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如画》 第一章:美人如画,君子如山 (一) 自我记事起,我常常坐在离江画很远的石凳上看着她与丫鬟们戏耍。她那张美人胚子的小脸很是讨爹爹和二娘的喜欢。 江家有两个孩子,一个是颜如玉,发如雪,腰如柳枝的楚楚美人——江画(妹妹),另一个则是我这个天生面容残缺,体质奇异的哥哥——江山。爹爹说江画是二娘生的,画儿唤的大娘应是我的生母,只是娘亲死的早,她与我都未曾唤过。据说娘亲是因为生我这个怪物难产而死,我以为爹爹定当对我恨之入骨,咬牙切齿,谩骂我是个晦气东西。相反,爹爹对我是出奇的好,打不下手,骂不出口,以至于后来生性顽劣的我频频误入歧途。 说来也奇怪,我与画儿这丫头年纪相仿,甚至连生辰都一致,倒也分不出长幼,只是家里的长辈硬说我比江画早出生那么几个时辰,是大哥哥。我本不想当什么哥哥,想当个老幺,集万千宠爱与一身,有爹娘抱,有姐姐撒娇,偷吃不被打,偷懒不被罚,只因投胎时走的过于匆匆,遂不得愿。画儿倒是乐滋滋的哥哥长哥哥短。时间久了,就习以为常了。 三岁那年冬天,我与江画都在二娘的榻上午睡,她忽然哇哇的哭了起来。江画哭,我也哭,哭的肝肠寸断,撕心裂肺。二娘就问:“画儿怎么哭了?” 我一边抽嗒着,一边擤着鼻涕一边说:画儿尿床了。 二娘又问:那山儿又哭什么? 我说:我想尿尿都憋了好久了,画儿说尿就尿了。 二娘说我是哥哥,是男子汉,画儿是妹妹,我理应比她懂事。我当时的理解是:岁数大的孩子不能随地大小便。 (二) 七岁那年,爹爹给我们请了个教书先生,先生姓鲁名诞,可当时的长安,姓鲁的寥寥,鲁是国姓,只有皇亲贵族或做了什么有利于江山社稷的壮举才能被赐予国姓,而鲁先生只因当时写了一篇震惊天下的《美人赋》,其中对美人的深层次描写那是一个酣畅淋漓,淋漓精致,故而“鲁”诞。我也是没有规矩,没大没小,左一口“卤蛋,”右一口“卤蛋”。起初江画没法体会其中的奥秘,识了些字后,方才透彻领悟到“卤蛋”与“鲁诞”的区别,深感其中的乐趣无法自拔。 鲁先生喜欢自己著的《理学十三论》,却又不曾教我们十三论中的一论。平日里尽教些长安当红才子顾郎的文章。我极其不喜欢顾郎的那些长篇大论,辞藻华丽过于缠绵,倒是些无病呻吟,吃饱了撑得慌的陈词滥调。鲁先生以为,我是为讨他欢心,拍他马屁,才会对素未谋面的长安才子怀有恶意,恶语相评。 鲁先生问我对什么感兴趣。 我说:功名。 鲁先生说:这不是课堂内容,我不和你爹说。 鲁先生又问了一遍。 我说:美人。 鲁先生惊讶:啊! 我说:江山美人江山美人,一切皆是注定的。 我又问:鲁先生对什么感兴趣呢? 鲁先生说:自然是功名。 我说:这不是课堂内容,我不与外人说。 鲁先生说:美人!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由此说来,我与鲁先生在某种层意上也算是个英雄。我始终好奇鲁先生的《理学十三论》究竟为何方神圣。鲁先生说:好奇心害死猫。 我说:好奇心只能害死猫,因为它是低等动物,没脑子。 鲁先生说:你要有脑子,就别瞎好奇。 我不懂,我是求知问学。然而我对知识的渴望在鲁先生眼里竟然成了瞎好奇。对未知事物的渴望探索迫使我拥有一颗挖掘真相的心。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一市井商贩手中淘得鲁先生所著的《理学十三论》盗版,除了印刷字体颜色深浅不一,纸张粗糙像如厕之纸,其余和正版一样。十三论实则是本不能见光见人见父母的书,其中论美人、论男欢女爱、论卿卿我我、论床前明月光。拜读之后,无论男女老少皆会血脉膨胀,脸红心跳,呼吸紧张,七窍流血,两眼发光。我有一个天赋,就是善于学习,举一反三。 鲁先生在课上说:美玉质细而坚硬,光泽透明,实为上上品。你就简单的描写一下。 我说:我捧着它,轻抚着它,光滑细腻冰冷却有温度。我贴在它雪白的冰肌上,感受着它的脉搏,它的心跳——” 鲁先生说:下课! 鲁先生说我已经误入歧途,已经无药可救了。如果我是歧途,那他定是歧途的领导者。鲁先生自觉地告老还乡,杜绝因为个人理想而祸害了国家的下一代。后来听说,鲁先生在乡下老家继续杜撰香艳小说售卖,发展了乡村文化,鼓励了更多乡野村夫对情感的追寻和释放,促进了乡村的闺房和谐,快乐的繁衍下一代。 只是我再也无缘超越鲁先生了。 第二章:玉面白龙,绝情之谷 (一) 我十岁那年,隐疾发作,平地生出了一个师父,江湖人称他玉面小白龙。我私底下朝市井商贩打探过,没几人知晓师父的名号,也有个面摊小贩自称自己就是那江湖上威名震耳的玉面小白龙。 我问玉面小白龙:为什么你是我师父? 玉面小白龙说:因为你是我徒儿。 我说:为什么我是你徒儿? 玉面小白龙说:你爹为什么是你爹,你娘为什么是你娘? 我说:因为我是我爹娘生的。 玉面小白龙说:我救了你,给了你第二条命,所以我是你师父。 我说:你什么时候救了我?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玉面小白龙说:你刚出了娘胎就险些丧命,是为师救了你这小家伙。 我说:那我是怪物吗? 师父说:不是,你是人类。 我说:那为什么江画没有面具,隔壁的小王也没有面具,整个长安都找不出一个和我一样戴面具的孩子呢? 师父说:独一无二不好吗? 我说:过于独一无二,有些另类。 师父说:你这月牙白玉面具可是为师亲手打造的,能随你的骨骼一起生长,可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稀罕宝贝。 我说:既然是宝贝,就给江画也打造一个吧。 师父说:江画是大家闺秀,戴个面具陈何体统。 我说:江画是大家闺秀,那我呢? 师父说:你就一臭小子。 (二) 师父领了我回断崖谷。断崖险峻,断谷隐秘。大有翻山越岭,上天遁地之势。漫天花花草草,碧水蓝天,水帘洞天之美。断崖谷在江湖上亦叫做“绝情谷”。传言绝情谷主因主钻研医蛊之术,走火入魔,杀死自己心爱的女子,方才练就长生不老之身,世人皆想长生不老,江湖上便刮起一阵寻找绝情谷的热潮,难免腥风血雨一场。只可惜,绝情之谷仿佛天上人间,桃花源里,世人历经三百年,前赴后继。老子死了儿子寻,儿子死了孙子寻,祖祖辈辈也没找出个所以然。 入谷有个规矩,需闭耳目。我虽入了谷,但一点也不知晓入谷的路径。其实师父大可不必如此,对于一个路痴而言,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又如何能记住这山外山,洞中洞。只是我年幼,还未开窍,许许多多的事情都不曾懂。 我记得,我很天真的问:师父,你究竟多大了? 师父说:说出来怕吓着你。 我说:那师父快说出来吓吓徒儿。 师父说:我已经活了三百年了。 我说:师父糊我,我爹不过四十。就已经胡子拉碴,双鬓皆白,抬头纹都能夹死苍蝇了。可是师父一副我哥哥的模样,却硬说着自己是我太祖祖祖祖父的年纪。 师父说:那是你爹不会保养。 我说:我二娘很会保养,可是鱼尾纹也能挤出几条沟了。 师父说: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女人显老。 我说:是这样吗? 师父说:是。 (三) 住在绝情谷凡事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没肉吃。山鸡野鸟都吃不得,师父说这些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得,都是灵兽。我因为吃不到肉,心里极度恼火,拉拢着脸说:这屁点大的鸟也是灵兽?我估计这样憋下去,老鼠肉我都得吃了。 师父说:老鼠肉也吃不得。 我有病,还病得不轻。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痛起来时,如黑蚁蚀心,红油煎肝,体温骤降如铁石冰块。师父前去昆仑之巅摘寻白龙~根,废时二三十天,我被病痛折磨的骨瘦如柴,双腮凹陷,人模鬼样,这回哪还能找出一丝翩翩公子的俏模样?绝情谷的人,都怕我,说我中了很厉害的蛊毒,弄不好得一命呜呼了。他们怕我在谷主回来前就死掉,这样我死的就更不光明磊落了。今天这人喂个白凤丹,明天那人喂个乌鸡丸。很庆幸的是我活到了师父采药回来,遗憾的是,我的病症更为复杂了。 我在绝情谷有个拜把子的兄弟,此人姓白,名巅峰。至于叫巅峰是不是就能攀上巅峰,我不知道,不过我很喜欢他的性格,讲义气!小峰峰比我长一岁,属牛的,事实上体格不如牛一半壮实。 小峰峰见我病入膏肓,问我可还有什么遗愿,我回答他:我唯一的愿望就是想吃口肉! 小峰峰说:绝情谷有规矩,是不能吃灵兽的。 我心里里暗暗鄙夷,老鼠过街人人喊喊打,这也算灵兽?他看我不开心,想了许久,像是决定了什么重大的事似得,说:如果你实在想吃肉,就吃我的吧。随后,他将胳膊伸到我的眼前。 我说:你又不是唐僧,我又不是妖怪,谁要吃你的肉呀。 他收起胳膊,挠了挠头,有些难为情。 白龙~根为药引,熬制汤药浸泡身体,可以缓解寒作,驱毒。要在澡盆里泡上半个月,脱皮清骨。小峰峰知道我定会无聊,每每都会带本兵法策论与我待上半日。