“愣着做什么,快点行礼!”
他的话音刚落,燕北郡王便扔下手中的红绸,向着周铮冲了过来,边跑边哭:“堂兄,堂兄,她不是杨三小姐,她真的不是啊!”
周铮起身离座,上前一步,扶住扑过来的燕北郡王,问道:“别怕,堂兄在此,究竟是怎么回事?”
没等燕北郡王开口,杨锦轩一个箭步冲过来,像老鹰抓小鸡一样,从后面揪住燕北郡王的衣领,硬生生把他从周铮手中拽了过来。
周铮脸色陡边,站在他身后的两名内侍猱身而起,也不知这两人是如何出手的,杨锦轩只觉手臂一麻,抓住燕北郡王的手便松了开来,燕北郡王倒也机灵,转身跑向周铮,周铮揽住他的肩膀,把他护在自己怀中。
杨锦轩大怒,对两名内侍吼道:“哪来的阉人,你们大胆!”
没等这两名内侍开口,坐在杨勤身边的王太监的脸便垮了下来,他不但是阉人,而且还是老阉人,杨锦轩这是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啊。
杨勤一见,立刻喝道:“锦轩,休得放肆!”
杨锦轩不傻,他只是一时心急,才口不择言,这时也反应过来,忙道:“父亲,郡王爷胆子小,想来是看到宾客太多给吓到了,我只是和他开个玩笑而已。”
“不是,我没有吓到,我是真的看见了,她不是杨三小姐,她是假冒的!”燕北郡王单薄的胸膛上下起伏,他嘶心裂肺地喊着,这可能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大声讲话。
“胡闹,怎么会是假冒的,你是看花眼了。”杨锦轩说道。
周铮干咳一声,站起身来,他牵着燕北郡王的手走到杨勤和王太监面前,恭敬地说道:“杨大都督、王公公,我这堂弟虽然年幼,可是我们也都看到了,他刚刚确实见到了新娘子的脸,既然他一口咬定这位新娘并非杨三小姐,依我看,不如请杨大都督亲自辨认一番,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说完,周铮却看向王太监,道:“王公公,您说呢?”
王太监心里还在膈应杨锦轩刚刚的出言不逊,听到周铮这样说,便道:“杨大都督,您是杨三小姐的父亲,自是不用避讳,就去看一眼吧。”
杨勤的脸色更加凝重,他深深地看一眼周铮,缓缓起身,向新娘子走去。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人群里忽然传出一个小女娃尖细的声音:“杨三小姐让土匪抢走了,城里的人都知道啊,这个肯定是假的。”
一石惊起千层浪,可是这一声之后却是一片安静,落针可闻。
周铮脸色大变,他猛然回头,大声吼道:“杨三小姐被土匪抢走了?怎么回事?”
此时杨锦轩也反应过来,他忙道:“是谁在胡言乱语,我妹妹好好的,哪里被人抢走了,谁再敢胡说八道,本公子就宰了他!”
闻言,周铮勃然大怒,一步步走到杨锦轩面前,先前的两名内侍立刻护在他的身边,周铮冷笑道:“胡说八道?呵呵,杨二公子,你这动不动就要宰人的习惯是不是要改改了,这里是燕北王府,不是你们杨家,更不是大都督府,这里有太皇太后派来的天使,也有两位周大人和我,我们都是周氏子孙,堂堂宗室,有我们在这里,还轮不到你杨二公子喊打喊杀吧!”
宾客们窃窃私语,不知是谁说道:“别说,我也听说了。”
“可不是嘛,全都传遍了,刚开始我还不信呢,现在看来倒像是真的了。”
第三四零章 大婚(三)两章合一
“放、屁!胡说八道!”杨锦轩刷的一声拔出了佩刀!
喜堂内的女眷们吓得惊叫起来,众人这时才发现,大喜的日子,杨二公子竟然随身带了佩刀!
明明是嫁妹妹,却还带着刀,世上有这样的事吗?
“杨家要杀人!”有人尖叫。
“是要杀人灭口吗?”有人质问。
“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不要杀我!”有人求饶。
“王公公、周三公子,救命啊!”有人呼救。
喜堂里乱成一团,但是却没有人敢离开,能来这里的要么是有官身的,要么是有家世的,杨二公子会不会杀人灭口尚未可知,但是只要他们踏出这里半步,便是把杨家和秦王府彻底得罪了。
得罪了杨家和秦王,别说是在燕北,就是在大齐都难以立足。
这种事,市井小民能做,他们却不能,因为他们不是孤家寡人,也不是一穷二白,他们背后还有整个家族。
哭归哭,喊归喊,但那都是女眷和孩子,有官身的老爷们双唇紧闭,面沉似水。
喜堂里气氛异常诡异,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就在这时,一阵笑声传来。
这笑声夹杂在哭喊中,瞬间哭喊声就没有了,妇人慌忙捂住孩子的嘴,抬起惊恐的眼睛看向发出笑声的人。
是周铮。
周铮抚掌大笑,像是看到了一件可笑之极的事。
喜堂里顿时安静下来,周铮笑声不绝,缓步走向被喜婆和丫鬟护在身后的新娘子。
杨锦轩率先反应过来,但是这次他学聪明了,周铮身边的两个内侍都是高手,他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他使个眼色,一直跟着他的两个随从快步过去,想要拦住周铮,周铮冷笑一声,抬手就是一记耳光,打在其中一名随从的脸上。
今天杨锦轩有备而来,这两名随从都不是泛泛之辈,是他精心挑选出来的,可是还没动手,就硬生生挨了周铮一记耳光。
杨锦轩大怒,正要亲自过去,耳畔传来父亲杨勤的声音:“住手!”
杨勤让住手的人不仅是杨锦轩,还有周铮,然而,周铮却像是没有听到一样,已经走到了新娘子面前。
丫鬟和喜婆脸色大变,正要出手阻拦,已被那两名内侍一人一个扔了出去。
“周铮,你要做什么?那是你的弟媳,你这是有悖伦常!”杨勤怒道。
“她不是本王的王妃,她是假的!”燕北郡王抢在周铮开口之前,嘶声哭喊。
宾客里有个小女娃的声音也跟着响了起来:“就是嘛,人家当丈夫的都不认这个媳妇呢。”
是啊,当丈夫的不承认这是自己的妻子,对于周铮而言又何来弟媳之说?
闻言,周铮哈哈大笑,那女子早就吓得瘫软,被两名内侍架住,一名内侍伸手托起女子的下巴,让喜堂里的人都能看到她的脸。
杨锦轩再也按捺不住,抽刀扑了过来,可是他的刀刚刚扬起,便听噗的一声,一个什么东西飞了过来,正打在他的手腕上,杨锦轩吃痛,手中的刀咣啷一声落到地上。
而打在他手腕上的东西,是一只茶碗盖子。
刚刚场面混乱,谁也没有看到这只盖子是从哪里飞过来的,但是杨锦轩的手却已疼得动弹不得。
“有刺客!”杨勤的一名副将大喊道。
杨勤正要开口,坐在他身边的王太监冷笑道:“洒家只看到一个拿刀的,那就是杨二公子,莫非刺客是杨二公子吗?”
杨勤的副将还要说话,杨勤瞪他一眼,他连忙闭嘴。
正在这时,已经有人认出了那名女子。
“咦,这不是二道里的小翠花姑娘吗?”
“是啊,就是那个小翠花,甩得一手好帕子。”
杨勤只觉一盆冰水兜头而下,这什么小翠花,原来竟然很多人都认识!
就在昨日,有人往杨家门口扔了一封信,五千两银子,就能赎回杨兰若。信里还装着一只耳坠子,这只耳坠子就是杨兰若丢失那天戴着的。
杨锦轩自是不肯答应,五千两?见鬼去吧。
可是这个时候,不答应就真的不行了。
杨勤让人带了五千两银票,去了约定好的树林,又安排了二百人埋伏,只等赎回杨兰若,再把这些土匪拦下,一网打尽。
可惜,他们的人到了树林,却没有看到一个人,正以为上当的时候,忽然不知从哪里跳出一只猴子,猴子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钱给猴,跟猴走,杨兰若,在前头。”
没等他们的人细想,猴子一把抢过装钱的箱子,抱着箱子就向前跑去。
有人要射箭,被为首的人制止,现在这种情况,只能跟着猴子走了。
于是他们便被猴子带着跑出二里地,忽然听到有女子的呼救声,待到近前,原来地上有个深坑,一个女子正蹲在坑里器,虽然看不到脸,可是那身衣裳,就是杨兰若平时常穿的。
那只猴儿眨眼就不见了,这些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弄上来的,就是这位杨姑娘。
只是这位杨姑娘,虽然一样的身材高挑,艳若桃李,可是此杨姑娘却非彼杨姑娘。
当然,杨姑娘身上有封信,信上说,这位杨姑娘是寨主的亲妹子,先把她押给杨家,三朝回门那天,保证让杨兰若出现在杨家。
杨姑娘笑嘻嘻地说道:“杨三小姐和我哥好上了,不想回来,没办法,我就来替她拜堂吧。“
说着,杨姑娘又拿出一张纸,纸上画着一个虎头。
“这玩艺儿是杨三小姐的,她说她爹看到这个一定会答应。”
这张纸交到杨勤手上时,杨勤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
这是虎符。
他有两枚虎符,一枚是自己的,另一枚则是燕王的,他在军前用的是自己的,燕王这枚放在内书房的暗格里。
就在昨天晚上,他刚刚发现那枚虎符不见了。
自从杨兰若整日发疯,即使他在燕北也不来内书房了,他甚至不知道这枚虎符是什么时候丢的。
杨锦轩是不敢随便进他的内书房的,但是杨兰若不同,她发起疯来哪里都敢闯,内书房被她砸过一次了。
这枚虎符说不定真是她拿走的。
燕王死后,杨勤原本是应该将燕王虎符上交朝廷,可是他心里存着想要完全接管燕北军的念头,鬼使神差就把这枚虎符留下了。
兵部的人问过一次,被他搪塞过去,转身过了八年,兵部的人忘记了,连他自己也快忘了。
尽管平时用不着这枚虎符,但是这枚虎符不能落入这些人手里。
何况还是来历不明的土匪。
如今的燕北各大卫所,并非都是杨勤的人,凭着杨勤大都督的身份尚能调遣他们,但是一旦有人拿出燕王虎符,燕北军定然大乱。
如今不仅是杨兰若在那些人手里,燕王虎符也在,杨勤想不答应都不行。
杨姑娘愿意配合演好这出戏,而且蒙上盖头,她的身段和杨兰若一般无二,只要嫁进王府的这三天,她躲在屋里不出来,待到三朝回门,她戴上幂篱坐进马车回到大都督府,这场戏也就演完了。
到时假的换成真的,神不知鬼不觉。
杨勤和杨锦轩担心她在王府里行事不便,特意找了两个有武功的女子充做贴身丫鬟和喜婆,可是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这女子竟然不是什么女土匪,而是暗门子里的窑、姐儿。
女子忽然就不害怕了,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哎哟,在场的太太们可别怪你家老爷认得奴家啊,奴家可还是清清白白的大闺女呢,他们就是偶尔来听奴家唱唱曲儿,甩甩帕子,别的啥事儿也没有。”
杨锦轩用一只手捂着受伤的手,怒吼道:“来人,杀了这个贱人!”
周铮冷笑:“你们杨家真的要杀人灭口吗?居然用风尘女子冒充杨三小姐嫁入王府,你们是想要羞辱谁?羞辱郡王?羞辱太皇太后,还是要羞辱我们周氏列祖列宗?”
这时,一时没敢插嘴的周龄和周绪终于找到机会开口了。
“太过分了,这是不把大齐皇室放在眼里了吗?”
“列祖列宗啊,是子孙无能,险些让风尘女子脏了门楣,子孙不孝啊!”
一个撕心裂肺,另一个捶胸顿足,燕北郡王则嚎啕大哭!
他踉跄着扑到周铮面前,抱住周铮的腿,哀求道:“堂兄,您千万不要杀了这女子,您快点问问她,杨三小姐在哪里?”
一语提醒梦中人,是啊,杨三小姐呢?真的是被土匪抢走了吗?
小翠花立刻苦了一张脸,楚楚可怜:“奴家是被土匪抢走的,后来那些土匪又抢了杨三小姐,就嫌弃奴家了,奴家求他们放过奴家,他们就一巴掌打晕了奴家,把奴家扔到套野兽的陷井里,等到奴家醒来时,就已经在杨家了,至于别的,奴家可不知道。”
“胡说,她是那什么寨主的亲妹子,她怎会什么都不知道?”杨锦轩再也忍不住了。
又是一片哗然,二道里的小翠花居然是土匪寨主的亲妹子?这怎么可能,哪个寨主会让自己妹子留在窑子里?
“哎哟,这位公子,您可别冤枉奴家,这里的爷们儿里可有认识奴家的,奴家六岁就在二道里,这些年可哪里也没去过,再说了,奴家若是有个当寨主的哥,还用得着卖笑吗?”小翠花声音悦耳,抑扬顿挫,就连说话也像唱曲儿一样动听,哪里有女土匪的样子。
从始至终一直在看戏的杨锦程和杨锦庭,此时互视一眼,两人都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讥诮。
他们也听到了那些传言,只是他们没有想到,怯弱的燕北郡王居然会在拜堂前玩上这么一手,这当然不会是巧合,燕北郡王不会那么凑巧拽下新娘的盖头,更不会那么凑巧看到新娘的脸。
这一切早有预谋,杨勤父子有预谋,燕北郡王也有预谋,可惜燕北郡王算出杨勤父子的预谋,而杨勤父子却没有算出他的。
所以,这一局杨勤父子输了。
既然他们输了,杨锦程和杨锦庭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站出来,他们还要回京城,他们还要在太皇太后面前尽孝,他们还没有笨到帮着杨勤父子做出糊弄太皇太后的事。
用风尘女子冒充杨三小姐,嫁给燕北郡王做王妃,这不仅是糊弄燕北郡王,更是糊弄太皇太后。
这是太皇太后下旨赐婚。
杨锦程和杨锦庭坐山观虎斗,当然,最后的烂摊子他们还是要出来收拾的,否则燕北乱起来,他们也有责任。
他们更想知道,这出戏接下来要怎样演。
他们很快就有了答案。
王太监勃然大奴,他翘着兰花指,指着杨勤:“杨大都督,你竟然用个这样的女子来冒充杨三小姐,你这是欺君,洒家回去一定会如实禀给太皇太后。”
这个锅他可不背,他恨不得现在就回去告诉太皇太后。
周铮大怒,冷声道:“来人,把这道门和府门全都关上,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等都不许出去,违令者斩!”
这是丑事,自是不能传出去。
宾客们立刻慌了,他们和这件事没有关系啊,他们只是倒霉而已,既然已经送过贺礼了,还来喝什么喜酒啊,只想着巴结杨家,想在宫里来的天使面前露个脸儿,没想到却招来大祸。
“周三公子,你这是什么意思?”杨勤怒道。
周铮冷笑:“杨大都督,你说我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想让这件事传出去,令天下人耻笑我们大齐皇室吗?”
“你想要挟持本都督吗?”杨勤质问。
“没错,没有我的命令,杨大都督也要留在此处。”周铮道。
杨勤抬腿踹向面前的桌子,桌子上的杯盘哗啦啦摔到地上,吓得王太监仰面朝天晕死过去,跟着他来的小内侍呼天抢地,又是掐人中,又是用鼻烟儿。
杨勤没有看他们,从满地狼籍上走过去,他一步步走向周铮,沉声说道:“周三公子,你可知本都督身负何等重任?眼下边关正在打仗,鞑子大军压境,你居然在这个时候要挟持主帅,你要弃大齐疆土不顾,弃边关百姓不顾吗?”
周铮心中一沉,刚才他是怒极之下才做出的决定,他竟然忘记现在边关还在打仗,杨勤是扣不得的。
忽然,一个瘦小的身影冲了过来,挡在周铮和杨勤中间。
第三四一章 本王要报仇(两章合一)
是燕北郡王!
他的脸上还挂着泪痕,目光却坚如磬石。
“大都督,虽然小王与令嫒尚未成亲,但是您看着小王长大,小王的父母双亲早已不在,从小到大,大都督对小王关怀倍至,悉心教诲,视如己出,后来又答应将令嫒下嫁小王,在小王心中,早已将您当成长辈,请大都督受小王一礼。”
说着,他一揖到地。
杨勤怔了怔,连忙弯腰去扶燕北郡王,说道:“在王爷面前,下官岂敢自称长辈?是小女无福......”
站在燕北郡王身后的周铮也怔住了,怎么回事?明明是自家这方有理,怎么反倒是燕北郡王去给杨勤行礼了?小孩子没经过大场面,吓坏了?
只听燕北郡王说道:“大都督,令嫒能下嫁小王,小王三生有幸,可是今日之事......大都督,小王相信您,您事先一定也不知晓。”
周铮在心里骂了一句在军营里学来的粗口,他还是第一次骂人,即使没有骂出声来。
对于杨勤而言,这真是想下来有人递梯子,杨勤同样在心中冷笑,这些年的苦心没有白费,燕北郡王果然变成了他想要的样子。
胆小、懦弱、幼稚、愚蠢。
他的眼眶湿润了,一双杀人无数的大手按在燕北郡王的双肩上,哽咽地说道:“下官若是知晓是谁偷梁换柱绑走了若儿,下官一定要亲手抓住他,碎尸万段!”
他眨眨眼睛,泪水夺眶而出,那是他唯一的嫡女,无论生死,这个女儿都是废了,他怎能不难过,怎能不伤心?因为调防的事,他和叔父杨锋已经有了隔阂,叔父想要压制他,一定会在这件事上做文章,废了一个杨兰若,杨家还有其他女儿,但绝对不会是他的女儿了,无论如何,杨家要做足表面功夫,就不能把庶女嫁进燕北王府,他没有嫡女了,可是杨家其他房头还有的是。
一旦下一位杨氏女抬进燕北王府,整个燕北的局势就要变了。
到了那个时候,控制燕北王府的人就不再是他,而是京城杨家!
无论燕北郡王那幼小的身板能不能令女子怀孕,杨王妃都会有孕。
无论王妃肚子里怀的是男是女,生下来的都会是男丁。
只要杨王妃有了身孕,燕北郡王的死期也就到了。
杨王妃会为他诞下遗腹子,这会是下一任燕北郡王。
这个孩子的出生,意味着燕王那一页彻底掀过,燕北彻底归属于杨家。
可是到了那一天,这一切对他杨勤而言,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那是引狼入室!
京城的杨家以辅佐小郡王之名,堂而皇之控制了燕北王府,而他杨勤,白白搭进去亲生女儿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思及此处,杨勤泪流满面,他是武将,大丈夫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我的若儿啊,苦命的若儿!锦轩,你还傻站在那里做什么,快去找若儿啊!”
杨锦轩还真是傻站着,他有点发懵,一时不知这是演的哪一出,听到父亲叫他的名字,他猛的清醒过来,刚才周铮说的那番话还回荡在耳边,这是欺君之罪,这个罪名杨家不能背!
他高喊一声:“抓住那个丫鬟和喜婆!”
丫鬟和喜婆被周铮的内侍扔出去,这会儿被几名西安来的侍卫制住,就在门口。
见杨锦轩的手下冲了过来,周铮的侍卫二话不说,就把那两个人交给了他们。
杨锦轩走上前去,质问道:“快说,你们把三小姐藏到哪里去了?”
喜婆和丫鬟都是杨锦轩找来的,她们有武功,原本是来配合假新娘的,现在见杨锦轩冲着她们而来,两人脸上都是一白,杨家是要把屎盆子扣到她们头上了。
喜婆冷笑,正要开口争辩,杨锦轩手中佩刀已经砍了下来:“你们还敢对本公子下手?”
喜婆和丫鬟都被反剪着双手,动弹不得,杨锦轩刷刷两刀,两个人便倒在了地上。
宾客们吓得惊呼起来,杀人了,这次是真的杀人了。
杨勤叹了口气,斥道:“锦轩,你这个不成器的东西,为父知道你心疼妹妹,可是也不能......”
“父亲,妹妹临出门时还来给您磕头,我也亲眼见过她,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就不见了呢,一定是这两个贱人干的,一定是她们!”杨锦轩哭得不能自已,他太伤心,太难过了,所以才失手杀死了两个贼人。
“对了,还有那个假冒的贱人!”杨锦轩猛然想起来,那个小翠花,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是怎么回事。
他提起刀向小翠花走了过来,小翠花身子一缩,便躲到了周铮身后。
“公子,快救救奴家吧,奴家是冤枉的,您救了奴家,奴家以后就是公子的人了,奴家可还是黄花大闺女呢,公子若是不相信,今晚就可以试试,看看奴家是不是。”
周铮难得的脸红了。
早就听说燕北民风骠悍,没想到就连风尘女子也和西安的不一样,西安的清倌人个个装的比大家闺秀还要端庄......
小翠花在后面看不到周铮的脸,但是她看到了周铮的耳朵和脖子,贵公子长得白净,这会儿就像是染了红霞,白里透红。
小翠花便知道事情成了。
她死不了。
果然,周铮干咳一声,缓解自己的尴尬,对哭丧般冲过来的杨锦轩说道:“杨二公子,这女子自己承认了,她只是风尘女子,而且也是被绑来的,既然她也是受害者,你又何必为难她呢,还是好好查查其他人吧,只凭丫鬟和喜婆,又怎能轻而易举把人替换了?”
是啊,这事儿太过牵强,没人相信。
杨锦轩一时不知如何应答,只好回头看向父亲。
杨勤心里闪过无数念头,既然燕北郡王胆怯求和,那么在这个时候,更是万万不能树敌,尤其是秦王府。
燕北郡王若是闹起来,他唯一的靠山就只有周铮。
现在太皇太后派来的王太监还在这里,用风尘女子嫁进王府的罪名绝不能压到他的头上。
他的女儿被绑走了,他才是受害者。
至于那个风尘女子,和他没有关系。
女儿上花轿时还是好好的,是被人在路上换走的。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安抚燕北郡王和周铮。
杨勤抹一把眼泪,带着哭腔说道:“周三公子,下官骤逢变故,痛失受女,刚刚对您出言不驯,还请您雅量,不要和下官一介武夫一般见识。”
周铮无语,到头来杨家反倒成了受害者?
他有些失望地看向燕北郡王,不过这也不能怪这孩子,从小就被杨勤父子圈养在府里,早就成了惊弓之鸟,今天能道破新娘子是假的,恐怕对他而言已是极限了。
周铮叹了口气,对杨勤说道:“今天这喜事是办不成了,就是不知令嫒究竟是被什么人绑走的?”
这时,宾客们又骚动起来,好一会儿没有开口的燕北郡王猛的抬起头来,隔着周铮,对躲在周铮身后的小翠花说道:“这位姑娘,你刚刚可说过是土匪把杨三小姐绑走的,对吗?”
小翠花刚刚松了一口气,以为自己躲过一劫,这时猛然听到有人提起她的名字,吓了一跳,忙道:“是啊,他们先绑了奴家,后来又绑了杨三小姐,然后就把奴家打晕,奴家醒来后就在花轿里了。”
小翠花话音刚落,杨勤便沉声说道:“胡说,小女上花轿前还好好的,既然你醒来时就在花轿里了,又怎能见到她?”
小翠花眼珠子转了转,跺了跺脚,哭道:“哎哟,奴家是被土匪们打晕了,脑袋里嗡嗡的,早就吓傻了,一时说错了,对了,奴家这会儿想起来了,那些土匪是说要把杨三小姐绑过来,奴家只是听他们说过,可没有见到人啊,等到奴家醒过来,自己就变成杨三小姐了,呸呸呸,奴家说错了,杨三小姐是天上的仙女转世,奴家哪配。”
杨勤松了口气,拍拍燕北郡王的肩头,慈爱地说道:“王爷,您也听到了,小女定然是被土匪绑走了,她生性刚烈,恐怕此时已经......”
说到这里,杨勤泣不成声,他的女儿啊,他那刚烈忠贞、贤良淑德的女儿啊,此时此刻,为了保住贞洁,为了郡王和杨家的名誉,一定自尽殉节了。
杨锦轩也反应过来,他号啕大哭:“妹妹啊,你死得太惨了,我那苦命的妹妹啊!”
周铮瞠目,这大婚的喜事,这就变成丧事了?
你家闺女死得也太快了吧。
“不,杨三小姐不会死,就算她死了,本王也要为她报仇!”
少年的声音高亢而尖利,如同一根削尖的竹竿迎面刺来。
杨勤父子的哭声嘎然而止,杨勤不可置信地看向说出这番话的少年。
不仅是他,喜堂内的所有人都在看着他。
年仅十三岁的燕北郡王比同龄人要瘦弱矮小,但是此时,他站得笔直,他身上的喜服已经揉皱,可是却丝毫不显狼狈,他的脸部线条紧绷,一双眼眸犹如映在寒潭里的冷月,清澈通透却又寒气逼人。
杨勤深吸一口气,轻声问道:“郡王爷,您是说要为小女报仇?”
少年挺起胸膛,下巴微微扬起,他平时唯唯诺诺,偶尔出现在人前,也是低着头不敢看人,直到此时,众人才发现,原来他有一张精致得毫无瑕疵的脸。
“是,我要为她报仇!”少年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们的亲事是皇祖母亲赐的,即使她死了,她也是本王未过门的妻子,本王不能让她枉死,一定要让那些土匪血债血偿。”
满堂寂静,燕北郡王碎玉断冰般的声音,回荡在每个人的耳边。
他要报仇,他要为妻子报仇!
“堂弟,报仇的事就交给大都督吧,你还小。”周铮走过去,站在燕北郡王身边,这一刻,他想他还是要站过来。
燕北郡王转过身来,他扬起头,看向比他高出许多的周铮,忽然,他跪了下去。
“堂弟,你这是......”
“堂兄,此刻鞑子大军压境,大都督是一方守将,若不是因为嫁女,此时他和杨二公子不会在这里,他们会在边关浴血杀敌,守护大齐疆土,他们为人父兄,但他们更是为人臣子,他们心里装着的不仅有杨三小姐,更有皇帝有太皇太后,有大齐百姓!堂兄,你说,我又怎能让他们不顾前线奋战的万千将士于不顾,留在燕北为女儿报仇呢?”
是啊,众人这时才想起来,边关还在打仗啊,而杨勤就是主帅!
杨勤泪流满面,他那苦命的女儿啊!
燕北郡王眼中也泛起泪光,他转头看向杨勤,诚恳地说道:“大都督,堂兄深明大意,不会为难于你,你和二公子快回边关吧,杨三小姐的仇,由我来报!”
“郡王爷,郡王爷,您是要愧死下官吗?兰若是下官的女儿,她没有福份,不能嫁给王爷,待到王师北定之日,下官父子一定会杀光土匪,为她报仇,王爷,您要保重身体,千万不能为了这件事伤了身子啊。”杨勤撩衣跪倒,将燕北郡王拥进怀里。
刚刚苏醒过来的王太监,睁开眼就看到了这一幕感人的画面,于是他激动得不忍直视,索性又晕过去了。
这一次他带来的小内侍没有再呼天抢地,他们睁大眼睛,不想错过一个环节。
后宫里有太皇太后这枚定海神针,平静得如同死水一般,他们早就听说宫外热闹了,没想到真的热闹,这么热闹的事,他们在宫里几年也没有遇到过。
此情此景,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动不已,刚刚还剑拔弩张,现在已是和谐美好。
燕北郡王从杨勤怀里轻轻挣脱出来,他又转向周铮,周铮伸手要扶起他,但是他不肯起来。
“堂弟!”周铮说道。
“堂兄,请你借给我一百名侍卫,我要去剿匪,为杨三小姐报仇。”燕北郡王说道。
有人叹息,有人摇头,既为燕北郡王的痴情,又为他的天真。
一百名侍卫,还要去剿匪?
燕北的土匪窝,哪个没有几百人,真是小孩子,连土匪是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就要去剿匪。
杨勤心里一沉,虽然燕北郡王只是向周铮借一百人,可是这一百人却是西秦军,他巴不得周铮和他的人快点离开燕北,剿匪不是一两天的事,难道就要眼睁睁看着这一百人留在燕北吗?
不行!
“王爷,既然是给小女报仇,那就不要劳动周三公子的人了,下官带回二百亲兵,他们都是燕北土生土长,也和土匪交过手,经验丰富,让他们跟在王爷身边吧。”杨勤说道。
第三四二章 少年的心机(两章合一)
“大都督,此时此刻,没有什么事比抗击鞑子更重要,这二百人虽然是您的亲兵,可他们更是燕北军,他们要保护的人是您,您是主帅,您的安危关系胜败,关系大齐疆土,边关失守,无数百姓生灵涂炭,本王即使为杨三小姐报了仇,也会愧对百姓,愧对列祖列宗,您的这些亲兵,小王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就让他们跟随大都督到战场上杀敌,建功立业吧!”
燕北郡王慷慨陈辞,他尚年幼,他不能像杨大都督那般踏马击敌寇,醉饮胡虏血,他能做的只有为妻报仇,斩杀土匪,保一方百姓平安。
这时,宾客中一个少年高呼道:“郡王爷说得对,大都督更重要!金戈铁马去,马革裹尸还!”
这是韩无忌,他喊完看向沈彤,沈彤冲他点点头。
宾客们如梦方醒,此时一定要表明态度,这件事已经不再是丑事,而是可歌可泣的壮举,而他们也不用担心被灭口,他们是这场壮举的见证者!
“郡王爷此举不仅是为杨三小姐报仇,更是保燕北百姓平安,我们张家决不袖手旁观,府中二十名护院听从郡王调遣。”
张家出二十人,就想分一杯羹?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听者有份,功劳是大家的。
“我们李家世代练武,家中男儿皆有武功,愿出三十人跟随郡王爷剿匪!”
“我们刘家出五十人!”
“我们蔡家也出五十人!”
......
王太监终于被这满堂山呼海啸惊醒了,此情此景,令他热泪盈眶,这才是他想看到的。
“太感人了,太感了人,洒家一定要将燕北各大世家的壮举禀告太皇太后,她老人家知道以后,一定会高兴的。”
太皇太后是否高兴他其实是不知道的,但是假冒杨三小姐拜堂成亲的事却是解决了,王太监是高兴的。
否则,他回到京城该如何向太皇太后禀告呢?您的侄儿找了个风尘女子嫁进燕北王府,被当场识破?
嗯,太皇太后把杨勤骂一通,罚一年俸禄,然后再从杨家找个姑娘嫁给燕北郡王,这事儿便掀过去了。
倒霉的只有他,杨勤恨死他,太皇太后同样会嫌弃他。
可若是他把这事儿瞒下来......秦王府的人在这里,这事儿能瞒得住吗?
所以,现在的结局才是最好的。
太完美了,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了。
王太监抹一把激动的泪水,对杨勤说道:“杨大都督,您不要太难过,一定要保重身体,边关将士还在等着您呢,若不是洒家还要将这一切禀告太皇太后,让她老人家也高兴高兴,洒家恨不得跟着您一起奔赴边关,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饥匈奴血。”
杨勤在心里把这个死太监骂得狗血喷头,他用衣袖狠狠擦擦眼角,眼睛更红。
他紧紧握住王太监的手,谢了又谢。
群情更加激荡,王府长史拿来纸笔,记下各家报上来的人数,家里拿不出护院的,也不甘示弱,有粮的出粮,有马的出马。
杨勤无限感慨,对燕北郡王道:“如此一来,已经超出一百之数,周三公子的兵马就不必动用了,眼下外有鞑子,内有匪患,周三公子回途凶险,这些侍卫不可缺少啊。”
燕北郡王点点头:“大都督所言极是。”
他转身对周铮说道:“既然如此,我就不向堂兄借人了。不过我有个不情之情,还请堂兄答应我。”
周铮道:“无妨,你说。”
燕北郡王又是一揖,对周铮道:“堂兄,大都督说的极是,如今的燕北外有鞑子,内有匪患,杨三小姐在亲迎的路上都能被土匪劫走,可见这些人的阴狠狡诈。以前大都督和二公子在燕北,我也在府里倒也安宁,如今我们都要走了,我最担心的就是两个妹妹,恳请堂兄将她们接到西安住些日子,待到燕北太平了,我派人把她们接回来,堂兄您看可好?”
杨勤和周铮皆是一怔,他们谁也没有想到,燕北郡王所说的不情之情居然是这个。
周铮几乎不记得燕北郡王还有两个妹妹了。
没等周铮开口,杨勤率先说道:“何用劳烦三公子呢,再说从燕北到西北千里迢迢,三公子带着两位小郡主也不方便,不如让她们住到下官府上,有下官的夫人和女儿们陪着她们,她们也不会寂寞。”
周铮一笑,他心中隐隐约约已经猜到燕北郡王的想法了。
他道:“我那两位堂妹虽然年幼,可是已有郡主封号,让她们住到大都督府上,毕竟与理不合,舍妹对她们甚是思念,早就想把她们接去小住,我见她们年幼,原是不好开口,既然堂弟也有此意,那我就带她们去西安住些日子吧。”
燕王和燕王世子死得不明不白,燕王一脉又从亲王降为郡王,太皇太后唯恐朝臣在此事上不依不饶,为掩世人之口,非常痛快地把燕王的两个小女儿封为郡主,长女宜宽,次女宜容。
两位郡主虽然父母双亡,但是王府仍在,她们还有兄长,万万没有住到臣子家中的道理,再说,杨勤的夫人是继室,出身不高,几个女儿都是庶出,两位小郡主跟她们在一起,是说不通的。
但是让她们跟着周铮去西安则不同。
周铮是她们的堂兄,西安的秦王府是她们的叔父家,秦王虽无正妃,但是宜宁郡主素有贤名,是大齐闺秀典范,两位郡主住在秦王府是走亲戚。
若是往常,杨勤还能找些理由阻止,可是现在这个场面,他无法反驳,再说,这只是小事,他没有必要在些末小事上和周铮一争长短,他现在就盼着周铮快点离开燕北,今天的这场闹剧平复下来。
“既然如此,那下官这就让贱内过来帮忙,为两位郡主打理行装。”杨勤说道。
燕北郡王道:“多谢大都督美意,只是杨三小姐尸骨未寒,杨夫人痛失爱女,几位杨小姐痛失长姐......”
他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周铮则道:“是啊,杨大都督和杨二公子都要奔赴边关,杨三小姐的丧事要劳烦杨夫人操持,两位堂妹的事就不要再辛苦她了,我想王府里的人还是能处理好这些事的。”
一句话,你们家要办丧事,不适合过来。
杨勤还能说什么,只能忍了再忍。
这件事就这样说定了,至于剿匪的事,更是进展顺利。
宾客们有人的出人,没人的出粮出钱出马匹,不到半个时辰,王府长史就写好一本帐册。
剿匪之事刻不容缓,燕北郡王明日就要出征,周铮特意派了身边的人帮着王府长史,督促各家各府按照帐册上登记上的,在今晚三更之前,将所有的兵马粮草送过来。
王太监和宗人府的两位宗室都已累了,杨勤让杨锦轩护送他们回驿馆。
宾客们纷纷告辞,他们要急着回去,把要给燕北郡王的兵马粮草送过来。
杨锦程看一眼杨锦庭,道:“看来这里没有咱们什么事了,咱们也回去吧。”
杨锦庭揉揉太阳穴,感慨道:“一切宛若梦中。”
杨锦程微笑:“是啊,竟然不用我们来收拾烂摊子,我们倒是闲了。”
正在这时,一名随从进来,在杨勤耳边低语几句,杨勤的眉头动了动,走到周铮和燕北郡王面前,抱拳道:“唉,内子得知了小女的事,伤心过度,这会儿病倒了,下官要回去看看。”
燕北郡王当然不好再留,亲自送了杨勤走出喜堂。
出了喜堂杨勤的脸色就沉了下来,他快马加鞭赶回了大都督府。
一进王府,一名亲信就等在二门,压低声音说道:“大都督,三小姐是自己回来的,打扮成村妇的样子,走的角门,角门的门子认出是三小姐,没敢多说,就让她进来了,小的将她请到了您的内书房里。”
杨勤嗯了一声,向内书房走去,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对跟在身后的亲信道:“把角门的门子,连同今天见过三小姐的人,全都......”
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亲信会意,转身去了。
杨勤走进内书房,杨兰若果然在那里,她一脸得意地看着杨勤,笑道:“喝完喜酒了?怎么样,你的新女婿还听话吗?”
杨勤关上门,他走到杨兰若面前,挥手给了她一记耳光,骂道:“贱人,你去了哪里?”
土匪说是三朝回门那日把杨兰若交还,而今天还没到日子,杨兰若却自己回来了。
他已经能确定杨兰若根本不是被土匪绑走的,她是自己走的,而那些土匪只是利用这件事来敲诈银子的,自己上当了。
杨兰若捂着脸,冷笑道:“姑奶奶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你管得着吗?”
杨勤伸手掐住杨兰若的脖子,低声吼道:“虎符呢?你把虎符放在哪里了,快点交出来!”
杨兰若被掐着说不出话来,喉咙里咔咔作响,伸手朝着杨勤脸上乱抓,杨勤只好松开她,问道:“快说,虎符呢?”
杨兰若大口地喘着粗气,指着杨勤的鼻子,好一会儿才说出话来:“杨勤你个匹夫,你还想掐死自己的女儿吗?什么虎符,老娘不知道!”
“不知道?就是那个虎头,你从我书房里偷走的。”杨勤吼道。
“哦,原来是那个玩艺儿啊,卖了,不值钱,才当了二两银子。”杨兰若蛮不在乎地说道。
“卖了?卖给谁了,快说!”杨勤追问。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啊,就凭你是我爹,我呸!”杨兰若不甘示弱。
杨勤怒极,挥手又是一记耳光,杨兰若被他打得耳朵嗡嗡作响,她立刻极了,挥舞着长长的指甲朝杨勤扑了过来。
“老娘和你拼了!”
杨勤闪身避开,冷笑道:“贱人,若不是为了虎符,我岂会容你多活片刻!”
说着,他一掌劈在杨兰若脖颈之上,杨兰若哼都没哼,就倒在地上,杨勤走过去,屋里没有其他人,他也不用避嫌,在杨兰若身上查找一番,确定虎符不在她的身上。
杨勤叹了口气,他早就应该想到了,那个小翠花能拿出画着虎符的纸,就说明虎符已被那些人得去了,又怎会还在杨兰若身上。
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如何从杨兰若手中拿到虎符的,或许真如杨兰若所说,是卖给他们的。
这时杨兰若呻吟一声,缓缓睁开眼睛,先是看到杨勤就在自己身上,然后发现自己衣衫不整,她破口大骂:“你这个畜牲,你......”
杨勤恼羞成怒,伸手捂住她的嘴,另一只手解下杨兰若腰上的绦子,勒住了她的脖子......
“来人,三小姐的尸体找到了,三小姐殉节!”
......
燕北王府里的书房中,周铮看着坐在面前的燕北郡王,缓缓说道:“堂弟,今日之事,你不想解释一二吗?”
燕北郡王站起身来,对周铮长施一礼,道:“今日多谢堂兄,若没有堂兄,此事万不能成。”
周铮苦笑,指指他的鼻子,想要骂他几句,最终还是挥挥手:“算了算了,你也不容易,不过剿匪可不是闹着玩的,尤其是你的那些兵马,都是各府临时送来凑数的,他们只是乌合之众,别说是剿匪了,恐怕你想要驱使他们都难。”
燕北郡王说道:“我也想到了,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我必须要去剿匪,可又不能用杨勤的人,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周铮叹了口气:“早知道会发生这么多事,我就多带些人了。”
“那也不行啊,那毕竟是西秦军的人,杨勤又怎会放心地让我去剿匪?他自是不想让我出去的,何况是用堂兄的人,即使现在的这群乌合之众,待到他平息了今日之事,便会想方设法让我回来,再或者索性让我战死在外面,一了百了,也免得京城的杨家再嫁个女儿过来。”
周铮一怔,笑道:“你猜到京城杨家会把女儿嫁给你?”
燕北郡王神情认真,他点点头,道:“我看到京城来的两位杨公子似是很遗憾的样子,恐怕他们原本是希望我能和杨勤父子闹得不可开交,然后由他们出来收拾局面,占据燕北的主动权吧,可惜,我未能令他们如愿。”
第三四三章 生分了(两章合一)
周铮看着这个比自己小四五岁的堂弟,微笑着说道:“你是怎么想到把两位妹妹送到西安的?”
当时的情况纷乱复杂,除非是早就计划好的,否则又怎能见缝插针令杨勤在认可燕北郡王去剿匪的前提下,又同意两位小郡主去往西安。
周铮仔细回想今天发生的一切,环环相扣,毫无破绽,就连那位冒名顶替的小翠花也安排得恰到好处。
见燕北郡王低头沉吟,周铮笑道:“行了,收起你那些大道理,对堂兄说句实话,你在府外是不是还有帮手,我就不信了,杨三小姐怎么就恰好丢了呢?而且这么隐密的事,竟然传得街知巷闻,还有那个小翠花,这替身找得也太伶俐了。”
燕北郡王摇摇头,神情竟然非常诚恳:“堂兄,我不是有意瞒您,我是真的不知道,在这件事上,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您在喜堂上看到的那些,那是我该做的事,至于其他,我确实不知道。”
“包括让两位小郡主去西安,也是你的主意,对吗?”周铮问道。
“不,不是。”燕北郡王果断否认。
“不是?”周铮疑惑,但是他立刻就明白了,以燕北郡王的敏感谨慎,又怎会轻易相信他这个只见过两面的堂兄呢,何况这些年来,秦王府并没有照顾过他,对于燕北郡王而言,秦王府就和京城里的那些宗室们一样,他并不信任。
因此,他又怎会把相依为命的妹妹送去西安呢?
这当中一定还有些事,是周铮无法想到的。
“你这孩子,是想让堂兄睡不着觉吗?你既然没想过把她们送到西安,为何又突然改变了主意?”周铮问道。
燕北郡王嘴角勾起一抹孩子气的笑容:“这是条件,起先我是不答应的,但是她把我说服了。”
“谁?什么条件?”
周铮被他说得一头雾水,燕北郡王却闭上了嘴,不说话了。
......
可意儿穿着厚重的皮裘,在屋里上窜下跳,像一只大灰熊。
“小姑奶奶,有话好好说,你别抓人啊。”可意儿捂着他那张细皮嫩肉的脸蛋,俗话说流氓怕泼妇,这是至理名言,泼妇这种东西太可怕了,即使是小泼妇,也一样可怕。
芳菲叉着腰,骂道:“你不把那一千两订金交出来,今天我就不走了!”
一千两订金啊!那是小姐付给可意儿的,后来杨家给了五千两,可意儿就该把那一千两的订金还回来,这小子居然想赖帐。
“趁着我家小姐还没过来,你老实点,把银票交出来,否则......哼哼。”芳菲狞笑。
“给,我给,我也没说不给啊!我亲手交给沈姑娘行不行?”可意儿头大如斗。
“呸,你就是想趁机和小姐说些不要脸的话,我才不上当,快点儿还钱!”芳菲就没有见过比可意儿脸皮更厚的人,小姐不和他一般见识,他还得寸进尺了。
正在这时,韩无忌探进头来:“芳菲,沈姑娘来了。”
可意儿立时来了精神,像是猫被踩了尾巴似的大叫:“沈姑娘快救我!”
沈彤从外面进来,看着鸡飞狗跳的两个人,问道:“怎么了?”
可意儿连忙跳到沈彤身边,白了芳菲一眼,可怜兮兮地说道:“沈姑娘,你要给我做主啊,芳菲欺负我,她说我不要脸。”
“小姐,您别信他,他赖着咱们一千两银子不给。”芳菲争辩。
沈彤笑笑,对可意儿说道:“杨三小姐死了,我看你们最好也避避风头。”
“死了?”可意儿吓了一跳,他连忙指天发誓,“沈姑娘,这可真不是我干的,我的人看着她活生生走进大都督府的。”
“嗯,我知道不是你干的,是杨家自己的人下的手。”沈彤早就猜到了。
杨勤也同样猜对了,杨三小姐杨兰若确实是自己溜走的。
吕三爷虽然只给可意儿留下几十号人,可是这几十号人全部都是燕北城的地头蛇,燕北城里谁和谁是亲戚,谁和谁是仇人,谁和谁是认识的,谁和谁小时候打过架,但凡是他们想查的,全都能查到。
杨三小姐身边的丫鬟有个哥哥,三年前借了朋友一百两银子没有还上,朋友带着闲帮来催债,一百两只买他妹子的几句闲话,一本万利。
于是杨三小姐就在丫鬟的怂恿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出大都督府,她哪里也没去,就躲在二道里的暗门子,可意儿的人盯着她,有几次她要出去,被可意儿的人拦住,她发疯似的砸东西,被几个闲帮带哄带吓地安抚住,接下来的这两三天,她在二道里吃吃喝喝,听姑娘唱曲儿,和小白脸打情骂俏,过得很滋润。
至于那枚虎符,此时就在沈彤身上,这是意外之喜,正如杨三小姐自己说的那样,她把虎符卖了。
二道里是销金窟,何况她担心被杨锦轩找到,还是躲在二道里最贵最隐秘的精阁里,可意儿叮嘱过那里的妈妈,只管可劲儿地让杨三小姐花钱,杨三小姐身上带的银子像流水似的花出去,那枚虎符在她眼里是顶丑顶没用的东西,随手就卖给了陪她找乐子的小白脸儿。
嗯,那小白脸儿就是可意儿......
直到今天,杨三小姐算算日子,这场婚礼也该结束了,而她身上的银子也花得差不多了,她决定回去拿点银子.
可意儿的手下神不知鬼不觉地带着她出了二道里,又看着她走进大都督府,沈彤说过,大婚之后把杨三小姐放了,这桩买卖就算成了。
可意儿万万没有想到,这位杨三小姐竟然死了。
闲帮就是闲帮,不到迫不得已,他们手上不沾人命,现在不但死了人,而且死的还是杨家的小姐,可意儿心里当然打起了鼓。
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千两的银票,苦着一张脸,对沈彤道:“沈姑娘,这一千两的订金还给您,唉,我是真要上山避避风头了,你这五千两可真不好赚。”
沈彤哈哈一笑,道:“这五千两真的不好赚?我看你赚得挺快的,连人都不用出,放只猴儿就行了。”
可意儿朝自己的脸上就是一巴掌:“瞧我这贱嘴,我说错了,您这五千两不是不好赚,是不好花,不知道我有没有命花出去。”
沈彤接过那一千两的银票,这是她给可意儿的订金,说好的五千两,可意儿一文不差都从杨家手里拿到了,按理,这订金是要归还的。
沈彤把银票塞进可意儿的大毛领子,笑道:“你说了这么多,不就是舍不得把到手的银子吐出来吗?拿着吧,给你买糖吃。”
一旁的芳菲急了,喊道:“小姐,不能给他,这人多不要脸啊。”
可意儿把银票收好,笑嘻嘻地说道:“沈姑娘,我打小就在道上混,也算是识人无数了,可是像沈姑娘这样才貌双全的女中豪杰可还是头回见到,要不您收了我吧,我给您当牛做马,捶腿暖床。”
瞧瞧,又来了。
芳菲开口要骂,沈彤却冲着可意儿招招手,可意儿屁颠屁颠凑过来,沈彤拎起他隔着窗户里扔了出去......
回到官驿时已是二更天,芳菲困得直打哈欠,沈彤也困了,主仆二人晃晃悠悠上了楼梯,就见楼梯口站着一个人。
身材高大,长着一脸大胡子。
“芳菲,你先回去睡觉,记着给我把被子暖上。”
“小姐,这人是谁啊,长得真丑。”
......
看着芳菲进了屋,沈彤冲着那位长得真丑的大胡子说道:“有事?去哪儿?”
大胡子的眼睛里满满受到伤害的神情,他嘟哝道:“你这个丫头越来越不像话了。”
嘴里说着,脚上不停,他带着沈彤上了楼,走进一个小房间,那里是侍卫们轮值时休息的屋子。
进了屋,沈彤就忍不住笑了出来,道:“萧韧,下次你能不能别扮成这样,真的挺丑的,芳菲没有瞎说。”
萧韧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接着,他看向沈彤,问道:“燕北郡王背后的人,是不是你?”
沈彤并没有想过要瞒着他,只是这两天事情太多,她偶然见到萧韧,也没有单独和他说话的机会,也就没有对他说。
“我不是他背后的人,但我与他是合作关系。”沈彤说道。
“合作?你为何要与他合作?”萧韧不解,沈彤是第一次来燕北,在此之前她并不认识燕北郡王,就连燕王的那些事,也是他告诉沈彤的,沈彤和燕北郡王并无交情才对。
沈彤叹了口气,在萧韧对面坐下,无奈地说道:“萧韧,如果我告诉你,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多管闲事,你信吗?”
多管闲事?
她和燕北郡王的合作是多管闲事?
萧韧糊涂了,在他的印像中,沈彤就没有多管过闲事,就连在榆林城的事,也是在收了秦王一千两黄金的前提下。
“你所说的多管闲事,是指与燕王的合作?”萧韧试探地问道。
“是啊,如果不是我帮他,他可能再过几年也等不到今天这样的机会,我帮他是有条件的,而我的条件就是带走两位小郡主。”沈彤说到这里,自嘲地笑了,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所做的事,就是为了堂堂正正带走两个只见过一次的小女娃。
是,连她自己也不相信这种荒唐的事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可是事实如此,真的发生了,她很清醒,她没有被人驱使,也没人逼她,完完全全出于自愿。
今天萧韧是在王府的,只是以他“侍卫”的身份,无法进入喜堂,跟着周铮进喜堂的只有内侍。
虽然没有亲眼看到当时的情景,但是他基本上全都知道了,甚至连其中的细节也知道得丝毫不差。
因此,他也知道燕北郡王请求秦王府照顾两个妹妹,而且,这也是在杨勤面前过了明路的。
杨勤没有权利插手两位郡主的事,但是如果他却有一百种办法阻拦这件事,但是今天的情况下,杨勤不得不答应下来。
“你是说,你帮助燕北郡王的条件就是让两位郡主去西安?这对于她们而言是好事啊。”萧韧一头雾水。
“那是你认为的,因为你信任秦王,可是燕北郡王为何也要信任他?这些年来,他管过燕北郡王吗?他们兄妹相依为命,除了他们自己,没人关心他们,若不是他要大婚,秦王府必须要派人过来,恐怕连秦王自己也想不起还有这三位侄儿侄女了吧。皇室无亲情,没有什么信任不信任的。”沈彤冷冷地说道。
萧韧怔了怔,有多久沈彤没有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了?他都不记得了,即使是在京城初见沈彤时,她对他讲话时,语气也没有这般冰冷。
他早就知道皇家无亲情,可是这关他什么事?沈彤倒像是把怨气发在他身上似的。
“彤彤,你怎么了?我没有别的意思,你说的对,这些年来,王爷是没有管过他们,可是你应该也明白,王爷自己的处境也并不好,他是无暇顾及。”萧韧说道。
沈彤淡淡一笑,萧韧说的对,她这是怎么了,怎么会为了无关紧要的人对萧韧发火?
这小孩多敏感啊,事儿最多了,她去榆林没给他买礼物,他就要纠结半天。
“是我不对,我就是觉得燕北郡王和两位小郡主挺不容易的,所以才想帮帮他们,好在一切都是按照燕北郡王想要的方向发展了,这事翻篇了。”沈彤歉意地说道。
萧韧当然没有生气,他自己最清楚,他对沈彤就生不起气来。
“燕北郡王明天一早就要出城剿匪了,周铮后天也要动身回西安了。”萧韧说道。
沈彤默然不语,萧韧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他忽然发现,自从到了燕北,他和沈彤好像变得生分了。
问题是出在他身上,还是出在沈彤身上?
沈彤对那位小郡王好得过分了吧。
萧韧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精致的小孩儿......
“彤彤,你在想什么?”萧韧忍不住问道。
沈彤默不作声,良久,她抬起头来:“萧韧,我想我不能跟着你们一起走了,我想在燕北多留些日子,芳菲和韩无忌回西安,我和许安、路友留下。”
第三四四章 前夜(两章合一)
她要留下?
燕北郡王是想趁着剿匪的机会脱离杨家掌控,可是这和沈彤有什么关系?眼下燕北内忧外患,局势一触即发,这是是非之地,不易久留。
屋内落针可闻,烛光跳动,在白墙上投影出半明半暗的光影。
萧韧默然一刻,沈彤也没有说话,两人各有心事,却同样的脖颈挺直紧抿嘴角。
良久,萧韧从鼻子里呼出一口气,嘴角动了动,终于开口:“我......我带来五百人就藏在张官镇,我们会给周铮断后,到时可以送燕北郡王一程。”
这一路上,萧韧都在周铮的队伍后面,直到周铮到了燕北,他才出现在官驿里。
这五百人是萧韧的人,为了遮人耳目,没有跟着周铮同来,而是以五十人为一组,乔装改扮,分批跟在周铮的大队人马后面,周铮的人马进了燕北城,他们则集聚在距燕北城一百里的张官镇,一旦周铮在燕北需要人马,他们不用半日就能过来增援,现在周铮要回西北,他们便等到周铮的人马过了张官镇,再在后面跟上。
所谓的送燕北郡王一程,当然不会只是送送而已,萧韧的人能帮着燕北郡王打一仗,也只是一仗而已,而且是要瞒着周铮的。
眼下,秦王府无意插手燕北军务,他们也不能插手。
这已是萧韧能做出的最大让步,他的军队不是他自己的,而是西秦军。
沈彤立刻明白了萧韧的意思,她心里热乎乎的,她和燕北郡王没有交情,萧韧和燕北郡王更没有交情,萧韧这样做,不是为了燕北郡王,而是为了她。
萧韧是要为了她,瞒过秦王,瞒过周铮。
但是这件事早晚还是会被秦王知晓,萧韧是要先斩后奏。
即使他是秦王养大的,对于武将而言,先斩后奏都是大忌。
萧韧很小的时候就在军中了,这些事他不会不懂。
他......他是真的想帮她吧。
“萧韧,你不必这样做,真的不必,这和你没有关系,而且有我和许安路友足够了,真的。”
萧韧冷哼,没好气地说道:“你以为剿匪容易吗?这里是燕北,土匪都在山里,这里的山都是深山老林,长年累月冰天雪地,一年里只有七八月份才能化雪,燕北郡王带的那群乌合之众,还没找到土匪就跑光了,你们三个人生地不熟,别说是打土匪了,能护住燕北郡王的小命就是万幸。”
沈彤吐吐舌头,萧韧问得没有错,许安、路友和她一样,都是第一次来燕北,他们更没有打仗的经验,即使面对的只是土匪。
萧韧板着脸,眼睛偷瞄了沈彤一眼,恰好看到她在吐舌头。
萧韧心里忽然就舒服起来了,就像是在大热天喝了一碗冰镇绿豆汤,通体舒畅。
“从小到大我总是闯祸,也不差这一次,被王爷知道后,顶多是把我一撸到底,到兵营里喂马,你记着到时常去看看我。”萧韧一本正经地说道。
沈彤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你还当自己是小孩啊,王爷不会罚你去喂马了。”
说到这里,沈彤才意识到萧韧是故意这样说的......他该不会就是想让她到军营里看看他吧。
她从未到军营里看过他,哪怕他就在咸阳练兵,她也没有去过。
“......军营里不让闲杂人等随意进出吧。”沈彤有点不好意思。
“你又不是闲杂人等”,萧韧的嘴角扬了起来,连忙追问,“你是要去军营里看我了?说话算数,一言为定。”
这有啥可一言为定的?
......或许他是真的很想让自己去看他?担心她只是说说却不会去,就像在榆林的时候,她说要送他谢礼,可是转头就抛到九霄云外,还是他自己催了一次,她才想起来。
“萧韧?”
“嗯。”
“萧韧......”
“嗯。”
“萧韧!”
“我在。”
沈彤抿嘴笑了,她隐隐约约好像明白了什么,却又不太肯定......上一世她遇到萧韧时,他已经长大了。
“我是说我们跑题了,不是在说我留下的事吗?”沈彤讪讪地说道。
“就按我说的,我带人去帮他打第一仗,打完仗你和许安路友就跟我们一起回去,帮人帮到这一步,已经足够了,他要立起来,还要靠自己。”萧韧说道。
“嗯,我懂,可他还是个孩子。”不知为何,想到燕北郡王,沈彤心下一片酸楚。
“他和你同龄,你也是个孩子。”萧韧眉头一动,他站起身来,走到沈彤面前。
今天沈彤是从可意儿那里回来,还是那副女大王的打扮,一袭黑衣,系着大红的英雄结,英姿飒爽。
萧韧忽然把手伸到她的额头,撩起了她的刘海儿。
“萧韧,你干嘛?”
沈彤挥手拍开萧韧的手,一双大眼睛瞪着他。
萧韧的脸腾的红了,他连忙跳回自己刚才坐的地方,赧然地说道:“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彤彤你别生气。”
他这是唐突了吧,沈彤不是当年的七八岁的小女娃了,她十三了,是小姑娘了,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大多都在议亲了。
沈彤莫名奇妙地看着他:“萧韧,你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说实话别想我再理你。”
萧韧叹了口气,说道:“我忽然发现你和燕北郡王长得有点像。”
“什么?”沈彤吃了一惊,回想刚刚萧韧的动作,她问道,“哪里像了,他是男的我是女的,怎么会像?不过燕北郡王生得很美。”
萧韧也觉得是自己的错觉,他只是远远见过燕北郡王两次而已,燕北郡王的确生得美,美得不像男人了,与其说燕北郡王像沈彤,不如说他其实是像个小姑娘。
“好了,就这样说定了,到时你想办法让燕北郡王在半路上等我半日,我和你们汇合。”萧韧可不想再和沈彤谈论燕北郡王的相貌,男人应该有男人的样子,一个男人长得比女人还美......没用!
“谁说说定了,不行!”沈彤说道。
萧韧没有想到沈彤仍然会拒绝,他都说了这么多了,而且刚刚沈彤还把他的名字念了三遍......
沈彤继续说道:“你说我和许安路友在燕北人生地不熟,你和你的西秦军不是也一样吗?燕北郡王带的那群乌合之众都是燕北土生土长,而你的西秦军却不是,他们甚至没有来过这么冷的地方,燕北郡王带的人不行,你的人也同样不行,与其这样,又何况要搭上他们?”
萧韧一怔,沈彤说得很有道理,并非是他想不到,而是他刚刚临时起意,并没有多想。
萧韧沉默,这一次他想得很多,终于,他重又看向沈彤:“那么我留下,我来过燕北,在燕北待了半年。”
“你留下?”这次是沈彤没有想到,她没有想到萧韧会单独留下,不是和他的军队,更不是和周铮的人,而是他自己。
“萧韧,你不必这样的,你和燕北郡王根本就不认识。”沈彤说道。
“可我和你认识”,萧韧深吸一口气,有些话,他还是说出来吧,“我留下不是为了燕北郡王,是因为你,彤彤,燕北不是榆林,也不是京城,留你在这里,我不放心。”
沈彤的心里没来由地一阵狂跳,她微微张开嘴,一双杏眼怔怔地瞪着萧韧。
“彤彤?”
“嗯。”
“彤彤......”
“嗯。”
“彤彤!”
“啊?你叫我?”
萧韧的脸更红了,他起身拉起沈彤,沈彤不明所以,跟着他向外走,走到门口,萧韧松开沈彤的手,含糊不清地说道:“天晚了,你该回去睡觉了,明天不要早起,等到燕北郡王出城以后你们再追上去。”
没等沈彤开口,他就拉开门,把沈彤推出去,然后砰的把门关上了。
门外,沈彤望着被关上的屋门,怔怔发呆。
门里,萧韧背靠着门,连做了两个深呼吸。
......
沈彤回到房间的时候,屋外半掩着,芳菲合衣靠在迎枕上,睡得东倒西歪。
沈彤关门的声音吵醒了她,她一个激凌睁开眼睛,捂着胸口说道:“小姐,你吓死我了。”
“有人进来你都不知道,以后睡觉记着关门。”沈彤说道。
“有小姐在,我不怕的。”芳菲笑嘻嘻地说道。
沈彤正色道:“我不和你们一起回去,这一路上你都是一个人睡,你不关门,如果进来的是坏人,怎么办?”
芳菲吓了一跳,她拉着沈彤的衣袖,快要哭出来了:“小姐,你不和我们一起回去吗?奴婢也要留下来。”
沈彤摇摇头,道:“你不能留下,我有事交待给你,你要帮我去办。”
听说有事交给她,芳菲的心情好一点了,小姐不是嫌她没用,担心她会拖后腿才不让她留下来的。
“什么事啊,奴婢一定给小姐办好。”芳菲的睡意早就没了,这时她比白天还要精神。
沈彤拍拍她的脑袋,说道:“第一件事,燕北王府的两位小郡主也会和你们一起去西安,燕北王府会有嬷嬷和丫鬟跟着她们,但是那些人是靠不住的,我会请周三公子把你放在小郡主身边,你一定要把她们照顾好,记住要防着王府里跟来的人,如果发现她们对小郡主不利,你要立刻告诉三公子。”
芳菲点点头,问道:“可如果三公子不管呢,小郡主又不是他的亲妹妹。”
沈彤笑了,芳菲一语中的,周铮还真可能会在这件事上和稀泥。
她道:“你想想,燕北郡王是把两个妹妹托付给秦王府的,如果她们在周三公子手里,或者是在秦王的地方出了事,秦王府和周三公子是不是难辞其咎?他一定会护两位小郡主周全,但是小郡主身边都是女子,女人之间的事,周三公子有的时候确实不好插手,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和韩无忌不用手软,可是你们要确保自己的安全,你们不能出事,懂吗?”
芳菲使劲点头,她跟在沈彤身边五年了,有些事,她当然懂。
沈彤继续说下去:“第二件事,到了西安之后,你要去见宜宁郡主,把我的口信带给她,请她代为照顾两位小郡主,不必让她们住在王府,最好让她们去慈安庄。”
“去慈安庄?那里住的都是孤儿啊,她们虽然也是孤儿,可她们毕竟是郡主,偶尔去做做善事还好,长期住在那里,不太好吧?”芳菲说道。
沈彤摇头:“她们从小就被身边的人拿捏,有时还会挨打,只有一个哥哥能够相依为命,但是哥哥也同样被人拿捏着,她们和哥哥见面都会有人看管,她们的胆子非常小,与其让她们住在王府,还不如去慈安庄,慈安庄里更加自由自在。”
“奴婢懂了,可是宜宁郡主能答应,两位郡主身边的人呢?她们到时也跟着去慈安庄,她们会不会继续欺负小郡主啊?”芳菲问道。
沈彤笑着问她:“那依你看来,这事该怎么办?”
“把那些人全都杀了,杀不了的吓走。”芳菲想都没想,冲口而出。
沈彤忽然觉得自己对芳菲的影响是不是太大了,芳菲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一张口就是把人全都杀了。
沈彤抚额,可是她觉得芳菲说得也挺对的。
她笑道:“你只需把两位小郡主的事告诉宜宁郡主,到时不用你喊打喊杀,丁夫人会教宜宁郡主怎么做的。”
丁侧妃打理王府后宅多年,这种事情上,后宅女子有的是办法。
沈彤又叮嘱了几句,芳菲一一记下,主仆二人聊到四更天,才沉沉睡下。
次日天还未亮,燕北郡王就要出发了。
他身材瘦小,没有合适的铠甲,战袍也是连夜赶制的,他骑在高头大马上,显得他更小瘦弱。临时拼凑的两百人马集结在王府门前,他们身上的衣裳五花八门,有的拿枪,有的拿刀,有的拿着白蜡棍,甚至还有拎着菜刀的,也不知这些所谓的护院为何连合适的兵器也没有。
杨勤父子亲自相送,不仅是他们,但凡是出人出钱的人家都派人来了,街上摆上了美酒,燕北郡王接过酒,第一碗酒敬天,第二碗酒敬地,第三碗酒他敬了杨勤。
杨勤父子身后,站着的是杨家的家丁,全都一身缟素,他们是在给杨三小姐穿孝。
杨三小姐的死讯早已传遍全城,燕北郡王这杯酒,不仅仅是敬燕北大都督,更是敬自己的岳父。
第三四五章 说谎(两章合一)
虽然尚未拜堂,可是连嫁妆都送进燕北王府了,燕北郡王称呼杨勤一声岳父并不为过。
其实叫不叫岳父都无所谓,杨三小姐也是不能葬进王陵的。
杨勤为此很是恼火,无奈之下,只好在距燕王陵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块地,葬了杨兰若,这是后话。
燕北郡王的军队刚刚出城,天空便飘起了雪花,不到片刻,天地间便白茫茫的一片。
燕北郡王一马当先走在前面,跟在后面的二百人开始时还昂首挺胸,雪越下越大,他们就不肯再往前走,有人提议避避风雪再走,有人干脆找了间破庙避雪去了。
又走了二十多里,燕北郡王转身去看时,跟在他身后的只有三四十人。
燕北郡王微笑,问那三四十人:“你们为何不去避雪?”
风雪中,这些人冻得鼻头耳朵通红,就连说话也变得艰难:“王爷没有下令避雪。”
燕北郡王哈哈大笑,道:“那好,本王这里来去自如,能跟上的就跟着,不能跟上的就回去,若是你们的主人问起,就说是本王准许了的。”
有二十多人冲着燕北郡王抱抱拳,转身去了,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风雪中,地上的足印很快就被盖住,如同他们从未来过。
燕北郡王数了数,笑道:“还有一十八人,你们暂且跟随本王,想走的时候只管离开便是。”
除了这十八个人,还有王府的侍卫和仆从,仆从们赶着大车,大车上是粮草,侍卫们护在大车两侧。
燕北郡王对他们说道:“你们若是想走也可以离开,回去后让管事给你们重新安排差事。”
仆从们迟疑,他们的卖身契在王府,无论这位小郡王能不能活着回到王府,他们都是王府的人。
领头的管事走到燕北郡王面前,恭身说道:“王爷不必为小的们操心,小的们都是王府的人,是您的奴仆,您在哪里,小的们便在哪里。”
燕北郡王颔首,不再多说,冲着诸人挥挥手:“既然如此,那么就随本王出征!”
这时才是真正的出征,和燕北城里长街相送的出征不同,现在他们只有几十个人,在风雪中艰难前行。
忽然,雪空中响起一声响亮的呼哨,众人齐齐望去,只见远处几骑飞驰而来,这声呼哨显然就是他们发出的。
“王爷,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这些人会不会是土匪啊?”
有人拔出刀,有人搭弓上箭,仆从们护在粮草车前籁籁发抖。
燕北郡王没有动,纷飞的雪花让他看不清来人的脸,直到又靠近些,他才认出了其中一个人。
“住手,全都住手!”燕北郡王喝道。
这是他认识的人,他的合作者。
只是这一次,她换了女装。
原来她真的是个女子啊,第一次见面时他有所怀疑,却不能肯定。
女子一马当先,在她身后还有四个人,英气逼人的少年,神情沉稳的中年人,魁梧壮健的粗豪汉子,还有一个白净清秀的小厮。
女子著黑衣,披狐裘,约末十三四岁,她骑在一匹火红的马上,在距离燕北郡王三尺开边勒住缰绳,冲着燕北郡王抱抱拳,笑道:“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
燕北郡王抿抿嘴角,他没有想到她会来,但是她来了,他却并不觉惊奇,是啊,他怎么忘了呢,她会来的。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燕北郡王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他颔首,看向沈彤身后的四个人,沈彤为他一一介绍:“许大哥、路大哥,这位是......七哥,那个是七哥的随从小栗子。”
燕北郡王也不多问,与几人匆匆见礼,便继续前行。
他看过舆图,再走五十里,便是靠山屯了。
风雪中行路分外艰难,直到傍晚时分,他们才来到靠山屯。
靠山屯是个一百多户的村子,听说有行路的军队要借宿,村长亲自过来安排,半个时辰后,所有人都跟着村民们去投宿了。
村长家的空屋子最多,燕北郡王和沈彤几个人全都住在村长家里。
用过一顿热气腾腾的粥饭,许安和路友交换一下眼神,两人轮流值夜,雪天寒冷,便在堂屋里放上火盆,抱着刀坐在火盆前,留意着外面的动静。
沈彤和萧韧走进燕北郡王的房间,见他们来了,燕北郡王站起身来,欢喜地说道:“我还想去找两位呢,你们就来了。”
他开心的时候,和所有这个年龄的孩子一样,眉眼弯弯,嘴角扬起。
沈彤和萧韧在他对面坐下,沈彤开门见山地问道:“接下来你想怎么做?真的要打仗吗?就凭这些人吗?”
她到的时候,不算王府的侍卫仆从,跟在燕北郡王身边的,就只有十八个人了。
十八个人怎么打仗?
燕北郡王点点头:“要打仗,是真的打仗。”
说着,他拿出舆图铺在炕上。
舆图绘在羊皮上,蝇头小字密密麻麻,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了。
沈彤问道:“这是燕王留下的?”
燕北郡王嗯了一声,淡淡地说道:“父王过世后,母妃和府里的两位侧妃都被逼着殉节了,父王的书房被杨勤翻找过,有用的东西不多了,我找了很久,才找到这个。”
他说这番话时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听不出伤悲。
沈彤心里一酸,连忙把注意力放到那张舆图上。
“难怪你要在靠山屯投宿,原来这里是几道山岭汇集之处。”沈彤说道。
萧韧一直没有说话,这时他才凑过来,看了看那张舆图,忽然说道:“你是想在靠山屯多住几日,待到杨家那边确定你要去这几道岭子中的一道,你再离开这里,对吗?你的目的地不是这几道山岭中的任何一道,而是这边!”
他的手指指向与靠山屯隔着一条河的一处地方。
燕北郡王没有说话,他低着头,看着萧韧纤张有力的手指在舆图上移动。
沈彤叹了口气,柔声问道:“王爷,你可信我?”
燕北郡王猛然抬起头来,问道:“你是谁?他又是谁?到了现在,你可以说了吗?”
沈彤莞尔,他终于肯问了。
“我叫沈彤,他是萧韧,外面的那两个,一个是许安,另一个是路友,他们都是我的朋友,至于小栗子,他就是萧韧的随从。”
“原来你姓沈......”燕北郡王眼睛里闪过一丝失望。
“怎么了?我不应该姓沈吗?”沈彤笑着问他。
“不是,我没有那样想,只是没有想到姐姐姓沈而已”,燕北郡王的小脸微微泛红,他看向萧韧,微一沉吟,说道,“七哥是定国公府萧家的人?”
萧韧面色一沉,没有回答。
沈彤忙道:“对,你猜对了,不过七哥脾气不好,王爷最好不要和他提起定国公府。”
“哦,是我唐突了。”燕北郡王连忙说道。
他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让沈彤忍俊不止,她说道:“好了,现在你知道我们是谁了,可以说实话了吗?我们留下是想帮你一程,可不想被人忽悠。”
燕北郡王脸上更红了,他不好意思地说道:“沈姐姐不要生气,我不是故意骗你们的,我带的人里有杨家的人,有些事情我不想让他们知晓。”
沈彤当然猜到杨家肯定留了耳目在燕北郡王身边,闻言她并不吃惊。
她道:“那索性把他们除去。”
燕北郡王可能连刀都没有拿过,但是沈彤可以帮他把那些人除去。
燕北郡王摇摇头:“不,现在还不是除去他们的时候,我还要留下他们迷惑杨家。”
他可不想让杨家知道他的真实行踪。
“可是他们会一直跟在你身边,想要迷惑杨家的办法有很多,没有必要让自己束手束脚。”沈彤说道。
燕北郡王有一双明亮清澈的杏眼,他眨眨眼睛,长长的睫毛宛若蝴蝶的翅膀,上下翻飞。
“可以吗?真的可以吗?”他的声音里有掩不住的兴奋,他当然想那样,只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做。
这种事情上,他没有经验。
沈彤笑道:“当然可以,我去做吧。”
萧韧横了沈彤一眼,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道:“用不着去杀人,找个理由,让他们回一趟王府就行了。”
燕北郡王有点发懵,他以为自己已经想得很周道了,可是这两个人说的话,他怎么还是不太懂呢?
不过,他不懂也没有关系,他相信沈彤不会害他。
“沈姐姐,你为何对我这么好?”这是他早就想要问的话。
不仅是对他好,对他的两个妹妹也好。
起先他是不想让妹妹们去西安的,他不信任秦王,他不想让妹妹们离开一个牢笼,又进入另一个牢笼。妹妹们在燕北虽然过得不好,但是好歹也是在他的眼皮底下,那些人做得太过分的时候,他还能想办法保护妹妹们,可是西安却是鞭长莫及,对于他来说,那是他完全陌生的地方,而妹妹们要依附的人,也是对他而言完全陌生的人。
是沈彤说服了他。
他知道了秦王府人口简单,秦王不管后宅的事,丁侧妃贤惠内敛,宜宁郡主明快爽朗,他更知道宜宁郡主有一座慈安庄,妹妹们可以住在那里,跟着那些孩子们一起读书。
那里没有恶奴打骂她们,没有人会吓唬她们,她们或许不会被当成金枝玉叶,但是她们能自由自在地笑,自由自地地哭。
他相信,沈彤答应他的事,一定不会食言。
“你为何要对我这么好?”他又一次问道。
沈彤微笑:“郡王为何会信任我呢?”
只有我对你好是没有用的,你若是不信我,我对你再好也是空谈。
燕北郡王怔住,一时不知如何回答,良久,他害羞地笑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沈姐姐时,我就觉得很亲切,像是早就认识一样。”
萧韧干咳一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冷冰冰地问道:“你是想从这里出发,找寻鞑子军吧?”
燕北郡王叹了口气,一双清澈的眼睛看向萧韧:“七哥,你果然不是普通人,连这个也瞒不过你。”
萧韧冷声道:“我和沈彤是留下来帮你的,但是也只能帮你一程而已,所以你最好不要事事瞒着我们,否则我们想帮你也帮不上。”
燕北郡王咬咬嘴唇,他被萧韧说中了心事,有些惭愧,可是又不知该如何打圆场。
沈彤道:“你若是不想说,那就别说了,今天赶路也累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说着,她站起身来,拽起萧韧,对燕北郡王道:“早点睡吧。”
她和萧韧向门口走去,手还没有碰到木门,身后就传来燕北郡王的声音:“沈姐姐,萧七哥,请留步。”
沈彤停下脚步,转身望向他。沈彤站在门口,晕黄的烛光下,燕北郡王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到她的一双眸子闪闪发光。
他鼓足勇气,说道:“萧七哥说得没有错,我是想去找鞑子军,那是我父王的军队,他们虽然不再是当年的鞑子军,便是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在,他们就在那些深山老林里,我要去找他们,我要让他们助我。”
“助你剿匪吗?”沈彤问道。
“助我兴军,助我自强,我有军队在手,才能与杨家分庭抗礼,燕北是我父王打下的疆土,我是父王的儿子,我要守护在这里,而不是把这里拱手让人。沈姐姐,萧七哥,我不是不想对你们说实话,我是不知该怎么说,我不是来剿匪的,我是去找人的,我怕你们不肯再帮我。”
说完,燕北郡王低下了头,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他说了谎,他骗了所有人,他说他去剿匪,就连与他合作的沈彤也被他骗了,他们都以为他是去剿匪,而实际上,剿匪只是一个幌子而已,无论是不是真的要去给杨三小姐报仇,他都不是去剿匪,从始至终,他的目标只有一个,他要找回父王手下的旧将,他要重建燕北军,或许他永远也没有父亲的威武英勇,但是他不会屈辱而活,他要为自己、为妹妹争得一片天地。
第三四六章 云姬(两章合一)
萧韧面色不虞,如果不是碍于沈彤,他早就起身走了,不,如果不是因为沈彤,他根本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既然郡王不用打仗,我们留在这里也没有用,那明日就别过吧,郡王去找你的人,我们走我们的路。”
燕北郡王抬起头来,却是看向沈彤,他的目光在沈彤脸上停留一瞬,才转身萧韧:“萧七哥,我知道你认为我没有诚意,我的确说了假话,但是我从未想过要欺骗沈姐姐,所以当我有机会说出来的时候,我就把一切都告诉你们了。你们能来助我,我很开心,也很感激,真的,是真的......”
他的小脸胀得通红,努力想要证明什么,可是却又不知该如何证明,只有一遍遍重复着“真的,真的......”
沈彤伸手想要摸他的头,又觉不妥,只好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我知道啊,我们只是合作关系,各做各的而已,现在我留下来帮你,你就马上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我了,所以你骗的人只是杨家和燕北的那些人,却不是我,我没有怪你,萧七哥也不会怪你的。”
说着,沈彤看向萧韧,笑道:“是不是?萧七哥?”
萧韧拧着眉头,嫌弃地看着燕北郡王的脸,直到沈彤又问了一遍,他才勉为其难地嗯了一声。
男人长成这副样子,真是祸害,难怪就连彤彤这么冷静的人都会对他心软。
可是......
萧韧眉头拧得更紧,他仔细端详着面前的两张脸,那种奇怪的熟悉感又一次来了。
这一次不是只凭两面之缘的记忆,而是这两张脸就在面前,沈彤和燕北郡王,长得真的很像,有七八分的相似,之所以开始时没有发觉,还是因为他们男女有别,让萧韧淡化了这种相似。
而且燕北郡王自幼体弱,个头比沈彤还要矮,看上去不像十三岁,显得更小一些;他脸色苍白,没有少年人应有的朝气,虽然很美,却如同一座雕刻精美的玉雕,没有生气。
而沈彤却不同了,可能因为练武的缘故,沈彤身材修长匀称,肤色白里透红,眸光清澈明亮,即使一袭黑衣,粉黛不施,也如一颗明珠璀璨夺目,光彩照人。
这就是两个人的区别,来自性别,来自身材,更来自不同的气质。
正是因为这些区别,才让萧韧以及很多见过他们的人忽略了他们的相似,他们有着几乎完全一致的五官,斜飞入鬓的蛾眉,微微上挑的杏眼,不是很高却直挺的鼻梁,就连嘴巴的形状都差不多。
萧韧望着他们,神情由刚刚的烦燥渐渐转为愕然。
他没有说话,转身向外走去,沈彤不解,萧韧这脾气越来越古怪了,还是哄不好的那种。
她对燕北郡王笑了笑,安慰他道:“我看这雪一时半刻停不下来了,我们说不定要在这里多住一两日,今天累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谈。”
“嗯”,燕北郡王用力点头,嘴角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可是最终他什么也没有说。
沈彤忍不住自己的手,还是伸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柔声说道:“早点睡,一切都会越来越好。”
......
从燕北郡王的屋子出来,沈彤便去找萧韧,这里是村长家,村长腾出三间屋子,许安路友和燕北郡王一间,萧韧和小栗子一间,沈彤自己一间。
沈彤走到萧韧住的屋前,乡下屋子里面没有门插,一推就开了。
沈彤隔着门缝问道:“萧韧,还生气呢?”
萧韧打个哈欠,说道:“我和小孩子生什么气,我就是冷了,想睡到热炕上,你也回去睡吧。”
他已经睡到炕上了?
沈彤连忙替他把门关上,回了自己屋里,她从小在南边长大,在燕北城时无论是官驿还是王府,全都有地龙,倒也不觉寒冷,可是到了这里,却真是冷得刺骨。
沈彤并不知道,就在她离开之后,萧韧就从炕上坐起来,披上皮斗篷,打开门走了出去。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去了燕北郡王屋里。
路友在堂屋里值夜,许安是值后半夜,这会儿正和燕北郡王在屋里,萧韧刚到门口,许安就听到动静,把门打开。
萧韧压低声音说道:“许大哥,我找郡王有点事。”
许安会意,闪身去了堂屋,和路友坐在火盆前,烤着花生,喝着小酒。
萧韧走进屋里,燕北郡王显然没有想到他会去而复返,疑惑地问道:“萧七哥,你这是......”
萧韧转身把门关上,也不客气,在墙角搬了张光秃秃的凳子,在燕北郡王对面坐下来,他上上下下打量着燕北郡王,最后目光落在燕北郡王的那张精致得无可挑剔的脸上。
燕北郡王被他盯着看得惶惶,他已经知道这位萧七哥不是好相于的人,可是他盯着自己又是为何。
终于,萧韧开口了:“郡王爷,我记得你不是燕王妃所出,你和两位小郡主是一母同胞吗?”
这大大出乎燕北郡王的预料,他还以为萧韧是为了鞑子军的事而来,亦或者是为了剿匪之事不依不侥,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萧韧竟是为了他的身世。
他的身世在燕王府里不是秘密。
当然,这只限于燕王想让人知道的那部分。
“我的确并非母妃嫡出,我与两个妹妹并非一母同胞,宜宽的生母是刘侧妃,宜容的生母是林姬,而我的生母是云姬,我还在襁褓中时,生母便去世了,我是被母妃养大的,因此便被记在了母妃名下。”
“云姬?”萧韧反问。
“对,我的生母是云姬。”燕北郡王肯定地说道。
燕王享亲王爵,按大齐宗室之规,亲王府中妻妾有品级的九人,王妃一人,侧妃二人,姬六人,其他的统为侍妾,并无品级,人数不限,也不在皇室宗册上。
燕王和秦王都不是好色之人,他们王府里的女人远远达不到宗室规定的数目,倒是早已死去的豫王和桂王,据说府中仅侍妾就有二三十人。
萧韧似是并不满足这个答案,他继续追问:“不知云姬是哪家的千金?”
燕北郡王实在是不明白萧韧为何要问这些,但是他还是一五一十地说道:“我生母的娘家是读书人家,外公是位秀才,只是后来家道中落,生母幼年时父母双亡,由亲戚抚养长大。”
秀才是读书人,清清白白的人家,符合皇室择妾的条件,因此,云姬虽无家世,可也能跻身宗册之上。
可是,却无处可查。
加之云姬也死了,就更查不到她的真实来历了。
所谓的早逝秀才父亲,读书人家出身,以燕王的身份,随随便便就能造一个出来,天高皇帝远,宗人府难道还会为了一个王府姬妾的出身千里迢迢来查吗?
何况从燕北郡王的年龄来看,燕王纳云姬时,正是太祖皇帝驾崩之前的一两年里,那时太子正是久卧病榻,宗人府的人提心吊胆,生怕太子死在太祖皇帝前面,到时不可收拾,哪里还有亲情逸致紧咬着一个姬人的身世不放?
“今天我听郡王爷提起,燕王妃连同府中侧妃、姬夫人都在燕王仙逝后便自尽殉节,那么云姬又是如何云世的呢?”
萧韧的这番话毫不客气,这不但是燕王府的家事,更是燕王府里惨事,可他问起的时候,毫不留情。
燕北郡王的脸色更加苍白,他凄声问道:“不知萧七哥为何会对家母的事情这么感兴趣,莫非你对我的身世有所怀疑?”
说到这里,他自嘲一笑:“有些人巴不得父王膝下无子,若我的身世不是真的,恐怕燕北早就没有了燕北郡王。”
这是千真万确。
燕王死后,在京城为质的燕王世子便忽发急病而死,如果燕北膝下没有这个过了明路的次子,燕北早就被完完全全纳入杨家手中,也不会还要多个燕北郡王当摆设以平人心。
燕王在世时,燕北郡王就是王府二公子,他的名字登在玉牒之上,他是堂堂正正的皇孙。
尽管他并非嫡出,但是他的生母也是有封号的,并且他被燕王妃养在膝下,他在玉牒上就是记在燕王妃名下。
所以,他的确是燕王的儿子,燕王那时只有二十多岁,血气方刚,生龙活虎,没有必要替别人养儿子。
萧韧深深地看着燕北郡王,许久,他问道:“云姬只生了郡王爷一个孩子吗?”
燕北郡王的眸子黯淡下来,他猛的站起身来,瞪着萧韧,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萧韧依然坐着,他没有动,淡淡地说道:“看来你是知道了,若是云姬还有其他孩子,想来也应该并非秘密,你为何会这么大的反应?莫非云姬在嫁进燕王府时是再嫁之妇?”
燕王长年在关外,关外女子没有三从四德的拘束,女子二嫁的很多,燕王真想纳个二嫁女为妾,并不是不可能的事,只不过不要对宗人府说实话而已,这倒也与云姬身世模糊的前因相吻合,燕王要纳二嫁女为妾,又想让她的孩子玉牒有名,便弄个查不出来的假身世蒙混过去,反正宗人府也不会详查,只要说得过去就行了。
“胡说,我娘才不是再嫁之妇,我娘更不稀罕嫁进王府,她只是......她是生产时落下病根,我才刚刚满月,她便撒手人寰。”
两行清泪从燕北郡王眼中滚落,他从未见过自己的生母,燕王妃自尽时他只有五岁,关于生母的一切,还是......
但是萧韧却不肯就此放过他,他灼灼逼人:“云姬不稀罕嫁进王府吗?可是她还是做了云姬,并且为燕王诞下一个儿子,燕北的子女并不多,想来她与燕王是很恩爱的,这也难怪在她过世后,燕王对你这般看重,那时世子尚在,燕王妃也还能生育,可是他却将你记在燕王妃名下,给了你嫡子的身份,他做这一切,并非全部是为了你,更多的是因为云姬吧。”
燕北郡王默不作声,简陋的农家小屋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良久,燕北郡王才问道:“萧七哥,我不明白你为何一而再、再而三追问我的身世,莫非你知道些什么吗?如果真是那样,你能否把你知道的事情告诉我呢......我很想知道他们的事,越多越好。”
萧韧摇头:“我并不知道,就连云姬这个名字,还是今晚你告诉我的。”
燕北郡王眼中现出失望之色,他低声说道:“前年母妃忌日,杨勤好不容易才同意我和妹妹们去王陵祭拜,宜容下车时绊了一脚,脚被石子割伤,我们随行的人里没有大夫,就在附近的村子里找来一位医婆,那位医婆曾经侍候过我的生母,她趁机和我说了她的身份,我便想办法支开身边的人,和她说了一会儿话,那时我才知道我生母的事,可是那天我们单独说话的时候还是被人看到了,医婆很是机敏,她发现被人看到,便猜到在这里住不下去了,离开王陵后连夜搬走,杨勤得知以后,果然派人去查,却什么也没有查到,而我也不知她的下落。”
萧韧静静地听着,待到燕北郡王说完,他才问道:“你的生母果然不只是生过你一个孩子,对吗?”
燕北郡王没有回答,他直勾勾地看着萧韧,问道:“你要告诉我,为何要追问这些事情?这又关你何干?”
时绊了一脚,脚被石子割伤,我们随行的人里没有大夫,就在附近的村子里找来一位医婆,那位医婆曾经侍候过我的生母,她趁机和我说了她的身份,我便想办法支开身边的人,和她说了一会儿话,那时我才知道我生母的事,可是那天我们单独说话的时候还是被人看到了,医婆很是机敏,她发现被人看到,便猜到在这里住不下去了,离开王陵后连夜搬走,杨勤得知以后,果然派人去查,却什么也没有查到,而我也不知她的下落。”
萧韧静静地听着,待到燕北郡王说完,他才问道:“你的生母果然不只是生过你一个孩子,对吗?”
燕北郡王没有回答,他直勾勾地看着萧韧,问道:“你要告诉我,为何要追问这些事情?这又关你何干?”
第三四七章 管事(两章合一)
这件事上,燕北郡王所知不过如此,云姬是出生在安鞑的汉人,其父被鞑子杀死,她是遗腹女,其母被鞑子抓去为奴,不久生下她,母亲去世后,她和另外几个小孩都由部落里的汉人奴隶们养大,部落里无人知道他们的姓氏,其部落首领名唤云丹清格勒,因此,他们这些在部落里长大的孩子都姓云,按照出生先后取名字,云姬的名字是云七。
云七十二岁时,部落三王子看中了她,云七不从,用马刀割下了三王子的头颅,从此后,她游走在安鞑与鞑剌,抢劫鞑子富人和商队,解救被鞑子驱使的汉人奴隶,纵横于草原与大漠,多年后,她闯出了名头,她不再是被鞑子奴役的奴隶,她是云七,女侠云七。
偶然的一次,云七救下了燕王,便成就了后来的姻缘。
医婆说道:“七姑娘可不是闺阁里的弱质千金,她看尽人情百态,岂肯把后半生拘于王府委身为妾?得知姑爷竟然是位王爷,她二话没说,就乔装改扮南下了,关外是燕王的地盘,总会找到她的,因此她便进关南下,燕王的势力到不了南边,七姑娘就是要去燕王找不到的地方。万万没想到,刚刚进关不久,她就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加之水土不服,身体越来越差,后来又被仇家撞见,那仇家不是她的对手,落败而去,可是她也受了重伤,动了胎气,九死一生把你们姐弟生下来,已是油烬灯枯。她的奶水不足,不够你们两个吃的,奴婢每天便抱着你们当中的一个去附近的村子,请村子里尚有奶水的妇人们喂奶,吃饱了再抱回来,那日奴婢便是抱着王爷去的村子,留下姑娘和小小姐在家里,王爷还在吃奶,就听到有人跑过来说村外的房子走水了,让大家都去救火。待到奴婢和救火的人赶过去时,我们住的房子已是一片火海......”
云七和刚刚满月的小女娃全被烧死,不久后,燕王的人找到了这里,丫鬟记着云七的遗愿,不肯将孩子交给他们,辗转之间孩子还是被燕王派来的人抢走,丫鬟尾随他们回到燕北,原本是想找机会把孩子夺回来,可是她没有武功,想要在燕王府里抢人难如登天。
十年来,她想了很多办法都没能靠近燕北郡王,后来索性在王陵附近的村子里住了下来,做了医婆,希望有朝一日燕北郡王来这里祭拜时见上一面。
到了现在,她已经不再妄想能把燕北郡王带走了,她只是希望燕北郡王能够知道自己的生母究竟是什么人。
她希望除了她以外,这世上还能有人记得当年的女侠云七......
萧韧已经离开很久了,燕北郡王依然痴痴地望着那盏晕黄的小灯。
门口响起开门的声音,是许安回来了。
燕北郡王收回神思,却在不知不觉间,已是泪流满面。
次日,雪还未停,村长的婆娘从雪堆里刨出一块冻得硬梆梆的肉,沈彤觉得好奇,跟着村长婆娘去了灶上帮忙,没过一会儿,灶间里就传出剁馅儿的声音,约末过了大半个时辰,酸菜野猪肉馅的饺子热气腾腾地端了上来。
沈彤和许安、路友都是第一次吃,尝不出多好吃,但是胜在新奇,沈彤想起芳菲来了,若是芳菲在这里,说不定会爱吃。
这顿饭大家吃得很开心,没有人说起明天,也没有人说起昨天,大家眼里只有饺子,说得也是饺子。
用过饭,王府的管事找过来了:“王爷,雪势渐小,说不定明日就能停了,您看咱们是雪一停就赶路,还是在这里多停留几日?”
燕北郡王沉吟一刻,说道:“那就多停留几日吧,本王的大毛衣裳带得少了,还有本王平日用的那只紫铜手炉也没有带来,你让人回趟王府去取吧。”
贵公子就是贵公子,何况还是自幼养在王府里鲜少出门的贵公子呢。
雄心壮志只是一时兴起,一场大雪就把雄心壮志打得烟消云散,不好意思回去,只好要这要那,换个地方做他的贵公子。
管事的目光在萧韧和沈彤身上一一扫过,这两人虽然年轻,但是气度不凡,也不知是什么来头,燕北郡王是什么时候认识他们的?
管事的声音更加恭敬,笑容更加谄媚。
“除了大毛衣裳和紫铜手炉,王爷想想,还缺什么物件儿?比如平日里把玩的玉器,用惯的文房四宝,爱读的书,爱看的画,大雪锁路,回去一次不容易,小的恨不能把王府给您搬过来呢。”
王府是一定要回去的,即使燕北郡王没有提出要东西,管事也正想找个借口回去。
这突如其来的几个人,太可疑了。
燕北郡王点点头,他觉得管事说得很有道理,谁知道还要在这里住几天呢,这地方他是住不惯的。
于是他索性列了一张清单,大到他睡觉的填漆大床,小到他常玩的九连环,但凡是能想到的,他全都列到清单上。
燕北郡王的字原是写得很好的,可是村长家里的笔墨纸砚太粗陋了,就连他的字也失色了,燕北郡王很伤心,让管事给他带上十几二十套笔墨纸砚,再把服侍他笔墨的四名大丫鬟,服侍他起居的四名嬷嬷,六名丫鬟,给他跑腿的七名小厮,连同他信任的两名大管事也一并带过来,郡王爷想他们了,没有他们在身边,郡王爷睡不好吃不香,什么都做不了,郡王爷要看到他们。
管事发愁了,这么多人这么多东西,小小的靠山屯可放不下。
闻言,燕北郡王要哭出来了,他道:“那你就去问杨大都督,他一定有办法。”
大都督府在办丧事,宫里来的人还在燕北,大都督必须要启程去边关,所以现在大都督和杨二公子应在去边关的路上。
这种小事,怎能劳烦他呢?
燕北郡王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儿,手抱着膝盖,把头埋在臂弯里,他好害怕,又好伤心。
这时,村长婆娘提着大茶壶进来,管事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
“村长太太,请问这附近有没有大户人家?”
村长婆娘想了想,道:“以前倒是有的,可是前两年他们一家子去了关内,如今就只余下空屋子了,俺们当年的隔三差五就去看看,帮着他们看房子呢。”
想睡觉就有人送枕头,真是要什么有什么。
管事带人回去,临走前给了村长一笔银子,请他找人修缮那种空宅子,其实也没有什么可修的,宅子好得很,墙壁雪白,连个老鼠洞也没有,打扫打扫就能搬进去。
燕北郡王也很满意,他一而再、再而三叮嘱管事一定要把清单上的东西全都带过来,还有他要的人,没有嬷嬷们的教诲,燕北郡王就连穿衣裳先伸左边袖子还是先伸右边袖子也拿不定主意。
管事是理解的,王爷身边的人都是杨大都督精挑细选的,和他一样,掌管着王爷所有的事,从小到大,他们都跟在王爷身边,王爷当然离不开他们了。
管事带着几名侍卫离开,燕北郡王站在村口的大石头上,顶风冒雨,眼巴巴地看着他们越走越远,直到看不见人影。
燕北郡王轻快地从大石头上跳下来,双臂高举,一路跳着跑到沈彤面前:“沈姐姐,他们都走了!”
说着,他竟然欢喜地转了一个圈儿,地上有雪,差点滑倒。
沈彤忍俊不止,问道:“他们走了,你就这么开心?”
燕北郡王使劲点头:“沈姐姐,我自由了,我自由了,啊~”
他把双手拢在嘴边,冲着白雪皑皑的大山高喊,喊完就笑,笑完又喊。
沈彤被他的喜悦感染着,学着他大声高喊,两个人的声音,一个尖利,一个绵长,在山间久久回荡。
萧韧看着他们傻乎乎的样子,默然而立。
从燕北走到靠山屯,只用了一天时间,可是从靠山屯回燕北,却不是那么容易。
虽然只隔了一天一夜,可是大雪却也下了足足一天一夜,管事还没有走到一半就后悔了,好不容易雪停了,可是道路却依然难走。
他们用了五日,才回到燕北。
管事顾不上回王府,先去了大都督府,和他猜到的一样,杨勤父子已经离开燕北去边关了,宫里来的太监和宗人府的人却不能走,下雪了,路上不好走,又没有要紧的事,他们索性多住几日,等到路上好走了再去身。
周铮和两位小郡主也已经离开,也不知这位贵公子是怎么想的,竟是一天也没有多留,冒着大雪也要回去。
不仅是周铮如此,其他来送礼的宾客也都走了,就像燕北是个要爆未爆的大炮仗,多留一天就会炸到他们似的。
周铮要走,那些人便也跟着走,甚至学着周铮的样子,雇了民众在前面铲雪。
好在京城杨家的两位公子还在燕北,管事去的时候,他们也在大都督府。
听说燕北郡王派人来了,杨锦程便让人去把管事叫了过来。
管事不敢隐瞒,把燕北郡王要在靠山屯常住,叫他回来送人送东西的事情说了一遍。
“王爷有长远打算,他要把靠山屯做据点,打土匪的时候,进可攻,退可守,王爷这是妙计。”管事说道。
杨锦程蹙眉,又问:“郡王爷怎么想起要留在靠山屯的?”
管事笑道:“雪太大了,天也太冷了,王爷急中生智,想到这条妙计。”
杨锦程颔首,这名管事显然是杨勤父子派去的人,是不会和他说实话的,管事千辛万苦赶回来,一定不是只为了给燕北郡王送东西送人这么简单。
管事见过杨锦程,便找到大都督府的书吏,匆匆写了一封信,请书吏代为转交杨大都督。
可惜送信兵刚刚出城,就撞上一群铲雪的民众,这些人都是那些急着离开的宾客们雇的,宾客们已经走了,他们不知为何却还在铲雪。
送信兵被堵住去路,因为烦燥,说话重了些,三言两语和铲雪的百姓口角起来,骂着骂着,双手撕扯,二三十人围着送信的人,有拽衣裳的,有出黑拳的,还有吐唾沫的,无奈之下,送信兵掏了五钱银子,这些人才放他过去。
天黑时分,送信兵到了官驿,把书信交给下一位送信兵,拿出信的时候,他发现信封上的字好像变大了,一定是自己又累又饿眼花了,嗯,他一边对自己解释,一边大口地吃着肉包子。
下一位送信兵并不觉这信有何不妥,他风餐露宿,到了下一个官驿,书信继续传递下去,直到送至边关。
但是这封信却没有在第一时间交到杨勤手中,而是被杨二公子杨锦轩给截下了。
自从杨兰若死后,杨锦轩对父亲越发不满,因为父亲比以前更加疑神疑鬼,还悄悄让人来查他。
所以当得知这封信是从燕北来的,杨锦轩二话不说就给扣下了。
信写得非常管单,歪歪扭扭写着几句大白话:“燕北郡王不敢去打仗,又不好意思回燕北,只好在靠山屯租了一套大宅院先住着。”
杨锦轩看完哈哈大笑,又让他给猜对了,燕北郡王这个孬种,连土匪的毛还没见到,就吓破胆子做了缩头乌龟。
可惜人在边关,否则杨锦轩一定会亲自去那个什么靠山屯去看看,看看燕北郡王的丑态。
拆了火漆的信当然不能送去给杨勤看了,杨锦轩把信看完就扔到火盆里烧成了灰烬。
管事在王府里等了几日,每天都派人去大都督府打听消息,可惜杨大都督不但没有给他任何指示,也没有给府里写过家书。
管事还想再等几日,可是燕北郡王等不及了,没有嬷嬷和丫鬟,他连鸡蛋都不会剥,别人给他把鸡蛋剥好,他又为了蘸酱油还是蘸大酱苦恼不已,他派来催促的两个人,告诉管事,王爷为此都给急哭了。
第二天一早,又有两个人被派回来,他们也是来促的,王爷急着要东西要人呢。
管事掐指一算,王府派去跟着燕北郡王的人,去掉自己带回的人,再去掉第一批来催的和第二批来催的,眼下还在燕北郡王身边的,只有十个人了。
这十个人还都是老实本分没多少心眼的。
王爷身边没有盯梢的人,那可不行。
管事连忙清点东西和人,东西装了满满五大车,人也坐了三车。
之前跟着燕北郡王去剿匪的人,有一百多人都回来了,他们的主人看到他们回来了,心里不由忐忑,如今听说又要给燕北郡王送东西,便带了米粮钱财过来,总要表示表示,免得让杨大都督知道了,让他们赔偿更多。
于是,管事便带了整整十二辆大车,再次上路了。
第三四八章 招安
天空放晴,路上的积雪开始融化,一脚踩上去,靴子湿了一半。可是第二天早上,雪水便又冻成了冰。
十二驾大车,步履艰难,好不容易回到靠山屯时,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燕北郡王没在大宅子里,大宅里缺食少喝,靠山屯里的人虽然储备着米粮肉食,可是粗糙的食物难以入口。得知林子里的雪化了,仅有的十八个人便上山了,要打些野味给郡王爷换换口味。
燕北郡王是小孩子,从未见过打猎,一时兴起,也跟着一起去了。
村长笑眯眯地对管事说道:“俺们这疙瘩的林子不深,多的是山鸡孢子,没有大的野兽,你们放心吧,王爷他们不会有事。”
不放心也没有用,深山老林,想找人也找不到,只能等。
管事让人卸车,冷清的大宅里顿时热闹起来,男人的吆喝,女人的说笑,一箱箱的东西抬进去,整个靠山屯的人都过来看热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管事没有闲着,他把大宅里里外外看了一遍,然后把村长拉到一旁,问道:“跟在郡王爷身边的四男一女呢?”
村长眨眨眼睛,一脸茫然:“你说的啥?”
“就是和郡王爷一起住在你家里的那几个人,他们去哪里了?”管事不耐烦地问道。
村长一拍脑袋,把烟袋锅子在鞋底上磕了磕,朝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那口痰就吐在管事的脚边,管事恶心地别过头去。
“快说快说,他们究竟去哪里了?”管事催促。
“走了啊!”村长的大嗓门倒是把管事吓了一跳。
“走了?什么时候走的,走去哪儿了?”管事问道。
“就是你们走的那天,他们也走了,好像是和王爷吵了几句,那个长得挺俊的小子,就拽着小姑娘走了,很生气的样子,另外三个也跟着一起走了。”
管事当然知道村长口中“长得很俊”的小子是哪一个,叫什么七哥的,那小子冷冰冰的,看上去就是个不好相与的。
“你知道他们往哪个方向走的吗?”管事又问。
村长指指北边,又指指东边,想了想,又指指南边,除了靠山屯西边背靠的岭子以外,三个方向都指了。
“到底是哪边?”管事急了。
村长摇头:“俺也没留意,那天下雪呢,谁留意这些,总不能还要冒着大雪出来送他们吧。”
虽说不知道那几个人去了哪里,但是管事还是松了一口气,谁知道那些人是什么来头,没有他们在这里,燕北郡王还是燕北郡王,一切没有变,只不过是从王府搬到了靠山屯,而且这地方深山老林,燕北郡王胆子小,想跑也跑不出去,以后管起来更容易了。
这样一想,一路上的疲劳便一扫而空,管事浑身上下充满力量,不到半日,十二驾大车的东西就摆放停当,跟着一起来的嬷嬷丫鬟小厮和管事们,各据各位,各司其职,这座深山里的大宅子,俨然一座小号的燕北王府。
夜幕降临,十几骑马从桦树林里穿过,一群夜鸟被惊得飞了起来,消失在夜空之中。
“王爷,前面有火把。”
前方几点火光若隐若现,燕北郡王嘴角浮起笑意,一抖缰绳,道:“快,点火!”
几点松明在夜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这是暗号,前面的人果然也做出了反应,同样的弧线,在夜色中分外明亮。
弧线的尽头,几骑飞驰而来,小红马一马当先,燕北郡王欣喜地喊道:“沈姐姐,是你来了!”
待到小红马跑到他面前,燕北郡王却又埋怨起来:“黑灯瞎火的,你就不要过来了。”
沈彤笑着问道:“路上可还顺利?”
“顺利顺利,我们一路上都是走得林子,没有上过大路,林子里的雪都化得差不多了,就是雪水太多,把马都给弄脏了。”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这个时候还要去想马身上脏不脏。
关外把土匪窝叫做柳子,这里就是一座不大的柳子,名叫白马林。
几天前,白马林来了几个来历不明的人,大当家不是他们的对手,受了伤。
为首的小姑娘说道:“我们是燕北郡王的人,郡王爷手下缺人手,你们愿意留下的就是郡王爷的兵,不想留下的,这会儿就滚蛋,你们现在走的话,我不杀你们,可若是叽叽歪歪找事的,再想什么有的没的,就别怪我不给你们留全尸了。”
二当家武功高,早年跟着大当家出来拉柳子,后来翅膀渐渐硬了,早有取代大当家之意,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好机会,现在这机会来了,他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在兄弟中立立威,何况对方这几人里,只有那个中年男人和粗壮汉子像是硬手,至于那个俊俏少年和这个漂亮小姑娘,二当家压根没有放在眼里。
他怪笑道:“哪来的漂亮丫头,大老远过来就是想给你二爷爷解馋的吗?还是雏儿吧,二爷爷就喜欢雏儿,尤其是你这种小嫩......”
寒光一闪,一把短刀齐根没入他的胸口,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仰面朝天倒在地上。
那个俊俏少年拔出佩剑递给小姑娘,小姑娘接过剑,手起剑落,当她把手中的剑扬起来时,剑尖上挑着的是二当家的人头。
“我说过,叽叽歪歪找事的,就别怪我不给留全尸“,说完,她看向那群刚刚还磨拳擦掌,这会儿面如土色的土匪们,问道,“这是第一个,谁是第二个?出来!”
没人出来,二当家的武功是他们当中最好的,何况,这两年来,二当年心里的那点小九九,谁又不知道呢?
众人不约而同看向大当家,大当家受伤的地方在肩头,虽然流了很多血,但并无性命之忧。
大当家干咳一声,问道:“这位姑娘,你说的话可算数,如果我这帮兄弟有想走的,你真的不会对他们出手?”
沈彤冷冷一笑:“该来的来,该走的走,我不稀罕的人,何用再费力气。”
“好,有姑娘这句话,我老吴就放心了。”
第三四九章 练兵
大当家转过身来,冲着手下们说道:“这几位既然是燕北郡王的人,那也算是招安了,你们愿意留下的就留下,想走的就走,百里之外的黑松口,那里的当家和我是拜把兄弟,你们只管去投奔他。”
这话出口,就意味着大当家要招安了,去投奔黑松口的人是他的手下,而不是他。
最终,白马林的一百多号人全都留下,没有一个离开的。
今天晚上,他们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燕北郡王。
年少的郡王仪态雍容,清贵不可方物。
若是几天前,他们看到这样的小王爷,一定会耻笑一番,可是现在,他们甚至有些紧张。
所谓人不可貌相,这几天他们已经领教到了。
那位花朵似的沈姑娘,一招致命,出手就把柳子里武功最好的二当家杀了,他们从未见过这样杀人的,他们更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与她一起的另外几个人,不用说也是高手。
这样的人能为燕北郡王所用,那么燕北郡王岂能是等闲之辈?
燕北郡王双手抱拳,朗声说道:“诸位义士助本王建功立业,乃本王荣幸,本王兴,自今日始!”
大当家名叫吴胡子,大字不识,但是爱听戏,燕北郡王说的话,他全都听懂了,他也不管否失礼,冲着自己的手下们喊道:“崽子们,你们听懂了吗?咱们要跟着王爷做大事了,以后王爷把大事干成了,咱们就是元老,元老你们懂吗?就是定国公萧渊,就是安昌侯李永基,就是他娘的霄云阁二十四将!”
听懂了,终于听懂了,白马林里想起一片欢呼呐喊,他们本就是土匪,跟着谁都是跟着,现在有人让他们去当霄云二十四将,他们不去那就是傻子了。
更何况,这是燕北郡王,是燕王的儿子啊,他们都是燕北土生土长的,谁不知道燕王呢?
跟着燕北郡王,他们就是出师有名的官兵,不用抢老百姓,不用和别的柳子拼命,有肉吃,有酒喝,还有军饷。
燕北郡王并没有立刻带着他们去建功立业,仍然是把他们交给吴胡子带着,只是请了那位姓萧的少年指导他们练兵。
白马林一百多人,连同燕北郡王带来的十八人,全部编在吴胡子麾下,萧韧练了一天兵,告诉吴胡子就照着这样练下去,然后他就去找沈彤。
沈彤带着许安路友在看地型,之所以选择白马林做为据点,就是看中这地方易守难攻。
萧韧找到沈彤,说道:“我不能一直留在这里,必须有懂行的人给他们练兵,只靠吴胡子自己不行,他那都是野路子,真正上了战场不堪一击。”
沈彤想了想,问道:“我听吴胡子对那些手下说霄云二十四将的时候,除了说到定国公以外,好像还提到了安昌侯李永基?”
安昌侯李永基虽然名列霄云二十四将,可是却是排在后面的,论功绩和定国公护国公这些人是不能比的。
这也是令沈彤感觉奇怪的地方,吴胡子说到霄云二十四将,提起定国公萧渊这是很正常的,毕竟定国公是霄云二十四将中排名第一,可是为什么又会提到安昌候李永基呢,为什么会是李永基,而不是其他人?
萧韧说道:“对,是安昌候李永基。你可知道安昌候这一生最辉煌的是什么时候吗?”
沈彤摇头,安昌候是跟着太祖皇帝打过江山的,虽然论功劳比不上其他人,可是也能位列二十四将,定然也是立下赫赫战功的,他的辉煌时刻不就是那个时候吗?
“安昌候李永基最辉煌的时候就是带领三皇子周棹击退鞑子五百里,连夺两座城池的时候,三皇子周棹就是后来的燕王。”萧韧问道。
沈彤明白了,原来燕王居然是跟着安昌候出道的。
安昌候李永基虽然在霄云二十将中平平无奇,可是他却是这二十四个人里唯一一个在燕北打过仗的,不但打过仗,而且立下战功,并且成就了燕王战神传说。
沈彤想了想,问道:“这位安昌候想来年事已高了吧,我只知道现任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是他的儿子,那他还有其他儿子吗?”
萧韧点点头,道:“有,不过最能打仗的那个已经死了,李冠中虽然名气大,可是却没有上过战场,一直都在飞鱼卫里。”
说到这里,萧韧灵机一动,问道:“彤彤,你该不会是在打安昌侯府的主意吧,你想让他们过来给燕北郡王练兵?”
“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你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我又不知道还有谁比你厉害,那位安昌侯李老爷子既然在燕北人心目中德高望重,即使他不如你厉害,这些人也会服他的吧。”沈彤笑眯眯地说道。
萧韧心里顿时甜滋滋的,就像是被人喂了一口椴树蜜。
“西秦军里比我厉害的人有很多,比如樊姑姑,你只是没有见过她带兵而已。”
沈彤笑着说道:“我知道樊姑姑一定是很厉害的,可是连她也说你有本事呢。”
萧韧的脸微微泛红,从他领兵以来,不知道听过多少溢美之辞,那些人说得天花乱坠,可是在他听来,全部加起来也没有沈彤这直白的几句话更加悦耳。
“彤彤,你想请安昌候过来是吗?我倒是可以试试。”悦耳归悦耳,开心归开心,萧韧清楚要做什么。
“你认识他吗?”沈彤有些奇怪,那位李老爷子应该岁数很大了,而且萧韧是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京城了,按理说和这位李老爷子不应有所交集。
“我不认识,但是我知道他曾经帮过我们一个忙。”萧韧问道。
“什么忙?”沈彤问道。
“当年秦王世子去世的消息,忽然在京城传开,也就是因为得知了这个消息,我才没有贸然进京,否则就中了杨家的奸计。后来我们在京城的人查出来,这消息就是安昌候府的人放出去的。而就在世子去世前的两天,李老爷子乔装改扮去过王府,他不会随随便便就去王府的,他一定是去见世子爷。”
第三五零章 商议
当年,沈彤是随着秦王世子的灵柩一起去西安的,但是在此之前发生的事,她一无所知。
那个时候即使她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
待到萧韧把查子打探到的消息说出来,沈彤只有愕然。
原来秦王世子竟然不是病死的,而是自尽。
且,在此之前,他已经中毒。
那毒一点点侵入身体,死不了,却病体支离。
杨锋便是想要利用他的病情,诱使秦王派人救他离京,一旦秦王的人踏进京城,便能坐实谋反的罪名。
彼时的秦王还无法与杨家和太皇太后抗衡,这个罪名压下来,他要么坐以待毙,要么拼个鱼死网破。
无论是哪一种,之前所有的隐忍所有的牺牲所有的努力便付之东流。
在被断绝了与西北的所有联系之后,秦王世子做出了决定,他要用自己的死来阻止父亲。
他死了,临死之前他见过安昌侯李永基,于是在他死后,他的死讯瞬间传遍京城,很快又传遍天下,无奈之下,太皇太后只好下令诏告天下,让秦王府派人护送灵柩回陕西安葬。
而那时,只差一步,萧韧和他的人就掉进了杨家设下的陷阱,真的好险。
沈彤惊愕地说道:“原来当年那么险啊,我还以为是你在南边时得到消息才改变计划的。”
萧韧道:“当然不是,那个时候王爷派到京城的人已经和世子断了联系,世子的事,我们都不知晓。”
说到这里,他忽然想起什么,问道:“你是怎么知道那时我去了南边......那天夜里,你在老蒋的船上?你不是跑了吗?”
沈彤讪笑:“我是听到你和蒋将军的谈话,得知你们不去京城了,我才离开的。对了,你在岸上射箭的时候,我也远远看到了。”
萧韧哭笑不得,心里却又欣喜,原来早在那时候,他和彤彤就曾在同一个地方出现过,彤彤见过他做的事,也听过他的声音......那时他在做什么?对着蒋双流那张功德箱似的大脸......
两人不知不觉就跑题了,待到好不容易把话题扯回来时,已是半个时辰之后了。
“萧韧,你还没说怎么请李永基呢,需要让人专程去京城见他吗?”沈彤问道。
安昌侯虽然帮过秦王,可是说起来也并没有交情,而且安昌侯恐怕也不会承认那件事是他做的。
萧韧没有说话,这件事上,他不想把秦王拉进来,而且沈彤一定也不想,否则她就不会连周铮也要瞒下来了。
沈彤告诉周铮,她要在燕北办点事,周铮自是不会多问,当然也不会想到,沈彤是要留下来帮燕北郡王。
至于萧韧,周铮压根就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沈彤却笑了,她眉眼弯弯地看着萧韧,萧韧不由自主地摸摸自己的脸,他的脸上有花吗?
“你又有什么坏主意了?”萧韧问道。
“我想到一个人,这件事交给他,一定能办好。”沈彤笑眯眯地说道。
“是谁?我认识吗?”萧韧把他和沈彤共同认识的人全都想了一遍,也想不出这人是谁。
“你当然认识了,而且还是很认识很认识的那种呢。”
沈彤看着萧韧的眼神里有几分狡诘。
萧韧隐隐地感觉到自己可能要被这小丫头给算计了。
“究竟是谁?”萧韧问道。
“就是......就是我们铺子里的小柴啊。”沈彤咧开小嘴笑了出来。
萧韧却笑不出来了。
原来彤彤说的是那个人,不对,是那只狗。
他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手,是,这么多年了,只要想起那只狗,他的手上就疼。
“为什么是他?”萧韧沉声问道。
“他很机灵,而且我觉得吧,这件事让他去做最合适。”沈彤说道。
“他被他爹轰出京城,不许他回去,所以他连京城都回不去,又怎能见到安昌侯。”萧韧问道。
“我是见过那位文老爷的,文老爷不是一般的人,那样的人又怎会在西安卖羊肉?听说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位白老爷,虽说西安这种地方藏龙卧虎不足为奇,可是这两个人的来历和身份却是连秦王府的人也没有查到过的,对吗?我想不出来,除了定国公萧成敦以外,还有谁能把他们放在秦王眼皮底下这么多年都没被发现,若不是为了自己的儿子,恐怕他也不会让这两人站到人前。可是小柴是这两年才来到西安的,阿治问过他,他说是扔铜钱才决定来西北的,只是偶然而已,无论是黑记还是武记,都是西安的老字号,他们在西安已经很多年了,这就说明,在小柴到达西安之前,白老爷和文老爷还有其他使命。”
沈彤注视着萧韧,萧韧的眸子越发深邃,冰冷的水珠落到他的额头,他抬头望去,是树枝上融化的积雪。
萧韧按按太阳穴,像是累了,又像是烦了:“你既然觉得那只狗,不对,那个小柴合适,就让他去吧,对了,以后和他有关的事,你自己决定就好,不用和我商量了。”
沈彤都想冲他翻白眼了,以萧韧的聪明,刚刚自己的那番话,他一定听明白了,他就是不想面对而已。
黑记和武记这两家铺子在西安十几年了,定国公萧成敦难道早在十几年前就算准了有朝一日他的亲生儿子会跑到西安来吗?
不会。
而那时有一个人却已经来了西安,那就是萧韧。
白老爷和文老爷是定国公放到西安守护萧韧的。
这些年来萧韧一帆风顺,这两人便没有现身,直到后来,柴韬也来到西安,定国公才不得不对用他们帮着自己照顾儿子。
即使萧韧以前不知道这件事,现在听她一说也明白了,这个家伙,就是不想承认。
沈彤冲他做个鬼脸,说道:“那我这就给阿治写信,不过还要劳烦你想办法把信送出去。”
燕北郡王不方便出面,所以这封信只能交给萧韧了。
“嗯,我知道了。”萧韧板着脸,那样子就像有人欠了他的钱还没还似的。
沈彤还想再逗逗他,可是萧韧背过身去,给她一个后脑勺,她只好哈哈一笑,进屋写信去了。
第三五一章 长安春
此时正是西安城里最美的季节,淡淡秦云薄似罗,灞桥杨柳拂烟波。夕阳楼上山重叠,未抵愁春一倍多。
小柴正坐在河岸边的一片烟柳中,几个花枝招展的少女躲在树影中一边看着他,一边小声地窃窃私语。
小柴朝着她们的方向望过去,她们慌忙藏到树后,待到小柴的目光移开,她们又从树后探出头来,露出比春花还要娇羞的俏脸。
小柴伸出白皙纤长的手指,抹一把一丝不乱的头发,轻掸罗衫,拂掉落到肩头的花瓣......柳树下没有花瓣,只有几点微尘。
此情此景美不胜收,可成诗,可入画。
姑娘的笑声飘过来,小柴轻轻叹了口气,如他这般风(流)倜傥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来少女轻愁薄怨。
唉,美丽与忧愁总是交织在一起,令他不胜其扰。
他的眼角轻瞟,几个少女你推我,我推你,终于一个胆大的向他走了过来。
小柴轻敛下巴,微微低头,露出一截光滑的脖颈,春风吹起罗衫,宛若仙人临风。
那少女越走越近,她是要在自己面前摔倒吧,那他是伸出一只手去扶,还是把双手全都伸出来呢?
小柴又烦恼了。
长安的春天,果真是令人烦恼与忧愁的。
“公子,你和萧七少长得很像,你认识他吗?”
如莺歌燕语般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小柴的好心情也随着这恼人的春风吹落到河水里,化做沾着落叶残花的水沫子飘向远方。
只有远方,没有诗。
“不!认!识!”
小柴大声吼道,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个讨厌的春天,这个讨厌的西安,还有这些讨厌的小姑娘。
“六少爷,六少爷,东家找您呢。”阿大不知从哪里跳出来的,大呼小叫。
真是更讨厌了。
“哪个东家?”他的东家有五位呢。
“是阿治哥,他找你。”阿大说道。
小柴瓮声瓮气的嗯了一声,向着百卉堂的方向走去。
蓝师傅主仆搬走后,百卉堂空出了两间屋子,阿治又招了四名学徒,如今的百卉堂,比以前更热闹了,小柴已经不再是学徒了,他现在是管着那些学徒的小管事。
他踱着四方步,在一片“小柴哥”的欢呼声中,步入后堂。
阿治和王双喜正在等着他。
平时王双喜很少会来百卉堂,大多时候,百卉堂只是阿治一个人在管理,王双喜更喜欢去土产铺子,和那群卖山货的打交道。
今天不知为何也来了,他不嫌脂粉味儿了?
“阿治哥,双喜哥,你们找我?”
阿治和王双喜脸上都没有笑容,两人一脸严肃。
小柴登时摸不着头脑了,无论阿治还是王双喜,都是脾气很好的人,尤其是阿治,平素都是未语先笑的,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他们这般严肃。
“小柴,你坐下,我们有事和你说。”王双喜沉声说道。
半个时辰后,小柴失魂落魄地从百卉堂里走出来,他施施然向前走去,阿大和阿小在后面跟着,不住地问道:“六少爷,是不是东家把你给开了,不要你了?那咱们怎么还债啊,要不我们两个去给您替工吧,阿治哥看我们挺顺眼的,说不定他们肯要我们呢。”
嗯,把我开了,让你们顶替我?你们两个混帐!
一个措不及防,小柴猛的转身,把阿大和阿小吓了一跳,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小柴的手指头就戳到他们脑门上:“滚!”
两人吓了一跳,接着转身就跑,六少爷发威了,不快点跑,难道真要圆润地滚吗?
这是大街上呢,他们两个风(流)倜傥,可丢不起这个脸。
两人刚刚跑出十来步,身后就传来小柴的吼声:“都他娘的给我回来!”
两人又给吓了一跳,身子没有收住,一个踉跄险些跌倒。
“六......六少爷,我们回来了!”二人惊魂未定。
“你们一个去找白老头,一个去找文老头,就说六少爷我有难了,让他们十万火急快快滚过来!”小柴跺着脚喊道。
一个时辰后,白老爷和文老爷大眼对小眼,坐在白家的大客厅里。
“你们东家让你去京城谈生意?一个脂粉铺子有什么生意要谈,还要去京城?”白老爷疑惑地问道。
小柴点点头:“你别小看我们百卉堂,我们的生意很好的,不但有脂粉,还有花露水和驱蚊虫的爽身粉,整个陕西都有名。”
“哼,陕西有名?有多有名?能和京城的老字号比吗?”文老爷摇着手里的鹅毛扇,一脸不屑,“对了,你们铺子里有好几位东家,我是见过那几位东家的,就连那位年纪小小的沈姑娘也是练家子,这些人一看就是老江湖了,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比你适合去京城,为何偏偏让你去?”
小柴瞪他一眼,恶声恶气:“你也说了,他们是老江湖了,可是老江湖能和我这种做生意的天才相提并论吗?我是天才,不对,我是奇才,做生意的奇才,所以他们才让我去京城谈生意,因为这生意只能我去谈,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行。”
“那你倒是说说看,你要去谈的是什么生意,又是和谁去谈?”文老爷不依不饶。
小柴学着他的样子,抓起一把大蒲扇狠狠扇了几下,真冷!
他扔下蒲扇,抓了一块牛肉脯放到嘴里,嚼了几下没有嚼动,从嘴里吐出来,扔给早就等在一旁的小花狗,小花狗张嘴接住,欢快地摇着尾巴跑到角落里享受去了。
小柴这才斜睨了文老爷一眼,不紧不慢地说道:“这是商业机密,不能告诉无关紧要的人。”
文老爷冷哼一声,尖声尖气地说道:“既然我们是无关紧要的人,那么你要回京城的事,也就不用和我们说了,柴少爷有本事,想回京城就回吧,只要你还记着咱们之间的债目那就行了。”
小柴不想理他,又看向白老爷,笑嘻嘻地说道:“白老头,你给我想个法子,我总要进京吧。”
白老爷哈哈一笑,问道:“怎么?柴少爷自己进不了京城吗?”
这不是废话吗?
少爷我若是能进京,还来求你们两个老东西做什么?
第三五二章 一些事
柴韫是在京城出生京城长大的,在京城时,他做梦都想要离家出走;可是真的离家出走了,他做梦都盼着能够回到京城。
因此,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阿治。
他认识安昌侯李永基,京城里的勋贵之家,他全都认识。
有一次他也忘了是什么原因了,他把安昌侯的小孙女咬了,大哥带着他登门道歉,安昌侯还送给他一套会打拳的机括小罗汉,上了发条,小罗汉就能打拳。
他很喜欢,直到长大以后他才想明白,安昌侯李老头其实是在笑话他,笑话他只会咬人,让他向机括小罗汉学打拳。
他是萧家的,还用得着去和机括小人儿学武功?
他之所以武功平平,是因为他有自知之明,他五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是练武的材料。
当然,八岁时他亦知道他不是读书的材料。
柴韫想起这些往事,长叹一声。
现在他终于有了回京城的理由,对,理由。
可是他太清楚自己那个老爹了。
老头子一定不会让他进京的。
以老头子的本事,他连城门都进不去。
如果不是为了这个,柴韫也不会想到让白老爷和文老爷帮忙。
可惜这两个老家伙不肯配合。
柴韫觉得吧,他必须要使出杀手锏了。
于是......他绝食了。
他是真的绝食,而不是假装绝食,面对姓白和姓文这两个老狐狸,不来真的绝对不行。
三天,柴韫给自己制定的绝食计划是三天,若是三天后,老狐狸们还是不答应,那他就换个方式,嗯,上吊是个好办法,但却是技术活,他用了三天的时间终于掌握了上吊技术。
今天就是第三天了,柴韫有条不紊地准备了绳子,然后有条不紊地把绳子悬在梁上,他正在准备有条不紊地把脑袋伸进绳套里时,屋门从外面打开了。
先进来的是白老爷,首先映入他眼睑的就是柴韫正把脑袋把绳套里钻,于是他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上去,一脚就把柴韫脚下的凳子踢飞了。
文老爷紧跟其后,他大吃一惊,手上的羽扇飞了出去,正打在柴韫的手上,柴韫的手正紧抓着绳套,羽扇打在他的手腕上,手上一松,绳套立刻收紧,套在了他那柔软美好的漂亮脖子上。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小柴终于被抢救下来,他已经饿了三天了,腹内空空,饥肠辘辘,现在又被吊得九死一生,他被救下来时,半条小命已经没有了。
次日,阿大背着小柴,阿二牵着马,主仆三人跟在白老爷身后,一步三回头出了西安。
白老爷亲自护送他们回京城。
小柴有气无力地对阿大说道:“你们啊,要和六少爷学的东西多着呢。”
阿大和阿小早就对六少爷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六少爷太了不起了,就连文老爷和白老爷这两个老不休都能整治得服服贴贴,这个世上还有比六少爷有勇有谋的吗?
没有。
六少爷是天上的月,是天上的星,是.......
阿大和阿小辞穷了。
百卉堂里,阿治从外面进来,对王双喜说道:“小柴已经启程了,我们可以给沈姑娘写信了。”
虽然小柴刚刚离开西安,可是无论是阿治还是王双喜,全都对小柴有信心,他一定能把这件事情办成。
白马林里,沈彤也是这样认为,她笑着对萧韧说道:“小柴会把安昌侯请过来,这边的事你放心吧,你早点回去,等到安昌侯来了,我就回西安了。”
“嗯”,萧韧点点头,他也到了要动身的时候了,正如沈彤所言,他不能在燕北有太多逗留,但是有些事情,他觉得还是应该和沈彤说说明白,“彤彤,燕北郡王还有一个同父同母的孪生姐姐。”
“姐姐?他还有一个姐姐?”沈彤吃了一惊,她的心也不由自主地怦怦直跳。
“对,这是他亲口对我说的,他有一个姐姐,刚刚满月时就死了,和他的母亲一起被烧死了。”萧韧说道。
“烧死?死在哪里,燕北吗?”沈彤颤声问道。
萧韧一惊,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沈彤的这种语气。
她在发抖!
萧韧伸手握住了她的手,沈彤的手冰冷得如同燕北的雪,萧韧把她的手拢在自己的手中,他听到沈彤的声音幽幽响起:“她们是死在哪里,是在燕北,还是别的地方?”
萧韧想了想,道:“我不知道具体是在什么地方,但是应该是南边。”
“南边?燕王的女人和孩子怎么会去了南边?萧韧,你都知道些什么,能不能告诉我?”黑暗中,沈彤的双眸宛若寒星。
在这件事情还没有弄清之前,萧韧原本不想告诉沈彤,可是现在他就要走了,他觉得还是应该告诉她。
沈彤对燕北郡王越来越关心,她为了那个孩子甚至想到了安昌侯。
他飞快地把那日燕北郡王对他的说的那些事情重新想了一遍,然后详详细细地告诉了沈彤。
沈彤听得非常仔细,她没有打断他的话,直到他把所有知道的事全部说完,沈彤依然很安静,安静得让萧韧有些心慌。
“彤彤,你没事吧?”萧韧觉得自己很笨,可是他真的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沈彤摇摇头:“没事,没事,你让我好好想一想。”
夜风袭来,虽已少了寒意,却仍然很冷。
萧韧握着沈彤的手,感觉到她的手渐渐有了温度,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沈彤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云七,她是什么样呢?”
萧韧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他轻声说道:“云七是个奇女子,你也是。”
“可惜见不到她了。”泪水就这么汹涌而至,止也止不住。
“彤彤?彤彤,你别哭,别哭......”萧韧松开了沈彤的手,但是下一刻,他伸出手臂,把沈彤拥进怀里。
沈彤没有动,任由他拥着自己,泪水打湿了萧韧的衣裳,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默默流泪,她一直在哭,似乎是要把两世以来所有的眼泪全都流出来。
一清道人说过,她的父亲姓阎,她的母亲是个歌姬,她的母亲死了,死了......
第三五三章 金桃子
这些日子,吴胡子可没有闲着,他一边练兵,一边派人去了黑松口和孟家岭,黑松口的大当家和他是八拜之交,没过几日就带着手下的二百多人前来投奔。
可是孟家岭却迟迟没有消息,许安从白马林出去,一天后回来,带回孟家岭的一个人。
从那人口中,吴胡子才得知,孟家岭的孟老大连夜亲自去了燕北城,他的表叔的女婿的兄弟在杨二公子杨锦轩手下当差。
吴胡子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孟老大竟然暗中和官府有来往,难怪孟老大要钱有钱,要马有马,原来背后有靠山。
官匪勾结啊!
吴胡子和黑松口的范老黑把孟老大祖宗八代都骂了一遍。
官匪勾结,欺负他们这些小土匪,什么人啊,这是畜牲!
许安见他俩骂够了,沉声问道:“现在去吗?”
“去干哈?”吴胡子和范老黑错愕。
“趁着孟老大在燕北还没有回来,去把孟家岭端了。”许安淡淡地说道。
吴胡子和范老黑吃了一惊,把孟家岭端了?就凭他们?他们能和孟家岭比吗?孟家岭那可是一千多人的大柳子。
许安像是看透了他们的心思,说道:“你们不把孟家岭端了,即使你们跟了郡王爷,在孟老大眼里,你们依然什么都不是,否则他也不会趁机把你们和郡王爷的事禀告杨家。”
“是啊,这小子太不地道了,我们拉他过来是给他面子,他却把这事卖给杨家,他奶奶的,说打就打,老子若是不敢打才是狗怂。”
吴胡子和范老黑异口同声,两人转身就去叫人,这就去孟家岭,不把孟家岭的那群孙子打服了,他们以后就别混了!
“回来,就凭你们这三四百人怎么打?”许安叫住了他们。
“许大哥,不是你说让我们去把孟家岭端了吗?”吴胡子一头雾水。
“现在你们不是土匪,你们是兵,是郡王爷的兵,你们这一去,只能胜,不能败,去把萧七公子和沈姑娘请过来,一起到郡王爷那里议事。”许安沉声说道。
吴胡子揪着胡子,范老黑抓着头皮,两个人嘿嘿干笑,他们现在是兵了,是兵就不能像土匪那样横冲直撞。
很快,燕北郡王的议事厅里挂上了舆图,吴胡子和范老黑凭着记忆把孟家岭的事情说了一遍。
“二当家叫元和尚,他是真的当过和尚,后来沾了人命,被寺院里轰出来就上山当土匪,前些年投奔了孟老大,做了孟家岭的二当家。三当家是个女的,她是孟老大的干妹子,名叫云不花,那女人可不是一般人,她使双刀,杀人如麻,说起来孟家岭最厉害的就是她,不过孟老大的老婆防着她,底下人怕孟老大的老婆,所以云不花虽然是三当家,手下却没有几个人。”
一直没有说话的沈彤忽然插嘴,问道:“她叫云不花?是鞑子?”
“她是汉人,不是鞑子,就是不知道为啥取了个既不像汉人又不像鞑子的名字。”吴胡子解释道。
这时,燕北郡王开口了:“她姓云,会不会是云丹部落的人?”
沈彤下意识地看向燕北郡王,却正对上燕北郡王的目光。
云丹部落是云七出生的地方。
在那里出生的汉人奴隶,都以云为姓。
吴胡子直摇头:“这就不清楚了,我们只知道几年前,这个云不花忽然出现在孟家岭,一身是伤,即使那样,孟老大和元和尚一起上仍然不是她的对手,于是她就在孟家岭扎下根来,做了孟家岭的三当家,因为她长得不错,孟老大的老婆吃醋了,要死要活,云不花主动认了孟老大当干哥哥,既是断了孟老大的那点花花心思,也让孟老大的老婆放下心来。不过这都是表面上的,孟老大的老婆”
燕北郡王又看向萧韧,问道:“萧七哥,你说这场仗能不能打?”
“能”,萧韧缓缓走到舆图前面......
燕北城里,孟老大等了三天,还没有见到熊越。
熊越是熊长生的儿子。熊长生是孟老大的表叔的女婿的大哥,他在杨锦轩手下当差,眼着杨锦轩去了边关,但是儿子熊越还在燕北城里。
孟老大来得不巧,宫里来的太监和宗人府的人要回京城,熊越得了好差事,护送他们进关。
现在路上的雪渐渐化了,从燕北城到关口十天足矣,孟老大估摸着熊越快要回来了,便住下来耐心等着。
他和熊长生沾亲的事,几乎没人知晓。给杨锦轩做脏事的人有三个,熊长生便是其中之一,这些年来,孟老大没少给熊长生帮忙,当然,他也从中得了不少好处,如今孟家岭已是方圆三百里最大的柳子。
孟老大喝着小酒,心情愉悦,谁能想到呢,燕北郡王居然就在白马林,剿匪剿到要招安,这当中没有猫腻才叫怪,这是个大消息,他不但要告诉杨二公子,而且还要让熊越带着他一起去见杨二公子,这些年来,熊长生做的那些事,哪一件不是他孟老大在出力,他可不想再做幕后英雄了,他要借着这个机会,站到杨二公子面前。
孟老大志得意满,越喝越带劲。他每次来燕北城,都是住在这家金桃客栈。
金桃客栈的女老板金桃子是他的相好。
当年金桃子在二道里挂头牌,那时他来燕北城一定会去找金桃子。几年前金桃子自己给自己赎了身,开了这家金桃客栈,他再来燕北城,一定会住到这里来。
吱呀一声,随着开门的声音,两个窈窕的身影一前一后从门外走了进来。
“哎哟,老孟,喝酒怎么不叫上我,一个人喝酒有啥意思?”
一股桃花香袭来,金桃子扭着腰肢,坐到孟老大身边。
金桃子生得大眼大脸盘大胸大屁(股),偏又生了一身雪白的皮肤,三十上下的人了,可还是细皮白肉,水灵灵的,这两年燕北城里的凤仙楼,专门从江南买了几个美人过来,号称都是秦淮河上长大的,可是却不对孟老大的胃口,见识过江南美人之后,还是关外土生土长的金桃子更来劲。
第三五四章 风尘
“你客栈里的生意这么好,还有空来找我喝酒啊?”
嘴上这么说,孟老大的手却已经揽住了金桃子的腰。
金桃子却没有像往常那样把整个身子靠过来,她笑着招招手:“你这丫头,还愣在那里干哈,过来给孟大哥唱个曲儿助助兴。”
孟老大已经微醺,闻言费力地转身去看,只见门口还站着一个俏生生的身影,孟老大揉揉眼睛,这次看清楚了,是个俊丫头。
俊丫头走到他面前,娇滴滴地叫了一声:“孟哥哥。”
声音酥软,酥到骨头里,孟老大的岁数快要能当小翠花的爷爷了,这声哥哥让他心花怒放,孟老大忙问:“这是谁啊?以前咋没见过?”
金桃子媚笑:“她叫小翠花,是我徒弟,瞧你这记性,以前在二道里时,她还给你端过茶倒过水呢。”
“哎哟,原来是翠花啊,一转眼长成大姑娘了,女大十八变,出落得这么俊,难怪我一眼没认出来,来来来,过来坐,陪哥哥喝一杯。”
孟老大说着,伸手就去拽小翠花,一把拽空,金桃子把块鸡蛋糕塞到他手里,啐道:“你乱抓哈呢,她还小呢,除了会唱曲儿,别的都不会。”
“啊,不会吧,长这么俊,只卖唱?那不白白糟蹋了一副好身子?不行不行,你说个价,让这丫头陪我一晚。”孟老大家里的老婆管得严,除非来燕北城,否则他只能天天对着那个恶婆娘,他都忘了有多久没睡过雏儿了,没想到金桃子手里还藏着这么一个宝贝。
金桃子伸出染着凤仙花汁的手戳了下孟老大的额头,笑骂道:“我这徒弟可是有人罩着的,她身后那位可说了,若是我私底下让人破了她的身子,我这小客栈就别想再开了,还有我这条小命连同我这张脸,都得一起搭进去。”
“哈?谁的胆子这么大?奶奶的,你告诉老子是谁,老子废了他!”燕北城不是孟老大的地盘,可是酒壮怂人胆,何况还是在美人面前,孟老大觉得自己一拳就能打死一头熊。
一声娇笑传来,小翠花笑得花枝乱颤,她走过来,一屁股坐到桌子上,晃着两只穿着大红绣鞋的脚,对孟老大说道:“我后头那位可说了,她看上孟哥哥你的地盘了,让我来给您唱唱曲儿消消气,奴家出来的匆忙,也没带拉胡琴的,那就清唱一曲,让孟哥哥高兴高兴。”
孟老大正在兴头上,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正往金桃子胸前摸,听到小翠花说到第二句时,摸向金桃子的手就停下了,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待到小翠花把一番话说完,孟老大才反应过来,丫的他就没有听错,这妮子不是来陪酒的,她是来替人下战书的!
孟老大霍的一下站了起来,把旁边的金桃子吓了一跳,孟老大一双大手向小翠花的脖子掐过来,小翠花像条泥鳅似的从桌子上溜下来,跳到了门口。
“小骚(货),给老子把话说明白了,谁让你来的?”孟老大吼道。
“哟,你老可吓死我了,我不是都说了吗,我只是来给你唱曲儿的,别的事儿啊,人家没让我说,我也不敢说。”说着,小翠花站在门口,真的唱起曲儿来。
孟老大伸手掀了桌子,一步一步向小翠花走过来,刚刚走到小翠花面前,就见小翠花背后忽然冒出两个人来,这两人手里拿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兜头向他盖了下来。
片刻后,一身毛茸茸的可意儿从门外走进来,问站在屋里的两名手下:“这老小子带来的人都料理了?”
“意儿爷,瞧您说的,若是没把他们先料理了,您能顺顺当当走进来吗?”手下笑嘻嘻地说道。
“呸,怎么跟爷爷说话的,没规矩。”可意儿伸手给了那小子一记爆栗,朝着地上那个不停蠕动的大麻袋上踢了一脚。
金桃子还坐在椅子上,见可意儿进来,金桃子慢悠悠地说道:“意儿爷,咱丑话可先说在这儿,今天你拿下的这人是我的老主顾了,你在我客栈里拿了他,以后我的麻烦可少不了,你说怎么办吧?”
可意儿啧啧两声,一脸坏笑地走到金桃子面前,上上下下打量着她:“桃子姨,你那点小心思我不知道吗?你就是想当我小妈,对不?没事儿,改天我见到我家老子时,替你美言几句,我娘都走了好几年了,他续弦续谁不是续啊,难得桃子姨有情有义又不嫌他丑,他就将就将就,把你接到深山老林里当押寨夫人,多好啊。”
“我呸!谁看上你老子了,老娘我的眼光有那么差吗?还去深山老林里当押寨夫人,你怎么不找个熊瞎子当小娘啊!”
金桃子越说越气,追着可意儿满屋子打,可意儿抱着脑袋吱呀乱叫,“姨,别打了,我改了还不成,以后让人守在城门里面,看到有外地来的,就领到您这里来,您放心,燕北是我的地盘,没人敢惹你,这个什么孟老大,你就当他是头死猪。”
金桃子总算消了气,冲着可意儿和捂着嘴格格娇笑的小翠花挥挥手,骂道:“两个小兔崽子,快点抬上这家伙滚蛋,别脏了老娘的地方。”
小翠花走过来,抱着她的脑袋亲了一口,笑着说道:“谢谢师傅了,以后我给您养老送终。”
金桃子气极,把小翠花推开,问道:“你说的那人靠谱吗?你别让人家带到关内给卖了。”
小翠花笑道:“我还怕被人卖了啊,不怕不怕,我得罪了杨家,这燕北是不能待了,我原本倒是想要跟在郡王爷身边端茶倒水,可是也不行,最后想想,还是跟着那位进关更好,不瞒师傅,女人里除了师傅,我只服她。”
金桃子叹了口气,从怀里挑出一只小盒子,递给小翠花:“这个拿去傍身,在关内混不下去的时候,就卖了它,换份嫁妆,找个老实本分的男人生儿育女过日子。”
小翠花格格一笑:“哪天师傅不想开客栈了,捎个信给我,我来接您。”
金桃子别过脸去,不让小翠花看到她眼里的泪水,嘴上却说道:“小白眼狼,快滚,滚得远远的。”
第三五五章 孟家岭
阳光洒在将化未化的积雪上,亮得刺目。
同样的阳光洒在元和尚的光头上,暖洋洋的,从头皮的毛孔暖到心里。
他喜欢雪化的季节,他喜欢打猎,他喜欢吃肉!
吃肉要讲究,冻在雪堆里的虽然也是肉,但是比不上鲜肉。
元和尚爱吃鲜肉,更爱吃带着血的生肉。
当然,他早就不是和尚了,但是他喜欢别人叫他和尚,这样可以提醒他曾经做过和尚。
每当他杀了人,他都会念经超度,他相信,这样一来他的罪过就没有了。
有朝一日,他杀不动人,抡不起刀了,那他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他一定能成佛。
无论别人信不信,他是信的。
因此,他常常会告诫手下,只要出手,便不能留下活口。
若是那人没有死,会到佛菩萨跟前告黑状,次数多了,你就不能立地成佛了。
元和尚非常重视这件事,曾经他杀人后逃出十里,又怀疑自己未能把那人杀死,于是又回来,斩下人头这才放下心来。
这几天孟老大没在柳子里,云不花那女人素来是不管事的,孟家岭是元和尚说了算。
元和尚招招手,两个亲信跑了过来:“你们去打只狍子,晚上开开荤。”
两名亲信答应着,转身就走,迎面对撞上来送信的人。
“二当家,二当家,不好了!”
元和尚皱眉,骂道:“胡说个哈,老子能不好?老子越来越好!”
若是往常,这人一定会给自己一巴掌,免得让二当家亲自打他打得手疼,可是今天,这人却还是一个劲儿地喊叫:“好多人,来了好多人,把石台子包围了!”
元和尚总算是听出门道了,可是“好多人”?
这不是胡说八道吗?石台子是孟家岭的一个山头,元和尚平时就在石台子,这几天孟老大不在,他才从石台子过来主持大局。
石台子有三百多人,兵强马壮,方圆十来里,要想把这里包围,没有千把人绝对不行。
除非是官兵,否则整个燕北的柳子,没有一个能有这么多人的。
“是官兵,真的是官兵,不计其数的官兵,好多人!”
官兵?
元和尚忽然想起孟老大临走时说的那件事,白马林的吴胡子投靠了燕北郡王,还让人来拉他们入伙。
燕北郡王吗?
不可能啊,听说燕北郡王带来剿匪的人都跑光了,加上吴胡子的人,也不过二三百人。
元和尚眉头拧成“川”字,大声喊道:“扛我的刀来!”
元和尚平时不用他的大刀,但是只要扛了大刀,就一定要饮血。
如果真是吴胡子那杂碎,元和尚就把他碎尸万断,趁着他元和尚不在石台子,就想偷袭?想得真美!
元和尚立刻点了五百人,浩浩荡荡杀向石台子。
他的人还没有离开,身后就传来叫喊声,元和尚回头一看,来的是几个女人,领头的妇人人高马壮,一脸横肉,正是孟老大的老婆许姣。
许姣追到元和尚面前,劈头盖脸地骂道:“好你个元和尚,老大不在家,你就撂挑子不管啦?”
元和尚陪笑:“嫂子,石台子被人围了,我必须要过去看看。”
许姣冷笑:“我倒是忘了,元二当家早就在石台子另立山头了,所以拿大当家打下的地盘不当回事了。”
“怎么会呢?嫂子,我可没那些心思,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一根肠子捅到底,你不信谁也不能不信兄弟我啊,我就是你的亲弟弟,你要打就打要骂就骂,可是这会儿官兵来了,我必须要去看看。”元和尚最烦的就是许姣这女人,许姣怎么就没让熊瞎子咬死呢。
“哟,除了你就没人了吗?你给我老老实实地待着,让别人过去,又不是没有人。”许姣冷哼一声,嘴角撇了起来。
不用指名道姓,元和尚也知道许姣说的是谁。
云不花。
若说许姣看谁最不顺眼,那一定是云不花;若说许姣最不敢惹谁,那也是云不花。
元和尚在心里把许姣骂得狗血喷头,奶奶的,你有本事就去和云不花打一架啊,远远看到云不花,许姣都不敢靠近。
对,许姣会把对云不花的憎恨全都转移到其他人身上,比如孟老大。
除了许姣,孟家岭人人都知道,孟老大即使对云不花有想法,也不敢表露出来,孟老大敢吗?当然不敢。
他怕许姣,更怕云不花。
云不花那女人,有人不怕吗?
没有。
元和尚笑道:“嫂子,不瞒你说,除非是孟老大回来,否则谁也不行,现在包围石台子的是官兵,那可不是阿猫阿狗都能搞定的。”
许姣心里舒服了,对,只要说云不花不行,她就觉得舒服。
元和尚松了口气,跑得比兔子都快。
许姣望着元和尚的背影,哼了一声,平日里人五人六的,还以为真是英雄好汉,来了几个官兵,就给吓破胆了。
“嫂子,官兵来了可咋整?石台子没事吧?”
许姣翻个白眼:“官兵有啥可怕的?那些官兵只是不知道大当家的来头,若是他们知道了,也就退兵了。元和尚过去把事儿说清楚也就没事了。”
是啊,孟老大一直都在给熊长生办事,那其实就是给杨二公子办事,杨二公子杨锦轩,整个燕北谁敢惹他?
许姣扭着腰肢回了自己的屋子,她叫人问道:“那人呢?”
许姣口中的那人就是三当家云不花。
“那人去打猎了,这会儿没在。”
许姣又翻个白眼,听听,平时人影儿都不见,孟家岭偌大的家业指望不上她。
她对丫鬟说道:“你去把前几天刚得的那几张皮子拿出来晒晒。”
丫鬟也是山上的女土匪,一身短打,身上带着刀。
丫鬟答应着出来,往后面的石屋走去,今天天气真好,这天是一日日暖和起来了。
石屋外面静悄悄的,连个人影也没有。
丫鬟有些奇怪,但是她没有多想,径自走到石屋前面,掏出钥匙去开锁,忽然,她的动作停了下来。
一把刀抵在她的后心,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别叫,否则宰了你。”
第三五六章 云不花
丫鬟学过武功,但是平素里除了替许姣扇人耳光以外,她这武功就没有用武之地,她的刀也只是砍过两次花枝子。
丫鬟的脚发软,她想喊,可是不敢喊。
在孟家岭,惹她就是惹许姣,在孟家岭,敢惹许姣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三当家云不花。
除了云不花,还有谁敢打刀抵着她呢?
丫鬟一时心慌,竟然没有留意背后传来的明明是男人的声音。
对,一定是云不花。
天呐,她怎么这样倒霉,竟然撞在云不花手里了。
丫鬟手上一松,钥匙掉到地上。
背后的人显然对这钥匙并不感兴趣,他押着丫鬟,沉声说道:“去传令,就说大嫂说了,让人都到后山去集合,给二当家增援。”
丫鬟一怔,猛然反应过来,背后的人不是云不花,这是个男人!
可是那把刀已经刺进了她的皮肤,她吃痛,疼得捂住了嘴,却没敢喊出来。
“别磨蹭,走吧。”那人推了她一把,背后的刀又刺和一分,丫鬟疼得倒吸一口气。
阳光把她的影子投影在地上,她看到与她的影子叠在一起的,还有几个人影。
也就是说,在她背后的不是只有一个人。
丫鬟绝望了,她压低声音说道:“我可以去传令,可是那些人不一定会听,大嫂不是大当家。”
背后的人说道:“这个不用你管,你只管传令,少想别的。”
丫鬟咬咬牙,又说:“那你们不能杀我。”
“你把事情办成,就放你走,不过许姣杀不杀你,我们就管不着了。”背后的人说道。
许姣最恨被人背叛了,即使她是被逼的,许姣也一定会杀她。
可若是她不去传令,她还是会死,那柄刀就在背后插着,虽然插得不深,可是却能随时要了她的小命。
思来想去,还是眼前最重要。
只要能从这些人手里逃出去,她可以不去见许姣,直接就逃走,深山老林,躲上一年半载,再找机会出去,只要别让许姣找到,别人也不会把她如何。
丫鬟有了主意,心下坦然地去传令了。
她是许姣的丫鬟,孟家岭就没有人不认识她的,偶尔她也会带上几个人狐假虎威,就像今天,她带来的这几个人看上去就是打架的好手。
有人问道:“大姑娘,这几位没见过,嫂子身边的?”
丫鬟不知该如何回答,身后的人已经抢先开口:“我们是大当家在燕北请的帮手,大当家得知有官兵要来孟家岭,就请我们几个过来帮忙。我们一向都在燕北城,你们没见过不奇怪。”
丫鬟不敢回头,但是她能想像出来,这人说话时傲然的神情。
人们就是这样,越是卑躬屈膝越是不把你当回事,越是像这样目中无人,越是当你是个人物。
果然,没有人再多问,丫鬟让他们到后山集合,这些人二话不说,便全都过去了。
人不多,二百多人。
孟家岭的人,有一部分在石台子,刚刚又被元和尚带走一批,余下的人差不多都在这里了。
有人问道:“啥时候出发?”
站在丫鬟身后的人说道:“稍等,还有一位三当家没有到。”
是啊,眼下大当家在燕北城,二当家去了石台子,大嫂许姣又不会打仗,这些人虽然是大当家请来的,可是也不能贸然指挥他们,他们是孟家岭的土匪,当然只能由孟家岭的人调派。
比如大当家,比如二当家,比如现在正在等着的这位三当家云不花。
说起来,三当家的武功比大当家和二当家加在一起都要高。
众人心下略宽,有三当家冲在前面,他们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何况他们只是去给二当家增援,石台子的人马并不少,说不定这一仗都用不着他们出手就打胜了。
丫鬟自告奋勇去请三当家,有两个人跟着她一起去,众人都在议论着今天去增援石台子的事,没有人留意到她背后的那把刀。
丫鬟当然不敢去找云不花,她甚至不敢留在孟家岭,许姣知道她去传令了,能把她活活打死,她可不想冒险。
好在跟着她的人并没有为难她,真的把她给放了,刀拔出,鲜血浸红了背后的衣裳,有人扔给她一瓶金创药,丫鬟忍着疼痛,头也不回地跑进了一片黑松之中。
丫鬟迟迟未归,许姣并不着急,是她打发丫鬟去晒皮子,这会儿一定在太阳地里干活呢。
许姣喝着茶,嗑着瓜子,用脚尖勾着绣鞋甩来甩去。
忽然,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来,这人进了门却并没有往前走,只是站在门口,问道:“外面的守卫怎么都不见了?”
听到声音,又看到这个人,许姣的好心情立刻抛到了九霄云外。
云不花,来的人是云不花。
许姣把一把瓜子皮全都扔到地上,没好气地说道:“你是三当家,你没把那些守卫管好,还有脸来问我?”
云不花冷冷地看她一眼,转身就走,许姣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气得她咬牙切齿。
云不花四下看了看,她吸吸鼻子,如同一条猎犬正在寻找猎物的足迹。
良久,她像是什么也没有看到一样,施施然地往她住的院子走去。
她住的也是石屋,石屋外面放着两个石锁,她每天都会举举石锁锻练臂力,今天她也和往常一样,走到石锁前,顺手抄起一个,高高举起,当她扬起的手臂与身体成为一条直线时,她手里的石锁便朝着一个方向飞了出去。
躲在那里的人吓了一跳,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女子会拥有越强臂力的。
这个云不花是个厉害角色。
当然,这些都是石锁尚未飞来时的想法,待到那只石锁飞到他的面门时,许安身子一缩,如同一个球似的滚了出去。
云不花冷冷一笑,并没有追赶。
她推门走进自己的石屋,转身关上屋门,却又把窗子打开了。
她坐在炕沿上,右手在炕沿边缘细细摸索,忽然,手中寒光暴起,她把炕沿下方的一块活动砖取出来,砖后面藏的便是她手里的剑。
第三五七章 杀人的武功
寒光闪过,一剑劈空,云不花欺身而上,那个藏在石屋上的人飘然而落,俏生生站在她的面前。
云不花打量着眼前的人,冷笑道:“没想到,原来是个小姑娘,门外就地十八滚的那个是和你一起来的?”
小姑娘点点头:“是啊,云三当家好臂力,他不敢硬碰。”
“那么你呢?”云不花从来不会轻视小姑娘,因为她也曾经是个小姑娘,十三四岁时,她已经杀过鞑子了。
小姑娘有点不好意思,赧然道:“我也不敢。”
“嗯,还算有自知之名,你年龄还小,就这么死了也是可怜,你是哪门哪派的,跟谁学的武功,你叫什么名字,日后我见到你的长辈也好给你报丧。”云不花说道。
小姑娘笑得眉眼弯弯:“我叫沈彤,无门无派,武功是跟自己学的。”
她没有说谎,这一世,她的武功是跟上一世的自己学的。
但是云不花并不相信,小姑娘虽然胆子很大,但是身上没有江湖气,更没有匪气,反倒有几分贵气,这样的孩子绝不会自己跑来这里,十有八、九是跟着师长一起来的。
“你的武功是跟自己学的?”云不花冷笑,“那是什么武功?”
小姑娘收起笑容,雪白的小脸上忽然罩上一层寒霜:“杀人的武功。”
话音未落,两柄短刀已经刺向云不花的胸前。
没有任何花哨的招式,甚至不讲究身法和力度,这就是杀人的武功。
云不花向后退去,沈彤的短刀步步紧逼,石屋虽然不小,可是对于双方交战而言,这里绝不是合适的地方。
沈彤的两柄短刀如影随形,很快,云不花便被逼到尽头,她紧贴在石头砌成的墙壁上,这时她终于看清了沈彤手中的刀。
这是两柄完全不同的短刃。
一柄看上去是最普通的匕首,随便一家铁器铺子就能打出来,可是仔细一看上面却多了一道凹槽,显然是后期加工过的;而另一柄更是极少见的,有三个锋利的刀刃,同样也有一道凹槽。
云不花背脊生出一股寒意,她十岁时就跟着哥哥姐姐们出来闯荡,见识过很多稀奇古怪的兵刃,但是这种有三个刀刃的她只见过一次,不对,她没有见过,她见过的只是伤口,用这种刀刺出的伤口。
只是一个伤口,却是连最好的金创药也难以令其愈合,最终还是死了。
负责治伤的大夫根据伤口画出了一柄刀的形状,可是没有人见过这样的刀,所有人都认为大夫是不懂装懂,为自己治不好刀伤找借口。
直到多年以后的今天,云不花才知道,原来世上真有这样的刀。
但是眼前的小姑娘只有十三四岁,当年那个伤者决不会是她刺伤的。
云不花很想知道这小姑娘的来历,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一柄刀刺入她的肩头,而那柄奇怪的三棱刀却停在距她心口两寸的地方。
云不花微微低头,她看到鲜血正顺着那道凹槽飞快地流出来。
云不花苦笑,她终于知道小姑娘为何要在匕首上加上一道凹槽了,原来这是放血用的,比之没加凹槽放血更快。
她的目光落到胸前的那柄三棱刀的刀尖上,问道:“你为何不刺进去?”
小姑娘的声音很轻,轻得如同细细的羽毛,她的声音甚至还带着童音,只是更多的是冰冷:“你认识云七吗?”
冷幽幽的几个字,云不花猛的打了一个寒颤,她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小姑娘:“你知道云七?”
多少年了,云七的名字和她的人一样,已经消失了多少年,再也无人提起,就如她从未来过。
而眼前的小姑娘年龄还太小,又怎会知道云七呢?
沈彤的嘴边忽然露出笑意,只是淡淡一抹,如同冰山上绽放的雪莲花。
“孟家岭三位当家,你知道我为何只留下你吗?就是因为你姓云。”
虽然早就经历过无数次生死,可是当云不花听到这三句话从一个小姑娘口中说出来时,她还是微微吃惊。
“孟老大和元和尚都死了?”她不可置信地问道。
怎么可能?
孟老大去了燕北城,而元和尚据说刚刚带了五百人去了石台子,他们二人虽然武功平平,但是身边却有很多人,想杀他们并不容易。
“孟老大的人头我带来了,这会儿应该已经挂到旗竿上了吧,至于元和尚,那种蠢货,他带的人越多,死得就越快,刚刚我在屋顶上看到信号了,那就意味着元和尚已经死了。”
小姑娘娓娓道来,如果在讲述,她刚刚听来的戏文。
而实际上,她的三言两语之间,孟家岭方圆百里,土匪千余人,却已经换了主人。
“你究竟是什么人?”云不花再次问道。
“我说了我叫沈彤。”沈彤说道。
鲜血汩汩涌出,云不花闭上眼睛,再睁开时,目光更加明亮,如同那个血窟窿是在别人的肩膀上。
“你留下我,是因为云七?”云不花问道。
沈彤毫不隐瞒,她点头,道:“是啊,你这个云和云七是同一个云吗?”
“是,我们是同一个云,我们都是孤儿,不知姓氏,我们都是在云丹部落长大的汉人奴隶。”云不花一字一句地说道。
这是她的秘密,可是却又不是秘密,她从未想过刻意隐瞒,只是她也没有对别人说起自己的身世。
“你真的认识云七?”沈彤的眼睛放出光来,灿若朗星。
“我认识她,只是那时我还是个小姑娘,和你差不多大的小姑娘。因为出了一个云七,被鞑子奴役的汉人才懂得反抗,可是却没有人能像云七那样,从鞑子手中逃出后还能纵横大漠,纵横草原,无论是新鞑子还是老鞑子,云七毫不畏惧。部落里悄悄流传着云七的故事,我们都想像她一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不怕鞑子,也不怕草原上的狼群。”
鲜血还在流淌,云不花终于闭上了眼睛,晕了过去。
沈彤朝外面打了一声呼哨,许安飞快地进来,二话不说,挟起云不花和沈彤一前一后离开了石屋。
第三五八章 她是妖怪
吴胡子和范老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他们端了孟家岭。
“老黑,你掐我一把,是做梦吧?”吴胡子瞪着眼珠子,嘴巴张得足能塞进一只鸡蛋。
范老黑使出吃奶的力气在吴胡子身上拧了一把,吴胡子疼得杀猪似的大叫:“孟老黑,你个龟孙子,你下黑手!”
“那哈,你信了不?”范老黑问道。
“信,我信,咱哥们儿也有今天呐,祖坟上冒青烟了,咱可真出息了。”吴胡子抹一把眼泪。
范老黑横他一眼:“瞧你这出息,端了孟家岭就是祖坟上冒青烟了,那以后跟着郡王爷打下更多的山头,你家祖坟岂不是要走水了?”
“滚,你家祖坟才走水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吴胡子懒得和范老黑斗嘴,他高兴,他高兴得想找郡王爷喝酒。
当然,郡王爷金镶玉的人,他也只是想想,哪敢真去找人家喝酒啊。
但是郡王爷身边的那几位却是可以的,萧七哥和沈姑娘就免了,这两位......他还真是犯怵。
吴胡子找了路友,郡王爷身边的这几个人里,只有路友像是和他一路的。
路友爽快地答应了。
几杯酒下肚,吴胡子的话就多起来了。
“路兄弟,你们都是英雄,真正的英雄,我老吴活了三十多岁,还是第一次见到英雄,孟老大牛吧,被你们宰了,元和尚够狠吧,也被你们宰了,就连那个云不花,也被你们五花大绑地抓回来了,我吴胡子是个粗人,不会说啥好听的,就两个字,服气!”
范老黑朝着吴胡子的脑袋拍了一巴掌,骂道:“你个死老吴,连话都不会说,你看人家郡王爷,说出来的话多文雅,你除了会说服气还会哈?”
吴胡子白了范老黑一眼,你会说你说啊。
范老黑又是一巴掌,这次是拍在路友的肩膀上,他大声说道:“牛逼!”
路友心情好得不成,看着面前这两个二百五,他觉得有必要告诫他们。
“我和你们说啊,若说牛逼的,我根本排不上,老许也顶多算半个。”
吴胡子和范老黑一齐张大了嘴巴:“哈?你排不上?许老哥才算半个?”
“对啊,真正牛逼的是沈姑娘和萧七少,没有萧七少,这一仗能打得这么痛快吗?没有沈姑娘,咱们几个加在一起也抓不住那个云不花,你们是不知道,许躲在石屋外头,那个云不花拎起石锁就朝老许砸过来,若不是老许躲得快,这条命就搭上了,你们说那女人有多厉害,老许说了,他还是头回见到女子有如此臂力的。可是到了最后,还是被沈姑娘抓住了。”
范老黑来得晚,他没有见过识过沈彤的本事,闻言很奇怪:“你说的是沈姑娘?那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她还没我闺女大呢,我知道她会武功,可是她能打得过云不花?我虽没和云不花交过手,可当日孟老大和元和尚两个人加在一起也不是云不花的对手,这方圆五百里谁不知道啊。”
吴胡子却是早有体会,当日沈姑娘二话不说就杀了二当家,二当家的武功比他要高。
“路兄弟说得对,沈姑娘牛逼着呢,她练的武功和咱们不一样,看上去平平常常的,可是一出手就能要人命,咱们燕北这些柳子里,没有人的武功和她一样,关内果然是藏龙卧虎。”吴胡子叹了口气。
范老黑眨眨眼睛,一拍大腿:“我懂了,你们说的是杀手死士的武功,他们出手就是杀人,没有胜败,只有生死。”
可是沈姑娘不可能是杀手啊。
“胡说,你们都是胡说”,路友放下盛满酒的大海碗,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压低声音说道,“我实话告诉你们吧,沈姑娘不是人,她是妖怪!”
“妖......妖怪?”吴胡子觉得要么是自己的耳朵有毛病,要么就是路友的舌头有毛病,沈姑娘长得花朵似的,怎么会是妖怪呢?
“我认识沈姑娘时,她才八岁,八岁的小女娃不但自己会杀人,还会教我杀人,你们说这不是妖怪是啥?好在她对朋友很仗义,不杀人的时候也很心善,是个仗义又善良的妖怪,所以你们不用害怕,只要别招惹她,她不会害你们的。”
这是路友的肺腑之言,他就是这样的人,别人对他好,他就会对人家掏心窝子。
于是,次日,吴胡子和范老黑见到沈彤的时候,比往日更加恭敬,不对,已经是讨好了。
“沈姑娘,您亲自骑马啊?”
“沈姑娘,您亲自吃饭啊?”
......
沈彤莫名其妙,又觉得好笑,她没有心思去猜测这两个人在想什么,她的心思都在云不花身上。
燕北郡王的心思也在云不花身上。
那天沈彤带回云不花,燕北郡王小跑着过来,可惜他失望了。
云不花顶多二十五六岁,还是姑娘打扮。
她这个年纪,即使成亲生过孩子,那孩子也会很小。
燕北郡王耷拉着脑袋走出来,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失望什么,难道还以为云不花是自己的亲娘吗?
怎么可能啊,父王去世这么多年了,就连亲娘的丫鬟都会千方百计见自己一面,自己的亲娘若是还活着,又怎会没有音讯呢。
再说,那医婆亲眼看到,亲娘和姐姐都被烧死了。
阳光很好,燕北郡五在关押云不花的牢房外面,找了块大石头坐了下来。
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他仰起头,看到了沈彤。
燕北郡王立刻高兴起来:“沈姐姐,你来了。”
沈彤在他对面坐下,问道:“你来看云不花?”
燕北郡王点点头,小声说道:“云不花很年轻。”
“是啊,她很年轻,云七纵横塞北的时候,她还是云丹部落里的小女娃。”沈彤说道。
“云丹部落?她真的也是云丹部落里的人?”燕北郡王的眼睛亮了起来。
“她昏迷之前承认了,她的确是云丹部落里的汉人奴隶,她也确实见过云七,只是见过而已,她和云七无论年龄还是处境都相差很多,我猜测那次见面只是偶然,恐怕是她看到了云七,云七没有看到她吧。”沈彤说道。
第三五九章 反抗
燕北郡王的眼睛酸酸的,他低下头,吸吸鼻子,良久,他抬起头来,眸光是水洗般的清澈。
“沈姐姐,三堂兄和宜宽、宜容快到西安了吧?”
“是啊,应该快到了。”沈彤笑着说道。
此时的宜宽和宜容正惊愕地望着倒在地上的嬷嬷和丫鬟们。
芳菲拍拍手上根本就没有的灰尘,对两位正在发呆的小郡主说道:“还愣着干嘛,去给我找刀啊。”
“刀?什么刀啊?”宜宽大着胆子问道,她想不明白,嬷嬷和丫鬟怎么就忽然倒在地上睡觉了呢。
“当然是杀人用的刀啊,趁着她们还没醒,我们把她们全都杀了,免得她们醒过来以后,跑回燕北找杨家的人告黑状。”芳菲耐心地解释道。
“杀人?小姐姐你会杀人吗?”宜宽吓得要哭出来了。
芳菲摇摇头:“我看我家小姐杀过,我没有试过,应该不难,你们拿刀来,我杀杀试试。”
宜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她只有八岁。
宜宽也吓坏了,但是她是姐姐,她不能哭,她连忙用手遮住宜容的眼睛,哥哥不在,她要保护小妹妹。
“小姐姐,你真要杀了嬷嬷她们吗?”宜宽问道。
“是啊,她们总是欺负你们,如果不是我给她们下了蒙汗药,刚刚她们就拧你们了。”芳菲可没有瞎说,如果不是她碰了宜容一下,宜容就疼得呲牙裂嘴,她就不会发现宜宽和宜容身上被拧得青一块紫一块。
现在还在赶路,而且还有周三公子照顾,这些人还敢虐待两位小郡主,可想而知,若是到了西安,两位小郡主离开了秦王府的保护,这些人还不知要如何对待她们了。
小姐说得都对,小姐早就想到了。
芳菲让韩无忌去找仙人醉。
芳菲只见识过仙人醉,那种药太厉害了,芳菲这辈子也忘不了。
可是韩无忌从官驿出去转了一圈儿,没有买到仙人醉,只买到最普通最普通的蒙汗药。
算了,将就用吧。
这些丫鬟婆子没有武功,一钱银子一大包的蒙汗药也能把她们放倒。
可是现在问题来了,人是放倒了,接下来怎么办呢?
小姐是怎么说的呢?
小姐说了,让她把这些事告诉宜宁郡主,到时丁侧妃自会有办法对付这些人的。
唉,芳菲朝着自己的脑袋打了一下,她义愤填膺,一时冲动忘了小姐的叮嘱。
可是现在事情已经做下了,人也放倒了,不能后悔了。
只能杀人灭口,否则这些家伙一定会告诉杨家人的。
即使把她们看管起来,不让她们寄信,不让她们逃回燕北,她们也会变本加厉报复到两位小郡主身上的。
一不做二不休,杀人,灭口!
芳菲又打了自己脑袋一下,她真是没用啊,如果小姐遇到这种事情,一定不会像自己这些瞻前顾后的。
可是她没有杀过人啊。
她连鸡都没有杀过,就连鱼也是小姐杀好后,她才烤的。
看着抱在一起的小郡主,芳菲咬咬牙,跺跺脚......出去找韩无忌了。
“韩无忌,你去把那些人全都杀了。”芳菲命令道。
“为什么?”韩无忌沉声道。
“不把她们杀掉,她们会通风报信。”芳菲道。
“报信就报信吧,难道秦王会怕杨家吗?”韩无忌说道。
这倒也是啊,燕北郡王之所以把两位小郡主托付给周三公子,就是因为秦王府不会惧怕杨家,杨家也拿秦王没有办法。
“可是太皇太后会下旨吧,当年太皇太后就曾经下旨,要让宜宁郡主去京城的,太皇太后也会下旨,让两位小郡主去京城吧,她们可不像宜宁郡主那样,有爹有娘有哥哥护着,她们若是到了京城,就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太皇太后一道懿旨,两位小郡主就不能留在西安了.
“这倒也是。”韩无忌沉默了,秦王会为了自己的女儿抗旨不遵,可是两位小郡主又不是他的女儿。
默然一刻,韩无忌站起身来:“那我去告诉三公子吧,这里是官驿,我们若是真把那些人杀了,也要让三公子知晓,否则这些尸体如何处置,总不能明天搬到车上跟着我们一起赶路吧。”
芳菲被他说得打了一个激凌,太恐怖了,一想到马车上对面坐着的是死人,她的头发根儿都立起来了。
她学着小姐的样子,踮起脚尖拍拍韩无忌的脑袋,说道:“还是你想得周到,我们先去告诉周三公子吧。”
两个人并不知道,就在他们商量的时候,那几个人已经醒过来了。
一钱银子一大包的蒙汗药,自是比不上仙人醉,也不过片刻,人就醒过来了。
两位小郡主眼睁睁看着倒在地上的人睁开眼睛爬了起来,一个嬷嬷显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眯起眼睛上上下下打量着两位毫发未伤的小郡主,冷笑道:“两位郡主这是长本事了,学会跟着外人祸害奴婢们了?小小年纪就会些鸡鸣狗盗的勾当,长大以后也不会是好东西,难怪杨大都督再三叮嘱咱们要好好管教郡主呢,学好不容易,这学坏也太快了。”
这时,又有两位嬷嬷醒过来了,她们脚步蹒跚着走过来,意识虽然清明,可是手上力气还没有完全恢复。
先前的嬷嬷见她们也醒了,便道:“快,把这两个不学好的小东西好好教训教训。”
她手上也没力气,但是教训两个小猫子似的郡主还是绰绰有余。
她伸手就去掐宜容郡主的脖子,本来已经吓傻了的宜宽郡主这时反应过来了,她恨死自己了,刚刚她为什么没有听芳菲的话,去找刀啊,现在这些人都醒了,她们会打死自己和妹妹吧。
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宜宽郡主把妹妹挡在身后,抓住嬷嬷伸过来的手,一口咬了下去。
嬷嬷没有想到平时唯唯诺诺的郡主居然会反抗,她一只手被宜宽咬住,只能用另一只手去揪宜宽的头发,嘴里喊着身后的同伴:“你们还傻站着做什么,快来帮忙啊!”
第三六零章 自救
两个嬷嬷也反应过来,一个去揪宜宽郡主的头发,另一个则试图把那位嬷嬷的手从她的嘴里抢过来。
但是宜宽郡主依然紧紧咬住不松口,她不能松开,松开了这些人就会打她的妹妹,二哥把她们送到西安,是为了不让她们再被人欺负,现在她要保护妹妹,哪怕拼上她的命,她也要护住妹妹。
头皮被拽得生疼,有人狠狠踹在她的身上,可是她依然不肯松口,她想让妹妹快点跑,跑去找芳菲,找三堂兄。
可是她不能喊,她喊了就要松开口,妹妹就不能跑了。
有血腥味涌进口腔,宜宽听到那嬷嬷杀猪般惨叫:“咬出血了,你们快点把她拽开啊,疼死我了!”
早就吓呆了的宜容郡主被这声惨叫声吓了一跳,她猛的反应过来,姐姐正在挨打,姐姐是为了救她。
又有两个丫鬟醒过来了,她们全都过去帮着嬷嬷们对付宜宽郡主,没有人注意宜容。
宜容郡主记得刚刚有个丫鬟正在做针线,针线筐就在一旁的长几上。
她猫下身子,悄悄走到长几旁,针线筐里有一把很大的黄铜剪刀。
宜容郡主把剪刀藏在身后,她看到两个丫鬟反剪着姐姐的胳膊,正在试图把她拽开。
宜容郡主的脑袋里一片空白,那些人正在折磨姐姐,她们会打死姐姐吧。
她用双手举起剪刀,猛的扑了过来,向着其中一个丫鬟的后背刺了下去!
屋里的叫声,喊声惊动了外面的侍卫,有人在敲门,敲了几下没人开门,里面又传来一声惨叫,外面的人一脚把屋门踹开,来的是周铮的侍卫,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两个小郡主披头散发,一个咬着嬷嬷的手不放,另一个举着剪刀像疯了似的乱刺!
半个时辰后,受惊过度的宜宽和宜容终于平静下来,她们依偎在一起,蜷缩在芳菲的床上,沉沉睡着了,睫毛上还凝结着未干的泪水。
芳菲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给她们盖上被子,蹑手蹑脚走出房间。
周铮就站在门外。
看到芳菲出来,他问道:“她们怎么样了?”
芳菲在唇边竖起一根手指,嘘了一声,压低声音说道:“累了,睡着了。”
周铮松了一口气,半个时辰前,他看到这两个孩子时也给吓了一跳,直到那些丫鬟婆子都被带出去,她们两个还在尖叫,那一声声尖叫已经不像是人类发出来的,如同小兽。
周铮揉着太阳穴,对芳菲说道:“有劳你了,到西安之前,就由你照顾她们吧。”
他想了想,又道:“我派两个内侍给你帮忙。”
芳菲拍拍胸脯,道:“您放心吧,我家小姐早就交待过我,让我照顾她们了,您不用说我也会这样做的,对了,那些丫鬟婆子怎么办,什么时候杀死她们?”
周铮吃了一惊,沈彤的丫鬟怎么张口闭口就是杀人啊,沈彤也没有这么热衷于杀人吧。
“这也是你家小姐叮嘱你的?让把她们都杀了?”周铮好奇地问道。
“那倒没有,小姐只是让我护住两位小郡主,没说把那些人都杀了,不过也可能是她忘了说吧,三公子,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杀人灭口,否则传到杨家耳中,再传到太皇太后耳中,哗啦一下再来道圣旨懿旨的,让两位小郡主去京城陪着太皇太后聊天解闷,那不到麻烦了,您说是吧?”
芳菲觉得自己说的都是肺腑之言,虽然她还只是个小丫头,可是她被卖过两次,又跟着小姐走南闯北,走东闯西,不但见多识广,而且出生入死,说起她的江湖经验,她能说上一天一夜,当然,这些江湖经验中有一大半都是听说书听来的,但是能被写进书里的,那一定都是至理名言,芳菲对此深信不疑。
再说,太皇太后下旨这种事,曾经在宜宁郡主身上发生过。
有一就能有二,有二就能有三,太皇太后闲着也是闲着,那就下旨呗。
见周铮怔怔发呆,芳菲眨着大眼睛,问道:“三公子,您说是吧?”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周铮觉着回到西安以后,有必要让自家妹子多向沈彤讨教讨教,若是自家妹子身边也能有一两个像芳菲一样能干的大丫鬟,也就不用他这个当哥哥的操心了。
不过细想起来,这一两年他好像也没有为宜宁操心过,自从宜宁认识了沈彤,不但长大了,而且也懂事了。
“你好好照顾她们,回到西安后重重有赏,那些丫鬟婆子你就不用管了,我会处置。”
话虽如此,周铮并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一群女人,何况还是别人府里的下人。
卖了?自是不行。
杀了?一下子完全切断她们与燕北的联系,会让杨勤父子起疑吧,到时还是会有麻烦。
走回自己屋里时,周铮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办。
这时,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周铮转身去看,原来跑来的是芳菲。
周铮示意侍卫们不要拦着芳菲,待到芳菲跑到他面前,他问道:“又有什么事?”
芳菲跑得气喘吁吁,她喘着粗气说道:“对了,三公子,我想起来了,我家小姐还说过,您一定不擅长处理这种事,我家小姐说,回到西安以后,把这些人交给丁侧妃,丁侧妃肯定会把这事办好的。”
“丁侧妃?”周铮没想到沈彤的叮嘱里还有丁侧妃。
“是啊,三公子您不懂,这种后宅里的事,就要交给后宅的女人们,她们有一百种办法,或许比一百种还要多。”芳菲摇头晃脑。
周铮忽然挺为萧韧担心的,如果有一天萧韧惹了沈彤,他是说如果,萧韧惹恼了沈彤,沈彤会不会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有一百种办法,或许比一百种还要多的办法对付萧韧呢?
想到这里,周铮哈哈大笑,太爽了,他恨不得立刻马上现在就看到萧韧被沈彤整治得老老实实的样子。
所以说,还是他周铮最明智,有的花虽然很美丽,你也很喜欢,可是却是碰不得的,因为那花上有刺。
周铮看看自己的手,他的手白皙如玉,保养得极好,这样的手里拿上一朵花会更美,这世上有数不清的花,没有必要去摘那朵带刺的。
第三六一章 我像她吗?
虽然芳菲总是逃课,可是也认识了不少字,何况身边还有韩无忌,韩无忌也不爱上课,可是韩无忌不但认字,而且还会写字,在他的帮助下,芳菲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详详细细地写在信上。
信是寄给沈彤的,就在前不久,她接到沈彤的信,这封信上的有地址,是一个小镇上的官驿。
芳菲写好信,交给岳阳手下的传信兵,这封信很快就送了出去。
沈彤收到信的时候,萧韧已经离开了燕北。
京城里还没有消息传过来,但是萧韧已经不能再逗留了。
那天刚刚把萧韧送走,燕北郡王就对沈彤说道:“沈姐姐,七哥不在的时候,我会帮着他照顾你的。”
沈彤一怔,随即笑着问道:“你为什么要帮他?你和我没有交情吗?”
这小孩真逗。
“我和沈姐姐当然有交情了,可是我和七哥没有交情,我知道七哥之所以留下来帮我,全都是为了沈姐姐,如果不是他真的有事,他不会走的,他会一直留在沈姐姐身边。七哥帮过我,我不想欠他的人情,所以我只能帮着他照顾沈姐姐了。”
沈彤被他绕来绕去绕糊涂了,但是大致意思她是明白的,就是说他不想欠萧韧人情,可是又不知该如何报答,所以就只能报答在她的身上。
沈彤莞尔,笑道:“这是你和他的事,关我什么事啊?”
“沈姐姐是七哥重视的人,所以当然关你的事了。”燕北郡王一本正经地说道。
沈彤哈哈大笑,这小孩真是人小鬼大,不过若不是他人小鬼大,也不会走到现在这一步。
笑过之后,她心里却涌起阵阵清甜。
萧韧是为了她才留下来的,是为了她才帮燕北郡王的,她是萧韧重视的人。
其实这是很明显的,除了燕北郡王,怕是许安路友也知道,她当然也知道,只是沈彤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
“我和萧韧是朋友,认识很多年的朋友,这次真是要谢谢他,回到西安后我请他吃饭。”沈彤说道。
是啊,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她和萧韧是朋友,一直都是,他们一起共过患难,共过生死,是可以把后背交给对方的朋友。
燕北郡王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沈彤:“沈姐姐,我觉得七哥不是只把你当成朋友。”
“嗯,我们是好朋友,很好很好的那种。”沈彤肯定地说道。
燕北郡王觉得再和沈彤谈论这个问题,他一定会急得跳脚的,他抬起精致的下巴,说道:“沈姐姐,我想再去见见云不花。”
云不花的伤势已经稳定了,只是不肯说话,或许她本来也是这种性子,加之现在的处境又很尴尬,她索性就闭上嘴闭上眼,每天也不知是真睡还是装睡。
沈彤和燕北郡王走进关押云不花的屋子,云不花像前两次一样,平躺在炕上,双眼紧闭,呼吸均匀。
沈彤和燕北郡王在炕边的杌子上坐下,沈彤说道:“云不花,其实你已经被我们抓在手心里了,我们本来不必再问你什么,想杀就能杀了你,不想杀你也不差多份口粮,我只是觉得奇怪,为何你不肯说出去孟家岭入伙前的经历呢?”
的确,除了是云丹部落的奴隶之外,云不花对自己的事只字不提。
她越是不提,沈彤和燕北郡王就越是好奇。
他们甚至怀疑,云不花和云七不是只见过一面,或许她们有某种联系。
云不花到孟家岭入伙的时候,就有一身高超的武功,孟老大和元和尚全都不是她的对手。
一个在鞑子手里长大的奴隶,从哪里学来的武功?
听她的语气,她是十岁左右离开的云丹部落,再配合她来到孟家岭的时间,中间有十年的时光,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在做什么?
云不花依然在装睡,双唇紧闭,丝毫未动。
燕北郡王忽然说道:“如果本王告诉你,你口中的云七就是本王生母,你会不会把你的经历告诉我们?”
炕上的云不花身子猛的一颤,她忽然睁开双眼,侧过半边身子,惊异地看着燕北郡王。
“你是云七的儿子?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是燕王之子,又怎会是云七的儿子?”
燕北郡王微微一笑:“本王能派兵打下孟家岭,并且将你活捉,本王是云七的儿子,又有何不可?”
“你真是?”云不花难以置信。
“你说你曾经见过云七,那你看本王长得像她吗?”燕北郡王是看到过燕王画像的,他和燕王只有一两分相像,所以他认为自己一定是更像生母。
云不花还是第一次仔细打量燕北郡王,自从苏醒以后,燕北郡王每次过来,她都在装睡,也只是在这位小郡王转身离去的时候,看到过他的背影。
一个瘦弱纤细的孩子,若不是这些人都是他的手下,云不花难以想像曾经不可一势的孟家岭竟然断送在这个小孩子手中。
她看着燕北郡王,许久,她忽然又转向了沈彤,她看看沈彤,又看看燕北郡王,忽然皱起了眉头,问道:“你们两个穷竟谁才是云七的孩子?”
沈彤吃了一惊,一个念头在心里涌了上来,她目光炯炯看着云不花,一字一句地问道:“你为何有此一问?”
云不花索性也不装了,她从炕上坐了起来,盘膝而坐,面对着坐在炕下的两个人。
“你比他更像云七!”云不花说道。
若论武功过招,沈彤或许不是云不花的对手,但是单打独斗时,云不花不但是沈彤的手下败将,她的性命也是沈彤放过的。
那天,沈彤想要取她性命易如反掌。
云不花的大脑里飞快转动,她想起来很多事情,那天沈彤说过,之所以不杀她,就是要问问她,她云不花的云,和云七的云,是不是同一个。
她们是同一个云,她们同样出自云丹部落,她们都是不知姓氏的孤儿,她们都是在云丹部落出生,在云丹部落长大的奴隶。
而且她们也同样从云丹部落里逃了出来。
第三六二章 太阳升起的地方
燕北的春天如同藏在深闺里的少女,迟迟不肯展露娇颜。
人间四月天,燕北的四月柳枝刚刚抖落积雪,看不到春芽。
但是阳光却已迫不急待地洒下来,透过光秃秃的树枝,毫不吝啬地恩赐着这片大雪初溶的大地。
屋里还放着火盆,温暖的阳光透过窗纸照进来,暖洋洋的,甚至带了几分热意。
沈彤的额头上便已冒出一层薄汗,她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望着云不花的眼睛,目光灼灼。
“你觉得我比他更像云七?”沈彤重复着方才云不花说过的这句话。
云不花幽幽叹息:“从我记事的时候,我就在云丹部落,那时我的名字叫云二十三,我是云丹部落里出生的第二十三个汉人小孩。我十岁那年,安鞑老王出兵,云丹部落的首领亲自带兵支援,不久战报传来,安鞑老王兵败,首领战死。当天夜里,云丹部落的汉人奴隶们发动了暴动,逃不走的老弱自愿做掩护,让青壮年带着我们这些孩子们逃走。”
说到这里,云不花的眼睛湿润了,十几年过去了,但是那一夜的惨烈与悲壮却一直留存在她的记忆里,从未忘记。
“我们逃啊逃,恨不能生出双翼,茫茫草原一望无际,无论我们怎么跑,也无法跑到尽头。我们逃跑的消息迅速传到附近的小部落,这些小部落依附着云丹部落,我们只是奴隶,和牛羊牲畜一样的奴隶。云丹部落首领已死,谁抓到我们,我们就是谁的。后面的追兵越来越多,不仅有云丹部落的,还有那些小部落的,他们骑着马,套马的绳索抛过来,一下就套住人的脖子......”
“身后的呼喊声、惨叫声不绝于耳,我知道自己快要被抓住了,我们这些汉人女奴,长大以后就是他们的玩物,他们不会杀了我,等我长到能够生育的年龄,便会被恩赐给他们的勇士,从此后生不如死。我拼命奔跑,那一刻,我甚至希望能够遇到狼群,我宁可成为狼的食物,也不想被抓回去。”
屋内落针可闻,只有云不花的声音娓娓道来:“天光渐渐亮了起来,太阳出来了,就在太阳升起的地方,我看到一人一马向我们驰骋而来,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我甚至以为那是从太阳里走出的人。一人一马越来越近,我听到有人高喊云七的名字,我忘记了奔跑,瞪大眼睛望着渐渐靠近的云七。”
“就在这时,一道绳索忽然抛了过来,套在我的脖子上,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忘记了呼喊,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忽然耳边传来嗖的一声,接着,我发觉脖子上的绳索松垮下来,接着又是嗖的一声,我转身去看,一个大汉从马上摔了下来,他的胸前有一柄飞刀,而他的手里还拿着半截绳子。”
沈彤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问道:“是云七救了你?”
云不花点点头:“不错,就是云七。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云七,也是最后一次。她骑着一匹枣红马,黑衣黑裤,披着大红的斗蓬,她手持长鞭,一鞭挥出,便是惨叫一片。我们回过神来,从被他打死打伤的追兵手中抢过兵器,跟着她一起,与那些追兵展开了搏斗......那一役,我们把追兵打得死的死,逃得逃,而我们当中,活下来十九个人。”
“云七依然端坐马上,她围着我们十九个人走了一圈儿,我从未见过如她般气势逼人的女子,她不需要说话,也不需要出手,她站在那里,便如一柄寒光凛冽的剑,足能震摄所有的人。”
燕北郡王微微张开嘴巴,稚气未脱的脸庞上泛出光彩,云不花口中这位气场巨大的女子是他的母亲,生育他的母亲。
“她带走了你们,教会你们武功?”燕北郡王迫切地问道。
“没有,我说过我只见过她一面”,云不花摇摇头,她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失落,“她对我们说,你们不能回头了,你们已经没有退路,你们只能向前冲,无论前方是荆棘还是冰山,你们都要为自己杀出一条血路,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活下来。”
“她是这样说的?”沈彤说道,她说这句话时,眼睛却是看向燕北郡王。
多年前的云七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多年以后摆在燕北郡王面前的,也是这样的局面,他没有退路,他只能向前冲,无论前方有多少艰难险阻,他也要杀出一条血路。
而她沈彤,亦是如此。
八岁那年,她在陶世遗家里醒来的那一刻起,她便只能向前冲,不能回头,没有退路,她亦同样为自己杀出了一条血路。
朝花夕拾,膝下承欢,岁月静好,人世间有的是平安喜乐,但那永远只属于别人。
不属于他们。
他们别无选择。
昔年的云七和云丹部落逃出来的少年们,别无选择。
今时今日的沈彤和燕北郡王同样别无选择。
“是的,她是这样说的,她说完就走了,像她来时一样,向着天边太阳升起的地方策马而去。之后的许多年里,又发生了很多事,我们去了丝路,十九个人颠沛流离,历尽苦难,有欢喜,有背叛,有生离死别,也有快意恩仇。从十九个人变成十个,再变成五个,最后只余下我一个人,我的同伴们都死了,而到了最后,我连他们的遗孤也没能保住,我愧对所有人,于是我上了孟家岭,我改了名字,我不再是云二十三,我变成了云不花。”
他们十九个人,便是昔日的大漠上最有名的马贼飞鹰。
飞鹰纵横丝路多年,再未踏足燕北,因此,即使云不花做了孟家岭的三当家,也无人知道她的来历。
飞鹰的人渐渐凋零,云不花带着飞鹰的三名遗孤去了西域,后来她们想从西域经玉门关去往中原,却遇到鞑剌出兵,战乱之中云不花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却连那三个孩子的尸体也没有找到。
她在鞑剌找了一年,最后不得不承认孩子们全都死去战乱。
云不花心灰意冷,来到了燕北,却又遇上土匪,她虽然受了伤,却也因此萌生了做土匪的念头。
后来她上了孟家岭,做了三当家。
第三六三章 我们会是姐弟吗?
“云七十二岁时杀死部落三王子逃了出去,可是当我见到云七的时候,她已经二十来岁。我想像不出她年少时的样子。直到我见到了你”,云不花的目光落到沈彤脸上,她趿鞋下炕,缓步走到沈彤面前,“现在你就在我的面前,看到你,再想到云七,我的心里便涌起一个念头,年少时的云七就是你现在的样子,你就像年少时的云七!你和云七是一样的人,而他不是。”
云不花口中的“他”指的是燕北郡王。
云不花也正看向燕北郡王。
“说真的,我已经不记得云七的相貌,或者说那天我见到她的时候,根本没有去细看她的五官容貌,多年以后,令我历久弥新的只有那天发生的事情,那天她说过的话,而有她的气势,这些越来越清晰,反而是她的相貌却越来越模糊。我无法根据五官容貌判断你和云七是否相像,论气质,你和云七并不像,但是她很像,她就是我心目中的少年云七!”
这一次,云不花口中的“她”指的是沈彤。
燕北郡王心中泛起淡淡的失落,可是与这失落同时而来的,还有疑惑。
他想起那日萧韧和他说过的话。
萧韧怀疑沈彤是他的姐姐......
“可是云七确实是我娘。”燕北郡王的眼中闪着泪花。
“那她呢,她......”云不花相信燕北郡王不会骗她,堂堂郡王,燕王的儿子,太祖皇帝的孙儿,决不会随便乱认亲娘的。燕北郡王认云七为母,那么云七肯定就是他的亲娘。
“我娘过世了。我刚刚满月,家里走水,我娘就和我的孪生姐姐一起去世了。”燕北郡王低声说道。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云不花大声说道,她的声音急促而尖利,这一刻她不是云不花,更像是个寻常妇人。
“为什么不可能?”沈彤和燕北郡王异口同声说道。
云不花冷笑:“你们以为云七是什么人?她是刀山火海走过来的人,家里走水就能把她烧死?你们小看她了,太小看她了,即使云七真的到了绝境非死不可,她也只会让自己死于刀剑之下,而不是葬身火海,你们不了解云七,云七这样的人就是死,也会死得辉煌壮烈!”
原来是这样啊。
沈彤小声嘀咕,这都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已。
你崇拜云七,云七在你心里早就不是人,而是神了。
可是云七千真万确只是人,而不是神。
有的时候,人是可以选择自己的死法,即使不能让自己死得伟大,也要让自己死得其所。
但是更多的时候,人是无法选择生死的。
杀手不能,死士不能,前世的沈彤不能,而云七,亦不能。
沈彤和燕北郡王一前一后从云不花屋里出来,默然无语。
走到一片太阳地里,燕北郡王才问道:“沈姐姐,我想让云不花为我所用,你看如何?”
沈彤笑道:“你自己决定吧。”
“不,云不花是你抓来的,她是你的人。”燕北郡王说道。
沈彤又笑了,摸摸他的脑袋,说道:“她对云七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你是云七的儿子,你想要招安,她一定会追随,至于我,我没意见。”
“那好,谢谢沈姐姐,我正好需要一位年龄大一点的女子。”燕北郡王微笑着说道。
沈彤心中一动,问道:“你该不会是想让我走的时候,把云不花也带走吧?”
燕北郡王点点头:“沈姐姐,你发现没有,我们总能想到一块,我想到的事情,你也能想到。我就是这样想的,我想请沈姐姐带着云不花回西安,让她留在宜宽和宜容身边。”
沈彤叹了口气,她可不认为云不花会答应下来。
燕北郡王是云七的骨肉,宜宽和宜容两位小郡主可不是。
刚刚提到两位小郡主,芳菲的信便到了。
当着燕北郡王的面,沈彤看完书信,她没有说话,把信递给了燕北郡王。
虽然并不知道这封信是谁写来的,但是沈彤把信给他看,那么这封信的内容一定与他有关系。
果然,刚刚看了几行,燕北郡王的脸色就变了,喜形不见于颜色的小郡王,脸上却现出悲愤之色。
他的妹妹们被人欺负,身上被衣服遮住的地方伤得青一块紫一块。
越往后看,燕北郡王越是心惊。
芳菲用蒙汗药迷晕了丫鬟婆子,两个妹妹为了相互救助,伤了那些人。
他的妹妹们竟然反抗了,她们反抗了!
燕北郡王眼前浮现出那两张满是泪痕的小脸,他的眼中也都是泪,可是嘴边却浮起了一抹微笑。
“沈姐姐,宜宽和宜容这么勇敢,她们很勇敢,对吗?”
“是,她们不但勇敢,也很友爱,她们为了彼此可以拼上性命,她们很了不起。”沈彤夸奖,她想到芳菲可能会鲁莽行事,可是她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两位小郡主会奋起反抗。
“信上说三堂兄会妥善处置那些人,为了避免惹怒太皇太后,还是会谨慎行事。沈姐姐,写信来的就是你的丫鬟吧,你教出来的人真是能干。”燕北郡王对那个小丫头芳菲是有印象的,可是也只限于那是沈彤的丫鬟而已,却没有想到,如今就是那个小丫头,却保护了自己的两个妹妹。
“你别夸她了,你若是觉得她能干,下次有机会见到她的时候,赏她几件好玩的东西就行了。”沈彤笑着说道。
“不要等下次了,沈姐姐回西安的时候,替我带几件东西给她吧。”燕北郡王说道。
“好啊,我替你记着,等我走的时候会提醒你的。”沈彤也笑道。
两人的心情晴朗起来,燕北郡王却忽然望向沈彤,他直接了当地说道:“沈姐姐,你应该也知道我还有个孪生姐姐的事了吧。”
沈彤没有否认,在聪明人面前就不能太装,否则不但会被识穿,而且还会令人起疑。
“对,我知道。”沈彤说道。
“七哥在燕北的时候,曾经问过我这件事。沈姐姐,七哥说我们两个长得有些相似,起先我也没有发现,听他说过以后,我自己照过镜子......我们真的很像,区别在于你是女的,而我是男的,所以大家才没有注意吧,沈姐姐,你也是这样想的吧,所以你才会留下云不花的性命。”
“沈姐姐,我们会是姐弟吗?”
第三六四章 姐姐
沈彤心中恻然。
她和他,是姐弟吗?
“有个叫一清的道人,他告诉我,说我的父亲是前朝余孽,姓阎,皇亲国戚;而我的母亲是个歌姬。他与我的父亲有仇,恰好得知我的母亲南下,便找了过去,他去的时候母亲已经病故,他从乳母手中抢走我,给沈氏后人当做替身,由沈太太黄氏养大。”
说到这里,沈彤苦笑:“后来我找人打听过,却没有打听到前朝有姓阎的皇亲国戚。其实我对自己的出处也不是太在意。”
燕北郡王却是第一次听说沈彤竟然是被当做沈氏后人养大的,他霍的站起身来,冷笑道:“沈家也配?”
沈彤微微吃惊,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燕北郡王用这样的口气说话。
无论是面对杨家父子,还是站在众土匪面前,燕北郡王都是谦和如玉,何曾用这样的口吻讲过话?
“无论如何,若是没有沈家,我可能早在八岁之前就死了。一清道人似是对我的父亲满仇恨,若非我还有用,他一定会对我斩草除根。”
其实昔日一清道人没有杀她,而是放心地将她交给黄氏,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她是女孩子。
在一清道人眼中,女子不能传宗接代,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待到没有用处的时候,找个深山里的小门小户嫁了,便是对她的恩典。
一清道人打死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那个襁褓里的小小女婴不但打乱了他们的计划,而且还要了他的性命。
“沈姐姐,我从未见过亲娘,父王和母妃去世之后,你就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无论我们是否一母同胞,我都把你当成姐姐,你也把我当弟弟好吗?”
少年期待的目光刚好对上沈彤的眼睛,他在沈彤眼中看到了欢喜。
这一刻,他知道沈彤会答应他。
一定会,他能读懂沈彤的眼神,他能猜到沈彤心中所想。
而沈彤,亦能如此。
无论他们之间是否有血缘关系,他们已经血浓于水。
“好啊。”沈彤清朗的声音响起,燕北郡王咧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以后我不叫你沈姐姐了,你又不姓沈,我叫你姐姐,你叫我阿钰好吗?父王和母妃就是叫我阿钰的。”
燕北郡王的声音里带着一点点撒娇,父王和母妃去世时他只有五岁,这些年来,五岁之前的事情,他能记起的很少很少。
他记得父王出征前的那一日,对母妃说:“不要再钰哥儿钰哥儿的叫了,越发显得娇气,以后就叫他阿钰吧。”
那时他很开心,他不是钰哥儿,他是阿钰了,他长大了。
小小的他并不知道,那是他和父王的决别。
他再也没有听到父王唤他阿钰。
眼中涌起泪水,他倔强地挺直背脊,泪眼婆娑地看着沈彤。
沈彤鼻子发酸,她伸手拍拍他的脑袋,微笑说道:“好啊,阿钰。”
燕北郡王“啊”的一声大叫,跳到一块大石头上,又从大石头上跳下来,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儿,他有姐姐了,有人叫他阿钰了!
沈彤惊讶地看着上窜下跳的燕北郡王,怎么不装大人了?这就原形毕露了?
“姐姐,我在和路友学习射箭,等我的箭法练好了,我给姐姐打只银狐做斗篷吧,保证比你的那件还要好。”
沈彤忍俊不已,笑着说道:“我那件是萧韧送的,那是他小时候来燕北时打的。”
“啊?原来是七哥送你的啊......”燕北郡王嘟了嘟嘴,有些小失望,但是很快,他又兴奋起来,“那我就打张和他差不多的皮子送给姐姐做衣裳。”
沈彤笑道:“你还是先学会射箭吧,上次我见你射了十支,没有一支射到靶上。”
“姐姐笑话我?我这就去练箭!”小少年羞红了脸,一溜烟地跑了,太丢人了,原来上次练箭时被姐姐看到了。
沈彤望着他的背影,捧腹大笑。
有个弟弟真好。
无论是不是亲弟弟,她都很开心。
沈彤回到屋里,她写了两封信。
一封是给芳菲,她称赞芳菲做得很好,又责备芳菲行事鲁莽,让她好好照顾两位小郡主,按照原先的计划,到达西安后,便请宜宁郡主将两位小郡主接到慈安庄。
另一封信则是写给萧韧的,收信地址是西安的清水巷萧宅。沈彤估摸着这封信会比萧韧晚到几日。
她把云不花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萧韧,信写完,想要落款时,沈彤顿了顿,她又在信尾加上了几句话,把她和燕北郡王姐弟相称的事情也告诉了萧韧。
她在写这件事的时候,心里有个声音在嘀咕:还是把这事告诉他吧,那小孩近来怪怪的,免得他总是看阿钰不顺眼。
其实萧韧就是在燕北城时看小郡王不顺眼而已,后来他怀疑沈彤和燕北郡王是姐弟之后,看小郡王顺眼多了。
毕竟是和沈彤长得很像的人,看沈彤顺眼,看燕北郡王就不顺眼,这事好像也很不可思议。
萧韧收到沈彤来信的时候,刚刚回到西安只有三日。
一路之上,他快马加鞭,风餐露宿,居然只比周铮一行晚到十日而已。
宜宽和宜容两位小郡主在秦王府里只住了三日,就跟随宜宁郡主去了慈安庄。
秦王原本还有些犹豫,这两个小姑娘是他的侄女,侄女到了西安不住在王府里,却给打发到庄子里,和孤儿为伍,这件事传扬出去不好听。
可是最终,他还是同意了。
周铮和宜宁郡主说服了他,便是如此,秦王还是让丁侧妃精挑细选了二十多人,送到慈安庄里服侍两位小郡主。
而从燕北带来的那些人,按照沈彤所说,交给丁侧妃之后,没过多久就因水土不服染上痢疾,送到庄子里治病,最终只有一个丫鬟活了下来,其余人等全都病死了。
这个丫鬟每个月都会悄悄写封信寄到燕北,信中的小郡主乖巧听话,让她们站着她们不敢坐着,秦王对她们并不重视,到了西安后就打发到慈安庄里,和一群孤儿住在一起......
而实际上,自从到了西安之后,这个丫鬟便再也没有见过两位小郡主,她也永远也不会见到她们了。
第三六五章 撸猪的六少爷
也就是这个时候,远在京城的小柴终于有了消息。
其实小柴的消息有很多,从未中断,比如他还没有踏进京城,就被一个叫阿马的老者拦住了。
阿马据说是奉了小柴亲爹的命令来的,小柴敢进京城,就打断他的腿。
小柴一反常态,不哭不闹,他推搡着白老爷,说道:“老东西,该你上场了。”
白老爷一脸无奈,把阿马拉到一边,两个加起来一百多岁的人小声嘀咕了好一会儿,然后阿马带着人离开了。
小柴终究没能踏进京城。
城外三里有个三里庄,三里庄里家家户户都是开客栈的,当然,这也不能算是客栈,顶多算是客房。
小柴和白老爷便是住在三里庄的一户人家,包吃包住,还能撸狗撸猪撸毛驴。
刚刚住进来时,小柴还挺伤心的,他千里迢迢回来,不但不能进家门,连城门都不能进。
他是亲生的吗?
一定不是!
小柴对白老爷说道:“我猜啊一定是我娘给我爹戴了绿帽子生下的我,所以我爹才看我不顺眼,早早把我轰出去,你知道吗?他把我轰走的那年,我才十五岁,十五啊,天理难容啊!”
白老爷恨不能把耳朵捂住,亲儿子硬生生给亲爹扣上一顶绿帽子,还有比听到这个更容易被杀人灭口的吗?
没有了。
于是自从来了三里庄,白老爷就躲着不见小柴,避免再听到小柴说出大逆不道的话。
不见就不见吧。
“他又老又丑,他以为我想见他吗?他既不是花楼里的姐儿,又不是小倌堂子里的哥儿,我见他干嘛?”小柴抱着一只小猪崽,揉啊揉的。
小猪崽洗得很干净,身上抹了香粉,香喷喷的,这家人就是靠着小猪崽抢生意的,他就是被小猪崽勾引,才住到这家来的。
阿大和阿小连忙点头称是:“六少爷说得太对了,六少爷的每一句话都是至理名言,等到小的有了钱,买了房,就把六少爷说的话裱起来挂到墙上。”
小柴满意了,问道:“好啊,你们什么时候要挂到墙上,提前说一声,我再想几句更好的。”
阿大抓抓脑袋,一脸谄媚:“六少爷啥时候赏给小的一座宅子,小的就啥时候把您的话裱起来。”
小柴一巴掌扇了过来,你丫的小坏蛋,六少爷自己都要寄人篱下,还能给你买房?
做梦去吧。
正在这时,阿小跑了进来:“六少爷,不好了,阿马爷爷来了。”
阿大和阿小都是自幼就在国公府里,是家生子,他们认识阿马,阿马和他们的祖父兄弟相称,所以他们当然要管阿马叫爷爷。
小柴霍的一下站了起来,骂道:“阿马这个老杂毛,还要斩尽杀绝吗?老子都躲到这里来了,他还要穷追不舍。”
阿马的态度就是老爹的态度,阿马是老爹身边最亲信的人,在国公府里,很多时候,阿马是能够代表老爹的。
小柴骂完了,就颓然坐下,骂出来痛快多了,接下来,他就只能硬着头皮应付阿马了。
阿马还是那副老样子,他进来后给小柴行了礼,恭恭敬敬。
小柴没有理他,小柴知道阿马行过礼后就要变脸了。
行礼之前,阿马是阿马;
行礼之后,阿马就是老爹定国公了。
果然,阿马恭恭敬敬地行完礼,那张老脸立刻变了。
“六少爷,国公爷用阿马的嘴对您说几句话,六少爷听好了。”
小柴捂住耳朵,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也不知是他捂耳朵的手法不对,还是阿马的声音是魔音,总之,即使他捂住了耳朵,阿马的话还是一字不落全都进了他的耳朵。
“你这个臭小子,又瞎搞些什么。还有老白,也跟着他一起疯。臭小子,你在西安一定见过小七了吧,你看看小七多有出息,小小年纪就立下赫赫战功,你比他还大呢,你和他能比吗?若非你没有用回原本的名字,我就不想再认你了。”
小柴撇嘴,说得好像你现在认我似的,你若是还认我是你儿子,就让我进京啊。
“我要进京!”小柴喊道。
阿马没理他,继续说道:“别以为你把老白带过来,我就能让你进京。军令如山,你不懂吗?我一日没说让你回来,你就不能进京,我已经让人关照了守城门的旗手卫,别说是你,就是你的头发丝,也不能踏进京城。”
小柴继续撇嘴:“头发丝想要进京,根本不用踏进,一阵风就给吹进来了,还说我读书不好,你这老糊涂不是也一样?”
阿马的太阳穴动了动,可是却仍然没有理他,自顾自地说下去:“听说你进京是有要事,而且不是要来国公府,老实交待,你来京城究竟为了何事?”
那天,白老爷和阿马耳语几句,便是告诉阿马,这一次回京城,六少爷不会回国公府,他老白保证,一定会看管好六少爷,就连国公府所在的那条街,也不会踏足半步。
现在阿马口中所说的这番话,当然不是阿马的话,而是定国公萧长敦的。
小柴当然也知道。
他翻个白眼,不屑地说道:“对了,他刚才说什么来着,他说军令如山。既然他知道军令如山,凭什么要让我对他泄密啊?他说的话就是军令,我得到的正式命令反倒不是了?天理何在?”
阿马被他的话一时绕住,怔怔一刻。
没等阿马反应过来,小柴便扯着脖子哭喊起来:“祖父啊,我那没有见过面的祖父啊,有人硬逼着你孙子抗令不遵,祖父,你打了一辈子的仗,你说这种人是不是该军法处置,赏他一百军棍啊?”
阿马终于缓过神来,他给气乐了。
如果国公爷在这里,怕是不会被气乐的。
多亏国公爷没在这里,他年纪大了,说不定能被六少爷气出病来。
六少爷出去闯荡了两年,别的出息没长,倒是学会用军令压人了。
“六少爷,您既然说了这是军令,那么能否告诉老奴,给您发军令的是哪一位?”阿马问道。
第三六六章 忆往昔,峥嵘岁月
“我东家的军令!”小柴斩钉截铁。
阿马无语。
虽说这两年来,国公爷对六少爷不闻不问,但是六少爷在西安的事,国公爷全都知道。
六少爷的东家有四位,这四人来历不明。后来国公爷听说七少和这四人关系不错,沈彤还曾经助宜宁郡主守住榆林城,便什么也没有说,甚至还让白老爷和文老爷装糊涂。
这一次,六少爷的东家们让他回京城,又有什么事呢?
阿马问过白老爷,白老爷只说六少爷要回京,却不知道六少爷为何会回京。他不会对国公爷说谎,他说不知道,那就确实不知道。
“那么六少爷可否告诉阿马,您为何要回京呢?”阿马问道。
小柴白他一眼:“阿马,你说一句国公爷是个老糊涂,我就告诉你。”
好吧,阿马当然不会说,打死也不会说。
阿马叹了口气,走了出去。
他的骡车停在村口的老槐树下,从这里出去还要走上一阵子才能到村口。
阿马一边走路,一边想着心事,六少爷太不让人省心了,自从得知他要回京,国公爷就没有睡过安稳觉。
“阿马爷爷,我想死你了!”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阿马回头一看,一个身子就撞进他的怀里。
是阿小。
阿小紧紧抱住阿马,在他怀里闻了闻,无限感慨:“岁月沧桑,时光飞逝,不变的还是阿马爷爷的味道。”
阿马老脸微红,大老远的赶过来,出了很多汗,这是汗味吧。
“阿小,你的工钱涨了,这两年来一文不少都交给你爷爷了,你放心吧。”阿马连忙转移话题,他可不想一大把年纪了,还让小孩子议论他身上的汗臭味。
“我爷爷身体还硬朗吧?”阿小问道。
他爷爷身体当然硬朗了,离开西安之前还收到爷爷的信,也不知是让哪个酸秀才帮忙写的,之乎者也一大堆没用的话。
“硬朗,一顿能吃三个大馒头呢。”阿马说道。
“只吃馒头不吃肉吗?三个大馒头里夹了猪头肉吗?”阿小问道。
阿马怔了怔,夹猪头肉了吗?他不记得了。
“好像夹了吧,你爷爷爱吃肉。”阿马只好说道。
“那他喝汤了吗?不喝汤只吃馒头会噎着吧?”阿小又问。
阿马心想这孩子以前好像没有这么啰嗦吧,一定是离家太久,太想家了。
“喝了,喝了一大碗牛肉汤。”阿马顺口说道。
没想到阿小直摇头:“阿马爷爷一定是记错了,我爷爷不爱吃牛肉,他只喜欢吃猪头肉,尤其喜欢吃猪鼻子。”
阿马......
村口,车把式老车和跟班五禾在树下聊天,这时,阿大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老车叔,五禾叔,我想死你们了!”
老车和五禾都是看着阿大长大的,好久不见,自是高兴。
“阿大,长高了啊,看来跟着六少爷没有吃苦。”
阿大一把抱住五禾:“五禾叔,我想吃五禾婶做的熏鱼了。”
五禾的媳妇是大厨房的,做的一手好熏鱼。
“等你回到京城,让你婶子做给你吃。”五禾说道。
阿大放开五禾,又抱住了老车:“老车叔,那年我把小车的手指头咬破了,现在好了吗?”
小车是老车的儿子。
老车哈哈大笑:“三年前咬的,早好了。”
阿大放开老车,再一次抱住了五禾:“五禾叔,我记得你家养了一只猫,它现在好吗?”
“好,都下小猫了,等你回了京城,送你一只。”五禾笑道。
阿大放开五禾,再次抱住了老车:“老车叔,你家院子外面那棵枣树结枣了吗?”
“枣树?我家院子外面没有枣树吧?”老车说道。
“啊,那是我记错了,是杏树,对吧?”阿大腾出一只手拍拍自己的脑袋,但也只拍了两下就又抱住了老车,像是生怕老车会跑了一样。
“也没有杏树啊。”老车迷茫了,这孩子一定是太想家了,一定是。
阿大眨眨眼睛:“那就是苹果树?”
老车裂嘴,有些不忍心:“好孩子,我家门口就没有树。”
......
待到阿马一行人离开三里庄时,已是半个时辰之后的事了。
这半个时辰里,阿大和阿小分别和他们闲话家常,互诉离别之苦,回忆曾经的光辉岁月,拥抱了再拥抱,道别了又道别。
骡车驶出一里地,阿马忽然皱了皱眉,这时,和他一起坐在车里的五禾伸出手指,指了指车底,阿马心中一动,缓缓摇头。
三里庄故名思议,距离京城只有三里。
定国公府的骡车无人盘查,畅通无阻进了城。
出来半日,三个人全都饿了,阿马道:“我记得这附近有家卤煮火烧还不错,咱们先垫垫肚子再回府吧。”
京城和三里庄不同,带着定国公府标志的骡车停在路边,即使无人看管也不会有人敢偷。
于是就连车把式老车也放心地进了铺子,三个人要了三大碗卤煮火烧,又要了几个小菜,一顿饭吃了半个时辰,这才挺着鼓鼓的肚子上了骡车,回到国公府。
进了府,阿马径自去见定国公萧长敦。
定国公没在书房,他站在院墙里面,反剪双手,看着从墙头上探进来的银杏树,默不作声。
“国公爷。”
定国公没有回头,他淡淡地问道:“那小子呢?”
“我们出来的时候,阿大和阿小那两个崽子死缠着我们不放,后来走到半路上,我和五禾都听到车下有动静,想来是六少爷藏在下面,进城后我们去用饭,回来以后五禾钻到车下看了看,六少爷已经不在那里了。”阿马垂手而立。
定国公嘴角微微勾起,冷笑着说道:“这臭小子倒是长本事了,还能想出这种主意。”
“是啊”,阿马笑着说道,“六少爷还长了身手呢,要想藏在车底下,不但手上要有力气,脚上也不能松下,四肢一起用力死死扣住底盘才行,从三里庄到京城整整三里路呢,能坚持下来不容易啊。”
定国公冷哼一声,道:“这倒是难不到他,从小到大,每次他跳墙头出去玩被抓住时,都是让他扒在墙头上挨揍的,这功夫就是那时候练出来的。”
第三六七章 老少对弈
“对了,他有没有说来京城有何事?”定国公问道。
阿马摇头:“六少爷不肯说,只说是他的东家让来的。”
“他的东家?”定国公在脑海中把小儿子的东家们过了一遍,虽然没有见过这四个人,但是白老爷和文老爷早就将这些人的事情写信告诉他了。
这四个人不但是儿子的东家,还是他侄儿的朋友。
当然,如果这四个人不是萧韧的朋友,定国公早就想办法让儿子远离他们了。
“请世子过来。”定国公沉声说道。
......
两天后,定国公世子萧祎来见父亲.
“父亲,小六混进了安昌侯府。”萧祎说道。
定国公有腰疼的毛病,这会儿正靠着腰枕歪在炕上,听到萧祎的话,他立刻坐直了身子。
“他进了安昌侯府?”定国公反问道。
“对”,小厮搬来椅子,萧祎坐下,说道,“昨天他去鱼市和一个叫卖鱼胜的搭上了关系,今天一大早,他就跟着卖鱼胜到安昌侯府送鲜鱼,安昌侯爱喝鱼汤,府里常备鲜鱼,这个卖鱼胜一直做着安昌侯府的生意,每天早上都会给安昌侯府送鱼。”
“他和卖鱼的搭上了关系?怎么搭上的?那卖鱼胜既然常去安昌侯府,大户人家的规矩自是懂得,怎么还敢随便带生人进府?”定国公不解地问道。
“这个......”萧祎下意识地摸摸鼻子,有些为难,他是说还是不说呢,如果说了,老爹会不会气坏身子?
“你不要摸鼻子了,他是不是又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让你说不出口?”定国公冷冷地说道。
萧祎只好硬着头皮说道:“卖鱼胜和老婆膝下无出,两人做梦都盼着能有孩子。小六才认识他们一天,就认了他们当干爹干娘......”
定国公果然气得差点背过气去,他的儿子随随便便就认了卖鱼的当干爹干娘?
后面的话萧祎没敢说出口,他怕老爹受不住。
小六还告诉卖鱼胜夫妇,他没有爹,渴望父爱......
定国公抄起背后的腰枕扔到地上,吼道:“你现在就去见安昌侯李永基,问问他,那个不孝子找他什么事!”
可是萧祎却没能见到李永基。
李永基虽然长年累月在家养病,但是按理说,他不会不给定国公世子面子,何况他的长子李冠英和定国公还是八拜之交。
萧祎算是他的孙辈。
接待萧祎的是安昌侯世子,现任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
萧祎素来知道李冠中这个人,若论圆滑,满朝武将就没有人能比得上李冠中的.
当然,如果李冠中不够圆滑,也不会在飞鱼卫指挥使的位子上坐了这么久。
安昌侯府一向都不是太皇太后的心腹,和杨家更无太多交集,李冠中靠的是他自己。
李冠中和萧祎谈天说地,却没有一句有用的。
无奈,萧祎只好问道:“不知李指挥使还记得舍弟萧韫吗?”
李冠中满脸关切,道:“怎么,他的病好些了吗?”
自从萧韫离开京城,萧家便对外宣称六少爷身体不好,在家里养病,足不出户。
李冠中这样一说,萧祎反而问不下去了,他只好讪讪说道:“他是老来子,养得娇贵,这两年被拘在府里养病,不再出去乱跑,身子倒是好多了。”
李冠中不动声色,继续和萧祎客套,萧家那个小六,从小到大就没有一天闲着的,调皮捣蛋,永不疲倦。至于生病什么的,恐怕也只有萧家人自己相信吧。
又寒喧了几句,萧祎便告辞了。
送走萧祎,李冠中便去了父亲的书房。
书房里,安昌侯正在下棋,坐在他对面的是个穿着小厮衣裳的少年。
“你这臭小子,又趁我没看到换棋了吧,我明明记得我的炮不是在这里。”
“行了,尊老爱幼你不懂吗?我都尊老了,你就不能爱爱幼吗?”
李冠中叹了口气,无奈摇头。
他走进屋来,自己搬了椅子坐在一旁,说道:“父亲,定国公世子走了。”
坐在安昌侯对面的少年笑出声来:“我就说嘛,我大哥那个死爱面子,只要你们不提,他绝对不会自己捅破窗户纸的。”
安昌侯嗯了一声,定国公府萧家的人都很端正,即使是当年的萧长厚,虽然张扬不羁,但是言谈举止也有大家风范,若说萧家的异类吗?也就是眼前这个了。
也不知道萧长敦怎么就养出这么一个小儿子来。
“好了,已经替你挡住你家的人了,你可以走了。”安昌侯说道。
“走?你不走,我能走吗?老爷爷,你年纪一大把,就这么糊弄小孩吗?传扬出去你不觉得丢人吗?我都替你不好意思,你儿子你孙子你家的下人你家的狗也都会替你脸红吧。”小柴一脸不屑。
“你这臭小子,怎么说话的?你爹都不敢这样和我讲话。”安昌侯气得把面前的棋子拍在棋盘上。
“我爹是我爹,我是我,我当然要比我爹强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江后浪推前浪,我若是比不上我爹,我不是白活了?”小柴振振有辞。
“说吧,你要怎样才能滚出侯府?”安昌侯问道。
小柴笑了:“你说呢,当然是你去燕北了,你前脚去燕北,我后脚就从你家出去,你家有什么好的,既没有我家院子大,也没有我家里人多,我都不在我家里待着,干嘛就看上你家了。”
“燕北?你小子不靠谱,我知道你是不是拿我老人家耍着玩?”
这也是安昌侯的真实想法,今天定国公府的萧韫忽然来见他,说是让他去教燕北郡王的军队打仗,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是他也不会置之不理,他已经派人去打听燕北的消息了。
只是从京城到燕北路途遥远,那边的消息一时半刻是传不回来的。
见安昌侯不想再下棋了,小柴索性站起身来:“为老不尊啊,下不过就耍赖,也不知道我东家看上你什么了,非要让你去给燕北郡王练兵。”
“你说什么,你东家?是你东家让你来的,不是你爹?”安昌侯吃惊不小,虽然萧祎刚刚来过,可是他还是认为是萧韫在定国公那里听到什么,自做主张跑来见他的。
第三六八章 我是安昌侯
“当然是我东家”,小柴郑重点头,像是想要彻底绝了安昌侯的念头似的,他又补充道,“我和我家老头子不是一路人,你可千万别误会。”
安昌侯摸摸胡子,他觉得定国公萧长敦能活到现在也挺不容易的。
李冠中低头偷笑,安昌侯干咳一声,李冠中连忙正襟危坐,安昌侯顿觉心情舒畅。
教儿子这方面,他比定国公要强得多。
他对小柴说话的口吻也柔和起来,问道:“你的东家是何许人也?他和燕北郡王又有何关系?”
小柴摇头:“我东家的来历我也不知道,但是他们都很有本事,尤其是那位女东家,比我还要小四五岁......至于他们和燕北郡王的关系,其实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女东家去了燕北,应该是见过燕北郡王吧,燕北郡王大婚发生的那档子事,我都听说了,你家里有个当飞鱼卫指挥使的儿子,肯定早就知道了吧。我可不知道那位燕北郡王是圆的还是扁的,忽然有一天东家找我过去,让我来请你这尊大神,去燕北给燕北郡王帮忙,我觉得和你们李家也算是有点交情,于是就来了,可你却不肯相信我,我看出来了,你是宁可相信我家老头子,也不会信我了。”
安昌侯越听面色越是凝重,他不由看向李冠中,李冠中立刻明白了父亲的意思,说道:“最新的消息,燕北王府的两位小郡主已经到了西安。”
安昌侯也不用人服侍,自己趿了鞋,一手扶着后腰,一手捻着胡子,在屋子里来回踱步。
小柴看了几眼,就闭上眼睛了,他被安昌侯来来回回转得头晕。
良久,安昌侯忽然问道:“这些年,那三个孩子过得不好吧。”
也不知道他是在对谁说的,李冠中看向小柴,见小柴还闭着眼睛,只好说道:“杨大都督只有一个嫡女,他能把女儿嫁与燕北郡王,想来......”
“想来个屁!你再去好好查查,燕北郡王现在如何了?只知道杨三小姐死了,他去剿匪了,那后来呢?你还坐在这里做甚,还不快去查!”
安昌侯冲着李冠中吼道,倒是把闭着眼睛的小柴给吓了一跳,他揉揉眼睛,天底下当老子的都是一样,说翻脸就翻脸,说骂人就骂人,他是小孩子就算了,李冠中都是半老头子了,也要挨老子的骂,这世道,还有当儿子的活路吗?
没有。
生平第一次,小柴羡慕起萧韧来了,小七多有福气,亲爹早死......算了,那是自己二叔,就不羡慕他了,二叔如果还活着,自家老头子的脾气可能还会好一些。
小柴甩甩脑袋,把注意力集中在安昌侯身上,笑道:“你说的都是废话啊,那个燕北郡王就是一个养在深闺里的小孩子,和千金小姐差不多,他提得动刀还是挥得动剑?他去剿匪,那就是去送死,杨勤这会儿在前线正等着他的死讯呢,也不知燕北郡王为何会信任你,你连他的生死都不关心。”
最后两句话让安昌侯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你说燕北郡王信任我?”他问道。
“那当然啊,我那位女东家只是个小姑娘,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如果不是燕北郡王信任你,整日把你挂在嘴边,她怎么会让我来请你的?你以为你很出名吗?连远在西北的小孩子都知道你吗?我告诉你吧,在西安,不,是在整个西北,老百姓们眼里的大英雄是樊家,是蒋家,别说是你们安昌侯府了,就连我们定国公府,也无人提起。”
这是小柴的亲身感受,当年他被他爹从京城轰出去后,还担心有人认出他是萧家人,可是到了西安才知道,除非他说自己是萧七少的哥哥,否则别人不知道谁是萧家。
当然,他才不会承认自己和萧韧的关系呢,萧韧每次看到他,鼻孔全都扬上天,萧韧不认他,他也不认萧韧,他们两个就是死对头。
再说,他现在已经不姓萧了,他姓柴。
安昌侯虽然没有踏足西安,但是他相信小柴的话是真的。
最近几年,秦王把西北经营得水泼不进,就连神通广大的飞鱼卫也难以探听到那边的消息。
西北已是秦王的天下。
那么燕北呢?
杨勤这个燕北大都督已经坐了八年,燕北百姓是不是也是只认杨勤,而忘记了燕王呢?
看看燕北郡王的处境就知道了。
十三岁大婚?
娶的还是杨勤的嫡女?
据说燕北郡王体弱多病,十三岁的少年宛如幼儿,这样的身子骨能生儿育女?
杨家和太皇太后都是想要一个流着杨家血的无知小童吧。
燕北郡王能够活下来,只是因为当年他还太小,如今渐渐长大,他们就不想让他活了吧。
“可是他们为何就容不下一个无权无势没有倚仗的小儿呢?”安昌侯自言自语。
“切,那肯定是因为还有大把的人支持这个小儿啊,这都不明白,你这把岁数白活了。”小柴冷不丁地插嘴。
安昌侯的眼睛却亮了起来,他没有理会小柴的无理,一双青筋暴起的粗糙大手用力按住小柴的肩头,小柴疼得龇牙咧嘴:“你干啥啊,你要杀人灭口吗?”
“你给我再说一遍,在燕北还有人支持他,对吧?”安昌侯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小柴使出吃奶的劲儿,才从安昌侯的手中挣脱出来,他跳到三尺开外,喘着粗气说道:“那还用说吗?若是他手里还是只有带去剿匪的那些乌合之众,还用得着让我来请你去练兵吗?你是谁?你再不济也是安昌侯,霄云二十四将的安昌侯。”
“对,我是安昌侯,我是曾经带着燕王去打仗的安昌侯,小子,别对我没大没小的,燕王第一次上战场,还是我带着他的,就是太祖皇帝健在的时候,也对我大加赞赏,能带兵的将领很多,但是能带着皇子立下战功的可没有几个,我李永基不辱使命!”
安昌侯扶在后腰上的手,已经变成拳头,重重砸在炕桌上。
他是安昌侯,他是大齐朝唯一一个在燕北打过胜仗的开国将领。
虽然他老了,但是还有人记得他。
第三六九章 孩子话
燕北,白马林。
沈彤看完信,笑着说道:“这封信是十天前寄出的,那时安昌侯已经悄悄离京,对了,他已经不是安昌侯,而是老安昌侯了。”
燕北郡王微微吃惊,问道:“他将爵位袭给了儿子?”
“对,老安昌侯有旧疾,当年在燕北打仗的时候落下的病根,缠、绵病榻多年。”沈彤说道。
虽然缠、绵病榻多年,可是多年来他也还是安昌侯,显然并没有在活着的时候把爵位传给儿子的打算,但现在他却这样做了。
燕北郡王起身走到沈彤面前,说道:“姐,老安昌侯是为了我才这样做的,对吧?”
沈彤点点头:“他不再是侯爷,他已是个不良于行的寻常老者,从此后不会再有人留意他的一举一动,他是为了你,也是为了他的子孙。”
“我定不负他。”燕北郡王一字一句地说道。
沈彤伸手摸摸他的头,笑道:“等到他来了,我也该走了。”
“姐......”燕北郡王扁扁嘴,小少年还是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绪,比如现在,他就想哭。
“我会照顾宜宽和宜容的,她们是你的妹妹,也是我的。”沈彤安慰他道。
其实燕北郡王早就想通了,他也希望沈彤能够回西安,燕北是苦寒之地,沈彤在南边长到八岁,后来又去了西安,他虽然没有去过西安,但是他读过很多描写长安景致的诗词,长安四季鲜明,花开似锦,姐姐和妹妹们都是女子,她们本就是要娇养着的,燕北太冷,不适合她们。
“姐,萧七哥是有本事的人,若是他向你提亲,你就答应他吧。”燕北郡王忽然说道。
沈彤一怔,她眨眨眼睛,又眨眨眼睛,接着她笑了,揉揉燕北郡王的脑袋,说道:“你这小孩,脑袋里都想些什么,我和萧韧是朋友,肝胆相照的朋友,不是你想的那样。”
燕北郡王猫着腰从沈彤的魔爪下挣脱出来,用手指理着被沈彤揉乱了的头发,说道:“姐,我和你不一样,我是在后宅里长大的,我常常听那些丫鬟们嘀咕这些事,我的直觉告诉我,萧七哥就是喜欢你。”
沈彤抚额,她当然知道萧韧喜欢她了,谁也不会和讨厌的人肝胆相照吧?
“我和你这小孩说不清楚,不和你说了。”沈彤无奈地说道。
“我不是小孩了,我可是差一点就成亲的人。”燕北郡王毫不避讳他险些成亲的事。
沈彤懒得再和他辩解了,她催促道:“你今天练箭了吗?读兵书了吗?扎马步了吗?”
这些日子,燕北郡王没有一天是清闲的,没有人要求他,他自己主动学这学那,原本白皙光洁的手掌,现在已经磨出了茧子。
燕北郡王一溜烟儿地跑了,跑出老远,又转过身来,冲着沈彤说道:“我想好了,等到宜宽宜容长大了,我就从她们里面选一个,嫁给萧七哥!”
沈彤冲他做个发怒的表情,燕北郡王怪叫一声,跑得更快了。
望着他远去的身影,沈彤笑着摇摇头,小孩子都会崇拜英雄吧,萧韧就是英雄,阿钰不是普通小孩,对英雄谈不上崇拜,只是惺惺相惜,惺惺相惜到想让萧韧做他的姐夫或者妹夫?
沈彤觉得自己想通了,就是这么回事,真是小孩子的想法啊,宜宽和宜容还那么小,等到她们长到十四五岁要提亲的年龄,萧韧已经二十二、二十三了吧,那岂不是和她前世时遇到他时差不多年龄?
沈彤算了算,前世她遇到萧韧时,她十八岁,萧韧二十二岁。
沈彤的脑海里浮现出萧韧冷峻的面容,他没有杀她,因为他知道身为死士,即使她逃走,也会死得更惨。
行刺皇子,一旦泄露出幕后之人,便是抄家灭族的大罪。
那她这个漏网之鱼,自是不能活着。
想到这里,沈彤猛的一惊。
是了,她是死士营的,前世她并不知道死士营和后晋小朝廷的关系。
为什么不知道?
是她根本没有想到。
因为死士营是受雇于人的。
这是当时她就知道的,他们行刺的人有高官,也有富商,甚至还有深宅里的妇孺。
他们是大齐最贵的杀手,也是最让雇主放心的死士。
现在想来,死士营不但受雇于不同的雇主,他们还是后晋的杀人工具。
只是那个时候,她并不知晓而已,甚至于有的任务可能就是给后晋做事,而不是受雇于其他人。
那么行刺周铮呢?
是后晋的吩咐,还是受雇于人?
如果是后晋的主张,那么辛五为何又做了太子妃?难道是刺杀不成,改成下嫁了?
不对,这当中一定还有什么事,是她没有想到的。
周铮娶的人不是辛五,更不是后晋公主,而是沈氏后人,辛五是做为沈彤嫁给周铮的。
就如这一世一样,这是一个长远大计,而不是临时起意。
那么行刺周铮又是怎么回事呢?
沈彤敲敲自己的头,读书少就是读书少啊,如果她多读些史书,或许就能想到了。
想到读书,沈彤忍不住勾起嘴角。
阿钰也不是读书种子。
起先她还以为是杨家请的西席没有给阿钰打好基础,后来才发现,阿钰读书虽然刻苦,可是和她一样,总也读不好。
沈彤不由自主地哈哈大笑,以前她还曾经苦恼过,沈家一门书香,小孩子在娘胎里就听着读书声,为什么她读书就这么差呢。
后来她才明白,不是她没有沈家的遗传,而是她压根儿就不是沈家的人。
即使她和燕王没有血缘关系,她的父母也不是读书人吧,可能真的都是武夫,她也是。
沈彤这想一想,立时心情大好,忽然又想起方才燕北郡王说的那些孩子话来,她又想起了萧韧。
萧韧已经到了西安了,他在做什么,是不是去边关了?
自从到了白马林,就连战报也不及时了,更不用说是西北的战报了,她也只是在阿治和芳菲的信里看到几句,也不知萧韧会不会去边关支援樊帼英。
第三七零章 郡王来了
西北战场的消息不能及时传过来,燕北的亦是。
好在十天之后,老安昌侯李永基终于来到燕北。
进了燕北境内,老安昌侯望着这一片黑色的土地,长长地叹了口气。
一转眼二十多年了,上一次他来燕北还是二十年前。
“老侯爷,咱们是去燕北城吗?”随从问道。
老安昌侯摇摇头,越发觉得定国公府的那个小儿子不靠谱了。
萧家小六不靠谱,他那身为飞鱼卫指挥使的儿子也不靠谱,还有他自己,更不靠谱。
萧六少爷请他来燕北,他就来了。
他让儿子李冠中打听燕北郡王的消息,得到的消息是离开燕北城时带的二百人,当天就跑光了,大雪连天,燕北郡王带着余下的十几人住在一个叫做靠山屯的村子里,还像搬家一样,搬了半个王府过去。
“不靠谱,这一看就是障眼法,如果他是住在那个什么靠山屯,何必要让我过来?”老安昌侯冷哼一声,自从出京以后第二十五次骂飞鱼卫,骂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这群没用的东西,从上到下都是庸材,这么一件小事全都打听不到,还留他们有什么用,养他们还不如养狗!”
随从默不作声,却在心里小声嘀咕:换成萧六少爷给您当儿子,您是不是就满意了?
骂得多了,老安昌侯已成习惯,如今进了燕北,他就更想骂人了。
每日一骂终于结束,毕竟上了年纪,老安昌侯扶着后腰,把另一只手伸过来,随从连忙送上水袋子,老安昌侯喝了几口,骂得口干舌燥,这些人就是该骂啊。
骂了人,喝了水,老安昌侯吐出一口浊气。
随从估摸着差不多了,这才问道:“老侯爷,您看咱们是不是也去那个靠山屯看看?”
“去那里做啥?你们怎么也和那些飞鱼卫一样,都是蠢材!”
随从噤声,可是不去靠山屯,他们还能去哪里?
“先找个客栈住下,歇息歇息。”既然不知道要去哪里,那就先住下吧。
燕北天黑得早,京城里来的人不习惯早睡,老安昌侯正在检查几个随从背书。
他带了十名随从,十个人每人背一本书,兵书。
从京城出来,一路之上,这十个人都在背书。
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接着是一个粗豪的声音:“请问京城来的李老爷子是不是住在这儿?”
老安昌侯皱眉,他从京城出来的时候乔装改扮,又有当飞鱼卫的儿子保驾护航,难道还是被人发现行踪了?
他使个眼色,一名随从问道:“谁啊?”
“说出俺的名字您老也不认识,有位姓萧的小少爷说,李老爷子来了,俺们算着日子也该到了,这几天就在这边等着,找了几家客栈了,就这家说有操着京城口音的老爷子住下,所以才来问问。”
老安昌侯的眼睛亮了起来,姓萧的小少爷还能是谁,还不就是定国公家的那个不肖子?
随从打开一条门缝,外面站着六个人,四个粗壮汉子,一个明眸皓齿的小姑娘,还有一个穿着斗篷戴着风帽,身材短小,夹在几人中间,低着头看不到样貌。
贴着墙根站着的另外几个随从悄悄抽出藏在身上的刀剑,若是情形不对,他们立刻出手。
外面只有六个人,其中有小姑娘还有小孩子,而他们有十个,能够跟随老安昌侯出京的人,全都是精挑细选的。
门敞开,走在前面的中年汉子一眼看到坐在炕上的老人,他抱拳道:“老侯爷,您一路辛苦。”
老安昌侯皱眉,这人显然是认识自己的,可是他却并不认识这个人。
“在下许安,早年在京城远远见过老侯爷几次”,许安说到这里,侧过身子,让出一条路来,“得知老侯爷来了,郡王爷亲自来接您了。”
老安昌侯一怔,揉揉眼睛,想把面前的几个人看看清楚,这时,夹在几人中间的孩子快步走到炕前,他摘下风帽,露出一张宛若玉雕般的面庞。
一直站在他身边的小姑娘伸手帮他解下斗篷,他朝着老安昌侯深深一揖。
“老侯爷,可把您盼来了,我是阿钰。”
“阿钰?”老安昌侯想起了早已病故的燕王世子周铭。
“我是周钰,我从未到过京城,所以您没有见过我。”燕北郡王诚恳地说道。
老安昌侯没有说话,他仔细端详着面前的燕北郡王,他想从燕北郡王脸上找到燕王的影子。
“像,真像,燕王长得最好的就是鼻子,全都遗传给你了。”
一旁的沈彤忍俊不已,她听人说过,燕北郡王长得并不像燕王,没想到,老安昌侯居然还说长得真像。
老人家是真的高兴吧。
沈彤没有猜错,老安昌侯的确高兴。
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燕北郡王会亲自来接他。
虽然以前没有见过燕北郡王,但是从各种传闻中,他早就在心里给燕北郡王画像了。
一个瘦得豆芽菜似的小男孩,看人的时候如同受惊的小鹿。
可是面前的燕北郡王却是出乎他的意料的。
尽管并不强壮,也太漂亮了一些,可是这孩子眼眸清澈,目光明亮,他的眼中,他的脸上都是自信。
更何况,他不但活着,而且活得雍容漂亮,没有丝毫的狼狈,站在几个粗壮汉子之中,就如沙砾中的明珠,熠熠生辉。
“老侯爷,这是我的姐姐,请您过来这件事,就是姐姐姐想到的。”燕北郡王向老安昌侯引荐沈彤。
“姐姐?”老安昌侯微眯着双眼,上下打量着面前的小姑娘,忽然,他一拍大腿,道,“我知道你是谁了,你就是那小子口中的东家!那小子就是得了你的命令,从西安跑到京城忽悠我的,对不对?”
沈彤知道他口中的“那小子”是谁,是小柴。
“老侯爷说的都对,晚辈沈彤。”沈彤向老安昌侯施礼。
“你姓沈?”刚刚听燕北郡王叫她姐姐,老安昌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有一刹那他还以为燕王府里还有个大女儿。
“我姐姐只是沈家的养女而已。”燕北郡王大声补充,像是生怕老安昌侯误会,真的把沈彤当成沈家人似的。
姐姐是他的,这是他的姐姐。
第三七一章 我要跟着您
次日一早,一行人便向白马林而去,老安昌侯这才知道,原来此处距离白马林尚有四百多里。
燕北郡王是日夜兼程赶过来的。
“这么远的路,你的身体吃得消?”老安昌侯问道。
“我在练武,每天都要扎马步,射箭。”
不说自己是否吃得消,只是告诉老安昌侯,他在练武,他并不是弱不禁风的。
老安昌侯大悦,谁不喜欢聪明的孩子呢?
这是一个聪明孩子。
一进白马林,老安昌侯就吃了一惊,密密麻麻都是人,这些人穿着五花八门的衣裳,有的精神,有的猥琐,有的身强力壮,有的弱不禁风。
他们不是军人,他们是土匪。
燕北郡王把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安昌侯来了!”
他说的是“安昌侯”,而不是“老安昌侯”。
没有人纠正他,更没有人关心这样是否不妥,因为随着他的喊声,山林中爆发出一声声呼喊:“安昌侯!安昌侯!安昌侯!安昌侯!”
上千人同时呐喊,喊声如雷鸣,如春潮,如千军万马轰鸣而来;喊声在山林中回荡,余音未绝,新音又起,山鸟被惊得飞起,白桦树哗哗作响,似是也要同贺。
老安昌侯的眼睛已经潮湿,他仿佛又回到二十年前,那时的他正当壮年,高头大马,勇贯三军。
他抽出腰间佩刀,高高扬起,阳光透过白桦树枝照在刀尖上,闪闪发光。
“我李永基回来了!”
是,他回来了。
自从太祖驾崩以后,他就是个废人了。全京城的人都知道,安昌侯李永基腰疼起来时连坐着都不能,御史们不会因为他不去上朝而弹赅他,皇帝和太皇太后渐渐不记得他。
他走在京城的大街上,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他只是一个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老头子。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还能回到燕北,这个创造出他一生辉煌的地方。
他回来了,他骑在马上,他的手中有刀,他是曾经令老安鞑王恨之入骨的李大将军,他是教导出战神燕王的安昌侯。
有人为他欢呼,有人为他的到来而激动,这片土地上依然有他的传说,他是李永基。
他回来了!
“这里是多少人?”老安昌侯问道。
燕北郡王看向直抹眼泪的吴胡子和范老黑。
“老侯爷问你们呢。”他笑着说道。
吴胡子和范老黑这才反应过来,两个人又是梳头发又是整衣裳,扭扭怩怩地走过来。
“侯爷,我们是听着您的故事长大的,我们这辈子值了,值了!”
若是当年,这两个人足够挨上二十军棍了,可是今天,老安昌侯只想踹他们两脚。
“我问你们有多少人马!”他一声暴喝。
山林中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这边。
吴胡子和范老黑吓了一跳,两人忽然想起萧七在这里时教过他们的那些。
两人站直身子,挺起胸膛:“末将吴胡子,手下七百五十人,一百二十五匹马。”
“末将范老黑,手下六百七十二人,八十九匹马!”
老安昌侯点点头:“带上你们的人,半个时辰后在校场列队!”
燕北郡王关切地问道:“老侯爷,您还是休息休息吧。”
“我这把老骨头硬朗着呢,不用休息”,说道,老安昌侯转身对随从们说道,“拿上我的皑甲。”
半个时辰后,老安昌侯一身皑甲,手持大刀站在了校场上。
沈彤和燕北郡王站在远处,望着威风凛凛的老安昌侯,燕北郡王悄声说道:“姐,谢谢你。”
沈彤长长地舒出一口气,笑道:“老侯爷来了,我就可以走了。”
说到这里,她伸手去揉燕北郡王的脑袋,燕北郡王连忙双手抱头:“姐,我好不容易才梳好头发。”
自从来到白马林,燕北郡王身边没有人服侍,梳头发这种事,都是他自己做的。
沈彤原本想给他找两个丫鬟小厮,或是燕北郡王拒绝了。
正在这时,许安大步流星走了过来:“沈姑娘,可意儿来了。”
沈彤笑道:“他还真敢来啊。”
自从抓了范老大,可意儿就上车去找他爹吕三爷了,前些日子托人带信给许安,说是想来拜会沈彤,许安问过沈彤的意思,沈彤说:他不怕死就过来吧。
可意儿还真的来了。
沈彤对燕北郡王说道:“我去见见他,你在这里看练兵吧。”
天气渐渐暖和了,可是可意儿还是裹着一身的裘皮。
不过,引起沈彤注意的却不是他,而是跟在他身边的小姑娘。
小姑娘身材高挑,细腰长腿,沈彤认识她,她是小翠花。
“小翠花,你也来了?”沈彤笑着说道。
可意儿叹了口气,说道:“如果不是这丫头一天到晚吵着要过来,你以为我会来白马林这个土匪窝吗?”
沈彤失笑,你爹吕三爷待的地方不也是土匪窝吗?
小翠花快步走到沈彤面前,自来熟地拉起沈彤的手,说道:“沈姑娘,您一定要收下我,我要跟着您!”
沈彤怔怔,问道:“你要跟着我?”
“是啊,我大老远地过来,就是来投奔您的。您也知道,我是不能再回二道里了,别说二道里,我连燕北城也不能回去了,杨家父子若是知道我的下落,他们能给我点天灯,沈姑娘,您不能过河拆桥是吧。”
一旁的许安沉下脸,喝斥道:“什么过河拆桥,你说的什么话!”
小翠花吐吐舌头,
小翠花快步走到沈彤面前,自来熟地拉起沈彤的手,说道:“沈姑娘,您一定要收下我,我要跟着您!”
沈彤怔怔,问道:“你要跟着我?”
“是啊,我大老远地过来,就是来投奔您的。您也知道,我是不能再回二道里了,别说二道里,我连燕北城也不能回去了,杨家父子若是知道我的下落,他们能给我点天灯,沈姑娘,您不能过河拆桥是吧。”
一旁的许安沉下脸,喝斥道:“什么过河拆桥,你说的什么话!”
小翠花吐吐舌头,一旁的许安沉下脸,喝斥道:“什么过河拆桥,你说的什么话!”
小翠花吐吐舌头,
第三七二章 背书
“那你会说书吗?”沈彤好奇地问道。芳菲和小妹全都喜欢听说书,两人常常逃课去茶楼门口听里面说书。
“说书?”小翠花怔怔,但她马上就反应过来,“我现在还不会,可是我聪明啊,一学就会!沈姑娘您喜欢听说书,我就说给您听。”
一旁的许安不由失笑,这姑娘是挺聪明的,不对,是机灵。
可是跟着他们一起进来的路友却揽住许安的肩膀,把他拉到门外。
“老许,沈姑娘素来敬重你,你去劝她,她一准儿会听。”路友悄悄说道。
“劝?”许安不解。
“是啊,那个小翠花是烟花女子,妖里妖气的,若是沈姑娘把她留下,她一准儿会带坏沈姑娘的。”路友煞有介事。
许安看着他,无奈摇头:“我倒是很想知道能把沈姑娘带坏的人有没有生出来。”
不,或许早就生出来了,可惜还没有来得及把沈姑娘带坏,就已变成刀下之鬼了。
“有这么一个丫头也不错,沈姑娘......不容易啊,身边有个解闷儿的人挺好的。”许安说道。
路友抓抓头,还是不放心,可是很快又想通了:“也是,沈姑娘眼里不容沙子,若是小翠花敢作妖,沈姑娘一刀就把她给宰了。”
许安懒得理他。
可意儿临走的时候,对小翠花说道:“小翠花,咱俩毕竟相识一场,你就一点儿也不留恋哥吗?”
小翠花白他一眼,道:“从今以后我是沈姑娘的人了,是良家女子,是正经人,你若是再对我不三不四,我就告诉沈姑娘。”
可意儿缩缩脖子,他想起以前在沈彤身边的那个芳菲来了,那就是个小泼妇,最大的本事就是搬出她家姑娘来压她,怎么一个个的都这样?
白马林虽然带个“林”字,却并非平地上的林子,而是山林,山路崎岖,四处林海,初来此处很容易迷失在林海之中,找不到山路。这也是沈彤和燕北郡王把大本营放在这里的主要原因。
许安担心可意儿会到处乱走,便亲自送他离开,走出不远,忽然传来一片山呼之声,把可意儿吓了一跳。他常来山里,这声音虽然很大,但是应该隔得很远,他问许安:“他们在喊什么?”
许安笑道:“在练兵吧,可能一时兴奋就欢呼起来了。”
“练兵?郡王爷真的想让他们去打仗?吴胡子这群土匪?”虽然已经帮着燕北郡王做过事了,更知道燕北郡王占了白马林,端了孟家岭,可是他以为燕北郡王就是想要找个地方躲起来,不受杨勤控制而已。
剿匪只是幌子,更何谈打仗。
许安正色问道:“若是以前,吴胡子范老黑这些人,能端了孟家岭吗?”
可意儿把脑袋摇成了拨郎鼓:“孟老大跺跺脚,就能把吴胡子范老黑吓出尿来。”
可是吴胡子和范老黑的人,却真的把孟家岭给端了。
除了是因为有沈彤许安这些能人,吴胡子和范老黑手下的土匪们也不是白给的。
“是啊,他们的人咋就变得这么厉害了呢?”可意儿想不通,他抚摸着自己那吹弹可破的脸蛋,忽然恍然大悟,“该不会是郡王爷让燕北军的人给他们练兵了吧?”
妈丫,他怎么之前没有想到呢,燕北郡王不是要躲起来,他是要和杨家叫板,就凭他无父无母的小孩子怎么就敢惹杨家了,一定是还有帮手。
“算你小子聪明,我和你说啊,你可千万不要告诉你爹,白马林原有的几百人,加上孟家岭的一千多人,如今都是郡王的嫡系,请了一位大将军来给他们练兵,别说是打土匪了,就是打鞑子都行。”许安低声说道。
可意儿瞪大了眼睛,这趟白马林没有白来,真没有白来。
打发了可意儿,沈彤对小翠花说道:“平时我没有什么让人服侍的,你自己找事情做吧,若是没有事情可做,那就去玩吧。”
小翠花笑道:“姑娘放心,您忙您的,不用理会我。”
来了一位小姑娘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白马林,吴胡子和范老黑连打带骂,也还是有人跑来伸头探脑。
但是这些人很快就退得远远的,因为他们知道了,那个小姑娘是跟着沈姑娘的。
好吧,谁还敢说荤话?谁还敢多看?
沈姑娘的手段,他们全都见识过。
老安昌侯听说以后哈哈大笑,他指着一名随从说道:“今天轮到你跟着郡王了。”
每天都会有一名随从跟在燕北郡王身边,无论是走着还是坐着,也无论燕北郡王是在吃饭还是在练武,这名随从都会在一旁背书。
对,他在背书,背兵书。
对此,老安昌侯对沈彤说道:“燕王哪里都好,就是读书不成,否则太祖爷也不会在他还那么小的时候,就让他跟着我上战场上历练,几个皇子里面,属他读书最差,无论怎么教怎么学,他都比别人差,可是他的武艺却是皇子中最强的,因此太祖爷才早早地让他出来,既然文不成,那就到战场上建功立业。”
沈彤愕然,不可置信地说道:“燕王读书不行?”
“是啊,每个人都是各有所长,燕王的长处不在读书上而已。”老安昌侯说道。
沈彤呵呵干笑,这还真巧了,她读书也不行,嗯,燕北郡王也是。
“那您让人跟着阿钰背书又是为何?”沈彤问道。
“燕王虽然武功好,可是战场上不是单打独斗,若想建功立业,不通兵书怎么行?于是我想来想去,就是用的这种笨法子,全天十二个时辰,除了睡觉以外,其余的时间里都有人在他身边读兵书。即使他左耳进右耳出,可是听得多了,总能记住,而且不仅记住,他还会开动脑子去想,去琢磨,一来二去,燕王融汇贯通,反倒比那些死记硬背的更懂运用。”
老安昌侯很是得意,话说当年他想尽办法,无奈之下才用的这种笨法子,没想到却成功了。
沈彤笑了:“所以您老人家就让人把兵书背给阿钰听?”
“这世上哪有儿子完完全全不随老子的,来的时候我就担心他好的不随,便随这不好的地方,还真让我说对了,阿钰多聪明一孩子,可就是别沾上书本,还好,我早有准备,你看现在就用上了。”老安昌侯更得意了。
第三七三章 也会这样做
小翠花可不管这些人敢不敢招惹她,看到一堆人在外头排着长队,小翠花扯住一个小土匪,不,现在是小兵了,问道:“他们在干啥?”
小兵道:“起名儿啊,老侯爷带来的人里有读书人,可会起名儿呢,胡子爷和黑爷这会儿都有了新名字呢。咱也要排队取个好名字。”
“你本来叫啥?”小翠花问道。
“嘿嘿”,小兵摸着后脑勺有点不好意思,吞吞吐吐地说道,“我娘生我的时候,刚好有条狗跑到我家门口,于是就叫我刘小狗了。”
“刘小狗?那条狗又不是你爹,不对,我是说你真该改个好名字,对了,吴胡子和范老黑叫啥名了?”小翠花好奇地问道。
“胡子爷改名叫吴必胜,黑爷改名叫范智勇,多厉害的名字啊,一听就是了不起的人。”小兵羡慕地说道。
小翠花两眼放光,也不排队,一溜烟儿地跑到队伍的最前面:“我是沈姑娘身边的人,我不用排队了!”
小兵口中的读书人,是老安昌侯身边的一名随从,他原本就是一位师爷,名叫刘谨。
看到来人是小翠花,刘谨问道:“翠花姑娘也要起名吗?”
“是啊是啊,我是被人扔到牙子婆门口的,身上裹着件翠地红花的襁褓,牙子婆就给我起了个翠花的名字。刘先生给我起个好听的名字吧,就像芳菲那么好听的,行不?”小翠花说起话来也像唱曲儿一样,悦耳极了。
师爷想了想,道:“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姑娘名字里本来也有个翠字,那就叫烟翠,你看如何?”
“哎哟,还有诗呢,我这名儿是从诗里来的啊,好,真好,我叫烟翠啦!谢谢先生!”
于是,到了晚上,沈彤便知道小翠花改名叫烟翠了。
她不由失笑,名字只是个称呼而已,叫什么不行啊。
前世她叫辛六,这一世她叫沈彤,终归都是名字。
三天之后,可意儿又来了,这一次他没有事先让人带信过来,而是直接来的,结果被在山下巡逻的抓了带了上来。
“许叔,我不是来捣乱的,我是替我爹和我叔来当使者的。两军交战还不斩来使呢,何况你们白马林和我们吕家寨也没打仗啊,是吧?”可意儿一脸苦相。
许安知道自从绑了杨兰若,可意儿就没敢在燕北城里露面,就连抓范老大也是偷偷摸摸,大多时候,他都在山上避风头。
他是吕三爷最小的儿子,吕三爷投奔自家亲兄弟,上了吕家寨做了二当家,却把自己在燕北城里打下的江山留给了他。
吕家在燕北城里经营多年,可意儿也只是上山避避风头,待到风头过去,他还是会回燕北城当他的地头蛇。
可是他叔和他爹却不行,真若是有一天,白马林的人打到吕家寨......
再说,无论是名头,还是本事,再或者是比人多,他们吕家比起吴胡子范老黑来,可是强得太多太多了。
凭什么好事都让他们占了?
若论起给燕北郡王帮忙,他们吕家才是头功。
吕家派去的那只猴,从杨家手里拿走五千两银票的时候,吴胡子和范老黑还在深山老林里为了抢几块狍子肉打架呢.
许安把可意儿带到老安昌侯面前,可意儿打量着面前的老头,问道:“这位就是给你们练兵的大将军?”
老安昌侯冷声说道:“老夫不像吗?”
可意儿干笑:“是不像,老了点儿。”
他的话音刚落,人已经飞了出去!
许安从屋外的石头地上把他拎起来,说道:“活该,谁让你乱说话了,沈姑娘见到这位都要客客气气的,你算个球啊。”
可意儿咧嘴,抱着许安的胳膊:“叔啊,你怎么不提醒我呢,我差点儿被他摔成八瓣儿。”
待到他再次站到老安昌侯面前时,已经没了刚才的气焰,规矩得像个好孩子。
“老爷子,我爹以前是闲帮头儿,现在是土匪头儿,我从小就在市井里瞎混,没读过书,您老人家大人大量,千万别跟我生气,我就是小孩,您缺孙子不?要不,您缺重孙子不?”
老安昌侯被他气乐了,他忽然想起萧家小六来了。
他问道:“你来何事?”
终于说到正题了,可意儿一下子就来了精神:“我们吕家寨有三千人,五百匹马,不是吹的,在整个燕北,我们吕家寨也是数得上的大柳子。您老人家若是不信,就问问吴胡子和范老黑。”
老安昌侯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摇摇头,道:“人再多也只是土匪,乌合之众。”
“以后跟着您,跟着郡王爷,您给练练就不是乌合之众了,您说对不?就凭您的本事,难道还担心不能把他们教好吗?您说对不?”可意儿说道。
老安昌侯反问:“既然你们想要招安,那为何不去投奔杨大都督,边关吃紧,他也缺人。”
可意儿摇头:“老爷子您是埋汰我们吕家吧,我们吕家一不缺钱,二不缺人,我们够威风了,可是这种威风和跟着燕王不能比,我爹和我叔说了,若是不趁着现在来投奔燕王后人,怕是以后想来都排不上号了。”
“可是你们口中的燕王后人还是个孩子啊。”老安昌侯说道。
“燕王爷也是从孩子长起来的,我们都是粗人,别的不会说,就是要个回复,若是郡王爷肯要我们,我们吕家就跟定他了,江湖人有江湖规矩,说一不二;若是郡王爷看不上我们,那就来打我们吧,我们当俘虏,不过说好了,杀降不是英雄好汉。”可意儿振振有辞。
老安昌侯被他气乐了,道:“告诉你爹,先把小河子打下来,再提招不招安的事吧。”
可意儿一下子来了精神,欢天喜地走了。
沈彤刚好遇到下山的可意儿,问明情况,沈彤来见老安昌侯,笑道:“您真让吕家寨去打小河子了。”
老安昌侯道:“这不是你这丫头出的主意吗?还来问我?”
沈彤嘻嘻地笑。
老安昌侯看向沈彤的目光却有些失神,良久,他才说道:“燕王一定也会这样做......”
第三七四章 配得上的人
关于沈彤的事,在老安昌侯到达白马林后的第二天,燕北郡王就告诉他了。
对于老安昌侯而言,真心希望沈彤和燕北郡王是孪生姐弟。
当年燕王世子在京城为质时,老安昌侯悄悄去看望过他。那孩子生龙活虎,壮实得像个小牛犊子,和小时候的燕王一模一样。
谁能想到,那样壮实的孩子说死就死了,老安昌侯让儿子的飞鱼卫去暗中调查过这件事,据说是前一天吃坏肚子,腹泄不止,第二天就咽气了。
偌大的太医院连个闹肚子也治不好......
若非是难掩众口,恐怕连现在的燕北郡王也同样会死。
昔年云七怀的是龙凤胎,本就辛苦,颠沛流离,水土不服,遇到仇家后又受了伤,怀相越发不好,两个孩子能顺利生下已经不易。
也多亏了燕北郡王自幼体弱多病,否则太皇太后和杨家也容不下他。
自从得知燕北郡王是龙凤胎中的一个,老安昌侯看沈彤的眼神就多了一份慈爱。
“老侯爷,我觉得她就是我姐姐,您不觉得我们长得很像吗?”燕北郡王问道。
老安昌侯道:“郡王爷,你要记住,但凡是没有亲眼见到的事情,都不能完全相信;即使是你亲眼看到的,也要好好想一想,这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还是你自己看到的。”
老安昌侯的这几句话说得绕口,燕北郡王眨巴着眼睛,好一会儿才说道:“我没有亲眼看到娘和姐姐的尸体,就不能当她们全都死了,是吗?”
“嗯”,老安昌侯捋着胡子,接着又说道,“不但是在这件事上如此,其他事亦如此。”
直到沈彤要离开燕北的前一天,老安昌侯让人把沈彤叫了过去,说道:“你说的那个一清道人,我已经写信回京城,让人去查了。他能做秦王的幕僚,秦王一定也查过他的出身来历,可是秦王是站在他的角度上查的,而我这一次,是让人从燕王那边去查的,如果有了消息,我会派人去西安送信给你。”
事关重大,现在的燕北郡王还没有能力把信十拿九稳送到西安,稳妥起见,就是派专人跑一趟。
沈彤当然也明白,老安昌侯写信回京城,定然是让飞鱼卫去查这件事。
在长江以北,飞鱼卫耳目遍布,由他们来查一个人,而且还是沈家小儿子的好朋友,曾经做过秦王幕僚的人。
老安昌侯说道:“除非是像云不花那样,大半生都是在西域的人,否则只要他在大齐境内生活过,就一定会留下痕迹,有了这些痕迹就能追查下去。丫头,你安心回西安吧,我老头子活着一天,就会护你弟弟一日。”
老安昌侯这样的人,不会轻易许偌。但是,一旦他许偌了,那就是一言九鼎。
次日,燕北郡王把沈彤送出白马林,却依然不肯回去。
“姐,我再送你一程吧,就送到当日接老侯爷的那个客栈,明天就能到了。”
沈彤佯怒:“你又想趁机偷懒?”
“不是,真的不是”,燕北郡王苦着小脸,一脸的委屈,“姐,下次见你还不知是什么时候呢,我就是想和你多待一天,就一天,大不了你不理我。”
沈彤心中亦是不舍,无论他们之间有没有血缘关系,她都把他当成自己的弟弟,当成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好吧,只有一天啊,明天你必须要回去。”沈彤心软了。
燕北郡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但是看看前后跟着的人,他又收起笑容,变回那个沉静端方的小郡王。
可是那不由自主摇晃着的小脑袋,却还是暴露了他的好心情。
沈彤看着他,也笑了。
夜里虽然错过宿头,但是燕北郡王早有准备,他让人搭起帐篷,点上篝火,随从们拿出干粮、肉和酒,满满地摆了出来。
沈彤笑道:“你早就猜到我会让你多送一程?”
燕北郡王嘻嘻一笑:“不用猜,我知道。”
是啊,他知道,根本不用猜,他能感觉到姐姐在想什么,而姐姐,也能感觉到他的。
在这世上,有一个人与你心灵相通,是一件很幸运又很幸福的事。
“姐,回到西安后,代我向萧七哥问好。”燕北郡王说道。
“好的。”沈彤痛快地答应。
燕北郡王脸上的笑容更加纯真:“姐,我觉得萧七哥挺好的,你觉得是把宜宽和宜容哪一个许配给他更合适?”
沈彤一怔,她还以为燕北郡王那天就是一时兴起,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天,他又旧事重提。
“宜宽和宜容都还很小,过几年再说吧。”沈彤说道。
“不行”,燕北郡王很认真,他收起笑容,一脸凝重,“像萧七哥那么有本事的少年英雄,一定有很多人家想把女儿许配给他,而且他从小在秦王府长大,若是我那位皇叔想让他做女婿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门亲事先定下来,只要定了亲,别的就不急了,哪怕过个十年八年也没事,萧七哥是重情重义之人,他一定不会在意多等十年八年的,你说是吧,姐?”
“十年八年?”沈彤在心里默默算算十年八年后萧韧的年纪,好像比前世她见到他时还要大吧,也不知道前世萧韧娶的是谁?
前世萧韧一定不是和宜宁在一起,那时大齐虽然尚未统一,但是秦王已经称帝。若萧韧是秦王的女婿,她肯定会知道的。
萧韧会娶谁呢?
天底下有哪个女子能配得上萧韧的?
无论是谁,也不会是宜宽或者宜容这两个小不点儿,那时燕王早已无人提起,燕王的女儿们也没有机会投奔秦王。
“姐,你在想什么呢?”燕北郡王好奇地问道。
“没有,我在想这世上什么样的女子能配得上萧韧。”沈彤不会隐瞒燕北郡王,隐瞒也是白隐瞒,燕北郡王不用猜也知道她在想什么。
燕北郡王却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神情,他一本正经地说道:“能配得上萧七哥的人,当然是我的姐姐或者妹妹了。”
第三七五章 回到西安
沈彤一时无语。
她第一次见到有人会不遗余力给自己找姐夫或者妹夫的。
她朝着燕北郡王的脑袋拍了一下,说道:“天不早了,明天还要赶路,你该睡觉了。”
燕北郡王抱住脑袋,扁扁小嘴,委屈地说道:“像萧七哥那么出色的人,你若不要,就让别人抢走了......”
沈彤扬手又要打他,燕北郡王抱着头钻进帐篷:“男女授受不亲,你不许跟进来打我啊!”
沈彤失笑,这小孩越发皮了,拿他真没办法。
次日,燕北郡王把沈彤送到了距离白马林四百里的那家客栈,这里离关口已经不远了。
沈彤看着他,也不知道还要叮嘱什么,她的这个弟弟,身上背负的责任已经远远超过同龄人了。
她不想再给他压力,她已经陪着他迈出了第一步,后面的路只能靠他自己了。
“多吃点,长高一些。”沈彤伸手按按燕北郡王的头顶,二人同龄,燕北郡王比她还要矮一点。
“姐,你放心吧,下次你见到我时,我一定比你长得高。”燕北郡王调皮地说道。
沈彤笑着点头,说道:“走吧,老侯爷和你的兵马都在等着你。”
燕北郡王鼻子发酸,他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他不能哭,他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好啊,我真该回去了,你们一路顺风啊,我们走啦!”
说完,他就翻身上马,冲着沈彤挥挥手,掉转马头,向着来时的路飞奔而去。
直到奔出去二里多路,燕北郡王才勒住缰绳,眼泪如同散落的珍珠扑簌而下。
他知道,就在他刚刚转身的那一刹那,他就不再是淘气的弟弟了,他也不再是孩子,他是燕北郡王,他是要统领千军万马的那个人。
可是他知道,纵使相隔千里万里,纵使隔了春秋岁月,在姐姐心中,他仍然是那个动不动就会抱住脑袋求饶的小弟弟。
在这世上,有个人毫无保留毫无目的地疼爱着你,真好啊。
......
沈彤一行到达西安的时候,西安已是盛夏。
“早知道这么热,我就从燕北带几个冰溜子来了。”
烟翠的话惹来众人一阵哄笑,烟翠也不恼,自顾自地东张西望:“哎呀我的妈啊,西安可真热闹啊,那是什么树啊,枝条那么长,都垂到地上了?”
沈彤微笑:“那是柳树。”
“柳树?咋和燕北的柳树不一样呢,这枝条也太长了吧?”烟翠索性下了马,跑到路边,拽了一根柳条左看右看。
沈彤笑着说道:“这是垂柳,和燕北的柳树不一样,先回家去,以后有的是时间你上街闲逛。”
“好啊,我真想扯根柳条送到燕北,给师傅看看。”烟翠说道。
一路上鲜少说话的云不花,这个时候也扯扯嘴角,这就是小姑娘应该有的样子吧,她已经忘记自己在这个年纪时的样子了。
还没到书院街,沈彤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大饼。
大饼站在路边冲着他们挥手:“沈姑娘,许叔,路叔!”
“大饼,你怎么在这儿?”沈彤问道。
“七少说你们差不多今天就该到了,他们都在书院街等着你们呢,让我在这里候着。”大饼一边说着,还拍拍手里的一只大食盒,不用说,食盒里装的一定是好吃的。
“这里面是黑记的腊牛肉和武记的羊肉,小柴还没回来,我排了一个时辰才买到的。你们一定想吃这口了吧?”大饼得意洋洋地说道。
黑记的牛肉和武记的羊肉,这是西安城里的老字号,谁不爱吃啊。
“小柴还没回来?”沈彤问道。
“阿治哥说了,小柴是在半路上被他二哥带到河南去了,说是他爹要找人收拾他,收拾完了就回来了。”大饼唉声叹气,小柴的人缘也真够好的,连他亲爹也要收拾他,而且亲二哥还帮忙。
沈彤......
刚刚推开家里的大门,一人一猫就飞扑过来。
芳菲抱着沈彤哭得稀里哗啦:“小姐啊,我终于见到你了,芳菲等你等得头发都白了。”
桔子没哭,它跳起来去咬沈彤的胳膊,直到沈彤把它抱进怀里,它还在不依不饶地撕咬沈彤的衣裳,有你这样的吗?你怎么才回来?你这个没良心的,你忘了家里还有一只猫了吗?
无奈,沈彤只好抱着它,任由它咬,反正也不会咬破,这家伙就是装腔作势,看着凶猛,其实根本没有下狠口。
直到这时,沈彤才看到萧韧,萧韧就站在那里,一直在看着她。
“好久不见。”沈彤说道。
“也没多久,才四个月零六天。”萧韧低声说道。
沈彤忽然感觉脸上有点热,西安真热,真热。
王双喜也在这里,沈彤却没有看到阿治,也没有看到韩无忌、阿少和小妹。
“阿治他们呢?”沈彤问道。
“阿治哥在铺子里,这会儿应该在回来的路上,小妹他们跟着宜宁郡主去了慈安庄,明天就回来了。”芳菲说道。
沈彤本想问问宜宽和宜容的事,想想还是回头再问吧。
他们一路而来,快到西安时便没有再掩饰行踪,萧韧的人一定早得了情报,告知了萧韧,芳菲应该是从萧韧那里知道她快到了,为了留下等着她,就让韩无忌三人跟着宜宁郡主去了慈安庄。
他们三个是为了宜宽和宜容才去的。
还没等沈彤一一引见,烟翠就跳了过来,她是见过芳菲的,此时拉住芳菲的手,亲切无比地说道:“芳菲姐姐,你还记得我吧,我是小翠花啊,我现在叫烟翠了,好听不?”
芳菲怔了怔,刚刚她的注意力都在沈彤身上,并没有注意到烟翠,这时她才反应过来,问道:“咦?你怎么也来了?”
“沈姑娘要了我啊,现在我是沈姑娘的人了。芳菲姐姐,咱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沈姑娘说你爱听说书,我在路上时就找人打听了,我还学了一段呢,一会儿我就说给你听听,你看好不好?|”
烟翠像炒豆子一样,不住嘴地说着,把芳菲说得一头雾水,她看向沈彤,傻傻地问道:“小姐,你不要我了啊?”
第三七六章 有耐心
沈彤抚额。
她是看着芳菲长大的,虽然芳菲比她大一岁,可是她却一直都把芳菲当成小妹妹看待的。
“傻丫头,我能不要你吗?晚上你来我屋里睡,把这些日子的事情给我说说。”
芳菲的脸上一下子就有了光彩,小姐是让她一起睡,可没说叫上小翠花,不对,烟翠。
没过一会儿,阿治也回来了,大家都已是大半年没有见面了,沈彤向他们引见了云不花后,就让芳菲去给云不花和烟翠收拾房间。
众人有说有笑吃了一顿团圆饭,许安几人回了隔壁,萧韧本来不想走的,可是看到几个女子叽叽喳喳的,桔子一直赖在沈彤怀里不肯下来,萧韧知道,这会儿沈彤也没有心思和他说话,便也跟着许安等人一起告辞,临走时,他对沈彤道:“你好好休息,这几天我都在西安。”
萧韧和沈彤面对面站着,沈彤感觉萧韧好像又长高了,她的嘴角动了动,忽然发现有很多话想对萧韧说......
“怎么了?彤彤?”萧韧问道。
“啊......阿钰让我替他向你问好。”沈彤说道。
萧韧莫名有些失望,他讷讷道:“谢谢......谢谢你。”
沈彤噗哧笑了,对萧韧说道:“明天我去看望蓝师傅,行吗?”
“行,当然行,你随时都能去。”萧韧也笑了,蓝师傅在他府里住着呢。
走出沈家,萧韧抬头看看天空,今天的天气真好,明天一定也是个晴天。
江婆子临走时烧了一大锅热水,对沈彤说道:“姑娘总算回来了,我终于能回家住了。”
这些日子,这院子里只有芳菲和小妹两个小女娃,虽然阿治他们就在隔壁,可是江婆子还是不放心,一直住在这里守着她们。
送走江婆子,沈彤忽然发现芳菲和烟翠正凑在一起嘀嘀咕咕说着什么,这也没有多长时间啊,芳菲就接受烟翠了?
沈彤失笑。
她拿出二十两银子,每人给了十两,对芳菲道:“烟翠连垂柳都没有见过,明天你带她出去逛逛,这钱是给你们两个零花的,不用给我省着。”
两个小姑娘拿着银子欢呼起来。
沈彤走到云不花面前,说道:“明天我在西安还有些事情,最快也要后天才能去慈安庄,要不明天你也和她们一起去逛街吧。”
芳菲还是第一次见到云不花,她早就想问问沈彤这人是什么来头了,烟翠见了,小声在她耳边说道:“她打架可厉害了。”
芳菲问道:“比小姐还厉害?”
烟翠摇头:“当然不如小姐了。”
芳菲立刻把脑袋扬得高高的,走到云不花面前,说道:“你一个人在家也没事做,不如跟我们一起逛街吧,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说书的,没人比我更熟了,你跟着我,准没错!”
云不花原本是不想和小姑娘们凑在一起的,不过她听到芳菲这样说,心里一动,问道:“西安有西域人开的铺子吗?”
“有啊,不过不如榆林多,除了西域人开的铺子,还有汉人铺子里卖西域物件的呢,明天我带你去。”芳菲说道。
云不花牵牵嘴角,露出一个淡得不能再淡的笑容:“好。”
晚上,躺在竹凉席上,沈彤听芳菲说起这些日子以来的事。
“有天夜里,苗记绸缎庄走水了。”芳菲说道。
沈彤蹙眉,苗记绸缎庄和百卉堂一墙之隔,她记得那家的东家是个很谨慎的人,他家卖的都是绸缎布匹,极易着火,所以他格外警惕,因为百卉堂的伙计们冬天点炉子取暖的事,那个东家还找过阿治,生怕着了火连累了他家铺子。
“怎么会走水的,他家铺子不是没有明火的吗?”沈彤问道。
“就是这事才奇怪啊,好在那天阿治哥感冒,没有回家,夜里和小伙计们挤在铺子里睡的,他夜里嗓子难受,想咳嗽又怕吵醒别人,就悄悄出去想到外面咳个够,就发现隔壁的绸缎庄有火光,他叫醒伙计们,砸开了绸缎庄的门,绸缎庄里值夜的人差一点就给烧死了。”芳菲想想就觉害怕。
沈彤沉吟,道:“后来有没有查过,绸缎庄里怎么就着火了呢?”
“当然查过了,还报官了呢,窗板让人撬开了,扔了火把进去,对了,绸缎庄外面还淋了油”,芳菲说到这里,压低声音说道,“百卉堂外面也淋了油,阿治哥不让我写信告诉你,说等你回来再说,免得你分心。”
沈彤明白了,纵火之人要烧的根本就不是绸缎庄,而是百卉堂。
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让那火从绸缎庄先烧起来而已。
一旦绸缎庄的火烧起来了,一墙之隔的百卉堂必然会被波及。
况且百卉堂外面也淋了油。
真是好算计。
“后来呢,有没有下文?”沈彤问道。
芳菲摇头:“没有了,官府把和苗记结过怨的人都查了,也没有查出什么来,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倒了苗记的东家,变成惊弓之鸟了,以为有人要害他,找了阿治哥和双喜哥几次了,想把铺子卖给咱们,自己回乡下老家去。”
沈彤道:“与其这样,倒是不如把他那间铺子买过来。”
对方摆明是冲着百卉堂来的,何苦连累无辜的人呢。
“是啊,双喜哥也是这样说,不过他们不能做主,说要等着你们都回来再做决定。”芳菲说道。
今天吃饭的时候不方便说这些,想来今天晚上许安和路友也就知道了。
“那现在呢,百卉堂附近有没有出现什么奇怪的人?”沈彤问道。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从那以后双喜哥和阿治哥轮班住在铺子里,还另外租了一个院子给伙计们住,不让伙计们住在那里了。”伙计们搬出来的时候是大张旗鼓的,阿治还请了风水先生到铺子后面看风水,动了摆设。
他当然不是真的要看风水,而是借着这个机会告诉所有的人,蓝师傅师徒没有住在百卉堂里。
沈彤冷笑:“我在西安时,一直等着他们,可是却没有动静。”
芳菲皱皱鼻子,满是不屑:“就是,一群没胆子的,不但小姐和许叔路叔不在,就连七少也去榆林公干没在西安呢。”
果然如此,等了很久,直到他们都不在才下手的。
真有耐心啊。
第三七七章 看中的徒弟
次日清早,沈彤先到秦王府递了拜帖,然后便去了清水巷。
她敲响萧家大门的时候,刚刚辰中。
萧韧没想到沈彤一大早就过来了,他正在用早膳。
从小到大,无论春夏秋冬,萧韧都是天不亮就起床练武,这会儿刚刚冲了凉,头发上还挂着未干的水珠。
“彤彤,你吃早饭了吗?”
江婆子可没有那么自觉,不会早早过去做饭的。
萧韧正想让小厮多添一副碗筷,沈彤说道:“吃了,在巷子口吃的馄饨,雷婶的摊子。”
萧韧想起来了,以前给黄氏送信的就是雷婶的小孙子,若不是沈彤让江大把他藏起来,那孩子就让一清道人灭口了。
“她家的馄饨好吃吗?”萧韧没话找话。
“好吃啊,烟翠一个人吃了三大碗呢。”沈彤说道。
“那你呢,你吃了几碗?”萧韧又问。
“我吃了一碗,雷婶的馄饨馅大,一碗就饱了。”沈彤不挑食,但是在燕北住在大半年,她还真挺想念西安的吃食的。
“让你说得我也想吃了,改天你来的时候,给我带一碗吧,我没吃过她家的馄饨。”萧韧很后悔,早知道他就不让人做早饭了,做了就做了吧,还要让沈彤看到。这样一来,他想说他没有早饭吃也不行了。
“雷婶的摊子要摆到中午呢,因为书院里的先生和学生中午也会来吃,要不中午的时候我请你去吃馄饨吧。”沈彤隐隐约约想起来了,她好像欠了萧韧很多次饭了,吃馄饨也是吃饭,正好他又没吃过。
萧韧立时来了精神,对沈彤说道:“好,一会儿你见过蓝师傅,我们就去。”
沈彤越发觉得燕北郡王就是多想了,萧韧分明还是个小孩啊,说起吃馄饨就一副立刻要吃到的猴儿急样子,和芳菲也差不多。
沈彤大半年没有见过蓝师傅了,这次见面,蓝师傅比之前气色好了许多,看上去还胖了一点儿。
有些事情一旦放下,心情就会好起来了吧。
“沈姑娘,我放心吧,我在这里住得很好,就是给萧公子添麻烦了。”蓝师傅说道。
沈彤笑道:“我听说铺子里的痱子粉和爽身粉供不应求,蓝师傅这阵子辛苦了吧。”
“不辛苦不辛苦,就是我和老仆住在这里,铺子那边不太方便,沈姑娘回来得正好,我有件事还想请沈姑娘拿个主意。”蓝师傅说道。
沈彤略一沉吟,问道:“蓝师傅莫非是想收个徒弟?”
“沈姑娘兰心蕙质,我正有此意,可是我除了铺子里的人,便没有认识的人了,这个徒弟人选一定要慎重,所以想请沈姑娘拿个主意。”
这个人不但要有这方面的天份,而且还要可靠。
否则泄露出蓝师傅的行踪,就是天大的祸事。
沈彤听到蓝师傅这样说,就猜到他心中一定有人选了。
沈彤笑道:“小柴不行,他......”
她可没指望萧六少爷能给她当一辈子的伙计。
即使她有这个想法,人家的爹和哥哥们也不答应啊,再说,萧韧肯定不高兴。
想到这里,沈彤一怔,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在乎萧韧是否高兴了?
这关他什么事?
“不是小柴,我虽然没有什么见识,可是也看得出来,小柴的出身绝非他自己说的那样,那应该是位公子哥儿,我怎敢收他为徒啊。”没等沈彤向他解释小柴为何不行,蓝师傅便自己说了出来。
沈彤失笑,看来小柴还是装得不像,那些从小就养成的小习惯还是出卖了他,他以为自己已经变成了被养父和哥哥人虐待的小可怜,可实际上,如蓝师傅这种做过贵公子的人,还是能一眼看穿他。
“蓝师傅心中的人选是谁呢?该不会是阿治吧?”肯定不会是铺子里现有的几个小伙计,沈彤记得蓝师傅与他们并不亲近。
因此,沈彤才想到了阿治。
阿治几乎每天都在百卉堂,他是蓝师傅见得最多的人,而且蓝师傅与他相处融洽,且,阿治很机灵,比起那些伙计们更加可靠。
蓝师傅叹了口气,说道:“李东家是做大事的人,我怎敢收他为徒呢。不瞒沈姑娘,我看中的人是芳菲姑娘。”
芳菲?
沈彤先是吃了一惊,但是随即她便想起来了,蓝师傅是很喜欢芳菲的。
以前蓝师傅的身份还没有暴露的时候,芳菲是唯一一个能和蓝师傅聊天的人。
“芳菲还小,她还是小孩子的脾气性格,我怕她没有长性,没等学到您的本事,就没了兴趣。”沈彤说的是实话,若说谁最了解芳菲,那肯定是她了,这么多年,她和芳菲即使不能算做相依为命,也是朝夕相对,芳菲心思纯良,可是这样性格的人,也是最孩子气的,像是总也长不大一样。
蓝师傅微笑,这让他的脸看上去柔和了一些。
“无妨,我也不急,芳菲姑娘是您的丫鬟,只要您不反对就行了。芳菲姑娘若是有兴趣,就来我这里,我把调脂弄粉的技艺教给她,她想学的时候就学一点,不想学的时候也不勉强,沈姑娘,您看可行否?”
沈彤自是没有意见,她笑着说道:“那我替芳菲先谢谢您,等我见到她,就问问她的意思,若是她想跟着您学,就让她带着拜师礼来见您。”
“谈不上拜师,沈姑娘别吓着她,她还小,没有定性,又贪玩,就让她来这里学着调脂粉,学着玩儿,一来二去,等她真的有兴趣了,我再和她说收徒的事儿,她若是愿意,我就正式收她为徒,她若是不愿意,那就继续学着玩,她学多学少,都能用到铺子里,这就行了,沈姑娘,你说这样可好?”蓝师傅说道。
沈彤哈哈大笑,道:“蓝师傅用心良苦,芳菲有福气,被您看中,等我回去就告诉她,她一定很开心,说不定这两天就来见您了。”
“真的有兴趣了,我再和她说收徒的事儿,她若是愿意,我就正式收她为徒,她若是不愿意,那就继续学着玩,她学多学少,都能用到铺子里,这就行了,沈姑娘,你说这样可好?”蓝师傅说道。
沈彤哈哈大笑,道:“蓝师傅用心良苦,芳菲有福气,被您看中,等我回去就告诉她,她一定很开心,说不定这两天就来见您了。”
“不是李东家
第三七八章 她的手,他的手
“现在就去吃?”沈彤瞠目,疑惑地问道,“你不是刚刚用过早膳吗?”
“......我练功......饭量大,这会儿又饿了。”萧韧讪讪,却不知道自己的脸已经泛红了。
芳菲为了吃东西好几次撑到胃痛。
沈彤失笑,以后若是萧韧再说芳菲是傻丫头,她就搬出今天的事嘲笑他。
“这两只大狗还认识我呢,它们真聪明!”沈彤的注意力很快又转移到这两只狗的身上,她伸手抚摸一只的头,另一只挤过来争宠。
萧韧蹙眉,退后一步,拔着脖子说道:“小心点,别让它们咬了。”
“它们认识我,不会咬我的。”沈彤笑着说道。
萧韧很无奈,这两只狗养了快一年了,他碰都没碰过它们。
“萧韧,你看它们的样子多可爱,你也摸摸它们吧,你是它们的主人,它们不会咬你。”
沈彤的声音蓦然响起,听到最后一句话,萧韧怀疑他被人出卖了。
要么是小柴那只狗,要么就是周铮!
他硬着头皮走过来,却把双手藏在背后。
沈彤看着他的样子,怔了怔,忽然就明白了。
她把自己的手伸到萧韧面前,她的手白皙纤细,有练武留下的薄茧,但却丝毫不影响这只手的秀美。
“把你的手给我。”沈彤柔声说道。
沈彤主动要握他的手?
萧韧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他不由自主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沈彤轻轻捏在他的手指上,又慢慢俯下身去,牵着他的手放在一只狗的脑袋上。
毛茸茸的感觉从掌心传来,萧韧下意识地想把手缩回去,沈彤握着他的手稍一用力,轻声说道:“没事,我在这里。”
下意识的,萧韧的手从虎口处又开始疼,可是这种疼痛刚刚袭来,另一只白皙纤细的手便盖在了他的手背上。
这是沈彤的另一只手。
疼痛一点点散去,萧韧能感觉到来自沈彤掌心和指端的暖意,伴随着这种暖意一起的,是皮毛磨擦手掌的舒适。
意识一点点收回,萧韧长长地舒出一口气,他伸出一直藏在背后的另一只手,迟疑了一下,还是盖在沈彤的手上。
“彤彤,我没事了,谢谢你。”萧韧说道。
沈彤莞尔,松开抓住萧韧手指的手,又把另一只手从萧韧的双手中抽出来,调皮地眨眨眼,笑着说道:“改天我们带着它们去打猎,好吗?”
萧韧抚摸着狗头,再一次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说道:“好,一言为定!”
他摸了一只,又摸另一只,这一次,他的手没有再疼。
......
回到书院街时,雷婶的摊子前刚好有两个人离开,沈彤抢先坐下,冲着萧韧招招手:“快坐过来,一会儿又没有地方坐了。”
雷婶的生意一向很好,她在这条街上摆摊子,不仅是做着街坊的生意,更多来光顾她的,都是书院里的学生。
果然,萧韧刚刚坐下,就来了两个十四五岁穿着蓝布袍子的学生。
两人熟门熟路地各要了一碗馄饨,又打发雷婶的小孙子去隔壁摊子买来几个肉夹馍,见没有凳子,两人干脆站着吃,一边吃一边聊天。
“我听说王岚今年的秋闱不下场,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了,我嫂子娘家和王岚家是表亲,她特意去打听过,不但王岚秋闱不下场,他大哥王岳明年的春闱也不下场。”
“为什么啊?王岳三年前就中了举人,我听夫子说过他的文章,说他有两榜进士之才,他不下场太可惜了。”
“那是,我嫂子打听过了,据说这是王家老太爷的意思,也不知他老人家是怎么想的。不但王岳可惜,王岚也可惜,他的文章可是咱们书院里首屈一指的,又有了秀才的功名,我还以为他的名字要被刻到芝兰榜上呢。”
沈彤原本没想偷听别人说话,可是这两个少年越说越大声,她想不听也不行。
她不知道他们口中的王岳和王岚是什么人,但是她曾听池先生说起过芝兰榜。
据说书院里在最显眼的地方有一面石壁,这便是芝兰榜了。每当书院里有人中举,便会将他的名字刻在芝兰榜上。
芝兰榜是要代代相传,供后来的学生们敬仰学习的。
但是也只有出名的大书院才会有芝兰榜,否则百八十年只有寥寥几个名字也是挺丢脸的。
书院街上有整个西北最大最出名的书院,也只有那家书院里有芝兰榜。
这两个学生想来就是那里的。
两个学生吃完就走了,沈彤也吃完了,萧韧却又要了一碗,也不知道他是真的好这一口,还是想在这里多坐一会儿。
沈彤便问他:“那个王岳和王岚很有名吗?”
世人重才子,像王家兄弟这样的,在西安城里应该小有名气。
萧韧显然也留意到刚刚两个少年的对话,他放下筷子,说道:“王家的老祖宗曾经做过太祖皇帝的谋士,立朝后他曾任礼部侍郎,但是那时他已年近,在侍郎的位子上仅半年就乞骸骨了。他常年在外,没有亲自教导子弟,两个儿子才学有限,并未入仕,刚刚他们口中的王家老太爷就是王老侍郎的长子,王岳和王岚是王老侍郎的重孙。”
沈彤恍然大悟,问道:“也就是说,王家虽有从龙之功,可是实际上,也只做过半年的官儿,对吗?”
萧韧点头,道:“对,这几十年来王家其他子弟也没有建树,若非逢年过节秦王府都给王家送贺礼,西安人怕是早就忘记王家曾有从龙之功了。直到出了王岳王岚兄弟二人,王家才重又引人注目,不过也只是最近三年的事,要从王岳中了举人才开始的。”
沈彤更觉奇怪了,她道:“按理说王家好不容易才出了两个人才,怎么却不让他们继续科举了?如果一开始就不想让他们入仕,三年前王岳为何还会参加乡试呢?”
萧韧摊摊手:“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啊,我一个武人,和他们读书人没有交集。”
沈彤还想继续说话,这时从远处跑来一个小内侍。
“沈姑娘......七少也在啊,沈姑娘,王爷见到您的拜帖了,让您下午就过去。”
第三七九章 叫我姐姐
沈彤是早上投的拜帖,不但上午就送到秦王面前,而且秦王下午就要见她,可见秦王府阖府上下对她的态度了.
沈彤自己没有感觉,萧韧从小在王府长大,他自是知道是怎么回事,心里又是一松,现在越发证明,秦王对沈彤的重视,远胜于曾经的沈氏遗孤。
这就是沈彤从一开始就想要的吧。
刚到西安时,沈彤曾经让他不要向秦王提起她这个人。以至于之后的很长时间里,秦王并不知道西安城里有个沈彤。
直到沈彤在假县主手中救下秦王,秦王才知道她是谁。
打发走小内侍,萧韧问沈彤:“大半年没回来,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除了自家铺子和慈安庄,沈彤还真没有想去的地方。
想到自家的铺子,沈彤便想起昨晚芳菲告诉她的事来。
她把百卉堂险些走水的事告诉了萧韧,她说道:“起初我们担心的事,果然来了。好在有你家,不然......”
不然蓝师傅性命不保。
两人没有继续说下去,直到离开雷婶的摊子,回到沈彤自己家里,萧韧才叹了口气,道:“也不知道屠卫做出这个决定时,欣妩是否知晓。”
除了后晋小朝廷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以外,蓝师傅是唯一会知道欣妩身份的人。
而欣妩现在的身份,是沈氏遗孤。
在之后很多年里,她都会是沈氏遗孤。
但是蓝师傅却是她的父亲!
沈彤没有回答萧韧的话,但是她感觉欣妩应该是知道的。
家里的暗格里曾经放过朱砂,朱砂是欣妩用来验证身上记号的。
沈彤刚刚想到朱砂,萧韧就说道:“不知道她的身上有没有那个印记。”
赤蛇之血。
沈彤轻笑:“肯定没有,如果她遗传了赤蛇之血,她还有必要当沈彤吗?”
如果遗传了赤蛇之血,她就是后晋公主,除了死士营,她更有四大部落的支持,她会回到南夷,被四大部落当成女王般供养,等待合适的时机拥兵复辟。
可是如果她没有呢?
她的母亲本就是屠长龄暗中送到蓝师傅床上的,并非四大部落选送的人,四大部落原本就不会承认这个女人的存在,如果她身上又没有赤蛇之血,那么任凭屠卫等人磨破嘴皮,四大部落也不会尊她为主。
与其那样,还不如另寻捷径。
而沈氏后人,就是她的捷径。
“欣妩从小就做你的替身,想来屠卫他们早就知道她没有赤蛇之血了吧。”萧韧说道。
“蓝师傅说过,小孩子刚刚满月时就要抱到四大部落,在大巫和各大长老面前进行测试。屠卫他们为了稳妥起见,一定会先自行测试的,结果发现她没有赤蛇之血,这才去想其他办法,刚好陶世遗要给我找替身,于是她们就出现了。”沈彤说到后面自己也笑了,真有趣,真是太有趣了。
“或许那个时候他们想得并没有太复杂,只是想要找个安全的地方把这个孩子藏起来而已,没想到后来事情的发展,让他们有了更多的思量。”沈彤继续说道。
的确如此,那时秦王势力刚起,狡诈如屠长龄可能也未想到,几年之后,秦王便日渐壮大,而到了现在,已有与朝廷势均力敌之势。
萧韧也不禁叹息,他忽然又有些奇怪,沈彤好像从欣妩刚到西安时就防着她,那时她要去愉林,还曾拜托他让人盯着欣妩。
“彤彤,你又是如何会怀疑欣妩的,她和你同龄,刚到西安时也还是个孩子。”萧韧问道。
沈彤一笑,她从见到欣妩的那一刻起,她就想掐断欣妩的脖子,可是她没有这样做,她一直在忍耐。
但是她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萧韧的,并非是不想告诉他,而是她压根就不知道该如何告诉他。
前世我就认识你,我差点杀了你,不对,是你差点杀了我......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想就觉得矫情。
前世早就过去了,前世的很多事都发生了变故,比如她,比如欣妩,比如宜宁郡主,比如阿钰。
所以,没有必要揪着那些事情不放手,她要做的,是珍惜今世得到的一切,保护今世她在乎的人。
沈彤转过头来,冲着萧韧甜甜一笑:“直觉,我的直觉就是我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我,所以我就防着她,就是这样简单。”
萧韧没有想到沈彤会这样回答,他半信半疑,但是在心里却默默在说,那你的直觉知道我喜欢你吗?
应该是知道吧,沈彤没有防着他,从京城出来,来到西安以后,她就不再防着他了。
而且现在,他们是朋友,很好的朋友。
“彤彤,明天我陪你一起去慈安庄吧,我也有些日子没有去过了。”
他最后一次去慈安庄,还是大半年前去的,因为那次沈彤要去,于是他也去了。
沈彤笑着点头:“好啊,明天我们一起去,对了,你也见到云不花了,阿钰让她跟我过来,就是要让她留在慈安庄里,留在两位小郡主身边,那两个孩子从小到大都生活在恐惧中,胆小懦弱,而云不花性格刚毅冷静,如果她们能跟着云不花,说不定性格也能坚强起来,上一次她们和那些嬷嬷丫鬟们拼命,就是一个好的开始了。”
萧韧诧异:“彤彤,我发现你只要说起燕北郡王和这两个小郡主,就像个老母亲一样,说个没完没了。”
沈彤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她像个老母亲?
“那我不说话了,再说下去,你该说我像个老奶奶了,我可不想凭空当人家长辈。”沈彤佯怒。
萧韧吓了一跳,连忙哄她:“没有没有,我就是和你开个玩笑,你哪里像老母亲了,你是个好姐姐,最好最好的姐姐,我都要羡慕他们了。”
话音刚落,萧韧就想要掩住自己的嘴,他怎么把这话说出来了?
这话不能说,至少不能对沈彤说。
可是已经晚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沈彤已经笑得眉眼弯弯,她拍拍萧韧的肩头,说道:“好弟弟,叫声姐姐吧。”
第三八零章 送礼
关于燕北的事情,秦王已经从周铮口中得知了,但是听说沈彤回来了,他还是很有兴趣。
沈彤并没有完全隐瞒。
对于秦王这样的人,想要瞒得彻彻底底是不可能的。
况且,如今燕北郡王手下的那些人,又有谁不知道沈姑娘的大名呢。
如果秦王真想知道这些事,自是会有人给他探听出来。
萧韧陪着沈彤一起来王府,在路上时,萧韧对沈彤说道:“上次我晚回来了十日,已经向王爷禀告过了,我是在回来的路上恰好遇到燕北郡王一行人,看到他带的人全都走了,于心不忍,那毕竟是王爷的侄儿,两位小郡主又来了西安,于是我便帮他找了一处栖身之所,让他暂且安身,然后我就回来了。”
因此,沈彤告诉秦王,萧韧走后,她帮着燕北郡王又打下一处山寨,燕北郡王下定决心不肯再回王府,而杨勤父子忙于应战,暂时还没有顾得上这边,如今燕北郡王手下有千余名土匪,躲在深山老林之中,暂时尚能自保。
“郡王爷托我给您带来几张皮子,他说如今他能拿出来的只有这些了,请您务必不要嫌弃。”沈彤说道。
秦王心里一阵酸楚,他从未见过这个侄儿,如果不是燕山北郡王大婚,他甚至快要忘记还有这个人存在了。
“唉,这孩子也真是可怜,本王听闻他体弱多病,如今住在深山老林里,他的身体可还撑得住?”秦王问道。
沈彤摇摇头:“我之所以晚回来了几日,就是因为他病了。燕北的山林处处琼枝玉树,景色虽美,但却寒冷异常,积雪要到每年的五六月里才开始融化,九月未到便又飘起雪花。郡王爷自幼长在王府里,何曾受过这种辛苦,他刚到那里就病倒了,之后便动辄就会卧病在床,我想回来都不好意思开口。可他既懂事又倔强,现在天气渐暖,他的身体刚好一些,就催促我快些动身。”
沈彤说到这里,心中难过,眼圈儿不由自主地红了。
这是真情实感,在秦王看来尤其觉得燕北郡王可怜。
沈彤说得对,那孩子既懂事又倔强。
除了托付两个幼妹以外,没有向叔父求助,避免秦王陷于两难之境,这当然是懂事。
宁愿住进深山老林,也不想再受杨勤挟持,这便是倔强。
何况,他还很弱。
无论是身体,还是能力,燕北郡王都很弱。
皇家无亲情。
燕北郡王的懂事和倔强,都是恰到好处,而他的弱,更是恰到好处地中和了他的懂事和倔强,他只是一个孩子,一个孤苦无依却又心有气节的孩子......而已。
秦王心中唏嘘,直到沈彤告辞,秦王依然唏嘘。
遥想当年,三皇兄年少成名,战功赫赫,是兄弟中的翘楚,那时的秦王还曾经私下里想过,如果体弱多病的太子不在了,父皇是否会将皇位传于三皇兄呢?
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太幼稚了。
太子薨逝后,即使父皇没有继而山陵崩,即使父皇有心有力再择传位之人,那个人也不会是三皇兄燕王。
燕王勇则勇矣,却缺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思及此处,秦王唤来内侍,问道:“慈安庄里的孩子们,挑选得如何?”
内侍道:“奴婢挑出来九人,七男二女,最大的十五岁,最小的只有十一岁,都是聪慧机敏的好孩子,他们的出身来历还在一一查证,此事并非惊动郡主,这九个孩子也不知晓,只是奴婢私底下观察记录下来的。”
说着,内侍从袖子里挑出一个小册子,双手捧到秦王面前。
秦王接过小册子,点点头,道:“即使郡主知晓也无妨,实话实说便是。”
内侍俯身:“奴婢知晓了。”
秦王挥挥手,内侍退下。
秦王把册子打开,一页页翻看。
册子上的是九个孩子的姓名、年龄,以及他们的籍贯,十来岁的孩子大多都能说出自己的出身来历,从册子上记录的来看,他们的出身一目了然。要么是阵亡的兵士遗孤,要么普通农家子弟,因为战乱,他们或是孤儿,或是与家人失散,慈安庄的孤儿大多都是这样的出身。
现在要查的,就是这些出身的真假。
秦王的目光停留在最后一个名字上。
姓名:贾小凯
年龄:十五岁
进入慈安庄日期:今年三月初十
籍贯:张掖
出身:其父为行商,早年去江南经商时与外室所生。其父回乡后便断了音讯,其母病故后,他被人牙子带走,辗转卖到河南,他年少无知,听说河南离陕西不远,误以为到了陕西就能到张掖,便从买主家里逃出来,一路乞讨来到陕西,这才知道原来从西安到张掖远隔千里,况且他不知道父亲的名字,父亲走的时候,他尚在襁褓,根本无从寻找,于是他便浪迹街头,与乞儿们混在一起,直到今年来到慈安庄。
秦王反反复复把这一页看了几遍,重又将那名内侍叫了进来。
“详细查这个人,他说他曾经被卖到河南,那就派人到河南去查。”
......
沈彤从秦王的书房里出来,又去后宅见了丁侧妃。
丁侧妃虽然只是妾室,但是宜宽和宜宁身边的那些人,可都是丁侧妃处置的。
燕北郡王也托沈彤给丁侧妃带来厚礼,那是一匣东珠。
且,这是真正的上品。
现如今,就连酷爱珍珠的太皇太后,也难寻这么好的珠子了。
丁侧妃打开匣子吃了一惊,连忙说道:“这份礼物太贵重了。”
沈彤的角色只是帮忙带东西给她的人,丁侧妃的客气话也只能说说,总不能不收吧。
燕北郡王送给秦王的只是几张皮子,而这一匣东珠抵得上几十张那样的皮子。
丁侧妃不敢悄悄收下,当天晚上就拿着东珠去见了秦王。
秦王对丁侧妃谈不上喜爱,但是却一向看重丁侧妃,原因就是丁侧妃内敛稳重,知情识趣。
看到丁侧妃的一脸诚恐,秦王微笑:“这珠子你只管收下就是了,恐怕那孩子送给宜宁的礼物更贵重,他是想请你们善待他的妹妹们,想来这也是他能拿出来的全部了。”
这些珠子足够养活一支千人军队,可是他却拿出来送给照顾妹妹的女眷。
这孩子心中更多的是求安稳吧,而并非别的。
第三八一章 京城事
其实秦王只猜对一半,燕北郡王托沈彤送给宜宁郡主的,并不比送给丁侧妃的更贵重。
虽不贵重,但却别致。
宜宁郡主身份贵重,又是长在王妃身边,她的见识并非是丁侧妃可比。
无论多贵重的东西,在宜宁郡主眼中也只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她见多了,也有的是。
因此,反倒是一些别致的小玩艺,更让她欢喜。
沈彤记起她离开白马林的前一晚,燕北郡王对她说的那番话:“姐,只要你知道我不是心无大志,只会儿女情长的人就行了,别人无妨。”
他口中的别人,自是也包括秦王的。
沈彤叹了口气,可惜她不能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不过没关系,他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做,他更知道自己的责任,这就足够了,即使她这个当姐姐的在他身边,能帮他的也不会就是打打杀杀而已,他手下的人会越来越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为他打打杀杀,他要靠他自己走出属于自己的路,拿回属于他的一切。
沈彤回到书院街时,芳菲、烟翠和云不花居然还没有回来。
这三个人是和她一起出门的,都是一大早出去,现在她办完事回来,她们还不见踪影。
“街上有那么有趣吗?”沈彤嘟哝。
夏日天长,看看天色还早,沈彤也没有闲着,她换了一身衣裳,便又去了池先生家里。
虽然她不是好学生,可是池先生是一位好老师。
看到她回来了,池先生很高兴,要留她用了晚膳再走。
沈彤也不客气,留下来吃饭。
她问道:“这大半年里,是不是只有阿少来上课了?”
池先生半是生气半是欣慰:“你是有事不在西安也就罢了,那个韩无忌,明明早就回来了,也只是因为来找阿少才来过几回,更不用说读书了,他怕是大半年没有摸过纸笔了。芳菲和小妹来过一次,居然是去逛街路过这里,来看看我,你说气人吧,好在还有阿少是个好孩子,无论刮风下雨,他雷打不动都会来,这一次还是因为要去给慈安庄的孩子们上课,这才向我请假,没来上课的。”
沈彤不用想也知道,韩无忌、芳菲、小妹这三个是什么样子,她连忙代他们向池先生道歉:“您别和他们一般见识,我见到他们会训斥的。”
“不用训斥他们了,都是小孩子,人各有志,他们的心思不在读书上,你就不要勉强了,再说,他们虽然不是读书的材料,可也识了不少字,不是睁眼瞎,至少被人卖了的时候还能看得懂契书。”
沈彤在池先生面前一向恭敬,还是第一次发现池先生居然也会讲笑话,不过她想起池先生一直都在军中,而并非是单纯做学问的人,想来池先生并没有她想像中那么严肃古板。
是她自己先入为主了,做了池先生两年的学生,却并不知道池先生还有幽默的一面。
“阿少常去给慈安庄的孩子们上课吗?那边不是有先生吗?”沈彤问道。
芳菲并没有告诉她这个,她还以为阿少就是跟着韩无忌他们一起过去而已。
“那边的确有先生,可是先生只教年纪大的孩子,阿少觉得那些六七岁的孩子也该开蒙了,于是每隔十天便会去那边,教那些小孩子们认字。”池先生说道。
沈彤一向都知道,池先生很喜欢阿少,她想起没去燕北之前,她曾经问过阿少关于科举的事,阿少是想科举的,只是他的年纪太小,还是要再等等。
想到这里,沈彤便想起日间听到的王岳和王岚的事。
她问道:“明年就是大比之年,西安要进京赶考的举子一定不少吧,不知道这些人里能出几个进士。”
池先生摇摇头:“明年不是下场的好时机啊。”
“不是下场的好时机?下场还分时间吗?能考上举人的,都不会太年轻吧。”沈彤又想起阿少,阿少的年龄考秀才都显得太小了。
池先生长叹一声,道:“你可知明年的主考是谁?”
沈彤对朝堂之事知之甚少,她茫然摇头:“是什么人啊?”
“你可否听说过毛元枚这个人?”池先生问道。
沈彤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可是又想不起在哪里听说过,她迟疑一刻,问道:“他是谁?”
“那你是否听说过毛元玖?”池先生又问。
“当然听说过,官拜吏部尚书,宰铺之臣,对了,他还是老护国公杨锋的女婿吧。”沈彤想起来了,难怪她感觉毛元枚这个名字耳熟,她其实是从未听说过这名字的,但是她听说过毛元玖,毛元玖和毛元枚只是一字之差而已。
池先生说道:“对,就是那位毛元玖毛尚书。这个毛元枚是毛元玖的堂兄,太祖年间的榜眼,曾做过国子监祭酒,后来其父病故,他丁忧三年,起复后却没有好位子,只好在翰林院里混日子,这一混就是十几年。”
沈彤吃了一惊,一个在翰林院混了十几年的人,怎么就忽然摇身一变,成了明年的主考官了呢?
“是不是因为毛尚书的关系,他才受到重用?”沈彤问道。
“这位毛元枚大人是榜眼出身,才学自是有的,但是他这个人有些不好的毛病,也是在京城众所周知的,因此,毛元玖对他并不亲厚,这些年来毛元玖在仕途上顺风顺水,若是想要提携堂兄,早就提携了,又怎会任由他在翰林院里混日子?据说毛榜眼在翰林院时,还要给新去的庶吉士带早点呢。”
翰林院虽是清贵之地,但是读书人素来相轻,越是读书人扎堆的地方,就越是要分出三六九等。
这位毛元枚榜眼竟然要给新去的庶吉士跑腿买东西,可想而知,他在翰林院里的地位如何了。
恐怕也只有这些埋头做学问的人,也不会买毛元玖的面子。
可是毛元玖竟然也真的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堂兄混成这样。
“他究竟有什么不好的毛病,让自己的堂弟也嫌弃他?”沈彤问道。
“是
第三八二章 荒唐
池先生嘴角翕翕,迟疑着要如何说,才能避免尴尬。
面前的学生虽然不是普通的闺阁女子,但毕竟还是个尚未及笄的小姑娘。
沈彤虽然不明所以,但是也感觉到毛元枚的这个毛病定然是令人难以启齿的。
池先生是读书人,读书人脸皮薄,算了,还是不问了。
沈彤立刻岔开话题,问道:“既然毛元枚在翰林院不受重用,怎会又做了明年会试主考?我听说历年以来能坐到主考这个位子上的,要么是德高望众的朝中重臣,要么也是名满天下的文坛翘楚,无论怎么看,毛元枚好像都沾不上边吧。”
一旦做了主考,那一科的进士便都是他的学生,无论这些进士日后是入阁拜相,还是名垂青史,他都是他们的坐师。
池先生眼中闪过一抹轻视,他道:“我是个废人,但是平日里偶尔也会与两三好友弈棋品茗,听说这位毛榜眼走了大运。天子大婚后,刘老帝师便告老还乡了,之后便又传出刘老帝师之表面上是告老还乡,实则是因在讲课时说的一两句话,被人密告给太皇太后,念在刘老帝师在仕林中的威望,太皇太后才没有惩戒他,只是让自己告老了。这件事虽然没有大张旗鼓,但是宫里却并未刻意隐瞒,因此,街头巷尾尽管没有知晓,可翰林院里却是人尽皆知。”
听到这里,沈彤微微蹙眉,问道:“太皇太后是故意让人传出来的吧,是不想再给天子请帝师了?”
池先生冷笑:“太皇太后是否不想给天子另请帝师倒不知晓,但是太皇太后却真的没有再指定帝师,而是令翰林院每隔三日派一名精通史学的翰林来给天子讲学,说是讲学,其实就是念书,念上一个时辰,便告辞出宫。虽然只是一个时辰,可是宫里的情形错综复杂,又有刘老帝师的前车之鉴,翰林院里却也只有寥寥几人愿意过来。后来,就连这几个人也是推三阻四,最后就推到了毛元枚这个大闲人头上了。”
沈彤心中一动,莫非毛元枚竟然是靠这个契机得势的?
池先生继续说道:“也不知毛元枚是如何竟然讨了天子的欢心,天子居然把每隔三天的讲学改为了两天,太皇太后听说后,自是不悦,可是这个毛元枚是毛元玖的堂兄,虽然名声不佳,但他毕竟也算是杨家的姻亲,太皇太后多多少少还是给几分面子的。刚巧翰林院要编书,太皇太后便亲点了毛元枚参与编书,免了他进宫念书的差事,换了其他翰林前来。”
“编书去了?那倒也是一件流传后世的好事。”翰林院主编的书,都是官印本,翰林们以能在上面署名为荣。
“是啊,太皇太后以为给了毛元枚这个恩赐,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可是没有想到,这部书刚刚编完,恰好那日朝堂之上各位大臣正为谁当明年的主考争论不休之时,一向一语不发闭目养神的天子竟然开了金口。”池先生说道。
沈彤张了张嘴,不可置信地说道:“难道皇帝在满朝文武面前指名要让毛元枚做主考?”
池先生点点头,道:“天子钦点了毛元枚,要知道让皇帝亲政的呼声从未断过,皇帝早就到了能亲政的年纪了,若是平时的早朝也就罢了,那日正值望朝,满朝文武,京中百官云集,这种情况下,太皇太后还能斥责皇帝不成?皇帝是金口玉言。毛元玖身为吏部尚书,又是杨家女婿,杨家的党羽自是要给他的面子,既然皇帝钦点了毛元枚,杨家一党的朝臣虽觉不妥,可也只能三缄其口;而一向对太皇太后不肯交政有所不满的那些人,则像打了鸡血一般兴奋不已,他们认为这是皇帝亲政的第一旨,他们立刻表示支持。可笑满朝文武,竟然无人提出反对,这件事便定下来了。”
沈彤瞠目结舌,她对朝堂的事一知半解,在她看来,那定然是神圣庄严的,可是听池先生娓娓道来,怎么竟然有些荒唐呢?
“于是毛元枚就这样鬼使神差成了主考?这也太滑稽了吧?”沈彤还是难以置信。
池先生轻蔑一笑:“那些当官的把这件事定下来了,可是普天之下的的读书人却深感其耻,其他地方我不知晓,但是据我所知,西安城里那几位如王家兄弟一般,全都表示明年不下场了。”
池先生的胸膛上下起伏,语气平和却难掩怒意:“这是天下士子之耻,即使蟾宫折桂,却要拜无耻之人为师,终是毕生之耻。我倒要看看,明年的两榜是哪些宵小之辈。”
沈彤咧咧嘴,这是把明年所有下场参加会试的学子全都骂上了?
她果然是注定做不成读书人的,这种气节,她没有。
就在刚刚,她脑子里还闪过一个念头:有学问的都不去参加会试,岂不是正好可以下场浑水摸鱼,可惜不让女子参加科举,否则她......算了,就算只有几个人参加,她也考不上。
所以说,她真心惭愧,太惭愧了,惭愧得沈彤吃完饭就告辞了。
沈彤回到家里沐浴更衣,直到这时,芳菲、烟翠和云不花三个人才施施然回来。
沈彤问道:“没遇到巡城的?”
芳菲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奴婢算着时辰回来的,走到书院街上的时候,巡城的才出来。”
烟翠连忙附和:“是啊,芳菲姐姐算得可准了,她说走到书院街巡城的才出来,果然就是,我们拐进巷子时,真的看到巡城的走过来了。”
接着,烟翠便开始如数家珍,她们今天去逛了什么铺子,买了什么好玩艺,吃了什么好吃的,一一道出,她口齿伶俐,竟然说得沈彤都想出去逛逛了。
好不容易把芳菲和烟翠打发出去,沈彤留下云不花,问道:“今天在西安逛了一天,可还适应?”
云不花微笑:“还好。”
看来虽然谈不上喜欢,可也并不反感。
沈彤道:“你今天早些休息,明天我们就动身去慈安庄了。”
第三八三章 想不明白的男人
次日,萧韧一大早就来了,他也要去慈安庄。
在雷婶的小摊子上吃馄饨时,沈彤低声把从池先生那里听说的事情告诉了萧韧。
萧韧的眉头拧成了“川”字,说道:“这些读书人的弯弯绕可真多,烦人!”
沈彤却很好奇,道:“这件事情既然连池先生这样的闲云野鹤也能知晓,秦王爷定是早就知道的了,你帮忙打听打听,那个毛元枚究竟有什么毛病,会令读书人深以为耻?还有,他何德何能,让小皇帝对他如此器重的?”
萧韧有些奇怪,道:“彤彤,你怎么对朝堂的事感兴趣了?莫非是为了......”
他向北方指了指,意指燕北郡王。
沈彤笑着摇头,道:“你猜错了,我就是觉得好奇而已,也不知究竟是什么事,池先生倒像是说不出口似的。”
好吧,萧韧明白了,说来说去,彤彤也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而已,她们真正感兴趣的,并非朝堂的风起云涌,而是这些无聊之极的八卦。
萧韧叫过小栗子,对他低语几句,小栗子转身就跑了。
待到一行人刚刚出城,身后便传来呼喊声,萧韧回头,原来是小栗子骑马追了上来。
“这么快就打听到了?”萧韧问道。
小栗子嘻嘻一笑,道:“小的还没到王府,走到半路上,就看到了李思南李先生的轿子,于是就向他打听了,李先生见是小的,便知道是七少要问,自是不会隐瞒,全都对小的讲了,且,这不是秘密,只是京中传闻而已,李先生说了,请七少当故事听听即可,不必当真。”
待到萧韧把从小栗子那里听来的“故事”,悄悄告诉沈彤之后,沈彤的嘴巴张得足能塞进一颗鸡蛋了。
毛元枚有个毛病,喜欢十七八岁的美少年。
历朝历代,上至君王,下至文人雅士,好男风者比比皆是,有些还传为美谈,千古流传。
可是毛元枚的这种喜欢,却与那些人略有不同。
他从来不去男风馆、小倌堂子这种地方,他最喜欢在街上寻偶遇。
毛元枚每天下衙后都会流连街头,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过往的人,有时他还会去酒楼茶肆,一坐就是两三个时辰,同样是审视着每一个进来的人。
当然,市井之中不贬这样的人,但是那些人看的是大姑娘小媳妇,而他寻觅的,却是美貌少年。
每当有中意之人,毛元枚就会一路尾随,走到无人的地方,就以要为之作画之由,邀少年到客栈里。
有的少年少不更事,见他的年纪足可做为长辈,又是文人雅士,便不疑有他,跟着去了客栈,初时真是在作画,画着画着,毛元枚便会哄骗少年宽衣解带,继而行苟且之事。
完事之后,他还真的会把盖着印章的画作赠于少年,再为其做诗一首,题字一篇。
毛元枚是有真才实学的,他的画是好画,诗是好诗,字也是好字。
加之这种事羞于启齿,有些少年本就稚弱,也只能在他的连哄带吓中掩面而去,还有些又傻又天真的,还以为从此便遇到了贵人,不但不恨他,而且还真的和他成了“诗友”、“画友”,和毛元枚长期交往,直到年纪渐大,被毛元枚厌弃。
当然,他也遇到过硬茬子。
勾搭不成,当街被人暴揍,也有在客栈里行事时,被少年打得鼻青连肿。
有几次,毛元枚不但挨揍,还惊动了官府,官府的人来了,见是毛家的人,便让他赔钱了事。
即使那些拿着字画离开,吃了哑巴亏的少年,也有在事后反悔,找到毛家索要钱财的。
尽管毛家一再掩饰,可是毛元枚的这些丑事,在京城还是传得沸沸扬扬。
御史参过几次,都不了了之,没办法,尽管毛元玖对这个堂兄不闻不问,但是你若真把毛元枚踩到脚底下,那便是得罪了毛家,连带着也得罪了杨家。
于是,尽管翰林院里的人全都看不起毛元枚,可是他仍然能在翰林院里风平浪静混了十几年,隔三差五就在喜欢的美少年面前卖弄他这位翰林学士的才情。
至于小皇帝为何对毛元枚刮目相看,李思南没说,但是据小栗子察言观色,李思南再说起这件事时,言辞闪烁,眼神极为猥、琐。
萧韧是武将,又正年少,他没有池先生那般难以启齿。
沈彤既然想知道,他又查出来了,那就告诉她呗。
“那些少年是傻吗?这样都能骗到?”沈彤惊讶,这也太好骗了吧。
“或是读书读傻了,或是出身不高没有见识,遇到一位翰林学士,就以为自己终于攀上了进入那个圈子的天梯,却不知这世上本就没有捷径。”萧韧不屑地说道。
沈彤叹了口气,她觉得自己读书太少了,至今还是无法理解男人与男人之间的事。
也不知道坊间有没有关于这个的书。
总之,沈彤一向都有自知之明,但凡她不明白不懂想不透的事,她都会归咎到自己读书太少,事后,她便会找书来读,她相信,虽然她在读书上没有天赋,但是她一直读下去,总比没有读书要强得多吧。
快到晌午时,一行便到了慈安庄。
沈彤和萧韧都没有让人提前来报信,因此,宜宁郡主并不知道他们今天会过来。
他们到的时候,宜宁郡主正在看孩子们织席。
慈安庄里有个帮佣的婆子家里以织席为生,恰好孩子们的屋子里要换新席子,宜宁郡主就让那婆子教孩子们织席。
五六个十四五岁的大孩子围坐在树荫下,有说有笑,一边织席一边背颂先生教的功课。
宜宁郡主轻摇小扇,也和他们一起说说笑笑。
沈彤走过来时,丫鬟看到了她,正要开口,沈彤冲着她们做个噤声的动作。
丫鬟们素知沈彤和宜宁郡主是手帕交,便抿着嘴偷笑,不再出声。
沈彤蹑手蹑脚走到宜宁郡主背后,蒙住她的眼睛。
宜宁郡主吓了一跳,但她很快就冷静下来,脑子一转,笑着说道:“彤彤,你回来了?”
第三八四章 适应
“彤彤,我想死你了,燕北那么冷,我以为你冻掉鼻子不肯回来了呢。”
“咦,又让你猜对了,我的鼻子是冻掉后新长出来的,漂亮吧?”
两个小姑娘坐到一片安静的花荫下,嘻嘻哈哈笑成一团。
“对了,宜宽和宜容两位郡主在哪儿,我想去看看她们。”沈彤问道。
“好啊,她们在后面玩呢。”宜宁郡主说道。
沈彤叫上云不花一起过去,还没有走近,就听到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一群孩子正在做游戏,其中一个蒙着眼睛,其他孩子东躲西藏不让她抓到。
沈彤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宜宽和宜容来。
并非是因为沈彤不熟悉她们,而是这两个孩子的样子,几乎和那夜在燕北王府遇到时判若两人。
宜宽穿着水红色的小袄,杏子黄的裙子,头发齐肩,别着一只蜻蜓头花;宜容的衣裳和姐姐恰好相反,杏子黄的小袄,水红色的裙子,她的头发略短,刚刚齐耳,也别着一只蜻蜓头花。
沈彤见过这种头花,芳菲和烟翠逛街回来,头上各插着一只,据说这是西安城里小姑娘们正时兴的样式。
蜻蜓做得惟妙惟肖,宜宽和宜容跑来跑去的时候,蜻蜓的须子一颤一颤的,衬着她们红扑扑的笑脸,更显生动有趣。
“那两位就是小郡主。”沈彤指着宜宽和宜容对云不花说道。
“看上去很活泼。”显然,宜宽和宜容现在的样子,也出乎云不花的意料了。
“是啊,看来她们很适应这里的生活。”沈彤莞尔,能适应就好,说明她们很懂事。
不是让生活来适应你,而是你要去适应生活,既然来了这里,那就要让自己成为这里的人,自怨自艾永远只属于躲在被窝里的那个自己,当你看到阳光时,你就要笑着跑到阳光下,如果你还是躲在被窝里,那么阳光就永远也照不到你身上。
无论宜宽和宜容是真的完全适应,还是她们努力让自己去适应,至少她们现在已经站到阳光下了。
沈彤冲着她们招招手,大声喊道:“两位郡主。”
正玩得开心的宜宽和宜容停下脚步,齐齐向这边望过来。
良久,她们才一步步走过来,又离得近些,宜宽才谨慎地问道:“你是林子里的姐姐吗?”
沈彤含笑点头,道:“我刚从你们哥哥那里回来。”
她的话音刚落,宜宽和宜容的眼睛就亮了起来:“二哥过得好不好,他会来和我们团聚吗?”
沈彤柔声说道:“他很好,让你们写信给他,他也会给你们写信的。”
说着,沈彤掏出一封信来,这是燕北郡王带给两个妹妹的。
宜宽是姐姐,她接过信来,她在王府里学过几个字,来到慈安庄后跟着先生读书识字,虽然还不能把信上的字全都认识,可是也能把信大致看明白。
“二哥让我们在这里要听彤彤姐姐的话,还让我们乖乖的,不要总是想着他。他不来找我们了吗?”宜宽的眼泪流下来了。
一旁的宜容还是一脸懵懂,她听到姐姐说二哥不来找她们了,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二哥不要我们了!”
沈彤伸手把宜容揽进怀里,拍着她的后背,轻声说道:“哥哥不是不要你们了,他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总有一天,他会亲自来西安把你们接回去的。”
“真的吗?”宜容扬起挂满泪水的小脸,可怜巴巴地看着沈彤。
“当然是真的啊,所以你们也要好好的,长成聪明漂亮的大姑娘,等着哥哥来接你们。”沈彤安慰她道。
宜宽毕竟稍大一些,她已经平复下来,有些羞涩地对沈彤说道:“彤姐姐,二哥让我们听你的话,他说你会像他一样新疼我们的,是吗?”
沈彤点点头,说道:“哥哥还给你们寻了一位很有本事的姐姐,以后她会留在这里,和你们在一起。”
说着,她指了指云不花。
云不花冲着两位小郡主笑了笑,接着,她做了一个让沈彤大吃一惊的动作。
她曲膝行礼,恭声说道:“属下云不花见过两位郡主。”
在燕北时,云不花甚至没有向燕北郡王行过礼,就在来这里之前,沈彤甚至还担心,云不花会嫌小孩子太烦,不能和两位小郡主好好相处,可是她没有想到,倔傲的云不花在两位年幼的孩子面前,却收起身上的刺,恭敬谦和地如同王府女官。
“二哥说你很有本事,先生说有本事的人都值得尊敬,你姓云,那我们叫你云姨吧。”宜宽说道。
宜容还没有搞明白怎么又冒出一个云姨来,但是她觉得姐姐说得很对,忙不迭地点头,表示她也同意。
云不花看着两位小郡主,心中想到的却是另一个女孩子。
她和她们差不多大,可惜自己没有保护好他们。
“云姨,我们带你去看看我们的住处吧”,宜宽扭过头,看向沈彤,“彤姐姐,你和我们一起去吧。”
沈彤伸出手来,一手牵着宜宽,一手牵着宜容,三个人和云不花一起向一处院落走去。
大半年没有来,沈彤发现慈安庄比以前更大了,显然是又买下了旁边的地扩建了。
宜宽和宜容住的是一座新院子,宜宽告诉沈彤,这院子是两个月前才建好搬进来的。
这是两进的院子,墙头上爬满开花的蔷薇和茑萝,院子里种着月季,有秋千,还有一个小小的凉亭,凉亭里挂着鸟笼,一只雪团似的小狗正趴在凉亭里睡觉,看到有人来了,欢快地跑过来。
宜容抱起小狗,现宝似的地给沈彤看:“它叫燕雪,是个小妞妞。”
燕雪,燕北的雪,她们从未忘记过自己的家。
沈彤心里一阵酸楚,但却更安心了。
让她们来慈安庄,而不是住在王府里,真的是太明智了。
这个小院子并不奢华,下人也不多,但是有花有狗有秋千,还有慈安庄里一大群孩子们,宜宽和宜容可以在这里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必住在秦王府里处处拘谨看人脸色。
正在这时,一个纤小的人影从穿堂里跑了过来,边跑边问:“是沈姑娘回来了吗?”
第三八五章 他们的秘密
沈彤立刻就知道是谁来了。
她笑道:“小妹,原来你在这儿。”
宜宽说道:“小妹在和咏儿学打络子。”
咏儿是丁侧妃给的丫鬟之一,擅长打络子,这两天小妹都在跟着咏儿学打络子。
小妹一脸欢喜,三步并做两步跑到沈彤面前,欣喜地说道:“姑娘你可回来了,我们都想......”
话还没有说完,小妹的声音嘎然而步,她怔怔地站在那里,笑容僵在了脸上。
她在看着一个人,而那个人也在看着她。
“你们......认识?”沈彤诧异地问道。
小妹在看的那个人便是站在沈彤身侧的云不花。
“二十三姑姑......”小妹低声说道,却又摇摇头,似是并不肯定。
云不花却没有说话,她望着小妹,目光如鹰隼般打量着面前的小小女童。
直到小妹那声“二十三姑姑”叫出口来,云不花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
“你真的是小妹?你长大了,姑姑不敢认你了。”说到这里,泪水便无法抑制地淌了下来。
这么多年了,她以为这孩子早就死了,没想到竟然还活着。
“她就是你说的飞鹰......”沈彤没有继续说下去。
她曾听云不花说过,飞鹰凋零,云不花带着三个孩子从西域逃回中土,却在路上遇到鞑剌出兵,三个孩子与她失散。
战乱之中,死亡遍野,更何况是三个幼小的孩子。
云不花找了整整一年,也没有找到他们,无奈之下才去了燕北。
“对,她是小妹,她的父母是我的结义兄嫂,我和她失散时,她还不到四岁,没想到她还记得我。”云不花说道。
沈彤心中一动,立刻想到了韩无忌和阿少。
她正想开口,却忽然意识到一件奇怪的事,小妹并没有对云不花提起韩无忌和阿少。
难道他们不是一起的?
“秋儿和无忌呢?你们一直都在一起吗?”云不花问道。
小妹摇摇头:“我和二十三姑姑分开后,就被鞑子带走了,后来有一天晚上,我们在野地里睡觉,无忌哥哥来了,他带着我逃走了,再后来我们遇到阿少......”
云不花有些糊涂,问道:“阿少是谁?秋儿呢?你们没有找到她?”
小妹道:“阿少是我们在路上遇到的,后来无忌哥哥听说有一家在找女儿,就把我送过去给他们当女儿,说这样就可以吃饱肚子不用挨饿了......”
小妹说到这里就低下了头,她哭了。
沈彤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三个孩子主动说起他们自己的事。
韩无忌和小妹是飞鹰后人,飞鹰的人都是当年从云丹部落里逃出去的汉人奴隶,飞鹰是巨匪,在丝绸之路威名赫赫,后来被多方剿杀,最终只余云不花。
与云不花失散之后,三个孩子也各自失散了。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韩无忌发现小妹混在鞑子掠虏的女人里面,韩无忌是三个孩子中最大的,他从小就听父母说起当年给鞑子当奴隶的往事,于是他趁着鞑子睡觉的时候,悄悄带走了小妹。
后来他们逃到榆林,在路上遇到同样与家人失散的阿少,便结成了异姓兄妹。
三个孩子身上没有钱,靠偷东西和乞讨为生,小妹只有四岁,韩无忌心里不忍,听说有户人家的女儿丢了,一直没有找到,韩无忌就把小妹送了过去,冒充那家人丢失的女儿。
可是他们太天真了,那家人在发现小妹不是自家女儿之后,就把小妹卖给了人牙子。
小妹再一次和韩无忌失散了。
直到几年之后,小妹跟着主人家一起出门,在马车上看到在路边乞讨的韩无忌和阿少,她本就是个记性很好的孩子,她一眼就认出了幼年时照顾自己的哥哥,当年夜里,小妹就逃出来,找到了韩无忌和阿少。
小妹是逃奴的身份,他们三人不敢留在当地,便连夜逃走。
不久,他们就遇到了沈彤。
沈彤直到这时才明白,为何那时遇到他们时,小妹身上干干净净,和乞儿不一样,原来那时小妹刚刚从主人家里逃出来。
“原来阿少和你们不是从小就认识的?”沈彤问道。
“不是......”小妹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沈彤沈彤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三个孩子主动说起他们自己的事。
韩无忌和小妹是飞鹰后人,飞鹰的人都是当年从云丹部落里逃出去的汉人奴隶,飞鹰是巨匪,在丝绸之路威名赫赫,后来被多方剿杀,最终只余云不花。
与云不花失散之后,三个孩子也各自失散了。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韩无忌发现小妹混在鞑子掠虏的女人里面,韩无忌是三个孩子中最大的,他从小就听父母说起当年给鞑子当奴隶的往事,于是他趁着鞑子睡觉的时候,悄悄带走了小妹。
后来他们逃到榆林,在路上遇到同样与家人失散的阿少,便结成了异姓兄妹。
三个孩子身上没有钱,靠偷东西和乞讨为生,小妹只有四岁,韩无忌心里不忍,听说有户人家的女儿丢了,一直没有找到,韩无忌就把小妹送了过去,冒充那家人丢失的女儿。
可是他们太天真了,那家人在发现小妹不是自家女儿之后,就把小妹卖给了人牙子。
小妹再一次和韩无忌失散了。
直到几年之后,小妹跟着主人家一起出门,在马车上看到在路边乞讨的韩无忌和阿少,她本就是个记性很好的孩子,她一眼就认出了幼年时照顾自己的哥哥,当年夜里,小妹就逃出来,找到了韩无忌和阿少。
小妹是逃奴的身份,他们三人不敢留在当地,便连夜逃走。
不久,他们就遇到了沈彤。
沈彤直到这时才明白,为何那时遇到他们时,小妹身上干干净净,和乞儿不一样,原来那时小妹刚刚从主人家里逃出来。
“原来阿少和你们不是从小就认识的?”沈彤问道。
“不是......”小妹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沈彤
沈彤直到这时才明白,为何那时遇到他们时,小妹身上干干净净,和乞儿不一样,原来那时小妹刚刚从主人家里逃出来。
“原来阿少和你们不是从小就认识的?”沈彤问道。
“不是......”小妹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沈彤
第三八六章 随时走人
沈彤和萧韧离开慈安庄的时候,出乎意料,韩无忌、小妹和阿少也跟着一起回来了。
沈彤问云不花:“或许你可以把小妹留在身边,她还小,又是女孩子。”
云不花苦笑:“他们跟着我的时候,吃了很多苦,九死一生,后来我还把他们给弄丢了,反倒是你给了他们安定的生活,让他们像其他孩子一样平安长大。我何德何能再让他们跟着我,何况他们和我也不亲厚。”
的确如此,沈彤也感觉出来了,抛开与云不花素不相识的阿少不提,就是韩无忌和小妹,看到云不花时也只是他乡遇旧识的短暂喜悦。
当年云不花带着他们离开西域的时候,云不花自己也只是一个粗心大意、冒冒失失的年轻姑娘,她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后来她把三个孩子弄丢了,这让她悔恨多年,以至于性情也改变了许多。
但是归根结底,韩无忌和小妹,之于云不花而言,是对于结义兄弟们的承诺。
而云不花之于韩无忌和小妹,却只是小时候和他们生活过一阵子的姑姑而已,且,还不是亲姑姑。
他们和云不花并不熟悉,小时候的事情也忘得差不多了,再说,云不花也不是温言软语的慈祥姑姑,因此,除了说起别后经历之外,坐在一起也无话可说,而且彼此还都有些拘束。
与其这样,还不如各过各的,偶尔见面,互道安好。
在这方面,沈彤很理解云不花,就像她对宜宽和宜容一样。
她很疼爱宜宽和宜容,宜宽和宜容对她也有好感,可是这种感情却与她对燕北郡王不同,她和燕北郡王在一起时是自由自在的,但是面对宜宽和宜容时,却小心翼翼,生怕吓到她们两个。
所以,还不如就像现在这样,偶尔过去看看她们,她们想来西安时,就接她们过来玩几天。
沈彤理清了这些头绪,对萧韧说道:“我真的不擅长带小孩。”
萧韧诧异地瞟了她一眼,凉凉地说道:“我还以为你喜欢把别人都当成小孩,是因为你擅长带孩子呢。”
沈彤一脸懵懂,莫名其妙地望着萧韧,这小孩是几个意思?
刚刚回到西安,前线的捷报便到了,历时八个月,鞑子终于退兵了!
秦王大喜,派周铮代他前往榆林和张掖,犒赏三军。
西安城里处处欢声笑语,有钱的商贾包下彩云飞,一连七天唱大戏,百姓们不用花钱,只要你能挤进去,就能天天听戏。
茶楼里的说书先生,也换了新的段子,要么是讲女中豪杰樊帼英马踏鞑子营,要么是讲西秦英雄谱。
芳菲带着烟翠和小妹,从早到晚都在外面,晚上回来,三个人都是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要么鞋子少了一只,要么帕子丢了,沈彤还以为她们遭劫了,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听戏听说书的时候被挤的......
待到西安城终于恢复往日平安详和的时候,已过中秋。
也因为边关大捷的喜讯,淡化了秋闱的冷清。
今年的秋闱人数,是历年最少的,很多小有名气的读书人都没有下场,反倒是如沈彤想的那样,矮子里面拔将军,以前不被看好的那些人白白捞了个举人出身。
比如李思南的侄儿李深,便是这次的亚元。
为此,李太太给街坊邻居都送了点心,因为上次的事,李太太有些不好意思和沈彤来往,毕竟去向秦王打小报告的是自家老爷,可偏偏老爷刚打完小报告,秦王就派了三公子周铮来给沈彤送赏赐,虽说王爷对自家老爷的态度未变,可是这脸打得也太快太狠了,过了这么久,李太太想起这件事来,还是觉得脸上疼。
因此,这一年多以来,李太太一直想找机会和沈彤缓合缓合,毕竟,沈彤是秦王另眼相看的人,又是宜宁郡主的手帕交,得罪了沈彤对他们家可没有好处。
现在机会终于来了,李太太给别人家送的都是一匣子桂顺斋的糕点,一匣子自家炸的蜜果;给沈彤送的却不一样,除了糕点和蜜果,还有半刀澄心纸,一匣湖笔,一匣白扇面,几块老墨。
沈彤没在家,回来后江婆子把这些东西拿出来给她看,沈彤还以为考中亚元的人是她呢。
江婆子笑道:“说是每家街坊都送了,请姑娘你不要客气,没别的意思,就是邻里间的走动,他家侄少爷考的好,请街坊们也一起高兴高兴。”
沈彤指着那半刀澄心纸问道:“这东西很值钱吧?”
江婆子虽然大字不识几个,可是她是开黑店当贼的,当贼的若是不识货,那就别想做大生意了。
她格格直笑:“值多少钱不敢说,但是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却是真的。”
江婆子又问:“姑娘,你该不会是想给退回去吧?”
沈彤道:“退什么退啊,他们家得罪我了,我没找他们麻烦就不错了,这些东西我不该收吗?”
“该收,当然该收,换成银子就更好了,不对,是金子。”江婆子笑道。
次日,沈彤就把那半刀澄心纸和老墨送给了池先生,湖笔和白扇面则都给了阿少。
江婆子回家后说起这件事,江屠户说道:“这有啥的,那一千两金子,沈姑娘不是拿到以后就让几个东家一起分了吗?后来又要的那一千两,连咱家也有份,金子都是说分就分了,更别说这些没用的东西了。”
江婆子道:“我没有大惊小怪,我就是说沈姑娘才多大的人,真真是拿得起放得下,不过,就是......”
就是有一种让她说不出来的感觉。
比如沈彤的身外之物少得不能再少,甚至比芳菲和烟翠的东西还要少,寻常小姑娘喜欢的东西,她虽然也喜欢,但却不会买下来,除了几件应季的衣裳,沈彤屋里几乎没有别的东西了,就连看的书要么是从池先生那里借来的,要么是从书摊上租来的,看完以后再还回去。
总之,沈彤给江婆子的感觉,就是那种随时都能走人的感觉。
第三八七章 遛狗
这一日,周铮从边关回来了,他去了三个月,回到西安见过秦王交了差事,就让人在天香楼订了酒席,请萧韧、岳阳、蒋修杰,连同另外几个从小在一起玩的铁哥们过来一聚。
以周铮的身份,他说要请客,就是天塌下来,被请的人也会来,更别说这些人都是他的好朋友。
没想到别人都来了,萧韧却没有来,去请人的内侍说道:“七少出去遛狗,还没回来呢。”
闻言,岳阳直接把嘴里的茶水喷了出来,坐在一旁的蒋修杰顾不上骂他,吃惊地问那内侍:“你是不是听错了啊,七少遛狗?是狗遛他吧?”
岳阳一边抹着溅上茶水的衣襟,一边笑:“狗遛他,他也不敢跟着狗走啊。”
周铮沉下脸来,斥道:“你们胡说什么。”
众人连忙摆出一副正经脸,齐齐望向周铮。
周铮无奈,只好亲自问那名内侍:“他府里的人真是这样说的?有没有说他去哪里遛狗,难道还赶不回来吃饭吗?”
众人这时才反应过来,是啊,只听说遛马要去远处,一时半会赶不回来,什么时候遛狗也这样了?除非他是围着西安城遛一圈儿,可是也不至于连饭也不吃了吧?
再说,围着西安城遛一圈儿,他不累,狗也走不动了。
内侍摇头:“奴婢也是这样问的,府里的人说,七少是和沈姑娘一起去的,走的时候小栗子带了一堆吃的喝的,显然是不回来吃饭了。”
噗!
众人恍然大悟,难怪他敢遛狗了,原来是有人保护他,不对,是有人给他壮胆儿。
蒋修杰长叹一声,岳阳问他:“你叹什么气?”
蒋修杰道:“我若是能认识一位像沈姑娘这样的女子,别说遛狗,遛狮子遛老虎我也敢。”
岳阳挖苦他:“说的好像你不认识沈姑娘似的。”
是啊,当然认识了,他们差不多是和七少一起认识的沈姑娘,可是......
可是他们不如七少胆子大,七少胆子多大啊,连沈姑娘都敢宵想,他们就不敢想,在发现七少心悦沈姑娘之前,他们甚至都没把沈姑娘当成小姑娘......
此时的萧韧的的确确是和沈彤在一起,不过不是去遛狗,而是去打猎。
带着那两只被他取名叫一柴和二柴的两只狗,一起去打猎。
他本来是想给狗取名大柴和小柴的,可是小柴的名字被另一只狗占用了,所以他只能用一柴和二柴了。
沈彤听到这两只狗的名字后,怔了怔,然后笑弯了腰。
火儿很兴奋,它没把今天的行程当成打猎,而是当做与追风的比试,因此,即使看到猎物,沈彤让它停下,它也是勇往直前向前冲,猎物被惊得逃走,火儿开心嘶鸣。
沈彤无可奈何,大当日下来,猎物大多都是萧韧打的。
小栗子和大饼早就在空地上架起火堆,小栗子是烤肉的行家,韩无忌也会烤肉,他们两个忙忙碌碌,大饼则在一旁给芳菲和烟翠、小妹讲笑话,把三个小姑娘逗得格格直笑。
追风在吃草,火儿像个孩子似的,蹦蹦跳跳,也不知道它开心个啥。
远处,萧韧对沈彤说道:“樊姑姑让人把阿少的画像给人看了,暂时还没有找到见过他的人。”
沈彤道:“不急,这件事肯定不好查,那时他还小,过了好几年,相貌上也有变化了,再说,谁会留意一个小孩子呢。”
萧韧道:“我和他说过几次话,他确是汉人无疑。”
虽然鞑子乍看时,五官与汉人相仿,但是仔细端详,还是有区别的。
即使鞑子穿上汉人的衣裳,还是能看出来的,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阿少给萧韧的感觉却不是这样。
“阿少虽然还是个孩子,可是他的眉宇之间有书卷气,他和韩无忌的气质不一样,韩无忌是飞鹰后人,毋庸置疑,可是阿少却绝对和他们不是一路人。”萧韧说道。
他本来是想给狗取名大柴和小柴的,可是小柴的名字被另一只狗占用了,所以他只能用一柴和二柴了。
沈彤听到这两只狗的名字后,怔了怔,然后笑弯了腰。
火儿很兴奋,它没把今天的行程当成打猎,而是当做与追风的比试,因此,即使看到猎物,沈彤让它停下,它也是勇往直前向前冲,猎物被惊得逃走,火儿开心嘶鸣。
沈彤无可奈何,大当日下来,猎物大多都是萧韧打的。
小栗子和大饼早就在空地上架起火堆,小栗子是烤肉的行家,韩无忌也会烤肉,他们两个忙忙碌碌,大饼则在一旁给芳菲和烟翠、小妹讲笑话,把三个小姑娘逗得格格直笑。
追风在吃草,火儿像个孩子似的,蹦蹦跳跳,也不知道它开心个啥。
远处,萧韧对沈彤说道:“樊姑姑让人把阿少的画像给人看了,暂时还没有找到见过他的人。”
沈彤道:“不急,这件事肯定不好查,那时他还小,过了好几年,相貌上也有变化了,再说,谁会留意一个小孩子呢。”
萧韧道:“我和他说过几次话,他确是汉人无疑。”
虽然鞑子乍看时,五官与汉人相仿,但是仔细端详,还是有区别的。
即使鞑子穿上汉人的衣裳,还是能看出来的,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阿少给萧韧的感觉却不是这样。
“阿少虽然还是个孩子,可是他的眉宇之间有书卷气,他和韩无忌的气质不一样,韩无忌是飞鹰后人,毋庸置疑,可是阿少却绝对和他们不是一路人。”萧韧说道。
沈彤道:“不急,这件事肯定不好查,那时他还小,过了好几年,相貌上也有变化了,再说,谁会留意一个小孩子呢。”
萧韧道:“我和他说过几次话,他确是汉人无疑。”
虽然鞑子乍看时,五官与汉人相仿,但是仔细端详,还是有区别的。
即使鞑子穿上汉人的衣裳,还是能看出来的,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阿少给萧韧的感觉却不是这样。
“阿少虽然还是个孩子,可是他的眉宇之间有书卷气,他和韩无忌的气质不一样,韩无忌是飞鹰后人,毋庸置疑,可是阿少却绝对和他们不是一路人。”萧韧说道。
第三八八章 哦,香雪
而此时的京城,刚刚下过雨,满街都是浸泡在雨水中的落叶残花。
小董瑟缩着裹紧衣裳,讨好地冲着宫门口的内侍笑笑,把手里的包袱放到桌子上,趁着打开包袱的时候,又把一锭银子悄悄藏在包袱下面。
内侍眼明手快地把银子塞进衣袖,板着脸问道:“都是什么?”
小董哈着腰,陪笑道:“是大姐给小妹做的两双鞋。”
其实包袱里的东西一目了然,确实只有两双鞋,两双很小的鞋子。
宫里规矩多,吃食药材都不能带进宫,家人能送的,也只有衣裳鞋袜。
兴许是那锭银子起了作用,兴许是这两双鞋子无可挑剔,内侍嗯了一声,问道:“你妹子叫啥名儿,哪个宫的?”
小董忙道:“叫香雪,是月华宫里孟美人身边服侍的。”
内侍又嗯了一声,在簿子上写下月华宫香雪,鞋子两双。
一旁的小内侍则对着不远处正伸头探脑的一堆内侍宫女喊道:“月华宫的香雪在不在?”
“在。”随着声音,一个小宫女从人群里走出来。
小宫女低眉垂目,步履匆匆走过来,小董见了,连忙喊道:“妹子,我在这儿。”
小宫女走过来,先前的内侍指指桌上的包袱,道:“有话快说,后面的人还等着呢。”
宫里的规矩,每隔三个月才有这么一个机会能和家人见面,宫人们自是珍惜,而且也只有一小部分的宫人才有这样的机会,大多数宫人的家乡在京城以外,他们出身贫寒,即使想念,也凑不够盘缠来京城,很多人直到出宫,才能与家人相见。
小宫女答应着,看向小董,问道:“我姐还好吗?”
“好好,她让我转告你,一定要好好侍候主子,宫外的事不用担心,有她呢。”小董说道。
小宫女点点头,拎起手里的包袱,像来时一样匆匆离去。
“下一个!”身后传来内侍的喊声。
小宫女回到月华宫,毛贵妃是一宫之主。除了毛贵妃,这里还住着孟美人和焦美人。她们二人都是去年选秀进宫的。
毛贵妃进宫几年,直到去年才被皇帝临幸,对于六妃之首的毛贵妃而言,这无疑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了。
或许是月华宫的风水不好,孟美人和焦美人虽然进宫快两年了,可是至今也没有被皇帝翻过牌子。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和她们同时进宫的另外十位至今也还是完璧之身。
也就是说,太皇太后大张旗鼓为皇帝选出的十二位秀女,没有一个是皇帝看得上的。
皇帝不临幸,更别提生儿育女了。
因为这件事,太皇太后没少训斥皇后,在太皇太后看来,后宫女子不能为皇帝开枝散叶,错在皇后,她不骂皇后还能骂谁?
小宫女香雪刚刚走进月华宫,就发现气氛不对。
她警觉地四下看看,然后叫住正在擦拭汉白玉柱子的一名宫女问道:“出什么事了?”
那名宫女见到是她,左右看看,然后压低声音说道:“方才贵妃娘娘在御花园里,不小心滑倒,被万岁爷扶起来了,这会子太医正给贵妃娘娘诊治,太医不是咱们月华宫请来的,是万岁爷让他来的。”
“啊?”香雪又惊又喜,说道,“岂不是咱们月华宫要走运了?”
说完,她这才发觉自己这话说得不妥,连忙捂住嘴巴,冲着那名宫女眨眨眼睛,那名宫女心照不宣地笑笑,继续擦拭。
香雪快步走向毛贵妃住的正殿,果然,除了两名太医院的小内侍以外,孟美人和焦美人也都在外面候着。
香雪走到孟美人身边,她的手里还拎着那个包袱,孟美人看到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点点头。
正在这时,毛贵妃身边的两名大宫女陪着太医走了出来,太医道:“贵妃娘娘虽然没有大碍,可毕竟身子娇贵,那热敷可不能漏下。”
听到太医这样说,孟美人和焦美人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其实她们担心的并非是毛贵妃的身子,而是......
在御花园里摔一跤,还能摔掉半条命吗?可若是摔进皇帝怀里可就不一样了。她们住在月华宫里,也就是毛贵妃的人,只要毛贵妃能得了圣宠,她们被宠幸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送走太医,孟美人陪笑问两位大宫女:“两位姑娘,我们现在能进去看看贵妃娘娘了吗?这心里担心得紧,若不亲眼看到贵妃娘娘无碍,怕是晚上也别想睡觉了。”
“可不是嘛,我这心啊,现在还噗通噗通的呢。”焦美人附和道。
大宫女微笑:“贵妃娘娘也累了,怕是明天早上也不能去给太皇太后请安了,两位贵人明日再来吧。”
孟美人和焦美人碰了个软钉子,两人笑得更加真诚,直到两位大宫女把屋门关上,她们才收起脸上的笑容,朝着紧闭的屋门牵牵嘴角。
这才哪到哪呢,就以为自己受宠了?
是她们倒霉,怎么就被分到这鸟不拉屎的月华宫了呢,长年累月连皇帝的影子都看不到。
可是这偌大的皇宫里,又有哪个宫哪个院是能看到皇帝的影子的?
好吧,皇帝偶尔还是会到太皇太后的朝阳宫的。
不过,那也就是偶尔去坐坐而已,待到她们闻讯后打扮妥当急急忙忙赶过去,想和皇帝寻偶遇时,皇帝早就走了。
孟美人带着香兰和香雪回到自己的小跨院,说实话吧,她现在住的这个小跨院,比起她在娘家时住的院了可小多了。
虽然她只是庶出,但是嫡母慧眼识出,在她刚出生时就看出她是个美人坯子,把她养在身边好生培养,现在她觉得,即使没有一清道人,她说不定也能凭着真本事进宫,毕竟同时进宫的另外十一个人她也见到了,无论容貌还是才学全都比不上她。
唉,现在想这些全都晚了。
家里的事情她也听说了,嫡母在送她来京城的半路上就被紧急叫了回去,据说还没有回到西安就咽气了,说是旅途劳顿所致。
虽然没有人对她说什么,可是她也猜到了,一定是灭口!
如果不是一清道人干的,那就是父亲的主意,而且她更倾向于后者,毕竟那封让嫡母回家的信,是父亲的笔迹。
第三八九章 缠人
“美人,美人!”
耳畔响起香雪的声音,孟美人这才收回思绪,问道:“见到宫外的人了?有没有西安的消息?”
孟美人口中的西安,当然不是整个西安城,而是她的娘家。
宫里上上下下都要打点,那点月例根本不够,好在父亲倒也没有忘记她,专门派了一位管事来京城,每隔三个月,便会以香雪家人的身份,悄悄送银子进来。
她却不知道,这次来的人并不是父亲派来的那名管事。
香雪嗯了一声,打开包袱,取出两双鞋来。
看到鞋子,孟美人嘴边溢出笑容,她迫不急待地对香兰道:“快拿剪子来。”
片刻之后,两双绣鞋便被拆得支离破碎,香兰从里面取出两张银票,满脸欢喜地交给孟美人。
孟美人展开银票,见两张银票都是五百两的,合计一千两。
她微微松了口气,在这后宫之中,一千两不算多,可也不算少,以她现在的身份,足够用上半年了。
自从她进宫以后,家里陆陆续续送进来的银票已有五六千两,只是可惜,这么多的银子花进去,她却还是没能爬上皇帝的龙床。
香兰手脚麻利地把剪开的鞋子收拾起来,对一帝傻站着的香雪道:“你去拿个火盆烧了,别让人看到。”
香雪站着没动,冷冷地道:“我怕呛,只会拿到院子里最通风的地方烧,一准儿就让人看到了。”
香兰气得想要骂人,可是香雪理都没理她,转身就走了,香兰只好跺跺脚,还是自己去烧了。
正在这时,一名小内侍慌慌张张跑了进来:“美人美人,万岁爷来了,您快......”
没等小内侍把话说完,孟美人就从炕上坐了起来,万岁爷来了,万岁爷来了!
“香雪,快给我梳妆!”她喊道。
香雪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她的喊声,香雪转过身来,道:“你有没有眼力见儿,这会子皇帝正和贵妃娘娘在一起,他说了要见你吗?”
孟美人一怔,随即身子就软下来,重又倚靠在炕上。
毛贵妃屋里,打发走身边服侍的人,皇帝坐在炕沿上,对毛贵妃说道:“朕给了你脸面,你答应朕的事何时办到?”
毛贵妃微微一笑,她的容貌本就娇媚,这一笑之间更是媚态横生,可惜皇帝却似没有看到一般,眼中满满的都是嫌弃和不耐。
毛贵妃早就习惯了,若是哪天皇帝色迷迷地看着她,她非得以为皇帝被鬼上身了呢。
她道:“嫔妾早就准备好了,只等着万岁给嫔接一个恩典,让百花班进宫给嫔妾唱唱戏,唉,嫔妾这腿怕是要落下病根了,万岁这般宠爱嫔妾,赏个戏班子给嫔妾解解闷,太皇太后也不会说什么吧,再说了,您日日宿在嫔妾这里,太皇太后只有高兴的份儿。”
皇帝冷哼,道:“好,朕就答应于你,可若是你把这事办不成,朕决不会放过你。”
毛贵妃笑得更加娇媚,她道:“嫔妾已经在宫外置办了一处园子,那园子虽然不大,可却是请的苏州的师傅来建的,据说精致绝伦,嫔妾的伯父也称赞了呢。”
听到最后一句话,皇帝的眸子蓦的亮了起来,他连忙问道:“枚卿也称赞过吗?他喜欢?”
“嫔妾的伯父素有魏晋名士之风,听说他来到那园子的第一天,就赤足散发在园中吟诗呢。”
皇帝嘴唇微启,脸上露出潮红,他不由自主地把手按在心口上,遥想当时的情景,那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他恨不得生出双翅,飞到毛贵妃口中的那座园子。
次日,毛贵妃没来给太皇太后请安。
“听说昨天皇帝宿在了月华宫?”其实皇帝还没有走进月华宫的大门,太皇太后就已经知晓了,这后宫里,她不知道的事情可不多,不,是根本就没有。
皇后垂首道:“是,昨日雨后贵妃在御花园里滑倒摔了一跤,万岁垂怜,便宿在了她宫里。”
“嗯。”太皇太后满意地点点头,说起来,还是毛月如这个狐媚子最有手段,皇帝有多久没有碰过女人了?
“月华宫里的那两个,可还稳妥?”太皇太后口中的“那两个”,指的就是同住在月华宫的孟美人和焦美人。
皇后依旧低眉垂目,她的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波澜:“她们都是一等一的美人,而且琴棋书画无所不通,那位孟美人更是能歌擅舞,说起来孟家和高太妃的娘家还是世交。”
“哦,哀家想起来了,高太妃提起过她的一个世交的孙女如今也在宫里,瞧瞧哀家这记性,竟然给忘了。”太皇太后说道。
怎么可能忘了呢?无非是她懒得记起而已。
太皇太后身边从不缺少乖巧懂事的,这样的人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那天高太妃只说了一句“在闺中时就有贤名,又乖又孝顺”,太皇太后就懒得再听了。
后宫里还缺这样的女子吗?
这样的女子能让皇帝转性吗?
现在这个时候,最没用的就是这种女子了。
反倒是毛贵妃那种狐狸精才行。
太皇太后叹了口气,对皇后说道:“哀家老了,哀家快要等不及了。”
等不及的是什么?
皇后心知肚明。
太皇太后想要一个重孙子,一个小小的,襁褓里的孩子,有了这个孩子,皇帝就可以追随先帝而去了。
......
接下来一连三天,皇帝都是宿在月华宫。
早朝之上,太皇太后已经坐在珠帘之后,可是龙椅却还是空空如也。
内侍悄悄过来,低声对太皇太后说道:“万岁爷已经在来的路上了,早上万岁爷要出门的时候,毛贵妃从身后抱住万岁爷的龙腰,哭着不让万岁爷离开,万岁爷无奈之下,只好抱着她回到床上......”
太皇太后眼中现出怒意,但是很快,怒意便一闪而逝。
皇帝终于匆匆赶了过来,他的脸颊上有个红印子,一看就是女人的口脂留下的。
当天下午,便传出消息,皇帝召宫外最红的百花班来给贵妃娘娘解闷。
是啊,贵妃娘娘缠人得紧,皇帝连早朝都迟到了,就差被太皇太后斥责了,只能请个戏班子给贵妃娘娘唱戏了,谁让贵妃娘娘腿脚不便呢,除了在床第间缠着皇帝,也只能听戏了。
第三九零章 红娘子
百花班是全坤班,从班主到龙套全部都是女子。这两年宫里逢年过节,请的都是百花班。
百花班的班主名叫红娘子,年轻时在南边是有名的花旦,后来上了年纪,拉起戏班子,一炮而红,从南方红到京城,如今京城里的达官显贵想要请百花班进府唱戏,要提前三个月交订金。除了太皇太后和皇后,即使是毛贵妃想请她们进宫唱戏,也要提前三五天才行。
虽说就连太医也说毛贵妃的腿伤没有大碍,但是伤筋动骨一百天,皇帝心疼贵妃,执意让她不要随意走动,因此,皇帝连夜让人在月华宫里搭了戏台,这样一来,毛贵妃在自己的寝宫里就能看戏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皇帝对贵妃娘娘的宠爱,这份宠爱即使是死了的林淑妃也比不上,更不用说一直以来都与皇帝相敬如“冰”的皇后了。
为此,去年才进宫的这些婕妤、美人们艳羡不已,她们的位份低,即使被皇帝看上,也不会有这种宠幸,除非......除非她们能怀上皇子公主的,对,哪怕是公主也好啊,眼下皇帝一个孩子都没有,哪怕是个女儿,也会备受重视。
当然,这只是这些位份低下的女子们的想法,若是让皇后听到,只会报以冷冷一笑。
公主?太皇太后要公主有什么用?公主能代替皇帝坐到那把椅子上吗?
百花班来到月华宫的那日,虽然毛贵妃也给皇后送了请帖,可是皇后没有来。
皇后善妒嘛!
早在林淑妃死了的时候,皇后善妒的名声早就传遍朝野,现在林淑妃死了,可是毛贵妃又得宠了,而且圣宠远超当年的林淑妃,皇后当然不会高兴,更加不会去给毛贵妃捧臭脚。
虽然毛贵妃的父亲毛元玖是吏部尚书,位如宰辅,毛贵妃也能算是半个杨家人。可是比起皇后这位真真正正的杨家人,还是差了一截。
若论根基,当然是皇后更深后。
为了巴结毛贵妃而得罪皇后,那不是傻子吗?
因此,百花班在戏台上唱得热闹,可是台下坐着的却只有月华宫里的三位主子,毛贵妃、孟美人和焦美人。
其他宫里的嫔妃们都有这样那样不得已的原因,这个肚子疼,那个脑袋疼,总之,一个也没有来。
毛贵妃翻个白眼,本宫打从心眼里就没想让你们过来。
可是这件事还是传到皇帝耳中了,皇帝心疼不已,下朝以后连廷议都没有参加,匆匆忙忙回到月华宫,陪着爱妃一起听戏。
对于朝臣来说,皇帝是否参加廷议并不重要,他只是一个摆设而已,因此,他想去听戏也好,还是大白天就去廷人也罢,没人会说什么。
但是孟美人和焦美人却很尴尬,她们好不容易见到皇帝了,可是皇帝摆明不想和她们一起听戏,两人连吃几个软钉子,便借口头晕各回各屋了。
终于,只有皇帝陪着爱妃一起听戏,听着听着,皇帝便抱起爱妃进屋去了,只留百花班的戏子们在台上咿咿呀呀。
下午的时候,皇帝还在毛贵妃的屋里,除了开始时要过一次水,后来就没有再叫人进去,想来是累极睡了。
毛贵妃的心腹宫女杨梅出来,通知百花班今天可以回去了,明天再过来。
次日,皇帝没有早朝。
直到临近晌午,百花班又来月华宫给毛贵妃唱戏的时候,皇帝才重新出现在人前,这一次他没有继续陪着毛贵妃看戏,而是去了御书房。
比起前一日,少年天子精神焕发,目光明亮,眼角眉梢是掩不住的明媚春光。
朝阳宫里,太皇太后冷哼:“让太医院的人去查查皇帝在月华宫里的饮食和熏香,看看有没有给皇帝用了什么不该用的东西。”
不久,太医院的人过来,禀告太皇太后,就连月华宫里扔出来的垃圾也查过,没有任何异样。
看来,能令皇帝焕然一新的,只有床上的贵妃娘娘了。
当然,太医院来查月华宫的消息,并没有隐瞒多久,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到了次日,皇帝再一次没有早朝的时候,便传遍了整个后宫。
毛贵妃果然是个狐狸精,她是要把皇帝吃干抹净吗?
太皇太后送来了补品,皇后自然也跟着送过来了,其他嫔妃见了,虽然不敢也送补品,可也变着花样送东西过来。
百花班在月华宫里唱了三天戏,皇帝便三天没上早朝。
夜色阑珊,两条身影闪进一座院落,他们是一男一女,男的相貌平凡,平凡到让人记不住他的样子;女的却妩媚艳丽,宛如一朵盛开的玫瑰。
男的就是小董,女的则是红袖招的老板娘招红袖。
而在这座院子里等待他们的,则是百花班的班主红娘子。
“人呢?”招红袖没有寒暄,直接问道。
红娘子指了指身后的月洞门,轻声一笑:“正在里面颠龙倒凤呢。”
招红袖咂舌:“接连三天,以后那位该不会连屎都憋不住,顺腚流了吧。”
红娘子笑骂道:“你这张嘴啊,也不骂把你这位小兄弟给吓着。”
跟在招红袖身后的小董果然已经脸红了,他不由自主地扭扭屁(股),忽然发现两个女人都在看向他,连忙低下头去。
红娘子和招红袖用帕子掩着嘴吃吃娇笑,可是紧接着,她们便如同两尾鲤鱼般闪进了那道月洞门。
她们甚至没有告诉小董是跟着一起进去,还是在外面把风。
因为根本就不用考虑这些事,红娘子能在这里等着他们,说明毛贵妃放在这里的人,都已经被制住了。
此时此刻,月洞门里的人,已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走进月洞门,里面是一座精致之极的园子,花木扶疏,潺潺流水围绕着几间精舍。
红娘子伸手指指透出暖色灯光的精舍,示意那人就在里面。
招红袖却站住了,她望着那处灯光,冲着红娘子嫣然一笑。
“红师姐,你在南边混得不错,怎么就想起来京城了?”
红娘子一怔,随即笑道:“这个时候,你怎么想起问这个了?”
第三九一章 剑光的尽头
明月当空,秋虫呢喃,两个女子面对面站着,她们一个是京城里最红戏班子的班主,一个是京城里最大青(楼)的老板娘,她们青春已过,但却依然艳若桃李。
夜风在耳畔吹过,凉意习习。
招红袖的眸子如同两点寒星,在夜色中闪烁。
“红师姐,我们一别经年,我不得不问。”
红娘子抿嘴笑了:“红袖,我没有想到你这样长情,那男人死了十多年了,你依然没有忘记他。”
招红袖凄然一笑:“一点念想而已,你呢?”
“你是为了你的男人,我也是。”红娘子说道。
招红袖眼中的寒星重又柔和下来,她道:“那我们也算是殊途同归。”
她不会告诉红娘子,她为的并非那个男人,而是那个男人的后代——梅胜雪。
红娘子又笑了:“既然你问了,那咱们索性在进去之前谈好条件,亲兄弟还明算帐呢,你说呢?红袖。”
“好啊,不知红师姐有何条件?”招红袖问道。
“我要人,活人。”红娘子说道。
招红袖嘴角的笑容消失了,她寒声说道:“我要他死。”
“瞧瞧,好在咱们提前说了,否则进屋之后,一个要杀一个要拦,岂不是要打起来了。”红娘子娇笑,但是这笑声中却透出了冷意。
“我一定要让他死。”招红袖没有笑,她一字一字地说道。
那人必须要死,梅胜雪潜进宫里这么久,原本是要行刺太皇太后,可是别说是杀人了,她连靠近太皇太后的机会也没有。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这个机会,那就退而求其次,先杀了皇帝再说。
虽然那时皇帝还是个小孩子,可是降罪梅家的圣旨也是以的名义颁下的,所以皇帝也是罪魁祸首,他一定要死,必须要死。
“你要杀了他,给梅雅雍报仇?招红袖,你是糊涂了吗?这关他什么事?他只不过是个小孩子而已。”红娘子冷笑。
“你还不是一样?你既然觉得一切都不关他的事,为何还要抓他?”招红袖反问。
红娘子道:“这不用你管。”
话音方落,远处的树影后便闪出两道黑影,箭一般向暖阁而去。
“你使诈!”招红袖怒道,她上当了,红娘子分明是在这里缠住她,去抓小皇帝的另有其人。
她呼喝一声:“小董!”
小董不知何时已在她的身后,红娘子也给吓了一跳,笑道:“哎哟,你这个小狼狗倒是忠心啊。”
她口中调笑,手上却是不停,一人敌二缠斗起来。
招红袖原本是想让小董对付红娘子,自己去追那两个人,哪怕那两个人先她一步抓走小皇帝,她也要追过去把小皇帝一刀杀了。
可是出乎她的意料,红娘子的武功居然这么高!
红娘子是唱花旦的,而不是刀马旦,因此,招红袖一直以为,红娘子和她一样,都是半路出家的花拳绣腿。
可是一交手她才发现,红娘子分明是个高手!
“你的武功......”她惊愕道。
“没想到吧,早在你学着如何服侍男人之前,我就开始练武了。”红娘子说道。
一声尖叫从精舍里传来,那是少年人尖利的声音,接着,一个人被从精舍的窗户里扔了出来,噗通一声,落进小溪里。
招红袖冲着小董使个眼色,转身朝着精舍的方向跑去,红娘子没有去追,因为她知道,招红袖已经晚了。
果然,招红袖刚刚跑到精舍前面,就看到那两条黑影跑了出来,其中一个背上驮着一个人。
“站住!”招红袖大喝一声。
可是那两个人没有半丝停顿,他们如同两只狸猫,瞬间便消失在夜色之中。
招红袖只觉大脑一片空白,她竟然眼睁睁地看着小皇帝在她面前被人带走!
她如何向梅胜雪交待啊!
梅胜雪得知毛贵妃要请百花班进宫唱戏,便看中其中有蹊跷,悄悄传出话来。红娘子这条路子还是她招红袖想出来的,年少时她不但学过歌舞,也学过唱戏,教她唱戏的师傅恰好就是红娘子的师傅。
她和红娘子从小就认识,她们曾经一度是无话不说的好姐妹。
后来红娘子去了南方,一炮而红,而她也认识了梅雅雍,开了红袖招。
招红袖气急败坏,直至追出园子,也没有看到那两个人。
无奈,她只好又回来,红娘子站在精舍前,好整以暇地等着她,但是红娘子背后抵着一柄剑,小董的剑。
“红师姐,你不把人交出来,今天就不要怪我不念姐妹之情。”招红袖咬牙切齿。
“红袖,你杀了我也没用啊,你是聪明人,难道看不出来我只是个跑腿的吗?没错,在这件事情上,我的作用只有一个,就是按照毛贵妃的意思,让皇帝假扮成戏班子里的一员,悄悄混出宫来,第二天再跟着戏班子一起进宫。我做的只有这一件事,除此以外,我什么都没有做,也没有本事做。”
定下这条计策的另有其人,带走小皇帝的也另有其人,红娘子只是整件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招红袖如同置身冰潭,从头冷到脚。她依然不死心,问道:“那你为何还要与我合作?你根本就用不着和我合作啊!”
红娘子有些委屈,她娇声说道:“那日你来找我,把我吓了一跳,我还以为我们的计策被你们识破了,所以只能将计就计,让你们也掺和进来了,待到这件事办成了,再把你们一起灭口。”
红娘子说到“灭口”两个字时,口气还是那么柔和亲切,如同她说要“吃饭”“逛街”一样。
招红袖吃了一惊,直到这时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她大喝一声:“小董,杀了她!”
剑光闪动,今夜的月光很好,就在一瞬之间,月光与剑光交织在一声,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度。
而那道剑光也同样映入招红袖的眼中,她忽然发现,剑光的尽头并非是红娘子,而是她!
一切都晚了。
“为什么?”招红袖的瞳孔瞬间放大,她惊愕地喃喃问道。
一滴清泪从小董眼中滚落,而他手中的剑已插进了招红袖的胸膛。
第三九二章 持剑
小董持剑,剑尖化作招红袖胸前的一朵红花,红花在风中凋零,黑夜中,那鲜红的点点滴滴,分不清是血还是花瓣。
招红袖最终还是没能听到小董的答案,她倒下了......
“没想到啊,招红袖养了你这么一条小狼狗,还真是狼心狗肺。”红娘子抚掌笑道,她的双眸如黑曜石般璀璨。
小董轻轻一笑,眼中的清泪不知何时已经拭去:“这天下早就变了,霄云二十四将都已化作烟云,更何况区区一个梅雅雍?只有她们还死抱着梅雅雍的灵位不肯松手,即使小皇帝死了,梅雅雍也不能复活,梅家还是没有了,梅胜雪疯了,招红袖也疯了,我还年轻,我不想和她们一起疯。”
说完,他俯身抱起已经一动不动的招红袖,把她扛在肩上,转身便走。
“等一等!”身后传来红娘子的声音。
月光照在红娘子的头顶肩上,她披着一身月华立在水边,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她生得极美,这本应是一副同样极美的图画,可是当小董转过身来时,那本应如凌波仙子般的红娘子,美则美矣,却周身散发出肃杀之气,宛若一尊玉面罗刹!
小董曾经感受过这种气息,他从刀光剑影中走来,他对这种气息并不陌生,但这却不应该出现在一个自幼唱戏的名伶身上。
这是行走在刀尖之上,日积月累刀不血刃的人才应该拥有的气度。
“有事吗?”小董沉声问道。
“如此好身手却屈就在招红袖手下,实在是委屈了,不如跟着我吧。”红娘子说道。
小董淡淡一笑:“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只想过平凡安静的生活,无论是招红袖,还是你们,我都不想再掺和。”
红娘子有些遗憾地笑了笑,没有挽留。
小董再次转身,扛着已经没有温度的招红袖,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江南的确有一位名伶叫做红娘子,但是这位百花班的班主,却绝对不会是那位红娘子。
走出那座院子,小董一路狂奔,他熟悉京城的大街小巷,他知道如何避开巡城兵马,不到半个时辰,他便回到了他的小窝,这是夹杂在闹市中的一条胡同,即使是夜晚,这里也充斥着各种声音,狗叫声、孩子的哭声、打铁声、磨刀声,还有咿咿呀呀的二胡声,那是卖唱瞎子在练琴。
小董住的是独门独院,这里的上一任租客是个赌鬼,欠了一身的债,有天晚上,他在这院子里杀死了老婆孩子,然后自己也抹了脖子,血流了一院子,从阳沟里流出去才被发现的。
小董用很便宜很便宜的价钱把这个小院租下来,他住进来时,屋里和院子里还有没有冲洗干净的血迹。
白天的时候,小董最爱热闹,可是到了晚上,他便喜欢清静。小董是个好租客,一次性交了一年的房租,这条胡同里虽然喧嚣,可是却没有人来他家里串门,就连房东也不登门。
小董把招红袖放到炕上,刚刚在路上时,他便封住了招红袖的穴道,给她暂时止住了血。
他给招红袖探探鼻息,又摸摸她的心口,她还活着,只是气息微弱。
这一剑刺得恰到好处,偏一寸深一寸,招红袖也没命了。
小董取出一只药箱,动作娴熟地给她处理了伤口,他坐在炕沿上,聚精会神地端详着炕上的女人。
岁月已经在她的眼角流下了痕迹,失血后的她,苍白憔悴,如同一朵开败的栀子花。
小董深深地叹了口气,轻声说道:“对不起,骗了你这么久。”
他从炕洞里拿出一只箱子,箱子精致,如同女人的妆盒。他打开箱子,箱子里果然有一面镜子,除了镜子,还有一只只小瓷盒,这些瓷盒也同样精致,精致得好似女人的胭脂盒。
他从盒子里挖出一团药膏,对着镜子抹在脸上,又用手帕轻轻擦拭,片刻后,镜子里现出另一张脸......
三天后,招红袖终于苏醒过来。
她望着光秃秃的房梁、四周斑驳的墙壁,不知身在何处。
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张脸,一张似曾相识,不知在哪里见过,却又绝对是陌生人的脸。
这是一个少年,应该还不到二十岁,朝气蓬勃,目光炯炯。
招红袖不认识这个少年,但是却又有几分熟悉,应该是见过的吧。
她做的是迎来送往的生意,或许这少年也曾经是红袖招的客人吧。
“咦,你醒了!”少年欢快地说道。
他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西北口音,就是那种想说官话,可却说得不伦不类,让人一听就知道是从西北来的。
“我竟然没有死。”伤口很疼,喘气疼,说话更疼,但是招红袖却知道,自己应该是死不了的。
疼痛让她想起了很多事,她想起那个晚上,想起那道刺进胸口的剑光,想起了小董......
“你当然不会死啊,你若是死了,我就收不到银子了。”少年咧着嘴在笑,从招红袖看到他的那一刻起,他好像都很高兴。
“我昏迷了多久,这是哪里?”招红袖问道。
“我也不知道你昏迷多久了,昨天有人把你送过来的,对了,这里是震远镖局。”少年说道。
“震远镖局?京城里有这么一个镖局吗?”招红袖问道。
“京城?你一定是病糊涂了,这里是保定府。”少年说道。
“保定府?谁把我送来的?”招红袖大吃一惊,她忍不住想要坐起身来,可是她的身体没有力气,非但没有坐起来,反而让她的伤口更痛。
少年吓了一跳,连忙坐到她的身边,说道:“你别乱动,若是你死了,我们这一镖就要赔钱了,赔钱事小,坏了我们震远镖局的名声那可就大了。”
招红袖懒得听他啰嗦,问道:“是谁把我送来的?要把我送到哪里去?”
这是镖局,那她就是他们要保的镖了。
少年道:“他说他姓董,说是要把你送到广东。”
“广东?这么远?”招红袖吃了一惊,原来送她来的是小董,是小董......
“我是京城红袖招的老板娘,我出双倍的价钱,你们把我送回京城。”招红袖沉声说道。
第三九三章 再也见不到的人
招红袖话音未落,少年就惊慌失措地捂住了她的嘴。
“姑奶奶,你快别说了,这是要掉脑袋的啊!”少年压低声音说道。
招红袖唔唔两声,少年用力太猛,她的伤口更疼了。
少年显然也意识到这个,连忙把手拿开,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又去查看了窗户和门,确认没有人会听到,这才低声说道:“京城出事了,红袖招被查封了,城门已经关了,别说是你,我们现在也进不了京城。”
“你说什么?红袖招......红袖招......”招红袖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骇得说不出话来,大口喘息着,脸色更加苍白。
少年从炕桌上的小瓶子里倒出一颗丹药,塞进招红袖口中。
招红袖依然在喘息,趁着她说不出话来的时候,少年对她说道:“早知道你就是招红袖,出多少银子我们也不会押这趟镖。我告诉你吧,你现在是逃犯,保定府里贴着海捕告示,都在捉拿你呢。”
“......那我红袖招里的人呢?”过了好一会儿,招红袖终于恢复了平静。
少年道:“你们红袖招不是窑(子)吗?官府抓的是你,又不是你们那里的姑娘,再说,衙门里的大牢可没有养女伎的,想来过不了多久,就把她们放出去了吧。”
招红袖心中略松,少年说得没错,官府对于青(楼),历来只是查抄,女伎们审过之后,要么让其他青(楼)领走,要么就放出去了。
“你知道官府为何要抓我吗?”招红袖又问。
少年道:“告示上没有说,只说要抓你,唉,那告示上的画像可不如你本人长得美,否则我们就认出你来了,肯定不收。”
“除了我以外,还有其他被通辑的人吗?”招红袖问道。
“没有啊,只有你一个。”少年说道。
招红袖的心沉了下去,她是被红娘子陷害了!
明明掳走小皇帝的是红娘子的人,可是被通辑的人却是她。
想来是红娘子以为她死了,便把罪名推到她身上,也不知红娘子使的是什么法子,不过百花班素来与高门大户走得近,又有宫里的关系,红娘子想要找个替死鬼也不难。
只是不知道小董为何把她送到这里来?
想到小董,招红袖的心就像是被刀尖狠狠扎了一下。
受到梅家恩惠的不是小董,与她们歃血为盟的也不是小董,而是小董的母亲董婆婆.
董婆婆死后,小董便接替了董婆婆。
他原本可以置身事外的,可是他还是义无反顾。
这些年来,小董一直都默默跟着她。小董没有什么本事,长得也平凡,平时就在街上卖冰糖葫芦。
招红袖早就知道小董喜欢她,她是风尘女子,即使跟了梅雅雍,也依然迎来送往。
可是小董什么也没有说过,他从未在红袖招过夜,他甚至连她的手也没有摸过。
但是招红袖一直都知道,无论她做什么,小董都会追随她......直到那一夜,直到小董的剑刺进她的胸膛。
泪水在招红袖毫无血色的脸颊上悄悄滑落,她吸吸鼻子,露出一个苍白无力的微笑。
她没有看到,少年眼中那一闪即逝的痛楚。
“我们何时启程?”招红袖又问。
“明天。”少年说道。
“你也是镖师吗?”招红袖问他。
少年摇摇头,有点不好意思:“我只是在这里打杂的,不是镖头师。”
“原来如此,真是遗憾啊,以后没有机会见到你了。”不知为何,招红袖心中忽然泛起一丝不舍,她也说不清是不舍眼前的少年,还是京城,还是曾经京城里的一切。
“是啊,再也见不到了。”少年幽幽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招红袖问道。
“我叫虾头。”少年的脸颊微微泛红,倒真的像一只煮熟的虾头。
......
京城的城门紧闭,飞鱼卫在城中各处搜查,百姓们心惊胆颤,议论纷纷,他们不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
朝阳宫里,太皇太后冷冷地看着跪在地上的毛贵妃,目光凛冽。
“你是贵妃,一宫之主,真要让哀家对你动刑吗?”
毛贵妃的脸上却没有丝毫惊慌之色,她淡淡地说道:“无妨,若是此时此刻,我肚子里恰好怀了龙脉,动刑之后,倒也一了百了,就是要便宜了西安城里的那位三公子了,听说他十八岁,想来就要成亲了吧,若是太皇太后不着急,过个一年两年,就会有位小公子送进宫里了。”
西安城里的秦王三公子周铮,燕北的燕北郡王周钰,他们一个十八、一个十三,二人都和皇帝一样,是太祖的亲孙子。
真若是皇帝有个三长两短,又没有小皇子可以继位,到那时,这皇位真的要便宜他们了,太皇太后和杨家再是强悍,也不能让那把椅子空着吧。
即使满朝文武皇室宗亲,能够同意不让这二人中的一个继位,但是他们的孩子呢?燕北郡王年幼,又刚刚丧妻,暂时不会另娶,可是周铮的年纪已经到了,随时都能娶妻,即使太皇太后想在宗室中抱个襁褓里的孩子继位,就如毛贵妃所说,这个孩子也轮不到别人,最终还是周铮的孩子。
“你的肚子有没有怀上还是未知,你就敢用这个来要挟哀家?”太皇太后冷冷地问道。
毛贵妃嘴角溢出一丝微笑:“若是万岁爷能找回来也就罢了,若是他不想回来了,那嫔妾的肚子就必须要怀上,您说是吧,皇祖母?”
太皇太后下意识地看一眼坐在下首的皇后,皇后一如往常低眉垂目,她坐在那里,宛如老僧入定。
一股怒气涌上来,太皇太后端起面前的茶盏,朝着皇后砸了过去!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年没有发过这么大的火了,无论是后宫还是朝堂,她的位置越来越稳,没有人敢让她生气,她也无需生气。
可是此时,她怒不可遏!
因为不知所踪的皇帝,因为面前这个胆敢和她讨价还价的狐媚子!
可是她的怒火却撒在了皇后身上。
茶水滚烫,皇后却哼都没哼,热茶溅湿了她身上的衣裳,她站起身来,轻轻抖落沾在衣裳上的茶叶和水珠,声音依旧平和:“皇祖母,我们现在只能留下她,留下她腹中的孩子。”
腹中的孩子?
她腹中有孩子吗?
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皇帝失踪前唯一临幸过的女子;重要的是十月怀胎,她必须要诞下皇子。
那个孩子是谁生的也不重要,是谁的种更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孩子的生母一定会是出身高贵的毛贵妃,而他的父亲,当然就是皇帝了。
第三九四章 轮不到我
千里之外的燕北,大雪纷飞,连绵起伏的群峦银妆素裹,宛若银蛇。
风雪连天,阻住了两军交锋,燕北军和安鞑军已经休战半个月了。
可是皑皑白雪却没有阻住京城来的密信,现任安昌侯、飞鱼卫指挥使李冠英的密信已经悄悄送到了燕北。
燕北郡王合上书信,他抬起头来,看到老安昌侯李永基正目光炯炯看着他。
有些事情虽然隐密,可是却瞒不住飞鱼卫。
飞鱼卫是太皇太后的刀,更是太皇太后的眼。
信上说小皇帝下落不明,之后在一处宅子里发现了翰林院学士毛元枚的尸体,毛元枚是皇帝钦定的主考官,而且还曾因为给皇帝讲书而令太皇太后不喜,后又查出,京城有名的红袖招与此事有关,红袖招已查封,红袖招的老板娘招红袖被其手下所杀,尸体沉于枯井乱石之下,找到时她的脸已经被乱石砸得稀烂,经红袖招的女伎们辨认,正是招红袖无疑。
太皇太后命人将毛元枚的命根子斩下烤干磨成粉末,令其族人分食;剥下人皮,制成双面鼓,置于府衙门前,日日捶打;其尸身大卸八块,供野狗抢食。
燕北郡王眉头微蹙,问道:“这个招红袖是替罪羊吧,行事如此缜密,又怎会露出如此大的破绽?还有毛元枚,他和皇帝......“
嗯,小郡王虽然人小鬼大,可是有些事情他还是不太明白。
老安昌侯干咳一声,毛元枚和小皇帝之间的关系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可是面对小郡王黑白分明的眼睛,他觉得连意会也不必了。
“郡王爷只要知晓毛元枚做出了欺君罔上、祸乱宫闱之事使可。”
燕北郡王在心里默默决定,他要让人找几本书来看看,老安昌侯不肯说的事,书里一定有,这件事就交给可意儿去办吧,姐姐说可意儿能办其他人不能办的事。
“除此之外呢,郡王爷有何看法?”老安昌侯又问。
燕北郡王把信扔进火盆,信纸立刻被火舌吞噬.
“轮不到我。”燕北郡王淡淡说道。
......
西安城外层林尽染,漫山红叶浓墨重彩。
秦王策马缓步走在林中,紧随其后的是周铮和萧韧。
一名内侍催马上前,将一封带有特殊标记的密信呈给秦王。
周铮和萧韧全都认识这个标记,这个标记只在西秦军中使用,代表着密信的最高等级。
秦王的脸上还挂着愉悦的笑容,看到这封信里他的眸光微敛,撕去信上火漆,展开信纸。
秦王很快把信看完,随手递给周铮,道:“你和小七也看看吧。”
虽然这二人之前已经听说过小皇帝与毛元枚之间那令人浮想连篇的关系,可是得知小皇帝竟然因为这件事而失踪了,两人面面相觑,唏嘘不已。
“这是女子做的,但肯定不会是那个招红袖,一个风尘女子,顶多是给人顶包的。”周铮说道。
秦王来了兴趣,问道:“为何你会认为这是女子的手笔?”
周铮道:“世上有哪个女子能忍受丈夫放着年轻貌美的妻妾不理,反而迷恋一个又老又猥琐的男人呢?”
真是的,那个毛元枚,单是想想就觉恶心了,他是怎么钓到小皇帝的?
秦王又看向萧韧:“小七,你有何看法?”
萧韧却看向周铮,眼中带着几丝淘气:“属下觉得......觉得三公子应该娶妻生子了。”
秦王的脸上重又现出笑意,小七居然也会开玩笑了。
他问向周铮:“你认为呢?”
周铮摇头:“来不及了,我这边婚事还没有操办,那边的皇后嫔妃就会传出怀上龙种的喜讯,唉,好不容易有个父凭子贵的好机会,就这样白白错过了。”
看着周铮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秦王哈哈大笑。
虽然看似都在说笑,可是秦王对于周铮和萧韧的回答是很满意的,这两个孩子头脑冷静清晰,较之以前,目光更加深远。
他的确觊觎那个位子,但是那个位子可不是这样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生于皇室,他们从小就知道,什么是步步为营,就连皇帝的失踪,也绝非偶然,就连那个毛元枚之所以能走到皇帝面前,这当中也绝不简单。
......
京城,朝阳宫里。
太皇太后坐在上首,老护国公杨锋、护国公杨敏,就连因为服食毛元枚命根子粉末而狂吐不止的毛元玖也在。
只是毛元玖的脸色很不好,眼窝深陷,目光焕散,已没有了往日的炯炯有神。
太皇太后瞟了他一眼,她恨不得把这对父女生食其肉。
到了此时此刻,太皇太后若是还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她就不配坐在这里了。
这一切都是那个奸妃搞出来的,那个奸妃想当太后想疯了吧,哀家偏不让你如愿,太后是可以追封的。
太皇太后道:“此事已然如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让皇帝回宫。”
护国公杨敏微微一怔,回宫?若是能够找到皇帝,这件事早就平息了,现在连人影都不见,又何谈回宫一说?
老护国公杨锋捋着胡子,点了点头:“太皇太后所言极是,只有天子回宫了,接下来的事情才能按部就班走下去。”
杨敏心头一动,他看向父亲,问道:“父亲,莫不是要让人......”
后面的话他没敢说出口,这里毕竟是在宫里,尽管宫里位置最高的两个女人都是杨家的,可是杨敏依然不敢大意。
“嗯,就是如此。”杨锋说道。
太皇太后叹了口气,道:“哀家来看,这事儿就让程儿去办吧,他和皇帝年纪相仿,又自幼一起长大,他最合适。”
没有人比杨锦程更可靠,所以这件事交给他,是万万不会出差错的。
毛元玖一直没有说话,他木木呆呆地坐在那里,失魂落魄。
太皇太后却似早已原谅了他一样,和蔼地问道:“毛尚书,你说呢?”
毛元玖似是在梦中惊醒,他连连称是,道:“就按太皇太后的意思办吧。”
“唉,这宫里又要办丧事了,哀家白发人送黑发人,送了一次又一次,哀家......”太皇太后叹了口气。
第三九五章 山陵崩
两天后,京城的城门终于重新开启,紧张了几天的百姓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同样松了一口气的,还有满朝文武。
前几天便有小道消息传出来,之所以飞鱼卫倾巢而出,并非是去捉拿什么乱党,而是寻找皇帝,皇帝不见了。
当然,这只是小道消息,没人承认这消息是他传出来的。
这个消息虽然隐密,但是毛元枚死后受刑的事却是大张旗鼓的,那张人皮制成的双面鼓就在京兆衙门的大门口,而且听说毛元枚的族人服食了一种肉沫,那肉沫是用毛元枚命根子制成,而且属毛元玖吃的最多,宫里来的太监在一旁监视,他想不吃也不行。
于是各种猜想便如雨后春笋涌了出来,又如百花齐放,争奇斗艳。
随着城门开启,宫里终于传来了消息,皇帝龙体有恙!
皇帝病了,所以皇帝才接连多日未上早朝,不管你们信不信,都给我说信!
至于皇帝得了什么病,外人无从得知,太医院里三缄其口。
皇帝的这场病来势汹汹,缠绵多日,这让朝臣们不由得想起了当年的太子,皇帝的父亲,那位做了一辈子的太子,死后才被儿子追封为皇帝的可怜人。
当年的太子自幼体弱多病,长大后也是缠绵病榻。
可是当今天子却是蜜罐里泡大的,虽然一直娇养着,可是从小到大也没有传出过生病的消息,印像中,他的龙体一直康健,无论是当皇孙的时候,还是登基为帝之后。
当然,即使他有病,太皇太后也不会让人知道的。
他必须要和父亲不同,他必须如太祖皇帝少年时那般身强体壮,只是因为他年纪太小,太皇太后娇惯于他,所以他才没有亲政。
可是现在,小皇帝终于病倒了,这病说来就来,却没有说走就走。
虽然皇帝病了,可是宫里却有好消息传了出来。
到了皇帝病倒的第三个月,宫里终于传出毛贵妃有孕的消息。
算算日子,就是皇帝生病之前怀上的。
宫里有专人记录后妃侍寝的时间和次数,这大半年来,皇帝只临幸过毛贵妃,就在皇帝生病之前,还接连多日宿于毛贵妃的月华宫里。
可喜可贺,在上一次林淑妃的孩子夭折之后,宫里终于又传出了好消息。
可是这个好消息却没有令病榻上的皇帝好起来,次年的二月初六,山陵崩!
满城缟素,长街当哭,大齐王朝在短短十几年里,送走了三位帝王。
月华宫里,在灵柩前哭晕被送回来的毛贵妃缓缓睁开眼睛,她摸摸自己那塞得满满的肚子,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皇后驾到!”
毛贵妃坐起身来,她已有五个月的身孕,身体已显笨重,看到皇后走进来,她挣扎着给皇后施礼。
皇后淡淡道:“你带着身子,不必多礼。”
说着,皇后看向一屋子的宫女内侍,道:“你们都出去吧,本宫心里难受,想和贵妃说几句体己话。”
待到所有人都退了出去,皇后才道:“你装得有些过头了,五个月的孕妇可没有你这么笨重的。”
毛贵妃噗哧一笑,问道:“那孩子找好了吗?”
皇后道:“城外的别院里,如今已经住进了五位杨家的媳妇,个个都和你差不多的月份。”
毛贵妃脸上的笑容淡去,她的眼里现出一抹悲戚:“唉,又要多出五个冤魂了。”
无论最终是这五个女子中的哪一个生下的孩子,这五个人都要死。
至于那些没有选中的孩子,无论男女,他们都是杨家骨肉,虽然没有了亲生母亲,他们也会在父亲和嫡母的羽翼下长大。
只是苦了他们的生母,她们连妾室都不是,要么是丫鬟,要么是外室,她们就像阳光下的一滴水,消失得无影无踪,如同她们从未来过。
皇后冷冷一笑,面带嘲讽:“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你以为生下皇子之后,你还能活下来吗?”
毛贵妃又笑了,她道:“皇后娘娘,这一切当初咱们不是就想到了吗?别忘了,这个计策里,若是没有了皇后娘娘,单靠嫔妾一人之加,也难以做成,嫔妾的能力又怎比得上皇后娘娘。”
皇后心中一沉,毛贵妃是在要挟她。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本宫不用你来提醒。”皇后眼中闪过狠戾之色。
“唉,嫔妾只是担心皇后娘娘忘记当日你我之间的约定”,说到这里,毛贵妃嘴边的笑容攸的隐去,她的相貌妩媚之极,可是此时此刻,却让人不寒而栗,“皇后娘娘,我不想死,您是皇太后,我这个皇帝生母自然也会被封为太后,只是一定会比您低一级,到那时,您还是高高在上,我还是您面前的嫔妾。可是到了那个时候,太皇太后也还在你我之上,她是天,你我都是在任她摆弄的流云,她老人家打个喷嚏,我们就烟消云散了,皇后娘娘,您说是吗?“
皇后咬了咬牙,毛贵妃说得都对,她也不想独自一人面对太皇太后,但是此时,却已经到了必须要面对的时候了。
正如毛贵妃所言,这件事的确是她和毛贵妃两个人的手笔。
当初毛贵妃找到她,要与她合作,她答应了。
隔着身上的孝服,皇后的一只手按在自己的小臂上,她的小臂上有一道道疤痕,那是她用刀一刀一刀割出来的。
可是自从皇帝离宫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割过。
手臂上最后一道伤口已经愈合,只是那些疤痕却永远留在了她的手臂上,那道道或深或浅的伤痕,如同蚯蚓一般盘绕在她白皙纤细的手臂上,就如同那曾经发生过的一切,如同那个可恨的男人一样,在她的心上,在她的记忆里,挥之不去,永远令她伤痛。
“你想让本宫保住你的性命?若是本宫保不住呢?”皇后说道。
去母留子,这是史上就有的,亲生骨肉尚且如此,更何况,就连太皇太后也知道,毛贵妃压根就没有怀孕,她的肚子是假的,她的龙种也是假的,她的儿子会是杨家的一名婢生子或者外室子!
第三九六章 桔子的异常
“皇后,你能的。”毛贵妃斜靠在素面大迎枕上,她秀发如云,全身没戴一件首饰,只簪了一朵白色绒花,衬托着一张脂粉未施的脸,别有几分韵致。
皇帝失踪已久,即使有朝一日重又出现,他也已经不再是皇帝了。
他已经是个死人。
毛贵妃和自己一样,是这件事的策划者,她应该也和自己一样,是高兴的吧。
可是不知为何,皇后却在毛贵妃眼中看到了悲伤,浓浓的,挥之不去的悲伤。
在这一刻,皇后忽然也想留下毛贵妃的性命了,不仅仅是因为她需要一个战友,与她一起面对太皇太后的战友,更重要的,她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毛贵妃死了,在这世上,在这宫中,她就彻底变成了孤家寡人。
她高高在上,她没有丈夫,没有孩子,没有朋友,甚至连敌人也没有了,那么,就让她留下一个拥有共同秘密的人吧。
皇后站起身来,转身离去。
她一个字也没有说,可是就在她走出房门的那一刹那,毛贵妃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这条命是保住了。
若说这世上还有人能够从太皇太后手中保住她的性命,那就只有皇后了。
而不是她的父亲毛元玖,更不是她的外公和舅舅。
“来人,把补品端进来!”毛皇后喊道。
她还要活着,她要健健康康地活着,她要看着太皇太后死,她要看着小皇帝进宫,她只有十八岁,她风华正茂。
至于那个连眼角子也没有给过她的男人......
忘了吧。
......
沈彤是被桔子拍醒的。
桔子用它那圆润的小肉手一下一下拍在沈彤的脸上,就在桔子快要没有耐心,准备亮出指甲挠过去的时候,沈彤醒了。
“桔子,我不想早起,你让我再睡一会儿吧。”沈彤拽了被子蒙住脑袋,天还没有大亮呢。
桔子不依,索性喵喵地叫了起来,叫声哀怨缠绵,宛若怨妇,一声连着一声,声声不息。
这叫声如同魔音,从被子的缝隙里钻进去,沈彤只好捂住耳朵,桔子叫着叫着,发现事情不对,于是它果断跳到被子上面,朝着可能是沈彤脑袋的地方,踩啊踩。
“好好好,你饶了我吧,我输了。”
沈彤哭丧着脸,垂头丧气起来,摇摇晃晃打开屋门,走进院子里的厨房。
炉火封着,但还有余温,煨着一只砂锅,砂锅里是桔子的小鱼米饭。
沈彤用铲子在砂锅里搅了几下,装了满满一碗,放到庑廊下,无可奈何地说道:“祖宗,您用膳吧。”
闻言,桔子不紧不慢地在石榴树下如厕,然后优雅地埋好,围着冒着热气的饭碗转了一圈儿,白了沈彤一眼,你就不知道给我吹吹吗?
沈彤打个哈欠,向屋里走去,她要进屋继续睡觉,每天早上都是这样,都是这样!
她试过让桔子跟着芳菲去睡,可是桔子不依,所以每天早晨天不亮被叫醒的那个,还是沈彤。
可是今天,就在沈彤的一只脚迈进门槛的那一刹那,她忽然顿住了。
她蓦的转身,一只鸟从墙外飞起,而原本蹲在饭碗前的桔子,已经两个起落跳上了墙头,反应之迅速,动作之俐落让沈彤叹为观止,这轻功,就是隐藏市井中的绝代高手啊!
迄今为止,沈彤上墙还是用爬的,只不过比寻常人爬的快点而已。
沈彤去了大门口,她的手刚刚放到门栓上,就听到墙外传来桔子愤怒的尖叫声。
沈彤急忙打开大门,却只来得及看到一个跑出巷子的背影。
桔子追了几步,看到她出来,便跳进她的怀里,恨铁不成钢地指责她,你的动作为什么这么慢!
沈彤看着空荡荡的巷子若有所思,刚刚的那个背影应该是个少年,和她年纪相仿的少年。
而且还有几分熟悉。
沈彤想到了韩无忌和阿少,他们两个就在隔壁,这背影不是他们,而且桔子和他们都认识,绝对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桔子好像对于陌生人也没有这样的反应吧。
沈彤看着怀里的桔子,问道:“你认识那人吗?”
“喵。”
“你不认识那人?”
“喵。”
“那是坏人?”
“喵。”
“你是疯猫!”
“喵。”
好吧,沈彤无奈。
江婆子来了之后,沈彤便把这件事告诉了江婆子,她道:“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你留意下桔子,我怀疑它以前可能见过那个人,而且那个人很可能打过它。”
江婆子笑着说道:“你们都不在的时候,桔子除了吃饭就是睡觉,就连隔壁都不去,天气好的时候,就在廊下晒太阳,太阳不好时,就在你的被窝里睡觉,有谁会打它啊。”
沈彤也不明白,她也还是第一次见到桔子反应这么大。
皇帝驾崩,西安城里禁了丝竹鼓乐,就连说书的也不说了,芳菲和烟翠百无聊赖,实在没有地方去了,只好跟着沈彤和阿少去池先生那里上课。
池先生的心情显然很好,他是个性情耿直的读书人,又在军中待了大半辈子,高兴就是高兴,也不掩饰,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因为皇帝死了才高兴,其实沈彤却知道,池先生的高兴来自于毛元枚的死讯。
毛元枚不但死了,而且死后极惨,三刑加身,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都不多见,可见太皇太后是恨死他了。
至于是谁杀了毛元枚的,池先生并不关心,总之,那一定是位义士。
“池先生,您也悠着点儿,免得让人以为您是高兴皇帝死了呢。”沈彤劝道。
池先生板起脸来,道:“皇帝死了难道不是好事吗?”