小峰峰说:听我父亲说,江湖又起风云了。 我问:这次又是为何? 小峰峰说:听说是个女人。 我瞬间提了神,来了兴趣,追问:哦?什么女人? 小峰峰咽了咽口水,眨巴眨巴眼睛,捏着嗓子说:一个倾国倾城的女人! 我用手舀起盆里的白龙汤药泼向低声细语的小峰峰,不满道:白巅峰,你别一副太监嗓子啊!跟我仔仔细细的说清楚,究竟是个什么女人,能撼动江湖? 小峰峰是有苦说不出,有泪往肚子里咽,谁都不可以欺负他白巅峰,唯独眼前这个病怏怏的家伙。 小峰峰细细与我说道:楼兰人有一股分支擅长巫术,精通占卜之术。通晓古今,能占卜些别人想知道却不知道的事情,例如这个女人。大巫师预言,不出十年,将有一个拥有倾国之貌,倾世之才的女子闯入江湖,主宰天下。江湖听之,朝廷惧之。也就是说,得到这个女人,也就得到了天下啊! (四) 小峰峰说的声情并茂,振奋激昂。就好像说一段有关于他奶奶的奶奶的传奇历史。我在水盆里换了个姿势,翘~起了二郎腿。我问:有这么邪乎?有知道那女人是谁么,哪家姑娘啊?叫什么名字,芳龄多少? 小峰峰说:要是知道是哪家姑娘这江湖早就变天了,你这病怏怏的小屁孩就别想泡妞的事了。小心谷主知道,非阉了你不成。 我怒吼道:白巅峰,你信不信我先阉了你。 小峰峰说:那你得先穿衣服才行,小山山! 山!真想扇他! 小峰峰说:你对女人好像格外的感兴趣。 我说:也只有你这种榆木脑袋才不开窍,女人是什么——。 小峰峰说:女人是什么? 我说:这女人就好比这木桶里的水,需要你泡! 十六岁之前我一直以为小峰峰就是小峰峰,后来我才知道小峰峰不一定是小峰峰。 小峰峰有一个孪生哥哥,叫巅贤。两人一直很好奇我是如何发现这个秘密。只能说,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到了极致,对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甚至是身体部位的某些细节都了如指掌。 事情是这样的,绝情谷这些年一直在秘密打造一把刀,一把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刀。这把绝世好刀就是绝情谷左护法的孪生子巅峰与巅贤。他们不是一般的杀手,他们是绝情谷最锋利的一把刀。江湖上,他们是令人闻风丧胆的‘一刀'白枫。他们是一把刀,是一个人。 我实在想不出绝情谷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一对兄弟变成一把只知道杀人的屠刀。我也不明白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要用如此残忍的方式结束彼此的生命。而江湖上总不能有个太平,不是争权夺利,就是阴谋算计。当然,操控权利的是主,而他手下的杀手只不过是棋盘上的棋子。丢了一两个棋子不过是无关痛痒的两巴掌。我问师父:为什么要把巅峰巅贤培养成冷酷无情的杀手,绝情谷难道还缺这两个杀手吗? 师父说:绝情谷的那些杀手只能杀人,而我要他们两个杀‘神’! 我说:根本就不存在神! 师父说:有没有神我不知道,但是倘若连神都能对付了,还怕对付不了一般人?总有一些人,虽然不及神,但又超越人,实在不好对付。 我说:师父为什么总想着要对付人。 师父说:江山啊,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为师的处境。不是师父要对付别人,是别人总想对付为师啊。 第三章:童子功把童子练没了 (一) 师父常说,你也许会在某一日的清晨醒来发现自己长大了。但是师父没说,你会在某一日的清晨起来发现自己的小丁丁没有了!这是一件相当严重的事情,就好比盖房子没有瓦;赶马车没有马;吃稀饭没有饭。我失去了一个关乎男人尊严的吉祥物,也就等于我失去了娶妻身子的资格。这并不是件光荣的事情,我不能找大夫,也不能找小峰峰和贤哥,我唯一可以厚着脸皮去求助的只有师父。活了三百岁的人,见识会比较广。我很难以启齿的开口问:师父,如果一个男人没有了小弟弟是什么? 师父打量了我一眼,说:阉人! 我说:那阉人是男人吗? 师父说:不是。 我说:那阉人算女人咯? 师父说:不算。 师父觉得我很不正常,但他并不知道此刻他徒儿的内心已是千疮百孔,万念俱灰。活了十几年还能把小丁丁活没了,这种奇闻轶事虽然不一定能撼动上下五千年,但撼动一个朝代,一个江湖还是戳戳有余的。至少“一刀”白枫会笑掉大牙!年幼时我的情商在同龄人之间就已经是出类拔萃,特别是在小峰峰那个开窍迟,发育晚的家伙面前,我简直就是他的偶像,是他的指明灯啊!而如今我空有一颗拯救万千少女的心,却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小峰峰抱得美人归了。 在查清楚弄明白这一切之前,我决定伪装。我不断的告诉自己还是一条好汉。可我不是傻子,绝情谷的人也不是瞎子。就好比上茅房时,我总会纠结是该进女房还是男房。当然,我肯定还是会选择男房,毕竟进了十几年了,感情深厚。进了男房问题又来了,没有了水龙头站着尿会洒一脚,我就得蹲着尿。男子汉大丈夫蹲着尿岂不让人笑话!最后,我只能躲到师父的独立茅厕偷偷的蹲着尿。 师父接我回谷的那一年,问我男人和女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我说:男人不能生孩子,女人不仅能生孩子,还能一口气生好几个。 师父摇头。 我说:男人站着嘘嘘,女人蹲着嘘嘘。 师父当时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说:男人可以肆无忌惮的丑,女人则不行。所以,江山啊,幸亏你是个男娃。 苍天曾经有眼,让我丑,但丑的不碍事。 不过苍天现在瞎了。 曾经的我即使跌倒了,也要一览美女裙摆下的一片风光。现在的我如果跌倒了,就直接躺地上睡了。人要是不想好了,神也救不他。猪要是不想好了……猪想好不想好结果都一样。 师父问我,为什么不练功了。 我说:童子功把童子给练没了。 师父惊讶:啊,看来副作用挺大! 我说:我随便说说的。 师父说:这童子功确实有副作用。 我说:什么副作用? 师父很无辜的看着我。 我又问:究竟什么副作用? 师父朝我的裤裆摸了一把,说:这就是副作用。 我说:你都知道了? 师父说:你小子天天在我私人茅房里拉撒,还总是忘记冲洗,为师可被你的熏得好几宿睡不着。我就想着你可能有难言之隐才不得到公共茅房。但师父实在受不了你那味,为师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告诉你这个秘密。其实,你这些年练的压根就不是童子功,少林的武功早就不流行了。 我说:我猜想到了,如果童子功真能把童子给练没了,少林寺岂不变成尼姑庵了。 师父很震惊的看着我,难以置信堂堂绝情谷主撒个谎竟然还有如此大的纰漏,他也就只能骗骗我,还一骗就是好几年。 眼前,一个被雪藏了十七年的真相开始浮出水面。我迫切的等待他的告知,心急如焚的想要揭开这层神秘面纱。 (二) 师父回忆—— 十七年前 那一日大雨如注,风雨交加,呈现翻江倒海之势。那注定是个动荡不安的夜。那一夜武当与峨眉合谋攻打少林,只因为少林方丈派去传教的和尚都太帅了,导致武当和峨眉的弟子都误以为少林盛产帅哥。从此两派弟子日益减少,据说都是跟着传教和尚回了少林。这一战,少林寡不敌众,双手难敌四拳。更何况,少林近几年都将心思放在了衣着打扮上,想着如何用颜值蛊惑武林。战斗力大大不如从前,险遭灭门之灾。武当和峨眉胜利后,因为分赃不均,分功不合又打了起来。这一打,浩浩荡荡几千人拼拼杀杀之后剩余不过数十人。这一战后来被称为:少林冤案。虽然武当和峨眉也损失惨重,但是论冤还是少林最冤! 那一夜,我出生了。准确的说,我跟江画都出生了。江家添了一对孪生姐妹花,这是喜事。可我与江画是对连体婴儿。在娘胎里的时候,我们容不下彼此,但又吃不掉对方,结果就已这么悲剧的方式闪亮登场了。这一登场吓坏了所有人,没胆识的都以为江家大夫人生了一对怪物,只有爹娘不弃。可是娘在生产后没过几个时辰就死了,也好,眼不见为净。最后只剩这个老爹对我们不抛弃不放弃。 师父说,我们若是不分开,都活不过一个月。意思就是必须得分开。其实就算连在一起能长命百岁,那也不成,那岂不是怪物。所有人的意思当然关键还是我爹的意思是必须分开!就算死一个也得分!师父说可以保两个都活,只是得割其中一个女娃的左脸皮,割完之后那半边脸是废了,但是命能保住,不影响视力,也不影响说话吃饭。 我爹同意了。 就这样在我没有意识的情况下牺牲了自己成全了江画的完美无缺。 临走前,师父考虑我的前途,觉得女孩子家要是长我这德行定是嫁不出去,膝下无子孤独终老,临死前还得硬留一口气挖个坟把自己给埋咯。于是,我又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被喂下了江湖上仅有三颗的易容丹。 第四章:高人老高,死前一招 (一) 易容丹是个好东西,可以改变相貌,性别。此乃行走江湖闯荡武林的绝佳伴侣。易容丹功效出乎意料的强大,出其不意,一鸣惊人。好东西就格外珍贵,珍贵的事物一般又都稀有。所以江湖上仅有三颗。我想也许是商家为了保持它的稀有性,形成的一种促销手段,也许一颗丹药价钱都赛过我这条不值钱的小命。 我就好奇了,物以稀为贵。如果说稀有只是为了促销,那三颗未免也太稀有了吧。 师父说:造易容丹的那位是我的密友,不过,造到第三颗易容丹的时候不幸猝死了。 我说:是因为操劳过度吗? 师父看了我一眼,难掩悲伤。 师父说:不,是纵欲过度,没扛住。 我说:真可怜。 我问师父,既然我已经服用了易容丹,为什么不顺便改变我的容貌,给我易一张完好无缺,魅惑众生的脸。 师父说:那时候你还小,不知道你长大了会这么丑,早知如此,我当初就给你易了。 我说:我有很丑吗? 师父说:我开玩笑的,不丑。 我说:真不丑? 师父说:还行。 (二) 师父的那位密友也是位研究瓶瓶罐罐的高人,不仅身高高,嗓门也高。年轻时,师父唤他小高,年过三十,师父便改口喊他老高。只可惜这声老高没喊几年就喊到土里去了。老高眼一闭。脚一蹬。什么都没留下。唯独留下了那第三颗价值不菲的易容丹,师父顺手牵羊就藏了起来。直到遇到我,他方才舍得掏出这宝物。此物用在我身上,也算不辱使命。只是谁能料到,这宝物虽好,但是个未完成品。难免感叹我的童年真是多灾多难啊。 我猜想师父起初大概不知,直到我十岁那年出现了毛病,他才有所顿悟。然而为时已晚。 师父说,由于易容丹是个半成品,导致许多功能都不齐全,效果也有所削减。能挨到你十七岁就已经谢天谢地,烧香拜佛了。 我想了想,问:那我剩下的七十年怎么办。 师父说:不一定能活这么久。 ...... 那一夜,愁云惨淡。我躺在床上盯着自己的裤裆发愁。我琢磨着我不该叫江山,我应该取名叫不幸。江画则是万幸。说到江画,我的心情尤为复杂。 我从小就喜欢江画,因为她长得赏心悦目。而如今,她的赏心悦目让我痛苦不堪,甚至让我感到憎恨。 就在我想着江画于我的爱恨纠葛,命运弄人时,一刀白枫不知何时窜了进来,安静的为自己泡了壶茶。 待茶喝完,我也没有一丁点反应。 一刀白枫酝了酝嗓子,说:你这样的警惕,是成不了杀手的。 我如梦初醒。 我说:我不是杀手,也不想成为杀手。 一刀白枫愣了片刻,说:绝情谷从来不养吃白饭的。 我说:你是巅贤。 巅贤说:你总是能很快的分辨出我和他。 我说:因为小峰峰和你不一样,你是我见过最冷血的人。 巅贤说:杀手一旦有了感情就无法杀人了,他的心会软,他的刀会钝。所以峰弟只能做好杀手,但无法成为最好的杀手。 我说:即使刀钝能杀死全天下该死的人就行,你的利刀,最终也会屠杀你。 说句实在的。我并不希望巅贤死在自己的刀下,那是一种孤独残忍的死法。如果可以,我宁愿给他一刀。但我杀不了巅贤就像我无法改变他一样。我时常在想,巅贤变成这样师父有误人子弟的责任,他爹他娘也有不管不顾的责任,小峰峰也有不闻不问的责任。我也有小时候没怎么带他玩的责任,江湖上也有过于吹嘘崇拜他的责任。算来算去,是大家亲手铸造了这么一把杀人刀。由此,任凭这把刀横冲直撞,大家也只能选择默不作声。 (三) 次日清晨,鸡叫了我还没睡。当我辗转反侧一夜疲惫,正昏昏欲睡,小峰峰哐当一脚把门踢开了—— 小峰峰大声喊道:江山,江山! 我纹丝不动。他又走近呼唤了一遍。 我怒道:喊什么喊,我又没死。 小峰峰走到我床边,说:你抖的厉害,是不是生病了? 我说:你才有病呢。奶奶个腿,我这刚要睡着被你这一嗓子嚎的吓尿了。 小峰峰说:不好意思啊江山,我听鸡叫了,以为你醒了。 我说:鸡叫只能说明鸡醒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我深更半夜嚎一嗓子你就得醒啊。 小峰峰说:那打鸣是鸡的事,你跟鸡抢什么饭碗。 我说:你今天欠揍。 我纵身一跃,一个凌空扫堂腿……让他避开了。 小峰峰满脸春风得意,说:让你练功的时候你偷懒。 我一个侧身,甩手丢出一枚金针。 他轻而易举的接住,并且回敬了我。我是有心躲,没本事躲。无论我上蹿下跳,左遮右掩,还是没能躲过一心奔向我而来的金针,不偏不倚的扎进了我最丰满的屁股。 我惨叫一声,啊— 小峰峰说:有这么痛? 我立马趴倒在地,说:这金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好歹也是件暗器。你居然对我下毒手。 小峰峰说:明明是你先动的手,更何况我怎么知道你武功弱到连一根金针都躲不过。不过这针没扎到要害,屁股上都是肉,不碍事。 我说:怎么可能不碍事,我前两天闲的没事就在暗器上涂了些—— 小峰峰说:你涂了些什么? 我说:麻药。 说完,我就晕了。 再醒来已经是第二天响午。我睁开眼映入瞳孔的是三张大脸,因为贴的太近的关系,导致我的视线有些拥挤,清晰度也有些模糊。但我知道那是三张化成灰我都认得的脸。 我的第一句话是:我饿了。 第二句话是:我的屁股好痛。 小峰峰说:我去给你准备吃的。 巅贤说:我去给你找止痛膏。 师父说:我来陪你聊聊。 我说:师父你有话就直说吧。 师父关了门,又向外瞅了两眼,确定人都走了才说:江山啊,你现身份不一样了,不能再这么莽撞了。 我想想,师父的话不无道理。就好比我这针扎在屁股上,师父有所避讳了。小峰峰他们更不方便。最后落到没人取针的份上,那我岂不是死的太轻如鸿毛了。也幸亏这针扎的是屁股,要是扎在某些私密处,那还真没法活了。 我说:师父教训的是,徒儿谨遵教诲。 师父说:还有啊江山,你这武功实在太惨不忍睹了。就算我从未打算让你出入江湖打打杀杀,但是作为绝情谷主的弟子,连根金针都接不住实在是不像话。接不住就算了,还让针给扎晕了,传出去让人笑话! 我说:是我在这针上涂了绝情谷招牌麻药,才会如此。 师父说:这麻药我试过,别人也就晕四五个时辰,为什么你—— 我说:我可能是前一天没睡好,太困了。 ...... 第五章:一刀杀人,二刀救人 (一) 师父刚走,小峰峰便寻了吃的回来。同时,巅贤的药也及时赶到。我们三个第一次同时存在一个空间里。除了尴尬就是吃。我不光顾着埋头吃,偶尔也会抬起头看看眼前两个一模一样的人。难免感叹造人技术的神奇,他娘的伟大。我自称对这兄弟俩最了解,但此时此刻,我还真有些混淆。 巅贤说:我帮你擦药。 我说:不用不用,这种小事怎么敢劳烦天下一刀呢。 小峰峰此时插了一句:天下一刀只负责杀人,就让我这个天下二刀帮忙擦屁股好了。 巅贤说:这屁股是你刺伤的,当然由你来收拾。 师父说过,你得保护好自己。屁股也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我谨遵师嘱,毛遂自荐,终于争取到了对自己屁股的负责权。 片刻安宁后。小峰峰问我,师父有和你说出谷的事情吗? 我说:什么出谷?没有啊。 兄弟两人对视了一眼,说:最近江湖上出了些事情,我们必须得出谷了。 我疑惑,问:包括我? 两人说:应该包括。 我说:应该不包括吧,我武功不怎么样,出了谷没什么出息。 师父杀了回来,说:你留在谷里也没什么出息,还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我问师父为什么走了又回来。这不像你的作风。 师父说:我刚刚出去是为你给你们仨收拾行李,他们兄弟两没什么需要带的,主要还是你的东西。所以这行李就你背吧。 我满腹疑惑,我不懂江湖出了幺蛾子跟我有什么关系。 师父说:你也是江湖人。 我说:我不会武功! 师父说:你会武功,只是太弱而已。 我说:我会成为一刀白枫的累赘。 师父说:你错了。你是人,而一刀白枫只是一把刀。人不能没有刀,刀也不能没有人。 我说:不,我不需要刀,我需要笔,我想写诗。 师父说:没有刀的日子里也没见你提起笔写几首诗。 我说:好吧。等我屁股上的伤好了,我们就出谷。 师父说:就一个针眼,路上养吧。 ...... (二) 我不知道进谷的路径意味着我也不知道如何出谷。在绝情谷的这些年我秘密筹谋了一次又一次的越谷行动。无奈山高水深天太黑,都没有成功。绝情谷只是一个抽象的存在,它从不具象。因为江湖上没有人知道绝情谷究竟在哪,谷中弟子多少,人们对绝情谷的了解就好比我对江湖的了解,几乎一无所知。奇怪的是,人们往往会对没有概念的事物产生莫名的联想,莫名的联想又会使内心产生莫名的恐惧。师父说过:绝情谷只是一个谷,你没必要纠缠绝情谷到底是哪个谷,你只需知道它是一个保护你的家。所以,我从未离开过家,我只是从一个家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家。 我离开谷时,师父送了我一把青铜雕纹小匕首,做工相当精致。但我说:我不需要,我有刀。 师父说:你的刀洗澡的时候可管不了你。 我接过匕首,掂了掂份量,顺便假正经的比划了两下—— 我说:我没有随身携带匕首的习惯,弄不好会扎到自己。 师父说:扎不扎到你不要紧,要紧的是能扎到敌人就行。 我说:哪有那么多敌人。 师父说:但凡有人的地方就有敌人。 我着实无法理解师父的观点,如果有人的地方就有敌人,那么敌人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东扯西扯一番后,我正式与师父道别。我说:师父,徒儿此番出谷恐怕是凶多吉少。要是有命回来,定当好好孝敬您。 