好吧,沈彤觉得自己的提醒真是多余。
烟翠上了几天课,当她终于学会写自己的新名字和名字出处的那句诗词后,就不听课了,和芳菲小妹一起,给池先生在院子里种花种菜。
沈彤依然像从前那样,做一个努力刻苦却毫无长进的学生,时不时地羡慕阿少的才学。
日子流水般过去,夏天刚至,京城里终于传来喜讯,在皇帝大行四个月后,贵妃娘娘诞下一子。
第三九七章 好消息和坏消息
国不可一日无君,小皇子刚刚满月便继位了,明年清明之后,正式登基改年号。
大行皇帝是五岁登基的,而这位小皇帝登基时刚刚满月,连坐不都会,更别说坐到龙椅上了。
于是太皇太后终于从珠帘后面走到了前面,她抱着小皇帝坐在那张曾经坐过大齐两位帝王的椅子上。
前朝也曾有过太后垂帘听政的事,可是也只是坐在帘子后面,像这样抱着小皇帝直接坐上龙椅的,太皇太后是第一人。
虽然小皇帝的襁褓上还缝着麻布,可是西安城里说书的又敲响了醒木。
这一次说的就是京城里太皇太后抱着小皇帝接受百官三跪九叩的新鲜事。
“咦,这样一来秦王爷也要进京了吧。”
“估计要等明年,小皇帝正式登基的时候吧。”
“唉,如今天底下也只有秦王爷这一位亲王了。”
“可不是嘛,硕果仅存的一位了。”
茶楼的二楼包间里,周铮把头从窗子里缩了回来,对坐在对面的萧韧说道:“明年父王必须要进京了。”
这是躲也躲不过的事。
太祖皇帝在世时,藩王三年一进京,可是自从太祖皇帝驾崩之后,太皇太后便把这个规矩免了,在外的藩王无诏不得进京。
秦王还是那年哭丧回过京城,也就是在那一次,他和两个儿子就此决别。
一想到要进京,周铮便没了喝茶听书的兴致。
小厮惟恐楼下说书的扰了三公子和七少的雅兴,便伸手去关窗子,眼睛无意中向下一看,不由自主“咦”了一声。
“三公子,七少,沈姑娘在楼下。”
他的话音刚落,萧韧便把他推开,探头出去,沈彤果然正坐下,她身边还带着芳菲、烟翠和小妹。
四个小姑娘显然是跑来听书的。
她尚未及笄,西北这边对于女子的约束向来不是太过严格,受榆林等地的影响,别说像她这样没有及笄的小姑娘,就是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不戴幂篱在街上闲逛的比比皆是.
因此,她们几个小姑娘在茶楼里听说书,并没有人引起多少注意。
身后传来周铮的声音,他对小厮道:“还不下去把沈姑娘请上来。”
小厮应声而去,没过一会儿,沈彤带着三个小姑娘走上楼来。
周铮重新上小二上了茶点,还贴心地给芳菲她们在外面另开了一张桌子,三个小姑娘兴高采烈地去听书吃点心了。
萧韧问道:“你以前不爱来这种地方啊。”
这是实话,沈彤不太喜欢这种人多眼杂的地方。
沈彤笑道:“我是来听说书的。”
其实来这家茶楼的人,十有八、九都是来听说书的,尤其是最近几日,整个西安城里,也只有这家茶楼的说书先生在讲京里的事。
萧韧对沈彤说道:“有个好消息,还有个坏消息,我原本想明天再告诉你,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了,你想听哪个?”
沈彤微笑:“那就先说好消息吧。”
“好消息就是安鞑军终于退兵,燕北大捷。”由于燕北大雪封路的缘故,这场仗停了几个月,燕北粮草充足,而安鞑军却耗不起了,待到雪化后,只打了两仗,便支撑不住,终于退兵了。
“那么坏消息是不是杨勤被小皇帝嘉奖,又升官了?”沈彤问道。
萧韧笑道:“嘉奖是嘉奖,可是奖的不是他,而是杨二公子杨锦轩。”
“啊?那个杨锦轩?”沈彤咧嘴,嫌弃得不成。
“杨锦轩歼敌八千,当是首功,小皇帝封杨锦轩正二品骁骑大将军。”
沈彤嘴角咧得更大,那岂不是和蒋双流差不多了,只差一个世袭了。
当然,杨家有的是祖荫,也不稀罕世袭一个大将军。
再说,当年蒋家那个绝无仅有的世袭大将军,前提是杀了后晋小皇帝,那是不世之功,杨锦轩歼敌再多,也比不上杀了一个皇帝。
而且,杨锦轩的功劳,还不是全凭他爹杨勤的一张嘴啊。
“杨锦轩该不会是要进京面圣了吧?”沈彤忽发奇想。
萧韧点点头:“又让你给猜对了,小皇帝说杨锦轩功在千秋,功在社稷,恩准杨锦轩进京献俘。”
进京献俘的人应该是杨勤,可是却改成了杨锦轩,摆明是太皇太后想趁着新帝登基,拉拢和她没有多少情分的杨勤,对于一个父亲而言,给儿子前程比给他加官进爵还能投其所好。
无疑,太皇太后的这一手,还是能让杨勤感恩戴德的。
毕竟,在京城杨家眼中,杨勤是他们想要取代却一时半刻不能得偿所愿的人;
而在太皇太后眼中,杨勤是手握重兵的封疆大吏,新帝初登位,朝野动荡,如杨勤这样的人一定要稳住,而且要抓在手掌心里。
总而言之,在杨勤父子这件事上,老护国公杨锋和太皇太后是存在分岐的,只是这分岐目前来看还无关大局,双方是能够互相体谅的.“好消息就是安鞑军终于退兵,燕北大捷。”由于燕北大雪封路的缘故,这场仗停了几个月,燕北粮草充足,而安鞑军却耗不起了,待到雪化后,只打了两仗,便支撑不住,终于退兵了。
“那么坏消息是不是杨勤被小皇帝嘉奖,又升官了?”沈彤问道。
萧韧笑道:“嘉奖是嘉奖,可是奖的不是他,而是杨二公子杨锦轩。”
“啊?那个杨锦轩?”沈彤咧嘴,嫌弃得不成。
“杨锦轩歼敌八千,当是首功,小皇帝封杨锦轩正二品骁骑大将军。”
沈彤嘴角咧得更大,那岂不是和蒋双流差不多了,只差一个世袭了。
当然,杨家有的是祖荫,也不稀罕世袭一个大将军。
再说,当年蒋家那个绝无仅有的世袭大将军,前提是杀了后晋小皇帝,那是不世之功,杨锦轩歼敌再多,也比不上杀了一个皇帝。
而且,杨锦轩的功劳,还不是全凭他爹杨勤的一张嘴啊。
“杨锦轩该不会是要进京面圣了吧?”沈彤忽发奇想。
萧韧点点头:“又让你给猜对了,小皇帝说杨锦轩功在千秋,功在社稷,恩准杨锦轩进京献俘。”
第三九八章 一罐金鱼
亦就是说,杨锦轩要在京城住上一阵子,至少要住到明年清明之后。
萧韧蹙眉,他若有所思地看向沈彤,却恰好看到沈彤眼中那两簇跳动的火焰。
“彤彤,这里离张家园子不远,小栗子说要去给桔子买几条鱼,不如我们一起去,你带回去喂给它吧。”
以前桔子还不叫桔子,那时它还没有沦为“流浪猫”被沈彤“收养”,它在萧韧府里就是小栗子照顾它的。
沈彤不知道张家园子是什么地方,以为是菜市场,小栗子是挺疼桔子的,隔三差五就买些桔子爱吃的送过来,她还在想着杨锦轩的事,便下意识地点点头:“好啊。”
萧韧起身就走,催促着沈彤:“那我们现在就去吧。”
走到门口,萧韧转过身来,对一脸茫然的周铮说道:“辛苦你了,一会儿让人把那三个小姑娘送回去。”
直到萧韧和沈彤走了,周铮才反应过来,恨恨地说道:“张家园子是卖金鱼的,你买金鱼喂猫?”
沈彤也有点懵了,她看着那一缸缸五彩斑澜的金鱼,问道:“给桔子吃这个?太可惜了吧。”
萧韧板着脸,说道:“众生平等,鱼当然也平等。”
沈彤眨眨眼,又眨眨眼。
“萧韧,你把我诳出来有事吗?"沈彤问道。
什么买鱼,什么桔子,都是小孩子的借口而已。
萧韧脸上微微泛红,前面有片树荫,树荫下蹲着两个小孩,他们面前放着一只瓦罐,萧韧眼睛一亮,连忙快步过去,沈彤只好跟上。
瓦盆里是泥鳅。
萧韧长长地松了口气,对小孩说道:“全都要了。”
小孩高兴地把瓦罐连同泥鳅都给了萧韧,接过一串沉甸甸的铜钱,兴高采烈地走了。
树荫就变成萧韧和沈彤的了。
萧韧蹲下,沈彤也跟着他蹲下,瓦罐放在身前。
有人过来看了一眼,问道:“泥鳅怎么卖的?”
萧韧瞪他一眼,那人吓得缩缩脖子,像见了鬼似的跑了。
沈彤把下巴埋进臂弯里,笑得肚子疼。
萧韧很严肃地问道:“彤彤,你想去京城刺杀杨锦轩?”
沈彤终于止住了笑,她把脸从臂弯里抬起来,没有否认:“我是想去京城,但是是否刺杀杨锦轩还没有决定。”
萧韧道:“杨锦轩是杨勤的左膀右臂,如果他死了,对于杨勤而言会是一个沉重打击。”
杨勤还有一个儿子,但却是庶子,而且年纪尚幼。
“这件事我还没有想好,要到京城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决定,毕竟杨锦轩还只是个小角色。”沈彤说道,显然,她虽然还没有决定是否行刺杨锦轩,但是去京城的事却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彤彤,我不能陪你一起去了。”萧韧沉声说道。
他是军人,如果是其他地方,他若许还能找个理由一起去,但是京城却不行。
沈彤微笑:“没关系,我自己可以的。”
她自己?
萧韧问道:“许安和路友他们呢?或者让云不花陪你一起去吧。”
如果有他们三个人一起去京城,萧韧就能放下一半的心了。
沈彤道:“许安和路友是什么来历,我想你早就知道了,他们在京城一露面,恐怕就要被人盯上了。他们跟着我一起去,反而会让我们变成别人的目标。至于云不花,有她陪在宜宽和宜容身边,我才会放心。”
就是说她要自己一个人去了,顶多是带着芳菲那个笨丫头。
“不行,我会让人保护宜宽和宜容,你让云不花跟着一起去吧。”萧韧断然说道。
沈彤觉得,萧韧这孩子的倔脾气又犯了,她笑着说道:“我和云不花并不熟悉,更没有默契,她和我一起去,还不如让芳菲陪着我。”
嗯,她从一开始就想让芳菲一起去了。
萧韧有点着急,这么多年了,沈彤虽然一个人做过很多事,可是大多时候,她的身边都有许安和路友他们,可是这一次去京城,沈彤却连许安路友都不带了,虽然萧韧也明白,许安和路友的确不适合去京城,可是真让沈彤一个人去,他的确不放心。
沈彤想了想,道:“我带韩无忌一起去,那孩子虽然有些执拗,但是做事还是靠谱的。”
无论是在孟家盯梢,还是跟着她去燕北,韩无忌的表现都还不错。
萧韧沉默不语,沈彤早就习惯他时而别扭的性子了,岔开话题问道:“这些泥鳅怎么拿回去呢,真是要捧着这只大瓦罐回去吗?”
萧韧却抬起头来,对沈彤说道:“让大饼跟你一起去,还有江家的人,另外,我再给你找几个人,你不用管他们,他们会与你前后脚进京。”
沈彤忽然想起,那年萧韧在京城假扮成小乞丐,后来还和她一样混进护国公府当小厮,事情败露后,就是先去一家棺材铺,然后又藏在棺材里离京的。
那家棺材铺,应该就是秦王的人在京城的联络点。
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
沈彤笑着说道:“好啊,大饼机灵,他跟着我不会拖后腿,我刚刚也想带着江家的人一起去。”
她挺喜欢大饼的,也喜欢江家的人,大饼能办事,而江家的人,行事合她心意。
这件事就这样说定了,萧韧捧起那只笨笨丑丑的瓦罐,对沈彤说道:“我给你送回去。”
于是,那天西安城里有很多人都看到了,一身锦绣衣袍的萧七少,像捧宝贝似的捧着一瓦罐泥鳅,从张家园子一路走到了书院街。
这臂力,真不愧是斩杀过鞑子大将军的。
到了沈家,萧韧把瓦罐交给江婆子,进屋喝了杯茶,便起身告辞。
沈彤把他送到门口,萧韧忽然站住,他怔怔地看着沈彤。
沈彤摸了摸自己的脸,问道:“我的脸是脏了吗?”
“不是......”萧韧嘴角翕翕,像是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如何说起。
沈彤好奇地问道:“你怎么了?”
“彤彤,周铮在议亲,是宁夏卫指挥使刘明智的女儿刘茜雪。”萧韧说道。
沈彤听说过宁夏卫的刘明智,为了架空秦王,兵部曾经下令让樊帼英丁忧,让刘明智调任榆林卫指挥使,后来这件事最终因为鞑子突然发兵而不了了之。
只是前世的时候,周铮娶的并不是这位刘大小姐,而是辛五啊。
第三八九章 回来后找你
“怎么周铮这么早就要议亲啊,不应该啊。”沈彤清楚记得,上一世辛五十八岁时,还在死士营里做死士,她嫁给周铮做太子妃时,应该有二十岁或者二十一岁,周铮比萧韧还要年长一岁,那时差不多是二十五六岁了。
萧韧失笑,道:“周铮十九了,皇室子弟大多十三四岁就议亲了。”
的确如此,当年的燕王和秦王都是十五岁大婚,像周铮这样十九岁才议亲的,的确是少数。
其实沈彤并没有想这么多,她想的是为何这一世周铮要提前议亲,上一世不是这样啊。
“那为何会是刘大小姐呢?以前没有听说过。”上一世沈彤也没有听说过刘茜雪的名字,就如同她没有听说过宜宁郡主一样。
萧韧道:“刘明智长年在宁夏,我印像中也就是世子薨逝时,他回过一次西安,别说你没有听说过刘大小姐的名字,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刘明智的次子早在几年前便战死沙场了。”
两家议亲的事情,若不是已经是板上钉钉,一般是不会对外说的,既然说出来了,那就是差不多已经成了。
沈彤笑道:“如果成了,替我恭喜周三公子吧,想来等我从京城回来,也该喝他的喜酒了。”
“彤彤,等你从京城回来,也该及笄了,你想要什么礼物,等你及笄时我送给你。”萧韧的声音忽然温柔起来,倒是把沈彤弄得有些莫名其妙。
不是在说周铮议亲的事吗?怎么说着说着就变成了给她送及笄礼了?
她明年才及笄呢。
“燕北郡王的生辰是九月初六,你也是那一天吧。”萧韧说道。
“是九月初六吗?”沈彤心里一酸,原来那年阿钰大婚时,他还不到十三岁,只有十二岁多一点。如果她没有在梅林里遇到两位小郡主,恐怕也不会去插手阿钰的事,那么阿钰已经迎娶了杨兰若,之后会发生什么,沈彤都不敢去想。
“嗯,我问过他,他是九月初六亥时生的,他的姐姐比他早出生半个时辰。”萧韧还记得他向燕北郡王问这个的时候,起初还担心燕北郡王不肯说,皇室子弟对生辰八字是有忌讳的,除了至亲,几乎没有人会知道他们真正的生辰八字,以免被不怀好意之人加以利用。可是燕北郡王却二话不说就告诉他了。
燕北郡王的出生时辰则应是云七的丫鬟告诉他的。
“啊,原来是这样啊,我都没有问过他呢。”前世,沈彤不知道自己的生日,这一世,她起先不知道,后来与黄氏住在一起,也没有问过,而黄氏说过的那个日子,显然并非是她真正的生辰,要么是随口说的,要么就是一清道人把她抱来的日子。
沈彤自己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也就没有问别人生辰的习惯了。
“彤彤,想好了吗?你想要什么礼物,等你及笄时我送给你”,萧韧轻声问道,话一出口,又像是生怕沈彤会误会似的,补充说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你要及笄了,及笄以后就长大了,我们朋友一场,总要送件像样的礼物给你吧。”
原来是这样啊,沈彤松了口气,刚刚她想起燕北郡王对她说过的话,还以为萧韧真像燕北郡王所说的那样呢,现在看来,不但是燕北郡王想多了,就连她自己也并点想多了。
“你太客气了,我也想不起来要什么,不如你给火儿找个漂亮的马鞍子吧,它知道是你送给它的,一定会开心的。”
火儿最喜欢萧韧了,火儿恨不能天天跟在萧韧身边。
萧韧忽然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他都说了些什么啊,怎么说到后来就变成他要给火儿送礼物了?
“彤彤,我是说周铮议亲了,他......”萧韧想给自己一巴掌。
“哦,如果他的亲事成了,我恰好在京城,你就帮我给他送份贺礼吧,等我回来以后再还钱给你。”沈彤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她真是糊涂了,周铮订亲,做为朋友当然要送贺礼了。
好吧,萧韧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
“彤彤,等你从京城回来,我和你谈点事。”萧韧说完,拔腿就走,倒把沈彤给整糊涂了。
这小孩是怎么了?
他要和她谈点事?什么事?
为什么非要从京城回来再谈呢,现在谈不行吗?
沈彤从门口回到屋里,一拍脑袋,一定是关于定国公府的事。
定国公府在京城,萧韧虽然不愿意提及,但是血浓于水,定国公府的人毕竟是他的至亲,萧韧一定是自己不好意思开口,想要等她从京城回来,向她打听定国公府的事。
沈彤觉得自己猜对了,一定就是这样的,她担心自己会忘了,整个晚上反复默念了几次:到了京城要想办法摸进定国公府看一看。
沈彤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她既然决定去京城,就不会再迟疑。
接下来的几天,她去了慈安庄,看望了两位小郡主,又叮嘱了云不花。
之后,她把烟翠和小妹留在西安,又让江婆子的大儿媳过来帮忙。
好吧,萧韧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
“彤彤,等你从京城回来,我和你谈点事。”萧韧说完,拔腿就走,倒把沈彤给整糊涂了。
这小孩是怎么了?
他要和她谈点事?什么事?
为什么非要从京城回来再谈呢,现在谈不行吗?
沈彤从门口回到屋里,一拍脑袋,一定是关于定国公府的事。
定国公府在京城,萧韧虽然不愿意提及,但是血浓于水,定国公府的人毕竟是他的至亲,萧韧一定是自己不好意思开口,想要等她从京城回来,向她打听定国公府的事。
沈彤觉得自己猜对了,一定就是这样的,她担心自己会忘了,整个晚上反复默念了几次:到了京城要想办法摸进定国公府看一看。
沈彤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她既然决定去京城,就不会再迟疑。
接下来的几天,她去了慈安庄,看望了两位小郡主,又叮嘱了云不花。
之后,她把烟翠和小妹留在西安,又让江婆子的大儿媳过来帮忙。
十天后,沈彤带上江婆子和芳菲离开了西安,大饼和韩无忌也一起跟着。
萧韧把她送出城去,萧韧
第三九零章 一个死人和一群死人
“将军,娘子回来了!”
徐世基正和属下议事,闻言为之一震,道:“快请!”
其实山洞四通八达,说话声能传出很远,根本不用再通传,来人就已经听到了。
来人一袭红衣,身材高挑,虽然青春已逝,可是却依旧眉目如画,明**人。
“徐将军,老远就听到你的声音了,中气十足啊!”女子爽朗地说道。
“娘子谬赞,老徐是个粗人,让娘子笑话了,哈哈哈!”徐世基哈哈大笑,眼睛却不由自主向女子身后看去。
女子微笑,道:“徐将军失望了?”
徐世基脸上闪过一丝异样,但是他素来不是喜欢藏着掖着的人,当年他能为了自己的侄儿弃前程不顾,掀竿而起,韬光养晦几年,脾气平和了几分,但是性情却没有改过。
“娘子从京城里带回的人呢?”徐世基问道。
早在大半年之前,他就收到了红娘子得手的消息,红娘子迟迟未归,徐世基并没有多想,风声太紧,红娘子带着皇帝必须要销声匿迹避避风头,如今皇帝大行的消息传遍天下,眼看孝期都要过完了,太皇太后抱着小皇帝坐上了龙椅了,红娘子终于回来了,可是却没有带回应该带的人。
女子微微一笑,说道:“徐将军,当初我去京城的时候,可也没有说过,要把那个人交给你啊。”
山洞里的气氛忽然就变得压抑起来,只有流水哗哗的声音。
徐世基一怔,这一刻他想骂娘了,可是那天的情景历历在目,现在想来,这女子的确从未说过要把皇帝交给他啊。
可是难道不是吗?难道是他理解错了?那女子说要做就要做票大的,她去京城把皇帝绑了,难道不是绑来交给他的吗?
徐世基刷的抽出佩刀,与此同时,站立两旁的属下们也拔刀的拔刀,抽剑的抽剑。
女子只有一个人,就像她来的时候一样,只有一个人。
她就站在那里,纹丝不动,也如她忽然出现的时候一样。
徐世基更记得当日这女子走到他面前时,便是如此。
此时此刻,一个美艳女子浑身上下散发着杀气,她冷冷地环顾着他和他的手下,说道:“我说过,我去做那件事是是为了我的男人,我又怎会把人轻易交给你们呢?我的命就在这里,徐世基你若是心有不甘,尽可提刀过来,大不了就是要么你杀了我,要么我杀了你,我早就是个死人了,再死一回又何妨?”
说着,女子双手一抖,左右手中各执着一把刀。
徐世基见过她的刀,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使双刀的人就这么奇怪的刀。
这是两柄完全不同的刀,一柄是常见的刀,另一柄却是弯刀。
刀不同,出刀和运刀当然也不同,但是这女子却能同时使用两柄不同的刀,且,她出手如同鬼魅。
徐世基脸色彻底冷了下来,这女子是要和他拼命吗?
山洞里有几千人,而这女子只有一人,即使她武功绝顶,也难逃一死。
“娘子,你觉得就凭你,能杀光我们这里的几千个人吗?”徐世基沉声问道。
“当然不能,但是只凭我一人,却能杀掉你。”女子说道。
“胡说八道,你动动将军试试!”
“兄弟们,上!”
“我早就看这个娘们儿不地道了,大伙一起上!”
“宰了这娘们儿!”
没等徐世基开口,属下们便急了,曾经他们都是军人,军营里的粗汉子,嘴里不干不净习惯了,的确也如他们所言,当初就怀疑过这个女子,但是这女子只说她要进京,让徐世基出几个人帮她而已,正如徐世基说的,即使这女子失败了,也不会影响到他们,而他们也随时能将这女子灭口。
现在这女子回来了,竟然口口声声想要了将军的性命,这就不能忍了。
徐世基默然不语,他没有阻止,那就是默许了。
瞬间,女子便被七八个人围了起来,刀剑相撞,格外轻脆。
女子双刀齐出,宛若一只困在笼中许久的猛兽,徐世基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女人出手这么狠的,太狠了,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她是不想活了吗?
明知以一敌众,她就没有用算,而她的出招却没有给自己留半分余地,她在拼命!
几招之间,已经有人中刀倒地,但却不是那女子,女子还在挥刀,她的身上已经在淌血,可是她没有倒下,围攻的人越来越多,有人倒下,有人补上去,女子身上的伤越来越多,血流得也越来越多,但是她仍然没有半丝畏缩。
“住手!”徐世基喝道。
他的声音瞬间淹没在喊杀声中,没有人听到,也没有人想到他会在此时让住手。
徐世基挺身过来,他收了刀,徒手走进战团。
终于有人看到他了,有人停手,有人让出一条路来,徐世基昂首挺胸,他手里没有兵器,他一步一步走向那女子。
女子的眼睛里已经充血,她的脸上、身上都是血,已经分辨不出那些血是她的,还是别人的。
又有人倒下,伤在肋骨,女子目不斜视,这一次她看到了徐世基,手无寸铁的徐世基。
女子毫不犹豫,手中的弯刀勾住了徐世基的脖子,只要稍一用力,徐世基的头颅和身体就能分离开来。
“你究竟是什么人?”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徐世基问出了他一直想要问的话。
耳边有箭弩拉弓的声音,就在女子身后,无数支箭对准了她。
只要她手里的弯刀再有所动作,她立刻就能被射成刺猬。
“你究竟是什么人?”徐世基再次问道。
“一个死了的人。”女子冷冷地说道。
“既然已经死了,为何又出现在这里?”徐世基又问。
“因为你们和我一样,都是死了的人,我们是一样的人,所以我这个死人出现在你们这一群死人面前,又有何不可?”女子淡淡地说道,她浑身浴血,手里的刀上还在滴血,可是她说话的时候,声音平淡得如同是在闲话家常。
第三九一章 那个女人
女子说的没有错,徐世基和他的军队早在多年之前就是死人了,他们忽然消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在朝廷后来下发的捷报和诋抄里,早就是死人了。
而这个女子,也是死人,虽然没有人知道她究竟是什么人,究竟是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但是她说她是死人,所有人全都相信。
她不但是死人,她还是厉鬼,从地狱而来的厉鬼。
世上没有人会像她这样,尤其是她还是个女人,哪有这样不怕死的女人,除非她原本就是死人。
死人不怕死,当然更不会怕痛,死人是没有知觉的,就像这个女子一样。
这里是青石山,在他们来到这里之前,不但未曾听说过这座山,更加没有想到,青石山里会有一座这么大的山洞。
贯穿了整座山,绵延数十里,有暗河,有数不清的石乳,有奇形怪状的怪石。
而在这座山里,除了他们以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灭灯师太。
早在他们来到这里之前,灭灯师太就已经在这里了。
灭灯师太擅医术,常常会帮他们疗伤治病,山里有瘴气,刚来这里时,很多兄弟病倒了,还有人水土不服一命呜乎,是灭灯师太配药给他们服用,他们才能得以在此安身立命。
因此,灭灯师太于他们有恩,但是灭灯师太也从不居功,她与他们和睦相处,有事会来帮忙,没事时各不打拢。
只不过灭灯师太时常离开,每年都会有几个月,灭灯师太会离开青石山,四处云游。
两年前,灭灯师太带回了这个女子。
但是他们也只是知道灭灯师太带回来一个女子而已,但是却没有见过。
灭灯师太和那个女子住在后山的山洞里,要走上七八十里的山路才能过来。
有一次,有人巡逻的时候,见过灭灯师太带着一个女子,灭灯师太指着天空的飞鸟对女子说:“那是鸟,是侯鸟,春天来时会飞去北方,到了秋天它们就会飞回来了。”
灭灯师太又指着一株开花的树说:“那是树,树上有花,还有叶,花开后会落下,树叶也会变黄落下,明年再会长出新的叶子。”
女子只是听着,不说话,眼珠也没有转动,痴痴呆呆。
于是大家都知道了,灭灯师太带回来的是个痴呆的女子。
但是对于军汉们而言,常年累月躲在山里,连个人影也难以看到,更别说是女人了。如今得知这山里有了女人,还是一个长得不丑的女人,即使知道她是个傻子,这些人心里还有扑腾扑腾有了想法。
不久之后,有人摸进了灭灯师太住的山洞,但是很快,他又被扔了出来,四肢皆断。
灭灯师太给那人接骨,留下伤药就走了,什么也没有说。
这件事传进了徐世基耳中,他让人
(二十分钟后替换,等我啊)
女子说的没有错,徐世基和他的军队早在多年之前就是死人了,他们忽然消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在朝廷后来下发的捷报和诋抄里,早就是死人了。
而这个女子,也是死人,虽然没有人知道她究竟是什么人,究竟是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但是她说她是死人,所有人全都相信。
她不但是死人,她还是厉鬼,从地狱而来的厉鬼。
世上没有人会像她这样,尤其是她还是个女人,哪有这样不怕死的女人,除非她原本就是死人。
死人不怕死,当然更不会怕痛,死人是没有知觉的,就像这个女子一样。
这里是青石山,在他们来到这里之前,不但未曾听说过这座山,更加没有想到,青石山里会有一座这么大的山洞。
贯穿了整座山,绵延数十里,有暗河,有数不清的石乳,有奇形怪状的怪石。
而在这座山里,除了他们以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灭灯师太。
早在他们来到这里之前,灭灯师太就已经在这里了。
灭灯师太擅医术,常常会帮他们疗伤治病,山里有瘴气,刚来这里时,很多兄弟病倒了,还有人水土不服一命呜乎,是灭灯师太配药给他们服用,他们才能得以在此安身立命。
因此,灭灯师太于他们有恩,但是灭灯师太也从不居功,她与他们和睦相处,有事会来帮忙,没事时各不打拢。
只不过灭灯师太时常离开,每年都会有几个月,灭灯师太会离开青石山,四处云游。
两年前,灭灯师太带回了这个女子。
但是他们也只是知道灭灯师太带回来一个女子而已,但是却没有见过。
灭灯师太和那个女子住在后山的山洞里,要走上七八十里的山路才能过来。
有一次,有人巡逻的时候,见过灭灯师太带着一个女子,灭灯师太指着天空的飞鸟对女子说:“那是鸟,是侯鸟,春天来时会飞去北方,到了秋天它们就会飞回来了。”
灭灯师太又指着一株开花的树说:“那是树,树上有花,还有叶,花开后会落下,树叶也会变黄落下,明年再会长出新的叶子。”
女子只是听着,不说话,眼珠也没有转动,痴痴呆呆。
于是大家都知道了,灭灯师太带回来的是个痴呆的女子。
但是对于军汉们而言,常年累月躲在山里,连个人影也难以看到,更别说是女人了。如今得知这山里有了女人,还是一个长得不丑的女人,即使知道她是个傻子,这些人心里还有扑腾扑腾有了想法。
不久之后,有人摸进了灭灯师太住的山洞,但是很快,他又被扔了出来,四肢皆断。
灭灯师太给那人接骨,留下伤药就走了,什么也没有说。
这件事传进了徐世基耳中,他让人
知这山里有了女人,还是一个长得不丑的女人,即使知道她是个傻子,这些人心里还有扑腾扑腾有了想法。
不久之后,有人摸进了灭灯师太住的山洞,但是很快,他又被扔了出来,四肢皆断。
灭灯师太给那人接骨,留下伤药就走了,什么也没有说。
这件事传进了徐世基耳中,他让人
第三九二章 哑娘子
这座山洞里,又有数不清的洞中洞,其中有五个大洞,与主洞以石钟乳相隔。山洞很深,以铁链结铃示警,此时这边的动静,早就传遍整座山洞,四面八方都是人,有人搭弓,有人持刀,杀气腾腾,挥刀霍霍。
他们的目标只有那个女人,任凭那女人有通天之能,此时也逃不过千刀万剐。
但是女人的刀却勾住了徐世基的头,无论有多少支箭、多少把刀......也不敢轻举妄动!
此时,几乎所有人都相信,即使这女人下一刻会被剁成肉泥,她也会先割下徐世基的脑袋。
一定会的。
因为她根本就不是人,若非如此,世上怎会有不知痛,不畏死的人呢。
徐世基也相信。
他相信女人是敢杀了他的。
他当然不想死,他用了几年时间,才有了如今的一切,他还有数千兄弟,他绝不能死。
“娘子,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原本也只是合作关系,买卖不成仁义在,你既然不想把皇帝交出来,那就罢了。”
女子手中的弯刀动了动,却并没有收回,反而加了几分力气。
徐世基能够清楚感觉到刀锋划破皮肤时的那一抹凉意,他深吸一口气,高声说道:“所有人退后十丈!”
不愿、不甘,但是人群还是蜂拥着向后退去,女子终于收回了她手中的刀。
徐世基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他道:“是我没有及时约束手下,娘子见谅。”
这两句话是在道歉,可是徐世基的语气却没有丝毫歉疚的意思。
下一刻,徐世基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那女子的脸上身上都是血,可是他却看到那女子的嘴角泛起一抹微笑。
她在笑?
“我没有杀死他们,他们只是受伤。”女子指指地上的人。
说完,女子竟然转身要走。
“娘子,请留步!”徐世基在她身后说道。
女子转过头来,一双妙目闪闪发光。
徐世基干咳一声,清清嗓子,说道:“请问娘子贵姓?”
这也是他一直想要知道的。
女子嘴边的笑容更盛,她道:“我既自称是红娘子,那就姓红吧。”
红娘子,只是她的化名而已,江南有名伶红娘子,年老色衰,郁郁而终。而她,是另一个红娘子,只是世人皆以为,她便是当年的那个红娘子,却不知,那粉墨油彩下的,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女子翩然而去,带着一身的血,带着她的刀,坦然地穿过人群,走出了山洞。
徐世基望着她的背影,自嘲一笑,她可以不来的,她可以不回来,她可以不见他,可是她却还是来了,冒着会被杀死的危险,她还是出现在他的面前,只是要告诉他,她不会把皇帝交给他而已。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无论是好的坏的,她都要给他一个交待。
“将军,这娘们究竟是什么来头啊?”属下问道。
徐世基摇摇头,他让人查过,可是没有查到。
无论是江湖上,还是风尘中,没有哪个女子能与她对上号,这女人就像是平空出现的,没有过去,没有来历,没有姓名。
“即使是死人,也应该有个坟头吧。”徐世基失笑。
女人前脚走出山洞,灭灯师太后脚就来了,她带着药箱,她是来治伤的。
就像上一回有人想要对那女子图谋不轨时一样,女子把人打伤,灭灯师太来给治伤。
上一次是徐世基的人失德,徐世基自是理亏;而这一次徐世基的人虽然也有错,但是那女子做的事也不对,因此,徐世基觉得他是有资格多问几句的。
“请问大师是在哪里遇到那位娘子的?那位娘子可还有亲人?”
徐世基问得直接,与灭灯师太相交多年,他当然知道如何相处。
灭灯师太给伤者包扎着伤口,闻言淡淡一笑,道:“她是寄住在深山野寺里的可怜人,贫尼云游至此,与她有缘,便带在身边医治了。”
“大师给她医治的,可是当初的失魂之症?”初见女子时,她是痴傻的。
“正是,她是可怜人,无家可归,唉。”灭灯师太说到这里便紧闭了嘴角,显然这不想再说下去了。
徐世基温声说道:“大师医术高超,竟连失魂症也能医治,在下佩服。”徐世基由衷地说道。
“阿弥陀佛,将军所言差矣,若非她心中尚有一丝清明,贫尼也束手无策。”
灭灯师太是医者,同时也是出家人。
女子跟在她身边的两年里,女子从未与她说话,她看到什么,就把什么指给那女子看,清风、春雨、飞雪、鸟兽。起初女子宛若石像,木然不语,就连眼睛里也没有光彩。
忽有一日,灭灯师太带着她行走在山林之间,偶遇一只死去的鸟雀,灭灯师太将鸟雀掩埋,为之颂经超度。
女子忽然开口:“你念经,它能活过来吗?”
灭灯师太微笑:“虽不能活,却能往生,转世再来这世上。”
女子又问:“那你再念一遍,让我的孩子活过来。”
灭灯师太心中诧异,山寺里的僧人曾经告诉她,这女子在那里已有十余年,神志不清,亦从不开口讲话。山寺偏僻,没有香火供奉,僧人要下田劳作,这女子力大,一人顶三人,劈柴、磨粮、耕田,因此,寺中僧人更加善待于她,称她为哑娘。
灭灯师太看出她的痴傻是后天所致,因此将她带在身边,只是想要给她医治痴傻之症,却没有想到这女子竟然开口讲话了。
灭灯师太没有迟疑,她遂盘膝端坐,连念三遍往生咒。
女子大喜,磕头不止,说道:“原来还有这般神奇的经文,我的孩子能往生了,能往生了。”
说完,她竟然向着山林深处跑去,欢愉之极。
灭灯师太在山林里找了两日,都没有找到她的身影。
林中有瘴气,还有野兽,有蛇,灭灯师太担心女子安危,夜不能寐。
没有想到,到了第三天,女子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只是这女子竟像是换了一个人,她目光明亮,神态安详,再没有昔日的痴傻呆滞。
第三九三章 何处来,何处去
灭灯师太包扎好最后一个伤者,缓步走出山洞。
她走了整整一天,到了深夜才回到她和哑娘子住的地方。
哑娘子应是不会回来了吧。
只是出乎灭灯师太的意料,夜空之下,哑娘子盘膝坐在洞外的青石上,掌心朝天,正在打坐。
“阿弥陀佛。”灭灯师太念了一句佛号。
哑娘子缓缓睁开双目,一双晶亮的眸子璀璨如夜空星斗。
“大师,您回来了。”哑娘子起身,恭敬施礼。
山洞里有饭有菜,都是哑娘子做的。
吃完饭,灭灯师太问道:“你明日要走吗?”
哑娘子点点头:“明天我就走了,不知何时才能见到大师了。”
这一次她回来,除了给徐世基一个交待,还有就是向灭灯师太告别。
“若是有缘,总能见到。”灭灯师太微笑说道。
“那我们一定还能见到,大师与我本就是有缘人。”哑娘子说道。
灭灯师太端详着她,忽然说道:“你不应是孤独之人。”
灭灯师太犹还记得,女子刚刚恢复神志时,曾经让自己给她的儿女念经超度。
儿女双亡,这是孤苦之命。
而她在这女子脸上,却没有看到这些,这女子虽然不是福厚之人,可是却不应该连儿女也没有。
哑娘子凄然一笑,道:“我生来便不知父母何人,出嫁又不知夫君何人,儿女双亡不知害死他们的是何人,十余年里,我甚至不知自己是何人。大师,我这样的人难道还不是狐独之人吗?”
灭灯师太一时无语,她一个人呆久了,不擅言辞,更不会像那些大寺院里的僧尼一般用佛法渡人。
灭灯师太转身走到一块石头后面,很快,她取出一只匣子。
“这里是各种药,有治伤的还有补气的,你带上吧。”灭灯师太说道。
哑娘子郑重谢过,灭灯师太盘膝而坐,她也坐到灭灯师太身边,就这样,两个人一言不发坐到了天亮。
阳光透过参差的树木,把洞口照得一片明亮。
灭灯师太缓缓睁开双眼,那女子却不知何时已经走了。
灭灯师太双手合什,却没有颂经,不知为何,她总觉得与这女子的缘法不仅与此,就如同她在山寺里初见哑娘子时,心头闪过的那抹亮光。
灭灯师太不知道哑娘子去了何方,正如她不知道哑娘子是从哪里来。
清晨,巡山兵士前来禀告,那个女子正在出山。
青石山陡峭难行,
......
(下面的二十分钟后替换,等我啊)
灭灯师太包扎好最后一个伤者,缓步走出山洞。
她走了整整一天,到了深夜才回到她和哑娘子住的地方。
哑娘子应是不会回来了吧。
只是出乎灭灯师太的意料,夜空之下,哑娘子盘膝坐在洞外的青石上,掌心朝天,正在打坐。
“阿弥陀佛。”灭灯师太念了一句佛号。
哑娘子缓缓睁开双目,一双晶亮的眸子璀璨如夜空星斗。
“大师,您回来了。”哑娘子起身,恭敬施礼。
山洞里有饭有菜,都是哑娘子做的。
吃完饭,灭灯师太问道:“你明日要走吗?”
哑娘子点点头:“明天我就走了,不知何时才能见到大师了。”
这一次她回来,除了给徐世基一个交待,还有就是向灭灯师太告别。
“若是有缘,总能见到。”灭灯师太微笑说道。
“那我们一定还能见到,大师与我本就是有缘人。”哑娘子说道。
灭灯师太端详着她,忽然说道:“你不应是孤独之人。”
灭灯师太犹还记得,女子刚刚恢复神志时,曾经让自己给她的儿女念经超度。
儿女双亡,这是孤苦之命。
而她在这女子脸上,却没有看到这些,这女子虽然不是福厚之人,可是却不应该连儿女也没有。
哑娘子凄然一笑,道:“我生来便不知父母何人,出嫁又不知夫君何人,儿女双亡不知害死他们的是何人,十余年里,我甚至不知自己是何人。大师,我这样的人难道还不是狐独之人吗?”
灭灯师太一时无语,她一个人呆久了,不擅言辞,更不会像那些大寺院里的僧尼一般用佛法渡人。
灭灯师太转身走到一块石头后面,很快,她取出一只匣子。
“这里是各种药,有治伤的还有补气的,你带上吧。”灭灯师太说道。
哑娘子郑重谢过,灭灯师太盘膝而坐,她也坐到灭灯师太身边,就这样,两个人一言不发坐到了天亮。
阳光透过参差的树木,把洞口照得一片明亮。
灭灯师太缓缓睁开双眼,那女子却不知何时已经走了。
灭灯师太双手合什,却没有颂经,不知为何,她总觉得与这女子的缘法不仅与此,就如同她在山寺里初见哑娘子时,心头闪过的那抹亮光。
灭灯师太不知道哑娘子去了何方,正如她不知道哑娘子是从哪里来。
清晨,巡山兵士前来禀告,那个女子正在出山。
青石山陡峭难行,
吃完饭,灭灯师太问道:“你明日要走吗?”
哑娘子点点头:“明天我就走了,不知何时才能见到大师了。”
这一次她回来,除了给徐世基一个交待,还有就是向灭灯师太告别。
“若是有缘,总能见到。”灭灯师太微笑说道。
“那我们一定还能见到,大师与我本就是有缘人。”哑娘子说道。
灭灯师太端详着她,忽然说道:“你不应是孤独之人。”
灭灯师太犹还记得,女子刚刚恢复神志时,曾经让自己给她的儿女念经超度。
儿女双亡,这是孤苦之命。
而她在这女子脸上,却没有看到这些,这女子虽然不是福厚之人,可是却不应该连儿女也没有。
哑娘子凄然一笑,道:“我生来便不知父母何人,出嫁又不知夫君何人,儿女双亡不知害死他们的是何人,十余年里,我甚至不知自己是何人。大师,我这样的人难道还不是狐独之人吗?”
灭灯师太一时无语,她一个人呆久了,不擅言辞,更不会像那些大寺院里的僧尼一般用佛法渡人。
灭灯师太转身走到一块石头后面,很快,她取出一只匣子。
“这里是各种药,有治伤的还有补气的,你带上吧。”灭灯师太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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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四章 四季的传说
如果在五里外的客栈投宿是早了一点儿,可若是不在这里投宿,那今天就错过宿头,十有八、九要在野地里过夜了。
三伏天赶路,每个人都是一身臭汗,在哪里睡觉无所谓,找个地方洗澡才是关键。
沈彤道:“那就在前面投宿吧,今天早点休息,明天天一亮就赶路。”
芳菲欢呼一声,就连火儿也欢快地打了个响鼻儿。
五里外的客栈名叫四季,一路而来投宿的客栈很多,叫这种名字的还是头一个,大多都是云来、平安之类的。
几人在客栈前下了马,韩无忌跟着伙计去安置马匹,江婆子的一双利眼警惕地四下环视,沈彤假装没有看到,待到进了房间,沈彤才问她:“这家客栈有何不对吗?”
江婆子道:“这些年姑娘都在西北,对这边的事儿可能不太了解。前些年保定府出了位活财神,姓季,排行老四,人称季四爷。那年白沟河上闹了水匪,血洗十余条商船,来往船只无不胆寒,当地官府束手无策。季四爷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他带着几辆大骡车去了衙门,从车上抬下来的是一箱箱白花花的银子,整整十万两。这十万两银子在众目睽睽下抬进衙门,整个保定府都轰动了,后来才知道,这十万两是季四爷出的赏银,无论是捕快还是江湖好汉,只要除去这些水匪还白沟河风平浪静,这些银子就拿来做赏银,若是有人因此死伤,医药费和抚恤金也从这里边出。”
芳菲早就听得睁大了眼睛:“这是哪年的事儿啊,咱们怎么不知道啊,十万两啊,小姐来了一准儿就得了。”
沈彤干咳一声,芳菲这丫头对她也太信任了吧,要知道白沟河上的船只大多都是商船,这些商船上都有保镖打手,能血洗十几条船的水匪,又岂会是乌合之众。
她示意江婆子继续说下去,这几年的大多时间她都在西北,对其他地方的事情并不知晓,她也想听江婆子说这些八卦。
“那后来是什么人拿走这十万两赏金的?”芳菲着急地问道,十万两呢,能把西北城里卖小吃的整条街买下来吧。
江婆子笑道:“这些银子既然抬进衙门,又岂会让寻常百姓得去?最后是飞鱼卫来剿灭的那些水匪,十万两一文不少,全都给飞鱼卫的人分了。”
噗,芳菲一口茶险些喷出来,她终于知道为何许安他们四个家底那么丰厚了,飞鱼卫捞钱的门路也太多了吧。
“这位季四爷的来路也不正吧。”沈彤笑着说道。
“姑娘聪慧,一听就明白了,可惜啊百姓们怎会想那么多,白沟河上没有了水匪,来往的商船又多了起来,没人感激剿匪的飞鱼卫,反倒是全都把功劳算在了季四爷头上。季四爷一跃成为大善人、活财神,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更不知道他的钱是怎么来的,从那以后,他就在保定府住下来了,又是置田地又是买铺子,修桥铺路建寺庙,只要是积德行善的事,他都是头一份,至于那些地方官,个个都是他养着的,没过几年,这位季四爷的生意就遍布了南北直隶。”
听到这里,沈彤脑子里灵光一闪,问道:“季四爷,莫非这家四季客栈也是他的?”
“对啊,因为他姓季,排行第四,因此他的商号铺子都是叫四季。”江婆子说道。
这样一说,无论这位季四爷以前是做什么的,现在也洗白了,算是正当商人了,可是......沈彤忽然想起进客栈时,江婆子警觉的眼神,她问道:“这位季四爷可是有何不妥?”
江婆子道:“不是不妥,而是大大的不妥。不怕姑娘笑话,我们江家以前是干什么的,姑娘早就知道了吧,可是我们江家干的那点事,跟季四爷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季四爷不但开黑店,而且还买卖人命。”
“开黑店,他的生意做得这么大了,还要开黑店?而且还是在官道上?”在沈彤的认知中,但凡是开黑店的都是在僻静之地,比如江屠户一家。
“这些年来,无论是水上还上陆上,但凡是有涉及到巨额钱财的案子,十有八、九都和季四爷有关系,就连当年白沟河上的案子,也和他脱不了干系。他不但自己干,而且还黑吃黑,待到做了案子之后,再找个把小贼出来抵罪,因此,官府都能漂漂亮亮地结案。”江婆子说道。
芳菲吐吐舌头,大惊小怪地四下看看,又跑到门口看了看,关上门,压低声音对沈彤说道:“小姐,这里很危险啊,要不你先把这里的人都宰了吧,免得他们对付我们。”
沈彤:......
他们几个乍看上去就是一个中年婆子带着四个半大孩子,怎么看也不像是有钱人,芳菲还真是想多了。
一夜无话,次日天还未亮,几个人便重新上路。一路之上,又遇到两三家四季客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前不知道这客栈的来历倒也罢了,既然知道了,沈彤便没有再在这些地方投宿,有两次因此错过宿头,五人在荒山野岭过夜。
四个人里,沈彤话不多,韩无忌更是整日无话,好在大饼和芳菲都是爱说爱笑的,因此,这一路上也不寂寞,沈彤都佩服他们两个,路上看到一头牛,他们就能从西北城里老秦家的牛肉面说到天上的牛郎织女;看到有娶亲办喜事的,他们就能从新郎胸前的大红花说到靠着给死人扎纸人纸马发家的李老二。有时候就连沉默寡言的韩无忌也会被他们给逗得嘴角一抽一抽的。
天气越来越热,又走了十几日,这一天终于到了京城三里之外的三里庄。
于是还没进庄子,芳菲就开始回忆当年她跟着小姐住在这里的事,比如房东大婶煮的面条特别好吃,比如村口有个小孩偷了一个包子。
沈彤抚额,这么多年了,这丫头居然都记得,而她反而一点印像也没有了。
远远的,他们就看到三里庄外面的大路上,聚集了很多人,大饼道:“我先过去看看。”
片刻后,大饼就回来了,说道:“护国公府杨家的人在那里。”
第三九五章 道观
大饼是第一次来京城,虽然来之前补过课了,可是他没有见过杨家的人,当然也分不清楚。
听说来人是护国公府杨家的,沈彤立刻想到了杨锦程和杨锦庭,不想被他们认出来,沈彤便对韩无忌说道:“你过去看看吧。”
韩无忌见过杨氏兄弟,但是对于他们而言,韩无忌只是混在宾客里的小小少年,他们不会留意他的。
韩无忌很快就回来了,他沉声说道:“虽然是杨家人,但不是护国公府的。”
沈彤蹙眉,问道:“是杨锦轩?”
不会这么巧吧,她是冲着杨锦轩而来,还没进京城,就遇到了杨锦轩,她是现在就杀了他呢,还是留到进京以后再杀呢?
她还不知道京城里的情况,更没有决定是否要杀掉杨锦轩,再说,现在就把人给杀了,很可能会打草惊蛇。
韩无忌点点头:“我见过他,就是杨锦轩,杨锦程和杨锦庭都不在。杨锦轩是和飞鱼卫在一起,说是在捉拿鞑子细作。”
三里庄是进京的人落脚之处,来这里搜查鞑子细作也是正常的。
沈彤道:“算了,我们就换个地方住吧。”
进城的人很多,都是要天不亮就到城门口排队,一个个盘查后才能进城,一般来说,早晨去排队,下午就能进城了,若是错过了早上,排到自己的时候,可能已经到了关城门的时辰。
因此,三里庄的生意才会出奇的好,但凡是要进京的人,错过排队的时辰,就会投宿在这里。
也就是说,这附近方圆几里,除了三里庄,就没有其他地方可以投宿了。
沈彤记得刚刚开的路上,有一座道观,不如就住到那里去吧。
一个时辰后,五人便到了道观,道观有些破旧,显然也没有香火,观里只有两个八、九岁的小道僮,说是师傅和师兄去京城给人驱鬼去了。
因为一清道人的原因,沈彤连带着对道观和道僮毕没有好感,如果不是不想和杨锦轩对上,她是不会来这里投宿的。
江婆子给了小道僮一块碎银子,小道僮指指后院里的一间屋子,说道:“那屋子里空着,你们就住那儿吧。”
芳菲问小道僮,这里能不能让他们煮饭。
小道僮误以为是问能不能管饭,摇着脑袋说道:“师傅走的时候只给我们留了一斤米,给你们吃了,我们就不够吃了。”
待到明白是要借灶头煮饭,小道僮就又问道:“你们给柴火钱吗?还有,你们煮饭要用水,水是观里的井里的,所以,你们还要给水钱。”
江婆子不想和两个小孩子理论,无奈,只好又多给了一串铜钱,两个小道僮拿了铜钱欢欢喜喜地走了。
芳菲骂道:“这里的师傅可真够抠门的,只给两个徒弟留一斤米,若是他们晚回来几天,这两个小孩岂不会饿死?难怪他们小小年纪就斤斤计较,有其师必有其徒。”
沈彤笑道:“我们就在这里借住一夜,少管闲事了。”
好在他们带着米和肉干,还有在路上买的点心,江婆子和芳菲去灶间煮饭,沈彤叫上大饼,两个人在道观里四下走走。
道观不算小,有三进殿,走着走着,忽然,大饼咦了一声,沈彤问道:“怎么了?”
大饼道:“这里供的神仙,我怎么没有见过?”
沈彤笑道:“难道你还见过所有神仙不成?”
大饼摇头:“但凡是道观,供奉的也就是那几位神仙,我虽然不信道,可是西安城里的道观我都去过,这座殿里供的这位,却是我没有见过的。”
听他这么说,沈彤也好奇走来,仔细打量着这座殿里的神像。
这么一看,她也觉得奇怪了。
这一位不仅是没有见过,而且也不像是神仙,不但没有仙风道骨,而且还脑满肠肥,满身俗气。
两人走到近前,却没有看到神龛,也不知是哪位连名字都不愿透露的神仙。
大饼眼尖,正好看到有个小道僮从门口走过,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拉着小道僮的手,一脸是笑的问道:“小神仙,这里供的是哪位仙尊啊?”
兴许是还从来没有人叫他小神仙,那小道僮立刻眉开眼笑,指着那座神像说道:“那是季神仙啊。”
沈彤怔了怔,季神仙?
她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便问道:“是季四爷吗?”
小道僮摇头,表示不知道,他只是听师傅说那是季神仙。
待到江婆子煮好饭,沈彤便把江婆子拉到那间屋子,指着神像问道:“这个人是不是季四爷?”
江婆子摇头:“我只是听说过季四爷,也没有见过他啊,再说,这道观里怎会供奉他呢?”
沈彤觉得自己可能是想多了,或许这个神像是道观观主的亲爹呢。
几个人听了饭,便早早睡下了。
不久,外面下起雨来,这几天天气闷热,却一直滴雨未下,今天是个大晴天,没想到到了夜里却忽然下雨了。
(下面的十分钟后替换)
都去过,这座殿里供的这位,却是我没有见过的。”
听他这么说,沈彤也好奇走来,仔细打量着这座殿里的神像。
这么一看,她也觉得奇怪了。
这一位不仅是没有见过,而且也不像是神仙,不但没有仙风道骨,而且还脑满肠肥,满身俗气。
两人走到近前,却没有看到神龛,也不知是哪位连名字都不愿透露的神仙。
大饼眼尖,正好看到有个小道僮从门口走过,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拉着小道僮的手,一脸是笑的问道:“小神仙,这里供的是哪位仙尊啊?”
兴许是还从来没有人叫他小神仙,那小道僮立刻眉开眼笑,指着那座神像说道:“那是季神仙啊。”
沈彤怔了怔,季神仙?
她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便问道:“是季四爷吗?”
小道僮摇头,表示不知道,他只是听师傅说那是季神仙。
待到江婆子煮好饭,沈彤便把江婆子拉到那间屋子,指着神像问道:“这个人是不是季四爷?”
江婆子摇头:“我只是听说过季四爷,也没有见过他啊,再说,这道观里怎会供奉他呢?”
第三九六章 伞下的人
“为何要找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一个燕北口音传来,透着不耐烦。
这是杨锦轩的声音,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去了燕北,住了十来年,不知不觉已是一口燕北口音。燕北人有个共性,那就是认为自己说的是官话,即使到了京城,上见皇帝下见官员,杨锦轩一开口,还是一口他自认是官话的燕北腔。
另一个声音说道:“这地方虽然破旧,但却是福泽之地,当年四爷便是在此处得了机缘。”
“机缘?我呸!要装神弄鬼去骗那些无知百姓吧,少在二爷我面前装大头蒜!此处若是真有机缘,季四那么有钱,为何不把这里修一修?”杨锦轩不屑道。
雨声越来越大,两人的声音越来越远,杨锦轩的最后两句话尚能勉强听清楚,可是另一个人的声音却被雨声淹没听不到了。
沈彤压低声音说道:“此处不能留了,现在他们还不知道我们在这里,一会儿看到马匹,就会起疑了。”
江婆子冷冷道:“似是只有他们二人,其他人都在外面,不如一起宰了。”
沈彤道:“不行,若是只有我们两人,宰了他们也能脱身,可还有三个呢。”
大饼和韩无忌虽然也有武功,可他们的武功顶多算是防身之术而已,至于芳菲,抓脸扯头发罢了。
江婆子想想也是,杨锦轩不会孤身来此,应该是这里不便让随从们进来,其他人要么已把道观包围,要么就守在门外,以杨锦轩的身份,他的随从不会是泛泛之辈,肯定都是刀尖上滚过来的行家里手。
只要道观里面稍有动静,那些人便会夺门而入。
到了那时,她和沈彤或许可以全身而退,而这三个小的却是不能。
“那我先去看看。”江婆子说道。
沈彤道:“还是我去吧,你在这里护着他们几个。”
江婆子经验老到,武功也不弱,但是她也只能算是江湖狠人,狠人不是杀手,在这个时候,反而不如沈彤自己去。
江婆子悄声说道:“姑娘,你当心一点儿。”
黑暗里待得久了,江婆子双目已能视物,这时她才发现,沈彤不知何时已经换上了夜行衣。
她在心里自愧不如,自己还在东想西想的时候,沈姑娘却已经做好了出手的准备。
沈彤打开窗子,一阵急雨斜飞进来,沈彤的身影消失在雨夜之中......
吱呀一声,道观的大门再一次从外面推开,几个人影鱼贯而入,他们带着斗笠,其中一人手中撑伞,伞下之人被雨伞遮着,只能看到身材圆润,是个胖子。
“四下看看。”其中一个人沉声说道。
大雨倾盆,院内只余下两人一伞。
另外几人很快回来,道:“后面有马匹。属下问过那两个小道僮了,说是有五个人在此投宿,一个老婆子和她的孙子孙女。”
伞下之人冷笑:“老婆子和孙子孙女,他们骑马?”
来人道:“属下这就去把人结果了。”
“等等,先把人绑了,等我忙完亲自看看。”伞下之人说道。
“是。”来人转身离去。
这时,一个穿着道袍的人撑着伞从后面走了过来,他手中提着一盏马灯,昏黄的灯光在雨地上倒映出硕大的光晕。
“四爷,您一路辛苦,杨二公子已经在里面恭候大驾了。”道士说道。
伞下之人冷冷地说道:“你们既然先到一步,为何没有把这地方打扫干净?”
道士吃了一惊,忙道:“莫非有何不妥?”
“有人在此投宿,你不知道吗?”这次说话的不是伞下的人,而是撑伞的随从。
道士连连道歉,说道:“是贫道疏忽了,忘了叮嘱小僮不要让人投宿,说来也怪,前面不远就是三里庄,这里一年到头也没有人来此借宿啊,贫道这就去看看,清理干净。”
他这话不是推脱,此处距离三里庄并不远,道观门口五丈开外的大杨树上还有三里庄村民挂上的指路牌子,有时还有人在那里摆上茶桌,招揽生意。
三里庄生意好,人也多,就连流民乞丐去了也能讨上几个馒头,谁会来这破烂的道观里借宿呢?
可是却真的有人来了,而且早不来晚不来,非要今天来。
道士额头上都是水渍,也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
“不用了,你办事让人不放心,下半年的香火钱就免了吧。”说话的仍然是撑伞的随从。
道士立时就慌了,忙道:“四爷,您大人大量,贫道......”
“行了,少废话,前面引路。”四爷淡淡地说道。
道士抹一把淌到眼睛里的水珠子,不敢再多言,提着马灯在前面带路。
这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也不过片刻,雨势便缓了下来,除了雨声,四周听不到任何声音。
忽然,一声女子的惨叫传来,接着,有孩子的哭声,道士脚步一顿,那名撑伞的随从不悦地说道:“不要大惊小怪。”
道士不敢停留,继续前行。
雨声越来越小,四周再也听不到其他声音。
杨锦轩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他虽然在战场上历练过了,可是他从小到大都是前呼后拥众星捧月,这次却连随从也不能带一个,来到这么一个破道观里等人,而且一等就是好一会儿,除了进宫见太皇太后,他还没有受过这种委屈。
杨锦轩在屋里走了两圈,这屋里应是有些日子没有开过窗子了,一股子难闻的气味,杨锦轩越发烦燥。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道士的声音:“四爷,里面请。”
杨锦轩哼了一声,这个季四,还真是好大的派头,今天本公子倒要会会他,看看这人身上有多少油水。
若不是看在银子的份上,他才不会纡尊降贵来见一个商人。
杨锦轩重新回到上首的椅子上,大马金刀地坐下,高昂着头,睨视着进来的人。
罩在头上的雨伞已经收起,伞下之人露出了正脸。
那是一个白白胖胖的中年人,笑眯眯一团和气,一袭绣金线的团花袍子,腰上系着金锁金印金算盘,还有一个金光闪闪的烟袋竿,他冲着杨锦轩抱拳,露出满手的金戒指。
第三九七章 脑袋不是韭菜
“哎哟,这位便是大名鼎鼎的杨大将军吧,久仰大名,久仰大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果然是少年英雄,威风八面啊!”
胖子说话的时候,微微翘起兰花指,看得杨锦轩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燕北人不好这口,直到他听说了毛元枚和先帝的事,他才知道原来还真有这种人,到了京城以后,他也见过几个小倌儿,可那都是漂亮的鲜嫩后生,现在看到眼前这个满身猪油的胖子,杨锦轩立刻想到了先帝的那档子事,他顿时就恶心起来,恨不得立刻就走。
可是,他不能走,至少现在还不能走。
“这位就是季四爷了?本将军早就听说你的大名了,幸会!”杨锦轩淡淡地说道。
他是含着玉匙出生的勋贵公子,如今又是风头正盛的少年将军,他坐在那里,本身就有一股不可一势的威严。
可是......
“杨大将军好眼力,在下正是季四,杨大将军不用客气,就叫在下老季吧。”季四爷嘴里说着不让杨锦轩客气,自己也不客气地拽了一把椅子,竟然坐到了杨锦轩的身边!
杨锦轩面上一沉,从燕北到京城,就连燕北郡王和杨锦种在他面前,也不会如此放肆,更不用说那个还在襁褓里的小皇帝了,他咳嗽一声,抱着小皇帝的乳娘就能吓得跪到地上。
这死胖子是没见过世面吧,连基本的尊卑都不懂,竟然胆敢和他平起平坐。
他勃然大怒,道:“季四,这是你能坐的地方吗?”
季四爷依然笑呵呵,没有说话,竟然从腰上摘下一把金光闪闪的剪刀,旁若无人地修起指甲来。
杨锦轩这才发现,原来这人腰上还带着剪刀!
他正要再次质问,一个声音忽然响起:“放肆!”
杨锦轩的注意力都在季四爷身上,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他一抬头,发现对他说话的竟然是跟在季四爷身后的那名随从。
随从年纪不大,居然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
而跟着他们一起进来的道士,此时正一脸土色地看着他们。
“你说谁放肆?”杨锦轩一拍面前的桌子,霍的站了起来。
“哎哟,年轻人不要这么大的火气,这屋里只有你一个外人,他当然是说你放肆了。”季四爷一边说话,一边修着指甲,头也没抬。
“他敢说我?我看他是不想活了!”杨锦轩被激怒了,这半天他都在强忍着,现在已经忍不下去了。
这个季四不过是个区区商户,在父母官面前都要低三下四的东西,竟然胆敢这样对他,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吗?
“他是我的人,他当然敢说你,你再这般没大没小,他还敢揍你呢,行了行了,这是我的地方,你远来是客,我老季就不和你斤斤计较了,谈正事吧。”
这一次,季四爷终于修好了指甲,他晃着自己那双金光闪闪的手欣赏着,连个正眼都没给杨锦轩。
杨锦轩恨不能把这对主仆宰了,可是他还是强压着怒气,重又坐了下来。
“听说季四爷乐善好施,本将军便想见见你,不知你可有意把生意做到燕北去呢?”
“燕北啊?那地方听说又冷又穷,我老季去干啥?喝东北风吗?”季四爷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咭咭地笑了起来。
杨锦轩的双手攥成了拳头,他耐着性子说道:“季四爷怕是对燕北有误解吧,燕北地大物博,物产丰富,东珠、人参、鹿茸,应有尽有,还有人人都离不了的上好皮子,季四爷若是能来燕北做生意,我们杨家保证让你赚个杯满钵溢。”
“啧啧,杨大将军此言差矣,你这么想让老季去燕北,其实是想让老季帮你们杨家赚个杯满钵溢吧,你当老季是傻子呢,燕北以前的确富足,可是自从你们父子到了燕北,燕北就一年比一年穷了,还东珠呢,太皇太后头上戴的可还是前几年的老珠子,还人参呢,五十年的老参在燕北就是老萝卜的价钱,差价都让你们杨家赚了,参客都不敢说自己是干啥的,免得连皮都让你们杨家给扒了,那种虎狼之地,我老季敢去吗?”
季四爷说到这里,自己就笑了起来,那个面如土色的道士,此时就像是得了圣旨一样,也跟着笑了起来。
杨锦轩面色铁青,这个死胖子是真没把他放在眼里啊!
是欺负他们常年在燕北吗?对,一定是这样!
虽然他刚到京城没有多久,可是早就看清了京城那些达官显贵的真面目。
在那些人眼里,他们燕北杨家就是比京城的杨家低了一头,即使他们立下汗马功劳,在那些趋炎附势的人看来,这些功劳不是在沙场上浴血奋战换来的,而是靠着杨家的祖荫得来的。
“姓季的,连你也看不起我们燕北杨家?”杨锦轩的手紧紧握住了剑柄,只要这个死胖子敢说出一个让他不爱听的字,他就一剑宰了他。
季四爷终于正眼看他了,可是那眼神却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
季四爷用他那亮闪闪的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另一只手则指向了杨锦轩紧握的剑柄:“他要杀我!”
话音刚落,一个人影已像离弦之箭向着杨锦轩扑了过去。
杨锦轩还没有反应过来,他的手上便是一麻,接着,寒光一闪,原本被他紧握着的剑便从剑鞘里拔了出来,而他的手,则软软的垂了下去。
他来不及惊呼,那柄剑便已经到了另一个人手中,那持剑的人,就是跟在季四爷身边的那名随从。
随从双手捧剑,恭恭敬敬地捧到季四爷面前,问道:“杀了他吗?”
季四爷摇摇金灿灿的手,佯怒道:“小拾,你这孩子,都跟谁学的啊,动不动就要杀人,这毛病不好,你得改改,哪能说杀就杀呢,杨大将军的脑袋又不是韭菜,割了一茬还有一茬。你要记住,有的人是不能说杀就杀的,比如杨大将军。”
被称做小拾的随从点头应是,捧着剑站到了一旁。
杨锦轩惊魂未定,早已汗湿衣裳。
第三九八章 三个条件
杨锦轩是上过战场的人,杨勤重视这个嫡长子,从小到大,都给予了他足够的教导与见识,与堂兄杨锦程相比,他差在性格暴躁乖张,不够沉着稳健,又是长在一家独大的燕北,少了在权贵圈子里磨练出来的冷静从容。
但是,他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
瞬间的惶恐之后,杨锦轩便恢复常态,他勃然大怒:“姓季的,你想造反不成?”
“放肆!”名叫小拾的随从喝斥道。
这一次季四爷没有制止小拾,而是又从腰上摘下一只金算盘,那只金算盘和商户人家给小孩子抓周用的那种巴掌大的不一样,而是足有一本书大小,金光闪闪,看着就沉甸甸的,少说也有一斤重。
季四爷把金算盘放在膝盖上,金灿灿的手指头噼里啪啦一顿拨弄,对刚刚杨锦轩说的话充耳不闻。
杨锦轩强压怒气,他的人都留在了道观外面,现在自己不但要面对这个不知所谓的胖子,而且还有一个出手快如闪电的随从,现在的情势对他很不利,要么火中取栗,要么尽快抽身。
他深深吐出一口浊气,情绪渐渐缓和下来,他沉声说道:“季四爷,无论你是否把我们燕北杨家放在眼里,家父和我都会诚恳相邀,只要你肯,燕北的大门便会为你敞开。”
季四爷的手依然在拨弄算盘,杨锦轩一番话说完,季四爷头都没有抬起。
杨锦轩的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可还是耐着性子说道:“看来我们今天约的不是时候,想来季四爷也已经明白本将军的意思,那么本将军就暂且回去,若是季四爷想好了,可随时来京城找我。”
说完,杨锦轩起身要走,他并非是想要装装样子,他是一刻也不想在这里久留了。
银子重要,却不及性命。
这一刻,他甚至怀疑眼前的胖子和京城杨家有牵连。
他的那群堂叔伯堂兄弟们,哪个不想在他们父子身上咬块肉下来?
可是他还没有走到门口,眼前一花,一个人已经挡在了他的面前。
是那个叫小拾的少年。
“让开!”杨锦轩怒道。
少年一动不动,他在等待季四爷的命令。
季四爷没让杨锦轩离开,杨锦轩就不能走。
终于,拨弄算盘的声音停了下来,屋里也安静下来,落针可闻。
季四爷满意地看着算盘,说道:“杨二公子想走,就放他走吧。”
闻言,小拾退到一旁,他的手里依然捧着杨锦轩的剑,可是却没有物归原主的意思。
可是杨锦轩却不敢走了。
季四把他约在这里,难道就是为了奚落他一番吗?
无论怎么看,季四也不像是这么闲的人。
这当中一定还有什么,是自己没有想到的。
或者就在他的脚刚刚迈出这间屋子,真正的阴谋就在等着他。
想到这里,杨锦轩转过身来,重又坐回到刚刚坐过的椅子上,他问道:“季四爷,不要耽误功夫,言归正转吧,你有条件尽管提。”
姓季的一直在打算盘,没有条件是不可能的。
季四爷终于正眼看杨锦轩了,他把金算盘拿到杨锦轩的面前,杨锦轩只看了一眼,脸上就微微变色。
三十五万!
“这是什么?”他问道。
“唉,杨大将军何必揣着明白装糊涂呢,这当然是银子,是我老季能在三天之内调动的现银啊,数目不多,真是惭愧。”
这些商人们说起来是很有钱,可是他们的银子都压在宅子铺子山林土地货物古董上,别说是三十五万,就是三万五的现银,也是要凑的,你能拿出钱来,钱庄里却不一定能把银子兑给你。
可是季四爷却能在三天之内调动三十五万两银子,这个数字足够令户部尚书为之惊愕了。
“你真能在三天之内拿出三十五万两?”话一出口,杨锦轩就想到了传说中季四爷抬进保定府衙门的那十万两白花花的银锭子。
几年以前能抬进十万两,几年以后三十五万两又有何不可呢?
季四为了拉拢飞鱼卫,出手就是十万,让他拿出三十五万两送到燕北,也是应该的吧。
至少,在他们父子眼中,飞鱼卫不过就是太皇太后养的看家狗而已。
“哈哈哈,杨大将军是认为三十五万太多,我老季拿不出来?还是嫌三十五万太少,你们看不上呢?”季四爷笑道。
当然不会看不上!
如今燕北缺的就是银子。
打仗要银子,养私兵也要银子,结交朝中权臣更要银子!
缺口太大也太多,只靠向朝廷要,根本就是杯水车薪,何况太皇太后非但舍不得拿出来,反而还想从燕北再刮一层。
“季四爷说笑了,若是季四爷能拿出三十五两放到燕北的生意上,家父一定会很高兴。”这一次杨锦轩搬出了父亲,他也看出来了,季胖子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
“哈哈哈”,季四爷爽朗大笑,此时的他又像是换了一个人,和方才那个比着兰花指的他判若两人,若非他长得白白胖胖得像个汤圆,只听笑声,杨锦轩会以为这是个粗豪汉子。笑够了,季四爷面色一正,脸上的笑容瞬间便荡然无存,他正色问道,“可这是有条件的。”
“愿闻其详。”杨锦轩说道。
“三个条件”,季四爷竖起三根金光闪闪的手指头,“第一个条件,我季家的商队要在燕北畅通无阻,无论是进关还是出关,无论是燕北哪个关卡,无论是多少人多少货,不能有人盘查,不能收税,燕北各级衙门,各个卫军,只要看到季家商队的号牌,就要无条件放行。”
杨锦轩还以为季四爷要提什么刁钻的条件,原来就是这个。
商人就是商人,格局小,见识短,看到的不过就那点盈头小利而已。
不就是想要免去燕北的重税,让各个关卡畅通无阻吗?这有何难?
季家的商队是去燕北做生意,说起来是生意,其实就是给他们杨家送银子的。
杨锦轩欣然应允:“季四爷尽管放心,本将军保证季家商队在燕北一切便利。”
第三九九章 会谈生意的杨二公子
“第二个条件,我老季手里的生意虽然多,可是却没有开过矿山,因此,燕北的那两座铁矿山,老季要参股!老季心里清楚,其实那两座铁矿山,虽然美其名曰是官矿,可是自打燕王活着的时候,就已经算是燕王的了,燕王死后,那两座铁矿,已是你们杨家的囊中之物,如今,老季参股,无非就是从你们杨家嘴里抢肉吃,这个条件不知杨大将军肯不肯答应?”季四爷问道。
杨锦轩脸色微变,季胖子好大的胃口,竟然想要在铁矿上分一杯羹。
自立朝以来,朝廷对铁矿开采便控制极严,铁矿采炼关系到兵器,关系到军队,关系到朝廷安危,这是大事中的大事。
因此,大齐朝所有的铁矿都由朝廷把控,由户部和工部各派官员共同掌管。
太祖皇帝在世时,燕北和西北战事频频,太祖皇帝便颁下圣旨,燕北和西北两地的铁矿交由燕王和秦王独立掌管,做为供应兵器以备战需之用。
因此,这两位王爷是正大光明掌控铁矿的。燕王死后,杨勤当然舍不得把两座大矿山交还朝廷,但是太皇太后好不容易有机会收回铁矿,自是不会让他如愿。
太祖皇帝信任自己的儿子,太皇太后却不信任自己的侄子。
无奈之下,这十来年里,杨勤只能从朝廷派来的官员身上下手,抓住这些官员的把柄,让他们为自己所用,从中取利。
但是这都是偷偷摸摸的,他们能拿到的,也只是当年燕王所得十之二三。
没想到季胖子却看上了这两座矿山。
杨勤父子都不能完全掌控的东西,又何谈让他参股的。
杨锦轩沉吟片刻,为难地说道:“季四爷恐怕要失望了,并非是本将军舍不得,而是太皇太后一直都盯着这两座矿山,不瞒你说,我们杨家也是束手无策啊。”
“哦,原来如此,那么除了这两座矿山以外的呢?”季四爷问道。
“除了这两座矿山以外的?以外的什么?也是矿山吗?燕北只有这两座铁矿啊。”杨锦轩不解地问道。
“老季不想让杨大将军为难,可是老季却也太想开矿了,不如咱这第二个条件就改为,让老季能在燕北寻矿开矿吧,老季有言在先,只要被老季找到矿脉,无论大小,都给杨大都督和杨大将军三成股份,你看如何?”季四爷说道。
杨锦轩松了一口气,想来季胖子手里有懂寻矿的高人,否则他不会说出要寻矿的话来。
这种高人的确是有,但是他也只是听说过,却没有见过。季胖子有的是钱,有钱还怕请不到能人吗?
只要不是在现有的两座铁矿上做文章,杨锦轩便敢担保,如果燕北真的还有第三座第四座铁矿山,他们父子一定会瞒过朝廷,瞒过太皇太后。
真若是让季胖子找到了铁矿,这铁矿可就是他们父子的了,到了那个时候,不但解决了军备问题,而且还能贩卖铁锭,再赚一笔。
可是......
“可是三成股份,太少了吧。”杨锦轩说道。
“无妨,老季是做生意,和大将军也是在谈生意,大将军既然觉得三成太少,那么大将军想要多少呢?”季四爷心平气和地说道。
杨锦轩想了想,道:“怎么也要六成,我们六,你四。”
“哈哈哈”,季四爷又一次爆发出笑声,他指着杨锦轩的鼻子说道,“寻矿的是我,开矿的是我,把矿石开采出来炼成铁锭子的也是我,再把这些铁锭子运出燕北赚钱的还是我,和你们杨家父子有个屁关系啊,老季不过就是让你们打打掩护,上不让朝廷知晓,下不让地方官嚼舌头,你们凭什么要占六成股份,六成也成,老季只管寻矿,其他事情都交给你们杨家,你看如何?”
杨锦轩又不傻,他说的六成也只是想要探探虚实。开矿不是小事,没有大把银子根本不可能。季胖子又怎会白白做个冤大头呢?
“那就五成!”杨锦轩说道。
“四成,不能再多,若是杨大将军还是不满意,那么老季就去找秦王谈条件,秦王一定会答应,白捡的便宜谁不要啊。”季四爷挥挥手,一副要把杨锦轩轰开的样子。
杨锦轩心里一慌,季胖子就在自己面前,岂能白白便宜了秦王?
“好,四成就四成,但是你们不能拿假帐蒙我,我会让帐房一一核对。”杨锦轩说道。
“杨大将军不愧是战场上历练过的,够爽快,那么老季提的开分号开马场的事呢,是不是也能答应?”季四爷道。
那些都是小事啊,不开分号怎么赚钱?
“当然,但是这些生意里,我们杨家也要占四成股份。”杨锦轩说道。
“一言为定,就给你们四成,当然,你知我知,你们杨家是地头蛇,得到的好处肯定不会只有这四成。”季四爷笑着说道。
那是当然了,四成只是帐上的,帐下的还有更多,否则,他们又怎会邀请季胖子来燕北做生意呢,在他们父子看来,巴不得全天下的商人都来燕北做生意,只有商人们多起来,燕北才有大钱可赚。
“行,这第二个条件就这样定了。”杨锦轩很为自己感到自豪,谈生意啊,这可是大生意,养尊处优的杨锦程也没有机会参与的大生意。
季四爷显然也很满意,他眉开眼笑,就像一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
“那么第三个条件,想来杨大将军更是能答应的了。”
“说来听听。”两个条件谈定,杨锦轩已经没有被小拾夺剑时的恐慌,他找回了自信,就连腰板也挺得笔直。
他是谁?他是少年得志的大将军,他是跺跺脚整个燕北也晃三晃的杨二公子。
除了比杨锦程晚生了几天,他哪里都比杨锦程要强,只要假以时日,他一定能够代替杨锦程在太皇太后面前的地位。
“第三个条件”,季四爷清清嗓子,继续说道,“老季有个侄女,年方十四,花容月貌......”
第四零零章 弑长
杨锦轩面色一变,没等季四爷把话说完,便打断了他:“本将军正在议亲,注定与令侄女无缘了。”
话是这样说,可杨锦轩却在心里开骂了。
这个死胖子是得陇望蜀吧,生意上占了便宜,居然还妄想把侄女嫁到大都督府?
季家纵然家财万贯,他的侄女也不配嫁过来,不过,纳个嫁妆丰厚的小妾倒也不错。
“非也,非也,老季何德何能,怎敢给杨大将军提亲?老季是听说大将军有位妹夫。”
“妹夫?”杨锦轩怔了怔,他有妹夫?对,他有!
“你好大的胃口”,杨锦轩冷笑道,“就凭你一介商户,就想把侄女送给王孙贵胄为妾?即使本将军能答应,太皇太后也不会应允。”
除非太皇太后是真的老糊涂了,否则绝不会给燕北郡王纳一个有钱的侧妃的。
季四爷虽然出身不高,可是他有钱啊,这年头谁不缺钱,就连太皇太后也缺钱。
“非也,非也,老季的话还没有说完,杨大将军为何就认定了老季要把侄女送人做妾呢?我们季家虽然只是区区商户,可是季家女儿也没有给人做妾的。”季四爷的语气里隐隐透出怒气,也是啊,季家有的是银子,与其把女儿送进高门为妾,还不如挑一个前途远大的寒门进士做女婿,妥妥的正妻,再拿银子为他打通仕途,那女婿做官需要银子,有权以后只会处处帮衬岳家,让岳家的生意做得更大,这是一举两得的事,季家的收益远比低三下四送女儿给人做妾要大得多。
商人最是斤斤计较,这里面的门道早就摸清了吧。
季四爷这么一说,杨锦轩便自己想明白了。
果然,季四爷说道:“不瞒杨大将军,老季是相中了今年的新科状元乔一诺了,听闻乔状元发妻早逝,膝下无子,老季便想请杨大将军帮忙促成这门亲事,这就是老季的第三个条件。”
虽然毛元枚这位先帝钦定的主考官死了,可是春闱照常进行,另选了新的主考官,就在一个月前,襁褓中的小皇帝“钦点”了今年的新科状元乔一诺。
杨锦轩是见过乔一诺的,只不过连个正眼也没给他。
乔一诺是寒门出身,没有背景,据说父母早亡,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也不知怎么的就被一位致仕翰林看中了,当儿子教导养大。
这样的人当然入不了杨锦轩的眼中,只不过那次上朝刚好看到而已。
没想到季胖子还挺有眼光,一眼就看中了状元郎。
“这事容易,包在本将军身上,就这么定了吧。”杨锦轩说道。
他虽然不把乔一诺放在眼里,但是新科状元风头正劲,尤其是一个没有背景的新科状元,趁着这个机会收在杨家麾下也是一件美事。
至此,三个条件全部谈拢。
窗外的雨声已经听不到了,盛夏时节,雨水来得快去得也快。
那个叫小拾的随从依然像个锥子似的伫在门口,虎视耽耽,杨锦轩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若是平时,他早就把这厮乱棍打死,可是现在,他却不能使强。
杨锦轩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他站起身来,对季四爷道:“既然都谈拢了,那本将军就先告辞了。”
“别急啊,杨大将军暂且留步”,季四爷重又翘起了兰花指,笑得见眉不见眼,“空口无凭,老季是个胆小如鼠的老实人,若是杨大将军一转身就不认帐了,老季可怎么办呢?”
他说到最后一句时,还用那只金光闪闪的手捂住了胸口,一副西子捧心的模样,看得杨锦轩差点吐了。
“难道你还想签文书吗?”杨锦轩不耐烦地喝道,这种事情哪有签文书的,这不是笑话吗?
“老季还就是想和杨大将军签订文书,连做担保的中人都找来了,啧啧啧,杨大将军该不会不签吧?”
季四爷说到这里,冲着小拾挥挥手:“你去把中人请过来。”
杨锦轩吃了一惊,中人?什么中人?
小拾转身出去,再进来时,他身后跟着两个人,不,应该是三个人。
其中一个人是被那两个人抬进来的。
杨锦轩锁起眉头,这人是谁?
他忍不住走近一步,去看那个被抬进来的人,这一看之下,他吓得连退了几步!
杨讷!
这是他的四叔杨讷,护国公府的四老爷杨讷!
四叔怎么会在这里,难道季胖子请来做担保的中人竟然会是他?
不行,这件事绝对不能让京城杨家的人知道,否则这帮人一定会插上一腿的。
杨讷虽然是他的叔父,可却是紧紧抱住现任护国公杨敏大腿的,和他们燕北杨家不是一路人。
刹那之间,无数念头涌上来,杨锦轩怔怔一刻。
就在这时,小拾忽然欺身而上,原本捧在手里的长剑向前一递,另一只手抓过杨锦轩的手,把那柄剑塞到他的手里。
杨锦轩还没有反应过来,小拾便抓着他的手挥了出去!
小拾手中抓着的杨锦轩的手,而杨锦轩手里抓着的是剑,杀人的剑!
待到杨锦轩明白过来时,他手中的剑已经贯穿了杨讷的胸膛!
“啊——”一声尖叫打破了黑夜的寂静,这是杨锦轩惊惶的声音。
他杀了杨讷,他杀了杨讷,他杀了自己的叔父!
“啊——”又是一声尖叫传来,这是季四爷的声音。
天呐,有人在他面前杀了人,太可怕了,太恐惧了!
季四爷拍着胸口,急急喘了几口气,然后走到呆若木鸡的杨锦轩面前,用戴着大金戒指的手指着杨锦轩,小拇指翘起来。
“你这是弑长!天呐,你敢弑长!有悖人伦,有悖人伦啊!”
季四爷似乎从未见过这样可怕的事,他激动得满脸放光,冲着小拾说道:“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没有眼力啊,快点把文书拿来,让杨大将军画押啊!”
杨锦轩猛的瞪大了眼睛,他猛的把剑从杨讷身上拔了出来,鲜血立时便溅到了他的脸上。
他挥舞着滴血的剑,向季四爷砍来:“你陷害我,我要杀了你!”
第四零一章 中人
眼看杨锦轩的剑就要砍到季四爷身上,可是季四爷一个闪身,便到了杨锦轩的背后,杨锦轩甚至没有看清他是如何避开的。
一个那么胖的人,当然避不开。
只是凑巧而已。
况且,杨锦轩根本就没有多想,他的眼珠子都红了,他必须要把这里的人全都杀光,一个也不留。
但是,他却没有机会出手了,那个叫小拾的少年,已经抢在他前面出手,他甚至没有看清楚,他手里的剑便再一次脱手,反过来抵到了他的咽喉之上。
啪啪啪,身后传来拍掌的声音,季四爷一边拍着手一边走到他面前,笑着称赞:“小拾,长进不小啊,刚刚这一手,一看就是下了功夫的,不错不错!”
小拾紧闭双唇,没有说话,他的脸上也看不出喜怒,这一刻,他才是一柄剑,一柄随时随刻都能杀人的剑。
杨锦轩无法相信,眼前这个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的少年,竟然有如此身手。
是他,是他杀了四叔杨讷,明明就是他,是他抓住自己的手刺向四叔的。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杨锦轩的心中如万马奔腾,他杀了四叔,虽然谈不上亲情,可是那是他的长辈,这件事若是让叔公老护国公杨锋知晓,若是让太皇太后知晓,燕北杨家就会身败名裂,再难抬头了。
“杨大将军记性不好啊,怎么连我老季都不记得了,我就是老季,做生意的老季,这个是我的随从小拾,他今年才十四岁,武功不错吧,杨大将军若是喜欢,就让小拾跟着你。”季四爷的语气越发诚恳。
杨锦轩心中略松,是自己想多了,季胖子能巴结上飞鱼卫,能让那些地方官为他保驾,就凭他的钱财,收买几个江湖好手又有何难。
可是眼前的情况?
小拾手中的剑终于收了起来,但却没有还给杨锦轩,而是从怀里取出一张纸来。
杨锦轩马上就猜到这是什么了,这就是季四爷口中的文书。
“这是什么东西,本将军不签!”杨锦轩嘶吼。
小拾冷笑,十四五岁的少年,说话的声音并不悦耳,时粗时细,但是杨锦轩却并不觉得可笑,反而令他毛骨悚然。
“你不签也要签,这是你把这张文书抵给季四爷,季四爷便把我抵给你,文书是信物,我也是信物。”
说完,刚刚抬着杨讷进来的那两个人便猱身而上,一左一右按住了杨锦轩。
小拾抓住杨锦轩的手,醮了醮杨讷的鲜血,在文书上画押,他又不紧不慢地从杨锦轩身上一阵摸索,找到一枚印章,醮了醮杨讷的鲜血,盖在了文书之上。
这枚印章是杨锦轩来到京城后才用的,也是最近用的最多的一枚印章,他几乎从不离身,一直戴在身上。
季四爷竟然连这个也知道......
季四爷接过文书,满意地看了看,对小拾道:“从现在开始,你就跟在杨大将军身边吧,杨大将军的安危,全都系在你身上,你小子可要给我争气啊!”
小拾双手抱拳,道:“请四爷放心!”
说完,他转身走到杨锦轩面前,对另外两人道:“去把杨四老爷的尸身处置了。”
两人松开杨锦轩,小拾伸手把杨锦轩身上的袍子抻了抻,冷冷地说道:“属下陪大将军回京。”
杨锦轩像看到毒蛇一样,厌恶地把他的手打开,道:“本将军不用你跟着。”
小拾的声音依然冰冷,他道:“大将军信不信,我若不跟着你,你绝对不能活着回到燕北。”
杨锦轩心下一沉,问道:“除了你们,还有谁敢对本将军下手?”
“此言差矣,我们只想和你好生做生意,又怎会对你下手呢,但是其他人就不好说了,杨大将军功劳太大了,燕北这块肉也太肥了,想要啃一口的人很多。”
这番话是季四爷说的,他神情严肃,在他的脸上,再也找不到刚刚那副大呼小叫的模样。
“你们究竟想要做什么?”杨锦轩怒道。
“不做什么,就是跟着杨大将军到燕北做生意而已,老季是个生意人,除了想赚钱,还能做什么?”季四爷说道。
杨锦轩当然知道是这样,他只是太气了才口不择言,季四爷来这么一手,就是担心他们杨家说话不算数,想要个保障而已。
“可是我叔父他......”杨锦轩问道。
“您的叔父?杨家的几位老爷不是全都在府里享福吗?老季可不认识他们,也没见过。老季是什么身份,不配啊!”季四爷说道。
“可是......”杨锦轩指着地上的血迹,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杨讷的尸体已经被搬走了,可是地上还有血,他的身上的脸上也是血,这一切都在提醒着杨锦轩,刚刚一幕不是梦境,那是真实发生过的,他真的亲手杀死了四叔父。
“可是杨四老爷却不知道去哪里了,唉,杨大将军回到京城后,一定要派人去好好找找啊。”季四爷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
杨锦轩大口喘着气,好一会儿,他才平复下来。
他强挤出一丝笑容,对季四爷说道:“既然如此,那本将军就此别过,只是不知道咱们的生意从什么时候开始。”
“三天啊,刚刚老季说三天里调动三十五万银子,那可不是瞎说的,这些银子都要用到燕北,若是杨大将军还是不放心,那这样吧,老季就先给杨大将军送上五万两当零花。”
说着,季四爷四下看看,高声喊道:“装银票的那个褡链呢,放哪儿了?”
门外马上就人进来,把一个看上去并不起眼的褡裢捧了过来。
季四爷把褡裢扔给杨锦轩,杨锦轩怔了怔,伸手在褡链里摸索。
银票,都是银票,一百两一张的银票,厚厚一捆!
这是金宝钱庄的银票,绝不会是假的。
“行了,零花钱也给了,杨大将军快点走吧,小拾啊,别磨蹭了,快点陪着杨大将军回京城吧。”季四爷说道。
杨锦轩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他失魂落魄,直到看到道观外面自己的随从们,他才终于缓过神来。
留在屋里的季四爷,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
他看看屋顶,冷笑道:“听墙角的,给我下来吧!”
第四零二章 惊魂
随着话音,一个汗地拔葱,季四爷肥胖的身躯如同离弦之箭,飞向屋顶。
他不会看错,更加不会听错,那丝从屋顶透进来的微光,是有人藏在上面。
两块瓦片轻轻一推就开了,季四爷挥拳就砸,把屋顶硬生生砸出一个能容他通过的大窟窿。
这一切都是发生在转瞬之间,若是杨锦轩看到一定会以为自己看错了,他眼中肥硕笨拙的季四爷,此时动若脱兔,快如闪电般消失在屋脊之上。
一声声呼哨传来,道观内外的人全都向这边涌来,十几道黑影在道观中穿梭,地上泥水飞溅,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喊叫,只有长短不一的呼哨声起伏不绝。
这是死士营的暗号,也只有死士营的人才能听懂,这听上去单调如一的哨声,其实每一声都暗藏玄机,死士们能够从哨声中传递消息,防守、攻击、包抄、方位......
这是只有他们自己也明白的,可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有朝一日,他们会遇到一个也能听懂这些暗号的对手。
现在,那个能听懂暗号的对手便带着他们在道观里转起了圈子,直到暗夜之中有一道烟花升起,沈彤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江婆子已经带着人逃走了。
沈彤蓦然转身,向着安置马匹的地方跑去,让自己完全暴露出来。
首先发现她的就是季四爷,他衣袖一挥,七枚飞镖朝着沈彤飞了过来。
北斗七星丧门镖!
沈彤飞身一跃,向着墙下的一名死士扑了过去,就在她的身体即将接触地面的一刹那,她抱住了其中一名死士,将那人的身体转了过来,七枚飞镖齐刷刷落在了那人的后背上。
沈彤抛下那人的尸身,继续向前奔跑,一边跑,一边打呼哨,这声呼哨的意思竟然是“敌人在东边”!
而他们此时的方向则是道观的西侧。
此刻,季四爷也已经追了过来,方才他虽然发出飞镖,可是人还在远处,这时听到这声明显是错误指向的呼哨,脚步一滞,可是他却不知道这是谁发出来的。
“拦住她,别让她跑了!”
虽然看不清她的相貌,但是那纤细的身材,还是能一眼看出那是女子。
两名死士挥刀砍了过来,沈彤身子一矮,如同一尾小蛇,从其中一名死士跨下钻了过去。
手中短刀向上一送,那名死士一声惨叫,另一名死士一怔之间,沈彤便从他面前跑了过去,这时,季四爷飞身跃向,也向这边跑了过来。
沈彤拼命向前跑,一边跑一边高喊:“火儿,火儿!”
一声嘶鸣传来,暗夜之中,一匹马挣开缰绳,向这边狂奔而来。
这时,刚才的死士已经追到,没等他站稳,火儿一口咬到那人的肩膀上!
沈彤飞身上马,喝道:“火儿,快走!”
火儿还没咬够呢,它很是不爽,可是沈彤等不及了,她一抖缰绳,一人一马向前飞奔而去。
迎面有两名死士跑了过来,火儿横冲直撞从他们身上踩了过去,身后有风声传来,那是暗器!
沈彤咬紧牙关,身形微动,暗器与她擦肩而过,与此同时,她的身体猛的一震,另一枚暗器打在了她的身上!
火儿一个前倾,差点把沈彤扔下来,接着一声长嘶,载着沈彤向前冲去,沈彤心里一沉,火儿一定也中了暗器。
前面便是道观的外墙,外墙不是很高,但是也有五尺左右,沈彤咬紧牙关,拽拽火儿的耳朵,这是一直以来她安抚火儿的动作,她凑到火儿耳边,低声说道:“火儿,乖,咱们冲过去。”
紧追而来的季四爷衣袖扬起,紧扣在手中的七枚丧门镖正要发出,前面的一人一马便跃过了墙头,飞了出去。
剧痛如同潮涌,一波波袭来,只有疼痛,却感觉不到有鲜血流出。
狼焰草伤不见血,这是淬过狼焰草的毒镖。
沈彤咬破舌尖,不让自己晕厥过去,火儿像疯了一样狂奔,它不知道要去哪里,它很愤怒,它屁(股)疼。
夜色中的荒岭中,一匹惊马,一个受伤的人,漫无目的地飞驰。
也不知跑了多久,火儿终于停了下来,它的身子一歪,倒在了地上。
沈彤被它甩出一丈开外,她挣扎着爬起来,爬到火儿身边,天光微微放亮,借着晨曦,沈彤抚摸着火儿的头,轻声哄着它:“火儿不怕,火儿不怕。”
她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瓶子,从里面取出一些粉末洒在草地上,她趴在草丛里耐心等待。
约末过了一盏茶的功夫,草丛里传来沙沙的声音,沈彤屏住呼吸,在心里不住祷告,老天爷保佑,来的一定要是条有毒的蛇。
北方的毒蛇并不多见,能不能遇到只能凭运气了。
当那条蛇终于出现在沈彤的视野中时,沈彤松了口气,她和火儿有救了。
自从上次大饼中了屠卫的北斗七星丧门镖后,沈彤随身都会带上诱蛇粉,这种药粉很容易就能买到,可是却直到今天才派上用场。
沈彤已经开始后悔了,若是这次她和火儿捡回性命,下次她一定要带瓶蛇毒在身上,就是不知道从哪里才能搞到蛇毒。
来的是一条毒蛇,三角的脑袋,银色花纹的身子。
沈彤出手如风,夹住蛇的七寸,把蛇的脑袋按在火儿受伤的地方,火儿的身子抽搐了一下,竟然想要站起来,好在那蛇已经在它的伤处咬了一口。
正在这时,有说话的声音远远传来,沈彤吃了一惊,该不会是屠卫和他的人找来了吧。
季四爷就是屠卫,千面斩不一定真有一千张面孔,但是他精于易容都是真的,只是屠卫是个胖子,他无论如何易容,那具肥胖的身材是无法改变的,因此,无论他的脸变成什么样,他的身材都是大同小异,要么膀大腰圆,要么肥硕圆润。
除了身材无法彻底改变,更难改变的还有他的声音。
沈彤每一次都是通过声音认出他来的,尽管屠卫会说多种方言,就连沈彤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无论屠卫是南方口音还是北方口音,沈彤都能认出他。
远处的声音渐渐靠近,沈彤隐约听到有人说:“这边,这边的草都被马蹄踩过!”
不是屠卫,还好,来的不是屠卫本人。
又是一阵剧痛,沈彤咬着牙,拿蛇的手微微颤抖。
第四零三章 那他就要难过两次了
沈彤苦笑,今天她是要死在这里了吗?她还没有进京,更没有溜进定国公府,帮着萧韧打探萧家的事......萧韧等不到她回西安了吧。
脚步声越来越近,沈彤伏在草丛里,只待来人走过来,她就把手里的毒蛇抛过去。
疼痛排山倒海般袭来,沈彤再次咬破舌尖,她不能昏过去,否则就连最后的一击也没有了。
忽然,又有脚步声传来,却是从另一个方向向这边走来。
“什么人?”这是刚才说话的人。
“你们管得着吗?”一个女子的声音传来。
沈彤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来,两拨人啊,会不会打起来?无论这两拨人都是什么来头,如果打起来了,对她都是有利的,但愿她能撑到他们打完为止。
昨夜下过雨,火儿受惊,一路狂奔,走的全是泥泞的土道,路上留下了马蹄印,江婆子是老江湖,也是追踪的好手,或许她会寻着马蹄印迹找来的吧。
“笑话了,你这婆娘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的地盘?但凡是这里的事,就没有我们管不着的。”
女子冷笑,道:“我还是头回听说,这天子脚下的地盘原来不是皇帝家的啊,你说来听听,到底谁的?”
那人显然是被激怒了,开口就骂:“臭婆娘,我看你是不想活......”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另一个人打断了,那人客气地说道:“我家主人姓杨,吃官饭的,这位娘子,咱们素不相识,井水不犯河水,今天我们兄弟来这里是办差,娘子还是不要插手,以免惹上官非。”
沈彤心里一动,姓杨的?杨家的?
难道是杨锦轩的人?
昨晚那么一闹,杨锦轩没有立刻回到京城,还有闲情逸致帮着季四爷追人?
沈彤觉得不太可能,她在屋顶上,透过缝隙能清楚听到屋里发生的事,杨锦轩虽不至于被吓破了胆,但是他拿着十万两银票,也万万不会留在荒郊野外,等着季四爷的人假扮成土匪再把银票抢回来。
“原来是护国公府的啊,失敬失敬,我是乡间野妇,不知是官爷办差,今天多有得罪,还请两位......”
后面的话没有了,沈彤听到噗噗两声,随之而来的是两声惨叫。
沈彤微笑,这女子不知是什么来头,出手这般俐落,除了死士营的那些人以外,恐怕就只有云不花能和她相比了吧。
“我在这里!”沈彤说道。
一个女子寻着声音走了过来,看到沈彤,又看看她手里的毒蛇,女子皱皱眉,问道:“原来是个小姑娘,你被毒蛇咬了?”
她一路走过来,并没有看到地上有血,这个小姑娘脸色苍白,显然是被毒蛇咬伤的。
沈彤哈哈大笑,道:“我还以为我要归位了呢,看来我命不该绝,这位大婶,你来得正好,我伤在后背,你用这条蛇去咬我的伤口,快点,我要撑不住了。”
她打量着女子,这女子身材窈窕,只是相貌平平,是那种让人很难记住的容貌,而且,不知为什么,沈彤觉得她有些不对劲儿。
女子声音冰冷,道:“你让我用毒蛇咬你的伤口,你是不想活了吗?”
沈彤笑道:“我们素昧平生,也没有什么情份,你刚刚杀了杨家的人,恰好被我看到了,我给你这个机会,让你杀人灭口,动手吧。”
“那匹马是你的?”女子的目光落到沈彤身边的火儿身上。
“是我的,它也受伤了,不过没有大碍,我怀里有金创药,你给它用上,再给它喝点水,让它缓缓劲就没事了,这是好马,若是我死了,它就归你。”沈彤笑嘻嘻地说道,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的确是好马,那我就先救马,再救你吧,金创药拿来。”女子冷冷地说道。
沈彤吃力地掏出金创药来,这是练武之人必备的。
女子看都没有看她,走到火儿身前,沈彤手里的毒蛇只有一肘之隔。
她皱眉,问道:“这马是中过毒吧。”
“是啊,不过已经解了。”沈彤微笑。
女子猛的看向沈彤,道:“你也让这条毒蛇咬了它的伤口?以毒攻毒?你懂解毒?”她不由自主多看了沈彤几眼,病殃殃快死了的一个小姑娘,不过有些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可是却又想不起来。
“我只会解这一种毒而已,你看,我是不是命大啊?”沈彤只觉自己的头像石头一样,越来越重,眼前的女子变成了两个、三个......
女子冷哼一声,道:“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命大,你心大却是真的,自己都要死了,还要给你的马找出路,这马比你的性命还要重要吗?”
沈彤的眼皮快要睁不开了,她咧嘴笑了,道:“这马是好朋友送的,如果我和马一起死了,那他就要难过两次了......”
女子蹙眉,深深地看了沈彤一眼,想从她手里拿过那条毒蛇,却发现沈彤紧紧捏着那蛇的七寸,她道:“你要把蛇捏死了,这里的毒蛇不多见,你......”
女子忽然发现眼前的小姑娘已经昏死过去了,只是她的嘴角上扬,依然在笑,眼睛也没有完全闭上。
女子伸手去探她的鼻息,气息微弱。
她掰开小姑娘的手指,把那条同样已经奄奄一息的蛇拿在手中......
一个时辰后,江婆子终于寻到了这里,可是除了两具尸体和一大片被压倒的野草以外,什么也没有了。
江婆子仔细检查那两人的尸身,都是一刀致命,只是伤口却不一样。
江婆子是这方面的行家,她锁起眉头,自言自语:“怎么有个这样的伤口呢?难道是弯刀?沈姑娘还有帮手?”
用弯刀的人不多,沈彤也不用,所以其中一个人肯定不是沈彤杀的。
江婆子喜忧参半,喜的是沈彤应该没有出事,忧的则是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她把拇指和食指含嘴里打个呼哨,片刻之后,大饼和韩无忌就赶过来了。
江婆子从那两具尸体上检查了一番,从他们身上找到了两块腰牌。
护国公府的腰牌。
第四零四章 大婶
“把尸体拖到远处埋掉,将这里整理一下。”江婆子说道。
大饼去拖尸体,韩无忌却蹲到不远处的草丛里,江婆子见了,问道:“你发现了什么?”
韩无忌抬起头来:“有条死蛇。”
他索性趴了下去,把鼻子埋进草里轻嗅,片刻后,他道:“这条蛇是用引蛇药诱来的,草棵子里有引蛇药的味道。”
“引蛇药?”江婆子心里一动,她让大饼去买过引蛇药,这药是沈彤要的,她不知道沈彤为何要随身带着引蛇药,除了靠捉蛇为生的人,有谁还会随身带着引蛇药呢?
难道凑巧还有一个这样的人?不可能,这蛇是沈姑娘引来的。
可是那两个杨家的人却并非是中蛇毒而死,他们是一刀致命。
那次文老爷用毒蛇给大饼治伤,这件事只有沈彤知道,而大饼这个当事人,那个时候是昏迷不醒的,当然也不会知道。
三个人处理了尸体,便沿着马蹄印继续寻找,可是走了十几丈后,便什么印迹也没有了。
有人像他们一样,清除掉了所有痕迹。
......
沈彤刚刚睁开眼睛,一股热气就喷了过来,让她不得不把眼睛重又闭上。
一个潮湿的物体挨了过来,在她的脸上不住磨搓,那是她熟悉的味道。
“火儿!”沈彤猛的再次睁开眼睛,这是火儿,火儿在用鼻子和嘴巴蹭她的脸。
话一出口,沈彤赫然发现,自己的声音有气无力。
她动动手脚,手脚都能动,但是身上没有力气。
她缓缓抬起胳膊,抚摸着火儿的鼻梁,火儿像小孩子一样呜咽着,有水滴到沈彤脸上,沈彤这才发现,这个火爆又别扭的小东西,竟然哭了!
“没事,我死不了,你快让我看看这是哪里。”
沈彤好不容易才推开火儿的大脑袋,打量起现在所处的环境。
墙壁没有刷白,露出青砖,屋顶很高,只遮了一半,从她的角度看上去,能看到一抹湛蓝的天空。
地上铺着干草,她就躺在草上,离她最近的是个马槽子,一匹白马正像看傻子似的看着她和火儿。
原来是个马厩。
火儿又低下脑袋来蹭沈彤的脸,沈彤用手指刮刮它的大鼻子,笑道:“你还有个小伙伴啊,不错不错。”
昏迷前的一幕幕在脑海中闪过,那个女子,是那个女子救了她和火儿?
沈彤推开火儿,强撑着坐起身来,这一下扯到了背后的伤口,疼得她打了一个激凌。
她转身去看,有个被子卷挡在一侧,刚刚她是侧身躺着的,这样不会压到受伤的地方。
脑袋沉甸甸的,沈彤摸摸自己的额头,似是还有点发烧。
沈彤笑了,自己还真是命大啊,这样都死不了。
她重又躺下,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马厩内一灯如豆。
一个女子背对着她,盘膝坐着。
马厩里除了马粪味,多了其他味道。
沈彤嗅了嗅,是饭香。
她的肚子非常配合地咕噜噜叫了起来,那女子闻声转过身来,半明半暗中,那女子的眼睛亮如寒星。
女子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伸手把旁边的瓦罐拿过来,放到她的面前。
那饭香就是从瓦罐里飘出来的。
沈彤坐起身来,她深呼一口气,感觉比上次醒来的时候舒服一点儿。
“多谢大婶救了我和火儿。”沈彤说道。
女子又看她一眼,然后转过身去,重又背对着她,冷冷地说道:“你不叫大婶会死啊?”
沈彤怔了怔,讷讷地问道:“不叫大婶?那我叫你大姨?大娘?”
活了两世,还是第一次因为称谓被人嫌弃,沈彤有点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
“把饭吃了,你可以走了。”女子说道。
沈彤张张嘴,又张张嘴,还是吃饭吧。
瓦罐里是粥,米是夹生的,没有煮熟。
沈彤抱起瓦罐连喝了几口,热乎乎的,身上渐渐热了起来。
“这粥挺好吃的。”沈彤道谢。
“不是粥,是饭,水放多了。”女子淡淡地说道。
沈彤抚额......
吃饱了,身上也有了点力气,沈彤用手扶着墙,一点点站了起来。
伤口又是一阵剧痛,沈彤疼得直吸气,她知道自己这副样子其实还需要再休养休养,可是人家要轰她走了,总不能继续赖在这里吧。
“大......恩人,请问尊姓大名。”沈彤问道。
“你不用知道。”女子说道。
“您救了我,我总要知道恩人的名字吧。”沈彤诚恳地说道。活了两世,她只被两个人救过,一次是灭灯师太,另一次就是眼前的这个女子。
“我没想救你,是你说要把这匹马给我,我才救你的,所以你不用把我当成恩人,我们只是交易而已。”女子冷淡地说道,从沈彤问她姓名开始,直到现在她也没有回头,一直是背对着沈彤。
沈彤一拍脑袋,老天,她都忘了,她已经把火儿给了这女子了。
那时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来,担心那女子不肯救火儿,便说出要把火儿送给那女子的话来。
她看看跃跃欲试的火儿,又看看那女子的背影,心里琢磨着该怎么办。
“你怎么还不走,带上你的马,快走!”
女子忽然转身,倒把沈彤吓了一跳。
“您让我带上我的马一起走?您不要它?”沈彤试探地问道。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这匹马了?这马顽劣难驯,我又不是没有马,还要这么一个累赘做甚?”
沈彤终于发现为何她从一开始就觉得这女子的脸不对劲了。
无论这女子说话的口气是烦躁还是嫌弃,她的脸上都没有半丝表情。
这是易容后的脸,或者说是戴着人皮面具的脸。
“大......侠,既然您不要这匹马,那我就替您把这个累赘带走吧,多谢相救,后会有期。”
沈彤冲那女子抱抱拳,火儿已经来到她的面前,她牵过缰绳,转身要走。
“等等,你叫什么名字?”女子忽然问道。
沈彤转过身来,展颜一笑:“我叫沈彤,红彤彤的那个彤。”
“沈彤?姓沈?”女子若有所思,似是在脑海里搜索什么,可是却又想不起来,便冲她挥挥手,道,“嗯,你走吧。”
第四零五章 土地庙
沈彤有点不死心,她不想走。
她知道自己的伤已无大碍,以前比这更重的伤也撑过来了,离开这里也无所谓,可是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她就是想在这里多留一刻。
“大侠,您只有一个人吗?”这话说得像是要趁人之危专找落单的人下手似的。
“你不也是一个人吗?”女子的声音里多了一丝不屑。
我是一个人,你也是一个人。
“我还有朋友,我只是和朋友走散了而已。我离开这里就去找朋友。”沈彤说道。
“你的朋友?就是那个婆子和三个少年男女?”女子问道。
沈彤心里一动,她想起这女子是和杨家的人一前一后来的,杨家的人显然是寻着马蹄印追踪而来,他们是护国公府杨家的,和杨锦轩不是一路人,想来是被派出来盯着杨锦轩的,杨锦轩走后,不知为何又盯上她了。
那么这个女子莫非当时也在道观附近,她看到江婆子他们了?
“你说的那些人应该就是我的朋友,原来当时你也在啊,倒是巧了。”沈彤笑着说道,她没有否认,这女子既然能说出江婆子他们来,也就没有否认的必要了。
女子没有说话,只是上下打量着沈彤,良久,她说道:“你一个小姑娘,深更半夜为何会跑到道观里?”
“偷东西啊,听说和尚道士们都很有钱,我是去偷东西的,没想到被发现了。”沈彤笑道。
女子冷哼一声:“骑着马进去偷东西的小贼,我还没有见过。”
“这不是就见到了吗?比说书人讲的还要精彩吧。”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你是冲着杨锦轩去的?”女子一双眼睛如同利箭,射向沈彤。
“你也是吗?”沈彤迎上她的目光。
“这不用你管,你既然还有朋友,那就快些走吧。”女子重又转过身去。
沈彤品味着她的话,问道:“如果我没有朋友,你是不是就不让我走了?”
女子没有理她,沈彤等了等,不见女子说话,便笑了笑,道:“还是要谢谢您,若是有缘再和您见面,我一定请您吃饭。”
说完,她冲着女子的背影拱拱手,牵着火儿步履蹒跚地走出了马厩。
皓月当空,漫天星斗如同恒河沙数,不计其数。
沈彤环顾四周,有房舍,却没有灯光,原来这里是一座破败的院子,看上去荒废了许久。
沈彤问火儿:“你认识路吗?”
火儿哼哼两声,沈彤猜它也不认识。
她颇费了些气力才爬上马背,她抬起头来,找到了北斗星,辨识了方向,对火儿说道:“走吧,咱们就往这边走,走到天亮若是不对再想办法。”
火儿身上有伤,可是这家伙却像是撒欢似的跑了起来,沈彤使劲拽它的耳朵,它才放慢脚步。
“你小心一点,落下残疾你爹要心疼了。”想到萧韧,沈彤不由自主勾起了嘴角,她和火儿全都活下来了,萧韧不用伤心了吧。
走了一里多路,沈彤看到了村落,这里离那座废宅并不远,应该属于同一个村子,只是那座宅子不知为何荒废了。
进了村子,她找到一座土地庙,庙门关着,里面有亮光透出来,她下了马,敲敲门,里面传来一个老者的声音:“门没关,自己进来吧。”
沈彤推门进去,见两个老汉正在下棋,其中一个穿着僧袍,却没有剃头,想来应是这里的庙祝,另一个老汉抽着旱烟,裤腿卷到膝盖,上身只穿件汗衫子,一看就是个庄稼汉。
庙祝模样的老汉转过头来,看到沈彤,他怔了怔,问道:“你是谁家的小姑娘,不睡觉跑到这里干啥?”
显然,他们以为来的是村子里的熟人。
沈彤道:“我是赶路的,错过了宿头,老丈能否让我在庙里借宿一晚?”
庄户老汉也向这边看过来,道:“你是过路的?怎么没和家里大人在一起?”
沈彤面不改色:“我和婶子呕气了,他们要宿在三里庄,我自己来这边了。”
她猜测这里应该就在京城附近,离三里庄不会很远。
“三里庄?哪个三里庄?”庄户老汉问道。
“就是京城外三里的三里庄。”沈彤暗暗感到不妙,京城附近谁不知道三里庄,这个老汉的口气,倒像是不能肯定似的。
“京城?”两个老汉互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道,“你是从京城来的?”
沈彤忙问:“这是哪里啊?”
庙祝老汉道:“说起来这里离京城也不远,也就百八十里山路吧。”
沈彤汗颜,那女子可真有本事,一个人竟然把她和受伤的火儿带到了百八十里以外。
“原来还离得这么远啊,那我真要借宿一晚了,两位老伯,麻烦给行个方便吧。”沈彤恳求。
“你这小姑娘胆子也太大了些,荒郊野岭的,就敢一个人跑出来,万一遇到坏人......唉,你既然敢一个人跑出来,显然坏人也不能把你如何。”庄户老汉说道。
沈彤心里又是一动,这老汉倒像是看出来什么了。
(十分钟后替换)
她猜测这里应该就在京城附近,离三里庄不会很远。
“三里庄?哪个三里庄?”庄户老汉问道。
“就是京城外三里的三里庄。”沈彤暗暗感到不妙,京城附近谁不知道三里庄,这个老汉的口气,倒像是不能肯定似的。
“京城?”两个老汉互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道,“你是从京城来的?”
沈彤忙问:“这是哪里啊?”
庙祝老汉道:“说起来这里离京城也不远,也就百八十里山路吧。”
沈彤汗颜,那女子可真有本事,一个人竟然把她和受伤的火儿带到了百八十里以外。
“原来还离得这么远啊,那我真要借宿一晚了,两位老伯,麻烦给行个方便吧。”沈彤恳求。
“你这小姑娘胆子也太大了些,荒郊野岭的,就敢一个人跑出来,万一遇到坏人......唉,你既然敢一个人跑出来,显然坏人也不能把你如何。”庄户老汉说道。
沈彤心里又是一动,这老汉倒像是看出来什么了。
第四零六章 不对劲的村子
说是棚子就真的是个棚子。
用树枝和茅草搭起来的棚子。
除了成群结队的蚊子,沈彤对这里别提多满意了。
凉快,更重要的是火儿开心。
它用屁(股)对着沈彤的脸,用尾巴给她赶蚊子。
沈彤想说你这样我更睡不着了,可是火儿眼睛一闭,就睡着了。
......
庙祝回到土地庙里,庄户老汉正在收拾棋盘,庙祝问道:“怎么,还没有决出高低呢,这就不下了?”
庄户老汉问道:“那小姑娘安顿好了?”
“嗯,有伤,伤得还不轻。”庙祝说着,拿起扫帚打扫起来。
土地公神格不高,土地庙当然也建得简陋,除了土地公公土地婆婆的两尊神像,就只有一个供桌,刚刚庙祝和庄户老汉就是在供桌上下棋的。
土地庙里没有庙祝,这个庙祝当然也不是真正的庙祝,,但是他长年累月都是穿着僧袍的,又恰好出现在这里,沈彤才会把他当成了庙祝。
“老柯,那个女子......”说话的是庄户老汉,他口中的老柯就是穿着僧袍的庙祝。
老柯“嗯”了一声,道:“你没看错,这小姑娘就是那女子带回来的,我认出那匹马了。”
“那女子的来头......”庄户老汉沉吟,却没有再说下去。
这是这里的规矩,但凡是能够找到这里来的人,谁也不要打听身份来历。
“管他哩,老官你不是亲自去看过了吗?那女子做得很干净,没有带着尾巴过来,这就行了,可是这个小姑娘......”老柯捋着花白的胡子,若有所思。
这个小姑娘是要出村。
“那女子放她出去,摆明是不管她的死活,既是如此,咱们也就不用给那女子面子,明天一早大伙都起来了,等那小姑娘出村时拦住她,一刀砍了就是。”像个庄户老汉的老官说道。
老柯冷笑:“那为何还要让她借宿,索性现在就宰了便是。”
老官摇头:“非也非也,若是现在就把她杀了,村子里那帮人就该笑话我们欺负小孩了,明天当着大伙的面,正大光明地拦下她,没人会说三道四。”
“行了行了,你什么时候会怕村子里的人笑话你了?说来说去,你就是怕那女子找上你,当着全村人的面杀那小姑娘?你是要等那女子出来把话说清楚吧。”老柯一脸的不屑。
老官讪笑,道:“唉,那疯婆子......”
去年,那疯婆子第一次踏进村子时,二十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都没能拦住她......
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
可是他们没有想到,次日一早,那个小姑娘却没有直接出村,而是在村子里敲门找吃的。
沈彤先是来的土地庙,庙门虚掩着,里面却没有人。
土地庙里一眼望到头,没有人在这里睡觉;她又看向供桌,供桌上放着棋盒,却没有供品。
沈彤摸摸咕噜叫的肚子,她身上有伤,她不能饿肚子,她必须要吃饱了才有力气赶路。
于是她便去挨家挨户去敲门,她身上没有银子,就连随身带的几个小药瓶也不见了,也不知道是那女子给她治伤时用光了,还是她昏迷时掉在路上了。
好在那两把短刀还在。
现在,她只能讨饭了。
第一家来开门的是个脸上有疤的大汉,看到沈彤,他皱眉,问道:“你是哪来的?”
沈彤一怔,这话是怎么说的?
她忙道:“大叔,昨晚我在村子里借宿,这会儿想向您借口吃的。”
虽然是第一次讨饭,可是沈彤倒也不觉得丢人,为了生存,无论做什么,都不丢人。
大汉冷冷地说道:“我是问你从哪里来的?”
这个时候,沈彤已经感觉到不对劲了,不只是眼前的大汉不对劲,就连昨夜遇到的那两个老汉也不对劲,或者说这个村子就不对劲。
“没有吃的就算了。”
沈彤转身就走,她身上有伤,她不想惹事。
身后有风声传来,大汉一只虎爪似的大手向沈彤抓来。
沈彤身子一矮躲开了大汉的一抓,若是平时,即使打不过,她也会搏一搏,可是现在她搏不起,她连一搏之力也没有。
大汉一抓不中,上前一步,去按沈彤的肩头,这一次沈彤没能躲开,大汉的手如同铁钳一般紧紧地抓住了沈彤的肩膀。
“大叔,有话好好说,你别欺负人啊。”沈彤使出全身力气,大声说道。
天光大亮,村子里也有了生气,各家各户的大门打开了,有人听到动静,向这边看过来。
“大刀疤,大早上的你这是干嘛呢,谁家的小姑娘?”有人问道。
“这小丫头不是咱们村子里的。”被称做大刀疤的疤脸大汉冷冷地说道。
原来这人叫大刀疤,这显然不会是真名字。
问话的那人立刻警觉起来,快步走了过来,打量着被在刀疤抓住的小姑娘,道:“半死不活的,受伤了吧。”
沈彤忙道:“是啊,我身上有伤,你们欺负一个受伤的人,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等我伤好了,咱们单挑!”
她故意说得幼稚可笑,果然惹来那个大刀疤的一阵大笑,抓在沈彤肩膀上的那只手,力道也松了松。
对于一个武人而言,这只是刹那间的松弛,很快他便会恢复刚才的力道。
但是,对于杀人者而言,这刹那间的松弛就是他的破绽。
无论是大刀疤,还是站在旁边的那个人,他们谁也没有看清楚这个半死不活的小姑娘,是如何从大刀疤手里挣脱,又是如何把一把短刀抵在大刀疤胸口上的。
若是换作这村子里的其他人,他们都不会震惊,但是这一切发生在一个小姑娘身上,他们想不吃惊都不行。
这个小姑娘脸色苍白如纸,她走路都有些蹒跚,而她的伤是在后背,并不是双腿,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伤了原气。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小姑娘,站都站不稳,拿着刀的手,却稳如泰山。
“小姑娘,你想干什么?”大刀疤冷然问道。
“这话应该是我来问你的,我没有掘你家祖坟,也没有杀你全家,你见到我就出手,你想干什么?”沈彤反问。
第四零七章 给他治伤
更多的人跑了过来,有人听到沈彤的话,不由咂舌,道:“是咱们在村子里待得太久了吗?怎么外面来的女人说话都这么狠了?”
“你看清楚了,这小姑娘就是那女人带来的,她来那天就是穿得这一身黑色夜行衣。”说话的是个女子,四十出头的年纪,一张脸如同桔皮般粗糙。
有人高声问大刀疤:“出什么事了?”
大刀疤怒道:“奶奶的,你说出什么事了?是兄弟就把这个死丫头一刀劈了,站在那里看热闹算什么本事?”
那人哈哈大笑,道:“大刀疤,你丢人丢到姥姥家了,我们不看热闹还看啥?”
他的话引来众人的大笑,却没有一个人过来帮忙,沈彤的刀依然抵在大刀疤的心口上,只要向前一送,大刀疤就能被扎个窟窿。
“出什么事了?都围在这里做什么?闲得吗?”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
没人让路,两个老者颇费了些功夫才挤进来,看到沈彤和被沈彤用刀抵着的大刀疤,二人都是一怔。
沈彤也认出了这两个人,这就是昨天晚上在土地庙里下棋的两个老汉。
穿着僧袍的老柯瞪一眼身边的老官,你不是说要在全村人面前砍了这个小姑娘吗?
老官怔了怔,说道:“小姑娘,把刀放下,小孩子不要玩刀,小心把手割破了。”
话音未落,众人又是一阵大笑,老官是老眼昏花了吧,一出手就能治住大刀疤的小姑娘,你还担心她玩刀割到手?
沈彤当然没有把刀放下,她冲着老官和老柯微微一笑,问道:“两位老伯,我只是想要点吃的而已。”
“你要吃的?就要动刀?”老官奇道。
“刚开始时没想要动刀,但是现在只能如此,我也没办法啊。”沈彤说道。
闻言,大刀疤火冒三丈,冲着老官怒吼:“官老头,你不是整日自命不凡吗?还和这死丫头逼逼个啥?夺了她的刀,快啊!”
老官瞪他一眼,没有理他,但是粗壮的身体却忽然向着沈彤扑了过来!
沈彤像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给吓了一跳,手里的短刀向前一送,刺进了大刀疤的胸膛!
老官的动作没有收住,抓住沈彤一把扯了过来,沈彤的短刀却还插在大刀疤的胸口上,所有人都惊呆了,大刀疤痛苦挣扎,挥舞手臂去抓沈彤。
沈彤一个转身,转到了老官背后,大刀疤一掌打在了老官身上。
老官纹丝不动。
大刀疤仰面朝天倒了下去。
“我刺偏了一寸,没有扎在他的心口上,他还能救。”沈彤冷冷地说道。
刺偏了一寸!
她是无意中刺偏了,还是算好了才刺偏的?
一直没有说话的老柯走到大刀疤身边,蹲身看了看大刀疤的伤处,抬头说道:“的确刺偏了一寸。”
说着,他出手如风,封住了大刀疤几处穴道,对那个脸如桔皮的女子说道:“药婆子,给大刀疤看看伤吧。”
药婆子咯咯一笑,那笑声如同夜枭,令人毛骨悚然。
“老柯,我凭啥要给那头莽牛治伤啊?他死了最好,刚好能把这处院子腾出来。”
人群里有人笑道:“药婆子早就看上大刀疤的院子了,无奈大刀疤不肯和她换,现在终于等到机会了。”
于是众人又是一通大笑,老柯面色铁青,对药婆子说道:“你和大刀疤无怨无仇,没有必要在这生死关头落井下石吧。”
药婆子撇嘴:“你冲我发火发得着吗?刀子是这小丫头扎的,又不是我,这小丫头是那女人带来的,怨有头债有主,你去找那女人理论啊,她能治这小丫头的伤,想来也能治好这头大莽牛。”
说完,她又冲着众人高声说道:“乡亲们,你们说我说得对不对?”
“对,对,老柯你去找那女人,让那女人给大刀疤治伤吧。”众人一边笑,一边叫嚣,没有人把大刀疤的生死放在心上。
他们看多了生死,有人死了,对他们而言,就像是死了一只老鼠一样,微不足道。
老柯沉声不语,拔下插在大刀疤胸口上的缺刀,掏出随身带的金创药,想要自己给大刀疤治伤。
药婆子见状哈哈大笑,道:“瞧瞧,我就说嘛,老柯是不敢去找那女人......”
药婆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她的身子便飞了出去。
说完,她又冲着众人高声说道:“乡亲们,你们说我说得对不对?”
“对,对,老柯你去找那女人,让那女人给大刀疤治伤吧。”众人一边笑,一边叫嚣,没有人把大刀疤的生死放在心上。
他们看多了生死,有人死了,对他们而言,就像是死了一只老鼠一样,微不足道。
老柯沉声不语,拔下插在大刀疤胸口上的缺刀,掏出随身带的金创药,想要自己给大刀疤治伤。
药婆子见状哈哈大笑,道:“瞧瞧,我就说嘛,老柯是不敢去找那女人......”
药婆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她的身子便飞了出去。
老柯一抬头,药婆子已经飞到他的面前,刚好落到大刀疤身边。
一个冷厉的声音传来,把药婆子惊出一身冷汗。
“给他治伤,否则我就宰了你。”
村子里的人全都知道,药婆子没有武功,但是她有一身出神入画的医术。
也没有人知道她原本的名字,医术如此高超,按理说应该很有名气,可是村子里的人却想不起来,有哪位名医是个这样的女子。
于是大家都叫她药婆子。
药婆子尖酸刻薄,但是这村子里却没有人会招惹她。
没有哪个刀尖上舔血的人会得罪大夫,尤其是医术高明的大夫。
老柯一抬头,药婆子已经飞到他的面前,刚好落到大刀疤身边。
一个冷厉的声音传来,把药婆子惊出一身冷汗。
“给他治伤,否则我就宰了你。”
村子里的人全都知道,药婆子没有武功,但是她有一身出神入画的医术。
也没有人知道她原本的名字,医术如此高超,按理说应该很有名气,可是村子里的人却想不起来,有哪位名医是个这样的女子。
于是大家都叫她药婆子。
药婆子尖酸刻薄,但是这村子里却没有人会招惹她。
没有哪个刀尖上舔血的人会得罪大夫,尤其是医术高明的大夫。
(十分钟后替换)
第四零八章 老参
沈彤跟着那女子回到村子尽头的那座废宅,刚到那里,便听到由远及近的马蹄声。
是火儿。
沈彤停下脚步,早晨出来的时候,她把火儿留在棚子里了,这小家伙居然找过来了。
女子横了她一眼,没有理她,推开虚掩的院门,径自走了进去。
片刻后,沈彤牵着火儿进了院子,火儿轻车熟路向马厩走去,沈彤却看到那女子站在一棵烧焦一半的树下,像是在等着她,可是却没有看她。
沈彤拍拍火儿的脸,低声说道:“你去找点吃的,我去看看那位大婶。”
旧地重游,火儿很开心,它兴高采烈地去马厩里吃草料,临走时还不忘把口水和鼻涕全都蹭到在沈彤身上。
沈彤走到那女子面前,说道:“您又救了我,我欠着您两顿饭了。”
“不自量力,病殃殃地像只小猫子似的,还要去招惹别人。”女子冷冷地说道。
昨天从这座院子里离开时,沈彤还以为这个地方是女子临时找到的,可是现在看来,这女子原本就是住在这里的。
“人是我捅的,我不会让你难做,若是他们不依不饶,我去向那人道歉。”沈彤说道。
女子冷哼一声,不屑地说道:“捅就捅了,有什么可道歉的,那边有米,后面有柴,你去煮饭。”
女子说完就走了,她没有去马厩,而是去了另一间屋子。
昨晚天色太黑,沈彤没能把这里看清楚,现在她仔细看了看,难怪这座宅子被废弃了,原来是曾经被火烧过的。
除了马厩和另外两间屋子以外,其他房屋都有被大火焚烧过的痕迹,三间正屋更是只有断壁残垣。
这里以前应该是个大户人家,按理说即使这里走过水,也不会弃之不用,修缮一下就行了,除非是这家人都给烧死了。
因为这里烧死过人,所以这院子空置已久,村里人也没人住进来。
院子里有个用砖搭起的炉灶,说是炉灶,其实就是左右各有几块砖,中间有烧过的木柴,想来昨天吃的粥就是在这里煮出来的。
沈彤想起昨天喝的夹生粥,笑着摇摇头:“你不会煮饭,所以就让我来煮,可是......”
她会煮饭,至少能煮熟。
死士们都要掌握野外求生的技能,她也不例外。
煮好饭,沈彤想去叫那女子来吃,一抬头,却见那女子不知何时从屋里出来,站在门口正在看着她。
沈彤的肚子里雷鸣一般,她弯着腰,刚一站起来,眼前便是一黑,她连忙扶着树站稳,冲着那女子展颜一笑:“大侠,吃饭吧。”
女子看她一眼,转身进屋,很快又出来,手里像是拿了什么东西。
她走到沈彤面前,把那东西递过来:“把这个吃了,免得死在我这里。”
沈彤这才看清她递过来的是什么,是一支人参。
那参根须稀少,皮老色黯,这是一支有些年头的老参。
“太贵重了,我不能要。”沈彤连忙摆手。
女子瞪她一眼,没好气地说道:“让你吃就吃,少啰嗦!”
沈彤只好一边道谢一边接过老参,女子端了装着米饭的瓦罐就走,说道:“进来吃饭。”
沈彤眨眨眼睛,这女子的脾气好像有些古怪啊,但是对她挺好的。
吃饱喝足,沈彤拿出短刀,切了一片人参放进嘴里慢慢嚼,女子睨了她一眼,问道:“做杀手的?”
也只有如孤魂野鬼一般的杀手,才会这样吃人参吧。而且看这小姑娘的样子,她不是第一次这样吃了。
“现在不是了。”沈彤愉快地说道。
“受了这么重的伤,还能高兴?”女子又问,从昨天晚上这小姑娘醒过来,直到现在,好像一直都很开心。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当然要高兴了。”沈彤又切了一片人参扔进嘴里。
女子看着她,若有所思,没有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女子忽然问道:“你说你姓沈?你爹娘在哪里?”
“死了,都死了。”沈彤淡淡地说道,像是在说别人的事。
“你在世上没有亲人了?”女子问道。
沈彤笑了,她道:“有啊,我有亲人,有弟弟有妹妹,还有肝胆相照的朋友,他们都是我的亲人。”
女子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但是沈彤感觉她像是也笑了。
“那很好。”女子说完,就站起身来,走到院子里那棵烧过的树下,仰头望着树冠,这棵树烧焦了一半,另一半却顽强地活下来了。
沈彤忽然很想知道这女子的事,她也跟着走到院子里,站在女子身边,问道:“大侠,您有亲人和朋友吗?”
“没有了,也都死了,全都死了。”女子用与沈彤同样平淡的语气说道。
“没关系,亲人虽然没有了,可是以后说不定会有朋友呢。”沈彤说道。
女子扭头看了她一眼,道:“小姑娘,你不是一个会安慰人的人。”
沈彤有些不好意思,她摸摸头上的螺髻,赧然道:“我的确不会安慰人......”
说到这里,她抬头看那女子,女子身材高挑,比她高出半头,她对那女子说道:“其实我觉得人要学会自己安慰自己。”
女子似是没有想到她会这样说,冷笑道:“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还没有投胎呢,轮不着你来教训我。”
沈彤只觉头顶一群莫名其妙的怪兽飘过,她好不容易好心开导开导别人,人家还不领情。
“当我没说,您自己感怀吧,我不打扰您了,就先告辞吧,后会有期,谢谢您的饭,谢谢您的老参。”
沈彤说完,就冲着马厩打个呼哨,火儿蹦蹦跳跳地跑了出来。
她再一次向那女子抱拳,道:“大侠,就此别过,下次我请您吃饭。”
说完,她牵着火儿便向门外走去。
“你等等。”身后传来女子的声音。
沈彤转过身去,女子从树下向她走了过来。
“你这样走出去,没有找到你的朋友,你就昏死在路边了。”
沈彤不知这女子是什么意思,便道:“这里离京城也不算远,慢慢走应该没事的。”
百八十里而已,是真的不远。
“你留在这里休养两日,两日后和我一起进京。”女子冷冷地说道。
第四零九章 余威
沈彤忙道:“我的朋友们一定在到处找我。”
女子冷冷地说道:“那个婆子是老江湖了,她们不会误打误撞,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
这倒是真的,江婆子江湖经验丰富,她不会自乱阵脚,即使一时找不到她,也会带着大饼他们住到一个她能找到的地方,一边等着她去会合,一边悄悄撒网继续寻找。
沈彤道:“那岂不是又要给您添麻烦了?”
女子别过脸去,道:“你是上过学堂读过书吧?”
“是啊,您看出来了?”沈彤心头一喜,她的书没有白读。
“没看出你的学问,倒是看到读书人的装腔作势了。”女子说完,就向院子里面走去。
沈彤抚额,她就是客气客气而已,怎么就装腔作势了?这位大婶可真不好相处。
接下来的两天,沈彤除了负责煮饭以外,就是安心养伤。女子给她换过一次药,换药的时候手上很重,疼得沈彤冷汗直冒。
火儿在马厩里过了一夜,就被那女子轰出来了,它咬了那匹白马的脖子,而且咬得鲜血直流。
“你这匹是马还是狗?”女子喝斥。
“是马......咬人的马。”沈彤只好把火儿拴到树下,叮嘱它不要淘气。
两天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到了第二天晚上,沈彤问那女子要不要准备干粮。
女子道:“不用。”
“那要不要向村子里的人道个别啊?”这两天来,沈彤有几次都想向这女子打听这座村子的由来,可是她刚一开口,女子就转身离开,不去理她了。
女子看她一眼,眸色深深:“你这么好奇吗?”
沈彤被她看破动机,只好说道:“我看村子里的人都很尊重您,所以才想您要离开是不是会向他们道别,没有别的意思。”
“尊敬?他们根本不知道我是谁,何谈尊敬?”女子冷笑。
“那他们是怕您,一定是看您武功高强,他们怕了。”话虽如此,沈彤心里却在寻思,说不定是你杀了他们当中的某个人,杀一儆百,这些人才会忍气吞声。
对,是忍气吞声,那天她就看出来了,这个村子里的人生性凉薄,而且其中不乏好勇斗狠之徒,这些人怎会心甘情愿看她的脸色,除非是她使用过非常手段。
女子道:“他们怕的不是我,而是因为我知道他们的来历。”
“来历?他们是来此隐居避祸的人吧,您既然知道他们的来历,他们不是应该杀人灭口,而并非惧怕吗?”沈彤不解。
换作是寻常百姓,或许会小心翼翼谨小慎微,被人看穿来历,只会更害怕,或许还会跑得远远的。
可是这些人分明就不是寻常百姓,他们决不会惧怕,他们只会用最快的速度杀人灭口。
“他们不敢”,女子说出这四个字后,轻轻叹了口气,抬头看向夜空,不似是对沈彤说话,更像是自言自语,“这么多年了,也只有他才能令这些人服服贴贴,也只有他......”
沈彤忽然想起那天在大刀疤家门口,女子带她离开时,对那些人说的那番话,女子说那些人对不起“他”的教导。
“他”是谁?
沈彤没有隐藏自己的想法,她问道:“他是您的朋友吗?”
女子又叹了口气:“不是我的朋友,我也没有朋友。”
“哦,那他是您的亲人?”沈彤又问。
女子蹙眉,不耐烦起来,道:“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多话?”
沈彤心里一松,她猜对了,那人一定是这女子的亲人。
听口气,那人应该已经死了。
人虽已死,但余威仍在,村子里的那些人真正畏惧的不是这女子,而是那人的余威。
这女子能说出这些人的来历,这些人想来也猜到这女子和那人是有关系的,因此他们才会对她敢怒不敢言,就连那个尖酸刻薄的药娘子亦是如此。
沈彤觉得自己想明白了,再说,这女子显然是不想再提起这件事了,那她也没有必要再追着人家问个不停了。
次日一早,沈彤便跟着那女子走出了这座废弃的宅子。
村子里的人远远看到她们,纷纷关门闭户。明明刚刚还热热闹闹的村子,刹时便变得死气沉沉。
(以下十分钟后替换)
女子又叹了口气:“不是我的朋友,我也没有朋友。”
“哦,那他是您的亲人?”沈彤又问。
女子蹙眉,不耐烦起来,道:“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多话?”
沈彤心里一松,她猜对了,那人一定是这女子的亲人。
听口气,那人应该已经死了。
人虽已死,但余威仍在,村子里的那些人真正畏惧的不是这女子,而是那人的余威。
这女子能说出这些人的来历,这些人想来也猜到这女子和那人是有关系的,因此他们才会对她敢怒不敢言,就连那个尖酸刻薄的药娘子亦是如此。
沈彤觉得自己想明白了,再说,这女子显然是不想再提起这件事了,那她也没有必要再追着人家问个不停了。
次日一早,沈彤便跟着那女子走出了这座废弃的宅子。
村子里的人远远看到她们,纷纷关门闭户。明明刚刚还热热闹闹的村子,刹时便变得死气沉沉。
女子又叹了口气:“不是我的朋友,我也没有朋友。”
“哦,那他是您的亲人?”沈彤又问。
女子蹙眉,不耐烦起来,道:“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多话?”
沈彤心里一松,她猜对了,那人一定是这女子的亲人。
听口气,那人应该已经死了。
人虽已死,但余威仍在,村子里的那些人真正畏惧的不是这女子,而是那人的余威。
这女子能说出这些人的来历,这些人想来也猜到这女子和那人是有关系的,因此他们才会对她敢怒不敢言,就连那个尖酸刻薄的药娘子亦是如此。
沈彤觉得自己想明白了,再说,这女子显然是不想再提起这件事了,那她也没有必要再追着人家问个不停了。
次日一早,沈彤便跟着那女子走出了这座废弃的宅子。
村子里的人远远看到她们,纷纷关门闭户。明明刚刚还热热闹闹的村子,刹时便变得死气沉沉。
第四一零章 箱子
再回到土地庙前,便看到老柯带着几个人向这边走来。
那位像庄户老汉的老官在十丈以外,神情肃穆,不时警惕的看向四周。
沈彤越发想不明白了,曾经她以为这里只是普通山村,后来她以为这里的人都是避祸的江湖人士,可是现在,她却感觉自己原有的推策全都不对。
她看不透老柯,看不透老官,更加看不透身边的女子。
她抬头看向女子时,女子也正看向她,不耐烦地说道:“你到那边坐着去,不要硬撑,看你就烦。”
沈彤忙道:“我不累,没事。”
女子哼了一声,道:“不要仗着年纪轻就能硬撑,落下病根有你受的,快去那边坐着。”
说着,她从马鞍的褡子里摸出一件略厚的衣裳,扔给沈彤,没好气地说道:“垫在屁股下面。”
沈彤接过衣裳,心里一暖,女子是担心她重伤初愈身子怕凉吧,现在是夏天,坐在石头上也不会觉得凉的,何况她还是有武功底子的人,比起寻常女子都要健壮,在她看来,她能活下来,那就是没事了。
“谢谢。”沈彤小声说道,她有些不知所措,她其实并不觉得累,可是她还是把衣裳垫在身下,抱着双膝,坐到不远处的大青石上。
这时,老柯带着那几人已经走到土地庙前。沈彤看到跟在老柯身后的,是两个青壮后生,沈彤没有见过这两个人,那天在大刀疤家门口看热闹的没有他们。
两个后生抬着一口樟木箱子,箱子上雕着八仙过海,看上去像是在谁家屋里搬出的家什。
老柯道:“睡下了,估摸着一天一夜是醒不过来的。”
女子点点头,目光移向抬着箱子的两个后生,问道:“他们是谁?”
老柯挨个指着他们,道:“这个是大华,那个是二三。他们是我的徒弟,这些日子,就是他们守在后山的。”
女子看了看他们,又看看坐在石头上的沈彤,道:“把他们也带上吧。”
老柯应是,对叫二三的那个说道:“去赶辆骡车过来。”
不多时,二三赶来一驾骡车,和大华一起把樟木箱子抬到骡车上,二三要赶车,老柯道:“我来吧。”
沈彤也起身,牵上火儿,女子冷冷地道:“你到车上去。”
沈彤叮嘱了火儿几句,乖乖地上了骡车。
几个人带着骡车走出村子,沈彤向后张望,却发现不知何时,那些躲起来的村民们全都出来了,黑压压一群人,正看向他们离开的方向。
沈彤脑海里闪过三个字:送瘟神。
走的是山路,崎岖颠簸,沈彤觉得自己还不如去骑马,可是那女子时不时地瞪她一眼,道:“老老实实躺着!”
沈彤苦笑,这位大婶是刀子嘴豆腐心吧,关心人的话从她嘴里说出来,也像是要杀人似的。
她只好躺下,待到骡车终于停下来时,她从车上下来,蹲在路边吐得一踏糊涂。
女子嫌弃地说道:“早知这样,就该把你留在村子里。”
老柯连忙打圆场,说道:“小姑娘身子还没有康复,不如我们休息休息再赶路吧。”
女子倒是能给老柯几分面子,她道:“多休息一会儿吧。”
大华和二三找来干树枝,又从车上取下锅子和米菜,两人熟练地点火煮饭,沈彤白着一张脸坐在树下,火儿用大尾巴给她扇扇子。
女子走到沈彤面前,伸手摸摸她的额头,又拽过她的手,试试脉搏,说道:“无论你是真的小偷,还是假的,一个月内不要用武,否则就难恢复了。”
沈彤想说,其实我没事,你让我骑马,我就不会吐了。
可是那女子显然不给沈彤这个机会,沈彤喝下半碗粥后,女子就把她轰回骡车上......
沈彤也终于明白了,如果单靠她自己,是很难走出这座大山的。这个村子的位置极其隐蔽,虽然因为地形的原因,无法与徐世基躲藏的山洞相比,但是外面的人想要找到这里,除非是如桃花源记中那般,万中无一的偶然进入,否则难于登天。
前两天那女子让她独自离开,或许是算准了她走不出去,而她在土地庙里编的那通说辞,老柯和老官一听就能听出她在胡说八道,那两个老头恐怕当时就认出她是跟着那女子一起来的了。
夜里,他们便是宿在荒山野岭,天亮的时候,沈彤听到身边似有动静,她屏住呼吸侧耳倾听,那声音是从她身边的箱子里传出来的。
她想起出村之前老柯说的话,老柯说“睡下了,能睡上一天一夜”。
现在算算,刚好一天一夜过去了。
箱子里有人,现在那人睡醒了。
沈彤正想再仔细听听,原本坐在路边假寐的老柯忽然坐起身来,他走到车边,抬腿跨上骡车,从怀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了箱子上的铜锁。
沈彤闭着眼睛,保持着均匀的呼吸,假装睡着。
就在老柯抬起箱盖的一刹那,沈彤听到箱子里有人说道:“你们要把......”
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年轻的男人。
他的话只说了一半,就听不到了,显然是被老柯捂住了嘴。
接着,沈彤听到有挣扎时衣裳磨擦发出的窸窣时,再接着就没有声音了。
老柯把箱盖重新盖上,咔嗒一声落了锁,老柯下了骡车,重又靠到路边的大树上打起了嗑睡。
沈彤猜到他应该是给箱子里的人喂药了,那人会继续睡觉,直到他们到了京城。
箱子里是什么人?
这女子为何要带着这个人去京城?
沈彤百思不得其解,活了两世,她经历过很多事,无论是凶险,还是莫测,却没有一件能像现在这样,她全然理不出半丝头绪。
正在这时,有极轻的脚步声传来,接着,一只手落到她的额头上,那只手微凉,掌心粗糙,沈彤知道这是谁的手,这是那女子的。
女子不放心她,担心她会发烧,醒来后就过来看她了。
沈彤心里五味杂陈,她忽然很想摸摸那只手,甚至,她想把自己的手塞进那只手中。
第四一一章 故地重来
从村子到京城,只有百八十里,可是这百八十里,却如同官道上的二三百里。
直到下午,他们终于来到了三里庄。
现在这个时候去城门口排队,排到他们时也该关城门了,只能明日进城了。
沈彤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她知道江婆子他们一定在三里庄等她,而且芳菲还会带着他们住到曾经住过的那位大娘家里。
她正这样想着,就看到了大饼。
大饼正坐在村口的老槐树下,和两个拉活儿的大娘聊天,大饼天生就是个会讨人喜欢的,那两位大娘看他的眼神里都透着慈爱。
沈彤从骡车上探出半个身子,对骑在马上的女子说道:“大侠,我朋友在这里。”
女子冷冷地说道:“那你还不快滚。”
沈彤牵牵嘴角,想对女子说点什么,可是又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好说道:“现在真要告辞了,多谢大侠,改日......”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女子打断了:“改日不用请我吃饭。”
好吧,沈彤下了骡车,向老柯和二三、大华一一告辞,便牵着火儿,向老槐树下走去。
“来客人了,快,好几个人呢。”刚刚还在聊天的大娘看到有人进村,立刻绽开大大的笑脸,小跑着过来,生怕被别人抢到前头。
大饼也看到了沈彤,他欢呼一声:“姑娘!”
沈彤微笑,大饼真是机灵,到了京城便不再称呼她为“沈姑娘”了。
沈彤冲着大饼挥挥手,道:“我回来了。”
说完,她转过身去,回头望去,见那女子端坐在马上,也正在看着她。
她对大饼说道:“我知道你们住在哪里,你不用带路了,那位大婶,她也要进京。”
大饼在西安时,整日混迹于市井之间,西安城里的风吹草动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是萧韧手下最得力的探子。
沈彤不用挑明,大饼就明白沈彤要让他做什么。
她让他盯着那女子以及和那女子在一起的人。
隔了几年,又回到这里,沈彤没费功夫就找到了那位大娘家里。
芳菲看到她,抱着她又哭又笑,爪子按到沈彤的伤口,沈彤疼得龇牙咧嘴,芳菲吓了一跳,这才发现沈彤受过伤。
她又哭了起来。
韩无忌牵了火儿去了马厩,火儿身上也有伤,好在它除了沈彤,这群人里就只给韩无忌面子。
韩无忌给它换药,又用刷子给它洗了一个澡,火儿吃饱喝足,独自占据整个马槽,闭上眼睛舒服地睡觉了。
直到芳菲跑去灶间给沈彤烧洗澡水了,江婆子才有机会问起当日的事。
沈彤便把她和火儿受伤的事简单说了,又道:“那位季四爷是易容的,他就是带走阿娘和欣妩的人。”
沈彤口中的阿娘是黄氏。
黄氏被人带走的事,没有人比江屠户一家更清楚的了。
闻言,就连经验丰富的江婆子也是脸色微变,她道:“原来是那些死士。”
那些人是死士,江婆子一家早就察觉出来了。
当日为了转移黄氏,引开那些人的视线,江婆子一家人和那些人交过几次手,那些人眼看要被活捉,便立刻自尽,那时他们就明白了,这些人不是普通杀手,他们是死士。
沈彤点点头,道:“京城里恐怕有了变故,尤其是杨家。那天晚上,杨讷死了。”
“杨讷是谁?”江婆子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只能判断出应该是护国公府的人。
“他是杨家四爷,老护国公和太皇太后的亲侄儿,是杨敏和杨勤的堂弟。他是被杨锦轩杀死的,但是杨锦轩也是被季四爷陷害。虽是如此,杨讷的这条命还是死在杨锦轩手里,杨锦轩有个弑长的把柄,季四爷把他吃得死死的。杨锦轩答应了季四爷很多条件,差不多是把整个燕北卖给了季四爷。”沈彤冷笑。
江婆子是燕北人,闻言眼珠子都瞪圆了,她呸了一声,骂道:“他们想得美,老娘可还想有朝一日回燕北养老呢,趁着现在那些人还没有占了燕北,我去把他们杀了,我这就传信出去,让我家当家的带着孩子们过来。”
她是说到做到的人,她要杀季四爷,就一定要去。
(以下文字十分钟后替换)
芳菲看到她,抱着她又哭又笑,爪子按到沈彤的伤口,沈彤疼得龇牙咧嘴,芳菲吓了一跳,这才发现沈彤受过伤。
她又哭了起来。
韩无忌牵了火儿去了马厩,火儿身上也有伤,好在它除了沈彤,这群人里就只给韩无忌面子。
韩无忌给它换药,又用刷子给它洗了一个澡,火儿吃饱喝足,独自占据整个马槽,闭上眼睛舒服地睡觉了。
直到芳菲跑去灶间给沈彤烧洗澡水了,江婆子才有机会问起当日的事。
沈彤便把她和火儿受伤的事简单说了,又道:“那位季四爷是易容的,他就是带走阿娘和欣妩的人。”
沈彤口中的阿娘是黄氏。
黄氏被人带走的事,没有人比江屠户一家更清楚的了。
闻言,就连经验丰富的江婆子也是脸色微变,她道:“原来是那些死士。”
那些人是死士,江婆子一家早就察觉出来了。
当日为了转移黄氏,引开那些人的视线,江婆子一家人和那些人交过几次手,那些人眼看要被活捉,便立刻自尽,那时他们就明白了,这些人不是普通杀手,他们是死士。
沈彤点点头,道:“京城里恐怕有了变故,尤其是杨家。那天晚上,杨讷死了。”
“杨讷是谁?”江婆子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只能判断出应该是护国公府的人。
“他是杨家四爷,老护国公和太皇太后的亲侄儿,是杨敏和杨勤的堂弟。他是被杨锦轩杀死的,但是杨锦轩也是被季四爷陷害。虽是如此,杨讷的这条命还是死在杨锦轩手里,杨锦轩有个弑长的把柄,季四爷把他吃得死死的。杨锦轩答应了季四爷很多条件,差不多是把整个燕北卖给了季四爷。”沈彤冷笑。
江婆子是燕北人,闻言眼珠子都瞪圆了,她呸了一声,骂道:“他们想得美,老娘可还想有朝一日回燕北养老呢,趁着现在那些人还没有占了燕北,我去把他们杀了,我这就传信出去,让我
第四一二章 原来是这样
房东大娘有一手好厨艺,见沈彤脸色不好,便杀了一只鸡,煲了鸡汤。
沈彤想起大饼说过,那女子投宿的老高家不但房子破旧,伙食也不好,便留下半只鸡,让芳菲给那女子送过去。
芳菲是他们几人之中最人畜不害的。
“记住千万别叫大婶啊,她不喜欢。”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芳菲就兴高采烈地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两银子,是那女子给她的。
“小姐,那位大婶说是饭钱,奴婢原本是不想要的,可她说如果不收钱,就让奴婢拿着这半只鸡一起滚出去,奴婢没办法,就把银子收下来了。”
沈彤笑道:“那位娘子脾气不好,可却是个好心人,我和火儿都是她救的。”
闻言,芳菲瞪大了眼睛,然后一溜烟地跑了出去,沈彤一头雾水,也不知道这个小东西是怎么了。
片刻后,芳菲就回来了,沈彤问她去哪儿了,芳菲道:“奴婢去给那位娘子磕头了,她救了小姐,奴婢若是不给她磕上几个响头,会遭报应的。”
沈彤失笑,摸摸她的脑袋,道:“你这都是和谁学的?”
“江婆子啊。”芳菲一脸严肃。
可能是吃得好睡得好,休息一夜之后,沈彤的脸上终于有了血色,换上干净衣裳,又变成了昔日神采奕奕的模样。
原本江婆子还想在三里庄多住几日,等到沈彤完全恢复了再进京,沈彤知道那女子看到她,一定会把她轰走,她便让大饼跟在那女子一行人后面先行进京。
大饼做惯这种事,当即便和韩无忌一起不动声色地离开了三里庄。
晌午时分,韩无忌独自一人回来,告诉沈彤:“大饼哥已经进城了。”
沈彤问道:“住在老高家的那几个人呢?”
“他们也进城了。”韩无忌说道。
沈彤越发好奇,道:“守城门的旗手卫没有检查他们带的那口大箱子吗?”
“打开箱子查过,没有查出什么,就放他们进城了。”韩无忌说道。
虽然沈彤也猜到他们定然会在大箱子上做手脚,瞒过旗手卫的搜查,可是却又想不出来他们是用的什么办法。
待到屋子里没有其他人的时候,沈彤便向江婆子询问,江婆子想了想,道:“那口箱子应该是变戏法的人用的。”
“变戏法的?”沈彤奇道。
“对,变戏法的箱子有两种,一种是隔层厚底的,另一种是箱底能活动的。他们用来藏人的应该是第一种。这种箱子从外面看不出什么,但是实际上底部较其他箱子要厚,有隔层,打开箱子看到的箱底其实只是隔层,隔层下面可以藏人。如果是樟木箱子,即使敲击箱底的隔层,也很难凭肉耳听出中空之声,若是在箱子里放些一目了然却又有惹人注目的东西,搜查的人就更不会怀疑到隔层上面,用这种箱子来藏人藏物万无一失。”江婆子说道。
沈彤拍拍自己的头,恍然大悟:“江湖上的门道可真多,我都想不到。”
江婆子笑道:“这种江湖伎俩并非人人皆知,除了靠变戏法为生的人,就是像我们家这样的了。那几个人精通这种门道,决不会是善类。”
这倒也是,沈彤想想村子里的那些人,除了老柯和老官以外,其他人还真不像是好人。
想到此处,沈彤心中一动。
她想起了大行皇帝。
大行皇帝是少亡,帝陵尚未建好,如今他的灵柩还停放在京城西南的景煤山上。
在大行皇帝龙体抱恙之前,秦王派驻京城的人曾经传来一个消息,当时的皇帝从宫里失踪,飞鱼卫四处搜查,后来查出罪魁祸首是一个青(楼)女子招红袖。再后来就又传出皇帝回宫的消息。
可是据秦王府的探子传来的消息来推测,皇帝很可能是被一个戏班子带出宫的,但是宫里和宫外侍卫重重,那个戏班子又如何能把皇帝带走的呢?
现在听江婆子道破箱子的秘密,沈彤便明白了,戏班子里用来装戏服装道具用的箱子,很可能也是这种双层厚底的,只要把皇帝藏到隔层下面,再在箱子里放上几件贵重行头,便能轻而易举逃过侍卫的检查,把皇帝顺利带出宫去。
想到这些,沈彤忍不住哎呀一声,把江婆子吓了一跳,她认识沈彤几年了,沈彤从来就不是大惊小怪的人。
“沈姑娘,是伤口又疼了吗?”江婆子问道,在她看来,也只有这个原因才会令沉着冷静的沈姑娘大呼小叫的。
沈彤抱歉地笑笑,道:“没事,我只是想到了一件事而已。”
那个招红袖只是替罪羊吧,真正带走皇帝的另有其人。
难道是那个女子?
沈彤想起那个女子,就想到了她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她的脸上是带了人皮面具,那女子不想让人看到她的真实相貌。
是担心被人认出来吗?
如果是在村子里带着人皮面具,可能是不想让村里人认出她来,可是那女子出了村子依然带着面具,那么她要提防的人便不会是村子里的,而是外面的,很可能就是京城或者京城附近的人。
在京城里,一定有很多人认识她的脸,所以她才会小心翼翼遮住自己的真实相貌。
她会是什么人呢?
沈彤想了足足一个时辰,也记不起当日进宫唱戏的是哪个戏班子了。
倒也不是她的记性不好,而是当时从萧韧那里得知此事时,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那时她和所有人一样,注意力都在与皇帝相好的那个毛元枚身上。
这时,房东大娘敲门进来,问道:“姑娘,晚上想吃啥?”
沈彤道:“能包饺子吗?”
“当然能了,晚上就包饺子吃。”
大娘说完转身要走,却被沈彤叫住了。
“大娘,京城里最红的戏班子是哪个?”沈彤问道。
三里庄紧靠京城,来来往往的也都是进出京城的人。
果然,大娘不加思索地说道:“去年最红的是百花班,给太皇太后唱过戏的,不过听说那班主赚了钱后就不干了,百花班卖给新班主后,就遇到国丧,戏也唱不成了,如今也不知道还在不在京城里。”
第四一三章 大饼的消息
百花班啊。
沈彤想起来了,就是这个名字。
她又问道:“百花班换了班主?以前的班主叫什么名字,去了哪里?”
房东大娘显然也是个爱听戏的,说起这些如数家珍,她道:“以前的班主叫红娘子,是江南名伶,百花班也是从江南来的,全坤班,戏班子里的角儿都是女子,个个都是江南美人,那位红娘子可赚了大钱,她见好就收,功成身退了,有人说她是被京城里的官老爷看上,换了个良家的身份,悄悄接进府里做妾了。还有人说她是有夫家的,赚钱以后就回到江南做贤妻良母,不再抛头露面了。”
“红娘子?她是江南名伶?”沈彤越发好奇,如果那个女子就是这位传说中的红娘子,那么一切就都说得清了。
百花班虽然进京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却红极一时,京城里见过红娘子的人一定不少,所以这女子再次进京,才会戴上人皮面具。
她戴的那张人皮面具做工极好,如果不是没有表情,乍看上去毫无破绽。
而且,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子,谁又会把她和风华绝代的江南名伶红娘子联系起来呢?
可是那女子冷冰冰的语气,沈彤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她会是名伶?
“红娘子一定长得很美吧?”沈彤自言自语。
房东大娘立刻接过她的话头,说道:“美,当然美了,听说百花班初到京城的时候,闲帮们听说她们都是女子,便成群结队到她们住的地方,想去沾便宜,可是您猜怎么着?”
沈彤抿嘴笑了:“全都断胳膊断腿地出来了?”
“咦,姑娘怎么猜出来的,敢情姑娘一定是听人说起过吧。”房东大娘两眼冒光。
一直没有插嘴的江婆子问道:“真的是断了手脚出来的?那些人说了什么?”
“真的是啊,那些人说是看到红娘子太美,一时被迷住了,一个不小心走路摔了跟头摔断的。”房东大娘说道。
噗,沈彤再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些闲帮们是被揍怕了,既不敢说是被红娘子揍的,又死要面子,索性说是迷上了美人,自己走路摔的。
一个两个是这样,一群人都是这样,偏偏如房东大娘这样的老百姓还真的就相信了。
要么是看戏看多了,要么就是被那些说书的给忽悠了。
不过,这倒真像是那女子能做出来的事。
沈彤心情大好,她觉得自己猜的应该不会错,那女子就是下落不明的红娘子。
房东大娘走后,江婆子奇怪地瞄向沈彤,沈彤弯着嘴角,笑得眉眼弯弯。
“沈姑娘,您对这个百花班有兴趣?如今已经除服,京城里的戏班子不知道唱不唱戏,咱们到了京城去看看,若是能看一场百花班的戏就好了。”
无论年纪大的还是年纪小的,大多女子都爱听戏,就连江婆子这种杀人如麻的女魔头也是如此。
沈彤笑道:“可惜看不到红娘子唱戏了。”
当时无论是太皇太后还是飞鱼卫,一定也怀疑到百花班了,只是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最终那个什么招红袖却背了黑锅。
沈彤想不明白,为何太皇太后没有查找真凶,而是让这么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不了了之。
“江妈妈,你帮我想想,若是孙子出了事,祖母不去追查真凶,却随便找了一个人当替罪羊了结此事,这是为什么?”
活了两世,沈彤都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即使后来遇到燕北郡王,也只有相依为命的感觉,他们并没有共同的家,更没有和亲戚相处的体验。
江婆子不加思索,道:“这个孙子一定不讨祖母喜欢,祖母或许另有私心,孙子出事她可能有好处可拿。唉,尤其是那些大户人家,大大小小的孙子孙女十几个,即使祖母有疼爱之心,也会有亲疏之分,没事的时候看不出来,真若是在利益面前,那就一目了然了。”
利益?
普通的大户人家也有利益,更何况一朝一国?
沈彤想到了被太皇太后抱在怀里的小皇帝。
她更想起了那一年太皇太后在大相国寺出的丑。
大行皇帝与毛元枚交好,太皇太后恐怕早就嫌弃他了。
他出了事更好,可以扶植小皇帝登基。
当然,皇帝是不能失踪的,一日不见皇帝尸身,新帝就不能继位,所以大行皇帝必须要死,而且还要死在宫里,死得其所,让天下人都知道,皇帝缠绵病榻撒手人寰。
所以皇帝回宫后就病倒了,病了几个月后才死的。
所以皇帝刚刚病倒,便传出贵妃娘娘怀着龙胎的喜讯。
沈彤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让芳菲去找来纸笔,她把自己的推策写成一封信,离三里庄不远就有官驿,这封信会寄给山西的一位秀才,那位秀才会把这封信交给燕北郡王的信使。
自从回到西安,沈彤就是用这种方法与燕北郡王联系的。
这种方法虽然花费时间略长,但是却绝对保险。
沈彤把信寄出去,心里略松。
两天后,一位来三里庄投宿的客人来找江婆子。
“您是江大妈吧,您侄儿托我给您带个口信,他在京城找到活计了,在高升客栈里打杂,让您放心,还托我给您带了几张京城买的大饼。”
说完,客人一手递饼,一手却伸到江婆子面前:“您侄儿说您会给我一两银子的跑腿钱。”
江婆子掏了一两银子给他,客人高高兴兴地走了。
江婆子转身来见沈彤,道:“有消息了,大饼住在高升客栈,我们进京后就到那里和他汇合吧。”
这两天沈彤的身子恢复得很好,若不是要等大饼的消息,她早就想要动身进京了。
现在大饼的消息终于来了,她道:“把那几张大饼查看一下,看看里面有没有藏着什么。”
她隐约记得,大饼是有这个习惯。
果然,江婆子在那几张大饼里找到一张字条。
字条上写着:木易丧,京城查。
木易合起来就是杨字,丧就是死人了,办丧事,京城查则是杨家正在查找害死杨讷的凶手。
第四一四章 吉屋出租(一更)
沈彤弯起嘴角。
她猜得没有错,杨讷的死一石击起千层浪,必然会在京城掀起轩然大波。
这位杨家四老爷活着的时候,很少被人想起来,老护国公杨锋亲疏有别,一心扶持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侄儿当中也只有在燕北的杨勤成就颇高,其他几个都是碌碌无为的富贵闲人。
纵观杨四老爷杨讷一生中的闪亮时刻,便是在他死后的现在了。
他是抓不住这个机会了,就看别人是否能借机达到目的了。
“沈姑娘,眼下京城风声鹤唳,要不我们再等等吧。”江婆子当然不会怕事,她不生事就难得了。但是沈彤重伤初愈,江婆子担心她会有闪失,他们江家是有两个主子的,一个是沈彤,另一个是萧七少。
如果让她把两个主子做个比较,沈彤要比萧韧好说话,这次沈彤受伤,江婆子已经猜到萧韧若是知道以后,一定会怪她保护不周,说不定还会责罚,若是再出差错,可想而知,萧韧不弄死他们就是留情面了。
沈彤就像是看出她的心思一样,微微一笑,道:“我会给萧韧写信,把这边的事告诉他。京城里的风吹草动,他也应该知道。”
也就是说,她会让萧韧知道,这都是她的主意,和江婆子无关。
江婆子松了口气,对沈彤多了几分感激之情。
几个人没有耽搁,次日天光微熹便到城门口排队,果然,城门口除了旗手卫,还增加了悬着绣春刀的飞鱼卫,以及像是国公府侍卫的人。
对于进城的人,与平时没有不同,但是是对于出城的人,检查非常严格。
老幼妇孺先放出城,青壮男子一律轰到一旁,由飞鱼卫的人挨个检查,若是有随身带着兵器的习武之人,不由分说,立刻戴上刑具拿下,下到大狱里侯审。
沈彤一行虽是三女一男,可是看上去就是一个婆子带着三个半大孩子,韩无忌虽然身板壮实,但是只有十四岁,身量尚未长成,他们也没带多少行李,旗手卫的人看了他们的路引,便放行了,没有搜身,也没有检查物品,便挥挥手让他们进去,又去检查下一个。
四个人目不斜视地向前走,走出很远才回过头去看,见国公府的侍卫们簇拥着两位锦衣公子,正在和飞鱼卫的人说着什么。
那两位锦衣公子,一个是护国公世子杨锦程,另一个就是杨锦轩了。
“咦,那不是杨二公子吗?他不是和京城的杨家关系不睦吗?怎么一大早就过来了?”芳菲好奇地问道。
在燕北的时候,芳菲见过杨锦轩两次,一次是进城,杨锦轩嚣张霸道,不但没把燕北郡王放在眼里,也没把京城来的杨家人当回事;第二次就是在燕北郡王大婚时,芳菲也在喜堂中,那日从始至终,杨锦程和杨锦庭都没有站出来帮过杨勤父子,可想而知,杨家人的关系并不像表面上看到的那样了。
那次回来以后,芳菲还为了这件事念叨过。
现在看到杨锦轩和杨锦程在一起,难免会感到奇怪。
沈彤低笑,道:“做贼心虚,生怕被人怀疑到自己头上。”
江婆子明白沈彤话里的意思,芳菲却没有听懂。
韩无忌找人打听了高升客栈的地址,四人没有停留,直接去了那里。
大饼没在客栈里,但是已经提前订好了房间,小二用钥匙打开房门,韩无忌走进他和大饼住的房间,在堆起的被褥里找到一张字条,他去了与此相隔两条街的杨柳胡同。
沈彤看完纸条,交给了江婆子,江婆子会意,一边把纸条撕得粉碎,一边走了出去。
没过一会儿,江婆子就回来了,对沈彤说道:“打听清楚了,杨柳胡同其实就是一条胭脂街。”
听到这里,身为百卉堂现任师傅的芳菲立刻赞扬:“大饼哥可真好,到了京城就去打听行情了,也不知道京城里流行哪种香味的脂粉。”
沈彤和江婆子面面相觑,这单纯孩子误以为胭脂街上就是卖脂粉的。
江婆子干咳一声,道:“这杨柳胡同是做皮肉生意的,不是开脂粉铺子的。”
芳菲顿时明白了,红着脸缩到沈彤背后,差点儿就把脑门子抵到沈彤的伤口上了。
沈彤问江婆子:“大饼为何会去那里,莫非是被他盯梢的人住在杨柳胡同?”
想来就是这个原因了,大饼既然留言自己的去处,一是让沈彤知道他去了哪里,若有不恻也能有人接应;二来也是暗示那女子在杨柳胡同。
沈彤只交给大饼一个差事,就是让他盯住那女子一行人,所以他不会因为其他原因擅自行动。
沈彤想起了百花班,百花班是戏班,无论戏班子里的女子是否洁身自好,在世人眼里也是风尘女子,说不定当初百花班来京城后,最初也是住在杨柳胡同,闯出名头以后,要出入高门大户,自是不能再住在那种地方,这才找了风雅清静之地栖身。
果然,后来到了杨柳胡同稍一打听,便打听出来,百花班最初就是在住在杨柳胡同里。百花班在京城初次登台就迷倒了一位扬州来的大盐商,听说百花班住的房子是租来的,他二话不说就把那处宅子买下来送给了红娘子。后来百花班在京城红透半边天,时常会与大户人家的夫人小姐打交道,再住在这里多有不便,吏部尚书毛元玖的夫人杨氏便是百花班的戏迷,由她牵线搭桥,百花班搬去了位于小西山的一处园子。
小西山虽然偏僻,但是风景极佳,后来沈彤才得知,原来那处园子竟然是护国公府老夫人的嫁妆。
护国公府老夫人就是杨锋的夫人,她是杨氏的生母,同时也是杨皇后的祖母、毛贵妃的外祖母。
当然,这是后话,此时的沈彤并不知道,当她得知这件事后,也就把当初大行皇帝失踪前后的事想清楚了。
现在,他们几人就站在杨柳胡同时,来来往往都是寻芳客和堂子里的伙计,好在他们很快就找到了当年百花班住过的那处宅子,宅子大门紧闭,却没有上锁,门口贴着一张大红纸,上面写着“吉屋”二字,纸的下半截被撕掉了,显然,这张纸上以前写得应是“吉屋出租”,现在屋子租出去了,自然就被撕掉了。
第四一五章 做客(二更)
沈彤向四下看看,见不远处,一个俊俏少年守着个卖炒货的小摊子,正给一位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大婶秤瓜子。
那少年是大饼。
沈彤冲着芳菲使个眼色,芳菲蹦蹦跳跳跑了过去:“哥,我来帮你看摊了。”
大饼抬头见是芳菲,笑得眼睛都弯起来了,一边把瓜子递给大婶,一边对芳菲道:“你来得正好,我去买碗凉茶。”
芳菲朝着沈彤所在的方向呶呶嘴,大饼一溜烟地跑了。
沈彤站在一片树荫里,看到大饼,问道:“改卖瓜子了?”
大饼笑嘻嘻地道:“卖瓜子的老伯太辛苦了,我给了他五两银子,让他在家里休息几天,我替他出摊儿。”
沈彤望向不远处的那个院落,道:“她在里面?”
大饼心里一动。
虽然他在房间里留下了字条,可是却没有想到,沈姑娘会直接来这里找他。
盯梢的事急不得,等到他回到客栈再说不迟。
可是沈姑娘却像是等不及了。
“他们住进来之后,只有那位矮个的小哥出来买过一些东西,有米面菜蔬和鱼肉,另外,还有街口那家江南春的胭脂水粉。”
跟着那女子一起来的,除了老柯以外,还有两个年轻后生。大华的个头比二三略矮,大饼口中的矮个小哥就是大华。
沈彤微微蹙眉,大华出来买米面蔬菜不足为奇,可是他为何要买胭脂水粉呢?
她冲着大饼微微点头,道:“让芳菲到江南春去看看。”
又等了足足半个时辰,芳菲才从江南春回来。
她一脸的兴奋,对沈彤说道:“京城的脂粉铺子就是不一样,那家江南春还卖戏台上用的油彩呢。”
戏台上的用的油彩?
哪有胭脂铺子里卖这个的?
不过沈彤很快便释然了。江南春开在杨柳胡同,这里除了曾经住过的百花班,现在还住着几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班子,就连青(楼)里的姐儿,偶尔也会粉墨装扮、轻舞水袖讨客人开心。
这里是三教九流汇集之地,有戏班子、有女伎、还有小倌儿、卖唱的说书的拉胡琴的,除了这些人,这里更多的是寻芳客,而这些寻芳客来自四面八方,他们当中有乔装改扮的官员,有自诩风(流)的读书人,有大腹便便的商贾,也有刀尖上舔血的江湖人。
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需求。
江南春里恐怕不仅有唱戏的油彩,可能还有其他好东西,只是那些东西不会摆到明面上,芳菲看不到而已。
每座城里都会有几处这样的地方。
沈彤对江婆子道:“你去看看有没有人皮面具,不要漂亮的。”
江婆子是江湖人,这种事让她去办最妥当。
次日一早,沈彤和芳菲走出高升客栈时,两人都换了另一张脸。
芳菲抱怨道:“江妈妈也不挑挑,这张脸一点也不好看。”
沈彤笑而不语。
既然要用人皮面具,自是不想被人认出来,当然是普通的大众脸才最不引人注目了。
芳菲原本以为沈彤是要带她逛逛京城的闹市,却没有想到,她们三拐两拐来到了定国公府门口。
定国公府外有十棵银杏树,此时还是绿油油的叶子。
定国公府大门紧闭,门前冷冷清清,与护国公府不能同日而语。
沈彤叩响侧门,门从里面敞开一条缝,一个老苍头探出半个身子,见是两个陌生姑娘,问道:“你们找谁啊?”
沈彤道:“老伯,我找阿马叔。”
说到这里,她压低嗓子,对老苍头道:“上次我来京城的时候,阿马叔送给我一匣子桂花点心,我想当面谢谢他老人家。”
原来是找阿马的,阿马虽然在府里有身份,可也只是下人而已,何况还是两个小姑娘。
老苍头把她们带到门房,打发了跑腿的小厮,进去找阿马。
阿马正在定国公萧长敦的书房里。
“老白托小达带来口信了。”阿马说道。
“那小子又惹事了?”定国公没有抬头,依然在翻阅着手中的诋报。
“六少在寺里被打了,只躺了三天就被逼着去挑水,老白说这不是事儿,再这样下去,六少一定会逃跑,万一跑到找不到的地方,就麻烦了。”阿马道。
定国公终于抬起头来,道:“他身上没有银子,能往哪里跑?你让小达告诉老白,盯紧了他,再给少林寺添三千两的香火钱,和方丈好好说说,让那小子再待一年。”
“是,老奴这就去安排。”
阿马转身出来,正看到来报信的小厮。
“马爷,门口有两个小姑娘找您,说是上次来京城时,您送给她们一匣子桂花味的点心,她这们又来京城,要当面向您道谢。”
阿马一怔,桂花味的点心?小姑娘?
他的眼睛亮了,欣喜地说道:“快请她们到前面的小厅里。”
那年,他的确曾经把装着桂花点心的大食盒交给了一位小姑娘。
这小姑娘是从西安来的。
阿马想了想,又转身进了书房,把这件事告诉定国公萧长敦。
萧长敦大喜,忙道:“问清楚她们住在哪里,还有就是小七有没有一起来了京城。”
阿马三步并做两步来到前院的小厅,见到沈彤,他怔了怔,事隔多年,他无法肯定眼前的小姑娘和当年的小女娃是同一个人。
“姑娘你是......”阿马问道。
“我姓沈,叫沈彤,您想起来了吧。”沈彤说道。
阿马立刻想起来了,那时他是打听过的,那个小女娃的确是姓沈。
阿马来了精神,问道:“七少他也来京城了?”
沈彤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希翼,她有些于心不忍,只好硬着头皮说道:“他在西安带兵,一时半会不能来京城,不过他让我代为问候国公爷和您老人家。”
阿马脸上绽开了笑容,皱纹挤在一起:“好好,七少长大了,懂事了。”
沈彤又和阿马寒暄了几句,似是无意地说起了京城里的事,阿马立刻有所察觉,道:“姑娘在京城里若是有需要老奴出力的,尽可开口。定国公府虽然大门紧闭,可是并非与世隔绝,京城里大大小小的事,逃不过我们的耳朵。”
第四一六章 熟人(三更)
沈彤也不客气,马上便询问了杨家的事。
阿马道:“杨家四老爷杨讷的尸体被人扔到了杨家门口,一剑穿胸,死得很惨。杨家二公子杨锦轩正准备回燕北的,车马都已备好,得知这件事后便和杨大公子一起追查此事,还调动了飞鱼卫,不过这事查也是白查,也不知道又要拉哪个倒霉的人做替死鬼。”
沈彤问道:“保定府有位大商贾,人称季四爷,您可听说过?”
阿马道:“这位季四爷可非等闲之辈,京城里有一家保定食府,那家馆子门面不大,可是来往的都是京中官宦和勋贵子弟,世子爷早就让人暗中查过,保定食府专门向那柴人放印子钱,这家保定食府便是季四爷的,只不过为了掩人耳目,契书上用的别人名字而已。”
沈彤没有想到,定国公府居然连这种事也查到了,她道:“杨讷就是季四爷和杨锦轩杀的。”
阿马吓了一跳,连忙问道:“姑娘如何得知?”
沈彤道:“城外不远就个道观,杨讷就死在那里,那夜杨锦轩也在,以他们的身份,那晚出城的时候,应该会有人看到。”
阿马怔怔,沈彤已起身告辞。
送走沈彤,阿马来见定国公萧长敦,他迟疑一刻,最终还是把杨讷的死因说了出来。
萧长敦浓眉深锁,在屋里踱了几步,道:“让人去查一查,若是这件事真的与杨锦轩有关......”
那就是大事了。
沈彤带着芳菲没有直接回高升客栈,两人去了护国公府,在门口转了一圈儿,其间还看到杨锦程和杨锦轩一同回府,人皮面具真是好东西啊,若是往常,沈彤绝对不会在他们面前晃荡。
杨锦程和杨锦轩却是难得的兄友弟恭,杨锦轩一改平素的倨傲,对杨锦程尊敬有加。
从外面回到高升客栈,大饼摆摊回来了。
“沈姑娘,今天有人去见他们了。”大饼说道。
他口中的“他们”只会是红娘子一行人。
对,沈彤现在已经能够肯定,那女子就是红娘子。
不过,红娘子或许也是化名,她可不认为那女子会是昔日江南名伶,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气度,岂会是一个唱戏的女子能够拥有的?
这是在刀尖上九死一生磨练出来的。
“去见他们的是什么人?”沈彤沉声问道。
“穿著打扮是个富家翁,可是那人走路的样子......大饼没有进过宫,可是却没少去过秦王府,那人是阉人。王府里也有阉人,阉人无论怎么掩饰,他们走路的样子也和正常男人不一样,大饼不会看错,那人肯定是阉人。”
沈彤也只是在秦王府里见过阉人,她倒是没有太过留意他们走路的姿势,于是她问道:“后来呢,你详细说一说。”
大饼道:“那人来敲门,是高个子的小哥来开门的,那人在里面待了一个时辰才出来,同样也是高个子小哥把他送出来时。他路过我的摊子时,我特意招呼他买东西,他竟然被我吓了一跳,脸色都变了,看到是个摆摊卖炒货的,他还用手拍拍胸口,那样子就像女人一样。”
沈彤问道:“你冲他说了什么,把他吓了一跳?”
“我说您停下,别走。”大饼说到这里,自己也笑了出来,他是故意这样说的。
沈彤有些好奇,问道:“宫里的太监可以随便出宫吗?”
“当然不行,但是如果宫里的贵人们给了差事,就可以出宫了。不过能出宫去办的都是肥差,普通的小内侍是轮不上的,能出宫的太监要么是主管,要么也是贵主子身边的红人。”大饼解释道。
“这个人多大年纪,长得有何特征?”沈彤又问。
“约莫四十出头,白白胖胖,左边眉毛中间有道很细的小疤,看上去像是眉毛在中间断开似的。还有就是他的大拇指上戴着一个成色很好的翠玉般指,大饼如果再见到枚般指,一定能认出来。”大饼详细说道。
沈彤很满意,论起打探消息,大饼确实是个中好手。
她正想让大饼去休息,大饼却道:“对了,沈姑娘,今天我见到了一个熟人。”
“熟人?”沈彤问道,“叫什么名字,是西安的人吗?”
大饼摇摇头:“其实大饼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就是觉得他很面熟。沈姑娘知道的,大饼是第一次来京城,原本不应该在京城遇到熟人的,可是这个人大饼一定是见过的,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这才是让大饼耿耿于怀的事。
他一向以博闻强记过目不忘引以为豪,没想到今天遇到一个人,却想不起来那人叫什么,在哪里见过,大饼心里很是失落。
沈彤笑道:“或许只是和你曾经见过的一个人长得有点像而已,所以你才会记不起在哪里见过啊。”
此话一出,大饼眨巴了几下眼睛,忽然一拍大腿,说道:“我想起来了,他长得像崔小鱼!”
“崔小鱼?”这下轮到沈彤怔怔了,这名字她听说过,一定听说过,可是却想不起在哪里听说过了。
“嗯,他就是长得像崔小鱼。崔小鱼的祖父是蒋老太爷的副将,崔小鱼小时候常到蒋家玩儿,后来我就见不到他了,听蒋小将说,崔小鱼和莫敢一起去了南边。”大饼说道。
莫敢啊!
沈彤想不起崔小鱼是谁,可是她却记得莫敢。
当年在运河上,莫敢和她们在同一条船上,对了,莫敢偷偷放信鸽,还被芳菲看到了,那时芳菲整日跟着莫敢,把莫敢去过哪里全都告诉了她。
“莫敢是秦王府放在南方的探子?”沈彤问道。
大饼道:“其实莫敢只是间接为王爷做事,他是蒋大将军的人,崔小鱼也是。”
原来如此。
这就不奇怪为何她会觉得崔小鱼的名字有些熟悉了,当年她一定听蒋双流和莫敢说起过这个名字,只是时隔多年,对于当时认为无关紧要的人,她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崔小鱼有没有兄弟?或许你今天遇到的就是他的兄弟呢?”沈彤说道。
“崔小鱼有个弟弟,不过我们都没有见过,听说是过继给族中叔伯了,所以没有在西安”,大饼说到这里,又发起呆来,喃喃道,“如果那人是崔小鱼的弟弟,为什么他要鬼鬼祟祟地在那处院子附近转悠呢?我问过一起摆摊的老婆婆,她说那人隔三差五就会来这里,说起来,他倒是像是在等人。”
第四一七章 魁星楼(一更)
沈彤对秦王的手下并不熟悉,何况还是蒋双流的人,她对那个长相和崔小鱼有几分相似的人没有兴趣,但是这个人却时常在红娘子的宅子附近转悠,她想没兴趣也不行了。
两天后,江婆子从外面回来,一惯的冷静中难得的多了一丝惊异。
“昨天夜里闹鬼了。”
“魁星楼里负责打扫的老头子,昨天夜里看到了杨四老爷!”
沈彤怔怔问道:“魁星楼是什么地方?酒楼吗?”
“魁星楼里供的是文曲星,读书人拜魁星就能金榜高中。每个地方都有魁星楼,西安也有。”江婆子解释道。
西安也有?好吧,沈彤不但没有去过,听都没听过,隔行如隔山,读书人的事,她还真不了解。
她示意江婆子继续说下去,江婆子道:“夜里老头子听到动静,以为有人来偷功德箱里的钱,便过去查看。却见魁星像下跪着一个人,那人从胸前到后背贯穿着一把剑,正在对魁星哭诉,说他名叫杨讷,是乙亥年的秀才,他被亲生侄儿所弑,冤情不雪,难以投胎,请魁星为他做主。”
沈彤吃了一惊,忙问:“杨四老爷居然还是秀才,杨家不是一门武将吗?”
江婆子道:“是啊,据说那老头子刚说的时候也没有相信,后来不知道是谁给证实了,杨四老爷还真有个秀才的功名,就是不知道是考的还是捐的。”
沈彤又问道:“后来呢?”
“老头子吓得半死,当场就昏死过去,等他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可是说来奇怪,魁星像上多了两行血泪留下的印迹。魁星显灵了。”江婆子说道。
一旁的芳菲初时吓得抱住沈彤的胳膊,可是当她终于搞明白这位杨讷和杨四老爷是同一个人时,她惊愕地看着沈彤:“小姐,这这这......”
那天她亲耳听到自家小姐告诉阿马,杨四老爷是被杨锦轩杀的。
沈彤平静地说道:“那只鬼没有说谎,杨锦轩和季四爷合伙杀了杨四老爷。”
“可咱们说的话那只鬼怎么听到的?”芳菲还是不明白。
沈彤叹了口气,傻小孩值得珍惜。
她摸摸芳菲的脑袋,慈祥地说道:“傻孩子,那只鬼就是杨四老爷本人啊,他亲眼看到是谁杀的他啊。”
这下子芳菲更害怕了,她张大了嘴,好半天都没有合上。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鬼啊!
江婆子心中隐隐觉得,这件事一定是和沈彤有关系。
这两天,沈彤一直在等消息,现在消息来了,她很满意。
其实她心里是没有把握的,她也不知道定国公萧长敦会不会利用杨四老爷的死大做文章。
因此,她在赌。
她给了自己三天时间,三天之内如果京城里没有动静,那么她就来硬的了,模竖就是三天,她能等。
她没有赌错,萧长敦不但利用了这件事,而且还是以这种形式。
当然,他选的地方也是极好的。
魁星楼,全京城的读书人都会关注这些事,而那些位居高位的文官们,也都是读书人。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这两天她想过很多种方法,可却没有想过装神弄鬼。
现在来看,这个办法确实有效。
寻常人都会畏惧鬼神,越是畏惧便越会传扬,一来二去,不过两日时间,就已经传得满城皆知。
接下来的消息一拨拨传来,杨二公子杨锦轩第一个沉不住气了,他带人包围了魁星楼,抓住了遇鬼的老头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老头子从魁星楼上扔了下来,虽然没有摔死,可也奄奄一息,即使现在没死,也时日无多。
京城里的魁星楼始建于两朝以前,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之后各朝各代均有翻修,每隔三年,都会有在此拜过魁星后一举高中的读书人,其中甚至还有状元、榜眼、探花!
可想而知,在读书人眼中,魁星楼就是他们的福地,现在这圣洁福地染了血,他们岂会善罢。
根本不用去报官,督察院的御史、翰林院的翰林和观政的庶吉士、国子监的师生就坐不住了。
而这件事“恰好”发生在望朝的前三天,于是到了望朝这一天,京城百官云集,太皇太后抱着小皇帝坐在龙椅上,放眼望去,下面黑压压跪了一地的人,太监悄悄凑到太皇太后身边,低声说道:“大殿外面跪了几十人,都要为杨四老爷申冤。”
这些年来,仕子们对于杨家一直有所抗拒,即使几番打压,可是却有增无减。
太皇太后没有想到,多年之后,这些读书人竟然会为一个并不受重视的杨家人申冤!
他们要为之申冤的是杨家人,他们上书要严惩的也是杨家人。
太皇太后冷冷一笑,尽管她无法确定杨讷真的是杨锦轩杀的,但是她却能确定,这背后有一双手正在翻云覆雨。
想要借着这件事打压杨家,想要趁机把哀家从龙椅上拉下来?
做梦!
哀家既然坐到了这把椅子上,除非哀家死了,否则你们休想得逞。
“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在吗?把杨锦轩收监待审!”太皇太后高昂着头,居高临下俯视众人,满朝文武如同错落交织的棋子,而这大齐朝,这京城,这皇宫,就是一盘棋,在她眼中,除了她以外,所有人都是棋子,而她就是运筹帷幄的下棋人。
杨讷也好,杨锦轩也罢,也都是棋子,一颗棋子废了,那就让另一颗顶上去,九五至尊的皇帝尚且如此,更何况杨家的区区子孙。
太皇太后一声令下,这件事看似已经定了。
飞鱼卫满城捉拿杨锦轩,杨锦轩已经逃了,两日后,在山海关将杨锦轩捉拿归案。
消息传来,江婆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对沈彤道:“太皇太后居然没有护着自己的侄孙?说抓就抓了?”
沈彤一笑,没有说话。
皇室无亲情,这句话她早就听说过了。
江婆子又道:“杨勤应该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吧?”
沈彤道:“飞鱼卫是在山海关抓到杨锦轩的,说明他本想逃往关外,他进京不能带重兵,但是却一定会有兵马跟在后面,他是要去和他的军队汇合的,你说这么大的事,他能不通知杨勤吗?”
江婆子双眼冒光,杨勤若是得知自己最器重的嫡长子被投入诏狱,他会怎么做呢?
第四一八章 囚车(二更)
沈彤摇摇头:“他会观望。”
“观望?”江婆子不解。
沈彤笑而不答。
杨锦轩是太皇太后点名捉拿的要犯,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行事一向妥贴,万众瞩目之下,他便更加妥贴。
杨锦轩被押回京城的那天,他上了枷锁坐在囚车里。
几乎整个京城的百姓全都出来围观,囚车所行之处被挤得水泄不通,顺天府的衙役们根本不够用的,顺天府尹不得不请了五城兵马司的人出来维持秩序,以免民情激愤,有人会对杨锦轩不利。
杨锦轩虽然已为人犯,可他的背景太深厚了。无论他是被砍头还是下大牢,那都是飞鱼卫的事,可若是死在大街上,顺天府尹的乌纱就保不住了。
尽管如此,杨锦轩的囚车刚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人群里一个婆子高声喊道:“打死这个杀死自家叔父的畜牲!”
话音刚落,一个臭鸡蛋就朝着杨锦轩飞了过去。
负责押送的飞鱼卫对于这种事早就司空见惯,何况那臭鸡蛋是从远处扔过来的,根本就不会打到杨锦轩身上。
可是他想错了,不但那枚臭鸡蛋打到了杨锦轩脸上,接下来的几枚也全都打个正着,且,这些臭鸡蛋都是打在同一个地方,就是杨锦轩的眼睛上!
一枚鸡蛋没有多少重量,可若是以极快的速度从远处扔过来,却和一颗石子没有区别。
第一枚臭鸡蛋砸到杨锦轩眼睛上时,他没有防备,只觉眼睛上猛的被撞了一下,接着便有滑腻腻臭哄哄的东西流了出来,杨锦轩下意识地想用手去擦,可是他的手被绑在囚车里面,只露出脑袋和脖子在外面,不但手不能动,整个身体也动弹不得。
正在这时,第二枚第三枚臭鸡蛋接踵而来,杨锦轩再也顾不上那东西臭不臭了,他的双眼钻心般疼痛,他大声嘶吼,可是越来越多的东西向他扔过来,不但有臭鸡蛋,还有菜叶子,五城兵马司的人过去推搡扔东西的百姓,其中一个婆子大声尖叫:“出人命了!官府打死人了!”
人群顿时乱了起来,刚刚还在看热闹的百姓们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跑,有人摔倒,有人跑掉了鞋子,有人甚至把五城兵马司的人撞倒在地,好不容易让出的道路重又堵塞起来,飞鱼卫的车马无法前行。
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面沉似水,凭经验,他感到阵阵不安。
他摘下腰间绣春刀,对手下吼道:“全部戒备!”
顺天府尹担心杨锦轩死在大街上,李冠中同样不想让杨锦轩死在自己的诏狱里。
但是,与让杨锦轩死在诏狱相比,他更担心杨锦轩会被人趁乱劫走。
十几名飞鱼卫持刀护在囚车周围,蓄势待发。
忽然,嚣闹的人群里飞出几点寒星,李冠中大叫一声:“小心暗器!”
可是已经晚了,挡在囚车前面的三名飞鱼卫全部倒地,他们的咽喉上各有一枚铜钱。
竟然是铜钱镖。
好霸道的暗器!
李冠中不是没有见过用铜钱做暗器的,但是练得如此霸道的却不多见。铜钱不是飞刀和飞镖,必须要有十分的暗力才能一击致命。
这个人不但用铜钱打死了,而且还能嵌进肉里,更能一次就打死三个人,这绝对是暗器名家。
若是真刀真枪的动手反而不怕,这种敌暗我明的状态却最让人难受。
正在这时,人群发生了变化,刚刚还乱成一团的百姓们忽然向两边让开,有的没有来得及躲开的,刹时发出一声惨叫。
只见一队人马向这边疾驰而来,有的百姓被马蹄踩到,哀号阵阵。
看到来人,李冠中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来的是杨大公子杨锦程,紧随其后的是杨五公子杨锦庭。
“快看,是护国公世子!”
“哎呀,护国公世子和杨锦轩不是兄弟吗?他是来给弟弟撑腰的吧?”
“怎么会呢,杨四老爷是他们共同的叔父,杨锦轩是杀死叔父的凶手。”
杨锦轩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他听到了马蹄声,他也听到身后的飞鱼卫喊了一声杨大公子。
杨锦轩冷笑,吼道:“杨锦程你这个无耻小人,来看老子的笑话是吧?我(操)你......老子若是出去,第一个就宰了你!”
杨锦轩不傻,那日在道观里发生的事,只有他和季四爷的人知道,季四爷看中的是利益,他们之间有协议,季四爷绝不会出卖他,所以一定是京城杨家的那些人,他们嫉妒他,想要夺走他们父子千辛万苦得到的一切。
老护国公杨锋和护国公杨敏自视身份,不会亲自去做这种事,那么这件事的幕后黑手,除了杨锦程这个王八旦就不会有别人。
难怪前些天在城门口,杨锦程对自己虚于委蛇,原来那个时候他就在酝酿此事了。
此刻,杨锦轩的双眼钻心的疼,疼痛让他头晕脑胀,心里积压已久的怨气也在此时爆发出来。
他已经给父亲六百里加急送了信,父亲一定会来救他的。
他不怕,他谁也不怕,刚刚他已经听到飞鱼卫的惨叫声了,是父亲派人来救他了,只要回到燕北,无论是杨锋还是飞鱼卫,谁也不能奈何他。
眼前是一片血雾,杨锦轩什么也看不到,他只能凭借声音的方向来分辨。
他听到一个声音冷冷地说道:“杨锦轩,到了今时今日,你竟然依旧执迷无悟,你弑长杀叔,大逆不道,你在魁星楼当街打人,污辱圣贤草菅人命,就凭这几条大罪,你就罪该万死,我今日前来,是替祖父告诉你,从今以后,你不再是杨氏子孙,杨氏一门忠烈,忠君爱民,没有你这样的不消子孙,祖父已经开了祠堂,将你的名字从宗谱上除去。”
说到这里,杨锦程转过身去,面对百姓们,这些百姓原本都跑开了,这时却又聚集回来。
杨锦程一字一句地说道:“锦程方才来得匆忙,伤到各位乡亲父老,今日凡是受伤的,都由我杨家负责。”
说着,他对跟在身后的杨锦庭说道:“轻伤的每人二十两,重伤的每人一百两,魁星楼的那位老人家,听说已经亡故,给他的家人送一千两银子过去吧。”
第四一九章 命大(三更)
人群里有个少年高声喊道:“杨大公子仁义!”
刚刚还抱着腿坐在地上哀号的民众也反应过来,一百两银子啊,治伤顶多十两银子,余下的足够他们全家吃用两三年了。
“杨大公子仁义,小民是重伤,重伤啊!”
“小民也是重伤,杨大公子要给小民做主啊!”
杨锦轩什么也看不到,他只能听到那一声接着一声的“杨大公子仁义!”
这声音此起彼伏,如同一只只巨蝎钻进他的眼睛里,他疼痛难忍。
如今他名声扫地,又被逐出宗族,杨锦程却利用他赢得了好名声,杨锦程你个王八旦!
父亲的人呢,为什么不出手了,杀死杨锦程,杀死杨锦庭,连同杨锋和杨敏,还有京城杨家的其他人,全都杀光,杀光!
疼痛越来越烈,杨锦轩心中的杀意也越来越多,就像一只充满水的皮鞠子,只要再有一点点外力,就会爆裂开来.
藏在人群里的杀手终于没有再次出手,李冠中松了一口气,百姓们被杨锦程安抚,有的跟着杨锦庭去领钱,有的自觉让开道路。
他们堵着道路,罪大恶极的杨锦轩就能去领罪,所以他们要让开路,要让这个恶人伏法。
囚车在飞鱼卫和杨家侍卫的护送下,终于到了诏狱。
不到半日,整个京城的人都在称赞杨锦程,杨锦程深明大义,这才是勋贵子弟的表率。
护国公府里,杨锋面色铁青,望着墙上的那幅画一言不发。
那幅画上,骑在牛背上的女子似乎是在冲着他笑。
笑什么?笑自己的娘家被卷入一场闹剧吗?
“父亲,太皇太后也是没有办法,她老人家必须要处置锦轩,也只有这样才能保住整个杨家。”护国公杨敏在一旁劝道。
杨锋缓缓转过身来,却没有看向杨敏,而是失神地望着窗外透进来的阳光。
“杨锦轩死不足惜,这个孽障,就是五马分尸也不为过。这些年我是太放任他们父子了,只是可惜了老四。”杨锋喃喃说道。
杨敏的眼圈儿微红,他与杨四老爷的亲厚远胜于在燕北的杨勤,杨四老爷虽然资质平平,难成大器,但是从不惹事生非,是杨氏子弟中最低调最老实的一个。可偏偏这样一个老好人,却被自己的侄儿所杀。
杨敏叹了口气,道:“锦程把这件事处理得很好,不会影响到家中其他子弟,父亲放心吧。”
“嗯,你让锦程去宫里和太皇太后说一声,不要让太皇太后担心,她的年纪也不小了。”杨锋说道。
忽然,他话锋一转,又道:“太后娘娘最近可好?”
杨敏道:“太后身体康健,每日都会去朝阳宫,亲自逗着皇帝玩一会儿,皇帝非常喜爱这位母后。”
杨锋心中略宽,又问:“毛太后呢?”
杨敏道:“毛太后前阵子病了,现在已经无恙。”
“无恙?”杨锋声音平静地问道。
“对,毛太后去朝阳宫看望皇帝,回来后上吐下泄,休养了几日后就无恙了。”杨敏苦笑。
杨锋冷笑:“那孩子倒是命大啊。”
是啊,从毛贵妃到母后皇太后,毛月如一直都是命大的那一个。
“父亲,您看杨锦轩该如何处置?老二那边......”杨敏口中的老二,就是远在燕北的大都督杨勤。
这也是眼下最急迫的事情。
杨锦轩死了就死了,可是杨勤那边却不行。
杨勤睚眦必报,这件事虽然错在杨锦轩,可是他也决不会善罢甘休。
“调动京蓟所有可以用的兵马,另外真定卫、保定卫、昌平卫的人全部严阵以待。”其实早在太皇太后下旨缉拿杨锦轩的时候,杨锋便已经开始调动兵马了,他必须要防着杨勤。
现在,杨家在河南的兵马已经北进,不日就要到达京城。
“可是言官和百姓们全都盯着这件事,若是我们一直拖着也不行啊。”杨敏叹息。
让杨锦轩死并不难,大理寺那边正在等杨家的消息,杨家说可以判了,他们立刻就判,横竖杨锦轩是逃不过一死的。
可是杨锦轩一死,杨勤十有八、九会带兵进关。
这是杨锋和杨敏最担心的事。
“先等等,河南的兵马到了京城,再让大理寺判决不迟。”杨锋说道。
同一时刻,沈彤的眉毛蹙在了一起,她问大饼:“消息可靠吗?”
“绝对可靠,大饼是听棺材铺的人说的,杨家的私兵养在郑州卫和洛阳卫,五日前,这两大卫所开始调动人马。”
沈彤是知道大饼口中的棺材铺的。
那是秦王在京城的暗哨,当年城门搜捕小孩子,她和萧韧就是藏在棺材里出城的。
“调防?还是用的私兵?”沈彤沉吟,这个时候调兵,要对付的是什么人?
杨勤,只能是杨勤。
沈彤微微眯起眼睛,她对大饼说道:“能不能搞到诏狱的地图?”
诏狱是飞鱼卫关押犯人的地方,甚至没有人知道诏狱究竟在什么地方。
大饼道:“这个不容易搞到,不过也不是绝对搞不到,就是杨柳胡同那边......”
自从来京城后,大饼一直都在杨柳胡同,今天沈彤让他去和秦王府的人打个招呼,他才走开。
沈彤道:“杨柳胡同那边一直没有动静,我让韩无忌去盯着吧,你想办法找一张诏狱地图。”
次日,大饼竟然真的带回一张羊皮地图。
沈彤好奇地问道:“从哪里搞来的?”
大饼有点不好意思,压低声音说道:“这图不知是真是假,是买来的。”
“有卖诏狱地图的?”沈彤好奇死了。
“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买卖,诏狱再是隐秘,也是有人去过有人出来的,大饼知道每座城里都会有人做这种见不得过的买卖,于是就买来这个了。”
“多少银子?”沈彤问道。
大饼伸出五根手指:“五十两。”
沈彤笑了出来:“五十两就能买到诏狱地图?这是真的吗?”
大饼抓抓脑袋:“大饼也觉得太便宜了。”
沈彤拿起地图仔细看了起来,无论是真是假,这张地图也不会是凭空出来的,只要有出处,那就有迹可寻。
第四二零章 羊皮地图(一更)
沈彤抬起眼眸,双眸中含着笑意,大饼吓了一跳,忍不住后退一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硬着头皮挤出一脸笑容。
“大饼,你说这张地图标价五千两,能卖出去吗?”
大饼感觉沈姑娘看他的眼神意味深长,只好讪笑:“沈姑娘,您真觉得这张地图值五千两?”
沈彤眨眨眼睛,道:“要不出价一万两试试?”
大饼郑重点头:“那就一万两。”
说完,他接过地图,转身大步走了出去。
他出门时正好撞上迎面进来的江婆子,江婆子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奇怪地说道:“大饼这是怎么了?”
沈彤笑道:“他要去卖地图。”
“地图?什么地图?”江婆子没听明白。
“诏狱的地图。”沈彤说道。
“诏狱?”江婆子怔了怔,终于反应过来,问道,“为什么要卖掉?难道是假的?”
沈彤摇摇头:“我没有去过诏狱,看不出是真是假,但是我觉得如果有人愿意出五千两买下来,我宁可卖掉。”
当然,若是能卖到一万两,那就更好了。
做为几家铺子的东家之一,沈彤不出力只分红,不仅如此,这次还把百卉堂的芳菲师傅带出来......嗯,卖地图赚的钱要拿去贴补铺子,所以能多赚绝不少赚。
江婆子一头雾水,她问道:“真有人会花五千两买下来吗?”
沈彤想了想,道:“会有吧。”
真让沈彤猜中了,两天之后,那张地图竟然真的卖出去了,只是既不是卖了五千两,也不是一万两,而是八千两。
除了中间人抽成的一千六百两,还余下六千四百两,和最初的估计差不多。
大饼把银票交给沈彤,道:“来买地图的是京城里的一个闲帮,名叫计老六。他家住在东郊二胡同,可是他拿了地图并没有回去,而是在街上转了两圈儿,去了杨柳胡同的卿卿坊。卿卿坊的玉卿姑娘,如今在京城里能排进前三,因此卿卿坊也水涨船高,绝不是计老六那种闲帮能去得起的。”
沈彤问道:“你让韩无忌在那里盯着了?”
这几天来,韩无忌恰好就在杨柳胡同,只不过他是盯着红娘子的院子,大饼悄悄跟着计老六,见他进了杨柳胡同,便找到韩无忌让他盯紧卿卿坊,自己则带着银票回来见沈彤。
大饼点点头,道:“是韩无忌在盯着,我这就回去和他换了。”
沈彤道:“不用让他盯着了,计老六只是个跑腿的小角色,至于他去卿卿坊里见的那个人,你们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就算从你们面前走过去,你们也不知道他就是买地图的人。”
大饼想想也是,只好说道:“可是这条线就断了。”
沈彤笑道:“没关系,这条线本来也没有用。”
大饼一脸的失望,他在回来的路上,还在心里称赞沈姑娘聪明,用一张不知真假的地图,说不定会钓到一条大鱼。
五十两的地图,没人相信那是真的,可若是开价一万两,那么就变成真的了。
沈彤看出他的失望,说道:“那人既然花了这么多的银子买下地图,就一定会有所行动,我们只要在外面守株待兔,一样能找到他们。”
那是诏狱的地图,沈彤对内部的路线和布局只是粗粗一看,可是外部的情形却是记在心里的。
在京城,所有的衙门都在明面上,即使百姓们没有进去过,也知道衙门的门口朝哪里开。
唯有诏狱,却是连大多数官员也不知道具体位置。
越是传说中的所在,越是令人谈虎色变。
诏狱就在这样的地方。
那张羊皮地图上,标有诏狱的位置,沈彤觉得,即使地图有假,诏狱的表面位置是假不了的。
与此同时,安昌侯府内,现任安昌侯、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正在翻看父亲留在京城的兵书。
老安昌侯李永基离京的时候,几乎带走了府里所有的兵书,只留下这一本。
这一本是留给李冠中的,让他没事时多看看,朝堂亦是战场。
这时,一名亲随从外面进来,道:“侯爷,那张地图......”
李冠中屏退了身边服侍的人,压低声音问道:“地图卖出去了?”
亲随就像是便秘多日似的,吞吞吐吐地说道:“其实那张地图两天前就卖出去了,卖了五十两,买地图的是个俊俏小哥,小的便让人盯紧那小哥,可是刚走了两条街,那小哥就不见了,等到那小哥再次出现时,居然又回到他买地图的地方,一转手,让卖给他地图的那人再另寻买家,他开价一万两。”
“你说什么?”一向沉稳的李冠中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嗓音。
亲随一脸无奈,道:“是真的,他真的坐地起价,从五十两卖到一万两。”
“后来呢?有人买吗?”李冠中强压愤怒。
哪来的臭小子,竟然在中间搅局。
“有,有,今天有人把那张地图买走了,来的是个叫计老六的闲帮,讨价还价之后,以八千两的价格把地图买走了。”亲随说道。
“闲帮?他去了哪里,有人盯着吗?”李冠中沉声问道。
亲随忙道:“计老六拿了地图,在街上转了两圈儿,然后去了杨柳胡同的卿卿坊,小的已经让人假扮成寻芳的客人进到卿卿坊里面盯着了,不过,去盯梢的人传回的消息,似乎还有另一拨人也在盯着计老六。”
“另一拨人?让人去查。”李冠中说道。
亲随应声离去,他刚刚走到门口,身后传来李冠中的声音:“这件事你不要去管了,继续盯着和计老六接头的人。”
亲随走后,李冠中叫来另一名亲随,说道:“让高池来见我。”
高池,现任飞鱼卫百户。
高池的祖父曾在老安昌侯李永基麾下,祖父去世之后,高家十几个子孙为了争夺袭职大动干戈,李冠中使了些手段,百户的袭职落到了高池头上,李冠中又把他从军队里调到了飞鱼卫,转眼几年过去,高池已经从毛头小子成长为李冠中的左膀右臂。
第四二一章 闹鬼的地方
可是高池手下的飞鱼卫探子把卿卿坊周围翻了一个遍,也没有找到亲随口中的“另一拨人”。
而此时,“另一拨人”已经换了盯梢的地方,他们正在洛阳居吃水席。
伙计提着网子进来,网子里是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客官,这条鱼行吗?”
沈彤点点头,芳菲却瞪大了眼睛:“咦,这鱼的胡子好长呢。”
伙计连忙笑着说道:“姑娘好眼力,咱们这里是正宗的洛阳水席,这道葱扒虎头鲤,用的是黄河里的长须大鲤鱼,整个京城,就只有咱们这里的最正宗。”
芳菲吃惊不小,从黄河到京城,这鲤鱼居然还能活着?
如果换做是她抓了这条鱼,一定舍不得杀来吃,要养着。
“小姐,京城真好,什么都有。”芳菲感慨。
沈彤笑道:“那我们回去时,把你留在京城吧。”
“那可不行,小姐在哪里,我就要跟到哪里。”芳菲吓了一跳,好在她马上反应过来小姐是逗她玩呢。她现在是百卉堂的师傅了,她可不能留在京城。
大饼解释道:“这的确是长须鲤鱼,却不一定就真的是在黄河捕来的,只要有鱼苗,即使不是在黄河里,也能养出长须鲤鱼,只是口味上和野生的不同而已。”
芳菲明白了,西安就有养野鸡的,假装是在山上捕来的,家里的山货铺子里,偶尔也会收购这种家养野鸡。
这时,江婆子走进包间,随手把包间的门关上,对沈彤说道:“大路对面果然有人盯梢。”
洛阳居的位置并不好,在京城里属于比较偏僻的地方。可是附近的大小馆子生意都不错,究其原因,是因为这里紧挨着飞鱼卫的训练营。
马路对面有处园子,京城人称做老王府。
老王府故名思义,原本是前朝的一位王爷的府邸,太祖皇帝快要打进京城时,这位王爷先是斩杀了所有的下人,又带领全家人一起自尽了,据说正值盛夏,臭味儿传到街上,整条街都是臭味儿。
后来还是有个在义庄里做事的人在此路过,判断出这是尸臭,敲门无人回应,大着胆子爬到墙头上,发现院子里横七竖八都是尸体,附近的人这才想起来,王府里已经快一个月没有打开过大门了,还以为王爷带着家眷逃走了。
待到太祖大军进城后,派人来清理老王府里的尸体,从里面抬出来三百多具,王府里一个活人都没有,全都死光了。
从那以后,这条街上就有了闹鬼的传闻。
太祖登基后,从前朝王公贵族手中收剿来的宅子,大多赏给了有功之臣,唯有这座老王府,却赏不出去。
开国封赏的勋贵和官宦,无一例外都是跟着太祖皇帝打江山的,彼此亲厚,言语中也没有太多顾忌。据说太祖皇帝曾经把老王府赏给了诚国公徐宗隆,按理说,徐宗隆只是国公,即使把前朝王府拆除一部分赏给他,都是应该高兴的,可是徐宗隆无论如何也不肯要,太祖皇帝问他为何不要,徐宗隆干脆说出大实话:“臣虽然不怕死,可是却怕鬼。”
此事一时传为笑谈,太祖皇帝赏了另外一座宅子做了诚国公府。
可是这样一来,老王府就更加没人肯要了。
而老王府闹鬼的传闻却越传越烈,就连户部派去修缮的工匠也说看到鬼影子,吓得不敢再去开工。
后来太祖皇帝成立了飞鱼卫,钦天监提议把飞鱼卫的衙门设在老王府,并说除了飞鱼卫,也没有什么衙门能震得住了。
最终,飞鱼卫的衙门还是设在离皇宫很近的震武街上,但是太祖皇帝让第一批飞鱼卫到老王府训练。
后来,老王府就成了飞鱼卫的训练营,二十四卫之中,也只有飞鱼卫的训练营设在城内,其他的训练营全都在城外。
说来也怪,自从飞鱼卫的人到了老王府,这一带就再也没有人见到过鬼,只不过,老王府闹鬼的传闻却一直都有,一代传一代,京城人是没有哪个敢在老王府门前滞留的。
反倒是在老王府附近开馆子的,生意做得都不错,倒也并非是这里的风水好,而是这些馆子招待的大多都是飞鱼卫。
飞鱼卫是有钱的衙门,飞鱼卫虽然名声臭得不能再臭,但是他们也确实是肥缺儿,这些人不缺钱,周围的馆子生意也就更好了。
而那张羊皮地图上,指向的地方就是老王府。
当沈彤问清老王府的来历之后,她几乎可以肯定,诏狱就藏在老王府的地下。
对,就是在地下。
地上是飞鱼卫的训练营,地下就是诏狱。
“是什么人,看清楚了吗?”沈彤问道。
江婆子道:“不像是飞鱼卫。”
的确,飞鱼卫的人是能看出来的,就如许安他们几个,萧韧最初见到他们的时候,就怀疑过他们的来历。
那是只有在军队里磨练出来的气质,普通人身上没有。
江婆子道:“虽然不像是飞鱼卫,可是却也应该是和飞鱼卫有些关系,否则,有哪个百姓敢在老王府外面三十丈以内卖花生的?”
沈彤噗哧笑了,是啊,江婆子说得没有错。
“那我们是找对地方了,不错不错。”沈彤心情大好。
夜幕降临,京城里已经宵禁,但是巡城兵是不会来这条街上的。
洛阳居的伙计送走了最后一桌客人,旁边的几家小馆子则早就打烊。白天里就冷清的街道上,此时连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忽然,三条身影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般,月光下,他们挥出手中的钩子搭上墙头,钩子的只一端是长绳,三个人如同狸猫一般攀了上去。
这里既然是飞鱼卫的训练营了,也就谈不上是否逾制,老王府的房舍墙头没有动过,依然保留着王府的规制,府门五间、影壁、银安殿,只不过银安殿已经改成了议事厅。
偌大的王府里只亮着几盏灯,这里只是飞鱼卫的训练营,现在不是集训的时候,白天还有教头们在这里处理一些公务,到了晚上,便只有值勤的十几个人了。
第四二二章 黄雀在后
距离老王府五里之遥顺城胡同的一座宅子里,此时灯火通明。
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在庑廊下踱着方步,他长了一张娃娃脸,看上去顶多十五六岁。
小厮匆匆忙忙跑了进来,道:“四公子,大公子在宫中多喝了几杯,太皇太后让他留宿在承乾宫了。”
“什么?太皇太后怎么能让大哥在宫中留宿呢?”小厮口中的四公子,便是杨四公子杨锦程,而他口中的大哥就是杨锦程。
自从杨锦轩出事以后,祖父便让杨锦程经常进宫陪太后太后说说话,杨家的孙辈当中,太皇太后最疼爱的就是杨锦程了。
可是太皇太后也不能让大哥留宿宫中啊。
皇帝尚幼,杨锦程又早过及冠之年,即使是太皇太后的侄孙,宿在宫里也不妥当。
可是话一出口,杨锦庭又后悔了,这种话不能在小厮面前说起。
何况,现在还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
他连忙岔开话题,问道:“大哥手下的侍卫呢?”
小厮道:“他们自是不能跟着进宫,这会儿在宝相寺后面的那处宅子里,有五十多人,宝相寺里也有五六十人。”
老护国公杨锋健在,杨家没有分家,除了远在燕北的杨勤一支以外,其他留在京城的杨家子孙按律都不能置办私宅。
但是这却不包括女眷的陪嫁。
杨锦程在宝相寺后面的那处五进大宅、杨锦庭在顺程胡同的这处宅子,都是各自母亲的嫁妆。
这几年,杨锦程招揽了很多手下,但是以他这个护国公世子的身份,自是不能公开豢养这么多年,于是除了平日跟着自己进进出出的二三十人以外,其他的全部养在那处大宅里,还有一部分则藏于宝相寺内,以俗家弟子和居士的身份住在寺里。
杨锦庭望着窗台上一盆茂盛的绿萝,似是终于下定决心。
不能让杨锦轩逃走,坚决不能!
一个时辰之前,他刚刚收到消息,杨勤的人已到京城,今天晚上他们就要闯进诏狱,救走杨锦轩。
杨锦轩死了,杨家才能安然渡过难关;若是杨锦轩逃走,那么这笔帐就会记到杨家头上,无论是祖父,还是伯父和大哥,都会百口莫辩,大哥千辛万苦才赢来的口碑就会付之东流。
不行,一定要拦住燕北的人,拦住杨锦轩。
“四公子,您不要着急,诏狱堪比龙潭虎穴,不是他们想救人就能把人救走的。”亲信小心翼翼地劝道。
“可若是飞鱼卫的人故意把人放走呢?”杨锦庭冷笑道。
“故意把人放走?不会吧,飞鱼卫追到山海关才把人抓回来,怎么会轻而易举就把人放走呢?”亲信不解。
“为什么?”杨锦庭脸上露出讥诮的神情,“李冠中和他的父亲一样,做事只求自保,想当表(同音字)子,又要立牌坊,既怕得罪那些读书人,又舍不起我们杨家的那位大都督,索性推卸责任,捉拿杨锦轩的功劳是他的,杨锦轩从他手中被人劫走,再来一出苦肉计,御史们也怪不到他的头上,功劳有了,也不会得罪我们杨大都督。”
亲信恍然大悟,咬牙切齿道:“真是一条老狐狸,到时候朝野上下只会骂二老爷,顶多就是说他们飞鱼卫无能,却怪不到他们头上。就连二老爷也只会恨老国公爷和国公爷没有出手相助,却不会恨飞鱼卫抓到二公子。”
杨锦庭越想越气,他道:“拿我的牌子,把大哥的侍卫调出来,现在出城!”
杨锦程曾经把一枚令牌交给过他,只是杨锦庭从未用过,现在是到了要用这枚牌子的时候了。
他要拦住燕北的人,绝不能让杨锦轩活着离开京城。
......
除了最后自尽的那位,老王府里先后还住过三位王爷,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
王府内古树参天,加之飞鱼卫只是在这里训练,并未对树木修剪,白天树荫如盖,到了夜晚就格外阴森。
一个硕大的树冠中,两个人影正在窃窃低语。
“他们轻车熟路,我们也跟着一起进去来个黄雀在后?”一个略显苍老的女声说道。
另一个声音道:“不用,他们越是顺利,我们就越是不能跟着一起下去。”
此时,那三道矫健的身影已经找到了通往地下的入口。
入口在一座假山的山洞里,山洞外怪石嶙峋,狭缝里满是动物鸟雀和人类的粪便。
如果不是知道实情的人,是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地方,就是令人谈虎色变的诏狱入口。
三个人按照地图上的标注,扳动了假山石洞洞壁上的一块凸起,一块石头缓缓移动,现出一道通往地下的石阶。
三个人没有犹豫,沿着石阶走了下去。
大树上,沈彤双目炯炯,望着三个人消失的方向。
跟在她身边的江婆子心里感慨,自己的两个儿子和儿媳,都是自幼习武杀人不眨眼的,可是论起定力来,却比不上沈姑娘。
她们二人已经在树上隐藏了三个时辰。
三个时辰里,除了两人之间短暂的交谈,沈彤一动不动,就连呼吸也压得极轻极轻江婆子看得清楚,沈彤身边的树叶都没有动过,而她这个所谓的老江湖,却早就腰酸腿疼,若不是担心沈彤下次赴险不会带着她,她说不定早就跳下树去伸几个懒腰了。
就是那些武林高手也做不到沈姑娘这样吧。
江婆子甚至怀疑,如果一定要在这里隐藏整个晚上,沈姑娘也会纹丝不动到天明。
江婆子在心里叫苦,千万不要那样,她可撑不下来。
好在沈彤终于下了命令,就在那三条人影再次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时,不,那不是三条身影,而是四条,其中一个人肩上还扛着一个。
空气中传来血腥的味道,接着,追杀声由远及近,飞鱼卫的人追来了。
而且,这三个人虽然全身而退,但是他们一定杀了人。
“我们在后面跟着这三个人。”说到这里,沈彤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江婆子不明所已,其实那天在街上,她有把握杀掉杨锦轩。
杨锦轩的双眼就是她江婆子给废的,可是沈姑娘却不让她把杨锦轩杀掉。
既然那时不让杀,现在为何又要杀了?
第四二三章 观星楼
此时的诏狱里,横七竖八躺着几具尸体,关押杨锦轩的囚笼里,笼门敞开,地上扔着被利器斩断的锁链,看守杨锦轩的两名狱卒倒在地上,胸前背后各有一个伤口,鲜血尚未凝固,依然在汩汩流淌。
来人巡视一番,走出诏狱,从怀里掏出一支烟花,点燃后抛向空中。
安昌侯府内,有一座观星楼。
安昌侯府原是前朝一位郡主的府邸,那位郡主的宜宾精通星相,便在府内建了这座观星楼。
太祖皇帝把这座宅子赏给老安昌侯做了侯府,老安昌侯一家子都是行武之人,既不懂星相,也不喜风雅,于是观星楼就变成了老安昌侯存放藏酒的地方,心情好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老安昌侯就会登上观星楼,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此时,这一代的安昌侯李冠中就在观星楼上。
老安昌侯去了燕北,其间写信回来,让李冠中把他藏在观星楼的好酒全都运到燕北。
于是李冠中只好分了几批,把那些酒送到燕北。
现在观星楼里已经没有酒了,李冠中也没有想好把这里用来做什么,因此就一直空着。
现在,李冠中站在前朝宜宾每晚观星的那个地方,目光凝重地望着暗色的夜空。
忽然,夜空中扬起一点亮光,接着一朵湛蓝的烟花绚烂绽放,那烟花扬起的地方,就是老王府所在的位置。
李冠中打了个哈欠,这几天太累了,不仅是奔波劳苦带来的身体之累,更多的是心累。
如今终于可以松口气了,无论等待杨锦轩的是自由还是死亡,都和他没有关系了。
“让刘师爷连夜写份请罪折子,唉,是本侯的疏忽啊,本侯愧对皇上,愧对太皇太后,愧对魁星楼里被杨锦轩杀死的那位老汉。”
从观星楼下来,李冠中一眼就看到忧心忡忡找来的侯夫人。
“侯爷,您没事吧,怎么大晚上一个人跑到观星楼去了?”侯夫人满脸担心。
“夫人莫急,还请夫人连夜给我赶制一副能藏在裤子里面的护膝。”李冠中说道。
明天,他要一大早就去大殿外面跪着请罪,他有罪,他有罪!
今天晚上注定不能安定,守城门的旗手卫有二十人,分为两个小旗,前半夜当值的是一个小旗,后半夜当值的是另一个小旗。
半个时辰前,护国公府的四公子杨锦庭带了一百余人出城,说是国公府里丢了东西,他们要出城追拿盗贼。
当值的小旗官在心里暗骂,你们杨家丢了东西还用得着你们自己去找吗?顺天府和五城兵马司是摆设吗?
不过,既然杨四公子说是要去捉拿盗贼,小旗官自是不敢拆穿,杨四公子要出城,别说是捉拿盗贼,就是要去当盗贼,他们也只能老老实实地打开城门,放人家出去。
小旗官满脸陪笑,点头哈腰地送走了杨锦庭和他带的一百多人。
把城门重新关好,小旗官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了。
他朝着杨锦庭离去的方向狠狠地吐了一口痰,想要骂出口的话却没有说出来。
他只是一个芝麻绿豆官,在杨家人眼中,他和蝼蚁没有两样,万一有什么传进杨家人耳中,根本不用杨锦庭出手,手下的人就把他给办了。
(以下十五分钟后替换)
此时的诏狱里,横七竖八躺着几具尸体,关押杨锦轩的囚笼里,笼门敞开,地上扔着被利器斩断的锁链,看守杨锦轩的两名狱卒倒在地上,胸前背后各有一个伤口,鲜血尚未凝固,依然在汩汩流淌。
来人巡视一番,走出诏狱,从怀里掏出一支烟花,点燃后抛向空中。
安昌侯府内,有一座观星楼。
安昌侯府原是前朝一位郡主的府邸,那位郡主的宜宾精通星相,便在府内建了这座观星楼。
太祖皇帝把这座宅子赏给老安昌侯做了侯府,老安昌侯一家子都是行武之人,既不懂星相,也不喜风雅,于是观星楼就变成了老安昌侯存放藏酒的地方,心情好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老安昌侯就会登上观星楼,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此时,这一代的安昌侯李冠中就在观星楼上。
老安昌侯去了燕北,其间写信回来,让李冠中把他藏在观星楼的好酒全都运到燕北。
于是李冠中只好分了几批,把那些酒送到燕北。
现在观星楼里已经没有酒了,李冠中也没有想好把这里用来做什么,因此就一直空着。
现在,李冠中站在前朝宜宾每晚观星的那个地方,目光凝重地望着暗色的夜空。
忽然,夜空中扬起一点亮光,接着一朵湛蓝的烟花绚烂绽放,那烟花扬起的地方,就是老王府所在的位置。
李冠中打了个哈欠,这几天太累了,不仅是奔波劳苦带来的身体之累,更多的是心累。
如今终于可以松口气了,无论等待杨锦轩的是自由还是死亡,都和他没有关系了。
“让刘师爷连夜写份请罪折子,唉,是本侯的疏忽啊,本侯愧对皇上,愧对太皇太后,愧对魁星楼里被杨锦轩杀死的那位老汉。”
从观星楼下来,李冠中一眼就看到忧心忡忡找来的侯夫人。
“侯爷,您没事吧,怎么大晚上一个人跑到观星楼去了?”侯夫人满脸担心。
“夫人莫急,还请夫人连夜给我赶制一副能藏在裤子里面的护膝。”李冠中说道。
明天,他要一大早就去大殿外面跪着请罪,他有罪,他有罪!
今天晚上注定不能安定,守城门的旗手卫有二十人,分为两个小旗,前半夜当值的是一个小旗,后半夜当值的是另一个小旗。
半个时辰前,护国公府的四公子杨锦庭带了一百余人出城,说是国公府里丢了东西,他们要出城追拿盗贼。
当值的小旗官在心里暗骂,你们杨家丢了东西还用得着你们自己去找吗?顺天府和五城兵马司是摆设吗?
不过,既然杨四公子说是要去捉拿盗贼,小旗官自是不敢拆穿,杨四公子要出城,别说是捉拿盗贼,就是要去当盗贼,他们也只能老老实实地打开城门,放人家出去。
小旗官满脸陪笑,点头哈腰地送走了杨锦庭和他带的一百多人。
把城门重新关好,小旗官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了。
第四二四章 假的
沈彤和江婆子既无官凭,又无腰牌,两人差点撒泼打滚,虽然是胜利出城,可却还是晚了一步。
她们只看到了下半场,而上半场只能靠猜测。
她们赶到的时候,两拨人已经打得难舍难分了。
沈彤和江婆子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坐山观虎斗。
杨锦庭的手下约莫百余号人,对方只有七个人,其中还包括双目失明的杨锦轩,高下可见。
只是这六个人武功全都不弱,江婆子眯起眼睛,下巴呶呶下巴,对沈彤说道:“那个使双枪的是河南冯家的,使剑的用的是白家剑法,杨勤真有钱啊,另外几个我不认识,可是这两家自视甚高,开价也高得惊人,杨勤竟然能买得动他们。”
沈彤的注意力却不在这些人的来历上,她道:“城外接应的人呢?难道只是给了他们兵器,却没有把杨锦轩带走?”
沈彤这样一说,江婆子立刻明白了,她大吃一惊:“坏了,这个杨锦轩......”
沈彤点点头:“这个杨锦轩是假的。”
还没有出城之前,她们远远地看到了这七个人,当时这七人是没有带兵器的,想来是担心会引起守城门的旗手卫怀疑,毕竟他们手里拿的官凭也是假的。
可是现在他们不但有兵器,而且一看就是平时用惯的,是他们自己的兵器,而并非临时找来的。
这就证明,这七个人出城以后,是有人在城外接应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能够想到等待他们的会是一场恶战,为何还要让身受重伤的杨锦轩一起来冒险呢?
江婆子反应过来的时候,沈彤的身影已经在三丈以外了。
大路之上,杨锦庭的人把那七个人围在中央,打得死去活来,黑夜之中,只要找一个身材和杨锦轩差不多的人,就能瞒住所有人。
生死交关之际,他们当然也不会留意到,有两个人来过,却又走了。
沈彤一声呼哨,刚刚被放到野地里吃草的火儿便狂奔而来,沈彤飞身上马,疾驰而去,江婆子不敢怠慢,也同样上马,在后面紧紧追赶。
从京城出来后,直到杨锦庭的人埋伏的地方,中间有五条岔路,沈彤去的是第一个岔路。
那是距离京城最近的地方,没有人会想到,杨勤派来接应的人会藏在眼皮底下。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杨勤让重金请来的七位高手缠住杨锦庭,却早就暗渡陈仓。也就是说,就在沈彤和江婆子在城门口撒泼的时候,真正的杨锦轩已经被换走了。
第一个岔路是丁字口,距离城门只有一里多地/
平时路口有个茶摊,除了茶水,还卖烧饼和茶叶蛋,常有过往旅人在这里喝茶打尖儿。
现在是晚上,茶摊只余下一个棚子,上面挂着写着“茶”字的旗子。
沈彤下马,拿出火折子,地上果然有杂乱的马蹄印,沈彤冲着后面的江婆子挥挥手,顺着岔路寻过去。
这条路越走越窄,走出半里地就变成了羊肠小道,道路两侧杂草丛生,再往前走,沈彤便看到了隐隐的灯光,前面有几间房屋。
这时,江婆子也追了上来,奇怪地说道:“这里不应该有村子吧。”
的确,比起三里庄来,这里离京城更近,若是这里还有一个村子,三里庄的生意就不会这么红火了。
沈彤和江婆子翻身下马,把两匹马藏好,自己悄悄向那几间房子靠近。
房子外面有马匹,还有轿子。
还未靠近,就听到了里面的吆喝声和叫骂声,还有男的嘻笑,女人的娇喝,江婆子是行家,压低声音说道:“是赌坊。”
原来竟然是赌坊!
有赌坊的地方就有伎(非错字)馆和当铺,另面几处房子虽然没有挂招牌,可想而知,就是这两种地方无疑。
如今国丧刚过,京城里的戏班子现在还没有开锣,想来国丧期间,赌坊的生意也受影响,于是就有胆大的,跑到城外开了赌坊,赌徒们来得熟了,如今国丧过了也依然会来,至于伎馆和当铺,要么是和赌坊是一家,要么就是跟着他们来的。
沈彤向周围看去,有间房子大门敞开,里面灯光明亮,一个伙计打扮的后生正向外面张望。
这座房子不像是赌坊,应该是当铺。
沈彤拉着江婆子躲进黑影之中,就见那伙计向外看了几眼,就又缩了进去,接着,便从里面走出了两个人来。
当铺里点了几盏大灯,把那两个人的脸照得清清楚楚。
打头的那个人刚刚走出来,沈彤就认出他来了。
辛拾!
这是辛拾!
最近,她已经是第二次见到辛拾了。
上一次是在道观里,他是季四爷屠卫口中的小拾。
比起几年前的那幅画像中的小小少年,眼前的辛拾更符合沈彤记忆中的模样。
辛拾才她同龄,现在都是十四岁,那天在道观里,她见过辛拾的身手,和前世一样,无论是武功还是应变能力,辛拾都在她之上。
沈彤记得很清楚,那日季四爷让辛拾跟在杨锦轩身边,自从杨锦轩出事以后,沈彤还觉得奇怪,辛拾哪里去了?若是辛拾在的话,在山海关杨锦轩决不会被飞鱼卫轻而易举地抓住。
那个时候,沈彤甚至怀疑季四爷屠卫想要放弃杨锦轩,拿着杨锦轩与他签的契书去要协杨勤,却没有想到,辛拾原来在这里!
沈彤明白了,杨勤请来的那几个高手当中,有一个或者多个,是屠卫的人!
或者他们都是。
也难为他们了,为了不引起怀疑,还要使用其他门派的成名武功。
难怪就连江婆子也感到惊讶,奇怪杨勤如何能够请到这些自视甚高的门派。
却原来这些人都是假扮的。
杨勤悬暗花,请了武林高手闯诏狱救杨锦轩,可是他找到的武林高手全都是死士营的人假扮的,杨勤还被蒙在鼓里。
杨勤是军人,他手下的人里大多也是军人,闯诏狱这种事,却不是将官们擅长的,所以他只能找些生面孔的武林中人。
他手下负责这件事的人,要么被中间人耍了,要么就是屠卫安插进去的。
不过沈彤怀疑是前者,这种事情,杨勤只会交待给最信任的人去办,要博得杨勤这种人的信任,没有十年八年就不太可能的,所以沈彤更倾向于是被中间人给耍了。
第四二五章 瓜田里的人
“必须要杀了杨锦轩。”沈彤在心里默默说道。
必须要杀,而且要在杨锦轩被救出来之后再杀。
这便是那天她阻止江婆子在大街上杀死杨锦轩的原因。
沈彤想过很多。
第一种:大街上用“臭鸡蛋”把杨锦轩杀死;
第二种:让杨锦轩死在诏狱里;
第三种:杨勤派来的人,千辛万苦终于救出了杨锦轩,而此时杨家的追兵到了,杨锦轩死在杨家人的手中。
这三种死法中,沈彤觉得,对于杨锦轩而言,第三种死法才是死得其所。
既然是该死之人,那么就要让他的死淋漓尽致。
一颗石头掉进水里,是石沉大海还是一石击起千重浪,重要的不是石头本身,而是扔下这颗石头时的时机和力度。
沈彤拿过江婆子的手,在她的手心里写下:屠卫的人,小心。
当初,江屠户一家是和屠卫的人交过手的,这也是让他们一家子从那时骂到现在的事,骂归骂,可是真若让他们硬碰硬,他们也还是要犹豫的。
果然,江婆子立刻屏住了呼吸,生怕一点点动静,就会引起辛拾等人的注意。
和辛拾一起出来的那个人,沈彤看着有些面熟,可却想不起名字。
那人和辛拾差不多的年纪,都是十四五岁,眉清目秀,比起辛拾,那人的眼底眉梢多了丝淘气,和辛拾的冷若冰霜恰好形成对比。
按理说既然这人和辛拾的年纪并不多,那么就是和她、辛五是差不多时候进死士营的,小孩子都是在一起训练,他们是跟着同一个师傅,虽然前世时她的记性很差,可是多年下来,一起训练的那批人,她也全都认识。
她却想不起来这个人的代号了,可她明明是见过这个人的。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沈彤的注意力都在辛拾身上。
辛拾警惕的四下看看,对身后的那个少年说道:“把人带出来吧,我们现在就走。”
估摸着前面已经交上手了,他们要抢在杨锦庭发现假杨锦轩之前离开这里。
身后少年转身进去,很快,他就和另外个人搀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汉走了出来。
老汉半眯着眼,手里还抱着一把胡琴。
街头卖唱的瞎子。
瞎老汉脸上皱纹密布,褐色的皮肤松弛干瘪,头发白的多黑的少,驼着背,微弓着腰,亦步亦趋地走出来。
原来他们在此停留是给杨锦轩易容!
难道屠卫也在这里?
死士营里有三位易容高手,一个是屠卫,另外两人都是女子。
除了他们三人之外,死士们也都学过易容,但是看眼前杨锦轩的这张脸,绝对不是辛拾他们这些普通死士可以做出来的。
给杨锦轩易容的是三位易容高手中的一人。
这件事既然是屠卫的手笔,那么易容的人应该就是屠卫。
沈彤双拳紧握,掌心里湿漉漉的,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屠卫都能令她冷汗淋漓。
她后背上的伤还没有完全痊愈,好了以后也会留下疤,那就是屠卫给她的。
辛拾转身,看着从里面走出来的几个人,冷冷地说道:“去前面的西瓜地。”
西瓜地?
沈彤一怔,刚才来的路上没有西瓜地,但是三里庄附近便是有一大片瓜地,前几天在三里庄暂住的时候,芳菲还去那里买过西瓜。
赌坊门前拴着十几匹马,沈彤以为他们会过去解缰绳,没想到这几个人竟然看都没看,辛拾走在前面,其他的人搀着瞎老汉跟在后面,几个人朝着与来路相反的方向走去。
见他们走远,江婆子这才压低声音问道:“姑娘,我们跟上吗?”
沈彤点头:“我们也不能骑马。”
不能骑马,骑马很容易被发现,前面同样是羊肠小路,这些人要去的瓜地应该离得不远,十有八、九就是三里庄的瓜地。
村子之间的道路就是这样,走的人多了,便踩出一条路来。
这里和三里庄原本就离得很近。
很可能前面就有一条路通往三里庄。
既然他们连马都不骑,那就说明他们要去的地方离得不远。
沈彤可不想留在这里,等着屠卫出来,她对江婆子道:“你留在这里盯着,看看有没有胖子走出来,一定要小心。”
江婆子点点头:“姑娘你也要小心。”
沈彤提上一口气,借着树木的阴影,消失在前面的小路上。
果然让沈彤猜对了,走出不到一里路,沈彤就认出来了。
前面就是三里庄的瓜地,芳菲买西瓜的地方。
这一路上,沈彤刻意放缓脚步,和辛拾等人拉开距离,以免被这些训练有素的死士发现端倪。
现在眼前已经没有了辛拾等人的踪影,沈彤连忙藏起身形,悄悄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月光下,沈彤看到瓜地里有个茅草棚子,应该是看瓜地的人用的。棚子没有灯,但是却并不小,和岔路口的茶棚差不多大,看样子足能容下七八个人。
看瓜地的人也卖西瓜,天气炎热,很多人买了西瓜之后,就坐在瓜棚里切开吃,因此,但凡是瓜棚,都不会搭得太小。
只是这瓜棚无边无河,就是几根木头顶着一个茅草搭起的棚子,平时没事,遇到刮风下雨,说不定第二天还要重搭。
沈彤影影绰绰看到瓜棚里面有几个人,接着,那几个人便从瓜棚里走出来,走进瓜地,向着不同的方向走着。
然后,沈彤就看到其中一个人消失在瓜地里,紧接着,另一个人也消失了,很快,刚刚从瓜棚里走出来的四个人全都不见了。
若是江婆子在这里一定会吃惊,可是换成了沈彤却不觉得有半分惊奇。
辛拾和他的同伴是隐藏在瓜田里了。
从现在到天亮,他们会一动一动地趴在瓜田里,哪怕有条蛇爬到身上,他们也不会有任何动作。
此时在瓜棚里的,好像是两个人。
沈彤的视力很好,可是夜色之中,她也只能分辨出那是两个人。
一个是那个瞎眼的老汉,另一个人呢?
沈彤脑海里闪过几个念头,若是此时有人找到这里来,看到瓜棚里的瞎眼老汉,一样会起疑。
一个瞎子如何能看管瓜地呢?
可若是里面还有一个看瓜地的老农,老农说这个老瞎子是流浪的乞丐,这样就不会被人怀疑了。
所以棚子里的,是之前就藏在这里的另一个死士,他假冒的是之前在这里看管瓜地的老农。
这时,瓜棚里又走出一个人,他并没有继续向前走,就是在瓜棚外面站了站,然后就猫下腰去,等他再次站起来时,手里抱了一只西瓜。
他是要切西瓜吃。
沈彤的心却猛的一沉,她看不清老农的脸,可是却看到了他的身材。
一个胖子!
第四二六章 瞎子
屠卫?
屠卫是易容高手,但是他却无法改变自己的身材,这也是沈彤能够识别他的原因之一。
可如果屠卫在这里,那么刚刚在当铺里给杨锦轩易容的是谁?
还有一位易容高手到了这里?
前世死士营里的三位易容高手,沈彤对他们的记忆都很模糊。
其实不仅是沈彤,所有人都是这样。
因为他们三位每次站在人前都是不同的相貌,屠卫在死士营里地位超然,掌握着所有死士的生死大权,因此,他反而最为死士们所熟悉,加之他的身材特点,当年在老龙王庙,沈彤才会把魏头儿和屠卫对上号。
而另外两位,除了知道她们都是女人以外,沈彤对她们的事情并不知情。
有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和沈彤搭档的死士名叫丁九,算是死士营里话最多的一个。他说有次执行任务时需要易容,给他易容的是一位老太太,那老太太提着烟竿进来,朝着他的脸上喷了一口烟,他就没有了知觉,等她醒来以后,他已经变成了另一张脸。
不久之后丁九就死了,是被屠卫当众斩首的。屠卫是死士营里掌管刑罚的人,但凡是经他处死的,都是违反营规的。沈彤怀疑丁九告诉她的那件事惹了祸,因此那时她还庆幸没有被祸殃池鱼。
想到这里,沈彤背脊生出阵阵寒意。
马蹄声由远及近,一队人马从另一条路上奔驰而来。
那条路是三里庄的方向。
沈彤数了数,约莫有二三十人,月光如水,刀光如冰。为首一人挥手止步,所有人勒住缰绳,站在田埂上。
隔着瓜地,沈彤看不清为首之人的相貌,但是她能猜到,来人要么是杨锦庭本人,要么也是他的手下。
瓜棚下,胖子手脚麻利地切开西瓜,瞎眼老汉蜷缩着靠在瓜棚一角,胖子扔给他一块西瓜,他没有接住,西瓜掉到地上,他摸索着捡起来咬了一口。
胖子举起手中啃了一角的西瓜,冲着瓜田外的人说道:“过路的朋友,买个西瓜带走吧。”
不知何时,胖子点起了挂在草棚下的马灯,马灯陈旧古朴,锈迹斑斑。
灯光中,胖子一张圆脸,嘴巴咧开,下巴和嘴角上沾着红彤彤的西瓜汁。
他穿着一条打着补丁的牛鼻裤,上身赤膊只着一件粗布坎肩,露出晒得黝黑的手臂。
为首之人的目光从胖子身上移到瓜棚一角的另一个老人身上,方才他差点儿疏忽了,原来那里还有一个人。
是人,却像一只老而疲惫的狗,蜷缩着,等待好心人的施舍。
是个乞丐。
乞丐旁边有一把胡琴,胡琴也和这个瞎子一样,残破肮脏。
为首之人嫌弃地看乞丐一眼,便不想再去看了。
忽然,他的眉头动了动,这个乞丐是瞎子!
他猛的一挥手,手中马鞭指向那个乞丐:“拿下他!”
身后骑士如同出笼猛虎向瓜田而去,马蹄踏到西瓜上,不时发出噗噗的声音,瓜汁四溅,如同喷礡而出的鲜血.
胖子似是给吓傻了,他怔了怔,才反应过来,声嘶力竭地喊道:“我的西瓜,我的西瓜,你们别踩我的西瓜!”
没有人理他,他的声音淹没在践踏声中,胖子浑身颤抖,气血上涌,直挺挺地仰面倒下。
瞎子早已吓得瘫软在地,他什么都看不到,但是瞎子的耳朵都比一般人灵敏,他能听到有人在向他靠近,他害怕,他无助,他如同一块砧板上的死肉,等待着被人剁碎。
马蹄声忽然消失了,二十几骑将瓜棚围住,为首之人冷笑道:“想不到啊,堂堂杨大将军居然像条狗似的躲在这里。”
来人是杨锦庭,官道上的一场厮杀,杨锦庭带着的一百多名侍卫,只余下六十人,直到把对方七人全都斩杀,杨锦庭才发现,杨锦轩根本就没在里面,他上当了!
六十人兵分三路,在沿途上杨锦轩可能会逃走的道路追击,他们已经被这七个人拖延了太多时间,杨锦轩很可能已经逃之夭夭。
但是不能让他逃走,杨锦轩逃走了,整个护国公府都要为他背锅,尤其是大哥杨锦程!
杨锦庭咬牙切齿,如果让他抓住杨锦轩,他一定要亲手割下那颗目中无人的脑袋,高高挂到城门之上,就像他还没有出生时,传说中挂在城门口整整三个月的那颗人头一样,那是萧长厚的人头。
当年萧长敦为了保住定国公府,把亲弟弟的人头挂到城门上;十四年后,他杨锦庭为了保住护国公府,把堂兄的脑袋挂上去又有何不可?
当然,现在的护国公府远比当年的定国公府正加稳固,但是即使是固若金汤,也决不容蛇虫鼠蚁践踏,况且,还有大哥,他杨锦庭决不能容忍任何有损大哥的事情发生。
杨锦庭还以为要追出一二百里,没想到就在距离官道不远的瓜田里找到了杨锦轩。
这个畜牲!
瞎子匍匐在地上,如同一滩烂泥,他全身发抖,如同筛糠。
杨锦庭抽出佩刀,正要下马,一名手下道:“四公子且慢,让属下们先把他绑了,您再动手不迟。”
眼前的杨锦轩,已是瓮中之鳖,但是杨锦庭还是听了手下的劝告,他昂然端坐马上,看着两名侍卫下马,一左一右将烂肉一样的瞎子提了起来。
瞎子的脸上皱纹密布,如同风干的桃仁,一双眼睛流着眼泪,泪里有血,这个瞎子的眼睛是新伤,和杨锦轩一样。
侍卫二话不说,看到地上扔着一捆麻绳,便顺手拿起来,用刀割了一截,将瞎子的双臂双腿绑住,拖到杨锦庭面前。
杨锦庭居高临下,俯视着眼前的瞎子,他那张一向笑容可掬的娃娃脸上满是嘲讽。
“二哥,你好啊,想不到这么快我们又见面了。”杨锦庭说道。
瞎子张着嘴,大口喘息,露出一口黑黄的牙齿。
杨锦庭冷笑:“燕北真是藏龙卧虎啊,居然还有技艺如此之高的易容高手,有机会我真要见识见识,看看是何方高人,竟然连牙齿都能易容,哈哈哈!”
他的话音未落,眼前被绑得如同粽子一样的瞎子,忽然动了。
第四二七章 痛快的
原本绑住瞎子手脚的麻绳忽然崩开,就在麻绳崩开的瞬间,两柄袖剑从瞎子破烂的衣袖里飞出,分射离他最近的两名侍卫。
眨眼之间,两柄袖剑已经刺入侍卫的咽喉,这一切来得太快,迅雷不及掩耳之间,杨锦庭还没有反应过来,瞎子原本就张开的嘴里忽然亮起一点寒星,接着,那点寒星就朝着依然高坐在马上的杨锦庭飞了过去。
两名侍卫尚未倒下,那点寒星却已经钉在了杨锦庭的咽喉之上!
杨锦庭感觉脖颈处像是被蚊子叮了一下,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摸,可是他的手刚刚抬起,身子猛的一晃,整个人就从马上栽了下来。
与此同时,被马蹄踩踏得一片狼籍的瓜田里,忽然腾空窜起几道身影,而原本吓晕过去的那个胖子竟然奇迹般站了起来,他的手里拿着一团麻绳,就是刚刚用来捆绑瞎子的麻绳。
瓜田里窜起的黑影如同一个个从地狱出来的恶鬼,他们手上没有兵器,他们自己就是兵器。
他们一直藏身在瓜田里,马蹄奔驰而过,西瓜被踩得粉碎,他们纹丝不动,与土地溶为一体。
直到手中的刀被人劈手夺过,马上的侍卫们才发现身后的恶鬼,可是已经晚了,恶鬼冲他们冷冷一笑,他们的头便像西瓜一样滚落马下。
惊恐的侍卫们抽刀反击,恶鬼只有三个人,他们的人数是恶鬼的几倍,他们还能拼!
瓜棚里的胖子,不紧不慢地摘下那盏破旧的马灯,他把麻绳一端伸进马灯里,麻绳上多了一点火星,火星在麻绳上迅速燃烧起来,这奇怪的举动没有惊动任何人,侍卫们的注意力都在那三名恶鬼上,没有人去看那个胖子在做什么。
瞎子在地上捡起一把刀,他走到杨锦庭身边,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般看着自己的杰作,接着,他挥刀斩下了杨锦庭的头颅。
胖子看到这一幕,说道:“这位杨四公子长得细皮嫩肉,砍下脑袋多可惜。”
瞎子冷哼:“老娘最讨厌小白脸了,看到小白脸就想把他的脑袋割下来,老屠,你好了没有?”
“好了好了,别催”,胖子说着,就把已经熊熊燃烧的麻绳向瓜田里扔了出去,嘴里喊着,“孩子们,收工喽!”
随着他的喊声,正在打杀的三个人纵身跃到马上,这马还是被他们斩杀的侍卫的,人死了,马还在。
胖子和瞎子此时也已经飞身上马,五个人,五匹马,向着他们来时的路上飞奔而去。
尚存的侍卫们催马就追,可是一声闷响传来,把他们吓了一跳,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又是一声闷响,响声一声连着一声,他们脚下的瓜地在摇晃,火光冲天,熊熊燃烧,不是地动,这是火药,瓜田里埋了火药,烧着的麻绳将火药点燃,一个连着一个,纷纷炸开,眼前血肉纷飞,接着,他也变成了飞溅的血肉。
刚才还绿油油的瓜田,眨眼间已经变成了一片火海,什么痕迹都没有了,尸体、刀剑,连同瞎子拿来的那把胡琴,全都化为焦土。
夜色之中,几骑狂奔,这一仗他们没有伤亡,干得漂亮。
他们没有回头去看那片正在燃烧的瓜田,他们当然也没有留意,原本将棚子团团围住的侍卫里,有一个早在瞎子动手之前,就悄无声息地死去了......
而他的马,在余下的侍卫们向三名死士围攻的时候,就离开了纷乱的瓜田......
现在那匹马正在悠闲地吃草,而刚刚还骑在它身上的人早已不知踪影。
当铺的门依然敞开,门口的伙计一脸笑容。旁边的赌坊里却已经没有了人声,刚才来过一批拿着兵器的人,把赌坊里的客人吓得四散逃走。
待到那些人走了,赌徒们便又回来了,可是赌坊的老板却已大门紧闭,刚才那群人是护国公府的人,既然是官家人,他可不想惹麻烦,至少今天晚上的生意不会再做了。
这个时辰进不了城,有钱的进了一墙之隔的温柔乡,输得精光的就只能在野地里凑合一晚了,好在是夏天,除了让蚊子多叮几个包,倒也不会着凉。
当铺的伙计百无聊赖,赌坊不做生意了,就连来当铺的人都没有了,往常输光的人都会来当铺里,当个玉佩,当个扇坠子,甚至把身上的衣裳脱下当了,拿着银子再去赌坊里翻本,可是现在,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但是很快,当铺的伙计就知道自己错了。
鬼影子没有,人影却是有的,他抬头看看月亮,又低头去看月光下宛如洒了一地水银的脚下,忽然,他发现地上有两个人影。
他一怔,手中便多了一把匕首,可是他还是慢了一步,匕首还在他的手里,而他却倒了下去,月光如水,地上重又变回了一个影子。
影子向当铺的门口移动,随即使消失不见。
柜台里,一个朝奉打扮的人趴在桌子上睡觉,忽然,他猛的坐直了身子,喊道:“阿四?”
“我在!”一个声音响起,脆生生的。
朝奉松了口气,正要继续睡觉,忽然,他霍的站了起来,那个声音不是阿四的!
当铺的柜台很高,从高高的柜台望出去,却看不到说话的人。
朝奉起身打开了门,顺手从柜台下面拿出了一把刀。
朝奉瘦瘦高高,站在那里如同一支长枪。
那个声音再一次响起:“甲二,好久不见!“
朝奉一怔,声音是从脚下传来,他低下头,这才看到地上蹲着一个人,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冲他嫣然一笑:“这一次我不能给你来个痛快的了,抱歉!”
话音未落,小姑娘便站起了身,随着小姑娘站起,一把刀从下向上划开了甲二的肚子!
甲二并未感到疼痛,他的注意力都在那个小姑娘身上,就在这一刻,他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幕:
他说:“好妹子,给哥来个痛快的,求你了。”
恍惚间,眼前的小姑娘似是长大了,她的刀再一次挥向他,他噗通倒在了地上,嘴里喃喃说道:“谢谢......”
第四二八章 暗道
沈彤走进去,在博古架后面发现一道暗门。
屠卫对他的计谋一定很是自信,否则不会在外面只留两个人。
也是,无论是屠卫还是那个瞎子,足能令来追捕杨锦轩的人全军覆没。
事实的确如此,沈彤虽然没有亲眼看到,她也能猜到,在她走后,等待杨锦庭的会是一场残忍的杀戮。
追杀杨锦轩的,就是杨锦庭的人,只要杀掉杨锦庭,过了今晚,杨锦轩就能逃脱了。
就在今晚,屠卫要的就是这一个晚上,明天早晨,杨锦轩就变成了江河中的一滴水,无论是飞鱼卫还是龙虎卫,谁也别想找到他了。
杨锦庭和他的人马都已经被诱走,当铺外面只留两个人又有何不可?
只是屠卫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现在,沈彤就是那只黄雀。
沈彤的目光在博古架上游移,最终落在一只有个豁口的盘子上。
沈彤走到盘子前,伸手去提,盘子纹子不动。而那豁口的方向是正南方,沈彤转动盘子,从南到东,再从东到南,然后从南到西,再从西到南。
暗门缓缓打开,露出一道缝隙。
沈彤一笑,巧了,前世时死士营任务厅的大门也有一个巨大的圆盘,开门的方法便是如此。
沈彤闪身走了进去,暗门内有一盏昏黄的小灯,两名死士持刀而立,看到沈彤时怔了怔,但是却并未怀疑,问道:“你是谁?”
沈彤道:“我是辛组的辛六,屠头儿让我们过来替换甲二和甲四。”
“辛六?辛组有辛六了?”其中一个疑惑的问道。
沈彤心中一动,道:“我和辛五一直都在西北,只回过营里一次,你们可能不记得我们了,我们两个没经过大场面,屠头儿让我们换甲二和甲四过去。”
“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辛组的人早在十几年前那一役中死得差不多了,就再也没有招收新血呢?”其中一名死士说道。
沈彤知道这件事,只是她刚刚给忘了。辛组曾经受过重创,在她和辛五进入死士营之前,辛组只有四个人了。
沈彤说道:“你们甲组的甲拾很厉害,今晚我看到他出手了。”
既然这一世的辛组并没有辛五和辛六,那么也同样不会有辛拾,沈彤这样问,就是想问问这一世辛拾叫什么名字。
“甲拾?我们甲组的甲拾去年就死了,现在还没有补上,你说的是辛拾吧。”一名死士说道。
“辛拾?我们辛组有这么多人吗?刚刚听你说的,我还以为只有我和辛五两个呢。”沈彤好奇地说道。
这两名死士守着一个瞎子正是无趣,难得来了一个小姑娘,虽不漂亮,可也白净秀气,两人的话也多了起来:“在此之前,我们以为辛组除了辛老大之外,就只有辛拾一个人,现在才知道,还有你们两个。”
辛老大是辛组头领,是整个辛组的领导者,至于他属下唯一的死士,为何会叫辛拾,这两个死士就不知道了。
一名死士问道:“你是辛六,辛五在外面吗?她和你一样,也是小姑娘?”
他们和沈彤离得很近,能闻到少女身上特有的体香,死士营里有女子,但是像这样的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却是少之又少,至少他们甲组就没有小姑娘,仅有的三名女死士,都已经三十开外。
沈彤赦然一笑,她的脸上戴着人皮面具,笑容并不真切:“是啊,辛五和我同年,长得很漂亮。”
话音刚落,双臂挥出,手中各有一把短刀,分别向两名死士刺去。
她与他们之间仅有半臂之隔,她出手极快,两名死士根本没有反应过来,一名当场中刀,另一名急闪之间避开了短刀,嘶声吼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说了我是辛六。”
沈彤扬手,一团粉末扑面而来。死士吃了一惊,连忙闭上呼吸,粉尘里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尽管他躲得够快,粉尘还是飞进了他的眼睛,也就是一刹之间,另一把短刀便刺进了他的胸膛。
这人自幼长在死士营里,到死都不会想到,那团让他惊慌失措乃至露出破绽的粉末,只不过是女子用的香粉而已。
沈彤抽出短刀,又从死士腰下抽出一柄宝剑,快步向里面走去,没走多远,她就看到了杨锦轩。
此时的杨锦轩如同一只丧家之犬,正在用手指抠着墙壁,像是试图抠出一个洞,好让他逃出去。
“别杀我,别杀我,我爹有钱,你要多少钱都给你,别杀我,别......”
“这一剑是替阿钰给你的。”
沈彤面若寒霜,挥剑朝杨锦轩砍了下去!
片刻之后,沈彤从暗道里走了出来,她拿起柜台上的油灯,撤去灯罩,用火苗点燃了门帘。
正在这时,外面传来马蹄声,沈彤一手提着宝剑,另一只手提着杨锦轩的人头走了出去。
来的正是刚刚把瓜田炸成一片焦土的屠卫五人。
屠卫先是没有看到原本在门口,假装成当铺伙计的甲四,就已经有了警惕之心,此时看到一个小姑娘杀气腾腾从里面走出来,便知道被人趁虚而入了。
五个人,五把刀,他们在马上,沈彤地上,要杀沈彤易如反掌。
正在这时,几支飞镖从暗处疾射而来,却不是打向他们,而是他们的马。
这些马原本就不是他们自己的,这是杨家侍卫的马。
这些马并非良驹,更非战马,它们只是寻常的马而已。它们与骑在身上的人并不熟悉,更无默契,它们刚刚经历了一场惊吓,此时都如惊弓之鸟,飞镖刚刚挨到马身,这些马就惊了。
五匹马上窜下跳,撒蹄狂奔,一名死士被从马上甩下来,其他人立刻弃马,从惊马上飞身跃下,和辛拾在一起的那个有些淘气的少年,甚至没有站稳,摔倒在地。
耳边传来屠卫的怒吼:“人呢,刚才那个人呢?”
刚才的人,那个从当铺里走出来的小姑娘,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股烧焦的味道传来,当铺里面升起了火光。
走水了!
屠卫伸手拦住正要往里面冲的辛拾等人,就在刚刚,他看到那个女子提着一颗人头,虽然夜色之中,看不清人头的相貌,但是他已经猜到那是谁了。
那是杨锦轩的人头。
第四二九章 咸菜
残月当空,两骑在原野上飞奔,一口气跑出去二十多里,这才放松了缰绳,让马儿缓步前行。
“多亏了你,否则我就要和屠卫对上了,他带的那几个人,我可能一个也打不过。”沈彤笑道。
江婆子道:“那个伙计一直都在外面,我就觉得不对劲了,正担心是调虎离山,我们又上当了,这时就看到姑娘你回来了,没等我过去,你就干掉了那个伙计,进了当铺,我索性就守在门口,对了,姑娘,这颗人头怎么处置?大热的天,明天就臭了。”
刚刚那几枚飞镖就是江婆子打出的,江婆子除了蒸人肉包子,暗器亦是了得,否则也不会仅用几颗臭鸡蛋,就把杨锦轩的眼睛打瞎了。
沈彤嫌弃地看看杨锦轩面目狰狞的脑袋,说道:“先找点石灰把这东西硝了吧。”
今天晚上是不能回到京城了。
江婆子笑道:“这个包在我身上,若是找不到石灰,我就买点盐巴先给腌上。”
腌上?
沈彤有些佩服自己了,她平日里是怎么吃下江婆子煮的饭菜的?
事实上,江婆子果真在找到石灰之前,先找到了一家饭馆子。
深更半夜,江婆子从窗户里跳进去,片刻后便出来了,带出一只大瓦罐和一包盐。
沈彤笑道:“见过偷银子的,还是头回见到偷瓦罐偷盐的。”
这时,天色已经蒙蒙亮了,两人找到一处隐蔽的地方,沈彤借口去打个盹儿,牵着火儿去了一边,留下江婆子独自腌制人头。
一个时辰后,两人重新上路,站在山坡上,看到山坡下一户人家院子里晾着衣裳,江婆子进去偷了衣裳,出门的时候觉得自己堂堂屠户娘子,偷几件衣裳也太掉价了,于是在院子里放了一块碎银子......
两人换了衣裳,把昨天穿过的衣裳连同脸上的人皮面具,一把火全都烧了。
路过一家客栈,两人进去睡了两个时辰,起床后吃饱喝足,便向京城的方向而去。
江婆子还不忘找店家要了几根萝卜,也一并放到瓦罐里腌了。
这一次沈彤没有来得及躲开,亲眼看到江婆子小心翼翼地把萝卜抹了盐放进瓦罐里的。
“不行,还要再放点生姜大蒜和花椒,再来点白酒。”江婆子一阵风似的去找店家买东西去了。
半个时辰后,江婆子和沈彤,两个人两匹马,连同一只大瓦罐一起上路了。
傍晚时分,她们到了三里庄,这才知道,昨天出了大事。
房东大娘满脸都是恐惧,她还记得沈彤和江婆子,见她们问起,便道:“你们记得咱村有片西瓜地吧,就是隔壁老王家里的,那片瓜地出事了!”
原来,隔壁老王平日里爱喝几杯,那天他喝了小酒,原本要去瓜地里守夜的,走到半路上酒劲发作,摔倒在地上,也不知怎么的,就一直没有醒过来,直到早上被他老婆用一桶凉水泼到脑袋上才醒过来,现在还晕晕沉沉。
不过也多亏他喝多了没有去瓜棚,否则这条命就搭进去了。
但是,命虽然保住了,几亩地的西瓜却全没了,虽然三里庄的人早就不靠种地为生了,可是村子里种田的行家却也不少,有人去烧焦的瓜地里看过了,那片地已经毁了,想要种西瓜是不行了。老王的老婆听说以后,坐在烧焦的瓜地里哭了一天。
“除了烧焦的瓜地,还有别的吗?”沈彤问道。
房东大娘紧张得四下看看,压低声音说道:“还有死人,村长不让说,死人都挖坑埋了,姑娘可千万别说出去,若是让人知道,咱们三里庄里烧死了人,谁还来这里住啊,一个村子都靠借宿过日子呢。”
沈彤吃了一惊,睁大眼睛问道:“没有报官吗?”
“没有,村长说了,这事不能报官,找了几个身强力壮的,趁着天还没有大亮,把那些烧焦的死人全都埋了。”房东大娘说道。
沈彤瞠目,屠卫做事是真狠,也是真绝,而且他也算准了三里庄的人会把这件事遮掩得严严实实。
那是瓜地,不是绸缎铺子,如果没有事先埋了火药,绝不会烧得这样惨,可惜昨天她没有亲眼看到。
只要点燃了火药,屠卫就把死士营的痕迹全部抹掉了。
正如前世今生的很多次一样,每一次死士营的行动,都如同突如其来的一场雨,雨刚停便烈日当空,来得快,去得也快,快到好像没有来过,就连地上的雨水,也被晒得无影无踪。
房东大娘再三叮嘱,让沈彤和江婆子一定要替她保守秘密,沈彤失笑,忙道:“这事太吓人了,打死我们也不敢和别人说,大娘你放心吧。”
在三里庄睡了一个好觉,如果不是隔壁时而传来的吵闹声,沈彤和江婆子会睡得更好。
吵架的是隔壁老王和他老婆,他老婆心疼自家瓜地,骂老王喝酒误事,把老王的脸抓破了。
次日天还没亮,沈彤和江婆子就到城门口排队去了。
到了城门口才发现,今天城门加多了人手,不但有飞鱼卫,还有穿着军服的人。
江婆子问了其他排队的人,这才知道关押在大牢里的犯人逃跑了,飞鱼卫和西山大营的人全都出动,正在四下搜捕。
“逃跑的是什么人啊?”江婆子好奇地问道。
“你听说过护国公府杨家吧,逃跑的就是杨家二公子杨锦轩。”一个人说道。
“快别提杨家了,杨家早就把杨锦轩逐出宗祠了。”另一个人说道。
“我才不相信呢,那不过就是做给老百姓们看的而已,诏狱可不是一般地方,只凭杨锦轩一个人能从那里逃出来吗?依我看,就是杨家人把他劫走的。”先前的人说道。
“嘘,快别乱说话,让人听到可了不得,你的脑袋不想要了吗?”有人劝道。
众人连忙紧闭双唇,不再多言。
江婆子回到队伍里,拍着那只大瓦罐,说道:“这一罐子好咸菜,也不知道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可是当城门卒过来检查的时候,江婆子满脸堆笑,指着大瓦罐说道:“这是我家姑娘最爱吃的咸菜,军爷要不也尝尝?”
第四三零章 大义灭亲
自从魁星楼闹鬼,加之后来死了人,魁星楼前便门可罗雀。
可是今天,魁星楼前却人山人海,但这些人只是远远看着,没有人敢靠近。人群里不时传来惊呼,有人晕倒,有人吓得蒙住眼睛,有人当场呕吐,即使如此,看热闹的人还是有增无减。
“让开,都让开,官府来人了!”
拥挤的人群并没有散开,直到飞鱼卫亮出绣春刀,人们才四散奔逃,但也没有逃出太远,只是站在远处向这边张望。
飞鱼卫百户高池仰头向上看去,去看那颗挂在魁星楼上的人头。
他在远处时就已经看到人头了,只是看不清楚,现在离得近了,他能清清楚楚看清人头的相貌。
没错,就是杨锦轩。
人头两侧,各垂着一条挽联.
上联:除孽得告列祖列宗;
下联:安良以慰黎民百姓。
对仗并不工整,一看就不是出自读书人的手笔。
可是但凡是认识字的都能看懂,意思就是除掉这个孽障上告列祖列宗,下抚黎民百姓。
既然提到列祖列宗了,那这颗人头就是杨家人挂上的?
高家世代军籍,高池读书不多,但是这十几个字还是能看明白的。
这是杨家人实施家法了?
“去,摘下来!”高池对手下说道。
杨家清理门户是杨家的事,飞鱼卫要辑捕逃犯,哪怕这名逃犯只剩下一颗脑袋。
片刻后,杨锦轩的人头就摆到高池面前。
杨锦轩的头发和眉毛上还沾着白乎乎的东西,看上去竟然像是盐粒子。
高池不敢确定,难道这人头被腌过?
高池在飞鱼卫多年,手中的人命早就数不清了,可是腌人头这种事,他想想就不寒而栗。
不过,正值盛夏,这颗人头却没有太大的臭味,十有八、九真是被腌过的。
杨家可真不是一般的人家。
杀掉子孙清理门户倒也罢了,居然还要把脑袋腌上。
高池恶心得不成,他强忍着没有说出来。
他不说是因为他不能肯定这人头是腌过的,一切只是猜测而已。
可是他不能肯定,动手去摘人头的那两名飞鱼卫却能百分百肯定。
有个飞鱼卫先是怀疑沾在手上的是盐粒子,他这样一想,就不由自由舔了下手指,我的娘啊,真是咸的!
飞鱼卫大吐特吐,把隔夜饭都给吐出来了,围观的百姓并没有走远,有个想要拍马屁的就过来询问:“官爷,您是吃坏了肚子吧,小的身上有药。”
那名飞鱼卫吐得头晕脑胀,想都没想,就说:“那颗人头是腌过的,娘的,呕——”
于是,当高池带着人头回去复命时,几乎所有来看热闹的百姓全都知道了两件事。
杨家清理门户斩杀了不肖子孙杨锦轩;
杨家不但杀了杨锦轩,还把杨锦轩的人头腌成了咸菜。
不到半日,京城里的大街小巷都在流传着这件既可怕又恶心的事。
杨锦轩的人头是杨家斩的,是杨家腌的,还是杨家挂的。
入夜,数十只鸽子从京城不同的方向飞出,飞向四面八方。
次日朝会,十几名御史上书盛赞护国公府大义灭亲。
满朝瞠目,同朝为官多年,只是见过御史参人,还是头回看到御史夸人的。
太皇太后抱着小皇帝坐在龙椅上,这件事她已经听说了。
在此之前,她也听说杨锦庭率领杨家一百余名侍卫出城追捕杨锦轩,这件事千真万确,守城门的旗手卫可以证实,为此,就在安昌侯李冠中在殿外长跪不起时,御史们还参了杨家一本,说杨家竟公然豢养上百名侍卫,居心不轨。
巧的是,今天在朝上当众颂扬杨家大义灭亲的,和前天在朝上当众参奏杨家的是同一批人。
因此,杨锦轩是杨锦庭带人杀的,这已成事实。
太皇太后相信,满朝文武相信,就连护国公府上上下下也全都相信。
御史们终于夸完了,太皇太后看向老护国公杨锋,关切地问道:“锦庭回来了吗?”
杨锋上前一步,恭敬地说道:“承蒙太皇太后挂念,老臣孙儿尚未归来。”
这倒是奇怪了,人头都给挂到魁星楼上了,砍下人头的杨锦庭却没有回来。
不但没有回来,也没有让人来报信。
散朝之后,杨锋的脸色就沉了下来。
如今的形势,对于杨家还言极为不利。
杨勤怕是不肯善罢甘休。
想到这里,杨锋不由自主在心里责备杨锦庭,这孩子太冲动了,怎能真的就把杨锦轩杀了呢?不但杀了,还给腌上?
对于杨锦轩的那件事,护国公府只要抽身事外就行了,没有必要动手杀人。
杨锦轩杀死杨四老爷杨讷是事实,杨家把杨锦轩逐出祠堂理所当然,杨勤即使要迁怒杨家,也师出无名。
这个时候,杨家稍作手脚,就能把杨勤的怒气引到飞鱼卫和安昌侯李冠中身上,最坏的结果,就是杨勤和护国公府离心。
可是杨锦庭却杀了杨锦轩,还是以如此惨不忍睹的形式。
杨勤和杨家就不是单单离心了,这是杀子之仇!
护国公杨敏看到父亲的脸色不好看,连忙上前搀扶,道:“父亲,要不请太医来给您看看?”
“不用”,杨锋挥挥手,道,“让人马上把锦庭找回来,马上!”
杨敏派出去寻找杨锦庭的人还没有出府,跟着杨锦庭一起追捕的侍卫就回来了。
回来的有十几个人。
杨敏连忙召见了他们,为首的侍卫把他们跟着杨锦庭出城,在路上与七个人大战,损失了四五十人,直到那七个人全部战死,他们才赫然发现,当中的杨锦轩是假扮的。
于是杨锦庭把他们分成三路去追击杨锦轩,他自己则亲自带了二三十人继续追赶。
现在回到护国公府的,便是其中一路。他们就是到城外那家赌坊搜捕的人。
从赌坊出来,他们继续寻找,一直找到了保定府,也没有寻到杨锦轩的蛛丝马迹。
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回到京城,还没进京就听说杨锦轩的死讯,他们还以为杨锦庭已经先他们一步回来了。
第四三一章 偶遇
傍晚时分,又有十几个侍卫回来,他们是杨锦庭派去追赶的另一路人马。他们追到了昌平,在昌平得知杨锦轩已经伏法的消息,这才赶了回来,和上拨人一样,他们同样以为杨锦庭已经回来了。
可是又过了三天,依然没有杨锦庭的任何消息。
杨锦程亲自带人出城寻找,最终空手而归。
杨家人找不到杨锦庭,可是远在燕北的杨勤却不是这样想的。
“狗屁找不到,杨锋这个老匹夫为了保全自己的亲孙子,不惜放出这种消息,十有八、九,担心老子报复,那老匹夫把杨锦庭藏起来了!”
自从收到京城的飞鸽传书,杨勤已经几天几夜没有合眼。
他只要一闭上眼,就看到没有脑袋的杨锦轩向他走过来。
杨锦轩是他唯一的嫡子,从小就跟在他身边,上过战场,立过战功,前程远大,众望所归。
谁能想到,不过就是去京城谢恩,就连性命都给搭上了。
说杨锦轩杀死杨四老爷,杨勤是不信的。
他的儿子他知道,杨锦轩心高气傲,目下无尘,若说他杀了杨锦程,杨勤倒是相信,可若说他杀了杨讷那个没用的废物,杨勤无论如何也不信。
杨锦轩为何会杀杨讷?他和杨讷不但无怨无仇,甚至也没有交集,杨讷一事无成,在杨家也说不上话,杨锦轩连个眼角子都懒得给他,更何谈搭上自己的名声把他杀了呢?
在杨勤看来,杨锦轩做过的错事,无非就是不应该一时冲动,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那个低贱的老头子扔下魁星楼而已。
他的儿子,他那个引以为豪的儿子,最终竟然是为了一个蝼蚁般下贱的小人物送了性命。
这当中如果没有护国公府的推波助澜决不会到了如此地步。
杨勤看着那一张张飞鸽传书,他便心如刀割。
杨锦轩逃到山海关被抓回来,一进城就在飞鱼卫面前,被生生打瞎了双眼!
杨锦轩被从诏狱救出,出城之后被杨锦庭追上,杨锦庭百人对七人,最终将杨锦轩杀死!
杨锦庭杀了杨锦轩之后,将他的头颅斩下,腌到坛中,做成咸菜,再挂到魁星楼上!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杨锋、杨敏、杨锦程、杨锦庭,一个不留,全都杀光!”
杨勤双眼充血,如同疯了一般,挥刀凌空砍下,将面前的书案一分为二!
服侍茶水的丫鬟吓得尖叫,转身向外跑去,杨勤上前一步,将她拦腰斩成两截!
杀,杀,杀!全都杀光!
杨勤撕下一角袍子,在那丫鬟身上蘸了血,在雪白的墙壁上写下一个斗大的“杀”字。
从今以后,这个杀字会日日夜夜陪伴着他,提醒着他,督促着他。
他要把杨家的人一个不留全都杀光。
杨勤浑身是血,他提着刀走出书房,凝视着京城的方向。
吾儿不会白死。
杨锋,今天你的孙儿把我儿腌成咸菜,明天待我进京,必将你们祖孙三代全部做(成)人彘。
京城里,沈彤懒洋洋地靠在床上,芳菲正把她在京城里的买的各色胭脂水粉一字排开,显宝似的逐一介绍。
“玉堂春的这种香膏子可神奇了,别看它看上去一点都不白,可是抹到脸上,那脸蛋立刻又白又嫩。”
沈彤终于来了精神,她问道:“真的吗?你试了吗?”
“玉堂春的伙计说的,一定是真的。”芳菲肯定地说道。
沈彤切了一声,道:“小柴还不是也说得天花乱坠?难怪胭脂铺子里的伙计都是男的,你们这些小姑娘被他们一说,就会上赶着掏银子。”
芳菲怔了怔,也是啊,无论是西安还是京城,卖胭脂水粉的好像都是男的。
这个问题值得她这位脂粉师傅好好深思。
这时,外面响起敲门声,大饼从外面走进来。
“咦,是不是杨柳胡同有动静了?”芳菲问道。
自从韩无忌在卿卿坊出现过一次之后,沈彤先是把他撤了回来,之后又派了大饼和他轮流过去盯梢。
大饼道:“那位娘子出来了,这会儿就在这条街上。”
沈彤吃了一惊,问道:“她和谁一起?”
大饼说道:“那位娘子一个人出来的,身边没有带人,她戴着幂篱,姑娘若想亲眼看看,应该很容易就能找到她。“
(以下十五分钟后替换)
沈彤终于来了精神,她问道:“真的吗?你试了吗?”
“玉堂春的伙计说的,一定是真的。”芳菲肯定地说道。
沈彤切了一声,道:“小柴还不是也说得天花乱坠?难怪胭脂铺子里的伙计都是男的,你们这些小姑娘被他们一说,就会上赶着掏银子。”
芳菲怔了怔,也是啊,无论是西安还是京城,卖胭脂水粉的好像都是男的。
这个问题值得她这位脂粉师傅好好深思。
这时,外面响起敲门声,大饼从外面走进来。
“咦,是不是杨柳胡同有动静了?”芳菲问道。
自从韩无忌在卿卿坊出现过一次之后,沈彤先是把他撤了回来,之后又派了大饼和他轮流过去盯梢。
大饼道:“那位娘子出来了,这会儿就在这条街上。”
沈彤吃了一惊,问道:“她和谁一起?”
大饼说道:“那位娘子一个人出来的,身边没有带人,她戴着幂篱,姑娘若想亲眼看看,应该很容易就能找到她。“沈彤终于来了精神,她问道:“真的吗?你试了吗?”
“玉堂春的伙计说的,一定是真的。”芳菲肯定地说道。
沈彤切了一声,道:“小柴还不是也说得天花乱坠?难怪胭脂铺子里的伙计都是男的,你们这些小姑娘被他们一说,就会上赶着掏银子。”
芳菲怔了怔,也是啊,无论是西安还是京城,卖胭脂水粉的好像都是男的。
这个问题值得她这位脂粉师傅好好深思。
这时,外面响起敲门声,大饼从外面走进来。
“咦,是不是杨柳胡同有动静了?”芳菲问道。
自从韩无忌在卿卿坊出现过一次之后,沈彤先是把他撤了回来,之后又派了大饼和他轮流过去盯梢。
大饼道:“那位娘子出来了,这会儿就在这条街上。”
第四三二章 雪花酪
女子显然有些不耐烦了,她撩开幂篱上的面纱,道:“大热的天,你就这样跑出来,不怕晒吗?”
幂篱下是一张陌生的脸。
她换了一张人皮面具。
沈彤觉得自己可能明白了,这女子戴着幂篱,不是担心被人认出来,而是怕人皮面具会被晒坏吧?
她摸摸自己的脸,讪讪道:“我这是真的,不怕晒。”
女子白她一眼,道:“你还有事吗?没事就走,不要在我面前晃荡。”
这是要轰她走了?
这女子的脾气真是古怪。
沈彤却没有生气,她忙道:“能在京城遇到您,也是缘份,我请您吃饭吧,上次我说过的,我不能反悔。”
女子无奈地叹了口气,这小孩除了会叫她“大婶、大侠”,就是要请她吃饭,又傻又笨,若是她爹娘还活着,怕是不会放心让她出来闯荡。
“你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辰,哪家的饭馆子会开着?”女子说道。
沈彤一怔,她倒是忘了,京城的饭馆子不是从早开到晚,现在这个时候,没有饭馆子是开着的。
“那就去喝茶吧......”沈彤硬着头皮说道。
“我不去,我不想给热死。”女子冷冷地说。
“咦,那就去吃雪花酪吧?”芳菲忽然说道,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好啊,去吃雪花酪”,沈彤连忙附和,然后又看向芳菲,“哪里有卖的?”
芳菲指指街口,道:“从街口向东拐,走一个路口有家铺子,那里就卖雪花酪,说是前朝宫里传出来的手艺。”
芳菲说道舔舔嘴唇,小动作被沈彤看到,心里明白了,这丫头定是早就想吃了。
沈彤恳切地看向女子,道:“那我们就去吃雪花酪吧,我在别的地方吃过,就是不知道京城里的这家做得好不好吃。”
“嗯,走吧。”女子终于点点头,如果她还是不肯去,这小孩肯定不会罢休。
卖雪花酪的是家很小的店面,开店的是两位老婆婆,店里也只有两张桌子。
挨着门口的桌子上坐着两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老婆婆见到沈彤她们坐下,就在两张桌子之间拉上一道布帘,男女有别。
那女子看一眼站在沈彤身后的芳菲,淡淡地说道:“你不是早就想吃了?坐下一起吃吧。”
芳菲没想到这位冷冰冰的大婶竟然会和她说话,一时无措,不知如何是好,沈彤笑说对她说道:“快坐下吧。”
其实沈彤和芳菲自幼就在一起,经常同吃同睡,没有外人的时候,并没有太多规矩。
老婆婆把三碗雪花酪端上来,女子皱眉,道:“原来是冰渣子啊。”
看来她没有吃过,但是她还是吃了起来。
沈彤和芳菲很快就把一碗吃完,芳菲眼巴巴地看着沈彤,沈彤问道:“再来一碗?”
芳菲拼命点头:“好啊,奴婢三碗都能吃得下。”
沈彤也笑道:“我也是,三碗都吃得下。”
“胡闹,这么凉的东西,小姑娘哪能多吃这个?就这一碗,不许再吃了。”女子忽然说道。
芳菲怔住。
又不让她掏钱,还没见到这么给人省钱的。
沈彤道:“没事,我们经常吃凉的,肚子都是铁打的,吃不坏的。”
女子瞪她一眼,蛮横地道:“你以为不闹肚子就是没事吗?你娘没有教过你吗?”
最后一句话说完,四周空气忽然滞住,看到坐在对面的两个小姑娘全都低下头去,女子这才想起来,沈彤曾经说过,她的爹娘都死了。
她叹了口气,问道:“你的伤好了吗?”
沈彤嘴角溢出笑容,她道:“已经好了,没事了。”
女子又看了看芳菲,问道:“你们从小就在一起吗?”
她看得出来,这两个小姑娘名义上是主仆,但是却亲如姐妹。
芳菲道:“遇到小姐时,小姐八岁,我九岁,我们那时就在一起了,小姐可厉害了,我们没有吃的,小姐下河捞鱼给我吃。”
女子皱眉,问沈彤:“你八岁就一个人在外面了?你父母那时就不在了吗?你家的亲戚呢,他们不肯收养你吗?”
沈彤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详细地盘问身世,可是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并不生气,她微笑着说道:“我的亲生父母早就不在了,我是被沈家太太收养的,八岁时离开沈家的。”
“原来你不是沈家的孩子......你为什么会离开沈家,他们对你不好吗?”女子问道。
“那倒也不是,沈太太找到了她的亲生骨肉。”沈彤觉得自己这样的解释很合理。
隔着人皮面具,沈彤看不出女子神情的变化,但是她却感觉到这女子在生气,或者说很愤怒。
女子冷冷地说道:“没有孩子时养个孩子玩玩,找到亲生骨肉就不要你了?给没娘的小马驹找个有奶的母马养着,那母马也会把它当成亲生骨肉,这人真是连畜牲也不如。”
沈彤没有想到这女子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她一时竟不知说什么才好,自从她与黄氏反目之后,还是第一次有人在她面前骂黄氏。
毕竟黄氏是她的养母,无论当初出于何种目地,黄氏都养了她八年。
就连江婆子也只是叹息几声,可这女子却不是,若是黄氏在她面前,沈彤甚至怀疑这女子会对黄氏大打出手。
女子忽然探起身子伸出手,隔着桌子摸了摸沈彤的脑袋,道:“小东西,你的命可真够不好的。”
沈彤被她这忽然一摸,有些怔怔,道:“还好吧,我也没受什么苦。”
“如果那天没有遇到我,你早就成了孤魂野鬼,还说没有受苦?”女子冷哼。
沈彤咧咧嘴,这位大婶真是......
女子站起身来,撩起布帘便向外走去,沈彤连忙站起身,扔下一串铜钱,带着芳菲跟了出去。
女子走得很快,沈彤提一口气勉强跟上,芳菲没有武功,只能远远地落到后面。
走到她们遇到的客栈门前,女子停下脚步,身后已经看不到芳菲的影子了。
女子道:“你不要再让人盯着我了,我就要搬出杨柳胡同的宅子了。”
原来沈彤派人盯梢的事,她早就知道了。
第四三三章 相似
刹那间,沈彤明白了。
这女子来这里不是办事,她是来找人,她找的人就是自己。
她是专门来这里告诉自己,她要离开杨柳胡同了。
沈彤的鼻子一阵酸楚,这女子自从来到京城以后,几乎没有走出过那座宅子,她深居浅出,却来到这里,一家一家的找,就为了找自己告诉一句话。
“你要去哪里?我们以后还能见到吗?”沈彤问道。
她抬头望向那女子,这才发现,从小店里出来得太急,那女子把幂篱丢在那里了。
女子深深地看着她,说道:“即使以后你看到我,也要装做不认识,记住了?”
“为什么?”沈彤心想我至今也不知道你长得什么样子啊,可是她却又觉得哪怕这女子再换一张人皮面具,她也能一眼认出来。
“没有为什么,认识我对你没有好处。”女子冷冷地说道。
沈彤心中一动,她早就怀疑这女子就是红娘子了,那位已经“死去”的先帝,十有八、九就被藏在那口箱子里。
红娘子带着先帝进京,是要图谋大事。
无论她要做什么,都会是一件惊天动地的事。
沈彤忽然伸出手,握住了女子的手,女子冷不防被她抓住手,眉手蹙起,但是却没有把手抽出来。
她的手很凉也很干燥,沈彤蓦地有个念头,她想用自己的手,把这女子的手焐热。
“答应我,不要轻举妄动。”沈彤踮起脚尖,凑到女子耳边说道。
女子一怔,转头看着她,目光里满是疑惑。
沈彤冲她笑了笑,道:“我不管你是为谁做事,轻举妄动对你都不好。”
女子把手从沈彤的手里抽出来,声音是一贯的冰冷:“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男人,我男人早就死了,所以我其实是为了我自己,也没有什么好不好的,大不了是个死。”
沈彤的鼻子又是一酸,原来这女子绑走皇帝是为了她的丈夫,难道她的丈夫是被皇家害死的?这女子的身材和说话的声音,她的年纪应该不会超过四十岁,她既然有丈夫,也应该有儿女吧,她若是死了,放心自己的孩子吗?
沈彤问道:“那你的儿女呢?”
“全都死了,都死了”,女子忽然笑了,她叹了口气,第二次摸了摸沈彤的头,道,“小东西,你管得太宽了,我的事你管不了,也不要插手,对你没有好处。”
说完,她抬腿便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转过头来看着站在原地的沈彤,说道:“若是以后你遇到想嫁的男人,一定要先搞清楚,那男人究竟是什么人,是什么身份,家里有没有老婆。”
也没等沈彤听没听懂,她就大步走了,留下沈彤站在那里一头雾水。
遇到想嫁的男人,要先搞清楚那男人是谁,是什么身份,还要搞清楚家里有没有老婆?
沈彤觉得这女子说得话也太不着边际了。
可是她却又隐隐地像是想到了什么,仔细去想,又什么也想不起来。
晚上,她靠在炕上玩着手里的匕首,芳菲困得东倒西歪却不肯去睡,江婆子坐在灯下缝一只用来装暗器的革囊。
沈彤想起日间那女子临走时说的话,问江婆子道:“你说有没有人没有搞清那男人是什么人,什么身份,也不知道他家里有没有老婆就嫁给他的?”
江婆子怔了怔,才把她说的话理清楚,笑道:“姑娘放心吧,七少在身份上不会瞒着你,他家里肯定也没有老婆。”
沈彤一呆,这关萧韧什么事?
忽然,她明白过来,脸上登时红了,瞪了江婆子一眼,道:“我是在说那个救下我的女子。”
江婆子道:“那位女侠定然不会是普通人,就是不知她是何方神圣,不过我听姑娘和芳菲说起她的做派,倒是想起一个人来。”
“谁啊?”沈彤问道。
“云不花。”江婆子说道。
“云不花?”沈彤一怔,是啊,那女子和云不花确实有几分相似,之前她竟然没有察觉!
“你和那女子没有见过,怎么会想到她和云不花相像呢?”沈彤好奇地问道,她和云不花很熟悉,见到那女子时却没有想到云不花,只是那女子的气场比云不花更加强大,也比云不花更冷傲。
(以下十分钟后替换)
沈彤想起日间那女子临走时说的话,问江婆子道:“你说有没有人没有搞清那男人是什么人,什么身份,也不知道他家里有没有老婆就嫁给他的?”
江婆子怔了怔,才把她说的话理清楚,笑道:“姑娘放心吧,七少在身份上不会瞒着你,他家里肯定也没有老婆。”
沈彤一呆,这关萧韧什么事?
忽然,她明白过来,脸上登时红了,瞪了江婆子一眼,道:“我是在说那个救下我的女子。”
江婆子道:“那位女侠定然不会是普通人,就是不知她是何方神圣,不过我听姑娘和芳菲说起她的做派,倒是想起一个人来。”
“谁啊?”沈彤问道。
“云不花。”江婆子说道。
“云不花?”沈彤一怔,是啊,那女子和云不花确实有几分相似,之前她竟然没有察觉!
“你和那女子没有见过,怎么会想到她和云不花相像呢?”沈彤好奇地问道,她和云不花很熟悉,见到那女子时却没有想到云不花,只是那女子的气场比云不花更加强大,也比云不花更冷傲。江婆子怔了怔,才把她说的话理清楚,笑道:“姑娘放心吧,七少在身份上不会瞒着你,他家里肯定也没有老婆。”
沈彤一呆,这关萧韧什么事?
忽然,她明白过来,脸上登时红了,瞪了江婆子一眼,道:“我是在说那个救下我的女子。”
江婆子道:“那位女侠定然不会是普通人,就是不知她是何方神圣,不过我听姑娘和芳菲说起她的做派,倒是想起一个人来。”
“谁啊?”沈彤问道。
“云不花。”江婆子说道。
“
见到那女子时却没有想到云不花,只是那女子的气场比云不花更加强大,也比云不花更冷傲。
第四三四章 搬家
待到江婆子也去睡了,沈彤彻底没了睡意。
她找店小二借了笔墨纸砚,回到屋里,把睡得四仰八叉的芳菲拖到一旁,腾出地方,盘膝坐在炕桌前写信。
信有两封。
一封是写给萧韧的,另一封写给燕北郡王。
次日天刚亮,沈彤便让大饼去寄信。
大饼寄了信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烧饼油条,他把买来的早点放在桌上,对沈彤说道:“沈姑娘,我又看到那个长得像崔小鱼的人了。”
沈彤对大饼说的这个人有印像,大饼曾经在杨柳胡同见过他。
“在哪里看到的?”沈彤问道。
“在棺材铺。”大饼压低声音说道。
外人可能以为棺材铺就是普通的棺材铺,沈彤却知道那是秦王府在京城的暗哨。
大饼给萧韧的信也是送到那里,由那里的人以特殊渠道送到西安。
今天一大早,大饼先是去棺材铺寄信,然后又去的官驿。
沈彤没有吃惊,这是她意料之中的。
崔家隶属于蒋双流,那个长得像崔小鱼的人,十有八、九也和崔家有关系,他出现在棺材铺里并不意外。
忽然,沈彤想起一件事来,问道:“上次他出现在杨柳胡同时,你能确定他也是盯着那女子的住处?”
“确定,早在那女子住进去之前,他隔三差五就会到那里去,摆摊的婆子常常看到他。”大饼肯定地说道。
沈彤蹙起了眉头,这人既然能够出入棺材铺,要么是西北来的查子,要么就是蒋双流的手下,无论他隶属于他们中的哪一方,这人都是秦王的人。
而杨柳胡同的那处宅子,以前曾经住过红娘子。
如果那女子就是红娘子,那么在她离开京城之后的这些日子里,那个人一直都在守株待兔,他猜到她会回来,也猜到她回来后会住到那里去。
而这人是秦王的人......
秦王已经知道红娘子的存在?他肯定早就猜到当日掳走先帝的不是什么招红袖,而是红娘子了。
令沈彤担忧的,不是秦王知道红娘子的存在,而是秦王已经知道红娘子又回来了,带着先帝回来了。
不知为何,沈彤想要找个远离纷争,远离尘嚣的地方,把那女子藏起来。
就像藏起燕北郡王一样,不同的是,燕北郡王是找个地方长大,而她是想找个地方让这个女子颐养天年。
想到这里,沈彤自嘲地笑了。
这女子顶多三十或四十岁,她怎么会想到颐养天年这个词的。
沈彤知道是不能打听那些人的事,也打听不到。
可是她还是问大饼:“能知道他现在在盯哪条线吗?”
那女子就要搬出杨柳胡同了,或者现在已经走了。
大饼挠挠头,为难地说道:“这个不好打听。”
“嗯,我知道了。”大饼是萧韧的人,沈彤不想让他为难。
她要自己想办法。
可是这办法却不好想,首先,她压根就不知道那人长得什么样子。
什么崔小鱼,或许小时候见过吧,可是她早就不记得是谁了。
偌大的京城,要找一个根本不知道长相的人,比登天都难,何况还要杀了这个人。
对,沈彤就是想把他做掉,神不知鬼不觉地做掉,断了秦王的这条线,至少在一段时间内让这个人杳无音讯,即使有人接替他,也是以后的事了。
按照前世的发展,四年之后,秦王会称帝,又三年,打进京城。
不过上一世皇帝还是那个皇帝,没有现在的小皇帝,这一世有些事情已经改变了。
沈彤心里很清楚,如果这一世秦王还能夺了天下,那她现在只要维持和秦王府的良好关系,以后就能过安乐日子。
可是她找到了燕北郡王,就注定更多的事情改变了。
而现在,连她自己也想不到,她竟然会为了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女子,要杀掉秦王的人。
杨柳胡同里的那处宅子果然空了出来,门口重又贴上“吉屋招租”的大红纸。
大饼问过牙行,原来这房子已经由牙行买下来了,也就是说,红娘子把房子卖了。
沈彤的心沉了下去。
红娘子卖掉这处宅子,既意味着不会再回来住,同时也意味着,她要割断所有与她有联系的事物,她是要去赴死吗?
接下来的日子里,沈彤重又戴上人皮面具,每天都在京城的大街小巷里闲逛,偶尔,她也会到棺材铺附近转转,她虽然没有见过那个与崔小鱼相像的人,但是大饼给她描绘过那人的长相,一个俊朗的少年。
不过这些人想要改变相貌并不难,他们是探子,精于易容。
好在这些日子京城里没有大事发生,像是雨过天晴后的悠然蓝天,又像是狂风暴雨前的短暂平静。
没有杨勤的消息,更没有人提起先帝,京城里的人早已不记得那个曾经的皇帝了。
现在的皇帝是被太皇太后抱着坐在龙椅上的那个,未满周岁。
有时,沈彤会远远地看到一个高挑的背影,她追上去,却发现并不是她想看到的人。
有时,沈彤会坐在那家卖雪花酪的铺子里,只吃一碗雪花酪,她下意识地不敢多吃,虽然她也不知道女孩子为何不能多吃。
后来,经过杨柳胡同时,沈彤决定了一件事。
她租下了那处宅子。
每月租金十五两,押一付三,算起来比住在客栈要便宜。
这是两进宅子,后院是个两层的小楼,五个人住在里面空空荡荡,搬进去的那天,芳菲和大饼在小楼上又喊又叫。
江婆子给了客栈掌柜的二两银子,留了新地址,若是有书信寄过来,请他们给送到杨柳胡同。
没想到书信还没有送过来,却来了人。
沈彤五人搬进杨柳胡同的第五天。
夜半,外面忽然响起急促的敲门声,大饼和韩无忌住在前院,两人吃了一惊,这个时辰街上早就宵禁了,再说,他们在京城里就没有熟人啊,难道是棺材铺的人?
大饼的心都悬了起来,棺材铺不会来找他们,可一旦找了,那就是有大事。
韩无忌却没有想这么多,他紧握着一根齐眉棍站到门边,摆出一副要打闷棍的架势。
大饼问道:“谁啊?”
门外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请问芳菲妹子是住在这儿吗?”
第四三五章 灯下看少年
声音有几分熟悉,韩无忌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可是大饼却皱起眉头,把嘴唇贴到韩无忌的耳朵上,低声说道:“燕北口音。”
是啊,这是燕北口音!
韩无忌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张吹弹得破的脸,他凑到门缝处,问道:“芳菲是住在这里,你是谁?”
“哎哟,你不是喂马的那个小哥吗?快开门,我认识你。”外面的人兴奋的喊道。
大饼怔了怔,问韩无忌:“你认识他吗?”
韩无忌点点头,把大门打开一条门缝。
月光下,站着两个人。
站在最前面的是个笑得眉眼弯弯的少年,在他身后还有一个人,低着头,看不清相貌,只能看出个头不高,像是个半大孩子。
少年看到韩无忌,就裂开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马倌小哥,还记得我不?”
韩无忌没有说话,把大门敞开一个能容人进来的大缝,少年抬腿迈进来,后面的人也跟着一起进来。
韩无忌对大饼道:“快去给姑娘报信。”
这还是他第一次支使大饼,不过即使他不说,大饼也已经小跑着去后院了。
韩无忌再没有去看这两个人,他重新关上门,哪里也没有去,抱着齐眉棍,一言不发靠在门上。
沈彤还没有睡,这些天来她一直心绪不宁,尤其是今天夜里,她索性就不想睡了,坐在炕桌前看起书来。
当大饼把那两个人带到她面前时,沈彤吃了一惊。
她站在门里,那两人站在门外,屋门敞开,她背光站着,把灯光挡在身后。
视线所到之处,昏暗模糊,可是她还是看清了站在前面的那张脸。
“可意儿?”眼前那张嘻皮笑脸的俊俏脸蛋,是吕家的小儿子可意儿!
可意儿闪身,藏在他背后的人便现出身来。
沈彤没有说话,她伸手把那人拉进屋里,屋门重重关上,把可意儿和大饼挡在门外。
可意儿委屈地扁扁嘴:“我还没有诉说别后思念之情呢。”
大饼笑眯眯地看着他:“你以为你是谁啊?”
“你是谁?”可意儿挺起胸膛,扬起精致的下巴。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谁派来的。”大饼笑得很阴森。
“你是谁派来的?莫非还是天王老子派来的不成?”可意儿毫不示弱,奶奶的,他和沈姑娘可是生死之交啊。
“天王老子嘛那倒不是,可我家主人姓萧,姓萧你听说过吗?”
姓萧啊,燕北人可不管你是姓萧还是姓什么,不对,有个姓萧的。
“萧七?”可意儿弱弱地问道。
“萧七是你叫的吗?那是我们七少,我就是七少派来保护沈姑娘的,你懂?”大饼昂道挺胸,这个泥鳅似的小子显然是知道七少的,不但知道,还有几分怵头。
可意儿笑得弯下腰:“就你还保护沈姑娘?沈姑娘还用你保护?你是来给沈姑娘跑腿的吧?笑死我了,你是我在京城遇到的第一个可笑的人,哈哈哈。”
笑声越来越远,大饼把可意儿拽走了。
屋内,沈彤一遍遍打量着眼前的人,两年了,昔日那个稚弱的孩子已经长大,岱眉斜飞,目似秋水,鼻梁挺直,双唇含笑,一袭单薄的青衫,少年宛若修竹,清翠挺拔。
“姐,你看够了吗?”少年轻笑,唇红齿白。
沈彤伸手去摸他的头,却发现他已经和自己差不多高了,和同龄的男孩子相比,他还是略矮,可是比起两年前,却长高了足足一头。
“你怎么来了?”沈彤把他拉到炕桌前坐下。
炕桌上有灯,少年坐在灯光下,昏黄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少了几分清冷,多了烟火气,如同画中人走进尘世,整个人都变得生动起来。
“姐,我收到你的信就连夜赶来了,我想亲眼见见她。”燕北郡王像小时候一样,不由自主地拽住沈彤的衣袖。
从燕北到京城,千里迢迢,他就这么来了,这是他第一次走出燕北,却只是为了一封信,一个人。
沈彤知道他口中的“她”是谁,她也明白了自己这些日子为何会心绪不宁,因为阿钰,真正心绪不宁的人不是她,而是阿钰。
她见过那女子,反而不会像阿钰这般忐忑急切。
“我只是告诉你,她和......她和娘有些相似,你怎么就跑来了?”沈彤问道。
这一次,她说的是“娘”,这让燕北郡王很开心,无论有没有千真万确的实证,在他心里,沈彤就是他的姐姐,与他同父同母的孪生姐姐,就像是一个人分成两个,他们是这世上血缘最亲近的人。
“姐,其实你和我一样,我们都觉得娘还活着,对吧,因为没有人见过她的尸体,父王没有见过,那个丫鬟也没有见过,就像你一样,丫鬟以为你和娘一起烧死了,可是你却还活着。”燕北郡王眼中泪光隐隐,如同星子落入大海。
沈彤搬了张小杌坐在他面前,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冰凉干燥,沈彤想起了那女子的手。
“她的手和你一样,夏天里也是凉的,没有汗,摸着很舒服。”沈彤说道。
“真的吗?只有手像吗?别的呢?”心平气和的声音里却有掩不住的急切,少年晶亮的眸子波光闪闪。
“她戴着人皮面具,看不到原本相貌,但是她身材高挑,秀发如云,容貌一定是极美的,对了,她做红娘子时貌的肯定是真正的相貌,都说红娘子风华绝代,是个大美人。”沈彤思索着说道,她要把自己所有知道的全都告诉燕北郡王。
“我就知道娘一定很美,老安昌侯说我们长得都不像父王,肯定是随了娘,你看我们长得都好看。”他晃着冰雕玉琢般精致的脸蛋,洋洋自得。
沈彤被他逗笑了,刮刮他的鼻子,笑道:“哪有你这么夸自己的?”
“我不夸自己,我夸姐姐,姐姐长得好看,姐姐是天底下最好看的小姑娘......我沾了姐姐的光,和姐姐长得一样。”
这是和可意儿学的吧,两年不见,这孩子的性格比以前活泼许多,更像是少年人了。
第四三六章 为母
“姐,你还知道她的什么事,比如她有没有提过我们?”
沈彤摇摇头,又点点头:“她没有提过我们,可是她提起过她的儿女,她说他们都死了。”
“她说的是他们,不是他,也不是她,那她就是儿女双全,那就是我们了!她是以为我们都死了,所以才没有到王府找过我,她不是因为怨恨父王才不要我们的。”
少年的眼睛里满是欣喜,这是他心里的结,每当怀疑生母还活着的时候,就会牵动这个心结。姐姐是被一清道人偷走了,不知所踪,可他从小到大都在王府,母亲却没有找过他。
沈彤又想起一件事来,道:“她叮嘱过我,若是我想要嫁人了,一定要清楚那男人是什么人,清楚他的身份,还要清楚他家里有没有老婆。”
“她还在生气父王向她隐瞒身份,她不想做妾,不能娶她为妻,哪怕那个人贵为父王,她也不答应”,少年明亮的眸子黯淡下去,可是很快又亮了起来,“爱恨一念之间,她还在纠结这件事,说明她心里还有父王,还有我们!”
沈彤眨眨眼睛,她和阿钰究竟是不是孪生的?阿钰想到的这些,为什么她没有想到?
“姐,你太单纯了!”燕北郡王读懂了她眼中的茫然,立刻安慰她。
沈彤抚额,不是我太单纯,而是你小小年纪心思太复杂了。
“可是我不知道她现在去了哪里”,沈彤坐到炕上,托着下巴,一脸无奈,忽然,她想起一件事来,关于红娘子的事,她在信上只是一笔带过。
寄往燕北的信要通过驿站,红娘子事关先帝,因此,她在信上没有细说,反倒是给萧韧的信上写得很详细,因为西北的信是由棺材铺转送的。
她把所有关于先帝失踪,以及她在那个村子里遇到的事情,详详细细讲了一遍。
“先帝在娘手里?她要做什么?要给父王报仇吗?”燕北郡王从炕上跳了起来。
沈彤点头:“她说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的男人,她的男人早就死了,所以她其实也是为了她自己。”
沈彤原本早就知道这番话,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却恰恰能对上和阿钰说的那些。
沈彤不由得呆住。
“姐,我问你,如果你嫁给了一个人,成亲以后才发现那人的名字身份全都是假的,而且他家里有妻有妾有一堆女人,你会怎么做?”燕北郡王说到这里,缩缩肩膀,又补充一句,“我是说如果、假设,不是真的。”
沈彤当然知道这不是真的,她不加思索地说道:“杀了他!”
“对,娘一定也会这样做的,可是她却没有杀父王,而是独自南下,你说这是为什么?”燕北郡王兴奋地问道。
沈彤怔怔一刻,却看到燕北郡王指指她,又指指自己的鼻子。
“难道她是为了我们?可那时我们还没有出生啊?”沈彤不解。
“小时候有只野猫常常跑到王府里,我常常喂它,可是每次它吃饱就跑,有几次我想抓住它,可是它跑得很快,我连它的毛都摸不到。但是有一次它来了以后却不走了,我把它养在王府里,后来它生了一窝小猫,丫鬟们都说,它是为了肚子里的小猫才留下来的。它明明是野惯了的,可是却为了自己的孩子甘愿被人抓住。”燕北郡王说到这里,眼睛里又有了泪光。
沈彤连忙逗他,指着他的鼻子说道:“好啊,你把娘比成猫。”
“姐,我没有,我就是想让你明白,当娘的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放弃一切,或许那时她盛怒之下也是想要杀了父王,可是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她不想让我们还没出生就失去父亲,所以她就自己走了,她可以不让父王找到我们,却不会亲手杀死自己孩子的父亲,娘真好,是父王对不起她在先。”
燕北郡王叹了口气,话又说回来,若是父王在开始时就向母亲坦承自己的一切,母亲说不定掉头就走,理都不理他,那样也就不会有他们姐弟了。
姐弟二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两张几乎一模一样的俊秀面庞上有着相同的担忧。
可是人海茫茫,他们到哪里去找那个可能是自己亲娘的人呢?
“如果让我再次见到她,我说什么也不会放她走的。”沈彤后悔死了,那天她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些事呢。
“唉,我们是孪生啊,就是一个人分成两个,所以要我们两个人合在一起,才能行的。”燕北郡王安慰她。
沈彤这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她问道:“你别告诉我,你是和可意儿偷偷跑出来的?”
“当然不是,李老侯爷是知道的,他还派了两名手下跟着我们一起来的,只是京城里有很多人认识他们,他们不方便露面,进京后就找了家偏僻的客栈先住下了,我和可意儿来找你们,没想到你们已经搬家了,这地方真好,晚上还这么热闹......我带了三百人分批进关,随我进京的有五十人,他们进城后就两人一组分开行动,各自找地方住下,他们都是燕北口音,若是一起行动会引起注意。”燕北郡王解释说道。
化整为零,分批行动。
沈彤道:“你和可意儿就住在这里吧,这房子我租了三个月,待到三个月期满,你也该回去了。”
三个月后,燕北就要下雪了,大雪封山之前,他们必须要回去。
“我当然要和姐姐一起住了,娘戴的是人皮面具,姐,你也给我找一个吧,我想起来了,京城里有人认识我。”
杨锦程、宗室里的那两位亲戚,还有宫里的那位老公公,另外杨家的很多手下,他们都是见过燕北郡王的。
“嗯,明天我就让大饼去买,明天我带你去那天吃雪花酪的地方。”沈彤说道。
“好啊,姐,我还想去一个地方。”燕北郡王说道。
“哪里?”沈彤问道,阿钰是第一次来京城,他有什么地方是想去的?
“燕王府。”燕北郡王说道。
虽然燕王已经不在,燕王的封号也没有了,但是以前的燕王府还在,只不过已经改为燕北王府。
当年的燕王世子,就是死在那里的。
第四三七章 墨香堂
燕王府座落在东华胡同,与秦王府所在的西华胡同,中间隔了两条大街,看似离得很近,其实两座王府遥遥相对,秦王府到燕王府要用一炷香的时间。
太祖皇帝先后册封过六位亲王,三位郡王。
这六位亲王是他的两位同胞兄弟福王和寿王,以及他的四位皇子,豫王、燕王、秦王和桂王;
三位郡王则是太祖皇帝的两位庶弟和一位堂兄,他们三人在京城没有庶邸,册封后便就藩了。
因此,京城里的王府最初便是六座。
太祖皇帝殡天之后,豫王和桂王先后被贬为庶人,他们的王府也被收回了。
福王和寿王那时已经很老了,可不知为何,也有子孙被卷进了豫王和桂王的案子里,太皇太后念在他们年世已高,没有制罪,但是将世袭罔替改为了世袭递降,到了这一代,这两家的爵位已经将至镇国将军,原先的王府也变成了镇国将军府。
余下的两座王府就是秦王府和燕王府了。燕王薨逝后,燕北郡王袭爵,京城和燕北的燕王府自是都改成了燕北王府。当时也有人提出让掌管宫中内务的十二监把燕北王府收回去,因为京城里素来没有给就藩的郡王设置王府的规矩,可是不知出于何种心理,太皇太后没有理会。
是没有理会,而不是没有答应。
也就是说,有人提出这件事,太皇太后当做没有听到。
后来街头巷尾便有了传言,说是太皇太后之所以在京城中依然保留秦王府和燕北王府,是因为这两座王府里有冤魂。
且,还是小孩子的冤魂。
传说惨死的孩子怨气极深,何况还是被自己的祖母害死的孩子。
因此太皇太后对这两座王府,并非不想动,而是不敢动,担心稍有不慎,她那两个死在王府里的孙儿就会跑进宫里向她索命。
当然,这都是传言而已。
可是却有人相信。
因此,这两座王府虽然比不上老王府那样是公认的凶宅鬼屋,可是到了夜里,就连巡城的也不会到两座王府所在的胡同转悠。
其实王府还是王府,里面有专门的人照看打扫,雕梁画柱、小桥流水,并没有半分落败之感。
只是因为这里长年累月没有主子,用过晚饭,为数不多的下人们有的偷偷溜回家,有的则凑到一起打牌吃酒,至于侍卫,自从世子死了之后,就没有侍卫了,只有两个看更的。
到了夜里,两个看更的早就不知道去哪里偷懒睡觉了。
燕王世子死后,他的东西要么陪葬,要么送回燕北,余下的也早就被府里的人悄悄替换了,这座王府实则已经只有一座空壳。
难道还有小偷来偷花偷树偷草吗?
此刻,便有两个人穿梭在各个庭院之中。
燕北郡王指着院子上方的牌匾说道:“这是墨香堂,是父王的牌匾是太祖亲题,原本是翰林们父王读书的地方。可是父王不喜读书,把这里改成了练武堂。”
墨香堂上了锁,锁上落满灰尘,想来已经很久没有打开过了。
燕北郡王从腰间的荷包里取出一根铁丝,插进锁孔,捅了几下,就在沈彤的瞠目结舌中,咔嚓一声,锁头打开了。
“你......怎么会这个?”沈彤惊讶地结巴了,她那个自幼长在王府里,比女孩子还要秀才的弟弟,居然一技傍身了?
“哦,可意儿教我的,这是他压箱底的绝技。”燕北郡王说道。
沈彤明白了,难怪可意儿能跟在自家弟弟身边,原来是靠这个。
可意儿这小子是真会钻营,阿钰不是普通孩子,想要投其所好并不容易。
不是每一个溜门撬锁的偷儿都会开锁,会开锁的也不一定都是偷儿,这是技术活,是一技之长。
嗯,沈彤也想学。
“姐,我教你。”燕北郡王说道。
姐弟二人走进了墨香堂,燕北郡王掏出一颗夜明珠,珠光微弱,却足能把墨香堂内看清楚。
正如燕北郡王所说,墨香堂里既无墨也无香,不但有兵器架子,竟然还有一个箭耙,沈彤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在屋里放箭耙的,她这位从未见过的父王也真够能折腾的。
燕北郡王摸摸这个,又摸摸那个,眼中都是崇拜。沈彤不知道男孩子是不是都会崇拜父亲,至少阿钰是这样。
燕北郡王缅怀亡父的时候,沈彤也在墨香堂里四处参观,她从兵器架上摘下一柄剑,入手很轻,她掂了掂,把剑放回兵器架上,又摘下一把刀,同样很轻。
沈彤笑道:“这些下人们真是穷疯了,就连兵器也给替换了。”
虽然王府里空置多年,可是一壶一碗也是登记在册的,那些人想要变卖王府里的东西,就要找到表面上看起来差不多的东西替换掉。
古玩字画如此,刀剑兵器也如此。
燕北郡王道:“这副铠甲还是真的,不过这是修补过的,一看就是上过战场的。就是因为又破又旧,那些人才没有拿走卖掉吧。咦,这是怎么回事?”
沈彤一怔,快步走过去,问道:“怎么了?”
燕北郡王把自己的手指放到夜明珠前,他的手指洁白干净。
“这里一看就是很久没有人打扫过了,可是铠甲上却没有灰尘。最近刚刚有人擦拭过。”燕北郡王说道。
沈彤伸手摸摸那铠甲,不但被人擦拭过,而且有皮革的地方,还有上过油的痕迹。
不但擦了,还保养了。
两人不约而同地互望了一眼,沈彤快步走到窗前,一扇扇检查,很快就让她发现了,有一扇窗子并没有完全合拢,里面没有插上,从外面一推就能打开。
最近有人从窗子里进来,细心地擦拭铠甲。
这个人当然不会是王府里的下人,他们若是想要打扫,会正大光明开门进来。
“会不会是娘?”燕北郡王兴奋地说道。
沈彤也是这样想的,悄悄进来擦拭一件早已闲置多年的铠甲,除了自家老爹的女人,还能有谁?
她爹的女人全都死了,只余下一个,就是她娘。
第四三八章 不结实的桌子
“姐,一定是娘,对吧?”燕北郡王一脸的希翼,眼睛中闪烁着两团小火苗。
沈彤道:“我也觉得是她来过,否则,谁会这么闲?”
燕北郡王眨眨眼睛,这是闲吗?
不过,他和姐姐会来这里缅怀父王,可也不会擦拭铠甲,何况还给铠甲上油。
“娘来过不止一次,她会用帕子擦拭铠甲,可也不会随身带着油吧,所以她是看到铠甲破旧,第二次来的时候带来了油?”燕北郡王说道。
“唉,是啊,她肯定不止来过一次,人活着的时候,她远远避开老死不相往来,人死了以后,她把一件破烂铠甲当成宝贝。”沈彤摇摇头,她想不明白,英明神武的云七为何会做这么幼稚的事。
燕北郡王其实也想不明白,但是他知道娘一定还想着父王。
姐弟俩面面相觑,两个脑袋加在一起也无法理解。
不过,他们肯定了一件事,那就是他们的娘,很可能还会再来。
“可是我们也不能时刻守在这里啊。”燕北郡王摊摊手。
沈彤也同样没有办法,两人再也没有继续参观王府的心情,回了杨柳胡同。
一进门,大饼就拿过一只匣子,这是萧韧让人送来的。
沈彤接过匣子就进了自己的屋子,房门砰的关上,连同燕北郡王一起关到了门外。
燕北郡王朝着紧闭的房门做个鬼脸,溜回自己屋里去了。
匣子里有一封信,还有一卷画轴,除此之外,还有一包柿饼。
沈彤抿嘴笑了,千里迢迢送什么柿饼啊,真是小孩子。
她拈了一块柿饼放在嘴里,打开了画轴。
画轴里是一个女子。
沈彤的心砰砰直跳,她又拆开了那封信。
信上是萧韧的笔迹,他让人根据云不花的回忆,画了这幅画像,只是时隔多年,云不花记得也不清楚,画了很多幅,最终云不花选中这一幅,她说这个画像是最像的。
萧韧在信上说,他也觉得这幅画更接近,因为他在画像上看到了她的影子。
沈彤仔细端详着这幅画,有她的影子吗?她没看出来。
她拿着画像去找燕北郡王,燕北郡王看看画像,又看看沈彤,道:“是有点像,那个画工会不会是为了讨七哥欢心,照着你的样子画出来的吧。”
沈彤瞪他一眼,道:“你怎么不说是照着你的样子画的?”
“七哥为何要照着我的样子画啊?我又不是他的心上人。”说完,燕北郡王便跳到大炕的最里面,沈彤要揍他,还要脱鞋上炕,再说,姐姐是舍不得揍他的。
沈彤的脸红到了耳根,她一定是被阿钰给气的。
“姐,我们家只有我一个男丁了,我就是一家之主,七哥会来向我提亲吧,你让他明年开春再提亲,那时燕北的雪就化了,送聘礼方便一些。”
躲到角落里的燕北郡王还不消停,直到一只鞋子飞到他的肩膀上,他这才闭上嘴。
沈彤扭头走了,临走时还不忘把带过来的柿饼也拿走了。
燕北郡王笑弯了腰。
姐,你也要开心啊。
沈彤回到自己屋里,铺纸研墨,给萧韧回信。
她告诉萧韧,这两天她很开心,因为阿钰来了;京城里还是很热,今天她带着阿钰去吃雪花酪,在路上看到一只猫,长得很像桔子。
洋洋洒洒竟然写了几页,沈彤忽然觉得自己很啰嗦,怎么写了这么多?一定是好久没有练字,写着写着就当成是练字了。
沈彤把信仔细叠好,装进信封,用火漆封上,眼睛瞥到炕桌上的柿饼,忽然想起阿钰刚刚说的那些浑话,刚刚褪去的潮红又涌了上来,什么提亲,哪有向人家弟弟提亲的道理,她若是答应,点点头就答应了;她若是不答应,找天王老子提亲也没用。
再说,萧韧刚满十八,提什么亲?前世的时候,她都没有听说过萧韧成亲。
那时萧韧二十二岁也没有成亲,所以这一世当然也不会。
可是这一世很多事情都改变了。
前世周铮也是做了太子之后才成亲的,他的太子妃是辛五,可是这一世,萧韧来信说过,周铮的亲事已经定下了,亲迎的日子定在明年,而且与他定亲的女子也不是辛五。
所以萧韧也会有所改变吧。
沈彤坐在炕桌前,托着下巴,望着桌上的一盏四角小灯,想像着秦王让丁侧妃去给萧韧张罗亲事,然后萧韧......
萧韧不会答应!
他一定不会答应的。
沈彤朝着炕桌用力捶了一拳,烛火跳动,然后......炕桌缓缓的从中间裂开一条缝。
沈彤......
她真是闲的。
次日,几个人全都出去逛街,出门之前,每个人都把那幅画像仔细看了一遍,把画上女子的相貌记在了心里。
虽然沈彤和燕北郡王都知道,云七十有八、九还是会易容,可是比起易容后的相貌,他们能找的也只有画像上的了。
燕北郡王说道:“索性让我带来的那些人也一起找吧。”
沈彤摇摇头:“我们也只是碰运气而已,没有必要兴师动众,再说,现在我们担心不是找不到她,而是她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
他们的娘,可不是一般人,他们的娘,不动则已,一动就能吓死人。
“还有一个人可能会知道她的去处。”沈彤说道。
“是谁?”燕北郡王问道。
“一个长得像崔小鱼的人,他一直都在盯着娘,所以他很可能会知道。可惜,只有大饼见过他。”沈彤说道。
接下来,大饼便去了棺材铺。
他是去棺材铺寄信的。
只是这一次,大饼到了棺材铺交了信却不肯走,他东拉西扯,棺材铺里的人各忙各的,没人理他,大饼索性帮着干活,又是扎纸人,又是砸纸钱,忙得一头大汗。
“大饼,你这么闲吗?”有人问他。
大饼嘻嘻一笑:“别说,我还真没有什么事,就是送送信,对了,那天我在这儿好像看到小鱼了,今天他没来?”
“小鱼?哪个小鱼?”那人问道。
“蒋大将军手下的那个崔家的,以前是跟着蒋老爷子的,我小时候和他家的小孙子,就是叫小鱼的,我和他打过架,还把他的屁股打肿了,上次我来这儿的时候,远远的看到他了,我来不及打招呼,他就走远了,唉,也不知道他还记得那件事吗?我也挺后悔的,下次看到他,我一定要请他吃饭。”大饼说道。
第四三九章 卖凉粉的
那人摇头:“我来京城十几年了,那时你还没出生呢,你小时候打架的人,我怎会认识?”
“不是不是,那人就是咱们这儿的,我见他从棺材铺后门出去,除了咱们自己人,还有谁能走后门的,你就说有没有姓崔的吧?”大饼从怀里掏出一只酒壶,打开喝了一口。
酒香溢出,那人瞪大眼睛,盯着大饼手里的酒壶。
大饼以为他想喝酒,就把酒壶递给他:“正宗西凤酒,我从西安带来的,你尝尝。”
那人接过酒壶,抚摸着酒壶上的花纹,爱不释手,却没有喝酒,问道:“这酒壶你从哪里搞来的?”
大饼眼睛一亮,忙道:“这是我在榆林买的,西域商人卖的,你若喜欢就拿去玩吧。”
“这怎么行,这东西......”那人推却。
“这东西在榆林就能买到,以后我还有的是机会去榆林,别客气,你拿着玩吧。”大饼爽快地说道。
“说起来我还是半个榆林人呢,唉,有二十年没有去过了。”那人说着便感慨起来,再也没有客气,把酒壶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和大饼说起榆林的风土人情。
说着说着,大饼就道:“你说的那家卖牛肉包子的还在呢,生意做得越来越大,分号已经开到西安了。崔小鱼最喜欢吃牛肉包子了,也不知道那天看到的是不是他。”
闻言,那人摸着唇上的小胡子,若有所思:“姓崔的......铁定不是我们这边的人,或许是......”
见他沉吟不语,似有难色,大饼灵机一动,问道:“该不会是王爷的人吧,那他来棺材铺是寄信?”
那人点点头:“他们那些人神出鬼没,除非是送信,否则不会来棺材铺的,我们见到他们,也当成没有看到,其实看没看到无所谓,他们每次的相貌都不一样,会易容的。”
果然如此。
大饼说道:“这么说来我是见不到崔小鱼了,唉。”
“嘘”,那人竖起一根手指,示意他小点声,道,“什么崔小鱼,这名字以后不要提了,他们那些人没有名字的,只有代号。我看你这小哥为人不错,就多说几句,下次你若是再看到那个人,若是在棺材铺倒也罢了,若是在街上,你可千万不要过去打招呼,那是害了人家,懂了吗?“
大饼连连点头,可是嘴里却不住念叨:“唉,他也真是可怜啊,也不知他在京城过得好不好。”
那人皱皱眉头,思忖道:“我倒是记得有一个,和你年纪差不多的,他有一次来的时候,是扮成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走的时候,还给了我一支,他的脸即使是易容过的,听那说话的声音也不大,不会超过二十岁。那时我还想,王爷怎么就放心派个嘴上没毛的半大孩子来京城呢,现在想起来,或许就是你说的那个崔什么。”
大饼一脸的难过:“卖冰糖葫芦,真是可怜啊,那小子从小到大可没有吃过苦。”
`出了棺材铺,大饼便在街上转悠,忽然,他一拍脑门,便往皇宫的方向跑去。
皇宫坐落在京城的正中间,宫墙之外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大街,这里有个威严的名字,叫安泰大街,可是京城里的百姓却叫这里“衙门街”。
故名思义,这条街上都是各个衙门,六部五寺三院都在这里。
大饼来的地方就是衙门街。
衙门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大大小小的官吏,别说是卖冰糖葫芦的,就连普通百姓也看不到。
大饼抓抓头皮,有些失望。
出了衙门街,便是安定街。安定街上虽然也不繁华,但是却有一座茶楼。
大饼进了茶楼,这才发现,这座茶楼里一没有说书的,二没有卖唱的,若不是还有个文士打扮的老头在弹古琴,大饼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
来茶楼听老头子弹古琴?
大饼想想就觉得没意思。
没办法,谁让这里紧挨着衙门街呢。
大饼要了一壶茶,两干两鲜,这会儿还没有下衙,茶楼里冷冷清清,只有几个读书人一边喝茶,一边听琴,还不住地摇头晃脑,好像他们已经被琴声陶醉了一样。
大饼招招手,小二跑了过来,大饼问他:“我是从乡下来的,第一次来京城,我在乡下时听说京城的冰糖葫芦最好吃了,可是我怎么满大街看不到卖的呢?小哥,你知道哪儿有吗?”
店里客人不多,小二很清闲,他没想到大饼要问这个,看大饼一副傻呼呼的模样,小二给逗乐了,道:“您来的不是时候,天热,冰糖葫芦做出来就化了,当然没有卖的了,您冬天的时候再过来,那时就能看到了。”
“冬天啊”,大饼一脸的失望,自言自语道,“那些卖冰糖葫芦的只有冬天才做生意,那他们其他时候没有生意可做,还不得饿死啊?”
小二又乐了,道:“有手艺还能饿死吗?咱这儿是京城,不是你们乡下,京城可没有饿死人的事儿。他们冬天卖冰糖葫芦,春天卖干果,夏天卖凉粉儿,秋天卖山楂糕,生意好着呢。”
大饼用舌头舔舔嘴唇,问道:“凉粉儿啊,京城的凉粉儿也比我们乡下的好吃吧,这附近都是衙门,怕是没有卖的吗?”
小二笑道:“您这小哥还真是问着了,咱这儿虽然守着衙门,卖凉粉儿的不敢在街上卖,可是却能来咱这茶楼里卖啊。”
大饼的眼珠子都瞪出来了:“在茶楼里卖,在哪儿,还哪儿?我咋没看到?”
“这里来的都是斯文人,他当然不能来里面,就在后巷里,您如果想吃凉粉儿,只管说一声,给您到后巷子里端去,一碗凉粉儿多给两文跑腿钱就行了。”
“那你给我端一碗吧。”大饼说着,就掏出一整串铜钱。
一整串铜钱就买一碗凉粉儿,小二自是高兴,没过一会儿,一大碗凉粉就摆在大饼面前。
大饼吃完凉粉,便按照小二的指引去了后巷,后巷里居然有三个凉粉摊子。
大饼找到自己看着最顺眼的那个摊子,坐了下来,道:“来碗凉粉。”
第四四零章 先帝回来了
傍晚时分,大饼回到杨柳胡同。
“既然是探子,一定会在最能得到情报的地方出没,衙门街和安定街就是这样的地方。”
“安定街上只有一家茶楼,那里是官员们小憩之处。”
“茶楼后巷里有三个凉粉摊子,一个是位身材矮小的老婆婆,一个是个五大三粗的大汉,只有一个人的身材,和那天我见到的人差不多。”
“易容最难改变的就是身材。”
“这人是个年轻人,二十上下的年纪,相貌平凡,看一眼很难记住,他很爱笑,一口京片子,他的生意是三个人里最好的。我去的时候,他的摊子上还坐着两个送公文的小吏,看那样子,和他很熟。”
“他姓崔,那里的人都叫他小崔。”
“小崔除了卖凉粉儿,冬天的时候还卖冰糖葫芦。”
沈彤默默地听着,这个人确实符合。
“盯住他吧。”沈彤说道。
现在,这个人竟然已经是他们能够找到云七的唯一希望了。
小崔很狡滑,他在京城的住处有三处之多,而他平时摆摊的地方竟然也有三处,且,他不是只有一张脸。
燕北郡王想要让他的人协助大饼跟踪小崔,大饼却指着可意儿道:“就让他和我一起吧,别人我不要。”
可意儿白他一眼,道:“你倒是有眼光,不瞒你说,这是我的强项。”
在西安时,大饼每日混迹于市井之间,而可意儿从小就是在市井里长大的,他们两个去跟踪小崔,的确比其他人更合适。
转眼又过了几天,这天京城里忽然出了一件大事。
先帝少亡,他殡天的时候,帝陵尚未建好。依制,皇帝梓宫暂时停放在煤青山寿皇殿内,待到帝陵建好后再正式葬。
事情就出在寿皇殿。
有内侍亲眼看到了本应躺在梓宫内的大行皇帝。
最初当那内侍哭诉时,没有人相信,可是才过了两天,又有侍卫看到了身穿龙袍的大行皇帝出现在梓宫前。
一个人是看花眼,两个人也是看花眼了吗?
有个胆子很大的内侍,认定那两个人看到的大行皇帝是有人假扮。
那天夜里是他当值,他便借故支开和他一起值夜的人,踩了凳子爬上去,想看看皇帝的灵柩上有没有藏着人,可是还没有站稳,他就看到灵柩缓缓打开,他吓得从上面摔了下来。
脑袋重重撞在硬物上,他便没了知觉。
当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时,他还趴在地上,他的面前有一双穿着明黄靴子的脚。
他强撑着抬起头来,便看清了眼前的人。
他是见过那人的,不仅见过,而且还服侍过。
他们这些被送到寿皇殿的人,以前都是曾经在先帝身边服侍过的,别人会认错,他决不会认错。
他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不久,外面传来他的惊呼声。
次日,在煤青山的人全都知道了一件事,就在昨夜,又有人看到了大行皇帝。
在这件事被报进宫里之前,不知为何,就已经在街头巷尾传扬开来。
有人见到了大行皇帝的鬼魂。
先帝舍不得皇祖母,舍不得他的遗腹子,舍不得后宫的美人们,所以他回来了。
就在这件事被传扬出来的第二天,住在真定府的一位名叫杨得旺的人,全家都死光了。
不仅是人,就连他家的牲畜也一个没落,全都死了。
而这个杨得旺,虽然表面上只是一个乡绅,可是真定府的人都知道,他是杨家的
(以下文字十五分钟后替换)
傍晚时分,大饼回到杨柳胡同。
“既然是探子,一定会在最能得到情报的地方出没,衙门街和安定街就是这样的地方。”
“安定街上只有一家茶楼,那里是官员们小憩之处。”
“茶楼后巷里有三个凉粉摊子,一个是位身材矮小的老婆婆,一个是个五大三粗的大汉,只有一个人的身材,和那天我见到的人差不多。”
“易容最难改变的就是身材。”
“这人是个年轻人,二十上下的年纪,相貌平凡,看一眼很难记住,他很爱笑,一口京片子,他的生意是三个人里最好的。我去的时候,他的摊子上还坐着两个送公文的小吏,看那样子,和他很熟。”
“他姓崔,那里的人都叫他小崔。”
“小崔除了卖凉粉儿,冬天的时候还卖冰糖葫芦。”
沈彤默默地听着,这个人确实符合。
“盯住他吧。”沈彤说道。
现在,这个人竟然已经是他们能够找到云七的唯一希望了。
小崔很狡滑,他在京城的住处有三处之多,而他平时摆摊的地方竟然也有三处,且,他不是只有一张脸。
燕北郡王想要让他的人协助大饼跟踪小崔,大饼却指着可意儿道:“就让他和我一起吧,别人我不要。”
可意儿白他一眼,道:“你倒是有眼光,不瞒你说,这是我的强项。”
在西安时,大饼每日混迹于市井之间,而可意儿从小就是在市井里长大的,他们两个去跟踪小崔,的确比其他人更合适。
转眼又过了几天,这天京城里忽然出了一件大事。
先帝少亡,他殡天的时候,帝陵尚未建好。依制,皇帝梓宫暂时停放在煤青山寿皇殿内,待到帝陵建好后再正式葬。
事情就出在寿皇殿。
有内侍亲眼看到了本应躺在梓宫内的大行皇帝。
最初当那内侍哭诉时,没有人相信,可是才过了两天,又有侍卫看到了身穿龙袍的大行皇帝出现在梓宫前。
一个人是看花眼,两个人也是看花眼了吗?
有个胆子很大的内侍,认定那两个人看到的大行皇帝是有人假扮。
那天夜里是他当值,他便借故支开和他一起值夜的人,踩了凳子爬上去,想看看皇帝的灵柩上有没有藏着人,可是还没有站稳,他就看到灵柩缓缓打开,他吓得从上面摔了下来。
脑袋重重撞在硬物上,他便没了知觉。
当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时,他还趴在地上,他的面前有一双穿着明黄靴子的脚。
他强撑着抬起头来,便看清了眼前的人。
他是见过那人的,不仅见过,而且还服侍过。
第四四一章 热锅加把柴
定国公世子萧祎走了进来,他的额头上满是汗珠,一看就是急急忙忙赶回来的。
“父亲,我查出来了,就在杨得旺一家出事之前,护国公府的德善就不在府里了。”
一直以来,德善都是一个神秘的所在。
据萧家父子所知,德善武功极高,他是太皇太后赐给老护国公杨锋的,说是管事,其实他才是杨锋的贴身护卫。
不过,既是太皇太后赐的人,十有八、九,他还是太皇太后放在杨家的眼线。
而且,三十多年来,德善从未离开过杨家。杨家大大小小的管事,京城里的人几乎全都见过,他们比起那些初进京城的官员们,派头还要大一些。
唯有这个德善,京城中几乎无人知晓。
萧长敦沉声说道:“如果德善离府是为太皇太后或者杨锋做事,那么杨得旺一家就是他杀的。”
萧祎猛的抬起眼睑,嘴角翕翕,好一会儿才喃喃道:“那就意味着那个孩子就是......”
萧长敦道:“那个孩子不一定就是龙椅上的那位,但是龙椅上的那位定然出自杨家。”
出自杨家,而非周氏天子。
萧祎怔怔一刻,许久他在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德善还未回来。”
杨得旺一家已经死了,可是德善还没有回来。
萧长敦道:“去查查杨家的亲戚,要查那些无权无势不惹人注意的。”
萧祎明白了父亲的意思,应声而去。
几天后,萧祎派出去的人陆续传来消息。
住在昌平的杨清平一家半年前搬家,说是要回老家,一家几十口一夜之间便走得干干净净,至于是否回老家了,并未得知。
家住青县的杨同安上个月病故,他已年近七旬,这个年纪病故原本并不会引人注目。可是杨同安之所以病倒,是因为他最疼爱的孙子暴病身亡了。这个孙儿是死在从京城回青县的路上的。
住在通州的杨范其,同样是在半年前搬家,也同样说是要回老家,从此之后,一家人下落不明。
萧祎对父亲说道:“杨清平和杨范其是搬家,搬走之后地方上对他们的行踪并不知晓,而杨同安的孙子是暴病死的,也同样不会惊动官府和地方百姓,因此,这三家的事并未引起注意,若非我们去查,恐怕便再也无人提起。”
是啊,如果杨得旺家的水井里没有出现死老鼠,地方官吏误以为是疫症,将杨家几十口的尸体火化,这件事也就不会传扬出来。
又过了两天,龙虎卫的消息也送过来了,他们派人去杨家的原籍,以及杨清平和杨范其的岳家和外家所在的地方都查过,这两家人并未回来。
已经过去半年了,杨清平和杨范其连同他们的家人就像是太阳下的两滴水,消失得无影无踪。
萧祎的人又从青县调查到新的消息,杨同安的那个孙儿之前包养过一个外室,为此,原配带领娘家的嫂子们打上门去,两个女人在大街上撕扯头发,一时成了笑话。
奇怪的是,杨同安的孙儿死后,那个外室也不知所踪了。
住在真定府的杨得旺也有一个孙儿,那个孙儿也曾包养了一个暗娼做外室,而家住青县的杨同安的孙儿,恰好同样有个外室。
只是失踪的杨清平和杨范其这两家人,已经无法查出他们的子孙有没有外室了。
萧祎道:“即使是家里的妾室通房,一旦有孕,都是纸包不住火,终归是能查出来,可唯独外室,只要他们自己不说,想查出来就难了。”
但凡是做外室的,几乎没有良家女子,这些女人早就没了娘家断了六亲,是死是活无人问起。
杨家旁支的事情就查到这么多,可是德善却依然杳无音讯。
傍晚时分,定国公府来了客人。
客人是两个小姑娘,主仆二人,都是十四五岁的年纪。
阿马看到她们,笑容就掩不住了,他殷勤地说道:“沈姑娘,您还在京城啊,七少......”
面对这位真尽实意疼爱萧韧的老仆,沈彤只能说谎,她道:“七少有信来,他有问起国公府的事。”
“是吧,是吧,我就说七少心里还是记挂着国公府,记挂着国公爷的。”阿马开心地说道,连忙把沈彤带去了定国公萧长敦的书房。
这是萧长敦与沈彤的第一次见面。
上次沈彤来的时候,只见到了阿马。
萧长敦早就从阿马口中知道了这个小姑娘。
那一次沈彤来到定国公府,只是告诉了阿马一句话:杨讷就是季四爷和杨锦轩杀的。
这句话,如同一声惊雷。
萧长敦选择了相信,于是便有了魁星楼闹鬼,杨锦轩将见到鬼魂的老汉从魁星楼上扔下去,自此掀起轩然大波。
这场大波余韵犹存,谁也不知道杨勤会有何举动,可是谁都知道杨勤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或许这也是太皇太后和杨锋派出德善的原因。
因此,今天听说沈彤又来了,萧长敦便想亲自见一见这个神奇的小姑娘。
“姑娘姓沈,可是与当年的沈首辅有何关系?”沈家已诛九族,萧长敦却开门见山这样问,就是要告诉沈彤,他对她的身份存疑。
沈彤微笑:“我出生后不久就被奸人带走,八岁之前由沈太太抚养,至于国公爷所说的沈首辅与我的养母有何关系,我就不得而知了。”
萧长敦在心里暗赞,这小姑娘寥寥几句话,就把自己和沈家撇开了,无论这个沈家与那个沈家有无关系,她沈彤和他们都是只有几年的情份而已。
他道:“原来如此,不知姑娘今日前来何事之有?”
沈彤道:“我是来告诉国公爷一句话。”
又是来告诉他一句话?
上次那句话已经把京城搅成一锅粥了,她今天的这句话是想给这锅粥里再加把米?
事实证明,不是加把米,而是加把柴,让这锅粥煮沸。
“何话,沈姑娘请说。”定国公萧长敦沉声说道。
沈彤环顾萧长敦的书房,发现书房里挂着一幅山水,沈彤不懂琴棋书画,可她也能看出来,这幅画画得不好。
第四四二章 一句话
画上没有署名,看新旧程度也并非古画。
既非古画也非名画,可是这样的一幅画却挂在书房里最显著的地方,与书房里那些价值不菲的摆设形成了对比。
要么是萧长敦自己画的,要么就是......
萧长敦发现沈彤正在凝视着墙上的那幅画,他微微眯起眼睛,问道:“沈姑娘可是觉得老夫的这幅画有何不妥吗?”
沈彤转眸一笑,双瞳宛若两颗黑曜石熠熠生辉。
“这幅画出自大行皇帝之手?”
声音清悦,还带着小女孩的甜糯。
“沈姑娘好眼力。”萧长敦的话意味着默认。
沈彤微笑,道:“真巧,我今天要带给国公爷的那句话,便是与大行皇帝有关。”
萧长敦脸上的笑容隐去,他正色道:“沈姑娘一直住在西北,于京城之事只是道听途说,莫不可人云亦云,有些话事关重大,不是随口能说的。”
“大行皇帝没有死。”
沈彤一语道出,书房内顿时安静下来,四周的空气如同凝固。
萧长敦没有说话,他静静地打量着面前的小姑娘。
若是在平时,以他这个岁数,绝不会用这种目光去看一个女子,可是此时,他已经不想再去顾忌那些礼法,他要把眼前的小姑娘看个仔仔细细,他想要知道这个小姑娘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他早就从白老爷和文老爷口中,对这个小姑娘有了大致了解。
她救过秦王,她助宜宁郡主守住榆林城,她是秦王府的座上宾,她是柴韫的东家,她还是萧韧最看重的女子。
可是在沈彤第一次出现在定国公府之前,萧长敦对这些全都不屑一顾。
他只是记住了沈彤最后那个身份,她是萧韧最看重的女子。
只要有了这个身份,前面那些就可想而知了。
想来都是萧韧给她镀金的,无非就是想让她给秦王一个好印像而已。
小七看上这个姑娘了。
可是现在,萧长敦不再这样想了。
“你为何要把这句话告诉老夫?是谁让你来的?是萧韧吗?”萧长敦问道。
沈彤抿嘴笑了,她道:“大行皇帝虽然一直没有亲政,可是他也曾经做过一两件与太皇太后做对的事,比如大相国寺的那口大锅。若是他没有半分依仗,也是没有胆量这样做的吧,那么一直以来,大行皇帝暗中依仗的人,就是国公爷您吧。”
萧长敦一言不发,依然注视着沈彤。
这是他与那位的秘密,这些年他深居浅出,没有人想到,他一直都在为那位的亲政在努力,可惜那人既任性又胆怯,到了后期竟然再也不听他的规劝......
见他没有出言反驳,沈彤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其实就在她踏进这间书房的时候,她还没有这个想法,可是当她看到了这幅画,脑子里便闪过了一个念头,萧长敦才是先帝的依仗!
“若是这世上还有人真心希望先帝还活着,那么这个人就是您。”
沈彤的声音在书房中再一次响起,萧长敦的眼睛朦胧起来。
那个孩子,那个他曾经寄予厚望的孩子!
“您和萧二老爷确实是有分歧的,您属意当时的皇太孙,而他却希望秦王能够登上皇位,可是这种分岐却不足以令您杀死亲生弟弟,萧二老爷是自尽!”
萧长敦依旧没有作声,他不知道沈彤的这番话是自己想说的,还是从萧韧口中听到的,如果是这小姑娘自己说的倒也罢了,可如果是小七说的,那么小七是不是已经不再怪他了?
(以下十分钟后替换)
画上没有署名,看新旧程度也并非古画。
既非古画也非名画,可是这样的一幅画却挂在书房里最显著的地方,与书房里那些价值不菲的摆设形成了对比。
要么是萧长敦自己画的,要么就是......
萧长敦发现沈彤正在凝视着墙上的那幅画,他微微眯起眼睛,问道:“沈姑娘可是觉得老夫的这幅画有何不妥吗?”
沈彤转眸一笑,双瞳宛若两颗黑曜石熠熠生辉。
“这幅画出自大行皇帝之手?”
声音清悦,还带着小女孩的甜糯。
“沈姑娘好眼力。”萧长敦的话意味着默认。
沈彤微笑,道:“真巧,我今天要带给国公爷的那句话,便是与大行皇帝有关。”
萧长敦脸上的笑容隐去,他正色道:“沈姑娘一直住在西北,于京城之事只是道听途说,莫不可人云亦云,有些话事关重大,不是随口能说的。”
“大行皇帝没有死。”
沈彤一语道出,书房内顿时安静下来,四周的空气如同凝固。
萧长敦没有说话,他静静地打量着面前的小姑娘。
若是在平时,以他这个岁数,绝不会用这种目光去看一个女子,可是此时,他已经不想再去顾忌那些礼法,他要把眼前的小姑娘看个仔仔细细,他想要知道这个小姑娘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他早就从白老爷和文老爷口中,对这个小姑娘有了大致了解。
她救过秦王,她助宜宁郡主守住榆林城,她是秦王府的座上宾,她是柴韫的东家,她还是萧韧最看重的女子。
可是在沈彤第一次出现在定国公府之前,萧长敦对这些全都不屑一顾。
他只是记住了沈彤最后那个身份,她是萧韧最看重的女子。
只要有了这个身份,前面那些就可想而知了。
想来都是萧韧给她镀金的,无非就是想让她给秦王一个好印像而已。
小七看上这个姑娘了。
可是现在,萧长敦不再这样想了。
“你为何要把这句话告诉老夫?是谁让你来的?是萧韧吗?”萧长敦问道。
沈彤抿嘴笑了,她道:“大行皇帝虽然一直没有亲政,可是他也曾经做过一两件与太皇太后做对的事,比如大相国寺的那口大锅。若是他没有半分依仗,也是没有胆量这样做的吧,那么一直以来,大行皇帝暗中依仗的人,就是国公爷您吧。”
萧长敦一言不发,依然注视着沈彤。
这是他与那位的秘密,这些年他深居浅出,没有人想到,他一直都在为那位的亲政在努力,可惜那人既任性又胆怯,到了后期竟然再也不听他的规劝......
第四四三章 吐血
“你是如何知晓的?”萧长敦正色道。
沈彤含笑看一眼他那不由自主握紧的拳头,这位老人恐怕自己没有察觉,他对这件事的紧张程度甚至超过了萧长厚与秦王的事。
“你不是也知道吗?”
沈彤轻飘飘的一句话,萧长敦颓然地坐到圈椅上,脸颊上的皮肤不自觉地抽搐着,许久,他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小姑娘,不要胡说八道,不要......”
“您不要再自己骗自己了,先帝敢于在大殿之上任命毛元枚为主考,就是怀了破釜沉舟之心,他是要和太皇太后、和杨家硬嗑了,他可能会让后宫里的任何女子诞下皇子,却唯独不会是与杨家有关系的杨皇后和毛贵妃,更何况毛贵妃还是毛元枚的侄女。”萧长敦的话还未说完,就被沈彤打断。
萧长敦终于松开了紧握的拳头,他试图伸手去拿书案上的茶盏,可是那只手却落到了自己的膝头。
沈彤走过去,端起茶盏递到他的面前,萧长敦感激地看了看她,接过茶盏猛喝了几口,茶已凉,入口后凉到心田。
沈彤说的这番话,他懂,满朝文武皆懂,可是他强迫着不让自己往深处去想,而其他人,或许想过,或许像他一样,也或许当做笑话哈哈一笑。
“你究竟要如何,你不会是只为了把这句话告诉老夫这么简单吧。”几口茶下肚,萧长敦喉咙里的干涸终于缓和,只是声音依旧干巴巴的,毫无生气.
沈彤望着面前的老人,心里是说不出的感觉。
阿钰说得没有错,他们姐弟能够想到的事情,如萧长敦这种在朝堂上浸淫多年的人,又如何不知,他们只是不让自己去相信而已。
沈彤道:“先帝未死,小皇帝也还没有正式登基,这两个人,您觉得哪一个堪为天下之主?”
萧长敦一怔,不由自主地想说“先帝”,可是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
先帝还在位的时候,无论他做了什么,无论他成了什么样的人,他都是天下之主。
可是当先帝死而复生,要重新坐回到那张椅子时,萧长敦忽然发现,先帝在位时表现出来的那些瑕疵变得很大很大,不再是瑕疵,而成了足以祸国殃民的罪孽。
为了嫁祸皇后,先帝不但逼迫林淑妃落胎,杀了自己尚未出生的孩子,他还杀了林淑妃。
为了掩盖自己杀子杀妃的丑事,先帝杀死了对他忠心耿耿的京泽。
为了令太皇太后出丑,先帝不惜弃国体于不顾,令万民百姓人心惶惶。
为了和太皇太后做对,先帝公然任命自己的娈臣为主考官,令天下读书人寒心蒙羞。
萧长敦只觉胸口如万马奔腾,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沈彤从怀里取出一只瓷瓶,倒出两颗药塞进萧长敦口中,又把整瓶药放在书案上,说道:“这药是萧韧给我的,送给您吧。”
萧长敦紧闭双眼,一滴眼泪缓缓滑落,他猛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睁开眼时,书房里只有他一个人。
那个小姑娘不知何时已经离去。
宽大的书案上放着一只瓷瓶,瓷瓶上写着“清心静气丹”。
萧长敦哑然失笑,就在刚才,他在一个小姑娘面前失态了。
小姑娘走的时候给他留下一道难题。
先帝和小皇帝,他选哪一个?
选先帝......选小皇帝?那更不行,杨家不知从哪里抱来的孩子,有何资格继承大统?
可若是选先帝......
萧长敦苦笑着摇摇头,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会在这个问题上犹豫不决,他甚至惭愧,惭愧自己的犹豫。
他望着墙上的那幅画,这还是多年以前,当先帝得知,他会想方设法,不遗余力支持的时候,心怀感激画了这幅画赐给他。
画的是山水,而那少年从出生就在宫里,从小到大,他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太祖的皇陵。
先帝其实从从未见过自己的河山疆土,这幅山水是他根据自己看过的前人画卷画出来的,是他想像中的。
从未有人教导过他,脚踏实力直面人生,直面自己的处境。
他做的一切不是他的错,是那些想要利用他的人做错了。
萧长敦站起身来,在书房里来回踱步,沈彤给他出了一道难题,太难了,太难了......
沈彤和芳菲走出定国公府,临出门前,阿马细心地叮嘱她们,从这里出去,绕到小杨树街,巡城的一般不去小杨树街。
沈彤和芳菲谢过阿马,两人刚刚走出不远,树影里就跳出两个人来,是燕北郡王和可意儿。
沈彤道:“你们一直都在这里?”
他们四个是一起来的,不过沈彤带着芳菲去定国公府时,叮嘱燕北郡王早点回去,没想到他们一直等在这里。
燕北郡王道:“回去也没事做,还不如等你一起回去。”
他是不放心吧。
沈彤笑道:“你还担心有小贼敢打劫我吗?”
燕北郡王嘻嘻地笑,跟着沈彤绕道去了小杨树街。
有几位翰林住在小杨树街,因此,物以类聚,租赁小杨树街宅子的,也大多都是有功名的读书人,或许是这个原因,巡城的鲜少会去那里。
小杨树街上冷冷清清,四个人走在街上,四周安静极了,就连小孩子的哭声也没有。
可意儿道:“住在这种地方真没意思,还是杨柳胡同最好。”
芳菲白他一眼:“不要脸。”
“咦,我怎么不要脸了,我说杨柳胡同最好,那就是说沈姑娘选的地方好,我说错了吗?”可意儿不服。
芳菲和可意儿你一句我一句,吵个不停。
燕北郡王悄声问沈彤:“如何了?”
沈彤道:“吐血了。”
燕北郡王道:“我猜得没错吧,他什么都知道,就是自己骗自己。”
沈彤拍拍他的脑袋,道:“他骗不骗自己我是懒得管,我现在就担心咱们那位亲娘。”
“姐,你放心吧,萧长敦一定会派人去煤青山,无论他对先帝的爱是恨,现在也会把先帝保护起来。”燕北郡王安慰道。
沈彤忽然停下了脚步,燕北郡王问道:“怎么了,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
沈彤苦着脸,道:“我忘了告诉萧长敦,千万不要招惹带着先帝的那个女人。”
第四四四章 煤青山
沈彤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当天晚上,萧长敦就把人派出去了。
其实,萧长敦并不是临时派人去的。
早在煤青山发现先帝鬼魂的事情传出之后,萧祎就安排了眼线。
煤青山供奉着先帝灵柩,自然会有羽林军把守。
萧家在军中根深蒂固,羽林军里也有萧家的人,一直都有,从太祖时就有。
这一次,萧祎想办法将自己的人调到了煤青山,只是羽林军只能在外围把守,不能靠近寿皇殿,因此当然也见不到先帝的鬼魂。
沈彤走后,萧长敦稍做休息就叫来了世子萧祎,让他在羽林军里的人不要再想办法进入寿皇殿了,而是在寿皇殿附近查找。
两天后,消息传来,寿皇殿附近都查遍了,也没有找到蛛丝马迹。
第三天,萧祎借故也去了煤青山,他自是不能靠近煤青山,躲在煤青山附近的一处地方,指挥手下人在附近搜索。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三更时分,一把弯刀勾住了他的脖颈。
当时萧祎已经很累了,喝了两杯浓茶才勉强打起精神,可还是浑浑沉沉,当那把刀勾住脖子的时候,他才完全清醒过来。
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女子,他从未见过这个女子,更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么一个人。
他大声喝斥:“你是什么人?”
女子冷笑,道:“狗皇帝在我手里,你是来找他的,对不对?”
萧祎已过四旬,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就是忠君爱国,他也是这样教育自己的儿子,从未有人敢在他面前说出“狗皇帝”三个字。
因此,萧祎勃然大怒。
可是刀在他的脖子上,他的怒气便也有了限度。
那女子冷冷地说道:“你不要担心,我不会轻易宰了那个狗皇帝。我今天来找你,是让你转告那个姓杨的老妖婆,我想要她的命!”
萧祎一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女子口中“姓杨的老妖婆”是哪一个。
待到他想明白之后,不由得惊起一身冷汗。
他沉声说道:“你既然想杀太皇太后,又为何挟持先帝?”
女子说道:“因为我估计错了,我没有想到那老妖婆这么不要脸。我把狗皇帝绑走了,她竟然不知从哪里弄出个小皇帝来,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很生气?我杀了她有错吗?”
萧祎终于明白了,这女子原本是想利用先帝的失踪大作文章的,可是太皇太后不但没有寻找先帝,反而找到一个小孩子继位,这女子的一番苦心全都白费了,所以她现在回来要杀太皇太后。
“你这女子好生不讲道理,皇帝乃一国之君,你绑走皇帝已是大罪,你非但不知悔改,反而还要去杀太皇太后,你这是谋逆,是要诛九族的。”萧祎说道。
女子连连冷笑,道:“我无父无母无宗族,我的男人被杨家人害死,我的儿女也死了,你们要诛我九族?有本事先让他们复活再说。”
萧祎倒吸一口凉气,他道:“可是你来找我也没有用,我们萧家早就失了帝宠,我在太皇太后面前是说不上话的。”
女子道:“是吗?可是狗皇帝说你们萧家是一定会帮他的,你们不是常说君无戏言吗?狗皇帝应该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骗人的吧,他还说你爹隔三差五就会让人悄悄往宫里送信,这难道都是假的?”
萧祎觉得后槽牙都疼了,他打死也想不到,先帝,不对,是曾经的那位皇帝,竟然对一个不知来历的女子,把父亲和整个萧家全都卖出来了。
(以下十五分钟后替换)
沈彤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当天晚上,萧长敦就把人派出去了。
其实,萧长敦并不是临时派人去的。
早在煤青山发现先帝鬼魂的事情传出之后,萧祎就安排了眼线。
煤青山供奉着先帝灵柩,自然会有羽林军把守。
萧家在军中根深蒂固,羽林军里也有萧家的人,一直都有,从太祖时就有。
这一次,萧祎想办法将自己的人调到了煤青山,只是羽林军只能在外围把守,不能靠近寿皇殿,因此当然也见不到先帝的鬼魂。
沈彤走后,萧长敦稍做休息就叫来了世子萧祎,让他在羽林军里的人不要再想办法进入寿皇殿了,而是在寿皇殿附近查找。
两天后,消息传来,寿皇殿附近都查遍了,也没有找到蛛丝马迹。
第三天,萧祎借故也去了煤青山,他自是不能靠近煤青山,躲在煤青山附近的一处地方,指挥手下人在附近搜索。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三更时分,一把弯刀勾住了他的脖颈。
当时萧祎已经很累了,喝了两杯浓茶才勉强打起精神,可还是浑浑沉沉,当那把刀勾住脖子的时候,他才完全清醒过来。
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女子,他从未见过这个女子,更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么一个人。
他大声喝斥:“你是什么人?”
女子冷笑,道:“狗皇帝在我手里,你是来找他的,对不对?”
萧祎已过四旬,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就是忠君爱国,他也是这样教育自己的儿子,从未有人敢在他面前说出“狗皇帝”三个字。
因此,萧祎勃然大怒。
可是刀在他的脖子上,他的怒气便也有了限度。
那女子冷冷地说道:“你不要担心,我不会轻易宰了那个狗皇帝。我今天来找你,是让你转告那个姓杨的老妖婆,我想要她的命!”
萧祎一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女子口中“姓杨的老妖婆”是哪一个。
待到他想明白之后,不由得惊起一身冷汗。
他沉声说道:“你既然想杀太皇太后,又为何挟持先帝?”
女子说道:“因为我估计错了,我没有想到那老妖婆这么不要脸。我把狗皇帝绑走了,她竟然不知从哪里弄出个小皇帝来,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很生气?我杀了她有错吗?”
萧祎终于明白了,这女子原本是想利用先帝的失踪大作文章的,可是太皇太后不但没有寻找先帝,反而找到一个小孩子继位,这女子的一番苦心全都白费了,所以她现在回来要杀太皇太后。
“你这女子好生不讲道理,皇帝乃一国之君,你绑走皇帝已是大罪,你非但不知悔改,反而还
第四四五章 交换条件
“陛下,莫不可操之过急,依臣之见,这女子暂时对您并无加害之心......”
萧祎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皇帝打断了:“胡说,她没有加害于朕,是想利用朕去要协太皇太后,你知道吗?她杀了枚卿,她杀了朕的枚卿。”
提到心爱的枚卿,皇帝又嘤嘤地哭了起来。
萧祎抚抚额头,强撑着没让自己气晕过去。枚卿,就是毛元枚吧,他忽然想起皇帝刚刚还曾称呼他为“萧爱卿”,想到那个相同的卿字,萧祎觉得浑身上下哪里都不好了。
“陛下,请放心,臣定会救您脱身。”萧祎硬着头皮安慰皇帝。
皇帝抬起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怒瞪着他,道:“脱身?脱身之后呢?朕的皇位已经被人抢走了,朕什么都没了,萧长敦口口声声要扶持朕,他做到了吗?那个孽种继位,萧长敦就应该以死明谏,可他依然养尊处优,反倒是朕,被人囚禁起来,生不如死,你们萧家对得起朕吗?”
萧祎心里一寒,如果他查到的消息是真的,那么当初皇帝是自己悄悄出宫去和毛元枚幽会,才会被人绑走。
身为一朝之君,他这样做的时候,想过那些一心一意支持他亲政的臣子吗?
萧祎耐着性子说道:“是臣有罪,未能护得陛下周全。”
“你去和那女子谈,只要她能把朕放了,朕复位之后赏她黄金万两。”皇帝说道。
他和那女子谈过无数次了,可是那女子根本不理他。好在萧祎来了,那就让萧祎去谈条件吧。
忽然,屋门从外面被推开,那个女子走了进来,她显然是听到了皇帝说的话,冷笑道:“黄金万两?上次你说的是封我为安国夫人的,怎么,一转眼封号就没了,变成黄金了?”
看到这女子,皇帝缩缩脖子,蜷缩着身子向后靠了靠,一言不发。
萧祎看看皇帝,又看看那女子,显然,皇帝对这女子心存畏惧,刚刚面对自己时还咄咄逼人,现在看到这女子就缩成鹌鹑了。
萧祎在心底叹了口气,开口问道:“这位夫人,看来你是不把万两黄金放在眼里了,那你要何条件,尽管开出来。”
女子身材高挑,比一般女子都要高些,此时她站在皇帝和萧祎面前,他们坐着,她站着,下巴微微扬起,俯视着他们。
“我开出的条件,你认为他能答应?”
女子口中的“他”当然是指的皇帝。
萧祎没有去看低眉垂目缩成一团的皇帝,他道:“如果是无稽之谈,那自是不会答应,但如果可行,我们萧家......”
“恐怕我这条件,你们萧家答应不起”,女子轻蔑地说道,她冷哼一声,道,“我要杨家人满门抄斩,诛连九族,我要把那姓赵的老妖婆做成人彘,不得葬入皇陵.你们萧家能做到吗?”
萧祎倒吸一口凉气,这女子要的竟然是这些!
可是他心里却也有些暗喜,这女子针对的是杨家,而不是其他,更不是帝位。
可能真如她所说,她只是要来为她的丈夫孩子报仇,无关皇位,无关国家大事。
她开出的条件,萧家办不到,但是皇帝一旦复辟,却并非不能。
萧祎说道:“若你所言当真,那么我们便是同仇敌忾,你放心......”
“谁和你们同仇敌忾?少拿这种话来搪塞我,姓萧的,你若是想要救这狗皇帝出去,那就拿杨家长孙杨锦程的人头来换,先让我看看你们有没有诚意再说。”女子冷冷地说道。
她要杨锦程的人头!
萧祎一凛,他猛然想起挂在魁星楼上的那颗人头,那是杨锦轩的。
“杨锦轩是你杀的?”萧祎问道。
“不是我杀的,有人先我一步找到了杨锦轩。”女子说到这里,不由自主地牵牵嘴角,竟然笑了。
萧祎疑惑不解,但也隐隐猜到,杀死杨锦轩的人,十有八、九是和这女子认识的。
能杀杨锦轩不容易,而杀杨锦程的难度不亚于杨锦轩。
若非杨锦轩先杀死了叔父杨讷,他也不会被飞鱼卫辑拿成,若不有从诏狱逃脱,想要杀死他,比登天还难。
可是杨锦程洁身自好,想用对付杨锦轩的法子对付他,显然是不可行的。
见他默然不语,女子冷笑,讽刺道:“怎么?莫非在你们姓萧的眼中,这狗皇帝还比不上杨家一个小崽子吗?”
萧祎歉然一笑,道:“这位夫人,杨锦轩虽然在燕北不可一世,可是他在京城却是孤家寡人,但杨锦程却不同,他的势力都在京城,何况他还是杨家这一代最受重视的子孙,想要杀他,并不容易。我们萧家或许能够办到,但那绝不会是一朝一夕之间可以做到的,那请问,夫人你可等得起?”
“姓萧的,你不是想问我可等得起,你是想问我会不会忍不住宰了这个狗皇帝吧?我告诉你,十天之内,要么把杨锦程的人头拿来,要么我就找个地方,把这狗皇帝的脑袋挂上去。对了,你不要妄想离开这里之后,带着人马来抓我。”
说到这里,女子从怀里取出一颗丸药,上前一步,抓住皇帝的头发,萧祎见状不妙,伸手想要阻拦,女子飞起一脚,把萧祎踹到墙角,萧祎是练家子,却毫无防备地被踹出老远,他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时,那女子已经把那颗丸药塞进皇帝的嘴里,然后提起皇帝的脖子,一巴掌拍到他的嘴巴上,那颗丸药便被咽进了肚子里。
“这是什么,你给朕吃了什么?”皇帝大哭。
女子微微一笑,像扔垃圾似的随手一丢,就皇帝扔到炕上。
她缓步走到萧祎面前,说道:“这是十日夺魂散,故名思义,十天之后,若是没有解药,这狗皇帝就变成死皇帝了。”
十日夺魂散?
萧祎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世上还有这种药吗?
不过江湖上的事情无奇不有。
现在这个时候,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你说话算数,若是十天之内我拿了杨锦程的人头过来,你就把解药交出来?”
女子道:“当然,你们把这狗皇帝当成宝贝,在我眼里,他连癞蛤蟆都不如,我留着他有个屁用!”
第四四六章 飞鱼卫
“萧爱卿要救朕啊,救朕啊!”皇帝哭得不能自已。
萧祎烦躁地瞥他一眼,他若不是太祖皇帝的孙子,真恨不得像那女子一样,一脚踹过去!
“好,我答应你,我现在就去安排,你不要为难陛下。”萧祎说着便向外走,这个地方,这个皇帝,他一刻也不想待,一刻也不想看到了。
女子轻声笑了,道:“你以为说走就能走吗?我会让人送你走的,十天之内,你只要把杨锦程的人头挂到魁星楼上,我自会把这狗皇帝全须全尾送给你们萧家。”
也就是说,她不会让萧祎找到她。
萧祎苦笑,怎么又是魁星楼?这女子是和读书人有仇吗?
自从杨锦轩的脑袋被挂上魁星楼后,魁星楼便再也没人去了。就是大白天,行人路过魁星楼也是绕着走。
“好,一言为定,你不要言而无信。”萧祎说道。
“笑话,为了这么一个废物,我值得言而无信吗?”女子说完,冲着门外高声说道,“来人,把姓萧的送走!”
两个人从外面走进来,一高一矮,是两个小伙子。
他们二话不说,拿起一条口袋,便将萧祎兜头套住,装进口袋里,抬了出去。
皇帝看到他们把萧祎抬走,哭得更伤心了。
女子被他哭得心烦,随手抄起一个东西朝他砸了过去,骂道:“你给我闭嘴,再哭我就把你的喉咙割断,让你永远哭不出来。”
皇帝吓得捂住自己的嘴,哽咽起来。
女子瞪他一眼,转身也向外走去,皇帝在身后叫住她,怯生生地问道:“朕已经帮你说动了萧家人,你能不能......”
“闭嘴,你不配和我提条件,老妖婆若不是为了保全你的皇位,也不会害死我男人,所以你也是帮凶,我留你这条狗命,无非是为了让萧家就范而已。”女子厉声喝道。
皇帝的眼泪夺眶而出,他抽泣着说道:“可是你说的这些事都是很久以前的吧,那时朕还小,朕什么也不知道,都是太皇,不,都是老妖婆和杨家搞出来的,和朕没有关系,朕是无辜的。”
“你无辜?你还小?我的孩子们呢?他们何罪之有?你还活着,可他们都死了,全都死了!”
说到这里,女子抬起手来,一巴掌扇到皇帝脸上。
杨柳胡同内,沈彤和燕北郡王,坐在炕桌前,一个托着下巴,一个索性趴在桌上,两人长吁短叹。
自从得知定国公世子萧祎整夜未归下落不明,他带去煤青山的人死得干干净净之后,这姐弟俩便是这样了。
“姐,你说娘会不会把萧世子打死了?”
“不会吧,顶多是打残。”
“萧世子是七哥的大哥,你说七哥知道这事之后,会不会给他大哥报仇?”
“当然不会,萧韧和定国公府的关系不好。”
“再不好,打碎骨头还连着筋呢,唉,娘也真是的,她打得痛快了,把聘礼打没了。”
“什么聘礼?”
“七哥给咱家的聘礼啊,娘把他的大哥打残了,他一定不给聘礼了,如果那样我该怎么办?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人,这件事要我拿主意......”
砰的一声,燕北郡王被他姐从炕上踹到了炕下。
他从地上爬起来,嘻嘻笑着跑了出去。
沈彤朝着他的背影瞪了一眼,她的弟弟,是被可意儿带坏了。
......
萧祎从口袋里钻出来,费了好大劲儿,才终于分辨出所在之处。
这是距离老王府不远的那片林子。
老王府是飞鱼卫的训练营,同时也是诏狱所在。
迄今为止,萧家对于龙虎卫依然有掌控之权,因此,他们早就知道诏狱的所在之处,这片林子更不知来过多少次。
那女子莫非也知道诏狱是在这里?
对了,杨锦轩是从诏狱逃走的,杀死杨锦轩的人既然和那女子相识,十有八、九也知道诏狱在哪里。
只是那女子好大的胆子,居然把他扔到这里,这里离老王府这么近,她就不怕被飞鱼卫发现?
想到这里,萧祎自嘲地笑了,自己真是糊涂了,那女子连皇帝都敢绑,还怕什么飞鱼卫啊。
他在地上挖了个土坑,把口袋埋进去,然后便走出了林子。
刚刚走出林子不远,就看到几个穿着飞鱼卫服饰的人迎面走过来。
月光下,他能看清那几人的脸,都很年轻,很可能是在老王府训练的。
“什么人?在这做什么?”一名飞鱼卫喝道。
萧祎习惯性地摸向腰间,这才发现原本挂在腰上的几件物件都没有了,其中就有定国公府的腰牌,好在他没有随身带印章的习惯,否则还不知会惹出什么祸事。
他道:“我是定国公世子萧祎,白天多喝了几杯,竟在这林子里睡着了,现在正准备回府。”
喝多了睡在林子里?这根本没有人会相信。
但是他是定国公世子,只要他亮出身份,编什么借口都行。
可是那几个人显然是不相信的,其中一个笑道:“你是定国公世子?我还是护国公世子呢,你瞎说什么,你哪里像定国公世子了。”
萧祎沉下脸来,这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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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道:“我是定国公世子萧祎,白天多喝了几杯,竟在这林子里睡着了,现在正准备回府。”
喝多了睡在林子里?这根本没有人会相信。
但是他是定国公世子,只要他亮出身份,编什么借口都行。
可是那几个人显然是不相信的,其中一个笑道:“你是定国公世子?我还是护国公世子呢,你瞎说什么,你哪里像定国公世子了。”
萧祎沉下脸来,这些年他道:“我是定国公世子萧祎,白天多喝了几杯,竟在这林子里睡着了,现在正准备回府。”
喝多了睡在林子里?这根本没有人会相信。
但是他是定国公世子,只要他亮出身份,编什么借口都行。
可是那几个人显然是不相信的,其中一个笑道:“你是定国公世子?我还是护国公世子呢,你瞎说什么,你哪里像定国公世子了。”
萧祎沉下脸来,这些年
第四四七章 有疑
见其他几名飞鱼卫不相信,虾头索性跳到萧祎面前,伸出双臂,把萧祎挡在身后,说道:“兄弟们,无论他这个定国公世子是真是假,咱们也要当成真的,定国公是开国第一功臣,定国公府就在京城,万一他是真的,别人不骂咱们,咱们自己良心上也过不去,对吧?”
这几名飞鱼卫都很年轻,最大的是虾头,也就二十上下,其他几个都是十七八岁,除了虾头,他们都是刚刚入职飞鱼卫的新人,正在老王府训练。
虾头和他们不一样,他在飞鱼卫六七年了,前几天重又回到老王府训练。至于虾头为何会重新训练,虾头自己不说,但是营里有传言,飞鱼卫分为明卫和暗卫,所谓暗卫就是暗探,无论是明卫转暗卫,还是暗卫转明卫,都是要到老王府重新训练的,虾头十有八、九,以前就是做暗卫的。
无论虾头以前是做什么的,在几个人中间,他的资历都比他们要高出许多,因此,听他这么说,其他人面面相觑,就连叫嚣得最凶的那个也把刀插回鞘中。
若是这个人是假的也就罢了,若他是真的定国公世子呢?尽管这几年定国公府行事低调,可是定国公世子萧祎在京城里是什么身份?那是他们能惹得起的吗?别说是他们,就是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也要给萧祎面子的。
几个人一起望向虾头,等着虾头拿主意。
虾头道:“反正咱们也没有什么事,不如就把他送回定国公府,如果定国公府的人不认识这家伙,咱们到时再把他暴揍一通。”
对啊,到时候就在定国公府门前,把这老小子打个半死,定国公府的人说不定还会帮着一起打。
想想就兴奋。
几个少年正是爱热闹的年纪,一拍即合,萧祎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他们拽着拖着向前面走去,拐过这条街,他们敲响一户人家的大门,片刻后,竟然借了一辆骡车出来,又把萧祎推上骡车,浩浩荡荡向定国公府走去。
路上遇到两次巡城的,他们昂首挺胸用自以为最神气的姿态骄傲地报出“飞鱼卫”三个字,巡城的二话不说,冲着他们抱抱拳,转身就走了。
几个人还是第一次利用飞鱼卫的身份办事,此时都是又惊又喜又自豪,待到到了定国公府,几个人就要去敲门,萧祎指指侧门,道:“除非有圣旨,平时正门只有过年时才打开,你们去敲侧门吧。”
其实这也是公侯之家的规矩,只是这几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不知道而已。
虾头让其中一人去敲侧门,一个老苍头探出头来,那人刚刚说出定国公世子五个字,老苍头就朝门里喊了一声,接着,门就从里面敞开,跑出来二三十号人,把骡车团团围住。
几个人彻底傻了,这是要干什么?
骡车里传出萧祎的声音,道:“不要难为他们,他们是送我回来的。”
接着,在几个飞鱼卫惊愕的目光中,萧祎被簇拥着进府,刚刚还围着骡车的二三十人,一下子走得干干净净。
“这叫什么事?人没揍成?也没人理咱们?”一名飞鱼卫说道。
虾头的失望都写在脸上,他叹了口气,道:“算了,至少咱们没惹祸。”
对啊,这人真的是定国公世子,如果他们把这个揍个半死,那麻烦可就大了。
虾头道:“我请客,咱们去喝酒。”
几个人重又高兴起来,商量着要到哪里喝酒。正在这时,已经关上的门重新从里面打开,走出一个穿著得体的老人。
虾头做个噤声的手势,嘘了一声,跳下骡车,走到那老人面前,问道:“老丈,可还有事?”
老人笑眯眯地道:“今天世子爷喝多了,多亏你们几位送他回来,府里备了酒宴,几位进府喝几杯再走吧。”
虾头回头看看从骡车里探出的几个脑袋,他犹豫着说道:“这不好吧,太客气了。”
骡车里的几个人冲他使眼色,答应啊,快答应啊,这是定国公府的酒席,足够他们回去显摆半年的。
“军爷客气,你们帮了世子爷,这是理所应当的。”老人说道。
虾头不再推辞,有定国公府的小厮出来,把骡车赶到后面,他们几个跟着老人进了定国公府。
府内,萧长敦的书房里。
萧祎将这两天的事详详细细说了一遍,又道:“我已经让阿马留下那几名飞鱼卫了,我觉得事有蹊跷,按理说在老王府的飞鱼卫都是在训的,他们纪律严格,这个时辰不应该还在外面闲逛,且,他们恰好遇到我,我觉得倒像是他们故意来找我一样。”
萧长敦点点头,刚刚听说是几名飞鱼卫送萧祎回来的,他便感觉有哪里不对了。
飞鱼卫的人虽然对外颐指气使、臭名昭著,但其实他们内部纪律严明,尤其是在老王府出入的,他们都是在训的,更是没有出来闲逛的可能。
“这件事交给阿马吧,说说那女子,究竟是何来历,你可发现端倪?”萧长敦问道。
萧祎苦笑:“别说是我只见过她两面,就是......就是先帝,与她在一起大半年了,也是一问三不知。”
说起皇帝,萧祎便是气不打一处来,可是在父亲面前,他又不能发作,只好隐忍。
“先帝只是一味哭泣,数落我们家的种种不是,如果不是他,那女子未必会找到我们萧家。”
萧祎觉得自己这番话已经很有分寸了,可是萧长敦却还是板起脸来,训斥道:“先帝年少,从未经历过这种事,他有此举也是情理之中。”
萧祎连连称是,心里却在苦笑。
萧长敦又训斥几句,心里才舒服一些,这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来,对萧祎说道:“小六回来了,在地牢里关着,我没有见他,你去看看吧。”
定国公府里有一间地牢,这地牢是宅子以前的主人建的,自从萧家搬进来也没有用过,萧祎没想到,地牢第一次被使用,竟然是给了萧韫,不对,现在改叫柴韫了!
第四四八章 六少爷受尽欺凌
这一年多,柴韫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得比驴多,吃得比猪差。
他在少林寺!
他一次次企图逃跑,一次次被抓回去,他万念俱灰,决定破罐子破摔,没想到少林寺竟然主动不要他了!
他爹让人给少林寺送钱,送了一次又一次,最终,他还是被少林寺逐出门墙了!
他说他要回西安,可是白老爷还是把他送回京城,他心心念念的京城啊,没想到竟然用这种方式回来了。
现在他不想回来,一点儿都不想。
事实证明,他的想法没有错,他一进定国公府,连他娘都没有见到,就被关进地牢了。
他小时候玩捉迷藏的时候都没有进过地牢。
小柴越想越伤心,他决定撞墙而死,血溅地牢,化成厉鬼缠着让他爹,让那老糊涂后半辈子不得安宁。
他挑了一块看上去还算干净的石壁,轻轻地撞了一下,好疼!
小柴整个身子扑到石壁上,放声大哭起来。
“你哭什么?”一个声音传来,不用回头也知道是他大哥。
他只有十几岁,大哥四十多,可想而知,他们之间没有兄弟之情。
他大哥从未把他当成兄弟,根本就是把他当儿子。
小柴不回头,继续哭。
“不就是被少林寺轰出来了吗?没事,少林寺不要你,总有寺院肯要你,大哥再给你找一个。”
小柴止住了哭声,面对这种无情无义的大哥,他还有必要继续哭吗?
他抹一把眼泪,转过身来,恶狠狠地瞪着萧祎:“我要回西安!”
“不行,你在西安只会给小七添乱,不能回去!”萧祎的口气没有丝毫余地。
“我给他添乱?你问问老白和老文,我和小七说过话吗?我理他吗?我和他虽然同在西安,可是老死不相往来,我什么时候给他添过乱?”小柴气得直喘气,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你没给他添乱,那你偷偷来京城找李永基做什么?别以为你做的那些事,家里就不知道。”萧祎冷冷地说道。
小六去见过老安昌侯李永基,之后不久李永基就悄悄离开京城去了燕北。
李冠中自以为把这一切捂得严严实实,可是瞒天瞒地瞒不过定国公府。
萧家管不了安昌侯府,管不了李永基,难道还管不了自己家的小儿子吗?
所以就在小柴回西北的路上,就被他的二哥打劫了,西安没去成,他被送进了少林寺。
美其名曰是去学武功,实际上就是被送去严加管教。
一大群少林武僧对付他一个!
小柴想想就心寒,哪有人家这样对待亲儿子的?
没有,就连干儿子也没有,他在他们心目里,连干儿子都不如。
“我承认我是去安昌侯府,我也见过李永基,可那是续旧,我和李老爷子续续旧不行吗?再说,这件事和小七也没关系啊,小七都不知道我回来,你们是没有见过小七,不知道他是什么德性。”
小柴说到这里,忽然就明白了。
大哥说他是给小七添乱,这只是借口而已。
根本就不关小七的事,他们之所以这样对他,就是因为安昌侯府的事。
小柴冷笑,瞧瞧,一家人还要玩心眼,多么虚伪!
“我要回西安,你们不让我回去我就死给你们看!”小柴大声说道。
“你想死?那容易,来人,把六少爷吊起来打五十军棍!”
萧祎一声令下,立刻就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两名大汉,小柴认识他们,从小到大,每当大哥打累了的时候,这两个混蛋就会替大哥揍他。
小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大哥,你放我一条活路吧,我只有十八岁,我还是个孩子啊!”
萧祎忽然就想起先帝来了,他心里的无名火猛的冒起来,没等两名大汉把小柴吊起来,提起军棍朝着小柴就是一棍子。
一棍子打下去,小柴不哭了,他仰面朝天倒在地上铺着的干草上,不动弹了。
萧祎吓了一跳,心里的那团火也熄灭了,他慌忙抱起小柴的身子,小柴的脑袋无力地垂到一侧,舌头也跟着伸了出来。
萧祎冷哼一声,把他重又扔回干草上,说道:“被打死的人不会伸舌头的,你连这点常识都不懂。”
(以下十分钟后替换)
小柴冷笑,瞧瞧,一家人还要玩心眼,多么虚伪!
“我要回西安,你们不让我回去我就死给你们看!”小柴大声说道。
“你想死?那容易,来人,把六少爷吊起来打五十军棍!”
萧祎一声令下,立刻就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两名大汉,小柴认识他们,从小到大,每当大哥打累了的时候,这两个混蛋就会替大哥揍他。
小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大哥,你放我一条活路吧,我只有十八岁,我还是个孩子啊!”
萧祎忽然就想起先帝来了,他心里的无名火猛的冒起来,没等两名大汉把小柴吊起来,提起军棍朝着小柴就是一棍子。
一棍子打下去,小柴不哭了,他仰面朝天倒在地上铺着的干草上,不动弹了。
萧祎吓了一跳,心里的那团火也熄灭了,他慌忙抱起小柴的身子,小柴的脑袋无力地垂到一侧,舌头也跟着伸了出来。
萧祎冷哼一声,把他重又扔回干草上,说道:“被打死的人不会伸舌头的,你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小柴冷笑,瞧瞧,一家人还要玩心眼,多么虚伪!
“我要回西安,你们不让我回去我就死给你们看!”小柴大声说道。
“你想死?那容易,来人,把六少爷吊起来打五十军棍!”
萧祎一声令下,立刻就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两名大汉,小柴认识他们,从小到大,每当大哥打累了的时候,这两个混蛋就会替大哥揍他。
小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大哥,你放我一条活路吧,我只有十八岁,我还是个孩子啊!”
萧祎忽然就想起先帝来了,他心里的无名火猛的冒起来,没等两名大汉把小柴吊起来,提起军棍朝着小柴就是一棍子。
一棍子打下去,小柴不哭了,他仰面朝天倒在地上铺着的干草上,不动弹了。
萧祎吓了一跳,心里的那团火也熄灭了,他慌忙抱起小柴的身子,小柴的脑袋无力地垂到一侧,
第四四九章 利用
杨柳胡同里,大饼正满脸沮丧地向沈彤汇报。
“真是奇了怪了,那个小崔就像是露水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不但安定街上没有他的身影,就连他的三个住处也人去楼空。”
可意儿撇嘴:“这有啥奇怪的,功夫不济,被人家发现了呗。”
跟踪小崔不是他的差事,所以可意儿挖苦大饼不留余力。
小崔是他们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线索,硬生生地断了,谁心里也不舒服。
大饼没有心情和可意儿逗嘴,他对沈彤道:“沈姑娘,这是大饼失职,大饼就是把京城挖地三尺,也要把那小子找出来。”
沈彤心里也很失望,可是事实摆在面前,小崔确实是跟丢了。
可意儿说得没有错,小崔之所以消失得无影无踪,归根结底就是他发现被人跟踪了。
他们确实低估了这个人,一个隐藏在京城多年之久的探子,怎会轻易被他们找到呢。
这一次他们不但线索断了,而且暴露了自己的行踪。
沈彤拍拍手,笑道:“跟丢了就跟丢了吧,这条线索本来就是咱们不经意间发现的,我们也没有损失,对了,可意儿,画像的事情如何了?”
大饼感激着看看沈彤,转过头去,换上一副狰狞的表情对着可意儿:“沈姑娘问你呢!”
可意儿翻翻眼皮,白他一眼,笑嘻嘻地对沈彤说道:“沈姑娘,您猜怎么着,我连杨树胡同都没出去,就打听到那幅画像的事了。”
不仅是沈彤,就连在一旁没事人似的燕北郡王也神情凝重起来,芳菲更是手脚麻利地倒了一碗酸梅汤送到可意儿面前。
可意儿吓了一跳,小手缩了缩,咽咽唾沫,酸梅汤放在面前,他还是没敢喝。
哎哟妈呀,他若是喝了芳菲小泼妇的酸梅汤,以后还不知道要怎么被她驱使呢,这个不能喝!
这一下子,可意儿反倒不敢卖关子了。
他清清嗓子,说道:“我看那画像上的人长得极美,便寻思着整个京城最爱看美人的,至少有一半都在杨柳胡同,于是我就找了个海棠春的琴操姑娘,她是杨柳胡同的包打听。当然,我也只是想让她去向她的熟客们打听打听,没想到琴操姑娘看到画像就一眼认出来了,她说这是小坤班的人。”
小坤班刚进京城时,就在杨柳胡同,从海棠春走过去顶多半盏茶的功夫,后来小坤班在京城展露头角,再住在杨柳胡同,就不方便和高门大户的女眷们往来了,于是就搬走了。
当初小坤班还没有走红的时候,常有混混闲帮想沾便宜,后来都被人扔出来,那些闲帮们还一口咬定是自己摔的,这事儿传到海棠春的姑娘们耳中,大家一笑了之。偏偏琴操姑娘是个爱操心的,整条杨柳胡同大大小小的事,就没有琴操姑娘不操心的。她很想探明究竟,于是有一天她就去了小坤班,小坤班的门外掩着,一群小姑娘在院子里唱戏练功。琴操姑娘也不客气,推门就走进去了,没走几步,就撞上一个女子,没等琴操姑娘打招呼,那女子就把她从门里扔到了门外。
那女子可能是看她不是市井无赖,手下留情了,琴操姑娘没有摔断胳膊摔断腿,可也让她疼得三天没能接客。
这么难忘的经历,琴操姑娘能记一辈子,当然,那个把她扔出来的女子,她也记了一辈子。
只是后来小坤班越来越红,不仅出入权臣勋贵之家,还一路唱进了皇宫,而且她们只给女眷唱戏,别说是琴操姑娘,就是海棠春的客人们,也见不到她们,因此,琴操姑娘也只是知道那女子是小坤班的,却不知道她的姓名。
沈彤和燕北郡王交换了目光,虽然他们早就猜到红娘子就是云七,但是今天终于得到了证实,他们的心里说不出是欢喜还是激动。
那个令朝堂震动的人,就是他们的亲娘。
他们的娘做了一件连秦王也不敢做的事,她绑走了皇帝,她改变了大齐的朝局。
把所有人都打发出去,燕北郡王不胜感慨:“父王真厉害,能娶到娘这么了不起的女子。”
沈彤横他一眼,不冷不热地说道:“是骗,骗!他是骗到的。”
这件事上,姐弟二人从不相让,这也是他们唯一的分岐。
燕北郡王默默叹息,他们虽然然是孪生,可是毕竟男女有别,如果姐姐是哥哥,一定会和他有同样的想法,可是姐姐是姐姐,还是像他们的娘一样,眼里不容沙子的姐姐。
“姐,我的意思就是说娘太厉害了,和父王没关系,真没关系。”燕北郡王连忙解释。
沈彤看他一眼,淡淡地道:“咱们的娘不太厉害,还不省心。”
二人无语,这世上还有谁的娘,像他们的娘一样不省心吗?
没有了。
他们的娘是独一无二的。
“对了,我派去盯着定国公府的人传信回来,定国公世子回来了,是飞鱼卫的人把他送回来的。”燕北郡王说道。
“飞鱼卫的人?怎么又扯上飞鱼卫了?”沈彤不解。
定国公世子萧祎明明是被他们的娘绑走的,要把他放回来,也应该是跟在娘身边的华子和二三,而不应该是飞鱼卫。
按理说,娘要躲着飞鱼卫的,怎会让他们插一脚。
“这事交给你吧,你想办法联系李冠中,问问清楚。”沈彤说道。
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是老昌侯李永基的儿子。
燕北郡王道:“李老侯爷已经飞鸽传书给他了,他知道我来了京城,我想我也应该亲自去见见他了。”
沈彤蹙眉,她还是觉得哪里不对,想了想,又问道:“那些飞鱼卫吗?有没有让人盯着?”
燕北郡王一怔,这件事他还真是疏忽了,没有再继续跟进。
一个时辰后,消息传了回来,那几个飞鱼卫进了定国公府就没有出来!
沈彤对燕北郡王道:“我看你也不用去见李冠中了,那些飞鱼卫和他没有关系,我现在担心咱娘要被人利用了。”
“谁?”燕北郡王心里一沉。
沈彤摇摇头,她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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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一章 两幅画像
见到沈彤,可意儿说道:“我虽然第一次见到他,可是一看就知道他一准儿就不是好孩子。不是好孩子那就是坏孩子了。好孩子都在家里学习,老百姓反而不认识,但是坏孩子就不一样了,京城里的纨绔们有谁不认识?杨柳胡同里都是做的迎来送往的生意,对这些公子哥如数家珍,就凭他家那背景,只要他提一句定国公府,无论玉郎阁信不信,都会有所行动,要么备上二十四色厚礼,把他当祖宗似的给送回去;要么直接一刀杀了灭口,以免后顾之忧,还会把他留到现在,红口白牙向我们求救吗?”
大饼道:“我觉得他是想来咱们这里,可是今时不比往日,以前他也只能在铺子里当伙计,现在他的身份已经暴露,沈姑娘更不会让他跟在身边,他只好来一手苦肉计,让沈姑娘看在七少的面子上去救他,到时他再使出死皮赖脸的功夫,死缠着不肯走,一来二去就留下来了。”
沈彤听完可意儿的,再听大饼的,把他们二人的话合在一起,嗯,都对。
只不过她两次去定国公府的事,可意儿和大饼并不知晓,因此他们只能根据小柴表露出来的进行分析,并不知道背后的事。
如果定国公府不点头,小柴不会出现在京城,更不会出现在杨柳胡同。
恐怕是萧长敦或者萧祎派他来盯着自己的。
沈彤微微一笑,道:“问问他值多少银子,超过二两就不要赎了。”
大饼一怔:“二两?这么贵的吗?”
沈彤道:“那就一两?”
大饼郑重点头,转身走了。
燕北郡王好奇地问道:“姐,京城里这么便宜就能赎人吗?”
沈彤气定神闲:“别人我不知道,但是这个价钱肯定能把那小子赎出来。”
约末用了一炷香的时间,大饼就带着小柴来了。
沈彤没理小柴,她问大饼:“花了多少银子?”
大饼道:“开价一百两,我花了一两买的。”
他故意说的是“买”,而不是“赎”。
沈彤掏出二两银子给了大饼,大饼开心地把银子收了起来。
小柴苦着脸,眼中含泪:“沈姑娘,您的大恩大德小柴我没齿难忘,来生结草衔环也要报答。”
芳菲撇嘴:“一听就是瞎说呢,你才十几岁,这辈子不报恩,反而留到下辈子,见过白眼狼,没见过你这种立竿见影的白眼狼。”
沈彤道:“算了,反正他是我花钱买来的,那就没有对他施恩,也就不用他报恩了。”
芳菲恍然大悟,拍手道:“对啊,他是买来的,咱们这里只有他是买的。”
小柴吃了一惊,他忘了这个!
他指着芳菲道:“你难道不是买的?”
芳菲是丫鬟,丫鬟当然也是买的。
芳菲叉着腰,神灵活现地道:“我才不是买的,我是自己要跟着小姐的,对吧,小姐?”
沈彤点点头,道:“芳菲和韩无忌都是自己要跟着我的,他们不是买来的,只有你才是,这里的人都是人证,能证明你是大饼花一两银子买的,又以二两银子的价格转卖给我的。”
小柴快要哭出来了,一转眼他就被卖了两手。
沈彤走到他面前,拍拍他的肩膀,道:“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令尊和令兄不知道真相,我正愁手里没有人质,你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萧祎不知道那女子和沈彤的关系,如果他知道,一定会气得撞墙。
沈彤伸出洁白修长的手指,在小柴的脖子上划了一下,就带着芳菲逛街去了。
小柴大张着嘴,不解地去看这些人里最老实的韩无忌:“沈姑娘为何要用手指头划我的脖子?”
韩无忌老实地回答:“她的意思就是随时用刀划破你的脖子。”
小柴扁扁嘴,以前沈姑娘对他挺好的啊,怎么几个月不见,就翻脸了?
还有,他怎么就是人质了?
燕北郡王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温声说道:“我知道你,也要谢谢你,所以这些日子你跟着我吧。”
小柴感激地看着眼前陌生的小少年,虽然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听口气......很阴险。
“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小柴索性破罐子破摔。
“帮我找两个人,他可能是卖凉粉的、卖冰糖糊涂卖大碗茶的,也有可能是飞鱼卫是金吾卫,或者是街上的某个人。”
燕北郡王取过一幅画像,画像上是一个相貌平庸的年轻人,这是大饼见过的小崔;燕北郡王又取出一幅画像,这幅画像上是一个少年,嘴角含笑,双目有神,这是很多年前曾经出现过的一个人,凭借沈彤和芳菲两个人的记忆画出来的,他叫虾头。
这两幅画像是燕北郡王这几天的杰作。
萧韧手下有专门绘制画像的高人,所以能仅凭描述就能绘制出年轻时的蓝师傅、小时候的辛拾,以及前些日子送来的那幅云七。
多亏有云七的画像,让燕北郡王想到了这个办法。
做为皇室子弟,虽然被当废物一般养大,但是该学的也都学过,尤其是画画这种在杨勤看来不务正业的玩艺,是不遗余力让他去学的。
可惜燕北郡王没有天赋,学来学去,他最擅长的就是画人脸,只会画脸,所以他的画作,要么虬髯大汉配个小身子,要么就是漂亮丫鬟长了副拧巴身材。
因此,燕北郡王拿出来的两幅画像都是只有脸,没有身子。
自从来到京城,他常常和沈彤聊天,他会讲他在燕北的事,沈彤便告诉他当年从南到北又到西安的经历,聊着聊着,便聊到了许安几人,也聊起了那个早已消失的人——虾头。
虾头是在京城附近离开的,他可能后来还是去了京城。
他是探子,一定是探子。
只是不知道他是谁的人,又为何会藏身在杨捷身边。
姐弟二人两个脑袋凑到一起,很多事便一拍即合,于是不但有了小崔的画像,还有了虾头的。
小柴看着两幅画像,问燕北郡王:“你让我找人?”
燕北郡王笑眯眯地说道:“你不是一般的地头蛇,你在京城不但有人,而且还有背景,这件事交给你最合适了。”
第四五二章 小狗遇到狐狸
小柴有些惆怅。
沈彤没有猜错,萧祎给他开出的条件,就是让他盯着沈彤,看看沈彤背后是什么人,或者说,就是让他搞清楚,沈彤两次来萧家,究竟是不是受了秦王指使。
沈彤是从西安来的。
沈彤是个小姑娘。
沈彤是萧韧看重的女子。
这三个条件足能令萧家怀疑沈彤背后是秦王了。
小姑娘不引人注意,行事更方便。
沈彤会武功,很多时候可以自保。
萧长敦对萧韧心存愧疚,别人见不到萧长敦,萧长敦却一定会见沈彤。
这些足能成为秦王派沈彤过来的原因。
偏偏小柴和沈彤是认识的,不仅认识,他还曾经千里迢迢回到京城来见老安昌侯李永基,由此而见,他和沈彤不仅仅是普通的宾主。
因此,萧祎给小柴开出的条件便是只要查出来沈彤是受何人之命来京城的,那么小柴就不用再去寺院里受管制,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翔......反正他也飞不出他爹的五指山。
无论是花一两银子还是二两银子,小柴终于是如愿以偿地回来了,只是他没有想到,沈彤买了他却不用他,他更加没有想到,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公子让他去找人。
他不认识燕北郡王,而且燕北郡王还戴了人皮面具,小柴更不知道这小家伙是谁。
“你是谁啊?我干嘛要给你做事?”小柴不客气地问道。
燕北郡王笑得像只无害的小羔羊,他慢悠悠地说道:“我是谁不重要,你只要知道那个随时会割断你脖子的人,是我的姐姐就行了。”
小柴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脖子,沈彤冰凉的指尖划过咽喉的感觉还在,还在,还在!
燕北郡王踮起脚尖,和蔼地摸摸他的脑袋,说道:“你想知道我姐的事吗?只要把这件事办成了,我就告诉你。”
不就是找人吗?
虽说京城很大,但是六少爷手眼通天,想找人不难。
至少比这群外地人要容易。
“你说话算数?”小柴问道。
燕北郡王嘻嘻一笑,笑得像只可爱的小狐狸:“就你这点伎俩,早就被我们识破了,你现在要么就走,我们就当跑了一个逃奴,要么你什么也不做,我让人把你关进小黑屋里,若是你不想给我去找人,那你就在这两条路里选一条,如何?”
这是摆明了要吃定他!
他们之间的对决,已经不是阴谋,而是阳谋了。
小柴默默检讨,在玉郎阁里的时候,他是装得不像吗?为什么这些人就把他给识破了呢?
大门敞着,正如这个小狐狸所说,他随时能走,可是他不想走啊。
小柴咬牙切齿:“行,我去找人,不过你也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
就算这小狐狸到时候不认帐了,他还能如何,只能这样了。
燕北郡王轻摇折扇,笑容可掬地看着小柴,一句话也没有说。
小柴剁剁脚,拿起这两幅画走了出去。
杨柳胡同外面,阿大和阿小正急得原地转圈圈。
远远看到小柴走过来,两人飞奔过来:“六少......公子,怎么样,沈姑娘上当了吗?”
小柴朝着他们的脑门,每人一记爆栗子,上当?是他上当了吧!
找了一处隐蔽的地方,小柴拿出两幅画像,道:“找个摆摊的画匠,把这两幅画临摩十几二十份,让人分头去找。”
两人应声,拿着画就走,走了几步,阿小停下了脚步,“咦”了一声。
小柴还在原地,见阿小不走了,问道:“怎么了?”
阿小拿着画像跑回来,指着那个笑眉笑眼的少年说道:“这人我见过。”
“你见过?在哪儿?”小柴大喜。
“就在咱们府里啊,不是有几个飞鱼卫把世子爷送回来了吗?我刚好见到,其中就有这个人。”阿小说道。
“啥?啥飞鱼卫?我怎么不知道?”小柴莫名其妙。
阿小有些后悔,他怎么就提起了六少爷的伤心事了?可是不提不行。他只好硬着头皮说道:“那个时候,您刚好在地牢里乘凉,没有看到。”
阿大鄙夷地斜了阿小一眼,六少爷明明是被关在地牢里受苦,这小子还美其名曰乘凉,这要多虚伪。
小柴顾不上抠字眼,他追问道:“飞鱼卫?你说这个人是飞鱼卫?”
“对,他是那几个人里面领头的,其他人全都一脸懵逼,就他一个人,和阿马爷爷有说有笑,所以我不会认错。”阿小没有吹牛,阿小的眼神一向都很好。
“那几个飞鱼卫呢,知道他们是哪个营的吗?”小柴问道。
阿小摇头,后来他就和六少爷一起从府里出来了,至于那些飞鱼卫是哪个营的,叫什么名字,他就不知道了。
小柴一拍大腿,对阿小道:“这件事阿马一定知道,你现在就回府,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至于他本人,当然不能回去,定国公府是什么地方?那是龙潭虎穴,哪能轻易回去。
“对了,找我娘要点银子,就说我在帮大哥办事,身上银子不够用。”小柴叮嘱道。
阿小直摇头:“老夫人没在府里,国公爷听说您要回去,提前一天把老夫人连同几位夫人送到庄子里纳凉了。”
六少爷被关进地牢,阿大和阿小第一反应就是想办法营救,他们想到的当然就是老夫人,结果老夫人不在,几位夫人也不在,就连六少爷的乳娘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总之,整座定国公府,没有一个人能对六少爷施以援手。
“狠,算你们狠!”小柴剁剁脚,投胎真是技术活,他怎么就投胎到这样一个家里了?
“那你随便在府里偷个什么值钱的东西出来,只要不是御赐的,什么都行。”小柴说道。
这种事情阿大和阿小都有经验,从小到大,六少爷也不是第一次从家里偷东西了,御赐的东西不好出手,他们懂得。
虾头的画像被收起来,小崔的画像经过十几位街头画师之手,被临摩出了上百幅,半日之后,便在京城各个叫花子聚集的地方传播开来。
又半日,很多条消息便纷纷传来。
他在某某地卖过冰糖葫芦。
他在某某地卖过凉粉。
他常去红袖招!