师父说:快启程吧,为师知道你早就盼着出谷的这一天了,放出去的鸟又怎么舍得回笼。多说无益,你自己多保重吧。 跪地磕了三个响头后我掉头就离谷了。我没有回头看师父一眼,我觉得男人做事不能这么煽情,虽然我已经不是个真男人了。 我与白枫并肩而走,我看着前面一摇一拐的黑毛山猪,时不时还发出哼唧哼唧的呼吸声。我说:我们为什么要跟着一只猪出谷。 一刀白枫说:不跟着它,是出不了谷的。 我质疑,猪什么时候除了被吃,还有导航的功能了?跟着就跟着吧,人类总有崇高的理想以及自我人生价值实现,猪也不例外吧。 一路上我喜欢拿着师父赠的青铜雕花小匕首去打树上的枝叶。一刀白枫则是默不作声的埋头走。 我说:白枫,你是小峰峰呢还是巅贤? 白枫看了我一眼,说:出了谷,只有一刀白枫,没有别人。 我说:说话难听,脾气差,你是巅贤吧。 …… 白枫说:你有一个妹妹叫江画—— 我说:你怎么知道? 白枫说:我听谷主提起过。 我说:好端端的提她干嘛,扫兴。 白枫惊讶:此次出谷,你不想见她? 我说:暂时不想见。 白枫突然沉默,停下脚步,过了许久说:此番江湖之乱八成和她有关系。 …… (三) 我使出浑身解数去打花花草草,出乎意料的砍下了一棵粗壮如臂的枝丫。我惊呼:真是一把好刀!若是想砍个脑袋应该也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我将匕首藏进腰身里,拍了拍袖子上的灰尘说:江画是大家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怎么会搅入江湖斗争。你是不是弄错了? 白枫思索一番,说:应当没错。三月三,飞鹰帮帮主于飞要迎娶的就是江家小妹。我曾执行秘密任务时在长安与她有过一面之缘,说起来和你还真有几分相似。 我说:三月三不就是两日之后? 白枫点头。 我说:我们能赶上? 白枫说:我加上一匹快马,定能赶上。 我说:可我们并没有马,更别说快马了。我们只有猪! 白枫打量了一眼黑毛山猪,说:腿短腰粗,应该跑不快。只能出谷再想办法。 黑毛山猪带有情绪的甩了甩尾巴,停下蹄子。哼唧。 我说:这猪大约知道你在骂它,不开心了。 白枫说:不开心就烤乳猪吃,我肚子正好饿了。 话音刚落。山猪开始一路小跑。 我说:嘿嘿,这猪有趣。 白枫也笑,说:那你给它取个名字吧。 我说:叫什么好呢,哎呀取名字太难了。猪猪,小小,小猪猪? 白枫说:一只猪而已。 山猪:哼唧 我欣喜若狂,说:想到了!哼唧!就叫它哼唧! 白枫说:好! 那时候天色渐渐暗了,哼唧也没力气哼唧了,我更是脚软腿酸心无力。我掏出干粮递给白枫,说:吃些东西吧。 白枫说:你吃就好。 我说:你怕我下毒?杀手的警惕需要这么高吗?我们是一伙的呀! 白枫说:我死了你怎么办,就你这三脚猫的功夫。 前半句很动听,后半句很难听。 哼唧沉睡在脚边。风似有若无掠过耳畔,树也悄悄的躲进了黑暗里,白枫的模样却在我的心里开始明朗,那不是巅贤也不是巅峰。白枫只是白枫。 第六章:樱花树下的黑毛山猪 (一) 飞鹰帮是个不可思议的帮派。飞鹰帮的帮主是个文盲,书没读过一本,大字不识一个。之所以能为帮派取个响亮的名字也是凑巧。说起来,飞鹰帮能稳健迅速的发展功劳在于副帮主。一切不可思议都源于这位副帮主的推波助澜。一个帮派想要在江湖上混有一席之地,没有些旁门左道是行不通的。 三月三。 我与白枫如期到达飞鹰帮的老窝,仿东瀛样式的建筑,门前还栽了两颗樱花树,这时节还未开的旺。我这辈子是没见过这世面,偶有几本偷渡过来的禁书才有些许描写。我这人,注定不是个好人。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蛊毒,偏爱淘些街巷私密贩卖的禁书。人嘛,总有些拿不出手的嗜好。 庭中川流不息。宴客多如繁花。还有个别着奇装异服,我猜想大约是东瀛人。 白枫说:你贼眉鼠眼的干嘛。 我说:我眼神不是很好,你帮我找找江画在哪。 白枫说:你眼神不好,脑子也不好?新娘会在大门口吹风吗? 我说:我又没成亲我怎么知道。 哼唧:哼唧! 白枫说:你跟哼唧真是亲兄弟。 ...... 我向来对白枫的冷嘲热讽置之不理。这个男人心眼太多,骂个人还拐个弯。弯拐多了你竟还以为他夸你。 在这样的场合,一只猪很好的吸引众人目光。仿佛今日的主角不是飞鹰帮帮主,而是这只在樱花树下撒了一泡尿的黑毛山猪。 我悄悄地靠近白枫耳边,说:哼唧这泡尿撒的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白枫说:有没有危险尿还是得撒。 我说:这飞龙帮搞什么名堂,江画怎么会和他搅合在一起。 白枫说:江画和于飞就好比你我与哼唧。多的是想不通的事。 不得不承认,这个比喻很是恰当。 眼前走来一个中年男子,三十出头,肤色匀称,面色红润。穿着一身大红喜袍,一目了然的身份。 于飞上下打量了白枫,连带瞥了我一眼,最后低头看了看哼唧,说:不知二位是? 我说:绝情谷派来道喜的。 于飞震惊,又仔仔细细端详起我来,说:贵客啊!于某有失远迎,还望两位大侠见谅。 我说:于帮主客气了。 于飞说:不过,这黑猪? 我说:它有名字叫哼唧,于帮主不知,哼唧可是我们绝情谷谷主养的宠物。此番谷主交代,定要把哼唧完好无缺的送到于帮主的手中。师父说,灵猪定当配英雄。 于飞大笑,笑中又夹杂了许多尴尬。派人牵着哼唧离开了。我望着哼唧离去的背影,我竟然格外的不舍。 我说:于帮主家中富贵,应该不会对一只猪动刀子动剑吧? 于飞说:少侠放心,于某会好好照顾它的。 待于飞东倒西歪的走远,白枫贴在我的耳边说:故事编的很好。 我说:迫不得已。 (二) 说说江画的婚礼。隆重。诡异。看似笑靥如花,实则暗流涌动。宴席上除了我双手举杯畅饮,其余宾客皆单手握杯,以应万变。而我之所以可以腾开双手主要在于我的刀是用意念控制,非手舞足蹈。只要我一声令下,白枫便会横空出世,杀他们个措手不及,人仰马翻。幻想到这,我问白枫:你为什么不躲起来?如果待会打起来我怎么凭空变出一把刀吓吓他们。 白枫说:从开始到现在别人看到我们一直在一起,现在藏起来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我说:手上一直举着一把刀招摇过市和突然从身后漫不经心的拔出一把刀,威慑力能一样吗? 白枫说:我以为你对打打杀杀不感兴趣,如此看来你还颇有研究呀。 我说:人在江湖生不由己嘛。更何况我总不能拿你这把绝世好刀砍柴杀猪吧。那简直暴殄天物,天理不容啊。 白枫点头,表示欣慰。 一刀白枫是否能抵挡八大门派四大高手以及一些小帮小派还是个令人胆颤惊心的问题,光是东瀛那些剑士就足以让我们千疮百孔。依现在的情形,大家貌似毗邻实则又是仇敌。如果这个时候江画突然出现,是否会引起一阵骚动? 人常常都是怕什么来什么!江画出现了。 红妆。嚣艳。 往往美好的事物会使人冲昏头脑,会像斗牛士般玩弄一帮红了眼的野兽。我是野兽,他们却是禽兽。禽兽与野兽的区别在于,野兽有的是野心,但禽兽满脑子充斥的都是贼心。野兽可以配美人,禽兽只能配畜生。当然,眼前的这群武林高手风云人物倘若知晓我将他们比作禽兽这种稀有品种,大约我活不到来年春暖花开。 主持说:一拜天地。 众人屏息静听。 主持说:送入洞房。 众人摔杯,高呼:打!抢新娘! 我对白枫说:这主持高堂都来不及拜,可惜还是躲不过这一劫。 白枫说:都是群豺狼虎豹,我们躲远点。 我说:怎么能躲,这不符合江湖规矩。 白枫拖着我退到了一处角落,说:你仔细瞧瞧现在的局势,大家都在乱打。你看靠左边那两个武当的弟子正在闭着眼互砍,最中间的东瀛人也是逢人就捅。我们现在搅进去不过是让现场多躺两具尸体。 我放眼一看,果真如此。我说:是否习武之人大多脑袋都缺弦少筋? 白枫瞪了我一眼。 我说:不过,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杀手。 …… (三) 此时的飞鹰帮的老窝就好比一锅粥,星星众人是颗颗米粒,江画则是一颗从天而降的老鼠屎。我自然知道将美人比喻成老鼠屎很不对味。可是,摸着良心说,比喻意外的恰当。这一战丝毫不输当年的少林冤案。东瀛人的剑不知何时转移到了赤手空拳的少林手中。武当的剑也不是武当的剑,丐帮穿着峨眉的衣服,峨眉的这群娘们也踪影全无。依照现场的惨烈程度来看,来年各帮各派都得纳不少新弟子。 白枫说:我们从偏门出去,找到江画带她走。 我说:为什么要带她走? 白枫说:此番出谷的任务就是要带走江画。 我说:江画太危险了,带走她岂不是戴着两万两黄金招摇过市。 白枫说:她是你妹妹。 我说:你是我的刀。 白枫不吭声了。我很开心我一句话就将他堵的无言以对。但是我又很难过,要带走江画是个必然的行动。无论我现在有多么抵触她,可我曾经喜欢过她,喜欢过一个人就无法对她不闻不问。如果她死了,我八成也就半条命了。我始终无法释怀的是她太幸运,导致我格外的不幸。 我和白枫从偏门出去,摸摸索索的找到了困住江画的房间,门口有两个东瀛人守卫。我和白枫凭着一颗树藏了起来,也只有我们以为自己藏了起来。事实上,凭着一颗树干比我腰杆还细的树,想要藏两个人简直天方夜谭。 我说:一句话,打得过吗? 白枫犹豫。 我不顾三七二十一嗖嗖甩出两枚银针,不偏不倚的扎在门口两个守卫的眉心。