第四五三章 查出来了
“红袖招?”小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是红袖招啊,以贵闻名的红袖招!“六少爷我都没有去过。”
他是真的没有去过,当初他在京城的时候,红袖招艳帜高悬,那可不是杨柳胡同的这些可以相比的。
可越是这种高级地方,便越是小心谨慎。别说是他堂堂定国公府的小少爷了,但凡是三品以上官员家的子孙,只要尚未及冠,一概不予招待。
那时小柴年纪还小,连红袖招的大门也进不去。
等他从西安回来,这才听说谨小慎微的红袖招竟然惹上大麻烦,不但老板娘招红袖死了,红袖招也查封了。
“一个卖冰糖葫芦卖凉粉的小贩竟然是红袖招的常客?这太不对劲儿了。”小柴说道。
他都进不去的红袖招,那个什么小崔却常去。
“六少爷,那些叫花子们眼睛贼着呢,一个可能认错,好几个人都这样说,那就不会错,何况这几个人以前都是常在红袖招附近乞讨的。”阿大说道。
没错,小柴也觉得那些叫花子不会看错。
叫花子们既然不会有问题,那么就是这个叫小崔的小贩有问题,而且这问题还不小。
“红袖招是有钱就能去的吗?”小柴明知故问。
阿大忙道:“别人不知道,小的可是听人说起过,红袖招背后有官家的背景,具体是哪位大官就不知道了,既然打开门做生意,那自是有钱就能进,可是进归进,人家招待不招待就另说了。”
这话说得在理,进去自己坐着喝杯茶也是进去,进去有姑娘陪着喝杯茶那也是进去,这能一样吗?当然不一样。
小柴恍然大悟:“那么不仅是这个小崔有问题,红袖招也有问题。去给我查个水落石出,就找红袖招的姑娘们挨个去查。”
红袖招查封之后,姑娘们在大牢里关了几天就被其他花楼领走了,因此,红袖招的姑娘们并不难找。
没过多久,消息就传来了。
春意浓的翠翠姑娘这样说:“哎哟,这人我见过,这是老板娘的相好,常去的,去了以后就到老板娘屋里去,别看要钱没钱要模样没模样,可是对我们连正眼都不看,他呀,就是冲着老板娘来的。”
卿卿坊的娇娇姑娘那样说:“呸,老板娘能看上他?还不是给十姑娘的面子?他是十姑娘领来的人,所以老板娘才搭理他。”
百媚生的艳艳姑娘捂着心口说:“他杀过人,就在老板娘的屋里,我刚好看见,就是他扛着死人出去的,那道楼梯平时没人走,谁想到让我看到了,可吓死我了,若不是老板娘已经死了,打死我也不敢说。”
姑娘们的消息从四面八方而来,小柴听得心惊肉跳。
我的天呐,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而这个时候,阿小也回来了,他二话不说,先把一个用帕子包着的物件塞给小柴。
小柴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只巴掌大的玉香炉。
说是香炉,其实就是个摆设,小柴见过这只香炉,整块上好白玉雕成,虽说不是古物,可是这雕工这成色,少说也值一百两银子。
“六少爷,小的没本事,只给您偷出了这个。”阿小伤心地说道。
“不少了,这个能卖一百两呢,一百两能买你家少爷一百回了。”小柴长叹一声。
大饼是花了一两银子把他从玉郎阁买出来的,这只香炉能卖一百两,那就是能把他买上一百次了?
阿小更伤心了,谁能想到玉郎阁看出他家少爷不是普通人,急着要把这个烫手山芋打发出去,别说一两银子,只要少爷肯走,玉郎阁能倒贴一百两。
说完钱的事,那就是正经事了。
阿小一脸郑重,他低声说道:“六少爷,说了您肯定不相信。”
“那就说,别磨矶。”小柴有点烦了。
阿小连忙说道:“那几个飞鱼卫还在府里呢。”
“什么?这都两天了,他们还在府里,出了什么事?”小柴吃了一惊,他万万没有想到,那天送大哥回来的飞鱼卫竟然还在定国公府里。
“没出什么事,就是他们送世子爷回来,府里为了感谢他们,备了酒席,可是他们吃完饭后就闹肚子,世子爷让人到老王府告了假,说明了情况,把他们留在府里休养休养。”阿小说道。
小柴摸摸脑袋,定国公府什么地方?会吃坏肚子?
这几名飞鱼卫究竟什么来头?这摆明就是大哥要把他们留在府里。
“对了,画像上那人呢,打听清楚了吗?是不是也在咱们府里?”小柴问道。
阿小点点头:“他叫虾头,大名叫崔小虾,在飞鱼卫已有五六年了。对了,阿马爷爷已经把这几名飞鱼卫的底细全都查清了,全都没有问题,只有这个虾头,他虽然一直都在飞鱼卫,可是中间那几年行踪不明,怀疑他是暗卫,最近才转为明卫。”
阿小说到这里,小柴就明白了。
飞鱼卫分成明卫和暗卫,明卫的事情容易打听,可是暗卫的事,就连飞鱼卫内部的人也不知道。
“虾头也闹肚子了?”小柴问道。
“对,他也闹肚子,他们几个都在床上躺着,府里好吃好喝侍候着,老王府准了假,看在世子爷的面子上,他们想休几天就休几天。”阿小说道。
小柴松了口气,还在府里就好,两张画像,至少有一张上面的人,他已经找到了。
他迈着八字步,哼着小曲儿去找那只小狐狸。
小狐狸正悠闲地在院子里坐着,旁边一个陌生的中年汉子正在给他背书。
对,是背书,小柴不会看错,那中年汉子昂首挺胸,字正腔圆地背书。
小柴看过这本书,就在文老爷府里,他屋里的书架上,这是古书,古代的兵书。
虽然囫囵吞枣看过,可是他也记得其中一部分,这中年汉子背出来的,就是那本书。
他用脚趾头也能想到,那本兵书是珍本,不是市面上能见到的,文老爷家里的那些,十有八、九就是定国公府里送过去的,定国公府里有这样的书,他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可是这汉子又是从哪里得来的,而且还要背给这个小狐狸听?
第四五四章 惊慌
刹那之间,小柴想起了昨天见过一面的可意儿。
可意儿不是京城人,也不是西北来的,他那一嘴大渣子味的官话,他是燕北人。
下一个刹那之间,小柴想到了!
他想到小狐狸是什么人了。
他使劲敲敲自己的脑袋,他怎么忘了,还是他说服李永基李老头去燕北的。
定国公府会有那本书,难道李老头就没有吗?以李老头的身份,即使手里没有这本书,也能有这本书的抄本。
小柴脑子里闪过七八个念头,如果他没有猜错,小狐狸就是燕北郡王,燕北郡王来京城了,是因为杨锦轩的事吗?燕北郡王和沈姑娘在一起,莫非指使沈姑娘的人不是秦王,而是燕北郡王?不对,燕北郡王不像是能指使沈姑娘的样子,那么是李永基李老头?
也不对,燕北郡王的两个妹妹都在西安,秦王以小郡主为质,让燕北郡王做事,也不是没有可能。
小柴站在那里没有动,却不知燕北郡王已经看到他了。
“你来了,画像上的人找到了吗?”燕北郡王笑容可掬。
小柴惊醒过来,笑嘻嘻地说道:“找到一个,还有一个正在查找中。”
燕北郡王却没有接他的话,而是上上下下打量着他,接着又转身看向依然在背书的中年汉子,似笑非笑。
“我猜你是知道我是谁了,对吧?”燕北郡王又露出了小狐狸的可爱笑容。
小柴心头一凛,早就听说燕王杀人不眨眼,看来是真的,燕北郡王小小年纪就也是这样了。
“对啥对啊,你想杀人灭口?晚了,另一个人我也查出眉目了,就差找到他的藏身之处了,你若是现在把我杀了,我保管你会后悔。”小柴挺挺胸膛。
燕北郡王眨眨眼,又眨眨眼,这小子好玩,太好玩了,可惜不能带回燕北去。
“好吧,那我就先不杀你了”,燕北郡王煞有介事,他当然不能把小柴杀了灭口,无论如何,小柴也是萧韧的哥哥。燕北郡王冲着小柴伸出手,道,“说吧,你查到什么了?”
小柴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可是他不能把他想的说出来,若是背后是秦王,他反而不怕,可若是扯上燕北,他的心就砰砰直跳了。
他道:“那你告诉我,沈姑娘为何会来京城?”
这也是那天他们说好的条件。
燕北郡王道:“你查到一半,那我也只能告诉你一半。”
“说来听听。”小柴抱着胳膊说道。
“我姐不是秦王派来的”,燕北郡王说道,说完,他又笑嘻嘻地补了一句,“这句话足够你向家里交差了吧?”
这句话当然不够交差的,但是对于小柴而言,那就已经足够了。
他好奇地问道:“你为何管沈姑娘叫姐?你应该只有妹妹没有姐姐吧?”
燕北郡王笑了:“你不觉得我和你口中的沈姑娘长得一样吗?”
燕北郡王顶着一张人皮面具的假脸,小柴怎么看都看不出来他和沈姑娘怎么就一样好看了。
燕北勾搭小姑娘,时兴叫姐的吗?
什么毛病!
不过小柴心里乐开了花,小七啊小七,你被人家近水楼台了。
如果沈姑娘嫁到燕北,小七......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燕北郡王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到小柴在想什么,他催问道:“说说画像的事吧。”
小柴心情大好,能交差了,就意味着他自由了。且,小七被人撬了墙角!
他没有保留,不但把虾头的事情说了,也把他查到的小崔的事情讲了。
对他而言,小崔远比虾头的事要可怕。
虾头虽然是飞鱼卫,但那是在编的,而且正在定国公府里闹肚子。
可是小崔却不同,他和红袖招的招红袖有关系,招红袖是钦犯。
燕北郡王立刻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沈彤。
沈彤问道:“再说一遍,虾头叫什么名字?”
当年她也只是知道虾头叫虾头。
“他叫崔小虾。”
沈彤怔了怔,崔小虾,崔小鱼。
大饼曾经说过,崔小鱼有个弟弟自幼过继给叔伯家,没有长在西安。
原来并不是自幼过继,而是自幼就被送出去培养了。
他是探子,是直接隶属于秦王的探子,棺材铺的那些人也无法了解行踪的探子。
小崔就是虾头,虾头和小崔是同一个人。
沈彤惊出一身冷汗,这是她完全没有想到的。
小崔和虾头既然是同一个人,那么盯着云七的其实就是虾头,也就是秦王的人。
这是秦王让他做的吗?
或者说秦王知道这件事吗?
这两天她一直都觉得云七的举动很可能会被人利用,现在她终于知道自己为何会担心了。
如果虾头盯着云七是秦王让他做的,那么秦王会利用云七。
云七不是普通的江湖女子,她手里有活生生的先帝!
先帝在云七手里,只是拿来威协杨家的工具,可若是到了秦王手中,那足能翻云覆雨。
秦王要做什么都无所谓,可是那时云七就变成了牺牲品。
沈彤脸色大变,她一把拽起一头雾水的燕北郡王,道:“立刻通知你的人,在皇宫附近设防。”
“怎么了?为什么要在皇宫附近?”燕北郡王不解。
“娘要进宫行刺太皇太后!”沈彤说道。
燕北郡王怔住,这一刻他没有了心意相通,他想不出姐姐为何会这样说。
沈彤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向他解释,只得匆匆说道:“你相信我,两年之后,秦王就会起事,太皇太后是母,秦王是子,只要太皇太后还活着,秦王就不会有动作,这是不孝。”
她说得语无伦次,但是燕北郡王却已经明白了。
他道:“秦王要名正言顺坐上那把椅子,就不会在太皇太后活着的时候动手,否则便会为天下人垢病,尚未成事便已失民心。而他又不想干等着,所以他要让太皇太后去死。”
所以,秦王一早就知道先帝没有死,他也一早就知道绑走先帝的不是招红袖,而是红娘子。
可是红娘子和先帝离开京城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秦王的探子们一直都在等着,因为他们知道,红娘子不会白白绑走先帝,她一定会回到京城。
第四五五章 借刀
沈彤做个深呼吸,刚刚她太不冷静了。
她忘记自己有多久没有这样了,或许她就是所谓的关心则乱吧。
她与燕北郡王不同,她没有太多的亲情理念。自从与黄氏义绝之后,她对这一切也看开了,她没有刻意地去追寻自己的出处,直至遇到了燕北郡王。
若非萧韧的提醒,她也不会想到燕北郡王是她的亲人。
父母是谁于她无所谓,这一世有个弟弟对她而言已经是天上掉馅饼,她很知足。
如果沈彤没有被云七所救,没有与云七一起生活,那么,云七在她心里也只是一个名字,一个或许与她有血缘关系的名字。
但是现在不同了,经过了那些事之后,云七于她已经不再单单是一个名字,一个传说,而是实实在在活生生的人。
想到云七,沈彤的心会疼,她会为云七辗转反侧,忐忑不安。
对她而言,云七已经成了她血浓于水的亲人。
默然一刻,沈彤终于冷静下来,她把燕北郡王重又按回到椅子上,心平气和地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小崔就是虾头,虾头早在六年前就在飞鱼卫了,那时他在杨捷身边,是杨捷的亲随。杨捷虽然是死在萧韧手里,可是杨捷的行踪忽然暴露,这可能也和虾头有关系。”
“而那一次,蒋双流恰好也在南边,我一直以为蒋双流是专程来找我和沈太太的,现在看来,他只是恰好得到沈太太母女的消息而已,他南下另有所图,他的目标可能就是杨捷叔侄。”
“据我所知,杨捷和杨锦程南下的事,就连太皇太后也不知晓,所以将他们的行踪传出来的人,要么是杨家的人,要么就是杨捷身边的人,现在看来,那人就是虾头无疑。”
“萧韧年少气盛,他杀杨捷是临时决定,所以他在杀了杨捷之后,蒋双流就和他见面,因为伏击杨捷原本应是蒋双流的任务,只不过被萧韧横插一刀而已。”
沈彤说到这里,燕北郡王就明白了,他道:“虾头把杨捷叔侄南下的情报送到西北,秦王派蒋双流在半路上动手,没想到被七哥给截糊了,所以一直以来,你都以为杨捷之死只是意外,而实际上,那原本就是秦王预谋已久的。早在六年前,秦王便已经对杨家对手了。”
而六年前的那个时候,还发生了一件事,就是太皇太后和杨家将秦王世子病重的消息散播出去,逼迫秦王派人来抢人。
而萧韧当时本来准备进京的。
秦王世子识破了太皇太后和杨家的计谋,他找到老安昌候李永基帮忙,而他自己则自尽而死,李永基按照他们之间的约定,将他的死讯散播得天下皆闻,太皇太后不得不改变计划,下旨令秦王府进京来接世子灵柩。
亦就是说,秦王令蒋双流南下截杀杨捷的时候,秦王世子还没有死,但是他已经得到世子病重的消息,秦王知道世子必死无疑了,因此他立刻下令杀掉杨捷。
杨捷是老护国公杨锋的亲生儿子,是杨敏的亲弟弟,是飞鱼卫副指挥使,他在杨家的重要程度,堪比大都督杨勤。
燕北郡王微微一笑,道:“我们这位叔父真是睚眦必报得云淡风轻。”
的确,有些人行事如山呼海啸,而有些人却如轻风拂面。
秦王便是第二种人,谈笑之间流血十里。
燕北郡王叹了口气,感慨万千:“所以别人都死了,只有他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好。”
他口中的别人,也包括他们的父亲燕王。
姐弟二人默然无语,他们不想承认自己的父亲不如秦王,可是事实如此,他们不能否认。
沈彤伸手拍拍燕北郡王的头,笑着说道:“但是我们可以引以为戒,不让自己重蹈覆辙。”
燕北郡王也笑了,他道:“我们还要向秦王学习,学习他的隐忍,学习他的果绝。”
沈彤摇头,道:“你要学,我不要。如果我得知自己的儿子快要死了,我一定会不惜任何代价去把他救出来。”
燕北郡王想了想,道:“我也是,我也做不到,所以我还是想想将来怎么从叔父口中分一杯羹吧。”
姐弟二人相视一笑,他们已经明白彼此的想法。
燕北郡王拍拍自己的头,说道:“哎呀,忘了正事了,我们快点想想娘的事吧。”
沈彤道:“我是觉得娘是和萧家达成了什么协议,而这一切只是娘用来转移视线的,我想她是利用萧家去做什么事,比如去对付杨家,而她则神不知鬼不觉地去刺杀太皇太后。”
燕北郡王冷冷地道:“秦王就是在等一个机会,一个不用他出手,就把太皇太后杀死的机会,娘的出现,正好给了他这个机会。”
“宫里恰好有个人,也想行刺太皇太后。”沈彤说道。
“是谁?”西北的事,燕北郡王并不清楚。
“梅胜雪,就是小柴查出来,曾经与小崔一起提起的那位十姑娘,早在三年之前,她就在一清道人的帮助下,混在秀女之中进宫了。小崔,也就是虾头,其实早就认识她,可惜我直到现在才知道,更可笑当年我们还故意让秦王知道梅胜雪进宫的事,我还以为秦王是真的担惊受怕,却原来人家是顺水推舟,我想这两三年来,梅胜雪在宫中一定顺顺利利,被秦王派去的内应们照顾得很好。”说到这里,沈彤自嘲地笑了。
燕北郡王安慰她道:“姐,这事和你没关系,真正可笑的是一清道人,他把梅胜雪送进宫里,自以为机关算尽,却没想到只是给他人做嫁衣裳,当然了,最可笑的是他连自己的狗命也搭上了。”
小崔和梅胜雪、招红袖早有联系,秦王早就知道有梅胜雪这个人,梅胜雪要进宫行刺太皇太后,秦王何乐而不为?他只要做好不被梅胜雪牵连的准备就行了。
梅胜雪若是行刺失败,秦王没有任何损失;梅胜雪行刺成功,秦王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而现在,又多了一个红娘子。
无论是梅胜雪还是红娘子,都在不知不觉之中,成了秦王的刀,杀人的刀。
第四五六章 杀人
“姐,那怎么办?”燕北郡王虽然人小鬼大,可是毕竟缺少历练,这个时候有些无措。
沈彤淡淡一笑:“天要下雨,娘要杀人,我们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帮她一起杀了。”
其实这件事就是这样简单,他们既然无法阻止娘去杀人,那么就只好跟着去了。
燕北郡王嗯了一声,起声就往外走,沈彤叫住他,道:“只要让你的人做好准备就行了,还有在城外的,事情做完,你立刻护送娘去燕北。”
要进宫帮着娘去杀人的,是她,而不是燕北郡王。
“姐......”燕北郡王眼巴巴地望着她。
“别给我们添乱。”沈彤瞪他一眼。
......
小柴在杨柳胡同遇到了可意儿,可意儿穿了一身绣了无数只花蝴蝶的衫子,手里拿了柄新买的扇子,正和一个小姑娘逗闷子,小姑娘脸蛋红扑扑的,不时用帕子捂着嘴偷笑,看那打扮,像是哪位红姑娘的丫鬟。
可意儿一抬眼看到了小柴,就对那姑娘说道:“我家的家奴来了,我要走了。”
小姑娘依依不舍,可意儿只好捏捏她的玉手,小姑娘慌忙抽出手来,把自己的帕子塞进他手里,然后一阵风似的跑了。
可意儿把那帕子凑到鼻端闻了闻,对小柴说道:“奴儿,差事办得如何了?”
小柴心里有气,把他从玉郎阁买出来的是大饼,从大饼手里买下他的是沈姑娘,轮得到你这个小闲帮“奴儿、奴儿”的叫吗?
“爷的事轮不着你过问。”小柴冷冷地说道。
可意儿也不生气,用手指挑着那方帕子,帕子就像是长在他手上,滴溜溜地转了一个圈儿,小柴没想到这小子还有这手功夫,倒是小看他了。
“你猜刚刚那姑娘是谁?”可意儿笑嘻嘻地问道。
“你爱说就说,不爱说就别说,爷没求着你。”小柴说道。
“得,算我拿热脸贴你冷屁(防)股了,那小姑娘是玉卿姑娘的丫鬟,你知道玉卿姑娘是谁吗?”可意儿又问。
“卿卿坊的?”小柴终于有了兴趣。
可意儿把帕子抛向空中,帕子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儿就稳稳落在他的手指上,可意儿道:“你说的没错,玉卿姑娘是卿卿坊的,可她还有一个身份,算了,我就不考你了,想来以你在你家里的地位,你也不会知道。”
最后这两句话,把小柴气得想揍人了,他在家里什么地位用得着别人管吗?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小柴低吼。
可意儿白他一眼,说道:“你二哥有个亲信叫陈世宏的,你认识吗?”
“陈世宏?我当然认识。”小柴说道。
“玉卿姑娘是陈世宏的远房表妹,她家乡遭灾,父母双亡,原本想来京城投奔陈家,可是半路上被人牙子拐了,对了,人家是真的被拐了,和你的情况不一样。”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小柴不想理他,翻翻眼皮示意他少废话。
“玉卿姑娘被人牙子卖进了卿卿坊,本来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陈表哥了,没想到两个人不但遇到了,而且还好上了。陈表哥想把玉卿姑娘赎出来,可是玉卿姑娘却不肯,于是两人就这样了,陈表哥隔三差五就会来找玉卿姑娘。”
这个时候,小柴已经隐隐地感觉到了,一定是陈世宏对玉卿姑娘说了什么。
他沉着脸说道:“陈世宏好大的胆子啊。”
“别,你可别多想,陈世宏什么也没有对玉卿姑娘说,这都是那丫鬟说的,她说玉卿姑娘还有一个相好,是杨家的一位管事,以前陈世宏和那位管事偶尔遇上,两人还能哥俩好地喝一杯,可是昨天陈世宏又遇到了那位管事,却连玉卿姑娘的屋门都没进,直接走了。玉卿姑娘见情郎走了,就让丫鬟去追,丫鬟追上他苦苦相问,陈世宏被问得急了,就说让那丫鬟转告玉卿姑娘,这阵子先不要接待杨家的人。”
可意儿说到这儿,笑眯眯地看着小柴,道:“我这人没读过几天书,比不上你们这些世家公子,你给我说说看,你们家和杨家之间究竟怎么了?”
小柴用脚趾头也能想到,还能怎么了,肯定是对上了!
萧家和杨家原本也并不友好,可是这些年来,定国公府行事低调,几个哥哥在朝堂上要么是好好先生,要么就当木头桩子,遇事决不出头,更不会明晃晃地和杨家对上。
这在以前,决不会发生。
可是现在,却发生了。
小柴想起自从他回到京城以后发生的这些事,他觉得他必须要回府问问清楚。
他头都没回,在胡同口找到阿小,两人一起往定国公府跑。
可是他们来到定国公府,定国公不见他,世子萧祎也不在家,其他几个哥哥同样不在。
小柴好不容易才找到阿马,他问阿马:“我哥他们在忙什么,是不是要和杨家干架?”
阿马吓了一跳,问道:“六少爷这是听哪个不要命的嚼根子,没有的事。”
“那几个飞鱼卫呢?”小柴追问。
“飞鱼卫?他们啊,病好了,当然走了。”阿马笑着说道。
小柴瞪着阿马,恶狠狠地道:“你们合起伙来瞒着我一个人!”
阿马不理他,转身走了。
小柴气得要骂娘了,在这府里,他果真是最没有地位的那一个,就连阿马,算了,从小到大,阿马的地位就比他高。
几个哥哥见到阿马全都客客气气,可是看到他,一个比一个凶神恶煞。
正在这时,已经走了的阿马又回来了,他对小柴道:“这些日子六少爷要么就留在府里哪里也别去,要么就去杨柳胡同跟着沈姑娘,这大街上您还是别逛了,老奴可不想给您送赎金。”
小柴怔了怔,这是要让他选啊。
他当然不会留在府里。
“我去杨柳胡同!”
话一出口,不知从哪里跳出两个恶奴,把他反剪着手捆起来,用个大口袋一罩,塞进已经准备好的轿子里,抬着去了杨柳胡同。
阿小在后面一边哭一边追,他也明白了,定国公府遇上大事了,不能让六少爷抛头露面了。
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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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七章 燕北的箭
江婆子在后院的墙头下捡到一个会动的大口袋,口袋里装着的当然是萧六少爷柴韫。
小柴从口袋里爬出来,讨好地看着江婆子:“江妈妈,我会烧火,我到灶间帮您烧火吧。”
江婆子阴沉着脸,这小子是抽风了吧?
“饭菜都是从外面买回来的,灶上只是烧烧热水,不用专门找人来烧火。”
江婆子拒绝得很委婉,不愧是老江湖,若是大饼和可意儿一定会冷嘲热讽几句。
小柴很感激,他诚恳地对江婆子说道:“其实我是被家里人扔到这儿的,他们不要我了,我没有地方可去,江妈妈,您要收留我啊,否则我就......”
说到这里,小柴哭了。
大丈夫有泪不轻弹,六少爷泪到用时方恨少!
泪虽不多,但是哭得好看,梨花带雨,分外妖娆。
可惜他面对的是江婆子。
江婆子冷哼一声,递给他一把刷子,冷冷道:“去给火儿洗澡。”
这就是把他留下了?
小柴大喜。
江婆子虽然霸道,可若是没有沈彤的授意,她决不会擅做主张,也就是说,这其实是沈彤点过头的?
沈彤知道他会回来?
小柴甩甩头,不让自己去想这些有的没的,兴高采烈去给火儿洗澡。
片刻后,马棚里传来一声惨叫......
楼上,沈彤和燕北郡王正要出门,惨叫声传进来,燕北郡王问道:“是谁?”
“可能是小柴吧。”沈彤说道。
“他不是跑了吗?”燕北郡王和小柴只有几面之缘,并不熟悉。
沈彤笑道:“现在可以肯定了,娘一定是用先帝要协萧家去为她做事了,而且这件事还是和杨家有关系。萧家担心小柴到处乱跑会被杨家绑走反来要协他们,于是索性把他送到我们这里来了。”
燕北郡王想了想,然后哈哈大笑:“小柴既是你的伙计,又是七哥的哥哥,他们认为姐姐一定会护他周全,当然能保护他的人还有很多,可是他一定都不想去,宁可来咱们这里。”
沈彤点头,拍拍他的脑袋,道:“越来越聪明了。”
燕北郡王笑眯了眼睛,若是定国公世子萧祎知道那个威胁他的女人竟然就是沈彤的娘,他脸上的神情一定会很好看。
这是担心拿先帝做人质还不够,再加上自家亲弟弟吗?
傍晚时分,消息传来,护国公世子杨锦程遇刺,所幸伤得不重。
杨锦程是在回京的路上碰刺的。
自从杨锦轩死后,杨锦庭就失踪了。
外人都认为杨家是担心被杨勤报复,悄悄把杨锦庭藏起来了,可是杨家自己清楚,杨锦庭是真的失踪了。
前天,有消息传来,在昌平境内,有个农妇在悬崖下救了一个人,那人昏迷不醒已有多日,农妇倒也热心,卖了陪嫁镯子给他看病买药,后来实在没有银子了,就把那人身上的东西拿到当铺典当,恰好有衙门里的小吏在场,看到农妇当的是个圆牌子。农妇走后,小吏从朝奉手中要过来圆牌一看,见上面有个杨字。他猛然想起前几日他曾陪着县太爷接待过杨家派来的人,那人是来寻找杨家一位小公子的。
小吏回到县衙,就把这件事说了,县太爷立刻让人去打听那农妇是哪个村子的,可惜当铺里的人也并不知晓,县太爷四处寻找不果,又不想放弃这个大功劳,索性亲自带了那枚牌子来到京城,求见护国公杨敏。
一个小小的县令自是见不到杨敏的,但是那枚牌子却令他见到了杨锦程。
杨锦程亲自带人跟着县令去了昌平,没想到就在半路上,乱箭齐飞,县令当场死去箭下,杨锦程带的二十几名亲随死的死伤的伤,杨锦程躲在一名亲随身下才侥幸捡回一命,不过他的手臂上也中了一箭。
杨锦程逃回京城,猜到这一切定然是个局。
那枚牌子是真的,县令也是真的,但是那名农妇和她救下一个人的事,就是假的了。
自从杨锦庭失踪之后,陆陆续续也有过几次假消息,但是那些要么是认错了人,要么就是想要骗钱的,像这种以行刺为目的做局的,杨锦程还是第一次遇到。
他请兵部的营造师傅来看过那枝羽箭,羽箭上没有字,也没有编号,但是那位师傅在这一行已有四十年,他一眼就认出来,这箭不是关内的,也不是鞑子的,这是燕北军用过的!
为什么说是用过?那是因为这种箭以前是兵部专为燕北军打造的。
众所周知,太祖皇帝的几位皇子之中,燕王虽然不是最得宠的,但是他战功赫赫,太祖皇帝同样给予他很多特权,其中就有开矿和打造兵器。
燕北军使用的就是燕王自己的兵器场打造的箭,这种箭与寻常羽箭不同,世称燕王箭。
燕王死后,杨勤接管了燕北军,他处处不甘落后于人,燕王有的,他也想有。
可惜就像前面说的,太祖皇帝可以信任自己的亲儿子,太皇太后却难以信任自己的亲侄子。她不但收回了燕北矿山管制权,更不让杨勤私自打制兵器。
因此,燕北军用的兵器连同羽箭都由兵部统一打制。
最初的几年,兵部打制的依旧是燕王箭,后来财政紧张,军费更是越来越少,而燕王羽箭造价过高,兵部便提出打制普通羽箭。
杨勤当然反对,兵部做出让步,在秦王箭的基础上稍微降低了一点成本,打造出不逊于秦王羽箭的一种箭,也就是射在杨锦程手臂上的这种箭。
可惜杨勤不肯善罢甘休,一年之后,他又以种种借口,令兵部不得不重新打造燕王羽箭,因为,一直到现在,燕北军使用的都是燕王羽箭。
亦就是说,这种箭只在燕北军中使用过一年,兵部也只为杨勤有燕北军打造过这种箭。
虽然杨勤对这种箭嗤之以鼻,燕北军也早就不再使用,但是谁能保证燕北军的兵器库里就没有余下的呢?
换句话说,如果有人还有这种箭,那么这箭就一定是从燕北军的兵器库里得来的。
如果没有杨勤的命令,有谁能从燕北军兵器库里拿出来呢?
这支箭来自燕北,来自燕北军,来自杨勤!
第四五八章 婴儿
如此明显的破绽,是有人假冒杨勤吗?
当然不会。
能够设下这样的一个局,又能从燕北兵器库里拿到这么多的箭,这绝对不会是普通人。
这样的人,难道想不到杨家会请到兵部掌管兵器的人吗?只要找人来问一问,就能查到这种箭的出处,何况,兵部也一定会有帐册存档。
因此,这件事不会是别人假冒。
始作俑者就是杨勤,他故意留下破绽,就是要告诉杨家,他来报复了。
他,杨勤,杨氏子孙,燕北大都督,杨锦轩的父亲,现在来向杨家索命,来向杨锦程索命!
老护国公杨锋和护国公杨敏勃然大怒。
杨家的儿孙虽然不少,但是杨锋只有两个亲孙子,加之杨捷已死,杨锋对这两个孙儿格外看重。
杨勤父子虽然也是杨家子孙,但是侄子比不上儿子,加之这些年来,燕北杨家越来越不受京城杨家约束,此次杨锦轩进京,大有要在太皇太后面前取代杨锦程的架式,后来杨锦轩杀死杨讷又在魁星楼当众杀人,闯下大祸,因此,这仅剩的些许亲情也便荡然无存。
虽然杨锦轩死了,可是杨锦庭却也在追捕杨锦轩的时候失踪了,如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在杨锋和杨敏心里,如果杨锦庭出了意外,那么是一定要算在杨勤父子头上的。
现在杨锦庭没有找到,杨锦程却又九死一生,即使没有这支箭,杨敏还是也会往杨勤身上想的。
杨敏拿着箭,立刻就要进宫。
他要把这件事禀告太皇太后,他的儿子差点就死了,这件事不能草草带过。
杨锋喝止住他,道:“你就这样过去,想让太皇太后如何去做?”
“当然是给杨勤治罪!”杨敏恶狠狠地说道,他的性格素来温吞,可是泥人也有三分性,何况这是杀到亲儿子的头上呢。
“胡闹!你不是小孩子了,为何还是如此莽撞!”杨锋怒道。
杨敏怔了怔,可是一想到杨锦程逃回来时那一身一脸的鲜血,他就恨不能立刻把杨勤碎尸万断。
“父亲,这一次杨勤没有得手,他还会继续对程儿不利。程儿在明,他在暗,防不胜防。”杨敏说道。
“那你去见太皇太后做甚?你还想让太皇太后为了程儿去罢免一位手握重兵的大都督吗?”杨锋声音低沉,难掩怒气。
杨敏怔了怔,泄了气般重又坐回到下首的太师椅上。
可是这口气就这样咽下吗?
当然不能。
即使他们想把这件事大事化小,杨勤也不会答应。
既然杨勤盯上了杨锦程,就还会继续。
杨敏赧然,刚刚他是太过冲动了。
他道:“可惜不知德善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德善虽然是护国公府的人,可是这次德善出府,却是奉了太皇太后之命,他们无法把德善叫回来。
杨锋捋着胡子,道:“刺杀程儿用的是伏击,利箭齐发,这一看就是当兵的人擅用的手段。以杨勤的智谋,不会想不到出动刺客杀手,可是他却用了这一招,你从中能看出什么?“
杨敏已经冷静下来,他冷笑道:“这次他就没有想过百发百中,如果能行刺成功当然是好,如果不能,那么就给我们敲响警钟,告诉我们,他杨勤要大开杀戮了。”
“对,因此,下一次杨勤定然不会再用这一招。这些年来,他在燕北笼络了不少亡命之徒,他能派人进关行刺,那么留在他自己身边的能人也不会少。”杨锋说道。
“德善是最合适的人,以德善的武功,这天底下有几个比得上他的,他是青云道人唯一活在世上的弟子,若不是看中他的一身武功,当年太皇太后也不会留下他的性命。”杨敏说道。
青云道人曾受前朝皇室恩惠,后来他四处传教收徒,组织民间力量抵抗太祖皇帝,太祖皇帝生平受过最重的一次伤,就是青云道人所致。太祖登基之后,对青云道人的门徒和追随者大肆搜捕,德善是武学奇才,他虽是青云道人的关门弟子,可那时他的年龄尚幼,反而没有跟着青云道人起事,为了躲避搜捕,他便净身进宫,天下之大,唯有皇宫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可是他还是被查出来了,太皇太后没有杀他,把他赏给了杨锋。
但是杨锋父子心里清楚,德善依然是太皇太后的人。
前不久,太皇太后忽然把德善叫进宫去,德善回来后,向杨锋说了一声,就悄悄出府了,至今未归。
不久之前,先后传出几宗杨家旁支的死讯,外人都会以为是杨家得罪了人,被人报复。
可是杨锋和杨敏心里却明镜似的。
那几家人,都曾送孕妇进京。
太皇太后抱在怀里坐上龙椅的那位小皇帝,就是出自这几家里的其中一家。
德善出府,是去杀人灭口。
但凡和那件事有关系的人,全家老小一个不留。
杨敏叹了口气,道:“现在就还差两家人了,想来也快了。”
杨锋看向他,道:“看来你很清楚啊。”
杨敏吃了一惊,后背上冒出一层冷汗。
那些人家,都是经过他的手召进京城的。
这件事,原本就是太皇太后让护国公府去办的。
此事隐秘,护国公府里也只有杨锋杨敏父子二人知道,那几家的孕妇进京,杨敏担心外传,亲自安排住处,就连稳婆也是他让人找来,又让人杀死的。
所有的稳婆走出产房就死了,一个没留。
而那些孕妇,也同样没有走出产房。
除了被抱进宫里的那个婴儿,其他孩子当时就被扔进马桶里闷死了。
那次只生了两个男婴,其中一个男婴左耳上个小肉球。周氏皇族之中从未有人生过那个,因此那个男婴也被扔进了马桶。
活下来的只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是龙椅上的那个。
这件事做得干干净净,只是后来太皇太后还是不放心,又派德善把那些人家全部杀光灭口。
那么现在,真正知道所有真相的,就只有杨锋和杨敏父子了。
第四五九章 两对父子
“太皇太后不会那样做的,不会!”身边的银盘里摆着冰块,溶化着夏日的炎热,却去不掉杨敏额头一波又一波的汗水。
可是,他的心却已经凉了。
杨锋叹了口气,缓缓抬起浑浊的眸子,看向墙上的那幅画。
画上那位骑在牛背上的女子,青翠依旧。
燕北杨家和京城杨家,你会选哪一个?
两家都有兵权,两家都是你的骨肉至亲,两家都能成为你手中的神兵。
“父亲,太皇太后会选我们家的,没有我们,杨勤算什么?这些年来,太皇太后都是靠着您......”
“不要再说了!”没等杨敏把话说完,杨锋就打断了他。
“当年的杨勤的确是靠着我们才坐上大都督之位的,可那是当年,不是现在,杨勤已经不再是当年的杨勤......她也不再是当年的她......”
杨敏怔了怔,立刻反应过来,父亲口中的“她”是谁。
她不再是失去太子后那位悲伤的母亲,她也不再是得知太祖皇帝病不久矣时无措的皇后,她更加不是担心皇位落入庶子之手后被束之高阁而惴惴不安的嫡母。
她是独揽大权长达十五年的太皇太后,她是垂帘听政的万凰之王,她是端坐在龙椅之上,淡然接受百官朝拜的人。
杨锋笑着摇摇头:“小时候,有一次我被邻村的小孩子打了,跑回家里来。家里的弟兄多,大伙儿一起去了邻村,把那个小孩子揍了一顿,欢欢喜喜准备回家的时候,被邻村几十口人围住,把我们打得遍体鳞伤。那时我就想,如果有一天我有了本事,一定要让邻村的人全都听我的,任我打骂。”
杨敏没有说话,这是父亲第一次提起小时候的事情,当年那些跟着父亲一起去邻村打架的叔伯们,大多都在太祖皇帝登基之前就战死了,其中包括杨勤的父亲。杨家用血肉之躯辅佐太祖登基,护国公的爵位和杨家满门荣华都是应该得到的。
杨锋沉浸在回忆之中,他继续说道:“后来周家八抬大轿娶走了我们杨家的姑娘,四里八村全都传遍了,乡下人不知道什么反贼不反贼的,只是看到迎亲的排场和那一担担的彩礼,都以为杨家的姑爷一定是个做大官的,以前那些得罪过杨家的,也纷纷提着礼物上门攀交情,其中就有邻村的人,那时我心里可高兴了,以为那就是我想要的一切了。”
“再后来,我们全都去投奔了姑爷,在军队里做了官儿,周家不是泥腿子,他们是世家,在前朝就是名阀,因此他们行事体面,即使是造反,也是中规中矩,每到一地就要结交当地的名门望族,更把那些读书人奉为上宾。那些世家呢,得知太祖皇帝居然娶农女为妻,就送来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绝代佳人。那时我们兄弟都很担心,担心太皇太后会被太祖皇帝嫌弃。”
“可是太皇太后不但不急,反而索性脂粉不施,荆钗布裙,她不再去应付那些名门夫人,却一头扎进了伤兵营,和医工们一起照顾伤兵,把自己为数不多的首饰全都变卖了,给士兵们买来鸡鸭鱼肉补身子。我们几兄弟也跟着她一起,不识字不懂兵法,那就去跟着读书人去学,脱下官袍去干军队里最苦最累的活儿。我们杨家就是凭着这股子吃苦耐劳的劲儿,硬是挺过来了。”
“最苦最累的时候,我曾想过,有朝一日啊,我要让那些嘲笑过我们泥腿子的人全都对我们杨家人磕头。”
“虽然太皇太后没有说过,但是我知道,那时她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后来她做了皇后,又做了太皇太后,现在她成了能够坐在龙椅上的太皇太后,你觉得她想下来吗?”
“权利是个好东西,没有的人不知道它的好,拥有的人,一旦得到了,就舍不得再失去。”
伴随着一声叹息,杨锋结束了他的回忆,他依然望着画上的女子,久久没有出声。
这些年里,杨家曾经面临过多次危机,可是每一次都能化险为夷,除了杨家自身的强悍,也是因为太皇太后都能坚定不移地站在他们的背后。
然而这一次呢,摆在太皇太后面前的,不再是泾渭分明,而是两个杨家,手心手背都是肉,却不可能同时成为左膀右臂的杨家。
“可我们这一房和太皇太后更亲厚。”杨敏的声音很小,与其说是想要宽慰父亲,不如说是在骗自己。
“亲厚?大行皇帝不是更亲厚吗?那是她唯一的亲孙子。”杨锋冷冷地说道。
皇帝说“死”就死了,死得干脆俐落,太皇太后甚至没有给他任何“复生”的机会。
而他们杨家,比起皇帝而言,又算什么?
杨敏颓然走出父亲的书房,还不到四旬的他,像是老了十岁。
京城的另一座国公府内,另一对父子也在对话,比起杨家父子来,他们的对话简短许多。
“小六安排好了吧?”
“嗯,送去杨柳胡同了,他喜欢那里,应该不会乱跑了。”
“杨家呢?”
“请了兵部的老阎过府,想来已经认出那些箭的来历。但是这样明显的标记,我担心他们不会上当。”
“换做是其他人肯定不会上当,但是杨锋不会。如果小皇帝的事是真的,那么现在最为惴惴的,就是杨锋父子。他们担心太皇太后下一个想要灭口的人,就是他们,他们也更担心杨勤会在此时出手。因此看到箭上的破绽,他们便会认定,这就是杨勤,是杨勤向他们宣战了。”
“可是,那女子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担心杨家会在这几天里把杨锦程藏起来......”
“不,杨锦程一定会走出来,因为他要用一己之力挽回杨家的局面,就像当初杨锦轩出事时他所做的那样。”
“他会这样做吗?”
“嗯,你以为他会像咱们家的小六和小七一样吗?一个恨不能让天下人都当他是孤儿,另一个与家里老死不相往来。杨锦程以家族为荣,杨家就是他的软肋,只要危及杨家,他一定会挺身而出。”
第四六零章 冷宫
已是夏末,热意渐渐散去,可是树上的蝉却仍在不分日夜的鸣叫,让人心烦。
若是以前,早有内侍用长竹竿把蝉粘走了,可是现在,别说是蝉鸣了,就是哪天屋顶被大门吹走了,都不一定会有人管。
这里是冷宫。
自从大行皇帝在这宫里出事之后,太皇太后就把原先住在月华宫里的孟美人和焦美人打入了冷宫。
可怜这两位千娇百媚的美人,至今还是处子之身,却已经从月华宫搬进了冷宫。
香雪是跟着孟美人一起搬进来的。
她的身量从进宫到现在没有变化,看上去还是八、九岁的模样,不过也没有人会留意她,对于小宫女而言,十岁的和八、九岁的能有多大区别?何况她的主子孟美人可没有心思关注她的身高。
孟美人在哭,每天的这个时辰她都会哭,她只哭一个时辰,一个时辰之后,轮到住在隔壁的焦美人哭。
香雪并不知道冷宫里以前住过多少人,因为她们搬进来的时候,冷宫已被清理干净。
大齐朝自立朝以来,不算尚未正式登基,还在襁褓中的小皇帝,满打满算也只住过三位皇帝。其中一位从未登基,只是死后追封的庙号而已。
因此,能住进冷宫的,只有太祖皇帝和大行皇帝的女人而已。
太祖皇帝驾崩多年,当年在冷宫里的女子也都已不在了。
香雪进宫之后,冷宫只是一座大门紧锁的宫殿,里面已经没有人了。
大行皇帝出事之后,最先被打入冷宫的,就是月华宫的孟美人和焦美人。
几个月后,皇帝大行,和孟焦两位美人同时进宫的另外十位也来了,从此后,她们成了邻居。
掌管冷宫的几位嬷嬷都是太皇太后身边的人,她们脾气很大,最烦的就是女子们哭哭啼啼,说出来没人会相信,她们给这里的女人们规定了时辰,每人只能哭一个时辰,若是过了时辰还在哭,短缺的不只是夏天里的蚊虫药、冬天的炭、春天的时蔬、秋天的鱼肉,就连跟着她们一起进来的贴身宫女,也会被指派到其他地方干活。
因此,渐渐的,谁也不敢在时辰上叫板,到了时辰就哭,时辰一过立刻噤声,香雪有时都会很佩服她们,这些大家闺秀们是怎么练出这哭的本事的。
孟美人是真哭,也是真的在流泪,她先是哭诉父亲狠心不管她了,后来又哭诉她和大行皇帝的情意,大行皇帝是如何宠爱于她,而她又是如何思念大行皇帝,哭得多了,香雪都会认为自己这两三年里服侍的那个人一定不是真的孟美人。
大行皇帝连你的牌子都没有翻过,你怎么就和他情意绵绵了?
香雪看看珍宝阁上的西洋钟,这个西洋钟还是毛贵妃赏的,孟美人和焦美人各一个,两人当宝贝似的收着。在冷宫里,好多东西都没有了,唯独这个西洋钟还留着,那些人之所以不敢收走,还是因为这是毛贵妃赏的。
毛贵妃是小皇帝生母,明年小皇帝正式登基之后,她亦是太后,在宫中的地位仅次于杨太后。
因此,孟美人哭的第三段就是在诉说毛贵妃对她是如何的恩重如山,她什么时候才能报答毛贵妃的恩情。
香雪知道,如今能支撑着孟美人的就是毛贵妃了。
只要毛贵妃被正式封为太后,无论是她还是焦美人,就还有离开冷宫的盼头。
第三段哭完,孟美人看看西洋钟,竟然还没到时辰,她有些奇怪。
香雪立刻凑到她的耳边,说道:“您今天提前哭了一刻钟。”
孟美人眨眨眼睛,难道她哭前没有看钟吗?
香雪又小声说道:“黄美人提前一刻钟就不哭了,您那时就开始哭了。”
原来是这样啊,虽然孟美人不记得自己当时有没有看钟,但是黄美人的确比平时哭得时辰短。
于是,孟美人心安理得继续哭了起来,这一次她哭得是自己的嫡母,嫡母甚至没有看到她进宫做美人就去世了,想想就难过。
正在这时,有人在外面砸门,香雪立刻去开门,门外站着的是张嬷嬷,她声色俱厉地吼道:“什么时辰了,怎么还在哭哭啼啼,还当这里是月华宫呢,哭丧呢?”
孟美人吓了一跳,连忙指指西洋钟,讨好地说道:“还没到时辰呢。”
“我说美人呐,您有个西洋钟就了不起了?奴婢屋里没有这玩艺儿,可也知道早就过了时辰。”张嬷嬷嘲笑地说道。
“怎么可能呢?我这西洋钟可是毛贵妃赏的,千金难得,是番邦使臣进贡的,难道比不上你们的沙漏吗?”说什么不行,你敢诋诲西洋钟?泥人还有三分性,何况孟美人原本就不是好欺负的。
张嬷嬷原本只是想来呵斥几句,太皇太后吩咐过,不能比这些女人好脸色。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位孟美人竟然还搬出毛贵妃来了,可不是吗?孟美人不是第一次搬出毛贵妃了,她屋里的西洋钟,都快要成了尚方宝剑。
张嬷嬷冷笑道:“不就是个西洋钟吗?难道就不能不准吗?奴婢看来这钟说不定已经坏了,待奴婢拿了让人看看,若是坏了就替美人扔掉,若是没坏再给您拿回来。”
说着,她一挥手,几个健壮宫女进来,上前就要去拿那只西洋钟。
孟美人花容失色,这西洋钟一旦到了这群狗奴才手里,是不可能再送回来的,到时她们只要说这钟坏了扔了也就搪塞过去了。
可是这钟对她而言却是意义非凡,这是毛贵妃赏的,是太后赏的啊!
孟美人颤抖着想去护着那只钟,可她弱不禁风,被那些人轻轻一推,就摔在地上。
香兰尖叫着去扶她,香雪却不知何时站到了张嬷嬷面前。
“嬷嬷,那钟是美人的命根子,求求您把那钟给留下吧,今天的事是奴婢的错,奴婢没有提醒美人,才超出了时辰,您要怪就怪奴婢吧,您那里有啥活计,只管吩咐,奴婢去做,别看奴婢年纪小,力气却不小,扫地洗衣倒马桶,什么都能干。”
张嬷嬷眯着眼睛看着刚刚到她胸前的小宫女,孟美人屋里只有两个宫女,都是她从宫外带来的。
“好吧,你们把那钟拿上,还有,这个小丫头,跟着我一起走吧。”张嬷嬷淡淡地说道。
香雪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地,她回头看一眼哭得几乎晕厥的孟美人,眼中闪过一丝冷意。
第四六一章 虾头和小董
那座被孟美人看得比命还重的西洋钟是被香雪动过手脚的。
趁着擦拭的机会,香雪把西洋钟调慢一刻钟。
孟美人屋里只有这座西洋钟,没有沙漏。因此,除非是哭得超出时辰,否则没有人会发现。
且,香雪早就发现,黄美人可能已经厌倦了这种哭哭啼啼的日子,这阵子喜欢缝缝鞋补打发时间,她做的一手好针线,缝好的鞋补全都送给了这里的嬷嬷们,嬷嬷们对她的态度也比对别人要委婉许多,时常拿些上好的尺头和丝线给她。
孟美人等一天才等来的这一个时辰,对于黄美人而言就是应付差事,哭吧她早就懒得哭了,不哭吧又怕别人嚼舌根子说她忘了先帝,于是便做样子哭上几声,手里的针线却不停。
因此,今天香雪跑到黄美人屋子外面听墙角,听到里面没有哭声了,便立刻告诉孟美人,孟美人想都没想,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了起来,她已经忍了一天了,她太可怜了,她的命太苦了。
......
香雪跟着张嬷嬷走出孟美人的屋子,她知道从此以后,她和孟美人就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了,或许永远也不会再见面了。
“嬷嬷,我什么都能干。”香雪乖巧地说道。
张嬷嬷低头看她一眼,道:“跟个小癞猫子似的,你能干个啥?”
说完,她对身边一个粗壮宫女说道:“去说一声,让她把云英换回来,云英可比她有用多了。”
香雪低眉顺目,她不知道云英是谁,她更不知道要让她去哪里。
无论去哪里都行,只要能够离开冷宫,那她就自由了。
粗壮宫女带着香雪走出很远,七拐八绕来到一个偏僻的院子,宫女把香雪留在外面,自己走了进去,片刻之后,就领着一个和她同样粗壮的宫女出来,想必那个就是云英了。
云英看到香雪就笑了,伸出手指头戳着她的额头,说道:“这小鸡子似的,以后有你累的了,记住,若是捡到什么好东西,一定要上缴,否则让刘公公知道了,能扒了你的皮。”
很快,香雪就知道了,这里是专伺打扫的,云英原先是张嬷嬷身边的,因为打架被罚来这里,现在张嬷嬷把香雪送过来,换走了云英。
在张嬷嬷看来,粗粗壮壮的云英可比香雪这个小孩子有用多了。
从这一天开始,香雪不再是后宫嫔妃们身边的体面宫女,她成了宫里身份最低贱的粗使宫女。
她很满意。
唯一让她不满意的,就是和小董断了联系。
自从她进了冷宫,连每三个月一次与家里人见面的机会也没有了。
小董肯定曾经来过,得知她进了冷宫,以后也就不会再来了。
香雪叹了口气,她必须要和宫外取得联络,有些事,只凭她一个人无法完成。
此时的小董,已经换回本来样貌,正坐在树下。
他一身飞鱼卫的装束,旁边放着凉茶,正在怡然自得地看着一群尚未正式入职的飞鱼卫练武。
这时,教头走了过来,说道:“虾头,谢了,你去忙吧。”
虾头从茶壶时斟了一碗凉茶,摆在教头面前,笑着说道:“哥,尝尝,加了冰片糖的,您忙着,忙不过来时就叫我一声。”
教头满意地点点头,虾头摇摇摆摆地走了。
老王府的人都知道,他是二次集训的。所谓二次集训,不过就是走个形式,给这些暗卫转明卫的人一个正大光明的出处而已。
在老王府里混上三个月,就要升官了。
因此,老王府上上下下对他都很客气,虾头又是个讨人喜欢的性子,从不会摆架子,无论是教头还是下面的新人,他都能称兄道弟。
虾头想去前院,刚刚走过月洞门,就看到有几个人正往大门走去。他眼尖,一眼认出被簇拥着的那个人就是现任飞鱼卫副使吴江。
他怎么来了?
和上一任飞鱼卫副使杨捷一样,吴江也是太皇太后直接安插进飞鱼卫的。
不过吴江和杨捷不同,杨捷出身护国公府,他是老护国公杨锋的亲儿子,是太皇太后的亲侄子,背景雄厚。
吴江却是出身寒门。
他曾做过都察院御史,远在徐世基起兵造反之前,吴江就曾经上过一道奏折,参徐世基包藏祸心,只是他人微言轻,他的折子也被搁罢了。之后,徐世基真的反了,杨锋想起曾经有过这么一道折子,便将吴江叫过来,想将他收在门下。可是却没有想到,太皇太后却先他一步,借着当时还在位的大行皇帝之手,将吴江从都察院调进了大理寺,三年之后,吴江又从一个文官摇身一变,做了飞鱼卫副使。
虽然人人都知道,吴江背后是太皇太后,可是吴江本人却没有当年杨捷的锋芒毕露,他在飞鱼卫中人缘极好,见人先带三分笑,一团和气,虽然私下里有人叫他“笑面虎”,可是吴江却也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老王府这地方,平日里没有什么人会过来,自从发现小董被人盯死之后,虾头就躲到这里来了,他来这里只有一个原因,就是那些寻找小董的人,绝对找不到这个地方。
加之这里又“闹鬼”,因此,平日里就连从门口经过的人都少得可怜,飞鱼卫的人也很少会过来。
至少,李冠中也只有上次杨锦轩逃走那件事时才来过一次。
更别说吴江了。
虾头百思不得其解,但是隐隐的,他感觉一定是出了大事,否则吴江不会来这个鬼地方。
虾头转身想回自己住的地方躺着,身后有人在叫他:“是虾头吗?过来!”
虾头回头一看,叫他的是韩佥事。
他小跑着过去,笑嘻嘻地说道:“韩佥事,您今天的精气神儿真不错,有啥好事啊?”
“呸,你小子,整天就想好事,我和你说啊,刚刚吴副使来了,让我们这边出几个生面孔去办差。”
“生面孔?咱们这儿都是生面孔。”虾头说道,这个不假,老王府里在训的飞鱼卫还没有正式入职,个顶个的生面孔。
第四六二章 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我当然清楚啊,生面孔不少,可却都是生瓜蛋子,一点儿经验也没有,好在有你在这里,你带几个人去吧。”韩佥事说道。
对于外面的人而言,虾头也是生面孔,虽说他以前曾在杨捷手下待过,但那时就是个跑腿的小崽子,后来又去做了暗卫,一去就是几年,京城里认识他的人根本就没有。
但凡被挑去做暗卫的,几乎清一色都是没有背景没有亲族依靠的,这些人做事绝决,也不容易暴露。
韩佥事原本不想参与这些事情,无奈吴江亲自过来,韩佥事也不好推辞,再说,不就是出几个人吗?只要这几个人别把差事办砸了,吴江也怪不到他头上。现在有虾头跟着一起去就更好了,虾头是要升职的人,一定会尽心尽力,再说,虾头可比那些生瓜蛋子强多了。
“那行,不如我自己去挑人吧。”虾头说道。
韩佥事挥挥手,道:“挑机灵点的,差事办砸了,老吴怪罪下来,咱们都没有好果子吃。”
虾头答应着,片刻后就带了几个人过来,这几个人,全都是前两天跟着他去定国公府的。
定国公世子萧祎做事稳妥,硬生生把他们几个人在府里留了两天一夜,把他们查得一清二楚,绝对没有差错了,才把他们放出来,不过,每个人给了五十两银子,又让手下亲信来过老王府,替他们美言了几句。
韩佥事见是这几个人,也没有多问,道:“就你们了,一会儿有人来接你们,到外面等着吧。”
一个时辰后,一驾黑漆黑马的马车停在老王府门前,几个人上了马车,立刻被人蒙上了眼睛。
一个声音说道:“一会儿见到什么听到什么不要大惊小怪,这趟差事办好了,你们每人一个旗官是跑不了的。”
几个人吓了一跳,接着便是又惊又喜。
除了虾头以外,他们几个虽然已经是飞鱼卫了,可是一天没有离开老王府,一天就没有正式入职,连俸禄都没有,也就是仗着那身飞鱼服唬唬人而已。
这人说了,只要这次的差事办好了,至少能当旗官。
他们早就听人说过,在飞鱼卫里只要能混上旗官,就一辈子吃喝不用愁了。
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忐忑,还是虾头最先开口:“只有我们几个人吗?寡不敌众怎么办?”
“寡不敌众”四个字出口,其他几个人的心全都沉了下去。
他们只顾着高兴了,怎么竟然没有想到,能让他们当旗官的差事,又岂会容易?
他们只有几个人而已。
“是啊,就凭我们几个行吗?”有人说道。
先前的声音再一次响起,道:“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你们急什么?”
马车内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那人说道:“这次的差事人不能多,你们扮成土匪埋伏起来,听到我的命令,你们便出手,记住,不是让你们动手打架,而是让你们护着世子爷离开。”
虾头忍不住了,好奇地问:“世子爷?哪位世子爷?”
“护国公世子杨大公子,如何,这桩差事够不够大,值不值得你们搏一搏?”
当然值得啊,护国公世子杨锦程。
虽说护国公和定国公都是贵为一等爵,可是自从太祖皇帝驾崩之后,定国公府便一蹶不振,皇帝给的恩典一个也不缺,可是却没有了实权,远不及护国公府权倾朝野。
护国公世子杨锦程名声赫赫,少年英俊,他的妹妹便是杨皇后,明年清明一过,小皇帝正式登基,杨皇后便是太后了。
这样的一位贵人,别说是跟着他办差,就是给他提提鞋牵牵马,那也能捞到好处。
几个人大喜过望,频频点头。
那个声音显然很满意,道:“今晚之事势必凶险,你们的任务就是护着世子爷离开,其他的不用管,自会有别人断后。”
“好,放心吧,我们几个就是拼了性命也会保护世子爷的。”几个人异口同声。
马车里再次陷入寂静,但是几个人的心情却如辚辚的车轮声一样,没有片刻安宁。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就像是从天而降的大馅饼。
他们只顾激动,甚至来不及细想,护国公世子杨锦程自己难道没有侍卫吗?即使他手下的侍卫不够用,凭借杨家的军权,照样能从大营里调来人手,难道还用得着到老王府找他们这些还没有正式入职的飞鱼卫吗?
也不知走了多久,道路开始颠簸,上下起伏,几个人被晃荡得左右摇晃,不得不紧紧抓住座椅,也不知道这是到了哪里。
“这是进山了吗?”有个人忍不住问道。
“这不是你们该问的。”先前的声音冷冷说道。
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有数了,这就是进山了。
京城附近有山,并且离得并不远。但凡能做飞鱼卫的,都是袭的军职,有人是自家的军职,有人是亲戚家的,还有人是以不光彩的手段租来的,当然,这是见不得光的。但是无论是哪一种,他们都不是出自寻常百姓之家。
且,这些日子在老王府并不是白混的,他们学到了很多。
从行驶的时间来判断,他们来的地方只有可能是煤青山和西山中的其中一座。
这两座山一个在南一个在西,和老王府的距离差不多,但是却截然不同。
西山风景优美,前朝的王公显贵们在此处建了大大小小十处庄子。太祖皇帝登基后,这十几处庄子尽归皇室。太祖皇帝先后将其中五座赐给了五位国公,一座赐给了自己的姐姐长公主,只留下四处做为皇庄。后来世事变迁,这些皇庄再次易主,不过,无论再怎么易主,这里都是京城里显贵云集之处。
而煤青山却不同,煤青山上的寿皇殿,曾经停放过太祖皇帝的梓宫,如今,大行皇帝的梓宫也在这里。
虾头的心沉了下去,既然是让他们这些人护着杨锦程,那就一定不会是西山。
杨家在西山也有庄子,这是当年太祖皇帝赐的,西山的庄子是杨家自己的地方,根本就没有让飞鱼卫来护着才能脱身的理由。
那么,他们来的地方,就是煤青山了。
传闻大行皇帝鬼魂出没的煤青山。
第四六三章 群聚
黑暗之中,黑色的马车行驶在山路上,如同鬼魅。
一里开外,两骑沿着马车的车辙,不紧不慢,若即若离,少了如影随形的步步紧跟,即使马车上的人经验老道,也没有发现有人跟踪。
“姑娘,前面就是煤青山了。”声音里带着中年女子特有的沧桑,这是江婆子。
沈彤翻身下马,拍拍火儿的脑袋,柔声道:“自己找地方吃草去,听我的呼哨。”
火儿用湿哒哒的鼻子蹭蹭沈彤,表示它听懂了,然后抢在江婆子的马之前,跑进黑暗之中。
沈彤和江婆子徒步前行.煤青山是帝王灵柩暂居之地,山道重新修过,虽不平坦,但也并不陡峭,早晨下过雨,月光下,车辙鲜明。
走了一炷香的功夫,便看到一片果园,江婆子低声说道:“这里不是停放先帝梓宫的地方吗?怎么还有果园子?”
沈彤把从燕北郡王那里听到告诉江婆子:“这是百果园,有福寿之意,寿皇殿在百果园的东南方向,按理说,这里会有羽林军。”
说完,她便拉着江婆子躲进一片树影之中。
片刻后,果然有一队羽林军经过,是巡逻的。只是出乎意料,这队羽林军走过来之后,居然原路返回。
江婆子立时就明白了,凑到沈彤耳边,低声说道:“这些羽林军是做做样子,他们故意不往前面走,是不想撞上刚才的那驾马车。”
沈彤点点头,两人不再犹豫,继续跟着车辙印迹而去。
沈彤忍不住笑了,她对江婆子说道:“瞧,这像不像一只张开嘴的大口袋,要把我们这些人全都装进去。”
江婆子不明白沈彤为何还能笑得出来,若是没有看到这些羽林军,她也没有这种想法,可是看到羽林军了,摆明前面就是陷阱,沈姑娘不但义无反顾,反而好像很开心似的。
此时,另一拨人已经抢在那驾马车之前埋伏在离寿皇殿不远的大德殿。
太祖皇帝曾在此处宴请来自八大书院的大儒,洛邑书院的大儒汪而宣做《大德歌》一首,堪称不朽之作。
因此,大德殿也随着这道《大德歌》名扬天下。
那是大齐朝盛世之作。
几年前,曾做过詹士府官员的鲍靖以死明谏,请太皇太后交权崇文帝,让皇帝亲政。最终,鲍靖撞柱而死。
鲍靖之死间接导致了涵山卫指挥使徐世基造反,一时之间,天下大哗,街头巷尾都在议论皇帝亲政之事。
而鲍靖就是大儒汪而宣的学生。
太皇太后恨透了鲍靖,可鲍靖已经死了,她便令人将汪而宣的著作搬来,逐字查找,最终硬生生在汪而宣的旧作中,查到汪而宣对前朝念念不忘,一心想要推翻大齐。
闻讯,汪而宣自尽,他两袖清风,终生未娶,当时民怨积深,太皇太后不好公然连坐他的亲友,便下令烧毁汪而宣所有著作,民间不得流传。
后来,太皇太后令人封了大德殿,从此世上再无《大德歌》。
如今,这座大德殿已经尘封多年,里面遍是蛛网灰尘,反倒成了上佳的藏身之处。
这时,几个人匆匆走来,为首的是一位遍身绮罗的少年,道路两侧的石灯散发出淡淡烛光,把少年的脸映照得清清楚楚。
这是护国公世子杨锦程!
透过门窗的缝隙,埋伏在大德殿里的人也看到了这张脸。
“动手吗?”一人问道。
被问的人端坐在官帽椅上,纹丝不动。
“你们不是也看到那驾马车了吗?杨锦程留了后手,我们若是此时动手,一定会上当。”
“可是他是要去寿皇殿,进了寿皇殿,我们要动手就难了。”那人问道。
“放心,杨锦轩是不会踏进寿皇殿的,万一此事不成,他就要背负惊扰大行皇帝灵柩之责,没有太皇太后懿旨,他决不会进入寿皇殿的。”官帽椅上的人说道。
果然,杨锦轩一行拐上了前面的岔路,并没有去寿皇殿。
埋伏在大德殿里的人正要开口,就见又有人走了过来,这次来的是羽林军。
煤青山驻扎着五百羽林军,他们负责守护大行皇帝梓宫,但是现在走过的羽林军,却不像是例行巡逻。
他们只有六个人,行色匆匆。
待到他们从大德殿门前走过的时候,大德殿里的人看到原来他们不是六个人,而是七个,有一个人在他们中间,被他们护得紧紧的,因此远看时根本没有看到那个人。
虽已夏末,但是天气依然闷热,而那个人却戴着披风,戴着风帽,看不出他的身形与样貌。
“这人该不会是......”说话的人竖起手指向上指了指,意指天。
天子,皇帝。
他说的当然不是襁褓里的小皇帝,而是那位本应躺在寿皇殿梓宫里的那位大行皇帝。
坐在官帽椅上的人没有回答,他也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今天这件事会如何发展。
萧祎的破釜沉舟之举,会换来何种结果?
有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京中大户人家少种槐树,可是煤青山上却有很多,其中不乏合抱粗细的古槐。
而此时,栖身于槐树上的两个身影,也在聚精会神地注视着那六名羽林军。
不是六个人,而是七个,在他们中间还有一个人。
沈彤向江婆子做个手势,便如狸猫一般跳到树下,瞬间消失在重重树影之中。
那六名羽林军,连同他们当中的第七个人,正在向寿皇殿走去。
快到寿皇殿时,有个尖细的声音喝问:“怎么只有你们几个来巡逻,不知道这里最近不安宁吗?”
显然,这是内侍的声音。
来这里的内侍和发配没有区别,他们大多都是以前在大行皇帝身边侍候的,待到皇陵峻工,大行皇帝搬家,他们便也会跟着去守皇陵,从此后再无回宫之日。
因此,这些内侍们大多脾气不好,加之最近又闹鬼,他们除了脾气不好,还要惶惶不可终日,所以,不仅是脾气不好,而且还有些神神叨叨,总觉得所有人都要害他们。
比如现在,他们需要有千军万马来这里巡逻,可却只来了六个,他们当然不高兴了。
第四六四章 求见
“咱们是奉了朱统领之命来这里看看,并非巡逻。”一名羽林军冷冷地说道。
朱统领名叫朱渝,是煤青山五百驻军的最高长官。这位羽林军抬出朱渝的名字,内侍只好闭嘴。
虽然大行皇帝到死也没能亲政,但是皇帝毕竟是皇帝,他们这些在皇帝身边的内侍们,也同样高人一等,那时别说是羽林军,就是宫中侍卫,也一样要给他们面子。
直到来了煤青山,他们才终于知道,什么是落地凤凰不如鸡,何况他们原本也不是凤凰。
在煤青山,随随便便一个小兵就敢对他们呼喝,而他们,也只能忍着,一路忍到皇陵,忍到老死。
内侍闪到一旁,几名羽林军鱼贯而入。
内侍忽然抬起头来,他惊讶地发现羽林军中还夹着一个人,他伸手指着那人,正要开口,走在最后面的羽林军猛的瞪向他,目光冰冷狠戾,内侍吓得一哆嗦,嘴唇颤了颤,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在这里,他们没有任何依仗,即使有人把寿皇殿一把火烧了,也要等到明天早上才能传到太皇太后耳中,到了那时,寿皇殿早成焦土,更何况是他们这些内侍的小命呢,羽林军杀了他们,随便往山上一扔,就说他们想不开寻死了,宫里不会有人来追查的。
内侍低下头,看着那几个人走了进去,他一溜烟儿地掉头跑了。
今夜是他当值,但是当值的时候闹肚子,也会离开一会儿的,那就闹肚子吧。
七个人昂然而入,大行皇帝的梓宫前,跪着四名内侍和四名宫女,他们一边烧纸,一边念念有辞,而在正中,两名僧人盘膝而坐,他们一老一少,老的是大相国寺的觉然和尚,少的是他的徒弟悟清。
自从大行皇帝来了煤青山,觉然和尚和另外八名僧人便一直住在这里,他们为大行皇帝唱颂经文,日夜不休。只不过从最初的九个人一起唱,逐渐变成了轮流唱颂。
今晚当值的是觉然。
大相国寺是皇家寺院,觉然和尚的名气也不小,几名羽林军显然早就见过觉然和尚,他们的目光从觉然身上,移到了他身边的那个小和尚。
小和尚大约十五六岁,眉清目秀,面如冠玉,眉宇间有股淡淡的书卷气。
一名羽林军眼尖,他死死盯着小和尚悟清的光头,忽然问道:“你为何没有受戒?”
悟清的光头上平整如玉,没有半点疤痕。
觉然和尚依然在颂经,无论这些人进来,还是质问他的弟子,与他而言,如同虚无。
八名内侍和宫女全都吓了一跳,他们不敢抬头,低眉垂目地跪在那里。
小和尚悟清是几天前才来的,九名大和尚在煤青山一来就是大半年,住持便挑选了几名小和尚过来,一为学禅,二为照顾师傅。
悟清便在几名小和尚之中。
他沉默寡言,除了自己的师傅,他平素里几乎不与其他人说话。
听到那名羽林军问他,悟清缓缓转头,神情漠然:“本寺有规,须入寺十载方可受戒,小僧还差五年。”
那名羽林军皱紧眉头,大相国寺不是普通寺院,对僧人要求甚严,或许真的有这个寺规,但是现在在这里也无从可考。
这时,一直被簇拥在中间的那个戴着风帽的人走了出来,他走过护着他的羽林军,朝着依然在唱颂经文的觉然和尚而来。
八名内侍和宫女吓了一跳,他们直到这个时候,才看到原来与羽林军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个人。
大行皇帝虽然已经死了,可是这座寿皇殿,若没有懿旨是不得擅入的,否则就是欺君之罪。
可这个人不但进来了,而且竟然坦然自若地走了过来。
内侍和宫女屏住呼吸,他们不敢问,甚至不敢去看。
那个人径自走到僧人的蒲团前,忽然撩起外袍跪了下来。
他行的并非三拜九叩大礼,而是普普通通的跪下,就像他跪的只是一个自家长辈。
他跪在地上,朗声说道:“臣杨锦程特来此处见驾,恭请吾皇一见,成全臣忠孝之心。”
这几句话怎么听怎么别扭,八名内侍和宫女都是皇帝身边的人,他们见过无数朝臣,可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这样对皇帝讲话。
听上去谦恭,可是语气里没有半分恭敬,这是命令,命令皇帝来见他。
听说是杨锦程,有个宫女大着胆子偷看,她是见过护国公世子杨锦程的,杨世子少年英俊,文武双全,能在宫里出入的年轻男子少之又少,宫女怀春,杨锦程就是她们心里揣着的那个人。
可是这一眼望过去,她却没有看到杨锦程的脸。
他依然戴着风帽,只是这风帽与常见的不一样,不但遮住头,也遮住了脸,只露出一双清冷如寒星般的眼睛。
他的眼睛轻轻一扫,就看到那个正在偷看的宫女,宫女只觉一道冰箭向自己射来,吓得她连忙避开他的目光,垂下头去,瘦弱的身体簌簌发抖。
还是第一次,她在杨锦程的眼中看到了寒意。
原来杨世子并非都如三月春风,他也可以冷厉如刀。
杨锦程的目光从宫女身上移开,重又看向正前方的梓宫,他也再次开口,重复着刚刚说的那番话。
他要让皇帝现身,他要见皇帝,不,是大行皇帝。
一殿寂静,他的声音如同一记记重锺,砸在八名内侍宫女的心头。
大行皇帝死了,他就躺在灵柩里。
但是曾经有人见过他,他们八人之中,也有人看到过。
只是他们不敢说,最早说这件事的人,都已经死了,死得无声无息。
因此,他们让这件事烂在肚子里,不说,不问。
他们也从未想到,有朝一日,身份尊贵的护国公世子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他要见大行皇帝的鬼魂。
硕大的棺椁纹丝不动,没有人从棺椁里坐起身来,更没有人走到杨锦程面前。
杨锦程不急、不躁,他又把方才的那番话重复了一遍。
这是第三遍。
宫女和内侍们都在发抖,由于紧张,他们几乎窒息。
或许他们没有机会去皇陵侍候先帝了,今夜,这座寿皇宫就是他们的丧身之地。
正在这时,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杨施主,圣上已大行,请节哀。”
第四六五章 竹竿
说话的人是觉然和尚。
不知何时,他已停止颂唱,一双晶亮的眸子望着站在他身边的杨锦程。
杨锦程问道:“大师日日夜夜在此颂经,一定见过圣上吧,圣上可有对大师说过什么?”
觉然和尚微笑:“圣上驾鹤西去,并不曾示下贫僧。”
“既然如此,那么大师的经是白念了,来人,请大师出去!”杨锦程的声音不高,但是令人不寒而栗。
八名内侍和宫女抖得更加厉害,觉然和尚是大相国寺的高僧,而大相国寺是皇家寺院,杨锦程虽然尊贵,可毕竟只是外戚,自太祖立朝以来,还没有过外戚胆敢对大相寺的和尚动手的。
杨锦程是第一个。
这还是他们见过的杨锦程吗?
那位如玉石般温润的杨世子?
内侍和宫女不敢抬头,两名羽林军走过来,一左一右将觉然和尚从蒲团上架起,连拖带拽向大殿外走去。
“住手,休得对我师傅无礼!”声音并不悦耳,带着十五六岁的少年特有的尖利。
杨锦程缓缓转过头来,看向刚刚站起身来的少年僧人。
“你说你在大相国寺五年了?”他沉声问道。
悟清点点头:“对,小僧在寺中已有五年。”
“那你的家人呢?”杨锦程又问道。
“小僧父母双亡,早已没有家人。”悟清昂首挺胸,年少的他单薄消瘦,宽大的僧袍包裹在身上,让他更显伶仃。
杨锦程叹了口气,有些无奈,他对那两名羽林军道:“不要难为大师,对了,连同这位小师傅,也一并请出去吧。”
又有两名羽林军过来拉拽悟清,悟清掸掸僧袍,冷冷地道:“小僧自己会走。”
说完,他大步向殿外走去。
先前架着觉然和尚的两名羽林军也放开手。杨锦程望着一老一小两个和尚的背影,一直目送到他们师徒消失在大殿门口,他才重又望向硕大的棺椁,再一次重复了他说过的那番话。
一殿静寂。
忽然,一个人影从棺椁上面飞身而下,他落到地上,电闪雷鸣般的速度向杨锦程疾奔而来,手中长剑当胸刺向杨锦程的胸口!
这一切来得太快,快到那人的剑指到杨锦程面前时,一旁的羽林军才有了动作。
他们的动作也不慢,或者说已经够快,可惜那八名内侍和宫女不懂武功,否则他们一定能够看出,拥有这么快的身手的人,决不会是普通的羽林军。
可惜,他们还是不如那个人快,那人的剑刺入杨锦程的胸口,而他们才刚刚将二人围起来。
六个人六柄剑,全都指向那个人。
他们到了此时才看清那人的样子,他黑衣黑裤,就连头发和脸也用黑巾包裹,和杨锦程一样,他也只露出两只眼睛。他身材瘦削,不只是瘦,而是瘦得离谱,六名羽林军还是第一次见到瘦成这样的人居然没有摇摇欲坠,反而动如脱兔。
他站在那里,就像一根又长又细的竹竿,而六名羽林军连同杨锦程也直到现在才看清,他手里拿的不是剑,而是竹竿,一根削得尖尖的竹竿。
竹竿的一端已经刺进杨锦程的胸口,鲜血流进竹竿里,从另一端流出来。
竹竿的另一端就在那个人手里,鲜血滴滴嗒嗒流到地上。
杨锦程已经说不出话来,他的生命似是也随着鲜血一点点滴落。
“你不是杨锦程?你是什么人?”拿着竹竿的人问道。
杨锦程的眼睛微微眯起,他没有开口,他也已经无法开口。
正在此时,又有几个人从大殿外冲了进来,他们都很年轻,身上的衣裳也是五花八门,看上去竟然是一群寻常百姓。
几个人冲进来,二话不说挥刀就砍,拿着竹竿的人闪身避开,手上用力,那根竹竿便贯穿了杨锦程的身体。
他抽出竹竿,又刺向一名羽林军。
有人大喊:“不好,他杀了杨世子!”
刚刚进来的几个人立刻慌乱起来,顾不上别的,拖起地上的杨锦程便向外面跑。
拿竹竿的人却不追赶,而是以一敌六与羽林军斗在一起。
杨锦程的胸前有个血洞,鲜血如同泉涌汩汩而流,几个人手忙脚乱地拖着他向外跑,寿皇殿外面有灯,灯光照在碎石子铺成的地面上,白光光的,如同洒了水银。
他们慌不择路,又怕后面的人追上来,沿着大路向前跑,没跑多远,又有一队羽林军走过来,看到他们大声喝斥:“什么人?”
几个人惊慌之措,其中一个还吓得摔了一跤。
“是......是护国公世子,他受伤了。”好在还有一个机灵的,连忙说道。
为首的羽林军看了一眼被他们拖在地上的人,道:“这人是护国公世子?你们说梦话吧?”
“真的是啊,他受伤了,我们要马上送他去医治。”那人说道。
有一个羽林军凑过来,在同伴耳边低声说了几句,那名同伴便挥挥手,对这几个人道:“滚吧。”
几个人顾不上道谢,拖起受伤的人继续向前跑,忽然,已经走过去的那名羽林军高声喊道:“抓住他们,他们是鞑子奸细!”
这几个人又给吓了一跳,他们怎么就成了奸细了?不是全都说好了,只要他们把护国公世子护着出来,这差事就算办成了?还说羽林军打过招呼,会配合他们的。
没等他们反应过来,一把刀便飞过来,正落到杨锦程的脖子上。
等到他们发现不对时,杨锦程的脑袋已经和脖子分开了。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杨锦程竟然在他们手里被人杀死了?
“我们是飞鱼卫,我们不是奸细,这真的是......”
没等这人说完,虾头就捂住了他的嘴,然后冲着走过来的羽林军一笑,道:“我们没有护住杨世子,是我们失职,愿意受罚。”
说完,他扔掉了手里的刀,其他几个人还是一头雾水,见他扔了刀,便也把刀扔了,束手就擒。
羽林军押着他们走了,有人走过来,收拾地上的尸体,又有人提水过来,把一桶水倒在地上,片刻之后,这里又恢复了平静,如同从未有人在此被杀。
第四六六章 杀手
煤青山的最高处并不是寿皇殿,而是秀然亭。
站在秀然亭里,可以鸟瞰整座煤青山的景色。
秀然亭外遍植苍松翠柏,无论冬夏,都是一派青翠。
此时,杨锦程就坐在秀然亭里。
亭里没有灯,他被一片树影遮着,远远望去,连他的衣角也看不到。
有人蹑手蹑脚走进来,低声说道:“人死了,那几名飞鱼卫被抓走了。”
杨锦程点点头,道:“别留活口。”
那几名飞鱼卫当然不能留,如果要留下来,也不会让吴江到老王府去找人了。
老王府里的飞鱼卫都是还没有正式入职的生瓜蛋子。
“人头呢?”杨锦程轻声问道。
他的声音很轻很柔,如同情人细语,又如春风拂面。
随从说道:“拿走人头的羽林军名叫纪坤,是六年前入伍的,其父也曾在羽林军,身世无问题。他把人头拿走后浅埋在后营外面的石头后面,按规矩,要等到明天上面来人以后再做定夺。”
“派人盯着了吗?”杨锦程问道。
“派了,对了,寿皇殿里的六名羽林军全都死了,被竹竿刺死的。”随从说道。
“让人去查查,江湖上有什么人是用竹竿杀人的。”杨锦程说道。
“属下已经问过冯师傅,他说没有人专用竹竿杀人,除非是随手拿来一用,但是那个人却不像是随手拿来,他是真的用竹竿杀人的。冯师傅也说了,这人应该不是江湖上成名的刺客。”随从说道,他口中的冯师傅是杨锦程的侍卫教头,今天他也来了,就在那四名吓得浑身发抖的内侍之中。
冯师傅全程看了那名刺客杀人的手法,他既然这样说,那就不会错。
“武功如此之高的杀手,竟然在江湖上名不见经传?”随从自言自语。
杨锦程冷冷地说道:“杀死杨锦轩的人,不也是查不出来吗?”
随从怔了怔,有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难道这个在寿皇殿里现身的人,和杀死杨锦轩的,是同一伙人?
杨锦程冷笑道:“看来,那个消息是真的,他们要的就是我的脑袋,什么先帝鬼魂,都是用来虚张声势,不过就是想要把我引过来。”
两天前,杨锦程再次遇袭,这是最近几天来,他第二次遇袭。
上一次遇袭是他大意了,而这一次却是他想引蛇出洞。因此他并没有受伤,并且抓住了其中一个人。
据那人交待,他是赏金杀手,有人出了暗花,要护国公世子杨锦程的人头,赏金一万两。
一万两白银,足能让大半个武林都为之所动,更何况是这些赏金杀手。
除此以外,那名赏金杀手还交待了一件事,那就是煤青山先帝显灵之事,是他认识的另一名赏金杀手所为,所谓先帝,就是那名杀手假扮的。
但是这个人却不知道,那名杀手为何要假冒先帝鬼魂,他也只是听说而已。
当然,这个人不只是讲了这件事,他还说了他所知道的很多事,比如保定府的李大棒是被谁杀的,再比如河南开封老王家是被谁灭门的,但凡是杀手圈子里传出来的密闻,他全都交待了,目的只有一个,放他一条生路。
杨锦程让人再三查证,这个人说的这些当中,可信度有七八成。
亦就是说,有杀人假扮大行皇帝鬼魂的事有可能是真的,有人要用一万两赏金买他项上人头的事更有可能是真的。
如果把这两件事再联系起来,杨锦程眼前豁然开朗,布下这个局的人,不仅是杨家的仇人,他更知道大行皇帝并没有死,换句话说,他甚至可能知道龙椅上的小皇帝不是先帝血脉。
所以才会先派杀人假扮先帝鬼魂,把此事传扬开来,弄得人心惶惶,更令杨家疑神疑鬼。
接着,这人又要买杨锦程的人头。
杨家的关注点在先帝鬼魂上,京城里的人也都知道这件事了,若是此时,杨锦程死了,如果再把他的人头挂在煤青山,挂到寿皇殿,那么就能把杨锦程的死算到先帝身上。
是先帝的鬼魂杀死了杨锦程!
先帝对杨家不满,不满杨家操控朝政,不满杨家弄出了一个并非先帝所出的小皇帝。
这一切都是那么完美,真的没有比这一切更完美的因果了。
因此,杨锦程便来到了煤青山,他要死在这里,他要让他的头被割下,就在今晚,就在寿皇殿,就在大行皇帝梓宫前。
而今晚,一切发展得都很顺利,只是令杨锦程失望的是,大行皇帝的鬼魂并没有出现。
随此以外,一切都如他的计划在进行。
正在这时,又有一名随从快步跑了上来,压低声音说道:“世子爷,有人挖走了人头。”
“跟上了吗?”杨锦程不紧不慢地问道,这也在他的计划之中。
“不用跟,一眼就能认出那是什么人。”随从说道。
“是谁?”杨锦程沉声问道。
“就是那个叫悟清的小和尚,他的光头在月光下反着光,一眼就能认出是个秃驴。”随从道。
“是他?这倒是出乎意料啊,他拿着人头去了哪里?可是交给他的师傅?”杨锦程问道。
“没有,他带着人头去寿皇殿了。”随从答道。
“寿皇殿?”杨锦程从美人靠上站起身来,黑暗中,他的双眸里跳动着两点光茫,如同两团火焰,这是他一直在等待的时刻,真的有人要把他的人头挂在寿皇殿。
“走,本世子倒要亲眼看看。”说道,他起身便要走出秀然亭。
两名随从连忙拦住他,道:“世子,眼下大势未定,太过凶险,您不能去。”
杨锦程收回脚步,刚刚是一时兴奋,现在平静下来,他确实不应该现在就露面。
他重又坐回到美人靠上,道:“再去探来。”
那名随从应声而去,山径狭窄,只能容一人走过,今晚他已在这条山路上上下下几次了,早已轻车熟路,而这一次,他并不知道,在他身后有人悄悄跟着他。
他一路来到寿皇殿,寿皇殿里的一片狼籍,横七竖八躺着六具尸体,这是那六名羽林军,而那个手持竹竿的杀手早已不知去向。
就在那六具尸体中间,放着一个蒲团,一名年少的僧人端坐在蒲团上。
第四六七章 夜奔
此时,通往煤青山的山路上,几十骑飞驰而去,马蹄扬起处,碎石飞扬。
一个少年从古松后面闪出来,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得意一笑:“姐,杨敏去凑热闹了,这是我给你的惊喜,一定要把握机会啊!”
说完,他冲着身后的人一挥手,道:“走啦,收工!”
“王爷,我们不跟着过去看看热闹吗?”说话的是可意儿,话说他很想去。
燕北郡王温柔一笑:“过去当人质吗?你想去你去,反正你当了人质,我姐也不会救你,我不担心。”
可意儿扁扁嘴,想哭,被人扎心窝子的感觉真难受,有姐姐很了不起吗?你怎么知道你姐只会救你,不会救我呢?
可是他没有勇气一试,他还没活够,要多想不开才会去当人质?
一个时辰前,杨敏收到一个消息,德善回来了。
德善回到京城,没有进宫,也没有回护国公府,而是去了他在前条胡同的一处宅子。
他刚进去,就有个内侍模样的人也去了,半刻后,那人和德善一前一后出了宅子。
那人是朝着皇宫的方向走的,而德善则是去了煤青山。
自从杨锦庭失踪之后,杨家在京城内外撒下大网,德善回京的消息,就是杨家撒出去的人查到的。
杨敏吓了一跳,除了宫里的那位,恐怕就只有老护国公杨锋和他才知道德善究竟去了哪里。
德善是去灭口的,但凡是参与那件事的人,一个不留,满门都要死。
而被德善灭口的那些人,其实都是一知半解。他们只是忽然被嫡房青睐,让他们带着怀孕的外室或者丫鬟进京而已,而实际上他们也没有进京,而是被安置在京城外的一个庄子里。
若说有谁是真正的知情人,那就非杨锋、杨敏父子莫属了。
杨敏的脑袋嗡的一声。
前条胡同的那处宅子是德善的私产。
而杨敏则是直到那夜与父亲长谈之后,才开始着手去查德善的。
德善来到杨家快三十年了,这三十年来,德善就是住在府里。杨锋赏给他一座五百亩的田庄,他成年累月也不会过去,只是每年年底时,庄头过来交帐。
杨敏从来不知道德善在京城还有一处宅子。
而据杨敏查到的消息,前条胡同的宅子是德善十年前置办的,给他看宅子的是一位从宫里出来的嬷嬷和侄子一家。嬷嬷在宫中多年,出宫后由侄儿一家奉养,就是住在德善的宅子里。
还是有一次有人看中那宅子,牙人去找那侄儿打听,几杯下肚,侄儿说漏了,牙人才知道那宅子是护国公府一位大管事的。
杨敏更没有想到,德善一回来就到那处宅子,还见了宫里的人。
宫中内侍是不能随便出宫的,除非是宫中负责采买的,或者是奉太皇太后的口谕。
杨敏的心沉了下去。
他猛的想起一件事来,这两天杨锦程神神秘秘,据说还见过吴江,他问的时候,杨锦程只说不用担心,自己会把一切处理好的。
他让人去找杨锦程身边服侍的小厮,小厮开始时不肯说,二十板子抽下去,小厮说了实话:“世子爷去了煤青山。”
“这件事还有谁知道?”杨敏喝道。
小厮吓得发抖,道:“世子爷见过飞鱼卫和......和羽林军的人,他们应该都是知道的。”
杨敏的头发根都立起来了。
飞鱼卫和羽林军!
的确,这两处都会给足杨家的面子,亦会为杨家办事,可是他们也还有另外的主子。
何况杨锦程还找过吴江,吴江原本就是太皇太后一手提拔起来的,恐怕杨锦程还没有出府,太皇太后就已经知晓他下一步的行踪了。
“他为何要去煤青山?”杨敏质问。
“世子爷得到消息,大行皇帝显灵之事是假的,目的就是想要世子爷的人头,因此世子爷便设了一个局,要把那些人引出来。”小厮说道。
小厮话音刚落,杨敏便喝道:“备马!招集侍卫,能招集多少就多少!”
幕僚闻讯匆匆赶来,在门口拦住了杨敏:“国公爷,请谨慎行事,容我等商议......”
啪的一声,一记马鞭抽在幕僚的脸上,杨敏五官扭曲,骂道:“那是本公的儿子,是本公唯一的儿子!”
先有杨锦轩,再有杨锦庭,现在又是杨锦程。
杨家嫡房最出色的男丁,要么身败名裂死得不明不白,要么人间蒸发失踪得无声无息,但那都是别人的儿子,现在,轮到他的儿子了。
他的儿子是人中龙凤,是芝兰玉树,是杨家这一代,不,加上他那一代,也是顶尖的人物,是最出类拔萃的。
杨敏的头在痛,很痛。
这些年来,他虽然身居高位,可却碌碌无为,一直活在父亲的盛名之后,更比不上手握重兵的杨勤。
但是他还有一双世上最优秀的儿女,他的女儿是一国之后母仪天下,他的儿子是举世无双的佳公子。
他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这双儿女,尤其是儿子杨锦程。
杨锦程不能出事,杨家还要靠他。
老护国公杨锋独自住在三面环水的碧波园,上年纪的人都是早睡早起,这个时辰已经睡下,除了德善,没有人敢去叫醒他。
因此,除了自己的幕僚,再没有任何人阻拦,半个时辰后,杨敏带领几十名侍卫已经飞驰在去往煤青山的官道上。
始作俑者的燕北郡王哼着小曲儿,在侍卫们的护送下,和可意儿一起向三里庄走去。
出来的时候只顾着兴奋了,忘了还有关城门这一说。
燕北郡王带了五十人进京,杨家在城里城外撒下大网,燕北郡王也同样在京城里撒下大网,只是和杨家不同,他不但让自己的人出马,他还收买了一批闲帮。
可意儿从小就在街头巷尾厮混,他是闲帮头子,当然他也知道要如何利用这些人。
就在昨天,杨家派出去的两个人,被人打了闷棍,醒来后已在自己家里,父母妻儿却已不见踪影,他们还能怎么办,他们只能乖乖就范。
燕北郡王嘻嘻一笑,多亏曾听姐姐说过,有个像内侍的人曾经也到过杨柳胡同,他这才有了灵感,于是乎,就有了今天杨敏的夜奔。
第四六八章 专扎心窝子
“王爷,您是怎么确定杨敏会上当的,他真的会去煤青山找儿子?换成我爹,一定不会去。”可意儿问道。
“当然,如果父王在世,他一定也会这样做,何况父王有两个儿子,杨敏却只有杨锦程一个”,燕北郡王说道,还不忘再在可意儿心窝子上插一刀,“你爹有好几个儿子,总有先来后到,你是后到的那个,怪谁呢?”
可意儿捂住心口,好疼好酸。
“这样可敬的父亲,您就狠得下心来去害他?”可意儿咬牙说道。
“本王也没有办法啊,谁让他们害了我父王呢,还有我二伯和五叔,他们的死都和杨家有关系,说不定我祖父就是被他们气死的,还有我娘和我姐,吃了那么多苦,也是拜他们所赐,你说,我能狠不下心来吗?”燕北郡王说完,摸摸鼻子,肚子有点饿了。
夜已更深,随从飞快地跑回秀然亭,道:“世子爷,那名刺客不见了,咱们的人全都死了。”
杨锦程一怔,那六名羽林军当然不是真正的羽林军,那是他豢养多年的侍卫,他们都是负案累累的亡命徒,不但武功高超,而且心狠手辣,却没有想到,竟然轻而易举就折在了寿皇殿。
“冯师傅呢?”他沉声问道。
“冯师傅盯着悟清,他请您先避入暗道。”随从说道。
杨锦程想了想,伸手抠动秀然亭一侧的山石,嘎啦一声,原来的石壁上现出一个洞来,杨锦程走了进去,随从将松柏枝条重又聚拢,然后悄悄离开了秀然亭。
寿皇殿里,小和尚悟清将手里的油布包放在梓宫前的供桌上,他道:“圣上,刚刚有人假冒护国公世子前来惊扰到您,如今贼人已经正法,圣上不必挂怀。”
说完,他居然重又回到蒲团上念起经来。
在他四周,横七竖八躺着羽林军的尸体,而他却像全然没有看到。
此时,杨敏和他的人已经闯进了百果园,朝着寿皇殿方向而来。
巡逻的羽林军出手要拦,杨敏亮出腰牌,吼道:“本公在此,哪个敢拦?”
如同踏入无人之境,羽林军再不阻拦,人家儿子就在这里,看来这是早就定好的。
“世子呢?”见他们不再阻拦,杨敏沉声问道。
为首的小旗早就接到命令了,今天他的任务就是配合杨锦程。
听到杨敏这样问他,他下意识地指向寿皇殿的方向,没等他开口,杨敏和他的侍卫们已经从他身边飞奔而去。
寿皇殿,杨锦程当然是在寿皇殿。
望着他们疾驰而过的背影,沈彤瞪大了眼睛,怎么回事?杨敏怎么来了?
江婆子去了寿皇殿,沈彤在这里转悠了好一会儿了,就差忍不住去大德殿了,她找不到杨锦程了。
谁能想到,这个时候杨敏竟然会出现在这里。
这是丢了芝麻捡个西瓜?
沈彤没有多想,她拔腿就跑,紧紧跟了上去。
大德殿里,十几个人已经准备妥当,他们身上浸满了油,只等寿皇殿这边的动静再大一点,真正的杨锦程一现身,他们就会冲进寿皇殿。
而就在刚刚寿皇殿里打斗的时候,他们的人已经将寿皇殿后殿洒上了油,只要火苗一起,大火就会从后面烧起来,而他们这些浸满油的人,会将杨锦程重重包围。
他们是火海,杨锦程会葬身火海。
他们也是死士,萧家的死士。
既然梓宫里的大行皇帝是假的,那就一把火烧了吧,连同杨锦程全都烧死。
即使拿不到杨锦程的人头,有了这场大火,那女子也应该会把大行皇帝交出来。
忽然,杂乱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正在盯着外面的人吃了一惊,这里是大行皇帝梓宫所在,没有太皇太后懿旨,任何人等不得纵马,违令者斩。
难道来人是太皇太后派来的?
“是杨敏,是护国公!”有人惊呼出来。
大德殿里的人都是一怔,一直端坐在官帽椅上的人站起身来,眯起双眼,若有所思。
杨敏在寿皇殿前飞身下马,躲在暗处的冯师傅也给吓了一跳,这个时候,他必须要现身,否则一旦杨敏踏进大殿,杨锦程所有的安排就会白费了。
杨敏一挥手,跟在他身后的侍卫们便冲进大殿,刚刚从暗处出来的冯师傅反而被挡住了。
忽然,他听到一声大喝:“什么人?”
声音是杨敏发出来的,尚未进殿的侍卫立刻转身,冯师傅分开挡在前面的侍卫也冲了过来。
什么人也没有,杨敏好好站在那里。
看到侍卫停下来,杨敏怒喝:“还不进去保护世子爷!”
接着,他指向冯师傅:“原来是你!”
原来,刚刚隔着侍卫们,杨敏看到有个人鬼鬼祟祟从暗处出来,这才大喝一声,待到冯师傅走近了,他才认出来,这是杨锦程手下的冯师傅。
“国公爷,世子没在这里,您......”
冯师傅的话还没有说完,大殿内就传出惊呼:“走水啦,走水啦!”
冯师傅脸色一变,对杨敏道:“世子爷没在这儿,他已经进暗道了,您快点避一避,小人进去看看!”
听到冯师傅这样说,杨敏悬了一路的心略微放下,但是寿皇殿怎么会走水了呢?是那些宫人烧纸的时候不小心?
除了已经冲进去的侍卫之外,还有几名侍卫留在杨敏身边,他们立刻对杨敏道:“冯师傅说得对,国公爷快点避避。”
站在寿皇殿下,已经能够看到里面的火光和浓烟,这火显然是从后殿烧起来的,一时半刻烧不到前殿。
呼喊声越来越大,宫里对走水有完善的处理方法,有人敲响警钟,过不多时就会有内侍和羽林军过来救火。
真若是惊动了大行皇帝的棺椁,这里的人所有人谁也别想活了。
一个念头在杨敏脑海里浮起,无论这走水是凑巧还是人为,他们护国公府都不能被卷进来,既然儿子已经进了暗道,那他还留在这里做什么,趁着还没有惊动负责此处的官员们,赶快离开吧。
煤青山暗道的事,他早就知道,当年太祖皇帝修这条暗道的时候,杨家还曾经参与。
这时,一群内侍提着水桶往这边跑了过来,杨敏转身要走,跑在最前面的小内侍慌不择路,一头撞在他的身上。
杨敏骂了一声,挥手把那名小内侍推开,小内侍吓得面如土色,连连说着“我不是故意的”,一溜烟儿地向着大殿里跑去。
杨敏又向前走了两步,忽然,他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下意识地低头去看,却见自己的胸口上不知何时开了一个洞,正有鲜血涌出来。
第四六九章 下次改了
杨敏想转头去叫冯师傅,可是他的脖子刚刚转了一半,就倒在了地上。
有内侍从他身边跑过,尖叫一声,可是那叫声顿时就被救火的呼喊声淹没。
大殿里不断有人冲出来,大殿外又不断有人冲进去,浓烟滚滚,弥漫了整个寿皇殿。
冯师傅带着侍卫们分开不断跑过来的内侍和羽林军,终于看到了倒在地上的杨敏。
杨敏已经气息全无。
大德殿里的人正准备冲出去,忽然一扇窗子被从外面撞开,一个人倒挂金钟般垂在窗外,冲着里面说道:“杨敏死了,你们见好就收吧。”
说完,那人便向上折起身子,不见了。
那是一个中年女子的声音。
江婆子从大德殿顶上跳下来,顺手拍晕一名羽林军,拽到树后,换上他的衣裳,趁乱离开了煤青山。
沈彤早她一步走的,江婆子追上她的时候,沈彤已经骑在马上,江婆子的马跟在一旁。
江婆子飞身上马,二人没有耽搁,趁着夜色,去了三里庄。
可是她们并没有立刻住下,江婆子不知从哪儿偷了两件衣裳,两人换过衣裳,等到天亮时才敲响房东大娘的大门。
沈彤和江婆子睡了整整一天,下午的时候,两人才起床,一边吃着烙饼卷肉,一边听房东大娘绘声绘色讲煤青山的大火。
“煤青山烧得精光,把先帝的灵柩也给烧了,外面都说是......”房东大娘说到这里,压低了声音,指指京城的方向,神秘兮兮地说道,“都说是那位惹恼了玉皇大帝,玉皇大帝发怒了,降下天火,把煤青山上的宫殿给烧了。”
沈彤不解:“惹恼玉皇大帝的又不是先帝,他老人家干嘛要连先帝的灵柩也给烧了?”
“哎哟喂,我的好姑娘,您一准儿是没听说呢,先帝没死,他还活得好好的,那灵柩是空的。”房东大娘索性连窗子也关上了。
沈彤一脸懵逼啊,天火也就罢了,怎么连灵柩是空的也知道了?
沈彤从不认为那灵柩里会是空的,死人肯定是有的,否则假冒先帝在宫里病了几个月的那位去哪里了?皇帝入殓岂是随随便便就能蒙混过去的,不但会有人真的死了,而且那个人还要和先帝有五六成相像才行。
“您听谁说他还活着的?”沈彤问道。
“姑娘今天起得晚,难怪没有听说,这会儿出城的人都在说这件事呢,就在魁星楼,先帝在魁星楼显灵了,不对,是现身了。”房东大娘说道。
“什么?”沈彤差点儿嘴里的东西喷出去,先帝在魁星楼现身了?
怎么又是魁星楼?就不能换个地方了?
“有人看到了吗?”肯定是有人看到了,否则不会连住在三里庄的房东大娘也知道,但是沈彤还是忍不住又问了出来。
“哎哟,整个京城的人都看到了,先帝活蹦乱跳的呢。”房东大娘夸张地说道。
整个京城倒是不可能,但是肯定是有人见到了。
沈彤看看同样瞠目结舌的江婆子,她们原是想避避风头再回京城,现在看来明天必须要回去了。
江婆子把手里的烙饼卷肉吃完,就喝了两口水,对沈彤说道:“我出去走走。”
所谓出去走走,那就是打听消息了。
三里庄来来往往的都是出入京城的人,越是外乡人越是喜欢谈论这些事,而且没有避讳。
沈彤原本以为江婆子要到天黑才会回来,没想到还不到一炷香的功夫,江婆子就拎着一个人的耳朵回来了。
沈彤看到那个人就乐了,问道:“可意儿,你怎么在这儿?”
可意儿揉揉被江婆子捏红了的耳朵,委屈地说道:“早上起晚了,错过进城的时辰了。”
江婆子道:“姑娘,外头还有一个,看样子是想等您把可意儿揍一顿再进来。”
不用江婆子指名道姓,沈彤也猜出外面的是谁了。
她板起脸来,道:“别躲着了,进来吧。”
燕北郡王咧着嘴,眯着眼,顶着一张假脸走了进来。
“姐,真巧,你看今天的天气可真好啊。”
沈彤一把抓住他的肩膀,把他硬生生拽到面前,冷笑道:“杨敏是你给忽悠来的?”
难怪杨敏会突然出现,她和江婆子一直没有想明白,为何这件事会出现这么大的转折。
直到看到了燕北郡王,沈彤才恍然大悟。
这件事若是和这个小东西没有关系,那才叫奇怪。
“杨敏死了吗?”
燕北郡王和可意儿睡到日上三竿,手下的人在三里庄已经转悠了一天,可是却没有半分关于杨敏的消息。
他们打听到的,和房东大娘说的那些如出一辙,都是先帝在魁星楼现身。
至于杨家,却无人提起。
燕北郡王急得如热锅上的小蚂蚁,这件事上,他比谁都要着急,他策划了一出好戏,就差一个结尾,可是他却不知道,他能不急吗?
因此,到了下午的时候,他实在忍不住,就和可意儿到村口那棵大槐树下听那些人谈天说地,没想到两个人刚到那儿,就被江婆子抓个正着。
沈彤道:“一刀扎在心口,我当时就拔刀了,他应该是不能活了。”
燕北郡王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他姐就是他姐,不服不行。
看他那副得意的样子,沈彤冷下脸来,朝着他的脑门上就是一记爆栗:“下次不许再亲自跑出来看热闹!”
“姐说得对,我改,下不无例。”燕北郡王答应得很爽快,可是沈彤心里清楚,下次下下次,他也改不了。
有些东西是骨子里的,是与生俱来的,并不因为他体弱就会减轻半分。
沈彤叹了口气,对江婆子道:“你带上可意儿到外面再打听打听。”
这是姐弟俩要说悄悄话了,江婆子带着可意儿退了出去。
沈彤道:“定国公府想把杨锦程骗到煤青山,一把火烧死,可是杨锦程将计就计,用的是替身。定国公府的人点火的时候,杨锦程根本就没在寿皇殿,我怀疑煤青山有暗道,他躲进了暗道,若不是你把杨敏诱骗过去,昨天晚上,无论是定国公府,还是我,全都白费功夫了,阿钰,你干得很好,就是太危险了。”
沈彤拍拍燕北郡王的小脑袋,笑了。
第四七零章 相似
“对了,我在煤青山见到一个人,很奇怪的人,而且我好像见过他。”沈彤若有所思。
“是谁啊?”燕北郡王问道。
“是一个小和尚,名叫悟清。他拿了假杨锦程的人头,放到梓宫前的贡桌上,而且,我至今也不知道,他究竟是谁的人。”沈彤确实没有想明白,这个小和尚的出现太诡异了。
“姐,你说好像见过他,他是什么样子,多大年纪?”燕北郡王帮助沈彤回忆,利用那人的年龄相貌,一点点地在记忆中搜寻。
“嗯,他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也或者比我们稍大一点,但也不会大得太多,十五六岁的样子。眉清目秀,像是个读书人家的,没有戒疤,据他看说,大相国寺寺规森严,入寺须十年才能受戒,他只有五年......”沈彤慢慢回忆着。
燕北郡王启发她,问道:“姐,你去过寺院见过什么小和尚吗?”
沈彤想了想,道:“西安的德音寺,我在那里杀过两个尼姑一个和尚,但是我不记得在德音寺见过什么小和尚了,即使见过,我也不会留意。”
“他说他在大相国寺五年了,姐,你想想五年之前,有没有见过这样的小孩?”燕北郡王对那个叫悟清的小和尚也有了兴趣。
“五年前?五年前我九岁,从南边接了沈太太回到西安,在路上遇到徐世基叛乱,有很多灾民......我遇到过年龄和我差不多的小孩,但那都是长在街市里的孩子,不会是悟清......我想起来他像谁了!”沈彤豁的站了起来,把燕北郡王吓了一跳。
“像谁?”他连忙问道。
“他像阿少!我没有见过他,我觉得他面熟,是因为他的眉眼像阿少。”沈彤说道。
她的脑海里浮现出阿少的模样,眉目清秀,彬彬有礼,那是她在一条后巷里捡来的小乞儿,当时阿少在生病,奄奄一息。
后来云不花来到西安,沈彤这才知道韩无忌和小妹都是飞鹰后人,是云不花的结义兄嫂们托付给她的孩子,也直到那时,沈彤也才知道阿少和他们并不是从小就在一起的。
阿少的身世一直是个谜。
阿少读书很好,池先生曾经说过,阿少是天生的读书种子。
阿少这种人,就和沈彤这种人是一样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天生就会读书的,一个是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材料。
燕北郡王没有见过阿少,他是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沈彤大致讲了与阿少三人相识的过程,又讲了阿少读书的事。燕北郡王道:“阿少和我们同龄,都是十四岁,悟清比我们稍大一点,也就是比阿少要大,会不会是他的哥哥?”
沈彤摇摇头,道:“单从相貌上只能判断出他们可能有关系,现在就是不知道悟清究竟是谁的人,回到京城后,还是要先去探探大相国寺。”
大相国寺是皇家寺院,在此之前,沈彤从未想过要去那里。
约莫又过了半个时辰,江婆子和可意儿回来,又有新的客人来三里庄投宿,他们是刚刚出城的,担心错过宿头,便先住在这里。
他们带来了京城里最新的消息。
江婆子道:“很奇怪,还是没有杨家的消息。杨家就像是隔绝了外界所有,零星半点的消息也没有传出来。倒是魁星楼的事,确确实实是真的,吏部尚书毛元玖、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以及宗人府的人全都去了。”
这时,燕北郡王轻声笑了,他道:“毛元玖就是杨家派去的,如今他是吏部尚书,而不是首辅,更不是宰相,魁星楼的事,还轮不着他出面。”
沈彤一想也是,点点头,示意江婆子继续说下去。
江婆子道:“或惜他们去的时候,先帝已经不在那里了,但是留下了一道圣旨。”
“圣旨?”沈彤吃了一惊。
“对,是圣旨,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认出上面的印章的确是先帝的。但是毛元玖却说即使那枚印章是真的,也不能说明什么,因为那是先帝品评字画时常用的。李冠中冷笑,说先帝从未亲政,御玺也没有在他手里保管,反而是这枚品评字画时用的闲章才更能代表他本人。李冠中是个火爆脾气,当时吵得声音很大,有人听到,五两银子卖了出去。”江婆子说道。
燕北郡王哈哈大笑,李冠中是老安昌侯的儿子,老安昌侯不止一次地说过,他这个儿子就是属泥鳅的,除了滑不溜手就没有别的了。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变成火爆脾气,还会在魁星楼就和毛元玖吵起来?
他是故意要把消息放出去,因为能够看到那道圣旨的,也只有他们这几个人而已。
江婆子道:“他们这么一吵,宗人府的人便也附和,说他们都见过这枚印章,印章是不会有错的。”
沈彤问道:“那道圣旨的内容有人知道吗?”
江婆子摇头:“眼下已经开了赌局,就赌那道圣旨的内容,所以这个印章的消息才能卖到五十两银子。”
燕北郡王笑道:“姐,我们要不要也去下注?”
沈彤道:“让可意儿去吧,不过我倒是想亲眼看看那道圣旨。”
圣旨已经被送进宫了,估计这个时候已经被太皇太后烧成灰烬,可惜要亲眼看到是不可能了,但是或许还能亲耳听到圣旨的内容。
“明天我们一早就进京,京城里马上就要有一出大戏了。”沈彤说道。
虽然杨锦程还活着,但是杨敏死了。
定国公世子萧祎显然是个擅长讨价还价的人,他用杨敏的死,换回了先帝。
现在,先帝就在萧家手里。
至于魁星楼先帝现身,不过就是萧家放出的烟雾。
萧家已正式告知天下,崇文皇帝没有死,他还活着。
那道圣旨,就是崇文皇帝向太皇太后下的战书。
“姐,娘在哪里呢?”燕北郡王问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猜到云七在哪里了,只是他不愿意去想。
“她要么已经进宫,要么正准备进宫,总之,她要去杀太皇太后了,无论是萧家,还是秦王,都会想方设法帮她进宫。”
沈彤心里一疼,她的娘终归还是成了别人手里的刀。
第四七一章 夜谈
“姐......”燕北郡王的心里像是被刀狠狠戳了一下,只有他知道沈彤的打算。
他低下头,不让沈彤看到他红了的眼圈儿。
沈彤伸手摸摸他的头,笑着说道:“奉养娘的事儿就交给你,咱们的娘不省心,以后有你辛苦的。”
燕北郡王抬起头来,眼里有泪,嘴边却已有了笑容:“好啊,我会管着她,不让她动不动就打架。”
姐弟俩全都笑了,燕北郡王忽然收敛笑容,他握住沈彤的手,一字一句认真地说道:“姐,你和娘都要活着回来,如果娘太冲动,你就打晕了把她扛出来。”
“嗯,我记住了,你乖乖的,不要擅自行动,宫外靠你。”沈彤用力握握燕北郡王的手,他们就像是两朵小小浪花,被礁石一次次打碎,依旧汇合在一起,奔涌着流向大海。
......
傍晚,沈彤第三次来到定国公府,再一次见到了定国公萧长敦。
“你要进宫?”萧长敦吃了一惊。
“对。”沈彤说道。
“你要进宫做什么,不行!”萧长敦斩钉截铁。现在他已经可以确定,沈彤并非秦王派来的,那么他更加不能让沈彤进宫。
“您不是已经安排红娘子进宫了?”沈彤说道。
萧长敦一怔,冷冷地说道:“什么红娘子,本公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就是以前百花班的那个班主啊。前几日杨锦程频频出事,若非是她要协你们,萧家决不会有这些鲁莽的举动,我猜她一定是让你们拿杨锦程的脑袋来换先帝,对吧?”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萧长敦面沉似水,他忽然想到,如果看上沈彤的不是小七,而是小六,他一定不会答应这门亲事。
可是沈彤是小七心悦的,那他这个不受小七待见的伯父还能如何?
他叹了口气,不悦地说道:“小姑娘家的,不要胡说,什么鲁莽的举动,信口开河。”
“派了一群死士去煤青山放火,想要和杨锦程同归于尽,这不是鲁莽吗?当然,也是被逼急了,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这一切都是沈彤和燕北郡王分析出来的,他们的娘一定是把萧氏父子逼到绝路上了,期限已近,可是杨锦程的人头却还好好的在脖子上长着,于是他们便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
萧长敦没有说话,这其实是萧祎擅作主张,他也是事后才知道。
可是若是他事先知晓,恐怕也会同意,因为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那女子太过绝决,她丝毫不在乎先帝的性命,在她眼里,先帝除了能换杨锦程的人头,别无他用。
这样的人才更可怕。
萧长敦长叹一声,问道:“那天你去了煤青山,杨敏之死和你有关?”
他们派去的人回来说过,当时寿皇殿乱成一团,他们正要趁乱冲出去时,有个女子告诉他们,杨敏已死,杨锦程早就跑了,否则他们只能白白送死。
沈彤没有隐瞒,她落落大方地点点头:“杨敏是我杀的。”
她说话的时候非常平静,就好像她杀的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而非是堂堂护国公杨敏。
那么去大德殿报信的人,即使不是她,也是她派去的人。
萧长敦沉声说道:“昨日之事,多谢沈姑娘。”
“既要谢我,那就送我进宫。”沈彤微笑。
她当得起这个谢字。
若不是她杀了杨敏,红娘子不会把先帝交给萧家,若不是她让人去报信,萧家派去的人便有去无回。
死士也是人,他们是萧家精心培养的,如果不是没有别的办法,萧家不会让他们送命。
“沈姑娘,既然如此,你为何还要进宫?”萧长敦问道。
“我想,虽然杨敏死了,可是红娘子对你们没有把杨锦程的人头送过去,还是不太满意的,做为附加条件,她让你们把她送进宫里,对否?”沈彤问道。
“对,沈姑娘聪慧。”萧长敦没有否认。
“那就简单了,你们怎样把她送进宫的,再照原样把我也送进去,我们之间就两清了。”沈彤说道。
萧长敦微微眯起眼睛,正视着沈彤,他是长辈,这样看一个小姑娘有些失礼,可是他懒得去想那么多,上一次沈彤来的时候,他也这样看过她。
“沈姑娘,你和萧韧是朋友,老夫便也把你当成自己的晚辈。因此,老夫想告诫沈姑娘,京城就要乱了,沈姑娘还是趁着现在快快回西安,西安有秦王坐镇,京城之乱波及不到,老夫还要拜托你,把犬子萧韫也一同带去,沈姑娘何时动身,只需对老夫说一声,老夫会派人护送,保你们一路顺畅。”
萧长敦说的是肺腑之言,先帝已经回来了,他们萧家蜇伏已久,终于到了要重新走上朝堂的这一天。
而伴随着这一天同时而来的,必将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动荡。
他忽然又对自己方才的想法有所改变了,若是小六能找一个像沈彤这样的女子为妻,或许他就不用再操心了。
小六那个熊孩子,就应该找一个厉害的老婆管着他。
他决定给还在西安的文老爷写封信,让文老爷多费心。
沈彤知道萧长敦是一番好心,她也知道萧长敦完全是看在萧韧的面子上,无论如何,她都会尊重这位执拗的老人。
她说道:“我的亲人在宫里,我必须进宫保护她,帮助她,您担心自己的儿子,费尽苦心把他送去西北,而我也担心我的亲人,无论她在龙潭还是虎穴,我都要去找她。”
一室寂静,落针可闻。
良久,萧长敦长长地叹了口气,忽然,他问道:“沈彤,你究竟是谁?”
沈彤反问:“萧老伯,我何时能进宫?”
这一次,她没有再称呼国公爷,而是叫了一声萧老伯。
萧长敦知道沈彤是在回应他刚刚的肺腑之言。
这是一个恩怨分明,知恩图报的姑娘。
“等我消息,安排好后,阿马会与你联系。”萧长敦说道。
沈彤向他深施一礼,道:“谢过萧老伯,我就等您的消息了。”
说完,她便告辞离去,如同一阵风,来了又去了。
萧长敦凝视着方才沈彤站过的地方,喃喃说道:“她究竟是谁家的孩子呢......”
第四七二章 倒霉的小宫女
虽然这十几年来,定国公府韬光养晦,但是他们的能量不可小觑。
一天后的清晨,天还未亮,十几辆送水骡车停在平安门前。
平安门是宫门,这十几辆骡车每天这个时辰都会停在这里。这些骡车是从西山来的。
西山山清水秀,有二十几处泉眼,泉水甘甜清冽,在前朝时便只供宫中贵人们饮用。
和平时一样,羽林军验过牌子,便挥手放行。
一个时辰后,一个小宫女蹦蹦跳跳地走在御花园的石桥上。
她十四五岁,娇娇嫩嫩的一张小脸,被初升的太阳映得红彤彤的。
迎面走来一位面容严肃的嬷嬷,嬷嬷身后还跟着两名宫女。
看到这个小宫女,嬷嬷的视线落在她襟上别着的一朵小花上。
那是一朵淡紫色的小花,花瓣上还沾着露珠,显然是刚刚从枝头采下。
嬷嬷眉头蹙起,指着小宫女道:“大清早你不干活,跑到御花园里摘花了?”
小宫女缩缩肩膀,显然是给吓到了,她使劲摇头:“这朵花是奴婢从湖里捞上来的,不是摘的。”
“伶牙俐齿,跟我过来!”嬷嬷显然很生气,她伸手一把拽住小宫女的胳膊,拉着她向前走。
跟在她身后的两名宫女面面相觑,有点儿可怜这个陌生的小宫女。
也不知道是哪个宫的,真是不长眼,她难道不知道何嬷嬷每天早晨都会来御花园,亲手为太皇太后采撷花枝吗?这不是往刀口上撞吗?整个后宫,最严厉的就是何嬷嬷了。
看来今天这小宫女是逃不过一顿处罚了。
何嬷嬷虽然长年在后宫里,可是她的手劲却很大,小宫女纤细的手腕被她抓住,竟然挣脱不得,当然,小宫女也不想挣脱。
何嬷嬷身材高挑,昂首挺胸走在御花园里,不时命令身后的宫女去剪花枝,而她的另一只手却从未放开小宫女的手腕。
约莫过了一盏茶的功夫,两名宫女手里的花篮已经装满,何嬷嬷便说可以了,现在就送回朝阳宫,于是,那名倒霉的小宫女便被带到了朝阳宫。
这个时辰,即将成为太后的杨皇后和毛贵妃也都在朝阳宫,每天这个时候,她们都来这里给太皇太后请安。
何嬷嬷带着两名宫女,捧着御花园里最美的鲜花去了正殿。
小宫女的运气就没有这样好了,她被何嬷嬷随手关进朝阳宫的一间小屋子里罚跪,并且落了锁,钥匙在何嬷嬷手里,看来这小宫女是真的惹恼了何嬷嬷,恐怕不跪到昏死过去,别想从这间小屋子里出来了。
随着那一声咔嚓的落锁声,小宫女就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了下来。
她环顾四周,桌上有茶壶,还有几块点心,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她走到桌前,蹲了下去,爬到桌子下面,果然,桌面下粘着一个小包袱。
她把包袱取下来,从里面找到一身夜行衣。
她把夜行衣展开,发现这身衣裳有点大,显然,何嬷嬷并不知道来的是个小姑娘。
昨天,阿马悄悄来到杨柳胡同,他告诉沈彤,每天早晨都会有送水的骡车进宫,沈彤藏到水车里,悄悄混进宫中。
宫里有人接应,淡紫色的小花就是标记。
沈彤掀开茶壶的盖子闻了闻,从头上拔下一根银簪,把茶水和点心挨个试了,没有毒。
她把点心吃了,然后便倒地大睡。
她要养足精神,今天晚上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
不过,进宫之后的事情还真是出乎她的意料。
她料到萧家在宫里一定有内线,可是她没有想到,这条内线竟然是在朝阳宫,太皇太后身边。
何嬷嬷有武功,沈彤的手被她抓了一路,她决不是普通女子的手,那双手不但有力,而且虎口有茧,这是练武之人的手。
看那两名宫女的恭敬程度,何嬷嬷应该是朝阳宫的老人儿,而且还是在太皇太后面前能几分体面的,也不知道萧长敦是如何把这样一个人安置在太皇太后身边的。
更令沈彤想不明白的,那就是既然有一个这样的人在太皇太后身边,萧长敦为何还要放任太皇太后活到今天?
换做是她,早让何嬷嬷把太皇太后杀掉了。
皇宫华贵之极,可是这小屋里的地板却是又冷又硬,沈彤一时也睡不着,脑海里不断思索着萧长敦和何嬷嬷。
沈彤没有见过先帝,但是关于先帝的传说她是听过的,想来不是个有出息的人。
萧长敦竟然为了这么一个家伙铤而走险,可见他对太祖皇帝和太子的忠诚。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他才一直不肯对太皇太后下手吧,毕竟太皇太后是太子生母。
虽然这个原因,连沈彤自己换做是她,早让何嬷嬷把太皇太后杀掉了。皇宫华贵之极,可是这小屋里的地板却是又冷又硬,沈彤一时也睡不着,脑海里不断思索着萧长敦和何嬷嬷。
沈彤没有见过先帝,但是关于先帝的传说她是听过的,想来不是个有出息的人。
萧长敦竟然为了这么一个家伙铤而走险,可见他对太祖皇帝和太子的忠诚。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他才一直不肯对太皇太后下手吧,毕竟太皇太后是太子生母。
虽然这个原因,连沈彤自己沈彤没有见过先帝,但是关于先帝的传说她是听过的,想来不是个有出息的人。萧长敦竟然为了这么一个家伙铤而走险,可见他对太祖皇帝和太子的忠诚。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他才一直不肯对太皇太后下手吧,毕竟太皇太后是太子生母。
虽然这个原因,连沈彤自己沈彤没有见过先帝,但是关于先帝的传说她是听过的,想来不是个有出息的人。萧长敦竟然为了这么一个家伙铤而走险,可见他对太祖皇帝和太子的忠诚。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他才一直不肯对太皇太后下手吧,毕竟太皇太后是太子生母。
虽然这个原因,连沈彤自己个有出息的人。萧长敦竟然为了这么一个家伙铤而走险,可见他对太祖皇帝和太子的忠诚。或许就是因为这个,他才一直不肯对太皇太后下手吧,毕竟太皇太后是太子生母。
虽然这个原因,连沈彤自己
第四七三章 多年后的报恩
“嬷嬷,前两天进宫的那个女子,您把她安置在哪里了?”沈彤问道。
“什么女子?”何嬷嬷蹙眉。
“您只安置过我一个人?”沈彤心中诧异,立刻把重点转移到自己身上。
何嬷嬷哼了一声,道:“二十年了,萧家还是第一次来找我,没想到却是为了一个小姑娘。”
沈彤打量着何嬷嬷的神色,见她不像是在说谎,便好奇地问道:“您不是萧家的人吗?”
“当然不是”,何嬷嬷脸现不悦,她道,“当年我的表哥惹了官非,多亏老定国公萧渊萧老公爷才让他免受不白之冤,那时我只是一个小宫女,无以为报,十年后,老公爷过世,他的长子萧长敦袭爵,有一年过年宫中赐宴,那时我已是太皇太后身边的大宫女了,恰好遇到定国公萧长敦,我想起当年老定国公对我表哥的恩情,便对定国公说,我会报答萧家,无论何时,只要我还活着,这个诺言便一直有效。”
说到这里,何嬷嬷叹了口气,道:“我见定国公没有说话,以为他嫌弃我人微言轻,便把这枚平安扣塞给他。”
何嬷嬷指指腰间,她的腰间挂着一枚平安扣,玉色莹润,一看就是好东西。
“这枚平安扣是太皇太后赏的,宫中很多人都知道,若是被人知道这枚平安扣在定国公手里,我的脑袋也就保不住了”,何嬷嬷苦笑,道,“那时我年轻气盛,把这关乎生死的物件儿给了他,一给就是二十年,还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看到这枚平安扣了。”
何嬷嬷自幼跟着父亲和表哥打把式卖艺为生,后来父亲去世,刚巧宫里采办宫女,何嬷嬷便进了宫做粗使宫女。她的表哥性情暴躁,有次打架伤了人,次日那个人就死了,表哥便被认定是凶手,只等秋后问斩。后来老定国公萧渊在审理一起军中武官纵子欺凌乡民的事,恰好牵扯出了何嬷嬷表哥的案子,一查之下,真正的杀人凶手就是那名军官的儿子,终于还了表哥清白。
可惜表哥在狱中被屈打成招,落下了内伤,再也不能练武,后来他染上赌瘾,有一次在赌桌上与人打架,被几名赌徒打死了。
何嬷嬷和表哥自幼订亲,表哥死后,她在世上便没有了亲人。大齐后宫,宫女年满二十五岁便可出宫。十几年后,何嬷嬷到了年纪便去求了太皇太后,继续留在宫里,这一留就又是二十年,她也从宫女变成了嬷嬷。
当然,何嬷嬷是不会把自己的身世告诉沈彤的,但是她的寥寥数语已经让沈彤大吃一惊。
萧长敦没有让何嬷嬷杀死太皇太后,并非是因为太皇太后是太子生母,而是何嬷嬷压根就不是萧家的手下,即使她要报答萧家,也不会为了萧家而去杀太皇太后。
她确确实实是太皇太后的人,在太皇太后身边三十年。
更令沈彤吃惊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这只有一次的报恩机会,萧长敦却给了她。
那枚平安扣是信物,平安扣送回的那一天,就是让何嬷嬷报恩的时候,因此,对于萧长敦而言,何嬷嬷这样的人,也只能用一次。
何嬷嬷是太皇太后身边的人,萧长敦要用她,便要用在刀刃上。
恐怕就连何嬷嬷也没有想到,这多年后的报恩,竟然只是让她在宫里安置一个小姑娘。
对于其他人而言,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对于何嬷嬷,只是举手之劳。
正如何嬷嬷奇怪为何会是这个小姑娘一样,沈彤也在好奇萧长敦为何会这样看重自己。
只是因为她是萧韧的朋友吗?
沈彤眨眨眼,再眨眨眼,她好像想到了什么。
何嬷嬷看一眼桌子,问道:“桌上的供品呢?”
“供品?什么供品?”沈彤错愕。
“就是那碟子里的点心啊,这屋里死的人多了,平日里会放上点供品,免得她们出来吓人。”何嬷嬷看着她。
沈彤干笑:“呵呵......我给吃了,没关系,您告诉我御膳房在哪儿,我去拿了补给她们。”
御膳房?
何嬷嬷从怀里掏出一只油纸包,递给沈彤,道:“白天那两名宫女是不会乱说的,你在这里很安全。我不管你进宫要做什么,但是你给我记住,一旦出事,你不能被人抓住,是逃是死你自己决定,否则被连累的不只是我,还有萧家,孰轻孰重,你懂得。”
这不仅是告诫,更是恐吓。
沈彤伸手接过油纸包,点头道:“我懂,我都懂,嬷嬷放心吧,要么我逃走,要么我就一刀抹了脖子,绝不会连累您和萧家。”
何嬷嬷冷冷地说道:“你知道就好。”
说完,她转身离去,门外又是一声轻响,重又落锁。
沈彤抬头看看墙上那个开得又高又小的窗子,嘴角抽了抽,也就是她这个身材才能从这窗子里通过吧,换个再丰满一点的,除非是有缩骨功,否则打死也出不去。
她把油纸包打开,里面是一只鸡腿和两个烧饼,沈彤把烧饼吃了,把那只鸡腿重又用油纸包好,她换上夜行衣,把油纸包揣进怀里,吸了一口气,纵身跃上窗户,跳了出去。
天色已经全黑,已是宫中掌灯的时辰,可是她放眼放去,却看不到灯光。
白天时沈彤曾经记过这里的路,这里是朝阳宫后面的一个小院子,当时她以为是给宫女们住的,现在看来,这个院子里应该只有她一个活人。
她在小院里转了一圈儿,除了她住的这间屋子,院子里还有几间屋子,但是全都上了锁,白天她进这个院子时倒也没有觉得冷清,可是现在才发觉,这个院子死气尘尘,还真应了何嬷嬷说的那句话,这里就是朝阳宫的刑场。
院门紧闭,想来外面也上着锁,沈彤跳上墙头,纵身跃下。
院子外面是一片翠竹夹道,竹林特有的清凉,白天时曲径通幽,到了晚上便是阴气森森。
沈彤还以为宫里处处亮如白昼,没想到她到现还连一盏灯都没有看到。
第四七四章 毁容的人
原本沈彤还想请何嬷嬷给她讲讲朝阳宫的事,比如太皇太后住在哪里,夜里有多少侍卫,可是当她得知何嬷嬷根本不是萧家的内线之后,她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甚至没有再向何嬷嬷问起几天前进宫的那个女子的事。
不用多问,她也猜到了,云七进宫的事,何嬷嬷并不知道。
云七也是藏在送水车里混进宫的,但是萧家只是答应把她弄进宫里,却没有管她进宫以后如何,云七从送水车里出来的那一刻起,就和萧家没有半丝关系。
而沈彤却不一样,萧家不但把她弄进宫,而且还请何嬷嬷安顿她。
只是沈彤没有心思去感念萧家的周到,她现在只想快点找到云七。
对了,除了云七以外,这宫里还有一个熟人。
梅胜雪。
只是不知道梅胜雪是不是还在冷宫。
沈彤来京城后,便打听过宫里的事。崇文帝驾崩后,除了杨皇后和膝下有子的毛贵妃以外,其他宫人全部搬进了冷宫。
按规矩,她们不会永远在冷宫里,待到新帝正式登基,她们也会被分成三等。
一等是得了太皇太后和太后恩典,新帝给了封号,留在宫里颐养天年;
二等是去慈恩寺修行,为先帝祈福,从此后青灯古佛了此余生;
第三等就是那些平日里便被太皇太后和太后厌憎的,宫外的娘家也帮不上忙,她们的结局就是在冷宫里住到老死。
这当中自是也包括了西安孟家的那位小姐。
现在新帝尚未正式登基,孟美人理应也是在冷宫之中。
梅胜雪是孟美人的贴身宫女,孟美人进了冷宫,她应该也跟着住在冷宫里。
不过,那只是正常人的行为,梅胜雪从来就不是正常人。
沈彤想起梅胜雪来,就有点头疼。
好在她和梅胜雪既非朋友,也非敌人。
沈彤觉得,梅胜雪十有八、九已经离开了冷宫,她那种人,是决不会让自己活在绝望之中的。
走出竹林,沈彤终于看到了灯光。
朝阳宫原本不是后宫里占地最大的宫殿,但是太祖皇帝驾崩之后,太皇太后会经常在朝阳宫召见朝臣和勋贵,因此,朝阳宫经历几次扩建,如今赫然已是后宫之中最大的了。
沈彤放眼望去,也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了。
但是有一点她是清楚的,云七进宫是为了刺杀太皇太后,那么一定会来朝阳宫,说不定此时此刻,云七就在朝阳宫里。
有一队手持灯笼的宫女走过,沈彤连忙掩到树后,见走在队伍中间的是一名衣著素淡的女子,沈彤看不清她的脸,只能从她走路的姿势上估计,那女子应该不年轻了。
女子的手搭在一名老内侍的手臂上,走履缓慢,走几步就要歇一歇,中间还咳了几声。
待到又走近了一些,沈彤这才看清楚,这女子竟是出家人的打扮,缁衣小帽,是个尼姑。
可是她身边有内侍,还有宫女,当然不会是普通的尼姑,沈彤想到了慈恩寺里的那些人,这女子莫非是太祖皇帝或者先太子的嫔妃?
可是她为何会在宫里出现,而且还是晚上?
正在这时,一个小宫女快步跑了过来,执灯的宫女们没有拦着她,她跑到尼姑面前,曲膝行礼,道:“大师,早上的那只老鼠抓住了,您看如何处置?”
沈彤瞪大了眼睛,这也太巧了吧,这是梅胜雪的声音!
可惜小宫女背对着她,沈彤看不到小宫女的脸,但是那个头,那身高,分明是和六年前,在上乔镇陶家初次见到春鹊时是一样的。
若说梅胜雪有什么好处,那就是好认,太好认了。
六年了,无论是沈彤、萧韧还是芳菲,身高相貌全都改变了很多,没有看着他们长大的人,猛一见或许还会认不出来。可是梅胜雪就不同了,她从未改变,她还是当年那个九岁的小春鹊。
但是,她不仅是春鹊,她还是梅胜雪,她还是十姑娘,她更是现在的小宫女香雪。
可是梅胜雪说的老鼠是怎么回事?
只听那尼姑说道:“阿弥陀佛,谁让你们捉它的,快快放了。”
香雪说道:“可是大师,若是把那老鼠放了,夜里它又会出来闹得您不得安宁,睡也睡不好了。”
“贫尼不得安宁,是贫尼修为尚浅,与那小小生灵又有何干?你们若是不想放它,那便找个笼子把它养起来,待贫尼回寺时,把它一并带回去。”尼姑说道。
香雪显然很开心,她欢喜地说道:“好的,奴婢这就去找笼子。”
说完,她便一溜烟儿地跑了。
跟在尼姑身边的老内侍说道:“大师慈悲啊。”
尼姑叹了口气,说道:“留下一只老鼠的性命,哪里算得上慈悲啊,唉,走吧。”
一队人从沈彤藏身的大树前走过,沈彤终于看清了尼姑的脸,她看上去很老了,满脸皱纹,可是令沈彤吃惊的是,她的脸上有两道伤疤,这两道伤疤都在她的右脸上,一撇一捺,交叉在一起,这让她的脸看上去分外狰狞。
这个老尼姑脸上的伤疤,分明就不是普通的受伤所致,这是毁容,是为了毁容而伤的。
沈彤见过毁容的女子,有刀伤有烫伤,可是却还是第一次看到像老尼姑这样的。
老尼姑虽然已经老迈,但是举止依然高雅从容,年轻的时候,想来也是一位仪态万方的美人。
沈彤跟在这队人后面,向前走去。
于是她又回到那条翠竹夹道。
夹道并不长,老尼姑住的地方是一个很小却很精致的院落。
宫女们并没有跟着一起进去,她们把老尼姑送到院子门前,便告退了,只留那位老内侍搀扶着老尼姑进了院子。
沈彤在院外等了一会儿,直到里面看不到灯光了,她也翻墙进了院子。
她一进院子就听到了木鱼声,院子里只有三间屋子,沈彤寻着木鱼声来到正屋,屋里没有点灯,透过月光,沈彤看到老尼姑坐在炕桌前,一边敲着木鱼,一边低声颂经。
沈彤转身去了另一间屋子,屋子的窗户敞开着,两个小宫女睡在炕上,她刚刚靠近窗子,其中一个小宫女便坐起身来看向窗外。
第四七五章 王妃
沈彤没有动,夜色之中,她和梅胜雪一个屋外一个屋里互相注视。
忽然,炕上躺着的另一个小宫女动了动,像是要醒来,梅胜雪像变戏法似的摸出一只小瓷瓶,小宫女的鼻端蹭了蹭,那个小宫女便继续沉睡下去。
梅胜雪冲着沈彤甩甩头,示意她进来。
沈彤没有犹豫,跳进窗子,梅胜雪转身把窗子关上,冷冷地问道:“你是沈彤吧?”
沈彤一笑,道:“是啊,梅胜雪,我们好久不见。”
梅胜雪打量着沈彤,哼了一声,道:“秦王派你来的?”
“那个老尼姑是什么人?”沈彤反问。
见沈彤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梅胜雪更加认定沈彤就是秦王派来刺杀太皇太后的了。
她心里像吃了苍蝇似的膈应。
当年一清道人的所做所为暴露之后,秦王却没有派人杀死孟美人和她,非但留下她们的性命,而且这几年来还让小董时常送银子进来。
虽然秦王从未下令要杀死太皇太后,但是梅胜雪明白,对于她的行为,秦王是默许了的。
可是现在,秦王却又派来了沈彤,秦王是认为她梅胜雪无能吗?
她进宫快三年了,却还是一事无成,所以秦王等不及了,认为她是一颗废棋,要将她弃而不用,改用沈彤了?
若是一般人,可能会认为沈彤是秦王派来帮忙的,可是梅胜雪不是一般人,她的性格本就偏激,几乎在一刹那间,她就对沈彤有了杀念。
“你问的是安大师吧。”梅胜雪强压怒火。
“就是要养老鼠的那位,她是何人,太祖皇帝的嫔妃吗?”沈彤问道。
“她不是太祖皇帝的嫔妃,她是党夏王母安温达,也是党夏的老王妃。”这种事情上,梅胜雪不想隐瞒,即使她不告诉沈彤,沈彤也能打听到。
“党夏?”沈彤自是知道伊密。
大齐立朝后,党夏国王进京纳贡,太祖皇帝封党夏国王努兀儿为忠顺王。
努兀儿的王妃便是安温达,安温达还有另一个身份,她是鞑剌公主,她的父亲便是老王锡哲,她的兄长是安鞑王别勒,弟弟是现任鞑剌王果尔都。
后来努兀儿被安鞑王别勒派人毒死,其子阿鲁台承袭王位,六年后,安鞑出兵攻打党夏,阿鲁台被他的亲舅舅别勒手刃于马下。
阿鲁台死后,幼子安克只有五岁,身为王母的安温达力主国事,受民众爱戴,安克十岁时亲政,安温达不知所终,当时党夏人一致认为,安温达王妃是被安鞑人掳走了。
党夏国与西北接壤,因此,沈彤在榆林时便听宜宁郡主讲过安温达老王妃的事情,安温达老王妃当政的五年之间,击退过安鞑人数次进攻,让党夏民众安居乐业,与大齐朝礼尚往来,宜宁郡主提起她是很是敬重。
沈彤没有想到,原来安温达老王妃当年没有被安鞑人掳走,而是一直在大齐,在大齐京城。
她心里有很多疑问,但是此时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她只是简简单单的“哦”了一声,对梅胜雪道:“看来你混得不错,与太皇太后只有一步之遥了。”
梅胜雪立刻戒备起来,冷冷地说道:“沈彤,你此时过来,是想坐享渔翁之利吗?你知道我是费了多少力气才进入朝阳宫的?你什么都不知道,西安的那位更不知道。”
沈彤早就知道梅胜雪是什么脾气,也懒得和她争辩,便说道:“没事,你别担心,我不是来和你争功的,太皇太后是你的,你若是一刀把她宰了,我求之不得。”
你若是早点把太皇太后杀了,我娘也就不用进宫来冒险了。
梅胜雪一怔,她感觉沈彤不像是在逗她玩,她问道:“你进宫不是为了杀太皇太后?那你来做什么?逛花园吗?”
“我来找人,找到人马上就走,这鬼气森森的地方,我一刻也不想多待。”沈彤说的是实话,正常人谁愿意住在刑场?
“你找什么人?”梅胜雪问道。
沈彤看她一眼,道:“我也不知道她现在长什么样子。”
这是真的,沈彤见过的云七是戴着人皮面具的,只要云七摘下面具或者换一张脸,那她就不认识了。
梅胜雪显然并不想就这个问题深究下去,她有她的想法。
“沈彤,你还记得六年前我们在柳家湾的那次见面吗?”梅胜雪说道。
沈彤点点头,示意梅胜雪继续说下去。
梅胜雪道:“那次我说我想和你合作,你没有答应,你说我不配和你谈,那么现在,沈彤,我还是想和你合作,这一次不关梅家和沈家的事,就是我们两个,我梅胜雪,你沈彤,我们两个人合作一次,你看如何?”
沈彤轻笑,道:“我帮你杀太皇太后,你帮我找人,对吗?”
“对,沈彤你果然长大了,懂得变通,不再像当年那么幼稚了。”梅胜雪老气横秋地说道。
沈彤轻扬眉角,好在那个小宫女睡着了,否则若是听到方才那番话,非要以为遇到妖怪了不可。
“梅胜雪,你不是一门心思要来杀太皇太后吗?现在又找我帮忙,是不是这两三年来,你终于明白,要杀太皇太后没有你想像中容易了?”沈彤是不想与梅胜雪合作的,但是她对宫里的事一概不知,而梅胜雪在宫中快三年了,知道的远比她要多得多。
梅胜雪冷哼一声,道:“不错,当年我考虑不周,低估了宫中的守卫。太皇太后身边有很多暗卫,他们都是高手,别说是要杀她了,等闲人根本就不能靠近。”
沈彤忽然想起了何嬷嬷,何嬷嬷不但有武功,而且武功不弱,何嬷嬷能在太皇太后身边三十多年,会不会也和她有武功有关系呢?
“沈彤,我的提议你答不答应?”梅胜雪咄咄逼人。
沈彤叹了口气,道:“我没时间帮你杀人,因为我要找人,而且很急。”
说完,她转身便要跳窗离开,梅胜雪叫住了她:“沈彤,你不怕我让你找不到人吗?”
沈彤淡淡地说道:“怕啊,所以我可能会随时杀了你。”
第四七六章 见面一拳
“沈彤!”梅胜雪怒了。
沈彤没理她,打开窗子跳了出去。
梅胜雪狠狠跺脚,恨不得把沈彤捏碎踩烂,但是她转而又想到沈彤的那番话,看来沈彤进宫真的不是来杀太皇太后的。
难道沈彤不是秦王派来的?
想到这里,梅胜雪心里又好受一些了。
她从来没有投靠秦王的想法,但是她是跟着孟美人从西安进宫的,一旦她在宫里出事,秦王便是罪魁祸首,因此,这两三年来,她乐得接受秦王的支持。
虽然她对秦王不屑一顾,但是当看到沈彤也进宫时,她还是感觉很生气,一旦秦王用沈彤而不用她了,那她这几年的努力就白费了。
如果她能做到,那她刚才就把沈彤杀了,根本不会想要和沈彤合作。
可是对于沈彤,梅胜雪无法做到一击即中,沈彤这样的人,一招之内不能致她于死地,那么想要再杀她就难了,说不定还会被她反杀。
因此,她没有出手,反而提出要与沈彤合作。
沈彤还是拒绝了。
梅胜雪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无论沈彤进宫的真实目的如何,现在,不,就是这一两天,她必须要对太皇太后出手了。
否则,刺杀太皇太后的这个大功劳,就会落到别人的身上。
这个人即使不是沈彤,也不会是她梅胜雪。
梅胜雪越想越觉得不能再等了,她俯身在炕洞里取出一样东西,然后蹑手蹑脚走了出去。
......
沈彤出了安王妃住的小院子,刚刚走出那片翠竹夹道,便看到有一队侍卫走过来。
沈彤藏好身形,等到那队侍卫走过去,她才继续向前走,又走了一会儿,便来到方才看到安王妃的地方,那里应该就是太皇太后的寝殿。
再往前走,沈彤便望而却步了。
前面没有任何遮挡,光秃秃的,没有树,也没有花,就连石灯也没有,只有两根碗口粗的灯竿,每根灯竿上各上面悬挂着两盏西洋玻璃罩子的气死风灯,把这片空地照得亮如白昼。
沈彤躲到一棵树后,思忖着是不是就这样大喇喇冲过去。
这时,又有一队侍卫走了过来,沉重的皮靴踩在那片光滑平整的地面上,竟然没有一点儿声音。
而刚刚在翠竹夹道外面遇到的那队侍卫走路是有声音的,步伐整齐,虎虎生风。
沈彤立刻明白了,朝阳宫以太皇太后寝殿做为中心点,向外为成至少三道防卫,她在翠竹夹道外面遇到的应该是第二道,而在这之外至少还会有一道防卫,而现在她看到这些侍卫应该是第三道,他们的武功明显比第二道的要高出许多,但是他们还不是最终的那一道,最终的那一道就在太皇太后身边,他们的武功才是最高的。
沈彤暗暗叹了口气,早知道来京城会进宫,在西安的时候,她会让萧韧找秦王打听打听了。
别看秦王远在西安,皇宫里的事,他一清二楚。
可是现在远水解不了近渴,现在的沈彤就是盲人摸象,连猜带蒙。
她正在发愁如何进入太皇太后寝殿,忽然,有什么东西掉到她的头顶上。
沈彤皱眉,伸手一摸,原来是一根羽毛。
她抬起头来,一只夜鸟正向远处飞去。
沈彤对自己的隐身功夫很自信,她没有发出声响,而刚刚那队侍卫更是悄无声息,夜鸟投林,如果没有受到惊吓,不会忽然飞起。
沈彤立刻警觉起来,她凝神倾听,然后纵身向树上跃去。
透过树枝的缝隙,沈彤看到对面的树梢在微微晃动。
今夜无风。
那树上有人。
沈彤正想下树,却见又有一队侍卫走过来,就是刚刚的那一队人,无声无息。
沈彤没敢轻举妄动,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树枝,多亏那几盏气死风灯,否则只靠月光,她很难看到对面树枝轻微的晃动。
沈彤眼睛的余光扫向那队侍卫,忽然,他们向这边走了过来,沈彤莫名的紧张起来,她紧紧盯着对面的树枝,全然没有理会自己所在的这棵树是不是也在晃动。
那队侍卫越来越近,沈彤屏住呼吸,她的手心里已经冒出汗来。
“喵”,随着一声猫叫,一个黑影顺着那棵树的树干飞快下来,向着寝殿跑去。
在那队侍卫身边跑过时,那只猫还停了下来,示威似的瞪着侍卫们。
为首的侍卫伸手把它抱了起来,猫没有反抗,显然是认识的。
为首的侍卫把猫递给站在身后的另一名侍卫,道:“你去把它送回去,刚刚宫女还在找它。”
侍卫接过猫,转身向寝殿走去,余下的侍卫则继续巡逻,没有再去看那棵树。
难道刚刚惊走夜鸟的是这只猫?
沈彤再次看向对面的那棵树,树枝又动了一下,她揉揉眼睛,没错,还在动。
树上有人,那只猫只是那个人拿来做掩护的。
沈彤心中一喜。
这会儿,梅胜雪应该在屋里骂沈家的祖宗十八代,树上的人不会是梅胜雪,除非这宫里还有第四个外来者,否则这个人十有八、九就是云七!
云七出生在草原,成名也在草原,她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即使后来曾得高人真传,练了一身的武功,可是她也并不擅长轻功。
因此,她藏身树上,不但惊起飞鸟,也惊动了巡逻的侍卫。
沈彤越发确定,对面对上的人就是云七。
看着刚刚那一队侍卫消失在另一侧,沈彤知道,他们很快又会转回来,这是转圈儿呢。
她必须要抢在他们转回来之前见到云七。
她没有停留,咬咬牙,深吸一口气,向对面的那棵树跃了过去。
两棵树相隔两丈开外,沈彤并不确定自己就能跃过去,反正这里是平地,又不是万丈悬崖,大不了掉下去,然后再跳一次就是了。
没想到,这一次,她居然成功了,当她抓住对面树枝的一刹那,一只拳头向她迎面打了过来。
刚刚这一跃,已经超出了沈彤平时的能力,她尚未长成,气力有限,全凭一口真气纵身一跃,而此时,这口气已经用尽,那一拳打过来,沈彤侧身避让,可是手上却是一松,身子向下坠去!
第四七七章 娘要杀人
这一刻,沈彤无力回天,只能任凭自己摔了下去。
就在她的身体落到地面的一刹那,她便向一旁滚了过去,也就在这个时候,那队侍卫再次出现,他们没有看到飞速滚开的沈彤,他们看到了那棵摇晃不止的树。
十几个人如同离弦之箭向这边奔来,这一次没有猫了,树上的人知道自己已经暴露,奋不顾身地跃了下来!
那人一袭黑衣,刚一落地,手中双刀便向扑过来的侍卫砍去,手起刀落,鲜血从脖颈处喷出,又一名侍卫冲过来,手中的刀向那人拦腰砍去,那人并不躲闪,挥刀砍向侍卫面门,又有几名侍卫过来,从后面向这人包抄,忽然,黑暗处又有一条黑影疾冲过来,正是沈彤,一名侍卫刚刚举起刀,就被她一脚踢飞。
伴随着一声高喊:“抓刺客!”又有侍卫向这边冲过来,而此时,沈彤与那人面前已经聚集了十几二十名侍卫,两人都是身着夜行衣,脸上也用黑巾蒙起,只露出眼睛。可是沈彤已经从那人的身形上辨认出来,这就是云七!
越来越多的人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呼喊声此起仗伏,朝阳宫的警钟已然敲响,其他地方的侍卫和羽林军都会过来救驾。
沈彤又砍倒一名侍卫,她终于与云七站在一起。
“滚开!”云七一声暴喝。
沈彤压低声音说道:“是我,我是彤彤。”
云七怔了一下,混乱之中,她知道不仅只有她一个刺客,但是她知道自己是没有帮手的,这个人肯定不是来帮忙的,危急时刻,她也没有去看那个人,直到现在,熟悉的声音响起,她吃了一惊,那孩子怎么会在这里?
可是她来不及去多想,一刀砍倒距离她们最近的一名侍卫,然后对沈彤说道:“闭嘴!”
刚刚那名侍卫很可能听到沈彤说的话了,她不想让这里的任何一个人知道这孩子的名字。
不知道她的名字,逃出去就能活下来,可是一旦名字泄漏出去,这孩子就难以栖身了。
沈彤已经明白她的意思了,心中一暖,今天的处境太危险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下来。
她用脚尖勾起一名死去侍卫身边的刀,拿在手中,几刀劈出,她轻声笑了,忽然叫了一声:“娘!”
云七手中的刀猛的一顿,险些脱手,她怒道:“你乱叫什么?”
“我有个孪生弟弟,我们的娘叫云七”,沈彤一刀砍下一名侍卫的手臂,自己的手臂上也挨了一刀,她笑了笑,继续说道,“我进宫来找您,弟弟在外面等着我们。”
又是一刀砍向沈彤的后心,云七怒吼一声,身子一拧,硬生生替沈彤挨了一刀,同时,她右手的弯刀勾住了那名侍卫的脖子,一颗人头飞了出去。
“死丫头,谁让你来送死的,滚!”
还没等沈彤反应过来,云七便像拎小鸡似的把她拎了起来,向着远处扔了出去!
那里种着一片牡丹,此时花期已过,上面罩了一层遮花的网子,沈彤的身体飞出去,落到花网上。
沈彤冷不丁被云七扔出去,这时已经反应过来了,云七要用自己来掩护她逃走!
沈彤眼眶发热,提一口气,跃向花网的一端,手起刀落,将绑着花网的绳子割开,双手用力,将整张花网拽了下来。
那边云七如同一头母狮,与那群侍卫战在一起,她的身上已有几处刀伤,鲜血汩汩流出,但是她却像是不觉得疼,手中双刀虎虎生风。
忽然,一张黑色的大网从天而降,向着侍卫们兜头罩下,与大网一起落下的还有沈彤,就在大网落下的同时,沈彤将云七扑倒。
夜色之中,侍卫们被这张突如其来的大网盖住,遮光用的网子并不结实,用刀一划就碎裂开来,也不过刹那之间,这些训练有素的侍卫便从大网里挣脱出来。
可是刚刚被他们围在中间眼看就要生擒的那名刺客却不见了。
就在这时,一个尖利的声音响起:“走水了,朝阳宫走水了!”
只见一股浓烟正从太皇太后的寝殿里钻了出来,正从四处飞奔而来抓刺客的侍卫们,此时全都停下脚步。
走水了,太皇太后的寝殿!
救火?
不,要先救太皇太后!
其实烧起来的只是寝殿最外面的地方,火势并没有向里面蔓延,但是里面的人是太皇太后,这便不是小事。
烟雾中,一个矮小的身影一边呼喊着,一边向内殿而去。
那是一名小宫女。
混乱之中,沈彤拉着云七向竹林里跑,与外面的纷乱不同,竹林里看不到一个人影,只能听到远处的呼喊声。
云七却挣脱开来,道:“我不走,我要杀了那个老妖婆!”
说完,她便向来时的方向跑去,沈彤无奈,只好跟上。
没跑多远,云七转身,朝着沈彤就是一脚,这一次沈彤有防备,侧身避开,云七道:“我不管你是谁,你现在都给我滚,老娘的事和你无关!”
沈彤一笑,道:“你死了,我们就没有娘了,怎么就和我们无关呢。”
云七怔住,她甚至还没有仔细去想沈彤刚刚说过的话,沈彤是她的女儿?
不可能,怎么可能?
可是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云七没有再说话,毅然继续向前跑去,沈彤紧紧跟上。
云七终于再一次站住,她看着沈彤,这条翠竹夹道没有灯,她能看到的只有沈彤闪闪的眸光。
“我男人是被那老妖婆害死的,我一定要杀了她......你走吧,没你的事。”
沈彤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感觉云七的声音在颤抖,沈彤心如刀割。
“巧了,我爹也是被那老妖婆害死的,我也要杀了她,你杀你的,我杀我的。”
沈彤哈哈一笑,从云七身边跑了过去。
黑夜中,一高一矮两道身影穿过幽深的翠竹夹道,向着那片刀光凛凛的地方而去。
云七:周棹,你的命是我的,要杀也必须是我杀你,那老妖婆既然杀了你,那么我就杀了她,我不是给你报仇,我只是来杀我想杀的人。
沈彤:天要下雨,娘要杀人,我有办法吗?没有!
第四七八章 重重珠幔
“太皇太后,外面走水了。”
虽然内殿门窗紧闭,可是外面的声音依然会传进来,凤榻之上的太皇太后已经醒了。
上了年纪的人睡眠都不太好,尤其是最近几年,太皇太后每晚只能睡两三个时辰,几乎每天都是天不亮就会醒来。
太医院配了安睡的汤药,老护国公夫人也让人制了促眼的香料送进宫来,可是无论是汤药还是香料,太皇太后都是只用过一次,便弃之不用了。
这些的确可以令她安睡,一觉睡到天亮,可是却也让她不能在中途醒来,睡得如同死去一般。
所以她宁可夜夜失眠,也没有再用这些汤药和香料,她不允许自己在睡梦中被人杀死,她耳聪目明,她的身体依然健康硬朗,她的头脑也依然清皙敏锐,她能长命百岁。
太皇太后大睁着双眼,却没有起身。
刚刚她隐约听到外面有人在喊“抓刺客”,是有人进宫来行刺吗?
有意思,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有人来行刺她。
“阿娥,你去看看,是哪个想要声东击西的,还放火,有趣啊,我朝阳宫的火岂是这么容易就烧起来的。”
被称做阿娥的女子应声而去,她走过重重纱幔,推门出去,在她身后,那道门重又关上,看不到门缝,与旁边的墙壁严丝合逢,这道墙壁上悬挂着一张硕大的五福捧寿木雕圆屏,而那扇门便是那张圆屏。
阿娥步履轻盈,有惊慌失措的宫女内侍在她身边跑过,阿娥看都没看她们。
前面便是太皇太后住的内殿了,阿娥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去看一看,那里发生了什么。
一个小宫女踉踉跄跄地跑过来,显然是吓得不轻。
阿娥瞥了她一眼,眉头微微一动,下一刻,她的手便向小宫女抓来,小宫女措不及防,被她抓住了肩头。
“你不是朝阳宫的?”
阿娥声音低沉沙哑,不是女子的声音,与太监的也不同,小宫女吓了一跳,惊吓得张大了嘴,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阿娥微微眯起眼睛,另一只手掐住了小宫女的脖子,然后她松开了手,小宫女的身体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阿娥没有停留,一脚踢开小宫女的尸体,继续向前走去。
整座后宫之中,朝阳宫的内侍宫女是最多的,阿娥其实并不能确定那个小宫女是不是朝阳宫的,但是那小宫女虽然慌乱,可是头发却梳得一丝不乱,这才令她起疑。
无论那小宫女有没有问题,杀了便是。
在朝阳宫里,从来就没有“错杀”这个词。
阿娥的嘴角浮起一抹冷笑,她相信内殿里的那个人也是如此。
内殿是太皇太后住的地方,九重珠幔,满堂珠光,那是后宫之中最华贵之处,可太皇太后却至少有二十年,没在那里过夜了。
这是后宫的秘密,也是朝阳宫的秘密。
外面的声响早已传进来,阿娥走进时,九重珠幔已经向两旁掀起,现出一条路直通太皇太后的凤榻。
每重珠幔后都缀着一颗夜明珠,用锦囊包裹,已有多年未曾打开。
阿娥穿过重重珠幔,随手解开锦囊上的丝带,一只只锦囊落到波斯地毯上,九颗硕大的夜明珠将这条路照得亮如白昼。
路的尽头是同样珠光宝气的凤榻,凤榻上挂着南珠缀成的帐子,珠帐外面,各侍立着一名嬷嬷,她们神情肃穆,看向缓缓走来的阿娥。
“你来了。”何嬷嬷说道。
阿娥点点头,道:“还没有人进来啊。”
她的语气有些惋惜,是啊,又是行刺又是放火的,她还以为这会子已经冲进来了呢。
何嬷嬷道:“你来的路上杀了人?”
阿娥冷笑:“那又如何?”
何嬷嬷道:“你杀的何人?”
“一名小宫女,七八岁的样子。”阿娥毫不在意。
站在另一侧的那位嬷嬷冷哼一声,道:“这个年纪的小宫女,朝阳宫里有四个,两个在安老王妃身边,另外两个都是粗使的,她们都不会来寝殿,你能在路上遇到,分明就是骗进来试探的,谁让你杀死她的,你中计了。”
阿娥大怒,对那位嬷嬷低声吼道:“那就是与刺客是同伙了,我没有杀错,再说,即使杀错了又如何,在这宫里,我的事何时轮到你们两个说三道四了?”
那位嬷嬷还想指责,被何嬷嬷用眼色阻止,忽然,何嬷嬷眉头一动,像是想起了什么。
那位嬷嬷名叫桂花,与何嬷嬷同年进宫,两人亲如姐妹。
何嬷嬷的神情没有逃过桂嬷嬷的眼睛,她问道:“阿何,怎么了?”
何嬷嬷眼波微转,今晚的事,十有八、九和萧家送来的那个小丫头有关系,她有些后悔了。
她抬腿便向外走,阿娥伸手拦住了她:“你不在这里侍候,要去哪里?”
何嬷嬷抬手拨开阿娥的手,冷冷地道:“你不担心调虎离山吗?”
阿娥狠狠地瞪她一眼,转身便向外走:“你们两个老老实实留在这里,别的事不用你们管!”
被她掐死的小宫女,来时路上慌张奔跑的宫人。
阿娥心里硌登一声,她虽然嘴硬,可是桂嬷嬷说的那番话却还是让她的心悬了起来。
忽然而至的刺客,莫名其妙的走水,不可能出现在寝殿的小宫女。
她刚刚走出内殿,就看到几名侍卫正在门口走来走去,见她出来,忙问道:“嬷嬷,太皇太后凤体无恙吧?”
“嗯。”阿娥点点头,刚才进来时她就看到这些侍卫了,即使走水,没有命令这些侍卫也不得闯进内殿。
“请嬷嬷放心,火已经扑灭了,并无大碍,就是正殿的窗帘被火烛燃到烧了起来。”侍卫首领说道,事实当然不会是这样简单,这里是朝阳宫,窗帘怎么可能会说烧就烧了呢,只是纵火的凶手还没有抓到,他们只能这样说,否则惊扰了太皇太后便是大罪了。
阿娥心里正烦,却被这侍卫拦住说了一堆没用的话,但是这些话却又事关重大,她不得不听,好不容易那侍卫首领汇报完了,阿娥连个眼角子也没有给她,向着她来时的方向疾步而去。
第四七九章 杀
梅胜雪是亲眼看到那个小宫女倒下的。
桂嬷嬷没有说错,梅胜雪的确是让那个小宫女去试探的。
慈恩寺是太祖皇帝为纪念其生母昭宪皇太后所建,内中供奉昭宪皇太后神位。慈恩寺也成为宗室女子礼佛之地,陆续有宗妇年老后住进慈恩寺,有的是出家,也有的做了居士。
党夏老王妃安温达也在慈恩寺出家,或许是安老王妃也曾执政,太皇太后对安老王妃另眼相看,每年都会接安老王妃进宫小住。
十天前,安老王妃又进宫了,她在慈恩寺里生活简朴,事事亲力亲为,身边只有一个早年太皇太后赏的老内侍跟随,梅胜雪便是那个时候被拨去伺候安老王妃的。
安老王妃很喜欢她,有一次,她跟着安老王妃来见太皇太后。两人聊得开心时,太皇太后说她曾经亲手猎过一头火狐狸,用狐狸皮做了一件斗篷,留了很多年了,她让阿娥去拿那件斗篷给安老王妃看看。
梅胜雪去给安老王妃拿扇子的时候,恰好看到阿娥从长廊的另一头回来。
那里并非太皇太后起居的内殿,也不是存放东西的库房,阿娥为何去那边拿斗篷?
若是寻常人是不会留意这件小事的,可是梅胜雪却起了疑心。
今天晚上,当云七从树上飞身下来,侍卫们向她涌过去的时候,梅胜雪便趁机进了寝殿。
窗帘是她烧的,那些原本都在外面干活的内侍和宫女,也是她打着嬷嬷的旗号让他们去长廊那一端的。
果然,阿娥起疑,杀了一名小宫女。
梅胜雪已经可以肯定,太皇太后真正用做起居的内殿并不是众所周所的那里,而是在那条长廊的尽头。
阿娥进了内殿,侍卫们护在内殿之外,梅胜雪便向长廊尽头跑去。
那里没有屋子,只是一道墙。
梅胜雪怔住,这和她想的不一样。
前面的火已经被扑面,主管太监到了,朝阳宫又恢复了井然有序,梅胜雪知道,给她的时间不多了,如果这一次她不能得手,下一次或许就没有机会了。
梅胜雪看着墙上的那张五蝠捧寿的圆屏,她深呼一口气,走到圆屏前面,正在这时,她猛的转头看去,只见本应在内殿的阿娥正箭一般飞奔而来。
梅胜雪心中一沉,完了,她还是慢了一步。
她咬咬牙,用手去抠动那张圆屏,她怀疑这里有暗门,可是却不知道机关在哪里,紧急关头,她只能碰运气了。
门没有开。
一阵风声从耳边传来,梅胜雪倒退一步,一支袖箭从她面前飞过。
阿娥出手了。
这才只是阿娥,如果再加上侍卫,梅胜雪自知她插翅难飞了。
阿娥的人已经来到近前,十指宛若鹰爪,向梅胜雪抓来。
梅胜雪双手挥出,两只手中各有一枚蛾眉刺。
阿娥狞笑:“小东西,是老娘走眼了,让你活到现在。”
梅胜雪还是第一次听到阿娥的声音,阿娥是太皇太后身边的贴身女官,无论何时,都是僵硬着一张脸,宛若木胎石像。
梅胜雪没有想到,阿娥的声音竟然粗哑低沉如同男子。
她只是微微一怔,阿娥的手便抓上了她的肩头,一阵剧痛从肩膀袭来,梅胜雪手中的蛾眉刺刺向阿娥的胳脯,但是相对于高大的阿娥而言,梅胜雪的身高太吃亏了。
一片衣衫带着皮肉从她的肩头上硬生生被撕扯下来,鲜血立刻涌了出去,阿娥的手臂上虽然挨了梅胜雪一刺,可是并无大碍。
梅胜雪痛得连退几步,阿娥再次向她扑来。
梅胜雪叹了口气,今夜她怕是要命丧于此了。
忽然,阿娥的攻势停了下来,她猛的转身,梅胜雪没有放过这个机会,她纵身跃起,双脚踢向阿娥的头!
也就在她纵身一跃的刹那,她明白阿娥为何会转身了。
那张五蝠捧寿的圆屏正在缓缓关上!
就在刚才,梅胜雪和阿娥恶斗的时候,那道门曾经打过,有人进去了!
而在此刻,梅胜雪的双脚已经踢上了阿娥的后脑勺。
这是一双新鞋,是她今晚换上的。鞋头各缀了一块铜片,铜片下面各有两片刀片,这双鞋是她亲手做的,在宫里要找齐材料并不容易,但是今天却派上了用场。
在阿娥眼里,这个小宫女已经是个死人了,而进入那道门的人,才是她要对付的人。
阿娥转身去追,可是一个什么东西忽然就砸到她的后脑勺上,接着,她感到了钻心的疼痛......
阿娥的身体晃了晃,她转过身来,梅胜雪又是一脚踢在她的眼睛上,接着,梅胜雪纵身向前奔去,她要冲进那道门!
阿娥踉跄几步,用受伤的手臂撑住一侧的墙壁,不让自己摔倒,她冷笑着转过身去,两支袖箭同时射向梅胜雪的后心。
梅胜雪听到风声,侧身闪开,一支袖箭贴着她的耳边飞过,而另一支刺进了她的肩头。
刚好就是她被阿娥伤到的肩头。
梅胜雪咬紧牙关,她没有回头,使劲去扳左边的那只蝙蝠。
刚刚就在那扇门关上的刹那之间,她看到那只蝙蝠的翅膀明明是东西方向的,而现在却又变回了一上一下。
机关就在这只蝙蝠上。
梅胜雪是大家闺秀,可她不被梅家接受,很小的时候便混迹江湖,在江湖上待久了,对于机关暗道之类也多少了解一些。
那只蝙蝠果然动了,但是门却纹丝不动,这时,口哨声想起,是阿娥在示警!
梅胜雪咬紧牙关,不让自己被这些所影响,她再次转动那只蝙蝠,而这一次,那扇门终于动了。
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大批侍卫向这边跑来,待到那扇门刚刚敞开一道缝隙,梅胜雪便闪身挤了进去。
她猛一用力把门关上。
门内,便是太皇太后起居的内殿,朝阳宫里真真正正的内殿。
没有想像中的珠光宝气,这里简单朴素,雅致大气。可是梅胜雪顾不上欣赏殿内的摆设,因为就在她的面前,几个人正打得难舍难分!
第四八零章 高手
梅胜雪的目光扫过那两个身穿夜行衣的人,落到一名太监身上。
不,如果只从衣著打扮来判断,那人不应是太监。
他身着凤穿牡丹寝衣,衣袖卷起,苍白的皮肤上斑斑点点,手腕上竟然戴着一只莹白温润的和田玉镯!
在朝阳宫里,能做这个打扮的只能是太皇太后!
可是,梅胜雪见过这个人,她见过!
这是护国公府里的那个管事德善!
护国公府的下人中一种传闻,传闻德善是阉人,是太皇太后赏给老护国公的。按制,除了后宫之外,只有亲王和公主的府邸方能使用内侍和宫女,护国公没有资格,因此才隐去了德善的真实身份。
当年,梅胜雪中计,误以为真正的沈太太黄氏在护国公府里,于是她先后两次派人到杨家抢人,最后都是铩羽而归,便是在那个时候,她见到了德善,她的手下也是被德善所杀,好在当时她藏身于杨家丫鬟当中,德善误以为她只是一个小丫鬟,才让她逃过一劫。
她对德善记忆犹深。
没想到,德善竟然会出现在后宫里,而且还是这间密室之中。
梅胜雪背脊生寒,无论是她,还是包括沈彤在内的两名刺客,她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这间密室,可是谁能想到,密室之中的太皇太后竟然是德善假扮的。
她们全都上当了!
不,我不能死在这里!
梅胜雪转身便向门外走,德善正被两名刺客缠住,无瑕顾及她,她现在离开还来得及。
她不是逃命,她是保存实力。
梅胜雪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只要她还活着,那就还有希望,她不是沈彤这种蠢货,这个时候,她不能拼命。
什么太皇太后,什么德善,你沈彤陪他们玩吧,我可要走了。
梅胜雪的动作快如闪电,她的手与那扇门近在咫尺!
门忽然开了。
从外面被人推开,接着,她看到了阿娥。
阿娥一脸青紫,鼻梁歪了,脸上也有伤,显然是刚刚被她踢折了,她的鞋头包着铜片,别说是踢否鼻梁,就是把阿娥的眼睛踢瞎都有可能。
可惜梅胜雪的身高太吃亏了,她需要跳起来才能踢到阿娥的脸,当然就失了准头。
看到阿娥,梅胜雪的心沉了下去。
她跑不出去了。
梅胜雪咬牙,再次跃起去踢阿娥的脸,可惜这一次,她的运气没有刚刚那么好了。
刚才阿娥是察觉到有人去开门,一时走神才被梅胜雪偷袭成功,否则只凭梅胜雪的武功,决难伤到阿娥半分。
现在,阿娥的注意力都在梅胜雪身上,怎能再令梅胜雪占了先机。
阿娥一脸的狰狞,她竟然还在笑:“小丫头,你想跑了?没那么容易!”
梅胜雪已经跃了起来,梅胜雪的脚快,阿娥的手更快,梅胜雪的脚还没有踢到阿娥的脸,就被一只手抓住了,接着,只听咔吱一声,梅胜雪的脚骨硬生生被拧断了。
梅胜雪一声惨叫,阿娥哈哈大笑,她很享受操纵别人生命的事,这对她而言,是最大的快乐。
显然,阿娥并不想立刻杀死梅胜雪,这个小宫女居然踢断了她的鼻梁,那她就把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全身上面每块骨头全都弄断,变成一滩肉泥,那一定很有趣!
又是一声咔吱,梅胜雪又是一声惨叫,阿娥粗重的笑声宛若夜枭。
接着,阿娥又一次向梅胜雪身上抓去,一声惨叫传来,可是这一次,却不是梅胜雪发出的。
阿娥先是一怔,接着她抬眼看去。
她知道这间密室里的安排,因此她才会放心地离开。
这里面除了德善,还有四名高手,除了德善是昨天刚刚调来,其他四位都已经跟随太皇太后十几年了。
就在刚才,阿娥从外面起来,看到里面在打斗,她也没有在意,还有闲情逸致拧断梅胜雪的骨头。
只是这声惨叫让阿娥又有了兴趣,拧断骨头之外的兴趣。
她想看看是不是那两名刺客已经死了,德善这老东西越来越无趣,杀人也太痛快了,真没意思。
但是她有些小小的失望,只见两名刺客当中,一名还在与德善斗在一起,刺客身上已有四五处伤,鲜血染透衣裳,可那刺客却像是不知痛似的,浑不在意。
发出惨叫的是那个矮的,或者,那根本就是个尚未长成的半大孩子。
那孩子弯着腰,以刀拄地,在她身旁躺着一个人,阿娥认识,那是四大高手中的长标。
长标人如其名,高瘦宛如长枪。但是他的兵器却不是长枪,而是钩,能令人的脑袋离开身体的钩。
可是现在,他的钩还在手里,而他的脑袋却不在他的身体上。
鲜血从脖腔子里涌出来,阿娥惊愕地望着血流的方向,她看到了长标的脑袋。
长标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到死都不能相信,他的头会被人割下来。
而现在,那个割下他的头的家伙,正弯腰像是在喘气,很累吗?割下长标的脑袋很累吗?
而且,割下长标的脑袋,她竟然还吓得大叫一声。
对,这是个女孩子,声音尖利,很年轻。
或许,这是她第一次杀人吧。
阿娥恨不能一把拧断这丫头的脖子。
她扔下已经半死不活的梅胜雪,向沈彤走过去。可是已经有人抢在她前面,向沈彤出手了。
出手的是胖子。
胖子的真名只有太皇太后知道,他让别人叫他胖子。胖子很胖,如同一只球,因此,他从不值夜,无论是房梁还是床底下,全都放不下他。
今天把胖子叫来的时候,他睡得正香,嘟哝着过来的。
胖子伸出一只胖手,胖手上是一只大铁锤。
胖子抡起大铁锤朝着沈彤的脑袋砸了下来。
小丫头杀了人,累得弯腰喘气,这不是在等着被人砸脑袋吗?
胖子不砸白不砸。
阿娥的心情又愉快起来,她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脑浆喷出来的场面了,想想还有点怀念。
胖子的大铁锤重达四十斤,这一锤砸下去,小丫头的脑袋也就只剩下脑浆了。
第四八一章 屠羊
砰的一声,大锤砸到地上,金砖砸得粉碎。
“啊——”一声惨叫响起,短促沉闷。
胖子满意地低头看去,那小丫头的脑袋一定也碎了。
他提起大锤,可是大锤下只有碎掉的金砖,没有脑浆,更没有那个小丫头。
胖子惊愕地抬头去看,他看到了阿娥!
阿娥正用同样惊愕地眼神看着他,而在阿娥的胸口上插着一把刀,刀已齐根没入,只能看到刀柄,阿娥伸出手来,像是要抓住什么,可是她的身子晃了晃,便轰然倒下。
阿娥的后背上同样有一把刀!
在阿娥的身后,站着一个小宫女,背后的那把刀就是她刺的。
胖子大吃一惊,但是他立刻反应过来,向四周看去,阿娥胸前的刀是谁插的,还有,自己要锤的那个丫头跑到哪里去了?
他很快就看到了沈彤,一袭黑衣的小刺客,已经被符章从背后抓住了后颈。
胖子一向看不起符章,符章的武功不行。
刚进宫的时候,胖子和符章打过一架,符章败了。
两年前,胖子又和符章打了一架,还是符章败了。
可现在,那个从自己锤下溜走的刺客竟然被符章抓住了,胖子心里就像是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他肥胖的身材像球似的撞向符章,符章被撞得差点摔掉,胖子伸手去抢被符章抓住的小刺客,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小刺客手里忽然多了一样东西,接着,一团红雾便向他和符章扑了过来。
用毒!
胖子和符章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江湖了,今天来的两个刺客,他们压根儿没有放在心上,这是他们在太皇太后面前表现的好机会。
可是长标和阿娥竟然死了,这让他们有些措不及防。
因此,当这团红雾扬起的一刹那,他们本能地屏住呼吸,胖子甚至还闭上了眼睛。
这是毒啊,肯定是毒,红色的,不是毒还能是什么?
他们同时闻到一阵浓郁的香气,果然是毒。
是七步死?还是血封喉?
这两种香都是红色的,而且全都是异香扑鼻。
当然,这都是刹那之间发生的,当胖子感觉差不多可以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符章的眼睛瞪得溜圆,正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
他的手里空空如也,那个小刺客......溜了。
沈彤当然溜了,这几个高手,她一个也打不过。
长标和阿娥都是在措不及防的情况下,被沈彤一招致命。
可是对付胖子和符章,沈彤却失了先机,所以她只能溜。
至于德善那个老妖怪,沈彤连衣角子也碰不到,因为她的娘像疯了似的,和德善打得难舍难分,沈彤连偷袭的机会都没有。
她看到了另一个人。
自从她和云七进来之后,直到此刻,她才看到那个人。
那是个女人。
一个看上去三十出头的少妇。
少妇美貌,可是却穿了一身很奇怪的衣裳。
沈彤认出来了,这是西南蛮人穿的衣裳。
她心里一动,后晋小朝廷不就是依附着那些蛮夷部落的吗?
太皇太后的贴身高手,难道会有后晋的人?
(以下内容十五分钟后替换,另外,今晚还有一章,不过要很晚了,明早再看吧。)
砰的一声,大锤砸到地上,金砖砸得粉碎。
“啊——”一声惨叫响起,短促沉闷。
胖子满意地低头看去,那小丫头的脑袋一定也碎了。
他提起大锤,可是大锤下只有碎掉的金砖,没有脑浆,更没有那个小丫头。
胖子惊愕地抬头去看,他看到了阿娥!
阿娥正用同样惊愕地眼神看着他,而在阿娥的胸口上插着一把刀,刀已齐根没入,只能看到刀柄,阿娥伸出手来,像是要抓住什么,可是她的身子晃了晃,便轰然倒下。
阿娥的后背上同样有一把刀!
在阿娥的身后,站着一个小宫女,背后的那把刀就是她刺的。
胖子大吃一惊,但是他立刻反应过来,向四周看去,阿娥胸前的刀是谁插的,还有,自己要锤的那个丫头跑到哪里去了?
他很快就看到了沈彤,一袭黑衣的小刺客,已经被符章从背后抓住了后颈。
胖子一向看不起符章,符章的武功不行。
刚进宫的时候,胖子和符章打过一架,符章败了。
两年前,胖子又和符章打了一架,还是符章败了。
可现在,那个从自己锤下溜走的刺客竟然被符章抓住了,胖子心里就像是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他肥胖的身材像球似的撞向符章,符章被撞得差点摔掉,胖子伸手去抢被符章抓住的小刺客,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小刺客手里忽然多了一样东西,接着,一团红雾便向他和符章扑了过来。
用毒!
胖子和符章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江湖了,今天来的两个刺客,他们压根儿没有放在心上,这是他们在太皇太后面前表现的好机会。
可是长标和阿娥竟然死了,这让他们有些措不及防。
因此,当这团红雾扬起的一刹那,他们本能地屏住呼吸,胖子甚至还闭上了眼睛。
这是毒啊,肯定是毒,红色的,不是毒还能是什么?
他们同时闻到一阵浓郁的香气,果然是毒。
是七步死?还是血封喉?
这两种香都是红色的,而且全都是异香扑鼻。
当然,这都是刹那之间发生的,当胖子感觉差不多可以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符章的眼睛瞪得溜圆,正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
他的手里空空如也,那个小刺客......溜了。
沈彤当然溜了,这几个高手,她一个也打不过。
长标和阿娥都是在措不及防的情况下,被沈彤一招致命。
可是对付胖子和符章,沈彤却失了先机,所以她只能溜。
至于德善那个老妖怪,沈彤连衣角子也碰不到,因为她的娘像疯了似的,和德善打得难舍难分,沈彤连偷袭的机会都没有。
她看到了另一个人。
自从她和云七进来之后,直到此刻,她才看到那个人。
那是个女人。
一个看上去三十出头的少妇。
少妇美貌,可是却穿了一身很奇怪的衣裳。
沈彤认出来了,这是西南蛮人穿的衣裳。
她心里一动,后晋小朝廷不就是依附着那些蛮夷部落的吗?
太皇太后的贴身高手,难道会有后晋的人?
第四八二章 那一刀的风情
“你......大胆!”胖子吼道。
沈彤莞尔,我都进宫来了,当然大胆了。
手中短刀一刺一划,一大片衣裳连着皮肉被割了下来。
血淋淋的抛在地上,就连僵着脸不说话的符章也低呼了一声,胖子更是大声哭喊出来:“太皇太后啊!”
沈彤眨眨眼,她刚刚真是走眼了,原来这个胖子居然是个太监!
太皇太后痛得面容扭曲,牙关紧咬,一声不哼。
沈彤也不由得有些佩服了,这老太婆的胆色确实惊人。
正与云七打得不可开交的德善手上一滞,更生生地挨了一刀,他挥出一剑将云七挡在剑光之外,身子一纵,向太皇太后和沈彤扑来。
沈彤拽着太皇太后挡在身前,如同躲在盾牌后面的士兵。
云七见沈彤得手,心中刚是一喜,便看到德善扑了过去,她提刀便追,德善在距离太皇太后三步之外停下,他不敢靠近,太皇太后脸色白如纸,豆大的汗珠顺着皱纹密布的脸颊淌下来。
此时的太皇太后,似是比平时老了十岁。
女人到了一定年纪,过得如何全都写在脸上。太皇太后从来就不是天姿国色的大美女,但是年轻时眉清目朗自有一番气度。可是上了年纪以后,即使是面容平静时,脸上也带着狠戾之色,而现在,这种狠戾,就变成了狰狞,那一条条纵横的皱纹,似是在她的脸上交织出一个字:杀。
德善是前天进京的,他一进京就听说了杨家出事了。
而且,这事还和他有关系。
护国公杨敏收到消息,说他回京了,而且还去了煤青山。
杨敏便是死在了煤青山。
因为杨敏死的地方不便张扬,而且死因蹊跷,所以这件事秘而不宣。
但是太皇太后是知晓的,德善也是知晓的。
德善回京后立刻进宫向太皇太后述职,同时也知道了这件事。
他没有出宫,便留在了太皇太后身边。
今天,那刺客真的出现了。
德善可以肯定,进宫行刺太皇太后的,和在煤青山害死杨敏的,是一拨人。
太皇太后看着德善,目光森然。
她的后背血如泉涌,她强忍着疼痛,她不惧!
德善却不敢再靠近了。
站在太皇太后身后的沈彤探出头来,她的脸上蒙着黑巾,只露出一双灿若晨星的眼睛。
“德善,你这个不忠不孝的畜性,你可还记得你师傅青云道长?”
德善腮上的肌肉猛的一抖,多少年了,他没有听到过“青云道长”的名字。
那是他的师傅。
“你们是谁派来的?”德善问道,这也是太皇太后想知道的。
沈彤冷冷地道:“我姓屠。”
已经追上来的云七吃了一惊,姓屠?怎么回事?
德善和太皇太后也同时大吃一惊,但是他们与云七不同,云七是真的一头雾水,他们二人却是知道这个“屠”字的。
前朝人称九千岁的屠少龄,他手下十三太保便跟了他的姓,全都是姓屠。
十三太保虽然号称是屠少龄的干儿子,但其实他们当中有男有女。
可是面前这个刺客分明是个小姑娘,以她的年龄不可能是十三太保,那十三太保即使还活着,最年轻的也该是年过半百了。
不对,德善猛的想起一件事来,他在杨家的时候,曾经听杨捷向老护国公杨锋说起过,飞鱼卫曾经查出除了十三太保还有十三小太保,而且这些人是不固定的,一旦十三太保当中有人死了,便立刻从十三小太保中挑选有新人补上,因此在外人看来,十三太保战无不胜,从不会死。
德善听到这番话时,是七八年前,那时杨捷还活着,他是飞鱼卫副使。后晋小朝廷的消息,一直都被龙虎卫扣着,飞鱼卫好不容易才查到这些,杨捷便告知了自己的父亲杨锋。
如今已经过去七八年了,如果十三太保依然存在,这个小姑娘很可能就是后补进去的小太保。
德善如坠冰窟。
难怪小姑娘会质问他可还记得青云道长。
当年太祖皇帝起事,眼看前朝气数将尽,青云道长组织教众与太祖皇帝对抗,有一次,青云道长甚至重伤了太祖皇帝,太祖皇帝虽然侥幸不死,却留下了病根,他后来龙御殡天也与这病根有关系。
青云道长在世时虽与屠少龄井水不范河水,但是他们却是殊途同归,青云道长死后,屠少龄还曾令大才子孟括为青云道长写了一篇祭文,赞颂青云道长的忠肝义胆。后来屠少龄建立后晋小朝廷,百官之中也有不少是青云道长的追随者。
而德善却在大齐立朝之后,担心暴露身份进宫做了内侍,并且还投靠了太皇太后和杨家。
德善眼中一闪即逝的惊惧没有逃过太皇太后的眼睛,她冷笑道:“她在说慌,不要信她。她分明就是老四派来的,老四是等不及了吧,想让哀家死,他好名正言顺进京勤王。”
云七却已经急了,这个臭丫头在扯什么姓屠姓狗的,她手中短刀一晃,飞身便向太皇太后刺来。
德善见了,立刻出手阻拦,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矮小的身影也向太皇太后靠近。
沈彤原是不想这样就把太皇太后杀死的,她还要和云七出宫,如果杀了太皇太后,她们二人想要出宫比登天还难。
她之所以要挟持太皇太后,就是想要利用太皇太后做人质出宫,可是当她看到那个矮小身影时,便知道或许这个人质要不成了。
梅胜雪毅力惊人,她竟然在重伤的情况下还是杀过来了。
沈彤大喊一声:“娘,接着!”
她的话音未落,太皇太后就飞了出去!
云七一怔,还没有明白过来,一个人就朝她飞过来,云七本能地挥出一刀!
“住手!”德善大吼!
四周的空气像是凝固了,就连声音似是也没有了,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看向这边,有惊恐、有不信、有愤怒,也有绝望!
云七高昂着头,看着手里的刀在空中划出一个半圆弧度,犹如年少时,她挥刀砍向云丹三王子的脖颈时......
刀光闪过,鲜血飞溅开来,落到云七的脸上......
她仰天大笑。
第四八三章 逃
夜,寂静如死。
只有云七的笑声,得意、痴狂、肆无忌惮!
砰的一声,太皇太后的身体落到地上。
一道血痕从她的下巴划至小腹,鲜血正在流出来,越来越多,从点点滴滴到喷薄而出.
太皇太后还没有死,她圆睁双目,嘴巴大张着,嘴唇徒劳地抖动,像是想说话,可是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太皇太后!”
德善大叫着扑上前去,胖子和符章也向这边扑了过来。
太皇太后死了,无论这两名刺客是生是死,他们三个都是死罪难逃。
一把刀从上而下横扫而来,太皇太后的头颅攸的飞了出去,正撞到符章身上,符章下意识地伸手接住,接着,便传来胖子尖利的喊声:“太皇太后!”
云七笑声未绝,手中持刀,刀上鲜血淋漓,她终于杀了这个老妖婆,身首异处,这就是老妖婆应得的报应。
“周......”
云七想说的是“周棹,你这个混帐,老娘把这个害死你的人给宰了。”可是她刚刚说出一个字,就被沈彤打断了。
“周氏皇族又死了一个,大晋复兴在望!”
云七一怔,什么周氏皇族,什么大晋复兴,这是什么啊?
可是不容她多想,沈彤拉着她就向外跑。
胖子还在大哭,符章抱着太皇太后的脑袋怔愣,德善发指眦裂,拔腿便追,忽然,他的腿似是被人抱住,低头一看,竟然是那个小宫女。
梅胜雪使出最后的力气,死死抱住德善的腿。
德善想把她甩开,赫然发现,这个半死不活的小宫女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两只手如同长在一起紧紧相扣,以德善的功力,居然不能将她挣脱。
德善大怒,一记记重拳打在梅胜雪的头上肩上手臂上,她能听到骨骼的断裂声,可是那两只紧扣的手,却依然没有松开!
沈彤下意识地转头去看,心里猛的一震,她毅然转身,拉着云七向那道门疾奔而去。
胖子和符章原本并不认识德善,两天之前太皇太后忽然把德善留下,他们两个便看德善不顺眼了。德善在护国公府地位超然,就连老护国公杨锋也对他另眼相看,他虽是太监却傲气冲天,面对胖子和符章亦是如此。德善并不知道,胖子早就想弄死他了。
现在,太皇太后死了,胖子哭得死去活来,可是德善非但没哭,反而连刺客都不管了。
胖子当然看到德善被小宫女抱住大腿,可是在他看来,以德善的武功,想要挣脱小宫女轻而易举,德善是故意要放走那两名刺客!
因此,胖子一边哭一边看着德善,德善气得冲他们大吼:“你们去追啊!”
胖子在心里骂道,横竖都是死,你是想趁机逃走吧。
大家都是阉人,你凭什么冲我呼三喝四?
他是阉人,虽然他练了一身武功,可是他的骨子里还是自私自利、睚眦必报的阉人。
人性在他被他赌鬼老爹卖进宫当阉人的那一天,便已经扭曲了。
他给符章使个眼色,暗示德善勾结刺客谋害太皇太后。
也不管符章是否反应过来,胖子哭嚎着向门口跑去。
他不是去追两名刺客的,他要出去报信,让所有人知道,德善与外人合伙杀了太皇太后!
只有这样,他才能脱罪!
沈彤和云七已经跑到门边,胖子的身法虽然不慢,可毕竟晚了一步,听到胖子的哭声越来越近,沈彤弯腰拽起躺在门边的阿娥尸体,向胖子扔了过去!
阿娥又高又壮,沈彤使出吃奶的力气才把她扔出去。
其实这若换成是云七,是轻而易举的。
可是云七的心思根本没在这上面,沈彤只好靠自己。
好在阿娥的尸体虽然没有砸到胖子身上,可是却也将胖子的脚步顿了顿。
危急关头,一个动作一个迟疑都能决定人的生死,而逃生也是一样。
刹那之间,沈彤和云七便打开了那道门。
阿娥进来时已经受伤,而且她一心要宰了梅胜雪,因此她没有来得及把门反锁便动手了,沈彤没费力气就把门推开了。
可是当她和云七跨出房门的一刹那,就吃了一惊。
门外的长廊里二十多名侍卫持刀而立。
二十多个人,二十多把刀,全部指向沈彤和云七。
此时,这里,她们已插翅难飞。
只要一声令下,她们便能被剁成肉馅儿。
云七低声说道:“我护着你,你走!”
沈彤心里一酸,这只是长廊里的,外面还不知有多少人呢。
正在这时,胖子终于追出来了。
看到他出现在背后,沈彤和云七就要出手,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胖子竟然从她们身旁绕过去了!
“德善和刺客合谋害了太皇太后,太皇太后薨了!”
胖子声嘶力竭,沈彤和云七互视一眼,这胖子是怎么回事?
人群一阵骚动,忽然,有人高声道:“快把这两人拿下,抓活的!”
沈彤用手肘碰碰云七,然后率先扔了手里的刀。
云七虽是不愿,可也把手里的刀扔到地上。
两人举手投降,甘愿被擒。
太皇太后死了,无论是里面的,还是外面的,无论是内侍宫女,还是侍耳和羽林军,今天晚上在朝阳宫的,一个也脱不了干系。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并非是刺客来时他们保护太皇太后不力,而是太皇太后身边有人与刺客合谋,这样一来,只要留下这三个活口,所有人活罪难免,但是死罪嘛,就看谁比较倒霉了。
也就是说,原本是必死的局面,现在因为胖子的这一声呼喊,就有了一线生机。
没有人不想活命,除非是疯了。
沈彤和云七心头微松,只要此刻不死,她们就还有逃走的希望。
侍卫上前要绑她们,有人却先他们一步来到她们身边。
是何嬷嬷。
沈彤苦笑,看来今天还是难逃一死啊,何嬷嬷是不会留下她这个活口的。
何嬷嬷上前挥掌便朝她拍了下来,云七眼明手快,伸手抓住何嬷嬷的手,怒道:“你要做什么?”
何嬷嬷冷冷地道:“她杀了太皇太后,我要教训她还不行吗?”
第四八四章 皇后驾到
三四个人一起扑向云七,将她按倒在地,何嬷嬷一掌拍向沈彤的天灵盖!
可是那一掌却拍空了,何嬷嬷怔怔,她看到了沈彤,沈彤就在这里,但是却没有被她拍死,已经有侍卫将沈彤按住,从这一刻起,沈彤已是钦犯,再不是她能趁乱杀死灭口的了。
何嬷嬷看着沈彤,终于无奈地笑了,今天,她竟然输给了一个小姑娘。
沈彤被侍卫们按倒在地,她艰难地抬起头也向何嬷嬷笑了笑。
我不信你,我只信我手里的刀。
你死了,就没有人知道是萧家送我进宫的。
何嬷嬷仰面倒下,她的胸口赫然插着一柄匕首。
当年,八岁的沈彤从陶三村手里拿到这柄匕首,从此后再未离身。
密室的大门早已打开,大批侍卫涌进去,满地鲜血,太皇太后没有头的尸身横躺在地上,待卫们从未见过死状这么恐怖的尸体,从咽喉到小腹被刀划开,皮肉翻出,肠子随着鲜血流出来,而她的头,还在符章手中。
德善依然是太皇太后的打扮,他披头散发,如同一只被困住的狮子,疯狂地捶打着抱住他的小宫女,小宫女早就断气了,可是他的拳头依然雨点般落下去,有的是打在小宫女身上,有的则是打在他自己的腿上,他发泄着愤怒和悔恨,他不觉得痛!
小宫女已经死了,可是她的一双手却依然交扣着抱在德善的腿上,至死也没有松开。
“贼子,立刻伏诛!”侍卫军首领高喊。
德善大怒,硬生生将小宫女的手臂撕开,他抄起小宫女的尸体向那首领扔过去。
即使尸体远没有暗器的准头,即使侍卫军首领闪身避开,那尸体还是砸到一名侍卫身上,侍卫的身体被撞得向后飞去,正好撞到一名侍卫的刀上,当场毙命!
“快杀了他!”
“留活口!”
“对,抓活的!”
......
德善惨然一笑,他知道刚刚那胖子一定是把所有的罪责推到他身上了,他更知道即使他能活着离开皇宫,也逃不开后晋那些人的追杀!
太皇太后死了,没有人可以护着他了,他早就见识过十三太保手下的那些死士们,无论他逃到天涯海角,他们也会如猎犬一般找到他。
他背叛了恩师青云道人,他背叛了他的师兄们,屠少龄的子孙们不会放过他,就如刚才那刺客所言,即使他藏进宫里,他们依然会将他杀之后快。
他早就应该死了,在恩师殉国之后,他就应该追随而去。
他忍辱偷生这么多年,到头来只是一场空。
一群侍卫一起冲上来,将德善团团围住,德善冷笑:“洒家告诉你们,洒家的同伙只有一个,就是胖子和符章,否则为何刺客没有把他们一起杀掉?”
侍卫们面面相觑,心下窃喜,虽然太皇太后死了,可是刺客全部落网,他们也是大功一件,这份大功即使不能抵过,项上人头也能保住了。
这么大的案子,犯人全部活捉远比全部诛杀更有份量。
这是巨案,没有留下活口,就和他们杀人灭口一般无二。
宗室不会放过他们,杨家更不会答应,但是有了活口就不同了,活口越多,今日在朝阳宫的这些人,便可无忧。
可是德善显然不想被他们当成活口,话音刚落,德善便忽然出手,他劈手抢过一名侍卫手里的刀!
“小心!”
“贼子休得猖狂!”
德善冷笑,你们这群龟孙还不配让洒家出手。
他横刀颈前,高声说道:“胖子,老符,你们不要忘了后晋之主的嘱托,洒家先去一步!”
德善自刎于朝阳宫密室之中!
后晋之主,对,是后晋,德善说的这番话至少有十几二十个侍卫听到了。
符章还没有跑出密室就被拿下,已经跑出去的胖子被一箭射在腿上,也被拿下。
五名刺客死了一个,活捉四人,大捷!
云七和沈彤脸上的黑巾已被扯下,看到沈彤的脸,云七怔了怔,这丫头什么时候戴上的人皮面具?
云七脸上也是人皮面具,只不过与上次沈彤见到她时换了一副相貌,沈彤有些遗憾,她还是没能看到娘的真实样子。
不过这样也好,没有人能查到她们和燕北郡王的关系,阿钰可以平安。
沈彤是在见过梅胜雪之后易容的,几年不见的梅胜雪还能认出她,她在杨柳胡同出出进进,三里庄的房东大娘也见过她,即使她死了,也能根据她的脸挖出其他人。
这张人皮面具是她临来之前让大饼花了大价钱买到的,远比以往的更精致。
今夜凶险,无论是死是活,她都不想连累任何人,阿钰、萧家,杨柳胡同的人,还有远在西安的萧韧!
侍卫们押着几个犯人向外走去,寝殿之外亮如白昼,刀光剑影,人头攒动。正如沈彤猜测的一样,羽林军已经将朝阳宫里外外围得水泄不通。
“皇后驾到!”
“贵妃娘娘驾到!”
内侍声嘶力竭的声音响起,四周终于安静下来。
新帝明年清明后方能正式登基,因此,眼下杨皇后依然还是皇后,她还没有正式册封为太后。
杨皇后头戴双凤珠翠冠,身穿玄色大袖衣,她的身后便是毛贵妃,半夜匆匆而来,两人未施粉黛,但是雍容未减,威严庄重。
羽林军和侍卫们纷纷跪倒,胖子还在哭,看到杨皇后和毛贵妃,他哭得更伤心了,他冤啊!
侍卫军首领快步而来,道:“启禀皇后娘娘,太皇太后薨了!”
“什么?”杨皇后身子晃了晃,一旁的内侍连忙扶住她,杨皇后强忍悲伤,问道,“贼人呢?”
“首犯德善自尽,其余人等全部活捉。”侍卫军首领说道。
“德善?你说的是德善?”杨皇后难以致信,从她记事起,德善就在护国公府,德善明明是太皇太后的人,他怎会是行刺太皇太后的犯人呢?
“回禀皇后娘娘,确实是德善,德善临死时已经交待,他是后晋内奸,下官与手下二十余人皆可证明。”侍卫军首领说道。
杨皇后心中犹如万马奔腾,德善这些年来一直都在杨家,前阵子听父亲说德善出府了,可是连她也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在太皇太后的寝宫里,现在德善供认自己竟是后晋的人,那么杨家呢?
第四八五章 皇帝去哪儿了
虽然杨家秘而不宣,可是父亲去世的消息,杨皇后还是知道的。
太皇太后没有开口,杨皇后便不能出宫拜祭,她悄悄哭了几次。
她亦已知道,害死父亲的便是二堂叔杨勤。
在此之前,杨勤便曾经派人伏击大哥杨锦程,大哥刚刚九死一生,父亲却又惨遭毒手。
先是五叔杨捷死在运河上,后是杨锦轩杀死四堂叔杨讷,堂弟杨锦庭生死未卜,现在又轮到父亲。
今晚,杨皇后听闻朝阳宫有刺客时,她首先想到的就是杨勤。
害死父亲的和来行刺太皇太后的是同一批人!
可是现在,杨皇后万万没有想到,刺客竟然是后晋余孽!而且其中一个竟是护国公府里的老太监德善。
一旁的毛贵妃也难掩惊惧,她是老护国公杨锋的外孙女,和杨皇后一样,她从很小的时候就见过德善。
“......后晋反贼不是早在多年前就被剿灭了吗?为何又会出现?”其实现在不是说这话的时候,可是毛贵妃忍不住还是说了出来。
说完她就后悔了,悄悄看向杨皇后,杨皇后双眉紧锁,却不像是要斥责她的样子。
事实上,自从她们后妃二人达成合作之后,即使杨皇后偶尔在人前对她斥责几句,也是演给别人看的,私下里,她们不但是表姐妹,更是患难与共的盟友。
毛贵妃松了口气,可是刹那之间,她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从今以后,这后宫之中,就是杨皇后和她的天下了。
真真正正的天下!
夜空繁星点点,毛贵妃眼中的眸光比星光还要明亮。
毛贵妃的话拉回了杨皇后的思绪,她深深地呼出一口浊气,稳定了心神,缓缓地说道:“大胆后晋余孽,谋害太皇太后,尔等英勇,忠心耿耿,速将宫里宫外严查,若有同党,严惩不怠!“
杨皇后的一句话,便将此事盖棺定论,朝阳宫内内外外的宫女太监侍卫和羽林军,全都暗暗松了一口气。
太皇太后之死,是后晋反贼干的,而他们都是英勇之士,非但无罪,反而有功。
毛贵妃嘴唇微微上扬,若说厉害还是杨皇后厉害,不但要借着太皇太后之死立威,而且还要借着太皇太后之死收买人心。
这朝阳宫里里外外,哪个不是太皇太后的人?杨皇后短短几句话,就留下了他们的贱命,经此一事,别说是区区朝阳宫,就是整个后宫,也要念着杨皇后的贤名了。
要知道早几年,大行皇帝可是给杨皇后安上了一个妒妇的名头,现在是要彻头彻尾地改改了。
毛贵妃用帕子掩住嘴角,藏起脸上的笑意,却又呜咽了两声,轻轻握住杨皇后的手,伤心地说道:“皇后娘娘,皇祖母她老人家......让嫔妾为太皇太后守灵吧。”
太皇太后的脑袋都搬家了,自是不能就这样入殓,毛贵妃倒是挺想知道这身首异处的尸体是如何处置的,宫里怕是没有这种先例吧。
杨皇后横她一眼,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问道:“陛下呢?”
是啊,小皇帝就在朝阳宫里,只是今天晚上所有人竟然把他给忘了。
这时,朝阳宫的总管太监于征匆匆跑过来,他之所以直到现在才出现,恰恰就是去找小皇帝了。
于征是个聪明人,今日之事,即使杨皇后不会治罪,但是如他这般在太皇太后身边多年备受恩典的太监,势必是要去守皇陵的。
于征刚刚年满四旬,他还有二三十年能活,他在宫外有田有地有宅子,在宫内也有大把的干儿子干孙子,可若是他去皇陵服侍太皇太后,那这一切就都完了。
因此,那边刚刚传出刺客已经抓住的消息,于征就去找小皇帝了。
无论前程如何,当务之急是把小皇帝抱到怀里。
以后这宫里就是两位新晋太后的天下了,可是总要有个过渡吧,而他这位在危急关头拼死保护小皇帝的忠勇宦官,就会是过渡阶级的不二人选。
谁能说就只是区区过渡呢,若是在这期间他能把两位太后哄好了,这个大总管就还是他的。
从小就侍候新帝,陪着襁褓里的小皇帝长大,教他呀呀学语,扶着他走路,小时候牵着他去听帝师讲课,长大后扶着他上朝听百官奏陈,这种机会可不是随便一个太监就能拥有的。
而他于征,面前就有这么一个机会。
因此,于征二话不说就去找小皇帝了。
可是现在,他却两手空空而回。
“启禀皇后娘娘,启禀贵妃娘娘,陛下不在朝阳宫里,奴婢把朝阳宫找遍了,可是却不见陛下,就连今夜当值的乳娘也不见了。”于征痛心疾首,其实如果不是杨皇后来了,他会把整座皇宫挖地三尺。
“什么?”杨皇后平静无波的脸上终于变了颜色。
毛贵妃则差点跳起来,太皇太后死上十回也没有关系,可是小皇帝不能有任何差错。
无论是杨皇后还是毛贵妃,她们的后半辈子全都系在这个小小婴儿身上。
“奴婢没有找到陛下。”于征伏在地上抽咽着说道。
杨皇后轻抚着胸口,她的胸口在隐隐作痛,沉声问道:“你们当中,有谁是在陛下身边侍候的?”
“奴婢是,奴婢今夜不当值......”
“奴婢也是,听到动静,林娘子让奴婢出来看看,后来就......”
人群里缩头缩脑走出十几个人,可是这些人要么今夜不当值,要么就是听到动静就出来了,他们竟然没有一个是留在小皇帝身边的。
而小皇帝贴身侍候的乳娘林娘子和另外两名宫女却全都不见了。
“找,快去给哀家去找!”杨皇后沉声说道。
与小皇帝丢失相比,太皇太后的死似乎也不是很重要了。
太后终有一日会成为太皇太后,可是小皇帝没有了,这大齐,这皇宫就要乱了。
正在这时,一名内侍跌跌撞撞跑了过来:“启禀皇后娘娘,陛下......陛下......”
跑得太急,内侍气喘吁吁说不出话来。
“陛下如何了,他在哪里?”毛贵妃按捺不住,着急地问道。
第四八六章 羽林军
其实无论是准太后的杨皇后,还是小皇帝“生母”毛贵妃,平素里都是很少有机会见到小皇帝的。
小皇帝几乎是刚一出生就被太皇太后抱进朝阳宫了,杨皇后和毛贵妃天天来朝阳宫请安,可除非太皇太后高兴,否则她们根本看不到小皇帝。
只要太皇太后把小皇帝握在手掌心里,即使杨皇后和毛贵妃荣升太后,无论是朝堂还是后宫,也没有她们什么事儿。
刚刚于征说找不到小皇帝时,毛贵妃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太皇太后临死前还要摆她们一道,把小皇帝藏起来了。
想要藏起一个襁褓里的孩子,说易不易,说难却也不难。
否则前朝那位在宫中藏匿到六七岁才认祖归宗的皇帝是怎么活下来的?
当然,太皇太后要把小皇帝藏起来,当然不是担心两位太后想把小皇帝害死。
若说这世上有谁最不希望小皇帝死的,就是杨皇后和毛贵妃了。
毛贵妃就是这样想的,因为她知道太皇太后恨她入骨,加之太皇太后也不喜欢杨皇后,所以太皇太后临死前让于征藏起小皇帝也很正常。
可是杨皇后的想法要比毛贵妃更加深远。
无论小皇帝是死是活,她都是太后。
史上又不是没有从宗室抱养孩子的先例。
这个从杨家抱来的小皇帝死了,那就从周家再抱一个,而她还是太后,只不过庶子变成嗣子而已。
因此,杨皇后的反应就没有毛贵妃这般强烈了。
她沉声问道:“如实到来,陛下究竟如何?”
内侍深吸一口气,终于能把话说顺溜了:“回禀皇后娘娘,陛下在安大师身边,龙体安好,请皇后娘娘放心,这会子安大师已经派人过来了,小的跑得快,怕皇后娘娘担心,就先来回禀了。”
宫外的人或许并不知道安大师是什么人,可是杨皇后和毛贵妃是知道的。
内侍口中有安大师就是党夏王母安温达老王妃。
安温达老王妃在慈恩寺出家,眼下刚好在朝阳宫里。
只是她住的地方离太后寝宫还有一段距离,小皇帝怎么会在她那里?
毛贵妃双手合什:“阿弥陀佛,陛下没事就好。”
杨皇后心中疑惑,问那内侍:“是陛下身边的乳娘和宫女把他抱去安大师那里的吗?”
如果是这样倒也说得过去,朝阳宫里来了刺客,又走水了,乳娘和宫女们抱着小皇帝躲去安老王妃院子里,因着安老王妃是出家人,她们或许认为那里能有佛菩萨护佑,躲去藏身还是有可能的。
可是内侍摇摇头,道:“奴婢不知道,于总管吩咐咱们去找陛下,奴婢恰好遇到安大师身边的戚公公,是他告诉奴婢的,奴婢未曾得见陛下,也未曾见到陛下身边的人。”
“什么?戚公公并没有带着陛下过来?”毛贵妃凤目圆睁,声音里隐隐有了怒气。
原来安老王妃并没有让戚公公把小皇帝送回来,而只是让戚公公过来说一声。
正在这时,有内侍禀道:“戚公公到了。”
杨皇后面色平静:“宣。”
戚公公就是安老王妃身边的那名老内侍,他微驼着背,步履沉重,给杨皇后和毛贵妃见过礼后,说了与刚刚那名内侍差不多的话。
杨皇后问道:“眼下贼人已经伏法,朝阳宫无恙,安大师为何没有让人把陛下送回来?”
戚公公面容安详,说出的话也是不疾不缓:“奴婢回禀皇后娘娘,并非是大师不想将陛下送回,而是不能送回。”
毛贵妃眼中都要喷出火来了,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位早已不问世事的异国王母竟然也打起了小皇帝的主意。
对了,太皇太后一向对安老王妃另眼相看,十有八、九,这也是太皇太后的安排。
太皇太后那样的人,有什么是她想不到,不能未雨绸缪的呢?
不得不说,毛贵妃从小到大,对于太皇太后实在是没有半丝好感。一个人一旦对另一个人没有好感,无论那人做什么说什么,在她眼中都是带着恶意的。
“来人,去将陛下接回来,这里是大齐的后宫,不是党夏的......”毛贵妃吼道。
杨皇后转头看了她一眼,毛贵妃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是杨皇后却也没有阻止,对于征说道:“你带人去吧。”
杨皇后说的是“带人”,于征心领神会,杨皇后让他带的人,当然不会是内侍宫女,而是侍卫,是羽林军。
于征应声而去,杨皇后又对戚公公说道:“无妨,你详细说给哀家听听,安大师究竟为何不能送陛下回来。”
戚公公还是那副云淡风轻的语气,他道:“刺客挟持了安大师,安大师已是身不由己。”
短短两句话,所有人全都怔住了。
“刺客......还有刺客?”杨皇后难以置信,不仅是她不信还有刺客,而且这老内侍也太过平静了。
戚公公道:“刺客抱着陛下找到安大师,并且挟持了安大师,并且让奴婢过来,告诉皇后娘娘,陛下龙体无恙。”
杨皇后感觉四周的空气忽然变得稀薄起来,她有些透不过气来,她缓缓说道:“刺客有多少人,他们所图为何?”
刺客当然不会真的是让戚公公来报平安的,他要传达的意思,就是小皇帝在他手里。
戚公公道:“奴婢看到的刺客有十余人,他们都是羽林军,起初奴婢还以为他们是奉命来保护安大师的,这才给他们打开院门,放他们进来,他们进来之后,奴婢才看到其中一人怀里抱着陛下......”
在场的羽林军千户孙忠只觉自己的头发根都立起来了,羽林军?这些人竟然是羽林军?或者说羽林军里有刺客?
“不,一定不会是羽林军”,孙忠上前跪倒,道,“皇后娘娘,下官手下的要么是武勋子弟,要么也是几代都在军中效力的,他们对大行皇帝,对陛下,对太皇太后都是忠心耿耿,决不会做出这等事来,下官认为那些刺客都是假扮的,下官请命立即去将刺客拿下!”
第四八七章 抱走皇帝的人
正在这时,一名侍卫跑了过来,在侍卫首领耳边说了几句,杨皇后看到,问:“何事?”
侍卫首领抱拳道:“启禀皇后娘娘,下官手下发现了陛下乳娘的尸体。”
“乳娘死了?”杨皇后虽然沉着,可她毕竟也只是十八、九岁的年轻女子,今夜的事太过跌宕,她一时无法适应。
侍卫首领说道:“乳娘的咽喉上插着一根银簪,银簪上有银作局的标印,下官怀疑乳娘之死与那两名宫女有关。”
宫里的银作局虽然日常都是给主子们打制器物和首饰,但是也会打制些并不贵重的玩艺儿给主子们打赏之用。而在宫里戴银簪的都是宫女。这根银簪上既然有银作局特有的标记,那么侍卫首领认为是和小皇帝身边的两名宫女有关系无可厚非。
杨皇后面沉似水,但是她的心情却有些复杂,甚至还带着一点点的幸灾乐祸。
太皇太后恐怕到死都不会想到,在朝阳宫里还有内奸。
她挥挥手,对千户孙忠道:“你带人去吧,务必救出陛下和安大师。”
安老王妃的身份太敏感了,杨皇后可不想在这个时候,和党夏国有任何冲突。
况且,杨皇后其实并不知道为何安老王妃会在慈恩寺出家,从她进宫的第一年便在朝阳宫里见过安老王妃,之后每年安老王妃都会进宫住些日子,陪太皇太后说说话。为此杨皇后也曾经问过祖父,可祖父却避而不谈。
杨皇后可没有心情在这件事上深究,眼下千头万绪,其实理清了就只有两件,那就是太皇太后死了,小皇帝被绑架了。
终于有人搬来椅子,杨皇后和毛贵妃双双落座,两人这才发现,她们的腿都站得几乎麻木了。
好在现在正是夏秋之秋,天气不冷也不热,否则这样露天站着,就更难受了。
朝阳宫里一片狼籍,地上和墙上鲜血淋漓,无论是杨皇后和毛贵妃,还是这些内侍和宫女们,都是宁可在外面站着,也不想进到里面。
毛贵妃在跪了一片的人群里寻找,她皱起眉头问道:“怎么不见何嬷嬷和桂嬷嬷?”
这两位嬷嬷是太皇太后身边最体已的,与太皇太后形影不离,现在却全都不见了,莫非也死了?
侍卫首领说道:“刚刚混乱之中,何嬷嬷不幸身亡,而桂嬷嬷却不知去哪里了,下官也未曾见到。”
其实何嬷嬷是被沈彤杀的,可是当时那种情况之下,确实也没有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发现的时候,何嬷嬷已经倒下了,侍卫们还没有来得及去查这件事,杨皇后和毛贵妃就到了。
毛贵妃却没有多想,她以为何嬷嬷是与太皇太后一起死的,她叹了口气,说真的,她对何嬷嬷的印像还是不错的,原本还想拉拢的,现在是没有必要了。至于桂嬷嬷,想来是与乳娘一样,不知道是死在哪个角落里,只是一时还没有找到尸体而已。
杨皇后却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她是知道何嬷嬷和桂嬷嬷身怀武功的。
她出入朝阳宫的次数远比毛贵妃要多,她与太皇太后之间的关系,也远比太皇太后与毛贵妃更亲厚。
因此,她还尚未正式进宫之前,就知道这两位嬷嬷有武功的事了,但是她并没有告诉过毛贵妃。
周围再一次恢复了静寂,静寂得令人压抑。
杨皇后凤目微眯,她的目光落到被按在地上的两个黑衣人身上。
“将那两名刺客带过来,哀家看看。”杨皇后说道。
侍卫首领连忙劝阻,道:“皇后娘娘万万不可啊,这两人凶残狠戾,恐对您不敬啊。”
当然,侍卫首领口中的不敬决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说白了就是谁知道她们会不会扑过来,和你们同归于尽呢。
杨皇后其实是很想看看与德善勾结在一起的是什么人,可是她还是忍住,没有继续坚持。
并非完全是侍卫首领的话吓到了她,而是她想起了德善。德善毕竟是护国公府里的人,这两人和德善是一起的,杨皇后担心这两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什么对护国公府不利的话。
她是不想留下活口的,但是现在还不行。
这些侍卫,这些羽林军,正如孙忠所说,即使不是武勋子弟,也是世代在军中效力有军职的,他们连着朝堂,连着京中权贵,一旦杨皇后现在就把这些刺客灭口,杨家就是百口莫辩了。
杨皇后点点头,没有再问下去。
毛贵妃却不时向翠竹夹道的方向看去,她远比杨皇后更加担心小皇帝的安危。
这位小皇帝若是死了,势必会在周氏宗室里抱个孩子过来。正如杨皇后所想的那样,到了那个时候,杨皇后依然是太后,而她毛贵妃如果幸运的话,也顶多是个太妃了。
到了那个时候,她这个曾经做过皇帝生母的人,还不如宫里那些没有子嗣的妃子。
毛贵妃做了那么多事,她要的也不过就是太后的身份而已,一旦没有了,那她这些年所做的一切便付之东流了。
她恨不得亲自去那边看看,亲手将小皇帝抱回来。
也不知孙忠这些人行不行。
杨皇后的心里也如万马奔腾,真没有想到,刺客竟然混在羽林军里。
当时的那个状况,也只有羽林军和侍卫才能在朝阳宫里四处走动,那些人既然混在羽林军里,他们抱走小皇帝,再去安老王妃的住处,即使在路上被人看到也不会令人起疑。
可是这些人究竟是什么时候混进来的呢?
此时此刻,沈彤和云七被五花大绑,半跪半趴在地上。
前面杨皇后、毛贵妃、戚公公和孙忠等人的说话声,因为离得远,沈彤听得并不真切,但是偶尔还会有一两句飘进她的耳朵里。
她听到他们说到了安大师。
她还听到他们在找小皇帝。
接着,有很多羽林军退了出去。
沈彤的身子动弹不得,只能用眼睛的余光瞥向一旁的云七,难道阿娘还有帮手?
她想起那天从村子里出来时,一起同路的老官、阿华和二三。
莫非是他们也进宫来了?
沈彤又觉得不太可能。
进宫并不容易,萧家肯答应把云七弄进来,却未必会连带着答应让其他人一起进来。
萧长敦行事有多么谨慎,沈彤早就领教过了。
绑架小皇帝的人,如果不是云七的人,那还会是谁呢?
不会是阿钰吧?
阿钰可是带了五十人进京的。
第四八八章 交换
上一世,沈彤最亲近的人就是辛五和灭灯师太。她没有与亲人相处的经验。
重活一世,她有了很多亲近的人,她也找到了至亲的母亲和弟弟妹妹。
沈彤深爱他们,她不懂嘘寒问暖,也不懂讨人欢心,她以她自己的方式爱着他们。
母亲要杀人,那她就拼了性命进宫;妹妹胆子小,她就让云不花去给她们壮胆;杨家父子欺负弟弟,她千里迢迢进京斩杨锦轩于刀下!
现在,当沈彤想到带走小皇帝的人很可能是燕北郡王时,她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燕北郡王要用小皇帝来换云七和她。
无论是云七,还是她,暂时都不会暴露真实身份,但是燕北郡王呢?
一旦燕北郡王手下的人暴露身份,行刺太皇太后的就不再是后晋余党,在是燕北郡王!
小皇帝与燕北郡王是君臣,太皇太后与燕北郡王是祖孙。
燕北郡王的人刺杀太皇太后,绑架小皇帝,那么燕北郡王便是不忠不孝、大逆不道,人人得而诛之!
沈彤眸色沉沉,看着身下的青砖。
她在思索是杀了小皇帝,还是杀掉杨皇后。
小皇帝不是大行皇帝的亲儿子,他死了不知多少人会高兴,再说,死了一个还能再抱一个新的。
至于杨皇后,她的确是现在宫中能主持大局的人,把她杀死,还有毛贵妃,毛贵妃毕竟是小皇帝名义上的生母。
沈彤忽然发现,现在大齐朝最至高无上的两个人,竟然都是可有可无。
这可真是讽刺啊!
但是,即使杨皇后活着,也无法意味着杨家在皇嗣上还有话语权。
或许小皇帝死后,杨皇后会认为她可以在宗室抱个顺眼的孩子养在膝下当皇帝,到那时她还是母仪天下的太后。
可是宗室会答应吗?
宗室不仅仅是宗人府里的那些无所事事的闲人,也不仅仅是宗室营里的那些人。
室室还有西安的秦王父子,燕北的燕北郡王。
而他们才是正儿八经的太祖子孙!
只要小皇帝死了,除非是萧家把假死的大行皇帝推出来,否则无论杨皇后是生是死,其实对于皇嗣都没有决定性的作用!
杨皇后不是太皇太后,她既没有太皇太后于戎马生涯中建立的德高望重,又没有为大齐皇帝诞下子孙,她有的不过是曾经被世人诟病的皇后头衔,有的只是自己的娘家。
而她的娘家,恰恰刚刚失去太皇太后这棵大树。
沈彤很想抬头去看看杨皇后的样子。
正在这时,有人飞奔着跑过来:“皇后娘娘,大事不好,于总管于总管......”
杨皇后和毛贵妃异口同声问道:“他如何了?”
来的是一名侍卫,他道:“启禀皇后娘娘,于总管连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踢出来了,这会儿已是奄奄一息。”
于征可真够拼的,他一个没有武功的太监,竟然进了院子。
其实仔细一想,几乎所有人都能理解于征了。
太皇太后死了,如果于征不能把迎救小皇帝的大功抢到自己手里,以后在这后宫之中,恐怕也就没有他于大总管什么事了。
他真是拼了,但不是为了小皇帝,而是为了他自己。
杨皇后目光森然,问道:“孙千户不是已经过去了吗?他带去那么多人,还没有把刺客拿下吗?”
杨皇后幼承庭训,从记事起就在学习如何做皇后了,可是她却没有见识过刀光剑影,更没有经历过险象环生,她以为打架只凭人多就可以了,却不知道此时刺客在安老王妃的小院子里,却正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孙忠的羽林军人数众多,可是却不敢强攻,因为小皇帝在人家手里,只要动动手指头就被活活掐死。
别说是区区十几二十个刺客,就是所有的羽林军全部人等加在一起,也抵不过小皇帝的一条命。
孙忠吃了熊心豹胆,也不敢拿小皇帝的性命开玩笑。
所以,刺客将安老王妃的院门敞开,闯进去的却只有于征一个手无敷鸡之力的太监。
说话之间,于征便被抬了回来。
朝阳宫里每天都有太医轮值,此刻这里便有太医。
于征那一脚挨得不轻,好在孙忠还不算老,平时里跑前跑后身子硬朗,否则当场就能一命呜呼。
一番抢救之后,于征终于能说出话来,只是气若游丝,伤了元气。
“娘娘......为首之人......大胆之极......要咱家拿刺客......的贱命......去......去换......换陛下。”
这几句话说完,于征便是一口鲜血吐出来,昏厥过去。
毛贵妃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她看着杨皇后,凄凄艾艾:“皇后娘娘,不如就把刺客送过去,区区几条贼命,怎抵得上陛下。”
其实在毛贵妃看来,用几个刺客去换小皇帝,这是太划算了。
可是她也不笨,这几个刺客可不是一般人,他们是杀死太皇太后的凶手,把他们交出去,那是不给太皇太后报仇了?太皇太后白死了?即使杨皇后答应,护国公府不会答应,满朝文武更不会答应。
虽然小皇帝和太皇太后孰重孰轻,怕是争论上一天一夜也没有答案,但是她们把刺客送出去,她们便会被那些所谓的清流文官们口诛笔伐。
杨皇后一时也没有了主意,换吗?不能换,若是换了谁为太皇太后的死背锅?
可若是不换,小皇帝会死!
最终,杨皇后道:“去宣李冠中和吴江,对了,请宗人令也来。”
李冠中和吴江,他们是飞鱼卫的正副指挥使,孙忠既然不敢硬攻,那就让飞鱼卫来吧。
至于宗人令,当然是来背锅的。
宗人令代表着宗人府,代表着周氏皇族。
今夜,无论是太皇太后与小皇帝的仇与死,都要让宗人府掺和进来。
其实这个时候,李冠中和吴江也已经收到消息了。
他们早已穿戴整齐等候宫里来宣了。
半个时辰后,李冠中和吴江来了,这一任的宗人令和燕王、秦王算是平辈。
因为是从被窝里被叫醒的,又听说太皇太后死了,小皇帝被抓,宗人令出门时被门槛绊倒,摔得鼻青脸肿,甚是狼狈。
这个时候,杨皇后是不会管他是否御前失仪,看到宗人令来了,杨皇后松了一口气。
“那刺客嚣张狂妄,放言须用这几个刺客去交换陛下,否则......”杨皇后哽咽了。
一旁的毛贵妃却已经哭出声来:“大行皇帝啊,您快看看我们孤儿寡母吧,您只留下这一点骨血......”
第四八九章 泼妇
毛贵妃这是要用大行皇帝来硬逼着交换了。
自从太祖皇帝殡天之后,宗室的日子并不好过。大行皇帝在世时,朝野上下为其请愿亲政的不绝于耳,这当中就有宗室的推波助澜。
堂堂宗室,个个都是根正苗红的皇亲国戚。
凭什么姓周的混得不如姓杨的?凭什么?
只要皇帝亲政了,这个朝堂才能回归周氏所有,周家宗室才能恢复以前的荣光。
若说此时此刻,宗人令心里没有偷着乐,李冠中绝对不起不相信的。
不过,小皇帝被绑了,宗人令也很愁。
虽说民间早有传闻,说小皇帝并非大行皇帝所出,可是传闻是传闻,至今也没有定论,小皇帝还是姓周的,无论他是大行皇帝亲生,还是隔壁王相公的,他都是姓周,只要姓周那就是太祖子孙。
宗人令自认是个三观很正,品格高洁之人。
此时,他看向李冠中和吴江,你们飞鱼卫不是无孔不入吗?现在就去打个洞把小皇帝抢出来啊。
李冠中和吴江一个悲戚一个愤慨,却没有一个人来和宗人令对眼神的。
无奈,宗人令只好对杨皇后说道:“不如让飞鱼卫过去协助羽林军,或许可以智取。”
宗人令的话音刚落,毛贵妃便昏死过去,太医连忙过去救治,好一会儿毛贵妃才幽幽醒转:“......你们把本宫交给那些贼人吧,本宫区区性命不算什么,为了陛下,为了大齐江山社稷,本宫愿意去死!列祖列宗啊!大行皇帝啊!”
论起演戏,在这后宫之中,毛贵妃敢认第二,便无人敢称第一了。
否则,她又是怎么“生”下小皇帝的?
她哭得肝肠寸断,天地变色,是啊,在江山社稷和列祖列宗面前,区区几个刺客又算得什么?
毛贵妃身边的宫女也跟着一起哭,一边哭一边劝:“娘娘啊,即使您去用自己来交换陛下,那些刺客也不会答应啊,他们要的是行刺太皇太后的刺客。”
宫女不说还好,听她这么一说,毛贵妃一个激凌坐了起来,宛若回光返照,她双手撑地跪倒在地,跪行到杨皇后面前,紧紧抱住杨皇后的腿,号啕大哭:“这天杀的大罪,就让嫔妾一人承担,皇后娘娘下旨吧,嫔妾才是刺客,是凶手,用嫔妾的性命去换陛下!”
杨皇后怔怔,宗人令和李冠中、吴江则脸色大变。
毛贵妃这是在逼迫在场的所有人。
这个时候,李冠中若是继续装死,那就说不过去了。
他连忙道:“贵妃娘娘莫要焦急,下官和吴副使这便过去,务必将陛下带回来。”
他说的是带回来,却没有说是活着还是死了。
毛贵妃勃然变色,她依然跪在地上,转过身来,玉手指向李冠中:“安昌侯,太祖皇帝和大行皇帝对你们李家不薄,如今大行皇帝只有陛下这一根独苗,你是要致他不顾吗?”
李冠中生平最怕的不是他爹老安昌侯,而是泼妇!
这是他今天才对自己刷新的认知。
毛贵妃这是摆明要撒泼了。
李冠中抹一把头上的冷汗,讪讪说道:“下官惶恐啊!”
“你惶恐个屁!大行皇帝尸骨未寒,你就忘恩负义了!陛下尚在襁褓之中,那些歹人想要害他,只是动动手指的事,你们过去有个屁用!”
在场之人还是第一次听到宫中的贵人出言如此粗俗,这位毛贵妃可不是小门小户出来的,她的父亲是堂堂吏部尚书毛元玖,她的外家则是护国公府,她是贵女中的贵女,她没有进宫之前,京城里的贵女圈子,除了杨皇后就属她了。
可是现在,这么一位身份贵重的人,竟然如市井泼妇一般,就差满地打滚了。
但这也正是母子情深啊。
不对,是为母则刚。
杨皇后面色如冰,她终于忍不住了,斥道:“贵妃休得无状!”
她的身份地位与毛贵妃不同,在这件事上的立场也不同。
正如前面所说,在杨皇后看来,小皇帝死了,可以在宗室里再抱一个,她还是太后。
可若是小皇帝死了,毛贵妃就失去了最后的依仗,她什么都没有了。
两个人的心态不同,她们之间那坚不可摧的合作关系,也在这一刻发生了动摇。
杨皇后是矛盾的,她不想用刺客去交换小皇帝;而毛贵妃却是义无反顾。
杨皇后斥责了,但是毛贵妃却像是没有听到,她忽然站了起来,接着,她推开想要拦着她的内侍和宫女,竟然是向着那两名黑衣刺客跑去!
“危险,快拦住贵妃!”
“娘娘,不要过去啊!”
“快,护驾!”
其实吧,沈彤和云七此时此刻都被按在地上,这些人没有必要这样紧张,他们怕的不是刺客会伤到毛贵妃,而是毛贵妃这么一闹,反倒让刺客逃了。
可是毛贵妃如同一头发怒的母狮,谁敢拦着她挥手就是一记耳光,就这样,她竟然真的跑到了云七和沈彤面前。
离得近了,毛贵妃终于看清这两个人的身材。
“女子?她们是女子!”
毛贵妃转身对杨皇后道:“请皇后娘娘下旨,让嫔妾和嫔妾的宫女替她们顶罪,让孙忠把她们交给刺客,换陛下回来。”
说着,毛贵妃拔下头上的钗环,竟然自己跪了下去。
谁也没有想到,事情会闹到这一步,就连杨皇后也没有想到,毛贵妃疯起来,恐怕是连真疯子也怕。
这个该死的贱人,是哀家对你太过纵容了,今日之事过去之后,看哀家如何收拾你。
杨皇后在心里咬牙切齿,可是脸上却平静无波。
李冠中清清嗓子,对杨皇后道:“依下官来看,贵妃娘娘所言虽是下策,但也可行。”
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吴江暗地里把李冠中骂得狗血喷头,可这时轮不到他说话,他只是李冠中的副手。
杨皇后道:“李卿家,贵妃是心疼陛下乱了方寸,你可是飞鱼卫指挥使,可不能也跟着胡闹。”
李冠中道:“下官不敢,下官是说不如就把那两名女子交出去,留下另外两名刺客。一是这两人都是女子,想来只是从犯,而下官听闻那两名男子却是太皇太后身边的侍卫高手,他们当是主犯。用区区两名从犯来交换陛下,而主犯依旧伏法,这何尝不可呢?”
第四九零章 大石头与背锅大侠
对于李冠中其人,杨皇后和毛贵妃对他素来无感。
为什么呢?因为这位飞鱼卫指挥使太没有存在感了。
或者,他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副指挥使的,自从李冠中坐上飞鱼卫指挥使的位置,但凡给他当副手的都是出类拔萃,比如死去多年的杨捷,比如现在的吴江。
在世人眼中,飞鱼卫指挥使应该是恶贯满盈的大魔头,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可李冠中给人的感觉却是村口的大石头。
站在村口放眼望去,有牛有人有大黄狗却没人留意的那块大石头;思乡偶寄时,忆山忆水忆乡亲却不会忆起的那块大石头;长年累月扔在村口,男人坐过小孩爬过大黄狗撒过尿的那块大石头。
大石头不好看,可是却很沉重,几个人合伙搬不起来,因此索性不去搬了,就放在村口十几二十年,甚至更久远。
李冠中就是这样的一块大石头,看上去没用,可他却是世袭的安昌侯,他没有功劳,可是也没有过错,但凡混吃等死的人,大多不会做错事,因为不做,所以不错。只要他不作死,他和他的子子孙孙就能在大齐朝继续沐浴在皇恩里混吃等死。
可是今天,这块大石头忽然开口说话了,杨皇后和毛贵妃这才发现,自己以前走眼了。
这哪里是村口的大石头,这分明就是邋遢厨子用的灶台,除了油还是油。
杨皇后只是感到此人的油腻,毛贵妃却在后悔,后悔没让父亲拉拢此人。
毛贵妃的父亲毛元玖是读书人,因此,他虽然做了护国公府的乘龙快婿,可是在骨子里,他是看不上这些勋贵子弟的,尤其是飞鱼卫,在毛元玖眼里,飞鱼卫就是臭虫,一群只会做脏事的臭虫。
当然,此时此地,在这里的不仅只有李冠中这一只臭虫,还有吴江。
吴江本身就是太皇太后安插进飞鱼卫的,他虽然名义上只是李冠中的副手,可实际上,在飞鱼卫里,他才是真正的老大。
李冠中是个好脾气的,他从不和吴江去争高低。吴江捞了银子,李冠中便会让人去请吴江喝酒。吴江捞的每一笔银子全都逃不过李冠中的眼睛,因此,吴江每次都要分一半给他。
而李冠中自己是不捞银子的,因为他什么也不做,不做事也就没有捞银子的机会。
李冠中只捞吴江的银子。
刚刚李冠中的那番话,听得吴江眼睛发直。
女子就是从犯,男人就是主犯?
明知李冠中是在胡说八道,可是却又无法反驳。
终于,杨皇后看向了吴江:“吴副使,你也是刑狱的行家,刚刚李卿家所说,你怎么看?”
杨皇后其实是不太想换人的,可是现在到了这个地步,她若是坚持不换,倒像是她不置江山社稷于不顾了。
吴江心领神会,杨皇后分明不想换人,他刚一进宫,便有人把朝阳宫里的消息密奏给他了。
刺杀太皇太后的刺客之中,便有德善。德善临死时已经召认他们是受后晋余党的命令。
身为飞鱼卫副使,吴江当然知道德善的身份。
德善是护国公府的主管,是老护国公杨锋的亲信。
这种情况下,杨皇后当然会急着盖棺定论,她十有八、九会把几名刺客全部灭口,坚决不会把杨家扯进来。
现在杨皇后问他,吴江便明白,杨皇后是想让他持反对意见。
可是被绑架的那个人是小皇帝啊!
吴江怎么敢说出不让交换的话来?
“依下官来看,兹事体大,不如请三位监国来议。”
太祖皇帝殡天后,先是首辅沈毅被诛九族,沈毅的门生故旧也跟着纷纷落马,第二年,崇文帝登基,太皇太后与老护国公杨锋、定国公萧长敦、吏部尚书毛元玖为监国,共同辅佐崇文皇帝。
只不过定国公萧长敦深居潜出,罕少过问朝堂之事,四位监国实则只有三位。
但是现在太皇太后死了,吴江口中的三位监国便是包含了定国公萧长敦的。
杨皇后心中一动,她果然是急中生乱,想到要把宗人令叫过来,为何就把监国给忘了。
杨皇后猜到这个时候,这三位应该都已经得到消息了,他们听到的消息即使不全,但是朝阳宫遇袭却肯定都知道了。
杨皇后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的祖父,老护国公杨锋。
这几个月来,杨家频频出事,现在父亲也去世了,祖父毕竟上了年纪,或是现在得知太皇太后也不在了,祖父的身体怕是受不住。
杨皇后有些迟疑,如果父亲还在的话,现在可以请父亲过来,但父亲不在了,大哥虽然能干,可还没有袭爵。
护国公杨敏的死讯,还没有公开,但是飞鱼卫的这两位却是早就知道了。
两人没有说话,倒是宗人令开口了,他道:“杨老国公和毛尚书虽然德高望重,又身负监国之职,但是他们毕竟都是外戚,依下官看,不如请定国公来吧。”
杨皇后和毛贵妃差点没给气死。
她们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这宗人令这么不是东西呢?
果然,姓周的......
这些年杨家和毛家为了大齐朝呕心呖血,到了这会儿,却统统成了外戚!
太皇太后的死讯还没有召告天下,大行皇帝也还没有下葬,崇文朝的年号还没有改呢,在宗室们的眼里,杨家和毛家除了是外戚就什么也不是了?
杨皇后和毛贵妃咬牙切齿,不过两人仔细一想,却又觉得这样也不错。
老护国公肯定会偏帮杨皇后,而毛尚书一定会帮着毛贵妃,但是定国公萧长敦在这里,加之他们又是翁婿,自是不能在人前撕破脸。
如此一来,把这烫手的山芋扔给定国公萧长敦,就再好不过了。
萧家与宗室不沾亲,而且这些年来在朝堂甚是低调,无论定国公是否同意交换,这口黑锅都是他来背了。
你们萧家可是霄云阁里排在头一名的,除了你们,还有人更适合背锅吗?
没有了,小皇帝若是死了,就是你萧长敦的错!
第四九一章 进宫
其实在场的人都猜错了。
定国公萧长敦还没有收到太皇太后的死讯。
但是他知道宫里出事了。
萧家在两位飞鱼卫指挥使的府邸里都有人,今天晚上,李冠中和吴江前脚出门,萧长敦便被萧祎叫醒了。
这会儿,宫里派人来了,来的是杨皇后身边的太监高德,他还带来了一旗羽林军。
更重要的,高德带来杨皇后的口谕,宣定国公萧长敦连夜进宫。
萧长敦接了旨,问道:“高公公,不知皇后娘娘连夜宣老夫进宫是为何事?”
这时,阿马悄悄将一只荷包塞进高德手里,高德捏了捏,轻飘飘的,是银票。
他用衣袖抹抹眼角,压低声音说道:“太皇太后薨了!”
“啊?”萧长敦吃了一惊,虽然他隐隐地已经猜到是与红娘子有关系,可是他没有想到居然这么快。
不对,还有一个人也进了宫,而且就在今天早上!
萧长敦面沉似水,没有再问,带上萧祎出了定国公府。
高德不由佩服,这位定国公的定力非同一般啊,说真的,今天他听说太皇太后的死讯时是不相信的,太皇太后怎么会死呢?还有人能把太皇太后杀死?
为此,高德还狠狠掐了身边的小内侍一把,小内侍疼得叫起来,高德才相信这不是在做梦。
反观定国公,除了那一声“啊”,就再没有什么了,这是什么定力?这是长年累月不上朝,与世隔绝的大脑迟钝!
到了宫门前,萧长敦让萧祎在外面等着,自己和高德进去。可是就在这时,他们看到了一个人,那人也是孤身一人,正和守门的羽林军说着什么。
竟然是护国公世子杨锦程。
高德自言自语:“大公子怎么来了,他是外戚啊。”
外戚这两个字竟然会从高德口中说出,倒是让萧长敦吃惊不小。
萧长敦当然不知道就在不久之前,宗人令刚刚把杨家和毛家统统归于外戚,当时高德就在杨皇后身边,这两个字便刻在了他的心口上。
萧长敦和高德也走到宫门前,高德掏出腰牌,道:“咱家是去传旨的,定国公是奉了懿旨进宫的。”
说完,高德便向杨锦程见礼,杨锦程看到萧长敦,便道:“世伯,祖父担心宫里的事,让小侄前来,世伯可否让小侄陪您一同进去?”
萧长敦在心里叹息,杨家和萧家早就不对眼了,没想到杨锦程竟然一口一个世伯,叫得这么坦然。
也好,那就一起进来吧。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杨锦程是杨皇后的亲哥哥,同时也是太皇太后最喜欢的晚辈,平素里他时常会进宫,有时天晚了,太皇太后便让他留宿在宫里。虽然此事也曾被人暗地里非议,但是却也没有人说在明处,也就不了了之。
现在有萧长敦和高德都在,羽林军便不再阻拦,放了杨锦程和他们一起进去。
杨皇后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竟然能见到大哥杨锦程,她的眼中有了泪意。
大哥是不放心她,来给她撑腰的。
定国公萧长敦毕竟上了年纪,他放眼看去,只见黑压压跪了一片人,却看不清楚这些人有何不同。
刚刚在路上,高德已经把朝阳宫里的事对萧长敦讲了一遍。
这是杨皇后授意的,其实即使阿马没有给封红,高德都会说的,只不过有了封红,他说的更详细。
皇后娘娘是怎么说的,贵妃娘娘是如何闹的,宗人令说了什么,李冠中和吴江又说了什么,还有那几名刺客又是如何抓住,除了没有提及德善,高德把他看到听到的全都说了。
最后,当然是最重要的,这些刺客全部都是后晋余孽!
总之,萧长敦心里清楚,他是来背锅的。
他沉吟片刻,却看向了杨锦程:“贤侄,此处并非是在朝堂上,老夫有几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世伯请讲,小侄洗耳恭听。”杨锦程谦虚地说道。
“贤侄,陛下是你的甥儿,太皇太后则是你的姑祖母,若说亲厚,在这里除了两位娘娘,便是你了,无论陛下还是太皇太后,都是你的至亲,贤侄,你可有良策否?”
噗,吴江差点给气乐了。
你们霄云二十四将的子孙们,敢情都是在油壶里泡大的?一个比一个油。
我是找你来背锅的,你又是外甥又是祖母的,说了一堆废话,原来竟然是想把这口锅扔给杨锦程?
杨大公子虽然身份贵重,可是让他来背锅,在满朝文武面前,他的重量是不够的。
别看定国公萧长敦十几天如一日的不上朝,可是他的身份摆在那里,杨锦程充其量只是一个孩子而已。
杨锦程反倒没有推脱的意思,他侃侃而谈:“安昌侯的计策实是高明,我们可以把那两名女子交出去,然后布下天罗地网,即使贼人交出陛下,在这皇宫之中也是插翅难飞。”
其实这种计策,在场的每个人都能想到,也不是没有想过,可是小皇帝在那些人手里,随时都会被杀死,那些人一定也会想到这些,他们十有八、九不会轻易交出小皇帝的。
可是这话由杨锦程说出来了,定国公萧长敦便连连称是:“贤侄少年英才,堪比公谨在世。”
夜里,有微风,微风把萧长敦的话送了出去,送到沈彤耳中,沈彤觉得公瑾这个名字有些耳熟,没办法,她读书很慢,所以读书并不多,好在她还是想起来了,她看过一出戏,戏里就有这个公瑾。
咦,他不是被气死的吗?
萧长敦这个老狐狸啊,不但坏而且油。
好在萧韧不是这样的,萧韧如同晴朗碧空,看着就舒服。
萧长敦把杨锦程夸得天上有地上无,这件事便定下了。
其实仔细想想,萧长敦根本就没有同意,他只是夸奖杨锦程而已。
杨锦程当然也想到了,他明白这条老狐狸的想法。
只是现在,他必须要这样做了。
皇后虽然贤淑,可是却没有经历过这么大的事,再加上一个毛贵妃,还有宗人令,现在当务之急不是犹豫不决,而是立刻要把小皇帝救出来。
刺客能否抓到都不重要,小皇帝必须要活着。
他远比杨皇后看得深远,一旦小皇帝死了,就是给了秦王名正言顺坐上那张椅子的机会!
无论是秦王还是宗室,怎会允许杨皇后从宗室里抱个小孩子呢?
放着根正苗红的太祖子孙不管,你要从旁支里挑皇帝?
到那时,秦王父子不费一兵一卒,便能堂而皇之入主京城。
太皇太后死了,现在的杨家内忧外患,满朝文武里不知有多少是秦王的人,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所以,杨家如果还想维持从前,就必须要抓紧小皇帝。
无论是谁死,小皇帝也不能死!
他进宫,就是要替杨皇后做决定。
第四九二章 同去
萧长敦不动声色,心里却如万马奔腾。
绑走小皇帝的究竟会是什么人?
在进宫的路上,高德告诉他,那些人混在羽林军里,堂而皇之带走了小皇帝,冲进党夏老王妃的院子,并且一脚把于征踹个半死。
高德还说了小皇帝乳娘是被宫女用簪子刺死的事。
沉稳如萧长敦也不由得背脊生寒。
定国公府萧家三十多年的经营,也不过就是在宫里有一两个眼线,不费力气便能把红娘子和沈彤送进宫来而已。
而这些人却能藏在太皇太后身边,从容不迫地混进羽林军,如果不是他们要交换刺客,此时怕是已经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掐死小皇帝了。
他们究竟是谁的人?
萧长敦想到了一个人,当今天下,也只能是他了。
如果是那个人,那么来的又会是谁?
想到这里,萧长敦感觉空气变得稀薄起来,他透不过气来了。
而那边,杨锦程的一番话虽然不能扭转乾坤,但是有了萧长敦的称赞,此事便成定局。
此时,有后宫之主的杨皇后,有代表宗室的宗人令,有身负监国重任的定国公,有飞鱼卫正负使,当然,若是再加一个代表文官的毛元玖那就更完美了,但是毛元玖是毛贵妃的父亲,杨皇后肯定不会让他过来。
但是有这些人在此,今日之举便足能向宗室和满朝文武交待了。
翠竹夹道尽头,青砖砌成的院墙朴素陈旧,与朱阁青瓦金碧辉煌的朝阳宫格格不入。
院墙外面,上百名羽林军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一只鸟也飞不出去。
院门敞开着,门口的青石阶上还有斑斑血迹,那是大太监于征留下的。
一行人向这边走来,千户孙忠挥挥手,围在院门前的羽林军让出一条路来。
这一行人愈走愈近,待走到近前,孙忠看清楚,为首之人竟然是定国公萧长敦!
孙忠是世袭的千户,五年前调来守皇宫,他还是五年前见过萧长敦。
孙忠暗暗吃惊,杨皇后竟然把萧长敦请来了。不过仔细一想,孙忠便想起萧长敦还有个监国的身份,监国啊,眼下出了这么大的事,三位监国理应都来。
可是老护国公杨锋和吏部尚书毛元玖呢?
按理说他们更应该来啊。
陪在萧长敦身边的是飞鱼卫正副指挥使李冠中和吴江,跟在他们身后的则是护国公世子杨锦程。
孙忠既然做了羽林军的千户,自是在京城的勋贵圈子里做了一番经营。护国公杨敏的死讯虽然还没有传出来,不过,孙忠也听到了风声。
他的远房表舅也在羽林军供职,而且就是在煤青山。
那天夜里发生的事,虽然瞒得死死的,可是当晚那么多人,想要瞒住所有的眼睛是不可能的。
孙表舅告诉孙忠,护国公杨敏在寿皇殿遇刺,生死未卜。
其实杨敏是当场毙命,只是当时在现场的人忙着救火和逃命,只看到杨敏被抬走,却并不知他是死是活。
孙忠原本是怀疑杨敏死了,可是今天他看到镇定自若的杨皇后时,又觉得杨敏可能没有死。
但是此时,孙忠没有看到老护国公杨锋,却偏偏见到了杨锦程,于是他几乎可以肯定,杨敏一定是死了!
否则出现在这里的不会是杨锦程,杨锦程虽然盛名在外,可是他毕竟只是一个少年,在定国公萧长敦面前,杨锦程无法代替自己的祖父。
至于毛元玖为何没有来,孙忠也想到了,要么是宗人令不答应,要么就是杨皇后和毛贵妃起了罅隙。
孙忠不愧是在皇宫里混进混出的人,只是一瞬之间那就猜透个中情由,而且猜得八、九不离十。
而紧跟在这几人身后的,是十几名侍卫,那两名女刺客,则被他们推搡着走过来。
两名女刺客脸上的黑巾都被摘下了,露出两张容貌平平的脸。她们反剪双手,五花大绑,不像是来交换的,倒似是要去赴死。
孙忠摸摸下巴,看来真是要用刺客来交换小皇帝啊,只是为何只带来了这两个女子?
德善临死时说的那番话,孙忠是一字不落全都听到了。按照德善话里的意思,那胖子和符章才应该是主犯啊。
那群假扮成羽林军的家伙,既然要的是刺客,就不应该是这两个女子啊。
莫非这当中还有什么,是连他孙忠也猜不透的?
这时,一行人已经到了院门口。
孙忠给几人见礼,李冠中和吴江两个人四只眼睛齐齐看向他,看得孙忠浑身不舒服。
他立刻就明白了,这两个家伙是想让老子带着刺客进去,然后再让老子把小皇帝抱出来!
妈的,还有比他们更不是东西的吗?
老子带着刺客进去,里面的贼人一看此刺客非彼刺客,或者又反悔了,像踢于征那样,一脚把小皇帝从里面踹出来,于征是被踢得只余半条命,小皇帝呢,直接变成一滩肉泥。
到了那时,老子即使能从里面活着出来,一家老小也别活了。即使不会被诛九族,一个满门抄斩是跑不了的。
孙忠翻翻眼皮,假装没有看到李冠中和吴江期待的眼神。
要进去也是你们进去,凭什么找老子?
李冠中和吴江谁也没有开口,他们甚至低下了头,恨不能把脑袋低到尘埃里。
倒是杨锦程走到了前面,对萧长敦说道:“世伯,就让小侄带着这两名刺客进去吧,您放心,小侄拼了性命,也要将陛下带出来。”
李冠中和吴江惊喜交加,孙忠甚至在他们眼中看到了激动的泪花。
可惜现在还要忍,千万不能开口称赞,否则就会让人想起他们。
他们是飞鱼卫的人,这种事情本来就应该是他们去的。
可是李冠中还有老父要尽孝,吴江则要活着为大齐朝尽忠,所以他们只能把这样的机会让给别人,比如忠肝义胆的杨锦程。
好在除了孙忠,在场的没有人寄希望于他们二人。
飞鱼卫就是臭虫,品格高尚的人谁会去理两只臭虫。
“贤侄,老夫与你同去!”定国公萧长敦朗声说道。
第四九三章 归去来兮
两名刺客、两名侍卫,连同定国公萧长敦和护国公世子杨锦程,六个人走进了那座小小的院落。
与外面的亮如白昼截然不同,这座小院里竟然连一盏灯都没有。
两名侍卫手里各持一盏宫灯,可是没走几步,便有破空声来,两名侍卫还没有来得及抽刀,手中的宫灯便被打灭。
“奶奶的,把刀给老子扔了,谁让你们带刀的?”
黑暗中一个声音传来,嗓音粗砺,如同在地上磨擦了十遍。
两名侍卫纹丝不动,他们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无论心性还是武功,都是宫廷侍卫中的佼佼者。
“哇——”一声儿啼打破了寂静,接着便是小孩子的号啕大哭。
这是小皇帝在哭!
早不哭晚不哭,偏偏这个时候忽然哭了,一定是被人拧了一把。
杨锦程大怒,道:“大胆贼人,竟然向小小孩童下手,算什么英雄好汉?”
那个声音哈哈大笑,笑声与小皇帝的哭声掺在一起,格外诡异。
“老子若是英雄好汉,就把这小兔崽子宰了喂狗,还用听他嚎丧,你这黄口小儿,就是想要激怒老子,老子才不生气,快,把你们抓的人交出来!”
话音刚落,又是两支暗器破空而来,像是要警告他们,暗器飞到他们的头顶,却又攸的飞走了。
这是什么暗器?
杨锦程仔细辨别,想要识出那暗器的出处。杨锦程和京城里的勋贵子弟一样,都是自幼习武,只是他比其他人更加努力,否则上一次也不能逃过萧祎的伏击。
骑射是勋贵子弟们必学的,除此以外,杨锦程还练过拳脚功夫,但是他没有学过暗器,那是江湖人才会去学的,在战场上根本用不上,当然不会去学。
听风辨器是练暗器的人必学的。
因此,杨锦程虽然仔细分辨,却辨别不出。
可是沈彤却已经分辨出来了。
这是归去来兮!
归去来兮应该算是暗器中的大块头了,但是却也是极有灵性的。
就如它的名字一样,归去来兮可以在伤人之后再飞回去。
对于归去来兮,沈彤如雷贯耳,可是却也只是在前世时亲眼见过一次。
事实上,很少有人会练这个。
她心里打个突儿,她想起是在什么时候见过的了。
她猛的抬起头来,试图透过厚厚的墙壁看到屋子里的人。
她想起来了,那是她做为死士的最后一次刺杀,刺杀的是三皇子周铮。
那一战,死士们几乎全军覆没,那是一场大杀戮,而就在那场大杀戮中,沈彤便亲眼见识到归去来兮.
西秦军里,或者是萧韧手下中,有人使用归去来兮!
莫非屋子里的人,不是跟随阿钰从燕北来的?
沈彤又惊又喜,可是随后便又担心起来。
即使用小皇帝换走她和云七,这守卫重重的皇宫,他们想要杀出去,也难如登天。
小皇帝越哭越凶,他未满周岁,若是在寻常人家,定然是被当成宝贝似的小心呵护,可是此时此刻,他却只是大人们手里的筹码,一个还有呼吸的小小工具。
以后的几十年里,杨家是在天上还是在地上,都在这小小孩童身上。
杨锦程怒道:“你们要的人带来了,什么时候把陛下交出来?”
这时,一个黑影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走近几步,几人看清楚了,原来那不是一个人。
在这个黑影身后,还有一个人,那人手里的刀正横在黑影的脖子下面。
明晃晃的刀锋,在月光下闪烁得冰冷的光。
还走在前面的人,他们也看清了,是一位老尼姑!
党夏王母安老王妃!
萧长敦并不认识安老王妃,但是杨锦程却是认识的。太皇太后每年都会请安老王妃进宫小住,杨锦程对安老王妃说不上熟悉,可是也说过几次话。
协迫安老王妃出来的人身材矮小,安老王妃是鞑剌人,虽是女子却生得高大,因此,那人躲在安老王妃身后,初时竟然没有人看到。
这也是个女子!
这皇宫之中,什么时候偷偷溜进来这么多个女贼?
不仅是杨锦程与两名侍卫吃惊,就连萧长敦也是暗暗吃了一惊。
“安大师,您有无受伤?”杨锦程关切地问道。
出人意料,安老王妃很平静,她心平气和地说道:“阿弥陀佛,有劳施主挂心,贫尼无恙。”
这时,站在安老王妃身后的人终于现出身形,众人这才发现,她身上穿的居然是宫女的服饰。
沈彤立刻想起她是谁了,这就是用银簪子刺死乳娘的宫女。
两名宫女中的一个。
她也是躲藏在太皇太后身边的人,和梅胜雪是一样的,只是她比梅胜雪更近一步,她已经是小皇帝身边的宫女了,而梅胜雪才刚刚混进朝阳宫。
反倒是杨锦程和萧长敦不知道这名宫女的事。
他们二人,一个是匆匆而来,另一个虽有高德讲解,可是也没有说到这个,他们初时有些吃惊,但是很快就认为,这人也像那些羽林军一样,只是假扮而已。
宫女冷冷一笑,道:“没想到杨大公子和定国公也来了,这小小的院子里倒是群英聚会。”
杨锦程道:“你是来换人的吗?陛下呢?”
对于杨锦程而言,安老王妃的生死并不重要,与小皇帝的小命相比,这整个大齐朝就没有什么更重要的了。
他们二人,一个是匆匆而来,另一个虽有高德讲解,可是也没有说到这个,他们初时有些吃惊,但是很快就认为,这人也像那些羽林军一样,只是假扮而已。
宫女冷冷一笑,道:“没想到杨大公子和定国公也来了,这小小的院子里倒是群英聚会。”
杨锦程道:“你是来换人的吗?陛下呢?”他们二人,一个是匆匆而来,另一个虽有高德讲解,可是也没有说到这个,他们初时有些吃惊,但是很快就认为,这人也像那些羽林军一样,只是假扮而已。
宫女冷冷一笑,道:“没想到杨大公子和定国公也来了,这小小的院子里倒是群英聚会。”
杨锦程道:“你是来换人的吗?陛下呢?”
第四九四章 怎么谢我
沈彤被推搡着走了出来,她忽然转过头去,牛皮绳紧紧勒住她的脖子,深陷进肉里。
她看向云七。
院子里没有灯,黑暗之中,沈彤看不清云七的神情。她能够看到的,只有脸的轮廓和那双明亮如星辰的眸子。
沈彤忽然发现,自己的脸型和云七很像,尽管云七脸上有人皮面具,但是人皮面具无法改变人脸的轮廓。
沈彤觉得自己很笨,竟然直到现在才发现。
此去,她和云七皆不知生死,或许下一刻,她们便是双双死去,亦或者是天人永隔。
她不知道人皮面具下面,真正的云七是什么样子,她......很想知道......
“快走!”
侍卫猛的推了沈彤一把,沈彤措不及防,踉跄一下,险些摔倒。
“不许动她!”一声女子的暴喝,那是云七的声音。
“住口!”杨锦程冷冷地说道,然后,他冲着前面的侍卫挥挥手,示意他们小心行事。
用沈彤换安老王妃,对于双方而言,都是试探。
若是双方都有诚意,下一步便是要接换小皇帝和云七,可若是对方使诈,那么便无法再交换下去了。
沈彤一步步向前走去,安老王妃迎面而来,她是鞑剌女子,自幼在马背上长大,虽然已经年迈,可是身姿如松,步伐坚定,毕竟是曾经执政的王母,即使此时身处险境,依然从容不迫。
今夜,这是沈彤第二次见到安老王妃。
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安老王妃被宫女内侍簇拥着,叮嘱梅胜雪不要伤害小老鼠,温柔慈爱如菩萨降世。
当时沈彤并没有看清安老王妃的脸,她的注意力都被那两道伤疤吸引了。
从那时到现在,也不过两三个时辰,梅胜雪已经不在人世了。
夜色之中,二人擦肩而过,沈彤终于又一次看到安老王妃脸上的伤疤,这一次,她看得更清楚。
安老王妃在年轻的时候,应是个粗犷美丽的女子,有着鞑剌女人特有的浓眉大眼,五官分明,不娟秀,却美得爽朗。
可惜那两道伤疤,让她的脸上多了几分狰狞。
沈彤瞥向安老王妃,安老王妃却没有去看沈彤,她昂首挺胸,目不斜视,下巴微微扬起,如同一位睨视天下的君王。
两人只是瞬间的交集,便向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前方是她们各自要去的地方,却并非发途。
人生便是从生到死的过程,每个人的归途都是走向死亡,只是有早有晚,有平凡有坦途有惊涛有坎坷。
而此时,对于安老王妃和沈彤,以及小皇帝和云七而言,死亡却并非只在前方,或许一支冷箭就在她们的身后蓄势待发。
前面是死,后面也是死,能否死中求生,全在前后这两拨人的一念之间。
二十步、十步、五步,这个并不宽敞的小院,这条并不漫长的路,步步惊心。
前面便是屋子的门口,那名宫女已经退回到门口,她眸色沉沉地看着沈彤一步步走近,就在沈彤距离门口只有三步之遥的刹那间,宫女忽然抬起了手。
她的手里有一柄指穿的柳叶飞刀,这是暗器,她要对付的不会是近在咫尺的沈彤,而是安老王妃!
沈彤一惊,一旦这名宫女手中的飞刀掷出,那么接下来的交换便不会继续下去了。
那么,云七呢?
宫女手中寒长一闪之间,沈彤的身子便动了。
她的手臂被牛皮绳牢牢地反绑着,她能动的只是她的腿。
最初沈彤和云七是连双腿也被捆住的,因为要来这里交换小皇帝,杨锦程才命人割开捆在双腿上的牛皮绳。
好在双腿已经自由。
咣当一声,飞刀落地,宫女的手腕被沈彤踢得生痛,她怒视着沈彤,正要开口,沈彤已经抢先一步,压低声音说道:“你敢出手,我就弄死你!”
宫女一怔,她根本没把这名小刺客放在眼里,可是现在,小刺客竟敢威胁她。
沈彤冷冷地看她一眼,抬腿迈过门槛。
屋内,比外面更黑。
好在小皇帝又哭了,其实他的哭声一直没有停过,只是时高时低而已,这会儿便又高亢起来,如同魔音,声声入耳。
沈彤寻着哭声的方向向前走去,有个人从她身边走过,身材高大,身上有股子汗臭味。
接着,那人的声音便在她的身后响起,就是刚才说话的那个人。
他道:“老尼姑给你们了,不过你们也太不是东西了,那小崽子好歹也是皇帝,你们却想就用一个人来换,是嫌那小崽子活得太舒服了吗?”
沈彤皱眉,云七还在杨锦程手上,若是杨锦程被激怒了,对云七是不利的。
沈彤正要开口说点什么,忽然,斜次里伸了一只手,将她拉了过去。
沈彤的注意力都在说话的那人身上,丝毫没有防备,对于一名死士而言,这其实是犯了大忌的,因此,就在那只手触到沈彤衣裳的刹那,沈彤便反应过来,她的上半身不能动,但是她还能躲闪。
她的双眼还没有完全适应屋里的黑暗,她什么也看不见,但是她还有感觉,那个人已经来到她的身边。
沈彤忽然就不动了,接着,她的身体便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紧紧抱住!
伴随着清爽的气息,有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袭遍全身,沈彤僵硬如同石像,她听到有人在她耳边低声说道:“彤彤,我来了。”
这声音宛若亘古的钟声,又如深谷足音,跨越时光,跨越千山万水,带着懵懂的思念和隐藏在心底的期待。
沈彤抿嘴笑了,他来了,萧韧来了。
眼泪忽然就涌了出来,可是还没有夺眶而出,萧韧就得意洋洋地说道:“我救了你,如何谢我?”
沈彤的眼泪就又给憋回去了,她皱皱鼻子,道:“请你吃饭。”
与此同时,萧韧用刀割开了沈彤身上的牛皮绳,沈彤活动了一下肩膀,对萧韧道:“给我一把刀。”
萧韧先是握住她的手,接着把一把刀塞进她的手里。
这时,外面有个声音说道:“你们若是嫌这刺客不足以用来交换陛下,那么再加上老夫,你们看如何?”
第四九五章 换我
萧韧有些不耐烦,他凑到沈彤耳边问道:“这老家伙是谁?”
这句话说完,萧韧的心情又好了起来,他发现凑到沈彤耳边说话的感觉,简直是太美好了。
沈彤的耳朵有点痒,她忍不住摸摸耳朵,可是手指却碰到了一处柔软,那是萧韧的嘴唇。
沈彤很想问问他,说话就说话,你要不要离得这么近啊?
几个月不见,这小孩长毛病了?
萧韧怔了怔,彤彤摸了他......的嘴唇......
他连忙后退一点点,和沈彤一拳之隔。
沈彤却并没有太在意,她道:“那位是定国公,你的伯父。”
“是他?他来做什么?”萧韧的声音里带了一丝怒意。
沈彤还想说这么危险,你来做什么?
可是现在纵有千言万语,也不是说这些话的时候,她平静地说道:“他对我没有敌意,是他送我进宫的,我想是看在你的面子上。”
这是事实,沈彤没有夸张。
萧韧嗯了一声,心里却在腹诽,你派人盯梢狗小六也就罢了,居然连我也要盯着。
不过,沈彤说的那句“看在你的面子上”,萧韧还是很受用的。
萧长敦一定是知道他和沈彤的事,所以才会帮助沈彤。
沈彤既然猜到这个因由,那么她是不是也知道他的心思了呢?
想到这里,萧韧恨不得给自己一记爆栗,什么时候啊,他竟然还在胡思乱想。
他问道:“另外那名刺客是令堂吗?”
“是。”沈彤说道。
这个时候,沈彤已经可以肯定了,萧韧见过燕北郡王。
可是她实在猜不出来,萧韧带了这么多人,是怎么堂而皇之的混进羽林军的。
如果今天能够侥幸逃出生天,她一定要请他吃顿好的,把这些事问个清清楚楚。
嗯,这次不吃路边摊了。
......让江婆子下厨吧。
“那名宫女有异心,提防她。”沈彤说道。
如果萧韧不知道云七也进宫了,那么那名宫女要出手对付安老王妃倒也说得过去,可是现在,萧韧既然猜到另一名刺客是云七,那么宫女的所做所为就有可疑了。
她是擅自行事,要么她有二心,要么她根本不是萧韧的人。
萧韧重又上前半步,凑到沈彤耳边说道:“她不是我们的人,此次是合作。她是党夏人,她的目标是党夏王母,她的兄长在我手上,迫使她不得不与我合作。”
沈彤恍然大悟,原来隐藏在太皇太后身边的人,竟然还有党夏人。
只是她有些奇怪,党夏人想杀安老王妃,为何不去慈恩寺,而要混进皇宫里等着安老王妃进宫来,慈恩寺难道比大齐皇宫还要严密?
两世为人,沈彤还是第一次进宫行刺。事实证明,那些话本子里,高来高走的侠客,一刀斩下皇帝脑袋,然后轻轻松松离开皇宫,从此后天高海阔,自由翱翔,这些通通全是胡说八道。
若论行刺皇帝,一名武艺高强的侠客,其实还比不上皇帝身边的内侍和宫女。
外面进来的人,别说是行刺了,就是想要靠近皇帝皇后都不是容易的事。
而这位党夏来的宫女,能够侍候在小皇帝身边,决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太皇太后把小皇帝看得很重要,小皇帝身边的人,肯定都是精挑细选,十有八、九,她们本来就是太皇太后身边的人。
梅胜雪进宫快三年了,直到现在才能进入朝阳宫,而且也还没有混到太皇太后身边。
这位党夏宫女,想来进宫的时日更久。
这时,沈彤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屋里的黑暗,她看到了很多人,他们分散而立,其中一个人手里抱着襁褓,小皇帝正在大哭,不过显然是没有力气了,哭声呜咽,不再高亢。
沈彤的脸上有点发热,刚刚萧韧抱住她,这些人全都看到了吧。
不行,若是今天能够出去,她一定要苦练目力,再也不能像今天这样了......好丢人!
萧韧对其中一个人耳语几句,那人便走了出去,道:“既是如此,那就让这老头儿一并进来吧。”
闻言,萧长敦松了一口气。
他并不知道里面的人是谁,他也不敢肯定,刚刚进去的小姑娘就是沈彤。
但是今晚这件事,一定和沈彤有关系,屋里的人既然提出用刺客来交换小皇帝,那么这些人十有八、九也和沈彤有关系。
沈彤究竟是何来历?
萧长敦决定铤而走险。
“世伯,万万不可,还是让小侄进去吧。”杨锦程说道,他没有想到萧长敦居然会用自己去交换小皇帝,在他对萧长敦的一向认知中,萧长敦是个缺少责任心的人。
当年对自己的亲弟弟萧长厚便是如此,后来又远离朝堂,龟缩在府里躲避外界的指责,这都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能做出来的。
可是现在,萧长敦竟然主动要求跟着刺客一起进去,杨锦程不由皱起眉头。
若说萧长敦是和刺客勾结的,杨锦程是不相信的。
萧家不是普通人家,他们是一等爵,是与杨家平起平坐的国公。虽然这些年来萧家行事低调,可是却也没有没落,萧家在军中的威望一日未减,而且南边的龙虎卫一直都是萧家嫡系,水泼不进,和龙虎卫相比,飞鱼卫就像个大筛子。
这样的萧家人,这样的萧长敦,会选择行刺这种方式对付太皇太后吗?
当然不会!
不但萧家不会,秦王也不会,他们会借刀杀人,却不会自己亲力亲为去做这么冒险的事。
世人要脸面,要名声,秦王不想做不孝之子,萧家也不想做不忠之臣。
可是眼前的萧长敦,却脱胎换骨,重又有了勇气与血性,他居然要以国公之尊,以血肉之躯,与一个卑贱的刺客一起,去交换皇帝。
杨锦程还没有想通个中因由,萧长敦却已经提起袍子,大步向前。
杨锦程的眉头动了动,道:“世伯且慢,他们还没有带陛下出来。”
萧长敦道:“贤侄,你以为他们会轻而易举就送陛下出来吗?不会。”
果然,那个声音再次响起:“让老头先进来,然后再让那女子进来,老子自会把这小崽子送出去,若是你们从中手脚,老子就把这老头宰了。”
现在已经不仅是用刺客交换小皇帝了,而是这些人要把萧长敦当成新的人质,确保他们可以顺利出宫!
第四九六章 老奸
这时,萧韧重又回到沈彤身边,下意识地用胳膊肘碰碰沈彤,嗯,她在!
“彤彤,你和伯母的身份可否暴露?”萧韧低声问道。
比之多年前在护国公府的假山里,如今的萧韧已成为一名日渐成熟的将领。
九岁时,秦王便把萧韧和周铮扔进军营,让他们从喂马小兵做起;
十二岁,萧韧于运河之上伏击飞鱼卫副指挥使杨捷;
十五岁,榆林告急,萧韧临危受命,率领西秦军大败鞑剌安鞑部大军,斩杀大将军忽儿金!
在西北,萧七少勇贯三军,他的大名令无数西北男儿热血沸腾,也令鞑子咬牙切齿。
现在,萧韧十八岁了,比之当年,他更加冷静,也更加沉着。
他必须要洞悉全局,才能不放过任何疏漏。
沈彤摇摇头:“你还记得德善吗?我把他给牵扯进来了,杨皇后已经盖棺定论,刺杀太皇太后的是后晋余孽,我想接下来为了把杨家摘出来,她会想办法把所有罪责推到胖子和符章身上,可惜我们不知道太皇太后身边的几名高手的来历,否则还能做得更加严密。”
萧韧心里略松,只要沈彤和云七的身份没有暴露,以他之能一定能将这件事的后患抹去。
话说,他派去假扮羽林军的手下,都没有认出沈彤。
人皮面具真是好东西,让大饼多买几张带回西安。
萧韧没有行走江湖的经验,此番见到燕北郡王才知道世上还有这种好东西,可惜只有西北没有。
萧韧点点头,用只有他和沈彤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即使对我的手下,也不能承认你是沈彤。”
即使他的手下猜到这就是沈彤,那又如何呢?有证据吗?
沈彤嗯了一声,这时,门口传来萧长敦的声音:“贼人,老夫来也,快将陛下送回,老夫饶尔不死。”
听到他的声音,萧韧的眉头便锁了起来,他大步走到门口,借着微弱的星光,他打量着萧长敦。
萧长敦也在打量萧韧,眼前的人身材挺拔,下巴上有胡子,穿着羽林军的服饰,想来就是这伙贼人的头目。
萧韧是易容的,和在燕北时一样,他又粘了一脸胡子,别说萧长敦与他十多年未曾谋面,就是熟悉他的人,也不能一眼就把他认出来。
萧长敦心下略松。当他得知贼人要用小皇帝来换刺客的时候,他吓了一跳。
别人认不出沈彤和云七,但是萧长敦却早就猜到她们的身份了。
一来,这两个人都是他们萧家弄进宫的,二来,这些年来,龙虎卫送来的密函中,不止一次提到人皮面具,萧韧不知道的东西,萧长敦是晓得的.
因此,萧长敦猜到这名小刺客是沈彤时,便认定挟持小皇帝的是萧韧。
当年,自己的弟弟萧长厚便是一个有情有义、敢作敢当的人,萧长厚为了好兄弟秦王甘愿从容赴死,萧韧是萧长厚的儿子,又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这个年纪的少年郎容易冲动,冲动起来为了自己心悦的小姑娘杀进宫来绑架小皇帝,这也不是不可能。
现在,萧长敦虽然不认识面前的这个大胡子,但是白老爷早就写信告诉过他,小七样貌生得极好,又只有十八岁,尚未到蓄须的年纪,自是不可能是眼前这个大胡子。
萧长敦有些后悔了,早知萧韧不在这里,他何必冒死进来呢。
崇文皇帝还健在,这个来历不明的小皇帝死了岂不是更好?
即使崇文皇帝的所作所为令他屡屡失望,即使萧祎在他面前把崇文皇帝贬低得一文不值,可是在萧长敦眼中,崇文皇帝还是当年那个拽着自己衣袖,可怜兮兮的孩子。
人之初,性本善。崇文皇帝是个好孩子,他是太祖的亲孙子,骨子里是好的,他只是被太皇太后养歪了,好在还年轻,又经此一劫,待到重登大宝,多请几位德高望重的名师教导,崇文皇帝即使不能成为太祖那样雄才伟略的人,也能像先太子那般,淳厚仁孝,爱民如子。
想到这里,萧长敦便觉得眼前的黑暗都不存在了,前面就是金光大道。
天佑大齐,天佑大齐!
太皇太后薨逝,小皇帝落入贼人之手,这正是崇文皇帝回归的大好时机!
萧长敦挺直腰板,伴随他多年的腰痛病也不复存在了,他精神百倍地对萧韧说道:“老夫要亲眼看看陛下是否安健。”
萧韧还以为萧长敦会义正言辞地骂他一通,没想到现在马上就要进行第二轮交换了,萧长敦居然又提出这么一个要求。
萧韧冷声拒绝:“不行。”
萧长敦大怒,大声吼道:“大胆贼人,莫非你们弄虚做假不成?陛下是否已被你们所害,这婴儿是谁?莫非他不是陛下?”
萧长敦虽然年过半百,又是长年累月装病,但是他是武将,激动起来更是声如洪钟。
站在院子里的杨锦程将他的话听得一清二楚,杨锦程握紧拳头。
他竟然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萧长敦这个人可从来就不是好东西!
当年,萧长敦亲自把弟弟萧长厚的人头送到太皇太后和杨锋面前,一个连亲弟弟都能出卖的人,他会为了小皇帝而主动去当人质吗?
杨锦程后悔了,他毕竟还年轻,虽然颇多历练,可是遇到萧长敦这种老奸巨滑的,他只能甘拜下风。
那边,萧长敦还在破口大骂:“恶贼,快将陛下交出来给老夫看看,老夫不知真假,就不会让人把刺客送过来!”
杨锦程也想骂人了,他想骂萧长敦。
小皇帝是真是假,这个重要吗?
当然不重要。
满朝文武和宗室们,有几个亲眼见过小皇帝藏在襁褓里的小脸?即使见过,未满周岁的孩子几乎一天一个样儿,长大一点发现和小时候不一样了,那又如何?
重要的是小皇帝不能死,无论这个正在哭的小孩是真还是假,他都是小皇帝,他没有死。
可是一旦这个孩子被认定是假的,那么真的呢?一定是死了。
小皇帝若是死了,杨家便再无回天之力。
第四九七章 新的人质
屋外的杨锦程气得想要杀人,屋里的沈彤已经急了。
云七还在外面,今天他们能不能逃出生天,还是未知之数。
萧长敦却在这个时候,要给小皇帝验明真假,他要做什么?
他想借此机会,把小皇帝踩到脚下,即使小皇帝被救回去,萧长敦以监国之尊,一口咬定这个小皇帝是假的,这件事就不一样了。
到那时,萧长敦再把崇文帝请出来,小皇帝即使还活着,也成了一招废棋。
沈彤二话不说,几步走到萧长敦面前,手中长刀一抖,朝着萧长敦劈了下来!
萧长敦骂得振振有辞,忽然看到一个人过来,接着那人的刀就砍下来,他一呆,嘴边的话便生生顿住。
萧长敦是武将,武将练的是马上功夫,近身相搏不是他们擅长的,更何况萧长敦是上岁数的人,无论武功还是应变能力,都已不能和年轻人相比。
老命休矣!
眼看沈彤手里的刀就要落下去,千钧一发之际,萧韧抓住了沈彤的手臂:“这老匹夫太过鸹噪,换杨锦程过来。”
沈彤冷哼一声,刀尖在萧长敦眼前晃了晃,道:“你最好留着这条老命,否则信不信我把那个死去的狗皇帝扒皮拆骨?”
萧长敦一惊,果然闭上了嘴巴。
门外,那名一身汗臭的粗豪汉子已经在喊了:“护国公世子,你来换这个老东西,否则老子就把小崽子宰了。”
杨锦程先是微怔,他看一眼站在身后的云七,心里便明白了。
只交换出一个小刺客,对于这些人而言肯定是不满意的,偏偏萧长敦不老实,非要辨别小皇帝的真假。
这深更半夜,又在深宫之中,刺客们是找不来小孩子冒充的,所以屋里的小皇帝一定是真的,但是萧长敦若是一口咬定这是假的,此事便不好办了。
萧长敦既然主动请缨去当人质,他一定是心怀鬼胎,说不定就是想要趁着这个机会压制杨家。
那些贼人们烦了萧长敦,杨锦程也烦了。
他大步向前,两名侍卫连忙劝阻:“世子万金之躯,千万不能过去,否则就是中了贼人奸计。”
他们都是朝阳宫的侍卫,平日里没有少在杨家拿好处,杨锦程在他们眼中,就是半个主子。现在太皇太后死了,他们这些宫廷侍卫,能仰仗的便是杨皇后,杨锦程是杨皇后的亲哥哥,他们当然不能让杨锦程有半分闪失,否则杨皇后一定不会饶了他们。
至于萧长敦,他不想活了,别人还能拦着他吗?
杨锦程大怒:“定国公能去得,我杨锦程亦能去得,纵然前方是龙潭虎穴,为了陛下,杨锦程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说完,他昂首挺胸,大步向前,一边走,一边大声说道:“杨某在此,你们将定国公放出来!”
萧长敦万分不愿,可是后背上不知被谁踢了一脚,他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只好跌跌撞撞地向对面走去,嘴里还在不停地喊着:“你们定是杀了陛下,不知从哪里找来的孩子冒充陛下!”
沈彤见他终于走了,也松了口气,刚才那一刀虽然是要吓吓萧长敦,但是也带了杀意。
如果萧长敦不是萧韧的伯父,她真就一刀杀了他。
虽然萧长敦送她进宫,也算是帮过她,可是在这件事上,萧长敦也是有私心的。
他巴不得借刀杀人,有人杀了太皇太后,再杀掉小皇帝,他才能堂而皇之地把早就死了的崇文帝送回那张椅子上。
沈彤看着他的背影,目光冷冷,萧韧心情很舒畅,他当然知道沈彤是想吓吓那个老东西,不过,看到那老东西被吓了一跳的样子,他是很解气的。
萧长敦是不会被他们吓住的,这也不过就是借坡下驴,就此把萧长敦送回去,换杨锦程过来。
杨锦程与萧长敦擦肩而过,他冷冷地瞪了萧长敦一眼,萧长敦迎上他的眸光,杨锦程却在他的眼中看不到一丝波澜。
可惜没能将杨锦程杀掉,这个杨锦程远比他的父亲杨敏更有心计,也更有魄力。
杨锦程刚刚走上台阶,就被两个人制住,五光大绑捆了起来。
杨锦程慨然说道:“杨某既然已经来了,现在可以将陛下送回去了吧,尔等不能言而无信。”
萧韧从暗处走出来,他挥挥手,沉声说道:“放人!”
这时,一名手下从里屋扯出一个小宫女,那小宫女吓得哆哆嗦嗦,却不敢哭出来。
沈彤认出她来,这就是和梅胜雪住在一起的那个小宫女,当时梅胜雪和自己说话的时候,给这名小宫女用了药,让她沉睡不醒。
想来萧韧他们闯进来时,这名小宫女还在昏睡,十有八、九是刚刚才醒过来的。
接着,有人把还在哭泣的小皇帝交到小宫女手中,道:“抱着他出去,我们就在后面看着,你敢乱喊乱叫,我们就用箭射死你。”
小宫女只有八、九岁,从未见过这种场面,她一直在睡觉,一觉醒来才发现不对劲,她现在还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被拽出来了。
她流着眼泪,抱着哇哇大哭的小皇帝向外走去。
另一端,云七终于向这边走来。
沈彤看着缓缓走来的云七,她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她提刀走到杨锦程身边,手中的刀横在杨锦程的脖子上。
只要云七有一丝闪失,她立刻就把杨锦程杀了,然后再冲出去宰了杨皇后!
杨锦程微微眯起眼睛,让自己适应眼前的黑暗,刀光闪闪,他终于看清拿刀的人。
是那名小刺客。
而且这是一名女子。
“小姑娘,你不害怕吗?你还没有及笄吧,真是可惜啊。”杨锦程柔声说道,他的声音似有温度,温暖和煦,令人舒适。
沈彤没有理他,她的眼里只有云七。
萧韧蹙眉,杨锦程真不是好东西,这种时候了,居然还想撩拨小姑娘,好在彤彤不吃他这一套。
当年在运河上,怎么就没把他一起射死?
回到西安后,要苦练箭法了。
第四九八章 意外
萧长敦心里五味杂陈,那个小姑娘挥刀要砍他的时候,有一刹那,他真的以为自己必死。
那就是沈彤。
平静之后,萧长敦便意识到沈彤是在吓唬他,沈彤是不想让他破坏后面的交换。
红娘子对于沈彤而言,应该是个极其重要的人。
沈彤要杀他的时候,提到了崇文皇帝。沈彤说杀死他之后,就把崇文皇帝扒皮剔骨。
可是也只有萧长敦自己才会知道,尽管他不想承认,可是事实如此。
就在沈彤挥刀而下的刹那之间,萧长敦想的并非崇文皇帝,而是小六和小七。
他再也见不到这两个臭小子了。
萧长敦惭愧不已。
做为开国功勋之后,他在临死之时心中最担忧的应该是皇帝啊!
只能是皇帝,必须是皇帝!
还有比皇帝更重要的吗?
没有了!
可是他却在想着老萧家那两个小不点儿。
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萧家愧对太祖皇帝啊!
两名侍卫眼睁睁看着杨锦程被人用刀架住脖子,他们怔怔发呆,直到小宫女走到他们近前,他们才反应过来,小宫女怀里哇哇大哭的,是小皇帝!
一名侍卫要去接过小皇帝,猛然想起定国公萧长敦也在这里。这种事自是要由萧长敦来做的。
监国啊!
“国公爷,国公爷。”侍卫叫道。
“啊?”萧长敦如梦方醒,终于把自己从自责和愧疚中拉了回来。
他快步上前,想从小宫女手中接过小皇帝,可是那小宫女似是吓傻了,她紧紧抱着小皇帝,萧长敦伸手过来,她不但没有把小皇帝交给他,反而拔腿就跑,竟然跑出了院子!
其实以萧长敦和两名侍卫的身手,想要抓住小宫女易如反掌,可是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他们竟然没有出手,直到小宫女跨出院门,他们才反应过来!
羽林军千户孙忠,和率领飞鱼卫蓄势待发的李冠中、吴江,早已守在院子外面,就连墙头上也埋伏了弓箭手只等萧长敦和杨锦程带着小皇帝出来,他们便冲进院子,将这些贼人一举歼灭。
可是院子里忽然冲出一个小孩,小孩手里还抱着一个小孩,这是怎么回事?
李冠中举手,让所有人不要上前,虽然还不知道这个小宫女是什么人,但是她手里抱着的,却一定就是小皇帝。
小宫女从院子里出来,跑出十几步,便看到了乌鸦鸦的人,和这些人手里的刀剑,她吓得腿软,踉跄一下便摔倒在地,手里的小皇帝也抛了出去。
萧长敦和侍卫们也冲出了院子,院外灯火通明,他们恰好看到小皇帝被扔出去。
前面是一排羽林军,看到小皇帝被扔出来,孙忠下意识地伸手去接,可是小宫女个头太矮,力气也小,还没等孙忠扑到面前,小皇帝便落到了青石地上!
只听砰的一声,如同砸在每个人的心头。
孙忠几乎是爬过去的,他抱起地上的小皇帝,那孩子原本是被脸朝里抱着的,摔出去时便是仰面朝天落到地上,现在天气不冷,他的襁褓是单层的,没有任何间隔,后脑勺直接砸在青石上。
孙忠双手颤抖着去试小皇帝的鼻息,还活着,孙忠呼出一口气,还活着,陛下还活着!
后面的萧长敦也冲了过来,却没有去碰触还在地上的小皇帝,而是嘶声大喊:“还愣着做甚,快去请太医,去请太医啊!”
然后,他便嘶心裂肺地哭喊:“陛下啊,陛下啊!你快醒一醒!”
是啊,小皇帝虽然还活着,可是他不哭了。
孙忠这时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刚刚小宫女抱着小皇帝从院子里出来时,他明明是听到哭声的,可是现在,小皇帝紧闭双唇,一声也不哭了。
孙忠很想抱起小皇帝摇一摇、晃一晃,可是他的手刚刚碰到小皇帝的身子,一旁的李冠中就惊呼起来:“不能碰啊,孙千户,陛下受了重伤,我等不懂医理之人,不能随便碰触,还是等太医吧。”
孙忠瞬间清醒,对啊,他是习武之人,自是知道有些伤患是不能随便移动的,否则不但难以医治,而且医治后也难以痊愈,自己真是急中出错,险些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多亏了安昌侯,否则小皇帝有个三长两短,孙家满门都完了。
朝阳宫里就有当值的太医,一去一来不会花费太多功夫。
孙忠铁打的汉子,眼泪如同流水般奔流不息。小皇帝是在他的眼皮底下被摔成半死的,如果无恙还好,可如果死了呢?
老天爷啊,一定别让小皇帝死了啊。
李冠中和吴江也是面如土色,眼看着小皇帝终于被换回来了,谁能想到会陡生变故。
论官职论家世,他们都比孙忠高出许多,小皇帝若是死了,以孙忠那点家庭可不够背锅的,一准儿要拽上他们两个个。
定国公萧长敦此时老泪横流,捶胸顿足,他对不起太祖皇帝,对不起先帝,对不起小皇帝。
萧长敦的眼泪绝不是假的,他是真哭,为他在沈彤刀下只是记挂着自家孩子而哭,他也是真的惭愧,他太惭愧了。
屋内,云七的脚一跨进门槛,先前那名宫女就割开了她身上捆绑的牛皮绳,云七双臂恢复自由,立刻走到沈彤面前,道:“给我一把刀。”
沈彤吃惊云七的目力,她从外面进来后,过了一会儿才能看清东西,云七却不受影响,想不到云七竟能在黑暗中视物。
萧韧则吃惊于云七和沈彤进屋后说出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一样的,都是要刀。
他二话不说,就递了一把刀给云七。
云七看他一眼,提刀便向杨锦程砍来。
沈彤挥刀格住,道:“现在还不能杀他,我们还要靠着他出宫。”
云七冷哼一声,却也没有坚持,硬生生地把刀收了回来。
这时,外面已经响起了哭响声。
守在门口的粗壮汉子道:“外面乱了。”
萧韧嗯了一声,沉声说道:“冲!”
话音方落,十几条人影便从屋子的四面窗户跃了出去,有几个是从屋顶出去的。这是连沈彤也没有想到的事情,原来就在他们制住安老王妃和小皇帝之后,便将这屋子各处门窗以及屋顶全都破坏了。
第四九九章 突围
(刚刚把昨天那一章的结尾几十字做了修改)
杨锦程在心里问候了李冠中的十八代祖宗,早知这个小刺客才是最重要的,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同意用她来交换。
可是现在为时已晚,他也成了小刺客手里的盾牌。
其实杨锦程何止只是沈彤的盾牌,今日萧韧带进来的这些人,连同云七母女,都要以杨锦程为盾牌。
只不过,真的有箭要射过来时,沈彤可以让杨锦程挡箭。
直到这个时候,沈彤才看到另一名宫女,也就是在小皇帝身边的鞑剌人。
原来她一直都在里屋,虽然她们二人与萧韧合作了,但是萧韧显然对她们是不放心的,尤其是面对安老王妃的时候,所以他让其中一个在外面,另一个却在里面。
鞑剌只是统称,内里又分成大鞑子鞑剌和小鞑子安鞑二部,这两名宫女便是小鞑子的人,她们是为鞑剌公主安老王妃而来,现在,安老王妃已经交回大齐朝廷,今天是夺不回来了,以后恐怕也没有机会了。
两名宫女是亲姐妹,刚刚在外面的在宫里的名字是碧纨,屋里的叫芳兰。她们是安鞑人与汉女所生,因此,她们的相貌乍看上去与汉人一般无二,在宫中多年也未被发现。
此刻大势已去,她们不但杀不了安老王妃,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隐于宫人,芳兰指着萧韧的鼻子,嘶声说道:“今日我们姐妹死在这里,若是你违悖承诺,长生天会降罪与你!”
萧韧朝着沈彤一指,对芳兰说道:“你们的兄长就在她弟弟手里,她若是不能活着出去,你们兄长必死无疑,到时我也死了,长生天降罪也没用了。”
芳兰一怔,但随即就与碧纨一起,冲到沈彤面前,对沈彤说道:“你不能死!”
沈彤眨眨眼,鞑剌人比起汉人,性子还是单纯了一些。
众人向外冲去,此时外面已经乱了,有人哭,有人嘶吼,有人求菩萨保佑。
碧纨指向相反的方向,道:“那里还有一条路。”
萧韧蹙眉,他们来这里的时候是侦察过地型的,如果还有一条路,是不会不知道的。
碧纨见他不信,怒道:“你爱信不信,我们带她过去。”
说着便去拽沈彤,沈彤像泥鳅似的在她手里滑开,道:“我跟你们走就是。”
虽然不知道她们为何要对付安老王妃,但是她们能够混到小皇帝身边,想必在朝阳宫已有多年。这些年来处心积虑的便是这件事,这个院子,她们想必已经探过无数次,现在她们兄长的命悬在自己身上,沈彤不担心她们会说谎。
萧韧深深地看了二女一眼,对云七道:“伯母,您跟她们一起走,这里我来断后。”
云七虽然不知道这人的来历,但是见他三言两语就让那两名宫女护在沈彤身边,便没有多言,和沈彤一起,押着杨锦程要走。
就在这时,沈彤却转过身来,对萧韧道:“把我这个累赘给你吧!”
萧韧指指身上的羽林军服饰,笑道:“把他给了我才真是累赘。”
沈彤虽然尚未领悟萧韧话中深意,但她从来不是拖泥带水的人,当下二话不说,拖着杨锦程便走。
院子外面,太医还没有赶过来,萧长敦却已在悲伤中缓过神来,他对呆若木鸡的羽林军们喊道:“冲进去啊,陛下已经出来了,你们快点进去抓贼!”
孙忠也猛的一惊,小皇帝是在自己面前被抛出去的,是他没有接住,无论小皇帝是生是死,这罪是免不了的。如果这时再把刺客放走了,那么就是罪上加罪。
“冲,冲,拿贼!”
“不好了,走水了!”
这声走水与孙忠的号令声几乎同时响起,这是埋伏在墙上的羽林军发出的,他们是弓箭手,注意力都在那几个窗子上,正等着孙忠发出号令,便向窗子射箭,可是现在,却在窗子里看到了熊熊火光。
此时,大批羽林军已经冲进了院子。
接着,便是一声炸响,接着,又是接连两声,如同炸雷一般,是从屋子里传出来的。
“火炮,有火炮!”
冲在前面的羽林军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了一跳,转身身后跑,孙忠怔了怔,立刻便反应过来,高声喊道:“狗一样的东西,哪里来的火炮,这是炮仗,是炮仗,给我冲,冲进去!”
随着几声巨响,里面的火倒是没有烧起来,反倒是从屋里冒出浓烟,几个窗子几乎同时被推开,滚滚浓烟顿时弥漫起来。
烟雾之中,就连埋伏在墙上的弓箭手也模糊了视线,只是看到有人影从窗子里跳出来,可是紧接着消失无踪。
“不好了,走水了,快跑!”
“不许跑,抓贼,快抓贼!”
“冲啊,冲啊!”
......
萧长敦是被李冠中拖到竹林里的。
萧长敦坐在竹下,大口喘息,炮声刚响的时候,有羽林军从院子里向外跑,把他撞倒了,混乱之中,他被人踩了几脚,这把老骨头险些散了。
“贤侄,据老夫所知,那些刺客原本就是混在羽林军里面的吧?”萧长敦忧心忡忡地说道。
李冠中长叹一声:“孙千户太冲动了。”
是啊,那些贼人是从羽林军里来的,现在孙忠让羽林军冲进去,再加上这些浓烟,那些贼人就又回归羽林军了。
孙忠啊,有勇无谋,有勇无谋啊!
“陛下呢,陛下如何了?”萧长敦痛心疾首地问道。
李冠中道:“晚辈不知道啊,这孙千户也太无能了,竟然眼睁睁看着陛下摔在地上,他的心不痛吗?”
“陛下啊,陛下!老夫这就追随您而去,九泉之下向太祖皇帝请罪!”
说着,萧长敦挣扎起身,向一棵竹子撞了过去。
李冠中一把抱住他,在他的耳边低声说道:“国公爷,有点过了。”
......
而此时的孙忠,还不知道他已经数罪在身,他双眼赤红地望着空空如也的四壁,这屋里除了烟就是火,可是贼人呢?
吴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冲进来,他恨不能给孙忠一记耳光。
明明知道那些贼人是假扮成羽林军的,他却为了抢功让这么多羽林军冲了进去,这不是给贼人可逃之机吗?
这里又不是只有你们羽林军,还有宫廷侍卫和飞鱼卫,这厮分明是抢功。
“孙千户,贼人就在羽林军里。”
第五零零章 无恙
孙忠的脑袋嗡嗡作响,这么浅显的事实,他会想不到吗?
他当然能想到,身为羽林军千户,官职不高,但是却是至关重要的位置,若连这个也想不到,他的坟头草都不知割过几茬了。
可是今天......
他做错了。
他不应该下令让羽林军冲进院子,而是应该利用走水的机会,待到贼人们冲出屋子,再把贼人逼进早已布下的天罗地网。
可是他下令了!
他居然下令让羽林军向里冲,现在不但找不到杨锦程,就连贼人的影子也找不到了。
他的脑袋是让驴踢了吗?
孙忠来不及细想这件事了,当务之及是要找到这些贼人,即使找不到贼人,也要找到杨锦程。
当然,待到他冷静下来,就会想起在千钧一发的关头,是定国公萧长敦又哭又叫,让羽林军冲进去的。
可是即使他想起来了,又有什么用呢?
萧长敦虽然贵为定国公,可是羽林军却不会听他的。
羽林军之所以冲进去,还是因为他孙忠下了命令。
是他下令的。
他能说自己是受萧长敦鼓动才下令的吗?别说杨皇后不会相信,就连当时在场的人也不信。
吴江怒气冲天地瞪着孙忠,道:“请孙千户立刻下令,让所有羽林军集合,这里由我们飞鱼卫接手,快!”
吴江是出了名的笑里藏刀,如这般凶相毕露而是第一次。
孙忠怔怔,明白了吴江的意图。
吴江是要把所有羽林军集合起来,让他们飞鱼卫在羽林军里盘查那些贼人!
这是奇耻大辱!
吴江根本就没有见过那些贼人的样子,他想怎么查?还不是他们认为谁是贼人,谁就是了?
“不行,你们谁也没有见过那些贼人长的什么样,如何来查?”孙忠说道。
“安大师和戚公公都曾为他们所俘,自是能认出,何况,定国公或许也能认出来。”吴江显然早有准备。
孙忠不说话了,今天指挥失误的人是他,如果他阻止不让查,那就是他居心叵测了。
一声令下,所有羽林军集合。
虽然孙忠照做了,可是吴江心里清楚,现在恐怕已经晚了。
院子外面,太医终于来了。
其实得到消息,太医便往这边赶了,只是当时乱作一团,太医竟然被羽林军们阻在二十丈外无法靠近,直到现在才让出一条路来,两名太医匆匆忙忙跑过来。
小皇帝还躺在地上,没有人敢抱他,几名侍卫将他围在中间,那名小宫女的尸体被扔在一旁。
看到太医来了,李冠中护着萧长敦也过来了。
定国公萧长敦一身是伤,若非李冠中及时相救,这会儿怕是一命呜呼了。
“陛下,陛下,老臣来晚了。”萧长敦老泪纵横。
这时,李冠中看到了小宫女的尸体,他的脸色一沉,问那几名侍卫:“谁杀了她?”
一名侍卫朗声说道:“这等大胆犯上的奴婢,天地不容。”
李冠中眯起眼睛打量着这名侍卫,道:“你姓甚名谁?”
这人只是一名宫中的侍卫,可是他面对李冠中却丝毫无惧,大声说道:“在下宋猛!”
宋猛?李冠中在心里暗暗念着这个名字,却没有什么印像。
这时,小皇帝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随着这声儿啼,在场的所有人全都松了一口气。
小皇帝,还真是命大啊。
萧长敦喜极而泣,身子摇晃一下,竟然高兴得昏死过去。
李冠中连忙将他扶住,一名太医过来,掐了几下人中,萧长敦才缓过气来。
定国公萧长敦有病,整个京城的人全都知道。一个有病的老人,舍身犯险,这就是忠义。
“国公爷,您还好吗?”李冠中问道。
“陛下呢,把陛下交给老夫,老夫要将陛下亲手交给皇后娘娘,太祖皇帝保佑啊,陛下无恙。”
太医无奈,只好把小皇帝交到萧长敦手中,萧长敦伸手摸摸小皇帝的后脑勺,竟然连一滴血都没有。
不但没血,也没有鼓包。
不满周岁的孩子直接被摔到青石地上,居然没有事?
萧长敦抱着小皇帝,如同抱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物,他高声道:“护驾,护驾,陛下摆驾!”
嗯,他要把小皇帝送到皇后娘娘身边,小皇帝虽然还没有正式登基,但是既然是陛下了,那么一切都要以皇帝的规格来了。
再说,现在这里最大的就是定国公萧长敦了。
孙忠和吴江在抓贼,杨锦程被贼人不知抓到哪里去了,这护驾之责就要交给李冠中了。
那边孙忠要羽林军集合,这边小皇帝要摆驾,原本就在一旁的十几名羽林军便要跟着一起护驾,那名叫宋猛的侍卫喝道:“孙千户已下令集合,你等去那边集合,这里交给我等便是。”
其实这十几名羽林军都是熟面孔,不会是贼人假扮的。
无论如何,小皇帝终于安然无恙地被救回来了,可喜可贺。
孙忠和吴江也巴不得他们马上离开这里,有小皇帝在这里,他们也是胆战心惊,生怕一个不小心,小皇帝死在这里。
刚刚虚惊一场,孙忠抹一把头上的冷汗,他差点以为孙家要满门抄斩了。
小皇帝没死,太好了。
吴江见他一副死里逃生的模样,笑嘻嘻地说道:“孙千户,先别忙着擦汗啊,杨大公子和那些贼人可还没有找到呢。”
孙忠的脑门上又冒出一层汗珠子。
终于,羽林军集合完毕。
副将随身就带着今日当值的花名册,一个一个叫着名字,被叫到名字的出列站到一旁。
很快,花名册上的名字便被叫完了,不但没有多出来的人,反而少了三十二人!
孙忠立时就明白了,这三十二人之中,就包括了那些假冒的,这些人可能死了,也可能被人塞了嘴巴扔到什么地方了,贼人扒下他们的衣服,冒充了他们的身份。
而现在,那些假扮成羽林军的贼人,趁着方才的混乱,已经不知所终。
这时,一名飞鱼卫飞奔而来,道:“副使,已经查明,一刻钟前,有一队羽林军从安庆门出宫!”
第五零一章 不要再回来
宫中的侍卫换防、太监奉旨出宫,都是走安庆门。
出入安庆门要验牌子,夜里更要有专门的出宫令牌。
这队羽林军能够正大光明从安庆门出宫,不仅有牌子,还有出宫的令牌。
“查,看看他们的出宫令牌是从哪里拿到的!”孙忠面红耳赤,眼睛也充血了。
又是冒充羽林军,绑架小皇帝是冒充羽林军,现在逃出宫去还是冒充羽林军,他这个千户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这些刺客是和他有仇吗?
为什么要选在他当值的时候动手,为什么偏偏是羽林军,不是侍卫营?
要查出宫令牌并不难,因为自从大行皇帝偷偷出宫东窗事发之后,所有的出宫令牌便全由朝阳宫掌管。
即使杨皇后的人要出宫,也要到朝阳宫来拿令牌。
朝阳宫里的出宫令牌都在大总管于征手里。
“于公公呢?”孙忠问出这句话后,忽然想起于征被踹得奄奄一息,他便又问道,“还活着吗?”
虽说于征在宫里的地位比起很多主子也不差,可是奴才就是奴才。小皇帝出了事,于征的生死也就没有关注了。
于征还活着,但是只有出气没有进气,太医说他撑不到天亮了。
孙忠亲自让小内侍去开于征的房门,那门一碰就开了,上面的锁头掉在地上,原本在墙上挂着的十枚出宫令牌,竟然全都不见了。
这些贼人不但事先偷走了出宫令牌,而且还偷了十枚!
“去查查,今晚总共收回了几枚令牌!”孙忠差点昏过去,这是朝阳宫啊,朝阳宫里的令牌竟然全丢了。
吴江早在孙忠发号施令之前,就派飞鱼卫去查了,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今天晚上,总共收回了三枚令牌,一枚是那队羽林军的,一枚是桂嬷嬷的,还有一枚竟然是杨锦程!
桂嬷嬷是第一个出宫的,杨锦程和他的人是第二拨,羽林军则是最后一拨。
最可笑的是,这队羽林军出宫时居然还问有没有见过杨世子,守门的人说看到了,杨世子刚走不久,为首的一个大胡子破口大骂:“为什么没有拦住他们,杨世子被贼人挟持了!”
然后,这队羽林军就狂奔着出宫抓贼去了。
吴江手脚冰凉,李冠中和他在进宫的时候,为防不测,在各个宫门都留了飞鱼卫。
那一队羽林军气势汹汹要出去抓刺客,守门的人和飞鱼卫被他们骂得头晕脑胀也就罢了,为何桂嬷嬷和杨锦程出宫,他们也没有动静?
其实这件事非常简单,杨锦程是在最后关头才落入那些“贼人”手里的,就连孙忠也是直到小皇帝被换出来之后才知道的,至于安庆门的飞鱼卫,更是一无所知。后来羽林军冲进院子,一团混乱,更没有人去告知守门的人,而吴江则因为早就让飞鱼卫把守宫门了,也就没有再去过问,杨锦程身份贵重,常在后宫走动,他要出宫自是无人拦阻。
至于桂嬷嬷,这倒是最出人意料的。
先前没有见过桂嬷嬷,还以为她和乳娘一样,混乱中被人杀死,尸体一时没有找到。
谁也没有想到,桂嬷嬷不但活着,而且早就出宫了,根据安庆门传来的消息,桂嬷嬷出宫的时辰,竟然还在戚公公前来报信之前。
桂嬷嬷是太皇太后的心腹,一向高高在上,她出宫的理由只有一个,杨皇后令她去护国公府见老护国公杨锋。
于是当朝阳宫草木皆兵的时候,这些人堂而皇之的出宫去了。
闻讯,杨皇后的眼泪就落下来了。
看到太皇太后的尸体时,她虽然也很难过,可是和现在不能比。
杨锦程是她的同胞兄长,更是她的主心骨。
祖父老迈,父亲去世了,能够帮她的,只有兄长杨锦程了。
可是现在,杨锦程生死未卜。
找人,哪怕挖地三尺,也要把杨世子找出来!
定国公萧长敦、宗人令、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以及临时被叫来的,正在文华殿执夜的礼部侍郎吴淮,对那两名刺客胖子和符章,全部验明正身。
这两人就是此番行刺太皇太后的主犯,他们是后晋余孽,在场的羽林军和飞鱼卫几十人均可做证。
铁证如山,这是铁案!
悲痛之余,杨皇后没有忘记暗中吩咐下去,在把两名刺客移送大理寺三司会审之前,悄悄灭口。
这两个人是不能留的,留下他们就是给杨家找麻烦。
清晨,天边现出第一缕曙光,一夜未合眼的燕北郡王哭了。
他的母亲和姐姐全都没有回来。
而且,也没有看到信号。
萧韧说了,若是天亮时没有见到信号,那就是他没能把她们带出来。
燕北郡王朝着皇宫的方向,跪倒在地,像孩子似的号啕大哭。
“公子,别哭了,会哭坏身子。”可意儿抹一把眼泪,想要把燕北郡王抱起来。
这时,芳菲跑了过来,她的身后跟着大饼和韩无忌。
芳菲指着大哭的燕北郡王,道:“快,把小公子打晕,抱上车,立刻出京!”
可意儿吓了一跳,本能地上去阻挡,大饼和韩无忌一个抱住他,另一个一巴掌打在燕北郡王的脑袋上,燕北郡王身子一软,没等他倒在地上,就被韩无忌扛了起来。
有人拿被子,有人拿衣裳,七手八脚把燕北郡王包裹好了。
芳菲拿出胭脂在燕北郡王的脸上涂抹,片刻后,燕北郡王就变成了正在生病,烧得红彤彤的小孩。
几个人把燕北郡王塞进骡车里,芳菲把一大包吃食放进去。
江婆子从里面出来,她手里拎着还没睡醒的小柴,随手一扔,就把小柴也扔进骡车里。
芳菲对可意儿道:“出城去找你们的人,马上回燕北,若是小公子醒了哭闹,你就再把他打晕,记住,不要再来京城了。小柴也跟着你们一起走,等到风平浪静了,再把他送去西安。”
可意儿大张着嘴,哭得透不过气来:“芳菲妹子,你们不跟我们一起走吗?”
芳菲摇摇头:“我是小姐的人,小姐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第五零二章 哭
芳菲不走,江婆子、大饼、韩无忌也不会走。
沈彤进宫之前,叮嘱过芳菲,若是她出事了,就把燕北郡王打晕了塞进车里,送回燕北。
燕北郡王一准儿是不会走的,所以要把他打晕。
昨天夜里,燕北郡王派出去的人有消息传回,飞鱼卫李冠中和吴江、定国公萧长敦,以及宗人府的宗人令、护国公府的杨锦程,这几个人半夜出府进宫,宫里肯定是出事了,而且是出了大事。
芳菲和江婆子听到消息非常平静,自家小姐进宫了,宫里能不出事才怪。
可是天亮了,萧韧没有把人带回来,芳菲二话不说,把让韩无忌打晕了燕北郡王。
至于她自己,嗯,她是不信的,若不是小姐有吩咐,她也不会把燕北郡王送走。
小姐不会死的,即使出事了,也不会死。
小姐怎么会死呢?胡说八道!
看着燕北郡王远去的骡车,芳菲一字一句地说道:“小姐不会死,她只是出事了,可能受伤,也可能藏起来了,等她把伤养好就能回来了,所以我就在这里等着她。”
大饼不是这样想的,但是他也要留下,他是七少的人。
大饼没有上过战场,可是七少是大将军,即使七少战死沙场,他也要把尸体背回来。
他在这里等七少,等不到活人,就等着给七少收尸。
然后把七少的尸体背回西安,七少一定不想让定国公府的人收尸,那就让大饼来吧。
想到这里,大饼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他觉得这事还是要和芳菲商量商量。
“芳菲,待到回了西安,把七少和沈姑娘合葬吧,七少一定会很高兴的。”大饼的眼泪也掉下来了,他知道七少的心思,不仅他知道,好多人都知道。
芳菲眨眨眼睛一脸懵懂,但是随即她就明白了,朝着大饼就是一拳:“不行!我家小姐不会死的,你再胡说,我打死你!”
接着,又是一拳,芳菲没有练过武功,打在身上也不太疼,大饼站着不动,任凭芳菲的小拳头雨点似的落下来,打着打着,芳菲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你们都是坏人,你们都想小姐死,我家小姐不会死的,不会死的......”
大饼吓了一跳,他认识芳菲好几年了,这小丫头傻呼呼的,喜欢笑,喜欢吃东西,大饼还是第一次见到她哭得这么伤心。
“沈姑娘不会死,不会,她一定不会死”,大饼最会哄人了,可是今天却觉得自己的嘴巴真笨,“沈姑娘说要请我们到便宜坊吃烤鸭,我还等着呢。”
芳菲吸溜着鼻涕,终于不哭了,呜咽着说道:“我没吃过烤鸭,你不要和我抢。”
“不抢不抢,到时把我的那份也给你。”大饼松了口气,天大地大吃最大。
“说话算数,不能耍赖。”
芳菲继续吸溜鼻涕,大饼只好掏出自己的帕子递给她,芳菲用帕子捂住鼻子,噗的一声。
大饼忽然觉得这小丫头挺可爱的,可惜七少和沈姑娘都......
大饼悲从心来,一边抹眼泪一边嘟哝:“京城的风沙可真大,眼睛都睁不开了。”
城门口黑压压都是人,除了守城门的旗手卫,飞鱼卫和西山大营的人也来了,对每一个出城的车轿,每一个出城的人仔细盘查。
但凡是女子,不分老幼,立刻被推到一旁看管起来。
这些出城的人里当然会有女子,其中更不乏是大户人家的女眷,一时之间,城门口女子的哭声和男人们的责骂声此起彼伏。
御史闻讯而来,刚好看到飞鱼卫副指挥使吴江,吴江一改往日笑嘻嘻的模样,一脸怒容地对御史说道:“现在要抓的是挟持护国公世子的贼人,这是皇后娘娘下的旨,你想参谁?是参本官,还是要参皇后娘娘?”
说着,吴江展开一道懿旨,御史吃了一惊,为何会是皇后娘娘下旨,这要下旨也轮不到皇后娘娘吧。
他还要再问,吴江挥挥手,过来两名飞鱼卫,架起那名御史就走,直到二十丈外,才把御史放下。
这名御史谈不上参遍满朝文武,可每年也至少参上十几二十个人,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他忽然想起今天早上去上朝时,被吏部尚书毛元玖的人在宫门拦下,说是太皇太后抱恙,今日不早朝。
对啊,为何拦住百官的,是毛尚书的人,而不是宫里的人?
宫里出事了?
御史眼睛亮了,嗯,他又有事可做了。
他小跑着往前走,连坐轿子都忘了,还是他的轿夫在后面追上,他一屁股坐进轿子里,对轿夫说道:“快,去翰林院。”
若说京城里哪座衙门里的闲人最多,那非翰林院莫属。
这位御史是庶吉士出身,在翰林院里有的是熟人。
没走几步,迎面来了一辆骡车,赶车的是个俊秀少年,一边赶车一边哭,哭得像是死了爹娘一样。
御史看了一眼,就把轿帘放下了,这少年八成是要去奔丧的,也不知能不能出城。
城门口的人已经不如早上多了,因为飞鱼卫在抓女眷,很多有女眷出城的人家得到消息后,就不出来了,因此,现在还在排队等出城的,已经没有女眷了,就连寻常百姓家的女子也没有了,即使不是大家闺秀,也不能让飞鱼卫抓走。
因此,这少年的骡车只等了片刻,就有飞鱼卫上来搜查。
飞鱼卫掀开车帘,见一个蜡黄脸的少年正坐在车里哭,在他身边还躺着一个,飞鱼卫扒开被子,看到里面是个小孩儿,满脸通红,双目紧闭。
“这是怎么了?”飞鱼卫问道。
蜡黄脸的少年哭得肝肠寸断:“我弟弟死了,死了,呜呜呜。”
飞鱼卫皱眉,指着包在被子里的孩子,问道:“这是你弟弟,他死了?”
死人的脸怎会这么红?
赶车的少年连忙说道:“死了的是他弟弟,这个是我弟弟,他病了,也快要病死了,哇——”
话还没有说完,他就放声大哭。
飞鱼卫烦得很,一辆车上三个人,两个哭天抹泪的半大小子,一个病得快死的小孩子。
他挥挥手,示意他们快走,然后冲着后面喊道:“下一个!”
第五零三章 家住宗室营(两章合一)
在京城有个地方,前朝时叫大京桥,到了本朝,这地方则被称为宗室营。
周氏是前朝的名阀,枝繁叶茂,族人众多。太祖皇帝登基后,周氏一族便也进京了。
这些亲戚之中,除了太祖皇帝的嫡系一脉封王开府,其他人便住在了旧时的大京桥,现在的宗室营。
这些宗室们,在立朝初期,每家都有世袭恩封,但是到了如今,有恩封的也只有几家了。除了被夺爵降爵的,还有一些是家里的次子或庶子。宗室子弟不能参加科举,恩封又大多只传嫡长,若是其他儿子没有本事,在衙门里寻不到差事,便只能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周骋便是这样一位二世祖。
周骋的高祖父是太祖皇帝的远房兄弟,这个远房有多远,恐怕连他的高祖父自己也说不清。
在前朝时,他们这一支勉强算是周氏旁支,靠着逢年过节到嫡房磕头混个脸熟,得些好处。
那时的处境,就和天底下很多姓周的差不多,嫡房的人压根叫不出他们的名字。
但是周骋的高祖父却和其他姓周的不一样,他胆了大,在十里八村出了名的打架不要命,人送外号周大愣子。加之家里又很穷,越是到嫡房打秋风就越是觉得家穷,于是太祖皇帝起兵的时候,其他周氏族人还在观望,周大愣子却卖了他娘留给他的金簪子,买了一把大朴刀,他扛着这把大朴刀找到太祖皇帝,对太祖皇帝说道:“哥别的不会,就会打架,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
可惜周大愣子虽然好勇斗狠,但却不通兵法,又没有杨家兄弟的雄心壮志,太祖起兵的第二年,他带着十几个小兵到富户家里抢东西,一言不和动起手来,被打死了。
太祖皇帝登基后,一大群周氏族人等着封赏,其中就有周骋的曾祖父,他进京城不是来讨封的,而是来找爹。
太祖皇帝这才想起当年的周大愣子。可惜周大愣子一无战功,又死得不光彩,想要论功行赏自是不行。
但是太祖皇帝是个念旧的人,他念着当年周大愣子是第一个跟着他的族人,便给了一个正四品武职挂补的袭职。
按理,周大愣子的后代,嫡长子年满十八岁便有俸禄了,若是能补上缺儿,就是实打实的武官,宫中的侍卫首领也不过是正三品。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周骋的曾祖父生了三个儿子,这三个儿子又给他带来了十二个孙子,这十二个孙子再继续生,于是到了周骋这一代,仅男丁就有二十五人。
可想而知,这二十五人中,只有一个能袭职,其他人便如周骋这样,整日在京城里闲逛。
整个宗室营,就属他们家男丁最多,也就属他们家最穷。
不仅如此,周大愣子的子孙们全都遗传了他的好勇斗狠精神,每一代都能有几个在京城扬名立万的。
这一代最出名的就是周骋了。
在京城,有句话叫做“家住宗室营,打架总会赢”。这句话说的就是周骋。
从小到大,周骋打架从来没有输过。
今年周骋十七岁,从十岁开始,他每年都会有十几天是住在顺天府衙门的,还有十几天住在大理寺的小牢房里。
当然,这些地方也只是小住而已,只要他想出来了,随时就能出来,但是他却愿意住在里面。
像他这样能在牢房里出出进进的,也没有几个,多威风啊!
他是宗室子弟,只要没有当街杀人,那便都是小惩。
前几天,周骋又住进了大理寺的小牢房,他没犯大事,就是把杨家六老爷杨信的小舅子的小舅子给打了,恰好大理寺少卿的轿子路过,看到他们当街打架,认出其中一个是周骋,就直接把他带回来了。
大理寺的牢房并不大,关押在这里的犯人都是暂押,大多关上几天就送到其他衙门。
牢头认识周骋,见他进来,就笑着说道:“骋爷,几天没见,又长高了。”
周骋问道:“最近伙食好吗?”
“不错不错,上好的五花肉。”牢头说道。
周骋找了个没有铺稻草的监号,自己走进去,往地上一坐,翘起二郎腿开始唱大戏。
这时,后背被人捅了一下,周骋回头一看,是隔壁监号的,和他只隔了一个铁栅栏。
“你丫的找死啊,也不打听打听小爷是谁?”周骋骂道。
那人嘻嘻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你知道我家主子是谁不?说出来吓死你。”
“嘿,小爷还真不知道你家主子是哪根葱,我瞅着这里面风不大啊,从哪吹来你这么个臭屁精。你主子是谁,说来给小爷听听。”周骋也不唱大戏了,撸起袖子准备随时开打。
“我家主子啊,定国公府的,排行第六。”那人说道。
“你姥姥的,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萧小六那怂包蛋子,你回去问问他,在老白胡同那一回,是谁被揍得从狗洞里跑出去,你这狗奴才还在小爷我面前摆谱,丫的是你家主子又找揍了吧。”
别看周骋读书不多,可是他的记性很好。那年他十二岁,在老白胡同遇到萧小六,一言不合,两边就打起来了,他身边只有两个堂兄弟,萧小六却带着七八个狗腿子,定国公家的老疙瘩,金贵着呢
两拨人先是对骂,老子的爷爷是谁,老子的爹是谁,老子的哥哥有多厉害,老子在京城认识多少人,老子跺跺脚,就有多少人过来帮忙。
骂过以后,就开始动手了。正打得不可开交时,萧小六从狗洞里溜了,后来周骋才知道,原来萧小六的二哥闻讯赶来了,把萧小六吓得连架都不打了,从狗洞里跑了。
周骋想起这件事来,便哈哈大笑,太爽了。
不过这几年好像没有见过萧小六,听说那小子病了,谁知道是真是假,十有八、九是被他的哥哥们打残了,不敢出来见人。
“猪狗不如的东西,你们老萧家在京城也算是有头有脸了,你怎么也给关进来了?”周骋说完,觉得自己这话像是哪里不对,可是一时又想不起来。
不过,在这里居然遇到熟人,周骋还是挺开心的。
要知道能关在大理寺的,不是当官的,就是有祖荫的,那些人和周聘大多没有交情,当然,人家也不会和他攀交情。
虽说眼前这人是萧小六的手下,可是周骋还是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惊喜。
无论如何,他和萧小六是一路人,也就是萧小六家的门第高些,但他也不差啊,他和皇帝是亲戚。
那人哭丧着脸,道:“小的叫阿小,我有个兄弟叫阿大,我们都是六少爷身边的人。不瞒您说,六少爷前阵子没在京城,在外头认识了几个兄弟,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谁也没想到,六少爷刚回京城,这些人也来了,六少爷曾经和他们说过,老萧家在京城大宅子大院子还有漂亮丫鬟,人家这次来,就是想在六少爷家里住几天,见识见识,可是......”
阿小说到这里,一脸苦相,他都不好意思说下去了,太丢人了。
“可是萧小六那怂包不敢把人往家里领,怕他哥揍他?”周骋一听就乐了,萧小六的几个哥哥,那都是有武职的,据说揍起萧小六来,瓶口粗的白蜡棍子打折了好几根。
对,老萧家对萧小六的态度,那就是只许自家人打,外人连根手指头也碰不得。
阿小低着脑袋点点头,脸都要藏到裤裆里去了,丢人啊。
“萧小六呢?藏起来了?”这根本就不用猜,那帮勋贵家的兔崽子个个都这德行,在外面装横,回到家里就怂成球了。
阿小压低声音,生怕自家少爷的糗事让外人听到:“这是金蝉脱壳,六少爷在街上打架,让我来顶罪坐牢,他出城去庄子里躲着了。”
听听,还有比萧小六更臭不要脸的吗?
没有了,真没有了。
周骋乐了,乐完又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你说那些人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有多响?”
阿小想了想,道:“怎么说呢,您听说过飞天神兔秦霸天吧?”
“没有。”周骋摇头,他从小到大,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通州,什么秦天霸秦霸天,没听过。
“那您总该听说过红红火火震九州吧?”阿小又问。
周骋仍然摇头,他是堂堂京城人,不知道这些不丢脸,真的。
“唉,我实话告诉您吧,这两位都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人物,只是很不幸,全都折了。”阿小叹息。
“折了?就是折在你说的那些人手里?”周骋来了兴趣。
“当然了,折在他们手里的人多了去了,只不过这两位名头太大而已。”阿小说道。
周骋一下子坐直了身子,说道:“就凭萧小六那怂包,怎么认识的这些大人物?”
“在少林寺啊,我家六少爷去了少林寺。他不是生病了吗?国公爷把他送到少林寺练武强身,没想到一来二去,就认识了这么多的大人物。”
阿小没有说谎,六少爷的确去过少林寺,至于少林寺是如何把六少爷轰出来的,他忘了。
“少林寺?萧小六那家伙竟然去了少林寺?”周骋跳了起来,在监号里不住转圈圈,就像困在笼子里的狼。
妈的,萧小六都能去少林寺,他周小爷还没有去过呢。
据说,随随便便从少林寺叫个和尚出来,就能一个打八个。
萧小六去过少林寺,一准儿认识了二三十个少林和尚,拉到京城就能打翻二百号人啊。
那以后街上岂不就成了萧小六的?
阿小像是猜到周骋在想什么,他恰到好处地说道:“我家六少爷说了,以后回京城就要改改了。”
“改什么?”周骋问道。
“家住国公府,打到保定府。”阿小得意洋洋。
“啊呸!他连我都打不赢,还想打到保定府?姥姥!”周骋破口大骂,骂得阿小又把脸埋进了裤裆。
看到阿小这副龟样子,周骋心情大好,他立刻又想起刚才阿小说的那件事来,萧小六在少林寺认识的江湖好汉来了京城,就把那怂包吓得藏起来了?
周骋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唉,那个谁谁谁,你知道那些好汉现在在哪儿吗?”周骋问道。
阿小哭丧着脸:“他们已经进城了,可是找不到六少爷。”
“你能找到他们?”周骋眼睛亮了。
“能啊,当然能,我给他们倒过洗脚水,全都认识。”阿小说道。
“那好,你听着,萧小六不敢把好汉们往家里领,可我能啊,小爷是宗室营的,宗室营大着呢,不比他们定国公府小啊,你若是能让那些好汉们住到小爷我家里,我保证把你从这里弄出去,你就不用替萧小六吃牢饭了。”周骋把胸脯拍得砰砰直响。
阿小大喜,但是那喜悦一闪即逝,他重又把脑袋埋进裤裆。
“喂,你这猪狗不如的东西,给小爷把脑袋抬起来,小爷说的话,你全都听到了吗?”周骋有些不高兴了,阿小这家伙,不是应该开心地跳起来吗?
阿小终于抬起脑袋,他哭丧着脸,那表情像是他娘改嫁了似的。
“骋爷,不是小的不懂事,是这些人......”阿小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压低声音,隔着铁栅栏,把嘴巴尽量离周骋近一些,“这些英雄好汉,手里都有人命,您家里那是什么地方,是皇帝的本家,是皇亲国戚啊,小的就是担心......”
“你个猪狗不如的东西,你是担心小爷我也像萧小六一样没有胆子,不敢请英雄好汉进家门?”周骋火了,这是看不起他,看不起他就是看不起大齐宗室,看不起大齐宗室就是看不起太祖皇帝。
这罪过太大了。
阿小吓得半死:“小人不敢,小人打死也不敢,骋爷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在这京城里,就数骋爷最了不起。”
“嗯,算你小子还有点眼光,就这么说定了,我这就把你弄出去,不行,我也跟你一起出去,大理寺少卿闲得淡疼,小爷和他说不想在这里待了,他还能把我硬扣下不成?”
周骋说到这里,顿了顿,眯起眼睛看着阿小:“你小子可不许胡说八道,以后萧小六说不定还要跟着小爷我混呢。”
是啊,那么多江湖上响当当的英雄好汉全都住到他家里,哈哈,打架不但要赢,还要赢到保定府。
第五零四章 女侠你好
周骋的祖父周子龙在京卫司任同知,已是正三品。这在宗室里算是好差使了,很多像他家这样挂着袭缺的,到死也没有补上。
太祖皇帝殡天后,太皇太后虽然没有减免宗室各家的年节赏赐,可那却也只是明面上的。
太祖皇帝在世时,逢年过节,给宗室各家的赏赐中,有金器、银钱、米粮、木炭,有丝帛、有盐、有糖,都是各家各户实用的东西,用不完的还能换银子。
可是现在太皇太后赏赐的,却都是些御制的灯笼、文房四宝、杯盘茶盏,甚至还有宫里替换下来的桌椅板凳!这些都是御制的好东西,无一不是上品,可是上面全都有御制的标记,别说是卖了,就是拿到当铺里也没人敢收。
这些东西对于官宦之家是荣耀,是传承,随便一件就能当做传家宝。可是对于靠着荫恩和赏赐过日子的宗室和勋贵而言,这就是没用的破烂。
且,勋贵和宗室却又不同。自太祖立朝到如今,如果不算上未登基就死了的太子,和现在襁褓中的小皇帝,真真正正算起来也只有两代。那些跟随太祖皇帝出生入死的勋贵们,十有五六还健在,比如老护国公杨锋和老安昌侯李永基。他们这些人都是曾经带兵打仗直接经手钱粮的大将军,加之太祖皇帝对他们的封赏,大多家底厚实,即使现在少了赏赐,也还能维持以前的生活。
可是宗室却不同了,除了周家嫡房的几家以外,其他人便如周骋家这样,就靠着俸禄和赏赐过日子,现在赏赐少了,他们的日子可想而知。
周骋家里人口多,人多了冲突也就多了。几房媳妇个个不是省油的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拌嘴的事天天有。于是一来二去,还住在宗室营里的也不多了。
虽说家里银子不多,可是老祖宗留下的大宅子却没有动。这是御赐的,哪家也不敢卖宅子,当然,也没人敢买。
去年,周骋的娘用长指甲抓破了二婶的脸,二婶扯下他娘半脑袋的头发,结果他二叔一家子也搬走了,住到二婶陪嫁的小院子里,周骋就搬进二叔家原来的院子里,一个人占了整个院子,舒服得很。
其实周骋早就盯上这个院子了,别看这院子里只有大大小小四间房,可这里有道小门,可以直通到宗室营后面的小路上,他想要出去闲逛,就可以从这个门出去,神不知鬼不觉。
从大理寺的牢里出来后,周骋就把整日赖在他这儿的几个堂兄弟轰走了,又把通往大院的门给堵上,一门心思等着英雄好汉们入住。
之所以要把外门堵上,那是因为一家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听祖父说起,有一批新的海捕公文送到京卫司了。祖父说这话的时候,还意味深长地看了周骋一眼,说道:“你小子敢给我惹麻烦,我就把你送到诏狱里住几天。”
嗯,怎么说也是皇亲国戚,在飞鱼卫里也有几个熟人,想把自家孙子送到诏狱里吃几天牢饭,这个面子还是有的。
周骋没敢说话,不是他害怕,而是他懒得搭理。
所以当得知那些英雄好汉要来小住的时候,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堵门,免得被祖父认出来这里面有海捕公文里的人,喊打喊杀的,让他在江湖朋友面前多没有面子啊。
这些好汉真是个个英雄,他们看人的眼神就和京城里的混混们不一样,那一眼看过来,能让人背脊生寒,周骋敢用太祖皇帝起誓,这些人绝对都是杀过人的。
这些人冲澡的时候,周骋在门缝里偷看,每个人身上都有疤,刀疤,还不只一道。
其中有一个,脸上还有疤。
周骋觉得最威风的就是这个脸上有疤的了。
周骋回到屋里,拿了把小刀对着镜子在脸上比划,犹豫半天还是没有勇气割下去。
他觉得,他和英雄好汉之间的距离,就差没有杀过人,还有就是没有疤了。
今天夜里,周骋睡得很香,因此,待到天光大亮时,他看到家里多出几个人来时,吃了一惊。
他正想问问,一把刀就抵在脖子上,耳边传来女子的声音:“有金创药吗?”
周骋吓了一跳,用眼睛的余光瞟了瞟......丫的,这也太牛叉了吧,站在他旁边的女人,一把刀抵在他的脖子上,另一只手里还提着一把刀,女人穿着夜行衣,是真的夜行衣,上面还有血,是真的血!
“这是人血吗?”周骋瞪大了眼珠子。
“废话,不是人血还是狗血吗?有金创药吗?”女子问道。
周骋这才意识到,这不但是女子,还是个小女子,比他还要小,是个小姑娘。
“你杀了人?”周骋的眼睛放出光来。
“杀了几个,有事吗?”小姑娘说道。
“没事没事。”周骋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还没有杀过人呢,不只是他,他祖父、他爹、他叔叔、他的堂兄弟们,架没少打,可是却没有杀过人,这小姑娘还这么小,不但杀人,而且还杀了好几个。
“女侠,你要金创药?跌打酒行吗?”周骋问道。
沈彤像看傻子似的看着他:“你家受了刀伤要用跌打酒的吗?”
“治刀伤的?有有有,我爹一个朋友从滇南带来的,你等着,我去拿来。”周骋说完就跑了,那药在他爹屋里,他要跳墙。
因为院门被他堵了,出入只能跳墙。
片刻后,周骋就拿了一大瓶金创药回来,可是却把药藏在身后,笑嘻嘻地问沈彤:“女侠,商量一件事吧?”
“说。”沈彤说道。
“我给你药,但是你要帮我揍一个人。”其实这话早就想说了,可是周骋一时没和那些英雄好汉混熟,所以他没敢张口,现在眼前这位女侠虽然看着挺厉害,可是再厉害也是小姑娘,周骋觉得自己长得挺俊的。
“揍谁?”沈彤问道。
“就是揍甄建那孙子,那孙子仗着有两个厉害的侍卫,已经对我挑衅两次了。”提起甄建,周骋就来气。
甄建是杨家六老爷杨信的小舅子的小舅子,上次在街上,就是和他打架时,被大理寺少卿抓走的,他走了几步回头去看,那孙子笑得像是吃了哈哈屁一样。
想想就来气。
第五零五章 港湾
“哦,你想要他的脑袋还是腿?”沈彤随口问道。
周骋的精神为之一震,听听,这才是大侠的口吻,一张口就是问要脑袋还是要腿,比起打得满地找牙这种话可要威风多了。
“要......要腿吧。”周骋说道。
“嗯,好,我有空时就把他的腿给你。”沈彤说完,从他手里拿过金创药,转身便走。
“喂,女侠,你别急着走啊,说说话吧。”周骋眉开眼笑,这女侠还真是挺好说话的。
沈彤停下脚步,转过身来,若有所思地看看他,问道:“你是宗室,若按辈份,你叫大行皇帝什么?”
大行皇帝就是死了的崇文帝,太祖皇帝的孙儿。
“按辈份啊,大行皇帝是我叔公,现在那位还没正式登基的小皇帝是我叔。”周骋得意洋洋地说道。
“叔公啊,原来如此。”沈彤哈哈一笑,转身走了。
周骋被她笑得莫名其妙,她笑什么?她为什么笑?
明白了,一定是看我不但长得俊,而且还是大行皇帝的侄孙子。
回到屋里,云七已经脱下那身带血的夜行衣,她问沈彤:“那小子愣头愣脑,是不是招惹你了?”
沈彤笑着摇摇头:“没有,就是多了个孙子。”
“孙子?”云七没听明白,不过,沈彤已经在给她处理伤口,她疼得哧了一声,也就没有继续问下去。
给云七上了药,沈彤拿了云七的衣裳准备出去烧掉,开了门就看到萧韧站在外面。
萧韧的脚边是两桶热水,他手里还有几件衣裳,看到沈彤依然是那身带血的夜行衣,他柔声说道:“你和伯母把衣裳换换,脏衣裳我去处置。”
沈彤没有客气,先是把云七的衣裳交给他,片刻后,又把自己的也给了他。
这些染血的衣裳要么深埋,要么烧掉。
云七身上的伤比较重,她曾替沈彤挡过一刀,正伤在后背,深可见骨。
等到沈彤找了针线回来要给她缝伤口时,却发现云七已经摘下了脸上的人皮面具。
露出本来容貌的云七蛾眉斜飞入鬓,杏眼黝黑深邃,虽然面色苍白,一脸的倦容,但是仍不掩天生丽质。
沈彤凑过去,细细打量着面前的云七,眼睛舍不得移开。
云七被她看得心烦,道:“你盯着我做甚?”
沈彤抿嘴甜甜地笑了:“我和阿钰随了您。”
云七一怔,在宫里的时候,沈彤对她说的那番话又在耳边响起,当时的境况不容她多想,可是现在,再想起那番话,她的心就像是被刀割一样疼痛难忍。
“你说你是我的女儿?”云七问道。
此时,她和沈彤身上穿的都是男装,而且都是萧韧的,穿穿大大,系上绦子,她们不但眉眼相像,就连身材也是一样的蜂腰窄背,只是云七更加高挑丰满,而沈彤尚未长成。
沈彤道:“不仅是我,还有阿钰,我们都是你的儿女。我是姐姐,阿钰是弟弟,我们是龙凤胎。很多龙凤胎长得并不相像,可我和阿钰长得很像,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我们全都随您,没随父亲。”
云七摇摇头,喃喃道:“不可能,怎么可能?我的孩子死了,他们死了。”
沈彤忽然伸出自己的手,握住云七:“阿娘,我们还活着,没有被烧死,也没有被坏人杀死,我们活下来了,是真的。”
云七把自己的手从沈彤手里挣脱出来,怔怔地瞪着沈彤,一字一句地说道:“你骗我,我儿子被烧死了,我的女儿被那恶道士扔下悬崖,我找了好久,也找不到她的尸骨,她那么小,一定是被狼叨走了,他们都死了,死了!”
说到最后两个字,云七忽然站了起来,抄起放在桌子上的刀,便砍了下来。
沈彤吓了一跳,连忙避开,却发现云七并不是要砍她,而是对着空气胡乱砍劈,根本毫无招式可言,就是像疯了一样的发泄。
沈彤站到墙角,默默地望着发疯般的云七。
她仔细回忆与云七相遇后的点点滴滴,不得不承认,云七的精神似是不太正常。
好在这种不正常只是间歇的,某个时候,某句话,便会被刺激到。
虽然不知道这些年来云七经历过什么事,可是沈彤知道当年的事一定是令云七痛彻心扉,甚至于迷失了心智。
也不知过了多久,云七终于停了下来,咣当一声,手里的刀扔到地上。
沈彤连忙过去,把那把刀藏到床底下,她扶住云七,发现原本包扎好的伤口又渗出血来。
她没有说话,默默地给云七处理伤口。
云七却紧闭双眼,鼻端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她竟然坐着就睡着了。
沈彤心中酸楚,担心压到云七背后的伤口,便侧坐下来,让云七伏在自己的腿上。
拥着母亲温暖的身体,沈彤的心忽然安静下来,就像是在风雨中飘浮的小船,终于驶进了港湾。
生平第一次,她有了这种感觉,这是她的亲生母亲,根本不用滴血验骨,她也能肯定,这就是她的母亲。
她不知道当年一清道人把她带走后具体发生了什么,或许就连云七自己也说不清了,可是她知道一清道人对她们所做的,一定不像是他自己说的那样简单。
正在这时,怀里的云七忽然啊的一声,惊醒过来。
看着眼前的那张小脸,云七一片茫然,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道:“那天有个女人来问我要不要喂孩子,那时我的身体不好,奶水不足,两个孩子总是吃不饱,请她帮忙喂过奶。可是后来她去哪儿了?我怎么想不起来了?”
刚刚她梦到了那个女人,她见过那女人,那女人来过几次,每次帮她给孩子喂奶,都能得到二十文钱,所以常常会抱着自己的孩子来串门。
那天这女人又来了,聊了几句,她听到外面似有动静,便开门去看,只见一个人影一闪就不见了,但是她看到了一角道袍。
“是那个姓孙的道士!当年那死道士的家人私通鞑子,我那该死的男人让他们把鞑子奸细交出来,他们不肯,于是那死男人就屠了全村,那孙道士侥幸没死,得知我孤身南下,就盯上我了,雇了一伙人,在路上伏击我,我有孕在身,被他们打得重伤。如果不是受了伤,又水土不服,我那儿子又怎会生下来就瘦得像个小猫子似的?”
第五零六章 大宝小宝
沈彤曾听萧韧讲过燕王屠村的事,她没有想到一清道人竟然就是那个村子里的幸存之人。
一清道人仇恨燕王。
燕王如势中天,一清道人不敢复仇。他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知道燕王的女人独自南下,便趁机向一个怀孕女子下手。
他想要一尸两命,杀死女人是小,杀死燕王的儿子才是他的最终目的。
只是他并不知道云七竟然是身怀武功的,云七有孕在身,仍然幸免于难。
后来一清道人打听到云七的住处,便又找上门来,他先是引了云七出去,接着亲自抱走孩子,云七回来后发现孩子不见了,便再次出门寻找。只是这一次一清道人留在房子附近的人并没有看到云七出去,误以为云七还在家里,便放火烧了房子。
一清道人抱走孩子后,欣喜地打开襁褓查看,却发现那竟然只是个女孩。
他一怒之下,想把孩子掐死,可是想到了沈家太太也要临盆,便心生一计,留下了这个孩子的性命。
当然,如果那天被他偷去的不是沈彤,而是燕北郡王,他是决不会留下燕北郡王给沈家孩子当替身的。
在一清道人看来,即使这个孩子是燕王的女儿,也只是一个小女子而已,将来没用了随便嫁人或者卖掉,再或者一刀杀了,便是永绝后患,让她多活十年二十年,她又能如何?难道还能杀了自己吗?笑话。
可若是燕王的儿子,那是一天也不能多留的,留下就是祸患,必须立刻杀掉。
只是一清道人万万没有想到,是终他便是死在当年那个小女娃手里。
云七四处寻找女儿,一天之后她听人说起她住的那个村子里烧死了一个女人和一个婴儿,云七这才想起她出来的时候,丫鬟带着小儿子出去吃奶还没有回来,她猜到是一清道人让人放火,连忙赶回来,却一切晚矣。
她没有停留,强忍着悲痛继续寻找另一个孩子。她虽然产后体弱,尚未复原,但是她自幼在草原长大,她有着与生俱来的追踪能力,她找到了一清道人的踪迹。
一清道人没想到这个女子竟然没有被烧死,为了躲避,他假装孩子已被扔下悬崖,云七赶到后,看到的就是挂在悬崖半腰树枝上迎风招展的襁褓。
“我的儿子死了,女儿被扔下了悬崖,于是我就到悬崖下面找啊找,我找遍每一道石缝,可还是没有,我想她一定是被野兽叼走了,我要把叼走我女儿的野兽找到,开膛破肚......”
云七大睁着眼睛,空洞地望着屋顶,似乎又回到那个深秋,她披头散发,遍体鳞伤地走在山野里,她不知走了多久,更不知下一刻要去哪里,她早已迷失了方向,她不再讲话,也渐渐忘记自己是谁,她被和尚们带回古寺,成了寺里只会埋头干活的哑娘子。
直到多年之后,灭灯师太带着她走在山谷里,看到死在山里的小动物,梵音声中,她蓦然清醒,中间的十几年,于她只是一梦一醒之间,她以为这里还是那片山谷,那睛她迷失了自己的山谷。
“我的孩子死了,我男人竟然也死了,他们都死了,只留下我一个人。我要给他们报仇,把那些害死他们的人全都杀死,我便去找他们。”
云七恢复了平静,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是枕在沈彤的腿上。
沈彤抱着她,声音轻缓如风中呢喃:“您儿子没有被烧死,丫鬟带他去吃奶,回来时看到熊熊燃烧的大火,误以为您和女儿都被烧死了。丫鬟知道是仇家追来了,她护着您的儿子逃走,后来被燕王府的人找到,无奈之下,丫鬟把他交给燕王府,您的儿子是在燕王府里长大,他会骑马,会射箭,还很会讨人喜欢。”
“您之所以在山崖下找不到女儿的尸骨,是因为一清道人根本没有把她扔下去,而是把她送到一户人家做了养女,给那家的儿子当替身,她在那家平安长到八岁,后来离开家,认识了很好多朋友,也认识了您。”
“阿娘,我就是您的女儿,听说我找到了您,弟弟专程从燕北赶过来,您很快就能见到他了。”
沈彤低下头,让自己和云七面对面,她笑着说道:“您看,我的眉眼和您长得多像啊,弟弟也是,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我们是一家人。”
云七望着面前的小姑娘,散落的眸光渐渐凝聚,终于,她伸出手,放在沈彤的面颊上。
少女的脸蛋娇嫩柔软,鲜活水灵,这是千真万确存在的,是活人,不是她想像出来的幻影。
“大宝......你真是大宝?”
沈彤失笑:“我叫大宝?那弟弟叫啥?”
“当然叫小宝了,招财进宝的宝,我认识的。”云七很认真地说,“大宝生下来就很壮实,两条小胖腿不停地蹬来蹬去,稳婆用布条子把她绑住,她动弹不得急得大哭,我就把她解开,她立刻不哭了,咧开小嘴冲我笑。小宝却很弱,稳婆说他活不了,我差点把稳婆杀了。后来他真的活下来了,像只小猫子似的,不哭不闹,比大宝乖巧,看着就让人心疼。”
云七唠唠叼叼地说着她的两个宝贝,其实她和他们也只在一起一个月,可是在云七心里,那似乎就是昨天,明明水灵灵的女儿就在眼前,可是她心心念念地却还是自己的大宝和小宝。
沈彤觉得云七可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无法把她和弟弟与大宝小宝联系起来了。
云七会给沈彤挡刀子,会关心她,不让任何人欺负她,可是她还是她,大宝还是大宝。
可是这些与曾经发生过的那一切相比又有什么呢?重要的是阿娘找到了,弟弟找到了,她们三个人都还活着,虽然每个人都经历许多,但是千难万险之后,她们还是团聚了。
“阿娘,我们都活着,活着真好。”沈彤由衷地说道。
“周棹死了,我去燕北打开他的棺材看过,那具尸骨的确是他的,他真的死了。”云七忽然说道。
好吧,沈彤无语......
第五零七章 鸡汤(新年快乐!)
沈彤觉得有必要提醒燕北郡王,自家老爹的墓让人掘了,抓紧时间修修补补。
至于掘墓的人......算了,掘都掘了,还能怎样?
终于,云七重又沉沉重去,沈彤把云七轻轻放在枕头上,挪动着酸麻的腿,打开屋门走了出去。
已是傍晚时分,晚霞映红了一方天空,这个狭小的院子多了几分艳、色。
萧韧就站在这片艳色中,他已经换上了一身粗布衣裳,可是脸上的大胡子还在,在霞光溢彩中显得格格不入。
沈彤看到他的大胡子,就想起当年在燕北,萧韧往衣裳里塞棉花的趣事。
她快步走到萧韧身边,伸手捏捏他的肩膀,硬梆梆的,很结实。
萧韧先是一怔,接着就明白沈彤要做什么了。那么丢人的事,她居然还记得,好在这两年他没有闲着,有空时就拎石锁,现在的他不但长高了,而且肌肉结实,嗯,不用再塞棉花了。
“彤彤,我派人去杨柳胡同了,这里虽然安全,但是不可久留,伯母的伤势如何?”
其实萧韧真正想说的不是这几句话,可是在这小院里,还有二十来人,杨锦程也在,还不是说那些话的时候。
“伤得不轻,但是没有致命伤,养上十天半月就没事了。”这是最令沈彤安心的,云七虽然受伤多达几处,但是除了后背上的一刀以外,都是轻伤,后背上的那一刀虽然很深,但是未伤及内脏,有惊无险。
“你呢?”萧韧的声音变得温柔起来。
“我没事”,沈彤晃晃纤细的胳膊,得意洋洋,“还能去卸条腿下来。”
没想到她的话音方落,周骋就蹦了出来:“女侠,您什么时候出发,我陪您一起去。”
女侠答应他了,要帮他把甄建那孙子的大腿给卸下来,女侠长得这么漂亮,他又长得这么英俊,女侠答应他的事,一定会办到。
萧韧蹙眉,刀子似的目光在周骋脸上刮过,周骋觉得脸皮有点疼,好像哪里不对,他抓抓脸,避开萧韧,看向沈彤,女侠不会失言的,嗯,一定。
沈彤噗哧笑了出来,道:“那个甄什么住在哪儿,我答应你的就一定会去。但是我不能带上你,你会拖累我的。”
周骋先是有些失望,可是随即又兴奋起来,忙道:“甄建那孙子住在四道胡同,平日里最爱在大兴街逛荡,对了,他在添香胡同有个相好,名叫银娃娃,若是晚上去,那孙子一准儿在。”
“嗯,我记住了,你等信吧。”沈彤挥挥手,示意周骋离开。
周骋却只是站在那里嘿嘿傻笑,女侠真是太好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长得漂亮又会杀人的妞儿,也不知道这位女侠定亲了吗?芳龄几何,彩礼多少?
“你还有事吗?”这一次说话的是萧韧。
“没......没事......那啥......女侠,咱们说好了啊......”
终于,在周骋感觉到杀意来袭之前,一溜烟儿地跑回自己屋里去了。
萧韧有些无奈地对沈彤道:“为什么要答应他?”
在他的记忆中,沈彤不是杀富济贫的人啊。
沈彤哈哈大笑,接着凑到萧韧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萧韧忍不住勾勾嘴角,彤彤从小到大就喜欢装大人,把别人都当成小孩,这下好了,居然给自己找了个孙子。
算了,她开心就好,再说,那是孙子啊。
一个时辰后,派出去的人回来了,一起回来的竟然还有芳菲。
芳菲看到沈彤就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抱着沈彤不肯松手,她的手碰在沈彤的伤口上,疼得沈彤直吸气。
“小姐,奴婢就知道你不会死的,你果然没死,是活的,呜呜呜。”是啊,小姐身上是热呼的,还会吸气呢。
直到芳菲终于平静下来,沈彤这才知道燕北郡王已经出城了,她松了口气,刚刚派出去的人已经告诉他们,城门口严防死守,查得很严,燕北郡王提前出城,不但平安了,而且还能了去她的后顾之忧。
“小姐,奴婢是不是做错了,郡王爷回了燕北,您要很久以后才能见到他吧,他若是知道您还活着,一定很高兴。”芳菲低下头去,她竟然把郡王爷打晕了,还让他永远不要回京城。
沈彤拍拍她的脑袋,笑着说道:“没关系,他不会真的回燕北,我猜他醒来以后,一定会派人进京打听消息的。”
若是别人,沈彤还不能确定,但是对于燕北郡王,沈彤能够猜到他的心思。
其实若是燕北郡王没有被打晕,哭过一场之后,十有八、九也能想到沈彤不会死,他们之间心意相通。可惜燕北郡王还没有来得及静下心来,就被打晕塞进骡车了。
芳菲松了一口气,她好像并没有闯祸,小姐也没有怪她呢。
沈彤见芳菲穿了一身小厮的衣裳,可是一眼看去还是能看出她是女儿身。她们再也不是当年七八岁的小孩子了,想要扮成男人,怎么扮都不像。
沈彤道:“既然街上在找女子,那你就先别回去了,待到风声小一点,我们一起走。”
芳菲开心得不成,跟着沈彤进屋照顾云七。
过了一会儿,沈彤从屋里出来,晚饭已经送来。宫里出了事,周骋的祖父身为京卫司同知,自是忙得不能回家,已经让人回来报信,说是这几天都不能回来了,叮嘱家中子孙不要惹事生非。闯祸也是要分时候的,比如现在就不行,会捅大篓子。
在家里,只有祖父能震得住周骋,祖父不在家,他便自由了。正大光明地让灶上多煮了二十个人的饭,他娘问起时,他说有好朋友来了,让他娘不要管。
他娘早就习惯他时不时带一堆混混回来蹭吃蹭喝了,只要他不出去打架,他娘自是懒得管他。
一桶桶面条从墙头上提下来,沈彤问周骋:“谁说吃面条的?”
周骋指指站得笔直的萧韧:“就是那位胡子哥,他说饭菜简单,吃面条就行。”
沈彤想起当年在三里庄时,萧韧和他的人也是天天吃面条。
几桶面条搬下来,最后竟然还有一锅乌骨鸡汤。
萧韧把那锅鸡汤端到沈彤面前,低声说道:“喝了。”
第五零八章 幸福的感觉
沈彤接过鸡汤,道声谢,转身要进屋,萧韧伸出两根手指捏在她的衣袖上:“让伯母休息吧,另外给她做了,等她睡醒后再用,这是给你的。”
沈彤转过身来,看看手里那个硕大的砂锅:“......我一个人也喝不完啊。”
“喝不完给芳菲。”萧韧严肃地说道,如同带兵打仗发号施令。
沈彤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觉得萧韧的严肃是装出来的,像是要掩饰什么。
“那我进屋和芳菲一起喝。”沈彤说道。
萧韧紧绷着的脸瞬间就垮了下来:“彤彤,其实我就是想看着你喝......”
倔强的少年一旦温顺起来,格外让人心软。
沈彤便就心软了。
“这汤是你煲的?”沈彤问他。
“不是。”萧韧说道。
“既然不是你煲的,我为何要让你看着喝啊。”沈彤说完就笑了,端着砂锅进屋去了。
萧韧站在门外,怔怔一刻,彤彤这是几个意思?如果这汤是他亲手煲的,那彤彤就让他看着喝了?
彤彤是......萧韧的心里像是有人在敲鼓,他感觉自己连呼吸都像是踩在鼓点上了。
云七一觉睡到了二更时分,她已有很久没有睡得这么沉,这么香了。
她睁开眼睛,昏黄的烛光下坐着两个小姑娘,一个趴在炕桌上睡着了,另一个以后托腮对着窗户发呆,看到她映在窗纸上的剪影,云七想起自己临睡前说过的、听到的那些话。
“彤彤?”她轻声说道。
沈彤转过头来,她的面庞在烛光中并不清晰,但却多了几分柔和,看到云七醒了,沈彤甜甜一笑:“阿娘,您醒了。”
“过来,让我看看你。”云七冲她招招手。
沈彤挪到云七身边,她不说话,任由云七看着她。
云七伸出手来,抚摸着沈彤的发髻,皱起了眉头:“头发又干又涩,你是不是不吃肉?”
“吃,我吃肉。”沈彤忙道。
云七不理她,继续打量着她,嫌弃地说道:“瘦得皮包骨头似的,一看平时就不好好吃饭。”
沈彤:......
刚刚醒过来的芳菲恰好吃到云七的最后两句话,连忙说道:“您说的真对,小姐就是不好好吃饭,她还没有我吃得多呢。”
说起吃来,在芳菲面前,沈彤自愧不如。芳菲最喜欢的事,就是吃了。
“萧韧给您备了饭,我去端来。”沈彤连忙跑了出去。
她知道这个时辰萧韧一准儿也没睡,敲敲隔壁的窗棂,萧韧打开窗子,看到是沈彤就跳了出来。
“我娘醒了,我去给她端饭。”沈彤看看被堵住的门,思量着要不要跳墙去拿。
萧韧冲着里面叫了声“阿小”,阿小就跑出屋,几下跳过墙头端饭去了。
萧韧见沈彤不像是要回屋的样子,就问道:“找到阿娘的感觉如何?”
沈彤笑了出来:“刚刚在说我不好好吃饭,嫌弃我太瘦了。”
她的话刚刚说完,就看到萧韧正在看着她,眼睛里都是赞同。
沈彤低头看看自己,问道:“我不瘦吧?”
“比在西安时瘦了一圈儿。”萧韧说道。
其实沈彤正在长个子,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像抽杆的嫩竹,虽然纤细,但却柔韧结实。
沈彤笑道:“等我吃成了大胖子,她估计又要嫌我胖了。”
语气中有小小的抱怨,却没有半丝反感,反而带了几分幸福。
沈彤忽然想起萧韧父母双亡,她不想牵起萧韧的伤心事,连忙转移话题,问道:“你怎么来京城了?秦王知道吗?”
说话的时候,两人已经走到院子一角。院子里没有灯,高大的院墙挡住月光,他们便是站在黑影里。
“就是王爷让我来的,只不过进宫的事,是我自己的决定。”萧韧说道。
“是王爷让你来的?”沈彤微微蹙眉,她很快便想到了,问道,“他知道崇文帝还活着的事了?”
萧韧点点头:“崇文皇帝第一次在煤青山显灵,王爷便知晓了,他便是那个时候让我进京的。我看过你的信,猜到那件事可能是和伯母有关系,便快马加鞭赶来了,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你们已经进宫了。”
“没晚啊,哪里晚了,你来得正正好。如果没有你,阿娘和我是不可能这么容易就逃出宫来。”沈彤说道。
其实尽管萧韧来了,她们能够出宫也并不容易,可是若没有萧韧假扮的这些羽林军,她们想要活着出宫也比登天都难。
“你要留在京城吗?”沈彤记得前世的时候,秦王是在三年后起兵的,可是现在发生了变化,前世崇文帝没有变成大行皇帝,更没有小皇帝,太皇太后也没有死,照此看来,秦王很可能会提前举事。
萧韧摇头:“我不会留在京城,但是也不会远,听说保定府出了一位季四爷,我想先到保定府住下来。”
保定府离京城很近了,他住到保定府,比在京城更加方便,而一旦京城有了风吹草动,他都能火速赶到京城。
在保定府,进可攻,退可守。
“季四爷就是屠卫,我在信里没有说清楚。”有些事是不方便写在信里的,因为给萧韧的信要转交几手,沈彤不放心。
“原来如此”,萧韧沉吟,稍顷,他道,“彤彤,我原本还想让你和我一起去保定,现在看来,你还是和伯母一起去燕北吧。”
沈彤的计划中,她的确是想让母亲跟着弟弟回燕北,但是她却不想一起去。
而现在,她更不想去了。
她说道:“燕北有阿钰就行了,我去了也没有什么用,顶多就是看他学习而已。”
“不,现在的情况不同了”,萧韧说道,“杨锦轩之死,已经令杨勤与护国公府彻底决裂,一旦让他得知太皇太后死了,而小皇帝又并非皇族血脉,你说他会如何做?”
这些天来,沈彤的心思都在云七身上,她还没有细想,现在仔细一想,心里猛的一动,道:“杨勤会造反!”
萧韧点点头,道:“在此之前,杨勤是没有反意的,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一旦小皇帝的事大白天下,无论是崇文帝复辟,还是秦王爷登基,对于杨家而言都是灭顶之灾,杨勤继然和杨家已经决裂,那他要么在崇文帝和秦王爷二中选一,择木而栖,要么便孤注一掷,打出一条生路。”
“彤彤,若你是杨勤,你会怎么做?”
第五零九章 他家里有没有老婆
“杨勤是杨家人,无论他投靠崇文帝,还是投靠秦王,他们二人都会吞并他的兵权,一旦杨勤手中无可用之兵,他们还是会灭掉他。所以对于杨勤而言,他不能投靠任何人,只能凭一己之力,杀出重围,不破不立。”
沈彤深吸一口气,抬眸看向萧韧:“方才你说到屠卫,我差点忘了,屠卫与杨锦轩签下一纸契约,虽然杨锦轩已死,但是以屠卫为人,他不会放弃这纸契约,何况他对燕北虎视耽耽,燕北这块肥肉他不会放过。所以即使杨勤不想反,屠卫也会想方设法让他反,在他看来,杨勤离开燕北,便是后晋这些人占领燕北的大好时机。”
这是萧韧没有想到的,秦王当然更不会想到。
萧韧想起了燕北郡王,可惜他太小,也太弱,他虽然已经屯兵两年,但是无论是兵力还是实力,都无法与杨勤抗衡,即使杨勤的主力部队离开燕北,燕北郡王要同时对付杨勤余部和后晋的人,也是难上加难。
“我将此事告知王爷,请他驰援燕北。”萧韧说道。
“不,不行”,沈彤回答得斩钉截铁,她看着萧韧,一字一句地问道,“你有没有想过,若是小皇帝和崇文帝全都死了,能够名正言顺坐上那把椅子的,除了秦王父子,还有谁?”
萧韧当然想过,但是他和沈彤所站的立场不同,看待事情的角度便也不同。
他是秦王养大的,承蒙秦王教导,秦王对他的影响,不亚于秦王对周铮。
萧韧自是知道,除了秦王父子,能够名正言顺坐上龙椅的,还有燕北郡王。
但是,无论是朝廷还是民间,都把燕北郡王忽略了。
可事实上,燕北郡王不但还活着,而且他和崇文帝与周铮一样,都是太祖的孙儿,正儿八经的金枝玉叶。
“他可有这个想法?”萧韧试探地问道。
他希望燕北郡王没有这个想法,并非是因为他与秦王的关系,更是因为燕北郡王是沈彤的同胞兄弟。
从小便置身于权利圈中,萧韧远比其他人更能体会这件事的可怕。
这是一场角逐,胜者为王,败者不止为寇,还必死。
沈彤却没有回答,一双黑曜石似的眼睛注视着萧韧,像是在等待萧韧自己的回答。
终于,萧韧叹了口气,有些话,他原本并不想在这个时候,在这个破院子里说出来的。
可是,现在,此时,他觉得他应该说了,否则就晚了。
“彤彤,真巧,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是在京城,现在又在京城遇到了,一晃六年了。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吧?”
沈彤有点发懵,说着说着,怎么又说到他们两个自己身上了?
不是在说阿钰吗?
她下意识地点点头:“算是吧。”
她和萧韧相识的时候,她八岁,萧韧十二岁,都还是孩子。现在六年过去了,他和她,已是少年和少女。
见她赞同,萧韧松了一回气,继续说道:“在西北的时候,我们经常见面,我在你家吃过饭,你也在我家吃过饭,我见过你娘见过你弟弟,你呢......”
萧韧想说你也见过王爷,认识周铮和宜宁,在萧韧心里,秦王一家子,就是他最亲近的人。
没想到沈彤却主动接过他的话头,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见过你的大伯,还认识你六哥,嗯,我们扯平。”
扯平?萧韧自动忽略了沈彤提到他的大伯和六哥,可是扯平这个词能用在这里吗?
彤彤,是不是误会了?
“彤彤,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不但青梅竹马,而且我们彼此很熟,所以......所以我们......”
萧韧的脸红了。
这些话,他在心里反复练习过多次,可是终于说出来时,却忘记他要说什么了。
沈彤用手揉揉自己的脸,完了,真让阿钰说中了!
她仿佛听到来自孪生弟弟得意的笑声。
不过,她心里好像还挺欢喜的。
“萧韧,你喜欢我,是吗?”沈彤落落大方地问道。
“啊?”萧韧吓了一跳,也不知自己是该吃惊还是该高兴,“你知道?”
“我听阿钰说的,我就问你是不是?”沈彤的脑海里浮现出前世的萧韧,换作前世的她,打死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她会和萧韧说这些话。
“是。”萧韧挺起胸膛,承认又如何,他不是早就想让沈彤知道了吗?
只是没有想到,有人竟然抢在他前面告诉沈彤了。
“嗯,我知道了。”
沈彤抿嘴笑了,然后一溜烟儿地跑回自己屋里,留下萧韧独自一个人站在夜风里凌乱。
她说她知道了,知道以后呢?
萧韧觉得自己像是被吊起来了,上不去,也下不来。
屋里,阿小正和芳菲逗闷子,云七不知何时已经打开了窗户,她一边吃饭一边看向窗外。
沈彤跑进屋里,阿小连忙站起身来:“沈姑娘,小的把饭菜端来了,灶上的人说了,吃完以后把碗筷放到门口,明天会有人来收拾。”
沈彤点点头,阿小告辞出去。
看着阿小出了门,云七放下筷子,一双星眸瞪着沈彤,灼灼逼人:“那个一脸胡子的家伙看上去不怎么样,你们不合适。”
沈彤:......
芳菲给吓了一跳,她是知道那个大胡子是萧韧的,见自家小姐没说话,她便想帮小姐说几句,问道:“娘子,七少和小姐是好朋友,我们在西安时,七少帮了小姐好多忙呢。”
云七伸手关上窗户,对沈彤道:“那人一脸胡子,应该不年轻了。你既然和他是好朋友,那他有没有成亲,家里有没有老婆,你知道吗?”
沈彤:......
她娘这是被她爹给骗惨了吧。
好在云七似乎不想让她回答,而是看向了芳菲:“你给我说实话!”
芳菲忙道:“七少是少年英雄,他十五岁就杀了鞑子的大将军呢,还有,七少没有成亲,反正奴婢在西安,没有听说他成亲,奴婢的师父就住在七少家里,他家除了他和几个下人,就只有两条大狼狗。他家里没有老婆,连丫鬟都没有。”
沈彤:......
第五一零章 那一腿
沈彤抚额,索性合衣躺到炕上,闭眼睡觉。
她要养精蓄锐,明天出京,还有很多未知的危险。
云七问过芳菲,原本还想抓过沈彤再问一遍,可是一转身,就看到沈彤熟睡的样子,她叹了口气,忍着身上的疼痛,拽了一条薄被盖在沈彤身上,芳菲要帮忙,被她瞪了一眼。
芳菲吐吐舌头,她本来对云七有几分畏惧,可是现在全没了。以前的沈太太可从来没给小姐盖过被子,何况她自己身上还有伤。
这时,芳菲听到云七自言自语:“那小子若是敢骗彤彤,老娘宰了他。”
沈彤只睡了两个时辰,就睁开了眼睛。
屋里,云七和芳菲都睡了,沈彤蹑手蹑脚走出了房间。
次日,周骋四肢摊开躺在炕上,张着嘴睡着呼噜呼噜的。
他做了一个梦,梦到灶上买回一口大肥猪,他和几个堂兄弟磨刀霍霍,对着那口大肥猪砍下去,大肥猪的肚皮被剖开,里面露出一个人来,竟然是甄建!
一股子血腥味扑面而来,周骋嗷的一声从炕上坐起来,眼睛还没睁开,就感觉手指头像是碰到什么东西,他闭着眼睛伸手抓了起来,还挺沉,像是还挺长。
“这么长的猪腿,老子还没见过。”
周骋终于睁开他那半梦半醒的双眼,然后他发出了猪一样的叫声,嗷嗷惨叫。
这丫的还真是一条腿,但这丫的不是猪腿,这丫的是人腿,还带着血的人腿!
周骋睡意全无,从小到大,他还是如此近距离的观看一条鲜血淋漓的人腿。
“丫的,这是甄建那孙子的腿!”
这腿上有块胎迹。
有一次周骋去添香胡同堵了甄建的被窝,那小子没穿衣裳,大腿上就有这么一块像狗皮膏药似的胎记。
“女侠,我的好女侠,你真是说话算话啊!”
周骋举着那条人腿,兴高采烈地蹦出屋去。
他要向女侠道谢,顺便和她谈谈人生。
可是昨天晚上还住得满满的三间屋子,此时空空荡荡。
女侠不见了,那一群杀气腾腾的英雄好汉也不见了。
周骋揉揉眼睛,没错,人去楼空,一间屋子的炕桌上望着一张银票,炕桌上还用刀尖刻了一个“谢”字。
周骋又看看手里的大粗腿,没错,这是真的人腿,甄建的腿。
周骋扁扁嘴,想哭。这些人怎么走了,不打招呼也就算了,为什么不带上他?
以他的才智,以他的胆识,以他的英俊,一定能成为少年英侠,萍踪侠影,笑傲江湖。
周骋索性扔掉那条大腿,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很失落。
他和英雄好汉们的缘份,竟然只是一张银票、一条人腿。
这太丫的没天理了。
与此同时,一间没有窗子的房间里,杨锦程正襟危坐。
他已松绑,但是被绑得久了,四肢已经麻木。那几条牛皮绳深陷进肉里,即使现在松开了,杨锦程的手脚依然动弹不得。
他略通医理,知道若是不能及时疏通血脉,他的四肢很可能就此残疾。
现在,对方给他松绑,是料定他无法动弹,果然,这些人是故意用这种方法捆绑他的。
这群家伙深谙此道。
要么来自军中,要么便像飞鱼卫一样,是精于刑狱的高手。
杨锦程一直在默默估算着时辰,现在是白天,可是这间屋子却漆黑一片,即使他已经渐渐适应黑暗,可是仍然什么也看不到。
这是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除了他坐着的这把椅子,便一无所有。
而他就坐在屋子正中央,四周安静,甚至连虫鸣都没有。
忽然,一道刺目的亮光,屋门被从外面推开,一个人走了进来。
这人蒙着脸,看不到本来的相貌,只能看出身材高大挺拔。
尽管如此,杨锦程还是可以肯定,这个人就是那个大胡子。
大胡子进了屋,屋门关上,屋里重又恢复了黑暗。
大胡子站在三步开外的地方,却不说话,露在半面的双眸紧紧盯着杨锦程。
杨锦程原本还想试着活动手脚,可是现在他却不能动了。
他迎上大胡子的目光,微微浅笑,道:“现在你们已经出宫了,危险解除,那我们也该坐下来谈谈了,对吗?”
大胡子依旧没有说话,甚至像杨锦程一样,一动不动。
杨锦程又道:“出宫之后发生的事,我一概不知。至于你们,我也并不认识。不仅现在不认识,以后同样不会。”
大胡子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等着杨锦程继续说下去。
“我们可以做个交易,只要你们把我放了,我答应你们一个条件”,见大胡子无动于衷,杨锦程耐心地解释,“至于我的身份,你们早就知道。或许你们还知道家父去世的噩耗。我的父亲和叔父先后去世,祖父垂垂老矣,家族的重担全都压在我的身上。换句话说,我能代表护国公府。今天我答应你的条件,便是护国公府给你的条件,你看如何?”
从小到大,杨锦程都是一个有理有据的人,正如现,他想和萧韧做交易,便先不耐其烦地解释他在护国公府的地位。
现在,在护国公府,唯一敢说自己能代表护国公府的人,也只有老护国公杨锋,和他杨锦程。
萧韧终于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道:“那你先说说,若是离开了杨家,你对于我们而言,还有什么作用吧。”
萧韧是在战场万千杀戮中走出来的人,在他的身上,有寻常人没有的杀气,他站在那里,即使纹丝不动,也能令人感到威压。
且,越是不动声色,便越是让人不寒不栗。
好在,杨锦程也不是一般人。
三岁便跟在祖父杨锋身上重点培养的人,不但遇事冷静,他对于识人,也有一套见地。
“我若是离开了杨家,即使答应你们的事,也无法达成,那便宛如废人。但是一旦我回到杨家,只要今日我敢答应,那么日后也一家不会食言。”杨锦程嘴角含笑,四肢依然麻木,他必须要舒络活血。
萧韧若有所思,许久没有说话。
第五一一章 条件
杨锦程却已经不能再耗下去了,他想按摩自己的关节,可是他的手却抬不起来。
“我需要一位大夫。”杨锦程平静地说道。
萧韧没有拒绝,但是也没有答应,他还是像刚刚那般,若有所思地看着杨锦程。
杨锦程深吸一口气,道:“说吧,你们要何答件。”
萧韧终于笑了,他道:“小皇帝是谁的孩子,你心里清楚。我们是谁的人,你心里亦清楚。如今太皇太后已经死了,如果我们按兵不动,杨皇后,不,杨太后至少还有十几年的舒坦日子,而你们杨家虽然失去了太皇太后这把大伞,可是却多了杨皇后,比起如乌云盖顶般压在你们头上的太皇太后,杨皇后对于杨家则更加亲厚,因为她没有太皇太后的根深蒂固,更没有太皇太后的魄力,她需要杨家的支持,尤其是你,国舅爷。”
杨锦程面沉似水,后晋的这群家伙是在赤果果地要挟他。
用小皇帝的身世来要挟,其实并不聪明,而且还有些蠢。
皇子身份这种事,绝不是街头巷尾的传言,以及几个人证就能更改的。
杨家要把小皇帝送上那张龙椅,又岂会在他的身世上留下把柄呢。
这些人能够坦然自若地说起,十有八、九,他们手中有物证,甚至还有人证。
“什么条件?”杨锦程反问道。
“燕北。”萧韧郑重地吐出了这两个字。
“燕北?”杨锦程凝眉,随即一笑,“燕北可不是我能说上话的,你既然说起燕北,自是也知道如今我们京城杨家与燕北杨家已经离了心。”
这件事早就不是秘密,从杨锦程于大街之上当众说把杨锦轩族谱除名那一刻起,燕北杨家和京城杨家,便已势如水火。
“以前在燕北,就是我那二叔父一家独大,我们护国公府根本插不进去,现在就更加没有可能了。”杨锦程自嘲地说道。
他虽然是这样说,可是心里却转了十七八个念头。
这些刺客甘冒奇险进宫行刺太皇太后,还险些杀了小皇帝,又绑架了自己,难道就是为了一个燕北?
这不是杀鸡取卵吗?
杨锦程打死也不会想到,这进宫行刺太皇太后的事,根本不在萧韧的计划之中,这只是来自一个女子的任性报复而已。
而萧韧正在做的,就是要把云七母女从这件事中摘出来。
刺杀太皇太后的罪责太大了,无论将来坐上龙椅的人是谁,只要他是周氏子孙,为了彰显孝道,都不会放过云七母女。
萧韧淡淡地道:“我们这些年来东躲西藏,也想找个地方安定下来,与大齐皇帝一分天下。”
“一分天下?就凭你们这些乌合之众?”杨锦程的好风度没有了,话语里满满的嘲讽。
不自量力!
“可就是我们这些乌合之众杀了太皇太后,又差点令你们的杨皇后永无机会垂帘听政。”萧韧说道。
若是小皇帝死了,即使宗室各家都想把自己的孩子送去给杨皇后当养子,但是他们更怕的,是秦王不会放过他们。与其同意杨皇后在宗室里抱养一个小孩,还不如拥戴秦王父子继承皇位。
到了那个时候,无论继位的是秦王,还是周铮,杨皇后都会被封为太后,要么自请去慈恩寺修行,要么就被关在自己的宫里,永无出头之日。
当然,她再也没有垂帘听政的机会了。
杨锦程没有说话,他注视着面前的这个大胡子,思忖着大胡子接下来要说什么。
萧韧继续说道:“我们只要燕北。杨勤自是不会放手,而我们要和杨大公子提出的条件,便是朝廷撤出在燕北的所有官吏和内监。”
换句话说,燕北虽然还是大齐的土地,但是大齐朝廷对于燕北的行政没有了约束。
“不,即使是燕王在世的时候,朝廷在燕北也有派驻官吏和内监,现在杨锦轩在京城捅出这么大的篓子,即使我们杨家同意,百朝文武也不会答应。”杨锦程说道。
萧韧冷冷一笑,忽然上前一步,对杨锦程说道:“杨大公子既然连这个条件都不能答应,那就在这里住着吧。”
说道,他拍了三下巴掌,屋门再被打开,四名同样蒙着面的大汉鱼贯而入,手中的牛皮绳轻车熟路,卡在杨锦程的关节和穴道处紧勒下去。
其中一个忽然问道:“屠爷,要不索性穿了他的琵琶骨,这样就更不担心他会逃跑了。”
所谓穿琵琶骨,便是用铁链穿过琵琶骨,废了他的上肢,让他想逃都逃不出去。
被称做屠爷的大胡子萧韧点点头,道:“也是,拿铁链穿了他。”
有人出去拿铁链,杨锦程虽然知道这些人是在吓唬他,可是用铁链穿琵琶骨的事,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不但飞鱼卫常用,杨家的私刑里也有。
杨锦程忙道:“慢着,此事尚可商榷,不必急在一时。”
萧韧挥挥手,让另外几个人松开按住杨锦程的手,他踱步到杨锦程面前,居高临下俯视着他,道:“你说朝廷会同意撤人吗?”
刚刚,那几个人把杨锦程按在地上,他的脸颊紧贴着冰冷的地面,以一个奇怪的姿势俯卧着。
现在那几个人松手了,可是杨锦程却依然卧在地上。
他的手脚都已麻木,根本没有办法自己站起来。
而萧韧,也没有要扶起他的想法。
萧韧索性蹲了下去,问杨锦程:“我再问一遍,你说朝廷会把燕北的人撤出来吧?”
“可以考虑。”杨锦程很狼狈,从未有过的狼狈,他说这四个字时,简直像是从牙缝里硬挤出来。
萧韧倒是脾气好了起来,他笑了,对杨锦程道:“考虑?如何考虑?”
杨锦程咬牙切齿,他很想抬起手来给萧韧一巴掌,可是刚才那几个人不知用了什么阴损的手法,他不但不能抬起手来,就连脑袋也抬不起来了。
那几个人都是个中好手,别说是让杨锦程动弹不得,就是把他就此废了,也不在话下。
第五一二章 谈判
人有美丑,肉也有。
饭桌上有一盘红烧肉,那盘肉就在你面前,离你最近,可是当你伸出筷子准备去夹的时候,有人却抢先一步把整盘肉放到自己面前大快朵颐。
眼睁睁看着理应属于自己的肉到了别人碗里,除了骂他明抢豪夺吃相难看,还能怎么样?
去抢吗?这和虎口夺食没有区别,即使抢过来了,自己也只余下半条命,或许,丢了性命也不一定能抢过来。
现在,燕北对于京城护国公府杨家而言,就是那盘子红烧肉。
理应是自己的,却进了杨勤碗里。
偏偏还是自己把杨勤拉上这张桌子,让他有机会有抢这盘肉的。
杨家气不气?当然气!
杨家想不想把这盘子肉夺回来?当然想!
可是气归气,想归想,却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盘肉进了杨勤的肚子。
以前京城杨家和燕北杨家还是一家子,即使知道杨勤吃定了燕北,可是老护国公杨锋还觉得能分一杯羹。
可是现在两个杨家撕破了脸,别说是分一杯羹,京城杨家连杨勤吃剩下的渣渣也捡不到了。
太皇太后出自杨家,论亲厚,燕北杨家是比不上京城杨家的。可那是以前,现在太皇太后死了,很多事情便会逐渐有了变化。
以前在宫里,京城杨家高过燕北杨家。
那是因为有太皇太后,有杨皇后,还有小皇帝。
可若是小皇帝的身份被置疑了呢?
那么会趁机要把小皇帝拉下龙椅的,就不仅仅是远在西北的秦王父子,还有杨勤。
秦王爷子意在皇位,杨勤却意在杨家。
杨勤不会有造反之心,但是他却可以倒戈,去支持秦王。
杨勤是封疆大吏,手握重兵,他称雄塞外多年,与鞑子大小战役数十次,即使他是杨家人,秦王也不会对他赶尽杀绝。
若是他对秦王示好,那么秦王必会拉拢他。
有的时候,一个人的姿势便会决定他的想法。
站着的人会想着走出去,或者是舒服地坐下;而坐着的人则会想着如何坐得更舒服,更持久。
但若是这个人以一个屈辱的姿势趴在地上,一向高昂着的头却被按着摩擦地面,那么他的想法便会变得更加迫切。
迫切地要站起来,迫切地要改变现在的处境。
杨锦程便是这样的迫切。
冷静如他,心里也憋着一团火,这团火来自杨勤,也来自他现在的处境。
他含玉匙出生,他天生富贵,他高高在上,他有着与生俱来的雍容气度。
可是现在,他被人像狗一样按在地上,他的尊严,他的高傲,全都变成了笑话。
杨锦程是优秀的,不仅是在杨家子弟之中,即使是在整个大齐朝的王孙公子中,他也是出类拔萃。
老护国公杨锋,集尽所能教导他。一个家族至少要三代才能形成底蕴,而杨家到了杨锦程这里,便是第三代。
杨家泥腿子的痕迹,到了杨锦程这一代已经完全洗去了,可是一同洗去的,还有杨家如狼似虎和百折不挠。
而杨家的立家之本,就是他们如狼似虎的狠戾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杨家人很狠,不但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凭着这股子狠劲,当年的放牛女成了皇后,成了太皇太后;
凭着这股子狠劲,几个泥腿子上了战场,一次次在死人堆里爬出来,一步步走上高位。
而这一切,到了杨锦程这一代却没有了。
杨锦程是人中龙凤。
可是他却少了祖辈的凶狠与刚毅。
因此,在此时,他妥协了。
“一旦太后娘娘得以垂帘听政,我会说服他,撤去燕北的官吏和内监。”
是的,这件事的前提是杨皇后要真真正正成了太后,能够像太皇太后那般垂帘听政,手握重权。
这是前提,也是必须的,否则一切承诺都是虚的。
这也是萧韧想要的。
到了此时,真正的谈判才刚刚开始。
“明年清明后新帝才能正式登基,现在才刚刚八月,中间这七八个月,小皇帝能不能真的成了小皇帝,还是未知之事吧。”萧韧笑了,是啊,就连太皇太后也能说死就死了,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
这也正是此时最令杨家烦心的事。
先有大行皇帝还魂之说,后有杨敏死于煤青山,杨家早就怀疑大行皇帝可能真的还活着,若是只有他一个人无足为惧,可若是有人想要利用这件事,把小皇帝拉下来呢?
一个念头在杨锦程心里闪过,登基,提前登基!
提前登基于礼不合,一旦提出来必然会被那些文官们垢病,可是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有些事当断则断,有些人当杀则杀。
“这个你就别管了,我可以说服皇后娘娘,但是你们也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杨锦程说道。
“什么条件?我把你放了,不就是条件吗?”萧韧又笑了。
“如果你不放我回去,我自是不能说服皇后娘娘,所以这不能成为条件,我说的条件另有其事。”杨锦程道。
“好,你说。”萧韧站到杨锦程面前,从杨锦程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脚和小腿。
这让杨锦程更加不舒服,如同吞了苍蝇。
“我要你们牵制住杨勤的手脚,把他留在燕北。”杨锦程一字一句地说道。
萧韧微微眯起双眼,杨家是很岂惮杨勤吧,他们担心杨勤会趁乱进京,或者担心杨勤会凭着手中的兵权与秦王合作。
以杨勤的兵力,无论是哪一方都会想拉拢他的。但是杨家却失了先机,杨家不行,杨皇后和小皇帝当然也不行。
“你不想让杨勤与秦王合作,那你就不担心我们吗?”萧韧说道。
他所说的我们,当然是别有含意。
在杨锦程看来,他们就是后晋小朝廷的人。
刺杀太皇太后的是后晋,想要燕北的也是后晋。
杨锦程笑了:“天下大归,民之所向,你们心心念念的复辟,在朝廷在我看来,只是痴人说梦而已。”
换句话说,你们只能牵制杨勤,让他不敢离开燕北,但是你们想要利用杨勤的兵力造反,杨勤却不会陪你们玩儿。
杨勤脑子进水才会跟你们一起造反!
第五一三章 你的喜欢,我的欢喜
以杨锦程的身份地位,也只有云七那般一心想要报仇泄愤的人,才会毫不犹豫地把他杀掉。
就如云七义无反顾地杀死太皇太后一样。
盼着太皇太后死的人有很多,秦王便是最想让她死的。
可是谁也没有动手,最终杀死太皇太后的是云七。
这便是无论是杨皇后,还是杨锦程,以至于所有的当局者都对云七的身份毫不怀疑的原因。
他们会认为这些刺客是后晋的人,或者认为他人是秦王派来的,再或者是鞑子,却不会想到,杀人者只是一个要为自己男人报仇的人。
杨锦程的身份自是比不上太皇太后,而他也就更没有杀死的必要。
杀死他有什么意义?让杨家少了一个精英子弟?
也仅此而已。
但是让杨锦程活着,却能换来更多更大更深远的东西。
或是一个燕北,或是朝中权利所向,或是家国天下。
这也是杨锦程心中坦然的原因。
他知道自己不会死,除非这是一群乌合之众,但是能够杀了太皇太后又全身而退的人,怎么可能会是乌合之众。
所以,他有谈判的资本。
现在,两方的条件便全都开出来了。
除了这两个条件,另一个条件是隐藏着的。
那便是双方都要力保小皇帝可以提前登基。
而这个隐藏在后面的条件,才是将双方彼此的保证。
这里没有保山,没有证人,有的就是这个隐藏条件。
萧韧同意了。
杨锦程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无论这群家伙能否真正地派上用场,只要他们能够牵制杨勤一时,便足够了。
萧韧转身走了出去,两个时辰后,一个口袋扔在护国公府的后门,下人们小心翼翼打开口袋,看到了又一次被下了蒙汗药的杨锦程。
而在京城的另一处地方,萧韧把与杨锦程之间的谈判告诉了沈彤。
沈彤问道:“你如何向秦王交待?”
这肯定不会是秦王的意思,这是萧韧自己的决定。
萧韧道:“首先,杀死太皇太后的是德善,他本身就是青云道人的徒弟,青云道人曾经伤过太祖皇帝,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德善是后晋余党是不容质疑的。而德善在护国公府隐藏多年,杨皇后一定不想让护国公府掺和进来,所以她会杀人灭口,把那两个人证胖子和符章全都杀掉,就此将德善洗脱出来,我想朝廷给出的结论,真正的杀人凶手会是胖子和符章。”
但是秦王会知道德善的事,更会知道德善还杀了梅胜雪。
萧韧说到这里,顿了顿,他看着沈彤的眸光变得温柔起来:“彤彤,你是为了我才进宫的,我们想要趁乱杀死小皇帝,可惜没有成功,反而害你被他们所擒。彤彤,这一次我擅作主张,太鲁莽了,我会向王爷请罪。”
亲眼目睹云七杀死太皇太后的人,活着走出那间密室的,除了沈彤,便就只有胖子和符章了。
而他们却已经被归为刺客了,杨皇后把他们灭口后,这世上便再无人知道当时的真相。
萧韧想要杀死小皇帝却没有成功,这和云七杀了太皇太后,根本不能相比。
小皇帝并非龙子凤孙,萧韧欲杀他,是忠,是义,只是他年少冲动,擅作主张,险些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云七杀了太皇太后,那便是不忠不义,人人得而诛之。
因此,萧韧才会把沈彤恰好在宫中出现,归到自己身上。
他让沈彤进宫,和沈彤为了帮他而进宫,这是一样的。
沈彤化妆成小宫女,进宫的目的,就是给萧韧做内应。
“萧韧,我令你为难了。”沈彤真心诚意地说道。
萧韧笑道:“这算什么为难,又不是让我背叛王爷,可惜你们这么大的功劳,却只能永远埋藏起来。”
事实上,秦王等待这一天,已经等了多年。
太皇太后活着一日,秦王便只能隐忍一日。他若起兵,便是不忠不孝。
一个孝字压下来,他便失了先机。
太皇太后一死,秦王便能动了。他是太祖子孙,他比那个不知从哪里抱来的小皇帝更有资格坐上龙椅。
沈彤哈哈一笑,道:“阿娘才不在乎这个大功劳,她只是报仇而已。”
萧韧深深地看着她:“这次你去燕北,我们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见面。”
沈彤忽然想起昨天萧韧对自己说的那番话来,她抿嘴笑了:“阿娘问你有没有娶亲,家里有没有老婆。”
萧韧怔住,这是.......
“彤彤,我真的没有,你知道的。”萧韧有些着急,云七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这也太突然了。
“嗯,我对阿娘说了,阿娘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担心我会像她那样被男人骗了”,说到这里,沈彤的眼里闪过一丝淘气,“萧韧,你不会骗我的吧?”
喜悦涌上萧韧的心头,先是一点点,接着便蔓延开来,虽然他知道沈彤不是矫情的姑娘,可是他也没有想到,沈彤会这般落落大方。
她同意了,她真的同意了!
“彤彤,你也悦我,是吗?”萧韧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他还想再多问一句,对,就一句。
沈彤的眼眸像是染上了霞光,流转之间波光盈盈,流光溢彩。她有一瞬间的茫然,但是这丝茫然转瞬间便被笑意代替。
“我也不知道,但是你说你喜欢我,我心里很欢喜。”
她很欢喜,她欢喜着他的喜欢,她欢喜着他这个人。
就如一朵花,因为喜欢阳光而更加美丽,而那阳光,也因为爱着世间的美丽而更加明媚。
就如前世种种,却因着萧韧放过她的一条性命而有了新的认知,或许那便是因,而此时他的喜欢和她的欢喜,便是果。
冥冥之中似有天意,隔了两世,让他们全了这份因果。
“彤彤,我如果现在去向伯母提亲,是不是仓促了?”
沈彤:......
何止是仓促,这简直是......你也太着急了吧。
“如果阿娘不答应呢,我看她的样子像是不太喜欢你。”这是事实啊,她娘现在觉得萧韧就是个要骗走她女儿的渣男。
不止是针对萧韧,恐怕只要是男的,她娘都会如此。
若是萧韧现在去提亲,云七说不定一个飞踹,把萧韧踹出十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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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四章 福地
尽管如此,萧韧的心情还是春光明媚。
京城是他的福地。
六年前,他在京城遇到沈彤;六年后,还是在京城,沈彤对他说“你说你喜欢我,我心里很欢喜”。
世上还有比这更美好的回答吗?
没有了,
因此,当萧韧见到阿马时,他甚至还难得地给了阿马一个微笑。
阿马想揉揉眼睛,七少笑了?是不是自己老眼昏花看错了?
“七少,国公爷很担心啊!”
自从那天半夜被召入宫,定国公萧长敦和宗人令、两位飞鱼卫指挥使,以及那夜当执的礼部侍郎便没有出宫,天亮时又召了老护国公杨锋和吏部尚书毛元玖进宫,这两位也没有出宫。
他们的人虽然还在宫里,但是凭这几个人的能力,想要往宫外传递消息并非难事,何况此时此刻的皇宫,已经成了筛子。
虽然没有亲眼见到萧韧,但是萧长敦平静下来之后细想,却越发断定那些假扮成羽林军的家伙,要么其中就有萧韧,要么也是萧韧派来的。
总之,那些人与萧韧有关,沈彤进宫当然也与萧韧有关。
想到此处,若说萧长敦还能坦然自若,那是不可能的。
他立刻把消息递了出去,让萧祎动用萧家在旗手卫的内线。
当年老定国公萧渊贵为霄云二十四将之首,可想而知,他在军中部下门生众多,而萧长敦也曾跟随其父领兵打仗,无论他的战功大小,仅凭他是萧家少将军的名头,同样拥趸者众。而这些人历经多年,要么功成利就,要么子孙满堂。而萧长敦的几个儿子,除了被他轰出去的那人,其余五位都如他这般中规中矩,行事有度。因此,虽然这十几年来萧长敦远离朝堂,但是萧家的人脉非但没有断,反而越发深广。
除了人脉,还有内线。比如现在要动用的旗手卫内线。
旗手卫的权利并不大,但是无论进城还是出城,却都要从旗手卫的眼皮底下通过。
旗手卫里的几个人,长的养了十八年,短的也有六七年,现在到了要用到他们的时候了。
现在已经是宫里出事的第三天,阿马在茶楼里听到了一件事。
护国公府杨六老爷的小舅子的小舅子,名叫甄建的那个,在添香胡同的相好床上,被人卸下了一条腿。
甄建是京城里出名的无赖,因着拐了几道弯成了杨家的亲戚,在市井里好勇斗狠,一向除了宗室营的那群二世祖,在京城里就没人惹得起他。
倒也不是人人怕他,至少那些真真正正的勋贵子弟、名门公子是不怕他的,但是人家没必要搭理他。
身份比他高的不理他,身份比他低的惹不起他,于是就只余下宗室营的那些闲得淡疼穷横穷横的了。
太皇太后的死讯并没有诏告天下,因此,百姓们只看到飞鱼卫和顺天府的人乌泱乌泱地四处搜查,甚至还有西山大营的那群少爷兵也来了,可是却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在这种人心惶惶的时候,甄建少了一条腿的事,就成了大海里的小小浪花,连个声响都听不到。若不是阿马听到去添香胡同的人说起,他也不会知道。
阿马的脑子里转了几个弯。按理说,能够把甄建废了的也只有宗室营的人,可是宗室营的那些家伙不是省油的灯,既然没有出人命,他们肯定也不会藏着掖着,明面上不会说出去,但是私底下却肯定会露出风声。
但是阿马让人打听了,没有半丝风声传出来。甄建的相好银娃娃吓得半死,担心甄家人不会放过她,悄无声息地跑了。
这会子城门口专抓女的,银娃娃跑不出去,阿马没废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躲在小姐妹家里的银娃娃。
据银娃娃所说,那天她半夜尿急,起身小解的时候,玉手按在床上,发现湿漉漉的,还以为是自己尿床了,掌灯一看才知道是血,甄建的一条腿没有了,断口处血流如注。
也多亏银娃娃尖叫起来,惊动了甄建的随从,甄建才得以及时送医,否则出血过多,这条命也保不住了。
“奴家是真的没有看到凶手啊,奴家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是那样了。这事儿和奴家没有关系,奴家是靠着甄大官人吃饭的,疯了傻了才自断财路,奴家觉得吧,这一准儿就是周骋那家伙干的,对,就是宗室营的那个周骋,奴家听甄大官人说过,前几天周骋和他打架,被关进大理寺的牢房里了,周骋岂会甘心,眼瞅着这就是他来报复了,奴家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偏偏遇到这种事。”
阿马是知道周骋的,周子龙的小儿子,小时候和六少爷打过架的那个混帐小子。
若说他在哪个酒楼里为了吃白食打架,阿马是相信的,可是他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割了甄建一条腿?
阿马可不信。
再说,出入牢房这种事,别说是周骋了,就是自家六少爷都不当回事,周骋又岂会为了吃几天牢饭就去拼命。
对,这就是拼命。
虽然没有闹出人命,但是甄建是废了,甄建的姐夫不会善置甘休,甄建的姐夫的姐夫杨六老爷也不会众视不理。
卸了甄建的腿,就是打了杨家的脸。
周骋是皇亲国戚,惹上这种官非虽然祸不至死,但是杨家想要暗中让他死,也不是难事。
这不是拼命是什么?
周骋没有这么笨,他如果这么笨,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想到了周骋,阿马心里忽然一动。
他立刻去见世子萧祎:“顺天府和飞鱼卫四处搜查杨锦程和那些刺客的下落,可有去过宗室营?”
萧祎一怔,问道:“你是说他们躲在了宗室营?”
阿马便把甄建的周骋的事说了一遍,萧祎道:“本世子不知道周骋是个什么货色,但是这事儿放在咱家小六身上,一准儿不会亲自过去,但若是让他认识了什么胆大又没有后顾之忧的人,他软磨硬泡也会求人家帮他出头的。”
萧祎笑着摇摇头:“据我所知,无论是飞鱼卫还是顺天府,或者是杨家的人,都没有去过宗室营,否则宗室营的那些老家伙,这会儿肯定抱着太祖皇帝赏赐的东西到宫门前哭了。”
第五一五章 错失
这样一想,这件事便顺理成章了。
若说在京城里,还有谁有能力有胆子收留一群来历不明的人,那就非宗室营的那些二世祖莫属了。
而这些二世祖里,胆子最大也最爱惹事生非的,就是周骋。
不知因着什么机缘,周骋认识了这些人,于是便将他们留在自己家里,而这些人做为回报,替他卸下甄建一条腿。
当然,事实也并非完全如此,但在萧祎和阿马看来,这件事算是理顺了。
有了周骋这条线索,便很容易就查到了。周家的下人说周骋好端端地堵了院门,灶上每天多煮很多饭,而周骋更是破天荒几天没有出门了。
萧祎立刻派人抹去了这些蛛丝马迹,他原本还想连周骋一起“抹去”,但是仔细一想,周骋和那些下人不一样,他是宗室,他若是死了,这事便会闹大,说不定反倒会引人怀疑,再说,甄家人正上窜下跳地找凶手,这也足能让周骋闭上他的嘴。
但是想要找到萧韧新的藏身之地却并不容易,好在阿马看到了阿小。
阿小是到城门口打探消息的,被阿马抓住了。
这件事告诉萧韧,那只狗的狗腿子果然是不能信任的。
不过,因着心情愉悦,萧韧见到阿马时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笑了笑。
这个笑容令阿马怀疑自己眼花,也让他看到了曙光。
“七少,您受苦了。世子已经安排妥当,凭着这份路引,只需藏起沈姑娘她们的身份,便能安然出京。”
说着,阿马珍而重之地掏出一份路引,路引被他贴身放着,热呼呼的。
路引上是一个叫张金柱的人。
张金柱,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名字,整个京城不知有多少姓张的,也不知有多少叫张金柱的。
其实萧韧他们来京,身上的路引原本就是假的,否则这么多西安人来到京城,难免会引起飞鱼卫的注意。
现在不过是再换一个新的假身份而已。
两天之后,一队送葬的队伍出现在城门口。死的是叔叔,送葬的是侄儿张玉柱连同三个小厮,赶车的是棺材铺的两名伙计,京城的棺材铺向来就做着帮做白事的生意,何况无论是张玉柱主仆还是棺材铺的伙计,随身携带的路引全都没有问题。
百事孝为先,何况那死人已经在京城停放了两三天,棺材所过之处,臭味扑鼻而来,城门的人捂着鼻子验过路引,便挥手让他们走了,这队人前脚刚走,负责查验的人就躲到一旁呕吐去了。
这要多抠门,才会连石灰都舍不得用啊。
直到走出五六十里,找到事先约好的地方,萧韧点点头,假扮成棺材铺伙计的大饼和韩无忌这才起了棺钉,假成小厮的芳菲和那两名党夏宫女碧纨和芳兰合力搬开棺材盖子,扶起易容成老头的云七,接着,打开中间的隔板,把藏在下面的沈彤扶了出来。
秦王府在京城的联络处便是一家棺材铺,这口棺材是棺材铺连夜赶工打制出来的,借用了红娘子戏箱的原理,在棺材底加了隔板,即使开棺,一般人也只会看到棺材里的死人,而不会想到死人下面还有一层。
虽然留有出气孔,可是在里面这么久,沈彤和云七还是差点憋死,尤其是棺材里还藏了臭猪肉!
因此,两个人被从棺材里扶出来时,全都是面容苍白,尤其是沈彤,她已经吐得一塌糊涂。
云七早就见过这样的沈彤,上次来京城的路上,这丫头也吐了。
原本的计划是要继续赶路,争取天黑之前与燕北郡王汇合。
萧韧凑到沈彤身边,悄悄问道:“你还行吗?”
沈彤笑道:“没有了那股子臭肉味,我没事的。”
这点事算什么,沈彤没当回事。
可是云七说什么也不让走了,她女儿病了,怎么走?
至于燕北郡王,据说那是她的儿子,可是总不能为了见儿子就辛苦女儿吧。
她狠狠地瞪了那个想要赶路的大胡子一眼,不顾自己的伤还没有好,抱起沈彤就走了,一边走一边对芳菲喝道:“愣着做甚,去烧热水!”
芳菲怜悯地看了萧韧一眼,便飞奔着去烧热水了。
七少,自求多福吧。
不只是芳菲,就连大饼和韩无忌,也是很无奈地看着萧韧,唉,这种事上,他们是帮不上忙了。
夜里,少言寡语的韩无忌忽然说话了,他对大饼说道:“娶媳妇真难,我以后还是不要娶媳妇了。”
大饼懒得理他,你一个尚未束发的小孩,想的哪门子娶媳妇的事啊,要想也是自己想啊,他和七少同龄,十八了。
不过,七少还没娶上媳妇,他就更别想了,如果他去找七少说要娶媳妇,七少不打死他,小栗子也能用唾沫星子淹死他。
洗了澡换了衣裳吃饱喝足的沈彤已经缓过劲来,她年纪小身体好,这点事于她不算什么,也就是云七心疼自家闺女,才会硬留下来不让赶路。
也多亏被云七这样一闹,他们才没有赶路。
就在沈彤去休息,萧韧在风中凌乱,大饼和韩无忌为自己娶媳妇的事患得患失的时候,离他们藏身之处五十里的官道上,一队兵马追上一户出殡队伍,那家的孝子要阻拦,被一脚踹飞,棺盖打开,里面的死人被用刀架出来,又把棺材大卸八块,确定里面没有夹层,而在这一切做完之后,这队人马才确定这真的是出殡的,不是假扮的。
出殡的是附近村子的人家,也真是倒霉,不但家里老人的尸身受到惊扰,孝子还被踢出内伤。
这队追上来的兵马,是吴江手下的飞鱼卫。
吴江是太皇太后一手提拔的人,太皇太后对他有知遇之恩,虽然杨皇后把他们全都留在宫里,吴江还是出宫了,飞鱼卫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总不能让他和李冠中一起在宫里指挥吧。
吴江出宫后便来到城门口,刚好听说有一队出殡的出城,臭味熏天,他问清人数和那些人的情况,便立刻带领一队飞鱼卫追了出来。
现在是八月,天气虽然还不冷,有钱护灵回原籍发丧的人家,岂会舍不得那点石灰钱,又怎会这么臭?
这分明就是为了分散注意的障眼法。
原本以他们的脚程,是能追上的,可惜吴江万万没有想到,因为沈彤这么一吐,反倒让吴江与这些刺客错失交臂。
这一次的错失,便再也别想抓住他们了。
第五一六章 兄弟
京城,杨府。
杨敏的灵柩就在府里,从煤青山走水到如今已有多日,但杨家对于杨敏的死讯一直秘而不发。原本是想给杨敏找一个妥当的死法,而并非是死在煤青山,可是杨敏的死因尚未落定,又出了太皇太后的事。
如今,老护国公杨锋尚在宫中,孟老夫人索性闭不见客,私下里让人寻找杨锦程的下落。
甄建出事后,他姐在家里又哭又闹,无奈之下,他姐夫便去找杨六老爷。杨六老爷正烦着,发了一通脾气后,架不住六太太的哭天抢地,只好硬着头皮去见孟老夫人。
孟老夫人是老护国公杨锋的发妻,在府里的地位可想而知。她老人家原本子孙满堂,富贵荣华,可是两个儿了先后都死了,孙子杨锦庭下落不明,孟老夫人琢磨着这个孙儿十有八、九是被杨勤给害了。但这还不算完,杨锦程又被刺客绑走了,孟老夫人悲伤之余,首先想到的就是防着三老爷杨俭和六老爷杨信。
孟老夫人是经历过千难万险的人,并非是京城里那些自幼养尊处优的贵夫人可以相比。
尽管儿孙们死的死,丢的丢,孟老夫人却不会如寻常老太太那般只会以泪洗面,她还有杨家,她们这一房不能倒。
若是嫡长孙杨锦程也死了,那么她们这一房就只有九少爷杨锦堂一个男丁。杨锦堂是庶出,年仅十三岁,只凭着他,在老护国公杨锋百年之后,如何与三老爷和六老爷斗呢。
何况燕北还有一个二老爷杨勤。
杨勤与三老爷杨俭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只是杨俭年少时就跟在杨敏身边,反而与杨勤并不亲厚。可是他们毕竟是亲兄弟,打碎骨头连着筋。
虽然杨勤已被族谱除名,可是他位高权重,杨俭明面上不说,私底下谁知道与这位亲哥还有没有往来。
想到这些,孟老夫人只觉四面都是豺狼虎豹。
“去,把九少爷的东西收拾收拾,打今儿起搬到我院子里住。再把老公爷的那几个幕僚全都叫去前院,养了他们这么久,这会儿也该用到他们了。若是三老爷和六老爷过来,就说老身病了,谁也不见。”
九少爷杨锦堂长到十三岁,最受重视就是今天了。
家里有个人中龙凤的大哥,他这个庶子无论怎么做,也毫无光彩。
偏偏大哥杨锦程和姐姐杨皇后全都不待见他,他在府里的地位便更加尴尬。
听说祖母让他搬过去住,杨锦堂好半天没有反应过来。
他的西席骆先生却大喜过望,对杨锦堂道:“恭喜九少爷,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何以见得?”杨锦堂依然哭丧着脸,祖母平日里对他虽然不错,可却比不上大哥杨锦程,也比不上五哥杨锦庭。
“九少爷,眼下大公子和五公子都是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公爷和五爷又......您想想,护国公府的爵位是老公爷舍身忘死才搏来的,老夫人能眼瞅着落到外人手里吗?”骆先生说道。
杨锦堂怔了怔,随即便明白过来,他又惊又喜,可是又有些不可置信:“先生的意思是说......是说......国公之位要......要落到我头上了?”
骆先生哈哈大笑,笑了两声又担心隔墙有耳,连忙收住,捋着胡子对杨锦堂说道:“九公子啊,若是大公子就此不回来了,这国公之位总不能悬着吧,即使老公爷和老夫人想要留给大公子,三老爷和六老爷也等不及,所以当务之急,老夫人一定要先断了他们那两房人的念想。九公子,到了那时,这个爵位舍您其谁?”
是啊,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这个爵位是他们这个房头的,若是他们这个房头的男丁全都死绝了,那么就要落到其他房头,祖母是万万不会答应的。
现在,父亲死了,若是大哥还活着,他便是这一代的护国公。可是大哥还能活着吗?虽然老夫人让人封锁了消息,可是既然要找人,有些消息就是瞒不住的,别人不知道,他却是听到风声了。
大哥是被行刺太皇太后的刺客当成人质带走的。
那些人都是亡爷之徒,他们连太皇太后都敢杀,又何况区区一个护国公府的世子呢。
何况,大哥一定是见过他们了吧,为了灭口也要把他杀掉。
那些人既然能在皇宫里走上一圈儿,又岂会是傻子是莽夫。
所以,大哥到了现在还没有找到,十有八、九是死了。
大哥死了?
哈哈,他死了。
杨锦堂终于挺起了胸膛,他发觉他已经长高了,他的身材也如大哥那般挺拔俊逸,连他自己都几乎忘了,他也是老护国公杨锋的亲孙子啊。
杨锦堂连夜搬进了孟老夫人的院子,他的脸上还有泪痕,那是为父亲流的;他的双眉紧锁,眉宇间是与年龄不相符的忧虑,那是担心大哥所致。
孟老夫人看着这个唯一还在膝下承欢的孙儿,一时之间老泪纵横。
她的儿子,她的孙儿,哪一个不是芝兰玉树的文武全才,可是现在却要把重担放在年仅十三岁的小孙子身上。
孟老夫人的悲愤维持不久,杨锦程就回来了。
杨大公子是被人装在麻袋里扔在后门的。下人们争无恐后扶着杨锦程来见孟老夫人。
“世子爷,小的叫顺三儿,我爹以前给您赶过车。”
“世子爷,小的王二,您的乳娘刘嬷嬷是我表姑。”
“世子爷,小的......”
杨锦程衣裳脏破,脸上还有淤青和擦伤,可是他的神情却依然从容,他耐心地听着这些人七嘴八舌地讨好,没有半丝烦燥。
“一会儿,都到帐上领赏,每人五两银子。”
众人大声道谢,世子爷就是世子爷,只要世子爷回来了,其他人就变成阿猫阿狗了。
不对,世子爷马上就不是世子爷了,这是护国公,这一代的护国公。
杨锦程换了衣裳,一身清贵的衣裳衬托得他越发精神,他信步走进孟老夫人的院子,稍后,又从这里出来,去前院见那两位被挡在外面不能进来的叔父。
这座府第,这个家,是他的,以前是,以后也是。
第五一七章 进宫
虽然天色已晚,杨锦程还是派人往宫里递了牌子。意料之中,宫里的旨意很快就下来了,诏杨锦程进宫。
杨锦程早就准备好了,正要出门时,衣袖被人拽了一下,他转过身来,就看到手持宫灯的杨锦堂。
杨锦程对这个庶出的小弟一向不太喜欢,但是身为长兄,表面上还是尽量一视同仁。
“九弟,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有去睡?”
尽管刚刚回来,可是杨锦程已经从亲信口中得知祖母把杨锦堂接进自己院子里的事了。
祖母是怎么想的,杨锦程心知肚明,他不怪祖母,换做是他也会如此。
杨锦堂对这位大哥有几分惧意,他红着眼睛说道:“大哥,您要小心一些,我......想保护大哥,父亲不在了,我不能没有大哥。”
这两天大起大落,杨锦堂只是一个未经风雨的十三岁孩子,他说到这里便落下泪来,这眼泪不是装的,是真的,他真的很难过,原本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谁能想到他搬进祖母院子里炕头还没有焐热,大哥就活蹦乱跳地回来了。
不但没有死,而且还精神百倍,像是有使不完的劲儿,做不完的事儿。
如果不是担心被人说他不懂事,他早就哭了。
杨锦程看着杨锦堂脸上的泪水,胸口泛起一股苦涩。
如今祖父膝下的子孙,竟然只余下他和九弟了。
勋贵之家对嫡庶并不是太过看重,除了庶不能压嫡以外,在读书习武以及月例上,都是一视同仁。
杨锦堂虽是庶出,可是杨锋也如对杨锦庭那般,请了文武师傅,身边更是奴役成群,但尽管如此,那种与生俱来的自卑还是在杨锦堂身上出现了,他们这一房只有他是庶子,他很自卑。
正是因为他自卑,连带着说话也是唯唯诺诺,便让杨锦程很不喜欢。
可是现在,他看着这个一向自卑得连话都不敢多说的小弟弟,竟然对着他哭了起来,杨锦程心里不忍。
毕竟,这个才是他的亲弟弟。
“乖,天黑了,你回去吧,祖母院子里规矩大,你不要在外面待得太晚,免得被嬷嬷们说教。”杨锦程温声说道。
“大哥,我想和你在一起,我要保护你,你不能有事,你若是有事了,我们家就......”杨锦堂又哭了。
“胡说”,杨锦程训斥道,可是语气里却没有怒意,“我若是没有了,还有祖父,还有三叔父和六叔父。”
“不”,杨锦堂摇着脑袋,“祖父年纪大了,他也会像父亲和五叔父那样走的,三叔父和六叔父不喜欢我们,他们......”
“闭嘴,休得多言,以后这种话不许再提,你快些回去,父亲的灵柩还在府里,需要你做的事情太多了,去给父亲上支烟,然后就去睡吧,你还小,夜里不用你来守灵。”杨锦程说道。
杨锦堂吸溜着鼻涕,依依不舍地走了。
望着他纤细的背影,杨锦程叹了一口气。
他问身边的随从:“九少爷的那位西席是姓骆吧,什么出身?”
随从道:“骆先生中过举人,后来摔断了腿,走路有些跛,断了科举之路。他来府里之前,曾在白鹿书院教书十年,在北直隶小有名气。”
杨锦程点点头,对那随从道:“给九少爷挑两个聪明伶俐的书僮,挑好后带他们来见我。”
九弟什么时候变得这般会说话了,分明是那位骆先生教的,担心自己会因为他搬去祖母院子的事而苛责,便来先卖卖可怜。
不过,眼下护国公人才凋零,别说杨锦堂还是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弟弟,即使他只是养子,也要拉拢到自己身边来。
杨锦程想通了这些事,便不再耽搁,抬步进宫去了。
宫里,等待杨锦程的不仅是杨皇后,还有老护国公杨锋、吏部尚书毛元玖。
他们得知杨锦程活着回来时,全都放下心来。
尤其是杨皇后,高兴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没有人比她更需要杨锦程了,她和小皇帝,都要让杨锦程来拿主意。
祖父虽然亲厚,可是有些事情上,祖父太过死板,反倒不如哥哥能够变通。
几人见面后,自是一番寒暄,但是很快便引入正题。
杨锦程神色凝重地对杨锋说道:“祖父,您有否想过让陛下提前登基呢?”
此话一出,屋里静了下来,落针可闻。
小皇帝的生母是毛贵妃,毛贵妃是吏部尚书毛元玖的女儿,同时她又是杨锋的外孙女,杨锦程的亲表妹。
屋子里的这几个人,上至皇后,下至杨锦程,全都是亲戚,而且还是至亲的亲戚。
提前登基这四个字,即使杨锦程没有提起,他们也全都想过。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杨锋叹了口气,道:“大行皇帝殡天时,陛下还......自是不能在热孝里登基,可按规矩,热孝里没有登基,那就只能在来年清明之后登基了,即使我们想让他提前登基,满朝文武和宗室们也不会善罢甘休,势必会引章据典,给陛下扣上一个不孝的名头。”
听到这里,杨锦程笑了,他道:“那么他们要依的是什么规矩呢。每朝至今为止也只有过两代君王,继位登基的只有大行皇帝一人,那些人口中的规矩又是从何而来,无论是太祖皇帝还是大行皇帝,可都没有制定过这种规矩。”
这是事实,大齐朝迄今为止,也只有过两位君王,并没有这些条条框框的规矩。
其实杨锦程能想到的,当初杨锋和杨敏,以及太皇太后便已经想过了。
以太皇太后和杨家的强势,加之杨皇后和毛贵妃两个女人搬出大行皇帝哭上一哭,想要让小皇帝提前登基并非不可能。
只是小皇帝来路不正,他们难免会做贼心虚,也会担心那些别有用心之人会趁机深挖,因此,既然那些朝臣们说要来年清明后正式登基,他们也没有反驳。
越是来历不明,就越要循规蹈矩。
可是现在,太皇太后刚死,杨锦程却提出来要让小皇帝提前登基了。
杨皇后是最赞成的,她看一眼吏部尚书毛元玖,幽幽地说道:“本宫觉得贵妃妹妹定然也是会赞成的。”
毛贵妃是小皇帝生母,她巴不得小皇帝一落地就登基了。
见杨锋依然不语,杨锦程看向毛元玖,道:“姑夫,那日在魁星楼,所谓的先帝显现,他颁下的那道圣旨只有您和安昌侯亲眼看到了,不知姑夫可能言之?”
其实不用逼问毛元玖,杨锦程也早就知道那道圣旨的内容了。
大行皇帝生称自己尚在人世,而龙椅上的小皇帝是假的,并非龙子凤孙。
第五一八章 议定
那天在魁星楼发生的事,整个京城,或者说大半个大齐都知道。
本应躺在煤青山寿皇殿的梓宫内等待明年入土为安的大行皇帝,突然显灵了。
其实大行皇帝不是第一次显灵了,但是之前那几次都是发生在煤青山,看到的也都是太监宫女或羽林军。虽然民间也有耳闻,但是毕竟是给压下去了,普通百姓没有亲眼看到,上面又刻意隐瞒,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可是这一次却是发生在京城的魁星楼,杨锦轩当众杀过人的魁星楼。
为此,民间花众金买消息的人不下少数。
偏偏那天李冠中大惊小怪,被围观的人听到了只言片语,于是这只言片语便用最快速度卖了出去。
天是无限辽阔的,地也是无限辽阔的,比天地更加无限了阔的便是人的想像力。
虽然亲眼看到那道圣诏的只有李冠中和毛元玖,可是京城里猜出圣诏内容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五十两一条买来的消息啊,若是只卖给五十个人那太亏了,少说也要卖给一百个人,这一百个人再进行传播,那便数不清了。
身为飞鱼卫指挥使,管着一群密探的李冠中自是清楚个中因由,可是在宫里的这几位却并不知道,在他们看来,这仍然是个秘密。
但是杨锦程是知道的。
“皇后娘娘,大行皇帝人在何处,您可知晓?”杨锦程问道。
杨皇后先是一怔,接着便茫然地摇头,她不知道,她在宫里哪里也去不得,她怎么会知道!
杨锦程就没有指望她会知道,他淡淡地道:“如果我没有猜错,大行皇帝现在就在京城里,只要太皇太后薨逝的消息传出去,他一定会站出来表明身份。”
杨皇后从小就认识大行皇帝,可谓青梅竹马。
在她的内心深处,从未看上过这位表哥,自己的哥哥杨锦程和弟弟杨锦庭相比,这位富贵凌人的表哥就如同一只窝在金库里的老鼠,永不见天日,放眼望去都是啃不动的金银,而他却只能靠人施舍才能生存。
但是杨皇后没有选择,就如她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一样,她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婚事。
或者说,那不是婚事,而是一场权力的交替。
杨皇后的身体又在隐隐作痛,接着是越来越痛,痛彻心扉,她下意识地将手臂藏到身后,那条手臂上早已被她割得伤痕累累。
现在,她就想躲到没人的地方,用刀狠狠地割向自己的皮肉,只有那样才会令她觉得畅快淋漓。
在座之中,毛元玖是亲眼看过那份圣诏的,他叹了口气,道:“那的确是大行皇帝的笔迹,就连那枚御玺也是他平时常用的,随身带在身上。后来我还让人去找过,那枚御玺确实没在宫里,想必是他出宫里带着的。”
老护国公杨锋阴沉着脸,一直没有说话,直到此时他才说道:“锦程说得对,也该到了让陛下登基的时候了。”
虽然得到祖父的支持,但是杨锦程的脸色却越发郑重,他道:“祖父,您看此事由谁提出为好?”
杨锋捋着胡子,道:“宗人府吧。”
若是往常,是会让御史们冲到前面,可是现在这件事,御史们的份量不够,到时必会受到围攻,反倒会先失一局。但如果提出这件事的是宗人府,那就不一样了。
宗人府代表的是周氏皇族,这是周氏天下,大行皇帝是周家人,小皇帝也是周家人。
周家人提出让小皇帝提前登基,这是站在宗族的立场上的,而且,国不可一日无君,如今新主登基,这对朝廷和江山社稷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弊,那些人凭什么反对。
杨锦程在心里对祖父暗暗佩服,祖父说得对,这件事必须要让宗人府出面。
他再一次看向杨皇后,道:“皇后娘娘,接下来便是您和贵妃娘娘的事了,无论如何,我们都是外戚,只能算做外人。”
杨皇后心中百转千回,她苦笑一下,道:“是啊,这事就要让我们孤儿寡母来做吧。”
毛元玖道:“我记得宗人令有个女儿,已经大归了四五年,宗人令为此很是头疼。”
杨锋嗯了一声,道:“就不要在你们毛家找了,老夫的门生之中倒是有丧妻的。”
毛元玖老脸一红,因为毛元枚的事,毛家在京城的官宦圈子里早已成了笑话,若非毛贵妃“生”下小皇帝,恐怕,就连毛家的儿女们也难以找到门当户对的亲事。
宗室女子极少有守节的,只要不是儿孙满堂,大归的比比皆是。
可是在普通的官宦人家,却皆不愿意娶大归女为妻,因此,宗人令的女儿便成了烫手山芋,偏偏这位不是省油的灯,与几个嫂嫂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自从她大归以后,府里就没有过安宁。宗人令早就想把女儿嫁出去了,可是门当户对的不愿娶,小门小户又不愿嫁,一来二去,女儿年纪渐长,这亲事就更难了。
老护国公杨锋的门生都是武职,这些人家没有太多讲究,或是往常,宗人令是看不上这种人家的,可若是由杨锋来提亲,那情况就不同了。
杨锦程快到凌晨时才从宫里出来,几乎与此同时,便有消息从宫里递出来,早就躲在暗处的两条身影快如闪电般疾奔而去。
半个时辰后,萧祎便得知了这件事。
给他传消息的是定国公萧长敦。
杨锦程进宫商议这件事,是瞒着萧长敦的,可是萧长敦想要得知他们商议的内容却并非难事。
这时,有几只鸽子从京城的两个地方飞上天空,飞过高高的城墙,向着京城以外的方向飞了出去。
几声鸽哨声传来,大饼来不及走门口,从窗子里跳出去,他摸摸鸽子的脑袋,笑道:“小家伙,真聪明,竟然真能找到我。”
说完,解下鸽腿上的小竹筒,把鸽子装进鸽笼,抓了一大把鸽粮放进去。
片刻之后,萧韧已经把从竹筒里取出来的纸条放到沈彤面前。
“杨锦程是个人才,办事效率很高。”
第五一九章 染坊
沈彤不由想起前世时的杨锦程。那时的杨锦程在法场上救下杨锦庭,之后兄弟二人还是被萧韧的人抓到。
这一世,杨锦庭早就死了,也就不会再有杨锦程劫法场的事了。
“彤彤,你在想什么?”萧韧看到沈彤在怔怔发呆,忍不住问道。
沈彤一笑,道:“那位桂嬷嬷是秦王的人吗?”
萧韧摇摇头:“我不知道,在此之前,我压根就不知道还有桂嬷嬷这么一号人物。”
沈彤道:“这就奇了,她也不是定国公的人,更不是和这两个党夏宫女一起的,她究竟是何方神圣呢?”
桂嬷嬷比他们还要提前出宫,出宫后便如同水滴入海,杳无音信。
在这场事件之中,这个人一直身在其中,却又游离在外。
之时,窗外又有鸽哨声传来,萧韧推开窗子,却没有鸽影。
这时,大饼跑了过来,对萧韧说道:“七少,那两只鸽子是朝着西北方向飞去的。”
萧韧点点头,毫无疑问,不久之后,秦王也会知道今晚在宫里发生的事。
门口露出一个小脑袋,芳菲正伸手探脑地往里看。
沈彤见了,问道:“有事吗?”
芳菲看看萧韧,目光里竟然有几分同情,但是更多的却是幸灾乐祸。
“小姐,娘子说您该回屋睡觉了,明天还要赶路。”
云七的原话肯定不是这样说的,看芳菲的小眼神就能猜到一二,十有八、九是把那个为老不尊的大胡子骂得狗血喷头。
沈彤笑嘻嘻地拍拍萧韧的手臂,道:“我要回去睡觉了,你也早点休息。”
萧韧摸一把脸上的假胡子,真痒,他恨不能一根根揪下来。
他们暂居的地方是棺材铺的一处落脚点,对外是一座染坊,因为染出的布特别差,因此没有什么生意,可是却一直坚挺着,没有关门大吉。
既是染房,当然就会挂上几匹布充场面。
沈彤要回自己和云七住的屋子,就要从这几匹布中穿过去。她刚刚撩开一块布,迎面就看到那两名党夏宫女芳兰和碧纨,也正撩开一块布,向这边而来。
月光下,三个人都能从身形上判断出对面的人是谁。
芳兰道:“这位姑娘,我们正要找你。”
沈彤对这两名党夏宫女也有些兴趣,便对身后的芳菲说道:“我和这两位姐姐说说话,你去说一声。”
芳菲的大眼睛在两名宫女身上转了一圈,确认她们应该打不过自家小姐,便放心地走了。
沈彤指指旁边的工人们休息用的小棚子,道:“就到那里说吧。”
三个人鱼贯走进小棚子,各自找了个板凳坐下。
沈彤道:“二位姐姐,有话就说吧。”
芳兰和碧纨显然来时就已经商量好了,碧纨没有说话,芳兰道:“这位姑娘,我们看得出来,你们母女与那拨人并不是一起的。”
沈彤笑笑,道:“你们是想让我帮忙,救出你们的兄长,对吧?”
她们之所以与萧韧合作,就是为了自己的兄长,可是现在,萧韧却又绝口不提这件事了。
芳兰咬牙切齿,道:“你们是不是也是被他们要协的?那个带头的大胡子真他妈不是东西。”
沈彤抚额,笑道:“说的也是,我弟弟被吓得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这样吧,这事我去帮你们问问,不过,若是成功了,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你们,可以吗?”
芳兰道:“只要别问我们的主家的事,其他事随你问,我们有问必答。”
见她如此爽快,沈彤也没有耽搁,转身走出了小棚子。
萧韧没想到沈彤会去而复返,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忙问:“怎么了?”
沈彤道:“你答应了那两名宫女的事,是忘了吗?”
萧韧道:“怎么会忘呢,我只是想等你们去了燕北,再把她们的兄长放出来。”
萧韧是担心这两人会对云七和沈彤不利,才想将人多扣留些时日。
沈彤笑道:“我们动手的时候,她们并没有亲眼看到,即使她们张扬出去,也没有人会相信,反倒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把人给放了,而且,我对那位党夏王母还有些好奇。”
萧韧取过笔墨,写了一张字条交给沈彤,道:“她们的兄长在保定府,就是这个地址,她们凭这张字条过去,那边就会放人。”
沈彤接过字条转身出来,芳兰和碧纨一脸焦急,见到她便问道:“那个家伙怎么说?”
沈彤没有卖关子,随手把字条递给芳兰,又把萧韧的话复述一遍,芳兰脸有疑惑,她没有想到原本以为很复杂的事,居然这么容易就解决了。
她问道:“他们不会已经害了我兄长吧?”
沈彤神色一敛,不悦地道:“他既然答应放人,就不会伤害,否则,还用费这些功夫?在出宫之后就把你们一刀一个杀了,岂不省事?”
芳兰和碧纨对视一眼,芳兰道:“既然姑娘这样说,那我们就再信他一回。”
沈彤冷笑:“信不信由你,但是你们方才答应我的事,却一定要办。”
两个女子皆是一怔,她们当然还记得答应沈彤的事,但是她们没有想到的是,她们在这个小姑娘身上感受到了浓农的杀气。
她们毫不怀疑,如果她们食言,这个小姑娘当场便会拔刀相向。
兄长的命还握在别人手里,现在她们不想再惹事。
芳兰道:“你问吧。”
沈彤指指那几个小板凳,道:“坐下说话吧。”
两人再次互视一眼,齐齐坐下。
沈彤问道:“那位安老王妃为何会在大齐京城?”
碧纨看看芳兰,示意让她来说。
芳兰道:“她的大儿子死后,她便扶植小儿子登基,可是她的小儿子得到王位之后,却又担心侄儿对自己有异心,便动手要杀侄儿,也就是党夏小王子。安老王妃执政多年,又岂会没有后手,还没等小儿子动手,她便派人护送孙儿离开了党夏。”
沈彤听到这里,忍不住笑了,难怪太皇太后对安老王妃另眼相看,原来这两家子的事竟然如出一辙。
第五二零章 老官
大齐的西北与党夏接壤。自从老党夏王努兀儿臣服大齐并被封为忠顺王之后,党夏国年年向大齐朝廷纳贡,两国相安无事。
沈彤在西安时便曾听说过党夏国的事。
两代忠顺王,努兀儿和阿鲁台先后死于安鞑王别勒之手。别勒的妹妹、党夏王妃安温达辅佐幼子安克执政,而在此之前,安温达王妃便曾辅佐过自己的丈夫和长子,她也被党夏人尊称为王母。
五年之后,安温达王妃忽然失踪,遍寻未果,年仅十岁的安克亲政,他便是现在的党夏忠顺王。
安温达王妃文武双全,她多次亲自带兵将安鞑军队打得连连败退,她聘请多位汉人文士到党夏办学兴教,她还仿照大齐举办县试和乡试,并曾上书大齐朝廷,允许党夏士子进京参加会试,太祖皇帝欣然应允,三年后的会试中,便有一人中了进士,两人中了同进士,这位党夏进士汉名张兴业,曾在鸿颅寺供职多年,前几年才因病去世;安温达王妃带领党夏人学习汉人的耕种和织布,党夏人安居乐业,富足安定,安温达王母居功甚伟。
太祖皇帝也曾盛赞安温达王妃不让须眉,女中巾帼。
时至今日,大多数党夏百姓都会讲简单的汉话,认识汉字的比比皆是。
安温达王妃失踪后,秦王还曾经见过党夏来使,过问此事。
据那位来使所说,安鞑的小股兵力曾经在党夏王城附近出现,安温达王妃很可能是被安鞑人绑架或者杀害了。
因此,当沈彤听完芳兰的述说之后,便问道:“安克想要加害自己的侄儿,顺带着也要加害安老王妃吗?”
芳兰道:“事实上安温达有废掉儿子安克,改立孙子之意,安克这才会对小王子下手。”
沈彤有些好奇,道:“那时安克也只有十岁左右吧,他有能力对付母亲和侄儿吗?”
芳兰嘴角扬起一抹自豪:“安克王是不世出的人才,是长生天赐予党夏的,他是人中之王,是天赐之子。”
沈彤在心里叹了口气,她再一次感受到党夏人比汉人要“单纯”了。
你既然不让我问你的主子是谁,劳烦你也把自己的表情收敛一下,就你这种与有荣焉的自豪之色,傻子都能看出来,派你来刺杀安老王妃的这个人即使不是安克王,也定然与安克王有关系。
初时芳兰还站在中立的角度在说党夏的这件事,可是说到安克王时,她便不由自主地表达出对安克王的敬佩。
因此,她的主人十有八、九是站在安克王一方的。
看看萧韧,面对自己的亲伯父也没有露馅儿。
沈彤不想再听芳兰歌颂那位百年难遇的人中之王,她问道:“安老王妃想要扶植自己的孙儿,也就是小王子,那么安克王要除掉小王子的时候,她就没有反抗,只是将小王子送走了事?”
芳兰冷笑:“她不敢,伟大的安克王亲眼目睹了她与人通奸的丑事,她还有何面目留在党夏,安克王仁慈,没有将她的丑事大白于天下。”
这一下,沈彤明白了,在这场母子的教量之中,做为母亲的一方失败了。
但是安老王妃无论是在大齐朝廷,还是在党夏民众心中,威望极高,如果安克王将她杀死,或者毁之名誉,非但难以服众,可能还会惹来更大的麻烦,因此便把这件事推到安鞑人身上。
而实际上,安老王妃恐怕是九死一生才逃离安夏的。
“那位小王子呢,他也在大齐吗?”沈彤问道。
芳兰哈哈大笑:“小王子和阿布王子全都下落不明。“
沈彤有点发懵,这党夏宫女在大齐多年,说话还是夹缠不清。
“怎么又冒出一个阿布王子了?”沈彤问道。
芳兰说道:“阿布王子是阿鲁台大王的侧妃花氏所生,是小王子的弟弟,可那是假的。他根本就不是阿鲁台大王的骨肉,他是不贞的安老王妃与奸夫所生,他其实是安克王的同母弟弟。”
“啊?”沈彤吃了一惊,这党夏宫廷,也是很混乱的,这么错综复杂的关系,她已经被绕迷糊了。
“说不定那这位小王子和阿布王子都已经被安克王杀了?”沈彤问道。
芳兰道:“谁知道那女人把他们藏到哪里了,安克王先后派了几批人去找他,全都没有找到。不过,既然那女人藏到了大齐朝的皇家寺院里,这两个孩子十有八、九也在大齐。”
沈彤点点头,是啊,若不是安老王妃藏进了只有大齐宗室女子修行的慈恩寺,恐怕早就被找到了。既然小王子和那个什么阿布王子至今下落不明,很可能也是藏到诸如慈恩寺这样的地方了。
不过这些事也就是听听而已,沈彤一时好奇,才多问了几句,现在知道了,便抛到九霄云外。
芳兰和碧纨连夜离开染坊,赶往保定府;沈彤一行则是次日才重新上路。
半日之后,在京城断后没有和他们一起出城的江婆子追上了他们。
和江婆子一起来的,还有老官和阿华、二三。
在京城时,收到沈彤传来的消息后,江婆子便按照云七给的地址找到了老官三人,他们比沈彤他们晚了一天出城。
江婆子女扮男装,居然不费吹灰之力就混了出去,一是吴江在城门口曾经说过那一队出殡的就是钦犯,因此城门前放松了搜查,二来她的身材长相也确实有几分男相。
萧韧对老官冷眼旁观,稍顷,他冲沈彤使个眼色,两人悄悄走出去。
萧韧说道:“那个老官当过兵。”
沈彤便将那个村子里的事大致说了说,又道:“村子里的人看上去都不正常,就是这个老官还算通情达理。崇文帝藏在后山的事,显然也只有他知道,阿华和二三是他的人,一直都是他们二人负责看管崇文帝。”
萧韧沉默不语,良久,他才道:“你还记得我和你说起过的鞑子军吗?”
沈彤当然记得,当时她便对鞑子军很感兴趣,后来还向燕北郡王问起过,可惜他一个自幼困在王府里的孩子,怎会知道那些人的下落呢。
第五二一章 母子
“他们不像鞑子啊?”这是沈彤的第一个反应。
可是话一出口,她又不确定了。
其实除了大刀疤和药娘子,还有最初在土地庙里遇到的两个人,村子里的其他人长得什么样子,她并没有在意。
而鞑子和汉人的相貌本就极为相似,只是更加粗豪,五官反而不如汉人分明,给他们换个汉人服饰,初看之下并无不同。
萧韧说道:“鞑子军并非全部都是鞑子,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鞑子与汉人的后代,相貌与汉人一般无二。不过此事并不急,待到和阿钰汇合后再说吧。”
沈彤也是这样想的,今天他们已经看到了燕北郡王留下的标记,不,应该说是可意儿的标记。
燕北郡王生平第一次来到关内,也是第一次行走江湖,他若许是想不到这些的。但是可意儿不一样,他在市井中长大,身边接触的除了土匪就是混混。
可意儿的标记是一个“吕”字,吕字不是写出来,而是画的,一小一大,一高一低两个扁圈儿。
可意儿姓吕,如果这还不能确定,那么离吕字不远处的的“正一”但摆明是小柴留下的。
人们时常用“正”字来记数,正字是五划,再加一划,就是六。小柴就是六少爷。
阿小看到这个“正一”时,眼泪都流出来了,这是他家六少爷的标记,以前在京城时就用过。
这个时候,萧韧则让跟着他来的人先去了保定府,毕竟,秦王是要让他守在保定府的。
待到手下的人全都走后,萧韧终于松了一口气。
那些都是他肝胆相照的兄弟,但是事关沈彤和她的母亲弟弟,他必须谨慎。
他不想让人知道云七和燕北郡王的真实身份。
即使当日在京城,他也是独自一个人去见的燕北郡王。
跟上标记走了一天,他们终于与燕北郡王一行汇合了。
燕北郡王带了三百人进关,这些人是分开走的,他自己带着五十人来了京城,出京时他是被打晕带走的,可意儿则暗中发出消息,让这些人分批出京。
见到活生生的沈彤,燕北郡王一头扑进沈彤怀里,哭了起来。
“姐,我知道你一定还活着,可他们都不相信。”燕北郡王呜咽着说道。
沈彤摸着他的头,笑着说道:“把眼泪擦擦,你看我把谁带来了?”
燕北郡王吸吸鼻子,抹了把眼泪,看向沈彤的身后。
他看到了云七和萧韧。
萧韧还是那副大胡子的尊容,但是燕北郡王早就见过了,他对萧韧的印像极好,甚至早就想好萧韧来提亲如怎么刁难了。
若是往常,他一定会笑眯眯地叫声七哥,可是今天,他的目光也只是在萧韧身上顿了一下,便滑开了。
他看到了云七。
根本无需介绍,燕北郡王已经知道面前的女子是谁了。
这女子和他们姐弟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燕北郡王怔怔地望着云七,眼睛湿漉漉的,睫毛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珠。
云七却蹙起眉头,她对沈彤说道:“这就是你说的弟弟?”
沈彤点头:“他是阿钰,是您的儿子。”
“我儿子是小宝,他不是小宝!”云七不悦,她的双手下意识地抱在胸前,如同抱着一个婴儿。
沈彤很无奈,她悄声对燕北郡王说道:“只要提到孩子,阿娘就不太清楚。”
事实如此,不提起两个孩子,云七虽然偶尔张狂一下,但是大多时候,她都是冷静从容的。
但是只要提起她的两个孩子,她便不一样了,有时清醒有时糊涂,沈彤也没有办法,只能提醒燕北郡王,让他不要难过。
阿娘不是不认他们,她只是更加想念她的大宝小宝。
面前的这两个和她有五六分相像的儿女,却不是她记忆中的大宝小宝。
她的大宝小宝都只有一丁点大,抱在怀里,饿了会哭,吃饱会笑。
闻言,燕北郡王怔了怔,然后他越过沈彤,朝着云七扑了过去。
“阿娘,我是小宝,小宝想你。”
云七也怔住了,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抱住了大了不知多少号的“小宝”。
下一刻,燕北郡王已经扑进云七怀里哇哇大哭起来。
真的是哇哇大哭!
沈彤不忍直视,这个家伙真的是我弟弟吗?
她捂着脸,一边偷笑一边拉着萧韧走了出去,萧韧也忍不住笑了,道:“你这个弟弟......”
沈彤脸色一肃,正色道:“他被可意儿带坏了。”
萧韧郑重点头,对,一定是。
待到吃饭的时候,燕北郡王拉着沈彤一边一个坐在云七身边,嘴巴甜得像抹了蜜一样,把云七哄得眉开眼笑。
在路上的时候,沈彤还曾经担心过,她担心云七会嫌弃阿钰在燕王府长大,会嫌弃弟弟身子弱,就像嫌弃她太瘦一样。
可是她没有想到事情的发展竟然会是这样,也太顺利了吧。
待到云七去睡了,燕北郡王才对沈彤说道:“有娘疼的感觉真好。”
沈彤心头一酸,她强笑着打趣他:“你这撒娇的一套是跟可意儿学的?”
“才不是”,燕北郡王摇摇头,道,“我从记事开始便总是想像着,如果亲娘还活着,我要怎么做,我要像其他小孩一样撒娇,不论她烦不烦,我都要抱着她撒娇。我每天都会想一遍,想了十来年了,直到今天才用上。”
“你从小养在燕王妃膝下,她对你好吗?”沈彤问道。
“嫡母对我很好,她从不打骂我,她把我的吃穿用度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可是我从小就知道她不是我的亲娘。”燕北郡王对燕王妃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燕王妃自尽的时候,他只有五岁。
沈彤直到现在,才有时间把宫里发生的事全都告诉了燕北郡王,当听说云七手刃了太皇太后时,燕北郡王红了眼圈儿。
“阿娘其实还是忘不了父王的吧。”他喃喃地问道。
嗯,当然忘不了,她老人家连父王的坟都给挖开看过了,若是早把他给忘了,也就不会去挖坟掘墓了。
还是先不要把这事告诉他了,免得小朋友受不住这个打击。
第五二二章 秋风里的桂花
沈彤原本以为和燕北郡王汇合后,他们和萧韧便会各奔西东。
她和母亲弟弟去燕北,萧韧则去保定府。
可是萧韧却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对沈彤道:“多住两天,好不好?”
沈彤抿嘴一笑:“把燕北的事情安排妥当,我来保定府找你。”
燕北郡王身娇肉贵,暂居的地方也精致舒适,院子里有棵桂花树,清甜的香气把人熏得饿了。
“你送我的那坛子糖桂花不知道还能不能吃。”萧韧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以后安定下来,他也在自家院子里种棵桂花树,不,种上一片桂花林。
“我还是再送你一坛吧,北方可能找不到那么好的,不过仔细找找也能找到。”
沈彤也吸了一口气,桂花香沁人心脾,这院子里的桂花可真香啊,她还是第一次觉得桂花的香气这般舒服。
“好啊。”秋风吹过枝头,细细碎碎的花瓣随风飞舞,萧韧的心情也如这飞花拂叶的风儿一样愉悦,他的小姑娘花心思去找的,不是死士营的刺客,也不是杨家的人,而是一坛子糖桂花。
送给他的糖桂花。
次日,云七在院子里活动筋骨,她身上的伤已经大好,燕北郡王跟在她身边,学着她的样子抡胳膊踢腿。
云七宠溺地斥责他:“小猫子似的,比你姐姐可差远了。”
这时,一扇屋门从里面推开,一个少年走了出来。
云七一怔,少年挺拔结实,剑眉星目,英气逼人,手里提着一把刀,乌黑镶银的刀鞘已经陈旧,刀柄也磨得光滑透亮。
少年拔刀,寒光似水,少年挥刀劈下,势如迅雷,却又宛若惊鸿。
秋日的清晨,晨光如秋水般清凉剔透,那舞刀的少年忽而被刀光包裹,忽而又破光而出闪动在晨光中,刀光、晨光,交加变幻,少年的身形动如脱兔,行如劲风,挥洒自如。
云七收起手中招式,立在原地看那少年舞刀。少年一套刀法练完,还刀入鞘。
燕北郡王欢呼一声,跑到少年面前:“七哥,教我练刀吧。”
萧韧笑道:“好啊,等你能拉开一石弓时,我就教你。”
萧韧已快步走到云七面前,抱拳道:“伯母早啊!”
云七上上下下打量着他,问道:“你谁啊?”
“阿娘,这是七哥啊,就是昨天那个大胡子。”燕北郡王一脸纯真的坏笑。
云七深深地看了萧韧一眼,冷冷地说道:“难怪了。”
然后,她转身走了。
燕北郡王冲着萧韧挥挥拳头,七哥,你行的!
然后,一溜烟地追着云七跑了。
偌大的院子里,留下萧韧在风中凌乱。
难怪了,难怪啥?
忽然,身后传来几声难听至极的怪笑,萧韧猛的转身,小柴拔腿想跑,措不及防被萧韧抓住,他想都没想,张口就朝萧韧手上咬了下去!
于是吃早饭的时候,小柴的一只眼睛青得像乌眼鸡似的,而萧韧的手上多了一个透着血丝的大牙印。
傍晚时分,大饼兴冲冲地跑了进来:“七少,小栗子来了,您猜和他一起来的还有谁?”
萧韧没有说话,笑容里满是深意,大饼立刻明白了,朝着自己的脑袋拍了一下,他真是高兴傻了,小栗子怎么会突然来这里,那当然是七少的安排。
大饼连忙转身去告诉沈彤,沈姑娘一定会高兴,沈姑娘高兴了,七少的苦心才没有白费。
看到站在面前的两个人,沈彤又惊又喜。
小栗子带来的是许安和路友。
许安道:“我们的家眷都已经安置好了,双喜和阿治会照顾她们,姑娘放心吧。”
路友的拳头握得咯咯直响,他老大不乐意:“沈姑娘,京城里这么大的动静,你居然不带我们一起来,王双喜那龟孙整天逼着老子在铺子里打杂,老子过得生不如死。”
一旁的芳菲早就笑得直不起腰了,她是见过王双喜支使路友的样子的,每一次路友都要骂娘,可是最后还是乖乖去干活了。
这时,小栗子从外面进来,手里提着一只木笼子,那笼子里铺着厚厚软软的被褥,被褥上正襟危坐着一脸怒气的桔子!
“啊,桔子!”沈彤和芳菲异口同声。
她们得到的回应,是桔子的一记白眼,和破口大骂。
桔子骂了足足一盏茶的功夫,它的骂声中饱含了对沈彤的谴责和失望。
直到它骂累了,终于开恩似的趴在沈彤怀里睡觉了。
直到这时,萧韧才走了进来,他望着抱着桔子一脸欢喜的沈彤,问道:“让你多等两天,可还满意?”
原来那天他说要在这里多等两天,是在等许安和路友还有桔子。
沈彤甜甜地笑了,她点点头:“满意呀。”
“对了,你怎么想起让他们把桔子也带过来的?”沈彤如果知道萧韧让她在这里等人,她会想到来的是许安和路友,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还有桔子。
萧韧叹了口气,道:“你走以后,小栗子隔三差五就把这猫接到我府上,也不知它怎么胆子这么大,和那两只大狗打得天翻地覆,居然每次受伤的都是狗,而它毫发未伤。我那好端端的演武场,成了猫狗打架的地方,所以我还是把它给你带过来吧。”
沈彤哈哈大笑:“桔子会轻功,飞檐走壁,你那两只傻大笨粗的狗,当然打不过它。”
她笑够了,一双妙目亮晶晶地看着萧韧:“谢谢你把它带来给我作伴儿。”
萧韧的那两只狗,是周铮故意送他的。萧韧以前怕狗,现在虽然不怕了,可是对狗也谈不上喜欢,他府上的狗,自是有专门的人照顾着,也不用他来操心。
他说了这么多,全都是借口。
明明是花了一番心思,却又不好意思说出来,真是小孩。
天底下最可爱的小孩。
“你高兴吗?”萧韧柔声问道。
“高兴呀,就是不知道桔子怕不怕冷,燕北可比西安冷多了。”
“那你就把它抱在怀里。”
“可那岂不是它在给我取暖?”
“那倒也是。”
“喵......”屋子里响起桔子不满的叫声,这两个人,好烦啊。
第五二三章 道个别
次日天还未亮,萧韧便带着小栗子准备出发。
这一次,他又把大饼留下了,当然,还有那条只会咬人的狗。
兄友弟恭这种事,在他和那条狗身上是不存在的。
和以前不同,大饼很开心地应允了,跟在沈姑娘身边,也是给七少办事,何况,沈姑娘身边,都是像他一样很可爱很有趣的人。
萧韧走到院子里,看到了云七。
“伯母,我要先告辞了。”萧韧说道。
“嗯,走吧。”云七说完就进屋了,只留下摇摆的帘子。
萧韧笑着摇摇头,晨光初熹,他和小栗子走出了这座院子。
刚刚上马,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就这么走了?”
这声音......
萧韧掉转马头,就看到明明暗暗的天色中,趴在墙头上的沈彤和桔子。
桔子瞪了萧韧一眼,便悠然自得地梳头洗脸。
“嗯,该走了。”萧韧笑着说道。
“怎么不和我道个别?”沈彤的大半个身子都被高墙掩去,只能看到她平整的肩头和一张俏脸。
萧韧的笑意更浓:“怕一道别,就舍不得走了。”
“嗯,也是,那就不要道别了,记得给我写信,要写很多字的那种信。”信嘛,有很多种,鸽子腿上带着的写是信,短短一句话。
“我记得了,写很多字的那种信。”
萧韧话音方落,探出墙头来的那张俏脸就不见了,桔子不满地喵呜一声,也跳下了墙头,眨眼之间,萧韧只看到一个桔黄色的尾巴尖儿。
这一人一猫,都是来无影去无踪。
萧韧笑弯了眼睛,调转马头,策马扬鞭,向着保定府而去。
京城里,宗室营终于得知了太皇太后的死讯。
消息是从宗人令家里传出来的,宗人令进宫多日,记天终于回来了,白胖的脸庞瘪了下去,皮肤松松垮垮地挂在脸上,像是忽然间老了十岁。
可见,这几天在宫里的日子不好过。
宗室营的人也猜到宫里定是出事了,否则京城里不会风声鹤唳。
但是没有人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后来有人说是护国公世子杨锦程被人绑走了,难道他是在宫里被绑走的?
于是从前天开始,宗室营的妇人们凑在一起,聊的就是杨世子被绑走后的下场。
撕票肯定是会撕票的,绑匪又不是傻子,绑了杨世子,有钱也要有命花啊,索性拿钱以后就撕票。
周大太太吃完早饭就出去打叶子牌了,说是打叶子牌,其实就是妇人们凑在一块儿聊闲天。
可今天周大太太回来得很早,她急火火地从正门进来,正撞上小儿子周骋。
周骋穿了一身簇新的箭袖,腰上挎着刀,左肩上背着弓,右肩上则是个包袱。
“你个杀千刀的小王八旦,又闯了什么祸要出去避风头,大理寺的牢饭不香了,还是顺天府衙门里的被褥不暖了?”周大太太指着周骋的鼻子就骂,这个打扮,还带着这些东西,分别就是出去避祸的。
他们家的男人,每个月都有一两个这副行头出门的,周大太太不用问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周骋吓了一跳,早知道他娘回来这么早,他就应该从自己院子的后门出去,想当一回正大光明的英雄好汉,还被逮个正着,六月飞雪啊,他冤啊!
“我这几天都在家里,哪儿也没去,怎么闯祸?”周骋振振有辞。
“也是啊。”周大太太松了口气,都是那个消息太吓人了,她被吓得六神无主了。
她二话不说,伸手拧住周骋的耳朵,一脚踹上门,拽着周骋向里面走。
“娘,你干嘛,你打牌输了钱也别拿我出气啊,你去捶我二婶,要不去挠我三婶,娘,你别揍我啊!”
“小兔崽子,你给我闭上嘴,我告诉你,出事了,出大事了,天塌下来了,你给我老实点儿,哪里也不许去!”
到了没人的地方,周大太太终于松开了手,周骋揉着被他娘揪红的耳朵,一脸悲愤。
都是女人,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
你看人家女侠,说卸腿就卸腿,干净俐落,再看自己的娘,就会朝自家儿子下黑手,当后娘的也不过如此了。
“出了啥事儿?不就是甄建那孙子的腿没了?”周骋早就听说这事了,他在家里乐得抓耳挠腮,这辈子头一回知道什么叫做锦衣夜行。
嗯,他现在就在。明明他拥有甄建的一条腿,可是外面的人不知道。
算了,不知道就不知道吧,解气就行。
“什么甄建?是太皇太后,太皇太后薨了!”周大太太还是感觉难以置信,太皇太后那样的人,原来也会死啊,会不会是假死?
可这消息是宗人令的老婆说的,不会假,宗人令可不敢在这种事情上胡说八道。
周骋怔了怔,但他很快就笑了,说道:“既然太皇太后死了,那你们不是应该高兴吗?我怎么没有听到鞭炮声,你们不是全都恨她恨得......”
周骋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被周大太太捂住了嘴,接着,他又挨了他娘几记狠拳。
“你个杀千刀的,少说几句行不行,你还闲咱们家混得不够惨吗?”周大太太的娘家和周家是表亲,两家人走得很近,她几乎是在宗室营里长大的,亲眼目睹了太祖在世时,和太祖过世之后,宗室营里各家的变迁。
那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能一样吗?当然不一样。
这一切都是太皇太后所赐,按着皇帝不能亲政。皇帝不能亲政,周室皇族活得就像是拖油瓶一样,眼睁睁看着外戚专权,可他们只能靠着那一点点祖荫过日子。
周大太太深深地呼出一口气,道:“有啥可高兴的,现在的皇帝可还没有正式登基呢,这朝廷的事,还是要让杨家人做主。这时候若是鞑子再起兵,或者后晋小朝廷的人复僻,小皇帝说不定就不能登基了,到那个时候,这龙椅上的人,是不是姓周的还不一定呢。”
周骋给吓了一跳,他伸手拽拽周大太太的头发,被周大太太一掌扇开,周骋松了一口气,就刚刚那番话,他还以为他娘被人夺舍了,眼前这个不是他娘呢。
他娘居然还关心起国家大事了?
“娘,你匆匆忙忙回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事儿?”
“你算个屁,我是要让你爹去衙门里找你祖父,拿上太祖皇帝赐给咱家的马鞍马鞭,对了,还有那对紫檀木的大象,到宫门前跪着去。”
“干嘛?祖父犯了啥事儿,要去宫门前请罪?还要拿上太祖爷的赏赐?”
“什么犯事啊,你个混球,这是去跪求小皇帝提前登基,要快点去,宗室营里家家都去,去晚了就没有好地方了。”
第五二四章 传信
急着去宫门前请命的当然不只是周大太太一家,宗室营里但凡得到消息的,全都去了;至于那些没有得到消息的,就是宗人令不想让他们去的。
新帝提前登基,朝中定会有人反对,但是,无论这些人有何理由、有何目的,新帝都是要登基的。现在不登基,明年清明过了也会登基。
所以,反对新帝提前登基的那些人,莫非是傻子?
你们能阻止一时,难道还能阻止一世吗?
现在小皇帝还不懂事,可是会有人替他记住你们这些人,等到小皇帝长大以后,你们还想有好日子过吗?
再说,也不用等到小皇帝长大啊,仅是两位太后娘娘就不会让你们有好果子吃。
这两位太后娘娘,背后站着的是杨家。
周骋很想趁乱逃走,对,今天他是要跷家的,他带上刀,带上弓,还带上从他爹靴子里找到的银票,他要去找那群英雄好汉,从此后做个游侠儿快意江湖。
想想就爽!
周大太太身经百战,早就看出周骋“没安好心”,于是她当机立断,让人把周骋锁进小黑屋了。
这间小黑屋,周骋十岁地就曾顺利逃脱。
因此,等到周大太太派人去给他送饭菜时,周骋已经无影无踪。
周大太太气得咬牙切齿,可是她也顾不上了,小兔崽子又不是头回离家出走,大不了就是又被关进大牢,反正过几天没钱花了就会回来了。
现在有更重要的事,宫门外面有几位周家的长辈为了请小皇帝提前登基,激动得晕死过去了。
其中有一位还是真晕,这事儿闹大了,太医院和棺材铺的人全都出动了,杨皇后和毛贵妃感激涕零,赏了几车东西,自从太祖爷驾崩后,宗室营里哪里同过这么多赏赐,若说不眼红是假的,周大太太让人去买蒙汗药,浸到帕子上,给公爹周子龙送去......
宫门前的事儿,便如同长了翅膀一样,伴随着那些真的长翅膀的鸽子,飞出了京城,飞去大齐朝的四面八方。
燕北郡王坐在马车里,一边嚼着肉脯一边把一封信递给沈彤。
肉脯是云七亲手烤炙的,虽然云七不会煮饭,但是她做的烤肉却是一绝,这些肉脯是她连夜烤出来的,两个大油纸包,两个孩子每人一包,必须吃完,她的孩子不能瘦骨嶙峋,白白胖胖才好看。
这封信不是鸽子带来的,而是从京城六百里加急送来的。
六百里加急,不是用的官驿,而是燕北郡王自己的传信兵。
他得意洋洋:“姐,我的传信兵还不错吧?”
“嗯,秦王手下也不过如此了。”沈彤赞叹。
“这两年我在深山老林里可没有闲着,姐,我还能做得更好。”燕北郡王又把一块肉脯塞进嘴里,吹弹得破的脸蛋撑得鼓鼓的,看上去像只白嫩的小包子。
沈彤拍拍他的脑袋,把怀里的桔子递给他,腾出手来专心看信。
“哈哈哈”,沈彤大笑,杨锦程是个人才,不,何止是杨锦程,宗人令也是人才。
当然,迫使杨锦程这样干的是萧韧,萧韧更是人才中的人才。
燕北郡王撩开车帘,冲着外面喊道:“把可意儿叫来。”
可意儿在后面的车上,他正眉飞色舞地对芳菲说道:“妹子,你要相信哥,只要你的脂粉铺子开在燕北,哥保证让你赚得杯满钵溢。”
大饼冷哼:“干嘛?燕北的土匪们都喜欢涂脂抹粉吗?”
可意儿睨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这时,有人隔着车窗喊道:“意儿哥,公子叫你过去呢。”
车停下,可意儿跑了出去,片刻后,他再回来时,有正经事要忙了。
“那谁谁谁,看看传信兵走了没有,往燕北城送信,快,六百里加急!”
“意儿哥,急什么,咱们再走上十日就到了燕北地界了。”
“你懂个屁,公子把时间算得刚刚好,一天都耽误不得。”
一骑扬尘,向着燕北的方向而去。此番燕北郡王出关而来,他走了一路,也把他的传信兵留了一路,从京城到燕北,有二十名传信兵,十个联络点,这些传信兵都是燕北的冰天雪地里训练出来的,骑术好,能吃苦。
十日之后,燕北下了今冬的第二场雪。
桔子的猫生里,还是第一次看到雪。它很是郁闷,放弃了自己的笼子,整日窝在沈彤的皮斗篷里。
小柴可没有桔子这样的待遇,虽然燕北郡王给每个人都准备了棉衣、皮毛斗篷,还有大得出奇的皮帽子,可是小柴的耳朵还是生了冻疮。
他照着镜子看着自己那可怜的耳朵,悲从心来。
“芳菲,我记得蓝师傅有个冻疮膏的方子,他没有传给你吗?”
芳菲摊摊手:“传是传了,可我没做过呀,再说材料一时也找不齐。”
小柴的眼泪都要流下来了,他太可怜了,他要去的地方是物华天宝的西安城,而不是飞雪连天的燕北。
西安城里还有数不清的姑娘在等着他,可他却要与熊瞎子为伍。
“芳菲,你看我的皮肤是不是粗糙了?”
“脸还马马虎虎,就是你的手怎么变胖了,该不是手上也要生冻疮了吧?”芳菲伸出自己的手比了比,没错,小柴的手就是像要生冻疮。
小柴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那怎么办,我听人说生过冻疮就会年年生,我的手曾经那么修长漂亮,现在就要变成冻肉包子了......”
车轮轧在积雪上,咯吱作响,车辙印在雪地上蜿蜒,雪花漫天飞舞,眨眼间就将一切痕迹遮盖得无影无踪。
自从进了燕北境内,云七便没有了精神,马车停下时,她便看着一望无垠的雪地出神,以至于沈彤不得不找了顶罩着轻纱的帷帽给她戴上。
沈彤在燕北住过,她知道在雪地里久了会眼盲。
她知道的事,云七当然也知道,可是却执拗地把帷帽扔到一边。
一日,她忽然指着远处的一片雪压着的松林说道:“那死鬼追到这里来,我给了他一巴掌,早知他会死,我就多打他几巴掌了。”
第五二五章 先生应如是
燕北郡王和沈彤对视,姐弟二人都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无奈。
被执拗老娘和死鬼老爹夹在中间的孩子,太无奈了。
白桦林中马铃声声,树枝上的积雪纷纷而落,一声尖锐的哨声划破雪空,哨声未止,便又是一声,一声接着一声。
燕北郡王笑道:“三长一短,接我们的人到了!”
......
燕北城,大都督府。
杨勤推开窗子,窗外的雪花有铜钱大小,他望一眼阴沉沉的天空,这场雪不知还要再下几天。
他愤愤地摔上窗子,在屋里来回踱步。
这两日,又有小股的鞑子闯进村子里抢粮抢牲畜。
这只是小事,无关痛痒,每年冬天都会如此,杨勤不会为了这点小事便大动干戈,何况,现在他的心思并不在这上面。
他的儿子,他的嫡长子,尸骨未寒!
只要想到死得不明不白的杨锦轩,杨勤便觉心肝脾肺无一不是痛的。
杨锋、杨敏、杨锦程,我要让你们每一个人全都不得好死!
这时,一个随从进来,手里捧着一封信。
杨勤撕开上面的火漆,眼睛亮了起来。
杨敏死了!
杨敏死在煤青山,而那夜煤青山寿皇殿曾经走水,险些烧毁大行皇帝的梓宫,杨敏无旨私自进入煤青山,死在寿皇殿外!
时隔一天,魁星楼大行皇帝显灵,留有圣诏,诏书上的内容已经传了出来,龙椅上的小皇帝并非皇族血脉,而是杨家不知从何处抱来的野种!
杨勤把这封信前前后后看了三遍。
第一遍一目十行,更多的是震惊;
第二遍不敢置信,看得仔细,生怕错过一个字;
第三遍惊喜交加,字里行间品味无穷。
杨敏竟然死了!
那道圣诏不知真假,可若是小皇帝的身世真如圣诏上所书,那么杨家罪无可赦!
可是燕北杨家早在杨锦轩被抓到的时候,就已经被逐出门墙了。
这是天下人都知道的事,杨锦程在大街上面对万千民众亲口所说。
一个宗族要将一支子孙逐出门墙,当然不仅是当众宣布这么简单,还会有相关文书。
所以,燕北杨家和京城杨家如今已是陌路人,八竿子打不着,诛九族都诛不到的了。
丫鬟端上炭盆,杨勤挥挥手,丫鬟捧着炭盆退了出去。
杨勤把这封信叠成方胜,珍而重之藏在胸前的衣裳里。
这封信他还会打开看的,直到京城杨家的人全都死光为止。
“把方先生请过来。”
方先生是去年来到他身边的,闲云野鹤般的人物,杨勤为了将他收在门下,颇费了一番心思。
方先生名叫方季维,自幼博文强记,但凡经他过目的,无论是诗书还是帐册,他全都倒背如流。非但如此,方先生尤擅兵书,他能背出的兵书,比杨勤这辈子听说过的还要多。
这样一个世间少有的人物,当然也有弱点。
每个人都有弱点,大才如方先生亦是如此。
方先生爱美人,自古才子都爱美人,只是方先生不但爱美人,更爱有才情的美人。
早年,方先生便为了一位有才情的美人,混进考场,为美人的兄长代考。
于是乎,方先生和美人的兄长双双被打了四十大板,永生不得踏入考场半步,也绝了仕途。
可惜那位美人并未因此以身相许,反而恨方先生拖了其兄长下水,从此后与方先生恩断情绝。
之后的多年里,方先生浪迹天涯,才名远播,忽而一日,他来到白山黑水间的燕北,立刻便引来无数才子想要与他一较高低。
杨勤一介武夫,自是对这种文斗不屑一顾,何况这些人比试的居然是背书!
现在杨勤已经忘了是谁向他推荐的方先生,他也明白了一件事,以方先生这种有特殊才能的人,是不能与一众读书人相提并论的。
这样的人,有更大的用途。
听说方先生爱美人,杨勤重金买来两位扬州瘦马,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一不通。
方先生果然受用,以每年纹银一千两的价格进府做了西席。
他要教授的学生是杨锦轩。
当然,这只是一个名头而已,事实上杨锦轩不缺西席,也无心给自己找个师傅。
方先生不急不燥,每天踩着时辰进府,再踩着时辰出府,他的家离大都督府隔着两条街,那是一座幽雅精致的院落,在那里,有两位美人与他相伴。
这一年来,杨勤没有给过方先生任何差使,方先生也没来见过杨勤。
今天,杨勤想到京城的事,首先想到的就是方先生。
方先生不紧不慢地走进来,杨勤道:“方先生过得可还舒适?”
方先生微笑,一双白皙的手交叠于胸前:“院落精美,美人如玉,自是舒适。”
杨勤拿起一卷画轴,递于方先生。
方先生伸手接过,展开来看,画是一驾马车。
马车上垂着明珠,金银丝的车帘,就连拉车的马也缀着金铃。
方先生合上画卷,笑如春风:“此车甚好,我心好之。”
杨勤又拿起一卷画轴,递于方先生。
方先生再次展开,画中是几名女子,或立或坐或抚琴或读书或翩翩起舞,形态各异,但却全都美不胜收。
“先生觉得此画可佳?”杨勤问道。
“画功了了,但美人极妙。”方先生说道。
杨勤满意地笑了:“本都督将这驾马车以及这画上的美人,全部赠于先生可好?”
“那自是甚好,只是无功不受禄,大都督有何事交于在下?”方先生道。
杨勤点点头,他喜欢与聪明的人打交道。
“先生坐上这驾马车,宝马香车,有美同行,先生出燕北入京师,拜于护国公府大公子杨锦程门下,锦程公子好名士,重才学,从此后先生为座上之宾,先生意下如何?”
方先生抚掌:“妙哉,但是锦程公子又如何会收留在下呢?”
杨勤冷然一笑:“如果你是被我驱赶出燕北的,你说锦程公子会否容留于你?”
方先生微笑:“只是驱赶还不够,我需有见面之礼。”
杨勤问道:“何为见面之礼?”
第五二六章 国不可一日无君
书房静寂,落针可闻。
方先生清隽的脸上泛着光亮,如同上釉的上好瓷器.
杨勤看着他,越发不解。
“我要一道军令,杨大都督治罪左家的军令。”
“左家?哪个左家?”杨勤一怔。
方先生微微一笑:“在燕北,只有一个左家还能入得杨大都督之耳。”
左家,前朝末年燕北最大的商贾。其祖上世代与鞑剌人通婚,因此,每一个左家人身上都有鞑子血统。燕王在世时,左家曾与燕王合开马场,燕王死后,左家给杨勤送了三万两白银,一千两黄金,换来合家平安。
“左家一向奉公守法,何来治罪之说?”杨勤摸着下巴上的胡子,若有所思。
方先生哈哈大笑,笑声中满是嘲讽。
杨勤面色一沉,怒道:“先生觉得可笑?”
“对,在下便是觉得可笑。大都督难道没有想过要抄了左家,把左家的钱财据为己有吗?”方先生说道。
杨勤当然想过。
当年他没有抄了左家,除了那些真金白银,还是因为左家名声赫赫,一旦他抄了左家,燕北的商贾们必会人人自危,说不定还会有人逃走。他不能让商贾们离开,商贾们都走了,他的军费从哪里出?
因此,杨勤留下了左家,提高了税赋。
虽然这些年来,左家收敛了很多,不但没有开拓新的生意,反而将原有的铺子卖的卖转的转,据说左家这一代的子孙们个个不争气,只会吃喝玩乐,坐吃山空。
但是左家的这座山也太富了,坐吃山空十几年依然锦衣玉食。
半年前,杨勤便曾让人罗列左家的罪状,若非杨锦轩出事,杨勤顾不上这些事了,恐怕此时的左家人早已死的死,抓的抓。
只是这件事杨勤并没有告诉过其他人,本来嘛,还没有实施的事情,又怎会传扬出去?
可是方先生却猜到了。
杨勤正色:“先生何出此言?”
方先生收起笑声,却依然一派轻松:“左家与鞑子有所往来,府中藏有鞑子细作,而在下与左家三爷一见如故,过从甚密。得知大都督下令捉拿左家的人,在下便悄悄告知左家三爷,左家人逃离燕北,大都督雷霆之怒,遍查之后得知是在下告密,而此时在下香车美人前往关外,大都督派人追杀在下,至于在下如何逃脱,还请大都督安排。”
杨勤脸上的线条渐渐缓和,读书人果然是诡计多端,竟连这种办法也能想出来。
一石二鸟,这是一石二鸟之计。
至于逃走的左家,自是逃不出他的五指山。
杨勤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对于方先生,他是不能全信的。但是这没有关系,只要方先生来到杨锦程身边,无论方先生是否可信,都不重要了。
方先生,也不过是一枚棋子。
而已。
......
大殿之上,杨皇后怀抱小皇帝默默含泪。
这是她第一次从后宫走上前朝。
百朝文武,也是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位母仪天下的皇后。
在此之前,他们也只是在皇后册封大典上见过她,那时的她掩映在一片珠光宝气之中,看不出相貌。
此时的杨皇后,穿着孝衣,胭脂未施,虽然垂泪却并未失礼,她端坐在那里,尤如一朵静静盛开的白莲,端庄稳重。
有人松了一口气,最怕的就是帝弱母强,现在看来是多虑了。
虽然都是杨氏女,但是杨皇后没有太皇太后的强势,她柔柔弱弱的,一看就是从未经过风雨的娇花,杨家是泥腿子出身,却也学那些名门世家的教子之法,不但教出一个芝兰玉树般的杨锦程,还有这位明珠美玉般的皇后娘娘。
似是感觉到满朝的肃杀,小皇帝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杨皇后用玉手轻轻拍着小皇帝的背,嘴中轻喃细语,泪珠滴落到小皇帝的脸上,杨皇后连忙给他拭去。
金銮殿上,众目睽睽之下,遍身缟素的孤儿寡母与这朝堂格格不入。
宗人令第一个哭了出来,他扑倒在地,痛哭流涕:“皇后娘娘,老朽肯请陛下提前登基,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列祖列宗九泉之下也不会安息啊,皇后娘娘请三思啊!”
立刻有十几位有爵位的宗室走出来,跪在宗人令身后,苦苦哀求。
满朝文武这两天听多了宗室们的哭声,倒也不觉刺耳了。
不过这些宗室们也是真能哭,听到太皇太后的死讯也没见他们哭成这样,反倒是为了让小皇帝提前登基,争先恐后地哭死过去,宫门外晕倒了一大片,这两天太医院的太医们累得人仰马翻。
这时,左都御史出列,一揖到地,大声说道:“臣听说了一件事,五军都督府的甄大人的侄儿,甄建甄公子,前两日被匪人割去了一条腿,甄公子文武双全,出身显贵,竟然在天子脚下京师重地经此不幸,顺天府责无旁怠,顺天府尹失职当罪!”
众人皆是一怔,京城里谁不知道那个甄建就是个二混子啊,怎么在你嘴里变成文武双全的翩翩佳公子了?这也就罢了,现在明明在讨论的是新帝提前登基的大事,你在这个时候就这件事,合适吗?
众人正在胡思乱想,顺天府尹走了出来,辩解道:“这几日来京城连现贼人,顺天府倾巢而出捉拿贼患,那位甄公子据说是在添香胡同那种地方被人割去腿的,顺天府的人也不能去那里布防吧?”
左都御史冷笑:“京城连现贼人,顺天府尹,这话你也说得出口?顺天府是京师重地,却贼患遍布,难道这不是你的失职吗?”
顺天府尹也动怒了,他气得全身发抖:“大行皇帝在世时,京城里何时这般不得安宁?你说是本官失职,可那时的顺天府尹也是本官。”
百官之中有人听出门道了,这两人哪里是在吵架,分明是在演戏。
果然,有人大声疾呼:“呜呼哀哉,真龙不位,妖孽丛生啊!”
是啊,皇帝死了,太皇太后死了,这朝堂上没有人能震得住了,朝堂如此,民间更会如此。
国不可一日无君!
第五二七章 人间有喜
一直默不作声的毛元玖气如斗牛地走上前来:“臣文渊阁大学士,吏部尚书毛元玖恭请陛下提前登基!”
百官之中,那些毛元玖的人早就在等着这句话了。小皇帝的生母是谁?那是毛贵妃!
小皇帝提前登基,对他们这拨人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弊。
毛元玖一言如口,如同平地惊雷,满朝文武之中,有一半以上的人随声附和。
“臣恳请陛下登基!”
“臣恳请陛下登基!”
......
保定府一座五进大宅里,萧韧正在看信,信是棺材铺派人送来的。
萧韧笑了,宫里宫外都很热闹啊。
这时,小栗子飞奔而入:“七少,太皇太后薨天了,衙门里贴出告示,国丧三月。”
萧韧冷哼:“堪比皇帝了。”
太祖皇帝和崇文帝殡天时,便是国丧三个月,现在,太皇太后也是三个月,死后哀荣可谓后妃之最。
片刻后,小栗子又跑了进来:“七少,护国公死了!”
萧韧一怔,问道:“护国公?杨锋?”
在宫里时杨锋还活得好好的,虽然上了年纪,但老当益壮。
“七少您这记性,杨锋是老护国公,护国公是杨敏啊!”小栗子笑着说道,杨家不是好人,他们家里死了人,无论是谁都是好事。
萧韧都不知是该笑呢还是该笑呢。
不是他的记性不好,是他早就把杨敏当成死人了。
杨敏这都死了多久了,死讯竟然才传出来。
“杨敏怎么死的?”萧韧忍不住好奇起来。
“杨国公是在追剿后晋余孽时光荣牺牲的,就是这些后晋余孽刺杀了太皇太后。”小栗子振振有辞。
萧韧挥挥手,让小栗子出去,然后提笔给沈彤写信,这么多有趣的事,能写很多很多字,她一定会被逗笑吧。
无论如何,恭喜杨家,终于给杨敏找到一个再合适不过的死法。
死的光荣,死的忠烈,堪称勋贵楷模,定当名留青史,万世称颂。
收到信时,沈彤正在听李永基的随从背兵书,一边听一边打瞌睡。
这兵书不是只对着燕北郡王一个人背颂,李永基见沈彤来了,他觉得不能浪费,于是便把那些背书的随从分成两组,一组个跟着燕北郡王,另外一组则跟着沈彤。
所谓跟着,就是无论他们是吃饭是练武,还是在睡觉,耳朵总会有个声音在不紧不慢地背颂兵书。
就如同夏日里的苍蝇和蚊子,在耳边嗡嗡作响,甩也甩不掉,逃也逃不脱。
沈彤终于理解燕北郡王为何想往关内跑了,她现在也想跑,不对,是想逃。
“小姐小姐,七少送东西来了!”
芳菲蹦蹦跳跳地跑进来,手里捧着一只乳燕投林的匣子。
沈彤如蒙大赦,对芳菲说道:“你不是跟着烟翠学了几个曲子吗?唱给我听听。”
“啥啊,奴婢唱得不好,上次小姐都说以后不听了,怎么这会儿又想起来了?”芳菲觉得自己唱得也不是那么难听,就是比烟翠难听了一点点而已,是小姐说这曲儿还是让烟翠来唱,让她只管学调胭脂。
怎么小姐的口味,不对,是耳味变了?
变是没变,只是沈彤忽然觉得,与这背书声相比,芳菲的歌声便是天籁。
芳菲唱起歌来,这是烟翠拿手的。
“八月里的秋风,人人都嚷凉。一场啊白呀露严霜儿一呀呼场......”
沈彤打开了匣子,匣子里是一只毛茸茸的手焐子,还有一封信。
沈彤拿起手焐子,又把信拆开,信纸有六页,厚厚一叠,平铺在桌上,两只手笼在手焐子里。
手焐子里很快就暖和起来,信也看完了。
沈彤皱眉:“真小气,才写了这么一点字。”
她把信重又放进匣子里,把匣子交给芳菲:“帮我放好,别让桔子给抓了。”
说完,她揣着手焐子,出去找燕北郡王,那位背书的随从也不紧不慢地跟了上去,一边走一边继续背。
燕北郡王正在云七屋里,云七则正对着一副铠甲出神。
铠甲已经很旧了,这是燕北郡王派人从京城的燕王府取来的旧物。
燕王用过的铠甲。
见到沈彤,燕北郡王笑嘻嘻地走过来,对沈彤道:“走吧,这里没咱们什么事了。”
两人转身向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沈彤忽然想起什么,走到外面找到一条扫地的竹帚,她拿起竹帚重又回到云七房里,把竹帚放在云七面前,说道:“您心里有气就拿这个揍他一通。”
说完,她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生怕她娘连她一起揍。
回到燕北郡王的书房里,沈彤便把萧韧在信上告诉他的事说了一遍,燕北郡王笑得前仰后合,太皇太后和杨敏的死讯他也听说了,可是却没有沈彤说得这般精彩。
“姐,早知如此,那天你们就该多杀几个人,也让杨家多出几位英烈。”
沈彤道:“我猜有人该动了。”
燕北郡王点点头:“是啊,该动了。”
话音一落,他高声喊道:“来人,去请老侯爷!”
老侯爷便是老安昌侯李永基,这位自从来到燕北,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一口气上山顶,不费劲儿。
......
燕北城内,杨勤正在清算左家留下的资产,一切都如他的计划,左家连夜潜逃,留下了万贯家财,可是诸事并非十全十美,比如说左家人并没有抓到。
据说左家是逃往鞑剌了,可这也只是听左家留下的下人们说的,左家的女眷里十之八、九都是鞑子,这便意味着,左家男人其实都是鞑子的女婿,他们想要逃往鞑剌,并非难事。
跑了就跑了吧,反正一个通敌的罪名压下来,除非他们不再踏入大齐半步,否则他们就是跑到天涯海角,又能如何呢?
一名随从走了进来:“回禀大都督,方先生的马车已经快要进关了。”
杨勤满意颔道,对那随从道:“立刻传令下去,将左家通敌卖国,方先生偷偷报信的事传扬出去。”
随从应声,却没有离去,杨勤问道:“还有何事?”
“是燕北郡王的事。”随从脸现难色。
“燕北郡王?”杨勤怔怔,他几乎忘记还有这么一个人了,“他要如何?”
随从苦笑,道:“燕北郡王送信过来,说他十四岁了,来年便将及冠,按照规矩,应该给他配上侍寝宫女了,不过如今郡王府没有宫女,那就挑几个丫鬟过去服侍,丫鬟要漂亮的,看上去好生养的。”
第五二八章 新帝登基
“呵,他不是口口声声要给本都督的女儿报仇,上山剿匪去了吗?一走两年,连土匪的毛都没看到,倒是吃喝用度有增无减,现在长大了,连侍寝丫头都要了?”
杨勤一脸鄙夷,燕北郡王,不过一个被他养废了的小儿而已。
“他在那个什么庄子里住得可好?”杨勤问道。
随从笑道:“自是住得好,每个月都会上山抓土匪,附近的屯子里的平民百姓被他当土匪抓去的不在少数,送上几只野鸡,半只孢子,就能把人赎出来。”
“哈哈哈”,杨勤的心情愉快极了,那小儿身边都是他的人,别说是抓几个平民当土匪,就是那小二每天去几次茅厕,他若想知道,都能知道得一清二楚,笑罢,杨勤说道,“那就到二道里寻几个人美活好的姐儿,给我们的小郡王送过去。”
但凡是侍寝宫女或是侍寝丫鬟,都要挑年纪稍长又老实本分的,容貌倒在其次。
二道里是燕北城有名的销金窟,杨勤专门让人去二道里去买姐儿,显然是对燕北郡王多了几分关心。
杨锦轩在世时,若是敢把二道里的姐儿放到屋里,杨勤能打断他的腿。
......
京城里的消息陆陆续续传来,紧接着,小皇帝正式登基了,年号正昌,按例,明年为正昌元年。
杨皇后和毛贵妃双双封为太后,开创了大齐朝第一次有两位太后并存的局面。
护国公杨敏护驾有功,其嫡长子杨锦程承袭爵位,次子杨锦堂封承恩伯;
毛太后为正昌帝生母,封毛元玖之子毛新宁为彭城伯。
......
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减赋一年,宣秦王第三子周铮、其女宜宁郡主和燕北郡王于正月初一前进京参见新帝。
......
燕北郡王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问沈彤:“姐,你说我是装病呢,还是装傻呢?”
沈彤噗哧笑出来,道:“装病和装傻有区别吗?你不是剿匪吗,那就被土匪抓走了吧。”
“被土匪抓走?要多大的土匪才敢抓本郡王,除非是佟公子。”燕北郡王若有所思。
如今燕北最大的土匪就是佟公子,传说他文武双全,貌比潘安,不喜欢手下叫他老大,因此,都称他为佟公子。
现在,大半个燕北的土匪都是佟公子的。
嗯,佟公子就是燕北郡王给自己取的雅号。
沈彤出的主意自是很好,可是燕北郡王却很为难,他要如何才能演一场自己抓自己的大戏呢?
要赎金吗?要多少合适?
“姐,我没绑过郡王,我手下的这些人也没有绑过,你说要多少赎金合适?”
“一万两吧。”
“什么?本郡王才值一万两?”
燕北郡王趴到桌子上,伤心了。
怎么办呢,他听了那么多的兵书和史籍,也没有可借鉴的,毕竟王爷兼职土匪的,古往今来也只有他一位。
......
西安城,秦王府里。
传旨太监刚走,秦王就把圣旨扔到一旁,笑道:“这是想要故伎重施啊,可惜了,本王的儿女全都长大了。”
当年,太皇太后用的借口便是让几位小皇孙留在京中陪伴幼帝。
而如今周铮已经娶妻,宜宁郡主也到了要出嫁的年纪,就连燕北郡王也有十四五岁了,无论如何,也轮不到他们来陪伴尚在襁褓中的小皇帝。
周铮道:“无非是想借着这个机会,给您一个警告而已,只不过可怜了小堂弟,他才是陪绑的那一个。”
周铮口中的小堂弟便是燕北郡王,燕北郡王没有如秦王这般强势的父亲,自己一无兵权二无财权,打着剿匪的旗号才得以从杨勤手中逃出来,据说住在一个小山村里,受尽严寒。
无论是两宫太后还是杨家和毛家,他们谁也不会在意一个小小的燕北郡王,他们真正防备的只有秦王,这一次让燕北郡王一同进京,不过就是掩人耳目,周铮若是上刑场的,那他就好比陪绑的。
秦王又快要忘记这个小侄儿了,此时才记起那个孩子,他问道:“那两位小郡主还是住在慈安庄里吗?”
周铮道:“是啊,她们跟着慈安庄里的孩子们一起读书,我见过她们几次,都是乖巧的孩子。”
秦王叹了口气,道:“虽说是她们自己要求去慈安庄的,可是那里毕竟不是郡主能够长住的地方,说来都是本王慢怠她们了,让人给她们多送些东西过去,但凡是宜宁有的,也给她们每人一份。”
其实这两年来,丁侧妃对这两位小郡主并没有疏忽,虽然不能做到与宜宁郡主一视同仁,但是吃喝用度也是按照郡主的标准给的,当年跟着两位小郡主从燕北过来的那些嬷嬷和丫鬟,除了留下一位负责与燕北通风报信以外,其他人全都被丁侧妃收拾得干干净净。
而此时的宜宽和宜容两位小郡主,正在欢天喜地地查看哥哥给她们送来的东西。
这都是燕北郡王在京城给她们买的,都是好看的好玩的。两个人把这些东西分成三份,一份留给自己,一份是给宜宁姐姐的,还有一份是给彤彤姐姐的。
“彤彤姐姐好久没来看我们了。”宜容嘟起了小嘴,她喜欢彤彤姐姐。
“彤彤姐姐去办大事了,等她办完事就会来看我们了。”宜宽懂事的说道,她要告诉彤彤姐姐,她认识了很多字,已经读过一本书了。
两个人很想送给哥哥礼物,可是她们的针线做得不够好,想来想去,还是各自做了一只荷包送给燕北郡王。
当燕北郡王收到两个妹妹的荷包时,沈彤正在读萧韧的来信,萧韧在信上告诉她,周铮和宜宁郡主已经启程离开了西安。
燕北郡王当然也很想启程去京城见见他那素未谋面的小皇帝侄儿,可惜他在剿匪的时候,竟然反被土匪给抓了!
抓他的是燕北最大的土匪佟公子,佟公子开口就要十万两银子,别说燕北王府拿不出十万两,就是拿的出来,杨勤也不会给。
杨勤冷笑:“放心,那个什么佟公子看不到银子是不会撕票的,绑到一位小王爷,就是养着也要养到拿了银子的那一天,就让他们养着吧,还能省下一笔银子。”
第五二九章 缺钱的人和赚钱的人
听说没人给他付赎金时,燕北郡王更伤心了。
“你看,到手的银子都飞了,如果你听我的,开价一万两,说不定就给了。”沈彤打趣道。
“本王是看清了,一万两和十万两在他们眼中是一样的,全都不会给。”燕北郡王叹了口气。
“那就要一千两,一千两应该会给的。”沈彤说完,自己就先笑出来了。
燕北郡王幽怨地看她一眼,然后对着门外喊道:“把左三叫来!”
左三,有个很文雅的名字,叫左雅文。
但是左雅文的样貌却与他的名字并不相符,既不文也不雅。
他有一多半的鞑子血统。
他的曾祖母、祖母、母亲全都是鞑剌女子,在左雅文身上,已经找不到汉人的影子。他生得大饼脸,小眼睛,高颧骨,五短身材,粗壮健硕,站在那里,就是一个穿着汉人服饰的鞑子。
“公子,你找我?”左三一笑,露出两个大酒窝,这两个酒窝生在他的脸上,就像是硬生生戳出来的。
燕北郡王道:“你说的生意我做了,可我现在一两银子也没有拿到,我很穷,没有钱,只能赊帐。”
左三家里有钱,很有钱,钱多到十辈子也花不完。外人都以为左家的钱是靠着开铺子开马场赚来的,可是却只有左家自己知道,这些年来左家真真正正的钱财来源于军备买卖。
左三的曾祖父、祖父、父亲都是出名的不学无术,燕北城人只是知道他们四处游历,长年累月不见踪影,但是却并不知道,他们并不是去拈花惹草游山玩水,他们行走于大齐、鞑剌、安鞑、党夏,甚至还去过更远的红毛诸国。
这些同时拥有汉人和鞑子血统的花花公子,在这些国家里,是王公和将军们的座上宾。
他们是生意人,只不过他们的生意是武器、盔甲、战马和火炮!除此以外,他们也交易铁锭和铜锭,还有制造火药的材料。
不仅是燕王,就连秦王也曾多次与左家做生意。
只是这些都是私底下的,表面看来,左家与大齐皇族最亲密的接触就是曾与燕王合办马场。
那时与燕王合办马场的不只是左家一家,无论是鞑子还是汉人,要想在燕北开马场,就必须要让燕王参股,这样才能保证他们的马供不应求。
而杨勤洽洽只知道左家与燕王合办过马场,却并不知道左家真正做的是什么生意。
当年左家主动献上的金银,其实是给杨勤的试金石,杨勤欣然收下后就提高了商人的税银,左家便彻底断了要与杨勤做生意的心思。
这几年左家一直被杨勤觊觎,早就想要换个地方了,此刻杨勤对左家下手,左家便趁机离开,左家人流淌着游牧民族的血液,对于他们而言,只要有生意可做的地方,就是他们的家。
杨勤拿着在左家抄没的财产簿子沾沾自喜的时候,左三正在佟公子的山寨里混吃混喝。
左三毫不意外,还是那个大大的笑容:“我做生意从来不是一捶子买卖,既然公子手头紧,那就先赊着,趁着大雪尚未封山,我这就动身,明年雪化之时,再来见公子。”
燕北郡王挥挥手,丢过来一个牌子,道:“那么本公子也卖你一个人情,凭着这个牌子,可保你的家眷在燕北安然无忧。”
左三大喜,如今的燕北,无论是商贾还是百姓,最怕的不仅是兵,还有匪。
面前的这个少年,便是燕北最大的土匪佟公子。
至于佟公子的真实身份,外人或许不知,但是神通广大的左家人却是心知肚明。
这就是生意,与一个成长中的少年王公做生意,远比与索取无度的杨勤更令人期待。
打发走左三,燕北郡王又恢复了那副没骨头的样子,他趴在桌子上,哭丧着脸。
“姐,我原本还想着从燕北王府抠出几万两银子的,可是一两也没有。”
是啊,这大雪连天的,他到哪里弄银子呢,抢也没处可抢啊。
沈彤笑了,道:“你忘了,有一位有钱人就要来燕北了。”
燕北郡王的眼睛亮了起来,但很快又黯淡了:“雪越下越大,他们这些南方人,又不是傻子,这时来燕北,寸步难行。”
沈彤敲敲他的脑袋,道:“他们不是普通的南方人,他们是死士,走在刀尖上的人,何惧大雪封路。”
燕北郡王从未见过沈彤口中的死士,他无法想像。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还是银子银子银子。
......
此时此刻,缺银子的人当然不是只有燕北郡王一个。
户部尚书急得团团转,嘴上生了几个大泡。
新帝登基,一句免赋一年,只不过就是一旨诏书,可是对于等米下锅的户部而言,这是雪上加霜。
偏偏这个时候,太常寺和鸿胪寺都来找户部要钱,各国使节连同番王的儿女们要进京参拜新帝,新帝要效仿先帝在护国寺祭天施粥,太常寺缺钱,鸿胪寺也缺钱,宫里让户部想办法。
“宫里?什么时候开始,宫里让到哪里要钱,就到哪里要钱了?是谁让来的?”
户部尚书气得发抖,这规矩全都乱了。
太祖皇帝在位时,设有内阁,这种事报到内阁,阁老们批示之后,有的直接下发实施,有的则再经太祖皇帝批阅后下发,事无大小,均有相关的正式文书。
大行皇帝崇文帝到死也没有亲政,但那时有太皇太后、老护国公杨锋、定国公萧长敦以及吏部尚书毛元玖四人监国。定国公称病不再上朝,国事便交由其他三人。折子先是呈到毛元玖面前,毛元玖批示后呈给杨锋,杨锋无法定夺的再交太皇太后,虽无内阁,但也是有凭有据,上行下效,井井有条。
可是现在,太皇太后死了,两宫太后并没有指定监国大臣,杨家赐了承恩伯,毛家赐了彭城伯,这两个爵位历来是赐给外戚的,虽然杨家以前也是外戚,但是老护国公杨锋能够监国凭借的并非外戚的身份,而是护国公这个名头,护国公是真刀真枪打出来的。
也不知是杨家要挟制毛家,还是毛家想把杨家也拉下水,总之,每家一个外戚的爵位,看似风光,实则却让这两家都不能正大光明插手朝政了。
户部尚书回到家里对着空气骂道:“我就知道迟早会乱,两宫皇太后能不乱吗?我就要看看是东边扳倒了西边,还是西边压倒了东边。”
第五三零章 时疫
户部尚书说得没有错,这承恩伯和彭城伯千真万确是两宫皇太后斗法的结果。
先是杨太后随手赐了毛家一个彭城伯的爵位,硬生生把科举出仕的毛家变成了勋贵,最少是在小皇帝在位的这一代,毛家子弟不能参加科举,毛元玖权倾朝野的吏部尚书,儿孙子侄全都变成了靠皇帝恩赐过日子的外戚。
这件事上,杨太后做的干净俐落,待到毛太后得到消息时,皇帝的御玺已经盖上了。
毛太后一不做二不休,让自己的父亲在大殿之上,文武百官之前,凭着杨敏的舍身取义,硬生生给杨敏的次子杨锦堂求来了承恩伯。
杨太后气极,好在承恩伯是给了杨锦堂,而不是大哥杨锦程,牺牲一个庶弟,总好过毛家废了一堆子侄。
承恩伯和彭城伯之封,两宫皇太后的战争正式拉来了帷幕。
进宫前她们是姐妹,进宫后她们是战友,现在尘埃落定,她们变成了敌人。
两个拥有共同秘密的敌人。
第一场争斗的结果,是两宫皇太后同时坐在了珠帘之后。
崇文帝时,太皇太后还只是如她们这般坐在珠帘后面,崇文帝死后,太皇太后怀抱着小皇帝直接坐到了龙椅上。
杨太后和毛太后谁也没有坐到龙椅上的底气。
她们没有太皇太后千军万马中树立的威严,她们更没有太皇太后诛杀三位亲王的雷霆手段,所以她们还只能垂帘听政。
即使如此,她们依旧是心怀忐忑的,毕竟小皇帝的来历她们心里清楚。
小皇帝未满周岁,想要让他独自坐在龙椅上,除非用绳子捆在上面,可是这样有损天子威仪,因此,小皇帝索性与两宫太后一起坐在了珠帘后面。
满朝文武三跪九叩的是那把空荡荡的龙椅。
初时百官觉得诡异,几次之后也就成了习惯,若是有朝一日那龙椅上忽然坐上一个人,他们或许会吓个半死。
后宫之中的第二次两宫斗法已经开始了,这次的起因便是太常寺和鸿胪寺去户部要银子的事。
户部尚书不肯出钱,一是真的没钱,二是他要正式的文书。
没有内阁,没有宰相,亦没有摄政的监国,这件事上有权利在文书上盖章的只有皇帝。
太祖皇帝在位时,可没有在这种事情上亲自下过旨。
当务之急,必须要有监国。
这位监国除了老护国公杨锋,再无第二人选。
本以为这是十拿九稳的事,可是没想到,此话一出,当场就有人反对。
而且反对的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很多。
原因只有一个,杨锋虽然德高望重,但是他是杨太后的祖父,若是让他做监国,那便是外戚专权。
那为何崇文帝时杨锋也是监国,就不是外戚专权了呢,那是因为太皇太后有摄政之权,杨锋虽是太皇太后的兄弟,但是掌握大权的是太皇太后,而太皇太后是周家妇。
坐在珠帘后的杨太后看一眼毛太后,冷笑道:“妹妹的手段越发高明了。”
那些人无疑都是毛元玖的手笔。
毛太后一脸委屈,道:“姐姐为何这样说,现在外面被为难的也是我的外祖父啊。”
外祖父终归比不上亲爹。
其实,相对于祖父而言,杨太后更加希望哥哥杨锦程做监国。
但是这也只是想想而已,那些人连祖父都不同意,更不用说刚刚二十出头的哥哥了。
太皇太后在世之时,杨家说一不二,可是如今......
杨太后心中戚然。
转眼便进了腊月,周铮和宜宁郡主到了洛阳,没想到二人双双感染了风寒,无奈,只好暂时滞留在官驿。
初时两人只是喉咙痛咳嗽鼻涕,两副药下去,非但没好,反而发起烧来。
而此时方知,这并非普通风寒,而是时疫。
大齐朝不是第一次出现疫症,仅太祖皇帝在位时,各地上报的疫症便不下二十次,但是这些疫症多发于夏秋两季,像这般在冬季发作还是第一次。
这场疫症来势汹汹,很快便在河南境内蔓延,各地衙门在城外设了焚化场,每天都有几十上百的尸体抬出城去焚化。
周铮和宜宁郡主都是金枝玉叶,自是不能留在城里,但是洛阳卫指挥使带领军队围了官驿,不许周铮和宜宁郡主出城。
“朝廷有令,但凡是感染疫症之人,一律不得出城!”
随行的秦王府官员苦苦哀求,但是洛阳卫指挥使非但没有放行,反而加派了兵力。
京城的城门外,一骑奔驰,刚到城门口,马上的人就滚落下来,守城门的旗手卫大吃一惊,因为他认出这个人的斗篷下面竟是太监服侍!
几名旗手卫将那名太监扶起来,有人递上水,太监喝下水缓了好一阵,终于说出话来:“我是秦王府内侍,三公子和宜宁郡主被困洛阳,快让我进宫,请圣上下旨救人!”
“洛阳?”原本围在太监身边的旗手卫瞬间跳出好远,洛阳有疫症,已经死了很多人!
“对,我是从洛阳来的,可是我没有感染疫症!”太监大怒,他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官驿里逃出来的,他身上秦王府的凭信和秦王府官吏亲笔写的书信,这是要进宫呈给皇帝和两宫太后的。
太监嘶声说道:“洛阳卫指挥使以下犯上,拘禁宗室,如今官驿里缺医少药,三公子和郡主命在旦夕,你们快放我进城!”
旗手卫怔怔一刻,这时有人喊道:“吴副使来了!”
吴副使便是飞鱼卫指挥使吴江,他每天都会到城门前转一圈儿,旗手卫的人看到吴江立刻高兴起来,这烫手山芋终于找到接手的人了。
听说这名太监是从洛阳逃出来的,吴江道:“你说你带了秦王府官的信,把信和凭信先交给本官,本官给你转交圣上。”
“不,奴婢出来的时候,王爷叮嘱奴婢要照顾好三公子和郡主,奴婢不能辜负王爷所托,请大人带奴婢进宫面圣。”太监据理力争。
吴江冷笑:“你是从洛阳来的,若是把时疫带进宫里,你担当得起吗?来人,先把他单独关起来,确定没有时疫再放出来!”
家母辞世,断更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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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一章 胆大的洛阳卫(一更)
太监身上的书信是秦王府长史亲笔所书,文吏核对过印章和火漆,确定无疑。
现在这封信就在杨锦程手中。
吴江并没有把信呈给太后和皇帝,而是直接送到了护国公府。
杨锦程道:“焦胜奇还是个同知的身份吧,我记得他有个侄女还在冷宫里。?”
大齐立朝时,天下设二百卫,三千所,至太祖皇帝驾崩时,已有五百六十卫,五千二百所,而其中河南境内的各大卫所,最初便是老护国公杨锋的军队,直到现在,人事变动,新老交替,但是这些卫所依然奉杨家马首是瞻。
六个月前,上一任洛阳卫指挥使旧伤复发死了,消息传来,杨锋便让同知焦胜奇代掌,只等朝廷的正式任命下来,焦胜奇便正式升任指挥使。
自从三年前的人事变动未果之后,五军都督府便形同摆设,西北、中原和燕北这三地的卫所,无论是人事任务而是军队调配,都是秦王、杨家和杨勤说了算,五军都督府能做的,也就是文书传递而已。
这种情况下,按理说朝廷的正式任命很快就能颁下,但是焦胜奇的运气不太好,刚好遇到太皇太后薨逝,一来二去,虽然人人都知道他是洛阳卫指挥使,而实际上,他这个指挥使只是代职。
焦胜奇的侄女是大行皇帝崇文帝的美人,崇文帝“死”后,除了两位太后以外,其他嫔妃全都暂居冷宫,待到大行皇帝正式下葬后,这些嫔妃才会重新安置,有人会留在宫里,有人则是去慈恩寺修行。
崇文帝不近女色,他的后宫之中也只有第二次选秀进宫的那十来个女人。
焦美人便是其中之一。
她和西安来的孟美人原先都是住在毛太后的月华宫。
杨锦程略一思忖,道:“给宫里说一声,让焦美人去侍候毛太后吧。”
亲信一怔,道:“这位焦美人原本就是毛太后的人,现在让她从冷宫出来,重新回到毛太后身边,坤秀宫那边......”
如今住在坤秀宫的是杨太后。
杨锦程没有回答,转而说道:“传令下去,务必护送三公子和宜宁郡主离开洛阳,让飞鱼卫和太医院的人亲自过去,告诉焦胜奇,若是三公子和宜宁郡主有闪失,他就以死谢罪吧。”
说到最后两句,杨锦程面若寒霜。这些年来,这些人的日子过得太安逸了,祖父对他们也太过纵容了。
亲随脸色一变,忙问道:“公爷,疫症来势汹汹,说不定没等太医院的人赶过去,三公子和宜宁郡主就......”
杨锦程冷笑:“那就把洛阳卫一干人等的人头送到西安!”
亲随不敢再问,快步出去传信。
而此时,发生在城门前的那一幕已经传遍京城。
“秦王的一对儿女染了时疫!”
“秦王的一对儿女被洛阳卫困在洛阳,太监拼死进京送信,被飞鱼卫抓进了诏狱!”
......
保定府,萧韧眉头紧锁,在屋中来回踱步,外面传来小栗子欢喜的声音:“岳小将,您来了!”
岳小将便是岳阳,此番周铮进京,岳阳是周铮的侍卫总队长。
所谓侍卫总队长,只是对外的称呼而已。一队侍卫仅有十二人,岳阳统领五队,麾下六十人。
这六十人便是跟随周铮和宜宁郡主进京的全部侍卫。
但是,岳阳还有一个身份,他是西秦军骑兵营的左先锋,统领四百骑兵。
此次,岳阳的四百骑兵乔装改扮,分成几批离开西北,一路护送。
看到岳阳,萧韧的眉头终于松开了,他问道:“洛阳如何?”
岳阳毫不客气地拿起萧韧的茶杯咕咚咚喝了几口,笑道:“都被王爷料到了,乔公公一进京,就被关起来了。”
萧韧冷哼,道:“这件事整个大齐都知道了。”
岳阳嘻嘻一笑,道:“哪有这么夸张,顶多就是传遍京城附近这几个地方而已。你以为所有人都像我们这样耳目灵通吗?”
萧韧道:“少废话,我问的是洛阳的事。”
“洛阳已成孤城”,岳阳收起脸上的笑容,正色说道,“那个叫焦胜奇的代指挥使是个狠角色,把刀架在洛阳知府的脖子上,硬是逼他下令,把感染时疫的百姓,无论生死,全部拉到城外焚化,那些有病人的人家,即使没有得病,也抓城外的病患营里,只要进了病患营,就别想活着出来了,很多人是走着进去,躺着出来,出来就被运到焚化场烧掉。”
萧韧蹙眉,道:“看来焦胜奇行事雷厉风行,做风强硬,可为何洛阳的时疫仍然没有得到控制?”
的确,这两日收到的线报,洛阳的疫情非但没有得到控制,反而愈来愈严重,死去的人不计其数。
岳阳道:“我说的这些只是表面上的,在洛阳城里,私底下却能买命,一个活人一千两,死人五百两。只要掏了银子,无论是没染病的活人,还是得了时疫死掉的死人,通通都能买出来。”
难怪线报上说死的都是贫苦百姓。
萧韧问道:“那么这种疫症能否治愈?”
“七少,你这不是逗闷子吗?若是不能治愈,我还能跑到你这里来吗?三公子和宜宁郡主全都治好了,也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就是武先生自己配的药汤子,喝了三次,就没事了。”
岳阳刚刚踏进保定境内,萧韧就收到了消息,他也知道周铮和宜宁郡主的病情并不是传说中的那般恐怖,否则他已经接到命令,杀进洛阳救人了。
况且,他问岳阳的时候,岳阳说的都是洛阳城里的事,却没提周铮和宜宁郡主,可见这两个人没什么大事。
不过,现在从岳阳口中听到他们已经治愈,萧韧还是松了口气,问道:“武先生能够治好,太医院的人却治不好?”
岳阳不屑地道:“太医院的人至今也没能靠近洛阳城,被焦胜奇的人拦在外面,不过乔公公这么一闹,朝廷又派了飞鱼卫过去,焦胜奇敢拦住太医院,却不敢拦飞鱼卫了吧。”
萧韧沉吟道:“杨家不会坐视不理,洛阳卫听命于杨家,焦胜奇这样做,决不会是杨家授意,莫非他投靠了别人?”
第五三二章 有美自远方来(二更)
周铮还没到洛阳,就已经知道焦胜奇的出身来历了。
焦胜奇是洛阳卫同知,正三品。
焦家是世袭千户,焦父早亡,焦胜奇十八岁袭职,二十五岁时调入羽林军任千户。
恰好一年秋围狩猎,体弱多病的皇太子骑马遛弯时从马背上摔下来,焦胜奇救驾有功,不久,焦胜奇外放卫所,至今已二十多年。
焦胜奇膝下二子,长子焦威跟在他身边,次子焦猛年方十六,和焦老安人,焦夫人住在京城,他还有一个侄女,父母双亡,前几年选秀入宫,封为美人。
前朝后期,武将低了文官一头,武官即使见到相同品级的地方官也要自称“下官”;而现在,大齐朝立朝仅三十余年,开国将领余威尚在,朝堂之上,武官与文官平起平坐,朝堂之外,武官权势更是远胜文官。
焦胜奇能够坐到正三品,肯定不是只靠熬资历,他有一位义父,便是曾经做过河南都指挥使的韩晋。
而韩晋是老护国公杨锋的副将,前年韩晋旧疾复发,去世之前,将焦胜奇调往洛阳卫,升任同知。
由这份资历来看,焦胜奇是杨家的人,否则也不可能代领洛阳卫指挥使一职。
现在,焦胜奇的这份资历也摆在萧韧面前,萧韧已经反复看了几遍。
岳阳道:“虽然三公子已经安全,但是依然被困在洛阳,洛阳城外十里均已戒严,就连我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逃出来的。眼下外面的情况根本就传不进去。”
萧韧道:“这场瘟疫来得可真是时候。”
“武先生也是这样说,可惜他被困在官驿里,查不出来瘟疫最初是从哪里传来的”。岳阳说到这里,顿了顿,问道,“七少,你在保定府,可曾听说燕北郡王被土匪绑票的事?”
燕北郡王被巨匪佟公子劫持的事,有损皇室威严,并没有外传,知道的人并不多。
恰好萧韧是知道的。
“嗯,听说了,还听说杨勤不让燕北王府出银子赎人。”萧韧云淡风轻地说道。
“七少,我们都去过燕北,上次燕北郡王说要去剿匪,我还以为他就是找个借口,没想到连他也搭进去了,看来燕北的土匪可真厉害,我还以为燕北最大的土匪是杨大都督杨勤呢。”岳阳无限感慨。
萧韧懒得理他,燕北郡王的事,轮得到岳阳操心吗?
他岔开话题,问道:“焦胜奇的侄女焦美人是不是月华宫的那位?”
梅胜雪在孟美人身边待了两三年,而与孟美人同在月华宫的,还有一位焦美人。
只是无论是孟美人还是焦美人,在后宫之中都是籍籍无名,若非有个梅胜雪,萧韧根本不会知道这两个人的存在。
岳阳双手一摊,道:“皇帝的女人,我怎么知道她们住在哪里?”
......
与洛阳满城肃杀呼应的,是京城的死气沉沉。
虽然已进腊月,新春将至,可是正值国丧,看不到半丝喜气。
一驾马车停在城门口,即使是在京城,也难看到如此华丽的马车,只是离近了细看,便能看到马车上随处可见斧钺刀痕,就连驾车的马,也是伤痕累累。
“先生,我们终于来到京城了。”马车里传出女子喜极而泣的声音,接着便是一群女子的抽泣声,原来那马车里并不是只有一个女子。
守城门的旗手卫验过路引,挥手放行。
一阵香风吹过,是从马车里飘出来的。
旁边的旗手卫好奇地问道:“这是哪家的公子哥,国丧期内还敢如此风,流?”
先前的旗手卫吸吸鼻子,鼻端还有女子的芳香。
“燕北来的,读书人而已,不是公子哥。”
原来是读书人啊,这些读书人也真是越发不羁了。
马车穿过城门,走在京城宽敞的街道上,最后停在观前楼前。
观前楼,是京城最大的客栈。
直到这时,马车里的人终于走了出来。
那是一位眉清目秀的中年书生,和五位体态婀娜的女子。
书生姓季,单名一个唯字。
这五位女子是他的五位侍妾。
季先生真是好福气啊,这么美的侍妾,纵使是在京城,也足能令人艳羡。
而此时,那名检查路引的旗手卫正垂手站在吴江面前,他道:“那人的路引是真的,但也是假的。”
一个月前,燕北大都督杨勤派人送来燕北最新的路引,新路引与老路引是不同的,而刚刚那位季先生使用的就是老路引,而这份路引上的日期,却恰恰是新路引起用之后。
因此,这名旗手卫才会说,那份路引是真的,但也是假的。
吴江冷笑一声,没有说话,转身离去。
他去了护国公府。
“根据我们飞鱼卫的情报,杨锦轩的一名西席,名叫方季唯的,一个月前从燕北潜逃,杨大都督派人追杀,可是这位方先生倒也命大,竟然死里逃生。他不但命大,胆子也大,偌大的天下,他哪里也不去,却来了京城。”
杨锦程笑道:“这是聪明人,越是看上去危险的地方,反倒是最安全。只是没有想到,杨锦轩还有一位这样的西席。”
吴江不屑地说:“什么西席,只是一个名头而已。这个方先生与贩卖兵器的左家有往来,偏偏杨勤却不知左家底细,看上了左家那一注大财,派人抄了左家,方先生通风报信,让左家人逃脱了。”
杨锦程当然也已经得知了这件事,现在吴江提起,他不由失笑,道:“杨大都督在燕北一待就是十几年,却不知道就在他的眼皮底下,还有左家这号人物。”
说到这里,他摇摇头,自嘲地道:“可惜,我也是刚刚知道。”
直到左家被抄家,左家人逃走,这才引起飞鱼卫的重视,一查之下,就连吴江也给吓了一跳。
可惜左家人已不知去向,现在也不知道正在和哪位君王谈生意。
杨锦程看向吴江:“既然方先生来了京城,你知道要如何去做了?”
吴江施礼:“公爷放心,下官这就去把人请过来。”
虽然左家跑了,可是还有方先生。
这位方先生能够甘冒奇险给左家通风报信,可见他与左家的交情。
第五三三章 有人来了(AbcdefGhIjk10000币打
又下雪了,芳菲已经没有了堆雪人打雪仗的兴趣,她看着屋檐下那一排晶莹闪亮的冰溜子,耳畔是一名伴读干巴巴的背书声,芳菲打个哈欠,眼睛不由自主地合上了。
这些伴读的年龄都很大,也不知安昌侯从哪里找来的,长得不好看,声音也不好听,难怪小姐每天都是哈欠连连,连带着她这个当丫鬟的,也贪睡起来。
沈彤抱着桔子,一人一猫蜷缩在一起,睡得昏天黑地。
只有要这些伴读在的地方,失眠什么的,永远也不存在。
一觉醒来,伴读还在背书,只是炕边多了一个人,那是燕北郡王。
其实沈彤早就察觉到他来了,但是她不想睁开眼睛,睁开眼睛要面对的,除了燕北郡王,还有伴读那张丑巴巴的老脸。
安昌侯这是什么馊主意啊,哪有这样强迫别人听书的?
“姐,我想阿方了,老侯爷手下这些人,只有阿方的声音最好听。”
沈彤翻翻眼皮:“你把阿方送走很久了,现在才想起他来?”
“是啊,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现在我很受伤害。”燕北郡王指指耳朵,他的耳朵里塞了棉花,可是他却能够听到每个人的说话,尤其是那些背书声。
他很想念阿方,阿方应该到京城了吧。
沈彤瞟了一眼一脸沮丧的燕北郡王,慢吞吞地从手焐子里拿出一封信来。
那封信皱巴巴的,一看就不是萧韧的信。
燕北郡王指着那封信,哈哈大笑:“让七哥知道你把别人的信放在他送你的手焐子里,小心他......”
一拳挥过来,燕北郡王及时住嘴,抢过那封信,躲到了角落里。
稍顷,他瞪大了眼睛,看向沈彤:“这是真的?”
沈彤点点头:“江婆子出去这么久,只送回这一封信,不会有错。”
来到燕北后,江婆子就出去了。
在燕北,江屠户一家是个神奇的存在。他们既不是土匪,也不是小偷,他们是土匪和小偷公认的坏人!
据说就连吕三爷也不敢在江屠户家里吃饭。
江婆子说她好多年没回燕北了,这次回来,要出去见见老朋友。
沈彤很好奇江婆子的朋友会是什么人,所以便让她去了。
这封信就是江婆子送回来的。
季四爷来了燕北,同来的还有一位说得一口京腔的小公子,江婆子暗中打听了,这位小公子姓焦,名叫焦猛。
“姐,你知道焦猛是谁吗?”燕北郡王问道。
沈彤一看他的神情,就猜到他一定是知道的。
“你知道?”她问道。
“巧了,京城的信函刚到。”燕北郡王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他来找沈彤,就是要把这封信给她看,没想到沈彤在睡觉,他反倒忘了把信拿出来。
这封信和摆在萧韧面前的大同小异,这是洛阳卫代指挥使焦胜奇的生平履历。
“原来焦猛就是焦胜奇的小儿子。”沈彤笑了。
世间之事真是太有趣了,焦胜奇的小儿子居然跟着季四爷来了燕北,季四爷就是屠卫啊,焦胜奇是如何与死士营搅到一起的?
她把那封信又看了一遍,无论怎么看,焦胜奇都与后晋小朝廷没有半点关系。
可越是这种看上去没有关系的,才越是值得怀疑。
“姐,原来你让江婆子去杀季四爷了,我还以为你放她去开黑店了呢。”燕北郡王没有说谎,听说江婆子走了的时候,他正在吃包子,想起江婆子以前卖过人肉包子,他便觉得嘴里的包子变了滋味,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吃过肉馅包子,改吃素馅了。
“你想多了,江婆子不是季四的对手,更何况季四身边还有其他死士,我不会让她以卵击石。”
燕北郡王有些郁闷,沈彤每次提起季四爷屠卫的时候,都是这种语气,燕北郡王无法想像,那些人会是什么样子。
“既然杀不了他们,那我们怎么办,眼睁睁看着那个屠卫在燕北招兵买马?”燕北郡王问道。
沈彤眯起眼睛,笑着说道:“你不是缺钱吗?我们先从屠卫身上拿点钱。”
季四爷屠卫,是和杨锦轩签过契书的。
那天杨锦轩几乎把大半个燕北都卖给屠卫。
现在杨锦轩死了,但是契书尚在,屠卫不会白白错过这个机会。
屠卫是想要摆脱四大部落的束缚,转战燕北吧。
“姐,以他们的本事,纵使四大部落对他们有所约束,对他们而言也没有什么吧,没有必要万里迢迢跑到燕北。”燕北郡王不解。
沈彤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地说道:“四大部落之所以会倾全族之力支持后晋,是因为后晋之主拥有大巫师血脉,可若是这一代的后晋之主没有继承血脉呢?”
燕北郡王之前从沈彤这里陆陆续续知道了一些后晋小朝廷与四大部落之间的关系,这时他恍然大悟,道:“若是后晋之主没有继承血脉,那就意味着四大部落与他们再无瓜葛。”
后晋的这些人,一方面想要摆脱四大部落对他们的辖制,一方面又在短期之内不能失去四大部落的财力支持,当务之急,便是找一个新的地方赚钱养兵,而这个地方,一定要远离四大部落,几千里之外的燕北,便是最好的选择。
“姐,这一代的后晋之主真的没有赤蛇之血吗?”燕北郡王有些兴奋,他第一次听说这件事时便很兴奋,现在更兴奋了。
“看来是没有,否则屠卫不会急着来燕北。”
此时的燕北已是大雪封路,如果不是十万火急,没有人会选在这个时候来燕北的。
沈彤提笔给江婆子回信。
一天之后,这封信已在江婆子手中。
江婆子看过这封信,便对坐在一旁嗑瓜子的女子说道:“二妹,你去看看,跟在那胖子身边的,有没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或者女扮男装的小后生。”
被称做二妹的女子吐出一个瓜子皮,懒洋洋地说道:“不用去看,跟那胖子在一起的,除了那个叫焦猛的,还有八个小后生,都是十几岁的年纪。”
“女扮男装,我说的是女扮男装!”江婆子最看不惯二妹这副没骨头的德性,她叉着腰大吼起来。
第五三四章 狼群里的孩子
二妹不情不愿地站起身来,一步三晃地向门外走去,江婆子翻个白眼,好在她们一家子去了西安,若是还留在燕北,早晚会让这个死妮子给气死。
二妹姓江,是江屠户的妹子,江婆子的小姑。
江屠户一家子被萧韧带到西北之后,江家在燕北的家业就交给了江二妹。
江二妹懒得打理那些家业,于是就给自己招婿,招个女婿给自己管家,也挺好的。
理想是美好的,但是现实很残酷。
江二妹招的女婿是位屡试不第但长相很好的穷书生,人穷却志不短,家里一堆穷亲戚和兄弟姐弟以他为荣,靠他吃饭。于是江二妹发现自己招婿招来的是一大家子。
这一家人不知道江二妹的底细,见她孤身一人,以为她好欺负,便在江家作威作福起来。江二妹很懒,她懒得理他们,这些人就变本加厉,要钱要地还要江二妹给几个小叔子娶媳妇。
江二妹不给钱,婆婆在江二妹的饭菜里下了迷药,一家子把江二妹绑了,卖给了人牙子。
江二妹醒过来时,就见人牙子在地上跪着,吓得直发抖,敢情人牙子买下她后,初时没有认出她来,后来越看越面熟,猛然想起她是谁了,给吓个半死。
江二妹懒得和人牙子计较,只说了五个字:“卖到矿上吧。”
于是那一大家子老老少少一夜之间就消失了,江二妹懒得打听是给卖到哪个矿了,燕北有铁矿,还有煤矿,每座矿上都缺人手。
这件事之后,江二妹也懒得再招婿了,招婿太麻烦了,还要找人牙子再卖掉,她觉得怪没意思的。
江婆子回到燕北,江二妹想犯懒也不行了。
她走到门口,回过头来,对江婆子说道:“你走时带上我。”
江婆子皱眉,道:“你哥让你留在燕北嫁人生孩子。”
“我嫁过了,没意思,不如跟着你们。”江二妹说道。
“不行,你哥决定的事,不能更改。”当初江屠户一家离开燕北时,不带多少钱,江屠户把这些年积累下来的家当,拿出一多半留给了妹子。
人离乡贱,妹子可不能跟着他们去受苦。
江二妹索性不走了,一屁股坐在门槛上:“不让我跟着,我什么也不干了,你自己打听去。”
江婆子气得直瞪眼,强压怒气,道:“回头我给你找个老实本分的女婿,你好好过日子。”
“不找女婿了,卖来卖去的,麻烦。”是啊,太麻烦了,江二妹想想就烦。
江婆子拍拍胸口,不让自己生气。
“你哥和我不是去西北享福,我们要做事,从早忙到晚,你看看我,还要跟着姑娘走南闯北。”
江二妹翻翻眼皮:“我也能。”
“我会给姑娘打理家务,会煮饭洗衣蒸包子,你会做啥?”江婆子没吹牛,整个燕北谁不知道她蒸的一手好包子。
江二妹看了嫂子一眼,慢吞吞地吐出四个字:“我会杀人。”
江婆子只好说道:“那你先去把这次的活儿干完。”
“这种活儿不是我擅长的,我不喜欢。”
话虽如此,江二妹总算站了起来,伸个懒腰,继续一步三晃地走了出去。
身后,江婆子跺跺脚,摊上这样的小姑子,她能怎么办?
江婆子给沈彤的第二封信,是让江二妹送来的,不仅送信,还送人。
沈彤打量着江二妹,问道:“你怎么和你哥长得不像?”
“我是他在狼群里捡来的,又不是他娘生的,当然长得不像。”江二妹说道。
“狼群?”沈彤以为自己听错了。
江二妹嗯了一声:“我小时候是和狼一起生活的,我哥觉得那些狼很仁义,把他打的猎物留给它们,带走了我。”
江二妹从记事起就在狼群里,长到八、九岁时,被江屠户遇到,带回自己家里当妹子抚养长大。
沈彤问道:“你来我这里想干点啥?”
江二妹想都不想,道:“只要别让我嫁人,别让我杀狼,让我干啥都行。”
沈彤点点头:“那你就跟着我吧。”
江二妹没说话,转身就出去了,等到芳菲找到她时,她正蹲在厨房的灶台前吃饭,一只手抓着肉,一只手拿着馒头,正往嘴里塞。
煮饭的老哥哭丧着脸,道:“这姑娘是几辈子没吃饭了,一个人吃了半锅肉七八个馒头了。”
芳菲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好奇地问江二妹:“吃饱了吗?”
江二妹摇摇头:“没。”
......
燕北城一如既往的冷清,但是冷清有冷清的好处,外地人越来越少,几乎没有了。没有了外地人,家里有空房子的便租不出去了,既然租不出去,那索性卖掉。
卖房子的越来越多,房子也越来越便宜。
季四爷只花了五十两,就买下了城南一处三进宅子。
住在这宅子里的人,却不是季四爷。
这里太偏僻,季四爷不喜欢。
窗外又飘起了雪花,屋内响起了机杼之声。
欣妩放下手里的针线,走到灶间,手脚麻利地把炖好的补品盛到小碗里,然后,她走到那间屋外。
她掏出钥匙,随着轻脆的开锁声,屋内的机杼声停了下来。
欣妩轻笑,推门走了进去。
“阿娘,外面又下雪了,补品炖好了,您趁热喝了吧。”
织机前的妇人没有回头,如同石像般坐在那里,纹丝不动。
欣妩把补品放在炕桌上,走到妇人身后,柔声说道:“阿娘,快点趁热喝吧。”
“喝什么补品?我又没有病。”妇人冷冷地说道。
“阿娘的身子一向都不好,燕北苦寒,阿娘若不进补,就真的要生病了。”欣妩的声音柔媚婉转,如出谷黄莺。
妇人依然没有回头:“朗月呢?你让朗月来见我,我就什么病也没有了。”
欣妩噗哧笑了,道:“阿娘,我才是您的亲生女儿,有我在您身边还不够吗?为何还要见一个不相干的外人?”
“不相干?你说他是不相干的外人?”妇人猛的转过身来,怒视着欣妩,声嘶力竭地说道,“你们说让你当我的女儿,我便照着做了;你们说要来燕北,我便也跟着来了,现在你们却又说朗月只是不相干的外人,你们凭什么?”
第五三五章 腊八将至
“凭什么?凭我是您的女儿,凭我们杀了太皇太后,给沈家报了灭门之仇,这还不够吗?”欣妩语声温柔中透着自信,如今整个大齐人人都知道,太皇太后是死于后晋余党之手,那么她说是给沈家报仇,有错吗?
黄氏的眼泪夺眶而出,沈家的人都死了,她还要报仇做什么?太皇太后死了又如何,她的丈夫也不能活过来了。
她只要朗月。
“我不管谁生谁死,我只要见到朗月”,黄氏伸手抓住欣妩的手臂,泪眼婆娑:“阿妩,阿娘求求你,让我见见朗月吧,在江南时,你们说他来了燕北,现在我到了燕北,为何还不带他来见我?阿妩,念在我们母女一场,让我见见他吧,求求求你......”
欣妩叹了口气,她挣开黄氏的双手,向后退去,一直退到门口,这才幽幽地说道:“阿娘,我看您真的是病了,您竟然忘了自己生过几个孩子了,您只生过一个女儿,那就是我,我才是您的孩子。”
说完,欣妩便走了出去。
听到门外那一声清脆的落锁声,黄氏颓然坐下。
......
沈彤伸手接住一片雪花,看着雪花在掌心融化,她也叹了口气。
难道是她猜错了?
屠卫一行来到燕北,并非是想要摆脱四大部落?
难道欣妩已经获得了四大部落的认可,被奉为大巫师后人了?
江婆子让江二妹带来的那封信里,清清楚楚地写道,屠卫随行的少年中,没有女扮男装之人。
当然,屠卫身边也没有女子,无论是老的少的,全都没有。
“姐,你别想不开,你猜错了也不丢人,反正只有我知道。”
身后传来燕北郡王的声音,真是亲弟弟啊。
沈彤笑道:“我有何想不开的?既然季四爷来了燕北,我们若是不从中插一脚,那岂不是浪费?”
说完,她冲着燕北郡王眨眨眼,道:“我去给萧韧写信。”
说完,她便进屋去了,燕北郡王站在廊下,高声喊道:“姐,别忘了梳妆打扮换件衣裳再写信啊!”
“滚!”
一只鞋子飞过来,燕北郡王哎哟一声掉头就跑。
......
燕北大雪封路,这封信足足晚了十天才送到保定府,而这时,朝廷派去的飞鱼卫和太医也已经到了洛阳。
萧韧看完信,久久没有说话。
岳阳好奇地问道:“这封信是沈姑娘给你的?她要嫁人了,新郎不是你?”
萧韧看他一眼,他觉得岳阳越来越像小柴那个家伙了。
“你猜错了,这不是她的信”,萧韧把信折好,揣到怀里,继续说道,“这是我之前派出去打探消息的人。”
“消息?什么消息?”岳阳问道。
“焦胜奇的小儿子焦猛,和后晋的人在一起。”萧韧淡淡地说道。
“什么?”岳阳像是踩在踏板上,猛的跳了起来,自从他当上骑兵营先锋官之后,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个动作了。
“七少,你派出去的人会不会打探错了?焦胜奇是根正苗红的大齐军官之后,他的儿子又是在京城,天子脚下,怎么会和后晋的人混在一起的?”
萧韧摇摇头,道:“她既然这样说了,那就不会有错,至于焦猛为何会与后晋的人在一起,你去问焦胜奇吧。”
岳阳瞠目结舌了好一会儿,终于平静下来。
他哈哈大笑,道:“这可真是天大的好消息,谁不知道焦胜奇是杨家的人,杨家的人竟然私通反叛,不对,现在已经不只是反叛,他们还是刺杀太皇太后的凶手,罪大恶极,人人得而诛之!”
萧韧道:“那你可以走了?”
“当然走啊,我现在就动身,把这个消息告诉三公子!”
岳阳说走就走,一刻也没有停留。
看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之中,萧韧松了口气,重新把沈彤的信拿出来,逐字去看。
她的信写得也太短了。
萧韧看了几遍,直到快要背过,这才重新把信揣到怀里。
现在,是该让杨锦程履行承诺的时候了。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叫过小栗子,问道:“今天初几?”
小栗子道:“正月初六啊,再过两天就该喝腊八粥了,小的这就去和厨房说一声,免得他们给忘了。”
说着,小栗子就要往外走,身后却传来萧韧的自言自语:“新帝要去大相国寺了。”
腊月初八,是新帝草草登基后,第一次祭天。
“小栗子,备马!”萧韧说道。
小栗子吓了一跳,连忙劝道:“七少,王爷让您守在保定府,可没让您到别处去,上一次......您千万别再去京城了。”
上一次,他们可是费了好大劲儿,才找了借口的,那些借口只能用一次,第二次就不能再用了。
“谁说我要去京城了,我围着保定府转一圈儿遛遛马还不行吗?”萧韧说道。
他又不傻,上一次假扮成出殡的才能出城,想起那股子臭猪肉的味道,萧韧这辈子也不想玩第二回了。
想到那次的事,他就想起了沈彤。
彤彤吐得一踏糊涂,她这么爱吐,会不会是肠胃不好?
萧韧骑马路过药铺的时候,买了一大堆药材,接着他又带着这一堆药材去了保定府最有名的医馆,请那里的大夫把这些药材制成丸药......
有的人肯定是不爱喝汤药的。
......
明天就是腊月初八了,不知为何,今天从一起床,杨太后的右眼皮便跳个不停。
她心里有些烦闷,叫了太医过来诊脉,太医给她开了一剂清火的药膳,她用过之后,才觉得好了一些。
可是右眼的眼皮,却依然跳个不停。
“来人,请国公爷进宫,哀家有事要与他商议。”
坤秀宫的人都知道,杨太后口中的国公爷只有一位,那就是护国公杨锦程,杨太后的胞兄。
虽然是同胞兄妹,可是杨锦程却也不能如以前那样直接进宫。
现在毕竟与太皇太后在世时不同了。
直到两个时辰后,杨太后才见到杨锦程。
“大哥,明天祭天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了吗?”这是杨太后目前最为关心的事。
“太后放心,全都安排妥当。”杨锦程说道。
第五三六章 美人
杨太后心中郁结,一时却又无从说起。
杨锦程望着坐在凤榻上的妹妹,杨太后身上是一件藏青团花的褙子,青丝挽起,抹额上镶了一块指甲大小的祖母绿,手上的指甲套上也镶着祖母绿,幽深的绿色配着杨太后身上藏青团花的褙子,让杨锦程有刹那的恍惚。
祖母孟老太君平素里也爱做这样的打扮。
而他的妹妹,却只有十几岁。
兄妹二人枯坐良久,杨锦程起身告辞。
送走杨锦程,杨太后环顾四周,坤秀宫的一桌一椅,都是她亲自让人布置的。没有朝阳宫的珠光宝气,但却古雅端方,更显雍容。
杨太后终于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
这是她的皇宫,是她的宫殿,宫外是她的江山,是她的子民。
对,这是她的,是她用青春和鲜血换来的,谁也抢不走,毛太后不行,那不知是死是活的崇文帝也抢不走,至于小皇帝......那就让他做第二个崇文帝吧。
杨太后把一只手伸起另一只手的袖子里,轻抚着手臂上的伤痕,她的心终于平静下来。
从宫里出来,杨锦程抬头看天,天空阴沉沉的,憋着雪。
杨锦程越来越不喜欢进宫了。
最近这一两年,每次进宫,他都会感到压抑。
走出宫前街,马车拐上了热闹的长兴大街。国丧期间,虽然到了年根底下,街道上也没有往年这个时候的喜气洋洋。
尽管如此,银楼和绸缎庄外,还是能看到穿着素面斗篷的女子三五成群走进去。
这些女子都是如杨太后一般的青翠年纪。
她们为了一根簪子一件衣裳而欢喜,为了在帕子上绣牡丹还是绣芍药而烦恼,凑在一起叽叽咕咕的,说的无非是这家的胭脂那家的香粉。
杨锦程叹了口气,问身边的随从:“方季唯还是住在观前楼吗?”
随从道:“他还是住在那里,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杨锦程问道。
“只不过他身边的侍妾不太安份,叫抱琴的那名侍妾悄悄和住在客栈里的琴师好上了,卷了方先生的银子,与琴师私奔了。”
“哦,卷了多少银子?”杨锦程来了兴趣。
“多少银子小的不知道,但是方先生之前的一日三餐都是天香楼给送的,如今改成了观前楼附近的一家小馆子,据那小馆子的伙计说,方先生每次只要一荤两素三个菜,外加十几个馒头。”
杨锦程笑了笑,道:“看来那名侍妾卷走的银子可不少啊。”
随从也笑了,道:“听说左家富可敌国,方先生从左三公子手里拿到的好处应该不少。”
杨锦程道:“既是如此,那就再看看吧。”
此时,马车已经走到了观前楼门口,随从挥挥手,车把式继续向前走去。
观前楼的二楼,侍书放下窗帘,对坐在床上看书的方先生娇吟:“先生,杨大公子的马车没有停下,您也不着急吗?”
方先生依然在看书,随口说道:“我既不是车把式,又不是那拉车的马,杨大公子的马车停不停下,与我何干?”
侍书坐到方先生身边,一把抢过他手里的书,不满地说道:“您来到京城已经有一阵子了,连杨家的门口都没有去过,大都督那边,您该如何交待?”
方先生见手里的书被抢走,也不生气,索性站起身来,道:“大都督远在燕北,我要向他交待,就只能写信了,千里迢迢,这信一来一回就要一两个月,到了那个时候,说不定我已经是杨大公子的座上宾了。”
侍书白他一眼,这人可真敢想啊,像他这样到了京城什么也不去做,竟然还妄想成为杨锦程的座上宾?
早知是个绣花枕头,她说什么也不会委身于他。
这时,入画如风吹杨柳般从外面进来,一脸兴奋:“明天皇帝在大相国寺祭天,在京官员家中六旬长者都可到大相国寺观礼呢。”
侍书最见不得入画这副小家子气的模样,草台戏班子里出身,穿上绫罗还是野鸡。
“这请长者去大相国寺观礼的事,早在六年之前,太皇太后就办过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侍书不屑地说道。
入画依然笑逐颜开,说道:“姐姐说的,就是粥锅裂开的那次吧。”
六年前的腊八节,众目睽睽之下,煮腊八粥的大锅裂开了。
当时在场的有官员,有勋贵,有僧众,更多的则是来自民间的长者仁翁。
于是这件事很快便传出了京城,传遍天下。
人人都说是太皇太后的恶行激怒了菩萨。
可这世间之事便是如此,无论是好事坏事,时间久了都会被人遗忘。
侍书就是忘了。
听入画这么一说,她便想起来了,入画这番话倒像是在讽刺她的,她冷哼一声,别过脸去,不去看入画。
坐在床上的方先生轻咳一声,说道:“可惜,我太年轻了,不能进寺观礼。”
入画用帕子捂嘴轻笑,说道:“先生您都三十多岁了,就别往自己脸上贴菜叶子装年轻了。”
这一次,就连侍书也给逗笑了,这野鸡说出的话永远都是这般粗俗。
入画径自走到床边,抬腿坐上去,盘膝而坐,坐了一会儿,她道:“以前我在燕北时,有个干哥哥,他说过一句话,就是有热闹不看,那是混蛋。”
侍书撇嘴:“你还有干哥哥?是你们二道里的茶壶还是燕北城里的闲帮啊?”
入画没有理她,转头对方先生道:“先生,明天咱们去看热闹吧?”
“好啊,你想好怎么混进去了吗?”方先生问道。
“想好了,只是不能带她们一起去,反正侍书姐姐这种扬州瘦马出身的美人也不屑于凑这种热闹。”
“你......”侍书恨恨的瞪了入画一眼,后面的话没有说,这种热闹她还真不稀罕。
入画伸手去拉方先生,笑道:“先生,咱们到外头看看,有啥子办法能去看热闹。”
方先生倒像是真的来了兴趣,居然跟着入画走了出去,侍书冷哼一声,想跟着一起去,可是想起入画那副小人得志的嘴脸,终归是坐着没动。
走在楼梯上,方先生把手从入画的臂弯里抽出来,问道:“你那位干哥哥是谁?”
“可意儿啊,除了他,还有谁配给我当干哥哥。”入画得意洋洋地说道。
第五三七章 入画
入画蹦蹦跳跳向楼下走去,走下几级台阶,赫然发现方先生没有跟上来,她回头望去,却见方先生正迈腿下楼,却是和她错开了几步。
“先生,您老这是干哈?”入画笑道。
方先生干咳一声,正色道:“男女授受不亲。”
入画哈哈大笑,引得楼下的客人纷纷抬头。人来人往的观前楼明艳动人的女子放声大笑,这的确是难得一见的美景。
入画与方先生一前一后走出观前楼,他们没有乘坐自己的马车,而是在街上拦了两顶青布小轿,即使是在高官富贾云集的京城,他们的马车也太过抢眼了,自是不如青布小轿方便出行。
两顶轿子走过国丧关门停业的戏园子,走过客似云来的天香楼,终于,走进了一条深不见底的胡同里。
胡同口的几株杨柳在寒风里舞动着光秃秃的枝条,宛若迎来送往的伎人。
这里便是京城里出名的杨柳胡同。
这里不但有京城里的当红姑娘,也有想红却红不起来的伶人。
轿子停在一户人家门前,与杨柳胡同的其他人家不同,这里大门紧闭,院子门口也没有悬挂红灯笼。
方先生是第一次来这里,他迟疑地看向入画,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入画瞟他一眼,见他与自己隔了一尺有余,撇撇嘴,道:“先生,您是我的主家,我是您的侍妾,您是不是应该和我亲热一些。”
方先生展开折扇,掩住自己的一脸为难,他向入画靠近一步,小声说道:“我之前只是觉得你有些面善,今天终于想起你是谁了。”
入画格格娇笑,都说有读书读傻了的读书人,可她还是头回遇到背书背傻了的。
她跟着这位先生从燕北过来,来到京城也有些日子,这位老兄竟然刚刚想起他是谁来,这不是傻,这是呆了。
方先生更是一个头有两个大,万幸啊,他没有碰过这个入画,一下也没有碰过。
入画笑得花枝乱颤,她扬起红唇,凑到方先生耳边,娇声说道:“可是我记得您啊,您叫刘谨,怎么改姓方了?我的名儿还是您给取的呢。”
方先生吓得不敢动了,直到入画的红唇离开他的耳朵,他才抹了把冷汗,苦笑着摇摇头。
这位入画,是沈姑娘的人啊!
他想起来了。
当年初到燕北,山上的土匪排队让他取名字,一个小姑娘挤过来,有人告诉他,这是沈姑娘身边的丫鬟,这丫鬟原来的名字里有个翠字,于是他便给她取名烟翠。
方先生呆若木鸡的样子,与平时的风、流倜傥判若两人,入画笑弯了腰,在路人看来,分明就是一男一女在打情骂俏,这里是杨柳胡同,在这里若是没有打情骂俏那才不对劲儿呢。
终于,入画决定放过方先生了,她敲响了院门。
大门从里面敞开了一条缝,一个浓妆艳打抹鬓边插花的老婆子探出头来,她看到入画,又看了看方先生,说道:“一个时辰二两银子,不含茶水点心。”
方先生终于明白了,原来这里是专供男女幽会的地方。
他皱眉,道:“一个时辰就要二两银子,你们怎么不去抢?”
老婆子哼了一声,伸手就要关门,入画连忙说道:“不贵不贵,先生和你逗着玩呢。”
老婆子这才把大门敞开,让他们进去。
没过一会儿,一个油头粉面的后生从里面出来,刚走几步,斜次里出来一名大汉,把后生吓了一跳,大汉问道:“刚刚进去的一男一女在里面做什么?”
后生原本害怕,听说大汉这样问,咧嘴一笑,道:“爷,来我们这儿的,您说他们在里面做什么,当然是做好事了。”
“他们以前来过吗?”大汉问道。
后生道:“那个姐儿来过几次了,每次都是带不同的男人,这男的倒是头回来。”
“每次都带不同的男人?”大汉皱起眉头,问道,“这女的是有男人的啊。”
这是方先生的侍妾啊,又不是杨柳胡同的姐儿。
后生笑了,道:“她有没有男人咱是不知道,可咱一看就知道她是什么人。”
“她是什么人?”大汉问道。
后生道:“反正不是大家闺秀,来咱们这里的女人,十个里有八个是干这行的。”
这不是废话吗?
大汉心下了然,转身离去。
后生在外面转了一圈儿,提着几盒子点心回来,门口早就没有大汉的身影,后生进了院子,径自走进一间布置精致的屋子里。
方先生对面坐着一位面容端方的中年人,烟翠规规矩矩地站在方先生身后,神情中已没有风尘之色。
见后生进来,中年人问道:“尾巴还在吗?”
后生恭身道:“已经走了。”
中年人点点头,后生退了出去,方先生则转身看向站在身后的烟翠,道:“你也出去吧。”
烟翠蹙眉,道:“小姐说了,你是自己人,自己人说话,我为何要出去?”
方先生一时哑然。
他当然知道烟翠口中的小姐是谁。
那位小姐,他惹不起。
这时,那位中年人忍不住笑了,道:“既是自己人,那就听听无妨。”
烟翠屈膝行礼,道:“侯爷明理。”
中年人无奈地摇摇头,燕北女子的快人快语,他总算领教到了。
被烟翠称为侯爷的中年人,便是飞鱼卫指挥使,安昌侯李冠中。
方先生问道:“侯爷,您今日叫我过来,可是老侯爷有吩咐?”
他一进京城,就被护国公府的人盯上了,杨锦程是个谨慎的人,这些日子以来,他既要提防杨勤给的那几个侍妾,又要小心杨锦程派来的人,只能暂时中断与燕北的联系。
今天之所以跟着入画出来,他其实是想趁机看看外面的情况,没想到打破这个局面的出口竟然是在入画身上。
燕北郡王说过,会给他派个帮手,但是那个帮手迟迟没有现身,没有想到,这个帮手其实一直都在他的身边。
李冠中微微颔首,说道:“阿方,明日之后,杨家便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你要抓住时机接近杨锦程,我已经安排好了......”
阿方是刘谨的乳名。
第五三八章 皇帝驾到
从杨柳胡同出来,方先生发现自己不知道和烟翠以后如何相处了。
他仔细回忆烟翠来到他身边的细节。
当日,杨勤给他的那幅画上有五个美人,可是直到离开燕北城的那天,送到他身边的只有四个。他问过才知道,这五人当中有扬州瘦马,也有落魄的富家千金,有一位擅长做画的美人染了风寒,不能来了。
美人是四个还是五个,对于此事并无大碍,于是方先生和四位美人如期上路。
他们的马车走得并不快,约末走出二三百里的时候,车把式便发现有人在后面追赶,待到追上了才知道是那位擅画的美人被送过来了。
那位美人就是入画。
入画说她的风寒还没有全好,担心过了病气给别人,一路之上她轻纱遮面,不是打喷嚏就是咳嗽,另外四位美人担心被她传染,离她远远的,方先生更是连她的手都没有碰过.
到了京城,入画的病就好了,于是大家这才发现,这哪里是什么江南才女,分明就是个燕北大妞。
她倒是也没有瞒着,说自己是二道里的姑娘,会唱曲儿,还会唱戏。
从那天起,其余四位美人便懒得理她了。
“抱琴不是和人私奔了吧。”方先生问道。
“巧了,她说她见过我。”烟翠笑盈盈地说道,后在的话无需再说,方先生便明白了。
方先生喜欢有才华的美人,所以这些美人都是从江南买来的,可偏偏其中有一个早来两年,她见过烟翠。和方先生一样,开始时没有认出来,在一起待得久了,便想起这个入画是谁了。
抱琴错就错在没有立刻给杨勤报信,而是找烟翠来要封口费。
毕竟,她们不是专业的细作。
烟翠同样也不是细作,但是她比她们的胆子都要大。
......
腊月初八,没有下雪,天空依旧阴沉。
大相国寺内,明黄色的旗帜迎风飘扬,华盖之下,两宫皇太后怀抱着刚刚登基的新帝,肃穆庄严。百官齐聚,德高望众的宗室长辈站在最前列,他们是这盛况的缔造者,没有他们,新帝便不能提前登基,今日一切还要向后再推迟一年,一年之后,站在华盖下面的是谁还不一定呢。
可惜,燕北郡王和秦王的一双儿女未能如期赶来,但是这又何妨,大齐宗室人才济济,也不差他们三个。
大齐胸怀宽广,虽没有太祖皇帝在位时万邦来朝的盛景,但是交呈和党夏的使节也到了。
这是新帝登基后第一次祭天,因为是提前登基,因此登基仪式也相对简单,杨太后怀抱着小皇帝,在龙椅上坐了坐,百官叩拜,便登基了。
待到百官礼毕,杨太后便抱着小皇帝离开龙椅,退到后面的珠帘之后,从那天开始,百官们每天看到的,便是那张空置的龙椅了。
至于珠帘后面的小皇帝,也只是偶尔听到一两声哭声而已。
今天,百官们终于再一次见到了小皇帝。
小皇帝似乎长大了一点儿,未满周岁的孩子,隔几天不见便像是变了一个样子。
可惜,小皇帝裹在厚厚的明黄斗篷里,看不清楚他的模样,也不知道现在长得像不像崇文皇帝。
当然,也可能更像太祖皇帝。
今天来到大相国寺的,除了文武百官,还有六旬长者。
乌泱泱的人群之中,有老者掩面而泣,有生之年还能见到皇帝陛下,就是现在死了也能瞑目九泉。
大相国寺的住持大师高宣佛号,祭天大典开始了。
杨太后和毛太后眼中含泪,为了这一天,她们已经等得太久太久。
宗室长辈喜极而泣,大齐宗室终于重新站到了皇帝面前,为了这一天,他们已经等得太久太久。
文武百官神情木然,有人看向架在柴火上的几口硕大的铁锅,六年前的腊八节历历在目,这几口大锅不会再裂了吧。
礼乐响过,四周再次安静下来,杨太后将小皇帝郑重地交给了护国公杨锦程手中。
为什么会是杨锦程?这是什么意思?
前些日子,杨太后提议让老护国公杨锋监国,被很多人反对,这件事至今悬而未决。
可是现在,杨太后却把小皇帝交给了杨锦程。
连杨锋都不行,杨锦程又凭什么?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你对我点点头,我对你眨眨眼,十几名大臣挤出人群,向前走去。
杨锦程怀抱小皇帝走向祭天台,眼睛的余光瞟向走过来的人,他没有停留。
“尔等退后!”手持拂尘的太监高声喝道。
那十几名大臣手持笏板,依然向前走,没有退缩。
杨太后面色铁青,她知道这些人,他们是毛元玖的人。
“妹妹,这个时候你来这一手,有意思吗?”杨太后冷冷地说道。
毛太后轻笑:“姐姐,大表哥又是怎么回事?这事儿您也没和我商量啊。”
“这是哀家的决定,也是太皇太后的遗愿。”杨太后说道。
“太皇太后的遗愿?我怎么不知道呢。”毛太后的目光落在那些走过来的大臣身上,她很满意。
“尔等退后!”太监又是一声暴喝。
那些人依然向前,他们离祭天台越来越近。
杨太后冷冷地喝道:“安昌侯何在?”
“臣在!”安昌侯李冠中出列,寒光闪烁,绣春刀出鞘。
“飞鱼卫护驾!”
“臣领命!”
......
几十名飞鱼卫如同天降,眨眼前便将这些走过来的大臣团团围住。
“杨氏无德,挟天子以令诸侯!”
“杨氏无德!”
“杨氏无德!”
不仅是被围在中央的十几个人,喊声从四面八方而来,杨锦程冷冷一笑,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可是他只能如此。
“杨锦程黄口小儿,圣上如何能交于他手?大齐千秋社稷,岂能儿戏?"
杨锦程没有回头,怀中的小皇帝忽然哇的一声哭了,许是周围的喊声把他吓到了。
随着这声儿啼,一个尖利的声音响了起来:“皇帝驾到!”
杨锦程一怔,他下意识地看向怀里的小皇帝,小皇帝还在哭......
“皇帝驾到!”
又一声响起,杨锦程脸色骤变!
第五三九章 走到人前(新春快乐)
直到现在,杨锦程才想起这个人。
若是以前,他一定会时时刻刻记着这个人,这件事,但是太皇太后死得太突然,如同一块搭一块排在一起的竹牌子,倒了第一块,后面的便接二连三倒下去。即使是风雨之中傲然挺立的杨家,也应接不暇,疲于应对。
杨锦程心里一片冰冷。
他不应该忘记的,这个人和他背后的力量本应是头等大事,可是他却忽略了。
是小皇帝提前登基的苦心谋划,还是毛家反目后的步步为营?
无论是因为哪一件事,终归是他疏忽了,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过错!
很多人都会犯错,有的过错可以弥补,有的却没有弥补的机会,就如同被装在网子里的鱼,除非拼命挣破鱼网,否则就只能成为砧板之肉。
可纵然挣破鱼网逃了出去,那鱼也是九死一生,能不能活下去全靠天意。
杨锦程深深地呼出一口浊气。
错了就是错了,既然无法弥补,那就只能奋力一搏。
祭天台下,人头攒动,但是当那一抹明黄色的身影走过时,人群自动让出了一条路来,即使是神情狰狞的飞鱼卫,以及被飞鱼卫围在中间的那些大臣,也不约而同地退到一旁。
不知是谁率先跪倒的,接着,乌泱泱的人群安静下来,有人紧跟着跪倒,有人怔怔之间被旁边的人拉扯着跪了下去。
缓缓走来的少年人有些熟悉,却又似有些陌生,或许他们从来未曾把他看得仔细,后来隔了阴阳,这个人就变成了停在煤青山的那座梓宫。
但,这就是他,肯定是他,即使记忆模糊了,但毕竟是顶礼膜拜了十几年的人,怎会认错!
原来他还活着,原来他还如此年轻,原来待到下葬后便将被称做“先帝”的人,能够活生生走在大相国寺里。
能够大白天站在佛光普渡的大相国寺内,那当然不会是鬼。
他是人,活的人,有血有肉会呼吸,地上有影子的人。
从小到大,崇文帝来大相国寺的次数,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但是他却是第一次知道,这通往祭天台的路,竟是如此漫长。
他听到有人在哀嚎,有人在捶胸顿足,但是更多的人则是跪在地上,看着青石地在出神。
他们在想什么,想着要如何在两代皇帝之间站队吗?
崇文帝忽然想笑,是啊,他等着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而这一天的到来,却又像做梦一般。
他忽然从睡梦中醒来,他看到了定国公萧长敦,以及站在萧长敦身后,手捧龙袍的内侍。
萧长敦选择了腊月初八,这一天是新帝祭天的日子,也是他重登大宝的吉日良辰。
在踏足此处之前,崇文帝很害怕,他怕得要死,他担心满朝文武、宗室王孙们会指鹿为马,他们会不会说他是假的?
他哭得死去活来,什么大相国寺,他才不要去呢。
可是当他看到萧长敦深邃的眸子,他吓得打了一个寒颤。
他怎么忘了,面前这个人是定国公,他是姓萧的!
姓萧的有多狠,他从小就知道。
萧家的功勋可不是拍马屁得来的,那是用无数鲜血和人头堆砌的。
父亲在病榻上对他说过:只要萧家人肯支持你,你就能坐稳皇位。
因此,当萧长敦通过京泽告诉他,萧家会帮他时,他立刻就接受了。
可是萧家最终还是没能让他亲政。
但是现在,崇文帝是不敢怨怼萧家的,他忽然想到,萧长敦会不会一怒之下就杀了他呢。
就像当年,萧长敦杀死亲弟弟萧长厚一样?
他不敢再说什么,只是默默流泪。
直到现在,他的眼睛还是红肿的。
但是这都不重要了,满朝文武没有人出来阻拦他,就连飞鱼卫也没有动。
崇文帝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他回来了,这是他的王朝,这是他的帝京。
他是大齐皇帝!
忽然,一声女人的惊叫传来,接着,一个身影踉跄着从华盖下跑了过来。
那是毛太后!
“陛下,陛下,您回来了,嫔妾终于把您盼回来了!”
毛太后的哭喊声如石破天惊,与她并肩而立的杨太后直到这时才反应过来。
这个贱婢!
“拦住她!”杨太后大喝。
大太监高德比杨太后的反应还要快,没等杨太后吩咐,便已经上前一步去拦了,但是毛太后却如一头发怒的母狮,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一把将高德推开,依旧踉踉跄跄地向崇文帝跑去。
“飞鱼卫何在,拦住她!”杨太后又是一声大喝。
飞鱼卫就在那里,他们没有下跪,但也没有动弹,他们把那十几名大臣围在中央,纹丝不动。
杨太后一声令下,这些人充耳不闻,宛若石像。
早已停下脚步的杨锦程心中一动,他放眼看去,却不见了吴江的身影。
吴江为何不在?他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就在小半个时辰之前,吴江还来向他报告,说是已经安排妥当。
可是现在,吴江却已不知去向。
但是李冠中还在。
只是李冠中却也同他的那些手下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们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骇到了,还是这一切都在他们的意料之中?
杨锦程再一次呼出一口气来,他沉声说道:“崇文皇帝大行,梓宫就停在寿皇殿内,尔等全都忘了吗?”
大惊失色的杨太后终于反应过来,她高声喝道:“来人,将这个假冒大行皇帝的贼子拿下!”
“不,这就是陛下,是陛下,哀家不会看错的!”毛太后的声音再一次响起,尖利高亢。
一队羽林军冲了过来,原本跪在地上的臣子们连滚带爬地避让一旁,场面再一次混乱。
崇文皇帝吓了一跳,果然,他们果然说他是假冒的,一切都让他猜对了,萧长敦呢,萧长敦哪里去了?
崇文皇帝转过身来,正好对上萧长敦的眸子。
他松了一口气,萧长敦就在他的身后。
萧长敦的眸光中没有温度,他从崇文帝身边走过,走到崇文帝身前。
萧家人全都生得高大,众人这才发现,病了十几年的萧长敦依然高大挺拔,不见半丝老态。
是啊,病了十几年了。
谁能想到,十几年后,萧长敦再次走到人前,居然是这样的一副场景。
第五四零章 当诛
“定国公谋逆,拿下!”
祭天台上,杨锦程大喝。
“吾皇在此,谁敢造次!”萧长敦傲然而立,稳如泰山。
刚刚抬起头来准备站队的官员们重又低下头去,恨不能让脚下的青石地上露出一个大洞,让他们钻进去,等到这两拨人争出胜负来,再让他们出来。
今天在这里的羽林军千户已经不是孙忠,太皇太后遇刺,孙忠失职,如今还在大理寺关着。
接替孙忠的是新调来不久杨少杰,他是杨家的旁支,祖上跟随杨家建功立业,如今嫡房男丁凋零,他们这些旁支也开始受到重用。
这是机会,即使都是姓杨的,这种机会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杨少杰举起手中长剑,高声喝道:“羽林军听令,拿贼平叛!”
平叛!
跪伏在地的官员们都是一震,这是叛乱啊!
无论哪方胜出,面前的两拨人里都会有一拨是谋逆!
跪在最前面的宗人令最先反应过来,他想要起身,却发现自己的袍子被人踩住,他转头去看,踩在袍子上的不是别人,是自己的长子周献。
周献冲他摇摇头,压低声音说道:“静观其变。”
宗人令脑袋里一片混沌,他真是白活了一大把岁数,竟然还不如自家儿子看得透澈。
他当然见过崇文帝,他当然也知道能让定国公府萧家辅佐的人,一定是真龙天子。
可是他也知道如今被杨锦程抱在怀里的那个,不但也是皇帝,而且还是宗室们哭求登基的皇帝。
崇文帝在位的时候,并没给他们这些宗室什么好处,反倒是小皇帝登基,无论是杨太后还是毛太后,对宗室都是感恩戴德。
是崇文帝当皇帝,还是小皇帝当皇帝,又有什么区别呢?他们全都是周氏子弟,都是太祖子孙。
今天来的宗室里,除了站在前面的这几位周氏长辈,还有很多与官员们在一起,他们都在偷眼看向宗人令,见宗人令探探身子重又跪下,他们便缩缩脖子,继续看着脚下的一方青砖。
杨锦程早有准备,近千名羽林军从四面八方涌来,只是这些羽林军并非是为了崇文帝准备的,这是用来提防毛元玖的。
防崇文帝和防毛元玖是两个概念。
毛元玖权倾朝野,可是他终究只是一介文臣,他号令的也都是文臣。
而崇文帝背后站着的却是萧长敦!
大相国寺内风起云涌,但是候在寺外的羽林军和随行的宫人、低等官员却什么也不知道。
忽然,一队人马疾奔而来,浩浩荡荡,只能看到前面,却望不到后面,脚步声、马蹄声,滚滚而来。
守在寺门外的羽林军列成一排,为首的百户喝道:“来者何人?”
“天子临危,游击将军万盛率左锋营前来护驾!”
“天子临危,龙威将军徐先率右锋营前来护驾!”
“天子临危,游击将军高祥率骁勇营前来护驾!”
左锋营、右锋营、骁勇营!
真定五大营来了三个!
守在寺外的两位羽林军百户有些发懵,他们没有接到任何指令是关于真定五营前来护驾的,再说,天子临危又是怎么回事?大相国寺内那么多人,难道还护不住小皇帝?
“你们可有兵部文书?”一名百户问道。
游击将军万盛一声冷笑:“我等护驾而来,挡路者杀之!”
话音未落,万盛手中大朴刀扬起,噗的一声,那名百户的人头便飞了出去!
真定五营,紧邻京蓟,宛若屏障。这五营人马是大齐精锐,真定五营动了,那必是危及京城,皇帝有难。
他们当中的任何一营,都是人强马壮,训练有素。
羽林军和他们比起来,除了长得好看以外,没有半分优势。
眼看着一名百户死了,另一名百户慌忙应战,不过几个回合,就被徐先一枪扎死。
两名带兵的百户一死,羽林军毫无抵挡之力,三大营的军队如同潮水一般涌进了大相国寺。
跪在地上的文武百官只觉地动山摇,慌忙抬起头来,便看到无数的兵马如山如墙般压了过来。
哭喊声、哀嚎声,军队在官员们的身上踩过去,官员们拼命地向前爬,他们也不知道要爬到哪里,正如他们不知道这些军队是从哪里来的一样。
滚滚人潮之中,万盛一眼看到那个明黄色的身影,他手中的大朴刀高高扬起,高声喊道:“陛下在那里,左锋营护驾!”
徐先的目光落在成千上百的羽林军身上,他大喝道:“右锋营包抄,与叛军一战!”
定国公萧长敦也看向这边,他高喊道:“游击将军高祥何在,骁勇营听令,活捉伪帝!”
“末将听令,骁勇营众将官,活捉伪帝!”
......
偌大的大相国寺,宛如波涛汹涌的汪洋,无数的军士向着崇文帝而来,将他和萧长敦层层围住,护在中央。
“陛下,末将护驾来迟,请陛下恕罪!”万盛单膝跪倒。
崇文帝热泪盈眶,他颤抖着双手扶起万盛:“将军辛苦,朕怎会怪你。”
“末将愿为陛下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为陛下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为陛下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响声雷动,崇文帝望着四周密密麻麻的兵士,他的心终于放下。
“陛下啊,陛下,吾等终于把您盼回来了!”
宗人令连滚带爬地向这边跑来,其他的宗室也跟着跑过来,崇文帝脸色一寒,他当然听说了宗室在宫外哭求新帝提前登基的事,整个京城有谁不知道呢?
他正要开口,让万盛的人把这些忘恩负义的家伙全都宰了,一旁的萧长敦说道:“陛下,当务之急,您要兴师问罪的不是这些宗室,而是杨家。”
崇文帝嗯了一声,眼中戾气敛去,换上了一副悲苦之色。
“伪帝并非朕的骨肉,更不是周氏子孙,杨家欺君罔上,混淆龙脉,当诛!”
在此之前,万盛也只是知道杨家令崇文帝流落民间,让小皇帝登基,挟天子以令诸侯,却并不知道小皇帝不是崇文帝的骨肉。
此时,听到崇文帝这么说,万盛先是一惊,随即大怒,高声喊道:“杨家欺君罔上,混淆龙脉,当诛!”
第五四一章 大势已去
小皇帝不是崇文帝的骨肉?不是真正的龙子凤孙?
惊慌失措的官员们不由停下了脚步。勋贵和文臣历来是两个圈子,相对于护国公府杨家,朝中官员之中,倾向毛元玖的更多。
而这些倾向毛元玖的官员之中,又以寒门子弟和出身商贾的居多。毕竟毛家有一个毛元枚,即使毛元枚死了,毛家出了太后,可是那些真正的名门望族仕林大家依然不屑与毛家交往。
但是大齐朝自立朝至今也不过几十年,放眼望去,遍是新贵,从前朝至今依然能够挺立不倒的名门世家屈指可数,可想而知,满朝文武之中,保持中立的也没有几位。
即使是这为数不多的中立者,谁又能知道站在他们背后的是什么人呢,毕竟手握权柄的也不是只有杨家和毛家,远在西北就还有一位秦王呢。
小皇帝能够顺利登基,宗室是引子,真正推动此事成功的,便是朝中的这些官员。
毕竟,无论是杨家还是毛家,都是希望小皇帝能够提前登基的。
他们做的不过就是顺水推舟而已。
只要小皇帝活着,迟早是要登基的。
在此之前,他们没有怀疑过小皇帝的身世,是啊,有谁会怀疑皇帝的儿子不是皇帝亲生的呢?
崇文皇帝的圣谕由左锋营官兵之口传出,宛若大地惊雷,振聋发聩。
小皇帝不是崇文帝亲生的吗?
怎么可能?
可是又怎么不可能!
为了那张龙椅,又有什么不可能的事呢?
以前从未想过,或者是从未敢想过的事,此刻全都浮现出来,崇文帝是病死的,可是眼前这位和崇文帝一模一样的人又是谁?
毛太后是什么时候传出有孕的?好像就是崇文帝失踪的那些日子吧。
武官多是承袭祖荫,文官则是科举出仕,承袭祖荫的武官们,祖上都是跟随太祖皇帝打过江山的,谁当皇帝没关系,可必须是太祖子孙;科举出仕的文官都是读书人,读书人挂在嘴边的就是礼仪廉耻。
如果面前的这个崇文帝是真的,那么他说的话便也是真的,那小皇帝呢?
宗人令的身子晃了几下,儿子周献连忙扶住他。
“陛下,陛下......”
宗人令晕倒在周献怀中。
宗人令可以晕倒,满朝文武却不能,他们若是晕倒了,立刻便会葬身在如狼似虎的兵士脚下。
正在这时,女子的哭声一声高过一声,是毛太后。
“陛下,救救嫔妾吧,这个孽障根本不是嫔妾所生,嫔妾被杨太后逼迫,生不如死,陛下,陛下!“
如果说崇文帝的那番话点燃了一把火,那么毛太后便是火上浇油的人。
“杨氏祸乱宫闱,当诛!”
“杨锦程谋逆,当诛!”
......
占地广阔的大相国寺此时显得狭小局促,逃无可逃,避无可避,马蹄践踏、鲜血染红了寺院的青砖,铺天盖地的军队凶神恶煞,地面颤抖。
杨锦程怀抱着小皇帝,冷眼望着这一切,大势已去,大势已去!
“公爷,快走吧,羽林军顶不住了!”
一支羽箭破空而来,这是游击将军高祥的箭,杨锦程知道这个人,统领骁勇营,号称有百步穿杨之能。
随从将杨锦程一把推开,那支箭穿过随从的身体,差之毫厘便将杨锦程也一并射中。
杨锦程没有停留,纵身跃下祭天台。
喊杀阵阵,密密麻麻的士兵排山蹈海向祭天台涌来,士兵的刀剑砍在支柱上,眨眼之前,费时几日搭建好的祭天台化成一地碎木。
祭天台上硕大的香灰落在地上摔成碎片,香灰在空气中弥漫。
毛太后原本是被几名内侍拉扯着,这时内侍们受了惊吓,手上一松,毛太后便挣脱开来,向着崇文帝所在的方向跑去。
“抓住那个贱人!”
杨太后大声嘶吼,可是没有人再听她的命令,如狼似虎的兵士向她扑来,正在奋力厮杀的杨少杰听到喊声,杀出一条血路,与几名侍卫一起,护着杨太后夺路而逃。
毛太后哭喊着跑过来,眼看离崇文帝越来越近,忽然,一把刀从她的背后劈了下来,毛太后只觉背上一凉,她惊恐地回过头来,那人抽刀,转身便消失在混乱的人群之中。
毛太后瞪大了双眼,她的眼睛由不可置信转为空洞,鲜血喷出,她倒了下去。
......
“国公爷,杨锦程带着小皇帝向寺后逃去!”
萧长敦冷声道:“斩草除根,追!"
......
大相国寺内的喊杀声响了整整一天,京城里人心惶惶。
同为真定五营的虎贲营包围了护国公府,几十名护卫试图从国公府里冲出来,刚刚打开大门,门外乱箭齐飞,接着,弓箭手跃上墙头,无数支箭蓄势待发,只等一声令下,便将护国公府的乱箭射死。
功勋赫赫的护国公府,一夜之间便成了砧板之肉。
傍晚时分,安昌侯李冠中率领飞鱼卫走进了护国公府。
老护国公杨锋、彭城伯杨锦堂、杨家六老爷杨信,以及各房女眷全部收押诏狱。
追捕杨锦程和杨太后的骁勇营空手而回,杨锦程和杨太后逃脱。
崇文帝勃然大怒,他大吼道:“你们这么多人,竟然让他们跑了?”
高祥跪倒在地:“末将失职,罪该万死!”
崇文帝怒气冲天,可是当他看到坐在一旁的萧长敦,他的怒气便烟消云散。
“将军辛苦了,唉,杨贼狡猾,恐是早就留了后路,这不是你们的错,错在朕,是朕无能,是朕愧对列祖列宗。”
崇文帝泪如雨下,掏出丝帕抹着眼泪,尾指翘起,宛若一朵兰花。
萧长敦干咳一声,道:“陛下不必自责,如今您回来了,百废待兴,您早些休息,明日还要上朝,这些善后之事,便交给老臣吧。”
崇文帝吸吸鼻子,泪眼婆娑:“多亏还有公爷,朕能回宫幸有公爷,公爷请受朕一礼。”
说着,崇文帝撩袍便跪,萧长敦连忙扶住他:“陛下是要愧煞老臣啊,萧家世受皇恩,为了大齐江山,便是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
崇文帝感激涕零,哭到不能自已。
第五四二章 斯人独憔悴
暮色四沉,距离关城门还有大半个时辰,一队飞鱼卫忽然到来,接替旗手卫守城门。
这个时辰,无论是出城还是进城的人都很少,就在城门即将关上的时候,一辆华丽的马车出现在城门口。
浓妆艳抹的女子从马车里探出头来,罗帕一甩,带出阵阵花香。
“兵哥哥们辛苦了,这大冷的天,改天一定要到奴家那里坐坐喝杯热酒。”
站在最前面的飞鱼卫微微一笑,挥手放行。
马车不紧不慢,悠闲地走出城门,走向官道。
“关城门!”
厚重的城门缓缓关上,将城里与城外隔绝开来。
走出这道门,渐行渐远的是大齐帝京的繁华,黄土扬尘处是人走茶凉的悲伤。
马车内香气如故,女子银铃般的笑声响了一路。
“这个孩子真可爱,他还未满周岁吧,有名字吗?”
少年微攒的眉头渐渐舒展,他微微一笑:“他没有名字,你给取一个吧。”
“真的让我取吗?我的名儿还是方先生给取的呢。”
“无妨,既然你喜欢他,那就由你取名儿吧。”
“嗯,让我想想,就叫留儿吧,留住的留,这名儿好养活。”
“好,就叫留儿。”
......
马车辚辚,渐渐消失在暮色之中。
保定府,萧韧一边饮茶一边听着小栗子的汇报。
“那驾马车是从燕北来的,在京城的观前楼住了一阵子,据说是位风、流书生和他的五位美貌侍妾。”
萧韧冷笑,如此华丽的马车,还是从燕北来的,居然能在京城悠悠闲闲明目张胆地住下,除非是过了杨家的明路,否则以京城杨家和燕北杨家的势如水火,这驾马车的主人一进京城就会被当成细作抓走了。
小栗子继续说道:“自从刘内侍在城门口被抓走,城门前的飞鱼卫便全撤了,今天快要关城门的时候,忽然来了一队飞鱼卫,和以前的情况不一样,这一次是飞鱼卫取代了旗手卫,城门那里全都是飞鱼卫的人,旗手卫提前收工回家了。”
萧韧脸上的冷笑渐渐敛去,他蹙眉道:“飞鱼卫?那个吴江在哪里?”
小栗子道:“棺材铺传来的消息,国公爷出现之后,吴江就不见了踪影,十有八、九已经被国公爷的人解决掉了。”
“亦就是说,在城门口的那些飞鱼卫,很可能不是吴江的人。”萧韧自言自语。
小栗子对萧韧的习惯最清楚,他不会去接话头,而是把自己收到的情报继续说下去:“那驾马车经过时,飞鱼卫没有仔细检查就放行了,对了,有个女子探出头来和飞鱼卫调、笑,像是一位倚门卖笑的姐儿。”
“哦,原来如此啊。”萧韧口气轻松,可是眼眸却更加深邃。
京城里的消息没有耽搁,很快便传到四面八方。
沈彤和燕北郡王同样很快收到消息。
“姐,为何阿方的信中只提到了杨锦程和小皇帝,杨太后呢?”
沈彤同样不知道:“是啊,杨太后呢?”
莫非危急关头,杨锦程杀了杨太后?不可能。
沈彤的脑海中浮现出前世杨锦程劫法场救下杨锦庭的事。
那时,杨家已经完了,杨锦程孑然一身,流落江湖,却还要冒着生命危险救出杨锦庭.
这一世,杨锦庭早就死了,沈彤觉得,杨锦程同样不会让杨太后死去。
可是杨太后并没有如毛太后那般死在叛乱之中,也没有被崇文帝抓住,她究竟去了什么地方?
藏在京城,还是像杨锦程那样,逃去了河南?
太祖立朝之后,老护国公杨锋麾下军队屯兵河南,至今几十年,河南各大卫所依然是杨锋的嫡系。
杨锦程出京,一定会去河南。
沈彤和燕北郡王能想到,定国公萧长敦当然也能想到,满朝文武,除非是傻子,否则都能想到。
“姐,让李冠中放走杨锦程,真的好吗?我似乎看到了一场生灵涂炭。”燕北郡王眨眨眼睛。
沈彤笑着拍下他的脑袋:“你眨眼睛也没有挤出眼泪来,就不要再装悲天悯人了,这不适合我们两个。”
是啊,当然不适合了,他们是燕王的儿女,杀人不眨眼的燕王。一个燕王也就罢了,还有一个云七,他们的娘好像杀起人来,也是不眨眼的。
“可是那毕竟是我们的堂兄啊,列祖列宗不会骂我们吧。”燕北郡王伤心地吃了一粒花生。
这一次,沈彤懒得理他,只是端走了他面前的一碟子花生。
勤政殿中,崇文帝紧紧抓住萧长敦的手,呜咽道:“国公爷,杨锦程至今没有抓到,他会不会逃去了河南,河南屯有重兵......不如国公爷调龙虎卫进京护驾吧,杨家在飞鱼卫根基深厚,朕害怕。”
萧长敦轻轻把手抽出来,慈爱地说道:“陛下不用担心,杨锋已俘,杨家大势已去,即使河南诸卫愿意起兵,也必是各怀心机,他们越是如此,便不足为惧。”
崇文帝眼中冷芒闪过,但当他抬起头来时,已是泪光盈盈。
“朕将身家性命,全都交于公爷,公爷在,朕便心安。”
萧长敦微笑颔首,向崇文帝告辞,退了出去。
崇文帝望着他的背影,缓缓拭去脸上的泪水。
真是可笑啊,又是真定五大营,又是飞鱼卫,竟然抓不住一条丧家之犬?
他刚刚只是提了一句让龙虎卫进京,萧长敦立刻反对,谁不知道龙虎卫名意上隶属五军都督府,实则就是萧家的家奴,萧长敦不让龙虎卫进京,就是想给他们萧家留下一条退路。
你们萧家的退路,朕给不起吗?
一名内侍弓着身子走进来,把桌上冷了的茶水换成热的。
崇文帝不经意地看了一眼,他的眼睛落在刚刚换上的那盏茶上。
灿黄的茶汤上飘着一朵白瓣黄蕊的小花。
“秋秋,你还在啊。”崇文帝嘴边荡起一朵欢快的笑容。
内侍直起腰来,现出翩若杨柳的身材:“陛下回来了,奴婢便也回来了。”
秋秋原本只是茶水房的小内侍,得了毛元枚的青睐,推荐到崇文帝身边,那时京泽已死,每每毛元枚进宫,崇文帝便叫了秋秋过来服侍,毛元枚是风雅之人,最喜在茶水中放上一朵花,不为其香,只爱其雅。
“朕回来了,秋秋也回来了,只是枚卿......”崇文帝睹茶思人,泪盈于睫。
他的枚卿不在了。
第五四三章 十万两
腊月二十三,燕北小年。
十几名矿监齐聚大都督府。
大齐矿山分为官矿和私矿,自立朝以来,对于私矿开采管理严格,铁矿严禁私有。也就是说,大齐朝的铁矿全部为官矿。
后来燕北和西北战事频繁,武器和各种军备需求极大,太祖皇帝便将这两地的铁矿交给两个儿子经营,燕北和西北有营造兵器之权。
燕王死后,燕北郡王年幼,燕北军权落入大都督杨勤之手,太皇太后也在此时收回燕北铁矿的经营权。除了这些矿上原有户部和工部的小吏以外,太皇太后还从内廷派出十几名矿监。
这些矿监都是太监,但是他们不是去督促矿税的,而是这些矿山的实际管理者。
燕北的官矿,除了两座大铁矿,还有煤矿和银矿,以及原属于燕王,后来由内监和杨勤共同代管的一座金矿和一座铜矿。
三天前,朝廷的公文送到。
朝廷在燕北矿务提举司,隶属于户部,户部官员陈平为提举,孙国平为同提举,太监王福为总矿监,现在燕北的十几名大大小小的矿监,除王福留用的以外,其他人等回京听候任命。
也就是说,从此以后,朝廷不在各大矿山设矿监,而由矿务提举司统一管理。
这对于杨勤而言是利大于弊。
和正儿八经的衙门打交道,可要比十几个不男不女的太监和一群谨小慎微的低品级小吏轻松多了。
说实在的,这十几年来,除了在燕王的金银矿上有所收益以外,燕北其他矿山,杨勤能得到的好处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太皇太后在这件事上看得很紧,燕北军庞大的军需,全部由兵部配给,直到这一两年,杨勤才能偷偷摸摸私造兵器,但也只是小规模生产,还不够给私兵用的。
现在,这些狗太监终于可以滚出燕北了,这就意味着,杨勤终于能在矿山上多分一杯羹。
矿监们面面相觑,这个消息有些突然,但是白纸黑字加盖朱印,千真万确是朝廷的文书。
他们都是太监,能来燕北管矿是肥差,花了不少银子才从干爹干爷爷那里谋来的,好在这些年来他们也没少从中拿银子,可是这些银子里一多半全都送到京城送到宫里了。
太皇太后不在了,他们的日子也就不好过了。
那位即将到任的总矿监王福,听说是杨太后的亲信之一。
“走吧,回京城端茶倒水,过几年寻个机会放出宫来,买座小宅子养老。”
“唉,就怕没有那个机会啊。”
谁不想衣食无忧地出宫养老呢,可是现在的宫里和以前不一样了。
......
打发走这些太监,杨勤对服侍的丫鬟说道:“把他们坐过的椅子用过的茶碗全都扔掉,再把这屋里好好熏熏。”
丫鬟掩嘴偷笑,听说当年燕王府改成燕北郡王府时,大都督把放出王府的太监们在半路上全都宰了,大都督一向讨厌太监。
当然,今天来的这些太监是不会死在半路上的,毕竟是宫里出来的,大都督还是要给宫里面子的。
杨勤摸摸胡子,忽然想起了方先生,他叫过一名亲随,问道:“方先生那边可有信送来?”
亲随道:“侍书来信了,说是抱琴跟人跑了,方先生整日在客栈里风、流快活,一直没能凑到杨锦程面前。”
杨勤冷哼:“风、流快活?这些女子目光短浅,若是方先生能立刻就被杨锦程收为己用,本都督倒是要好好想想,这当中有何隐情了。”
至于那个跟人跑了的抱琴,杨勤没有细问,这几个女子本就是花钱买来的,他交给她们的任务,也就是让她们把方先生的所做所为及时上报而已,难道还能指望这些从未受过训练的风尘女子做什么大事吗?
何止是风尘女子,所有的女子全都难堪大用,除了太皇太后以外。
这时,一名小厮进来,送上一张拜帖。
杨勤接过拜帖,只看了一眼,便锁了眉头。
季四!
几天前,门房送来一封信,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份誊抄的契书。
契书一方是杨锦轩,另一方便是这位季四。
当初杨锦轩死后,杨勤让人把他的亲随全都带回燕北,从这些亲随口中,杨勤知道了季四爷。
杨锦轩曾经约了季四爷在城外相见,之后不久便传出杨五老爷的死讯。
杨勤虽然远在燕北,可他想要调查哪个人并非难事,何况这位季四爷名声赫赫。
但是杨勤没有想到,杨锦轩曾经和季四爷签过一份契书。
虽然契书是抄的,可是杨勤相信一定是有这么一份契书存在的。
否则,季四爷也不会派人送来抄件。
除了杨锦轩,恐怕也没有人敢签下这样一份契书了。
杨勤道:“请他到前面的小厅吧。”
季四爷白白胖胖,如同一只大号的汤圆。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来了十驾骡车。
季四爷笑得见眉不见眼,他对杨勤道:“大都督,小民是来向大都督履行合约的。”
说完,他拍拍手,对随行的少年说道:“小拾,让他们卸车吧。”
骡车上的东西被卸下来,一口口大箱子抬进了大都督府,把小厅里堆得满满当当。
杨勤看着面前的这些箱子,眉头深锁,他想起季四爷当初在保定府的那番壮举,当年,也是一大堆箱子抬进保府府衙。
“季四爷,这是怎么回事?”杨勤问道。
季四爷笑而不语,小拾喝道:“开箱!”
二十口大箱子瞬间打开,略显昏暗的小厅里立刻明亮起来。
这二十口大箱子里装的,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银子。
“每箱三百一十二斤八两,二十口箱子共计六千二百五十斤,大都督让人过过秤吧。”季四爷笑逐颜开地说道。
一斤是十六两,六千二百五十斤便是整整十万两!
杨勤见过的金银珠宝不计其数,可是他却没有见过十万两现银!
即使是富贵的大都督府,日常经手的也是银票,谁会把白花花的银子一箱一箱抬进府里呢,何况还是十万两。
原来十万两银子有这么多,能填满一间小厅,要八驾骡车才能装得下!
第五四四章 履约
“季四先生,这是......”
杨勤喉咙发干,干涩得让他说不下去了。
见过送礼行贿的,可是没见过像季四爷这样,行贿得正大光明,豪气冲天。
季四爷却像是洞悉他心中所想,还是那张人畜无害的笑脸,还是那把子同样人畜无害的声音:“大都督想来已经看过大公子与小民所签契书了吧,这些银子便是首款。”
季四爷心细如发,燕北杨家已被京城杨家宗谱除名,那么杨锦轩也就不再是杨二公子,而是燕北杨家的大公子。
虽然死了,可是排行还在,他还是杨大公子。
杨勤心头一震,是啊,那张契书上写明,季四爷要拿出三十六万两军费!
面前这十万两,只是那三十六万两的首款!
想到这些,杨勤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他昂首挺胸,气吞山河,这一刻,他不仅仅是给儿子收拾烂摊子的父亲,他更是率领千军万马的大都督。
“看来季四爷果然如传说中一诺千金啊。”
杨勤抬腿向门外走去,把一厅银光留在身后。
这一次,接待季四爷的地方不再是小厅,而是他的外书房。
......
三日后,新任提举陈平、同提举孙国平、总矿监王福到达燕北,同他们三人一起来的,还有新科状元乔一诺。
这四个人,杨勤全都不认识。
但是前面三个人的名字已经在朝廷送来的文书里看到过了,看他们到达的时间,应该是和送文书的信使一起出京,只是文书走得快,他们慢了几天而已。
令杨勤震惊的,是新科状元乔一诺。
杨勤是武将,对于谁当状元根本不会关心,无论是新科三甲,还是那些进士、同进士,拜座师也拜不到他的头上,真正关心这个的,是毛元玖那些人。
只是,乔一诺这个名字,三天前他听说过。
他是听季四爷说的。
当初杨锦轩与季四爷签合同的时候,有些东西并没有白纸黑字写在契书上,这些不能写,也没有必要写。
季四爷来见杨勤的时候,提到了那些合约以外的事,其中就有乔一诺。
做为条件,季四爷要把侄女下嫁乔一诺,而杨家,则要在仕途上扶植他。
对于杨勤而言,要在仕途上扶植一个人并不难,何况这个人还是状元。
难的是他在燕北,扶植一个文官有必要吗?
然而,想到那尚未到手的二十六万两银子,杨勤还是应允下来。
比起对季家商队开放燕北,扶植一个毫无根基的状元郎要轻松许多。
只是杨勤没有想到,乔一诺居然跟着陈平三人一起来了。
他是来观政的。
大齐朝对于新科三甲以及庶吉士,都有观政一说。观政期内不会委以重用,只是让他们跟随钦差御史到各地办差,积累经验,观政期满才会委任官职。
乔一诺来燕北观政很正常,只是他来得也太巧了。
世上的确有很多凑巧之事,但是大多数都是人为的。
季四爷发迹于保定府,保定府紧邻京城,季四爷银子当道手眼通天,想要给乔一诺谋个观政的机会,并不是难事。
令杨勤不解的是,这个乔一诺究竟是什么来头,竟然会让季四爷这般看重?
乔一诺年轻英俊,眉清目秀,举止从容,进退有度。
杨勤初见乔一诺,心里便多了几分惋惜。若是杨锦轩还活着,身边多有几个像乔一诺这样在朝中前程远大的人为友,定能成为左膀右臂。
只是......想到这是季四爷的人,杨勤瞬间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过,季四爷虽然是只老狐狸,可是终归也只是一介商贾而已。
商贾重利,也只是重利而已。
......
“重利?”燕北郡王哈哈大笑,从炕上跳下来,跑到沈彤身边,问道,“姐,你想起了谁?”
沈彤朝他的脑袋上拍了一下,道:“姐听过书,你想到的,我当然也想到了,吕不韦啊。”
“哈哈哈。”燕北郡王笑得更开心了,兴许是看他们两个整日听兵书听得恹恹欲睡,老安昌侯李永基便让那些伴读而背史书了,这几天他们听得最多的就是《史记》里面吕不韦传。
沈彤看他一眼,有这么可笑吗?
燕北郡王笑够了,问沈彤道:“姐,你说季四爷会不会学吕不韦,送一个怀了自己儿子的女人给杨勤传宗接代?”
话一出口,他就觉得不对,这话怎么能对姐姐说呢?他吓得缩缩脖子。
沈彤歪着脑袋想了想,很认真地说道:“应该不会,屠卫之志不在小小的杨勤,如果他面对的是秦王或者是那位死而复活的崇文帝,或许会的。”
说到这里,两人不约而同想到了一件事,忍不住惊愕地互看一眼。
此时此刻,杨勤竟然不知道崇文帝回宫的事!
怎么可能?
杨家满门只跑了杨锦程和杨太后,其余人等都被关进诏狱,这么大的事,杨勤竟然不知道?
当然,此时大雪封路,从京城到燕北千里迢迢,陈平几人日夜兼程,走了一个多月才到燕北,京城的消息有所延滞也是正常的事。
可是不正常的则是,这个人是杨勤。
以杨勤的之能,他在京城肯定有人手,这些人手分成明处和暗处,就像秦王在京城的秦王府便是明处,棺材铺则是暗处,燕北郡王此番到京城,也布置了暗处的人手,所以京城里的消息,他们虽然在土匪窝里,也能很快得知。
可是杨勤却不知道。
他现在的所作所为,肯定是不知道的。
一是他在京城的人手都被拔了,二是有人封锁了京城到燕北的消息,针对他的消息。
“应该是定国公做的,他不想让杨勤在这个时候添乱。”
沈彤说完,又笑了,她倒是挺想让杨勤来添乱的。
就像她们姐弟让方先生救走杨锦程和小皇帝一样。
其实嘛,方先生不救杨锦程,杨锦程也一样会逃走,只是那样,想要在杨锦程身边安插人手就堪比登天了。
逃亡中的杨锦程,比起在京城更加谨慎。
“姐,河南有十多万兵马呢,如果我们不在杨锦程身边放个人,这么多兵马,万一被打散了怎么办,多可惜啊。”
燕北郡王悲天悯人。
沈彤摸摸鼻子,看着燕北郡王,他们姐弟做的这些事,也只是为了保存燕北而已。
第五四五章 君子好逑(一更)
沈彤和燕北郡王没有猜错,京城送往燕北的消息确实被人拦下来了。
只是他们有一点猜错了,拦下消息的不是萧长敦,而是屠卫!
临时征用的提举司衙门里,陈平皱眉,问道:“我们离开京城一个多月了,在路上看不到邸抄也就罢了,为何来到燕北了还是看不到?”
同提举孙国平笑道:“这位杨大都督是武将,邸抄送到了,恐怕是被他扔到一边了吧。”
陈平的眉头锁得更紧:“以前在燕北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如今我们来了,情况就不同了,通政司送来的邸抄应该有一份是给我们的,他只扔掉他自己的便是了。”
无论是盐科提举司,还是市舶提举司,都是有实权的衙门,权利很大,但是提举和同提举官职并不高。
陈平是从五品,孙国平从六品,在京城,有很多这种五六品的官员,有的人直到致仕也都在五六品上。
陈平和孙国平虽然不是出身名门望族,却也家境富裕,有田有地不愁吃喝,只是,他们在朝里并没有背景。
他们会来燕北,实是毛元玖与杨锦程博弈的结果。
无论是毛元玖还是杨锦程,全都知道这燕北矿务提举司的人,是有去无回,杨勤不会眼睁睁让自己的地盘上多出一个与他无关的衙门。
因此,在选官这件事上,毛元玖和杨锦程俱是大公无私,谁也不选自己的人,最终,这位子便落到陈平和孙国平这两位既无背景又无前途的人身上了。
陈平眉头深锁,孙国平只好笑着劝他:“陈提举,何必在这些小事上纠结呢?这一路上,你不是还认为杨大都督会把我们轰出燕北吗?可是你看,他担心我们来到燕北不习惯,连御寒的冬衣和炭火全都准备妥当了,这可比我们自己带来的要好多了。”
杨勤让人送来的冬衣都是一水儿的大毛衣裳,炭是上好雪花炭,不但好,而且给的多。坐在温暖如春的屋里,品着上好的碧螺春,推开半扇窗子,难以相信外面竟然雪花纷飞。
丫鬟娇俏,小厮机灵,厨子的手艺足能与京城酒楼媲美。
这般的厚待,也确实无可挑剔。
不就是没把邸报送来吗,那又何妨,邸报上写的都是已经过去了的事,事情既已过去,那便和他们没有关系了,还是做好眼前吧。
更何况,原本在燕北的矿监们要回京城,总矿监王福连椅子也没有坐热,就去各个矿上办理交接了,没有这个阴阳怪气的太监在眼前晃荡,就连整日皱着眉头的陈平也觉神清气爽。
不过,来燕北观政的乔一诺却是个难得一见的妙人。
陈平和孙国平都是科举出仕,虽然他们与乔一诺不是同科,但无论是名次还是才学,乔一诺都令他们望尘划及。
状元郎当之无愧!
且,乔状元谦虚又爽朗,博学又风趣,与乔一诺聊天,无论引经据典,还是歌古颂今,都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
陈平和孙国平俱喜之。
同样是邸抄,杨勤就没有他们这般重视了。
他为官多年,深知能够写到邸抄上供天下官吏参阅的,只不过是坐在高位上的那些人想让这些芝麻绿豆官们看到的东西而已,至于不想让你们看到的,又怎会写到邸抄上呢?
邸抄没有送来,杨勤懒得理会,大雪阻路,谁知道被阻在哪里了。他关心的,是京城里的信件。
只是最近,信件很少。
“大都督,京城的信到了。”一名幕僚满脸欢喜地走进来。
随从接过信,验过火漆,捧到杨勤面前。
这封信是杨勤放在京城的探子写来的,信上写了小皇帝腊八节在大相国寺祭天的盛况,除此以外,还有洛阳瘟疫的事。
天气越发寒冷,洛阳的瘟疫却没有因为天冷而有缓解。焦胜奇已经正式履任洛阳卫指挥史一职,飞鱼卫和太医院的人虽然到了洛阳,却被阻在洛阳城外,为此,飞鱼卫与洛阳卫打了一架,一队飞鱼卫闯进洛阳城,去了二十人,抬出十八人,这十八人,全部染上时疫!
杨勤心情舒畅,洛阳是杨锋的嫡系,现在那个焦胜奇是怎么回事?非但没有控制住时疫,而且还得罪了飞鱼卫。
飞鱼卫不也是以杨家马首是瞻的吗?
杨勤细细一想,便笑了。
十有八、九,杨锋和杨太后有了罅隙。
杨勤大笑几声,让随从研墨,他亲笔写了回信。
一个时辰后,这封信便到了季四爷手中。
季四爷看了几眼,把信嫌弃地扔到一旁,这种只会打仗的大老粗,这信写得......太难看了。
站在旁边的少年默默拿起那封信,扔进地上的火盆。
季四爷略一沉吟,对少年说道:“小拾,焦猛这几天在做什么?”
其实焦猛在做什么,季四爷不用问也能猜到,可是他喜欢问别人,他喜欢看看别人说的是否和他想的是一样的。
“焦猛在读书,最近读的是《礼记》。”少年说道。
季四爷笑了,他猜到前面,却没有猜到后面,原来焦猛开始读《礼记》了,离开京城时,焦猛还在读《诗经》,日日在念“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
焦猛是否读完整本《诗经》,季四爷不知道,但是焦猛的确求之不得,辗转反侧了,这一辗转,便来了燕北。
此时,焦猛还在读书。从小,他便和京城里的勋贵子弟们混在一起,只是焦家在那些宗室和勋贵眼里太不起眼了,而他也只能给那些人当小弟。
虽然换了几位大哥,可是焦猛终于在京城里闯出名号了。他不爱读书,父亲和大哥都在任上,母亲初时是娇惯他,后来是管不了他,他不想读书就不读书,只要不是打得头破血流回家,母亲便不管他。
想到曾经浪费的岁月,焦猛后悔极了,如果他是像乔一诺那样的状元郎,她就不会嫌弃他了吧。
其实她从未说过嫌弃他,她只是喜欢读书人,焦猛想起她看乔一诺时的目光,便觉浑身上下哪里都不好了。
读书,读书!
状元郎算什么,有几个状元郎能混到自家老爹那么高的官职,只要他多读几本书,让老爹给他找个升迁快的差事,他就不信,自己会输给乔一诺。
乔一诺出仕也不过是个六七品的小官,而他却不同。
第五四六章 雪落(二更)
青花鹦鹉牡丹炉轻烟缕缕,满室幽香,香雾缭绕,宛如仙境。
仙境里坐着一位美人,一袭精致的淡色衣裙,略施粉黛。美人放下手里的笔,纤纤玉手端起手边的粉彩茶盏,轻啜一口,茶汤微热,热气氤氲,把美人衬托得更加超凡脱俗。
“小姐,您看这梅花美不美啊?”婢女怀抱着一捧白梅走进来,带进一阵冷香。
“咦,不是说燕北要到春天才能看到梅花绽放吗?这花是哪里寻来的?”
梅花虽是百花之中比较耐寒的,可是来到燕北苦寒之地,也要待到春天变暖时方能盛开。
婢女甜甜一笑:“焦公子说是从燕北王府里折来的,这燕北也只有王府的花匠才能令梅花在腊月里绽放。”
“焦公子?”美人眼中那抹惊喜瞬间褪去,她真是烦透了这个登徒子。
“这是焦公子给您写的诗,每天一首呢。”婢女说道。
那首诗写在精致的花笺上,上面还沾着淡淡的梅香。
美人看了一眼,便将那张花笺连带着上面的诗扔进了火盆。
她不通诗词。
虽然这两年用心读书,可还是写不出一首诗来。
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行的,还要有天赋,就如她做针线一样,黄氏稍一点拨她便信手拈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可是要做沈家女儿,就是要懂诗词歌赋的。
沈彤也不会这些,黄氏故意不肯教吧,而她呢,自幼长在小山村里,自是更是没人教了。
欣妩叹了口气,目光望向窗外,窗子紧闭,她却看到了那瓶新插的白梅。
“把这个拿出去扔掉。”欣妩不悦地说道。她已经表现出对这梅花不喜了,婢女竟然还是把梅花放在她能一眼看到的地方。
婢女微微一笑:“小姐,您要学着视如不见,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的,您都要学会。”
欣妩脸上的不悦之色渐渐敛去,她噗哧笑了,起身走到那瓶梅花旁,抬手抽出一枝。
梅枝有尺长,尾端剪成便于吸收水份的斜口。
欣妩看着那个斜斜的切口,举起梅枝,朝着婢女刺了过去。
婢女站着没动,梅枝贴着她的脸颊滑出去,她嘴边含笑看着欣妩。
欣妩恨恨地把梅枝扔在地上,冷声说道:“我讨厌你这种低三下四的人指手划脚。”
她虽然讨厌,可还是没有刺到婢女脸上。
不是她不忍,而是......不敢。
婢女轻声一笑,转身向外走去。
“乙七,你去哪里?”欣妩的声音里隐隐透着不安。
乙七头也没回,只是冷冷地说道:“放心,我不去告状,没空!”
雕花木门重又关上,只余一室梅香。
欣妩用手撕扯,花瓣洒了一地,忽然,她的目光落到了手上,接着,又落到脚上。
玉指如葱,脚上的绣鞋绣功精致。
欣妩却恨不得把自己的手和脚藏起来。
她没有赤蛇之血!
她竟然会没有赤蛇之血!
在西安时,她便自己用朱砂试过,那时她还以为是她的方法不对。
可是后来,当着屠卫的面,又试过三次,千真万确,她没有!
如果她拥有赤蛇之血,乙七这种只会卖命的死士又怎敢对她出言不逊?
心里的怨气越聚越多,欣妩推门走了出去。
她从腰间的荷包里取出钥匙,打开了那道紧锁的门。
门里,黄氏坐在织机前,双目呆滞。
开门的声音并没有引起黄氏的注意,她依然枯坐在那里,茫然地望着前方。
“阿娘,我又来看您了。”
少女的声音悦耳如银铃,身姿曼妙如蝴蝶,蝴蝶飞到黄氏身边,轻轻按摩着她的肩膀:“阿娘,听说您今天又没有吃饭,那怎么行呢,您已经三天不吃饭了,身体会支撑不住的。”
纤纤玉手按压着黄氏瘦削的肩膀,本就纤弱的妇人已是皮包骨头。
欣妩按了几下,便甩甩手,她的手指被黄氏的骨头硌得生疼。
黄氏没有说话,依然看着前方。
欣妩叹了口气,凑到她的耳边,甜甜的声音再次响起:“阿娘,您是不是很后悔赶走沈彤啊,可是您后悔也没有用,沈彤恨死您了。”
黄氏蓦的转头,死死瞪着欣妩。
欣妩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妇人的双眼如同死鱼一样,眼珠一动不动。
“彤彤,阿娘求求你,把朗月还给我。”
欣妩轻笑:“阿娘,我叫欣妩啊,以前我讨厌死这个名字了,可是现在我觉得很好听。我不想叫彤彤了,您以后也别叫了。”
“彤彤,求求你,把朗月还给我。”黄氏似是没有听到她的话,呆呆地重复着。
欣妩心中一阵烦燥,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最近几天,每次见到黄氏,黄氏都要叫她彤彤。
以前黄氏是叫她阿妩的。
难道,时至今日,她依然没有存在感吗?
沈彤是朗月的替身,而她是沈彤的替身。
一个没有任何存在感的替身。
欣妩一把扯住黄氏的头发,把她从椅子上拽下来,黄氏已经三四天没有进食,身体虚弱,欣妩稍一用力,就把她推倒在地。
黄氏没有试图站起来,她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欣妩吓了一跳,连忙凑过去试她鼻息,黄氏忽然抓住了她的手:“彤彤,把朗月还给我!”
欣妩浑身发冷,她使劲挣脱开黄氏的手,快步向门外跑去。
大门重又锁上,欣妩倚在门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黄氏是疯了吧。
是真疯还是假疯?
“小姐,原来你在这里。”
迎面走来的是乙七,她身边还有一名婢女,当然也是死士,名叫乙八。
欣妩再次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完全平静下来。
她淡淡地说道:“阿娘不肯吃饭,你们去给她喂饭吧,我可不想看到她饿得气息奄奄。”
“是。”两名婢女应声答应。
欣妩满意地点点头,裹紧身上的皮裘,向着自己的屋子走去。
片刻之后。那扇紧闭的门里,响起妇人歇斯底里的尖叫,但是很快,尖叫声没有了,院子里重又恢复寂静,悄然而至的雪花无声地落在屋檐上,又下雪了。
第五四七章 叫声女侠(三更)
雪又下了一夜,清晨时雪停了。天空蓝得透明,没有云朵,阳光洒在雪地上,白雪皑皑中闪烁着七色光辉。
芳菲看着莹白的雪地,咽咽口水:“燕北的雪可真白,像雪花糖。”
“是啊,比咱们铺子里的香粉还要白。”小柴缩缩脖子,把身体蜷缩进大毛斗篷里,远远望去,像只刚出窝的熊瞎子。
“香粉可不能做成这么白,抹到脸上多吓人啊。”芳菲格格地笑了起来,说起香粉,她就想起师傅来了。
她拔腿就走,小柴叫住她:“你去哪儿?不是说要堆雪人吗?”
“小公子赏了我两张好皮子,我托人给师傅送去。”最后一个字是在远处飘来的,雪地上留下一串小小的足印。
芳菲口中的师傅就是蓝师傅。
芳菲还没记事时就被人牙子拐走,她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更不知家乡何处,在她的认知里,除了自家小姐,最亲近的就是师傅了。
只要是燕北郡王给两位小郡主送信送东西,她都会托人给蓝师傅也带一份,有时是一封书信,告诉蓝师傅她可没有放下手艺;有时是燕北的药材,师傅受过重伤,如今年纪大了身体越发不好,芳菲问过柳子里的大夫,挑了上好的药材给蓝师傅送过去。
芳菲把那两张皮子包裹好,大大的一包,她费了好大力气扛起来,摇摇晃晃去找大饼。
“大饼哥哥,你帮我把这些东西给送信的人拿过去吧。”芳菲笑嘻嘻地说道。
大饼夸她:“蓝师傅知道你有好东西就记着他,一定很高兴。”
“师傅高兴就好,这皮子刚好能给师傅做两件大毛衣裳,可惜我的手艺不好,否则就做好了再送过去了。”
芳菲唠唠叨叨地嘟哝着,大饼拿了块干肉给她:“你尝尝,这是以前燕北军里常用的干粮。”
那块肉硬梆梆的,芳菲闻了闻,居然是牛肉。
她吃了一惊,问道:“燕北军吃牛肉?”
前朝时汉人百姓禁止宰杀耕牛,到了本朝,虽然并不如前朝严苛,但是也只有西北燕北这种有异族人混居的地方才能随时买到牛肉,而这些牛也并非耕牛,比如西安的白家牛肉铺,他家的牛肉便出自己的牛场,这些牛养来就是为了吃肉的,而不是用来耕田。
即便是在这两地,牛肉的价格也很高,何况是在军队里,士兵们能吃饱肚子,却吃不上牛肉。
芳菲以前不懂这些,现在整日看练兵,多多少少也知道一点了。
大饼道:“据说是从鞑子那里学来的,鞑子们行军打仗时就是用干肉当干粮的。”
芳菲用牙撕下一缕肉丝,嚼了嚼,别说,还真香啊。
“有点像夫人烤的肉脯。”云七擅长烤肉脯,隔三差五就要烤上一堆,给一双儿女吃,芳菲跟着沈彤吃过不少。
“是吧,我也觉得好吃,姑娘说可以试试,咱们搞不来这么多牛肉,别的肉也行,士兵们有肉吃,打仗才有力气。”大饼说道。
芳菲使劲点头,大饼哥哥不愧是七少身边的人,懂得真多。
小柴却还在发呆,他不敢盯着雪地看了,担心眼睛会瞎。
京城的变故他已经听说了,他的老爹,扶植着死了的皇帝回到皇宫,把小皇帝和杨家全都赶走了。
老爹竟然还会这一手?
小柴有点不敢相信,那位老奸巨滑却又威风八面的定国公真的是他爹?
小柴越发怀疑自己不是他爹亲生的了。
如果是亲生的,怎么舍得把他扔到燕北。
放着物华天宝的西安不让他去,却让他来了燕北。
他爹这辈子都没到过燕北吧,一定不知道燕北有多冷,雪有多大,吃的东西有多少。
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吃过青菜了。
好好的青菜让他们腌得酸了巴几的,他脸上都起痘痘了。
“今天吃啥?”小柴无精打采地问道。
他是自言自语,因为旁边没有别人。
“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还有香喷喷的肉包子。”
一个声音忽然响起,小柴吓了一跳,接着,他就看到了一个像鬼一样的人。
“江婆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眼前的人是江婆子,小柴已经有些日子没有看到她了,倒是她的小姑子江二妹,整日在眼前晃荡。
“今天刚回来,一回来就到灶上蒸包子了,这些日子我不在,你们都想我的包子了吧,放心,保管让你吃个够。”
江婆子说完就走了,留下小柴独自在雪地上凌乱。
话说在不知道江婆子是什么人之前,他还真吃过江婆子的肉包子,别说,是挺好吃的。
可是......往事不堪回首!
江婆子不是空手回来的,她带回来一个人。
沈彤看到这个人时怔了怔,这人有点面熟。
“女侠,真的是你啊,啊啊啊,我真的找到女侠了!”
面前的人欢喜的又蹦又跳,就差围着沈彤拍巴掌唱歌了。
好在时间不是太久,沈彤想起这人是谁了。
且,那声“女侠”太熟悉了,宛如昨日。
“你是周骋?”沈彤问道。
周骋半边脸肿着,一只眼睛乌青,一看就是被人打的。
“谁打的你?”沈彤好奇地问道。
周骋扁扁嘴,有些委屈。
江婆子平静地说道:“这小子被小离山的那些家伙抓了,当牲口用着,恰好被人遇上,就把他抢过来了,他却死活不肯跟我走,揍了一顿才听话。”
“胡说,谁听你话了,我是......”周骋说不下去了,他是真的倒霉,刚出京城就迷路了。
对,他是迷路了,他从来没有出过京城,当然也不知道自己也会迷路,他找人问过路,可是问了也白问,那些地名他压根就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后来索性把心一横,他是要仗剑江湖做游侠的,迷路就迷路吧,跟着感觉走。
于是有一天,他稀里糊涂地出了关,接着,又稀里糊涂地被一伙土匪给抓了。
他身上早就没钱了,好在身子骨结实,有把子力气,土匪们抢东西时马匹不够,就让他扛,他是游侠儿,当然不能当牲口,反抗失败后,他也只好当牲口了。
第五四八章 年礼有点少
总而言之,周骋吃了很多苦,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找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女侠。
当然,这是周骋自己说的,其实这一路之上,他心心念念的,其实是他成为女侠那样的人之后,就要风风光光回家,让他祖父他爹他娘看看,他,周骋,是个人物!
周骋的激情在燃烧,他迫不及待想听到女侠的赞许!
然,女侠只是微微颔首,对身边一个半死不活的女子说道:“先带他去洗洗干净,然后再带他去厨房。”
那女子懒洋洋地答应一声,冲着周骋勾勾手指:“走吧。”
犹如一盆冷水当头泼下,女侠是把他当成离家出走的小孩儿了?
洗澡水很烫,烫得周骋吱哇乱叫,守在门外的江二妹懒得理他,待到被烫得红彤彤的周骋一出来,江二妹便把他带去了大厨房。
山上的大厨房有八个,每个大厨房要煮三四百人的饭菜,是真真正正的大厨房。
周骋一到,便看到几口大得离谱的大铁锅,也不知道那锅里煮的是什么,热气腾腾,每口大锅前都排着长队,不知是军汉还是土匪的汉子们端着饭碗有说有笑地在排队领饭。
江二妹不知从哪儿变出一只大碗一双筷子,说道:“饭菜管饱,吃多少盛多少,不能浪费。”
周骋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多人一起吃饭,就是施粥的时候也没有。
可是,这多脏啊!
这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今天有肉,五花肉!”
排队的汉子们像打了鸡血似的,有人笑,有人叫,有人向前面挤,还有人用胳膊肘去怼挤上来的人:“你敢夹三儿?打死你!”
“干哈?打死我,你就能多吃块肉吗?”
于是众人都笑了,有个后来的汉子端着饭碗从周骋身边跑过,对周骋喊道:“你肚子不饿吗?快点吧,去晚了肉都让那些孙子们给抢光了!”
“哦,好!”周骋不由自主地跟上那人,向着拥挤的队伍跑过去。
......
转眼便是大年初一。
大清早,沈彤和燕北郡王给云七拜了年,又冲着燕王的铠甲拜了拜,云七给他们每人一个大红包,然后拽着两个人到门框上比了比,前阵子用刀子在门框上画了那道横线,已经被超过了。
云七满意了,这阵子她给他们胡吃海塞还是有效果的,所以养孩子并不难,就像养牲口一样,让他们吃得饱饱的,才能长得壮实。
于是云七让人端来两大碗饺子,看着他们两个把饺子一个不剩全都吃完,才放他们离开。
他们刚刚出来,大饼就和一个小兵像现宝似的抬来一个箱子:“姑娘,这是七少给您送来的年礼。”
沈彤抿嘴笑了,萧韧是算准了的?赶在大年初一早上把年礼送过来。
箱子打开,整整一箱子都是京城和保定府才能买到的吃食。
可意儿叹了口气,悄悄对大饼说道:“你们这位七少可真是不解风情,这些东西吃了就没了,要送也要送些能让彤姑娘赌物思人的东西。”
大饼白他一眼:“彤姑娘想念七少了,骑马就去看他,不用赌物思人。”
可意儿不屑:“彤姑娘不是没有去看他吗?说明彤姑娘对你们七少还没到思念的地步。”
“彤姑娘和七少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用不着你说的这些。”大饼转身走了,可意儿连媳妇都没有,懂个屁!
沈彤对着那一箱子的东西发了好一会儿呆,她挨个翻过了,就连箱子底也敲过,确认没有夹层,萧韧真的只送来一箱子吃的,却连一封信也没有。
沈彤挑了几样,余下的让芳菲拿出去分了。
桔子瞅准时机,跳到她的腿上,沈彤摸摸它的脑袋:“还好有你。”
转念一想,桔子还是萧韧专程从西安带过来陪着她的,她忍不住在桔子的圆鼻头上亲了亲。
“等到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完了,我就带你去保定府,当面问他,为什么不给我写信了。”
萧韧正在回保定府的路上,他刚刚从河南回来。
自从杨锦程去了河南,萧韧便乔装易容也去了河南。
这些日子他没有片刻停留,混进卫所,去过军屯,他看过河南的各个城池和镇子,并且悄悄见过困在洛阳的周铮,便匆匆忙忙赶回来了,他要赶在大年初一回到保定府,山雨欲来!
“小栗子,给燕北的年礼送了吗?”回到保定府,萧韧连口水也没有喝,便问小栗子。
“送了送了,捡着京城和保定府里才有的点心糖果置办了整整一箱子,送去燕北了。”小栗子很得意,这个差事他办得很好,他早就从芳菲口中知道,沈彤姑娘不挑食,但是喜欢吃零嘴儿,小姑娘就没有不喜欢吃零嘴儿的。
萧韧嗯了一声,他很用心地洗了双手,然后挑了一支最喜欢的笔,把小栗子轰出去,开始给沈彤写信......
正月初五,江二妹进来时,沈彤正在把一件夜行衣和几瓶常备药放进包袱里,她出门时的东西能减则减,除了夜行衣和药以外,其他东西随处可买,没有必要带在身上。
“你去收拾收拾,我们进城。”沈彤说道。
“哦。”
江二妹只说了一个字,便转身出去了。片刻后,她又回来,身上也带了一个包袱,但她的包袱比沈彤的要大,里面有她杀人常用的东西,那些东西就和沈彤的夜行衣一样,不好买到。
两人出门的时候,迎面遇到江婆子。
江婆子道:“姑娘,你等等,我和你们一起去。”
沈彤笑道:“不用了,你留下给他们蒸包子吃吧。”
江婆子想想也是,有江二妹跟着呢,她还是留下蒸包子吧。
又走几步,遇上了云七。
云七皱眉:“等等,我去拿家伙,一起去。”
话音刚落,身后便传来一声尖叫,燕北郡王捂着肚子弯下腰去,他肚子疼!
“阿娘,您还是留下照看小宝吧,万一他被人偷走呢。”
趁着云七去看燕北郡王的时候,沈彤和江二妹跑远了。
许安和路友早就等着了,爬犁穿过一眼望不到头的桦树林中,很快便消失在白山黑水之间。
......
第五四九章 我看到的燕北军
燕北城外的军营里,士兵们把一筐筐的雪倒进大锅,融化的雪水冒出腾腾热气,一碗米倒进去,淡淡的米香随着热气溢出来。
“正月初七是喝粥啊。”一个小兵自言自语。
站在他旁边的是一个粗壮的军汉,他大着嗓门说道:“谁说正月初五喝粥了,初一饺子初二面,初三合子往家转,初四烙饼炒鸡蛋,初五捏上小人嘴,初七人日吃寿面。初七是人日,要吃面。”
小兵咽咽口水,她不挑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可是现在,她想吃一碗热腾腾的面条,浇上加了木耳和蘑菇的肉卤儿,最好再来一碗鸡汤。
嗤的一声,有人笑出声来.
粗壮军汉怒目而视,骂道:“老子说错了吗?大年初七就是要吃寿面!”
“你没说错,可是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有口稀粥喝就不错了,还想吃面。”
粗壮军汉怔了怔,他是昨天才来这里的,昨天就是喝粥,半夜就把他饿醒了。
当兵的不让吃饱,怎么打仗?
粗壮军汉张口就要骂娘,身边的小兵扯扯他的衣裳,示意他不要再说了。
小兵问那个说话的人:“我听人说大齐的军队里面,就属燕北军的伙食最好了,燕北军出去打仗身上带的都是风干的牛肉。”
说着,她伸出舌头舔舔发干的嘴唇,早知如此,他们说多带些干粮出门了。
那人哈哈大笑,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他指着小兵的鼻子说道:“别告诉我,你就是冲着燕北军的伙食才当兵的?也不知是哪个坏蛋骗你的,你不如回去睡大觉,梦里有寿面,还有风干的牛肉。”
粗壮汉子见他对小兵出言不逊,正要开口,小兵轻声对他说道:“走吧。”
该走了,军营看过了,他们在这里两天了,现在就了该走的时候,再不走,他们就被饿死了。
他们的胃口已经被养得娇气了,喝粥填不饱他们的肚子。
站在远处的小山岗上,沈彤俯视着远处的军营,她对江二妹说道:“在西安时,我听过很多燕北军的故事,可是这里的燕北军,和我想像的不一样。”
她想像中的燕北军,是萧韧告诉她的,山呼海啸,地动山摇。
而她看到的燕北军,瘦弱疲惫,松懈散慢。
江二妹没精打彩:“这里还不如咱们的土匪窝,没什么好看的。”
她和沈彤不一样,她见过燕北军,也杀过燕北军,她一个人杀了一个小旗的燕北军,如果给她一个总旗,她说不定也能杀光,没什么意思,杀了十个人,才劫了五钱银子,后来江二妹做买卖时再遇上燕北军,全都懒得杀他们了,燕北军太穷了,没意思。
“你说会不会有人饿死?”沈彤问道。
她说的“人”当然不是普通百姓,而是燕北军里的人,他们不是世代军户,他们都是招募来的,为了吃饱肚子就来当兵,这原是没有错的,错的是他们当了兵也吃不饱肚子。
“饿死吗?饿死的人没有油水,我嫂子都不要。”
江二妹一脸平静,许安和路友捂着嘴别过脸去。
“走吧。”沈彤转身走下山岗,身后传来一声猫叫,沈彤无奈转身,从许安手里接守包裹在毛皮里面的桔子。
桔子很生气,说好了带它出来的,可是一转身就跑了,它已经整整两天找不到她了,跟着江二妹,桔子担心不知哪天,它就进了江二妹的肚子里。
沈彤摸摸桔子圆滚滚的脑袋,凑到它的耳边低声说道:“我们现在去找他。”
......
云七手里拿着一把笤帚,打得燕北郡王上窜下跳:“阿娘,过了年我就十五了,不是小孩子,你别用笤帚打我,多丢人啊。”
云七扔了笤帚,抄起一条齐眉棍,燕北郡王一声哀嚎,朝着挂在角落里的铠甲扑过去:“父王救命,阿娘要打死我了!”
“你给我说实话,你姐跑去哪里了?”云七手里的齐眉棍硬生生地落了下来,那副铠甲已经很旧了,她花了不少力气修补的。
燕北郡王煞有介事地左右看看,怔怔地说道:“是啊,我姐去哪儿了,阿娘,您别急,我出去找找。”
说完,他一把推开窗子,从窗子里窜了出去。
他姐去哪儿了,绝对不能告诉阿娘,否则,他们这个娘,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云七并不知道,与沈彤一起不见的,除了许安和路友,还有早已被她遗忘了的三个人。
官道之上,一个老者咳得厉害,同行的两个年轻后生关切地问道:“师傅,前面就有客栈,咱们还是休息半日再走吧。”
老者咳了一会儿,终于舒服了,道:“什么客栈啊,不能住,这一路上的客栈里,十家有八家是黑店,咱们快些赶路,要先彤姑娘一步赶回去。”
这几天没有下雪,碧空如洗,阳光温润,他们准备充足,有烧饼,有咸菜,有肉干,还有烧刀子。
这条路,老者走过很多次,他熟悉这里的每一个岔口,每一条小路,不仅是这里,就连鞑子那边的道路,他也熟悉。
他是燕王称赞过的斥侯,燕王说,老官便是本王的眼。
千里眼,老官。
“大华、二三,你们看到那片山洼了吗?你们不要小看那片山洼,那山洼里埋过火药,不信?你们找个当地人问问,看他们敢不敢进去。”
“你们看到那座山了吗?那山上有个洞,当年有个大土匪私藏了一批兵器,就是藏在那个洞里。”
老官如数家珍,过了这么多年,这些事他依然记得。为此,他很欣慰,他的记性很好,说明他还不老,他能看到那座山,能看到那片山洼,说明他的千里眼还在。
“其实也没过多少年,小公子和彤姑娘也只有十几岁。”老官仰头看向蓝得透明的天空,又看看前面望不到头的道路,也没过多少年,他也不老,以后的时日还有很长,他能做的事有很多很多。
“走,别磨蹭了,难道你们想让彤姑娘等着我们吗?”老官快马加鞭,向前而去。
大华和二三互看一眼,谁磨蹭了,还不是你老人家触景伤情,我们都不知道你在感慨个啥。
第五五零章 中州
正月初七,中州卫。
指挥使严化一脸阴沉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
年轻人双颊深陷,面容憔悴,但是他身上的衣裳干净整齐,一双眼睛亮如星辰。
虽然多了沧桑,人也瘦到脱形,可是严化还是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芝兰玉树般的公子,杨锦程。
若是几个月前,杨锦程要来河南,不仅是严化,河南大大小小的卫所都会打开门来恭迎,可是今非昔比,京城里的消息早就传过来了,杨家倒了。
严化的父亲名叫严怀德。严家一贫如洗,严怀德用参军换来的几两银子安葬了老母亲,便跟着部队走了。
机缘巧合,严怀德做了杨锋的马夫,后来娶了孟老夫人的侍婢为妻,就连严化几兄弟的名字,也是杨锋给取的。
想到这些,严化阴翳的眼睛里多了几分暖色,他对杨锦程道:“公子放心,我老严惟公子马首是瞻。”
杨锦程深深地看他一眼,微笑点头。
严化气氛填膺,骂道:“定国公萧家那些人,我爹在世时还说他们是好的,真是看错人了,没想到竟然干出指鹿为马、为虎作伥的恶事!”
骂够了,严化亲自去安排了住处,见杨锦程孤身一人,严化问道:“陛下和太后娘娘没有和您一起来吗?”
杨锦程摇摇头:“我九死一生逃出来,却也不知他们的消息。”
闻言,严化号啕大哭:“陛下啊,太后娘娘啊,老严无能,没能保护你们啊,老严无能啊!”
随从连忙过来相劝:“将军,您不要哭坏了身子,陛下和太后娘娘大仇未报呢。”
严化擤一把鼻涕,拍拍杨锦程的肩膀:“大公子,您千万不要和老严客气,有什么需要只管告诉老严,老严一家子的性命全都交给您。”
杨锦程连忙摆手:“不用不用,只要有一瓦遮头,杨某便感激不尽。严家一门忠烈,杨家受用不起。”
......
严化感动得再次痛哭流涕,直哭得天昏地暗,由随从们搀扶回去。
回到内室,严化抹干脸上的泪水,叫来了自己的两个儿子。
两个儿子进门之间,使劲揉揉自己的眼睛,老二还用苯水的帕子擦了擦,让自己看上去像是刚刚哭过。
“爹,杨老公爷死得太惨了,呜——”儿子们进门便哭,他们幼承庭训,严家的一切都是皇帝给的,都是杨家给的,严家的儿郎在娘肚子里就在孝忠皇帝,孝忠杨家。
现在皇帝下落不明,杨家又倒了,他们很伤心,很痛苦。
“行了行了,杨老公爷还没死,你们别哭了。”
严化平静的声音传来,两个儿子吃了一惊,立刻止住了哭声。
“爹,您......”
“爹什么爹,杨家倒了,我们严家更要好好的。”严化训斥。
两个儿子面面相觑,父亲不是一向都说没有杨家就没有严家吗?
大儿子眼珠子一转,立刻问道:“爹,那杨大公子来了的事情......?”
“他不过就是看上我们的兵马而已,黄口小儿,倒是真敢想啊。”严化冷笑。
“那我们去把他轰走!”
小儿子转身便要出去,却被严化叫住:“不要去,他是一个人来的,身边既没有杨太后,又没有小皇帝,想要借兵,只是笑话而已。”
严化顿了顿,道:“他自己会走的。”
次日,中州境内出现洛阳逃难来的流民,中州知府吓得半死,天一亮就亲自带着县令跑到中州卫,请求中州卫派卫护城。
严化立刻下令,中州封城。
杨锦程得到消息之后,便买通了中州卫的人,一问才知,所谓洛阳流民,全都是严化派人假扮的,又将消息传到中州府衙,中州府衙的大小官员本就忧心忡忡,担心时疫传过来,听说以后便跑来找严化出兵。
这一切都是严化安排的。
杨锦程乔装改扮,混在一队出城巡逻的士兵里逃出了中州城。
得知杨锦程已经顺利逃走,严化哈哈大笑,小儿,还想和他斗?若是以前,倒也能斗上一斗,可是现在,杨锦程只是一条丧家犬,而严家,要兵有兵,要权有权,要地盘有地盘,他杨锦程连和他斗的资格也没有。
三天后,中州卫先后发现了来自郑州卫、濂阳卫的细作,就连目前水深火热的洛阳卫也有细作过来。
严化不屑地道:“这是来摸老子底的吧,那老子就让他们摸个够!”
严化转身就往这些卫所派去了细作。
消息很快传来,杨锦程并非独自一人来到河南的,他身边有幕僚,而且还有女人和孩子。
郑州卫的韩广不但接待了他们,而且还将女人孩子接到他自己家里!
女人,孩子?
严化勃然大怒,连摔了几个杯子。
“杨锦程,黄口小儿,竟然欺瞒本将军!”
“韩广那条老狗,他娘不过就是个洗脚婢,小人得志!”
两个儿子也都气坏了,对严化说道:“韩广手里有杨太后,还有小皇帝,莫非他想当曹操?”
严化瞪了他们一眼,书都没读过几本,还曹操?
哼,韩广若是真想当曹操,老子就剁了他。
两天之后,严化派长子率领募兵五千人攻打郑州。
韩广闻讯打开城门,他站在城门之上,对着严大公子说道:“贤侄,你父亲怎么没有来,我为他准备了二十年的玉壶春,就等着和他一醉方休呢。”
严大公子看一眼门户大开的郑州城,没有立刻攻进去,他冷笑着对韩广说道:“韩叔父,听说您得了宝贝,我爹好奇得紧,打发我来看看。”
韩广哈哈大笑,忽然大喝一声:“放箭!”
乱箭齐发,严大公子不得不退后三十里。
韩广轻松退敌,回到自己的宅邸,一进门就听到婴孩啼哭,韩广大悦,对随从道:“去请杨大公子。”
片刻后,杨锦程和他在内书房见面,韩广问道:“大公子,严家小子虽然退兵了,可是明天定然还会卷土重来,依我看,不如就把他灭了吧。”
杨锦程摇摇头,指指身后的文士,道:“这是我的幕僚方季唯,今天晚上让他去见见严大公子。”
第五五一章 洛阳
天气渐暖,洛阳的时疫终于有了好转,抬出去焚化的尸体越来越少。
飞鱼卫已经回了京城,太医院的人却不敢走,他们一直住在距离洛阳城三十里外的官驿里。
这一天,洛阳卫指挥使焦胜奇终于松口,让太医院进城。
这两个月来,太医们如坐针毡,进退两难。他们早就收到京城里送来的消息,知道宫里变天了。
若说与后宫牵连最深的便是太医院了。
千万不要以为被派到这里来的太医都是没有背景没有倚仗的。
能进太医院的,十之八、九都是世代太医。
至于江湖郎中医术高超,被皇帝看上,封为太医。这种事都是词话本子里的。
即使是头疼脑热这样的小病,宫里的贵人也不会让民间大夫诊治的。
但凡能进太医院的,要么是家中长辈带晚辈,要么就是师傅带徒弟,总之,没有背景的少之又少。
这些太医们连着内宫,即使他们没有连着,他们的叔伯长辈,师傅师公也连着。
现在,家里让他们不要回来,死也要死在外面。
于是这些日子,太医们便在官驿里等死。
焦胜奇请他们进城,他们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是换个地方去死吗?
也好。
放眼望去,洛阳城里冷冷清清,十户九空。
焦胜奇让他们做的,就是给这座空城消去最后的危险。
“时疫止住了?”一名太医疑惑地问道。
没有人回答,有些事不必让他们知道,他们要做的,就是在城中除疫。
每位太医带领二十名兵士,他们穿梭在城中大街小巷,衙门里的差役按照人丁册子一一核对,有的人家全家都死了,那就直接把房子烧掉。
城中的官驿外面,依然重兵把守,焦胜奇没有让人通报,径自走了进去。
周铮正和宜宁郡主下棋,见焦胜奇来了,宜宁郡主没有避开。
焦胜奇给二人行了礼,恭敬地说道:“按照三公子的吩咐,末将已放太医们进城了,现在都已安排下去,太医们正带着兵士们除疫。”
周铮微微颔首,继续和宜宁郡主下棋。
焦胜奇垂手而立,没有半分不耐。
宜宁郡主抬头看他一眼,噗哧笑了出来,道:“三哥,焦指挥使正忙着,就别让他在这里陪咱们下棋了。”
周铮含笑,说道:“焦指挥使可还有事?”
焦胜奇忙道:“多亏三公子和郡主赐了药方,洛阳城的百姓们方能渡过此劫,百姓们得知是三公子和郡主救下他们,想要当面给二位磕头,因此末将想请三公子和郡主在这里多留几日。”
就是留下等着百姓们过来磕头?
宜宁郡主笑道:“焦指挥使客气了,这里是大齐天下,洛阳城的百姓都是大齐子民,我们所做的,也不过是举手之劳,若是百姓们想要感激我们,那就冲着京城的方向磕头吧。”
几日之前,焦胜奇终于得知原本病入膏荒的周铮和宜宁郡主竟然已经康复,他来一看究竟,周铮和宜宁郡主也没有瞒着,大大方方地把药方交给了他,并且还让从西安来的大夫一起过去,亲自给百姓们配药。
也不过几日,除了少数病情特别严重的,余下的百姓们全都康复,西安来的大夫说还要再观察十日,待到确定全都好利索了,便让他们进城。
这几天,西安的那些人与百姓们在一起,除了医治病人,还大肆宣扬周三公子和宜宁郡主的仁慈。
百姓们对宜宁郡主早有耳闻,现在更是把她当成了菩萨转世,据说,现在已经有了几个不同的转世版本,总之,宜宁郡主就是上天派来救苦救难的。
至于周铮,反倒是被人忽略了。
焦胜奇听出宜宁郡主的意思,他们是不会留在洛阳的。
焦胜奇脸色瞬间冰冷,他对宜宁郡主说道:“城外流民聚集,三公子和郡主仍有危险,末将这便去布置兵力,确保二位贵人的安全。”
说完,焦胜奇转身便走了,和他进来时一样。
见他走了,宜宁郡主眨眨大眼睛,笑着问周铮:“他觉得看管咱们的兵力不够,还要加强?”
周铮轻笑,道:“也不知他为何不想让我们离开。”
宜宁郡主不屑地道:“我最恨这些张口闭口就是为了百姓的家伙了,明明这次就不是什么大病,却硬生生让他弄成了一场瘟疫,若不是我们拿出方子,他还会继续下去,还不知百姓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到自己的家园。”
这件事确实古怪,当初周铮和宜宁郡主感染时疫也非常蹊跷。
宜宁郡主正色道:“难道他想用一城百姓来陪我们一起死吗?”
周铮摇摇头:“那对他没有好处,不过,他倒是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把整个洛阳城握在手中。”
洛阳是大城,各级衙门众多,而焦胜奇这个洛阳卫指挥使也是前不久刚刚扶正的。
如果不是这场时疫,焦胜奇现在也不能完全接手洛阳卫。
而现在,握在他手里的不仅是洛阳卫,还有整个洛阳城,以及周边几个千户卫。
“宜宁,你忘了,还有募兵,洛阳卫除了卫所里的五千多人,还有一万募兵,另外,附近的几个千户营和百户营也归属洛阳卫,如今焦胜奇能动用的兵力至少二万人。”
宜宁郡主沉默了,她不懂这些,但是二万兵马已经不少了,足能......足能与京蓟兵马一战!
“三哥,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宜宁郡主问道。
离开西安很久了,经历了这么多,宜宁郡主很想回家。
周铮隔着棋桌,伸手摸摸她的头,柔声说道:“是你回去,我会让人把你送回西安。”
宜宁郡主吃了一惊,她以为她会和周铮一起回去。
“三哥,你呢?”她的声音里隐隐带了哭腔。
周铮摇摇头:“这次我出来,就没打算回去。你回去以后,替我照顾你嫂嫂,她刚刚嫁进来,对王府的一切都不熟悉,你回去也能帮帮她。”
出来就没打算回去!
宜宁郡主想到了萧韧,她颤声问道:“是不是七哥也不回去了?”
周铮抬头看向窗外,轻声说道:“我们都长大了。”
他们长大了,他们要担起与生俱来的责任。
第五五二章 京城
出了正月,迎春花绽放出第一枝娇黄,滞留城外的百姓终于进城了。
与焦胜奇所说不同,百姓们不但感激救苦救难的宜宁郡主,他们还要感激洛阳卫的焦指挥使。
宜宁郡主是菩萨转世,可是身先士卒的焦指挥使才是陪着他们共患难的人。
宜宁郡主离百姓的世界太过遥远,而焦指挥使却是他们能够亲眼看到的。
百姓们跪在焦胜奇脚边失声痛哭,感谢焦指挥使建灾民寨收留他们,感谢焦指挥使用卫所的银子买来药材给他们救治。
焦胜奇走到哪里,哪里就有百姓围住他磕头,以至于他都不知道周铮和宜宁郡主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他们还是走了!
困住他们这么多天,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焦胜奇叹了口气,看向北方,现在,他的儿子只能自求多福了。
“父亲,您不该......”长子焦威没有把话说完,他看到父亲的的眼睛红了。
“我不该救治百姓,不该让洛阳城死而复生,还是我不该放走周铮和宜宁郡主?”焦胜奇质问。
焦大公子不敢说了,他和小弟不一样,他自幼就被父亲带在身边,他在军营里长大,而小弟养在京城,被母亲娇惯,养了一身纨绔子弟的毛病。
他对父亲是畏惧的。
“......可是季四爷那边,您该如何向他交待,小弟还在他们手上。”这是焦大公子忧虑的。
他与小弟焦猛并不亲近,两人差了十二岁。他跟着父亲离家时,小弟还未满周岁。
但是,血浓于水,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弟弟。
焦胜奇的声音如同寒冬腊月的石头,又冷又硬。
“若是用一城百姓来换我的儿子,我不如亲手杀了他,就当从未生过。”
焦威吃了一惊,原来是他想错了。
这些日子父亲的所做所为,让他以为父亲向季四爷屈服了。
父亲不惜得罪秦王和杨家,与飞鱼卫为敌,封了洛阳城,还禁锢了秦王的一对儿女。
“父亲,您从一开始就决定这样做了,是吗?”焦威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声音,被带走的那个人,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是他想要爱护的人。
“对,当我发现那两个人时,就决定了。他们千不该万不该来患害百姓。”
这两个人,便是这场瘟疫的由来。
那两个人应该都是训练有素的死士吧,他们向多个水井里倾倒自己的便溺,被发现后提刀自刎,死得干净利落。
初时,无论是衙门还是百姓,还只是把他们的死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猜测他们可能是负债累累的赌徒,他们之所以往井里倾倒粪便,当然是他们自杀之前想要使坏,让人恶心。
可是没过几天,便有人生病了,生病的人越来越多,直到连坐诊的大夫也病倒了,衙门里才确定这是时疫。
焦胜奇很快便查到了那两个自尽的人身上,而这时,他见到了季四爷的使者。
季四爷让使者带来了一封信,季四爷的信热情洋溢,但在焦胜奇看来,这就是索命符!
一城百姓,万千将士的索命符。
他想了一夜,次日一早他将一个染病的人送去了官驿......
周铮和宜宁郡主,不过就是两个人,两个和他无关的人。
两个人,而不是一城的人。
......
沈彤来到京城的时候,已是早春二月。
国丧已过,京城热闹喧哗,花团锦簇。
沈彤只是路过。
是她忽然想要进城看看,离开京城几个月了,她想知道现在的京城是什么样的。
许安和路友也进城了,他们曾经是飞鱼卫,京城里有很多人认识他们,他们的离开事关杨捷之死,若是以前,他们在京城一露面,便会被抓起来送到杨家审问。
可是现在,他们走在大街上,没有人理会他们。
忽然,一个愉快的声音响起:“许叔,路叔,是你们吗?”
两人寻着声音望过去,只见一个青衣小帽的年轻人正惊喜地望着他们。
“虾头?”两人异口同声。
当年虾头不辞而别,直到三年之后,沈彤才告诉他们,虾头是细作,混在飞鱼卫里的细作。
“是我啊,许叔路叔,你们全都回来了,阿治哥和双喜哥呢,他们也一起回来了吗?”虾头的声音里透着欣喜,他的眼里也都是笑意,这不是装的,他是真的高兴。
许安看向身后,沈彤和江二妹说要四处逛逛,晚上在城外三里庄汇合,这会儿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们没有回来,我们两个也只是路过。”许安说道。
“这可真是太巧了,没想到还能在京城遇到你们,我做东,我们去喝一杯。”虾头愉快地说道。
“好啊,多年不见,叙叙旧也好。”许安笑着说道。
......
沈彤和江二妹去的地方是定国公府。
“这地方不会有朝廷鹰犬盯着吧?”江二妹问道。
沈彤摇摇头:“以前肯定是有的,现在没了。”
现在的定国公府,已不同往日。
一驾驾马车,一顶顶轿子,把定国公府外面的那片空地挤得水泄不通。
下人打扮的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着闲天,他们或是等着自家主人从里面出来,或是等着里面的人叫自家主人进去。
江二妹张大了嘴巴,好一会儿才说出话来:“这都是来送礼的?”
沈彤笑道:“能把礼送进去的只是少数,大多数人就是想来混个脸熟而已。”
“这群狗官!”江二妹忿忿。
沈彤对江二妹道:“我们去后门吧。”
后门同样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车驾,只是没有了轿子,官老爷们还要点脸面,是不会侯在这里的,停在这里的车驾,都是排队送礼的。
沈彤耸耸肩,对江二妹说道:“看来我们只能跳墙头了。”
江二妹嗯了一声,二话不说,就窜上了墙头。
沈彤吐吐舌头,狼群里长大的,这跳墙头的功夫比桔子都要好。
沈彤忍不住伸手摸摸背篓里的桔子:“别急,咱们也上去。”
“看,那边有人翻墙头!”
“是偷儿吧,光天化日的,胆子也太大了!”
“快,来人啊,抓贼!”
第五五三章 春暖雀肥
萧家的侍卫闻讯赶来时,两人一猫已经进府了。
“我好像看到那两个是女子。”
“你一定是眼花了,偷儿都没有这个胆子,何况是女子。”
“是啊,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定国公府啊,谁敢偷东西?谁敢!”
高高的院墙把议论声和喧嚣挡在外面,墙内一派安宁,下人们井然有序,面不改色地看向两个忽然闯进来的不速之客。
一名管事模样的人走过来,对两人略一打量,见是两个装着男装的女子,他便马上把眼睛移开,问道:“二位姑娘是来找人的?”
沈彤用眼睛的余光瞟去,就在管事说话的时候,几个下人将她和江二妹围在中间。
那几个下人一看就是练家子。
果然是定国公萧长敦的人,就连下人们也深藏不露。
“劳烦这位管事帮我通报一声,我要见马伯。”
那管事眼珠动了动,挥手示意从外面追进来的侍卫们不要上前,他道:“姑娘贵姓?”
“姓沈。”在燕北,没有人称呼她的姓,都叫她彤姑娘,可是阿马却只认识沈彤。
管事深深地看她一眼,对旁边的小厮使个眼色,小厮飞奔而去。
片刻后,那小厮又跑了回来,对管事道:“马爷爷请这位姑娘到他老人家那儿去。”
管事点点头,再挥挥手,围在沈彤和江二妹周围的侍卫和下人便全都退开,管事对沈彤道:“沈姑娘随我来吧。”
阿马在府里有个单独的小院儿,这个小院儿连着萧长敦的书房,萧长敦一声吩咐,阿马使能立刻过来。
管事指指敞开的院门,道:“沈姑娘进去吧。”
沈彤谢过,带着江二妹走了进去。
小院里,阿马正用小黄米喂地上的麻雀,看到沈彤进来,笑容便从他的皱纹里溢了出来:“沈姑娘,你快进屋吧。”
说完,把手里的小黄米全都洒在地上,抢在前面去撩帘子。
那些麻雀显然是让人喂惯的,沈彤从身边走过,它们也没有飞走,继续抢吃地上的小黄米。
江二妹看着有趣,蹲下去看麻雀吃食儿,琢磨着这些麻雀莫非是这老头养的?养肥了烤着吃?
沈彤进屋前,摘下身后的背篓,对阿马说道:“劳烦您老帮我照看。”
阿马连忙说好,接过沈彤手中的背篓,帘子撩开又落下,阿马把背篓放在美人靠上。
又有些日子没有见到沈姑娘了,不但长高了,而且越发标致了,若是七少能和沈姑娘一起回来该有多好。
忽然,美人靠上的背篓动了动,阿马还以为自己没有放稳,正要把背篓重新放好,就看到一个黄灿灿的小脑袋从背篓里钻了出来。
“这是......”阿马吃惊不已,沈姑娘居然随身带着一只猫!
“这是桔子,彤姑娘的猫,你别理它,它不会乱跑。”江二妹依然蹲在地上看麻雀,脑袋都没抬,也不知她是怎么知道桔子出来的。
“好吧。”阿马讷讷,为什么沈姑娘随身带着的是一只猫,而不是七少?
桔子先是警惕地四下看看,然后落落大方地舔爪子,洗脸......至于目瞪口呆的阿马,桔子自动忽略。
屋内,萧长敦和沈彤分宾主而坐。萧长敦含笑说道:“想不到这么快就能再次见到沈姑娘,不知沈姑娘可找到你要找之人了?”
当初,沈彤请萧长敦帮她进宫,用的理由就是要去找一个对她很重要的人。
“找到了,她现在很好。”沈彤说道。
萧长敦的脑海里浮现出那夜在朝阳宫里见到的那个刺客,当时刺客的头被按下去,他没有看清样貌,只记得是个身材高挑的女子。
“冒昧问一句,沈姑娘与那人是亲戚?”事后萧长敦仔细回忆过那晚的事,那女子就是红娘子,沈彤进宫要找的人也是红娘子。
沈彤笑意甜甜:“那是家母。”
纵然是萧长敦,此时也是大吃一惊。
根据他查到的消息,沈彤应该是沈家的养女。
关于沈彤的身世,查到这里便没有再查下去。
他虽是萧韧的伯父,可是他无法插手萧韧的亲事,沈彤八岁便到了西安,与萧韧是青梅竹马,直到三年前,沈太太找到亲生女儿离开西安,沈彤这才知道自己是养女的身份,这件事不是秘密,白老爷和文老爷在书院前上稍一打听,就有很多人知道。
萧长敦对沈彤的身份很满意。
在此之前,他还曾担心秦王会将女儿下嫁给萧韧。
萧长敦不希望家中子弟与皇室联姻。
沈彤既是萧韧自己看中的,又与皇室没有关系,这让他找了很多后顾之忧。
可是现在,沈彤却说红娘子是她的母亲。
萧长敦喝了一口茶,掩去心中的震惊,他飞快地梳理着这一年多发生的事。
崇文帝说过,他是在发现毛元枚尸体的那处宅子里被人掳走的,之后便住在山洞里,有人给他送饭,但是来人都是蒙着脸的,他不但不知道那些人的相貌,更不知道身在何处。
再后来,他就被那些人装到箱子里,带到了京城。
至于崇文帝藏在百花班戏箱里出宫的事,崇文帝没说,可是萧长敦早就查过了,知道崇文帝行踪的,除了毛太后,就只有红娘子。
至于那个什么招红袖,只是个替罪羊而已。
带走崇文帝的是红娘子,把崇文帝交给萧家的是红娘子,进宫行刺太皇太后的还是红娘子!
沈彤是红娘子的女儿!
萧长敦深吸一口气,缓缓问道:“杀死太皇太后的,是红娘子,还是你?”
沈彤一笑:“国公爷忘了吗?杀死太皇太后的,是后晋余孽呀。“
萧长敦怔了怔,随即哈哈大笑,他在笑自己,一大把年纪了,居然被个小姑娘给绕进去了。
不用问了,硬生生把太皇太后之死推到后晋余孽身上的,并非只是杨太后,十有八、九,就是沈彤,而杨太后,只是顺水推舟而已。
毕竟,德善是杨家的,杨太后想把杨家摘出来,没有把这件事推到后晋余孽身上更合适的了。
第五五四章 事不关己
萧长敦的心情十分复杂,但却又似有块石头放了下来。
虽然太皇太后的死因已是板上钉钉,但那是杨太后亲口宣布,如今杨家倒了,难免有人会在太皇太后的死因上大做文章。
萧长敦露出一个慈爱的微笑,他能让百八十人去查明红娘子和沈彤的身世来历,当然也能让百八十人把太皇太后的死因再无质疑。
太皇太后就是死在后晋余孽之手,与沈彤母女无关,与萧韧无关。
除了太祖皇帝,没有人能废掉太皇太后,即使杨家抄家灭门,太皇太后也是周家妇,史书之上,太皇太后依然是太祖皇帝的元后,母仪天下,辅佐两代帝王的千古贤后,受周氏子孙世代供奉。
无论是谁杀死太皇太后,都是乱臣贼子,其罪当诛。
后晋余孽就是乱臣贼子,天下人得而诛之。
“沈姑娘,能否答应老夫一件事呢?”萧长敦温和地说道。
沈彤笑意盈盈:“若是事关家母,国公爷敬请放心,世间再无红娘子。”
真正的红娘子早就隐姓埋名嫁人去了,世间可不就是再无红娘子了吗?
萧长敦满意颔首,略一沉吟,又问道:“沈姑娘来京城可有要事?”
“我这次来是专程向国公爷道谢的。”
说完,沈彤深施一礼。
虽然不知道当初她是如何逃离京城的,但是一定是九死一生。京城于她是危险之地,她却冒险进京,只是为了向他道谢。
“不知犬子......不知犬子可还好?”萧长敦还想问问小六的事。
沈彤脑海里便浮现出那位“犬子”的样子:“他很好啊,以后还会更好。”
该说的话都已说完,沈彤起身告辞,萧长敦没有挽留,这世上有些人,本就不是想留就能留住的。
沈彤撩帘出来,阿马站在廊下,搓着手,似是有些无奈。
小院静谧,洒了一地春光,桔子正在吃着什么,看到沈彤出来,喵的一声,算是打个招呼。
可是,那些鸟毛是怎么回事?
......
周铮派了一半人马护送宜宁郡主回西安,自己则向保定府而去。
和离开西安时一样,这些人马乔装改扮分批前行。早春乍暖还寒,放眼望去,满目萧瑟间夹杂着一片片的迎春花,有风吹过,带起一片尘土,花枝迎风摇摆,马上的旅人护住头上的帽子,骂一声这该死的风。
周铮微笑,此时的西安应比这里春意更浓吧。
他想起新婚燕尔的妻子,忽然发现自己竟已想不起她的容貌,脑海里浮现出的只是凤冠霞帔下的模糊面庞.
离开西安太久了,以后还会更久,他努力回忆,不想让自己连这张模糊的脸也遗忘。
“到了保定府,让小七帮我找个人画出来。”他记得萧韧手下有擅长画人像的,他不记得妻子的相貌,随行的内侍总有记得的吧。
周铮大笑:“快走,我们要早一点到保定!”
岳阳曾经到过保定,这条路已很熟悉,他记得再走五六十余里便有一家客栈,今天一定能赶到,只是到时应已天黑,正好可以睡个好睡。
入夜,万籁俱寂,马蹄沉沉.
“看,前面有火光!”
走在前面的岳阳放眼望去,果然,火光影影绰绰,至少还有十几里,平原宽阔,隔了很远也能看到。
岳阳蹙起眉头,这个方向莫非是那家客栈?
他让人到前面打探,自己和周铮在路边等候。
半个时辰后,去打探的人回来了,说道:“走水的是家客栈,最近的村落也有三四里,村民还没有过来救火,只有几个过路人在看热闹,说是没有见到客栈里有人跑出来。”
没有人跑出来?
岳阳在那家客栈里住过,方圆百里,并非只有这一家客栈,只是那些都是小的,而这家客栈就是放在京城,也是大的。不但地方大,而且还很新,布置也雅致,否则,岳阳也不会带着周铮到那里去投宿。
天干物燥,走水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偌大的客栈,竟无一人跑出来。
岳阳看向周铮,征求周铮的意见。
“又不是寒冬腊月了,找个僻静的地方,我们露宿一夜吧。”周铮笑着说道。
他们在路上采办过干粮,除了周铮和两位内侍,其他都是军人,风餐露宿于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
探路的很快就回来,从前面的岔路过去,有片枣树林子。
于是众人重新上路,很快就找到那片枣林。
“还真是奇怪了,怎么会没有人逃出来呢,这个时辰客栈里的人应该不会全都睡着了吧,至少伙计们还有几个醒着吧。”
岳阳还在想着客栈走水的事。
多事之秋,事不关己,谁也不想多管闲事,岳阳也只是好奇,却没有想去一探究竟。
周铮想了想,道:“若是客栈里的人在走水之前便全都死了,那岂不是就没有人跑出来了?”
“是啊,死人当然不会自己跑出来”,岳阳一拍大腿,兴奋地说道,“不仅是死人,若是被人下了药,也同样跑不出来。”
客栈里至少也有几十人,若要挨个屋子把人全都杀光,也是一件麻烦的事。
“这里喝的都是井水吧,那家客栈有井吗?”周铮问道。
“当然有井,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没有水井怎么喝水。”虽然岳阳没有看到过那客栈的水井,但肯定会有的。
周铮叹了口气,又冷笑道:“那就对了,他们只要把药放进水井里等着就好,这个时辰应该刚刚用过晚膳,客栈里的人一个一个倒下去,然后再点一把火,把客栈烧了,无论是过路人还是客府,自是以为是客栈里不慎走水,至于那些投宿的客人,又有谁知道姓甚名谁。”
几只乌鸦在头顶飞过,岳阳抹抹额头,额头上竟然一层冷汗。
“计划周密,想来那些人针对的不是客栈的老板,而是住在客栈里的客人。”岳阳想起自己不久之前还在这里住宿,真若是被人在水里下了毒,他也跑不了,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死在客栈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如一滴露珠消失无踪。
第五五五章 胆小的人
岳阳霍的站起身来,怔怔一刻,重又坐下。
“如果是我一个人出来办差,我一定会去看看。”
周铮抬抬眼皮:“你说我拖你后腿?”
“当然不是,保护你是我的职责。”岳阳捡起一根断枝,朝着夜空扔出去,断枝落下,砸到他自己的头顶。
“你看,这树枝是我自己扔的,砸到我自己,怪不到别人。”
周铮嗤的轻笑:“哲理哲理。”
岳阳皱眉:“我说得不对吗?”
周铮挥手去赶蚊子,天还冷着,没有蚊子:“走吧,天亮前回头,不要误了赶路。”
岳阳怔了怔,问道:“你不和我一起去?”
周铮摇摇头:“我的性命很金贵......天亮之前你没回来,我就当你死了。”
岳阳很想一拳打过去,可是这是周铮啊,小时候不懂事打打闹闹,现在长大了,也只能动动嘴皮子过过干瘾。
周铮闭目养神,再不理他。
岳阳转身离去,他只带了五个人,向着那片火光而去。
......
火焰熊熊,三三两两的围观者也渐渐散去,都是常在路上走的,看热闹也分看什么,喜事看看,遇到这种大凶之事,避之不及。
只有地上的那个人还没有走,他的双腿发软,不要说走了,他连站也站不起来了。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大火,他害怕大火。
他双手撑地,两条腿却像面条似的,软软地瘫在地上,没有一丝力气。
岳阳努努下巴,随从走上前去,一把拖起地上的人,厉声喝道:“你是从里面逃出来的?”
那人猛然被人提起来,火光映在他那张苍白的脸上,像是染了血。
他慌乱摇头:“不是不是,不是我放的火,不是!”
随从锁眉,就这副怂样,谁也不会怀疑是你放火。
“深更半夜,你在这里做甚?”常年在军营里的人,全都有一副洪亮的嗓门。
那人被他一吼,眼泪鼻涕一起流:“别杀我,求求你们别杀我!”
随从忽然感觉有些不对,低头一看,有水正从那人的裤管里流出来。
这人给吓尿了?
军营里长大的随从还是第一次看到真的有人会被吓尿,他一时没能反应过来,拎起那滩滴水的肉泥走到岳阳面前。
“爷,这小子肯定是看到了什么,否则不会这么害怕。”
岳阳看向还在燃烧的大火,对跟着他来的几个人道:“仔细查查,看还有没有其他人。”
几人领命而去,岳阳这才去看那个人。
没有人提着,那个人重又趴倒在地上。
岳阳抽出佩刀,弯腰去看那人,那人下意识抬头,刀光映在他的脸上,他吓得连忙闭上眼睛。
岳阳还是第一次遇到胆子这么小的人,可是他见过很多扮猪吃老虎的,所以他用刀背拍拍那人的脸,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冰冷的感觉从脸颊蔓延到全身,噗的一声,一股子臭气袭来,岳阳措不及防,这是......
“你叫什么名字,何方人氏,来这里做什么?”岳阳顿了顿,忽然厉声喝道,“快说,不说小爷宰了你!”
“说,我说,我叫王颂之,渝阳人氏,是到京城求学的。”那人的声音虽然在发抖,可还是能听出来这是个少年人。
“原来是个书生,难怪呢。”岳阳这才去看这人的装束,青布斗篷,蓝布袍子,是读书人的打扮。
“你大半夜地在这里做什么,赶路?车马呢?”岳阳四下看看,没有车马。
那人似乎更害怕了,吓得抱住了自己的脑袋,恨不能把头埋到地底下。
岳阳摸摸鼻子,他出身将门,从小被家里长辈逼着也读过不少书,对读书人说不上喜不喜欢,他的朋友里也没有读书人。
但是,他尊重读书人。
只是,他却没有见过,胆子这么小的读书人。
“原来是个读书人啊,失敬失敬。”读书人是令人尊敬的,岳阳伸手想要扶起王颂之,可是王颂之抱着头,岳阳也只好在拍拍他的肩膀,可没想到王颂之就像是被针刺了一样,嚎的一声尖叫,倒是把岳阳给吓了一跳。
这人有病吧!
“你不用害怕,只需告诉我,你为何会在这里,我就放你走。”岳阳和言悦色地说道。
王颂之显然还没从惊恐中缓过来,直到岳阳派出去的人全都回来,表示没有发现可疑的人,王颂之终于开口了。
他指指大火中的客栈,说道:“你们为何不进去救火?”
岳阳怔了怔,这人是真有病。
“这么大的火,我们进去不就是送死吗?再说了,里面的人没有跑出来,想来已经全都死了,我们进去又有何用,多添几条人命吗?”
岳阳没有想到,王颂之听到他的这番话,竟然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整个人也镇定下来。
“你们不是来救人的?”他问道。他指指大火中的客栈,说道:“你们为何不进去救火?”
岳阳怔了怔,这人是真有病。
“这么大的火,我们进去不就是送死吗?再说了,里面的人没有跑出来,想来已经全都死了,我们进去又有何用,多添几条人命吗?”
岳阳没有想到,王颂之听到他的这番话,竟然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整个人也镇定下来。
“你们不是来救人的?”他问道。
岳阳笑了:“看来你知道得不少啊,居然认为我们是来救人的,救谁?你知道,对吧,你一定知道。”
王颂之抖了一下,但是又立刻恢复平静他指指大火中的客栈,说道:“你们为何不进去救火?”
岳阳怔了怔,这人是真有病。
“这么大的火,我们进去不就是送死吗?再说了,里面的人没有跑出来,想来已经全都死了,我们进去又有何用,多添几条人命吗?”
岳阳没有想到,王颂之听到他的这番话,竟然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整个人也镇定下来。
“你们不是来救人的?”他问道。
岳阳笑了:“看来你知道得不少啊,居然认为我们是来救人的,救谁?你知道,对吧,你一定知道。”
王颂之抖了一下,但是又立刻恢复平静
岳阳笑了:“看来你知道得不少啊,居然认为我们是来救人的,救谁?你知道,对吧,你一定知道。”
王颂之抖了一下,但是又立刻恢复平静
第五五六章 神物
来时六个人,去时七个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马蹄声渐渐远去,原本平坦的土地上忽然拱起一个小土包,土包越来越大,变成土堆,一个脑袋从土堆里探了出来。
那人张望一下,确定没有人了,才从土堆里窜出来,他刚刚站定,土堆里又钻出一个人来。
“辛拾,我就说嘛,那个书生不该留下,这下好了,他被人带走了,也不知后面来的是什么人,卫头儿若是问起,该怎么说?”
辛拾望着夜色中的官道,冷冷地说道:“若是因为放过那个人惹出麻烦,我自会向卫头儿领罪。”
“好,你说话要算......”
最后那个“数”字还没有说出来,长剑便贯穿了他的喉咙。
他徒劳地张着嘴,再也发不出半点声音。
“你死了,就不会惹出麻烦了。”
辛拾抽剑,看着同伴踉跄跌倒,单手拖起尸身,向着那片火海走去......
死里逃生的书生王颂之,匍匐在周铮的脚下,天还黑着,五六个护卫手持马灯,灯光照在王颂之的脸上,吓得他不敢抬头。
周铮蹙眉,好在在这里的人是他,如果换做小七,怕是已把这人一脚踢飞。
小七顶烦这种胆小如鼠的人了。
他也烦,除了老鼠,谁不烦呢。
他比小七年纪大些,更能平心静气而已。
岳阳说道:“他说他叫王颂之,是进京求学的书生,他还说他就是住在那家客栈里的,半夜从客栈里出来,逃过一劫。”
岳阳说话的时候声音里都是笑意,显然,他是不相信的。
周铮瞪了岳阳一眼,道:“你没有审清楚就把他送到我面前?让我审吗?我脾气这么好,怎么审?”
脾气好的人当然不能审犯人,所以,三公子的意思是......
王颂之吓了一跳,他一进枣树林子就看到了周铮,这少年自带贵气,神态谦和,仪态气质远非带他带的那几人可比。
只是王颂之没有想到,这么一次芝兰玉树般的翩翩佳公子,说出来的话,却别有深意。
令人越想越觉可怕的深意。
王颂之又有了尿意,他趴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原本贴身挂在脖子上的一个小物件也被甩了出来,啪的一声,落在周铮面前。
一旁的护卫连忙捡起,见不是危险的东西,这才用帕子托着拿给周铮。
周铮看了一眼,见是一枚玉观音,玉质莹润,看上去已经贴身养了很久。
周铮是王孙公子,好东西见得多了,这枚玉观音也只是看了一眼,便想让护卫还给王颂之。
可是他没有想到,没等他开口,原来像狗一样趴在地上的王颂之忽然一跃而起,带着一股子浓重的尿臊味,向他扑了过来。
“护驾!”
话音未落,离王颂之最近的护卫已经将他制住。
王颂之嘶声哭嚎:“还给我,还给我!”
周铮锁了眉头,他看了王颂之一样,目光又落到那枚玉观音上。
这厮就是为了这枚玉观音?
以为他会贪这块玉?
空气里弥漫着骚臭之气,周铮好修养,也忍不住了。
他对岳阳说道:“好好审审,他不说实话,就把这枚玉观音砸了!”
“不,不,贼人,你们是贼人!”王颂之的声音宛若夜枭,在枣林中回荡。
几人将王颂之连拉带拽拖到枣林尽头,岳阳吸吸鼻子,这家伙的肚子里有多少东西,怎么屙尿了这么多?
虽然更臭了,可是王颂之却与方才判若两人,他像是打了鸡血一般,眼睛直勾勾盯着岳阳手里的玉观音,不住地吼着:“还给我,还给我!”
岳阳把那枚玉观音在王颂之面前晃了晃,勾勾嘴角,笑着说道:“说吧,你在客栈里看到什么了,又是怎么从客栈里出来的,说得好呢,小爷我就把这块玉还给你,若是连蒙带骗,方才那位公子说的话你也听到了,我就把这块玉给砸了。”
旁边的随从心领神会,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岳阳一手拿玉,一手拿着那块石头,摆出个随时要砸下去的姿势。
“别,别砸,小心一点,这是神物,是神物!”王颂之大喊。
岳阳没理他,神物?若是神物为何你会被我抓来?
“我说,我都说,这事儿和我没有关系,真的没有关系!”王颂之语无伦次。
岳阳嗯了一声,道:“那就说给小爷听听吧。”
原来,王颂之父母双亡,祖父是一位致仕翰林,三年前去世,去年他县试落第,便决定来京城投奔祖父的一位忘年交继续读书。
从渝阳到京城,搭水路更快捷,只是他虽是自幼长在南边,却有个晕船的毛病,无奈只好走陆路,加上手上银子有限,这一走竟是从去年秋天走到了现在。
他是搭着大车来到这家客栈的,这家客栈价钱不便宜,他便和车老板说好,在大车上过夜。
他说到这里,岳阳不由问道:“大车?”
他让人找过,没有看到大车,更没有在客栈后面发现马匹的迹像。
他住过那家客栈,客栈后面有牲口棚,有专人管着,今天他的人去看过,牲口棚只烧了一半,但是里面没有牲口。
“是啊,就是大车,我带的干粮早就吃完了,到客栈里买了几个馒头一壶茶水,原本是想要回大车上吃的,可是我刚出来,就看到车老板和他带的伙计正匆匆忙忙往大车的方向跑,我叫了他们一声,他们回头看到我,跑得更快,我一个读书人,自是不如他们跑得快,他们跑到车前,竟然赶着车跑了!这些骗子,骗了我的车钱,竟然跑了!”
大车上当然不是只有他一个客人,其他客人都在客栈里投宿,只有他是住在大车上,因此,也只有他一个人看到车老板跑了。
“后来呢,你便没有再回客栈?”岳阳看他的样子不像说谎,便继续问道。
王颂之眼眸微闪,马上说道:“对,我沿着官道跑,想要追上他们,可是我当然跑不过牲口,追了一会儿,连大车的影子也看不到了,我只好折回来,这时,客栈便烧起来了。”
第五五七章 救命
岳阳也不知审过多少次细作了,受过专门训练的细作,他尚能摆平,何况是王颂之这种自作聪明的书生。
岳阳几乎瞬间就听出他话中的漏洞,问道:“你知道火是由小变大,人也是要一个个死的吧?”
王颂之怔住,从他走出客栈,到客栈起火,好像相隔的时间有些短,难怪被这人听出破绽。
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个奇怪的少年。
少年的脸上像是抹了黑炭,黑漆漆的,看不清本来相貌,只有一双眼睛贼亮贼亮,亮得让他发怵。
他原本只买几个馒头,后来又想加点咸菜,像这种大客栈,咸菜都是免费给的,他不好意思找伙计要,就去了大厨房。
他是在客栈的大厨房遇到那个少年的。
那少年盯着他看了几眼,忽然拉起他往外走,少年的力气很大,他被拽出客栈,接着,他便看到车老板和伙计赶着大车逃跑,他忘记追赶,站在那里没有动,忽然有人压低声音在他身后说道:“快跑!”
他下意识地便向追道上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忽然发现四周没有人了,更看不到那驾大车。
天很黑,他很害怕,这才想到自己是着魔了吗?为什么要跑?
即使大车走了,可是他和客栈里的人说说,也能有一瓦遮头。
他是读书人,这世道对读书人是很尊重的,就像他信天买馒头,伙计还多送了两个。
他后悔了,甚至怀疑那个从背后传来的声音只是幻觉。
一定是的,即使不是幻觉,也是他听错了。
可能根本不是和他说话。
他越想越是这样,便往回走。
他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书生,这一路跑来已是气喘吁吁,回去时便跑不动了,只能走着,而且走得很慢。
也不知走了多久,他才走回到客栈,可是这个时候,客栈里已有火苗窜出来。
他吓坏了,他怕火,大火烧死了他的父亲,烧光了他的万贯家财,那时他还很小,还是个孩子。
他很想逃走,逃得越远越好,可是他的两条腿没有一点力气,他吓得蜷缩在地上,有路过的人停下看热闹,可也只是看看热闹,便继续赶路,没有人理会他,他一直趴在那里,直到遇到这几个凶神恶煞的人。
现在,他的大脑渐渐清明起来。
是那个少年,一定是他!
少年把他从客栈里拖出来,少年在他背后说话,让他逃走。
可是那少年又是如何知道客栈会走水呢,除非是他放的火!
王颂之眼眸中忽明忽暗的光彩,没有逃过岳阳的眼睛。
岳阳拿着石头的手,忽然落了下去!
“有人放火!”王颂之尖叫。
岳阳的手硬生生停在半空,他转过身来,看着王颂之,问道:“你看到了?”
“虽然我没有看到那个人放火,但是一定是他,我在大厨房遇到他的,他把我拖出来,还让我快跑,我跑了很远的路,后来想回到客栈投宿,这才发现客栈里走水,我怕火,很害怕,所以......”
“所以你吓得不敢动了?”岳阳嘲讽地说道。
“我不是害怕,我就是我就是怕火。”王颂之抹一把额头上的冷汗,重又看向岳阳手里的玉观音。
“我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把神物还给我,求求你了,那是家父留给我的,求求你了!”
说着,王颂之趴在地上磕起头来。
岳阳不屑地看着这个人,读书人?呵呵。
“那是什么人,你以前认识?”岳阳问道。
“不认识,我是读书人,自幼只读圣贤书,怎会认识那等贼人?”王颂之连忙自证清白。
“既然不认识你,他为何要让你逃走?还把你从客栈里拖出来?”岳阳好笑地说道。
王颂之摇摇头,这也是他想不通的事,但是他很快就找到了借口,道:“是这神物护佑我,我有神物护体,贼人不敢伤我。”
岳阳真想揪下这人的脑袋看看,这人是读书读傻了,还是脑袋里长了虫子。
“那你说说看,贼人长得什么样子。”岳阳问道。
王颂之仔细回想,道:“他的脸很黑,但是眼睛很亮,应该很年轻,顶多十五六岁,身量还未长成,和我差不多高。”
说到这里,他又补充道:“他的力气很大,一看就是打架结社之徒,说不定是官府通缉的江洋大盗。”
岳阳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不屑地问道:“说起来也是那人救你一命,他应该是你的恩人了,你会不会是为了报恩,故意在小爷面前混淆视听?”
“不会不会!”王颂之连忙摇头,道,“我乃圣人门徒,自幼苦读,岂会与贼人为伍,何况救我的是这神物,是观音菩萨,和那贼人何干?”
岳阳笑了,他活了二十岁,还是第一次遇到把忘恩负义说得如此义正言辞的人。
他随手一抛,那枚玉观音向王颂之扔了过去,王颂之上前一步,接住了玉观音,可是却也摔了一跤。
岳阳原本还想整治整治这个人,可是看他摔得鼻青脸肿,便也懒得再理会此人。
书呆子也好,傻子也罢,都是一个废人。
他使个眼色,两名随从上前,拖了王颂之走出枣树林子。
约末过了一炷香的功夫,两名随从回来,笑得贼兮兮的。
岳阳问道:“把人扔哪儿了?”
随从笑道:“活埋了,不过上面只洒了一层薄土,他自己能爬出来。”
噗,岳阳给逗笑了,骂道:“若是他吓死了,也就爬不出来了。”
见了周铮,岳阳把这事告诉了周铮,听得周铮直皱眉,说道:“这等小人直接扔到河沟里就是了,还要费事挖坑埋他,你们是闲得难受吗?”
岳阳想想也是,转身对两名随从吼道:“你们两个是闲得难受吗?”
两名随从摸摸后脑勺,他们好像也真是闲得难受,就是看那小子吓得屁滚尿流,他们便想耍耍他,便假装活埋,想把那小子再吓上一吓,现在看来,他们真是多此一举,直接扔到河沟子里,命大就活下来,命薄就淹死算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第五五八章 自斟
王颂之吓得晕死过去,等他醒来时,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他过了好半天才确定自己还活着。
虽然身上只是盖了薄薄一层土,王颂之却还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出来。
天光微熹,不知是幻觉,还是他真的闻到了,空气里夹杂着若有若无的焦糊味道。
他猛的一颤,他想起那个深夜,他徘徊在断垣残壁间,寻找着家宅的模样。
那其实是很多很多年之前的事了,但是却好像就在昨日。
娘死了,弟弟丢了,后来父亲也死了。
他想起了什么,颤抖着双手摸向胸前,还好还好,那枚玉观音还在。
那个一身贵气的年轻人最终还是把这枚玉观音还给他了。
王颂之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他要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马上离开,一刻也不能停留。
他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沿着坑洼不平的乡间小路,拼命向前跑去。
乡下人起得早,田间地头已有劳作的农人。一个小女娃蹲在田埂上,拿根树枝画来画去,兄长们在田里干活,她还没到能下田的年纪,就是跟着兄长们来玩的。
忽然,一个人朝这边跑来,小女娃好奇地看过去,村子里的人都认识,这人是个生面孔。
待到那人快到近间,小女娃开口问道:“你是谁啊?”
那人之前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奔跑,小女娃个子矮小,蹲在地上并不惹眼,那人听到声音,吓了一跳,仔细一看,竟然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娃。
“啊——”他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像是看到了洪水猛兽,发疯似的跑了。
太可怕了,小女娃,沈彤啊!沈彤来了,沈彤要杀他!
小女娃歪着脑袋看着那个落荒而逃的身影,莫名其妙。
“小妹,怎么了?”听到动静的兄长放下手里的活计,跑过来问道。
小女娃摇摇头:“没事,可能是个疯子吧。”
......
三里庄,刚刚起床的沈彤连打几个喷嚏,桔子躲得远远的,万分嫌弃地看着她。
打喷嚏就不能用帕子捂着嘴吗?太脏了。
沈彤揉揉鼻子,叫醒了江二妹。
“你到村口看看。”沈彤说道。
江二妹打个哈欠,伸伸懒筋,摇摇晃晃地出去了。
许安和路友没有与她们汇合。
他们两人若非有事耽误,是不会错过出城的时辰的。
沈彤若有所思,距离杨捷之死,已经过去七年,这七年之中,京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朝堂易主,杨家也倒了,按理说,即使被人认出来,许安和路友也不会招致牢狱之灾。
如果他们遇到意外,应该也和他们自己没有关系。
除非是因为她。
沈彤推开窗子,恰好看到房东大娘正从门口进来,手里拿着一篮子油饼和焦圈儿。
“姑娘,起来了?早饭买来了,老王家的油饼,咱们庄子里的老字号。”
房东大娘还是那么热情,沈彤忽然感觉这一幕有些熟悉。
许多年前,她也是这样推开窗子,看到从门口走进来的梅胜雪。
梅胜雪已经死了,死在她的面前,如果没有梅胜雪最后拼死抱住德善,她和云七恐怕难以保全性命。
合她们母女之力,也不是德善对手。
梅胜雪到死也不知道她活着时心心念念的那份“遗诏”,是什么内容吧。
沈彤嘲弄一笑,心头又有几分酸楚,梅胜雪是个有信念的人,虽然冷情,但值得尊重。
她紧紧抱着德善,被德善活活打死,所以被认定是救主而死,据说是厚葬的。
梅胜雪活着的时候被梅家嫌弃,死时也是用的假名字,孟香雪。
沈彤虽然看惯生死,今日旧地重来,却也难免唏嘘。
大门从外面推开,江二妹一步三摇地走了进来。
“京城里没有啥新鲜事儿,至少现在还没有。”
沈彤嗯了一声,问道:“那么其他地方呢?”
“洛阳的瘟疫治好了,据说是佛菩萨附在一个什么郡主身上显灵了,瘟神自是斗不过佛菩萨的,便灰溜溜地逃跑了,放过了一城百姓。”江二妹说完就找房东大娘拿早点去了,只留下沈彤一脸的莫名其妙。
但是,江二妹口中的郡主,应该是宜宁郡主吧。
周铮和宜宁郡主被困洛阳感染时疫的事,沈彤也听说了,她还专门写信问过萧韧,确认他们没有危险,这才放下心来。
看来,宜宁郡主不仅没有危险,而且还治好了百姓。
想来已经回西安了吧,也不知什么时候还能见面。
当初离开西安时,沈彤并没有想到会离开这么久,她更没有想到会发生这么多的事情。
许安和路友还在京城。
昨天他们在街上遇到虾头,三个人便到酒楼喝酒,许安和路友心里有事,喝得很少,倒是虾头一杯接一杯。
“虾头,这几年你都在飞鱼卫?”许安问道。
虾头点点头:“我现在已经是飞鱼卫的老人儿了,也算个小头头,混得还不错。”
说完,他看向许安和路友面前的酒杯,忽然一笑,道:“当年你们是和沈姑娘一起走的吧,我曾经去看过你们的家人,全都搬走了。”
许安没有瞒他,点了点头,道:“这些年来,我们都在西安,开了铺子,置了宅子,过得也不错。”
“双喜的左手刀法练得如何了?能打过沈姑娘了吗?”虾头笑着问道。
路友哈哈大笑:“王双喜早就把这事儿给忘了吧,刀法?我看他倒是练就了左手算盘。”
许安微笑,解释道:“我和路友全都不懂庶务,铺子是由双喜和阿治管理,他们是大掌柜,两人都是做生意的好手,我和路友就是甩手掌柜,坐等分红。”
许安说到这里,忽然发现虾头目光迷离,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虾头,你成亲了吗?”许安不想多谈西安的事,岔开了话题。
“成亲干嘛?像我这样孤家寡人岂不更好,自己赚钱自己花,想喝酒就喝酒,想赌钱就赌钱,想找姐儿就找姐儿,既不用养老婆也不用养孩子,多好!“
虾头说着,自斟自饮了一杯。
第五五九章 自饮
闻言,许安哈哈大笑,亲手给虾头满上杯子,笑道:“说得有道理,太有道理了,有了家室就有了拖累,有了牵挂,自是不如这样自由自在。”
虾头也笑了,可能是喝了酒的原因,他的脸红彤彤的,像只煮熟的虾子。
三个人喝到尽兴,走出酒楼时,才发现已是满天繁星。
许安皱眉,怎么喝了这么久,他觉得好像只有一个时辰啊。
他看向路友,路友也是一脸懵逼,喃喃自语:“这天也黑得太早了吧。”
虾头却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两人架着他走下酒楼的台阶。
毕竟都是做过飞鱼卫的人,许安和路友并没有喝多,他们的大脑都很清楚,两人诧异之后,不约而同想到了一个可能。
他们被人算计了!
他们见过被人下了迷药,醒来后却不自知的人。
现在,他们也是这种情况。
路友恨恨地朝着虾头就要挥拳头,许安使个眼色制止了他。
他问虾头:“你家住在哪儿,我们送你回去。”
虾头含糊不清地嘟哝几句,许安和路友无奈,只好先寻一家小客栈。
这个时辰,城门早就关了,无论虾头有何居心,许安和路友也只能等到明天才能出城。
离酒楼不远就有一家客栈,两个人架着虾头向那边走去,刚好遇到了巡城的。
许安指着虾头道:“我们这位兄弟喝多了,耽误了时辰,现在就去那家客栈住下,不给军爷们添麻烦。”
巡城的看看许安和路友,又看向虾头:“哎哟,这不是崔小旗吗?怎么喝成这样了?走吧走吧。”
原来是认识的。
虾头听到有人叫崔小旗,半闭着眼睛,伸手挥了挥,嘴里含含糊糊地说道:“改天一起喝酒啊!”
“好嘞,改天一定去找崔小旗讨酒喝。”
巡城的走远了,许安和路友带着虾头去了那家客栈。
三个人要了一间房住下,一个借口去茅厕,一个借口去要热水,许安和路友出了房间,找了处无人之处。
“那小子也不像是装醉啊,他拖住我们究竟要做什么?”路友问道。
许安也没有搞清状况,若非早就知道虾头是细作,直到今天,他们都不会想到中途被人下过迷药。
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何时醒来的。
中间那段的记忆是模糊不清的.
许安苦笑:“以前我们在飞鱼卫时,可还没有这么厉害的迷药,后来在江湖上才听说的。”
路友哼了一声:“飞鱼卫想杀就杀,想抓就抓,可不会做这种下迷药的勾当。也不知这小子是给谁办事的,做些鸡鸣狗盗之事,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人。”
许安想起他们说起西安时,虾头眼中的迷离之色,心头一动,道:“说不定他是......”
他朝西边指了指。
路友怔了怔,随即瞪大眼睛:“不可能吧,不可能,一定不可能!”
许安却是越想越觉可能,当年他们还在一起时,是商量过去西安的,后来虾头离开,也并没有找过他们的麻烦,当时他们四人要么在京城,要么在京城附近,可是他们却没有再也没有遇到虾头。
“或许当年就是知道我们要去西安,他才没有难为我们吧。”许安说道。
“我们去不去西安,对他有何好处?他知道我们只是想要避难,并不想参与任何事。”路友说道。
如果虾头真是西北那位派出来的人,那么把他们绊住就说得通了。
许安想起一件事来,忽然问道:“路友,你没有告诉虾头,我们是跟着沈姑娘一起来的吧。”
路友挠头,想了想,道:“我醒着的时候肯定没提,可是......”
可是被下了迷药的时候,有没有提到沈彤,就谁也不知道,只有虾头知道了。
路友若是提过,那么许安也不敢保证自已会不会说出来。
毕竟,即使是意志力很强的人,在被人用药之后,也难管住自己的嘴。
两人交换了目光,全都有了主意。
还没有进屋,便听到虾头的鼾声,这鼾声不像是装的,他应该也是真的喝醉了。
只是有的人即使喝醉了,也同样头脑清醒,只是四肢不听使唤而已。
两人轻手轻脚走进屋,同时出手,一个按住虾头,另一个用短刀抵住虾头的咽喉。
“行了,别装了,起来说说清楚。”许安喝道。
虾头的鼾声没有停滞,依然流畅。
许安顺手抄起桌上的茶水,泼在虾头脑袋上。
茶水尚有余温,茶叶沫子泼了虾头一头一脸。
虾头的眼睛终于睁开一条缝:“两位叔叔,怎么了?”
“怎么了?你处心积虑留下我们,是有啥好事吗?说出来听听,有钱大家一起赚。”许安笑着说道。
“我虽然在飞鱼卫有年头,可是不瞒你们说,我前阵子得罪了吴江,差点儿死了,好不容易吴江不在了,我才过了几天好日子,我也想开了,除了吃吃喝喝,别的事一概不管。”
虾头越说越流利,说到后来,已经没了方才醉鬼的样子。
“既然不是赚钱的事,那难道是城外有危险?虾头,我猜咱们也算是患难之交了,你不会害我们的,对吗?”许安问道。
虾头嘿嘿一笑,有点不好意思:“许叔、路叔,我早该知道我这点小把戏,在你们两位面前是不够看的。”
路友想骂街,被许安用眼色制止,示意让他听听虾头怎么说。
“不错,许叔说得全对。我在飞鱼卫虽然是个闲人,可是也能听到一些消息。若是你们这两天出城,十有八、九会卷进去,我留下你们,绝无恶意,两位叔叔就信我一回,可否?”
许安看虾头的样子倒有几分真诚,一时也难以分辨真假。
他想到了已经出城的沈彤,沉声问道:“今天晚上城外会出什么事,你说个清楚。”
虾头的身体被路友制住,动弹不得,他苦笑一下,道:“不止是今天,接下来这两三天,你们最好留在京城,目前来看,京城还是最安全的。”
许安忽然一笑,意味深长地问道:“比西安还安全?”
第五六零章 相见
虾头默了默,沉声说道:“西安虽好,但是暂时回不去啊。”
有家人的地方就是家,许安和路友的家眷都在西安,对他们而言,西安是他们的家。
虾头苦苦一笑:“我也不是石头缝里崩出来的,我也有家人,血浓于水的家人。”
许安和路友都知道虾头是孤儿,用了远房亲戚的袭职做了飞鱼卫,代价就是给这位亲戚养老送终。
他是细作,这些当然是假的。
许安心里一动,他直觉虾头的家人也在西安,但是他没有问,他知道问了也白问,虾头不会说的。
偶尔的真情流露,对于虾头而言已是底限。
折腾了大半夜,三人全都累了。稍微眯了一会儿,天已微明。
这时,外门传来敲门声,虾头问道:“谁啊?”
“客官,飞鱼卫的官爷来办差了,劳烦几位穿戴好去下楼下大堂。”
许安和路友也醒了,两人齐齐看向虾头,虾头摇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三人整整衣裳开门出去,大堂里已经站满了人,都是男的,五六个飞鱼卫正在挨个核查身份。
虾头看一眼许安和路友,两人点点头,他们能来京城,身上的路引文书自是齐全。
三人进了大堂,一名飞鱼卫恰好望过来,见是虾头,笑道:“崔小旗,你怎么在这儿?”
虾头赧然:“昨晚多喝了几杯,便在这里住下了。”
“这两位是和崔小旗一起来的?”那名飞鱼卫问道。
“是啊,刚好在街上遇到,就一起喝酒了,多亏他们,否则说不定倒在街上睡一晚。”
那名飞鱼卫低声轻笑,这位崔小旗是出名的脾气好,可也就是脾气好才会被吴江迫害,派去煤青山,差一点就死在那里了,若不是吴江死了,崔小旗现在还在老王府里受训呢。
想到这些,那名飞鱼卫便又客气几分,象征性地看一眼许安和路友的路引,便去查其他人了。
许安和路友转身上楼,虾头则道:“两位叔叔回去吧,我也该回家换件衣裳去当值了。”
待到许安和路友上了二楼,再向楼下看去,见虾头正和方才那名飞鱼卫勾肩搭背说着什么。
所以虾头这种人天生就是做细作的吧。
许安和路友回到房间又睡了一会儿,再醒来已是天光大亮,这时门外又响起敲门声,是伙计来送早点。
两人互视一眼,他们并没有让伙计代买早点,这早点只能是虾头让人送来的。
果然,许安在一张卷好的大饼时发现了字条。
字条上歪歪扭扭写着:“河南即将起兵,搜查细作。”
河南起兵了?
老护国公杨锋的嫡系部队都在河南,杨锦程也是逃往河南。
杨锦程逃往河南这件事,连朝廷也只是猜测,沈彤收到的消息却是板上钉钉。
飞鱼卫还能在京城里搜查细作,说明这件事还没有公开,或许河南那边还没有出兵,这消息来自飞鱼卫的探子。
两人又想起虾头的举动,这事儿摆明虾头也是知道的,只是当时不能肯定,却也猜到最近一两天,从京城到河南的大路小路都会严防死守。
所以虾头让他们留在京城,是为了他们的安全。
一旦被查出他们是从西北来的,那便会扯上秦王。
虾头是不想给秦王添麻烦吧。
许安和路友想通这些事,两人便急急忙忙出城,可是城门口同样在逐个检查,两人正在担心手里那张西北的路引会不会引人怀疑,却又见到了虾头。
虾头一身飞鱼卫的装束,一脸严肃,看到他们时,就把眼睛移开了。
可是轮到许安和路友的时候,负责检查的飞鱼卫只看一眼,便喊道:“下一个!”
两人松了口气,转身看一眼面无表情的虾头,便向三里庄而去。
到了三里庄,和沈彤碰头之后,四人一猫便往保定府而去。
正如他们猜想的那样,这一路之上四处可见布防,次日到达保定府时,萧韧却不在。
萧韧在保定府的地址,是一早就告诉沈彤的。不过他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沈彤真的会来保定府。
小栗子揉揉眼睛,有些不可置信,来的真是沈姑娘?
沈彤笑道:“你家七少呢?”
小栗子忙道:“七少出去遛马了,小的这就去找他。”
沈彤道:“不用了,我们还饿着肚子,边吃边等他吧。”
小栗子答应着,一溜烟的跑了。
他家七少是闲不住的人,现在让他整日读书写字,他快要闷出病来,每天遛马的时间越来越长,如果他不去找,说不定要到下午才回来。
沈彤几人吃完饭,就见萧韧满头大汗地回来了。
许安和路友借口累了去休息便出去了,江二妹可不认识眼前这个人,只觉这小子长得挺好看的,又有点面熟,便瞪着眼珠子上上下下打量。
萧韧看她一眼,问沈彤:“这是江屠户的那个妹子?”
沈彤道:“对,就是她,二妹,这是七少,你应该见过吧。”
江二妹是见过萧韧的,当年他们一家子着了萧韧的道儿,被人家捆得结结实实不能动弹,她也在内,只不过那时她还小,萧韧也小,如今相貌上的都有了变化,所以她才没有认出来,倒是萧韧,一眼认出了她。
萧韧冷冷地道:“出去待着。”
江二妹翻个白眼,晃晃悠悠地出去了。
沈彤笑着问萧韧:“你干嘛对她这么凶?”
萧韧道:“这丫头那时还小,就是个狼崽子,扑上来又抓又咬,我当时带的一个手下被她硬生生咬断了喉咙,我永远也忘不了她舔血的样子。江婆子真是不懂事,怎么让她跟着你,不行,你把她给我吧,我把小栗子给你。”
沈彤微微吃惊,她和江二妹相处了一些日子,知道江二妹身手不错,可是却没有想到江二妹还有狼性。
萧韧之所以要用小栗子换江二妹,是担心江二妹狼性大发,伤到她吧。
沈彤抿嘴一笑,道:“你小看我了,我才不和你换呢。”
萧韧板着脸一言不发,一副你不换我就不说话的劲头。
这孩子十九了吧,怎么还像小时候一样?
第五六一章 灵犀
沈彤觉得这样的萧韧有点可爱。
她学着萧韧的样子板起脸来,一本正经地说道:“如果江二妹是男的,我就换给你,可她是女的,才不要给你呢。”
因为江二妹是女的,所以才不换给他?
为什么?江二妹发起疯来,是男是女有区别吗?
萧韧正想反驳,忽然捕捉到沈彤眼中的一抹狡黠,他......他好像明白了。
她是不想让他身边有其他女子吧。
她怎么这样想啊,他是那种人吗?
他是不是应该去趟燕北,向云七正式提亲?如果成亲了,彤彤就不会胡思乱想了吧。
那位未来的岳母大人,好像有点嫌弃他。
也是,彤彤这么好,云伯母眼光挑剔也应该,否则,就会有些不自量力的家伙异想天开,阿狗阿猫都去求亲,岂不是辱没了彤彤。
沈彤不知道她开玩笑的一句话,就让萧韧浮想连篇,她看到萧韧眉头蹙起,神色越来越郑重,沈彤不明所已,忙道:“萧韧,你怎么不说话了?”
“啊?”萧韧缓过神来,脸颊掠过一丝潮红,忙道,“其实让她跟着你也不是不行,但是你要小心一些,回头我找樊姑姑要两个武艺高强的女兵来跟着你。”
沈彤见他说得认真,也不想拂了他的好意,点头应允。
萧韧这才想到还有重要的事情没有问,他道:“你怎么来了,为何没有写信告诉我?”
沈彤冲他皱皱鼻子,反问道:“你怎么不给我写信了?”
过年的时候,她只是收到他让人送来的一箱子吃食,却连一个字也没有写。
“我写了啊,我写了一封信,我真的写了,不信你问小栗子。”
萧韧说完,转身就风风火火地跑出去了,沈彤怔住,这怎么了?
一转眼,萧韧又风风火火跑回来了,手里拿着个簿子,他把簿子展开,翻开一页,指着簿子上面对沈彤说:“你看,正月初一写信一封,正月初五一封,正月二十还有一封......”
沈彤看到这簿子是用暗号写的,显然是萧韧用来记录重要事情的,这样一来,即使簿子丢失,也不会泄漏秘密。
“我是正月初五出来的,你后来写的信,我没有收到。”
芳菲还在燕北,这些信送过去之后,芳菲会给她收好,等她回去后也能看到。
萧韧把簿子放到一旁,重又走到沈彤面前。
他发现比起上次见到沈彤,她又长高了。
“彤彤,你没有收到我的信,所以就来找我了,是吗?”萧韧的声音忽然温柔下来,如同春日里田野上的微风。
沈彤想说才不是呢,我来之前还去过燕北城,我还在燕北军里待了两天。
可是话到嘴边,她又不想说了。
“所以以后你要记着给我写信,从燕北到保定,很远的。”
她出来时燕北还在下雪,路上都是厚厚积雪,那时候她甚至在想,会不会见到萧韧时已是夏天。
这次出来,她其实最想做的,就是来保定府找萧韧吧。
别的,都是其次。
沈彤忽然觉得有些羞耻,阿钰是不是早就看出来了,所以她说要进关时,阿钰一脸坏笑。
哎呀,那小子不知私下里怎么笑她呢。
“彤彤?”
“嗯。”
“彤彤?”
“嗯。”
“彤彤?”
这一次沈彤抬起眼眸,好奇地问道:“怎么总叫我?”
她微微侧着头,眼睫毛根根分明,长长的,微微上翘,眼尾几根尤其是长,在雪白的皮肤上映出一道浅浅的影子。
萧韧忽然很想摸摸她的睫毛,也不知是软的还是硬的,怎么会有人的睫毛这么长,这么好看。
他这么想着,手指就不由自主地抚上了沈彤的眼睛,沈彤站着没动,只是轻轻闭上眼睑。
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如同花瓣上闪过蝶翼,下一刻便要振翅飞走。
“彤彤,我就是想要亲口叫出你的名字,这比写在纸上要真实......我很想你。”
沈彤微抿双唇,可是嘴角却忍不住翘了起来,从小到大,都是又傲又骄的萧七少,居然也会说想她了。
她能感觉到萧韧那离她越来越近的温度,她忽然也很想告诉他,她也想他了。
“我也是啊。”她轻轻吐出这四个字,脸蛋有点热,一定是她在燕北住久了,不适应关内的温暖了。
“我如果知道你会来,一定会去接你,说不定我们早就见到了。”萧韧自责,他接连写了几封信,都没有收到沈彤的回信,怎么就没有想到沈彤会来保定府呢,他真是笨啊。
他想起那句“心有灵犀一点通”,不由得郁闷起来,他是和彤彤没有心有灵犀吗?
“你又不是阿钰,猜不到我的心思才正常啊,这世上有一个阿钰就足够了,我可不想还有第二个,你是萧韧,不是阿钰。”沈彤像是猜到他的心思,轻声笑了。
萧韧也笑了,他的笑容明亮耀眼,如同清晨的太阳。
阿钰是彤彤的弟弟,他可不想当阿钰。
他伸手握住沈彤的手,拉着她坐到椅子上,说道:“保定府其实有很多好玩的地方,明天我带你四处逛逛。”
沈彤点点头,说道:“你送过去的那些零嘴,我都很喜欢。”
“是芳菲都很喜欢吧,那不是我置办的,当时我没在保定,是小栗子买的,我猜你一定不会很喜欢。”萧韧越说越郁闷,可惜彤彤没有看到他后来寄去的信,他在信里解释过了。
“可是你送我的手焐子我就很喜欢啊,哎呀,我没有给你事糖桂花,燕北买不到......”
“没关系,上次你送我的那坛子我还留着呢。”
“那都多少年了,早就不能吃了。”
“我又不吃,只是留着,看着就欢喜。”
......
“喵——”一声猫叫传来,打断了两个人。
萧韧这才注意到放在角落里的背篓和那个露出来的猫脑袋。
“你带着桔子来的?”萧韧又惊又喜,是他把桔子从西安接过来的。
“是啊,你不是让它和我做伴儿吗?所以我现在去哪里都带着它,就是跋山涉水,太辛苦它了。”
“没关系,若是它丢了死了,我再给你找只更好的。”
话音未落,一团黄影就朝着萧韧的脑袋扑了过来......
第五六二章 小像
晚膳是从酒楼里叫的,算是接风宴,可是当所有人欢欢喜喜坐下来时,小栗子赫然发现自家七少的脸上怎么多了几条血道子,其中一条还挺深的。
看到小栗子瞪着自己看,萧韧干咳一声,对小栗子说:“桔子来了,你去给它洗澡。”
跑前跑后,早已饥肠辘辘的小栗子,好不容易熬到饭点了,就这么被莫名其妙打发去给桔子洗澡了。
小栗子委屈,他是看到沈姑娘不热情,还是看到沈姑娘不高兴了?
难道是七少嫌他多看了几眼?
用过晚膳,沈彤让许安把遇到虾头的事告诉萧韧,她问道:“那时我让大饼去棺材铺打听过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可是除了全都姓崔以外,和我们见过的虾头毫无相似之处,不过这也很正常,做他们这一行的,个个都是易容高手。”
萧韧道:“可惜蒋修杰没有过来,如果他在,说不定认识。这个虾头,十有八、九就是崔小鱼的兄弟。河南的事情,至今为止也只是猜测,没想到飞鱼卫抢先一步得到消息了,这情报想来是虾头借你们之口带出来的。”
沈彤好奇:“他为何没有告知棺材铺?”
话一出口她便想到了什么。
之所以费尽心思让许安和路友带情报,那么就是棺材铺出了问题。
萧韧眉头微动,沉声说道:“你们早些休息,我要去安排安排。”
沈彤猜到他是让人去查棺材铺了,事关秦王的军事机密,沈彤不便再问,和萧韧约好明天出去逛逛,便回去睡了。
萧韧没有睡,他连夜派人与京城联系。棺材铺都是老人儿,这些人在京城已有多年,有的人在京城的年头甚至比他的年龄还要久,秦王对这些人深信不疑。
萧韧是领兵的,棺材铺不属于他的管辖范围,他和那些人也不熟,但是现在秦王把他派到保定,京城里任何变故必须要在他的掌握之中。
转眼到了第二天,萧韧派出去的人回来了,三天前棺材铺走水,老板和伙计一个没剩,全都死了。
京城里的消息情报,都是经由棺材铺送往西安,棺材铺的人全都死了,京城与西安的联络也就断了。
因此,细作们想要把情报送出来,只能另想办法。
许安和路友面有愧色,许安道:“一定是我们中了迷药后,被问出是和沈姑娘一起来的,所以虾头才用这种法子让我们把情报带出来。”
这就是细作。
若非是萧韧和沈彤发现端倪,他们二人恐怕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当了一回信鸽。
一个时辰后,周铮和岳阳也到了,两人说起在路上偶遇客栈走水的事,萧韧的神情便越发肃穆。
“小七,你想到什么?”周铮问道。
萧韧说了棺材铺的事,周铮先是惊讶沈彤也在保定,接着便瞪大眼睛:“也是一个人都没有跑出来?”
萧韧点点头,客栈里住的大多都是寻常百姓,一个都没有跑出来也说得过去,要是棺材铺却不同,那些人都是在飞鱼卫眼皮底下生活的人,他们的能力远非普通百姓可比。
可他们也都死了。
萧韧道:“我已经把许安他们带出的消息送往西安了,只等王爷的命令。”
说完了正事,周铮觉得好像还有点什么事,可是却想不起来了。
见到明丽照人的沈彤,周铮差点认不出来了。
这也不过一年半载吧,小女娃就出落成小姑娘,不对,快要出落成大姑娘了。
练武的女子和弱质千金是不同的,举手投足间透着自信和灵动,即使是稍有姿色的,也能让人一见难忘,何况是天生丽质的美人坯子。
就如名动天下的樊帼英,和面前的沈彤。
不笑的时候冷若冰霜,嫣然一笑便又明媚动人。
周铮叹了口气,小七是......是太有福气了。
他忽然想起他记挂的是什么事了。
他问萧韧:“你手下有个擅长绘制人像的,他在保定吗?”
萧韧不知他为何提起这个,点了点头,周铮的眼睛闪闪发光,指着自己带来的内侍,道:“你们两个过去,和那人一起,给三夫人画幅小像。”
萧韧......
待到屋里只有周铮和萧韧两个人时,周铮才赧然道:“我和你不一样,成亲之前,我只见过她两三次。”
成亲之后呢?你又不是在洞房里被拉出来的。
萧韧翻翻眼皮,在心里对周铮鄙夷之极。他想告诉周铮,无论他和彤彤分开多久,都不会忘记彤彤的样子。
可是为什么要告诉周铮呢,周铮又不懂,一个连妻子相貌都记不清的人,没有资格和他分享这种心情。
次日,小像就绘好了,周铮拿着画像左看右看,索性拉着萧韧来看:“帮你看看,像不像刘氏?”
萧韧懒得理他,正想找个借口摆脱他,岳阳风风火火跑了进来。
“河南起兵了!”
三天,从许安和路友带来消息到现在仅仅三天。
“从哪里起兵的?”周铮和萧韧异口同声。
“郑州卫韩广、中州卫严化,共计五万兵马,在郑州起兵。”岳阳说道。
萧韧沉声问道:“洛阳卫焦胜奇呢?”
岳阳道:“洛阳按兵不动,但是还有几个卫所也正集结兵马往郑州去了。”
周铮在洛阳待了很长日子,对那边的情况最了解,他沉吟道:“洛阳兵马比郑州要多,比中州也要多,但是一场瘟疫下来,无论是洛阳府衙还是洛阳卫,都被掏空了,朝廷的救济直到现在也没有送过去,据说军饷也有半年没发了。”
其实不仅是洛阳卫,整个大齐朝,除了真定五大营,这半年以来就没有从兵部出过军饷。
其他地方没有兵部的银子,也还能从地方上搜刮,当兵的总有办法弄到银子,可是洛阳却不行,瘟疫不分贵贱,得瘟疫的不仅有穷苦百姓,还有富商巨贾,这样一来,还能从哪里弄银子。
在周铮看来,即使焦胜奇也想起兵,他也拿不出银子来。
萧韧摇摇头:“我觉得不仅是银子的事,焦胜奇有把柄被人抓住,他不敢轻举妄动。”
沈彤告诉过他,焦胜奇的儿子焦猛现在燕北,是被季四爷带到燕北的。
第五六三章 财神
此时的焦猛却是真的心焦。
他每天都写一首诗,打发人送去交给欣妩姑娘,初时欣妩姑娘还会有口信送过来,让他好好读书,不要耽于玩乐,可是渐渐的,口信越来越少,直到现在,已经五天了,欣妩姑娘再没有只言片语给他。
焦猛心情烦燥,他不由自主走到门口,两名壮硕小厮伸手拦住,其中一个满脸堆笑:“焦少爷,您这是要去哪儿?”
焦猛瞬间更烦了,他不耐烦地说道:“到街上走走。”
“四爷让您在家里安心读书,燕北乱得很,就连燕北郡王都被土匪绑走了,您人生地不熟,还是不要出门了。”
每次都是这番话!
焦猛气极,抬腿就是一脚,正踹在小厮肚子上,小厮哎哟一声便弯下腰去,焦猛冷哼一声,昂首挺胸从小厮身边走过。
在京城,就连他娘都不会这样数落他。
可惜这处宅子比较偏僻,远离闹市,此时已是春天,可是燕北的雪还没有化完,没有柳枝吐翠,也没有桃花绽蕊,更没有三三两两踏春的小娘子。
小娘子?
焦猛忽然一震,他是怎么了,怎么会有这般污糟的念头?
焦猛不由自主地给了自己一记耳光,他的想法太下流了,季四爷说得对,只有读书才能净化心灵,他会有这种想法,是他的读的书还太少.
焦猛转过身去,拔足飞奔.
方才被他一脚踢在肚子上的小厮还在那里,见到他时,脸上是一成不变的笑容,就像方才那一切没有发生过。
“焦少爷,明天四爷会到学堂里讲课,您如果想去,小的这就去给您报名。”
“四爷的课?”焦猛的眼睛亮了起来,如同干旱的禾苗听到了雷声,“快,快去报名,快去啊!”
季四爷真是及时雨啊,他刚刚发觉自己心思龌龊,季四爷就要开课了。
焦猛目送着小厮去给他报名,这才放心地回到屋里,他要赋诗一首送给欣妩姑娘......
不,还是先不写了,等到明天上完课,有了新的感悟,再向欣妩姑娘倾诉吧。
......
大都督府的厨房里,帮厨小王左右手各拿一把菜刀,正在吭吭地剁肉馅儿,干娘张婆子急急忙忙地走进来,见四下无人,问道:“怎么,又留下你一个人干活?”
不提还好,听到干娘这么说,小王忍不住抱怨起来:“可不是嘛,这么多人的包子馅都让我一个人剁,我也只有两只手而已,简直不把我当人看。”
“若是在酒楼里,凭你的本事怎么也能当二厨了,可惜,在这儿就只能干些打杂儿的活。”张婆子想想就生气,原以为让干儿子学了做菜的手艺,她也能跟着享清福,可惜自己在府里的份量不够,干儿子来了几年也还是个打杂的,反倒是自己这个干娘,还要给他张罗亲事,就凭每月这么几个工钱,谁家的姑娘肯嫁过来?
娘儿俩又抱怨几句,张婆子忽然想起她来的正事,她道:“对了,赶车的冯二说,关内来了一位财神爷,在松柏园办了一家学堂,专门教人如何发财,冯二有个亲戚,只是在那儿听了几堂课,就找到了赚钱的门道呢,我和冯二打听了,那位财神爷明天还要去讲课,你不如也去听听?”
小王笑道:“干娘,你别听冯二吹牛,他的亲戚若是真的赚钱了,怎么没有帮衬他?我昨天还看到他跟人借钱呢。”
“千真万确,冯二这次没有吹牛,你也不看看冯二的德性,他就是烂泥扶不上墙,我要是他亲戚,也不会帮衬他,可你不一样,你认识字,又有手艺,一表人才,干娘的后半辈子还指望你呢,我替你去告假,你就去听听。”
小王心里微动,干娘说得对啊,凭他的本事,总不能在这里剁一辈子肉馅吧。
再说,前几天他给老赵替过班,明天就让老赵再给他替一天,不用告假,也不用扣工钱,即使冯二是胡说,他也没有损失,不过就是听听课而已。
“好,明天我去!”
......
大都督府的花厅里,杨勤正在打量着面前的美人儿。刚刚及笄的年纪,弱柳拂风,人比花娇,如果不是知道这是季四爷的侄女,杨勤会以为这是哪位江南世家的小姐。
季胖子居然有个这么漂亮的侄女,难怪心比天高,一心想要嫁个状元郎了。
可惜,终归是商户女子,出身低了一些。
虽说本朝对商户一向宽容,但是那些科举出仕的人家,还是不愿意娶商户女。
不过,乔一诺是寒门状元,想要平步青云,怎能没有银子。
季四爷别的没有,就是有银子。
可惜,这样的美人白白便宜了一个穷酸。
杨勤再一次打量面前的少女,见那少女红着脸垂下头去,他哈哈大笑。
小姑娘还害羞了。
“季四爷,令侄女这般人才,乔一诺是高攀了,这门亲事包在我身上!”杨勤豪气干云,忽然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有些迟疑地说道,“不过,乔一诺毕竟是新科状元,他来燕北也只是观政,一年半载还是要回京城,再说,他是文官,恐怕到时本都督是有心无力啊。”
勋贵和官宦是两个圈子,何况,杨勤还是在燕北,季四爷想让这位未来的侄女婿飞黄腾达,只有银子还不够。
季四爷拱拱手,忙道:“大都督费心了,不瞒您说,我只有这么一个侄女,自幼当成掌上明珠,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就指望她能嫁个乘龙快婿,一世无忧。真若是把她嫁到京城,我还真舍不得。如今我老季把全部身家放到燕北,就是要在燕北长住的,燕北和京城远隔千里,老季可不放心让侄女嫁过去。”
杨勤不解,问道:“可那乔一诺终归要回京城啊?”
季四爷道:“就凭他一个刚刚出仕的状元郎,以大都督的经验,若是他要给我侄女弄个诰命,需要几年?”
三品以上官员的母亲和夫人方能诰封。
杨勤大笑,道:“几年?不瞒你说,十几年便是幸运,二三十年也是幸运,你难道不知道,有多少人直到致仕还在四五品上?京城大大小小的官员,三品以上的能有几个?”
第五六四章 我的子民,我的燕北
季四爷微微一笑:“所以,我想请大都督把乔一诺留在燕北。”
杨勤一怔,道:“留在燕北?可是燕北的官员是由吏部任命,即使我能给他谋个位置,可是以他的资历,也只能从知县做起。可若是在京城,他怎么也能入六部。”
季四爷叹了口气:“入六部又如何,不是还要苦熬几十年,靠我侄女的嫁妆过日子吗?”
这胖子究竟打的什么算盘?
杨勤眯起眼睛,打量着季四爷的嘴巴,心里一动,问道:“老季,你该不会是想把乔一诺给我当手下吧?”
“为何不会?大都督难道不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季四爷反问。
杨勤若有所思,把乔一诺留在身边,不是不行,只是他是武将,即使手下有文官,可也没有状元出身的。
除非......
杨勤想到了朝廷新设的矿务提举司。
那两位新来的提举都被他晾起来了,可这不是长久之计,但是让那两个人为他所用,也不是容易的事。
他们二人不是太监,而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
可若是把人换一换呢?
杨勤想起了那份契书,季四爷在燕北的所有生意,他杨勤都有股份。
如果陈平和孙国平不是家里有老婆,姓季的说不定会把侄女嫁给他们二人中的一个。
现在他看上了乔一诺,便是想让乔一诺顶了他们。
这对于大都督府,有百利而无一弊。
“乔一诺资历不够,还需多加磨砺,本都督既然要给他保媒,就给他个历练的机会,提举司那边,老季你只需拿些银子出来,让两位大人过得舒服,其他的,就不用费心了。”
季四爷大喜,对默不作声的侄女道:“妩儿,还不谢谢大都督。”
被称做妩儿的小姐盈盈下拜,眼底眉梢都是喜意。
从大都督府出来,欣妩眼中的温顺之色一扫而光,她冷笑道:“四爷,你的目的达到了,可还满意?”
季四爷嘿嘿一笑:“多谢少主配合。”
“我可当不起你这个谢字,在你眼里,何曾把我当成少主?”欣妩咬咬嘴唇,手里的帕子揉成了一团。
“少主这话何从说起?”季四爷说道。
“你若真把我当成少主,就不会让我抛头露面,到一个武夫面前俯低做小。”欣妩再也忍不住,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儿。
季四爷摇摇头:“少主为何纠结这些?不值得啊!杨勤不过是个武夫,我们之所以还要奉承他,不过是为了他手里的十万燕北军。少主啊,您现在失去的只是片刻的尊严,而杨勤呢,他失去的是整个燕北。”
“少年,您往这边看,看到了什么?”季四爷伸出白胖的手指,指向远方。
欣妩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不明所已:“是一片片的民房啊。”
“那是您的子民,是您的百姓,这里是您的燕北,少主,您看到了吗?”季四爷激动的声音发颤,是啊,他让她看的不仅是几十座低矮的房屋,那里住的是她的子民,大晋子民!
而她是拥有大晋皇室血统的少主。
欣妩心头一酸,喃喃道:“可是我没有......”
她说不下去了,赤蛇之血四个字,是她心里的刺,是她不想提及的。
“少主,赤蛇之血是什么,蛮夷血脉而已!您没有赤蛇之血,证明您身上流淌的都是大晋皇室之血啊。”
说到这里,季四爷掩面而泣,抽噎着道:“这些年来,为了保住大晋皇脉,我们不得不屈于蛮夷之下,忍辱负重,如今机会来了,大齐皇室更替,朝廷动荡,正是我们脱离蛮夷的大好时机,所以少主才来到燕北。”
“少主,燕北郡王生死未卜,假以时日,杨勤不过是我们手中的傀儡,待到无用之时,便取而代之。而大齐乱世已至,各方势力角逐,根本无暇顾及燕北,到时燕北割据,这里便是我大晋之地,而少主,您便是这里的主人,真真正正的主人!”
这个道理,欣妩是懂的,在来燕北之前,季四爷便和她说过了。
只是,她受不了被人呼来喝去,她更不想嫁给那个什么乔一诺。
屠卫,也就是季四爷说过,杨锦程到了河南,河南必反,而秦王也会趁机出兵,到了那个时候,关内便是三方逐鹿,所以更要断了杨勤和京城的联系,不让杨勤知道京城的变动,杨勤心无旁骛在燕北捞钱养他的军队,这样一来,燕北便能在这场动荡中保全下来。
杨勤养兵就是给大晋养兵。
欣妩的心情终于好了一些,她问道:“四爷,听说您明日又要到松柏园讲课了?”
“是啊,少主可想过来听听?”季四爷微笑。
欣妩摇摇头,还是不要去了,那是讲给那些无知之徒们听的,她既然知道,就不会去受盅惑。
......
杨勤回到自己的书房,刚刚坐下,一名亲随便从外面进来,杨勤问道:“看到什么了?”
亲随道:“季小姐似是有些不高兴,和季四爷使性子,季四爷像是在劝她,季小姐最终欢欢喜喜上了轿子。小的没敢靠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杨勤冷笑:“季胖子为了赚钱是真够舍得,连亲侄女也要送出去,那个乔一诺还真不值得呢。”
是啊,即使能够留在燕北,也不过就是个五六品的小官而已,季四爷居然为了这么一个人,就把侄女送上去。
商人啊,钱是很多,可是目光还是短浅。
杨勤不由想起了自己那已经死去的嫡长女,同样是牺牲女儿,他却是要把女儿嫁给燕北郡王。
唉,可惜这丫头命薄,若是当年她嫁进燕北王府,现在早就生下新的燕北郡王,那时整个燕北就真的是他杨家的了。
不过现在倒是也不错,燕北郡王不知死活,他也落个眼前干净,但那终归是块心病。
杨勤想到这里,对亲信说道:“去问问,燕北郡王如今如何了,可还活着,那个什么郁公子可有撕票?”
亲信笑道:“这个不用去问,小的一直留意着,郁公子前几日又打发人到王府要银子了,还真是胆子大啊,土匪到王府要银子,头回听说呢。”
第五六五章 小狐狸的安排
这一次,郁公子的人在燕北王府要来了一千两。
燕北郡王把那叠十两一张的银票数了三遍,可惜姐姐不在,不然一定会夸他聪明。
可惜就是少了一些,用来发军饷是不够的。
他把这些银票交给了云七。
“阿娘,您拿去赏人吧。”
云七喜欢打猎,喜欢喝酒,喝多了就唱歌,唱的是草原上牧人放马时的调子,唱得痛快了,就叫几个人过来和她比射箭,她箭法超群,只要来和她比试的,无论输赢,她都会大把赏钱,赢的多赏,输的少赏,山上的土匪们每天都盼着能被挑中和云夫人比射箭。
云七接过银票,揉揉燕北郡王的脑袋,说道:“让阿娘看看你的箭法如何了。”
燕北郡王像条泥鳅似的从云七手里溜走,边跑边说:“我要处理军务,您找别人陪您玩吧。”
云七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一脸迷茫:“大的小的都这样,大宝小宝很乖的,怎么长大以后不一样了呢?”
燕北郡王确实是有事,老安昌侯李永基正在屋里来回踱步,见他回来了,道:“彤姑娘的信到了,你快看看写的什么。”
信是沈彤的,上面有十万火急的标记。
燕北郡王撕开火漆,只看了一眼,白玉般的脸蛋便严肃起来,李永基看着他的神情,心里也是一沉。
能让小狐狸变了脸色的,一定不是小事。
“出了什么事?”李永基问道。
“郑州卫、中州卫反了。”燕北郡王平静地说道。
“反了?真的反了?”李永基大声喊道。
要打仗了,终于要打仗了,老子等了多少年!
燕北郡王连忙捂住耳朵,我怎么感觉这老头好像巴不得有人造反似的。
“老侯爷,您不觉得奇怪吗?为何我姐姐的信已经到了,阿方的却没有?”
阿方是和杨锦程在一起的,按理说,他的情报才应是第一手。
如同被人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李永基那熊熊燃烧的战斗之火终于暂时平熄下来。
“是啊,阿方该不会出事了吧?”李永基反问。
燕北郡王道:“老侯爷,您对河南的那几位指挥使了解多少?”
李永基想了想,道:“那几个老小子,都是杨锋的人,杨锋虽然不是东西,可当年在战场上用兵如神,虽说比起萧渊是差了一点儿,但是他带出来的人,都是好手。不过,现在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他们几个人毕竟没有经历过当年的大场面,又没在西北和燕北打过仗,平时不过就是剿剿匪,平平乱,小打小闹,但是最近这十几二十年,除了西秦军和燕北军,又有哪个部军经历过大场面呢,没有,半斤八两。”
燕北郡王若有所思,问道:“亦就是说,只要西秦军和燕北军不动,京城就危在旦夕?”
“胡说八道!你以为真定五大营是吃素的?你以为萧长敦是吃素的?萧长敦是谁?他可不是你这样的二世祖,虎父无犬子,他是真刀真枪在战场上杀出来的,是大将军!”
燕北郡王抹抹李老爷子溅到他脸上的唾沫星子,心想你扯上我干嘛,我怎么就是二世祖了,有我这么勤快的二世祖吗?
见他不说话了,李永基心情舒畅,挥舞手臂吼道:“还缩着做什么?去校场练兵去,这是打仗,不是打土匪,就你们这样不行!”
待到燕北郡王灰溜溜地走了,李永基心满意足,挥挥拳头:“活得久就是好啊,我李大将军又能披甲上阵了,哈......”
笑声未绝,李老爷子挥出去的拳头就软绵绵垂了下来,胳膊脱臼了。
燕北郡王没去校场,他忙着布置人手,三天后,消息再次传来,洛阳城城门紧闭,韩广派去的使者连城都没能进去。
闻讯,燕北郡王想起焦胜奇的儿子焦猛,怎么想都觉得这件事和季四爷脱不了干系。
季四爷,姐姐说的那个杀手组织。
组织里的人不是普通的杀手,而是死士,以命相搏的人。
官道上的客栈、京城里的棺材铺,这两处发生的事,沈彤已经告诉他了,沈彤在信的末尾说道:做案手法与死士营一般无二!
燕北郡王盘膝而坐,如果姐姐此时在燕北,她会怎么做呢?
姐姐乔装改扮混进燕北军,姐姐告诉他,现在的燕北军吃不饱穿不暖,很多人瘦得皮包骨头,无精打彩,毫无斗志。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姐姐做了很多事,就如进宫刺杀太皇太后那样,给父王报仇,让阿娘了却心愿。
燕北郡王瞑神苦想,他想起一件事来,姐姐曾经让江婆子去打听,季四爷身边有没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或者是女扮男装之人。
江婆子得到的消息是没有。
孪生姐弟心意相通,但是燕北郡王知道姐姐心里有秘密,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他却知道,那是姐姐不愿意提起的事情,姐姐不说,他也不问,或许有一天,他能感应到呢。
燕北郡王叫来了江婆子和芳菲。
这些天来,江婆子和芳菲都在云七身边。
“姐姐让你留意的那个女子,可否就是欣妩?”燕北郡王问江婆子。
江婆子道:“这件事是让二妹去办的,姑娘没有明言,我也不敢猜测,但是十有八、九是她。”
燕北郡王道:“姐姐让你们去查的时候,季四爷刚刚到燕北,或许他在燕北住下之后,才把人接过来呢。江妈妈,你挑几个人,跟您一起再去查查吧,本王的人,你随便挑。”
江婆子想了想,道:“别人都不用,让可意儿跟我一起去吧。”
次日,可意儿便跟着江婆子一起上路了。
芳菲依依不舍地送别江婆子,埋怨道:“江妈妈,你怎么不挑我一起去呢,我跟着小姐学了好多本事,真的,保管比可意儿有用。”
唉,姑娘走的时候没有带着她,现在连江婆子也不带她,芳菲郁闷了,她才是小姐的小跟班呢。
“芳菲,你会做胭脂?”燕北郡王笑嘻嘻地问道。
“当然啊,我可是蓝师傅的高徒呢,我不但会做胭脂,还会做香粉,会做花露,我会的可多呢。”
芳菲开心极了,她知道她有用武之地了。
第五六六章 大将军,夜色可好?
青山绿水,桃粉梨白,少女一袭轻衫策马走在洛阳街头。
大多数的铺子依然关着,偶尔有几家开门的,卖的也是柴米油盐,这些都是家家户户必备之物。
看不到五彩缤纷的绸缎庄,看不到莺莺燕燕的脂粉铺,酒肆茶楼门可罗雀。
少女叹了口气,跟在她身后的两名汉子也摇摇头。
他们曾经来过洛阳,繁华锦绣堪与西安媲美,如今看到的却是满目疮夷,满街萧条。
入夜,万籁俱寂,焦胜奇做了一个可怕的梦,在梦中他看到他的幼子焦猛手持钢刀向他砍来,冰冷的刀锋划过他的脖颈,他竟然没有感到疼痛,只有冷,冷彻骨髓.
焦胜奇一个激凌从床上坐了起来,汗透衣衫。
原来只是梦啊,还好,只是一个梦。
可是脖子上那如雪砾冰棱似的感觉却还在,焦胜奇的意识从浑沌到逐渐清明,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声如蚊蚋,听在耳中,却字字清晰。
“轻点儿,割破喉咙很痛的。”
如同忽然置身冰天雪地,焦胜奇全身僵硬,这不是幻觉,更不是梦魇,有人在他耳边说话,说话的是个女子。
而脖颈上的冷硬也是真实的,那是刀,一柄在黑暗中寒光闪闪的刀。
“你是什么人?”焦胜奇沉声问道。
“我是知道焦猛下落的人。”那个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焦胜奇听出来了,声音稚嫩甜美,竟然是个小姑娘?
焦胜奇咬咬干涩的嘴唇,说道:“本将军现在只有一个儿子,就是我的长子焦威。”
噗哧,小姑娘不合时宜的笑出了声。
焦胜奇嘴角抖了抖,可笑吗?他的话难道很可笑?
“焦胜奇,你是个狠人,就不知是真狠还是假狠,所以焦猛的事,我就不和你说了。”
小姑娘说完,居然真的撤刀,她轻声说道:“咱们走吧,反正也不关咱们的事。”
咱们?
原来在这屋里的,还有其他人?
焦胜奇行伍出身,没有那么多讲究,衣食住行都是亲力亲为,因此,他睡觉时身边没有服侍的人,就连外间也没有。
这是焦胜奇多年来的习惯,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竟然有人敢行刺他。
他屋里虽然没有人,但是外面却是守卫重重,这些人避开了那些守卫,直奔他的床头。
对方若是想要杀他,他早就死在睡梦之中。
因此,这些人不是来杀他的,莫非真是为了焦猛而来?
“等等。”焦胜奇说道。
一道火光划过,有人用火折子点起桌上的蜡烛,烛光微弱,忽明忽暗,那少女就站在跳动的光影里。
焦胜奇看不清她的容貌,只能看出他没有猜错,这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少女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轻声问道:“你想知道?”
焦胜奇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哑声说道:“想知道。”
少女又笑了,像是上元节猜出灯谜的小姑娘,带了几分得意,似是在说:我就知道,我早就猜到了,我猜得没错。
“姑娘见过焦猛?”焦胜奇问道。
“没见过。”少女答道。
焦胜奇拧住眉毛,有些愠怒,这小姑娘深更半夜过来,是要耍他玩吗?
“没有见过,何谈知道?”
“谁说没见过就不能知道了?焦大将军手下没有斥侯没有细作吗?你想知道的事情,都要亲自去看过吗?”少女声音凉凉,听得焦胜奇心里多了几分忐忑。
“你究竟是什么人?”刚开始,焦胜奇以为她是江湖人,毕竟只有那些游侠儿才能来无影去无踪,不露痕迹地出现在他的床前。
可是现在,焦胜奇又不确定了,哪个游侠儿张嘴就是斥侯和细作?
“我啊,是从燕北来的,我的人恰好见到焦猛,更知道他是你儿子。”少女的声音很欢快,可是在焦胜奇听来,却还是凉嗖嗖的。
“你说你是从燕北来的?你是季四的人,还是杨勤的人?他们让你来见本将军?”焦胜奇的整个人攸的紧绷起来,如同一张拉满的弓,随时都会弹出去。
少女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是从燕北来的,就一定是季四和杨勤的人?可笑,如果我是他们的人,直接宰了你就是了,你死了不是比活着更有用?”
焦胜奇的脸色微变,这小姑娘也太狂妄,他手握重兵,想要拉拢利用他的人数不胜数,怎么在这个小姑娘口中却成了死了比活着更有用了?
见他愠怒,小姑娘解释道:“我若是把你杀了,你猜洛阳城会不会乱起来?”
焦胜奇一怔,便他立刻摇头:“不会,老百姓只关系是否安居乐业,不会管是谁来当这个指挥使,我死不死,对他们而言都是无妨,洛阳城不会乱。”
“可若是我把你的脑袋挂在洛阳塔上呢,对了,洛阳城有座白马寺,听说很有名,香火一定很盛吧,若是我把你的脑袋挂到白马寺里,你猜洛阳城会不会乱?”少女不紧不慢地说道,像是在说一件很有趣的事,而不是在谈论一个人的生死,一位手握重兵的大将军的生死。
把他的脑袋挂在白马寺里吗?
一场时疫,洛阳人经历生生死死,对神明更加敬畏。虽然百姓们对他这个指挥使也是感恩戴德,可若是把他的脑袋挂以白马寺里,百姓们会如何?
会恐惧,会......乱起来。
世人都俱怕死亡,但是面对别人的死亡时,却又有不同。
死了一个人和死了一百个人,在街头巷尾的传说中,也只是数字而已,一个和一百个是一样的,都是数字。
人们对数字是不会俱怕的。
可若是亲眼见到了,那便不是死了一个人或者死了一百个人,而是一个人死了一百次!
每一次都是一颗人头,是一个生命由活着到死去。
世间之事,或许亲耳听到和亲眼看到是一样的,但唯有死亡,听到的死亡和看到的死亡是两码事!
“洛阳乱了,于那些人有何好处?”焦胜奇问道。
说完,他便觉失言。
这不是他应该说出来的,他是被这小姑娘给绕进去了,所以才会说出这样白痴的话。
这里是洛阳,他手握重兵镇守的洛阳!
第五六七章 你的生死
“焦猛还活着?”虽然猜到季四爷不会轻易杀掉焦猛,但是焦胜奇还是想要亲耳听到。
“活着,听说喜欢读书,日日苦读。”少女笑靥如花,她不知道焦猛是不是真的喜欢读书,但是她认识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不但喜欢,而且书读得极好,说起来,她有很久没有见过阿少了。
想到好学生阿少,沈彤就想起了自己,唉,她也喜欢读书,可是她却不是好学生。
“你说焦猛喜欢读书?”刚刚对面前的少女信了几分的焦胜奇重又怀疑起来,幼子被妻子宠坏了,游手好闲,他还曾想过回到京城把这混帐揍个半死。
沈彤很认真:“对啊,令郎寒窗苦读,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派去的人盯了几天,都没有看到他出来,倒是看到有小厮出门,买的也是笔墨纸砚,这样看来,令郎不就是在闭门苦读吗?”
沈彤的声音轻柔悦耳,但是在焦胜奇听来却是背脊生寒。
这哪里是闭门苦读,这分明是被软禁了!
知子莫若父,从小到大,焦猛就是个好动的性子,屁股上像安了弹簧,一刻也停不下来。
想想也是,季四爷既然把焦猛带走了,难道还会让他自由自在,想怎样就怎样?
“嗯,除此之外,你的人还打听到什么?”焦胜奇沉声说道。
沈彤从怀里掏出一个方胜,玉指一弹,那方胜便飘向焦胜奇,焦胜奇先是一怔,接着便伸手接住方胜,展开后是一张信笺,没有抬头也没有落款,字迹潦草毫无体法,但还是能一眼认出。
“燕北有真仙教,于松柏园建道观学堂,燕北信之者众,焦姓少年常拜真仙,逢课必到。”
焦胜奇把这封信看了几遍,他没有听说过这个什么真仙教,但他少时从军,于佛道俱不了解,或许是他孤陋寡闻。不过,焦猛是什么时候信教的?虽然与幼子相处不多,但是这些年来幼子的所做所为他也知道一些,他的儿子从来不是良善之辈。
若是有人告诉他,焦猛打架把人打死了,焦胜奇一定相信;可若是说焦猛常拜真仙,还好好读书,他打死都不信。
“不可能,他怎么会信这个?绝对不会!”焦胜奇说道。
沈彤微笑:“焦大将军若是不信,可是让人去查一查,这个真仙教不仅燕北有,北直隶也有,对了,我忘了说了,真仙教的道观里供奉的是季神仙。”
“季神仙?哪个季神仙?”焦胜奇心里咯登一声。
“就是你想的那个季神仙啊。”沈彤第一次听到季神仙三个字,还是在那座季四爷和杨锦轩碰面的道观里。
那天她发现道观里供奉的仙人与旁处不同,便问小道僮,小道僮说这位是季神仙。
那个时候,沈彤还不知道季四爷就是屠卫,直到她见到易容成季四爷的屠卫,便认出那就是道观供奉的季神仙。
她给焦胜奇看的这封信,是燕北郡王六百里加急送来的。
燕北郡王派了江婆子和可意儿去燕北城,调查欣妩的事,可是他们最先查到的,却是这个真仙教。
可意儿让自己手下几名闲帮,跟着相熟的信徒去真仙学堂去听课,据说这位季神仙是财神在人间的真身,入了真仙教,金榜题名,财源广进,延年益寿,位列仙班,总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真仙做不到的。
那几名闲帮去听了三次传道课,次次看到焦猛,焦猛的表现尤其虔诚,毕竟是高门大户的子弟,与那些贩夫走卒截然不同。
沈彤把这件事告诉了萧韧,萧韧立刻让人去打听,这一打听才知道,不仅是保定府,就连京城也有真仙教的道场,只是因为信奉真仙教的以底层百姓居多,达官显贵中尚未兴起,因此,这才名声不显。
但是名声不显不代表信徒不多,有些村子,竟是整个村子都信这个。
沈彤静静地看着焦胜奇,她知道“季神仙”三个字只要说出来,对于焦胜奇而言,意义就不同了。
焦胜奇脸上阴晴不定,好一会儿,他才问道:“姑娘贵姓?”
沈彤微微一笑:“叫我沈姑娘吧。”
“沈姑娘,你让焦某知道这些,有何所图?”焦胜奇问道。
沈彤道:“听说韩严二人的使者来洛阳时,焦大将军下令紧闭城门,我今天来,就是想让焦大将军一直这样,按兵不动,只守不攻。”
焦胜奇的眼角抽了抽,难道这个小姑娘已经知道季四爷用焦猛来协迫他做的事吗?
是了,她既然能出现在洛阳,那就一定知道。
“你究竟是谁?”焦胜奇沉声问道。
“我是沈姑娘啊,焦大将军记性不好。”沈彤说道。
“那么沈姑娘,焦某为何要听你的?因为犬子吗?那就要让沈姑娘失望了,在焦猛心中,早就当他死了。”一点寒星在焦胜奇眼中闪过,宛若箭芒。
“可是焦大将军现在所做的,不就是为了焦猛的一条命吗?”
沈彤说到这里,身形闪动,下一刻她已经重新站在焦胜奇身边,不知何时,手上已经多了一把短刀,刀光一闪,那柄刀便抵住了焦胜奇的咽喉。
一切都和刚刚一样,焦胜奇的性命再一次握在她的手里。
“你要做什么?”焦胜奇大声说道。
“焦大将军,你以为我能站在你面前,你外面的那些人还能听到你的喊声吗?”沈彤冷冷地说道。
焦胜奇忽然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个少女和她带来的人,在进到他屋里之前,一定是先把外面的人都给料理干净了。
“你要杀我?”焦胜奇还是不确定,因为就是刚才,这个少女还是一副和他谈判的样子啊,怎么说翻脸就翻脸了?
“既然你执迷不悟,那就杀了你,取而代之。”沈彤说道。
“笑话,本将军是堂堂指挥使,三品大员,你能取而代之?”真是笑话。
沈彤轻笑:“一个月前自是不能,可是现在不同了,河南反了,除了洛阳以外,其他地方全都反了,而洛阳城刚刚经历浩劫,民不聊生,而你这个指挥使,也不过才上任几个月而已,你的生死,对于洛阳城而言,真有那么重要吗?”
第五六八章 借你一用
焦胜奇的心猛的一沉,是啊,他的生死重要吗?
可是来不及他细想下去,后脑便挨了重重一击,焦胜奇便没有了知觉。
“姑娘,杀了他吗?”许安从角落里走了出来。
“先离开这里。”
沈彤一边说,一边手脚麻利地用牛皮绳把焦胜奇捆了,掀起床单包裹起来,许安把人负在肩头,两人夺门而出。
外面横七竖八躺倒一片,都是焦胜奇的侍卫。
有的死了,有的只是中了迷烟昏迷。
沈彤和许安,与在外面的路友汇合,三个人杂志迅速套上路友从侍卫身上扒下来的军服,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焦胜奇在洛阳城里租住的这处宅子。
“咱们去哪儿?”
空荡荡的大街上,连个人影也看不到。
“去洛阳卫吧。”沈彤说道。
洛阳卫有两座大营,一个在城里,一个在城外,自从洛阳时疫,焦胜奇便没有住在卫所,而是在距离洛阳知府衙门较近的这处宅子里。
这两日,沈彤三人在城里四处走动,两座大营都去过,虽然没有靠近,但是周围的情况已经打听清楚。
三个人很快便来到洛阳城内的这座大营。
路友忽然说道:“这老小子可能要醒了。”
话音刚落,被他负在背后的焦胜奇便开口了:“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沈彤笑道:“醒了啊,带你去大营。”
焦胜奇动了动,可是四肢都被绑得紧紧的,稍一动作,牛皮绳便深深地勒进肉里,疼痛难忍。
“你们想要做什么?”焦胜奇问道。
“借你一用。”沈彤走到路友身边,把手伸进包裹着焦胜奇的床单,焦胜奇还没有反应过来,嘴里便被塞进一样物件,倾刻之间,他就感觉舌头发麻,想喊,可是除了喉咙里格格的声音,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三人走到大营前,借着灯光,守营的兵士打量着两高一矮的三个人,问道:“你们怎么这么晚回来,有令牌吗?”
许安冷声喝道:“大将军回来了,你们哪里来的废话。”
“大将军?”守营兵有点发懵,难怪这三个人都没有见过,原来是大将军身边的侍卫。
可是大将军在哪儿?
他不由自主望向路友背着的那个大包袱,看上去那应该是个人。
许安喝道:“自己过来看。”
正在这时,一名小旗闻声过来,问道:“怎么了?”
先前的守营兵忙道:“小旗官,他们说是送大将军回来......”
小旗官蹙眉看了三人几眼,便走向路友。
许安和沈彤全都让到一旁,小旗官略一迟疑,伸手撩开了包裹在外面的床单。
焦胜奇怒目圆睁,正在瞪着他!
小旗官吓得一个哆嗦,连忙垂首:“大将军,末将得罪,得罪。”
路友瞪他一眼,便背着焦胜奇大步走进军营,沈彤紧跟上去,许安走在最后,他凑到小旗官耳畔,轻声说道:“大将军受了伤,不可声张,否则......”
小旗官吓了一跳,忙道:“不敢不敢。”
许安意味不明地看他一眼,目光深邃,满意地点点头,也向军营里面走去。
......
天光微熹,街道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但是相对于能并排行走四驾马车的宽大街道,还是显得太过冷清。
马蹄声由远及近,行人纷纷让开,一匹马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马上骑士身穿军服,看样子,是从城外大营里来的。
这是又有大事了吗?
难道瘟疫又有了,又有人发病了?
百姓们尚未从刚刚过去的那场劫难中平复下来,看到穿军服的军汉,便想起那些拉到城外的尸体,和那个日夜燃烧的焚化炉。
马上骑士很快便消失在街道的尽头,可是那马蹄声却似乎还在耳边回响。
“是往城内大营的方向去的。”
“城外的村子里也有人染上时疫,莫非没有根除,又有人死了吗?”
“我的天啊,我家儿媳已经回娘家两天了,她娘家就在城外的李家庄。”
......
那匹马的确是向着城内大营方向去的,但是却没进大营。
距离大营五里的地方,有一座小山,山不高,但是却很有名,因为那座山被挖空了一半。
几百年前,有位藩王选了此处做陵寝,用了几年时间,原本是想把整座山挖空,将陵墓建在其内,可是只开了一半,这位藩王便被皇帝杀了,既是这样的死法,死后下葬的规格自是不同,这座已经开始兴建的王陵也不能用了,从此废弃。
不久便有传说,这位藩王在此处建造王陵,触犯了此处的神灵,因此才会获罪。
从此后,这座小山便无人再来,百姓们从这里经过都会绕道而行。
马上骑士很快便消失在街道的尽头,可是那马蹄声却似乎还在耳边回响。
“是往城内大营的方向去的。”
“城外的村子里也有人染上时疫,莫非没有根除,又有人死了吗?”
“我的天啊,我家儿媳已经回娘家两天了,她娘家就在城外的李家庄。”
......
那匹马的确是向着城内大营方向去的,但是却没进大营。
距离大营五里的地方,有一座小山,山不高,但是却很有名,因为那座山被挖空了一半。
几百年前,有位藩王选了此处做陵寝,用了几年时间,原本是想把整座山挖空,将陵墓建在其内,可是只开了一半,这位藩王便被皇帝杀了,既是这样的死法,死后下葬的规格自是不同,这座已经开始兴建的王陵也不能用了,从此废弃。
不久便有传说,这位藩王在此处建造王陵,触犯了此处的神灵,因此才会获罪。
从此后,这座小山便无人再来,百姓们从这里经过都会绕道而行。
几百年前,有位藩王选了此处做陵寝,用了几年时间,原本是想把整座山挖空,将陵墓建在其内,可是只开了一半,这位藩王便被皇帝杀了,既是这样的死法,死后下葬的规格自是不同,这座已经开始兴建的王陵也不能用了,从此废弃。
不久便有传说,这位藩王在此处建造王陵,触犯了此处的神灵,因此才会获罪。
从此后,这座小山便无人再来,百姓们从这里经过都会绕道而行。
第五六九章 羽衣观
路长官这辈子还没有如今天这般憋屈,手里的拳头捏得咯吱作响,他要和沈姑娘好好谈谈,下次再有这种差事,换成别人吧。
“路长官,让人把里面的几道门全都打开。”身后的人阴恻恻地说道。
路友深吸一口气,踉踉跄跄地向前走去,
“老许,验单子!陈明,张静,多叫几个人出来准备干活!”
闻言,许安从里面出来,一手接过单子,一手掏出一张印有半枚印章的纸来。
单子上也有半枚印章,两半印章合在一起纹丝合缝,方算是验明无误。
许安只是看了一眼,便皱眉道:“不对啊,这......”
话音未落,与他相对而立的路友忽然又是一个踉跄,向他身上跌了过来!
许安似是毫无防备,被路友厚重的身子撞得向后倒去,站在路友身后的人面色大变,挥刀向路友刺来,与此同时,耳畔传来破空之声,他暗叫一声不好,还没有来得及抽身,一支羽箭便射进了他的后心!
这箭比寻常羽箭短了半截,速度却更快,加之射箭之人臂力惊人,那人避无可避。
一击得中,许安高呼:“打开库门!”
库门一道道打开,二十多名库兵开始有条不紊地往外搬箱子,这时,几辆大车已经停在了山外,无论是赶车的还是押车的,都是一水的兵服。
一名旗官跑上前去,问道:“你们是二营来拉兵器的吗?”
为首的一名军汉道:“对,你们搬过来,我们自己装车。”
那名旗官嘻嘻一笑:“那就辛苦几位了。”
不过时,二十只大箱子便搬了过来,军汉们将箱子抬到车上,其中一名军汉皱皱眉,道:“怎么这个箱子有点轻?”
为首的军汉快步过来,道:“打开!”
那名旗官有些不高兴了,道:“这都是库里过数了的,数量对上就行了,轻不轻的,你们又没有过秤。”
他的话音方落,军汉手起刀落,大箱子上的锁头应声而落,箱子被打开了。
里面满满一箱羽箭。
旗官显然没有想到这些人如此鲁莽,竟然没等他们交接钥匙就把锁头砸开了,不过这个的力气也太大了吧。
他指着箱子一侧贴的标签,没好气地道:“羽箭四百支,你们自己数数,真若是差着,咱们决不会不认帐。”
军汉低头便要去数,为首的那名军汉出声阻止:“不用数了,差不多少。”
这一箱羽箭,估摸着怎么也有三四百支,当务之急,马上把这些兵器运走才是正事。
打开的箱子重又合上,片刻之后,所有的箱子全部装到了车上。
为首的军汉伸长脖子向洞门看去,问道:“刘头儿呢?”
刘头儿,便是先他们一步过来办理领用手续的那人。
旗官笑道:“不知道啊,和我们路长官一起进屋去了,要不你们多等一会儿。”
为首的军汉没有答话,却转身看向身后,在他身后是两名身材修长的少年,军汉喝道:“你们断后。”
两名少年点点头,不动声色地让到路旁,军汉们跳上车,十几驾大车绝尘而去。
旗官好奇地打量这两个少年,试探地问道:“你们是新入伍的吧?”
这些人的装束一看就不是募兵,应该都是军户子弟出身,可是这两个少年看上去却又和军户不同,怎么说呢,有点像大户人家精心栽培出来的,眼底眉梢带了几分冷傲。
两个少年没有理他,两个人四只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洞门。
旗官讪讪,扬扬手里的交接单子,道:“你们在这里等着吧,我还要进军交帐。”
两个少年连个眼角子也没有给他,旗官撇撇嘴,不知天高地厚的新兵蛋子,小心别落到老子手里,先让你们脱层皮。
旗官走进山洞,洞门重又关拢,旗官看看角落里的尸体,叹了口气,这些人都是焦大将军的亲卫吧,这出手也太快了,若是那箭没有射中,他们这些人怕是都要死了。
拐了两个路口,便看不到那座小山了。为首的军汉挥挥手,大车驶离出城的大路,向城东而去。
城东有一座不大的道观,名叫羽衣观,因三百年前有道人在此化鹤飞升而得名。
早年洛阳百姓信佛者众多,洛阳有白马寺、灵山寺、香山寺等等名刹古寺,羽衣观渐渐地便被人遗忘。
直到前不久的这场瘟疫,羽衣观才又有了香火。
虽然并不出名,但是羽衣观已有几百年,城内占地百亩,苍松翠柏,古色古香,俨然一处神仙府第。
不知何时,赶车的和押车的军汉们已经脱下军装,只是寻常百姓打扮。
十几驾大车停在羽衣观的后门附近,后门只是一道小门,门口一条石径通往后山。
一名十几岁的道僮站在门口,似是已经等了许久。
刚刚还是军汉打扮的汉子跳下大车,冲着道僮点点头,道僮对着门里喊了两声,十几个同样做道士打扮的青壮汉子鱼贯而出,片刻之后,那二十口大箱子便放在羽衣观的后院里。
道僮向门外看了看,问那为首的汉子:“乙七呢?”
那汉子道:“我留下丁十一和丁十二接应他,按理说他们也该过来了。”
乙七骑马,远比大车要走得快些。
道僮显然对这个回答不太满意,他深深地看了乙七一眼,道:“若是过一会儿他们还没有回来,你自己向辛拾交待。”
乙七的嘴角动了动,什么时候开始,他们要向辛拾交待了?
辛拾只不过是个连毛还没长齐的小孩子而已,仗着跟了卫头儿几年,就对他们呼三喝四了。
可是这些不满也只能留在心里,辛拾是带着屠卫的手令过来的,即使他们有再多的不服,也只能憋着。
有人拿过油布,将二十口箱子盖住,道僮指了两个人在这里看管,他们便去了前面。
春风习习,风中夹杂着花木的清香,拂在脸上轻轻柔柔,不多时便有了睡意。
一个人打了个哈欠,另一个人也跟着打了一个,两个人互看一眼,天不亮就起来了,这会儿还真有点困了。
第五七零章 袭杀
阳光更加明亮,暖洋洋地照在身上。
盖在箱子上的油布微不可见地动了动,一阵轻烟从油布的缝隙里飘了出来,遇风而散......
两个苗条的身影,悄悄从油布下钻了出来,她们看一眼倒在地上的两个人,其中一个走过去,仔细看了看,轻轻地哼了一声。
这两个人果然不是死士,只是两个寻常壮汉而已。
难怪这么轻易就中招了。
这两个藏在箱子里的人,就是沈彤和江二妹。
江二妹比沈彤许安他们先一步进了大营,至于她是怎么进去的,江二妹没说,沈彤也没问。
江二妹已经在大营里藏了两天,接着又藏在箱子里,现在终于能出来透透气了,她做个深呼吸,然后便看向沈彤,问道:“把这里的人都杀光吗?”
沈彤笑道:“除了这种寻常的壮汉,道观里还有死士,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杀死的。”
“你怎么知道有死士?”江二妹不解,沈姑娘和她一样都是藏在箱子里的,黑漆漆的,能看到什么啊。
沈彤解释道:“他们口中的乙七、丙十一、丙十二,还有辛拾,全都是死士的名字。”
是啊,辛拾也在这里呢。
说起来,这几年她和辛拾遇到过几次,可却都是擦肩而过,还没有面对面对上过。
沈彤记得前世这个时候,辛拾的武功便已不弱了。
辛拾是个肯下苦功的人,但是前世他在死士营里并没有出类拔萃,甚至还比不上她和辛五。
这一世好像不一样了,辛拾一直都是跟在屠卫身边,当初季四爷和杨锦轩谈判的时候,季四爷还曾经让辛拾跟在杨锦轩身边,只是不久之后杨锦轩就被抓走,这事才不了了之,否则,辛拾便是屠卫放在杨锦轩身边的眼睛。
前世的这个时候,无论是沈彤还是辛五和辛拾,他们在死士营里都是小角色,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还没有独挡一面的能力,那时千面斩屠卫,在他们眼中是高不可攀的,是令他们仰望的人物。
那时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能跟在屠卫身边做事。
前世他们都没有这个机会,可是这一世,死士营里没有辛五和辛六,这种可望不可及的机会却落到了辛拾头上。
这也是沈彤百思不得一解的事情,这当中是发生了什么事吗?为何会改变了这么多。
只是现在,她更加没有时间细想了。
辛拾居然是这次行动的指挥。
这可真是她想不到的。
她还以为辛拾在燕北呢。
当时江婆子和江二妹查到的消息,屠卫身边的确有一个被称做小拾的少年,听她们描述的容貌,也确实是辛拾无疑。
沈彤离开燕北,没想到辛拾竟然也来了,而且还到了洛阳。
如果是这样,那么走水的客栈,以及京城里的棺材铺,十有八、九都是辛拾的手笔了。
果然不同凡响,比起前世这个时候,辛拾的本事可是大了许多。
这时,有杂乱的脚步声传来,沈彤和江二妹迅速隐和在一株松柏后面。
十几个人小跑着过来,步伐沉重,虽然体格强壮,但也和那两个倒下的人一样,只是寻常壮汉。
“他们竟然在这里偷懒睡觉?”一名壮汉说道。
“把他们弄醒,快!”
好在迷烟遇风便散,那两人吸入的并不多,很快便醒过来了。
看到站在面前的这些人,两人全都吓了一跳,竟然跪倒在地上,不住磕头:“信男有罪,不该偷懒,神仙惩罚我吧。”
额头磕在石板上砰砰作响,很快便鲜血淋漓,那两人却像是中魔一样,还在不停地磕头。
而刚刚过来的这些人则如石像一般,站成一排,看着他们磕头,目光淡漠,如同面前是一片虚无。
这时,一个声音传来:“你们在做什么?”
阳光更加明亮,暖洋洋地照在身上。
盖在箱子上的油布微不可见地动了动,一阵轻烟从油布的缝隙里飘了出来,遇风而散......
两个苗条的身影,悄悄从油布下钻了出来,她们看一眼倒在地上的两个人,其中一个走过去,仔细看了看,轻轻地哼了一声。
这两个人果然不是死士,只是两个寻常壮汉而已。
难怪这么轻易就中招了。
这两个藏在箱子里的人,就是沈彤和江二妹。
江二妹比沈彤许安他们先一步进了大营,至于她是怎么进去的,江二妹没说,沈彤也没问。
江二妹已经在大营里藏了两天,接着又藏在箱子里,现在终于能出来透透气了,她做个深呼吸,然后便看向沈彤,问道:“把这里的人都杀光吗?”
沈彤笑道:“除了这种寻常的壮汉,道观里还有死士,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杀死的。”
“你怎么知道有死士?”江二妹不解,沈姑娘和她一样都是藏在箱子里的,黑漆漆的,能看到什么啊。
沈彤解释道:“他们口中的乙七、丙十一、丙十二,还有辛拾,全都是死士的名字。”
是啊,辛拾也在这里呢。
说起来,这几年她和辛拾遇到过几次,可却都是擦肩而过,还没有面对面对上过。
沈彤记得前世这个时候,辛拾的武功便已不弱了。
辛拾是个肯下苦功的人,但是前世他在死士营里并没有出类拔萃,甚至还比不上她和辛五。
这一世好像不一样了,辛拾一直都是跟在屠卫身边,当初季四爷和杨锦轩谈判的时候,季四爷还曾经让辛拾跟在杨锦轩身边,只是不久之后杨锦轩就被抓走,这事才不了了之,否则,辛拾便是屠卫放在杨锦轩身边的眼睛。
前世的这个时候,无论是沈彤还是辛五和辛拾,他们在死士营里都是小角色,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还没有独挡一面的能力,那时千面斩屠卫,在他们眼中是高不可攀的,是令他们仰望的人物。
那时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能跟在屠卫身边做事。
前世他们都没有这个机会,可是这一世,死士营里没有辛五和辛六,这种可望不可及的机会却落到了辛拾头上。
这也是沈彤百思不得一解的事情,这当中是发生了什么事吗?为何会改变了这么多。
只是现在,她更加没有时间细想了。
辛拾居然是这次行动的指挥。
这可真是她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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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一章 利爪之下
这两个少年,沈彤没有印像。
或许隔了一世,有些事情有些人渐渐淡忘,亦或者,他们不曾在前世出现过。
他们都是十五六岁,俱是生得眉清目秀,只是眸光冷冷,眼神凌戾,小小年纪便让人望而生畏,也难怪那些壮汉看到他们便心存胆怯。
四人只是打个照面,便你来我往斗在一起。沈彤用的兵刃是短刀,这是她从小用惯的。沈彤的优势在短兵相接,近距离搏杀,而她的弱点则是力气不够,而短刀则能弥补她的不足,所谓一寸短一寸险,越是这种不起眼的兵器,往往一招致命。
而江二妹的兵器则是她自己。
江二妹化拳为爪,扑向其中一名少年,那少年的眼睛瞬间瞪大,不可置信地看向那两只越来越近的爪子。
是爪子。
江二妹的双手的每一根手指上,各套着一支锋利如弯刀的指甲套,十根手指,便是十把短小精悍的弯刀。
这十支指甲套是按照江二妹的手指关节打造的,严丝合缝,运用自如犹如天生的一般。
那少年先是一惊,接着便本能地避开,可还是晚了半步,左边脸颊上挨了重重一抓,那张白皙的俊脸上硬生生被扯下了一大块皮肉,血肉模糊,鲜血淋漓。
少年一声不吭,一剑刺出,毫无半分退缩,就像那块血淋淋的皮肉不是从他脸上撕下来一样。
可是这一剑刺出之后,却没有想像中的一剑透胸血花四溅。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江二妹不躲不避,竟然伸手抓住了他的剑,咯嘣一声,一截剑尖被江二妹的利爪掰了下来.
江二妹随手便将那截剑尖朝着少年掷去,锋利的剑尖正中少年心口,少年仰面倒下。
江二妹皱眉,姑娘不是说这些人都是死士,不好对付吗?
两三下就给弄死了。
不过倒是挺不怕死的,脸都撕烂了,竟然像没事儿似的,还想杀她呢,嗯,有意思,这些死士不难对付,但是不怕死却是真的,江二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不怕死的人。
与此同时,沈彤手中短刀也已经插进另一个少年的胸膛,短刀拔出时,沈彤手腕一拧,鲜血顺着短刀的血槽流了出来,血腥的味道扑面而来,江二妹贪婪地吸吸鼻子,血雾上涌,弥漫了她的双眼,她忽然便向离得最近壮汉扑了过去,伸爪便将那壮汉抓了过来。
沈彤眼睛的余光正好瞟过来,顿时一惊,她想起萧韧说过的那件事,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过去,朝着江二妹的面门就是一拳。
江二妹怔了怔,爪子松开,壮汉重重摔在地上,晕厥过去,一时还不知道自己已从鬼门关走了一趟。
沈彤喝道:“节省时间,快走!”
江二妹是在狼群里长大的,有着狼的野性和凶残,江屠户一家给了她亲情,她渐渐变成了正常人,甚至看上去还有点儿呆有点儿傻,否则她那女婿一家子也不敢算计她。但是这只是表面上的,骨子里她还是那个长在狼群里的孩子,一旦开了杀诫,闻到鲜血的气息,她那隐藏的狼性便暴露出来。
沈彤和江二妹相处了几个月,还是第一次见到她这副样子,但是这个时候,她来不及和江二妹讲道理,江二妹也只不进去,沈彤只能带着她,继续向前冲。
十几个壮汉眼睁睁看到神仙一般的祭酒生生被杀死了,先是发呆,不知是谁先叫起来,其他人也跟着尖叫,竟然没有人逃跑,也没有人冲上来为祭酒们报仇。
沈彤蹙眉,正要带着江二妹去前院,忽听一声暴喝:“众信听令,除妖!”
沈彤脚步一滞,寻着声音看去,见是一个道士打扮的男子,站在两株松树之前,沈彤尚未看清那人的相貌,方才还呆立不动只会喊叫的壮汉们,忽然向她和江二妹冲了过来,面目狰狞,像是疯了一样。
沈彤登时明白了,那道士口中的除妖就是除去她和江二妹,她们是妖!
那些壮汉们之所以先前不动,是因为他们没有听到命令。
这些人虽然没有武功,但是人多势众,真若是被他们缠住,沈彤和江二妹一时也难以脱身。
江二妹杀心又起,挥着爪子便要迎上去,沈彤喊道:“快走!”
江二妹回过头来,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问道:“杀了再走不行吗?”
那道士已经向前面跑去,边跑边喊:“妖邪至,除妖!除妖!”
他的话音刚落,便有锣鼓声从前面传来,接着四五个同样身穿道袍的男男女女从前面冲了过来,在他们身后,是一群青壮男子。
这些男子没穿道袍,身上的衣裳五花八门,有的整齐有的褴褛,显然和那些壮汉们一样,都是教众,而不是死士。
这两天沈彤和许安他们在两大营附近查看时,竟外发现有人和他们一样,也在窥伺,并且一路跟至存放武器的小山,沈彤和江二妹藏在箱子里,便是想看看这些人想要做什么。
现在已经知道这座道观里藏了不少人,而且其中有多名死士,沈彤不想久留,何况留在小山的乙七一直没有回来,辛拾定然会起疑。
沈彤拽着江二妹便向后门跑去,几十人在后面追赶,江二妹伸出利爪,一跃身便攀在墙上,沈彤抓住她的另一条胳膊,两个人借着利爪之力,瞬间便跃过了墙头。
待到后面的人打开后门时,她们已经在十丈以外。
“追!格杀勿论!”
一声令下,五六名道士打扮的死士便追了出去,身后传来暗器破空之声,江二妹挡在沈彤身后,利爪挥舞,几柄飞刀被她打落在地。
这时,斜次里冲出两匹马来,马上骑士高声喊道:“上马!”
沈彤和江二妹飞身上马,两人四马飞驰而去,马啼声声,渐行渐远。
沈彤松了口气,拍拍前面的人,道:“怎么是你呀?”
按照原定计划,运兵器的大车离开小山后,许安和路友会从后面尾随,他们做过飞鱼卫,追踪功夫了得。
前面的人瓮声瓮气:“你不告而别,以为我猜不到你来洛阳吗?”
第五七二章 兵变
沈彤理亏啊,她是夜里悄悄走的,给萧韧留信说是出去走走,过几天就回来。
焦胜奇的事与季四爷有关,季四爷想要染指的是燕北,那么这就是燕北的事。
萧韧在秦王手下,沈彤不想把他牵扯进来。
所以沈彤便想先斩后奏,事情办完了,再告诉萧韧。
她理亏,是真的。
“我把桔子留下了,就证明我很快就会回去。”
萧韧没回头,冷冷地道:“你留一只猫当人质?你怎么不让桔子替你过来?”
沈彤眨眨眼,再眨眨眼,这不是胡搅蛮缠吗?可她却不知该如何反驳。
“嘿嘿。”沈彤干笑。
“笑什么笑。”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沈彤吐吐舌头,但是心里却甜滋滋的,在他身后说道:“现在要去大营,要让焦胜奇出兵。”
萧韧没理她,却腾出一只手来,绕到身后抓住沈彤的手放到自己的腰上:“抱紧!”
沈彤脸上一红,下意识地紧紧抱住了萧韧的腰......
营帐里,焦胜奇被绑成粽子,狠狠瞪着刚刚把他从柜子里拽出来的路友。
路友抓抓脑袋,道:“若不是我提前回来了,你还在柜子里呢,我让你出来透透气,你还瞪我?”
原本他是要去接应沈彤的,刚从小山出来就被萧韧截糊了,萧韧对洛阳竟然这么熟悉,轻车熟路就找到了兵器库,倒像是早就来过一样。
事实上,萧韧早在正月里便来过了,因此还错过了给沈彤写信。
正在这时,营帐外传来说话声,路友还以为来的是沈彤,正要开口,帘子从外面撩开,走进来的人却不是沈彤,而是几个他并不认识的人。
为首一人看都没看路友,目光直视五花大绑的焦胜奇,道:“来人,把焦大将军抬出去!”
另一座营帐里,焦胜奇的两名副将正在屋里走来走去。
昨天夜里,焦胜奇忽然回到一营,虽然没有声张,但是留在一营里的两名副将还是得到了消息,他们一大早就过来,都被守在门外的卫兵挡了回去。
他们都是跟随焦胜奇多年的人,这种情况下,便猜到一定是出了事,但是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二人不约而同想到了两个字。
谋反。
韩广和严化谋反的消息早就传到洛阳,大家都在猜测,焦胜奇会不会一起反了,毕竟表面看来,焦胜奇也是杨锋的人。
杨家已经倒了,他不反也得反,否则等待他的,也不会是好下场。
两名副将在屋里踱步,一边等待焦胜奇叫他们过去,一边各有思量。
这时,同知杨铎沉着脸从外面走了进来。
两名副将吃了一惊,不由自主把手放在佩剑上,警惕地问道:“杨佥事,你怎么出来了?”
杨铎出身杨家旁支,杨家嫡支人丁兴旺,对于旁支们给予的照顾并不多,杨铎苦熬十几年,直到杨捷死后,杨锋才开始提拔旁支子侄,杨铎才到了现在的位置,可也只是个四品佥事。
早在一个月前,杨铎就被软禁了,只等飞鱼卫过来,他便要押送进京。
此时此刻,杨铎应该是被关起来的。
杨铎冷冷一笑:“怎么,我就不能出来了?”
说完,他朝身后挥手:“来人,拿下!”
几名亲卫冲进来,没等两名副将拔剑,便将他们按住。
杨铎冷哼一声,道:“砍了!”
亲卫手起刀落,两颗人头滚落地下。
杨铎嫌弃地看一眼,掏出雪白的帕子捂住口鼻,对亲卫道:“扔出去,扔出去。”
亲卫们拖着尸体出去,一名小兵跑了进来:“同知大人,指挥使有请!”
“嗯。”杨铎满意地点点头,这是那边得手了。焦胜奇谨慎小心,可是受伤的事还是被守营的小旗发现了,得到消息,杨铎便知道,今天果然是下手的好时机。
焦胜奇这个忘恩负义的狗奴才,他是韩晋的干儿子,韩晋是老护国公杨锋的副将出身,如果不是老国公爷给韩晋面子,他又怎能从同知升到指挥使?如今杨家出事,杨锦程来到河南,韩广和严化全都反了,焦胜奇不但按兵不动,还把杨锦程派来的使者挡在城外,这种人,不杀不足以解恨。
杨铎从一名亲卫手里接过刀,便向外面走去。
他要亲手斩杀焦胜奇,为老国公爷出气。
刚刚走出营帐,迎面撞上他的幕僚,看到他手里的刀,幕僚吓了一跳,问道:“东翁,您这是要做什么?”
杨铎道:“焦胜奇已经拿下,我这就把宰了他,用他的脑袋祭旗!”
幕僚心里连道不妙,劝道:“东翁且慢,二营那边还没有传来消息,现在还不是斩杀焦胜奇的时候。”
二营是由副指挥使李先武坐镇,李先武在洛阳卫的资格比焦胜奇还要老,焦胜奇做同知时,李先武便已经是副指挥使了,可惜焦胜奇的关系比他硬,有韩晋这个干老子,否则这个位子就是李先武的。
因此,杨铎猜到他早有反意,果然,他派去的幕僚见到李先武,双方一拍即合。
昨天,李先武派人送来密信,今天拿下焦胜奇后,李先武便带兵进城。
当然,以杨铎的私心,他其实不想与李先武合作,可是没有办法,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佥事,虽然在洛阳卫多年,有一群自己的亲信,但是他却没有兵权,下边的将士不会听他调遣,他必须要借助李先武的身份。
听到幕僚这样说,杨铎脚步顿了顿,但没有迟疑,大步向前走去。
无论李先武那边有没有传来消息,他杨铎已无退路。
自从杨家倒了之后,他就没有退路了,只能等候发落,要么砍头,要么流放,总之,他完了。
现在,跟着杨锦程造反就是他唯一的出路。
迎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终归是死,何不杀出一条血路,或许还能赢得一线生机。
幕僚见拦不住他,只能叹了口气。
按理说,李先武统领整座二营,只需搞定下面那位刚刚调来没有多久的同知便行了,可是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收到李先武的消息。
十有八、九,是李先武反悔了。
第五七三章 护教
李先武没有反悔,他没有反悔的机会。
他的尸体尚有余温,脖腔里的鲜血却已凝住,而他的头颅却已不在!
岳阳看一眼侍卫挂在腰间的革囊,嫌弃地问道:“你干嘛还要带在身上,这人长得那么丑。”
侍卫苦着一张脸,道:“七少说要看到李先武的人头的,他没在这里呀。”
七少没在这里,当然看不到人头,他当然要把人头带给七少亲眼看看。
岳阳恨铁不成钢地问那侍卫:“你知道当年我们一起给七少当侍卫,我已经做上骑兵营的左先锋,而你还是侍卫吗?”
侍卫当然知道,他犹豫着要怎么说,才能让岳阳不会太没面子。
见他说不出来,岳阳很满意,得意洋洋地说道:“就是因为我会变通,而你不会。”
侍卫撇嘴,不是因为你出身将门,还在娘肚子里就有五品武官的袭职等着你吗?
他摸摸挂在腰间的革囊,管你是左先锋还是右先锋,李先武都是本侍卫杀的。
天呐,他杀了一洛阳卫副指挥使,而且,还是叛将!
这功劳......好像有点大啊!
而此时的杨铎,也需要一颗人头。
焦胜奇的人头。
他要把焦胜奇的人头高挂在旗杆上,还有什么比兴兵之前用主将的人头祭旗更能宣威的。
对了,焦胜奇就是宣威大将军吧,好,那现在,我就要用的人头宣威,威震中原,韩广和严化不过就是奴才而已,而他杨铎才是姓杨的。
焦胜奇的营帐外一切如常。昨晚焦胜奇回来后就没有见过任何人,包括刚刚死去的那两名心腹副将。
焦胜奇是受伤了,这一点昨晚当值的旗官可以作证。
堂堂宣威大将军,又如何会轻易受伤?而且还是被三名侍卫背回来的,他在城里租住的那处宅院戒备森严,若非是真仙教的人,恐怕他也不会受伤吧。
真仙教的那些家伙虽然上不了台面,可是做这种阴损之事倒还行啊。
这世上,上至皇帝下至百姓,无论富贵还是贫贱,也无论你吃的是吃香喝辣还是吃糠咽菜,有一样东西都是必不可少。
那就是夜壶。
脏的臭的见不得人的,这就是夜壶的作用。
飞鱼卫就是皇帝的夜壶,那么这个真仙教,就给杨家做夜壶吧。
杨铎志得意满,手持钢刀,大步走进营帐。
帐帘低垂,里面隐约有呼痛声,声音隐忍低沉,杨铎微笑,焦胜奇也有今天,哈哈哈。
笑声未绝,他撩开帘子,一脚跨入,笑声忽然顿住,他脸色大变,转身便向外走。
营帐外面,刚刚还空空如也的地方,不知何时站满了人。
弓箭手,全都是弓箭手,箭矢指向营帐出口,指向正想走出来的他。
杨铎一把扯下那道帘子,与帘子后面的人四目相对。
焦胜奇如往常一样,端坐在案几后面,一双虎目正在瞪着他,那目光中有愤怒,还有不屑和嘲笑。
而在焦胜奇的脚下,趴伏着七八个人,杨铎一眼认出,这都是他的人,他派去抓焦胜奇的人。
刚刚他听到的呼痛声,就是这些人发出的。
焦胜奇的四周,全都是侍卫,盔明甲亮,战袍鲜明。
而焦胜奇一脸红光,更无半分受伤的样子。
“你诈我?”杨铎指着焦胜奇质问。
焦胜奇冷冷一笑,没有理他,却侧头看向站在他身边的一人:“这就是你要让我看到的?”
“他只是小角色,一个蠢货而已。”那人说道,声音婉转,竟是女子!
杨铎不可置信地看向那人,可是却无论如何也看不出那是谁,他没有见过,也不认识。
“哈哈哈!”焦胜奇仰天大笑,对那人说道,“好,那本将军就拭目以待,看看这个蠢货后面还有些什么牛鬼蛇神。”
沈彤微笑,道:“那就请焦大将军出兵吧。”
正在这时,两名兵士押着杨铎的幕僚走过来,那幕僚披头散发,看到焦胜奇便挣扎着高喊地冲过来,大喊道:”狼烟,暗号是狼烟!大将军恕罪啊!“
焦胜奇拍案而起:“好,出兵!”
杨铎怔怔,出兵?焦胜奇要反了?他还是反了,哈哈哈,焦胜奇反了!
营帐里的武将领命而去,出去时似是无意地撞了杨铎一下,杨铎被撞得摔倒在地,几个人过来,将他制住,正欲押往焦胜奇面前,就听焦胜奇的声音从里面传来:“此等逆贼,留他何用,斩!”
杨铎只听到“逆贼”二字,一时糊涂了,焦胜奇都要反了,为何还要称他为逆贼?
可是他没有机会想明白了,手起刀落,杨铎的人头滚落在地。
一名侍卫用长枪挑起他的人头,高声喝道:“杨贼已诛!大将军威武!”
“杨贼已诛!大将军威武!”
“杨贼已诛!大将军威武!”
......
欢呼声响彻军营,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将士们先是一怔,接着便跟着一起高呼,杨贼是哪个,为什么当诛?不用管了,大将军威武就是了。
一股狼烟冉冉升起.
一千人马迅速向羽衣观而去,刚刚走到半路,迎面便黑压压来了一群人,竟有千余人,手中兵器精良。
不同于燕北和西北的军队,这些年来,洛阳卫的官兵没有打过鞑子,可是却剿过匪,他们一看就知道这些人的武器装备远非那些山匪所比,甚至和他们不相上下。
来的这些人都是真仙教的教众,他们或是寻常百姓,或是街上的闲汉,虽然身强力壮,可也都是乌合之众,很快便被打得七零八落,可即使这样,这些人既没退缩也没有逃窜,个个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凶神恶煞地冲上来,一批倒下更上一批,用他们的血肉筑起一道围墙,硬生生把洛阳军阻了整整大半个时辰。
而此时,真仙教的另一批教众已从小路出发,向着洛阳府衙而去。
这批教众里,赫然多了十几名身穿道袍的少年人,他们面容冷肃,目光凌厉,如同由天而降的煞星,宣告着乱世的到来。
一支人马从斜次里来,阻在道路中间。
长弓拉满,蓄势待发。
为首的将官挥动手中马鞭,高声喝道:“放箭!”
穿着道袍的少年人向后疾驰,挥舞着兵器的教众们狰狞上前,用他们的胸膛为盾,口中高呼:“以身护教!”
第五七四章 看不懂的少年人
辛拾冷冷地看着这一切,他上当了。
出发之前,他明明看到了从大营方向腾起的那股狼烟。
要么是杨铎出卖了他们,要么就是洛阳卫的兵变失败了。
无论是这两个原因中的哪一个,这一次,他们败了。
如果洛阳卫掌控在杨铎手里,现在又哪来的官兵?
他们的教众会长驱直入,沿路打砸,杀进洛阳城内三大衙门,如入无人之境。
杨铎那个好大喜功的蠢货!
明明这么好的机会,他都没能把握住。
辛拾低吼:“撤!”
一名死士问道:“辛拾,道观里的人呢?”
道观里当然还有人,这里留做接应的。
辛拾冷声道:“顾不上了,走!”
......
马蹄声碎,残阳如血,崎岖不平的道路上血流成河,风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千军万马踏过一具具尸体,向着羽衣观而去。
许安仔细观察着路上的尸体,都是俗家打扮,没有沈彤让他留意的道士。
这些死去的全都是真仙教的教众,没有一个是死士。
许安冷笑,这些不怕死的死士们,却在这个时候把被他们愚弄的信徒们推到刀口上,而他们全都逃走了。
不,这个计划原就如此,真仙教利用愚昧的教众引发混乱,与杨铎两相呼应。
正是因为原本的计划就是要牺牲这些人,所以死士们看到势头不对,便立刻撤退了。
四门大炮一字拉开,架在羽衣观外,将领一声令下,火炮齐开,屹立几百年的道观刹那间灰飞烟灭......
清晨,许安回来了,带回一身风尘。
“道观里的尸体清点过了,除去烧成焦炭的,还能勉强分辨出是道士打扮的,共有七人。”
路友咧咧嘴:“那些人跑的时候,没给留在道观里的同伴发个信号什么的?”
是啊,这些人都是训练有素的死士,只要看到撤退信号便能全身而退,又怎会葬身火炮之下?
沈彤摇头:“不会的,他们不会这样做的。他们发现杨铎兵变失败,便会立刻撤退,如果还要救助同伴,势必会耽误时间浪费精力。”
路友感慨:“这些人真够狠的,对待别人狠,对待自己的袍泽也狠。”
沈彤苦苦一笑,死士们对待自己也同样狠啊。
旁边伸出一只手,轻轻握住了沈彤。
这是萧韧的手。
“你和他们不一样。”萧韧说道。
沈彤侧过脸去,冲着萧韧嫣然一笑:“是啊,我终于明白了,我不合格。”
前世,她是一个不合格的死士。
行刺周铮失败后,辛拾求死,而她去逃走。
落崖未死,她支撑起残破的身躯忍辱偷生。
而这一世,佛挡杀佛,魔挡杀魔,她为自己杀出一条血路,也只是为了让自己让亲人活下去。
无论是丧失记忆的前世,还是喜乐苦难并重的今生,她都是一样的人。
一样的想要活下去。
所以,她不是合格的死士,从来也不是。
“你是我喜欢的样子就好,别的管他呢。”萧韧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道。
沈彤那雪白的面庞上飞起一抹微酡,如同白瓷杯上挂着的那一滴女儿红。
“嗯,这边的事也办得差不多了,明天我们回保定。”沈彤连忙转移话题,许安和路友、江二妹都在呢,谁要和他说这些。
彤彤害羞了?
萧韧忍着笑,道:“焦胜奇怕是不想让我们马上回去。”
的确,焦胜奇果然不想让他们就这样离开,尤其是沈彤。
“沈姑娘,若非是你,焦某此时恐怕已经变成焦炭了。”
焦胜奇,焦炭,这还挺配的。
他是武将,不会说些文绉绉的话,他说的话虽然粗,可是却很形像。
“这也是因为焦大将军当即立断,用兵如神,若你不信我,纵然我示警了,也没有用啊。”沈彤轻笑。
焦胜奇脸上一红,直到杨铎的人冲进大帐之前,其实他还是不信的。
“沈姑娘,不如你就留在洛阳吧,西北不是有个女将军樊帼英吗,不如我也上奏朝廷,为沈姑娘请封。”
沈彤见焦胜奇目光诚恳,便知道他是真心实意想把她留下,便道:“焦大将军,你不必感谢我,只要答应我的条件就行了。”
焦胜奇一怔,条件?
他猛的想起来,那天夜里沈彤的确是向他提过条件,只是那时他认为是无稽之谈,压根没把一个小姑娘放在眼里,以至于沈彤只好用强力把他制住,之后假借他的名义去了兵器库,这才有了后面的事。
这两天风起云涌,他竟然把沈彤那天说过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
“沈姑娘让我按兵不动?”焦胜奇问道。
“对,按兵不动,无论来的是哪一方,你都不要投靠。”沈彤说道。
焦胜奇眉头微蹙,“哪一方”?
韩广和严化算是一方,朝廷算是一方,还有哪一方?
莫非......
焦胜奇想到了秦王,忽的,他又想到了萧长敦。
萧长敦虽然是支持崇文帝的,可是不要忘了萧家在南边的势力,南方有龙虎卫,那也应该算做一方霸主。
对了,还有燕北的杨勤,杨勤与杨锦程早已反目,他的兵力远比韩广和严化要多,而且燕北军长年累月都在打鞑子,作战经验丰富,远非河南的这些兵马可比。
“沈姑娘是让我在乱世之中保持中立?”焦胜奇问道。
沈彤点点头,又摇摇头,她道:“以后的事情还不知道,但是至少现在,还请焦大将军保持中立。”
焦胜奇沉吟不语,半晌后,他问道:“沈姑娘,可否问一下,你为何要帮我?”
焦胜奇不是衔金匙而生的勋贵子弟,现在的功名利禄是靠他苦心经营而来,他不但是大将军,他更是一个官!
权衡利弊,中立的确是自保的方式。
虽然想要中立并非易事,就像今天,他几乎就失败了。
沈彤与他素不相识,远道而来帮他避过一劫,若说没有原因,打死他也不相信。
沈彤静静地看着他,良久,说道:“我要对付真仙教的那些人,恰好真仙教的人也在打你的主意,所以就是这样喽。”
所以,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是这样吗?
焦胜奇觉得自己看不懂现在的少年人了,是他老了吗?
第五七五章 看破不说破
侍卫进城,把李先武的人头交给了萧韧,萧韧没有露面,让沈彤把人头交给了焦胜奇。
焦胜奇看着这颗脑袋,叹了口气。
今天若是李先武不死,现在放在这里的人头就是他的。
“焦某的家眷都在京城,韩广严化谋反一事传到京城,老母不想拖累于我,已经自尽了。无论我反或不反,她们都已是人质了。”
沈彤心道,焦猛被掳,焦家在京城的只有焦老夫人和焦夫人,以及宫里的焦美人,以定国公萧长敦的深谋远虑,不会对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痛下杀手,焦老夫人自尽,想来是认定了焦胜奇会反,所以才不想拖累儿子,自行了断。
知子莫若母!
焦老夫人算准了焦胜奇会出兵,而焦胜奇也一定会出兵。
避开韩广和严化的大部队,趁他们离开河南,一举出兵,将整个河南纳入怀中!
他不见韩广的使者,不是不想谋反,而是不想跟着杨锦程韩广谋反。
季四爷原本是想用焦猛来牵制他,但是洛阳瘟疫一事,让季四爷看出焦胜奇不是能够要协的人,所以才出动真仙教,要让杨铎和李先武夺了他的兵权。
洛阳城刚刚经历一场瘟疫,民困兵乏,那么焦胜奇不出兵,不是因为他拥戴崇文帝,更不是被季四爷要协,就连焦老夫人也认为他会出兵,而他却没有,不是焦老夫人误会了儿子,而是焦老夫人知道他心中所想。
前朝的周氏便是从普通武将开始,直到成为一方名阀,拥兵十万,屹立百年而不倒,到了后来,周氏子孙索性兴兵,自己做了皇帝,建立了如今的大齐朝。
沈彤一笑,忽然开口:“洛阳地处中原,并非能偏居一隅之地。”
焦胜奇苦笑:“沈姑娘莫非认为焦某想要自立为王?焦某还有自知之明。”
沈彤看向焦胜奇,焦胜奇也在看着沈彤,这个奇怪的女孩子究竟是什么人?
沈彤莞尔一笑,岔开话题:“我提的条件焦大将军可答应?”
焦胜奇深吸一口气,事到如今他还有不答应的底气吗?
没了。
从沈彤站到床前用刀抵住他的脖颈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有底气了。
“焦某答应!”话一出口,焦胜奇的心里忽然平静下来,从得知杨锦程逃到河南那一刻起,他心里便如万马奔腾,从未有过片刻安宁,而现在,他终于能够静下心来。
有些时候,只是缺少一个决定而已。
沈彤眼中笑意更浓,她向焦胜奇抱拳一礼:“既然如此,还请焦大将军记住今日之诺,那我就先告辞了。”
说完,不等焦胜奇回答,她转身便走,焦胜奇忙道:“沈姑娘留步!”
沈彤回过头来,问道:“焦大将军可是担心焦猛的安危?”
“不,焦某初时还不知这真仙教是个什么东西,现在既已经知道,焦猛的生死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焦某是想替洛阳百姓谢过沈姑娘。”说完,焦胜奇向沈彤深施一礼。
若是没有沈彤,一旦真仙教的人进城,首先遭殃的就是百姓。
洛阳百姓已经禁不起折腾了。
沈彤微笑:“好了,这礼我受了,焦大将军就养好你的兵,当好你的官儿吧。”
说完,沈彤带着许安三人便走出了营帐。
焦胜奇抬起头来,望着空空如也的营帐,怔怔良久。
“大将军!”一名随从跑了进来,道,“二营那边打听到消息了,杀李先武的是秦王的人。”
“秦王的人?”焦胜奇并不吃惊,从周铮和宜宁郡主交出疫症方子的那一刻起,他就猜到他们所谓染上时疫滞留洛阳,其实就是想要趁机摸清河南的军队实力。
“对,这些人里有一个熟面孔,正是周三公子的护卫队长岳阳。”亲信说道。
焦胜奇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张年轻的面庞,笑起来有两个酒窝。
难道沈彤是秦王派来的人?
沈彤进入一营,还是要假借他这个指挥使的名头,而二营那边却不费吹灰之力便将李先武置之死地,原来是有岳阳。
周铮滞留洛阳时,岳阳恐怕已经把二营摸透了。
焦胜奇忽然有了深深的挫败感。
无论沈彤的出现是否与秦王有关,这一切的发生却让焦胜奇看清了自己和自己的洛阳卫。
季四爷和他的真仙教能在洛阳聚积起上千教众,他竟然不知!
李先武和杨铎对他早有杀心,他竟然不防!
拥有洛阳一半兵力的二营被岳阳像回家一样走个来回,他竟然不察!
他自以为是,差得太远!
他自以为铁桶一般的洛阳城,不过就是一道墙加一道门而已,面对真正的强者,什么也防不住。
......
回保定的路上,岳阳笑嘻嘻地对萧韧说道:“这会儿焦胜奇肯定是知道这是咱们西秦军的手笔了。”
萧韧看他一眼,道:“他只是知道你刺探了他的军情而已,以后只会更加防范,打草惊蛇的这种事,你以后少干。”
岳阳抓抓脑袋,他让焦胜奇的人看到他的脸,这是他错了吗?
果然,回到保定府,周铮也把他责怪了一番,道:“你以为焦胜奇知道这是咱们在帮他,他就能知恩图报投靠咱们吗?我告诉你,焦胜奇这人有野心,那野心不是咱们能满足的。”
岳阳还是不懂,难道焦胜奇还想称王吗?他敢吗?
用完晚膳,沈彤抱着桔子在廊下吹风,萧韧走进她住的小院,沈彤往旁边坐了坐,萧韧便挨着她坐了下来。
夕阳染红天空,在这个不大的小院里洒下一片金红。
“彤彤,不如你先别回燕北了。”
“好啊。”
萧韧没有想到沈彤竟然答应得这么痛快,他瞬间欢喜起来,笑意溢满了眼睛:“真的啊?”
“当然是真的,你以为我是为了焦胜奇来的吗?当然不是,若不是得知焦猛信了真仙教,他要反还是不反,我都不会管。”
萧韧明白了,沈彤对焦胜奇说的都是真的。
他还记得,在西北时,虽然沈彤几次三番和死士营对上,说可是每一次她都是自保,她对死士营是心存惧怕的,尤其是惧怕屠卫。
第五七六章 你的梦中有我吗?
可是现在不同了,屠卫,也就是季四爷去了燕北。为了燕北,真仙教就是屠卫搞出来的。为了自己的亲人,沈彤终于开始主动出击。
所以,沈彤才会借焦胜奇的兵马给了真仙教重重一出。
而从今以后,无论有没有焦猛,焦胜奇都会是后晋最强大的敌人。
萧韧哈哈大笑,笑得沈彤莫名其妙。
“你笑什么?”沈彤很认真地问道。
“我笑焦胜奇啊,他想脑袋也想不到你是给他火上浇油去了。”萧韧笑道。
“屠卫本来就想除去他了,我是好心,没让屠卫成功而已。”
萧韧忽然想起许多年前,在杨家的山洞前遇到沈彤的时候,那时的沈彤也是这样和他讲道理,明明都是歪理,可是从她嘴里说出来时,也是一本正经。
“可是以前焦胜奇并没想除去屠卫啊,可从今以后,焦胜奇是一定要和屠卫斗个你死我活了。”
想一想,有一个拥有数万兵马的大将军要和你斗个你死我活,这件事无论怎么想,好像都不美好。
萧韧伸出手去摸了摸沈彤的头发,这才想起这是平日里沈彤常做的动作。
“小孩子,摸我头做什么?”沈彤皱起鼻子。
萧韧连忙把手缩回来藏在背后:“明年我就及冠了,咱们谁是小孩子?”
“呀,你已经十九岁了,我刚刚遇到你时,你才十二,一转眼就长这么大了。”沈彤感慨万千,一晃就七年了,她重生七年了。
可是这话在萧韧听来却是哭笑不得,就像老年人看着年轻人,说道:一转眼孩子们都长大了,我也老了......
萧韧越看沈彤越觉有趣,明明自己还是个刚刚及笄的小孩儿,可是却喜欢把他当成小孩子,从小到大,她就没有变过。他忍不住问道:“......令堂......云夫人是不是想让你留在燕北啊?”
“是啊,所以这次我是瞒着她偷跑出来的。”沈彤抬起桔子肉乎乎的爪子冲着萧韧晃了晃,有些得意。
萧韧心里一沉,果然啊,云七好不容易才与儿女团聚,舍不得也是应该的,可是......他怎么办?
“彤彤,等我这边能脱身了,我亲自去燕北拜见云伯母,你看我要不要现在先给她老人家写封信,说你在我这里,让她不要担心。”萧韧觉得沈彤应该是能听懂他这番话的意思,嗯,一定能懂。
可是他猜错了!
“啥?不行,我娘会拿刀来砍你的,她一定认为是你把我拐走的,就像当初我爹拐她一样。”
想想当初她爹好像没有拐成,她娘挺着大肚子跑了,从此与她爹便是阴阳永隔。
萧韧一时无语,脸颊发烫,只好低头去逗桔子,可惜桔子还记着上次萧韧要找只猫顶替它的事,对萧韧没有好感,见萧韧逗它,立刻瞪起眼睛,呲着牙,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告诉萧韧,少碰我,本猫怒了!
萧韧仰天长叹,无语问苍天!
耳边传来笑声,仰天的萧韧低头一看,沈彤正看着他,笑意盈盈:“小七。”
“你叫我什么?”萧韧呆了呆,沈彤从来没有这样叫过他。
“我叫你小七呀,大家都叫你小七。”
“不是大家,就只有长辈这样叫我。”萧韧连忙纠正,明明大家都叫他七少的,怎么就成了小七了?
“哦,这样啊”,沈彤像是有些失望,长成了尾音,“那我以后就不这样叫了,还是叫你萧韧好了。”
“不用,我喜欢你这样叫我。”叫萧韧和叫小七能一样吗?不一样,小七两个字从彤彤嘴里说出来,又软又甜,好听极了。
萧韧说完,就看到沈彤正对着他笑,笑得有点不安好心。
不行不行,这么好听的两个字,不能让别人听到。
萧韧忙道:“以后就叫小七,但是只许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时这样叫,你不知道,他们那些人......”
他们那些人会学着沈彤的语气追着他叫的,尤其是周铮。
“好啊,小七。”沈彤笑着答应。
桔子终于不再示威,高昂着圆溜溜的脑袋,好奇地看着萧韧。
萧韧觉得这只猫一定是云七派来的。
“彤彤,我想我还是和王爷请个假,去燕北走一趟,你说呢?”
此时此刻,沈彤眼里的萧韧可爱极了,她很想再逗逗他,又怕逗得狠了,这小孩就当真了。
“小七,你是想向我娘正式提亲,你想娶我是吗?”
萧韧的神情瞬间严肃起来,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红了,他郑重地点点头,问道:“彤彤,你想嫁给我吗?”
“想啊,不过现在不行,再过几年可好?”
晚露映在沈彤的脸上,娇艳欲滴,潋滟的眸光里,萧韧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也知道现在还不是成亲的时候,所以他才想提前把亲事定下来,他想和沈彤在一起,但是不想让云七以为他把沈彤拐走了。
“几年?”萧韧问道。
沈彤想了想,道:“三年吧,三年后的八月初九之后,若是我们还在一起,那就商量成亲的事。”
“八月初九?这是黄道吉日吗?”萧韧不解,彤彤只说是三年后的八月初九,这是什么日子?
沈彤深吸一口气,有些事,其实她可以告诉他,当然,不能全都告诉。
“小时候我做过一个梦,梦到十八岁那年的八月初九,我从山崖上掉了下去。”
“梦?”萧韧失笑,问道,“掉下山崖后你就醒来了?”
萧韧说完就后悔了,他在沈彤的剪水双瞳里看到了悲伤,深深的悲伤。
他不应该开玩笑的。
他伸手握住沈彤的手,柔声说道:“彤彤,后来呢?”
“我没有粉身碎骨,但是摔得支离破碎,武功全失,又三年,我死在乱箭之中。或许在那年的八月初九,我就已经死了,只是凭着最后一点神识在世间忍辱偷生苟活了三年而已。所以,十八岁的八月初九,对我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小七,你明白吗?”
萧韧的手下意识地握紧,他问道:“你那梦中有我吗?”
“有,你在我的梦里,你给了我一线生机,也让我认清了丑恶和欺骗,小七,谢谢你。”
如果萧韧没有放走她,她就不会再次见到辛五,更不会知道那所谓的姐妹情深,不过是一场骗局。
第五七七章 漫漫出京路
谢谢你给了我一线生机,谢谢你让我看清魑魅魍魉,谢谢你让我今生又遇到你,谢谢你与我两情相悦。
四目相对,百转千回之间是对彼此的信任,从梦里到梦外,从前世到今生,从青梅竹马到生死与共,用三年的乘风破浪换一世岁月静好,无论是刀光剑影还是繁华盛世,他和她,就是彼此肩并肩、携手走过的那个人。
萧韧伸出手臂,轻轻抱住沈彤的双肩,在她耳边低语:“彤彤,三年后的八月初九,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和你在一起。”
“嗯。”沈彤弯起嘴角,这一刻,她的心被填得很满很满。
“喵——”一声猫叫打破了甜蜜的时光,桔子夹在两人之前感觉很不舒服,也很愤怒。
萧韧只好松开手臂,两人重又并肩坐着,春日的傍晚,夕阳的余晖渐渐褪去,少年男女双颊上的红霞却又浮起。
......
一个月后,韩广军队进攻洛阳,焦胜奇已经提前加高城墙挖出壕沟,城墙上驾起火炮,韩广军队连攻数日,死伤无数,只得退兵。
两个月后,韩广严化军队攻克顺德府,京城告急。
五日后,秦王周桓于西安发布《讨逆檄文》,匡扶齐室,讨伐逆贼。
同日,西秦军兵分三路向京城进发。
崇文帝闻讯后吓得从龙椅上摔下来,下令秦王收兵。
宣旨太监到达阵前,秦王以假传圣旨为由,斩杀太监,西秦军继续进发。
官道之上,一个身穿破烂僧袍的僧人正在蹒跚而行,僧人面黄肌瘦,憔悴不堪,但一双眸子却精光四射,她微扬着头,背脊挺得笔直,这是她从小养成的姿势,无论皇后大妆还是残破僧袍,她都是她,她是杨太后杨兰舒。
大相国寺之变,至今也不过大半年而已,可是于她而言,却是从天堂到地狱的区别。
杨太后是被两名太监救离祭天台的,那两名太监死在乱箭之下,她被一个和尚救下来,在大相国寺的藏经楼里躲了两日,大相国寺已经封了,她逃不出去,不得不剃去满头青丝假扮成和尚。
大相国寺内有上千僧人,但是藏经楼却鲜有人去,那个和尚每天给她送来吃食,她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这大半年来,她都在大相国寺内,飞鱼卫四处追捕杨太后,却没有想到她已经是大相国寺里的一个和尚。
直到两个月前,朝廷对大相国寺的封令终于解禁,而她也终于得知护国公府被查抄的消息,同时知道的,还有杨锦程在河南起兵的事。
她知道机会来了,她不能再过老鼠一样的日子。
和尚说让她再等一等,她不想等了,以死相逼,无奈,那和尚只好把她送出了城。
离别之前,和尚把一袋银子和一份僧尼度牒交给她,她问和尚:“大师可否告知法号?”
和尚垂首:“贫僧觉然。”
“大师为何要救哀家?”杨太后问道。
和尚淡淡说道:“贫僧并非要救你,只是要还太皇太后一个人情而已。”
说完,和尚翩然而去,杨太后怔怔一刻,她不知道这和尚欠了太皇太后什么人情,但是有一点她知道,和尚的人情还完了,从此以后,无论是她还是杨家,这和尚都不会管了。
杨太后抹去眼角不知何时溢出的泪珠,牵唇笑了。
这世间万物本就是一场因果,所有的果报都有前因,所有的前因也定有果报。
她望向前路,前路茫茫,她不知自己的果报在何方,但是她知道自己的内心所想。
她要活下去,即使伤痕累累,她也要活下去。
从这一刻起,她不再是杨太后,她是杨兰舒,她的祖上是耕种的农民,杨家的男人会种田,能打仗,杨家的女人吃苦耐劳,忍辱负重。
......
杨兰舒在大车店里坐上一辆去赵州的大车,顺德府已经是叛军的地盘,这辆大车最远只能到赵州。
赵州距顺德府已经很近了,杨兰舒准备在赵州住下来,等待杨锦程的军队。
从京城到赵州,骑马不过一日路程,可是大车就不一样了,每到一处大车店都会停下招揽生意,中途还要在合作的饭馆和客栈里歇息。
杨兰舒问了车老板,车老板说到达赵州要两天。
两天就两天吧,再慢也比步行要快。
杨兰舒不着急,她不是无知妇人,她从小饱读诗书,也读过一两本兵书,顺德府是军事重镇,中原军虽然攻克了顺德府,可是同时也会损伤残重,一时半刻是不会离开顺德府北上的,她在赵州一定能够等到杨锦程,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刚上车时,车上只有四个人,车行半日便多了四五个人,其中有一对母女,当娘的三十出头,女儿只有十四五岁,面容娟秀,笑起来很讨人喜欢。母女俩荆钗布裙,但是洗得很干净,杨兰舒坐在她们身边,越发显得她身上的僧袍污秽不堪。
小姑娘却没有嫌她脏,坐在旁边不住地和她说话:“师太,你也是要去赵州的吗?”
“那你是在柏林寺里出家吗?我去过柏林寺的菩萨很灵验,是真的吗?”
小姑娘的母亲不好意思地对杨兰舒道:“师太别理她,她不懂事。”
说完,又斥责自家女儿:“你不要打扰师太,师太是出家人,不理俗事的。”
杨兰舒自幼长在绮罗丛中,就连府里的下人也上穿金戴银,出去都是高高在上,她还是第一次与寻常百姓人家的女子说话,见这对母女并不像她想像中那么粗鄙,心中便多了几分好感。
“我也是第一次去赵州,没有去过柏林寺。”她微笑着说道。
小姑娘有些遗憾,还想说说柏林寺的秩事,又担心被母亲责骂,只好小声说道:“柏林寺香火很盛的,师太你一定要去柏林寺挂单啊。”
香火盛的地方?
杨兰舒在心里苦笑,她一个假尼姑,自是不会去大寺院里挂单,以免被人识破。
但她还是含笑点头,小姑娘见她点头,以为是自己给师太出了好主意,便也开心地笑了起来,笑得天真烂漫。
杨兰舒看着小姑娘的笑容,心里微酸,她像小姑娘这么大时,已经进宫做了皇后。
第五七八章 母女
大车走得不紧不慢,傍晚时分,大车停在一处大车店外面,车老板喊道:“今晚都在大车店里过夜啊,一个人十个钱,全都下车,咱车上不留人!”
杨兰舒一早就知道要在大车店里过夜的事,她没有在意,下车便进了大车店。
大车店里非常简陋,只有两间大屋住人,男人一间,女人一间,睡的是大通铺,十几个人挤在一张大炕上。
这辆大车上的女人只有杨兰舒和那对母女,三人走进屋,大炕上早已躺着几个女人。
其中一个满脸横肉的女人看到杨兰舒,便尖叫起来,骂道:“哪来的脏尼姑,滚出去,别弄脏了地方!”
其他几个女人和她是一起的,听她一喊,也跟着骂了起来。
杨兰舒见她们皮肤粗糙,言语粗俗,心里暗暗吃惊。以前只是知道京城的大户人家不喜欢三姑六婆上门,没有想到就连市井村妇也是如此,她不想惹事,转身便要出去。
没想到,却被那小姑娘一把拉住,说道:“别理她们,她们欺负人!”
“谁欺负人了,哪来的小浪蹄子,给老娘说清楚!”小姑娘话音刚落,那几个妇人便喊叫起来,为首的撸起袖子,一副要打架的架式。
小姑娘不甘势弱,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那几个妇人骂道:“妈拉个巴子的,本姑娘骂的就是你们这帮老娘们儿,怎么的,要打架吗?来啊!”
那几个妇人显然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娇娇嫩嫩的小姑娘,竟然这么凶悍,而且这什么“妈拉个巴子”,是哪个村的骂人话,她们以前没有听过。
这时,小姑娘的母亲开口了,对那几个妇人说道:“小丫头不懂事,几位大姐多耽待,都是赶路的人,能在这里遇到也是缘份,这位师太是侍候菩萨的,几位大姐不看她的面子,也要给菩萨面子吧,就让师太在这里住一晚,大不了挨着我们娘俩儿睡,你们看如何?“
那几个妇人当然不依,骂道:“跟着你们睡就行了?刚那小丫头片子骂人了,让她磕头道歉。”
这就是摆明了人多欺负人少,看这当娘的为人谦和,索性耍起泼来。
小姑娘一听就火了,骂道:“连我家姑娘都没让我磕过头,凭你们几个臭老娘们儿也配?妈拉个巴子的,都给我滚出去!”
几个妇人一下子就急了,从炕上跳下来就朝着小姑娘扑过来,杨兰舒吓了一跳,她也算是见过世面的,可是却从未见过泼妇打架。
她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整个人僵在那里。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便让她更加吃惊了。
几个妇人的手还没有碰到小姑娘的头发,便全都飞了出去。
原本这几个妇人是在里面,而她们是在外面,可是也不知是怎么了,这几个妇人竟然是朝着门外飞出去。
砰砰几声,妇人们接二连三落到地上,挣扎着爬起来,虽然摔得不重,可也浑身生疼。
“你们......你们......”
到了这个时候,这些妇人再是想撒泼,可也知道是遇到厉害角色了。
这时,小姑娘的母亲一脸和气地说道:“行了,天色不早了,几位别在院子里待着了,快进屋睡觉吧。”
说完,便带着杨兰舒走了进去,小姑娘走在后面,转身冲着几个妇人做个鬼脸,一蹦一跳地也进去了。
夜里,杨兰舒挨着墙睡,小姑娘躺在母亲和杨兰舒中间,那几个妇人却是在外面磨蹭了好久,估摸着里面的人全都睡下了,这才蹑手蹑脚走进来,挨着小姑娘的母亲躺下。
杨兰舒却是睡不着,她虽然没有看清楚,可是也知道那几个妇人是被小姑娘的母亲扔出去的。
这女子四十出头的年纪,身材高挑,腰板笔直,现在仔细一想,她这个年纪,女儿不应该只有十五六岁,而且,母女二人毫无相似之处,小姑娘明眸皓齿,娇俏可人,这妇人却相貌平平,而且眉眼中透着几分狠戾。
她们不是母女!
若是以前,杨兰舒是不会与这种来历不明的人为伍的,为了安全起见,她甚至会连夜离开。
可是现在,她却不想走了。
无论她是尼姑还是杨兰舒,全都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为了一个睡觉的地方,就能被乡野村妇欺凌,前路漫漫,还不知会有多少凶险。
这对母女是有武功的,那个小姑娘虽然言语粗鲁,可却是个心无城府之人,她们也是去赵州的,她跟着她们,远比自己一个人更安全。
想到这里,杨兰舒便安下心来,很快便进入梦乡。
睡到半夜,她被一阵吵闹声吵醒。
屋里没有点灯,大炕上的人全都醒了,坐起身来。
房屋简陋,没有窗帘,一个妇人推开窗子张望,只见外面灯火通明,几个车老板正在和一群人理论。
杨兰舒侧耳听了一会儿,原来是那些人要征用骡马,这些车老板自是不肯答应,双方吵着吵着就动手了,车老板们被打得头破血流。
先前的那几个妇人这时真的吓坏了,她们也是坐着大车来的,现在骡马被人征用,车老板也被打伤了,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她们怎么办啊。
隔着窗子,一个妇人尖声喊道:“我们可是出了车钱的,你们要退钱,退钱!”
退了车钱,在大车店总还能等到新来的车,到时候还能走。
其他妇人也跟着一起喊,那被打伤的车老板气得不行,想要过来说几句好话,没想到那些征用骡马的人听到喊叫声又回来了,看到有妇人,便笑着说道:“哎哟,刚刚都忘了进去看看,多亏没有走远,哥几个,进去看看大姐们长得什么样儿。”
说完,这些人便向女人们住的屋子走了过来。
那几个妇人听了,顿时吓得呆住了,她们只想着退钱,却忘了仔细想想,胆敢强行征用百姓骡马的,都会是什么人。
要么是兵,要么是匪。
无论是当兵的,还是当匪的,都不是她们能惹得起的。
说时迟,那时快,这些人已经踹开门走了进来,有人手里拿着灯笼,屋里顿时明亮起来。
第五七九章 断手
咣当一声,原本就不结实的木门被踹开,门板砰的一下倒在地上,炕上的女人们吓得尖声惊叫。
灯笼在女人们的脸上逐个扫过,那几个女人反而平静下来,她们又不是黄花大闺女,娃都生了好几个了,老皮老脸有啥可害怕的,有那小蹄子在,这帮人眼瞎了才会朝她们下手。
满脸横肉的妇人立时便兴奋起来,解气啊,太解气了!
“她,那小丫头水灵得嫩葱一样,你们抓她,抓她!”妇人的手指向那个小姑娘。
杨锦舒心里一沉,她是宫里出来的,见惯尔虞我诈,可是像这妇人一般毫不掩饰的恶毒,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小姑娘先是一怔,接着就怒了。
你说谁是葱呢,你才是葱,你们全家都是葱!
她正要开口,那灯笼便照到了她的脸上。
“哎哟,果然是个小美人,这脸蛋嫩得能掐出水来。”
话音未落,几只脏兮兮的大手便向小姑娘抓了过来。
杨兰舒本能地抓住自己的衣襟,她以为只有打仗才不太平,出了京城才知道,所谓国泰民安是多么空洞。
这里离京城不过一二百里,天子脚下,就有匪人强抢民女。
可是她又能如何?她甚至不敢去拉那小姑娘一把。
她眼睁睁地看着那几只手朝着小姑娘越来越近,她紧紧闭上了眼睛。
“啊——”
“啊——”
忽然而来的惨叫声,杨兰舒蓦的睁开眼睛,刚刚那一切让她吓得闭上眼睛,而现在她看到的,却让她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和嘴巴,惨叫声不绝于耳,但是她却似是什么也听不到了,四周一片死寂,令人滞息的死寂。
她看到方才那几只伸过的手全都不见了,但是手腕还在,鲜血汩汩地从手腕上冒出来。
灯笼落在地上,在地面上映出一个巨大的光影,而那几只手就在光影之中,漫不经心的,如同被人随意丢掉的垃圾。
坐在小姑娘身边的妇人,同样漫不经心的,把滴血的刀在被子上抹了抹,随手塞进身边的包袱,就像塞进一双筷子或者一把梳子。
“杀人啦!杀人啦!”
吓呆了的众人终于反应过来,杀人了,真的是杀人了!
汉子们顾不上去捡自己的手,甚至于忘了疼痛,争先恐后地向门外跑去,倒在地上的那扇木门瞬间便被踩得碎烂。
同样吓得向外跑的还有那几个女人,尤其是满脸横肉的那个,鞋子没穿光着脚就要跳窗户。
小姑娘的娘就像是脑袋后面长了眼似的,她竟然猫腰从地上捡起一只血淋淋的手,朝着那妇人的后腰抛了出去。
妇人原本就是要跳窗户,忽然一股大力疾冲后心,她只觉像是被人推了一把,还没有反应过来,整个人就从窗户里飞了出去。
这一次,她没有上次的幸运,不但摔个狗吃屎,而且胁骨还断了几根。
刚刚还满满当当的屋子,转眼间便只余下她们三个人。
小姑娘蹙起好看的眉头,嗔道:“江妈妈,那些人抢了骡马,你把他们打跑了,咱们怎么赶路啊。”
那妇人闻言,皱起眉头,埋怨道:“你怎么不早说。”
说完,麻利地穿上鞋,便追了出去。
小姑娘坐在炕上冲她喊道:“你忘了拿刀了!”
远远地传来那妇人的声音,倒似是已在十丈开外:“不用刀也能结果他们。”
空气里依然弥漫着血腥的味道,杨兰舒的牙齿咯咯作响,小姑娘关心地问道:“师太,你冷吗?”
杨兰舒这才意识到,她不但牙齿在打颤,就连身体也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我不......不冷。”她刚一开口,便觉得腹腔内一阵翻滚,也不知道是血腥味令人恶心,还是她过于紧张,她想吐,很想吐。
“我知道啦,师太一定没有见过血吧,不用害怕,只是剁手,不是杀人,要不师太你睡一会儿吧,外头的人应该不少,江妈妈要费些功夫才能全都杀光,咱们别等她了。”
说完,那小姑娘竟然就躺下了,拉起被子,真的要睡觉。
杨兰舒如同置身冰窟之中,她见过血,她也见过杀人,只是她没有见过这样的杀人,她其实早就不怕了,她亲眼见到她的亲信们一个个死在真定五大营的乱箭之下,她看到毛太后被人一箭射死,她甚至看清了射死毛太后的是什么人。
是毛太后的亲哥哥!
忽然之间,这些日子以来,她没有去想,或者来不及想到的事,此时此刻全都想起来了,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想起来。
或许是这大半年来,她刻意地不去想大相国寺的那场杀戳,她以为不去想了,就能忘记那些鲜血,就能当作那一切没有发生过。
可是那终究都是发生过的事,就如杨家,终究是倒了。
她没有像小姑娘那样躺倒睡觉,她紧靠着肮脏冰冷的墙壁,几只断手就在炕下她一眼看到的地方,她浑然不觉恶心,也不再想吐了,她终于平静下来。
想要活下去,苟且偷生是不行的,就要像这对母女一样,做强者,这是一个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世界。
她闭上眼睛,倦意涌上来,她睡着了。
忽然,一只手掌落在她的肩膀上,杨兰舒猛的睁开眼睛,面前站着的是小姑娘的母亲。
不,她不是小姑娘的母亲,刚刚,杨兰舒听那小姑娘称呼她为“江妈妈”。
“你......”杨兰舒一时不知说什么。
江婆子脸色平淡,说道:“我们现在要赶路,师太和我们一起走吗?”
杨兰舒用眼睛的余光瞟一眼窗外,天色依然是黑的,院子里挂了一盏马灯,惨淡的灯光透过打开的窗子照进来,竟然多了几分阴森。
“走,一起走。”杨兰舒挣扎着坐起来,双脚刚刚落到地上,便觉得踩了什么,她想起地上的断手,咬紧牙关,颤抖着身子从断手上踩了过去。
外面站了十几个人,杨兰舒认出来车老板和车把式都在里面,还有几个是和她们同车的人。
车老板看到江婆子,就像是看到了救星,忙道:“女侠,咱们快走吧,真仙教的人没见到他们回去,说不定还会再来。”
江婆子嗯了一声,问道:“全都处理干净了?”
车老板点点头,道:“都按您吩咐的埋了,就是那几个妇人,怕是......”
第五八零章 同伙
江婆子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先前跑出去的几个妇人也在院子里,只不过没有站起来,而是蹲坐在地上。
没等江婆子开口,小姑娘便跑了过去,她一把拎起那个满脸横肉的妇人,那妇人断了肋骨,好不容易才爬起来,脸上早就没有了先前的狠戾,整个人宛若晒了几天的茄子,软塌塌的。
小姑娘指着她的鼻子说道:“你是哪个村的?"
那妇人早就吓坏了,被小姑娘猛的一问,下意识地说道:“小王庄的。”
“小王庄的?看来你们几个都是了,好的,本姑娘记住了你们胆敢多说一个字,本姑娘就杀了你们全家,刨了你们祖坟,再把你们扒光了吊到村口,你们信不信?”
一个时辰前,这几个妇人打死也不会相信的,甚至还会扑上来扯头发撕衣衫,把这小姑娘狠揍一通。
可是现在,她们还有什么不信的,几个人频频叩头,嘴里不住念叨:“女大王饶命,女大王饶命。”
这时,大车店的老板也走过来,他手里捧着几锭银子,一股脑地要往江婆子手里塞。
江婆子没接银子,指着那几个妇人说道:“这几个不是和我们一起的,我们就不带她们一起走了,她们家是小王庄的,今天的事若敢说出去,你知道怎么做。”
能在这地方开大车店的,就和那个敢去处理尸体的车老板一样,都不会是循规蹈矩的普通百姓。
大老店老板连连点头,道:“小的去过小王庄,她们若是说些有的没的,不用女侠动手,小的就替您办了。”
小姑娘噗哧笑了,你知道我们是谁啊,还替我们办了?
几个人重又上了大车,车把式把鞭子甩得像花似的,一刻不停向赵州奔去。
车老板探进头来,对江婆子说道:“女侠,您贵姓,我回家就给您立个牌位,当菩萨供起来,若是没有您,我这骡子这车都让真仙教的人抢去了,一家老小可怎么办啊。”
江婆子看他一眼,冷冷地道:“那你以后还在这条道上做买卖吗?”
车老板一怔,一时说不出话来。
江婆子冷笑:“你,还有那大车店的老板,全都是真仙教的人,对吧?”
车老板吓得脸都白了,忙道:“不是,不是。”
小姑娘又笑了,抢过话头,说道:“我明明听到那些人说要征用骡马,他们可没说是抢。官兵用百姓的东西用才叫征用,他们不是官兵,而是真仙教,那就只能是真仙教的人对自己的教众才这样说了。”
车老板面如死灰,差点从车上摔下去。
江婆子冷哼一声,道:“我们只是要赶路而已,不想招惹事非,你把车赶好,把我们平安送到也就行了,至于别的,别忘了那些真仙教的尸体就是你们处置的,所以,好自为之吧。”
“谢谢女侠,谢谢女侠!”车老板汗如雨下,他只是普通教众,那家大车店的老板也同样是信教的,今天夜里,真仙教的人来了,要征用骡马,他哪敢不给,有几个过路的车老板争执起来,没想到竟然惊动了这个女煞星,二话不说就把人全都给杀了,他和大车店的老板全都给吓坏了,人是在这里死的,就和他们脱不了关系,女煞星让他们把尸体处理干净,他们当然愿意,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远远埋了。
万万没想到,这女煞星一早就看破了他们的身份,好在他们老实,否则女煞星就连他们一起都给杀了。
杨兰舒也给惊出一头冷汗,这什么真仙教,她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她更加没有想到,这位感恩戴德的车老板,还有那个捧着银子出来的大车店老板,竟然和那些贼人是一伙的。
从进店直到那些人闯进来,江婆子和那个小姑娘都是和她在一起的,她们是什么时候看出蹊跷的?
杨兰舒自幼养在深闺,自是不懂这世个有个词叫做“江湖经验”,像江婆子这种开过黑店卖过人肉包子的老江湖,若是没有好眼力,纵然出手狠辣也难以在江湖立足。
而那小姑娘却像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打个哈欠,对江婆子说道:“江妈妈,你身上的味道不好闻,有汗味还有血腥味,抹点香粉吧。”
说着,像包袱里摸出一盒香粉,洒到江婆子身上。
江婆子皱眉,道:“这个味道怎么这么冲啊,你新做的?”
小姑娘不高兴了:“哪里冲了?多好闻啊。”
她看向低头不语的杨兰舒,问道:“是吧,师太?”
“啊?好闻,很好闻。”杨兰舒忙道。
江婆子看一眼杨兰舒,又看一眼小姑娘,忽然对杨兰舒说道:“师太,我家男人姓江,在江湖上有几分威望,请问师太怎么称呼?”
她的话音刚落,小姑娘就笑出声来,江婆子的男人是江屠户,你家在江湖上的威望?卖人肉包子的威望。
江婆子瞪她一眼,目光炯炯看着杨兰舒。
那一刻,杨兰舒甚至以为江婆子已经看穿了她的身份。
但是她转念一想,这江婆子的眼睛再是毒辣,应该也不会把一个尼姑和太后娘娘联系起来。
她深吸一口气,说道:“贫尼苦渡。”
觉然和尚给她的度牒上,她的法号就是叫苦渡。
“师太是京城人氏吧,官话讲得可真好。”江婆子说道。
杨兰舒的心再一次提了起来,她可以让自己变丑,可以剃去头发,可是却无法改变口音。
她是京城出生,京城长大,护国公府里,就连喂马的马倌儿,都是讲的一口官话。
她也只会讲官话。
而像她这样的游方尼姑,其实没有几个能说得一口流利官话的。
“贫尼的师傅是京城人氏,贫尼自幼跟着师傅,口音上随了她。贫尼是孤儿,不知家乡何处。”
“哦,原来是这样。”江婆子重又正襟危坐,也不知是信了还是不信。
那小姑娘却来了兴致,对杨兰舒道:“哎呀,我和师太一样,也不知家乡何处呢,不过没关系,我有我家姑娘,姑娘就是我的家。”
第五八一章 闻讯
“师太,你和我以前见过的出家人不一样。”小姑娘从包袱里掏出两块硬梆梆的肉干,用嘴叼起一块,把另一块给了江婆子,又垫了干净帕子拿了一张糖饼递给杨兰舒。
杨兰舒接过那张糖饼,心里却是一惊。
难道自己表现得很明显吗?就连这个心无城府的小姑娘也看出了破绽?