甩针的那一刻,我的心是颤抖的。我多么害怕扎到的不是敌人而是自己! 我说: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说完,白枫从背后缓缓拔出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寒月刀,形似新月,寒气逼人。轻轻比划一下,刀光剑影。我对刀刀剑剑没有多大的研究,也没多大的兴趣。看到众人惊惶失色的神情以及死都不敢眨眼的模样,我估摸着这是一把绝世好刀。只是惊慌失色的两个守卫已经咽气了,显然死不瞑目。他们大约没有想过死的如此轻于鸿毛。 按常理说,名刀重出江湖必然掀起一场腥风血雨。可能是天不时地不利的关系,白枫抖了抖刀,又塞了回去。 我说:能不用刀解决问题其实是解决问题的最高手段。 白枫说:待会遇到问题别让我拔刀。 我无语。我说:如果别人的刀已经要刺进我的头胸屁股,你也不拔刀? 白枫说:不拔。 我说:糊涂!你可以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但是怎么能拿我的小命开玩笑。 白枫:你倒是不糊涂。 我说:我还要活到享福的那一天,希望这一天不要太遥远。 第七章:长刀短刀,长丝短丝 (一) 推开门,轻而易举的见到江画让我有些不可思议。假如如此轻松就能劫走至关重要的人物,那大厅里那些人牺牲的毫无疑义。我看着江画,江画看着镜子。我走近她,又反复看了几遍。女大十八变!这柳叶眉,大眼,高鼻,小嘴。我这人就是不正经,看到美女就会情不自禁。江画透过镜子的反射看到我一副痴醉的模样,说:想不到哥哥还是老样子。 我说:画儿倒是越来越美了。 江画弯起嘴角笑了笑,转头时看到我身后不远处的白枫。 江画震惊,说:是你? 白枫走近,说:江姑娘,又见面了。 早几天我是听白枫提及过他与江画曾有一面之缘,可是事隔这么久,两人对彼此还都印象深刻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江画拉着白枫嘘寒问暖,全然不顾我这个哥哥站在一旁无人问津。我塞了满肚子的怨气出了门,蹲在门口像只看家狗。百般无聊我拿起师父送的小匕首在地上划起了字,条件反射的我刻了江画两个字。期间我的脑中闪过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临走之前我又怕别人认出我的字迹,又用脚蹭了个不清不楚。 出来,不出来。我反复念叨着这两句话。大约是我念到七十八遍的时候,两人终于一前一后的出来了。那是我少有的耐性。 我说:聊完了? 两人点头。 我说:画儿好像对哥哥这些年漠不关心呀。 江画低头,大概是羞涩了。 江画解释:白大侠救过我,对我有恩情。哥哥一直都是老样子,这么多年没见一点没变。 说完就自己一个往前走。 我看了看白枫,白枫看了看我。我说:我一点没变? 白枫说:变化挺大的。 我说:有什么变化? 白枫说:长高了。 我说:嗯,还有呢? 白枫说:没了。 ...... 再一看,江画已经走远了。她站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回头冲着我们傻笑。我也不知道她是冲着我笑,还是冲着白枫笑,我宁愿她是冲着地上的癞蛤蟆笑。 我问白枫,我们要带着江画去哪里? 白枫说:江湖之大,去哪里都行,切记不能回谷。 我说:你怀疑她? 白枫没有回答,显然,这是最好的回答。 (二) 从出谷到现在犹如一场梦,是噩梦也是春梦。这些年在师父的母鸡孵蛋式的保护下我以为江湖大约有七八个绝情谷那么大,江湖的弟子汇集起来也可以挤满整个长安城。那已经是相当的雄伟壮观了。我们三人自行乘上了一叶扁舟,随波逐流。我方才有所顿悟,天地之间,莫非江湖。 从一人到两人再到三人,我对着高山流水白云飞鸽感叹,'单身'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咯。清风、碧波、美人,一刀。哎,没劲。肚子高调的唱起了空城计以应鸟儿的鸣奏。我拍了拍肚子,给予安抚。我问白枫还要在这湖上漂多久,白枫的意思能漂多久漂多久。我一听,浑身无力,干脆瘫倒在江画的怀里,说:你就漂吧,饿死一个少一个。 白枫说:我记得你在飞鹰帮可没少吃东西,在找到下一顿食物之前,你一定不会饿死。 我说:借你吉言。 江画说:对呀。哥哥就是这样,从小就挨不住饿。我记得读书那几年,哥哥的饭量可是增加了一倍呢。 年少往事不堪回首,江画津津有味的说着小时候的事情。白枫听的也入神,时不时的向我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四目相对之际,有些异样的电流窜进身体每个毛囊。我将这种初来乍到的感觉归拢为不良反应。这种不良反应会致使人头晕眼花心慌四肢无力浮想连连。最好的解释就是我被饿晕了。就如江画所说,我真的很不耐饿,也许是消化能力异于常人的原因。无论如何,这也勉强算是一个优点吧,师父说过,能吃是福。 说福气,福气就在眼前。白枫将船缓缓靠近岸边,岸边的野柳全都靠河的方向垂枝。靠近我们的一颗腰枝旁拴着一匹白鬃黑马。一眼就使人过目不忘的特殊品种。 我说:这马有些意思,白鬃,黑毛。你们说这算白马还是黑马呢? 江画说:黑多于白,应算作黑马。 白枫摸了摸马儿的白鬃,说:既不能算作黑马也不能算作白马。 我们说:那算作什么? 白枫说:斑马。 我与江画震惊的膛目结舌,无法理解何为斑马,大抵只能理解为与花马差不多意思。又对这从未见过的斑马升起了喜爱之意。 我说:这马我们牵走吧。 江画说:不妥吧,既然是被拴在树腰上,自然是有主人的。 白枫点点头。 我说:他的主人可能早已弃马而逃,或者落水身亡了。 白枫说:我猜想他的主人就在你的身后。 江画说:我猜想也是如此。 我转过身,确实站立着一个白衣少年。看样子年龄与我相仿。是一副陌生的面孔,长得并不好看,如此一对比,白枫的容貌足以甩他好几条长安街。不过,多看几眼倒也觉得清秀。 白衣少年说:三位朋友好像对我的小斑格外感兴趣? 小斑?我说:这匹马叫做小斑? 白衣少年点点头。 我惊讶,简直太神奇了。白枫居然歪打误撞的猜到了一匹奇形怪状的马的名字,我惊的快要跳了起来。世间上还有事情巧合的如此巧妙,任我左思右想都会忍不住拍手叫绝。想想方才对小斑主人的出口不逊,我恨不得闭上眼立刻一个纵身栽进水里去,以此淹没我的口无遮拦。 我说:我刚刚并没有想要诅咒你。 白衣少年说:你的诅咒貌似不大灵验,瞧我还好端端的站在这里。没有被人追杀,也没有溺水而亡。 我们四人外加一匹斑马皆放声大笑!笑声回荡整个荒郊野外。惊的鱼儿逃窜,鸟儿落了枝。师父常说万物皆有灵性,人与万物都是相通的。起初我是不太相信一只猪,一颗木头能有什么样的灵性。这一路行来,哼唧,小斑,以及路上的山山水水,花花草草都让我有所顿悟。简而言之,你乐,万物皆乐。你悲,万物皆悲。只可惜我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人物,我肚子饿的咕咕叫的时候,万物皆静。唯一有所反应的只有身旁这些同类。 白衣少年提议带领我们仨前往附近的小镇搓一顿。我们一口就答应了。 附近的小镇叫做河口镇,至于为什呢叫做河口那版本可就多了,版本一多就没有标准答案。于是,河口镇就是河口镇。虽然是个麻雀般的小镇,可五脏俱全,吃喝嫖赌玩一样不少。 据白衣少年介绍,河口镇有一家名扬四海的酒馆,名为'三全酒馆'。意义为:酒全、菜全、服务全。再一看酒馆,人满为患。我呢,长这么大没凑过热闹。没有接触过的东西对我来说就格外的有吸引力。我总是想牵走小斑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当酒馆外的人失去耐心纷纷转移别家酒馆时!我蹲在小斑的旁边不急不躁。大家都劝我换个酒馆,说:名为三全的不一定三全,不叫三全的也不一定不全。 我说:管他四全五全,我只想吃这三全。 大家说:时候不早了。 我说:总有一桌快要吃好了。 大家说:肚子饿扁了。 我说:饿了待会吃饭才香,你闻闻这香味,厨子手艺一定不赖。 大家说:那待会你请客。 钱为何物?我十指不沾金银财宝有一段漫长的岁月了,自从我搬到了绝情谷住,几乎就没有用到钱的地方。作为绝情谷的弟子,这么些年没见师父见我索要过伙食费住宿费以及学费。作为一个养老级别的弟子,我又从来没给绝情谷添过半分光彩。我暗地里给白枫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表面我请客实际他掏钱。白枫回了我一个白眼,明明白白告诉我:想都别想。 我说:好像隔壁的酒馆更好吃。 大家说:你又没吃过,你怎么知道? 我说:看名字啊。瞧瞧这名字:香天下好再来名酒楼。名字长气势就非同凡响。 大家说:...... 我说:小斑可以牵走吗。 大家说:你为何又要牵走小斑。 我说:没吃到三全酒馆心里空空的,我需要小斑来安慰我。 白衣少年说:看的出来你真的很喜欢小斑。 我说:当然,我对女人都没有这么动心过。 我不是禽兽也不是畜生自然不会对一匹马产生什么非分只想。大抵在我接触小斑之前,还真没遇到过几个女人。