糖饼虽然又冷又硬,但是并不难吃,杨兰舒小口小口地咬着。
小姑娘的肉干显然不太好嚼,她嚼得很费力,却还没忘记和杨兰舒说话。
“师太,你是不是被江妈妈吓到了呀,江妈妈其实可好呢,如果没有江妈妈,我家姑娘才不会放心让我出来呢,对了,师太,你一个人在外面不害怕吗?”
杨兰舒摇摇头:“贫尼习惯了,不害怕。”
天色微熹,杨兰舒透过敞开的车窗望出去,路边有三三两两的农人抗着锄头下田劳作,天亮了,回想这一夜,犹如一场梦境。
旁边的小姑娘又说话了:“江妈妈,我家好像也是种田的。”
江婆子看她一眼,道:“你上次说你家是卖烧饼的。”
“上次我看到烤烧饼的炉子感觉很亲切,所以才觉得我家是卖烧饼的,现在我看到种田的,觉得更亲切,不行吗?”
“行,姑娘你说什么都行,好在你没有进过皇宫,若是觉得龙椅也很亲切,那你岂不成了皇帝家的人了?”
从燕北一路过来,江婆子的耳朵快要磨出茧子了,走了一路,芳菲说了一路,看什么都好奇,看什么都亲切,总之,深山老林的土匪窝里住了一年,芳菲小姑娘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亲切无比。
芳菲撇嘴,道:“我才不稀罕当皇帝家的人呢,你看太皇太后,屎啦,你看杨太后,屎啦,你再看毛太后,也屎啦!”
江婆子失笑,好端端的小姑娘,土匪窝里住了住,说话都带了味道。
杨兰舒却不觉好笑,她的心脏突突直跳,忍不住问道:“杨太后和毛太后全都死了吗?”
她的教养实在无法让她学着芳菲的语气说出那个“屎”字。
芳菲一下子来了精神,说道:“师太,你整日念经,一定是不知道凡间的事吧,我和你说啊,杨家要谋反,毛太后是帮凶,可她的父兄是好的,把她大义灭亲了。”
“什么?大义灭亲?”杨兰舒在藏经楼里躲了几个月,直到大相国寺封禁解除,她才知道杨家被查抄,杨锦程起兵的事,至于别的,她一概不知。
“是啊,毛家虽是文官,可是忠心报国,毛太后助纣为孽,还要行刺皇帝呢,彭城伯亲手杀了她,这可不是我瞎说,京城里都贴出告示了。”芳菲口齿伶俐,说起话来就像炒豆子一样,可是这些话听在杨兰舒耳中却如针刺一般。
毛家竟然成了忠臣?
难怪那天在大相国寺,姓毛的贱人哭喊着跑向崇文帝,却被她的亲大哥一箭射死。
杨家和毛家明明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如今杨家倒了,毛家却还好端端的。
真是讽刺啊!
杨兰舒强忍着愤怒,问道:“那杨太后呢,也死了吗?”
芳菲点点头,说道:“杨太后从大相国寺里逃出去,假扮成了乞丐,混在乞丐堆里,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死了,皇帝仁慈,给她收了尸,不过她和毛太后一样,都被废后了。”
杨兰舒不怒反笑,崇文帝,你真是下作啊!
不但让她“死”了,还让她死在乞丐堆里,连最后的体面也不给她,一个金枝玉叶的女子混在乞丐堆里,那就是失贞,也不知崇文帝从哪里找来的替身,让她永远在这世上消失了。
觉然和尚让她不要离开大相国寺,若是她还留在藏经阁里,便不会知道那些事比她想像的还要龌龊。
皇帝已经宣布她的死亡,这便意味着,杨锦程带走的小皇帝成了一颗废子。
一个不被父皇承认的孩子,若是连她这个母后也没有了,那么他的皇室身份便再也无法证实。
“师太,师太,你怎么了?”
杨兰舒回过神来,看到小姑娘正关心地看着她。
她牵牵嘴角,挤出一抹笑容:“贫尼听说杨太后的死状,心下戚然而已。”
“师太真是菩萨心肠,杨家不是好人,杨太后也不是好人,死了活该。不过杨锦程其实挺......”芳菲想说杨锦程其实挺好的,给她买过葱油饼呢,可是现在杨锦程成了反贼,而且还是杨家的人,杨家的人多坏了,害了小公子和小姐的爹,坏透了。
“对了,杨家的人就要斩了,一个不留,全都砍头。”芳菲说道。
“什么?”杨兰舒大吃一惊,一把抓住了芳菲的手臂,厉声问道,“你是如何知晓的?”
芳菲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忙道:“京城里贴出告示了呀,就是下个月初七,可惜我们有事,不能在京城久留,也就不能去看热闹了。”
杨兰舒只觉耳边嗡嗡直响,芳菲后面又说了什么,她一个字也听不到了。
她一直以为,杨家虽然下了大牢,但是那毕竟是与崇文帝血脉相连的人,太皇太后虽然死了,可无论是现在,还是后世史书之中,她都是太皇太后,杨家是她的娘家,即使犯了大罪,也不致于满门抄斩。
她忽然不想去赵州了,她要回京城,她要再见他们一面。
祖父、祖母、母亲!甚至平时不太注意的小弟杨锦堂,此时都在她的脑海里闪过。
他们都要死了!
她的脸色越发苍白,糖饼在她手里被捏得粉碎。
芳菲错愕地看看她,又转头看向江婆子,江婆子冲她摇摇头,示意她不要再说话。
这一次,车老板不敢耽误时间,生怕真仙教的人查到她的头上,恨不得生出翅膀离得越远越好。
大车走了一整天,直到天黑才在一家客栈处停下,江婆子似笑非笑地看着车老板:“这也是真仙教的?”
车老板抹一把额头上的汗珠子,陪笑道:“不是,当然不是,不瞒女侠,至少两三个月,我是都不敢和他们打交道了。”
那么多教众因他而死,他当然要避嫌。
第五八二章 回京
次日天明,大车又要上路了,芳菲左顾右盼,都没有看到那位可怜的师太。
“江妈妈,师太去哪里了?”
江婆子冷冷一笑:“客栈里有去京城的大车,想来她是去京城了吧。”
芳菲眨眨大眼睛,忽然明白过来:“呀,江妈妈,你让我和她说起京城里的事,就是想让她去京城吗?”
芳菲的确爱说话,可是却只喜欢说她喜欢的事情,至于什么太后啊,杨家啊,她才懒得说呢。
江婆子拍拍她的肩膀,道:“我又不是彤姑娘,也不是小公子,怎会知道她要去京城呢,我只是觉得这个尼姑怪怪的,所以让你和她说说话,试探她而已。”
“她哪里怪怪了?”芳菲仔细回想师太的相貌,面黄肌瘦的,看上去很可怜。
江婆子伸手捏了捏芳菲的小耳垂,芳菲连忙捂住,问道:“我的耳坠子是小姐给买的,捏掉了怎么办?”
“芳菲,你的耳洞是谁给穿的?”江婆子问道。
无论是大户人家还是小门小户,大多都是在女孩子几岁大的时候便穿了耳洞。
芳菲有点不好意思:“是五岁时牙子婆给穿的。”
她很小就被拐了,牙子婆会挑选长得乖巧的小女娃,教些基本的礼仪,打扮得干净整齐,专供大户人家来挑选,穿耳洞自是必不可少的。
江婆子笑了笑,道:“那位师太也有耳洞,而且那耳洞一看就是常年用着的,没有长上。”
“啊?”芳菲吃了一惊,她的记性挺好的,江婆子说那位师太是京城口音时,师太说她从小跟着师傅长大,随了师傅的口音。
尼姑的师傅当然也是尼姑了,老尼姑不会给小尼姑穿耳洞,小尼姑也不会一直戴着耳坠子。
“她是假尼姑?”芳菲问道。
江婆子淡淡说道:“假不假的我不敢肯定,但是她一定有问题。”
芳菲张大嘴巴,好一会儿才闭上。
难怪小姐出门喜欢带着江婆子,江婆子不但是老江湖,而且还是老油条。
可是这一次小姐没带江婆子,却带了江二妹,江二妹肯定不如江婆子厉害啊。
芳菲担心起自家小姐来了,立刻就把那位假尼姑师太抛到了九霄云外。
江婆子没有猜错,杨兰舒的确回了京城。
再次路过那家大车店时,杨兰舒赫然发现,大车店的招牌已经没有了,大门紧闭,显然那个老板已经跑了。
她忍不住问坐在旁边的人:“贫尼听人说起真仙教,施主可曾听过?”
坐在旁边的是个一身旱烟味的老汉,他笑道:“师太也想入教吗?恐怕不行,你是拜菩萨的,真仙教拜的是季神仙,隔着千山万水呢。”
“信真仙教的人多吗?”杨兰舒又问道。
老汉笑道:“当然多啦,可能比信菩萨的还要多些哩,俺们一家子都是,这次到京城,就是去帮着祭酒做事的。”
杨兰舒心里一动,问道:“做什么事啊?”
老汉说道:“祭酒让干啥就干啥呀,俺们哪里晓得。”
杨兰舒问道:“若是贫尼也想入真仙教,祭酒能答应吗?”
老汉没想到尼姑也想入教,有些为难,道:“要不你跟着我们一起进京,见到祭酒问一问吧。”
杨兰舒连忙谢过。
只是杨兰舒没有想到,江婆子和芳菲在两日之后,也坐上了返回京城的大车。
芳菲叹了口气,对江婆子说道:“若不是亲眼看到,我才不会相信,真仙教的人已经有这么多了。”
江婆子冷冷地道:“这些也只是咱们在路上看到听到的,沿途的村子还没有去过,依我看,十之八、九也都是真仙教的信徒了。”
芳菲道:“是啊,谁不想升官发财呢,老百姓听说那什么季神仙是财神转世,自是信了,以为入了教就能发财。”
这个时候,小姐应该已经到了京城吧,七少和小姐要亲眼看到杨家满门抄斩,而她小芳菲,就是小姐的眼睛和耳朵,她要帮小姐看看清楚,季胖子的真仙教,骗了多少无辜百姓。
“咦,江妈妈,你说我们到了京城,会不会再次遇到那位假师太呢?”
江婆子笑道:“我看那假尼姑十有八、九是杨家或者毛家的人,说不定还能遇上。”
芳菲想想也是,虽然她不如江婆子眼睛毒,可是也看到了,她说到杨家要砍头时,那假尼姑的脸色都变了。
“江妈妈,你就应该把她抓住带回去交给小姐。”
江婆子冷哼:“小姐要她做什么,养着吗?”
芳菲眨眨眼睛,好像是啊,小姐现在要对付的是真仙教,是那个姓季的大胖子。
几天后,江婆子和芳菲到了京城。
一进城,就看到了来接她们的大饼。
“大饼,你什么时候到的?”
她们比大饼早出来几天,没有同路。
大饼笑道:“我差点就出不来了,小柴抱着我的腿,死活要跟着,还是小公子让人把小柴绑起来,我才能脱身。”
小柴是他爹萧长敦好不容易才送出京城的,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再回来。
“大饼,你见到七少和小姐了吗?”芳菲心心念念的只有自家小姐。
“他们还住在杨柳胡同,一会儿就能见到了。”
萧韧和沈彤是昨天刚刚到的,杨柳胡同的宅子早就变成了专供男女幽会的“书坊”,他们住在这里,反而更加安全。
芳菲见到沈彤,没等江婆子开口,就把这一路上的见闻说了一遍,当然,她没有忘记那位假尼姑。
听到这里,沈彤和萧韧互视一眼,沈彤道:“这件事还是问问安昌侯吧。”
安昌侯李冠中,现在依然是飞鱼卫指挥使。
没过多久,消息便送过来了,而且是李冠中亲自送来的。
李冠中道:“尸体是假的,皇帝让杨太后必须死,所以我们就找了一个女乞丐的尸体去交差。”
虽然没有亲眼见到那个假尼姑,可是沈彤和萧韧已经可以肯定,那个假尼姑,就是当初的杨太后,护国公府的大小姐杨兰舒!
“她回了京城,可是她回到京城又能如何?难道还能劫法场吗?”
第五八三章 京城
沈彤默不作声。
杨兰舒敢不敢,她不知道;但是她知道,杨锦程是敢的。
前世,杨锦程劫法场带走了杨锦庭,这一世,杨锦庭早就死了,他还会不会来?
正在这时,小栗子急匆匆跑了进来:“七少七少,战报!”
萧韧接过小栗子手里的密函,密函上的火漆是做了特殊标记的,因此小栗子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战报。
萧韧展开信看了一眼,脸上有了笑意,他对沈彤道:“蒋双流袭了嵩州。”
“嵩州?”沈彤连忙去看挂在墙上的舆图。嵩州辖四乡四镇,驻军三万,韩广严化起兵,嵩州卫也出兵了,如今留在嵩州的约有一万兵马。
萧韧笑道:“蒋双流五万兵马打嵩州,不费吹灰之力,不过,若是洛阳卫的焦胜奇驰援,这仗就不容易打了。”
洛阳卫距离嵩州卫不过二百余里,焦胜奇若想驰援,次日清晨便能到达,他没有出兵,放任蒋双流打下嵩州卫,那就是不想出兵。
沈彤也笑了:“看来这位焦大叔说话倒是算数。”
她让焦胜奇不要出兵,无论是谁打过来,都要按兵不动。
两人正在聊天,小栗子又跑进来,这次送来的是蒋双流的亲笔书信。
蒋双流在信里报怨焦胜奇油盐不进,他顺利打下嵩州,见焦胜奇没有出兵,便以为焦胜奇有与秦王结交之心,但派人送去了自己的名帖,想要在路过洛阳时与焦胜奇见见面喝喝茶。
可是他派去的人压根儿没能踏进洛阳城,洛阳城门紧闭,不但没有见到焦胜奇,就连名帖也没能送进去。
蒋双流很生气,认定焦胜奇就在于茅坑里的大石头,又臭又硬。
可是除了骂几句以外,蒋双流也没有办法,总不能为了这个就与焦胜奇为敌吧。
萧韧看完这封信,又看一眼沈彤,哈哈大笑。
沈彤白他一眼:“你笑啥?”
“彤彤,若是焦胜奇接了蒋双流的帖子,把蒋双流请进洛阳城,你会如何?”
其实萧韧已经心里有数,可是他还是想听沈彤亲口说出来。
“换个人用。”沈彤毫不犹豫。
萧韧猜她会这样说,他心里一阵欢喜。这算不算是心灵相通呢?除了燕北郡王,他是唯一一个能与彤彤心灵相通的人了吧。
“小七,你笑得好傻。”沈彤一脸的莫名其妙,自从她从燕北回来,萧韧便常常笑,而且一次比一次傻。
“彤彤,你不知道我在笑什么吗?”萧韧心里的欢喜一点点化成了委屈,说好的心灵相通呢?
看到萧韧抿起的嘴唇,沈彤于心不忍了。萧韧刚刚还挺高兴的,自己只说了一句话,他就委屈巴巴了,自己是不是该哄哄他,就像他哄她一样的?
“小七,我喜欢看你傻乎乎的样子。”
萧韧的那点小委屈立刻烟消云散,他立刻来了精神,指着墙上的舆图说道:“彤彤,我给你讲讲战事吧。”
沈彤其实是不关心这些的,她早就知道这场战事的结局,可这是萧韧最擅长也最关心的,他想讲给她听,那她就听吧。
已经自动退到角落里的小栗子面无表情,心里却如大海在咆哮,七少,沈姑娘说喜欢看你傻乎乎的样子了,可是你也不要真的犯傻啊,风花雪月不好吗?讲打仗能把媳妇娶回家吗?
于是,小栗子想要的风花雪月,最终演变成了萧韧滔滔不绝,沈彤昏昏欲睡,沈彤眼皮快要合上时,她迷迷糊糊的还以为老安昌侯把那几个背书的送过来了。
......
芳菲和桔子亲热一番,便要出去逛街。
这几天大饼本就是在街上闲逛打探消息,便自告奋勇陪着芳菲一起逛街。
江婆子本要跟着,被大饼恳求的眼神拦住了,算了,好不容易可意儿不在,就给大饼一个机会吧。
江婆子想到厨房看看,一下楼就看到了江二妹。
江二妹倚着树干,正呆呆地看着蓝天白云,不知道在想什么。
江婆子走过去,问道:“你干哈呢?”
江二妹看看她,便又抬头望天,江婆子叹了口气,这小姑子老大不小了,也不知这一天天的想什么。
江婆子想起江二妹的那门亲事来了,这件事江屠户还不知道,若是他知道自家妹子被人那样算计,说不定会杀到矿上把那家人全都宰了。
“回到西安,我托人给你说门好亲事,陕西汉子长得人高马大,相貌堂堂,到时你好好挑挑,挑个自己喜欢的。”
闻言,江二妹终于回过神来,她看着江婆子,摇摇头:“不说亲,没意思,还要找人牙子卖人,麻烦。”
江婆子气得想骂人,这还没有说亲呢,这死妮子就准备把人卖掉了?
“不用卖,下次你直接给他一爪子,挠死他!”江婆子没好气地说道。
江二妹恍然大悟,点点头,道:“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把他挠死以后交给你,你剁吧剁吧蒸包子,省得浪费。”
江婆子忍无可忍,掉头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江二妹一脸茫然,嫂子进了关,也像关内的小媳妇一样了,动不动就掉头走人,小气巴啦的,没意思。
芳菲没有想到,她竟然在街上看到了那位假尼姑。
“芳菲,那家的糖炒栗子......”大饼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发现芳菲不对劲。
他顺着芳菲的目光看过去,只见老老少少七八个人,正向路边的胡同走过去,这些人像是一家子,而和他们在一起的,有一个缁衣小帽的尼姑。
大饼压低声音问道:“是她?”
芳菲点点头,芳菲的眼神很好,记性也很好,她不会认错,这个人就是那个假尼姑,也是小姐怀疑是杨太后的杨兰舒。
大饼环顾四周,这里叫大道圈子,是闹事,是市井,到处都是摆摊的,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有身份的人不会来这里,大户人家想来这里买东西,也都是打发下人过来。
大饼在西安时便混迹在这种地方,他要出来打探消息,当然首选的也是这里。
他不放心芳菲一个人在这里,索性带上了芳菲。
他叫来一个小孩,塞了两个铜钱,问道:“这里是谁罩着的?”
小孩指指前面的一棵大树,道:“麻三爷。”
大饼想了想,还是让芳菲坐到茶摊上喝茶,自己绕到大树前面,大树下面,放着桌椅板凳,几个闲帮正在喝茶。
大饼看一眼坐在正中的麻脸大汉,从怀里掏出一枚铜牌子,啪的一声拍在桌上,说道:“打听这条街上的消息,多少钱?”
第五八四章 送礼
麻脸大汉伸长脖子看了看那枚牌子,拱拱手,道:“承蒙官爷看得起,消息不分大小,都是五两。”
大饼从怀里掏出一把银子,一两一锭,少说也有七八两。
麻脸大汉看一眼银子,没有伸手去拿,问道:“官爷问吧。”
......
半个时辰后,大饼和芳菲便把打听到的消息告知了萧韧和沈彤。
那条小胡同里有两个大杂院,共计住了十五户人家。前不久,有人买下了这两处院子,原先住在这里的租客每家得了五两银子,欢欢喜喜地搬走了。
从那以后,隔三差五便有人住进去,但是住进去的人却没有出来,每隔两三天,会有两个人出来买些柴米油盐,出来买东西的人是固定的,次次都是他们。
大饼道:“咱们不是第一个打听的,就在前天,飞鱼卫的人也去问过。”
沈彤来到京城便打探清楚,京城里类似真仙教的教门只有一个,前两年出来的,叫什么黄婆子教,信教的都是老婆子,装神弄鬼,没多久就被官府取缔了,真仙教行事低调,虽然有些信徒,但是在京城里却没有溅起水花。
真仙教能够引起飞鱼卫的注意,还是因为老安昌侯给李冠中的那封信。
萧韧道:“江婆子和芳菲在路上遇到真仙教四处征收骡马,看来他们所图不小。”
这个关键时刻,大批普通教众来到京城,自是所图不小。
李冠中那边的消息也很快便送过来了,类似大道圈子这样的地方,真仙教在京城不下二十处,大多都是在闹市,越是人多的地方,反而越是不会引人注意。
沈彤问李冠中:“定国公可知道此事?”
李冠中微笑:“这大齐朝的事,除了燕北和西北,怕是没有什么能瞒过定国公的。”
言外之意,他说不说都是一样的,定国公府萧家除了南边的龙虎卫,在北直隶也有自己的探子。
李冠中又道:“听我父亲说,定国公把小六送到燕北郡王身边了,这不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的做法,他老人家比谁玩的都要得心应手。”
可不是嘛。
萧家最小的两个男丁,一个送给了秦王,一个送给了燕北郡王。
而且把孩子送人的方式也格外漂亮,硬生生让人没有办法把他们当成人质。
萧韧是秦王养大的,有父子情份;燕北郡王身边有老安昌侯,老安昌侯死去的长子李冠英和定国公萧长敦是八拜之交,而老安昌侯之所以会去燕北,小六出力不少。
沈彤道:“小柴在燕北过得挺好,令尊把他当成亲孙子一样。”
与此同时,定国公府内,萧长敦也正在与长子萧祎谈话。
萧祎道:“确切消息,小七的确来了京城,就住在杨柳胡同,沈姑娘也来了,李冠中已经去过两次了。”
萧长敦眼中闪过一丝惆怅,萧韧来了京城,却连定国公府的门都没有进过。
“父亲,小七会不会是来给秦王打前站的,秦王已经攻下嵩州,焦胜奇闭门不战,依我看来,韩广和严化的大本营怕是不保,若是我们此时攻打顺德府,胜算又多了几分。”
萧长敦沉吟不语,良久,他说道:“陛下的意思,是想诱杨锦程进京,斩草除根。”
萧祎冷笑:“他的眼界就是这么狭隘,叛军都要打到京城了,他想的却是先杀光杨家的人,他在乎皇位超过在意大齐江山。”
“休得胡说!”萧长敦斥责,道,“和那个伪帝相比,皇帝才是真正的皇族血脉,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者,难道你想让他把龙椅让给秦王吗?”
“父亲,小七就在秦王麾下,难道您想看到有朝一日,小七与我们反目吗?”
“他早就和我们反目了!”萧长敦吼道。
萧祎无语,低下头去,半晌没有说话。
萧长敦叹了口气,道:“让阿马去看看沈姑娘吧,无论如何,也算是相识一场。”
萧祎更加无语。
芳菲从街上回来时,带回很多东西,芳菲笑嘻嘻地说道:“是马老伯送给姑娘你的。”
沈彤失笑,拉着萧韧去看,说道:“你大伯父给你送来的。”
萧韧的脸绷得紧紧的,脖子扭向一边,说什么不肯去看。
沈彤还想逗逗他,便道:“你若是不要,我就让大家一起分了。”
“分吧,不是说了是给你的吗?你的东西你做主。”萧韧梗着脖子说道。
沈彤伸手去扳他的脖子,萧韧脸上一红,说道:“他们都看着呢,你别。”
“你把脖子转过来,我就不扳了。”沈彤说道。
萧韧没有办法,只好把脖子扭过来,这样一来,那些东西便在眼前了。
沈彤道:“这里面有上好的金创药和跌打药,还有人皮面具,余下的都是桂花味的点心,这里只有你喜欢吃这个,你说怎么办?”
萧韧咬着嘴唇,一言不发,沈彤让芳菲把药和人皮面具全都收到她屋里,又让小栗子把那些点心拿到厨房,萧韧全程面无表情,就像这些和他没有关系一样。
晚饭的时候,萧韧去找沈彤一起吃饭,坐下之后看一眼桌上,桌上除了阿马送来的那些点心,什么也没有。
“就吃这个?”萧韧问道。
“是啊。”沈彤说道。
“那我呢?”萧韧不甘心地说道。
沈彤看他一眼,道:“你不想陪我一起吃吗?”
萧韧板着脸,拿起一块桂花酥咬了一口,满脸嫌弃。
沈彤假装没有看到,萧韧吃了一块又一块,一碟子桂花酥吃得干干净净,见沈彤拿着一块桂花糕小口吃着,像吃药似的,一看就是不爱吃的样子,他索性抢过来塞进自己嘴里,对沈彤说道:“不喜欢就不要吃,我带你出去吃。”
说完,拉起沈彤出门了。
天色将黑,芳菲打开后门,阿马连忙从树影里出来,问道:“七少说什么了?”
芳菲嘻嘻直笑,道:“七少什么都没说,只是把一碟子桂花酥全都吃了,还抢了姑娘的那块来吃。”
“好,好”,阿马大喜过望,从怀里掏出个荷包塞给芳菲,“好姑娘,这个拿去买糖吃。”
芳菲大大方方地接了,回去一看,里面竟是一张五十两的银票。
芳菲吓得不轻,连忙把银票交给沈彤:“奴婢还以为就是小钱,没想到这么多。”
沈彤又把银票还给她,道:“给你的就拿着吧,自己收好。”
第五八五章 要么你蒙面,要么他蒙面
阿马回去见萧长敦,萧长敦虽然没有表态,但是心里却很愉悦。
这份愉悦一直保持到次日的朝会。
相国寺之变时,吏部尚书毛元玖大义灭亲,家族生死存亡之际牺牲掉女儿毛太后,之后又检举出一大批杨家党羽,因此,崇文帝对他很满意。
加之崇文帝厌憎的是杨太后,对于毛太后并无恶意。细说起来,当年他离宫的事,毛太后还是被他连累,至于后来的小皇帝,明眼人都知道,杨家才是主谋,毛太后只不过是被杨太后威胁而已。
最重要的,毛家是毛元枚的本家!
枚卿已死,崇文帝怎忍心连他的家族也一并灭掉?毛太后既然死了,毛家的事,便随着毛太后的死一笔勾销。
非但如此,崇文帝还想效仿太祖,重新设立内阁。大齐朝原是有内阁的,太皇太后和杨家想要一家独太,这才取消内阁。
如今,崇文帝看一眼下首坐着的定国公萧长敦,若是不设内阁,这朝堂之上不就成了萧长敦一家独大了?
假以时日,萧家就成了第二个杨家。
对于毛家,崇文帝不仅不计前嫌,而且有心扶持。毛家不同于杨家和萧家,杨萧两家都是武将出身,心狠手辣,权势滔天,而毛家就不同了,首先毛家是科举出仕的文臣,没有萧杨两家的盖世之功,又因为毛太后的事,谨小慎微,战战兢兢,崇文帝认为,这样的毛家,更能为己所用。
因此,重设内阁之事刻不容缓。
崇文帝要借着重设内阁的机会,把毛家立起来。
毛元玖甚知帝心,拉来了一群言官,在朝会上力持重设内阁的好处。
崇文帝瞟了萧长敦一眼,见他面无表情,一言不发,既不反对,也不同意。
崇文帝悬着的心微微放下一点儿,萧长敦没在朝会上当众驳斥,百官们察言观色,便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上折子恳求此事,这样一来,就算萧长敦要反对,也没有那么容易了。
崇文帝沾沾自喜,传旨在御书房廷议。
参加廷议的除了萧长敦,还有六部尚书,其中就有毛元玖。
待到尚书们发表完意见,崇文帝看向萧长敦,恭敬地问道:“不知国公爷怎么看?”
萧长敦哈哈一笑:“老夫一介武夫,于朝堂之事所懂不多,陛下觉得可行,那就可行。”
这件事便就定下了。
崇文帝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萧长敦竟然答应得这样痛快。
高兴之余,不由又盘算起来,萧长敦这条老狐狸,该不会是另有目的吧。
萧长敦从宫里出来,脸上的笑意荡然无存。他想起昨天萧祎说的那番大逆不道的话。
在皇帝眼里,皇位比江山重要多了。
眼下内有韩广谋逆、秦王逼京,外有两个鞑子蠢蠢欲动,皇帝竟然还有心情扶持文臣打压武勋,你可真是心胸宽广!
阿马走过来,轻声问道:“公爷,上轿吧。”
萧长敦摇摇头:“我想走一走。”
阿马没有多问,让轿夫抬着轿子在后面跟着,萧长敦负着手,向着一眼望不到头的街道走去。
二十几名侍卫悄悄跟上来,隔着两三丈,前后左右将萧长敦护在中间,过往的行人纷纷避让,有官员见了,远远地躬身施礼。
萧长敦皱眉,自嘲地笑了,时至今日,他想要独自走走都成奢望。
他叹了口气,重又上轿,定国公府的轿子行过之处,依然有人避让,有人行礼。
“阿马,到前面换顶小轿子,再买套衣衫。”萧长敦隔着轿帘说道。
半个时辰后,一顶青布小轿停在杨柳胡同那家书坊外面,随行的老汉叩响院门,一个浓妆艳抹的老婆子探出头来,看一眼轿子,对老汉道:“一个时辰一两银子。”
老汉掏出五两银子,道:“大娘拿去,用不完的给大娘买酒喝。”
“呸,你个老东西,谁是你大娘,奴家年轻着呢。”老婆子把银子塞进怀里,敞开了院门。
待到老汉搀着另一个老人走进去后,老婆子又啐一口:“老不正经的。”
萧韧闲来无事,又开始给沈彤分析战事,沈彤听得头晕脑胀的时候,芳菲跑了进来。
“小姐小姐,您猜谁在前院?”
这里虽是书坊,可是却与读书没有关系,正儿八经的读书的地方,是不会开在杨柳胡同这种胭脂巷的。
不过就是借了几分风雅,让男男女女幽会的地方而已。
有些读书人或者家里婆娘管得严的,不敢去隔壁的花楼,便打发小厮去花楼叫了姑娘来这里相会。
芳菲没事时就喜欢扒在前院和后院之间的那道门后,从门缝里张望,看看那些客人带来的姑娘长得俏不俏,若是有带小倌儿来的,她还会把那小倌儿和小柴、可意儿做个比较。
“你看到谁了?”沈彤好奇地问道。
“定国公,定国公来了,真没想到,他老人家那么大岁数了,还来这地方,也不知是约了花姑娘还是小倌儿。”芳菲跟着沈彤去过定国公府,也见过萧长敦,当然,她更熟悉的,是陪着萧长敦一起来的阿马。
沈彤吃了一惊,偷眼看向萧韧,萧韧把手里那把不知从哪里找来的戒尺随手一扔,对沈彤道:“我困了,明天再给你讲。”
沈彤抚额,我一个听课的都不好意思说困,你讲课的倒先困了?
她伸手拽住萧韧的衣袖,萧韧甩了甩,没能挣脱,而且,他发现沈彤用了几分力气,若是他也用力,嗯,沈彤会生气吧。
他板着脸坐在沈彤身边,问道:“你不是困了吗?”
沈彤给气乐了,原来你也知道我困了啊。
“现在不困了。”她似笑非笑地看着萧韧。
“你看我做什么?”萧韧被她看得心慌意乱,他在沈彤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沈彤把双臂放到桌子上,下巴抵在手背上,笑嘻嘻地看着萧韧。
萧韧只好弯下腰,让自己和沈彤平视,道:“彤彤,你别让我和不喜欢的人见面。”
“好啊,那就不见,要么你蒙面,要么让他蒙面。”沈彤说道。
第五八六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萧韧心里不是滋味,他觉得彤彤应该偏心他的,比如他不想去见那个人,彤彤就应该和他一样,让人把那个人轰走。
于是他看着沈彤不说话,坐着不动。
沈彤站起身来,向门外走去。
从萧韧身边走过时,萧韧学着她的样子,拽住她的衣袖,问道:“你去哪儿?”
“你不想去就算了,我替你去。”
萧韧蹙眉,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这时,芳菲在一旁说道:“有我家小姐在,七少不用担心。”
芳菲这丫头什么意思?说他不敢去,要让媳妇出头?
萧韧忽的站起来,对沈彤说道:“你困了就去睡觉吧,我自己去。”
沈彤轻扬眉角,接着打个哈欠,她是真的困了,多听几次萧韧讲兵法战略,她怕是会从早困到晚。
她睡了不到半个时辰,萧韧就回来了。沈彤睡觉一向都很轻,萧韧刚刚搬了个小杌子坐在罗汉床前,沈彤就醒了。
她看一眼桌上的沙漏,问道:“去了这么久?”
“嗯,也没啥好说的。”萧韧的声音发闷,像是鼻子堵了。
沈彤坐起身来,拿了条干净帕子递给他,萧韧不接,沈彤柔声道:“这条帕子旧了,你给我买几条新的。”
萧韧这才接过来,原本是想垫着捏捏鼻子的,可是手抬起后,却捂住了脸低下头去,半晌没动。
沈彤站起来,走到他的面前,轻轻抱住他的头。
萧韧的身体微微一僵,他还是第一次和沈彤这样亲密,萧韧坐着,沈彤站着,他能闻到少女身上独有的芬芳,感觉到那与芬芳一起袭来的柔软,他伸出手臂,环住沈彤的腰肢,她的腰盈盈一握,柔韧适中,就像她的人一样,乍看如暖风里俏丽盛开的蔷薇,接触多了便知道她是皑皑冰雪中傲然挺立的红梅。
两个人都不说话,安静地享受彼此带来的温暖,芳菲早就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屋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窗外有鸟儿停留,在窗纸上投下娇俏玲珑的影子。窗内一室幽静,只有火热的呼吸和撞鹿般的心跳。
阳光斑驳,化作微光点点在空气里浮动,直到很久以后,萧韧都记得那个秋日的午后,他与沈彤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两人终于分开时,沈彤看到萧韧湿漉的眼睛和红红的鼻头。萧韧被沈彤看得不好意思,垂下眸去,浓密的睫毛投下一弯墨影。
沈彤低下头,在他的脸上轻啄一下,从萧韧手里抢过那方已经湿润的帕子,遮住萧韧的脸,一溜烟似的跑走了。
直到她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外,萧韧才从脸上取下帕子,他坐着没有动弹,把那方帕子仔仔细细叠好揣进怀里,用手摸摸被沈彤亲过的脸颊,微微勾起唇角,下一次他不能让沈彤主动了......
萧韧和萧长敦见面之后的事情,萧韧没说,沈彤也没问,但是从那以后,沈彤明显发现萧韧对萧家不像过去那么抵触了,阿马再送东西过来,萧韧会小声嘟哝:“怎么做事的,没有彤彤喜欢吃的。”
......
萧长敦的心情则不一样,他历经沧桑,可是他的心情却也如骑马过山,大起大落,起伏不定。
回到国公府,他就让老夫人收拾细软,老夫人吓了一跳,问道:“国公爷得到消息了吗?皇帝要恩将仇报杀我们了,我们要逃跑吗?”
萧长敦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
他道:“你收拾些像样的东西,我让人送出京城存起来,以后给小六和小七娶媳妇作聘礼。”
老夫人拍拍胸口,松了口气,道:“那索性连孙子们的也一并留出来,不,要把孙子们也送走,免得抄家灭门时一锅端了。”
老夫人年轻时是跟随夫君上过战场打过仗的,于生死看得很开,但是年纪大了,终归是舍不得儿孙。
至于自家老头子,他是被砍头还是被流放,那全都是活该。
老夫人立刻叫来五个儿媳,朝堂里风风雨雨与她们没有关系,她们又是兑金子,又是打首饰,忙得不亦乐乎。
总之,当萧长敦终于又想起来,过问这件事时,这才知道,老夫人把国公府已经掏空了,就连古玩字画也变卖,兑换成了金银珠宝,连同几个孙子孙女,就等着萧长敦派人送走了。
萧长敦头大如斗,这哪里是送走一点东西,这是连人带家全都搬走。
可是他刚刚开口,老妻就掰着手指头说:这个是给小七的,小七是老二的儿子,国公府里有一半是他的,所以这些并不多;这些是给小六的,小六没本事,总不能让他饿死;这是给大孙子的,这是给二孙子的,这是给......
萧长敦问道:“那总要给我们自己留一点吧。”
老夫人挥挥手,满脸嫌弃:“到时候我陪着你一起砍头了,你还担心抄家的时候,飞鱼卫嫌你太穷没面子吗?”
萧长敦懒得再和她理论,她爱怎样就怎样吧,他甩甩手回了书房。
到了书房,阿马奉上茶水,萧长敦喝了一口便觉得不戏劲,定睛一看,这根本不是他平时喝的大红袍,也不知是从哪里找来的茶叶沫子。
“我的大红袍呢?”萧长敦问道。
阿马一脸无奈:“老夫人说大红袍是花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用来喝太可惜了,打发人给卖了。”
萧长敦气得想摔杯子,刚把杯子拿起来,这才发现就连杯子也换成一文钱一个的便宜货了。
“府里的瓷器也卖了?”萧长敦问道,这些瓷器还是父亲留下的,都是名窑烧制,价比黄金。
阿马忙道:“那倒没有,老夫人说这些瓷器能当传家宝,担心您给摔了,全都收起来,到时一并送走。”
萧长敦很想问问阿马,老夫人有没有买下香烛纸钱留着给他上路用的,可是想想还是没有问,他担心阿马说出的答案会把他活活气死。
于是国公府便笼罩在一种奇怪的气氛里,直到萧长敦不得不派了人,分成几批将他的孙子和金银细软全都送出京城,府里的气氛才缓和下来。
而这时,也已经到了杨家上法场的日子。
第五八七章 季神仙的神识
九月初七。
天还没有亮,杨兰舒就醒了。
这一夜,她睡得并不安稳,她做了一个梦,梦中她不但见到了哥哥杨锦程,还见到了早已失踪的杨锦庭。
她梦到杨锦程来劫法场,而她就在围观的人群之中,她看到杨锦程肩头中箭,鲜血染红衣衫,可他还是杀出重围,带走了堂弟杨锦庭。
杨兰舒惊醒坐起,里衣已经被汗水湿透。
狭小的房间里,男女老少横七竖八睡了十几个人。屋里没有床,众人睡在地上,夜里鼾声此起彼伏,空气里弥漫着各种难闻的气味。
初来的时候,杨兰舒常常整夜睡不着。来到这里她才知道,大相国寺终年不见阳光的藏经楼,与这里相比堪比神仙洞府。
一切都是从不适应到适应,杨兰舒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自从踏进这个院子,她便和这里的大多数人一样,再也没有走出去。
每天,祭酒向大家传达季神仙的神识。只有祭酒也能与季神仙神识相通,季神仙知道这里每一个人的事,知道他们的修为是否进展,知道他们的醒悟是否彻底,知道他们的忏悔是否真诚。
这里是真仙教在京城的一个道场。祭酒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听他们说,在京城乃至大齐朝很多地方,还有很多很多像这里一样的道场。
但是他们这个道场的教众是修为最差的,为此,季神仙非常痛心,两位祭酒也非常痛心。
杨兰舒早无睡意,她正想趁着其他人还没有睡醒,悄悄去小解。
忽然,一个教众坐了起来,那是一个中年男人。他坐起身来,眼中满是热切与自豪:“我梦到季神仙了,他把仙露点在我的额头,点了三滴呢。”
闻言,其他人也全都醒了,无不羡慕。
那个中年男人跪在地上放声大哭,其他人也跟着一起跪倒大哭,是啊,能在梦中得到季神仙的点化真是一件令人激动的事,值得一哭,值得!
杨兰舒冷冷地望着这些人,这时,有人注意到她,厉声喝道:“苦渡,你为何不哭,你对季神仙心存不忠吗?”
杨兰舒吓了一跳,连忙跪下大哭起来。
自从她来到这里之后,每隔几天,便会有人因为对季神仙不忠,而受到惩罚。
所谓惩罚就是让那人赤身跪在地上,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要走过去,抡起儿臂粗的棍子朝着那人用力击打,一个打一棍,这里的两个院子住了二百余人,这便是二百棍。
其实还没有打到一半,那人便已经死了,但是对他的惩罚却没有停下,还要继续打下去,直到那人的尸体被便得面目全非为止。
哭声此起彼伏,有人高声喊道:“祭酒到!”
哭声终于停下,所有人走出屋子,在院子里列队跪下,两位祭酒走上前来,男祭酒道:“昨夜季神仙传来神识,告诉我们今天是一个注定不平凡的日子!”
杨兰舒心中一凛,今天当然不平凡,今天是杨家行刑的日子。
果然,祭酒告诉大家,虽然他们还只是普通信徒,但是大慈大悲救万民于水火的季神仙要给他们一个机会,这个机会能令他们自我救赎,能令他们减轻业幛,能令他们提高修为。
闻言,所有人激动不已,有人欢呼雀跃,有人痛哭失声,有人捶胸顿足,有人磕头磕得头破血流。
杨兰舒担心又要被人说不忠,索性趴在地上把脸藏在臂弯里,看上去像是在伏地痛哭。
按照祭酒的安排,他们这二百人要分成二十组出发,杨兰舒被编在第十八组,每组路线不同,但却是同一个目的地。
西四牌楼!
从前朝到现在,西四牌楼就是京城里处决犯人的地方。
行刑是在午时,此时还有两个时辰,祭酒让他们提前去,占据有利位置,因为今天要处决的是杨家,大齐立朝以来,第二个被满门抄斩的名门望族。
第一个是沈家。
说起来沈家比杨家还要惨,杨家只是满门抄斩,沈家却是诛连九族。
据说,今天会有很多读书人去观斩,当年首辅沈毅在仕林之中极具威望,扳倒沈家的就是杨家,现在杨家倒了,虽然沈家没有平反昭雪,可是那些沈家的门生故旧已经蠢蠢欲动,他们要去看杨家人的脑袋是如何被砍下来的。
杨兰舒心底生寒,人心太坏了,想当年沈家满门抄斩诛连九族的时候,那些门生故旧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巴不得和沈家撇清关系,现在时过境迁,他们却又以沈家门生故旧自居了,也不怕皇帝为了面子,把他们一个个全都收拾了。
别忘了,虽然沈家是太皇太后和杨家给灭的,可是那道满门抄斩诛连九族的旨意,却是皇帝下的。
即使皇帝那时还没有亲政,可是史书之中,这笔帐还是要算在他的头上。
除非崇文帝疯了,否则在他的有生之年,决不会给沈家平反。
杨兰舒咬紧牙关,无论今天杨锦程会不会出现,她都要利用真仙教这群蠢货把京城搅乱。
京城乱了,就是对杨锦程的最大帮助。
同一时刻,小栗子和芳菲在后门与堂屋之间来回奔跑。
“消息来了,二道圈的人出发了。”
“消息来了,小白胡同的人出发了。”
“消息来了,没有看到道士。”
......
外面的消息一个个传回来,萧韧锁了眉头,自言自语:“为什么这次没有道士呢?”
沈彤接过他的话头,说道:“本来就是假道士,这种时候,你说道士和普通百姓,哪一个更能避人耳目?”
是啊,道士又不是和尚,和尚还要剃光头,道士只要脱下道袍换件普通衣裳就行了。
有没有看到道士,并不重要。
那些所谓的祭酒,其实都是死士营的死士,而这些信徒,全都是乌合之众。
真仙教几千人进京,这么大的阵仗,又怎会放任这些乌合之众胡乱而为,死士们就在他们中间,可惜人数太多,难以为辨。
其实死士和寻常教众还是能够分辨出来的,只是现在的场面太过混乱,人也太多,不可能一个个的仔细端详。
第五八八章 西四
沈彤忽然想起什么,噗哧一声笑出声来。
萧韧问道:“笑什么?”
沈彤忍俊不已,道:“我想起定国公他老人家的病。”
崇文帝原本是任命定国公萧长敦为监斩官,定国公年事已高,昨天早朝的时候,他从轿子里下来,竟然没有站稳,在宫门前摔了一跤。
若是年轻人,摔一跤再爬起来也就行了,不会伤筋动骨。
可是定国公这一跤,却把旧疾给摔得复发了。
定国公的旧疾,是当年在战场上落下的,他已经被病痛折磨多年,这两年刚刚有所好转,这一摔之下却又一次复发。
据说,定国公是被抬进太医院,又从太医院被抬回国公府的。
监斩官的重任,不得不落在了新任首辅毛元玖头上。
除了毛元玖,飞鱼卫指挥使安昌侯李冠中是这次的副监斩,据说,这还是大齐朝第一次在处决犯人时,设立正副两位监斩官。
据说,这是毛首辅主动要求的。
听沈彤提起这件事,萧韧一脸不屑,道:“老滑头。”
沈彤把那天阿马送来的人皮面具取出来,给了萧韧一张,笑着说道:“戴上吧,这次不用再扮成大胡子了。”
听她提起大胡子,萧韧脸上一热,想起云七嫌弃的眼神。这辈子,他再也不会给自己粘上一脸胡子了。
人皮面具是上品,做工精良,戴在脸上非常服贴。萧韧便想起沈彤和燕北郡王,这对姐弟到了京城便立刻买来人皮面具给自己换了一张脸,而自己却傻乎乎地粘了一脸大胡子......
大胡子这件事,是萧韧心里永远的痛。
沈彤亲手给萧韧把人皮面具戴好,拿来镜子给他看,镜子里是另一张脸,一张再平凡不过的脸。
“一看就是假的。”萧韧试着做了几个表情。
沈彤道:“不要让人仔细去看就行了。”
萧韧还是感觉怪怪的,他叹了口气:“这种事真的不适合我,还是上阵打仗更过瘾。”
从小到大,他就是被秦王做为少年将军来培养的,何曾想过有朝一日要戴上假面具像细作一样行事呢。
沈彤便又笑了,她想起第一次遇到萧韧的时候,他假扮成小乞丐,身边还有六七个同样高大同样英俊的乞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看看快到时辰了,已经乔装改扮的几个人出了杨树胡同,向着西四牌坊而去。
路上,萧韧再一次叮嘱沈彤:“无论如何,到时不要动手,哪怕季四爷来了,也不要动手。”
其实沈彤压根也没想动手,可是萧韧却担心她会控制不住。
毕竟,沈彤对季四爷的仇恨,萧韧也能深深感觉到。
沈彤点点头,道:“屠卫不会出现在这里的,即使他不来,我也不会动手的,那么多的死士,我打不过。”
萧韧却还是不放心,他伸手握住了沈彤的手,十指相扣,他便这样牵着沈彤走了一路。
还没到西四牌坊,便看到了人山人海。
沈彤还是第一次来法场,她好奇地问许安:“京城里的人都喜欢看砍头吗?还是因为今天被砍头的是杨家?”
许安苦笑:“杨家被砍头,原本也是一件热闹事,不过,京城里的人的确爱看砍头,每次处决犯人,都会有很多人围观,不过像今天这样的场面,也还是第二次。”
“第二次,上一次是处决谁啊?”沈彤问道。
许安顿了顿,有点不想说,可是略一思忖,还是说了。
“是沈家。”他说道。
“哦,我差点忘了,沈家也是满门抄斩。”沈彤说道。
她还真是差一点就忘记了。
曾经以为会刻骨铭心的伤心事,到头来还是会被后来的喜悦和幸福冲淡。
萧韧却在这个时候,稍微用了些力气,捏了捏沈彤的手。
沈彤先是一怔,接着便明白了,萧韧是想让她感觉到他的存在。
他是怕她会伤心吧。
沈彤回敬他一个甜甜的笑,只是戴着假面具,那笑容也浅淡了。
大饼提前在观风楼订了位子,临窗坐在观风楼上,能够将法场上的一切尽收眼底。
这位子不好订,大饼花了三倍的价钱。
几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到观风楼前,许安眼尖,他看到人群里有个熟悉的身影一闪即逝。
上了二楼,几人坐下,许安对沈彤道:“刚刚看到虾头了。”
沈彤问道:“他是飞鱼卫,没有当值吗?”
若是飞鱼卫,这个时候应该是在李冠中身边吧。
许安摇摇头:“我私底下打听过,虾头一直都是飞鱼卫的暗卫,前年才从暗卫里出来重新分配的。今天这里人山人海,飞鱼卫应该来了很多人,除了穿着飞鱼服的那些,一定还有很多暗卫,虾头应该是在暗卫里面。”
这位子不好订,大饼花了三倍的价钱。
几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到观风楼前,许安眼尖,他看到人群里有个熟悉的身影一闪即逝。
上了二楼,几人坐下,许安对沈彤道:“刚刚看到虾头了。”
沈彤问道:“他是飞鱼卫,没有当值吗?”
若是飞鱼卫,这个时候应该是在李冠中身边吧。
许安摇摇头:“我私底下打听过,虾头一直都是飞鱼卫的暗卫,前年才从暗卫里出来重新分配的。今天这里人山人海,飞鱼卫应该来了很多人,除了穿着飞鱼服的那些,一定还有很多暗卫,虾头应该是在暗卫里面。”沈彤问道:“他是飞鱼卫,没有当值吗?”
若是飞鱼卫,这个时候应该是在李冠中身边吧。
许安摇摇头:“我私底下打听过,虾头一直都是飞鱼卫的暗卫,前年才从暗卫里出来重新分配的。今天这里人山人海,飞鱼卫应该来了很多人,除了穿着飞鱼服的那些,一定还有很多暗卫,虾头应该是在暗卫里面。”沈彤问道:“他是飞鱼卫,没有当值吗?”
若是飞鱼卫,这个时候应该是在李冠中身边吧。
许安摇摇头:“我私底下打听过,虾头一直都是飞鱼卫的暗卫,前年才从暗卫里出来重新分配的。今天这里人山人海,飞鱼卫应该来了很多人,除了穿着飞鱼服的那些,一定还有很多暗卫,虾头应该是在暗卫里面。”
第五八九章 地裂
闻言,沈彤恍然大悟,方才她说不上来的那种感觉就是这个,如江二妹所言,这位毛大公子有着女子的妩媚与娇柔。
这样想来,再仔细去看,便发现毛大公子的脸上不但抹了粉,而且还涂了胭脂。
其实当日在朝阳宫里,沈彤是见过毛太后的,只是灯光太暗,她没有看清毛太后的相貌,因为也没有发现,其实毛大公子和毛太后有六七分相似。当年太皇太后不喜毛太后,最初的原因就是嫌弃她长了一张和其母一样的狐媚脸,没有名门贵女应有的端庄大方。
毛大公子便也是这样一副容貌,吊稍眉,桃花眼,樱桃小嘴瓜子脸,尤其是眉梢那颗胭脂痣,更是平添了几分妩媚风(流)。
沈彤居高临下看着毛大公子,萧韧蹙眉,心里不高兴,却又不能像对江二妹那样指责沈彤,便探出头去向下张望。
记住那小子长得什么模样,回头扔到护城河里去。
兴许是被人看得久了,毛大公子觉察到有人在看他,抬起头来,恰好撞上萧韧投过来的眼神。
毛大公子却并不恼怒,他冲着萧韧嫣然一笑,还眨了眨眼睛......
萧韧原本是探出半个身子,忽然就像是被烫了一样,砰的一下跌坐到椅子上。
他从桌下抓住沈彤的手,心有余悸:“彤彤,我想吐。”
沈彤奇怪,萧韧和她是一起吃的饭,萧韧不会是吃坏肚子了吧?
但是很快沈彤就明白了,萧韧是故意的,不想让她去看漂亮男子,所以才装做不舒服想吐。
不看就不看,她原本也就是凑凑热闹多看几眼而已。
她夹了一块山楂糕放到萧韧面前:“吃点酸的,酸的止吐。”
少年人感兴趣的事层出不穷,这位毛大公子连同刚刚那一笑,很快就被萧韧和沈彤抛到了九霄云外。
犯人到了。
随着一阵高过一阵的惊呼声,混在人群里的杨兰舒看到了白发苍苍的祖父,老态龙钟的祖母,双目失神的母亲,她还看到了同父异母的弟弟杨锦堂。
菜叶子、臭鸡蛋,一堆堆的垃圾朝着囚车扔过来,杨兰舒一把抓住身边妇人要扔臭鸡蛋的手,愤怒地质问:“你和杨家无怨无仇,你......”
没等她把话说完,那妇人把一把将她推开,骂道:“你管得着吗,老娘高兴!”
是啊,高兴!
囚车里的这些人,曾几何时穿金戴银高高在上,可是又如何呢?现在还不是要被砍头了,管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现在都是谁都能踩几脚的烂泥了。
杨兰舒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囚车打开,人犯被押下来,老护国公杨锋头顶上有一片烂菜叶子,护国公夫人的脸上还挂着浑浊的蛋液。
高台上的副监斩官李冠中挥挥手,鼓点儿响了起来。
杨兰舒这才知道,原来砍头还要擂鼓。
既不是出征,又不是办喜事,擂鼓做什么?
或者在很多人眼里,把杨家满门抄斩就是喜事吧。
鼓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响,刚刚还喧闹的人群忽然安静下来,只有那山雷般的鼓声响彻西四牌楼。
老护国公杨锋被推搡着几乎摔倒,枷锁沉重,那原本高大的身躯佝侈着,步履蹒跚。
杨家众人一字排开,跪倒在地,枷锁除去,后领处插上了牌子。
这是要行刑了吗?
戏文里行刑前都要吃一碗断头饭,可是这里却没有,原来戏文里的都是假的,真正的刑场上,只有死亡。
杨兰舒的头嗡嗡直响,她终于闭上了双眼,她不想看了,她不敢看了。
或者,她不该来京城,她更不该来这里。她的祖父祖母,她的母亲,全都不想让人看到他们今日的狼狈。
更不想让她看到吧。
大滴的泪珠从紧闭的双眼中滑落,无声无息。
轰隆!
一声巨响,如同平地惊雷,盖过了鼓声,让刚刚安静下来的人群尖叫起来。
轰隆!
又是一声巨响,似乎天地都与之颤抖。
人们从愣怔中惊醒,不是打雷,更不是鞭炮,是天要崩了地要裂了吗?
刚刚还兴致勃勃的围观百姓四散奔逃,高台上的飞鱼卫和羽林军亮出刀剑,正午的阳光当空泼撒,让那刀光更加明亮刺目。
“地动了地动了,快逃啊!”
“天崩地裂,救命啊!”
......
喊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杨兰舒怔怔而立,奔跑的人群将她撞倒,她想爬起来,可是没等她站起,便有人从她身上踩过去。
轰隆声不断,像是永无止息,大地在摇晃,尘土翻滚,宛若千军万马在地底奔腾。
忽然,一双手将杨兰舒提了起来,杨兰舒还没有站稳,就听到身后有人高声说道:“真仙救世,万众归心!”
杨兰舒的身体猛的一震,是真仙教的人。
她差点就忘了,今天她是和真仙教的人一起来的。
“真仙救世,万众归心。”
她喃喃自语。
接着,她便发现这声音竟然不是从她一个人嘴里传出的,她的身前身后,无数人在高声呼喊:“真仙救世,万众归心!”
“真仙救世,万众归心。”
“真仙救世,万众归心。”
......
大地还在颤抖,民众还在奔跑,但是那些呼救声都被这来自四面八方的口号所掩盖。
杨兰舒终于平静下来,她转过身向高台上望去,脸色骤然变了。
那高高的台子上,不知何时已四分五裂!
如同漫卷的乌云里露出的一线曙光,杨兰舒的大脑忽然变得清明起来。
是大哥,大哥来劫法场了!
那些轰隆声的确是地动,但是却只是高台下的地动,有人用火药从下面炸开了那座高台,把高台炸得四分五裂。
杨兰舒看到了几条身影,如同鬼魅一般从那分裂的缝隙里跳了出来,刀光闪过,杨兰舒撕心裂肺地尖叫,可是她的叫声瞬间便被呼喊声淹没。
她没有看清那几个人的脸,她只看到了刀光,正午的阳光映在刀光上,晃花了她的眼睛。
刀光闪过,那几人跳进裂缝之中,如同他们从未来过。
杨兰舒惊恐地睁大眼睛,她看到她的祖父依然跪在那里,不仅是她的祖父,所有人都在,独独少了弟弟杨锦堂!
第五九零章 救世
观风楼上早就乱成一团,尖叫声此起彼伏,客人们蜂拥着向楼梯口跑去,楼梯上的栏干被挤断,有人从上面摔了下去。
萧韧的第一反应,就是把沈彤抱进怀里。
沈彤被他紧紧抱着,萧韧轻轻拍着她:“别怕,有我在。”
沈彤绝望了,她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你抱就抱吧,让我把眼睛露出来不行吗?
她好不容易从萧韧怀里挣脱出来,窗外的情形已经变了。
“谁被劫走了?”那一拉溜或跪或趴的人里,她只认识老护国公杨锋,其他人分不清,但是她看到空了一个位子,有一个人不见了。
“承恩公杨锦堂。”萧韧的双手还保持着抱人的姿势,不过谁也不会注意到他,所有人的目光都在那座裂开的高台上。
“杨锦堂?这次是杨锦堂啊。”沈彤喃喃自语。
她知道这个名字,但也仅限于知道而已。
杨家一个不起眼的庶子,若不是他被封了承恩公,沈彤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存在。
“他虽然只是庶子,但是他却是杨敏的亲生骨肉,杨锦程的亲弟弟。”萧韧说道。
前世杨锦程也劫了法场,只不过比这一世晚了好几年,前世杨锦程带走的是堂弟杨锦庭,这一世他带走了自己的庶弟杨锦堂。
沈彤的脑袋里有些糊涂,一时想不明白两世之间为何会有这么大的不同。
她怔怔发呆,目光渐渐迷离,忽然,她听到萧韧对她说道:“真仙教。”
真仙教?
沈彤缓过神来,茫然的双眼瞬间明亮,萧韧莞尔,真仙教这三个字简直就是提神灵药。
萧韧说得没错,此时的沈彤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精神,她目光炯炯看着楼下的人群,不知何时,那些四处奔逃的百姓已经重又聚拢,余震未绝,但是这些人却全无惧怕,他们肩并肩,手牵手,昂首挺胸,向着那座高台而去。
“真仙救世,万众归心!”
......
口号声整齐而有节奏,东边响过,西边又起,犹如潮水涌动,声声不断。
羽林军奔走,飞鱼卫奔走,马蹄声由远及近,真仙教的教众们视死如归,以肉身结成铜墙铁壁,一往直前,毫不退缩。
江二妹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终于,她还是忍不住了,问沈彤:“谁跟谁是一拨的?”
是啊,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萧韧冷笑:“真仙教是在帮杨锦程,他们拖住追兵,让杨锦程逃走。”
江二妹张着嘴巴,如同一只迷途的狼,她又问道:“真仙教为何要帮杨锦程啊?”
这是一个更难回答的问题。
但是江二妹很快又想起一个问题来,她问:“我们去追杨锦程吗?”
这一次萧韧回答了,道:“不追。”
江二妹问道:“那就让他这样跑了吗?”
沈彤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反问江二妹:“你打得过下面那些真仙教的人吗?”
“打得过啊,打......”如果一对一,她打得过他们所有人,可是放眼望去,这是一两千人啊,她打不过,她真的打不过!
羽林军将杨家诸人围在中央,李冠中下令:“放箭!”
毛元玖大吃一惊,高声阻止:“不能放!”
可是已经晚了,乱箭齐发,走在最前面的真仙教教众中箭倒下,后面的人立刻补了上去。
“真仙救世,万众归心!”
毛元玖急得站立起来,高举手臂呼喊:“不要放箭,不要放箭!”
李冠中像是刚刚听到,他转过身来,不可置信地看着毛元玖:“毛首辅,这些人是逆贼的同伙,为何不能放箭?”
“什么同伙,他们都是普通百姓,你......”毛元玖大喊。
话音刚落,又一排教众中箭倒下。
李冠中终于喝道:“停止放箭,羽林军退后!”
高台之下,尸横遍地,血流成河。
“首辅大人,赶快下令开斩吧!难道你要等那些逆贼回来,把这些人也劫走?”李冠中催促。
毛元玖胸口的火苗子一窜老高,李冠中什么意思?他是要把责任推到他身上吗?
李冠中摇摇头,叹了口气,望着还在不断涌上来的真仙教教众,难过得不能自已。
都是毛元玖害的,让他杀了这么多人。
毛元玖知道现在不是和李冠中理论的时候,手中斩令牌掷出,大声喝道:“行刑!”
刽子手早就等候多时,可惜围观的百姓全都跑光了,留在这里的都是这些像疯了一样的家伙。
手起刀落,血花四溅!
倾刻之间,跪在地上的杨家众人,身首两处。
萧韧握住沈彤的手,说道:“我们走吧,过一会儿就出不去了。”
几个人悄悄离开观山楼,而那一声高过一声的口号声却依然响彻在西四牌楼。
“真仙救世,万众归心!”
......
他们刚刚离开,朝廷的大部队便来了,真仙教整齐划一的队伍被冲散,有人死在箭下,有人死在马蹄之下,也有人仓皇逃窜。
江婆子混在人群里,她一直都让自己处于安全的状态,她毛元玖胸口的火苗子一窜老高,李冠中什么意思?他是要把责任推到他身上吗?
李冠中摇摇头,叹了口气,望着还在不断涌上来的真仙教教众,难过得不能自已。
都是毛元玖害的,让他杀了这么多人。
毛元玖知道现在不是和李冠中理论的时候,手中斩令牌掷出,大声喝道:“行刑!”
刽子手早就等候多时,可惜围观的百姓全都跑光了,留在这里的都是这些像疯了一样的家伙。
手起刀落,血花四溅!
倾刻之间,跪在地上的杨家众人,身首两处。
萧韧握住沈彤的手,说道:“我们走吧,过一会儿就出不去了。”
几个人悄悄离开观山楼,而那一声高过一声的口号声却依然响彻在西四牌楼。
“真仙救世,万众归心!”
......
他们刚刚离开,朝廷的大部队便来了,真仙教整齐划一的队伍被冲散,有人死在箭下,有人死在马蹄之下,也有人仓皇逃窜。
江婆子混在人群里,她一直都让自己处于安全的状态,
第五九一章 带回
直到两个时辰之后,江婆子才回来,她扛着一个大口袋,里面鼓鼓囊囊像是装了一个人。
江二妹看了一眼,问道:“送到灶上吗?”
江婆子一个眼刀子扔过来,江二妹别过脸去,还在燕北时,这种场景她见过很多次了,每次都是送到灶上,洗涮干净,剃毛剥皮。
“现在咱们和以前不一样了,你若是再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我就和姑娘说,让你回燕北。”江婆子没好气地说道,小姑子是被自家男人惯坏了,如今跟在沈姑娘身边,万一再像以前那样闯出祸事,可就不是她们夫妻可以解决的了。
江二妹被自家嫂子怼了,也不生气,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那个大口袋,问道:“不送到灶上,那要送哪里?”
江婆子见她油盐不进,一时也拿她没有办法,道:“你去把姑娘请过来。”
江婆子扛着口袋进了她和江二妹住的屋子。
片刻过,沈彤就过来了,她已经摘下人皮面具,露出了自己的脸。
“姑娘,我把她带回来了。”
江婆子说着,便解开了袋口的绳子,轻轻一拉,里面的人露出了脑袋。
沈彤看了一眼,问道:“她和我记忆中的不太一样。”
虽然当时看得不太清楚,但是那人一张芙蓉玉面,白得发光,之后偶尔想起那人,沈彤便只有一个印像,皮肤很白,一看就是娇养长大的。
而眼前的人,面色枯黄,双目深陷,说她三四十岁也不为过。
“她就是我和芳菲在路上遇到的那个假尼姑,姑娘你看”,江婆子指着尼姑的耳垂说道,“穿过耳洞的。”
何止是穿过耳洞,那耳洞还透着亮呢,一看就是经常戴耳坠子的人。
“打晕了?”
尼姑双目紧闭,呼吸均匀,像是睡着了一样,但若真是睡着了,这会儿也该吵醒了。
“我给她用了药。”江婆子说道。
沈彤点点头。这个尼姑的真实身份,她也只是怀疑而已,却无法肯定,这就是杨太后杨兰舒。
江婆子道:“真仙教的人向前冲的时候,她躲在一人角落里,若不是我一早就盯着她,也不会留意到她。我仔细观察过,真仙教没有派人跟着她,她是和那些教众一起去的,到了西四牌楼,便被人群冲散了,想来真仙教的人并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沈彤仔细端详这个尼姑,因为前世曾被灭灯师太所救,沈彤对真正的尼姑都很尊重,当然,法音寺里的假尼姑除外。
现在这个尼姑也是假的。
沈彤摘下她头上的僧袍,果不其然,那长了一层头发茬儿的脑袋上面,没有香疤。
一个自幼剃度的尼姑,竟然没有香疤,若非她一直戴着僧帽,怕是早就被人拆穿了。
“姑娘,要不把安昌侯请过来认认?”
安昌侯李冠中是飞鱼卫指挥使,他肯定是认识杨太后的。
沈彤叹了口气,道:“京城大乱,最近这些日子,他怕是过不来了,把她藏好,除了你我,不要让任何人接触她。”
当天夜里,江二妹便被轰去了另一间屋子。
萧韧还是听到了消息,他来问沈彤:“听说江婆子扛着一个大口袋回来,是找到那个假尼姑了吗?”
沈彤点头,道:“可是这个人和我记忆之中的出入很大,我想等到外面的风声小些,请安昌侯来认认。”
萧韧也没有见过杨太后,上次进宫,他假扮成羽林军,杨太后来到朝阳宫时,他们已经抢走小皇帝。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今天发生了太多事,虽然沈彤猜到杨锦程很可能会像前世那样来劫法场,可是却也没有想到,他会以这种方式出现。
“那座高台下面是有地道吗?”虽然在京城住过一阵子,也逛了很多地方,但是她却没有留意过西四牌楼那座高台。
从前朝开始,西四牌楼就是京城里行刑的地方,而那座高台也是从前朝就存在的。
萧韧也不知道,他道:“我已经安排人去打听了,不过消息不会很快传回来,接下来这些天,西四牌楼会有军队把守,直到将高台重新修复,军队才会撤走。”
沈彤仔细回忆当时看到的情景,可是她什么也没有看到啊,巨响一起,她就被萧韧抱进怀里了。
想到这里,沈彤面上微红,问道:“当时你看到杨锦程了吗?”
萧韧道:“我的确看到有人从裂缝里出来,可是却没有看清楚那些人的脸。”
沈彤心里是有遗憾的,这么惊心动魄的场景,她竟然没有亲眼看到,且,她明明就在那里啊。
一个时辰后,杨兰舒就醒过来了,接着,她便看到了江婆子。
她心里一沉,问道:“是你?”
江婆子笑了笑,道:“真巧啊,今天我去西四牌楼看热闹,刚巧遇到了师太,外面兵荒马乱,就把师太带回来了。”
杨兰舒看看自己身上,没有捆绑,她衣著整齐,她问道:“你把我带到这里,意欲如何?”
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分明就是这婆子一早就盯上她了,只是她之前都是和真仙教的人在一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婆子没有机会下手,今天跟去西四牌楼,趁乱把她掳到这里来了。”
一个萍水相逢的人,为何会盯上她?
是看穿了她的身份吧。
杨兰舒苦笑,没等江婆子回答,她便说道:“我要见你的主家。”
江婆子说自家的声名威望都是往脸上贴金,可是有一点却不是假的,她千真万确是老江湖。
杨兰舒的容貌已经改变许多,若是那天遇到杨兰舒的人只有芳菲,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现破绽。
可是江婆子虽然是老江湖,却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假尼姑的反应竟是如此平淡,而且还要主动见她的主家。
江婆子立刻答应了,她早就试过,假尼姑没有武功,伤害不到沈姑娘,再说,沈姑娘那样的人,是随便一个人就能伤得到的吗?
她不伤人就是好的,别人想要伤她,难于登天。
第五九二章 毛大公子
可是沈彤没有见她。
京城里风声鹤唳,真定五大营驻守城外,随时迎击韩广大军。
城内,飞鱼卫和西山大营的人展开了地毯式的搜捕,捉拿救走杨锦堂的人。
崇文帝之所以要将杨家行刑的日期提前一个月告知天下,就是想要引君入瓮。
他从小就认识杨锦程,杨锦程此人对家族和亲人看得极重,崇文帝算准备了杨锦程一定不会任由杨家被满门抄斩,一定会来。
只是崇文帝没有想到,杨锦程九死一生救走的,竟然会是杨锦堂!
虽然是亲戚,可是崇文帝直到大理寺把杨家人的名单送上来,他才知道杨家还有一个叫杨锦堂的。
其实逢年过节,杨锦堂也是来给他磕过头的,只是崇文帝压根就不会注意这样一个庶子。
此前,崇文帝以为杨锦程要救走的,会是老护国公杨锋!
当然,如果杨敏还活着,也会被一并救走。
他万万没有想到,杨锦程没有去救自己的祖父,而是救走了庶弟。
为什么呢?
崇文帝看向站在身边的小内侍,问道:“若是秋秋,会救祖父还是庶弟呢?”
秋秋正在低头看着自己刚修的指甲,闻言,抬起头来,露出一个春花般的笑容:“若是奴婢,只会去救心爱之人。”
“你这没读过书的蠢货,若是那般,定会被世人唾弃的。”虽是斥责,但是崇文帝的声音里却没有怒意。
秋秋嫣然一笑,走到崇文帝身前跪了下去,抡起粉拳,有一下没一下地给崇文帝捶腿。
看着柔媚入骨的秋秋,崇文帝心生爱怜,叹了口气:“可怜枚卿不在,若是他在,一定能给朕一个答案。”
秋秋瘦削的肩膀微微耸动,崇文帝俯身摸去,满手是泪。
秋秋和他一样,都没有忘记枚卿。
可惜这悠悠世间,却没有第二个枚卿了。
花香繁华,只在记忆中最美好,枚卿如是。
这时,一名内侍走了进来:“陛下,毛大公子求见。”
崇文帝蹙眉:“他来做什么?”
秋秋轻声道:“或许是来为毛首辅求情的。”
是啊,应该就是了。
毛首辅是监斩官,可是却惹出这么大的乱子,并且还死了无数百姓,他这个首辅还没有立稳脚跟就出事了,这两天弹赅他的折子全都堆成小山了。
崇文帝虽然想要扶植毛家,可是现在这种时候,他还是要做做样子的。
崇文帝已经让毛元玖闭门思过了。
毛家毕竟是枚卿的家,他又怎会舍得重罚呢。
“让他进来吧。”崇文帝淡淡地说道。
毛大公子走进来,一身烟霞色的衣衫,更衬得他姿容艳丽,媚态横生。
崇文帝打量着他身上的衣裳,便又想起了毛元枚来。
枚卿曾经给他做过这么一身烟霞色的衣裳,可惜留在那处精舍里,再也没有见到,连个念想也没有了。
秋秋没有猜错,毛大公子果然是给父亲求情来了,他跪在地上哭得哀婉动人,崇文帝原本也没有想过重罚毛元玖,见状,说道:“这件事闹得太大了,毛大人不来上朝更好,少了许多烦心之事,你回去告诉他,毛家忠心耿耿,朕是知道的。”
毛大公子连忙磕头,见他温文懂事,崇文帝心里就有些不明白了,听说毛元玖对这个长子非常不喜,若不是他占着嫡长的名头,当日封爵时,差点儿就把爵位给了次子。
崇文帝又问了问毛大公子的功课,毛大公子读书很好,在京城薄有才名,当日封爵,很多人替他惋惜。
“毛公子如今没有了爵位,可有想过科举出仕?”崇文帝问道。
“学生已有功名,只等大比之年,便下场一试。”毛大公子说道。
崇文帝很满意,又问他平时除了读书,还有何消遣。
毛大公子便说他时常参加诗会,京城里才子众多,每个月都会有一两次诗会。
崇文帝甚少出宫,自是不知道诗会是什么,一时好奇,便多问了几句。
毛大公子从宫里回来,便去见了父亲。
毛元玖直到这时才知道儿子进宫了,他勃然大怒,道:“谁让你进宫去的?为父不用你去求情,你真是胆大妄为!”
毛元玖久经官场,皇帝罚他闭门思过,他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会担心受怕?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长子竟然拿了他的牌子进宫去了。
他死死盯着毛大公子,看得毛大公子不得不低下头去。
“你以为杨家倒了,你母亲在家里地位岌岌可危,你便想给自己争取机会,可你的胆子也太大了些,竟然把这机会争取到皇帝头上了。”
知子莫若父,若是还有其他嫡子,毛元玖早就把这个不肖子掐死了。
“父亲,您不要忘了,当日在大相国寺,是谁救了咱们全家,是我啊,是您看不上的我!”毛大公子说完,没有再看老父,转身走了出去。
那日在大相国寺,他一箭射进毛太后的后心,杀死了自己的亲妹妹。
若是没有他那一箭,毛家这个时候,已经跟着杨家一起去砍头了。
毛元玖望着儿子的背影,一拳砸到桌上,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家门不幸啊,出了一个还不够,又出一个,丢人现眼!”
而此时,在杨柳胡同那间不大的小屋子里,杨兰舒还在翘首企盼。
江婆子每天都会来看她,外面的消息并没有瞒她。
“飞鱼卫抓了很多人,有真仙教的,也有那天傻乎乎跟着真仙教一起闹事的寻常百姓,可是却没有抓到劫法场的嫌犯。”
杨兰舒的神情松弛下来,她问江婆子:“你的主家可愿见我了?”
江婆子有些为难,又有些同情她,道:“主家没有答应,只是让我好生养着你。”
“为什么不见我,我......”杨兰舒很奇怪,已经几天了,她在这里有吃有喝,可是除了江婆子,没有人找过她,就连江婆子,也是一点底细也没有露出来。
他们是什么人?为何要把她掳过来,究竟是识破她的身份了,还是压根儿没有?
一天又一天,外面的一切似乎对这里没有影响,杨兰舒能听到外面传来小姑娘的歌声,少年的说笑声,可是她的心却越来越慌。
“告诉你的主家,我知道一个秘密,如果他不见我,我就带着这个秘密自尽!”
第五九三章 遗诏
沈彤依然没有见杨兰舒。
这一次,就连萧韧也觉得奇怪了,他问道:“先不说她是不是杨太后了,难道你不好奇她口中的秘密吗?”
沈彤道:“小七,你还记得当年在护国公府遇到我的事吗?”
萧韧怎会忘记?
他不知道沈彤为何会忽然提起往事,但是心里却很是欢喜。
“永远都不会忘。”
萧韧的声音不由自主温柔起来。
可惜沈彤的注意力没在他身上,自顾自地说道:“那次我之所以混进护国公府,是因为杨家千里迢迢抓来一个女子,那女子是沈太太的替身。”
这件事萧韧是知道的,他还记得沈彤发现那女子是假货之后,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甚至没有管他这个队友。
那时候的彤彤,可恨到可爱。
他伸出手来,和沈彤十指相扣,还用了几分力气,以报当年被抛弃之仇。
沈彤终于注意到他的小动作了,用空着的另一只手,在桌上拿了一颗秋枣子塞进萧韧嘴里,接着说道:“杨家之所以偷偷带那女子进京,是因为沈太太手中有一份遗诏。”
“遗诏?”萧韧嘴里还有枣子,含糊不清地问道。
“是啊,沈太太把那份遗诏藏在我从不离身的布娃娃里,可是后来我被陶世遗带走后生死未卜,她却没有担心那份遗诏会落入别人手中,你说怪不怪?”
萧韧点点头,沈太太黄氏是彤彤的养母,即使他想骂两句粗话,也不能当着彤彤骂。
“可是我当时没有察觉这个,我只是担心那份遗诏会再惹祸端,沈太太没有武功,遗诏放在我这里反而安全。所以我就把那只布娃娃连同那份遗诏全都藏起来了,直到我终于知道原来我只是朗月的替身......我也终于明白,那藏在布娃娃里的遗诏也是假的。”
沈彤说到这里,闭了闭眼睛。
萧韧的眼里浮现出一抹寒意,把假遗诏藏在一个小小女童身上,无非就是想把沈彤的身份坐实。
“当然这件事杨家是不知道的,他们一直都在寻找那份遗诏。那份遗诏应该还在沈太太手里,杨兰舒要告诉我的,十有八、九就是这份遗诏的内容。”
沈彤说到这里,星眸里闪过一丝笑意:“燕王已死,秦王已经起兵,太皇太后也死了,如果那份遗诏的内容是关于这三个人的,那么现在即使遗诏现实,也如同一张废纸。杨兰舒也不会用这个来和我谈条件。”
“崇文帝?遗诏的内容事关崇文帝?”萧韧恍然大悟。
沈彤点点头:“现在看来,应该就是这样的了。杨家不但知道有这份遗诏存在,而且还知道遗诏的内容,可惜却一直没能找到而已。”
既然事关崇文帝,那又关她沈彤而干?
她才懒得理。
“崇文帝落到阿娘手里长达半年之久,阿娘宁可用他交换杨家人,也懒得杀他,可见他在我们心里狗屁不是。所以那遗诏若是与他有关,我要来何用,没用!”
沈彤执拗起来,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萧韧问道:“你从布娃娃里找到的那份假遗诏,是什么内容?”
沈彤冷笑:“假遗诏的内容是废后,我没有见过太祖皇帝的笔迹,可是我却知道,太祖皇帝是开国之君,他在临死之前决不会想要废后的,他难道不知道自己的孙子只是个孩子,外有两位强悍的叔父,内有功高震主的杨家萧家,一旦太皇太后被废,杨家必反,所以那份遗诏一定是假的,于是我还给了沈太太。”
“如果太祖皇帝想让燕王或者秦王继承大统,早就废太子了,何必要等到临死之时?”
萧韧见沈彤越说越来气,知道她在心里一直恼怒着假遗诏的事,便劝她道:“行了,就按你说的,杨兰舒想要抱着秘密一起死,那就让她去死好了,她若是真想死,也就不用剃了光头假扮尼姑忍辱偷生了,可见她是不想死的。”
见沈彤神色稍霁,萧韧问道:“你是不是有些日子没给云伯母写信了?”
沈彤嘟嘟嘴,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是偷跑出来的。”
她担心这信寄出去,她娘就找过来了。
她娘那暴脾气,一旦来了京城,京城还不知会如何呢,如果她娘一生气,杀进宫去,她和萧韧是不是也要跟着进去?
“那就给阿钰写信,现在就写,你写一封,我也写一封,一起给阿钰寄去。”萧韧笑着说道。
芳菲忙去研墨,于是沈彤和萧韧整整一个下午都在屋里写信。
眼下这个时候,信写好了,要送出京城并不容易,萧韧亲自去安排,次日终于把信送出去了。
与此同时,萧韧也收到了周铮的来信。
周铮在信里说,秦王让萧韧先留在京城。
萧韧原本准备想办法出京的,看了这封信,他不免有些郁闷。
这一年来他都在保定府,好不容易盼到西秦军打到河南,他要接应了,可是却又让他来了京城。
保定府有周铮和岳阳。
“彤彤,我已经整整一年没有领兵了。”萧韧声音沉沉。
沈彤抓着他的手放在自己脸上,萧韧的手掌干燥温暖,掌心的茧子磨擦着她光滑的脸蛋,痒痒的。
“谁说的,我是你的兵啊,你不是领着我来京城了?”沈彤笑嘻嘻地说道,脸蛋红扑扑的,像是抹上一层朝霞。
“这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要让我领着你一辈子。”萧韧目光灼灼,方才的沮丧一扫而空。
“好啊,当兵的有军饷拿的,还要有吃有喝,我吃得可多了。”沈彤笑靥如花。
萧韧忙问:“有军饷有吃有喝就够了吗?你不要点聘礼什么的?”
“咦,是啊,阿钰说过很多次,他的手头有点紧,就等着找你要聘礼贴补了,你去问他吧。”
萧韧抚额,未来小舅子一早就想算计他了吗?
不过,要过未来小舅子那一关倒是并不难,难的是未来岳母。
萧韧觉得前路漫漫,也不知道未来岳母能不能答应他和彤彤的亲事。
这样一想,倒是把秦王让他留在京城的事暂时抛到九霄云外了。
第五九四章 小姑娘
如此又拖了几天,沈彤才去见了杨兰舒。
或许是被关在这里生活安宁,比起刚来的时候,杨兰舒的气色好了许多,只是再也不复昔日风采,明明只有二十出头的年纪,看上去却像人到中年。
杨兰舒没有想到,江婆子的主家竟然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天气已经渐渐转凉,沈彤穿了件素色小袄,梳着双螺髻,看上去和寻常人家的姑娘没有两样。
杨兰舒怔怔一刻,问道:“你家大人呢?”
沈彤眉头微蹙,上下打量着杨兰舒,问道:“你不觉得我有些面熟吗?”
面熟?杨兰舒一头雾水,无论如何她也不会把眼前这个水灵灵的小姑娘,和杀死太皇太后的刺客联系在一起。
沈彤换了话题,开门见山地问道:“你要见我有什么事?”
这就是默认,她就是江婆子的主家,没有什么家里的大人,她说了算。
“你为何要把我抓过来?”这是杨兰舒一直想问的,江婆子把她抓到这里,不但没有难为她,而且也没有审问过她。
反倒像是要养着她一样。
“我为何会抓你,你心里没有数吗?你是谁,还用得着我说吗?”沈彤说道。
杨兰舒哑口无言。
小姑娘说得没有错,他们之所以把她抓过来,就是因为她是杨兰舒。
“那你把我囚禁于此,要把我交给什么人?”原以为抓她的人要么是秦王的人,要么也会是萧长敦的人,可却是这样一个小姑娘,杨兰舒不得不怀疑这当中还有隐情了。
沈彤觉得杨兰舒挺有意思的,她是在宫里待得久了,不食人间烟火吧。
不对,应该是不知江湖险恶。
“交给什么人?这还用问吗?价高者得。”沈彤毫不怀疑她会让杨兰舒惊掉下巴。
杨兰舒果然张开了嘴,好半天没有合上。
“那你究竟是什么人?”杨兰舒颤声问道。
“你见过江婆子和我那丫头吧,她们是什么人你没有看出来?对了,你身份高贵,怕是从未接触过我们这样的人吧”,沈彤顿了顿,道,“我们都是江湖人,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赏金猎人,只要出得起银子,别说是你,就是皇宫里的皇帝,我们也能把他抓过来。”
杨兰舒大吃一惊,她在这里几天了,她想过很多种可能,可是却万万没有想到,抓她的这些人竟然只是什么赏金猎人。
虽然她是第一次听说“赏金猎人”这个名字,但是她立刻就明白这是做什么的了,和杀手死士差不多,就是拿钱办事的。
“你想把我卖出去?”杨兰舒问道。
“当然,这几日京城戒严,不好出手,不过我已经放出风去了,等到风声小些,就会有人来竟价了,谁出的银子最高,我就把你卖给谁。”沈彤的语气轻松活泼,就好像她要卖的是阿猫阿狗,而不是一位太后娘娘。
“如果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进京竞价呢?你会杀了我吗?”杨兰舒问道。
如果没人买她,或者出的价钱不合适,这个小姑娘会不会杀人?
沈彤抿抿嘴唇,她猜得没错,杨兰舒是不想死的。
“杀掉你?那就一两银子也拿不到了”,说到这里,沈彤重新打量杨兰舒,叹了口气,道,“可惜了,姿色平平,又没有头发,不知道能不能卖到五两。”
若是在大半年前,杨兰舒或许听不懂沈彤在说什么,可是流离失所这么久,她见识过很多很多在宫里时不曾听说过的事。
这个小姑娘竟然想要把她卖进娼馆!
那还不如让她去死!
杨兰舒伸出枯瘦的手指,指着沈彤,颤声说道:“你知道我是谁吗?你大逆不道!”
沈彤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讥讽道:“杨家人也知道大逆不道这个词吗?”
杨家,早就是大逆不道了。
杨兰舒这才意识到她是被这个小姑娘给气得糊涂了,只要小姑娘放出风去,说抓住了杨太后,又怎会没有人进京出高价买下她呢。
那么,大哥也会听到这个消息吧。
杨兰舒心中那团早已熄灭的火苗重又冒出了小火花,她握紧拳头,对沈彤说道:“我会等,等着你把我卖出去。”
沈彤笑了笑,起身向门口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转过身来,对杨兰舒说道:“你知道现在谁最舍得为你花钱吗?”
“谁?”杨兰舒忍不住问道。
沈彤抿嘴一笑,像是要告诉杨兰舒什么大秘密似的,压低声音说道:“真仙教的季神仙啊,他很有钱,有他这个活财神,我又何必费力气把消息送出京城呢,所以我压根没把你的事告诉其他人。”
杨兰舒心底那刚刚冒出头来的小火花噗噗两下又灭了。
真仙教的人虽然死了不少,但是总会有人逃出来,小姑娘说得没有错,如今的京城,想要把消息传到杨锦程耳中并不容易,可是要让真仙教的人知道,那是易如反掌。
杨兰舒在真仙教呆了一个月,每天都对季神仙顶礼膜拜,可是她却对这位神通广大的季神仙一无所知。
“季神仙究竟是什么人?”杨兰舒问道。
“他是什么人呢,那我就告诉你吧,也好让你对未来的新主人有所了解。”
沈彤背着手,在屋里踱着方步:“季神仙本名屠卫,就是前朝九千岁屠少龄的那个屠,他是屠少龄的干儿子,后晋小朝廷的重臣之一,同时他还是燕北杨勤的座上宾,对了,他给了杨勤很多钱用来养军队,如果我没有记错,你那位堂叔杨勤可是与你们是有仇的,尤其是杨锦程,杨勤最想杀的人,应该就是杨锦程吧,杀了他给自己的儿子报仇血恨。”
沈彤话音未落,杨兰舒已经面无血色。
真仙教不但与后晋小朝廷有关系,而且竟然背后还连着杨勤。
没有人比杨家更清楚,杨勤与杨家的仇恨不共戴天!
杨兰舒简直无法想像,一旦她落入真仙教之手,后果会是什么!
之前虽然她也在真仙教,但是那时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份。
她是杨锦程的亲妹妹!
第五九五章 真相
“你真的只通知了真仙教的人?”杨兰舒厉声问道,终于不再隐忍。
沈彤哈哈一笑,像是听到了世上最可笑的事:“京城封了,除了真仙教,此时此刻我还能找到其他肯买你的人吗?何况,真仙教有的是钱。”
杨兰舒如遭雷击。
“你在骗人,真仙教怎会和杨勤有关联,你骗人,你有何居心,你......”
没等她把话说完,沈彤打开门走了出去。
外面传来落锁声,杨兰舒怔怔一刻,趴到了炕上。
沈彤并不是吓唬杨兰舒。
三天之后,杨太后尚在人间的消息传遍京城。
“怎么可能,一定是假的,杨家都被抓了,她一个弱女子又是如何活下来的?”
“听说是加入了真仙教,之前藏在真仙教的道场里。”
“那是朝廷抓捕真仙教的人才把她找出来的吗?”
“胡说,朝廷什么时候抓捕过真仙教了,你见街上有告示吗?有海捕公文吗?”
......
的确没有。
那天虽然有很多真仙教教众被抓捕,但是审过之后,这些人都是寻常百姓,既没有杀人也没有放火,而且个个都像智障,京城大大小小的衙门里,但凡能收押犯人的,全都被这些人填得满满当当。据说,仅是管吃管喝就是一大笔银子。
审来审去,没有审出有用的,除了几个“发疯”特别严重的,其余人等全都能放出来了。
至于被当场打死的那些真仙教教众,朝廷只能派人运出城去悄悄埋了,这些都是普通百姓,难道还要等着他们的家人来认尸吗?
因此,从开始到现在,京城里四处搜捕的,都是劫法场的反贼杨锦程。
至于真仙教,就像旱雷,来的突然,去的匆匆,连个雨点也没有带过来。
街上传来传去的消息,一时半刻是传不进宫里的。
无论是萧长敦还是正在家里闭门思过的毛元玖,全都不想让崇文帝知道这件事。
而李冠中就更不想让崇文帝听到半点风声了。
冒充杨太后的那具尸体是他找来的,若是杨太后复活了,这个谎该怎么圆?
李冠中调动飞鱼卫,硬生生把这个消息压得死死的。
崇文帝没有听到半点风声。
李冠中一只压着消息不要传进宫里,另一只手则是挥舞着大蒲扇,恨不能把这阵风扇得越远越好。
至于李冠中是如何做到左右兼顾的,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京城封锁,别人送不出消息,可是对于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而言,这算是事儿吗?
总之,杨太后在真仙教的消息,飞出了密不透风的京城,飞到了四面八方,又借着真仙教在京城的残余教众之口,传到了燕北。
饶是屠卫(季四爷)老谋深算,听到这个消息,也险些惊掉了下巴。
更令屠卫吃惊的还有另一件事,那就是杨勤不知怎么,竟然知道了京城里发生的事。
自从相国寺之变,屠卫便封锁了一切消息,但凡是京城来的邸抄,不但杨勤看不到,就连矿务提举司衙门也同样看不到。
担心杨勤起疑,屠卫还让刻坊另行刊印了一份足可乱真的邸抄,邸抄的内容八成是真的,唯独去掉了最重要的部分。
杨勤是武将,纵然假邸抄在印刷上有破绽,他也看不出来,但是矿务提举司衙门的人却不同,文官最爱留意这些细枝末节,因此,假邸抄索性没有送到他们面前。
加之刚刚从季四爷手里得到大笔银子,杨勤高兴还来不及。
大都督府里,经由帮厨小王和他干娘张婆子的嘴,一传十,十传百,上至管事下至杂役,如今的大都督府,十个人里有七个是信真仙教的,据说燕北王府里信教的更多。
人多力量大,想要让杨勤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都随屠卫心意。
京城里的天翻地覆,身为燕北大都督的杨勤硬生生被蒙在鼓里。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屠卫自以为连只苍蝇也飞不进的大都督府,最终还是飞进来一只小蛾子。
那日,杨勤居然在自己的荷包里发现了一封折成方胜的信。
荷包是前些日子抬进府的美人绣的。杨勤出门不用带银子,印章也有专人保管,他年纪一大把,也不记得有多少年没有戴过荷包了。
可是这美人还新鲜着,当订情信物一般,撒娇让他把荷包随身带着,为了哄小美人欢心,杨勤只好由着她亲手把荷包系在腰上。
荷包里只有美人的一缕青丝。
但是第二天晚上,美人把晒好的花瓣装进那只荷包时,忍不住惊呼一声。
杨勤这才发现,他随身戴的荷包里,不知何时多出一封信来。
信是方先生写来的。
方先生说这已是他送来的第十五封信了,如今情况紧急,请大都督务必做出指示。
篇幅有限,方先生简明扼要只列出三件事:一是杨家行刑当日,杨锦程劫法场救出杨锦堂,但在兄弟二人尚未回到顺德府,韩广却执意要先行进攻,方先生问大都督该如何是好;
二是秦王大军接连攻下河南几处重镇,焦胜奇闭门不战,韩广和严化的主力都在顺德府,眼看秦王大有拿下整个河南之势,方先生请大都督示下;
三是京城里都在传杨太后未死,而是身在真仙教中,如今这传闻已经传到了顺德府,方先生听闻真仙教始于燕北,特此告知大都督。
看完这封信,杨勤身子晃了几晃,险些晕倒。
杨家满门抄斩?
韩广严化跟着杨锦程起兵了?
秦王也起兵了?
杨太后在真仙教?
信上的每一句话,杨勤都能看懂,可是放在一起,他就看不懂了。
信上提到的每一个名字,杨勤要么认识,要么也听说过,可是这些名字这些人身上发生的事,做出的事,却没有一件是他知道的。
杨勤只觉头晕脑胀,他忽然明白了,外面的世界变了,大变!
美人却还盯着那只荷包不肯罢休,追问道:“大都督一定是被哪个狐媚子迷住了,要不怎么被人放了封信进去也不知道呢,奴家不依,奴家不依嘛。”
第五九六章 美人
闻言,杨勤心中一动。
方先生前前后后给他送来十五封信,而他只看到这一封。
也就是说,这些信都被人在中途截走了,或者一进燕北就被截了,也或者是到了大都督府被人截了。
如果是后者,那么在他身边一定有内奸!
杨勤首先想到的就是眼前的美人,不会是她!
美人才进府几天,而且这封信还是在她送的荷包里出现的。
那么就是其他人了。
忽然之间,杨勤感到四面八方无数双眼睛正在贪婪地看着他,只等着他稍一疏忽,便会扑上前来把他啃噬干净。
当务之急,不是去查谁把这封信放进来的,更不是去查谁把那些信截走的,而是他要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不知道,悄无声息地回到军营。
十万大军在手,他无所畏惧。
美人还在不依不饶,杨勤忽然感到这美人着实烦人。
他冷冷地道:“你猜对了,还真就是狐猸子给放进来的。”
美人立刻哭了起来,哭得梨花带雨:“会写字就了不起吗,奴家也会写字,奴家会写自己的名字呢。”
杨勤道:“这是情诗,你会做诗吗?”
做诗?
美人怔了怔,立刻跪到杨勤面前,伸手就去脱杨勤的裤子,这才是美人拿手的。
杨勤更加厌烦,这美人也陪了他几天了,原本看她知情识趣功夫又好,还想留在府里找找乐子,可现在他却看这美人哪里都不好了,哭哭啼啼烦死人了。
杨勤抬腿,把美人一脚踹开,大声喝道:“来人,把这贱货送走!”
两名小厮闻声进来,拖起美人就要出去,刚走几步又停下脚步,问道:“大都督,把她送去哪里啊?”
“哪儿来的就送哪儿去!”杨勤挥挥手,强忍怒火。
这怒火当然不是因为美人脱他的裤子,而是他被人当成傻子瞒了这么久,说不定这两个小厮也是内奸。
“大都督,奴家不走,奴家爱你呀”,美人哭得声嘶力竭,自古多情空余恨啊,呜呜呜,“大都督,您还没给钱呢,以后奴家天天来大门口等着您,脱了衣裳等着。”
“到帐上拿五百两银子给她,不要再让本都督看到她,滚滚滚!”
美人坐着小轿,一路走一路哭,哭诉她和大都督有多么恩爱,在闺房里有多少和谐,哭诉那狐媚子有多么不要脸,若是让她知道是哪个小浪货,定要抓烂那浪货的脸。
哭着哭着,美人探出头看了看,擤擤鼻涕,对轿夫说道:“停轿停轿,老娘自己走。”
“姑娘,大都督说要把你送回你来的地方,还没到呢。”轿夫有些为难。
“呸,大都督都不要老娘了,老娘若是不赶快找个饭票,以后吃你的喝你的吗?你养得起老娘吗?”
两个轿夫羞愧地低下头,就这位姐儿,他们可养不起,也不敢养啊。
美人翻个白眼,吼道:“还不让老娘下去?”
轿子落下,美人提起裙子,挎起自己的小包袱,一溜烟儿地跑了。
过了好一会儿,两个轿夫才抬起头来,想要再看那位千娇百媚的小美人一眼,可是哪里还有影子啊。
“该不会是在轿子里就看到新的金主了吧,厉害,真厉害。”
前面有个巷子,美人拐进巷子,立刻便看到了那位穿着一身白狐狸皮的美貌少年。
“意爷儿,奴家想死你了!”
说着,美人就朝着少年扑了上去。
少年蹭的一下跳开,咧着嘴掸掸身上的狐狸毛,嫌弃地说道:“你干哈啊,人家还是个孩子,你别这样。”
美人娇嗔地啐了一口,从小包袱里摸出五张一百两的银票来:“瞧瞧,就得了这么一点儿,还不够打套金头面呢。”
可意儿哼了一声,不屑地道:“杨勤这老杂毛也真够抠门的,提上裤子就不认帐,妹咂,受委屈了,哥给你补上。”
说着,从狐狸皮里掏出同样的五张银票,五百两。
美人的眼睛亮了起来,冲着可意儿,不,冲着那几张银票直飞媚眼,一把抢过银票,转身就走,走了几步又回来,啵的一声,在可意儿吹弹得破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以后再有这种活儿还找我啊,意爷儿可别忘了人家。”
不就是塞个方胜进去吗?容易。
至于陪杨勤睡觉的事,那是她的工作,她一向敬业。
说完,美人风摆扬柳地走了。
可意儿摸着自己的脸蛋,一脸的委屈,娘类,现在这些女人越来越不要脸了,连意爷儿都敢调(戏)?
意爷儿还是个孩子啊!
身后传来一声冷哼,可意儿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
“柴小狗!”
小柴双臂交叉,用他自以为最风(流)最倜傥的模样走了过来。
“可意儿,你真不要脸,我看到你和那小娘们亲嘴了。”
“看到又如何?意爷儿三岁就会亲嘴了,切。”可意儿不屑。
小柴冷笑,再冷笑:“等到芳菲妹子回来,我就告诉她,看她还理不理你。”
提起芳菲,可意儿就郁闷了。
芳菲出了燕北,一准儿会让大饼那货给骗走。
算了,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回头挑个女土匪。
“你想说就说吧,让彤姑娘知道你搬弄是非,再也不让你去卖脂粉了。”
这小子还来这一招?
“那我就告诉云夫人,你等着!”
说完,小柴掉头就跑。
可意儿一下子就急了,我的那个老天爷啊,让云夫人知道他和小娘皮亲嘴儿,先把他揍个半死,然后就不让小公子和他一起玩了。
云夫人脾气上来,连小公子一起揍。
“柴小狗,你等等,有话好好说。”
小柴停下脚步,高昂着头,问道:“怎么说?”
“说吧,你要提什么条件,意爷儿看看能不能答应。”可意儿恨不能把这只小恶犬做成狗皮褥子。
“和小公子说说,让我去西安给他妹子送东西。”
每年冬天,燕北郡王都会让人去西安,给秦王府送皮子送药材,顺便看看两位小郡主,再给小郡主留点傍身银子,免得她们手头拮据。
第五九七章 一条线
可意儿在想,柴小狗究竟是哪个狗窝里跑出来的?又阴又贱。
吕家祖传几代都是闲帮,也就是流(氓),可意儿自幼见过的贱人多到数不清,即便如此,像柴小狗这么贱的,他还真没遇到过。
对于小柴的身世,其实可意儿隐约是知道的,但是他果断忽略不计了。
小柴是七少的哥哥?你怎么不说大桔子和东北虎是一家子?
用大桔子来比喻柴小狗,可意儿都觉得污辱了大桔子。
但是可意儿还是去给燕北郡王吹耳边风了。
没有办法,可意儿怕云七。
云七不但会揍他,还会不让燕北郡王和他一起玩。
柴小狗那贱货,绝对做得出到云七面前告黑状的下作勾当。
燕北郡王一口否决。
除了燕北的深山老林,把小柴放到哪里都不安全。
何况是西安。
秦王虽然打着平乱的名义出兵,但是明眼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若是让秦王知道,萧长敦的小儿子就在西安,后果可想而知。
燕北郡王其实是懒得管这些事的,但是小柴不一样,他是萧韧的哥哥,而萧韧,是要做他姐夫的人呐。
真若是小柴出了事,他以后如何向萧韧要聘礼?
想想自己那么好的姐姐,还有两个妹妹,将来都是要嫁出去的,燕北郡王就很郁闷。
可是燕北郡王还是低估了这件事。
十天后,小柴不见了!
一同不见的,还有山上新来的那名小土匪周骋。
据说是小柴不知怎么和周骋撞上了,两个人就打了起来,周骋虽然比小柴年纪小,但是身强力壮,牛椟子似的,小柴不是他的对手,于是小柴就在周骋的腿上咬了一口。
燕北郡王听说以后,也没有理会,只是让人给周骋送了金创药过去,又让自己的小厨房每天给周骋炖一只鸡。周骋是他的侄孙,当爷爷的总要多疼他几分。
第二天,听说小柴觉得自己丢人,躲在屋里不出来了。
偏偏这时,杨勤那边又有了新的动静,燕北郡王便没有理会这件事。
他再一次听到小柴的消息,便是小柴不见了。
小柴一直躲在屋里不出来,有两名小厮伺候,饭菜也是小厮去大厨房端过来。
可能是不用操练,饭量也就小了,阿大和阿小有时一天也不去大厨房拿饭。
大厨房里排队吃饭的人很多,多个人少个人都是常事,没人会留意。
直到有一天,有人发现,小柴身边的阿大和阿小已经好几天没有露面了。
于是这件事才暴露出来。
而那个时候,派去西安送东西的人已经走了五天了。
燕北郡王无奈,只好让韩无忌带着几个人去追。估计追上的时候,也已经到西安了,之所以让韩无忌去,是因为韩无忌对西安很熟,到时让铺子里的人把小柴绑了,再带回燕北。
燕北郡王也只能如此,他没有闲心管这些小事了,因为杨勤动了。
看完方先生的信,杨勤一刻也没有多等,他回了军营。
为了不引起季四爷的怀疑,杨勤让两名心腹在军营里惹出了一点乱子,他闻讯后便赶了回去。
果然,季四爷听说以后,并没有多想。
此时此刻,有比杨勤更让季四爷感兴趣的事。
何况,在季四爷看来,杨勤什么也不知道。
季四爷正在让人查找杨太后。
真仙教刚刚在京城惹出乱子,便传出杨太后在真仙教的传言,而在之前,杨太后明明已经死了。
关于杨太后之死,季四爷当日并没有怀疑。
一个弱女子,能够活着逃出大相国寺,却不能活着逃出京城,若是杨家没有倒台,她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可是大相国寺刚刚出事,飞鱼卫便围了杨家,杨太后根本没有机会得到娘家的保护。
现在,季四爷要好好查一下了。
很快,他要查的结果送到了他的面前。
飞鱼卫发现尸体之后,宫里派了两个服侍过杨太后的宫女来认尸,尸体身上的财物虽然被抢劫一空,但是她脚上那双破烂不堪的鞋子却正是杨太后出事那天穿着的,尸体手背上有一颗痣,也和杨太后一致,再加上身材和样貌,最终确认那具尸体就是杨太后无疑。
季四爷微微眯起眼睛,仅是这些特征,他立刻便也能复制出一位杨太后。
他能做到,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当然也能做到,而且,这对于他们而言,只是小事一桩。
季四爷深知这些当官的是如何应付差事的,上面逼得急了,便找具尸体交上去。
杨太后和毛太后一样,她们知道得太多,毛太后被自己亲哥哥杀死,不但是要表忠心,更是要让皇帝心安。
因此,崇文帝想要的,绝对不会是活捉的杨太后,而是一个杨太后的尸体。
死人不会说话。
“找,给我去找,挖地三尺也要把杨太后找出来!”季四爷说道。
这时,有人进来,对季四爷说道:“杨大都督回了军营。”
季四爷皱眉,问道:“出什么事了吗?”
“大都督手下的两名副将醉酒闹事,砍伤了人,一名千户不忿,双方动起手来。”
季四爷嗯了一声,杨勤手下的那些烂事,就没有断过。
“大都督府那边如何了?”季四爷问道。
“前几天刚刚抬进府的那名女伎被打发走了,又哭又闹不可开交,据说是因为大都督喜新厌旧。”
季四爷冷笑,颔首道:“再给大都督寻几个知情识趣的美人送过去,免得大都督闲来无事,总往军营跑。”
杨勤在军营里巡视一圈儿,他派去盯梢的人就回来了,道:“您刚刚离开大都督府,您屋里的咏梅姑娘就去找了厨房的小王,接着小王去见了自己的干娘,他干娘又去了外院找了外院采办刘管事,刘管事便匆匆出府,他去了大杨钱的药材铺子,他前脚从药材铺子出来,那铺子的小老板后脚就出来,他去见的是季四爷府上的一名管事。”
杨勤的面沉似水。
好啊,这是一条线啊,从他屋里到季四爷身边,一条线就给贯穿起来了。
第五九八章 压寨夫人
那个叫咏梅的,还是杨勤的通房丫鬟!
是他的枕边人!
除了这个咏梅,那什么小王,小王的干娘,还有什么外院的刘管事,杨勤通通不知道。
大都督府不是菜园子,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塞人进来的,但凡能来大都督府做事的,这些人哪个都不是从街上随便找来的。
咏梅的老子娘都在府里,她是家生子。
“去查查,他们几个是不是都是真仙教的,除了他们,府里还有人信真仙教吗?”
这不是什么秘密,派出去的人很快就查到了,这些人都是真仙教的,府里信真仙教的有很多,尤其是最底层的粗使下人,几乎都是真仙教的信徒,只要府里放假或者轮休,他们就去听真仙教的传教课。
真仙教能教人发财,越穷便越想发财。
再查下去,就更让杨勤生气了。
他的两个姨娘虽然没有加入真仙教,但是她们的娘家兄弟却全是真仙教的。
杨勤气得头晕脑胀,这都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他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不过想想他也就不再计较了,他连皇帝换了这么大的事,都是刚刚才知道,更何况是自己府里的下人去信什么教呢。
如果不是真仙教和杨太后有关系,即使他知道府里有人信了真仙教,他也不会关心。
求神拜佛的人,哪家没有,这又不是什么大事。
可是现在,这就是大事,几乎把他吃干抹净只余骨头的大事。
“再查,燕北军中有没有信奉真仙教的,详查!”
这一查不要紧,军营里还真有了,好在军营毕竟管理严格,信教的并不多。
杨勤二话不说,两天之后,所有信教的兵士全部以这样那样的原因,要么被调走,要么被关了起来。
杨勤带兵多年,雷厉风行,作风狠戾,这一切进行得神不知鬼不觉。
当天夜里,五百燕北军悄悄包围了季四爷的府邸。
可是待到燕北军冲进去,却发现季四爷并没有在家。
季四爷没有妻妾,府里只有丫鬟婆子和一众小厮,这些人全部被抓走。
杨勤想起季四爷还有一个侄女,他一直以为那侄女也住在季府,可是却没有看到。
审问了那些丫鬟婆子,这才知道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什么侄小姐。
再问她们,季四爷去了哪里,她们一问三不知。
杨勤派人在燕北城里四处搜查,季四爷的铺子,真仙教的传教学堂,全部都找遍了,也没见季四爷的身影。
杨勤冷笑,老狐狸,这就藏起来了吗?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季四爷的生意都还在,他若是真跑了,那反而是好事,这些生意全都充公!
可是杨勤还没有高兴一会儿,他便收到了季四爷给他的书信。
季四爷听闻杨太后在真仙教,吓得半死,感觉要出大事,所以他急匆匆赶往京城查证此事。
季四爷竟然进京了?
杨勤派了一百余人追赶,又在燕北城贴出告示,满城搜捕真仙教徒。
一时之间,燕北城乱做一团,普通百姓中信奉真仙教的极多,谁也没有想到,大都督竟然要抓他们。
好在杨勤也知道这些人都是老百姓,他之所以要抓人,也只是立威而已,让真仙教里的高层人物不敢造次。
果然,这一番抓捕之后,真仙教里的祭酒们一个也没有出现,百姓们被关了几天,罚了银子又放出来,燕北城重新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没有人敢再提起真仙教,杨勤心情很好,至于季四爷的那个侄女,他早就抛到九霄云外。
但是他却还记得保媒的事,只是这个时候,还不时去动矿务提举司的时候。
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沈彤和萧韧还在京城,京城已经解禁,但是只出不进,他们若是想要出京还是可以的。
但是秦王有令,让萧韧暂时留在京城,这样一来,他们暂时不能再回保定府。
沈彤倒是不觉什么,芳菲和江家姑嫂全都在,许安路友也在,还有大桔子,也在她身边,她去哪里都一样,没有必要去保定府。
再说,萧韧也在啊。
可是萧韧却越来越寡言少语,有一天,他问沈彤:“王爷是不是因为定国公府的事,才不让我回保定府的?”
其实沈彤也有这种猜测。
萧长敦要保的是崇文帝,而秦王迟早要取而代之。
萧韧夹在二者之间,他的处境其实很尴尬。
但是前世的时候,秦王做了皇帝,可是那个时候,依然对萧韧委以重任,就连沈彤这种荒野里出来的人,也知道萧韧位高权重。
秦王是武力夺得天下,武官之中居于高位的,全部都是战场上打出来的,就如同太祖皇帝的霄云二十四将一样。
也就是说,前世的时候,萧韧不但领兵,而且战功赫赫。
那么这一世又是怎么回事,眼看秦王已经打到河南了,却没有萧韧什么事。
不过这一世和前世是有变化的,前世时崇文帝从始至终都在皇位上,他没有出宫,没有假死,也没有小皇帝。
太皇太后死后,秦王起兵,没等打到京城,便登基为帝了。
而这一世,不但时间有出入,而且崇文帝的经历也过于坎坷了。
这位皇帝被云七抓走,关押在山洞里,大半年后又把他当作人质,最终用他换来了杨敏的一颗人头,也让杨家失去了最重要的一个人。
可是这种变化也只在崇文帝和那个小皇帝身上,不关萧韧的事啊。
前世时,萧长敦也是支持崇文帝的。
沈彤想来想去,觉得这些都无所谓。
她对萧韧说道:“若是秦王不信任你了,那你就和我一起回燕北,咱们上山当土匪,有阿娘有阿钰,到时再把两个小妹妹接回来,也是热热闹闹一大家子。”
萧韧心中一暖,彤彤这是把他当成家里人了,这一大家子里也有他。
不过听到沈彤让他上山当土匪,他就忍不住笑弯了嘴角,他道:“好啊,到时我是土匪,你是压寨夫人。”
沈彤脸上一红,啐他一口:“咱俩谁是压寨夫人还不一定呢,到时先打一架再说。”
第五九九章 血书
在萧韧看来,彤彤长大了,越来越善解人意了。
在沈彤看来,小七长大了,一哄就好,不再像小时候那么执拗倔强了。
总之,两个人都对彼此满意极了,看着自家小孩长大了,长成自己心中最喜欢的样子,这种感觉真好。
他们认识八年了,八年来聚少离多,反倒是被困在京城的这段日子,两人难得的可以好好相处。
待到飞鱼卫不再四处抓人了,两人戴上人皮面具,在京城里到处闲逛。
“上次我和芳菲来这里时,所有的铺子全都开着,五颜六色挂得满满当当。”
沈彤口中的上次,是一年多以前,那时太皇太后还活着,京城里花团锦簇,燕北郡王当时也在,小少年长到十几岁第一次逛街,和芳菲一样,从街头吃到街尾。
这前前后后还不到两年的时间,京城就如同早衰的贵妇人,金壁辉煌,但却暮气沉沉。
萧韧问道:“那你是喜欢西安呢,还是喜欢京城多一些,再或者你喜欢燕北?”
说到这里,萧韧想起沈彤是从南边过来的,便想再问问她是不是更喜欢南边,话还没有出口,沈彤就回答了:“我喜欢京城。”
萧韧微怔,他虽然是在问沈彤,可是却没有想到她会喜欢京城。
“为什么?”萧韧问道。
沈彤嘻嘻一笑,什么也没有说。
萧韧愣了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他和沈彤的第一次见面,就是在京城。
萧韧自以为自己猜对了,立刻欢喜起来,陪着沈彤逛街时,但凡是沈彤多看了几眼的东西,他全都要买下来,可是沈彤却不让他买,最后,两人带了一大堆零嘴儿回来。
萧韧心里不太舒服,那些衣料首饰,还有小姑娘喜欢的小摆设,她全都不要,不是不喜欢,而是因为无论是在哪里,她都是过客,那些身外之物反倒成了累赘。
他的彤彤,养只猫都要带着四处漂泊。
这时,小栗子匆匆忙忙跑了进来,对沈彤说道:“彤姑娘,燕北来信了,加急!”
从燕北到京城,有一条独立的通信线,这是燕北郡王亲自设立的,虽然京城依然是只出不进,但是从燕北来的密信,还是送到了沈彤面前。
沈彤拆开火漆,取出信笺,只看了一眼,就高声喊道:“小七,杨勤出兵了!”
往年燕北十月就开始下雪,但是今年却是一场雪也没有下,杨勤请人看过天象之后,赶在燕北下雪之前出兵了。
杨勤出兵,打出的旗号是“勤王”!
这出兵的理由,听起来和秦王大同小异,可是事实上,却不一样。
杨勤有自知之明,他没有宵想过金銮殿上的那个皇位,但是他要趁着这个机会,真真正正站到皇帝面前。
京城的杨家已经倒了,从此以后,除了皇帝,没有人能压制他了。
随着护国公府的满门抄斩,太祖时代的霄云二十四将,就只有一个早已行将就木的李永基还活在人世,但是李永基的那点功绩,在大齐名将榜上根本不算什么。
至于现在大权在握的萧成敦,不过是和杨敏一样的二世祖。
一个要靠嫡亲弟弟的人头才能保全家族的人,只是个儒夫而已。
不过是机缘巧合,皇帝落难,而他恰好救了皇帝。
而对于杨勤而言,现在就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崇文帝虽然做了十几年皇帝,可是却直到现在才亲政,对于崇文帝而言,满朝文武要么是太皇太后和杨家的人,要么是萧家的人,一个从娘胎里就准备着当皇帝的人,当务之急,是要笼络一批为他所用的能臣。
杨勤自信,他就是崇文帝最需要的人。
放眼整个大齐,只有燕北军能与西秦军抗衡,至于现在起兵的什么韩广严化,杨勤压根没有放在眼里。
即使焦胜奇出手,韩广严化合整个中原的兵力,也无法与他匹敌。
这不是兵马多少的问题,这是兵力强弱的悬殊。
无论是秦王的西秦军,还是杨勤的燕北军,多年以来都在打仗,他们一年里与鞑子的大大小小战役,足够中原军剿匪十年,乃至更多。大多数中原军从未上过战场,无论是带兵的将军还是下面的兵卒,俱都无法与身经百战的西秦军和燕北军相提并论。
纵观大齐,除非他杨勤出兵,否则没有哪支军队能够抵挡西秦军。
而秦王收拾完韩广和严化,下一步就要夺取京城。
杨勤没有奏请出兵,他直接出兵了。
这是明智之举。
现在杨勤送往京城的奏折,十有八、九根本到不了皇帝面前。即使没有在半路上被真仙教或者燕北郡王的人截下,到了京城也是要先过萧长敦那一关。
杨勤信不过任何人。
沈彤和萧韧收到燕北郡王的书信时,燕北郡王的土匪兵已经和杨勤的燕北军交上手了。
此时此刻,秦王坐在大帐之内,八百里急奏送到他的面前。
李思南没敢拆开,直接送到秦王手中。
杨勤出兵十五万,老安昌侯李永基与燕北郡王各率大军前后包抄!
正在此时,又有一道军报送了进来,这道军报是燕北郡王派人送来的。
秦王没有想到,这竟是一封血书!
秦王脸色微微发白,直到此时他才知道,那个曾经在秦王府出出进进的小姑娘,竟然是燕北郡王的孪生姐姐,他的亲侄女。
燕北郡王委托秦王,在他死后,代为照顾自己的三位姐妹,保她们一世富贵。
看着那暗红色的每一个字,秦王心潮起伏。
他知道燕北郡王以剿匪之名躲进山里,那时他只是觉得这孩子很机灵而已,以他多年的经验,即使燕北郡王这几天一直都在招兵买马,可是也无法与杨勤的兵马抗衡。
燕北郡王拦截杨勤军队,这是以卵击石!
所以,那孩子是以自己的身家性命再搏,为自己和亲人,为燕王血脉,搏一线生机。
秦王沉声问道:“送信的人呢?”
亲随叹了口气:“送信的人和马,已经劳累脱力而死。”
“传令萧韧速赴山海关!”
“传令北路军全力以赴,驰援燕北!”
第六零零章 安排
即使没有燕北郡王的血书,秦王同样要不惜一切代价拦住杨勤,此番出兵,西秦军兵为三路,其中的北路军便是为杨勤而备。
但,秦王并无胜算,他已做好杨勤出关后与之全力一战的准备。
但是有了燕北郡王,秦王的胜算便又多了几分。
杨勤的确是劲敌。
萧韧和沈彤,在得知杨勤出兵的第十天,收到了秦王的密令。
秦王在密令中并未提到燕北郡王正与杨勤开战的事,他只是让萧韧即日出发去山海关。
萧韧对沈彤道:“杨勤手中兵马不少,若是让他进关,大齐的局势就要变了,我让人通知国公府,让阿马来接你,你带着芳菲去国公府住些日子,让许安他们留在杨柳胡同吧。”
沈彤毕竟是从宫里死里逃生的人,萧韧不放心让沈彤独自留在京城,相对于杨柳胡同,定国公府无疑更加安全。
对于萧长敦,萧韧是别扭的。
虽然萧韧早就知道父亲是自杀,要用自己的死来向秦王示警,即使不是萧长敦,也会是其他人把他的人头挂到城门上,可是萧韧气了这么多年,让他一下子就和萧长敦亲厚起来,他是无法接受的。
可是这并不防碍让定国公府保护沈彤。
只要定国公府能护得沈彤周全,他萧韧低低头又怎么了?
沈彤怔了怔,很快就明白了,她很不习惯。
不习惯被人当成女孩子保护起来。
“小七,让芳菲带着桔子去国公府吧,我和你一起山海关。”
萧韧看看她,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了。
沈彤拔腿去追时,萧韧已经在吩咐大饼了:“你马上去国公府,让阿马过来接彤姑娘。”
“不许去!”沈彤连忙制止。
大饼吓了一跳,看看沈彤,又看看萧韧,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萧韧凶神恶煞地瞪了大饼一眼,道:“马上去!”
大饼抬腿要走,可是腿抬起来就不动了,悬在半空。
沈彤走过去,对大饼道:“让芳菲把桔子的东西收拾了,你送她们去国公府吧。”
“哎,好的!”
大饼说完就去后面找芳菲了。
萧韧气得不成,索性不理沈彤了。
沈彤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你忘了你把大饼给我了,我才是他的主家,你不是了。”
“哼!”萧韧还是不理她。
这小孩是又要使性子了?
沈彤踮起脚尖,伸手给他顺顺毛,柔声说道:“小七,我就是想和你在一起啊,而且我也不放心阿娘和阿钰,你若是不带着我一起去,我即使吃得好住得好,也会担心得睡不着觉的,小七,带我一起去,好不好?”
最后那句“好不好”,萧韧的心都化了。
“你留在京城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见你。”
“可是我想和小七一起去。”
“彤彤,我舍不得让我跟我去冒险......”
“小七可以保护我啊。”
萧韧忽然觉得一切都无所畏了,如果真的遇到凶险,大不了他就拼上自己的性命保护彤彤,箭来了,他替她挡。
至于到时是他保护沈彤,还是沈彤保护他,嗯,萧韧没想这么多。
那天傍晚时分,阿马带了轿子过来,接走了哭哭啼啼的芳菲和一脸不屑的桔子。
萧韧没有告诉阿马实情,只说他和沈彤要出京了,带着芳菲和桔子不方便。
阿马没有多问,留下一堆上好金创药就走了。
深夜,沈彤走进关押杨兰舒的房间。
杨兰舒听到门声就警觉地坐直了身子,自从上次见过那个小姑娘之后,除了江婆子,再也没有别人走进过这间屋子。
“是你?”跳动的烛光下,杨兰舒看清了来人,还是那个小姑娘。
沈彤在她面前坐下,静静地注视着她,屋内一片死寂,落针可闻。
良久,沈彤才开口说道:“杨勤出兵了,他出兵后首先要打的,就是杨锦程。”
杨兰舒呆了呆,喃喃说道:“是啊,我早就应该想到,他一定会趁机出兵,他们父子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怎会错过这个机会。”
说到这里,杨兰舒顿了顿,忽然又冷笑起来:“他想做第二个护国公?凭他?做梦!”
沈彤摇了摇头,道:“可是凭杨锦程和中原军,能打进京城吗?即使没有杨勤,也还有秦王。你长在深闺之中,自是不知道带兵打仗的事,兵要养,更要练,中原军已经过了几十年的舒服日子,论起打仗,他们不行。”
“不,不可能,你胡说八道,中原军是我祖父一手带出来的,他们跟着太祖皇帝建功立业,所向披靡......”
说到后来,杨兰舒的声音渐渐微弱。
沈彤叹了口气,道:“你也知道他们是跟着太祖皇帝建功立业了,太祖皇帝早就作古,老护国公死前已是年逾古稀,那么中原军还会是当年的中原军吗?”
是啊,几十年过去了,即使中原军还在,也早就不是当年的中原军了。
中原没有鞑子,就连土匪也少得可怜,这几十年来打过的最大战役,还是当年平复徐世基叛乱,而徐世基只不过有几千人而已。
杨兰舒呆呆一刻,失神地望着前方,目光空洞。
她不懂,这个小姑娘说得没错,带兵打仗的事,她确实不懂。
“你来告诉我这些,就为了让我知道,我大哥就要败了,前有杨勤后有秦王,他们要败了,对吗?”杨兰舒惨笑,是啊,这么多没来见她,果真就是要让她彻底死心。
她忽然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她问道:“莫非你已经把我卖给了真仙教?
沈彤微微一笑,道:“你很想去真仙教吗?”
真仙教兴起于燕北,那是和杨勤一起的。
杨兰舒打死也不会想去真仙教的。
“你究竟要如何?”杨兰舒问道。
沈彤道:“你说你知道一个秘密,那一定是太祖皇帝的遗诏吧,你虽然没有见过遗诏,可是你却知道遗诏的内容,对吗?”
杨兰舒的嘴角微微颤抖,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但是看着面前的小姑娘,她却无法心平气和。
“你是谁?你为何会知道这些?”
“看来我猜对了,那份遗诏是被当时的首辅沈毅悄悄带出宫的,但是那时太祖皇帝病榻之前早有太皇太后的耳目,所以你们杨家早就知道有这份遗诏存在,对吗?”
第六零一章 一场算计
“你是如何知晓的?”杨兰舒自己也没有察觉到,她的声音在微微颤抖。
沈彤笑了笑,从桌上的茶壶里倒了杯水递给杨兰舒。
杨兰舒接过来,大口吞下,冰冷的茶水进入喉咙,她感觉舒服多了。
“我见过沈家和梅家的后人,是听他们说的。”
沈彤说的是实情,她之所以知道有遗诏这个东西,就是和沈家梅家有关。
“原来如此”,杨兰舒叹了口气,道,“沈家的妇人还活着吗?”
“应该还活着吧。”沈彤说道。
杨兰舒笑了,她的笑容里带了几分嘲讽:“可惜皇帝不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多蠢的事。”
沈彤心里一动,她猜得应该没有错。
“皇帝并不知道太祖留有遗诏,而这份遗诏上的内容对他不利?”
杨兰舒看了沈彤一眼,点点头:“你很聪明,全都猜对了。你知道吗?多年以来我们杨家一直都在寻找那份遗诏,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可惜,他什么也不知道,杨家满门抄斩,祖父死了,我大哥自顾不暇,我自己更不用提,那份遗诏的事,杨家不会再管,也无力再管了,沈家妇人就好好地活着吧,有朝一日,把这份遗诏拿出来,呵呵,呵呵。”
杨兰舒不停冷笑,寂静夜里,她的笑声如同鬼魅,阴气森森。
笑毕,杨兰舒忽然听到沈彤娓娓道来。
“太祖皇帝临终之前,知道自己时日无多,而那时太子已经先他一步走了,这皇位理所当然要传给他的孙儿,现在的皇帝。可是太皇太后还活着,杨家也还在,太祖皇帝明知帝弱而祖母强,可是他为了朝局稳定,不能杀掉太皇太后,还要借助太皇太后之手完成皇权交替,但是他又担心孙子儒弱,长大后难以承担重任,于是他就留下了一份遗诏,让周氏皇权不致于落入外人之手?”
杨兰舒惊愕地瞪着沈彤,一双早已不再明亮的眼睛里透着不可置信。
“这也是沈家和梅家的人告诉你的?”她问道。
沈彤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我猜对了吗?”
杨兰舒深深地呼出一口浊气,极不情愿地点点头:“对,太祖皇帝遗命,若皇帝驾崩而子幼,其长子封藩王,离京就藩。由皇四子秦王周桓继承大统,若秦王已薨,则由秦王膝下成年子嗣继承皇位,若秦王后继无人,从燕王、豫王、桂王子嗣中挑选德才兼备者。沈氏一门护诏有功,择一女封后,母仪天下。”
虽然已经猜到七七八八,但是沈彤却没有猜到原来沈氏女封后的事,竟然是写在遗诏上的!
当年太祖皇帝之所以承诺封沈氏女为后,一来是因为沈家保管遗诏的功劳;二来也是因为沈家是仕林大家,沈毅又是首辅,即使没有遗诏,沈家女儿也配得上皇后的封号。
然而......
沈彤微微牵动嘴角,那时的太祖皇帝又何尝不知身边遍布太皇太后的耳目,他让沈毅带遗诏出宫,便是猜到了在他死后,太皇太后绝对容不下沈家。
越是如此,那份遗诏便成了沈家救命的稻草。
把遗诏交出去,做为知情者,太皇太后不会留下沈家,沈家依然是死;留下一条血脉,忍辱偷生,或许有朝一日还能重见天日。
至于皇后之位,谁知道要几年或者几代之后呢,沈家护诏,并非是为了这个皇后的名份,而是沈家已经被太祖皇帝架到火上,不得不拼死保全而已。
“怎么,你不敢相信吗?”
耳边传来杨兰舒嘲讽的声音,沈彤这才缓过神来。
她说道:“因此,太皇太后不但诛了沈家九族,而且还要把秦王和燕王的长子全都杀光,原来如此啊,以前我还以为她那样做,是想要逼得秦王造反呢。”
何止是沈彤猜错,就连秦王恐怕也是这样认为的。
四位亲王之中,以秦王和燕王势力最大,桂王和豫王不足为惧,太皇太后想要掩盖遗诏之事,不想让人怀疑她要灭掉秦王和他的子孙,便找了桂王和豫王开始下手。
偏偏沈家后人也不敢随便拿出遗诏,崇文帝活得好好的,若是让秦王看到这份遗诏,难免会有弑君之心,一旦那样,被灭口的只会是送上遗诏的那个人,也就是沈家人。
沈家一门几百人就白死了。
因此,这份遗诏只能在最合适的时候拿出来,可惜沈太太黄氏机关算尽,却没有逃过一个母子亲情。
她被屠卫带走时,崇文帝尚未假死。
而如果那个时候她还是住在西安,有沈彤这个能够经常出入秦王府的女儿,那份遗诏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送到秦王面前。
那样一来,秦王师出有名,沈家也全了忠义。
可惜黄氏一念之差,没能等到那一天。
她被屠卫和欣妩带走后,怕是根本不知道京城里的翻天地覆了。
不过,若是秦王那时拿了遗诏进京,崇文帝即使复活,也只能是个假货了,就连萧长敦恐怕也要矢口否认的假货。
但是现在崇文帝还活着,而且重登大宝。
而前世,黄氏终归还是把遗诏交到秦王手中了吧,所以辛五做了太子妃,未来的皇后。
遗诏上只是说沈氏女为后,并没有要求是嫡女,有了族谱的养女也同样是沈氏女。
沈氏女已无亲族可以依靠,与孤女无异。
既能彰显新帝对旧臣的敬重,又能避免后族做大,重蹈杨家覆辙,让太子娶沈家女为妻,有百利而无一弊,至于是嫡女还是养女,对于皇室而言都是一样的,能在这一代解决的事情,不会拖到下一代。
“可是你知道这个秘密又如何,沈家后人又在哪里?”沈彤没有把黄氏在屠卫手中的事实告诉杨兰舒,她还没有让杨家人报复性快乐的恶趣味。
是啊,杨兰舒若是知道黄氏是被真仙教的人带走的,还不知道会多么解气呢。
太祖皇帝那条老狐狸,临死还不忘摆了一道。
几十年的夫妻,他算准太皇太后不会让崇文帝轻易亲政,也算准一旦崇文帝长大后不听话了,太皇太后会有扶植幼帝的想法。
这场大戏,牺牲掉的就是沈家而已,到头来,那皇位还是落在他的子孙手中。
至于十几年后,那坐在龙椅上的人,是崇文帝的儿子还是秦王,对于太祖皇帝而言,在江山社稷面前都是一样的。
第六零二章 回归
“好了,现在你知道这个秘密了,如今这世上除了我和大哥,终于还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个秘密了,你把这个秘密告诉你背后之人,最好能让秦王也知道,哈哈哈,你知道那个昏君是多少害怕他有儿子吗?他亲手杀了林淑妃和她肚里的孩子,一尸两命,到头来却要算在我身上,他害怕一旦有了皇子,太皇太后就会把他置于死地,所以他宁可杀死自己的儿子。他若是知道他的祖父还留下这么一份遗诏,他一定会活活气死,不,他是要活活吓死,哈哈哈!”
杨兰舒的笑声尖利刺耳,让这寂静的夜里凭添几丝恐怖。
她撸起衣袖,把手臂举到沈彤面前,雪白的手臂上,疤痕交错,狰狞可怖。
沈彤吃了一惊,她一直以为如杨兰舒这样娇养长大的女子,被玫瑰花刺扎一下,恐怕都要掉眼泪。
这么多的伤疤,是怎么来的?
杨兰舒像是猜到她的想法,干涩地笑了:“这都是我自己割的,每当我难过我愤怒我痛不欲生时,就会在自己身上割上一刀,那感觉,你不知道有多么痛快!”
杨兰舒咯咯地笑,目光痴迷,沈彤甚至认为杨兰舒就要疯了。
“你还好吗?”沈彤小心翼翼地问道。
杨兰舒看她一眼,重又看向伤疤纵横的手臂,声音如同梦呓:“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盼着那个昏君死啊,在宫里时就盼他死,所以我得知毛月如那个贱人把他弄出宫去时,我就一不做二不休,呵呵,可惜他竟然还活着,小姑娘,这世上是不公平的,他杀了林淑妃,杀了自己的儿子,毁了我,也毁了毛月如,可是他却还活着,这不公平啊。”
说着,她的声音骤然严厉起来,大声吼道:“你既然知道遗诏的事了,快去告诉秦王,让他找到沈家后人,拿到遗诏,杀了那个昏君,快去啊!”
沈彤默默地叹了口气,她走出了这间屋子。
快天亮时,一辆黑漆马车停在杨柳胡同外面。从马车上下来的人,就是白天曾经来过的阿马。
片刻之后,阿马带着一个人上了马车,沈彤送他们出来,她对戴着幂篱的杨兰舒说道:“想要活下去,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你见到的人。”
马车穿过黑夜,向着定国公府而去。
次日城门刚开,萧韧和沈彤,连同许安路友、江婆子江二妹,大饼、小栗子,一起出城。
萧韧的十几个随从断后。
走了大半日,在一个驿站打尖儿时,他们才得知北郡王与杨勤开战的消息。
燕北郡王在给沈彤的信里,只字未提,只说杨勤起兵。
秦王给萧韧的调令也只是让他速去山海关。
京城里消息闭塞,燕北郡王和秦王没有说,萧韧和沈彤便不知道。
两人在此之前,也只是以为秦王的北路军要与杨勤交战,却没有想到,燕北郡王在这个时候出兵了。
沈彤心急如焚,恨不能插上翅膀立刻飞到燕北。
燕北郡王有多少兵马,沈彤比萧韧更清楚。
用这点兵马对抗杨勤,就是以卵击石。
一行人日夜兼程,又走一日,沈彤眼尖,忽然在路边的茶棚外面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
“大华、二三?”
两个青年也看到了沈彤众人,兴奋地挥舞手臂,沈彤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们,又惊又喜。
茶棚里面的人听到动静,纷纷出来,沈彤忍不住惊呼:“大刀疤?老官?”
这时,老柯也从茶棚里面出来,看到沈彤,他连忙上来施礼,对沈彤道:“没想到在这里遇到姑娘,姑娘也是要到燕北帮王爷的吗?”
他们也已经知道燕北打仗的事了。
沈彤看一眼茶棚,乌鸦鸦坐满了人。
老柯说道:“我们分成五拨人,这只是其中一拨而已。”
此番,老柯带着两个徒弟进关,就是回村子去的,可惜事情并不顺利,村子里分成两派,一派愿意上山当土匪,另一派却有了二心,两派交锋,先是口头谩骂,后来动了手,直到半个月前,终于决出胜负,老柯带着村子里活着的人赶往燕北。
这时,老柯高声说道:“这位姑娘便是大郡主,快点磕头,见过大郡主。”
沈彤蹙眉,她还是第一次被人称做大郡主。
面前的这些人,其实全都见过她,这些日子又听老柯反复说起,早就有了准备,齐齐跪下行礼。
沈彤和他们寒暄几句,便和萧韧走出茶棚。
萧韧问道:“这些是什么人?”
沈彤轻笑,道:“说了你也不信,他们是鞑子卫。”
萧韧大吃一惊,道:“鞑子卫不是鞑子吗?他们明明是汉人啊。”
说一出口,萧韧便觉得自己的话并不确切。
无论是安鞑人还是鞑剌人,他们的相貌其实和汉人区别并不大,特点是高颧骨塌鼻子小眼睛,这种相貌在汉人中也有,因此,若是鞑子换上汉人服饰,与汉人生活在一起,若不是想要刻意识别,很难区分出来。
现在一想,刚刚那些人,包括在京城时就见过的老柯,岂不都是这种相貌?
“鞑子卫没在燕北,而是进关了?”萧韧问道。
沈彤道:“这还是阿娘最先找到他们的,阿娘自幼长在草原,她的生活习惯与鞑子大同小异,因此,她在市集上无意中发现有鞑子出没,而且那个鞑子还曾经跟着父王找过她,我阿娘在很多事上都是迷迷糊糊的,唯独是父王的事,她桩桩件件记得清楚。她跟踪那个鞑子找到了村子,便大模大样在村子里住了下来,后来还把我也带过去了,只是那时我并不知道他们是鞑子。”
云七绑了崇文帝,便也是藏在那里。
鞑子卫的人性情乖张,凶狠难驯,他们只听燕王的指示,燕王不在了,便没人能号令他们。
因此,即使后来知道老柯要带他们去投奔的是燕北郡王,也有一部分人不肯前去。
沈彤在那村子里住过,也和那些人打过交道,若不是云七够狠,她差点就不能活着离开。
只是,很多年过去了,当年不可一势的鞑子卫,也只余下这硕果仅存的几百人。
第六零三章 心痒
“可是这些人行不行?”萧韧问道。
除了老柯和大华、二三,对于鞑子卫的其他人,萧韧还是第一次见到,虽然这只是所有鞑子卫中的两成,但是也能看出一二。
与其说他们是军人,不如说这是一群江湖人,或者,在萧韧眼中,这就是乌合之众,和当初他们在燕北抢来的那些土匪没有区别。
虽然那些土匪如今已经能上阵杀敌,与燕北军一搏了。
可这不是一朝一夕之事,燕北郡王手下的土匪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从萧韧到李永基,近三年的时间。
而现在留给鞑子军的时间却没有三年,连三个月都没有。
他们到了燕北就要投入战斗,因此萧韧才会有此一问,他们行吗?
沈彤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让老柯回来召集鞑子卫,这是计划之中的事,但是燕北郡王出兵阻拦杨勤,却是出乎意料。
沈彤叹了口气,道:“我不知道。”
萧韧没有再说话,看看旁边没有人,他伸出手臂抱了抱沈彤,柔声说道:“或许我们全都低估了他们。”
稍事休息,一行人便继续赶路,这一次队伍又扩大了许多,为了不引人注意,重又分成三个组,向着山海关而去。
京城里,天还未亮,定国公萧长敦就起床了。
最近这一个月,萧长敦每天都是这个时辰起床,坐上轿子去上早朝。
时局越来越紧张了。
他蹑手蹑脚起身,生怕吵醒睡在旁边的老夫人,偏偏老夫人还是醒了。
借着床头微弱的小灯,老夫人看着萧长敦的后脑勺,幽幽地叹了口气。
正在低头找鞋子的萧长敦吓了一跳,身后传来老夫人的声音:“不是鬼,是我。”
萧长敦只好转过身来,问道:“把你吵醒了?”
老夫人坐起身来,望着他日渐花白的头发,道:“这日子何时是个头啊?”
萧长敦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道:“你不是把值钱的东西全都送出京城了吗?你的小儿子大孙子也全都出京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再睡一会儿,免得睡不好又乱发脾气。”
老夫人哼了一声,道:“你以为我是担心家里的事吗?我是想说,那什么杨锦程,还有秦王,他们什么时候打进京城啊,这一天天的,等得人心烦。”
萧长敦觉得吧,自家小六之所以变成这样,全都是老夫人给惯的。
他一言不发,也不叫人服侍,自己穿上官服走出卧房。
老夫人朝着他身后的帘子呸了一声,骂道:“又倔又犟的老东西,你要皇帝就行了,还生儿子做什么?小六好好的孩子都被你打傻了。”
想到自己那心肝宝贝的小儿子,老夫人心里一阵难过,也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看到他了。
萧长敦走出卧房,便看到阿马站在廊下。阿马上了年纪,这十年来早就不让他当值了,今天这么早怎么就起来了?看这样子,倒像是早就等在这里了。
“国公爷,沈姑娘为了答谢您收留那两位,连夜给您送来一份厚礼。”
萧长敦皱起眉头,收留两位?不是只有一个丫鬟吗?
哦,对了,还有一只猫!
萧长敦啼笑皆非,反而忽略了阿马后面的那句话,他走到自己的内书房,小厮端来青盐和水盆,侍候洗漱。
萧长敦见阿马没走,像是还有什么事,便想起他刚才说的什么送礼。
“她送来一份厚礼?”本能的,萧长敦猜到这决不会是普通的礼物。
沈彤那个小姑娘嘛......
“是一个人,国公爷随老奴去看看便知。”阿马说道。
离上朝还有一个时辰,萧长敦顾不上用早膳,便去了阿马的小院。
阿马的小院,便是上次萧长敦与沈彤见面的地方。
此时天光已微明,厢房里灯火通明,萧长敦撩帘进去,见背对着他,坐着一个人。
那人身型削瘦,身上穿了一件粗布衣裳,头上戴着僧袍。
阿马说道:“我家主人来见你了。”
闻声,那人徐徐转身,烛光和天光交织中,那张脸完完全全呈现在萧长敦眼中。
“你是......你是......”萧长敦先是觉得陌生,但是仔细一看,却又觉得有些熟悉。
“你是......”萧长敦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怎么可能是她,可是又很像......“你是杨......”
萧长敦没有说下去,他打量着面前的人,目光越来越深沉。
“定国公,好久不见了,贫尼现在这副样子,吓到你了吧。”
萧长敦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他俯身施礼,道:“杨娘子,一向可好?”
崇文帝已经下旨废后,杨兰舒不但不再是太后,也不再是皇后。
杨兰舒凄然一笑,她没有想到,那小姑娘竟然把她交给了定国公萧长敦。
临别之时,小姑娘对她说的那句话,重又萦绕在耳边。
杨兰舒纠结一路的心情,忽然就平复下来。
或许,这是最好的选择。
“定国公,我想活下去!”
......
金黄的树冠迎风招展,银杏叶随风而落,又是一年秋尽头。
除了定国公府以外,京城的街头也有银杏,但是并不多。
宫里是没有银杏树的,崇文帝望着下首空空的椅子,迟疑着是直接退朝呢,还是等到萧长敦来了以后再早朝。
他有点儿着急,今天百雀园里,有一场诗会。
这百雀园据说是京城里出名的风雅之地,不但遍布名贵花木,而且还养了百余种雀鸟,且,这次的诗会并非是那些书生们攒的局,而是青莲公子发起的,青莲公子色艺双绝,是京城里首屈一指的大武生。
太皇太后孝期已过,可是青莲公子却兴致阑珊,不想登台了,整日住在百雀园里与鸟雀为盼。
这一次是毛大公子口出婆心,好不容易才说动他,办个诗会,免得那些仰慕者们整日为他牵肠挂肚。
毛大公子觉得皇帝也挺寂寞的,便约他同去。
崇文帝的心早就飞出皇宫,当然,这一次他会多带些侍卫,而且,太皇太后死了,杨皇后也死了,这宫里没有人敢管他,他不用再偷偷摸摸,他要正大光明的微服出宫。
第六零四章 刺激
定国公萧长敦比平时足足晚到了一个时辰,见他来了,崇文帝又惊又喜:“定国公,朕正想让太医去府上看看,你的身子无碍吧?”
说到这里,崇文帝便又自责起来:“是朕无能,让卿家整日为国事操劳,是朕无能啊。”
萧长敦连忙跪倒,文武百官也跟着跪下,山呼万岁。
下了早朝,萧长敦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要求廷议,这让崇文帝松了口气。
可是萧长敦没有开口,毛元玖却要求廷议了,他道:“燕北的战事还是议一议吧。”
无奈,崇文帝只好去了御书房。
这两天,关于杨勤和燕北郡王打起来的事,在朝堂上便形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杨勤无诏出兵,意图不轨,燕北郡王是兵出有因;
另一派则认为杨勤早与杨锋一家决裂,并且被杨家宗谱除名,杨勤与杨锋不同,多年来庶卫边关,斩杀鞑子无数,他之所以出兵,就是要来打杨锦程的,燕北郡王承蒙杨勤照指拂多年,不知感恩,反而阻碍大军进京,罪无可赦。
两派已经吵了两天,毛元玖摆明是没有吵够,转移战场,由大殿里转到御书房,继续争论个你死我活。
毛元玖是首辅,他一直没有表态,但是谁也不是傻子,认为杨勤出兵不轨的那一派,全都是毛元玖的人。
萧长敦同样没有表态,他和毛元玖一样,一旦表态了,这场争吵也就有了定数。
认定燕北郡王罪无可恕的那一派,十之七八,都是萧长敦的人。
今天,萧长敦和毛元玖依然没有表态。
廷议结束,崇文帝终于可以回后宫了,他脚下生风,溜得比兔子还快。
萧长敦却没有走,他叫来了在文华殿服侍茶水的小内侍刘恒。
刘恒得了吩咐,一溜烟儿地跑了。
他去找他的干爹,乾清宫的郭庆。
郭庆虽然只是个五品的小管事,可是他在乾清宫待了七八年了,权利不大,面子可不小。
自从回宫以后,崇文帝便是住在乾清宫。
半个时辰后,刘恒又回了文华殿,瞅着旁边没有人,他悄悄对萧长敦道:“小的的干爹说了,自从回宫以后,陛下只翻过焦美人的牌子,也只是一晚而已。”
萧长敦眉头锁起,他当然知道这个焦美人,这还是他提醒崇文帝的。
焦美人是焦胜奇的侄女,焦胜奇没有跟着韩广等人反叛,他手握重兵,于情于理,崇文帝都应给焦美人一些恩宠。
萧长敦再问日期,崇文帝宠幸焦美人的那日,就是萧长敦提醒他的那天。
崇文帝回宫这么久了,竟然只找过一次女人?
“国公爷,干爹还说,如今陛下身边最得宠的内侍,不是平素里跟着上朝的那两位,而是秋秋。”刘恒小声说道。
“秋秋?”萧长敦的嘴巴咧了咧,他还是头回听到内侍叫这种名字,这真的是内侍而不是宫女?
“对,是秋秋,以前是侍候茶水的,陛下回宫后,就把秋秋调到身边服侍了,但是只让秋秋在乾清宫里,从不出来而已。”
萧长敦扔了一个封红过去,刘恒接住,笑逐颜开,捧着凉了的茶水退出去了。
萧长敦在心里冷哼,秋秋?哪个男人会叫这名儿?不对,内侍不是男人,可也没有叫这种名字的。
萧长敦坐在椅子上生了一会儿闷气,耳边不住响起杨兰舒的声音,遗诏、幼子就藩、秦王、成年子孙继位......
杨兰舒说得那番话无凭无据,但是萧长敦却不知为何,选择了相信。
他扯了一把自己的胡子,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他怎么就相信了呢?
太祖皇帝病重之时,他也曾进宫探望,就是那一天,他看到首辅沈毅面色如常地从里面走出来,在他身边经过时,还寒暄了几句......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太祖皇帝。
那日之后,除了太医之外,太皇太后不准任何人探望太祖皇帝。
如果真有遗诏,那么就是那一天由沈毅带出来的。
可是明明他也去了,萧家是武将,比沈家更有能力护住遗诏啊,太祖皇帝为何不把遗诏交给他,而是交给了沈毅?
沈家是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他们连自己都护不住,还护什么遗诏?
可是沈家真的护住了遗诏!
沈家,沈彤......
沈彤早就不是沈家人了,她究竟是什么来头,杨皇后为何会落在她手上,她又为何要把人交给他呢?
萧长敦心乱如麻。
这时,刘恒又进来了,悄悄说道:“国公爷,陛下出宫了。”
“什么?”萧长敦忽的站了起来,可能站起来的动作过猛,他一阵发晕,晃了几下,刘恒眼明手快,一把扶住了他。
臣子进宫不能带着随从,因此萧长敦的人都在宫外候着。
刘恒吓了一跳,又不敢声张,生怕被隔壁的毛元玖听到动静。
好在萧长敦很快缓了过来,他问刘恒:“究竟是怎么回事?”
刘恒压低声音说道:“陛下打扮成公子哥儿的模样,带着秋秋出宫了,对了,秋秋穿的是女装,扮成女子。”
萧长敦刚刚端起茶水,闻言手上一抖,茶水溅了自己一身。
他是练武之人,手上功夫了得,从他记事起,还没有过这样的失态。
“走,回家,老喽,撑不住了,回家躺着去!”
萧长敦也不管官袍上还滴着水,沾着茶叶末子,步履蹒跚地向文华殿外走去。
他刚走,同在文华殿的毛元玖便也得到了消息,皇帝微服出宫了!
毛元玖先是一怔,接着,他交待几句,便匆匆忙忙也向殿外走去。
萧长敦走得很慢,一步三晃,毛元玖却是小跑着出去的,在路上还和萧长敦遇到,两人谁也没有理谁。
待到萧长敦踏出宫门的时候,毛元玖的轿子已经不见了。
萧长敦问自己的长随:“毛首辅和他的人说了什么吗?”
长随道:“毛首辅一出来就说要回府,还让快点。”
萧长敦有些奇怪,他要出宫,是因为他老人家受刺激了,受到了严重的刺激。
毛元玖身为内阁首辅,不在文华殿处理公务,急急忙忙回府做什么?
第六零五章 上门
不过,萧长敦再从轿子里下来,看到定国公府门前那一字排开的银杏树,再看看那连个落叶也没有的大门口,他那颗纠结成一团的老心,忽然就舒展开了。
昔年,沈首辅府上冠盖云集,洋洋大观,士子皆以能与沈家子弟结交为荣。
而如今,真定府乱葬岗上的大坑里,那几百颗人头早已分不清孰是主子,敦是奴才。
沈家满门抄斩,太皇太后恨沈家入骨,死后也不给他们全尸,尸身草草埋在京城外的乱葬岗,而头颅则送到五百里外的真定。
当年的沈府,早已充公,空置多年,早已成野猫野狗聚居之所。
萧长敦长长地叹了口气,如果当年怀揣遗诏的人不是沈毅,而是他,那么眼前这座定国公府早已不存在了吧。
想到这里,萧长敦心里便有了一点点不耻的窃喜。
但是很快,他就摇摇头,太祖皇帝是不会把遗诏交给萧家来保管的。
萧家当时的势力,虽不及杨家,可是也能与之抗衡上一阵子。
而萧家不仅有萧长敦,还有一个萧长厚,萧长厚是谁?那是和秦王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
他们一起玩耍,一起闯祸,喝醉酒打架一起被太祖皇帝惩罚,然后争先恐后替对方背锅。
太祖皇帝要在崇文帝死后,将皇位传于秦王或者他的子孙,又岂会让萧家惹祸上身,他还要把萧家留给他的子孙!
太平年间,朝野上下重文轻武,同样的品级,文官也要高于武官。
可是一旦关系到江山社稷,皇帝心中的那杆秤便偏向了武将。
一个政权不是文官的口诛笔伐可以摧毁的,而是武将和他们的千军万马。
萧长敦再也没有了在宫中时的步履蹒跚,他昂首挺胸、神态从容走进府中。
毛元玖可没有萧长敦的气定神闲,他下了轿子,便叫来了守门的门子:“大公子可在府里?”
门子挠挠头:“老爷,大公子平时不走这个门儿。”
毛元玖恨不能立刻就让人把府里的后门堵上,他怎么忘了,府里还有一道供下人出入的后门。
待到进了书房,后门那边的消息也问过来了,毛元玖去上早朝之后,毛大公子就出门了,和他是前后脚。
毛元玖气得想要砸东西,他让人把毛大公子屋里的丫鬟全都叫了过来,想了想,又让人去叫毛大奶奶。
毛大公子院子身边服侍的,不是丫鬟就是婆子,没有小厮,就连保镖也是毛元玖托人在江湖上寻来的女武师。
毛大奶奶是六年前嫁进来的。
为了儿子,毛元玖不惜与七品小官结亲,娶了这位姿容艳丽却又被继母嫌弃,没有兄弟护佑的毛大奶奶。
毛大奶奶的父亲官职低微,原本想借着亲家鸡犬升天,没想到前脚刚把女儿嫁了,他就真的官升一级,只是却是调到了一个鸟不拉屎的偏远地方,毛大奶奶想回娘家诉苦也不行了。
因此,毛大奶奶日日独守空房,可是没有怨言,担心被人问起为何一直没有怀孕,毛大奶奶身为一品高官的嫡长媳,却不参加京城里任何饮宴花会,但凡是夫人小姐们齐聚的地方,绝对找不到毛大奶奶的影子。
自从杨家出事之后,毛夫人杨氏便自请搬去了家庵,毛元玖又不想让妾室掌家,便把后宅的事全都交给了毛大奶奶。
最近这几个月,是毛大奶奶这辈子过得最恣意的时候。
她心情正好,听闻公爹找她,心情瞬间就不美妙了。
别看毛大公子不喜欢和毛大奶奶睡觉,可是两人的关系却很好,毛大公子甚至承诺迟早会让毛大奶奶生个孩子。
毛元玖软硬兼施,毛大奶奶一口咬定,自家相公的事她全都不知道,也不敢问。
毛元玖大怒,吼道:“那个孽障勾搭了皇帝,你懂吗?这是要抄家灭门的!”
毛大奶奶怔了怔,她虽然是在闺阁中,可也知道上一次毛家就足够抄家灭门,后来是自己那位当太后的小姑子死了,毛家才因祸得福。
可是,这种好事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皇帝?”毛大奶奶吓得嘴唇发抖。
见她害怕了,毛元玖便道:“是啊,那个孽障十有八、九是个皇帝在一起,若是皇帝有个三长两短,一百个毛家都不够偿命的。”
原来是这样啊。
毛大奶奶反倒不害怕了。
自家那个货是个什么玩意儿,她当妻子的比谁都清楚,那是个看到男人就要往上贴的。
这会还勾搭上皇帝了?
死是死不了的,顶多就是被捉奸在床,这不但不会治罪,还是要死死捂住的,自家公公想去捉奸,那就去吧,只是别把她牵扯进来。
“相公在外头不会随身带银子,他常去的地方每个月要来府上收帐......”
毛元玖立刻明白了,挥挥手让毛大奶奶出去,他让帐房抱了帐册进来。
“百雀园?这是酒楼吗?”毛元玖指着一笔开销问道。
帐房忙道:“不是酒楼,可也是爷们寻欢行乐的地方,据说是在城东小柳林子附近,老爷让人到那里一问就知,”
半个时辰后,毛元玖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
正如帐房所说,那就是爷们儿寻欢作乐的地方,但却不是青(楼),也不是小倌堂子。
太皇太后去逝,全国举丧。国丧期间禁止丝竹管乐,伶人们便没了收入。于是便有人租下了这座园子,给那些不能登台的伶人和他们的爱慕者们一个见面的地方。
而这位想出这个生财之道的人,便是京城里红极一时的大武生青莲公子。
毛大公子,就是青莲公子的入幕之宾。
而今天,青莲公子便是在百雀园举办诗会。
毛元玖坐在轿子里,只觉得头晕脑胀,家门不幸啊,家门不幸。
早知如此,他就给那个孽幛买几个**进府养着,也免得他整日出入那种地方,这一次,还带了皇帝一起去。
为了不引人注目,毛元玖只好让自己的人悄悄躲在百雀园外,自己一身便服,带了五六个保镖找上门去。
第六零六章 去过
毛元玖身为首辅,别说是在京城,就是在整个大齐,又有哪里是他去不得进不去的?
但是今天他却被挡在了门外。
一来他是生面孔,没有熟客引见;二来他手里也没有信物。
保镖们想要动手硬闯,被毛元玖用眼神制止了。
十有八、九,皇帝就在这里,今日之事万万不能硬来。
“......在下是和毛府大公子约好的,不信你们把他请出来当场对质。”毛元玖的老脸阵阵发烫,他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搬出那个畜牲才能蒙混过关。
事实上,这里的门子迎来送往,见的人多了,是不是好这口儿的,他们只消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位文士虽然衣饰华贵、气度不凡,可是目光坚定锐利,无论怎么看也不像是好这口的。
不过,他既然搬出了毛大公子,那还是要通传一声,毛大公子什么身份,他们还是知道的。
“您等着。”一个门子转身进去。
过不多时,果真带着一个人出来,那人却不是毛大公子,还是一个英俊少年。
毛元玖觉得这少年有几分眼熟,可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没想到那少年看到是他,掉头就往里面跑。
毛元玖一怔,身边的保镖马上提醒道:“这是以前大公子带回来的阿鹦儿,被您轰出去的那位。”
一年前,毛大公子带了这个阿鹦儿回府,初时说是清客,后来和阿鹦儿同吃同住,还被人看到毛大公子偎依在阿鹦儿怀里撒娇,毛元玖听说以后,就把阿鹦儿轰走了,为了保险起见,还让人把阿鹦儿宰了,没想到阿鹦儿有武功,竟然让他逃走了。
毛元玖再也忍不住了,大吼一声:“那是我家逃奴,来人,把那逃奴抓住!”
说完,便带头冲了进去,几个保镖一声呼哨,留在外面的人一轰而入,门子哪里挡得住,几十号人打杀进去。
园子里俪影双双,初看有男有女,仔细一看都是男的,看到来了这么多凶神恶煞之人,个个吓得面如土色,东躲西藏。
毛元玖已经快要气疯了,见前面有处精舍,便冲了进去。
迎面走来一个高大俊俏的男子,看到毛元玖,深深一礼:“顾青莲参加首辅大人。”
顾青莲,便是此间主人青莲公子。
毛元玖冷哼,向青莲公子身后望去,只见几个少年正在瑟瑟发抖,其中一个,竟然是礼部侍郎的女婿!还有一个,是刘御史的侄儿,在国子监读书,才高八斗,毛元玖还赏过他一方端砚!
另外几个,毛元玖不认识,可是看他们看到自己吓得魂不守舍的样子,十有八、九也是官宦子弟。
“那畜牲呢?”毛元玖没有理会青莲公子,自顾自地问道。
青莲公子笑而不语,侧身让出路来,让毛元玖里面请。
毛元玖冷哼一声,让保镖们留在外面,自己走了进去。
原来后面还有一处院落,花木沉沉,曲径通幽,几株芭蕉后面是红砖碧瓦的两间屋子,有笑声从里面传出来。
那笑声听在毛元玖耳中,如同针扎一般。
他快走几步,琉璃窗子半开半合,他隐身在芭蕉叶后,向里面望去。
屋子里一张填漆大床,毛大公子涂脂抹粉和另一个不知男女的,侍立一旁,宛若丫鬟。
而在大床上拥被而坐的那个人,正是崇文帝。
此时的他,青丝散开,披在肩头,衣衫松垮垮,露出雪白的颈子和半截酥胸,如同一个正在等待夫君临幸的妻子!
毛元玖惊讶地后退几步,碰倒了一个花盆,屋里传来毛大公子的声音:“谁在外面?”
毛元玖不敢停留,如同见鬼了一样落荒而逃。
刚跑几步,就撞在一个人身上,那人正是随他进来的青莲公子。
青莲公子莞尔一笑:“毛大人可放心了?”
毛元玖的头发根儿都立起来了,推开青莲公子,向外面跑去。
直到坐上轿子走在回府的路上,毛元玖还没有从方才的惊惧中缓过神来。
他这一辈子,什么没有经历过?
可是如今天这般失态,却还是第一次。
以前崇文帝和毛元枚的事,他也只是在私底下听说而已,并没有亲眼见到。
有些事,亲耳听到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走吧,去定国公府!”毛元玖说道。
他知道此时此刻,他的门生和幕僚们一定都在府里等着他,一定还有一堆公务等着他去处理,没有人知道他来了这里,也没有人知道他在这里看到了什么。
他不想回府,他不想。
轿子停到了定国公府门前,望着那一树树的金黄,毛元玖忽然羡慕起萧长敦了。
萧长敦有六个儿子。
萧长厚也有一个儿子,传言就是秦王麾下的萧韧。
当然,这件事无从考证,萧长敦那老家伙没留一点把柄,尽管全都猜到萧韧就是他的侄儿,他死不承认,谁又能把他如何?太皇太后手腕强悍,却也没能扳倒定国公府,现在他又有救驾之功,这大齐,这朝堂,他都是第一人。
除非杨勤打过来,否则谁也别想抢了他的功劳。
毛元玖苦笑,萧长敦这老东西若是知道百雀园里的事,恐怕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毛大公子抓过来,当着他的面凌迟处死。
毛元玖知道,萧长敦一定会这样做,而且一定敢这样做。
无论他毛元玖是否报复,也无论崇文帝是否阻止。
如果杀了毛大公子,就能把这件事掀过去,毛元玖恨不能自己亲自动手。
可是不能啊,这不是萧长敦家发生的事,萧长敦可以杀了他毛家的儿子,可这是毛家的事,他杀了自己儿子也于事无补。
也不知在定国公府门前停留了多久,最终,毛元玖的轿子缓缓离去。
“国公爷,毛首辅的轿子走了。”阿马进来说道。
萧长敦还在炕上躺着,从宫里回来他就一直躺着,他很累,很累。
“他那轿子是从哪里来的?你们去查一查。”萧长敦说道。
阿马应声而去。
半个时辰后,阿马再次进来,说道:“查到了,毛首辅去过百雀园。”
阿马顿了顿,犹豫地说道:“不只是毛首辅去过,毛大公子和......和陛下也去了。”
第六零六章
毛元玖身为首辅,别说是在京城,就是在整个大齐,又有哪里是他去不得进不去的?
但是今天他却被挡在了门外。
一来他是生面孔,没有熟客引见;二来他手里也没有信物。
保镖们想要动手硬闯,被毛元玖用眼神制止了。
十有八、九,皇帝就在这里,今日之事万万不能硬来。
“......在下是和毛府大公子约好的,不信你们把他请出来当场对质。”毛元玖的老脸阵阵发烫,他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搬出那个畜牲才能蒙混过关。
事实上,这里的门子迎来送往,见的人多了,是不是好这口儿的,他们只消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位文士虽然衣饰华贵、气度不凡,可是目光坚定锐利,无论怎么看也不像是好这口的。
不过,他既然搬出了毛大公子,那还是要通传一声,毛大公子什么身份,他们还是知道的。
“您等着。”一个门子转身进去。
过不多时,果真带着一个人出来,那人却不是毛大公子,还是一个英俊少年。
毛元玖觉得这少年有几分眼熟,可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没想到那少年看到是他,掉头就往里面跑。
毛元玖一怔,身边的保镖马上提醒道:“这是以前大公子带回来的阿鹦儿,被您轰出去的那位。”
一年前,毛大公子带了这个阿鹦儿回府,初时说是清客,后来和阿鹦儿同吃同住,还被人看到毛大公子偎依在阿鹦儿怀里撒娇,毛元玖听说以后,就把阿鹦儿轰走了,为了保险起见,还让人把阿鹦儿宰了,没想到阿鹦儿有武功,竟然让他逃走了。
毛元玖再也忍不住了,大吼一声:“那是我家逃奴,来人,把那逃奴抓住!”
说完,便带头冲了进去,几个保镖一声呼哨,留在外面的人一轰而入,门子哪里挡得住,几十号人打杀进去。
园子里俪影双双,初看有男有女,仔细一看都是男的,看到来了这么多凶神恶煞之人,个个吓得面如土色,东躲西藏。
毛元玖已经快要气疯了,见前面有处精舍,便冲了进去。
迎面走来一个高大俊俏的男子,看到毛元玖,深深一礼:“顾青莲参见首辅大人。”
顾青莲,便是此间主人青莲公子。
毛元玖冷哼,向青莲公子身后望去,只见几个少年正在瑟瑟发抖,其中一个,竟然是礼部侍郎的女婿!还有一个,是刘御史的侄儿,在国子监读书,才高八斗,毛元玖还赏过他一方端砚!
另外几个,毛元玖不认识,可是看他们看到自己吓得魂不守舍的样子,十有八、九也是官宦子弟。
“那畜牲呢?”毛元玖没有理会青莲公子,自顾自地问道。
青莲公子笑而不语,侧身让出路来,让毛元玖里面请。
毛元玖冷哼一声,让保镖们留在外面,自己走了进去。
原来后面还有一处院落,花木沉沉,曲径通幽,几株芭蕉后面是红砖碧瓦的两间屋子,有笑声从里面传出来。
那笑声听在毛元玖耳中,如同针扎一般。
他快走几步,琉璃窗子半开半合,他隐身在芭蕉叶后,向里面望去。
屋子里一张填漆大床,毛大公子涂脂抹粉和另一个不知男女的,侍立一旁,宛若丫鬟。
而在大床上拥被而坐的那个人,正是崇文帝。
此时的他,青丝散开,披在肩头,衣衫松垮垮,露出雪白的颈子和半截酥胸,如同一个正在等待夫君临幸的妻子!
毛元玖惊讶地后退几步,碰倒了一个花盆,屋里传来毛大公子的声音:“谁在外面?”
毛元玖不敢停留,如同见鬼了一样落荒而逃。
刚跑几步,就撞在一个人身上,那人正是随他进来的青莲公子。
青莲公子莞尔一笑:“毛大人可放心了?”
毛元玖的头发根儿都立起来了,推开青莲公子,向外面跑去。
直到坐上轿子走在回府的路上,毛元玖还没有从方才的惊惧中缓过神来。
他这一辈子,什么没有经历过?
可是如今天这般失态,却还是第一次。
以前崇文帝和毛元枚的事,他也只是在私底下听说而已,并没有亲眼见到。
有些事,亲耳听到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走吧,去定国公府!”毛元玖说道。
他知道此时此刻,他的门生和幕僚们一定都在府里等着他,一定还有一堆公务等着他去处理,没有人知道他来了这里,也没有人知道他在这里看到了什么。
他不想回府,他不想。
轿子停到了定国公府门前,望着那一树树的金黄,毛元玖忽然羡慕起萧长敦了。
萧长敦有六个儿子。
萧长厚也有一个儿子,传言就是秦王麾下的萧韧。
当然,这件事无从考证,萧长敦那老家伙没留一点把柄,尽管全都猜到萧韧就是他的侄儿,他死不承认,谁又能把他如何?太皇太后手腕强悍,却也没能扳倒定国公府,现在他又有救驾之功,这大齐,这朝堂,他都是第一人。
除非杨勤打过来,否则谁也别想抢了他的功劳。
毛元玖苦笑,萧长敦这老东西若是知道百雀园里的事,恐怕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毛大公子抓过来,当着他的面凌迟处死。
毛元玖知道,萧长敦一定会这样做,而且一定敢这样做。
无论他毛元玖是否报复,也无论崇文帝是否阻止。
如果杀了毛大公子,就能把这件事掀过去,毛元玖恨不能自己亲自动手。
可是不能啊,这不是萧长敦家发生的事,萧长敦可以杀了他毛家的儿子,可这是毛家的事,他杀了自己儿子也于事无补。
也不知在定国公府门前停留了多久,最终,毛元玖的轿子缓缓离去。
“国公爷,毛首辅的轿子走了。”阿马进来说道。
萧长敦还在炕上躺着,从宫里回来他就一直躺着,他很累,很累。
“他那轿子是从哪里来的?你们去查一查。”萧长敦说道。
阿马应声而去。
半个时辰后,阿马再次进来,说道:“查到了,毛首辅去过百雀园。”
阿马顿了顿,犹豫地说道:“不只是毛首辅去过,毛大公子和......和陛下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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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八章 知悉
可是自从得知那份遗诏的内容之后,萧长敦的想法便就不同了。
沈家的女儿便是未来的皇后。
即使这一代沈家没有女儿,即使沈家交出遗诏时已有皇后,但是太祖皇帝的遗命世代有效,只要是在大齐朝,只要沈家还有人活着,沈家的女儿终究会有坐上凤座的一日。
无论这个女儿是养女义女还是旁支,她都是沈家的女儿。
而从白老爷和文老爷调查的情况来看,沈彤的养母很可能就是沈家逃出的小儿媳黄氏。
这样一想,当年沈太太黄氏收养沈彤的目的便复杂起来。
萧长敦连带着对沈彤的身世便也有了疑问。
何况,沈彤绝对不是普通的小姑娘,萧长敦曾经认为她背后站着的人是秦王,可是经过了这么多事之后,萧长敦便不再这样想了。
何况,这当中还夹着一个红娘子。
红娘子绝不会是秦王的人。
如果红娘子是秦王的人,那么崇文帝早就尸骨无存,秦王不会用崇文帝来换区区杨家的人。
此时,听芳菲说沈彤不但还有亲人,而且还不是只有一个,萧长敦甚至忘了刚刚被桔子扇的那一巴掌这会儿还隐隐的疼,他望着芳菲,目光炯炯。
萧长敦的眼神是带着严厉的,崇文帝平素最怕与他对视。
可是芳菲却毫不畏惧,拧着小眉头反问:“咦,国公爷,您老人家莫非以为小姐是从石头缝里崩出来的?”
“你这丫头,休得顽皮,细细说来,你家小姐的亲人在哪里?为何与她骨肉分离?”
芳菲觉得这老头也挺有趣的,小柴可真有毛病,放着一个这么有趣的老爹都不要。
“小姐的爹被坏人害啦,小姐的阿娘生下小姐和小公子后,被另一个坏人算计了,那坏人偷走了小姐,还放了一把火,小姐的阿娘误以为两个孩子全都死了,就......”芳菲顿了顿,其实云七与两个孩子分离后发生的事,连云七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她老人家脑袋时而清楚时而不清楚,芳菲是知道的,可是她才不要告诉外人呢,她继续说道,“小姐的阿娘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还活着,好在后来她和小姐终于骨肉团聚。”
萧长敦点点头,问道:“那么沈姑娘的父亲姓甚名谁?”
以萧长敦的身份地位,以及龙虎卫的神通广大,只要知道沈彤亲生父亲的名字,想要查出他的出身与生平并不难,既然沈彤是被偷走的,而后来又被沈家收养,那个偷走沈彤的人,和她的父母十有八、九是有仇的,而收养沈彤的沈家,很可能就是那个沈家,因此,找到偷走沈彤的那个人,或许还能顺藤摸瓜找到沈家人。
芳菲望着萧长敦,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犹豫不决。
“你不知道?”萧长敦问道,这小丫头乍看傻乎乎的,可是刚刚数落他的时候,伶牙俐齿,一点儿都不像是傻的。
芳菲还真的不知道,她摇摇头:“不知道。”
“你知道你家小姐有母亲和弟妹在世,却不知道她家里姓什么?”萧长敦摆明不相信。
“啊?这个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小姐家里姓什么啦,只是不知道小姐的爹叫什么名字而已。”芳菲说道。
“姓什么?你说来听听。”萧长敦给这小丫头弄得哭笑不得。
“姓......姓......姓周......不过小姐说名字不重要,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可小公子是姓这个的,小姐的两个妹妹也姓这个。”芳菲说道。
萧长敦霍的站了起来,他嘴角动了动,终究重又坐回到庑廊下的美人靠上。
“是那个周?”他问道。
“嗯嗯,就是那个周。”芳菲像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萧长敦凝神敛气,把他记忆中沈彤的点点滴滴串联起来,当然,还有红娘子,能令沈彤舍命追随的那个红娘子。
攸的,萧长敦睁开眼睛,松驰的眼睛里精光四射,他沉声问道:“沈姑娘的弟弟,就是燕北郡王!”
如果他没有记错,燕北郡王的年纪,和沈彤差不多大,莫非是孪生子?
“咦,国公爷,您老人家真聪明,我家小公子就是燕北郡王呀。”为了表达自己对萧长敦的肯定,芳菲还扬起桔子的爪子晃了晃,这让萧长敦的脸上又是一疼。
“他们是孪生子,龙凤胎?”他记得燕北郡王的确不是燕王妃亲生,年纪也比燕王世子小了几岁,燕王死的时候,这孩子只有四五岁,一直长在杨勤手里,世人都以为他被杨勤养成了废物,前阵子燕北战报传来,满朝皆惊,私下里都说杨勤养猫却养出了一头小老虎。
可若是燕北郡王是沈彤的孪生弟弟,那一切就都能解释通了。
“红娘子就是他们的生母?”萧长敦问道。
“什么红娘子,没有红娘子,我家小姐和小公子的阿娘是云夫人,十几年前在塞外令鞑子闻风丧胆的女侠云七!”提起云七,芳菲一脸自豪,云不花就够厉害了,可云不花提起云七,都是万分佩服的。
“原来如此,哈哈哈,难怪啊,哈哈哈!”萧长敦仰天大笑,难怪啊,绑架崇文帝,手刃太皇太后,杀死杨敏,对了,杨锦轩十有八、九也是她杀的,难怪自己总觉得有些奇怪,原来这一切都是一个女子给自己的丈夫报仇而已。
云七杀的都是杨家人,害死燕王的人,所以她虽然抓走了崇文帝,最终也不过用他换了杨敏一颗人头而已。
其实杀死杨敏的并不是云七,而是沈彤,但是萧长敦全都算到云七身上了,无论如何,杨敏也是因云七而死。
萧长敦大笑着走了,芳菲看着他的背影,一脸莫名,这位国公爷是脑袋让驴踢了吗?他笑什么?果然是小柴的亲爹啊,一看就是脑袋有毛病的。
萧长敦回到自己的书房,才想起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没有问,沈彤把杨兰舒交给他,自然是让他去找那份遗诏。
莫非燕北郡王对那个位子也有意思?
不,不会,如果是那样,燕北郡王就不会拦截杨勤,而是让杨勤直接进关,与秦王鹬蚌相争,而他从中取利。
那他这又是为何,杨勤进关,直接威胁到的是秦王!
燕北郡王是在向秦王示好,或者说,是示弱!
第六零九章 老夫老妻
萧长敦走到书房门前,却没有进去,他在门外站了一会儿,转身去了内院。
几个儿媳正陪着老夫人说话,二儿媳道:“天气渐渐凉了,也不知衣裳够不够穿,庄子里的炭火够不够用。”
定国公府的几个孙儿连同金银细软全都送去了萧家在山东的两个庄子,这两个庄子是老夫人自己置办的私产,不但京中无人知晓,就连萧长敦都是最近才知晓的。
“大的几个衣裳肯定是够了,就是那几个小的,衣裳都是春天时缝的,这会儿怕是要小了。”
“还有炭火,早知道就买个十车银霜炭一起带过去了,庄子里的炭火哪里比得上京城的。”
老夫人哼了一声,没好气地道:“真要买上十车银霜炭,怕是早就让人盯上了。”
这时,门外响起问安声,听声音萧长敦来了。
儿媳们连忙起身,萧长敦昂首走进,见几个儿媳都在,锁了眉头,老夫人使个眼色,大儿媳便带着几个妯娌告辞,丫鬟们也跟着退了出去,转眼间屋里只余下萧长敦和老夫人。
“你怎么这个时辰就过来了?”老夫人和儿媳们聊得正起劲,硬生生被打断了,心里不高兴。
不只是今天,自从小六被轰走以后,老夫人就看萧长敦不顺眼了。
萧长敦对老夫人的嫌弃早就浑然不觉了,他自顾自地问道:“你还记得燕王吗?”
“燕王?那个混世魔王?怎么不记得?那年我怀着老三,他一头撞过来,老三差点从我肚子里飞出去,想想就后怕啊,你看老三就是不如另外几个长得好,都是那个混世魔王给害的。”
萧长敦听得真皱眉:“这都是几十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了,人都不在了,你和死人较劲,有意思吗?”
老夫人白他一眼,没好气道:“这陈芝麻烂谷子还不是你翻腾出来的?”
“唉,我是要告诉你,咱们萧家要和燕王联姻了。”萧长敦叹了口气,顺手端起炕桌上的茶水喝了一口。
“你给我放下,那是我的茶,你不是不爱喝雨前吗?”老夫人嫌弃地抢过自己的茶盏,搁到萧长敦伸手拿不到的地方,忽然怔了怔,问道,“你刚刚说什么?咱们和谁联姻?”
“燕王,我们萧家要和燕王联姻了。”萧长敦说道。
老夫人一脸错愕,问道:“正在和杨勤打仗的那个小孩子?这是皇帝指婚吗?他是糊涂了吧,咱家哪有孙女啊!不对不对,你让我想想,燕王府还有两个小郡主......那不是更小吗?”
萧长敦给气乐了,道:“你倒是还记得燕王有两个小女儿。”
“怎么不记得,前几年燕北郡王成亲的时候,就是娶杨勤女儿的时候,你不是说过,他把两个妹子送到西安了吗?咦,我差一点就忘了,杨勤和燕北郡王是翁婿啊,那现在不就成了女婿打岳父了?有意思,真有意思,可惜离得远,不能亲眼看看杨勤给气成什么样了,哈哈哈!”老夫人越说越高兴,连带着看萧长敦也顺眼了几分。
萧长敦满头黑线,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说这些有的没的,这些后宅的女人,整日是太闲了。
嗯,闲到把他的国公府全都搬空了。
“不是那两位小郡主,我说的是燕北郡王的孪生姐姐,过了年就十六岁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萧长敦耐心地解释。
老夫人瞪大了眼睛:“燕北郡王还有个姐姐,孪生的,龙凤胎,我怎么没有听说过,不过也有可能,毕竟那是在燕北,离得太远,这些年燕王府被杨勤压制得名存实亡,咦,要和我们家联姻的就是燕北郡王的姐姐,她看上谁了?小六?难怪你把小六送去燕北了,你是把我儿子送去给人当上门女婿了!”
萧长敦很是无奈:“人家看不上你家小六,我说的是小七,要给燕北郡王当姐夫的是小七!”
没想到老夫人顿时来了脾气,她冷哼道:“你这究竟是什么居心,明明知道小七有了中意的姑娘,还要用小七来交好燕北郡王,你不是忠心你的小皇帝吗?你不怕二叔从坟墓里爬出来,半夜三更来找你打架啊。”
萧长敦觉得今天他就不该回来,他原本是想找个贴心的人说说体己话,这可倒好,白白吃了一顿排头,他招谁惹谁了,他也是刚刚知道。
其实自从做了祖母,老夫人的脾气温和多了,但是这两年却又有烈火重燃之势,尤其是对萧长敦。
“你可记得我和你说起过的那位沈彤沈姑娘?”萧长敦问道。
沈彤来过国公府,但是老夫人没有见过她,只是知道萧家的小七看上人家了。
老夫人当然记得这位从未谋面的沈姑娘,她怔了怔,脑子里灵光闪现,忽然问道:“你别告诉我,沈姑娘就是燕北郡王的亲姐姐吧?”
萧长敦颔首,无可奈何:“当初我们还担心小七会被秦王相中做了宜宁郡主的仪宾,没想到最终还是避不开一个周字。”
老夫人已经从最初的错愕转变成好奇,她亲手给萧长敦满上一杯茶,双手捧给他,和言悦色地说道:“你快点给我说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燕王的女儿为何会去了西北,还和咱家小七认识了?”
萧长敦道:“具体如何我也不知道,我只是知道她和燕北郡王是孪生姐弟,幼年时被燕王的仇人偷走,送到沈家太太手里做了养女,后来辗转去了西北,和小七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前几年燕北郡王大婚,秦王三公子周铮去燕北道贺,恐怕就是那个时候,沈姑娘和燕北郡王姐弟相认的,唉,难怪从那以后,燕北郡王就说要去剿匪从此下落不明,也难怪小六跑去安昌侯府找了李永基,这个小六也是,我白养他了,一句实话也不说,下次见到他,看我不把他打个半死!”
“嗯,该打,这么大的事他也不说实话,咦,你打小六做甚?”话音方落,老夫人皱起了眉头,上上下下打量着萧长敦,问道,“你是不是还有事情瞒着我?你给我说实话,燕王的儿女怎么就和沈家太太连到一起了?你别告诉我这是巧合。”
第六一零章 孤独
关于杨兰舒的事,萧长敦并没有想要瞒着家里人,只是前几天,他被崇文帝刺激到了,不想提起这些事而已。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他见了芳菲,也从芳菲口中得知了沈彤的身世。
“把老大、老二和老三都叫过来吧,老四和老五就不用叫了,那两个的定力还不够。”萧长敦对老夫人说道。
半个时辰后,老夫人和萧家三位爷全都知道了那份遗诏的事。
萧长敦叹了口气,道:“自从去年陛下还朝至今,后宫的娘娘们只有一位得过圣宠,就是焦胜奇的那位侄女焦美人,她如何能得圣宠,想必你们也能猜到了,可也只有一次而已。”
一室沉默,还能是什么原因,当然是因为焦胜奇手握重兵却又没有跟随韩广严华谋反了。
萧老三是个实心眼的,他问道:“莫非外面的传言都是真的?”
世子萧祎无奈地看了三弟一眼,真是奇怪,难道还有人认为那些传言都是假的?
当初,崇文帝被红娘子带回京城,还是萧祎亲自去谈判的,从那以后,他对崇文帝就没有好感了,只是君还是君,臣还是臣,父亲还是父亲,他这个做儿子的也还是儿子。
萧老三九岁就被父亲送到了真定五大营,十八岁要成亲时才回到京城,军营里长大的孩子,身上没有沾染勋贵子弟的纨绔之气,反倒是添了几分军汉的匪气。
他一看大哥的眼神就明白了,道:“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守着几十个千娇百媚的媳妇,难怪这么多年一个孩子也没有,难怪杨家敢给他弄个便宜儿子来。我若是太皇太后,也不让他亲政。”
萧长敦瞪他一眼,道:“放肆!”
萧老三不说话了,他怎么忘了,当着自家老爹,就不能说皇帝不好,皇帝哪里都是好的,好的不能再好,千古一帝!
萧长敦见萧老三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萧家男人长得都好,唯独这个老三,长成黑大个也就罢了,偏偏五官也不如兄弟们精致,若说他是小六和小七的哥,铁定是没人相信的。
莫非真是让燕王给撞的?
萧长敦清清嗓子,说道:“彤姑娘把杨娘子送到我们府上,这倒也罢了,现在我们也知道她竟是燕王的女儿,这件事你们几个都是如何看的?”
这其实是萧长敦尚未想明白的事,沈彤为何会把杨兰舒送来他这里呢?
以前他以为这是沈彤对他的答谢,即使不是答谢,也是看在萧韧的面子上,才会让他知道这件事。
可现在的情况不同了,沈彤是燕北郡王的姐姐啊,燕北郡王以弱抗强,拼着身家性命去打杨勤,分明就是向秦王示好,那么沈彤把杨兰舒交给秦王,不是对燕北郡王更加有利吗?
萧长敦的眉头锁得愈发紧了,耳畔传来老夫人的冷哼声。
萧长敦看向老夫人,问道:“如何?”
老夫人道:“这有何不明白的,人家姑娘是不想还没嫁过来,萧家就满门抄斩了。”
萧长敦对于满门抄斩四个字很是不喜,可是当着三个儿子,他又不能训斥老夫人,只好沉着脸,听老夫人继续说下去。
“当务之急,你是要让龙虎卫搜寻沈太太的下落,赶在秦王打进京城之前拿到那份遗诏。”
“秦王想反早就反了,为何要等到太皇太后死了,他才动手,更为何要等到杨锦程先反,他才打着平乱的名义出兵,还不是不想被世人说他不忠不孝?可即使这样,他打进京城后,难道真的不去坐那张龙椅吗?他想要坐上去,总要名正言顺吧,若是咱们拿到那份遗诏,还有什么名不正言不顺的,无论是朝野上下,还是后世史书,敢说他秦王是抢了侄儿的皇位吗?”
老夫人一口气说完,喝了口水,道:“皇帝虽然还活着,可是也就是活着而已,有了这份遗诏,他离死也就不远了。”
一直没有出声的世子萧祎接口道:“母亲言之有理,难道秦王还真要等到崇文帝寿终正寝再继位吗?以前也不过是想要兵临城下逼他禅位而已,可一旦有了这份遗诏,还用让他禅位吗?直接宰了就是。”
“是啊,皇宫大内守卫森严,太皇太后还是被人杀了,秦王派人杀掉皇帝又有何难?之所以一直没有这样做,就是不想被天下人不耻,一个令天下人不耻的帝王,不但难治天下,更会被后世唾骂千年。”老二萧炜附和道。
萧老三刚刚被父亲斥责过,这时是不敢再插嘴了,只是不住点头,表示赞同。
萧长敦看着自己的妻子和三个儿子,感觉就是在看一群乱臣贼子。
这些话绝不是他们突然有感而发,而是私底下不知道想过多少次,腹诽过多少次了。
说不定,几个人还凑在一起交流过。
老四和老五都不在,那两个素来以大哥萧祎马首是瞻,今天看萧祎的态度,就能知道那两个是怎么想的。
想想那个一心一意要去卖胭脂水粉的小六,还有好不容易才认回来的小七,萧长敦忽然感到很孤独,非常孤独。
“彤姑娘的养母若真是沈家后人,那她会不会知晓下落啊?”老夫人忽发奇想。
萧长敦一怔,这件事倒是没有深想过,可这么一想,十有八、九真有可能。
沈彤那个女孩子,早早地就挑明身份,由沈家亲生女儿变成沈家养女,这当中一定有些什么是外人不知道的。
萧长敦想要现在就去找芳菲问一问,可是他还没有开口,老夫人就道:“让那小丫头过来,我亲自问她。”
芳菲抱着桔子过来了,她在来这里之前,就得过沈彤的吩咐,有些事情没有必要再瞒着了。
虽然自家姑娘没说沈太太的事要不要瞒着,但是一想起沈太太,芳菲就为自家姑娘委屈。
“当然知道啦,沈太太要认欣妩姑娘当女儿,她不待见我家小姐,我家小姐凭什么要给她的亲生儿子当替身当挡箭牌啊,她不厚道。她在哪儿?当然是和欣妩姑娘在一起!”
第六一一章 两件事(一更)
芳菲竹筒倒豆子的,把那些能说出来的事,全都说了。
沈彤带着她,如何从陶家逃脱,如何千辛万苦来京城寻母,又如何去了西安,又如何再次南下,带回沈太太和欣妩。
后来沈彤带着她,又如何从梅胜雪手中救出朗月,沈太太又如何怪罪到沈彤身上,沈彤将欣妩轰走,沈太太最终跟着后晋小朝廷的人走了,而大饼被那些人所伤,几乎死掉,多亏文老爷妙手回春。
这些事情大多都是芳菲亲身经历,她本就伶牙俐齿,说起这些事来声情并茂,听得萧家几个人时而身临其境,时而如履寒冰。
但是关于蓝先生的身世,以及赤蛇之血,芳菲不知道,自是也没有说出来。
但凡是她说的,都是已经不再是秘密的秘密,仅是这些,已令萧长敦面沉似水。
沈太太是被后晋小朝廷的人带走的,真仙教也是后晋的人搞出来的。
老夫人的注意点永远都和萧长敦不同。
她声色俱厉:“沈家那个小儿媳,不就是黄家姑娘吗?当年沈黄两家联姻的时候,我们家还送过贺礼。亏她家还是读圣贤书的。她的儿子就是心肝宝贝,别人家的女儿就是砖头瓦块?猫儿狗儿养得久了还有感情,舍不得被人伤了碰了,何况是自己养了七八年的女儿,说给人就给人,说扔了就扔了,她怎么没和沈家人一起死呢,死了还能全了忠义。”
芳菲点头如啄米:“老夫人说得对呀,我们都不敢把详情告诉云夫人,云夫人若是知道小姐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千山万水也要去找沈太太拼命不可,可小姐说沈太太也养了她八年,从此后就成路人便可,再说,一清道人已经死了,燕王爷也不在了,恩恩怨怨,小姐不会再去追究,”
“唉”,老夫人叹了口气,道,“这孩子能做到这一步也是不容易了,算了算了,你们不告诉云夫人是对的,当娘的受不了这个,受不了。”
老夫人并不知道云夫人就是红娘子,萧长敦却是知晓的,他看一眼长子萧祎,早在太皇太后薨逝之后,萧长敦就叮嘱萧祎把之前的事料理干净,但凡是知道他和红娘子那次交易的人,要么送走,要么封口。
此时听到芳菲再次说起云七,萧长敦心中五味杂陈。老夫人或许认为云七只是一个可怜妇人,可是萧长敦却知道那女人有多么可怕。
也亏沈彤没把实情告诉她,否则以她的追踪能力和狠辣手段,那份遗诏恐怕已经随着沈家妇人永不见天日了。
老夫人反倒是很喜欢芳菲,让人把芳菲和桔子的东西从前院搬过来,在后院里腾了个小院子给她们,叮嘱厨房不能少了桔子的吃食......
萧长敦立刻让萧祎给龙虎卫的邹雪怀写信,让邹雪怀派遣一百名龙虎卫悄悄进京。
这些事情安排完了,萧长敦让人到安昌侯府递了一张帖子,约了李冠中见面。
自从北边传出老安昌侯李永基亲自领兵的消息,李冠中就病倒了。
在朝堂上两拨人还没有争出胜负之前,李冠中的病是不会好的。
萧长敦却知道,他的这张帖子送出去,李冠中是一定会见他的。
见面的地方约在杨柳胡同的那家书坊里,沈彤和萧韧已经走了,书坊就真的只是书坊了。
“安昌侯,你还要装病到几时?”萧长敦没好气地问道。
李冠中笑了笑,反问道:“国公爷,下官以为您老早就知道呢,对了,贵府六公子来我府上时,您一定是知道的,对吧,我就说嘛,这京城里大大小小的事,有几件能瞒得过国公爷的,更不提您家六公子的事儿了。”
老安昌侯李永基好端端在家颐养天年,萧家小六找上门来,好说歹说,让李永基去了燕北。
若说这件事,萧长敦不知道,李冠中打死也不相信。
萧长敦冷冷一笑,道:“老夫膝下六子,小六是出了名的不学无术,和他结交的不是纨绔就是混子,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去谁家府上,难道我还要派个师爷跟着吗?”
李冠中觉得吧,萧长敦不但是老狐狸,而且还是皮厚的老狐狸,你们家才是纨绔才是混子,你们全家都是。
“国公爷,你让下官过来,就是为了这个?下官有病在身......”
“行了,老安昌侯跟了燕北郡王无旨出兵的事,老夫给他抹平,你就不要再装病了,我这里有一件正事。”
李冠中眉毛一挑,正色道:“国公爷,下官真的病了。”
“嗯,把这件事办完,你的病就好了。”
......
李冠中都不知道他是如何从杨柳胡同出来的,萧长敦这条老狐狸,老狐狸。
他回到府里,让心腹去把最近一个月,飞鱼卫在京城各处的探报送过来。
所谓探报,就是飞鱼卫的日报琐事,大到高官家里的红白喜事,小到百姓邻里之间的口角。
李冠中仔细翻看,看了整整三天,终于让他发现了两件事。
一件是大理寺少卿君安舟家里来了一个投亲的书生,那书生姓王,名叫王颂之,渝阳人氏,祖父王庭曾做过翰林,与君安舟有忘年之谊。君安舟的妻子是继室,庶女出身,与君安舟的长女君大小姐不合,为此在京城的贵妇圈里常被垢病。
君安舟把王颂之举荐给京城的两间书院,其中一间录取了,但要明年开春入学,因此这些日子王颂之便是住在君家。
十天前,君太太在家中大闹一场,说是君大小姐与王颂之有私情,这件事闹得君家上上下下全都知道了,君安舟不得不换了一批下人,王颂之也从君家搬了出来,住到一处大杂院里。
探报之上,这样的事情并不少,大户人家但凡是把下人大批买进卖出,那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李冠中之所以会注意到这件事,是因为王颂之租住的那处大杂院,与曾经的真仙教道场只隔着一条小路。
第二件事,是燕北矿业提举司的提举陈平妻子让人去典当嫁妆的事。
第六一二章 小柴回来了(二更)
燕北矿业提举司,提举是陈平,同提举是孙国平,总矿监是太监王福,另外,与他们同去燕北的,还有新科状元乔一诺。
陈平和孙国平都是小康出身,虽然比起寒门出身的要强一些,但是到了他们这个位子,上上下下都要用银子,那一点家底自是不够用,可是陈平毕竟是做了提举的,这是要多大的开销,要让妻子典当嫁妆啊。
探报里有陈太太典当的物品清单,一支赤金簪子,一支银簪子,一副成色中等的玉镯,还有一床五斤的蚕丝被。
李冠中抄了清单,让人去后宅拿给侯夫人看看。过没多时,侯夫人就让丫鬟送来口信,侯夫人说:这点儿东西平素里也就是赏人用的。
李冠中皱眉,陈平家里这是穷什么样了,要拿这些东西去典当?
陈平是外放到燕北了。
燕北,那是杨勤的地盘。
原本,燕北大大小小的矿山,杨勤都有染指,但是现在,朝廷设了提举司,杨勤想要插手就难了。
这陈平,该不会是在燕北出事了吧?
李冠中立刻叫人过来,详查书生王颂之和陈平家里的事,他又派了心腹带着人悄悄去了燕北。
其实这几年,李冠中没少往燕北派人,但是那些人都是派去保护李老爷子的,而且他也没有动用飞鱼卫,可是这一次,他派的却是飞鱼卫。
飞鱼卫与普通侍卫的区别,那就是飞鱼卫更擅长刺探消息和追踪。
没有人知道,就在这个深秋,龙虎卫和飞鱼卫在私底下开始了调兵遣将。
萧长敦并不知道,他那个不争气的小儿子,此时此刻并不在燕北,他到了西安。
宜宽和宜容两位小郡主看到他时,还以为他是哥哥派来的,开心极了。
“二哥说他射了一头狍子,是真的吗?”
“我学会做鞋子了,你回去时帮我带给二哥吧。”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说话声,宜容欢喜地喊道:“宜宁姐姐,二哥派来的人到了!”
小柴吓了一跳,正想往桌子下面钻,帘子一挑,宜宁郡主走了进来。
她一眼就看到猫着腰的小柴,大步上前,一把拽住他,说道:“咦,你不是百卉堂的小柴吗?彤彤呢,她没和你一起回来吗?”
沈彤曾经委托宜宁郡主代主照看百卉堂,宜宁郡主去过百卉堂无数次,当然认识小柴。
在百卉堂,你可以不知道东家是谁,可一定要认识小柴。
小柴压根儿就不知道沈彤在哪里。
沈彤是从燕北偷跑出去的,直到过了很久,小柴才知道沈彤没在山寨里,她到哪里去了,除了燕北郡王没人知晓。
小柴苦着脸,对宜宁郡主道:“我没和沈姑娘在一起啊。”
宜宁郡主扫了一眼,看到屋里堆成山的东西,又想起刚刚听宜容说的那句话,心下立刻了然。
“宜宁姐姐,怎么了?”看到宜宁郡王抓住了哥哥派来的人,宜宽和宜容不明就里,两张小脸都有些不安。
宜宁郡主不想吓着两个小妹妹,笑着说道:“我认识他,好久没见了,没想到在这儿遇到了。”
两位小郡主松了口气,宜容笑道:“二哥也给姐姐带来了东西,姐姐你来看看。”
宜宽则用藏在身后的手,冲着小柴摆了摆,示意他出去。
小柴多机灵啊,踮着脚尖缩着脖子退出去了。
待到宜宁郡主再想起他来,早就找不到人了。
可这事没有完,两天之后,宜宁郡主在慈安庄见到了韩无忌。
韩无忌是燕北郡王派来抓小柴的,他听说小柴回了百卉堂,也就先不急了,他到慈安庄看望云不花和小妹。
宜宁郡主先是见到小柴,今天又见到韩无忌,她不起疑才怪。
“韩无忌?你是和小柴一起回来的?”
韩无忌和小柴不同,他没有说谎话面不改色的本事,三言两语就被宜宁郡主问出来了,原来小柴根本就不是燕北郡王派来的,他是藏在人家车子里来的西安。
宜宁郡主很生气。
她虽然远在西安,可是也已经知道燕北郡王拦截杨勤的事了。
在她的印像里,燕北郡王和两位小郡主一样,都是小可怜。
万一出现在宜宽和宜容面前的,不是小柴,而是杨勤派来的刺客呢?
宜宁郡主不寒而栗。
父亲和三哥全都不在西安,萧韧也不在,宜宁郡主也不用找人报备,她直接杀到了百卉堂。
自从小柴离开西安,百卉堂的生意一落千丈,阿治看到小柴,还以为是沈彤让他回来的,尽管小柴对沈彤的事情一问三不知,可是阿治没有怀疑,沈彤的事,小柴不知道是正常的。
小柴最大的优点,就是看到铺子里有客人,他绝不会闲着,立刻投入到卖货工作中去。
宜宁郡主到的时候,百卉堂里里外外都是人,有闻讯来的小娘子,也有来凑热闹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家铺子的东西不要钱了。
宜宁郡主看到抱着大大小小盒子出来的大姑娘小媳妇,差点哭出来。
沈彤是把百卉堂托付给她了,可是她却没把百卉堂的生意照顾好,那些名门闺秀们看在她的面子上,隔三差五打发丫鬟来买上几件,可是却也不能像现在这样,一堆堆的买啊,何况那些人也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很多都是小家碧玉。
于是,宜宁郡主就没有忍心冲进去,让人把小柴抓走。
宜宁郡主回到王府,和丁侧妃说起这件事,丁侧妃道:“小柴?就是百卉堂的那个伙计?我还以为他被别家铺子挖走了,没想到这人还挺有良心,离开这么久,还是回到百卉堂了,所以说,无论贵贱贫富,懂得知恩图报的人,都不会是坏人,你不要对人家喊打喊杀的。”
宜宁郡主叹了口气,道:“还不是父王来信,叮嘱我要好好照顾宜宽和宜容吗?我就是担心有人打着燕北郡王的旗号对她们不利。”
“你这是关心则乱”,丁侧妃拍拍宜宁郡主的手,问道,“你没有把燕北郡王正在打仗的事告诉她们吧?”
“当然没有,她们还小呢,不行,韩无忌也回来了,还有那个小柴,他们都是从燕北来的,我明天还是要去找小柴,不让他到宜宽宜容面前胡说八道。”
第六一三章 赎身(三更)
第二天,宜宁郡主在铺子打烊之后来到百卉堂,这样不会影响到铺子的生意。
她记得百卉堂的伙计们都住在铺子里。
小柴是外乡人,当然也是住在铺子里。
可是她猜错了,小柴不在。
“小柴在西安有两位债主,那债主担心他跑了,所以让小柴住到他们家里,便于看管。”
伙计说完,忽然觉得不太对劲,小柴这一去这么久,那债主没有打死他?
“他的债主是哪一位?”宜宁郡主身边的大丫鬟问道。
“黑记!”提起黑记,西安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
小柴没有想到,宜宁郡主会派人来到白家抓他。
白老爷面沉似水,问道:“六少,你怎么招惹到秦王府了?”
嗯,白老爷半年前回来,并不知道小柴是从燕北偷跑出来的。
小柴也不明白,要抓也应该是燕北郡王派人抓他,怎么就变成宜宁郡主了?
“没事没事,可能是找我问问彤姑娘的事。”小柴说道。
白老爷倒是也不担心,无论如何,不柴也是七少的哥哥......
秦王和周铮都不在,宜宁郡主胆子也大了,她在王府见的小柴。
“你给我说实话,是谁教你这么做的?还有,你怎么会在燕北?彤彤呢?是不是也在燕北,你出来的时候,燕北打仗了吗?”宜宁郡主连珠炮似的问道。
小柴一副生不如死的表情。
“我流落在外,恰好遇到燕北郡王,他慧眼识珠,看我是个人才,把我带到燕北。初到燕北时也挺好的,白雪皑皑银蛇狂舞,可是那雪虽美,可是看久了眼睛会盲的,我想念西安,我想念铺子,恰好燕北郡王派人给两位小郡主送东西,我就偷偷跟着一起回来了。”
宜宁郡主看着他,半信半疑。
“你恰好遇到了燕北郡王,你在哪里遇到他的?”
“京......是在燕北城。”小柴差一点就说出在京城遇到燕北郡王,好在他反应快,否则让人知道燕北郡王去过京城,沈彤饶不了他,还有燕北郡王的娘,也饶不了他。
“你去了燕北城?你怎么会去燕北城的?”宜宁郡主追问。
说谎就是这样,说了一个谎话,就要用一个又一个谎话来圆谎。
小柴一手捂脸,羞愤交加:“我......我是被人牙子卖到燕北的......拐卖,拐卖啊!燕北郡王用二两银子把我买下来,我才没有受辱......”
“啊?难怪你不在西安了,原来你是被人拐走了?天呐,西安还有拍花的,本郡主会让人去查的,拍花的最可恨。”
宜宁郡主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偷跑出王府,虽然在王府门口就被找回来了,可是乳母吓坏了,告诉她外面有拍花的,拐走的小孩都被卖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长大后她创建慈安庄,慈安庄的孩子都是孤儿,他们也说起过拍花的,还有就是沈彤身边的芳菲,还没记事时就被人拐走卖给了人牙子,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家乡何处。
宜宁郡主是金枝玉叶,她没有见过拍花的,也没有见过人牙子,她更加不知道,像小柴这样的大小伙子,拍花的是不会光顾的。
小柴都没有想到,他不但毫发未伤,宜宁郡主还赏了他十两银子,担心他再被拍花的拐走,宜宁郡主还派了王府侍卫护送他回来。
小柴感慨万千。
想当初,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自己卖到小倌堂子,可是也没能骗过沈彤他们,大饼花了一两银子把他赎出来,沈彤又用二两银子把他买过去......
对,他说的是真的,他真的是被燕北郡王......他姐用二两银子买下的。
换作是宜宁郡主,一定不会那样对待他。
小柴抹了一把眼泪,他决定抱紧宜宁郡主这条大腿,赖在西安不走了。
“侍卫大哥,劳烦转告郡主,她对小柴的大恩大德,小柴只能来世再报了。”
侍卫不解,问道:“你怎么了?”
“小柴是偷跑回来的,小柴还是要走的,这一去,冰天雪地,血流成河,小柴怕是回不来了。”
说完,小柴哭着跑开了。
侍卫回去如实禀报,宜宁郡主一听就怒了,燕北郡王那孩子也真是的,不就是二两银子吗?至于吗?非要把人抓回去,韩无忌也是,还要帮着燕北郡王来抓人。
于是她让人到慈安庄去问,来给两位小郡主送东西的人还没走,宜宁郡主让人给了那人二十两银子,让他们回去后转告燕北郡王,她给小柴赎身,让燕北郡王看在她这个堂姐的面子上,把小柴的卖身契一把火烧了。
她又让人把这件事转告了韩无忌,韩无忌一听就傻了,怎么会这样?为什么?
阿治得知后也是无可奈何,对韩无忌道:“算了,你就先留在西安吧,你是跟着沈姑娘的,现在既然不知道她在哪里,那就等消息吧。”
最高兴的当然是小柴,他找白老爷要了二十两银子,亲自去秦王府还钱,宜宁郡主的嬷嬷出来见他,说这点小钱郡主不会收的,让他拿去还债,对,郡主知道他欠了黑记一笔钱。
从秦王府出来,小柴对阿大和阿小道:“西北的百姓们都说宜宁郡主是观音菩萨派来行善积德,救苦救难的,以前我还不相信,现在我信了,以后初一十五你们记得提醒我。”
阿小忙问:“提醒六少到法音寺拜菩萨吗?”
“不,初一十五我要拜宜宁郡主,宜宁郡主就是菩萨,记着啊,初一十五去买香烛纸钱,少爷我要拜郡主!”
心情太好,小柴手舞足蹈,他终于自由了,他终于回到西安了,他又可以做一名快乐的小伙计了。
小柴欢呼着跑进阳光里......
阿小看看阿大,阿大又看看阿小,两个人一脸懵逼。
“六少说要买香烛纸钱,这好像不是拜菩萨用的吧。”
“本来也不是拜菩萨啊,六少都说了是拜宜宁郡主,他说买香烛纸钱,你就去买好了,反正到了初一十五,他能不能想起来还不一定呢。”
阿小点点头:“也是,六少在少林寺待了半年,也没拜过几次菩萨,何况还是拜宜宁郡主呢,到时早就忘了。”
第六一四章 萝卜
没过几日便是十五。
下午,小柴向阿治告假一个时辰,提前收工。
阿大和阿小初回西安,一时找不到活计,恰好山货铺子缺人手,小柴求了王双喜,阿大阿小就过去当伙计。山货铺子和百卉堂在一条街上,主仆三人一起出来,一起回家,比以前更方便。
小柴在路边等了一会儿,阿大和阿小就跑过来了,阿小手里提了一只篮子,蓝底白花的粗布下面,是满满一篮的香烛纸钱。
“六少,咱们到哪里去拜拜啊,这会儿去慈安庄也来不及啊。”
宜宁郡主住在秦王府,秦王府的守卫肯定不会让他们进去。
小柴眼睛一亮,道:“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就去那里了。”
阿大和阿小不明所已,但是,六少永远是对的!
小柴带着阿大和阿小,不多一会儿便到了秦王府后面的一条小街,这里叫王府后巷,住在这里的,都是秦王府的下人。
“咦,六少,您连这地方都来过啊。”
虽说王府后巷没有守门的,想来就想,可是谁没事会来这里啊。
小柴冷哼,没有说话。
他是不会告诉阿大和阿小,因为那时他还不知道萧韧在清水街的宅子,以为萧韧就住在王府里,所以他来这里踩过点......
“可是六少,咱们来这里干嘛,宜宁郡主也不会来这里啊。”
“你们就别管了,跟着我走吧。”
很快,阿大和阿小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就在这条巷子里,有一座尺宽的土地神龛。
“就是这里,烧吧!”
阿大和阿小怔了怔,小心翼翼地问道:“七少,这是土地公啊,不是宜宁郡主。”
小柴拧眉,像看傻子似的看着他们二人:“宜宁郡主住在哪儿?”
阿大指指前面露出的一角飞檐:“那儿。”
“对啊,咱们在这里拜拜,不是正对着王府吗?和在宜宁郡主面前拜拜,是一样的,快,跟着少爷我一起拜。”
主仆三人跪地拜了,点上蜡烛,开始烧纸钱。
这时,一个妇人刚巧从这里路过,看到他们,先是怔愣一下,接着便指着他们破口大骂:“哪里来的瓜皮,给土地公烧纸钱,脑袋被屁熏来,打死你个锤子!”
没等三个人反应过来,那妇人抡起手里提的菜篮子就朝他们扔过来,菜篮子里装了七八根白萝卜,如同七八块石头似的,朝着他们扑面而来。
小柴是在少林寺学过武的,虽然没有出师,可是也是练家子。
他二话不说,抱着脑袋撒丫子就跑。
阿大和阿小护主心切......也跟着一起跑。
他们跑出巷子,身后还能听到那妇人的谩骂声。
“这娘们儿为何要骂我们?”小柴揉揉被萝卜砸到的脑袋,一脸懵逼。
“六少别和这些粗人一般见识。”阿大劝道。
“六少,您的脑门青了,小的给您揉揉。”阿小说道。
“不用不用,真是扫兴,走吧,回去!”小柴的好心情全都没了,任谁遇上这种事会高兴呢,太扫兴了。
三个人忿忿不平地向前走,阿大眼尖,指着前面的一驾马车说道:“看,那是宜宁郡主的马车!”
小柴看了看,只觉那马车乌黑乌黑的,没有什么特别,不像女子用的。
“你怎么知道那是宜宁郡主的马车?”小柴问道。
“这个......西安人都认识吧。”阿大挠挠头,他好像不应该这样说,六少不认识的,他也不能认识。
这时,那驾马车忽然停下了,车帘撩起,一个丫鬟探出身来,朝着小柴三人的方向看了一眼,就对跟车婆子说了几句,那婆子便小跑着过来,跑到小柴三人面前,眉开眼笑地说道:“是柴少爷吧,郡主请你过去。”
“请我?你没认错?”小柴指指自己的鼻子。
没白拜啊,刚刚拜了一次,就把宜宁郡主拜过来了。
跟车婆子噗哧一笑:“你不是百卉堂卖胭脂水粉的柴小哥吗?西安城里谁不认识你,怎会认错?”
小柴郑重颔首,抿抿鬓角,又撩撩刚刚被萝卜打得散落下来的几缕发丝:“好眼力,本公子正是百卉堂的,前面带路。”
阿大和阿小惊讶地张大了嘴巴,瞧瞧,这就叫身份,六少在京城有身份,来了西安一样有身份。
小柴跟着婆子来到马车前,婆子对丫鬟道:“姑娘,柴少爷来了。”
那丫鬟便冲着马车里面说道:“郡主,柴少爷来了。”
车帘再次掀开,宜宁郡主端坐在马车里,小柴施礼,道:“小柴给郡主请安,郡主富贵吉祥,长命百岁。”
噗哧一声,宜宁郡主没有忍住,被他逗笑了。
“我可记住了,我若是活不到一百岁,就找你算帐。”
“好啊,但愿那时你还能找到我。”后面一句话,小柴是在心里说的。
“我叫你过来,是要告诉你,明天上午高家和刘家的几位小姐去百卉堂,高家和刘家你知道吧,都是西北道上数得着的大商贾,这两家的小姐难道来西安,你可要使出浑身解数,让她们尽兴而归。”
原来是给铺子介绍生意了,高家和刘家,这两家虽然不是西安的,可是小柴也听说过,全都是开矿的,穷的只剩下钱了。
“小柴替百卉堂谢谢郡主,郡主青春永驻,大福大贵。”
宜宁郡主又被他逗笑了,打趣道:“我若是不能青春永驻,就把你抓来掌嘴。”
小柴摸摸自己的脸蛋,忙道:“小柴不敢胡说,郡主是菩萨转世,长生不老。”
宜宁郡主哈哈大笑,忽然,她秀眉微蹙,问道:“你的头怎么青了一块?”
小柴没有隐瞒,道:“多亏郡主,小柴才能留在百卉堂当伙计,所以小柴感念郡主大恩,刚刚跪地祷告,祈求上苍保佑郡主,没想到一泼妇路过,拿着萝卜砸了我的头......”
这番话若是别人听来,一定不信,可是宜宁郡主却是信了几分。
自从榆林一战之后,宜宁郡主就成了西北百姓们口中的活菩萨,榆林有她的生祠,她的塑像前,常年供奉着鲜花和瓜果。
当然,没有人会像小柴那样,给她烧香烛纸钱的......
第六一五章 赏赐
宜宁郡主使个眼色,跟车婆子立刻跑进了王府后巷。
宜宁郡主看向小柴的目光,比方才更加亲切,侧妃说得没错,小柴果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举手之劳,你不用感恩戴德。”宜宁郡主说道。
“不不,郡主大恩大德,小柴没齿难忘。”小柴热泪盈眶,都是女子,怎么差别就这么大呢?想想云七,想想沈彤,再看看面前的宜宁郡主,小柴在宜宁郡主头顶看到了一道金色光环。
宜宁郡主温声说道:“前方打仗,又会有很多孩子失去依靠,我在西安新建了一所善堂,过几天就要正式开业了,到时你来帮忙干活吧。”
“好啊,我一定来,一定来!”小柴高兴地说道。
宜宁郡主微微颔首,旁边的丫鬟掏出三个封红递给小柴:“郡主赏给你们的,拿去买点化淤的药膏子抹抹。”
小柴和阿大阿小连忙谢过,目送着宜宁郡主的马车向王府的方向而去。
“六少,快看看郡主赏了多少银子。”阿小凑过来说道,他和阿大的那份,也在六少手里呢。
小柴瞪了他们一眼,毫不犹豫地把三个封红全部塞进自己怀里,宜宁郡主赏的,怎能给他们?那不是浪费吗?
宜宁郡主进了府,早有婆子赶了青轴小车过来。
她刚刚坐上青轴小车,先前的跟车婆子就回来了。
婆子凑到丫鬟耳边低语几句,丫鬟惊异地张了张嘴。
回到后宅,宜宁郡主换了家常衣裳,坐到炕桌前喝茶,见那丫鬟一副欲言又止的那子,便问道:“怎么了?小柴挨打的事,查清楚了吗?”
丫鬟只好说道:“查清楚了,打他们的是查二媳妇,婆子找了查二媳妇询问,那媳妇说看到小柴他们三个在土地公面前烧纸钱,一时气愤,就用萝卜砸了他们。”
“烧纸钱?土地公?”宜宁郡主一头雾水,问道,“给土地公烧纸钱,为何要挨打?”
丫鬟连忙解释:“拜祭土地公要用金纸,而不是纸钱,纸钱是烧给死人的。”
丫鬟觉得自己的耳朵挺好使的,她莫非是听错了?她明明听到小柴说,他在那条巷子里拜的是郡主啊,怎么又变成土地公了?
“原来这样啊,我都没有留意过,你们也没有告诉过我,想来小柴也不知道,这怪不得他,难得他这一片心意了,买纸钱一定花了不少银子,他当小伙计没有几个工钱,又让侧妃说对了,这人还真实诚。”
宜宁郡主想了想,道:“赏些药膏、点心,再赏给他二十两银子吧,对了,看看针织房里有现成的衣裳鞋袜,也赏几套,若是没有,就到成衣铺子里买吧。”
丫鬟应声出去,小柴带着阿大阿小在街上逛了一会,他心情很好,直到该吃晚饭了,才回到白家大宅,还没坐稳,秦王府的赏赐就到了。
来的是位内侍,零零碎碎赏了一堆东西。
白老爷和文老爷闻讯赶回来时,就看到小柴正围着那一堆东西,摸摸这个,再摸摸那个,爱不释手。
文老爷看看那些东西,撇撇嘴,不过都是些打赏给下人的东西而已,就连那几身衣裳鞋袜,虽然料子不差,可也就是成衣铺子里随处能买到的,更别提那区区二十两银子了,只要国公爷开口,别说是二十两,二千两,二万两,他和白老爷也能拿给六少。
六少眉开眼笑,一张脸上只看到嘴巴和满口白牙了。
文老爷摇摇头,白老爷也摇摇头。
俗话说,富养女儿穷养儿,这话没错,可是国公爷也太过份了一些,把六少养得也太穷了吧。
“阿大,阿小,快把这些东西拿下去,侍候六少用膳。”
白老爷话音刚落,小柴就大喝一声:“这些都是给我的,谁也不许碰,我的,都是我的!”
然后,他一样一样的,小心翼翼,珍而重之,全部搬进了他自己睡觉的屋子......
“宜宁郡主这么好的人,竟然和小七那混蛋是青梅竹马,唉,太可惜了,小七那混蛋,就该和沈彤一起长大,天天被沈彤揍个半死。”
......
远在山海关的萧韧,莫名其妙地连打了几个喷嚏。
“小七,你没事吧?”沈彤关心地问道。
越往北走,天气越冷,他们是从京城过来的,过冬的衣裳都是在路上草草置办的,鞑子卫的人自幼长在燕北,对寒冷习以为常,沈彤却担心萧韧,他从小到大,一到冬天,就有咳嗽的毛病。
“没事,也不知道是哪个不要命的,背后骂我了。”萧韧说着,又打了一个喷嚏。
沈彤哈哈大笑,道:“天色不早了,我们找个地方投宿吧。”
“嗯。”萧韧勒住缰绳,向四下看了看,虽然还没有出关,可是已能感受到关外的寒冷,雪天就要来了。
这时,前面传来一声呼哨,声音不大,似乎离得很远,接着连续又响了三声。
小栗子道:“三长一短,是咱们的讯号。”
萧韧点点头,小栗子把食指和拇指含在嘴里,也发出了讯号。
远在山海关的萧韧,莫名其妙地连打了几个喷嚏。
“小七,你没事吧?”沈彤关心地问道。
越往北走,天气越冷,他们是从京城过来的,过冬的衣裳都是在路上草草置办的,鞑子卫的人自幼长在燕北,对寒冷习以为常,沈彤却担心萧韧,他从小到大,一到冬天,就有咳嗽的毛病。
“没事,也不知道是哪个不要命的,背后骂我了。”萧韧说着,又打了一个喷嚏。
沈彤哈哈大笑,道:“天色不早了,我们找个地方投宿吧。”
“嗯。”萧韧勒住缰绳,向四下看了看,虽然还没有出关,可是已能感受到关外的寒冷,雪天就要来了。
这时,前面传来一声呼哨,声音不大,似乎离得很远,接着连续又响了三声。
小栗子道:“三长一短,是咱们的讯号。”
萧韧点点头,小栗子把食指和拇指含在嘴里,也发出了讯号。食指和拇指含在嘴里,也发出了讯号。
第六一六章 出征有姓名
五天前,北路军大将军刘博彦率领三万大军进入燕北,算起来这个时候已经与杨勤交上手了。
身为左先锋的蒋修杰,是留在这里接应萧韧的,除了他以外,还有一万军队和一道秦王密令。
命萧韧为北路军副统领,率军从东道出关,攻打杨勤。
萧韧眉头微动,道:“取舆图来!”
舆图展开,一目了然。
沈彤轻声道:“若是杨勤不敌,他就只有一条路可走。”
鞑剌!
一面是李永基和刘博彦,一面是燕北郡王,再加上萧韧,燕北崇山峻岭颇多,又有江海,三方围堵,杨勤一旦不敌,就只有取道逃往鞑剌。
杨勤与鞑剌交战多年,鞑剌王岂会放过他。
萧韧的手指在舆图上移动,他对沈彤道:“阿钰在这里,现在他的兵力最弱,若是此时鞑剌从这里出兵,阿钰便腹背受敌。”
他的话音方落,沈彤道:“我带鞑子卫过去帮他。”
“鞑子卫只有区区几百人,又已多年没有上过战场,不行,让蒋修杰带兵过去。”萧韧说道。
和萧韧一样,萧修杰从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鞑子卫,现在从沈彤和萧韧的口中再次听到这个名字,他的眼睛一亮,问道:“鞑子卫?在哪里?”
话一出口,蒋修杰就想起跟着萧韧一起来的那几百人。
那些是鞑子卫?不会吧。
沈彤和萧韧似乎没有听到他的提问,没有人回答他,沈彤说道:“就是因为鞑子卫人少,才能神不知鬼不觉避开杨勤的耳目,穿过封锁与阿钰汇合,再说,鞑子卫必须由我来指挥,别人不行。”
说到最后四个字时,沈彤看向了蒋修杰。
蒋修杰明白了,这个“别人”指的是他。
“为什么我不行?”蒋修杰不服。
萧韧拍拍他的肩膀,说道:“要不你试试?”
“试就试!”蒋修杰说完就昂首挺胸走了出去。
鞑子卫啊,那是鞑子卫!
还真是鞑子卫,传说中的鞑子卫!
看着蒋修杰走出营帐,萧韧唇边的淡笑渐渐消失,他转过身来,对沈彤说道:“我不放心。”
“我多带几枚你给我的焰火,如果有危险,我放出焰火让你来救我。”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萧韧却笑不出来,燕北之大,又岂是瞬间就能赶到的,何况,关卡重重,他又不是天兵天将。
但是萧韧知道,沈彤心念已决,何况,正如沈彤所言,鞑子卫只会听她的指挥。
蒋修杰很快就验证了这个事实。
他走出大帐,天色已黑,营地上燃起篝火,几只肥羊架在火上,油脂混合着酒香,扑鼻而来。
白日里见到的那些鞑子卫们,围坐在篝火旁,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蒋修杰走到他们中间,大声说道:“在下蒋修杰,祖父蒋......”
他的声音被淹没在说笑声中,连他自己都几乎听不到了。
“在下在西北上过战场,杀敌无数!”他使出全身力气吼道。
人群中一个女人尖声说道:“小子,你嚷嚷啥啊,这么多肉都堵不上你的嘴。”
“哈哈哈!”众人大笑。
蒋修杰脸上一红,高声说道:“蒋某是北路军左先锋,你们编入我的麾下......”
“滚滚滚,你算老几,滚!”
“毛都没长全呢,一边玩去!”
“什么左先锋右先锋,老子是燕北军,燕北军!”
......
蒋修杰灰头土脸地进了大帐,萧韧冷着脸,道:“回来了?”
蒋修杰没好气地说道:“这些鞑子,太过份了,无法无天,他们真是鞑子卫吗?会不会搞错了?”
萧韧没理他,对沈彤道:“不能更改了吗?”
沈彤摇摇头:“这次之后,我听你的。”
萧韧在心里叹了口气,彤彤只说是这次之后听他的,却没有说是哪件事听他的,或许是不知是吃饺子还是吃包子的时候,她听他的吧。
他握住沈彤的手,道:“说话算数,不许耍赖。”
“嗯,说话算数。”沈彤笑道。
蒋修杰看着这两个人,一脸的生不如死。
沈彤对萧韧说道:“陪我出去吧。”
“好。”萧韧说道。
两人手牵着手,向着营帐外面走去。
蒋修杰不明就里,连忙说道:“你们去哪儿?带上我!”
营帐外夜空皓月,沈彤挣脱开萧韧的手,阔步走到鞑子卫中间,她高声说道:“燕北危难,诸位随我赴险,可行否?”
“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
月光盈盈,火光熊熊,少女黑发素颜,身姿如松,她的下巴微微扬起,如星的双眸峥嵘毕现。
“取纸笔!”沈彤高声喝道。
小栗子飞奔着进了大帐,很快便取了笔墨纸砚出来。
有人搬来大石,纸张在大石上铺开,小栗子正要研墨,萧韧走过来,道:“让我来。”
小栗子退到一旁,萧韧研墨,沈彤执笔。
“众将士,报上名来!”
随着少女一声娇喝,此起彼伏的声音响彻在夜空之下。
“燕北军十六营脱尔赤!”
“燕北军十五营布赫!”
“燕北军十六营巴布!”
......
所谓的鞑子卫,只是俗称,他们的编制是燕北军十五营十六营和十七营。
白纸黑字,这是他们的名,是他们的来历。
这曾经令他们引以为豪,也曾经让他们心灰意冷。
十几年来,他们从未想到,会有这么一天,他们的名字重又被提起,每一道笔划都如一柄利刃,银钩铁划,力透纸背。
这一切似曾相识,不同的是,那个人已经不在了,现在写下他们名字的,是他的女儿。
名字写好,共计三百八十二人!
曾经不可一势的鞑子军,如今只有三百八十二人。
沈彤再次提笔,在最上面的留白处加上了一个名字。
周彤。
短刀抽出,刺破手指,殷红的鲜血滴在纸上,如同雪地上飘落的一许花瓣。
这是她第一次给自己冠以周姓,她把写满名字的纸交给萧韧,道:“替我收好。”
她的名,她的血,燕王创建的鞑子卫,从这一刻起,是她的了。
站在萧韧身后的蒋修杰蓦的瞪大了眼睛,他指着最上面的那个名字,吃惊地问道:“周......周......那个周?”
萧韧点点头:“对,就是那个周。”
“她是......”蒋修杰不可置信。
第六一七章 三百八十三
这时,那个如断玉碎冰的声音再次响起:“拿酒来!”
老柯递过一坛酒,少女拍开泥封,将酒坛高高举起:“我敬诸位!”
清亮的酒水淌入口中,冰冷而又热烈,宛若这月光,这火光,这燕北的血红雪白。
火焰在燃烧,那一双双如狼般的眼睛,被火光染红,蛰伏在身体中的狼性蓄势待发,酒水入喉,凛冽如刀,赤烈如火。
这是他们的宿命。
很多年前,他们是奴隶,是马贼,是只有死路一条的囚徒。是那个豪迈如鹰凶狠如狼的男人带领他们杀出血路,杀出一片生天。
那是他们的王,他们是王的卫士。
月光下的少女,是王的女儿,是他们的宿命。
她召唤他们而来,他们的血,要流在燕北,流在白山黑水。
他们是这世上仅存的鞑子卫,三百八十二人!
冷风吹起,少女饮尽最后一滴血,酒坛掷地,应声而碎!
“加上我,是三百八十三人,天亮后,我们就出发,去做我们要做的事!”
“杀敌!”
“杀敌!”
“杀敌!”
喊杀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响彻夜空。
蒋修杰挥舞着手臂,一起呐喊:“杀敌,杀敌,一起杀敌!”
萧韧瞥他一眼,把写着名字的纸折好,纸上的字渍已经干透,三百八十三个名字,三百八十三个生命,而那纸上的殷红,是她的血。
......
曙光破晓,鞑子卫集结完毕。
多年的流离,征衣战甲已经陈旧,飞扬如风的少年们已经满面沧桑,但是刀还在,血还热,他们千里奔腾而来,只为找回自己,找回曾经的诚诺。
从这一刻起,他们不再是传说,他们是鞑子卫,活生生的鞑子卫。
一骑奔驰而来,站在最前面,面对他们站在最前面,火红的骏马上端坐着明艳的少女,她轻扬眉角,笑容宛若初长虹的旭日。
从此刻,她是周彤。
迎风而立,振臂高呼:“众将士,出征!”
......
龙吟剑啸长空扬,跃马驰骋我自狂。
策马奔腾,风烟滚滚,萧韧站在远处,望着那道无比熟悉的身影,渐渐变小,渐渐消失。
泪水模糊了双眼,萧韧的双手紧握成拳。
“我要是你,就先娶了她,把她藏起来,说什么也不让她走。”蒋修杰抹一把眼睛,不知何时,他也哭了。
萧韧掉转马头,冷冷地说道:“你不是我。”
你不是我,所以你不知我有多么爱她。除非我能代替她去做她想做的事,否则所有以爱为名的保护都是无能者的自以为是。
带领鞑子军这件事,我不能代替她,所以只能让她去,而我要做的,就是用我的胜利让她化险为夷。
......
大帐之中,李思南打开一份战报,高声说道:“北路军来报,萧韧率军进关,从东路发起进攻,三日歼敌三千余。”
秦王站起身来,问道:“周彤可有消息传来?”
李思南摇摇头:“学生已经吩咐下去了,一旦有沈......周姑娘的消息,立刻呈上来。”
秦王还是两三年前见过这个侄女,难得的是至今依然能够想起她的样子。
这是一个很容易被人记住的孩子。
他问李思南:“本王记得当年她和你们家住在同一条巷子,你对她的那位养母可还有印像?”
李思南面红耳赤,当年的事......
他连忙跪倒:“王爷恕罪,学生治家不严,内子见识浅薄,当年对周小姐多有误会。”
“李先生,快快请起,这怎能怪你呢,若你有错,那本王岂不是错上加错?明明是骨肉至亲,却让她颠沛流离,本王愧对皇兄啊。”
这番话却真是秦王的肺腑之言。
皇家无亲情,可是燕王死了。
燕王一脉只余稚子幼女,虽然即使燕王活着,他们也不会成为盟友,但是人死了就不同了,每思及此,秦王便有兔死狐悲之感。
尤其是在收到燕北郡王的那封血书之后,秦王对于燕王的几个儿女,便又多了几分怜惜之情。
李思南察言观色,见秦王问起周彤,便道:“学生倒是想起一件事来,书院街上有个卖馄饨的老妇,膝下有一孙儿,有一天,那孙儿丢了,老妇哭得死去活来,周姑娘主动让人帮她四处寻找,最终将那孙儿找到,那老妇人逢人便夸周姑娘仁义厚道。”
秦王颔首,道:“当年在榆林,她假扮宜宁,挺身赴险,救了宜宁性命。”
李思南忙道:“宜宁郡主仁慈良善,周姑娘侠骨丹心,都是闺中典范,女中翘楚。”
虽然知道李思南是在拍马屁,可是这番话却甚合秦王心意,他找蒋修杰确认过,周彤与萧韧青梅竹马,私交甚笃,对于这两个孩子的事,秦王乐见其成。
无论何时,联姻都是必不可缺的。
周彤的身份,不知道萧长敦知不知道呢?
想到这时,秦王让李思南写信给远在保定府的周铮,令他立刻派人进京,重建京城的联络点。
自从棺材铺付之一炬,秦王迟迟没有再派人建立新的联络点,一则是毁掉棺材铺的人至今尚未查明,二来也是前阵子京城封城的缘故。
几天之后,周铮接到秦王密函,立刻让岳阳带着十几个人进京,他则暂时留在保定。
岳阳走后,那处大宅子里顿时冷清下来。
周铮把几个院子转了一遍,还是觉得无所事事。
他不由苦笑,小七在这里待了一年,他这才几个月,怎么就待不住了?
他叫来一名侍卫,问道:“七少在保定的时候,平时都做点什么?”
侍卫笑道:“七少忙完正事,就会去城北遛马。”
遛马啊,周铮笑了,这是一个好主意。
城北有片老城墙,早已废弃不用,但是那附近却是遛马的好地方。
周铮带了十几名随从,骑马去了城北。天高云淡,落叶枯草,老树寒鸦,周铮在院子里困了许久,此时纵马驰骋,只觉惬意。
耳畔风声烈烈,忽然,风声里似乎还夹杂着其他的声音,周铮凝眉细听,那声音若有若无,听不清楚。
他勒住缰绳,凝神静气,这一次终于听清了。
“救命啊,救命啊!”
有人在喊救命。
第六一八章 救人一命
周铮做个手势,三名侍卫下了马,向着声音的方向飞快掠去,其余人等手握刀柄将周铮团团围住。
片刻之后,那三名侍卫回来,背回一名憔悴不堪的少年。
少年身上有七八处伤痕,有红肿和淤青,也有刀伤,双腿以一个奇怪的姿势耷拉着,应是断了。他的神志已然不清,时而歇斯底里高喊救命,时而抱着双肩瑟瑟发抖。
“前面有道干涸的河沟,这人就躺在河沟里,我们在四周搜查过,除了几个深陷在河泥中的脚印,没有发现其他可疑之处,脚印分别属于两个人,与他对比过,长短不同,不是他的,想来是把他扔在那里的人。”
周铮走过去,想看看那少年的长相,几名侍卫连忙跟上,生怕那少年突然发难,伤到周铮。
那少年虽然满脸泥污,但仍能看出五官隽秀,手指上有写字留下的薄茧,身上穿的虽是布衣,但是袜子却是价比丝绸的细棉布,脚上的鞋子则是福云记的,福云记是保定府的老字号,价格并不便宜。这应是个家道小康的读书人。
周铮道:“带去秀禾胡同,找个大夫给他看看。”
狡兔三窟,萧韧在保定府不止是三处地方,秀禾胡同的宅子就是三处之外的。
萧韧没去过,周铮也没有去过,那处宅子就是摆在台面上给人看的。
侍卫应是,有两个人带着少年疾驰而去。
周铮却也没有了遛马的兴致,让人留意街上有没有张贴寻人的告示,便回了住处。
既然是读书人,那就不会是无名无姓的,十有八、九是哪家的少爷被贼人打劫,扔到鲜少有人来的城北干河沟里。
周铮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转瞬便抛到九霄云外。
三天后,秀禾胡同那边传来消息,少年的伤势已无大碍,只是双腿骨折,接骨后也要静养,伤筋动骨一百天,他的伤岂止是一百天能好的?
周铮问道:“那人神志可清楚?说了自己姓甚名谁,家乡何处吗?”
“没有,胆小的很,整日缩在被子里,若不是腿上有伤,恐怕早就藏到床底下去了。”
周铮笑了笑,道:“没有找到他的家人之前,就让他住在秀禾胡同吧,需要用什么药材只管去买,救下来也是一条性命。”
手下人知道这位三公子素来宽和,家里又有一位活菩萨的妹妹宜宁郡主,对那位不知名的少年自是不敢怠慢。
又过了两天,一名随从果然在街上看到了寻人的告示,告示是官府的衙役张贴的,贴的满城都是,一看就是主家出了银子。
告示上寻找的人,年龄体貌、衣著打扮都与那少年吻合。
闻讯,周铮笑道:“那就报官,让人看认亲,若是符合,就让人把他带走,不用再来禀告我了。”
随从把那张从街上悄悄撕下来的告示递上去,道:“小人就是觉得这人的名字有几分熟悉,所以才没有冒然报官。”
周铮接过告示,看到上面的名字,脸上的笑容敛去,沉声说道:“先不要轻举妄动,让人去查查。”
随从领命离去,周铮把那张告示重又仔细看了一遍。
焦猛。
告示上寻找的人名叫焦猛。
虽然焦姓不是冷僻的姓氏,但是周铮平生遇到的,也只有一户姓焦的。
洛阳卫指挥使焦胜奇,跟在他身边的长子焦威,宫里那位焦美人则是他的侄女。
也就是说,这三位姓焦的其实是一家子。
除了这三个人,周铮也只是在书本和戏文里见过姓焦的了。
当初被困在洛阳时,周铮早就把焦胜奇的生平查清了,不但他知道,他手下的人也知道。
因此,随从看到告示后,才会立刻拿来交给他。
焦胜奇膝下二子,长子焦威,幼子焦猛。
身为正三品的指挥使,家眷必须留在京城,或长子,或妻子,或父母。
焦胜奇的长子随他在任上,妻子便带着幼子住在京城。
焦胜奇的幼子焦猛不学无术,先后给几个纨绔做过跟班,焦夫人对幼子溺爱,焦胜奇远在任上,也无能为力。
周铮仔细回想那少年的相貌特征,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读书人。
而焦胜奇的儿子焦猛,无论如何也不会是读书人吧。
不管怎样,若只是名字的巧合,也就罢了,可若是此事真与焦胜奇有关,那便是大事。
河南反了,但焦胜奇没有反,焦胜奇手握重兵,无论是秦王,还是杨锦程,亦若是京城的萧长敦,都不会对他等闲视之。
很快,周铮的人便找到了报案寻人的那个人。
居然是个叫碧草的年轻丫鬟。
“丫鬟去官府报案?这保定府的民风竟然比西北还要开化。”周铮笑道。
“保定府的民风倒也并不开化,但是那报案的确实是个丫鬟,因此,小人都不用去找衙门里的师爷,随便找个衙役就问到了,实在是他们也没有见过哪家的丫鬟来报官的,这是头一次。”
周铮来了兴趣,道:“哦,说来听听,究竟是怎么回事?”
随从一一道来,原来两天前,那个叫碧草的丫鬟前来报案,说跟随他们来保定的焦公子已经几天没有露面了,那位焦公子在保定无亲无故,身上又有钱财,自家担心焦公子被歹人盯上,遇到不测,可是家里只有太太和小姐两个女眷,太太有病,小姐待字闺中,全都不能来衙门,于是便打发丫鬟前来报官。
“这位焦公子是跟随她们一家来保定的?那她们又是何来历?”周铮问道。
“小的去查过,那户人家住在茂槐胡同,三进的大宅子,附近的人家都知道,这宅子不是租的,而是她们自己的。早在几年前就买下来了,三年前这家的太太和小姐搬进来,一年后太太病了,小姐便陪着太太去京城求医,直到两个月前,她们才回来,附近的邻居虽然不知道焦猛是谁,但是见过有个年轻书生,每天都会过来,为此还传过闲话,最近几天确实不曾见过那书生。”
第六一九章 装疯
除此以外,还打听出那户人家姓钱。
这一切太过熟悉,很多年前,西安书院街上,也住着一对母女,她们也有一个丫鬟。
身为秦王三公子,周铮在保定府暂居期间,秦王令人把各地战报誊抄一份送过来,但是也仅限战报。因此,周铮虽然知道萧韧任北路军副统领驰援燕北郡王,却不知道燕北郡王的那封血书,自是也不知道沈彤的真实身份。
沈彤是和萧韧在一起,那么现在也是和萧韧去了燕北吧。
想到当年沈彤便跟随他一起去过燕北,周铮便对自己的猜测更加确定了。
周铮从钱氏母女联想到当年的沈彤和沈太太,自己都觉得好笑,可能是他最近太闲了吧。
“给岳阳飞鸽传书,让他在京城查查焦猛。”周铮说道。
只是周铮没有想到,岳阳的消息会来得这么快。
仅一日,鸽子就飞回来了。
焦猛于一年前重病,至今未愈。
“病了?”周铮怔了怔,他叫来幕僚,说了焦猛生病的事。
几个幕僚几乎异口同声:“这焦猛十有八、九是出事了,焦胜奇身份敏感,儿子出事的事不便声张,对外称病不见人而已。”
这和周铮猜想得差不多,一个整日惹事生非的二混子,怎么会说病就病了呢,说他被人打死都比生病更令人信服。
周铮亲自去了秀禾胡同,他要见一见那个可能是焦猛的年轻人。
少年已无大碍,只有腿伤未愈,只是依旧疯疯癫癫。
随从们担心他会伤到周铮,请周铮隔着虚掩的窗户看向里面。
周铮其实并不害怕那少年会伤害他,但他也不想令属下们为难,便也没有坚持。
那少年显然是发觉到有人在偷看他,惊慌失措地四处躲藏。
周铮沉吟不语,忽然,他大声喊道:“走水啦,走水啦!”
只见原本藏到床下的少年猛的窜了出来,转身向窗外看去,却正撞上周铮的目光。
刚刚那少年从床下窜出来的那子,可是丝毫没有拖泥带水,与他方才东躲西藏时判若两人。
不用周铮吩咐,两名属下便进了屋子,将少年按在椅子上,质问道:“小子,原来是装疯,把爷们儿当猴耍呢,想不想当真疯子?那爷们儿就成全你!”
周铮不忍再看,转身去了堂屋。
一个时辰后,属下进来,道:“那小子都招了。”
周铮轻笑,大冷天里把手中的折扇摇得呼呼带风:“说说,怎么回事?”
“他果真就是焦胜奇的幼子焦猛。一年之前,他在京城偶遇钱家小姐,心生爱慕,可惜人家看不上他,他便穷追烂打,后来人家去燕北求医,他也跟去了燕北,在燕北信了真仙教,杨勤在燕北城四处搜查真仙教教众,他就跟随几个教众一起逃到关内。他原本是想回家的,可是听说京城也在抓真仙教,但躲到了保定,偏偏在保定又遇到了钱家小姐的丫鬟,于是每天都给钱家小姐送诗,前几天遇到歹人,挨了闷棍,抢走身上的钱财,又给扔到了城北老城墙,被咱们救了。他之所以要装疯卖傻,是担心被查到他是真仙教的。”
闻言,周铮哈哈大笑,笑完又不胜唏嘘,可叹焦胜奇一代名将,竟然有这么一个不学无术的儿子。
“在洛阳时我见过焦大公子周威,沉稳干练,颇具乃父之风,却没想到,这位焦二公子居然是这样的庸材。”周铮说道。
属下问道:“三公子您看该如何处置这位焦二公子?”
周铮道:“原本我还想过,若他真是焦二公子,就把他送到洛阳,可现在我不这样想了。”
既然牵扯到真仙教,那么自是不能再把焦猛交给焦胜奇。
真仙教和前不久的洛阳兵变有关系,洛阳卫连火炮都用上了。
另外,根据萧韧所查,做为秦王府在京城的联络点的那家棺材铺,也是真仙教给毁掉的,现在,他周铮在保定,真仙教也出现在保定,自是不能放过他们。
“查,把保定府挖地三尺,也要查到那伙真仙教的余党。”
属下欲言又止,周铮睨了他一眼,问道:“你想说什么?”
属下说道:“其实民间还有很多信奉真仙教的人,只不过前阵子朝廷抓人,老百姓们不敢正大光明地到道场里集会罢了,私底下在家里,该怎么拜还怎么拜。再说,这些都是普通百姓,即使被官府抓到,顶多就是关上几天,罚上几两银子又放出来,对他们的镇摄并不大,官府一直在抓的,都是真仙教的祭酒们。”
周铮问道:“据说那些祭酒都是做道士打扮的?”
“以前是的,现在就不一定了,毕竟飞鱼卫也知道他们是道士打扮了,和尚蓄发不容易,道士换个发式只是举手之劳。”属下说道。
周铮大手一挥,道:“父王让我守在这里,那我就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吧,先把在保定府的真仙教一锅端了。”
既然手里有个焦猛,那便从他身上查起。
周铮带来的人都是从军队里挑出来的,军中对于审讯细作探子有一套自己的法子,百试百灵。
焦猛心志脆弱,把这些对付细作的法子用在他身上,不费吹灰之力,焦猛便向竹筒倒豆子似的,把他知道的全都说了。
和他一起逃到燕北的,就有一名祭酒。
那名祭酒姓丁,人称丁六哥。
周铮派出的人按照焦猛提供的地址找过去,那里早已人去楼空。
待问到为何会来保定时,焦猛道:“丁六哥说保定府是真仙教的发缘地,季神仙就是在保定府羽化成仙的。”
周铮大吃一惊,他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于是便让人继续去查。保定府是重镇,不但有县衙和府衙,还有两个卫所,城外仅在册的官兵就有一万人,还有不下两万人的募兵。周铮带来的西秦军,要在保定府抓人,必须要十万分的小心谨慎。
一转眼,十几天过去了,先后抓了五十多名真仙教众,让焦猛挨个辨认,这里面并没有他说的那个丁六哥。
这样一来,周铮反倒把调查钱家母女的事给放到一边了。
第六二零章 刘家
不过,周铮没有让人继续去查钱氏母女的事,也和焦猛有关系。
焦猛交待的都是真仙教的事,对于钱氏母女所提甚少,加之涉及到闺阁女子,审问他的人便没有继续深究,一来二去,连周铮也把这两个人给忘记了。
直到有一天,属下来报,在保定府发现了龙虎卫的踪迹。
周铮吃了一惊,龙虎卫一向都是在南边活动,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距离京城三百余里的保定府呢。
“京城里没有消息传过来,说明这件事与朝堂无关,不是皇帝或内阁的决定,十有八、九是萧长敦自己的主意。”幕僚说道。
周铮沉吟不语,他在这里,就是盯着京城的。龙虎卫出现在保定,与出现在京城差别不大。
“若是蒋大将军在这里就好了,整个西北,只有蒋家能和龙虎卫说上话。”幕僚又道。
这是事实,蒋双流的父亲蒋涤青与邹震同为老定国公萧渊麾下五虎将,二人是生死之交,邹震的儿子便是现任龙虎卫指挥使邹雪怀,如果当年蒋涤青没有早早的卸甲归田,这龙虎卫指挥使的位子或许就是蒋家人来坐了。
其实蒋老爷子之所以卸甲归田,举家迁到西北,还是因为后晋小皇帝的事,即使他没有卸甲归田,龙虎卫指挥使的位子也不会是蒋家的,这是秘密,就连蒋双流都不知道,周铮和他的幕僚们当然更不知道了。
幕僚的话提醒了周铮,他立刻让人给蒋双流写了一封信,六百里加急送到河南,此刻,蒋双流正在河南。
只是事不凑巧,他的信刚刚送出去,便收到了河南战报。
蒋双流出兵顺德府!
韩广和严化军队此刻就在顺德府。
紧接着,便又传来消息,保定两大卫所出兵两万,与真定、昌平、高鹿、明阳汇合,共计十万大军向顺德府进发!
无论是韩广严化,还是蒋双流,只要打出了顺德府,便是直指京城。
朝廷的十万大军,与其说是打韩广严化的,不如说是去防守的。
防的不仅是韩广和严化,还有蒋双流和西秦军,是秦王!
周铮激动地在屋里走来走去,他问道:“燕北那边的战报传过来了吗?”
幕僚摇头,燕北的战报已经断了多日。
周铮长叹:“哪怕只是拖住杨勤,老蒋这一战就有三成胜算。”
是的,仅是三成,这还是杨勤无法驰援的情况,一旦杨勤进了山海关,那就连三成的希望也没有了。
幕僚道:“三公子莫非忘了,还有焦胜奇,焦胜奇手中的兵马不少于十万,且,七少于焦胜奇有救命之恩。”
周铮道:“先生怕是对当日之事有所误解,这也不能怪你,不能怪,再说,焦胜奇那个人,可不是为了报恩就给自己认主的人。”
洛阳之变,幕僚们并不清楚详情,周铮却是知道的。
恐怕对于焦胜奇而言,他想要感激的人并不是萧韧,而是沈彤。
他忍不住自言自语:“小七找到沈姑娘,真是有福气啊。”
幕僚不知内情,连忙附和:“三公子何用羡慕七少呢,刘大将军如今是北路军总统领,刘家一门将才,他日都是三公子的左膀右臂。”
北路军总统领刘彦博,是周铮的妻子刘茜蕊的堂兄。刘彦博比刘茜蕊年长十八岁,今年还不到四十岁,却已有二十年的带兵经验。不止是刘彦博,刘家一门男丁十余人,都在西秦军中,其中位居高位的便有五人。
西秦军中,若论军功,樊帼英麾下的樊家军当排第一,但是樊家人丁单薄,如今能够领兵的只有樊帼英一人,而刘家却不一样,最近两年,刘家军越战越勇,战功赫赫。
此次秦王出兵,将樊家军留守榆林,以防鞑子趁机作乱,这样一来,除了蒋双流率领的咸阳军,便是刘家军了。
萧韧的五千人则编入了刘家军,直到萧韧来到山海关,才重归到他的麾下。
由此可见,秦王对刘家的重视。
刘家不仅是刘家军,还是秦王的亲家。
虽然此番出兵是以平乱为名,但是所有人全都心知肚名。
一旦秦王坐上那张龙椅,刘家便是太子的岳家,未来的后族。
周铮眼中的兴奋却一点点减褪。
回到自己屋里,周铮四处翻找,身边服侍的内侍连忙问道:“三公子,您找什么?让奴婢给您找吧。”
“就是那张三夫人的小像,你给放到哪里了?”周铮问道,说起来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那张小像了。
两名内侍怔了怔,他们的确记得有过这么一张小像,还是三公子初来保定时,让他们两个去找七少手下的画师绘制的,可是后来三公子把那张小像放在什么地方,他们却一无所知。
两名内侍在书房和卧房里一阵翻找,可是最终还是没有找到那幅小像。
两人灰头土脸,周铮见了挥挥手,道:“一幅小像而已,又不是名人字画,找不到就找不到吧,回头见到小七的那位画师,你们再找他重画一幅就是了。”
也只能如此了。
可是周铮心里却很别扭,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惭愧,还有几分失落。
他又记不起刘茜蕊的样子了。
那幅小像,也不知道画得像不像,当时画好之后,他拿给萧韧看过,想让萧韧帮他看看像不像刘茜蕊,结果却被萧韧嘲讽了几句,他也不好意思再问了,便将那幅小像放起来了,一来二去,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放到哪里了。
他坐在窗前,想起了有一年,只是因为沈彤的随口一句话,萧韧便在府里办了一个槐花宴,把西安城里所有会做槐花菜的厨子全都请过来。
那时,他们几个没少嘲笑萧韧,故意让萧韧在沈彤面前出丑,萧韧一气之下,差点兄弟都做不成了。
想到这里,周铮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时,他们都还是懵懂青涩的少年,整日在一起玩儿,而现在,却已四散东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聚在一起。
小七那个傻子,早就喜欢沈彤,为了沈彤没少做傻事。
周铮叹了口气,小七喜欢沈彤喜欢了那么久,至今也没有抱得美人归,反而是他,早就成亲了,可是却从来也没有为妻子做过什么。
他甚至不记得她的样子了,一次两次,看过画像还是没有记住。
有几次,他想给刘茜蕊写封家书,可是提起笔来,却不知该写些什么,写战事,她又不懂,写保定的事,都是机密,所以他一个字也没写,只是让人去银楼打了几件价值不菲的首饰带去了西安。
第六二一章 盯上
周铮性格温和,随从们几乎都没有见过他发脾气。
可是今天他想发火。
或许是因为弄丢了那幅小像,也或许是因为他记不起妻子的容貌。
自从两位兄长先后去世之后,周铮就清楚地知道,他和萧韧、岳阳他们不一样。
就像遇到沈彤时,他只能远远欣赏,而萧韧却能冒冒失失跑到沈彤面前,惹她生气、逗她笑。
情窦初开时,看到萧韧为了沈彤睡不着觉,他也曾经幻想过,有朝一日也能遇到一个令他辗转反侧的姑娘,可也只是幻想而已,他深深知道他的婚姻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不可能因为他的喜欢有所改变。
周铮叹了口气,他必须要立起来,他要让宜宁能像普通女孩子一样,欢欢喜喜出嫁,有父兄可以倚仗,有夫君彼此喜欢,有儿女承欢膝下。
他自己研墨,亲笔给妻子写了一封信。
“......分别太久,为夫惟恐忘记你的容颜,可否绘制一桢小像,以慰思念......”
写到这里,周铮的脸红了,也不知刘氏看到这封信,会不会觉得他轻浮。
他和她的第一次并不美好,刘氏出身将门,温柔中带了几分任性。虽然有燕喜嬷嬷事先指点,可他还是把她弄疼了。
事后,她背过身去不理他,第二天晚上,他回来时她已经睡着了,第三天,他被她的七八个兄弟灌醉醒来时已是次日晌午。
后来,他就去了大营,不久后,朝廷下旨,让他和宜宁进宁,他们在洛阳时遇到时疫,京城没有去,又来了保定。
他记得她生得很美,人也落落大方,还没有成亲时,刘家送来几身衣裳,说是她亲手缝给他的,他还穿到萧韧面前显摆过,萧韧那小子是怎么说的来着......
萧韧说:“我可舍不得让彤彤做针线,伤了眼睛就不能射箭了。”
其实那个时候,人家沈彤根本就对他没意思。
周铮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想到萧韧和沈彤这一对,他就觉得浑身舒适,连带着写给刘氏的信也不觉得肉麻了。
他让人六百里加急把信送去西安,虽然这有点滥用战时通信,可是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即使父王知道了也没有什么。
把这件事做完,周铮那股子无名火忽然就没有了。
他对两名惊慌失措的内侍说道:“那幅小像找不到就找不到吧,不怪你们。”
几天后,有人在茂槐胡同附近发现了龙虎卫的踪迹。
“茂槐胡同?”周铮觉得这个地名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前阵子调查焦猛时查到的那对钱家母女就是住在茂槐胡同。”随从说道。
周铮记起来了,他也想起钱家的那对母女。
“焦猛后来有没有提起钱家小姐?”周铮问道。
随从摇头:“属下们感觉焦猛对钱家小姐所知甚少,除了觉得钱家小姐是天仙下凡以外,其他就一无所知了。钱家小姐嫌弃他好勇斗狠,他就把自己变成了读书人,钱家小姐喜欢才高八斗的,他就每天写一首诗送过去。”
周铮有些好笑,这种事若是发生在一个书呆子身上倒是也有可能,可是焦猛原本是个混子啊。
难道这位钱小姐还真是天仙下凡,能让混子改邪归正?朝廷教化百姓,索性让她去吧。
“你们去看看,这位钱小姐究竟有多美。”周铮笑着说道。
这种差使自是争先恐后,没过两日便查出来了。
这位钱小姐不仅生得如花似玉,而且知书识礼,还做得一手好针线。
周铮觉得到了这一步,也没有什么好查的了。
他给秦王写了一封信,把焦猛在他手上的事详细告诉了秦王。
秦王很快回复,让他派人将焦猛送往洛阳。
可是没有想到,焦猛却死活不肯去。
“求求你们,就让我留在保定吧,我不去洛阳,我爹会打死我的,一定会打死我的。”
属下劝道:“你和真仙教的人有过来往,若是把你留在保定,一旦被真仙教找上,你仍然会有危险,令尊是一卫之守,定能保你平安,真仙教不敢造次。”
“胡说,真仙教怎会有危险呢,我说过多少次了,当日伤我的人不是真仙教的,你们虽然于我有恩,可是无端污蔑教中圣意,也同样会遭天谴。”
说完,焦猛竟然跪在地上,边打耳光边忏悔,让真仙原谅他误交恶人,犯了口戒。
那属下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原来焦猛口中的恶人就是他们。
好心好意救了他,又帮他找到父亲,反而成了要遭天谴的恶人?
“若非他是焦胜奇的儿子,老子就一脚踹死他了。”属下抱怨。
“算了,我看那小子的脑袋不太灵光,你何必和他较真,把今天的事告诉三公子吧。”
闻言,周铮给气乐了,早就听说过真仙教擅长愚民,没想到亲眼所见,还是让他大开眼界。
“也或许那小子就是舍不得离开那位什么钱小姐。”属下想了想。
这倒也有可能。
“去衙门问问,钱家后来可还去找过人吗?”周铮说道。
去衙门的随从很快就打听到消息,那个叫芳草的丫鬟昨天才去过衙门,只是这次不是去找人的,而是去报官,钱家遭贼,偷走了一包碎银子和十几支金银簪环。
“遭贼?”周铮想起了龙虎卫。
随从道:“小的听说以后,便又去了茂槐胡同打听消息,原来那夜遭贼的不仅钱家一户,还有两户人家也丢了东西,和钱家一样,丢的都是现成的银子和金银首饰,衙门已经派人去现场看过了,还画了首饰样子,分发到各当铺和银楼。”
周铮微微一笑,道:“现在我对那位钱小姐也有了兴趣,走,我亲自去会会她。”
能被龙虎卫闯空门的,岂会是寻常人家,这钱家一定有问题。
随从道:“三公子,现在茂槐胡同被龙虎卫盯上了,我们再插手会不会......”
周铮淡淡一笑:“父王起兵,已经把萧长敦给得罪了,我在保定府插手龙虎卫的事,不过就是多得罪一点点,何况萧长敦把龙虎卫调到保定,本来就是见不得光的,他还能为此到朝堂上告我一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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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二章 认识
不过,周铮最终没有亲自动手。
因为岳阳从京城回来了。
岳阳身兼周铮的侍卫队长,此番进京只是临时调用,京城的事情办完,他便回到了保定。
“王爷另有一道密令,是给小崔的,京城的新分号开起来,便由小崔管理。”岳阳说道。
所谓的新分号就是新的联络点。
“小崔?”周铮心中微动,问道,“崔家的?”
岳阳笑道:“三公子好记性,还记得崔家,别说我这个从小咸阳营里出出进进的,都差点不记得了。”
周铮道:“蒋家于崔家有恩,所以崔家孩子只对蒋家亲近,你不记得他们也是正常,在京城的这个,是崔小鱼的那个兄弟,从小被抱走的那个吧?”
“对对,就是他。不过他谨慎得很,我与他见过几次,他也没有对我说过他在京城的事,而且就连他给我看到的那张脸,十有八、九也是易容过的。”岳阳抱怨,这些日子他在京城忙前忙后,出力不少,分号的桌椅板凳都是他亲自买回来,擦拭得干干净净,他把好不容易建起来的分号交给人家,人家却连一句实话也没有给他。
周铮哈哈大笑,似乎又看到小时候跟在自己和小七身后的那个小岳阳,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行了,你又不是没见过细作,难道还想让细作对你掏心窝子吗?他能来见你已经给足面子了,你还想看到他的脸,又不是相亲。”
周铮说完,自己又笑了起来,岳阳也笑了,那一丁点的怨气荡然无存。
说笑了一会儿,岳阳问道:“有七少的消息了吗?”
周铮叹了口气,摇摇头。
岳阳知道他在担心,宽慰道:“没事儿,沈姑娘和他在一起,即便遇到危险,沈姑娘也会保护他的。”
周铮大笑,指着岳阳的鼻子道:“你等着,小七回来我就告诉他,他不在的时候,你在背后如何编排他,看他不揍死你。”
说笑归说笑,两人心里不平静,萧韧已经走了有些日子了,除了最初传回歼灭杨勤军三千人的喜讯,便再也没有其他战报传回来了。
这时,一名属下进来,禀道:“三公子,外头准备好了,现在就动身吗?”
周铮略一迟疑,一旁的岳阳问道:“你要出去吗?”
周铮没有瞒着,把救下焦猛,以及龙虎卫在保定府出没的事情,对岳阳讲了一遍。
岳阳忖道:“既然是龙虎卫盯上的人,那就不能让你亲自过去,让我去吧,这事与你无关,把人带回来也不会回这里,另外找个地方,我们审出结果,你再过去。”
周铮道:“还是我去吧,这件事一直都是我在查。”
“你忘了王爷为何要让你留在保定了吗?这种事情你不要沾手。”岳阳态度坚绝。
周铮拍拍他的肩膀,没有坚持。
他是秦王唯一的儿子,秦王不想让他的名声有一点点污损。
钱家,毕竟只是孤寡妇孺。
要瞒过龙虎卫的耳目并不容易,好在岳阳也知道,龙虎卫在保定的行动也是见不得光的,否则也不会假装小偷偷盗了。
既然见不得光,那至少不会和他们明抢。
再说,龙虎卫显然也没有想要抢人,反而像是要找什么东西,只偷碎银子和首饰,那摆明是掩人耳目啊。
而他们,是要抢人。
如果不是要抢人,也不用把周铮摘得干干净净了。
下午的时候,岳阳带着人就把钱家母女连同丫鬟给抢回来了。
周铮还以为岳阳会在审讯结束之后,再把结果告诉他。
万万没有想到,钱家母女还没有押到秀禾胡同,岳阳在半路上就跑回来了。
“怎么了?”周铮看着气喘吁吁的岳阳,莫名其妙。
“你猜......你猜......你猜......”
内侍连忙递上一碗凉透的茶水,岳阳牛饮了几口,终于缓过劲来:“你猜我看到谁了?”
周铮失笑,偌大的保定府,除了从西安带来的这些人,岳阳和他一样,就没有认识的人了。
“莫非是你那位念念不忘的小表姐?”周铮打趣。
从七岁到十岁,岳阳磨拳擦掌,长大后要娶比他年长八岁的小表姐为妻,可是他还没有长大,小表姐就出嫁了,岳阳难过得大哭一场,周铮从王府里拿了糖果点心给他吃,他这才不哭了。
“当然不是,我表姐都生了五个孩子了,怎会来这里”,岳阳煞有介事地环顾四周,见除了周铮和他,只有两名自幼便跟着周铮的内侍,这才压低声音说道,“这钱氏母女是你我全都见过的人。”
“见过的?”周铮飞快地把他记忆中姓钱的人全都过了一遍,摇摇头,“我的确认识几个姓钱的,但是却也没有见过他们的家眷。”
“她们不姓钱”,岳阳又喝了一口茶,脸上的神色也变得郑重起来,“她们姓沈。”
“姓沈?”沉稳端方如周铮也吃了一惊,不由自主提高了嗓音。
沈姓曾经是大姓,但是自从发生了十几年前的那件事,姓沈的就凤毛鳞角了。
沈首辅同族的自是不用说,就连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同姓之人,也是逃的逃避的避,这些年来,周铮见过的姓沈的,也只有沈彤,而且还不是真正的沈家人。
但是,周铮和岳阳全都认识的姓沈的,还能有谁?
沈彤?
当然不是。
周铮脑中灵光一闪,他想起一个人来,不对,是两个人。
可是......
“是沈太太和沈大姑娘?可是你什么时候见过她们的?”沈太太和沈大姑娘深居潜出,从不抛头露面,她们在西安居住多年,周铮也只与沈太太有过一面之缘,至于沈大姑娘,他只是知道沈彤有这样一位姐姐而已。
岳阳脸上一红,有点不好意思,道:“就是沈彤陪着宜宁郡主去榆林的时候,七少请王府的太医去给沈太太诊脉,我跟着去过一次,见过沈太太和沈大姑娘。沈大姑娘的相貌和那时变化不大,我不会认错。”
周铮想起来了,的确有这回事,那时候王府的太医每个月都会去给沈太太诊脉,小七自己不好意思过去,每次都会让手下的人跟着一起去,岳阳可能就是那时去过。
第六二三章 有病
“你的记性竟然这么好,只见过人家一面,好几年了,居然还能一眼认出来,我记得凤翔知府家的傻儿子,被你敲了二十坛西凤酒,下个月巴巴的来找你,你硬是没有认出人家是哪个。”周铮打趣道。岳阳忙道:“你可千万别让七少知道,虽说不是亲生的,可也算是他的大姨姐,再说了,我也没有别的意思,你看到漂亮的小娘子,难道会记不住吗?”
周铮嘴角一抽,岳阳这小子是知道画像的事了吗?这小子真欠揍。
“你确定那真是沈太太和沈大姑娘?”周铮问道。
“确定,不会有错,而且那位沈大姑娘好像也认出我了,刚开始,她吓得面无人色,可是看到我的时候,就没有那么害怕了,落落大方,从容不迫,倒有几分沈彤的气度。”
岳阳说到这里,脸上一垮,一副生不如死的模样:“七少若是知道我绑了他的未来岳母和大姨姐,会不会把我家房子给拆了?三公子,你要给我做主,这事儿不是我的主意。”
周铮也是一头黑线,他倒是不怕让萧韧知道,虽说光天白日强抢良家女子欠妥当,可是这件事上有理有据,萧韧和沈彤都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可是,她们为何会在保定?”当年沈太太离开西安的事,周铮还记得清清楚楚,秦王还曾派人去查过,可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时间长了,也就不再查了。
谁能想到,她们居然会出现在保定府,而且还和焦猛扯上关系。
“你让人把她们带到秀禾胡同了?都有谁知道这件事情?”周铮沉声问道。
岳阳道:“只有王虎、刘兆龙和余家三兄弟。”
“你确定她们家里不是只有主仆三人吗?”虽然之前打听过钱家的情况,不过时隔多日,周铮也不敢肯定了,毕竟,连姓氏也是假的,他们当初也没有查出来。
“除了她们主仆三人,还有一位厨娘并两个小丫鬟。厨娘是保定当地人,她男人是卖菜的小贩,那附近有很多人认识他们。两个小丫鬟是几天前刚刚买的,只有八、九岁。我们怕露出风声,自是把这三人也一起带走了,两个小丫鬟倒也没事,就是那厨娘麻烦一些。”岳阳说道。
周铮仔细问过之后,道:“关于沈姑娘的身世,我也曾问过小七,小七提起沈太太时,脸色不太好,这位沈太太或许不像我们所知道得那样简单,既然确定是她们,看来我们把人抢过来,还真是做对了。”
这是秦王曾经派人四处寻找过的人,现在在保定府出现了,即使没有和焦猛扯上关系,周铮也一定会把人控制起来。
毕竟,这位才是真正的沈家遗孀。
像沈太太这种身份的人,无论她有没有价值,也是要放在眼皮底下才能放心的。
周铮转身对自己的内侍说道:“你们两个亲自过去,免得刘兆龙他们唐突了女眷。”
这两名内侍都是周铮的心腹,自是也认识沈彤,对于当年李思南在秦王面前说的那些事非也是一清二楚,他们自幼就在王府,心思剔透,让他们过去,周铮是最放心的。
他又让人去给厨娘的家人递话,说这两天钱太太病了,灶上要熬药,还要炖补品,丫鬟们忙不过来,厨娘要留下来帮忙,夜里就不回家了,到时东家自会多加工钱。
随后,岳阳让两个手下住到钱家,大门紧闭,外面却没落锁,看上去就和家里有人是一样的。
这些事情安排妥当,周铮并没有亲自去秀禾胡同。
两天后,一名内侍回来,向周铮报告沈家母女的情况。
“沈太太病得很重”,内侍指指自己的头,说道,“像是这里有病。”
周铮微微吃惊,脑子有病?疯了?傻了?
“沈大姑娘很孝顺,我们送过去的补品和吃食,沈大姑娘不让丫鬟动手,都是自己亲手喂给沈太太吃下,倒是沈太太,对沈大姑娘很不客气,有一次,她伸手打翻汤碗,烫到了沈大姑娘,沈大姑娘丝毫不恼,软语温声地劝说母亲,无奈沈太太对她......”内侍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说道,“奴婢听到沈太太在喊彤彤,想来是思念沈姑娘了。”
周铮叹了口气,那位沈太太也真是的,当年义无反顾地跟着大女儿走了,现在倒是又想起养女来了。
“请个可靠的大夫去给她看看吧,毕竟她也抚养过沈姑娘。”周铮说道。
内侍应声退下,去请大夫了。
周铮却觉得这件事不能再拖,他写了两封信,一封给写给秦王,告诉秦王,他找到了沈氏遗孀。
另一封信则是写给萧韧,让萧韧转告沈彤,沈太太和沈大姑娘如今在保定,他已经派人将她们妥善安置。
把这两封信全都写完,周铮放下笔,看着写给萧韧的那封信出神,他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交到萧韧手上,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送到燕北。
想了想,他把这封信烧掉,又重新写了一封。
燕北战事紧张,从保定到燕北这条路线上,现在并没有西秦军的通信驿,这封信在路上万一落入其他人手中,事情可大可小。
安全起见,周铮把沈姑娘三个字去掉,改成了七弟妹,沈太太和沈大姑娘,则写成令岳母和姨姐。
嗯,小七应该更喜欢这样的称呼吧。
周铮自以为很懂萧韧的心思,因此,他还有点洋洋自得。
反正,在他们几个看来,小七那个臭脾气,也只有沈彤能拿捏住他,所以沈彤一定要把小七收了,否则小七娶了别人,人家姑娘该有多倒霉啊。
内侍自己不方便出面,让看上去最像正常人的余家老二去请的大夫。
这位大夫据说曾经看好过脑疾。
没想到,沈太太却不让大夫近身,大夫刚刚跨进屋门,沈太太就抓起桌上的东西乱砸,大夫只好摇摇头,连出诊的诊金都没要,告辞而去。
周铮听说之后,微眯起眼睛,没有再问沈太太的事,反而问起沈大姑娘:“沈大姑娘说过什么吗?”
第六二四章 初相见
“这位沈大姑娘是个极有气魄的”,内侍在王府多年,察言观色,眼见着秦王和周铮对沈彤另眼相待,心知萧韧和沈彤的亲事十有八、九是板上钉钉了,于是言语上对沈家母女更加恭敬,他道,“从住进秀禾胡同至今,沈大姑娘没有丝毫畏惧,举止从容,落落大方,奴婢仿佛看到了另一位沈姑娘。”
“哦?她和沈姑娘有相似之处?”周铮没有见过沈彤的这位姐姐。
内侍看出周铮对这件事情有兴趣,便也愿意多说几句:“按理说沈姑娘与沈大姑娘没有血缘,不应该长得像,可是说来也怪,这位沈大姑娘无论是容貌,还是气度,就连举手投足都和沈姑娘极像,可是又比沈姑娘多了几分温婉,奴婢不是说沈姑娘不够温婉,而是沈姑娘是习武之人,即使是不经意间也会流露出刚毅之气,就如樊将军那般。”
周铮轻笑,道:“莫非当年沈太太挑选养女的时候,还是特意挑得长得相似的?有趣,真有趣。”
他问内侍:“沈大姑娘见到你们两个,也没有吃惊?”
内侍是阉人,生得细皮嫩肉,面白无须,加之奴才当得久了,就连走路都是缩肩弓腰,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内侍垂手而立:“正是,这也是奴婢们觉得沈大姑娘不同于寻常闺秀之处。”
周铮哈哈大笑,指着内侍的鼻子道:“岳阳是这样,你们也是这样,一个两个的都被人看破身份,人家既然看出你们和王府有关系,说不定还会以为是沈姑娘让你们来的,这样一来自是不用害怕了,什么气度,什么从容,不过就是人家知道没有危险罢了,你们啊,自作聪明。”
内侍连忙朝着自己那白嫩的脸蛋上打了一巴掌:“三公子这么一说,奴婢就明白了,还真是自作聪明,奴婢该打。”
周铮既好气又好笑,这两名内侍摆明是在为沈大姑娘美言,若说他们被收买了,倒是不太可能,可是没有被收买,还能为一个刚认识几天的人这般这般,可见那位沈大姑娘要么真如他们所说,是个如沈彤般出色的人物,要么就是个极有心机的。
他站起身来,道:“既然都被看破了,我这位主人家再不露面,难免失礼,走吧,去秀禾胡同,我倒要看看沈太太疯成什么样,沈大姑娘又是何等出色。”
周铮是认定内侍是夸大其辞了。
可是当他见到沈大姑娘时,还是吃了一惊。
沈大姑娘和沈彤确实有几分相像,举止也确实端庄大方。
可这种吃惊也只是一刹那,看仔细之后,便觉出不同了。
沈彤身上有一种力量,震摄的力量。
这种力量不仅是因为她的美貌,更多的则是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凛冽干练。
无论她身边站的是天之骄女的宜宁郡主,还是英姿飒爽的樊帼英,她都是最引人注目,最令人一眼难忘的那一个。
年纪越大,气场便也越大,即使她明艳动人,笑容灿烂,可是周铮和岳阳他们几个,却也只敢远瞻不敢近睹,除了萧韧,谁也不敢往沈彤身边凑。
而沈大姑娘身上是没有这种气场的。
或许是有沈彤先入为主,再看沈大姑娘时,周铮索然无味,美人见得多了,沈大姑娘无非是另一个美人而已。
他对沈大姑娘微微一笑,谦和地说道:“在下在此地小住,得知有贼匪作乱,担心沈太太和沈姑娘有危险,但让人将你们接过来了,多有冒犯,还请沈太太沈姑娘见谅。”
沈大姑娘心里冷笑,这位秦王三公子嘴里说得客气,可是语气却没有半分歉疚,果然是被众星捧月惯了的。
“三公子太客气了,哪有什么冒犯啊,若不是您让人把我们接过来,家母的病......”沈大姑娘用帕子轻轻拭着眼角。
“令堂这病有多久了,以前可曾看过大夫?”周铮记起来了,焦猛曾经说过,他初遇钱姑娘是在京城,后来钱姑娘去燕北给母亲看病。
燕北!
当这对母女姓钱的时候,燕北只是一个地名,可现在,这分明是姓沈的,沈氏遗孀,那么燕北就不再单纯的地名了。
沈氏遗孀去燕北做什么?沈大姑娘年轻不知事,可是沈太太难道不知道燕北是杨勤的地盘吗?
沈家和杨家是有灭族之仇的。
若是沈太太是与沈彤在一起,周铮或许会认为她们是去寻仇的,可是沈太太早就与沈彤分开了,跟在她身边的是弱不禁风的沈大姑娘。
这些事情周铮早就知道,但当时他没有深想,现在看到面前的沈大姑娘,他心里便有了疑虑。
可能在内侍们的眼里,沈大姑娘和沈彤差不多,可是在他看来,这两个人是差得太多了。
因此,沈彤能做的事,若是放在沈大姑娘身上,那就不正常了。
沈大姑娘幽幽说道:“当日阿娘与我之所以会先后离开西安,都是不想拖累妹妹。因为直到那时,阿娘和我才知道,妹妹遇到过的那些危险,全都是为了我,妹妹是代我受难,我心里难过,便独自出走了,却没有想到,因为我的出走,令阿娘更加郁结,她既担心我,又不想连累妹妹,于是便离开西安去找我了,好在我们母女终能团聚,这几年来隐姓埋名,东躲西藏。阿娘每每想起妹妹受过的苦,便心痛不已,时间久了,人竟然......为了给阿娘治病,我带着她老人家冒死进京,可是却又被焦公子遇到,我知道他是官家子弟,担心暴露阿娘和我的身份,便想着索性带阿娘出关吧,关外地广人稀,那里虽然是杨家的地盘,可是燕北那么大,杨家也找不到我们,大不了就去深山老林里躲着。”
沈大姑娘说到这里,眼中已有泪光,她侧过头去,倔强得不想让周铮看到自己的软弱。
周铮的视线再次望向她,却只看到她白皙的脖颈和如玉石雕出的耳廓。
原来如此,这倒是说得通了。
“你们是听说杨家被满门抄斩,这才从燕北回来的?”周铮问道。
第六二五章 妻子的信
沈大姑娘点点头,单薄的肩膀微微耸了一下,再转过头来时,眼中已经恢复了清澈明亮。
周铮在心里暗道:这倒也是个坚强的姑娘。
只是和沈彤相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儿,虽说是一个娘(防)养大的,可也正如一样米养百样人,不一样就是不一样,还是沈彤更好。
这个念头闪过快,周铮不由自主地觉得好笑。
沈彤既不是他老婆,又不是他妹妹,他觉得沈彤更好,这是几个意思,千万别让小七知道,否则兄弟也没得做了。
周铮的神情更加郑重,看沈大姑娘的目光也更加端正,他问道:“在下冒昧地问一句,沈大姑娘才是沈太太的亲生骨肉,对否?”
刚刚沈大姑娘的那番话,话里话外都是透着这个意思。
这也是与周铮之前听到的消息是不同的。
那时,无论是李思南给秦王吹的耳边风,还是周铮从萧韧那里得到的消息,都只是说沈大姑娘也是养女。
李思南是道听途说也就罢了,萧韧的消息却是从沈彤那里听来的,不会有错。
莫非就连沈彤也不知道?
沈大姑娘再次点头:“是,我才是阿娘九死一生诞下的骨肉。”
说到这里,她自嘲一笑:“三公子,您是否在为沈家不值?祖父费尽心思保住的一点骨血,却只是个女儿。”
“沈大姑娘何有此一说,无论沈首辅保住的是男丁还是位千金,全都是沈家骨肉,如今杨家满门抄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相信总有一天,沈家会有平反昭雪的一日,到那时,沈大姑娘便是沈氏一族唯一的后人。”周铮正色说道。
沈大姑娘牵牵嘴角,露出一抹苦笑,想说什么,可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周铮又问道:“那位焦公子,与沈姑娘也算是相识之人,如今他也在我这里,沈大姑娘你看......”
周铮之所以有此一问,也是不知道这二人是否有私情,若是有情,那他就把此事告知秦王,看看是不是把焦猛留下来,若是二人之间什么也没有,那就按原有计划,把焦猛送去洛阳。
没想到沈大姑娘脸色剧变,她一改方才的温文而雅,声色俱厉地说道:“我根本不想认识他!他是无赖,是宵小,他从京城纠缠到燕北,我们好不容易来到保定,却又遇到这个无耻之人,当日我们之所以会报官寻人,只是因为他忽然多日不曾纠缠,芳草便说不如去报官,一来可以确定,这个无赖是不是已经不在保定了,二来也可让他知道,我们也是敢报官的,让他日后不要再以为我们孤儿寡母,就能任他欺凌。”
“原来如此,那在下就知道该如何做了,沈大姑娘大可放心,以后他不会再纠缠你们了。”
周铮说完就告辞了,沈大姑躬身施礼,虽然低眉垂目,可是周铮能感觉到她的感激。
一个小姑娘,带着疯癫的母亲,这一路走来,很辛苦吧。
从秀禾胡同回来,内侍呈上一个尺宽的大匣子。
“三公子,三夫人的信到了。”
周铮打开匣子,却是吃了一惊。
匣子里并排十二个画轴,除此之外还有一封信,信封上的字迹龙飞凤舞,却又透着几分娟秀,竟然是女子写的?
女子写的狂草?
周铮倒是见过刘茜蕊的字,那次宜宁写信过来,信封里还夹着刘茜蕊的一封字,端端正正的馆阁体,简单说了几句让他保重之类的客套话,字写得不难看,可也平平无奇。
周铮端详着信封上的字,一时竟然忘记展开。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女子写狂草的。
怔愣片刻,他才把信拆开。
信上的字和信封上的如出一辙,如飞鸟入林,惊蛇入草,若不是隐隐透着那么一点点娟秀,真不失一手好字。
周铮看着这笔令他惊艳的字,脸上的神情却越来越难看。
刘茜蕊在信上说,你想要我的小像?我让人画了十二幅给你,免得你想不起我的相貌。不过有件事我也要告诉你,我忘了你的样子了,所以见信后,也请你把你的小像送过来。
她!忘!记!他!的!样!子!了!
内侍偷眼去看,见自家主子的脸色就像是被人打了一拳,这是怎么了?
“三公子,三夫人的画像您快看看吧。”内侍陪着大大的笑脸提醒道。
周铮做个深呼吸,把那突如其来的震惊和隐隐的愤怒压了下去。
他这才意识到,刘茜蕊竟然送来了十二幅画像。
他只要一幅,她送来了十二幅,而且不是小像,这是要让他挂满一屋子吗?
“打开看看。”周铮无奈地说道。
两名内侍连忙过来,将画像一幅幅展开。
画上的女子或嫣然巧笑,或若有所思,或读书,或舞剑,或逗猫,或射箭,或骑马,竟然还有一幅是在吃饭!
“这是三夫人?”周铮问道。
“是啊,这些可画得真好,三夫人的丰采神韵一览无余。”内侍们啧啧称赞。
周铮却是越看越陌生,好像和他记忆中那个一身大红喜服,凤冠霞帔的影子不太相像啊。
不过,他记忆中的也只是个影子而已,他连人家的脸都不记得了。
“她会舞剑,她还会射箭?她会武功?”周铮指着画像上的女子问道。
内侍笑着说道:“三夫人出身将门,想必也是自幼习过武功的。”
嗯,这倒也是,看这画像上的姿势,也不像是为了画画摆出来的,标准得很。
“还有这字,也是她写的?那以前的......难道是让人代笔?”
没等内侍回答,周铮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有几个女子的字是这样的?王府里肯定没有。
但是写馆阁体的,却是一抓一大堆,再说,闺阁女子的字迹不便流传出去,让外人看到,让身边会写字的丫鬟代笔也是正常。
可他是外人吗?
他们都成亲了,他把她名媒正娶,八抬大轿抬进门的,他就连她的字都不配看到?
还让丫鬟代笔,她把他当成什么了。
最可气的,她居然忘记他的样子了!
第六二六章 知悉
`按照周铮的要求,他让把保定府最有名的画师找来给他画像。
两名内侍苦口婆心,劝他万万不可。
刘茜蕊人在西安,她贵为秦王府唯一的正室夫人,实际上的女主人,她要找画师易如反掌,无论男女老少,想找什么样的都行,她若是高兴,把画师留在王府养着都行。
可是这里是保定。
在这里,周铮的身份不能公开,而且还要小心谨慎,唯恐被人发现他是秦王三公子,因此,他们在保定只能低调行事。
上次给刘茜蕊画像的那一位,严格说来并不是画师,而是萧韧的手下,这次萧韧去燕北,把那位手下也带走了。
周铮一时无语,他原本想让画师把他画得孔武有力,骠悍骁勇,只凭画像,就能震摄住刘氏。
可是现在......
对啊,他为何要画像?
身为妻子,刘氏连夫君的样貌都给忘了,不知有错,还要让他画像?
周铮和萧韧不同,从小到大,萧韧说翻脸就翻脸,周铮却永远都让人感觉如沐春风。
即使现在肺都要气炸了,他依然和言悦色,温文而雅。
他叫来幕僚,道:“随便画几张小像,画成什么样都行,派人送去西安。”
两名幕僚连夜画了几幅,周铮甚至懒得去看,便让人送走了。
“何为夫纲,这就是夫纲,身为妻子,就应该恪守本份,怎能命令夫君呢。”周铮自言自语。
内侍相互看了一眼,其中一名大着胆子说道:“王妃在世的时候,每年春天,王爷都会陪着王妃去城外踏青,还以为王妃画眉为乐。”
周铮笑道:“你也说了父王以给母妃画眉为乐了。”
后画的话他没有说,是啊,去城外踏青是乐趣,给王妃画眉也是乐趣,说白了,就是母妃心疼父王劳累,找个机会给父王找点乐趣,让他放松身心休息休息。
母妃真是贤惠啊。
哪像这个刘氏,千里迢迢写封信来气他。
周铮越想越气,又后悔让幕僚们随随便便画了几幅小像了,他决定写封信,训斥刘氏。
这时又有几份战报送过来,周铮只能忙里偷闲给刘氏写信。且,他从未写过这样的信,这让他瞑思苦想,待到终于把信写完,已是几天之后了。
至于住在秀禾胡同的沈太太和沈大姑娘,直到听内侍问起时,他才说道:“听从父王指示吧。”
好在又过了几天,秦王的指示终于到了。
秦王在信里吩咐,让他尽快把焦猛送往洛阳,并且在距离保定府不远的祁州采办十车治疗外伤的药材,一同送往洛阳。
时疫过后没多久,韩广和严化就起兵了,洛阳从此便封城了,城中不但缺粮缺米,还缺医少药。祁州素有药都之称,又离保定不远,给焦胜奇送儿子的时候,顺路送些药材过去,对于焦胜奇,以及洛阳卫,都是一份厚礼。
至于沈氏母女,秦王下令送她们回到之前居住的茂槐胡同,同时要派人盯梢,看看龙虎卫究竟要做什么。
秦王叮嘱周铮,对于沈氏母女,不用特别照顾,只要别让她们离开自己的视线就行了。
最令周铮为之瞠目的还在后面,秦王的这封密信里,还夹着另一封信,那是燕北郡王血书的抄本!
把两封信看完,周铮整个人都怔在那里。
沈彤,不,周彤,她是燕王的长女,燕北郡王的孪生姐姐,自己的堂妹!
现在这个时候,秦王本可不必急于将燕北郡王的血书抄给他看,之所以这样做,想来是因为沈氏母女。
燕北郡王在信中说,姐姐在襁褓中被仇人掳走,而收养周彤的是沈太太!
再说,明明沈大姑娘才是沈太太的亲生骨肉,可当年在西安,大家都知道沈彤是亲生的,沈大姑娘是收养的。却原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那么沈太太为何要这样做?
明明就是自己有女儿,却还要收养一个孩子给自家女儿做替身!
善堂里有的是孤儿,街上有的是乞儿,沈太太却偏偏收养了燕王的女儿。
呵呵!
周铮连连冷笑,沈家是忠烈也好,是名门也罢,你们是天大的胆子,胆敢让皇室贵胄给你家的孩子当替身!
杨家都没有这样做!
杨家顶多就是想把崇文帝和燕北郡王养废了,再让他们迎娶杨氏女,却也没有像沈家这样,把皇室贵胄养成替身的。
若说沈太太是无心之失,那这件事也太巧了吧。
普天之下,除了戏文里的,谁能随随便便就抱个小郡主养在家里的?
所以,小七和周彤是早就知道了吧,所以,周彤才会把养母送走,是啊,他早就应该想到,周彤那样的姑娘,滴水之恩就会涌泉相报,对宜宁尚且如此,对把自己养大的沈太太又怎会不闻不问的?
小七那性子,是如何忍下来的?
周铮越想越是心惊,就在几天之前,他险些就误信了沈大姑娘的那番话,而在当时,他的确是信了。
“来人,把沈太太和沈大姑娘送走,哪来的送到哪去,派人盯死了,她们有何风吹草动,立刻报给我。”
周铮的声音里带着隐隐的怒气,内侍鲜少看到他会生气,也不敢多问,连问退了出去。
又过了几天,盯着茂槐胡同的人回来禀报,龙虎卫的人在得知沈氏母女回去之后,果然又开始蠢蠢欲动。
为此,周铮很纳闷,龙虎卫千里迢迢来到保定,究竟是要做什么?
京城,定国公世子萧祎接到龙虎卫的密报,他们没在沈氏母女的住处找到那份遗诏。
龙虎卫的人还说,前不久沈氏母女被人绑走,后来又被送回来了,他们已经查过,绑走沈氏母女的是西秦军的人。
萧祎道:“秦王的人绑得,我们也绑得,把那对母女绑了,送到京城。”
一转头,萧祎去见父亲,说道:“龙虎卫暂时没有找到遗诏,我让他们继续盯着了。”
萧长敦道:“沈太太毕竟是沈首辅的儿媳,你让龙虎卫的人千万不要唐突了。”
“儿子知道怎么做了,请父亲放心。”萧祎毕恭毕敬地说道。
第六二七章 人中龙凤
西安,秦王府。
刘茜蕊看着面前的那五幅小像,一脸烦燥。
这是让哪个蹩脚画师画的,五幅小像五个人,五个人长得全都不一样,且,一个比一个丑。
她记得周铮长得还不错啊。
刘茜蕊心里来气,这人是故意的。
明明她让他画十二幅画像,他却只画了五幅,明明她要的是他的画像,他却画了些甲乙丙丁。
她这边正气着,丫鬟又拿进一封信来。
信是周铮写来的,刘茜蕊撕开一看,不由分说就把那封信撕得粉碎。
周铮在信里斥责她!
“他不是出了名的谦谦公子吗?呵呵。”刘茜蕊冷笑。
几个陪嫁来的大丫鬟连忙吩咐小丫鬟守在外面,她们把屋门关上,对刘茜蕊说道:“姑娘,您消消气,这里是西安,不是咱们甘州,这里是王府,也不是咱们大将军府,您忘了当初您出嫁前,老夫人的嘱咐了吗?让您到了这里,千万不要任性啊。”
刘茜蕊把那一堆纸片扫到地上,恨恨地说道:“谁稀罕嫁给他,谁稀罕给皇孙当老婆,谁稀罕啊!”
“姑娘,奴婢们都知道您不稀罕这个,刘家也不稀罕,可是王爷在整个西北的闺秀里,独独选上了您啊,若是大将军能推辞,早就推掉了,还不是推不了吗?再说,谁不说这是一门好亲,多少人羡慕您呢,三公子毕竟是皇孙,您能忍就忍忍。”
刘茜蕊冷笑:“我都忍了多久了,他......”
她想说洞房之夜她就在忍了,她强忍着没把周铮从床上踢下去,可是话到嘴边,还是有点害羞,没有说出来。
“我们刘家虽是将门,可是却没有一个纳妾的,我六婶不能生养,六叔从族里过继一个儿子,也没有讨小老婆,他周铮能做到吗?”刘茜蕊越想越气。
丫鬟忙道:“三公子的身份毕竟不一样,您看远一点儿,若是王爷这次成了,您就是......”
虽然外面有小丫鬟守门,可是几个大丫鬟还是没敢把那几个字说出来。
“你们是说,若是王爷成事了,我就是太子妃,就是未来的皇后,对吧?那我现在有封号吗?”刘茜蕊问道。
丫鬟们摇摇头:“自是还没有。”
“那他会不会轻而易举休了我?”刘茜蕊又问。
丫鬟们再次摇头,自家姑娘是刘家嫡女,刘家和樊家一样,镇守边关多年,刘家的女儿岂是说休就休的?
“那么一旦我真的,我是说假设啊,我真的被休了,娘家会不会不让我进门?”刘茜蕊再问。
丫鬟们还是摇头,姑娘是大将军的掌上明珠,捧在手心里长大的,能文能武,当初提亲的踩烂门槛,九边的汉子们可没有读书人的死脑筋,真若是姑娘被休了,上门提亲的照样能排成长队,只要姑娘想嫁,一准儿还能再嫁个如意郎君。
“那我再问你们,周铮现在还不是太子,不是皇帝,他要纳妾,还需要我点头,对吧?以后他做了太子,做了皇帝,他若是纳妾,我就连点头摇头的资格都没有了,无论我点不点头,他都要把女人一批批地带回来膈应我,对吧?”刘茜蕊问道。
几个丫鬟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点头,别说是皇帝和太子了,就是秦王爷,不也有一位丁侧妃吗?
皇帝都是三宫六院,后宫佳丽三千呢。
刘茜蕊哈哈大笑,笑够了,对丫鬟们说道:“所以我娘让我忍,你们让我忍,全都是无稽之谈!我忍来忍去,就是从能点头或者摇头,忍到连点头摇头的资格都没有,那我还忍他做甚?我没有封号,不怕他削了我的封,我不怕他休妻,他也不会轻而易举就休了我,所以,我怕他做甚?他斥责我,我还不能骂回去了?他不记得我长什么样,我还要贱歪歪地记着他?我在甘州,连鞑子都敢杀,我来了西安,被困在王府里,还要受他的闲气,那我还不如让他休了我,现在就回甘州去。”
几个丫鬟大吃一惊,可却又无法反驳,几个人苦苦相劝,最后当然也没有什么用。
刘茜蕊发了一通牢骚,心情反倒平静下来。
她道:“研磨,我要给他写信。”
“姑娘,让奴婢替您写吧,您的字,三公子恐怕......”自家姑娘那一手字,龙飞凤舞,三公子能认全吗?
“不,我就要写,自己亲自写,才能骂得痛快!”
刘茜蕊大笔一挥,洋洋洒洒写了一封信。
可能是刘茜蕊的情绪上来了,这封信写得激情满满,字写得当然也是激情满满,笔走龙蛇,几乎要飞起来了,正如丫鬟担心的那样,周铮连猜带蒙,好不容易把这封信上的字认全了。
一个女人,你练得哪门子狂草?狂草就狂草吧,你总要写得能让人认识吧!
周铮从十岁以后,就没有过读封信都这么困难的时候。
他的注意力都在认字上面,一时之间,他竟然忘记深深体会这封信的内容了。
待到他终于能把这封信读得通顺了,就被信上的内容给气了个半死。
这个刘氏,居然说那五幅画像上的人,个个都是人中龙凤,她甚喜之。
个个?
他立刻叫来两位幕僚,问道:“我让你们画的小像,你们画得不是我吗?”
两位幕僚面红耳赤:“学生的确是画得三公子,只是学生不擅丹青,与七少麾下的那位常师傅不能比......”
周铮顿时明白了,这两位不擅丹青的幕僚把他画的谁也不像,不,是五幅画五张脸,唯独不像他本人!
刘氏这语气,也完全没有把那五幅画像当成他,而是当成了其他男子。
她说她对那五个莫名其妙的男人,甚喜之!
那个刘氏还在信上大言不惭地说,只是画像难慰寂寥,让他把那五个“人中龙凤”送到西安!
周铮越是生气,脸上的神色便越是淡定。
他微微一笑,说道:“你们去找画师,能把我画得像我的画师,画十二幅,不,画三十六幅,不要画小像,要像我的真人一般高矮,快去,不得耽搁!”
除了画像,他还要下令,让王府里的内侍把他的画像挂到刘氏房中,让刘氏日日夜夜看着他的画像。
五个“人中龙凤”,做梦去吧,天天看着他的画像,做梦也只能梦到他!
第六二八章 母女(一)
此时的周铮,先是让人在祁州悄悄置办了十车药材,又由岳阳亲自带领,避开重重关卡,把十车药材连同焦猛一起送往洛阳。
忙里偷闲,周铮还要画像......每一幅肖像都由他亲自过目,仔细挑选,为了画像,他甚至缝了一批新衣......
至于茂槐胡同的那对母女,既然秦王让晾着,那就晾着好了,周铮也不是喜欢找麻烦的人。
可是,茂槐胡同的沈大姑娘,此时正脸色阴沉地看着面前的黄氏。
“行了,已经回来了,这里没有秦王府的人,你就不用再装疯卖傻了。”她冷冷地说道。
黄氏呵呵直笑,可是一双眼睛却毫无笑意:“阿妩,你是生气人家没有上当,把咱们又送回来了吧?呵呵,我沈家的姑娘,可没有上赶着往男人面前凑的,你以为那周铮是焦猛吗?”
欣妩没有理她,缓步走到窗前,院子里的树干光秃秃的,天气是越来越冷了。
她不喜欢燕北,更不喜欢保定,她也不喜欢此时此刻的自己。
“你不要得意,季四爷就快要回来了,等到他回来,就由不得你再装疯卖傻了。”欣妩神情淡淡,目光里多了几分落寞。
黄氏裹紧身上的棉衣,自嘲地笑了:“当年在西安的时候,那位清贵无双的秦王三公子,还曾亲自来家里送过赏赐,的确是个芝兰玉树般的人物。秦王的一双儿女都是很好的孩子,还有那位宜宁郡主,没有半丝架子,隔三差五就叫了彤彤出去玩,两个人好得就像亲姐妹一样。”
欣妩转过身来,冷哼一声,道:“阿娘,你又想你的彤彤了?可惜,你的彤彤不会再管你了。再说了,这几年你跟着我过得不好吗?我对你不够孝顺?”
黄氏的泪水夺眶而出,她走到欣妩面前,忽然直挺挺跪了下去:“阿妩,看在我们一场母女的份上,让阿娘见见朗月吧,阿妩,我求求你了!”
“阿娘,你的病越发重了,竟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记得了,这世上哪有什么朗月,你只生下我一个孩子,对了,早年你还收养过一个女孩,就是彤彤,朗月只是你自己臆想出来的,你是太想要个儿子而已。”
欣妩的每一句话说得都很缓慢,但是只在黄氏耳中,却如同一柄柄小剑刺在她的心上。
同样的话,她已经听过无数次,但是每一次都让她疼,很疼。
可是,她不想继续下去了。此时此刻,她的朗月,或许正被关在黑暗的囚室里,与蛇虫鼠蚁为伴;也或许正被真仙教的人严刑拷打。
想到这些,黄氏便打了一个寒颤,不,不,她千辛万苦千里奔逃,只是为了保住朗月啊,她的儿子,沈家唯一的骨血,不能就这样没有了。
江山社稷?那张龙椅,关她一个妇人何事?
周铮就在保定,错过这一次,她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到秦王府的人。
一旦秦王夺了江山,坐上了那张椅子,她手里的那份东西,就变成了一张废纸。
到了那时,她的朗月,便再无生机。
趁着现在,秦王还没有打进京城,周铮就在保定,她要把那个东西拿出来,用它交换朗月。
“阿妩,有一件事你一定不知道。”黄氏说道。
欣妩微微一笑:“又想用那个破布娃娃来和我讲条件?沈彤不要的东西,你以为我还会稀罕?”
想当初,她还真想得到呢。
杨家费尽心思要抓黄氏和沈彤,决不会只是要抓两个人而已。沈家什么都没有了,即使有漏网之鱼,也不用飞鱼卫从北到南兴师动众。
她知道黄氏手里有件东西,这是个惊天的秘密。
太子死了,太祖皇帝病入膏荒,宫里就是太皇太后的天下。太祖皇帝重病的时候,身边服侍的太医和内侍想来都被换成太皇太后的人了。
沈首辅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带出来的东西,又怎会躲过太皇太后的耳目。
梅雅雍是沈首辅的得意门生,也是与他走得最近的人,他隐约猜到沈首辅从宫里带出来东西了,可惜却不知道那份遗诏的内容。
黄家是黄氏的娘家,自然也知道,陶世遗是个聪明人,他骗取了黄家的信任,也知道了有这份遗诏的存在。
可惜,陶世遗终归还是被自己的表妹摆了一道,他照顾了黄氏母女多年,却直到他死都不知道,原来黄氏生下的根本不是女儿,而是儿子。
可陶世遗却还是把黄氏母女卖出去了,他先是通过关家把沈彤卖给杨家,试图通过沈彤令黄氏就范,交出遗诏,屠卫逼得紧,陶世遗只好又想把沈彤再卖给屠卫。
只可惜,他们谁也没有拿到遗诏。
欣妩早就怀疑那只布娃娃了,她曾听黄氏问起过,又听沈彤否认过,当沈彤说那只布娃娃不在的时候,欣妩在黄氏眼中看到了失望。
那几年里,她一直怀疑沈彤是把布娃娃里的遗诏取走了,她也试探过几次,并且努力和沈彤成为亲密无间的姐妹。
但是她失败了。
沈彤那时只有八、九岁,却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对她充满防备。
在西安的那几年,她伏低做小,小心逢迎,可是沈彤却依然没有接受她。
直到后来她和黄氏先前离开西安,她从黄氏那里见到那只破烂不堪的布娃娃,她才知道,原来沈彤已经把布娃娃还给黄氏了。
黄氏把那只布娃娃当成宝贝,可是欣妩却发现,这也只是黄氏做给她看的而已。
黄氏就是想让她知道,这只布娃娃里藏着宝贝,可是后来,她就再也没有见过那只布娃娃了,也不知道黄氏把那东西藏到了哪里。
欣妩渐渐明白了,十有八、九,那只布娃娃里什么都没有,否则沈彤又怎会还给黄氏呢?
黄氏就是要用这只布娃娃来吊她的胃口而已。
这个女人,决不是表面上的这般柔弱,她把所有人都给耍了,耍了这么多年,又怎会是个柔弱的人?
“阿娘,那只破布娃娃,是彤彤还给你的吧,如果真是宝贝,她会还给你吗?她不要的东西,我会稀罕?”
第六二九章 母女(二)
“当年我也没有想到,彤彤竟然能护住那只布娃娃。陶家的大火,我以为那只布娃娃早就烧掉了。你说得没错,那只布娃娃里面的确藏着秘密,我们沈家一门就是因为这个秘密才被灭族的。彤彤把布娃娃交还给我的时候,她已经知道她不是沈家的女儿了,而那个秘密却是和沈家的女儿有关系,我不认她,那这个秘密就和她没有关系,你也知道,她素来是个要强的孩子。”
黄氏声音平静,虽然依旧跪在地上,可是神态安详,全无半丝平日的疯癫。
欣妩心里一动,当年沈彤的确是在得知有朗月存在之后,才把布娃娃还给黄氏的。
黄氏察言观色,早就猜到欣妩其实是不知道那份遗诏的详细内容的,是啊,沈家的人都死了,梅家也死得差不多了,黄家知道这个秘密的人也全都不在了,就连杨家,也同样只有一个杨锦程了。
在这世上,知道那份遗诏内容的,就只有她了。
至于杨锦程,或许知道,也或许不知道。即使知道,那也是从他祖父口中知道的,毕竟没有亲眼见到。
当年在太祖皇帝身边侍候的内侍,对于遗诏上的内容又看到多少呢?
或许只有几个字,几句话。
黄氏淡淡一笑,继续说道:“彤彤的性子太过刚毅,这一点上她不如你。知道自己不是沈家的女儿,就连同那份遗诏也不要了,呵呵,你也知道,当初她可把那只布娃娃藏了很多年,她是个聪明人,之所以要把布娃娃藏起来,还不是为了里面的东西?”
欣妩冷笑,问道:“原来阿娘也去翻过她的东西啊。”
黄氏道:“我只是想看看,那只布娃娃是不是真如她所说,已经不在了而已。”
欣妩道:“那么阿娘一定没有发现,你那个好养女,在她屋里每件东西上面都做了记号,真不知道你怎么能教导出这样的女儿,小小年纪就懂得这些东西。”
黄氏吃了一惊,沈彤和芳菲不在家的时候,她不止一次去翻过沈彤的东西,每次翻找之后,她都会很仔细地整理成最初的样子,她自以为不会被人察觉。
欣妩却说彤彤在每件东西上面都做了记号,难道那个时候,彤彤就在防着她了?
黄氏脸上的变化,全都看在了欣妩眼里。
她暗暗好笑,那时沈彤防着的,从来就不是黄氏,而是她这个姐姐。
或许她和沈彤,是上辈子的怨家吧。
“既是如此,那么阿娘,你现在想把布娃娃里的东西交给我了吗?为什么?就是为了朗月?你不怕我拿了东西,却还是不把朗月交给你吗?”
黄氏微微仰起头,看着居高临下俯视她的欣妩:“那样东西事关沈家女儿,或是我不出面,你这个沈家女儿,名不正言不顺。”
这是黄氏第二次提到沈家女儿了。
难道布娃娃里面的东西不是遗诏?
如果是遗诏,又怎会事关沈家女儿?
欣妩微微蹙眉,无疑,黄氏的话终于引起了她的兴趣。
黄氏在心里暗暗冷笑,布娃娃里面的确藏着东西,只不过那件东西是假的!
当年黄家有位幕僚,擅长模仿笔迹,更擅长做假画假字,为了保险起见,祖父让他仿造了一份遗诏。
后来她收养了彤彤,就把那份遗诏藏在彤彤的布娃娃里。彤彤从小就抱着那只布娃娃,就连蓉娘也不知道布娃娃里藏着东西。
黄氏知道,无论是杨家,还是其他有所图谋的人,一定会认为,一旦遇到危险,做为母亲,她一定会把女儿送走,而遗诏,也一定会跟着女儿送出去,而不会留在她自己身上。
只是没有想到,经历了那么多事,那么多年,最终这只布娃娃不但重又回到她的手里,而且还要再次利用。
“是啊,你可知道我为何要收养女儿吗?明明朗月是男丁,可我却要收养女儿做他的替身,你可知是为什么?”黄氏问道。
其实之所以会收养女儿,那只是一个巧合,因为一清道人带来的孩子是个女娃,而如果一清道人当日带回的是个男孩,那么她收养的便是儿子,而不是女儿了。
只是这些,当然不能让欣妩知道。
“为什么?你是想让人知道,沈家遗孤只是女儿,不能传宗接代的女儿?”欣妩反问。
“当然不是,我前面已经说过了,那份遗诏是和沈家的女儿有关系,是沈家的女儿,而不是沈家的儿子,你懂了吗?”黄氏的语气里透出几分自豪。
欣妩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就如同她从未想过黄氏为何会收养女儿而不是儿子一样。
“难道太祖皇帝要封赏沈家的女儿?”欣妩试探地问道,心里却对自己的回答不置可否。沈家那时还没有灭门,族中有女儿的人家应该会有很多,太祖皇帝是将死之人,太子又已经死了,小皇帝只有几岁,莫非......
“莫非太祖皇帝指婚了?”欣妩的脑袋里灵光一闪,猛的想到了指婚。
真有这个可能啊!
沈家保护遗诏,太祖皇帝总要给沈家一点甜头,他自以为的甜头。
黄氏笑了,消瘦苍白的脸上因为这个笑容而明亮起来。
她其实也只有三十多岁,前些年一直保养得很好,只是最近几年她才渐渐变得形容枯槁,看不去已是年近半百的样子。
黄氏站起身来,跪得太久,她站起来的时候身子踉跄了一下,欣妩就在她身边,却没有伸手扶她。
黄氏勉强站稳身形,她把脸凑到欣妩面前,压低声音说道:“太祖皇帝把沈家女儿许配给秦王的儿子,呵呵,你没有想到吧,一定没有想到吧,太祖皇帝临终的时候,要把沈家留给秦王。”
欣妩脸色大变,她不可置信地瞪着黄氏,问道:“你再说一遍!”
“我说啊,太祖皇帝把沈家女儿许配给秦王的儿子了,现在秦王反了,如果秦王登基为帝,那么沈家女儿就是太子妃,未来的皇后!秦王只有一个儿子了,就是你见过的那个,你说,这件事是不是很有意思?”
第六三零章 一样的月光
欣妩如坠冰窟。
她想起了很多事。
沈彤初到西安就搭上了那个萧韧,被秦王视作义子的萧韧。她通过萧韧又认识了宜宁郡主和三公子周铮,秦王府赏赐不断,沈彤甚至做为宜宁郡主的玩伴跟随去了榆林!
是啊,沈彤多么聪明,明明知道沈氏遗孤的身份是见不得光的,却还要冒死搭上秦王府的人。
当时,欣妩想不通沈彤为何要和秦王府的人走得那么近。
现在她明白了,她全都明白了。
那只布娃娃一直都在沈彤手里,因此,沈彤早就知道布娃娃里的秘密。那时的沈彤还以为自己就是沈家的亲生女儿,所以她费尽心机、削尖脑袋去交好秦王府的人。
萧韧、宜宁郡主,甚至是周铮!
欣妩不由冷笑,可笑自己那时还以为沈彤的目标是萧韧,却原来自己想错了,沈彤的如意算盘是在周铮身上。
可惜沈彤千算万算还是算错了,她没有算到她竟然不是沈家的女儿。
沈氏女的身份,不是她说是就是的,沈氏女的身份,必须要由黄氏来证明!
所以沈彤即使与黄氏决裂,却仍然不肯放黄氏离去,而是把黄氏藏到锁门庵里,沈彤是想逼黄氏认她!
沈彤把黄氏藏得太过隐秘,屠卫的人怎么找都找不到,最后还是机缘巧合才将黄氏救出来。
这样一来,之前所有的事情就全都能说得通了,沈彤的所作所为,全都是因为那张遗诏,以及遗诏上的指婚!
欣妩恍然大悟,她看向黄氏的目光,渐渐柔和起来......
此时此刻,压根就不知道保定府发生了什么事的沈彤,不,现在是周彤了,她正在雪地上蹦蹦跳跳,驱走从脚底透出的寒冷。
“彤姑娘,天太冷了,我这还有一把乌拉草,没用过的,干净着呢,给你垫到靴子里吧。”说话的人居然是大刀疤,月光下,他脸上的刀疤不太清楚,没有了白日里的狰狞。
话音刚落,一个尖利的女声响了起来,是药娘子的声音:“哎哟哟,前几天我就找你要过乌拉草,你说都垫到靴子里了,还问我嫌不嫌你脚臭,怎么,这会儿又有干净的了?”
大刀疤瞪起眼珠子,骂道:“怎么着,不行啊?彤姑娘要乌拉草,那就有干净的,你这臭娘们来要,那就是臭鞋棵子里泡过的,不服,你给我下药啊!”
“你以为老娘不敢给你下药,要不要试试?”药娘子尖声尖气地回应。
周彤笑着摇摇头,说道:“大刀疤,药娘子受过伤,挨不得冻,你把乌拉草给她吧,我年轻火力壮,没关系的。”
药娘子冲着大刀疤翻个白眼,道:“彤姑娘下令了,你敢不给试试。”
“试试就试试,老子偏就不给你”,大刀疤冲着周彤说道,“彤姑娘,你这会儿不要,我也给你留着,反正就是不给这臭娘们儿。”
周彤无语,药娘子气极,挥舞着细瘦的拳头,追着大刀疤猛捶。
这时,老官走了过来,递上一只牛皮袋子:“烧刀子,喝两口,驱驱寒气。”
周彤正要伸手去接,那只酒袋子却被老柯劈手抢了过来,他道:“彤姑娘身上有伤,沾不得酒的。”
周彤笑道:“都是皮肉伤,不碍事的,有药娘子在,怕什么。”
老柯板起脸来,责怪地道:“云夫人把你托付给我,我就要看着你,不能让你出事。”
周彤哈哈大笑,拍拍老柯的肩膀:“我是从柳子里偷跑出来的,我娘可没有把我托付给你,你别蒙我。”
一旁的老官也忍不住大笑出来,指着老柯道:“你个老东西,整日拿着鸡毛当令箭,这次被戳穿了吧,我看你以后还敢不敢。”
老柯没有理他,肃着脸,对周彤说道:“那两个刚刚走了,我送的他们,让他们少受点罪。”
周彤心里猛的一沉,她看过那两人的伤势,也知道他们已无生机,可是听到老柯的话,还是半晌没有说话。
三百八十三人,现在还剩下二百九十人。
加上刚刚死去的两个人,这一路而来,鞑子卫已经折损九十三人。
周彤抬头望着夜空,月光皎皎,不染凡尘,就如这皑皑白雪,谁能想到这白雪覆盖下的,是遍地的鲜血和尸骨。
她挥挥手,对老柯说道:“传令下去,集合吧,这会儿杨勤的军队正是最松懈的时候,我们继续赶路。”
“是!”老柯心头一松,就在刚刚,他以为周彤会因为死的人越来越多而生出悲悯之心,继而她会纠结,会自责,可是事实证明,他猜错了,他低估了彤姑娘。
是啊,他怎么会那样想呢,彤姑娘是燕王和云七的女儿,她的身体中流淌着最强悍最勇猛的血液,她能无所畏惧地带领他们这些人踏上这条路,足以证明她的坚韧刚毅,这段日子,即使伤痕累累,即使血流成河,她都没有退缩畏惧。
老柯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振臂高呼:“集合!”
......
同一片夜空下,萧韧嚼着干涩的肉干,皱着眉头,借着火光,正在看信。
信是周铮写来的,落款的日期是一个月之前,这封信在路上走了整整一个月才送到萧韧手中。
萧韧的眉头锁得越来越紧,一旁的小栗子还以为是肉干太硬了,连忙递上水袋子,萧韧没接,把那封信撕烂扔进火堆里,双唇紧抿,心里却把周铮骂个狗血喷头。
狗屁未来岳母,狗屁大姨姐,他的岳母在燕北,他也没有大姨姐,只有两个小姨妹和一个小舅子。
不对,不对,好像他还真有一个大姨姐,只不过不是亲的,但是勉勉强强也能算是。
宜宁!
宜宁比彤彤年长一岁,岂不就是他的大姨姐。
还有周铮......
萧韧对这突如其来的认知感觉非常气恼,若是彤彤早生几年就好了......
不过,相比如今在保定的那位,萧韧又觉得周铮和宜宁倒也不算讨厌了。
“小栗子,替我给三公子回信,让他把沈大姑娘一刀宰了,做得干净点儿,不要让真仙教的人发现。”
六三一章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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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三二章 安排
能在宫里带刀行走的侍卫,最低也是正四品。
前朝内宫侍卫隶属于金吾卫,自本朝以来,便是在飞鱼卫中选拔。
说是选拔,可实际上,但凡能得到这个差事的,要么是皇室宗亲,要么是勋贵子弟。
能保护皇帝,既要武艺高强,还要身强体壮,平日里跟随皇帝出出进进,还要长得体面,符合这些条件的,十有八、九都是年轻人。
除了皇室宗亲和勋贵子弟,又有几个年纪轻轻就是正四品武官的?即使有那样的人,也都是在边关战功赫赫的武将,这样的人又怎会甘于在宫里做一名侍卫呢。
李冠中的脑子转得飞快,他一脸为难地说道:“真定五大营里倒是有几位合适的人选,可是前不久定国公把这些人全都调去打韩广了。”
他察言观色,见崇文帝眼中的期待渐渐淡去,话锋一转,说道:“别的事情都好说,就是这品级......除非是有祖上的恩封,否则这正四品......这么好的差使,不知有多少人会眼红,全都眼巴巴盯着呢。”
是啊,宗室营的那些人,家里的子弟若是能得到这么一个差使,那是值得大排宴席好好显摆的,即使是家底丰厚的勋贵子弟,他们的父兄哪个不是削尖脑袋,想把孩子送进来的?
皇帝身边人满为患也就罢了,现在有了这么一个空缺,被选中的人就不能被挑出毛病,否则,崇文帝自己也能想像出来,那会是怎样的场景。
他现在谁也不能得罪,宗室营不能,定国公和毛元玖也不能。
说白了,皇帝现在连给自己找个符合心意的侍卫,都不行。
“李卿家,难道这就无计可施了吗?”崇文帝带了哭腔,他真的是憋屈得要哭出来了。
李冠中捂着胸口,几欲吐血,想起这次告病是头疾,连忙用双手捂住脑袋,头痛欲裂。
崇文帝也看出李冠中是真的没有办法了,他道:“青莲......叶青莲武艺高超,朕有爱才之心,赏他一个四品上骑都尉,李卿家觉得如何?”
大齐有文勋十级、武勋十二级,上骑都尉便是武勋散官,不用上朝,也没有实职,但是品级是有的,大齐朝的勋贵子弟,大多在娘肚子里便有了这么一个恩封。
李冠中连忙称赞:“陛下圣明,陛下圣明,臣替那位叶都尉谢陛下鸿恩。”
崇文帝心道,莲卿又不是你儿子,用得着你替他谢恩吗?但是心里却还是有几分高兴的。
即使是飞鱼卫指挥使也不能对御前侍卫指手划脚,可御前侍卫表面上还是是隶属在飞鱼卫的。
李冠中摆明是要把莲卿当成自己人了。
别看李冠中又油又滑,可是论起根基深厚,整个大齐朝也没有几个比得上他的。
他爹李永基一辈子就做过两件事,一件是带着燕王去打仗;另一件就是现在,帮着燕北郡王去打杨勤,第一件事让李家福禄寿喜几十年,这第二件事如果成功了,又能让李家继续福禄寿喜几十年。
这李冠中在飞鱼卫里十几年,先后两位副指挥使全都不得善终,可他却养得油光水滑,混得风生水起,就连定国公萧长敦也要给他几分面子。
叶青莲若是有李冠中撑腰......
崇文帝心情大好,破天荒地赏了李冠中一方砚台。
崇文帝很少赏赐朝臣,因此,李冠中双手捧着砚台从宫里了来,不到一个时辰,就传遍了京城各个衙门和各家府第。
萧长敦坐在家中的暖阁里,一边喝着以前不屑一顾,现在不得不喝的雨前,一边听阿马向他汇报李冠中的事。
“......圣上龙颜大悦,赏了一方砚台,安昌侯出宫不久,圣上就封了叶青莲四品上骑都尉,虽说是个虚职,可也是有品级的。”阿马说道。
萧长敦微微眯起眼睛,道:“眼下朝廷发兵,各府里有武勋的散官全都要应召出征,等到叶青莲到五军都督府正式走完手续,就让他应征入伍吧,嗯,自备马匹和铠甲,既然是圣上亲封的,那就更要和其他府里的公子们一般待遇。”
阿马应声出去,不到半个时辰,就又回来了。
“国公爷,安昌侯府那边的消息传出来了,圣上身边的御前侍卫,眼下有个空缺儿。”
萧长敦冷哼:“嗯,我猜到了,也只有御前侍卫是要正四品的,没事,就按我说的,做得隐密一些,抢在李冠中前面。”
“国公爷,这人是圣上钦点的,您看......”阿马有些为难。
“钦点?”萧长敦冷笑,“一个连我们萧家都查不出来历的人,让他留在陛下身边,那无疑就是放了一把刀,这人不能留。”
阿马明白了,又问道:“您看要不要和安昌侯说一声,毕竟这是他经手的。”
萧长敦想起李冠中就是气不打一处来,恨不能把李冠中大卸八块。
李冠中那个兔崽子,还时不时地拿小六来威胁他。
谁让当初是小六说服了老安昌侯李永基出关的呢。
萧长敦叹了口气,道:“那就和他打个招呼吧,叶青莲身份的事,也和他交个底,御前侍卫可是挂在飞鱼卫旗下的,我就不信,若是叶青莲出了事,他李冠中能脱得了干系。”
“毛首辅那边呢,要不要放出风去?”阿马问道。
“李冠中捧着砚台出来,这会儿毛府应该已经知道来龙去脉了,不用管他们。”萧长敦吩咐道。
可是,阿马派去给李冠中递话的人,却没有如期完成任务。
因为李冠中已经抢先一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叶青莲的入职手续办好了。
现在,叶青莲已经是堂堂四品御前带刀侍卫!
前方战事紧急,所有有武勋的人家都要派人应召入伍,可是有正式官职的却是不用的,何况,还是御前侍卫。
打仗缺人,可也不能缺了皇帝的侍卫。
萧长敦勃然大怒,李冠中是个什么人?从来就不是个能办正经事的人,他什么时候做事这么麻利了?
李冠中是故意了,他是故意在和自己抢时间。
李冠中的本意,就是要让皇帝如愿以偿。
第六三三章 管不了
从这一天起,皇帝身边多了一位仪表堂堂、玉树临风的侍卫。
萧长敦约了李冠中去杨柳胡同喝茶,结果,李冠中没去,还让人给萧长敦带了口信。
“国公爷上了年纪,要爱惜身子,杨柳胡同那种地方,以后还是少去吧。”
萧长敦气得把胡子吹起来老高。
杨柳胡同的确不是好地方,他以前从未去过,若不是萧韧住在那里,他怎么会去?
再说,上次他约李冠中去的时候,李冠中轻车熟路,摆明就是常客,现在居然说他?说得他为老不尊流连花丛?
萧长敦无奈,只好再给李冠中送信:你对叶青莲了解几分?
李冠中回复:你管得了你家小六吗?
萧长敦给李冠中的是口信,李冠中让人带回来的也是口信,送信的人出去后,萧长敦错愕许久,摔了一整套便宜茶县。
虽说摔的是新近才换上的便宜货,可是便宜货也是上了帐的,世子夫人管着府里的中馈,得知后立刻就去报告给老夫人。
老夫人随便让人过去问了问,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待到萧长敦回到后宅时,老夫人问他:“听说老白来信了?小六回西安又去胭脂铺子里当伙计了?”
西安有白老爷和文老爷,老夫人倒是不用担心小六会饿死,现在提起,就是想要恶心萧长敦。
果然,萧长敦脸上立刻阴云密布,在老妻面前,他极少会掩饰自己的情绪,没好气地说道:“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却偏偏喜欢调脂弄粉,那铺子是沈......有彤姑娘的股份,女儿家开脂粉铺子合情合理,可小六......老白说了,小七平日里去那家铺子,从不进门,都是在站在门口的,可你看看小六,不但混迹于女子出入之地,还要堂而皇之当起了伙计,唉,家门不幸啊,家门不幸!”
他宁可小六去白老爷或者文老爷的铺子里,卖羊肉卖牛肉,卖什么都好,就是不要去卖胭脂水粉。
老夫人白他一眼,卖胭脂水粉有何不好的?芳菲那丫头就是个调脂弄粉的好手,这些日子住在府里,不是做胭脂就是调香露,几个儿媳恨不能以后也把她留下来。
若是小六也会制脂粉就好了,以后还能多一份手艺,祖上留下的家业败完了,也不至于饿死。
是的,对于小六,老夫人已经没有别的指望了,只要他不会饿死,老夫人就很满足了。
“嗯,萧家出了小六这么一个异类,的确是家门不幸,可你管得了吗?”老夫人问道。
萧长敦恨恨:“上次把他送到少林寺,唉,不提也罢。”
萧家给少林寺布施了一大笔银子,最后少林寺方丈宁可倒找,也要把小六轰出来。
一点儿出家人应有的慈悲之心都没有。
“明说了吧,你管不了,对吧?”老夫人凉凉地问道。
萧长敦冷哼一声,没有说话。
“你连自家儿子都管不了,那就不要去管别人家的儿子孙子了,有那个功夫,还是给自己家找条后路,非要走到满门抄斩那条路上,你对得起老国公爷吗?”
老夫人年轻的时候,本来是想比武招亲的,可是自家亲爹和老定国公萧渊喝酒喝得兴起,趁着酒劲,两人就把儿女亲事给订下来了。
“当年我嫁到萧家的时候,新房都是在大营里,我连副凤冠霞帔都没有。那时你对我说,我嫁给你,跟着萧家建功立业,诰命大妆,富贵荣华,你那时可没有说,让我一把年纪陪着你去上法场。”
萧长敦锁了眉头,不耐烦地道:“你嫁进萧家没几年,咱们就进了京城,诰命大妆,富贵荣华,我可全都给你了。再说了,你怎么就知道一定会上法场呢?”
老夫人懒得理他,一双眼睛瞪着他,道:“宫里的闲事你少管,管来管去,里外都不是人,你看看安昌侯府,老的跟了燕北郡王去帮秦王,小的在京城混水摸鱼,无论将来这龙椅上的是现在的皇上还是秦王,他们李家都能顺风顺水,至少还能再富贵几十年,你再看的咱们萧家,唉,让你气死我了。”
老夫人不想和萧长敦说话了,带着一堆丫鬟婆子去看猫狗打架了。
萧长敦气得又想摔东西了,可是丫鬟们手脚麻利,眨眼间就把他面前的杯盘收了,他想摔也没得摔了。
拿谁来做对比不行,偏要提安昌侯府,那一老一少两个滑头,到头来,他们萧家还不如李家?
萧长敦在这边生气,毛元玖那边也不高兴。
皇帝竟然封了青莲公子四品带刀侍卫,以后就要长住宫中伴驾了。
毛元玖气急败坏,让人叫了毛大公子过来,把毛大公子绑了,狠抽了一顿鞭子,那股子恶气才消了一点儿。
“你给我老实交待,那个叶青莲究竟是什么来头?”毛元玖质问。
其实他自己也清楚,叶青莲的来历连他也查不出来,毛大公子又怎会知道?
萧长敦派人去查叶青莲,毛元玖也让人去查了,可是他和萧长敦一样,查出来的那些,全都是人人都知道的。
查了也和没查一样,什么有用的都查不出来。
“大人,听说萧长敦暗中调了龙虎卫进京,那些人都没有把叶青莲的来历查出来,大公子又岂会知道啊。”幕僚劝道。
萧长敦调龙虎卫进京的事,当然不是听说的,而是毛元玖派去定国公府盯梢的人查出来的。
龙虎卫来了不少人,可是很快就分散行事了,人海茫茫,到哪里去找他们的踪迹。
因此,即使查到萧长敦私自调龙虎卫进京,却也无法弹赅他,萧长敦这样的人物,想要扳倒他谈何容易。
“上次送进宫里的那几个小子,如今怎么样了?”毛元玖问道。
幕僚道:“阉了七个,只是年纪都还太小,眼下只有一个进了乾清宫,其他六个,都连正经的宫门还没进呢。”
太皇太后在世的时候,毛元玖就送了一批内侍进宫。内侍们都是年纪很小时就净身了,因此想要往宫里放人,就只能从小孩子开始。
太皇太后死后,宫里的人换了一批,大相国寺之变,宫里的人又换了一批,尤其是太皇太后、杨太后和毛太后宫里,连同乾清宫承乾宫的,全部大换血。这样一来,毛元玖之前送进去的那些人,便被清理得一干二净。
现在又送了一批人,可是这批人却还难当大用。
“就让乾清宫的那个,每隔两天送一次消息出来,你派人做好接应。”毛元玖说道。
第六三四章 失踪
一个小小的御前侍卫,却令大齐朝堂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两个人彻夜难眠。
定国公府内,世子萧祎也没有睡。
他刚刚收到飞鸽传书,就在三个时辰前,他派到保定府去抓人的六名龙虎卫,有四名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余下的两名龙虎卫是在外面把风的。
那宅子里住的都是女人,弱不禁风的女人。厨娘倒是个粗壮婆子,有几分力气,但是她每天晚上都要回家,次日才过来。除了厨娘,宅子里就只有沈氏母女和一个大丫鬟、两个小丫鬟。
沈大姑娘文弱得如同一株菟丝花,沈太太病体支离、疯疯癫癫,大丫鬟碧草十七八岁,虽然个子高挑,可也就是个丫鬟而已,另外两个小丫鬟都只有八、九岁,刚刚买来不久。
四名龙虎卫进宅子抓这几个人,无论怎么看,都是人手富裕,若不是担心她们喊叫起来,惊动西秦军的人,两名龙虎卫就能将她们手到擒来。
可是现在,不但人没抓来,四名龙虎卫也不知去向。
之后,守在外面把风的两名龙虎卫久候不见,立刻隐了身形,悄悄潜进宅子,却见宅子里女子笑声盈盈,还有小丫鬟们打闹的声音,正常的不能再正常,就如同先前的四个人没有来过。
那两名龙虎卫都是身经百战的,他们立刻察觉到事有蹊跷,立刻离开了茂槐胡同。
有趣的是,他们离开的时候,还能看到西秦军的人远远地正往这边张望。
“如果他们四人是被西秦军的人抓走,那么西秦军的人就不应该还在那里出现。”幕僚说道。
这一切太出乎萧祎的意料了,他沉声道:“通知在保定府的龙虎卫,暗中搜查那四个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既然出了事,父亲那里就不能有所隐瞒了。
次日一早,萧祎便去见父亲,这个时候,萧长敦还没有去上朝。
还没有走到父母住的木兰堂,斜次里跳出一只猫,那猫旁若无人的地抖抖毛儿,看到萧祎,高贵地瞟他一眼,喵的叫了一声,便向前走去。
萧祎轻笑,这是周彤的那只宝贝大桔子。
谁能想到,那位杀伐果断的小弟媳,竟然千里迢迢带了只猫进关。
这时,一个小姑娘跑了过来:“桔子,走,吃饭去!”
看到萧祎,小姑娘顿了顿,曲膝行礼:“奴婢见过世子。”
萧祎认识这个小姑娘,是周彤的丫鬟芳菲,自己的妻子多次提起她,非常喜欢她调制的胭脂。
萧祎心里一动,对芳菲道:“免礼,正好,我有些事情要问你。”
芳菲看看站在路边等着她的桔子,有些迟疑。萧祎笑着摇摇头,对身后的小厮说道:“让灶上给芳菲姑娘留饭,哦,还有这只猫。”
小厮应声离去,芳菲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奴婢多谢世子。”
“好了,我且问你,沈大姑娘可会武功?”
芳菲想了想,道:“至少是在西安的时候,她还是不会武功的,即使会武功,也是三脚猫的功夫,否则我家小姐和江妈妈一早就能看得出来。不过她已经离开西安好几年了,会不会学了武功,奴婢就不知道了。”
萧祎颔首,难怪妻子很喜欢这个小丫头,说起话来头头是道,乍看有点憨,可实际上挺伶俐的。
“嗯,那么沈太太呢,她独自在外多年,以你家姑娘和你对她的了解,她可还有帮手,或者是暗中保护她的人?”
“没有,肯定没有啊,如果有人暗中保护沈太太,当年姑娘在野猪岭,就不会轻轻松松把她带回来了......呀,奴婢倒是忘了,沈太太没有帮手,可是欣妩姑娘肯定是有的。”芳菲用小手敲敲自己的头,她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呢。
萧祎顿时来了兴趣,当日父亲和他叫来芳菲询问的时候,无论是他们,还是老夫人,问话的重点都在周彤的身世和与沈太太的恩怨上面,现在想起来,他们并没有留意过沈太太的另一个养女,这位沈欣妩姑娘。
“不要着急”,萧祎对另一名小厮道,“把早膳开到我院子里的小厅里。”
然后,他又看向芳菲:“走吧,边吃边说。”
芳菲大喜,微微弯腰,桔子便跳进她的怀里,一人一猫欢欢喜喜跟着萧祎去吃饭了。
定国公萧长敦先是听说世子朝这边过来了,他眉头一动,长子这么早就来见他,一定是有重要的事。
他便正襟危坐,等着长子进来。
可是左等右等,也没见萧祎,让人出去问问,这才知道萧祎回了自己院子。
“对了,世子是带着芳菲姑娘走的。”小厮说道。
“芳菲?哦,是那个抱猫的丫头。”萧长敦沉吟道。长子是个冷静沉稳的人,如果不是出了事,他不会一大早就过来,可是却又中途离去,还是带着芳菲走的,那么这件事要么是和周彤有关,要么就事关在保定府的那对母女。
知子莫若父,萧长敦猜得八、九不离十。
“备轿,先去上朝吧。”萧长敦站起身来。
......
待他下朝,萧祎却已不在府中。
“世子带着五少去了保定,事情紧急,让小的代他向您禀告,世子说他们最晚后天就回来,请国公爷不用担心。”
......
保定府,茂槐胡同内。
天刚蒙蒙亮,欣妩便走出屋子。院子里,两个小丫鬟正在打扫,碎石枯叶扫成一堆。
欣妩走到后照,一处新土明显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碧草,碧草。”
一名大丫鬟闻声跑了过来:“什么事?”
“找个泥瓦匠在这里铺上青砖。”欣妩说道。
碧草轻嗤,道:“你可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让泥瓦匠在这里铺上青砖,那是要把土刨开的,你就不怕他看到这下面埋着的死人吗?万一他挖出几块肉来,给吓得胡言乱语怎么办?”
一番话说得欣妩脸色微白,胃里一阵上涌,她强忍着没让自己呕吐出来。
昨天夜里,她亲眼看到碧草把那四名龙虎卫剔骨割肉,再将分解后的骨肉分别埋在院子里的几处地方。
第六三五章 出门
碧草看她一副强忍作呕的模样,一脸鄙视。
“行了,不要装得圣母一样,你还以为你真是千金大小姐了?你若是有本事,就使出浑身解数,让周铮把咱们接走,像前些天那样保护起来,我可告诉你,昨天这几个龙虎卫可不是善茬儿,我若不是给他们用了麻骨散,被剔骨割肉的,可能就是我了。能拿下他们也全凭侥幸,若是龙虎卫的人再钦来几个,我可就保不住你了。”
欣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她也懂些武功,但是却不及碧草一成。
若是知道沈彤后来不知从哪里学来了武功,当年在野猪岭的时候,无论如何,她也会让平婆子她们教她武功的。
想到这里,欣妩怔了怔,她怎么又想起沈彤来了?
......沈彤现在在做什么?
这几年里,她很少听到沈彤的消息,只是隐约知道,她去过燕北。
长大后的沈彤,似乎不如小时候出彩了。
欣妩的嘴边浮起笑容,沈彤那时可真是出尽风头,救秦王,护郡主,守榆林,桩桩件件都能记入史册,流传后世。
可是,后来沈彤去了哪里?
沈彤肯定不会因为杀了几名龙虎卫就胆颤心惊的。
欣妩挺直腰身,嘲弄地看向碧草:“你偷听我和阿娘说话。”
碧草轻笑,说道:“卫头儿派我跟着你们,我还用得着偷听吗?这本来就是我的职责所在。”
“你也说了,四爷只是让你跟着我们,保护我们,可他并没有让你监视我们,你如果再偷听我们说话,等到见了四爷,我一定会告诉他。”
碧草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伸个懒腰,懒洋洋地说道:“你想找泥瓦匠,那就让小丫头们去找吧,不过我告诉你啊,别忘了把那泥瓦匠杀了灭口,我累了,再要剔骨割肉,你自己来,不要劳烦我了。”
碧草说完就转身走了,欣妩看着她那神气活现的背影,咬紧银牙。
她当然不会让小丫头出去找泥瓦匠了。
碧草虽然可恨,可是她说的一句话却是对的。
泥瓦匠十有八、九会发现地里埋的尸块,所以泥瓦匠也是要灭口的,而她,不想亲自动手。
欣妩不想让自己的双手沾上血腥。
她又一次想起了沈彤,沈彤早就是双手沾血的人了。
沈彤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不害怕吗?毕竟是黄氏亲手养大的娇娇女,她是怎么就开始杀人了呢?
欣妩下意识地将右手轻握,然后,她把右手举到面前。
这是握刀的动作,碧草就是这样把那四个孔武有力的龙虎卫大卸八块的。
碧草可以,沈彤可以,而她也可以。
欣妩的右手一直保持着这个握刀的姿势,她从后照走到前院,回到自己屋里,她的手,依然是这个姿势,就好像,她的手里握着一把刀,一把随时随地能将人杀死的刀。
碧草虽然偷听到她和黄氏的对话,但是碧草说的却是事实。
当务之急,就是要得到西秦军的保护。
龙虎卫死了四个人,他们还会派来更多更强的人,而下一次,碧草能不能把送上门来的龙虎卫全部杀光吗?
碧草自己都不确定的事,她又怎会知道?
所以,她无法完完全全依靠碧草,她要靠自己,靠自己去让周铮保护她。
她打开箱笼,换上一身粗布衣裙。
衣裳的布料都是最便宜最常见的,而且也已经半新不旧,可是洗得很干净,熨得也很平整。
欣妩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伸手摘下耳朵上的珍珠耳坠,又把头上的珠钗换成木簪,她从妆匣里找出一朵小小的绢花戴在发间。
欣妩把自己收拾妥当,再次透过镜子打量着自己。
花朵般的年纪,荆钗布裙,脂粉不施,不但没有掩住她的美貌,反而令她更加清秀脱俗。
欣妩对自己的相貌非常满意,对自己现在的形像也非常满意。
虽然对碧草咬牙切齿,可是欣妩出门时,还是把碧草带上了。
正如碧草亲口所说,她是季四爷派来的,她是死士营的死士,武艺高强,而且最擅长的就是杀人。
“你要去哪儿?”碧草打量着欣妩。
“你不是说要让周铮来接我,保护我吗?我现在就去街上逛逛,看看能不能遇到周铮。”
欣妩说得轻描淡写,可是碧草却皱起眉头,她说道:“沈欣妩,你疯了吗?或者你不是疯,你是如三岁小童一般的幼稚。周铮摆明就是被秦王放在这里暗中保护的人,你觉得他会无所事事,高头大马在街上闲逛吗?他是来避事的,当然不会随便出门,你要去逛街,还想遇到他,你的脑袋让驴踢了吧。”
若是往常,欣妩一定会据理力争,说不定还要和碧草吵上一架。
可是今天,面对碧草的冷嘲热讽,欣妩没有动怒,反而对碧草说道:“我就是要到街上找他,找到最好,即使找不到他,盯着我们的人也会把这件事告诉他,无论他为何又把我们送回这里。可是经过今天的事,他也会重新记起来,记起有我这么一个人。”
欣妩说完,就向门口走去,碧草跺跺脚,在心中暗骂了几句,便拔腿跟上。
正如欣妩猜册的那样,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周铮耳中。
此时此刻,周铮手持长剑,挽了个剑花,正摆出一个姿态美妙的姿势,他已经一动不动坚持了好一阵子,一旁的画师正在奋笔描画。
“三公子,昨晚龙虎卫进了茂槐胡同就没有再出来,咱们的人见事情不对劲,就没有进去查,今天早上,沈大姑娘带着丫鬟出门了,这还是这些日子以来,第一次见到沈大姑娘出门。”
闻言,周铮一怔,问道:“龙虎卫的人不见了?可有见到有尸体抬出来?”
话一出口,他就觉得自己说了一句废话,若是看到有尸体抬出来,那么也就知道这几名龙虎卫的下落了。
他还摆着那个姿势,直着脖子说话,这让他很别扭,可是他又不想影响到画师做画,心里不免多了几分烦燥。
第六三六章 会面
“女人去逛街是多大的事?有不去逛街的女人吗?以后不要拿这种小事来烦我!”
话音刚落,周铮手中的长剑就脱手了,咣啷一声掉到地上。
一个姿势摆得太久,手酸了。
随从吓了一跳,三公子这么没面子的事儿,怎么就让他给赶上了?
他二话不说,仓慌退下。
周铮也气得不成。
论武功,他虽然比不上萧韧,可也是自幼就经名师指点过的。
问题不是出在他身上,当然也不会是那柄剑。
就是沈大姑娘和那四名龙虎卫!
想到这里,周铮心头一动,那四名龙虎卫该不会是死了吧?
可是怎么会死呢,他们跳进沈氏母女的宅子就死了?
四个人一起脑袋着地,摔死了?
院子里有毒蛇,把他们咬死了?
除此以外,难道还是被那一院子老弱病残的女人杀死的?
自从得知周彤是自己的亲堂妹,周铮就对沈氏母女的事情不再上心了。
但是龙虎卫死在保定,他想不上心也不行了。
“都退下,明天再画。”周铮说道。
画师连忙起身退下,这位小爷摆明是心情不好,他若是还在这里继续画,这把火说不定就要烧到他身上了。
周铮让内侍把两名幕僚请了过来。两名幕僚过来的时候,恰好在半路上遇到画师,两人的心一起纠结起来。
上次,他们给周铮画了五幅小像,让一向温文而雅的周三公子发了好大一通火,以至于他们已经有心理阴影了,看到画师,腿肚子就打颤。
“三公子雷霆一怒,很有几分王爷的气度。”
“非也,分明是有太祖皇帝的风范。”
“然也,然也。”
......
两名幕僚也没有想到,龙虎卫会在保定出事。这件事可大可小,想装糊涂并不难,可是龙虎卫都能出事了,周铮难道就能安全吗?
唇亡齿寒。
正在这时,一名随从飞奔着进来:“三公子,定国公世子到了!”
周铮一怔,定国公子世子萧祎?他怎么来了?
而且竟然还找到他这里来了?
萧家手里握着龙虎卫,想要查到周铮的住处并不难,只是如这般找上门来,就有些出人意料了。
十有八、九,是为了那四名龙虎卫。
论年纪,萧祎比秦王还要年长,可是因为小叔父萧长厚的关系,他要和周铮平辈论交。
不过,周铮宗室的身份毕竟摆在那里。
与萧祎一起来的还有萧家老五萧韬。
周铮打量二人,萧韬二十六七岁的年纪,可能是比较年轻,周铮在他的脸上找到了萧韧的影子。
周铮看萧老五的时候,眼中便多了几分亲切。
萧家不但派了儿子过来,而且其中还有萧家这一代最重要的人物,萧祎。
可见,萧家对这件事的重视。
三人寒暄几句,萧祎便开门见山,说道:“在下听属下们说起,三公子的人也在监视沈氏母女,不知可有此事?”
周铮的眉头微微动了动,萧祎用的是“监视”。
既然话已经说到这份上了,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
他道:“实不相瞒,沈太太也算是我堂妹的养母,如今她们到了保定,恰好我也在此处,自是要照看一二,只是沈太太身染重疾,大夫去看过,也无济于事,后来我把此事禀告给了父王,父王命我不必打扰,只需保证她们的安全便是,可是没有想到,后来茂槐胡同有小偷光顾,还闹到了衙门,无奈之下,我只好让人盯梢,以免再有盗匪觊觎。”
萧老五是在来的路上才知道沈家母女的事,对于龙虎卫在保定府的所作所为一概不知。
萧老五不知道,萧祎却是心知肚明。
周铮口中所谓的偷儿,不就是龙虎卫吗?
还是他亲自下令,让龙虎卫去沈家翻找东西的。
萧祎说道:“原来如此,不瞒三公子,我们之所以知道沈氏母女的下落,全赖龙虎卫的查找,只是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三公子也在保定,若是那时就知道了,自是会让他们来三公子这里报备一声,以免引起误会。”
闻言,周铮心里一动,问道:“打伤焦猛的事,也是龙虎卫做的?”
萧祎一怔,摇摇头,或许以前以他的身份是不会留意焦胜奇那样的将领的,但是当焦胜奇成为洛阳卫指挥使之后,焦胜奇家里的情况,萧祎一清二楚,何况,焦猛本来就是京城的一个混子,萧家也有个混子,因此,对于京城里所有有混子的人家,萧祎全都了如指掌。
“我并不知道焦猛来了保定。”萧祎说道。
如果他知道焦猛在保定,他早就把焦猛抓起来,要么拿来和焦胜奇打条件,要么就索性痛痛快快地把人送到洛阳去。
周铮这下子便更奇怪了。
他把遇到焦猛,又从焦猛查到沈家母女的事情说了一遍,二人全都沉默了。
当今的保定,除了他们二人,还有另一方的势力。
“真仙教!”二人几乎是异口同声。
他们早该想到,焦猛本就是连着真仙教的。
不仅是焦猛,还有沈大姑娘沈欣妩。
“在来保定之前,在下见过彤姑娘的丫鬟,知道了一些关于沈大姑娘的事。”
其实芳菲所知并不全面,但仅仅是她知道的那点事,就足能令萧祎震惊的了。
后晋小朝廷。
死士营。
法音寺。
这就是萧祎马不停蹄赶到保定的原因。
这些事情,周铮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他知道当年行刺秦王的假县主,虽是太皇太后找来的江湖人,但是那些人就是死士营的死士。
还有西安城里的彩云飞戏园子,当年的查封也和这些事有关系。
只是周铮却没有想到,沈欣妩居然也卷进了这些事情里。
这时,一名内侍在门外张望,周铮沉声道:“让他进来。”
内侍手里拿着的是萧韧从燕北送来的信。
当着萧祎的面,周铮就把信拆开了,只是草草看了几眼,他的脸色便冰冷起来,对萧祎说道:“小七让立刻杀掉沈欣妩。”
连抓住严刑拷打都免了,直接杀。
萧祎也吃了一惊,他同样没有想到萧韧会是这样的决定。
萧韧的决定,很可能也是周彤的。
芳菲说过,自家小姐后来一直没有找到沈欣妩的下落。
那是否就是说,周彤一直都想杀掉沈欣妩呢?
第六三七章 逃走
萧祎察言观色,周铮应该是不知道有那份遗诏存在的,否则,他不会轻易地说出杀掉沈欣妩的话。
尽管这是萧韧在信上说的,可是周铮也应该会反对,但是听周铮的语气,倒像是要按照萧韧所说去做。
“不行,小七或许是在气头上,沈大姑娘不能说杀就杀,不但她不能杀,沈太太也不能杀。”萧祎说道.
周铮大奇,他以为无论怎么说,萧祎也是萧韧的大哥,萧韧要杀掉的人,萧祎不应该拦着才对。
“为什么?”周铮问道。
萧祎想了想,他一时还没有想过,要不要把遗诏的事情告诉周铮。
一旦说了,那么当今天子......
不知为何,想到这里的时候,萧祎想到的并不是崇文帝的生死,而是他会不会把老父亲给活活气死。
他深吸一口气,道:“家父有令,让我把沈氏母女带回京城。”
原来如此啊,周铮心想,你爹让你把她们带回京城,可是我父王也说过,要把沈家人放在眼皮底下,一个沈大姑娘杀了也就杀了,可是沈太太却还是要活着,要么留在保定,要么送去西安,你们萧家想要把人带到京城,我不会同意。
“不行!”周铮言辞拒绝。
萧祎此番过来,就是来和周铮谈判的,见周铮拒绝得如此干脆,他便换了一种方式,说道:“三公子莫非是想利用她们,把真仙教的人引出来?这倒也不失是个好计策,只是沈太太抱恙,若是有何闪失未免不好,不如这样吧,我带沈太太去京城,把沈大姑娘交给三公子处置,你是杀是留,还是用她来引出真仙教的人,我们萧家不插手,龙虎卫也不插手,三公子意下如何?”
这是要让双方各退一步了。
在今天之前,周铮并不知道沈大姑娘其实并非沈家亲生骨肉,还是刚刚萧祎对他说了,他这才知道那天沈大姑娘是在骗他,他心里有气,因此,萧韧说要杀掉沈大姑娘,他毫不犹豫地也想杀,若非萧祎不同意,他恐怕已经下令让人去办了。
周铮微一思忖,便道:“萧世子所言倒不失是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只是沈大姑娘虽然和真仙教有关系,可她只是沈家养女,她不能代表沈家,可是沈太太却不同,她是真真正正的沈家人。”
“三公子的意思,是不同意我把沈太太带走了?”萧祎沉声说道。
周铮微笑,道:“那倒也不是,只是沈大姑娘这颗筹码太轻了,不足与沈太太相提并论。”
这是要提条件,要加价了。
萧祎不动声色,道:“三公子有何条件只管说出来,在下洗耳恭听。”
周铮微微眯起眼睛,说道:“除了沈大姑娘,我还想请萧五少留在保定府。”
萧祎一惊,萧老五直接站了起来:“三公子,你是什么意思,想让我当人质吗?”
周铮笑着说道:“五少稍安勿燥,我请五少留下可没有让你为质的打算,你可以继续与龙虎卫的人在一起,只要不离开保定就行了。”
萧老五微怔,萧祎却已经明白了几分,他苦笑道:“你是想让龙虎卫的人帮你除去那位季四爷吧。”
周铮笑道:“我打听过了,保定是真仙教的发缘地,季神仙的第一个道场就在保定,而且当年季四爷抬着银子进衙门的事,至今还被人津津乐道。既然燕北回不支疗,那么季四爷也该回保定了,毕竟这里离京城最近,沈大姑娘会来保定府,想来也是因为季四爷的缘故。因此,萧五少若是没有别的差事,不防就留在保定,带着龙虎卫活捉了季四爷,季四爷手里有真仙教,背后是后晋小朝廷,抓住了他,这可是天大的功劳,萧五少,这在圣上面前也是大功一件啊。”
说得天花乱坠,萧老五在心里暗骂,这么好的事,你怎么自己不干?
可是他偷眼去看自家大哥,却发现萧祎的眼中竟然有了赞许之色。
大哥这是动心了?
“大哥,我不想......”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萧祎洪亮的声音压下去了。
“好,这件事就这样定了,五弟你留下,我再调一批龙虎卫过来,缉拿后晋余孽原本就是龙虎卫职责所在。”
萧老五心里一百个不愿意,既然这是龙虎卫的职责所在,那你怎么不把邹雪怀也调过来,让他陪着周三公子一起玩呢?
可是在萧家,萧老五和萧老四一样,都没有多少存在感。
六个嫡亲兄弟里,最有存在感的,就只有大哥和小六,虽说全家人都看小六不顺眼,可是换个角度,这也说明全家人都盯着小六看,那简直不要太有存在感了。
没有存在感,也就没有话语权,从小到大,父亲和大哥说什么,萧老五就听什么,让他向东,他决不会向西,否则就会“带坏小六,让小六有样学样”。
现在,大哥让他留在保定,他有一百个不愿意,也只能含泪点头。
若是换成小六,肯定也会答应,但是一转身就跑了。
可他不能跑,他既然答应了,他就真是要留在保定,不抓住季四爷不回京城的。
这件事便这样说定了。
可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龙虎卫和西秦军的人到茂槐胡同抓人,沈太太不在!
两个小丫头说,今天碧草陪着沈大姑娘出去逛街,她们前脚出去,沈太太后脚便也出了门。
沈太太不是疯了吗?
“沈太太的病是发作了吗?”疯子发起疯来,是有可能自己跑出去的。
小丫头摇摇头:“太太不你是发病了,她穿戴整齐,手里还拿着包袱,她说有几样东西用不着,要去当铺里典当,还让我们等大姑娘回来时,对大姑娘说一声。”
“大姑娘回来过吗?”
小丫头终于点头了:“回来过啊,一个时辰前回来的,听说太太出去了,大姑娘便带着碧草也出去了,她们是去找太太了。”
消息传到萧祎和周铮耳中,两人面面相觑,不由苦笑.
他们都被沈太太给骗了!
不止是他们,沈欣妩也同样被沈太太骗了。
今天沈欣妩带着碧草突然出门逛街,说不定也是沈太太怂恿的,然后趁着她们不在,沈太太便独自逃出来了。
第六三八章 她来了
此时的燕北,喊杀震天。
“王爷,杨勤派兵增援了!”
燕北郡王端坐马上,战袍上血迹斑斑。
“来了多少?”他沉声问道。
“约末五千余人,领兵的是齐虎。”斥侯说道。
“王爷,让我带人去灭了他们!”一员小将跃出队伍,对着燕北郡王说道。
燕北郡王看他一眼,来人是自己的侄孙周骋。
这次出兵,周骋也跟着一起来了。
“吴必胜何在?”燕北郡王喝道。
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驰马跃出:“末将在!”
“你和周骋八千人增援,拿齐虎人头来见我!”
“末将听令!”
“末将听令!”
......
天空蔚蓝,如同一大块透亮的蓝琉璃。杨勤坐在中军大帐里,脸色却是阴沉如同暴雨前夜。
原本只有燕北郡王和李永基的兵马,在杨勤看来,很快就能剿灭,可是出乎他的意料,这两人的前后夹击却像是猫捉老鼠,你要打他时,他们就跑,可是你刚刚放松警惕,他们便又缠了上来.
渐渐地,杨勤明白了,燕北郡王压根就不是想要打赢他,而是只想拖住他,不让他进关。
想明白之后,杨勤毫不留情,掉转马头,将燕北郡王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秦王派了刘博彦和萧韧驰援,这两支队伍的加入,战局立刻便扭转了。
杨勤必须要将主力用来对付刘博彦和李永基的南路军,把另一部分兵力对付萧韧的东路军,只余小股兵力与燕北郡王抗衡。
“又让那小子多活了一个月!”想起燕北郡王,杨勤咬牙切齿。
他没有想到,竟然养出了一只小狐狸。
打着给他女儿报仇的名义去剿匪,被大土匪头子郁公子绑走,生死不明。
原以为那小子即使不死也成了废人,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那小子竟然带着兵马来打他了。
燕北郡王居然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养出一支军队,而且还是一支虎狼之师!
一想到这件事,杨勤就会火冒三丈!
他最出色的儿子尸骨已寒,燕王的废物儿子却已经会咬人了。
“再给齐虎增兵三千,把那个小杂种的脑袋提来见我。”
这种感觉是什么样的呢?就像是脑上爬满蚂蚁,不会要你命,可是很痒,甩也甩不掉。
燕北郡王就是那只蚂蚁。
阳光照在雪地上,无数光圈盘桓着,令人眩目。
血肉飞溅,星星点点。白的雪,红的血,鲜血渐渐将这片雪地染红。
一支长矛刺破周骋的铠甲,周骋挥刀斩下那人的头颅,身上的战袍又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分不清是他的血还是敌人的。
周骋的眼睛都红了,他顾不上去看自己的伤口,大声高喊:“痛快,痛快!”
吴必胜皱眉,冲着周骋喊道:“你受伤了,快退下!”
“姥姥的,让老子退下,功劳都成你的了,老子不退!”
吴必胜顿时来气了,骂道:“你是跟着老子出来的,你若是死了,老子如何向你爷爷交待,快滚,滚啊,来人,把他绑下去!”
周骋气得大叫,非但没有退,反而挥舞大朴刀向着另一方杀去:“跟着我,杀敌!”
他离开京城是要寻找他的女侠,闯荡江湖,成名立万。谁能想到女侠变成了姑奶奶,这还不打紧,问题是还有一个爷爷!
他成了整个白马林里辈份最小的一个。
这口气......全都算在杨勤这群龟孙子头上,杀敌,杀敌!
“增援了,又增援了!”斥侯浑身是血,纵马飞奔。
周骋一怔,增援?
他挥刀拦住斥侯,嘶侯道:“谁增援了?”
“杨勤给齐虎增援三千,还说要王爷的人头。”斥侯说完就跌落马下。
周骋大怒,敢要他爷爷的人头,杨勤这老杂毛是在说胡话吗?
“管他增援多少,有我周骋在,谁也别想动王爷一根寒毛,跟我上!”
成千上万的兵马在雪原上厮杀,一批倒下,又有一批涌上来,两方的兵马全都杀红了眼,踏着被鲜血渗透的雪水,如同置身荒野里的狼群,为了生存而战。
周骋身上又多了几处伤,他已经找不到吴必胜了,这个死胡子,该不会死了吧,他可别死,他若是死了,还有谁整日吹牛说自己是郡王爷俘获的第一批土匪啊。
鲜血不断涌出,周骋脑袋有些发晕,他想说话,他想问吴必胜在哪里,可是他发不出声音,他在想他该不会是要死了吧,他也不能死啊,他若是死了,那个比自己还小一岁的爷爷怎么办?离开白马林时,他对云夫人说过,就算打到只余一兵一卒,他也要把爷爷背回来。
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好像又挨了一刀,周骋的身子晃了晃,便向马下载去。
他的脑袋刚刚碰到雪地,身子就被人拎了起来,周骋心想,坏了,这下子死都不能来个痛快了,要当俘虏了,他是宗室,宗室当了俘虏会被剥皮吧。
“好孩子,先别死。”一个声音在耳畔响起,似曾相识。
周骋努力睁大眼睛,眼前的人有五六个脑袋,在他面前晃啊晃,他的嘴巴动了动,他想告诉那人,剥皮的时候不要停顿,要一气呵成,这样他还能舒服一些。
剧烈的疼痛涌上来,周骋再也没有了力气,闭上了眼睛。
“王爷,吴必胜的军队顶不住了。”
燕北郡王居高临下,站在山岗上,俯视着下面,杨勤军越来越多,吴必胜的军队被围在中间,如同惊涛骇浪中的小小孤岛。
长剑挥出,燕北郡王高声喊道:“跟着我一起上,拼了!”
“王爷三思,您不能......”
“王爷快看,那是什么人?”一名将士把手中的千里眼递给燕北郡王。
镜中,还是那片汹涌的战场,一队人马忽然冲进包围圈,如同阎罗鬼兵,肆无忌惮,见人杀人,大开大合,毫不留情。
“是姐姐,是姐姐!”燕北郡王已经认出了冲在最前面的人。
黑衣红马,火红的斗蓬在寒风中飞舞,少女黑发如同子夜,俏脸雪白如同莹莹白雪。
那是他的姐姐。
穿越千军万马,穿越皑雪莹冰,她来了!
第六三九章 退兵
“退兵!”
这是周彤见到燕北郡王后说的第一句话。
说完,她一甩头,江婆子和江二妹就将两个血人扔了过来。
那是周骋和吴必胜。
少年执拗的神情,在这一刻垮了下来,他咬咬牙,对身后的将士喊道:“退兵!”
燕北郡王的兵马后退三十里,齐虎大获全胜。
大帐之中,杨勤暴怒,问道:“为何没有乘胜追击?我说过,让你拿着燕北郡王的人头回来!"
齐虎的一只手齐腕断去,肩膀上绷着厚厚的白布,鲜血渗透出来,白红相间,分外刺目。
“我们原本已经胜了,吴必胜和那个也姓周的崽子眼看就不行了,不知从哪儿冒出一队人马,个个凶神恶煞一般,我这只手就是被为首的一个小姑娘斩去的,如果不是我的人及时断了姓周崽子的马腿,小姑娘急着去救他,我这条命就断送在她手上了。不是我们不想追,是......”
是主将重伤,军心大乱,已无力再追。
“小姑娘?什么小姑娘?”杨勤不信,他不信!
一名副将从人群里挤出来,高声说道:“是鞑子卫!”
鞑子卫!
这三个字既熟悉又陌生,曾几何时,这三个字响彻燕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们是狼,是野兽,是阎罗殿里走出来的鬼魅。
“不可能,鞑子卫早就散了,怎么会有鞑子卫?”有人说道。
“是啊,这么多年了,如果鞑子卫还在,早就出来了,怎么等到现在?”
“没错,齐将军都说了,为首的是个小姑娘,鞑子卫如果即使还存在,他们当中最年轻的也有三十几岁了,怎会还有小姑娘?”
一声接着一声的质疑,目光全都落在那名副将身上。
杨勤也看向那名副将,这个人叫唐迅,他和别人不同,他原本就是燕北军的,燕王的燕北军,因此,这些年来都没有得到提拨,直到现在也还只是个六品武官。
“唐迅,你来说。”杨勤沉声说道。
唐迅的目光里有几分迷离,他的身上也有伤,这一次,他是跟随齐虎出战的。
“我看到了柯林木,虽然过了十几年,但是我不会认错,那就是柯林木,他是鞑子卫,也是燕王的近身侍卫。”
柯林木!
在场的人中,有人听说过这个名字,也有人没有听说过,但是唐迅既然说那人是柯林木,那么就一定是。
“可是那个小姑娘呢?真的是个小姑娘,顶多十六七岁。”齐虎是不会忘记断掉他一只手的人的,永远不会忘记,直到现在,那个小姑娘的脸还在他眼前晃悠,他甚至怀疑,夜里做梦也会梦到。
唐迅摇摇头:“那可能是鞑子卫的后人,我不认识她。”
唐迅也上了战场,他既然看到了柯林木,就也看到了那个小姑娘。小姑娘抽刀砍下齐虎的手,跟在小姑娘身边的另一个女子,纵身一跃,一爪抓在齐虎的肩头,硬生生把齐虎肩膀上的一块肉给抓了下来,而齐虎当时身上还穿着铠甲。
正如齐虎所说,如果不是有人砍断了周骋的马腿,让重伤的周骋摔落马下,齐虎的这条命恐怕就要断送在那两个女子手中。
杨勤冷笑:“即使那真是鞑子卫又如何,不过就是几百人而已,我燕北军千军万马,还怕他们区区几百人吗?”
所有人静默无声。
鞑子卫是燕北军的,燕北军是燕王的,燕北郡王出战,军心已经不稳,如今鞑子卫又回来了,接下来会如何,谁知道呢?
如果只有燕北郡王手中的一两万人自是不用惧怕,可是前面还有李永基和刘彦博,东边还有萧韧。
“去查,鞑子卫是如何出现的,他们是从哪里过去的,是不是有内奸?”
是啊,这些鞑子卫是忽然出现,从他们出现的地方来看,他们是要穿过燕北军的重重防守,甚至还有可能要穿越军营,这样才有可能出现在那个地方。
几百人,而不是一两个人,他们是怎么过去的,为何没有被人发现?
次日,斥侯来报,那个带领鞑子卫闯营的小姑娘名叫周彤,她是燕北郡王的孪生姐姐,燕王长女!
没有什么比这个消息更令人惊讶,尤其是杨勤。
燕北郡王什么时候还有个姐姐的,而且还是孪生的。
这个女孩显然是从关内来的,难道鞑子卫一直都在关内,她是和鞑子卫在一起吗?
也只有这样解释了,否则无论如何也说不通。
杨勤冷笑连连:“难怪被养在笼子里的小鸡会冲出去,原来外面早有帮手啊。”
杨勤想起很多往事,四年前,待嫁的女儿忽然从府里失踪了,之后又莫名其妙被自己失手掐死,大婚的时候,燕北郡王撞破了假新娘的事,然后就当着内监和周铮的面,要出城剿匪,从此便一去不回头。
阴谋,一切都是阴谋。
其实他早就应该想到的。
不是他想不到,而是他没有去想,因为他太自信了,自信多年来对燕北郡王的掌控,自信没有什么可以逃过他的耳目。
可是他错了。
他忘记燕北多的是崇山峻岭,多的是深山老林,多的是土匪,而燕北郡王带领的那些兵士,几乎全部都是土匪。
而那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周彤,或许就是燕北郡王的帮手,否则李永基怎么就悄悄来了燕北,为小孩子所用了呢。
“追,不给那小子喘息,斩尽杀绝!”
杨勤话音刚落,外面便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萧韧东路军进攻!
杨勤恨恨地摔掉手中杯子,骂道:“先调一万人马守住东路!”
......
周骋醒来的时候,已是七天后了。
他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奇型怪状的女人坐在旁边,看到他醒了,女人冷冷地说道:“行了,没我的事了。”
女人的声音尖利刺耳,周骋心想,这是阎罗殿里的女鬼吗?
女人说了没有她的事了,就真的没她的事了,女人走了,四周空空荡荡,只有周骋一个人。
周骋想要坐起来,可是稍微一动,浑身便是刺骨的疼,他只好躺着。
他渐渐明白了,他还活着,死人是不会痛的。
第六四零章 休养
周骋没有死,药娘子说他伤得太重,至少要将养半年。
这比让他死还要难受。
周骋躺在床上,看着帐顶,想到他如花的青春就要在病床上消磨,他生不如死。
次日,吴必胜被抬了进来,两人并排躺着,一起流泪,一起唏嘘。
“想不到啊,我吴胡子有朝一日还能和宗室小皇爷同床共枕。”吴必胜舔舔干裂的嘴唇,一副得偿所愿的样子。
“滚滚滚,你离我远点儿,你几年没洗澡了?”周骋嫌弃。
“唉,我是想滚啊,可我滚不了,要不你再等等,药娘子说我再过三个月就能打滚儿了。”
周骋不想理他,可是吴必胜在军营里的人面比他广,虽然躺在病床上,听到的消息也比他要多。
“听说了吗?王爷是为了咱们两个才退兵的。”
周骋一怔,问道:“胡说八道。”
“是真的,王爷原本不想退兵,你姑奶,就是彤姑娘,把咱俩扔到他面前,他这才答应退兵。你说你是他孙子,可我不是啊,我吴胡子就是个土匪,王爷竟然为了我这么一个土匪就退兵,就退兵......呜呜呜,他怎么这么傻啊,我算个屁啊,就是一摊狗屎......”
吴必胜想抹眼泪,可是胳膊抬不起来,眼泪混着鼻涕流得到处都是。
若是往常,周骋肯定会嫌弃地让他滚,可是今天,周骋嚎啕大哭,他亲爷爷亲爹对他也没有这么好!
“哭丧呐,都给我闭嘴!”药娘子进来,没好气地骂道。
周骋和吴必胜一起闭嘴,彤姑娘带来的这个药娘子,简直就是药叉精,太可怕了。
......
燕北郡王坐在大帐里,笑眯眯地享受着姐姐给他的伤口换药,这种享受有一次少一次了,姐姐嫁人以后,就享受不到了。
“姐,你怎么没和七哥在一起啊?”
周彤瞪他一眼:“我若是不来,你是不是就冲上去拼命了?”
燕北郡王举起那条没有受伤的胳膊,挠挠头:“或许我能拼赢了呢。”
周彤在他的伤口上使劲一摁,燕北郡王发出杀猪一样的哀嚎:“姐,我改了,我再也不敢了,我改了!”
周彤沉声道:“杨勤是个赶尽杀绝的人,按理说他会继续追打的,到了现在也没有动静,看来是顾不上我们了。”
他们退兵三十里,没有缓息就做好了迎战的准备,可是杨勤派来的却只是先前齐虎的残兵,并没有再次增援,直到斥侯送来消息,他们这才知道是萧韧进攻了。
燕北郡王伸个懒腰,他有个好姐姐,而且还有个好姐夫。
“姐,阿娘可想你了。”
“哼,想揍我了吧。”周彤笑道,她是从白马林偷跑出来的,不用猜也能知道云七会发火。
“我已经替你挨过揍了,阿娘揍也揍了,倒是不生气了,只剩下担心了,你猜她担心啥?”
周彤见他一脸坏笑,就知道没有好事,可还是问道:“担心啥?”
“哈哈哈,阿娘担心你被七哥骗了,挺着大肚子回来,生下一对龙凤胎,哈哈哈!”
周彤:......
“阿娘倒是没有跟着你一起出来。”想起这件事,周彤还是松了口气,一个弟弟已经够让她操心了,如果再加个老娘......
“说来你也不信,阿娘说秦王是父王的兄弟,兄弟都是一样的,没有一个好东西,她才不会去为秦王拼命,哈哈哈!”
周彤:......
恐怕也只有他们的娘,才能说出这样一番话吧。
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们姐弟和那副陈旧的铠甲,再也没有什么能让云七关心的了。
“所以阿娘就留在白马林了?”周彤问道。
“是啊,阿娘说她觉得在白马林当土匪最适合她,以后把杨勤赶跑了,她还要回草原......所以,姐,你快点和七哥生几个孩子,把她拴住,她就不会走了。”
周彤静静想了想,还是想像不出云七带着几个孩子是什么样子,毕竟,云七连自己的一双儿女也没有带过。
“呵呵,你的主意真好,不过不适合阿娘,你还不如把白马林让给她,让她做大当家。”
燕北郡王眨眨眼,咦,这个办法好啊,白马林里有很多老弱病残,这些人是不能来当兵的,不如就给阿娘......
姐弟俩有一年没见面了,凑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
“姐,你和七哥怎么样了,他说过什么时候来提亲吗?”
“姐,你没让他占便宜吧,他可还没给聘礼呢?”
“姐,你们成亲以后肯定不能住在燕北了,我挑几百人跟着你,免得你们打起架来连个劝架的都没有。”
......
周彤无奈,找药娘子要了点药,给燕北郡王用上,他这才闭嘴,乖乖睡觉。
他也受伤了,而且伤得不轻。
周彤走出燕北郡王的营帐,远远地看到老柯站在一棵松树下面,仰着头,也不知在看什么,在想什么。
“老柯!”周彤叫道。
老柯转过头来,眼里有泪:“姑娘,我们回来了。”
周彤走到他的身边,拍拍他的肩膀,问道:“隔了十几年,再次回到军营里,你和他们都还习惯吗?”
老柯一边流泪一边笑:“散漫了这么多年,哪能一下子就习惯了,就连老官那老小子,也偷偷摸摸去喝酒。”
周彤也笑了,她道:“今天和王爷商量过了,燕北太冷,从今以后,军营里不禁酒了,但是不能喝醉,若是有人撒酒疯或者延误军情,一律军法处置,稍后就会下达到各个营里。”
大齐军中禁酒,无论是以前的中原军还是秦王的西秦军,全部禁酒,这是当年太祖皇帝领兵时定下的军令。
老柯眼睛一亮,激动地说道:“当年王爷也是不禁酒的,可若是有人因酒误事,无论是上官还是小兵,一律砍头。”
周彤口中的王爷是燕北郡王,老柯口中的王爷则是燕王,父子两代人,都有同样的军令。
周彤道:“再休养几天,我们就要再次发动进攻了,这一次换个打法,等到王爷醒了,都到大帐里商议,你让老官也去。”
“好哩,我这就去告诉他,那老小子眼巴巴地,就想着让王爷看他几眼哩。”
第六四一章 欠我一坛糖桂花
“七少,好消息,千真万确,那日闯关的就是彤姑娘!”
那天斥侯带来消息,有人闯了燕北军关卡,在千军万马中救走了吴必胜和周骋。
闻讯,萧韧立刻下令,全力攻打燕北军东路。
他的兵力虽然远不及杨勤,但是这一个月以来,燕北军在东路也没有占到一点便宜,原本杨勤欺他年少,还想从东路杀出重围,绕开李永基和刘彦博,可是萧韧硬生生顶住了他的攻击,并且由东向西前进了一百余里。
现在萧韧发动进攻,杨勤不得不打起精神应战,没有再给齐虎增兵。
这一战齐虎是大胜的,可是不但没了一只手,而且也没能在杨勤面前得到应有的赞赏,功劳没有,反而挨了一顿骂。
再加上唐迅说周彤带领的是鞑子军,这让齐虎身心受挫,扫荡了小股残兵就鸣金收兵了,没有继续追下去。
东路军虽然挡住了萧韧的进攻,可是萧韧却也又前进了十里。
其实那个时候,萧韧并不能确定闯营的就是周彤,直到现在终于得到确切消息,萧韧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他的彤彤,终于和燕北郡王汇合了。
虽然还不能算是转危为安,但是至少不再深入虎穴。
“彤姑娘真是了不起,鞑子卫也了不起!”
“是啊,二三百人的队伍,硬生生从杨勤十几万的军队里直插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让他们做到了。”
“别羡慕,学不来的,人家可还是个小姑娘呢。”
“小姑娘怎么了,咱们七少也很了不起呢。”
......
听着军汉们的夸奖,萧韧的心情更好了。
他的小姑娘,就是了不起,别人羡慕不来的,那是他的彤彤。
见他走远了,军汉们又开始嚷嚷。
“七少以后不会惧内吧?”
“怎么会,七少那样的人,能惧内吗?”
“若是他娶了别人倒是不会,可那是彤姑娘啊,我的天,万一到时七少被彤姑娘揍了,我们要不要帮着七少打回去?”
“要帮你们帮,我是不帮的,我打不过。”
......
萧韧回到营帐里,刚刚坐下,小栗子眼明手快,过来研磨,萧韧摆摆手,道:“你出去,我自己来吧。”
小栗子立刻明白了,七少是要给彤姑娘写信。
以前不是这样的,最近这一两年却越发谨慎了,就连研磨也是亲自动手,像是生怕他小栗子会偷看一样。
小栗子心中的小人不住抱怨,站得越发笔直,像个木头桩子似的伫在营帐外面。
蒋修杰跑过来,看到小栗子,问道:“七少在里面?”
小栗子肃然道:“七少在处理军务。”
“正好,我也有军务要报给他。”
蒋修杰边说边向里面走,小栗子连忙伸手拦住他:“七少在写信,很重要的信。”
蒋修杰明白了,道:“给王爷写信?好,我懂了,稍后再来。”
说完,他便往回走,走出十几步,又停下来了。
七少给王爷写信,什么时候要把小栗子也给轰出来了?
小栗子,那是从小就跟在七少身边的。
蒋修杰眼珠子一转,转身回去,走到小栗子身边,笑嘻嘻地问道:“七少是给彤姑娘在写信吧。”
小栗子昂首挺胸,眼观鼻,鼻观心:“小的不知道。”
蒋修杰无奈,用食指指着小栗子的鼻子,恶狠狠地说道:“很好,很好,等他们成了亲,你家七少被打得鼻青脸肿时,你可别叫我来帮忙。”
小栗子面无表情,腰板挺得更直。
蒋修杰拿他没有办法,只好悻悻走了。
见他走远,小栗子小声嘀咕:“我家七少那么好,彤姑娘才舍不得打他呢,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就你这样的,一准儿娶个母老虎。”
萧韧有很多话要对周彤说,他和周彤已经分开一个多月了,这一个多月以来,他没有周彤的任何消息,鞑子卫神出鬼没,何况是几百里外的他们。
现在,终于知道她在哪里了,萧韧很想很想站到她面前,伸出手指,一点一点勾划她的眉眼。
彤彤十七岁了。
他认识她时,她只有八岁。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相识九年了。
彤彤过去的十七年里,有一大半的时光和他息息相关。
彤彤从小就喜欢装成大人的样子,总是把他当成小孩,当时他很气,现在想起来却又觉得有趣极了。
他和她之间,有过很多很有趣的往事。
萧韧发现,那些往事他竟然全都记得,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彤彤还欠他一坛子糖桂花的。
有一年,彤彤说会再送他一坛糖桂花,后来就没有消息了。
......
“姐,有信啊,是七哥的信,我的天呐,七哥派人给你送信来了!”
周彤错愕,萧韧真的把信送过来了?
她正要接过来,可是燕北郡王却没有把装着信的匣子交给她的意思,自顾自地说道:“来送信的人还带来了鸽子,说是让鸽子认认路,下次就能让鸽子送信了,亏他们能想出这主意,可这不适用啊,七哥的信每次都写那么多,鸽子怎么带得动啊。”
周彤烦死他了,劈手夺过那只匣子,抬腿朝他踹过去,燕北郡王掉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嘟哝:“女大不中留啊。”
燕北郡王说错了,这一次萧韧的信并不厚,写得也不多,只有薄薄一页。
“彤彤,那年在京城,正值桂花飘香,我说要在家里种上一排桂花树,你说要送我糖桂花,家里珍藏的那一坛,已有八年,若你再送我一坛,不知还要再珍藏多少年。我想,你每年都送我一坛吧,等到我们老了,珍宝阁上摆满你送我的糖桂花,那是我们共同的岁月,我与你,从小到大,从青丝到华发。”
匣子里还有一幅画,就是画在信笺上,一高一矮两个小人儿,站在桂花树下,脚边是一堆大大小小的坛子。
画功不好,但是却很有趣,周彤趴在桌上笑了很久,一路而来,她没带箱笼,只有一身铠甲两身衣裳,她把这封信连同这幅画用油布包好,揣进怀里,即使受伤也不会染上血了。
第六四二章 想他了
周彤提笔给萧韧回信,她也想画一幅画,可是她不知道要画什么,且,她也不会画,就连萧韧这种画功不好的事,她也画不出来。
她写道:“不知那位老婆婆还在不在,我想去向她学做糖桂花,不过我很笨,可能学不会。”
她有很多事情全都不会做,也学不会,比如读书,比如做针线,比如腌糖桂花。
不过,她想别的不会就不会吧,还是要学会腌糖桂花。小七喜欢吃啊,小七那么好,她想要对小七好一点。
她对小七,真的不如小七对她更好。
除了送过他几双花里胡梢的袜子和一坛糖桂花,她什么也没有给过他,那坛糖桂花他一直舍不得吃,那几双花袜子想来也没有扔掉。
送给小七袜子的时候,他只有十五六岁,现在二十多了,个子长了,脚也长了,那些袜子早就穿不下了吧,即使能穿下也太旧了。
周彤记得芳菲最拿手的就是缝袜子,等到见到芳菲时,要让芳菲教教她,她亲手给小七做双袜子。
只要这样想一想,周彤就觉得开心极了,原来做袜子和腌糖桂花这种琐碎的事,也能令人憧憬。
于是,等到用晚膳的时候,燕北郡王就看到自己的姐姐一直都在笑,硬梆梆的面饼泡在没有多少肉味的肉汤里,周彤吃了两大碗,眼底眉稍都是笑意,就好像吃的是山珍海味一样。
燕北郡王心里酸溜溜的,姐姐妹妹多了就是这样,眼睁睁看着她们一个个嫁出去,还要操心她们嫁出去以后过得好不好,唉,想想就伤心。
“姐,我又想了想,今晚你还是不要去了,你身上也有伤,还没有好。”燕北郡王说道,今天晚上,他们要奇袭,拿下距离他们最近的齐虎大营。
周彤放下饭碗,舒服地深呼一口气,说道:“我的伤没有大碍,比你的要轻多了,你乖乖等着,姐给你把齐虎的脑袋带回来。”
“你说过,江二妹的功夫不逊于你,有她和鞑子卫就足够了,你不用去。”
周彤拍拍他的脑袋,道:“论杀人,她不如我。”
她站起身来,向大帐外走去。她等不及了,她想要早一点打下杨勤北路的两个大营,去和萧韧汇合。
她想他了,就像他想她一样。
......
燕北的夜空,宛若一块巨大的深蓝宝石,沉静而纯粹。
齐虎在疼痛中醒来,断腕处又疼又痒,他想去抓,可又手指刚刚碰到创口,就是刺骨的疼痛。
齐虎忍不住破口大骂,骂那两个鬼魅似的女人,骂燕北的冰天雪地,骂没事找事的燕北郡王,心底的小人儿也骂杨勤,只是没有骂出声来。
他受了重伤,他理应在后方养伤,可是杨勤却没有下这个命令,如同没有看到他受的伤。
他伤在右手右肩,他练的是大枪,那需要两只手两条胳膊,这一生,除非他像幼儿那般从头练起,练左手剑或者一门暗器,否则他再也拿不起兵刃了。
他已成废人!
杨勤却坚持要把他这么一个废人放在前线,杨勤是认为他已经废了,索性榨干他的最后一滴血,让他死在这里吗?
齐虎越想越气,他可不是唐迅那样的燕北军出身,他是跟着杨勤从河南来的,他是河南的中原军!
杨勤以前也是中原军,他们都是老护国公杨锋的中原军出身。
想到这里,他忽然恍然大悟,难怪啊,杨勤之所以这样对待他,就是因为他是中原军出身吧。
杨勤与杨家早已反目成仇,如今中原军已经反了,他们是跟着杨锦程反的。
可笑他齐虎一直以来引以为荣的,就是他是杨大都督从河南带来的人。
直到现在他才醒悟,原来杨勤一直都在膈应啊,膈应他是出身中原军!
反之,那几个后来才跟着杨勤的将领,反倒都成了杨勤的心腹,而他却被打发到这里,和一个小儿打得你死我活。
即使他灭了燕北郡王又如何,他日别人说起来,也只会说他是打败了一个黄口小儿。
何况,他还因此成了废人!
想到这里,齐虎又开始骂了,这一次,他连杨勤也一起骂。
忽然,外面传来杂乱的脚步声,齐虎冷笑,该不会是杨勤放在营里的那几个盯梢的听到他骂街,跑来找他算帐了吧。
“来吧,老子不怕,老子的手都没有了,还有啥可害怕的,孙子们,只管放马过来,老子一只手也能废了你们!”
帐帘掀开,进来的是他的亲信:“将军,走水了,外面走水了!”
齐虎怔怔,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可这冰天雪地的还会走水,一抓一把雪团子,也能烧得起来?
“怎么就走水了?”他问道。
“不知是谁把那些装着粮草的爬犁拴在一起,一驾烧了,其他的便全都跟着烧起来了。”
因为随时会拔营,因此粮草并没有卸下来,只是把牲口赶到别处喂食,那些装得满满的爬犁有专人看管,盖上油布停放在一起。
虽然是在一起停放,可是绝对不会拴在一起,那样一来临时拔营里也不方便。
但是现在,几十驾爬犁被人用铁链子拴在一起,一驾连着一驾,着火的时候也是一驾接着一驾,熊熊火光照亮了整个军营。
三十里外,另一座大营里,主将杨世勋站在高岗上,手拿千里眼,他也看到了远处影影绰绰的火光。
“那是齐虎的营地?”他问道。
答案是肯定的,那个方向只有可能是高虎大营。
“将军,要不要派人去看看?”手下问道。
杨世勋摇摇头,道:“立刻封锁道路,把所有人全都叫醒,准备应战!”
深蓝的夜空,皓月当空,繁星点点,宛若恒河沙数。
齐虎大营里火光冲天,喊杀阵阵,一道道矫健的黑影,如同恶鬼降临,他们手里的暗器不是飞镖,也不是袖箭,而是一条条套马索,这是草原上鞑子们爱用的套马索,此时,他们套的不是惊奔的马儿,而是齐虎和他手下的将领。
一条绳索抛出,绝无虚发,伴随着绳索的是刀,刀光闪过,那被绳索套住的脖颈上,血花飞溅!
第六四三章 军令
天刚蒙蒙亮,杨勤便被帐外纷乱的脚步声吵醒,他一个激凌坐起身来,高声喝道:“何事?”
“大都督,出事了!”一名亲兵跌跌撞撞跑进来。
杨勤合衣坐定,沉声道:“说!”
“鞑子卫偷袭了北路,齐大将军阵亡,粮草被烧光。”亲兵说得胆战心惊,甚至不敢去看杨勤的脸色。
杨勤面沉似水,他反倒平静下来,问道:“齐虎死了?”
“死了。”亲兵说道。
“粮草都被烧了?”杨勤又问。
亲兵低着头,如芒在背:“烧了。”
杨勤刷的一声抽出放在床头的佩刀,一刀便向临时用木板搭起的书案上劈去,书案立时被劈成两截。
“大都督息怒!”两名副将疾步而入。
一名说道:“大都督,鞑子卫只是烧毁了粮草,取走齐将军首绩,除此以外,兵士损伤只有几十人而已,且,并没有连累到杨将军大营。”
北路军有两营人马,原本各三千人,后来杨勤增援后,一度扩充到一万七千人,近日连番作战,燕北郡王这边死伤惨重,齐赵兵马也同样损失过半,如今两营加在一起,不足万人。
闻言,杨勤微微眯起眼睛,问道:“鞑子卫只是偷袭了齐虎的大营?那么杨世勋没有援手?”
副将摇摇头:“没有,齐将军的粮草烧了足足半个时辰,杨将军那边理应能够得到消息,但是并没有派人救援。”
杨勤冷笑,怒气反而消了,他道:“确定是鞑子卫做的?”
“千真万确,有人认出为首之人就是周彤。”
那日在战场上,周彤一刀砍下齐虎的手,齐虎的下属有很多人都看到了,他们说来的是周彤,那就不会有错。
杨勤冷哼一声:“没想到啊,燕王的女儿还是个狠角色,传令杨世勋,谁能活捉周彤,本都督就把周彤赏给他,让他们也尝尝郡主的滋味。”
杨勤的军令如同迅雷,传到杨世勋耳中,也传到了萧韧耳中。
“七少,我们不能出兵,你千万要忍住!”蒋修杰说道。
萧韧沉吟,摇摇头:“杨勤的军令是给杨世勋的,现在离燕北郡王最近的就是杨世勋,我们和老刘全都太远,那么杨世勋的脑袋就留给她吧。”
蒋修杰怔了怔,立刻明白了,萧韧口中的是“她”,而不是“他”,萧韧要让杨世勋死在周彤手里。
蒋修杰咧咧嘴,他虽然没把齐虎放在眼里,可是齐虎就这样死了,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一个将领,没有死在两军阵前,而是被人取首绩于营帐之中,齐虎恐怕死不瞑目吧。
说实话,他刚刚听到这个消息时,还有些不敢相信。
他看向萧韧,萧韧却没有丝毫吃惊,若不是蒋修杰知道,齐虎的死讯是和杨勤的军令一起传出来的,他甚至会以为,萧韧一早就知道了。
“七少,该不会是你暗中协助彤姑娘的吧?”蒋修杰终于还是问出来了。
萧韧看他一眼,凉凉地道:“我飞过去协助她吗?”
也是,除非背生双翼,否则急行军也过不去。
“那你为何不吃惊?”蒋修杰索性把胳膊肘压在萧韧面前的书案上,一副你不说明白我就不走的样子。
萧韧板着脸,神情淡淡,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心有灵犀。”
蒋修杰再次咧嘴,瞧把你得意的,还心有灵犀,早几年也没见你和人家心有灵犀。
“那现在杨勤传令要活捉她,你就袖手旁观,不管了?”蒋修杰还是不肯出去。
萧韧觉得,这二十年来,蒋修杰最令人讨厌的时候就是现在了。
七年前最后一次和他打架,他就应该把蒋修杰扔到粪坑里去。
“她能应对。”说出这四个字,萧韧嘴角也含了笑意。
“若是她应对不了呢?杨世勋是杨家的旁支,十五岁就领兵了,前几年他和京城杨家划清界限,一心一意跟着杨勤,杨勤对他远比齐虎更器重,他是有几分本事的。”蒋修杰早把杨勤手下的将官摸透了,说起来如数家珍。
萧韧的声音却平静如水:“如果她应对不了,我就去帮她。”
“帮她?你也知道我们离她们有多远,等我们赶过去了,说不定她已经被活捉了......”杨勤的军令是说谁活捉了周彤,就把周彤赏给谁,是啊,那是燕王的女儿,宗室女,年轻漂亮。
萧韧冷冷地看向蒋修杰,如同两道冰箭射过来,蒋修杰不由自主缩缩脖子,嗯,今天他的话有点多了。
“那啥,我还有点事,我先去了。”他转身嗖的一下就窜出去了。
萧韧看着他的背影,冷哼一声,彤彤轮得着你说三道四。
杨勤的这道军令更是对彤彤的亵渎。
“小栗子,研磨!”
这封信是写给李永基的,原本,无论是秦王还是燕北郡王,他们都是只想拖住杨勤,只消拖住一时,待到西秦军打进北直隶,即使杨勤出关,也已无能为力。
因为,这两个月来,三方兵马都是缠字诀,不断发动进攻,一旦受阻便鸣金收兵。
可是现在,萧韧不想让杨勤活着了。
杨勤必须死!
萧韧在信中李永基商议,向杨勤大举进攻。
至于刘彦博那里。只要李永基肯了,这老爷子自是有的是办法说服刘彦博。
萧韧也看出来了,安昌侯府李家父子虽然表面上性情迥异,实则父子二人忽悠人的本事却是一样的,所以几十年来,霄云二十四将里,就属李家过得最滋润,也最顺当。每次的大风大雨,李家都能顺风顺水。
“李永基,太祖皇帝也曾说你是一员福将,那么现在,我们就借借你的福气吧。”
萧韧走出大帐,燕北的天空一如往常蔚蓝纯净,关内已是春天了,又是一年春暖花开,可是燕北却仍是皑雪莹冰。
萧韧不知道这场仗还要打多久。从小到大,他都想要成为领兵一方的大元帅大将军,小时候这样想,现在依然这样想。
但是这是他的想法,并不是彤彤的。
他想让她在春暖花开的时节,抱着桔子嬉戏,骑着火儿踏青,与芳菲一起在街上闲逛......
就像当年那样,在书院街上,看到她甜甜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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鞑子卫是怎样杀了齐虎的,没有细写,知道你们不爱看~杀了就杀了,这就行了。
第六四四章 为自己
“姐,杨世勋要活捉你!”燕北郡王原本是想要瞒着周彤的,可是这种事是瞒不住的,他决定还是说出来。
周彤手里拿着一柄短刀,正在一遍遍练习出刀。
自从八岁时从陶三村手里夺下一把匕首,这个动作她已经重复练了九年,有时是匕首,有时是短刀,有时甚至是一支笔一根发簪。
闻言,她手上的动作没有停下,燕北郡王看得眼花缭乱,只好又重复一遍:“姐,杨勤下令,让杨世勋活捉你。”
他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他担心他自己会忍不住砸东西。
“哦,我知道了,让他来捉我吧。”周彤说道,她的全部心神都在手中的短刀上面,那柄短刀如同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如手,如臂,心随刀动,分毫不差。
燕北郡王羡慕地看着,他想起阿娘的鞭子和甩手箭,算了,哪怕是孪生姐弟,也会有强弱之分的。
不,还有一件事是他能做的。
“姐,我出兵去把杨世勋打个落花流水。”燕北郡王挺起依然单薄的胸脯。
虽然比起四年前,他长高了,也壮实了,可是十六七岁的少年还是青葱稚嫩得如同一株新竹。
“好啊,去吧。”周彤终于停下了动作,她把短刀轻轻放到桌上,转过身来,一双明眸平静无波。
“可是,姐,你不叮嘱我几句?”燕北郡王有一种被忽视的感觉,姐姐还没有成亲,还没有生小外甥,他就被忽视了?
“嗯,活着回来。”笑容恬淡,就像是叮嘱出去游玩的弟弟早点回家吃饭一样。
燕北郡王咧开嘴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我一定会活着回来,姐,你让人去搞几头活羊,回来我想吃烤羊肉,还要喝酒。”
“好,羊肉管饱,酒要少喝,小孩子酒喝多了就不长个子了。”
燕北郡王垮下脸来,大声说道:“我一定会长得像父王那么高的!”
说完,他转身就向外面跑去,边跑边喊:“传令下去,诸将大帐议事!”
旁边,一直在用匕首修指甲的江二妹伸个懒腰,把匕首插进靴子,问道:“不用我们帮你照顾孩子吗?”
江婆子瞪她一眼,屁话,郡王爷都是能领兵打仗的人了,已经不能再用孩子的标准来衡量了。
真是记吃不记打,当年他们江家,就是以为萧韧是个孩子,于是一大家子全都招了道儿。
小姑子怎么就记不住呢?
周彤抿嘴一笑:“让鞑子卫去吧,你们,不用。”
无论是江家姑嫂,还是许安路友,都会让燕北郡王感觉这是姐姐派来照顾他的。
十六七岁的少年,骄傲得如同展翅高飞的小鹰。
次日,杨世勋刚刚登上暂时做为瞭望台的高岗,便看到远处雪雾弥漫。
他仰头看看碧蓝的天空,这几天都不像是要下雪的样子。
他再次拿起千里眼向远方眺望,这一次他看到了雪雾之中若隐若现的人影。
燕北郡王发起进攻了!
万马奔腾,带起碎冰断琼,越来越近,白雾渐散,放眼望去黑压压的军队渐渐现出阵形,无数方阵宛若鱼鳞,错落有致分布在中军大阵的前后左右。
杨世勋放下千里眼,手中长剑高举:“结阵,杀敌!”
同为北路军,这些日子,主要用来对付那小儿的是齐虎,现在齐虎已死,营军人心惶惶,杨世勋以为燕北郡王会乘胜追击,将齐虎的军队一举歼灭,可没有想到,燕北郡王会放弃群龙无首的齐虎军,调集全部兵力来打他了。
“是大都督的那道军令!”杨世勋冷哼。
“将军,既然那小儿已经来了,索性就先灭了他,然后再活捉他姐姐。”几名将领哈哈大笑。
杨世勋没有笑,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都在默默观察,这小儿并不是一味的横冲直撞,李永基的本事,他是学到几分的。
“将军,区区小儿何足为惧,待末将去取他首级!”一名将军大声说道。
杨世勋看他一眼,手中令箭掷出,那名将军伸手接过掷来的令箭,大手一挥,率领自己的军队冲进大阵。
中军阵之中,燕北郡王面沉如水,看到那支横刺里冲过来的军队,他手中马鞭指向主将,喝道:“杀敌!”
“杀敌!”
“杀敌!”
千军万马如同潮水,汹涌澎湃,一浪之后,一浪又起,旗帜如海,喊杀如雷,少年金戈铁马,稳如泰山。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此一役,不仅是为了秦王,亦是为了他自己,就如这次的出兵,不仅是为了姐姐,更是为了他,为了父王,为了母亲,为了他生长的这片白山黑水。
他端坐马上,看着敌方的军队在视线里越来越清晰,然后一排排消失,他勾唇一笑,手中马鞭再次指向前方,那是杨世勋所在的方向。
“进攻!”
......
“欺负人!欺负人!”
大帐之内,李永基把手里的信狠狠甩到桌上,两只鼻孔呼呼喘着粗气,胡子一翘一翘的,显然气得不轻。
报信的小兵一时不知道该不该退出去,旁边的刘彦博冲他挥挥手,小兵像是得了圣旨,连忙退了出去。
坐在一旁的刘彦博拧了眉头,试探地问道:“老侯爷,萧将军在信上写了什么?谁欺负人了?”
萧韧的书信和斥侯飞鸽传书送来的捷报同时到来,就在几个时辰之前,燕北郡王大捷,杨世勋兵退百里。
刘彦博不明白,谁敢欺负李老爷子,七少敢吗?
李永基把那封信重重拍在刘彦博面前,声若洪钟:“萧小七邀我们一起全力出兵,他这边给我的书信刚到,燕北郡王就先出兵了,这不是欺负人是什么?”
刘彦博又把李永基的这番话理了一遍,终于明白了,欺负李永基的是萧七少。
老爷子一定是认为,萧七少也给燕北郡王送了信,可是却抢在他们前面,与燕北郡王联手了。
“无论如何,北路军大败,加上齐虎已死,燕北郡王暂时无忧,您老人家前几天不是还在担心他们姐弟会遭遇不测吗?”
李永基冷哼一声,不管怎么说,都是萧小七勾结自己的小舅子先他一步出兵了。
至于萧韧有没有与燕北郡王商量好,李永基不管。
刘彦博一笑,道:“听说燕北郡王用的是鱼鳞阵。”
“那是我教的!”李永基大声说道,然后哈哈大笑,捋着胡子说道,“和他爹一样,就是聪明,这小子,该骂!”
第六四五章 风雷引
肥羊备好,酒也备好,就连烤羊用的干柴禾也准备好了,码成几堆,柴禾上面搭上架子,到时把宰好扒皮的肥羊架在火上,热油滴到火上,呲呲作响。
“彤姑娘,架子搭好了,郡王爷快回来了吧?”
周彤望向视线所及的最远处,白雪与白云融为一体。
“好,一起等他!”
马蹄声由远及近,一骑疾驰而来,到了近前,传信兵翻身下马:“彤姑娘,王爷去追赶杨世勋了!”
“他在何处转返的?”周彤问道。
就在两个时辰之前,她刚刚收到消息,杨世勋兵败,燕北郡王大获全胜,正在回来的路上。
“只走了三十余里,王爷便下令掉转马头去追赶杨世勋残兵了。”传信兵说道。
周彤微笑,她这个弟弟啊,心眼儿总比旁人多些,比她也多。
两人心意相通,可是她却没有想到他会虚晃一枪去打落水狗,不过,现在知道了,她便立刻猜到他会如何做了。
外人不知道,很多时候,周彤和燕北郡王喜欢相互猜测彼此的想法,这是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小游戏,奖品往往是一颗糖或者一只苹果。
此刻,周彤摇摇头,这次她输了,那就让阿钰喝碗酒吧。
郁公子虽然是燕北最大的土匪,但是无论是李永基还是云七,不约而同地把燕北郡王管得很严,大口吃肉大块喝酒,高兴了就找个姑娘乐呵乐呵的土匪生活,从来就与燕北郡王不沾边,土匪窝里待了四年,燕北郡王表面上还是那位清贵矜持的小王爷,至于骨子里嘛,周彤莞尔,她的弟弟很可爱。
夜幕降临,远处时而传来一两声野兽的鸣叫,周彤坐在火堆前,目光依然注视着远方,此时已不见蓝天白云,那白云与白雪相融之处,已被黑夜代替,一望无际的雪地,在月光下映出点点晶光。
似是有争吵声传来,周彤问道:“是谁?”
江二妹翻翻白眼:“还能是谁,一定是吴胡子又欺负你孙子了,我去揍他。”
周彤笑了,问道:“药娘子随军去了阵上,今天有人给他们换药吗?”
江二妹道:“我嫂子给他们换的,他们老实着呢,换完药就睡了,这会儿八成是醒了。”
周彤站起身来,道:“去看看他们。”
伤兵的营帐离得并不远,吴胡子沾了周骋的光,跟着周骋住在隔开的小间里,周彤撩帘进去,就看到灯光下,吴胡子正往背后藏着什么,而周骋居然头朝下脚朝上,他在倒立!
药娘子甚至还不让周骋下床!
“周骋,你在做什么?”周彤沉声问道。
周骋猛的听到有人叫他,身上一软,整个人便栽倒下来,周彤眼明手快,一个箭步冲过去,将他拦腰托住。
至于吴胡子吴必胜,他藏到背后的竟然是一只装着酒的皮袋子。
“你们两个不要命了,来人,把他们绑在床上!”
待到周彤走出伤兵帐,还能听到周骋的鬼哭狼嚎:“姑奶奶,我改了,我真的改了,求求你放了我吧!”
......
“老侯爷、大将军,燕北郡王掉转马头追赶杨世勋去了!”
又有鸽子飞来,带来了斥侯的最新情报。
刘彦博眼睛亮了起来,他欣喜地道:“老侯爷,现在是发兵的好时机。”
李永基哼了一声,捋着胡子略一沉吟,道:“给萧小七送信过去,我老人家先他一步发兵了。”
......
同一方夜空下,萧韧用刀割下一块煮熟的狍子肉,扔进嘴里慢慢嚼着。
远处,蒋修杰飞奔着跑了过来,大声说道:“信报来了,燕北郡王大胜,杨世勋退走百里!”
萧韧并没有蒋修杰想像中的兴奋,他微微眯起眼睛,若有所思,稍顷,他把手上的那块狍子肉扔给蒋修杰,高声喝道:“来人,再探!
说完,他就向着大帐走去。
蒋修杰捧着那块狍子肉,想吃,这才发现,萧韧没有把刀一起给他,他只好用力撕下一块丢到嘴里,嚼了嚼,皱眉道:“这么难吃的东西,他居然也吃得下,这挑食的毛病啥时候改的?”
萧韧挑食,无论是在定国公府还是在秦王府,他全都挑食,这个毛病进了军营也没有改,不爱吃的东西,他宁可饿着,也不吃一口。
刚刚给追风喂完草料的小栗子正好走过来,看了蒋修杰一眼,淡淡地说道:“彤姑娘不挑,七少也早就不挑食了,这都多少年的事了,您怎么才发现?”
蒋修杰一怔,看着施施然走远的小栗子,摸摸自己的脑袋,默默点头称赞:“大丈夫能屈能伸,佩服佩服!”
大帐之内,萧韧站在舆图前,骨结分明的修长手指在舆图上缓缓移动,忽然,他转过身来,冲着刚刚走进来的小栗子说道:“让蒋修杰立刻调集人马,再让欧阳恒和汪全洲到这里来。”
半个时辰后,萧韧手下的一万兵马已经集合完毕,蒋修杰问道:“七少,我们还要等谁?”
萧韧望向远处,轻声说道:“等一个消息。”
万籁俱寂,夜风呼啸,夹杂着一两块战马的响鼻儿,所有人伫立不动,全神贯注望向萧韧。
而萧韧刚看向更远处。
蒋修杰皱起眉头,今夜的七少有所期盼,他在期盼什么?
终于,一骑狂奔,打破夜空下的寂静。
“将军,将军,燕北郡王追赶杨世勋去了!”
萧韧的唇边绽起一朵笑容,对不起了,李老爷子,原本还找你商议一起出兵,可现在情况有变,我等不及你的回复,率先出兵了。改日见到你,一定请你喝酒赔罪。
萧韧抽出佩刀,寒光凛凛照在他的盔甲上,也照亮了他年轻的面容。
平日那双如晨星般明亮的双眸,此时幽冷深邃,宛若深山幽谷中,倒映在寒潭里的那轮明月。
“出兵!”萧韧大喝!
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
燕北,静夜,寒月,雪地,马鸣,风动,刀光人影,千军万马,踏夜而出。
风雷引,烈风行,山呼海啸!
第六四六章 食物
“姑娘,夜深了,先睡吧。”江婆子把皮斗篷披在周彤身上。
周彤裹紧身上的斗篷,问江婆子:“困吗?”
江婆子笑道:“刚刚我们几个轮流睡了一觉,这会儿精神着呢。”
周彤也笑了,月光下,少女的面孔更加晶莹。
“你去看看还有不困的人吗?有的话全都叫过来。”
江婆子神色一肃,跟在周彤身边多年,有些事有些话,不用明说。
江婆子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就看到江二妹打着哈欠从帐篷里出来,江婆子瞪她一眼:“先去洗把脸精神精神,再把看看还有多少干粮,全都带上!”
“啥?”江二妹是出来起夜的,这时还在神游中。
“姑娘要行动了。”江婆子说道。
“行动?”江二妹一下子就醒盹儿了,整个人就像打了鸡血一般,“杀谁?”
江婆子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自己这个小姑子,听到杀人比听到嫁人还要兴奋,以后可怎么是好?
在周彤面前集合的,是千户左勇的人马,这是燕北郡王留下用来保护姐姐和伤兵的。除非之外,还有五十名鞑子卫,这也是燕北郡王坚持留下的。
“彤姑娘,集合完毕,请指示。”左勇说道。
周彤道:“齐虎死后,他的营里还有多少人?”
左勇笑道:“齐虎原本就不受杨勤待见,连带着他的人也像是后娘的孩子,彤姑娘您不但宰了齐虎,还烧了他们的粮草,杨勤至今也没有派人支援,就连离他们最近的杨世勋也是袖手旁观,齐虎原本还有两千多人,今天早上我们抓到两个逃兵,都是齐虎军营里的,没了粮草,他们不想留下饿肚子,就当了逃兵,一问之下,这两天跑了很多人,您若是问他们还有多少人,末将一时也说不清了。”
周彤点点头,道:“闲着也是闲着,我们去把那些人一并收了吧,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吧。”
左勇道:“彤姑娘您留在营地里,末将带人过去。”
周彤淡淡道:“他们怕我。”
左勇一时无语,这可真是自信啊。
转念一想,这是彤姑娘啊,两军阵前剁下齐虎一只手,深入敌营,取首级如探囊取物的人。
如果彤姑娘不是拥有一张和郡王爷有六七成相像的脸,别说是齐虎的残兵,就是他们自己,也会怕她。
左勇和吴胡子一样,都是土匪出身,私底下都不太守规矩,也没少在背后议论过郡王爷的这位漂亮姐姐。
偶尔喝多了,难免会对萧七少生出几分羡慕和同情。
羡慕他找了一位漂亮媳妇,同情他找了一位厉害媳妇。
对,萧韧和周彤还没有表明心意时,那些见过他们的土匪们,就已经畅想过他们的婚后生活。
周彤微微蹙眉,看了左勇一眼,说道:“怎么了?”