而身旁唯一一个激起我心中千层浪的女性同胞还是我的妹妹。我对美人的追求怕是只有鲁先生懂了。 大家强烈要求先吃饭。什么小斑大斑统统搁一旁。 香天下好再来名酒楼里的客流量还真不比三全酒馆差,环境卫生都上得了台面。 小二说:客官需要来点什么? 我说:来盘烧鸡。 小二说:本店有小,中,大,特大号烧鸡,不知客官需要什么型号? 我说:特大。 大家说:小。 我说:我们这么多人,一只小烧鸡压根不够分。 大家说:太大的鸡一定有问题。 最后,我们点了一盘特大烧鸡,一盘小烧鸡。事实证明。太大的鸡不一定有问题,太小的鸡不一定没有问题。特大号烧鸡端上桌来平平无奇,从鸡胸脯到鸡屁股都是旧识的模样。紧挨着的那一盘小烧鸡简直让人忍俊不禁。观其圆润的体态,光滑的表面,分明就是个鸡蛋。小二辩解,鸡蛋鸡蛋,是鸡也是蛋。鸡生蛋,蛋生鸡。 我说:这家店够黑的。我还以为这鸡得多大呢。 江画说:鸡不行,再点些别的。 我们又叫来小二。 我说:来盘醋溜土豆丝。 小二说:客官我们这醋溜土豆丝有—— 我说:大的,有多大要多大。 小二说:客官这土豆不分大小,分长短。你是要长的丝呢,还是短的丝。 我将匕首从怀里掏出,丢在桌上,卯足了气势,说:你信不信我把你切成丝啊。 小二愣了愣,说:长丝!长丝! 此时白枫与白衣少年纷纷朝桌上掷出一把刀。劲够大,刀够重,硬生生把桌子砸了个窟窿。这气势不动声色的长了好几倍。 小二说:大...大...大侠。请随小的上二楼。 长丝与短丝味道不一样,这长刀与短刀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我琢磨着得换把长刀,可师父赠的匕首又是一片心意,丢了不大合适。考虑再三,只能将匕首又塞回了怀里。 第八章:长腿不快,短腿不慢 (一) 香天下好再来名酒楼,名的不是饭菜也不是酒香。至于究竟名什么?答案是江湖。二楼的光景与一楼全然不同,一楼只能吃饭喝酒聊天,二楼不仅如此,还能打架杀人放火。如果将我们三人掷刀的场景切换到二楼,那就不是摆架子,意思会被间接曲解为挑衅!如此一来,二楼的饭菜里少不了被打掉的牙,削掉的指甲,切断的碎发。 我们拔了刀就得承担起拔了刀的风险。江湖人士坐在一起吃吃饭也是情理之中。对于小二,我们只能给予皮笑肉不笑的感谢。 小二说:大侠放心,我这就去备上好酒好菜。 有人喊:小二,再上两壶好酒来。 我随声音望去,是个虬髯大汉。那两道眉毛好似两条蜈蚣匍匐在上。那酒是一碗又一碗,一坛又一坛。 我小声嘀咕说:酒量在好,这酒也不是这么喝的吧。 白衣少年笑着说:这你就有所不知,此人就是江湖上出了名的酒缸吴,吴三缸。 江画说:难不成能喝三缸酒? 白衣少年说:不错,怕是也绰绰有余。 我的水量不过一桶,此人居然能喝三缸酒,心底冉冉升起敬佩之意,不由自主的就多瞥了他几眼。不巧被他醉醺醺的鹰眼逮个正着。于是,吴三缸抱着两坛酒踉踉跄跄的走了过来。 酒坛嘣的一声砸在了桌上,酒坛没裂,桌子却噼里啪啦的掉了一堆木头削。可见内力深厚。吴三缸笑嘻嘻的往我怀里塞了一坛酒。 吴三缸说:小兄弟新来的吧,面生的很呐。 我说:不是本地人,我们几人恰巧路过罢了。 吴三缸说:啊!远方来的朋友,自然得喝上一喝。 旁人起哄,说:喝!喝! 我心想着完蛋了,得醉死异乡了。我后悔极了,我盯着他看做什么?貌不出众,一脸横肉。 大家问:怎么个喝法? 吴三缸说:我一坛你一坛。 大家说:不妥。 吴三缸问:那你们说怎么个喝法。 我说:猜。 大家说:喔?怎么个猜法? 我说:从此刻起,猜测第一个踏进酒楼的人的性别,年龄。 游戏以白枫与吴三缸为首,分为两组。倘若白枫赢了,那吴三缸极其组员皆得罚酒一坛。倘若吴三缸赢了,白枫组亦是如此。如此,大家纷纷都站了队。显然,大多都是支持吴三缸,除了我们三也有小部分是支持白枫。 第一人踏进了酒楼。 大家屏住呼吸,张开身上的每个细胞仔细观察,感应。 吴三缸毫不犹豫的说:性别男,年龄二十左右。 那是一个自信满满。 白枫顿了顿说:性别男,年龄—— 大家说:年龄? 白枫说:年龄有七十。 大家哗然。 七十与二十相差甚远,导致每个人心里都在打鼓。吴三缸则是嘲笑白枫,七十岁的老人怎么会有如此强大的呼吸。白枫默不作声。被安排在楼下的兄弟急急忙忙的赶了上来,宣布正确答案。 小兄弟说:此人,性别男。 大家欢呼雀跃,喊着:好!好!好! 小兄弟说:此人年龄。 大家屏息以待。 小兄弟说:年龄七十有三。 吴三缸惊讶:啊!怎么会这样。 白枫组高呼:猜对了,猜对了。喝!喝!喝! 吴三缸困惑,说:明明气息很强,很稳定。怎么会是一个老头。 吴三缸想不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白枫也不解惑。只是看着吴三缸组心不甘情不愿的吞着一坛坛烈酒。 酒够烈,惩够狠。 (二) 离开香天下好再来名酒楼的时候,吴三缸拉着白枫的手,一副念念不舍的模样。硬是要称呼白枫为白兄。吴三缸说,他喝了一辈子的酒,从未像今日这般有趣。而这一坛惩罚的酒,也是他平生喝过最烈的酒。 谁也不知道我偷偷饮了几碗酒,看我跌跌倒到的模样,就知道我酒量一定不咋地。 月色朦胧。 小斑驮着我,我搂着小斑的脖子。 我说:小斑你要带我去哪里。 江画说:我明明见哥哥没喝几碗酒,既然醉成这副模样。 我说:我没醉,我很清醒。你是江画。你是巅贤,你是......小峰峰。 说完,我傻笑起来。 江画说:满嘴胡话,还说你没醉。 白枫说:唉,找个地方休息吧。 江画说:那这位公子? 白衣少年说:我就不与你们一起了。我也得赶我的路了。 我醉酒呢喃:小斑,小斑。 白衣少年说:小斑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它,日后我们还会再见的。 我迷迷糊糊的说:好,一定。 白衣少年走了。我醒来的时候,小斑就在客栈的马厩里吃草。我心心念念的小斑就在我的眼前,可是心里反而空空的。我与小斑隔着语言的障碍传达彼此的感情,似乎它能明白,似乎又不能明白。应该是我希望它能明白多余它希望我能明白。 江画说昨夜酒后我说了一堆胡话。她记不清,我更是记不清了。而那个唯一记得清的人也不愿提起半个字。那些胡话或许会被遗忘,或许会被某一人烂在心底,只是那些我都不得知了。我知道的是,我们得去长安,并且我们多了一匹宝马,它叫做小斑。 (三) 前往长安是个突如其来的决定。就好像那夜的酒精刺激到大家的某些神经,也导致做了许多灵光一现的决定。比如买马。江画说前去长安路途遥远,而一匹小斑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顶多当我走累的时候可以骑上去歇歇脚。其实,我可以一直骑在上面歇着脚。 小斑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逛遍整个市场,也找不到第二匹小斑。只能另谋良马。 马商问:姑娘喜欢什么颜色的马呀。 江画说:纯白的。 马商说:好好好,我这里有恰巧有一匹千里马,毛色纯,腿长,胆子大。日行千里不成问题。 我说:不需要跑太过,我家小斑追不上。 马商说:虽说是千里马,你大可不必一日行千里。 我说:不能个头太高,腿太长,脾气太差,万一欺负我们家小斑怎么办。 马商说:这......有些为难。我这随意一匹马都比你这花马腿长,个头大。 我说:是斑马。 马商说:我管你这是什么马,不买别捣乱。 最后,江画与白枫还是毅然决定购买那匹纯白色的千里马,并取名白小画。在没有钱的时候,一匹马就成了奢侈品。比起花了大价钱采购的白小画,小斑的身份就逊了一截。我只能安慰自己与小斑:无价才是宝。 白枫一个甩袖,脚底生风似地跨上了马。那一跨,英姿飒爽,气度非凡。而我拍了拍小斑的侧腹,双手紧抓着缰绳同时废了吃奶的力气才颤颤抖抖的爬上了马。这一切,江画都看在眼里。 所谓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白枫朝着江画伸出了手,说:上马。 江画娇怯的向前迈了一步,说:这马高,我上不去。 我瞧了瞧白小画的大长腿,又低头探了探小斑,这小腿确实短了一截。还是那句话,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啊! 白枫单臂一圈,江画瞬间腾空升起,又似一阵清风拂过般被托上了马。 我心想:好臂力! 白枫圈着江画,江画贴着白枫。白枫一脸冷酷,江画则一脸娇羞。而我,骑着矮不隆冬的小斑就跟骑着一头小毛驴似的。 我气的骑着小斑就往前冲。孤男寡女的共骑一匹马实在太不像样了。小斑大约感受到了我的怒气,撒开四个蹄子就是奔。白枫和江画骑着白小画紧跟身后。小斑越奔越快,越来越不受控制。那些复杂的坏情绪纠缠在呼啸而过的风里。我想不通,我是气白枫吃了江画的豆腐,还是江画占了白枫的便宜。总之,是和我占不到半点关系。 白枫说:江山,你给我停下来! 江画说:哥哥,你这样很危险。 天呐。我也知道很危险!因为此时的小斑已经完全走火入魔,它一心追求速度与激情,全然不顾我是否会被呼啸而来的狂风刷下马去。我紧紧抓住缰绳,全身肌肉紧绷。狂风刷在脸上如一把把割着皮肉的刀子。耳朵已经屏气,再也听不到除了“轰轰”以外的任何声音。