左勇连忙从对萧韧的同情中回过神来,忙道:“末将立刻去准备。”
他们都是被江婆子在帐外叫起来的,只著战袍,未穿铠甲。
周彤道:“多带些松明子。”
燕北这地方,松明子要多少就有多少。
左勇应声去了,江二妹则一脸的不情不愿:“杀了多好,留下他们还要管饭。”
狼群里长大孩子,对食物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只要眼前有食物,必须要塞进自己肚子才安全。
对于这些即将来和她抢食物的人类,江二妹有着深深的敌意。
她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可还是落到周彤耳中。
她回过头来,牢牢地盯着江二妹:“今晚,我让你杀人时你才能杀,否则,就不给你肉吃,而且以后也不给。”
江二妹耷拉着眼皮,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是哼不是嗯。
周彤没有理她,江婆子手捧铠甲走过来,一边帮周彤穿上,一边狠狠瞪了江二妹一眼。
江二妹无动于衷,这世上,除了把她从狼群里带回来的哥哥,她只听周彤一个人的话。
因为,周彤若是不给她吃肉,那么除非她自己偷偷去打猎,否则,没有一个人敢把肉给她吃了。
江二妹很懒,她懒得打猎。
穿上铠甲,周彤大步向前走去,江二妹只好一步三摇在后面跟上。
江婆子无奈地摇摇头,这个小姑子,除了杀人的时候有精神,其他的时候也不知她是睡着还是醒着,也难怪当初赘婿那一家子把她当成没用的病猫。
也不知那一家子这会儿死绝了吗?
这死丫头,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把人给卖了,多好的一锅肉。
......
夜幕下的军营,一名哨兵四下看看,和他一起值勤的哨卫都在打瞌睡,他悄悄从怀里摸出一个冻得硬梆梆的玉米饼子,玉米饼子已经吃了一半,他爱惜地看了看,然后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
他早就习惯了饥饿。
他家世代都是采珠的,虽然收珠的价格远远低于东珠的市价,可是也足能保证他家几代人丰衣足食,无论是鞑子来了还是燕王来了,他家依然富足。
后来杨勤来了,增加了东珠的税金,商人们收了东珠,要冒着生命危险才能带到关内,一来二去,来收东珠的商人越来越少,采珠人的珠子卖不出去,却又换不来柴米油盐,除了采珠,他们没有其他谋生的手段,不会种地,他们只会采珠.
官府来募兵,一个兵能换十两银子,十两银子足能让一大家子吃用几个月。
他和几个兄弟便一起出来当兵了,原以为当了兵至少能吃饱肚子,可是没有想到,军营里比家里强不了多少,依然吃不饱。
反倒是出来打仗,偶尔还能吃上几顿饱饭。可是前两天粮草全都被烧了,他们又开始饿肚子。
长年处于饥饿中的人,藏起食物已经变成了天性。
这个玉米饼子,还是前几天藏起来的。
这两天有人饿得昏死过去,还有逃跑了,他没有跑,靠着这个玉米饼子,他挺下来了。
哨兵把没有吃完的玉米饼子重又揣进怀里,他不知道大都督何时才能派人来送粮草,在粮草未到之前,这就是他的全部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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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书城和阅文其他平台的读者看不到作者的话,所以重要消息发在这里,没有几个字,不会浪费你们的银子。
ps: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被屏蔽的六三一章,终于解禁。
坏消息是历经五次修改四次驳回,第六三一章已经改得面目全非,不过,你们可以当成新章节来看,所以说,这还是好消息,高兴不?
第六四七章 缴械
耳畔传来破空之声,哨兵茫然抬头,一股大力向他胸口袭来,哨兵哎哟一声,退后两步,低头一看,他的胸前插着什么东西。
那是一柄飞刀,飞刀正插在那块玉米饼子上面。
有人来了,很多人,无声无息,哨兵甚至没有听到马掌踩在雪地上的声音。
这是用布把马掌包裹起来了!
什么人会这样做,不会是大都督派来送补已的,也不会是杨世勋增援的。
只有可能是.......燕北郡王!
“来......”他还没有来得及把后面的话喊出来,就看到了一张脸,一张女人的脸。
女人很年轻,她的脸靠得很近,哨兵还没有成亲,从未和女人这般靠近,他一时慌了,后面的话就发不出来了。
女人伸出手来,她的手在月光下闪闪发光,那不是手,那是铁钩,或者连铁钩也不是,那是野兽的爪子!
哨兵认识这只爪子,就是这只爪子抓下了齐将军肩膀上的一大块皮肉。
女人的爪子伸向他的咽喉,他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他闭上了眼,肚子却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地咕咕叫了两声。
女人皱眉,满脸嫌弃,这时有人向这边跑来,喊着:“什么人?”
女人丢下哨兵,朝着那人伸出爪子。
惨叫声划破夜幕,哨兵仰面朝天摔倒在地上,有水滴落在脸上,这是下雨了吗?
他伸手抹了一把,粘粘的,还带着死亡前的温暖。
哨兵恍然大悟,这是血!
喊杀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有人吹响号角,士兵们从沉睡中醒来,衣衫不整地跑出营帐,只是这一次,他们的步伐缓慢,有的人甚至摇摇晃晃。
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已经有两三天颗粒未进。
风中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缴械不杀!”
“缴械不杀!”
“缴械不杀!”
喊声雷动,无数声音随着她一起喊,振聋发聩。
从睡梦中惊醒的军汉们先是错愕,紧接着是戒备,他们紧紧握住手中的武器,迟疑地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黑压压的,约有千人。
一骑驰来,红马、黑衣、马上的少女有一张欺霜胜雪的脸。
“是她!”
“就是她!”
不知是谁率先喊出,接着,很多人都认出来了,没有认出来的人听到别人的喊声,也立刻知道这个女子是谁了。
她是砍下大将军头颅的女妖怪!
不,想起来了,听说大都督传下军令,谁活捉了周彤,就把周彤赏给那个人。
她是周彤,燕王的女儿,燕北郡王的姐姐!
还是女妖怪,有出处的女妖怪。
“抬过来!”
周彤一声令下,一骑疾驰而来,将横放在马上的东西朝着周彤扔过来,周彤出刀,将那样东西挑在刀尖上。
她把刀高高举起,松明火把的照映下,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被她用刀挑起来的那样东西上面。
夜风吹过,风中夹杂着肉香,是肉香,真的是肉香!
有人吸吸鼻子,有人的肚子开始狂叫,有人艰难地咽咽口水。
被周彤用长刀挑起来的,是一头羊,一头烤得喷香的肥羊。
“想回家的只管走人,想要留下当兵的,有酒有肉,不仅是打仗的时候,平时在军营里也保证让你们吃饱肚子。”
离开白马林之后,周彤先去的就是军营,燕北军的军营。
她当了两天大头兵,也饿了两天肚子,清亮如水的米汤,就是当兵的口粮,而那些面黄肌瘦的人,就是燕北军的士兵!
“我们是燕北郡王的军队,我们更是燕王的军队,我们是真真正正的燕北军!与你们一脉相成,血浓于水的燕北军!”
“你们可以继续打,那就看看谁能打赢!”
“放火!”
一声令下,无数支松明子被点燃,如同火球,掷向一座座营帐。
军汉们惊恐地四下环顾,在他们的身后,在他们的身边,在他们的四面八方,大火熊熊,宛若怪兽,吞噬着一切。
肉香没有了,风中充满松油的味道、烧焦的糊味。
“缴械不杀,缴械不杀!”
如江潮雷动的吼声再次响起,有人将手里的刀狠狠扔在地上,骂道:“老子不管了,老子要吃肉!”
有人想要制止他,可是来不及了,越来越多的人把兵器扔到地上,又开始卸甲。
“主将已死,我们缴械卸甲,没有对不起谁,我们也要活啊,我们要吃饭有什么不对?”
“没有不对,卸甲!”
一片哗啦声,军官们开始卸去身上的甲胄,伴着这些动作,是一片骂声、哭声,竟然还有笑声。
一个军官模样的人像疯了一样仰天大笑,笑出了眼泪。
“没什么了不起的,老子还是燕北军,不过就是换个地方而已”,他像是对别人说,又像是在说服自己,“卸甲,老子快要饿死了,卸下这身破甲胄,还能省点力气。”
左勇挥挥手,军士们上前,收起地上的武器和甲胄,安置投降的燕北军,重新编队,让专人看管,驱赶着向营外走去。
江二妹恨恨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骂道:“又多了一群张嘴的东西。”
周彤看向已成火海的军营,说道:“我准许你在这些人里面挑几个看着顺眼的,给你当跟班。”
“那我的口粮呢,也要分给他们吗?”江二妹问道。
“他们都有口粮,由你来统一分配。”周彤说完,自己忍不住笑了。
江二妹松了一口气,将那只烧得香喷喷的肥羊抱过来,横在自己的马上,手上的爪子不费吹灰之力,就扯下一条羊腿,使劲咬下一块肉来。
过瘾,好吃!
这时,不知从哪里窜出一个人来,他像是着魔一样忽然窜到江二妹的马前,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江二妹手里的烤羊腿,大口地咽着口水。
江二妹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那人举起一只手,他的手里是半块玉米饼子,玉米饼子上插着一把飞刀。
“你的刀,还给你。”他把飞刀连同玉米饼子一起递了过来。
江二妹一怔,下意识地伸手去接,那人却又把手缩了回去,他指指江二妹手里的羊腿,大着胆子说道:“这个,换肉。”
江二妹哈哈大笑,骂道:“有种,你小子跟着我吧,你的口粮也归我!”
周彤却早已没有了踪影,她已经率先向着营地的方向疾驰而去。
天空已现出鱼肚白,这个漫长的夜晚终于过去了,黎明到来,她的弟弟也该回来了。
第六四八章 知母莫若女
燕北郡王没有回来。
但是传信兵回来了。
“彤姑娘,南边李老侯爷和刘大将军、东边萧将军一起出兵,郡王爷得到消息后决定暂时不回来了,让您把肥羊和美酒给他留着。”
周彤哈哈大笑。
燕北的春天阳光也是冷艳的,却又明亮耀眼,周彤仰起头,微微眯起双眸,沐浴在燕北的阳光下。
远方烽火狼烟,那里有她的至亲最爱,可是这一刻,她却感觉很安心,这是两世以来的第一次,无比牵挂,却又无比心安。
......
一个少年纵马飞驰,卫兵正要阻拦,看到是他,便笑着和他打招呼:“大饼哥,你怎么来了?”
大饼一笑,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晶莹闪亮:“云夫人打发我来看看郡王爷。”
“你来得不巧,郡王爷领兵打仗去了,彤姑娘刚刚回来。”
“彤姑娘回来了?”大饼的眼睛笑成了月牙儿,他问道,“彤姑娘身边的芳菲姑娘呢,也一起回来了吗?”
卫兵摇摇头:“没有看到芳菲姑娘。”
大饼的眼中闪过一丝落寞,但是很快他又笑了,彤姑娘是担心芳菲,才没有让她一起回来的吧,一定是这样。
很快,大饼就见到了周彤。
“不会真是阿娘不放心,派你过来的吧?”周彤玩味地看着大饼,似笑非笑。
他们那个娘,如果不放心,肯定就拿着刀直接过来了,打发人替她看望儿女这种婆婆妈妈的事,她才不会做。
她没有亲自过来,足能证明她对自家孩子有多放心。
周彤感慨,她娘这心该有多大?
大饼摸摸头,说道:“其实是左三公子来了。”
左三公子?
周彤一怔,随即便想起这个人了。
左家那位三公子,左雅文!
当年,左三走的时候,曾许偌春暖花开时回来,一晃两年,杳无音讯,不过仔细说来,他倒是也没有食言,现在不就是春暖花要开的季节吗?只不过多用了一年而已。
左家是干什么的,恐怕整个燕北只有他们姐弟最清楚了。
左家是军火商人,不仅是曾与燕王和秦王做过生意,在很多国家,他们家的人也是王公们的座上宾。
“他带来了什么?”周彤的神情肃穆起来。
大饼从怀里掏出一只圆筒,双手交给周彤。
圆筒里面装着的,是左三带来的货物清单。
难怪要晚了一年,难怪他在这个时候出现。
若是杨勤还在燕北城,若是此时燕北没有打仗,左三的这些东西根本送不到燕北郡王手中。
“小火炮三十门,火铳三十支!”
周彤大喜过望,问道:“你们看到东西了吗?”
大饼笑道:“云夫人亲自清点的,我在西安时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小火炮,重量只有一百斤,能用马车拉着走,左三说他之所以晚了一年,就是为了等这二十门小火炮。这是他第一次和郡王爷做生意,一定要做得漂亮,让郡王爷对他们左家刮目相看。”
周彤大笑,问道:“银子呢,这些值多少银子?”
大饼道:“左三说当年和郡王爷谈过,第一笔生意是赊帐的,但是他还是要给郡王爷打个折,再免去一分的利息,总共是纹银十八万两,三年内结清。”
周彤对银子没有太多概念,但是她知道,无论是养兵还是打仗,全都是无底洞。
她想起燕北的那几座矿山,阿钰要弄银子,看来只能靠矿山了。
“左三还在白马林吗?”她问道。
“在啊,他......受伤了,恐怕要养上一阵子了”,大饼说到这儿,看到周彤的一脸疑问,只好苦笑说道,“云夫人想要试试火器,当场就拿了火铳来试,左三公子没来得及躲开......好在云夫人第一次用,还没有准头,不过左三公子也受了伤,大夫说他至少要养上三四个月。”
周彤瞠目,她的娘啊娘啊娘啊。
但是她马上就反应过来了。
知母莫若女!
她的娘虽然胆子大到能捅破天,可是却不是傻缺!
而且只要不提起当年两个孩子被掳走的事,云七都是个正常人。
若是云七是傻子,她也绑不走皇帝,杀不了太皇太后。
而且她还利用皇帝,把京城搅成一锅粥,搭上了杨敏的一条性命。
这样的云七,又怎会做出误伤左三的事呢。
云七定然是不放心左三,要么担心左三骗了自家儿子,要么就是防备左三与鞑子联手,趁着此时燕北后方兵力空虚,趁虚而入!
所以云七堂而皇之把左三打伤,让他只能留在白马林,她的眼皮子底下。
几个月后,这场战役也该有了结,燕北郡王就能班师回去。
周彤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既感激又高兴,还夹杂着几丝辛酸。
这就是她的阿娘,虽然整日对他们喊打喊杀,可是却处处为他们着想,就如阿娘对待父王,恨得咬牙切齿,甚至挖了他的王陵,可是却出生入死为他报仇雪恨。
她的阿娘,就如这燕北的阳光,冷到极致,暖到明媚。
“你休息休息,回去告诉阿娘,用最快的马把这些火器送过来。”
大饼笑着说道:“彤姑娘说的话和云夫人的一模一样,她也是这样说的,我骑马走得快,拉火器的车马这会儿应该已经在半路上了。”
周彤松了口气,叫来许安和路友,让他们点了二百人去路上接应。
周彤又叫来了左勇,问道:“俘虏清点安置得如何了?”
左勇道:“我们带回一千五百二十二人,其中伤兵四百三十人,重伤一百余人,伤兵还没有安顿妥当,我们自己的帐笑不够,其余人中有四百多人不想当兵了,每人给了一个饼子,一碗羊骨头汤,让他们吃饱后就走,结果有一半个吃饱喝足不肯走了,这会儿已经重新编队,明日练兵考校后,正式编入大营。”
周彤点点头,道:“从你的人里挑一百个胆大心细的,组建火器队。”
“火器?”左勇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他当土匪的时候,曾经在一个商人那里见过火铳,当时他们一百多名土匪,那商人只有十个人,面对他们毫不畏惧,就是因为有火铳。
第六四九章 春天
左勇的心怦怦直跳,火器啊,他也要有火器了。
“彤姑娘,我,我报名,我报名!”
周彤看他一眼,道:“你已经是千户了。”
左勇登时蔫了。
是啊,他不再是土匪了,他已经燕北郡王麾下的千户。
他是官了,不能想怎样就怎样了。
周彤笑着摇摇头。
待到许安和路友带着火器平安到来,周彤就把这些事情交给了许安和路友。
前方的战报每天都会送到,初时只有燕北郡王的,后来萧韧的也来了,只不过燕北郡王的是由传信兵送来,而萧韧的则是鸽子。
萧韧的战报是他亲笔写的,虽然只有寥寥数语,可是那熟悉的笔迹,熟悉的语气都令周彤心里甜丝丝的。
而燕北郡王正如当年去京城时所做的一样,他走到哪里,他的驿所就开到哪里。
不知不觉之中,燕北郡王已经拥有了专属于他自己的传信线。
天气越来越温暖,积雪消融,层层叠叠的密林透出新绿,周彤再一次收到燕北郡王的来信。
他和萧韧已会师!
在三方出兵后的第二十天,燕北郡王和萧韧终于会师。
周彤叫来左勇、许安和路友,她道:“火器队可以出发了。”
虽然只有二十天,但是周彤看到了火器队的努力,为了能早日上战场,他们不分昼夜加紧训练,嗯,大营方圆三十里,已经寸草不生!
周骋终于被松绑了,可是他是真的不敢造次了,和吴必胜两个人,每天大眼瞪小眼,偶尔有炮声传来,周骋问吴胡子:“放鞭炮了?”
吴胡子摇头:“八成是旱雷。”
今天,江婆子来给他们送饭,周骋见碗里的肉看上去不像羊肉,也不像牛肉,他有点嘀咕,问江婆子:“这不会是人肉吧?”
因为这肉是江婆子端来的,周骋就不能不多想。
他可不是吴胡子这种因为吃不饱肚子才去当土匪的穷小子,他是宗室营里长大的小少爷,他虽然不太讲究,可是他有底限,底限就是什么肉都能吃,人肉坚决不吃。
江婆子瞪他一眼,懒得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再说,彤姑娘还是很护犊的,对弟弟妹妹如此,对孙子当然也如此。
她道:“这是野兔子肉,给火器队吃的,彤姑娘让给你们端一碗过来。”
“火器队,什么火器队?”周骋问道。
“就是点大炮点火铳的火器队啊,新组建的,今天已经出发去找郡王爷了。”江婆子说道。
“什么?还有大炮,还有火铳,为啥没有人告诉我,我的伤已经好了。”
说完,周骋连饭也不吃,从床上跳下来就往外跑,被江婆子一把扯住衣领拎了回来,重重地扔回到床上。
周骋过了好一会儿才重又坐起来,他的伤还没有全好,江婆子手劲又大,虽然是摔在床上,可是他感觉自己差点散架。
周骋哭了,哭得很伤心,就像一个被抛弃的孩子。
周彤听说以后,说道:“让他哭吧,不给饭吃。”
哭了一个时辰,周骋肚子饿了,可是兔子肉已经被吴胡子吃了,就连米粥也没有了。
他只好不哭了,开始求爷爷求奶奶,好在周彤也没想一直饿着他,见他不再使性子,就让江婆子又给他送了一份饭菜过来。
江二妹见了,对她的新跟班说道:“你不要好的不学学坏的,那屋里的小子是彤姑娘的侄孙儿,辈份小得很。”
跟班儿的名字是他爹花钱请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秀才取的,他家姓慕,他叫慕得名。
江二妹不识字,也不知道这个有学问的名字怎么写,她觉得既然是她的人,那么就应该由她来取名字,于是她给这跟班儿取了一个新名字:木头。
周彤说她可以多挑几个人,可是江二妹只要了木头一个,因为其他人全都怕她,只有木头不怕,木头为了吃肉就敢找她提条件,江二妹一眼就看上了木头。
“木头,以后你有什么打算?”
“采好多好多的珠子,卖好多好多的钱。”
“真蠢,采珠有什么好玩的,我要开一家燕北最大的黑店,你来我店里当伙计吧。”
江家就是开黑店的,只是那店被萧韧砸了,他们家也就没有店了。江二妹从狼群里出来,就是住在店里,对她而言,江家就是黑店,黑店就是她的家,这世上最香的就是她家的黑店。
她哥她嫂子她侄子,眼看着是不想再开黑店了,所以开黑店是指望不上他们,只能靠她自己了。
江二妹走到哪里,都会带着木头,整个军营,除了周彤和江婆子,没有人敢搭理江二妹,当然也就没人搭理木头。
一来二去,这对主仆就变成了整个军营最横最拽的人。
......
几天后,火器队终于找到了燕北郡王的军队,虽然燕北郡王已经得知了火器队的事,可是当他和萧韧看到一排排的小火炮时,两个人还是好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可以带着行军打仗的火炮。”萧韧见过火炮,而且还亲手打过火炮,但那是重达近千斤,长年累月停放在城楼上的火炮,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搬上城楼的,搬上去了也就下不来了,永永远远都在城楼上。
像这种可以用马车拉着,跟着一起上战场的火炮,萧韧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
燕北郡王当然更没有见过,他好奇地拿起一支火铳,跟着一起来的许安连忙提醒:“郡王爷要小心,云夫人为此已经把左三公子弄伤了。”
闻言,燕北郡王怔了怔,随即露出一个调皮的笑容,他娘一定是故意的,还好,没把左三灭口,否则以后谁给他再弄火器过来啊。
萧韧却是信以为真,拿起火铳时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伤了自己也伤了别人。
几天之后,新的战阵出现在杨勤燕北军面前。
燕北的这个春天,比之前任何一年来得都要晚,但是春天还是来了。
正如每一个严冬,都会成为过去,而春天,都会来到。
而这个春天,也注定比之前任何一个春天都要惨烈,都要热烈。
第六五零章 海棠花开
燕北的春天刚刚到来,距离京城八百里的顺德府却早已春暖花开,草长莺飞。
院子不大,种了一株西府海棠,此时正开得灿烂。
一个孩子格格笑着追赶着前面的女子,一大一小两个人儿在海棠花下追逐,孩子只有三四岁,顶着个小小的“茶壶盖”,白白胖胖,就像年画上的胖娃娃。
女子十八、九岁,身材高挑,细腰长腿,红扑扑的脸蛋,明艳得如同这一树的海棠。
“入画,入画,抱我。”
小孩跑累了,张开小手,女子俯身,把他抱在怀里,顺势转了一圈儿,小孩一点儿也不害怕,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留儿,你出汗了,我们进屋去洗洗脸,好不好?”被留儿唤作入画的烟翠柔声问道。
留儿摇摇头,他看向月洞门,问道:“我要伯伯。”
“伯伯有很多很多军务要处理,要等到晚上才能回来,留儿乖,和入画进屋歇着吧。”烟翠说道。
留儿嘟起小嘴,留恋地看向空洞洞的月洞门,入画骗人,伯伯已经好几天没有回来了。
烟翠轻轻叹了口气,说道:“你的伯伯没有回来,我的大叔也同样没回来啊。”
留儿口中的伯伯是杨锦程,烟翠的大叔则是被称为方先生的刘谨。
尽管韩广和严化明里暗里多次试探,杨锦程也没有说出小皇帝的下落。
自从离开京城,留儿便和烟翠一起住在民宅里。
在河南时如此,来到顺德府亦如此。
她们平日里不出门,照顾她们的是杨家老仆程伯和他的孙女阿娇。
程伯的老家在邯郸,年少时跟着老护国公杨锋上过战场,落下一身伤病,他一生未娶,从亲戚家过继了一个儿子,这个嗣子一直住在邯郸老家。前几年程伯的身子越发差了,杨锋准他荣养,给了他一笔银子,他便回了邯郸,由嗣子供养。
可惜没过多久,嗣子病故,儿媳被娘家接回去另嫁,只留下一个年仅十岁的孙女。
也正因为程伯早就离开了杨家,花名册上没有他的名字,这才逃过一劫,没有跟着杨家满门抄斩。
程伯并不知道杨锦程让他照顾的女子和小孩是谁,杨锦程没说,他也没问,但是在他心里,是把入画和留儿当成了杨锦程的外室和儿子的。
因此,他照顾得很细心。
“阿娇,去问问娘子,晚上想吃啥?”程伯对自己的孙女说道。
他虽然上了年岁,可是眼睛毒得很,这位入画姑娘十指不沾阳春水,平日里不是唱曲儿就是扭着腰甩帕子,一准儿就是从那地方出来的姐儿。
这也坐实了她是杨锦程外室的可能。
就因为出身太低了,所以连姨娘也不是,生了孩子还做姑娘打扮,又不让孩子管她叫娘,这不是外室还能是啥?
杨锦程没有成亲,这孩子虽是外室所出,可也是杨家的长房长孙,何况,如今杨家已经......
因此,虽然早就看出来烟翠的出身,可是程伯却没有看轻她,到了今时今日,还能死心塌地给杨家哺育孩子的女人,即使是个窑(防)姐儿,也是个好女子。
阿娇蹦蹦跳跳地跑了回来,说道:“娘子说想喝大渣子粥,再给留儿蒸个鸡蛋羹。”
“好,那就熬大渣子粥,蒸鸡蛋羹。”
程伯系上围裙,便进了灶间。
外院响起敲门声,三重两轻,阿娇耳朵灵,大声喊道:“祖父,方先生来了。”
三重两轻是方先生,两重三轻则是杨公子。
程伯对方先生的印像极好,当初在京城,是方先生救了大公子,对于程伯而言,方先生就是杨家的救命恩人。
“快去开门。”他笑着说道,把两只手在围裙上抹了抹,走出了灶间。
方先生身姿笔直,瘦削得如同一杆修竹。他像往常一样,对垂手而立的程伯微笑着打招呼,把手里提的几包东西递了过去。
程伯看看方先生带来的东西,有点心有茶叶,还有用油纸包着的猪头肉。
当初中原军和官军打了几天几夜,顺德府里但凡是有点家底的人家,能跑的都跑了。
中原军虽然打跑了官兵,占了顺德府,可是以前富足热闹的顺德府,却已大不如前了。
加之中原军在顺德府采取了封城,商人们进不来,城里也只能坐吃山空。如今物价贵得要死,就是花钱也买不来像样的东西。
就像这茶叶,还有这猪头肉,早就是有钱也买不到了。
阿娇看着祖父手里的点心和猪头肉,咽咽口水。
她最喜欢杨公子和方先生了,他们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带来只有当官的才能吃到的好东西。
方先生笑笑,摸摸她的头,便进了堂屋。
烟翠已经闻声迎了出来,看到方先生,她在唇边竖起手指,做个噤声的动作。
“留儿刚睡着,您可轻点儿。”
方先生会意地点点头,眼睛的余光瞄了一眼侧着耳朵偷听的阿娇,对烟翠说道:“大公子让我带话给你,进屋说吧。”
果然,阿娇转身就往灶间跑去,方先生勾唇一笑,跟着烟翠进了堂屋。
“祖父,方先生说大公子让他给娘子带话过来。”阿娇凑到祖父耳边说道。
祖父说入画娘子是大公子的人,不应该再和别的男子牵牵扯扯,所以每次方先生来的时候,祖父都会让她去盯梢。
程伯点点头,方先生为人谦逊,也没有读书人的酸气,可就是好色,每次过来都要和入画娘子说上好一会子悄悄话,大公子来的时候,程伯好心提醒过他,可是杨锦程却没当回事,一来二去,程伯也懒得告状了,只要方先生别在他眼皮子底下和入画娘子做苟且之事,他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外室,终归是外室,又不是正牌娘子。
屋内,方先生悄声对烟翠说道:“终于和家里联络上了。”
自从到了顺德府,他们便和燕北断了消息,连同京城也一并断了。
顺德府封城,信鸽虽然能飞过来,但是之前并没有带来认过路,即使京城有鸽子,能飞到顺德府,也找不到他们。
第六五一章 家里来的人
“啊?真的?怎么联络上的?家里怎么说?我家姑娘还好吧,她在哪儿?”烟翠说起这些就想哭,她已经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逞能揽下这个差事,如果现在还在姑娘身边该有多好啊。
“你别急,昨天我在街上看到了暗号,便悄悄找过去,那是一家茶叶铺子。铺子是老铺子,东家却是新东家。”方先生微笑着说道。
“啊?那新东家是从燕北来的还是京城的?”烟翠用帕子捂着胸口,我的老天爷啊,总算是来人了。
“是京城来的,侯爷派来的人。”方先生说道。
“该不会是飞鱼卫吧?”烟翠可是认识方先生口中的侯爷的,安昌侯啊,飞鱼卫指挥使。
方先生说道:“他不是飞鱼卫,他是老李家自己的人。”
方先生说到这里,眼睛里隐隐的有了水光。
烟翠一怔,问道:“来的是谁?”
方先生鼻子发酸,他也没有想到李冠中会把家里的一个侄儿派过来。
茶庄老板姓李,名叫李胜。
而他真实的身份,是李冠中的堂侄李荣景。
李荣景的祖父是老安昌侯李永基的堂弟,方先生跟在李永基身边时,见过李荣景,那时他还奇怪,李荣景看上去中规中矩,对李老爷子也很孝顺,李老爷子为何没给李荣景在京城谋份正经差事。
但是不久他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李荣景是飞鱼卫。
飞鱼卫有暗卫和明卫之分,李荣景是暗卫。
虽说对于安昌侯府而言,这委实算不上好差事,可是李冠中贵为飞鱼卫指挥使,李荣景跟着他,前程还是看好的。
只不过李荣景是暗卫,见过他认识他的人屈指可数,方先生也只是逢年过节时,在李老爷子的内书房里见过他。
没有想到,事隔多年,方先生再次见到李荣景,竟然是在这个地方,这个环境。
“朝廷和秦王都已经往这边调兵了,眼瞅着就要打起来了,不过,燕北有郡王爷和李老爷子,杨勤一时半刻打不过来,他不过来,朝廷的兵力就没有那么多,河南反了,南边的军队调不过来,即使能调也不敢轻易过来,毕竟还有秦王虎视耽耽,所以说朝廷的胜算并不大。”方先生显然心情很好。
李荣景来了,顺德府里的情报就能送出去了。
大齐军队,除了燕北和西北,以及沿海和西南以外,主要兵力都在中原的河南,如今河南反了,朝廷能用来打仗的,就只有北直隶的那些少爷兵了。
少爷兵这三个字,还是韩广和严化说出来的。
大齐朝立朝多少年,北直隶就有多少年没有打过仗。
反倒是中原军偶尔剿剿匪,还能有点作战经验。
“我听说真定五大营是很厉害的。”烟翠说道,当日大相国寺之变,就是真定五大营出马的。
方先生笑着摇摇头:“你也说是五大营了,一营三千人,五大营也只有一万五千人。更何况他们是用来保卫京蓟,那是京城的屏幛,岂是能随便动用的?”
烟翠俏皮地吐吐舌头,说道:“这些我不懂,也懒得懂,我就想知道我家姑娘的事,姑娘是在京城还是在燕北,或者回了西安?”
方先生道:“彤姑娘去了燕北,她是带着鞑子卫去的,萧七少也在燕北。”
“真的啊!”烟翠高兴地把帕子抛到空中,然后伸出一根手指将帕子接住,那帕子就像陀螺一样,在她的手指上飞快地转了起来。
“先生,如果,我是说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们能回家,可不可以把留儿带上?”
高兴够了,烟翠郑重地问出早就想问的话。
这世上,除了杨锦程,就只有他们二人知道留儿的真实身份。
他是杨家抱来的那个小皇帝!
方先生沉吟不语,烟翠见他不说话,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留儿不可能跟着他们一起走。
杨锦程之所以把留儿带走,是想要增加自己的筹码。
中原军虽然是杨家的嫡系部队,但那是以前。
如今杨家倒了,护国公府没有了,中原军就是中原军,和杨家没有半分关系。
韩广和严化各怀鬼胎,他们起兵不是为了杨家,而是因为他们与杨家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杨家倒了,他们也不会有好下场,所以还不如反了。
杨锦程又不是傻子,这种情况下,他岂肯把小皇帝交出来。
一旦小皇帝到了韩广和严化手里,这两个人立刻便会拥戴小皇帝再登帝位,到那时就没有他杨锦程什么事了。
他和杨锦堂的性命也同样不保。
小皇帝一天不交出来,韩广和严化就不敢造次。
见方先生不想谈起留儿的事,烟翠冷哼,她偏要说。
“我要是韩广和严化,我就从善堂里抱个小孩过来,我就说那就是小皇帝,反正这些人也没有见过。”
方先生被她逗笑了,小姑娘就是小姑娘,想法真是既简单又幼稚。
天下人都知道杨锦程逃跑的同时,小皇帝也失踪了。
所以只有杨锦程抱着小皇帝登基,那么这坐在龙椅上的小孩子,才会是真正的小皇帝。
否则,韩广和严化能够骗过中原军,却骗不了那些世家大族。
没有世家大族的支持,他们哪有银子打仗?
打仗是无底洞,是要花钱的。
虽然崇文帝不认小皇帝是他的儿子,可是崇文帝膝下也没有其他孩子。
而且,毛太后虽然死了,可是毛家不但没有治罪,反而飞皇腾达,毛太后的父亲还做了首辅。
小皇帝就是毛太后的儿子。
因此,在天下人看来,即使崇文帝不承认这个儿子,可这个儿子就是他的,只不过他还活得好好的,杨家就扶植了幼帝登基,这才惹怒了他,扳倒杨家的同时,连同这个儿子也不认了。
崇文帝一日没有另立太子,便会有想要奇货可居之人在小皇帝身上押宝。
杨锦程不把小皇帝交出来,韩广和严化便不能在外面随便抱个孩子回来。
这些事,烟翠不懂,方先生也懒得和她说。
有烟翠在身边,杨锦程对他的戒心便少了一半。
第六五二章 变故
无论如何,能论与京城取得联系,都是一件高兴的事。
方先生多喝了几杯,在程伯提防的目光中告辞离开,可是他刚刚走出大门,就看到胡同口站着一个乞丐,正朝这边张望。
方先生面色一沉,快步上前,那乞丐见有人来了,掉头就跑,方先生穷追不舍,约末跑出四五十步,方先生一个箭步冲过去,将乞丐按在地上。
这里本就偏僻,此时正是家家户户用晚饭的时候,四周静悄悄没有行人,方先生将乞丐打晕,扛回胡同。
程伯见方先生去而复返,又看到他带回一个乞丐,心下便明白了几分。
“想不到先生还有这身手。”虽然乞丐的块头并不大,可是方先生只是一个文弱书生,能够瞬间把乞丐治服,程伯自是意想不到。
方先生赦然:“这些年在外面游历,学过几下拳脚功夫而已。”
程伯不是普通老人,他打过仗、杀过人。
方先生说道:“太晚了,我必须要回去了,这名乞丐就由你来审问吧。”
程伯没有推辞,送走方先生,他便将那乞丐藏到地窖里,开始审问。
烟翠听到动静,披衣出来,阿娇站在地窖外面,正在把风。
“怎么了?方才是不是方先生又回来了?”烟翠问道。
阿娇道:“方先生抓住一个贼,祖父正在审问呢。”
烟翠听说这个是方先生抓住的,便放下心来,如果此人是自己这边的,方先生绝不会交给程伯。
果然,程伯一番手段用下去,那人就招了.
这人是严化派来的,他看到方先生从大营里出来,便一路跟随,方先生在外面绕了半日,才来到这里,自以为已经甩掉尾巴,却没有想到还有一个甩不开的。
其实这和方先生猜测得差不多,见到杨锦程后,他便把被人盯梢的事告诉了杨锦程。
“那人虽然是乞丐的模样,可是指甲缝里干干净净,要么是韩广的人,要么是严化的人,我看他们是想快点摆脱我们。”方先生说道。
杨锦程冷哼一声,道:“他们当然想要把我们一脚踢开了,可是还不能,谁让他们是中原军呢,他们的属下,还有那些士兵,这些年来感念的是杨家,是护国公府,他们想要挟制我,也就只能用留儿了。”
方先生微微一怔,问道:“是又发生什么事了吗?”
韩广和严化虽然想要摆脱杨家,可是也不用狗急跳墙,现在显然是真的急了。
“你刚回来,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焦胜奇投了秦王。”杨锦程淡淡地说道。
“什么?”方先生大吃一惊。
想当初韩广和严化找过焦胜奇,杨锦程也给焦胜奇写过信,全都如石沉大海,大军压境,焦胜奇也没有打过城门。
后来蒋双流大军打过来,焦胜奇同样如此,无论是对西秦军还是中原军,焦胜奇一视同仁。
“发生了什么?”方先生问道。
杨锦程笑着摇摇头:“说起来倒是有个很好的理由,焦胜奇的幼子焦猛被真仙教所掳,被周铮救下来,派人一路送去了洛阳。焦胜奇膝下只有二子,幼子被掳后,焦夫人思子心切,含恨而去,焦胜奇心急如焚,但鞭长莫及,如今周铮把焦二公子平安送到,这份大恩无以为报,就只有俯守称臣了。”
方先生在杨锦程的口气里听出嘲讽之意,立刻恍然大悟,他道:“这么说来,焦胜奇早就想要投靠秦王,只是一直没有一个妥当的理由而已,现在周铮把他的儿子送过来,理由自是有了。”
焦胜奇的夫人还在京城,居然就在这个时候也死了,焦胜奇就连最后的后顾之忧也没有了。
杨锦程叹了口气,道:“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了。我一直以为,焦胜奇其实和韩广严化有一样的心思,他之所以没有跟着韩广严化一起出兵,不是他不想反,而是不想与他们为伍,他是想要趁机蓄养兵力,他日成为一方霸主,没想到,我竟然错看了他。”
其实杨锦程猜得没错,焦胜奇原本的确是存了这种心思,只是杨锦程并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事。
那一次,周彤神不知鬼不觉站到他的床前,继而将一场兵败化解,而他从始至中什么也没有做,也做不了。
周彤告诉他暂时不要打开城门,任谁来了都不要开,他照做了,同时,也把那份角逐天下的心思封存起来。
他要保住的是刚刚经历过灾难的洛阳城和洛阳的百姓。
此时,焦胜奇站在院子里,忽然就想起了那个神奇的小姑娘。
她究竟是什么人?
如果不是那个小姑娘的突然出现,他现在要么像韩广严化一样再无退路,要么就是孤立无援,被秦王的兵马追打。
因为那小姑娘的一个要求,他挺过来了,他坚持到现在,他终于等到了一个时机。
周铮送来了焦猛,焦胜奇早就当焦猛死了,可是当他得知是周铮派人送来的时候,他就知道机会到了。
再也没有什么时机能比这个更好了。
他的整个身心全都轻松下来。
“父亲,小弟还在哭,不肯吃饭。”长子焦威说道。
“那就饿着,我看他能饿到什么时候。”焦胜奇冷冷地说道。
他怎么就养了这么一个儿子呢。
焦胜奇又想起那个小姑娘,她看上去比焦猛还要小一些。
“那个小姑娘应该就是秦王的人。当时在二营的就是岳阳,您为何一直认为那小姑娘和岳阳他们不是一路的呢,即使不是一路,他们也是认识的,否则怎会合作?”
焦胜奇沉吟不语,良久,他才说道:“我们焦家缺的就是一个这样的媳妇。”
焦夫人懦弱,对儿子只会一味溺爱,大儿媳没有主见,胆小怕事,洛阳瘟疫的时候,她明明没有感染,却硬生生被吓出一场大病。长子是个中规中矩的性子,不会行错踏错,可以难有成就,小儿子不争气,焦胜奇这两年深有体会,焦家若要继续下去,没有一位能够撑起门户的女眷是不行的。
第六五三章 走麦城
北风烈烈,硝烟滚滚,熊熊的火焰还在燃烧,碧蓝的天空下,到处都是尸体。
“刘大将军,杨勤带着残兵往西面山里逃了。”
刘彦博微微眯起眼睛,似笑非笑,他们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当然,能要了杨勤的性命固然是好,可是谈何容易。
杨勤不是齐虎,也不是杨世勋,他是身经百战的燕北大都督。
所以,即使不能把杨勤赶尽杀绝,那就逼他逃走吧。
翻过一片山,是鞑剌人的黑松部落。
几年前,黑松部落的小汗王求娶鞑剌大汗的女儿,鞑剌大汗欣然应允,将十七公主下嫁黑松小汗王。
婚期订在来年的三月。没想到只过了半年,黑松小汗王就收到消息,十七公主与自己的姨父私通,还有了身孕。
鞑剌大汗并没有赐死这两个人,只是派人告知黑松小汗王,要把婚期推后一年。
也就是说,要等到十七公主生下孩子,再让她嫁给黑松小汗王。
鞑剌人虽然不重礼教,可是对于带绿帽子这种事还是看得很重的。
黑松小汗王受到了奇耻大辱,他当即便扯起大旗,与鞑剌大汗势不两立。
与黑松部落相邻的几支小部落一直都是以黑松小汗王马首是瞻,黑松小汗王与鞑剌大汗划清界限,他们也纷纷响应,不响应也不行,他们离黑松部落最近,黑松部落即使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鞑剌大汗也不会派人来帮他们,所以索性跟了黑松小汗王。
鞑剌大汗派兵来打过两次,可是黑松部落占据地势优势,鞑剌大汗没有占到便宜,只能铩羽而归。
因此,黑松部落虽然也是鞑子,可是却与鞑剌和安鞑分道扬镳。
杨勤进了西边的大山,再往前走就是黑松部落的地盘。
黑松部落刚刚从鞑剌脱离出来,正是志得意满之时,杨勤若是想要铤而走险,一脚踏进黑松部落,一场大战是免不了的。
李永基哈哈大笑,满是老茧的大手拍在刘彦博的肩膀上,得意洋洋地说道:“怎么样,我教出来的孩子如何?”
他口中的孩子当然是指燕北郡王。
李永基没有想到,刘彦博没有想到,杨勤更加没有想到,燕北郡王竟然带来了火炮和火铳。
杨勤也有火炮,但是那火炮还在燕北城,上千斤的大家伙,震摄震摄就行了,还能指望着带上出来打仗吗?
怎么带,难道还要把装缁重的马车腾出来拉上它们吗?
可是燕北郡王却带来了,这也是火炮,两个人就能抬起来的火炮!
燕北郡王把杨世勋的军队打散之后,没过几日就与萧韧大军汇合,他们与李永基、刘彦博形成夹击之势,燕北郡王用火炮攻破了杨勤的外阵,直捣中军大营。
杨勤兵败如山倒,只能带着残兵逃入西边的大山。
刘彦博对这些火炮爱不释手,忍不住问燕北郡王:“这些火炮是从哪里买来的?”
燕北郡王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说道:“我到现在也没有见到那位商人,但愿他还活着。”
“啊?出事了吗?”刘彦博还想请燕北郡王说出那位军火商人的姓名,继而引荐给秦王。
燕北郡王无奈地道:“家母以为他是骗子,以为这些火炮和火铳也都是假的,所以就用火铳......把他打成重伤,至今生死未卜。”
众人无语。
李永基夸张地叹了口气,说道:“这也的确是云夫人能做出来的。”
刘彦博却是不知该说什么是好了。
燕北郡王的生母,是罗刹鬼转世吗?不由分说就把他打个半死?
“这......竟有这种事啊。”刘彦博无奈地说道。
燕北郡王扁扁嘴,委屈巴拉地说道:“阿娘不是故意的......”
刘彦博很尴尬,这叫什么事啊,倒好像是他在指责人家母亲一样。
一个不会武功又没有见过世面的女子,当然也没有见过火铳了,她不小心用火铳打死个把人,这好像也说得过去。
再说,那是燕北郡王的生母,燕王的女人,她杀了人也就杀了,难道还要让她偿命吗?
因此,从这以后,刘彦博绝口不提这些火炮和火铳的来历了。
他们猜得没错,杨勤的确是跑进了西边大山,他手里的军队也只余一万余人。
“大都督,再往前走就是黑松部落的地盘了,我们还是就在此处安营,不要再靠近了。”
“好。”杨勤也受了伤,虽然只是轻伤,但是这一路逃亡,缺医少药,他的伤不但没好,反而化脓了,只好硬生生用刀剜掉了溃烂的皮肤,可是杨勤却又发起了高烧。
“大都督,燕北的山里有的是药材,末将问过了,有两个小子家里世世代代都是采药的,他们认识药材,这会儿已经打发他们出去采药了,您先睡一会,等他们把药材带回来,就给您用上。”
没有办法,军医被炸死了,大军备下的药材也没能一同带走,十有八、九都被烧光了。
杨勤点点头,他硬撑着走到这里,他不能回头,只能向前了。
好在那两个采药的不久就回来了,他们带回了药材。
只是药材虽有,却没有方子,无奈,只好随便煮了,给杨勤用上。
杨勤体格健壮,一向都很硬朗,喝了药之后,次日他便退烧了,但是伤口溃烂的地方,却又化脓了。
除了杨勤,与他们一同逃到这里的一万余人中,至少有五千人身上是挂彩的,那两个小兵采来的药材,除了用在杨勤身上,也只能用来治疗几个人。
他们缺少的药材远远不够。
杨勤退了烧,人也渐渐清醒。
副将跪在他身边,一边帮他换药,一边说道:“大都督,若是继续耽搁,咱们的人恐怕要死上一半了,依末将所见,不如我们派使者先去会会这位黑松小汗王。”
“去见他?与他合作?”杨勤沉声说道。
副将没有说话,依然跪着,却重重地磕起头来。
他们不能耽误时间了,他们已经等不及了,没有药,没有医工,他们就只能等死,死在这片望不到头的深山老林里。
第六五四章 聘礼
燕北郡王和萧韧回来的路上,便收到斥侯送回的消息。
黑松小汗王接纳了杨勤,让出一片山岭给杨勤囤兵。
萧韧冷哼:“黑松部落脱离了鞑剌,鞑剌王不会放过他,这场仗迟早还是要打,恐怕到了那个时候,去给他打先锋的就是杨勤的军队了。”
燕北郡王嘻嘻一笑:“七哥,你没去过鞑剌,可能还不知道,黑松部落所在的地方和其他部落不一样,他们没有草原,只有山,黑松部落世代靠山吃饭,而且他们离鞑剌大都非常远,鞑剌军打过他们两次,两次都败了,依我看,鞑剌王几年之内不会再理会他,如今他收留了杨勤,鞑剌王更不会管他,除非杨勤吃了黑松部落,嘻嘻嘻。”
他笑得极是诡异。
萧韧看他一眼,明明是一张吹弹得破的漂亮脸蛋,怎么坏心眼子这么多呢。
“你不怕杨勤吃了黑松部落,掉头来打你吗?”萧韧有心要考考他。
“我怕啊,黑松部落的人要么是猎户,要么是参客,这两种人都是不要命的,而且对于大山熟悉得就像是自己家一样,我一炮轰过去,连他们的人影子都轰不到,反倒帮他们开山碎石。所以我只能让鞑剌王替我去打他们,唉,想想就累。”
这是摆明要激怒鞑剌王,让鞑剌王向杨勤出兵了。
“你有办法了?”萧韧又问。
燕北郡王笑道:“只是初步的想法,等我饱饱吃几顿,我再好好想想。”
说完,他像是忽然想起什么,抬头看向萧韧,嘴角似笑非笑:“七哥,你准备给多少聘礼?”
萧韧怔了怔,这也太直接了,而且,云夫人知道吗?
他深吸一口气,问道:“这是云夫人让你来问的?”
“当然不是,阿娘不管这些婆婆妈妈的事,唉,我也没办法啊,父王不在了,阿娘又不管,两个妹妹还太小,我姐是个姑娘家,总不能自己来问你吧,所以这些事就只能我来做,七哥,我有姐妹三个,嫁完姐姐还要嫁妹妹,想想就累。”
燕北郡王滔滔不绝说了一通,中心思想就是他也不想的,可是他又不能不问。
所谓嫁完姐姐还要嫁妹妹,那就是说要从姐姐这里就要立下规矩,以后两个妹妹出嫁就要照着姐姐的先例。
萧韧早就想过这个问题,所以他在几年前就开始存钱了。
为此,周铮订亲时,萧韧还专门到秦王府抄了一份聘礼清单。
不过,刘氏的出身不能和彤彤相比,那份清单还是差了一些。
他问道:“我存了七万两银子,不知道够不够?”
“咦,秦王给你的俸禄看来很高啊?”
燕北郡王一双大眼睛眨啊睡,像极了彤彤,萧韧心里一软,于是便实话实说:“我的俸禄并不多,但是我从小到大,要么在王府里,要么在军营里,没有花银子的地方,所以就存下了一些,另外,我有一座马场,这件事王爷是知道的,西秦军用的战马,有一部分就是我的马场提供的,我存下的银子,大多都是来自马场。除此以外,我和周铮还在一座煤矿占了股份,那是一座新矿,至少也要两三年才能看到收益,现在还没有拿到分红。”
燕北郡王发现,自己这个姐夫竟然这么老实。
换作是他,一定不会轻而易举就把自己的家底全都说出来的。
他忽然不忍心再问下去了,说道:“你只有七万两银子,当然不能全都拿来做聘礼,就三万吧,至于我姐的嫁妆,你不用担心,我王府里虽然被淘得差不多了,但是总还有点好东西,我不会让我姐受苦的。”
萧韧松了口气,问道:“那我什么时候去提亲为好?”
萧韧原本是想等到天下大定之后再提亲的,他不想兵荒马乱的时候迎娶周彤,更不想像周铮那样,成亲之后就不得不和妻子分开。
可是现在他听到燕北郡王问起,忽然又想,若是这场仗打上十年八年,那么彤彤也要等他十年八年吗?
他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了,再等十年八年也无妨,可是彤彤已经十七岁了,难道他要让彤彤到了二十七八才做新娘吗?
莫说他不想,云七和燕北郡王也不会答应。
他下了决心,趁着他还在燕北,就向云七正式提亲,若是云七答应这门亲事,那就把亲事订下来,至于什么时候成亲,他还要问过周彤。
这可不是燕北郡王能说了算的,必须要经过彤彤同意。
“阿娘还在白马林,从我姐所在的营地到白马林,有三天的路程,我吃亏一点,让我姐和你一起去。你知道为什么要让我姐和你一起回去吗?”燕北郡王笑得像只小狐狸。
“为什么?”萧韧不解。
“因为我阿娘认定我姐是私奔去找你了,你拐骗了我姐,她见到你以后,一定会打死你的,我姐在的话,还能护着你,她舍不得打我姐,到时候让我姐把你护在身后,我姐的刀砍过来,只能砍在我姐身上,看到我姐,她就下不去手了。”
萧韧满头黑线。
他去提亲,要不要全副武装穿上铠甲呢?
生怕他不相信,燕北郡王继续说道:“太皇太后想要杀人,还要处心积虑,仔细算计,可我阿娘想杀人,直接一刀砍下去,咔嚓一声脑袋就没了,对了,七哥,你见过我阿娘杀人吗?”
萧韧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他的小舅子是舍不得把姐姐嫁给他,所以想要吓跑他吧。
“没关系,只要云夫人答应把你姐嫁给我,我挨她几刀也值了。”萧韧挺挺胸膛,他是武将,武将不会怕死,更何况还是为了娶彤彤。
燕北郡王无限感慨,这就是要把姐姐嫁出去了?
他只有一个姐姐,还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
如果萧韧能入赘就好了,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即使萧韧答应,姐姐也不会答应,何况还有萧家,萧长敦那老头会不会找到燕北,一头撞到他土匪窝的旗杆上?
燕北郡王很烦恼。
第六五五章 相见欢
几天后,燕北郡王和萧韧终于回到了营地,李永基断后,他还要处理善后事宜,刘彦博则要原地待命,等待秦王的指示。
即使是萧韧,也不能耽搁太久,他也要等待秦王那边的消息。
距离营地还有七八里的时候,燕北郡王忽然对萧韧说道:“七哥,我饿了,先走一步!”
话音未落,他已经快马加鞭,疾驰而出。
还有这么多兵马,萧韧自是不能像他那样,小舅子就是小舅子,不能打不能骂,只能惯着。
当然,燕北郡王是吃定了萧韧会帮他把军队带回来,所以一个人先跑了。
周彤已经得了消息,早就出来等着他们了。
远远的,却只看到一人一马向这边疾驰而来,她的心猛的一沉,怎么只有一个人?
燕北郡王跑到她的面前,翻身下马,高声喊道:“姐,肥羊给我留着了吗?还有酒!”
周彤伸手摸摸他的头,笑着说道:“全都给你留着呢,我已经让人去搭架子了,今晚让你吃个够。”
“郡王爷回来了!”
“郡王爷回来了!”
随着喊声,可意儿和大饼一前一后跑了过来,看到他们,燕北郡王眼睛亮了:“你们怎么来了,我阿娘呢?”
可意儿笑道:“彤姑娘得到您打了胜仗的消息,就把我们两个叫过来了,云夫人还在山上,她老人家说要亲自盯着左三那个倒霉蛋。”
想起左三,可意儿也笑了,左三可真够倒霉的。
“他没事吧,我还要找他买东西呢。”燕北郡王问道。
“死不了,就是要躺上一阵子了,云夫人没有亏待他,亲自去了一趟燕北城,搞了十颗上好的大东珠送给他。”可意儿说道。
燕北郡王蹙起眉头,先不说这十颗大东珠是从哪里搞来的,可就这样给了左三,这也太让他肉疼了。
他还要嫁姐姐,这十颗大东珠给姐姐当嫁妆多好。
不行,他要找左三要回来。
现在在燕北,东珠可是顶顶稀罕的物件儿。
待到萧韧带着大部队到了的时候,燕北郡王已经泡在热气腾腾的浴桶里,舒舒服服洗澡了。
那天晚上,燕北郡王吃了烤羊肉,还喝了酒。
他年纪小,不胜酒力,只喝了半碗就醉了,拉着姐姐的手,哭着说了很多话。
酒醒以后,燕北郡王已经不记得他说过什么了。
他扯过可意儿,问道:“我昨晚说了什么不应该说的话吗?”
可意儿看着他,一脸同情:“您说要把彤姑娘留在家里招赘,还说要让萧七少当上门女婿。”
燕北郡王目瞪口呆,完了,这下子脸丢大了。
他把他姐的脸都给丢了,萧七哥不会以为这也是姐姐的想法吧。
于是,燕北郡王整整一天都缩在被窝里。
周彤由着他,大军还在休整,各营各队自有相应的人管理,他既然不好意思出来见人,那就好好休息吧。
周彤走进萧韧暂时住的营帐,一进去就看到小栗子正在给萧韧缝补衣裳,周彤认识那件衣裳,是萧韧的战袍。
她走过去,对小栗子说道:“我来补吧。”
小栗子大喜,甚至没有客气两句就把衣裳连同针线全都给了周彤。
自家七少长到二十出头,除了针线婆子以外,还没有女人给他补过衣裳。
萧韧从军营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周彤和那件已经补好的战袍。
周彤有点不好意思:“我补得不好,要不我给你再做一件新的吧。”
针脚很大,她担心补得不结实,所以反反复复补了几遍,所以补过的地方就像蚯蚓一样,一眼就能看到。
萧韧是听小栗子说,周彤在给他缝补战袍,他这才匆匆回来,别说只是补得不太好,就是周彤把他的战袍多戳几个大窟窿,他也会觉得幸福。
“没事,我有很多件战袍,只是没有带出来罢了。”他说道,心里却在说,这是你给我缝补过的,回去以后我会找个精致的匣子收起来,不会再穿了。
周彤抿嘴笑了:“阿钰喝醉酒说的话,你不要当真。”
“嗯,我没当真,他在路上的时候,已经和我谈过了,还让你陪我一起去白马林。”
“去白马林?”周彤一怔,她以为萧韧很快就要回到关外去了。
萧韧的脸上飞起一抹潮红,他轻声说道:“彤彤,我要去向云夫人提亲,恳求她答应我们的亲事,同意把你下嫁于我。”
周彤张张嘴,她想说点什么,可是又不知该说什么。
这是真的要去提亲了?
虽然在保定时萧韧也说过提亲的事,可那时感觉还很遥远,现在却是就在眼前了。
“我们成亲以后,我是说成亲以后要做什么?不是,我的意思是,你回到关外是不是很快又要去别的地方打仗,我们好像没有时间成亲吧。”
萧韧伸出手来,握住了周彤的手,他柔声说道:“彤彤,我只是去提亲,三媒六聘还要有很多礼数的,我不想委屈你,我要把所有的礼数全都走一遍。现在的确不是成亲的好时候,如果你不想现在成亲,那我们就先订亲,你想成亲的时候就告诉我,好吗?”
周彤的脸蛋火辣辣的,她不是不想嫁给萧韧,她喜欢他,想要经常和他在一起,可是成亲以后呢?周彤忽然发现,她认识的人里,没有可以让她参考的对象。
宜宁郡主没有成亲,周铮倒是成亲了,但是据说连他自己都不记得妻子的模样了。
她甚至没有长辈的婚姻可以借鉴。
父王早就不在了,阿娘提起父王就是咬牙切齿。
秦王妃也不在了,丁侧妃之于秦王,不像妻子更像是下属。
养母黄氏多年来也是一个人,她没有听黄氏提起过夫君的事。
还有周彤崇敬的樊帼英,三十多岁依然云英未嫁。
想来想去,周彤只想到了江屠户和江婆子,还有江家的儿子和儿媳......
算了,这一家子也没有什么可以学习的。
“小七,你知道做了夫妻是什么样的吗?”
萧韧想了想,道:“就像王爷和王妃那样。”
秦王妃去世时,萧韧已经记事了,他自幼长在王府里,秦王妃待他如子。
第六五六章 订亲
可是萧韧终究是没有说出秦王和秦王妃。
秦王妃比秦王年长三岁,十八岁时生下世子周镇,后来又连生二子,年纪轻轻有三子傍身,她与秦王夫唱妇随,举案齐眉,同甘共苦多年。
可就是这样一个本该人人羡慕的女子,先是骨肉分离,继而痛失二子,她死的时候也只有三十多岁。
萧韧觉得,如果彤彤嫁给他,也会遭受这般浩劫,那他宁可她嫁的人不是他。
“彤彤,我也不知道夫妻应该是什么样的,可是我知道,这一生一世,我决不会让你受委屈,更不会让你为了我而隐忍,为了我做出让步,无论天下如何,无论世事如何,我都会与你共进退”,说到这里,萧韧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想说,我想永远把你护在身后,可是......”
可是她是周彤,相比于被他护在身后,她更愿意与他并驾齐驱。
她就是这样的人,她就是这般不世出的女子。
她是瑰宝,还好,让他遇到了,而且还是在她很小的时候就遇到了。
萧韧有时甚至会想,如果他遇到彤彤时,彤彤不是八岁,而是十八岁,那么他可能永远只能站在远处,遥望着她。
他们在彼此都还是懵懵懂懂时遇见,成为青梅竹马的朋友,长大后走到一起,这么多年来,他们虽然聚少离多,可是却又似从未分离。
帐篷外面时而有欢声笑语,时而有奔跑的脚步声,萧韧和周彤四目相对,他们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
“小七,以前我从未想过我也能出嫁,能成亲,能做别人的妻子,所以我可能会做不好,可我会学着去做......”
周彤其实还想说,她不仅要和他共进退,她还要保护他,就像保护宜宁,保护阿钰一样,她会把他护得紧紧的。
可是她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萧韧就轻轻按住了她的双肩,他用轻柔得如同羽毛般的声音对她说道:“彤彤,你不用去学,我娶的是你,就是现在这样的你,你现在已经很好很好了,从我懂事那天起,我想要的妻子就是你,也只有你,我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可是我知道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与你共同面对,彤彤,你信我的,对吗?”
周彤点点头,她信小七,她当然信小七,小七是她看着长大的啊。
她踮起脚尖,像小时候那样去摸萧韧的头,萧韧弯下了腰,让自己和她一般高。
“摸吧,以后你想摸就摸,摸一辈子。”
......
上门提亲并不顺利,但是也不像燕北郡王说得那般可怕,至少云七没拿刀砍人。
她用的是扫帚。
云七在对着周彤仔细打量一遍,着重看看她的肚子之后,便对萧韧大吼:“臭小子,你还敢登门,看我不打死你!”
她的女儿是从家里偷跑出去的,就是跑出去找这个臭小子了,虽然没有挺着大肚子回来,可是谁知道这臭小子是不是对她女儿已经做过什么了?
周彤没有拦着,她也拦不住,萧韧也没跑,被大扫帚重重地呼了几下子,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头发也乱了,可还是站着没动,任由云七打骂。
云七气得不成,一转身就看到女儿眼巴巴地看着那个臭小子,眼圈儿竟然红了!
云七一怒之下把扫帚扔了,冲着萧韧没好气地说道:“什么时候成亲?日子定下来了吗?”
萧韧:......
周彤:......
萧韧在白马林多住了几日,终于等到了李永基。
他请李永基做媒人,李永基吃惊不小,他没想到老了以后不但能够重上战场,而且还能当一次媒婆。
云七并不懂这些规矩,好在李永基是懂的,两家人(其实萧家就是萧韧自己),两家人交换了订亲信物,萧韧送上的是父亲留给他的一枚玉佩,云七给萧韧的是一柄宝剑,燕王收藏的剑,这还是前阵子燕北郡王起兵要用银子,派人去打劫自己王府时顺便带过来给阿娘当念想的。
婚期定在明年的九月,这是周彤要求的。
前世的八月初九,她从山崖上一跃而下......
虽然这一世一切都发生了改变,但是十八岁那年的八月初九,对她而言依然是一道坎儿。
李永基和云七欣然应允。在李永基看来,现在正是战争胶着的时候,萧韧和周彤在这个时候成亲,恐怕会令秦王不喜,倒不如让萧韧把订亲的事告诉秦王,至于成亲的日子,到时也就水到渠成了。
或许,萧韧和周彤的订亲,还能冲淡在秦王心中,萧长敦对萧韧的影响。
周彤是秦王的亲侄女,燕北郡王刚刚为秦王了却一块心病,更难得的是,这对姐弟无依无靠,秦王便是他们的至亲。
萧韧与周彤订亲,与秦王的关系便又亲厚了一层,于公于私,无论日后萧家如何,在秦王面前,至少萧韧是能保全的。
而云七的想法就简单多了,她的女儿既然没有被萧韧搞大肚子,那就不用急着成亲了,她可不想在深山老林里嫁女儿,她的大宝是要坐着八抬大轿、风风光光出门子的。
虽然周彤没有说出自己心里的忧虑,但是萧韧已经猜到了。
他凑到周彤耳边,轻声说道:“上天入地,我陪着你就是了。”
不过,云七的心情总算是大好了,她让人去燕北城里抓了两个喜婆子过来,让喜婆子帮她筹办女儿的嫁妆,一时竟然像是着魔一样,什么都想往嫁妆箱子里装。
直到萧韧和周彤要离开白马林的那天,云七才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小宝呢,他怎么没和你们一起回来?”
此时的燕北郡王,已经带领大军进入了燕北城。
燕北城外以及边关上还驻扎着一部分燕北军,燕北郡王终于拿出了那枚虎符。
这是燕王的虎符,原本被杨勤藏在自己的书房里,后来杨兰若将这枚虎符偷走,以很便宜的价格卖给了可意儿,周彤得到后,就交给了燕北郡王。
带兵堵截杨勤的时候,燕北郡王没有拿出虎符,重创杨勤杀了杨世勋时,他也没有拿出来。
但是现在,面对尚留在燕北的三万燕北军,燕北郡王终于拿出了虎符。
“杨勤投敌,杀无赦!”
“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本王的军队!”
“鞑子卫,正式归队,重新编入燕北军!”
第六五七章 分别
周彤和萧韧离开白马林,便去了燕北城,这也是时隔多年之后,他们再次来到燕北王府。
“姐,你是要跟着姐夫一起走吗?呜呜呜,你不要我了。”
刚刚还在属下们面前虎着脸训话的燕北郡王,从前殿出来,见到周彤就立刻换了一副嘴脸。
“什么姐夫,我们还没有成亲呢。”周彤笑着把那只拽着她的衣袖干擦眼睛的爪子掰开。
“就是啊,还没有成亲,你就不要跟着他走,你留在家里准备嫁妆吧,对了,姐,你会绣花吗?嫁妆都要自己绣。”
“滚!”
“姐,你都要成亲了,会煮饭吗?你该不会是跟江婆子学蒸包子了吧?”
“滚!”
于是燕北郡王真的滚了,他滚去找萧韧。
“七哥,我姐看上去很精明,其实她有的时候很笨,很傻,你和她在一起,一定要保护她,不要让她受伤,我姐长得那么漂亮,女孩子有了伤疤就不好看了。”
萧韧郑重地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姐的。”
“三万聘礼我也不要了,你给我姐多买点东西吧,我姐和别的姑娘不一样,别人有的,她全都没有,你看她平时只有两三套衣裳,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你不要因为我姐不挑食,就不给她吃好的,她已经很瘦了,真的,她练武,不能太瘦,太瘦了没有力气,打架会吃亏,吃亏了就会受伤,她受伤了我也会疼,我在燕北也能知道,你们不要瞒着我,燕北有的是药材......我这就让人找几支百年老参给我姐傍身。”
燕北郡王絮絮叨叨、语无伦次,说着说着自己就哭了,这一次不是装的,他是真的哭了,如果眼前的人不是萧韧,而是阿娘,他一定会扑进阿娘怀里放声大哭。
可是一转眼,见到周彤的时候,他就又变成了那副胡搅蛮缠的嘴脸,把周彤弄得哭笑不得。
分别前的那一夜,萧韧和燕北郡王谈到很晚,燕北不是只有一个大都督府,燕北还有各级衙门,以及前年新设的矿务提举司。
燕北郡王说道:“据说矿务提举司早就被杨勤架空了,我觉得这事挺有意思,杨勤可不是这么细致的人,对他而言,与其架空,还不如威胁那些人给他做事更方便,我怀疑这件事是季四爷所为。”
萧韧并不了解这些事,待到燕北郡王把他查到的那些事情一件件列出来,萧韧也皱起了眉头。
“前阵子我收到过周铮的一封信,他在信上说沈太太黄氏和沈大姑娘沈欣妩到了保定,当时我回信,让他立刻把沈欣妩杀掉,这封信送出去后,我还没有收到他的回信,你姐说过,真仙教就是起源自保定,沈欣妩居然到了保定,十有八、九是屠卫的安排,只是周铮在那边是不是如我所说杀了沈欣妩,此事暂时还未可知,我有了消息会通知你。总之,无论朝廷对真仙教是什么态度,至少你姐是一定要让屠卫和沈欣妩死的。”
燕北郡王沉声说道:“见到他们,格杀勿论!”
萧韧又问:“云夫人还是不肯回王府吗?”
尽管燕北郡王重新做回了燕北的主人,可是云七却不肯回到燕北王府。
燕北郡王摇摇头,道:“这是她的心结,能解开这个心结的只有我父王,父王不在了,也就没有人能解开了,由着她吧,她喜欢住在白马林,那就住在白马林,白马林住腻了,她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会派人保护她,照顾她,若是有一天她想我姐了,说不定会去你们家住着,哈哈哈。”
萧韧微笑:“彤彤一定会非常高兴,求之不得。”
次日,萧韧和周彤便离开了燕北城,与他们一起离开的除了江家姑嫂、许安和路友、大饼以外,还多了一根木头。
木头与真木头的区别,就在于木头总是吃不饱。
他对食物的喜爱不仅仅是表现在爱吃上,他还爱藏。
木头就像是一只蚂蚁,无时无刻都在搬运食物,所以他的行李是所有人中最多的。
开始时周彤还以为那些行李都是江二妹的,真到有一次,一只大包袱掉到地上,周彤看着那散落一地的点心、油饼、麻花、肉干肉骨头,她惊呆了!
木头说:“你们不要小看这些食物,上次就是一块玉米饼子救了我的性命。”
这是真的,因为木头曾经把那块挨过一刀的玉米饼子拿给很多人看过,如果不是那块玉米饼子后来长出了长毛,木头会把这块玉米饼子当成传家宝。
可是当周彤一行与萧韧的军队汇合后,才发现这支军队里多了一个人。
周骋。
周彤还以为他跟着燕北郡王去了燕北,却没想到他竟然留在了萧韧军队里。
“你怎么没走?”周彤问道。
周骋眼巴巴看着周彤:“叔公没有告诉你吗?”
周彤摇摇头,燕北郡王应该是忘了,可怜的小孩,被他爷爷一转眼就给抛到九霄云外了。
“姑奶奶,我和他说了,我要跟着你,他同意了。”周骋大声说道。
“你跟着我?你不想留在燕北建功立业了?”周彤知道这场战争中,周骋表现非常英勇,燕北郡王不止一次称赞过他,而且还以有这么一个孙儿为荣,很是得意。
“谁想建功立业啊,我要当大侠,我要成为江湖上最炙手可热的少年英侠,一剑震武林,两剑震乾坤,三剑震......算了,姑奶奶,你是女侠,我一定要跟着你,你别不要我,我已经把我叔公得罪了,不能回头了,我叔公就是燕北的土匪头儿,你若是不要我了,我在燕北就混不下去了,说不定还要被人抓去当牲口。”
江婆子在燕北遇到他的时候,周骋就是被一伙土匪抓了当牲口当苦力。
周彤被他这一通说辞弄得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好点点头,道:“那你就跟着吧。”
然后,她对许安和路友道:“让他跟着你们,他若是犯浑,你们不用看我的面子,狠狠的打!”
第六五八章 来信
还在白马林的时候,萧韧就给秦王写过一封信,他在信里说自己未经长辈同意,便自作主张,请王爷恕罪,只因此次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去燕北,经燕北郡王引荐,遂请老安昌侯李永基为冰人,向其生母云夫人提亲,求娶燕北郡王的同胞姐姐周彤,云夫人已应允,他和周彤已经订亲,至于婚期,要请王爷拟定云云。
总之,秦王看第一遍的时候,还以为周彤留在燕北,小七担心相隔千里,劳燕分飞,这才趁热打铁,把亲事订下的。
直到来送信的人说,七少和彤姑娘已经回到山海关,秦王脸上才浮现出一抹笑容。
“哼,他连亲事都能自己订下来了,还说什么要让我来定日子,他若是写信说他已经成亲了,我也不会吃惊。”
内侍见秦王的语气里隐隐带着笑意,便立刻陪笑道:“哎哟,奴婢给王爷道喜啦,王爷得了一位好女婿,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儿呢。”
秦王神情微顿,随即便哈哈大笑:“是啊,小七是本王看着长大的,若不是碍着皇家那些规矩,本王早就收他为义子了,如今反倒让他做了本王的侄女婿,本王少了一个儿子,还要赔出去一个侄女,说来说去,吃亏的还是本王,李思南呢,给小七写信,未经长辈许可,私自求亲,罚他......”
秦王原本想要罚萧韧一年俸禄,可这样一来又显得公私不分了,于是他想了想,道:“告诉他,这笔帐给他记着呢。”
自从那年给秦王吹耳边风,反倒被周彤摆了一道,李思南就告诫家里人,对这位小姑娘敬而远之。
前阵子得知原本沈彤就是周彤,是燕王长女,燕北郡王的孪生姐姐,李思南就写信回家,让李太太另找一处宅子,搬出书院街。
虽然不知道周彤还会不会回去书院街的宅子,但是黄氏就是从那里离开的。一位郡主流落民间多年,这可不是可以随随便便说出来的事,尤其是李家这样的老邻居,自是能搬多远就搬多远,嘴巴能闭多紧就闭多紧。
李思南把信写好,送到秦王面前过目,秦王又道:“再给长史和丁夫人各写一封信,小七自己订了亲事,那可不是他说订下就订下的,让他们按照礼制,派人去燕北王府,该有的礼数一样也不能少。另外,你再给定国公写封信,把这件喜事告诉他。”
听到最后两句话,李思南暗中咧咧嘴,您这不是气人吗?
其实,萧韧也是真没想起来要把订亲的事告诉萧长敦。
这倒不是他故意的,而是他真的忘了。
从小到大,除了死去的父母,他心里的长辈就只有秦王。
好在周彤没有忘,让他也给萧长敦写了一封信。
于是,当萧长敦收到秦王的信时,不住冷笑:“我侄儿的亲事还用得着你一个女方的亲戚来告诉?”
萧韧并不知道,在所有人眼中,他的身份已经改变了。
从秦王没记名的义子,变成了秦王的侄女婿。
定国公府里,老夫人得知这件事后,立刻要派人去燕北送聘礼,这是萧家办喜事,萧家人怎么能不出面呢。
老夫人要让老二两口子和老三两口子过去,萧长敦倒是没有阻拦,只是觉得现在这个时候,还是不要兴师动众,女眷更是不宜前往。
女眷不去,就不用和云夫人打交道,只要和燕北郡王见见面也就行了,那位云夫人......萧长敦不想和她打交道。
其实他也不想派人去燕北,燕北郡王出兵的事,他那一派一直在喊着要治罪的,若是让人知道他悄悄派了儿子过去,这老脸......
可是老夫人决定的事,他不同意也没用。
最终,是老三两口子去的。
还是去了女眷,还是要和云七见面。
萧韧和周彤对这些事情全然不知,两人来到山海关的第三天,就见到了老柯的两个徒弟,连同他们在内的一百名鞑子卫。
“你们怎么来了?”周彤又惊又喜。
大华说道:“云夫人得知您和七少走了,就让我们快马加鞭追过去,云夫人说了,以后我们就是大郡主的人了。”
周彤走过去,在每一名鞑子卫面前都停了停,这些人全都是她熟悉的,他们都曾跟随她出生入死,他们大多已过中年,但是雄心还在,他们曾经跟随燕王,现在,他们又跟随了燕王的女儿。
......
几天之后,秦王的调令还没有到,他们却收到了蒋双流攻破顺德府的消息。
与这个消息一起传过来的,还有严化的死讯。
只是这份战报太过笼统,并没有详写,无论是刘彦博还是萧韧,看到战报反而越发心焦。
中原军的主力都在顺德府,顺德府破城,那么中原军如何?严化又是怎么死的,战死沙场,还是死于其他原因?
刘彦博怀疑严化死因,是他之前了解一些韩广的为人,韩广一向是个一山不容二虎的性子,又岂会容得下严化呢,因此当得知严化已死的消息,刘彦博自然而然地想到了韩广。
韩广之所以会与严化联手,不外乎是为了严化手里的兵马,可到了如今这个地方,京城遥遥在望,韩广就不想再留下严化了。
但是萧韧的想法与刘彦博是不同的。
周彤告诉他,杨锦程身边有阿钰的人!
萧韧刚刚知道这个消息时,委实吃了一惊。
杨锦程是什么人?萧韧能不知道吗?
杨锦程恐怕连杨家的人都不会相信,阿钰又是如何把自己的人放到他身边的?
不过,萧韧也想到了一种可能。
那就是大相国寺之变中,杨锦程的神奇脱险。
杨锦程是如何逃出大相国寺,又是如何逃出京城的,这一直是个谜。
那时的杨家已经被萧长敦控制了,杨锦程能够动用的力量非常有限,但是阿钰可以!
阿钰身边有老安昌侯李永基,李永基的儿子李冠中就是飞鱼卫指挥使。
这个时候,能够从苍蝇都飞不出去的大相国寺救下杨锦程的,也只有飞鱼卫了。
而当时守城门的,除了旗手卫,还有飞鱼卫。
只要李冠中想让杨锦程出城,那么他就一定能出城。
阿钰派过去的细作,就是杨锦程的救命恩人,而且这个人应该以前就和杨锦程相识,否则即使是恩人,杨锦程也不会完全信任。
第六五九章 告示
“也不知道那边究竟发生了什么,真是急死人了。”萧韧在屋里走来走去。
周彤没有说话,那边的细作并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烟翠也在。
其实烟翠直到现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天,阿娇上街买菜,回来后大惊小怪地说道:“哎呀,皇帝登基了!”
烟翠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问道:“皇帝?皇帝不是一直都在京城吗?”
“不是京城里的老皇帝,登基的是小皇帝,老皇帝的遗腹子,哎呀,入画娘子一定不知道吧,原来京城里的那个老皇帝是假的,真的皇帝早就死了,萧什么来着,就是一个大官,他找了一个和老皇帝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来冒充,还把小皇帝赶尽杀绝,多亏小皇帝福大命大,才逃过一劫。”
烟翠听得云里雾里,她隐约记得听方先生说过,京城里的皇帝是燕北郡王的堂兄,应该年纪并不大吧,怎么就变成阿娇口中的老皇帝了?
还有,怎么那位老皇帝又变成假的了?
“你听谁说的?”烟翠问道。
阿娇还是个小孩子,什么也不懂,也不知道是听谁胡说八道的。
“街上贴出告示了呀,怕老百姓不识字,官府还派了人给大家念呢,念一句解释一句,所有人都听明白啦。”
烟翠的脸色渐渐变了,这时,留儿从屋里跑了过来,张着小手喊着:“入画抱抱,入画抱抱。”
烟翠俯身抱起留儿,在他的小脸上亲了亲,又看向阿娇,正色问道:“那告示上真的说小皇帝登基了?”
阿娇听烟翠的语气忽然变得严肃起来,微微一怔,结结巴巴地说道:“是......是啊......官府的人说是这样说的。”
“在哪儿登基的?就是在顺德府吗?皇宫在哪儿,什么时候举办的登基大典,我怎么没有听说呢?”
烟翠连珠炮儿似的说了一长串,听得阿娇一阵发懵。
“不知道啊,那告示上没有说。”
她的话音未落,烟翠已经抱着留儿跳下庑廊的台阶,向大门口跑去。
程伯正在灶间,烟翠和阿娇的对话,他听到了几句,并没有在意,哪个皇帝登基,和他们也没有关系了。
听到阿娇的喊声,程伯扔下手里的锅铲,在心里骂了声娘,大步追了上去。
“娘子,你这是要去哪儿,为何还要抱着哥儿一起出去?”
程伯质问。
留儿是杨家的骨血,怎能被一个烟花女子带出去?
嗯,程伯一早就认定入画不是什么好出身了。
被程伯一吼,烟翠也平静下来,她笑了笑,道:“程伯,杨爷如今是和谁在一起,做的什么事儿,尽管他不说,方先生不说,可是您老心里定然也是早就有数的。街上忽然出了这么一道告示,阿娇听来的那些话里面,可是连一个字儿也没有提到杨爷。程伯,刚刚是我一时着急,乱了分寸,我=可我也是担心杨爷被人利用后一脚踢开,程伯您若是有空,不如到街上亲自看看,打听打听,看看这小皇帝登基,究竟是怎么回事。”
程伯的心里猛的一沉,这件事他想过,也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韩广和严化那两个,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以前他们要倚靠杨家,如今杨家什么也没有了,这两个狼心狗肺的,迟早会有那么一天。
现在他们不敢对世子爷下手,无非是因为世子爷还能拿捏他们,至于是怎么拿捏的,程伯不知道,但是他知道一旦杨锦程拿捏不住了,韩广和严化不会放过杨家仅余的这三个人。
除了杨锦程,还有杨锦堂呢。
那可是世子爷拼了性命劫法场救出来的。
程伯以前压根没把这位庶出的杨锦堂放在心上,他甚至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直到杨锦程带着杨锦堂回来,程伯还是不敢相信,世子爷九死一生救回来的,竟然不是老护国公杨锋,也不是杨家其他的几位老爷,而是杨锦程一向不太亲近的庶弟。
“好,娘子护住哥儿,我这就上街上看看。”
阿娇一听要上街,又来了精神:“我也去我也去,祖父带着我一起去。”
“不行”,程伯板起脸来,说道,“你在家里照看哥儿,哪里也不许去!”
若是世子爷出了事,这女人带着留儿跑了怎么办?不行,必须要让阿娇看着才行。
烟翠翻个白眼,老娘要想走,就凭你的小孙女也能拦得住?
老娘从记事起,就在下九流里混,什么没见过?
想当初在燕北的时候,杨锦程是见过她的,后来在京城,杨锦程又见到她时,也曾觉得她面熟,可是无论如何,杨锦程也没能把当年那个浓妆艳抹假扮成杨兰若的假新娘子,与眼前这个漂亮可人的少女联系起来。
这当中有一半原因是杨锦程压根就没有记清假新娘的长相,还有一半原因,也是烟翠在杨锦程面前的表现,硬生生的没有半丝当年的样子。
装什么像什么,这是烟翠的本事。
烟翠的眼泪如同断线的珍珠滚落下来,她哭得梨花带雨:“程伯,求求你了,你可一定要把外头的事情全都打听清楚,若是能知道杨爷现在怎么样了,那就更好了,奴家担心他,担心得心都碎了。”
说完,她抱着留儿跑回屋里。
程伯叹了口气,这女人虽然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可是对世子爷也算有情有义。
程伯叮嘱了阿娇几句,便出了门。
阿娇想进屋去看看留儿,可是听到屋里传来的哭声,她蹙起眉头,她可不知道如何哄人,算了,还是让入画自己哭吧。
她转身进了灶间,祖父正在炒菜,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几只鸟儿盘桓着落在墙头上,叽叽喳喳地找虫吃。
屋里女子哭泣的声音时断时续,夹杂着孩童的稚言稚语。
一阵风儿吹起,墙头上的鸟儿扑楞着翅膀飞了起来,像是受到了惊吓。
一条人影飞身一跃,稳稳落在墙内。
寻着哭声,他悄无声息地走进屋里,哭声顿了顿,便又响了起来。
“姑娘,方先生让我带你出城。”
第六六零章 暗道
烟翠一把抱起坐在炕上的留儿,压低声音问道:“如何信你?”
“方先生说,姑娘的名儿是他取的,出自秋色连波,江上寒烟翠。姑娘,我姓李,李荣景。”
这取名的事,除了白马林的人无人知晓。
“我跟你走。”烟翠抄起床单子,撕出几根布条,手脚麻利地把留儿绑在胸前。
李荣景微微蹙眉:“这个孩子......”
小皇帝登基了,无论是韩广严化,还是杨锦程,这个孩子都已成废棋。
烟翠猜到他的心思,目光变得无比坚定:“如果他成了拖累,我就掐死他,放心,不用你动手,我来!可是这会儿,我必须要带他一起走。”
李荣景深深地看了烟翠一眼,这女子......
他没有多言,带着烟翠出了屋子,烟翠随手把从床单上扯下来的一块布塞进留儿嘴里,留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睁着眼睛却发不出声音,却并不害怕,反而好奇地望着烟翠。
烟翠冲他眨眨眼,在他脸上亲了亲,便跟着李荣景向大门口走去。
阿娇嘴里叼着块腌萝卜,从灶间走出来,一眼就看到了走在前面的李荣景。
“啊,你......”
李荣景手里一抬,一枚铜钱打在阿娇的额头,阿娇应声倒地。
烟翠吃了一惊,方先生说李荣景是飞鱼卫的暗卫,看来真有两下子,她看一眼倒在地上的阿娇,李荣景低声说道:“只是昏了,过一会儿就能醒来。”
烟翠再不迟疑,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大门。
胡同外面停着一辆小驴车,烟翠这才注意到,李荣景一身粗布短打,可不就是个赶车的。
坐上驴车,烟翠松了口气,她撩起车帘一角,问前面赶车的李荣景:“方先生呢?”
李荣景沉声说道:“杨锦堂投靠了韩广,方先生估摸着要出事,就放出了暗号,他事先和我说过,看到这个信号,就让我送你出城。”
烟翠的心怦怦直跳,方先生只说把她送走,却没有让李荣景接应他,他是不想逃走了吗?
“那张告示呢,小皇帝登基的事呢?”烟翠又问。
“嗯,杨锦堂刚刚投靠韩广的时候,方先生就和我说过,他说十有八、九韩广会找个小孩子出来,由杨锦堂抱着那孩子登基,杨家在中原军中威望极高,而那些名门望族也只会相信杨家人手里的小皇帝,呵呵,杨锦程万万没有想到,他九死一生救出来的,是一只白眼狼。”
“连自己的大哥都能出卖,这是连畜牲都不如的东西。那方先生呢,他不让你管,你就不管了吗?你这样做,不也是畜牲不如吗?”烟翠恨恨地说道。
李荣景一怔,他长到三十多岁,还是头一回被人骂畜牲不如,而且骂他的还是被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姑娘。
“这......”李荣景一时不知该说什么,顿了顿,他才说道,“李某来到这里,不能擅作主张,方先生既然没有让我出手,那就是还用不到我,我若是真去救他,反而会坏了他的大事。姑娘是与方先生一起来的,这些事情自是也懂得。”
烟翠不懂,她懂个啥啊,她又不是当细作的。
可她听明白了,李荣景的话里说的是自己,也是在敲打她呢。
不让她自作主张,不让她打草惊蛇。
烟翠心里这个着急啊,方先生也真是的,那个杨锦堂也是杨家人,也是老护国公的孙子,杨敏的儿子,有了杨锦堂,韩广何止是把杨锦程踢开啊,那是一定要宰了他的。
烟翠想起杨锦程那张清秀的小白脸,心里隐隐有些不忍,可是他长得好看又如何,难道方先生就要陪着他一起死吗?
那可不行。
当年出来的时候,姑娘说过,方先生是读书人,读书人都会几分迂腐的酸气,可是加上她就好多了,正好可以把方先生的迂腐气冲没了。姑娘就是担心方先生的迂腐劲儿上来了,做出傻事,不知变通。
瞧瞧,方先生的毛病这会儿不就是又犯了吗?
“好吧,既然是方先生说的,那我跟你出城,可这城怎么出呢?”
韩广已经封城许久了,李荣景能进来,自是也有法子出去。
小驴车停在一家茶铺外面,烟翠曾听方先生提起这家茶铺。
老茶铺,新东家,这位新东家就是李荣景。
下了驴车,李荣景看一眼缚在烟翠胸前的留儿,说道:“这孩子倒是很乖。”
不知何时,留儿已经睡着了。
烟翠笑道:“我都说了,他不会拖累我们。”
留儿是烟翠见过的最听话的小孩子。
方先生说得没错,这家茶铺的确是有些年头了,处处都是陈旧的气息。
两个伙计看到东家回来了,笑嘻嘻地撩了帘子,李荣景对其中一个伙计说道:“你也进来。”
李荣景带着烟翠,走进存放茶叶的库房。
一排排的架子上,整齐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茶叶罐子。
李荣景和那名伙计合力,将一排架子搬开,墙上现出一道暗门。
李荣景指着那名伙计,对烟翠说道:“这里直通城外,你跟着他出去,城外有人接应,送你去京城。”
烟翠吓了一跳,这里虽说离城墙不远,可是要挖出一个洞直通城外,这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办到的.
“这洞是你挖的?”烟翠问道。
“不是。”李荣景说道。
他在飞鱼卫里,做了多年暗卫,早在几年前,他就查到这里有个洞。
三十多年前,有一位杀人无数的江洋大盗金盆洗手,来到顺德府开了一家茶铺,毕竟手上沾了太多鲜血,这位东家担心有仇家找到他,历时几年,暗中挖了这条暗道。李荣景之所以盘下这座茶铺,当然也是为了这条暗道。
暗道的门打开,一股子潮湿的土腥气扑面而来。
李荣景扬扬下巴,道:“姑娘请吧。”
烟翠站着没动,嘴边似笑非笑:“李先生一起走吗?”
“不走。”李荣景说道。
“那我也不走,既然有这么一个好东西,随时都能走,也不用急在一时,我要等着方先生,和他一起走。”烟翠说道。
第六六一章 方太太
“姑娘!”李荣景板起脸来,沉声道,“李某不知姑娘的身份来历,但方先生既然让李某送姑娘出城,李某一定照办,或者是姑娘是自己走出去,或者是被我们的人拖出去,姑娘可以自己决定,也可以由李某帮姑娘决定。”
这是要打晕了把她绑出去了?
烟翠知道这个什么李荣景是一定会说到做到,真的会把她绑出去的。
她一下子悲从心来,眼圈一红,眼泪就流了出来:“我可以走,可我家相公怎么办?李先生,李老爷,李大侠,我求求你,就让我留在这儿,等着我家相公吧,我腹中的孩子不能没有爹,我们说好了,生同衾,死同穴,若是他死了,即使我在城外,也会一头撞死,圆了昔日的誓言。”
李荣景一怔,狐疑地问道:“你和方先生是夫妻?”
烟翠冷笑:“李老爷莫非以为,我家相公是随随便便就和不相干的女人混在一起的?我家相公表面上的那点子事,全都是装出来的,他心里爱的只有我一个。”
别说是李荣景,就连那名伙计也听得傻眼了。
他们还没见过哪个小姑娘,或者是小媳妇,能毫不脸红地说出这种话呢。
李荣景做了多年暗卫,行踪不定,身份也不能暴露人前,因而,他早就断了成家的念头,自是也没有与女子打交道的经验,那名伙计是他的手下,只有十七八岁,还是和女子说话就会脸红的小后生。
两个男人大眼瞪小眼,看看烟翠,又看看她的肚子,她的肚子被留儿挡住,一时也看不出是鼓的还是瘪的。
她说的应该是真的吧?
虽然她是未出阁的姑娘打扮,可是又有哪个没出阁的姑娘会这样说呢,不但说自己有了相公,还说自己怀了孩子。
没有,他们见过的女子中是没有的,也没有听说过。
于是,两个人信了八、九分。
李荣景叹了口气,语气比方才要谦和了许多:“方太太,既然是这样,你就更应该保重自己,不能让方先生为你牵肠挂肚。”
“那你们还管不管他呢?”烟翠说道。
李荣景有些为难,无论是做飞鱼卫,还是现在被派来当细作,他都是听命行事。
他从来都是一名执行者,也从来不会自作主张。
不但他不会,但凡是军人都不会。
“方太太,请不要让李某为难。”李荣景说道。
方先生现在还不逃,一定是有所图谋,以他的经验,但凡是这样的图谋,如方先生这种在敌营里的人,最终都是要把性命扔出去的。
方先生是要死的,他把方太太送走后,也只是要等到方先生那边事成之后,做个善后而已。
烟翠哈哈大笑,说道:“你不去,我去,我虽然没有武功,可是我还有这个孩子。”
“你要做什么?”李荣景当然知道这个孩子是谁,这个才是真正的小皇帝。
“我把他抱到街上,说他才是小皇帝,说要登基的那个是假的,杨锦程已经被韩广杀了,杨锦堂只不过是个小娘养的,上不了台面的玩艺。李老爷,你猜我会不会很快就被抓起来,和我家相公关到一起呢?”烟翠的语气越来越愉快,就像是在说一件很有趣的事。
李荣景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女人若是真的这样做了,十有八、九还真会和方先生关到一起。
这女人刚刚还在说生同衾死同穴,她要自投罗网和夫君一起死,这好像也是说得通的。
可那样一来,方先生的图谋和布置岂不都要打乱了?
“方太太,万万不可。”
“那我留在这儿,你去。”
李荣景又是一滞,正要张嘴,烟翠便抢过他的话头,说道:“韩广和严化不合,相公只说杨锦堂投靠了韩广,却没有走到严化,那这件事就没有严化什么事儿,严化要兵有兵,要人有人,他能干瞪眼看着吗?当然不能,除非韩广把严化也给制住了,你说呢?”
李荣景没有说话,但心里却是一动,是啊,只有这种可能,否则,方先生未何没有提到严化。
“我不知道严化是否还活着,但是他若是死了,老百姓不知道,你肯定能知道,而他的那些手下想来是不知道的。”
烟翠说完,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李荣景,李荣景被她看得有点别扭,别过脸去,心里却已经有了主意。
“李某这便去看看,但是还请方太太进洞吧。”
“好啊,我这就走,不过,李老爷,你若是个爷们儿,就做点爷们儿该做的事儿。”
烟翠说完,自己主动走进了那道门。
李荣景望着她的背影,一脸苦笑,转身走了出去。
他并不知道,就在他刚刚走出去不久,烟翠就从暗道里出来了。
留儿已经不在她身上,她把他交给了那名伙计。
“小哥,你长得可真好看,奴家没成亲时,有个相好的表哥就长得你这样,这个孩子你替我送出城去,我去找我家相公......”
说完,她朝伙计的手上轻轻拧了一把,那小后生只觉得半边身子又酥又麻,没等他说话,留儿已经在他怀里,而那个娇软的身子在他胳膊上蹭了蹭,便转身跑了。
小后生张张嘴,却什么也没有喊出来。
好多的姑娘啊,她说要去找相公,好像也没有什么错......
烟翠出来的时候,李荣景和刚才的另一名伙计已经不见了,连同那驾小驴车也一起走了。
茶铺里还有两个伙计,年纪都有三十多岁,看到烟翠从里面出来,他们立刻走了过来。
烟翠咧咧嘴,小后生好对付,这两个嘛......
不过,这两个人可没有跟着进去,肯定也不知道李荣景送她进暗道的事。
她收起唇边常挂的笑容,一脸严肃:“你们备上几桶油,来一个人,跟着我一起去。”
这两人刚刚看到李荣景带这个女子回来,也看到他们进了库房,之后李荣景就带着另一名伙计走了,只叮嘱他们看好门户,别的也没有交待。
现在这女子却忽然命令起他们来了,两人上下打量着她,却没有动。
烟翠冷笑:“李冠中就是这样教你们的?一群没用的东西,我自己去!”
第六六二章 杨锦程
两人交换了目光,他们不能让这个女子一个人乱闯。
“你究竟要做什么?”
“没什么,你们当中谁愿意监视我?”烟翠冷冷地说道。
一个汉子向前一步:“在下阿顺。”
“好啊,阿顺,我们走吧。”烟翠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向外走去。
......
狭窄的屋子里,杨锦程斜靠在床上,窗外传来整齐的脚步声,巡逻的卫兵来来回回走来走去。
杨锦程看一眼坐在角落里的方先生,微笑着说道:“老方,我们打个赌可好?”
“赌什么?”方先生身子前倾,来了兴趣。
“有一次我和五弟进宫,太皇太后赏了三方端砚,其中两方是给我和五弟的,另一方自是给他的。”
方先生知道,杨锦程口中的五弟是几年前就下落不明的杨锦庭,而这个“他”则是杨锦堂。
“那他一定很开心吧。”方先生问道。
杨锦程微微勾勾嘴角,说道:“是啊,的确很开心,说了很多感恩戴德的话。可是他回到自己屋里,就把那方端砚给砸了。”
“砸了?太皇太后的赏赐,就给砸了?”方先生吃了一惊。
“是啊,他给砸了。哈,太皇太后的赏赐啊,就真的给砸了。别说我和五弟没有这个胆子,就是我父亲和叔父也没有,可他有,你说,他这个人是不是很有意思?”
“嗯,的确有些意思,后来呢,我是说他把端砚砸了,这件事是瞒不住的,迟早会传出来,他是怎么说的?”方先生越发好奇起来。
“他痛心疾首,哭成了泪人。都说外甥肖舅,可太子并不像我们杨家人,现在想起来,他和那位倒有几分相像,我是说这性格脾气上的,像得很。”杨锦程又笑了,是啊,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
“那位?你是说......”方先生恍然大悟,指指京城的方向。
杨锦程点点头:“就是现在坐在龙椅上的那一位。”
“那位,我是说在大相国寺的时候,你是亲眼见过他的,他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你别多想,我就是好奇,我这辈子也没有见过皇帝,以后也没有机会了,所以就想知道,这死而复生是真的吗?”方先生问道。
“是真的,他是真的,死而复生也是真的,说起来也是惭愧,当初他在宫外失踪,我派人查过很久,也查得很细,可是一无所获。我甚至找到了红娘子,我是说真正的红娘子,可是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京城的红娘子是冒名顶替,你知道我为何能肯定吗?”杨锦程修长白皙的手指在膝头一下一下地轻叩,想当初,百花班红遍京城,他也听过百花班的戏呢。
“长得不像?”方先生一向风(流)自赏,但凡是女戏、女伎,他全都有兴趣。
“非也,哈哈哈,真是笑话,真正的红娘子早就不唱戏了,你知道她为何不唱戏了吗?因为她招惹了人家的相公,被那家的醋娘子抓了,在她的头皮上用了药,结果她的头发全都掉光了,而且再也长不出来了。所以她无奈之下,索性做了尼姑。”
“啊?原来如此啊,哈哈哈!”方先生也大笑起来,“难怪你只看一眼就知道不是了,原来这是个尼姑。”
“那颗光溜溜的脑袋,连个头发茬都没有,就像一颗煮熟的鸡蛋。”杨锦程笑得真摇头。
方先生已经笑得直不起腰来了:“那女贼之所以胆敢冒充她,显然就是知道她永远都不会主动现身了,你没有从她身上深查一下?”
杨锦程止住了笑声,道:“查了,这女尼自从做了尼姑之后,就没有走出过寺院,因为那位醋娘子说了,如果她敢走出寺院,就把她的眼珠子抠出来,她被吓住了,真的不敢出去,所以,什么也没有查出来。”
方先生叹了口气:“真乃奇女子也。”
“你是说那位假的红娘子?”杨锦程问道。
“都是,假的是奇女子,真的也是,从女伶到女尼,这当然是奇女子,值得一书。”方先生慨叹,如果现在没有身陷囹圄,他会为这两位奇女子著书立传。
“不过,后来我还是查出了那位假红娘子的身份。”杨锦程淡淡地说道。
“哦?她是谁?你怎么查出来的?”方先生的眉毛都扬起来了。
“不是查的,是后来我又遇到过她。”杨锦程说道。
“啊?”方先生离开椅子,索性坐到床沿上,“你快说说,在哪里遇到她的?你怎么就能肯定遇到的就是她?”
“当时没有认出来,后来,我是说我离开京城以后,常常会想以前的事,想着想着,就想起她是谁了。说了你可能不知道,现在这事也不用藏着掖着了,太皇太后遇刺,那些刺客并不是当场伏诛,有两个是逃出去的,这两个都是女的,一大一小。两个人全都戴着人皮面具,不过从身材就能看出来,其中一个是小姑娘,还没长成,顶多十四五,十五六吧,另一个是成年女子。”
杨锦程说到这里,忽然停住了,他茫然地望着前面,脑海里又闪过那一年那一夜的种种画面。
这几年他常常想起这些事,很多当时想不通,或者来不及去细想的,现在都想起来,也想明白了。
“她们不是后晋的人,绝对不是。”杨锦程喃喃地说道。
“啊?不会吧,当年昭告天下了啊,谁不知道啊,太皇太后是被后晋余孽害死的啊,难道不是?”方先生难以置信。
“不是,肯定不是,那两个女子是一拨的,德善和另外两个十有八、九是被冤枉的,不过他们知道得太多,死不足惜,最终都是一个死。”杨锦程说道。
就是因为这些人里有德善,杨太后才急着盖棺定论,把太皇太后的死算在后晋余孽的头上。
“那你说,啊,你说说看,太皇太后究竟是死在谁手里的?那两个女子呢?我还是不相信,皇宫那样的地方,只凭两个女子就能闯进去,还能杀了太皇太后?没人信,怎么可能啊,若是皇宫说进就进,说出就出,那皇帝早就不知道死了几回了,你说是不是?”方先生叹着气,他才不信。
第六六三章 你也是
“当年我曾经怀疑这两个女子,连同把她们救出去的那伙人,全都是杨勤的人。对,我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当时他们和我谈判的时候,提到了燕北的几座矿山。”杨锦程说道。
“谈判?哦,对了,我好像记得你是被那些刺客绑走了,原来你还和他们谈判了?”方先生越发好奇起来。
杨锦程斜睨着他,似笑非笑:“我被刺客绑走的事,知道的人并不多。”
方先生怔了怔,伸手在自己嘴上打了一下,说道:“瞧我这张嘴,就是没有把门的。唉,到了今时今日,眼瞅着咱们要一起共赴黄泉了,我也就不瞒着你了,我曾经给杨锦轩做过西席,不过杨锦轩挺嫌弃我的,很少来上课,我这个西席也就闲置起来了,不过杨家,我是说燕北的杨家,倒是从来没有短过我的束修,我原本想过要走,可是......你也知道,我喜欢美人,美人不能白喜欢,要用银子的,所以一来二去,我也就没有走。”
既然杨锦程终于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方先生也就没有必要再瞒着了。
“可是你的运气也不错,杨锦轩嫌弃你,可你却被杨勤看上了。”杨锦程的语气依然平淡,方先生分不出他是在嘲讽还是在感慨。
像是一个做坏事被捉住的孩子,方先生脸上现出难得的红晕:“还不是我那点臭毛病啊,他,我是说杨勤,送给我几位美人,可惜后来全都跑了,只有入画是个有情有义的。”
杨锦程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道:“依我看那些女人里,或许有跑的,但是绝不会全都跑了,多半还是你故意让她们跑的,你是不想让杨勤的人盯着你,对吧?”
方先生吓了一跳,满脸的惊异:“这样你就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可是费了很大力气才让她们离开的。”
杨锦程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继续说道:“当时我的确认为他们是杨勤的人,不过我没有对任何人说,即使是杨太后也并不知道,因为我想不通,杨勤为何要杀太皇太后,太皇太后不在了,对他没有任何好处。不过,他们提到了燕北的矿山,这倒是真的,这么多年,杨勤一直没能在矿山上捞到太多好处,他想要接管矿山,做梦都想吧。因此我不动声色,撤了原先的矿监,成立了矿务提举司,我倒要看看,杨勤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方先生连忙问道:“那后来呢?究竟是不是杨勤?”
杨锦程摇摇头:“不是杨勤,杨勤只是一个有勇无谋的蠢货,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的,看看杨锦轩就能知道,有其子必有其父,杨锦轩是个蠢货,杨勤也强不了多少,我和他没有打过交道,也只是知道他很会打仗而已,哈哈,我真是历练得太少了,难怪太祖皇帝要把秦王和燕王早早地送到战场上,我们杨家终究是底蕴太浅,和周家这种几百年的名阀世家不能比。”
“那你现在是全都想明白了?知道那两个女子,对了,那两个女子中的一个,就是绑架皇帝的假红娘子?”方先生有些激动,激动得语无伦次,不过这也无可厚非,任何人听到这些事都会激动吧。
“对,要么两个人都有份,要么就是那个成年女子就是红娘子。她们不是杨勤的人,绝不是。”杨锦程肯定地说。
“那她们是秦王的人?或者后晋的人?不对,你已经说了,后晋是替人背锅,那肯定不是了,那她们是谁的人?”方先生越发好奇起来。
杨锦程看着他,忽然笑了,他道:“她们是燕北郡王的人,你也是。”
“啥?燕北郡王?不对,你刚刚说什么?你说我也是?这关我什么事?你不是把我的底细全都查清了吗?连我是杨勤派来的,不对,是杨勤的人,也不对,是杨勤监视的人也查出来了,那些,我承认,我全都认,可这燕北郡王?这和我没关系啊。”方先生显然着急了,从床沿上站起来,瘦高的身体如同一只孤立的鹤。
杨锦程笑道:“方先生,你别急,不要急,坐下,这里也没有其他人,我们两人或许下一刻就死了,趁着还没有死,坐在一起说说心里话,不好吗?”
方先生急得面红耳赤,可还是重新坐下了。
杨锦程继续说道:“我是见过燕北郡王的。周家长得最漂亮的就是他了,比女孩子还要好看几分。可能就是因为他长得太漂亮了,让人自然而然地就以为他是个弱者,不仅是杨勤,就是我,也同样被他的软弱给骗了,因此,当我听说他要去剿匪时也没有在意,我以为那只是孩子话,我以为他要么很快就跑回来,要么就死在外面了,谁能想到,后来他剿匪剿出了几万人的军队,还能向杨勤动手,说真的,当我听说他出兵阻拦杨勤时,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你瞧瞧,你有一个多么能干的主子啊。”
“不是不是......”方先生把头摇得像拨郎鼓,他真的不能算是燕北郡王的人。
杨锦程没有理他,自顾自说下去:“......那两个女子就是他的人,她们绑了皇帝,几乎掀了大周的天,连我们杨家也被他们给耍了,有趣吧,真有趣。”
如果红娘子没有绑走皇帝,杨家也就不会弄出个小皇帝,也就没有了后来的那些事。
“还有我爹,也死得不明不白,我爹死在煤青山,根本就不是被后晋的人杀的,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查清是谁杀的他。”杨锦程说到这里,脸上没有悲伤,经历过抄家灭门,即使下一刻就会死去,他也能坦然处之。
方先生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了,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面前的杨锦程。
此时的杨锦程,已经和他最初见到的样子截然不同。
也不过两三年而已,当年明珠锦绣般的少年已经不在了。
杨锦程的脸上多了两道疤,一道是从大相国寺逃出时留下的,另一道则是劫法场救杨锦堂时留下的。
第六六四章 打赌
“太皇太后......真是那两个女子杀的?”
这件事上,方先生早有怀疑,但是燕北郡王不说,周彤不说,他便也将这事埋在心底。
太皇太后是开国的皇后,除了太祖皇帝,没有人能废掉她。
无论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人是谁,只要这天下还是姓周,即使杨家没了,她也还是太皇太后,受周家子孙香火供奉。
因此,不但方先生不敢提,就是李永基也不敢问。
这世上的很多事,是永远没有真相的。
“亲眼看到的人全都死了,不过,那几个所谓的后晋余孽居然全都是太皇太后的贴身侍卫,却只有她们二人不是,你说这是不是很有意思?”杨锦程笑着说道。
“有意思,的确很有意思。”方先生附和,这件事怕是永远也没有真相了......真相早就有了,太皇太后就是死于后晋之手,这件事天下人都知道,周氏皇朝世世代代也都知道,会记载到史书之中。
杨锦程笑得越发恣意,或许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也或许,他从来也没有这样笑过。
“老方,该我问你了,你来到我身边究竟是为了什么?想要杀我?论智计,我不输于你,论武力,我远胜于你,燕北郡王派你过来,该不会就是想要保住我的性命吧?”
当年,大相国寺之变,若非方先生相助,杨锦程早已身首异处。
“就是要保住你的性命啊。”这一次,方先生没有否认。
“哦?燕北郡王居然不想让我死?有意思,那他为何没有派个武林高手来呢?”杨锦程来了兴趣。
“武林高手只能救你一时,却不能助你谋反。”说这两句话,方先生坦然自若。
杨锦程一怔,如果没有方先生,他或许也能说服韩广和严化,可是却无论如何也不会进展迅速,这两年来,方先生不仅是他的伙伴,更是他的智囊。
在京城的时候,杨锦程怎么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他的那些幕僚、死士们全都没有了,一直追随着他,不离不弃的,却是这个半路上认识的方季唯。
“燕北郡王想让我起兵?为什么?那他为何又要阻拦杨勤呢?”杨锦程呆若木鸡。
方先生哈哈一笑:“你是聪明人,你说呢?”
杨锦程静坐一刻,窗外的纷杂似乎没有了,四周一片寂静,他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了,只有心中的千军万马呼啸而过。
良久,杨锦程又笑了,笑得前仰后合,笑出了眼泪。
“原来我才是为他人做嫁衣掌的那一个,哈哈哈,他算准我不会死心,又担心以我一人之力,难以驱使中原军,所以就派你过来助我一臂之力。中原军反了,秦王才能有理由出兵,秦王出兵,杨勤必会蠢蠢欲动,这大周、这天下,就乱了,而他要么火中取栗,要么坐山观虎斗,看准时机出手,只要他要得不多,便能稳操胜券。老方,你这个主子啊,可真是个人精,人精啊!”
方先生没有笑,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说道:“谁也不是天生就是人精的,如他那般的出身,如他那般的年纪,原本应该是个养在绮罗丛中的富贵公子,吟吟诗,打打猎,闲来无事闯点无伤大雅的小祸,他原本就该是这样的啊。”
笑容在杨锦程脸上凝住,然后渐渐淡去。
“是啊,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只有十三岁,又瘦又小,羞涩得像个女娃娃,像是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他不是长子,也不是嫡出,如你所说,他的确就应该是个含着玉匙出生的闲散公子,一生一世活在父兄的羽翼之中,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小小年纪就把所有人全都算计了,算计了我,算计了韩广严化,也算计了秦王。所以啊,龙生龙凤生凤,燕王的儿子,又怎会被轻而易举养成废物呢,说起来还是我们杨家见识短浅,处事又不留余地,不怪他,我不怪他,如果他没有派你过来,我还是会反,只不过没有这么快,没有这么容易而已。”
方先生微笑:“公子通透,公子实是杨家唯一的明白人,只是可惜了。”
“没有什么可惜的,这是因果,真的,是因果。我不瞒你,燕王的确是被我们杨家杀的,他是死在战场上的,但是杀他的却不是鞑子,而是我们杨家派去的杀手,一支冷箭,就要了他的性命。乱军阵中,真的是暗杀的好地方。所以燕王的儿子整治了我们杨家,这也说得过去,对吧?”
笑容重又回到杨锦程脸上,这一次,他笑得更加轻松。
“不仅是儿子,还有女儿,郡王爷是双生子,他还有一位孪生姐姐。只是大郡主没在长在燕北,所以不为人知.这位大郡主不是普通女子,这也是一位奇女子。”方先生说道。
杨锦程微微挑起眉毛,长叹一声:“原来如此,可惜了,我没有机会领略这位大郡主的风采......难怪燕北郡王这样一个自幼被杨勤养在笼子里的小孩子,竟然轻而易举就从杨勤手里逃出去,还能养出一支军队,我先前还以为这都是李永基的手笔,还曾纳罕,李永基什么时候有这般魄力了?却原来是姐弟一心。”
说到这里,杨锦程脑海里浮现出一抹俏丽的苗条身影,那个小姑娘,他曾经和她说过话,那个行刺太皇太后的小杀手,现在想想,她的年纪和燕北郡王差不多。
可是这些已无从可考,杨锦程只能感慨:“说起来我们杨家就是根基太浅了,见识也太浅了。你看看周家,无论是周铮还是燕北郡王,都是良才美质,有些东西啊,是骨子里的,真的是骨子里的。”
方先生没有说话,小屋内又恢复了寂静。
稍顷,方先生笑着问道:“你说要和我打赌,怎么说着说着就跑题了,而且跑出十万八千里。”
“哈哈哈,老方,你可真会打比方,跑出十万八千里的不是跑题,那是跑马,不对,那是行军打仗”,杨锦程又愉悦起来,他笑道,“赌,当然要赌,我就赌就我们上路的,是杨锦堂还是其他人。”
第六六五章 送你一程
“好,赌就赌。”
“我赌是杨锦堂。”
“既然这样,那我也就只能赌是其他人了。”
“用什么做彩头呢?”
“你我全都身无长物,输了的那个就唱歌吧,如何?”
“好主意!”
话音方落,门外便传来脚步声,接着,开锁声响起,几个人鱼贯而入。
杨锦程和方先生不约而同看过去,为首的那一个,真的是杨锦堂。
“老方,看来是我赢了。”杨锦程大笑。
方先生一脸无奈,道:“那我要想想,该唱点什么呢。”
“没关系,你好好想,还来得及。”杨锦程笑道。
听着两人的对话,杨锦堂的脸色越发青白。
他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他却在他们的语气中听出了不屑,对他的不屑。
这就是杨锦程,杨锦程一直都是不屑于他的吧。
一直都是,从小就是,在杨锦程眼里,只有杨皇后和杨锦庭。
这两人现在都死了,对,一定都死了,死得透透的。
可是杨锦程却还是看不起他,死到临头依然是。
杨锦堂干咳一声,可是杨锦程和方先生的笑声未绝,两人旁若无人地自说自笑,就像是站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人,而是一团空气。
“大哥,你没有受苦吧?”杨锦堂关切地问道。
杨锦程的目光终于从方先生身上移开,看向了他。
“受苦?我与老方谈天说地,畅快得紧,何来受苦一说。”杨锦程微笑。
杨锦堂在心里不住冷笑,都成了阶下囚了,还要死撑着早已不存在的面子,何苦呢?
“杨家只有我们两个人了,我还要多谢大哥从法场上救出我。”杨锦堂说道。
“你也说了杨家只有我们两个人了,你也知道你是杨家人,我之所以救下你,也只是因为你是杨家人,而不是因为你是杨锦堂,所以要谢我也是杨家人来谢,轮不到你。”杨锦程说道。
杨锦堂脸色大变,高声道:“大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说是说,你已不是杨家人了。”杨锦程说道。
杨锦堂气极反笑,杨锦程可真是好笑啊,他还以为他还是当年护国公府那位芝兰玉树的大公子吗?
想当年,杨锦程在大街上,当着数以万计的百姓,将杨锦轩逐出杨家。
所以,他现在还想把他杨锦堂也逐出去?就像当年对待杨锦轩一样?
笑话,真是笑话啊!
“真是难为大哥了,可惜现在杨家已经没有家族可言,连族谱也没有了,祠堂更是早就拆了,大哥,你是有心无力了。”杨锦堂说道。
杨锦程冷冷一笑:“也是,我倒是忘了,杨家已经绝了,我和你是杨家最后两个人,我先死,你后死,杨家绝门绝户,绝得干干净净。”
“休得胡言乱语!”杨锦堂大怒,方才那强撑出来的从容全然不见,他嘶声说道,“杨锦程,我是来送你上路的,看在我们兄弟一场,我给你一个全尸,你不要放肆,真要是把我惹怒了,我就把你剁碎了喂狗。”
杨锦程哈哈大笑,像是听到了一件可笑之极的事。
“杨锦堂,你要把我剁碎了喂狗?你拿过刀,杀过人吗?你以为把一个人剁碎有那么容易?我告诉你,那很难,就是用大斧子也不容易,先要把尸体剁成大块,然后再剁成小块,接着剔骨割肉,然后才能开始剁馅儿。这是一个手艺活儿,没有经验的外行做不了,而你呢,还没等做到一半,就已经被杀死了,和我同样的下场,所以你要想解气,还是不要把我剁碎喂狗了,你看不到的,不能亲眼看到,这该是一件多么遗憾的事啊。”
“你,你胡说,你胡说,我怎么会死?我不会死,小皇帝马上就要登基了,而我是摄政王,我是摄政王!杨锦程你想不到吧,祖父威风了一辈子,可也没有被封摄政王,他老人家到死也只是个国公,不,后来连国公都不是了,而我比他强,我是王,我要封王了!”杨锦堂的声音越发嘶哑,他兴奋得眼角发红。
方先生冷眼看着,看到现在,他有些不忍再看下去了。
杨锦程说得没有错,杨家的根基太浅,见识也太浅了。
就这个杨锦堂,连给燕北郡王提鞋都不配。
若是把杨锦堂的这一番言论告诉燕北郡王,燕北郡王恐怕会给笑得满地打滚吧。
杨锦程也笑得很开心,就差满地打滚了,以前他怎么没有看出来,他这位庶弟还是这么一个雄心勃勃的人,胸怀大志,堪与祖父对比,不,是把祖父踩在脚下。
而父亲若是知道杨锦堂这个样子,恐怕会后悔把他养大。
“好好好,你是摄政王,行了吧?我自愧不如,杨家一门全都自愧不如。”
杨锦程的这番话说得非常真诚,这的确是发自肺腑。
他算是知道了,杨家最混蛋的那个,不是杨锦轩,而是这位,他的庶弟,出自杨家长房的杨锦堂。
“你终于服软了?你终于自愧不如了?你压了我多少年,你欺负了我多少年,你从来不把我放在眼里,你这样,父亲也是这样,祖父呢,哈哈哈,祖父怕是压根就不记得还有我这个孙儿。在他们眼里,只有你,只有杨锦庭,只有杨兰舒。可是现在呢,他们都死了,杨锦庭死了,杨兰舒死了,你也马上就要死了,杨家只有我一个人了,杨家只能靠我,你懂吗?杨家,我是说整个杨家,以后只能靠我支应门庭,我才是杨家顶门立户的那一个,你们全都不行,你们也全都不配!”
杨锦堂一口气说完,便不住地喘着粗气,如同一条被海浪冲到岸上的鱼,在阳光的暴晒下垂死挣扎。
杨锦程想起来了,杨锦堂从小就有这个毛病,每隔半个月,太医就会来给他诊治,他每天都要喝药,而且还请了一位擅长药膳的老御厨进府,专门给他调制药膳。
正因为他有这病,所以父亲没有让他和其他兄弟一起练武。
这些年来,杨家并没有苛待过他吧。
————
提前说一声啊,明天清明,我要回乡扫墓,当天去当天回,但回来时可能已经很晚,所以请假一天,后天见!
第六六六章 若有来生
杨锦程忽然觉得很无聊,是他无聊,他不该和杨锦堂说话,一句都不应该说。
他转身看向一副看好戏模样的方先生,沉下脸来:“输了就要认。”
方先生哈哈一笑,冲着杨锦程抱拳一礼:“既是在下输了,那在下就要献丑了。”
杨锦堂还在大口喘着粗气,可这并不防碍他能清楚听到杨锦程和方先生的对话,他的神情由疑惑转为愤怒,这两个该死的家伙竟然视他如无物!
可是他却只能喘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方先生清清嗓子,用手在膝盖上轻轻打着拍子,真的唱了起来。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方先生的歌声深厚低沉,沧桑悲壮,仿佛从遥远的地方飘来,在空旷中漫延壮大,明明只是一个人的声音,却又如无数人的声音从心底迸发。
那些已经久远的,只存在于史书和街头巷尾的人和事,在这一刻全都变得清晰而真实。
雄才伟略开疆破土的太祖皇帝、横刀立马气吞山河的萧渊、勇冠三军隐忍坚韧的杨锋、雄姿英发战无不胜的燕王周棹!
在最好的年华,他们策马而来,奔腾在岁月的长河,渐渐远去,从浓烈到黯淡,最终消失在世人的视线中,化作夜空中不灭的星辰。
歌声已停,一室寂静。
良久,清脆的掌声传来,杨锦程哈哈大笑:“老方,想不到你还有这一手,看来以前是藏拙了,这首破阵子真是好啊,当浮一大白,可惜此处无酒。”
方先生连连拱手:“过奖过奖,此乃千古之作,是诗好,不是我唱得好。”
“都好,都好,临死前得此一曲,杨某此生足矣!”杨锦程大笑。
方先生也笑,他瞟向杨锦堂,杨锦堂终于不再大口喘气,但是整个人却没有了方才的凌厉,就像是霜打了的茄子,蔫蔫的。
那些强撑出来的硬气,是经不得打压的,哪怕只是对手的一声笑,一声唱,一个不在乎,就能把他那好不容易才燃烧起来的气焰,打得油烬灯枯。
“大公子,若是人有来世,你想做什么?”方先生忽然有此一问。
笑声方绝,杨锦程闻言略一思忖,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若有来生,我必自少年时投戎,征战沙场,一展报负;于中年时卸甲,展尽才华,恣意亮丽;年老时归隐,一位老妻,两三老友,几名儿孙,绿杨荫里谈笑风声。”
这一番话,令方先生想起那一年,在京城初见杨锦程时,他锦袍玉冠,丰神俊朗,贵气天成。
转眼之间,那粉雕玉琢的少年已经沧桑。
他现在所期盼,却只能寄望来生的,原本就应该是他的人生,如他这般的出身,这般的人才,这一切于他垂手可得,可是最终,他却什么也没有得到。
“是杨家拖累了你。”方先生一声感概。
“非也。我既享家族的荣耀,也要承担家族的责任,老方,你是孤家寡人,你无法理解家族于我的意义......重于生命。”杨锦程的神色恢复了平日的肃然。
方先生又看了呆立一旁的杨锦堂一眼,话却是对杨锦程说的:“若是杨锦庭还活着,他和他,你会救谁?”
杨锦程勾唇一笑:“老方,你明知故问,我会救老五,哪怕是刀山火海,我也救他......这是我欠他的,可惜,这么多年了,我却终是不能偿还,我想他是死了的,早就死了吧,老方,你一定知道,是吗?”
方先生心头一动,杨锦程说自己欠了杨锦庭?
莫非当年杨捷的死,真如彤姑娘和燕北郡王猜测的那样?
有一次,他给燕北郡王姐弟背书的时候,那姐弟俩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他的耳力极好,那天周彤对燕北郡王说的是她的几位好友。
那几个人是飞鱼卫,而且是杨捷的亲卫,萧韧为给秦王世子报仇,于运河之上,袭击了杨捷,他们几人保护杨捷和杨锦程逃走,可杨捷还是死了,可是杨锦程不但要让他们四人背锅,而且还想杀掉他们,他们不得不借火遁走,后来遇到周彤,与她结成生死之交。
当时那对同样古灵精怪的姐弟一起认为,杨捷之死,萧韧是主因,而杨锦程一定也从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比如,明明能救出杨捷,可是却眼睁睁看着他死。
“叔父不识水性,而那时的我初经重创,心神已乱......若我当时多一分冷静,多一分应变,多一分坚韧,叔父就不会死,五弟也不会年少失怙,没了依靠,而在此之后,我明知叔父身边有细作,却还是让人跑了,此后多年,每每想起当年之事,我便辗转难眠,我欠了五弟,欠了他。”
杨锦程眼中有泪,那个喜欢笑,永远像是长不大的五弟,失踪那年还不到十六岁。
方先生叹了口气,说道:“你猜得没错,杨锦庭的确早就死了,就在他失踪的那天晚上,他死在季四爷手中,对了,季四爷就是真仙教的季神仙,他也是后晋的屠卫,前朝那位号称九千岁的大太监屠少龄,就是他的义父。”
方先生说完,心里轻松了许多,他没有说谎,虽然他怀疑那次的事和周彤脱不了干系,但是杨锦庭却真的不是周彤杀的,彤姑娘那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她和她娘一样,都是敢作敢为的。
“原来如此,那杨锦轩呢?他的人头被挂在魁星楼,也是屠卫干的?”杨锦程问道。
方先生再瞄了杨锦堂一眼,杨锦堂还是那副蔫蔫的样子,但却支楞着耳朵,正在听他们说话。
“那倒不是,屠卫手下有个死士营,不但为后晋杀人,也同样收钱给别人办事。杨勤收买江湖人来救杨锦轩,屠卫闻讯而至,所以那次救走杨锦轩的就是屠卫的人,杨锦庭被屠卫所杀,也是因为这个......杨锦轩是彤姑娘杀的,令尊也是!”
第六六七章 原来如此
“什么?”
这两个字是从两个人口中说出来的,杨锦程和杨锦堂异口同声。
杀死杨锦轩的,和杀死杨敏的是同一个人!
杨敏是他们两个人共同的父亲。
如果杨敏没有死,杨家不会走到后来的那一步。
杨敏之死,让杨家彻底乱了阵脚。
“唉,我这嘴啊!”方先生朝自己的嘴巴上扇了一下,道,“我这张臭嘴,就没有把门的,我提这个干嘛,你们两个就当没听到,不对,就当我放个屁。”
他本就是个混迹江湖的落魄书生,被老安昌侯李永基看中,养在门下,这身风、流自赏的文士皮下的,是放浪不羁的江湖气。
此时不用遮掩,暴露无遗。
杨锦程已从最初的震惊后平静下来,他淡然一笑:“原来如此,彤姑娘又是哪个?”
“周彤,燕北郡王的孪生姐姐啊,燕王大郡主。”方先生说道。
“哦,对,你刚才说过的,燕北郡王还有一位姐姐,长在民间,却没想到他们姐弟从那时就开始对付杨家了。可惜,我只见过燕北郡王,却没有见过这位大郡主。”杨锦程像是已经忘了这位郡主就是他的杀父仇人了。
方先生把垂落在眉间的一绺头发拢到脑后,凝眉想了想,说道:“说起来吧,你或许见过她。”
“见过她?你说的是大郡主,那个周彤?”杨锦程奇道。
“是啊,就是她,她以前还有个名字,叫沈彤,这名字你或许陌生,但是这个沈字应该有印像吧。”方先生说道。
杨锦程大吃一惊,道:“沈彤?沈家那个下落不明的小女儿?”
“嗯,就是她,不过她不是沈家骨肉,真正的沈家遗孤是个男丁,但是她的确是被沈家妇人养到七八岁上的。”方先生解释道。
杨锦程倒吸一口凉气,缓缓笑了:“原来如此,祖父和父亲如果还在,一定也会震惊不已。沈家养大了燕王的女儿,柳家湾下落不明的那个小女娃,竟然是位皇室遗珠,这事真是有趣啊,有趣。看来我们杨家、还有关家,对了,还有那个被灭门的陶家,全都被沈家妇人给耍了?”
“是,的确如此,不过也要大郡主命大,而且早慧,那次不仅是你们这三拨人马,后晋的人和秦王的人,也都去了。”方先生说道。
杨锦程怔怔一刻,忽然又想起什么,他又笑了:“你说得对,我确实见过她,对,那肯定是她,两次,至少两次,或许更多。叔父去世后,我在运河码头上搜查可疑船只,曾经登上一条船,那船上两个八、九岁的小女娃,在学大人唱戏,把脸抹得五颜六色,我看到她们手边有一盒桂花香粉,后来却查到那香粉出自柳家湾所在的下乔镇,而非她们来的地方。可惜后来出了其他事,而我也因为她们只是小孩子而疏忽了,再想查的时候,那条船早已不知去向。后来,飞鱼卫带了假冒的沈家妇人进京,有两个假扮成小厮的小孩子闯进国公府,只差一步,他们就能救走那妇人。可是就在最后一刻时,那个年纪小的孩子却放弃了,而是自己逃了。现在想起来,那就是这个周彤了。沈家妇人是她的养母,她自是一眼看出那名妇人是假冒的,所以才没有施救。运河码头上的小女娃,连同国公府里的那个小孩子,全都是八、九岁的年纪,而沈家的小姑娘也是这个年纪。老方,你说对了,我真的见过她。”
杨锦程话音方落,杨锦堂尖利的声音就响了起来:“杨锦程,你这个废物,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杨家,可是杀死父亲的凶手就是被你放走的,两次,都被你放走了!”
杨锦程视若罔闻,对方先生说道:“这位大郡主确实早慧,不但早慧,而且冷静,我见过她的身手,有武功,只是年纪太小,力道不够,不过,她当时身边还有一个大些的孩子,那个又是谁?她那时就有其他帮手吗?”
方先生对于当年周彤在护国公府的事,并不知晓,也没听周彤或者燕北郡王说起过,他之所以认为杨锦程见过周彤,是周彤说在上乔镇见过杨锦程。
至于杨锦程所说的运河码头和护国公府的这两次,方先生也是第一次听说。
听杨锦程问起,方先生怔了怔,接着说道:“那可能是萧七少,萧韧,他和大郡主是青梅竹马,两人从小就认识,这个时候嘛,或许已经订亲了,说不定已经成亲了。”
“萧韧?秦王的那个养子?萧长厚的儿子?”杨锦程问道。
“看来你的消息也很灵通嘛,都说秦王把西安经营得铁桶一般,可这消息还是瞒不住你。”方先生笑道。
杨锦程轻笑:“萧七少的名头很大,十二三岁成名,十五岁杀了安鞑的大将军,榆林一战,天下皆闻,可秦王却没有为他请功,那个时候我就猜测,那传闻一定是真的。也只能是真的,秦王虽然没有对外公布他的身世,可却没有给他改名换姓,这天底下姓萧的虽然不少,可是也不多,听到萧这个姓,首先想到的就是定国公府,就是萧渊,萧长敦,还有那个和秦王从小玩到大的萧长厚。萧长厚用自己的人头救了秦王,秦王给他养大儿子,这也不是什么奇事。我只是没有想到,原来那个时候萧七少就来过京城,而且还到过杨家,他那时......我想想,也只有十二三岁吧,很小的一个孩子,可是身手了得,和沈彤,不,是周彤配合得很好。后来我们家满城搜捕小孩子,可也没有找到他们,现在想想,若是那个大的真是萧七少,以秦王的本事,他手下的人要把他们悄悄送出京城,好像也没有难度。难怪当时找不到他们,就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若不是当时连德善也和他们交过手,倒真像是一场梦一样。”
说到这时,杨锦程大笑出声,笑得竟然停不下来。
原来从那个时候,这些人,这条线上的人,就全都出现,出现在杨家,出现在他的眼前,可是他们却浑然不知,甚至不知道有这些人的存在,不,也许早就知道,只是没有把他们当回事而已。
第六六八章 一饭之恩
“走水了,走水了!”
窗外,这喊声像是平地而起,瞬间就连成一片,杂乱的脚步,慌张失措的人影在窗纸上不断闪过。
杨锦堂时而呆若木难于,时而义愤填膺,这时听到外面的喊声,他打个激凌,总算是反应过来了。
他对跟着他进来的两个人吩咐道:“你们还傻站着做甚,快,快把这酒给他们灌下去!快呀!”
那两人相互看了看,又齐齐看向他,杨锦堂皱眉,这两人怎么傻乎乎的?韩广让他来送杨锦程上路,他答应了,片刻之后,这两个人就端着一只酒壶两只杯子来了,韩广这种军汉,办事就是不行,手下的人个个都像傻子似的。
“你们看我做甚,我让你们去给他们灌酒!”杨锦堂怒了,他很生气。
“真要让我们动手灌吗?”说话的这个看上去很年轻,眉清目秀,只是皮肤黑了一些,像是从灶堂里钻出来的,黑得像炭似的。
“废话,快动手,快!”这是傻子吧,哪有人会主动喝下毒酒的,当然要灌了。
“他们不会听你的,你省省吧。”
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传入耳中,杨锦堂吃了一惊,转身去看,他看到了杨锦程眼中一闪即逝的困惑,他也看到了方先生脸上的嘲讽。
“你说什么?”杨锦堂错愕。
噗哧一声,有笑声在他耳边响起,那个黑脸的军汉笑了,这笑声和他刚刚说话的声音判若两人。
黑脸军汉笑道:“我家先生说你是个笨蛋。”
说着,那军汉冲着一起进来的另一个军汉努努下巴,道:“动手!”
杨锦堂还在错愕之中,后脖梗上就挨了一记,他昏厥前的最后一眼,看到那只装满酒的酒杯送到了他的面前。
阿顺把灌下毒酒的杨锦堂扔在地上,人还没死,只是被打晕了,但是很快就会七窍流血,毒发身亡,韩广为杨锦程准备的毒酒,是不会温和的。
杨锦程已经从最初的惊愕中缓合下来,他也认出那个黑脸的军汉是谁了。
“入画,是你啊。”
烟翠提起酒壶,那另一只杯子满上,重又让阿顺捧上,她缓步走到杨锦程面前,曲膝行了一礼。
“杨大公子,这一礼是替我家姑娘行的,我代我家姑娘谢过杨大公子当年一饭之恩。”
“你家姑娘?”杨锦程问道。
“我家姑娘就是刚刚方先生对您说起过的,燕王大郡主,姑娘和芳菲姐姐都曾说过,当年在上乔镇时,杨大公子请她们吃过葱油饼,芳菲姐姐说那是她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葱油饼了。”烟翠的声音婉转悦耳,如黄莺出谷。
“你的声音......”杨锦程眉头微动。
烟翠格格娇笑:“杨大公子贵人多忘事,一定早就不记得当年假扮成杨三小姐的那个小翠花吧,我从四五岁就学唱曲儿,这嗓子是练过的,男的女的都能学。”
杨锦程笑了,他对方先生说道:“燕北郡王大婚那一场,原来也有这位大郡主参与,这么说来,当日那一切全都不是巧合?老方,你看我们杨家还有太皇太后,早就让他们姐弟给耍了。”
说完,他不再说话,只是闭目想了想,那一年他去过上乔镇,的确是为了沈氏遗孤而去的,他在那里见过周彤吗?那已是十年前的事了,他早已不记得了。
想来确实是见过的吧,否则在运河码头上,周彤就不会把脸抹花了,周彤是担心被他认出来吧。
方先生也说过,周彤早慧,的确是早慧啊,一个八岁的小女娃就能有这么多的主意,那一次,各路人马齐聚,还是让周彤逃脱了。
这已不是早慧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大郡主,周彤。
杨锦程睁开眼睛,一双眸子变得比往日更加澄明。
他问方先生:“皇宫里的那两名女刺客,小的那个想来就是这位大郡主吧,那么另一位呢?我是说假的红娘子。老方,你总要让我明明白白地走吧。”
这一次,方先生没有瞒他,说道:“那位是云夫人,大郡主和燕北郡王的生母。”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杨锦程笑着摇摇头,从床上站起来,对方先生抱抱拳,说道:“老方,谢谢你陪我这一路。”
方先生也站起身,把散乱的头发理了理,还礼道:“大公子言重了,咱们二人也算是缘份吧。”
杨锦程笑道:“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到祖父了,告诉他,我们杨家最大的敌人并不是秦王,而是那母子三人。听说杨勤惨败收场,已经逃往鞑剌,那是死路一条,杨家终归还是绝了。”
他又看向烟翠,说道:“拜托姑娘一件事。”
烟翠轻扬眉角,笑道:“杨大公子说吧。”
“留儿......那是我们杨家造孽,你不要把他交给程伯,程伯执拗,一定会从小就教导他要给杨家报仇雪恨,这是歪理,所以还是不要让程伯抚养他了。你随便找个人家,送了吧。”杨锦程说道。
烟翠点点头,道:“好,我答应您,不会让留儿知道他的身世,留儿什么都不会知道。”
“那就谢过姑娘了。”
杨锦程冲着烟翠深施一礼,烟翠正不知要不要还礼,杨锦程已经伸手从阿顺手里的托盘中取过那杯酒。
方先生垂首,忽然又抬起头来,冲着杨锦程抱拳:“杨公子,走好!”
烟翠怔了怔,侧过脸去......
放火的是李荣景,他并没有走远,终是觉得不太放心,折回来时正好撞上气冲斗牛、杀气腾腾的烟翠,眼看着这位大姑娘就要把整件事情搞得鸡飞狗跳,李荣景只好带上人跟着一起去。
也多亏了李荣景和他手下的飞鱼卫,烟翠和阿顺才能顺顺当当混了进来,混到杨锦堂身边。
方先生苦笑:“这不是你能来的地方,如果不是李爷,你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烟翠翻个白眼,道:“我告诉李爷了,我说我和你是真两口子,咱们是夫妻,你要送死,我当然要陪着了。”
方先生脸上一红,嘴唇动了动,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第六六九章 仁义的孩子
当夜,严化两名副将发动兵变,诛杀了严化。
一夜恶战,严化军队死伤几千人,天亮时,写着“严”字的军旗被扯下,重新挂上了“韩”字大旗。
韩广正式接收严化军队。
可是刚刚一个时辰,韩广的人还没有来得及给这些刚刚接收的兵士重新编队,蒋双流就发动了猛攻。
而此时,方先生和烟翠正坐在蒋双流的大帐里,一边等着前方的消息,一边窃窃私语。
“李荣景把我们送到这里来,万一这姓蒋的恩将仇报,把我们杀了怎么办?”烟翠说道。
方先生喝了口茶,说道:“他要杀我们早就杀了,还要等到现在?你看看这茶,这可是今年的明前,今年的,我们在顺德府里这大半年可没有喝过这么好的茶。”
烟翠白他一眼,说道:“李荣景先前可是说的送我去京城,这会儿却又把我们送到这里,前后对不上,一定有问题。”
“问题就在我身上,我来了,当然就来这里了。因为之前是我拜托他,把你送到京城安昌侯府的,到了那里,侯爷自会派人把你送回燕北。可现在我平安出来了,当然要把最新的情报送出去,这情报不是送到燕北,也不是送到京城,这两个地方都太远了,只能,也必须送到蒋双流这里,唉,你若是觉得我做得不对,见到大郡主后给我告上一状,若是大郡主也说不对,老侯爷自会罚我,这总行了吧。”
方先生很无奈,只好又喝了一口茶。
烟翠不懂,她也听不懂,也不明白,但是方先生有一句话说得很对,见到姑娘,她是一定要告状的。
“对了,那个孩子你要送给谁啊?”方先生问道。
之前,烟翠让李荣景手下的那名暗卫带着留儿从暗道里出城,待到她和方先生也出城以后,就把那孩子托付给了一户农家。
“我也不知道啊,想那么多干啥,说不定等我们去接他时,那家的大嫂舍不得,留下当儿子了呢。”烟翠说道。
她原本是想带着留儿一起走的,可是方先生不让,并且叮嘱他,不能对秦王的人提起这个孩子。
“那户人家自己有孩子,若不是你拿刀逼着他们,他们才不会帮你养孩子。”方先生嘲讽地说道。
“谁说的,我还给了他们二十两银子呢,我还告诉他们,等我来接孩子时,再给五十两。看在银子的份上,他们一定会把留儿养得白白胖胖。”
烟翠长在市井,从小见惯三教九流,她什么人没见过啊,她见多了的就是一手给刀一手给糖了。
当然,她给的不是糖,而是银子,白花花的银子,让李荣景现弄来的银子。
直到第三天,前线的消息才送回来。
顺德府城破,韩广被蒋双流一箭射死。
中原军败了!
......
秦王很高兴,同时,他也接到了来自燕北的线报。
做为善后的李永基也已退兵,一部分退回白马林,他自己则带着另一部分到了燕北城,与燕北郡王汇合。
鞑剌王蠢蠢欲动,大有趁乱出兵之势。
燕北郡王集合燕北军全部主力,要与鞑剌一战。
秦王叹了口气,心里有些说不清的情绪。
燕北郡王的兵马最终也没有进关,他真的只是要拦住杨勤。
“王爷,燕北郡王的信使到了!”
秦王一怔,道:“快,把信拿来。”
燕北郡王在信上说,他已经派人运送十台小火炮过来,他自己留下一部分火炮打鞑子用,这些是送给秦王的。
秦王把信递给李思南,说道:“这孩子......这孩子......”
李思南一目十行把信看完,也是怔了怔,他们当然也已经知道这批火器的存在。燕北郡王就是用这些火器将杨勤打得落花流水,却没有想到,他竟然轻轻松松就送了一半给秦王。
“听前线传来的消息说,这些火器都是赊的,云夫人为此还把那位火器商人给打伤了,唉,说是赊的,其实也和强取豪夺差不多。”李思南说道。
“是啊,阿钰这孩子这些年都是在做土匪的,他能有多少身家,早年王府被杨勤把持,那几座矿山也同朝廷管着,他养军队的银子,都是做土匪的这几年弄来的,用的什么手段可想而知,这也无可厚非,难得的是他的仁义之心。”
秦王心里越发愧疚,这个侄儿,他甚至从未见过。
可是为了他,这个侄儿却搭上了全部身家性命。
“小七呢,到山海关了吗?”秦王问道。
“七少和大郡主已经在山海关有十几二十天了。”李思南说道。
“嗯,看来他们也休息好了,小七可不能闲着,那是个爱闯祸的,一闲起来就不安生,让他......让他到保定府,和三公子汇合。”秦王说道。
山海关,萧韧收到秦王的信后,半天没有说话。
周彤看他一眼,问道:“怎么了?”
萧韧把信交给周彤,说道:“你自己看。”
周彤把信看完,说道:“没有问题啊,你怎么看上去好像不高兴。”
“我想打仗,为什么不让我去打仗,还是让我回保定府,保定府有周铮在,我去做什么,陪着周铮围着保定遛马吗?”
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周彤笑了出来,把信纸卷成纸筒朝着萧韧的头打了一下,说道:“你也说了周铮在保定府,秦王一定是不放心,这才让你过去,再说,保定府离京城太近了,他把你们放在那里,别有深意。”
萧韧长长地叹了口气:“彤彤,我当然知道,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可我不想去,我在保定府的时候,感觉自己像是被保护起来一样,你看现在周铮,也是这样,闲得淡疼,对了,前阵子我让他把欣妩杀了,本来还以为欣妩早就死了,可后来他居然告诉我,不但欣妩找不到了,就连黄氏也不知去向,你说说,他有多不让我省心。”
提到欣妩,周彤脸上的笑容渐渐散去,她道:“是啊,即使秦王没让你过去,我也会自己去保定府的,一定要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第六七零章 桃子红了
萧韧和周彤起程的前一天,见到了去燕北送聘礼的萧三公子和萧三奶奶。
萧韧对这位堂兄早就没有印像了,可是萧三还记得他。多喝了几杯,萧三拉着这个比他小了十几岁的小七弟滔滔不绝。
“你刚会爬就找不到人了,乳娘和丫鬟吓得连上吊的绳子都拿出来了,才发现你爬到狗窝里去了。”
“你刚会走路就往我爹那盆十八学士上撒尿,没几回就把那十八学士给浇死了。”
“你刚学会用勺子吃饭,就找府里倒夜香的阿四,用勺子舀了夜香喂给小六吃。”
“你刚......”
周彤在萧韧哀求的眼神里,和萧三奶奶一起,强忍着笑退出去了。
萧三奶奶无奈地说:“大姑娘,我家三爷说的都是醉话,你可别放在心上,他就是这个毛病,高兴了就会多喝几杯,也不撒酒疯,就是拉着人说话,一说就是一两个时辰,直到酒醒为止。”
周彤笑着摇头:“我没放在心上,再说,七少现在已经改了。”
萧三奶奶松了口气,道:“我从当新媳妇时就知道,我们家还有一位七少爷,这在萧家不是秘密,我们几个媳妇都知道。前年皇帝回来,老夫人就让人把家里的金银细软全都送出去了,连同我们几房的孩子,这会儿也没在京城。真若是有那么一天,唉。”
周彤问道:“我和七少的亲事,国公爷那里......”
她只说了半句,后来的没有说下去,但是萧三奶奶立刻懂了,她笑着说道:“咱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这事不瞒着你,瞒也瞒不住啊,芳菲姑娘全都知道。国公爷原本对你们的亲事是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可是得知你是燕王血脉之后,他那脸色......你看国公爷的行事就知道了,虽然在他眼里,皇帝一家子比他亲生骨肉还要重要,但是他却不想让自家和皇家联姻,可想而知,他老人家那心里肯定是别扭着呢。老夫人和他不一样,老夫人眼里只有孩子,只要孩子们满意,她就满意,所以那天听芳菲姑娘说过之后,老夫人就恨不得立刻把你娶进门,当亲闺女一样疼着,她说这几位王爷的孩子里,就属燕王家的几个最不容易,还说小七和你一样,都是自幼就没有亲爹亲娘照看,这样的孩子能健健康康长大就已经不容易了,偏偏你们还都长得这么好,说起来还是你们自己争气,老夫人还说若是小六也能有小七这样的福气就好了。”
关于萧长敦的态度,周彤也猜到几分,只是这位老夫人,却出乎她的意料。
“咱家老夫人年轻时上过战场,打过仗,刀光剑影里闯过来的,生平最喜欢的就是有本事的女子,唉,她老人家把府里的事全都安排妥当了,现在眼瞅着你和小七也快要成亲了,如今她不放心的就只有小六了,也不知道小六在西安过得如何。”
周彤也是后来才知道小柴偷跑到西安的,这件事上她也没办法,听说小柴回到西安以后,又到百卉堂里当伙计了,而且像从前一样,乐此不疲,敬岗爱业。
......
“啊欠!”小柴连打几个喷嚏,问身边的阿小,“谁骂爷呢?”
阿小脑子转得飞快,笑嘻嘻地说道:“一准儿是哪家姑娘还念叨您呢。”
小柴皱眉,嘴角向下撇了撇:“胡说,少爷我每天都在铺子里,她们不用念叨,来铺子就能看到我了。”
阿小眼珠子转了转,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压低声音说道:“一定是郡主嫌您这些日子没去慈安庄了。”
这倒也是,小柴伸手抹了下脸,他要去找阿治商量商量,给他一天假。
这阵子铺子的生意好得不成,阿治就没给他们放假,他也就没能去慈安庄。
小柴见到阿治时,阿治正在核对库存,看到他就说:“小柴,桃子红的胭脂卖得不好,你看还有这么多呢,你明天多推推吧。”
“哦”,明天,又是明天,他还想明天放假呢,小柴心不在焉地拿起一盒胭脂,这种桃子红的确不好卖,抹不好就是一个俗,要多俗就有多俗,除非是......小柴心里一动,挑了二十盒深浅不一的桃子红,对阿治说道,“东家,我拿二十盒,你给记到秦王府帐上,明天我给宜宁郡主送过去,她上次说过,我给忘了。”
阿治大喜,一下就卖了二十盒,嗯,小柴就是小柴。
见阿治点头了,小柴忙道:“明天是二十,郡主每个月的这几天都在慈安庄,我要把货送到慈安庄,一大早出去,估摸着要到晚上才能回来。”
慈安庄没在城里,阿治是知道的。
阿治道:“那打发小冬送过去吧,让他骑马过去,走得快。”
小冬是另一个伙计,平日里送货收帐的都是他。
“不用不用,慈安庄那地方不让生人进去,还是我去吧,没事,雇车的钱,我自己出。”小柴忙道。
阿治看看他,总觉得今天的小柴像是哪里不对劲,算了,只要能把这些卖不动的桃子红卖完,不对劲就不对劲吧。
次日天还没亮,小柴就带着阿大阿小上路了,他没雇车,白老爷担心自家六少爷被赶车的拐走,让自己家的车把小柴送过去。
小柴说得没错,每个月的初九、十九,宜宁郡主都去慈安庄,每次都会在慈安庄住上五天。今天二十,宜宁郡主肯定还在慈安庄里。
不但宜宁郡主来了,三夫人刘茜蕊也在。
这会儿,刘茜蕊正在专心地看宜宽郡主做画,宜宽郡主已经学了两年,虽然很好学,可是实在没有天赋,她自己也挺伤感的。
“你画得已经不错了,至少比你三哥的那两个幕僚要强得多。”刘茜蕊安慰宜宽郡主,这两个小堂妹乖巧懂事,她全都喜欢。
宜宽郡主有点不好意思,说道:“我读书不好,这才想要学画,可是画也画不好。”
刘茜蕊也觉得奇怪极了,慈安庄里有先生,还另外给两位小郡主单独请了西席,无论是慈安庄的先生,还是那位西席,全都说两位小郡主勤奋好学,可就是......
无论是诗词歌赋,还是琴棋书画,但凡是和“雅”字沾边的,两位小郡主全都学得不怎么样。
第六七一章 受欢迎的小柴
“你又不用下场考试,学得好不好的无所畏,会写自己名字,会写信看信,那就行了。”刘茜蕊笑道。
宜安郡主想想也是,索性扔下画笔,从一只锦匣里拿出一封信来,对刘茜蕊说道:“三嫂,彤彤姐姐订亲了,你知道吗?”
刘茜蕊也是刚刚知道,她没有见过周彤,对萧韧的印像也不深,因此,这两个人订亲的消息,对她而言并没有太多感觉。
见宜宁郡主这么问,她点点头,道:“我听说了。”
“彤彤姐姐是我的亲姐姐呢,难怪她对我们那么好,以后我不但多了一个姐姐,而且还有了姐夫,三嫂,你不知道,我姐有多好,她长得可漂亮了,还会武功呢,她的本事可大可大呢。”
刘茜蕊笑道:“那天宜宁也是这样说的,她说彤彤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还有本事,让你们说的,我也想见见这位郡主了。”
“三嫂一定要见见我姐姐,唉,我可想她了,也不知道她成亲的时候,我能不能亲眼见到......”
宜宽郡主的声音渐渐小了,姐姐成亲时,二哥哥一定会在吧,她也想二哥哥,她和妹妹已经好几年没有见到他了。
这时,门外响起问安声,是宜宁郡主过来了。
宜宁郡主进来时,身边的丫鬟手里捧着一只红漆描金的托盘,托盘上码得整整齐齐的全是胭脂。
“宜宁,这是你从西安带过来的?”刘茜蕊伸手拿起一盒胭脂,打开盖子闻了闻。
“三嫂,你看这个颜色多适合你,分你几盒,不用谢啊,别客气。”宜宁郡主热情洋溢,刘茜蕊还没来得及推辞,宜宁郡主的丫鬟就把几盒胭脂塞到她的丫鬟手里了。
宜宽郡主也拿起了一盒,可一看颜色就又放回去了。
可这还是被宜宁郡主看到了:“宜宽,你长大了,也该打扮打扮了,这几盒胭脂是给你的,嗯,再给宜容拿几盒,不用谢我,我是姐姐,应该的。”
片刻之间,托盘上的胭脂就分完了,宜宁郡主一阵风似的进来,又一阵风似的出去。
看着她的背影,刘茜蕊和宜宽郡主面面相觑。
“三嫂,这胭脂......我......”宜宽郡主很苦恼,宜宁是姐姐,她送的东西,按理,是要抹了给她看看的,可是......
“嘘,你收下就行了,想赏谁就赏谁,你还小,这颜色可千万别抹,太俗气了。”
刘茜蕊说完“俗气”这两个字,忽然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嗯,宜宁说这颜色很适合她......
“这是百卉堂的胭脂呢,小柴来了?”宜宽郡主终于想明白了。
“可不是嘛,一准儿是。”刘茜蕊笑道。
小姑子长大了,早就到了要说亲的年纪。前几年是因为太皇太后赐的那个慈安居士的名头,顶着这么个居士名头,自是暂时不宜议亲的。好不容易等到太皇太后死了,又是孝期,一年里还是不能议亲。待到孝期过了,秦王又领兵走了,不但他走了,周铮也走了,偏偏丁夫人是侧妃,是妾室,宜宁郡主的亲事上,丁夫人不能做主,于是这事儿就落到刘茜蕊这个嫂子头上,可是她从小到大,除了骑马打架,别的都不会,这给小姑子说亲的事,她哪懂啊。
不过,虽说不懂,可是有的事,她还是看出来了。
她听府里的人说过,小时候宜宁郡主和萧七少走得很近,那时候就连丁夫人都盘算过两人的亲事。可就是走得太近了,最后就变成了亲兄妹一样,感情是好,那却是兄妹的感情。
宜宁郡主刚刚和小柴来往的时候,把刘茜蕊给吓了一跳,生怕小姑子被人骗了,后来她让人去找百卉堂的东家阿治打听了,得知那个小柴并不是石头缝里崩出来的,这才稍微放下心来。
“我在甘州长大,我们甘州的子弟都以擅长骑射为荣,若是哪家的儿郎被养成软脚蟹,是会被笑话的。可是来了西安,我这才知道,原来大户人家养儿子是什么都不计较的,就说王府吧,你看三......算了,我不说了。”
刘茜蕊从小柴身上,想到了周铮,想起周铮,她就一肚子的气。
那个混帐,前两天来信,居然说保定府美女如云。
去他娘的美女如云,她立刻给他回信,说她从绥德找了几个小厮,嗯,差点忘了,她还真要打发人到绥德寻几个长得好看的小厮过来,气不死他,也要恶心死他。
也不知道绥德的男人是不是真像传说中长得那么好看呢。
府里好像没地方安置,要不阉了,当内侍?
刘茜蕊走神了,宜宽郡主叫了她好几声,她才缓过神来。
“三嫂,小柴去给孩子们讲故事了,我们也去听听吧。”
小柴在慈安庄里很受欢迎,只要他来了,庄子里的孩子们就围着他,尤其是女孩子,这庄子里,无论是打扫的阿婆,还是三四岁的小女娃,全都喜欢小柴,大家全都喜欢听小柴说话,只要小柴来了,就能听到女孩子们银铃般的笑声。
“好啊,我们一起过去,把宜容也叫上。”
宜容郡主早就带着小妹跑过去了,她喜欢听小柴讲故事,小妹说过,小柴是姐姐铺子里的,是自己家的人。
今天小柴讲的,是一位小郡主被坏人加害,失忆后沦落到一户大户人家当丫鬟,被奸诈的主母毒哑后,给小姐做替身送进大牢的故事。
宜容郡主听着听着就哭出声,扑进宜宽的怀里抽泣,宜宁郡主也哭了,可是不过片刻,这故事就有了转折,原来这位小郡主深藏不露,她
今天小柴讲的,是一位小郡主被坏人加害,失忆后沦落到一户大户人家当丫鬟,被奸诈的主母毒哑后,给小姐做替身送进大牢的故事。
宜容郡主听着听着就哭出声,扑进宜宽的怀里抽泣,宜宁郡主也哭了,可是不过片刻,这故事就有了转折,原来这位小郡主深藏不露,她今天小柴讲的,是一位小郡主被坏人加害,失忆后沦落到一户大户人家当丫鬟,被奸诈的主母毒哑后,给小姐做替身送进大牢的故事。
宜容郡主听着听着就哭出声,扑进宜宽的怀里抽泣,宜宁郡主也哭了,可是不过片刻,这故事就有了转折,原来这位小郡主深藏不露,她
第六七二章 喘气都畅快
听完故事,宜宁郡主叫住小柴,问他:“这世上真的有人能指挥虫子吗?那故事里的郡主,御虫犹如指挥千军万马,这是真的吗?”
小柴笑道:“都说了那是故事,故事就是故事,不能当真。”
“原来这样啊”,宜宁郡主很失望,她还想养上成千上百的虫子,训练得听话以后,给父王送过去呢,“唉,我还以为世上真有这样的奇人奇事呢。”
看到她瞬间黯淡下去的眸子,小柴就不忍心起来,连忙说道:“也不能说是绝对没有,世界之大,无奇不用。南疆的夷人就有养毒虫的,只是不如故事里的那样夸张而已,我听说有的部落,把毒蛇尊为圣物,当祖宗一样供着。”
“啊?真有这样的事啊,那他们养的那些虫子,真的是指东打西,听人号令吗?”
宜宁郡主索性在石凳上坐了下来,小柴见了,连忙让她起来,从怀里掏出一条干净的帕子铺上,才又让宜宁郡主坐下。
跟在宜宁郡主身边的丫鬟连伸手服侍的机会都没有,不过,她们早就习惯了,只要小柴来了,就不用她们服侍,小柴会把郡主照顾得妥妥当当。
“能听人号令应该是真的,但是也只能是一对一,而且那虫子用过一次也就死了,搞搞暗杀还行,想要用到战场上肯定不行了。”小柴说道。
宜宁郡主叹了口气,说道:“原来还真有这样的事啊,虽然不如故事里那么厉害,可也是很神奇了。小柴,你懂得可真多。”
小柴有点不好意思,夷人供养毒虫的事,他是在燕北听说的。燕北郡王派人去打听过这件事,也不是秘密。
“前朝的那位什么郡王,他的儿子得到夷人的五大部落支持,才建立起后晋小朝廷,那五大部落供奉赤蛇为圣物,只有拥有赤蛇之血的人,才能得到他们的认可,成为后晋之主。这是我在燕北时听说的,因为神奇,所以我就多听了一些。”小柴说道。
宜宁郡主是知道后晋小朝廷的,她更知道那些人曾经来过西安,还曾经行刺过父王。
“呀,这果然不是正大光明的手段,不是好人用的,我还是不要学了。”宜宁郡主挥挥手,像是要把那些并不存在的虫子挥走一样。
“咦,你还想过要学这个?”小柴好奇地问道。
宜宁郡主脸上一红,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先前听你讲故事的时候,还想过要养上好多好多的虫子,训练好了送到前线帮父王打仗呢,就在你说五大部落时,我还想要派人到那什么五大部落请个高人过来教我呢,唉,我就是觉得有趣,你可千万别说出去。”
小柴连忙竖起三根手指,指天发誓:“你放心,我若是说出去,就让我吃了肉就肚子疼。”
宜宁郡主噗哧一声给逗乐了,两个丫鬟也抿着嘴强忍着笑,小柴可真是太有趣了。
“胡说,这叫什么发誓,吃肉肚子疼,那一定是吃得太多给撑着了。”宜宁郡主的话还没说完,就笑得前仰后合,想想小柴捧着吃得溜圆的肚子的样子,太好笑了。
“我说得是真的,我最喜欢吃肉了,若是吃肉就肚子疼,阿大阿小他们肯定把肉藏起来不给我吃,那我就是生不如死了,所以说,这对我而言是重誓,很重很重的重誓。”小柴说得很认真,满脸的真诚。
宜宁郡主强忍着笑,对小柴说道:“又不是多大的事儿,你发的哪门子重誓啊,我不让你发誓了还不行,你刚刚发的那誓就不作数了。”
“不行,发过的誓言就是发过了,没有不作数的,全都作数,我说了不会说出去,就是不会,你放心吧。”小柴很认真地说道。
宜宁郡主点点头:“嗯,我信你。以后你在我面前,不用发誓,你不发誓我也信你。”
“真的?这样不好,你不能任谁都相信。”小柴说道。
“没有了,我不是任谁都相信的,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后面的话,宜宁郡主没有说,她忽然感觉自己这样说好像有点......
“小柴,你觉得京城好呢,还是西安好呢?”宜宁郡主换了一个话题。
“当然是西安好了,如果不是西安好,我才不会千里迢迢从燕北偷跑过来。”小柴说道,因为这事,韩无忌看他的样子,就像看个小贼。
“我也觉得西安最好了,不过我没有去过京城,上一次差点就去了,三哥和我路过洛阳时,感染了时疫,这才没有去成。”说起那次的事,宜宁郡主有几分后怕,那一次,洛阳死了很多的人。
“你没去京城就对了,我和你说啊,京城一点都不好玩,真的比不上西安,我站在西安喘口气都比在京城要舒畅。”
“真的吗?”宜宁郡主又给逗笑了,和小柴说话就是这样,总是会笑,不对,是一直都在笑。
......
傍晚时分,小柴恋恋不舍地出了慈安庄,明天还要开工,他不能一直留在这里。
刚刚走出庄子,身后就传来喊声:“柴少爷,柴少爷!”
小柴回头一看,这是宜宁郡主身边的一名小内侍。
小内侍气喘吁吁地跑到小柴面前,把手里的一只大食盒递给阿大,说道:“这是郡主给你的,是郡主从王府带过来的呢。”
小柴心里一暖,这世上总会有好心人,就像宜宁郡主这样,他跟着宜宁郡主真是太正确了。
回到白老爷府里的那个小院,小柴小心翼翼打开食盒,他原本以为这食盒里装的是点心,没想到却是各色糖果。
他还是头回见到用食盒装糖果的。
他掂起一块放到嘴里,嗯,真甜。
西安真好,西安的人比京城好,西安的糖比京城甜,在西安喘气也比在京城畅快!
“我这辈子也不回京城了,就住在西安了。”小柴大声说道。
阿小抓抓头皮,问道:“如果,我是说如果,就是秦王爷进了京城,那个了,六少你懂得,就是那个了,他肯定会接宜宁郡主进京的,那您怎么办?没有宜宁郡主罩着您,您不怕倒霉吗?”
第六七三章 坐怀不乱的六少爷
“咦,是啊,本少爷是拜宜宁郡主的,本少爷顺风顺水,都是因为跟着宜宁郡主,如果她去了京城,那我怎么办?”小柴发现,他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阿小连忙安慰:“那您也跟着去京城呗,您已经改名换姓了,国公爷还能把您如何?再说了,那次他老人家不许您回去,您不还是在京城走了个来回吗?”
“也是啊!”小柴想起上次他的壮举,还挺自豪的,不过,回京城虽然不难,可是百卉堂呢?
“和东家说说,把百卉堂也搬到京城?”小柴觉得这可能不行,除了周彤以外,其余四位东家,可都把家眷接到西安了,买了房置了地,让他们搬回京城,他们一准儿不愿意。
所以,他必须要做出选择,在宜宁郡主和百卉堂之间做出选择。
小柴一颗一颗吃着糖,吃得满嘴都是糖,可还是没有想出两全其美的办法。
慈安庄里,刘茜蕊叫了七八个孩子捉虫子,没一会儿,就捉了大大小小几十只虫子。
刘茜蕊把这些虫子装到罐子里,叫了一名内侍负责喂养,她要把这些虫子养得肥肥大大,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然后送去给周铮。
安顿了虫子,刘茜蕊就看到了宜宁郡主。宜宁郡主看上去格外的兴奋,忙里忙外,像打了鸡血似的。
“唉,我都见怪不怪了。”刘茜蕊嘟哝。每次来慈安庄,只要小柴也来了,她这位小姑子就会这样,而且持续兴奋好几天。
“宜宁,那位柴公子,他的家世你知道多少?”晚上,刘茜蕊坐在炕上,和宜宁郡主闲话家常。
关于小柴的身世,刘茜蕊让人去打听过,这话还是从阿治那里打听来的,阿治说小柴是京城人氏,曾经也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后来被家里的父兄轰出来,这才到了京城,至于是哪户人家的子弟,阿治只是打哈哈,却是不肯说。
刘茜蕊觉得,像小柴这么机灵又讨人喜欢的人,之所以被父兄容不下,十有八、九是庶出的,被亲爹和嫡兄嫌弃,这种事情话本子上多的是,在甘州时就有这样的事。
不过,小柴至少不是来历不明,石头缝里崩出来的。
“小柴的身世?”宜宁郡主没想到三嫂会忽然问这个,她说道,“他是彤彤雇的伙计啊。”
刘茜蕊朝自己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砰的一声。
“三嫂,你干嘛打自己啊,没事吧,打得好重。”宜宁郡主关心地问道。
“没事,没事,我就是想打人,只好打自己。”刘茜蕊觉得,有些事情上,她要出手了。
几天后,小柴收工,摇摇晃晃走在大街上,阿大和阿小还没收工呢,他懒得等他们,自己先回去......回去吃糖。
天色已擦黑,小柴刚刚拐上一条小路,忽然感觉耳后阴风阵阵,他正要回头,就觉一团乌云从头顶压了下来。
他要被人打闷棍了。
他听到有女子的声音传来:“狠狠地打,狠狠地打!”
小柴以为自己被打得遍体鳞伤,他发出杀猪一样的叫声,可是叫得嗓子都哑了,那棍子也没有打到他身上,却一下一下砸到他躺着的这块地上,震得他耳朵嗡嗡响。
也不知过了多久,总之,小柴开始心疼那片地了,棍子终于停下,接着,他被人踢了一脚:“不许再勾引小姑娘了,记好了!”
然后,他就听到脚步远去的声音,不是一个人,至少四五个人,而且穿的不是靴子,分明就是穿着绣鞋踩着小碎步。
小柴费了好大劲,才从口袋里挣脱出来。
看看四周,天已全黑,低头一看,地上砸出几个深深浅浅的坑,这打得也太狠了。
小柴回到小院子,连饭都没吃,就托着腮瞑思苦想,他招谁惹谁了?干嘛要吓唬他?
六少爷能怕这个?六少爷从小就是被吓大的,六少爷挨得那些打,数都数不清。
对了,那些女人说他勾引小姑娘。
这时,阿大和阿小从外面进来,小柴开门见山地问道:“少爷我勾引过小姑娘吗?”
阿大想都没想,脱口而出:“六少爷天天都在勾引小姑娘啊,不只是小姑娘,还有大姑娘和小媳妇。”
小柴恨不得拿肉包子打烂他的脸!
阿小比阿大机灵,他眼珠子一转,连忙笑着说道:“胡说八道,六少爷是正人君子,什么时候勾引过小姑娘了,都是小姑娘勾引六少爷。”
小柴很满意,朝着肉包子上咬了一口。
就是啊,明明是小姑娘们勾引他,他可没有勾引,他就是柳下惠,坐怀不乱。
不过,好像也没有小姑娘坐过他的怀。
算了,咬文嚼字没有意思,反正,阿小说得对,他是正人君子,这是没有错的。
可是,就连阿小也明白的事,那些女人为何要冤枉他?
自从跟了宜宁郡主,小柴走路都带风,运气好得不能再好了。
像这么倒霉的事,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遇到了。
一定是最近拜得不够,要多买点香烛纸钱,呸,他已经听人说了,香烛纸钱不能拿来拜活人,那就送点胭脂水粉吧.
第二天,小柴从枕头里取出他的全部积蓄,整整二十两银子。
他带着二十两银子去了铺子,挑了他觉得最好看的胭脂水粉,亲自送去了秦王府。
宜宁郡主听说小柴来给她送东西了,马上让内侍去把小柴叫进来。
刘茜蕊想要拦着,可是看到宜宁郡主这么高兴,就没有忍心。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宜宁郡主兴高采烈地出去,又兴高采烈地回来,如数家珍地把那些胭脂水粉拿给刘茜蕊看。
刘茜蕊还以为她会像上次那样,把这些东西硬塞过来,可是她猜错了,宜宁郡主一样一样显摆完了,就当宝贝似的抱走了,一样也没有留下。
刘茜蕊觉得头疼,她是挺喜欢小柴的,否则上次就让人揍他了,可是这门第儿......
她这个当嫂嫂的能同意,秦王呢?还有那个该死的周铮呢?
刘茜蕊决定还是和宜宁郡主挑明了吧。
第六七四章 长嫂为母
三夫人刘茜蕊在没有成为三夫人之前,她还有一个更响亮的称呼——刘大小姐。
在西安,说一声刘大小姐,或许会有七八个或者十几个人家的刘大小姐。
可是在甘州,刘大小姐只有一个,那就是将门刘家这一代排行第一的那位大小姐刘茜蕊。
刘家的规矩,不论男女,是从小一起教养,因此,刘家一门将才,男丁征战沙场,建功立业,女儿同样巾帼不让须眉。
只不过,甘州距离西安三千多里,刘大小姐在西安名声不显而已。
从小到大,刘茜蕊想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
“宜宁,你跟三嫂说实话,你是不是心悦小柴啊?”
面对宜宁郡主,刘茜蕊开门见山。
宜宁郡主怔了怔,她挺喜欢这位三嫂的,自从彤彤离开西安,她最合得来的就是三嫂和小柴了。
至于宜宽和宜容这两个妹妹,她们太小了。
可是,三嫂怎么会这样问呢?
“小柴......他是我的朋友,三嫂,你是不是觉得他的身份不够,不能和我做朋友呢?可是真若是论起身份,整个西安城,除了宜宽、宜容和你以外,也没有其他人能和我平起平坐了,所以我和谁做朋友都一样,不是吗?”
刘茜蕊心里一沉,这个小姑摆明是把她后面要说的话全都堵回去了。
是啊,整个西安城,除了两位小郡主和她这个嫂子以外,其他的人,的确不能算是和宜宁郡主是同一个阶层的人。
既然全都不是,那就没有必要分成三六九等。是个小伙计,还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在宜宁郡主面前都是一样的。
刘茜蕊有点头疼了,她怎么忘了呢,听说燕北那位大郡主初到西安时,只是一位小孤女,还不是一样成了宜宁郡主的好姐妹,就连秦王也对她赞赏有加。
“宜宁,三嫂其实是想说,那个小柴,如果你心悦于他,就不能还是现在这个样子。你不看重出身门第,王爷也是爱才之人,可是你总要为小柴想想吧。”
宜宁郡主蹙起眉头,问道:“我一直都很照顾百卉堂的生意,以前是因为那是彤彤的铺子,现在也是为了小柴,我想让他多赚点提成银子,我......我这也算是为他着想吧。”
刘茜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她对宜宁郡主说道:“我在甘州的时候,那年十二岁,第一次办茶会,阿娘让嬷嬷拟了一张请客的名单交给我,我懒得搭理,自己下帖子把我看着顺眼的小娘子全都请了过来。”
宜宁郡主不知道三嫂为什么忽然说起小时候的事,明明是在说小柴,怎么又说到她自己了?
“那后来呢?”宜宁郡主问道,她知道,刘茜蕊的父亲是甘州卫指挥使,刘茜蕊在甘州的地位,就如同宜宁郡主在西安,可想而知,甘州的闺秀们都以能参加她的茶会为荣。
刘茜蕊叹了口气,说道:“后来就在那次的茶会上,有两位小娘子跑到没人的地方偷偷掉眼泪。直到茶会结束的那天晚上,我才听丫鬟们说起。”
“为什么会偷偷去哭?”宜宁郡主问道。
“那两位小娘子家世清贫,她们的父亲一个是八品,一个是九品。她们来参加我的茶会,穿的是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穿的好衣裳,首饰头面是她们的娘珍藏多年的嫁妆......即使这样,那天来的小娘子里,有几个狗眼看人低的,当众嘲笑她们的衣饰,唉,因为这件事,我被阿娘教训了......宜宁,你很小就在王府后宅里主事,这件事上你一定明白吧。”
宜宁郡主点点头,这件事上,主要的原因是主家安排不妥当,请客下帖子这种事,最是马虎不得。
一个念头在心底升起,宜宁郡主看向刘茜蕊:“三嫂,你的意思是说,小柴不是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即使我们不会轻视他,别人也会对他指指点点,他自己也会不开心,对吗?”
刘茜蕊噗哧笑了:“你连他会不会开心都想到了,就是承认自己心悦他了?”
宜宁郡主脸上一红,但是却没有半丝忸怩:“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心悦他......看到他的时候,我就很开心,如果隔些日子不见他,我就会想,他怎么不来找我呢,他在做什么呢?我还想给彤彤写信问问呢,彤彤订亲了,一定懂的。”
刘茜蕊感觉受到了伤害,放着眼前自己这个已经成亲了的不问,还要千里迢迢写信去问一个只是订亲的人。
“你可以问我啊。”刘茜蕊是不允许自己默默受伤害的。
“可是彤彤和七哥是两情相悦啊。”宜宁郡主说道。
刘茜蕊感觉自己受到的伤害更大了,小姑子的话外音,那就是彤彤和萧韧是两情相悦,而她和周铮是什么?两相生厌!
刘茜蕊甩甩头,她正在分享少女情怀,这个时候不能让周铮那个混帐影响到她的美好心情。
“言归正传,三嫂有个主意,你想听吗?”刘茜蕊很严肃。
长嫂为母,她上面没有婆婆,宜宁郡主没有嫡母,她这个做嫂嫂的,有责伤有义务为小姑出谋划策。
“把小柴送到甘州,交给我阿爹,你不知道我阿爹带兵有多厉害,甘州有个叫韩大年的千户,二十年前,鞑子屠了他们的村子,杀了他全家,他被我爹救下时遍体鳞伤,我阿爹就让他当兵了,你看这才二十年,他就做上千户了。”说到父亲,刘茜蕊双眼放光。
宜宁郡主的眸子却黯淡下去:“再过二十年,小柴就是我父王的年纪了......我也到了侧妃现在的年纪。”
刘茜蕊怔了怔,也是,总不能让他们两人二十年里一个不嫁一个不娶吧。
“那就跟着我二哥,我二哥最是宽宏大度,他手下的人出了名升得快,以前他那个马倌儿,现在都是总旗官了,这也不过十来年......好吧,时间也太长了。”
刘茜蕊绞尽脑汁,要不让小柴去她二叔父那里?二叔父刚刚立了功......
“三嫂,小柴肯定不喜欢去当兵,他最喜欢的就是在百卉堂当伙计。”
第六七五章 虫子
“建功立业也不喜欢吗?”刘茜蕊很是不解,以她们刘家的家训,不想建功立业的男人还是男人吗?
宜宁郡主一脸认真:“建功立业也不一定是在战场上。父王说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用人之道,关键之一在于用人之长。像我七哥,他从小的理想就是领兵打仗,所以父王在他十五岁时就准他到榆林代替樊姑姑领兵作战;我三哥谦和仁慈,父王就让他研究邸抄,就连民间小报也派专人收集了给他看,让他从中做出分析,了解民间疾苦,对朝迁的各项举措做出评估;而我呢,文也不行武也不行,父王说我胜在有一颗赤诚的慈爱之心,就准我开办慈安庄,帮助那些因为战争而流离失所的孩子。三嫂,七哥是建功立业,三哥也是,我虽然做得还不够好,但是如果我做好了,也是建功立业。”
在刘茜蕊眼中,这位盛名在外的小姑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她甚至还是第一次听到宜宁郡主这样长篇大论。
刘茜蕊眨眨眼睛,品了好一会,这才问道:“可是小柴,我是说他总不能当一辈子的小伙计吧。”
“他喜欢当小伙计,那就当吧,父王手下人才辈出,也不差他这一个。”宜宁郡主说完这句话,整个人都像是轻松下来。
是啊,小柴喜欢做什么,只要那不是坏事,就让他去做好了,他喜欢卖胭脂水粉,他就卖吧,大不了多开几家胭脂铺子,让他卖个够。
“三嫂,你说我也开间胭脂铺子好不好?”没等刘茜蕊反应过来,宜宁郡主就把脑袋摇成了拨郎鼓,“不好不好,那不就是抢了彤彤的生意了?哎呀,我要好好想一想。”
这是要自己开铺子了?
“宜宁,彤姑娘比你还小一岁,她已经订亲了,你的亲事也该提一提了,你看......”刘茜蕊用征询的目光看着宜宁郡主,她喜欢小柴,可这门亲事怎么提?
除非秦王亲眼见过小柴,不,是秦王慧眼识珠,一眼看上了小柴,否则,这亲事谁也不能提。
宜宁郡主略一思忖,说道:“我和彤彤商量商量,我去问问彤彤去哪里了。”
好吧,又一次把可怜的嫂嫂扔到一边了。
刘茜蕊觉得心好累。
她回到自己院子,一眼就看到给她养虫子的那名小内侍。
好吧,她怎么忘了,她还有这么多虫子呢。
......
萧韧和周彤到达保定府的这一天,与他们同时到的,还有来自西安的两封书信,两大罐虫子。
奉命来送虫子的内侍见到周铮就不住嗑头,嗑得鲜血直流。
“奴婢该死,奴婢该死,虫子在路上死了十二只,奴婢捉了补上,可是远不如之前的肥大。”
嗯,就是有的大,有的小,差别太大,小内侍担心会露馅,所以才吓得半死。
周铮脸都青了。
他瞟一眼幸灾乐祸的萧韧,又看一眼一脸错愕的周彤,只觉得自己的脸都丢到姥姥家了。
“死了就死了吧,这些虫子拿下去,全都赏给你。”周铮强压怒气,刘氏这个女人,太欠揍了。
“奴婢多谢三公子,三公子大恩大德,奴婢感恩不尽,这些虫子,奴婢会当成祖宗一样照顾着。”小内侍像捧着无价珍宝一样,捧着两罐子虫子,顶头一脑门的鲜血,兴高采烈地出去了。
看着小内侍的背影,萧韧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周铮含怒瞪视着他,这是兄弟吗?
周彤也想笑,可她忍不住了,她冲着周铮晃了晃手里的那封信,说道:“你们先聊,我去看信了。”
周铮连忙吩咐自己的内侍:“你们跟过去,看看彤姑娘屋里还缺什么,再找几个稳妥的丫鬟过去服侍。”
萧韧和周彤是忽然到的,周铮之前毫不知情,偏偏又被那两罐子虫子气着了,竟然忘记安排周彤的事了。
如果是小七自己回来,怎么都好说,可是周彤也来了,那就不一样了。
这是他的妹妹啊。
内侍早就知道周彤的身份,不敢怠慢,连忙领命下去。
见他们走了,周铮立刻换了一副嘴脸,朝着还在笑得萧韧吼道:“你小子,偷偷摸摸骗了我妹子,这个帐还找你算呢。”
萧韧一怔:“我骗了宜宁?什么时候的事?”
“什么宜宁,我是说彤彤。”周铮冷冷地说道。
萧韧一听就不高兴了:“我骗了彤彤?我和彤彤的事不用你管,你管不着。”
“怎么就不用我管了,彤彤是我的妹妹,亲妹妹,三皇叔不在了,燕王世子也不在了,长兄为父,我是她的兄长,她的事,我不管谁管?”周铮怒道。
萧韧懒得理他,凉凉地说道:“你先把你自己那两罐子虫子管好再说吧,别以为赏下去就不关你的事了,改日三夫人打发人过来,问你把虫子养得如何了,我看你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我说全都给踩死了。”周铮蛮不在乎。
“那就再给你送四罐子虫子过来。”萧韧笑道。
周铮脸色一变,小七说得不是笑话,那个疯婆子真会这样做,而且一定会这样做。
周铮几乎能想得出来,那女人打发人送来无数只装着虫子的罐子,大大小小的罐子堆了一屋子。
周铮只觉得从脚底开始就痒得不成,而且越来越痒。
“家门不幸!”周铮说道。
萧韧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指指跟着虫子一起送来的那封信,说道:“看看三夫人是怎么说的吧。”
周铮这才想起还有一封信,他是被那疯婆子给气糊涂了。
唉,信也是那疯婆子写来的。
那疯婆子的字,每次都是连猜带蒙。
他撕去信上的火漆,逐行逐字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约末半盏茶的功夫,周铮就把这封信看完了,嗯,比上一次的时间要短,他已经渐渐习惯疯婆子那手龙飞凤舞的字了。
只是这信是怎么回事?
宜宁的亲事?
那个小柴......
“小七,你家小六是不是改姓柴了?”周铮隐隐约约记得是有这么回事。
虽然这件事是秘密,可是对于他而言,就没有秘密了。
“嗯。”萧韧没好气地嗯了一声。
第六七六章 一脚踢开
“提他做甚?”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周铮的脸色一点也不比萧韧好看,他冷着脸说道:“他勾三搭四也就罢了,现在居然把魔爪伸向宜宁。”
“什么?”萧韧忍不住摸了摸耳朵,莫非他的耳朵有毛病了?他听到了什么?
周铮把那封信拿起来递出去,可是手却停在半空中,刘氏写给他的信,岂能拿给别人看?就是小七也不行,小七也是别人。
周铮硬生生地又把信拿回来,想让内侍收起来,又觉不妥,折了折,塞进怀里。
萧韧不错眼珠地盯着他,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问道:“这是三夫人的信?三夫人提到小六了?”
“嗯”,周铮阴沉着脸,很不高兴,“百卉堂的那个小柴与宜宁......宜宁年少无知,天真烂漫,被你们家小六给带得......不行,我要派个人回去,把小六绑过来,当面审审。”
萧韧眉头蹙起,小六?不,小六是小柴,小柴是百卉堂的,这是彤彤的铺子!
“依我看,还是问问彤彤吧,小柴是她的伙计。”萧韧说道。
周铮深深地看了萧韧几眼,若有所思,订亲的人,和以前就是不一样了。
“好吧,那就先问问彤彤。”说着话,周铮站起身来。
萧韧立刻也站起来,说道:“一路劳顿,彤彤累了,等她休息好了以后你再问。”
周铮再一次深深地看着萧韧,终于按捺不住,说道:“小七,彤彤是我妹妹,你和她也只是刚刚订亲,还没有成亲。”
你是外人,我们才是一家人。
萧韧没有理他,转身走了出去。
周铮站了好一会儿,心情沉重,这一个个的,全都盯着他的妹妹!
周彤美美地睡了一觉,她在晚膳前起床,今天刚来,应该要和周铮一起吃顿饭吧。
周铮给她安排的是她上次住过的小院,院子不大,却很精致,侍候她的是两个八、九岁的小丫鬟,这是周铮到了保定府采买的,年纪小,什么也不知道。
她对其中一个小丫鬟说道:“你去问问,什么时候晚膳。”
小丫鬟答应着出去,片刻后又回来了,萧韧过来了。
萧韧身后跟着小栗子,小栗子提着一只大食盒,萧韧说道:“你也累了,今天就在这儿用晚膳吧,我们一起用。”
周彤没有多想,让小丫鬟帮着小栗子把饭菜一样样摆上,两人默默吃饭,谁也没有说话。
用完晚膳,周彤这才问道:“出了什么事儿?”
萧韧道:“宜宁给你的信里,有没有提到小柴?”
周彤点点头,道:“周铮,不对,三哥,他知道了?”
萧韧叹了口气,在心里把小柴骂了一顿。
他道:“周铮说小柴勾三搭四,还对宜宁......究竟是怎么回事?”
周彤笑了出来,道:“什么勾三搭四啊,宜宁可不是这样说的。在宜宁眼里,小柴勤奋上进,热情善良,是个顶好顶好的人。”
“什么?”最后一个字,萧韧的音调上挑,他又想揉耳朵了,他没有听错吧?
看着他的样子,周彤忍俊不已,笑道:“你不要大惊小怪的,宜宁和小柴两情相悦,根本就不是三哥说的那样。”
“什么?”萧韧张张嘴,再张张嘴,好一会儿,他奄奄一息地说道,“彤彤,你拧我一把,我是不是做梦?”
周彤走过来,伸手捏捏他的鼻子,笑着说道:“傻小七,你没做梦,你哥哥和我姐姐......哈哈哈。”
她再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笑得不是宜宁郡主,更不是小柴,而是萧韧,因为萧韧的表情太有趣了,有趣到让她心疼。
萧韧看着周彤笑得弯下腰,凉凉地说道:“彤彤,宜宁和你从小交好,你劝劝她,天涯何处无芳草,我手下就有几位年轻有为的少年将领,如果她不喜欢武将,那就找世家子弟,文采风、流,芝兰玉树,这事包在我身上,嫁妆也是我出,我当她是亲妹妹。”
周彤不再笑了,她问道:“那你说说看,小柴有哪里不好的?”
“他是狗,不是人!”萧韧冲口而出,说完就后悔了,完了,彤彤一定认为他越来越幼稚了。
“总之,他配不上宜宁。”萧韧说道。
“宜宁觉得他好,那就行了。”周彤说道。
“若是以后宜宁后悔了怎么办?”萧韧很不服气。
“有什么怎么办?那就把他一脚踢开。”周彤说到后面一句时,还做了一个飞踹的动作。
萧韧觉得,彤彤要踹的不是小柴,而是他。
所以他当初向她表白,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因为她不怕她会后悔,反正后悔了就把他一脚踹开。
“彤彤,你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萧韧的心里很苦。
“你说呢?”周彤反问。
萧韧一脸无奈,他伸出手:“彤彤......”
周彤再也忍不住,伸手握住了他的手,柔声说道:“小七,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后悔的。”
“嗯,你放心,我不会给你后悔的机会,彤彤,你许我一世,我许你一生,我们说好了,要在家里种上很多很多桂花树。”
......
周铮没有想到,次日,他再看到萧韧的时候,萧韧直截了当地对他说道:“我这人帮理不帮亲,宜宁不是小孩子了,她比彤彤还要大上一岁,她能够判断是非,也知道自己心里怎么想的,你不要从中作梗,免得你妹子责怪你。”
周铮这个气啊,小七这是怎么了?据他所知,小七和小六是不对劲的,怎么反倒帮起小六来了?
还帮理不帮亲?
你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周铮想要让人在西安绑了小柴送到保定来,这事是不能做了。
萧韧既然知道他想这样做,就一定会有了防备。
他在西安有人手,萧韧也有,何况小柴做事的铺子就是彤彤的,还有两位东家也在西安,那两个人都是练家子。
周铮越想越气,他的妹妹,一个被萧韧拐了,一个又要被萧韫拐走。
对了,萧韫和小七是不同的,他是萧长敦的亲生儿子!
周铮连夜给秦王写信,告知了这件事。
与此同时,大饼星夜起程,带着萧韧的一封信去了京城。
第六七七章 七条好汉
清晨,周彤起了个大早,带着江婆子和江二妹出去逛街。
她曾经在保定府住过一阵子,对这里很熟悉。
只不过,她们三个去逛的并非女子们常去的那几处地方,而是三教九流汇集的柳河街。
说起柳河街,保定府的人都知道,这地方太有名了,有名到来做生意的外地人,可以不知道衙门在哪里,却不能不先来柳河街,否则,无论你是卖针头线脑的货郎,还是开大铺子做大生意的,统统别想在保定府站住脚跟。
上次来保定府的时候,周彤就已经知道,保定府最大的市井帮派是七条好汉,这七条好汉是帮派的名字,可是却不只七个人。
据说七条好汉始于前朝,最早是七位结义兄弟,后来越做越大,人也越来越多,到了如今,就连乞丐行的花子头,也要去孝敬七条好汉。
七条好汉的大当家是温荣,因为在家排行十七,因此都叫他温十七爷。
温十七爷神龙见首不见尾,见过他的人并不多,平素里帮派的事务都交给二当家裘胜和三当家许大海。
裘胜和许大海就在柳河街。
周彤带着江婆子和江二妹,三个女人出现在柳河街上,立刻就被人盯上了。
柳河街上的女人并不少,随处可见。
但是柳河街上的人眼睛都很毒,一眼就能看出这女子是做什么的。
能来柳河街上的女子,十个里有九个是下九流,还有一个是奴。
而周彤,却肯定不是下九流里的人。
江二妹嘻嘻一笑,说道:“姑娘,这满街都是眼珠子,要不抠几个出来吧。”
周彤不动声色:“你敢轻举妄动,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抠出来。”
江二妹不说话了,彤姑娘是个说到做到的人,如果她去抠了别人眼珠子,彤姑娘立刻就会把她的眼珠子也抠出来。
江婆子横她一眼,这个小姑子就是欠治,自己当家的治不了这个妹子,她这个当嫂子的也治不了,可是交给彤姑娘,就把江二妹整治得死死的。
这是好事。
很快就有人过来搭讪,舔着一张脸,冲着周彤说道:“妹子,来找哥啊?”
周彤莞尔一笑,伸出纤纤玉手,搭在那人的肩头,那人先是一喜,接着笑容就扭曲了:“你你你干嘛?”
“带我去见裘二当家。”周彤说道。
原来是拜山头的,娘的,每天来柳河街拜山头的多的是,拽什么拽啊。
“我哪认识裘二当家,你自己去。”那人嚷道。
周彤没说话,依然笑着,手上却又加了两分力气。
那人吃痛,骂道:“小娘们儿,你快住手,每天这个时辰,裘二当家都是金宝赌坊,你有种就过去。”
周彤松开手,那人飞也似的跑了。
“姑娘,我先去探探吧,这小子说的话不可信。”江婆子凑过来说道。
“不用,我们一起去,这样才能引人注意。”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金宝赌坊里就打起来了。
那人说得没错,裘胜每天这个时辰都在金宝赌坊。他不好赌,也从来不赌,他在金宝赌坊是办公,真真正正的办公。
金宝赌坊里有一间静室,裘胜是在这里处理帮中大大小小的事务。
因此,赌坊里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裘胜在静室里还不知道,几个帮派里的头目正在向他汇报这两天的事,直到赌坊的管事跌跌撞撞跑进来,裘胜才知道外面出事了。
“来了三个女人,罗刹鬼一样,进门就砸,咱们的人根本拦不住,被扔出去十几个了。”管事哭丧着脸,他的一只眼窝乌黑,另一只却是完好的,看上去滑稽之极.
“三个女人?你确定不是哪个赌鬼的老婆打上门来了?”一名头目笑道。无论是堂子还是赌坊,打架这种事就没有断过,见怪不怪,他还真没放在眼里,金宝赌坊的管事也真是没用,说起来也算是老油条了,怎么还是大惊小怪的。
那管事也顾不上被人冷嘲热讽了,对裘胜说道:“二当家,这三个女的不是一般人,她们出手都是往死里打。”
“打死人了?”裘胜放下手里的小茶壶,他喝茶从不用茶盏,而是拿着茶壶嘴对嘴。
“那倒是还没有,但是断胳膊断腿的一大片,全都给扔到街上了,外头围了好多人,咱们的脸算是丢......”
一句“丢尽了”还没有说完,裘胜手里的小茶壶就飞了出去,正好打在管事的那只没有受伤的眼睛上。
“小伍,你出去看看。”裘胜对一名头目说道。
小伍长得一点都不小,膀大腰圆,像一头熊。
小伍横了那名管事一眼,大踏步走了出去。
也不过是眨眼之间,静室的门砰的一声,从外面被撞开,小伍硕大的身子从外面飞了进来,裘胜躲得快,小伍擦着他的耳朵飞过去,撞到他背后的墙壁上,又弹了回来,将一张长几砸成两截。
静室里的所有人,脸色全都变了。
市井帮派和武林中的帮派不一样,他们不会随身带着兵器,即使带着也顶多就是匕首。
裘胜身为二当家,当然更不用带兵器了,他伸手想去摘挂在墙上的宝剑,可是来不及了。
小伍的身子刚刚落下去,又是一条人影从外面飞了进来,裘胜看到了一双爪子,一双他从见过,根本不属于人类的爪子。
那双爪子的主人飞身窜到他的面前,双手一伸,他的脖子便被卡住了。
两只爪子,十根手指如同十把短刀,裘胜屏住呼吸,他不敢动,也不敢喘气,他感觉哪怕是喘口气也会被这双爪子刺穿喉咙。
几名头目都是出了名的不怕死,可是这个时候,他们也傻了,真的傻了。
这是什么啊?
两个人缓步走了进来,两个女人,一个是娇美明艳的妙龄少女,另一个则是个粗壮精悍的中年婆子。
而那个长着一双利爪,正卡着裘胜脖子的,竟然也是个年轻女人。
少女走进来,环视四周,忽然笑了。
“这就是七条好汉的香堂吗?和我想像的不一样,小了点,地方也差了点。”
说完,她看一眼紧跟在她身边的婆子,说道:“给我砸了!”
第六七八章 京城来的黄带子
裘胜的这间静室,是照着书香门第的书房布置的。
一面墙上挂着霍大家的花鸟、唐大家的侍女,而在这两幅画中间,如众星捧月一般高高悬挂的,是前朝圣僧圆通大法师亲手所绘的关公像!
另外一面墙上是用万年不腐的金丝楠木打造的珍宝阁。珍宝阁上黄的白的摆得满满当当,看得周彤眼花缭乱。
江婆子的眼神极好,见周彤看向珍宝阁,挥起刚刚在外面抢过来的狼牙棒,朝着摆在珍宝阁最高处的一只瓷瓶子砸了下去。
砰的一声,瓷瓶落地摔得粉碎!
裘胜的脸色一白,大声喊道:“那是观音大士手里的净瓶!”
可能是喊的用力了,喉结嚅动,刚好碰上那双利爪,登时划出一道血口子。
这是脖子上啊!
虽然划得不深,可是裘胜硬生生把后面的话全都咽回去了,眼睁睁看着江婆子砸了个稀里哗啦。
那几位头目先是瞠目结舌,接着义愤填膺,有两个撸袖子要动手,都被裘胜凌厉的眼神给震住了。
混帐啊,二当家的脖子还在人家手里呢。
裘胜虽然不再喊了,可是他的眼睛却不住瞟向门口。金宝赌坊的动静这么大,许大海应该已经往这边来了吧。
三当家许大海一早起床就觉得别扭,他的右眼皮跳个不停。
昨晚陪他睡觉的小桃红用帕子包了冰块,给他敷了眼睛,刚敷完的时候,那眼皮倒是不跳了,可是刚刚过了一刻钟,就一下一下地像是卡着鼓点跳啊跳,跳得许大海心情烦燥,看着小桃红也不顺眼了。
“滚回你的暗门子去!”
小桃红哭哭啼啼地走了,一出门就被人一头撞上,小桃红被撞得原地打个转儿,流星般的飞出去。
“三当家,金宝赌坊被人砸场子了!”
许大海手里拿着一面耙镜,正给自己翻眼皮,被这一嗓子吓了一跳,耙镜脱手,正砸在脚上,疼得他一哆嗦,骂道:“金宝赌坊让人砸场子,你不去找二当家,来找老子做甚?”
来人哭丧着脸,嚎道:“二当家被人治住了,小的跑得快,来给您报信,二当家这会儿正等着您过去呢。”
许大海的注意力终于从眼皮上转移过来了,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后知后觉地问道:“你刚才说啥?谁被人砸场子了?”
“哎哟喂,三当家,小的都说了,是金宝赌坊被人砸场子,二当家等着您救援呢。”
这句话对于许大海的震惊,丝毫不亚于黄铜耙镜砸在大脚趾头上。
“姥姥的,还有人敢砸金宝赌坊?这他妈的是活腻歪了吧,老子这就过去,把他身上多余的物件卸巴下来。”
许大海带了二十多人,个个手提包铜齐眉棍,熊纠纠气昂昂往金宝赌坊而去。
柳河街上一向都很热闹,今天格外热闹。大半条柳河街的人都往金宝赌坊看热闹去了,不对,是在金宝赌坊外面一百步的地方看热闹,而在一百步以内,横七竖八躺满了人。
这些人都是被人从金宝赌坊里扔出来的,也不知道伤得如何,反正是全都爬不起来,有骂娘的,有骂爹的,有骂祖宗的,也有哭着喊着说活见鬼的。
许大海带着人远远走过来,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看,许三当家到了!”
刚刚还围得水泄不通的人群,瞬间便让出一条路来。
可是......
可是在这条路的中间,却有一个人没有让开。
离得近些,许大海看清楚了,这人坐在一张长条板凳上,一身锦袍,袍子一角撩起来掖在裤腰里,露出大红的绸缎裤子和一大截黄灿灿的腰带!
许大海揉揉眼睛,他没有看错,这条像汗巾子一样系在裤腰上的带子,不但是金黄色的,而且上面还缀着两个明晃晃的大圆环。
那人大剌剌坐在板凳上,一只脚踩地,一只脚放在凳子上,年纪轻轻,顶多十七八岁,长得细皮嫩肉,唇红齿白,可偏偏手里抱着一把同样明晃晃的大砍刀。
许大海深吸一口气,右眼皮还在跳个不停,他就说嘛,今天会倒霉,还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两名手下指着坐在板凳上的少年,破口大骂:“哪来的小兔崽子,也不看看来的是谁,再不滚一边去,哥哥们替三爷爷扒了你的皮!”
少年看都没看他们,晃着脚,仰头看天。
手下撸袖子就要扑上去,被许大海叫住,沉声道:“退后!”
大当家温十七曾经和他说过,保定府的混子们都归七条好汉管着,可是到了京城,混子们却是没人管得了,因为京城里的混子,十个里面五个是勋贵家的纨绔,还有五个就是眼前这种,宗室营的黄带子!
像这种金黄色带圆环的腰带,整个大齐朝就只有姓周的宗室们才能用。
前些年许大海去京城时,也曾经见过这种黄带子。那次是一群少年在打架,说是他们打架,这些少年里有好几个都系着这种黄带子。后来顺天府的一个小官过来,又是作揖又是拱手,就差下跪叩头了,哭着求着,最后掏了十几两银子,才让这群小祖宗散了,拿着银子去吃酒。
当时许大海看得目瞪口呆,只觉自己这些年都白混了,真的白混了。
现在,眼前,面对面,就坐着这么一个黄带子小爷。
不对啊,这群祖宗不是都在京城里混日子吗?怎么来保定府了?
若说假的......应该不会,保定府并非天高皇帝远的偏僻之地,这里离京城很近,说是天子脚下也不为过,假冒宗室这是要抄家灭门的,别说是寻常人,就是七条好汉的人也不敢。
难道是真的?
也是,难怪有人胆子这么大,敢来金宝赌坊闹事,原来是京城来的活祖宗们。
围观的人群已经在窃窃私语了,他们都是下九流,什么黄带子,他们可不认识,但是他们认识许大海,他们知道许大海看了这少年好一会儿,硬是没敢走过来。
许三当家怂了!
哈哈,有意思,太有意思了,今天可没白出来,先是看到金宝赌坊被砸了,现在又看到许三当家被个小崽子吓成了缩头乌龟!
——
考据党不用提醒我黄带子是哪个朝代的,我知道,这里就是借用一下历史上曾经有过的某一人群代称,与朝代无关,与史实无关。
第六七九章 打架
许大海当然不会认怂,他只是在犹豫。
大当家温十七就差提着裘胜和他的耳朵叮嘱了,七条好汉有两不惹:一不惹宗室;二不惹勋贵。
为什么?
因为惹了宗室就是打了皇帝的脸,而惹了勋贵,那就相当于惹上了军队。
衙门里的捕快、衙役想怎么惹就怎么惹,可是军队不行,真要是把军队招惹过来,六亲不认!
其实许大海还挺想招惹这两种人的。
就像是小孩子,你越是不让他出去玩,他就越想出去,许大海也是这样,他很想知道,打了皇帝脸是什么样,和军队打架又是什么样。
一定很过瘾。
可是,大当家温十七的话,他不敢不听,不仅是他,裘胜也是。
若说这世上他们最怕谁,不是天王老子,更不是生身老子,而是温十七。
许大海的眼皮子还在跳,他强忍着揪眼皮的冲动,沉着脸,走到那少年面前。
“这位小爷,兄弟许大海,柳河街这地方是我们兄弟的地盘,小爷既然来了,那不如我做东,到得胜楼喝一杯,小爷赏个脸吧?”
根本不用问,金宝赌坊里闹事的,和这个黄带子就是一伙的。
这不是来金宝赌坊砸场子,这是来保定府砸七条好汉的场子。
少年翻翻眼皮,伸出一根手指抹了下鼻子,一脸嫌弃地打量着许大海。
“三儿,你说啥?什么得胜楼,小爷我缺你那杯酒?你知道龙椅上坐着的那位,我管他叫啥吗?”
许大海怔了怔,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小子口中的“三儿”是他!
他想打人了,可是这小子后面那句,就让他握紧的拳头又松开了。
“你管皇帝老爷叫啥啊?”他问道。
“龙椅上的那位是我爷爷,西北那位是曾爷爷,燕北那位小王爷也是我爷爷,这回你知道了吧?”少年说这话时,没有半点自豪,反而很平淡,因为这番话他常常说,挂在嘴边上。
许大海明白了,这是个孙子辈的。
但却不是他的孙子辈,而是皇帝的孙子。
虽然像这样的孙子,皇帝不知道有多少个,可是就眼前这小子,保定府各个衙门的老爷们,若是知道这小子来了,还是要屁颠屁颠跑过来。
“失敬失敬”,许大海抱拳,道,“不知周小爷来我们这小小的上不得台面的柳河街,有何指教?”
少年把大刀把肩上一靠,十根手指捏得咯咯直响,冷冷地道:“小爷周骋,今天过来不是找你的,我找你们大当家温十七,三儿,你去把他叫过来,小爷我要指教指教他。”
许大海一肚子的气,他恨不得挥拳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打得满地找牙。
还想见大当家,你丫的真以为姓周就了不起吗?
“周小爷,不好意思,我们大当家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也有些日子没见到他了,要不,您改日?”许大海说道。
“神龙见首不见尾?你怎么不说他生死未卜,下落不明呢?还神龙?你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除了我那位坐在龙椅上的爷爷,还有谁敢说自己是龙?你丫的,胆儿肥啊。”周骋的嘴巴撇着,一脸的不屑.
许大海什么时候受过这个委屈,当然,除了大当家面前。
他忍不住了,冷笑道:“周小爷,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这里不是京城,更不是宗室营,这是保定府,是柳河街,是我们七条好汉的地盘,周小爷,你想摆谱就换个地方,还想见大当家,你也不撒泡尿照照,系条黄带子就是龙子凤孙了?我还说你是假的呢,来人,给周小爷长长记性,让他尝尝七条好汉的拳头。”
许大海带的二十名手下早就按捺不住想揍人了,许大海刚一让开,他们就蜂拥而上,挥着齐眉棍就扑了上来。
周骋哈哈大笑,抡起手里的大砍刀朝着最先冲上来的一个混子就是一刀,那人哎哟一声,只觉耳朵一凉,他伸手去摸,粘粘乎乎的都是血,右边的耳朵不见了。
几条棍子打向周骋,可是棍子就是棍子,和刀是不一样的,棍子打到肉上,疼,刀砍到肉上,不仅是疼,还要流血,还要少东少西。
眼瞅着耳朵飞出去,胳膊掉在地上,许大海看得心惊,不会吧,二十个人打不过一个?
周骋越战越勇,他有一年,不,两年,没和市井流氓打架了,现在一动手,他就知道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他就很厉害,家住宗室营,打仗只会赢,这话可不是胡说的,整个京城谁不知道。
可现在,他更厉害了,他是战场上真刀真枪厉练过的,杀人如砍瓜切菜,这些混混,不行!
许大海只是看了一会儿,就知道周骋比这些人要厉害,这厉害不仅是武力上,还有胆色。
周骋太狠了,刀刀就是要人命,也不过几个回合,许大海的手下们就不敢靠近,而且越离越远,压根就不敢往周骋面前走了。
许大海挥挥手,让手下们退下,其实不用他说,这些人也已经退出五丈以外了。
二十人里,一半以上的人,身上都少了物件儿。
那血流得,就像不要钱似的。
许大海沉声说道:“周小爷,你这般的身手,何必要难为我们呢?”
“谁说要难为你们了,我就是要见温十七,是你这小三儿拦着不让他见的,我可告诉你,我在我们家是脾气最好的,我姑奶奶,这会儿正在里面,你家老二也在里面,我姑奶奶有个手下,最喜欢吃人肉,喝人血,蒸人肉包子,她蒸的人肉包子江湖一绝。也不知道你家老二身上的肉够不够肥,你若是还不把温十七找过来,这会儿你家老二八成已经上了蒸笼,对了,你吃葱姜蒜不?那蒸包子的婆子最爱放大葱,你若是不吃,这会儿和她说一声,让她少放一点。”
周骋一口气说完,掸掸身上的袍子,他的袍子上溅了好多血,江婆子和江二妹是不会帮他洗的,他还要自己洗,好烦的。
第六八零章 投名状
许大海的脑袋有点发晕,如果不是他还能感觉到右眼皮突突直跳,他甚至会怀疑这颗脑袋不是他的。
一定是今天早晨睡醒后睁眼的方法不对,他应该回去睡个囫囵觉,睡醒后重新睁开眼,或许他看到的就不一样了。
可是除非他现在当场表演晕倒,否则他是不可能有睡觉的机会的。
他当然不能晕倒,他从小混混做起,一直坐上七条好汉的第三把交椅,流过多少汗,流过多少血,他走到今天不容易,别说晕倒了,今天哪怕他退走,这脸也就丢到家了,以后谁还服他?大当家会不会废了他?
一想到大当家温十七,许大海就打个激凌。
长江后浪推前浪,这年头,小年轻全都这么狠吗?
眼前这个孙子辈的小黄带子,也是个狠角色,但是和温十七相比,还是差了许多。
温十七,是许大海这辈子见过的最狠的人。
想当初,七条好汉的大当家是温老虎,三年前的一天晚上,温老虎暴亡,留下遗嘱把大当家的位子留给自己的侄子温十七。
温十七拿着温老虎的遗嘱出现在七条好汉时,没人服他,也没有人相信温老虎会留有遗嘱。
温老虎就不是一个会写遗嘱的人。
可是温十七太狠了。那时二当家是高斗银,裘胜是三当家,而他许大海只是裘胜手下的一个喽罗。
高斗银跟着温老虎出生入死十几年,温老虎的几个子侄全都认识,却没有听说过这个温十七。
高斗银第一个不服。
那一次,温十七把高斗银从上到下,从咽喉到肚子一刀劈开,当着裘胜和许大海的面,把高斗银的五脏六腑硬生生拽了出来!
当时在场的,还有高斗银带来的十几名手下,根本不用温十七动手,这些人是裘胜和他许大海亲手杀的。
这十几个人,都是平日里和他们称兄道弟的,而这十几条人命,就是他们交给温十七的投名状。
温十七留下了他们的性命,裘胜接替高斗银做了二当家,而他许大海则做了三当家。
温十七不管帮派里的事,全都交给了他们二人,渐渐的,他们不再提心吊胆,而七条好汉也比以前更加兴旺。
保定府里有县衙、州衙和府衙,另外还有两座卫所,以前七条好汉没少被这大大小小的衙门当狗一样使唤,使唤完了还要盘剥,可是这三年却是风平浪静,无论是衙门还是卫所,全都没来找过他们的麻烦。
而裘胜和许大海,也谨记着温十七的叮嘱,一不惹宗室,二不惹军队。
这是美好的三年,也是发家致富的三年,裘胜和许大海每次喝酒时,都会感慨万千,若不是当年他们两个脑子转得快,现在就和高斗银一样,早就变成了孤魂野鬼。
可是今天,这美好的生活受到了冲击,严重的冲击。
许大海稳定心神,阴沉着脸,瞪着面前的周骋。
这小黄带子背后还有人,他说的那位姑奶奶?能被小黄带子叫一声姑奶奶的,十有八、九也是宗室。
一个老太婆,好端端打起帮派的主意了?玩叶子牌手风不顺,就来赌坊里寻找心理安慰?
这不可能啊。保定府虽然离京城很近,可是满打满算也只有两位宗室,一位是太祖皇帝的从姐,比太祖皇帝还大了十几岁,改嫁嫁到保定府,三十年前就死了,骨头都烂没了。
另一位是镇国将军的三儿子,谋了保定前卫的差事,去年来的,有几次在街上见过,看上去老成持重,不像是个惹事生非的。
所以,现在金宝赌坊里的那个老太婆,肯定和这两位没有关系。
如果和这两位没有关系,那就只能是从京城来的。
许大海心头一震,几个月前,温十七曾经把他和裘胜叫过去,让他们的人留意茂槐胡同的一家人,另外,还让他们管好手下,没事不要往朝阳里那边转悠,他多问了一句:“朝阳里住的那位富贵公子哥?”
温十七冷冷地道:“那位公子哥不是你们能惹得起的,你们的人也少过去,别以为你们神不知鬼不觉,他没来铲平你们,是压根没把你们放在眼里。”
当时他还想再问,裘胜使个眼色,他才把想问的压下去。
后来裘胜悄悄对他说:“大当家一直都说两不惹,那位公子哥十有八、九就是两不惹里的。”
朝阳里的那处宅子,七条好汉早就盯上了。只是见出出进进的都是练家子,他们一时没有摸清底细,还没有下手而已。
温十七既然说过了,他们也就断了心思。
莫非这小黄带子周骋和里面那位老太婆,是和朝阳里的那位公子哥儿有关系的?
许大海抱抱拳,道:“周家小哥,不是我不向你引见我们大当家,实在是我也不知道大当家在哪儿,这是真的。”
周骋眼皮耷拉着,一副懒得理他的模样。
正在这时,有人尖叫:“二当家,是二当家,二当家出来了!”
许大海吃了一惊,抬眼看去,只见金宝赌坊门口,出现了两个人。
走在前面的那个,真的就是二当家裘胜!
可是,怎么看着这么别扭呢?
许大海揉揉他那像跳舞一样的眼皮,这下子看清楚了,裘胜肩膀上还驮着一个人,一个女人!
裘胜就像一头卖苦力的大骡子,背负着那个女人,而那个女人的双手,正卡在他的脖子上。
不,这不是手,这哪里是手啊。
阳光下,那双爪子亮光闪闪,这分别是铁勾子,是刀子。
许大海看着卡在裘胜脖子上的那双利爪,不由自主屏住呼吸,还是不要喘气了吧,万一脖子动了动,那双利爪刺进去,这就一命呜呼了。
裘胜面如死灰,他从金宝赌坊的大门里走出来,踩着地上横七竖八的手下,每一步走得无比艰难,就好像他踏过的不是一具具还在喘气的肉身,而是刀山,是火海。
四周忽然寂静下来,所有人都像许大海一样,屏住了呼吸,仿佛那双如刀子一般的利爪是卡在他们的脖子上。
第六八一章 刘家武馆
周骋转过身,瞪着一双好奇的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正走过来的两个人。
“二姑娘,你是看上这老头了吗?你俩不合适,你虽然长得不咋地,脾气更不咋地,可这老头也太老了,少说也有三四十了。”
裘胜:......
许大海:......
围观诸老头:......
江二妹翻翻眼皮,冷冷地说道:“木头,揍他!”
江二妹话音刚落,围观人群里忽然跳出一个人来,朝着周骋挥拳就打,周骋笑着避开,笑声朗朗,分明就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少年。
那个从人群里跳出来的,也是个少年,憨厚敦实,手里拿着一只烧饼,挥拳头时,那烧饼还在另一只手里拿着。
两个少年你来我往,打打闹闹,压根就没把这里的这些人放在眼里。
许大海阴沉着脸,问道:“二当家,你还好吧?”
裘胜看着他,眼睛都要喷出火了。
老子一直在等着你来帮忙,你倒好,就在这里看热闹。
“老许,你很悠闲嘛。”裘胜咬牙切齿,可是一句话出口,喉头多动了几下,便又是一阵刀割的疼痛。
许大海倒抽一口凉气,裘胜的这条命当真是被人家握在手里,稍一用力,脖子和脑袋就能分家了。
“二当家,我的人也折了不少,你说怎么办,我全都听你的。”许大海说道。
这帮人压根就不是冲是金宝赌坊来的,更不是冲着他许大海的,他们要找的是大当家温十七!
只要把他们带到温十七面前,也就没事了。
可是许大海不敢,他怕温十七,温十七不会饶了他。
但如果是裘胜下的命令,那就没关系了。
他这个三当家,自是要听二当家的。
温十七要怪罪也怪罪不到他头上。
裘胜在心里骂了许大海的祖宗十八代,老子在里面被人打得落花流水,你在外面看热闹也就罢了,现在又想让老子背黑锅,温十七那个瘟神,是好相于的吗?
可是如果不带他们去见温十七,自己这条命......
“老三,你看着办吧,我若是折了,你以为你就能高枕无忧?”
这几句话出口,裘胜的脖子上又挨了几下,娘的,真疼啊!
许大海左右看了看,从人群里一把扯过一个黄脸瘦子,大声质问:“丁二狗,你上次见到大当家是在什么地方?”
丁二狗原本正在看热闹,冷不丁被许大海拽出来,又冷不丁听许大海这么说,他下意识地答道:“是在刘家武馆。”
话音方落,许大海一巴掌呼到丁二狗的脸上,骂道:“猪狗不如的东西,胡说八道,这是说的屁话,屁话,滚!”
丁二狗冷不丁地挨了一巴掌,门牙被打掉两颗,屁股上又重重挨了一脚,好半天都没反应过来自己这是怎么了。
周骋却已经从长条板凳上跳了起来,一只手扛着大砍刀,另一只手拎起板凳,对还在啃烧饼的木头说道:“走啊,咱们去刘家武馆。”
许大海急得直跺脚,大声喊道:“都回来,不要去,大当家不在那里,不要去啊!”
裘胜鄙夷地看一眼许大海,早就知道你小子不地道,今天才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不地道,你丫的,就是个毫无节操的贱人!
裘胜正想骂许大海两句,驮在背上的人开口了:“走,咱们也去刘家武馆,快点,磨磨蹭蹭的,像个太监。”
裘胜打个寒颤,像个太监?
这疯婆子该不是想把他变成太监吧?
一个时辰以前,打死他也不会相信,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凶悍的女人,可是现在,他已经坚信,就没有什么事是这三个疯婆子做不出来的,没有!
虽然步履艰难,可是裘胜的两条腿却不由自主地往刘家武馆的方向走去。
他不想去啊,许大海就没有跟着去,他当然也不想去。温十七看到他们,会宰了他们的。
虽然温十七神龙见首不见尾,但是最近的几次,温十七都是在刘家武馆和他们见面的。
上次去刘家武馆的时候,丁二狗刚好去刘家武馆还债,他只看到温十七的背影,还曾经舔着脸问许大海:“那位该不会就是大当家吧?‘
好吧,丁二狗这辈子最后悔的一句话,肯定就是这一句了。
许大海的确没有跟着一起去刘家武馆,他又不是傻子,他当然不能去。
他故意放慢脚步,眼睁睁看着裘胜驮着那个女人,像个二傻子似的从他面前走过,往刘家武馆的方向走。
他也看到就在裘胜他们走过去之后,又有两个女人从金宝赌坊里走出来。
一个是凶神恶煞的中年婆子,另一个则是个明眸皓齿的小姑娘。
他刚刚已经从躺在地上的那些人口中听说了,来金宝赌坊砸场子的是三个女人。
这两个女人,再加上驮在裘胜背上的那个,不就是整好三个吗?
看来,那个中年婆子就是小黄带子周骋口中的姑奶奶了。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看这婆子,怎么看怎么像是江湖上的母大虫活土匪,没想到却是位宗室,还是个祖宗辈的。
这年头的宗室贵女,全都长成这个样了,传说中的公主郡主美若天仙,都是假的,假的!
江婆子和周彤从许大海身边走过的时候,周彤忽然转过头来,看了许大海一眼,对江婆子道:“这个人挺机灵的,带上他一起过去。”
许大海听到了这句话,他有一刹那的疑惑,这小姑娘口中的“这个人”是哪个人?
当然,他也是只有一刹那的疑问而已,因为下一刻他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是他。
可是这个时候,已经晚了。
江婆子随手一抓,就揪住了许大海的衣领,接着就像是变戏法似的,手里忽然就多出一条绳子。
众目睽睽之下,江婆子手里的绳子就像是飞起来一样,三两下就把许大海绑了个结结实实。
江婆子是开黑店的,他们家每次抓到的人,就是要用最快的速度绑起来塞进炕下的暗道,然后顺着暗道滑进屠宰房,剥皮拔毛,剔骨割肉。
所以,这手法一定要快,不快不行。
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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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八二章 开打
刘家武馆也在柳河街上,门面很大,三层高的楼,是柳河街最高的。
相传前朝的时候,一位姓刘的武师被太原名门郭氏请去,给府中一众七八岁的小少爷们教授武技,强身健体。这位刘师傅去了太原就再也没有回来,十年后朝廷开武举,郭氏的一位嫡出少爷拿下了那一科的武状元。
郭氏一族是名门,出了一位武状元也只是锦上添花,偏偏这位武状元很是争气,战功卓越,累官至兵部尚书,辖天下兵马,名留青史。
而那位刘师傅则受郭氏供养,娶了郭氏旁支的女儿,终生留在郭家,再也没有离开过太原。
刘师傅教导出一位武状元的消息传来,刘家族人无不雀跃。刘姓是大姓,普天之下姓刘的很多,一时之间,刘家武馆如雨后春笋遍地都是,仅是保定府一地,就有十几家刘家武馆,至于他们和那位远在太原府的刘师傅有无关系,那就无证可考,反正一笔写不出两个刘字,不是同宗也是同姓。
到了如今,刘家武馆已是所剩无几,但是只要是刘家武馆,都会在门口放一张太师椅,旁边立一牌子,上书“状元拜师处”。
其实稍有常识的人就会知道,像郭氏这样的世家大族,是不会让子弟拜江湖人为师的,刘师傅虽然教出一位武状元,但是终生也只是郭氏花钱请的武技师傅,而不是磕过头行过拜师礼的师傅。
可惜来武馆学武的小孩子是不懂这些的,每天早晚,都会跟着师傅在那张椅子前拜上三拜,巴不得拜出个武状元来。
但也只是在椅子前面拜,没有人敢坐到椅子上。
现在,刘家武馆门外的那张太师椅,却活见鬼被人举起来了。
一个浑身是血,却一脸兴奋的少年人。
周骋。
他开心的就差跳到刘家武馆的楼顶上了。
姑奶奶说了,今天他只管打架砸东西,打个痛快,砸个痛快。
太师椅是紫檀木所制,极是沉重,周骋把它举起来的时候,还在嘀咕,多亏在燕北练了两年,否则他即使能举起来,也走不了几步还是要扔下,那样可就丢脸了。
跟在周骋身后的,是木头。
烧饼已经吃完了,木头手里拿着的是个肉包子。
跟在木头身后的,是一步三晃的二当家裘胜,裘胜后背上亮着爪子趾高气扬的当然就是江二妹了。
至于周彤和江婆子,还有被江婆子用牛皮绳拖着的许大海,则夹杂在一大群跟着看热闹的人里面,反倒不显。
早有人进去通传,刘家武馆的少馆主刘富明带着七八位武师率领弟子们冲了出来,还没来得及开口,周骋手里的那张沉重无比的大太师椅就飞了出去!
好在刘富明躲得快,太师椅擦着他的耳朵飞过去,可是他身边的武师们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两名武师被撞得向后飞去,惨叫之后不知生死。
刘富明大怒,一挥手,武师和弟子们使向周骋扑了过来,周骋嗖的一声就跑了,他跑到裘胜背后。
姑奶奶说过,打不过就跑。
这些人不是方才的市井流氓,这都是练家子,站着不跑,那是傻子。
至于木头,啃着肉包子的他,本来就是个路人甲。
这群人扑到裘胜面前时,硬生生收住了脚步。
刘富明分开人群走了过来,沉声问道:“二当家,你这是怎么了?”
裘胜在心里把刘富明骂个狗血喷头,你这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吗?
老子怎么了?老子能怎么了?老子快要让人用爪子挠死了。
“大当家可在?”裘胜颤微微地问道。
刘富明摇摇头:“大当家在哪儿,二当家不知道吗?我们刘家武馆又不是七条好汉的,又怎会知晓?”
裘胜想骂,可是他忽然想起,刘家武馆好像还真是不属于七条好汉。
他们既然不是七条好汉,大当家为何会住在这里?
咦,他怎么以前没有想过这个呢?
刘家武馆在柳河街上开了好多年了,以前温老虎当大当家时,好像和刘家武馆也只是点头之交,刘家武馆按月交份子钱和保护费,七条好汉也不去找麻烦,双方友好相处,互不冒犯。
话说还是温十七做了大当家以后,这才和刘家武馆有了交情。
至于是先有交情再做大当家,还是先做大当家再有交情的,裘胜发现自己从未想过。
“少他娘的废话,磨磨几几的,真没劲!”
一个声音从裘胜耳边响起,他的神经立刻就崩成一条线,背上的这位女魔头要打架了!
果然,裘胜感觉脖子上一松,那十根如同刀子一样的手指们离开了他的脖子,向着刘富明挠了过去。
也不过是瞬息之间,刘富明的一只眼珠子就被抠了出来。
这一切来得太快,太突然,以至于那颗眼珠子被弹出去时,围观群众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甚至连惊呼都没有。
可是练家子毕竟是练家子,也不过一怔之间,跟着刘富明出来的武师们就有了动作,将裘胜和江二妹围在中间,人多势众,先打了再说。
这件事可太大了。
虽然没有人见过刘富明的武功,可是刘家武馆开了这么多年,在柳河街的人眼中,他们就是武林高手。
现在,武林高手正捂着一只眼睛,鲜血从手指缝里渗出来,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尖叫声此起彼伏,除了刘富明以外,几乎所有人都在嚎,仿佛这颗眼珠子是从他们眼里抠出去一样。
所有人都看向骑在裘胜后背上的那个古怪女人,等着看刘家武馆的武师们把她撕碎!
周骋跟在他姑奶奶身边,走进刘家武馆的时候,没人阻拦,也没人注意他们。
“姑奶奶,砸吗?”周骋兴奋得两眼冒光。
周彤看他一眼,笑道:“砸!”
有闻声出来的弟子,看到他们怔了怔,江婆子指着外面道:“快去,少馆主受伤了!”
弟子们甚至顾不上问问他们是干啥的,就往门口跑。
周彤带着江婆子往里面走,周骋则是见到什么就砸什么。
江婆子拽着许大海,许大海早已吓得面如土色。
“你们大当家平时在哪儿见你们的?”江婆子问道。
许大海哆哆嗦嗦指指脚下:“下面有密室。”
第六八三章 打不过就跑
刘家武馆的密室之大远远超过周彤的想像。
有正堂有次间,还有回廊!
这密室应该不是后挖的,而是房子打地基的时候就挖好的,与整座小楼是一体。
几个人刚刚下去,就被拦住。
拦住他们的这些人晃然不是刘家武馆的武师或者弟子。
许大海陪着笑脸,只是那笑比哭还要难看:“几位兄弟,大当家可在里面?”
“许三当家?这是怎么了?”一名清瘦少年看一眼话大海,又看了看和许大海一起下来的几个人,嘴角泛起一抹冷笑。
许大海满头大汗,也不知道是心虚还是害怕,他被绑成粽子,想要抹汗都不行,只能任由豆大的汗珠子流进眼睛,流进嘴里。
“这几位都是道上的朋友,对温大当家慕名以久,这次特来拜会......拜会......”
短短几句话,许大海说得毫无底气。
清瘦少年笑道:“外头像是很热闹啊,许三当家的几位朋友来头不小啊。”
“不是......不是,这几位不是我的朋友......真的不是......不是......”
后面的话,许大海咽回肚子里了,因为江婆子出手了。
许大海是做混混二流子起家的,能混到今天,除了胆子大出手狠,他还惯于察言观色。
从金宝赌坊到这里,走了不过半条街,他就知道,之前自己走眼了。
小黄带子周骋口中的姑奶奶不是那个凶悍婆子,更不是骑在裘胜身上的女子,而是眼前这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
砸金宝赌坊的是这位小姑娘,要见大当家温十七的还是这位小姑娘。
现在,江婆子出手,当然也是这位小姑娘示意的。
江婆子用的兵器,是方才路过肉摊子时顺手抄的,磨得明晃晃的剔骨刀!
江婆子出刀如风,一刀刺向清瘦少年的咽喉,那少年却不闪躲,手里寒光一闪,迎着江婆子刺过来,竟然与江婆子的出手速度不相上下。
只是江婆子这是一记虚招,这刀刺出去,身子也飘向一旁,她这一刀没有刺中,少年的那一刀当然也没有刺中。
江婆子挺立如松,说道:“姑娘,是他们吗?”
周彤冷冷地道:“是。”
清瘦少年眉头微动,他已经明白了。方才这婆子的一刀就如她出刀一样只是虚招,真正的目的不是要杀他,而是要试他的身手。
这一试之下,与少年在一起的其他几人也不约而同凝住心神。
周彤微微眯起眼睛,再次打量面前的少年,试探地问道:“你是丙十五?还是丙十六?”
丙组是大组,执行任务非常频繁,因此,人员折损也很高,一个人死了,很快,他的名字便会由后来的人继承。
这些人里,有些是周彤认识的,同在死士营里养大的,也有的是忽然出现,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前世,周彤自幼在死士营里长大,她对这些事情见怪不怪,也从未想过忽然出现的这些人是怎么回事。
直到这一世,她知道了前朝的屠少龄,知道了十三太保和十三小太保,以前没有想过的那些事,渐渐变得清晰起来。
后晋不仅只有一个死士营,可能还有另一个。十三小太保是十三太保的候补,而死士营里的死士,或许只是十三小太保的候补。
死士们不计生死,弱势淘汰,最强的,活到最后的,便会是十三小太保,甚至于十三太保。
前世的辛六,无疑是被淘汰出局的,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死士,所以她早早就死了。
但是,此时,她认出来了,面前的这几个人全都是死士。
江婆子一刀刺出,清瘦少年的应对,这是只有死士才会做出的应对。
少年锁起眉头,质疑地看着周彤。
周彤又问:“丙十五,还是丙十六?”
少年勾勾嘴角,道:“我是丙十九。”
周彤汗颜,承蒙陶世遗的关照,她前世的记性很差,加之中间隔了两世,十几年,她也不知道是她前世就记错了,还是岁月悠悠遗忘了。
“是丙十九啊,真巧,在这里遇到。”
话音未落,周彤掉头就跑。
周骋一怔,姑奶奶这是逃跑。
不是说了打不过才跑吗?这还没有开打,怎么就跑了?
这时,江婆子朝着周骋推了一把,周骋这才反应过来,也跟着一起跑。
三个人像三支离弦的箭,几乎瞬间就跑到了地面上。
然后,他们看到丙十九也带着人追上来了。
周骋一拍脑袋:“坏了,把小三落在里面了。”
周彤哈哈大笑,拽着周骋继续向外跑。
门外还在打架,一群人像叠罗汉似的打成一团,围观的人比方才更多了,周彤三人猫腰挤进人群,忽然有人拉了拉周骋的袖子,周骋回头一看,原来是木头。
“快走,二姑娘已经闪了。”
他们几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人群里挤出来时,已经是在刘家武馆一射之地。
“追咱们的人呢?”
“在人群里还没有挤出来。”
“里面打架的人是谁?”
“裘二当家吧,还有裘二当家和许三当家的那些手下,二姑娘走了,裘二当家被刘家武馆的人揍趴下了,谁知道呢,反正是一团混战。”
几个人一路狂奔,周骋很委屈,今天明明是来砸场子的,怎么砸着砸着就变成逃跑了呢?
柳河街还像以往那么热闹,金宝赌坊被砸,刘家武馆打架,丝毫没有影响到柳河街的热闹。
一个歪戴着帽子的青年,为了两个铜钱正和摆摊的大婶扯皮;
茶铺的伙计正在街角倒炭盆;
人高马大的壮汉坐在代写书信的小摊前;
文弱书生撞在一个二流子身上,正在不住作揖求饶......
街上到处都是人,好像比来的时候还要多,有男有女,好不热闹。
这时,路边一个小铺子里走出一个人来,周骋眼尖,一眼看到那个人,愣住了。
萧七少!
“七......”在街上当然不叫七将军,可是周骋一时不知道该如何称呼。
叫七哥?辈份不对,他已经和周彤订亲了。
叫姑爷爷?有这个称呼吗?
萧韧的目光只看向一个人,就是周彤。
周彤冲他点点头,萧韧立刻转身,挥了挥手。
歪戴帽子的青年掏出两个铜钱扔在大婶的摊子上,顺手抽出摊子上的长竿子,竟是一柄大枪;
倒炭盆的伙计从墙角堆放的杂物堆里抽出一把刀;
坐在书信摊子前的壮汉站起身来,伸个懒腰,手里不知何时也多了一把刀;
正在推推搡搡的文弱书生和二流子,竟然一起转过身来,他们手里也有刀......
第六八四章 原来是你
周骋揉揉眼睛,歪戴帽子的青年看上去有几分眼熟,倒炭盆的伙计......那是大华啊,书信摊子前的壮汉脸上有道大刀疤,二流子和文弱书生怎么看都像是鞑子!
周骋吓了一跳,又揉了揉眼睛,热闹的街市上熙攘的人群,就在他揉眼睛的一刹那,那些在街上闲逛的人,现在看上去都有些面熟,而他们现在手里都有兵器。
一个念头在周骋心头升起。
鞑子卫!
这些人是姑奶奶手下的鞑子卫!
周骋想打人了,想他自己。
来到保定府以后,他一直被拘在朝阳里,周铮很喜欢他,把他当成亲生孙子一样管束,他快要憋疯了,今天周彤叫他出来打架,他高兴极了。
他竟然忘了,姑奶奶进关,可还带来了一百名鞑子卫。
他瞬间失落了,原来姑奶奶不是只带他们几个来打架的,还带来了鞑子卫。
原来他还是不够强大。
不过,他好像是先锋官啊,对,他是先锋官,打头阵的!
周骋立刻又高兴起来,冲着越聚越多的鞑子卫挥挥拳头,可惜没有人理他,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看向周彤。
在这里,鞑子卫只听周彤一人调遣。
周彤再次点头,鞑子卫们如同下山猛虎,与她擦肩而过,向着刘家武馆的方向冲去。
萧韧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周彤身边,他一身粗布裋褐,却依然如鹤立鸡群,让人一眼就能在人堆里看到他。
周彤笑靥如花:“我明明是让许安带人过来的,你怎么来了?”
萧韧冷着脸:“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我们是夫妻,不是理应一起来吗?”
周彤冲他皱皱鼻子,一脸嫌弃:“还没成亲呢,谁和你就是夫妻了。”
“已经订亲了,就差拜堂了,不是夫妻是什么?”不等周彤反驳,萧韧一把握住她的手,冲着江婆子和周骋说道,“悄悄跟上他们。”
再次回到刘家武馆时,刘家武馆门外比方才更热闹了。
刘家的武师弟子们还在和裘胜的人打成一团,鞑子卫们冲过来时,正好和丙十九他们撞上,鞑子卫却没有硬碰上去,四散而去,瞬息之间便结而了战阵!
论单打独斗,他们不是死士们的对手;但他们是军人他们擅长的是集体作战,他们更喜欢以多胜少。
跟着丙十九追出来的有五个人,方才在地下时,周彤见过他们,可却叫不出名字来,也只有丙十九一个是她面熟的,可还是连名字也记错了。
前世,她的记性是不好,但是死士营里的人,她认识的人也并不少,至少不会比同组其他人少。
可是今天在这里的这些死士,她却几乎全都不认识,甚至不面熟。
洛阳一战,以及京城和燕北两次大规模清剿真仙教,虽然表面看来死的都是普通教众,但现在看来,屠卫手下死伤的,也不在少数。
而这些人,应该都是在从死士营以外的地方调过来的,他们和前世的周彤、辛五不同,他们不是在死士营里长大的。
这也是令周彤感觉奇怪的地方。
她也只是试过丙十九的身手,她能确定这些人的武功路数都是死士营的,可是除了丙十九以外,这些人以前都在哪里呢?
是她猜测中的另一座死士营吗?
周彤沉声说道:“留个活口。”
话音方落,一声暴喝从她口中喊出:“杀!”
随着这个杀字,她和萧韧便再一次消失在纷乱的人群之中。
与他们一起消失的,还有江婆子,以及不知从哪里又冒出头来的江二妹。
周骋眼睁睁看到这几个人在他眼前消失了,他们走的时候,竟然没有带上他!
他们是事前就商量好的,却没有和他商量,他们不带他了!
周骋想哭,木头拍拍他的肩,道:“彤姑娘下令了,杀敌!”
对啊,他怎么犯浑了?姑奶奶的确下令了,虽然没有带上他,可是却让他留在这里,与鞑子卫一起杀敌。
忽然,他感觉手上多了一样东西,低头一看,木头像变戏法一样,将一把小弩递给了他。
“你还带着这个了?”周骋惊喜。
“我原本还想带张大的过来,可是彤姑娘说太惹眼了,没让我带着。”木头说道。
“这个就足够了,来,傻木头,小爷让你见识见识,谁是燕北军里第一神箭手。”
周骋搭箭上弩,瞄着刚刚在地下见过的人射了过去。
柳河街上的混战还在继续,周彤却已经走进了刘家武馆的大堂。
一进门,她就看到正堂的一张太师椅上,坐了一个人。
周彤一怔,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的人,竟然会是这个人。
她无奈苦笑,她还以为会是屠卫,或者是其他重量级的。
却原来......
“大当家温荣温十七?”周彤说道。
她的话音刚落,萧韧和江婆子、江二妹都是一怔,他们没有想到,温十七这样年轻!
太师椅上端坐着一个少年,顶多十七八岁,眉清目秀,脸色苍白,乍看上去还有几分羸弱,可是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却也冷得凉人,宛若雪夜过后,夜空里闪现的最亮的寒星。
少年咧嘴笑了,伸出一双白皙修长的手,啪啪啪地鼓起掌来。
“在下温荣,姑娘好眼力,不过,姑娘也是好胆色,居然还敢去而复返。”
周彤也笑了,道:“温大当家,你不是已经算准了我会回来,所以才在这里等着我的吗?对了,我差点忘记问你了,我那位养母呢,她可安好?”
温十七眉头微蹙,道:“难为姑娘还有这片孝心,不对,是孝心可嘉。姑娘的养母没在我手里,唉,我说了姑娘或许也不相信,否则也就不会费尽心思来见在下了,可惜,在下还是让姑娘失望了。”
失望吗?你可真会说话。
周彤笑得一脸灿烂,她又问道:“温大当家既然这样说了,那想来我养母是真的没在这里,我还以为,就凭你们手里抓着她的儿子,她会自己送上门来找你们呢,看来还是我猜错了,抱歉。”
第六八五章 说出你的名字
“姑娘不必客气,说来说去,还是在下的错,没能让令堂上门相求,在下愧疚得很。”温十七语声温柔,听得萧韧都想打人了。
周彤叹了口气,说道:“既然我养母没在这里,那就是说,欣妩姑娘肯定在了,对吗?”
温十七脸上露出夸张的惊愕,问道:“姑娘连这个也猜出来了?真是难得啊,对了,你是如何猜到的呢?”
这就是没话找话了,萧韧又想打人了。
“其实,我从刚刚就觉得奇怪,奇怪你是怎么认识我的,我记得我没有和你正面打过交道。当年你给我家帮佣婆子当儿子的时候,我恰好在榆林,你没有见过我;之后我倒是遇到过你们的人,可是每一次我都把见过我脸的人全都杀掉了,绝不会有你这个落网之鱼。可是现在,再看到你时,我忽然就知道为何你会认识我了。”周彤在心底叹息一声,原来如此啊,原来如此。
“为什么呢?在下愿闻其详。”温十七说道。
周彤端详着他的脸,语声迟缓:“因为以前我没有想到,你还有温文而雅的一面,不知你有没有照过镜子,你温文而雅衣冠禽兽的样子,和你爹真像,就像一大一小两只畜牲,简直一模一样。”
“你说什么?”温十七勃然大怒,霍的一下站了起来。
“我说你和你爹一样,都是狼心狗肺的畜牲!对了,我该称呼你什么?陶二公子,还是辛拾?”周彤声音冷冷,是的,她没有信口胡诌,她说的都是真的。
太师椅上坐着这个人,是温十七,是七条好汉的大当家。
但是,他也是辛拾。
前世时,周彤和辛拾一起长大,他们同在一个组,但是并不亲厚,小时候,有一次辛拾还想收拾她,还是辛五拦着,她才没有吃亏。
辛五、辛六和辛拾,他们都是相同的年纪,同一年进入死士营,进死士营的日子,彼此只相差几天。
前世,她以为这是巧合,这一世,她知道辛五进入死士营,只是要和她在一起,另有目的。可是她却没有怀疑过辛拾,她从未怀疑过辛拾。
这可能是因为,辛拾是和她分开之后,毅然回到死士营受死的举动,才让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他。
这一世,她见过辛拾。
一次是萧韧让人画的那副像,她一眼认出画像上的小孩子就是小时候的辛拾。
另一次见到辛拾时,他长大一些,十四五岁,那时他跟着屠卫,屠卫要把他放在杨锦轩身边。
现在,周彤又一次见到辛拾。
辛拾和她同龄,都是十七岁,此时的辛拾,已经和前世留给她最后的印像差不多了。
可是,这一世的周彤比上一世多了一份记忆,关于陶世遗的记忆。
上一世,她被蓉娘灌下寒食散,她忘记了一切,所有的记忆都是在进入死士营后开始的,当然,她的记忆里也就没有陶世遗。
而这一世,她不但记得陶世遗,而且记忆深刻。
眼前的辛拾,一袭华服,一副弱不禁风的读书人模样,这分明就是年轻版的陶世遗!
之所以认定他是陶二公子陶赋之,而不是陶大公子陶颂之,这就更简单了。
周彤见过九岁的陶颂之,并且揍过他,恐吓过他,而周彤也见过九岁的辛拾,他们一起上课,一起训练,陶颂之不是辛拾,他们虽然有一点点相像,但是辛拾比陶颂之更像父亲。
如果说陶颂之随了陶世遗三分,那么辛拾则随了七分。
周彤甚至可以想像得出来,少年时的陶世遗就是这个样子,冷酷、阴柔。
难怪黄家看不上他,一个眼睛里透着狠戾的人,只看一眼,就会让人心存防备。
何况,辛拾还是一个死士,他在死士营十年,他比陶世遗多了一份杀气。
温十七显然没有想到,周彤会叫出他的名字。
他的脑子里转得飞快,周彤或许会知道陶赋之这个名字,毕竟他们是表兄妹,可是周彤又是怎么知道辛拾的?
她竟然知道他是辛拾!
难道死士营里有内鬼?
不可能。
除非是他身边有奸细,有奸细给周彤通风报信!
七条好汉的那群市井混混,根本不可能知道什么死士营,更不会知道他叫辛拾。
一世,她被蓉娘灌下寒食散,她忘记了一切,所有的记忆都是在进入死士营后开始的,当然,她的记忆里也就没有陶世遗。
而这一世,她不但记得陶世遗,而且记忆深刻。
眼前的辛拾,一袭华服,一副弱不禁风的读书人模样,这分明就是年轻版的陶世遗!
之所以认定他是陶二公子陶赋之,而不是陶大公子陶颂之,这就更简单了。
周彤见过九岁的陶颂之,并且揍过他,恐吓过他,而周彤也见过九岁的辛拾,他们一起上课,一起训练,陶颂之不是辛拾,他们虽然有一点点相像,但是辛拾比陶颂之更像父亲。
如果说陶颂之随了陶世遗三分,那么辛拾则随了七分。
周彤甚至可以想像得出来,少年时的陶世遗就是这个样子,冷酷、阴柔。
难怪黄家看不上他,一个眼睛里透着狠戾的人,只看一眼,就会让人心存防备。
何况,辛拾还是一个死士,他在死士营十年,他比陶世遗多了一份杀气。
温十七显然没有想到,周彤会叫出他的名字。
他的脑子里转得飞快,周彤或许会知道陶赋之这个名字,毕竟他们是表兄妹,可是周彤又是怎么知道辛拾的?
她竟然知道他是辛拾!
难道死士营里有内鬼?
不可能。
除非是他身边有奸细,有奸细给周彤通风报信!他的脑子里转得飞快,周彤或许会知道陶赋之这个名字,毕竟他们是表兄妹,可是周彤又是怎么知道辛拾的?
她竟然知道他是辛拾!
难道死士营里有内鬼?
不可能。
除非是他身边有奸细,有奸细给周彤通风报信!他的脑子里转得飞快,周彤或许会知道陶赋之这个名字,毕竟他们是表兄妹,可是周彤又是怎么知道辛拾的?
她竟然知道他是辛拾!
难道死士营里有内鬼?
不可能。
除非是他身边有奸细,有奸细给周彤通风报信!
第六八六章 上当
电光火石之间,辛拾心底忽然升起一个念头。
一定是这样,一定是的,否则就无法解释沈彤说的这番话!
“你不是沈彤,你和我一样,自幼长在死士营,所以你才会知道死士营里的事!”
可是话一出口,辛拾就后悔了。
他是被沈彤气坏了,所以才会慌不择言。
眼前的沈彤无论还是不是他小时候见过的那个小表妹,她也是和他差不多的年纪。
如果她真的是和他一样,在死士营里长大,自己又岂会不认识呢。
何况,虽然隔了十年,可是沈彤的相貌没有太多变化,只是个子高了,五官长开了,少了幼时的俏皮,多了几分英气。
辛拾面沉似水,冷冷地看着面前的少女。
“你说对了,我原本就不是姓沈的啊,我是周彤。想来你们早就知道了,我的养母骗了你们所有人,陶家、关家、杨家,还有屠卫,而我是个替身,欣妩姑娘则是我这个替身的替身。所以你说我不是沈彤,这话没错。”
周彤神情愉悦,声音如出谷黄莺,轻亮悦耳。
“至于你说我是从死士营里出去的,我就当你也说对了吧,我这个人吧,其实心地并不狠,尤其是在你们陶家人面前,那更算不上心狠了,你们陶家人才是丧尽天良,猪狗不如,唉,屠卫心狠手辣,可是却没有灭你们满门,他留下你的性命,或许是嫌你这条命太过低贱,他怕脏了自己的手,陶二公子,我说的可对否?”
辛拾勃然大怒,饶是他从八岁就被教导得冷情冷性,可是泥人也有三分土性,更何况在他心里,他的父母和兄长,都是含冤而死,是被沈家害的,是被屠卫害的。
而周彤,有何资格用污言秽语指责陶家,她有何资格?
幼时她在沈家,受尽陶家护佑,娇生惯养长到八岁,后来到了西安,攀上秦王和宜宁郡主,顺风顺水长大成人,再之后,她认祖归宗,一跃成为燕王长女,燕北郡王的姐姐,根据燕北那边传来的消息,她和萧韧订亲,燕北郡王一战成名,无论这场仗胜败如何,她,周彤,都是燕北郡王的胞姐,皇室贵女,大齐朝最尊贵的女人之一。
所以,她凭什么指责陶家?
辛拾手臂挥出,重重拍在几案上,几案上的茶盏被震得弹起来,掉到地上,摔得粉碎。
几条人影,瞬间从他身后的屏风后窜了出来,和先前的丙十九一样,这几个人都是一袭黑色劲装,年龄在十五至二十五岁之间。
这也是死士们最好的年华。
死士营里,二十五岁以上的人屈指可数,并不是超过这个年龄就要退役,而是大多数人,活不过二十五岁。
因此,死士营要不断地补充新血。
周彤看着这几个人,这一瞬间,她甚至想不起来,自己是否认识他们。
他们和前世的她一样,其实都只有一张模糊的脸和一个充做名字的代号而已。
从成为死士的那一天起,他们就知道,死亡随时都会来临,或许在明天,或许就在下一刻。
因此,他们看死士营里的人,就像是在看一群死人,或者是将死之人。
有分别吗?没有。
需要记住他们吗?不用。
彼此会成为朋友吗?永远不会。
就在周彤恍惚之间,站在她身后的江二妹怪叫一声,率先冲了过去。
紧跟着江二妹冲过去的是江婆子,周彤却站着没动,她笑吟吟地看着辛拾。
刘家武馆的大门一直都是敞开着,只是方才外面太乱,武馆里的人全都跑出去,没有人进来。
这会儿,外面的打斗似乎渐渐平息了,有人在门口伸头探脑,看来是已经不满足在街上看热闹,还要看里面的了。
这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将刘家武馆的门口堵得水泄不通。
比起寻常百姓,这些人的胆子似乎太大了一些。
辛拾微微眯起双眸,他的心里升起一抹不祥之感,他好像上当了。
......
周骋拿着弓弩,追着丙十九,这会儿他真是庆幸,姑太太真是料事如神,这地方和战场上不一样,若是带来的是大弩,就别想如现在这样闪躲腾挪了。
他才不射那些小混混和刘家的武师呢,那多没劲,要射就射刚刚从武馆里出来的这些人。
虽然这些人掉进了人堆里,可是他们全都穿黑衣,大白天的,一眼就能看到。
就在刚才,周骋用他的小弩已经射死了两名黑衣人,不过,他也挨了丙十九一刀,这一刀正砍在他的屁股上,死不了,只是很疼。
所以,他要射死这个杂种!
鞑子卫摆出的是战阵,周骋在燕北时,可不是混的,他是真刀真枪流血流汗操练过的,还上过战场,看到战阵,他知道如何配合,更知道如何利用战阵隐藏自己。
同他相比,丙十九他们这些人就不行了。
死士就是死士,他们虽然杀人厉害,可若是排兵布阵,那就差远了。
他们的阵法,是燕北郡王亲自操练的,这几年,燕北郡王的兵书可不是白听的,这阵法,这练兵,就连老安昌侯李永基也夸奖过他。
而他周骋,是跟着燕北郡王出生入死过的,为此,周骋很自豪,他早就不是小黄带子了,他是燕北军的先锋官,就是现在,他也是姑奶奶手下的急先锋。
又是一箭射出,丙十九拿刀的手臂猛的一震,钢刀咣啷一声掉在地上。
与此同时,两名鞑子卫忽然跃出,两个人,两竿枪,一个从前胸刺入,一个插进后心。
接着,两枪同时挑出,将丙十九的尸体远远抛进正在打斗的人群中。
周骋大喜,正要雀跃,忽然,背后有人拍了他一下,他转头一看,原来是木头。
“快走,许安叔和路友叔来了!”
周骋毫不犹豫,对那两名鞑子卫喊道:“你们继续,小爷先走了!”
许安和路友身后跟着二十来人,也全都是鞑子卫。
看到周骋和木头,他们没有停留,只有许安点点头,示意两人跟上。
第六八七章 浓烟
柳河街上的小楼并不少,刘家武馆是最高的一座。
往常,像这样晴朗无风的天气,所有的窗子全都打开,练武人讲究气息通畅,尤其是练功的时候,空气更要流通。
因此,即使是寒冬腊月,每当练功的时候,窗子也是敞开的。
一条绳索从下面抛出,绳索尽头是带着带个勾子的铁爪,铁爪牢牢地抓在窗沿上,几条身影顺着绳索悄无声息地爬了上去。
周骋瞪大了眼睛,这地方好像有点熟悉。对了,他刚才来过啊,这是刘家武馆的后楼。
木头推他一把,道:“别傻站着,快爬上去。”
周骋反应过来,他年轻,身手灵活,三两下就爬了上去。
刚刚站稳,许安和路友就解下各自背上的包袱,各从里面取出一大把松枝。
许安把那些松枝交给周骋和木头,说道:“你们两人负责放烟,等到把烟放足了,就跳窗逃跑,不要管别人,只管往热闹的地方跑,一边跑一边喊杀人了,要救命。”
两人一怔,周骋咧嘴:“你们事先都没有安排好,看到我们临时指派?”
他是真心不喜欢这种逃跑的活,放烟就放烟吧,逃跑是几个意思?
他周骋是会逃跑的人吗?
当然不是了。
还一边跑一边喊杀人,救命,这压根就不是他的作风。
太丢人了,这是要让他把爷爷和姑奶奶的脸全都丢尽,取代他当孙子吗?
许安伸手朝他脑袋上拍了拍,笑道:“之前是安排二三的,可是看到你们两个,觉得还是你们最合适。”
没等周骋说话,许安就道:“因为你们两个最不像办大事的。”
说完,许安带着人就走了,他们还要赶时间,彤姑娘说了,让他们在半炷香的时间内做完所有的事。
周骋来气啊,他不是办大事的人?
许安是老眼昏花了,一定是的,这些老头子,眼神都不好。
他周小爷风神俊朗,英雄盖世,无论竖着看横着看,他都是一个做大事的。
木头推了他一下,周骋这才发现,木头已经把松树枝子点燃了。
许安说的是木头吧,像木头这样呆头呆脑的,还真不像是个干大事的人。
而他周骋,只是恰好和木头在一起,被许安这个老眼昏花的错认了而已。
周骋立刻来了精神,拿起松树枝,怪笑连连,放烟啊,好玩,太好玩了!
所有原本打开的窗子,全部被关上,烟雾弥漫中,木头拿过一块湿透的布巾子交给周骋:“捂住口鼻。”
周骋被行熏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他看看那块布巾子,忽然脑子里闪过一个很不好很龌龊很令人作呕的念头.
“这是哪里来的?”
木头一直都在他身边,他可没有看到木头随身带着湿布巾子。
木头顶着一张熏黑的脸,咧开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我身上的啊,很珍贵,我舍不得自己用。”
周骋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蹈海,他拎着那块湿布巾子就往木头脸上砸,可是扬起来后,手又放下了。
娘的,为了不被自己放的烟给活活呛死,小爷我忍了。
等我出去,趁着江二妹没回来,看我不把你这根烂木头砍成劈柴烧了。
周骋咬咬牙,用那块湿布巾子捂住了鼻子和嘴!
许安和路友带着人直冲楼梯,忽然,一个人影疾奔着从他们面前跑过,看装束,像是武馆的弟子。
许安三步并做两步,冲到这人跟前,一把揪住他,问道:“从哪里到地上?”
这人一怔,道:“什么地下,我不知道啊,我是新来的,才来了三天。”
许安正要松手,跟在他们身后的二三抢步上前,冷笑道:“新来的?你倒是能沉得住气,怎么没有出去看热闹啊?若是没有这些浓烟,你也不会跑出来是吧?”
那人使劲挣脱,无奈许安力道很大,他没有挣开。
许安冷声问道:“还有多少人?”
那人咬牙切齿,道:“七八个吧,我忍不住了,上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许安道:“带我们下去。”
那人忽然笑了,那笑容瞬间又凝在脸上,许安一惊,骂道:“果然是个死士。”
他手上一松,那人软绵绵倒在地上,二三探探鼻息,已经气绝身亡。
“娘的,这小子嘴里藏了毒丸,宁可自尽也不做俘虏,真是个狠角色。”二三啧啧。
许安转身去看,迷雾之中,他隐约能看到这人方才出来的地方。
“走,过去看看。”
许安有点后悔了,周骋刚刚是从武馆里出去的,说不定他跟着彤姑娘已经下去过了。
唉,让他放烟,看来是大才小用了。
不过现在也顾不上这么多了,先找入口再说吧。
其实这入口并不难找,刘家武馆显然并没有把这个当成秘密,毕竟,七条好汉的大当家偶尔住在这里,柳河街上知道的人也并不少。
所以,没有必要藏着掖着,再说,刘家武馆在这柳河街上开了多少年,这个暗室就存在多少年,以前,温大当家没有来这里住之前,冬天里,刘家武馆还在这里贮存过大白菜和木炭。
寻着那人跑出来的地方,入口很快就找到了,许安挥挥手,二十来人鱼贯而入。
刚刚下去,就听到了咳嗽声。这里毕竟是在地下,浓烟还没有大量涌入,但是也已经不少了,所以刚刚那个才会上去看个究竟。
好在地下占地很大,大到出乎许安的预料。
他们刚刚想要四处寻找,已经有人冲了出来。
许安沉声道:“这里的人不会很多了,刚刚全都出去了,那人说有七八个人,想来不会错,大家出手时能避就避,不能避开就杀。”
话音方落,已有嘶杀声传来,走在前面的鞑子卫已经和来人交手了。
路友对许安道:“这里我们顶着,你快去找人。”
许安没有推辞,这也是他们之前安排好的。
他二话不说,闪身冲进浓烟之中。
......
周骋和木头感觉自己就快要死了,他们不想死啊,更不想被自己放的烟给熏死。
两人从一扇窗子里跳了出去!
直到双双落到地上,他们才想起来,明明有绳索的。
“放火了,杀人了,救命啊!”
木头还没有从地上爬起来,耳边就响起周骋杀猪般的喊声。
第六八八章 求助
京城是大齐朝的重中之重,天津卫、蓟州卫、昌平卫、保定前卫、保定后卫,以及真定五大营、通州二营和西山大营,这些就是京城的屏障。
原本,除了真定五大营和通州二营之外,其他几大卫所里,有定国公萧长敦的人,也有护国公杨锋的人,自从大相国寺之变以后,这些卫所做过调整,杨锋的人全部肃清了。
自从萧韧和周铮先后来到保定府,萧长敦就暗中把保定前卫和保定后卫彻底拿过来了。
保定前卫指挥使温怀,是临江侯温敏的幼子,和萧家老二萧炜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但凡是勋贵子弟,就没有小时候不淘气的,萧炜和大哥萧祎只差两岁,兄弟之间最是亲厚,连带着鞠元怀和萧祎的关系也不错。
临江侯也是霄云二十四将之一,受过重伤,死里逃生,却留下病根,立朝三年就撒手人寰,死时还不到四十岁。临江侯府除了一个爵位以外,什么也没有。几个子女年纪尚幼,却有一大群前来投靠的亲戚,等着从孤儿寡母手上拿些好处,甚至有长辈想让临江侯夫人回娘家大归,将几个孩子交给亲戚抚养,可想而知,就是想把孩子们抓在手里,捞到更多利益。
多亏了老定国公萧渊出手相助,才让孤儿寡母渡过难关。临江侯十四岁的长子顺利袭爵,又给还未满周岁的幼子温怀争来一个正三品武官的恩荫,这在勋贵恩荫里算是顶尖儿的了。
几十年后,当年还在襁褓中的温怀,如今已贵为昭武大将军,保定前卫指挥使。
保定后卫的指挥使名叫尹群,是定西侯陈玉的外孙。定西侯和两个儿子先后战死在云南,尹夫人陈氏没有父兄护持,尹家势利,陈氏渡日如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萧长敦的夫人,两人成为手帕交,她时常带着一双儿女去定国公府做客,尹家老安人再不敢刁难这个无依无靠的儿媳,并且开始栽培陈氏的儿子尹群。
温怀得过萧家的恩惠,朝堂里有很多人知晓,但是尹群和萧家的关系,知道的人并不多。毕竟那只是后宅妇人之间的事,尹家又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家曾经欺凌陈氏的事,因此,直到尹群从南边调到保定府,还有人觉得奇怪,甚至还认为这是萧家不想授人以柄,平衡权利,才调了尹群过来。
因此,龙虎卫从南边来了北边,萧祎却也只来过一次保定,并不是萧家不重视保定府,而是这边有温怀和尹群。
今天一大早,保定知府吴时立就带着知县唐刚来了保定前卫,温怀和吴知府平日里没有多少来往,倒是因为几件小事,让人去吓唬过唐知县.
因此,唐知县看到温怀,就不住地抹汗。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他一个芝麻绿豆官,怎么就被吴知府拉过来了。
吴知府见到温怀,就一个劲儿地诉苦。
“温指挥使来到保定也有一阵子了,想来也听说过七条好汉这个名字吧,唉,今天一大早,下官就得到消息,七条好汉绑架了京卫司周同知的孙子周骋!温指挥使啊,下官的身家性命,身家性命,还有知府衙门的一干人等,知州衙门、知县衙门,这上上下下几百口人,身家性命......”
吴知府的这个官做得挺难的,没办法,保定府离京城太近了。以前这是个肥缺,只要在保定府做上一任知府,进六部是稳稳的了。可是他倒霉,他上任的第一年,太祖皇帝驾崩!太皇太后垂帘听政,沈家、梅家,以及和沈家有关系的那几位重臣,要么流放,要么贬官,朝堂动荡,除了根正苗红的宗室和勋贵们,文官们几乎大换血。吴知府好不容易才在京城搭上的人脉,一下子就没有了。
于是,吴知府就成了保定有史以来做得最久的一位知府。
他在这里整整十八年,十八年了。
他已经准备明年告老还乡致仕了。
这最后一年,他可不想出差错。
可是越是不想出差错,这倒霉事就自己找上来了。
“谁?京卫司同知?那怎么了?”温怀一脸不解,区区一个京卫司同知,怎么就把吴知府吓成这样了?
吴知府抹一把脑门上的汗珠子,他明白了,温怀是没有听出他那番话里的重点。
“温指挥使啊,这位同知大人,他姓周。”吴知府好心地提醒。
一旁的唐知县缩缩脖子,没办法啊,保定前卫占的这片地方,原是该归他管的。可是驻军又是不归他管的,可想而知,这些年来麻烦事有多少了,那些军汉惹事生非,出了事被人靠到县衙,他想管吧,温怀就让人来吓他,一来二去,他看到温怀,腿肚子就打颤。
现在,见吴知府这副样子,唐知县的心情好些了。
瞧瞧,吴知府也害怕。
温怀终于听出了重点,重点就是这个“周”字。
“姓周的那么多,也不全都是宗室,再说了,即使真是宗室,那绑了就绑了吧,只要他们肯掏钱赎人,七条好汉那群混帐,也不会真就撕票,吴知府,你这几百口人,不会没命的。”温怀哈哈大笑。
“不是啊,温指挥使,温大将军,您也是从京城过来的,京城里宗室营的那些爷,个个都......下官听说啊,这位周同知,他的祖上是第一个跟着太祖起事的周家人,那情份就不用说了,宗室营里虽说家家都有恩荫,可是真正像周同知这样补上缺儿的,可没有几个,由此可见啊,这位周骋周小公子,那一准儿是碰不得的。唉,他若是在别的地方出事也就罢了,偏偏是在保定府。温指挥使,下官代我们三个衙门,几百口子,请您相助。”
吴知府的眼圈儿红了,这不是装的,这是真的。
他没有别的盼头了,他就是想要平平安安致仕。
只要熬过这一年,他就能带着万贯家财回到老家,做个享清福的田舍翁了。
唉,他听去过京城的人说了,这个周骋,在京城里就是个惹不起的,谁能想到他会跑到保定来了,你死在哪里不行啊,偏偏死在保定。
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第六八九章 没法活了
与此同时,知州罗嘉禾也带着同知徐小春来到了保定后卫,求见指挥使尹群。
保定府的官员品级要高出其他地方,可即使这样,罗知州也只是从四品,在尹群面前,连说话的份儿都没有。
如果不是大祸临头,罗知州是不会来见尹群的。
保定府不但衙门多,驻军也多。罗知州在保定府的年头,虽说比不上吴知府,可也是第三任了,他和保定前卫保定后卫,打交道也不是一两年了,可有年头了,虽说尹群来的时间不长,可这份爷,也不是好相与的。他刚调来时,罗知州就递过帖子,可是尹群连个眼角子也没有给他。
若不是那个宗室的小黄带子在保定出事了,罗知州打死也不会来求尹群。
他把来意说完,尹群就拧了眉头,道:“一个熊孩子而已,让七条好汉的人给他点苦头吃,就当替他爹娘管孩子了。”
“哎哟喂,尹指挥使可不能这么说啊,这若是传到京城,唉,说来说去那也是宗室,如今这京城,可没有太皇太后了,如今是皇上当家做主,听说那位周同知和皇上是隔着房头的从兄弟,说起来啊,周骋也算是皇上的孙儿了,他若是在保定府有个三长两短,我们这大大小小的衙门,全都是失责啊。不瞒尹指挥使,下官今年四十了,膝下连个儿子也没有,还想着让我那老妻老树开花,生个儿子传宗接代。”
说着,罗知州抹抹眼角,真若是周骋死在保定,吴知府一定会把责任推给他,他倒是能推给唐知县,可是唐知县是吴知府的人,吴知府一定会保下唐知县,到头来倒霉的还是他这个夹在中间不上不下的。
他怎么这么倒霉啊,那个叫周骋的倒霉孩子,你在哪里被人绑票不行啊,偏偏要来保定。
尹群明白了,问道;“你是想让本将军出兵,端了那个什么七条好汉?”
罗知州点头如捣蒜:“出兵倒也不用,七条好汉都是市井混混,乌合之众,就是仗着人多,才在保定府横行霸道,欺压良善。尹指挥使只要拨上一两百人就够了,真的,一两百人就行。”
尹群快被罗知州烦死了,他最烦和这些文官打交道了。你不就是要来找人要人,把那群泼皮流氓给灭了吗?几句话就能说清的事,东拉西扯了这么半天。
那个什么周骋,一个小毛孩子,死就死吧,关他屁事?
“一两百人是吧,可以,但是......”
罗知州的心沉下去了,这是要讲条件了。
果然,尹群开口了:“前几天我手下的人不小心把一个什么举人给打残了,据说你治下有几个老头子,仗着年纪大,就想写信弱赅我,这件事,罗知州就替我摆平了吧。”
罗知州咬牙切齿,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他在来的路上就想好了,尹群十之八、九会拿这件事讲条件,这事虽然不大,闹到京城以后,即使真会处罚尹群,也是无关痛痒,可是对尹群的名声终归是有影响的,尹群应该还是会重视,所以会用这个来和他讨价还价。
果真如此啊。
罗知州一口答应下来,打了包票,保证说服那几位德高望重的老学究,还尹群和他手下的将士们一个清白。至于那位被打残了的举人老爷,出点银子就是了。
尹群也不多说,当下就叫来一名百户,点了两百人,跟着罗知州出了保定后卫。
他们还没到柳河街,就遇到了吴知府和唐知县,连同在保定前卫借来的二百军士,当然,保定前卫也派人来了,为了表示自己的重视,温怀派了他的副将孙前。
孙副将和王百户原本就认识,两人打个招呼的时候,就有人喊道:“出事了,柳河街死人了,死了很多人!”
“快,两位军爷,咱们快点去吧!”吴知府带了哭腔,真的出事了,真的死人了,而且还是很多人。
这是什么地方,这里是保定府,离京城很近的保定府。
保定府今天出事,明天就能传到京城,他这头上的乌纱,还有他十八年的政绩,就要化成一滩水了。
柳河街上早已乱成一团,到处都是四散逃跑的人,忽然看到来了这么多盔明甲亮的军队,逃命的人先是一怔,接着跑得更快了。
我的天呐,军队来了,市井流氓打架,竟然引来了军队,这样一来,这性质可就变了。
这是平乱,平乱啊!
此时不跑更街何时。
孙副将和王百户一声令下,四百人的军队便疾奔起来。
这时,远远又跑来几个人,为首的是个脸上乌黑的少年,肯定是少年,虽然狼狈,但是那身板,也就是十八、九岁的样子。
少年一边没命的跑,一边哭天抢地的喊:“杀人了,放火了,救命啊,救命啊!”
看到前面的军队,少年怔了怔,接着喊声更大:“快去救人啊,前面杀了很多人,尸横遍野啊,这日子没法过了,苍天啊,大地啊,祖宗啊,爷爷啊,姑奶奶啊,我没法活了,我要死了,我不想活了,我看到杀人了,我好害怕,我还是个孩子啊!”
说完,这倒霉孩子竟然噗通一声昏死过去。
紧跟在他后面的,也是一个一脸黑的少年,那少年也看到了军队,他倒是没有喊,但是显然是给吓住了,忽然看到前面那个少年昏死过去了,他一个箭步冲上来,抱着那个少年大哭:“杀人了,我们看到杀人了,吓死了,你们看,他都被活活吓死了。”
根本不用去看,吴知府、罗知州和唐知县也要给吓死了。
真的杀人了。
孙副将和王百户大手一挥,两支队伍从这两个吓坏了的少年身边疾奔而去。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吴知府的身子晃了晃,唐知县和罗知州连忙一左一右扶住他:“府尊大人,您要挺住啊。”
吴知府强定心神,忽然又看到路边的两个少年,他颤微微走过去,问道:“你们看到杀人了?”
“看到了。”没有昏死的少年说道。
“他们杀的可是那个周骋?”吴知府问道。
少年摇头:“周骋没死,不过他被扔进茅坑,这会儿还在吃屎呢。”
第六九零章 中计
保定府离京城太近了,父母官不好当,稍不留神就会惹到皇亲国戚、高官家眷。吴知府在保定一待就是十八年,仍然全须全尾,政绩暂且不提,仅是为官之道方面,他已经成精了。
可是,成精的吴知府也被眼前的精怪吓得魂不附体了。
只见那个早就昏死过去的黑脸少年身体猛的一抖,接着腿噗的伸直,头一歪,死了。
另一个没有昏死的黑脸少年悲从心来,抚尸大哭:“你怎么就死了?你让我如何向你爷爷和姑奶奶交待啊!”
他不哭还好,这么一哭,那位死了的少年忽然张开嘴,露出白森森的牙,一口咬到他的耳朵上,然后竟然站起身来,双腿笔直,直挺挺地向前蹦去,脖子依然歪着,紧紧咬着另一个的耳朵,另一个只能被他扯着耳朵向前走,从后面看这两人的背影,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
唐知县揉揉眼睛,说道:“下官听闻湘西有赶鬼之人,能够驱赶死人前行,据说那些死人就是这样,身躯僵直,双腿齐蹦,且能在光天化日下行走,方才这两人......”
唐知县把后面的话硬生生咽回肚子里,因为他看到吴知府和罗知州不约而同抬头望天,没错,光天化日。
很久以后,含饴弄孙的吴知府,还在恍惚着,那天他是真的看到蹦着走路的人了吗?不,是尸!
......
看着和周彤手下的两个女人打得难舍难分的死士们,和四周越来越多的浓烟,辛拾确定自己是上当了。
他被周彤的恶言恶语激怒,他在这个死丫头拖住了。
周彤用手扇扇扑面而来的浓烟,与萧韧相视一笑,二人转身向门口走去。
辛拾抬腿便追,方才还在门口伸头探脑的那些人,疾奔而入,迅速将周彤和萧韧围在中间,滚滚浓烟中,江婆子和江二妹抓住对手的一个疏忽,与那些人合而为一,一行人边打边退,瞬间退到大门以外。
大门猛的关上,将武馆里的人,和那越来越浓烈的烟雾与外界隔绝开来。
虽然不知道这些浓烟是从哪里来的,但是辛拾和另外几名死士已经明白,他们中计了。
他们本能地掩住口鼻,避免烟中有毒,一名死士怒喝道:“辛拾,方才那女子和你说的话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让我们来这里,到底是不是卫头儿的命令?”
另一名死士冷笑:“辛拾,真想不到原来你和咱们有仇啊。”
一年前,他们从洛阳撤出,之后又与辛拾一起破坏了几处有可能是秦王或者燕北郡王情报站的地方,之后辛拾去执行其他任务,他们则奉命到了京城。
原本他们收到的命令,是要在京城立足,稳固真仙教,可是杨锦程劫法场,导致飞鱼卫对真仙教大举剿杀,他们便退出京城,准备回死士营的时候,他们收到了让他们到保定府的暗号。
传暗号的是辛拾,辛拾说这是屠卫的命令。
屠卫就是在保定府创建真仙教的,因此他们收到命令之后不疑有他,便跟着辛拾一起来到保定府。
他们这时才发现,原来辛拾在保定府还是七条好汉的大当家。辛拾告诉他们,这是屠卫的安排。
他们当然也没有怀疑。
洛阳城里有道观,保定府有真仙教的道场,再多加一个七条好汉,也是很正常的。
直到今天,他们在屏风后面听到周彤和辛拾说的那番话,他们才开始起疑。
彼此都是死士,辛拾虽然年轻,可是比他们资格老,也更得屠卫看重,可是即使如此,辛拾也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来处,更何况,周彤明明说过,辛拾与屠卫有仇,不共戴天之仇。
那么辛拾之前代替屠卫颁下的命令,是真的吗?
辛拾眼中凶光闪现,周彤何止是要拖延时间,她更是要在他与死士们之间挑拨关系。
死士和死士,尽管一起出生入死,尽管同吃同住十几年,可是彼此之间没有情义,他们看对方,对方看他们,都是将死之人。既然都是将死之人了,还有什么情义可讲。
因此,只要周彤说出陶家的事,跟着他的那些死士,势必会起疑。
周彤,不但了解死士营的事,更了解死士们的心思。
她究竟是怎么回事?
此时,辛拾恨不能立刻抓住周彤,把所有他不明白的事情问个清楚明白。
可是这个时候,已经不容许他想那么多了,浓烟之中,死士们步步紧逼。
辛拾却蓦的想起一件事来。
“沈姑娘,沈姑娘一定出事了!”
是啊,浓烟起时,他就应该想到了。
沈大小姐,才是周彤此行的最终目的。
所以,周彤甚至没有和他动手,就是骂了他一通,放点浓烟就走了?
不,她的目的是沈大小姐,一定是,不会有错!
话音未落,一名死士便向通往地下的方向疾掠而去,与此同时,武馆的大门再一次被踹开。
阳光猛的照进来,隔着重重浓烟,辛拾看清楚进来的是什么人。
那是军队,大齐军队!
从门口望去,看不到究竟来了多少人,只能看到黑鸦鸦一片。
周彤竟然带来了军队!
或者这是萧韧的军队。
不,不可能,西秦军的服饰和大齐官兵是有区别的,再说,眼下西秦军刚刚打下顺德府,还没有打过来。
如果是燕北军,那就更不可能了。燕北军已经退回燕北城,千里迢迢,若是有这么多军队进关,京城早就收到消息了。
那么,只可能是驻军,驻扎在保定府的大齐卫军。
“杀!”辛拾暴喝!
军队里没有什么高手,靠的是人多势众。
死士们步步杀招,但是毕竟双拳难适四手,何况,这里有这么多人,而他们的人,早就被周彤分批引开,此时,还留在辛拾身边的,只有五个人!
五个人对付几百人的军队,能够逃出去,就已是幸运。
身后传来一名死士冷冷的声音:“辛拾,拜你所赐,即使今日我们逃出去,也难逃一死了。”
他们比谁都清楚,死士营一向不愿意与朝廷与官兵正面作战,即使是在洛阳,与官兵开战的,也是那些愚昧的教众,而所谓的祭酒,也就是死士们,则在炮声响起时,就逃之夭夭了。
在燕北城和京城,亦是如此。
可是今天,在小小的保定府,他们却要因为辛拾自己的恩怨情仇,与官兵硬碰了。
按照死士营的规矩,即使他们逃出去,也不会留活口了。
第六九一章 伤亡
辛拾何尝不知道这些,他原本就没有想留下这些死士。
三年之前,他是因为偶然的一件事,杀了七条好汉的大当家温老虎。
温老虎临死前对他说:“你今日杀我,我七条好汉诸兄弟定不会放过你,一定将你碎尸万断。”
就是这咬牙切齿的临终遗言,却令辛拾心头一动。
杀温老虎之前,他就打听过了,温老虎没有妻子,没有儿女,几个亲戚因为早年的恩怨怕了他,早就不相往来。
辛拾索性摇身一变,成为温老虎的侄子温荣温十七,用二当家高斗银祭旗立威,一举坐上大当家的金交椅,将七条好汉纳为己有。
大当家温荣温十七行踪不定,神龙见首不见尾,并不是温大当家有多神秘,而是他还要去做辛拾,执行死士营布置的任务。
他把十几名死士骗到保定府,那是因为屠卫让他将黄氏和沈欣妩安顿在保定府,保定府离京城很近,这里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
辛拾安顿下沈欣妩时,一个不小心,“说出”柳河街的刘家武馆是真仙教的道场。
其实刘家武馆还真的和真仙教没有关系,刘家武馆的少东家手风不顺,借了七条好汉一笔银子,利滚利,这笔银子滚来滚去,就变成了几万两。
温十七告诉刘少馆主,这笔银子不用急着还,只需借用他们的地方就行。
刘家武馆那个巨大的地下室,辛拾早就知道。
果然,黄氏逃走以后,欣妩便来投奔了辛拾,可惜辛拾没有想到,欣妩居然是空着手来的,她没有拿到遗诏。
屠卫一直留着黄氏,还不就是想从黄氏手里拿到东西吗?辛拾瞒过所有人,在保定守株待兔,也是想要抢在屠卫前面拿到东西,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可是辛拾却也猜到,或许凭着这件东西,他就能给家人报仇了。
周铮在保定府的事,龙虎卫知道,他当然也知道,为此,他还叮嘱过裘胜和许大海,不要招惹到周铮,否则就是打草惊蛇,他不会笨到以为凭着七条好汉的那些乌合之众,就能对抗周铮手下的亲卫军。
焦猛受伤,是辛拾派七条好汉的人干的,焦猛手无缚鸡之力,他无需亲自动手,何况,让七条好汉下手,更加不会引人怀疑。
错就错在这一招上了,谁能想到七条好汉的那几个人,见到有骑马的武士过来,就吓得跑了,阴差阳错,焦猛竟被周铮的人救了,以至于,黄氏和沈欣妩也被周铮盯上。
万不得已,辛拾只好假传屠卫的命令,将这些死士引过来。
他把这些死士招过来,是防备周铮的。
可是现在,这些死士已经猜到他是假传命令,要么辛拾能把他们全部杀光,不留活口,要么,就是他们杀了辛拾,提着辛拾的人头回去复命,弥补过失。
但是此时此刻,好像这些全都来不及了。
他们必须要合力对抗这些官兵,否则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但是今日一战,也必会传扬出去。死士营耳目众多,纵使他们逃过今天,最终也难逃一死。
他们暴露于人前,他们杀不完看到他们的人,他们就只能死。
先前去地下的那个人飞快地跑了回来,嘶声说道:“死了!”
死了。
短短两个字,辛拾的心却已经沉了下去。
他猜到了会是这个结果,早在那名死士去之前就猜到了,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他在保定府所有的经营,全都化为乌有。
“杀,杀!”
辛拾再次大喝,他们只能拼尽最后一丝气力,杀光眼前的所有人。
六个人,六把刀,向着蜂拥而至的军士们冲去。
萧韧和周彤在鞑子卫的护卫下,退上了柳河街。
街上已经看不到行人,放眼望去,都是军队。
萧韧看了看,道:“连同冲进去,应该来了四百来人,足够了。”
“嗯”,周彤点点头,转身正要吩咐,却见江婆子和江二妹正在相互包扎伤口,她问道,“伤得如何?”
江婆子笑道:“皮外伤,用上金创药就好了,好在那些人的兵器上没有喂毒。”
周彤道:“今天是杀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而已,下次遇到就不一定有这么幸运了。”
死士的兵器上偶尔是会喂毒的,但并不是上面规定,而是有的人喜欢这样做。
辛拾好像没有这个习惯,周彤记得死士营里有几个人,是常年在刀上喂毒的,还曾经因为误伤致同伴中毒而死。
因此,除非上面吩咐了,否则没有几个人会这样做。
周彤对一名鞑子卫说道:“那边有医馆,也有药铺,你告诉他们,这是军队协助衙门平乱,这是大事,柳河街上的铺子都和七条好汉有关系,这官司是吃定了。他们若是不想惹官非,让他们准备伤药,见到有受伤的官兵过来,就把伤药送上去。”
那名鞑子卫怔了怔,转身就走,却又停下,对周彤说道:“以前王爷也是让人去告诫那些药铺和医馆。”
他口中的王爷,是燕王。
周彤冲他笑了笑,挥挥手,让他快去。
萧韧和周彤回到朝阳里的时候,周铮竟然搬了张椅子,坐在门洞里等着。
“三公子从早上就坐在这里,你们可算回来了。”内侍用帕子抹抹眼角,也不知道是真哭了还是咋的。
萧韧笑道:“我有那么让你不放心吗?”
周铮没有理他,看向他身边的周彤,柔声问道:“彤彤,你没事吧,有没有伤着?”
周彤笑嘻嘻地道:“我没事,就是有点累了。”
“快去,把李大夫叫来,没事也要看看,万一累着了,也伤身。”
周铮吩咐着,推着周彤去看大夫,周彤则叫上江婆子和江二妹一起去,三个女人跟着周铮走了,只留下萧韧一个人站在那里凌乱。
他只是订亲了而已,原本的兄弟变成了大舅哥,然后,就连兄弟也做不成了?
这做得也太绝了吧。
一个时辰后,柳河街上的消息陆续传来。
官兵亡二十五人,伤四十余人,好在有药铺和医馆大力相助,受伤的官兵得到及时医治,在武馆内的六名死士,两名死于乱箭之下,三名拼到力竭身亡,一名自尽!
第六九二章 给你一抹微笑
周彤还在等,她要的消息还没有到。
大饼快步进来,说道:“许安叔和路友叔回来了!”
周彤眼睛一亮,神情却更加郑重,问道:“人呢?”
官兵那边的伤亡数量全都统计上来了,许安和路友却迟迟未归,虽然周彤做过严密安排,可是心里还是隐隐担心。
从她前世十八岁那一年,直到现在,辗转十年间,如同夜与昼的轮回之间,风雪雷电变幻无数。
前世她不知道死亡是下一刻还是下一年,变故随时出现,就在眼前。而这一世,变数也时时刻刻跟随着她,甚至比前世更多更快更令人瞠目。
就如今天,她没有亲眼看到辛拾的尸体,她就不能肯定死去的六名死士中有一个就是他。
就如此时,许安和路友,以及他们带去的二十名鞑子军,他们一刻没有回来,周彤就不能确定他们平安完成任务。
见周彤一脸冷肃,大饼有点摸不着头脑,他跟随周彤好四五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神情。
许安叔和路友叔去执行的任务,一定是很重要很重要的吧。
“他们在外面,骋少爷把木头咬伤了,两人打起来了,这会儿拽着许安叔和路友叔主持公道,我这就去把他们叫进来。”
大饼说完就跑出去,周彤的神情终于恢复了轻松。
还能让那两个熊孩子绊住,很好。
许安和路友一前一后走了过来,只到门口,却没有进来。
周彤站起身,向他们走去。
从屋里到屋外,只有七八步的距离,几乎眨眼就到。可是周彤却走得很慢,她的双眸落在许安腰间的革囊上,她看着那革囊,脚抬起,又落下,然后再抬起,再落下。
四周忽然变得安静起来,或许那些声音还在,只是周彤听不到了,她的眼里只有那个革囊,她的耳中听到的,只有她自己的心跳声。
她等这一刻已经很久了。
有多久呢,连她自己也记不清了。
如果没有这件事,周彤甚至无法相信,她会有这般的耐性。
或许这不是她的耐性可嘉,而是她太好奇了,她太想知道前世究竟发生了什么,才会令那双手将她推进万劫不覆的地步。
这一世,她早早地遇到了前世与她纠结一生的人,她强按着自己那双随时会挥刀的手,一点一滴,一年一年,终于等到了今天。
她跨过门槛,站到了许安面前。
“她死了?”周彤的眼睛依然直勾勾看着许安腰间的革囊,似乎透过革囊就能看到里面的东西。
许安郑重点头:“死了。”
“打开,我要亲眼看看。”短短的八个字,周彤把每一个字都咬得很重。
那一天是八月初九,她心甘情愿却又万般不甘的纵身一跃,如同一只孤零零的风筝,扯断了绳子,任由自己那脆弱的身躯粉身碎骨。
那一刻,她甚至有几分欢欣。
她以为她死了,她的好姐妹就能置身事外,不会受她连累。
那时她真的把那个人当成姐妹,不仅是姐妹,还是亲人。
她忘记了过去,那个人是她清醒后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在冷酷人生中,唯一一个给予过她温情的人。
如果两个只能活一个,那么,就让她死吧。
泪水模糊了周彤的双眼,许安打开了革囊。
一点一点,革囊里的东西渐渐显现出来,那张曾经无比熟悉却又无比陌生的脸,终于再一次展露在周彤面前。
一滴泪缓缓滑落,落到唇边,周彤溢出一抹纯真的笑容。
若是那个人还活着,若是那个人也有前世的记忆,她一定能够认出这抹笑容。
这是八岁的辛六在死士营里醒来,接过辛五递给她的那只果子时,脸上露出的笑容。
这是丧失记忆、头脑混沌的辛六,面对这个陌生而新鲜的世界,露出的第一个笑容。
她把这个笑容给了辛五。
她看着许安手里的人头,辛五的人头,一动不动。
路友转身,走到小院门口,把嚷嚷着要让姑奶奶评评理的周骋拦在门外,路友铁塔似的块头,往门口一站,就像一尊门神。
萧韧正在洗澡,他身上不但沾了土,而且还有血,他不想让彤彤嫌弃,所以刚一得空,就回屋洗澡了。这两年都在外面,他已经习惯一个人洗澡,不让人服侍。因此,小栗子只能隔着窗子告诉他,许安回来了。
萧韧从浴桶里跳出来,用干巾子随便抹了几下,换上干净衣裳,头发上还滴着水珠,就往周彤住的跨院跑去。
看到门神一样伫立在门口的路友,萧韧心头一松。
既然不让人进去,那就是说里面有不能让人看到的东西。
萧韧没有进院,他在门口站下,路友看看他,没有让开,两个人就这么站着,谁也没有说话。
小院内,许安低声问道:“这东西,我去埋了吧。”
“先不急,让我再看看她。”
周彤说完,就从许安手里,接过那颗人头。
许安叹了口气,转身走向路友和萧韧站着的门口。
辛五的眼睛大睁着,满是惊恐。
这是她临死之前最后的神情。
“上一次你是怎么死的呢?我不能知道了,可我也不想知道,反正这次,虽然不是我亲手杀的你,可是你却是死在我的手里。”
“蓝师傅是你的亲生父亲吧,我知道你不想认他,你觉得他太窝囊吧,或许你还怪他,为何没有将赤蛇之血遗传给你。其实你还真是怪不着他,这世上本来就是这样的,那些原本就不应该存在的东西,即使拼了性命想要保留,最终还是会渐渐消失,就如后晋,就如赤蛇之血。”
“蓝师傅是这世上最后一个拥有赤蛇之血的后晋皇室,他不会再有孩子了,所以即使还能有人有赤蛇之血,他也不会是皇族,后晋早就完了,只是总有人想要利用最后的那点骨血去图谋原就不会再存在的东西而已。”
“这件事上,蓝师傅比你要通透,其实你那么聪慧,早已想明白了吧,可是你却不甘心,不甘心那些算计付之东流。”
“辛五,你不认蓝师傅这个父亲,可是他却一直都在维护你。他从来也没有出卖你,他没有,别人也没有。只是谁让我前世就认识你呢,所以这一世,你注定从一开始就败了。”
“有件事,我要告诉你,其实说了你也不会关心。蓝师傅收了芳菲做徒弟,芳菲虽然孩子气,可却知恩徒报,她会像对待父亲一样,孝敬蓝师傅的。你的死讯,我不会告诉他。”
第六九三章 家常
辛五的眼睛依然睁着,只是早已没有了神采。
周彤叹了口气,说道:“如果这一世我没有从开始就压制你,即使我们没进死士营,此时此刻,站在这里说话的人,就是你了吧。”
在柳家湾,差一点,辛五就代替了她;
在西安,差一点,辛五便把她的家交给了死士营;
如果周彤没有毅然割舍与黄氏的母女关系,并将这件事传到秦王耳中,那么这一次在保定府,辛五就是周铮的座上宾,他日成为太子妃的那个人,会是刘氏吗?
“好在你没有赤蛇之血,否则翻云覆雨的,就是你了。”
前世也是这样吧,辛五没有赤蛇之血,所以她跟随沈彤进入死士营,一番历练之后,沈彤成为辛六,死无葬身之地,辛五成了沈彤,嫁给周铮做了太子妃,有一位拥有死士营做后盾的太子妃,皇帝大限之日就不远矣,太子继位后,太子妃执掌凤印成为皇后,以她和屠卫之能,远胜于太皇太后,这皇位,这天下,周家人终归是坐不长了。
......
萧韧、许安和路友,三个人站在院门口,谁也没有说话。
良久,周彤从里面出来,走过许安身边时,她说道:“葬了吧。”
许安正要应允,忽然想起欣妩与周彤的关系,她们毕竟姐妹一场。
于是他问道:“要不要我去把她的尸身找过来,与头颅一起葬了?”
欣妩的尸身还在刘家武馆的地下密室里,官兵应该找不到那里。
周彤淡淡道:“若换做是我,她也不会给我全尸。”
毕竟,前世拜辛五所赐,辛六死了两次,一次粉身碎骨,一次万箭穿心,而这一世,周彤所做的,不过是没让欣妩身首异处而已。
许安再不多话,转身去办事了。
那边内侍过来,陪着笑脸说道:“彤姑娘休息好了吗?三公子请您过去闲话家常。”
萧韧皱眉,你周铮什么时候变成后宅妇人了,闲话家常?你怎么不说打马吊玩叶子牌呢?
他正要对内侍说,周彤累了,不去,那么周彤已经笑着应允,进屋净了手,换了件衣裳就随着内侍走了,萧韧无奈只好也跟着一起过去。
周铮说要闲话家常,果真是摆出一副聊天的架式。
桌上摆了一堆糖果点心,茶水都没有,只有杏仁露。
而周铮,正在嗑瓜子。
“彤彤,快尝尝,这是你三嫂让人从西安送过来的,老炎记的干果,还有稻香园的芝麻糖,以前宜宁常说,王府的厨子也做不出这个味道。”
周彤笑着坐下,周铮和刘茜蕊这是合好了吗?
她听萧韧说过周铮和刘茜蕊的事,现在周铮是她的堂兄了,她希望这一世,周铮能有一位与他真情以待的妻子。
上一世,周铮娶的是辛五假冒的沈氏嫡女。
“父王也来信了,你们想不到吧,父王竟然应允了宜宁和......”周铮看向萧韧,似笑非笑,“和你哥的事。”
萧韧面无表情,没有说话,甚至连眼皮都没抬。
周铮有些无趣,索性不去看他了,对周彤说道:“你和宜宁是好姐妹,趁着还没有正式议亲,你告诉宜宁,就说萧韫骗了她,一个连真实身份都不肯告诉她的男人,不要也罢。若是萧韫死缠烂打,我就让人把他收拾了,萧家虽然势大,可我们秦王府也不是好欺负的,彤彤,你可还没有嫁过去,你还是周家人,宜宁是你姐姐,你不能胳膊肘往外拐,对吧?”
周彤张张嘴,又张张嘴,这还真是闲话家常,可是她不擅长做这事儿啊。
她还不知道应该怎么说,萧韧就开口了,他冷冷地说道:“柴韫离开京城的时候,就已经被萧家逐出家门了,定国公一日没让他认祖归宗,他就还是柴韫,不是萧韫,萧韫是定国公府六少爷,柴韫却只是百卉堂的小伙计,他哪里欺瞒宜宁了?再说,以宜宁的身份,无论嫁给谁,都是低嫁,既然是低嫁,她嫁给小柴,又有何不可?”
周彤惊呆了,周铮也惊呆了。
周铮索性压低声音问周彤:“小七病了?”
周彤摇头:“没有吧。”
既然没病,他怎么和小柴站一起了?
这时,内侍从外面进来,说道:“三公子,骋小少爷来了。”
周铮松了口气,周骋来得太好了,他还不想为了一个要抢走自家妹妹的人,而和另一个已经抢走自家妹妹的人打架。
周骋也已经洗漱一新,换了一身锦袍,进门便问:“三叔公,您找我?”
周铮笑着说道:“听说你把木头的耳朵咬伤了?”
周骋哼了一声,道:“我不和他一般见识。”
周铮对内侍说道:“你去把三夫人送来的东西包两份,一份给彤姑娘送过去,一份让阿骋带走。”
内侍应诺出去,周骋道谢,正要跟着一起出去,周铮叫住他,说道:“你去知府衙门露个面,证明你还活着,吴知府年纪大了,不要吓出病来。”
周骋称是,周铮又道:“顺便,给他一点暗示,就说,我来了保定府。”
这一次不仅是周骋,就连萧韧和周彤也吃了一惊,虽然定国公府早就知道周铮在保定府,但是他们都清楚,萧长敦决不会把这件事透露出去,皇帝不会知道,毛元玖更不会知道。
可现在让周骋把这事透给吴知府,那就瞒不住了。
“三叔公,保定府和京城离得太近了,没有圣旨,您不能进京,若是,唉,我是说若是让那些多事的人知道了,一准儿会说......您知道的。”周骋为难地说道。
周铮微笑,道:“无妨,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你去吧。”
周骋无奈,只好退了出去。
这时,又有一名内侍走了进来:“三公子,保定卫的人已经把那六名死士的尸身已经送到乱葬岗了,咱们还要认认吗?”
闻言,周铮用询问的目光看向周彤,周彤点点头,道:“我还是过去看一眼吧。”
周铮叮嘱道:“天黑了,多带几个人,乱葬岗不是什么好地方。”
第六九四章 兄弟
乱葬岗在城外,萧韧的人在那里守着,远远看到来了人,便在前面引路。
“官兵的尸体全都运走了,街上只余下七条好汉的人,还有误伤的百姓。这几个人就混在当中。有百姓的家人要收尸,衙门差役不答应,说是被绑架的皇亲生死未卜,这些人都是嫌犯。后来有百姓哭爹喊娘的,唐知县也说此番犯事的是七条好汉的人,只留下七条好汉的二当家和三当家,以及刘家武馆的少馆主便可,余下的想收尸的就收尸,没人收尸的就送到乱葬岗。我们一路跟随,待到他们把尸体一堆埋了,就又把里面那些穿黑衣劲装的刨出来,请七少和彤姑娘看过再说。”
周彤颔首,萧韧的这些人做事都很妥贴,这种事是一定要交给他们的,若是交给鞑子卫,可就没有这么认真了。
她问道:“裘胜和许大海,还有刘家武馆的少馆主全都死了?”
“我们最初看到时,裘胜和刘少馆主死了,许大海只是受伤,没有生命危险,后来......许安叔见了,一刀砍了。许安叔说最看不上这种卖友求荣,视兄弟生死于不顾的小人。”
周彤一笑,难怪许安他们回来晚了些,原来还顺路杀了许大海。
当时场面混乱,她还真把许大海给忘了,若是他还活着,难免会对衙门里的人说出她来,许安做得很好。
许大海还真就是个卖友求荣的。
裘胜也好不到哪里去。
否则这七条好汉也不会落到辛拾手里。
“嗯,就当是给地方除害了。”周彤说道。
“巧了,七少吩咐我们办事时,也是这么说的,七少还说顺便把七条好汉铲了。”
在彤姑娘面前使劲说七少的好话,一准儿不会错。
可萧韧脸上挂不住了,要说也要背地里说啊,当着他的面说,这也太明显了。
“少废话,那些人呢?”他道。
挖出来的尸体就在前面,摆成一摆。
黑夜之中,几盏灯笼照在尸体上,更显狰狞。
周彤挨个地看过,辛拾和丙十九都在其中。
她围着这些尸体绕了一圈,还是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死士们一色的黑色劲装,因为死得时间不长,看上去和活着的时候差不多,可是周彤却觉得有些别扭。
她的目光停留在死士的衣裳上,忽然,她指着辛拾的尸体,对江婆子说道:“看看他有没有易容。”
江婆子对躯体的熟悉,远胜于周彤,专业程度和仵作不相上下。
她上前检查,手指如飞在辛拾脸上捏捏抠抠,片刻之后,那具尸身的本来面目就暴露出来。
这果然不是辛拾!
只是这人和辛拾竟有六七成的相像,只是脸型比辛拾瘦削,鼻子不如辛拾高挺,也没有辛拾的狠戾坚毅。
“咦,这人好像有些眼熟。”说话的是跟着周彤他们一起来的,他不是鞑子卫,也不是萧韧的人,他是周铮的近卫。
周彤看向他,问道:“你好好想想,在哪里见过。”
那人凑近几步仔细看,忽然道:“我想起来了,我们护送三公子从洛阳来保定府的路上,岳小将抓来一个书生,对,就是他,没有错,这个书生吓得屎尿都流出来了,熏得不成,他好像是姓王,叫什么来着......”
“王颂之。”周彤沉声说道。
“对对,就是这个名字,王颂之,他说他是进京投亲的,还说看到有人在客栈里放火。我们试探过他,他千真万确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周彤冷笑:“原来他早就出现了。”
萧韧不解,问道:“你认识他?”
“是啊,只不过他不叫王颂之,他就陶颂之,辛拾叫陶赋之,他们是亲兄弟。”周彤说道。
“他替辛拾死了?”萧韧拧起眉头,虽说此次遇到辛拾是个意外,辛拾的生死对此次行动无关紧要,但是多出一个漏网之鱼毕竟不是好事。
“他胆小如鼠,替人赴死需要勇气,他没有。摆明是他的好弟弟提前就做了准备,关键时刻推他出来,我想应该是官兵杀进来时,辛拾让其他死士应战,而他趁机推出自己的哥哥。你忘了吗?我们见到的大当家温十七,身上穿的并非黑色劲装,而这个辛拾却与其他死士衣著一样。”
说完,周彤走到陶颂之的尸体前面,摇摇头:“唉,但凡是被我放过,没有亲手杀掉的人,就会死得更惨,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奇了。”
周围的人面面相觑,心里在说:你手里留下的活口,该不会是你故意留下,让他死得更惨的?
他们全都知道周彤的手段,可是却没有见过被周彤放过的人,不对,眼前就有一个,周彤没有杀他,他反而被自己的亲弟弟推出去送死,这人若是泉下有知,说不定会后悔自己不够作,没让周彤把他一刀杀了,一了百了,也免得死在至今手中。
周彤还真的不是故意留下陶颂之的,毕竟那时陶颂之只有九岁,周彤怎么会杀他呢,不过,陶颂之竟然死在辛拾手里,这是周彤也没有想到的。
从乱葬岗回来的路上,周彤对萧韧讲了陶家兄弟的过往,以及陶颂之变成辛拾的事。听得萧韧直皱眉,道:“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裘胜和许大海背信弃义,委身在杀了自家大哥的人手下,辛拾却连自己的亲哥哥也要利用,难怪他们三个会凑到一起。”
周彤笑道:“就是啊,这些人全都该死,你看我们小七多好啊,哪怕被他哥哥咬过几口,可是关键时刻还是向着自家人,对吧?”
她说的是刚刚在周铮那里,萧韧维护小柴的事。
当时不但她吃惊,就连和萧韧一起长大的周铮也目瞪口呆,萧韧一本正经、义正言辞的样子,不像是在维护小柴,倒像是在为他手下战功赫赫的将领仗义直言。
萧韧脸上一红,你说我好就行了,提被咬的事做什么啊。
他二话没说,拿起周彤的手,轻轻咬了一口。
周彤笑着把手抽出来,道:“我好像刚才摸过死人。”
萧韧:......
第六九五章 知悉
回到朝阳里,周铮又在二门等着了,寒暄几句,目送周彤带着江婆子江二妹回到小跨院,他这才抬腿要回自己的住处。
萧韧直皱眉,问道:“你等在这里,就是要看着彤彤回去?”
周铮叹了口气,道:“你们萧家没有女儿,有些事你不明白。”
说完,背着手迈着四方步走了。
萧韧瞪着他的背影,问大饼:“他这是几个意思?”
大饼看看小栗子,确定七少问的是他,只好硬着头皮说道:“三公子......恐怕是......是......是担心七少你跟着彤姑娘回去......”
大饼的声音越来越小,他只是个跑腿打杂的,神仙打架小鬼遭殃,七少和三公子从小到大也不知道打过多少架了,可现在三公子的身份摆在那里,又是七少的舅兄,七少是不会对三公子动手的,万一七少无处发泄,打自己一通怎么办?
他还没娶媳妇呢。
大饼猜对了,萧韧真想打人,真想!
他记忆中的周铮不是这样的啊,怎么就这样了?
先是对宜宁和小柴的亲事横加阻拦,现在对彤彤和他这已经板上钉钉的亲事又......破坏不成就鸡蛋里挑骨头!
大舅兄就了不起吗?
现在想想,还是燕北郡王更好一些,毕竟只谈钱,别的什么都没说。
所以,次日,萧韧起个大早去找周彤,陪着周彤一起来和周铮用早膳。
果然,周铮见他们两个一起进来,就板着脸问萧韧:“你昨晚去哪儿了?”
“在客房啊。”萧韧以前住的屋子被周铮占了,所以后来他再来保定,就住在客房里。
“嗯,客房里住的不方便,一会儿让小栗子把你的东西搬我这里来,你住到东次间里,我们晚上也好下下棋,聊聊天。”周铮和言悦色,一副舅兄关心妹夫的样子。
萧韧嗯了一声,早知道这么容易就搬进东次间,他早就这样做了。
周铮是要亲自盯着他,免得他总往周彤院子里钻。
这兄弟是做不成了。
昨天没说几句话,周彤就去乱葬岗了,今天周铮就把他不明白的事通通问个究竟。
“彤彤,沈大姑娘,我是说欣妩,她只是一个弱质女流,又是你养母的女儿,你为何要对她赶尽杀绝,还有,真仙教的人又为何要维护她,还将她藏得这么深?”
周彤喝了口茶,反问道:“你可知道当初杨家,还有现在的真仙教,为何要四处寻找沈太太,而沈太太被这么多人捉拿,却还能全须全尾活到现在吗?”
这也是周铮想要知道的事,若是以前,他以为这是因为沈太太得到周彤的保护,可是周彤和沈太太早已经恩断义绝,可是沈太太却依然活着,这样一个弱不禁风的妇人,也不像是很聪明的样子,究竟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为什么?”周铮问道。
周彤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眼前浮现出前世,她最后一次看到黄氏和辛五的情景。
万箭穿心的那一刻,她听到黄氏喊的那一声“彤彤”,刚重生时,支撑她从南到北,又从西安再次南下寻母的,就是这一声“彤彤”。
现在想来,那一声“彤彤”,喊的究竟是她,还是辛五呢?
很可能是辛五吧。
毕竟那个时候,她已经容貌尽毁,从八岁后就没有见过她的黄氏,不一定能认出她来。
嫁给周铮做太子妃的辛五,那时的名字应该是叫沈彤吧。
想到这些,周彤自嘲一笑,落在周铮眼里,心里不由一痛,自家妹子是寒心了吧,一定是啊,当年在西安的时候,她孝顺黄氏众所周知。
周铮有些后悔问这些了,他正想岔开话题,周彤却又开口了。
“太祖皇帝在病榻之上,悄悄将一份遗诏交给沈首辅,而那时太皇太后已经将太祖皇帝身边侍候的人全都替换成她的了,遗诏的内容自是泄漏出去。杨家这些年要找的,就是那份遗诏......”
“在被沈太太收养之前,欣妩的确是个孤女,但是她这个孤女与慈安庄里的那些孩子不同,她真正的身份,是后晋公主,当年后晋小皇帝唯一的骨血,只要她站到某个位置,无论是后晋小朝廷,还是死士营,亦或是真仙教,全部都会为她所用。”
......
半个时辰后,周铮背脊生寒地呆坐在那里。
沈氏九族满门近千口,他的两位兄长,萧长厚的人头,以及朝中那些被牵连的大臣,这一切的一切,全部是因为那份遗诏。
而在这无休止的杀戮之中,燕王父子、桂王和豫王满门,也全都是这场杀戮的受害者。
他们到死也没有想到,还有这样一份遗诏。
太祖皇帝早就想到了,他死之后,小皇帝必将成为太皇太后和杨家的傀儡,可是他也到死都坚持立嫡立长,却把这个难题留给了后人。
那个立沈氏女为后的承诺,不过就是给沈家画的一张大饼而已,沈家搭上的,是近千条性命。
“三哥,真若是有朝一日王爷进了京城,你说他会不会为此感念沈家不易,会兑现太祖皇帝对沈家的承诺?”周彤问道。
周铮无奈地笑了:“即使没有太祖皇帝对沈家的这份承诺,立沈氏女为后也无可厚非。”
无论是秦王还是他,都不用再借助妻族力量稳定朝局,有了太皇太后和杨家的前车之鉴,秦王不会再让后党做大,这样一来,早已没有娘家的沈氏女,就是最佳人选。
秦王妃早就不在了,秦王若登基,要立后,也要充盈后宫。
即使秦王不立后,还有周铮。
周铮苦笑,他想起当日见到沈欣妩时,有那么一刻,他的确觉得沈大姑娘还不错。
后来发生什么了,他怎么又把沈大姑娘抛到脑后去了?
周铮凝眉苦想,周彤见他神色迷茫,问道:“三哥,怎么了?你是不是想起三嫂了?”
“对,就是她!”周铮恍然大悟,他想起来了,那天刘茜蕊让人送来一堆画像,还在信里对他冷嘲热讽,他气得不成,哪里还顾得上沈大姑娘,待到他想起来时,已经是多日以后了,当时的那点小心动,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周铮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对周彤说道:“一会儿,你陪三哥去街上转转,给宜宁、宜宽和宜容买点东西,嗯,给你三嫂也买点。”
第六九六章 朝堂
京城,早朝。
毛元玖将一道奏折呈了上来:“万岁,这是保定知府吴时立的奏折,有民间帮派七条好汉为害乡里,保定前卫和保定后卫派兵协助地方平乱,将匪患剿灭怠尽,还一方百姓安宁,厥功甚伟,保定府各衙门齐心协力,浴血奋战,歼敌三百,诛匪首裘胜许大海于闹市。”
崇文帝微微蹙眉,问道:“保定府离京城这么近,竟然会有匪患?”
毛元玖道:“启禀万岁,微臣已经查明,这七条好汉是一群市井泼皮,惯于强取豪夺,保定各衙门多番整治,无奈死灰复燃,此番保定前卫和保定后卫出兵,将七条好汉一网打尽,想来从此再无后患,地方清明。保定前卫指挥使温怀和保定后卫指挥使尹群也皆有奏报,此事可嘉。”
崇文帝看向定国公萧长敦,道:“定国公怎么看?”
萧长敦道:“下官会督促兵部,对保定前卫和保定后卫参予此役的将士予以嘉奖,尽快抚恤死伤将士。”
崇文帝颔首,正准备退朝,没想到毛元玖又道:“保定知府吴时立还有一道奏折。”
崇文帝不悦,这个保定知府是不是事多了些?
没等崇文帝开口,毛元玖已经将另一份奏折送上。
这一次,他没有说话。
内侍将奏折呈到崇文帝面前,崇文帝只看了一眼,便脸色大变。
“秦王第三子周铮人在保定?”崇文帝的目光在满朝文武脸上一一扫过,“这件事,你们可知否?”
藩王无旨不得入京,亦不能离开封地。
满朝文武没人搭腔。
崇文帝看向宗人令:“宗人令呢?你是否知悉?”
宗人令连忙上前,道:“臣不知。”
崇文帝又看向萧长敦:“定国公,你掌管五军都督府,兼管京蓟,此事你可知晓?”
萧长敦清清喉咙,高声说道:“臣不知。”
一旁的毛元玖冷笑,道:“国公爷,这就不应该了吧,保定府可是您的地方,您怎会不知?”
萧长敦瞪他一眼,道:“毛首辅是还没睡醒吧,保定府乃我大齐疆土,是天子治下。”
毛元玖在心里冷哼一声,懒得理他。保定府的事,你不知道谁知道,你把龙老卫都派过去了,当我不清楚吗?
只是这件事上,他却没有证据,他若是能在龙虎卫上咬萧长敦一口,那早就咬了,也不用等到现在,问题是纵然他知道萧长敦把龙虎卫从南边调到北边,他却没有真凭实据,除非抓几个龙虎卫,要了他们的口供,可是龙虎卫和飞鱼卫一样,是随随便便就能抓住的吗?更何况,能被邹雪怀挑出来送到北方的龙虎卫,必然是精英中的精英,又岂是他说抓就能抓住的?
为此,毛元玖还曾经把这个消息透露给了李冠中,他想借李冠中的飞鱼卫之手把这件事捅出来。
无奈,李冠中就像压根不知道一样,没有任何动静。
不过这也不奇怪,李冠中从来就是个混吃混喝不干活的,还能指望他?
偏偏,皇帝对李冠中赞赏有加,毛元玖好几次想要让人弹赅李冠中,皇帝都没有给出机会。
当然,毛元玖事后也知道皇帝为何会偏袒李冠中了,是因为那个青莲公子。
李冠中这个不要脸的,竟然把青莲公子记在他自己手下,让青莲公子做了内廷侍卫!
什么内廷侍卫,还不就是……
每每想到这些,毛元玖都想把毛大公子活活打死。
现在,他又看向了李冠中,周铮在保定的事,他就不信李冠中这个混帐不知道。
果然,崇文帝也看向了李冠中,问道:“此事就连飞鱼卫也不知道吗?”
李冠中立刻恭身说道:“臣也是刚刚知道,但毕竟涉及到宗室,臣原想在散朝之后悄悄告诉万岁,没想到毛首辅竟然在朝堂上说了,臣所知道的,都被毛首铺说了,臣也没有可说的了,还请万岁莫怪,臣是武夫,不太会写折子,只能靠一张嘴,把臣和飞鱼卫查到的事,知无不言,全部说于万岁知道,这秦王三公子的事,臣请万岁责令宗人府严察。”
这番话听得毛元玖直皱眉,说来说去,倒是说我不顾皇家体面,把宗室的事放在朝堂上说了?
周铮是普通宗室吗?
保定府的暴乱是因为宗室周骋而起,我都懒得去说,保定知府也没敢往奏折上写,可是周铮不是周骋,周骋到保定惹事生非,顶多就是罚他到皇陵待上几个月,或者压根不会送到皇陵,随便扔到大理寺里收监,过几天也就放出来了。
可是周铮不一样啊,他是秦王的儿子,是秦王唯一还活着的儿子!
李冠中的这番话里提到了宗人令,宗人令吓了一跳,他掌管宗室事务,这的确不假,可是秦王的事他能管吗?
他敢管吗?
周铮到了保定府,这和到了京城也没有区别,李冠中这个混蛋,竟然把这么大的事大事化小,推到宗人府。
“安昌侯,周三公子是无旨进京,这是国事,已非家事,怎能交由宗人府处置呢?”如果这里不是朝堂,如果李冠中不是飞鱼卫指挥使,宗人令都想冲上去咬几口了,这家伙太可恨了,难怪都说飞鱼卫里没有好人,这话没有说错,看看李冠中就知道了,上梁不正下梁歪,难怪历任飞鱼卫副使全都不得善终。
是啊,历任飞鱼卫副使均不得善终,可飞鱼卫这位正使李冠中,却活得好好的,而且看他那副德性,还能再活上三四十年。
李冠中翻翻眼皮,忽然反问:“秦王的这位三公子可有册封?宗人令莫要怪我,我对宗室的事情不清楚,毕竟这都是万岁的家事,对了,他册封了吗?是郡王,还是世子?”
宗人令怔住了,他怎么忘了这个了?
周铮没有册封!
昔日,太皇太后要给周铮册封世子,圣旨到了西安,周铮拒绝接旨,说他德行不够,不足以接替兄长做世子,后来太皇太后只好收回,周铮什么也不是,他既不是郡王,也不是世子,他和周骋一样,就是普通宗室!
“宗人令?宗人令?你老人家可说话啊,想起来了吗?周铮是个什么封号?”李冠中催问。
第六九七章 争吵
周铮没有册封,他只是一个流着皇室血统的普通宗室。
宗室的事,当然是归宗人府管了。
宗人令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李冠中太不是东西了。
不对,这件事好像是毛元玖挑头的,可是怎么就变成了李冠中来逼他了?
他只是宗人令,给皇帝管理家事的,这朝堂上的事,与他何干?
宗人令咬牙切齿,可是这里是朝堂,他也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
“周铮的确没有册封,但他是秦王之子,秦王是藩王,藩王无旨不能离开封地,他……”
宗人令说不下去了,他已经看到崇文帝眼中一闪而过的恨意。
皇帝生气了。
李冠中道:“宗人令若是要到保定府拿人,只需说一声,飞鱼卫鞍前马后,责无旁怠。”
我们飞鱼卫只是你们手里的刀,给你们跑腿办事的,你们要抓人,我就抓人,你们要杀人,我就杀人。
宗人令头大如斗,秦王是他能惹得起的吗?
他只好看向崇文帝:“周铮此事,还请万岁定夺。”
崇文帝在心底连连冷笑,这些废物!
周铮不过就是秦王膝下一个没有册封的儿子,在朕眼里,周铮和宗室营里那群整日打架胡闹的纨绔没有区别,可就是这么一个二世祖,眼前这些人,掌管五军都督府的定国公,统领内阁的毛元玖,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还有这些平时叽叽喳喳,此时却装聋作哑的朝臣们,面对这点事,却只会相互推诿,竟然最后推到宗人府了,你们行,你们真行,硬生生把国事打成了朕的家务事!
“定国公,秦王现在哪里?”崇文帝面沉似水,朝臣们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的这种神情,平日里皇帝不是昏昏欲睡,恨不能快点退朝吗?
有的人心里便明白了,看来现在对于皇帝而言,他最大的心病就是秦王。
也难怪,换上是谁都会有这个心病的。
定国公萧长敦上前一步,说道:“蒋双流的西秦军如今还在顺德府休整。”
“朕问的不是蒋双流,更不是西秦军,还是秦王,秦王在哪里?”崇文帝的声音抬高了几分,但是却也变得尖利起来,竟然带了几分女声。
站在后面的朝臣连忙把脑袋垂得更低,免得被人看到他们在偷笑。
外面的那传闻,不,早就不是传闻了,那都是事实,毛首辅把自家儿子打得半死的事,整个京城都传遍了,这还是毛家人自己传出去的。
毛大公子在京城大名鼎鼎,不但生得眉目俊俏,体态风、流,而且还唱得一手好花旦,毛大公子兴致来了,便会粉墨登场,京城里的公子哥,大都看过毛大公子唱戏,那扮相,那唱腔,如果不是知道他是男的,真会当他是女子。
就刚刚皇帝陛下这一嗓子,那尖利中透出的妩媚,看来和毛大公子也不相上下,说不定扮上女装,就能和毛大公子并称京城双艳了,唉呀呀,那些小坤班里的女花旦们可怎么办,饭碗都要给抢了。
年轻的官员越想越乐,越想越觉得很有可能,他想起喝过几次小酒的某位才子,最是擅长写些风月词话,若是把自己想的这些告诉他,说不定过不多久,京城大街小巷就会有京城双艳的词话本子了。
年轻官员还在浮想联翩周铮没有册封,他只是一个流着皇室血统的普通宗室。
宗室的事,当然是归宗人府管了。
宗人令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李冠中太不是东西了。
不对,这件事好像是毛元玖挑头的,可是怎么就变成了李冠中来逼他了?
他只是宗人令,给皇帝管理家事的,这朝堂上的事,与他何干?
宗人令咬牙切齿,可是这里是朝堂,他也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
“周铮的确没有册封,但他是秦王之子,秦王是藩王,藩王无旨不能离开封地,他……”
宗人令说不下去了,他已经看到崇文帝眼中一闪而过的恨意。
皇帝生气了。
李冠中道:“宗人令若是要到保定府拿人,只需说一声,飞鱼卫鞍前马后,责无旁怠。”
我们飞鱼卫只是你们手里的刀,给你们跑腿办事的,你们要抓人,我就抓人,你们要杀人,我就杀人。
宗人令头大如斗,秦王是他能惹得起的吗?
他只好看向崇文帝:“周铮此事,还请万岁定夺。”
崇文帝在心底连连冷笑,这些废物!
周铮不过就是秦王膝下一个没有册封的儿子,在朕眼里,周铮和宗室营里那群整日打架胡闹的纨绔没有区别,可就是这么一个二世祖,眼前这些人,掌管五军都督府的定国公,统领内阁的毛元玖,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还有这些平时叽叽喳喳,此时却装聋作哑的朝臣们,面对这点事,却只会相互推诿,竟然最后推到宗人府了,你们行,你们真行,硬生生把国事打成了朕的家务事!
“定国公,秦王现在哪里?”崇文帝面沉似水,朝臣们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的这种神情,平日里皇帝不是昏昏欲睡,恨不能快点退朝吗?
有的人心里便明白了,看来现在对于皇帝而言,他最大的心病就是秦王。
也难怪,换上是谁都会有这个心病的。
定国公萧长敦上前一步,说道:“蒋双流的西秦军如今还在顺德府休整。”
“朕问的不是蒋双流,更不是西秦军,还是秦王,秦王在哪里?”崇文帝的声音抬高了几分,但是却也变得尖利起来,竟然带了几分女声。
站在后面的朝臣连忙把脑袋垂得更低,免得被人看到他们在偷笑。
外面的那传闻,不,早就不是传闻了,那都是事实,毛首辅把自家儿子打得半死的事,整个京城都传遍了,这还是毛家人自己传出去的。
毛大公子在京城大名鼎鼎,不但生得眉目俊俏,体态风、流,而且还唱得一手好花旦,毛大公子兴致来了,便会粉墨登场,京城里的公子哥,大都看过毛大公子唱戏,那扮相,那唱腔,如果不是知道他是男的,真会当他是女子。
第六九八章 激怒
无论是太皇太后垂帘听政时期,还是大相国寺之变以后,崇文帝在朝堂上要么唯唯诺诺,要么装聋作哑,甚至大家闺秀的言不高声、笑不露齿,也能适用在他身上。
可是这一次,他却表现出前所未有的任性。
是任性,而不是强悍。
他竭斯底里的样子,不像是一国之君,更像是在后宅里撒泼的愚昧妇人。
西秦军就在顺德府,顺德府距京城只有四五百里,急行军也不过两三天的路程。
韩广和杨锦程不是刚死,而是死了有些日子了,中原军被西秦军收编。
在此之前,燕北郡王与杨勤之战,燕北郡王大获全胜,燕北郡王已经打到山海关,却没有进关,而是率领大部军退回燕北城。
同样是打仗,燕北郡王未越雷池半步,打完就收兵。
可秦王却派重兵滞留在顺德府,他自己则在河南,非但没有退回西安,就连中原都没有离开。
燕北郡王转头就去打鞑子了,秦王却是剑指京城。
今天不是大朝会,因此能够站在朝堂之上的,除了勋贵和三品以上的官员,还有督察院的十几位御史。
自太祖以来,御史皆能上朝,因此,即使这些御史中有品阶较低的年轻人,也还是在朝堂上。
刚刚偷笑的那两个就是御史。
而现在,崇文帝盛怒,满朝文武无人说话的时候,站出来的也是年轻御史。
这位御史姓贺,只有二十五岁。
贺御史从人群中走出来,说道:“万岁,臣以为此事当缓。秦王的大军就在顺德府,如果……”
贺御史的话还没有说完,崇文帝便翘着兰花指,指着他嘶声说道:“大胆狂徒,胆敢指责朕,来人,把他拉下去!杖责三十!”
满朝皆惊!
无论是太祖皇帝还是太皇太后,可还没有在朝堂上杖责御史的先例,更何况这位御史连话还没有说完。
侍卫们走上前来,却没有去拉贺御史,而是迟疑地看向定国公萧长敦,崇文帝见他们不听自己号令,却要看萧长敦脸色,立时更气,但是刚才的气焰却是没有了。
他紧闭双唇,怒视着跪伏在地的贺御史。
萧长敦清清嗓子,看一眼同样脸色铁青的毛元玖,问道:“毛首辅,你看今天这朝会是不是该散了?”
毛元玖紧咬着后槽牙,不散朝还能如何,让满朝文武看着皇帝丢人现眼吗?
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对崇文帝说道:“万岁,此事重大,稍后廷议吧。”
这口吻不是商量,而是命令。
崇文帝霍的站起身来,一甩衣袖,不等内侍相扶,转身离去。
毛元玖叹了口气,对满朝文武说道:“今日就议到这里,散朝,国公爷和宗人令,还有几位阁老都到御书房廷议吧。”
从朝臣也长舒一口气,你冲我使个眼色,我冲你呶呶嘴,今天这事,很值得他们散朝后开开小会议一议。
贺御史依然趴在地上,李冠中走到他面前,笑着说道:“贺大人,你是想留在宫里领板子吗?”
贺御史浑身一震,连忙抬起头来,李冠中跺跺脚,说道:“还不快跑,这几天告病,不要上朝了。”
贺御史如梦方醒,连忙起身,跑了两步又折回来,冲着李冠中抱抱拳:“下官多谢侯爷。”
李冠中冲他挥挥手,道;“不用谢,以后少参我几本就行了。”
贺御史赧然,他们当御史的,谁没参过飞鱼卫啊。
李冠中其实也想到御书房参加廷议,无奈毛元玖没有叫上他。当然,毛元玖是不会疏忽到忘记他这个人的,毛元玖是故意无视他的。
李冠中很无语,这位首辅大人也太心胸狭隘了。
你自己管不住儿子的屁、股,还不准我提拔一位殿前侍卫了?
有本事你就像杀女儿那样,把儿子也杀了,可是你宁可杀掉智勇双全的女儿,却还要留下丢尽祖先颜面的儿子,活该!
论起治家无能,整个京城,也没有比得上毛元玖的。
以前,毛元玖的那位兄长毛元枚,不但成了京城的笑柄,而且还祸及皇帝,可是毛元玖却终究没有对自己的兄长下手,最终毛元枚还是别人手里的。
现在对自己的儿子,毛元玖留了隔三差五揍一顿就没有别的了。
反观萧长敦,早年舍得了弟弟的脑袋,近年又舍得下脸面,把最小的儿子改名换姓送去西北。
人和人是不能对比的,这一比之下,高下立显。
既然不让他去参加廷议,李冠中觉得他也不能闲着,他必须要找点事做,不能让毛元玖白白欺负了。
随从小声嘀咕:“人家不就是没让您参加廷议吗?再说,平时参加廷议时,您也从来不说话啊,怎么就变成被人欺负了呢。”
毛元玖瞪他一眼,低声说道:“那个叫连儿的……”
随从心领神会,忙道:“侯爷您去喝茶吧,小的一会儿就去找您。”
李冠中满意了,哼着小曲儿,迈着四方步,摇摇晃晃地去了六部前街的一家小茶馆。
能在六部前街开铺子的,都是有背景的,这家茶馆虽然门面小,可是生意不错,这家茶馆是李冠中夫人的私产。
茶馆的掌柜见李冠中来了,放下手头的生意,把李冠中引到最里面的一间雅室,这间雅室从不待客,这是李冠中自己的。
早上急着上朝,这会儿已经饿了,伙计端了茶点上来,一碟子点心还没有吃完,随从就回来了。
“侯爷,连儿的消息递出来了,是口信。”
“御书房里热闹着呢,定国公和毛首辅一起责备皇上,尤其是定国公,就像教训自家儿子似的,把皇上训斥得一句话也不敢说。”
听到这里,李冠中直咧嘴,萧长敦教训自家儿子从来不用骂的,都是打,他家小六自己说过,吊起来打,打个半死。
不过,没想到啊,当着另外几位阁老的面,萧长敦和毛元玖竟然在御书房里就对皇帝训斥起来了,看来,今天这事,还真把这两位给激怒了。
第六九九章 我去杀了他
廷议之后,崇文帝面无表情地回到自己的寝宫.
秋秋早已得知大殿和御书房里发生的事,他虽然不懂朝政,但是他知道,龙颜大怒.
尤其是后来在御书房里,皇帝还受了委屈.
因此,他抢在崇文帝还没有回来之前,就让人给叶青莲递了消息.
白天的时候,叶青莲从不当值,他一向只值"夜班"。
为了当值方便,叶青莲在离六部前街不远的逍遥楼里,包下了一个雅间。
不上值的时候,他就住在这里。
收到秋秋打发人送来的消息,叶青莲就进宫了。
他是御前侍卫,不论白天还是晚上,凭着御赐腰牌就能出入皇宫。
他刚刚踏进皇帝寝宫,便听到里面乒乒乓乓的声音,内侍们吓得缩在一旁,不敢说话,崇文帝见什么摔什么,原本奢糜绮丽的寝宫已经一片狼籍。
叶青莲站在那里没有动,看着崇文帝把那些价值连城的珍宝砸在地上。
崇文帝显然累了,娇喘连连,秋秋连忙上去,用帕子给他拭去额头的薄汗。
叶青莲直到这时,才走到崇文帝身边,柔声问道:“谁惹你生气了?”
看到他来了,崇文帝的泪水夺眶而出。
他被欺负了,他被很多人欺负,秦王、周铮、萧长敦、毛元玖,还有那个不知道叫什么的该死御史,还有那些只认萧长敦和毛元玖的文武官员,他们全都在藐视他,他们眼里没有君王,他们全都该死。
叶青莲柔声细语地安慰他,过了好一会儿,崇文帝哭够了,这才说道:“我好恨啊。”
青莲公子不喜欢他说“朕”,他记着呢,在青莲公子面前,他不会自称“朕”。
“我替你杀了他们。”叶青莲淡淡地说道。
崇文帝吓了一跳,用帕子捂住了嘴,好半天,他才颤颤地问道:“你要杀了他们……”
“对,凡是欺负你的,藐视你的,我全都杀掉,我不能让你受委屈,你是天下之主,你更是我的珍宝,欺负你的人,全都该杀!”叶青莲沉声说道。
崇文帝望着叶青莲精致的眉眼,柔润的面颊,心肝脾肺一起颤啊颤的,这世间对他最好的,只有莲卿了。
“可是秦王手下有西秦军,十几万大军,我不让你为了我去冒险,还有定国公和毛元玖,我现在还不想杀他们。”
是啊,把他们杀了,谁给他制约朝臣?
他虽然恨不得咬他们二人几口,可是却不能杀了他们,至少现在不能杀,这天下,他还要让他们来帮他管呢。
至于秦王……崇文帝一阵胆寒,若是为了杀秦王而失去他的莲卿,他会痛不欲生,他会夜夜吟颂长恨歌。
崇文帝垂泪,默默饮啼,他太为难了。
“那我就杀了周铮,一切都是因他而起,我为你杀了他,也是杀了罪魁祸首。”
叶青莲优美的脖颈挺得笔直,崇文帝忍不住想要把脸凑过去。
可是叶青莲的话却又让他停了下来,他问道:“你说要杀了周铮?”
叶青莲点点头:“周铮在保定府,他是偷偷来的,带来的侍卫不会很多,而且他也一定不会大肆张扬,想来定是低调行事,出入都不会带很多人。且,保定府刚刚平息一场暴乱,百姓尚未安抚,我若趁着这个机会去刺杀周铮,得手固然最好不过,若是失手,也无人会怀疑到你身上,只会以为是那些匪徒所为,你放心,我是个唱戏的,说起来也算是江湖人,江湖人行江湖事,官府查不出来的。“
崇文帝吃惊地张大了嘴巴,真的要让莲卿去行刺周铮吗?
周铮毕竟是秦王的儿子,即使他不是世子,即使他不会带着很多侍卫,可是身边也定然会有高手保护,莲卿虽然武艺高强,但是双拳难敌四手。
若是能让飞鱼卫随他同去,此事定当万无一失。
可是飞鱼卫……
“我不能让你独自赴险,我这就宣李冠中进宫,让他精挑几名飞鱼卫和你一起去,真若是被发现了,有飞鱼卫也定能保你脱险,再说,周铮所在之处是保定府,不是西安城,他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保定府杀飞鱼卫。”崇文帝说道。
叶青莲摇摇头,他轻抚着崇文帝的青丝,柔声说道:“你这个小傻瓜啊,这件事岂能让李冠中知晓。你不要忘了,他不但是飞鱼卫指挥使,他还是安昌侯,他是个勋贵,他和定国公他们是一路人,只要让他知道你要派我去行刺周铮,他定然也会是和定国公是同样的态度,他们怕了秦王,他们做梦都害怕秦王会打过来,到了那个时候,他们的高官厚禄、荣华富贵就全都没有了,所以他们宁可牺牲掉你的尊严,也要保全京城,保全他们自己。”
崇文帝不由自主握紧了拳头,对,就是这样。
在大殿上,定国公萧长敦和毛元玖虽然什么也没有说,可是到了御书房,他们就撕下了那道伪善的假脸,大声斥责他是要激怒秦王,说他是白白给秦王一个挥师进京的理由,他们甚至还说,只要他杀了周铮,秦王一定会打进京城,打进皇宫。
真是笑话啊,秦王打到顺德府都不敢再进一步,他是惧怕了朕的大军,若不是调了那么多人马过去,秦王又怎会不离开顺德府的?
什么理由,秦王要打过来,还需要理由吗?
他不过是惧怕了而已。
既然如此,杀掉周铮又当如何?
朕就怕秦王不反,秦王不反,朕就没有理由杀他,就像燕北郡王,朕一直在等着他会进关,可是他却没有进关,不但回了燕北城,而且还去边关打鞑子了。
朕拿燕北郡王没有办法,可是秦王不同,他还在中原。
朕倒要看看,他敢不敢打出顺德府,只要他敢打,朕的大军就能灭掉他。
“可是只让你一个人去保定府,我不放心,更舍不得。”崇文帝说的是真的,他真的舍不得叶青莲。
“你放心吧,我当然不会单打独斗,昔日在江湖上,我也有一群朋友,他们会随我同去。”叶青莲轻声安慰他。
第七零零章 表妹最烦人了
“喵~”
一声猫叫传来,把正在看着小丫鬟舀花瓣的芳菲吓了一跳。
这是桔子的叫声。
桔子不爱叫,一般它叫的原因,只有两种,一是斥责,二是命令。
芳菲抬起头来,就看到一张大大的笑脸,和被那张笑脸的主人抱在怀里的桔子。
桔子很愤怒,这些没良心的人类,把它扔在这里一年了,现在才想起它了吗?
“大饼哥哥!”芳菲一声欢呼,提着裙子,踩着小碎步跑了过来。
阳光下,她的额头上有一层亮晶晶的薄汗,脸蛋红扑扑的,鲜艳得如同沾着晨露的蔷薇。
大饼有一瞬间的恍惚,也不过一年不见,芳菲就长成了大姑娘了。不但个子长高了,就连这奔跑的姿势也不一样了。
恍惚之间,芳菲已经跑到他的面前,触目望去,还是那张熟悉的容颜,只是眉目长开了,婴儿肥的圆润褪去了一点,却又多了几分俏丽。
“大饼哥哥,小姐让你来接我了吗?”芳菲从大饼怀里抱过桔子,桔子却不忘在大饼的手上咬了一口,这是本猫对你的惩罚。
大饼却没有感觉到疼痛,他的注意力都在芳菲身上,他要缓了一下,才用平静的口吻说道:“我是来京城办差的,不过彤姑娘现在保定,我临来时她有吩咐,若是你和桔子在京城住腻了,就跟我去保定,若是还没有住够,就过些日子再走。”
其实周彤是想让芳菲和桔子暂时留在京城的,现在的保定府,虽然表面风平浪静,但实则已是暗潮涌动,相对于保定,国公府更加安全。但是大饼出来的时候,特意去找过萧韧,嗯,他把自己那点小心思全都对萧韧说了,于是当大饼又去问周彤时,萧韧在一旁多说了两句,周彤便改口,让大饼自己去问芳菲了。
“走,当然要走啊,我好想小姐,小姐订亲了,也不知现在是什么样了,小姐在燕北的时候,我夜夜做梦,有一次梦到小姐受伤了,不信你问桔子,桔子也想小姐了。”
芳菲没有瞎说,桔子想小姐想得把沾着小姐味道的小被子抓得稀巴烂。
“那你只想彤姑娘,有没有想过其他人?”芳菲比大饼矮了一头,从大饼的角度,刚好能看到她微翘的小鼻子。
芳菲是南方人,皮肤是天生的细腻白嫩,鼻梁不高,但是很秀气,小小的,如同用白玉雕成的。
“想啊,我想蓝师傅,还想江姑姑,还有许安叔路友叔,还有阿治哥和双喜哥,我还想火儿,也不知道它的脾气好点了吗,火儿跟着小姐去过燕北,它不是普通马了,它是战马,好威风啊。”
芳菲每说一句,大饼的心就被扎一下,等到芳菲连火儿也说完了,大饼的心已是千疮百孔。
“芳菲,你想我吗?”大饼看看周围,小丫头还在舀花瓣儿,但是一双眼珠子却不住地瞟过来。
芳菲噗哧笑了:“不想,一点也不想!”
大饼:……
这次大饼来京城,除了给萧家的老夫人和几位少夫人带了些保定特产,并没有去见萧长敦。
他去了杨柳胡同,在那里他等到了李冠中。
“七条好汉的那档子事,屠卫并不知晓,这是辛拾私底下自己搞出来的,不过此番的动静这么大,彤姑娘说屠卫一定已经知道了。只是辛拾逃了,依着死士营的规矩,屠卫定会派死士追杀辛拾。当时沈欣妩是在辛拾那里找到的,辛拾收留沈欣妩,想来定是知道遗诏的事。彤姑娘说,辛拾是生是死无关紧要,屠卫不会留下他这个活口。但是沈太太黄氏的失踪很蹊跷,彤姑娘原本以为她也在辛拾手里,可是现在却只找到沈欣妩而没有沈太太的丝毫消息。彤姑娘让小的来京城,就是请侯爷在京城附近找一找,彤姑娘说沈太太是弱质女流,若不是有人相助,她离不开保定府,而现在的局势,她也不太可能去燕北或者南下,最有可能的就是在京城附近。”
大饼一口气说完,看向李冠中,接着说道:“彤姑娘还说,国公爷知道遗诏的内容,这件事上,他不会袖手旁观。彤姑娘还说,到了今时今日,有没有遗诏无所谓,但是这遗诏却是万万不能落入屠卫之手。”
李冠中沉吟片刻,又问道;“周三公子的事,是他故意漏出的风声?”
大饼点头:“三公子让骋小爷漏给吴知府的。”
李冠中道:“好,我知道了。”
大饼出了杨柳胡同,就去国公府接芳菲出来逛街。
他来京城的时候,萧韧给了他一百两银子,虽说七少对手下的人一向很大方,可是这次却是给的最多的一回。
七少板着脸对他说:“你不要给我丢脸。”
大饼知道芳菲的性子,国公府虽说规矩大,可是也不会拘束她,这一年里,她定然没少出来逛街。
果然,芳菲对京城比他还熟,哪家的胭脂,哪家的零嘴儿,她如数家珍。
中午,芳菲带着大饼去吃了烤鸭和酱肘子,又去祥顺斋买了糕点,采云轩买了糖果,举了两支冰糖葫芦,心满意足地准备回去。
大饼却拉着她进了银楼:“你帮我给表妹挑套头面,她长大了,要出嫁了,我想送她点东西做贺礼。”
芳菲笑道:“咦,你还有表妹啊,你表妹要嫁人了,新郎不是你?”
“瞎说,我表妹嫁人,和我有啥关系。”大饼的脸都红了。
芳菲继续笑:“戏文里的表妹都是嫁给表哥的。”
大饼干咳两声,说道:“行了,你就说帮不帮我这个忙吧。”
“那好,看在大饼哥哥请我吃烤鸭和酱肘子的份上,我就帮你这个忙。”芳菲笑得眉眼弯弯,大饼哥哥怎么脸红了,他该不会是偷偷喜欢他的小表妹吧。
所以说,戏文里唱的都是真的,瞎眼的表哥都会喜欢表妹!
大饼哥哥这么好的人,也不能免俗。
表妹什么的,有什么好的,七少和自家小姐也不是表兄妹,他们两个这种没有血缘关系的,才是最最最般配的。
第七零一章 我杀了他吧
芳菲觉得吧,人可以长得丑,也可以长得胖,但是却不能眼瞎。
比如眼瞎到喜欢自己的表妹,表妹嫁给别人,还要巴巴地送上厚礼,这种人不仅是眼瞎,他还贱。
对待贱人绝不能手软。
芳菲心里的小火苗腾腾的跳个不停,心里的小人儿一遍遍地告诉她,她虽然不能像自家小姐那样把贱人一刀宰了,但是她可以花光贱人的钱!
芳菲挑了一套一百二十两的头面!
她以为大饼一定会还还议什么的,可是大饼却二话不说,就掏出银票把头面买下来了。
反倒是芳菲在心疼,这人何止是眼瞎,他还傻啊。
她认识大饼七八年了,她记得以前的大饼哥哥又聪明又能干,这才一年没见,怎么变得又傻又瞎了。
芳菲替大饼心疼银子,于是毫不留情地让银楼多送了一支银簪子和一只银戒指!
大饼都看呆了,竟然能送这么多东西?这也行?
回来的路上,芳菲问道:“大饼哥哥,银簪子和银戒指是我帮你要过来的,白得的东西,是不是应该归我呢?”
虽然是这样问的,可是芳菲心里的小人儿却已经快要跳出来了,大饼要是不把这银簪子和银戒指送给她,而是一股脑儿全都给了他表妹那个妖艳贱货,她就扑上去,把他的脸抓个稀巴烂!
芳菲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人,她的心思全都在脸上呢,大饼偷眼瞄着她,心里慌慌的。
芳菲这神情,这眼神,怎么像是要杀人?
今天吃烤鸭吃酱肘子的时候,她还是欢天喜地的,后来去买零嘴儿的时候,她的小嘴就没有停过,一直在说,一直在笑。
他怎么了?他没有惹着她啊?
“你别生气,给你,都给你,簪子给你,戒指给你,这套头面也是你的。”大饼原本是想到了保定再把头面送出去,当聘礼送出去。
可是现在顾不上了,芳菲不高兴了啊。
他从十岁就在存钱,在七少手下当差赚得不少,他现在存的银子,不但能在西安买座一进的小院子,还能体体面面把媳妇娶进门。这次来京城,就是七少不给钱,他也带了不少,一百二十两的头面买得起,二百两的也买得起,只要芳菲想要的,哪怕他现在买不起,也会存钱给她买,她就是要天上的星星,他也想办法摘下来送给她。
“这是你送给表妹的东西,我才不稀罕,我只要银簪子和银戒指!”
芳菲把装着银簪子和银戒指的盒子抢过来,然后不理大饼,小跑着走了,大饼怔了怔,抬步追上。
“芳菲,你还想吃冰糖葫芦吗?”
“牙都酸倒了。”
“那我陪你去买胭脂水粉?”
“我就是做胭脂水粉的行家。”
“那我……”
萧家的老夫人和几位少夫人全都很喜欢芳菲,走的时候,不但给周彤带了东西,也各自给了芳菲一份赏赐。
所以在去保定的路上,芳菲都很开心,至于大饼眼瞎的事,她就交给桔子了。
一路之上,桔子都没给大饼好脸色,不是咬他就是抓他,后来索性在他的腿上尿了一泡。
于是当大饼一身猫骚地站在萧韧面前时,萧韧都不想要他了。
这是要把他的脸都丢尽吗?
“小姐,我想你了。”
芳菲的眼泪像断线的珠子噼里啪啦地掉个不停,桔子比她要硬气多了,冲着周彤破口大骂。
喵喵喵,你这个没良心的,你不要我了吗?你有多久没侍候我了,你给我买鱼了吗?
不过,芳菲的眼泪来得快去得也快,桔子骂够了就跳到周彤的怀里无论如何也不下来了。
到了晚上,芳菲说什么也要和周彤睡在一起,她把在京城里听来的看来的全都说了,当然,也不忘骂了大饼,说大饼眼瞎,居然喜欢表妹,当然,大饼还不要脸,表妹都要嫁给别人了,他竟然还要买一百二十两的头面送给人家。
芳菲越说越气,原本是躺着的,后来干脆坐起来,周彤无奈,只好说道:“那我明天把他杀了吧,免得他活着碍你的眼。”
芳菲一怔,若是别人这样说,那一定是吹牛,或者说着玩的。可是她家小姐不是别人,更不是普通人,小姐说要杀哪个人,那个人绝对活不了。
再说,小姐说话算话,小姐说的话全都做数的。
小姐要杀大饼,那大饼一准儿是死定了。
七少虽说是大饼的主子,可七少是向着小姐的,小姐杀大饼,七少也顶多替大饼收尸,但决不会拦着不让杀。
芳菲这样一想,鼻子就酸了,眼圈儿就红了。
她带着哭腔,趴在周彤的被窝旁,把桔子挤开。
“小姐,其实大饼哥哥是个好人,他就是傻一点,瞎一点,别的也没啥,不用杀掉他的。”
周彤闭着眼睛,芳菲骂大饼的时候,她已经睡了一觉了,没想到一觉醒来,芳菲还在骂,嗯,现在不骂了,怎么就改哭了?
“他活着碍你的眼啊,还是杀了吧,干净,省心。”周彤迷迷糊糊地说道。
“他爱怎样就怎样,也没有多碍眼,我就是说说而已,小姐您别当真,不用杀他的。”芳菲又说。
周彤终于睁开了眼睛,这一下倒把她给吓了一跳,芳菲不但脸上有泪,而且那神情里怎么透出一股子绝望啊。
刚刚认识芳菲的时候,她八岁,芳菲九岁,两个人相依为命,从南到北,又从北边去了西安。只要芳菲说了上半句话,她就知道芳菲的下半句是什么,芳菲的脾气她最了解了。
这孩子天生就是个没心机的,这十来年了,周彤何曾在芳菲的脸上看到过绝望。
“这是怎么了?你没事吧,告诉我,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周彤扳过芳菲的脸蛋,关切地问道。
一年没见,她的小芳菲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没人欺负我,哇~”芳菲哇的一声,趴到周彤的手臂上,哭得肝肠寸断。
周彤彻底傻了。
“好了,那就让大饼活着吧,我不杀他了。”
“真的?”
“嗯,你既然舍不得,那就不杀了。”
“我没有舍不得。”
“那还是杀了吧。”
“不要啊,小姐不要杀他。”
“真的不杀?”
“嗯,不杀了。”
第七零二章 来杀我了
次日清晨,萧韧过来陪周彤一起用早膳时,就看到周彤眼下乌青,显然是昨晚没有睡好。
他压低声音问道:“是不是想我了?”
周彤舀了一颗馄饨塞到萧韧嘴里,把他后面要说的话堵了回去。
又叹了口气,没精打采地说道:“还不是你那张大饼,深更半夜还在讨论该不该让他活着。”
萧韧一怔,就想起昨天看到大饼一身猫骚味的狼狈样子,四下看了看,只有周铮送来的那两个小丫头,便问道:“芳菲呢?”
“一大早就和江婆子去花市了,说要制几瓶花露送到西安。”周彤打个哈欠,她是真的没有睡好。
“咦,蓝师傅还会制花露啊,看来他对芳菲是真的喜欢,倾囊相授。”其实萧韧连花露是什么也不知道。
“这还真不是蓝师傅教的。萧四太太有家陪嫁的香露铺子,芳菲在京城时跟着那铺子里的师傅学的。”周彤已经吃完一碗馄饨,站起身来,准备回屋睡个回笼觉了。
萧韧心不在焉,见周彤起身,便道:“大饼和我说,他想求娶芳菲,你看如何?”
周彤一怔,眨巴着大眼睛,反问:“大饼有表妹吗?”
萧韧被问得丈二和尚摸不清头脑,道:“表妹?大饼是孤儿啊,他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哪里来的表妹?”
“啊?呵呵。”周彤笑得凉嗖嗖的。
萧韧被她笑得发毛,忙问:“我是觉得吧,从小到大,你把芳菲当闺女养着,若是把她远远嫁出去,你一定舍不得,大饼肯定是跟着我们的,芳菲许配给大饼,就也是和我们在一起,这样多好。”
他把这一通话说完,就看到周彤正歪着脑袋看着他,似笑非笑。
萧韧摸摸自己的脸,又拿过周彤的帕子抹抹自己的嘴,问道:“我脸上不脏了吧?“
“我把芳菲当闺女养着?”周彤问道。
“啊……”萧韧半张着嘴巴,不知该如何回答。
“你让大饼去接芳菲,早有打算?”周彤又问。
萧韧被她步步紧逼得哭笑不得,伸手揽住她的纤腰,说道:“彤彤,你看我也是第一次做媒,你就不要打趣我了,给我留几分面子,我们一起喝他们的喜酒,好不好?“
周彤强忍着才没有笑出来,捏捏他的脸,说道:“大饼想要求娶的是芳菲,我同意不同意的,也不顶用啊,你让他自己去问芳菲吧,芳菲可还在生气呢。”
“芳菲生气,生大饼的气?怎么了?”萧韧不解。
“还不是大饼自己整出来的表妹,芳菲又是个爱看戏看听书的,戏文里都是表哥表妹的,她就气上了。”周彤想起昨晚芳菲那一脸的眼泪鼻涕,无奈极了。
萧韧也很无语,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好在他把周彤的这番话转述给大饼后,大饼就屁颠颠地去花市了。
两天后,朝阳里就传出大饼和芳菲订亲的消息,就连周铮也知道了。
他指着萧韧说道:“你拐了我妹子还不罢手,还让你的小厮拐了我妹子的丫鬟,我和你一起长大,我以前倒是不知道你的脸皮这般厚。”
萧韧翻翻眼皮,如果可以,他都想给自己换个大舅哥了。
“你的虫子养得如何了?生下小虫子了吗?三夫人近来有没有写信询问那些虫子的事?”
提起虫子,周铮就是一肚子气,好在他把那些虫子全都打发走了,否则现在他屋里就全都是虫子了。
不过,被萧韧这么一抢白,他倒是不再多言了,问道:“岳阳到哪里了?”
前阵子,岳阳送焦猛去洛阳,回来时又去了顺德府,前几天飞鸽传书,说这两日就要动身回保定。
“今天晚上如果赶不回来,明天一早就到了。”萧韧说道。
想了想,他说道:“京城里有消息了?”
周铮点点头:“杀我的人已经出来了,恐怕这会儿已经到了。”
萧韧笑了,好整以暇地抻抻衣裳,说道:“我从小就认识你,以前倒是不知道你这么怕死。”
把刚刚周铮说他的那番话,改了改又如数还回去。
周铮怨毒地剜他一眼,道:“我还没有子嗣,我的两位兄长都不在了,如果我也死了,父王虽说还能再生几个儿子,可是他老人家已经年过四旬,还要再等上十几二十年,儿子才能长大,到那时,别人早已含贻弄孙,可我父王却还要教导幼子,所以啊,我这不是怕死,而是孝道,你不懂的。”
萧韧听得来气,你这不是往人伤口上撒盐吗?他从小没爹,当然不懂孝道。
“嗯,你既然这般懂事,那我就不管了,到时帮着王爷务色几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多生几个德才兼备的公子。对了,若你死了,每年的清明我都会陪彤彤去给你扫墓。”
说完,萧韧扬长而去。
周铮气极,燕北郡王也真是的,怎么就轻轻松松答应了这门亲事,日后见到一定要问问他。看看小七这副嚣张的样子,太可恨了。
萧韧见到周彤的时候,脸上还有胜利的喜悦。
周彤问他:“有高兴的事了?”
“嗯,杀周铮的人已经出京了。”萧韧说道。
周彤微一蹙眉,道:“这消息不是大饼带回来的吧?”
“当然不是,这是周铮自己的消息”,萧韧解释,又道,“如今京城那边,是虾头在主持。他虽然是飞鱼卫,但是李冠中那边的事,他是不知道的。大饼去京城,只是为你办事,以后他也是主要为你做事,偶尔我可能会借用借用,但也会知会你的。”
也就是说,周铮得到的消息,是虾头他们送过来的。
京城的棺材铺是被死士营毁去的,之后岳阳去京城,重又建起了新的联络处,新的联络处是由虾头主持,这件事周彤之前也听说过,看来现在运转得非常顺利。
她问道:“大饼去见李冠中时,李冠中并没有提及这件事,国公爷和毛元玖定然也不会同意,按理说,如果皇帝想出手,是会派飞鱼卫的,可是李冠中却不知道,莫非这两年皇帝已经在暗中建立起自己的力量了吗?”
第七零三章 轰轰烈烈
萧韧思忖着说道:“王爷在宫里有暗线,暗线还不止一两个。这十几年来,但凡是宫里要进人,无论采买的是宫女还是内侍,都会有王爷的人送进去。不过太皇太后死后,杨皇后为了稳固自己的势力,借故放出来一批人,到了后来,大相国寺之变,皇帝归朝,宫里自是又是一场大换血,我想那两批人里,一定会有王爷的人,最近这两三年,我没在王爷身边,不知道具体的事情,不过我想,还是会有人送进宫里,只是宫里那地方,想要能混出头来,到主子身边伺候,并不是容易的事,否则岂不是家家都往宫里送人了?因此,即使这两三年王爷送了人进宫,这会儿也还用不上。”
周彤问道:“所以说,即使皇帝培养出自己的势力,宫外也难以知道,对吗?”
萧韧颔首,道:“不仅是咱们不知道,恐怕就是定国公府和毛家也不知道,倒是李冠中有可能会有察觉。”
李冠中是飞鱼卫指挥使,他和他的人,出入宫闱频繁,是最有可能察觉到这些事的人。
周彤想了想,道:“这小皇帝从小到大就被拘在宫里,以前有太皇太后和杨家,他怕是就连养只狗都要经过太皇太后同意的,更别说养人。后来他归朝回来,虽有国公爷和毛元玖看着,可那也只是在朝堂上,在宫里却是无拘无束,他想做什么,没人知道。不过,就凭他一个养在深宫里的人,想要培养出自己的势力来,也并不容易,首先,这些人从哪里来?”
“宫里的侍卫?”萧韧问道。
“对,除了宫里的侍卫还有内侍,可是李冠中会这么大意吗?宫里的侍卫,十之八、九都会是李冠中的人,这些人的身家性命都在李冠中手里握着,若是他们投靠了皇帝,李冠中一定会在第一时间里发现,所以,侍卫不太可能,除非这些侍卫,不是李冠中的人。至于内侍倒有可能,你别忘了前朝有个屠少龄,他就是阉人,也是内侍出身。”周彤说道。
萧韧心头一动,就如他所分析的,眼下宫里的消息很难传出来,而皇帝派来杀周铮的人,既不会是定国公和毛元玖给他的,又不会是李冠中的飞鱼卫,那么就只有可能是宫里的侍卫或者内侍。
皇帝派侍卫或者内侍来杀周铮,这条线可以理出来。
那么,周铮又是如何得知的?
原先派进宫里的那些暗线,要么已经被清理出宫,要么现在也难堪大用,可是皇帝派人来杀他,这么隐密的消息,他又如何知道的?
萧韧可以肯定,这消息连萧长敦和毛元玖都不会知道,否则他们一定会在半路上阻拦,甚至不会让杀手走出京城。
而李冠中至今也没有消息送过来,这就说明,这件事连李冠中也不知道,或者说无法确定。
飞鱼卫的神通广大,就连萧韧也是认可的,可是连他们都不能确认的消息,周铮却已经知道了。
而且周铮是非常肯定的,他肯定皇帝派人来杀他了,尽管萧韧就在保定府,可是他还嫌不够,还要让岳阳也来保护他。
萧韧冷笑:“他不是怕死,更不是孝道,他是嫌事情不够大,他是要把这次的事闹得天翻地覆,全天下都知道。”
说完,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道:“他是想要死得轰轰烈烈。”萧韧思忖着说道:“王爷在宫里有暗线,暗线还不止一两个。这十几年来,但凡是宫里要进人,无论采买的是宫女还是内侍,都会有王爷的人送进去。不过太皇太后死后,杨皇后为了稳固自己的势力,借故放出来一批人,到了后来,大相国寺之变,皇帝归朝,宫里自是又是一场大换血,我想那两批人里,一定会有王爷的人,最近这两三年,我没在王爷身边,不知道具体的事情,不过我想,还是会有人送进宫里,只是宫里那地方,想要能混出头来,到主子身边伺候,并不是容易的事,否则岂不是家家都往宫里送人了?因此,即使这两三年王爷送了人进宫,这会儿也还用不上。”
周彤问道:“所以说,即使皇帝培养出自己的势力,宫外也难以知道,对吗?”
萧韧颔首,道:“不仅是咱们不知道,恐怕就是定国公府和毛家也不知道,倒是李冠中有可能会有察觉。”
李冠中是飞鱼卫指挥使,他和他的人,出入宫闱频繁,是最有可能察觉到这些事的人。
周彤想了想,道:“这小皇帝从小到大就被拘在宫里,以前有太皇太后和杨家,他怕是就连养只狗都要经过太皇太后同意的,更别说养人。后来他归朝回来,虽有国公爷和毛元玖看着,可那也只是在朝堂上,在宫里却是无拘无束,他想做什么,没人知道。不过,就凭他一个养在深宫里的人,想要培养出自己的势力来,也并不容易,首先,这些人从哪里来?”
“宫里的侍卫?”萧韧问道。
“对,除了宫里的侍卫还有内侍,可是李冠中会这么大意吗?宫里的侍卫,十之八、九都会是李冠中的人,这些人的身家性命都在李冠中手里握着,若是他们投靠了皇帝,李冠中一定会在第一时间里发现,所以,侍卫不太可能,除非这些侍卫,不是李冠中的人。至于内侍倒有可能,你别忘了前朝有个屠少龄,他就是阉人,也是内侍出身。”周彤说道。
萧韧心头一动,就如他所分析的,眼下宫里的消息很难传出来,而皇帝派来杀周铮的人,既不会是定国公和毛元玖给他的,又不会是李冠中的飞鱼卫,那么就只有可能是宫里的侍卫或者内侍。
皇帝派侍卫或者内侍来杀周铮,这条线可以理出来。
那么,周铮又是如何得知的?
原先派进宫里的那些暗线,要么已经被清理出宫,要么现在也难堪大用,可是皇帝派人来杀他,这么隐密的消息,他又如何知道的?
萧韧可以肯定,这消息连萧长敦和毛元玖都不会知道,否则他们一定会在半路上阻拦,甚至不会让杀手走出京城。
第七零四章 弱质千金
周铮显然没有想到周彤会有此一问,他抬眸,似笑非笑:“我已经让马志合去河南了,他去了,父王也就知道了。”
马志合是王府的五品太监,亦是秦王派过来看着周铮的。
周彤轻笑,虽说从小就认识周铮了,可是自从周铮变成她的堂兄,她才发现了这位堂兄不为外人知晓的一面。
以前她还觉得周铮过于谦和,现在看来,谦和是真的谦和,狠辣也是真的狠辣。
周铮和阿钰,倒像是一母同胞,她和他们相比,还是太单纯了。
宜宁更单纯,宜宽和宜容就不用提了。
周铮轻摇折扇,睨着萧韧,道:“小七,我会受伤,还会是重伤,我受伤之后的事情,就靠你了,别忘了,你和彤彤还没有成亲,我是她的兄长,这大婚的日子是定在明年,还是后年,大后年,我说的话是算数的。”
萧韧冷哼一声,拉起周彤就走,周铮在他们身后问道:“你们去哪儿?”
“私奔!”萧韧没好气地说道,摔门出去。
周铮啪的一声,把折扇合上,自言自语:“我妹子把你始乱终弃的时候,你可别来求我帮忙。”
转念一想,也不知这辈子能不能等到周彤把萧韧始乱终弃的一天,不由叹息,拜太皇太后所赐,周家这一代女多男少,阴盛阳衰。阿钰稀里糊涂死过一房媳妇了,而他倒是顺顺利利成亲了,可也没有子嗣,宫里那位就更加不用说了,就差挥刀自宫了。
若是这一次他死了,传宗接代的重任就压在阿钰一人身上了,阿钰的相貌是周家人里最好的,日后生的孩子应该也很漂亮,若是刘氏不想大归,那就从阿钰家里过继一个,若是刘氏想回甘州……算了,她是一定不会给自己守节的,她想回甘州就回去吧,回到娘家养面首也好,养虫子也罢,反正他也不知道了,随她去吧。
周铮看看身上粉色的衫子,也没了传画师的心情,索性自己研磨,写起信来。
信是写给刘茜蕊的,让刘茜蕊近期不要管外面的消息,但凡不是他亲笔写的、亲口说的,一概不要看不要听。
一气呵成写完,他看了一遍,又觉好笑,他给刘氏写这封信做甚,刘氏那个悍妇,能看得懂吗?
他有心撕掉,想了想,又作罢,装进信封,盖上火漆,叫人六百里加急送往西安。
然后,他又铺了纸,再写一封信,这封信是写给宜宁郡主的,一是待他死后,从阿钰家里过继一个儿子;二是刘氏若想大归,就随她心意,他名下的财产一分为二,一半给嗣子,一半给刘氏。
周铮又叫人进来,让把这封信送到西安,不用加急,如常慢慢走就行了。
给刘茜蕊的那封信用的是六百里加急,几天就能送到西安,给宜宁郡主的这封,送到西安少说也要一个月。
等到宜宁郡主收到这封信时,他的死讯也应该传到西安了。
……
萧韧和周彤出了朝阳里,周彤问萧韧:“我们去哪儿?”
“给桔子买鱼。”萧韧说道。
周彤又问:“三哥好像有点古怪。”
“怕死吧,毕竟他活到二十多岁不容易,说死就死了,他不甘心啊。”萧韧一副看热闹的口气。
周彤瞪他一眼,说道:“你和他是兄弟,他害怕你也不去哄哄他。”
“我要哄也是哄自己媳妇,哄他作甚?再说,你看看他现在还把我当成兄弟吗?连我们的婚期都要插手,好在他不是你一母同胞的亲大哥,否则他一定会破坏我们的亲事。”
说完,萧韧牵起周彤的手,道:“走,我们去买鱼,回来哄桔子。”
待到两人买了小鱼回来,把小鱼送到灶上,周彤问萧韧:“你做安排,也把我安排上吧。”
“不行!”萧韧斩钉截铁。
“我不是弱质千金,我不会给你们拖后腿。”周彤说道。
萧韧幽深的眸子看向她,伸手捏捏她的下巴,板着脸说道:“你看你瘦得豆芽菜似的,还说自己不是弱质千金,还说不会给我们拖后腿?你就抱着猫,看芳菲做香露,别的事全都不要管,周铮所谋之事,你心知肚明,阿钰挥兵数万皆没有进关,他的态度你也心知肚明。所以这件事上,燕王府该做的已经做了,你不要再插手,若是涉及到死士营,你再动手不迟。”
微风习习,反倒让人心平气和起来。周彤环住萧韧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胸口上,轻声说道:“你别忘了我们还要成亲,若是你缺胳膊少腿了,我就不要你了。”
萧韧哈哈大笑,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媳妇发话了,我说什么也要全须全尾活蹦乱跳地和你拜堂成亲,我等了十年,总不能连洞房花烛也等不到吧,那也太亏了。”
周彤在他腰上拧了一把,萧韧却顺势把她抱得更紧……
傍晚,岳阳就回到了朝阳里。
那夜,周彤抱着桔子早早睡了,果然连她的小院子也没出。
萧韧和岳阳则在周铮屋里待到半夜。
次日,几个小厮出去办事,在街上绕了一圈儿,进了和朝阳里隔着两条街的一处三进宅子,这座宅子里平日驻扎着三十名鞑子卫。
几个小厮进了门,便直接住进早已收拾出来的屋子。
周彤舒了口气,把怀里抱着的大包袱解开,桔子从里面出来,抖抖猫,环顾四周,不满地叫了几声。
芳菲过来要帮周彤换下小厮的衣裳,周彤摇摇头,道:“不用换了,就穿这个吧。”
芳菲笑道:“小姐不换,我也不换。”
这时,送她们过来的大饼从外面进来,说道:“彤姑娘,外头都已经安排妥当,三班轮值,街上和大门外面也都布下眼线。”
周彤笑着点点头,道;“我都答应他搬过来了,他还让你们布置这些,还真是把我当成弱质千金了。”
忽又想起昨天萧韧说她是豆芽菜,下意识地低头看看自己的身材,她是练武的,怎么就成了萧韧口中的豆芽菜了呢?
不过,萧韧说得对,秦王父子的这份图谋,燕王府已经做了该做的事,余下的不便再插手。现在她是周彤,不再是沈彤,她代表的是燕王府,不该她插手的,那她就不要管了。
第七零五章 一夜(一)
当夜,周彤没有睡觉,芳菲也没有睡,两人也没有心思鼓捣香露,大饼找来一副叶子牌,可是都不会玩,索性像往常一样,周彤拿着一柄短刃,一遍遍地练习,芳菲哼着烟翠教她的小曲儿,没过一会儿,就打起了瞌睡。
外面的消息每隔一会儿就会递进来,江婆子和江二妹留在朝阳里,往里面递消息的差事就给了大饼。
“那边已经动手了。”
“来的约有百人。”
“知府衙门、知州衙门和知县衙门全都出动了。”
“保定前卫和保定后卫没有动静。”
“知府的轿子停在保定前卫门口,没有放行。”
……
大饼一趟趟地跑进来,周彤手里的短刃没有丝毫停留,上下翻飞如同长在手上一般,她的目光她的精神似乎都在手里的刀上,大饼也不知道,自己禀报的这些事,彤姑娘听到了没有,听进了多少。
反倒是芳菲早就坐不住了,急匆匆地问道:“七少呢,有七少的消息了吗?”
大饼摇头:“咱们的人打听到的都是外面的,里面的情况还不知晓。”
芳菲双手合什,原地转着圈圈,一遍遍地默念:“南无阿弥陀佛,东南西北四方佛菩萨一定要保佑七少平平安安,七少不能死啊,七少若是死了,我家小姐就要抱着大公鸡拜堂了。”
芳菲一遍遍地说,周彤终于忍不住了,好奇地问道:“我为何要抱着大公鸡拜堂?”
芳菲带着哭腔说道:“说书的讲的,有户人家,男的成亲前死了,新娘子就是和大公鸡拜堂的。”
周彤瞠目结舌,原来还可以这样?
她一定要告诉萧韧,原来大公鸡是可以当成新郎的。
……
此时,宫中,崇文帝已经除去了常服,只著一件素纱袍子,卸去冠冕,青丝如瀑布般倾泻而下,他赤着脚踩在波斯地毯上,在屋里缓缓踱着。
“陛下,时辰不早了,您该歇下了。”秋秋柔声说道。
崇文帝叹了口气,凝在睫毛上的一颗泪珠潸然而下:“莲卿应该已经动手了,也不知现在如何了,若是他有个三长两短,朕这颗心……朕这颗心便也碎了。”
秋秋上前搀着崇文帝坐到梳台前,硕大的西洋美人镜中,映出崇文帝的一脸愁容。
秋秋伸出纤细的手指,轻轻为他抚平微蹙的眉头,轻声劝道:“陛下要爱惜身子啊,青莲公子若是知道陛下为他愁思不眠,他一定会伤心的。”
“秋秋,这偌大的后宫里,就只有你最懂朕的心思,若不是朕这副多愁多病的身,就也随着他一起去了,可是……”
秋秋安慰道:“陛下的心意,青莲公子是知道的,若非陛下身子不适,一定会同他一起共赴险境,可是陛下也要放宽心,青莲公子为了陛下而去,陛下就更不能让他为您牵挂,若说这后宫之中最懂陛下心思的人,奴婢又算得了什么,还是青莲公子最懂陛下,青莲公子和陛下,是三生三世的缘份,您和他,是命中注定,他懂您,您也最懂他了。”
崇文帝翘起兰花指,拈着帕子轻拭眼角,他的莲卿是去为他杀人的,莲卿一定会成功,一定会的。
“唉,朕是担心若是莲卿落到周铮那恶贼手上可如何是好,那恶贼与他那狼子野心的父王一样,都是心狠手辣的,朕的莲卿,风光霁月的人物,被他抓住,一定会受尽折磨的,还有那找的那些江湖侠士,秋秋,朕曾经流落江湖,见过那些江湖人,无论男女都是粗鄙不堪的,朕的莲卿为了朕,甘与粗汉为伍,朕真真的是心疼啊。可是若那些粗汉被周铮恶贼抓住,他们口不择言,胡说八道可当如何是好?”
这下子,秋秋也为难了。是啊,皇帝之所以会派青莲公子去刺杀周铮,还不就是不想声张吗?朝中那些人,如定国公萧长敦、首辅毛元玖之流,皆不同意对周铮治罪,皇帝无奈之下才舍了青莲公子前去。
青莲公子对皇帝情比金坚,即使被周铮活捉,也决不会吐露半分。
可是那些江湖人却不一样,他们连皇帝也没有见过,兴许会胡说八道,招出是皇帝派去的。
对啊,这些江湖人连皇帝也没有见过呢。
此时,宫中,崇文帝已经除去了常服,只著一件素纱袍子,卸去冠冕,青丝如瀑布般倾泻而下,他赤着脚踩在波斯地毯上,在屋里缓缓踱着。
“陛下,时辰不早了,您该歇下了。”秋秋柔声说道。
崇文帝叹了口气,凝在睫毛上的一颗泪珠潸然而下:“莲卿应该已经动手了,也不知现在如何了,若是他有个三长两短,朕这颗心……朕这颗心便也碎了。”
秋秋上前搀着崇文帝坐到梳台前,硕大的西洋美人镜中,映出崇文帝的一脸愁容。
秋秋伸出纤细的手指,轻轻为他抚平微蹙的眉头,轻声劝道:“陛下要爱惜身子啊,青莲公子若是知道陛下为他愁思不眠,他一定会伤心的。”
“秋秋,这偌大的后宫里,就只有你最懂朕的心思,若不是朕这副多愁多病的身,就也随着他一起去了,可是……”
秋秋安慰道:“陛下的心意,青莲公子是知道的,若非陛下身子不适,一定会同他一起共赴险境,可是陛下也要放宽心,青莲公子为了陛下而去,陛下就更不能让他为您牵挂,若说这后宫之中最懂陛下心思的人,奴婢又算得了什么,还是青莲公子最懂陛下,青莲公子和陛下,是三生三世的缘份,您和他,是命中注定,他懂您,您也最懂他了。”
崇文帝翘起兰花指,拈着帕子轻拭眼角,他的莲卿是去为他杀人的,莲卿一定会成功,一定会的。
“唉,朕是担心若是莲卿落到周铮那恶贼手上可如何是好,那恶贼与他那狼子野心的父王一样,都是心狠手辣的,朕的莲卿,风光霁月的人物,被他抓住,一定会受尽折磨的,还有那找的
第七零六章 一夜(二)
崇文帝缓缓抬眸,烛光中,秋秋一袭内侍的袍服,如同修竹般挺拔俊秀。
他伸出白皙如玉的手,放在秋秋的腰上,入手精瘦结实,崇文帝眉头忽然蹙起,重又打量着秋秋,半晌,他叹了口气,道:“朕还记得当年枚卿最喜你的弱不禁风,还说你是真真的人比黄花瘦。唉,可惜枚卿去得太早,只看到年幼的你,若是他活到如今,怕是要失望了。”
今夜,崇文帝已经再三说起毛元枚了。
秋秋暗忖,陛下是想到舍生取义的青莲公子,连带着记起死去多年的毛元枚了。
他双膝跪地,凄声说道:“奴婢粗鄙之身,今生得见毛学士风采,已是三生有幸,岂敢妄求能得学士青眼。”
崇文帝又叹了口气,他还记得当年秋秋只是茶水间的小内侍,被枚卿看上,每每进宫便让他奉茶,秋秋知情识趣,喜欢在茶汤里放上一朵花……
眨眼间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枚卿不在了,当年人比黄花瘦的秋秋,也变了模样,再无昔日的纤弱可人。
难怪莲卿一直都没有看上秋秋,他还以为莲卿对他情有独钟,却原来秋秋早已没有了当年的我见犹怜。
“唉,早知你长大后是这副模样,当年就不该阉了,可惜了。”
崇文帝有些遗憾,他喜欢秋秋,此番归朝回来,秋秋奉上的那盏漂着香花的素茶,让他想起从前种种,从那以后,便将秋秋留在身边侍候。转眼三年过去,秋秋越发合他心意。以前有青莲公子珠玉在侧,崇文帝并没有想过别的,现在没有了青莲公子做对比,他这才发现,不知何时,秋秋已经出落成他喜欢的样子。
容貌俊俏中带着几分书卷气,
可惜是个阉人。
崇文帝意兴阑珊,反倒是冲淡了对青莲公子的那份担忧。
他伸手捏捏秋秋的手臂,如女子一般纤细柔软,阉人就是阉人,终是无法当成男人的。
崇文帝挥挥手,道:“朕倦了,这里不用你侍候了。”
秋秋应声退出,小心翼翼地掩上了门。
他脸上的那份温柔小意也在这一刻荡然无存。
阉人?
三年了,这昏君竟然直到现在,才想起他是阉人?
拢在衣袖里的手紧握成拳,秋秋望向繁星点点的夜空,久久没有离去。
……
四更时分,消息再次递进来,吴知府已经从保定前卫离开,回了衙门。
从始至终,保定前卫没有出来人接待吴知府,吴知府足足干等了两个时辰。
周彤轻笑:“这位温怀温指挥使倒是个有意思的人。”
之前吴知府打着周骋的旗号过去,温怀痛快答应了,今天吴知府打着周铮的旗号再过去,温怀索性连面都不见了。
周骋只是普通宗室,出兵救他这是功劳一件;可是周铮就不一样了,背后是秦王,还有个擅离封地的罪名,吴知府再去找温怀借兵,对于温怀而言,无异于拉他下水。
对于周铮,无论是救还是剿,都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稍有不慎,就会被站队,眼下这个时候,无论你如何站队,站到哪边,你都是错的。
保定后卫的尹群一直都让人盯着保定前卫的动静,温怀不动他便不动,温怀若动,他再做打算。
果然,看到吴知府的轿子离开了,盯梢的人立刻回去禀报,尹群长松了一口气,让人严守门户,约束下属。
芳菲索性让大饼摆上香案,郑重其事地拜起了菩萨。
周彤终于收起了刀,她坐在灯前,她虽不像芳菲那样担心,可是也有几分忐忑。
无论今夜结果如何,结局只有一个。
秦王要动了。
前世,她见到萧韧的时候,萧韧是二十二岁,也就是明年。
那时京城尚未攻下,但是秦王已经登基,大齐天下一大半的地方尽归秦王所有。
而到了三年之后,她在京城见到辛五时,那时的大齐已经统一,秦王进了京城。
这一世,很多事情全都发生了变故,前世这个时候,秦王还没有攻打京城,而现在,蒋双流的大军就在顺德府。
这样想了想,周彤就连心底那一丁点的忐忑也没有了。
此时的朝阳里,早已是水深火热。
朝阳里这一带,放眼望去全都是上百年的深宅大院。老宅子多的地方,传说也多,这些传说大多都是和鬼怪沾边的。一来二去,朝阳里越来越没有人气,很多人家置了新宅子,便举家搬走,因此,这一带虽然都是大宅子,可是每户宅子里,大多只住着看院子的世仆。
今天二更时分,朝阳里便传出了动静,接着有人挨家挨户敲门,高声喊道:“有贼人作乱,小心门户!”
这样一来,原本还没有熄灯的人家,便吓得隐了灯火,取了金银细软,找了地窖柴屋等处藏身,即使外面闹翻天,打死也不出来。
第一拨人进来的时候,岳阳手下的五十人死伤大半,他们是征战沙场的战士,擅长的是弓马骑射,短兵相接是他们的弱项,何况对手实力强悍,个个都是硬手。
岳阳小臂和大腿上都受了伤,全身是血。
来人跃进一户人家的院子,刚好那家的女眷探头出来想看看动静,被那人当头一刀,当场斩杀。
岳阳大怒,追过去将那人拦腰一刀,可是他也被那人刺了一刀,鲜血淋漓,昏死过去。
一名手下见了,拼死过来,将他拖进周铮家的院子。
院子里的萧韧只是看到有人拖了个血人进来,一时并没有认出是谁,眼见外面顶不住了,当即下令:“放箭!”
几十名弓箭手跃上墙头,向着外面一通乱射,黑暗的巷子里,连个人影也看不到,箭雨过后,四周忽然安静下来,落针可闻。
“刺客退出巷子了!”墙上的弓箭手喊道。
萧韧面沉似水,正要发号施令,刚刚说话的那名弓箭手忽然一声惊叫,接着便从墙头上倒栽下来!
如天兵天将一般,刚刚还空无一人的巷子里,忽然之间便杀出来一队人,手中的暗器例无虚发,又有几名弓箭手从墙头上摔了下来。
第七零七章 一夜(三)
萧韧跃上墙头,抄起灯笼照过去。一色的装束,黑色的夜行衣,颈上系着红巾,夜风之中,如同一团团跳动燃烧的火焰。
一支飞镖破空而来,噗的一声将萧韧手中的灯笼打灭,萧韧闪身之间,又是几支飞镖到了近前,江婆子和江二妹从他身后跃过来,一个拽着他跳进院里,另一个挥刀将飞镖打乱。
西秦军的羽箭从墙头上飞落,巷子里的刺客疾冲过来,前面的中箭倒地,后面的再次涌上,趁着弓箭手搭弓上箭的空当,手中暗器击出,十几名弓箭手仰面向后摔进院子里。
江婆子刚刚护着萧韧回到院子里,就发现萧韧肩膀上中了一记飞镖,江婆子二话不说,就被飞镖拔了出来,手脚麻利地洒上金创药。
萧韧忽然想起方才拖进来的那个血人,对江婆子道:“你去看看那个是谁。”
江婆子道:“不用看了,是岳小将,伤得很重,这条命已去了六成。”
萧韧咬紧牙关,强忍着肩上的疼痛,对江婆子道:“这里眼看也要守不住了,你和江二妹进去保护周铮。”
江婆子摇头:“姑娘让我们保护你,其他的事,我们不管。”
此时,墙上的弓箭手已经纷纷摔落院内,眼睁睁看着一队人向着周铮所在的内院疾奔而去!
萧韧走到岳阳身边,岳阳身上的几处伤口还在汩汩冒血。
他看着也已经挂彩的萧韧,咧开嘴笑了:“里面还有多少人?”
萧韧道:“十几个吧,我现在也要进去了,你最好撑住,不要死。”
岳阳笑道:“我才不会死,我还等着喝你的喜酒呢,这杯喜酒等了十年,一定要喝到。”
萧韧俯身拍拍他,转身向内院而去。
周铮面如寒玉,坐在太师椅上。
内侍低声说道:“三公子,您真要自己上吗?”
周铮挤出一丝笑容,道:“外面有那么多人在流血,在拼命,我若是不能亲自迎战,我还是人吗?”
内侍不再多言,恭身施礼。
一人破窗而入,黑衣红巾,摇曳的烛光下,是一张苍白俊美的脸。
男子手中长剑挥出,剑光如水,直刺周铮,内侍想要以身护主,可是那剑来得太快,剑刺从周铮胸前刺入,贯透衣衫,从他后背透了出来。
与此同时,屋门被人一脚踢开,萧韧疾冲进来,钢刀掷出,刺客的心神都在周铮身上,太没有来得及分神,那柄刀就到了面前,他侧身闪过,可是肩背后一大片皮肉还是被削了下来。
与此同时,萧韧欺身而上,拔出周彤给他的三棱刀,一刀刺进男子的胸膛。
男子唇边溢出一抹笑容,他问道:“你是谁?”
“萧韧!”萧韧沉声说道。
“谢谢你,萧七少。”男子的胸膛向前一挺,那柄三棱刀齐根没入,笑容凝固在男子脸上,化作永恒。
萧韧拔出三棱刀,转身去看周铮,周铮胸前中剑,气若游丝。
萧韧大吼:“大夫呢,大夫!”
……
一封急报八百里加急送到河南,李思南不敢怠慢,连忙呈给秦王。
秦王蹙眉,看看信封上的字迹,迟疑一下,心里却隐隐有几分不安。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自从长子去世之后,他便再也没有过了。
今天这是怎么了?
这封急报是保定来的,可是信封上的字迹很陌生,不是周铮的,也不是萧韧的。
他看向下首的李思南,沉声问道:“这是谁的笔迹?”
李思南道:“看着像是三公子身边的杨先生。”
杨先生是周铮的幕僚之一,此番也跟着去了保定,他是经过李思南介绍入秦王府为幕的,因此,他虽然在秦王府的表现并不突出,但是李思南对他的笔迹还是认识的。
秦王心头的那种奇怪的感觉越发明显,但凡是给他的书信,无论是军报还是家书,周铮从不假手于人。
他撕开信封上的火漆,只略略看了几行,便猛的站起身来。
“王爷……”李思南一惊,今天看到八百里加急,他便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
秦王深深地呼出一口气,端起书案上的茶盏喝了一口,待到把茶盏放下,他已经恢复了平素的冷静沉著。
“皇帝内宠叶青莲率二百余名皇帝暗卫,攻入保定府朝阳里民宅……三公子周铮重伤!萧韧重伤!岳阳重伤!秦王府正六品内侍徐文救驾而死,秦王府正七品内侍刘文东救驾而死,周铮亲卫死二十人,伤十五人;萧韧亲卫死十八人,伤三十六人;岳阳手下的侍卫队死二十三人,伤三十人。此役伤及无辜百姓死五人,伤八人,两处宅院被毁。”
……
西安,秦王府内,宜宁郡主正和刘氏商量着重阳节的操办。
“依我说,咱们府里已经两年没有热闹过了,后园的那几株菊花开得正好,不如趁着重阳节办个赏菊会,让各府女眷也带了自己府里的菊花过来,会做诗的就做诗,不会做诗的就赏花。”
这几日刘氏的心情不错,周铮好多天没有惹她生气了。
“嗯,这个提议好,把宜宽和宜容也接回来,宜宽十三岁了,宜容也有十二岁了,她们也到了和闺秀们交往的年纪了。”宜宁郡主笑着说道。
“可不是嘛,以前你总说她们胆子小,可我看她们一个落落大方,一个活泼可爱,即使以前不会与人交往,有我们在,她们也能慢慢学,就这么定了,提前几天把她们接过来,也好准备衣裳首饰。”
正在这时,一名丫鬟急匆匆地进来,手里捧着一封信,道:“郡主,三公子来信了,六百里加急!”
“给我的?”宜宁指指自己的鼻子,又看看刘氏。
“是给您的,信封上写着呢,六百里加急,不会错的。”丫鬟说道。
刘氏问道:“有我的信吗?”
丫鬟摇摇头:“只有郡主的。”
刘氏哼了一声,没有说话,宜宁郡主笑着打圆场:“我三哥可能是要和我商量给彤彤添妆的事,彤彤和七哥明年就要成亲了。”
她边说边撕开火漆,展开信笺,忽然啊的一声,刘氏不由看向她,宜宁郡主脸色煞白,她抖着嘴唇说道:“疯了,我三哥一定是疯了!”
第七零八章 他不是人
“你说什么?”刘氏顾不上仪态,劈手去抢宜宁郡主手里的信,宜宁郡主还在怔愣中,手上的信被刘氏轻而易举抢过去,她的双手仍然悬在半空,保持着拿着信笺的姿势。
刘氏一目十行,只看到一半便破口大骂:“好你个周铮,不想让我有亲生骨肉,还想着让我大归,你想死没那么容易,我进门不到一个月,你就去了军营,你连我的模样都不记得,现在又让我大归,我不服,我不服,我要去保定府,你就是躺进棺材里也要给我说个清楚,备马,备马!”
刘氏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手里紧紧攥着那封信,她要去保定,她要把那个负心汉碎尸万断!
他活着不记得她的样子,死了还不忘把她轰回娘家,他不是人,不是人!
丁侧妃正在自己屋里挑花样子,一名丫鬟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丁夫人,不好了不好了!”
丁侧妃蹙眉,不悦地说道:“怎么这么没规矩?”
那丫鬟跑得满头大汗,闻言连忙跪下:“奴婢该死,奴婢是太心急,一时忘了规矩。”
丁侧妃问道:“怎么了?”
“三夫人、三夫人她骑马出府了,说是要到保定府……”丫鬟迟疑着不敢说下去了。
丁侧妃却已霍的站起身来:“你说什么,三夫人去保定府了,她去保定府做什么?”
说到最后一句,丁侧妃的声音已经颤抖。
她虽然只是妾室,可也是玉牒在册的亲王侧妃,秦王离开西安之前,特别叮嘱过她,让她协助刘氏管理后宅,如今刘氏离府去了保定,秦王会不会责罚儿媳尚不可知,但是却绝对会怪罪她的。
“三夫人怎么忽然想起去保定府的?”丁侧妃努力压抑自己的情绪。
“三夫人说……说要去保定府,把三公子……碎尸万断……”丫鬟的脑袋快要垂到地上了,她说的都是实话,三夫人千真万确是这样说的。
“你说什么?”丁侧妃反而平静下来了,原来是小两口吵架了,“有人跟着吗?”
“三夫人前脚出门,她身边的芸嬷嬷便带着十几个人也骑马追出去了。”丫鬟回道。
丁侧妃彻底放松下来,刘氏嫁过来时,从甘州带来了两位掌事嬷嬷,十名丫鬟,十名护卫,据说,她的嬷嬷和丫鬟都是从小跟着她的,最是亲厚。既然芸嬷嬷跟着去了,想来很快就能把她劝回来了。从西安到保定,千里迢迢,她一个女子哪里受得了颠簸之苦,吵闹过了也就罢了。
“让厨房煮上清热祛火的药膳,等到三夫人回来送过去。”丁侧妃柔声说道。
她和刘氏相处融洽,刘氏出身高门,做事爽利,没有后宅女子的斤斤计较,她很喜欢。
丁侧妃膝下无子,只有宜宁郡主一个亲生骨肉。宜宁郡主虽然是王爷现在唯一的女儿,可是以后的事情谁又能知道呢,好在周铮很疼爱这个妹妹,王爷和她百年之后,宜宁还是要靠兄嫂护佑。所以,丁侧妃有心要和刘氏好好相处,加之刘氏爽朗大方,对她从无轻视之意,丁侧妃对刘氏便更多了几分真诚。
“可是……可是……”丫鬟欲言又止,一时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说下去。
“还有何事?”丁侧妃端起了手边的茶盏。
丫鬟鼓足勇气,硬着头皮说道:“三夫人之所以要去保定,是因为三公子来了书信,书信是给郡主的,被三夫人看到,三公子在信上说要从燕北郡王膝下过继嗣子,还说要让三夫人大归。”
啪的一声,茶盏落地,摔得粉碎。
丁侧妃的身子摇晃了一下,身边的另一名丫鬟连忙扶住她,丁侧妃挥挥手,示意自己没事,她急促得喘了几口气,接着便拔腿向宜宁郡主的院子而去。‘
宜宁郡主怔怔站着,从看到那封信直到现在,她没有再说话。
“宜宁,究竟是怎么回事?”丁侧妃没用通传就快步进来,连郡主也没叫,直呼其名。
看到丁侧妃,宜宁郡主大张着嘴巴,忽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三哥三哥他要死了,他要死了!”
……
多日之后,又有一封信送进了秦王府,信是给刘氏的,可是刘氏不在,宜宁郡主看着信封上熟悉的笔迹,看了许久,良好的教养让她最终没有拆开。
刘氏走后,宜宁郡主缓过神来,便写了两封信送去保定,一封是给周铮的,一封是给萧韧的,无奈两封信如石沉大海,直到周铮给刘氏的这封信也送到了,宜宁郡主依然没有收到他们的回信。
其实周铮的两封信是分开送出去的,给刘氏的这封是六百里加急,给宜宁郡主的那封是普通的信,估摸着要月余才到。
秦王府虽然没有燕北郡王那样的信马驿,但是也有自己专门的一条信路。周铮的这两封信离开保定府时还是正常的,可是到了传信兵手里时,这两封信便被搞错了,给刘氏的那封变成了普通的,给宜宁郡主的变成了六百里加急。
宜宁郡主虽然没有收到周铮和萧韧的回信,但是另一个消息却传回了西安。
清晨,天还未亮,丫鬟便把她叫醒:“郡主,柴少爷来了,这会儿在后门。”
宜宁郡主吃了一惊,小柴从来不会这么早来找她,这是怎么了?
“出什么事了?”见到小柴,宜宁郡主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也难怪宜宁郡主会有此一问,小柴的模样实在是不好。
他头发梳得还算齐整,但是眼下乌青,显然是没有睡好,尤其是脚上的鞋子,虽然款式一样,可是一只脚上是黑色,另一只脚上的却是棕色!
“秦王,秦王出兵了!”小柴喘着粗气,这消息是昨天知道的,白老爷不许他过来,今早趁着白老爷还没起床,他跳墙头出来的。
“我以为是什么事呢?”宜宁郡主松了口气,嗔怪地瞪他一眼,说道,“父王一年前就出兵了啊,天下人都知道,对了,你留下用早膳吧。”
“不是,我是说秦王出兵不是平叛,而是报仇,皇帝杀了周铮,杀了你三哥!现在街上都传遍了。”
第七零九章 王府的女人们
宜宁郡主转身就跑,小柴不明所以也在后面跟上,宜宁郡主直奔王府中路,中路是银安殿所在,也是王府官员办公的地方。
侍卫不敢拦她,只是提醒道:“这个时辰,各位大人们还没来呢。”
可惜,宜宁郡主根本没有听到他的话,她一阵风似的跑进去,倒是小柴,转过身来冲着侍卫点点头。
侍卫疑惑,这人是谁?怎么大清早就和郡主在一起,看这打扮不像是内侍,也不像是小厮啊。
侍卫说得没有错,往常这个时辰,除去昨晚当值的,其余官员和小吏都不会过来。
可是今天,不仅长史在,但凡是宜宁郡主能叫上名字来的,全都在。
且,他们昨天就没有离开,全都被长史拘在王府里。
王爷反了,这次不是平乱,这次是真的反了。
当务之急,王府不能乱。
看到忽然间闯进来的宜宁郡主,长史怔了怔,但是他对宜宁郡主的问话没有隐瞒。
“王爷的确出兵了,剑指京城。”
“三公子的死讯也传出来了,但是没有得到王爷的确认,就只是传言。”
“之所以没有禀报郡主,是担心郡主受不了打击。”
……
宜宁郡主缓缓摇头,坚定而绝决。
“三哥不会死,他一定不会死。”
长史默然,他看着周铮长大,周铮是秦王爷唯一的儿子,谁死他也不能死。
“郡主,外面传来的消息不可轻信,三公子一定没有事,您不要太过担忧。”
宜宁郡主身体僵硬,好一会儿,她终于再次开口:“父王既已出兵,那我们这些留在西安的人就要稳定大局。西安不能乱,西北不能乱,边关更不能乱。”
她深吸一口气,对站在身后的小柴说道:“你替我去慈安庄,把宜宽和宜容接到王府,路上确保她们的安全。”
小柴点头,什么也没有说,转身出去。
宜宁郡主又对一旁的内侍说道:“取纸笔来。”
片刻之后,宜宁郡主写完两封信,她对内侍道:“一封信送到榆林,交给樊姑姑;另一封信送去甘州。”
驻守甘州的是刘家。刘家不但是周铮的岳家,更是与樊家一样,令鞑子闻风丧胆的虎将之家!
做完这些事,她对长史说道:“烦请长史大人,派人把陕西使司衙门和西安府衙的大人们请过来……他们恐怕不想过来,那就先让府兵围了衙门和他们的家,再请他们过府一聚。”
宜宁郡主每说一句,长史便点一下头,待到宜宁郡主交待完毕,长史立刻便去安排了。
不到半个时辰,原本被拘在小厅里转圈圈的王府官员和小吏们,便全都忙碌起来。
宜宁郡主回到自己的院子,丁侧妃已经等在那里。
宜宁郡主冲她笑了笑,挤出一个笑容,道:“我让小柴去接宜宽和宜容了,这个时候,我想不出比王府更安全的地方了。夫人帮我安排一下,重阳节王府里的赏菊会还是要办的,不,还是提前吧,明天或者后天,就把西安城里数得上的夫人小姐们全都请过来,另外,前阵子黎家和吴家的太太往王府递过帖子,我不方便见她们,夫人替我约她们过来一见吧。”
黎家和吴家,是最近两年崛起的大商贾。
看着丁侧妃眼中的疼惜,宜宁郡主苦笑:“我也不知道能做什么,但是无论如何,把家守好是不会错的,还有就是不能短了银子,咱们没有银子不行,父王那里更要银子。如果彤彤在就好了,她一定比我做得更好。我现在只能仔细去想,想想彤彤遇到这种事会如何去做。”
丁侧妃伸出手臂,把宜宁郡主拥进怀里。
她们是秦王府的女眷,多年以来,她们在秦王的羽翼下,享尽荣华。而现在,到了她们要为秦王府出力的时候了,她们不能逃避,更不能怯懦。
刘茜蕊一路狂奔,两天之后,芸嬷嬷带的人终于追上她。
“你们来的正好,我身上没带银子,路边的小馆子不敢收头面首饰,我只好偷了点吃的。”刘茜蕊说道。
芸嬷嬷道:“姑娘放心,奴婢把您间奴婢收着应急的三千两银票全都带出来了,足够用到保定。”
刘茜蕊笑道:“我还以为你会劝我回去。”
芸嬷嬷道:“奴婢觉得姑娘应该去,无论如何,都要让姑爷当面说个清楚。”
刘茜蕊眼中浮起郁色,涩声说道:“他可能真的出事了,说不定已经……”
“姑娘,奴婢自幼就在刘家,刘家一门武将,爷们儿十四岁就上战场,哪一次家里的女眷不是提心吊胆的?这种事放在别人家里,那是真的是天塌下来了,可您是刘家姑娘,秦王爷之所以选了刘家姑娘做儿媳,不仅是因为刘家是他的爱将,更因为刘家姑娘遇到大事不会慌不会乱,刘家姑娘能撑起半边天。姑爷现在在保定,你没有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就全都是道听途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现在人没见到尸首也没见到,姑娘,你何苦自寻烦恼?”
刘茜蕊哈哈大笑,道:“你说得对,说不定那混蛋就是故意写信气我的,待我见到他,先抽他几鞭子再说!”
说完,她翻身上马,疾驰而去,芸嬷嬷率领丫鬟和侍卫们紧跟其后。
他们一行走到半路上,就听到了周铮已死,秦王出兵为儿子报仇的消息。
客栈里的人在说,茶寮里的人在说,就连路边卖烧饼的也在说。
周铮死了,被皇帝派去的娈宠杀死了。
刚刚走进一家饭馆子,就听里面正说得热火朝天。
“一剑穿胸啊,太惨了太惨了!”
“可不是嘛,他身边的好几个有品级的内侍为了救他也死了,脑袋就砍下来,滚出去一里地呢。”
“我听说那萧七少都要成亲了,正在准备婚事,听说以后,夜行八百里赶到保定府,可还是来晚了一步,周铮的尸体都凉了。”
“胡说,萧七少要成亲了不假,准备婚事也不假,可他当时就在周铮身边,他被那刺客削去四肢,成了人彘。”
“我的天呐,这么惨,这也太惨了吧。”
“如果不是被逼急了,秦王爷会出兵吗?你别忘了,秦王爷离开西安,是来帮皇帝平叛的,谁能想到小皇帝忘恩负义至此呢,秦王爷只有周铮一个儿子,也只有萧七少一个干儿子,这下子,一个死一个废,换上我,我也得提着菜刀去找仇家拼命!”
第七一零章 京城地
芸嬷嬷慌忙看向刘茜蕊,她不想让自家姑娘听到这些话。
刘茜蕊笑了笑,笑得云淡风轻:“换一家吧。”
心里终归还是排斥的。
此时的京城,已经乱成一团。
大户人家急匆匆地把家中妇孺送出城去,勋贵和官宦们是偷偷摸摸出城,商贾就不管那么多了,几十驾大车出城的比比皆是。
要说这个时候行事最稳的反而是宗室。
宗室营里暗潮涌动,却没有一家跑路的。
周大太太从外面回来,一边抿着鬓角,一边问贴身丫鬟:“老爷子回来了吗?”
丫鬟摇头:“这阵子衙门里忙不过来,老爷子让人送信回来,让送几件换洗衣裳过去,他这几天都不回来了。”
周大太太松了口气,对丫鬟道:“你去把街角配钥匙开锁的老乔头叫过来,对了,悄悄地去,别让人看见。”
丫鬟答应着,转身向外走,周大太太又把她叫住:“算了算了,别去叫老乔头,你从宗室营出去,去找你哥,让你哥多走几条街,找个生面孔的过来。”
老乔头那个开锁的摊子摆了三十多年,宗室营的人家,就没有不认识他的。
丫鬟的家就在宗室营后面的那条街上,那街上住的都是宗室营的下人们,她找到她哥,她哥立刻便跑着出去,足足一个时辰,带回一个生脸的开锁匠。
周大太太一边等着丫鬟,一边还要防备着妯娌们的眼珠子,终于丫鬟带回了开锁匠,周大太太便叫了自己的几个心腹,想方设法避开所有人,捣弄了一盏茶的功夫,终于把老爷子周子龙的小库房打开了。
周大太太在里面一阵翻腾,终于让她找出来了一件东西。
周大太太没有耽搁,抱着那东西就回了自己院子。
见妯娌们盯梢的人没有动静,周大太太终于松了口气,她把那样物件拿出来,仔细端看。
这还是她当年刚嫁过来时见过的。那时老太太还活着,有一回她跟着老太太去小库房,老太太亲自拿给她看的。
“当年我生了你大姐和二姐,肚子就没了动静。有一回进宫,容妃娘娘问起来,我随口说想生个儿子,那时容妃娘娘刚出月子,她便赏了这物件给我,我把这个放在床头,没过多久就怀上了大哥儿,接着一年一个,连生了三个儿子。”
当时,周大太太还以为老太太说这番话是要把这物件赏给她,没想到老太太也只是说说,说完就把那物件重又塞进匣子里放了起来。
老太太死后,老爷子就把老太太留下的东西全都收起来了,包括老太太的嫁妆,没办法,儿女们全都盯着,一碗水端不平索性不端了,谁也不给,等到自己死了,他们爱怎么闹就怎么闹,反正自己两眼一闭什么也不知道了。
看着面前这物件,周大太太扬眉吐气。
没有这个,她一样生了儿子,虽说周骋那混蛋不是东西,可也是带把的,只要是带把的,那就是宗室子弟,他和他的儿孙,都有皇帝养着。
唉,前阵子杨锦程和韩广造反时,周大太太还真担心这朝廷会改朝换姓,可现在听说秦王反了,周大太太反而不担心了。
有这物件在手,她们这一房还有啥可担惊受怕的。
这是秦王的襁褓,是容妃娘娘亲手所绣,要知道当年容妃娘娘死后,她住的容华宫便走水了,说是走水,其实大家私底下都说那是太皇太后给一把火烧了,彻底断了太祖皇帝的念想。寝宫烧了,容妃娘娘的东西自是一件没留,也全都烧了。
周大太太越看这襁褓越高兴,她手里的这件宝贝,兴许就是这世上唯一幸存的容妃遗物了。
她要藏好,一定要藏好。
这几天她出去打牌,眼睛耳朵可没有闲着,宗室营里的这些人家,各有各的主意。
周衡家里那个惹事生非的老五,去了军营十几年,他爹和他的兄弟们都没有想过把他调回来,可是这几天,一家子的爷们儿排着队往五军都督府跑,恨不能立刻就把周老五弄回京城。
没办法啊,谁让周老五年轻时给秦王当过跟班呢。
想到周家老五,周大太太的心理又不平衡了。
周老五小时候就是宗室营里的二混子,后来惹了麻烦送到军营里,十几年了也没有混出名堂,谁能想到现在三四十岁的人了,好事就落到他头上了呢。
唉,周骋那个小王八旦,也是京城里出名的小混子,这会子也不知道死去哪里了,前阵子听老爷子说,那小子和保定府的一群泼皮混在一起,后来那群泼皮被官兵灭了,那小子又不知跑到哪儿去了。
不过这也不是坏事,如果他这会儿还在保定,说不定会和周铮一样。
想到周铮,周大太太拍拍胸口,念了两句阿弥陀佛。
周铮死了啊,天呐,秦王没有儿子了!
周大太太把那襁褓紧紧抱在怀里,天塌下来还有这宝贝呢。
与宗室营隔着几条街的定国公府里,老夫人问大儿媳:“世子怎么说的?”
世子夫人忙道:“世子说陛下让毛首辅亲笔拟了诏书给秦王定了四条罪状,说秦王不仁不义不忠不孝,国公爷为此发了一通脾气,可是陛下不听,还是让人把那道诏书发下去,让各地衙门张帖出来。颁旨的太监刚刚出宫,就被国公爷派人拦下了,陛下龙颜大怒,可也只是砸了砚台而已,却连一句重话也没对国公爷说。”
老夫人冷笑:“他又不是傻子,他若是斥责了国公爷,难道让毛元玖调动兵力给他去打仗吗?”
世子夫人抿嘴一笑,接着说道:“世子说,国公爷的身子骨禁不住这样的折腾,让咱们府里早做准备。”
老夫人哼了一声,道:“可真是当爹的好儿子,也罢,你让人把尹医正请过来吧,我家把老骨头啊,唉,都是当年生小六落下的病根儿。”
世子夫人应声出去,到廊下吩咐心腹嬷嬷,片刻之后,国公府的人便去了太医院,一个时辰后,太医院尹医正亲自过来了。
这些年,无论是国公爷还是老夫人,都是由尹医正亲自看诊的。
第七一一章 风疾
尹医正从国公府出来,回到太医院后,毛元玖放在太医院里的人便悄悄递出话来。
尹医生从回来就深锁眉头,和几位太医关在屋里,一直没有出来。
毛元玖道:“让人守在太医院外面,一有消息立刻告诉我。”
当天夜里,尹医正和那几位太医终于出来,但是他们却没有回府,而是留在太医院里,连夜配药,之后尹医正带着配好的药,连夜去了国公府。
既然是在太医院配药,那就会有医案,当夜,这份医案便被抄送到毛元玖面前。
“风疾!”
毛元玖大吃一惊,再仔细一看,患风疾的是国公府老夫人!
毛元玖把那份医案给几个幕僚传看,众人几乎都有同一个疑问。
国公府老夫人虽然是大齐朝屈指可数的超一品诰命,可是她生病也用不着让太医院藏着掖着吧。
“学生还记得,去年国公府老夫人也生过一场病,大半个京城的女眷们都去看望了,虽然能进门能送进东西的寥寥无几,可是国公府门前的车子却也排得水泄不通。当时可没有瞒着,连陛下也派了内监过去看望了。”
“的确如此,这些年来,尹医正每隔十天就会去国公府给老夫人诊脉,据说老夫人当年在战场上受过伤,后来生六少爷时上了年纪,便此落下病根,每年都会犯上几次,这在太医院不是秘密。”
“莫非这次生病的人,不是老夫人?”
幕僚们七嘴八舌,毛元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
幕僚说的没错,他也有此怀疑。
莫非那个患了风疾的人,不是老夫人,而是定国公萧长敦?
如果是萧长敦,那么一切就都能解释通了。
“白天时在御书房里见到定国公时,他还龙精虎猛,不像是患了风疾的人啊。”
毛元玖捋着胡子,仔细回想昨日见到萧长敦时的情景。
难道白天从宫里出来,萧长敦就病倒了?
“大人,不如就等到早朝的时候吧,若是定国公如往常一样来上早朝,那定是没事,可若是他不来……”一名幕僚说道。
“嗯,言之有理。”毛元玖说道。
现在离早朝只有几个时辰了,几个时辰之后,患风疾的那个人,是老夫人还是定国公,也就有了定论。
定国公萧长敦如往常一样出现在朝堂上,只是比平时晚了一点点。
毛元玖看到他时,心里不免有几分遗憾,看来是他多想了,患了风疾的是国公府老夫人,而不是定国公。
这老头子,前些年一直病着,自从崇文帝回来,他的病就奇迹般好了,这三年里,连个头疼脑热都没有。
毛元玖有种想要把萧长敦打残的冲动。
可惜他的冲动并没有持续多久,萧长敦在早朝上,在文武百官面前,当着龙椅上的皇帝,晕厥了!
如往常一样,崇文帝给萧长敦赐座,萧长敦上了年纪,又有旧疾,加之劳苦功高,因此,自从崇文帝归朝之后,萧长敦上朝时便是坐着的。
今天,崇文帝问起五军都督府调兵的事,却没听到萧长敦开口,内侍上前提醒国公爷,却发现萧长敦虽然坐得笔直,可是双眼半睁半闭,内侍和他说话,他没有半点反应。
内侍不敢高声,脸现惊异之色。
站在对面的毛元玖见了,大步走过来,笑着说道:“国公爷莫非是睡着了?”
崇文帝皱起眉头,嫌弃地看着二人。
一个在朝堂上随意走动,另一个居然在睡觉,谁也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一看萧长敦的样子,毛元玖心中一惊,这不是睡着了,这分明晕厥。
他伸手去推,萧长敦的身子便从椅子上滑了下去,内侍连忙扶住,萧长敦的脖子一歪,脸垂向一边,口水顺着嘴角流了出来。
毛元玖一个不小心,手上便沾了萧长敦的口水,他恶心极了,他手下的一名官员连忙递上帕子,毛元玖一边擦手,一边对崇文帝道:“陛下,定国公怕是病了,还是请太医来给看看吧。”
崇文帝满脸的关心之色,道:“传太医。”
身边的太监心领神会,高声喊道:“退朝!”
毛元玖的人早有准备,过不多时,太医来了,来的不是尹医正,而是另外两名太医,这两位,都是毛元玖的人。
毛元玖见的是他们,便松了口气。
他对崇文帝道:“陛下,老臣在这里陪着定国公,陛下回去吧。”
崇文帝的眼圈儿红了,他道:“定国公忧国忧民,积劳成疾,他病倒是为了朕啊,朕又怎能忍心离开?”