自然,也听不到白枫的责骂,江画的担心。 最终,我的力气消失殆尽。我脱离疯了的小斑,被风托着狠狠的摔下马去。 我并不痛,紧要关头白枫还是救了我。他抱着我在泥土堆里滚了好几圈。可喜的是,我的落马让小斑回过神来,一动不动的待在原地。它意识到自己犯浑了。而我除了四肢无力,脸上火辣辣的疼,耳边嗡嗡的响,也无大碍。 我还是很乐观的,至少我还活着。活着就好,活着就是命。命中注定我大难不死。 我说:事实证明,腿长的不一定跑得过腿短的。 白枫说:总结的好。 我说:啊?你说什么? 白枫说:有没有受伤? 我说:大点声! 白枫:...... 江画气喘吁吁的赶了过来,说:哥哥你知不知道刚刚有多危险。如果不是白大侠,你屁股就得分家了。 我说:啊? 江画说:啊什么啊,是不是摔傻了? 白枫说:估计耳朵屏气了,暂时听不见。 ...... 第九章:三分靠饿,七分靠命 (一) 对于河口镇我一直心存遗憾。从始至终,我都未有机会一尝“三全”味美。吃不到不可惜,可惜的是接下来的岁月里我都不可能吃到。那这种遗憾将会被放大,升华。 按照规定,白小画是载两人的良驹。奈何小斑在它幼小的年纪就添上了一笔黑历史,于是它就得勇于承担疯狂之后的代价驮着我与白枫。白枫对驯马很有一套,由此小斑在他的胯下不敢造次。我想着,孩子总会对温柔的亲娘无理取闹。因为心疼小斑,我下决心饭量比平日扣一碗。只是真当到了饭桌上,饥肠辘辘的时候,小斑早已被丢到九霄云外。 我们仨踩在河口镇的交界处,感慨万分。来时腹空包空,两袖清风。走时大腹便便,有马有肉。至于怀里藏着的那块肉我也不知道怎么来的。可能是喝醉了顺手牵羊,但是这种可能性极其的渺茫。喝醉了本来就神志不清并且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还能避开耳目偷走一块肥油油的肉,操作难度相当高啊。 我说:大事不好。 他俩问:怎么了? 我说:我怀里莫名其妙多了一块肉。 江画说:该不会是什么顽疾吧。 白枫说:到了长安给你找个大夫看看。 我从怀里掏出那块肥到流油的肉,晃了晃,说:肉在这。 ...... 江画说:哥哥,你什么时候偷的肉? 我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地。 我说:我没偷。 白枫说:不然呢? 我说:会不会有人故意要陷害我? 我们三人前脚迈出河口镇,后脚就被一行人马拦了下来。带头的虬髯大汉不是别人正是吴三缸!仍旧一副满面红光,似醉非醉的模样。 吴三缸说:各位,留步! 我心里一惊:完了,肯定来追讨肉的。 吴三缸说:白兄,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我说:去还肉! 吴三缸疑惑:还肉? 我说:你不是因为少了块肉才来抓我们的? 我又将那块油滋滋的肉提在手上晃了晃。 吴三缸放声大笑,说:这块肉啊! 我说:对,不过真不是我偷的,他们俩可以作证。 吴三缸说:确实不是你偷得。 我大喜,说:缸兄果然睿智。 吴三缸羞得面红耳赤说:诶诶诶!叫我吴大哥就好。小兄弟有所不知,那块肉是我偷偷塞给你的。 原来如此。果然,我高估了自己。我偷偷摸摸的功力还未到达出神入化的境界。我顶多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在美女腿上摸两把,但还没有本事在众目睽睽之下偷走一块大肥肉。 吴三缸说:白兄,小兄弟对不住了。昨日连夜收到南边传来的密报。飞鹰帮的帮主夫人被劫走了。 我说:我们可不负责处理绑架案。 吴三缸说:你们是不负责处理,你们就是绑匪。 我们说:胡说!我们一看就是良民。 前一秒还小兄弟大兄弟亲热的很,后一面就指控我们是绑匪。只不过绑架的对象不是块肥肉。 吴三缸从怀里掏出并抖开画像,指着江画说:画中的女子分明就是她。 我说:她什么她,她是我妹妹。 吴三缸说:你妹妹?不是一个亲爹亲妈生的吧。 我说:怎么,不像吗? 吴三缸说:小兄弟,你也太抬举自己了。任凭我从上往下看,从左往右看,也——呀! 大家问:怎么了? 吴三缸惊呼:呀呀呀!像!确实像! 大家问:哪里像了? 吴三缸说:不仔细看不觉得,我这么撇开面具细细一瞧,从眉毛到嘴巴,都像极了。 此话一出,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落在我与江画身上,一双双尖锐的目光像黑夜里饥饿的狼群。 我说:看什么看,我们还得赶路呢。 吴三缸回过神来,说:这一打岔都忘了正事。小兄弟,我可不管你们是不是亲戚,这人你可得留下。 我说:你们帮主夫人身体健不健康呀。 吴三缸说:自然健康。 我说:有没有什么隐疾啊? 吴三缸说:应该没有。 我说:那不就成了,我妹妹啊—— 吴三缸眨巴着两只红通通的鹞眼盯着我。 我说:我妹妹是个哑巴。 大家说:啊!长的这么好看怎么会是个哑巴。 有人说:帮主夫人可不是哑巴,听说帮主夫人声音可动听呢。 我说:我妹妹不仅哑,还聋!你们说什么她都听不见。可惜了我妹妹长的这幅花容月貌啊。 大家感叹:唉,真的是可惜了。这等姿色也算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美人啊。 大家的目光纷纷投向坐在马上斯斯文文的江画。她不悲不喜,不言不语。时不时还睁着那圆溜溜的大眼睛不知所云的看着众人。我逮到空隙就一个劲的朝着江画挤眉弄眼。江画忍不住被我丰富的表情逗的喜笑颜开。,这一笑大家更是目瞪口呆:美啊,美啊! 吴三缸说:小兄弟不好意思哈,我这人眼神不大好使。也都怪这画像误导人。嘿嘿。 白枫说:既然是误会一场,我们还得赶路,不便多做逗留。 吴三缸说:那是那是。白兄,有机会我一定请你喝酒。我们这就撤,你们一路小心。 我们说:再会。 (二) 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在天黑之前找到住处,最好有酒有肉有床榻。再不济,有水有米有草席。 我心里还美滋滋的想着刚刚的机智过人。江画就将我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埋怨我诅咒她又聋又瞎。我觉得这很不在理,如果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话。那我定要钱财傍身,美女左右。 我说:不聋不瞎你就被吴三缸抓走了。 江画说:如果哪天我又聋又瞎怎么办。 我说:你放心,我没那么乌鸦嘴。我喜鹊嘴。 我感慨女人的胆子大抵只有鹌鹑蛋那么大!我无需一刀一剑!一招一式,三言两语就能将她吓得三魂不见七魄。甚至可以让她就此怀疑人生。我想,江画只适合做幅美人图,挂在任何金碧辉煌的玉宇琼楼。可远观,近观,偶尔还能伸手摸两把。当然,不能正大光明的摸。自然,这就考验一个人的胆识与技术了。 我突然一惊。 我说:这下完蛋了。我们是不是被飞鹰帮通缉了? 白枫说:你才反应过来?搞定一个吴三缸,前方还有千千万万个吴三缸。 我说:那我们还是待在河口镇比较安全。 江画说:你当吴三缸会傻一辈子? 我说:那怎么办。前有狼后有虎,还让不让人活了。 江画说:哥哥,白大侠,你们一定要想想办法。 我说:你好端端的待在府里,怎么会和飞鹰帮缠上关系? 问到这,江画满面愁容,晴转多云,多云转阴,在追问下去恐怕即刻狂风暴雨。 我说:算了。现在太危险了,等安全了再慢慢说吧。 江画颔首低眉,楚楚可怜的点着脑袋,又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我说:画儿,想说什么就说吧。 江画说:听说绝情谷在江湖上也是名声赫赫的帮派,并且江湖上鲜少有人知道它究竟在哪里。即然哥哥与白大侠都是绝情谷的人,何不回去?这样,飞鹰帮的爪牙也就伸不到我们了。 白枫说:不行! 江画说:为什么?飞鹰帮的势力在江湖上是数一数二的,我们很快就会被发现,我们躲不掉的。 我说:是呀。老白,人在江湖飘,处处都是刀啊。 白枫瞪了我一眼,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那一眼包含了太多意思,我能理解参悟的有:闭嘴、笨蛋、你不懂我的用心良苦、别乱说话、我们才是一伙的。也许还有更多含义,可惜我能力有限,无法参悟。 白枫说:我会拼尽全力保护你们的,至于回谷的事就不要再说了。 我说:对对对!画儿你不知道,我们之所以出谷也是因为最近绝情谷闹饥荒。我师父穷的米都发不起了。那状况很是惨烈啊。就属我与老白觉悟高,趁着月黑风高逃了出来。我们千万别回去。比起活活饿死,飞鹰帮的那些人压根就不算事。老白我信得过。 白枫又瞪了我一眼。这一眼同样包含许多层意思。例如:机智、说的好、孺子可教。 江画说:那你们不需要带点米回去解救大家吗? 我说:不用,师父说了,即然没米大家就练练修仙之术。 江画说:修仙之术? 白枫说:饿着饿着就成仙了。 我说:准确说,分为两种。一种是饿着饿着就成仙了,一种是饿着饿着就饿死了。历来修仙这事都不靠谱。三分饿,七分命。全靠造化。 江画说:万一绝情谷的人都饿死了呢? 我说:那也没办法,那是命。 