他当然不会走,他倒要看看,萧长敦这老不死的使什么花招。
装病谁不会,他也会,他从小就会。还是后来长大一点,萧长敦派人告诉他,让他不可再装病,否则太皇太后会以他有病为由,一直不让他亲政。
从那时开始,即使他真的病了,他也不敢传太医。
想到这些往事,崇文帝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太皇太后终于死了,现在的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再也不用怕了。
当然,他巴不得萧长敦就此一病不起,与世长辞才好,可是他更知道,萧长敦还不能死,至少在秦王没死之前,萧长敦不能死。
崇文帝脸上的神情越发悲戚,望着一动不动的萧长敦,他的眼睛都要落下来了。
毛元玖更是心急,他沉声问道:“两位,国公爷这是何症,是否太过劳累?”
两名太医迅速交换了目光,其中一名说道:“国公爷确实是劳累所致,这病……”
他迟疑着,看看毛元玖,又看看高坐在龙椅上,正拔着脖子看过来的崇文帝,不知道该不该说,该怎么说。
“这病如何?”毛元玖追问。
“这病……这病下官们还未有定论,请首辅大人稍等片刻。”太医说道。
毛元玖颔首,示意太医们继续诊治。
两名太医施礼,便又继续查看萧长敦的脉象,两个人时不时地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像是在讨论萧长敦的病情。
片刻之中,年纪稍长的那名太医走过来,压低声音对毛元玖说道:“国公爷的情况不太好……”
第七一二章 信鸽
毛元玖面现不悦,提高声音说道:“在陛下面前,你们有何不能言明的?”
这两名太医唯毛元玖马首是瞻,现在听毛元玖这样说了,他们心里便明镜一般,毛首辅这是存心要让所有人全都知道定国公的病情啊。
年长的太医上次一步,恭身施礼:“陛下,经臣等看诊,国公爷患的应是风疾。”
“风疾?”崇文帝的声音里透着惊喜,然,他马上发现不妥,换上一副不可置信的神情,“不可能,不可能,传尹医正过来,让尹医正再诊。”
说完,他万分痛心地对毛元玖道:“定国公乃国之栋梁,朕恨不能替他受苦。”
“陛下,万万不可啊,您……”毛元玖声音哽咽,也说不定去了。
是啊,他与定国公同朝为官多年,如今秦王起兵,正是需要定国公出力的时候,他若是死了,这兵权……
毛元玖是文官,他是不会肖想兵权的,但是五军都督府的副都督和他是表亲,兵部徐阁老是他一手提拔的,这两个人被定国公压得死死的,现在定国公病倒,定国公世子萧祎虽然做事沉稳,但却霸气不足,这两个人是能和他一争高低的。
思及此处,毛元玖悲从中来,用衣袖轻拭眼角,很痛心,太痛心了,如果萧长敦的儿子们个个都萧小六一样就好了,怎么前面还有个萧祎呢。
既然皇帝让去请尹医正过来,早有内侍飞奔而出。
内侍出了大殿,立刻有人迎上来,他就知道,定国公在朝上晕倒,满朝文武这会子怕是没有一个离开的,即使没在宫内,也是在宫门外面。
迎上来的是文华殿的内侍,显然是留在这里等待毛元玖差遣的。
两名内侍交换了目光,一个低声说道:“风疾。”
另一个微微一笑,伸手去拉那名内侍的手,一锭银子顺势落入对方的衣袖。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文华殿和宫门外的人便全都得了消息。
定国公患了风疾!
待到尹医正确诊之后,定国公府的两位公子护送着父亲出了皇宫,定国公患风疾的消息,早已传遍了大半个京城。
只是这消息已经从定国公患了风疾,传成了定国公患了风疾,口歪眼斜,全身瘫痪,口不能言,手不能抬,顶多还有几天的寿命。
还有人活灵活现的说,定国公府从柳州棺材铺订了一口上好的金丝楠木大棺材!
更有人说,定国公府的采办带着两名管事婆子,买了整整五车白孝布。
很快,这两个消息便全都得到了证实。
定国公府的确订了一口金丝楠木大棺材,定国公府也的确买了五车白孝布。
傍晚时分,一只鸽子落在保定府朝阳里的院子里,芳菲眼尖,大声喊了起来:“大饼,大饼,有鸽子,快去抓住它!”
小时候,芳菲见过莫敢和岳阳偷偷摸摸放鸽子,从那以后,但凡是看到有鸽子,芳菲便会警觉起来,想方设法也要把鸽子抓住。
大饼正在灶上给参汤看火,听到之后,连忙出来,那只鸽子稳稳地落到大饼手上。
这时,芳菲小跑着过来,兴奋地说道:“让我来让我来!”
大饼笑着摇摇头,却也任由芳菲小心翼翼地取下鸽子腿上的小竹筒。
“你先替我看着火,我把这个交给七少。”大饼说道。
“好啊好啊”,芳菲把小竹筒递给大饼,却趁机抢过鸽子,她把鸽子抱在怀里,摸摸鸽子的脑袋,“呀,你就是信鸽啊,我终于摸到你了,你的翅膀看上去好好吃啊。”
大饼刚刚跑出去几步,闻言吓了一跳,连忙说道:“还要让这鸽子送信回去呢,你千万别把它烤了。”
芳菲瞪他一眼,道:“你当我是傻子啊,唠叨。”
大饼缩缩脖子,转身溜了。
萧韧病殃殃地躺在罗汉床上,周彤正把切成小块的秋梨喂给他吃。
“七少,京城有消息过来。”
大饼把竹筒递过去,萧韧坐起身来,从竹筒里取了一个纸卷儿。
他的眉头渐渐蹙起,周彤问道:“怎么了?”
萧韧一副活见鬼的神情,对周彤道:“国公爷,他,他患了风疾,快死了?”
他说的最后一个字,尾音上挑,显然,他是不相信的。
周彤接过展开的纸卷儿,也看了一遍,定国公真的快要死了,这消息是虾头送来的,以他飞鱼卫的身份,不会出错。
定国公是真的病了,至于是不是风疾,是不是快死了,那就另说了。
“或许是装的。”周彤说道。
萧韧摇摇头:“他那人你也见过,你觉得他是会这样做的人吗?”
“怎么不会?前面那十来年,他不是一直在称病不上朝吗?”周彤说道。
“你也说了,他是称病不上朝,可是却也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人事不知吧,更没有置办棺材吧,而且皇帝虽然愚不可及,可还有一个毛元玖,更有太医院的人,他想装也装不像吧。”
萧韧说道。
周彤冷哼一声,道:“是啊,这会子恐怕天下人全都知道,你萧七少重伤快死了,可是你明明是装的,你那点儿伤……”
周彤说着,伸出手指向萧韧的伤处捅去,萧韧大惊,可是他坐在局促的罗汉床上,避无可避,情急之下只好抓住周彤的手,在她的手背上亲了一下。
周彤瞪他一眼,自从他受了伤,就是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初时真的把她吓坏了,后来虽然知道他是夸大了,可是他也真的受伤了,且伤得不轻,她便懒得和他计较,每天陪在他身边,只好叫了周骋去给周铮侍疾,周骋是个直性子,这些日子,衣不解带地侍候周铮。
“那这消息还禀给王爷吗?”言归正传,周彤迟疑地问道。
萧韧道:“当然要禀给王爷,眼下京城里最大的事儿,恐怕就是这一件了。”
萧韧立刻叫了小栗子进来,让他把这消息火速送交秦王。
把这些事安排妥当,萧韧捂着受伤的肩膀,抽着凉气:“彤彤,我的伤口好痛啊。”
周彤连忙凑过去:“你小心一点,让我看看是不是扯开了。”
她的话音未落,便已被萧韧揽进怀里……
第七一三章 国公府
定国公府里,二太太和三太太正坐在世子夫人的屋里,两个人四双眼睛齐齐望着世子夫人。
“大嫂,这么多孝布,要裁吗?”二太太没敢提缝制孝服,只问要不要裁。
世子夫人拿起茶盏抿了一口,不紧不慢地说道:“老夫人都没急,咱们急什么?唉,二弟妹,你娘家那几个侄子侄女送出城了吗?”
二太太略微松了口气,可是听到世子夫人问起自己的娘家,二太太就蹙了眉头,道:“我家老太爷是个偏心的,不肯把女眷送走,倒是把他那几个孙子全都送到太原了,我如今都不敢回娘家,回去就是陪着她们一起哭。”
世子夫人道:“他不想送就不送吧,世子说过,秦王爷年轻时就是个宽厚的人,又岂会为难妇孺呢,别的不说,就说彤姑娘吧,秦王爷之前可并不知道那是自己个的侄女,可还是对她照顾有加,所以你也不要不回娘家,回去和你娘家的人多说说,若是他们还是不放心,你就把你那几个小侄女接到咱们府里。”
二太太还没有说话,三太太捂着嘴先笑了:“大嫂,你让二嫂回娘家这么一说,她家老太太就更害怕了。”
二太太也是噗哧笑了出来,他们府上?整个京城,不,是整个大齐,谁不知道,真若是变天了,他们萧家就是首当其冲。来他们府里避难,那和到法场上等死有区别吗?
世子夫人冷哼一声,道:“也是,国公爷这不是也病倒了?”
三太太眨巴着眼睛,一副想问又不敢问的模样,世子夫人假装没看到,对她们说道:“几位爷们都回来侍疾了,接下来的几天,来探病探风声的会越来越多,老夫人和我全都不方便露面,你们两个和四弟妹五弟妹多辛苦一些吧。”
这会儿来国公府探病的,十个里面有九个是探风声的,老夫人和世子夫人最好是谁也不见。
三太太答应着,强忍着才把心里的疑问压下去。
从世子夫人的院子里出来,三太太再也忍不住了,扯着二太太的衣袖问道:“二嫂,你说国公爷怎么说病就病了?这里面……”
二太太道:“国公爷被抬回来,可是过了小半个时辰才神志清楚的,你我都是亲眼看到的,这哪里像装的?有装得这么像的吗?”
三太太继续眨巴眼睛;“可是这也太奇怪了吧,我听说啊,那天早上国公爷上朝之前,看到五少举石锁,他一时技痒,走过去举了个六十斤的石锁呢。”
二太太哼道:“兴许就是举石锁给累着了,对了,你忘了吗?国公爷给送回来时,那嘴巴是歪着的,还流口水呢,你试试把嘴巴从宫里一直歪到家里,你受得了?”
三太太又眨巴了几下眼睛,想想也是,不仅是歪着嘴巴,而且还一直在流口水,若是没有病的人,即使是装的,也没有这么多口水往外流啊。
三太太心中戚然,国公爷的病难道是真的?
“唉,其实现在想一想,国公爷对老夫人,对几位爷,对咱们这些媳妇,全都挺好的,就是咱们的娘家,国公爷也没少提携。”
二太太也红了眼睛,因为二叔父萧长厚的事,他们夫妻背后没少埋怨过国公爷,现在想想,何必呢,国公爷那样做,也是为了他们这个家。
……
世子夫人送走了二太太和三太太,转身便去了老夫人的院子,老夫人坐在临窗大炕上,正听丫鬟读词话本子。
见到世子夫人来了,老夫人挥挥手,让服侍的人全都退了出去。
世子夫人把和二太太三太太的对话禀给老夫人,老夫人道:“老二媳妇和老三媳妇年纪大了几岁,终归是懂事的,这事儿就这么对她们说,她们心里自有判断。老四媳妇和老五媳妇毕竟年轻,心里藏不住事儿,若是她们去见你,你什么也不用和她们说,让她们去找老二媳妇老三媳妇去。“
世子夫人点头应允,问道:“国公爷的身子……”
“药劲儿早就过去了,这会子人还躺着,那不是因为下了药,而是他不高兴,嫌我扫了他的面子,他不想起来,不想见人,更不想见我,除了世子,他连他那几个儿子也不想见。”
老夫人越说越气,她做什么了?她什么也没做,不就是给那老东西用了一点药吗?这叫事儿吗?这老东西的心眼儿越来越小了,芝麻粒大的事,他也斤斤计较。
明明知道五个儿子全都回来侍疾了,他还要摆谱。
世子夫人忙道:“国公爷也就是这会儿想不开而已,过一阵子也就好了。”
老夫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道:“他呀,算了,咱们不说他了,说了就让我生气。小七那边,世子有消息了吗?究竟是不是真的?我派出去的人回来说,街上传得有鼻子有眼儿的,他们说,小七不是受伤那么简单,是给做成了人彘。”
“您也知道那是传言呢,世子说了,受伤肯定是受伤了,人彘是一点儿可能也没有。那叶青莲又不是傻子,千钧一发的关头,他哪有那闲功夫把人剁成人彘啊,这都是外头的闲人给瞎传的,国公爷没病之前,不是也安慰过您吗?您那时不相信,这会子倒是信了。”世子夫人柔声埋怨。
老夫人叹了口气,道:“我的确不相信,可是听得多了,想不信也不行了。唉,也不知道小六如何了,他可千万别往京城来,留在西安终归是安全的,如今我也不怪国公爷了,还是他有远见,整个大齐朝,就属西安和燕北最安全了。”
世子夫人心道,这会儿您老人家倒是不埋怨了,想当初得知六少爷给轰出京城,您老人家差点儿和国公爷动了刀子。
“世子告诉我一件事,我还没有顾上和您说,国公爷就病倒了,我倒是给忘了,您提到六叔,我这才想起来。”世子夫人说道。
“小六的事?”老夫人坐直了身子。
“嗯,是六少的事,世子说这是七少写信说的,应该可信。”世子夫人说道。
第七一四章 亲事
“你说什么?”老夫人的声音提高到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的高度,她连忙缓和下来,恢复了平素里不紧不慢的腔调,“小七还是个孩子,他自己还没有成亲,能懂多少?一准儿是瞎说。”
世子夫人抿嘴笑了,道:“瞧您说的,在您眼里,我们就是长到五十岁也还是个孩子。七少年轻是不假,可他是率领千军万马的大将军也不假,他这样的人,岂会是听风就是雨的?就像咱家国公爷和世子一样,要么不开口,要么就是言之有物,一诺千金。世子看过那封信后就在犹豫,要不要呈给国公爷看,所以啊就和我说了,想来是要借我的口,先说给您听。”
老夫人哼了一声,道:“这萧家的男人,老的少的都是这个毛病,小六怎么了?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吗?再说了,他们爷俩儿早就把小六轰出去了,连姓都给改了,小六心悦哪家的姑娘,他们管得着吗?”
世子夫人这个后悔啊,听听,这是连带着自家世子也给骂上了。世子说得对,七少把这事儿告诉他,就像是把个烫手山芋扔过来,国公爷一准儿地不答应,可是千里迢迢,又是现在这风声鹤唳的时候,总不能写信过去,让白老爷和文老爷把小六绑回京城看管起来吧。世子担心国公爷着急上火,这才决定绕过国公爷,让她先说给老夫人知道,听老夫人的吩咐。
“世子说这是好事,世子还说那位宜宁郡主贤名远播,是个活菩萨似的人儿,六少虽然淘气,可却不是一个好女色的,他能相中宜宁郡主,这眼光这胆色全都不一般,世子说就凭六少这挑媳妇的眼光,就是个通透的明白人。”
世子夫人的这番话说得中听,老夫人最喜欢听人家夸他家小六了,只是这二十来年了,她老人家也没有听到过几回。
世子夫人是说到老夫人心槛上了,她看着世子夫人,越来越满意。
谁说小六不像萧家的人,就看这挑媳妇的眼光,就是随了她,她挑的这几个儿媳妇,全都不错。
这样一来,老夫人就觉得这门亲事也没啥不好的,就是啊,小六自己选的,多好啊,唯一不好的地方,也就是又和皇室联姻了,不过也无所谓了,有了一次就有了第二次,老东西口口声声不和皇室联姻,可是得知彤彤是皇室血脉时,他不也认了?难道他还有本事让小七换个媳妇?他敢吗?借他个胆子他也不敢。
小七都娶了,小六再娶一位,又有何不可?总不能容得下侄媳妇就容不下儿媳妇了?那他还是人吗?
至于两家政见不合这事儿,老夫人压根没去想,在她看来,这也不是事儿,小六都被老东西逐出家门了,早就不姓萧了,就是去给人家当上门女婿,丢的也不是萧家的脸,关老萧家什么事?就是抄家灭门,也没有他的份儿。
老夫人畅想了一番六儿子带着六儿媳偷偷摸摸来看她的感人画面,眼眶就酸了。
“那位宜宁郡主的确是贤名远播,不过名声归名声,人品归人品,这名声和人品是两码事,唉,可惜离得太远,又是兵荒马乱的,一时半刻也不知道人品如何。”老夫人转动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很是遗憾。
“老夫人,您兴许是高兴得忘了吧,彤姑娘和宜宁郡主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手帕交,芳菲在府里的时候,可没少提到宜宁郡主,还说她家小姐的两个妹妹,多亏了宜宁郡主的照顾。彤姑娘不是一般的人,宜宁郡主能和她做朋友,别的不说,就是这性情上,就一定不会是个矫情的。秦王妃的人品,当年在京城时您也打过交道,宜宁郡主是她教养出来的,又能差到哪儿去?依我看,只要家教好,人也不矫情,这就是难得的人儿,您说是不是?”
世子夫人想过很多回了,越想越觉得这门亲事好,真是太好了,怎么就这么好呢,只要这门亲事成了,萧家就不会满门抄斩了……要斩也只斩国公爷一个。
老夫人可没想这些,她想的都是她那个老来子。
自家老东西看那样子,一准儿要和秦王掐下去了,那可不行,小六夹在中间多可怜啊,还有小七。
老夫人抿抿鬓角,对世子夫人说道:“你出去,把人叫进来,我要去看看国公爷。”
……
秦王很快就收到了萧韧的飞鸽传书,几名幕僚争论不休,秦王坐得稳如泰山,一边喝茶,一边听着幕僚们的争论。
尽管他心中已有定数,可还是喜欢听听其他人怎么说。
定国公,萧长敦,萧长厚的兄长,萧韧的伯父,柴韫的父亲。
想到柴韫,秦王不由失笑。柴韫刚到西安没多久,他就知道了。
但是他却没有见过柴韫,一次都没有。
早知道宜宁会看上那小子,离开西安时,他说什么也要把那小子叫过来看一看。
萧家的男人长得全都不丑,这个柴韫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应该会多了几分矜贵之气吧。
再说,若是长得不好看,宜宁也看不上。
他对这门亲事并不反对,只要宜宁喜欢就行,有他和周铮看着,他的女婿还敢对宜宁不好吗?
他又不指望着女婿飞黄腾达,鹏程万里,他的女婿只要别给他添乱,对他的女儿一心一意,那就足够了。
至于别的,那是普通人家纠结的事,不适用于他家。
很快,幕僚们终于有了结论,有人执笔,洋洋洒洒一大篇呈给秦王。
秦王看了看,和他想得差不多,但是多了一点别的。
他点点头,挥挥手,让众人退下,只留李思南。
秦王看向李思南:“李先生,你代本王到京城走一趟吧。”
李思南上前一步,恭声道:“学生听命。”
秦王略一沉吟,又道:“路过保定府,你去看看他们几个。”
李思南神色黯然,三公子没有死,但是伤势严重,这事知道的人并不多,王爷把他单独留下来,主要还是为了让他去保定府看看三公子吧。
第七一五章 谋杀亲夫
刘茜蕊一路向东,风餐露宿。她虽然出身将门,与家中子弟们一起学习骑射,可是她毕竟是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在闺阁中长大,长到十九岁,她从未受过苦,这次出来,虽然有芸嬷嬷照顾她,可她还是感觉身心俱疲。
一次次,刘茜蕊在寒风凛冽的原野上野营时,她都会骂上一通周铮。
宗室子弟,是不会随随便便埋了的,秦王会派人看守周铮的棺木,之后再运回西安下葬,那她就还有机会把周铮鞭尸。
每次想到把周铮鞭尸,刘茜蕊都会流着眼泪热血沸腾,到了后来,她甚至怀疑自己之所以能够一路撑下来,就是因为心里还存着把周铮鞭尸这个念想。
离保定府越来越近,刘茜蕊的这个念想反而淡了,她开始惶恐,周铮是死了吧,周铮是真的死了吧。
她不敢把自己的惶恐说出来,芸嬷嬷和她带来的十几个人全都知道她要鞭尸的,若是让他们知道,她开始担心周铮是否真的死了,那也太没有面子了。
她是真的没出息,周铮那种混蛋,死了更好,她担心什么,有什么可担心的?
刘茜蕊在一次又一次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中,终于到达了保定。
保定府里车水马龙,依然一片歌舞升平,和她一路而来看到的兵荒马乱完全不同。
芸嬷嬷找了个路边的小贩,问道:“你知道朝阳里怎么走吗?”
小贩像是没有听清,问道:“你问哪儿?”
芸嬷嬷还以为自己的官话讲得不好,重又说了一遍:“朝阳里。”
小贩脸色大变,一副活见鬼的样子,上下打量着她,又看看不远处站着的十几个人,压低声音问道:“西北来的?”
这也没啥可瞒的,自家的官话虽然讲得也算清楚,可是那一口的西北味儿却还是改不了的。芸嬷嬷点点头:“嗯。”
小贩了然,又问:“来收尸的?”
芸嬷嬷的心猛的一颤,已经到了随便一个人就知道她们是来收尸的吗?
“不是,西边闹鞑子,房子都给烧了,我们来保定府投奔亲戚。”
小贩撇嘴:“大婶,你编瞎话也编点靠谱的,哪有到朝阳里投奔亲戚的,莫非你那亲戚是鬼,朝阳里除了鬼,就是死人,你不是保定人,不知道朝阳里死了多少人。”
“死了多少?”芸嬷嬷强压怒气,耐着性子问道。
小贩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小声说道:“死了一千九百九十九人,这还只是数人头的,没有人头只有身子的不算数,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秦王的儿子也在里面,死得可惨了,身子被削成了三千多片,每一片都是薄如蝉翼,我听人说啊,小皇帝的那位男宠,以前就是京城状元楼的大厨子。”
芸嬷嬷转身就走,小贩在她身后问道:“怎么走了?我还没说完呢……其实……”
芸嬷嬷懒得去听,更没听到小贩最后嘟哝的那一句“其实这都是胡说八道傻子才信”。
半个时辰后,刘茜蕊一行人终于找到了朝阳里。
萧韧伤在肩膀,伤得不轻,但却没有生命之忧,加上他年轻力壮,恢复得很好,大多时间他都在夸大自己的伤势,他觉得活了二十来年,最幸福就是现在了。彤彤每天都和他在一起,对他温柔体贴,他睁开眼就能看到她,伸出手就能触到她,就连鼻子里闻到的也都是她的芬芳。
岳阳伤得也重,好在那晚周彤把药娘子也留在朝阳里,岳阳得到了及时医治,次日便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这伤还需要静养,否则会落下病根,药娘子让他至少卧床三个月,半年之内都不能动武。
岳阳躺在床上,只觉孤苦伶仃。
萧韧有老婆陪着,周铮有孙子侍疾,只有他是孤家寡人,伤成这样也没有亲情关怀,他自艾自怜,更觉不能苦着自己,所以他竭尽所能要吃要喝,有周铮在此还担心没有山珍海味名贵补品吗?问过药娘子之后,岳阳便吃得更加开心,补得更加幸福,不到半个月,他便红光满目,珠圆玉润起来。
只有周铮,三人之中以他的伤势最重,他的伤口距离心脏只差半指距离,若是叶青莲没有稍有偏差,他的这条性命也就没了,药娘子即使是华陀在世,也是无能为力了。
他昏迷了几天,直到现在,依然无法起身。
早膳周骋给他喂了小半碗粥,他便吃不下了。内侍给他揉腿活动四肢,周骋就给他讲以前在京城时打架的趣事,说道萧小六从狗洞里爬出去时,周铮给逗乐了,忽又想起萧小六在肖想他妹子,立时又没了精神,没过一会儿,就又睡着了。
他是被疼醒的,虽然他的伤口一直都在疼,而且还痒,可是这次却是更疼了。
他睁开眼睛,就看到了面前的那张脸。
一张艳若桃李却又狠如蛇蝎的脸!
为什么说狠如蛇蝎呢,因为那张脸的主人,更扯开他身上的包裹的布条,鼓弄他的伤口!
“你是谁,你要做什么?”
周铮想要喊人,却发现周骋和内侍全都不在,这屋里竟然只有这女人和他。
这是哪里来的女贼,对了,是彤彤说过的死士营杀手吧,就像当年的假郡主一样。
但是很快,周铮就彻底清醒了,他也想起来这女人是谁了。
虽说他记不起她的容貌,可是见到真人也就想起来了。
可是还没等他叫出她的名字,刘茜蕊就冷笑着问他:“我是谁?你不认识我?好,那我就让你知道我是谁。”
说完,刘茜蕊刷的拔出一把短刀,朝着周铮……
“啊——”
周铮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门外的周骋立刻就要进来,芸嬷嬷伸手去拦,可是她哪里拦得住小牛犊子似的周骋,周骋一脚踢开木门,就怔住了。
屋里的女人正在削苹果,听到动静转过身来,嫌弃地看着他。
“叔公,您没事吧。”周骋是不认识刘茜蕊的,虽然已经知道这位是他的叔祖母,可是他关心的也还是叔公。
周骋满脸尴尬,刚刚,他真的以为这泼妇要谋杀亲夫,真是的,让周骋这孩子看到了,这不是教坏小孩子吗?
“我没事,你去外面玩吧,这里没你的事,去玩吧,乖。”
第七一六章 可爱的时候
刘茜蕊刚刚那一刀,初心确实不是为了削苹果,她就是想要吓吓他,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明明看到他伤得不轻,半死不活了,她还想是要吓他。
周骋是不懂这些的,但是叔公的吩咐,他是听的。
看着周骋小心翼翼关上屋门,周铮松了口气,他的老脸啊,还要不要了。
“我看你那声喊,中气挺足的吗?”刘茜蕊斜睨着他,一副你装病你该死你就是该死的模样。
周铮咬着后槽牙,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你看看我的伤口是不是崩开了。”
刘茜蕊翻个白眼,放下手里的刀和那只临时抓过来的苹果,重又去看周铮的伤口。
这一看之下,她的脸色就白了。
周铮的伤口真的崩开了。
“你啊,谁让你喊的,你喊什么啊,我又不是真的要杀你。”
刘茜蕊手忙脚乱地往外跑,芸嬷嬷就在门外,周骋也没有走远,药娘子很快就被叫过来了。
用了半盏茶的功夫,药娘子就周铮的伤口重新包扎妥当,她转过头来,打量着满脸愧色,坐立不安的刘茜蕊,哼了一声,似笑非笑地对周铮道:“三公子是小别胜新婚,可是也要悠着点儿,传宗接代的事儿先放放,毕竟是命更重要,您说是吧?”
周铮面红耳赤,却发现无法解释,解释就是掩释,他苦笑道:“我记住了。”
药娘子出去时,又意味深长地看一眼周铮,接着目光又落到刘茜蕊身上……
直到药娘子终于出去,芸嬷嬷和内侍们也跟着退出去,刘茜蕊这才缓过神来,用她自以为最凶狠的目光,瞪着周铮。
“你瞪我做甚,我一个伤者,我可什么也没说”,周铮说完,又觉得不妥,这恶毒女人万一去报复药娘子,那可如何是好,“对了,这位大夫是彤彤的人,你可不要找人家麻烦啊,彤彤是我妹妹,也是你的小姑。”
这个混蛋竟然认为她会心胸狭隘到去找一位大夫的麻烦,他还是人吗?
不过,刘茜蕊却是忍下了怒气,她坐到周铮身边,没好气地说道:“你明知道她说的不对,为何不解释,我看她一定以为我们是在……说不定还会告诉别人。”
周铮道:“奇怪了,我为何要解释?你是我明媒正娶来的,既不是私奔,更不是无媒苟合,难道你想让我解释说我们守身如玉?”
“你……”刘茜蕊不想再进行这个话题,她问道,“我让你养的虫子呢,你是不是给扔了?”
果然,这女人果然还没有忘记那些虫子。
周铮冷哼:“赏出去了。“
“那是我给你的东西,你为何要赏出去?”刘茜蕊也知道自己这是无理取闹,可是她就是想要怼他。
“谁家的媳妇会给自家相公送虫子的?你知道吗?彤彤八、九岁时,从南边千里迢迢带回一坛子糖桂花,那是送给小七的,你如果现在去清水巷,还能看到那只坛子,小七当宝贝似的留着,留了九年,马上就十年了,八成以后也不会扔掉,要成为他们家的传家宝了。你再看看你送我的是什么,虫子,虫子啊,我如果也把这些虫子留上九年、十年,你说说,那成什么了,你自己说说看。”
周铮一口气说了这许多话,伤口又被扯动,他大口地喘着气,一副立刻就要死掉的样子。
刘茜蕊又气又急,拿了参片给他含住,埋怨道:“谁让你说这么多话了,你不好好养伤,说这么多做什么,你不想要虫子就不要吧,你想要什么,你告诉我,你想要糖桂花,我送给你就是了,至于吗?连命都不要了,你个笨蛋,笨死了。”
过了好一会儿,周铮才缓过气来,道:“我又不喜欢吃糖桂花。”
“那你喜欢吃什么?”刘茜蕊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她当然知道周铮喜欢吃什么,即使她不去问,芸嬷嬷也早就打听得清清楚楚,“母妃是余杭人,所以你的口味也随了她,喜欢吃龙井虾仁,喜欢在酒里加冰糖加梅子,还喜欢吃那些粘粘乎乎的东西。”
周铮又哼了一声,还算你有良心,记得这么多。
不过后来他和萧韧一起被送到军营里,和那些军汉们在一起,口味上也有了变化。刘茜蕊知道的这些,一看就是王府里的人告诉她的,这都是他小时候喜欢的,就像很多人家一样,家里人总会以为你的口味从小到大就没有变过。
“等你伤好了,我让厨房炒龙井虾仁,再让他们做那些粘乎乎的东西。”说到粘乎乎的时候,刘茜蕊忍不住皱皱鼻子。
她的小表情被周铮看到了,他以为自己看错了,这个恶婆娘还会有这么可爱的时候?
这应该是彤彤、宜宁,还有宜宽宜容这些美丽善良的小姑娘才会做的动作,她……我一定是看花眼了。
“我现在不想吃这些了。”周铮说道。
“那你喜欢吃啥?”刘茜蕊问道。
“你喜欢吃啥?”周铮反问。
“我喜欢烤全羊、羊肉锅子、羊蝎子、羊肉饼还有羊肉包子。”刘茜蕊想都没想,便如数家珍,她想吃这些好久了,从西安过来,这一路之上,她都没有吃过这些。
“嗯。”周铮表示知道了。
他已经很累了,自从受伤之后,今天是他说话最多的一次。
刘茜蕊还等着周铮告诉她,他现在喜欢吃什么,可是她说完她喜欢的,周铮只是嗯了一声,就没了下文,她抬头去看,却见周铮已经合上眼睑,睡着了。
刘茜蕊蹑手蹑脚凑过去,仔细打量着周铮。
在西安的时候,她都没有这样仔细看过他。
周铮长得挺好看的,的确是好看啊,难怪宜宁说西安的大家闺秀们全都想要嫁给周铮和萧韧。
宜宁说周铮认为燕北郡王是周家人里面长得最好看的,刘茜蕊想像不出燕北郡王能比周铮好看多少,但是周铮让人画的那些画像,没有一张能比得上他本人。
刘茜蕊忽然又庆幸起来,好在周铮还活着,否则长得这么好看的人死了,那多可惜啊。
第七一七章 见面
周彤过来见三嫂,可是等了足足半个时辰,刘茜蕊才从周铮屋里出来。
周彤见她明显是哭过了,心想小七说得一点儿都不对。
她临来之前,萧韧对她说,你最好快点过去,去晚了你三哥要被大卸八块了。
刘茜蕊对周彤的事耳熟能详,宜宁郡主对她说过无数遍了,今天见到本人,她还是暗暗吃惊。
原来周彤真的漂亮,即使脂粉未施,却依然光彩照人,更让刘茜蕊吃惊的是,一个经历过那么多坎坷,又是从刀光剑影里走出来的小姑娘,居然还能有一双清澈如水的眸子。
刘茜蕊对周彤的好感顿时又多了几分。
“我来得太匆忙了,什么也没有带过来,等你回了西安,我请你大吃一顿。”刘茜蕊说道。
周彤想起当年刚刚见到云七时,她也是说要请云七吃饭,云七还说她有毛病,哪有动不动就要请人吃饭的。
瞧瞧,眼前就有一个。
周彤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说道:“好啊,三嫂你不要忘了。”
刘茜蕊自己也笑了,这个妹妹性子爽快,她很喜欢。她知道她和宜宁郡主一样,都会和周彤成为好朋友。
次日,李思南便到了保定府,只是他没有想到,三夫人刘氏竟然也在。
外面都在传周铮的死讯,真正知道周铮还活着的人,除了朝阳里的人,也没有几个。
李思南之前只是知道周铮受了重伤,他在来的路上还在琢磨,这也过了二十来天了,周铮的伤势应该是大好了。
可是看到躺在病榻上连起身都不行的周铮,李思南吓了一跳。
周铮竟然伤得这么重,只要稍有差迟,外面的传言便成了真的。
他看着虚弱的周铮,心里的那份震憾越来越强烈。
秦王有此一子,是秦王之幸。
试问哪一位君王,不想有这么一个儿子呢。
当然,这也要是秦王只有这一个儿子了才行,若是儿子们多了,且个个都如周铮这般,秦王怕是就该睡不着觉了。
现在多好,有子如此,多好。
身为幕僚,有的事情,即使秦王不说,他也能猜出一二,但是也只是猜测,他不能问,更不能说。
比如这次刺杀。
这次的刺杀来得太及时,也太恰到好处了。
如果这一切都是周铮安排的,那么周铮就是用自己的性命,为秦王铺就一条通往龙椅的路。
偏偏有些行事的周铮,还是一个温文而雅、谦和包容的人。
李思南来保定府只是看望了受伤的三人,当天便赶往京城。
第二天,李思南一行便到了京城。
他一袭布衣,看上去像一位屡试不递的秀才,身边带了两名小厮,在街上租了一顶青布小轿,去了定国公府。
可是到了定国公府门前,李思南就皱眉了。
定国公府大门紧闭,只开了一道侧门,他让小厮过去递名帖,可是门子却说:“国公爷卧病,府里几位爷们儿都在侍疾,不接待贵客。”
小厮塞银子过去,门子不收,小厮又问:“刚刚还有人进去呢。”
那门子一脸不屑,道:“那是府里几位太太的客人,都是女眷,你们是女眷吗?”
小厮碰了一鼻子灰,灰头土脸地把刚刚的对话复述给李思南。
李思南略一思忖,对小厮道:“你和那门子说,借纸笔一用,我就写几个字,烦请他们转告给马老爷子。”
小厮再次过去,听他提到马老爷子,门子的语气客气了许多,果真借了纸笔。
李思南在纸上写了两个字“正一”。
这两个字是竖着的,正下面是一。
当小厮第三次来到门子面前,把这张纸交给他时,门子的眼珠子咕噜噜乱转,他们这些当门子的,谁不认识这两个字,不,这其实不是两个字,而是笔划,六划!
这是他家六少爷的签名啊,京城里的酒楼茶肆谁不认识这个啊,若是你连这个都不认识,你一定没在京城混过,你也不想在京城混了。
六少爷一向不愿意写自己的大名,所以每每在外面欠了帐,都是用六划来代替自己的名字。
门子没有迟疑,立刻将这张字条送去给阿马。
六少爷离开京城很久了,当然不会是酒楼里欠钱了,十有八、九,他是被人绑票了!
字条递进去,李思南优哉游哉地等着,片刻之后,便从里面出来一名衣著体面的下人,那人领了李思南进去,却把两名小厮挡在了门外。
李思南微微松了口气,果然啊,谁家的孩子谁疼,他什么都不用说,只要画上六划,就能进来了。
很快,李思南便见到了阿马。
在来京城之前,李思南详细了解了定国公府萧家的事。
老夫人和几位少夫人都是哪里人氏,娘家人可有在朝堂的,府里的下人管事里,哪一个能说得上话,他也全都大致了解。
当然,国公府里的下人他也只打听到一个人,那就是阿马。
真没想到,阿马的名气居然很大,就连秦王也知道。
秦王甚至告诉他,阿马立过战功,想要当官并不难,但是多年以来,他自愿留在萧家,虽然对外是奴仆,但是实际上,他没有卖身契。
见到阿马,李思南非常客气,阿马上下打量着他,问道:“先生自称姓李,请问可是秦王爷帐中的李思南李先生?“
李思南在心里暗暗赞叹,萧家可真不是普通人家,定国公府更是藏龙卧虎。
他从未来过京城,甚至以前也甚少离开西北,没有想到,定国公府里的一名管事,都能轻轻松松叫出他的名字,叫破他的来历。
可想而知,定国公萧长敦昔日称病不上朝的十几年,可是没有闲着。就是现在,他人在京城,对于西北对于西安,对于秦王府,他也了解。
这还是秦王把西安治理得水泼不进的情况下。
可想而知,普天之下,还有哪座城哪位勋贵哪位大臣府里府外的事,是他不知道的。
龙虎卫啊,能与飞鱼卫并驾齐躯的龙虎卫,都说龙虎卫相当于就是萧家的,现在看来,此言不虚。
第七一八章 我不同意
李思南说道:“听闻国公爷抱恙,秦王爷忧心不已,无奈分身乏术,便让学生专程来到京城,探望国公爷。”
阿马深深地看了李思南一眼,小厮捧了茶水点心进来,阿马道:“这是今春的明前,李先生是风雅之人,尝尝这茶。”
这就是要让他喝茶等着的意思了。
李思南欠欠身子,颔首谢过,阿马转身便去了定国公萧长敦的院子。
今天侍疾的是萧四和萧五。
和前几天一样,所谓的侍疾,就是他们坐在外间,喝茶、看书、处理公文。
萧长敦不让他们进去,连人都见不到,如何侍疾?但若是不侍疾,这也不行,他们都已经告假,自是也不能出门,当然,现在最好是不出门,不见客。
看到阿马,两人齐齐用渴望的目光看过来,那样子就像是两个被遗弃的孩子终于看到了亲人。
阿马于心不忍,可又无能为力。
除了世子,其他几位都是坐冷板凳的,偏偏这几位都是既孝顺又听话,没有一个摞挑子走的。如果六少在这里,那一准儿就是另一种情况了。
萧长敦坐在炕桌前,百无聊赖地摆弄着几颗棋子,见到有人推门进来,他连忙重又躺下。
阿马假装没有看到炕桌上的棋盘,低声把李思南的事说了一遍。
萧长敦冷哼:“秦王的消息倒是灵通,我刚刚病倒,他的人就到了京城。”
阿马从衣袖里掏出了那张纸,就是先前李思南交给门子的那张纸。
“国公爷,您看。”阿马把那张纸双手呈过去。
无奈之下,萧长敦只好重又坐起身来,靠在大迎枕上,用两根手纸把那张纸夹了过来。
“这是何物?”萧长敦差点就说出鬼画符三个字。
“国公爷,您拿反了,竖着,竖着看。”阿马小心提醒。
萧长敦还是看不出这是个什么玩艺儿。
阿马这才想起来,六少爷这个签名,只有府里帐房、管家、门子,再有就是六少爷自己的小厮们认识。
一般是不会拿到国公爷面前的,那不是给六少爷找打吗?
“这是六少的签名。”反正现在六少也没在眼前,国公爷又要装病,打也打不着。
“签名?”萧长敦简直不敢相信。
老萧家虽然是将门,谈不上满门书香,可是子孙们好歹也都是读过书识过字的,这小六是他生的吗?这是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了?
“对,是六少的签名,京城里数得上的酒楼铺子,全都认识这个签名。”阿马一脸严肃。
萧长敦明白了,这是小六在外头记帐时的签名。这个签名多好啊,想认帐就认帐,想不认帐就不认帐,堂堂定国公府养不起儿孙了吗?让他在外头用这种鬼画符糊弄人。
萧长敦气得胡子一抖一抖的,阿马察言观色,抢在他发作之前开口:“阿马问过门子了,这是那位李先生找门房要了纸笔,当场现写的。”
萧长敦的胡子瞬间不抖了,他再把那张纸拿在手里看了看,问道:“他和你说起小六了吗?”
“没,这位李先生极是客气,只说是来探望您的。”阿马说道。
“那么这几天,我是说我病了的这几天,老文和老白有信来吗?”萧长敦又问。
阿马再次摇头:“没有,倒是……”
“直接说,不要吞吞吐吐。”萧长敦没好气地说道。
“倒是老夫人让人往西安送信过去了,那信不是给六少的,是给白老爷的。”阿马如实说道。
萧长敦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慈母多败儿,一准儿是看到兵荒马乱,担心她那宝贝儿子了。
“国公爷,这位李先生,您看……”阿马问道。
“让世子代我见他吧,我病了。”
萧长敦说完,把那张纸扔到炕桌上,重又躺了下去,既然是病了,那就要姿态,生病就是生病,见什么客?
一个时辰后,世子萧祎来见萧长敦。
“走了?”萧长敦不冷不热地问道。
“走了,不过李先生住在悦来客栈,他三天后离京。”萧祎说道。
萧长敦淡淡道:“虽然是个读书人,可也算是有几分胆色。”
秦王帐下举足轻重的幕僚,既然来到京城,那便是得而诛之。
李思南不但大模大样住进悦来客栈,还把自己的住址告诉定国公府,只这份胆色,就颇为难得了。
“小六又闯祸了?”这才是萧长敦关心的事。
萧祎微微一笑,道:“李先生此番来京,一是来探望您,二是代表秦王爷来议亲的。”
“议亲?”萧长敦微怔,很快便恍然,冷冷地道,“周彤有生身之母,有能顶门立户的兄弟,她和小七的亲事,还轮不着他这个做叔父的插手,再说,他们早就订亲了,他才想起来?”
萧长敦口中的“他”当然是指秦王。
萧祎也不急,慢条斯理地说道:“李先生此番,并非是为了小七和彤姑娘的亲事,而是……”
他缓了缓,一字一句地说道:“他是为了小六和宜宁郡主的亲事。”
“小六和宜宁郡主?哪个小六?哪个宜宁郡主?”萧长敦木然,大脑有瞬间停顿。
萧祎依旧是那副不紧不慢的语气:“咱们家的小六,秦王爷家的宜宁郡主。”
瞬间停顿之后,萧长敦勃然大怒:“这天底下的好男儿那么多,他们周家为何就盯着我们萧家男丁不放了?周彤也就罢了,她和小七相识于微时,又是青梅竹马,可是宜宁郡主这又是怎么回事?小六,我是说小六,小六规规矩矩在西安待着,做他的小伙计,秦王还是不肯放过?”
气死他了,他最不想的,就是与皇室联姻,萧韧的事,他管不了,难道小六的事,他还管不了吗?
“不行,我不同意,不同意!”萧长敦大怒。
“可若是小六自己愿意呢,若是他和宜宁郡主两情相悦呢?”萧祎问道.
“婚姻大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若是愿意,这是锦上添花,他若是不愿意,那也要听家里的,总之,这门亲事我不答应,你现在就写信给老白,让他们把小六带回京城。”
第七一九章 你说啊
“谁说不同意的?”
随着这声音,沉重的雕花木门被推开,老夫人在贴身丫鬟的搀扶下,昂首走了进来。
在她身后,是满脸尴尬的萧四和萧五。
他们没有拦住老夫人,再说,他们为何要拦着啊,拦也拦不住啊。
看到老夫人,萧长敦冷哼一声:“不速之客!”
老夫人笑道:“这是我的家,我在自己家里不是客。”
说完,她便在炕边坐下,眼睛看着萧祎,话却是说给萧长敦的:“这座国公府里,你是一家之主,可我却是他们几个的生身母亲,世子夫人没有进门时,我还是这府里的宗妇,就是如今,世子夫人有大事小情,也还是要来问过我。老国公爷和太夫人在世的时候,曾经在太祖皇帝面前称赞我为佳妇,太祖皇帝赐我超一品命妇大妆,就连那位太皇太后在世时也没有说过我的不是。我就不明白了,怎么到了今天,我在这个家里反倒成了客。”
萧祎连忙跪下,道:“母亲可愧煞儿子了,母亲……”
“没你的事,男儿膝下有黄金,你给我起来。”老夫人说道。
萧祎满脸愧色,慌忙起来。
老夫人的训斥却还在继续:“你是长子,是他们几个的长兄。我不求你们能做到兄友弟恭,但是身为兄长,长兄为父这四个字,你却不能忘。”
“儿子牢记,从未有片刻忘记。”萧祎垂手而立。
“嗯,你知道就好。你现在就去找惠嬷嬷,让她把太夫人给我的那对羊脂玉的镯子交给你,你拿上那对镯子,去找秦王派来的那个书生,就说这是咱家的文定之物,算了算了,你把小六的生辰八字也一并交给他,兵荒马乱的,索性就把庚帖一并换了。”老夫人有条不紊地说着,却是连个眼角子也没给萧长敦。
当听到要连同小六的庚帖一并送过去时,萧长敦终于忍无可忍:“你当小六是给人入赘呢,巴巴的送文定换庚帖,你是不是还想要份聘礼啊?”
大齐的风俗,赘婿进门前,女方家要给男方家里聘礼,成亲当天,还要由女方的兄弟上门迎亲,赘婿坐在结了红绸的轿子里抬到女方。
老夫人依然没看萧长敦,她对萧祎说道:“小六叫柴韫,是我娘家老柴家的人,我娘家的几个弟弟都很敬重我这个长姐,我给娘家的男丁说亲,他们只会赞同。大郎,你快去办吧,办妥之后,再把那位李先生平平安安送出京城。”
也就是说,议亲的是柴家人,和萧家没有关系,萧长敦只是柴家女婿,老夫人有弟弟,柴家有男丁,轮不到做女婿的指手划脚。
萧长敦气得差点吐血,好在萧祎是个懂事的,他看向萧长敦,恭声问道:“父亲,您还有吩咐吗?若是没有,我现在便要出府了。”
“怎么没有,这桩亲事我不同意!”萧长敦声如洪钟。
老太太白他一眼,对萧祎说道:“你父亲病了,芝麻绿豆的小事,你就不要再烦他,你是世子,更是宗子,你要进孝,你要撑起这个家。”
萧祎彻底不能开口了,再说话他不就是不孝了。
老夫人一个孝字压下来,萧祎都有些可怜老父亲了。
唉,这门亲事他也是赞成的,所以快些走吧,这种是非之地,他还是不要久留了。
看着溜得比兔子还快的萧祎,萧长敦咬牙切齿。
他怒视着老夫人,道:“我的确是给小六改了姓氏,可是他还在萧家的族谱上,我还是他的父亲,他的亲事我还是能做主。”
老夫人使个眼色,跟着她进来的丫鬟也悄然退去。
“可你现在不是病了吗?他不但有你这个父亲,他还有我这个母亲,他还有长兄,有长嫂,有二哥三哥四哥五哥,总不能因为你病了,就要耽误他的亲事吧。就是亲爹死了,还有热孝里成亲的规矩呢,何况依我看,你的身子骨硬朗着呢,就这样病着,也能拖个二三十年”,老夫人说到这里,自顾自地端起茶盏,抿了两口,继续说道,“你想想,再过二三十年,咱们都死了,虽然还有大郎他们几个,可是小六呢,你总不想让小六孤家寡人吧。他连京城也不能回,独自一个儿在外头,家族荣耀与他无关,就是他在家里,这些也轮不到他,谁让他是幼子呢。”
“唉,你再想想,小六什么也没有,爵位没他的份,荫封也轮不到他,就连家产他也只能拿小头,他什么也没有。没人尊敬他,没人把他当回事,他从小就爱热闹,到那个时候,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可怎么办啊。”
“如今,好不容易他有了情投意和的人,难得的是那又是个好姑娘,人品容貌全都没话说,咱家小六什么也没有,没爵位,没官职,没功名,没钱,连国公府的大宅子也没有他的份,更难得的是人家姑娘家里没有嫌弃他,你说,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你有吗?”
老夫人一口气说完,自己也累了,她叹了口气,说道:“国公爷,咱们两个是少年的夫妻,你自己说说看,你是成亲后才和我见面,还是成亲之前就见过我的?”
听她忽然提起年少时候的事,萧长敦老大不自在。这都过去几十年了,她提这个做什么。
但是,他还是瓮声瓮气地说道:“成亲前……见过。”
“嗯,这会儿儿子儿媳都不在,连服侍的也出去了,你就不要难为情,你自己说说,你当年是不是先认识了我,然后才让太夫人托了媒人,去求娶我的?”老夫人说道。
“唉,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提来做甚。”萧长敦不悦。
老夫人才不管他悦还是不悦,接着说道:“那就不提咱们,就说老大和老大媳妇,他们成亲前虽没有交往,可也是相互听说过的,对吧?就这样,咱们两家也还是让他们相看了,然后才议亲的,对吧?还有老二和老二媳妇,那和小七他们一样,是青梅竹马,从五六岁就在一起玩耍的,老三媳妇的弟弟和老三是同一位先生教出来的,也算是从小认识,老四和老四媳妇,老五和老五媳妇,要么也是认识的,要么就是相看过,自己愿意的,对吧?”
“怎么当爹娘的可以,他的五位兄长和一个弟弟也可以,怎么小六就不行,你不是说你还是他父亲吗?你给我说说,小六为什么就不能找一个情投意和的姑娘,你说,你给我说啊!”
第七二零章 雀儿
萧长敦有些怀疑老夫人口中的小六,是不是他家的小六,那个毫无优点,恨不能回炉重造的小六。
小六这么可怜?
什么也没有?
老夫人的声音继续响起:“我生小六的时候上了年纪,他生下来就不如他的哥哥们壮实,那时你就说他像只小猫子似的,一点儿也没有萧家人的英武。
他四五岁的时候,你就说他不是练武的材料,再大一些,又说他读书也不行,天生就是一个废物。他从那么小,就听你说他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亲爹都说他是废物了,你还能让他如何?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你打累了,就让他的哥哥们打他,小六好端端的孩子,硬生生被你打得文不成武不就。
到了后来,你老了,打不动了,就把他轰出家门,那年他才多大,十四?十五?他还是个孩子啊。这些年来,你偶尔见到他,还是骂他,骂他没有随你,不如哥哥们,不如小七。
他今年二十二了,他的亲事你过问过吗?没有!如果不是他跑得快,这会儿还被你关在少林寺里当和尚呢。你自己说说,你这个当父亲的,除了给过他半条命以外,你还给过他啥?”
老夫人连声质问,萧长敦老脸挂不住了,讷讷道:“谁说只给他半条命了,他是我儿子,他的命是我给的。”
“你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老夫人的手在炕桌上拍得啪啪作响,把炕桌上的棋子震得到处都是,“他的命是你给的?你能生孩子?你十月怀胎了?既有哪吒剔骨还父,那我是不是让小六切根手指头还给你,就能不认你这个父亲了?”
“一派胡言,一派胡言!”萧长敦气得直抖胡子,指着老夫人,“小六、小六他敢切手指头?你生的,你清楚,他敢吗?你气死我了!”
老夫人继续拍着炕桌:“你承认他是我生的了?那我就有权利给他订亲,他的亲事我做主了,我还就是要做主了,我就是觉得这门亲事好,真好!”
萧长敦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最怵头的就是和女子理论,是理论,不是吵架。
“可你想过没有,政见不同。秦王现在反了,他反了啊!若是萧家和他联姻,你让世人如何去评论?你说。”
老夫人压根没把这个当回事,她冷笑:“你已经病了,你患了风疾,就算不死,以后也不能上朝了。国公爷,从你那天被抬出金銮殿起,那个朝堂,和你就没有关系了。几个儿子也回来侍疾了,他们也不会去衙门了,咱们家会一直关门闭户,无论最后胜的一方是秦王,还是现在那个小皇帝,都和咱们没关系。
待到尘埃落定,若是坐在龙椅上的是秦王,你是他的亲家,他攻城掠地时你在病榻上,他还能如何?砍了你?满门抄斩?都不会。
若是坐在龙椅上的还是小皇帝,那你还是你的国公爷,想上朝就上朝,不想上朝就不上,至于宜宁郡主,她是萧家妇,只要咱们家不逼着她悬梁自尽,那她就能继续做她的六太太,我们保住她,也是保住秦王血脉。
国公爷,我知道你和燕王没有多少交情,反倒是因为二叔的关系,你与燕王算是旧识。当初你得知彤彤是燕王之女的时候,虽然你嘴上没说,可我知道你心里欢喜。你一向不愿意与皇室联姻,可是却还是接纳了彤彤,我知道,在你心里彤彤不只是小七看上的姑娘,她更是拥有太祖血脉的孩子。
太祖皇帝有五个儿子,如今这世上还有他血脉的只有七个了。
这七个孩子,宫里那位你心里清楚,那个连自己个儿的孩子都能杀了,还能指望他如何,再说,他现在也不会传宗接代了。
所以你对彤彤才会另眼相看,因为彤彤身上有燕王的血,她是太祖的血脉。
可是宜宁郡主呢,她难道不是太祖血脉?
我实话对你说了吧,我想结这门亲,不但是想给小六娶个情投意和的姑娘,而且我还想为太祖皇帝保留一份血脉。
文定我已经让老大送去了,这门亲事就定下来了,你别说我不听你的,国公爷,你不是只有那个狼心狗肺的小皇帝,你还有萧家这一大家子,无论是老大,还是你看不上的小六,这些才是萧家骨肉,是你要扶持,是你要护佑的。
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他不配!“
老夫人说完了,室内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萧长敦没有说话,他忽然俯下身子,把手伸到炕桌下摸索。
老夫人眉头微蹙,向炕桌下看去,看到萧长敦拈起一颗棋子。
这棋子原本是在炕桌上,老夫人拍桌子时震到下面了。
萧长敦把那颗棋子托在掌心里,仔细端详。
黑亮的玉石棋子,冰冰凉凉。
“这是太祖赏的,你也不知道爱惜。”萧长敦埋怨。
老夫人也记起来了,这副玉石棋子的确是太祖皇帝赏的。
老夫人叹了口气,幽幽地说道:“有三十年了吧。”
“三十五年。”萧长敦纠正。
“是啊”,老夫人说道,“我记得那时秦王常来咱们府里,有一回你教他们两个下棋,刚好有人来找你,你走开一会儿,回来时就看到他们两个把棋子当成小石子,扔到湖里打鸳鸯。后来这事儿不知道怎么的被太祖皇帝知道了,就赏了你这副玉石棋子。”
萧长敦扭过头去,看向窗外。
从这里看不到院墙外的银杏树,但是萧长敦的目光却像是能穿透重重墙壁,他似乎看到那一年,他和萧长厚一起,在院外种下了那些银杏树。
“小六娶了秦王的女儿,他会高兴的吧。”
老夫人先是一怔,随即就明白了,萧长敦口中的这个“他”,不是小六,而是萧长厚!
萧长厚是为了秦王而死。
他若是泉下有知,想来是会满意这门亲事的。
长嫂如母,老夫人对这位小叔的疼爱不亚于萧长敦,她的眼圈儿红了,声音干涩:“会的,他一定会高兴,很高兴。”
“嗯,那就好。”萧长敦伸手想去拿炕下小几上的棋盒,老夫人起身上前,唠叨道:“我来拿,你的腰不好,别总是用力欠身子。”
“胡说,谁说我腰不好了,你整天胡说,我的腰板结实了呢。”
“好好,你还能举石锁呢,你多了不起啊,下次再让我知道你举石锁,我就……”
窗外,两只雀儿轻鸣几声,拍拍翅膀一起飞走了。
第七二一章 京卫司
自从传出周铮的死讯,京卫司就忙得不可开交。
用同知周子龙的话说,京卫司都不知道自己在忙啥了,但是必须忙,还是不回家的那种忙。
太祖年间没有京卫司。
京卫司是太皇太后执政时设立的。
之所以设立京卫司,太皇太后的初衷是平衡军权。
初期,她也的确做到了。十万京卫营从兵部分出来,自成一体。
第一任京卫司指挥使,就是当时的护国公世子,后来的护国公杨敏。
可惜杨敏此人沉稳有余,霸气不足,从他掌管京卫司期间,他都没能收拢十万京卫。
后来他的弟弟杨捷做了飞鱼卫副指挥使,而多年的太平盛世,让京卫司渐渐变成了清闲的地方。
就连杨敏也觉得没意思,一来京卫营的人与他不睦,二来也太闲了,他在京卫司七八年,便闲了七八年。
而彼时身为五军都督府大都督的萧长敦一直称病在家,他不上朝也不去衙门,可是官俸照领,他还是大都督。
太皇太后有很多次想要动他的念头,无奈萧长敦还有一个身份,就是监国。
他和太皇太后一样,都是监国。
萧家身居霄云二十四将之首,不但是一等爵,而且无论是在军中还是在民间,声望极高。
太皇太后索性就不管了,他不上朝就不上朝,五军都督府大都督的位子给他保留着,让下面的人架空了也就行了。
于是,杨敏从京卫司调到五军都督府做了副都督。
不久之后,诚国公徐宗隆的孙子徐乔做了京卫司指挥使,定国公世子萧祎为副指挥使。
萧祎在这个位子上一直做到现在。
周子龙羡慕死萧祎了,定国公早不病晚不病,非要现在病倒了,现在啊,最忙的时候,身为副指挥使的萧祎要回家侍疾。
他是长子,他当然要侍疾,若是萧长敦现在死了,萧祎还要丁忧。
周子龙又有几天没有回家了,身为京卫司一员,他们必须要做出姿态,到点就回家,那不是会让人嚼舌根子吗?
周子龙对随从说道:“你去小半间,那天吃的猪头肉不错,要一盘子,让他们多配点酱和葱丝,再要碟子花生米和豆腐丝儿。”
随从答应着,转身向外走,还没到门口,迎面撞上从外面进来的徐小富。
徐小富是诚国公府的,也是指挥使徐乔的跟班。
“周同知,指挥使请您过去一起用膳。”徐小富满脸是笑。
徐乔虽然出身诚国公府,但是早在很多年前,诚国公府就只有爵位了。
为什么呢?
因为诚国公徐宗隆是追封的。
而且只有三代。
徐宗隆二十四岁战死,膝下只留有一个女儿。
太祖皇帝追封徐宗隆为诚国公,开了诚国公府,又给徐宗隆的女儿招了女婿,之后生了三个儿子,全都姓徐,徐乔其实是徐宗隆的外孙。
可惜虽然皇恩浩荡,可是徐宗隆死了。
徐宗隆的这三个孙子,除了一个爵位和开府时皇帝赏的几个庄子,便什么也没有了。
长子徐藏袭爵,这爵位也顶多是到徐藏儿子那一代,也就没有了。
诚国公徐藏和二老爷徐安全都资质平平,加之诚国府一无世家底蕴,二无将门遗风,日子越过越穷。
三老爷徐乔是兄弟里出类拔萃的,可是也只是矮子里拔将军而已。
当年太皇太后之所以让他来接替杨敏,就是看中他们徐家没有助力,他本人也不会有太大作为,总之,这京卫司只要中规中矩守着就行了。
徐乔和周子龙的关系一向不错,徐乔有官职,按理说手头应该很宽裕。无奈徐家没有分家,他的这份俸禄还要交到公中,大哥和二哥全都眼巴巴看着呢。
可想而知,虽然贵为京卫司指挥使,徐乔的日子过得并不好。
周子龙家子孙多,日子过得也不宽裕,但他是老太爷,情况便又不一样了。
总之,这些日子不能回家,全都住在衙门里,但凡是徐乔打发人来请周子龙过去用膳,周子龙就知道,徐乔又要蹭饭了,蹭他的饭。
周子龙连忙叫住随从,道:“再加一只烧鸡,十个肉包子。”
徐家日子不好过,就连荤腥也不多,可能是肚子里没有油水,徐乔的饭量奇大。
这十个肉包子就是给他要的。
周子龙起身去了徐乔屋里。
破天荒的,徐乔还拿出一坛酒。
周子龙一看那酒,就眉开眼笑。
玉壶春!
御赐的。
像周家这样的宗室,也只是逢年过节时,宫里才会各家赏几坛,当宝贝一样。
有一年周子龙一个没留神,那几坛子御赐的玉壶春就被他那个孙子周骋偷喝了。
把他气得,想揍一通,周骋被人告到大理寺,大理寺把他关了十五天。
十五天之后,周骋回来,嗯,周子龙自己把这事儿给忘了。
“三爷,你这是从家里带过来的?”周子龙指着那坛子玉壶春问道。
“不是,我们徐家可比不上你们这些宗室,你们逢年过节什么都赏,我们家顶多就是赏上几碟子年糕。”
徐乔绝口不提这酒是从哪里来的。
他不提,周子龙便也不问。
随从很快就回来了,酒菜一样样摆上,香气四溢。
徐乔吸吸鼻子,道:“小半间的猪头肉?好好,我最喜欢这口。”
几筷子猪头肉下肚,徐乔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问周子龙:“上次我让你帮我放着的那样物件,可还在?”
周子龙却是一怔,道:“啥物件?你让我帮你收着的物件多了去了,你说的是哪一件。”
京卫司虽然越来越凉,可毕竟掌管十万京卫营,徐乔收到的孝敬也不少。
可是徐家没分家,无论是银子还是东西,他都不能拿回家里。
没办法,狼多肉少。
但凡是有人把东西直接送到诚国公府,他连知道都不会知道,就让大哥二哥给分了。
一来二去,送礼的也就不再往诚国公府送了,找个小茶馆或者其他什么地方,直接交给徐小富,徐小富再转交给徐乔。
徐乔不敢拿回去,银票存到钱庄,东西就让周子龙帮他收着。
第七二二章 不信
“就是上上个月给你的那一件,装在乳燕投林匣子里的。”徐乔提醒。
周子龙想起来了,当时他还掂了掂,轻飘飘的,里面装的不像是金银玉器。
“在,肯定在,那物件放在我的私库里了。”周子龙说道。
“你的私库?保险吗?”徐乔想起周子龙那一大家子。
周子龙端起酒盅抿了一口,玉壶白啊,他可不想替徐乔省着。
“保险,当然保险,我和你说啊,只要周骋那小兔崽子不在家,我家里处处保险。”
徐乔哈哈大笑,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有些不好意思:“后来我给保定府的吴知府写过信,让他找找周骋的下落,找到了就把人保护起来,不能让七条好汉那群狗杂碎给报复了,可惜……”
周骋在保定府的事,周子龙是听徐乔说的,徐乔是听吴知府说的,早年吴知府来京城跑关系的时候,和他有过几面之缘。
七条好汉的事,吴知府觉得自己也算是救了周骋一命,可是事关周铮,他又不能明说。得知周骋的祖父周子龙在徐乔手下,便转了个弯,告诉了徐乔。
“吴知府没有找到?”周子龙问道。
“对,没有找到,自从那天周骋自己到知府衙门里走了一趟之后,就不知去了哪里了。吴知府急得不成”,说到这里,徐乔压低声音,凑到周子龙耳边低声说道,“吴知府说,他怀疑周骋就在朝阳里,可是,唉,你也明白,后来出了那么大的事,朝阳里的人全都撤走了,他还亲自去过朝阳里,大门紧锁,连个人影子都没有。”
周子龙的脸色变了变,问道:“那些死人,我是说那一夜朝阳里死的人里面,有没有周骋?吴知府不是见过他吗?那些死人他应该也见了吧。”
见此之前,周子龙并没有担心,他以为他家周骋得罪了七条好汉,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儿了,而且肯定是离开保定府了。
朝阳里出事之后,他甚至还庆幸,周骋在保定府惹上事非,否则说不定就会牵连进去。
可是现在,周子龙只觉喉咙发干,他的老伴在世时,最疼的就是周骋。
他放下手里的酒盅,趴在桌上呜呜哭了起来。
徐乔给吓了一跳,周子龙这是怎么了?
他认识周子龙好几年了,周子龙一向大大咧咧,怎么今天像个小媳妇似的哭上了。
“老周,你怎么了?”
周子龙抬起一双泪眼,呜咽道:“三爷,我对不起那小兔崽子。我没本事,他爹也没本事,他那些叔叔们更没本事。别人家的孩子长到十四五岁就能寻个好差事,可他长到十七了,我也没给他找到差事,只能任由他跟着那些个叔伯兄弟们在街上胡混。三爷,你说,我如果能像别人家一样,给他找个旗手卫、金吾卫的差事,他怎么会跑到保定去,又怎么会惹上七条好汉那群混混。”
周子龙越说越伤心,鼻涕眼泪一起流,也没有帕子,统统抹到衣袖上,看得徐乔直咧嘴。
“要不这样吧,等他回到京城,你让他来京卫营,给他个小旗。”徐乔安慰。
周子龙又抹把眼泪:“京卫营都是些个二混子,会把他带坏的,不行。”
他如果想让周骋到京卫营那早就来了,还用得着你这个指挥使开口,论起在京卫营的人缘,老子比你强。
徐乔在心里开骂,整个京城谁不知道你家周骋是个混子,你还担心京卫营的人把他带坏了?他不把京卫营弄得乌烟瘴气就是好事。
可是现在有求于人,徐乔只好换个笑脸,道:“老周,你不要这样想,你家是宗室,周骋是姓周的,就算他不去京卫营,也不会有人欺负他。先前七条好汉那些人,不过是些市进之徒,别说是宗室,他们这辈子怕是连件明黄物件也没见过,你说是吧。依我看啊,周骋不会出事,一准不会,你在这儿为他揪心揪肺,他不知道在哪儿快活呢,你说是吧?”
周子龙吸吸鼻子:“他若是回来,我再也不骂他了,也不让他爹他娘骂他,你不知道,我这些孙子里,属他最孝顺最懂事。这孩子有多好,我给你说,他三岁的时候就用点心喂蚂蚁,多心善,他六岁时为了替家里兄弟出头,就把周祥林家的二小子打爆了头,多义气,他九岁时,街东头的那间铺子缺斤少量,他听他娘说过以后,拿了板砖就去把那铺子给砸了,你说他有多孝顺,是吧,这孩子好啊,我的好孩子啊!”
徐乔听得干瞪眼,好吧,我也承认,你家孩子真好,太好了。
就在一个时辰前,徐乔还在嘀咕,吴知府既然怀疑周骋当时也在朝阳里,那周骋该不会是跟了秦王父子了吧。
可是现在,徐乔这点念头就没有了。
这么一个惹事生非的愣头青,秦王是瞎子,还是周铮是傻子,他们会要他?脑子让驴踢了!
所以,吴知府说的话不能全信,一准儿是想推脱责任。
徐乔脸上的笑容越发无忧无虑,扯了个鸡腿,大口咬下去,真香!
周子龙哭着哭着不哭了,问徐乔:“对了,你说的那只匣子,里面装的是啥?”
“一条缂丝裙子”,徐乔放下鸡腿,说道,“那裙子不但料子好,据说绣工更好,是江南一位有名的绣娘绣的,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老周啊,我家的情况你也知道,这东西我能直接拿回去吗?只要拿回去,一准儿就送到当铺里了。”
“那这裙子你想给谁?莫非你在外头还养了外室?”周子龙脸上还挂着鼻涕,可眼睛却放出光来。
“呸,我哪来的外室,我是想给湘姐儿当嫁妆,湘姐儿十五了,明年就嫁了。”徐乔说道。
湘姐儿是徐乔的女儿,她明年出嫁的事,周子龙早就知道。
徐乔这么说,倒也说得通。
“明年才出嫁呢,不急,那东西放在我那里,你就放心吧,不会耽误给湘姐儿添箱。”
“不是不是,那天我和湘姐儿她娘说了,她娘就跟我说,要把那裙子拿回来,她悄悄放到娘家去,到时候让她娘家人拿过来,也是给娘家添添光彩,免得让妯娌们说她娘家拿不出添妆。”
周子龙明白了,原来今天绕来绕去,徐乔就是要把那只匣子拿回去。
他微微眯起眼睛,你若是说里面是银票,老子倒还真就信了。
可你说那匣子里会是一条裙子?
你当老子是傻子,老子才不信。
第七二三章 宁九
“可周骋怎么办?”周子龙忽然问道。
“周骋?”徐乔怔了怔,随即明白了,周子龙是要用那只匣子和他讲条件了。这年头,人心不古,连周子龙这种一根肠子捅到底的人,也学会这一套了。
“哎呀,老周,你放心,周骋是你孙子,那也是我的晚辈,我能不管他吗?这样吧,我让徐小贵到保定府走一趟,无论如何,如果能找到周骋,那就把他带回来,如果找不到,也要查明他去了何处,是否安全,你看如何?”
徐小贵是徐家的家生子,和徐小富一样,跟着徐乔出出进进,与官场很熟悉。
周子龙终于满意了。
这就是宗室们不足的地方了,他们不但和京城的官宦圈子不熟,和京城以外的圈子就更不熟了。来来往往的,也就是自家亲戚和勋贵们了。
“好,我这就让人回家,把那物件取回来。”周子龙大手一挥,这事便定下了。
一个时辰后,周子龙的小厮阿姜便抱着一只匣子回来了。
周子龙还在徐乔屋里,那坛子玉壶春还没有喝完。
为了保险起见,徐乔还给阿姜带了几个人一起回去。
阿姜把姜子交给周子龙,周子龙看都没看就转交给徐乔。
他对这匣子早就没有印像了,只记得有这么一只匣子而已。
徐乔眉开眼笑,破天荒地打赏了阿姜三钱银子。
周子龙的酒也喝得差不多了,他对匣子里的东西没兴趣,但是他能肯定,那里面一准儿就不是什么缂丝裙子。
所以徐乔肯定不想当着他打开那只匣子。
“多喝了几杯,我回去睡觉了,三爷,您慢慢吃。”
说完,周子龙就站起身来,带着阿姜回自己屋了。
这些日子,他就是睡在办公的这间巴掌大的小屋里。‘
他和阿姜一个床上,一个地下,主仆二人刚刚睡着,外面就响起敲门声。
“老周,老周,快开门,快开门啊!”
周子龙睡眼惺松,他听出来了,这是徐乔的声音。
阿姜忙去开门,徐乔就站在门外,晚秋时节,他竟然满头是汗。
“怎么了?”周子龙一头雾水。
徐乔一个箭步冲进来,随手把门关上,他把手里抱着的匣子往周子龙怀里一扔,道;“你看看,这匣子,这匣子……”
徐乔喘着粗气,说不出话来。
“这匣子怎么了?”周子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你自己打开看看!”徐乔低声吼道。
匣子上的小锁已经打开了,周子龙看看徐乔,又看看怀里的匣子,伸手把匣子打开。
这一看之下,他也怔住了。
匣子里空空如也。
“三爷,里面的东西呢?”周子龙问道。
徐乔的手指头差点戳到周子龙的鼻子上:“你问我?我还问你呢,这里面的东西去哪儿了?”
“东西?你不是说那是条裙子吗?它去哪儿了,我怎么知道?”周子龙也不高兴了,你以为我们家像你们徐家一样丢人现眼,连条裙子也要送到当铺吗?
我们老周家是皇亲国戚,随便一样东西就是御赐的,别说是你这种来历不明的破裙子,就连太祖皇帝亲手用过的马鞭子都有,我会稀罕你的东西?我呸!
徐乔被他的语气冲得一时噎住,他用力咽口唾沫,说道:“老周,你先别管里面是什么了,这匣子我一打开就是空的,真的是空的。老周,就凭咱俩的交情,我不会骗你,更不是想要讹你,我的东西放在你那里的也不是一件两件,至少也有十件八件了。这么说吧,我的一半身家都在你那里呢,我会为了这么一件东西就讹你吗?真的是空匣子,空的!哎哟喂,老周,这可是……唉!”
徐乔一下子抱住了脑袋,脸上的汗珠子嘀嘀哒哒往下掉。周子龙也缓过神来,徐乔这副模样真不像是在说谎,也就是说,里面的东西真的没了?
这匣子是经他的手放到小库房的,虽然掂着很轻,但是他能确定,里面是有东西的。
空匣子和有东西的匣子有区别。
周子龙转身去看阿姜,见阿姜和他刚才一样,怔怔发呆。
“阿姜,这只匣子你拿过来时,半路上离过手吗?”
阿姜忙道:“从咱们府里到这儿,也没多远,这匣子小的抱了一路,肯定没有离手。”
“那你拿匣子的时候呢,还有谁和你一起进去的?”阿姜走的时候,周子龙把小库的钥匙交给他,当日把匣子放进去时,阿姜在场,所以阿姜没费力气就把这只匣子找了出来。
“张婆子啊,她和小的一起去的。老太爷的小库里都是好东西,小的担心有个闪失说不清楚,就叫上张婆子一起进去,又一起出去。这匣子有锁,小的和张婆子没有打开过。”
张婆子是周老太太的陪房,周老太太去世以后,张婆子就管着周子龙的衣食起居。
周子龙点点头,他信任张婆子,也信任阿姜,阿姜说的这番话一听就是真的。
阿姜没说谎,徐乔也没有说谎,那么就是……
周子龙心里明白,火冒三丈,这是内贼,家里的内贼!
可是他却不能在徐乔面前表现出来,只能一口咬定这事和他没关系,和他家也没关系。
徐乔两眼都要冒出火了,周子龙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德行,徐乔还能怎么办?
正在这时,徐小富在外面敲门:“三爷,周同知,宁九爷过来了。”
亲卫营副指挥使,就是定国公世子萧祎。
宁九是萧祎的心腹。
宁九排行第九,上面有八个哥哥,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宁家十一个儿郎都在萧祎手下.
他们的祖父宁国安是老定国公萧渊的副将,刚成亲就战死了,留下一双孪生的遗腹子,生母改嫁后,萧渊把这对兄弟抚养长大,让他们跟在自己儿子萧长敦身边,后来哥哥生了六个儿子,弟弟生了五个,他们就是宁家十一兄弟。
再后来,龙虎卫建立,宁家的这对孪生子去了南边,先后战死,宁家的十一个孩子最大的八岁,最小的还在襁褓里,萧长敦便把这十一个孩子,全部留给了自己的长子萧祎。
听说来的是宁九,徐乔和周子龙都是一怔。
萧祎在家里侍疾,为何大晚上的派了宁九过来?
徐乔整整衣衫,阿姜连忙开门,徐乔沉声问道:“宁九去哪儿了?”
第七二四章 匣子
徐小富忙道:“他刚从萧世子屋里出来,遇见小的,还问我今晚都有谁留在衙门里当值。小的没敢隐瞒,就把三爷和周同知说了出来。宁九爷没说话,可也没走,这会儿就在前头。”
徐乔皱眉,别看他是指挥使,萧祎只是他的副手,可是他还真不敢得罪萧祎,别说是他了,京城里敢得罪萧祎的没有几个。
没办法,人家根正苗红,有个好爷爷,还有个好爹。
“老周,那事儿你再想想,我先回屋了,免得……你懂。”
谁知道萧祎派宁九过来做什么,还是谨慎为妙。
徐乔说走就走,转身出了周子龙的屋子。
周子龙心里憋着一口气,他把家里人挨个想了一遍,周骋不在家,那这事和周骋就没关系。
其他几个孙子呢?
不可能,除了周骋,别人没有胆子动他的东西。
那还能是谁?
周子龙把几个儿子和儿媳想了一遍,又把隔着房头的侄子侄媳也想了一遍。
能够避开家里的丫鬟婆子,堂而皇之走进他的私库,隔着房头的侄子侄媳可没有这个能耐,就连另外几个儿媳也办不到。
这事就只有当家太太才行。
自从老太太死后,周子龙就把管家权交给了大儿媳周大太太。
他是老太爷,可是家里的柴米油盐、人情往来,全都是归周大太太管着的。
周家家底不厚,油水也不多,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好差事。
不过,能够人不知鬼不觉到老太爷私库里走一圈的,也只有这位管家的大太太才行了。
周子龙这个气啊,我还没死呢,这就惦记上我的东西了?
他对阿姜说道:“明天一早你就回去,带上张婆子,把我私库里的东西盘点清楚,张婆子手里有清单簿子,一样样的清点,看看还少了什么东西。”
阿姜答应着,他心里也别扭,这只匣子是经他手拿来的,如今里面的东西没了,好在老太爷相信他,否则他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次日天还没亮,阿姜就起身回府,可是没过一会儿,他又回来了。
“老太爷,老太爷。”
周子龙正在擦牙,让阿姜吓了一跳,喝口水漱了漱,问道:“怎么了?”
阿姜掩上门,小声说道:“原来宁九爷一晚上都没回去,而且宁九爷放出话来,萧世子吩咐了,在他侍疾期间,会让宁七和宁九来衙门轮流坐镇,替他办差。”
周子龙一怔,还有这事?
主子去侍疾,让奴才当差?
不过那宁家兄弟倒也不算是奴才,正儿八经的将门子弟。
这就更不好说了。
萧祎是什么意思,或者说,萧家是什么意思?
还有定国公萧长敦,死了吗?
之前只说他要死了,棺材孝文都买好了,可是死讯迟迟没有传出来。不过,像萧长敦那样的人,就是死了也会封锁消息,尤其是现在这个时候。
想到这里,周子龙吓了一跳。
该不会是萧长敦死了,萧家担心各处乱起来,这才派人过来?
也不会各处,那些文衙门里就不用,但是像五军都督府、京卫司、兵部、西山大营、五城兵马司,这些地方是一定要派人过来的。
萧长敦的尸体即使臭了,也不能下葬,也要藏在家里,死讯不能传出来。否则,就真的乱了。
周子龙为自己能想到这一层,兴奋得在屋里转圈圈,阿姜被他转得眼晕,问道:“老太爷,徐指挥使半夜就走了。”
“什么?你说什么?”周子龙的思维还停留在萧长敦死了这件事上,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小的是说,徐指挥使昨天半夜离开衙门回家去了。”阿姜说道。
“回家?”周子龙更不懂了,出了什么事,让徐乔半夜回家?
该不会是徐家也死人了吧?
不会,徐家没有上岁数的,徐乔的两位兄长活得好好的,一时半刻死不了。
那是谁死了?
徐乔的岳父岳母,他老婆?
周子龙的身上流淌着周大楞子的血,一旦想到会死人,他就只在这件事上琢磨,他当然不会想到徐乔为何会急匆匆赶回去。
徐乔的确是回家,但却不是回诚国公府,而是回了他在城南的另一个家。
从有了第一笔俸禄起,徐乔就想分家了。
徐家的双亲早就过世了,长兄袭爵,按理早该分家了。
无奈徐家出了徐乔,徐乔虽无家族助力,可是在官场上顺风顺水,于是长房和二房也就不提分家的事。他们不提,徐乔正不能提,他的银子就是整个诚国公府的银子,他老婆每个月从公中领十两银子的月例,就是一家四口的开销。
后来,徐乔就偷偷摸摸存钱,俸禄必须上交,可是那些孝敬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城南的这座宅院,就是他存钱买的,放在妻子名下。
这阵子不太平,京卫司和五城兵马司全都增加了人手,徐乔一路而来,遇到三拨巡城的,徐小富的那张脸便被看到了三回。
无论京卫司还是五城兵马司,全都认识徐小富,有徐小富在,那么坐在轿子里的人,肯定是徐乔。
徐乔不住叹息,这件事怕是要瞒不住了。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那东西不见了!
徐小富敲了好一会儿,看院子的老苍头才把门打开,见是徐小富,老苍头吓了一跳:“富哥儿,怎么……”
徐小富向身后呶呶嘴,老苍头看到站在暗处的身影,便猜到是谁了。
他什么也没说,默默把门打开,徐乔和徐小富进去了,老苍头重又把门关上。
小院里一片漆黑。
徐乔重重咳嗽一声,隔了一会儿,西厢房里亮起灯光。
徐乔走过去,隔着门说道:“雪芳,你能否告诉我,那只匣子里装的究竟是何物?”
良久,屋里的人叹了口气:“阿乔,你应该早就看过了,为何还要问我?”
徐乔的脸上现出一抹愧色,他的确看过了。
他在朝中没有助力,他在五城兵马司一待就是六年,那六年里他打交道最多的就是小偷,闲来无事时,让一个小偷交给他一套开锁的法子。这只是最初级的技巧,但是用来打开那匣子上的小锁也足够了。
那只匣子,他打开过两次,一次是刚拿到的时候,还有一次就是刚刚。
第七二五章 故人
“可……可那只是一件襁褓啊。”徐乔硬着头皮说道。
那的确是一件襁褓,用料考究,绣工精致。
可也只是一件襁褓而已。
“哼。”屋里的人冷哼一声,透着不屑与轻蔑。
徐乔面红耳赤,他这是自己承认了,他看过那只匣子。
“雪芳,那是你那孩儿用的吧,你留下当做念想的,对吗?”徐乔柔声说道。
里面的人沉默半晌,幽幽地说道:“阿乔,你深更半夜来找我,就是问这个?莫非那里面的东西被你拿出来了?”
“没有没有”,徐乔连忙摆手,从小到大,他和她说话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他道,“是这样的,我家里的事你也知道,那只匣子不能拿回去,我就把那匣子放到了宗室营周子龙家里了……”
“什么?你说什么?”
徐乔的话还没有说完,原本紧闭的木门便从里面打开,惨淡的月光下,女人长发披散,一身月白的中衣,如同暗夜里蓦然出现的幽灵。
“徐乔,你骗我,你这个骗子,你把襁褓还给我,快还给我!”女人撕心裂肺地喊叫,把徐乔吓了一跳,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她的这副样子。
初见黄雪芳时,他十五岁,她十四岁。
那一年宫里的中秋菊宴,三品以上官员都可带家眷进宫,各勋贵府第和宗室更是有份。
一群少年看着远处亭子里的闺秀们品头论足,徐乔也在其中,那是他第一次看到黄雪芳,他问了几个人,才打听出她是礼部侍郎黄晚秋的孙女,已经订亲,未婚夫是首辅沈渊的幼子沈若谷。
徐乔自怨自艾了好几天,即使黄雪芳没有订亲,他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像黄家这样的书香门第,一向自命清高,素来看不起武夫,何况,他们徐家还是勋贵里混得最差的,而他只是与爵位无缘的幼子。
即便如此,那一年的上元节,他在灯会上再次遇到黄雪芳时,他还是亲手送给她一盏莲花灯。
那次他大着胆子对她说:“我是护国公府的徐乔,你叫我阿乔吧。”
他以为他还能再遇到她,可是却再也没有机会了。
她及笄之后,两家的婚期也定下了。她被拘在家里绣嫁妆,次年三月,她嫁进了沈家。
亲迎那天,徐乔追着迎亲的轿子一直到了沈家,他费了好些功夫,才求了一位得了请帖的朋友带他一起来喝喜酒。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就是想喝一杯她的喜酒。
半年后,他也成了亲,娶的是一位县丞家的姑娘,长是不美,也不识几个字,他娘看中的是她身子壮实,好生养。他觉得这样也挺好,名贵的兰花就要用上好的紫砂盆养着,而他这种粗瓷盆,自是配不上名贵娇弱的花。
再后来,就出了事。沈家满门抄斩,被灭了九族。
他心里空落落的,之后十几年,他都没有去过灯会,有一次妻子带回一盏莲花灯,他打开窗子扔了出去。
他也曾经想过,如果当年黄雪芳没有嫁给沈若谷,而是嫁给了他,是不是就能逃过一劫?
可是他转念又想,徐家的这种门第,这上不了台面的一大家子,若是她真的嫁过来,那就是委屈她了。
就这样,想来想去的,一晃十八、九年过去了。
他的儿子已经成亲,女儿也快出嫁了。
明年他就能做祖父了。
而他也终于混到了他少年时想都不敢想的位子上。
除了家里的那一摊子事,他可谓事事如意。
徐乔没有想到,许多年之后,那个他以为早就死去多年的人,却忽然出现了。
……
“雪芳,我真没有想到会这样。之前,我的东西全都收在周子龙那里,他家是宗室,他辈份高在家里说了算。这些年我把好东西全都交给他存着,需要用的时候,打个招呼,他就能完完整整拿过来。那天,你让我把那只匣子帮你收好,我便交给了他。可是没有想到,今天我让他把匣子拿过来时,那里面是空的,真的是空的。”
徐乔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这么多年了,他对黄雪芳早已没有了男女之情,对他而言,黄雪芳是他失而复得的故人。
他想收留她,也想保护她。
中原军打到顺德府,朝廷四处调兵,京城附近全都加强防备。
那日,京卫营的人和石峰营的人起了冲突,还打死了人。
石峰营的人一怒之下,抓了京卫营九个人,带回了距离京城二百里的石峰营。
这九个人里有一个是兵部尚书的亲戚。
好在徐乔和石峰营的人有点儿交情,他亲自过去,把那九个人带了出来。
徐乔在石峰营只顾上赔笑脸了,连口水也没喝。出了石峰营,他口干舌燥。
路边有个茶棚,很多过路的车马都在那里打尖。
他正要进去,就听到女子的哭骂声。
寻声看去,才知道有个女子雇了一辆驴车,可是走到半路上,这赶车的却对人说,这女子是他的老婆。
女子知道是遇到拐子了,死活要下车,车赶得飞快,女子不敢跳下去,便一路哭喊。走到这里时,被几个在此打尖的好心人把车拦下,可那拐子却一口咬定女子就是他老婆。
徐乔穿着官服,他们这一行人走过去,那女子却忽然不哭了,用包袱遮住脸。
徐乔问明情况,手下一个军汉笑骂道:“这女的自己雇车赶路,该不会是哪家的逃妾吧。”
女子没有说话,身子却更加瑟缩。
另一名军汉道:“依我看,即使不是逃妾,也可能是江洋大盗,真仙教里可有好多女的。”
前阵子四处都在抓真仙教,这会儿还有告示。
先前的军汉二话不说,上前一把夺过女子用来遮脸的包袱。
女子惊惶失措,像一只受惊的小鹿。
那一刹那,徐乔以为自己看错了,他竟然在这里遇到了她,黄雪芳。
虽然她早已不是他记忆里的样子,但他还是认出了她。
真的是她,就是她,她的皮肤依然白皙细嫩,她的眉眼也依然秀丽精致,虽然一身粗布衣裳,可是她那乌黑的头发和露在衣袖外的纤纤玉指,她还是当年的大家闺秀。
第七二六章 良心
“这不是李翰林家的二姑太太吗?你这是要回娘家?怎么就你一个人,你家当家的呢?”
徐乔走过去,大声说道。
军汉们也怔住了,原来这竟然是翰林家的姑太太。
至于是不是真有这么一个李翰林,军汉们不知道,也没想去核对。
翰林院里那么多人,应该不止一位李翰林,管他呢。
徐乔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量,他不但把黄雪芳带回京城,还让她住进自己的这处宅子。
可是黄雪芳却依然坐立不安,她像是时刻提防着有人会来杀她。
初时,徐乔以为黄雪芳担心会被飞鱼卫抓住,便道:“我这些年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多认识了几个熟人,这是我的宅子,飞鱼卫不会来的,你放心。”
可是后来,徐乔就发现,黄雪芳恐惧的不是飞鱼卫,而是其他人。
他问黄雪芳为何会来京城,这天底下哪里都比京城安全。
黄雪芳哭着说道:“我前阵子才知道,他们把我儿子带到京城了,早在几年前就把他送到京城了,我要到京城找他。”
徐乔拍着胸脯说道:“你放心,沈家的事已经过了很多年了,皇帝都换了两轮了,太皇太后和杨家也没有了,就算是被人认出你来,也不会有什么大事。你那儿子,是沈家的?”
“自是沈家的,你这样问是怀疑我改嫁了吗?”黄氏不悦。
“不是不是,真的不是。我就是这么一问而已。那孩子也有十七八岁了吧,他叫什么名字?”徐乔问道。
“他十七岁,过了年就十八了。他叫朗月,沈朗月。”黄氏说道。
第二天,黄氏便对看宅子的老苍头说,她去街上买绣线,便一去不返。
徐乔得到消息时,已是次日,他也没有去找,他想黄氏应该是走了。
可是没有想到,当天下午黄氏就回来了,披头散风,鞋子还跑丢一只。
“有人在追杀我,是沈家的仇人,一定是。”黄氏吓得魂不附体。
徐乔便让人私下里打听,果真有人出了暗花,要找一个三十多岁的单身女子。
徐乔大吃一惊,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竟然还有人在追杀沈家后人。
两天后,黄氏让老苍头上街买回一只乳燕投林的匣子,徐乔再去的时候,黄氏把那只匣子交给他。
“这物件放在我手里不安全,你帮我收着。”黄氏说道。
徐乔吓了一跳,问道:“你是要走?”
黄氏什么也没说,但是三天后她就走了,和上次一样,没多久又回来了。
这一次她便再也没走,徐乔暗中让人打听沈朗月的下落,可是转眼几个月过去了,一无所获。
就在昨天,徐小富出门办事,一个年轻后生走到他身边,压低声音说道:“我们四爷让我来和哥哥你问一声,徐指挥使带回来的那个女人过得可还好?我们四爷还说,沈家的事可还没有翻案呢。”
徐小富吓了一跳,匆忙回去报信,徐乔心里也是一沉。
他收留黄氏只是一时的义气,或许还有点小心思。可是这几个月来,黄氏对他不冷不热,依然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派头,徐乔心里也很纠结,是把黄氏送走,还是继续养着她呢。
现在听了徐小富带回来的话,徐乔立刻想起了黄氏交给他的那只匣子。
他怀疑那件襁褓有问题,可是没想到,匣子里空了,襁褓不见了。
……
“你弄丢了我的东西,你真的弄丢了?”黄氏咬牙切齿。
徐乔汗颜,道:“雪芳,我知道你想儿子,那是你儿子小时候用过的,对吧。这样吧,帮你找儿子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你放心,我挖地三尺,也会把你儿子找回来。”
黄氏呵呵冷笑,嘶声问他:“我没有让你把匣子送回来,你为何要拿回,还要打开,阿乔,你安的什么心?”
徐乔叹了口气,只好把徐小富带回来的那几句话说了。
黄氏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语带讥诮:“四爷?四爷啊,季四爷,没想到,阿乔,你和季四爷也认识,你说你在京城熟人多,看来还真是交友广泛啊。”
徐乔愕然,他是堂堂京卫司指挥使,他当然知道季四爷。
真仙教,助杨锦程劫法场的真仙教,当时京城内外四处搜捕真仙教,京卫司也出动了。
那些被抓回来的真仙教教众,一口一个季神仙,一口一个季四爷。
徐小富带话给他的时候,他想过李四爷王四爷,他把京城里数得上的四爷全都想了一遍,可是唯独没有想过这位季四爷。
无论如何,他也没有想到,追杀黄氏的沈家仇人,竟然是真仙教的季四爷。
“怎么,你害怕了?”黄氏轻蔑地说道。
徐乔深吸一口气,道:“我是朝廷命官,执掌京卫司,我的手下有兵有将,若是季四爷敢上门来,那就是自投罗网。”
多年为官,徐乔一言一语自有一股慑人之气。
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在灯会上一脸羞涩的少年了。
事实上,若不是徐乔反反复复向黄氏说起当年之事,黄氏才隐约想起的确有这么一回事。
那盏花灯,她随手赏给丫鬟了。
她是闺阁千金,怎会随便接受陌生男子的礼物呢。
“我的朗月就在季四爷手里,你给我弄丢的东西,即使不能给朗月当护身符,也能用来和季四爷换朗月的性命。可是却让你给弄丢了,徐乔,你的良心不痛吗?”
“我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一个恩将仇报,弃我不顾,另一个一心只想要我手里的东西,对我利诱威逼,我装疯卖傻,好不容易才从她手里逃出来,原以为到了京城,总能找到一丝半分朗月的下落,没想到,我因为信任才托你保管的东西,却被你弄丢了,徐乔,你是故意害我的。”
徐乔脸色大变,如果那天在回京的路上,他就知道黄氏和真仙教有关系,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带黄氏进京,顶多就是把她从那个拐子手里救下来,给她点钱,雇个车,让她去想去的地方,从此一别两宽。
沈家的事毕竟时过境迁,徐乔不怕,可是真仙教尽管被打压得七零八落,他却还是不想招惹,尤其是那位季四爷。
第七二七章 朱砂痣和蚊子血
“雪芳,这些日子我对你也不薄,你看在这个份上,能否对我说句实话,那个襁褓究竟是谁的?”
说到这里,徐乔怔了一下,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还是杨锦程韩广起兵的时候,秦王出兵平叛,那次他也是和周子龙一起喝酒,周子龙多喝了几杯,就开始吹牛:“我和你说啊,我们家是宗室,是真的宗室。我家多的是御赐的物件,宫里赐的桌子椅子、灯笼屏风,我告诉你啊,就连先燕王爷小时候玩过的弹弓、秦王爷用过的襁褓也有,都是好东西,都是宫里的东西,可惜就是不能换成钱,你说,太祖爷在世时下道圣旨,允许宗室们变卖御赐之物,那该有多好,唉,也不好,那样一来这御赐之物就不值钱了,别人家里不知道,可宗室营的,能堆满整个校场,你信不,你信不?”
周子龙说过,他家里有秦王的襁褓!
他还没有来得及深想,便听到黄氏说道:“那是沈家的东西,是朗月的东西。”
徐乔没来由地松了口气,还真是朗月小时候用过的襁褓啊,看来是他想多了。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乱了方寸,否则怎会因为周子龙家里有秦王用过的襁褓,就误以为黄氏的襁褓也是哪位大人物用过的。
“还好,还好。”徐乔抹一把额头的冷汗,还好只是沈朗月的襁褓,真若是某位大人物用过的,这可到哪里找去啊。
既然确实是沈朗月的,那就不值钱,谁会偷这个?
若许是阿姜拿错了?
他连忙叫过徐小富,把徐小富怀里抱着的空匣子拿到黄氏面前。
“雪芳,你有钥匙,你试试能不能用钥匙打开这把锁。”
如果能打开,那就证明阿姜没有拿错,此匣子就是彼匣子。
可若是打不开,那就是拿错了,此匣子非彼匣子。
乳燕投林的匣子,随便一家漆器铺子里都能买到,图案也是大同小异,他是粗人,不能书画,拿到匣子时也没有细看,更没有记号。
黄氏沉着脸,一言不发接过匣子,从衣领里拽出一条红绳,红绳下面系着的是一把小巧玲珑的钥匙。
徐乔眼巴巴地看着黄氏把钥匙插进锁孔,又眼巴巴地看着那只小锁咔嚓一声打开,盖子掀开,空空如也。
黄氏冷笑:“徐乔,你还要让我试吗?”
阿乔变成了徐乔,这是在怪罪他吗?
徐乔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他越发感觉黄氏凉薄。
吃我的住我的,如果不是我护着你,这会儿你还不知道在哪里,说不定被拐子卖了几手。不过就是一件旧襁褓而已,你便这样对我,还问我的良心不痛吗?你呢?
“既然丢的是件襁褓,那我就赔你一件,我徐乔还赔得起。”
徐乔的耐心已经磨没了,他转身,大步向外走去。
“徐乔,你给我站住!”
“徐乔,你赔不起,你赔不起!”
身后传来黄氏的喊声,徐乔脚步未停。
他忽然庆幸当年娶的不是黄氏,而是他的妻子。
他的妻子没有黄氏的好出身,也没有黄氏的诗情画意,可是成亲多年,却从未对他大呼小叫,也从未轻视过他。无论兄嫂的所作所为有多么不堪,妻子都是一笑带过,她为他生儿育女,她为他省吃俭用,拿了自己的嫁妆让他出去上下打点。
徐乔没有回府,也没回京卫司,他在街上转了一圈儿,遇到巡城的,徐小富沉声说道:“徐指挥司亲自查看。”
徐乔面无表情,看着巡城兵在他面前毕恭毕敬走过。
是啊,他是京卫司指挥使,他是勋贵,他从没有站队,也从没有得罪过什么大人物,即使秦王坐了天下,挨个抄家,一时半刻也轮不到他。
如果他钻营得当,说不定还能继续连任。
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他的儿媳已经有孕,他的女儿明年就要出嫁。
黄氏的背景太过复杂,一个诛了九族的沈家,再加上真仙教的季四爷,他徐乔当自己是三头六臂,还是龙子凤孙啊,他何必去淌这滩浑水。
且,黄氏又是这样对他……
想到这里,徐乔对徐小富说道:“你去让守院子的老苍头带上他儿子,你们一起,趁着天黑把那位送到黄三的镖局里,告诉黄三,明天把人送走,送得越远越好。”
前年和去年,黄三手下的镖师和黄三的儿子先后两次惹上人命官司,都是徐乔帮他摆平的。
徐小富答应着,正要转身回城南的小院子,徐乔再次叫住他,道:“你办完事不要回来了,就留在黄三镖局子里,明天天一亮,你就去找间大些的牙行,把那处宅子租出去。”
一般来说,买卖房子才会找牙行,租赁房屋只要在大门上贴张吉屋招租的红纸就行了。
租金钱少,谁也不愿意让牙人从中取利。
徐小富从小就跟在徐乔身边,立刻心领神会。
三爷的意思,是要让那位四爷知道,小院子里没有人住着,那位已经离开了。
徐乔把这两件事安排完了,心里还是七上八下,担心明天黄三的镖局出城会出麻烦,他一夜未眠。
次日,他顶着两个黑眼圈回到京卫司,这才知道,宁九整晚没有回去,而且听说,萧祎侍疾期间,宁家兄弟会在这里替他当差。
这叫什么事儿?
徐乔心里来气,可是他和周子龙一样,也是无论可说。
朝廷里从来就没有任何一条律法规定过,主子侍疾时,手下的人不能留在衙门里的。
如果说,昨天晚上,徐乔的朱砂痣变成了蚊子血,那么现在,徐乔就如同脚上爬了只蚂蚁,甩不掉抓不住。
快晌午的时候,徐小富匆匆忙忙回来,道:“三爷,全都安排妥当了。”
徐乔那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一直皱着的眉头终于舒展了,他问道:“出城了?”
“他们这趟镖是到安徽的,那位就在其中一只箱子里,小的担心她会醒过来,出城前又亲自给灌了一回药,余下的药全都给了黄三,若是那位在路上喊叫,就给她继续服用。”
“院子已经在牙行报备了,大红纸也贴出去了,老苍头把屋里收拾过,那位用过的东西扔的扔,烧的烧,三爷放下,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徐乔满意地点点头,示意徐小富出去,徐小富有些迟疑。
“还有事?”徐乔问道。
徐小富从怀里掏出一双袜子,呈到徐乔面前。
徐乔拿起来,见上面绣了一个月字,他顿时反感起来,把那袜子扔回到徐小富怀里,道:“不是说全都扔了烧了,怎么还留下这个了?”
徐小富忙道:“小的就是心疼三爷,想给您留点念想,这一去这辈子也见不到了。”
那年的那盏花灯,还是徐小富帮徐乔买回来的,三爷的那点心思,他当然知道。
徐乔冷冷地道:“又不是当年的小姑娘了,我要这念想还有意思吗?你要是舍不得,就留下自己穿吧。”
徐小富顿时明白了,从今往后,三爷心里的那点念想,是彻底没了。
第七二八章 盯梢
周子龙可没管这么多,他借口到京卫营里看看,就出了京卫司。
其实他很想回家看看,把大儿媳叫过来骂上一通,再逼着她把偷走的东西交出来,可是他忍着没有回去。
今天他让阿姜带着张婆子回去清点私库,他若是这会儿回去了,那些麻烦事就要找上他。
先对帐吧,看看究竟少了多少东西,到时候列个清单,甩到那妇人脸上,算了,还是甩到自家儿子脸上吧,这个儿媳虽然可恨,可也没有公公骂儿媳的,传出去让人笑话,丢的可是宗室的脸。
那边,定国公府里,萧祎正在听宁十一的汇报。
“昨天下午,徐小富出去办事……”
宁十一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萧祎打断了:“这个我知道,说我不知道的。”
“好。您听说以后,就让我九哥去了京卫司,九哥现在还在那儿呢。九哥刚到的时候,听说徐乔正和周子龙刚喝完酒,还听说周子龙的亲随阿姜回了宗室营,可却不是他一个人回去的,还有两个人跟着,那两个都是徐乔身边的。阿姜手里捧着一只匣子。这些是九哥去之前发生的事,接下来的就是九哥去了以后的事了。徐乔拿着那只匣子去找周子龙,两人似乎还吵了起来,后来徐乔回了自己屋里,过了半个时辰,徐乔就带着徐小富出了衙门。
他们没有回诚国公府,而是去了城南的一处院子。九哥让孙家兄弟一路跟着,那处宅子就是徐乔悄悄置办的那一处。
徐乔在里面待了大半个时辰就出来了,出来时看不清表情。孙家兄弟特意让王建带了巡城兵过来,王建说徐乔面无表情,您也知道徐乔是什么人,那是连巡城兵都不愿意得罪的,可是昨晚王建和他打招呼,他理都没理,像是心事重重。
孙家兄弟跟着他,等到王建那队人走了之后,徐乔就对徐小富吩咐了几句,具体说的是啥,离得远,听不清。
孙家兄弟兵分两路,孙大继续跟着徐乔,孙二则跟着徐小富。
徐乔径自回了京卫营,回去就熄灯睡觉了。
徐小富却忙了一夜。他回了之前那个小院子,约莫过了小半个时辰,他和看院子的老头,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可能是老头的儿子,那汉子扛着一只大麻袋,远远看去也能猜出只里面是个人。或许是给用了药,也或许那人死了,总之是一动不动。
他们走的是小路,徐小富是行家,自是避开了巡城的。他们去的是黄家镖局。黄家镖局的事儿,我不说世子爷也知道,就是那家镖局,黄三的镖局。
他们是从镖局后门进去的,不久那老头和他儿子就出来了,却没见徐小富和那个麻袋。
今天一大早,黄家镖局就出镖了。一队十二口大箱子,十个镖师,赶车的和力夫一共二十二人,这趟镖是送往安徽六安的,东主是前年致仕的国子监祭酒董贤董大人。董大人致仕后一直没有返乡,这次是举家回去。他家雇了三家镖局,黄家镖局只是其中一家,据说那十二口大箱子里装的都是董老大人的藏书和诗稿。
可能是担心被查出什么,徐小富也跟着镖局子一起出京,一直送出二三十里,他才打马回来。
徐小富回来以后,没回衙门,也没回诚国公府,而是去了王文俊牙行。
世子爷肯定也听说过王文俊牙行,那是京城最大的一家牙行。
徐小富在牙行里待了一炷香的功夫就出来了,他走后,孙二进去问过,原来徐小富是到牙行里赁房子的,他对外出租的,就是城南的小院子。
孙二又去小院子看过,门口已经贴上吉屋招租的大红纸了。
接着,徐小富就去了京卫司。”
宁十一一口气说完,萧祎的眉头锁得更紧,问道:“周子龙呢?”
宁十一道:“九哥说周子龙的亲随阿姜天刚亮就回宗室营的,至于他回去做什么,就不知道了。下午的时候,周子龙去了京卫营,是真去,没回家。”
“你说阿姜从周家带回一只匣子,后来徐乔又拿了那只匣子去找周子龙,那是一只什么样的匣子,你九哥可查过?”萧祎问道.
宁十一摇摇头:“那个时候我九哥还没到衙门,这些都是从别人那里听说的,他没见到那只匣子,也不知是什么样的。”
萧祎道:“你手下有几个人能用的?”
宁十一有点不好意思:“我是我们家最没用的,我手底下的人也是最没用的,就……加上我就三个。”
其实倒不是宁十一最没用,而是他最小,一来二去,就成了给哥哥们跑腿的了。
“你找一个生面孔的,到宗室营打听打听,看看周子龙家里有什么事吗?”萧祎吩咐道.
“好哩。”宁十一答应着跑了出去。
萧祎想了想,让小厮研墨,亲自写了一封信。
他把信交给小厮,道:“六百里加急,送交邹雪怀。”
这封信是给龙虎卫指挥使邹雪怀的。
黄三的这趟镖是送往安徽的,那就只能依靠邹雪怀了。
这几个月来,萧祎一直在查找那份遗诏的下落,后来听说黄氏曾在保定府出现,后来又不见了,他就让人在保定附近查找线索。
直到一个月前,终于查到那一次徐乔去石峰营赎人,半路上曾经搭救了李翰林家的二姑太太。
官家女眷险些被人拐了,这不是体面的事,因此几个月了,也没有漏出风声。
好在跟着徐乔一起去的军汉里,有人多喝了几杯,便说出了这件事。
萧祎立刻让人去查,翰林院里有十二位李翰林,可是却没有一位家里有个来投亲的二姑太太。
而徐乔搭救的那名女子,无论是年纪,还是气质,都和传说中的黄氏有几分相似。
三十多岁,面容秀丽,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太太。
萧祎派人盯了徐乔一个月,查到了那处小院子,也查到小院子里住了一个女人。
因为看院子的老苍头,曾经让自己的儿媳妇去买过女人用的东西,而那东西做工精细,显然不是老苍头儿媳能用得起的。
第七二九章 我想你们了
萧祎踌躇片刻,还是决定先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父亲。
他修书一封,让人送去了秦王府在京城的联络处。
这一处是去年重建的,萧祎颇费了一些功夫才查出来。
虽然外面都在传言周铮的死讯,还说萧韧也成了残废,但是定国公府是不相信的,如果那是真的,崇文帝恐怕早就被人行刺过几回了。
周彤干的。
周彤没有动,那就说明这些都是传言,无论周铮是生是死,小七肯定是活得好好的,至少不会如传言中那些,被砍成了人彘。
正是因为当年萧家助周彤进宫行刺,所以现在萧家才会心宽。
留在保定府的龙虎卫可以确定有人住在朝阳里,朝阳里外面看似阴森冷清,实则埋伏着不少人。
别说是一封信,只要朝阳里的人不同意,就是一只苍蝇也飞不进去。
萧祎写给萧韧的信,只能通过秦王的细作们转交。
……
周骋是个闲不住的人,前些日子他不分日夜守在周铮身边,倒也不觉什么,如今刘茜蕊来了,身边有丫鬟有嬷嬷,也就用不着他服侍了。
他不能出门,又无所事事,难受得抓耳挠腮。
周彤告诉他,劈柴可以练心臂力。
周骋不相信,周彤拎起他从窗子里扔了出去。
周骋从地上爬起来,麻溜地到厨房去找江婆子要柴禾了。
没错,萧韧和周彤的饮食都是由江婆子一手操办。
周骋和江婆子很熟,当初他被土匪抓去当牲口时,就是江婆子把他救出来的。
听说他要劈柴,江婆子指指墙边那一整垛的柴禾,道:“都是你的了。”
周骋:……
萧祎的那封信辗转送到萧韧面前,萧韧看完,就交给了周彤。
周彤指着信上的一个熟悉的名字,问道:“这个周子龙,是不是周骋的祖父?”
萧韧虽然在周骋家里住过几天,可是也不能肯定。
小栗子把周骋叫过来时,周骋满头大汗,劈柴劈得热火朝天。
听到周子龙这三个字,周骋立刻回答:“是我祖父,如假包换。”
周彤让这小子给逗乐了,是就是吧,还要如假包换,怎么换,你换给我看看。
“你祖父和徐乔关系很好?”周彤问道。
“徐乔?哦,我想起来了,关系还行吧,有一次我和西山大营的几个**打架,被他们抓到西山大营去了,姑奶奶你知道的,西山大营那帮人,都是混不吝,我以为会吃些苦头呢,就是徐乔托了关系把我带出来的。我祖父说徐乔那人不错,就是出身不好,如果没有他家里的那些人拖后腿,他还能爬得更高,说不定能进飞鱼卫金吾卫这些油水足的地方。”周骋一口气喝完,芳菲端了杯茶给他,他咕咚咚喝下去。
“那徐乔和你祖父私下里有没有一起做过生意,或者其他的钱物往来?”周彤又问。
周骋点点头:“有啊,有一回,就是我从西山大营回来的那一回,我祖父带着我在状元楼摆了一桌,给徐乔道谢。回来的路上,我看见我祖父手边多了一只圆筒,就是用来装画轴的那种圆筒,我问是啥,祖父说是徐乔托他保管的,还说这东西不能拿回徐家,否则还不知道送到哪个当铺去了,这事我记得可清楚了,好几年了也没忘。”
周彤和萧韧交换了目光,果真如此。
一定是徐乔把一件东西交给周子龙代为保管,但是那件东西丢了。
周彤看向周骋:“如果让你回京城,查一件事,你愿意去吗?”
“啥?我不用关在这儿了,我不用劈柴了?我愿意,我当然愿意,上刀山下火海我都愿意!”
周骋兴奋得都要蹦起来了,压根就没去想姑奶奶让他去办的是什么事。
……
二更天,周大老爷才从宗人令家里出来。
自从秦王起兵,宗人令没少让宗室营的人到他家里喝酒。
周大太太闻着他那一身的酒气,没好气地道:“那老东西又灌你们黄汤了?你该不会签下什么不该签的东西了吧?”
崇文帝是宗室,秦王也是宗室,宗人令也好,宗室营的这些人也罢,说来说去都是亲戚,无论是崇文帝还是秦王,哪一个坐到龙椅上,可以把忠臣奸臣都杀光,却不会杀光他们这些亲戚,只要宗室们不站队,两边都不理,那就死不了,崇文帝和秦王谁当皇帝,他们依然还是皇亲国戚。
这就是宗室营里很多女眷们担心的,万一宗人令脑子发热站了队,让他们这些亲戚们签字画押按手印,到时可就麻烦了。
老太爷周子龙这些日子吃住都在衙门里,宗人令找不到他,就让周大老爷过去。
周大太太一晚上都在生气,好不容易等到周大老爷回来了,她少不了要唠叨几句。
“周骋连个音讯都没有,你不托人去找儿子,反倒和那些人混在一起,到时出了事,那老头子年纪大了,早就活够了,他伸着脖子等着砍头,你呢,咱们这一家子呢,都要陪着他一起死吗?他是谁啊?他又不是咱家什么人。”
周大老爷打个哈欠,道:“阿爹不是说过吧,周骋没事,早就没事了。”
“没事?那人呢?如今兵荒马乱的,他去哪儿了?阿爹说没事就没事了,他可把我儿子带回来啊。”周大太太说着说着,就抹起了眼泪。
她儿子多好啊,又乖又懂事又孝顺,从小就不让她操心。打了架从来不往家里跑,无论是顺天府还是大理寺,抓他的时候,他一声不吭,乖乖就去了,从不给家里添麻烦。
她的宝贝儿子啊,可去哪里了?
“周骋想吃状元楼的八宝鸭,你一次也没带他去吃过,他还想要太祖爷赐的那条鞭子,阿爹就是舍不得给他,我儿子苦啊,真苦啊,连条鞭子都没有,想吃八宝鸭都吃不着。”
周大太太越想越伤心,泣不成声。
周大老爷的酒醒了一半,是啊,不就是八宝鸭吗?他怎么就没带周骋去吃呢。
阿爹也真是小气,家里御赐的东西那么多,一条破鞭子也舍不得给孙子,早知如此,他说什么也要把那条鞭子要过来。
正在这时,窗子忽然响了一声,两人没有留意,一个叹气一个落泪,接着,那窗子就从外面打开了。
“阿爹,阿娘,我想你们了!”
第七三零章 清单
“小王八旦,你跑到哪里去了,看我不打死你!”
“兔崽子,你还知道回来啊,我看你就是欠揍!”
……
明明前一刻,隔着窗子偷听的周骋还感动得要死,可是下一刻,他就开始怀疑人生了。
他揉着被打得生疼的屁、股,一脸的委屈:“我一定不是你们亲生的。”
“没良心的,老娘十月怀胎生下你的,你说你不是亲生的?你个混帐,他爹,揍他!”周大太太怒吼。
“行了行了,你们是亲生的,一定是亲生的,行了吧,我好几次差点死了,你们都不问,见面就打,有你们这样的吗?我死了你们就高兴了,是吧,不用带我去吃八宝鸭,也不用给我找马鞭了,你们省心了,清静了,可以再多生几个了,是吧?”周骋梗着脖子,他太生气了,他受到了欺骗,他竟然误以为他们真的想他了。
周大老爷和周大太太怔了怔,接着周大太太哇的一声哭了,抓住周骋的胳膊,一边哭一边打量他:“让阿娘看看,你没事吧,怎么就差点死了,你受伤了?伤到哪儿了,给阿娘看看。”
周大老爷一把扯过周骋,道:“他都这么大了,能给你看吗?给阿爹看看,把衣裳脱了,快点!”
周骋:……
等到周骋终于能去睡觉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周大太太已经不哭了,她在埋怨周大老爷:“要怪就怪你,一直没给他找个好差事,他要是有差事了,能被土匪当牲口吗?能让七条好汉那些人欺负吗?你说,你对得起他吗?”
周大老爷紧闭双唇,他看到了周骋身上的伤疤,周骋没有骗他,那是致命伤,这小子能活下来太不容易了。
从始至终,周骋只说是让土匪抓了,后来逃出后又惹上了七条好汉,朝阳里出事时,他在离保定不远的清苑,听说出事的是周铮,把他吓坏了,没敢出门,直到现在,见风声不紧了,他这才回到京城。
除了去清苑这件事以外,他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他的确被土匪抓过,也的确和七条好汉起了冲突,他只是隐瞒了在燕北打仗和在保定与周铮一起的事。
周彤并没有让他瞒着,周骋是自己不想说。
在外面两三年,周骋……长心眼了。
周大太太惦记着周骋,就连周子龙发的那通脾气也不在乎了。
这两天周子龙让阿姜和张婆子清点私库,硬说少了二十二件东西,而且还指桑骂槐认为是周大太太拿的。
周大太太这个气啊,她嫁进宗室营这么多年了,就只有上次,她进到私库里拿了一件襁褓。
周子龙的私库,虽然东西不少,可是说来说去全都是御赐的。
不能买卖,也不能典当,拿在手里也不能用,周大太太还真看不上。
再说,周家一大家子,她那几个妯娌,要么是狐狸精,要么是蜘蛛精,总之,没有一个是良善的,她想要绕开她们,到私库里拿东西,那岂是容易的?
周大太太觉得自己,比窦娥而冤。
第二天,周大太太睡到日上三竿,睁开眼缓了缓,忽然想起周骋。
她看看枕边,周大老爷不在。
她叫过自己的丫鬟,问道:“阿骋回来了?”
丫鬟点点头,大太太这是怎么了?昨晚你们又哭又闹地折腾了大半夜,这会儿忘了?
周大太太哈哈大笑,原来她没有做梦,周骋真的回来了。
“那臭小子呢?起床了吗?”周大太太决定亲自下厨,给儿子做点好吃的。
“大老爷一大早就带着骋少爷去京卫司了,说是要让老太爷高兴高兴。”丫鬟说道。
周大太太冷哼,就想着他爹。
一想起老太爷周子龙,周大太太一肚子的气。
她还没向儿子抱怨呢,那死鬼当爹的,就把儿子送到老太爷面前领功去了。
“那张单子呢,就是老太爷交给大老爷的那一张。”周大太太决定把那张单子收好,等周骋回来了拿给周骋看,让儿子知道,他不在家的时候,他娘受了多少委屈。
丫鬟忙把那张单子找出来,周大太太看见那张单子,恨不得撕成粉碎,好在她没有撕,她又把单子上的东西看了一遍。
汉白玉狮子球、汉白玉玲珑球、琉璃座的八角宫灯、鲤鱼跃龙门笔洗……
周大太太反复看了两遍,又把上面的东西一样样数了数,她索性叫过丫鬟,道:“你也看看,这上面的东西加起来是二十二件吗?”
昨天丫鬟就数过,的确是二十二件。
她当着周大太太的面又数一遍,没错,就是二十二件。
“大太太,怎么了,有不对的地方吗?”丫鬟问道。
周大太太若有所思,摸着下巴,说道:“不对,太不对了,这上面怎么没有……”
她想说,这单子上的二十二件物件里面,为何没有那件容妃娘娘赐的襁褓。
那是周大太太从周子龙的私库里偷来的唯一一件东西。
周子龙是冤枉她了,清单上那二十二件东西,周大太太真的没有拿。
她唯一偷出来的那一件,却偏偏不在清单上。
这是怎么回事呢?
周大太太有些庆幸,可又有些好奇。
阿姜清点私库时出错了?
可是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还有张婆子。
阿姜有可能会出错,可是加上一个张婆子就不会。
张婆子是老太太的陪房,她把那私库里的东西看得就像她自己家里的一样,怎会出错呢。
莫非那件襁褓原本就不在帐上?
只可能是这个原因了。
“我记得你娘和张婆子关系不错吧。”周大太太问那丫鬟。
丫鬟是家生子,她的老子娘都在府里。
“张婆子的儿媳妇怀孕的时候摔了一跤,是我娘背着她回来,又叫了大夫给她看的,若不是我娘,张婆子的大孙女就保不住了。”丫鬟自豪地说道,张婆子和阿姜是这家里最有面子的下人了,她家有恩于张婆子,这份人情大着呢。
“嗯,我也记得有这么回事”,周大太太说道,“你想办法,看看张婆子手里的清单,我说的是私库里所有东西的清单,你看看那上面有没有一件襁褓,如果看不到清单,从张婆子嘴里套套话也行。”
第七三一章 得手
一个时辰后,丫鬟从外面回来,见她回来了,大太太忙问:“问到了吗?”
丫鬟说道:“大太太您说得没错,清单上果真有一件襁褓。我见到我娘时,我娘正要出门,我问她去哪儿,她说去找周宣合老爷府里的珍嬷嬷。”
宗室营住的都是姓周的,为了区分,丫鬟只能连名带姓。
周宣合六十多了,和秦王平辈,珍嬷嬷是他府里的管事嬷嬷。
“找珍嬷嬷有事吗?”周大太太奇道。
丫鬟道:“其实也不是为了找珍嬷嬷,是想请珍嬷嬷帮个忙。他们府里有一位擅长织补的绣娘,我娘说,前日张婆子清点私库时,发现有一件宫里赐的襁褓被虫子蛀了几个洞,虽说那物件古旧,也没有用,可毕竟是宫里赐的,张婆子想请那位绣娘帮忙织补,咱们府里也不会白用人家,是要给工钱的。只是那绣娘平日里不出来,张婆子知道我娘和珍嬷嬷有点交情,让我娘帮忙找找珍嬷嬷,再请珍嬷嬷问问那绣娘愿不愿意接这个活计。”
丫鬟说了一大通,周大太太通篇只听到了两个字——“襁褓”!
“张婆子真的说有一件襁褓?”周大太太再次问道。
丫鬟点点头,确定无疑:“是啊,张婆子对我娘说的,就是说被虫子蛀了的就是一件襁褓,宫里赐的襁褓。”
周大太太的心脏砰砰乱跳,她的嘴唇抖动了好一会儿,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她挥挥手,让丫鬟出去,自己一个人呆坐良久,心里乱成一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老太爷手里有两件襁褓,一件是帐上有的,另一个帐上没有?
帐上有的那一件被虫子蛀了,帐上没有的那件就在她手里。
想到这里,周大太太翻箱倒柜,把她藏起来的那件襁褓找出来。
说真的,这件事上,她连周大老爷也瞒着,就是刚刚那个丫鬟也不知道。
府里人多嘴杂,若是传到妯娌们耳朵里,少不了就是一场战役。
论打架,周大太太谁也不怕,可是打完架呢,这事儿也就瞒不住了,到时候传到老太爷耳中,这襁褓可就不是她的了。
她们一家子,可都要靠这襁褓傍身的。
她和周大老爷的后半辈子,周骋的一辈子,是吃饭还是喝粥,就靠这件襁褓了。
难道她拿错了?
对,是她拿错了。
她拿的根本就不是秦王小时候用过的那一件!
这时,门外响起周骋的声音:“我阿娘呢?”
丫鬟小声说道:“大太太这会儿……”
丫鬟的话还没有说完,周骋就大声喊道:“阿娘,你快看我带回什么了。”
周骋,是儿子!
正在六神无主的大太太一下子像是有了主心骨,她连鞋子都没穿就下了炕,没等她开门,周骋就自己推门进来了。
周骋手里拎着两只荷叶包,他一进门就笑着说道:“阿娘,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卤大肠,你尝尝。”
京城里的贵人们不吃卤大肠,宗室营附近也没有卖的,偏偏周大太太就爱吃这一口。
周大太太哪里还顾得上卤大肠啊,她连忙关上门,拉过周骋,把那件襁褓放在周骋面前,压低声音说道:“儿子,阿娘可能上当了。”
“上当?谁骗你了?你怎么不挠他?”周骋很奇怪,他娘什么时候变成肯吃亏的人了?
“你小声一点,你听娘说啊,不行,你先保证不把这事告诉你祖父和你爹。”周大太太说道。
“我保证不说,我和他们有啥话可说?说没几句就要骂我。”周骋大大咧咧地说道。
“那你听娘说,这襁褓啊,唉,阿娘刚嫁进来时,老太太给我看过,说是容娘娘赏的,是容娘娘亲手绣给秦王爷的。那天阿娘找了开锁匠,到你祖父的私库里把这件襁褓找出来了。可是你知道吗?你祖父一定是发现有人在他库里拿东西了,所以他让阿姜和张婆子清点库里的东西,说是少了二十二件东西,还让你阿爹来问我,那意思就是说这二十二件东西是我拿的。可是那些真不是我拿的。这杀千刀的……”说到这里,周大太太有点着急,她想骂街了。
周骋连忙打断她,道:“你只偷了一件襁褓,别的都没偷,可我祖父认定你还偷了其他二十一件?阿娘,你怎么越来越没出息了,溜门撬锁也就算了,还偷鸡不成蚀把米,你都偷了,怎么不多偷一点?”
周骋对他阿娘一脸的失望。
换成他姑奶奶,一定把整个仓库都搬空。
换成他姑奶奶的娘,不但把整个仓库都搬空,还要再放一把火,烧去所有证据。
人和人的差别,咋这么大呢?
“小兔崽子,一口一个偷,阿娘这不是偷,自家的东西能说是偷吗?是拿,就是给这东西换个地方。”周大太太朝着儿子捶了一下子,生这么一个儿子气她,还不如生棵菜,那还能吃。
周骋被他娘捶得龇牙咧嘴,正在再说,周大太太懒得理他,继续说道:“那二十二件东西里就没有这件襁褓!”
接着,周大太太就把张婆子找绣娘织补襁褓的事说了,周骋听得目瞪口呆。
“阿娘,这东西你白偷了?你偷了一件没用的破烂?”
听到儿子这样说,周大太太更来气了:“可不是嘛,你说我这是不是羊肉没吃到,反惹一身骚,唉,气死我了。”
说着,她抄起针线筐里的剪刀,就要去剪那件襁褓。
周骋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他连忙抓起那件襁褓藏到身后,对举着剪刀的大太太说道:“得了得了,你别生气了,这东西拿了就拿了,反正也没用,我替你扔了,也不用你费劲了,我这就把它拿走,免得你碍眼。”
说完,没等周大太太拒绝,他推开窗子,拿着那件襁褓跳窗子跑了。
周大太太气得咬牙切齿,她怎么这么倒霉,拿错东西也就罢了,生个儿子还让她生气。
这小王八旦,太可恨了,阿娘受了委屈,他也不帮阿娘出头。
早知道这小子这么不孝,一出生时就把他掐死。
这时,门外响起丫鬟的声音:“大太太,灶上让奴婢问问,那条鱼是清蒸还是红烧?”
“红烧,那小王八旦最喜欢吃红烧的。”
第七三二章 一样的人
周骋的院子,就是之前萧韧他们住过的。这院子不小,还有一道小门。
周骋回到自己屋里,拿出那件襁褓看了好一阵子。
周彤让他打听打听徐乔放到他们家里的东西,这件襁褓该不会也是徐乔拿过来的吧?
否则帐上为何没有?
周骋拿着襁褓,又看了看。这襁褓有些年头了,就是最常见的大红色,只是年代久远,颜色黯淡,没了光泽。
襁褓是夹棉的,周骋捏了捏,又捏了捏,然后他拿出匕首,想要把襁褓割来,想了想,还是没有下手。
万一姑奶奶要的就是这件襁褓,被他割烂了,那岂不是就废了?
嗯,他还是去找祖父问问吧。
周骋也想过先问问阿姜,可是又一想,他问祖父,祖父或许会告诉他,可若是他问阿姜,阿姜肯定不敢说。
今天一大早,周大老爷就带着周骋去了京卫司,周子龙看到孙子果然很高兴,领着他去见了徐乔,徐乔还破天荒地大方了一回,把自己书案上的一方镇纸送给他。
从徐乔屋里出来,遇到了宁九,周子龙还带着他和宁九打了招呼,宁九显然是听说过周骋的,很好奇地上下打量他,还夸奖他一表人才。
晚上,周子龙回家了,这些日子,他还是第一次回来吃晚饭。
孙子回来了,一家团聚,总要凑在一起吃一顿。
用过晚饭,周子龙准备回衙门,周骋忽然跳出来,笑道:“祖父,我和你一起去吧。”
周子龙挺高兴,周骋出去一趟,回来变得懂事了,这是知道祖父在衙门值班太辛苦,要过去侍候他了。
祖孙二人带了酒菜,回了衙门。
到了衙门,没有看到宁九,却看到了宁七。
周子龙道:“人家说了,萧祎侍疾期间,宁七和宁九轮流过来当差。今天晚上八成是轮到宁七了。”
周骋伸长脖子往另一间屋看了看,问道:“徐乔没在?”
周子龙道冷哼一声:“谁知道呢,自从那晚以后,他就没在衙门里值过夜,下了衙就回家,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回事,我都没和他计较,他倒像是不敢见我一样。”
“祖父,您和徐乔不对付了?”周骋问道。
“也没有,就是他放在咱家的东西,被你娘,算了,不说了,这不关你的事。”周子龙想想那件事就生气,他那个大儿媳,唉。
周骋眼珠子转了转,问道:“该不会是他放在咱家的东西没了?”
“是啊,一件破襁褓,也不知道你娘,算了算了,不说了,烦!”周子龙没好气地说道。
次日,周骋就对他娘说:“京城真没意思,我出去玩几天。”
周大太太一听就急了,扯着他的耳朵骂道;“小兔崽子,你才回来几天就又往外跑,外头兵荒马乱的,你死了连个收尸的都没有。”
“我死不了,你放心吧。”周骋说道。
“不行,你要去哪儿,你敢去,我就扒了你的皮!”周大太太骂道。
“阿娘,我有事,我真的有事,很急的事,哎呀,跟你说你也不懂,总之,你别拦着我啊,否则我这次走了就不回来了。”
周骋说完就跑,周大太太想拦也拦不住,眼睁睁看着周骋翻过墙头不见踪影,周大太太只能跳着脚破口大骂。
周骋回到朝阳里,喘着粗气把那件襁褓交给了周彤。
周彤笑道:“你跑着回来的?”
“没,骑马,快马加鞭。”周骋抄起茶壶,对着壶嘴就是一顿猛灌。
芳菲见了,道:“行了,这壶就给你了,反正别人都不会再用了。”
周彤一笑了之,对芳菲道:“你去让江婆子做几样周骋爱吃的,你看他那样子,这一路上估计连饭也没吃。”
周骋早就饿坏了,顺手拿了几块点心,就跟着芳菲去找江婆子了。
周彤则拿了那件襁褓去了隔壁萧韧的屋子。
萧韧的伤口已经痊愈,只是毕竟伤在肩膀,想要恢复如初还要过些日子。
周彤把襁褓放在他面前,道:“周骋回来了,这件襁褓就是当日徐乔放在他们家里的,后来被周大太太当成容妃遗物拿走了,徐乔要把这襁褓拿回来,周子龙才发现襁褓不见了。”
萧韧看了看襁褓,问道:“你看过了?有什么问题吗?”
周彤道:“我不懂针线,但是这件襁褓上绣的牡丹花,我是见过的,沈太太擅长女红,有一年她给我和欣妩各绣了一件斗篷,欣妩的那件绣的是兰花,我的那件是牡丹,和这上面的牡丹一模一样,一看就是同一个花样子。”
“也就是说,这件襁褓是沈太太亲手缝制的?”萧韧问道。
“嗯,我想应该是的。”沈彤说道。
“莫非就是因为徐乔弄丢了这件襁褓,沈太太就和他反目了,因此徐乔把沈太太送去了安徽?那徐乔这个人也太小心眼了吧,或者说,因为这件事,他看清了沈太太的人品,觉得自己不值得为这种人去冒险?”萧韧对沈太太黄氏嗤之以鼻,如果不是看在黄氏抚养过周彤份上,当初在西安时他就下手了。
因此,现在他说起黄氏来,一句好听的都没有。
周彤想了想,笑道:“小七,你说的好像挺对的,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徐乔才下定决心把她送走。徐乔和你不同,和三哥更不同,和岳阳蒋修杰他们也不同,他没有家族助力,他现在的一切都是靠的自己,所以他会比任何人更珍惜眼前得到的,就像我……”
周彤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继续说道:“就像我,更加珍惜活着的机会。”
萧韧微微动容,他下意识地伸出手,握住了周彤。
周彤对他笑了笑,说道:“徐乔既然是这样的人,那他在对待有可能威胁到他的地位,他的家庭,他的人生的人或者事,就会更加绝决,当断则断,绝不留恋。”
这也和她一样,对于所有威胁到她生命的人,她从未手软。
所以她才会比别人更能理解徐乔,因为她和徐乔,在某些方面,他们是一样的人。
一样从艰难中走来,一样的珍惜得到的东西,对于所有对他们不利的人或事,他们一样的果断,一样的冷酷。
第七三三章 应该去做的事
周彤拿出她那把镶金嵌玉的匕首。
萧韧忙道:“万一里面真的有遗诏呢,别割坏了,还是用剪刀吧。”
周彤炫耀似的扬扬手里的匕首:“就是因为这东西金贵,我才用我这把匕首的,你不觉得这很配吗?”
萧韧想想也是,除了用来割坏圣旨,好像这把匕首也没有别的用处了,至少他从未见过周彤用这个杀人。
襁褓是夹棉的,取出里面的棉花,把布料翻过来,那用细细密密的针脚绷在上面的一块黄绫子就显现出来。
周彤和萧韧相视而笑,却都在彼此的笑容里看到了苦涩与无奈。
沈家九族近千条人命、豫王一家、桂王一家、燕王父子与府中自尽的众妻妾、秦王的两个儿子,以及受他们牵连的门生故旧,比如梅家。
还有萧长厚!
两人只是看着,良久,都没有伸手去拿。
这块黄绫子上染了太多的血,就连他们这两个满手鲜血的人,也要鼓足勇气才敢碰触。
“小七,坐上那张椅子真有那么好吗?”周彤喃喃说道。
萧韧叹了口气:“我不知道,古往今来,世人都想要坐上去。”
“太祖皇帝夺了天下,万众归心,可是到头来,他连自己的儿孙们都护不住,可你看村子里的老汉,辛苦半生挣下几十亩田地,只要儿孙们没有吃喝嫖赌的坏毛病,这几十亩田地就能让他们衣食无忧,平安到老。所以当皇帝有什么好的。”周彤终于伸手,把那件已经拆开的襁褓重又叠好。
萧韧想了想,说道:“嗯,是啊,我也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但是像王爷,像周铮,他们却不一样。或许最初,他们并没有凯觎那个位子,就如燕王,如果他在世,眼睁睁看到自己的长子惨死,心爱的女人和孩子生死未卜,他和他的手下用鲜血打来的疆土被宵小染指,他是否也会像王爷这般,挥师而起?”
一室宁静,良久,周彤浅笑:“父王如果还在,他一定会这样做。换做是我,我也会,阿娘更会,阿钰呢,或许会,也或许不会。小七,你说得对,每个人站的角度不一样,他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也不一样。我没有亲眼看到父王和长兄流的血,我只看到了自己的生死,所以我更想好好活着,我看到了阿娘失去丈夫和孩子后的崩溃,所以我要助她去报仇,了却心愿;我看到了阿钰和两个妹妹从小受的苦,所以我要让他们平安幸福。所以,小七,你说得对,我们每个人都只是自己,不是别人,也无法代替别人,更无法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只要那个人做的于他而言是对的,那就是他应该去做的。”
萧韧伸出双臂,把周彤拥入怀中,在她耳边低声说道:“于我,娶到彤彤就是对的,这就是我应该去做的。”
周彤大笑,她的小七越来越会说甜言蜜语了,嗯,她爱听。
……
京城,定国公府。
萧祎皱着眉头,正在听世子夫人抱怨米价飞涨,他平时并不过问家中琐事,今天还是无意中听到管事婆子向妻子禀报府中采买的事,他这才留意,估摸着管事婆子们都走了,让人请了世子夫人过来,一问才知,最近这些日子,京城里的米价已经涨了两轮了,不仅是粮油米面,干柴果品、肉蛋生鲜,但凡是能吃进嘴的,就没有不涨价的,药材补品更是一天一个价。
萧祎又让人出去打听,这一问吓了一跳,与柴米油盐的涨价相反,京城的房价,连同京城附近的田价,却是一落千丈。
很多大户人家卖房卖地往南方去了,还有胆子大些的,则是往西北走,谁知道他朝再回来时,留在京城的田地房屋是折了还是被人强占了呢,还不如换成真金白银更放心。
“世子爷,您可能猜不到,前年致仕的那位董贤董大人,他家的那处五进的大宅子,当年他家老太爷花了六千两置办的,董大人刚致仕时也曾想过回乡,那时就有人要出一万两买他那座宅子,那时董大人还想着在京城里娶孙媳妇,所以就没卖,结果现在才卖了三千两,就这样,还搭上一整套的黄梨花家什。”宁十一说道。
萧祎的眉头拧得更紧,他问道:“董贤?委托黄三镖局压镖的那位?”
宁十一忙道:“对,就是他。”
萧祎道:“听说他离京时雇了三家镖局给他押镖,看来国子监祭酒这个位子油水是真足,三千两的一套大宅子,对他而言也不算赔了。对了,他走了也有几天了,让人问问,他到哪里了。”
次日一大早,萧祎正在用早膳,宁十一就跑了进来,世子夫人见了,连忙让人给他摆上一副碗筷,推说吃饱了,留下一个丫鬟伺候,自己去了老夫人屋里。
宁十一顾不上吃饭,对萧祎说道:“黄三镖局的那趟镖出事了!”
“说。”萧祎拿起一只肉沫卷子,掰了一块放在嘴里慢慢嚼着。
“他们走的是陆路,两天前在黑山谷全军覆没,财物被抢掠一空,一个活口也没留。”宁十一说完,也拿起一只肉沫卷子,咬了一口。
萧祎没有说话,慢慢吃完,放下筷子,用帕子擦了嘴,这才慢条斯理地说道:“我记得黄三镖局押运的都是董大人的藏书和诗稿,看来那些劫匪还都是雅贼啊,呵呵。”
宁十一咧咧嘴,雅贼?雅贼连一个活口都不留?
要知道江湖有江湖的规矩,黄三他们都是镖师,但凡是能开镖局的,哪个不是江湖人,哪个没有拜过码头?既然敢接这趟镖,那就是能保证这条路上的大贼小贼都能买帐的,像这样一个不留,全都死了的,在江湖上并不多。
“这不合江湖规矩啊。”宁十一说道。
萧祎道:“什么江湖规矩,以杀人为生的死士讲什么江湖规矩,杀人就是他们的规矩。”
有一句话,他没有说,他几乎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人干的了。
季四爷手下的那批死士!
“尸体里有女人吗?”萧祎问道.
“没有,死的就是当初出京时的那些人,镖师、赶车的、力夫。”宁十一说道。
第七三四章 相邀
这几天来,徐乔没有在京卫司过夜,下了衙就回家。
妻子庞氏忧心地问他:“三老爷,若是让御史们知道了可怎么办啊?是不是衙门的被褥不够暖,家里还有两床新被褥,都是用的新棉花,我让徐小富拿过去。”
“不用不用,衙门的被褥很暖,唉,我就是想回来陪陪你,这都什么时候了,管御史们做甚。”徐乔无奈地说道。
庞氏松了口气,脸上又不禁红了,好在丫鬟没在屋里,三爷也真是的,都是要当祖父祖母的人了。
“家里没事,什么都好,我也没事,公事重要,你不用牵挂家里。”庞氏笑着说道。
徐乔没有说话,伸手握住了庞氏的手。
庞氏的手很粗糙,但却很暖。
这时,门外响起丫鬟的声音:“三老爷,衙门里一位姓宁的爷来找您,说是有要事,门房没敢拦着,这会儿已经到咱们院子外头了。”
姓宁的?
徐乔一怔,庞氏红着脸,趁机把手抽了出来。
“既然是衙门里的人,你快去看看吧。”庞氏催促。
“嗯。”徐乔站起身来,看一眼庞氏灿若红霞的双颊,忍不住笑了。
来人并不是徐乔以为的宁七或者宁九,这是个陌生的青年。
“徐指挥使,我姓宁,家中排行十一,怕您不认识我,这才冒用了两位哥哥的名头,还请徐指挥使恕罪。”
原来是宁家的小兄弟,年纪还小,难怪不认识。
徐乔点点头,道:“无妨。”
宁十一咧嘴笑了,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我是奉世子之命来的,世子正在侍疾,不方便出门,就打发我过来,问问徐指挥使什么时候得空,能到国公府坐坐。”
这可太出乎徐乔的意料了。
虽然同在一个衙门的屋檐下,但是对于徐乔和整个京卫司而言,萧祎就是阳春白雪的存在。
千万别说他是正的,萧祎是副的,这不一样,一点儿都不一样。
这世上有些东西,是你奋斗一生也得不到的。
比如你自以为赚了金山银山,可是有一天你在一户人家门前走过,却发现有很多和你一样的人,正在千方百计想把金山银山送进人家的家门……还送不进去!
又或者你寒窗苦读中了状元,一朝看尽长安花,可是当你做了官才发现,你以为的人生巅峰只不过是漫漫官路的起、点,你只不过刚刚走出家乡的小山村而已,你不贪不捞,你攒上十年,你的俸禄也买不起京城的一座小院子。
而有些人,却从来不用去为栖身的小院子发愁,也从来不用去为前程担忧,他们要做的就是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完美地利用父辈的资源,让自己和自己的家族更加强大。
萧祎就是这样的人。
徐乔从小就认识萧祎,不仅是萧祎,萧家的几兄弟全都认识,但只是他认识他们,他们却不一定认识他。
他们都是勋贵,却不在同一个圈子。
直到他做了指挥使,萧祎做了他的副手,身为诚国公的大哥一脸艳羡地说:“你小子可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啊,能和萧世子在一个衙门,这是多有面子的事啊。”
一直以来,徐乔都和萧祎不远不近,两人的关系也是不咸不淡。徐乔知道萧祎手下有很多办事的人,有在明处的,也有在暗处的,有能见光的,也有见不得光的。他心知肚明,萧祎也一定查过他,认为他没有威胁,否则萧祎这样的人,不会甘于屈尊在他之下的。
自从宁七和宁九出现在京卫司,徐乔就知道,他和黄氏的那点事,一准儿是瞒不住了。
好在他当机立断,把黄氏远远送走了,人不在了,就算这件事被抖出来,也没有了证据。
徐乔在心里叹了口气,萧祎这个时候找他,看来该来的还是要来,有的事是躲不过避不开的。
“你来得正巧,我也正想再去探望国公爷,咱们这就走吧。”徐乔笑着说道。
宁十一反倒吃了一惊,这也太容易了吧。
来的路上,他还在想,如果徐乔不同意,他要不要来强的,比如徐乔上衙或者下衙的路上,忽然失踪什么的。
“怎么?宁家小哥,这会儿不方便吗?”徐乔问道。
宁十一哈哈一笑:“方便,当然方便,徐指挥使有空,那是最好,世子正等着你呢。”
萧祎和宁十一不同,他没有吃惊,事实上,自从宁十一出去,他便在等着徐乔。
同僚几年,萧祎了解徐乔这个人,在很多人眼中,徐乔是个小人物。
即使做了正三品的京卫司指挥使,他依然是个小人物。
可是萧祎却从没有轻视过徐乔,一个无依无靠没钱没势的人,既不是科举出仕,又没有卓越战功,他能爬到今天这个地位,这样的人,就已经是个强者。
且,除了黄氏的那档子事,徐乔没有留下任何把柄,他就像一尾泥鳅,即使是在烂泥塘子里,也能游走自如。
泥鳅就是泥鳅,也许他永远也不能鱼跃龙门一朝化龙,但是只要给他一条窄窄的小河沟,他就能从烂泥塘子游进大江大河。
这样的人,你若是轻视了,你就是个笨蛋。
茶是御赐的大红袍,定国公府的点心堪比宫中御制,徐乔喝着茶,吃着点心,一脸坦然。
待他吃完一碟子点心,又喝了两盏茶,萧祎这才说道:“听闻京城的房价一落千丈,徐兄可想过趁机多置几处房产?”
徐乔苦笑摇头,道:“我那点银子,明年嫁了女儿也就所剩无几了,再说,我们徐家没有分家。”
没有分家,他置办的房产就是公中的,除非像那处小院子一样,放在妻子名下。
可是妻子的娘家也只是小康人家,多一处房产说是娘家贴补的,还能说得过去,如果再多出一处来,免不得要被兄弟妯娌们怀疑,搞不好还会闹到衙门里去,他的兄嫂是做得出这样的事的。
萧祎叹了口气,道:“听闻前任国子监祭酒董大人的宅子才卖了三千两。唉,董大人是破财了,不仅是这套宅子,还有他让黄家镖局押送到安徽老家的那些藏书,也一并落入贼人之手,可怜黄三镖局的十几个镖师,二十多名车把式和力夫,一个没留,全都被贼人杀光了。”
第七三五章 投名状
徐乔的身子微微前倾,眉头也微不可见地动了动,但是很快,他又恢复如常。
萧祎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把徐乔的小动作尽收眼底。
良久,徐乔苦笑:“那黄氏与徐某是少时旧识,那日见她落难,徐某生了恻隐之心……终归,是徐某识人不清,世子若要告发,徐某无话可说。”
萧祎执壶,亲手将徐乔面前的空盏满上,然后他双手交握,云淡风轻地说道:“我若是想要告发,又如何会请徐指挥史到家里来呢。”
徐乔微微松了口气,的确如此,萧祎若是要告发他,绝不会把他请到家里来,这不是自己往坑里跳吗?这么简单的道理,自己竟然没有想到。
徐乔稳稳心神,站起身来,长揖一礼:“徐某是个粗人,还请世子莫与徐某一般见识。”
萧祎一笑,举起手里的茶盏,道:“在下以茶代酒,敬徐指挥史一杯,贺徐指挥史悬崖勒马,逃过一劫。”
徐乔心头大震,下意识地也举起茶盏,一饮而尽。
“徐指挥史一定奇怪在下为何会有此一说,那还要从在下那位准弟媳说起。”萧祎说道.
徐乔一头雾水,萧家六兄弟,前面五个都成亲了,就是那个萧小六……萧家对外只说萧小六在养病,但是身为京卫司指挥史,徐乔想不知道都难。萧小六和萧家的几个孙辈一样,一早就被送出京城了。
萧小六是定亲了?
萧祎似是猜出他心里所想,继续说道:“不是小六,是小七。我叔父家的七弟。”
徐乔恍然大悟,原来是萧长厚的儿子。
那个萧韧?
或许其他人不知道,但是身为武官,又到了他这个位置,尽管秦王从未给萧韧请功,但是当年榆林一战,萧七少的名头早就传到京城。
明眼人心里全都有数,就凭当年秦王与萧长厚的交情,萧韧十有八、九就是萧长厚的儿子。但是这件事没人敢提,杨家以前还查过,查了也没用。萧长厚的人头是萧长敦拿出来的,朝廷从未给萧长厚定罪,更别说祸及儿孙了,压根没有。人人都知道萧长敦对不起萧长厚,即使萧韧是萧家的孩子又如何,说不定人家还想找萧家报杀父之仇呢。
当初杨家想过很多法子,可也没能把这件事当做萧长敦的把柄,就是因为即使把这件事捅到殿前,也没有用,说不定还能让萧长敦当众卖惨,博一把同情。
你看,我为了皇帝为了太皇太后,不但牺牲了亲弟弟,现在更与亲侄子反目成仇,而且还想杀了我,我为了大齐朝牺牲了太多了,我才是大忠臣。
所以这件事谁都清楚,可是谁也不提。
聪明人例如徐乔,便选择了遗忘。
一来二去,提起萧韧的名字时,徐乔甚至不会往萧长敦身上想了。
就如前些日子周铮战死,萧韧重伤的消息传到京城,徐乔也没想到萧祎这里探风声,探也探不出来。
“萧七少?”徐乔问道。
萧祎颔首,看我家小七弟,年纪不大,名气不小,虽然没在京城正式露过面,可是这名头可不是吹的,谁不知道秦王麾下的萧七少啊。
“正是他。徐指挥史想来也听说了,我那七弟已经订亲了,订的是燕王长女周彤,燕北郡王的孪生姐姐。”
徐乔的喉结动了一下,他的消息虽然比不上飞鱼卫,可是前线战报却也是知道的。杨勤出兵,燕北郡王与李永基率领一干土匪兵出战拦截,秦王派姻亲刘大将军和萧韧驰援,虽说朝廷的兵马没有出动,可是斥侯的情报却没有间断,燕北郡王英雄出少年,一战成名,从此在燕北站稳脚根。
而有一份战报里曾经提过,杨勤手下大将齐虎死于燕王女儿之手!
“就是杀死齐虎的那位?”徐乔问道。
“对,就是她。徐指挥史或许想不到,她和那位沈太太黄氏有些关系……”
半个时辰后,徐乔冷汗淋漓。
萧祎说得没有错,若非他当断则断,悬崖勒马,他现在拥有的一切,他的妻儿,连同整个徐家,怕是都保不住了。
杨家倒了,黄氏一介妇人,或许沈家的案子有朝一日会平反诏雪,但是用皇室女给自己儿子当替身,继而又投靠真仙教,将后晋小朝廷的遗孤收为养女。
这每一条都足能抄家灭族!
若是两三年前,燕王长女这个身份或许不值一提,可是现在不同了。
燕北郡王已经立起来了。
只要他不去宵想那张龙椅,至少两代之内,他们这一支都能稳坐燕北。
黄氏却已与周彤反目!
而现在黄三镖局的人全都死了,黄氏却不知所踪,这还用问吗?是真仙教的人干的,她又回真仙教了。
萧祎在这个时候,把萧家和燕王府的亲事说于他听,这背后的意思,徐乔又怎会不明白?
萧祎根本不用告发他,他做的那件蠢事,就相当于递给萧家的投名状。
徐乔叹了口气,笑着对萧祎说道:“我那发妻虽然出身小户人家,可是为人善良贤惠,我那长子虽然资质平平,但是好学上进;我的女儿明年就出嫁了,许配的是昌平卫指挥使方龙的嫡长子,我儿媳有孕,明年我就能抱孙子了。”
萧祎又给他倒了一盏茶,笑着说道:“看来明年要向你讨上两顿酒了,一顿是喜酒,一顿是满月酒。”
徐乔心里一松,连声道好。
萧祎看看他,又道:“诚老国公去世多年,你们徐家也该分家了。”
徐乔望向他,目光里有惊喜,也有希翼。
他当然想分家,可是分不了,两个哥哥不想分,可若是……
从定国公府出来,回到家里,庞氏听说他回来了,连忙过来,问道:“三老爷,没出什么事吧?”
徐乔忽然想和庞氏说说话了,他把今天的事简单说了一遍,也包括黄氏曾经住在小院子的事。
“这事是我做得不对,你要怪就怪我吧。”徐乔说道。
庞氏眼里有泪,却笑着摇摇头:“三老爷是个重情重义之人,我为何要怪你?”
徐乔握住庞氏的手,轻声说道:“你放心,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了。”
庞氏噗哧一笑,伸手抚了抚徐乔冒出银星的鬓发,笑道:“我当然放心了,以后也放心。”
第七三六章 金丝鸟笼
夜色阑珊,寒月当空,一条伶仃的身影伫立在廊下,望着不远处的香樟树,怔怔出神。
一名内侍蹑手蹑脚走过来,在他耳边低声说道:“秋总管,消息来了。”
秋秋不动声色,向着那棵香樟树走去,内侍踩着小碎步在后面跟着。
秋秋走到树向,抬头向树上看去,两只夜鸟拍着翅膀从树冠上飞走了。
“我屋里像是有老鼠,你拿上鼠夹随我过去。”
内侍答应着,快步去拿鼠夹。
秋秋没有同其他内侍住在一起,他的屋子与皇帝只隔着一道月洞门,这样方便皇帝传唤。
内侍来的时候,秋秋已经在屋子里等着了。
“秋总管,老鼠夹子拿来了。”内侍大声说道。
“嗯,进来吧。”屋内传来秋秋的声音。
内侍推门而入,顺手把门掩上。
“说吧,这里很安全。
秋秋的手里把玩着一只精致的金丝鸟笼,鸟笼里的翠鸟栩栩如生,内侍认识这只鸟笼,这是上个月银作局献上来的,鸟笼上千根细若头发的金丝编织,里面的翠鸟是以真鸟羽毛镶嵌而成,没想到皇帝竟然赏给了秋秋。
“徐乔养在外头的那位太太早就不在小院子里了,这会儿那院子正在招租。”内侍说道。
秋秋脸色陡然变了,他问道:“不在了?什么时候不在的?”
内侍还是第一次看到秋秋这样的脸色,他吓了一跳,忙道:“说是那院子早在十天前就贴出招租的红纸了,想来就是那时候不在了的。出去打听的人还说,原先在那里住的老苍头一家子也不见了,这会儿换了另一家子,说是徐太太庞氏的陪房。想来是徐乔养外室的事,被徐太太知晓了,徐乔才不能不把那位送走。”
“不可能!”秋秋咬牙切齿,“徐乔是个什么东西?他配吗?”
他想了想,转身走进里间,片刻后拿出一个荷包,他从荷包里倒出三枚金锞子,给内侍看了,又重新装回去,连同荷包一起递给内侍。
“拿去,好好查查,徐乔把那位太太送去何处了。”秋秋说道。
内侍答应着,转身离去,他走到门口,重又转身看了一眼,却见秋秋打开了那只金鸟笼,正在大把大把撕扯着翠鸟的羽毛,像是与那些羽毛有仇似的。
内侍不敢多看,把荷包揣好,快步离去。
勤政殿里,崇文帝合上手里的词话本子,用丝帕轻轻拭去眼角的泪水。
这本词话写得太好了,书里的卿卿简直就是枚卿本卿,一样的文采风、流,一样的风度翩翩,与一样的英年早逝。
崇文帝叹了口气,最近这些日子,他已经不太记得叶青莲了,其实他和叶青莲并不熟,是啊,那样胆大包天又粗鲁的男人,他怎会认识呢?自是不认识的,去保定府杀了周铮,闯下弥天大祸,被百官口诛笔伐的叶青莲,他是不认识的。
他也没有男宠,宫里从来也没有过,没有!
他现在思念最多的还是枚卿,那是他最美好的少年时光,那是属于他和枚卿的岁月。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连儿踮着脚尖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崇文帝随口问道:“怎么是你?秋秋呢?”
连儿把手里的点心放下,轻声说道:“秋总管屋里闹老鼠,刚刚叫了负责采买的刘达到他屋里捉老鼠了,这会儿还不知道有没有捉到呢。”
“捉老鼠?刘达?哪个刘达?”崇文帝疑惑地问道.
“是啊,奴婢也是刚刚知道,原来那位刘采办还会捉老鼠呢。”连儿用衣袖掩着嘴,吃吃地笑了。
崇文帝没有笑,真要捉老鼠,这宫里没有合用的内侍和侍卫吗?非得要让一个负责采买的内侍来吗?
“那个刘达,既然是负责采买的,想来是经常出宫吧?”崇文帝问道。
连儿点点头,道:“是啊,刘采买几乎每天都要出宫,奴婢还托他给带过香膏子呢。”
崇文帝哼了一声,说道:“去看看那老鼠捉到没有,让秋秋过来。”
“是。”连儿答应着,后退着出去。
六部衙门对面的那家茶坊里,李冠中正在喝茶,随从撩了帘子进来,压低声音说道:“刚刚连儿递了消息出来,陛下身边的那个秋秋,接连三次见了刘达,每一次都是悄悄说话,像是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一样。对了,那个刘达……”
没等他说完,李冠中就挥挥手,道:“我知道刘达,后来呢?”
宫里负责采买的内侍总共就那么几个,刘达是去年才提上去的,李冠中知道这个人。
随从忙道:“连儿已经把这消息透给陛下了。”
“嗯,做得好”,李冠中微一思忖,对随从道,“给连儿带个话,就说我会在善堂里找个聪明伶俐的孩子,跟着他姓连,以后就是他的后人。”
连儿原本就姓连,是个孤儿。
随从大喜,道:“他一定高兴坏了。”
李冠中点点头,随从转身出去。
李冠中又叫了一名随从进来,道:“跟着刘达,看看他都去了哪些地方,见了哪些人。”
这名随从刚刚出去,铺子的老板就走了进来:“爷,宁九手下的孙二过来了。”
李冠中叹了口气,烦燥得很。
老萧家自己就有一窝子儿子,还嫌不够,又收了宁家一窝子,宁家也是个有病的,收了孙家苗家两家子,娘的,看到他们这些人就烦,一个个的,都是萧长敦那个德性。
“让他进来,对了,一会儿他出去时,让他结帐,他们有的是钱。”
这家茶铺是李冠中夫人的产业,李冠中自己在这里喝茶随便喝,但是却没有什么人过来都能随便喝的规矩。
孙二长得尖嘴猴腮,他们家祖上是做小偷的,后来被宁家人看上,弄到军队里当了斥侯,宁家兄弟被萧家带走之后,他们一家一直跟着宁家兄弟。
孙二走进来,给李冠中打个千儿,笑嘻嘻地说道:“李侯爷,世子让我给您带个好消息。”
李冠中冷哼一声:“但凡是你们萧家心目中的好消息,那就不是好消息。”
第七三七章 锦囊
“哎哟,我的侯爷啊,这回真的是好消息。”孙二也很无奈啊,国公爷和你不对付,世子又没有招惹你,你总不能把对国公爷的那点怨气发泄到世子身上吧,再说,你好像也没干过啥好事吧。
李冠中指指对面的椅子,示意孙二坐下,自顾自地喝起茶来。
孙二坐下,看看放在面前的茶,没动。
“世子收到了七少的来信,这信呢,其实是七少和七少奶奶一起写的。”
李冠中一脸的嫌弃:“什么七少奶奶,还没成亲呢,你们家倒是不客气。”
“哎哟,已经订亲了,那和成亲也没多大区别吧,再说,听您这口气,怎么像是娘家人似的,还真是奇了怪了,李家人啥时候也成了娘家人了。”孙二嘴欠,他自己知道,他就是故意的。
李冠中快要烦死了,他懒得和嘴欠的人说话,没好气地说道:“快说,什么事?”
“七少和七少奶奶,”孙二嘻嘻一笑,“……彤姑娘,他们说那件东西已经拿到了。”
李冠中一怔,懒得纠正孙二,说道:“真是这样说的?那人呢?”
孙二收起嘻皮笑脸,正色说道:“信里千真万确是这样说的,世子让我转告侯爷,人不见了,在黑山谷不见的,飞鱼卫想来也得到消息了,那人当时就在那里,世子说人在不在已经没有关系了,关键是东西已经找到了,世子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侯爷。”
李冠中沉声说道:“还有什么好消息?”
孙二说道:“六少的亲事订下来了。六少是做兄长的,想来会在七少前面成亲。”
李冠中眉头一动,萧小六的亲事也值得一提?
那个败家玩意儿,萧长敦的讨债鬼。
难道……
“订的哪一家?”李冠中问道。
孙二又换上一副笑脸,道:“宜宁郡主。”
李冠中提了一口气,好一会儿才呼出来。
直到孙二走了,李冠中才缓过神来,破口大骂。
他总算明白了,老萧家生了七个小子,又养了宁家十一个小子,一窝子又一窝子的,原来还真不是闲的,这是拿来骗别人家女儿的吧。
我呸!
那个萧小六不学无术,文不行武也不行,居然还能娶宜宁郡主?
不对,不对啊!
如果宜宁郡主成了公主,那么萧小六就是驸马了。
驸马是干什么的,不就是啥也不用行,只要会哄着公主玩儿,会讨公主欢心就行了?
公主梳妆,他给画眉;公主吃瓜,他给挖籽;公主做善事,他给跑腿儿。
李冠中怔了怔,那个萧小六好像天生就是当驸马的材料啊。
李冠中忽然感觉很恐怖,萧小六该不会是萧长敦那个老不要脸的专门养废了准备尚公主的吧?
太可怕了,这个世界太可怕了,李冠中感觉自己太单纯。
李冠中在飞鱼卫多年,虽然他是出了名的屁事不管,可是他手里却有一批自己的人。
但凡是飞鱼卫想要知道的事,就没有查不出来的。
黑山谷的那桩案子,虽然不由飞鱼卫管,可是他是知道的。京城黄三镖局押镖,东主是原国子监祭酒董大人,那趟镖的东西并不值钱,至少是在普通人眼里不值钱的,都是藏书和诗稿,当然,如果里面有古籍珍本,倒也能变卖几个银子,可是这东西不好脱手,因此除非有买主指名要的,否则没有哪个强盗专门为了这个去做案。
这案子报上来时,李冠中没有多想,他认为这是黄三镖局的仇家,不会抢镖,就是为了杀人,杀黄三镖局的人。
这也是有前因的,去年和前年,黄三镖局的人先后两次惹上人命官司,虽然全都脱身了,可是祸端却也埋下了。
想来是苦主找人报复,所以才把人全都杀了。
今天孙二提起这件事,李冠中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
还好这案子不由飞鱼卫来管。
很快,他派去跟踪刘达的人就送回了消息。
“刘达管着宫内采买,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两年跟着他一起干的,是他姐姐一家子。”
“刘达的姐姐家姓魏。姐夫叫魏新有,五个外甥,都在给刘达跑腿儿。”
“魏三去了徐乔在城南的小院子,魏四去了徐太太庞氏在城外的陪嫁小庄子,徐家早有防备,魏四被庄户们打了出来。”
“次日,魏五去了五柳街,让一个叫神算子的算命先生批八字,花了二两银子,买了神算子的一个装着护身符的锦囊。”
“神算子是前年来五柳街摆摊的,差不多就是杨锦程劫法场之后的事。”
“魏五把锦囊交给了刘达。”
李冠中哈哈大笑,没想到啊,如果他没有猜错,这位神算子应该就是他一直想找的人。
真没想到,如果不是刘达,他还真是找不到。
“盯着神算子,如果刘达再派人去见他,想办法把锦囊拿出来看看。”李冠中说道。
他原以为他会等上一阵子,没想到第三天时,魏五又去找神算子,这一次,魏五又花了二两银子,买了一只锦囊。
离开五柳街的时候,迎面跑来一个年轻后生,撞了魏五一下,红着脸向魏五道歉,魏五骂了一句,低头看看,自己挂在腰上的荷包好好的,既然不是小偷,也就懒得理了。
后生跑到附近的一家小馆子,进了挂着破布帘子的小单间,里面一个三十出头的汉子已经坐在里面了。
年轻后生进去以后拿出从魏五身上摸出的锦囊,从里面取出一张黄纸。
他飞快地看了上面的字,又把黄纸重新装好,连同锦囊交给了汉子。
汉子没有说话,转身出去。
魏五哼着小曲儿,走得不快不慢,这地方人多,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
没走多远,魏五又被人撞了一下,这次是被人从后面撞的。
魏五被撞得踉跄一下,摔倒在地,那汉子慌忙把他扶了起来,连声道歉,魏五自是不依,无奈,那汉子掏了一串铜钱,魏五这才骂骂咧咧地放他走了。
见那人走了,魏五把铜钱放进荷包,嗯,荷包还在。
他忽然想起什么,伸手入怀,嗯,锦囊也在。
第七三八章 大杂院
“锦囊里有一张黄纸,黄纸上面写着:人在,勿念。”
站在李冠中面前的是个年轻后生,口齿伶俐地汇报着五柳街的事。
“神算子就住在五柳街上,那里是个大杂院,院子里住了八户人家。一家姓吴,男人是宝聚楼的伙计,妻子擅厨艺,给国子监附近的枣树街上两户人家帮厨,一家是国子监的监生,姓易,江南人低,未带家眷进京,吴妻给他家煮晚饭,每月八钱银子的工钱,另一家姓朱,也是江南人氏,是兵部的员外郎,上个月其妻女送出京城,回了江南,身边只留朱大人的乳娘,这乳娘年逾古稀,丈夫儿女都已过世,朱大人把她接来养老,吴妻每天中午到他家煮中饭,就是煮给这位乳娘吃的,月钱也是每月八钱。”
“大杂院里的另一户姓代,却是一对兄弟,代大二十出头,代二十六七岁,兄弟二人靠做砖瓦匠维生,平日里就是在五柳街旁边的车马市揽活。砌墙头,刷房子,盘炉子,大活小活全都接。”
“还有一户姓羊的,哥哥带着妹妹,哥哥二十六七,妹妹十七八岁,他们是练家子,平日在天桥打把式卖艺。”
“另有一户姓冯的,却是姐姐带着弟弟,姐姐双十年华,弟弟十七八岁,他们也是卖艺的,只不过不是打把式的,姐弟二人都是唱曲儿的,弟弟还会拉胡琴,平日里常在酒楼茶肆里找营生。”
“姓王的一家,是对夫妻带着两个小叔子,夫妻二十出头,两个小叔子十八、九岁,他们是卖鱼的,只不过不用在鱼市上辛苦,而是直接送到大户人家,京城里很多大户人家都是他们家的主顾,说不定侯府也买过他家的鱼。”
“姓刘的一家子,同样是对小夫妻,只不过带的不是小叔子,而是小舅子,他们也是做的大户人家生意,但却不是卖鱼的,而是卖菜的,帮着丰台一家做菜窖生意的给京城里送菜。您也知道,丰台的菜窖里一年四季都有新鲜菜蔬,像现在大冷天里,小黄瓜、水萝卜、小菠菜,京城里的大户人家,若是宴请的菜式里没有这些,就像小门小户没有鸡鸭鱼肉一样,会让人笑话,这姓刘的一家子,就是做这个生意的,他们不种菜,只管送菜,要知道那些丰台的菜户,没有几家能把菜送进大户人家的。”
那座大杂院里,总共八户人家,除了神算子以外,其他几家也和这几家的情况差不多。
要么是摆摊卖艺的,要么就是经常出入大户人家做生意的。
探子一边说,旁边的书办手上不停,待到探子说完,书办也洋洋洒洒写下几页字。
李冠中接过来,仔细再看,嘴边不由牵出一抹冷笑。
这八户人家,无一例外,住的都是年轻人,最老的也就是神算子了,三十出头的样子。
且,这八户人家,不但没有老人,也没有拖儿带女。
李冠中有些得意,手指在桌子上敲得咔咔响。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可是兴奋了一会儿,李冠中又为难起来。
派飞鱼卫一窝端了?
再找个人假扮成神算子,继续与魏五联系?
再由刘达把消息带进宫,交给秋秋?
他手下虽然有擅长易容的,可若是易容成一模一样的人,那就不容易了。
他试过好几回,全都被识破了。
若是魏五识破了他的假神算子,这条线也就断了。
李冠中不是第一次和真仙教打交道了,若是那些被愚弄的教众,严刑逼供倒也能要到供词。
可是这大杂院里住的人,摆明就不是普通教众,至少也是祭酒那种身份的。
亦或者,这些人和当年去行刺秦王的人一样,都是死士。
若他们都是死士,抓住也是白抓,十有八、九连活捉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就自己抹脖子了。
这就是打草惊蛇了。
当年京城里清剿真仙教时,那些道场,大多都是在大杂院子。
这种地方藏污纳垢,却也最不容易被发现。
李冠中在屋子里转了十几个圈圈,最后,他做了一个令自己唾弃的决定。
他约见了萧祎。
他当然不会去定国公府。
他又不是徐乔,徐乔去定国公府,外人只会以为徐乔是去拍马屁了。
可他李冠中若是去了定国公府,那一准儿是他和萧家站到一条队里了,这就是大事,毛元玖正在来陷害他的路上!
李冠中约见萧祎的地方,是杨柳胡同的那家书坊。
萧祎如约而至。
“在下前两年在这儿见过国公爷,这地方还不错吧?”李冠中问道。
萧祎笑道:“没想到李侯爷还有这样的雅好,不错,这地方真不错。”
李冠中连忙纠正,道:“世子误会了,这地方虽然是我开的,但是房子却不是我的。”
说完,他笑了笑,道:“前年,萧七少把这里买下来,原本是想送给彤姑娘的,担心彤姑娘不要,就交给了我,让我给他看房子。”
周彤和萧韧曾经住在这里的事,萧祎是知道的,可是他没有想到,萧韧居然把这里买下来了。
这小子,还挺……萧祎一时无语,以前也没发现他们萧家的男儿这么会讨小姑娘欢心啊。
小七是这样,小六就更不用说了,把宜宁郡主都给忽悠上了。
两人寒暄几句,李冠中直截了当把秋秋连同那座大杂院的事说了。
这可太出乎萧祎意料了。
和李冠中一样,这些年来,萧家也没少往宫里送人。
可是这几年来,宫里接连放了好几批人出来,早年送进宫的那些,好不容易熬到主子身边了,却又被放出来了。现在,宫里拿过萧家好处的人有七八个,可这些人只能算是收买的,却不是自己的人,终归是差了一些。
也不知道李冠中是如何操作的,他送进去的人,竟然到了皇帝身边。
虽然李冠中没有明说,可是萧祎能猜到,可以知道秋秋的事,那绝对是皇帝身边的人。
第七三九章 书信
萧祎好一会儿没有说话。
秋秋?
崇文帝回来之后最宠信的太监。
最初只是茶水房的小内侍,崇文帝回宫后的第一天,他奉茶进去,崇文帝认出他是以前宫里的故人,从此对他宠爱有加。
还有一个说法,毛元枚活着的时候,对秋秋非常喜欢,崇文帝之所以会宠爱秋秋,也是爱屋及乌。
萧家查过秋秋,并没有查出疑点。
但这并不意味着此人就没有疑点。
秋秋是八岁进宫,北直隶青县人,其父是野台子戏班里的男旦,在一个村子里唱小戏时,勾搭上村里的一个姑娘,两人私奔,姑娘的父兄找到他们后,砍伤了男人的脸。生下秋秋后,其母便被父兄带走了,秋秋留给了男人。这男人好吃懒做,毁容后又不能唱戏了,便改做拉皮条的生意。
有一次因为要给一个过路的行商找黄花闺女,被姑娘的家人发现,活活打死。
从此秋秋就成了孤儿,他随了其父的好相貌,自幼常被人误认为女子,八岁时被亲舅舅卖进宫里做了内侍。
秋秋既然能成为皇帝身边的红人,他的身世自然也就不是秘密。
萧家查过,毛家查过,李冠中当然更查过。
皇帝自己说不定也查过。
可即使如此,若不是连儿发现他的异样,也依然什么也没有查出来。
“他进宫时只有八岁……我们家从来也没有送过七八岁的小儿进宫,那能懂什么,什么也不懂。”萧祎说道.
李冠中冷哼一声:“我又没有说这个秋秋是你们老萧家送进来的人,你不用急着撇清。若是你们萧家没有送过,那就更不用说我们李家了,我们家也没有把这么小的孩子阉了的习惯。”
有毛病吧,无论是细作还是查子,那都是要先训练的,八岁小儿,如何训练,能训成什么样?他连字都认不全,何谈情报?
再说,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混到皇帝身边的,不但要有人脉,更要求自身能力。
萧祎道:“我看,你们飞鱼卫应该好好查查,看他那作派,说不定是毛首辅家里的人,他们家的男人,都是这个调调。”
先有毛元枚,后有毛大公子,这毛元玖家的风水一定有异于常人,否则怎能阴阳不调,由阳转阴呢。
“那就更不可能了。这个秋秋摆明是和真仙教有关系,难不成我们的毛首辅也入了真仙教吗?”这有多想不开啊。
对啊,这也不可能。
可若是真仙教送进来的呢?
也只能是真仙教的人了。
“这不是真仙教的风格啊,真仙教的人既然都能到了皇帝身边,那为何没有一刀把皇帝杀了?皇帝无后,杨家都能抱个孩子过来,真仙教为何不能?”李冠中说道。
萧祎摇摇头,道:“有杨家的前车之鉴,真仙教不会步杨家后尘的。”
萧祎说到这里,又笑了,道:“名正言顺的不是更好吗?比如秦王。”
现在的朝堂早就没有了杨家。
朝堂里有萧长敦和毛元玖,外面有秦王和燕北郡王,别说是随便抱来的小孩子,哪怕那真是皇帝的龙种,萧长敦和毛元玖信誓旦旦,秦王和燕北郡王也不会认。
杨家能把假龙种当成真太子,秦王和燕北郡王就能把真太子打成假龙种。
萧祎猛的一怔,他道:“遗诏,如果有遗诏呢?”
李冠中抬抬眼皮:“遗诏也没有他们的事,应该高兴的不是秦王吗?”
萧祎微笑,心下一片了然:“可那上面还提到了沈家的女儿啊,沈氏是后族,以后的后族,有太皇太后的先例,难道就不会再有一位权倾朝野的沈太后吗?”
可是他说完了,还是有些想不通的地方。
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他和李冠中两个人胡思乱想的时候了。
两人当即便修书一封,六百里加急送去了保定。
保定府,朝阳里。
前方战报刚刚传来,西秦军距离保定府只有二百余里,为了安全起见,秦王令周铮立刻转移。
之前对外宣称周铮死了,而且朝阳里没有人,实际上朝阳里一直住着人,时常煮饭,有心之人从炊烟上就能判断出来。
那时不是不想转移,而是三个大伤员,尤其是周铮,伤得太重,没有办法转移。
现在大军压境,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铤而走险。
好在周铮的伤势大好,即使不能长途跋涉,换个地方总是可以的。
刘茜蕊带着芸嬷嬷,很快就收拾妥当,还帮着岳阳等人整理完毕。
这时,京城的书信送过来了。
萧韧看完,像往常一样交给了周彤。
周彤看着那封信,越看脸色越是严肃,看完之后,她许久没有说话。
这时,外面响起芳菲的声音:“小姐,我们都收拾完了,随时就能走了。”
周彤把信放好,她走到萧韧身边,伸手摸摸萧韧的脸颊,说道:“小七,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些日子了,你照顾好自己。”
“你去哪儿?”萧韧吃了一惊。
周彤笑道:“不远,我去趟京城,很快就回来。”
“京城?”萧韧想起那封信里写的事,那信是萧祎写来的,他不认为这件事也值得周彤跑一趟,他说道,”咱们不是都说过了,你自己也说过,从离开锁门庵的那一日开始,你和沈太太,和沈家就没有关系了,现在遗诏也拿到了,你还管沈太太的事做什么?不用管了,皇帝身边的那个什么太监,他要找的人也不一定就是沈太太,咱们不能因为他去过徐家的小院子就认为他在找沈太太,对吧,这事和你和我没有关系。“
周彤拍拍他的肩膀,其实她想摸摸他的脑袋,安慰一下,但今天萧韧的头发是她给梳的,她费了好大劲儿才给他梳好,她不想摸乱了再梳一遍。
”不,现在摆明了,那些人是真仙教的人,只要是真仙教的事,就和我有关系。小七,屠卫活着一日,我便一日不得心安,我说过,这事不了,我也不想成亲,我不想成亲以后,我就死了,我不想。“
第七四零章 自己人
萧韧的伤口已经愈合,但是他的状态还没有完全恢复,且不说能和周彤并肩作战,他不拖累周彤就已经是庆幸了。
萧韧又急又气,一拳向桌子上砸去。
“小七!”周彤眼明手快,一脚将桌子踹翻,萧韧的拳头砸了个空。萧韧伤在肩膀,这一拳下去,谁知道会有何影响,
守在门外的小栗子听到动静,推门进来,就看到被踹翻在地的桌子,和一脸怒气的七少。
七少这是想要霸王硬上弓,没有得逞,彤姑娘直接踹了桌子?
小栗子同情地看一眼萧韧,默默出去,默默把门关上。
周彤和萧韧几乎是一起长大,萧韧知道她的脾气,她也知道萧韧的脾气。
她伸出手,握住萧韧的手,轻声说道:“咱们之前就说好的,过了明年的八月初九,我们就成亲。小七,我想和你成亲,很想很想,所以我要在八月初九之前,把那些糟心的事糟心的人全都处理干净,我知道这些你都懂,你也知道我非去不可,你就是生气自己不能陪我一起去,对不对?你放心,我会带上江婆子江二妹、许安和路友,还有鞑子军的人,我不会让自己出事,我会尽快和你见面,我说话算数的,你信我啊。”
在听到周彤那一句“我想和你成亲,很想很想”的时候,萧韧的气就已经消了大半。
周彤是最了解他的人,周彤没有说错,他气的是他自己。
“彤彤,杨柳胡同的房子,我早就买下来了,我怕你嫌弃那地方不好,就没告诉你。但是那里很隐蔽,是藏身的好地方,你去京城后,可以还回那里住,还有,你把大饼带上,我们要撤离这里了,一时半刻,鸽子怕是还不能找到新地方,你带上大饼,让他送信。”
周彤莞尔,杨柳胡同的房子,最初是云七住过的,后来她和阿钰也住过,再后来萧韧也过去住了。小七是觉得那房子有纪念意义,所以才会买下来吧。
可是又觉得那是花街柳巷,还担心她会嫌弃。
她怎么会嫌弃呢,小七虽然长大了,可是骨子里还是当年那个既倔强又温柔的孩子。
好在这只是周彤自己心里想的,若是她说出来,不知道会有多少人质疑她。
你是从哪儿看出萧韧倔强又温柔了?倔强是有的,温柔呢?在哪儿,在哪儿?
“不用不用,鞑子军里也有能送信的,让大饼留下照顾芳菲。”周彤说道。
萧韧没有再坚持,有时候他甚至想过,他和周彤成亲以后有没有孩子都不重要,因为彤彤早就有孩子了……一个是芳菲,一个是桔子……
周彤说走就走,一个时辰后,她便带着江婆子和江二妹、许安路友,以及五十名鞑子军出了保定府。
芳菲哭着朝大饼捶了好几拳,她没有武功,所以小姐不能带着她。
大饼连忙哄她:“没事没事,彤姑娘是为了你好啊,你乖乖的,她就放心了。”
萧韧冷冷地看着大饼哄芳菲,他忽然发现订亲以后的大饼很讨厌,真的很讨厌,就连说出的话也是字字锥心。
“桔子呢,把桔子给我送过来。”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桔子和萧韧的关系并不好,虽然没有兵戎相见,但是也并不友好。
可是桔子和小栗子很要好。
桔子被抱过来时,还以为是来找小栗子,它很开心。可是很快,它就落入了萧韧的怀抱,萧韧狠狠撸它,直到受伤的那条膀子又酸又痛为止……
次日,周彤一行就到了三里庄,这才知道,现在的京城和以前大不一样。
以前想要进城,必须天不亮就来城门口排队,可是现在却不用,因为压根儿没有几个人进城!
“都是出城的,哎呀,谁还进京啊,多危险啊,别说京城了,就连我们这小小的三里庄都跟着倒霉,没有客人,房子也租不出去,前阵子李三家里想要卖几亩地兑点现银,你们猜怎么着,多好的田地啊,十亩地才卖了八两银子。”房东大娘忿忿地说道。
周彤对田地房产没有概念,她看向许安,许安低声说道:“以前京城附近的田地,至少也要二两银子一亩,光景好的时候,要到三两。十亩地只卖了八两银子,这是跌了六成。”
不用排队,一行人分成五批,在城门关闭之前,全部进了京城。
杨柳胡同的宅子并不小,分成前院后院,后院上下两层,院子里还有厢房,前院是做生意的,周彤他们到的时候,那个涂脂抹粉的老婆子一眼认出了江婆子,连忙把他们引到后院。
江二妹很奇怪,问道:“怎么这老婆子只认识你,不认识彤姑娘?”
江婆子道:“彤姑娘当时戴着人皮面具,这老婆子不认识她。你忘了吗?”
原来如此。
江二妹觉得她忘了也没啥啊,她干嘛要记住这些事呢?这些事能当饭吃吗?
老婆子很快就让人给李冠中递了消息,李冠中连夜赶了过来。
“彤姑娘,想不到你亲自过来了。”李冠中有些唏嘘,他是真没有想到,这姑娘行事作风也太过爽利了吧,算算时日,这是收到信就过来了。
周彤笑道:“李侯爷就是今天不来,我也想夜里到你府上去一趟了。”
李冠中抽抽嘴角,他怎么听着都觉得像有冷风吹过呢。
这姑娘夜里去拜访的人家,有留下活口的吗?
周彤并不知道,自从当年朝阳宫一别,她已经给李冠中留下了心理阴影。
“那封信想来姑娘是看过了,那信上写的,就是我和萧家目前为止掌握的所有情报,不知道对姑娘来说,有没有用?”
周彤点点头:“有用。对了,李侯爷,你能想个法子,让我进宫吗?我以前请国公爷帮过一回,给他惹了麻烦,这次不好意思劳烦他老人家了。”
李冠中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你和萧韧订亲了,所以不想为了这事去麻烦萧长敦了,可你想过我吗?你麻烦我就行了吗?
姑娘大了胳膊肘往外拐,这是真的。
明明他们李家才是她的自己人。
第七四一章 我要进宫
“其实也不用进宫吧,比如五柳街那个大杂院,彤姑娘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有了当年刺杀太皇太后的事,李冠中是真的不想让周彤进宫。
现在回想起当年的事,他还是背脊生寒。
好在当年他还并不知道云七是谁,如果他知道行刺的那两个女刺客,一个是燕王的女人,一个是燕王的女儿,他心慌意乱之下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
真若是云七和周彤在那次有什么三长两短,他那位老父亲说不定会大义灭亲。
在他爹李永基眼里,燕王和燕王的儿女排第一,他死去的大哥李冠英排第二,他怕是连第三也排不上。
此时此刻,李冠中就是这种想法。
万一周彤进宫,一个不小心把崇文帝给宰了,又一个不小心被大内侍卫给杀了,他该怎么办?他爹不会饶了他,萧家不会饶了他,燕北郡王更加不会饶了他。
周彤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笑着说道:“李侯爷不用担心,我进宫不是去杀小皇帝的。”
“不是?真的不是?”李冠中不敢相信。
他不信,他当然不信。
你不是为了杀人,那你进宫做什么?
周彤又笑了,道:“小皇帝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也没有祸害过我们家,太皇太后和杨家都完了,我们家的大仇已报,我何苦还要亲手杀死小皇帝呢。”
李冠中心想,你不会亲手杀死小皇帝,但是你也不会放过他,秦王做皇帝,远比崇文帝对燕北郡王更有利,对你家萧韧也更有利,所以你会放任小皇帝无忧无虑地活着?我才不信。
“既然不是……”李冠中顿了顿,接着问道,“那彤姑娘进宫所为何事?”
“不是什么大事,我就是想进宫看看那个秋秋。”周彤说道。
李冠中吃了一惊,该不会周彤风雨兼程赶到京城,就是为了那个秋秋?
“秋秋是在皇帝身边,不瞒姑娘,悄悄带你进宫并不难,可是混进皇帝寝宫却并不容易。据我所知,秋秋虽然是皇帝身边的第一红人,可是却从不跟着皇帝上朝,御书房也没去过,他大多时间都在寝宫里,姑娘想要见他,也只能去寝宫。”
周彤皱起眉头,当年萧长敦没费多大功夫就把她弄进太皇太后的朝阳宫了,莫非皇帝的寝宫比朝阳宫更难进?
“我可以假扮成宫女。”周彤说道。
她马上就十八岁了,因为长年练武的缘故,她的身材比同龄少女发育得要好一些,玲珑有致,秾纤合度。如果让她假扮成内侍,那是一眼就能识破的,但是扮成宫女就更容易一些。
李冠中把脑袋摇成拨郎鼓,道:“皇帝的寝宫里没有宫女,就连嬷嬷也没有,全都是男的,不,是内侍,还有御前行走的侍卫。”
周彤忍不住拍拍自己的头,她怎么忘了呢,这位皇帝的爱好与众不同。
不过,就算她没忘,也不会想到崇文帝的寝宫里竟然连一个女人都没有。
难道他对女人的不能忍耐程度,已经到了连一个老嬷嬷都不能看到的地步了?
这恐怕已经不是爱好与否的缘故,这应是苦大仇深。
就像萧韧小时候,被小柴咬了一口,以至于直到很多年之后,萧韧一个刀山火海都敢闯的人,看到狗却会不寒而栗。
小皇帝也是因为害怕女人,所以后来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吧。
周彤一时也不知道她该假扮成什么了。
“要不就先进宫吧,我见机行事。”周彤说道。
“彤姑娘是只身一人进宫,还是想要多带几个人呢?”李冠中问道。
周彤其实是想多带几个人的,至少也把江婆子和江二妹带上。
但是她们两个也是女人,她一个女的就已经很难了,再加上两个,到时恐怕连寝宫外三十丈都不能靠近了。
“那就我自己一个人吧,这样也方便。”周彤说道。
李冠中脸色沉郁,他半晌没有说话,沉默良久,他这才开口:“彤姑娘,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一定要进宫不可吗?”
周彤噗哧笑了,李冠中是被她吓到了吧?
那一定不能被她吓的,她可没有吓过他,嗯,是阿娘吓得,一定是。
“李侯爷,除了进宫,你还有其他办法让我见到秋秋吗?”
李冠中的脑袋里瞬间闪过几个念头,包括让人给秋秋画像,可是又立刻被他自己否决了。
周彤要见秋秋,肯定不是只看他的脸那么简单。
他缓缓摇头:“在下没有其他办法,那个秋秋行事非常谨慎,他平日里只在寝宫和勤政殿两个地方,他不出宫,自从他八岁进宫,直到现在,他从未出宫,就连大相国寺也没有去过。”
周彤眼睛一亮,据她所知,勤政殿和寝宫不在一个地方。
“勤政殿到寝宫有多远?”周彤问道。
李冠中想了想,道:“缓步而行,要一盏茶的功夫。”
“嗯,皇帝坐在辇上,那辇的速度也和缓步而行差不多,对吧?”周彤又问,活了两辈子,她并没有见过皇帝坐的辇,也只能胡猜。
“彤姑娘说得没有错,皇帝坐的辇走得并不快,非但不快,有时候比缓步而行可能还要慢些,毕竟那上面坐着的是皇帝,走得慢些总比走快了更安全,更稳妥。”李冠中说道。
周彤嘴角溢出笑意,她道:“这样就行了,我不用去皇帝寝宫,在勤政殿通往皇帝寝宫的路上,也能见到那个秋秋。”
李冠中想想也是,只是这个时间不好掌握。
周彤毕竟是偷偷进宫,不是真是宫里的人,所以她也不能长时间在路上等着,谁知道皇帝什么时候从那里路过呢,且,秋秋也不一定就在队伍里,据李冠中所知,至少连儿在皇帝面前告状的那一回,秋秋就没有去勤政殿,否则连儿也不会抓住这个机会,把秋秋和刘达私下见面的事捅给崇文帝。
“这其实也有难度,万一秋秋没有一起去呢?”李冠中迟疑地说道。
周彤微笑,浑不在意,她道;“什么事总要试一试,对吧。真若是在那条路上等不到看不到,那我就想办法混进皇帝寝宫。这是两种方案,一种方案不能实施,那就再实施第二种方案。如果两种方案全都不行,那就是失败了,到时保住性命,全须全尾逃出来就是,所以也没有什么不能试的,李侯爷,你来安排吧,安排妥当了,我便进宫。”
第七四二章 大雪
燕北郡王生得比女子还要美貌,性情温和,甚至还带着几分柔弱。
当年在京城,李冠中初见燕北郡王之时,他还曾诧异,为何燕王会有个这样的儿子。
直到现在,李冠中依然认为,燕北郡王就是一个异类。
若不是他和周彤的相貌有六七成的相像,李冠中甚至认为燕北郡王一定是抱错了。
看看周彤,这般强势,一看就是燕王和云七的女儿啊。
如假包换!
李冠中默默挽一把清泪……
三天后,京城里下起了雪。
这是今冬的第二场雪,雪下得很大,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京城里已经有几年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雪了,据说有很多房屋的屋顶被大雪压塌,砸死了两个人,砸伤了十几个。
皇宫里也有一间屋子被大雪压塌了。
且,这间屋子就在皇帝的乾清宫里,就是秋秋的屋子。
当时秋秋没在屋里,他正在勤政殿侍候。
小内侍匆匆忙忙进来,和他耳语几句,秋秋眉头动了动,挥手让小内侍出去了。
崇文帝刚好看向这边,问道:“怎么了?”
秋秋苦笑:“雪太大了,刚刚奴婢住的屋子被雪压塌的屋顶。”
崇文帝吃惊地瞪大了眼睛,雪白无暇的琼雪,还能把屋顶压塌?
这时,一旁的连儿忙道:“奴婢听说京城里有好几处房屋都被大雪压塌了呢。”
崇文帝从未听说过大雪压塌屋子的事,他一时兴起,道:“这般奇景,朕要去亲眼看看。”
虽然所有人都在劝说,说那里很危险,可是崇文帝一意孤行,最终还是去看过了。
看过也就看过了,没有什么意思,崇文帝兴趣索然。
崇文帝索性也不回勤政殿了,秋秋去清点了自己的东西,让小内侍们帮着暂时搬到了另一间屋子,只是这间屋子离得远了,虽然还是在乾清宫里,但是很偏僻,没办法,乾清宫里只有这一间空屋子了。
次日,雪终于停了,内官监派人过来修缮房屋。
秋秋是崇文帝身边最得宠的太监,内官监不敢怠慢,派来了二十多人来修屋顶。
这些日子,秋秋心里就不踏实,总觉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现在屋顶坏了,他就更加烦燥。
这座皇宫是前朝哀帝建的,宫殿建好二十年,太祖皇帝打进京城,夺了天下。后来又经过两次扩建,才有了如今的规模。
乾清宫和朝阳宫,在前朝都是没有的,是太祖皇帝立朝之后才修的,比起其他的宫殿都要新,而且也更坚固。
据说京城里也有被大雪压塌的房屋,秋秋让人打听过,那些都是穷苦人家,房屋原本就已经很破旧了。
可是宫里的房屋,怎么也会好端端的被压塌了?
且,这还偏偏是他的屋子。
秋秋的右眼皮不停地跳,他觉得一定是有不好的事情了。
路过茶水间,他听到两个内侍正在说话。
“真是邪性啊,我长这么大,还是头回见到被雪压塌的房子呢。”
“可不是嘛,京城又不是燕北,虽说雪下得大,可也没到能把房子压塌的地步。”
“咱们宫里的屋子,又不是那种破烂得四处透风的,怎么会被压塌呢。”
“我听人说,房梁塌了不吉利,很不吉利。”
“嘘,小点声,宫里可不能说这样的话。”
秋秋紧闭双唇,阴沉着脸走了过去。
他回到他原本住的地方,内官监的内侍们正在干活,他们是内侍,也是工匠。
秋秋远远看着,忽然,他看到了一张侧脸,一张有几分熟悉的侧脸。
秋秋心里一动,他揉揉眼睛,再去看时,那张脸已经不见了。
是自己眼花了?
秋秋快步走了过去,把那些内侍们挨个看过了,却没有再看到刚才的那张脸。
秋秋松了口气,一定是自己眼花了。
他穿过月洞门,向皇帝的寝殿走去。
这些日子,他明显地感觉到,崇文帝对他生分了。
夜里,再也没有让他值夜,一定是连儿那个贱人。
他刚刚走到寝殿门口,就见连儿笑吟吟地陪着一个人从里面走出来。
那人一身女子打扮,满头珠翠,穿着猩猩红的斗篷,可是秋秋还是一眼认出来,这是男人!
而且还是他认识的男人。
毛大公子。
自从叶青莲行刺周铮的事情发生之后,毛大公子就消失了。
毛元玖为了避人耳目,把毛大公子送出了京城。
没想到,他竟然回来了,而且还男扮女装进宫了。
这时,毛大公子也看到了秋秋,他那张涂脂抹粉的脸上,露出些许尴尬,笑了笑,道:“秋总管,好久不见啊。”
秋秋笑道:“可不是嘛,毛……您这是要出宫了?”
毛大公子道:“我就是想念陛下了,进宫陪陛下说说话,这就走了。”
秋秋颔首,眸色阴沉,目送连儿陪着毛大公子远去。
想来毛大公子是瞒着毛元玖偷偷回京的,否则他不会男扮女装进宫。
能让他甘冒被毛元玖打死的危险回来,一定是有事。
该不会又给皇帝找到“哥哥”了吧。
秋秋心里一阵恶心,有小内侍端茶过来,秋秋接过茶盘端了进去。
崇文帝靠在罗汉榻上,手里正拿着一幅小画。
见秋秋进来,崇文帝冲他招招手,道:“你来看看,这张画像长得肖谁?”
秋秋把茶盘放下,迈着小碎步,轻手轻脚走到塌前,单膝跪地,从崇文帝手里接过那幅小像。
画像上的少年顶多十八、九岁,面如冠玉,眉似远山,眼若桃花。
秋秋觉得这人有几分面熟,仔细再看,便认出来了,这人长得和毛大公子有几分相似。
毛大公子刚刚离开,这幅画像显然就是毛大公子带过来的。
虽说这画像上的人长得像毛大公子,可却肯定不是。
一来,这人比毛大公子要年轻;二来,这人虽然也生了一双桃花眼,可是和毛大公子的气质不同。毛大公子眉梢眼角都是风、流,而这人却多了几分书卷气。
秋秋猛然想起一个人来,莫非崇文帝的意思,是要问他,这画像上的人,长得像不像毛元枚?
第七四三章 兰君
秋秋暗暗吃惊,莫非毛大公子给崇文帝找到一个酷似毛元枚的人?
也只有这个原因,才能令毛大公子冒着被父亲活活打死的风险潜回京城。
自从叶青莲死后,崇文帝有多么怀念毛元枚,就只有秋秋一个人知道。
当年,毛元枚在茶水房里初见秋秋,便一眼看中。
他向崇文帝提起秋秋,崇文帝为了讨毛元枚欢心,便让秋秋跟了毛元枚。
后来太皇太后得知了毛元枚和崇文帝的事,非常气氛,以至于毛元枚死了之后,她还要让人割了毛元枚的命根子,烧成灰,逼着毛元玖吃下去。
从此以后,毛元枚的名字便成了禁忌。
崇文帝再次回宫以后,也只与秋秋一个人提起毛元枚。
因为崇文帝认为,秋秋会像他一样,对毛元枚念念不忘。
直到后来崇文帝移情叶青莲,这才把毛元枚放下。
叶青莲死后,崇文帝的那颗芳心无所寄托,便又想起了年少时的挚爱。
可能是毛元枚死得太久了,所以崇文帝心里的毛元枚,越来越完美,他把自己所有能想向得到的美好,全都付予了毛元枚,此时的毛元枚,已经成了崇文帝的白月光朱砂痣。
当然,崇文帝以为毛元枚也同样是秋秋的白月光和朱砂痣。
想到这里,秋秋暗暗冷笑。
他没有见过毛元枚,他进宫时毛元枚早就死了,那时宫里一片兵荒马乱,谁会留意一个十来岁的小内侍呢。
宫里的人换了两三轮,茶水间里的小内侍身份低微,反而留了下来。
以前他身边的那些太监内侍们,因为丢了皇帝而被太皇太后迁怒,早就死光了,崇文帝还认识的,就只有秋秋了。
但是他也只记得茶水里的那朵花,会在茶水里放花的就是秋秋,至于秋秋的模样,也只记得是个柔弱纤细的可人儿而已。
崇文帝不知道,此时的秋秋早就不是当年的秋秋。
秋秋的眼中难掩悲戚,他带着哭腔说道:“是……这是毛学士……是毛学士年少时的画像…….”
崇文帝眉头舒展,秋秋果然还是原来的秋秋,他没有忘记枚卿。
“是啊,你也觉得像枚卿是吧,朕看的第一眼,几乎以为枚卿复生了。唉,其实朕也没有见过枚卿年少时的模样……朕第一次见到枚卿时,他虽已人到中年,可是却更加儒雅雍容,枚卿的气度是朕见过的最好的,枚卿真如天上的谪仙一般啊,唉,那也是朕最美好的时光。”
秋秋痴痴地看着画像,眼中泪光闪闪,看得崇文帝更加舒心。
这些日子,他以为秋秋已经忘记了枚卿,看来是他想错了,秋秋像他一样,仍然对枚卿念念不忘。
也是啊,如枚卿那般美好的人,又有谁会忘记他呢。
“这张画像上的人儿,不是枚卿。唉,朕真有些迫不及待了,想要立刻见到他呢。”崇文帝的声音里有向往,也有遗憾。
向往的是世间竟然还有如枚卿一般的妙人儿,遗憾的是这样的妙人却还要过些日子才能来到他的身边。
“朕这副身子,就是个多愁多病的,从今儿个起,朕就要为他病倒了,秋秋,朕的心里都是他了,你说可怎么得了呢?”
崇文帝又拿起画像,手指在画像上一点点抚过,似乎这样就能让他感受到他心里的那个人的温暖。
“陛下,这有何难,即刻就让他进宫吧。”秋秋说道。
“你这傻孩子,让他进宫哪有这么容易?上次叶青莲……还是让李冠中给办的,这一次朕可不想再把这件事交给李冠中了,就是因为他让叶青莲做了侍卫,才有了后头的事。原本风花雪月的人儿,硬生生被那些粗俗的侍卫们给带坏了。我的这个小卿卿,我可不想再让他整日厮混在侍卫们中间,无端端染上杀气,变成俗物。”
崇文帝想起这件事来,就对李冠中多了几分恼意。
秋秋凝眉想了想,道:“要不就让这位……”
他一时不知道该如何称呼画像上的人儿,总不能像皇帝一样称呼“小卿卿”吧。
“他叫兰君,柳兰君,还年方十八,写得一手好诗文,若非是贱籍,说不定早就高中了。”崇文帝对这个柳兰君越看越满意,越看越喜欢。
“贱籍?”秋秋忙道,“柳公子的出身……”
崇文帝脸上现出同情之色,道:“兰君的母亲也是大家闺秀,后来家道中落,不得不落入风尘,兰君不知生父是谁,他自幼跟着母亲学习琴棋书画,才名远播,真是可惜了。”
“陛下不如让人采买一批民间乐伎,把柳公子的名字也放在里面,奴婢再去打个招呼,不让下面的人从中为难,正大光明地让柳公子留在宫里,也不用做那劳什子的侍卫,平日里陛下就让柳公子陪您吟诗作画,您看可好?”
如今的秋秋,早就不是昔日那个茶水间里的小内侍了,二十四衙门哪个都要给他几分面子。
这采办乐伎的事,只要他打个招呼,柳兰君也就能进宫了。
崇文帝吃了一惊,原来竟然这么容易吗?
早知如此,当初他何必让叶青莲做什么侍卫啊。
崇文帝对秋秋更加满意,说道:“既然如此,那这事就交给你了,越快越好,朕巴不得立刻就见到他呢。”
秋秋应声退出,马上着手安排去了。
可是还没有走出乾清宫,他忽然感觉像是有人在看他。
他转身看去,只有两个步履匆匆走过去的内侍。
秋秋叫了一声,两名内侍连忙止步,秋秋看了看,都是熟面孔。
他松了口气,觉得肯定是自己的幻觉。
应该是因为屋子被压塌的缘故吧,一定是的。
其实也没有什么事,就如刚才看到那幅画像,他不是也蒙混过去了?
所以一切都是自己的臆想而已。
就连这被压塌的屋子,也只是巧合。
一名小内侍小跑着过来,秋秋瞪他一眼,道:“慌慌忙忙成何体统?”
小内侍忙道:“刘采办来了,在乾清宫外面,说是有要事要见您。”
“嗯,让他到茶水间去候着。”秋秋说道。
小内侍答应着快步离去,秋秋却下意识地四下看去,刚刚那种感觉又来了。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有人在偷偷看着他。
第七四四章 断指
刘达匆匆而来,只是这一次,秋秋只能在自己暂居的小屋里见他。
那小屋与他原先住的地方不能比,没有独立的小院,好在这里有些偏僻,从早到晚,也没有什么人会过来。
秋秋压低声音说道:“快说,这里不安全。”
刘达连忙从怀里掏出一只锦囊,道:“这两天下大雪,五柳街上没有摆摊的,这只锦囊是今天一大早,扔到魏家院子里的。”
魏家,就是刘达姐姐家里。
秋秋接过锦囊,飞快地塞进衣袖,刘达转身出来,和两个路过的内侍打着招呼,快步走了。
秋秋这才从衣袖里掏出锦囊,把里面的东西倒到掌心里。
可是那东西刚刚碰触到他的掌心,他就感觉到了异样。
和往常一样,还是卷成小筒的黄纸;和往常一样的,是黄纸里裹着东西。
一根手指!
秋秋低呼一声,手上一抖,那根手指连同包在外面的黄纸一起掉到地上,滚到床尾的缝隙里。
秋秋的身子僵立着,不能动弹。
怔怔一刻,他艰难地挪动着僵硬的身体,弯下腰,将那张黄纸捡了起来。
黄纸上只有两个字。
屠龙!
灼热的感觉自手指传来,秋秋惊恐地把黄氏扔在地上,就像是在扔一块发烫的铁板。
他呆愣愣地站在原地,原本就僵硬的身体犹如石化,再也动弹不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响起内侍尖利的声音:“秋总管,秋总管,您可在里面?”
似是在茫茫大海上被人拉了一把,秋秋吐出一口浑浊的粗气,他这才发现,自己早已冷汗淋漓。
“何事?”他干涩地问道,这声音连他自己都觉得陌生,好像不是在他的喉咙里发出的一样。
屋外的小内侍恭敬地说道:“秋总管,刚刚连公公四处找您,陛下召您过去呐。”
“知道了。”秋秋淡淡地说道。
或许屋外的小内侍也感觉到有些不对,没敢多言,慌忙离去。
秋秋却没有动,良久,他才重又俯下身子,捡起掉在地上的黄纸,他忽然想起什么,抬头看了看,从抽屉里找出一根簪子,嫌恶地从床缝里拨拉出那根手指。
这是一根女人的尾指。
手指纤细,断口处被处理过,已经看不到血迹。
秋秋不用去猜,也知道这根手指是谁的。
他用脚把火盆踢过来,把那根手指连同黄纸,一起丢进火盆里。
火烧皮肉的味道弥漫出来,秋秋恶心作呕,他转身出去,把门锁好,快步去了皇帝的寝殿。
一个一身是土,浑身脏兮兮的内侍从一株冬青树后闪身出来,走到屋前,看了看上面的锁头,凑进门缝,忽然眉头动了动,捂住鼻子,重又闪到冬青树后。
稍倾,一条纤细的身影走过来,同样是内侍打扮,但是比起刚刚那位,衣著整齐干净,用料考究,衣袖翻出来的内衬上,还绣着两朵宝相花。
内侍也看了看那把锁,接着,他四下看看,从衣袖里掏出一把形状古怪的钥匙,咔嚓一声,锁头被他打开,他推开门走了进去。
很快,内侍便从里面出来,重新把锁头锁好,小跑着走远了。
躺在冬青树后面的人探头出来,看着他的背影。
嗯,虽然刚来,可是她已经知道这人是谁了。
身在乾清宫,想要不认识这个人都不容易。
这是崇文帝身边第二得宠的太监,连儿。
周彤轻扬眉角,刚刚从门缝里她闻到一股子焦肉的味道,还好,那个连儿没有嫌弃。
皇帝身边的内侍之中,有李冠中的人。
至于这个人是谁,李冠中没有说,周彤也没有问。
这是规矩。
之前她也只是猜测,到了现在,她已经可以确定。
连儿就是李冠中的人。
至于秋秋在小屋里烧的是什么,到时去问李冠中就行了。
周彤伸个懒腰,这一次的任务到这里就算是完成了。
多亏了这场大雪。
谁能想到秋秋的屋子居然会塌了呢。
让她能够得以跟着内官监的人混进乾清宫。
对于乾清宫的人而言,内官监的这些充作泥瓦匠的内侍都是生面孔,她藏在这群生面孔之中,没有人会留意到她。
屋子的事,这可真的不是周彤下的黑手。
不过,这世上就没有几件真真正正的巧合。
但凡是巧合,十之八、九都是人为的。
连儿手里有万用钥匙,他既然存了到秋秋屋里察看的心思,那么最先要做的,就是要把秋秋从原本那个紧邻皇帝寝殿有侍卫守护的小院子里挪出来。
所以那屋子就恰好被大雪压塌了。
要做到这个并不难,至少对于周彤而言不是难事,连儿对乾清宫的一草一木皆熟悉无比,对他而言,想来也同样不是难事吧。
周彤猫着腰,快步跑进不远处的枯枝暗影中。
按照她原本的打算,今天傍晚,她便会跟着内官监的内侍们,回到他们在皇城里的住处。
皇宫外面还有皇城,不是每一个内侍都有资格住在皇宫里,皇宫里也住不下所有的内侍。只有能在各宫主子身边服侍的太监和内侍,才能在宫里有自己的栖身之处,而二十四衙门的内侍,以及其他地位低下的,则全部住在玄武门附近的廊下家。
内官司的这群泥瓦匠内侍,当然也是住在廊下家。
周彤只要跟着他们回到廊下家,也就算是出了皇宫。廊下家虽然也是皇城所在,但却没有皇宫里的重重守卫,李冠中早就做了安排,只要回到廊下家,她也就安全了。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天的傍晚,周彤没能和内官监的内侍们一起收工。
就在他们要收工的时候,淑宁宫走水了。
淑宁宫曾经是太祖皇帝的宠妃容娘娘的寝宫,容娘娘三十出头就薨了,太祖皇帝便让原本和容娘娘同住在淑宁宫的两位美人搬了出来,淑宁宫里只留下曾经服侍过容娘娘的内侍和宫女。
秦王尚未就藩的时候,经常会来淑宁宫里缅怀亡母,后来秦王去了西安,淑宁宫也就没有什么人过来了。
崇文帝大婚之后,后宫里的女人渐渐又多了起来,淑宁宫里也迎来了新的主人,现在住在这里的是定嫔和焦美人。
第七四五章 走水
定嫔是和焦美人、孟美人一起进宫的,和她们二人一样,定嫔从未得过圣宠。
崇文帝离宫的那些日子,她们一起搬进了冷宫,焦美人和孟美人,原先是和毛贵妃同住一宫的,在所有人眼里,她们是毛贵妃的人。崇文帝回宫之后,定嫔等人从冷宫里出来了,她们两人却还留在冷宫里,而定嫔她们这些出了冷宫的,除了逢年过节的宫宴,她们连皇帝的面也没有见过。
直到洛阳时疫,洛阳卫指挥使焦胜奇立下大功,焦美人这才从冷宫里出来,搬进了淑宁宫,而那位可怜的孟美人,早就被人遗忘,这会儿依然在冷宫之中。
淑宁宫里没有地龙,天寒地冻,谁知道是不是用火盆的时候不甚走水呢。
后宫之中没有皇后,去年在萧长敦的劝说之下,崇文帝很不情愿地提了招嫔的位份,招嫔成了德妃,后宫的琐事便由德妃管理。
崇文帝没有立后的念头,以前不想,现在不想,以后也不想。
他更不想有孩子,就像当年一样,他担心一旦有了皇嗣,萧长敦等人就会转而辅佐太子,而他的死期也不远了。
他在后宫的女人之中选中招德妃,就是因为招家是杨家提拔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招德妃进宫后直接封嫔。
现在杨家没有了,招家的男丁发配三千里,女眷虽然没有被发卖成奴籍,但是家中财产都被抄没,原先养尊处优的夫人太太们,只能靠帮人缝补度日,招德妃还要拿了自己的体己,悄悄去贴补她们。
非但没有娘家的助力,而有招德妃还要整日提心吊胆,位置爬得越高,便越是害怕,担心被人嫉妒,用她娘家的事来算计她。
这便是崇文帝让她掌管后宫的原因。
一个整日战战兢兢,又没有任何依仗的女人,让她来坐这个位子,再合适不过了。
定嫔和招德妃是一起进宫的,定嫔闺名叫何金定,她娘家姓何,其母王氏是老长兴侯王庭的庶女,这一代长兴侯王钦的庶妹。而王钦的夫人周氏则出自宗室营,是宗人令的堂姐!
太皇太后虽然不喜欢宗人营的这些亲戚,但是面子还是要给的。因此定嫔和招德妃一样,都是进宫就封嫔了。
两人一起进宫,一起封嫔,又一起没有得过皇帝宠幸,可能就是这些原因,她们二人私交甚笃,宫里人人都知道,她们是手帕交。
德妃掌管后宫之后,对定嫔也非常照顾,还没有入冬,淑宁宫里就用上了雪花炭,定嫔在冷宫时落下病根,身子娇弱,最是怕冷,因此,淑宁宫早早就点上了火盆。
淑宁宫走水的时候,定嫔没在,她在明华宫里,陪着德妃用膳。
走水的消息传到明华宫时,定嫔吓了一跳,她惊慌地看向德妃,哆哆嗦嗦地说道:“焦家妹妹还在宫里。”
德妃也给吓坏了,她还是头回遇到这样的事。万一皇帝怪罪下来,这就是她的责任。
德妃和定嫔慌慌张张地便要过去,内侍们拦不住,只好陪着她们出去,定嫔说道:“先救人吧,焦妹妹在里面。”
那边救火的人早就赶过去了,崇文帝也得到了消息,他问道:“淑宁宫?里面住着人了?”
连儿忙道:“回陛下,淑宁宫里住着的是定嫔和焦美人。”
崇文帝皱眉,他不记得这两个人是谁。
真是烦人啊,后宫里养了一群没用的女人,白吃白喝,还要弄出事端,这又要烧了他的宫殿,该死,这就该死。
这些该死的女人,住在华美的宫殿里,锦衣玉食,每日无所事事。
而他心爱的人,无论是毛元枚,还是叶青莲,亦或是还没有进宫的兰君,不但不能拥有自己的宫殿,而且就连进宫陪他也要偷偷摸摸。
他堂堂九五之尊,却连让自己心爱之人进宫,都要绞尽脑汁。
想当初,他让枚卿做主考官,就让那些老不死的暴跳如雷,后来为了让叶青莲进宫,他放下身段请了李冠中帮忙,才给叶青莲谋了个四品侍卫的头衔,而现在他的兰君,却也只能混在一群乐伎中才能进宫。
而这些多余的女人,进宫的时候多么风光,不但要封她们,还要封赏她们的娘家,让那些不知道是些什么鬼的人家成为皇亲国戚!
想到这里,崇文帝沉下脸去,对连儿道:“朕没有记错吧,淑宁宫以前是容妃住过的?”
连儿忙道:“陛下真是好记性,容娘娘之前一直住在淑宁宫,秦王爷也是在淑宁宫出生的,秦王爷就藩之后,太祖皇帝下令封了淑宁宫,直到陛下您大婚之后,宫里的娘娘们多了,太皇太后才让人重开淑宁宫。”
崇文帝连连冷笑:“周桓是乱臣贼子,容妃是他的生母,也不是好东西,朕早就应该下令把她鞭尸,扔出皇陵,自是没有替这对母子保留宫殿的理由,传令下去,不许救火,让淑宁宫化为灰烬。只需看好了,不要连累其他宫殿既可,待到明年春暖花开,朕再重修一座新的宫殿。”
连儿目瞪口呆,不救火?真的不救火?任由淑宁宫化为灰烬?
“陛下,这……这……这若是让朝臣们知晓了,他们……”
崇文帝冷冷地道:“如何?他们是朕的朝臣,还是周桓那恶贼的朝臣?”
连儿不敢再说,匆匆退了出去。
片刻之后,又有一名内侍进来,胆颤心惊地说道:“陛下,焦美人还在淑宁宫里呢,这会儿人还没有救出来。”
崇文帝冷哼一声,道:“焦美人?焦胜奇的那个侄女?朕怎么忘了,焦胜奇的侄女竟然还在宫里,她若是死了,那是罪有应得,死不足惜!”
这还真是他的疏忽。
就在前不久,焦胜奇率领洛阳卫归顺了秦王,那个时候,他正被叶青莲的事弄得头大如斗,哪里还遍得后宫里的这些女人们。
若不是淑宁宫走水,崇文帝早就忘了焦胜奇的侄女也在后宫里。
很快,皇帝的口谕便传了下去。
不许救火,让淑宁宫化为灰烬!
焦美人罪有应得,死不足惜!
第七四六章 逃生
皇帝的口谕传下来时,定嫔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德妃看着她,眼中浮起一抹冷意。
淑宁宫好端端的,怎么就走水了?而且恰恰是定嫔不在的时候。
偏偏走水时,定嫔就在明华宫。
这倒是巧啊,她成了定嫔的证人。
如果真是宫女内侍们不慎,让淑宁宫走水倒也罢了。
如果是人为的,那么主使之人,除了定嫔就没有别人了。
定嫔是一宫之主,她想要让人放火,不是什么难事。
德妃冷着脸,对内侍们说道:“去请太医吧。”
无论定嫔是存了什么心思,想要利用她,可没那么容易。
她又道:“淑宁宫烧了,定嫔妹妹忽遭变故,这身子怕是撑不住,就先留在明华宫吧,你们去把刘美人住过的那三间屋子收拾出来,让定嫔妹妹和福儿先搬进去,至于淑宁宫里逃出来的其他人,到冷宫里找两间屋子,让他们先住着,等候发落。”
淑宁宫里刚刚走水时,宫里跑出来不少人,如今皇帝已经下了口谕,不但要烧了淑宁宫,还要烧死焦美人,那这些从淑宁宫里逃出来的人,也一个都不能留了。
德妃之所以没有立刻把这些人交给慎刑司,是因为她还想审一审,总要给这次的走水找一两个背锅的,皇帝下令烧宫是一回事,这宫里走水又是另一回事,到头来还是要算到她这个德妃头上。
安排完了,德妃把所有人都打发出去,只留下蔡嬷嬷。
从她一进宫,蔡嬷嬷就跟着她了,蔡嬷嬷有两个侄儿,都是受过招家好处的,招家出事以后,蔡嬷嬷的这两个侄儿并没有受到牵连,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可也是平安顺遂。
蔡嬷嬷对德妃死心塌地,如今主仆二人终于守得云开,除了德妃没有子嗣以外,蔡嬷嬷也没有别的烦心事了。
“嬷嬷,你找几个可靠的人,把定嫔主仆看管起来,嬷嬷,你应该也看出来了,这小蹄子就是想要坑我啊。”德妃咬牙切齿。
蔡嬷嬷九岁就进宫了,在宫里待了几十年,德妃是她服侍过的第四位主子,也是爬得最高的一位。
如果德妃能在这个位子上坐稳了,她的后半辈子也就有了依靠,可若是德妃倒下来了,那她也没有好果子吃。
今天定嫔的这点小伎俩,德妃能看出来,蔡嬷嬷当然也能看出来。
蔡嬷嬷道:“娘娘别急,您做得好,无论这件事会发展成什么样儿,把定嫔和淑宁宫里的人全都看管起来,终归是不会有错的。再说,哪怕定嫔没了,陛下恐怕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没了也就没了,您想想,这件事大不了,也就是让定嫔没了,所以没啥,娘娘不必担忧,老奴这就去安排。”
德妃微微松了一口气,也是,蔡嬷嬷说的对,如今定嫔被她看管起来了,难道还能把屎盆子扣到她头上吗?大不了就让定嫔死了,皇帝怕是早就不记得这么一个人了。
这场大火足足烧到后半夜才终于熄了,原本去救火的内侍们,捂着鼻子在废墟里拨拉出几具烧成焦炭的尸体。
尸体身上的衣裳都已经烧没了,肉身正是早已看不出本来样子,只能根据名册来推断,死掉的都是哪几个人。
太医施针,定嫔醒来过一回,只问了一句:“焦妹妹救出来了吗?”
她的贴身宫女福儿摇摇头,还没等她说话,定嫔便大哭出身,继而再一次晕了过去,不醒人事。
太医无奈,却也不好再施针,只说让她先静养。
德妃闻讯后冷冷一笑,没有再理会。
后半夜时,内侍进来禀告:“娘娘,淑宁宫的火已经熄灭了,那地方也烧得差不多了,找出来几具尸首。”
德妃也没有睡,她靠在大迎枕上正在闭目养神。
她没有睁眼,淡淡地问道:“人数对上了吗?”
内侍低声说道:“差了一个,这会子还在废墟里找呢,不知道是给完全烧化了,还是藏在哪个角落里一时没有发现。”
“你去问问,走水的时候,除了这会儿安置在冷宫里的那几个,还有人跑出来吗?”德妃说道。
内侍领命而去,半个时辰后,内侍匆匆回来,说道:“奴婢去冷宫里问过了,除了他们那几个,再没有人出来,他们跑出来时,还听到焦美人哭喊的声音,那焦美人的小日子来了,小腹剧痛,从早上就躺着,走水的时候,她也还在炕上躺着呢。奴婢去查过,焦美人的小日子就是这两日,奴婢也问了最先听到动静过去救火的那些人,确实也没有见到焦美人出来。娘娘,即使人数对不上,焦美人这会儿也应该就在那几具焦尸里面。”
德妃微微点头,别人死没死,其实没有关系,但是焦美人必须死,因为这是皇帝的口谕。
此时,就在与淑宁宫只隔着一条夹道的月秀宫里,一个女人掩着嘴无声地哭泣。
月秀宫和淑宁宫一样,也是空了很多年。
只是后来淑宁宫里又住进了新人,月秀宫却一直空着。
原因是早在多年之前,月秀宫里走过一次水,有两个老宫人烧死在里面,那时后宫里人很少,原本就有几座宫殿全都空着,太皇太后便也没有再让人修缮,于是这月秀宫便一直空到现在。再后来便有人说这里闹鬼,索性没人愿意进来了。
女人还在哭,她不敢发出声音,大滴的眼泪浸湿了身上那件已经被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袍子。
一个声音响起,幽幽的,如同鬼魅:“行了,你又没死,我千辛万苦把你救出来,可不是想看你哭的,烦了啊,我已经烦了,如果你再哭,我就把你扔出去,让你去找皇帝。”
这声音其实并不可怕,而且还有点儿悦耳,只是这语气并不客气,女人吓了连忙止住了哭泣。
“小公公,谢谢你,谢谢你,求你千万不要把我扔出去,我若是出去了,就没有活路了呀。”女人说着说着,眼泪又流下来了。
“你别叫我小公公,我像公公吗?唉,真烦死了,我吃饱了撑的才救你出来,烦,真烦!”
第七四七章 女大王和小白花
没想到,听了这位“小公公”的话,女人那好不容易才憋回去的眼泪又一次夺眶而出,而且这一次来势汹汹,竟是嘤嘤嘤地哭了起来。
周彤翻个白眼,她后悔了。
活了两辈子,无论前世在死士营,还是这一世跟在云七身边,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助人乃快乐之本”,“予人玫瑰,手有余香”,诸如此类。
周彤自恃也从来不是一个喜欢行侠仗义的人。
就连当年在榆林,她流血流汗救下宜宁郡主,也是因为她提前收下秦王的报酬。
她唯一一件不遗余力帮助过的人,后来成了她一母同胞的孪生弟弟。
而现在,眼前这个哭哭啼啼的女人,就是周彤所做唯二助人之事。
只是助人,却无快乐可言。
女人抽抽泣泣:“我不想死,可我活不了啦,你看看我现在的样子,人不人鬼不鬼,陛下怕是更要嫌弃我啦。”
她那如瀑般的秀发被大火烧去一半,眉毛也被烤成焦黄了,她这副样子,以后还如何见人啊。
“呜呜呜,我索性死了算了,活着也没脸见人了。”
周彤再也忍不住,大步走过来,一把撩起焦美人身上那件脏兮兮的袍子。
“啊,你要做什么,不得无礼,我是皇帝的女人……”焦美人吓得花容失色,捂住胸口。
周彤动作麻利地在她的袍子上撕下一块,顺手塞进她的嘴巴。
这世界终于安静了。
看着焦美人因为惊惧而瞪大的眼睛,周彤没好气地说道:“你的皇帝不需要女人,你就是个多余的。”
闻言,焦美人不可置信地摇头,使劲摇头,她不信宫人们私底下的那些传言,这世上怎会有不需要女人的男人呢,她不信!
周彤懒得再理会这个愚蠢的女人,她在思索如何出宫。
原本,她可以跟着内官监的人一起出宫,在去廊下家的路上,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掉。
可是她一时兴起,想去看看秦王出生时的宫殿为何会走水,又听说焦美人在里面,她想起焦胜奇的侄女好像就是什么美人,便把焦美人救了出来。
现在她为自己的冲动后悔了。
她自己出宫都有困难,何况还要带上一个半死不活的女人呢。
周彤叹了口气,如果她能把焦美人带出去,一定要找焦胜奇狠狠敲上一笔金子,是金子,而不是银子。
焦胜奇统领洛阳卫,应该很有钱,虽然武将们用钱的地方多了一些,但是也没见哪个武将是穷光蛋的。
小七一下子拿出三万两银子的聘礼,这会儿一定没什么钱了,从焦胜奇手里要来的金子,拿来给小七贴补家用也好啊。
那就要一千两黄金吧,相当于一万两银子。
周彤想到这里,再看焦美人的目光终于温和起来了。
见焦美人彻底安静了,周彤走过去,朝着焦美人就是一脚。
她这一脚其实只是虚晃一招,压根没有碰到焦美人,她又不傻,把焦美人踢死了,一千两黄金就没有了。
可是焦美人却吓得噗通一声,连人带椅子翻倒在地。
焦美人嘴里塞着破布,不能出声,周彤走过去,把脚轻轻放在她的肩膀上,焦美人吓得差点晕死过去,这人是要踩死她吗?她已经听到自己的骨头断裂的声音。
看着脚下那个几乎已经吓死的女人,周彤蹙眉,她简直要以为自己功力大增,轻轻一放就把把人踩死了。
“你听着,我不是什么小公公,我姓江,我家的人肉包子,在江湖上赫赫有名,我最喜欢吃的就是你这样又白又嫩的小娘子。”
焦美人一听,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周彤又后悔了,她没想要把人吓死啊。
无奈,她只好把焦美人的人中掐得又红又肿,焦美人终于悠悠醒转。
周彤取出焦美人嘴里的破布,焦美人立刻哭求:“小公公,不,小大侠,求求你不要吃我,我的肉烤焦了,已经不好吃了。”
“想让我不要吃你,那你就告诉我,淑宁宫的大火是谁放的,我猜你一定知道。”
周彤并不是要诈她,而是当时周彤冲进淑宁宫时,她听到焦美人杀猪似的在喊,我什么也没有看到,求求你不要杀了我。
“我……我不知道……”焦美人蜷缩在地上,畏惧地不住摇头。
“你不知道?那你对于我而言就没有用处了,我还是吃了你吧。”说着,周彤像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把薄如蝉翼的小刀,朝着焦美人的脖子笔划过来。
“不,不,我说,我全都说,不要杀我,不要吃我,不要……”
想想那一千两金子,周彤终于忍住把这女人的舌头割下来的念头,她把那柄小刀紧紧贴在焦美人的脸上,冷冷地说道:“快说,若是胡说八道,我就把你的肉削下来涮火锅。”
焦美人吓得魂不附体,哆哆嗦嗦说出了来龙去脉。
四天前,她看到定嫔身边的宫女福儿领着一名内侍进来,那内侍在定嫔屋里待了好一会儿。
焦美人初时并没有在意,那内侍虽然不是淑宁宫的人,但是想来应是其他宫里的,定嫔位份高,又有宗室营的关系,十有八、九,是哪个宫的主子,打发内侍过来给定嫔传话的。
德妃就常常让内侍来淑宁宫,替她传话,或者送东西。
那时天空里已经飘起了雪花,焦美人并不知道,接下来的三天里这雪会一直下,她看到院子里那株梅树的树枝上已经落满了积雪,就来了兴趣,带着贴身宫女,想去收点雪进来煮茶。
没想到,这次出门收雪,就惹来了祸事。
院子里是青石板路,下了雪就打滑,她险些滑倒,一个踉跄,正好撞上了刚刚从里面出来的那名内侍。
福儿带着内侍出来,焦美人撞在内侍身上,内侍后退两步,虽然没有被撞倒,但是头上的帽子却掉落在地。
焦美人看到了什么呢,她看到了一颗光溜溜的脑袋!
那脑袋上泛着青光,不是那种寸草不生的,而是剃出来的光头。
第七四八章 千两黄金
“那内侍露在帽子外面的头发是假的,他是个光头!宫里的内侍可没有光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内侍虽然是不全之人,可是也没有断六亲,若是让人知道他们剃光头,那是要受罚的,搞不好还会被逐出宫去。当时我若是装做没有看到匆匆离开也就罢了,偏偏我也是太吃惊了,指着那内侍对福儿说,这个人不是内侍,而是个和尚吧。”
焦美人终于说不下去了,她羞愧地低下了头。
周彤哭笑不得,问道:“你是焦胜奇的亲侄女吗?你确定自己不是捡来的?”
焦美人嗔怪地看了周彤一眼,忽然意识到眼前这人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食人恶魔,她立刻打个寒颤,把头垂得更低,恨不能一头扎进土里。
周彤想起了焦猛,好吧,焦猛和这位焦美人倒像是一家子,还有在洛阳时见过的焦威,虽然人品端正,可也是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
似乎焦家的所有灵气,全都集中在焦胜奇一个人身上了。
周彤失笑,问道:“后来定嫔知道这件事,和你说过什么吗?”
焦美人这才把越埋越深的脑袋抬了起来,小声说道:“她送给我一对玉镯,说是昔年太皇太后赏给她外祖母的。”
定嫔口中的外祖母当然不是她的亲生祖母,而是老长兴侯夫人,定嫔母亲的嫡母。
“你收下那对玉镯,就以为这件事情翻篇了?”周彤嘲讽地说道。
“嗯,我真的没有多想,谁能想到就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定嫔就要放火烧死我呢。”焦美人委屈极了,她都决定不把这事告诉别人了,定嫔还要杀她,她太冤枉了。
“你觉得这是一件小事?定嫔在宫里和外面的男人私会,这会是小事?好在你最后还能想到这是定嫔要杀人灭口,证明你还不是特别傻。”周彤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是吧,我也觉得是这么回事,那火刚一起来,我就想起了这件事呢。”焦美人很认真地说道。
周彤抚额,对焦美人说道:“那人是和尚吗?”
焦美人缓缓摇头:“他虽然是光头,可是光头上面没有戒疤,和尚都是有戒疤的,他没有戒疤,应该不是和尚。”
戒疤?
周彤脑海里像是有什么飘过去了,她想抓住,可那念头一闪而过,抓也抓不住。
这是一种有些熟悉的感觉,焦美人口中的戒疤二字,让她想起曾有过一件什么事,有过一个什么人,是和戒疤有关系的。
周彤深锁眉头,她想要搜索记忆里的所有角落,可却又无法集中精神。
毕竟,现在还有比戒疤更重要的事。
“你见过秋秋吗?”周彤问道。
焦美人点点头:“当然见过啊,那可是陛下身边一等一的大红人。”
周彤听她说话的口气酸溜溜的,这傻女人该不会到了现在还对皇帝想入非非吧。
“秋秋在宫里有没有关系不错的人?”周彤问道。
焦美人想了想,道:“他和福儿挺好的,不对,是福儿说和他挺好的,也不对,就是福儿说是和他一起进宫的。”
“福儿?定嫔身边的宫女?她是哪一年进宫的?秋秋是太监,怎么会和她一起进宫?”这些年来,周彤也多多少少知道一些宫里的事,宫女和内侍不是同时采办的,内侍的程序远比宫女要复杂。
“对,就是那个福儿,我刚刚说过的,我撞破那个光头的时候,就是她在场,也是她告诉定嫔的,这个小狐媚子,让我见到她,一定撕破她的脸。”焦美人咬牙切齿,这个时候倒有几分将门小姐的模样了。
“别跑题,只说福儿和秋秋的事。”周彤打断了她。
焦美人这才说道:“陛下离宫的那两年,定嫔和我全都住在冷宫里,那时大家都一样,身边的宫女们也都差不多,谁也不比谁强多少。后来陛下回来了,我们搬进了淑宁宫,这人和人之间就不一样了。早些年陛下身边有个京泽,那时宫里的女人都想巴结京泽,现在陛下身边有个秋秋,宫里的女人当然都想巴结秋秋了。
可是如今的陛下和以前也不一样了,以前陛下多多少少还会翻翻牌子,可现在是彻底不翻牌子了,我不知道私底下有没有哪个不要脸的自己送上门,但是明面上,陛下可没找任何一个侍寝。
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懒得再巴结秋秋了,巴结他也是白巴结。可是福儿那个小浪蹄子,却整日把秋秋挂在嘴边。无非是想要告诉别人,她在宫里是有倚仗的。
她和秋秋是同乡,在老家时就是认识的,后来还在宫里遇见过,是陛下没有离宫之前,他们就遇见过,那个时候秋秋还在茶水间里,福儿却已经是定嫔身边的红人了,身份比秋秋要高些。
福儿还说,秋秋以前不是现在这个样子,长得又瘦又小,秀气极了,比女的还像女的。在老家的时候,就常被人捉弄呢。
福儿说宫里是养人的地方,她去了冷宫也不过两年多,秋秋都和小时候不一样了,若不是知道他叫秋秋,福儿差点认不出来了。跟在陛下身边就是好,秋秋一身的贵气,像个读书人一样。”
周彤心里更加有数,她已经大致明白了。
就在崇文帝离宫的那两年里,这个秋秋是被人换了。
也不知道这些人要有多眼瞎,即使两个秋秋有些相像,但是两个人就是两个人,他们是怎么毫无怀疑地当成一个人的?
周彤再去看焦美人,见她正瞪着一双大眼睛发呆。
“喂,你想什么呢?”周彤问道。
“我在想,我在想,福儿该不会是和秋秋对食了吧,难怪定嫔胆子这么大,都敢放火了,原来是福儿和秋秋对食了,她有了靠山。”焦美人如梦方醒,天呐,她怎么才想到呢,如果她早一点想到了,她一定会告诉秋秋,福儿不是好东西。
周彤无奈极了,她又想一拳打扁那颗不知所谓的漂亮脑袋了。
好在哭闹了大半夜,焦美人终于累了,不知何时就睡着了。
周彤却没有睡,她四处翻看,在各个屋子里走动,她想看看这座废弃已久的宫殿里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
她必须要出宫,而且还要把这一千两黄金也带出去。
第七四九章 美人
这种安静并没有维持多久,就在周彤闭上眼睛,终于也进入梦乡的时候,焦美人又哭起来了。
“我的小日子来了,这宫里天寒地冻,我是要落下病根了,以后不能给陛下怀上龙脉可如何是好啊,呜呜呜。”
周彤二话不说,朝着焦美人的脑袋便是一记……
天光大亮,崇文帝用过早膳,这才发现只有连儿在旁边侍候,他问道:“秋秋呢?”
连儿忙道:“秋总管天还没亮就去淑宁宫了,这会儿还在那边呢。”
“淑宁宫?”崇文帝想起来了,昨天晚上淑宁宫走水了。
“火还没灭?”崇文帝有些不悦,烧了一夜还没烧完,这些人都是废物吗?就不知道去添把柴?
“启禀陛下,淑宁宫的大火已经熄灭,淑宁宫如今烧得只余下废墟瓦砾,秋总管亲力亲为,是去善后的。”连儿说道。
崇文帝的脸色好看了一些,凉凉地问道:“人呢,可有伤亡?”
“已经找到十二具尸体,定嫔娘娘无碍,可怜焦美人……没了。”连儿又道。
“嗯。”崇文帝心情大好,他早就不记得焦美人是圆的还是方的,如果她不是姓焦,崇文帝甚至不会记得后宫里还有这么一个人。
焦胜奇,你辜负了朕,朕杀不了你,难道还杀不了你的侄女吗?
想到这里,崇文帝有些后悔了,他以前为何没有想到呢,当年太皇太后要给他选秀,他很不情愿,现在想来,他当时还真是糊涂了。
选秀好啊,无论是文臣还是武将,让他们的女儿进宫,多多益善。一旦他们做了对不起朕的事,朕就拿他们的女儿、孙女、侄女开刀。
这些女人活在世上也是多余的,朕杀了她们,就能令朕开怀,对这些女人而言,也是一场造化。
想到这里,崇文帝心中一动,他想选秀了。
话说他刚回宫的时候,宗人府就上过折子,请他充实后宫,且,重新立后。
他没有答应。
萧长敦和毛元玖也说过,他只说百废待兴,过两年再说。
现在看来,也该到了选秀的时候了。
且,自从萧长敦中风不能再上朝的那天开始,崇文帝感觉耳根清净了不少,他的心情当然也好了,心情好当然要做些让自己心情更好的事。
比如说接兰君进宫。
比如说选秀。
“让德妃过来。”崇文帝说道。
现在离早朝还有一点时间,用来见德妃足够了。
德妃一夜未眠,天未亮便梳妆打扮,一直都在等着皇帝召她,小内侍传信过来,德妃立刻站起来身。
该来的终究会来,躲是躲不掉的。
崇文帝没想到德妃这么快就来了,他望着德妃那张上了浓妆却依然遮不住憔悴的脸,满是嫌弃。
也不知道当年太皇太后给他选秀的时候,是不是为了抬高杨兰舒而故意选些长得丑的有碍观瞻。
这些女人别说比不上兰君,就连毛大公子也比不上。
不但丑,而且忸怩,令人作呕。
其实招德妃虽然不是绝代佳人,但也是天生丽质,又正值花信之年,正是容貌最盛的时候,只是深宫中的女人,多多少少都带着几分幽怨,少了年轻女子的生机勃勃。
但也决不是崇文帝眼中的令人作呕。
崇文帝开门见山:“淑宁宫的这场大火是谁做的?”
德妃心里一惊,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皇帝会一开口就问这个。
按理,不是应该由皇帝自己传令下去,让人彻查此事吗?
莫非,皇帝不想去查?
不,皇帝的确不想去查,但是皇帝却想要知道这件事的始作俑者。
德妃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稳定心神。
她和定嫔不同,她和这宫里大多数人都不同,她的娘家是有罪之身,她玩不起,哪怕是一点点小事,就能把她打入十八层地狱。
“淑宁宫走水时,定嫔恰好在嫔妾宫中,因此逃过一劫,而昨日是焦美人的小日子,她肚腹疼痛,一直卧床不起,此时在太医院有记录。”
崇文帝点点头,看德妃的目光里少了一丝嫌弃。
“也就是说,这火是定嫔让人放的?定嫔与焦美人不睦,所以要放火烧死她?”崇文帝问道。
“启禀圣上,嫔妾只是后宫女子,不通刑律,嫔妾只是说出昨天实情。”德妃说道。
“嗯,朕知道了。你跪安吧。”崇文帝淡淡地说道。
德妃走后,也到了该上早朝的时辰,崇文帝对连儿说道:“退朝后让宗人令留下,就说朕有家务事要找他。”
下了早朝,宗人令一路小跑来到御书房,他已经得知昨夜淑宁宫走水的事,定嫔是淑宁宫之主,而定嫔和他们家是亲戚。
寒冬腊月,宗人令满头大汗。
“陛下,不知老臣可有能为陛下分忧之事?”宗人令颤颤地问道。
他不但知道淑宁宫走水,他更知道令嫔还活得好好的。
如果令嫔死在火中倒也罢了,问题就出在她还活着。
听说死了不少人,其中还有一位美人,令嫔怎么就活下来了?这可说不清了。
崇文帝看到宗人令不时用衣袖去抹额头上的汗珠子,动作滑稽,崇文帝眼中现出一抹不屑。
这就是大齐朝的皇亲国戚,不,这还是勉强能登上大雅之堂的,而更多的那些,就连宫里的一块砖一片瓦都不如。
“昨夜淑宁宫走水,将宫中供奉的太祖书画付之一炬,唉,可怜焦美人,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却被活活烧成一具焦炭。”说到这里,崇文帝用帕子抹着眼角,声音里也带了哭腔。
被烧毁的是他祖父留下的宫殿,而那个被烧死的,是他最最最宠爱的女人。
宗人令恨不能去看看自己的靴底,看看上面是不是踩了狗屎。
他真是倒了血霉了。
淑宁宫是容妃住过的地方,容妃死了二三十年,那里面又住进了其他妃嫔,怎么可能还有太祖的书画?
你心疼死了的焦美人,你不觉得搞笑吗?你那点子爱好,这京城里有不知道的吗?焦美人?你知道焦美人长得什么模样,若是你这眼泪是真的,老夫倒是要怀疑焦美人是不是男扮女装混进宫来的。
第七五零章 月秀宫
崇文帝伤心得难以自持,若不是他是九五之尊,此时此刻,他已经哀嚎出声。
烧毁的是他的宫殿,烧死的是他的美人。
“那淑宁宫里,以前住的是太祖皇帝的爱妃,如今住的是朕的定嫔和焦美人,朕看她们二人,就如那娥皇女英一般,如今少了一个,朕的心啊,也碎成了两半,一半跟着焦美人去了,另一半,另一半却还要为定嫔悲痛不已。定嫔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姐妹被活活烧死,她岂能心安,又岂能独活,宗人令,你说呢?”
前半段话,宗人令强忍着才没让自己呕吐出来,可是后半段话,宗人令就又庆幸自己没有呕吐出来。
小皇帝这是挖了坑,想让他往下跳呢。
凭什么?
就凭定嫔和他家那八竿子才打到一点点的亲戚?
当初,也是凭着这点儿亲戚,太皇太后才给定嫔封嫔的,说起来,还真是看在他的面子上。
宗人令憋了一肚子的浊气,强忍着想要发作的冲动,小皇帝脑袋是被驴踢了吧,现在是什么时候?秦王已经打进北直隶了!
你还真把秦王当成韩广严化那种乱臣贼子了?
或者,你以为秦王是后晋那些余孽?
再或者,你当秦王和那些占山为王的泥腿子是一路的?
人家和你一样,是妥妥的皇室,是太祖子孙!
且,大齐朝立朝也不过几十年,除了后晋小朝廷以外,还有前朝留下的老人没有死,他们和他们的子孙,还在心心念念着前朝。
秦王是什么血统?你忘了吗?人家的生母是前朝公主,而且还是嫡出的公主!而你不过是杨家女人生的,秦王的血统不但比那什么后晋之主更纯正,而且比你还要高贵。
就快要兵临城下了,你不想着如何稳定朝堂,反而在这个节骨眼上整出夭蛾子,你嫌自己死得慢,还是嫌这龙椅坐得不舒服?
宗人令不动声色,说道:“令嫔倒是个有福的,想来是沾了陛下的福。”
崇文帝在心里把这老子骂得狗血喷头,朕明明是说令嫔不应该再活着,你在想啥?
“宗人令,如今焦美人香消玉殒,朕这才发现,后宫空虚已久,朕想充盈后宫,还想辛苦宗人令,将朝中五品以上官员家中尚未婚配的女子,拟出名册报上来。”
崇文帝索性也不兜圈子了,直截了当。
宗人令服了,他是真的服了。
宗人令发现,其实他对崇文帝的了解还不够深,他以为那样的崇文帝就已经是极限了,可是事实告诉他,那样的崇文帝还只是山之腰,嗯,此时的崇文帝也还没到山之巅。
山之巅在哪里?
宗人令觉得,那已不是他能够想像的高度。
是神之所在。
“老臣领命。”宗人令佩服得五体投地。
“跪安吧。”崇文帝满意了,宗人令这老头儿还是很识实务的。
打发走宗人令,秋秋也终于忙过,过来向皇帝汇报。
崇文帝的心思却早就不在这上面了,他急切地问道:“乐伎进宫的事如何了?”
秋秋温驯地说道:“恭喜陛下,乐伎明日就能进宫了。”
“啊,真的?”崇文帝欣喜若狂。连他也没有想到,这件事会如此顺利,而且进展得还如此之快。
“是啊,原本奴婢还让钦天监选了吉时,可是昨晚出了那样的事,奴婢觉得,还是要趁着这个时候冲冲喜才好,就自作主张,让那些乐伎明日进宫了,奴婢逾越,还请陛下降罪。”
秋秋说完,便双膝跪倒。
“快起来快起来,你为朕解忧,何罪之有?唉,若非你提醒,朕还真是忘了,这后宫里是该热闹热闹,冲冲喜了。”
崇文帝想到这里,又蹙起了眉头,昨晚那种不甘的感觉又来了。
凭什么那些没用的女人都能住在华美的宫殿里,锦衣玉食,使奴唤婢?
他的小兰君却要混在低三下四的乐伎里偷偷进宫?
“朕记得,离淑宁宫不远,也有一座宫殿是空着的?”崇文帝问道。
“启禀圣上,您说的是月秀宫。二十年前,月秀宫也走过一次水,有两位老嬷嬷死在里面,从那以后,月秀宫里的宫人们便全都搬了出来,再也没有住过人。这两年,奴婢每个月都会让人进去打扫,虽然不至于脏乱,但是一时半刻也不能让贵人们住进去。”
这时的秋秋,心里已经转过七八个念头,皇帝该不会是想让那个什么兰君住到月秀宫里吧?
别说,淑宁宫和月秀宫,其实都离乾清宫不远。
当年太祖皇帝宠爱容妃,特意选了离自己的寝宫很近的淑宁宫给她居住,月秀宫与淑宁宫只隔了一条夹道,离着乾清宫自是也很近。
想来,这就是皇帝想让兰君住到月秀宫的原因。
“那你还跪在这里做甚,快快让内官监的人去月秀宫,今天就开始修膳粉刷,你再看看宫里缺什么,只管选最好的搬进去。”
崇文帝大手一挥,这件事便就这样定下来了。
秋秋不敢耽搁,立刻让人往内官监递牌子,内官监的人这会儿就在乾清宫,他住的房子还没有修好,今天一大早,又让那些人去淑宁宫清理废墟了。
显然,这些人手是不够的,还需要让内官监增派人手。
听说这是皇帝下的口谕,要翻新月秀宫,内官监的掌事太监全都呆住了。
翻新宫殿的活儿,内官监没少干,可是从来就没有寒冬腊月干活的,这天气也不适合啊。
可是想到昨天淑宁宫烧毁了,掌事太监又觉得能够理解了。
可能是原先住在淑宁宫的嫔妃们没处住了,皇帝想要让她们搬进月秀宫吧。
内官监不敢怠慢,派了五六十人过来。
周彤正在打瞌睡,忽然听到外面隐隐的传来人声。
她二话不说,拖起还在昏睡的焦美人便去了里面。
她一早就找好了藏身之处,以做不时之需,现在便派上了用场。
她先是把焦美人藏好,又担心这傻女人中途苏醒哭喊出来,索性把焦美人五花大绑,又把那块破布塞进嘴里,这才松了口气。
至于她自己,当然也早就找到好地方了,她纵身一跃,隐身在一处高梁之上。
第七五一章 死了一个
陈旧的宫门缓缓打开,秋秋在一群内侍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他只有十七八岁,高高瘦瘦,只是做太监久了,无论是行走还是站立,腰背微微佝偻,这令他少了长身玉立之感。即使生得唇红齿白,面如冠玉,可那种惯于伏低做小的姿态,却是掩也掩不住。
屠卫你真不愧是屠少龄的干儿子,就连想法也与正常人不一样啊。
周彤在心里默默叹息,秋秋却已经冷着脸,指着四处说道:“墙要重新粉刷,还有这窗子,换成琉璃的,那道门也不行了,不要刷漆了,重新换扇新的。”
秋秋一边说,内官监的内侍们便飞快地记下,后宫里没有太皇太后,也没有皇后,除了皇帝以外,位份最高的就是德妃,偏偏德妃的娘家还是罪臣之身,德妃自己都是朝不保夕,其他的妃嫔就更加没有份量了,眼下,这后宫之中,巴结秋秋比巴结德妃更能得到实惠。
秋秋做事干脆俐落,带着众人很快就将月秀宫各处走了一遍,安排妥当。
重又回到主殿,一个小内侍快步走进来,说道:“秋总管……”
周彤进宫两天了,她见过这名小内侍,这是服侍秋秋的。
秋秋面无表情地看了看跟在身后的那群内侍,为首一人忙道:“秋总管先忙着,咱们这就下去安排,等到把所需物事列出单子来,再给秋总管送过来。”
秋秋冷声道:“这事既然交给了内官监,你们就全权作主吧,只需修缮成我要的样子便可。”
“是,那咱们这就去忙啦。”说话的是内官监的管事太监,品级比秋秋略低。
秋秋颔首,那名管事太监便带着内官监的内侍们鱼贯而出,片刻之间,主殿里只留下秋秋和他身边的小内侍。
“何事惊慌?”秋秋淡淡地问道。
见四下无人了,小内侍忙道:“定嫔身边的宫女吉儿,掉到冰窟窿里淹死了。”
天寒地冻,御花园的湖面上已经结冰,崇文帝的后宫里死气沉沉,嫔妃们更是无人喜欢冰嬉,尤其是这两日刚刚下过雪,冰面上结了厚厚积雪,远远望去,昔日碧波荡漾的湖面上已是白茫茫一片。
藏在高梁之上的周彤轻扬眉角,难道福儿还是宫里深藏不露的孝子贤孙,趁着冰雪未溶,卧冰求鲤,凿个冰窟窿出来抓鱼?
那她的后娘是谁?
定嫔?
周彤已经脑补出崇文帝与某个男人生下福儿,定嫔是福儿后娘的狗血大戏。
她很惭愧,前世她打死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她一定是话本子看多了。
但是,显然这世上还是有人和她想到一处了,至少是全都想到了定嫔。
“定嫔呢?”秋秋沉声问道。
小内侍道:“刚刚太医又去给定嫔诊脉了,说她并无大碍,只是受惊过度,不能再受惊吓,静养几日也就无碍了。不过,德妃娘娘说明华宫里人太多了,难免会影响到定嫔休养,眼下淑宁宫已经烧毁,宫里又没有其他合适的院子,德妃娘娘吩咐了,下午就把定嫔送到东二院去静养。”
周彤虽然看过宫里的地形图,但是她留心的只是那几座主要宫殿,对于东二院这个地方,好像是看到过,但是却并不知道在哪里。
周彤不知道,秋秋却是知道的。
所谓冷宫,其实就是东一院,东二院紧邻东一院,也就是在冷宫的隔壁。
德妃让把令嫔搬去东二院,其实和把她打入冷宫没有区别,只是面子上好看一点而已。
宫里人人皆知德妃和令嫔私交甚笃,德妃没有娘家的助力,而令嫔却有长兴侯和宗人令,令嫔跟在德妃身边,对于德妃而言利大于弊。
现在德妃这样对待令嫔,只能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一切都是皇帝的意思。
皇帝要把令嫔打入冷宫,但是碍于宗人令的面子,暂时还不能把令嫔一撸到底而已。
而那个福儿,显然也是德妃的手笔。
秋秋双眸愈发冰冷,他对那名小内侍道:“去查查从昨晚到刚刚,福儿见过谁。”
小内侍领命而去。
周彤以为秋秋也要跟着离开这里了,毕竟,这座月秀宫显然是要修缮了,别说要修缮的是一座宫殿,即使是小门小房的院子,泥瓦匠也不可能说干就干,先要算出需要多少材料,主家同意之后,再把材料备好,然后安排人手。
即使是崇文帝着急,这月秀宫的修缮也要准备几日方可动工。
按理说,这里已经没有秋秋的事了,他该回到崇文帝身边了。
可是出乎周彤的意料,秋秋不但没有走,还找了一张看上去还算舒服的椅子,用拂尘掸掸上面的尘土,四平八稳地坐了下来。
周彤居高临下,俯视着坐在下方的秋秋,过了好几年了,秋秋的变化并不大,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周彤凭息静气,她想看看秋秋留在这里究竟要做什么。
她藏的这个位置虽然隐蔽,但若是有会武功的侍卫在这里,想要发现她并不困难。但是周彤不怕,她随时准备出手,尤其是现在,从她的角度跳下去,刹那之间就能掐住秋秋的脖子。
当然,把秋秋的脑袋割下来,远比掐住他的脖子更容易,更便捷。
大殿内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良久,响起一声轻叹。
秋秋望向墙壁上的一块斑驳,怔怔出神。
很快,先前的那名小内侍去而复返,他道:“小的打听清楚了,今天早上,福儿出了明华宫,先是去了御膳房,说是令嫔想喝绿豆小米粥,这会子不是夏天,明华宫的小厨房里没有绿豆,她这才去了御膳房。从御膳房出来的时候,福儿遇到了连公公。”
秋秋一怔,问道:“连公公?连儿?他去御膳房做甚?”
连儿虽然在品级上与他还有一定距离,但是论起在崇文帝面前的受宠程度,连儿却已经不逊于他。
像连儿这种在皇帝身边近身服侍的人,是不会去御膳房那种地方的。
“今日陛下的早膳里,有一道小酱菜很得陛下喜欢,连公公去御膳房,就是要亲自查看腌制小酱菜的器皿,以后陛下的早膳上,都要有这道小酱菜,那腌酱菜的厨子得了赏赐,这会儿还在乐呢。”
第七五二章 详查
秋秋的脸色阴晴不定,他问道:“福儿和连儿有没有说话?”
小内侍道:“连公公是知道定嫔病了的,他向福儿问了几句,就是问定嫔是否大好之类的,当时御膳房里很多人都听到了。福儿出了御膳房就回了明华宫,一路之上再也没有和别人说过话。”
秋秋说道:“福儿在宫里有没有关系不错的人?”
小内侍一脸的惊异,他试探地问道:“除了您以外,福儿在宫里没有别的关系好的人了。“
他的话刚一出口,就看到秋秋沉下了脸,小内侍自知说漏嘴了,慌忙说道:“其实这都是福儿自己瞎说的,小的也是听别人说起。”
秋秋不再多言,挥手让小内侍出去了。
他竟是一时忘了,曾经有一回,福儿见到他时,非常亲热地和他打招呼,宫里的内侍和宫女,哪个见到他都是一脸巴结,他当时并没有在意,后来就听说福儿和人吹嘘,说她和自己是同乡,小时候就认识。
这两天秋秋的状态特别不好,他总是感觉暗处有一双眼睛在偷窥他,这让他心慌意乱,以至于刚才差一点就在小内侍面前失态。
其实他刚才想的是,像福儿那样爱说话的小宫女,大多会有几个手帕交,他原本是想让人把福儿的手帕交带过来询问的,一时大意,竟然忘记了福儿和秋秋是同乡的事了。
这让秋秋心烦意乱,想起昨天收到的那张字条,他更加烦燥。
这不是他想要的,不是。
或许从他被送进宫来的那天起,这一切就错了。
沈彤,都是因为沈彤,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沈彤而起。
想当年,他被那个侏儒梅胜雪骗走,被囚禁于南味铺子的地牢之中,好不容易等到了来救他的人,可是万万没有想到,救他的却是沈彤。
他被沈彤关在小院子里,若不是他偷跑出来,现在恐怕早就身首异处了。
但谁能想到,他出来不久,就被孟家的人抓走了,孟老爷恨死了一清道人,原是想用他来祭天的,可他却又被人抢走,这次抢走他的是屠卫!
想到屠卫,秋秋打了一个冷颤。
如果沈彤没有将他取而代之,他怎会被一清道人连累,卷进孟家的事里,如果不是被卷进去,他也不会被屠卫抓走。
更不会变成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当年他还是个孩子,他甚至没有想过,净身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
屠卫问他的时候,他同意了。
那时他心里都是恨意,他恨沈彤,恨萧韧,恨梅胜雪,恨孟家,恨秦王,也恨把他抚养长大的一清道人,他更恨害了沈家的周氏皇室。
屠卫问他想不想亲手报仇,他想都没想就点头了,屠卫说刚好有一个机会,太皇太后死了,宫里会放出一批人来,茶水房里有个小内侍,长得和他有几分相像,而且这名小内侍身份低微,宫里放人也轮不到他,反而是那些原本认识他的人,会越来越少,甚至于全都放出去了。
想到这里,秋秋苦笑。
周彤看到下面的秋秋面色古怪,一时也不知道这人心里在想些什么。
她在梁上待得久了,很想下去伸伸懒腰。
可是秋秋却仍然没有要走的意思,直到又有一名内侍进来。
这名内侍不是之前的那个,但是周彤也见过他,他也是秋秋身边服侍的,应该算是秋秋的心腹之人。
这名内侍说道:“小的查了,早在太皇太后在世的时候,有一次,太皇太后去大相国寺听住持方丈讲经,定嫔也跟随其中,当时大相国寺藏了前朝得道高僧亲手所抄的金刚经,太皇太后问起时,住持方丈便说将这部金刚经献给太皇太后,当时,定嫔自告奋勇跟随僧人去藏经楼取来了这部金刚经。太皇太后还夸奖了她几句,说她孝顺云云。”
那个时候,秋秋还没有进宫,当年的那些人要么死了,要么出宫了,其实这些日子以来,秋秋都在让人打听早年的一些事,没想到现在定嫔出事了,却打听到这么一件事,而且这件事还和定嫔有关。”
“那时定嫔也是刚进宫不久吧,我记得她不是一个多事的人。”秋秋说道。
内侍答道:“秋总管说得对,定嫔的确不是一个多事之人,她虽然出身不错,可是位份摆在那里,太皇太后面前,还没有她说话的份儿,因此,那天她主动请缨去藏经楼取经书,这才会被人记住,当时杨皇后也在跟前,定嫔站出来说话的时候,杨皇后还瞪了她一眼,想来是怪罪她乱出风头,只是后来太皇太后夸奖她了,杨皇后才没在事后找她的麻烦。”
秋秋微微眯起眼睛,若有所思:“藏经楼?大相国寺的藏经楼不是什么人都能去的吧?”
内侍忙道:“这是自然。就连大相国寺里的僧人,也不是谁都能进藏经楼的。若非是太皇太后的口谕,又有住持方丈的允许,当日定嫔是万万没有机会到藏经楼里面去的。”
至于这两三年之间宫里的事,无论大小,秋秋不知道的并不多。
据他所知,定嫔不是一个信佛的人,淑宁宫里没有供奉菩萨,定嫔自己也没有抄写经书的习惯,他甚至让人查过,初一十五有很多宫人吃斋,定嫔和整个淑宁宫却依旧大鱼大肉。
昨天夜里,淑宁宫走水之后,跑出来几个内侍和宫女,这些人被德妃拘禁在冷宫里,德妃让人问了一轮,到了后半夜,秋秋则亲自又去审问过。
刚刚走水时,有人亲耳听到焦美人大声哭喊:“我没看到,我什么也没有看到,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还有人在几日之前,曾经听焦美人身边的宫女说起,那天焦美人被一个光头吓了一跳,还说那光头是和福儿在一起的。
焦美人和她的那名宫女在大火中被烧死了,死无对证。
因此,这也只能算是道听途说。
秋秋叹了一口气,这件事他必须要查清楚,必须要查清楚。
第七五三章 戒疤
房梁之上,周彤把秋秋与内侍的话全部收入耳中。
她也陷入深深的疑惑。
看来,定嫔要杀死焦美人灭口的事,秋秋已经查明了,而且,他也知晓了焦美人遇到那个光头的事了。
现在,就连多年之前,定嫔进过大相国寺藏经阁的事,秋秋也查到了。
看来,秋秋也怀疑那个光头是和尚。
可是焦美人却一口咬定那个人不是和尚。
焦美人说,那人只是光头而已,光头上面没有戒疤。
周彤心头一动,是了,当时她听焦美人提到戒疤时,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可是仔细去想却又想不起来。
现在,得知秋秋已经查到了大相国寺时,她的脑海里忽然灵光闪过,她想起来自己为何会对戒疤的事似曾相识了。
当年云七要用崇文帝换取杨锦程的一颗人头,萧祎为此大费周折,不但动用了萧家秘密豢养的死士,还网络了江湖人。而杨锦程则让几名飞鱼卫护送自己的替身进入煤青山,于是他的替身轻而易举就被杀了。
起初,周彤还以为杀死杨锦程替身的是萧祎派去的江湖人,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那人压根就不是萧祎派过去的,当时在场的还有大相国寺觉然和尚和他的小徒弟,一个名叫悟清的小和尚。
而那个悟清是没有戒疤的。
当时在场的飞鱼卫中,有一个就是虾头。而假杨锦程也曾当场质问悟清为何没有戒疤,悟清说他到大相国寺的时间尚短,按照寺规还不能点香疤。
虾头把当时在煤青山的所闻所见事无巨细全部上报秦王府,这份情报也经由周铮交到萧韧手中,周彤也是看过的。
之后,杨锦程也去查过觉然和悟清,显然是没有查出什么,加之他们师徒是大相国寺的,大相国寺是皇家寺院,对于每一个僧人的来历都有记录,觉然和悟清的出身没有任何问题,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周彤没有想到,事隔多年,当初留在煤青山的疑点,会在这个时候,突如其来地跳了出来。
除此以外,还有当日定嫔去取经书的藏经阁。
周彤也有印像,这个印像来自曾经的杨皇后,现在的杨兰舒。
在杨柳胡同的小院里,杨兰舒曾经说过,她之所以能够平安脱身,是因为在大相国寺之变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她是在藏经阁里渡过的。
有一个僧人救了她,并且让她住在人迹罕至的藏经阁,后来也是这个僧人,给了她一个尼姑的身份,让她得以顺利离开京城。
这些事,秋秋是不知道的,他也查不出来。
但是周彤知道。
有些事,看似独立存在,可若是把这些事情一一连在一起,就会赫然发现,原来这些事情都是有联系的,如同一张大网,把这些事情里出现过的人和事,全部网在其中。
周彤心念微动,崇文帝既然已经让德妃把定嫔搬去了离冷宫很近的东二院,显然下一步就是彻底把定嫔打入冷宫了。
东二院那边,恐怕就像个大筛子,什么人都能进去,在定嫔身上捅上几刀。
福儿说死就死了,定嫔想来也命不长久。
周彤懒得再在这里看秋秋的天灵盖,也懒得去管被她藏起来的焦美人,她要离开月华宫,趁着定嫔还没死,让她说出那个没有戒疤的光头的事。
可是秋秋不走,她也不能堂而皇之跳下去。
如果不是想看看秋秋为何会留在皇宫里,她现在已经想一巴掌打碎秋秋的天灵盖了。
好在这一次,秋秋并没有待得太久,又有内侍来告知,说是崇文帝找他,秋秋终于离开了月华宫。
周彤松了口气,如今秋秋在后宫里位高权重,他想在月华宫里独自发呆,其实也很难。
可是直到这个时候,周彤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她压根就不认识东二院。
焦美人已经醒了,这会儿正睁着她那双如梦如幻的大眼睛,含怨带嗔地瞪着周彤。
她被绑着,嘴里还堵着破布,不能动,也不能说话。
周彤掏出她嘴里的破布,说道:“刚刚那些人说的话,想来你也都听到了。你应该死心了吧,压根儿没人找你,所有人全都当你死了,无论他们找到的尸体里面有没有你,你在他们眼里也是死人了,不仅是定嫔要杀你,就连皇帝也想让你死。”
能在皇宫里活到现在,焦美人当然不像她看起来那么傻。
她能在淑宁宫刚刚走水就意识到这是定嫔要杀她,她也多多少少有点心眼。
这个时候,自是也明白了。
她的叔父跟了秦王,皇帝是想趁着这个机会让她死啊。
她虽然只是个小小的美人,可也是出嫁女,依照大齐律,娘家有罪,罪不及出嫁女。
皇帝能让德妃活着,当然也要让她活着。
若是直接宰了她,难免会被那些大臣们拦着,可若是让她烧死了,那就是天灾,和皇帝没有关系。
想到这里,焦美人的心都碎了。
她见过皇帝,当年在毛贵妃宫里时,她不但见过皇帝,皇帝还冲她笑过呢。
她心头一酸,眼泪便又要夺眶而出。
“不许哭,你敢哭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抠出来。”周彤厉声道。
这一招是真管用,焦美人硬生生把要流出来的眼泪憋了回去。
“你现在给我画张图,用手指头画出来就行,告诉我东二院在哪里,怎么走。”周彤凶巴巴地说道。她算是看出来了,对付焦美人,不凶是不行的。
若是江婆子和江二妹在这里,这个焦美人恐怕会更老实。
毕竟,那两位只看面相,就是能吃人的。
焦美人用她那玉葱似的手指,在落满灰尘的桌子上画啊画,虽然那画功实在是不能恭维,但是周彤总算是知道东二院在哪里了。
她重又把焦美人藏好,继续五花大绑加破布塞嘴。
周彤对这个女人不敢有任何松懈,谁知道她会不会对那些内侍们大喊救命,又要与皇帝诉衷肠呢。
把这些安排妥当,周彤整整自己身上的内侍袍子,悄无声息地出了月华宫。
第七五四章 悟清
东二院内,定嫔蜷缩在角落里,四周静得出奇,只有她自己的心跳声。
她以为她和德妃是闺密,是手帕交,她以为德妃会对她维护一二,可她没有想到,德妃竟然丝毫不念姐妹之情,冷酷无情地把她发配到了东二院。
在来东二院的路上,有人告诉她,福儿的尸体被发现了。
东二院里除了外面守门的壮硕嬷嬷,就没有其他人了,更没有人服侍。
那是两个膀大腰圆的婆子,大冷的天,两个人一边守门一边骂街,反正这里是鸟不屙屎的地方,骂街也没人听得到。
至于屋里那位,呵呵,全都被贬到这里来了,那就不算是个人了。
她们是皇宫里地位最低下的,平日里别说是皇帝,就连宫里的那些位份低的美人们也见不着,现在终于有个曾经的贵人落到她们手里了,在她们眼里,落地凤凰还不如鸡呢,何况这位离凤凰还远着呢,当然连鸡也比不上。
“咦,不是说被打入冷宫的,整日里哭哭啼啼吗?以前在冷宫里的那些,都要按着时辰排队哭呢,怎么里面的这位,到现在也没哭一声呢,是哑了还是压根没害怕?”一名婆子说道。
另一个冷笑:“不哭可不行,你等着,我这就让她哭出来。”
闻言,先前的那个也笑了,道:“我跟你一块儿去。”
两人一先一后进了里面,自是不会知道,就在她们身后,一个苗条的身影也跟着进去了,只不过没有直接跟着她们进屋,而是寻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
片刻后,屋里果然传来女子的哭声,两个婆子又一前一后出来,脸上笑嘻嘻的,其中一个甩着手腕子,道:“这娘们还真是皮厚,拧得老娘手都疼了,她这才哭出来。”
定嫔其实是不想哭的,可是她若是不哭,那两个凶神恶煞的婆子便会一直拧她,她恨死德妃了,她毕竟是皇帝的女人,若是德妃没有吩咐,这两个下等奴才岂敢折磨她。
她在宫中多年,对这些伎俩手已见惯不怪了,她现在只希望娘家那边能够给力,无论是长兴侯府还是宗人令,能在这个时候帮上忙。
忽然,定嫔感到眼前一花,接着脖子上便是一凉,她下意识地止住哭声,惊恐地望着面前突然出现的人。
这是一个小内侍,十七八岁的样子,生得十分俊俏。
虽然这是一张从未见过的生面孔,可一看这样貌,定嫔便猜出这名小内侍的身份了。
“你是乾清宫的?”她压低声音问道。
当年的林淑妃那般受宠,已经怀了龙种了,还是死得不明不白,她才不信林淑妃是被杨皇后弄死的,杨皇后那样的地位,那么大的靠山,何苦杀掉一个妃子给自己惹来一身骚,林淑妃是死在谁手里的,她早就猜出来了。
皇帝,只能是皇帝。
皇帝的那点爱好,她当然知道。她可不是焦美人,她对皇帝早就不抱希望了。
看看秋秋和连儿的模样就知道了,乾清宫里都是这种相貌俊俏的内侍,至于那些没有阉过的侍卫们,更是个个英俊挺拔。
现在眼前的这个,和秋秋、连儿一看就是一路的,不但长得俊,而且女里女气。
并非只要是太监就一定是娘娘腔,同样的庵人,也分三六九等,像眼前的这个,就是那种最像女人的。
脱下这身内侍服饰,涂脂抹粉戴上钗环,就是个活生生的小娘子。
周彤可不知道她自己的这张脸,能让定嫔浮想联翩,她只对定嫔猜出她是乾清宫的有兴趣。
她低声说道:“你还是再哭两声吧,否则外头的人不放心,又要拧你了。”
定嫔目露凶光,但是却真的嘤嘤嘤又哭了几声。
“皇帝让你来杀我?就凭你?”定嫔打量着周彤那副苗条的小身板,眼睛不由落到她的胸前。
因为要假扮成内侍,周彤进宫前就束胸了,可是她已经是十八岁的姑娘了,无论怎样束胸,也束不成平平板板的男人样子,一般人不会留意,可是定嫔,显然不是一般人,她的眼睛毒得很。
周彤轻扬眉角,说道:“现在你知道了,我不是内侍。”
定嫔脸上一僵,不是内侍,那就是假扮成内侍的宫女了。
乾清宫里没有宫女,莫非这是德妃派来的人?为了掩人耳目,假扮成内侍?
周彤道:“你别管我是什么人了,至少我不是来杀你的。但是我知道,有人想要杀你,而我能帮你给宫外递话,想来现在你想要把话传出去,也很困难了吧。”
定嫔离开淑宁宫时,只带了福儿一个。
原先淑宁宫里的人,要么死了,要么就被囚禁在冷宫里,怕是以后也难见天日了。
现在唯一能救她的,就只有长兴侯府和宗人令。
但是她已经被送到东二院了,即使他们已经得到消息,也不知道她在这里的实际情况。
“我为何要信你?”定嫔又哭了两声,接着问道。
“就凭我知道尼姑是皇后。”周彤说道。
定嫔惊得差点叫出声来,她惊愕地瞪着周彤,缓缓地说道:“你是听谁说的?”
“这你就别管了,我现在只想知道,那天进宫的是不是悟清,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说到这里,周彤手上一动,定嫔只觉颈间一痛,刚刚一直在和周彤说话,定嫔竟然忘了,她的脖子上还横着一把刀。
“你还是想要杀我?”她问道。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的刀有时候会不听我的话,比如我嘴里说着不杀你,可是我的刀却割断了你的咽喉,所以你最好配合一点,免得我管不住这把刀。”
定嫔气得半死,这究竟是哪个宫里的宫女,这么可恶的家伙藏在宫里,竟然没有被人发现?
心里这样想,可是嘴里却不敢说出来。
说来说去,定嫔也只是一个后宫女子。
虽然心狠,可是却也不敢拿着刀杀人,顶多就是下下毒放放火,或者借刀杀人。
像这样明晃晃地掏刀子,她没见过,也没想过。
“是悟清,的确是悟清。”
第七五五章 长兴侯
“居然真的是悟清!”周彤自言自语,她对自己很佩服,只凭戒疤两个字,她竟然猜对了。
定嫔冷笑:“你既然已经猜出来了,何必装成这副样子。”
周彤看了定嫔一眼,这女人显然是要破罐破摔了。
她没有说话,抽刀就走。
感觉到颈上的那股杀意没有了,定嫔的心反而沉了下去。
“你站住!从我口中套出话来,就要一走了之吗?”担心被院子外面的婆子听到,定嫔只能压低声音,但是周彤还是从她的声音里听出了愤怒与绝望。
此时的定嫔,如同在漫无边际的大海上独自飘浮的旅人,而到一块浮木、一根稻草都想要抓住。
眼前的周彤,就是定嫔的浮木和稻草。
她不能放弃这个机会,否则,她就只能在这东二院里等待死亡。
周彤停下脚步,冷哼一声,道:“你想让我救你出宫吗?我没有这个本事。”
“不,我只让你给长兴侯府带句话,越快越好。”定嫔双眸泛红,但是周彤却没有在她的眼中看到泪意。
“好吧,你说。”周彤缓步走回定嫔的面前。
定嫔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沉声说道:“长兴侯王钦是我的舅舅,你告诉他,就说悟清进宫找过我。”
周彤没有想到,危急关头,定嫔要带给长兴侯的竟然只是这样一句话。
她不是应该让长兴侯连同宗人令一起,利用宗室和勋贵府的威望,在崇文帝面前保下她的性命吗?
难道她已经抱定必死的决心了,要死在宫里?
不,面前的定嫔虽然面色憔悴,但是她的眼睛里却像燃烧着熊熊火焰,这不但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女人,更是一个不会言败的女人。
周彤太熟悉这样的人了,她周围都是这样的人,反而是像焦美人那样的,嗯,周彤表示还是头回遇到。
“你是在威胁他?让他不得不来救你?他怕你对悟清说出他的秘密,亦或是长兴侯府的秘密?”周彤问道。
定嫔眼中闪过一抹惊异,她直勾勾地瞪着周彤:“你究竟是什么人?”
周彤摊摊手,很是无奈:“我说出来你也不信,你和长兴侯府,我也是这两天刚刚知道的。”
对于京城里各家各户的事,周彤知道得不多,虽然她早就听说过霄云二十四将,可是这二十四将都是谁,她至今也说不全。
长兴侯府原本就不显赫,这些年靠着与宗室联姻,才能勉强维持,可是除了一个爵位也没有什么了。
因此,长兴侯便成了霄云二十四将里,周彤记不起来名字的那一个。
至于定嫔,崇文帝虽然不好女色,可是两次选秀,后宫里仅是有封号的,大大小小也有几十位,周彤若是能够一一列出,怕是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
定嫔自是也想明白了,她叹了口气,道:“看来你是个真正聪明的,你说得没错,我确实是在威胁他,如何,你怕了?不敢去给他传话吗?”
周彤笑了笑,道:“我只是怕我自己一个不小心,把你舅舅的脑袋割下来而已。”
定嫔一怔,想起刚刚周彤的刀还架在她的脖子上,不由冒出一层冷汗。
“你若是把他杀了,我便更没有活路了。”定嫔叹了口气,她还真有点担心,面前的这个小姑娘会不管不顾地把王钦杀掉。
“那你不如告诉我,长兴侯为何害怕悟清进宫见你?其实已经到了这一步,你的脑袋早就不是长在你自己头上了,随时都能被人取走,长兴侯是否想救你,是否能够救下你,都还是未知。若是他不肯救你,或者皇帝不买帐,那你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我若是你,就会有两手准备,一是想办法让人救我,二是一旦我不能活了,也不让那些害我的人好过,你都走到这一步了,还顾忌那么多做甚?其实你也不能肯定长兴侯能救你,对吧?你若是死了,却是为他而死,为了这样一个人,你值得吗?”
周彤说这番话的时候,定嫔还没忘记大哭了几声,周彤见她到了现在也没忘遍蒙骗外面的婆子,便更加确信,定嫔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
果然,听完她的这番话,定嫔咬了咬牙,对周彤道:“我不知道你是谁,你也并不认识我,我更不知道你是谁派来的。但是无论是你背后的人是谁,对我如今的处境而言,你都是我唯一能用的人。你说得对,我并不能确定长兴侯会救我,更不能确定他们能够救下我,所以我也没有必要把所有事情揽上身。”
她咽了口唾沫,一字一句地说道:“你听着,悟清男扮女装,冒险进宫见我,是要问我一件事,他要问我,他的亲生父亲究竟是谁,是不是大齐人,是不是大齐的宗室或权贵。”
周彤心头一动,定嫔说的是“大齐人”,为何会这样说?正常人是不会这样说的,为何会特别提到“大齐”。
莫非悟清不是大齐人?
“悟清的父亲是长兴侯王钦?你的舅舅?所以你只要让他知道悟清曾经进宫见你,他就会害怕,对吗?”周彤问道。
定嫔笑而不答,周彤便知道自己猜对了。
定嫔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到几时,她说出这几句话来,当然不是说给周彤听的,而是要告诉周彤背后之人。
能把一个会武功的小姑娘送进宫里假扮内侍,她背后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
定嫔觉得自己委屈,若不是悟清在宫里时被焦美人撞破,她就不会烧了淑宁宫,杀死焦美人,德妃更不会为了不惹祸上身,而把她供出去,最终惹来杀身之祸。
她原本好端端的一个定嫔,虽然没有皇帝的宠爱,可是在这宫里也是锦衣玉食,她本可就这样渡过一生的,都是为了长兴侯,为了她的舅舅,她才走到这一步。
即使长兴侯和宗人令保下了她的性命,让她苟活下来,她也不再是以前的定嫔,在皇帝眼中,她都是一个杀人的人,皇帝又岂会让她好好活着,要么像现在这样被圈禁在冷宫中,要么让她“生”上一场大病,以定嫔的身份体体面面地死去。
所以,她值得吗?
不值!
第七五六章 父子
“有一年,太皇太后和杨皇后去大相国寺听经,我也一起去了。太皇太后身边的桂嬷嬷悄悄对我说,若是太皇太后让人去藏经阁,你就主动请缨,太皇太后会很高兴。那时我刚刚进宫不久,虽然封了嫔,可我的家世并不高,若不是因为舅母是宗室的原因,我也不能封嫔。我做梦都想在太皇太后面前有所表现,桂嬷嬷是朝阳宫里有身份的嬷嬷,她能提点我,我自是高兴还来不及。
后来,太皇太后果然让人到藏经阁去,我便主动要去,太皇太后准了,于是我便跟着僧人一起去了藏经阁。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悟清,那时悟清还小,长得眉清目秀,觉然将那卷经文交给我的时候,悟清就跟在觉然身边。那时我也只有十五岁,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看到长得好看的小和尚,不免多看了几眼。觉然便说,这是他的徒弟悟清。
回宫之后,太皇太后让人把我叫到朝阳宫。太皇太后问我在藏经阁里见过什么人,我就实话实说。我说见到了觉然和尚和他的徒弟悟清。太皇太后问我悟清长得什么样子,我也如实说了。
对了,当时慈恩寺的一位师太也在,那位师太脸上有道疤,看着很是吓人,因此我记得很深,后来我暗中打听,听说太皇太后很看重那位师太,隔些日子就叫请了她进宫讲经,不过,我在宫里这么多年,也只见过她一回。
次日,太皇太后遣了桂嬷嬷过来,赐给我一斛珍珠,那时我年纪小,着实得瑟了几日,却不知道,那只是一切麻烦的开始。
再后来,我娘进宫看我,我便向她说起那日在大相国寺的事,还说因为这件事,太皇太后还赏了我。没想到我娘听后脸色大变,告诉我以后万万不要再去大相国寺,若是太皇太后再去听经,我就假装生病,哪怕惹了太皇太后不悦,也不会去。
我问她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娘无奈,告诉我一件事,她说我舅父王钦在外面惹下风流债,生下了一个孩子,那孩子就在大相国寺出家,那孩子的生母不是普通人,这事若是传出去,等着长兴侯府的就是灭门抄家。既然那位桂嬷嬷让我去藏经阁,她肯定是没安好心,让我一定要小心谨慎。
我听了我娘的话,从那以后就断了要在太皇太后面前表现的心思,也不去杨皇后和毛贵妃面前转悠,更是再也没有去过大相国寺。
但是因为这件事,却是把我娘给吓坏了,她整日担惊受怕,生怕我在宫里会被人算计了。我娘只是长兴侯府的庶女,膝下又没有儿子,因此我爹也不待见她,直到我进宫封了嫔,我爹才给了我娘一点好脸色。我娘一直都是谨小慎微,哪里禁得住这么大的事,那时她的身子便已是不好了。后来又传出陛下的死讯,我们这些人全都被打入冷宫,我被打入冷宫的消息传到娘家,我阿娘便晕死过去,当天夜里就没了。”
定嫔的眼珠子通红,她看向周彤,说道:“小姑娘,你说得对,太对了,我可能今天就死,也可能明天就死了,可是长兴侯府却肯定不会在今天或者明天就能救下我,若是我死了,岂不是更遂了他们的心意,这秘密就再也没人知道了吗?所以我把这事告诉你,你想告诉谁都行,我若是死了,他们这些人,谁也别想有好果子吃。我娘早死了,我的娘家除了我那个狠心的爹,就是他的一堆小老婆生的庶子庶女,他们是生是死与我何干。”
周彤很满意,她的这步棋没有走错,定嫔果然就是她想像的那种人,杀伐果断,只要是对她不利的人,她决不手软。
“你只是知道悟清的爹是谁,那他娘呢?”周彤问道。
定嫔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想过好几年,都没有想出来。直到那天悟清来见我,问了我那几句话,我就猜测,他的阿娘或许不是大齐人。小姑娘,我把我知道的事全都告诉你了,你快点走吧,若是我能活下来,有机会我会报答你,若是我活不了,这也是咱们的一场缘份。”
周彤颔首,对定嫔笑了笑,道:“若是你也能有来生,下辈子嫁个什么人都好,就是不要再嫁给皇帝了。”
定嫔抿嘴笑了,一笑之间千娇百媚,周彤是女子也不由得呆了呆,如果崇文帝是个好女色的,凭着定嫔的狠辣和美貌,说不定能够在这后宫之中杀出一条血路,成为皇帝的宠妃。
可惜,崇文帝不好这口。
定嫔挥挥手,道:“行了,我记住了,若有来世,我宁可当姑子,也不会进宫。”
说完,她不去看周彤,又嘤嘤嘤地假哭起来。
周彤回到月华宫时,焦美人竟然睡着了。
周彤也挺佩服她的,这大白天的,她居然还能睡得像头死猪。
傍晚时分,有几个内侍进来,把那些落满灰尘的摆设收进箱笼。
周彤知道,显然这月华宫马上就要开始修缮了,她和焦美人,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她原本以为,经过前一夜的不得安宁,今夜能睡个安稳觉了。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三更时分,宫里又热闹起来。
按理说,月秀宫里没有人,外面的热闹是传不进这里的。
无奈,练武之人都有一双好耳朵,周彤也不例外。
她睡觉一向很轻,稍微一点动静就能惊起。
她坐起身来,凝神屏息,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
声音不大,似是还隔着很远,便却像是有很多人在同时出动。
这让周彤想起多年之前的那一夜,她和云七闯进朝阳宫,羽林军出动,大内侍卫出动,后宫之中风声鹤唳。
那一晚的情景,在这一刻又重新浮上周彤的心头。
现在宫里没有太皇太后,后宫之中位份最高的就是招德妃。
以崇文帝的性子,真若是招德妃死在他面前,他恐怕也懒得多看一眼。
如果外面那同时出动的人,全都是羽林军和大内侍卫,那么一定不是为了招德妃。
后宫之中还有一个人,那就是皇帝。
崇文帝出事了?
第七五七章 弑君
周彤心头一动,她想起秋秋躲在屋里烧的东西,那只有炙烤皮肉才会有的刺鼻味道。
既然遇上了,若是不去看看,岂不是白白浪费一次机会?
这里是皇宫,不是街边的布庄子,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好不容易来了,那就不能白来一趟。
再说,周彤还没有想好带着焦美人如何出宫,现在机会似乎来了,她可不想错过。
月秀宫距离崇文帝住的乾清宫并不远,还没走出月秀宫门前的夹道,便听到整齐而又急促的脚步声。
这是牛皮靴子踩在青砖地上的声音,内侍们穿的是布底靴子,这是羽林军或者大内侍卫,脚步声整齐划一,更可能是羽林军。
周彤紧贴着院墙,隐身在暗影之中,一队羽林军从夹道外面跑过,其中一人还拿着灯笼往这边照了照。
看着像是在搜捕。
那队羽林军刚刚跑过去,周彤身形闪动,便追了上去。
谁也不知道队伍最后面的那名羽林军是何时掉队的,甚至没有人发觉少了一个人。
片刻之后,周彤换上了一身羽林军的打扮,堂而皇之走出月秀宫前的夹道,向着乾清宫而去。
乾清宫外,黑压压都是人,有羽林军,也有侍卫。今夜阴天,看不到月亮,但几十只硕大的气死风灯,依然把四周照得亮如白昼。
周彤悄悄混进羽林军中,旁边的人看都没看她,把身子往旁边移了移,给她移出位置,却并没有多话。
周彤见那人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便压低声音问道:“里面怎样了?”
少年正聚精会神盯着前方,听到有人问他,便道:“医正也来了,应该无碍吧。”
医正?太医院里的。
崇文帝病了?死了?受伤了?
周彤双眼冒光,可却也没敢多问,只是叹了口气,小声说道:“但愿没事儿。”
闻言,少年这才转头看她一眼,见她瘦了巴几,个子也不高,懒得再看,重又盯着前面,其实从他的角度,能看到的也只是前面人的后脑勺而已。
正在这时,两名内侍从里面飞奔而出,守在宫外的羽林军自动让出一条路来,周彤见过这两名内侍,他们是跟在连儿身边的。
两名内侍神情肃穆,其中一名高声喝道:“飞鱼卫何在?”
这时,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飞鱼卫镇抚高池在此!”
那名内侍高声道:“传陛下口谕,飞鱼卫速派人把守皇城各道城门,任何人等皆不可出入,违令者斩!”
皇城有七座城门,平日里天还没亮,这七座城门便会打开,送水的、送粮的、上朝的文武百官,便会进入皇城,再从皇城进入宫城。
现在距离打开皇城各门的时间,还有两个时辰,让飞鱼卫去把守皇城,皇城里面的人出不去,皇城外面的人更是进不来。
这些人里,包括宗室勋贵、文武百官。
周彤更加兴奋,崇文帝是出了大事了,可惜,她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整整一天,周彤要么是在月秀宫里,要么就是在东二院,对于乾清宫的事自是不知,不但不知道,甚至想都想不出来。
就在今天晚上,崇文帝的兰君提前进宫了。
其实那批乐伎是应该明天进宫的,但是下午的时候,崇文帝听说乐伎们已经到了皇城,今天晚上被安排到下等内侍住的廊下家。
这也是历来的规矩,乐伎既然是明天进宫,就不可能明天才会送过来,为了保险起见,肯定是提前一天就到了。
而住到廊下家,也是老规矩了。
除了京城里数一数二的戏班子,外地进京的乐伎都是这样安排。
按理说这样的安排无可挑剔,可是崇文帝却心疼了。
他的小兰君芝兰玉树般的人物,岂可住到廊下家那种地方?
为此,崇文帝特意叫了两名低等内侍打听廊下家的情况,得知一间屋子一张大炕,一张大炕上住着十几个人时,崇文帝的脸色就不好了。
他的兰君岂不是要和那些乐伎和内侍们同床共枕?
这和秀女们在进宫前就被男人摸了碰了,有何区别?
毛大公子拍着胸脯打过包票,兰君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雏儿,别说是男人,就是女人也没有过。
只是这样一想,崇文帝便气得脸都绿了。
当即,他叫来秋秋,让秋秋无论用什么办法,也要在天黑之前把兰君接进宫来。
月秀宫虽然还没有修缮完毕,那就让兰君先住在乾清宫好了,只要乾清宫里的人不对外声张,外面的人就不会知道。
虽然崇文帝对秋秋的宠爱已经大打折扣,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论起做事,秋秋比连儿更加妥贴,也更有办法。
天还没有全黑,秋秋便领着一个颀长挺拔的内侍进了乾清宫。
那内侍虽然穿著打扮,与一般内侍并不两样,可是崇文帝只看了一眼,眼睛便再也移不开了。
又有一队内侍鱼贯而入,有的捧着薄如蝉翼的寝衣,有的捧着美酒和鲜果……
秋秋使个眼色,这些人把东西放下,便跟着他一起悄悄退了出去。
这是崇文帝一直以来的规矩,他不喜欢在这个时候屋里还有其他人。
夜幕降临,寝殿内红烛摇曳,时而有笑声传出,守在门外的秋秋掩着嘴打个哈欠,这时连儿手拿拂尘走了过来,笑着说道:“秋公公累了吧,要不到茶房里坐会儿,也尝尝我烹茶的手艺?”
秋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像是偷糖吃被人撞见的孩子:“好啊,那洒家就去讨连公公一杯茶吃。”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茶房,一盏茶刚过,便听到了一声惨叫!
寝殿之内,崇文帝赤着身子横躺在龙床上,他的胸前插着一块碎瓷,他抽搐着大口喘息,如同一尾离岸的鱼。
那个叫兰君的少年,站在床前,面无表情。
连儿和秋秋带着人冲进来时,兰君闻声转过身来,烛光下,他那宛若细瓷般白净的脸颊上,染上一抹妖异的红色。
他看着冲进来的人,忽然笑了,一丝鲜血从他的嘴角渗了出来,他的身子晃了晃,便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第七五八章 小封
乾清宫外,周彤踮着脚尖,拔着脖子向前面张望。她的身材在女子中算是高挑的,可是站在层层叠叠的羽林军中,便成了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若不是现在没有人注意到她,一定会有人奇怪,她是如何当了羽林军的。
羽林军是皇家卫队,是皇帝的脸面,勇猛还是其次,首先要威武要好看,所以羽林军的将士都是精挑细选的,个个都生得一表人才。
比如站在周彤旁边的少年,长着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这张脸就是话本子里的忠臣义士的标准形像。
周彤想了想,决定还是要从他身上下手。
“哎,我姓周,你呢?”
少年看她一眼,皱皱眉,问道:“你家是宗室营的?”
宗室营的子弟,在羽林军里的并不是少数,虽然都是姓周的,可也分成三六九等,太祖一脉的姓周,旁支或者庶出的也姓周,虽然美其名曰都是宗室营的,可是有些人也就是逢年过节才到宗室营里磕个头而已。
周彤连连点头,道:“我爹是在宗室营里长大的。”
少年明白了,他爹是宗室营里长大的,他不是,他爹十有八、九是哪家的庶子。
“我叫封文玉。”他说道。
姓封的并不多,周彤能想到的只有平南侯封冲,之所以记得封冲,是因为萧韧对她说过,封家最恨萧家。封家子弟中的精英几乎全都死在福建了,封家虽然没有绝后,但是还留在京城的也只有旁支和庶房了。
“你是平南侯府的?”周彤问道。
封文玉冷笑:“不敢当,你怕是忘了如今早就没有平南侯府了,我只是姓封的寻常人而已,就连能来羽林军,都是花钱托了不知多少关系好不容易才进来的。”
这就是变相承认了,他就是出自平南侯府的那个封家。
当年,太皇太后和杨锋派了惯于在北方做战的封家军去福建打海盗,封家军全军覆没,朝廷却以封家军战败为由,削了封家爵位。
如今确实早就没有平南侯府了,尚留在京城的封家人,只是普通百姓而已,虽然能够科举,也能入行伍,但是却没有了祖荫,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比如这个封文玉,就要从羽林军里的小兵做起。
周彤低声说道:“我从小就听霄云二十四将的故事,对封老侯爷很是佩服,真没有想到,在这里还能遇到封家人,等到忙完这事,有空了我请你喝酒。”
听她这么说,封文玉脸上的神情缓和下来,他和周彤年龄相似,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年人,自是很快就说到一块去了,他爽快地答应下来,说道:“那就说定了,到时咱们去顺河街的顺河楼,那是我二姨父开的,咱们去了能打折,还能送菜送酒。”
“好啊好啊,那就到顺河楼,我还没有去过那儿呢,我平时常去的是杨柳胡同。”周彤说道。
“啥?行啊,小子,想不到你还好这口?嘿嘿,我长这么大,还没去过杨柳胡同呢。”封文玉摸摸头上的头盔,有点不好意思。
他家里管得很严,京城里怕是也只有他,十七岁了还没有去过杨柳胡同呢。
“没关系,你带我去顺河楼,我带你去杨柳胡同,我家在杨柳胡同有处宅子,这会租出去了,我去的话也有折扣”,周彤小声说道,又补充道,“你可千万别把这事告诉别人啊,若是让人知道了,我可就完了。”
杨柳胡同是什么地方,京城人都知道,那里的宅子虽然不便宜,但是传出去也不好听。
再说,这位小周好歹也是宗室营出身,和太祖皇帝同姓同族,说出去也够丢人的了。
封文玉咧嘴想笑,又怕旁边的人听到,只好强忍着,低声说道:“你放心吧,我们封家人一向嘴严,特别严。”
“嗯,我相信,你们封家都是大英雄,大豪杰。”周彤一脸仰慕。
“你小子不错,比宗室营的那群孙子们要强多了,我说的是宗室营的那些人,不是宫里的,你可千万别误会。”封文玉说道。
“我当然不会误会,宗室营的都是些什么人,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我还帮周骋打过架呢。”周彤没有说谎,她真的帮周骋打过架,卸了甄建一条腿。
“咦,你还帮过周骋,就你这小身板,还能帮周骋打架?周骋号称打架不会输的,也要找帮手,姥姥的,那孙子……”封文玉说得兴奋,声音不由得大了起来,被周彤用胳膊肘撞了一下,这才发现不对劲,连忙噤声,冲着周彤做个鬼脸。
周彤凑到封文玉耳边问道:“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原本在官房里,听到动静才跑出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我到现在还没搞明白,也不敢问。”
封文玉大吃一惊,他打量着周彤,目光里满是不敢相信。
周彤暗叫不妙,看来她是要露馅了,怎么办,宰了他吗?
要不要宰了他?
没想到封文玉却忽然张大了嘴,然后又用力闭上嘴,像是在强忍着没让自己哈哈大笑。
“你可真行,我头回遇到像你这么混蛋的,哎,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要知道羽林军里还有你这么一号人物,我应该早就认识你啊。”封文玉也同样压低声音说道。
这说得周彤怪不好意思的,她只好讪笑:“我也不知道以前怎么就不认识你呢。”
“我告诉你啊,皇帝遇刺了,是被一个乐伎刺的,这会儿不知道死没死,进去了好多太医,好多,你知道吗?已经让人去如召安昌侯了。安昌侯是谁你知道吧,还让人去叫毛首辅,若是萧长敦没死,这会儿应该也要给叫过来了。”
周彤被他说得有些迷糊,问道:“萧长敦?定国公?他死了?啥时候的事?”
“嘘,你小点声,这是秘密。萧家这一群忘恩负义的坏蛋,全都死了才好。萧韧先死的,你知道他是谁不,外人不知道,我们封家可清楚着呢,他就是萧家小七,他先是被人砍成人棍,接着就死了,他死以后,萧长敦也死了,只不过这是秘密,外面的人全都不知道。”
第七五九章 进宫
这一次,轮到周彤上上下下打量封文玉了。
原来我已经成了望门寡,我怎么不知道?
你才被砍成了人棍,你们全家都被砍成人棍,你们全族……算了,你们封家早就没有几个人了。
周彤强压着剁了他的念头,伸手拍拍封文玉的肩膀:“小封,你真幸运。”
若是今天在这里的是我老娘,哪怕面前是千军万马,她也会把你砍成人棍,所以你就偷着乐吧。
封文玉说得口沫横飞,并不知道就这么一会儿,他已经在阎罗殿里走了一圈儿。
这时,站在前面的一名羽林军实在是不能忍了,转过头来,恶狠狠地对封文玉道:“你丫的小点声,让人听到还以为是我在说话。”
也是,他们离得太近了。
封文玉忙道:“表哥,这位是我刚刚认识的兄弟小周,小周,这是我表哥,顺河楼就是他家开的,明天咱们一起去顺河楼喝酒。”
封表哥显然是懒得理他们,低声吼道:“你给我闭嘴!”
封文玉正想告诉封表哥,这位小周兄弟在杨柳胡同有宅子,可是还没有开口,就听到又是一阵喧哗,有人高声喊道:“安昌侯到了,快,让开,让开,安昌侯到了!”
封文玉拔着脖子使劲望过去,还不忘对周彤说道:“总算来了一个能主事的,不过我和你说啊,这个安昌侯可不要脸……”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封表哥捂住了嘴巴。
安昌侯是飞鱼卫,你小子是不要命了吗?
周彤甚是无语,京城真是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啊,如果没来京城,她永远也想不到话本子里忠厚好人的浓眉大眼样板子,在现实中他可能是个嘴欠的话唠。
三相对比,周彤觉得小柴和周骋都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正常人。
安昌侯李冠中身穿飞鱼服,面沉如水,在七八个飞鱼卫的簇拥下,大步流星走进乾清宫。
他的身影很快就看不到了,而这时又有人高声喊道:“毛首辅到!张阁老到!李……”
同样是一身官服的毛元玖带领几位阁老步履匆匆,与李冠中一样,也是神情肃穆,只是其中有一位老大人,显然是身体不好,是被人搀着来的。
“宗人令到!”
“定国公世子到!”
随着此起彼伏的唱诺,周彤看到了与宗人令一起赶过来的萧祎,一旁的封文玉终于忍不住了,他甩开表哥的手,对周彤道:“你看你看,萧家人就是一群狼崽子,死了爹死了兄弟都不当回事……”
这一次捂住封文玉嘴巴的,是周彤。
周彤在他的耳边说道:“萧韧活得好好的,他脾气可不好,喜欢割人舌头。”
萧祎是在宫门外面遇到宗人令的。
其实宫里派出去的人并没有给定国公府送信,他们最先去的是安昌侯府,李冠中还没出门,就让人给萧祎送信去了。
萧祎也吃了一惊,尤其是在李冠中派来的人对他说了那句话之后。
“你们萧家没过门的媳妇也在宫里。”
他们萧家没过门的媳妇有两个,一个是周彤,一个是宜宁郡主。
而能在宫里的,只能是周彤。
这件事上,萧祎和李冠中不谋而合。
他们两个一致认为,那个乐伎只是幌子,周彤才是行刺皇帝的真正杀手!
此时此刻,正站在乾清宫外面看热闹的周彤打死也不会想到,崇文帝已经被她给杀了!
如果她知道,这时一定会飞奔进乾清宫,在崇文帝身上戳几刀,黑锅不能白背,怎么也要多捅几刀。
因此,萧祎出门之前便叮嘱了几个弟弟,做好应急之策。
在京卫司执夜的宁九也已经收到消息,而宁十一则抢在飞鱼卫到达城门之前,拿着京卫司的牌子出城去了。
萧祎刚刚踏进乾清宫,还没有走进皇帝的寝殿,就被两名内侍伸手拦下。
“萧世子,咱们可没有接到召您进宫的命令,您请回吧。”
萧祎冷笑:“家父乃是监国重臣,如今他老人家卧病在家,特命本世子前来,尔等胆大包天,还敢阻拦不成?”
萧祎是萧家倾力培养出来的,如今又已人近中年,平日里便是贵气天成,不怒自威,此时神情凝重,眉宇中隐隐有了薄怒,反而更添凌人之气,两名内侍心里的小人儿早就吓得想要找个地方藏起来了,可是表面上却还要硬挺着,眼看方僵持不下,一个人走了过来。
“洒家还说是谁会不请自来,却原来是萧世子。”
萧祎看过去,来人修长隽秀,正是秋秋。
“秋大总管,好久不见,只是现在不是与你闲话家常的时候,改天本世子请你喝茶。”
说完,萧祎再不理会众人,硬生生地把挡在前面的秋秋推了一个踉跄,大步向里面走去。
秋秋显然没有想到一向温文谦和的萧祎竟然会来硬的,而且还是在皇帝寝殿门前,就敢对他动粗。
秋秋大怒,对一旁的大内侍卫说道:“还不拦下萧世子!”
他的话音刚落,不知从哪里忽然冒出四名飞鱼卫,为首的是飞鱼卫镇抚高池。
高池使个眼色,他的一名手下对那几名大内侍卫道:“几位哥哥都是正儿八经的将门子弟,祖上和萧家、李家都有几分交情,今儿这趟浑水还是不淌得好,都在京城这一亩三分地,别的不说,总要图个相见好吧。”
几名大内侍卫面面相觑,谁也没有说话,但却也没有上前半步。
秋秋大怒,吼道:“你们快去拦住萧祎,快去啊!”
可是那几人却依然一动不动。
高池冲着秋秋笑着说道:“秋大总管,萧世子的事你管不了,咱们也管不了,你最好还是先想想今儿这事如何交待吧,咱们这边可已经查出来了,那名乐伎是秋大总管你给带进乾清宫的。”
若是这番话是从其他人口中说出来,秋秋也只会冷笑几声,他带着兰君进宫时故意避开了耳目,且,兰君还是扮成内侍进来的。
可这是高池说的!
高池是李冠中的心腹,自从李冠中的副手们一个接一个地不得好死,飞鱼卫副使的位子便永久地空出来了,如今高池便是飞鱼卫里实际的二把手。
他说查出来了,那就是查出来了。
第七六零章 太子
殿门外高悬的气死风灯把秋秋的脸色照得惨白,他挺直脖颈,冷冷地看着高池,说道:“既是如此,那高镇抚就盯紧了,免得洒家从这里跑出去,洒家失陪了!”
说完,秋秋转身走进寝殿。
高池撇撇嘴,男不男女不女的,什么东西!
此时,刺客兰君的尸体已经被拖了出去,崇文帝那白花花的身体也被锦被遮了起来,伤口上做了包扎,他大瞪着双眼,无神地望着头顶的承尘。
龙床前,齐刷刷跪了一地。
医正涕泪交流地说着皇帝的伤情。
“伤到陛下的是一片碎瓷,只差半寸就刺到心脏,现在流血已经止住了,但是刺得太深,又紧挨着心口,太医院众人会尽全力……”
话还没有说完,医正就哭得说不下去了,其实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那名刺客决非泛泛之辈,准头很好,若是寻常人,这一刺便会正中心脏,可是崇文帝和正常人不太一样,他的心窝子偏了那么一点点,正是这一点点,才让他没有当场毙命。
可那伤口离心口太近了,刺得又深,以医正的经验,崇文帝的性命怕是保不住了,他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多拖一时是一时。
至少不会像正中心口那样立刻毙命。
医正心里没底,究竟是拖上多久才合适呢?
唉,还不如当场就死了,那样罪名都是刺客的,他们太医院总不能医治尸体吧,所以反而不会被连累。
可现在刺客死了,崇文帝却还活着,这若是最终不治而亡,那么倒霉的就是太医院了。
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这时,宗人令开口了:“当务之急,还是请陛下册立太子吧,毛首辅,李侯爷,你们说呢?”
在场众人都清楚,宗人令说得没有错。
无论皇帝能不能救活,现在这种紧要关头,册立太子太重要了。
可是,有太子吗?
皇帝连个女儿都没有,更别说是儿子了。
哪怕是个宫女生的,或者是扫地婆子生的都行啊,一个都没有。
可若中不册立太子,一旦皇帝驾崩,秦王岂不是不战而胜了?
这时,那位需要被人搀扶着才能走路的李阁老说话了:“老臣恳请陛下召燕北郡王进京勤王,陛下啊,燕北郡王是太祖子孙,正儿八经的龙子凤孙啊,老臣……”
“不行!”
李阁老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道清冷的声音打断。
萧祎面沉似水,冷着脸说道:“李阁老怕是忘了,眼下燕北郡王正和鞑剌人交战,此时让他进京,鞑剌军便如入无人之境,燕北郡王还没到山海关,鞑剌人就杀过来了,李阁老,到那时莫非你老人家要亲自挂帅,与鞑剌军一较高低?”
李阁老气得吹着胡子喘气:“胡言乱语,老夫是文官,如何挂帅?倒是你看着挺闲的,你为何不去?”
萧祎不气反笑,道:“李阁老言之有理,等会儿我就去五军都督府要兵,就说是李阁老下令,让我领京蓟兵马去山海关抵抗鞑子。”
“胡闹,京蓟的军队岂可乱动,岂可……咳咳咳……”李阁老越是生气,便越是咳得厉害,捶胸顿足,就差吐血了。
萧祎可不想在这个时侯把人气死,他郑重说道:“刚刚李阁老之言各位听听就算了,还是按宗人令所说,尽快册立太子,这才是安国定邦之策。”
毛元玖在心里冷笑,你们老萧家该不会已经有了太子人选吧,他想起来了,刚刚萧祎和宗人令是一起来的,还以为他们是刚好遇到,现在看来,宗人令这个老滑头怕是早就站到萧家那边了。
这可不是好事。
宗人令身后是整个宗室,是皇亲国戚。
太皇太后和杨家那般强势,可到了最后,也没有把宗室们如何。
因为只要是龙椅上的皇帝还是姓周的,他就离不开这些宗室。
就像当年的那个小皇帝,若是没有宗室们哭天抢地,他也不会提前登基。
崇文帝虽然膝下无子,可是从宗室里抱一个记在名下,这也是合乎情理不违祖制的。
当年杨皇后和毛贵妃为何会答应从杨家抱来一个小孩子,还不就是担心会从宗室里挑个小孩子继位吗?
宗室的孩子可不会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他不但会有一个好出身,还会有一大群亲戚。
一旦宗室的孩子登基了,这朝堂上也就真的要变天了。
想到这里,毛元玖暗怪自己没有早做打算。
其实他也不用怪自己,若是没有毛贵妃的那些事,他或许早就给皇帝吹风了,可是因为毛贵妃和假小皇帝的事,他在崇文帝面前是不能开这个口的。
他的老脸还是要的。
可是现在问题就摆在面前,无论皇帝是生是死,现在都是到了要册立太子的时候了。
即使皇帝大难不死活下来,萧家和宗室也会趁着这个机会,把太子的名份定下来。
这两伙人是商量好了的。
毛元玖目光如炬,在宗人令和萧祎脸上一一扫过,他沉声问道:“不知宗人令可有人选?”
他之所以问的是宗人令,而不是萧祎,是因为毛元玖即使到了现在这一步,也不想给萧家任何机会。
这些日子以来,宗人令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一天十二个时辰,他有十个时辰在想这些烂事,如果皇帝还是像往常那样好好地活着,宗人令恐怕也支撑不了多久,就要愁得一命呜乎了。
听到毛元玖问他,宗人令立刻像打了鸡血一般,把那套他已经想过无数次的说辞吐了出来。
“宗室营里十岁以下的小儿有三十五个,其中男丁二十人,这二十人里嫡出的八人,这八十七个孩子里,与太祖一脉相承的有两人,一个三岁,一个五岁,个个都是一表人才,富贵天成。”
宗人令如数家珍,摇头晃脑,太好了,这两个小孩家里没有一个是和他家关系好的,到时秦王打过来,要杀也杀不到他家头上。
对,在宗人令看来,秦王真的会打进京城,尤其是崇文帝现在这死不死活不活的,他若是秦王,他也不会白白浪费这个大好机会。
第七六一章 自投罗网
“燕北……”
李阁老一句“燕北郡王”还没有说完,跪在地上的身体就仰面倒了下去。
李冠中不知何时到了他身边,大惊小怪地伸手去扶,李阁老才没有摔在地上。
李冠中凑在他的耳边,压低声音说道:“李老大人,听说你把孙子送到西安念书了?”
李阁老虽然一大把年纪了,可是耳朵不聋,他像活见鬼似地瞪着李冠中,嘴唇翕翕,却是再也不说话了。
李阁老的两个儿子都是屡试不第,偏偏孙儿却是天生的读书种子,担心孙儿被战事所累,上个月,李阁老悄悄把孙儿送去了最安全的西安,对外则说孙儿在家里闭门读书。
这件事非常隐秘,除了几个心腹,李家的下人全都不知道,都以为孙少爷在小院子里读书。
李阁老万万没有想到,就连李家都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事情,飞鱼卫却知道了。
虽说这个时候把子弟送走不是光彩的事,可是若不深究倒也无妨,毕竟家家如此。可是把孙儿送去西安,这就不一样了,西安是什么地方?那是秦王的地盘!秦王是谁?那是反贼!
其实李阁老想不明白的还有一件事,那就是燕北郡王才是正儿八经的太祖子孙,他提议让燕北郡王回京何错之有?为何萧祎和李冠中全都从中作梗?
再说,眼看秦王就要打到京城了,宗人令提议的那两个三岁五岁的小孩子有个屁用啊!
他们是能调兵还是能遣将?怕是连玉玺都拿不动。
可是燕北郡王不同,如今燕北军尽数归他调遣,燕北郡王能打杨勤,自是也能与秦王抗衡,只要燕北郡王到了京城,秦王就不能长驱直入。
即使崇文帝重伤不治,龙驭殡天,燕北郡王也是继位的不二人选。
出身高贵的太祖子孙,手里有兵有地盘,最可贵的是,他还没有爹娘,不像宗室营的那些孩子似的,身后都有一大家子。
李阁老觉得自己的算盘打得要多响就有多响,可是他现在却不敢说了,李冠中那个不要脸的,竟然拿他孙儿的事情来威胁他,这不是人能做出来的事!
李阁老委屈!
毛元玖虽然没有听到李冠中与李阁老的窃窃私语,但是心里却明镜似的。
宗人令把他精挑细选的两位太子人选介绍完毕,却没有听到附和的声音。
正在这时,毛元玖清清嗓子,朗声说道:“陛下,刚刚李阁老所言极是,臣附议!”
他这话是对龙床上的崇文帝说的。
崇文帝大睁着双眼,嘴巴张了张,可却发不出声音。
这些人说的话,他全都听到了,他还没死,他们竟然已经准备册立太子了!
宗人令已经准备好人选,李阁老提议让燕北郡王进京勤王?毛元玖竟然还要附议?
崇文帝的喉咙里咯咯作响,离他最近的是连儿,连儿惊喜地说道:“陛下有旨!”
所有人全都屏住呼吸,可是却什么也没有听到,就连那从喉咙里发出的咯咯声,也越来越微弱。
毛元玖眼睛一亮,说道:“陛下,刚刚李阁老的提议,陛下是准了?”
这一次连那微弱的咯咯声也听不到了。
毛元玖正要再问,一旁的萧祎冷笑道:“毛首辅,听闻那个叫兰君的乐伎,是令郎敬献的,不知毛首辅可知否?”
毛元玖一怔,他呆了呆,错愕地看向萧祎,萧祎似笑非笑,一脸的阴险。
“胡说八道!岂有此理!萧世子这是无中生有,信口雌黄!”毛元玖恼羞成怒,这件事他是真的不知道,但是现在听到萧祎说了,他心里其实是相信了的,这的确是他那个孽子能做出来的事,只是他不会承认,他打死也不能承认。
再说,孽子巴结皇帝还来不及,又怎会找个刺客送进来?
即使那个兰君真是他送的,那也是被人骗了。
“陛下有旨!”连儿又是一声。
毛元玖还没有说完的辩驳之辞便只能硬生生卡住。
所有人又像刚才那些,屏住呼吸等待皇帝下旨,可是也和刚才一样,什么也没有听到。
毛元玖狠狠地瞪了连儿一眼,这个连儿怕不是也和萧祎是一伙的吧,否则这个时候他插嘴又是为何?
“萧世子,你一而再、再而三阻止燕北郡王进京的提议,是何居心?莫非你认为有资格坐到龙椅上的是周桓不成?”
周桓是秦王的名讳,此时他是乱臣贼子,自是不能再称呼封号。
萧祎冷笑连连:“毛首辅,你想让燕北郡王做储君?你见过燕北郡王吗?你凭什么认为他够资格?凭你认为你能像杨勤那样欺压他?那样一来,若是他做了储君,毛首辅岂不是就能挟天子以令诸侯?毛首辅,你就做件仁义之事吧,何苦为难一个小孩子?”
宗人令连连点头,可不是嘛,这个时候让燕北郡王进京勤王的,那就是没安好心。
人家燕北郡王在燕北待得好好的,给秦王当侄儿承欢膝下不好吗?你们想要让他继位,秦王能放过他?他又不是宗室营里三五岁的黄口小儿,秦王能饶他不死吗?
“无稽之谈!燕北郡王与陛下同出一脉,是真真正正的龙子凤孙,除了他以外,放眼宗室,可还有第二人选?至于宗人令所说的那两个小儿,虽然也是太祖一脉,可是眼下虎狼环伺,区区小儿如何坐稳朝堂?萧世子,你不让燕北郡王进京,其心可诛!”毛元玖声嘶力竭,怒目而视,他是文官,可是此时,却也有了几分气势。
“你居心叵测,信不信我宰了你!”
忽然而来的一个声音,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众人的目光寻着声音望过去,只见一名羽林军正走了进来,她从容而来,如入无人之境!
看到这个人,萧祎和李冠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小姑奶奶,你怎么就这样走进来了?
你是怎么进来的?
门外的人呢?
你该不会全都给宰了吧?
再说,你既然已经得手了,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找个地方藏起来,等待时机逃出宫去吗?见过自投罗网的,可是没有见过像你这样自投罗网的。
李冠中挥挥手,他想说:快走,这里没你的事。可是他发现,周彤看都没看他,眼睛看着毛元玖,走了过去。
第七六二章 此处
今晚,周彤原本只是想看热闹。
萧祎和李冠中进去后没有出来,反倒是把她的好奇心彻底勾了起来。
正在这时,两名大内侍卫抬着刺客的尸体从乾清宫里走了出来,围在外面的羽林军让出一条路来,让他们走过去。
周彤和封文玉是站在最外面的,大内侍卫们在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前面原本让出来的那条路重又站满了人,没有人回头,所有人全都盯着乾清宫,谁也不会去目送一个死人。
封文玉却是一脸兴奋,他对周彤说道:“听说那是个乐伎,是个男的,男的!”
崇文帝的那点子爱好,早就传遍京城,封文玉当然也知道,他的兴奋点不是那名刺客是乐伎,而是那名刺客是个男人。
那男人还是死时的装扮,一袭雪白的纱衣,在黑夜里尤其抢眼。
早年还在西安的时候,第一次听说崇文帝和毛文枚的风流韵事,周彤想不明白,还曾经拉着芳菲,到街上买过这种类型的话本子。
后来她在保定府,见过叶清莲的尸体,不得不说,那是个美男子。
所以,现在虽然知道那名乐伎是个刺客,而且已经死了,可是周彤还是忍不住伸长脖子看过去。
可惜,前面的气死风灯照不到这里,她没有看清楚死人的容貌,也不知道和叶青莲相比,哪个更好看。
那日她说叶青莲长得好看的时候,萧韧还在她的脑门上弹了一记,也不知道他对一个死人喝得哪门子干醋。
可是这一看之下,她却看到了一个人。
在月秀宫里,悄悄来见秋秋的那名内侍。
这名内侍是秋秋的人,这个时候,他怎么没在乾清宫里面?
内侍走到抬着尸体的大内侍卫身边,说道:“两位辛苦了,秋总管有令,让把这人的尸体先送到宫外,等候发落,慎刑司那边已经派人过来了。”
周彤耳朵很灵,内侍和大内侍卫的话,一字不落全都落到她的耳朵里。
见那三人一尸越走越远,周彤问封文玉:“像这样的刺客尸体,如果运出宫去,是放在哪里?”
封文玉自是不知,但是封表哥知道:“咱们羽林军在皇城里就有个小营子,上回朝阳宫出事的时候,就往那小营子里放了好几具尸体,过了好几天才运走。”
也就是说,把刺客的尸体交给慎刑司的人去处理,这是不合规矩的,秋秋为何不让把尸体交给羽林军呢,莫非这尸体还有问题?
周彤心头一动,秋秋背后是什么人,她不用想也能猜到。
她想起秋秋屋里的烧焦气味,莫非今夜的刺杀与死士营有关系?
想到这里,周彤不想再等,她抬腿就向前面挤了过去。
此时,她已经站在寝宫之中,她的面前有大齐朝最有权势的几个人,还有龙床上奄奄一息的皇帝。
看到一旁的太医,周彤就知道崇文帝还活着,至少还没有断气。
可是对她而言,崇文帝断没断气都一样,既然她进来了,那么崇文帝也就没有必要再活着了。
刚刚走进来时,她就听到毛元玖的那番说辞,她立刻来了火气,这才对毛元玖开口斥责。
“你是何人,大胆,这是你能来的地方吗?来人,把他拖出去!”
见进来的是一个羽林军的小兵,毛元玖当然没把人放在眼里,他甚至没有细想这个人为何会大胆到闯进寝殿斥责他。
可是原本应该守在寝殿门外的大内侍卫和飞鱼卫却没有一个人进来。
毛元玖怔了怔,又看向李冠中。
你的飞鱼卫呢?
李冠中假装不知道有人看他,一脸焦急地看着周彤。
这个时候,周彤实在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啊。
“我是周彤,燕北郡王的同胞姐姐,我的父亲是已故的燕王。”周彤声音平和,已经没有了方才的火气。
在场的所有人全都怔住了。
萧祎和李冠中是没有想到,周彤会选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自报家门。
而其他人则是没有想到,燕王的女儿竟然会突然出现。
只要是留意过燕北战报的人全都知道,杨勤手下的一员大将以及满营兵马,就是折在燕王的一个女儿手里。
那个女儿是燕北郡王的胞姐。
虽然他们在前方斥侯送回的战报上看到过,但是却并不在意。
燕王的女儿?一个女儿而已,何况还是一个没上玉牒连封号也没有的女儿,能打仗又如何?顶多就是等到快要出嫁的时候,由燕北郡王为她请封,让她嫁得风光一点而已。
无论是燕王的女儿,还是秦王的女儿,都不会改变朝局,虽然她们也是太祖血脉,可毕竟是没用的女子。
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会有那么一天,燕王的这个没有封号的女儿,会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且还是以这样一个无法想像的出场方式。
这女子是疯了吗?
她好大的胆子!
莫非是燕北郡王来了?
正自颓唐的李阁老顿时来了精神,就像打了鸡血一般:“燕北郡王呢?燕北郡王在哪里?”
周彤看都没有看他,眼睛依然盯着不远处的毛元玖,她说道:“杨勤投靠了鞑子,鞑子如虎添翼,随时都想打过来,你问我燕北郡王在哪里,他当然在打鞑子。”
“那你为何会在此处?这里是禁宫,岂是你能踏足的?”这一次说话的不是李阁老,而是毛元玖。
“太祖皇帝临终前遗诏留世,这份遗诏就在我手里。你就是毛元玖吧,杨锋的女婿,毛贵妃的父亲?”周彤冷冷地说道。
毛元玖一怔,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人对他直呼其名了。
可是现在,他顾不上这么多了,虽然面前的这个小兵,不,这位燕王的女儿,对他毫不客气地叫了名字,而且还要提起杨家和毛贵妃,这两个他永远都不想被人提起的名字。
可是他真的顾不上了,他清清楚楚听到周彤提到了太祖皇帝,提到了遗诏!
他是杨家的女婿,虽然杨锋没有告诉他关于遗诏的事,但是从杨家对待沈家一事,他就知道这是真的。
第七六三章 如果眼神能杀人
刚刚还吵得不可开交的寝殿,刹那之间鸦雀无声。
龙床上的崇文帝如遭雷击,遗诏!
原来真的有遗诏!
他很想坐起身来,让人把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女人拖出去仗毙,可是他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胸口急剧起伏,牵动着他的伤口更加疼痛,他忽然感觉很冷很冷,这里明明是他的寝宫,这是他的龙床,跪在下面的是他的臣子,可是他宛若置身在一个陌生而又寒冷的地方,这些人、这个地方,他全都不认识。
身体有什么东西想要倾泄而出,他感觉到父亲用枯瘦的手抚摸着他的脸颊,太皇太后忽然出现,将他抱了起来,他哭喊着,可是却没有声音,他挣扎,但却如被无数条绳子捆住,让他动弹不得。
一个声音打破了一室寂静,毛元玖怒目圆睁,他瞪视着面前的少女,大声斥责:“满口胡言,太祖龙御殡天之时,老臣随伺在旁,太祖命我等监国,辅护幼主,何来遗诏?周彤小儿,如此信口雌黄,祸乱朝纲,居心叵测!”
毛元玖话音刚落,周彤便反唇相讥:“滚滚滚,姓毛的,你也不照照镜子,自己是什么东西。你兄长引诱幼主,其罪当诛!你女儿偷梁换柱,假冒龙脉,其罪当诛!你儿子送刺客进宫,弑君之罪,其罪当诛!你毛元玖,治家不严,祸国殃民,更是其罪当诛!你们家一家子禽兽畜牲,心怀鬼胎,当诛九罪!”
“你……来人,把这女子拖出去,拖出去!”毛元玖指着周彤,手指在发抖,他的身体也在发抖,这么一个小姑娘,三言两语就给他们家定了罪,除了太祖皇帝和太皇太后,谁敢这样和他说话,崇文帝不敢,秦王不敢,死了的燕王也不敢!
内阁的几位阁老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这真是燕王的女儿?除了太皇太后,还有哪个宗室女敢如此放肆,不,太皇太后也不会把话说得这样直接,总要咬文嚼字一番,而这女子,就差跳脚骂娘了。
别说,阁老们认为,若是毛首辅反驳几句,这女子怕不是真会骂娘。
萧祎看向李冠中,却见李冠中一脸的幸灾乐祸。
这厮怕不是正在得意吧,也是他们李家一直都是站在燕王那边的,以前是燕王,后来是燕北郡王,若说眼光,李家这对父子眼光是真好,可若说脸皮,也是真厚。
萧祎面沉似水,不动声色地向周彤靠近,周彤却像是没有看到他一样,一双杏眼逼视着毛元玖,萧祎忽然想起小时候偷看的侠义话本,如果眼神能杀你,毛元玖已经被杀死了无数次。
“来人,把她拖出去,杖毙,杖毙!”毛元玖高喊,他环顾四周,猛然想起因为今天情况特殊,他的那群门生们全都没有资格进宫,跟他一起来的只有内阁的那群老狐狸!
好在萧长敦没有在场。
萧祎虽然不请自来,但是就凭他,还翻不出什么花样来。
只是这样一来,毛元玖竟然没有一个能使唤的人。
在朝堂上他一呼百应,可这里是后宫,他在后宫里发号施令,还比不上妃嫔们有用。
大内侍卫和内侍们,没人听他的。
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走了过来,毛元玖定睛一看,不由得蹙起眉头,这人是秋秋。
秋秋冷着脸,冲着门口喊道:“来人,把这个擅闯乾清宫的刺客拿下!”
话音一落,立刻便有几名内侍走了进来,秋秋的眉头动了动,来的只有内侍,却没有大内侍卫,他已经认出来了,这个什么周彤,就是当年的沈彤!
就凭这几个内侍,岂是她的对手。
门外的大内侍卫们,莫非都被高池拦下了?
内侍们已经冲到周彤身后,周彤既已承认自己是燕王的女儿,那就只是一个女子,在这些内侍们看来,只要是女子,那就和后宫里的嫔妃们没有两样,碰一下就倒,推一把就趴下了。
李冠中别过脸去,不忍直视,他这人一向心软,见不得这种场面。
只听噗噗几声,毛元玖眼睁睁地看到那几名凶神恶煞的内侍被踹得飞起来,又落下,接着便弹了开去。
他怔了怔,还没有从惊愕中缓和过来,刚刚还在他面前的周彤身子一闪,欺身到了李冠中身边,刷的一声,抽出了李冠中腰上的绣春刀!
这里是后宫,即使是战功赫赫的武将也不能带刀进入,但是飞鱼卫和大内侍卫们可以,李冠中就是在场唯一一个带着刀的人。
“护住陛下,她要行刺陛下!”秋秋一声尖叫,便向龙床上扑去。
毛元玖也在喊,可是他还没有喊出声来,那柄刀便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少给我大惊小怪,谁说我要行刺皇上了,我明明要杀的是这个姓毛的奸佞。”周彤冷笑着,手里的绣春刀在毛元玖的脖颈上划出一道血痕。
张阁老吓得捂住胸口:“快把刀放下,放了毛首辅,有话好好说,不要用刀。”
周彤瞪了张阁老一眼,道:“我原本就是有话好好说的,是这个奸贼不让我说啊,我把他宰了,就不会有人不让我说话,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要痛痛快快地宣读遗诏而已。”
遗诏?
张阁老嗝了一声,他忽然很想听听那遗诏的内容怎么办?
不,哪有什么遗诏,他只是想要救下毛首辅,对,就是这样的,和遗诏无关。
“好好,你把那刀从毛首辅脖子上拿开,想怎么宣读就怎么宣读。”
周彤正要开口,就听到一声尖叫!
“啊,陛下,陛下!他杀了陛下!”
这是连儿的声音,而此时此刻,秋秋正趴在崇文帝身上!
就在刚才,周彤抢了李冠中的绣春刀,秋秋高喊护驾,便扑向了龙床上的崇文帝,而周彤压根没往那边去,她用刀治住了离她并不远的毛元玖。
而寝殿内的所有人,注意力都在周彤和她手里的那把刀上,没有人注意到秋秋,更没有还记得躺在龙床上的崇文帝。
事情就是在这一刹那间发生的,发生在众人眼皮底下,可是除了连儿,没有人亲眼看到。
第七六四章 殡天
秋秋趴在崇文帝身上,把崇文帝压在身下,连儿高声尖叫,看热闹看得正起劲的医正如梦方醒,连忙伸手去崇文帝的鼻息……
崇文帝已经没有了气息!
“是他,是他杀了陛下,是他杀的!”连儿嚎啕大哭,指着秋秋簌簌发抖。
秋秋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可是刚一起身,后腰上便是一阵刺痛。
他怒视着连儿:“是你暗算我?”
连儿哭着推搡着他:“你滚开,你滚开!陛下陛下啊!”
萧祎眼明手快,一把揪住秋秋的衣领,把他硬生生地从崇文帝身上提了起来。
这一切来得太快,也太突然了,就连李冠中也刚刚反应过来,他大喊着:“高池,高池!”
高池已经听到里面的动静,他不能进来,便守在门外,此时听到李冠中唤他,立刻冲了过来。
萧祎把秋秋扔了过去,道:“先把他绑了!”
高池挥手,两名飞鱼卫进来,手脚麻利地把秋秋用牛皮绳绑了起来。
张阁老和李阁老已经哭得昏死过去,宗人令捶胸顿足,哭声地动山摇。
萧祎和李冠中也齐齐跪了下去,只有毛元玖,被周彤用刀架在脖子上,动弹不得。
周彤腾出一只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她把布包扔到萧祎面前,说道:“太祖遗诏,你拿好了。”
周彤的这两句话,如同晴空霹雳,把正在痛哭的众人惊得连哭都给忘了。
是啊,他们忘记得不止是哭,还有这份遗诏。
明明刚刚还在说遗诏的事,就是因为皇帝死了,他们反倒把这事给忘了。
可是这个时候,说这个好吗?
宗人令吸吸鼻子,说道:“诸位,储君之事还未定呢。”
没等诸人说话,周彤便道:“不用定,太祖他老人家全都安排好了,请萧世子宣读遗诏就行了。”
遗诏,还是遗诏!
被刀架着脖子的毛元玖,此时已经快要给气疯了。
皇帝死了,皇帝临死之前居然没能把继位之人定下来,还有这份遗诏,和这个该死的臭丫头。
可惜,纵然他能舌战群雄,此时他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力。
但是他眼睁睁看到萧祎把遗诏拿在手中,终于忍无可忍。
“什么遗诏?为何要交给萧家,老夫才是首辅!”
周彤像看傻子似的看看他,又看向萧祎,示意萧祎来说。
萧祎叹了口气,无奈地看向毛元玖:“毛首辅的消息也太闭塞了,我那小七弟已经订亲,订的是燕北郡王胞姐,这么大的事,你居然不知道?”
毛元玖一呆,这事他真的不知道!
周彤道:“遗诏在我手里,我想给谁就给谁,你管得着吗?”
说着,手里的刀又向前送了送,钻心的疼痛从脖颈处传来,毛元玖甚至怀疑自己的脖子就要断开了。
他终于紧闭双唇,不再说话,但是一双眼睛却要喷出火来。
宗人令的双眼也要喷出火了,他太兴奋了。
虽然皇帝死得很突然,但是自从走进乾清宫,他就有了心理准备,现在皇帝咽气了,他不但没有震惊,反面像是松了一口气。
真正令宗人令兴奋的,是那份遗诏!
也不知道太祖皇帝在遗诏上有何旨意,这么多年了,竟然还有遗诏存世,谁能想到,谁能想到啊!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宗人令压根没有怀疑这份遗诏的真伪。
毛元玖原本以为宗人令会是出来反对,或者是质疑的那一位,可是他却在宗人令的眼睛里看到了希翼和喜悦。
宗人令在想什么?
难道他会以为太祖皇帝会在遗诏里提到他,或者提到整个宗室?
他认为太祖皇帝会在死了十几年之后,还会给宗室们留下一份天大的好处?
真是一个废物!
放眼望去,宗室里都是这样的蠢货,难道秦王敢谋反,抠指算来,除了秦王,整个宗室就没有哪个有本事的了。
当然,还有一个燕北郡王。
原本李阁老的提议再好不过,让燕北郡王回京继位,这样一来,秦王的矛头就能对准燕北郡王,而他们这些老臣们,反而能安身了。
燕北郡王既然是他们请回来的,面对自己那位强悍的叔父,燕北郡王一定会将他们这些臣子们抓得牢牢的,除了他们,燕北郡王还能倚靠谁?
他们毛家,至少还能有十几二十年的安稳日子。
可是周彤的忽然出现,却把这一切的好算计全都打乱了。
周彤不但出现了,而且还拿出一份遗诏,更可恨的是,皇帝竟然在这个紧要关头死了!
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周彤竟然是萧家没过门的媳妇!
换句话说,是在满朝文武全都不知道的时候,定国公府萧家瞒过了崇文帝,瞒过了所有人,悄悄与燕北郡王联姻了!
毛元玖气得发抖!
萧家有七个男丁,七个啊!
而他们毛家呢,顶门立户的嫡长子却是个……
也不知道是伤口的疼痛,还是这寝殿内的气氛太过压抑,毛元玖脑袋晕晕,原本就是被刀逼着站得不稳的身体,这时摇摇晃晃起来。
周彤却像是故意的,手里的那把刀又向前送了送,刚刚凝固的伤口重又涌出鲜血,周彤伸出一根手指,在那伤口上蘸了蘸,然后她把沾满鲜血的手指送到毛元玖面前,道:“毛首辅,你看你的血气还挺旺的。”
噗通一声,毛元玖仰面朝天摔倒在地上。
几名阁老想要过去把他扶起来,可是看看周彤手里明晃晃的绣春刀,他们的双膝就像是生了根一样,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宗人令的目光依旧火热,他看着萧祎,说道:“宣旨啊,你快宣旨啊!”
萧韧却把那份遗诏郑重地揣进怀里,对宗人令道:“陛下驾崩,还是先召告天下吧。”
不仅是宗人令,这屋里的所有人这时才想起来,皇帝死了!
他们真是罪过啊,他们竟然有那么一刹那,把皇帝死了的事给忘了,全都盯着遗诏,等着萧祎宣读遗诏。
宗人令大梦初醒,忙道:“萧世子说得对,陛下龙驭殡天,此时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了,陛下啊!你怎么就走了呢,老臣还没有给您尽忠呢,陛下啊!”
第七六五章 缇骑夜出
一队队缇骑,从皇城里飞驰而来,奔向京城的四面八方。
皇城和京城的各个城门,打着瞌睡的旗手卫被人唤醒,面前是面沉如水的飞鱼卫。
萧祎从府里出来之前便做了安排,宁九收到消息之后,立刻让人去诚国公府请了徐乔回来。
徐乔来到京卫司时,还是三更天。寒冬的夜晚,冷风刺骨,京卫司里亮如白昼。
周子龙披着皮斗篷,正在廊下等着,宁七和宁九也在。
周子龙的随从阿姜捧来火盆,四个人坐在廊下烤火,谁也没有说话。
四更时分,徐小富从外面跑了进来。
“飞鱼卫派了缇骑出动,足有两三百人,现在街上已经戒严了。”
周子龙第一个站起来,他脸色大变:“缇骑夜出,全城戒严,这是……”
能有这个资格的,只能是皇帝和太皇太后,如今宫里没有太皇太后了,连皇后也没有,那么这就是皇帝。
且,若是太皇太后或者皇后殡天,这个时候就要敲响丧钟了。
宁九沉声道:“莫慌,再听听消息。”
宁家派出去的人也来了:“城门的旗手卫已经换成了飞鱼卫。”
徐乔站起身来,他大身吼道:“老周,即刻去京卫营,传我的命令,京卫营一营二营三营,向皇城进发!四营五营六营,将各位阁老大人的府第保护起来,记住,不要惊扰府内女眷,只需围在外面便可。”
周子龙怔了一下,道:“三爷,上面没有命令啊,咱们这样行吗?”
徐乔冷笑:“京卫营直接听命于陛下,如今陛下殡天,京卫营自当负起保护京城之责。”
周子龙想想也是,上一次崇文帝殡天的时候,太皇太后也是这样做的,不但围了勋贵和重臣们的宅子,就连早已没有主子居住的秦王府和燕王府也给围住了。
他答应一声,转身便向外走。
“等等”,宁七叫住了他,转身对徐乔道,“徐指挥使还是一视同仁吧。”
徐乔点点头,对周子龙道:“让他们连同定国府,诚国公府,还有安昌侯府,以及秦王府和燕王府,也一并围了。人手不够,再多调两营人马过来。”
周子龙咧咧嘴,你怎么不说把十万宁卫营全都调过来呢。
周子龙走后,徐乔掸掸沾在衣裳上的炭灰,对宁七和宁九道:“让徐小富在京卫司里守着就行了,二位若是不困,咱们一起去皇城吧。”
皇城那边有羽林军,京卫营的兵马过去,难免会和羽林军有所冲突,周子龙可压不住羽林军的人,还是他过去更稳妥。
宁七和宁九笑道;“自是不困,只是要辛苦徐三爷了,待到这趟差事办完了,我们兄弟在状元楼请徐三爷吃酒,到时徐三爷可要赏光啊。”
“我老徐还有不去的酒局?嘿嘿,我可就等着你们的这顿酒了,哈哈......”
徐乔大笑,笑了两声,就被再次传来的丧钟声打断了,他尴尬地干咳几声,怎么忘了,皇帝死了,他不能笑,不能笑啊.
定国公府里,阿马匆匆闯进后宅,隔着窗户说道:“国公爷,缇骑出皇城了!”
萧长敦从梦中惊醒,他只穿寝衣,光着脚跑到了屋外。
缇骑夜出,这是山陵崩才会有的。
同样被惊醒的还有老夫人,老夫人心里一沉,连忙叫了外面值夜的丫鬟婆子,拿了衣裳鞋履追了出去。
“世子在哪里?”萧长敦的声音在微微颤抖。
阿马缓了口气,一字一句地说道:“前院的人说了,世子在一个多时辰前就进宫去了,临走时吩咐,让咱们府里关门闭户。”
萧长敦高大的身躯忽然就佝偻下来,婆子过来,给他披上斗篷,穿上鞋袜,他如同木偶一般任由婆子们摆布。
阿马心中不忍,轻声说道:“国公爷,阿马陪您到书房里坐一会儿吧。”
“好。”萧长敦由阿马搀扶着,去了他的内书房。
书房里,一灯如豆。萧长敦枯坐灯下,也不知道坐了多久,他喃喃说道:“小时候,他是个很可爱的孩子。有一次宫宴,我多喝了几杯,他悄悄地塞给我一颗话梅,说把话梅含在嘴里就不会吐了。那时我就在想,这孩子真是又细心又乖巧,这性子没随太祖皇帝,也没随太皇太后,也不像太子,或许是像太子妃吧。”
顿了顿,萧长敦叹了口气:“阿马,也许我把他找回来当皇帝是错的,若是我没有再次把他扶上皇位,而是找个山明水秀的地方,让他去做个闲云野鹤,养几个戏子,唱唱曲,赏赏花,你说他会不会能活得长久?阿马,我是做错了,是吧,三岁看老,他小时候就是细心乖巧,这样的性子自是不适合当皇帝的,他本就不适合,是我硬把他推回那位子,我真错了,阿马啊,我真的错了啊!”
“国公爷,您只是尽本份,何错之有?太祖临终前命您为监国,辅护幼主,只要陛下在世一日,您自是要按太祖的吩咐做事,您没有错。”阿马走过去,给萧长敦换了一杯热茶。
“真没做错?可是他死了啊,他只有二十多岁,还那么年轻,他死了……阿马,庵堂里的那人,放她走吧。”
萧长敦步履蹒跚走出书房,站在夜色下,冲着皇宫的方向,跪倒在地,嚎啕大哭。
城外一座小小的庵堂里,一个壮健妇人快步走了进来,两名在门内值守的年轻女子自觉地跟在她的身后。
妇人叩响木门,门内传来女子清透的声音:“门没关,进来吧。”
油灯点起,木床上的女尼坐起身来,她望着走进来的三个人,目光平和:“有事吗?”
壮健妇人曲膝行礼:“主上来了吩咐。”
“哦,说吧。”女尼盘膝端坐。
壮健女人沉声说道:“那个人死了,从这一刻起,你就自由了,从此后天高水长,任你去。”
说着,妇人冲着跟在身后的年轻女子使个眼色,那女子转身出去,很快就回来,手里多了一个包袱。
第七六六章 风雷动
妇人接过包袱,双手递到女尼面前:“这是主上一早就交给我的,说是要到你自由的时候再交给你。”
女尼先是怔了怔,接着她的嘴角溢出一抹微笑,她接过包袱,不用打开,她也知道这里面是什么,应该是一个新的身份,还有一些钱和日后会用到的东西。
“好,天亮我就走,请你代我谢过你家主人。”
女尼双手合什,垂首行礼,待她再次抬起头来时,她的双眸清亮,宛若当年那个还没有进宫时的杨兰舒。
深夜里的杨柳胡同,依旧灯红酒绿,歌舞升平。
一队缇骑飞驰而来,马蹄声声,站在门口迎来送往的龟奴伎子们吓得惊呼出声。
“撤下红幡,关门闭户,违令者斩!”
一声声呼喝响彻在花街柳巷中,喝得醉醺醺的红男绿女,被吓得酒醒了大半。
许安和路友叫上江婆子,一起来找江二妹。
“快把姑娘留下的东西拿出来。”江婆子说道。
江二妹打个哈欠,翻翻眼皮:“姑娘说了,除非到了保不住性命的时候,否则说什么也不能拿出来。”
笑话,姑娘说了这东西能救命,姑娘还说过这东西虽然珍贵,可是也不值得再搭上性命,若是她打不过别人,那她就把这东西拿出来。
这会儿就凭他们三个红口白牙这么一说,就让她把那东西交出来?她会打不过他们三个?有本事就打一架,看看保不住性命的是谁。
江二妹早就想过了,能让她交出这东西来的,一定是个比她还要厉害的大杀神。
她还想过要不要用这东西把大杀神引出来,和她比试比试,看看给她嫂子当包子馅的是她还是那大杀神。
“你别胡闹了,姑娘还说过她进宫以后,若是宫里出了事,无论出事的是不是她,都要把这东西交给萧世子,你忘了吗?”江婆子吼道,对于这个小姑子,她是真没有办法。
江二妹又翻翻眼皮,忽然大叫一声:“木头!”
木头嗖的一下窜了进来,问道:“干哈?”
“木头,姑娘把那东西让我拿着的时候,说没说若是宫里出事,就把那东西交给萧世子的话?”江二妹常常走神,尤其是听别人说话的时候,所以她就让木头替她听着。
木头郑重点头:“姑娘说过啊。”
江二妹从鼻子里喷出两团气,完了,大杀神引不出来了。
她老大不情愿地解开衣裳,许安和路友连忙别过脸去,这姑娘也太不讲究了。
木头没有扭脸,他知道江二妹解开衣裳,也和不解开时没两样。
果然,江二妹解开衣裳,露出里面兽皮做的贴身里衣。
江婆子自是知道江二妹平时是这样穿的,但是江婆子一直都想不明白,贴身穿兽皮,你不痒痒吗?
江二妹的兽皮里衣上有个兽皮口袋,她从兽皮口袋里掏出一卷子黄绫子。
她随手一抛,把那卷沾染了上千条性命的黄绫子扔了出去,许安连忙伸手接住,珍而重之地放好。
路友说道:“我去吧。”
许安看一眼江婆子,又看了看江二妹,道:“咱们全都去,彤姑娘这会儿在宫里,总要有人接应。”
江二妹眨眨眼睛,一脸懵懂:“你们说宫里出事了,出啥事了?”
许安沉声说道:“皇帝薨了."
“轰了?让谁轰出来的,彤姑娘吗?”江二妹问道。
许安:……
路友:……
木头:“哈哈哈哈哈!”
京城的街道已经戒严,其实原本也有宵禁的规矩,但是平时的宵禁,对于有官身有功名的人家是网开一面的,若是不巧遇到巡城的,只要拿出证明身份的凭证就可以了,即使没有随身带着,说一声也行。
可是今天夜里不一样,不知何时,街上已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放眼望去,黑压压都是人。
这些穿着甲胄的不是飞鱼卫!
“可也不是羽林军啊,羽林军长得不是这样的。”江婆子说道,她来过几次京城了,羽林军也见得多了,都是些年轻漂亮的小后生,好看得紧呢。
可是眼前的这些人就不一样了,个顶个的粗汉子,糙老爷们,和羽林军放在一起,就是粗茶大碗和甜白瓷,没得比。
许安沉声说道:“这是京卫营的人。”
江二妹摩拳擦掌,自从来了京城,她都快要憋出病来了,好久没有打过架,也好久没有杀过人了.这些什么京卫营的人,长得很合她的心意,她很想和他们打一架,就让他们以多对少好了,她一个人打他们一大片!
许安看她一眼,道:“二妹子不要冲动,京卫营的这些人与羽林军不一样,羽林军都是少爷兵,花架子,京卫营的却是真真正正的军汉,既然出动了他们,咱们更加不可与他们发生冲突,稍有不慎,就会耽误了大事。”
江婆子用胳膊肘撞了江二妹一下,低声说道:“你想打架,等到见了彤姑娘,若是有人敢欺负她,我们都不出手,让你一个人去打架。”
江二妹终于满意了,她冲着江婆子伸出爪子,以示友好。
江婆子这才发现,不知何时,江二妹已经把她的爪子戴到手上了,如果这个时候,江二妹发出一声狼嚎,江婆子也不会吃惊。
她又不是没听过。
几个人走的是小路,避开大路上的京卫营,到了定国公府时,这才发现定国公府已经被人包围了。
江二妹又亮出了爪子:“杀他娘的!”
许安道:“莫急,你们在这里等着,我过去说说。”
片刻之后,许安便回来了,他身后还跟着阿马和一名京卫营的军官。
阿马指着江婆子几人,对那军官说道:“小顺子,他们都是世子的人,这会儿要进皇城给世子送东西,你若是不能做主,到了皇城见了徐指挥使,若是徐指挥使不让他们进去,老朽再带着他们回来便是。”
军官笑道:“马伯您老是埋汰我吧,不就是送你们去找世子吗?没事,包在我身上,不过我奉命守在这里,走不开,我让人护送你们过去,但是到了皇城那里,能不能进去,还真是要看徐指挥使答不答应了。”
第七六七章 惊夜
被叫做小顺子的军官看到这几人中有两个女子,便派了五个人,万一遇到麻烦,阿马和三个男子倒也无防,可是两个弱女子就不易脱身了,还是多带几个人更安全。
若是让江婆子和江二妹知道,有朝一日会有人当她们是弱女子,一定会把下巴惊掉了。
但是无论如何,有了京卫营的护送,江婆子几个不用再走小路。他们到的时候,皇宫外面乱作一团,江二妹吸吸鼻子,双眸攸的明亮起来。
江婆子瞟她一眼,问道:“闻到什么了?”
江二妹一脸兴奋,如同一只看到食物的狼崽子:“血腥味,杀人了,不只一个人。”
阿马疑惑地看向江二妹,他见过这姑娘,周彤曾经带着她和那桔子来过国公府,当时看这姑娘木木呆呆,傻乎乎的样子,就是那种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的人啊,怎么今晚看来,这姑娘好像哪里不对劲?
其实阿马没有看错,江二妹的确是那种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的人,而且,她也的确被人卖过,只是她顺便把卖她的人也给卖了而已。
许安和路友交换了目光,又看向那五名一起来的京卫,说道:“劳烦几位兄弟过去问问,看看是怎么回事,顺便看看徐指挥使可在。”
这五人在来之前就已经得了吩咐,即使许安不说,他们也会去。
当下五个人便过去,很快就回来了,对几人说道:“就在刚刚,京卫营和羽林军打起来了,两方都死了人,这会儿徐指挥使和羽林军的郑指挥使全都到了,两人正在理论,咱们没能和徐指挥使说上话,但是见到了周同知,周同知已经让人递话进去了,请几位暂侯一会儿。”
许安问道:“京卫司的周同知?可是宗室营的周子龙周老太爷?”
“对,就是周老太爷。”五人中的一人说道。
许安和路友全都面露微笑,江婆子想了想,随即也知道这是谁了。
只有江二妹怔怔一刻,问道:“谁啊?咱们揍过他吗?”
江婆子甚是无语,但还是解释给她听:“就是周骋小少爷的祖父。”
江二妹没再说话,她觉得这些人活得真累,还要记住别人的祖父叫什么名字,吃饱了撑的,见到彤姑娘时一定要告诉她,不要让他们吃得太饱,这样还能省些口粮。
这一等就等了小半个时辰,周子龙亲自领着一个内侍过来,内侍说道:“萧世子不便出来,让小的过来,你们有什么事只管让小的带话进去。”
许安皱起眉头,说道:“不行,我们要见萧世子本人。”
内侍说道:“这会子宫里出了什么事,几位想来也知晓了,以萧世子的身份,肯定是不能出来啊。”
许安还要说什么,被阿马拦住,阿马对那内侍沉声说道:“谁让你出来的?真是我家世子吗?”
内侍的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但还是梗着脖子说道:“这位老丈,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若是没有萧世子的吩咐,我还能自己出来不成?”
没等阿马再问,一旁的周子龙已经沉下脸来,他忽然伸手抓住那内侍的手腕,内侍啊的一声,叫道:“大胆,你要做什么?”
周子龙冷笑道:“老子是姓周的,是宗室,论起辈份,还要管太祖皇帝叫一声叔公,别说我只是教训教训你,就是今天宰了你,老子也顶多罚半个月俸禄而已。”
内侍痛得脸色苍白,喘着粗气说道:“我只是替萧世子来传话的,什么都不知道。”
周子龙冷笑连连,松开他的手腕,对阿马说道:“今天这事是我老周疏忽了,你们别急,我亲自进宫一趟。”
说完,他恶狠狠瞪了那内侍一眼,说道:“好在我老周也是能进宫的。”
说完,他向阿马几人抱抱拳,也不管那内侍,大步流星向宫门走去。
内侍抬脚也要走,可是却被绊了一下,摔了一个狗吃屎,他挣扎着爬起来,一阵刺痛从后背传来,他转身去看,看到的是江二妹的脸。
江二妹的爪子正抓着他后背的皮肉,鲜血透过厚重的棉衣渗出来。
“谁派你来忽悠我们的?你不说,我就不松手,有本事你就舍了这块肉往前跑。”江二妹的声音就像是刚睡醒似的,但是内侍听来却像是地府来招魂的。
他大口喘息,说道:“女侠饶命,小的是德妃身边伺候的,是德妃娘娘派小的过来的,刚刚内侍进去传话,可是没有见到萧世子,刚好遇上德妃娘娘,德妃娘娘就遣了小的过来看看。”
阿马向许安几人解释道:“后宫无主,陛下命招德妃掌管后宫之事,招德妃的娘家就是……”
许安点点头,没让阿马继续说下去,姓招的并不多,他能想起来的也只有以前跟着杨家的那个招家了。
许安对内侍说道:“你现在就回去,告诉招德妃,咱们都是彤姑娘的人,招德妃若想后半辈子安稳,最好少弄些夭蛾子。”
听说可以回去,内侍哪改再多嘴,宛若死里逃生,飞奔着进宫去了。
崇文帝尚且年轻,三年前假死的时候,才开始修皇陵,现在皇陵也还没有修好,棺木梓宫更是要连夜去采办搭置,因此,这会儿崇文帝的尸身还停在寝殿之内,没有收殓。
宗人令带领着众人先去了乾清宫的偏殿里,只等着孝衣送过来,众人全都换上。
崇文帝死得太突然了,宫里没有任何准备,就连做孝衣和挂幛子的孝布白纱也没有储备。想来天亮以后,不仅是宫里,还有京城里的各府各家,全都要大量采办孝布了,各大布庄子里的孝布怕是要涨价了。
只有毛元玖没在,他虽然年纪也并不太大,可毕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先是脖子上受伤,后来又摔了一跤,这会儿整个人就像是被抽空一样,萎顿着没有精神,这会儿在刚刚腾出来的太监轮房里躺着。
乾清宫外被飞鱼卫重重把守,招德妃带着一干妃嫔哭哭啼啼地过来,却也不能进入。
萧祎闭目养神,李冠中悄悄坐到他身边,低声说道:“到院子里透透气?”
萧祎没有说话,站起身来向殿外走去,李冠中在后面跟上。
第七六八章 黄绫
两人到了院子里,在一株老树下站定,李冠中看看身后,笑道:“张阁老和李阁老也跟出来了,怕是担心你趁着这会儿宣读遗诏吧,哈哈。”
萧祎也忍俊不已,从怀里掏出那个烫手山芋,塞到李冠中怀里,压低声音说道:“这会儿他们可全都看到了,我把遗诏交给你了。”
李冠中感觉不妙,用只有他和萧祎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问道:“假的?”
萧祎苦笑:“你把她弄进宫来的,你觉得她会随身带上遗诏吗?”
李冠中低头看了一眼,琢磨着要不要把那布包拿出来看看,可是一回头,就看到张阁老和李阁老这两个本该老眼昏花的,正往这边张望。
他只好问道:“这里面是什么?”
萧祎道:“除了不会是遗诏,其他皆有可能。”
李冠中叹了口气,问道:“顶多撑到天亮,到时是一定要宣读的了。”
是啊,看看张阁老和李阁老就知道了,这件事撑不了多久了。
想到这里,李冠中又忍不住笑了,他道:“我还以为你那位小弟媳之所以把遗诏当众交给你,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没想到她是让你出来撑枪的。别说,他们还真是孪生姐弟,一模一样。”
萧祎懒得理他,但是李冠中说得没有错,他的确撑不了多久了,天亮之后,百官进宫,他就必须要宣读遗诏了,否则,这份遗诏的真实性就会受到质疑。
李冠中说得没错,他的这位小弟媳,真的是给他扔了一块烫手山芋。
但是这山芋虽然烫手,他也不愿意让给别人。
比如安昌侯李家。
比如那一个个正盯着这份遗诏的人。
周彤虽然拿他来挡枪,可是内心里还是向着萧家的吧。
正在这时,乾清宫外传来吵闹之声,李冠中耳朵尖,他皱起眉头,对萧祎说道:“谁这么大的胆子,敢在这里大声喧哗,我让人去看看。”
因为事关重大,今天进宫的所有人,也只有李冠中能带着手下进来,其他的人,无论是萧祎还是毛元玖,都是只身进宫,没有随从。
一名飞鱼卫应声出去,很快又回来了,他看一眼萧祎,对李冠中说道:“外面是京卫司同知周子龙,他要见萧世子。”
别说外面的人进不来,此时在乾清宫里的官员们也同样不能出去。
萧祎没想到周子龙会进宫来,周子龙虽然是个大老粗,可是粗中有细,心眼也不少。一个从出生就是宗室的人,哪个都不会真的是傻的。
萧祎对李冠中道:“看来要麻烦你了。”
李冠中无可奈何,现在也只有他能随意进出了。
片刻之后,李冠中见了周子龙回来,对周子龙道:“宫外来了几个人,是由国公府的马老管事带着,五名京卫护送而来,三男两女,看上去都像是狠茬子,他们指名要见你,先前有个内侍冒用你的名字出去,被他们识破了。”
萧祎一怔,道:“马伯带来的?莫非是……”
李冠中点点头:“我觉得也是他们,彤姑娘或许早有安排,我去找身内侍的衣裳,你换上衣裳出去看看吧。”
阿马虽然只是一个下人,可是在定国公府里地位超然,京城里的纨绔们见到他,也都要唤一声马老伯。
萧祎气不打一处来,道:“有现成的飞鱼服你不给我,非要让我假扮成太监,我像吗?”
冬日天亮得晚,这会依然黑沉沉的。
又等了好一会儿,周子龙终于回来了,这一次他带回一名飞鱼卫。
阿马眼神已经不太好,直到那名飞鱼卫走到近前才认出来,忙道:“世子爷,总算见到你了。”
萧祎点点头,看向许安几人,他见过他们,这都是周彤的人。
“你们急着见我,是有急事吗?”
许安从怀里掏出那卷黄绫子,双手捧到萧祎面前,道:“姑娘进宫前说过,若是宫里出了事,就让我们把这个交给您。”
看到那卷黄绫子,萧祎长长地松了口气。
一旁的江婆子问道:“我家姑娘可好,有没有受伤?”
其实江婆子更想问的是,皇帝是不是被她家姑娘宰的。
不仅是她,他们这几个人全都是这样想的,皇帝年纪轻轻无病无灾的,怎么说死就死了?一定是姑娘干的,除了姑娘,别人没这个本事,也没有这个胆子。
此时,众人心目中的弑君者周彤正在乾清宫的一间小屋子里。
这间屋子是李冠中给她找的。
早年这间屋子曾经吊死过一名内侍,一般人不敢进去,因此后来就成了侍卫们临时歇息的地方。
秋秋五花大绑坐在墙角,刚刚周彤在他的腿上和后腰各起出两枚特制的绣花针。
这两枚绣花针直没进皮肉里,手头没有磁石,因此周彤是用尖刀割开皮肉把针取出来的。
可想而知,秋秋疼得死去活来,可是他强忍着一声不吭,他不能在周彤面前示弱。
周彤把那两枚绣花针放在手上,拖到秋秋面前,问道:“谁干的?”
秋秋紧闭双唇,他的脸色由于疼痛而惨白如纸。
周彤却没有再追问,自己说道:“第一枚针,让你站立不稳扑倒在皇帝身上,你虽然不胖,可皇帝已是气若游丝,你猛的压上去,把他最后一口气压出来,一命呜乎;第二枚针,刺进你的后腰,令你不能站起身来,因此,被人发现的时候,你还在皇帝身上趴着。”
秋秋的眉头动了动,周彤说得没有错,事实的确如此。
当时周彤抢了李冠中的绣春刀,他惊慌失措,想趁机给周彤安上一个弑君的罪名,虽然皇帝已经奄奄一息,可是只要周彤手里有刀,无论这刀砍没砍到皇帝身上,这里都是乾清宫,是皇帝的寝殿,这个罪名还是能安到她头上的,即使她是燕北郡王的姐姐,燕王的女儿,也没有用了。
可是他扑到龙床前的时候,忽然感到腿上像是被蚊子叮了一下,他并没有在意,可是下一刻他便站立不稳,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便整个人跌倒在皇帝身上。
第七六九章 夜话(两章合一)
“沈彤,我沦落至此,你高兴了?我沈家把你抚养长大,你就是这样恩将仇报的?你算什么东西,若没有沈家,你早就到地底下去见你爹了。不,呵呵,我倒是忘了,一清师傅不会让你死得那么容易的,他会把你卖进娼馆,你在娼馆里长大,从小就被教导如何做个娼妇,你猜,若是那些来嫖你的客人们知道你是燕王之女,是不是会很开心呢?”
秋秋越说越兴奋,苍白的脸上泛起一抹妖异的血色,真是遗憾啊,若不是那个时候,恰好黄氏也在待产,一清道人也就想不起用沈彤来给他当替身,就凭一清道人的性情,他是不会杀死沈彤的,他会让沈彤成为最最低贱的娼妇,让燕王的女儿被无数人蹂躏。
啪啪啪,几声轻脆的掌声响起,周彤拍着巴掌,笑容可掬,就如同秋秋的那番话不是对她说的一样。
“我们家的人全都不是读书种子,从我父王到我们姐弟,全都读书不多,书里的那些道理自是懂得也不多,你们沈家就不同了,一门书香,在娘肚子里就在读四书五经了,佩服佩服。所以我想请教请教你,行吗?”
秋秋一怔,他没有想到,在现在这个时候,在听到他刚刚说的那番话之后,周彤还会有闲情逸致向他请教学问,他心里疑惑,目光闪烁,没有说话。
周彤却根本就不管他答不答应,自顾自地说下去:“我想请教你这位真真正正的沈少爷,为何男人在被割掉命根子以后,不但说话声音像母鸡打鸣儿,就连这心思秉性也龌龊得像茅坑里的蛆虫一样,吃屎吃得美滋滋,沈少爷,你能给我说说这是为什么吗?”
“你……沈彤你欺人太甚……”秋秋原是想要破口大骂的,可是刚刚说了几个字,他赫然发现,他的声音竟然真的像是周彤说的母鸡打鸣儿,他下意识地闭上嘴巴,屈辱地咬紧牙关,看向周彤的眼神像是要喷出火来。
周彤懒得理他,淡淡地说道:“你消消气,我还不想把你气死。”
秋秋只觉胸口一阵翻滚,若不是他年轻,这时说不定已是一口老血喷出来。
接下来,两个人便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
周彤累了一个晚上,这会儿困得不行,但她是练武的人,意志力很强,硬撑着没让自己哈欠连连。
但是在秋秋看来,周彤这是要和他耗上了。
他在宫中多年,慎行司的那些伎俩早就见识过,周彤这是想要活活熬死他。
腿上和后腰的疼痛一阵阵袭来,周彤用刀剥开他的皮肉,可是却没有给他用金创药,刚刚他说话用力,好不容易凝住的伤口又崩开了,鲜血再次涌出来。
“沈彤,你有本事就杀了我吧,这样算什么?”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周彤睡意全消,她眨眨眼睛,看看那道小小的屋门,好奇地问道:“为何这么久了,还没有人来救你?”
“你说什么?”秋秋皱眉。
“我是说屠卫,也就是季四爷,为何还没让人来救你呢。”周彤说道。
秋秋顿时明白了,周彤在这里盯着他,却又不杀死他,原来是想用他来引出其他人。
秋秋连连冷笑,道:“什么屠卫,什么季四爷,我不认识。”
“那看来沈太太是死定了,她现在肯定还在等着你去救她呢,可惜可惜。”周彤无限感慨。
“沈太太?你还有脸称呼她为沈太太?她把你养大,要救也应该是你去救她,这与我何干?”秋秋的声音冰冰凉凉,就是周彤也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沈太太被屠卫抓走了,你不想救她吗?”周彤再次问他。
“那是她废物!我没有见过比她更废物的人了,明明她手里握有遗诏,明明她在西安住了那么多年,明明她可以利用遗诏让秦王对她另眼相待,一清师傅把什么都给她安排好了,可是她却还是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到了现在,不但帮不上我,还要拖累我。”秋秋咬牙切齿,是啊,太皇太后和杨家费尽心思找寻的遗诏就在黄氏手里,黄氏到了西安却没有拿出遗诏寻求秦王的保护,这不是蠢这又是什么?
周彤冷冷地看着秋秋,她没有想到,这番话会在秋秋口中听到。
“你知道她在西安的时候,为何没有拿出遗诏来吗?她是想利用遗诏给你换来更大的好处!因为那份遗诏上对于沈家的好处,与你压根没有任何关系,她只有一个肚子,也只生了一个孩子而已,而你偏偏是个男的,即使她献上遗诏,秦王也不过是让你们母子隐姓埋名住在西安而已。秦王一日没有登基,沈家就一日不会平反昭雪。而一旦秦王没有争夺皇位之心,或者太皇太后占了上风,灭了秦王,那么你们母子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所以沈太太为了你的安危,她没有急于拿出遗诏,更没有急于让你认祖归宗!”
“现在,沈朗月,你懂了吗?”
秋秋的脸色变了变,他缓缓摇头,道:“胡说,你是在胡说!她若是有这么多心计,就该把遗诏交给我,更不会连累我被送进宫里。”
周彤叹了口气,这对母子的事,她不想管,也管不了。
“屠卫把你送到宫里,是你心甘情愿的?”周彤问道。
“你怎么知道的?”秋秋不解。
周彤冷哼一声,我怎么知道的,从当年梅胜雪在秦王府门口轻而易举绑了你,我就知道你和一清道人一样,是个自以为是,心高气傲的人。
屠卫是什么人,那是连我都害怕的人,你一句话一个眼神,屠卫就知道你在想什么。
“屠卫告诉你,皇帝是个没用的人,凭死士营之力,只要宫里有人配合,要杀死皇帝轻而易举。只要进宫之后你能接近皇帝,到时无论有没有遗诏,也无论那遗诏是什么内容,沈家的大仇都能得报。
他是不是还告诉你,这一任的后晋之主就是沈欣妩,是你母亲抚养长大的姐姐,你们一家抚育幼主有功,即使你没有后代子嗣,也一样能够封侯拜相,对了,他是不是还向你举了屠少龄的例子,屠少龄是前朝的大太监,权倾朝野,膝下有十三个干儿子,这十三太保建立了后晋皇朝,屠少龄青史留名。而你比屠少龄的出身更加清贵,你会成为新王朝清流的领袖,就像你的祖父沈渊一样,名留千古。”
周彤说到这里,似笑非笑地看着秋秋,问道:“朗月公子,我说得对吗?”
秋秋怔怔出神,良久,他才轻声说道:“我进宫的时候,宫里没有皇帝,只有小太子,那时他还没有登基,他只是一个连血统都不清楚的小孩子,即使他死了,天下百姓也不会认为这是弑君。”
原来如此,原来是崇文帝假死的那段时间进宫的。
周彤笑了,道:“屠卫真是好算计,可惜你前脚进宫,崇文帝后脚就回来了,屠卫和你都没有来得及下手?”
“不,那时太皇太后和两宫争孩子,不要说是我,就连杨皇后和毛贵妃也见不到小皇帝,我是乾清宫的,连去朝阳宫的机会也没有。”
秋秋低声说道,那些日子,宫里少了很多人,他日日夜夜都在担心下一个人就是他,乾清宫里没有皇帝,茶水房也闲下来,他担心被人认出来是假冒的,便天天躲在茶水房里,就连领月俸的日子,他也不去领,他渐渐被人遗忘,乾清宫里的人全都换了,他却奇迹般的留了下来。
“那后来你成了崇文帝身边的红人,为何却要等到今天才刺杀他?”这才是周彤最好奇的。
秋秋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一直没有联系我,直到去年,刘达忽然来找我,我这才知道,刘达姐姐一家子全都入了真仙教。”
听秋秋提到真仙教,周彤立刻明白了:“那我告诉你吧,因为太皇太后死了,杨家想让小皇帝提前登基,却没有想到真皇帝回来了,杨家倒了,杨锦程劫了法场,真仙教在燕北和京城,以及直隶都成了过街老鼠,朝廷四处捉拿真仙教教众,洛阳卫一战,真仙教大败,屠卫一时腾不出手来刺杀皇帝。而现在秦王势如破竹,屠卫等不及了,一旦秦王坐了天下,他想要行刺就更难了,所以他狗急跳墙,在现在这个时候把刺客送进来动手。”
秋秋如坐针毡,这些都是他没有想到的,可是现在听来,却像是真的。
这些年他都在宫里,陪着皇帝风花雪月,外面的刀光剑影,他不知道,也无法想像。
“你是如何知道的?”他怔怔问道。
周彤上前一步,凑到他的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因为这些事情我全都参与了啊。”
何止是参与,若没有她和云七杀了太皇太后,与燕北郡王一起算计了杨勤,帮着焦胜奇平息了兵变,那么真仙教的日子应该会好过许多,至少不会像现在一样东躲西藏。
周彤从秋秋的眼睛里看到了质疑和惊愕,她决定日行一善,再告诉他一件事:“沈欣妩死了,被我的人杀的,而且即使她不死,后晋也不会复僻,她没有赤蛇之血,五大部落不认她,屠卫想要利用那份遗诏,把她送进秦王后宫。
可惜她被我杀了,屠卫只能冒险送人进宫了。
可即使沈欣妩还活着,即使她的身体里拥有赤蛇之血,即使后晋复僻成功,她也只会成为屠卫的傀儡,而屠卫为了安抚大齐子民,会把刺杀崇文皇帝的罪名,全部推到你身上。因为沈家被灭族,所以你心怀祸心,弑君夺位。”
“不可能,他为何要把罪名推到我身上,我……”秋秋惊魂未定。
“因为你是沈氏子孙啊,你们沈家虽然被灭族了,但是这名声可是大得很,以前只有读书人知道你们,如今就连市井百姓也知道有这么一个被诛了九族的沈家,所以把这罪名推到你身上,所有人都会相信。”周彤毫不留情地给秋秋的心口上再捅一刀。
秋秋张大了嘴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不,周彤说得全都不对,周彤是在胡说八道。
他是为了给沈家平反昭雪才进宫的,又怎会让沈家成为弑君的罪臣呢》
不,一定不是这样的,不是,这一切全都是周彤信口胡言,她忘恩负义,她恨一清道人捡走她,她恨沈家拿她给儿子做替身,对,周彤就是想要报复,想要让他更难过更伤心,她是想要毁了他!
可是这些话在他的喉咙里,他再次张嘴,再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那日他在宫里见到男扮女装的毛大公子,又听皇帝说起那个什么兰君,那个时候,他并没有多想,他打死也没有想到,这个俊俏得不像男人的兰君,竟然是季四爷派来的死士!
让兰君进宫的法子,是他想出来的,他也做了安排,所以兰君才能混在乐伎当中进宫。
直到兰君进宫前的最后一天,刘达才再次送来消息,他这才知道,季四爷派的人终于要来了。
兰君比当初的叶青莲更加俊俏,飘逸出尘,眉宇间还有浓浓的书卷气,如果不是知道了兰君的身份,秋秋打死也想不到,这样一个宛若谪仙的美少年竟然是一个死士。
杀人不眨眼的死士。
兰君不能带刀,他把茶盏打碎,用碎瓷片刺入崇文帝的胸膛,然后自己吞了藏在牙里的剧毒而死,死得毅然决然,毫不犹豫,就好像他对这人世没有一丝留恋。兰君不能带刀,他把茶盏打碎,用碎瓷片刺入崇文帝的胸膛,然后自己吞了藏在牙里的剧毒而死,死得毅然决然,毫不犹豫,就好像他对这人世没有一丝留恋。兰君不能带刀,他把茶盏打碎,用碎瓷片刺入崇文帝的胸膛,然后自己吞了藏在牙里的剧毒而死,死得毅然决然,毫不犹豫,就好像他对这人世没有一丝留恋。
第七七零章 世上再无你
良久,周彤叹了口气,她问道:“你去过死士营?”
秋秋惊愕地抬起眼皮:“你如何知道死士营的?”
“看来你真的去过,为何没有留下做死士?”周彤问道。
“教习说我根骨不佳,不是练武的材料,年纪也大了”,秋秋眼中闪过一抹屈辱,他闭了闭眼睛,重新睁开后继续说道,“他们说浪费了人力,白白把我带回来……他们让我做活耙子,一群八、九岁的小孩子在丛林中追捕我,两个孩子找到我以后,赤手空拳把我打得遍体鳞伤,他们在我身上做上记号,再把我放了,下一组继续追捕……他们不是人,他们都是野兽,比野兽还要凶残,他们捉了野兔,生吞活剥,血淋淋的……”
秋秋干呕起来,在丛林里四处奔逃的那几日,如同噩梦!
“沈彤,你永远也想不到,在你高床软枕的时候,我都经历了什么,那年我只有十三岁,十三岁啊!”
秋秋声音嘶哑,所以后来屠卫问他可愿意进宫,他一口答应下来,他宁可受那一刀之苦,也不愿意再回到那片丛林,被那群恶魔一般的孩子追捕、撕打。
周彤冷笑:“你十三岁被死士营抓走,就觉得很委屈了?那是因为你没有吃下寒食散,你还有知觉,你还知道何为委屈。”
直到今天,在宫里见到秋秋,周彤心里的那个疑问终于有了答案。
死士营要抓的沈家孩子,是大齐朝清流领袖的遗孤,大齐立朝以来,只有沈家是被诛了九族的,没有比让沈家孩子来弑君更合适,也更能引起朝野震动的了。
前世,她之所以早早死了,是因为还有一个辛五。
秦王原本就有大晋公主的血统,后晋唯一骨血的辛五嫁给周铮,一旦生下皇长孙,效仿太皇太后抚育幼主登基,这大齐天下,也就是后晋的了。
辛五比她更适合做沈彤,做为沈氏女,辛五的作用比死士更大,也更深远。
即使如此,在让她死之前,她还是被派去刺杀已经是准太子的周铮。
真是一点儿都不浪费。
可惜这一世,一切都变样了,没有了辛六,也没有了辛五,沈彤变成了周彤,沈朗月被暴露人前,欣妩没能变成沈彤,也没有变成辛五,她早早就被杀了,黄氏失去遗诏,成了废棋,行刺皇帝的任务落到真正的沈氏遗孤头上。
周彤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合。
“沈彤,你还有脸笑吗?沈家把你养育长大,你为沈家做过什么?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和你们周家的人一样,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畜牲。”
朗月尖利的声音在斗室里回荡,身上的血越流越多,他却感觉不到疼痛了。
周彤缓缓走到他的面前,居高临下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沈太太养了我八年,所以我不会杀她,你是沈太太的儿子,是沈家唯一的后人……”
秋秋心头闪过一丝惊喜,虽然他犯的是弑君大罪,但是看的出来,周彤和萧祎是一伙的,飞鱼卫也是向着她的,以周彤的本事,想要悄悄把他放出宫去,也并非不可能。
他是沈家唯一的后人,周彤是沈家养大的,周彤这样做是报恩。
“养之恩大于生之恩,沈彤,如果我死了,你也会被天下人不耻,你是郡主,对了,你还是萧家的儿媳,你的弟弟是一方霸主,可如果你的名声没了,你成了世人口中恩将仇报的罪人,你会让皇室、让你的夫君、让你的弟弟,全都为你蒙羞。沈彤,得饶人处且饶人啊。”
秋秋言语恳切,双眸中有隐隐的泪光,如同每一次,他和崇文帝一起怀念毛元枚时一样。
周彤眉头微蹙,若有所思,她静默一刻,发出一声叹息。
“唉,你也是个可怜人,从小就被一清道人带着东奔西跑,后来还被抓进死士营受尽欺凌,想你本来应该是个翩翩佳公子,却被弄进宫里做了太监,真是太可怜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你更可怜的人。”
秋秋屏住呼吸,周彤言语诚恳,看来是真的被他说动了。
女人就是女人,全都心软,就连周彤这样杀伐果断的也是如此。
“沈彤,以前在秦王府里,我每次看到你,都羡慕得要死,你能在阿娘膝下承欢,受尽阿娘的宠爱,你什么都有,而我什么也没有,沈家和阿娘对你如同亲生骨肉。”
秋秋的眼泪终于滚落下来,是啊,那时他就盼着周彤能够活得久一些,周彤活着,他才能活着。
谁能理解生活在别人的影子里是什么感觉呢,那是屈辱,是无奈,是想把那个人掐死却不能够!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晶莹的泪珠挂在秋秋苍白清秀的脸颊上,如同寒露中的纤纤小草,鲜嫩得让人忍不住想要割了喂马。
周彤伸出了一只手,她的手掌白皙如玉,掌上有茧,但却并不影响这只手的美观。
她把手伸到秋秋面前,秋秋一怔,周彤是要和他握手吗?他下意识地想要伸出自己的手,可是他被绑得结结实实,动弹不得。
可是那只手却从他的面前移到了他的颈下,下一刻,那只手便扼住了他的咽喉。
“你……”他说不出话来,大睁着眼睛,恶狠狠地瞪着周彤。
“你说得很对,沈家于我有养育之恩,我要报恩,沈家清誉不容玷污,沈家一门英烈,没有败类,更没有阉人!从此之后,世上再无你。”
……
乾清宫的院子里,萧祎和李冠中看着向他们缓缓走来的周彤。
待到周彤走到面前,李冠中忍不住问道:“审完了?”
“审完了。”周彤脸上露出一抹带着倦意的微笑。
“他招了?”李冠中又问。
“招了”,周彤做个深呼吸,笑着说道,“这是后晋那帮人的阴谋,刘达姐姐一家子早就入了真仙教,当年皇帝假死,宫中混乱,屠卫,也就是季四爷那伙人,利用那个空当把秋秋送进宫里,李代桃僵,假扮成茶水房里的小内侍。那个兰君也是死士营送过来的,是个死士。秋秋身上有两处绣花针,应该是连儿暗算的吧,李侯爷,连儿是你的人吧。”
李冠中没有回答最后的问题,他看了萧祎一眼,又看向周彤,问道:“这个秋秋,他的真实真份是……”
“他也是死士营的死士,死士们没有名字,只有编号,他无父无母,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周彤淡淡地说道。
第七七一章 太祖有遗诏
萧祎的眉头动了动,迟疑地问道:“他只是死士?”
“是啊,对了,刚刚我力气没有把握好,一个不小心把他掐死了,李侯爷,你让人把尸体处理了吧。”
周彤说完,李冠中和萧祎面面相觑,都在彼此眼睛里看到了疑问,两人很想问问她,皇帝真的是兰君和秋秋杀的?真的不是你?那你进宫来做什么?难道你算准了皇帝会死?傻子都能看出这个秋秋来历不简单,你不小心把他掐死了?
怎么看周彤都不像是一个冒冒失失的姑娘啊。
可是两人最终还是没有问出来,萧祎讷讷道:“刚刚你的人来过,我见过他们,东西也拿了。”
“嗯,好,那是你们当官的事,和我没关系了”,周彤打个哈欠,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李冠中道:“李侯爷,能给我找个安静的地方,让我小睡一会儿吗?”
天亮之前的动静,早已惊动了京城里的各家各户。可是没有接到宫里的旨意,文武百官该上朝的还要上朝,该上衙的还要上衙,该上学的还要上学。
大户人家的采办们,和自家老爷们前后脚出门,他们要赶在铺子开门之前,去抢孝布!
若是去晚了,一来怕是抢不到,二来这孝布也会水涨船高。
当家主事的夫人太太们,这个时候就叨念起定国公来了,萧家早早地备了一两车的白孝布,可却迟迟没见他们家里办丧事,现在好了,不论萧长敦死没死,他们家的存的那些白孝布是用不到自家头上了。
管你是国公爷还是普通百姓,也不能抢在皇帝前面办丧事。
文武百官惴惴不安,眼下秦王已经打进了北直隶,皇帝却又偏偏在这个时候驾崩了。
皇帝若是像太祖皇帝年事以高,或者是像先太子一样病体支离,他们倒也不会觉得突然。可崇文帝只有二十出头,虽不强壮,可也无病无灾,除非是他想不开自尽了,否则怎么会说死就死呢。
经历过太皇太后的暴毙,文武百官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皇帝死于非命,十有八、九是像太皇太后那样,被刺客刺杀的。
走在大街上,透过微微撩起的轿帘,他们看到街上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京卫,心里便更加确认了,皇帝就是被行刺了。
原本朝堂上有三派,一派以定国公萧长敦为首,一派是以首辅毛元玖为首,还有为数不多的,则是那些保持中立的清流或者言官。
自从萧长敦称病,国公府大门紧闭之后,萧派的那些人便也是要么病了,要么侍疾,就连每日的朝会,也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
今天倒是全都来了。
因为天还未亮,就有人在他们各家门口递了话,世子爷让他们今日上朝。
毛元玖的那一派早早就到了,虽然没有人到他们家递话,但是自从萧长敦中风以后,萧长敦的人也不知都跑到哪里去了,保持中立的那些人索性做了哑巴,这朝堂就成了他们这一派的一言堂。
不止是今天,在此之前,他们每天来上朝,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
毛元玖身为当朝首辅,自是也来得很早,可是今天,文武宫员们等了很久,也没有看到毛首辅。
又等了小半个时辰,才听到太监们唱道:“上朝!”
朝堂之上,久未露面的定国公世子萧祎居然也在,站在萧祎前面的是安昌侯李冠中,和京卫司指挥使徐乔。
几位阁老也到了,或许是年纪大了,他们看上去都很疲倦,李阁老是被人搀着进来的。
今日不是朔望朝,来上朝的除了都察院的御使们以外,都是三品以上官员。
能做到正三品的,哪个都是人精。既然能猜到皇帝死于非命,自是也打听出昨夜进宫的都有谁。
现在看来,昨夜进宫的这几个人里面,最精神的反而是宗人令了。
宗人令满面红光,神采奕奕,不知道的还以为皇家要办喜事了呢。
毛元玖一派的人窃窃私语,怎么没有见到毛首辅?这么重要的朝会,不是应该由毛首辅主持吗?
正在这时,太监尖利的声音响起:“毛首辅到!”
两名内侍抬着一张软椅走了进来,毛元玖斜靠在软椅上,颓唐得像是老了十岁,脖子上还系了一圈伤布。
莫非是为了救驾,被刺客伤到了?
毛首辅真是忠义啊!
“首辅大人!”
“首辅大人,您这是怎么了?”
毛元玖冲着自己的门生们摆摆手,示意他们不要多问。
见毛元玖要起身站起来,宗人令忙道:“毛首辅身子不好,就在椅子上吧,反正今天在这里的,也没有……咱们都是臣,就不要那么多的讲究了。”
几位门生们争先恐后的凑过来,但也不好围在毛元玖身边,只好你挤我、我挤你,站在那张软椅后面。
宗人令扬起下巴,看了看肃手而立的文武官员,对毛元玖说道:“毛首辅,您看……”
毛元玖的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他摆摆手,示意宗人令来说。
宗人令叹了口气,脸上的精气神瞬间没有了,他的眼圈一红,一双小眼睛里波光涌动。
太监双手呈上诏书,宗人令声音颤抖,无限悲哀。
“……帝君大行,归于五行,山陵骤崩,四海当哭……”
宗人令话音未落,朝堂之上哭声一片,文武百官跪在地上,号啕大哭。
张大臣一边嚎哭,一边用胳膊肘碰碰身边的王大臣,低声说道:“没有遗诏。”
王大臣也正在嘀咕,即使皇帝是暴毙,内阁也会连夜赶制一份遗诏出来,什么“朕之所念,四海升平”之类的。
所有人心里都在七上八下,就在宗人令宣读诏书之前,他们都以为这是大行皇帝的遗诏,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那份诏书上一串串的废话,也不过就是宣告皇帝驾崩,以及治丧安排。
遗诏呢?大行皇帝的遗诏呢?
大行皇帝膝下无子,这皇位传给谁?
正在这时,穿透满堂哭声,宗人令的声音再次响起:“太祖皇帝留有遗诏!”
第七七二章 做人难
宛若有一头看不到的巨兽,把刚刚还如山呼海啸一般的恸哭声吞噬得无影无踪。
软椅上的毛元玖手指微微颤抖。
他已是知天命的年纪,但是身子骨一向硬朗,昨晚被周彤气得不轻,可是真正受伤的也只有脖子上的那一处刀伤,虽说全身骨头被摔得生疼,却也不至于连上朝的力气都没有。
他这病,一半是装的。
昨晚,周彤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交给了萧祎,萧祎看都不看就揣到怀里,之后便提议安排治丧事宜,绝口不提宣读遗诏的事。
当时在场的,除了周彤以外,全都是朝廷重臣,宗室、勋贵和内阁全都占了,按理说,当时就应该宣读遗诏。宗人令的眼睛都要冒出火来,萧祎却还是岔开了话题。
为什么呢?
那就只有一个答案!
遗诏根本不在周彤身上,她交给萧祎的遗诏是假的!
做为杨家的女婿,虽然不知详情,可是他多多少少也是知道有这么一份遗诏的,若是没有遗诏,当年的沈家为何会被灭了九族?但对于遗诏的内容他却是不知道的。
倒也并非是杨家信不过他,而是那份遗诏对于杨家而言,也是口口相传,除去太皇太后,杨家原先也只有四个人知晓,杨锋、杨敏、杨锦程和杨兰舒。杨敏死后,便只有三个人,后来杨锋和杨锦程也不在了,这世上还知道那份遗诏上写了什么的,就只有一个消失于人世间的杨兰舒。
当然,在毛元玖看来,杨兰舒早就死了,死在大相国寺之变后的不久。
他以为随着杨家的灭亡,所谓太祖遗诏便再也不复存在。杨家找了那么多年,如果存世早就找到了。
因此,直到刚刚宗人令如丧考妣般宣读完大行皇帝的死讯,毛元玖还是这样认为,周彤交给萧祎的遗诏是假的!
他在等待反击。
只要萧祎把大行皇帝的死归咎到毛大公子身上,他便立刻用假遗诏的事反击。
可是现在,毛元玖眼睁睁看到那个名叫连儿的内侍,在四名飞鱼卫的护送下,手捧黄卷走进大殿。
萧祎撩衣跪倒,在满殿愕然中,对着黄卷行了三跪九叩大礼,珍而重之接过黄卷,缓缓走到御座之下。
“太祖遗诏在此,文武百官接旨!”
满朝文武齐刷刷跪倒,毛元玖僵坐在软椅上,萧祎望向他,目光如刀。
两名下属反应过来,连忙便毛元玖从软椅上搀下来,或许是昨晚摔得太重,也或许是在软椅上坐得太久,毛元玖站立不稳,整个人趴倒在金砖上。
“朕膺天命二十有八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务有益于民。今得万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孙聪慧仁孝,宜登大位。内外文臣辅僚同心辅政,以安吾民。然为君之道,在知人,在安民,朕尝论之详矣。皇太孙继位是以正统,然其他日帝崩而子幼,则其长子封王,离京就藩。由朕之皇四子秦王桓承继大统。皇四子人品贵重,文武兼备,就藩经年,令胡虏闻风丧胆,保一方百姓安居乐业,必能克承大统。著继皇太子之后登基、即皇帝位。朕于乾清宫病榻之上,特召内阁首辅、华盖殿大学士沈毅,亲降朱笔谕旨。此诏亦交由沈渊管存……”
满朝皆惊,却无一人开口,俱都屏住呼吸,听着萧祎继续读下去:“沈氏一族护诏之功,可入青史,沈氏之女可当后位,辅帝教子,母仪天下……”
直到萧祎把整篇遗诏念完,朝堂之上依然鸦雀无声。
太祖皇帝这是算准了皇太孙膝下无子?不,太祖皇帝说的是帝崩而子幼,当皇帝的都是早早就开枝散叶了,又哪里来的帝崩子幼,除非是太祖皇帝算准了皇太孙会早亡!
哪有当祖父的会咒孙子早死的?
不,这位当年的皇太孙,后来的崇文皇帝还真是早死了,而且死过两回了。
如果不是萧长敦把他找回来,上一回崇文皇帝或许就真的死了,过了这两三年,早就死得透透的了。
那么,太祖皇帝算准了的,并不是皇太孙膝下无子,也不是皇太孙会早亡,而是他老人家算准了皇太孙在杨家手里活不长,他算准了的是杨家!
所以太祖皇帝才担心帝崩而子幼,这不就是说的三年前的小皇帝吗?
无论那个小皇帝是否真的龙种,可是杨家却是的的确确把小皇帝抓在手心里了,一个连话还不会说的小娃娃,杨家想把他养成圆的就是圆的,想把他养成扁的就是扁的,可比崇文帝更好掌控。
今日能上朝的,哪个都不糊涂,即使糊涂的,这会儿也不敢糊涂。
除非……
“假的,这遗诏是假的!”趴在地上的毛元玖拼命抬起上半身,声嘶力竭。
宗人令还在想着一会儿回到府里,要不要先派两个儿子悄悄出城,抢在所有人前面去接秦王,唉,可惜周铮死了,他有个孙儿与周铮年纪相仿,或许能玩到一处……听到毛元玖的声音,他立刻缓过神来,大声斥道:“毛首辅不可胡说,上朝之前,萧世子便将这份遗诏交由老夫看过,不仅是老夫,还有张阁老、李阁老,安昌侯也是亲眼所见,遗诏真实,无可置疑。”
说完,宗人令又看向跪着的张阁老和李阁老,以及另外两位阁老,道:“几位阁老大人,老夫所说可有误?”
张阁老连忙说道:“宗人令德高望重,所言句句属实,句句属实。”
如果没有昨晚发生的那些事,那个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周彤,张阁老还会毫不怀疑地认为自己也会是那“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丞相。
可是那个叫周彤的坏丫头打破了他对自己的美好期许,他吓死了,真的,他虽然表现得比李阁老要坚强,但是内心深处,他是一个吓坏了的可怜人。
唉,大行皇帝国丧期间,他是不能乞骸骨的,可是等到他能乞骸骨的时候,秦王是不是就要登基了?
如果那个时候他再乞骸骨,那岂不是不给新帝面子?
做人难,做当官的人更难!
第七七三章 大殿
“张琦,汝乃榜眼出身,饱学之士,掌管礼部数载,宗人令,汝为皇亲,掌管宗人府,为宗室中之长者,还有尔等,都是当朝阁老,六部堂官,你们读的圣贤书呢,这样一篇所谓的遗诏,你们就信以为真?即使这是真的,那么太祖在遗诏中所言,此诏由沈毅保管,沈毅虽亡,可是这份遗诏也应在沈氏后人手中,又为何会出现在此处?此其一。众所周知,沈氏满门抄斩,遗诏之中太祖属意沈氏之女为后,若沈毅手中藏有遗诏,为何在定罪之时没有拿出来保命?此其二。此遗诏疑点重重,仅是这两项,就足能证明,此乃伪诏!定国公世子萧祎,假冒先帝诏书,其罪当诛,萧氏满门,当诛九族!”
毛元玖病容全无,虽然说话用力,脖子上的伤口又疼起来了,可是他全不在乎。
今日之朝堂,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一旦让萧祎占了上风,那么他们毛家,就要卷进这弑君大祸之中。
大相国寺之变时,毛家尚有后路,舍掉毛贵妃,仍可保毛家一族平安。
可是现在,即使舍掉毛大公子,毛家也难逃干系。
毕竟,毛贵妃是出嫁之女,她做的那些事,毛家并没有真正参与,毛家杀了她,那是大义灭亲,不杀她,毛家也不会是死罪,顶多就是断了前程,流放三千里。
可是这一次,卷进来的是毛大公子,毛大公子虽然好穿女装,可毕竟还是个男人,不但是男人,而且还是顶门立户的宗子。
这一劫,毛家躲不过了,只能拼了老命,压倒萧家,把这所谓的遗诏踩到脚下!
毛元玖话音方落,他的一干属下和门生马上附和,刚刚还落针可闻的朝堂上,立刻就喧嚣起来。
“首辅大人所说极是,下官附议!”
“此诏为伪,定国公府胆大包天,其罪当诛!”
……
萧祎紧闭双唇,看向李冠中。
李冠中瞪他一眼,什么事啊,出风头是你们萧家,收拾烂摊子的却是我?
他干咳一声,大声道:“何人大胆,咆哮朝堂?这里是金銮殿,诸位大人,是忘了吗?”
李冠中的声音冰冷中透着威严,他是飞鱼卫指挥使,只要他一声令下,立刻便会有数不清的飞鱼卫涌上来……治不治罪倒在其次,先关进诏狱住上几天再说。
飞鱼卫是恶鬼,诏狱是阎王殿,正常人谁会得罪飞鱼卫,尤其面前这位,还是飞鱼卫指挥使,京城里出了名的专克副手的李冠中。
不信,你数一数,自从李冠中做了飞鱼卫指挥使,但凡是做过飞鱼卫副使的,有活着的吗?连一个病死的都没有,全部都是死于非命!
现在飞鱼卫没有副使了,李冠中无人可克,会不会看上他们?
大殿之上重又恢复寂静,死一般的静。
李冠中清清嗓子,声音更加洪亮:“昨夜皇帝大行之时,本侯随侍左右。飞鱼卫连夜抓捕,终不负皇命,共抓捕弑君人犯二人,尚有在逃人犯多人,其中毛首辅之长公子便在在逃人犯之中,飞鱼卫只负责抓捕,待到全部人犯归案,会交由刑部及大理寺、监察院审理处置。”
原本跟在毛元玖身边的几人下意识地把身子挪了挪,他们也不是聋子,毛大公子与大行皇帝之间的那点子事,他们早有耳闻。
谁知道这对君臣,不、兄弟,不、姐妹之间,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之事呢?
“胡言乱语,信口雌黄!”毛元玖大声斥责。
李冠中还是那一副冷漠到刻板的声音,他道:“飞鱼卫虽然只管抓人,但是飞鱼卫所抓之人俱都证剧确凿。本侯会命人将各项证据与人犯一起交由三司处置。毛首辅若有冤屈,只管到大理寺前击鼓冤,那里本侯管不着。”
“你……”毛元玖指着李冠中,气得胡子不停抖动。
这个李冠中一向不是好东西,正事从来不管,这个时候反而跳出来,一改往日奸佞小人的嘴脸,装成一副公事公办铁面无私的青天模样,你配吗?
李冠中瞄他一眼,继续说道:“方才毛首辅所言极是,此诏书确实应为沈氏后人保管。无奈众所周知,沈氏一门满门抄斩,连坐九族,苍天有眼,太祖保佑,当日有沈家妇人怀揣遗诏逃出生天,怎奈她只是一介女流,纤纤弱质,生死两难,更无力将遗诏呈献朝廷,只得隐居山野,郁郁而终。此妇善德,在世时曾收养一幼女,之后此女认祖归宗,乃为我大周皇室血脉,燕王遗珠,燕北郡王胞姐,此事已经燕北王府确认无疑。沈妇临终之时,将此遗诏交由养女周彤保管,直至昨晚,周彤又将此诏书交于定国公世子萧祎。此事有本侯与宗人令,以及内阁诸位阁老亲眼见证。”
说到这里,李冠中顿了顿,不怀好意地看向毛元玖,道:“毛首辅,当时你也在场,而且就属你与周姑娘离得最近,对了,周姑娘误以为首辅大人与令郎是一伙的,抓捕你时误伤了你的脖颈,还是用的本侯的绣春刀,毛首辅,这件事上太医院也可证明,对吧?”
毛元玖咬牙切齿,原本陪在他身边,现在与他保持一定距离的几位属下和门生,不约而同,全都听到他咬牙的格格声。
这是真的?
他们也看向毛元玖。
不仅是他们,毛元玖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这些往日敬仰的目光,此时都变成了质疑和嘲笑。
他忽然仰天大笑:“哈哈哈,你们这些无耻小人,大行皇帝尸骨未寒,你们就想要改了这朝堂,污蔑本官,颠倒黑白。你们,还有你们这些人,你们以为扳倒了本官,你们就能恭迎新主,高枕无忧了?笑话,危巢之下岂有完卵?老夫死了,你们也活不了!"
说完,毛元玖朝着一根柱子撞了过去!
李冠中吓得闭上了眼睛,他最看不得这场面了,撞柱子什么的,文官们,你们不能换个方式,来个痛快有效的?
第七七四章 出宫
也不怪李冠中腹诽,实在是因为这撞柱子的戏码屡见不鲜了。
文臣们若是没有撞过几回柱子,如何证明他们是忠臣?所以每年若是没有几位撞柱子的大人,或许就连柱子也会认为大齐朝廷没人了呢。
这撞柱子是有技巧的,比如大臣们在撞柱子之前一定要先来一番慷慨陈辞,然后对着他选好的柱子运气,这根柱子离得不能太近,太近的话,要拦的人还没有奔过去,你就撞上了,伤得一定很重。
可也不能离得太远,太远的柱子和太近的柱子是一个道理,那就是撞柱子的人和过去阻拦的人赛跑的过程,这成何体统?
所以这根柱子一定要不远不近,柱子旁边要有人,比如毛元玖选的这根就很好,两名手持拂尘的内侍就站在柱子旁边。
毛元玖冲过去的时候,按理说他的门生们也已经做好准备,会抢在前面拦下他,然后说上一通毛首辅忠肝赤胆、光风霁月之类的话,接着其他的重臣也说上一句,只要让毛元玖找到梯子下台阶,这件事也就圆满了。
可是这一次,或许是刚刚李冠中说的那番话太过可怕,原本聚拢在毛元玖身边的那些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冲上去阻拦的。
于是毛元玖畅通无阻顺顺利利冲到了柱子前面,却硬生生止住了脚步,因为他看到原本站在柱子旁边的两名内侍,竟然全都闪开了,站得远远的,满怀期待地看着他,就像上元节等着看烟火时一样。
李冠中一向是个好脾气的,见毛元玖站着不动了,他忙道:“来人,扶毛首辅去我那里歇歇,毛首辅原本就病着呢。”
他那里?
他又不是宫里的太监,他在宫里有屋子吗?
毛元玖却已经明白过来了,气得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李冠中的地方,总不会是他家,不是他家那就是诏狱了!
满朝文武比毛元玖更早反应过来,他们的心沉了下去,这是出大事了,真的是出大事了。
毛元玖何等身份,飞鱼卫敢向他开刀,这已经不是朝堂争斗,这是政变!
已经宣读完遗诏的萧祎好整以暇地看着李冠中狐假虎威,把毛元玖架出去了,余下的这些人也就好办了。
他对宗人令道:“家父卧病在家,晚辈还要回去侍疾,朝堂上的事,就拜托宗人令与众位大人了。”
宗人令眼巴巴看着他手里的遗诏,却不见萧祎有把遗诏放下的意思,试探地问道:“萧世子,这遗诏……”
萧祎道:“太祖爷将遗诏交于沈家保管,周姑娘是沈家养女,遗诏理当由她保管,可惜大行皇帝驾鹤西去了,这遗诏只能等秦王爷接旨的时候再拿出来了。周姑娘是我们萧家的媳妇,晚辈这便回去,将遗诏妥善保存,待到秦王爷承太祖圣命之时,再交由宫中保管。唉,说起来啊,我们萧家也是难啊,这遗诏太贵重了,如此存于萧家,那就是把我们萧家一门几百条性命压上去啊,想想当年的沈家,唉。”
萧祎无可奈何,叹了又叹,萧家太难了,太难了。
宗人令怔怔一刻,也是,如果把这份遗诏存在宫里,如今正是最乱的时候,若是遗诏丢了,那这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若是萧祎把遗诏交给宗人府......算了,宗人府也不敢保证能保住。
这份遗诏不吉利,太不吉利了,沈家一门近千口,全都是因这遗诏而死的,沈家白白搭上性命,全都死绝了,遗诏里许偌的皇后之位,对于沈家而言已是空话,没用了。
虽说还有一个沈家的养女,按理说那倒也能算是沈家女,可惜偏偏这位又是皇室女,自是不能做皇后的。
九泉之下的沈家,一定会心有不甘吧,半夜三更的找上来……
算了算了。
萧家是武将,男丁又多,阳气盛,这遗诏让萧家保管最合适。
满朝文武眼巴巴地看着萧祎一脸愁容,捧着遗诏走出了大殿。
周彤正百无聊赖地在殿外等着萧祎,她一觉醒来,估摸着萧祎和李冠中也该把事情办妥了,就让内侍带路,来到这里等着,一直等到了现在。
经过昨晚那一夜,周彤在宫里的身份算是过了明路,从乾清宫到这里,一路上连个拦着的人都没有。
“我要带一个人走,世子有办法吗?”周彤问道。
“带谁?”萧祎的头有点大,这位小弟媳他是越来越不敢惹了。
“焦美人,就是焦胜奇的侄女,她没死,被我救下了,藏在月秀宫里。”周彤压低声音说道。
萧祎眼睛一亮,唉,小弟媳还真是不能惹,焦胜奇那么一个无利不起早的人,可是对子弟却非常重视。上次周铮让人送了焦猛过去,没过多久,焦胜奇就打开洛阳城门,投了秦王。萧家可和焦胜奇没有多少交情,不过,有了这位焦美人,也就有了交情了。
所以说,小弟媳不能惹,否则她下次抓到什么人,就不给萧家了。
“这个好办,给她找身飞鱼卫的衣裳带出去就是了。”
周彤又想到了定嫔,要不要也带出去呢?还是先别管她了,她和焦美人不同,如今皇帝大行了,德妃也顾不上她。
焦美人是被弄晕了,当成抓刺客受伤的飞鱼卫,被抬出宫的。
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间陌生的屋子里,两个女子正在大声说话,一个说话拍着大腿,另一个拿着把刀正在削肉吃,一大块不知道是什么肉,那女子直接用刀削着往嘴里送。
焦美人吓了一跳,这里不是月华宫,这是什么地方?
那两个女人已经察觉到她醒了,却没有理她,还是一个拍大腿,一个削肉吃。
不知为何,焦美人却觉得这两个女人很可怕,她吓得不敢说话,抱着肩膀瑟瑟发抖。
这时,外面进来一个年轻后生,长得浓眉大眼,一脸厚道。
后生见她醒了,便问道:“你还好吧?”
焦美人连连点头,她觉得这后生比那两个女人强多了,再说,她是个美人啊,后生一定舍不得伤害她。
第七七五章 吩咐
“小哥,这里是什么地方啊?”焦美人用她那自以为最娇最美的声音说道。
后生怔了怔,活了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女人用这种声音和他说过话呢。
他摸摸后脑勺,一脸羞涩:“这是杨柳胡同。”
“杨柳胡同?这是什么地方啊?奴家没听说过。”焦美人娇声说道,她已经看到用刀削肉吃的那个女人已经向这边看过来了。
“咦,你不是京城人吗?怎连杨柳胡同都没听说过呢,我和你说啊,杨柳胡同就是京城里有名的胭脂巷花柳街,京城里的红姑娘都在这儿呢。”后生很热情地介绍着杨柳胡同,他家祖上都是采珠的,听家里的大哥说,以前日子好过的时候,逢年过节,村子里的男人也会到燕北城里找乐子。
“你说这里是……”焦美人又惊又吓,一句话没说完,眼珠一番,又晕过去了。
只不过上一次她是被拍晕的,这一回是自己吓晕的。
木头目瞪口呆,他怎么了?他啥也没干啊?这女人怎么就晕过去了?
他看向江二妹,忙道:“你可得给我做证啊,我没打她,她自己晕的,彤姑娘不会怪我吧?”
江二妹冷哼一声,问道:“你想去逛堂子?”
木头又摸摸后脑勺,道:“也不是太想。”
江二妹道:“我听大饼说过,上回他们来京城的时候,小柴就是给卖到堂子里了,还是大饼花了一两银子把他赎出来的,我想了想,还是把你也卖了吧,这样你能不花钱逛堂子,我还有钱赚,多好。”
江二妹的话音未落,木头便哀嚎着跑了出去。
太可怕了,竟然还有这种事,京城真是太可怕了。
此时此刻,周彤并没有在杨柳胡同,她把焦美人放下后,就跟着焦祎去了定国公府。
定国公萧长敦两只眼睛又红又肿,老夫人让人给太医院打了招呼,让太医暂时在府里住几日,免得那把老骨头撑不住的时候,连个太医都找不到。
萧祎和周彤走进屋里,萧长敦半靠在大炕上,目光呆滞.
看到周彤,萧长敦的眼珠才动了动,周彤连忙上前,说道:“国公爷,节哀顺便。”
说完,她又补充一句:“不是我杀的,真的不是。”
“真的不是?”萧长敦迟疑地问道,一旁的萧祎竖起了耳朵.
周彤郑重说道:“真的不是。国公爷应该也听萧世子说起过,后晋小朝廷手下有一个死士营,乾清宫总管大太监秋秋就是死士营的死士,另一个负责采办的内侍刘达是帮他传递消息的。”
萧祎点点头,帮着周彤证实:“刘达和秋秋身份有疑,这件事李冠中早有察觉,只是没有想到他们会直接下手。”
周彤继续说道:“刘达在宫外有个姐姐,姐姐一家子都入了真仙教,这件事后边的事,想来飞鱼卫和京卫营的人会去查的。先说秋秋吧,秋秋是死士,他是在皇帝假死那阵子混进宫来的,前几天他接到刘达带进宫的消息,便动手准备了。毛元玖的儿子,毛大公子为大行皇帝寻了一位长相酷似毛元枚的少年,名叫兰君。秋秋出主意,让兰君混进乐伎里一起进宫。原本乐伎都是住在宫外的,可是大行皇帝心疼兰君受苦,便让秋秋连夜把兰君接进宫里,那个兰君也是死士。他在行刺之后便自尽了。大行皇帝是在众人面前,被秋秋压出最后一口气而亡,当时世子和李侯爷、宗人令,以及内阁的诸位阁老亲眼所见。”
对于周彤而言,皇帝之死算不算在她头上,全都无所谓,她还能掩了众人之口,或者把说三道四的人全都杀光吗?既然不能,也就罢了。
可是看到萧长敦这副悲伤自责的样子,她便想把这事说清楚。
她和萧韧已经定亲,如果她不澄清的话,萧长敦就会固执地认为,崇文帝是被他们萧家人杀的。
有的人钻起牛角尖来,那是八匹马也拉不回来的,还不如趁着现在还不晚,把这件事说清楚。
果然,萧长敦的神情好了许多,看上去竟然还有几分如释重负的感觉。
“唉,造化弄人,造化弄人啊。”他叹道。
萧祎把带进来的锦匣拿了出来,说道:“彤姑娘把遗诏交给我了,今天大殿之上,当着文武百官,我已经宣读了遗诏。如今秦王那里还不知道,宫里又还乱着,我就把遗诏带回来了,父亲,还是交给您来保管吧。”
说着,他把遗诏的匣子推到萧长敦面前。
萧长敦早就从杨兰舒口中得知了遗诏的内容,此时心情复杂,他没有打开匣子,目光从萧祎和周彤脸上扫过,问道:“可和杨……说得一样?”
萧祎点点头:“大致是一样的。”
“唉,那就好,那就好,太祖爷睿智啊。”萧长敦无限感慨,只是可惜了沈毅了,太祖是硬生生把沈家推出来给秦王挡刀子了。
还有弟弟长厚。
想到萧长厚,萧长敦心如刀割。
他又看向周彤:“小七还在保定府?他的伤恢复得如何了?”
“嗯,还在,他的伤差不多全好了,您放心吧。”周彤说道。
“那就好,那就好,我老了,以后的事,唉,不敢多想了,等到国丧过了,你们就成亲吧,免得我撑不住了,耽误了你们的亲事”,萧长敦说道,顿了顿,又继续道,“还有小六,也早点成亲,全都老大不小了,我若是死了,小七耽误一年,小六却要耽误三年,他又没有别的本事,就剩下开枝散叶这个用处了,若是连这个也耽误了,那就没用了。”
萧祎把头垂下去,说小六的这种话他是听多了,可周彤是第一回听到吧,有点尴尬.
周彤忙道:“我和小七商量好了,过了中秋,我们就成亲。小柴那边,我就不知道了,还要请国公爷和秦王爷商量后定下日子。”
萧长敦扬扬下巴,对萧祎道:“这件事你让老三两口子去谈,上次小七的亲事,也是他们去的。”
“好,我去安排,您放心养病。”萧祎恭声说道。
第七七六章 亲情
定国公府依然被重重包围,被包围的不仅是定国公府,还有多位勋贵和重臣的宅邸。
见过萧长敦,老夫人便拉着周彤去了隔壁。
“彤彤啊,你这是要回保定府吗?”老夫人关心地问道,她已经让人准备了很多名贵药材和补品,想让周彤给萧韧带回去。
周彤没有打算隐瞒,直接说道:“先不回去,我从宫里带出来一个人,就是焦胜奇的侄女,焦家在京城的宅子早就变卖了,她也没有别的亲人,又不能露面,我想先去趟洛阳,把她交给焦胜奇。”
老夫人蹙眉,问道:“焦胜奇的侄女?对了,我记起来了,焦胜奇是有个侄女在宫里,但是位份不高,是美人还是才人来着?”
“是美人,焦美人。那是个糊涂的,在宫里险被灭口,被我救下,现在宫里都以为她被烧死了,虽然皇帝大行,可是她这身份也是不能表明的,只能把她送到焦胜奇那里,以焦胜奇之能,是能护住她的。”周彤说道。
老夫人的眉头锁得更深,她思忖一会儿,道:“你这孩子也是良善,那么危险的情况下,还要救下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唉,若是二老爷在世,一定会喜欢,这样的事,他也会做。”
老夫人口中的二老爷,便是萧韧的父亲萧长厚。
周彤笑道:“我哪有那么良善,只是和焦胜奇有过几面之缘罢了,便做个顺水人情。倒是以后见了小七,老夫人可要和他多说说二老爷的事,他对二老爷没有印像,一直心存遗憾。”
老夫人拍拍周彤的手,道:“好,我记住了。只是你做的这件好事,却不一定就真的能救了那女子。”
“为何?”周彤不解。
老夫人叹了口气:“虽说皇帝大行了,可是焦美人的身份就能见光了?不能,反而是永远都不能了。既然宫里都以为她死了,那她就只能是个死人,就连我这和焦家没有多少往来的老太婆,全都知道焦家有个在宫里的姑奶奶,那她这身份就瞒不住。眼下大局已明,秦王爷肯定是要进京的了,焦胜奇既然跟了秦王爷,又手握重兵,一个爵位是跑不了的。秦王爷是周氏子孙,他登基之后,非但不会贬低大行皇帝,反而会把大行皇帝捧成仁德明君,你想想这样一来,这位焦娘子还有活路吗?”
周彤怔住,她真的没有想过这些:“焦家是她的娘家啊。”
老夫人道:“但愿是我想得太多了,可你也别忘了,毛家还是毛贵妃的娘家呢。你想想那焦胜奇是怎么爬上现在的位置的?他和世子可不一样,他现在拥有的一切全靠他自己,这样的人,心狠着呢。焦胜奇在投靠秦王之前,他的夫人便自尽了,从此朝廷再无任何可以挟制焦胜奇的了,或许他夫人是心甘情愿自尽的,可也是为了他,若不是他提前派人给夫人递了话,他夫人远在京城,如何知道他要投靠秦王的?所以说,这是个狠的。”
周彤默然,她还以为把焦美人送到洛阳交给焦胜奇,是一件好事,却没有想到,焦胜奇愿不愿意接受一个还活着的侄女呢。
她想了想,对老夫人道:“既然把她救出来了,就没有再送回去的道理。我让人给焦胜奇送个信儿,就说他的侄女还活着,在我手里,找他多要点银子算了,就是这人,还要找个地方养起来。”
老夫人失笑,这是要找焦胜奇讹银子啊!
“你决定了?”老夫人问道。
周彤点点头,道:“决定了,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我娘家是做过土匪的,土匪绑了人要银子这不是常事吗?他出银子,我替她养侄女,哪怕被人知道也无所谓,他只要推说不知道就行了,反正他侄女不是被他从宫里救出来的,也不是养在他家里,他既全了做伯父的情份,也不会受连累,多好?能用银子解决的事,就不是大事。”
老夫人抚掌大笑,这个小侄媳太合她心意了,无论焦胜奇会不会对侄女狠心,这都不重要了。
顶多就是一辈子不相见,可是焦美人留在宫里,不也是一辈子难相见吗?
不久之后,老夫人便听到了从宫里传出来的消息,那夜淑宁宫走水,虽然放火的是定嫔,可却是皇帝金口玉言,不让救火的,皇帝就是要把秦王生母住过的宫殿烧毁,就是要把焦胜奇的侄女活活烧死。
焦美人算是皇帝下令处死的。
当然,这是后话。
现在老夫人还不知道这件事,她想了想,对周彤道:“你和小七还没有成亲,带着这么一个累赘也是拖累,这样吧,把她交给我,我找个地方安置她,若是有一天她想再嫁,就让世子给她弄个新身份,再给她找个良人嫁了。”
周彤觉得,这样也挺好,便道:“等我从焦胜奇手里要来银子,就让人送过来。”
老夫人哈哈大笑,道:“不就是多养一个人吗?萧家还养得起,那银子你和小七留着自己用。”
次日,周彤便让江婆子和江二妹把焦美人送了过来,老夫人找了一个偏僻的空院子让焦美人住下,等到过了这一阵,再给她另寻住处。
周彤让许安和路友去了洛阳,焦胜奇认识他们二人。
周彤带着江婆子江二妹她们回到保定府的第三天,许安和路友便回来了,他们带回来焦胜奇给的一万两银子。
周彤拿了五千两出来,让大饼送到京城交给老夫人,另外五千两自己收了。
她问许安:“焦胜奇说什么了吗?”
许安笑道:“焦胜奇让我代他谢过姑娘,也谢过定国公府,还说这份人情他记下了。”
“他没说要把侄女接到洛阳?”周彤问道。
许安的笑意更深:“只字未提。”
周彤叹了口气,果然都让老夫人说中了,好在她没有直接把人送过去,否则不但一万两银子拿不到,焦美人的日子也不一定好过,活不活得成也难说,谁知道会不会生个急病死了呢?
第七七七章 宣旨
萧韧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在周彤回到保定之前,他已经收到秦王的命令,让他先到清苑,与兵马汇合,随时等待命令。
蒋双流大军向保定进发,秦王随行。
许安和路友回来后,萧韧便带着周彤一起去了清苑。
而这个时候,萧祎连同宗人府的两位宗室,以及内阁张阁老,也到了保定府,他们在此恭侯秦王。
宫里发生的事,秦王已经得到消息,他不由失笑,没想到这场仗最终会是以这种方式结束。
关于遗诏的事,他其实并不知道,虽然也曾经猜测过,但是最终也没有把心思放在这上面。
太祖皇帝在世时,秦王从未宵想过皇位。
他没有,燕王也没有,桂王和豫王更没有。
太祖皇帝不是泥腿子,更不是草莽,周氏一族原本就是前朝名阀,真正的世家。太祖最重伦常,加之太皇太后威望极高,虽然太子体弱多病,可是只要他活着一天,那个位子也会留给他。
太子死后,那个位子当然是皇太孙的。
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不仅杨家这样认为,萧家连同霄云二十四将的所有人家,全都会这样想。秦王和燕王功劳再大,他们既不占嫡又不占长,从他们出生那天开始,就注定与那位子无缘。
秦王叹了口气,对李思南道:“如果世子和老二还活着,本王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如果两个儿子都还在,或许他会在西安终老。
如果燕王和燕王世子还活着,或许燕北郡王会和大多王孙公子一样,养在富贵丛中,长在父兄的盛名之下,永远不会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姐姐,更不会占山为王做了土匪,自然也不会有现在的建功立业。
但是,无论有没有这份遗诏,太皇太后都会对四位亲王下手,毕竟,真正威胁到皇太孙的,就是他们四人。
因此,无论有没有这份遗诏,秦王的两个儿子、燕王父子、桂王和豫王满门,还是会死,最终秦王依然会反。
或许,在太祖皇帝留下遗诏的时候,就已经算准了会有这个结果,这份遗诏只是他给后代子孙的一份体面,能让秦王体体面面名正言顺登基。
但是同样,若是崇文帝没有把自己作死,即使有这份遗诏,萧家以及其他手握重权的人家,会不会像现在这样,毫无保留地拥护秦王呢?
李思南道:“王爷文韬武略,本就是帝王之材。”
秦王摇摇头:“早上二十年,若是父皇将大位传于我,满朝文武,尤其是那些跟随父皇出生入死,征战沙场的老将,十之八、九不会拥立我。”
秦王苦苦一笑:“当年父皇册封母妃,便受到很多阻力。”
说起来还是母凭子贵,容嫔怀了龙种,加之太祖那时子嗣不多,容嫔才得以晋升为妃。
容妃前朝公主的身份,便是满朝文武对秦王暗中垢病的主要原因。
秦王从小就知道,虽然父皇疼爱他,可是即使没有了太子,还会有二哥豫王、三哥燕王,太子之位,就是顺位也轮不到他。
所以当他可以就藩的时候,便很开心地离开了京城,他想在西北大展拳腿,立下赫赫战功,得到父皇和兄长的认可。
正月初十,穿着孝服的西秦军到达保定城外,秦王麻衣素甲,在蒋双流以及秦王府几位官员的陪同下,见到了出城迎接的周铮,以及萧祎等人。
萧祎当众宣读了太祖遗诏,秦王行三跪九叩大礼,接下遗诏。
次日,秦王命萧韧带领五千精兵先行进京。
“王爷,让彤彤和我一起进京吧。”萧韧说道。
秦王瞪他一眼,道:“和你一起进京?穿上盔甲混在一群兵士之中进京吗?现在不一样了,她是皇女!”
周铮笑道:“小七,我妹子还没有正式嫁给你,不跟着叔父和兄长进京,跟着你进京算是怎么回事?”
萧韧一肚子委屈,只好找周彤诉苦。
“彤彤,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周彤踮起脚尖摸摸他的头,笑着劝道:“他们说得或许是对的吧,至少我也没有想出话来反驳。对了,你进京以后立刻派人去大相国寺查一查。”
自从她回到保定,又是过年又是去清苑,后来还要迎接秦王,直到现在,她才想起定嫔说的那件事。
“是个假和尚,在大相国寺的,还有当初杨兰舒也曾经说过,她之所以逃出生天,就是大相国寺的一个和尚救下她,她才得以在藏经楼藏了大半年,后来她那个尼姑的假身份,也是那个和尚给她弄的。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些事情都和慈恩寺的那位老王妃有关系。”周彤说道。
“老王妃?你说的是安老王妃,忠顺王的母亲?”萧韧问道,当年行刺太皇太后,他也在宫里,那两个假宫女还是他带出宫的,两个假宫女的兄长家人被他挟制住,因此她们才肯就范,后来她们到了保定后,找到家人,从此便杳无音讯。
如果不是周彤此次进宫,在定嫔那里听说了假和尚的事,萧韧差不多已经把那两个假宫女的事情给忘光了。
现在想起来了,也就想起来很多事。
他道:“这件事情不简单,当年王爷还曾经问起过那位安老王妃的事,觉得她死得太突然了,谁能想到她竟然藏在大齐京城,而且还得到太皇太后的庇护,住在只有皇家女眷才能出家居住的慈恩寺里呢,这件事我记下了,这两天就先让人想办法混进大相国寺,免得他们跑了。”
周彤叹了口气,道:“好在大行皇帝殡天后,京城的所有城门全都关了,他们的那种身份,想要出城并不容易,逃跑倒是不太可能,可是京城那么大,他们若是隐姓埋名藏起来,我们想要找到他们,也同样是难于登天,真是不知道究竟这里面是什么事,但是只要他们不是奸细就好。”
“奸细也不是不可能,安老王妃来京城决不会是自己一个人来的,当初不是说她还带着两位王子吗?你想想,有两位王子藏在大齐京城,这能是小事吗?也不知道太皇太后是怎么想的。”萧韧说道。
第七七八章 京城
岳阳伤得比萧韧要重,这时也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还不能舞刀弄剑。
听说萧韧要进京打前站,他便去找周铮,让周铮替他跟秦王说说,他也要去京城。
一进院子,就看到地上支了筐,洒了谷粒,一群麻雀在吃谷子,周骋躲在一旁,只等着麻雀吃得正欢的时候,就把筐放倒,把麻雀捉住。
岳阳忽然进来,那些麻雀便齐刷刷飞走了。
周骋老大不乐意,岳阳问道:“你小子这是馋麻雀吃了?”
“才不是,叔祖母想吃烤雀儿了,她身边的那些人没有一个会捉雀儿的。”周骋说道。
岳阳一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了,也不理他,让内侍通传了,进去见周铮。
周铮立刻同意了,笑着说道:“只要你身子撑得住,那就跟着小七去吧,对了,你和周子龙说一声,就说周骋在我这里,让他放心。”
岳阳没想到这件事情竟然这么顺当,看周铮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实在忍不住,就问道:“有什么高兴的事吗?”
周铮脸上的笑容更盛,道:“当然了,我就要当……”
他的话没说完,一名内侍干咳一声,周铮马上把后面的话咽了进去,笑着说道:“当然高兴了,这么快就能进京,能不高兴吗?”
岳阳觉得一定还有其他的事,可是看周铮的样子,今天是不会说实话的了。
出院子时,见周骋终于捉到两只麻雀,丫鬟用布袋子装了,拿到厨上去了。
岳阳觉得好笑,问周骋:“只捉了两只,都不够塞牙缝的,你这是偷懒吧?”
周骋摸摸后脑勺,道:“这不是国丧吗?没有肉吃,叔祖母想吃肉,芳嬷嬷说两只就够了,不让叔祖母多吃。”
国丧忌屠宰,捉鸟就不算屠宰了?岳阳一时想不明白了,索性不想。
岳阳摇摇头,问道:“我要去京城了,三公子让我给你家带个信儿,你有信让我一起带过去的吗?”
周骋道:“没有,我爹我娘见到我肯定又是一顿捶,你告诉他们,我没死就行了。”
两天后,萧韧和岳阳带领五千精兵,先行进了京城。
萧家的老二、老四和老五一起出城,萧韧对萧二公子有点印像,其他两人都不熟悉,相互引见之后,萧韧问道:“大伯还好吗?你们怎么来了?”
萧二脸上的笑容敛去,他郑重道:“父亲还好,就是他叮嘱我们过来接你的,他让我们陪着你进城。”
电光火石之间,萧韧明白了。
他看向不远处的城门,那座城门上,曾经高悬着父亲的人头。
那一年,他躲在周铮的马车上,虽然内侍们不让他们探出头去,可是他们两个还是悄悄去看…….
萧二上前一步,拍拍萧韧的肩头,说道:“小七,不怕,哥哥们都在!”
萧家七兄弟,除了还在保定府的萧祎,和昨天刚到保定府商量亲事的萧老三,还有在西安的萧六,其余四个全都在这里了。
这道城门,是横亘在萧家人心头的一把剑、一道坎,今天,他们一起走过去。
当天晚上,萧韧给周彤写信,他在信上写道:父亲在九泉之下,会欣慰了吧。
……
和上一次相同,崇文帝的梓宫停放在煤青山寿皇殿,待到皇陵建成后方可正式下葬。
文武百宫和百姓,百日内禁丝竹鸣乐,七七四十九天内忌屠宰,一个月内禁嫁娶。京城各大寺院和道观鸣钟三万记,大相国寺做为皇家寺院,九九八十一位僧人在煤青山为大行皇帝颂经超度。
萧韧此番进京,除了他自己的人以外,周彤另外拨给他二十名鞑子军,其中就有老柯和他的两个徒弟大华和二三。
老柯师徒三人比萧韧早两天到达京城,萧韧进京后刚刚安顿下来,小栗子进来禀告:“七少,柯老来了。”
老柯一身粗布衣裳,腰上插着旱烟杆儿,一看就是一个乡下来京城讨生活的。
“七少,大相国寺的藏经楼混不进去,但是二三和大华去了煤青山,多亏了李侯爷帮忙,他们混在驻守在煤青山的飞鱼卫里,大相国寺派过去的八十一名僧人挨个确认过了,当中没有彤姑娘说的那对师徒。”
周彤说的那对师徒,便是上一次崇文帝假死时,曾经出现在寿皇殿的那两个僧人,其中小的那个,还挖出假杨锦程的人头放在供桌上。
因为其中那个小和尚是没有香疤的,和定嫔说的人恰好能够对上。
“没有?”萧韧问道。
“确定没有,而且这次去的僧人,无论是老和尚还是小和尚,全都有戒疤。老头子过来,就是想请示七少,煤青山那边还要不要盯着?”老柯说道。
萧韧思忖片刻,说道:“大相国寺不要盯了,把大华和二三也撤回来,你们三人在京城里四处转转,看看有无可疑之处,我让飞鱼卫把他们目前掌握的真仙教在京城的情况给你们一份。”
老柯走后,萧韧又想了一会儿,对小栗子说道:“你替我给宗人令送张帖子,就说我想去拜访他老人家。”
次日,小栗子去宗室营的时候,恰好遇到了岳阳的小厮宝平。
宝平去的是周子龙家里,周子龙不在家,家里的男丁全都不在,周大太太刚和妯娌拌了嘴,正在屋里骂大街,丫鬟跑了进来:“大太太,外头有人求见老太爷,说是秦王爷手下的岳将军派来的,替三公子给老太爷带个话儿。”
周大太太一时没有把这几个人名捯饬清楚,不耐烦地问道:“什么秦王爷,什么岳小将军,哪个三公子?”
话音刚落,她就啊的一声从炕上跳了进来,指着小丫鬟说道:“你说啥?秦王爷?秦王爷派人来找老太爷?”
“不是秦王爷,是秦王爷麾下的岳将军派来的人,他是替三公子给老太爷带个话儿。”小丫鬟被周大太太吓了一跳,怯生生地说道。
“三公子?周三公子?他不是死了吗?”周大太太终于捋顺了,周三公子应该就是秦王爷死了的那个儿子周铮。
小丫鬟一脸懵懂:“奴婢也不知道。”
“更衣,给我更衣,我去见见!”周大太太趿上鞋,高声喊道。
第七七九章 消息
“咱这儿是宗室营,岳将军自己不方便亲自登门拜访老太爷,又值国丧,在外头摆酒也不合适,只好打发小的过来,小的斗胆,向周老太爷转述三公子的几句话。”
宝平彬彬有礼,一看就是见过些世面的,周大太太的眼珠子都瞪圆了。
没错,她亲耳听到了,宝平说的的确是三公子。
而且这位三公子能让岳将军代他过来,这位难道真的是……
“等等,你说的三公子,莫非是秦王爷府上的那位,在保定府的?”周大太太毕竟也是每年都会进次宫的人,这话说得倒也婉转。
“回大太太的话,三公子就是秦王爷膝下排行第三的公子,单名一个铮字。”宝平非常耐心,眼前这位大太太是周骋的亲娘啊。
周大太太一脸的八卦,心里瞬间涌上十七八个念头,可她终于还是忍住了,听着宝平说下去。
“三公子让岳将军转告贵府的老太爷,小的临出门前,岳将军说这阵子是京卫营最忙的时候,若是贵府老太爷不在,转告给大老爷或者大太太也行。”
“你说,三公子有何吩咐?”周大太太的心都提了起来,这可是秦王爷的儿子啊,唉,可惜那件襁褓是件假的,也不知道被周骋那兔崽子拿到哪里去了。
“三公子说,他把令郎留在身边了,还要过些日子才能让令郎回京城,请贵府上放心。”宝平说道。
“令郎?我儿子?周骋?你说他在哪儿?他又闯祸了是不是?哎呀,他还是个孩子,等我见了他看我不打死他,请三公子大人大量,别和他一般见识。”周大太太脸色都变了,她就知道周骋那小王八旦再跑出去就是要闯祸,唉,也不知道是怎么得罪了周铮了,你得罪谁不好,你去惹他,那是你能惹得起的吗?
宝平目瞪口呆,他说什么了?
“那个……大太太,骋少爷好着呢,没闯祸,王爷和三公子都很喜欢他,王爷还夸他孝顺懂事呢。”宝平连忙说道。
周大太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孝顺懂事?秦王爷说的?这是她儿子吗?是吗?
她儿子又是怎么认识的秦王爷和周铮?
周大太太有一肚子的话要问,可是也知道像宝平这样的小厮,最是守口如瓶,主子没有交代的话,那是一句也问不出来。
她赏了一锭二两的银子,宝平欢欢喜喜走了。
出了周家的门,又等了小栗子一会儿,小栗子送完拜帖,两人一起出了宗室营。
宗人令拿着萧韧的帖子看了又看,这时一名亲随进来,说道:“小的跟出去,看到外头有人等着那小厮,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哥儿,小的打听了,他刚刚从周子龙周老太爷府里出来。”
宗室营里家家姓周,因此,下人们为了区分开来,都要连名带姓。
“也派人到周子龙家里去了?你让个婆子过去打听打听,看看是怎么回事。”宗人令说道。
周子龙家可没有多少规矩,那漏得就像筛子似的,想要打听消息可不难。
果然,没过一会儿,那婆子就打听出来了。
这已经不是秘密了,周子龙家里,除了周子龙以外,上上下下全都知道了。
婆子随便抓住一个小丫头问了一句,小丫头就全都说了。
宗人令嘴巴张得老大,胡子一颤一颤的。
自从秦王要向京城发兵以来,宗室营里家家户户上上下下,哪家不是挖空心思想和秦王府的人搭上关系啊。
可惜当年的容娘娘是前朝公主,秦王在京城没有外家,秦王妃又早就死了,娘家也没在京城,周铮的夫人也是甘州的,离得太远,宜宁郡主也不在京城,想要巴结也不行。
谁能想到,谁能想到啊,周子龙竟然还有这一手,偷偷摸摸让孙子去了保定,搭上了周铮!
就周子龙那个孙子?除了打架什么也不会,他是怎么搭上周铮的?
宗人令很伤感,就连周铮还活着的消息,他也是昨天才知道的。
可是周子龙的孙子却已经跟在周铮身边了。
这差距!
不到半日,周骋在保定府的消息,就传遍了宗室营。
次日,萧韧亲自登门拜访宗人令。
看到萧韧,宗人令又伤感了。
这是萧长敦的亲侄子,萧家的小七,他要娶的就是那个周彤!
萧韧是秦王养大的,相当于养子。宗人令已经打听过了,萧韧进京没带女眷,也就是说,周彤没有跟着一起来。
如果周彤来了,倒是还能让自家的孙女们过去套套近乎,毕竟都是亲戚,虽然那姑娘有点吓人,可是看样子总比眼前这个萧七少好打交道。
萧七少,和传言里一模一样,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
也不知道当初那些闲话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就这样一个赵子龙似的少年将军,哪里像能被剁成人棍的?
萧韧不是一个擅于应酬的,他没说几句便入了正题。
“末将想从慈恩寺里接个人出来,还请老令公协助一二。”
慈恩寺是大齐皇家寺院,是专供宗室女眷修行的地方。
萧韧想从慈恩寺里带人出来,只能让宗人令出面。
宗人令眉头微蹙,问道:“七将军,老夫能否多问一句,你要接的那个人是谁?”
萧韧没有隐瞒,直截了当地说道:“党夏王母安老王妃。”
宗人令的手抖了一下,茶水从杯子里溅出来,丫鬟连忙过来,帮他将手,又换了茶水。
宗人令挥挥手,让屋里服侍的全都退了出去,他又叹了口气,说道:“秦王爷已经知道了?”
萧韧明白了,在宗人令看来,他的每一个举动每一句话,都是秦王的意思。
他没有正面回答,反问道:“不知老令公可得闲?”
宗人令再次叹息,很是无奈:“这事老夫也是后来才知道的,若是老夫提前知道,一定会死谏,不让她到慈恩寺去,唉。”
萧韧微笑,安慰道:“无妨,末将知道这是太皇太后的决定。”
宗人令松了口气,连忙说道:“那就好,那就好,唉,老夫也是有心无力有心无力啊。”
第七八零章 安老王妃
若是朝局稳定,萧韧暗中让人去慈恩寺接一位老尼出来,虽然不妥,可是想想办法也能够做到。
但是眼下不一样,大行皇帝尸骨未寒,秦王尚未进京,正是朝堂动荡之时,而慈恩寺又是皇家女眷清修之地,若是这个时候传出风言风语,世人不会认为这是萧韧自己的行为,而会把这事算到秦王身上。
这个道理,萧韧懂,宗人令也懂。
萧韧问道:“除了太皇太后和杨家,还有老令公以外,还有其他人知道这件事吗?”
宗人令摇摇头,道:“此事恐怕就连杨家也不是人人皆知……老夫之所以知道这件事,还是因为……”
宗人令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对萧韧道:“七少若是不急,就在寒舍用过午食再走,老夫上了年岁,晚膳用得多了不舒适,一来二去,午食反而重要了。”
萧韧猜他一定还有其他事,便道:“好,那晚辈就讨扰了。”
还没到午膳时间,宗人令叫了自己的两个孙儿陪着萧韧到花园里走走,萧韧欣然应允。
宗人令的宅子是宗室营里最大的,园子里几株腊梅开得甚是喜人,萧韧驻足看了一会儿,彤彤皮肤白,气色也好,穿娇黄的衣裳应该也好看。
宗人令的两个孙儿,一个叫周悟,一个叫周懂,周悟二十出头,周懂只有十六岁。除了长得白净以外,萧韧没在他们身上看到与周铮和燕北郡王有相似的地方。
周家的精华全都集中在燕王和秦王的儿女身上,燕北郡王的相貌自是不用说了,萧韧还没有见过比他长得更好的少年,周铮虽然没有燕北郡王的精致,可是容貌和风仪也是上上之选。相比之下,周悟和周懂就相貌平平了。
除了相貌,两人的见识和谈吐也是平平无奇,萧韧觉得,他们还不如周骋有意思,周骋那混小子多有趣啊,无论是在燕北,还是现在,都是人见人爱,以前萧韧还想把周骋收在自己身边,日后带他去建功立业,可看现在这阵式,周铮怕是不肯让给他了。
用过午膳,宗人令便道:“七少,您要见的人已经来了。”
萧韧也不得不佩服宗人令了,前后不过一个多时辰,他就把人弄出来了。
隔了一道屏风,萧韧说道:“在下姓萧,秦王爷麾下将领,今日贸然请了安老王妃到此,却是萧某自己有些事想请教安老王妃。”
“原来是秦王爷麾下的将军啊,什么安老王妃,贫尼如今只是出家人,既是出家人,也就没有男女大妨,萧将军不用避嫌了。”安老王妃朗声说道,她的汉话讲得极好,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她的真实身份,绝对不会有人听出她是党夏人。
萧韧让人撤去屏风,安老王妃一袭灰色僧袍,脸带微笑,只是她脸上的那道刀疤,却让她的笑容多了几分肃杀。
萧韧给她见了礼,安老王妃双手合什还礼。
“萧将军少年英才,大齐朝人才济济,可喜可贺。”安老王妃说道。
萧韧颔首,道:“安老王妃过讲了,萧某此番请安老王妃来此,有几件事想要当面请教,萧某长在军中,是个粗人,若是萧某言语有冒犯之处,还请安老王妃见谅。”
“萧将军客气了,萧将军要问的,贫尼自当知无不言。”说完,安老王妃做了个请的手式,示意萧韧说下去。
萧韧在心中感慨,果然是曾经执掌党夏多年的人啊。
“萧某听闻昔年安老王妃离开党夏时,不仅带走了大忠顺王所出的小王子和阿布王子,萧某想问问安老王妃,这两位王子如今何处?”
“死了,全都死了。”安老王妃答道。
“死了?怎么死的?”萧韧追问。
“萧将军既然有此一问,想来对昔年我们党夏国发生的事也全都知晓了。贫尼与老忠顺王共育有三子一女,可惜那些年屡屡战事,贫尼虽是女子,可也要纵横沙场,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便是那时出生的,生下没几天就夭折了,贫尼膝下只有阿鲁台和安克二人。后来老忠顺王和阿鲁台先后离世,贫尼便与年幼的安克相依为命,执掌党夏。后来安克年纪渐大,贫尼给他请了两位师傅,他们二人都是汉人中的饱学之士,可是安克却与他们并不亲厚,他对丞相石力言听计从。
那石力本就孙石力,他的父亲是汉人,母亲是党夏人,他的生父在他幼年时便抛妻弃子,回大齐去了。因此,孙石力恨汉人入骨,呵呵,可惜当年贫尼瞎了眼,竟然不知道他存了这种心思,还曾让他来到大齐京城参加科举,那一科党夏派了五人,一位中了进士,两位中了同进士,孙石力便在其中。他虽然没能留在大齐为官,但是回到党夏后却也得到了重用。
萧将军莫要笑话,我们党夏人以游牧为生,在孙石力等人来京城参加科举的时候,党夏国推崇汉学还不到十年,十年不到的时间,党夏便培养出这样的人才,实属难能可贵了。
因此,贫尼对他也多有提拔,加之那孙石力文武双全,不但文章做得好,而且武艺高强,没过几年,他便做了丞相。”
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因为得了汉人的同进士而一跃龙门的孙石力,在做了丞相以后,非但没有起到更好的作用,反而教唆安克王夺了母亲的大权,改而亲近舅父安鞑王别勒。
安老王妃虽然是别勒的妹妹,可是她的丈夫和长子,也全是死在别勒手中,别勒早有吞并党夏之心,无奈安老王妃与大齐交好,别勒只能虎视眈眈,却无法豪抢明夺。
党夏国早就向大齐称臣,而孙石力所做的,便是让安克杀死母亲和侄儿,提前亲政,并且寻求安鞑的庇护。
那时安克年仅十岁,他在孙石力与安鞑人的帮助下,发动政变。
安老王妃早有察觉,她暗中让人带了两位小王子离开了党夏。
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年幼的儿子会亲自向她动手。
在喝下安克奉上的奶茶之后,安克在安老王妃身上连砍三刀!
第七八一章 燕王暴行图
党夏靠近西北,但是早在老忠顺王时便已向大齐纳贡,成为大齐的属国,因此,萧韧对党夏国的权臣也有所了解。
对于那位权倾朝野的丞相石力,萧韧知道他有汉人血统,而且还知道他就是太祖年间的同进士,但却并不知道他对汉人竟然怀有仇恨。
在他以及很多人看来,石力若非是参加大齐科举,也就不会在党夏受到重用。
一个同进士,在大齐不算什么,但是在汉学初兴的党夏,那便是人中龙凤。
“仅是因为他们母子被父亲抛弃,他就恨所有的汉人,连带着也恨大齐?”萧韧不解。
安老王妃呵呵冷笑,她笑的时候牵动着脸上的伤疤,更显狰狞。
“这只是表面上的,但凡是摆在明面上的东西,既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孙石力的父亲抛弃了他们母子,这是事实。但是后来他中了大齐的同进士,得到了太祖皇帝的嘉奖,太祖皇帝金口玉言,若是他们不想回党夏,也可留在大齐京城的国子监继续求学。党夏学子参加大齐科举之事,一时之间成为美谈,当然也传到了孙石力的父族耳中。
孙石力的父族虽然世代书香,族中子弟均以读书人自居,但是族里真正有功名的却也不多,祖上出过一个进士,但是最近这几十年,却只出过几个举人,虽然当中也有做官的,可是却也只是八、九品而已。可想而知,孙石力考中同进士之后,孙家人便想让他认祖归宗了。
当时,党夏与汉人通婚得极少,孙石力从小就被人耻笑,学了汉学之后,他便更加知道宗族和血统的重要。于是孙家捎信过来,让孙石力认祖归宗,并且同意接他的母亲回去,孙石力大喜过望,不久便带着母亲去了燕北。”
听到这里,萧韧心头猛的一动,他问道:“燕北?你是说孙家是燕北的?”
“对,是燕北,孙家是耕读之家,世代居住在孙家庄,所以除了为数不多在外求学的子弟,其他人全都住在乡间”,安老王妃说到这里,微微一笑,“萧七少可是想起来了?”
萧韧神情肃穆,他点点头,道:“孙石力认祖归宗后,就回了党夏,他母亲也死在那个村子里了?”
安老王妃嗯了一声,冷笑道:“看来不用贫尼细说,萧七少对燕北的往事也是知之甚多啊。不过孙石力当时没有回党夏,他回了京城,他想进国子监读书,以后像那个进士张兴业一起,在鸿颅寺做官,给他的母亲撑一个诰命。”
萧韧心下了然。
“那么说,孙家庄进了鞑子奸细是真的了,那个奸细是孙石力的母亲?”萧韧问道。
“怎么可能?如果燕王要找的奸细就是孙石力的母亲,孙家人又岂会包庇于她,自是要把她交出去了。奸细确有其人,只不过不是孙石力的母亲,而是孙少清没过门的妻子和妻子一家人。这些都是贫尼后来才查出来的,若是当年就知道,决不会提拔孙石力!”安老王妃痛心疾首。
萧韧叹了口气,他从小就知道这件事,而且还是他告诉周彤的。
而这件事,也成了燕王一生的污点,据说事情发生之后,弹赅他的折子,一夜之间收到了十几筐。
据说燕王得到线报,有鞑剌奸细潜进燕北,就躲在孙家世代居住的孙家庄。
村子里的人相互包庇,拒不交出奸细,于是燕王下令屠村,那日,但凡是在村子里的人,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孙家嫡房和旁支,无论男女老少,全被杀死,尸体推成了山。事情传出后,民间有人做了两幅画,一名《燕王暴行图》,一名《燕北尸山雪》。
太祖年间,这两幅画被反复临摩,传播甚广,后来太祖皇帝下了密令,飞鱼卫四处搜查,有人私藏或者售卖此画,一律鞭刑,并且市面上的这两幅画收缴上来,付之一炬。
“孙石力还没到京城,就听说了这件事,他回到京城写下状子,可是还没有呈到大理寺,便得知此事被安昌侯李永基一力揽下,把燕王从这场惨案中摘了出来,而太祖皇帝也只是罚了李永基一年俸禄而已。于是孙石力便断了告御状的念头,他回了党夏,接受朝廷的恩封做了官,从此后青云直上。”安老王妃连连冷笑。
萧韧彻底明白了,孙石力做了党夏丞相之后,越发深知以党夏之力,不能撼大齐分毫,于是便说服了当时年仅十岁的安克王,弑母夺权,表面上依旧向大齐纳贡,可是私底下却已经归顺了安鞑。
“那个孙少清,又是何人?”萧韧隐约已经想到了一个人,但是他还是问了出来。
“听闻萧七少自幼长在秦王府中,难道还不知道贫尼口中的孙少清是何许人也?”安老王妃反问。
“原来是他啊,他来秦王府时,萧某年纪尚幼,后来才知道他是个假道士。年少时仰慕诗仙李白,游历天下,中年后入幕秦王府。只是我不知道他的未婚妻和岳家,为何会是奸细?”萧韧说的便是一清道人,朗月的师傅,从云七身边抢走周彤的人。
他对燕王的仇恨,也缘自孙家庄的屠村惨案。
他也是孙家的后人,而且那场惨案更是因为他的未婚妻而来。
“孙少清入幕秦王府,自是把他的过往抹得一干二净,再说,他在江湖上四处游历的时候,就是做道士打扮,自称一清,恐怕你们秦王爷,让人查到的也是他在江湖上的那些事而已。若非贫尼后来查到孙石力与他暗中交往,也不会想到秦王府的那位幕僚一清道人,竟然也是孙家庄的后人。至于他为何会与鞑子奸细订亲,这就不得而知了,听闻一清道人也死了,是吗?”安老王妃问道。
萧韧点点头:“一清道人已经死去多年,不得善终。”
安老王妃哈哈大笑:“好一个不得善终啊,他与孙石力暗中交往,也不是什么好人,死得好,不得善终最好,若是那孙石力狗贼也能不得善终,贫尼就如愿了!”
第七八二章 王的女人
“若是悟清能得到他应得的一切,那就更好了。”
安老王妃笑声未绝,萧韧忽然插嘴说道。
笑声戛然而止,安老王妃睁大双眼,不可置信地瞪着萧韧。
萧韧还是第一次被尼姑盯着看,而且还是一个老尼姑,他有些不自在。
“悟清冒死进宫,只为了查出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何许人也,说起来也是一个可怜人。”萧韧继续说道。
“你说悟清进宫了?什么时候的事?你又是从何而知?”安老王妃面沉似水,声音也低沉下来。
萧韧想起临来京城前,周彤叮嘱过的事,他顿了顿,没有回答安老王妃的话,而是反问道:“说来也巧,悟清进宫找的人,恰好就是长兴侯王钦的外甥女,而此间的主人,又恰好是长兴侯王钦的妻弟。”
安老王妃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她冷冷地问道:“你们把悟清怎样了?”
萧韧道:“悟清失踪了,在我进京之前就失踪了,连同他的师傅觉然,亦不知所踪。眼下更值新旧交替之时,萧某虽是带兵的将领,可也不得不说,如今外面很乱,其实不用萧某细说,安老王妃打过仗、主过政,即使没有亲眼看到,也一样能够想到。新帝正式登基之前,这京城,这北直隶,甚至于整个大齐,都还会乱上一阵子。人海茫茫,觉然师徒在这乱世之中,就如海上行舟,前路茫茫,后路亦茫茫。”
安老王妃腮上的肉一颤一颤,她年轻时是个美人,但是美人老了,皮肤会松驰,即使不胖,两颊上也会有赘肉垂下,此时的安老王妃,没有了身姿如松般的挺拔,整个人颓唐下来,如同寻常老妪。
“他们真的走了?”安老王妃一字一句地说道。
萧韧在她的声音里感觉到悲伤,只有淡淡的惋惜。
“我派出去的人,在大相国寺和煤青山,皆未找到他们。”萧韧如实说道。
屋内顿时寂静下来,落针可闻。
时间如同流水,静静流淌。萧韧从来就不是心平气和的人,可这时却也耐下性子,默然不语。
良久,安老王妃长叹一声,喃喃说道:“走了好,走了好,那位子原本也和他没有关系,没有关系。”
“那谁和那位子有关系,小王子吗?”萧韧问道。
安老王妃苦笑:“是啊,小王子,党夏人其实和汉人生得很像,只是比汉人更加白净,鼻子高挺,眼瞳不如汉人那么黑,党夏女人生得极美,不像我们鞑剌女子,都是圆脸塌鼻梁。所以贫尼给阿鲁台选的王妃和侧妃都是党夏出名的美人,小王子阿其格从小就是个漂亮的孩子,他很聪明,像我这个祖母一样喜爱汉学,我给他请了汉人的师傅,师傅常常夸奖他,说他若不是王子,说不定能到大齐考个状元。阿鲁台勇猛有余,谋略不足,安克从小就不喜读书,他一心要做像鞑刺王和安鞑王那样,做个强者。所以我把希望寄托在阿其格身上,我要尽我最大努力,让他成为一位明君,让党夏国泰民安,不受外族欺侮。”
“所以安克担忧的事并不是空穴来风,在老王妃心中,其实还是想让小王子阿其格继承王位?”萧韧毫不客气地问道。
他对这种做法嗤之以鼻,安老王妃扶植安克继承王位的时候,她并不是像太祖那样病得快死了,她比太皇太后更厉害,武可上沙场,文可登朝堂,她没有让理应继位的小王子做国王,反而让身为王弟的安克继位,可私底下却又把小王子当成未来的王去栽培,这若不是自欺欺人,那就是想要瞒天过海。
萧韧想起周彤对他说的事,在安老王妃还没有来得及回答的时候,又说道:“悟清就是阿布王子,他是你与汉人生下的孩子,他根本就不是阿鲁台与侧妃花氏所出。这件事不知为何被安克知悉,于是你便暗中培养小王子阿其格,一旦安克不听你的话,你就让小王子阿其格取而代之。
什么祖孙情深,什么母慈子孝,无论是安克还是阿其格,都只是你手中的傀儡,你想的只是无上权力,你是党夏人人称颂的王母,你不想让任何人分走你的权利,哪怕那个人是你的亲生骨肉。
孙石力看出你的心思,他教唆安克弑母夺权,你被他们突然的行动杀得措不及防,无奈之下,你为了保存实力,东山再起,便带着小王子阿其格和阿布王子假死遁走。
你暗中向大齐求助,太皇太后与你一拍即合,因为你们是同样的人,为了权利不惜同室操戈,于是你来了大齐京城,住进了只有皇室女眷才能去的慈恩寺,而阿布王子则送去了大相国寺,大相国寺是大齐的皇家寺院,没有哪里比大相国寺和慈恩寺更适合你们栖身了。
你在慈恩寺里,依然能够查出孙石力和一清道人的往事,恐怕,就连现在安夏国里,安克王和孙石力的事,你也知道得清清楚楚。
安老王妃,只是这一点,你就超过了太皇太后,她老人家可没有你这么能忍,你身在大齐,又是在不能与外界接触的寺院之中,却依然能够培养自己的势力,安老王妃,若是太皇太后泉下有知,恐怕也会觉得自己低估了你吧,你才是真正的卧薪偿胆,手眼通天!”
萧韧说完,静静地看着安老王妃。在来京城之前,他和周彤商量了很久,也猜测了很多。
周彤曾在朝阳宫里见过安老王妃,而萧韧亦曾带人绑架安老王妃,安老王妃的隐忍和从容,比之太皇太后更令人感叹。
这是一个曾与丈夫一起并肩作战,又带着儿子冲锋陷阵,并且将党夏治理得井井有条,政通人和的女人。
在来这里再次见到安老王妃之前,萧韧与周彤对于安老王妃在大齐培养自己的势力这件事,还曾经有过争论,萧韧觉得不可能。
可是现在,他已经确认了周彤的猜测,即使逃亡在外,安老王妃依然有为她打探情报的人。
既然有打探情报的人,那会不会还有甘为她抛头颅洒热血的人呢?
安夏国里肯定是有的,那么大齐呢,大齐朝堂、大齐的百姓之中呢?
第七八三章 抬走
安老王妃面无表情。
她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她会被一个少年人逼到悬崖边上。
“萧韧,萧韧……”安老王妃一遍遍咀嚼着这个名字。
萧韧说得没有错,这些年她从来没有松懈一日。这里是大齐帝京,是她年轻时向往的物华天宝。
慈恩寺是一个奇怪的地方,陪伴着青灯古佛的,是世间最富丽雍容的女人。
慈恩寺又是一个矛盾的地方,看似与世隔绝,实则却连着朝堂与后宫。
时常有年轻女眷过来,表面上是给长辈请安,其实却是把外头的事一五一十说一遍,再请长辈指点一二,有时还会要个手谕带出去。
除了年轻女眷,还有身份更贵重的老诰命老祖宗,她们是来见老友、老姐妹的,同时,也是为儿孙的前程讨个商量。
无论是年轻的女眷,还是白发苍苍的老祖宗们,她们无一不是大齐朝顶尖的贵女贵妇。
安老王妃自是也听说过萧韧,她甚至还知道萧韧没过门的妻子,便是燕王的长女周彤。
所以方才,她才着重说起了燕北的雪与血。
安老王妃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她凝视着萧韧,问道:“你的这番话,代表的是秦王爷,还是你的岳家,亦或者是你的本家?”
秦王爷是萧韧的君,他的岳家是燕北郡王府,他的本家便是定国公府萧家。
这亦是当今大齐的三股势力,虽不势均力敌,却也是凌驾于众人之上。
萧韧的声音平缓而有力:“我代表的是我自己,萧韧。”
安老王妃笑了,她有些后悔了,她不该来的,真的不该来。
她轻视了面前的这个人,当她得知要请她相见的人是萧韧时,她便轻敌了。
在她眼中,萧韧只是一个武夫,而且还是一个年轻的武夫,一个含着金匙出生,长在富贵丛中的将领,即使打过几次胜仗,但是她太了解大齐勋贵们了,勋贵子弟的所谓战功无不都是老将们保驾护航的结果。
一个年少气盛的小子,何惧之有?
“萧七少,你今日见贫尼,就是要告诉贫尼,悟清师徒失踪了,是吗?那么贫尼知晓了。”安老王妃双手合什,垂首谢过。
“看来萧某是说对了,悟清虽是安老王妃的亲生骨肉,但也不过就是一颗棋子而已,如今安老王妃归朝无望,悟清自是也变成了废子,他的生或死,失踪或是未失踪,于安老王妃而言都不重要了,那么,安老王妃请回吧。”
萧韧起身,坐个送客的手势。
安老王妃忽然抬起头来,双眼眸光如同两道利箭,直射向萧韧。
“你支持的也是安克那个孽子?"她厉声问道.
萧韧失笑:“党夏弹丸之地,对于萧某而言哪有支持与否?萧某只知,若是党夏有不臣之心,胆敢忤逆大齐,萧某便带兵过去,把党夏一举灭掉,让党夏国变成陕西党夏县。”
安老王妃刚刚那还如死水般平静的神情,直到此时终于有了变化。
是了,这才是萧韧真真正正的意思,不仅是他的意思,还是秦王的意思。
就如当年她千辛万苦从党夏逃到大齐,太皇太后虽然向她伸出援手,可是却也只是保下她的性命,十几年了,太皇太后只字不提助她推翻安克,重返安夏的事。
太皇太后的心思,便也和萧韧一样,当然也和秦王一样。
安老王妃没有再说话,她转身离去。
宗人令派去接安老王妃的人还在外面等着,见安老王妃出来,便像来时一样,一顶不起眼的青布小轿,将安老王妃送回了慈恩寺。
新帝还没有正式进京,萧韧虽然并不排斥住到定国公府,但是现在他和岳阳有军令在身,不方便住过去,两人便住到了以前的秦王府。
秦王起兵之后,他在京城的府邸便被封抄了。
原先在府里的人,要么早就悄悄撤离京城去了西安,要么就得了安家银子回乡去了。
如今,这里就是一座空荡荡的废弃王府。
萧韧和岳阳撕了大门上的封条,五千精兵虽然不能全部住进去,可也住了几百人,余下的有一千余人安顿在京卫营,还有三千人则驻扎城外,一声令下,便能进城。
在回秦王府的路上,萧韧便对小栗子说道:“你去吧。”
小栗子二话不说,骑马便向相反的方向走了。
慈恩寺在京城的正北方,安老王妃的轿子刚刚出了皇城就被拦下了。
护送安老王妃的是宗人令的侄儿周欣,见拦下安老王妃的是京卫营的人,连忙陪着笑脸走过去,说道:“军爷们误会了,咱们是宗室营的,今天奉了萧七少的命令,送这位师太回慈恩寺。”
他在慈恩寺三个字上咬得很重,慈恩寺是什么地方,京城里无人不知,京卫营的人更不会不知道。
为首的小旗冷笑:“那就是说咱们没找错,就是你们了,来人,把轿子直接抬到京卫营!”
他说的是京卫营,而不是京卫司。
京卫司是衙门,京卫营却是军营。
周欣吓了一跳,忙道:“使不得使不得,慈恩寺的师太们身份贵重,可万万使不得啊!”
小旗瞪他一眼,道:“贵不贵重那是你说的,你觉得贵重,那你就跟着咱们一起去京卫营吧。”
周欣的心里突突直跳,这些人来者不善,而且来得也太巧了。
他忙道:“说起来咱们也都不是外人,京卫司的周同知,就是我的族兄。”
周同知便是周子龙。
“你们宗室的人,咱们不懂也不想知道,现在咱们是奉了上面的命令抓人来的,少废话,抬走!”
小旗一声令下,几个军汉上来,抢过轿夫手里的轿杠,抬起轿子便走。
周欣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追上几步,伸出胳膊挡在前面,道:“不许走,你们好大的胆子啊,你们究竟是奉了谁的命令?”
那小旗笑道:“说出来吓死你,咱们是奉了栗爷的命令,栗爷说了,这轿子里的是鞑子奸细,抓到了就是功劳一件。”
第七八四章 刺杀
大冷的天,周欣急出一脑门子的汗。
伯父并没有告诉他,这位师太是什么人,只说是萧七少要见她,让她去慈恩寺悄悄把人接出来,再悄悄送回去。
这是慈恩寺里的人啊,怎么就变成了鞑子奸细了?
“不行不行,你们不能说什么是什么!”周欣四下看看,这才发现原来这里虽然离皇城不远,可却非常冷清,这会儿只有几个看热闹的不远不近地站着。
除了轿夫,周欣身边也只带了四个人,这四个人虽然都有武功,可是人数太少了,那个小旗带的人不仅是一个旗,足有两个旗,二十人。
小旗懒得再与他理论,大手一挥,军汉们抬了轿子就走。
说时迟那时快,那几个正在看热闹的人,忽然如离弦之箭向着这边冲了过来。
周欣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被疾冲而来的人撞得飞了出去!
五个人,五柄剑,风驰电掣一般,眨眼前便到了轿子前面,军汉们还没来得及拔刀,就被这五人踢翻在地,与此同时,五柄剑一起从不同方向刺进了轿子。
轿子里的人一声哀嚎,与哀嚎声几乎同时,五柄剑一起从轿子里抽了出来,就像来时一样,五个人如闪电一般,疾奔而去,眨眼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小旗从地上爬起来,找到掉落在地的帽子,惊魂未定。
妈的,小栗子这个小崽子,好差事不找他,偏要把这种装怂包的活儿派给他,嗯,见到姑娘时一定要给那崽子告一状不可。
还好,跟着他一起来的二十个人,虽然有几个还没从地上爬起来,可是一看就没有大碍,顶多就是被踹断胁骨。
周欣也从地上爬起来了,他是被撞飞出去的,也不知道是磕在了哪里,满脸是血,鼻血。
四个随从把他搀扶起来,周欣顾不上自己,指着轿子说道:“你们快去看看!”
四个随从连忙小跑着过去,小心翼翼撩开轿帘,登时惊得差点叫出声来。
轿子里的人身上被刺穿了五个窟窿,鲜血正在窟窿里汩汩涌出,眼看就要流出轿子,流到街上。
而那个人,早就没有了气息。
“死了!”一名随从哀声说道,如丧考妣。
虽然不知道这位是什么人,可是人是他们护着的,现在死了,他们难辞其咎,何况这人还是要抬去慈恩寺的,慈恩寺啊!
抄家灭门也不为过。
周欣面如死灰,他顾不上脸上鲜血淋漓,便冲到小旗面前,指着那小旗道:“都怪你们,你们一定是和刺客一伙的,我要带你们去见官!”
小旗无奈地耸耸肩,周欣这才看清楚,那小旗脸上有道疤,看上去十分狰狞,刚刚他竟然没有留意。
小旗说道:“行啊,都依你,不过现在我要把人抬走,对了,我叫张万琪,琪是王字旁一个其字,报官的时候你千万不可写错,嗯,我们走了,你忙着啊。”
说完,叫上那几个抬轿的军汉,抬着那顶轿子和轿子里的死人向着京卫司的方向去了。
与此同时,四个大汉从宗人令府的后门出来,其中一个扛着一只大口袋。
后门停着一辆驴车,四个人把那只大口袋往驴车上一丢,对赶车的说道:“你们先走,我们几个随后就到。”
赶车的也不耽搁,赶着车出了后巷,四个大汉小跑着跟在后面。
萧韧回到京城秦王府,洗了个澡,又喝了碗茶,小栗子就回来了。
“七少,大刀疤问那死人抬到哪儿?”
萧韧气得差点把手里的茶碗扔出去,吼道:“他爱抬哪儿就抬哪儿,只是不要抬到这里和杨柳胡同就行。”
小栗子转身出去,很快又回来了。
“七少,人带回来了。”
萧韧脸上那副杀人的表情终于缓和下来,他道:“去找找这座王府里有没有地牢密室,有的话就关进去,如果没有,就先绑了放到岳阳屋里。”
小栗子一怔,把人放到地牢密室他能理解,可是为何要放到岳将军屋里啊?
岳将军要审?可这不是七少自己揽的活儿吗?和岳将军也没关系啊。
半个时辰后,岳阳就气冲冲来找萧韧了。
“你你你什么意思,把个老尼姑放我屋里做什么?”
“你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不要劳累,也不要乱走动,就在屋里待着吧,顺便看管那个老尼姑。”萧韧难得地笑容可掬,只是这笑容在岳阳看来无比扎心。
“为什么不放到你屋里?”岳阳怒道。
“我又不在屋里待着,万一她跑了怎么办?对了,就在半个时辰前,还有人要杀她,所以你也小心一点,免得和她一起被人杀了。”萧韧说道。
“那要放到什么时候?”岳阳气急败坏,他长到二十几岁,还是第一次和尼姑共处一室,而且还是一个老尼姑,一个脸上有疤的老尼姑。
这若是传到西安,被从小一起长大的那些臭小子们知道了,还不笑掉大牙,他还要不要回西安了?
“找到密室或者地牢,就把人从你屋里搬出去,你手下有懂机关暗道的吗?有的话让他过来一起找,我手下没有这样的人,只能乱敲乱翻。”萧韧说道。
岳阳大张着鼻孔喘着粗气,好一会儿才说:“懂机关暗道的没有,可有一个擅长盘炕垒灶的。”
“行,就那个盘炕垒灶的吧。”萧韧说道。
结果,还真是这个会盘炕垒灶的,找到了秦王府的暗道,除了暗道,还有一间密室。
终于把老尼姑从自己屋里请出去了,岳阳拽着萧韧,一定要让他把这件事说清楚不可。
萧韧无奈,说道:“这个老尼姑就是传闻已经死了的那个党夏王母,她被太皇太后藏在慈恩寺里,我今天把她叫出来问话,送她回去的路上,忽然出现五名刺客,把我事先安排的替身给杀死了。”
岳阳大吃一惊,岳家是武将,他自幼长在西北,对于党夏王母的事情自是也知道,谁能想到刚刚那个老尼姑就是大名鼎鼎的党夏王母呢。
“谁要行刺她?对了,你是如何知道的?”岳阳呆怔怔地问道。
萧韧微笑:“这是彤彤猜到的,至于谁要行刺她,老尼姑心里一定清楚,但是她肯定不会说,所以我就只能把她先关起来了。”
第七八五章 一样的人
周欣回到府里,惊魂未定,他衣裳凌乱,帽子也不知道掉到哪里了。顾不上更衣,他连滚带爬地去见宗人令。
“大伯,大伯,出大事了!”
自从萧韧和安老王妃先后离开,宗人令的心便一直揪着。
此时见周欣回来了,他连忙屏退了身边服侍的,又关上门窗,低声问道:“出什么事了?你别急,喝口水慢慢说。”
“那位师太,我是说慈恩寺的那位师太,被杀了!我们刚出了皇城,走了也就三里路,京卫营的人就来了,非说那位师太是鞑子奸细,叫嚣着要连人带轿子一起抬到京卫营。侄儿当然不肯,正在和他们理论的时候,就不知从哪里冲出来五个刺客,对,是五个刺客,这五个刺客直冲向轿子,师太当场毙命!”
周欣一口气说完,猛灌了几口茶,这才缓过气来。
“你看到师太毙命了?亲眼见的?”宗人令面沉似水。
“没,没,我……我哪敢看啊,我让底下的人去看的,说是刺了五个血窟窿,别提多吓人了。”周欣想想就害怕,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杀人。
宗人令无奈地摇摇头,以前他还觉得这个侄儿很能干,现在……
人和人不能比啊。
看看萧韧,唉,这哪能比啊!
今天萧韧不但请他去接安老王妃,还让他配合演一出戏,萧韧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提到了宗人令的儿子,也就是跟着萧祎和张阁老去保定府的那一位。
宗人令敢不配合吗?
他不敢。
儿子的命还在人家手心里握着,他必须要把这出戏演好。
所以,他让侄儿周欣去办这件事,周欣虽然蒙在鼓里,但是周欣行事一向稳妥。
呵呵,瞧瞧,这就是他认为一向稳妥的侄儿。
“你回家去歇着吧,这两天不用过来了,今日之事,不要对别人提起,就是你媳妇也不要说。”宗人令挥挥手。
周欣点头如捣蒜,他疯了傻了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这是抄家灭门的祸事啊,还有手下那几个小子,也要让他们闭上嘴,太吓人了,真是太吓人了。
打发走了周欣,宗人令把孙儿周悟叫了进来。
“你去好好查一查,今天都有谁知道周欣去慈恩寺的事,把所有和这事有关的人,全都带到西跨院。”宗人令说道。
宗人令原本以为这些人要好好审一审,没想到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审出来了。
管着车轿的席三,打发自家儿子给姑太太那里送了信。
宗人令府上的姑太太,就是宗人令的堂姐,长兴侯夫人周氏。
周氏的夫君,就是长兴侯王钦,也就是令嫔的舅舅。
宗人令的手都在发抖,幸亏查出来了,否则这事被萧韧抢先查到,他就脱不了干系了。
现在还来得及,一切都还来得及。
宗人令叫过两个孙儿,周悟和周懂,他说道:“你们也算是萧七少认识了,以后要多亲近,这会儿你们就绑了席三和他儿子,去秦王爷在京城的潜邸,把这两个吃里扒外的狗奴才交给萧七少,连同他们的卖身契一起带过去。对了,再给萧七少带句话,就说嫁出去的女子泼出去的水。”
周懂还在懵懂,周悟却是已经明白了,祖父是要和长兴侯府划清界限了。
如果是站在亲戚的角度上,周悟也不知道这样算好还是不好;
可是站在自家利益上,周悟知道,祖父做得很对。
听说周悟和周懂来了,萧韧对岳阳说道:“你看,彤彤的眼光多好,宗人令果真是个聪明人。”
周彤回到保定府后,和萧韧详细说起那日在乾清宫的事,还特意对他说过,宗人令是个老滑头。
夜半时分,萧韧走进了关押安老王妃的密室,大刀疤张万琪跟在他的身后,手里拎着一只革囊。
安老王妃原本是吸了迷烟,这会儿早就清醒过来,她盘膝而座,闭目养神。
军靴踩在地板上的声音,由远及近,安老王妃的睫毛抖了抖,没有动弹。
萧韧走到她的身边,冲着大刀疤点点头,大刀疤打开革囊,从里面取出一颗人头。
难闻的血腥味扑鼻而来,安老王妃蓦的睁开双眼,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颗面目狰狞的人头。
她愕然地抬起头,看向居高临下的萧韧。
“这是什么人?”安老王妃问道。
“你的替身,刑部大牢里一个毒杀了丈夫全家十六口,原本准备秋后问斩,但是现在很可能会在新帝登基后大赦的人,很不幸,她没有等到大赦,替你而死了。”萧韧平静地说道。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安老王妃双手合什,口中念念有辞。
“看来安老王妃早已算到会有此一劫了?不知安老王妃是否算出萧某会替你找个替身呢?”萧韧的语气里多了几丝嘲讽。
安老王妃双颊的赘肉抖了抖,她紧抿双唇,没有说话.
萧韧看向大刀疤,说道:“当时你在场,你来向这位师太详细描述一下当时的情景。”
大刀疤上前一步,说道:“今天七少派我们去保护安老王妃,不,是您的那位替身。五名刺客全部著黑衣,来无影去无踪,几乎是眨眼之间,五柄剑从不同的方向刺进轿子,师太你摸摸看,这颗人头的百会穴也挨了一剑,是由上而下从头顶刺下的,若不是人脑壳坚硬,说不定就对穿了。唉,不瞒师太说,我大刀疤也算是杀人如麻了,可是这样的杀人手法,我这辈子也只见过一个人,就是……”
没等大刀疤口沫横飞地把那个人名说出来,萧韧干咳一声,打断了他的话,说道:“行了。”
大刀疤只好把“彤姑娘”三个字咽进肚子里。
他们这些鞑子军,私底下不止一次议论过,并非是彤姑娘的武功有多高,也并非是彤姑娘比他们更心狠,而是彤姑娘杀人的手法和他们不一样。不仅和他们不一样,也和云夫人不同,就连与个狼崽子一样的江二妹,也和彤姑娘不一样。
可是今天遇上的这五个刺客,大刀疤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彤姑娘的影子。
第七八六章 又见
安老王妃的眼角抽了抽,她仍是一言不发。
萧韧没有再说话,带着大刀疤走了出去,可是临走的时候,他让大刀疤把那颗人头留下来了……
走出密室,站在冬日的夜色之中,萧韧问道:“你想说谁?”
大刀疤摸摸自己脸上的那道疤,嘿嘿干笑:“就是彤姑娘啊,论起杀人,我大刀疤就服彤姑娘,那几个人也就是像而已,可比彤姑娘还差得远了。”
萧韧嗯了一声,转身走了。
他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但是大刀疤本身也是个杀人的行家,大刀疤不会看错。大刀疤说那些人的手把像周彤,那就一定是像的。
萧韧回到自己屋里,没用小栗子侍候,他亲自研墨铺纸,给周彤写了一封信,让人立刻送往保定府。
此时,周彤也刚刚让人送了一只匣子出去。
她的这只匣子是让李思南派去的人一起带过去的,带给宜宁郡主。
秦王下旨,让宜宁郡主和丁侧妃一起进京,顺便把小柴也一起带过来。
萧家已经派了萧三过来议亲了,这亲事已经定下,总要让那两个小的过来,再说,新帝登基,宜宁郡主和丁侧妃都要册封,因此,现在就要赶过来了。
周彤的那只匣子里装着的是五封信。
一封是给宜宁郡主的,另一封给阿治,还有一封是给池先生,最后一封则是给两个妹妹的。
次日天亮,周彤便又接到了萧韧让人给她连夜送来的急信。
她把信看完,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
没想到,这件事的突破口竟然是在安老王妃身上。
这时,芳菲蹦蹦跳跳地跑了进来:“小姐小姐,你猜谁来了?”
周彤好笑地看着她,道:“烟翠回来了,是吧?”
“咦,小姐,您怎么知道的?”芳菲一脸地惊讶,周彤发现芳菲瞪大眼睛的样子,简直和桔子一模一样。
周彤拍拍她的脑袋,笑道:“蒋大将军来的时候就说过,方先生和烟翠过几天就赶过来了,现在算着也该到了。”
“原来是这样啊!”芳菲还是很开心,她笑着说道,“烟翠赶了一晚上的路,这会儿灰头土脸,去洗漱去了,打扮好了就来见您。”
周彤也有好几年没有见到烟翠了,她已经接到过方先生的信,知道杨锦程从起兵到兵败,方先生和烟翠功不可没。
等烟翠的时候,周彤出了一会儿神。
方先生肯定是要请功的,那烟翠呢,要给烟翠请个什么功才合适,方先生能去做官,烟翠又不能。
很快,烟翠就过来了,她已经重新梳洗打扮过了,但是脸上还有倦色。
看到周彤,烟翠不由分说,跪下就磕头,周彤忙着芳菲扶起她,说道:“你立了大功,还没给你请功,你倒先磕起头来了。”
烟翠笑嘻嘻地说道:“姑娘,我才不要那功劳呢,把功劳都给方先生吧,我要那个也没用。”
周彤问道:“那你想要什么?总不能什么都不要,这可是出生入死拿命换来的,不要太亏了。”
“就是啊,烟翠,听姑娘的话,不要白不要。”芳菲在一旁说道。
烟翠想了想,道:“姑娘,我如果要银子,会不会显得我很粗俗啊?”
“哈哈哈。”周彤大笑。
烟翠不明所已,姑娘这是在笑话她吗?她求救般看向芳菲,冲着芳菲直挤眼。
芳菲忙道:“傻子,你来得晚不知道不怪你,当年王爷让姑娘去帮他办事,姑娘可都是提前谈好价钱的,连银子也不要,全都是要金子。”
“真的啊!”烟翠佩服地看向周彤,她没跟错主子,姑娘就是姑娘,她忙道,“那我可不能越过姑娘去,姑娘要金子,那我就要银子。”
“哈哈哈!”周彤笑得前仰后合。
萧韧等了一天,也没有等到周彤的回信,他在屋里转着圈圈,岳阳走了进来,一脸的无奈。
“小七,你是不知道,那周子龙要和我称兄道弟,他都那么老了,我还这么年轻,我哪里像他兄弟了?”
自从他让人给周家报了平安,周家上下就把他当成了大好人,周子龙让人来请岳阳到府上一聚,岳阳没去,周子龙竟然自己带着酒找上门来,国丧啊,岳阳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小七,你说说,我现在这是骑虎难下了。那周骋,是吧,虽然是个愣头小子,可以后呢,那也不是我能支使的,对吧,你怎么不说话啊,小七,你别忘了,你才是周骋的姑爷爷。”
萧韧懒得理他,得了便宜还卖乖,真是。
彤彤为何还没有给他回信呢。
正在这时,小栗子忽匆匆地跑了进来。
“七少,彤姑娘来了!”
“啥?”岳阳一脸错愕,以为自己听错了。
萧韧却已经一把推开小栗子,大步流星走了出去。
周彤骑在马上,站在王府门口,江婆子和江二妹在她身边,许安正在和门子说话,在不远处,鞑子军黑压压站了几排。
“彤彤!”萧韧欣喜若狂,做梦都没有想到,周彤竟然亲自来了。
秦王是要让彤彤跟着他一起,风风光光进京的。
周彤还没有来得及下马,火儿已经冲了过去,萧韧上前一步,眼明手快抓住缰绳,火儿用它的大鼻子在萧韧身上蹭来蹭去。
“我的衣裳!·”萧韧无奈之极,火儿都已经老大了,这个臭毛病还是改不了。
周彤格格娇笑,从马上跳下来,对火儿说道:“跟你爹好好亲热亲热,我们都饿了,要进去吃饭了。”
……
用过晚膳,小栗子从外面进来,对萧韧说道:“小的刚刚让人腾出来三间屋子……”
“不用不用”,周彤挥挥手,道,“不用腾屋子了,你们的人也不少,这里应该已经住满了,我们住到燕王府去。”
燕王府也贴了封条,不过秦王府的封条能撕下来,燕王府的当然也能撕。
萧韧一脸的不愿意:“让他们住过去,你住这里吧。”
“你们这儿都是男的,我才不想住,要不,你跟我一起搬过去?”周彤笑嘻嘻地看着萧韧。
萧韧被她看得脸红,嘀咕道:“如果岳阳不在,我就跟你过去了。”
岳阳如果知道,一定会笑死他。
周彤笑道:“我逗你玩的,你就住在这边吧,现在天太晚了,明天早晨我就过来,我想先见见安老王妃。”
“对了,你能确认那些人是……”萧韧问道。
“应该不会错了,真没想到,我们到处找不到他们的行踪,突破口竟然在这里。”周彤说道。
第七八七章 雇佣
听说周彤来京城了,岳阳一脸的羡慕,非要和萧韧睡一间屋子,还说要秉烛夜谈.
“滚滚滚。”萧韧正烦着,他已经好多天没有见到彤彤了,好不容易彤彤来了,见了一面就又走了,两个人连体己话都没有说。
岳阳委屈:“我们小时候就是一起睡的,你忘了吗?”
“没忘,你夜里尿床,把我的被子都给尿湿了。”萧韧想忘了也不容易,毕竟,十二岁还尿床的,他也只知道岳阳一个。
岳阳伤心地回了自己屋里,做兄弟做到这一步,什么人啊!
与此同时,宗室营里,刚刚从父亲周子龙屋里被训斥了一通的周大老爷,正对着周大太太抹眼泪。
“你知道那小兔崽子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吗?”
“你知道那小兔崽子瞒着咱们干了多少事吗?”
“那小兔崽子要是回来,我就把他关起来,再也不让他出去了,他能活到现在那是祖宗保佑。”
周大老爷这辈子也没哭过几回,这次他恨不得抱住儿子哭上一回。
原来上次周骋回来的时候,和他们说的那些话全都是怕他们难过啊,他儿子是九死一生,真的是九死一生。
“不行,要赶紧给他说个媳妇,有媳妇拴着,他就跑不了。”周大太太痛定思痛,终于有了主意。
周大老爷叹了口气,说道:“父亲说了,以后周骋的亲事,怕是咱们家做不了主,要皇上和太子点了头,那才行,说不定还要问过大郡主。”
“哪个大郡主?”周大太太一头雾水。
“就是……就是在乾清宫里拿出遗诏的那位,燕王的大郡主。”周大老爷压低声音说道。那夜乾清宫里发生的事情,虽然是机密,可是周子龙是京卫司的,想要知道这事并不难。
周大太太打个哆嗦,那位大郡主,会杀人的。
“咱们儿子的亲事,凭什么问他们,凭……算了算了,我还懒得管呢。”周大太太仰面朝天躺到了炕上,无论如何,她悬着的那颗心,终于彻底放下了。
既然那么多人都要和她抢儿子,那就给他们吧。
次日天刚蒙蒙亮,周彤就来到了秦王潜邸,和萧韧一起用过早膳,两人便进了密室。
那颗人头放在地上,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似是要向安老王妃讨要她的性命。
听到脚步声,安老王妃缓缓抬起头来。
也不过刚刚一个晚上,安老王妃却像是老了十岁。
她的目光扫过萧韧,落到周彤的脸上。
“你是你是……”
恍惚之间,安老王妃觉得自己是见过这个少女的,可是却又想不起来是何时何地见过的。
当年在朝阳宫里,周彤戴着人皮面具。
周彤微笑:“我叫周彤。”
“周彤?燕王的女儿?”安老王妃的声音依旧平静,她道,“想不到在贫尼临死之前,还能见到你。”
“我也想不到,堂堂党夏王母,竟然到了如今,还是逃不过被人算计的命运。”周彤说道。
“你知道些什么?”安老王妃问道。
周彤叹了口气,反问道:“屠少龄的后人,是如何找到你的?”
“呵呵,贫尼在慈恩寺时就听说过你,现在得见,果然不同凡响,你是如何得知,屠少龄的后人长到了贫尼的?”安老王妃说道。
“再简单不过,昨天那五个刺客,就是屠卫的人啊,他们都是死士,你已经沦落到要躲进皇家寺院才能苟且偷生了,如果不是你和他们有过什么,在现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们何必要出动呢。行了,安老王妃,现在你是我的阶下囚,你不用反问我,先说说你自己的事吧,把你知道的全都说清楚,或许我能让小王子平安活下去。”周彤说道。
“小王子?你说什么?”安老王妃的情绪终于有了波动,她不可思议地瞪视着面前的少女。
周彤的声音却冷了下来,如同燕北的冰雪:“我说了,现在不是你问我,只有我问你。”
“不,你若是不说清楚,贫尼什么也不会说的,你说你说,小王子是不是在你手里?”安老王妃大声喝问。
周彤点点头,道:“没错,他在我的手里,已经好多年了,他病得要死了,我救了他,于是他便跟了我。我查了很久,也没有查到他的身份,直到前不久,我终于想明白了。”
安老王妃双手合什,口中念念有辞,周彤没有打扰她,也不知过了多久,安老王妃问道:“现在你知道了他的身份,你会如何对他?”
周彤轻笑:“那就看他了,他若是想回党夏争王位,我就放他走,他若是不想,我就继续养着他,他吃得不多,我还能养得起,当然,他若是对大齐不利,对我不利,我就杀了他。”
安老王妃的眉头动了动,苦笑着摇摇头:“燕王的女儿啊,果然是燕王的女儿。”
周彤没有说话,双眸一眨不眨地看着安老王妃,密室内落针可闻。
“当年安克政变的时候,即使贫尼身负重伤,失了先机,可是以他和孙石力当时的实力,想要撼动贫尼,也不是那么容易。贫尼之所以惨败,是因为孙石力暗中雇佣了死士,那些死士杀光了贫尼的侍卫队,杀死了贫尼的大将军,那些死士……”虽然已经事隔多年,可是安老王妃想起往事,依然咬牙切齿。
周彤虽然并不知道当年的党夏政变与死士营有关系,但是死士营受雇杀人的事,她是知道的。
死士营并非只是为了对抗大齐朝廷而存在,大多时候,他们是受雇杀人的。
比如当年那位刺杀秦王的假县主,便是死士营假借江湖杀手的名义,受雇于杨家的。
否则,这些年来,后晋又是如何聚集大笔钱财,得以生存的。
“后来呢?”周彤追问。
“尽管那些死士凶猛如野兽,可是贫尼还是带着两位王子逃出了党夏,哈哈哈,贫尼三人还是活下来了,安克和孙石力这两个狼心狗肺的畜牲,以为花了大把银子雇了死士,就能杀了贫尼,杀了两位王子?笑话!”
第七八八章 身世
在这一点上,周彤对安老王妃也是有几分钦佩的。
这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强者,同为后位,安老王妃强过太皇太后。
周彤没有说话,她不想打断安老王妃。
安老王妃继续说道:“我们逃出党夏,又遇到了安鞑别勒的兵马,你知道别勒那个畜牲派出多少人吗?他派了两万人,就为了活捉我这个老婆子和两个孩子!哈哈哈!”
安鞑也被称作新鞑子,安鞑王别勒便是安老王妃的兄弟,两代忠顺王,也就是安老王妃的丈夫和长子,都是死在别勒之手。
安老王妃恨别勒入骨,她与安鞑之仇不共戴天。
这也是她恨安克王的原因,安克王要杀她,她能理解,但是安克王却听信孙石力的教唆,选择了与别勒合作,这才是安老王妃无法容忍的事。
“我把阿其格连同他的两名侍卫,一起卖给了一个商队做奴隶,我知道凭他们之力,只要顺利逃到大齐,就能逃出生天。我把阿布交给了觉然,他就是大相国寺的僧人,他乔装改扮,假扮成逃难的流民,带走了阿布。而我则带着阿其格和阿布的替身,引开别勒的部队和孙石力的追兵,我和我的残兵一路东逃,直到终于与太皇太后派去接应的人汇合。而那两个替身,被别勒手下的大将射杀了。斩草除根啊,他们是要斩草除根!”
安老王妃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也多亏那两个替身死了,太皇太后才会对我彻底放下心来,她认为我再也不是党夏王母,我只是一个被亲儿子背叛,无依无靠的老太婆,所以她收留了我,容许我在慈恩寺里修行。所以我一直都很感激她,从以前到现在,我都很感激她。”
周彤终于忍不住了,冷笑道:“你对她心存感激?她对你没有了防备倒是真的,你对她的感激我却没有看出来。”
安老王妃没有理她,接着自己的话说下去:“我在慈恩寺里,日日夜夜为阿其格和阿布颂经祈祷,我盼望着他们能够平平安安地活下来,我盼望着有朝一日,我能像当年扶持我的长子一样,扶持他们当中的一个重返王庭。他们两个当中,任何一个都远胜过安克,无论他们谁能成为党夏的王,都能带领党夏富国强兵,不受安鞑的欺侮。为了这一天,我从未松懈,你说的对,我一直都在培养力量,但这力量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他们!”
周彤问道:“阿布是长兴侯王钦的儿子?”
安老王妃冷笑:“阿布的确不是我的孙儿,他是我的儿子,王钦不配做他的父亲。”
周彤明白了,她之前的猜测没有错,王钦真的是阿布王子的亲生父亲。
“所以安克说的没有错,你的确是与人私通生下了阿布王子,又把阿布王子养在花氏身边,假装成花氏的儿子。”周彤说道。
安老王妃闭上了眼睛,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又睁开双眼,说道:“所有人都会犯错,我当然也会。年轻的时候,我仰慕汉人的风华。当年我的兄弟背叛了我的父亲,自立称王。父亲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把我嫁给了我的丈夫,也就是老忠顺王。那一年我只有十三岁,而我的丈夫已经三十岁了,在我之前,他已经娶了三位王妃,可是却没有子嗣。三年后,我为他生下长子,我生下孩子还不到一个月,就上了战场,就这样,我为他出生入死,打了一次又一次的胜仗,我向大齐上书,主动向大齐示好,我让他接受大齐的恩封,他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搂着一个一个新得的美人在王宫里逍遥快活。后来他死在一个美人手里,那个美人就是别勒派来的奸细!”
安老王妃说到这里,便不再说下去了。
周彤知道,老忠顺王死后,安老王妃扶持长子做了新忠顺王,不久长子也被别勒所害,她这才又扶持五岁的幼子安克登上王位。
这样算来,她和王钦生下阿布王子,应该是在长子还在世的时候,也就是老忠顺王刚死不久。
周彤懒得再打听这种事了,她甚至不想去问长兴侯王钦是如何去的党夏,又是如何与安老王妃好上的,她只想知道,安老王妃和死士营之间的事。
可是安老王妃在短暂的沉默之后,却又接着说道:“萧七少说阿布失踪了,我信你。到了如今这步田地,你没有必要在这件事上骗我,你说阿布失踪了,那他就是真的失踪了。今天我把这件事说出来,就是想要请你们帮个忙,如果有一天,阿布能够出现,你们能把他的身世告诉他,他是个聪明孩子,当年我让觉然带他走的时候,他就问过我,他问我,觉然是不是他的亲生父亲,我说不是,他又问他的亲生父亲是不是汉人,我没有回答。我想觉然也不会告诉他,他可能一直都有这个疑问,所以如果有一天,你们能够看到他,就把他的身世告诉他吧。那个人虽然不配做他的父亲,可是他身上毕竟也流着那个人的血,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周彤猛然想起,定嫔托她转告给长兴侯王钦的那句话,安老王妃说得没错,阿布王子,也就是大相国寺的小和尚悟清,一直都在查自己的身世,为此,他甚至不惜冒险进宫。
周彤说道:“好,我答应你,有朝一日,我能见到阿布,就把他的身世告诉他。”
安老王妃双手合什,向周彤道谢,她又继续说道:“觉然是那个人派去的,但却不是派去接阿布的,他派了觉然过去杀死阿布,哈哈哈,他要杀了亲生骨肉,当他得知他还有一个儿子时,他便派人过去要把这个儿子杀死。这就是我年少时崇拜过的人啊,所以我说,只要是人就会有做错事的时候,也会有眼瞎的时候,我年少时遇到他,把他当成天上的神仙,我是瞎了。后来我上了年纪,丈夫也死了,我又遇到他,我以为是缘份,哈哈哈,我还是个瞎子!”
第七八九章 盟约
京城里的这一座秦王府,是前朝一位郡王的府第,秦王在这里没住多久便去西安就藩了,反倒是后来的秦王世子和二公子,在这座王府中住的要久一些。
就是不知道,他们二人是否知道有这座密室。
密室狭小,没有窗子,也不透风,弥漫着一股难闻的血腥气。
那颗人头还在那里,依然是昨天的位置,没有移开寸许。
人头的主人是死刑犯,其罪当诛,死不足惜,但她却是以别人的身份死的。
周彤的目光落到安老王妃的脸上,她发现安老王妃的目光却是看向那颗人头的。
“你不仅知道,这次来杀你的,和当年孙石力花钱雇来的是同一拨人,你更知道,王钦和他们也有关系,而你,也同样。”
安老王妃自嘲地笑了:“你是个聪明的小姑娘,比我年轻时要聪明得多。我不知道你是如何猜到的,的确,他们是同一拨人,而且和我也有关系……”
周彤看着她,忽然说道:“他自称叫阿少,因为是跟着另一个姓韩的孩子一起来到西安的,落籍时便用了韩少其这个名字,这是他自己取的。他非常聪明,先生说他是读书种子。前年他通过了县试,现在已经是个读书人了。他住在西安城里,不受战乱所扰,平安健康。“
安老王妃眼中有泪光闪动,她轻声说道:“韩少其,是个好名字,他和我一样,都喜欢汉人的风土人情,喜欢读汉人的书,喜欢穿汉人的衣裳,他可有提起过党夏?”
周彤摇摇头:“从未提起。”
安老王妃叹了口气,道:“如果他想做汉人,那就做吧。”
密室内重又恢复了宁静,萧韧嘴角动了动,想说什么,还是忍住了。
良久,安老王妃喃喃地说道:“我住在慈恩寺里,太皇太后时常会召我入宫,在朝阳宫里一住就是多日。这件事原本是没有人知道的,可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来二去,还是被那个畜牲知道了。”
周彤没有打扰她,安老王妃口中的畜牲就是指的长兴侯王钦吧。
“慈恩寺里有几位老太妃,她们都是太祖皇帝的妃嫔,太祖殡天,她们便进了慈恩寺修行。
其中有一个姓王,是长兴侯府的姑太太。在慈恩寺里,初时我只是她们眼中一个来历不明的尼姑,后来,我时常被太皇太后召进宫里,她们便对我关注起来了。有一天,那位王太妃忽然来看我,她对我说起长兴侯府的难处,她说自从太祖皇帝殡天后,长兴侯府除了一个爵位什么也没有了。子孙们连个好差事都求不到,可还要谨小慎微,小心翼翼。王太妃请我在太皇太后面前,为长兴侯府美言几句。在她看来,我是他们王家的人,哈哈哈!”
“我虽然喜欢读汉人的书,可却从未读那些劳什么子的女戒女德,可笑这位王太妃以为我生下阿布,就是他们王家的人了,哪怕当年王家要杀我,也无可厚非,谁让我的阿布,在她们眼里是个血统不纯的杂种呢,所以我有责任有义务在太皇太后面前,为王家要好处,你们说,这是有多么可笑,多么荒唐。”
安老王妃又是一阵大笑。
但是当时,面对王太妃,安老王妃没有笑,她欣然应允了。
她先是给王家的一个男丁谋了一个金吾卫的差事,让王家尝了一点小小的甜头。
接着,她便向王太妃提出要见王钦。
王钦居然是扮成女眷戴了帷帽遮去胡子来见她的,她和王钦在慈恩寺里达成了合作的关系。
她让王钦把她在慈恩寺的消息送到党夏!
不久,安老王妃等到了安克派来的刺客,也等到了想要与她合作的人。
一个干净俐落的婆子,她自称是真仙教的,奉真仙教季四爷之命前来拜见党夏王母。
“当年安鞑对党夏步步紧逼,为防不时之需,我留了后手,我派了心腹之人,将一批财宝送到大齐……因此,这些年来我用这些钱财,也养了一些人。我在慈恩寺里想来想去,终于有了决定。”
“我先是雇佣屠卫手下的真仙教和死士营,他们既能被孙石力雇佣,也能为我所用。我暗中让他们为我做了几件事,并且,我让王钦入了真仙教,哈哈哈!”
安老王妃又是一阵大笑,这一次,周彤和萧韧全都怔住了。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王钦和真仙教竟然不是合作的关系,而是他也入了真仙教。
“对,这是我的主意。季四爷当然希望真仙教里有霄云二十四将的后人了,我把阿布还活着的消息告诉了季四爷,没过多久,王钦就入了真仙教,你们说说,这男人的骨头有多软,我当年是如何看上他的?不但王钦在真仙教,他的老婆儿子也在。太皇太后死后,杨家也倒了,杨锦程来京城劫法场,多亏有王钦里应外合,杨锦程才能顺顺利利带着杨锦轩逃出京城。后来飞鱼卫四处捉拿真仙教的人,王钦给吓坏了,竟然让他的老婆到慈恩寺里来找我,问我怎么办?”
安老王妃又笑了,笑得直不起腰来。
王钦的老婆,就是宗人令的堂姐周氏。
正儿八经的宗室女。
“我没有见她!”
“后来屠卫在燕北无法立足,重又潜回京城,这一次我提出与他合作,我以党夏王母之尊,以我在茂山的八千人马,也后晋签属盟约,合我们两方之力,打下党夏,我重回王庭后,便将加格山和茂山割让给他,萧七少想来也听说过,我党夏虽然只是小国,但却很富有,那是因为党夏有金矿,有银矿,还有铜矿。而加格山和茂山便是有矿的山,别勒一直都想要这两座山,一座被我的人占着,另一座握在安克手里,是他刚出生时老忠顺王赐给他的,我把这两座山全部割让给后晋。”
“我知道这是引狼入室,但是我更知道,后晋要的是什么。党夏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个暂时的栖息之地,更是以后的纳贡之地。他们是汉人,他们想要的是大齐,他们认为大齐的土地才是他们的江山,而党夏,只是异族人的地方,就如前朝的那些臣属国一样。”
“萧七少,就在你们的秦王爷准备进京登基的此时,我的军队,连同后晋的死士们,已经向党夏都城进攻了!”
第七九零章 党夏
周彤看看安老王妃,又看了看那颗人头,目光中多了几分怜悯。
如果屠卫真心想和她结盟,又怎会让自己手下的死士,帮着王钦来杀人灭口呢。
在屠卫眼中,现在的安老王妃真的只是一个即将被仇恨之火烧烧怠烬的老妇人吗?
“那八千军队,他们是由谁带领的?”周彤问道。
“是我的心腹大将乌吉。”安老王妃说道。
周彤微笑:“你的军队已经动了,可你却还在京城。宗人令让人去慈恩寺里接你,你也欣然答应了,所以你与屠卫的合作,其实只是想利屠卫的人杀死安克和孙石力吧,你压根不想割让党夏的一寸土地,一旦屠卫的死士把安克和孙石力杀死,他们也别想活着离开党夏,你那个叫乌吉的大将军,必会带着你的八千人马,将他们碎尸万断。待到党夏稳定下来,你会带着阿布回去。”
“所以,你留在京城,想要守护的是阿布,你的亲生儿子!可是萧韧告诉你,阿布失踪了,接着,王钦又让死士杀死你,你终于万念俱灰,你以为屠卫抢在你之前背叛了盟约,你以为真真正正想要行刺你的是他们,而不是王钦。”
“我告诉你,阿少还活着,你终于重又看到了希望,正如你所说,无论是阿少还是阿布,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都可做党夏的王。”
“那么现在,你已经做好要死的准备了,是吗?”
狭小的密室里,周彤的声音格外清亮。
虽然现在的安老王妃,已经被仇恨和时光磨去了原本的霸气,但是好在周彤从未将她视做普通老妇。
当年在朝阳宫里,安老王妃的从容应对,给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像。
所以现在,她对安老王妃所说的每一句话全都细细琢磨,安老王妃说的话里有真有假,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
但是有一点,周彤是确认的,那就是那份盟约是真的,而屠卫也绝对会派死士去党夏行刺安克和孙石力。
党夏虽小,可是对于已经失去五大部落支持的后晋,正如安老王妃所说,党夏就是他们的栖息之地。
有了党夏,他们就可以彻底与五大部落撇清关系,也不用再扶持拥有赤蛇之血的后晋之主。屠少龄的后代们,甚至可以自立为王。
而此时,大齐正是最乱的时候,而这场混乱,有一半是后晋的手笔。
大齐越乱,他们便越能在党夏休养生息。
安老王妃远在京城,只用了短短十年,便重又培养出自己的势力,自己的军队,一旦这一切尽归后晋所有,他们坐拥党夏,下一个十年,他们拥有的就不只是死士,而是军队。
欣妩死了,黄氏废了,所谓的太祖遗诏只有秦王一人受益,后晋的这些人,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就在那份遗诏被周骋拿去保定府的那一刻,便化为了乌有。
“是啊,大郡主说得没错,我已经准备好了。”
安老王妃的嘴巴溢出一抹笑容,她继续说道:“无论要杀我的人,是屠卫还是王钦,我都不在乎了。至少阿其格还活着,他不但活着,而且还得到了你的护佑,这是我之前没有想到的。如果早在半年前,让我见到你,让我知道阿少的事,我决不会与屠卫合作。”
“可是现在已经晚了,党夏是大齐的臣国,而我身为党夏王母,却与屠卫结盟,无论大齐皇帝是以前的崇文帝,还是现在的秦王,都不会放过我的。大郡主,我愿以我一命,换阿其格和阿布平安,换党夏百姓平安。”
说完,安老王妃站起身来,又俯身跪倒,向周彤行了大礼。
周彤看向萧韧,说道:“你看呢?”
萧韧略一思忖,对安老王妃说道:“本将军官小职微,能够承诺给老王妃的并不多,但是一旦大齐与党夏交战,只要是本将军领兵,必不会屠城。”
做为一名武将,萧韧能够给出的承诺,也只有这个了。
安老王妃颔首,微笑着说道:“安吉谢大将军。”
萧韧和周彤一前一后走出密室,回到花厅,萧韧说道:“党夏……”
他叹了口气,没有说下去。
屠卫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即使他看不上党夏,可是现在对他而言,党夏也是一块肥肉。
“死士营的人,能杀死安克和孙石力吗?”
萧韧说完就觉得自己这话有些可笑。
崇文帝说死就死了,大齐宫廷远比党夏更加严密,死士营的人还是把人杀了,又从容赴死。
李冠中派飞鱼卫全城搜查,抓了不少人,尤其是那些与兰君一起的乐伎们,可是到头来也还是一场空,皇城刚刚戒严,那些暂时住在内侍居所的乐伎们,便一个活口也没留下,全都死了。
这里面有死士,也有不知情的普通人,但是全都死了,没有留下来一点线索。
若不是还有一个秋秋,恐怕以飞鱼卫之力,无论如何也查不出这些杀手的出处。
“我听说那个兰君,长得和年轻时候的毛元枚一般无二,也不知道这样的人,是从哪里找到的。”萧韧笑着说道。
周彤冷笑:“我八岁的那一年,差一点就被他们抓去死士营了。后来朗月从孟家逃走,便也被死士营抓走了,那一年他十三岁。
无论是以前抓我,还是后来他们抓朗月,要抓的都是沈家的人。朗月不是练武的材料,所以后来才被送进宫里做了内侍,他做的是接应。那夜我和朗月谈了很多,我心中想不通的那些事,便也有了答案。
以前我以为死士营里的孩子,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儿,而现在我觉得,即使他们和我一样都是孤儿,可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也或许会与我和朗月一样,都是某人或者某个家族的后代。
比如这个兰君。他可不是普通人,他是死士,死士都是从小培养的,除非屠卫能掐会算,算准了崇文帝会对毛元枚念念不忘,所以才会在崇文帝也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培养一个长得酷似毛元枚的孩子,再把这个孩子培养成死士。”
“那当然不可能啊。”萧韧笑道。
周彤看他一眼,也笑了,有些遗憾:“可惜他死了,否则或许能从他身上查出来,他是不是毛家的子嗣。”
毛元玖身为杨家的女婿,又是监国重臣,死士营找一个毛家的孩子抓过来,就像抓周彤和朗月一样,把他培养成死士,以备不时之需。
这样的事不是没有可能,而是很有可能。
萧韧道:“如果想查也还是能够查到的,回头我和李冠中说说。”
后来李冠中还真的查出来了,不过真正查出这件事的,不是李冠中的飞鱼卫,而是南边的龙虎卫。当年毛元枚年少之时曾去江南游学,买了一对姐弟放在身边做了娈宠。后来毛家派人过来把毛元枚强行带回京城,那对姐弟也发卖了。姐姐被卖给一户人家做小妾,进府不久便传出有孕,接着五六个月就生下一个男婴,那户人家知道上当了,就把母子二人一起卖去了花船。
那个男婴是不是后来的刺客兰君,虽无明证,但是却足能证明,毛元枚的确有个儿子流落在外。
当然,这都是后话,周彤得知这个消息时,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了。
而现在,秦王尚未进京。
第七九一章 诏告
出了正月,国丧期满,官员百姓除服。
大行皇帝膝下无子,由宗人府在宗室中挑选出一男一女两幼童,承嗣于大行皇帝膝下,于煤青山为大行皇帝守孝。
二月初十,太祖皇帝第四子秦王周桓携子周铮进京,宗室勋贵、文武百官出城相迎。
二月十二,新帝登基,因大行皇帝是年前驾崩的,因此,新帝登基之年便为新元伊始,改年号元康。
元康元年,赐恩科,大赦天下,受战乱所累诸地减赋三年,让地方百姓休养生息。
元康帝追封其母容妃为孝和恭献温穆徽慈敬天鞠圣皇太后,追封已故秦王妃为孝肃贞烈嘉静睿皇后。
册封第三子周铮为太子,其妻刘氏为太子妃。其女宜宁郡主为汝阳公主,公主生母丁氏为贵妃。
大行皇帝嗣子周谨改名周清谨,封浮梁郡王,嗣女周芬改名周清芬,封宜安郡主。
燕北郡王周钰外抗鞑虏,内御叛军,战功赫赫,晋亲王爵;燕王长女周彤封宜嘉郡主,享亲王禄。
三日后,元康帝再次下诏,追封已故萧长厚为梁国公,其子萧韧袭爵。
大行皇帝遇刺,京卫司指挥使徐乔、安昌侯李冠中稳定京城,捉拿刺客,功不可没,徐乔封永定伯,安昌侯李冠中晋二等爵。
宗室周骋,在燕北和保定皆立战功,封镇国将军,世袭三代。
半个月后,汝阳公主赐婚定国公府第六子萧韫,萧韫封驸马都尉,婚期定在三个月后。
没几日,定国公萧长敦以老迈多病为由,将爵位袭给了长子萧祎,从此后,萧长敦成了老定国公,萧祎成了定国公。
几道诏书传遍天下,新晋燕王周钰正在前线,无法进京,由宜嘉郡主周彤替他进宫谢恩。
皇帝见了周彤,问道:“朕为何没有看到燕王为云夫人请封的折子呢?你们姐弟还没有商量好吗?”
周彤笑道:“不瞒您说,这真不能怪阿钰,也不能怪我,是我娘不答应,她不肯。”
皇帝皱眉,关于这位云夫人的事,他也略知一二,只是没有想到,如今儿子已经封了亲王,她竟然连诰封也不要。
周彤又道:“阿钰来信说了,阿娘还是住在白马林里,她不肯住进燕王府,她说我父王在世时,她都不希罕进那王府,现在我父王都不在了,她就更不希罕。阿钰和我商量过了,我们觉得这样也好,她喜欢怎样就怎样吧。”
皇帝叹了口气,真是无法想像,自己那位三皇兄,当年是如何招惹上这么一个倔强的女子,或许也只有这样的女子,才能养育出周钰周彤这样的子女吧。
“那让阿钰好好想想,总要有个名目,总不能让自己的亲娘当土匪吧。”皇帝说道。
周彤噗哧笑了,道:“侄女回去就写信给他。”
皇帝又问:“你一个人住在燕王府里终归不好,小七那天进宫和朕说了,他要带兵去安夏,依朕来看,给汝阳和小六办完喜事,就把你和小七的也办了,这些事不用你们操心,交给礼部和宗人府。”
周彤算算日子,道:“那就等到过了中秋节吧。”
皇帝很是无奈,道:“朕以为女儿家都是盼着出嫁的,怎么到了你们这里就全都改了呢。”
周彤一头雾水,她不知道皇帝口中的“你们”除了她以外,还有谁。
公主吗?怎么会呢,公主和准驸马恨不得立刻成亲,然后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宜宽和宜容年纪尚小,也没到要订亲的年纪。
周彤想不出来,便懒得再想,把这事抛到脑后了。
今天太子在天香楼宴客,太子妃刘氏有了身孕,刚满四个月,为了慎重起见,此事没有传出去,可是太子还是迫不及待地要摆酒了。
从天香楼出来,周铮没回东宫,而是非要去正在修缮的公主府和梁国公府看一看。
公主府和梁国公府与定国公府都在一条街上,原本住在那里的几户人家都已经搬走,工部抓紧时间施工,要赶在公主大婚前修好。
周铮和萧韧在工地上转了一圈儿,周铮忽然说道:“樊姑姑不想进宫。”
“什么?”萧韧一怔,随即就明白了,他低声问道,“樊姑姑拒了皇上?”
“嗯”,周铮叹了口气,说道,“樊姑姑说她们樊家在榆林守了两代了,还要有第三代第四代,她生在榆林,长在榆林,也要死在榆林。京城虽好,但不适合她。”
萧韧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许久,他才问道:“皇上的意思是……”
“父皇已经封了樊姑姑的嗣弟樊士诚为三品昭康将军,至于别的,父皇没有再提。”周铮说道。
萧韧问道:“孝肃皇后当年真的属意于樊姑姑?”
那时他年纪很小,这些事情也是听人说的,现在想来却并不知道真假。
周铮点点头:“是真的,母后病重之时,让人叫了樊姑姑来西安,当着我和公主的面,她把我们托付给了樊姑姑。樊姑姑向母后起誓,只要她活着一日,就会护我们兄妹平安。”
说完,周铮苦笑:“或许樊姑姑只想护着我们兄妹,却并不想做皇后吧。”
萧韧忽然笑了,他打趣道:“我看你这样子,好像还挺遗憾的,想要个后娘管着你?”
周铮瞪他一眼,道:“彤彤和樊姑姑关系很好,后来我才听说,太子妃也与樊姑姑是旧识,如果樊姑姑来了京城,她们不是也多了一个谈得来的伴儿吗?”
萧韧不屑,道:“彤彤不缺伴儿,以后不论去哪里,我和彤彤都在一起,她没功夫应付宫里的女人。”
周铮无语,指着萧韧的鼻子直瞪眼睛,萧韧朝着前面的工地呶呶下巴,道:“这里才是你妹子的地方,你以后多管管你妹子,免得让你妹夫给带歪了。”
周铮一下子就想起来他那个准妹夫了,听说前几天小柴那混蛋去了京城里的胭脂铺子,惹来一大堆大姑娘小媳妇争抢着要看驸马爷,真是,太气人了。
“我才懒得管他们,过了六月,我就要去南边代天巡狩,他们两个在京城爱怎样就怎样,我是眼不见为睁。”周铮没好气地说道。
“你要去南边代天巡狩?那时我要去党夏了,不能跟着你一起去。”萧韧锁了眉头,这事他并不知道。
第七九二章 相聚
与周铮分手之后,就去了燕王府。
京城的燕王府,虽然也是依制而建,但是没有王府官员,就是空空荡荡一座王府。周彤带来的一百鞑子军全部住了进来,前些日子,丁贵妃又从宫里送来一百多人,只是二百多人对于偌大的亲王府而言,还是太少了。
萧韧是常客,见他来了,门子陪着笑说道:“国公爷,您来得可真是时候,西安的贵客刚刚到。”
萧韧一怔,随即问道:“到了多久了?”
“有半个时辰了。”门子说道。
萧韧大步流星往里走,没走多远就看到大饼兴冲冲地走过来:“七少,小的正要去给您送信呢,阿治哥和双喜哥,还有池先生,韩无忌阿少他们全都到了。”
萧韧问道:“两位小郡主也一起到了?”
“没有,两位郡主是接到皇上的旨意进京的,比阿治哥他们要晚上几日。”大饼说道。
众人已经许久未见,见了面少不了一番契阔,大饼去定国公府给小柴送了信,小柴过来时,带来了公主赏的一桌酒席。
虽然同在京城,萧韧也只见过小柴两三次,两人在燕王府里见面,依然是谁也不搭理谁,就好像他俩不是兄弟一样。
小柴看到阿治和王双喜,眼泪流个不停,阿治失笑:“驸马爷,咱们上个月还见面呢,您不至于这么想我们吧。”
“你们是不知道,是不知道啊,我在京城过的是什么日子。”小柴抹一把眼泪,伤心得难以自己。
阿治和王双喜一脸错愕,两人不约而同看向萧韧。
若说谁和小柴不对付,那就是萧韧了吧。
萧韧没好气地说道:“他已经和公主订亲了,还四处招蜂引蝶,前两天刚刚被御史参了。”
“胡说,我那不是招蜂引蝶,我是到考察行情,我离开京城这么久了,压根不知道京城里时兴什么胭脂什么香粉,当然要一家家的铺子里去看看问问了,是那些御史们吃饱了撑的没事做,公主都没有生气,他们生得哪门子气?”小柴越想越气,早知道当了驸马还要被御史们盯着,他就拽着公主,留在西安不回来了。
阿治和王双喜面面相觑,驸马爷的痛苦他们无法理解,这辈子都理解不了。
趁着众人闲话家常,萧韧跟着周彤去了后面的院子。
池先生由阿少陪着,正在喝着小酒。
见萧韧和周彤进来,池先生便要起身见礼,萧韧连忙让他坐下,说道:“池先生腿脚不方便,不要客气,咱们在一起,就莫要拘于俗礼了。”
说话的时候,萧韧瞟向阿少,两年没见,阿少已经出落成一个俊秀的少年。
当年在西安时,萧韧对阿少并不熟悉,那三个孩子之中,他最熟的是粗粗壮灶的韩无忌,印像中阿少长得眉清目秀,眉宇间一股书卷气。
现在的阿少还是小时候的样子,只是少了稚气,五官也长开了,萧韧端详他,虽然还是个清清秀秀的美少年,可是仔细看,他的鼻子略高,眼窝稍深,这些都是党夏人的特征,但是因为他做汉人打扮,言谈举止皆与汉人无二,如果不是萧韧知道他是党夏人,也就不会发觉他的不同。
萧韧似是随意地说道:“圣上已经下旨,明年赐恩科,阿少这一科可想下场?”
阿少脸上微红,低声说道:“我们是在路上时才知道明年恩科的事,我和先生商量过了,若是想要明年下场,今年就要回西安参加县试,这样一来即使县试侥幸过了,明年来京城参加恩科,也是太过仓促了,所以还是等下一科吧。”
萧韧点点头,道:“这样也好,你还年轻,若是今年能过了县试,便已属难得,错过明年的恩科,还有下一次的,那时你也还不到二十岁。”
周彤笑道:“你们三个是跟着我落籍的,现在我来了京城,你若是想要留在京城参加县试,让人到顺天府给你在京城落籍便可,倒是不用再回西安了。“
池先生道:“这样更好,西安毕竟比不上京城,你在京城参加县试,若是考得好,还能进国子监读书,那才是正道。”
阿少微微垂首,道:“我听先生和姑娘的。”
周彤打趣道:“若是方先生在这里就好了,我们这里也就他一个有学问的,能陪着池先生聊几句,可惜他回了燕北。我虽然也是先生的学生,可惜是个不学无术的,连篇文章也写不出来。”
池先生笑着摇头,道:“郡主说笑了,不瞒郡主,郡主是老夫所遇到的最用功的学生了。”
没等周彤答话,萧韧哈哈大笑,周彤瞪他一眼,他还是笑得前仰后合。
到了掌灯时分,萧韧和周彤再次来到池先生的小院,这间小院只有池先生和他的老仆住着,阿少则和韩无忌一起,像在西安一样,与阿治他们住在一间院子里。
周彤开门见山,对池先生说道:“先生,阿少可有和您说过什么了?”
池先生点点头,道:“接到郡主的信,我便找他谈了,他没有瞒着我,全都说了,唉,这也是个苦命的孩子,明明是王孙公子,却沦落天涯,多亏姑娘相救,否则还不知如何。他和侍卫假扮成商队的奴隶,逃出安夏,却又遇到鞑子与大齐交战,商队被打散了,侍卫把他压在身下,他逃过一劫,侍卫却被乱箭射死,后来他遇到了韩无忌和小妹,三个孩子一起逃到榆林,后面的事,郡主就全都知道了。韩无忌和小妹知道他的身世,可那两个孩子很义气,一直替他瞒着。”
池先生又叹了口气,但神情却很欣慰,他道:“我问过他,对自己的将来有没有想法,他说他喜欢读书,他只想做个读书人,他的祖父和父亲全都死了,他身边的人也全都死了,他从小到大看到的都是杀戮,他说从小到大,他最快乐的日子就是在西安,他到了西安才知道,原来还可以这样的活着。”
“他说他现在是韩少其,一个秀才,一个读书人。”
第七九三章 商议
周彤和萧韧相互看了一眼,周彤对池先生说道:“我知道了,让阿少来见我吧。”
两人从池先生的小院里出来,默默走了一会儿,萧韧说道:“六月里周铮要到南边代天巡狩,这事你知道了吗?”
周彤猛的停下脚步,说道:“你刚刚知道的?”
萧韧道:“今天他在天香楼摆酒,庆祝太子妃有孕,酒席过后我们一起去看了公主府和梁国公府,后来说起小六的时候,他才提起的,你不知道也是正常,我看他的样子,也没把这个当回事。”
“我和他一起去,我明天递牌子进宫去和皇上说。”周彤说道。
“我原本还在犹豫,刚刚见过了池先生,我便想好了。既然阿少不想回党夏了,那党夏的事就交由皇上处置吧,我们不管了,我们和周铮一起南下。”萧韧说道。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是周彤心里的一个死结。
他知道周彤的这个心结,是在他们准备订婚的时候,周彤固执地要把亲迎的日子订在今年的中秋之后,就是因为,在她心里,这个八月非常重要。
萧韧并不知道周彤的这个心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或许是在他们认识之前。
萧韧是武将,他虽然长在花团锦簇的西安城,长在富贵的秦王府,但是他不懂风花雪月,更不会琢磨女儿家百转千回的小心思。
在他看来,彤彤是他心爱的姑娘,是他没过门的妻子,她要去闯关,他就陪着;她要去冒险,他也陪着;她有心结,那他就给她打开,若是打不开,那就与她一起去承受。
至于别的,他不会多想,她不想说的,他也不会去问。
就像这一次,周彤说要跟着周铮南下,萧韧的最初想法,就是想让周铮的时间往后拖一拖,他去党夏的时间往前提一提,这样他就能带着周彤一起去了。
现在既然阿少有了态度,那他就可以暂时不用去党夏,和周铮一起去南边代天巡狩。
周彤更不是婆婆妈妈的人,既然萧韧决定了,她也没有意见,两人略一商量了,便准备在见过阿少之后,就进宫求见皇帝。
次日,阿少便来见周彤了。
今日的阿少,一袭宝蓝色的细布直裰,拿着折扇的手上有茧,那是长期握笔练字留下的。
他神情恬静,举止从容,周彤上下打量着他,她想起多年之前,破破烂烂的后巷里,那个奄奄一息的孩子。
“你来见我,你是阿其格还是韩少其?”周彤问道。
“阿其格早已死于战乱,我是大齐秀才韩少其,我也是姑娘的阿少。”
说完,阿少跪倒在地:“当年我们三个跟在姑娘身边,说是要报恩,可实际上,无忌和小妹都在为姑娘做事,唯有我,却还要姑娘供我念书,姑娘的救命之恩,阿少无以为报,往后余生,阿少愿听姑娘调遣。”
周彤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她道:“你的祖母还在人世,你可愿见她一面?”
阿少略一沉吟,问道:“祖母可有活路?”
周彤微怔,她没有想到阿少会有此一问。
她思忖着,说道:“今上圣明,倒也不至于让安老王妃非死不可。”
毕竟,安老王妃虽然与死士营合作了,但是却并没有危害到大齐,若是她和萧韧一起求情,再拉上周铮,秦王也不会容不下一个老妇人。
阿少微笑:“那我就不见她老人家了,若是可以,姑娘能否替我给祖母带封信?”
“区区一封信,当然可以,可是你真的不去见她吗?她应该很想看到你。”周彤不解。
阿少抿抿嘴唇,苦笑道:“若是祖母见到我,便必死无疑。祖母性情刚烈,她会认为,只有她死了,我才能无所畏惧,才能真真正正无牵无挂。”
周彤叹息,没有再说什么。
次日,她和萧韧去了东宫,向周铮说了阿少的事。
周铮叹道:“当年太祖皇帝推行服化,党夏王母是各臣属国里第一个响应的,当年我听说党夏曾经派出生员来大齐参加会试时,便已觉震惊,万万没有想到,党夏对于服化一道竟然已是如此深化,看看他们的小王就知道了,太祖泉下有知,定能欣慰。”
萧韧翻翻眼皮,懒得朝他泼冷水。
太子殿下,你不觉得他们服化得有点过了吗?
现在王子想当大齐的读书人了,真若是安克王被死士营的人杀了,那么党夏王庭很可能会被安老王妃手下的那个什么大将军占为己有,到了那个时候,那就是那位大将军与后晋的那些人争夺党夏天下了,到那个时候,还提什么服化?全都是敌人还差不多。
阿少微笑:“那我就不见她老人家了,若是可以,姑娘能否替我给祖母带封信?”
“区区一封信,当然可以,可是你真的不去见她吗?她应该很想看到你。”周彤不解。
阿少抿抿嘴唇,苦笑道:“若是祖母见到我,便必死无疑。祖母性情刚烈,她会认为,只有她死了,我才能无所畏惧,才能真真正正无牵无挂。”
周彤叹息,没有再说什么。
次日,她和萧韧去了东宫,向周铮说了阿少的事。
周铮叹道:“当年太祖皇帝推行服化,党夏王母是各臣属国里第一个响应的,当年我听说党夏曾经派出生员来大齐参加会试时,便已觉震惊,万万没有想到,党夏对于服化一道竟然已是如此深化,看看他们的小王就知道了,太祖泉下有知,定能欣慰。”
萧韧翻翻眼皮,懒得朝他泼冷水。
太子殿下,你不觉得他们服化得有点过了吗?
现在王子想当大齐的读书人了,真若是安克王被死士营的人杀了,那么党夏王庭很可能会被安老王妃手下的那个什么大将军占为己有,到了那个时候,那就是那位大将军与后晋的那些人争夺党夏天下了,到那个时候,还提什么服化?全都是敌人还差不多。到那个时候,还提什么服化?全都是敌人还差不多。定书
第七九四章 两位郡主
几天后,宜宽郡主和宜容郡主进京,当天晚上,周铮便来到燕王府,看望两个小妹妹。
周彤也有两年没有见过她们了,她差点认不出她们了。那两个苍白瘦弱畏畏缩缩的小女娃,如今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小姑娘了。
云不花和小妹跟着她们一起来了京城,周彤亲自谢过云不花这些年来对两个妹妹的照顾,云不花说道:“我还要谢谢大郡主,是大郡主给我这个面子,让我陪伴着两位小郡主。”
她自幼孤苦无依,后来与飞鹰众人相交相知,同生共死。飞鹰的人相继战死,她带着仅存的三个孩子亡命天涯,九死一生后,她也和孩子们失散了,她单枪匹马,独闯山寨,落草为寇。
当年她跟着哥哥姐姐们逃出云丹部落,她遇到云七,从此改变了她的一生。
后来辗转多年,她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她的兄弟,她的同袍,她的爱人,一个个都死了,她渐渐地忘记了自己是个女人,直到她来到两位小郡主身边,她给予她们的是安全,是信任;她们给予她的,却是快乐!
她很快乐,她看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看着她们越来越自信,看着她们的笑脸,她体会到从未有过的满足。
“大郡主,请让我继续留在两位郡主身边吧,我想看着她们出嫁,到那时,我就去燕北侍候云夫人。”云不花由衷地说道。
“云姑姑,其实你也只有三十出头吧,你可以成亲,可以有自己的孩子。”周彤说道。
云不花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的笑容很灿烂,这也是周彤第一次看到她的脸上出现这样的笑容。
“大郡主,说句冒犯的话,先燕王爷早就仙去了,云夫人可有想过再嫁?”
周彤愕然,她已经明白云不花话里的意思了。
她缓缓摇头。
“云夫人不嫁,是因为她再也遇不到燕王了,天下很大,好男儿也有很多,但是燕王却只有一个,这样的人,遇到一次就已是一生一世。而我,不敢同云夫人相比,但是我也曾遇到过我的一生一世,只是可惜,我没有来得及和他生儿育女,他就死了。”
京城的春日里,云不花笑靥绚丽,宛若少女。
周彤的院子里,宜宽和宜容一边一个,歪着脑袋看着她。
“姐姐,皇帝叔叔让我们来京城,是不是不让我们走了?”
周彤也不想瞒着她们,说道:“皇上和太子都在京城,以后也会在京城,公主和丁贵妃也来了京城,她们以后也是要长住京城的,所以自是要把你们也接过来,如果你们不想留在京城,那我就对皇上说,送你们回燕北。不过看皇上的意思,是想让你们在京城出嫁,你们是郡主,没有公主那么多的规矩,以后的仪宾也能委以重任。”
大齐朝不成文的规矩,驸马一般不会担任要职,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陪着公主,和公主一起生儿育女。
但是仪宾却不同,皇室挑选仪宾,重人品重才干也重家世,因此,仪宾们大多都会有个好前程。
“可以回燕北吗?”宜宽的眼睛更加明亮。
“当然可以啊,如果你们想回去,我就去对皇上说,或者让王爷上折子。”周彤口中的王爷,便是现在的燕王周钰。
“可是我想回西安,我们全都来了京城,慈安庄的孩子们怎么办啊。”说话的是宜容,当年离开燕北时,她比宜宽更小,她对燕北的记忆渐渐模糊。
“慈安庄是公主的庄子,朝廷之后会派官吏过去,慈安庄会比以前办得更好,慈安庄的孩子们也同样会更好。”周彤安慰道。
宜容低下头去,嘟着小嘴不说话了。
她想回西安,她喜欢西安,她的小伙伴们都在西安。
宜宽略大一点,这些年来早就把自己当成了妹妹的保护者,见宜容不高兴了,她咬咬嘴唇,对周彤说道:“大姐,小妹要去西安,那我也去西安,等小妹长大了,我再回燕北。”
周彤心里微酸,宜宽比宜容也大不了多少。
她想起芳菲对她说的事,那一年,杨勤派去的嬷嬷打骂宜容,宜宽拿起剪刀刺向那嬷嬷,那时的宜宽就已经懂得要保护妹妹了。
周彤伸手摸摸宜宽的头,爱怜地说道:“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这件事还不急,等到见过皇上和公主,再说不迟。”
姐妹三人在说体己话,周铮则趁着这个时候,亲自召见了阿少。
其实当年在西安时,周铮是见过阿少的,只是他没有在意,也早就不记得了。
毕竟那个时候,阿少只是周彤身边的小厮,周铮也只是记得,周彤身边有好几个小孩子,除了萧韧以外,谁会在乎这些孩子呢。
萧韧是真的在乎,他没少查过这三个人,可惜边境战乱,像他们这样的孩子多不胜数,查到最后,也只是确认了他们都是战争孤儿而已。
今天周铮见过了阿少,从此之后,阿少的身份便算是过了明路。无论他是党夏人阿其格,还是大齐书生韩少其,都是堂堂正正的了。
“听说你想留在大齐读书,参加科举?那以后呢,可有想过入朝为官?”周铮笑容和蔼。
“启禀太子,学生想像池先生那样,教书育人。”阿少说道,年纪渐大,他的言谈举止更加从容,即使一袭布衣,可是却从骨子里透着清贵。
周铮对他的回答很满意,他和萧韧都是从小就认识池先生,就连当年的秦王对池先生也很尊重。
周铮道:“有志气,很好。做官也不防碍教书育人的,比如说国子监、翰林院,这些都是做学问的地方。你用功读书,将来学有所成,便可一展报负了。”
阿少谢过,周铮又下令,让顺天府给韩少其落籍,并且赐了东城里的一套三进的宅子,让他在京城安家。
宅子修缮妥当,阿少便接了池先生过去奉养,萧韧派了四名暗卫一起住过去,阿少在京城参加了乡试,高中解元,同年入国子监读书。京城之中只知韩少其,而不知党夏小王子阿其格,传言他出自宜嘉郡主周彤门下。
不久,宜嘉郡主将他正式引见给太子,韩少其以举人身份,入幕东宫。
当然,这都是后话。
第七九五章 后宫
不久,燕王的信便到了京城。
燕王周钰在信里说,想让两个妹妹回燕北省亲,至于她们以后住在哪里都行,随她们自己的心愿,反正无论是他还是周彤,都不会对两个妹妹撒手不管,只要她们不受委屈,那么无论是在哪里都一样。
周彤也是这样想的,她把两个妹妹回燕北省亲的时间定到了明年春天。
她没有告诉阿钰为何要在明年,她不想说。
她只是想要与妹妹们一起回燕北,如果是今年,那就来不及了。
不日她就要跟随周铮南下,之后便是八月了,她把八月初九当成了一个坎儿,过了八月初九,如果她还活着,那么她就和萧韧成亲,明年春暖花开,燕北冰消雪融,她带着夫君和妹妹们,一起回燕北。
这是她的执念,从前世到今生,从童年到现在,她从未忘记过那一天,八月初九,一个让她坠入深渊,万劫不复的日子。
一个月后,周彤在京城给芳菲和大饼操办了婚礼。
芳菲原本是要等到自家小姐成亲以后,她再出嫁的,可是周彤不答应,她一定要赶在南下之前,把芳菲嫁出去。
为此,芳菲哭了一场,拽着她的衣袖说道:“小姐,你不要我了吗?呜呜呜,我以后一天只吃一顿饭,一年只做一身衣裳,不要月钱了!”
周彤拍拍她的脑袋,笑着说道:“傻丫头,我就是想要亲眼看着你出嫁啊。”
她怕自己看不到了。
萧韧在京城给大饼置办了宅子,只是大饼和芳菲压根就没准备住进去,两人也只是在新宅子办了喜事,就住进了燕王府里。
喝完大饼和芳菲的喜酒,阿治和王双喜就回了西安,他们的家眷都在西安,他们在西安有房有地有铺子,京城里的一切离他们已经很遥远了。
许安和路友无限感慨,阿治和王双喜比他们两个要年轻,在仕途上都能有一番作为,可是人各有志,反倒是他们两个人到中年的,却还想跟在姑娘身边东奔西跑。
元康元年六月初,汝阳公主大婚,下嫁驸马都尉萧韫。
元康元年六月十五,太子周铮离京南下,代天巡狩,梁国公萧韧、宜嘉郡主周彤、镇国将军周骋以及东宫及礼部、户部、工部官员随行。
太子妃刘氏已经显怀了,她坚持出宫,并且送到了城外。
原本,她是要跟着一起南下的,可是上至皇帝,下至太医院、东宫属臣们,全都不答应。
最后,就连周铮也反悔了,不让她同行。
刘茜蕊怀着孕,脾气比平时更大,好在这一次她没有坚持,总不能真的把孩子生在路上吧。
这是元康帝的第一个孙辈,无论男女,这个孩子对于新帝新朝庭乃至整个大齐而言,都是意义重大。
刘茜蕊最终还是乖乖地留在东宫安胎了。
周铮坐在辇车里,百无聊赖,两名太监跪坐在下面,等着吩咐。
周铮叹了口气,又叹了口气,他忽然发现,少了刘茜蕊的颐指气使,就连这日子也变得漫长起来。
其实刘茜蕊也只是对他一个人颐指气使,无论是皇帝,还是丁贵妃,以及满朝元老和新贵们的女眷,对这位太子妃的印像都是很不错的。
刘茜蕊大气爽利,又因为上面没有皇后,她没有婆婆,所以言谈举止也更具威言,隐隐已有皇后之风。
丁贵妃已经和皇帝说过,等到太子妃生下皇孙出了月子,就把后宫执掌之权交给太子妃。
皇帝欣然应允,他没有广纳嫔妃,汝阳公主大婚之后,这后宫之中也就只有丁贵妃和太子妃两个女人,即使以后又有嫔妃进宫,也不会如太祖时那么多,所以元康帝的后宫,反倒成了大齐立朝以来,人数最少也最清闲的,甚至还不如不近女色的崇文帝时热闹。
因此,刘茜蕊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就更值得期待。
丁贵妃已经去了两次大相国寺,为太子妃和小皇孙祈福。
不久,燕王的信便到了京城。
燕王周钰在信里说,想让两个妹妹回燕北省亲,至于她们以后住在哪里都行,随她们自己的心愿,反正无论是他还是周彤,都不会对两个妹妹撒手不管,只要她们不受委屈,那么无论是在哪里都一样。
周彤也是这样想的,她把两个妹妹回燕北省亲的时间定到了明年春天。
她没有告诉阿钰为何要在明年,她不想说。
她只是想要与妹妹们一起回燕北,如果是今年,那就来不及了。
不日她就要跟随周铮南下,之后便是八月了,她把八月初九当成了一个坎儿,过了八月初九,如果她还活着,那么她就和萧韧成亲,明年春暖花开,燕北冰消雪融,她带着夫君和妹妹们,一起回燕北。
这是她的执念,从前世到今生,从童年到现在,她从未忘记过那一天,八月初九,一个让她坠入深渊,万劫不复的日子。
一个月后,周彤在京城给芳菲和大饼操办了婚礼。
芳菲原本是要等到自家小姐成亲以后,她再出嫁的,可是周彤不答应,她一定要赶在南下之前,把芳菲嫁出去。
为此,芳菲哭了一场,拽着她的衣袖说道:“小姐,你不要我了吗?呜呜呜,我以后一天只吃一顿饭,一年只做一身衣裳,不要月钱了!”
周彤拍拍她的脑袋,笑着说道:“傻丫头,我就是想要亲眼看着你出嫁啊。”
她怕自己看不到了。
萧韧在京城给大饼置办了宅子,只是大饼和芳菲压根就没准备住进去,两人也只是在新宅子办了喜事,就住进了燕王府里。
喝完大饼和芳菲的喜酒,阿治和王双喜就回了西安,他们的家眷都在西安,他们在西安有房有地有铺子,京城里的一切离他们已经很遥远了。
许安和路友无限感慨,阿治和王双喜比他们两个要年轻,在仕途上都能有一番作为,可是人各有志,反倒是他们两个人到中年的,却还想跟在姑娘身边东奔西跑。
元康元年六月初,汝阳公主大婚,下嫁驸马都尉萧韫。
第七九六章 弹劾
无论御史们是连夜写出的折子,还是临上朝之前七拼八凑的折子,皇帝一份份读完,然后让人送去了公主府。
这些折子的内容大同小异,全都是弹劾驸马都尉萧韫与民争利。
按规矩,公主住在公主府,驸马则住在自己家里,公主叫他过来,他才能过来。
可是规矩归规矩,现在这位皇帝只有一位公主,偏偏这位公主和驸马还是自己相互看上,又被赐婚的,非但不是盲婚哑嫁,而且还是两情相悦。
于是公主府里的那些大大小小想要立规矩的,也就红红火火地被公主嫌弃了。
折子一筐筐搬进公主府,汝阳公主的手指在折子上一一点过,指着最上面的一份,对驸马萧韫说道:“小柴,你读给我听听。”
小柴展开一本,看了一眼,皱起眉头:“弹劾我的,不读了,没意思。”
“嗯,下一本。”公主说道。
小柴又展开一本,看了两眼,展开眉头:“还是弹劾我的,不读了,真没意思。”
“嗯,看看别的呢。”公主又说。
小柴接连展开了好几本,全都是弹劾她的。
汝阳公主不高兴了,一脸的受伤:“为何没有弹劾我的?我是公主啊,他们眼里没有我这个公主吗?”
小柴立刻同仇敌忾,小两口关上门,把这些不把公主当回事的御史们骂了一通,然后,该干啥干啥,就当那些弹劾的折子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又过十来天,又有御史上折子了,这一次是弹劾驸马都尉萧韫有碍风化,雇用女子抛头露面,不顾廉耻,有辱斯文。
像上次一样,折子送去了公主府,这一次汝阳公主打发了两个人过来。
一个是宜嘉郡主门下的小妹,另一个是个三十出头的媳妇,名叫月桂。
早朝的时候,皇帝宣了月桂和小妹上朝。
两个女子举止有些瑟缩,神情中也有些惶恐,但是她们说话的时候,却又十分镇定。
“我是从西北人,爹娘早就死了,我也不记得他们的模样了。宜嘉郡主捡到我的时候,我在很多孩子一起在街上乞讨。他们和我一样,都没有了爹娘了,有的是士兵的孩子,也有的就是老百姓家的孩子,我们都是孤儿。我们在公主的慈安庄里长大,认识字,读过书,不论男女,都学了手艺,我会做针线,会织布,会做点心,还会制香,我们当中有很多女孩子,她们和我一样,离开慈安庄后,不但能养活自己,还能帮助其他人。”
“我家离京城不远,就在顺德府。这几年顺德府总是过军队,后来韩广的中原军来了,他们在城里抓壮丁,我公公、我男人、我两个小叔子全都被抓走了,家里的房子被拆了,说是要用那些砖去筑城墙,粮食也都被抢去做了军粮,好不容易盼着这仗打完了,可是家里的男人却再也没有回来。我带着婆婆和两个孩子,一路乞讨来到京城。城外有施粥的粥棚,可我们一家子也只能抢上一碗,孩子饿得直哭……
那天有人来招工,说是要招女工去当伙计,我就去了……如果不是没有办法了,谁想去抛头露面啊,谁想啊!如今我每月有一两半的银子,足够让婆婆和孩子吃上饱饭,我们铺子里的伙计们,都和我一样,都是孤儿寡妇,你们觉得我们抛头露面是丢人,可我们不觉得,我们家里人也不觉得,能吃饱肚子,能把娃养大,我们一不偷二不抢,我们自己养活自己,有啥丢人的?”
满朝寂静,皇帝挥挥手,对身边的太监说道:“带她们下去吧。”
两个女子退了出去,皇帝看向满朝文武:“众位爱卿,你们可有要说的?”
一个大臣站出来,说道:“长年战乱,的确有很多灾民,可是朝廷已经下令各地开仓放粮了,满朝文武更是捐粮捐米,城外的粥棚也已经搭了一个月,这些灾民都已得到了救助。”
这时,又有一个大臣出列,冷笑道:“那么依刘大人所言,朝廷开仓放粮要到何时,城外的粥棚又要搭到何时?”
刘大人恼道:“等到灾民们渡过难关,那自是就可停下来了。”
“渡过难关?让他们流离失所,靠乞讨和到粥棚喝粥来渡过难关吗?就像刚刚那个妇人,家里的男丁都已经不在了,她们的房子也被拆了,要钱没钱,要家没钱,一家老弱妇孺,下官请问刘大人,你让那妇人一家如何渡过难关?”
刘大人面红耳赤,却还是梗着脖子说道:“那妇人可以投靠亲戚,也可以……”
没等他把话说完,先前那个大臣便接口道:“也可以卖儿卖女,或者索性卖了她自己,对吗?”
刘大人终于低下了头,不再说话。
那名大臣上前一步,跪倒在地:“陛下,臣认为汝阳公主与驸马所做之事,乃是当务之急的良策,以民养民,让民自救,放粮施粥只能解一时之困,而公主和驸马却是长远之计,汝阳公主心系万民,驸马宅心仁厚,他们非但无错,更是我等的表率。”
接着,不断有大臣出列附议,满朝都是赞美之辞。
皇帝颔首,说道:“安置灾民不是一句空话,各级衙门要落到实处,朕看汝阳公主和驸马做得很好,京城这边的灾民安置就交给他们吧,户部配合,至于银子……朕出二万两,余下的,就让他们自筹吧。”
皇帝说的是朕出二万两,而不是国库出二万两,这二万两银子是皇帝自己的小金库。
朝堂上静了静,随即定国公萧祎第一个说道:“定国公府出银一万八千两,稍后便让人送到公主府。”
……
七天之后,汝阳公主和驸马萧韫便筹到足足三十二万两!
这些银子来自京城各位勋贵、各位皇亲、各位大臣、大小寺院,以及……就连杨柳胡同和花柳巷子,驸马爷也没有落下,一视同仁,一视同仁。
已经南下的周彤做梦也没有想到,短短一个月,京城乃至周边各大县镇上,便都开起了百卉堂分号!
这些百卉堂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上上下下全都是孤儿寡妇。
除此之外,还有一批百卉堂正在筹备中,这些百卉堂不是卖胭脂水粉的,而是做的纫织女红,同样也全都是孤儿寡妇。
待到这消息传到他们耳中时,芳菲急得直跺脚:“我这个大师傅还没回去呢,驸马爷那么多家百卉堂是怎么开起来的?”
是啊,怎么开起来的?
这个问题谁知道呢。
第七九七章 清虚
太子南下,一路浩浩荡荡,转眼一个月了,倒也算是平安顺当。
萧韧那从出京就悬着的心终于放下,这日到了清虚。清虚只是小镇,周铮之所以要在清虚落脚,是因为他前几天收到的消息。
清虚吏属于交阳县,交阳县的上面是交阳府。于是,府衙和县衙便都在交阳城里。
而交阳是太子南下的必经之地,因此,太子前脚从京城出来,交阳知府便下令大修土木,做为太子行署。
其实从出京城开始,周铮便已下令尽量不要惊动地方衙门,他想看到他想看到的,而不是别人给他看到的。
但是世事往往不能如意。
周铮是太子,是储君,何况他又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带着大批官吏和大队人马,想要不惊动地方衙门那是不可能的。
因此,这一路上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花团锦簇,无奈之下,周铮只好派了人出去暗中查看。
交阳知府的事便是这样查出来的。
交阳知道为周铮准备的这处下榻的园子,名叫冯园,在当地很有名,是冯家二百多年前修建的。
这个冯家在前朝出过几位进士,官职最高的,曾累官至通政司的通政令,位列小九卿。
到了本朝,冯家渐渐没落,再也无人出仕,子弟们大多都已经离开了交阳老家,现在留在交阳的,就只有长房了,长房老太爷只生了大老爷一个儿子,大老爷膝下则只有一个女儿,前几年冯大老爷过世,冯老太爷白发人送黑发人,晚景凄凉,带着唯一的孙女,住在冯园里。
交阳城里最大也最漂亮的地方,就是冯园。
得知太子南下会途经交阳,知府大人立刻想到了冯园。
冯老太爷倔得像驴一样,前两年有人想要出钱买下冯园,冯老太爷不但不答应,还把牙人骂了一顿。
知府大人亲自来到冯园,让冯家立刻让人修缮园子,并且让冯老太爷和冯姑娘搬出去,将冯园给太子一行做为行宫。
这在知府大人看来,这是无上的恩典,是冯家这种前朝遗老几辈子修来的福份,他是给了冯家天大的面子,才让这件好事轮到冯家头上。
他以为冯老太爷会感恩戴德,却没有想到冯老太爷会断然拒绝。
谁也不知道那日在冯园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是知道知府大人拂袖离去,一个时辰后,就让衙门里的捕役和衙役们,把冯家园子前后两个门全都堵了,不许冯家人出入。
冯园里除了冯老太爷和冯姑娘,就只有十几个老仆,他们和衙役们理论,自是理论不过,想要硬闯,更是不行。
冯老太爷怒火攻心,次日便病倒了。
冯家老仆要出去请大夫,衙役们不肯放行。
就这样耽搁了几日,眼看冯老太爷的病情一日重似一日,冯姑娘无奈之下,答应搬出冯园,但是冯家拿不出银子修缮园子,所以她能做到的,就只有带着祖父搬出去。
知府大人早已算准了冯家会搬,也算准了冯家没钱修园子,他找了一位大商人出钱修园子,但是那位商人的银子也不是白花的,知府大人答应他,让冯家把这座园子低价卖给他。
太子住过的园子,这园子便是身价百倍,这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园子还没有修好,冯老太爷就撒手人寰了,到死都没能死在自己家里。
这件事很快就在交阳城里传得沸沸扬扬,周铮还没到交阳就听说了,他勃然大怒,立刻决定不去交阳,改在距离交阳五十里的清虚下榻,并且责令交阳知府和知县到清虚见驾。
比起这一路上所过的城镇,清虚不但小,而且破。
周彤带着芳菲和烟翠,走到哪儿就逛到哪儿。到了清虚,烟翠就找人打听,这清虚有什么好吃的,有什么好玩的。
又因太子原本没有打算在清虚住下,因此清虚上上下下没有任何准备,太子就住在清虚唯一的官驿里,官驿太小,太子随从的人又太多,官驿里住不下,官兵们在官驿外面安营,官吏以及翰林院随行的庶吉士、国子监的学生,则住到了清虚镇上唯一的客栈清虚楼。
周彤和萧韧肯定是要跟随周铮一起住在官驿里。
烟翠找人打听,没人知道她是跟随太子一起来的,反而很热情地把清虚的风土人情讲给她听。
烟翠跑回来时,周骋恰好也在。
烟翠说道:“这清虚镇之所以叫清虚镇,是因为这附近有座清虚观,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别看清虚镇穷得什么似的,可是清虚观却富得流油,方圆几百里的善男信女都到清虚观上香,清虚观香火鼎盛。奴婢和人一打听,人家就都以为我是外地来清虚观上香的,对了,清虚观的饼子做得很好吃,还有清虚观的香料,卖到二十两银子一盒,贵到吓死人呢。”
芳菲会制香,听说清虚观的香料十两银子一盒,她撇撇嘴,说道:“他们也真敢要价,京城里也只有玉兰阁有二十两银子一盒的香料,那还是因为那是容太后传下的方子,这清虚观是何方神圣,咱们在京城听都没听过。”
周彤笑道:“京城里没听过的东西多的是,你才去过几个地方,金陵栖霞寺的不二非尘,那是有银子也买不到的,能用银子来买的东西,那就都不算是难得的。”
烟翠笑得直拍大腿,道:“芳菲,你听听,姑娘说的才是至理名言,可不就是啊,二十两银子一盒子的香料,也就是个噱头而已,能花银子买到的,就不是稀罕物儿,稀罕的就都是有银子也买不来的,比如太子爷的墨宝,对吧?”
周骋直咧嘴:“太子爷的墨宝?我有的是,上次太子让我写道折子,我写完了,他就在上面改,还让我把他改好的照抄了一份,那份写废了的,就在我屋里的床底下扔着,那上面全都是太子的墨宝,烟翠,你若是想买,我就卖给你。”
芳菲乐得前仰后合,烟翠也给逗笑了,指着周骋说道:“周大将军,您这不是拿我们这当奴婢的找乐吗?我要是花了银子从您这里买了太子爷的墨宝,太子爷知道了还不把奴婢的墨宝抢回去才怪。”
第七九八章 安排
周骋嘿嘿直笑,看了看周彤,问道:“姑奶奶,您老人家该不会想去清虚观里拜菩萨吧?"
周彤抄起手边的一本书,朝着周骋的脑袋打过去:“你个不学无术的,哪有到道观里拜菩萨的?让陛下知道了,一准儿罚你把整本的金刚经抄上十遍。”
周骋摸摸被周彤打疼了的脑袋,吐吐舌头:“只要心里有佛,见到的就都是佛,这还是我在哪儿听到的呢,有啥不对?”
周彤哈哈大笑,对周骋说道:“要不是你的辈份小,我还以为你是我们家的呢。”
大家又是一阵轰笑,萧韧推门进来,问道:“你们挤在小屋子里,不嫌热吗?”
官驿的房间都是按照品级来安排的,但是小镇上的官驿,从来没有接待过四品以上的官员,因此,这官驿里的房间可想而知,一间比一间小,一间比一间破。
太子住的是临时打通的,周彤住的虽然没有太子的大,可也是里外两间,算是官驿里最好的房间了,即使这样,也就和大户人家的体面嬷嬷们住的差不多,这会儿几个在屋里,便转不开身了。
周彤说道:“刚刚烟翠打听到,这里有座清虚观,香火很盛,明天我们想去拜拜,不知太子有安排吗?”
萧韧道:“交阳各级衙门,上上下下的官员,这会儿全都来了,都在官驿外面等着接见,太子的意思,是让他们在外面晾上一夜,明天再召见他们。”
这会儿还是夏天,让那些人在官驿外面待上一晚,也不会冻着,顶多就是喂喂蚊子而已。
周彤问道:“那明天我们几个去清虚观,你留在太子身边吧,对了,冯家的姑娘找到了吗?”
“太子已经让刘公公带人去交阳了,估计要明天才能把人带过来,等你们从清虚观回来,他们也就到了。”萧韧说道。
冯老太爷虽然是因病亡故,但是此事却是因为衙门要强占冯园而起。交阳知府打着太子的名号硬性摊派,而且还强占了人家的园子,此事已经不仅仅是地方上的小事,而且还有损太子清誉,但凡是和这件事沾边的官员都会处罚,冯姑娘一个孤女,事后少不得会被报复,昨天周彤想到这事,就对周铮说了,因此周铮便派了刘公公去交阳把冯姑娘接过来,当面问问清楚,再做安排。
见萧韧来了,烟翠便拉着芳菲说道:“咱们到厨房看看去。”
两人手挽手出去,屋里就只留下萧韧、周彤和周骋了。
萧韧瞪了周骋一眼,道:“你还有事?”
周骋一拍脑门:“咦,我走错屋子了,我的屋子在哪里,我去找找。”
说完,便跑了出去。
“你是不是担心那座清虚观?”看到周骋关上了房门,萧韧才问道。
周彤叹了口气,说道:“我第一次发现真仙教的踪迹,就是在一座道观里。那次我和江婆子她们在一座道观里借宿,发现那道观供的神像与众不同,其中有一个胖子,小道士称做季神仙。当天夜里,屠卫便和杨锦轩一起来了,杨锦轩就是那天夜里死的。”
说到这里,周彤顿了顿,道:“洛阳的羽衣观一战,你也亲身经历了,那也是道观。”
萧韧安慰道:“近来龙虎卫和飞鱼卫也排查了多座道观,并没有发现真仙教的踪迹,说不定他们已经转移去了党夏。”
周彤叹了口气:“但愿如此吧。”
“你说得对,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明天我不能陪你一起去,你把人手全都带上,我再调一百人先埋伏在清虚观外面。”萧韧说道。
周彤噗哧笑了:“若是那清虚观真有猫腻,见我带了这么多人过去,也早就藏起来了,我还能发现什么?”
“难道你要乔装改扮?”萧韧的心一下子就悬了起来。
“是啊,我们几个女的,结伴去道观里上香,这不是很正常吗?顶多是带上十来个人也扮成香客,远远地跟着我们。”周彤一边说一边抱起桔子,扬起桔子的爪子冲着萧韧晃了晃。
萧韧还是不放心,道:“要不你们还是后天去吧,后天我和你一起去。”
周彤把桔子放到他怀里,说道:“太子是临时决定在清虚镇下榻,若是那清虚观真的有问题,他们这会儿也是措手不及,因此,今天和明天反而是安全的,待到后天,他们该调派的人手也该安排妥当,太子身边才更需要人手,无论明天我在清虚观里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也无论清虚观有没有问题,后天我和你,还有我们这些人,全都哪里都不去,就守在太子身边。”
她是死士,她太清楚行刺的安排,像周铮此次的决定,便是行刺过程中的变故。真若是有人来行刺,那就要全部重来,重新部署。
正如周彤所说,后天才是最关键的。
次日一大早,几个兵士便出了官驿。
官驿外面,十几二十个官员或蹲或坐,或像个木头桩子似的伫在那里,无一不是面如土色,衣冠不整,有几个还毫无形像地在身上抓来抓去。
看到官驿里有人出来,连忙看过来,见只是几个普通官兵,便又像泄了气的皮鞠子,半死不活。
走出很远,前面出现两驾骡车,几个人上了骡车,脱下军服,换上寻常女子的打扮。
烟翠笑道:“我长了这么大,还是头回看到官老爷们这么狼狈,那样子就像是刚被土匪打劫过一样。”
说完,又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巴:“瞧瞧我这张嘴,我可没说太子爷是土匪。不过啊,太子爷温文而雅,好看得像是云端里的人儿似的,没想到发起脾气来,也这么吓人。”
周彤笑而不语,她那个三哥,其实一向都是这样的吧,只是他一向都在云端里,下面的人看不清楚,便以为这位太子爷行事也是春风拂面,花香满溢。
是啊,谁能知道当日保定府朝阳里的那场大杀戮,全都是太子爷一手安排,就连皇帝派来的那个叶青莲,也是太子爷的人呢。
叶青莲也是死士,只不过是周铮的死士,被周铮安排在崇文帝身边的人,就连萧韧也是直到最后关头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周彤觉得,阿钰真是聪明,当初在燕北打仗的时候,阿钰就对她说过:“和四皇叔父子相比,咱们就是一家子武夫,我呢,稍微聪明一点,可也就是小聪明而已,不过我胜在有自知之明。”
周彤又觉得,她们家所有人的心眼,全都长在阿钰一个人身上了……
第七九九章 老道
骡车出了城,几个女子从骡车上下来,在路边拦了两驾牛车,晃晃悠悠到了清虚观。
今天不知道是什么好日子,一眼望去,清虚观外都是人。
江婆子笑道:“这清虚镇上的人也真是有趣啊,这会儿怕是全都知道太子爷到了吧,不看太子反而来看道士。”
一旁的江二妹嘟哝道:“太子有啥好看的,瘦了巴几的没有几两肉……”
江婆子皱眉,连忙喝止,生怕她下一句会说“还不够啃两口的”。
其实百姓们想看太子,也是看不到的。不过,这清虚镇并不大,外镇的人不会进城看太子,但却很可能来清虚观里上香拜神。
几个人都是小户人家女子的打扮,提着装着香的篮子,说说笑笑往山门里走。
清虚观外面果然很热闹,卖什么的都有,有点像庙会。大齐朝重佛清道,很少有道观外面这样热闹的,若不是今天有更加重要的事,烟翠和芳菲倒真想在道观外面好好逛一逛。
她们两个唯一的共同爱好,就是爱逛街,而且是百逛不厌,同样的一条街,周彤从街头走到街尾,不会再逛第二次,可她们两个,同一条街每天逛一回,她们也不会腻,而且还总能发现让她们兴奋的新鲜事。
周彤对街头巷尾的了解,多半是来源自她们两个。
就像现在,原本跟在最后面的芳菲和烟翠,忽然小跑着追了上来。
“姑娘,那边的摊子上,有好多道士在吃饭,还有道姑呢,真是奇怪,他们为什么不在道观里吃饭,反而在外面吃?”芳菲说道。
周彤的脚步顿了顿,问道:“道士不能在外面吃饭吗?”
“当然能啊,可是哪个道士会在自己道观外面的小摊子上吃面条呢,就是吃的面条,又不是嘴馋下馆子。”
“什么样的道士?”周彤问道。
“年轻道士,都是十七八,二十上下,没有老的,可是他们的道袍却很新,也很干净,料子也不错。”芳菲又道。
“年轻道士不能穿料子好的新袍子吗?”周彤不解。
“年轻道士在道观里的地位都很低啊,料子好的袍子也轮不到他们穿啊。”芳菲解释道。
周彤失笑:“你什么时候懂这么多了?”
“姑娘把奴婢扔在京城的那一年里,奴婢把京城所有的寺院和道观全都逛遍了呀,就连大相国寺和慈恩寺也跟着老夫人去过的呀。”芳菲说得没有错,京城里大大小小的寺院和道观,就没有她没去过的,就像京城里大大小小的铺子,她也全都逛遍了。
周彤看一眼江二妹,道:“你去盯着吧。”
江二妹也不答应,一步三摇晃地走了。
论起盯梢,她们这些人里,江二妹是最厉害的。
就像一头狼,为了猎物,可以一路跟踪盯上几日几夜。
周彤带着其他人一起进了清虚观。清虚观里面并不如外面人多,只是三三两两的香客,显然,来清虚观的人,一大多半都是来逛外面的“庙会”的。
一个老道士看到她们,快步走过来,却是对着她们当中年纪最大的江婆子来的。
“这位太太,真是好面相,让贫道给您卜一卦吧,不准不要钱。”
噗,周彤忍不住差点笑出声来。
江婆子也笑了,道:“你都说了我是好面相,我的面相这么好,也就不用卜了,我们是来上香的,不是来算卦的。”
那老道士却没有离开的意思,跟着她们一边走,一边说:“姑娘们是来求姻缘的吧,可是这姻缘只能求,却不一定就能求到自己满意的,你们想想啊,你们求了,月老他老人家也答应了,该牵红线的时候,万一他给牵到个你们自己不喜欢的,那不就成了怨偶了?是吧,贫道给你们算一卦,看看你们的姻缘到了没有,如果到了,又是在哪个方向,然后你们再去烧香,烧完香就快点朝着贫道算出来的方向去找,一准儿就能找到如意郎君了。”
周彤把脸垂得很低,生怕被人看到她眼中遮不住的笑意。
芳菲指指自己的发髻,说道:“你这老道眼神不好吧,我可是已经成亲的人了,你算卦不用眼的?连我是有夫家的都算不出来,这不是蒙人吗?”
几人脚下不停,那老道士索性小跑着跟上,陪着笑脸说道:“这位娘子见笑了,贫道占卜只凭心,不靠眼。再说,你们也见过,城里算命的还是瞎子呢,他们能看到娘子是嫁了人的吗?当然也不能,所以说,贫道这不算是蒙人。”
芳菲还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道士,她去过那么多的寺院和道观,就属在这清虚观里最不同了,这老道士是怎么回事?
“你也是清虚观的?”芳菲问道,自家姑娘用胳膊肘捅了她一下,那一定是让她问个清楚了。
“当然,贫道就是清虚观的,贫道叫清净,是清字辈的。”老道士扬着山羊胡子,一脸得意。
烟翠笑出声来,指着老道士说道:“你说你叫清净?就你这样的,还能叫清净?我看你应该改叫不清净。”
老道士丝亮不恼,但也没有去接烟翠的话,反而看向一直不言不语的周彤,说道:“这位姑娘,倒是有几分面善啊。”
周彤早就把老道士上上下下打量过了,她不记得见过这个人。
于是她道:“或许是吧。”
说着,她掏出一串铜钱,对老道士说道:“结个善缘,多谢道长指点。”
这意思就是,你拿了钱,该上哪去就上哪儿,不要再缠着我们了。
没想到老道士却没有接钱,依然那副死缠烂打的样子,他说道:“姑娘该不是把贫道当成要饭花子打发了吧。姑娘也说了,要和贫道结个善缘,贫道这善缘还就和姑娘结定了,姑娘莫非是看不起贫道不成?”
这一次,周彤的耐心终于没有了。她早就看出来了,这老道士就是冲着她们来的。
这道观里不是只有她们几个人,和她们前后脚进来的,也有不少年轻女子,可这老道士却谁也没有搭理,直接冲着她们过来,而且还死缠烂打。
周彤停下了脚步,冲着江婆子使个眼色。
第八零零章 一直记得
江婆子忽然伸出手,在老道的肩膀上拍去:“这位道长,你给我卜一卦,看我家妹子啥时候能嫁出去。”
可是江婆子的手刚刚触到老道的肩膀上,那老道就像是一条泥鳅似的滑开了,江婆子的手落了空。
周彤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江婆子的武功了,可是现在,江婆子却连这老道的衣裳都碰不到。
“大娘早点说,贫道也就不用费这些功夫了。”老道哈哈一笑,便跟着江婆子坐到路边的石凳上,给江婆子相起面来。
周彤带着烟翠和芳菲,好整以暇站在远处,不时有三三两两的香客从她们面前走过,说说笑笑,却再也没有道士过来阻拦。
片刻之后,江婆子走了过来,老道则扬长而去。
几个人重又向前走去,江婆子压低声音说道:“他说的都是道上的黑话,像是个做没本钱买卖的,他说请宜嘉郡主移步凌霄洞,有人在那里恭候郡主多时。”
周彤叹了口气,说道:“你们看,咱们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可其实咱们一出门,人家就已经知道了。”
江婆子也是一脸愧色,她是老江湖,可是今天从官驿出来,一直到了道观外面,她也没有发现有可疑之处。
“姑娘,咱们今天过来是探虚实的,那个什么凌霄洞,还是不要去了。”江婆子说道。
周彤点头,笑道:“既然我的行藏已经露了,那他们想让我看到的东西,也就没有必要去看了。咱们走吧。”
说完,周彤率先向道观大门走去。
芳菲和烟翠面面相觑,她们大老远地来到这个清虚观,没想到姑娘竟然说走就走,连道观里面都不去了。
两人小跑着跟上周彤和江婆子,快步向观门走去。
“女道友留步,女道友留步!”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江婆子转身去看,来的并非先前那个老道士,而是一个粗壮大汉。
大汉是俗家打扮,一身粗布衣裳,裤腿挽起,露出两截黑乎乎的小腿。
江婆子伸出双手,拦住大汉,喝斥道:“哪里来的粗汉子,光天化日之下追逐小娘子,成何体统!”
那大汉怔了怔,显然是刚刚意识到自己的不妥,他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道:“俺不是登徒子,俺是来找一位沈姑娘的,你们当中可是有人姓沈?”
周彤的身世早已不是秘密,宜嘉郡主周彤是老燕王之女,新燕王的孪生姐姐,这件事早已传遍天下,同时传出去的还有她曾被沈家收养,后又经由她之手让太祖遗诏大白于天下。
她是皇家血脉,是姓周的,因此,普天之下,早已没有人再说她是沈姑娘了。
江婆子正要开口否认,周彤使个眼色,江婆子收了双手,却又护在周彤身边。
周彤上前一步,直视着大汉,问道:“你要找的人应该是我。”
大汉大喜,却又下意识地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说道:“沈姑娘,俺家主人在凌霄洞恭候多时,先前那臭老道非要来会会姑娘,俺还以为他有多大本事,果然还是让他给忽悠了,他压根就没能把姑娘请过去。”
周彤冷着脸,问道:“你家主人是何方神圣,看来是闲得很呐。”
“嘿嘿”,大汉看出周彤不高兴了,他一脸尴尬,摸着后脑勺,说道:“沈姑娘别怪俺家主人,他和俺一样,都已经好多年没出来过了,不知道这外头的规矩。姑娘,这里不是啥好地方,您还是到凌霄洞里去吧,见到俺家主人,您就知道是咋回事了。”
周彤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忽然问道:“你是中原人氏?”
“是啊是啊,没想到俺的官话讲得这么好,姑娘还是听出来了,俺是河南的。”大汉高兴地说道。
周彤无奈地摇摇头,道:“你家主人是姓言午许的?”
“不是不是”,大汉直摇头,道,“俺家主人是姓徐,不是姓许,听着差不多,写出来不一样。”
周彤没有理他,对江婆子道:“熟人,走吧。”
江婆子一头雾水,她实在是想不出来,在这大南方,一个小破镇上的道观里,怎么就有姑娘的熟人了呢?
凌霄洞不是一个山洞,而是清虚观里给香客住的精舍。
周彤几人到的时候,那人已经等在了这里。
“徐大将军,别来无恙。”周彤说道。
徐世基起身,长揖一礼:“沈姑娘,不,现在要称呼一声郡主了。”
若不是确定宜嘉郡主也跟随太子一同南下,看到面前的少女,徐世基已经认不出来了。
其实当年他和周彤也只有一面之缘,而那时的周彤也只是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现在的周彤和当年相比,无论是身材个头,还是脸庞相貌,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徐世基也不太记得小时候的周彤是什么样子了。
但是十年来,他却没有一日忘记过这个小姑娘。
不仅仅是他,就连他军队里的人,也全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那是沈姑娘。
“你是得知我南下,所以就过来了?”周彤问道。
从清虚镇到青石山,有六七百里,此番南下,太子一行到不了青石山,过了清虚镇,就会离青石山越来越远,这样说来,清虚镇是这一路上距离青石山最近的地方。
“这些年来,我们虽然在城里也有铺子做为情报收集之用,但是毕竟是小地方,太过闭塞,京城里的消息传过来往往已经晚了一两个月。大约二十天前,我才知道那位在燕北立下大功的大郡主就是献上遗诏的宜嘉郡主,也才知道宜嘉郡主名叫周彤,幼时被沈家收养。唉,不瞒你说,我要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宜嘉郡主就是当年那位沈彤姑娘。也只有沈彤姑娘,才能长成宜嘉郡主这样的巾帼英雄。青石山是小地方,太子不会过去,于是我就来了,姑娘,你再受徐某一拜!”
说完,徐世基长揖到地。
“我也没有想到,还能再次见到徐大将军。比起当年,徐大将军风采依旧,只是老了几分,哈哈。”周彤大笑。
当年她和许安、路友,南下寻母的路上,随手做的那件事,她其实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她是真的没有想到,有人还会记得,而且一直记得。
第八零一章 古怪的道观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清虚观?”周彤问道。
她的话音未落,江婆子的手,已经握住了藏在袖子里的短刀。
周彤要来清虚观的事,是昨天决定的,而且也只有为数不多的人知道。
这个什么徐世基,江婆子不认识,也没听周彤说过,她只知道,只要这个徐世基身上有疑点,那么她就会一刀刺出。
徐世基叹了口气,说道:“这座清虚观,我们已经盯了有一阵子了,郡主先前见到的那个名叫清净的老道,就是我的人。此次得知太子南下,我原本是想先来清虚观看看,然后再去交阳求见郡主。可是到了清虚观,就发现这里的情况远比之前我们得到的情报更复杂,而这个时候,就听说太子不去交阳,而是来了清虚。
太子召了交阳各级衙门的官员来了清虚,却又把那些官员晾在外面,那些官员全都没有受过这种苦,悄悄让镇上的馆子送饭菜过去,一日三餐,不瞒郡主,那来给送饭的伙计,就是我的人。昨天有位姑娘找人打听清虚观的事,我便知道了。太子殿下身边带的都是太监和侍卫,唯一的女眷就是郡主了,所以那位姑娘只有可能是郡主身边的人。今天一大早,郡主从官驿里出来,便有人快马加鞭,把消息递过来了。”
徐世基再次施礼:“徐某斗胆,还请郡主恕罪。”
一旁的烟翠早已欲哭无泪。
昨天她四处找人打听清虚镇的风土人情,还以为人家压根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呢,却不知道就连清虚镇的事,也是人家故意说给她听的。
她朝着自己的脑袋就是一巴掌,脸上却面不改色。
方先生说得太对了,她就是读书太少了,自以为很聪明,其实在懂计谋的人面前,她连小聪明都没有。
只是自作聪明而已。
周彤噗哧笑了:“想来那好吃的饼子,二十两一盒的香料,也是你们的人故意说给我听的,也是,这就是姑娘家感兴趣的事。”
徐世基一脸的愧色:“把姑娘诳到这么一座道观里来,是徐某的过错,不过,这道观中的事,徐某也确实想要告知郡主。”
这时,先前那个大汉捧了茶水进来,芳菲见那大汉一双爪子又黑又粗,连忙把茶盘接过来,亲手捧给周彤。
那大汉搓着手站到一旁,脸上有点尴尬。
一只小手伸到他的面前,手上是一只好看的盒子。
“这是抹手用的香膏子,你那双手要好好保养保养,这香膏子是我亲手做的,一两银子一盒。”芳菲小声说道。
大汉一手接过香膏子,另一只手不由自主伸进怀里,摸出一两银子递给芳菲。
芳菲把银子抛起来又接住,美滋滋地收进荷包里。
烟翠在一旁看得直吸气,终归是在铺子里占了股的人啊。
那边,徐世基正在把清虚观的事一一说起。
“这座清虚观的确小有名气,之所以出名,倒不是这里的神仙有多灵,而是因为清虚观有一千多亩药田,方圆几百里的药材铺子,十之八、九都在清虚观采买过药材。我手下有几千人,药材是万万不能短缺的,因此每年除了在药材铺子买药,也会来清虚观采办,每年都来,前前后后来了七八年了。
大约一年前,我又派人出来采办药材,这一次,他们也来了清虚观。可是却发现清虚观里负责对外卖药材的志明道人已经死了,现在管这个的是个年轻道士,只有二十上下,名字也和寻常道士不一样,都叫他庚九。
除了死去的志明道人,还有几个相熟的道人也不在了,据说是还俗了。
更让我的人感觉奇怪的,是这些道人原本负责的差事,也已经被人顶替,而顶替他们的人,也都是一水儿的年轻道士。
道士不似和尚那么多的清规戒律,就像这清虚观吧,道士们把药田租给佃户,再把药材卖给药铺,从中赚取大笔银子。清虚观已有千年历史,可以追溯到两朝之前。因此,这里的道士最是论资排辈,就如这卖药的肥缺儿,就一定是在道观里有背景有关系的道士把持,这些道士最年轻的也有三十好几,比如之前那个志明道人,就已经五十开外了。
在这清虚观里,从来也没有年轻道人担任重职的先例。
因此,我的人怀疑志明道人是被人害了,有了这种疑虑,便会对清虚观多了几分留意,这一留意不要紧,就发现了这里与以前大不相同。
他们回来就告诉了我,我就让张文靖扮成游方的道士,借住在清虚观里。”
周彤知道,无论是寺院还是道观,都会有专门的地方,供香客居住,若是游方的和尚或道士,则可以在此处长期居住,甚至连饭钱都不用出。
“张文靖就是那个名叫清净的老道?”周彤问道。
“对,他年轻时是个游侠,在江湖上有些名号,武功不错。后来惹了人命官司,躲进青石山做土匪,也就跟了我。他年轻的时候走遍天下,当过假和尚,也当过假道士,于是我就挑了他,假扮成一个落魄道士,来清虚观挂单。”徐世基解释道。
“你继续说下去。”周彤说道。
“据张文靖观察得到的情报,从去年开始,清虚观里先后来过几批人,这些人来的时候都是俗家打扮,进了道观之后才梳了发髻,换了道袍,而且他们有的给自己取了道号,有的干脆就是用些古怪的名字,比如前面说的那个庚九,和这个差不多的还有庚拾、丙八。除了维持道观生计的药材生意以外,这里的道士其实很少和外面的人接触,比如以前清虚观的道士会去做法事,有时还会去真真假假地捉鬼,可是现在,这里的道士再也不接这种生意了。”徐世基说道。
是啊,他们为何要去捉鬼做法事啊,他们也不会啊。
周彤苦笑,这些人和她是一样的,读书不多,顶多能够看懂情报上的字而已,除了杀人,他们其实什么也不会。
只会杀人!
第八零二章 变故
“我老徐如今是草莽,眼界不高,那时发现这道观有问题,我也只当他们是不知哪里来的贼匪,杀了道观里的道士,抢了地盘。所以那时我想来个黑吃黑,哈哈哈,郡主莫要笑话。”徐世基爽朗大笑。
周彤莞尔,比起十年前,徐世基的心态要好多了。
当年徐世基为了给侄儿报仇,起兵造反,那时他抱着必死的决心,一意孤行。
“那现在徐将军来找我,是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了?”周彤问道。
徐世基面有愧色:“不瞒郡主,我老徐是直到不久之前才知道这是些什么东西的。真仙教,唉,老徐我以前也听说过真仙教,可是却没有放在眼里,一群只会装神弄鬼欺骗愚昧百姓的家伙,难登大雅之堂。直到我听说了郡主在洛阳的事,唉,我才知道,自己是鼠目寸光,坐井观天了。我在山洞里待了十年,外面的天地已经变样了。”
所以,他便亲自来了清虚观。
正在这时,外面忽然一阵响动,接着,一个人冲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人,这两个人周彤进来的时候就见到了,他们是徐世基带来的人,在外面把风。
而冲进来的那个人,赫然就是那个老道,张文靖!
张文靖冲进门来,便噗通一声倒在地上,在他的后背上,插着一把刀!
“他们……他们……”张文靖艰难地抬起头来,话还没有说完,鲜血便从口中涌出,脖子歪向一边。
江婆子快步上去,探了探鼻息,冲着周彤摇了摇头。
“老张!”徐世基眼睛红了。
那两个跟着进来的随从说道:“我们看到老张踉踉跄跄地跑过来,并没有看到后面有人追赶,还以为他有什么急事,却没想到……”
直到张文靖越过他们,冲进屋里时,他们才看到张文靖背后的那把刀。
张文靖是拼了最后一口气来报信的。
周彤冷声道:“徐将军,我们马上离开这里!”
徐世基身边的那个大汉二话不说,弯腰扛起张文靖的尸身。
江婆子道:“都什么时候了,还带上个死人?”
大汉执拗地说道:“俺答应过臭老道,若是他死了,俺来给他收尸。”
江婆子是刀尖上舔血的人,从来也没有把死后的事放在心上,此时却也心里一酸,什么也没说。
周彤环顾这间屋子,问道:“这里可还有其他出口?”
徐世基这样的人,是会未雨绸缪的,何况在此之前,张文靖便已经混进来了。
“有!”徐世基沉声说道。
凌霄洞有几十间屋子,而徐世基隹的这几间则是最外面的,从这里跳墙出去,便是一望无际的药田。
他们刚刚走出屋子,便看到十几名道士冲了过来。
为首的道士,周彤看着有几分面熟,却一时记不起他的名字。
这是死士营的人,前世她应是认识的,但是并不熟,何况他们的名字原本也只是一个代号而已,隔了两世,又过了许多年,就连代号也忘记了。
“哈,人还不少呢,咱们倒是走眼了,没想到那张老道是个奸细。”为首的道士笑道。
他的话音未落,人已到面前,挥刀向徐世基砍下。
周彤看到了他的刀,刀身窄且长,就像她的短刀一样,这是特制的,专门用来杀人的刀,也是死士营里独有的刀。
这刀有个名字,叫斩刀。
周彤飞起一脚。正踢在徐世基身上,徐世基措不及防,被她踢飞出去,而那一刀,便也落空!
江婆子二话不说,一把提起摔在地上的徐世基,扔给那名壮汉,抽出缠在腰间的鞭子,向着那名拿斩刀的死士挥来。
正在这时,周彤忽然高声喊了一句什么,江婆子没听清楚,但是那名道士手里的斩刀却是一滞,他闪身避过江婆子的鞭子,也说了一句江婆子听不懂的话。
他的话音未落,周彤便又回了一句,那名道士目光阴沉地看看周彤,又看看芳菲和烟翠,又说了几句,周彤则又回了几句。忽然,那道士转身,冲着与他一起来的几名道士挥了挥手,向着来时的方向而去。
“姑娘,你和那人说了什么?”芳菲好奇地问道。
周彤冷声说道:“快走!”
刚才她和那名道士所说的,是死士营的暗语,也只有死士营的人才能听懂。
因此,那名道士并没有怀疑,且,在他看来,周彤的气质太过熟悉,熟悉得就像他们自己人。
就如周彤对这些死士们的直觉一样,他们看周彤,也是觉得周彤是和他们一样的人。
更何况,还有只有他们才能听懂的暗语。
周彤连带着徐世基的人,总共有十个人,他们跃入药田,很快便消失了踪影。
周彤告诉那名道士,她和芳菲、烟翠三个人,从京城里一路跟踪江婆子来到此处,终于发现江婆子在这里与人会面。这是她们的任务,让这名道士不要插手,否则千面人屠那里,谁也别想好过。
其实周彤在和那名道士对切口的时候,心里也是七上八下,她之所以敢这样说,是因为她觉得屠卫此时应该是去了党夏,而不在这里。
当然,如果她猜错了,屠卫没在党夏,而是在清虚观,那么她的这番话就会非常容易地被人识破。
前世她是死士,她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也曾经与其他组的人碰到,也就是这样一番说辞,毕竟两组人的任务不会重合,只不过是刚好遇上而已,说开了也就作罢,任务为大,谁也不想被这些小事耽误。
可是这一次,周彤终归还是冒了大险,为此,在萧韧得知今天这些事之后,还是吓了一跳。
周彤他们并不知道,就在他们走后,那几名道士却遇上了麻烦。
他们还没有走出凌霄洞,就遇上了江二妹。
就在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江二妹已经亮出爪子扑了过来!
……
周彤他们是从佃户们住的村子里出来,又从小路上了大路,远远绕开清虚观,拦了两驾过路的大车回到镇上。
半路上,周彤对江婆子道:“你回去接应一下二妹。”
江婆子摇摇头:“不用,这是小场面,她能应付。”
第八零三章 血债
周彤还是有些担心,但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前脚回到官驿,江二妹便也回来了。
江二妹一身是血,身上有几处伤。
周彤看着血人似的江二妹,吃了一惊。
芳菲大声叫着木头,烟翠则飞奔着去请太医,屋子里顿时乱成一团。
江二妹一脸的莫名其妙,她看向周彤:“又累又饿,有大骨头啃吗?”
周彤松了口气,还想着啃大骨头,应该是没有大碍。
“我让厨房给你炖一锅骨头,全都给你一个人。”周彤说道。
江二妹咧嘴一笑,仰面朝天倒了下去!
半个时辰后,两名太医从屋里出来,对闻讯赶过来的周铮说道:“这位姑娘……这位姑娘体质异于常人,应该……应该是没事了。”
这话说得周铮一头雾水,只好看向如同木头桩子一样守在门口的木头:“江二妹如何异于常人,你知道吗?”
木头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
这时,周彤和江婆子也从屋里出来,看到周铮,江婆子连忙谢过:“太子殿下,您受惊了。”
周铮温声道:“二妹的伤势如何了?”
江婆子忙道:“没事,这会儿饿了,也不知道那骨头什么时候才能炖好。”
周铮……
其实就连周彤,也是刚刚才知道江二妹身体的特异之处。
她亲眼看到,醒来后的江二妹,在喝了一碗生猪血之后,她伸出自己的舌头,把所有能用舌头舔到的伤口,全都舔了一遍。
然后……就止血了。
“回来的路上,我只顾着逃路,没有来得及给自己处理伤口,没事的,我都说了没事了,我就是饿了,饿死我了。”一碗猪血根本不够塞牙缝的,江二妹要啃肉骨头!
当然,太医们并没有看到这些,他们只是发现江二妹受了这么重的伤,非但没有奄奄一息,反而脸蛋红润,这已经够让他们震惊的了.
无论是周彤,还是江婆子,都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江二妹的特异之处,尤其是周铮.
她们不想让人把江二妹当成怪物,当成野兽。
……
徐世基并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周铮。
他更没有想到,会以这种方式见到周铮。
周铮听说过徐世基这个名字,当年秦王还曾经动过要把徐世基收为己用的念头,只是后来徐世基和他的几千人马忽然之间就没有了踪影,如同烈日下的一滴水,消失得无影无踪,秦王这才做罢。
没想到,隔了十来年,徐世基竟然奇迹般的出现了。
“徐将军,有何打算?”周铮问道。
徐世基面露难色,他犹豫着说道:“当年我带着手下的将士们躲进青石山,没想到这一躲就是十来年。我老了,我手下的将士们也老了。最近几年,我让他们分批出去,回老家接了家人,有父母有妻子的,就在青石镇上住下来,想让儿子侄子进山的,就带进青石山,跟着我们一起操练。因此,我此次来见郡主,除了真仙教的事,还有一点私心,就是想给那些年轻人谋个前程。”
周铮欣然应允,笑道:“徐将军肯出山,这是喜事一件,你们既是要承了宜嘉的恩情,那就让梁国公来安排吧,他们是一家子,孤这个当兄长的,反而已是外人。”
徐世基大喜过望,见过周铮之后,再去见周彤时,便把太子应允的话说了一遍。
又道:“让那些年轻人去跟着梁国公挣前程吧,我们这些老家伙,还是想要追随郡主。“
“好啊,不过我不能养兵,所以你们想要跟着我,恐怕也不能以军队的形式出现了。”周彤说道。
徐世基深施一礼,道:“徐世基连同麾下将士,敬听郡主调遣。”
周彤笑道:“没什么可调遣的,明天咱们就去把清虚观给端了。”
徐世基面色严肃,在今天之前,他也只是想把清虚观当作见面礼送到周铮周彤兄妹面前,以此为军中的那些年轻后辈谋个好前程。
可是他没有想到,张文靖竟然死了,这样一来,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件见面礼,而是一桩血债。周彤还是有些担心,但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前脚回到官驿,江二妹便也回来了。
江二妹一身是血,身上有几处伤。
周彤看着血人似的江二妹,吃了一惊。
芳菲大声叫着木头,烟翠则飞奔着去请太医,屋子里顿时乱成一团。
江二妹一脸的莫名其妙,她看向周彤:“又累又饿,有大骨头啃吗?”
周彤松了口气,还想着啃大骨头,应该是没有大碍。
“我让厨房给你炖一锅骨头,全都给你一个人。”周彤说道。
江二妹咧嘴一笑,仰面朝天倒了下去!
半个时辰后,两名太医从屋里出来,对闻讯赶过来的周铮说道:“这位姑娘……这位姑娘体质异于常人,应该……应该是没事了。”
这话说得周铮一头雾水,只好看向如同木头桩子一样守在门口的木头:“江二妹如何异于常人,你知道吗?”
木头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
这时,周彤和江婆子也从屋里出来,看到周铮,江婆子连忙谢过:“太子殿下,您受惊了。”半个时辰后,两名太医从屋里出来,对闻讯赶过来的周铮说道:“这位姑娘……这位姑娘体质异于常人,应该……应该是没事了。”
这话说得周铮一头雾水,只好看向如同木头桩子一样守在门口的木头:“江二妹如何异于常人,你知道吗?”
木头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
这时,周彤和江婆子也从屋里出来,看到周铮,江婆子连忙谢过:“太子殿下,您受惊了。”半个时辰后,两名太医从屋里出来,对闻讯赶过来的周铮说道:“这位姑娘……这位姑娘体质异于常人,应该……应该是没事了。”
这话说得周铮一头雾水,只好看向如同木头桩子一样守在门口的木头:“江二妹如何异于常人,你知道吗?”
木头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
这时,周彤和江婆子也从屋里出来,看到周铮,江婆子连忙谢过:“太子殿下,您受惊了。”
第八零四章 那一战
位于大齐南部的清虚镇,从来就不是兵家必争之地。
前朝立朝之时,兵马还未到交阳,交阳父母官就逃走了,大军没费一兵一卒,就收复了交阳,连带着把隶属于交阳的几个县镇全部纳入怀中,这里面就有清虚镇。
大齐太祖皇帝时,同样兵马未到,交阳连带着清虚便开城投降了,同样没费一兵一卒。
清虚的百姓们,上数十代,从老祖宗那辈就没有见过打仗。
穷山恶水,穷乡僻壤,如今百姓们津津乐道的,还是二十年前,张家和李家的那场群架。
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太子驾临的大喜日子里,清虚镇外成了战场。
这场仗的双方加在一起也不过动用了几百人,可这对于清虚镇而言,却是几百年难得一遇的大战!
据镇志记载,梁国公萧韧、宜嘉郡主周彤,连同大将军徐世基,率领大齐将士数百人,与后晋余孽交战于清虚观外。
官军卒八十九人,伤一百六十人,贼逆卒一百九十二人,除少数战死之后,其余全部自尽,无一活口。
而在民间,则有一出戏,名字叫做《火烧清虚观》,在这出戏里,有一句唱词“郡主红妆骑红马,单枪匹马踏月来,胸藏一片丹心胆,杀入那千军万马营。”
这出戏从南唱到北,传到燕北时,云七问燕王:“小宝,你姐真的一个人杀了千军万马?萧韧呢,他死了吗?为什么不跟着你姐一起去?”
而实际上,那场战役大齐兵马的伤亡远远多于死士,但是这些死士见没有活路了,不肯受降,全部自尽。
无论这一战的真实情况如何,但绝动是记入了史书之中。
这也是后晋余孽与大齐的最后一仗。
这一战,周彤和萧韧全都挂了彩,江婆子失去了一条胳膊,周骋也受了伤,太子一行不得不在清虚修整了一个月。
而就在此时,党夏的消息终于传过来了。
安克王和丞相孙石力暴毙,安克王临终之时,将王位禅让给大将军乌吉,乌吉继位之后,却没有向大齐朝廷递交国书,而是转而将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嫁给了安鞑王别勒。
这也是自安老王妃之后,几十年来,党夏第一次与安鞑联姻。
乌吉有了安鞑的支持,不久,又任命汉人屠卫为丞相,在党夏国内兴建真仙道观,又任命另一位汉人屠青为将军,挑选党夏少年男女,组建亲卫营。
八月初,太子返京,一路之上没有刺杀,平平安安回到了京城。
萧韧对周彤说道:“这下你不用再担心了吧。”
是的,原本要在八月进行的那场刺杀,胎死腹中,死士营留在大齐的人马,被全歼于清虚镇。
这是周彤心里的一个结,隔了两世,隔了十年,这一次,她终于放下了。
回到京城,礼部便开始筹办梁国公和宜嘉郡主的大婚。太子妃和公主虽然都和周彤关系很好,可是却帮不上忙。
就在周铮回到京城的第五天,太子妃刘茜蕊诞下一个男婴,皇帝大喜,他的膝下只有太子一个男丁,如今终于有了孙儿,取名周麒,此时太子妃还在坐月子。
喜事成双,公主大婚仅三个月,便有了身孕,只是月份尚浅,还没有大肆宣扬,此时正在安胎,驸马爷萧韫非常得意,连夜弄出来一个药膳方子来,没过多久,京城里很多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方子,据说公主和太子妃就是用了这个方子才很快怀孕的。但是真真正正见过这方子的并不多,因为这方子很贵,据说第一位买下这方子的那位,足足花了三千两!
虽然要成亲了,可周彤两眼一抹黑,她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丁贵妃对她说:“郡主什么都不用做,只管调养身体,你的伤虽然好得差不多了,可是毕竟是伤了身。”
周彤觉得很没意思,宫里过来的嬷嬷们告诉她,在大婚之前,她和萧韧不能见面。
宜宽和宜容每天陪着她,今天挑首饰,明天试衣裳,嬷嬷们笑道:“两位郡主学着点儿,大郡主成亲以后,过不了两年,奴婢们就要来伺候两位郡主出嫁了。”
宜容皱起眉头,一只手抱着周彤的胳膊,另一只手则挽着宜宽郡主:“我不要出嫁,我要和姐姐们在一起。”
宜宽笑着拍着她的后背,心里却多了几分酸楚。
宜容年纪小,她差不多已经不记得哥哥了,也不记得她们在燕北的家。
刚到京城时,她想要回西安,还和姐姐说过了。可是在京城住了大半年,她却又喜欢起京城来了,或许现在让她回西安,她可能又舍不得京城了。
宜宽忽然很羡慕宜容,她们两个其实差不了多少,可是她却不能像宜容那样,每到一个地方就能喜欢上那里。
她忘不了燕北,她想回去。
几日后,燕王周钰上书,要进京为胞姐送嫁。
皇帝大喜,他还没有见过这个立下汗马功劳的侄儿。
皇帝立刻准了,消息传到燕王府,周彤和两个妹妹高兴极了。
她们都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兄弟了。
宜宽小心翼翼地问周彤:“姐姐,云夫人……云夫人会不会不喜欢我们?”
她没有见过云七,但是她曾经无数次在云不花口中听到云七的故事,云夫人是像姐姐一样的人,是姐姐的生母,是能与父王并肩作战的奇女子。
她也听说过云夫人不肯嫁进燕王府,即使现在哥哥做了燕王,云夫人身为母亲却一不要封号,二不进王府,自己带着一群手下住在白马林。
姐姐要出嫁了,哥哥来送嫁,云夫人是他们的生母,一定会来的吧。
她听说过,云夫人之所以不肯嫁于父王,就是因为父王有妻有妾,云夫人初时不知父王身份,与父王在民间成亲,后来父王要接她进府,她便逃走了。
云夫人嫌弃父王,也嫌弃父王的女人们,那么连带着也会嫌弃她和妹妹吧。
周彤却没有想到,宜宽郡主会担心这个。
第八零五章 见不到的人
她怔了怔,仔细想了想,阿娘那脾气,倒是不会把两个可怜的小姑娘怎样,但是不理不睬却是有可能的。
她安慰道:“没事,阿娘不是普通女子,她没有那些心思。“
她那个娘,从来就不是个省心的,但却不会在这种事上让她为难。
一个月后,燕王周钰进京。
在此之前,周彤已经两年没有见过他了。
十八岁的少年亲王,如同一尊美玉雕成的玉人儿,骑着白马走在京城的大街上,近乎完美的容颜,幼年时的阴柔,已经在战火中悄然褪去,他从燕北而来,犹如燕北的雪,冷得逼人,也美得耀目,人如雪,势如火,这个深秋,他惊艳了大齐帝京。
“姐,我来了,我要背你上花轿,我现在力气很大,能背着你在京城走个来回,放心吧,稳当着呢。”燕王跃跃欲试,恨不得现在就背上姐姐围着京城转上一圈儿。
周彤莞尔,她很想像小时候那样摸摸他的头,可是现在,他长高了,比她还要高出一个头。
“你可千万别背着我在京城走个来回,你骑在马上,一定没有见到有多少姑娘在看着你,让她们看到你背着我,就该嫉妒了。”
“谁爱嫉妒谁嫉妒吧,我有个举世无双的好姐姐,他们又没有。”
姐弟二人并肩而行,现在看他们的脸,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相像,但是还是有相似之处,明眼人看他们,还是能一眼看出他们流着相同的血。
“阿娘呢?”周彤没有在燕王的随行队伍里看到云七的车马。
她忽然有些担心,阿娘该不会不来京城吧,虽然她对成亲这种事不是太懂,也并没有寻常女子的忐忑,可是她还是想让阿娘看着她出嫁。
燕王停下脚步,他认真地看着周彤,像是想要在周彤脸上看出点什么。
“你看我做什么?”周彤摸摸自己的脸,问道。
“姐,如果阿娘不肯来给你送嫁,你会伤心吗?”燕王问道。
周彤的心里猛的一沉,但是与此同时,一个声音在心底想起:我就是想要逗逗你。
她瞪了燕王一眼,道:“阿娘不来,那我就不嫁了,跟着你回燕北,我去打鞑子。”
“真的?姐夫怎么办,他说他等了你十年。”燕王说道。
“什么十年?他什么时候和你说的?这人也真是,我只是认识了他十年而已。”周彤脸上微红,小七也真是的,怎么和阿钰说这种话呢,阿钰这坏小子,一定会拿这个取笑她的。
“就是他来提亲的时候,他没有多少银子,担心我嫌少,就说他等了你八年,那时是八年,现在又过了两年,就是十年了。”燕王笑意盈盈地说道,眼睛里都是狡诘。
“阿娘呢?”周彤差点儿就让他给带到沟里,连忙言归正传。
燕王见没有忽悠成功,只好实话实说:“阿娘说她又想起一件事来,她去找一个人,会在你大婚之前赶到京城。”
“想起一件事?去找一个人?什么人啊?”周彤大奇,阿娘的脑子不是很灵光,在丢了两个孩子之后,她忘记了很多事,直到现在,她也说不清楚那十来年里,她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燕王摊摊手,一脸的无奈:“阿娘自己也说不清,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不过,确定不是男人,姐,你放心,阿娘不会给咱们找个后爹。”
周彤忍俊不止,阿钰还和小时候一样,语不惊人势不休。
她和燕王都以为,云七会在大婚的前一天才赶回来。
没办法,云七一向如此,女儿成亲这种大事,在她眼里其实也就那样,在她心里,她闺女早就和萧韧私奔了!
可是这一次,出乎意料,就在燕王到达京城的十天后,云七就回来了。
她没去燕王府,而是直接去了杨柳胡同的那种宅子。
她在这里住过,京城里最熟悉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现在住在杨柳胡同的,是许安和路友。
他们二人的家眷都在西安,而且他们和阿治、王双喜一样,在西安置办了庄子,有铺子有宅子,他们也没想过要把家眷再接来京城。
两人先是住在燕王府,现在筹备大婚,燕王府里人很多,加上周彤正在待嫁,也没有给他们差事,他们两个图清静,索性搬到了杨柳胡同。
云七忽然出现在杨柳胡同,把许安和路友吓了一跳。
没有人能理解他们当时的感觉,那就是像是走夜路时撞到了鬼。
而且云七也是晚上出现的。
那夜,许安和路友多喝了几杯,半夜里,路友出来上茅厕,一到院里,赫然看到月亮地里站着一个人,那人直挺挺站着,一动不动。
路友大喊一声:“妖怪!”
来的便是云七,夜里城门关闭,谁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而且还没有被巡城兵发现.
周彤和燕王全都等着看阿娘带来什么人,没想到他们来到杨柳胡同时,却只见到云七一个人。
“大宝,你怎么瘦成这样了?”云七大怒,萧韧那个混帐,拐走她的女儿,却连饭都不给吃饱。
周彤忙道:“没事没事,我是前阵子受了伤,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过一阵就胖了,胖了。”
燕王奇怪,问道:“阿娘,你要去见的人呢?”
云七一脸的无奈,没好气地说道:“找不到了,我走了一千多里,好不容易找回去,可是什么人都没有了,连个人影儿也没有,那群军汉也不知去向了。”
周彤心里一动,连忙问道:“阿娘,你说的那群军汉是什么人?”
云七道:“青石山里的,在山洞里,当年我出来当红娘子,还是他们帮的忙。”
周彤哈哈大笑,这件事她倒是一点都不知道,想来徐世基是知道红娘子做了些什么事的,所以他聪明的把这件事隐去了。
“阿娘,您也认识徐世基他们啊,徐世基现在京城,他的人马有一部分编进了小七的军队,还有一部分跟了我”,周彤说道,“阿娘,您千里迢迢,就是要找他们吗?”
“当然不是,我找那群军汉做甚?我是去找那位师太!”云七说道。
第八零六章 平反
“阿娘也不知道是怎么到了青石山的,就像是一直在睡觉,耳边有人唠唠叨叨一直在说话,我嫌烦,就想着睡醒以后宰了她。可我就是醒不过来,我急啊,想要捂住耳朵,可那声音还是传进来,后来我终于睁开了眼睛,就看到了一个老尼姑。”
云七说这番话时,她的眼中一片迷茫,似乎又回到了那无数个混混沌沌的日子。
“阿娘,你把老尼姑给杀了?”燕王瞪大眼睛说道。
周彤朝他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说道:“阿娘若是把老尼姑给杀了,就不用再千里迢迢去找了。”
燕王恍然大悟,摸着脑袋说道:“原来如此,我真笨!”
周彤看他一眼,你就装吧,咱们一家子,就你一个心眼多的,偏偏你还不想搞特殊,像是生怕我们怀疑你不是亲生的一样,整日装傻充愣。
那骑在白马上的,宛若谪仙一般的燕王周钰,也只是别人眼里的,回到阿娘和姐姐面前,他永远都是那个长不大的孩子。
云七满意地看看自己的儿子,又看看自己的女儿,这才是亲生的,那些人嘴里神仙似的小王爷,和天仙下凡的宜嘉郡主,在她听来都不像是她的孩子,有那么一刻,她甚至怀疑有人趁着她在白马林时,把她的大宝小宝给替换了。
嗯,现在看来,还是原装的。
“是啊,你姐说的对,阿娘没有把师太杀死。阿娘醒过来时,师太正对着死鸟做法事,我看着那只死鸟,越看越像我的大宝小宝,于是我就问她,如果也对着我的大宝小宝念经,大宝小宝是不是就能活过来了?”
周彤心酸,可又无奈,燕王则把脑袋低得快要碰到地上,肩膀一抽一抽的,周彤知道,这个小没良心地在偷笑。
她二话没说,就给了燕王脑袋一下。
终于,云七断断续续把当年的事情说完了,但是她是如何去的青石山,她却还是说不清楚。
“阿娘,你说你醒过来时,那位师太在念经,你是在床上躺着吗?”燕王问道。
云七想了想,缓缓摇头:“没有,我一眼就看到死鸟和师太,我应该是坐着或者蹲着,也不是在床上,而是在山上,就是在山路上。”
“那阿娘,您一定不是在睡觉,哪有在山路上坐着睡觉的?”燕王说道。
云七想想也是,可是她能想起的只有这么多了。
其实在那之前的十来年里,她能砍柴,能干活,能吃能睡,她只是不说话,也听不到别人说话,她没有睡觉,她只是把自己封闭起来了。
见周彤沉默着没有说话,燕王不由问道:“姐,你想什么呢?”
周彤这才缓缓说道:“我也认识一位师太,就是在青石山遇到的,她法号灭灯,擅长医术,修为很高。阿娘,您遇到的这位师太,也是叫做灭灯吗?”
前世,她一路逃亡,逃到青石山,想要在那座山洞口里避上一阵子,可惜那地方原本就是她和辛五一起发现的,辛五轻而易举就找到了,她就是在青石山跳崖的。
灭灯师太在谷底发现了几乎支离破碎的她,用了三年时间来给她治伤。
这一世,她也一直都在留意着灭灯师太,灭灯师太是方外高人,周彤从不会苛求,也没有刻意寻找,就连萧韧也不知道这件事。
这是缘份,能够再次遇到,是她与师太的缘份,如果这一世遇不到了,那就是今生无缘。
没想到,在她十八岁的这一年,在她渡过八月初八之后,她竟然在母亲口中知道了关于灭灯师太的事迹。
“灭灯?我好像没有问过。”对于云七来说,师太就是师太,名字?那是多余!
“这位师太与徐世基他们也是相识的吗?”周彤再问。
这一次,云七终于点头了:“是啊,那伙子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军汉,来请师太过去,我就让他们跟着我去给那死男人报仇。他们不肯去,可也没有拒绝,不但把我送出青石山,还帮我弄了个戏班子,于是我就来到京城,把那小皇帝给绑了!”云七的精神头一下子来了,眼珠子也亮了。
“好了好了,阿娘,您的英雄事迹我和姐姐都能背过了,您还是说说师太的事吧。”燕王连忙茬开话题,虽说龙椅上的人已经换了,可是绑架大行皇帝和杀太皇太后的事,还是不要提了,永远都别提!
云七朝着燕王的脑袋就是一巴掌,不悦地说道:“师太的事就是这些了,余下的没有了,我也不记得了。”
周彤深吸一口气,她娘脑子不是太灵光,可是徐世基却是头脑清楚,灭灯师太若是与他相识,徐世基说不定能够知道她老人家的行踪。
几天后,皇帝下旨,为前任首辅、华盖殿大学士沈毅平反诏雪。
杨家谋权,沈毅受太祖所托保护遗诏,杨锋给沈毅罗列罪名,意图逼迫沈毅交出遗诏,沈毅宁死不屈,沈氏一族青史留名。
沈家是被灭了九族的,如今已经找不到沈家的遗孤了,唯一和沈家有关系的,就是宜嘉郡主周彤。
众所周知,周彤是沈家养女,也就是她把太祖遗诏献出来的。
皇帝原本是想立刻让周彤以沈家养女和大齐郡主的双重身份,到大相国寺为沈家做法事的,可是周彤下个月就要大婚,这个时候去寺院做法事,不免会冲撞了,于是便把做法家的事暂时给放下了。
但是礼部和太常寺已经知道了,这场法事是免不了的,礼部和太常寺各自派了官员,到大相国寺安排去了。
云七听说以后非常生气,她的女儿明明是被沈家抢走的,为什么还要给沈家人披麻戴孝?
云七是不懂朝常上的那些事的,更不会去想皇帝之所以这样做,是要借着给沈家平反诏雪,而收拢朝野上下的清流们,让周彤以沈家养女的身份去做法事,为沈家先人祭拜,在世人眼中,这是天家给的体面,周彤不仅是沈家养女,她更是大齐朝的郡主,名正言顺的皇家血脉。
第八零七章 打听
趁着这几天无所事事,周彤去找了徐世基。
当年徐世基官拜正三品卫指挥史,但是他造反确实是大罪,官职一撸到底,他和沈家不一样,他是不可能平反的,只能戴罪立功。清虚镇的那场仗,徐世基是立功了。
萧韧给他请功的时候,徐世基的功劳就不仅是杀了一群真仙教的死士那么简单,他最大的功劳在于,此一役是保护太子!
早在十年前,燕王就想把徐世基收为己用,现在徐世基有了救太子的大功,想要官复原职不是难事。
但是他早已经看淡了这一切,此次出山,也只是为了给军中子弟们谋个出路,不能让那些年轻人背负着反贼后人的罪名屈辱地活着,要么跟着他们进山当土匪,要么就改名换姓远走他乡。
现在,他手下的将士们重新恢复了军籍。军户们虽然地位不高,但是立过战功的就不一样了,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站在阳光下,做个顶天立地的人。
徐世基膝下无子,唯一的侄儿也不在人世了,妻子也早就去世,他孑然一身,无牵无挂。
周彤给他三个选择:一是和他的将士们一起,去萧韧麾下;二是跟着燕王去燕北,继续建功立业;第三个选择,则是留在周彤身边做个无官无职的幕僚先生。
周彤是郡主,而不是公主,她没有公主府,也就没有各等官员,按制,跟在她身边的,也只能顶个幕僚的头衔。
徐世基想都没想,就选择了第三个。
现在,徐世基暂时住在燕王府里,待到周彤大婚,他便跟着那些鞑子军们一起搬进梁国公府。
现在阂府上下都在忙碌郡主大婚,他不懂这些,也没有人敢给他安排差事,他反而成了闲人。他倒也怡然自得,要么去逛街,要么就去找昔日的老朋友串门。
当年他造反的时候,京城里那些认识他的人,没人再敢提起他的名字,如今他无官一身轻,只是一个幕僚,反倒比以前当官的时候更受欢迎。
或许连周彤自己也不知道,如今她早已名声在外。
“哎哟,徐老弟,真没想到,你居然进了燕王府,那位燕王大郡主,真如传说中那般厉害?洒豆成兵?取人首藉如探囊取物?听说她吹口气就能把杀人,是真的吗?”
“那位郡主长得什么样,听说身长八尺,力大无穷?”
“我听说那位郡主能挽三石弓,我的那个老天,当年的燕王就是用的三石弓。”
徐世基反反复复告诉他们,宜嘉郡主其实就是一个娇娇俏俏的小姑娘,他不说则已,他越是解释,那些人就越是笑得诡异。
燕王府的幕僚啊,当然不能说实话了,若是说宜嘉郡主是个母大虫那样的,梁国公还不给吓得不敢娶了?
那位梁国公可是皇帝当儿子一样养大的,听说在西安的时候,任性着呢。
徐世基多喝了几杯,回到燕王府,想起那些人说的话,笑着摇摇头。
那些都是凡夫俗子,在他们眼中,女人就是应该在家里做针线生孩子,他们在人前说起家里的妻妾时,一句头发上见识短而已。
真若是出来一位如宜嘉郡主这般的奇女子,他们啧啧称奇。可也就是啧啧称奇而已,他们是不会认可的。但人家功劳摆在那里,这些人能做的,也只有把这位奇女子想像成他们心里的样子。
母大虫、母夜叉、奇丑无比、粗俗不堪,就连梁国公这样的奇男子,也是被逼无奈才娶的。
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心理平衡,才能舒服一些。
徐世基狠狠啐了一口,他是不会再去和这些人喝酒的了,或许是他在山洞里待得太久,也或许他身上早就没有了这类人,现在与十年前不久相比,他越发无法与这些人相处了,徐世基觉得,他若是和这些人长此一往继续往来,他要么被气死,要么就会成为和这些人一样的蠢货。
这时,壮汉大牛跑了进来:“将军,郡主来了。”
“说了多少次了,我现在不是将军了,叫先生。”徐世基斥道。
大牛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道:“你也不像先生啊,俺可见过那位池先生了,人家一看就是做先生的,就连那胡子也要用小梳子梳得一丝不苟,人家那才是真先生,你这就是假先生。”
可不是嘛,池先生的胡子都顺溜得像女人的头发一样,徐世基的胡子……一看就是山洞里出来的,不说也罢。
徐世基又瞪他一眼,整整衣裳,去前面见郡主。
周彤远远就闻到他身上的酒气,笑着问道:“徐先生可是喝得多了?看来我来得不巧。”
徐世基连连摆手,道:“我虽然多喝了几杯,但是不碍事,这点儿酒对于我们这些带兵的来说,真不算什么,就是难闻一些,熏着郡主了,我让他们点上香。”
“不用不用,无妨,我过来是找先生打听一个人。”周彤一边说,一边找了屋里最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不会认可的。但人家功劳摆在那里,这些人能做的,也只有把这位奇女子想像成他们心里的样子。
母大虫、母夜叉、奇丑无比、粗俗不堪,就连梁国公这样的奇男子,也是被逼无奈才娶的。
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心理平衡,才能舒服一些。
徐世基狠狠啐了一口,他是不会再去和这些人喝酒的了,或许是他在山洞里待得太久,也或许他身上早就没有了这类人,现在与十年前不久相比,他越发无法与这些人相处了,徐世基觉得,他若是和这些人长此一往继续往来,他要么被气死,要么就会成为和这些人一样的蠢货。
这时,壮汉大牛跑了进来:“将军,郡主来了。”
“说了多少次了,我现在不是将军了,叫先生。”徐世基斥道。
大牛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道:“你也不像先生啊,俺可见过那位池先生了,人家一看就是做先生的,就连那胡子也要用小梳子梳得一丝不苟,人家那才是真先生,你这就是假先生。”
第八零八章 她只是她
徐世基站起身来,向周彤深施一礼:“老徐是个粗人,这辈子只顾着打打杀杀,却连自己的亲人也保不住,老徐在山洞里待了十年,我们一介糟老爷们在山洞里当野人那就罢了,灭灯师太是出家人,要在山里苦修,那也罢了,可是令堂一个女子为何也要在这里?老徐也不过就是把她送出山去,至于她出山以后去了哪里,老徐也没有多想,现在知道她出山后找到了燕王爷和郡主,母子团聚,老徐也欣慰啊。”
他只说把人送出山去,却绝口不提什么红娘子,什么百花班,倒像是他送出山去的真的只是燕王府里一个弱不禁风的女眷。
周彤在心里暗笑,徐世基称不上“老奸巨滑”,可也绝对是个聪明人。
而且,他有血性,无论他是想要借云七的刀去杀人,还是真的不知道云七要去做什么,他的血性没有因为十年的蹉磨而消失,他只是比十年前更加睿智,更加沉稳。
周彤还礼,笑着说道:“无论如何,我都要替家母多谢先生,家母脾气大,若有不妥之处还请先生海涵。”
徐世基苦笑,知母莫若女,我老徐没让你娘给宰了,还真是庆幸啊。
“哪里哪里,令堂巾帼英雄、女中豪杰,老徐打心底里佩服!”
周彤又问:“刚刚听先生说起灭灯大师,莫非先生与师太也相识?”
徐世基脸上现出敬重之色,他道:“师太乃方外高人,老徐不敢与师太论交,初到那洞里时,水土不服,我那些手下病病殃殃,多亏师太,才救下这么多人的性命,师太和我们同住一座山,师太念她的经,我们练我们的兵。有一次,师太出山,在山外带回一个女子,那便是令堂了。”
周彤难掩心里的激动,她问道:“实不相瞒,父王去世,家母和我们姐弟也失散了,她急火攻心,忘记了很多事,还请先生多讲讲师太和家母的事吧。”
既然与红娘子之间的那些事已经心照不宣,徐世基也就不再隐瞒,他说道:“师太带她回来的时候,只说她叫哑娘子。她呆呆傻傻,也不说话,我看到她时,她就是这样子,像是一具空壳,没有灵智,没有魂魄,宛若行尸走肉一般的空壳。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手下的人说,那个哑娘子活过来了,是的,她活过人了,就像被填上了血肉,她重又变成了活生生的人,再后来的事,郡主就都知道了。”
周彤良久没有说话,她无法想念,在遇到灭灯师太之前,她的阿娘拖着这么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是如何渡过那么多年的。
她不是普通人,她是人如雪势如火的女侠云七啊!
周彤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徐世基的院子里出来的,她去了马棚,牵出火儿,一人一马出了王府,驰骋在夜色中的街道上。
巡城兵正要阻拦,那火焰一般的马攸的一下从他们面前疾驰而去。
“那是大郡主的马!”
周彤在杨柳胡同下了马,她牵着火儿,叩响了院门。
看宅子的老妪见来的是她,忙道:“夫人在后院里呢,大郡主快去吧。”
周彤把缰绳抛给她,径自去了后院。
已过中秋,晚风里夹杂着不知从哪里飘来的桂花香,清清甜甜。
一弯残月,云七独自坐在冷冷淡淡的月光下,在她对面是一副陈旧的铠甲。
她盘膝而坐,看着那副铠甲,怔怔发呆,像是在想着什么,又像是什么也没有想。
那龙椅上坐的是谁,她在这当中起到多么重要的作用,这些她都是漠不关心,儿子的王府她不想去住,她连封号也不要,偌大华美的燕王府,她只要这副铠甲,这副铠甲是那个人穿过的,上面有他的气息沾过他的血。
而她,也曾经和这铠甲一样,是个空壳。
那男人活着的时候,她远走他乡永不见他,断了与他的关系。
那男人死了,她要给他报仇,哪怕是刀山火海,是万丈深渊,她也无畏无惧。
然而,到了如今,就连皇帝也想要给她一个风风光光的身份,可是她却仍然不要,就像当年她不肯坐上那顶去往燕王府的轿子。
从始至终,她只是云七,她只是她自己。
她的功与名,她的爱与悲,都是属于云七的,云七爱上了那个男人,云七甩了那男人远走他乡,云七生下自己的孩子,云七想给那男人报仇了,她就去了!
这一切,从来就是云七自己想做去做的事,只是因为她是云七,燕王只是她爱上的男人,
而周彤和阿钰,是云七的孩子。
周彤默默地注视着她和那副铠甲,她不想打扰他们,更不忍打扰他们。
她知道,这就是阿娘的往后余生,那副铠甲和那个早已不在了的人,就是阿娘的一生一世。
她更知道,天亮之后,阿娘骑上马,她又是有血有肉,披着一身云彩,傲然而立的云七。
她牵着火儿,一人一马慢慢踱出杨柳胡同。
没有星星,月光浅浅,马蹄踏在石板路上的声音清晰而有节奏,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有花香,还有秋天的味道。
一个人影从路边的黑影里走出来,火儿欢快地打个响鼻儿,跃跃欲试。
“是你?”月光下,她看到了萧韧。
萧韧伸手接过她手里的缰绳,火儿把下巴搁到他的肩膀上,热气喷得到处都是。
萧韧摸摸火儿的鼻子,腾出一只手,揽住周彤的肩膀。
“你忽然出府,怕你出事,芳菲就让大饼去告诉我了,我想你可能是来看望岳母了,于是就过来了。”
周彤呸了一声,道:“还没有成亲呢,谁让你叫岳母了?”
“你知道我嘴很笨,我怕到时改不了口,所以从现在就开始练习,免得认亲时被人笑话。”萧韧看到周彤的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他假装没有看到。
“你还想着认亲的事?没人告诉你,我们现在不能见面吗?”周彤嗔道。
“哎呀,我忘了蒙面!”说着,萧韧就像是变戏法一样,竟然真的拿出一方大帕子,把自己的脸遮住了。
周彤哈哈大笑,笑声在空旷的街道上传出很远很远。
第八零九章 就算是洞房吧
到了大婚那天,一切都很顺利。按照大齐皇室的规矩,傍晚时分,萧韧来到燕王府迎亲,他和周彤一起拜别父母,云七坐在太师椅上,在她身边,是那副铠甲。
礼部的人早就悄悄叮嘱过云七,到时候要叮嘱几句诸如“成亲以后要孝敬长辈相夫教子”之类的话。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云七说的却是:“姓萧的敢对你不好,就一刀……就甩了他。”
礼部的人抹一把冷汗,我的天呐,谢天谢地,这位夫人没在大喜的日子里说出“一刀杀了他”,甩了就甩了吧,总比喊打喊杀要好吧。
从此时此刻开始,他同情起这位梁国公来了。
这年头,出身好长得好又能干的女子,是越来越难娶了,就算娶到手了,也保不准被她娘她兄弟一刀宰了,其实哪里用的到娘家人出手,这位大郡主自己就是个厉害无比的人啊!
燕王周钰背着周彤走了出去,周彤伏在他的背上,隔着盖头笑道:“你背得动吗?我今天这身穿戴,至少有七八斤重。”
阿钰笑道:“等你也怀上大宝小宝,我也一样能背得动。”
周彤朝着他的脑袋拍了一巴掌,阿钰笑得见牙不见眼。
上了花轿,在鞭炮和鼓乐声中,燕王府越来越远,依规矩,迎亲的队伍要围着皇城走一圈儿,然后再进梁国公府,周彤抱着宝瓶坐在轿子里,忽然觉得这一切都有些不真实。
她嫁给了上一世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人。
或许这就是缘份,都说缘定三生,那么是不是在上上一世,她也和萧韧见到过呢?
或许是,也或许不是,但是这些都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一世,她有了阿娘和弟弟妹妹,她找到了她自己,她嫁给了彼此喜欢的那个少年,她杀了害她的人。
踏着一地碎红,周彤与萧韧拜了天地,又被他牵着进了洞房。
皇室的喜事与民间相比,虽然略显枯燥,但是却更加端庄持重,尤其是没有闹洞房的。
喝了交杯酒,掀了盖头,打发了宫里来的嬷嬷们,萧韧笑道:“多亏我娶的是位郡主,否则岳阳他们还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
“他们要来闹洞房?怎么闹?你闹过吗?”
周彤很好奇,她也只是听说过而已,毕竟,她参加过的婚礼并不多,满打满算也只有两桩,一桩是公主与小柴,那不用说,更是要多庄重就有多庄重;另一桩是大饼和芳菲,她也不知道有没有闹洞房,因为喝过喜酒她就被萧韧拖走了,说是他们在这里,那些小家伙们喝得不痛快。
“我当然闹过洞房了,岳阳、蒋修杰,还有欧阳兄弟,他们都比我们成亲要早,对了,还有太子,多亏当时他还不是太子,否则连洞房都没得闹。”萧韧多喝了几杯,脸上有丝潮红,话也比平时多了起来。
“可惜三哥成亲时,我没在西安,那时他没有封号,想来不是按照皇家的礼仪操办的婚礼吧,一定很热闹。”周彤忽然想起,她让萧韧替她随份子来着,也不知道他送的是啥。
“你帮我送礼了吗?”周彤问道。
“当然送了,你托我办的事,我能不办吗?我送了两条狗,对了,太子妃已经让人把那两条狗送到京城了,这会儿应该在路上了,等它们到了京城,你就能亲眼见到了,就是我府里那两只生的。”萧韧说起这件事就是一脸的兴奋,他还给那两条小狗穿上红衣裳,系上金链子,打扮得花枝招展贵气十足地送过去的。
周彤一口气没上来,差点笑晕过去,她指着萧韧:“你以我的名义,给我三哥送了两只小狗当贺礼,你是怎么想的?”
“以牙还牙,谁让他送两只大狗吓我的,我送他两只小狗崽子不行吗?所以说,好在那时他还不是太子,否则我连送狗气他的机会都没有了。”萧韧说道。
周彤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合。
宫里的嬷嬷们这会就在喜房几丈外站着,这会儿听到屋里传来的笑声,几个人面面相觑。
都说这位大郡主英明神武得比男人都厉害,莫非这洞房花烛也是与众不同的。
她们还没听说过哪位新娘子,在洞房里一直哈哈大笑的。
周彤是真的让萧韧给逗得不成,尤其是萧韧说起这件事时还是一本正经的,周彤笑得脸都酸了,她问萧韧:“那你们怎么闹得洞房,快点说给我听听,让我也乐一乐。”
萧韧依然是那张正经无比的脸,他说道:“也没什么,就是岳阳藏在床底下,蒋修杰藏在屏风后面。”
“你呢,你是不是没和他们一起,小七,我就知道你是个正经人。”周彤称赞。
萧韧摸摸有点晕沉沉的脑袋,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我在房梁上。”
噗!
也是啊,如果他不在房梁上总览全局,又怎么知道岳阳在床底下,蒋修杰在屏风后面呢。
“那你们看到什么了?”周彤忙问。
萧韧一脸无奈,想想那晚上的事,他就觉得浪费感情。
“周铮多喝了几杯,喝完交杯酒就倒头大睡,那呼噜打得,唉,比军营里的军汉们还要响,我们三个被他传染得也想睡觉,于是我们自己主动出来了。”
“啊?太子妃呢,她看着你们走出去的?”周彤震惊无比。
“当然,新娘子大瞪着双眼,像活见鬼似的看着我们忽然现身,然后在她面前走了出去。”萧韧自己也觉得怪没意思的,真没意思啊,闹洞房闹成了听新郎倌打呼噜。
周彤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笑得伏在喜床上,砰砰砰直捶床。
萧韧苦着脸看着她,有这么可笑吗?早知道这件事这么可笑,他一早就告诉她了,就是因为那次闹洞房没有意思,所以他才懒得说的。
彤彤以前也没有这么爱笑啊。
“彤彤,你是不是紧张啊?”萧韧试探得问她。
“谁说的,我才没有。”周彤把脸从喜床上抬起来,却已霞飞双颊。
“那......是我紧张了......我们不说别人的洞房了,说说我们自己的吧。”
萧韧忽然伏下身来,抱住了她。
第八一零章 临潼公主
萧家一门双国公,这是大齐朝独一无二,就是前朝也没有过的。
而周彤虽是郡主,却是大齐朝唯一一位享亲王俸的郡主,这也是从未有过的。
因此,当听说成亲一个月后,萧韧的仪宾封号才姗姗来迟时,驸马萧韫笑得直捶桌子。
公主横了他一眼,问道:“有这么好笑吗?”
驸马连忙过去,把公主因为怀孕而水肿的小腿放在自己腿上,说道:“当然好笑了。你是不知道,父皇原本就没有想给他这个封号,他已经是梁国公了,多个仪宾的封号连锦上添花都算不上,对吧?是他自己巴巴地跑到太子那里要来的,哈哈哈!”
公主板着脸说道:“七哥娶了彤彤,封仪宾不是应该的吗?父皇事情多,一时忘记而已,七哥去找三哥提醒一句,有什么可笑的?”
“公主,我们是夫妻啊,古话说夫妻一体,这古话总不会错的对吧?既然我们是夫妻了,你就不要再叫他七哥,乖,和我一样,叫他小七。”
公主瞪他一眼,把小腿从他腿上移开,没好气地说道:“从我还没记事起,七哥就在我们家里了,他就是我哥,我亲哥,是我娘家人.你呢,我到了十四五岁才知道有你这个人,七哥和你,孰近孰远,你给我说说清楚。”
驸马吓了一跳,连忙把公主整个抱到自己腿上,冲着公主的肚子说道:“儿子,你娘说的都是对的,你娘永远都对,你娘说小七是娘家人,那就是娘家人吧,咱不和她争,反正我也不想认他当弟弟,儿子,等你长大了,一定记着给爹爹报仇啊!”
不过,驸马爷小柴的愿望最终没有实现,因为公主生了个女儿,当然,这是后话。
燕王周钰在京城住了两个月,待到周彤回燕王府住完对月,周钰便回燕北了,这一去,便是要三年后再进京了。
周钰走的时候,宜宽和宜容也跟着一起回去,周钰始终认为燕北苦寒,两个妹妹还是留在关内最好,但是这也并不防碍他带两个妹妹回去小住,妹妹们全都长大了,过不了两年,她们也会像姐姐一样嫁出去,但她们却又不是姐姐那样风里来雨里去的人,姐姐想回燕北就回去了,这两个妹妹却不行,这次之后,恐怕再想回去就难了,因此,趁着她们还没有出嫁,让她们回去看看出生的地方也好。
云七没有和他一起走,上次没有找到灭灯师太,她有些遗憾,周彤问她,为何遗憾。
云七道:“我想请她吃顿饭。”
周彤哈哈大笑,她想起当年刚刚认识云七时,她说要请云七吃饭,云七还斥责她,说她动不动就要请人吃饭,是几个意思。
“阿娘,等我们回到西安,你跟着我们一起回去吧,许安路友他们的家眷都在西安,大家凑在一起也热闹。”周彤说道。
“你们决定回西安了?”云七错愕,萧韧已经封了回公,莫非是要回西北带兵打仗?
周彤点点头:“小七和我已经向陛下说过了,我们回西北去,陛下在西北给我选块封地。”
就在几天前,萧韧和周彤去见了皇帝,西北与党夏接壤,党夏改朝换代,又有后晋余党把持朝政,如今的党夏再也不是昔日那个臣属小国,它已是大齐皇帝的一块心病,这次周彤主动请封西北,皇帝龙颜大悦,虽然对萧韧心有不舍,可是江山社稷才是最重要的。
皇帝在西北二十余年,他对西北的感情甚至胜于京城。除了萧韧,没有谁更能让他放心地把西北交出去。
几天后,皇帝一纸诏书,宜嘉郡主周彤册封为临潼公主,封地临潼,公主府设在西安,原西安秦王府改为公主府。
梁国公萧韧领西北大都督职,统领西北军政。
接了圣旨,最高兴的就是芳菲,她忽然发现,她其实很想念西安。
尤其是大饼,大饼虽是孤儿,可他却是地地道道的西安人,小两口原本以为这辈子也回不去故土了,没想到还能回去,而且以后可能也就留在西安了,怎么不高兴呢。
江婆子和江二妹的伤都已痊愈,只是江婆子的那条手臂是接不上了。听说要回西安,江婆子很高兴,她那一大家子都在西安,虽然她少了一条胳膊,可是这也不防碍她给周彤当差。
江二妹却是老大不乐意,嘟哝着:“早知道我就跟着小白脸王爷回燕北了。”
江婆子皱眉:“燕北的家当,我已经托了可意儿给变卖了,以后在西安买田买地,你回去干啥?”
“你们都在西北,我回去开店!”江二妹赌气地说道,她觉得做人不能忘本,江家就是开黑店的,不回去开黑店,那还干啥?
江婆子懒得理她,心里琢磨着也该给小姑子订亲了。
周彤反倒是所有人中最轻松的,她甚至不用准备什么。
这一日,她在府里见了徐乔,徐乔已经封爵,封爵后便要搬出去另令府第,于是在定国公萧祎的主持下,徐家分了家。他的两个哥哥虽然万般不愿,可现在的徐乔已经不是他们能够拿捏的了,只能同意分家。虽然分家以后,嫂嫂们隔三差五要过来吃吃喝喝,走时再顺便拿着捎着,但是比起以前,还是要好了太多。
徐乔是个知足的人,可也是个知轻重的人。
周彤在京城时,他也只是在周彤大婚时来喝了杯喜酒,除此以外,再也没有来往。
如今周彤要离京了,徐乔便带着妻子过来,周彤知道徐乔曾经收留过黄氏,就连那道遗诏也经过徐乔的手,而徐乔对此却只字不提,不由对这个人多了几分看重。
送走徐乔夫妇,新上任的公主府长史徐世基就过来见她:“公主,太常寺那边派人过来了,广济寺那边都已经安排妥当,日子定在五日之后,公主看可还好,若是觉得这日子不好,下官就知会太常寺,让他们换个日子。”
给沈家做法事,这是早就定下的,这一世沈家女儿没有成为太子妃,因此,沈家也只是官宦,而不是皇亲,法事在广济寺进行,而不是大相国寺。
第八一一章 盛世
周彤微笑:“不用改了,五日后就挺好,反正这会儿府里最闲的人就是我了,我又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就去广济寺做法事吧。”
虽然黄氏的事情秘而不宣,但是徐世基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当年的云七是因为误以为两个孩子全都死了,才气血攻心,心智迷失的,而周彤却又阴差阳错成了沈家的养女,且,无论是江婆子,还是芳菲,提到沈太太时,眼里都是鄙夷。徐世基便猜了个大概,十有八、九,那位沈太太收养周彤的手段并不光明正大,否则,云七那么厉害的女人,又怎么会连自己的孩子也保不住呢。
不过,皇帝要借着给沈家平反诏雪而收拢天下士子,让临潼公主以沈家养女的身份去做法事,无疑是最能体现皇恩浩荡的举措了。
沈家已经没有人了,即使给再大的恩典,其实都是空的。
五天后,刚刚册封的临潼公主周彤到了广济寺,为九泉之下的沈氏一族超渡亡魂,这场法事要做七天,这七天里,周彤就住在广济寺里。
广济寺僻出后山上的一座精舍做为公主居所,据说前朝时,这里住过一位出家的皇子。
此次进寺,周彤只带了江婆子和江二妹,以及鞑子军组成的五十人的侍卫营。
芳菲有了身孕,周彤没有让她跟过来,烟翠留在府里收拾东西,准备搬家,周彤不让人侍候惯了,她们不在身边,倒也没有觉得不妥。
法事连做了五天,都是顺顺利利,没有想到,到了第六天,却突生变故。
周彤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深宅妇人,她平时走在京城的大街上,骑马而行,从不戴幂篱,在广济寺做法事亦是如此。
沈家的这场法事,本就是要让天下人知道皇室对沈家的哀悼,因此,法事期间,广济寺没有闭寺,一如往常接待男女香客。就连给沈家做法事的地方,也容许香客在十丈以外跪拜。
这几天里,广济寺里的香客比平时更多,这些人里,有曾经与沈家有过交情的人家,也有慕沈毅之名的仕林后辈,更有从外地闻讯赶来的文人骚客。
有人是来祭拜沈家的,也有人是为了一睹临潼公主风采的。
周彤并不知道,她的名声早已传遍大齐天下,这位曾经的皇室遗珠,如今的盛世大妆,她的故事已经成了街头巷尾津津乐道的了。
周彤一身素衣,虔诚祷告,却听到江二妹在她身后嘟哝:“还是读书人呢,我看就是来看美人的,那贼眼珠子,一个劲儿地往姑娘脸上瞄,等会儿我就去把他的眼珠子抠出来。”
江婆子冷冷地说道:“你敢在这里见血,小心姑娘不给你饭吃。”
江二妹翻个白眼,又说了一句什么,周彤忍俊不止,如果没有江婆子吓唬着,江二妹说不定真会把人家的眼珠子给抠出来。
正在这时,忽然十丈之外的人群中传来一声尖叫:“放我过去,放我过去,那是我的女儿,是我的女儿!”
周彤一怔,眼底的笑意瞬间消逝,这声音熟悉而又陌生,熟悉得如同听了几年的那个声音,而陌生得又如隔了一世。
一个衣裳褴褛的老妇正试图冲过侍卫们的拦阻向这边冲来,那老妇蓬头垢面,看不出本来面目,她挥舞着双手,势若疯癫。
僧人的唱颂声没有停止,那老妇的尖叫声很快就淹没在颂经声中,而那老妇,也被侍卫们架了出去。
“怎么回事?”周彤沉声问道,这一幕太过熟悉,她似乎又感受到万箭穿心时的疼痛。
“是个疯婆子,公主放心,已经轰走了。”因为是在做法事,又是在寺院里,自是不能施以刑罚,何况只是一个疯婆子而已,轰走便是。
周彤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胸口的疼痛感没有了。
她对江婆子说道:“你带几个人,盯着那婆子,看她去了哪里。”
江婆子嗯了一声,转身离去。
她带了四名鞑子军,悄悄绕开祭拜的人群,他们很快就看到了那个疯婆子。
根本不用找,那婆子并没有远去,她就坐在离这里不远的一棵老槐树下面.
方才侍卫们把她架出来扔在地上,她摔了一跤,摔到了尾巴骨,疼痛难忍,一时站不起来,索性坐在地上又哭又骂:“那是我女儿,我女儿做了太子妃,以后还会做皇后,彤彤,哈哈哈,她是彤彤,她是我养大的,是个狼崽子,狼心狗肺的东西,杀千刀的东西!”
江婆子终于认出了眼前这个疯疯癫癫的妇人,她差点就认不出来了,昔日那位珠圆玉润的美妇人,如今竟然已经满脸皱纹,像是老了二十岁。
“江嬷嬷,这老婆子叫的是公主的闺名,她这是在败坏公主名声,要不要把她抓起来?”一名鞑子军问道。
江婆子沉声说道:“我记得广济寺里有道山涧……”
半个时辰后,江婆子带着四名鞑子军悄无声息地重新跪坐到周彤的身后,面无表情地听着僧人们的唱颂。
周彤轻轻抚向自己的胸口,她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没有万箭穿心,也没有临死前的那一声“彤彤”,她还活着,生机勃勃地活着。
上一世的那一切,到了此时,终于全部过去了。
她不再是那个至死都懵懵懂懂的辛六,她是周彤,她是临潼公主,她是萧韧的妻子,周钰的姐姐,她会回到西北,那是她这一世长大的地方,那里有她的童年和少年,那里有她的血泪与欢笑,从今以后,她会与她心爱的人一起,守护着那里的一草一木,守护着那里的花团锦簇。
那一日之后,周彤没有问过江婆子,那个疯婆子去了哪里。
她不问,江婆子也没有提起,江婆子知道,公主是不会再问的。
对于大齐,对于公主,对于所有人而言,沈家连同沈家的一切,以及太皇太后执政的那些年所发生的事,在这场盛大的法事之后,便彻底的翻过去了,历史将展开新的篇章,一个盛世已经开启。
(正文终)
番外:萧小小的称号(一)
阳春三月,桃粉梨白,随着京城公主府里的一声儿啼,萧小小出生了。
萧小小的外祖父是皇帝,一个舅舅是太子,一个舅舅是亲王,她娘是公主,祖父是长国公府,大伯是现任国公爷,还有一个小叔叔也是国公爷,她的小婶婶和她娘一样,也是公主。
萧小小从小就知道,她是集天地之灵气,汇日月之精华蕴育而成。她的出生,把她娘原本骨瘦如柴的身材改变得珠圆玉润,还把她爹的地位从以前的萧小六提高成了萧小小的爹,而且就在她出生的那一天,公主府里发生了一件奇事.
原本盛开的鲜花全都闭上了!
萧小小的爹顿时领悟,这些花之所以把盛开的花瓣闭合,是因为她的女儿隆生了,她的女儿才是大齐朝最神奇的一朵神花。
萧小小一降生,就拥有了她的第一个称号“奇葩”。
对此,萧小小从不谦虚,即使是在比她年长几个月的皇孙哥哥面前,她也毫不示弱。
就在萧小小四个月的时候,她就给她爹赚到了一只聚宝盆。
十几年前,这个世上还没有萧小小,但那时燕北有位大都督名叫杨勤。
杨勤实施重税,商人们付不起重税和层层盘剥,关内的不敢再进关,关外的则纷纷逃往关内,就连采珠的采药的这些祖传的行当,也只能干起其他营生。
直到萧小小出生前的那两年,燕北的情况虽然大好,但是敢来燕北做生意的商人依然廖廖无几。
好在后来,萧小小出生了!
那日,萧小小的爹,驸马都尉萧韫和人打架了,打架的原因很简单,同在茶楼喝茶,邻桌的两个客人在谈论卿卿坊的玉卿姑娘,说玉卿姑娘的脸抹得猴屁、股一样。
萧小小的爹一听就不高兴了,玉卿姑娘那可是百卉堂的常客,她用的胭脂都是百卉堂出口,你们说玉卿姑娘的脸像猴屁、股,不就是在说百卉堂的胭脂是屁、股红吗?
萧小小的爹大怒,单枪匹马和那两个客人打起来了。
那两个客人也是没见过世面,竟然不知道和他们打架的小白脸是什么人。
于是,萧小小的爹……被打得鼻青脸肿。
打就打了吧,谁能想到这件事恰好被御史看到,那御史也是闲的,大白天不去了解百性疾苦,你跑到有钱人聚集的茶楼里来做什么?
御史一本折子参到太子面前,太子勃然大怒,好你个柴小六,竟然为了卿卿坊的花姑娘和人打架,打就打吧,还被人打得鼻青脸肿,你让人打的不是你自己的脸,还有皇帝的脸太子的脸公主的脸,你们萧家列祖列宗的脸!
于是太子二话不说,罚了萧小小的爹一万两银子充盈国库。
一万两银子啊,可这对于坐拥十几家旺铺的萧小小爹而言……太心疼了!
三天后,萧小小的爹抱着嚎啕大哭的萧小小进宫,他说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想在东宫蹭顿饭吃。
萧小小的哭声犹如魔音绕梁,刚好太子妃听说萧小小进宫来了,便喜滋滋地抱了皇太孙过来和妹妹玩儿,皇太孙见萧小小在哭,很想问问妹妹为什么哭,可是他只有几个月大,说话说不出,只好也跟着一起哭起来。
偌大的东宫里,两个孩子像是比赛一样,一个比一个哭得响亮,一个比一个哭得感天动地,一个比一个哭得地动山摇!
太子感觉下一刻他就要崩溃了,他一把揪起萧韫的衣领,面目狰狞地问道:“你究竟想要怎样?”
萧韫龇牙咧嘴,痛苦万分:“穷……穷啊,养不起女儿……穷得两天没吃饭了……”
太子咬牙切齿,没吃饭还哭得中气十足?你闺女是神仙吧?
“说实话!”太子沉声说道。
萧韫吸吸鼻子,道:“听说燕王上了折子,要与关内通商?”
“嗯,你的鼻子倒是灵敏,这折子刚刚送到孤这里。”太子说道。
“太子,三哥,一万两银子在你眼里那是九牛一毛,可是对我们这个贫穷的家庭来说,就是雪上加霜。别人家的女儿有花戴,我这个爹没钱给女儿办嫁妆,只好扯上二尺红头绳,给我的女儿……”
“闭嘴,你闺女才刚刚四个月,你办的哪门子嫁妆?”太子大怒,他恨不能把这个妹夫的嘴给撕烂了,他是瞎了吗,当家他为什么要把妹子嫁给萧小六这只狗。
太子这样想的时候,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当初萧小小的爹和萧小小的娘好上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有通知他,直到两人订亲了,大局已定之时,他才知道。
“哦,也是,连肚子都吃不饱,怕是活不到出嫁的年纪就活活饿死了,也真是不用置办嫁妆了,唉,原来太子是帮我们家省钱,谢过太子,太子是好人。”萧小小的爹挽一把伤心泪。
太子想要掐死他了,而这时,萧小小和皇太祖的哭声大赛依然没有结束,太子紧握双拳,钢牙咬碎:“你说,你想怎样?”
“我就是想要接下关外贸易的差事,只是行商贾之事,难登大雅之堂,我知道这差事别人看不上,也不屑去做,读书人嘛,怎能做这种事,对吧,所以啊,太子,就把这丢人现眼的差事交给我吧,我不替太子分忧,还有谁替太子分忧啊,唉,饿啊,萧小小饿啊,你看这孩子饿得只会哭啦。”
太子听着耳边那一声高过一声,中气十足的儿啼声,他木然地点点头,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孤允了,滚!”
不对,是四个字。
萧小小的爹抱着萧小小屁股尿流滚出东宫,她爹捏着女儿红彤彤的小脸蛋,自豪地说道:“闺女,你就是爹爹的小福星!”
萧小小在四个月时,成功拿下“小福星”称号。
福星高照,她爹广洒英雄帖,很快就忽悠到四五位商贾,一百多匹马,一百多头骡子,十万两银子的货物,准备出关做生意了。
可是萧小小的爹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他在燕北待过,他深深知道,燕北有黑瞎子,有黄皮子,燕北还有土匪柳子。
谁也别和他提燕王周钰英明神武剿匪杀敌的事,他还不知道吗?燕北最大的土匪郁公子,就他娘的是周钰本人!
谁知道周钰会不会来个黑吃黑,黑白两道的钱都要赚呢,周钰是个狐狸,公狐狸!
番外:萧小小的称号(二)
想来想去,萧小小的爹做出一个明智的决定,这个决定在日后受到了上上下下一致称赞。
他请了宁家人做商队的领队!
宁家的背后是萧家,别看萧小小的爹也姓萧,可是论起面子来,萧小小的爹可连宁家的一条腿都比不上。
他就是萧家的野生品种,如果不是看在公主的面子上,他连萧这个姓都不配。
对,这是原话,萧小小的祖父亲口说的,萧小小在娘肚子里就听说了,为此,她很同情她爹。
因为领队的是宁家人,所以萧家非常支持,甚至还惊动了远在西安的临潼公主。
临潼公主周彤是萧小小的小姨妈兼七婶婶,萧小小在娘肚子里就知道,这位姨妈兼婶婶很疼她的。
宁家派出的是他们家年纪最小也最没用的宁十一。
可想而知,有这么多人保驾护航,八个月后,这支商队的第一趟买卖旗开得胜,商人们个个赚得眉开眼笑,燕王周钰也很高兴,让宁十一给萧小小带回一条项链,做为送给萧小小的周岁贺礼。
这条项链通体是用上好的东珠串成,据说昔日的太皇太后酷爱珍珠,可是她的项链里也没有能比得过这一条的。
而在这串东珠上,还有一只金光闪闪的大金坠子,这只大金坠子是只猪,金猪!
珠猪同音。
萧小小就是属猪的。
于是,她在芳龄八个月时,又得到她人生中的第三个称号“小金猪”!
从那天开始,萧小小的爹就坐在家里数钱,家里有数不完的钱,萧小小从刚记事时就跟着她爹数钱,有时太子舅舅来她家,就让人把她数好的钱搬走,后来有一次,皇帝外公也来搬钱,萧小小不高兴了,这些钱是她辛辛苦苦数出来的,凭什么都让你们搬走?
她先是扯着皇帝外公的袖子不松手,后来索性哭了起来,皇帝外公很无奈,大手一挥,赐给萧小小一个郡主的封号。
于是,在萧小小五岁的时候,她拥用了她人生中的第四个称号“千金郡主”。
为此,萧小小问过她爹,也问过她娘,还特意进宫问过丁贵妃和太子妃,皇帝外公为什么叫她千金而不是万金呢?
萧小小已经会写字,她知道千和万是不一样的。
她爹说了,千金只够养活她一个的,万金才够养活她和她娘两个人的。
萧小小很难过,她家里很穷,都穷成这样了,皇帝外公还是不肯封她万金。
可是连萧小小也没有想到,就在这次进宫的时候,她闯祸了。
那天风和日丽,萧小小和小表哥皇太孙从丁贵妃的宫里出来,皇太孙问道:“看来是改不了封号了,你只能叫千金了,怎么办呢?”
他是皇太孙,他也没有办法,他已经带着萧小小求到丁贵妃这里了,可还是不行,皇太孙也觉得挺没面子的,他已经五岁了,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可连这点小事也办不好。
萧小小的身子拧成了麻花:“我家是穷苦人家,千金只够养我,不够养我娘的,我娘会饿死的。”
真是的,这些大人为什么不能理解她们家呢,她们家那么穷,昨天她爹还说猪肉越来越贵,以后只能吃鲍鱼了,听听,连猪肉都吃不起了,太穷了。
萧小小想想自己那个贫寒的家,就很难过,今天早上她还问过她娘,什么时候能给她生一个像皇太孙那样的哥哥,她娘说生不出来了,她家养不起皇太孙。
萧小小抹一把并不存在的眼泪,没有哥哥就没有吧,女儿当自强,她要去找皇帝外公,把千金改成万金,这样就能养活她娘了。
于是两个小孩手牵手,雄纠纠气昂昂向皇帝的勤政殿走去。
一群内侍和宫女想方设法要改变他们行走的方向,他们才不搭理,一个个地站着说话不腰疼,饱人不知饿人饥,他们无法理解万金的重要性。
正在这时,一名内侍急匆匆跑过来,问道:“请问有没有看到镇国将军家的大公子?”
皇太孙蹙眉,问道:“你说的是周庭毓吗?”
皇太孙认识周庭毓,如果他不是皇太孙,那么论辈份,周庭毓要叫他一声叔公的,周庭毓的爹叫周骋,周骋答应过他,秋天时会带他一起去打猎。
“哎哟喂,太孙说得真对,奴婢就是要找周庭毓周大公子。”内侍陪笑说道。
皇太孙的小眉头锁得更紧:“周庭毓才四岁,明明是小公子,怎么就成了周大公子了?”
内侍虽然急着找人,可是皇太孙问话,他可不敢糊弄,他忙道:“镇国将军家里又添了一位二公子,所以庭毓公子就变成周大公子了。”
“咦,周庭毓有弟弟了?”皇太孙一脸的羡慕,他就没有弟弟,他只有萧小小这一个妹妹,对了,父亲说他有个弟弟,可是在西安,要等到年纪大一点才能到京城和他一起玩。
“是啊,庭毓公子有了弟弟,已经满月了,对了,太孙您有没有看到庭毓公子啊,奴婢已经找了好一会儿了。”内侍抹着头上的汗珠子说道。
皇太孙摇摇头,问道:“你是在哪里把他弄丢的?“
内侍吓了一跳,连忙说道:“哎哟,太孙啊,奴婢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把庭毓公子弄丢啊,是庭毓公子自已跑的,奴婢一个没留神,他就不见踪影了。”
萧小小不耐烦了,她不知道这个什么周庭毓是谁,可是听皇太孙哥哥说,他只有四岁,四岁啊,比她还要小,那就是小孩了。
乳娘说过,丢小孩的家里是最可怜的,偷小孩的人都应该千刀万剐。有一次萧小小把这番话说给皇帝外公听了,皇帝外公还夸奖她,说她是个明理的好孩子呢。
想到这里,萧小小觉得这件事她应该管一管了。
丢小孩啊,这可是天大的事。
何况还是在皇宫里丢的,皇宫里隐藏着偷小孩的坏人!
萧小小心中涌起一股热乎乎的血,她严肃地能皇太孙说:“这件事的后果很严重,改封号的事可以先放下,我们去找那个小孩吧。”
所有的人,除了皇太孙以外,全都松了一口气。
比起让这两个小祖宗去勤政殿添乱,找小孩真是太好了。
番外:萧小小的称号(三)
周庭毓的父亲是周骋,他娘是甘州刘家的姑娘,太子妃的堂妹,所以,周骋与太子的关系,既是祖孙,又是连襟。
在萧小小的要求下,内侍把周庭毓的来历仔细说了一遍,萧小小看向皇太孙:“周庭毓和你是什么关系呢?”
皇太孙只好看向内侍,内侍一脑门子的汗啊,一个小祖宗还没有找到,他却又惹上另外两个小祖宗。
他只好耐心地说道:“若是从周家这边算起,周庭毓周大公子要对皇太孙尊称一声叔公,可若是从刘家那边论起,周庭毓周大公子要唤皇太孙表哥,但这都是寻常百姓们的说法,皇太孙是皇家,是君,所以皇太子与周大公子的关系,就是君臣关系。”
萧小小听得云里雾里,她表示没有听懂,看着皇太孙,她无限感慨:“你们皇圈真乱!”
皇太孙小脸胀得通红,他决定了,找到周庭毓一定要揍一顿。
又走了一会儿,萧小小累了,她扭着身子不肯往前走了,看到路边有块石头,她就爬了上去,内侍们要扶她,她不让。
她坐在石头上,晃着两条小胖腿儿,对皇太孙说:“今天我进宫了,就没人给我爹数钱了,我爹一定累坏了。”
皇太孙伸手摸摸她的小脑袋,安慰道:“没关系,父亲说了,如果你嫌数钱累,就把你家的钱全都搬进宫来,他让宫里的人来数。”
萧小小觉得这是一个好提议,她望着天空,眨眨大眼睛,这么好的提议,为什么以前没有听爹爹说过呢?
“太子舅舅一定没安好心,他想把我家的钱全都抢走,哼,我不上当了,千金就把我家的钱换走了,连万金都不给,我家穷得揭不开锅了,我爹都没钱养活我娘和我了。”萧小小恍然大悟,她差点就上当了。
她很生气,抬起两条小腿就去踹皇太孙,可是她忘了,她是坐在石头上,她的两条腿还是悬空着。
于是,在皇太孙的错愕中,在宫女和内侍们的惊呼中,萧小小以一个倒栽葱的姿势华丽丽地从石头上掉了下去。
她以为她会摔成好几瓣儿,就像她昨天摔碎的那只青花瓷。
可是她没有感觉到疼痛,相反,她的身下软绵绵的,就像是躺在她那张垫了好几层褥子的舒服小床上。
萧小小很开心,也很得意,她甚至还晃了晃她的小屁屁。
于是身下传来一声含糊不明的呻、吟,接着,就是来自四面八方的惊叫,惊叫,还是惊叫!
他们找到了周庭毓,可惜周庭毓受伤了,而且伤得很重,太医说要在床上躺一百天。
周骋说这是萧小小给砸的,内侍告诉萧小小,周骋比她的辈份还要小,要叫她一声小姑姑的。
可是周骋对她这个小姑姑丝毫不尊重,当着她的面就到她娘面前告状。
萧小小大哭,周骋竟然说她胖,说她是胖妞!
可是周庭毓才是小胖子好不好,不对,分明是个肉球,而且皇宫辣么大,周肉球哪里也不去,偏偏躺在石头后面睡午觉,他是故意的。
萧小小继续大哭,她愤怒地指责周骋,于是周骋就对太子说她是个小辣椒。
于是五岁的萧小小用她的泼辣为自己赢来了又一个称号“小辣椒”。
萧小小不知道辣椒是什么,京城里的人不吃辣椒。
萧小小六岁那年,她的小弟弟萧睿从西安来京城探亲,萧睿告诉她,辣椒是红色的,从那以后,萧小小就不肯再穿红色的衣裳了。
萧睿比她小两岁,虽然只有四岁,可是却比萧小小长得高,比皇太孙也长得高。
而且更让萧小小得意的是,萧睿不但个子高,而且本事也很大,他已经会爬树,还会爬墙头,他长得也很好看,是萧小小见过的最好看的小孩子。
萧小小决定带上萧睿去报仇。
又是风和日丽的一天,萧小小和萧睿来到宗室营。
他们两个是偷偷溜出来的,只带着四名小内侍。
萧小小还是第一次来宗室营,在此之前,她以为宗室营和公主府一样,就是一座大宅子,她来了直接一脚把大门踢开,就能见到周庭毓那个肉球了。
可是面前的宗室营和她想像的并一样。
到处都是一座座大大小小的宅子,周庭毓的家在哪里呢。
这时,周睿不慌不慌地从怀里掏出一张纸,萧小小拔着脖子去看,问道:“这是啥呀?”
“这是舆图,宗室营的舆图。”萧睿冷冷地说道。
每当他用这样的口气说话,萧小小就觉得帅呆了!
“舆图是什么呀?有什么用呀?”萧小小有个好习惯,不懂就问。
萧睿还是那副冷冰冰的口气:“我娘说过,知己知彼方才百战不殆,任何行动都要做好充分准备,你昨天说要来宗室营报仇,我就让饼叔画了这张舆图。”
萧睿口中的饼叔,名叫大饼。此番萧睿进京,就是跟着大饼和芳菲一起来的。
萧小小原本以为大饼和芳菲会管着萧睿,可是像来宗室营报仇这么大的事,他们两个却没管,当然,也没有跟着一起来。
萧小小好生羡慕啊,萧睿可真是太幸福了,饼叔不但不拦着他来报仇,而且还帮他画了舆图。
虽然萧小小并不知道舆图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但是她能从萧睿的口气里感觉得到,这一定是一件很神奇也很贵的东西,一定能值很多钱钱。
只见萧睿不慌不忙地收起舆图,然后,他伸手指向一个方向,道:“从那条路走过去,向东左转,第二个门就是周庭毓家了。”
萧小小大喜,对那四名内侍说道:“快走,跟着我去报仇!”
至于是报什么仇,当然就是小辣椒的仇了。
怎么,你说给她取外号的不是周庭毓而是周庭毓的爹?笑话,她萧小小又惹不起周庭毓的爹,她当然要来找周庭毓算帐了。
现在不欺负小孩,难道还要等着小孩长大了再欺负吗?
在不知不觉之中,萧小小又拥有了她的第六个称号“复仇女大王”。
番外:萧小小的称号(四)
“哼,周庭毓是要叫我姑奶奶的!”萧小小趾高气扬,她虽然家境贫寒,可是她有一个腻害的弟弟呀。
弟弟在手,天下我有!
萧睿冷着脸,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让人去查过了,周庭毓的祖上和太祖皇帝是同村同姓同族,但是已出五服,所以他叫你姑奶奶是有礼貌,他若是不叫,也说得过去。”
萧小小一下子就懵了,弟弟怎么连这事也去查了?
“你还查这个?”她怔怔地问道。
“当然”,萧睿背着手,迈着四方步,边走边说,“无论做任何事,都不能逞匹夫之勇,所以不能打没有准备的仗。”
萧小小眨眨大眼睛,问道:“这也是你娘说的?”
“这是我爹说的,我爹是个大英雄,我娘也是,所以我以后也是!”萧睿说完,就大步走了,留下萧小小风中凌乱。
她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臭屁的小孩。
这小孩一定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磨擦,比如像她这样,穷得连猪肉也吃不起,从小就要当童工,天天数钱。
不过,跟在弟弟身边真的很拉风呀!
可惜,现实永远是个想像不同的。
比如说现在吧,在萧小小的想像中,她是要飞起一脚,破门而入的,可是萧睿却带着她绕到后面,就是周庭毓家的后墙外面,他拔开一丛乱草,乱草后面现出一个洞来。
萧睿指着那个洞说道:“从这里爬进去。”
“什么?咦?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个洞的?”萧小小觉得好神奇呀。
“饼叔在舆图上标出来了,这里有个洞。”萧睿说道。
“可是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这里会有一个洞?”萧小小觉得此事要慎重,她听人说过,猎人会挖坑,在里面放上夹子,野兽一脚踩空掉到坑里,被夹子夹住,就跑不掉了。
萧小小没有见过猎人的坑,可是她觉得这个洞差不多就是那个坑了。
萧睿不屑:“这应该是个狗洞。”
狗洞?萧小小觉得弟弟真是腻害啊,他是怎么想到这是狗洞的,难道不是周庭毓家里太穷,穷到要住破房子的吗?
无论这是不是狗洞,从这一天起,萧小小就认定了周庭毓家里很穷,特别特别穷。
萧小小并不知道,和她这个穷苦人家相比,天底下就都是穷人了,就连她的外公和舅舅也不富裕。
那个洞很小,萧睿和萧小小却没费吹灰之力就爬进去了,可是那四个内侍却进不去,其中一个还卡在洞里,三个同伴费了好大劲儿才把他从洞里拽出去。
无论如何,萧小小和萧睿这对小姐弟终于进了周庭毓的家。
周庭毓的伤已经好了,他正在院子里练拳,旁边只有两个小僮,看到忽然出现在的萧小小和萧睿,周庭毓一时没能反应过来,更重要的是,他不认识他们两个。
“你们是谁?”五岁的周庭毓打着马步,双拳握紧,摆出一个随时应战的姿势。
萧小小很生气,她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你不认识我?”
周庭毓的胖包子脸皱了皱,不屑地说:“我当然认识你,你是女贼!”
于是,就在这莫名其妙的气氛中,萧小小获得了她的第七个称号“女贼”。
她推了萧睿一把:“替姐揍他!”
五岁的周庭毓迎来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对手,四岁的萧睿。
这场大战,不久之后就上达天听,连皇帝也知道了。
因为萧睿把周庭毓打得鼻子流血,门牙也掉了一颗。
这场世纪之战,惊动了很多人,始作俑者萧小小以为周庭毓的爹一定会趁机敲诈,她拿出自己的小猪扑满准备赔钱了。
可是周庭毓的爹却不像上次那样跑来告状,反而死乞白列,非要让萧睿回西安时,把周庭毓也带上。
萧小小明白了,这是缠上人家了,还有比周庭毓家更不要脸的吗?
竟然还要追到人家家里,吃人家的,喝人家的,让人家替他们养儿子?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萧小小决定去告御状!
她在皇帝外公面前,使出她的夺命三招,一哭二闹三……打滚儿!
皇帝外公终于没有办法了,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就是萧睿离京回西安时,不但带上了周庭毓,他还带上了萧小小。
离走的那天,萧小小的爹抱着女儿哭得泪千行,他一字一句地叮嘱萧小小:“闺女啊,是爹没有用,是爹保不住你,你到了西安一定记得,去白记牛肉铺和文记羊肉铺吃饭,千万不能给钱!还有啊,看到好看的姨姨姑姑,只要提你爹的名号,她们就不会欺负你了,对了,见到萧睿的爹,趁他不注意,多咬他几口,你是小孩儿,他不敢打你,记住了吗?”
萧小小使劲点头,把她爹的话全都记下了。
最伤心的是皇太孙。
他已经绝食好几天了,他也想跟着一起去,可是皇祖父和父亲全都不答应,最惨的是,就在他绝食的第五天,他藏在床下的点心盒子被他娘发现了!
他那位太子妃娘冲着他狞笑,一边狞笑还一边捏着他的胖脸蛋:“我就说吧,怎么这绝食还能长胖了呢,是吧,我儿子就是比别人聪明,一看就是个有出息的。”
多么可怕啊!
他想去找父亲哭诉,可是最终还是没有去。
他娘太凶悍了,他爹压根就不敢惹他娘。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六岁的皇太孙睁着哭得又红又肿的眼睛,眼睁睁看着弟弟妹妹和小侄孙一起,趟上了去西安的康庄大道。
“父亲,为什么要让萧小小和萧睿一起去西安啊,让他们在京城不行吗?”皇太孙问道。
太子微笑,怜爱地摸摸皇太孙的头,说道:“因为那里是孤和你姑母,还有你七叔叔和彤姑姑长大的地方,我们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就是在那里。”
“可是为什么我不能去呢,我也是小孩。”皇太孙越想越委屈。
太子叹了口气,看儿子的目光更加温和:“你不同,你从出生那天开始,就拥有了你的责任,所以你要留在京城,学习如何承担这些责任,有朝一日,皇祖父和父亲认为你已经有了能力的时候,会放你出去,去西北,去燕北,去江南,去亲眼看看大齐的山山水水,大齐的黎民百姓。”
番外:萧小小的称号(五)
六岁的萧小小生平第一次离开京城,刚开始时,她很开心。因为开心,她看周肉球也顺眼了几分。
“周肉球,你出来的时候,你阿爹给你带了多少钱?”
萧小小非常关心这件事,因为她爹说过,她们家很穷,可是七叔家里很有钱,所以她要在七叔家里可劲儿吃可劲儿喝。
可是萧小小仔细一想,七叔就是弟弟的爹,如果把七叔家里给吃得像自己家一样穷,那弟弟岂不是就和她一样可怜了?
那可不行。
在萧小小的小脑袋瓜里,萧睿是世上最威风的小孩,这样的小孩怎么能穷呢?当然不能。
所以萧小小才要问问清楚,万一周肉球的爹也让周肉球到七叔家里可劲儿吃可劲儿喝,那可肿么办?
周肉球一看就是个能吃的。
萧小小打听过,上次宫宴,周肉球一个人吃了一整盆的猪脆骨,把宫里的嬷嬷给吓得,连忙把太医请过来了。结果呢,周肉球非但没有撑死,还骗了好几颗大山楂丸吃。
萧小小越想越觉得,周肉球的爹把周肉球送去西安,是没安好心的,他们父子二个,就是要去把七叔家里吃穷,以报掉门牙之仇。
周肉球正在啃糕糕,一抬头就看到萧小小严肃的脸。
周肉球把糕糕举到萧小小面前,狗腿地说道:“姐姐吃糕糕。”
“少巴结我,快说,你爹给你带了多少钱?”萧小小用她自认为最严厉的语气说道。
“钱?”周肉球眨眨长长地睫毛,犹豫地说道,“阿爹说我还小,不会花钱。”
萧小小恍然大悟,果然让她说中了,周肉球的爹没给周肉球一文钱,就让他空着手顶着个胖脑袋去七叔家里混吃混喝。
萧小小这个气啊!
自己家和七叔家才是一家子,周肉球是外人。
一个外人,没有一文钱,只有五岁,为了吃穷她的七叔,为了被人打掉的那颗门牙,被他爹派出来,不远万里,去往西安,把萧睿的家当成他自己的家,把萧睿的钱当成他自己的钱,这是什么?这就是明晃晃的不要脸啊!
萧小小撸起袖子,向周肉球扑了过去!
周肉球的另一颗门牙也掉了。
从那天起,周肉球说起话来就带着风声,萧小小很想飞起一脚让周肉球随风而去。
说来也怪,周肉球的两颗门牙用了整整两年才重新长出来,当然,这是后话了。
为此,萧小小自己给自己封了一个称号“破门大侠”。
前面说了,萧小小很开心。
可是开心来得快往往去得也快,几天之后,萧小小的新鲜劲儿过了,她就不开心了。
别的小女娃不开心了会哭,萧小小当然……也会哭,她哭起来的时候,和别的小女娃不一样,别的小女娃只是哭,可是萧小小是一边哭一边说。
她从自己出生说起,再说到她家里是多么多么的穷,她从小就要干活数钱,现在她不在京城了,她爹和她娘没有人数钱了,一定已经饿死了吧。
萧小小越哭越想哭,她抢了周肉球脖子上的长命锁,又抢了周肉球腰上的平安扣,再抢了周肉球手腕上的金铃铛,她呜咽着把三样东西拿到芳菲姑姑面前,问道:“这些值多少钱?”
芳菲姑姑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把她抱进怀里使劲亲了一口,说道:“这些能值很多钱,好郡主,你全都自己留着吧。”
于是萧小小老实不客气地把这些全都揣进自己怀里,继续哭。
萧小小觉得走了一辈子,她们终于到了西安。
萧小小见到了七叔和彤彤姨。
当然,她还见到了萧睿的小妹妹萧柔。
萧柔只有两个月,萧小小还没有见过这么可爱这么小的小妹妹。
她给萧柔画了一幅画,夹在家书里,寄给远在京城的爹娘。
萧小小要求她的爹和娘按照萧柔的模样,给她生个小妹妹。
上次她让爹娘给她生个皇太孙那样的哥哥,她娘说养不起皇太孙,所以拒绝对她生。
这一次她不让他们生皇太孙了,改成生个萧柔,萧小小担心她娘又说养不起,所以她很细心地去了帐房,仔细问过萧柔花了多少钱,彤彤姨姨说过,要做大事之前,一定要先做过充分准备。
所以这一次,萧小小把她能想到的准备工作全都做好了,连萧柔要花多少钱,有多少件襁褓,请了几个乳娘和丫鬟,每个乳娘和丫鬟又要花多少钱,全都一一列明。
总之,这是萧小小写的第一个帐单。
她把这个帐单拿给公主府的几位官员看过了,他们一致称赞千金公主有计相之才。
因此,萧小小又获得了另一个称号——“明日计相“。
萧小小的家书很快就送到了她的公主娘和驸马爹的面前,这对爹娘看过以后,相互看了看,她娘问道:“我们有钱再生一个女儿吗?”
她爹想了想,道:“无妨,大不了把这个也送到西安,让小七替咱们养着。”
于是,萧小小的爹和萧小小的娘,在黑暗的角落里爆发出一阵狞笑!
不久,萧小小的娘有了身孕,消息传到西安时,萧小小却没在,她和萧睿、周肉球一起,跟着她七叔和她彤彤姨,一起去了党夏。
其实萧小小初到西安的时候,她七叔并不在,那时七叔带着兵马去和党夏人打架了。
原本彤彤姨也去党夏帮着七叔一起打架来着,后来彤彤姨要生萧柔,就先回了西安,就是因为这样,彤彤姨忙不过来,才把萧睿送到京城,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京城里的亲戚们不但没有帮着他们带孩子,反而还多送了两个孩子来西安。
就在彤彤姨在西安生孩子坐月子的时候,萧小小的七叔把党夏人打败了,而且还抓住了好多个大坏蛋,现在萧小小跟着彤彤姨,趾高气扬去了党夏。
彤彤姨对他们三个小毛头说:“我小时候,差一点就被他们给害了,所以我要带你们过去,让你们见识见识,坏人是什么样的。”
后来这件事被萧小小的皇帝外公和太子舅舅知道了,少不得要埋怨彤彤姨几句,说她不该刚坐完月子就跑去党夏巴拉巴拉的。
番外:萧小小的封号(六)
和在京城的时候不同,现在的萧小小不但知道什么是舆图了,而且她也会看了。
从舆图上看,党夏是个小国,萧小小很奇怪,党夏为什么是一个国?
它不应该是大齐朝陕西省党夏县吗?
萧小小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她问萧睿:“我觉得给党夏国改成党夏县,是个好主意,你认为呢?”
萧睿抬抬眼皮,冷冷地说道:“国家大事岂可儿戏,如果说几句话就能把党夏国改成党夏县,那还要我西秦军十万健儿何用?”
萧小小觉得很没意思,可是萧睿的话又无法反驳,她只好又去问周肉球:“你觉得我说的对不对呀?”
周肉球煞有介事地想了想,道:“那要看是党夏县的赋税多还是党夏国的进贡多了。”
萧小小兴奋地啪啪啪拍着周肉球的小胖腿儿,说道:“哎呀,你说得太对了,我这就去问彤彤姨。”
“你最好去问问随行的官员,太姑婆不管这些小事。”周肉球说道。
萧小小想想也是,她的彤彤姨只管大事,这些芝麻绿豆的小事是不管不问的。
她跑去问随行的官员,她虽然只有六岁,可她是郡主呀,她还有个当皇帝的外公,和一个当太子的舅舅呀,没等萧小小搬出她的外公和舅舅,那些官员们便拿出陕西辖下七八个县的赋税,以及历年来党夏的进贡清单。
萧小小看了看,就把鼻子皱起来了,皇帝外公居然给这些县免了三年赋税!
我的天呐,难怪外公家和舅舅家都是那样的穷,难怪他们总从她家搬银子,他们是真的穷啊!
于是,看在党夏国给大齐丰厚纳贡的面子上,萧小小勉为其难地承认了党夏是一个国家。
她口若悬河地给内侍和宫女们讲解了一番关于赋税与纳贡的学问,从此,她有了一个新的称号——“懂王”。
虽然她不是王,但是她是郡主呀,对了,忘记说了,因为萧小小的外公太抠门,只肯封她为千金,而不是万金,所以在皇帝外公又一次到萧小小家里搬了银子之后,让萧小小这个郡主从此享受亲王的待遇。
所以,萧小小觉得吧,如果她是男的,那她就是亲王了,就像小舅舅那样的亲王。
所以,她被人称做“懂王”也是可以的。
不过,从这一天起,懂王萧小小便对周肉球周庭毓另眼相看了。
如果不是周肉球的善意引异,懂王也就不会发现赋税和纳贡之间的区别,懂王也就不是懂王,因此,萧小小觉得吧,她能成为懂王,周肉球居功甚伟。
她决定以后要对周肉球好一点儿。
即使如此,萧小小也没有想过,要把从周肉球那里抢来的长命锁平安扣还和金手铃还给他。
抢了就是抢了,那些东西以后就是懂王萧小小的了。
她问周肉球:“就问你服不服?”
周肉球点头如捣蒜:“服,服,服!”
萧小小很得意,她轻而易举,以过人的智慧,以过人的武力,以超凡脱俗的思维,不费吹灰之力,就征服了周肉球!
党夏虽然是个小国,但是却很是富有,萧小小觉得,党夏人是一眼看去就知道有钱的那种人。
你看那黄澄澄的大金链子,你看那黄澄澄的大金簪子,你看那黄澄澄的大金帽子,党夏人喜欢金子,恨不能把家里的金子全都穿在身上。
萧小小瞬间爱上了党夏。
她问萧睿:“党夏还缺女王吗?”
萧睿板着脸,一本正经地说道:“党夏缺少一位真正的君王,但是没有听说他们缺少女王。”
萧小小立刻来了精神,她对萧睿道:“好弟弟呀,你和七叔说说,让我做党夏的君王可以吗?我差一点就成了大齐的亲王,让我这个仅次于亲王的人来做他们的县令,不对,是君王,那他们还沾便宜了呢,如果他们不能接受我当女王,我可以女扮男装呀。”
别说,萧小小短短的西北之行,不但口才精进了,见识也增加了,像刚刚这番话,她在京城时是说不出来的呀。
萧睿很认真地想了想,说道:“我也只能帮你问一问,我爹如果不答应,你也不能怪我。”
弟弟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弟弟,这一刻,萧小小很幸福。
她郑重点头:“好弟弟,如果我做了党夏的县令,不对,是党夏的女王,也不对,是党夏的君王,我就封你当我的大将军。”
“一言为定!”萧睿说道。
这时,周肉球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他扬起肥肥的脖子,问道:“女王,我不要做大将军,你封我个别的吧。”
“那你想做什么呢?”萧小小一时想不出来,是封周肉球当弼马温呢,还是封他做天鹏元帅。
“我要做有钱人,做个最有钱的人。”周肉球挺起了小胖胸脯,大声说道。
“傻子,有钱人又不能封,我就没见外公封谁当有钱人。”萧小小很不客气,她外公都没有封过,那就肯定是不能封的。
“你可以封我当驸马啊,你爹,就是萧驸马就是有钱人,大齐朝顶有钱顶有钱的有钱人!”周肉球继续大声说道,声音大得震耳欲聋,萧小小都替他脸红,这只肉球想要女王陛下的封号,是想得要发疯了吗?
可是有一件事是一定要说明的,不对,是要辟谣!
“我爹才不是有钱人,我们家是穷苦人家,我爹说了,我们家很穷很穷,穷得连猪肉都吃不起,我在京城里都有好一阵子没有吃过猪肉了,你们忘了吗?我刚到西安的那天,吃了一大盘子红烧肉呢,我听人说了,有钱人是不吃红烧肉的。”萧小小说道
“不吃红烧肉?那有钱人吃什么肉啊?”不但周肉球好奇,就连见多识广的萧睿也好奇起来,竖起耳朵听着呢。
“有钱人吃鲍参翅肚,就是吃鲍鱼啊......”萧小小忽然用手捂住了嘴巴,天呐,她们家就是天天吃鲍鱼的呀,她爹说吃鲍鱼比猪肉更划算,对,她爹不会说错,她们家吃鲍鱼是为了省钱。
一定是这样的。
于是,萧小小毫不留情地驳回了周肉球要当驸马的请求!
番外:萧小小的称号(七)
可是,萧小小的帝王梦很快就破碎了。
三天后,她见到了一个人,一个长得很好看的人。
那人穿着白衣裳白斗篷,长得也像是从白面粉口袋里钻出来的一样。
萧睿叫那人意儿叔,彤彤姨叫他可意儿。
可意儿见到萧小小,伸手就在她的脸蛋上捏了一把,笑嘻嘻地说道:“我认识你爹。”
虽然萧小小不喜欢被人捏脸,可是这个可意儿长得好看,萧小小对他气不起来。
她好奇地问道:“我怎么没听我爹说起过你?你是怎么认识我爹的?”
可意儿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然后压低声音说道:“当年你爹被人卖了,是我和大饼一起把他赎出来的,唉,你爹可真惨,你可要好好孝敬你爹,他太惨了,才卖了一两银子。”
萧小小的心都碎了,就是说嘛,她家就是穷苦人家,只有穷苦人家才会被人卖掉,听听,她爹才卖了一两银子。
萧小小天天数钱,她当然知道一两银子是多少了,那是很少很少的。
可意儿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来了一个人。
那个人和可意儿差不多年纪,当然和彤彤姨也是差不多,那人也长得很好看。
很快,萧睿就带来了一个对于萧小小而言非常不幸的消息。
七叔和彤彤姨要让可意儿带来的那个人,做党夏的忠顺王。
忠顺王就是党夏的国王,这是大齐皇帝给他的封号。
萧小小的梦想就这样破碎了。
她痛苦地说道:“我的女王啊。”
萧睿叹了口气:“我的大将军啊。”
一旁的周肉球大声说道:“我的驸马啊!”
于是,萧小小和萧睿一起把周肉球揍了一顿。
不久,萧小小就知道了,这位新上任的忠顺王,是党夏王母的儿子,也是大齐皇帝承认的王储,由他来做忠顺王,萧小小的外公和舅舅都是很满意的。
不过,萧小小很快就得到了一个小道消息,这位新任忠顺王,以前当过和尚,而且还是大相国寺的和尚呢。
于是萧小小找到他,很快就和他攀上了交情,萧小小去过大相国寺,瞧瞧,这就是交情,他们两个人都是去过大相国寺的人。
忠顺王送给萧小小一套黄金打制的人偶娃娃,萧小小得意了很久。
萧小小也见到了彤彤姨口中的大坏蛋,其中有一个叫屠卫的胖子,据说很厉害,所以彤彤姨亲手斩了他。
行刑的那一天,彤彤姨原本是不让他们三个去的,可是萧小小想去,于是萧睿和周肉球只好陪着她一起去了。
结果,当萧小小看到彤彤姨手起刀落,人头飞起,一腔鲜血喷出来时,她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萧睿不屑地说道:“说了不让你来,你非要来,来了又害怕,真是麻烦。”
萧小小更伤心了,她只是一个小孩子,她害怕是正常的。
周肉球从怀里掏出一块很大很大的芝麻糖,送到萧小小嘴边,说道:“别害怕,有我呢,我会保护你,你吃块糖就不害怕了。”
周肉球没有食言,后来的那些年里,他一直都在保护着萧小小。
萧小小十七岁时,她从西安回到了京城。其实这十来年里,她每年都会回京城,可是这次回来不一样,她爹和她娘说了,这次回来以后,就不让她再去西安了。
萧小小心里有些难过,她算是在西安长大的,她舍不得西安。
可是这两年来,她在西安也有点没有意思了。
萧睿跟着七叔去了边关,萧柔则被她外婆云夫人带去了燕北,说是要等到明年燕北冰雪消融的时候才回来。
而周肉球,不,现在他已经不是肉球了,他叫周庭毓。
周庭毓早在一年前就回到京城了,说是家里要给他议亲了,他要回去相亲巴拉巴拉的。
虽然这一年来,周庭毓也时有信来,可是无非是说他现在有多忙。
他回到京城后,就领了京卫司的差事,接替他祖父做了京卫司同知。
萧小小问他相亲相得如何了,周庭毓却一直都没有说,只说他在京卫司里抓了多少坏人。
这次回京城,萧小小是和小姨一起回来的。
她的小姨就是宜容郡主,前几年宜容郡主嫁给了蒋双流的一个侄儿,也来了西安,她的府第离公主府很近。原本彤彤姨是想亲自送萧小小回京城的,可是她身为公主,出行都要兴师动众,宜容郡主主动请缨,由她带着萧小小回去,当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宜容郡主的夫君领了差事,要在京城待三年,宜容郡主是来探亲的。
“小姨,你说周庭毓会找个什么样的老婆,我猜一定是个丑八怪。”萧小小第十次对宜容郡主说道。
宜容郡主叹了口气,说道:“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就像你娘吧,想当初我和二姐都在慈安庄里,隔三差五就见到她,也隔三差五就见到你爹,可是谁能想到,最终你娘竟然看上你爹了呢。”
萧小小皱起眉头,不满地说道:“我爹哪里不好了,我爹是世上最好的男子,我娘有眼光,才会看上我爹的。”
“嗯嗯,你说的对,你说的都对,所以你也会有你的缘法,你也会遇到你想要嫁的男子。”宜容郡主说着说着就笑起来了,但是她很快就克制住了,不能笑,她是长辈。
萧小小却笑不出来,她不想嫁人。
虽然她已经十七岁了,可是彤彤姨也说了,女孩子晚点嫁人是好事,她娘和彤彤姨嫁得都晚,所以萧小小不操心自己的事。
她操心的是周庭毓,那个死胖子,不对,那个死瘦子,比她还要小,现在就要回去相亲了,真是惨啊。
“小姨,如果周庭毓找了个母老虎,他可怎么办呢?”萧小小有些担忧。
宜容郡主看她一眼,心想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讲,论起母老虎,这大齐贵女圈子里,你萧小小能认第二还有谁敢认第一的?
不过,这话当然不能说啊,她是长辈。
宜容郡主一直都是兄弟姐妹里最小的那一个,虽然侄子外甥外甥女早就有了,可是她在骨子里,还是把自己当成小孩,再说,哥哥姐姐们也一直把她当小孩看待。
因此,可想而知,宜容郡主想要做长辈,对她而言有多么辛苦了。
番外:萧小小的称号(八)
一个月后,宜容郡主带着萧小小到了京城。
萧小小一进门,就看到迎出来的弟弟萧隽。
对了,萧小小的那对无良爹娘,最终也没能给萧小小生出一个萧柔来,他们未经萧小小同意,生下了一个儿子,就是萧隽。
虽然萧小小努力想让萧隽变成像萧柔那样既漂亮又活泼的女孩子,在萧隽小的时候,萧小小还给他穿过花裙子戴过花蝴蝶,可是事实证明,她所有的努力全都白废了,萧隽不但没有变成女的,而且还长得五大三粗的,小小年纪就像个墩子。
看到萧隽,萧小小就气不打一处来,她揪着萧隽的衣领怒目而视:“你为什么没有出城接我?”
今天到城外三里庄接萧小小和宜容郡主的,只有宫里和宗人府的人,当然还有小姨夫蒋仪宾,可是却没有见到公主府的人,萧小小能不生气吗?
萧隽被他姐揪得动弹不得,只好双手投降:“女大王饶命,女大王饶命!”
萧小小冷笑,终于松开了他。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萧小小恶声恶气。
“姐,咱爹和咱娘不让我去接你,他们说要把机会让给有准备的人。”萧隽说得战战兢兢,他姐太可怕了。
萧小小伸出手指,点着萧隽的鼻子,步步紧逼,萧隽连连后退,最后退到墙边,退无可退。
“姐,我说的都是真的,比咱爹书房里那尊金财神还要真。”萧隽忙道。
对,别人的书房里挂的是名人字画,摆的是古玩玉器,他爹书房里供着财神,摆的也是貔貅。
他们的爹就是如此的清丽脱俗,与众不同,从小到大,姐弟二人都为有这样一个爹而自豪。
“什么有准备的人?问题是我没有看到有准备的人啊?”萧小小大吼。
“姐,有准备的人就在那儿……”说着,萧隽伸手向着一个方向指了指。
萧小小顺着萧隽那小萝卜一样的手指头看过去,她瞬间就凌乱了。
她看到了一面旗子,一面金光闪闪的旗子,旗子上面写着八个字“千金归来,不亦乐乎”。
这是什么玩艺?
萧小小转头看向萧隽:“那是你搞出来的?你难道不知道我顶不喜欢千金这两个字吗?”
萧隽快要哭出来了,他还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啊。
“姐,千金是你的名字,你不就是叫千金吗?”萧隽大着胆子说道,我的天呐,这个姐姐什么时候才能嫁出去了,只有姐姐嫁出去了,他才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做为一个家里不受重视的小儿子,他还能怎么样,只能仰姐姐鼻息,他容易吗?
“胡说八道,千金是我的封号,我叫萧小小。”萧小小纠正。
萧隽哭丧着脸,这旗子也不是他搞出来的啊,姐姐干嘛冲他发火呢,他太难了。
好在萧小小终于决定放过他,萧小小咬着牙,瞪着眼,一步一步向那面旗子走了过去。
然后,她就看到那旗子是插在一块太湖石上的,而那块太湖石后面,像是有个人。
萧小小一把揪出藏在太湖石后面的人,那人被她猛的一拉,整个人全都暴露出来。
“周庭毓?你鬼鬼祟祟藏在我们家做什么?你是来偷东西的,还是来蹭吃蹭喝的?”萧小小大吼。
周庭毓缩缩脖子,小心翼翼地说道:“我是来接你的,小小,你回来啦。”
“接我?接我为何不去三里庄?你们知道吗?小姨夫亲自去三里庄接小姨,还给小姨带了那么一大篮菊花,香得我差点摔个跟头,可我呢,家里没有一个人接我,只有宫里的公公和宗人府的老头子们。我的面子都没了!”萧小小越想越生气,她长这么大,都没有人送她鲜花,一枝也没有。
“我原本也想去三里庄接你的,可我不好意思,你小姨夫还有宗人府里的那些长辈,他们会笑我的。”周庭毓的脸就像是煮熟的虾子,红得莫名其妙。
萧小小喊完了,心情舒畅了,她一把扯过金旗,问道:“你从哪里找来这种金光闪闪的布的?”
“你喜欢不,这是太子妃赏给我娘的,我找我娘要过来,做了这面旗,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小时候你就特别喜欢忠顺王送你的那些个金娃娃。”周庭毓笑着说道。
“你个败家子,这么好的料子你拿来做旗子,你怎么不给我,让我做衣裳呢。”萧小小斥责。
周庭毓摸摸脑袋,为难地说道:“那我让我娘再进宫,找太子妃讨一匹新的,给你做衣裳。”
“找太子妃要,那还用得着你娘出面啊,我自己不会去要啊,再说,你当我是暴发户啊,用金光闪闪的料子做衣裳,大白天出门还不亮瞎人的眼啊。”萧小小说道。
可是你明明是说要用这布做衣裳的,怎么这么快就改了?
周庭毓觉得自己真是挺笨的,他想让萧小小开心都做不到。
“对了,我爹和我娘呢?”
萧小小一边说一边就要往里面走,萧隽见了连忙伸手拦住:“姐,你不用找他们了,他们没在,这会儿进宫了。”
“进宫?”萧小小的声音抬高了,她是亲生的吗?“明明知道我今天回来,他们还进宫?”
“别急,小小,你别生气,你爹你娘进宫了,我爹我娘也进宫了,他们进宫是商量咱们成亲的日子。”说到最后一句,周庭毓的声音就变成了蚊子叫。
萧小小以为自己听错了,她问道:“你说他们商量什么?”
“他们商量咱们成亲的良辰吉日。”周庭毓一边说一边给自己打气,可是脸却越来越红。
“咱们要成亲?我和你?”萧小小不敢置信,她是在做梦吧?
“是咱们啊,是真的,不信你问萧隽。”周庭毓忙道。
萧隽在一旁连连点头,他已经收过准姐夫的红包了,他一定要帮忙。
“你不是在议亲吗?你议的亲呢?”萧小小问道。
“我议的亲就是你啊,我就是和你议亲啊。”周庭毓说道。
“你不是一直都在相亲吗?”萧小小又问。
不过话一出口她就想起来了,这一年来,她每次写信都会问周庭毓相亲如何了,可是每一次这小子都是顾左右而言他。
原来他一直都在骗他!
“你爹和你娘以为我早就告诉你了,所以他们没说,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没有亲口对你说,反正就是他们以为我早就说过,他们以为你早就知道了,对不起,我其实早就想说,可是我不好意思。”周庭毓想给自己一巴掌,他是真的不好意思啊。
“可是咱们这是乱那个伦啊,论辈份,你是要叫我姑奶奶的!”萧小小说道。
“这个,你也知道,你的郡主,也算是半个宗室,而我本身就是宗室,再说,咱们两家早在太祖那一辈上就出了五服了,现在更是出了十万八千里,是能成亲的,真的,宗人府都说能成亲。”周庭毓越想越着急,越着急就越脸红。
萧小小抚额,她想起小时候,她对皇太孙说的那句话:“你们皇圈可真乱!”
不久之后,萧小小拥有了她的另一个称号“周庭毓夫人”。
多年以后,千金郡主、著名懂王,京城第一奇葩,周庭毓夫人萧小小,对自已的女儿说道:“皇圈很乱,所以你最好看得远一点。”
番外:燕北的雪(一)
出了京城,天气就一天比一天凉了。
官道上,两个少年策马奔驰,在他们身后一里开外,有十几骑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快,后面的人也快,他们停下来,后面的人也停下来。
“公子这是真的开心,好久没有看到他这样开心了。”为首的大胡子笑着说道。
“说不定明年就能当舅舅了,能不开心吗?”另一个大汉也笑了。
“当舅舅有啥可开心的,又不是当爹?唉,公子和公主一般大,公主都成亲了,公子这亲事还八字没有一撇。”一个上了岁数的汉子说道。
“成亲有啥好的?你们看,我老吴也没成亲,不也过得好好的?”大胡子不服气。
“你快闭嘴吧,你能和公子比吗?公子是什么身份?”
……
远处,那两个少年的身影越来越小,不多时便消失不见,马上的汉子们急了,催马追了下去。
“公子,还没出关呢,这天儿就渐冷了,这会儿燕北已经开始下雪了吧,唉,你说说,咱们在京城住到过年,多好啊。非要顶风冒雪地回去,唉,回去连个暖被窝的都没有。”还没到寒冬腊月,行人都只是一件夹衣,可马上的少年却已经穿上了白狐斗篷。
“我有好几个暖被窝的汤婆子,要不给你一个?”另一个少年笑了起来,笑容如同冬日的阳光,温暖而灿烂。
“什么汤婆子,那是南边人的叫法,公子啊,你这是跟公主学的吧。”这个早早穿起白狐斗篷的少年名叫可意儿,他原本是燕北城里有名的地头蛇,多年之前机缘巧合,跟着当时的燕北郡王,也就是现在的燕王周钰,上山做了土匪,如今,他的父亲和哥哥们都已经招安做了官,可他却不想做官,整日跟在周钰身边。
另一个少年便是周钰了。
此番进京,周钰是给姐姐送嫁的,现在他带着两个妹妹一起回燕北。
他只有十八岁,还是好动的年纪,在马车里坐不住,便带了十几个人,策马走在前面,两位郡主的车辇和三百亲卫,远远地被他们落到了后面。
“公子,你猜云夫人啥时候才能回燕北?”可意儿没话找话,他这人一会儿不说话就难受。
“阿娘还想去西安玩玩,我猜没有一年半载是不会回燕北的了。”说到这里,周钰竟然有点小兴奋。
真的不是他不孝顺,所有被阿娘看管着的小孩都会有这种感觉。
这一年半载,没有人拿着扫巡帚追着打,没有人瞪着眼珠子逼他吃东西,这日子,想想就快活。
“公子,趁着云夫人不在,回到燕北,我带你去好好见识见识,你还没有去过二道里吧,哎呀,那可是个好地方,比起京城的杨柳胡同也毫不逊色,二道里如今最红的姑娘是白桃子,她也是金桃子的徒弟,要条有条,要盘有盘,要嗓子有嗓子,那小腰扭得,看着就让人心疼。”
说起二道里,可意儿如数家珍,那可是他们老吕家的地盘,想当年,他可意儿在二道里留下了多少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啊,比如那位差点做了燕王妃的杨兰若杨三小姐,就是他在二道里摆平的,还有帮着皇帝在顺德府立下大功的烟翠,以前也是二道里的小清倌儿,还有金桃子,王爷能成为燕北数一数二的大土匪,这里面也有金桃子的功劳。
而这些,都和他可意儿有关系,想到这些,可意儿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去。
“怎么,你想家了?”周钰斜着眼睛瞟着可意儿。
可意儿摸摸头上的白狐皮帽子,叹了口气:“公子你以为我是那个一心想要四海为家的小黄带子周骋啊,我可不是,我跟着王爷来了关内,去了京城,可是我觉得,哪里都比不上燕北,京城虽然好,可就是不对我的胃口,还是咱们燕北城最带劲儿。”
周钰点点头:“我也是这么觉得,我每次来京城,也都会想念燕北。”
官道上人来人往,周钰放眼望去,见前面杏色酒旗迎风招展,他笑道:“走,咱们到前面喝一杯暖暖身子,顺便等等宜宽她们。”
那酒旗飘扬的地方,有个雅致的名字“清香酒肆”。
周钰笑道:“这地方是新开的吧,咱们从燕北过来时可还没有。”
可意儿四下看了看,说道:“原先这里是个客栈,名字我忘了,但是我到客栈里借过茅厕,记得清楚。”
周钰懒得理他,在酒肆前下马,立刻有伙计上来,满脸堆笑地接过缰绳,帮着拴好。
这清香酒肆里里外外都是簇新的,一看就是新开不久。
虽然这里是官道,但是酒肆里也只有两桌客人。
周钰和可意儿在邻窗的桌子前坐下,伙计递上酒水牌,周钰看了一眼,笑道:“你们这里的酒就叫清香?这名字倒是有些意思。”
伙计忙道:“公子一看就是读书人,一眼就能觉得咱们这酒水的好。”
可意儿好奇地问道:“怎么,还有人挑剔过你们的酒水名字?”
“可不是嘛,有那没读过书的粗鲁汉子,竟然问咱们,是不是有个叫清香的酒娘子。”伙计说道。
可意儿哈哈大笑,笑够了,脸色一板,问道:“那你们究竟有没有一位叫清香的酒娘子啊?”
伙计被这位小爷弄得有点心慌,忙道:“客官说笑话了,咱们这里是祖传的手艺,清一色都是男人,哪有什么酒娘子啊。”
可意儿又笑,周钰也笑了,说道:“那就先来一壶,尝尝你们这清一色男人酿出来的酒。”
伙计陪着笑退下去,忽然,酒肆里传来一声轻笑。
酒肆里除了周钰和可意儿,只有两桌客人,刚刚进门的时候,可意儿就已经把这两桌客人全都仔细看过了,既然是跟着周钰一起出来的,可意儿就不能不小心提防着。
他是烂命一条,可是周钰就是金镶玉的命啊。
那两桌客人,一桌上是两个中年人,旁边站着两名小厮,看那两个中年人的样子,像是铺子里的掌柜,很有可能是出来收帐或者办事的。
另一桌上则是一位老爷子,和三个年轻人。老爷子花白头发,精神看着还好,三个年轻人则都是十几二十的少年,四人都是粗布衣衫,看不出有何特别来。
可这笑声,却就是这两桌客人当中的某个人发出来的。
这是个女人的笑声。
番外:燕北的雪(二)
周钰当然也听出来了。
他和可意儿互视一眼,谁也没有说话。
正在这时,酒肆的棉帘子从外面被撩了起来,几个大汉昂首阔步走了进来,他们看一眼坐在窗前的周钰和可意儿,便又看向酒肆里的另外两桌,最后,把目光落在那位老人身上。
为首的大汉冲那老人呶呶下巴,几个人立刻分开,向着那桌人包抄着走了过去。
“俞老爷子,别来无恙啊。”为首的大汉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老人抬起眼皮看了一眼,嗯了一声,道:“我以为是谁,原来是你们几个,小冯,这里的酒不错,坐下喝一杯吧。”
被称叫小冯的大汉也不客气,伸手从旁边搬过一张凳子,对坐在桌前的一个少年说道:“小哥,往旁边靠靠,给我腾个地方。”
那少年头也没抬,真的往旁边挪了挪,空出一张凳子的地方。
小冯坐下,见那少年面前的酒杯是空着的,他伸手拿过来,自顾自地倒了一杯,喝了一口,赞道:“果然是好酒!没想到这种乡间野店,竟然还有这么好的酒。”
俞老爷子声音平静:“既是好酒,那就多喝几杯,喝完了就回去吧。”
小冯一怔,忙道:“俞老爷子,咱们也算是世交了,您老就忍心让我回去?”
俞老爷子叹了口气,道:“我老了,不中用了,什么事也做不了,唉,我现在只想着回到京城,买个小院子养老,平日里种种花喝喝茶,了却残生。”
小冯也叹了口气,道:“俞老爷子,不是我说您老,以您老这身份,您觉得您能找个小院子就了却残生吗?您不知道,就这一个多月,江湖上有多少人在找您啊,您就这样回京城,您觉得那就安全了?不能,不能。别看那是天子脚下,可是天子脚下就太平了?哪能呢,对吧。所以您老就跟着我们回去,我家老祖宗可是打了包票的,您不是就想过过平静的小日子吗?我家老祖宗给的起。”
俞老爷子没有说话,坐在他下首的一个少年给他倒了一杯酒,俞老爷子抿了一口,咂咂嘴,说道:“好酒,真是好酒。”
这时,刚刚给小冯挪地方的少年忽然开口,问道:“老爷子,要不我们多买上十几坛子,带到京城慢慢喝?”
俞老爷子欣然点头,微笑说道:“好,但不是十几坛子,而是几十坛子,多买点,京城里虽然也有几家上好的酒坊,可是比起这家来,那是差着呢。”
那少年嘻嘻一笑,道:“是吧,我就知道您老一准儿会觉得他们的酒好,现在趁着他家的酒还没有打出名声,咱们多买一点屯起来,否则以后怕是就抢不上了。”
少年声音娇美,还带着一点童音,那个叫小冯的大汉不由皱起眉头,如果他没有听错,这是一个女子。
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
他不由向那少年看过去,少年穿着粗布衣裳,面色黧黑,五官倒是不丑,只是脸太黑了,连带着五官也不清晰,只是一双眼睛,却是黑白分明,亮得出奇。
小冯正在打量着小姑娘,却听到耳边响起一声轻咳,原来是方才给俞老爷子倒酒的那个少年,正一脸严肃地看着他。
小冯迎上那少年的目光,挑衅地望着他,说道:“这位小哥,倒是面生得紧,不知怎么称呼?”
少年冷冷地说道:“姓宁。”
“姓宁?”小冯皱起眉头,似是在努力回想,可是一时却是想不起来,他认识的人里,不对,是听说过的人里,好像也没有姓宁的。
“不知兄台在哪里发财?对啊,兄台几位都是跟在俞老爷子身边的,莫非都是俞老爷子的高足?”小冯嘻皮笑脸地说道。
俞老爷子早在十年前就不再收徒,这几个少年看上去年轻都不大,又怎可能是俞老爷子的徒弟?小冯这样说,无非就是胡说八道而已。
姓宁的少年冷冷地说道:“我们不是俞老爷子的徒弟。”
只是这一句,只说他们不是俞老爷子的徒弟,却没有说出自己的身份。
小冯有点不高兴了,这些是什么人,竟然还敢在他面前摆谱儿。
他们跟在俞老爷子身边,既然能够同桌吃饭,同桌喝酒,那么显然与俞老爷子之间并非是主仆,当然也不是师徒,看这样子,反倒是像能平起平坐的。
怎么可能呢,这几个小崽子才多大,又怎么能够和俞老爷子平起平坐?
“恕我眼拙,一时看不出宁老弟是哪家的子弟,不知你们跟在俞老爷子身边,这是要一起进京吗?”小冯又问。
这时,刚刚那位小姑娘不耐烦起来,说道:“你这人怎么这么多的废话?我们凭什么要告诉你这些。”
“哎哟,这位小妹妹年纪不大,这脾气可是不小啊,你可知道我们是谁?”小冯说道。
小姑娘白了他一眼,道:“阿狗阿猫而已。我还要挨个去问它们是谁吗?”
这时,跟着小冯一起进来的几个汉子不高兴了,怒道:“哪来的小丫头,有眼不识泰山,也敢在这里胡说八道?”
小姑娘冷哼一声,不去理他们。
倒是先前的那个姓宁的少年,却是抬起头来,目光如炬,在几个大汉身上一一扫过。
小冯心里已经一片了然,今天若是不把这几个少年震住,恐怕是不能让俞老爷子跟着他们走了的。
他当下说道:“宁老弟恐怕是没听过飞云帮的名头吧,咱们就是飞云帮的,我姓冯,江湖上的朋友送我一个外号,叫做铁腿冯五。”
噗,又是一声轻笑,正是那个小姑娘。
“铁腿?铁拐李?你是瘸子吗?明明是江湖上的人都在骂你,骂你是个瘸子,你反而引以为荣,好歹都分不出来,我看你不是瘸子,倒是傻子。”
小姑娘的话一说完,同桌的少年全都忍不住笑了出来,就连周钰和可意儿也笑了。
这小姑娘挺有意思的,就是长得黑了点儿,真是可惜了。
那位铁腿冯五脸上却是挂不住了,他啪的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与此同时,那名姓宁的少年却已经出手!
番外:燕北的雪(三)
周钰和可意儿虽然是关外的大土匪,可是到了关内,他们还是紧紧地夹住自己的尾巴。
尤其是周钰,此时一脸无辜,一只手攥着腰间的荷包,像是生怕被人打劫荷包里的二两银子。
可意儿倒是坐得四平八稳,可是双脚的脚尖却全都冲着门口,随时准备扯乎。
他们有自知之明,那姓俞的老者还没有出手,只看那出手的宁姓少年,他们就心知肚明。以他们两个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在侍卫们没有到来之前,他们还是不要惹事生非。
可偏偏两人谁也不想走,明知道这个时候吴胡子带着一众侍卫应该就在附近,可是他们却还是想看看热闹。
此刻,宁少年和小冯已经战在了一起,另一个少年和那个女孩子则与小冯带来的其他人动上手了。刚刚还是宁静详和的酒肆里,此时已经打做一团。
两个伙计进来,看了一眼就又出去了,可意儿悄悄对周钰说道:“这年头生意可真难做。”
是啊,这里外崭新的酒肆经此一役,八成是要给砸个稀巴烂了。
这种开在官道边的铺子,做的都是来往行人的生意,真要是店里出了事,想要报官都不方便,从这里到最近的衙门,少说也有三四十里。
等到官差过来,闹事之人早就跑了。
周钰叹了口气,低声问可意儿:“这里离咱们最近的马驿还有多远?”
周钰第一次来京城里,他在燕北和京城沿线设下几十个马驿,从那以后,即使他在冰天雪地的燕北,也能很快知道京城里发生的事。
“有五里。”可意儿说道。
周钰又叹了口气,说道:“在这里开店的也真是可怜啊,我看这附近的铺子还是挺多的,你记着和马驿的人说一定,让他们平时不忙时就过来照看一二。”
可意儿郑重点头,瞧,王爷就是厉害,看看热闹也能看出商机。
这是要收保护费啊,收了保护费,一般的小事就可以请可驿的人过来出头,若是大案子,马驿也能替人跑腿报案,寻常人家是不会养马的,可是马驿里却有的是马匹,三四十里的转眼就到了,保证不会耽误报案。
正在这时,先前跑出去的两名伙计又回来了,两人手里各多了一杆丈八红缨大枪。原来刚刚他们不是害怕避出去,而是去抄家伙了。
“各位客官听着,咱们在这里开间小铺子,赚的都是辛苦钱,几位想要切磋武技,外头天大地大,不必在小店这一亩三分地,小的们这就去给客官们温上酒炖上肉,待到切磋完了只管进来,酒肉只管放开了吃。”
两名伙计话音方落,那位俞老爷子便开口了:“也是,这是人家做生意的地方,咱们还是先出去吧。”
说完,他便站起身来,小冯和姓宁的少年却是手上不停,一边打,一边向外走。
另一位少年和那个小姑娘,显然武功不如宁少年,两个人这会儿已经停下手来,小姑娘对和她过招的大汉说道:“走,咱们出去再比划。”
于是,刚刚还乱成一团的酒肆里,瞬间便恢复了平静,这两拨人还真的全都出去,就在官道外面找了个空地打了起来.
两名伙计进来,唉声叹气地收拾倒在地上的桌椅板凳,又不住地向酒肆里的客人道歉。
“几位受惊了,多送一壶酒,多送一壶酒,给各位压压惊。”
周钰这时注意到,方才闹成那样,可是旁边的那一桌,却是无动于衷。
两个掌柜模样的中年人甚至连筷子都没有放下,而站在他们身后的两名小厮更是眼观鼻,鼻观心,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和他们这一桌相比,周钰和可意儿,分明就是两个涉世不深爱看热闹的浮夸少年。
如果不浮夸,谁会在晚秋时节就把自己打扮得像只大白狐狸呢。
何况,周钰束发的那两颗硕大的东珠,可意儿帽子上的七彩鎏光的宝石,如同在他们的脑门上写下几个大字“我是有钱人”。
再看那两个中年人,却都是穿着粗布衣裳,满面风尘,这才是行路的样子。
可意儿又把窗户推开一条缝,看向外面,只见吴胡子等人就站在酒肆外面,而那两拨人也还在打。
“公子,你猜那位俞老爷子是何方神圣?这两拨人为何要争夺他?”可意儿轻声问道。
周钰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或许不是只有两拨人,那边可能也是为他而来。”
说着,他用眼睛扫了扫旁边那桌的客人。
可意儿恍然大悟,这桌客人也太冷静了。
“可是这样一来,岂不是就是把人白白送给那两拨人了?”可意儿问道。
周钰叹息:“我一个养尊处优的贵公子,怎懂得这些江湖人的心思,我不懂。”
可意儿直咧嘴,你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贵公子倒是真的,尊养处优嘛……没看出来。
窗外响起马蹄声,可意儿再次看出去,脸色一变,说道:“咦,那两拨人全都走了。”
这一次,他的声音有点大,酒肆里的人却是全都听得清清楚楚。
旁边那桌的中年人,原本正往嘴边夹菜,听到声音,筷子在半空里顿了顿,才重又送到嘴边。
坐在他对面的中年人却是已经站起身来,高声呼喝:“伙计,汇帐!”
说着,便大步向门口走去,另外三人也起身,快步跟上。
就在他们经过周钰身边时,周钰赫然看到其中一个中年人粗布披风下面露出的一个刀把子。
绣春刀!
飞鱼卫!
原来这四个人是乔装改扮的飞鱼卫,那么那位俞老爷子又是什么人呢?
可意儿可不怕什么飞鱼卫,老安昌侯李永基是他的干爷爷,同理,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就是他的干叔叔,所以,他能怕飞鱼卫吗?当然不能。
他也站起身来,跟在那两名小厮后面出了酒肆。
四名飞鱼卫显然察觉到有人跟出来了,走在最后面的小厮转过身来,沉声说道:“吕小哥,好好陪着你家王爷,莫要惹事生非。”
可意儿正要张嘴说话,闻言,张开的嘴巴就合不上了。
番外:燕北的雪(四)
“不要误会,我们就是想知道那位俞老爷子是何许人也?”
身后一个清悦的声音传来,周钰竟然也跟着一起出来了。
那名飞鱼卫见他也出来了,有些无奈,他可以不给可意儿面子,可是这位新燕王,他却不能得罪。
飞鱼卫沉声吐出四个字:“武林盟主。”
然后便快步走了,头也不回。
周钰和可意儿面面相觑,原来这世上真有武林盟主?
既然俞老爷子是武林盟主,那不是应该跺跺脚从贵州到沧州,从甘州到德州,全都一起震震震吗?
“若是公主在这里,说不定知道这位俞老爷子。”可意儿很遗憾。
周钰摇摇头,道:“我姐也不知道。”
可意儿大奇:“你又没有问过公主,你是如何知道的?”
不止是这一次,有很多次都是这样。
周钰淡淡道:“这你就别管了,反正我知道。”
直到一个月后,周钰和可意儿回到燕北,见到李永基,又由李永基写信问过李冠中之后,他们才知道这位俞老爷子是怎么回事。
那名飞鱼卫说得没有错,俞老爷子确实是武林盟主,但却是二十年前的。
那时太祖皇帝还在世,天下未乱,国泰民安。
俞老爷子金盆洗手,轰动南北武林,成为美谈。
可是俞老爷子金盆洗手的第三天,龙虎卫指挥使邹雪怀就找上门来。
从那以后,俞老爷子便做了龙虎卫的总教头。
龙虎卫和飞鱼卫一样,做的事情十之五六都是见不得光的,因此,俞老爷子这位总教头自然也是见不得光的。
俞老爷子做了几年教头,这件事最终还是传了出去。武林中人有人羡慕,有人鄙夷。又过了几年,发生了一件事,那就是俞老爷子早年收的两个徒弟莫名其妙成了刺杀太皇太后的刺客,死在宫中。
而那两位刺客,与另一个刺客德善,全都被认定是后晋余孽。他们刺杀太皇太后是意图造反。
这两个徒弟都是俞老爷子年轻时收的,早就出师,后来听说是被京城里的当官的请去做保镖了,这一去便再无音讯,俞老爷子也没有想到,他们竟然进宫行刺太皇太后。
因为这件事,俞老爷子自请辞去了龙虎卫总教头一职,邹雪怀则接了老定国公萧长敦的指示,让他好生安顿俞老爷子。
邹雪怀从萧长敦的信里,察觉出来那两名刺客的事,或许另有隐情。说不定刺杀太皇太后的真凶并非是所谓的后晋余党,而是另有其人。
于是他有些愧疚,对俞老爷子照顾得更加妥贴。
如今,萧长敦将爵位传给了萧祎,邹雪怀也到了该乞骸骨的年纪,而俞老爷子前几年生过一场大病,身子骨大不如前,邹雪怀想回老家,可又担心俞老爷子顶着个后晋余孽师父的名头,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邹雪怀再次写信给萧长敦,这一次,萧长敦让他送俞老爷子进京,以后俞老爷子可以在京城安心养老,有定国公府罩着,能保他余生平安。
可以想像,俞老爷子这一路之上遇到多少麻烦了,不仅是南北武林的人要与他切磋,还有那些知道他徒弟事的人,更是想要趁他老病杀他扬名,还有那个什么飞云帮的人,干脆想把俞老爷子抢过去,逼他交出武功秘笈。
周钰听得直摇头,他已经想到俞老爷子的那两个徒弟是谁了。
他们就是太皇太后身边的暗藏的高手,一个是胖子,还有一个,周钰忘记姓名了。
姐姐曾经给他讲过当年在宫中的情景,刺杀太皇太后的是阿娘和姐姐,而俞老爷子的那两个徒弟,就是两个倒霉蛋。
那两个徒弟没有吹牛,他们当年确实是被京城里的大人物请去做保镖了,只是因为这位大人物的身份太高,他们这才断了与师父之间的联系。
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不但自己搭上了性命和名声,而且还连累了师父。
周钰有几分愧疚,俞老爷子这么倒霉,也和他阿娘和他姐有点关系。
周钰对可意儿说道:“早知如此,那天我就替他结帐了。”
可意儿再次咧嘴,我还以为你要替他上书皇帝平反呢,却原来就是要替他结帐。
周钰又问李永基:“那位俞老爷子现在何处,去京城了吗?”
李永基笑道:“有宁家子弟跟着,他自是不会有事,现在就住在萧家的一处别院里养老。”
“宁家?”周钰想起那个年纪最大的少年,的确是自称姓宁,他问道,“宁家是江湖人吗?”
李永基道:“这要怪我,整日在燕北,没有把京城里的事全都告诉你。这宁家的背后是萧家。宁家原是萧渊手下的将军,兄弟几个全都是,后来也就是在南边的那几场战役,宁家几兄弟全都死了,留下一堆小子,十一个,整整十一个小子,最小的那个小十一,要么是遗腹子,要么就是刚出生的小婴儿,唉,我老了,记不清了,反正就是大大小小十一个小子。萧家便一直照顾着这一家子孤儿寡母,还把那十一个小子全都养大成人了。现在最小的那个小十一,也差不多有二十出头了吧,他那十个哥哥应该也都娶妻生子了,宁家一直都跟着萧家,若说起忠心耿耿,你看萧家小六了吧,和他相比,宁家十一个小子,才更像萧家的孩子,那个萧小六,十有八、九,是萧长敦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
周钰和萧家虽是姻亲,可是除了萧小六和萧韧,其他的萧家人,他全都不熟悉,当然,他更不知道宁家的人了。
可许在姐姐的喜宴上见过,不过那天他是舅爷,他忙着摆出舅爷的谱儿,也没有留意来找他敬酒的人里面,有没有姓宁的。
“只有十一个男丁,宁家没有姑娘吗?”周钰问李永基。
李永基摇摇头,道:“当然没有了,宁家和萧家一样,连着两代全都是带把的,还姑娘呢,就像老萧家一样,宁家若是能有个小姑娘,那一准儿就成了宝贝疙瘩。我在京城时见过宁家的小子们,个顶个都是好样的,即便是比不上萧小七,也比萧小六不知道强出多少倍,唉,那萧小六一准儿不是萧长敦亲生的。”
番外:燕北的雪(五)
这段时间,周钰过得很自在。边关平静,大妹妹贤惠懂事,小妹妹娇憨可爱,阿娘跟着姐姐去了西安,听说喜欢上了姐夫在咸阳的马场,索性住在了那里。
今年的燕北也和往年有所不同,消失多年的江上大集,今天重又开张了。
所谓江上大集,就是建在冰上的集市,绵延十数里,繁华热闹。
当年老燕王还在的时候,每年一进十一月,这江上大集就开起来了,关外的商人也会闻讯而来,卖海味的,卖皮子的,卖药材的,还有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小玩艺,在这里做生意的,甚至还有高丽人和红毛人。
后来杨勤做了大都督,重税之下,这江上大集便也消失不见。每到冬天,老燕北人望着空荡荡的冰面,便会向孩子们含叨起昔日江上大集的热闹景象。
今年周钰在边关大败鞑子,鞑子军后退三百里,周彤大婚,两位小郡主回来省亲,皇帝免了燕北三年赋税,可谓喜事连连。
周钰早早地就命人贴出告示,并且从燕王府拿出三千两银子,把江上大集重新办起来。
刚进腊月,江面上便已是人山人海,宜宽和宜容听说后,便跑过来,缠着他要去赶集。
这日,周钰带上两个妹妹去赶集,云不花和可意儿自是也跟着。
虽然都是汉地,但是关外与关内的风俗习惯有所不同。宜宽和宜容都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若是在关内,她们要么换个男装,要么也是头戴幂篱,捂得严严实实。可是在燕北,她们可以身穿女装,打扮得漂漂亮亮跟着哥哥一起逛街,没有人会指责她们抛头露面,坏了规矩。
这也是宜宽想要回到燕北的原因之一。
在京城,除了姐姐周彤以外,没有哪个女子能够在大街上策马而行,而如姐姐那般的女子,整个大齐朝,恐怕就只有云夫人和远在榆林的樊大将军了。
宜宽知道,她永远也不能成为姐姐那样的人,但是她很庆幸,庆幸她是姐姐的妹妹,庆幸她能在哥哥姐姐的羽翼下幸福生活。
人贵在自知,更贵在知足。宜宽就是这样的人,就像现在,她能和妹妹一起,在远在京城的燕北,随心所欲快快乐乐地在闹市闲逛,对她而言就已经很知足了。
她出生便是贵女,以后在哥哥姐姐的护佑下会更加娇贵,像这种能够与百姓同乐的时候会越来越少,所以她对眼前的快乐,加倍珍惜。
“三姐,你看,那小花鼓好漂亮呀。”宜容指着一个摊子说道,另一只手却紧紧挽着云不花,她还是第一次走在冰面上,每一步都很小心,生怕会滑倒。
宜宽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一个摊子上,挂满五颜六色的小花鼓,那些小花鼓形状古怪,若不是那鼓的少年敲得咚咚响,她甚至不会以为那是鼓。
“咦,那鼓好有趣啊。”宜宽也来了兴趣。
周钰其实对这些都没有兴趣,他心不在焉,因为他发现这大集上虽然看着热闹,但实际上放眼望去,做生意的全都是燕北人,就连卖的那些东西,也都是燕北特有的。再看过往的行人,穿著打扮,一看就是燕北人,而不是关内人。
周钰有些沮丧,燕北虽然太平了,也没有了重税,可却还是没有关外的商人过来做生意。
长此以往,可不是好事。
他在京城时,每天都去逛街,他希望有朝一日,在燕北城里,至少能有一条街道,像京城那般的繁华。
“二哥,你快看啊,这么古怪的小鼓,你以前见过吗?”身边的宜宽问道。
周钰这才回过神来,他望向前面,他看到了卖鼓的少年,少年把小鼓挂在腰上,一边吆喝一边敲鼓,鼓音虽然寻常,但是那些小鼓五彩缤纷,甚至是漂亮。
而那敲鼓的少年……
周钰眯起眼睛,那黑乎乎的脸蛋,还有那双晶亮的眼睛,尤其是那双眼睛,就如同黑曜石浸在白水银里,灿若晨星。
“二哥,你看到了吗?”一旁的宜宽又问。
“看到了看到了,买!”周钰讷讷说道。
宜宽看他一眼,二哥怎么傻乎乎的,你都不问问那鼓是什么价钱,就说买,人家会当咱们人傻钱多的。
“咦?公子,那不是那不是……”
跟在后面的可意儿也看到了那卖鼓的少年,他伸出手指,周钰眼明手快,一巴掌把他的手拍开,说道:“宁家人,小声点儿。”
是啊,这是宁家人。
虽然李永基也说过,宁家连续两代没有女娃,可是谁知道是不是捡来的呢,再或者是抢来的。
对,很可能是抢的,这种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强大如周彤,小时候不也被人抢走了吗?
在这一点儿上,周钰和可意儿难得地有了默契。
“公子,那俞老爷子不是已经在京城里养老了吗?宁家人来咱们燕北做什么?”
也是,若是宁家人去西安倒是有可能,毕竟萧韧在西安,萧家人和宁家人好得就像一家子。
可是燕北关他宁家人什么事啊?
周钰的脑子里闪过十七八个念头。
是自己不够乖巧?惹来皇帝叔叔的不满了?
还是定国公府又有啥歪心思,派宁家人来打前站?
再或者,有什么朝廷重犯逃到燕北了,宁家人是过来追捕逃犯的?
毕竟,宁家人背后,除了定国公府萧家,还有龙虎卫。
龙虎卫和飞鱼卫一样,但凡是见不得光的腌臜事,都能和他们沾上边儿.
周钰在心里嘀咕着,云不花则已经带着两位小郡主过去挑小鼓了。
“多买一个,给姐姐带过去,再给汝阳姐姐也买一个。”宜宽和宜容一边挑着,一边唧唧咕咕说个不停。
片刻之后,云不花手里便提了几只五色艳丽的小鼓。
宜容对周钰说道:“刚刚那卖小鼓的小哥说了,这鼓是高丽鼓,不是咱们大齐的东西,在大齐,也就是在燕北才能买得到,可是二哥,我在燕北也是头回见到啊,燕北有高丽人开的铺子吗?”
番外:燕北的雪(六)
“什么?高丽人?”周钰一下子来了精神。
“二哥,你这么大声做什么?我是问你燕北有没有高丽人开的铺子。”宜容看着自己的哥哥,无可奈何。
二哥这是怎么了?
周钰立刻又没了精神:“连关内人的铺子都没有,哪里来的高丽人,这小鼓你仔细看,这上面还有个福字呢,这是大齐的文字,说明这小鼓就是大齐人做出来的,什么高丽鼓,无非就是噱头而已,忽悠你们这些小姑娘的。”
宜容冲他皱皱鼻子,一定是李老侯爷逼着你听书把你听糊涂了,老气横秋的。
“我才不管这是高丽人做的,还是大齐人做的呢,反正我喜欢,哼。”宜容冲他做个鬼脸,不理他了。
众人继续向前走去,周钰却下意识地转身,去看那个卖高丽鼓的小摊子。
可是他却赫然发现,那个卖鼓的黑脸少年,不,是女扮男装的黑脸小姑娘,正在冲他做鬼脸。
周钰直皱眉,他今天有多不讨人喜欢啊,妹妹冲他做鬼脸也就罢了,这个只见过两次的小姑娘竟然也冲他做鬼脸。
宁家人,不论是偷来的还是抢来的,总归这是个宁家人,不理她,让人盯紧她就是了,若是她敢做什么坏事,那就打闷棍,装起黑口袋,直接绑了,让宁家拿钱来赎人,对外就说是郁公子干的,郁公子啊,燕王都剿不了的大土匪,宁家再厉害,他们也不敢明目张胆来燕北剿匪吧。
周钰有了决定,顿时感觉心情舒畅起来,他哼着小曲儿,甩着身上的紫貂斗篷,就像带着风。
看着他们一行人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柜桌下面钻出一个人来,他朝着黑脸小姑娘的肩膀拍了一下,问道:“你看什么呐?”
小姑娘给吓了一跳,不满地说道:“十一叔,你老大年纪了有没有正经。”
十一叔失笑,道:“你这丫头,十一叔拍你一下就不正经了?看我回去告诉你爹,让你爹收拾你。“
小姑娘听他又搬出阿爹来,懒得理他,说道:“刚刚我看到了燕王,他身边带了两个小姑娘,叫他二哥的,想来是那两位小郡主。”
“燕王?周钰?你确定是他?”十一叔奇道。
“肯定是他,除了他谁还会直接把紫貂皮做成斗篷穿在外头?再说,他身边还带着那个小白脸,就他们两个,全都长得娘里娘气,身上又是宝石又是东珠的,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有钱,我又怎会认错。”小姑娘不屑地说道。
大齐朝也只有王公贵胄才能穿貂皮,虽然大户人家也都会置办几件貂皮,可也都是外面绷上面子,把貂皮藏在里面,像这样大咧咧做成翻毛斗篷的,在燕北也只有燕王兄妹才敢这样穿。
不过,十一叔的注意力却没在紫貂皮上,他饶有兴致地问道:“你说燕王长得娘里娘气?你眼神是不是有毛病啊,谁不知道燕王长得好看,听说他进京城的那一天,全京城的大姑娘小媳妇都跑去看了,当场就晕倒了十几个,全都是被燕王美晕的。这么一个谪仙似的人儿,你居然说人家娘里娘气,你当心被人听到,当你是睁眼瞎。”
“听到就听到,男人长得像妖精似的,那不是娘里娘气是什么?再说,女人若是长成妖精,还能送进宫里当妖妃,这男人像妖精,偏偏还是个王爷,那就只能当妖王了,哈哈,妖王,妖王,这个名儿好。”小姑娘说着说着就自己哈哈笑了起来,笑得前仰后合,十一叔看着她,忽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他们家三代的千顷地里才长出这么一朵花,怎么越长越觉得不对劲儿了呢,就这样子,以后能嫁的出去吗?
“十一叔,你傻站着干嘛,吆喝啊,摆摊不吆喝你还等着客人捧着钱上门来啊,学我的样子,快点喊!”小姑娘命令道。
十一叔觉得生不如死,他该有多倒霉,才被大哥支使出来带孩子啊。
这时,一个少年举着三串冰糖葫芦跑过来,他递给小姑娘两支,自己则拿着一支啃了起来。
小姑娘笑嘻嘻地接过来,夸道:“二宝真乖。”
“姐,这里人多,你别叫我二宝,好糗。”二宝小声嘀咕。
“好,那就叫你宁二宝”,小姑娘边说边啃下一颗山楂,咬得咯嘣响,“这燕北的冰糖葫芦,就是比京城的好吃,等回头我回了京城,就摆个摊子,卖燕北的冰糖葫芦,瞧瞧,这一支能顶京城的三支呢。”
二宝委委屈屈:“人家有大名的,大名叫宁冬安,多好的名字,你偏不叫,等我回家就告诉阿娘,让我做哥哥,你当妹妹。”
小姑娘冲他瞪眼珠子,道:“阿爹和阿娘定了我当老大,那我就是老大,你永远都是二宝。”
旁边的十一叔很无奈,当年大嫂生下了这对龙凤胎,可是也不知道是大嫂糊涂,还是稳婆糊涂,总之就是搞不清楚最先出来的是女儿还是儿子了。
有的时候,他也真是佩服,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事,而且这事还是出在他们家。
无论有没有,总之这事是出了,他大嫂不知道自己先出生的是哪一个孩子。
怎么办呢?
大嫂想出一个办法,她让稳婆蒙住眼睛,而她在两个孩子身上点来点去,稳婆喊停,她的手指头落在哪个孩子身上,哪个孩子就是老大。
对,就是击鼓传花,只不过传的不是花,而是大嫂的手指头。
最后,大嫂的手指头点在了女儿身上,女儿便成了姐姐,儿子便成了弟弟。
两个孩子的名字,一个叫宝宝,一个叫二宝,当然,这是小名。
至于孩子们的大名,则是老定国公萧长敦取的,女儿叫宁宝宝,儿子则叫宁冬安。
望着这从小到大,动不动就要找阿娘重新击鼓传手指头的姐弟,十一叔感觉很无奈啊。
可看着宁宝宝手里的两支冰糖葫芦,他就更无奈了。
“喂,二宝,这冰糖葫芦为何没有十一叔的?尊老你不懂吗?”十一叔大怒。
番外:燕北的雪(七)
赶集回来,周钰完全没有与民同乐的喜悦,他阴沉着脸,默不作声。
宜宽和宜容很快就发现二哥的异常,两个小姑娘缩缩脖子,回了自己的院子。
“二哥这是怎么了?不会是因为我说的那几句话就不高兴了吧?”宜容问道。
当时她说什么来着,她说无论这小鼓是高丽人做的,还是大齐人做的,她全都喜欢。
好像也没到让二哥生气的地步吧?
宜宽安慰道:“放心吧,二哥不会生你气的,他像姐姐一样疼我们。”
没想到话音刚落,宜容就挥起小拳头:“二哥如果真的为了这个生我气,我就写信告诉姐姐!”
宜宽莞尔,真好,她们现在也有可以倚仗的人了呢,再也不是当年那两个可怜兮兮的小女娃。
很快,整个王府乌云密布,除了两位郡主的院子,其他地方全都处在压抑之中。
因此,当燕北城里的官员们全都被叫到燕王府银安殿里议事的时候,很多人有腿肚子都在打颤。
这位年轻的燕王,并不是表面看上去的单纯可亲,他马踏鞑剌时,鲜血染红了他的战袍。
在燕北,以及鞑剌,关于燕王姐弟的传说有很多很多,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燕北人相信,这些传说都是真的,因为他们是老燕王的儿女,鞑剌人也相信这是真的,因为他们的母亲是女侠云七!
官员们不知道燕王把他们突然召来是为了何事,他们把自己以及家人,最近的所作所为反醒一遍,有人心情平静下来,有人却更加忐忑不安。
燕王缓步走进银安殿,他坐上王座,官员们行跪拜之礼。燕王的目光在他们身上一一扫过,面色不明。
大殿里一片寂静,静到每个人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忽然,燕王说道:“王大人,请问燕北城里有多少家店铺茶酒,其中燕北人开的有多少家,关内人开的有多少家,鞑剌、安鞑、党夏、高丽人开的,又有多少家?”
那位王大人便是燕北城的父母官,闻言,他怔了怔,迟疑地说道:“燕北城里原有店铺茶酒六十五家,这两年陆续又开了许多,现在有一百九十四家,至于有多少人是外地的……下官还需要回去查一查。”
燕王又看向众人,问道:“王大人不知道的事,诸位可有知道的?”
大殿里寂静无声,众人纷纷低下头去,没有人回答。
燕王看向身边的太监,道:“你到外面问一问。”
能进银安殿的,都是有品级的,还有一些连品级也没有的,则全都在银安殿外候着。
太监出去转了一圈,便带回一个年轻人。
王大人看到这个年轻人,蹙起了眉头,正想要说什么,燕王却已经开口:“本王问的问题,你知道?”
年轻人上前一礼,说道:“燕北城里现有关外人开的铺子共五家,一家是酒坊,卖的是自家酿的酒,这家人姓莫,在燕北已有一年,听说是当家的去世后,族里人容不下孤儿寡母,索性便出关讨生活,如今主事的是莫大娘,她有两个儿子,大的十八岁,小的只有十岁;第二家也是一年前来的,是靠手艺吃饭的手艺人,做些新鲜式样的小玩艺,当家的姓唐……”
随着年轻人一一道来,大殿里便再也没有了其他声音,就连王大人也竖起耳朵倾听着。
年轻人说完关内的铺子,继续说道:“鞑子铺子只有一家,是卖马具的,这人原本是在鞑子马场里做事的,先王爷薨逝后,马场渐渐开不下去了,后来有位西北的公子哥过来,连人带马全都带去了西北,这个鞑子拖家带口,便没有跟着东家一起走,前些年藏在山里当了猎户,这两年太平一点,他就来燕北城里开起了马具铺子。”
燕王的眉头动了动,西北来的公子哥儿,想来那就是他的姐夫萧韧了,好嘛,难怪阿娘进了姐夫的马场就不肯回来了,原来那本就是从燕北过去的,阿娘有亲切感。
“高丽人的铺子呢,燕北有没有?”燕王问道。
年轻人说道:“有一家,但却又不能说是高丽人。那家的男人是汉人,且就是燕北城本地人,几代都住在燕北城里。而那家的女人,则是个有高丽血统的汉人。王爷或许不记得了,早年燕王府里有一位高丽舞姬,先王爷把这位舞姬送给了王妃,王妃仁慈,放她出府,这家铺子里的那位娘子,便是这位舞姬的女儿,她的父亲,就是以前王府里的乐师。他们开的那家铺子,卖的都是高丽物件,只不过这些物件却并非来自高丽,而是他们自己雇人做出来的。”
燕王的眼睛亮了起来,他道:“你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当差?”
年轻人道:“小人叫梁颂,现任税课司大史。”
税课司大史,掌典商税,未入流,无品。
这位年轻的大史,不但对燕北的商铺如数家珍,而且连他们的来历身份也娓娓道来,燕王非常满意,他把梁颂连同几位幕僚一起留下。
次日,燕王的一份折子便送往京城。
燕王在折子说,为了招纳各地商贾,燕北愿意将外地商贾的税息再减一成云云。
这就是要让朝廷下令,广招商贾到燕北做生意了。
折子送走之后,燕王的眉头终于舒展了,燕王府里连续几天的乌云也终于散去,阳光普照!
“梁颂,你说的那家卖高丽货的铺子在哪条街上?”燕王闲闲地问道。
梁颂道:“说起来那地方其实并不难找,就在三道里。”
燕王只听说过二道里,二道里就是燕北城的杨柳胡同胭脂巷,这三道里他却是头回听说。
一旁的可意儿笑着说道:“原来那条破街如今也有名字了,我竟然都不知道。”
梁颂微笑道:“也不怪吕爷不知道,这三道里是小可自己给取的,以前那里没有铺子,自是也不用登记做帐,现在有了铺子,小可就要上帐登记,总不能写成二道里后面的那条破街吧,于是就自己给那里取了个名字叫三道里。”
番外:燕北的雪(八)
二道里是吕家罩着的。
可意儿姓吕,他口中的“那条破街”,实际上就在二道里后面。这里住的是什么人呢,有年老色衰的老娼、有瞎眼的琴师、在二道里挨家卖瓜子的小贩,总之,这里就是被二道里歌舞升平掩盖着的阴沟。
没想到那家高丽铺子竟然是开在这种地方。
燕王看向可意儿:“那名高丽舞姬,你可听说过?”
住在破街上的人,十之八、九都是在二道里讨生活的,既然那家铺子也是开在那里,那么那铺子里的人,应该也是和二道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可意儿是地头蛇,在他跟随燕王之前,这燕北城里的大事小情,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不过那是多年前的事了,自从他得罪了杨勤,上山做了土匪之后,对燕北城里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就没有多大兴趣了。如今跟在燕王身边出出进进,俨然已经是位公子哥儿了,就连偶尔去次二道里,也是乔装改扮,更别说二道里后面的那条烂街了。
听燕王问起,可意儿想了想,说道:“那个高丽舞姬该不会是柳瞎子的老婆吧?”
“柳瞎子?”燕王心里咯登一下,那个高丽舞姬原本应该是有人送给父王的,后来被王妃放出府嫁给了乐师,难道那个乐师是瞎子?
“以前二道里有个拉二胡的,是个瞎子,整日和人吹牛,说他以前在王府里拉过琴,柳瞎子带着徒弟住在破街上,听人说他有个女儿,养在屯子里,他赚得不少,听说就是为了给女儿攒嫁妆,后来我上了山,再去二道里时,就没有见过这个柳瞎子了,也不知道他是死了,还是回屯子里养老了。”可意儿说道。
燕王站起身来,对可意儿和梁颂说道:“走,咱们就去那家铺子里看看,对了,去说一声,以后那条破街就正式改叫三道里吧。”
可意儿和梁颂互看了一眼,心道王爷可真是说一出是一出,这开铺子的那家人,是烧了高香了吧。
到了三道里,燕王才发现,破街这个名字太形像了。
以前,燕王真的不知道,在繁华热闹的二道里后面,还有一条这么破的街道。
低矮破旧的房子,拖着鼻涕的小孩子,还有那不知道是哪里发出来的熏人气味,都让燕王直皱眉头。
梁颂说道:“公子,要不您别进去了,小可去把那铺子的东家叫出来。”
周钰摇摇头,这条街虽然又脏又破,可也是他的土地。他大步向里面走去。
可意儿可不管这些,他一边走一边用手扇着风,一脸的嫌弃:“这天寒地冻的,还能这么臭,这若是夏天,还不生蛆啊,不行不行,回头小爷叫人过来,把这条破街铲了。”
可意儿不认识这街上的人,可这街上的人认识他的却不少,听说他要把这条街给铲了,有几个妇人信以为真,转身就跑。
可意儿好奇,道:“咦,这些娘们儿跑什么?”
这时,梁颂指着不远处的一间铺子,也是这里唯一的一间铺子说道:“就是那里了。”
铺子没有招牌,可是却挂着一面鼓。
周钰一眼就认出了那面鼓,这就是江面大集上的那种鼓,只不过大了两三倍。
他心里忽然涌起一阵莫名的喜悦,连他自己也说不出来,为什么看到这面鼓,他会很高兴。
可正在这时,他听到身后有人高喊:“就是他们,就是他们说要把这里铲平!”
是女子的声音。
三人下意识地转过身去,只见方才转身就跑的那几个妇人,正簇拥着一个人走了过来。
那人手里提着一根狼牙棒,走在几个粗壮妇人中间。
看到这个人,周钰咧咧嘴,他又看到这人手里的狼牙棒,他彻底无语了。
你们宁家人,好歹也是将门子弟,又有萧家那么大的靠山,你们在关内做点什么不好?想要当官就能当官,想要当兵就能当兵,想要做生意也能做生意,再不济,还能去做飞鱼卫龙虎卫,你说你们什么都不干,偏偏跑到燕北来,而且还要跑到这连燕北人都嫌脏的地方,拿着狼牙棒,给一群市井妇人撑腰做当家的。
你是燕北菜吃多了闲的,还是吃饱了撑的?
没错,这个手持狼牙棒,来给这些妇人撑腰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女扮男装的黑脸小姑娘!
可意儿好奇,道:“咦,这些娘们儿跑什么?”
这时,梁颂指着不远处的一间铺子,也是这里唯一的一间铺子说道:“就是那里了。”
铺子没有招牌,可是却挂着一面鼓。
周钰一眼就认出了那面鼓,这就是江面大集上的那种鼓,只不过大了两三倍。
他心里忽然涌起一阵莫名的喜悦,连他自己也说不出来,为什么看到这面鼓,他会很高兴。
可正在这时,他听到身后有人高喊:“就是他们,就是他们说要把这里铲平!”
是女子的声音。
三人下意识地转过身去,只见方才转身就跑的那几个妇人,正簇拥着一个人走了过来。
那人手里提着一根狼牙棒,走在几个粗壮妇人中间。
看到这个人,周钰咧咧嘴,他又看到这人手里的狼牙棒,他彻底无语了。
你们宁家人,好歹也是将门子弟,又有萧家那么大的靠山,你们在关内做点什么不好?想要当官就能当官,想要当兵就能当兵,想要做生意也能做生意,再不济,还能去做飞鱼卫龙虎卫,你说你们什么都不干,偏偏跑到燕北来,而且还要跑到这连燕北人都嫌脏的地方,拿着狼牙棒,给一群市井妇人撑腰做当家的。
你是燕北菜吃多了闲的,还是吃饱了撑的?
没错,这个手持狼牙棒,来给这些妇人撑腰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女扮男装的黑脸小姑娘!群市井妇人撑腰做当家的。
你是燕北菜吃多了闲的,还是吃饱了撑的?
没错,这个手持狼牙棒,来给这些妇人撑腰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女扮男装的黑脸小姑娘!
番外:燕北的雪(九)
正在这时,一个男人从那间铺子里走了出来,他穿着粗布棉袄,腰上系着皮围裙,他显然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一边走一边说道:“出了什么……”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了梁颂,他连忙把手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抱拳道:“梁大史,您过来是有公务吗?”
周钰这时留意道,这男人虽然衣著粗糙,脸上也是胡子拉茬,可是一双手却修整得白净整齐,与他的人显得格格不入。
梁颂也认出了他,压低声音对周钰说道:“公子,这位便是这家铺子的东家,苗岳苗师傅。”
这时,苗师傅也看到了宁宝宝,他的目光落在宁宝宝手里的狼牙棒上,冲着宁宝宝呶呶嘴,示意宁宝宝离开这里。
他虽然不认识周钰,但是他认识税课大史梁颂,还有和梁颂在一起,穿金戴银的公子,不就是吕家的可意儿吗?
有可意儿在这里,那么另一位俊美得不像话的,就只能是燕王周钰了。
苗师傅的小动作,被周钰尽收眼底。他不动声色,对可意儿道:“麻烦是你惹的,你去处置。”
说完,周钰便大步向铺子里面走去,苗师傅见了,连忙抢到前面去撩帘子。
可意儿跺跺脚,转过身去,见宁宝宝正在瞪着他,而那几个婆子,这会儿就像是被霜打了一样,全都蔫了。
可意儿狞笑,他一步步走向宁宝宝,然后猛的一甩脑袋,把垂落在额头上的一缕头发甩开,朝着宁宝宝眨眨眼:“小黑妞,想哥哥了不?来,让哥哥抱抱!”
然后,他就看到眼前一花,宁宝宝抡起狼牙棒朝他砸了下来,可意儿怪叫一声,撒腿就跑,宁宝宝的狼牙棒不偏不倚,正打在他的屁股上。
可意儿是不敢往那间铺子里跑的,这小黑妞泼妇似的,万一连王爷一起打,那他就别想活了。
可意儿大呼小叫地往街口跑,宁宝宝举着狼牙棒猛追不舍,大半条破街上的人全都出来,有人见到追人的是宁宝宝,便抄起扫帚也跟着一起追,待到可意儿好不容易跑到街口时,后面追他的已经二十多人。
十几名乔装改扮的王府侍卫二话不说,便把可意儿挡在身后,齐刷刷抽出佩刀,怒视着迎面跑来高举狼牙棒的宁宝宝。
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王府侍卫不会当街杀人。可是他们的气势压根不用真的杀人,往这里一站,就能震摄一批人。
但是宁宝宝显然不是被吓到的那一个,她杏目圆瞪,指着躲到侍卫身后的可意儿,道:“你们把这个小流氓交出来,本少爷就不和你们计较了。”
可意儿有了这些侍卫撑腰,哪里还有刚才的狼狈,他嘻皮笑脸地说道:“你太黑了,哥哥不喜欢,你叫声好哥哥,哥哥送你几盒脂粉,把脸皮抹得白白的。”
他的话音刚落,就觉得背后一紧,接着,他就被人从后面提了起来,再然后,他就飞出去了,越过侍卫们的头顶,结结实实落到宁宝宝面前。
待卫们吃了一惊,就要上前抢过可意儿,却见宁宝宝的狼牙棒正指向可意儿那吹弹得破的脸蛋上:“你们上前一步试试,看本少爷不把这个娘娘腔的脸蛋划出花来。”
可意儿被摔得七荤八素,刚刚定下神来就听到宁宝宝的这句话,他忙对那些侍卫们道:“别过来别过来,意儿爷可就是靠着这张脸蛋吃饭的,真被这黑丫头伤了,意儿爷的下半辈子就毁了。”
侍卫们对可意儿的这副德性早就见怪不怪了,可是宁宝宝却是头回见到,她咧着嘴,强忍着恶心,骂道:“死兔子。”
这时,待卫们只觉有什么东西从身边掠过去,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条身影。
身影在宁宝宝面前停下,说道:“少爷,别打这小子的脸,狠抽他屁股。”
说着,朝着可意儿的屁股就是一脚,可意儿的屁股刚才已经被宁宝宝的狼牙棒打过了,疼劲儿还没有过去,又被人踢了一脚,他立刻哭爹喊娘:“漂亮姐姐,饶命啊!”
于是,那第二脚便没有落下来。
跑过来的这位也是个黑脸少年,可是说话的声音却一听就是个小姑娘。
并非可意儿不禁踹,他又不是没有挨过打,主要是这位小姑娘的力气太大了,可意儿觉得自己的屁股全都裂成八瓣了。
侍卫们面面相觑,他们原本是想要过去把可意儿救下来的,可是现在不知为何,他们觉得可意儿像是挺享受这种挨踹的感觉。
因为狼牙棒已经收起来了,而后面那位也没有再踹他的意思,可是他却仍然躺在地上,一口一个漂亮姐姐,却死活不起来。
所以,咱们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本来也不是保护他的,咱们是王爷的侍卫。
侍卫们眼观鼻,鼻观心,任凭可意儿大呼小叫,他们却没人过去出手相救。
宁宝宝转身去问那几个妇人:“你们出气了吗?”
妇人们看到拔出刀来的侍卫们,早就吓坏了,听到宁宝宝这样问,忙不迭地说道:“出气了出气了!”
“还揍他吗?”宁宝宝又问。
“不揍了不揍了,小孩子吓吓就行了。”妇人们说道。
“好,撤!”宁宝宝振臂一挥,妇人们拔腿就跑,她把狼牙棒往肩上一扛,转身就走。
可意儿还躺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几条腿从他眼前走开,他连忙伸手一抓,就抓住了一角衣袍:“漂亮姐姐,扶我一把……”
街口的这些事,铺子里的周钰和梁颂全都不知道。
苗师傅的铺子并不大,一面墙上挂着五颜六色的高丽鼓,另一面墙上则是同样五颜六色的扇子,前面的货架上有穿着高丽衣饰的人偶,五彩缤纷。
周钰指着墙上的高丽鼓,问道:“这些都是你们自己做的?”
他已经看到,高丽鼓上分别绘着福、禄、寿的字样,和在江上大集买的一模一样。
苗师傅忙道:“这些都是小人和妻子一起做的。”
“听说你妻子有高丽血统?”周钰问道。
苗师傅点点头:“小人的岳母是高丽人。”
番外:燕北的雪(十)
周钰听梁颂说过,苗师傅的岳母就是燕王府里曾经的高丽舞姬,而这名舞姬在出府后,竟然嫁给了一个瞎子琴师,这让周钰感觉有些奇怪。
燕王府里早就没有老人儿了,当年燕王府降爵为燕北郡王府时,原本在府里的太监和内侍,便全都放出去了,丫鬟婆子也早就不知换过几轮了,现在燕王府里的人,全部都是这两年新来的。
周钰找不到知情人打听,但是这事不问,他心里便多了一个疑问。
一来,他担心父王当年是怀疑高丽舞姬是细作,才把她随便嫁给瞎子做为惩罚,要知道,无论是鞑子还是老燕王,对于女细作的处置往往是会这样,周钰早就听说过。
二来,若是那高丽舞姬不是细作,而真的是位舞姬的话,那当年她突然被放出府去,就更加耐人寻味了。
偏偏,宁家的那个假小子,在江上大集卖的那些高丽鼓,就是出自那位舞姬后人之手,而就在刚才,周钰还亲眼看到了那个假小子,无论她是宁家的什么人,以宁家的身份,她出现在这条破街上,就已是不寻常。
周钰便更加坚定了要一探究竟的决心。
其实,周钰平时也没有这么较真,可是这一次,他就是想要较真。
那天从大集上回来,他便让人跟着宁家人了,可是跟来跟去,却只有宁十一和宁冬安,那个小黑妞,不知怎么的就给跟丢了。
“哦,你岳母还健在吗?”周钰又问。
苗师傅叹了口气,说道:“六年前鞑子犯境抢粮,岳母腿脚不便,担心自己无法撤离,就把我妻子托付给村子里的人,她死在鞑子的刀下了。”
周钰一怔,他没有想到那位高丽舞姬竟然是这个结果。
“她腿脚不便?”做舞姬的会腿脚不便?
苗师傅道:“岳母小时候练习跳舞时受过伤,一直没有养好,燕北苦寒,她来到燕北的第二年便旧伤复发,不但无法跳舞,就连走路也要拄拐。王妃心善,给岳母办了户籍,准她出府,岳母不想给大户人家做妾,嫁给了在王府里认识的师傅,那时师傅还没有眼疾,一表人才,弹得一手好琴,王妃给了他们一笔钱,他们便想开馆授徒,好好过日子。可是没有想到,不久之后王爷便薨了,接着王妃和府里的女眷们也全都自尽,燕北变天了。他们担心自己的身份会惹来麻烦,师傅便把岳母连同他们刚出生的孩子一起送到屯子里,他则改名换姓,在二道里做琴师养家糊口。可是有一次,两个客人喝酒打架,师傅过来劝架,被他们硬生生打瞎了眼睛……岳母去世后,没过两年,师傅他老人家也驾鹤仙去了。”
后面的事,苗师傅不说,周钰也知道了。
他长叹一声,心里却松了口气,还好,这位舞姬不是被自己的父王宠幸过,所以也不是大了肚子被嫡母轰出去的。
他还真怕自己忽然冒出个高丽血统的姐妹,天呐,若是让阿娘知道了,想想就可怕。
忽然,周钰想起一件事来,他望向苗师傅:“你从小在燕北长大?”
苗师傅点点头,道:“我是孤儿,后来被师傅遇到,收为徒弟。”
说着,他的手下意识地在围裙上抹了一下。
周钰再次看向他的手,是了,保养得这么好,这是一双琴师的手。
“你叫苗岳,是本来的名字,还是后来改的艺名?”周钰又问。
苗师傅的眼角抽了一下,他很快便说道:“小人只是一个孤儿,哪有什么像样的名字,苗岳这名字是师傅取的,既是本名也是艺名。”
“那你师傅叫什么?”周钰问道。
“师傅姓柳,名月痕。”苗师傅说道。
“柳月痕?这一听就是乐人的名字”,周钰含笑说道,可是他嘴边的笑意却在瞬间隐去,冷冷地说道,“柳月痕是艺名,可是苗岳却不是,这分明不是一个琴师会用的名字。”
苗师傅还是那副平静如水的模样,他说道:“这是师傅他老人家取的,小人大字不识几个,自是不知道。”
“不知道?”周钰冷冷地看着他,围着他缓缓走了一圈儿,说道,“萧家养大了宁家的十一个儿郎,而宁家却又把孙家和苗家的几兄弟全都收在身边。是苗家吧,我没有记错吧?”
苗师傅摇头,道:“公子说的这些,小人听不懂,小人从小到大都在燕北,见识浅薄,让公子见笑了。”
“哦?既然如此,那么以苗师傅这样一个见识浅薄从小到大都在燕北的人,又是如何搭上宁家的?”周钰不想放过他。
一旁的梁颂有些自责,他以为带着王爷过来,对于苗师傅这家小铺子而言是件好事,却没有想到,王爷来此地的目的,显然不在这间铺子上面。
梁颂很想为苗师傅说几句好话,可是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毕竟,在他面前的这个人不是普通的少年,他是燕王,燕北的王!
“宁家?还有姓宁的人家吗?小人读书少,没有听说过。”苗师傅说道。
周钰原本也只是想要诈他一诈,姓苗的和姓宁的一样,全都不多,可偏偏他先是遇到姓宁的,接着就又遇到了姓苗的,这也太过巧合了。
宁家给萧家做事,而孙家和苗家则是给宁家做事的。
眼前这位苗师傅表现得太过平静,推脱得也太过干脆了。
周钰深深地看了苗师傅一眼,缓步走出了铺子。
可是他的脚刚刚跨出门槛,就怔住了,迈出去的脚停在半空,迟疑一下才落下来。
他看到了那个小黑妞,不对,应该是两个小黑妞。而在那两个小黑妞后面,是捂着屁股呲牙咧嘴的可意儿。
原本守在街口的侍卫,此时也都过来了,形成一个半圆,把这小小的铺面围得水泄不通,那两个小黑妞和可意儿,则被围在了里面。
宁宝宝看一眼走出来的周钰,又看了看跟在后面的苗师傅,她转过身去,那些侍卫已经堵住了她的退路。
番外:燕北的雪(十一)
看着虎视眈眈的宁宝宝,周钰笑着摇摇头。
他转过身来,对跟在后面的苗师傅说道:“我家中小妹非常喜欢你铺子里的东西,她们既然喜欢,想来燕北城里的女眷们也会喜欢,你把铺子开在这里有些可惜,闺阁女子怎会来这种地方买东西呢。我已经把红市街买下来,准备给舍妹做嫁妆,那里有多家铺子还空着,第一年不收租金,你拿上身份文书和印章,到燕王府找刘太监,租间铺子搬过去吧。”
说完,周钰带上梁颂大步离去,从宁宝宝身边经过的时候,他忽然笑了,那样子倒像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忍俊不止。
可意儿连忙也跟上,只是他的屁股还疼着,一名王府侍卫索性把他背上。
看着他们的背影,宁宝宝摸摸自己的黑脸蛋,问旁边同样黑乎乎的小姑娘;“小青,那娘娘腔笑什么?我脸上有花?”
小青看看她,张大了嘴,伸出手指,在宁宝宝脸上点了点:“花倒是没有,白道子却是有几条。”
宁宝宝怔了怔,快步跑进铺子里,拿起一面高丽耙镜照了照,大冷天里,她怎么还出汗了,汗珠子把脸上冲出几道白印子,难怪那个娘娘腔会笑她了。
一定是她追可意儿时跑得急了,急出汗来了。
宁宝宝哎呀一声,趴在了柜台上,把脸蛋在衣袖上蹭来蹭去。
“你怎么了?”小青凑过去,也坐在柜台前,把上半身藏在柜台下面,只露出个脑袋。
“好丢人啊,那娘娘腔一定在笑我,啊啊啊啊,我不见人了。”宁宝宝哼哼唧唧.
"那我帮你把他的眼珠子抠出来,还有那个可意儿,也一并抠了。”小青说着便站起身来。
宁宝宝一把拽住她:“别去,十一叔说不要招惹他。”
小青撇嘴,道:“那你为何还要招惹?”
“谁说我招惹了,我是路见不平。”宁宝宝说着,狠狠跺了跺脚。
小青继续撇嘴,没见过像你这样路见不平的……
刚好,苗师傅从外面进来,问道:“大姑娘,我这铺子,搬还是不搬?”
宁宝宝哼了一声,道:“这铺子是你的,当然是你自己说了算。”
“可是我若是搬到红市街上,那就是到了燕王府眼皮子底下,唉,红市街整条街都是燕王府的,你也听到了,燕王是要把那条街给郡主做嫁妆的,我若是搬到那里去,想不和燕王府扯上关系也不行了。”
“唉,那个娘娘腔倒是挺大方的,红市街上有几十家铺面吧,他全都给妹妹当嫁妆了,羡慕啊。”宁宝宝感慨地说道。
“不用羡慕!”正在这时,宁冬安从后屋的帘子下面钻了进来,笑道,“你让我当大哥,你当妹妹,大哥也给你陪嫁一整条街。”
“滚滚滚,宁二宝,哪儿凉快你滚哪儿去,家里的事啥时候轮到你做主了,你还想当大哥,这辈子也别想了。”宁宝宝大声说道。
宁冬安有点委屈,说不定他本来就是哥哥呢,阿娘记性不好,才让他变成弟弟的。
次日,苗师傅从铺子里拿了一大堆自己做的小玩艺,拿上印章和身份文书,去了燕王府。
宁宝宝和宁冬安,担心他会被周钰扣下,两个人也跟着一起来了,只是他们没进王府,而是去了一街之隔的茶铺。
小青原本也想要跟着一起来的,可是宁宝宝担心她一个不小心把燕王的眼珠子真的抠出来。
这是一家卖大碗茶的铺子,茶是粗茶,碗也是粗碗。
宁冬安说道:“十一叔说南边没有大碗茶,南方人喝茶用小的不能再小的杯子,比茶盏还要小,还说那叫功夫茶。”
“切,功夫茶?什么功夫?有我的狼牙棒厉害吗?”宁宝宝说道。
“怎么?你觉得你的狼牙棒很厉害吗?”
一个声音传来,宁宝宝抬头看去,只见一前一后两个人走进了铺子。
外面是个大晴天,走在前面的那个人逆着光,看不清他的脸,阳光从背后照进来,给他的轮廓镶了一圈金边。
宁宝宝目不转眼睛看着那人,那人越走越近,她看清了那人的脸。
一旁的宁冬安惊喜交加:“燕……公子!真的是您啊,您进京城那天,我就在路边的人群里,我那天就看到您了,您骑的是白马。”
宁宝宝用胳膊肘狠狠朝他撞去,真丢人!她不认识他,不认识!
“哦?当时你也在京城?”
来人正是燕王周钰,他老实不客气地自己拉了凳子在宁宝宝对面坐了下来,跟在他身后的可意儿也同样老实不安气地坐在了宁冬安的对面。
“是啊,您是萧七哥的小舅子,我觉得好奇,我姐也觉得好奇,我们就一起去看了。”宁冬安一张脸蛋红彤彤的,今天真没有白来,他和燕王说话了呢。
“胡说,是你要去的,我是被你拉去的。”宁宝宝又用胳膊肘撞他一下。
两人的小动作全都看在了周钰眼里,他饶有兴趣地问道:“你们是姐弟?她是姐姐,你是弟弟?”
“是啊!”宁冬安说道,话一出口,他又觉得不甘心,补充道,“其实我俩谁是大的,谁是小的,这事也不确定,我觉得我才是哥哥,她是妹妹。”
“闭嘴!你不说话没人会把你当成哑巴卖掉。”宁宝宝想要捶他了。
周钰眼里的笑意更浓,他问道:“你们也是孪生的?龙凤胎?”
宁冬安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他怎么忘了,燕王和临潼公主也是龙凤胎,天呐,他竟然和他最崇拜的燕王全都是龙凤胎里的弟弟!
“是啊是啊,我们是一起出生的,阿娘说我们刚出生时长得一模一样,阿娘一个不小心就把我们给搞混了,不知道哪个是大的哪个是小的,最后还是击鼓传花定下来的。”宁冬安连珠炮似地说道。
周钰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他原本以为他们的阿娘已经是世上最糊涂的,没想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还有比他阿娘更糊涂的。
番外:燕北的雪(十二)
“笑什么,不就是你投了一个好胎,给临潼公主做弟弟吗?得意什么?”宁宝宝白了周钰一眼,顺手扔个冰团子一样的眼神过来。
周钰却毫不在意,说道:“是啊,我就是有个好姐姐,我不能得意吗?我有个既漂亮又能干的姐姐,我每天做梦都会笑醒,这个你羡慕不来的。”
宁宝宝哼了一声,临潼公主那么强大的人,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弟弟?娘娘腔也就罢了,还是个无赖,所以他才会走到哪里都会带上可意儿那个小无赖。
“不不不,燕王爷,您别听我姐姐瞎说,在我心里,您才是最能干最威风的那一个,那天您骑在马上,就像戏文里的常山赵子龙,不,比常山赵子龙还要英俊还要威风。对了,您和杨勤决战的那一役,我足足听了好几个本子,每一个都不一样,您站在雪山之巅,居高临下,俯视着杨勤的军队,就是这一段,齐家茶楼里的本子,是您说:今日,我大齐周钰,就在此地此时此刻,将尔碎尸万断。可是刘家戏班子里的本子,却是您当时说的是:苍天啊,大地啊,我周钰终于得报血海深仇!王家酒楼里的本子里,那天您是这样说的……”
宁冬安口沫横飞,还要继续说下去,周钰连忙打断了他的话头,说道:“等等,雪山之巅是怎么回事?我站在雪山之巅,没冻死也要摔死了,哪里还能说上那么多话,还有,那什么苍天啊大地啊,这是谁在造谣,本王让人去灭了他!”
噗通一声,一旁的可意儿笑得直打颤儿,整个人仰面朝天摔了出去。
“可是……京城里都是这样说的啊。”宁冬安一脸委屈。
“好,你听好了,我打着仗,除非打着打着飞起来,否则是不可能站到雪山之巅的,还有,打最后一役时,我连杨勤的面都没有见到,几炮下去,杨勤的军队就被打得七零八落,他落荒而逃,我那天真的什么也没有说。”周钰抚额啊,原来他在京城人民心中,竟然是这样一个傻了巴几的形像。
“真的没说?”宁冬安一脸的失望,“您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说,这也不合规矩啊。”
“什么规矩?”周钰已经想要举手投降了。
宁冬安刚想告诉他,词话演义里的大英雄们,杀人之前和被杀之前,都会慷慨激昂说上一大通的。
可是他的嘴巴被宁宝宝捂住了,宁宝宝说道:“我早就说了,他才不是你想的那样呢,现在你知道了吧,那些都是吹牛吹出来的,临潼公主才是大英雄!”
周钰失笑,问道:“你觉得我姐是英雄?”
“当然,临潼公主是我最佩服的人,火烧清虚观的那一战,临潼公主以一敌千,一人一马独闯敌营,她提的刀叫偃月,她骑的马叫追日,她……”
看着宁宝宝大眼睛里的两团扑扑直跳的火苗,周钰有些不忍心,可是他还是打断了她的话:“我姐骑的马叫火儿,她也没有叫偃月的刀。”
“真的?那临潼公主用的刀叫什么名字?”宁宝宝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亮若晨星。
“我姐用的是短刃,是她找人特制的,还有,我姐也没有以一敌千,我姐夫也决不会让她一人一马独闯敌营,我姐姐没有你说得那么神奇,但是她的确很聪明,也很能干,另外,她还是这世上最好最好的姐姐。”周钰说道。
周钰原本以为宁宝宝会很失望,就像宁冬安那样,把失望也在脸上。
可是他猜错了,宁宝宝非但没有失望,反而从腰间拨出一把短刀,啪的一声拍在桌上,兴奋地问道:“临潼公主用的是不是这样的刀?”
周钰把那把刀拿起来看了看,摇摇头,道;“你这个就是普通的刀,对了,我姐姐平时用的有两件兵器,两件是不一样的。”
“那你能让人画张图给我吗?我依样打制出来。”宁宝宝问道。
“你要照着我姐的刀去打制?”周钰有点不敢相信,这小丫头,知不知道他姐用的刀是做什么的,那是杀人的刀!
“是啊,行不行啊,我求你了,给我画张图好不好?”宁宝宝又是作揖又是抱拳,一副可怜兮兮的小模样。
周钰好奇地问道:“你在京城没有见过我姐吗?”
宁家人应该经常出入萧家,哪怕是想到梁国公府转一圈儿,也不是不可能,怎么会没有见过他姐呢?
宁宝宝扁扁小嘴,一脸的委屈,把脑袋垂得很低很低。
宁冬安终于能说话了,他道:“就是王爷您进京的那一天,我姐和我去看热闹,小青也去了,结果有登徒子见我姐和小青美貌,趁乱想要沾便宜,被我们给揍了,刚巧那天有飞鱼卫暗藏在看热闹的人群里,见我姐拿着刀,就当我们是要行刺您的刺客,把我们给抓进诏狱了。”
周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三个倒霉蛋竟然是在他进京城的那天,被飞鱼卫抓到诏狱了!
“你们没有说出你们姓宁吗?”周钰问道。
“没说,这么丢人的事,我们当然不能说。我们不说自己姓宁,顶多就在诏狱里关几天,他们查清我们是无辜的也就会把我们放出来,可若是我们说出自己姓宁,飞鱼卫一准儿就要让我三叔来领人了,到那时,我们可就不是只关几天了,少说也要三个月不能出门。”宁冬安说道。
“所以你们就真的老老实实去了诏狱?”周钰又问。
宁宝宝哼了一声,道:“都怪这傻子了,如果没有他,我和小青就认了自己姓宁,我三叔会罚他,可却不会罚我。所以我们只能和他一起去了诏狱,哪里想到那些日子飞鱼卫们忙得很,我们在诏狱里足足关了一个月,他们才来提审,唉,等到我们可以出去的时候,临潼公主的大婚已经办完了。”
宁宝宝说到这里时,眼泪快要落下来了,她容易吗?她好不容易才说服了九叔,等到萧七少和临潼公主大婚那天,带着她一起去喝喜酒的,可是真到了那一天,她却被关在诏狱里。
周钰很无奈地看着这对姐弟,问道:“你们几岁了?”
“十四!”
“十四!”
两个人异口同声,这一次倒是一致的。
“你们才十四?这么小?”周钰一声怪叫,原来这么半天,他是在和两个小屁孩说话!
番外:燕北的雪(十三)
那天回到燕王府,周钰唉声叹气,可意儿揉揉还在疼的屁股,眼珠子转了转,问道:“王爷,您该不会是看上宁家丫头了吧?”
“什么丫头,她是宁家长房的嫡长女。”周钰不悦,无论骨子里如何,周钰表面上都是一位温润如玉的翩翩佳公子,他从不发火,也不会给人脸色看,熟悉他的人全都知道,他若是恨上一个人,他只会把那人碎尸万断,但却不会当面骂上那人半句。
所以,现在他用这种语气说话,那就是他心里真的不高兴了。
可意儿可不是一个会捋虎须的人。
他立刻换了口气,道:“宁家这位大小姐,除了年纪小一点以外,和王爷还真是天作之合。”
一个是狐狸精一个是愣头青,一个美一个……看不出多美,究竟天作之合在哪里,可意儿自己也看不出来。
但是显然,周钰很高兴,他道:“是吧,你也看出来了是吧,我和她都是孪生,而且还都是龙凤胎,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偏偏让我遇到了,她们姐弟,是我见到的第二对龙凤胎,第一对就是我姐和我。”
这也行?
可意儿忙道:“可是宁家一窝子男丁,好不容易才生了这么一位姑娘,就怕舍不得远嫁啊。”
周钰叹了口气,可意儿想到的,他也想到了。
“我长这么大,见过的女子也不少,可是除了我娘我姐和我妹妹,我就是看她最顺眼了。可惜她年纪太小了,我若是把她硬留在燕北,这好像不太好吧。”
可意儿心道:你怎么就看她最顺眼了,因为她黑吗?
还有,你居然想要来强的,把她绑了然后留在燕北,生米煮成熟饭,让宁家不得不把女儿嫁给你,你这样做,倒是也没有什么不好,就是有点像禽兽!
可是可意儿也只能在肚子里吐糟,他可不敢说出来,别看他像是在燕王面前很有面子似的,但他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王爷,您就没想过,宁家让宁十一,还有宁大姑娘和宁大少爷一起来燕北,究竟有何目的吗?”
闻言,周钰眼睛亮了,他一拍大腿,站了起来,道:“给我送帖子过去,替我约宁家十一爷!”
这次轮到可意儿叹气了,他认识燕王周钰已经五六年了,可是直到现在,他都猜不透周钰下一刻要做什么。
或许,能成王的人,都是这样吧。
三天后,周钰在王府中设宴款待了宁家叔侄,饮宴之前,周钰和宁十一去了书房,宜宽和宜容则拉着依然女扮男装,但是脸上没有抹黑的宁宝宝和小青,却花园里赏梅花,还去参观了王府鹿苑里养的狍子和梅花鹿,宁冬安则被可意儿带着,去看王府侍卫们演武,可意儿还许诺,过两天带他去火器营里看大炮。
宁宝宝问宜宽:“临潼公主以前住在哪个院子?”
宜宽笑道:“我姐没在王府里住过,但是白马林里她住过的屋子都还留着,云夫人说过要一直给她留着,若是你能在燕北多住些日子,二哥一定会带你去白马林的。”
“云夫人就是临潼公主的母亲吗?我听说她是一位女侠?”宁宝宝好奇地问道。
宜宽道:“嗯,云夫人很了不起,不过我也只见过她一面,听说她的骑术和武功全都了得,你来得不巧,云夫人跟着我姐去了西安,可能要等到天气暖和了才能回来。”
说着,宜宽一指云不花,说道:“宁大姑娘若是想要知道云夫人的事,不如问问云姑姑。”
宁宝宝早就注意云不花了,这位云姑姑跟在两位郡主身边,不言不语,但是那通身的气度,一看就不是普通女子。
待到云不花讲了她小时候初见云七的往事之后,宁宝宝恨不能立刻插上双翅,飞到西安,她现在不仅想见临潼公主,也想见到女侠云七!
“郡主,我怎样才能去西安呢,我爹一定不让我去,你不知道,我能来燕北,都是苦苦求来的。”
其实宁宝宝和宜宽宜容差不多大,但是宜宽宜容自幼失去双亲,受尽欺凌,后来去了西安也是寄人篱下,她们早就学会了察言观色,也早就感受过世态炎凉,和她们相比,在蜜罐里泡大的宁宝宝真的就是一个宝宝,她不笨,也不傻,她是真的单纯。
好在这姑娘虽然受尽宠爱,可是却并不娇气,还有几分率真和胆色,宜宽和宜容很喜欢她。
“姐姐一定也会喜欢宁大姑娘的。”宜容说道。
宜宽点点头,说道:“我说鹿苑里的鹿是养来杀着吃的,她眼里都是不忍,没想到她看着大大咧咧,喊打喊杀的,其实却很善良。”
宜容发出一声和年龄不符的叹息:“完了,以后没有鹿肉和鹿筋吃了。”
至少,王府里养的这些鹿是吃不得了。
事实证明,宜容的感叹后来真的应验了。
周钰得知这件事后,就不许宰杀鹿苑里的鹿了,除了割鹿茸以外,那此鹿和狍子,就变成了王府宠物。
那日在王府里,宁十一告诉周钰,他是奉了大哥的命令,带着一对侄儿侄女到燕北游历的,让他们多些见识,免得只会淘气。
周钰心知肚明,宁家背后是萧家,真正派宁十一来燕北的,并非是他的大哥,而是定国公萧祎。萧祎怕是不放心燕北,让宁十一过来了解情况的,至于那位苗师傅,根本就是萧家早年就安排在燕北的细作。
周钰没有说破这些政务,今天他要做的,是向宁十一提亲。
“小王知道宁大姑娘年纪尚幼,可也知道在京城,一般这个年纪的姑娘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小王不急,可以多等几年。”
宁十一大吃一惊,他没有想到燕王会这样直白地给自己提亲,这……
宁十一比侄子侄女也大不了几岁,在兄长们眼里,他自己也还是个孩子。
就连宁宝宝和宁冬安,也没把他这个小叔叔当成大人。
可是忽然之前,他从一个孩子变成了长辈,可以给侄儿们做主的长辈。
宁十一凌乱了。
从燕王府回来,他把自己关在屋里,给大哥写了一封信。
写完信,他正要让人把信送走,忽然又想起什么,把宁宝宝叫了过来。
“宝宝,今天你去了燕王府,有什么感想吗?”
宁宝宝还在兴奋中,她毫不犹豫地说道:“我想去西安,拜见云夫人和临潼公主!”
宁十一的心里硌登一声,果真是女大不中留啊。
你才见过燕王四次,也才到人家的家里去过一次,就迫不及待想见婆婆和大姑子了?
宁十一的心在滴血,他们宁家千顷地里的这朵花,终究还是要被人摘走了。
不久,皇帝准了燕王的奏请,驸马都尉萧韫接下这桩差事,招揽天下商贾到燕北做生意,萧韫请了宁家参与,组建的第一支商队便由宁十一带队,宁宝宝一心一意想要再来燕北,宁十一便带着她们姐弟一起来了,这一次,宁宝宝如愿以偿见到了云七。
两年后,宁宝宝十六岁生日后一个月,燕王周钰请了圣旨,亲自到京城迎亲,宁家十里红妆送宁宝宝出嫁。
这也是宁宝宝第三次来到燕北,这一次,她终于见到了临潼公主周彤。
和她一起嫁过来的,还有她从小的玩伴小青,小青天生神力,脾气火爆,吕三爷觉得,这姑娘做他的儿媳妇很合适,一定能管住他家可意儿。
至于那位细作苗师傅,当然是在周钰眼皮子底下,给京城送去的情报,从燕王妃打跑了给王爷送美姬的官员,渐渐变成了燕王妃害喜了。
成亲的第三年,燕王妃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这一次,没有人记错孩子们出生的顺序,先出来的是姐姐,后出来的是弟弟。
番外:醉里挑灯看剑(一)
冯烨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了。
他是遗腹子,而他的父亲,则是冯家的赘婿。
交阳冯园,在交阳,乃至方圆五百里的地界,都是出名的地方。
不仅是因为冯园占地辽阔,景色悠美,还是因为这交阳城里的一段公案。
三十多年前,当今圣上还是太子,风华正茂。
那年,天下初定,太子南下,代天巡狩,沿途官员一边大修土木,一边搜罗奇珍异宝,只求能让储君记住有自己这号人物。
交阳便是太子必经之地。
那时的冯家早已家道中落,只留下这座冯园。当时冯园的主人是风烛残年的冯老太爷,冯老太爷的儿子媳妇早已亡故,膝下只有一个孙女。
交阳知府看上了冯园,想要做为太子行宫,勒令冯家让出园子,并且出钱修缮,等待太子到来。
冯家在交阳只有这一处产业了,一个老人一个弱女,离开这里无处安身,且,那时的冯家也掏不出这笔修缮银子。
交阳知府派人围了冯园,冯老太爷一气之下便重病不起,不久便撒手西去。
年幼的冯姑娘保不住园子,冯家传来几代的这座家业硬生生被抢夺而去,后来有商贾出了重金,交阳知府便将这园子转卖给商人。
太子派出的暗卫得知了此事,太子大怒,转道清虚,让人接了冯姑娘保护起来,又处罚了交阳一众官吏,亲笔给冯园题了牌匾,将冯园交还给冯姑娘。
因为太子临时改道清虚,后来在清虚出了一件大事,临潼公主周彤和梁国公萧韧,在清虚将后晋余党一网打尽,这一役传遍天下,直到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依然被人津津乐道。
冯烨是听着这个故事长大的,他的母亲便是当年那位冯姑娘。
因为受过太子恩惠,冯姑娘虽是一个孤女,却再也没有人胆敢觊觎冯园。
太子走后的第二年,冯姑娘招了女婿,不久便有了身孕。可是事与愿违,那年夏天雨水大,交阳河堤坝冲塌,冯家女婿带着乡邻抢险救灾,死在了交阳河。
当地衙门为冯家女婿请了功,他虽是赘婿,但却是为了救人而死,交阳城的百姓们对他深怀感激,对他留下的孤儿寡母也更加照顾。
从小到大,冯烨从未因为失怙而自卑,在乡邻口中,他是“那位大善人的儿子”,他和小孩子打架,小孩子的家人却会先来看看他有没有被自家孩子伤着,他跟着阿娘去田里收租,会有大婶拿糕饼给他吃,顺便告诉他,若不是他爹带人抢险及时,这里的田地和人家,早就不知如何了。
月光下,他靠在母亲膝头,听母亲讲那年夏天的故事。
故事里有英明神武的太子,有如天兵天将一般的萧七少,还有红衣红马,踏月而来的临潼公主。
“阿娘,你见过太子,也见过萧七少和临潼公主吗?他们都是什么样的人?”
阿娘一边纳鞋底一边笑着说道:“见过,阿娘见过他们,他们都是像天上神仙一样的人。”
阿娘说,如果没有他们,冯园也早就没有了,那他也不会在冯园里出生长大。
冯烨八岁那年,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锦袍玉冠,骑着高头大马,在他身边还有一个少年,娃娃脸,笑起来有两个可爱的酒窝,他们是如此年轻,沐浴在京城的阳光下,意义风发,挥斥方遒。
一转眼,他站在陋室之中,在他身边是几个面容模糊的人,其中一个在唱“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接着,他从其中一个人手里接过一杯酒,一饮而尽。
他听到耳边响起一个浑厚的声音:“杨公子,走好!”
冯烨从梦中惊醒,身上的小衣全都被汗水湿透了。
他大声喊着阿娘,睡在隔壁的阿娘闻声跑过来,把他抱在怀里:“阿烨不怕,有阿娘在,阿烨什么都不要怕!”
小小的冯烨窝在阿娘温暖的怀里,心渐渐平静下来。
他忽然抬起头来,黑夜中,他目若寒星。
“阿娘,那首歌我会唱。”
“什么歌?”阿娘不解,随即她想起白天时她哼的那首采莲小调。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稚嫩的童声唱着深沉的歌,没有悲壮,只有无限的向往。
冯烨唱完,问道:“阿娘,你看,我会唱。”
“这是什么歌啊,怎么都是剑啊马啊的,谁教给你的?”阿娘识字,可是也只读过列女传和女则,虽然觉得这歌好听,却听不懂他在唱什么。
“阿娘,这是辛弃疾的破阵子,是战场上的将士们唱的歌。”冯烨说到这里,他的眼前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军队,而他便站在军队的最前面。
阿娘欣慰地笑了,她道:“我的阿烨可真聪明,明天阿娘就把那坛子咸鸭蛋给许先生送过去,谢谢他把我们阿烨教得这么好。”
许先生是学堂里的先生,冯烨已经在学堂里念书了。
次日,阿娘给许先生送去了咸鸭蛋,还有自家晒的荷叶茶。
许先生只有二十多岁,是位秀才。
放学的时候,所有的孩子全都走了,只有冯烨还留在学堂里。
许先生看着装在青花瓷坛里的咸鸭蛋,想起冯烨娘用青花布包起来的青丝,不由得叹了口气,孤儿寡母太不容易了。
“冯烨,你为何还不回家,不怕你阿娘着急吗?”许先生问道。
“先生,我听许德华说,您去过京城,是真的吗?”冯烨问道。
交阳城距离京城有几千里,从交阳到京城,要坐船还要坐车,走上一两个月才能到。除了衙门里的官老爷,交阳城里去过京城的人并不多。
许德华就是许先生的侄儿,他和冯烨同龄,两人从小一起长大。
许先生点点头,道:“我父亲曾在京城的书院里读过书,我也跟着在京城住过几年,到了能下场的年龄才回来的。”
“真的呀,那许先生您听说过杨家吗?”冯烨问道。
番外:醉里挑灯看剑(二)
“杨家?哪个杨家?”许先生一怔。
“就是以前的护国公府,太皇太后的娘家。”冯烨眨巴着眼睛,一脸的期待。
许先生恍然大悟,笑道:“你这孩子,一定是听了临潼公主的故事了,对不对?”
“嗯。”冯烨点头,其实临潼公主的故事里可没有提到杨家,但是许先生这样问了,那他也不想否认,他只是一个八岁的孩子而已。
“杨家早就灭门了,后来杨家有个叫杨锦程的,劫了法场,救走了自己的弟弟,伙同反贼韩广起兵造反,天子派了大将军蒋双流平乱,听说杨锦程自尽了。”这件事过去也只有十几年,许先生虽然没有亲身经历,可也听说过,何况,他的父兄也都是有功名的,年少时他时常听父兄们谈论时政。
“那杨家就没有其他人了吗,全都死了?”冯烨又问。
“那肯定是全都死了啊,杨锦程是自尽的,好歹还算是死的体面,杨家其他人都是被砍头的,就连杨皇后也是死在乞丐群里,唉,这就不说了,说出来也是辱了先帝的脸面。”
民间关于杨皇后之死,说得颇为不堪,因为当时先帝让贴出皇榜,各省各县全都贴了,人人都知道杨皇后是藏身于乞丐之中,尸体也是在乞丐窝里发现的。
先帝是恨透了杨家,恨透了杨皇后,他不能废了太皇太后,所以就只能诋毁杨皇后,就连死了也不放过。
冯烨心里一阵疼痛,他没有说话,耷拉着脑袋向教室外面走去,走到门口,才缓过神来,转身对许先生施礼:“学生多谢先生解惑,学生告辞。”
许先生笑着摇头,这孩子真有意思,他挥挥手,说道:“快回去吧,你阿娘等你回家呢。”
送走所有学生,许先生便抱了那只装着咸鸭蛋的坛子,又拿上荷叶茶回了家。
许家是清虚人,薄有田产,在清虚算是大户人家。
许先生的父亲是同进士出身,如今就是这交阳县的县丞,许先生考上秀才后,便跟着父亲来到交阳,进了交阳的县学读书。
冯烨读书的这家学堂,则是许先生的恩师钱老夫子办的,许先生每天有半日在县学读书,也还有半日则帮着钱老夫子在学堂里教授蒙童。
许先生的大哥和他一样,也是秀才,只是年纪渐大,已经断了再进一步的念头,如今就在清虚老家,在许家族学里任山长,除了教授许家自己的子弟,也收附近乡邻家的孩子。
许先生和父亲一起住在县衙的后衙里,许老太太虽然没有跟过来,但却派了自己的陪嫁嬷嬷过来照顾父子二人的饮食起居,他们住的小院子收拾得干净整齐,有花有树有葡萄架,父子二人常常在院子里下棋饮茶,谈天说地。
今天许先生还没进院子,就听到了里面传来孩子们的欢声笑语。
他莞尔,这是大哥家的二侄儿和大侄女来了。
果然,他刚刚踏进院子,两个身影就朝他扑了过来:“小叔父,小叔父!”
“哎哟,你们当心点,别把坛子给弄破。”许先生一边斥责,一边又笑着任由两个小家伙抱着他的胳膊摇晃。
“你们两个,都给我站好,没见小叔父手里还拿着东西吗?”
随着声音,一个女子走了过来,她穿着湖蓝色的褙子,眉目娟秀,如云的秀发上插了支青玉簪子。
“大嫂,您也来了。”许先生连忙见礼。
这时,小侄女已经接过了许先生怀里的坛子,侄子也接过了他手里的荷叶茶。
“这是什么?咸鸭蛋?”许大嫂看着那只青花坛子问道。
“一个学生的阿娘送来的,那孩子很聪明,刚刚入学没多久,我都没有教,他自己就会背诗了。”许先生一边说,一边向里面走去。
许大嫂笑着说道:“那还真是聪明,小明和小云都要硬逼着才能背下一首诗呢。”
“是啊,那孩子只有八岁,今天竟然向我打听护国公府杨家的事呢,我都有好几年没听人提起杨家了,难得他一个小孩子居然还对这个有兴趣,真是人小鬼大。”许先生打从心底里喜欢冯烨,这孩子长得好,又聪明,功课也好,当老师的都喜欢功课好的孩子。
“杨家?”许大嫂忽然停下脚步,她有些迟疑地问道,“你说他向你打听护国公府杨家?一个八岁的孩子,他问这个做什么?”
“谁知道呢,估计是听人说起临潼公主的故事了吧,说起来这个孩子的家里还真与临潼公主有些关系,他姓冯,就是冯园的那个冯家。”许先生解释着,做为清虚人,无需多说,只要提到冯园,男女老少全都知道当年的那段公案。
许大嫂长长地舒出一口气,说道:“原来如此啊,我听说冯家女婿后来亡故了,说起来这位冯姑娘带着一个孩子,也是不容易呢。”
“嗯,是啊,我听父亲说衙门想把县学搬出五柳街,只是一时寻不到合适的地方,我倒是觉得,冯园就挺好,就是不知道冯烨的阿娘肯不肯租出一半来,如果她肯,不但县学有了地方,她们母子还能多一份收入。”
现在县学所在的地方是五柳街,这几年五柳街越来越繁华,有酒楼有茶馆,县学的先生们都觉得这样的地方不适合学生读书,早就想要把县学搬到个清雅安静的地方了。
许大嫂说道:“你这个想法挺好的,不如和父亲说说,让衙门里的人去问问冯家,不过千万不要吓到人家,孤儿寡母不容易。”
许先生非常尊敬这位大嫂,大嫂识文断字,为人处事也是落落大方。
许大嫂的家人都死于战乱,她独自一人从北直隶南下投靠外祖,可惜外祖已逝,听说许氏族学要招女先生,她便来到清虚,凭着一笔好字进了许家族学做了女先生。
许家老太太有一次去族学里看女娃娃们读书,便相中了这位女先生,一来二去,女先生做了秀才娘子,山长太太。
成亲多年,族里的人对许大嫂称赞有加,许大嫂不但教女娃娃们读书认字,还教她们礼仪规矩,为人处事。从许氏族学里走出去的姑娘,有很多都嫁进了大户人家做了宗妇,就是那嫁进小门小户人家的,也在婆家过得顺顺当当。
“好,那我今天就和父亲说说。”许先生说道。
晚饭后,许先生便把自己的想法说给了许县丞,许县丞也觉得很好,可是次日派人去冯园,冯烨的阿娘却没有立刻答应。
番外:醉里挑灯看剑(三)
夜幕降临,冯园里晚风习习,夹杂着花木的清香。
冯烨挥舞着木剑,在园子里蹦来跳去,冯氏坐在石凳上,含笑望着月光下的儿子。
“过来,擦擦汗。”冯氏冲着冯烨招招手。
冯烨跑过来,任凭阿娘用帕子抹去他脑门上的汗珠子。
“阿娘,今天许德华的阿娘带着弟弟妹妹来看他了,许德华还请我吃了花生糖,那是他阿娘亲手做的。”
冯氏用手指刮刮他的鼻子,笑道:“小馋猫,你是没有吃够人家的花生糖,还想再吃吗?”
“才不是呢,我吃了许德华的糖,我想明天带上阿娘做的冬瓜堂糖去学堂,请他吃冬瓜糖。”冯烨说道。
“好,那就多带上一些,若是他喜欢,阿娘下次多做些。那许德华是许先生的侄儿,你要好好学习,将来也像许先生那样考个秀才,阿娘这辈子也就放心了。”冯氏笑着说道。
冯烨眨着眼睛,问道:“阿娘,我考上秀才,您就放心了?就只是一个秀才吗?”
“你这傻孩子,那天上的文曲星下凡转世,难道还能挑上咱们家吗?你可不要小看秀才老爷,秀才老爷识文断字,能免赋税,见到官老爷也不用下跪,走出门去,人人都要叫声先生,若是咱家也能出位秀才老爷,阿娘做梦都能笑醒。”冯氏把自黄瓜掰了一块递给冯烨,冯烨接过,脆生生咬上一口。
冯园很大,只有两位老仆管着,冯氏在园子里僻出一块做了菜园,这黄瓜就是自家菜园子里摘的。
冯烨啃着黄瓜,他的脑海里浮现出祖父的书房,祖父的书房里有一幅画,画上的少女骑在牛上,那个少女便是后来的太皇太后,而他的祖父便是老护国公杨锋。
杨锋辅佐了太皇太后一辈子,他们带着杨家,从山村走进京城,走上大齐朝的最顶端。
从小到大,他无数次站在祖父的书房里,无数次看着墙上的那幅画,无数次听着祖父的教诲,那书房里,有杨锦程,还有妹妹杨兰舒。
他们从小就知道,他们是杨家最出色的子孙,他们从出生那天起,就肩负着整个家族的兴衰,他和杨兰舒,就是下一任的护国公和太皇太后。
“阿娘,咱们家就只有阿娘和我了,您不指望我封侯拜相,给您挣个诰命吗?"冯烨问道。
“我的儿,你也说了,冯家就只有阿娘和你了,阿娘只希望你能平平安安,你做了秀才,会有学堂请你去做先生,也会有大户人家请你去做西席,若是运气好,还能在衙门里谋个差事,抄抄写写。咱家有园子,庄子里也有田地,你若是再有一份月俸,那不但吃喝不愁,还能有个盈余,以后娶位知书达礼的娘子,生上几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日子会越过越好。只要你过得好,阿娘要那劳什子的诰命做什么?还不如让我抱着孙子来得惬意。”
“阿娘,您真的不指望我光宗耀祖吗?”冯烨还是不死心,继续问道。
“你这孩子,一定是日间又去茶馆里听说书了?咱们家只有阿娘和你,你若是想要光宗耀祖,就等长大后手头宽裕了,把咱家园子修一修,这园子是祖上留下的,你修了园子,祖宗们一定会高兴,对于咱家来说,这就是光宗耀祖了。”
冯氏想了想,又道:“阿娘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清虚镇,可是咱家在杭州城里有处老宅子,阿娘从来也没有去过杭州,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那宅子漏不漏雨,掉没掉砖,你若是修了咱家园子,还嫌不够光宗耀祖,就连同杭州城里的那处老宅子,也一并修了。”
“至于别的,你别听那些说书先生们瞎说,封侯拜相什么的,那太难也太累了,阿娘只想让你过得快快乐乐,想吃啥就吃啥,想穿啥就穿啥,想做啥就做啥。”
冯烨怔怔一刻,接着就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孩子,笑得傻里傻气的,脑瓜子怕是不够用,阿娘明天给你多煮两个鸡蛋当朝食。”冯氏说道。
两天后,冯烨提着他的木头宝剑,对冯氏说道:“阿娘,我长大后要去考武举,将来做大将军。”
“啥是武举?”阿娘只听说过科举,没有听过武举。
“科举里有文举,也有武举,武举要考练武,也能当秀才当举人,我喜欢练武,我要考武举。”冯烨说道。
这一世,他想在年轻时征战沙场,像那萧七少一样,在战场上纵横驰骋,这是他前世无法实现的愿望。
以前,若是他听说谁家对光宗耀祖的要求就是修缮祖上留下的园子和房子,他一定会嗤之以鼻,甚至于怀疑这不是真的。
可是现在,他不觉得这有什么可笑的。
这一世,他要修缮冯园,修缮杭州的老宅子,还要想吃啥就吃啥,想穿啥就穿啥,想做啥就做啥。
次日,许先生又在学堂里见到了冯氏。冯氏带了一大篮子新鲜的蔬菜,上面还沾了露水,水灵灵的,看着就好吃。
“许先生,您是读书人,见过世面。我家阿烨想要考武举,我想请教您,武举难不难,我是担心阿烨考不上,会不开心。”
许先生一怔,好奇地问道:“冯烨想要考武举吗?”
“是啊,他在茶馆里听人说书,想来是那说书的人讲过武举,这几日阿烨有空就在家里舞刀弄剑,用功得紧。”冯氏说道。
“武举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不但要读书,还要练武,可若是让他自己在家里胡乱练那可不行,要给他找位师傅,正正经经地教他武技,我虽不会练武,可也知道,这习武是要从小时候练起,冯烨只有八岁,这个年纪正好可以开始练了。”
许先生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出来,他想了想,又道:“还有一件事,我要提前说与大嫂知道。俗话说穷文富武,这穷苦人家或许能出个寒门状元,可若是想要出个武状元,却比登天都难。别说是武状元,就是武秀才武举人也不容易。练武要拜师傅,还要买兵器,买马,买马具,更重要的是,还要让他吃得好长得壮,就这些可就是一笔不菲的银子。”
番外:醉里挑灯看剑(四)
几天后,县学的人又来到冯家谈租园子的事,这一次,冯氏一口答应下来,但是她有个条件,要把县学里的先生和学生们的吃饭和缝补也一并包下来。
“我儿子要练武,需要很多钱,你们若是不答应,那我就不租了。”冯氏很坚决。
县学的人好奇,问道:“令郎要练武吗?他还是个孩子啊,不读书了吗?”
“当然要读书,他只有八岁,正是学武的好年纪,他将来是要考武秀才的,嘘,你可不能当着他的面说,万一考不上,我儿子不开心了,我找你算帐。”
“不敢不敢,这是好事,令郎有乃父之风,一定能考上,一定能。”
县学的人回去一商量,便把这件事定了下来。
交阳还没有出过武秀才,既然冯家小郎有这样的志向,县里自是支持。
何况这冯家还有过一段公案,若是冯小郎做了武秀才,这也是佳话。
不久,许县丞亲自出面,请了牛家村的牛师傅来教冯烨练武。
牛师傅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和京城的萧驸马是同门,萧驸马身娇肉贵,回到京城尚公主去了,牛师傅则留在少林寺学了一身真功夫。后来还去京城给萧驸马做过三年保镖,去年家中大哥亡故,他回到交阳老家支应门庭。
牛师傅不只是收了冯烨一个,还有许德华和另外两位小郎。
冯烨是想要考武秀才,许德华和另外两位则是想强身健体。
因为一下子收了四个孩子,牛师傅的束修便也要得不高,冯氏租出一半园子,又包了学生们的饭食和缝补,虽然劳累,可是手头还有盈余,她要留着给冯烨置办马匹和兵器。
冯烨很乖巧,习武更加刻苦,读书也更加用功,有空闲时,他就帮阿娘浇菜喂鸡,还帮着阿娘去给县学里的学生们送饭送衣。
他练武也有天份,没过多久,牛师傅便夸他是练武的材料,好好练下去,一定能有出息。
转眼三年过去了,跟着牛师傅练武的孩子已经换过几轮,很多孩子要么不想吃苦,要么学了一招半式便觉得自己已是高手可以独步天下,一直跟着牛师傅练武的,就只有冯烨和许德华。
这一天,许德华告诉冯烨:“我弟弟也要来牛师傅这里习武了,他太调皮,阿娘说要让牛师傅好好管管他。”
冯烨笑道:“好啊,每天扎一个时辰马步,看他还怎么皮。”
他们刚刚练武时,每天就是要扎一个时辰的马步,回到家里,扎到床上就睡着了,哪里还有力气淘气啊。
许德华的弟弟叫许德明,今年八岁,果然就如许德华所说,上窜下跳,灵活得像只小猴子。
许大先生和许大嫂送许德明过来,他们给牛师傅带了很多礼品。牛师傅是个爽快性子,让小厮去酒楼叫了饭菜,要留许大先生和许大嫂吃饭。
许大先生在清虚是做山长的,很有风度,也很谦逊,他曾经去过学堂,冯烨以前就见过他,因而,当许德华拉着他一起留下吃饭时,他没有拒绝。
许大嫂是女眷,另外开了一桌,因此,许德华和冯烨,还与牛师傅和许大先生说了几句话之后,就连同小弟弟许德明一起,被赶到了许大嫂那一桌,留下许大先生和牛师傅喝酒聊天。
“阿娘,这就是阿烨,他是我们班里功课最好的,不信你去位小叔父”,许德华开心地把自己的好朋友引见给阿娘,又对冯烨说道,“阿烨,这就是我阿娘,我阿娘做的花生糖和芝麻糖可好吃了。”
许德华看向冯烨时,笑容凝在了脸上。
他看到冯烨正傻乎乎地看着他的阿娘。
他伸手在冯烨的眼前晃了晃:“阿烨,阿烨!”
冯烨如梦初醒,低下头去,藏起眼中的湿意,再抬头时,他的脸上都是笑意,那是发自肺腑由里到外的笑容。
他没有想到,千帆过尽的来世,他会在这里重逢故人。
不,这是他的亲人,与他血浓于水的亲人。
只是不同的,这位亲人没有了凤冠霞帔,珠光宝器,她只是南方小镇上的秀才娘子。
冯烨知道,许德华的阿娘是一位女先生,无论是大户人家的太太,还是市井小户的娘子,提起许德华的阿娘都会夸上一句:那可是位真正有德有才的女子啊。
冯烨心里那一丢丢的纠结,忽然就舒展开了,如同被熨斗熨过一样,平平展展,舒舒坦坦。
十六岁时,冯烨中了武秀才,许德华也考中了秀才,只不过不是武秀才,而是文秀才。
三年后,冯烨又和许德华一起,双双考中了举人。
又三年,冯烨和许德华,在牛师傅的带领下,一起去了京城。
那一年,冯烨二十二岁,高中武举第一名,被当朝天子钦点为状元。
许德华则是文举传胪。
交阳府同时出了一位武状元和一位传胪,在京城一时传为佳话。
许县丞已经乞骸骨了,但是他年轻时曾在京城读书,以前的先生如今已经是书院的山长。
冯烨和许德华进京后,便一直住在书院里,如今他俩金榜题名,书院也跟着风光起来,每天登门拜访的人络绎不绝.
许德华初时得意洋洋,冯烨告诉他:“我们没有背景没有祖荫,一切都是自己努力得来,金榜题名只是一切初始而已。”
许德华幼承庭训,只是少年心性,一时被迷了眼而已,听到冯烨这样说,他顿然醒悟,接下来的日子,他更加谦虚,更加沉稳。
一日,小厮送进来一张拜帖,冯烨看了一眼,眉头轻蹙,许德华接过来一看,说道:“姓萧?”
拜帖上的名字叫萧睿。
许德华皱眉,道:“这个名字我好像听说过。”
“梁国公世子,临潼公主的长子,萧睿萧长风。”冯烨说道。
虽然交阳是小地方,可是也能买到邸抄,这些年来,冯烨没有错过任何一份邸抄,是以朝廷里的大事他都能知晓,而前世那些曾经在他生命里出现,而他无缘结识的人,他也一直都在留意。
比如萧韧,比如临潼公主周彤。
番外:醉里挑灯看剑(五)
冯烨前几日就知道萧睿在京城。
梁国公和临潼公主膝下有一子一女。
儿子萧睿十几岁就跟着父亲上了战场,七年前,他们父子生擒了安鞑王别勒,之后安鞑残余几支部落为了争夺王位展开了内战。萧睿同他的父亲一样,少年成名,是大齐朝冉冉升起的将星。
可是与妹妹萧柔相比,萧睿也只能算是子承父业而已。
萧柔自幼长在外祖母云夫人身边,祖孙二人去过丝路,探过苗疆,萧柔精通藩语,十四岁时她一时贪玩,跟随大齐使团出使马剌加国册封,回途路遇飓风,使船与人员坠入大海,萧柔背着鱼皮袋,抱着浮木,在惊涛骇浪中漂浮七天天夜,终被渔船搭救,回归大齐,将册封诏书献于大齐皇帝。
萧柔被册封为宝璋郡主,名扬天下。
去年萧柔带领使团出使高丽,成为大齐史上第一位女使臣,更令人称奇的是,高丽小王子李岚竟然跟着她一起来到大齐,如今就在国子监读书。
此番萧睿进京也是为了此事,都说那高丽小王子想要求娶萧柔,因而萧睿便来了京城。
冯烨嘴角勾起,挑出一个好看的弧度,他是不是应该感谢这位高丽小王子,否则萧睿也就不会恰好来了京城。
这几天,冯烨一直在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如果萧睿不来找他,那他就会厚着脸皮,冒着被骂攀龙附凤的可能,自己到京城的长公主府登门求见了。
三年前新帝登基,现在的皇帝便是当年的太子周铮,临潼和汝阳这两位公主,都已晋为长公主。
但是民间依然称她们为临潼公主和汝阳公主。
萧睿约冯烨和许德华在天香楼见面,二人到的时候,发现除了萧睿,在座的还有两位,一位是与萧睿差不多年纪的贵公子,还有一位则是个女扮男装的少女。
萧睿向他们引见,他指着贵公子和少女,说道:“这位是我的姐夫周庭毓,这个是我妹妹萧柔。”
冯烨知道,萧睿口中的姐夫周庭毓,是汝阳公主的女儿,千金郡主萧小小的夫君,他出身宗室,其父是镇国将军周骋。
而萧柔……冯烨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萧柔,这位如其母一般的奇女子。
听到萧柔这个名字,就连许德华也不淡定了,是啊,一位经历如此传奇的女子,有谁能淡定呢。
何况,这位宝璋郡主还是天生丽质。
这时,两个青衣小厮簇拥着一位衣著华丽的年轻公子走了进来,那位公子一进来便道:“我来晚了,让你们久等了。”
他一进来,屋子里的几人齐齐站了起来,年轻公子信步走到萧睿身边,坐了上座。
萧睿对冯烨和许德华说道:“这位是我表哥,今日这个局虽然是我攒的,实际上掏钱的却是他。”
冯烨感觉到衣角被许德华轻轻拉了一下,看来许德华也知道这位表兄是何许人也了。
与萧睿年纪相仿,又被萧睿称为表哥,那还能是谁呢。
太子!
原来要见他们二人的,并非是萧睿,而是太子。
冯烨和许德华不动声色,二人向太子拱拱手,便算见礼了。
宝璋郡主萧柔道:“表哥,我哥说你掏钱,你身上有银子吗?”
太子望向那两名小厮:“你们可带了银子?”
一名小厮笑着说道:“咱们以为今天周仪宾也来,所以就没给您带上银子。”
周庭毓连忙说道:“无妨,让天香楼记在我帐上,到我家里去结帐。”
众人大笑,周庭毓也笑,冯烨和许德华不明所已,只能报以微笑。
太子问道:“听闻你们二人来自交阳府,是世居交阳吗?家中都有什么人?可曾娶妻?”
冯烨道:“学生世居交阳,家父早逝,学生家中只有母亲在堂,尚未娶妻。”
许德华也道:“学生本是清虚人,清虚隶属交阳府,学生自幼跟随祖父在交阳读书,此番便是以交阳举子的身份进京的。学生家中有祖父祖母,父母双全,还有一对弟妹。学生是家中长子,已于前年娶妻,小女年方周岁。”
太子含笑点头,皇帝登基仅三年,正是朝中新旧更替之时,与靠着祖宗荫蒙的勋贵子弟相比,皇帝更看中这些普通人家出身,靠科举入仕的子弟。
这时,萧柔看向冯烨,问道:“冯状元是交阳人,又是姓冯,不知可否知道交阳冯园?”
冯烨忙道:“学生不才,正是冯园后人。”
“咦,冯园是你家的啊,我一直都想亲眼看一看冯园是什么样的,改日我游历到交阳,可否到贵府一观?”萧柔问道。
若是这番话出自别人之口,那可能只是随口的客套,但是这是宝璋郡主说的,那么她真的是有可能会去交阳,会去冯园。
“郡主若去,寒舍自是蓬荜生辉,荣幸之至。”冯烨说道。
萧柔噗哧笑了,对周庭毓道:“你看看人家,听说我要去串门,多么欢迎,再看你们家,唉,算了,你家太穷了。”
在座的人,除了冯烨和许德华以外,全都笑了起来。
太子说道:“庭毓,这顿让你掏银子,小小怕是要心疼,前几日银作局刚刚做了一批金器,你让她去挑三件喜欢的,只能是三件,不可多了。”
周庭毓大喜,连忙谢过。
萧柔叹了口气:“大表哥,你夸了啊,三件金器就算是最小的,也能来这天香楼吃上几顿了,唉,这一回合,大表姐胜。”
“表哥一碗水端平,你也去挑几件。”太子微笑。
“我才不要呢,沉甸甸又重又占地方,我走南闯北,带着这些劳什子作甚?这种金光闪闪的东西,就只有大表姐最喜欢。”萧柔说道。
“我也喜欢啊,可是大表哥没有让我去挑。”萧睿笑道。
太子板起脸来,道:“给你作甚?让你把好端端的金器拍成金饼子吗?”
萧睿哈哈大笑,坐在冯烨身边的周庭毓见众人说笑,冷落了两位新科才俊,连忙解释道:“睿世子臂力惊人,年少时有一次进宫,先帝说要见识见识他的力气究竟有多大,大家都以为他要表演胸口碎大石什么的,没想到他围着大殿走了一圈儿,把大殿里摆放的金银器皿全都拍成了饼子。”
番外:醉里挑灯看剑(六)
太子第一个离席,酒宴便也跟着散了。
冯烨和许德华与众人道别,正要走出天香楼时,萧睿叫住了他:“冯状元是习武之人,不知可否愿意与在下切磋一二?”
冯烨微笑:“学生荣幸之至。”
许德华也想一起看看热闹,他也是自幼习武,只不过冯烨是骑射弓马全都练了,而他只是强身健体,但,他也算是行家。
萧睿却像是看出他的心思,叫过身边一人,说道:“木叔,辛苦你送许传胪回住处吧。”
许德华也只能谢过,跟着这位木叔先行离开。
萧睿与冯烨切磋武功的地方在长公主府。
京城这座长公主府其实就是梁国公府,离燕王府很近。萧家一门双国公,萧韧被封梁国公后,自是要开府另住,彼时周彤刚刚封了郡主,两人大婚在即,周彤住在燕王府里,先帝便在燕王府附近选了一处宅子给了萧韧。
后来周彤封了公主,与萧韧去了西北,公主府便建在了西安,先帝要在京城给周彤再赐一座宅子,周彤没要,于是梁国公府便改成了公主府。
二十多年来,萧韧和周彤每隔三年回京一次,就是住在这座宅子里,因此,宅子里井井有条,并没有空落冷清之感。
与西安的长公主府不同,京城的这座宅子里没有大大小小的官吏,甚至没有太监。
冯烨进门时,迎面看到的几个人,都是五六十岁的年纪,有两个还有残疾,冯烨总感觉他们的样貌似乎有些奇怪,见他看向那几个人,一旁的萧柔说道:“你听说过鞑子军吗?”
冯烨立刻明白了,昔年老燕王的鞑子军令胡虏闻风丧胆,后来周彤率领仅存的鞑子军残部突破重围,浴血燕北。
“他们就是……”这些人大多都是汉人与鞑子的后代,所以他们的相貌虽然乍看与汉人无异,可是仔细去看,还是有所区别的,因此冯烨才会感觉有些奇怪。
萧柔点点头,道:“那一战,鞑子军所剩无几,余下的鞑子军全都跟着我娘来了关内。后来他们的年纪越来越大,我娘问过他们的意见,想要回燕北养老的就回去,想要留在京城的就在京城,想去西安的就去西安。如今京城和西安都有鞑子军的老兵,反倒是没有回燕北的。”
冯烨再望向那些老人时,不由得肃然起敬。
这时,一个女子走了过来,站在萧柔身后,无声无息。
萧柔说道:“这是二姑姑,木叔就是二姑姑的相公。”
被称作二姑姑的女子翻翻眼皮,看到冯烨时眼睛一亮,上上下下打量着他,接着,她对萧柔道:“小白脸没好心眼,你当心一点儿。”
冯烨大窘,连忙别过脸去,萧柔却哈哈大笑起来。
后来,冯烨才知道原来这位被萧柔称做二姑姑的女子,便是传说中在狼群里长大的那个江二妹。
临潼公主的故事在交阳和清虚流传很广,那故事里便有这位传说中刀枪不入的江二妹。
那日的切磋,冯烨尽了全力,却还是没能胜出,萧睿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你的武功不错,底子很扎实,你缺少的是实战经验。”
冯烨也有同感,他甚至怀疑,如果他们今天用的不是木剑,而是真正的刀剑,萧睿至少有两次机会,可以取他性命。
他心中一动,问道:“世子的武功是得自长公主真传吗?”
萧睿笑道:“一半一半,我娘教过我,我爹也教过我,不过我上阵杀敌的功夫是承自我爹,与你单打独斗的这些,确实是我娘教的。”
冯烨心头一凛,他想起了父亲和杨锦轩的死,那时的周彤也只有十三四岁吧,她的气力和武功应该比不上现在的自己,那么她应是在技巧上取胜,杀人的技巧。
见他沉吟不语,萧睿还以为他是自怨自艾,便道:“你不必自叹不如,我娘练的是杀人的武功。她小时候吃过很多苦,之所以会练这种武功,只是为了自保。你我生在太平年间,自幼有家人照拂,除非是上了战场,否则不会有生死关头,单打独斗的机会也不多,因此也就不用练这种武功。”
冯烨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他想起八岁的周彤在运河船上画成花脸,只为逃过一劫。
而这一世,八岁时他在院子里蹦蹦跳跳,阿娘笑眯眯地看着他,给他递上一碗绿豆汤。
所以,父亲的死,叔父的死,还有整个杨家……
冯烨问道:“萧世子,我想入行伍,加入西秦军,去庶边,去杀敌,驰骋沙场,痛饮胡虏血。”
“哦?据我所知,以你武状元的身份,可以在五军都督府或者兵部谋职,留在京城,再或者也可以去京卫司,庶边很苦,那边都是袭职的军中子弟,他们从小就长在军中,与你这般科举出仕的不同。”萧睿一边说,一边偷眼去看萧柔。
萧柔却像没有看到似的,一脸兴奋:“咦,你想去庶边吗?那你不如去燕北,我跟着外祖母去过燕北的边关。冬天的时候,把狍子肉放进雪堆里,能吃到次年春天,燕北的雪一点也不脏,要喝水的时候,抓把雪放在锅里煮,那水都是清清亮亮的,和西北的雪不一样,西北的边关可没有这些,起风时都是土,眼睛都睁不开,若是再往西走,进了大漠,说不定就给埋在里面了。”
萧柔说的这些,冯烨是第一次听到。
他看过很多书,也想过无数次去边关打仗,可是他却没有听说过这些事。
他很仔细地听着萧柔的每一句话,萧睿看看他,又看看妹妹,道:“是去边关还是留在京城,是去燕北还是去西北,你可以听宝璋说说,她去的地方比我多,经历的事比我只多不少,我去看看木叔回来没有,你们聊吧。”
走到月洞门时,萧睿看一眼依然伫立在萧柔背后的江二妹,说道:“二姑姑,你把我娘给的膏药找出来吧。”
江二妹横他一眼,纹丝不动。
无奈,萧睿只好讪讪地走了。
番外:醉里挑灯看剑(七)
那晚,长公主府的演武场里,冯烨和萧柔谈天说地,冯烨说他小时候跟着阿娘去田间看望乡亲,与牛师傅一起在街头打把式募捐,把募到的银子捐给受灾的百姓,谈他的梦想,他想征战沙场,一展报负,他还想修葺冯园,连带着再把杭州的老宅子也一并修了,带上母亲去看西湖。
萧柔告诉冯烨,高丽人会以五花肉宴请贵客;马剌加人则以胖为美,女子若是不胖就不是美人;小时候外祖母带着她去过很多地方,有的地方是用马粪烧火的,还有的地方,人一生只洗三次澡,她们甚至还去过一个地方,那里的女子出嫁不离家,一个女子会娶好几个丈夫。
晚风习习,两人谈兴更浓,不时哈哈大笑,江二妹打着哈欠,这两人说这些话有意思吗?真没劲!
长公主说过:“提醒小柔,无论她去到哪里,都要让她记着回家。”
云夫人说过:“盯紧小柔,若是她挺着大肚子回来,我掰断你的狼爪子。”
所以,无论多困,也无论这两人说的话有多么无趣,江二妹也要硬挺着守在这里,云夫人说要掰断她的狼爪子,那决不会是吓吓她的。
“你已经决定去戍边了?燕北还是西北?”萧柔问道。
“嗯,这是我从小的梦想,我要去西北,到梁国公麾下。”冯烨语气坚定。
在大齐,如他这般的出身,想要成为战场上的猛将,就只有武举这一条路。
所以,八岁的那一年,他便选择了这条路。
整整十四年,他都在为之努力。
活了两世,这是他第一次为自己而努力,不是为了家族,也不是为了别人,只是单纯地为自己。
他不会放弃这个理想,尤其是,现在机会就在眼前。
“我爹很严的,你看我哥就知道了,不过,我支持你,若是我哥不肯帮我,还有我呢,再不行,还有我娘。”萧柔笑道。
“那你呢,要去高丽吗?”冯烨想起那位在国子监读书的高丽小王子,那可是万里迢迢从高丽追到京城来的呢。
“高丽?去一次就行了,我还没想过去第二次,啊啊啊,你是听到外面的传言了吧,他们瞎说的,李岚只有十五岁,他在王室中处境艰难,因此才找这么一个借口跑到京城,不过是想要寻得大齐避护而已,这事已在万岁面前过了明路,我那皇帝舅舅绝不会乱点鸳鸯谱的。再说,我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去过,我之所以会回京城,是听说朝廷正在组建船队出海,我想跟着一起去,所以就来求舅舅了。”
月光下,萧柔神采飞扬。
自信令她美丽。
冯烨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子。
“你要跟着朝廷的船队出海?上次你去马剌加时那么危险,你不怕吗?”冯烨有些惊讶,但又觉得理所当然,能在海上独自漂流七天七夜的萧柔,还有什么是她不敢做的?
萧柔仰头看向夜空,声音里满是憧憬:“正是因为我去过马剌加,见识过大海,所以才正加想去啊。你看这夜空繁星点点,是不是很美,可是在大海上看夜空,比这里更美更壮观。你想像一下,面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放眼望去一片璀璨,你甚至分不清哪里是天空,哪里是大海。”
“除了出海,你还想去哪里?”冯烨问道。
“我还想去很多很多的地方,等我有一天,不想四处走了我怕去的地方多了会忙记,所以做了很多笔记,记录下我的所见所闻,有朝一日,我想停下来时,我会把这些笔记整理出来,,写一本书,给很多很多人看,让他们看着我的书,跟着我走遍天下。”萧柔说着说着,就笑了出来,笑声如银铃般,被晚风送出很远很远。
“等到我三十多岁时,我就会卸甲归田,回到交阳修园子,我家园子有一半租给了县学,我和县学的人很熟,我若是去县学里当先生,他们应该能答应,闲时我会在园子里开诗会开茶会,若是有缘,还会收一两个徒弟,教他们武功,等到他们长大了,像牛师傅这样,带着他们到京城考武举。”
冯烨也笑了,征战沙场是他的第一个理想,做学问当先生则是他的第二个理想,他还有第三个理想,那就是与一人花下终老。
萧柔哈哈大笑:“好啊,我早就想去冯园了,能不能在冯园里也租给我一块地方,让我在那里写书?”
“当然可以,不收你的租金,但是你写的书要第一个给我先看。”冯烨说道。
“好啊,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快三更时,冯烨才回到书院,活了两世,除了妹妹杨兰舒,他还是第一次同一个姑娘聊了这么多,不知不觉中,竟然聊了大半夜。
“阿烨,你真的决定去戍边了?唉,那位宝璋郡主很漂亮,我还以为真如戏文里说的,当了状元就能嫁给公主郡主了呢。”许德华一脸遗憾。
冯烨朝他的脑袋上敲了一记,说道:“宝璋郡主不是普通人,不能以寻常女子对之。对了,我去戍边后,还要辛苦许师母有空时去看看我娘。”
冯烨口中的许师母是许二先生的太太,许德华的婶母。许二先生一直在学堂里教书,没有再回清虚,许师母也是交阳人,和冯母以前也认识,因此,两家人时有走动,相处很好。
而许德华的母亲许大嫂,则一直住在清虚,至今还在族学里教书。
这十几年里,冯烨只见过她三次,在许大嫂眼中,冯烨是自家儿子的同窗,好朋友,是她的晚辈。
冯烨对此很满意,只要他知道许大嫂过得很好就行了。
次日,萧睿一觉醒来,洗漱过后就跑去找萧柔。
见到妹妹,他劈头盖脸就问:“如何,对你榜下捉到的这个女婿可还满意?”
萧柔冲他皱皱鼻子,却又叹了口气,道:“我哪里是榜下捉婿,分明是给咱爹捉了员大将,给你捉了位袍泽。”
萧睿一怔:“你和他聊到半夜,也没有说服他吗?他还是想上战场?”
萧柔点点头,又摇摇头:“我为何要说服他?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别人为何要干预他?如果他被人劝了劝就改变了自己的想法,这样的人还有什么意思?再说,我也没想现在嫁人啊,是你们,舅舅、大表哥,还有你,三厢情愿,非要让我玩什么榜下捉婿。那位文状元是个半老头,榜眼是个大叔,探花竟然是个娘娘腔,也就这位武状元长得合我心意,偏偏人家看中的我爹和我哥,而不是我,呜呜呜,你要安抚一下妹妹的芳心啊。”
萧柔趴在桌上呜呜呜地哭了起来,萧睿无奈,只好说道:“跟随船队出海的事,包在我身上,这样可以安抚你的芳心了吗?”
“可以了!”萧柔立刻抬起头来,笑靥如花。
一个月后,萧柔随船队出海,冯烨跟着萧睿,踏上了西去之路。
冯烨和萧睿先去的西安,在西安,他见到了临潼长公主和梁国公萧韧,还有那位传说中的云夫人,以及被燕王周钰派来给云夫人送孝敬的燕王府长史和他的夫人。
那位燕王府长史,冯烨恰好认识,他姓刘,但是他曾经还有一个姓氏,却是姓方的,而他的夫人,则是临潼长公主身边的丫鬟,名叫烟翠。
……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边月随弓影,胡霜拂剑花,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转眼十年过去了,冯烨从一个风华正茂的武状元,变成了身经百战的大将军。
这一年,他三十二岁,也是他从军的第十年,他卸甲归田。
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之遗憾,他只有三十出头,还能继续建功立业。
但是萧睿没有挽留,他从冯烨初来西北时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他拍拍冯烨的肩膀,说道:“我不会劝你,并非是我不想劝你,而是我妹妹说过,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别人为何要干预他?从军是你的理想,去当先生当文人也是你的理想,我劝不住你,也就不劝了,去做你自己想做的事吧。”
斗转星移,距离那年临潼公主清虚一战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
就在这一年,冯烨回到了阔别十年之久的家乡。
冯氏很高兴,在园子里摆了流水席,请乡邻们家里吃酒。
“我儿子要修园子了,到时少不得要请你们帮忙呐,修完这里的园子,我儿子还要修杭州的老宅子呢。”
乡邻们纷纷称赞,冯氏笑得合不拢嘴。
待到园子修好后,来提亲的便络绎不绝,冯烨索性带着母亲去了杭州,在西湖边上租了一座精致的小院,一边翻修杭州的老宅子,一边陪母亲游览杭州城的美景。
几个月后,母子二人回到交阳,提亲的人终于没有了。
冯氏叹息:“阿娘知道你眼界高,可是阿娘不放心你啊,若是阿娘死了,这世上只有你一个人,多孤单啊。”
冯烨笑着安慰她:“我明天就去县学,请他们收我做先生,牛师傅上了年纪,不想再收徒弟了,我还可以收几个小孩教他们武功。”
“你要当先生啊,那你去县学时把我腌的咸鸭蛋带上一坛,和人家好好说说,当先生可是大事。”冯氏说着,便去挑咸鸭蛋了。
看着母亲的背影,冯烨莞尔。
冯烨在县学里做了先生,又收了两个八岁的孩子做徒弟,闲时他会在园子里开诗会,开茶会,日子如水般过去。
转眼又是两年,这一天,他刚刚从县学回来,母亲就匆匆过来,对他说道:“哎呀,来了位姑娘,非要租咱家园子,我说我家儿子尚未娶亲,你一个单身女子租我家房子,多嘴的人会说闲话的,可是她不听,就是要租,还说要在这里写书,你看可如何是好?”
冯烨笑了,他知道,他的第三个理想,就要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