第十章:三流武功,一流天赋 (一) 天黑之际,我们在穷乡僻壤的林间发现一家客栈,宛如沙漠里的绿洲,黑灯瞎火里的烛光。两匹爱马喜得垂梢直直翘向了天,势把天戳破。我们仨一路颠颠簸簸屁股都快颠出一个巴掌大的窟窿。人就是这样,动则累。不动则废。 客栈里掌柜一名小二一名,顾客数名。于是我们仨外加两匹马就显得格外的宝贝。这种感觉不同于河口镇的香天下好再来名酒楼。相当于你不花一分一毫就享受了贵宾级待遇。 小二热情的问: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我们说:住店。 小二问:客官需要几间房呀? 我说:三间。 他俩异口同声说:两间。 小二问:客官究竟几间? 白枫说:两间。 我说:两间怎么住?江画现在都大家闺秀了,睡一间房不合适。 白枫说:谁说你们睡一间了,我们睡一间。 我惊讶:啊?我们?那......那更不合适。 白枫说:既然你觉得不合适,那你掏银子。 友情沾染了金钱难免就显得恶俗。我虽然是个俗人,但我觉悟高,有钱朋友花,没钱花朋友。更何况白枫算不上朋友,他顶多算一把我可以任意挥舞的乱刀。 我曾经也问过白枫,作为一个武功盖世的杀手却要听命一个人武功三流的诗人有何感想。 白枫说:三流的武功,一流的天赋。 我诧异:我连刀都抓不稳,何谈天赋? 白枫说:谷主知道你抓不稳刀,所以刀由我抓,你只需要抓稳针就行。 我疑惑:针轻刀重,针小刀大,我顶多是做了平常人都能做的事情而已。 白枫说:屠夫可举砍头刀,不见得能握牢一支竹笔。力气大不代表武功高。 我说:那为什么大家都喜欢背着大刀长剑?那岂不是很不方便,弄不好还会戳到自己。 白枫说:可能是一种潮流。 我说:那我岂不是赶不上潮流? 白枫说:你可以改变潮流引领潮流,为何非要赶潮流? 那一刹那如醍醐灌顶,以至于后来我确实在江湖上刮起了一阵潮流。 (二) 客栈的规矩是:凡是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都可获得免费的热水供应服务。由于江画国色天姿,如花似玉,导致客栈掌柜春心荡漾多送了两桶热水。 我私下开玩笑问掌柜:如果我是个女的,你们客栈送热水吗? 掌柜说:送,送你一桶洗脚水。 如此一闹,我就更不想当什么女人了。倘若作为一个女性却完全享受不到丝毫的特殊待遇,甚至更糟糕,那何苦要为难自己。 江画在隔壁房沐浴更衣,我与白枫盯着屋内的两桶热水发愁。洗还是不洗? 白枫传授经验说,洗澡和吃饭一样。倘若你不能保证餐餐都有的吃,那么宁可少一餐也别多一餐,免得让胃矫情。我左思右想觉得很有道理。于是,我与白枫秉着不浪费水资源又不让身体矫情的原则将那两桶热洗澡水饮了个干净。再低头一看肚子,真像个怀胎三四月的孕妇。 隔天清晨我与白枫顶着两圈乌黑浓重的黑眼圈,脸蛋与脖子也浮肿得惨不忍赌。江画与掌柜的小二皆以为我们中了什么稀奇古怪的毒或者被毒虫所咬。纷纷在我们耳边危言耸听。 掌柜说:二位客官怕是得速速就医了。你们这状况很危险啊。瞧瞧这脸大脖子粗的,估计毒全在这脑袋上呢。 我说:你们太大惊小怪了。我们只是水肿而已。 大家说:那得喝多少水才能肿成这样? 我面露尴尬,说:不多不多,我们俩一人一桶。 大家目瞪口呆。 昨夜我与白枫都未曾好眠,不过半个时辰就是一泡尿,最后我们干脆轮流蹲在茅房过夜。说到洗澡水,现在回味起来嗓子里依旧直冒酸水。那味道——甜中带咸,咸中有苦。我禁不住就询问了掌柜的。 我说:掌柜,你家这洗澡水味道有些丰富啊。 掌柜一愣,说:不瞒你说,这水啊是别的房洗过的,我瞧还挺清澈,倒了可惜。 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三) 吃过早饭后我又去了一趟茅房,那茅房全是尿骚味,我已经是闻的不能再闻了,那骚味怕是比狐狸味还得骚上几倍。如果可以我真想憋着,但这世上唯独尿和屁憋不住。 我以为当全世界都嫌弃我的时候,白枫与小斑是不会嫌弃我的。一个是我的刀,一个是我的马,算来算去都不是人。不是人就没有七情六欲,没有七情六欲就不会挑天三捡四嫌东嫌西。 我摸着小斑的屁股,小斑下意识的回头瞥了我一眼,甩蹄子就是一顿踢。 我怒吼:小斑,我是你娘! 小斑一惊。反复盯着我瞧了瞧,似雾里看花,水中看月。通俗的说:它没认出我! 我说:你别看我脸大脑袋粗,我只是水肿了而已。你仔细瞧瞧我的面具,独一无二的你的亲娘。 小斑喜得荡着自己的尾巴,好一阵摇头晃脑。常说什么样的主人什么样的家畜,看看小斑一副疯疯癫癫不正经的模样,难免感叹我可能不是一个好模范家长,导致小斑也不可能成为一匹千里马。不过,自身腿短也是重要因素。 江画曾经问我,为什么你是小斑的娘而不是小斑的爹?答案本应该有两个:一是因为我已经没有小丁丁了。二是爹生不出孩子。当时,我只告诉了她后者。 白小画和小斑的感情很好,可惜它俩都是公的,两匹公马之间能擦出什么火花?说不定未来的某一天还会为同一匹母马争风吃醋。 我摸着小斑的屁股,小斑洋洋得意的睨着白小画。 我说:你得意什么,腿比别人短一截。 我还在逗着小斑玩,江画和白枫早已收拾好行李。白小画一瞧见江画,几米开外就将屁股撅的高高的。白小画不知,我摸小斑屁股的主要原因是上完厕所没水洗手,干脆在它身上蹭个干净。 真相往往都是残忍的,我宁愿它们将摸屁股当成一种爱的礼仪。 第十一章:三女两男,以多欺少 (一) 可能因为我总是念叨小斑腿短的缘故,导致小斑时不时的就耸高姿态。那样子颇为有趣,像一只软骨头的花猫撑了个懒腰。只是它不知,喜欢从来都没有缘由也不分贵贱。刚入谷的那几年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反复一段时间不得解。后来脑袋都快想炸了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我问师父,我有一个疑惑想了好几年了!终不得解。 师父问:那你几年前为什么不问我? 我说:因为你常说时间会告诉我答案,可这么久了,时间什么也没说。 师父说:此话你只理解了一半。 我困惑:哦?那另一半呢? 师父说:时间会告诉你答案,前提你得活的够久。 我说:那得活多长才够久? 师父说:比我还长。 此话一出我便知我这辈子是听不到时间的回答了。师父问我为何事所惑? 我说:为什么美女总喜欢嫁给癞蛤蟆一般的男人? 师父说:因为爱。 我问:哪里生出的爱? 师父说:因钱生爱。 我说:那我二娘也是因为钱才爱我爹的? 师父说:那得问你二娘。 年幼无知的我在青葱的岁月里无形之中把爱与金钱划上了等号。我以为女人爱一个男人首先爱他的钱,男人家财万贯自然妻妾成群。再回首想了想鲁先生,博学多识,出口成章。对美人不仅喜爱到痴狂并且研究到透彻。如此一个男人,终日只能幽会笔下的才子佳人一解寂寞。说来说去,只怪鲁先生裤兜比脸干净。直到我遇见小月。在我一贫如洗,两袖清风的岁月里,她依旧待我情深意重。 我们仨从客栈出来,走了大约一两个时辰。烈日当头,最为毒辣。白小画不堪重负也发出了沉重的呼吸声。而小斑的速度堪比乌龟在爬,连地上的蚯蚓缓缓蠕动不知不觉竟也超越了小斑。 正当大家心烦意乱,汗流浃背,前方忽然出现一阵骚动。 小斑顿时神情抖擞。 走近一看。三个女人两个男人,明显以多欺少。 我说:这两个男人真可怜,难怪师父常说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江画瞪了我一眼。 我说:画儿例外。 江画说:你睁大眼睛仔细瞧瞧,明明是那两个男人在欺负那三个弱女子。 我仔细一瞧,两个男子身上角角落落虽无明器暗器,但力大无比,内力十足。三个女子虽然一人一剑,却也弱不禁风。其中一粉衣女子我一眼便识出。 我说:如果我没记错,她们应该是峨眉弟子。 江画问:你认识? 我说:不认识,只是飞鹰帮救你那回,除了峨眉派美人如云,其余全是一群大老爷们,我不由自主的盯着峨眉派多看了几眼。 江画说:就几眼? 我说:从头盯到尾!只是后来这群老娘们踪影全无。没想到在这居然遇见了。 江画问:峨眉弟子众多,你又是如何认出这三人的? 我顺手一指,说:你瞧那粉衣女子。 我说:主要还是她长得丑,印象深刻。 大家摆出一副“这样也行”的表情。 (二) 几个回合下来,峨眉女弟子节节败退,其中一白衣黑纱女子嘴角挂了一串鲜血,欲断不断,渐渐被风烘干。白枫猜测那两名不懂怜香惜玉的糙男人应该是少林弟子。我则认为武当派的几率高一点。理由是武当派都是长发,并且乌黑发亮,光泽很好。为此我们做了一场争辩—— 白枫说:赤手空拳,内力深厚,纵观武林也只有少林能做到如此。 我反驳说:他俩长发及腰,完全不符合少林的规矩。少林向来都是秃瓢。 白枫说:可能是假发。 结果,忽地一阵大风刮过,假发竟然腾空飞起一路南下,直至贴到我的脑门上。那两名少林弟子顿时手足无措。对于此时的他们而言,被风吹走假发与被风刮走内裤是相同的概念。 我埋怨说:这假发有些臭。 白枫说:可能是死人头上扒下来的。 我说:出家人不是提倡慈悲为怀吗? 白枫说:都带假发对女人动手动脚了,显然不是真心遁入空门,自然不会遵守少林的规章制度。 我说:秃瓢就是秃瓢,带顶假发顶多算戴着假发的秃瓢,事物的本质是不会有任何改变的。让我来好好教训这群假和尚,居然敢将美人打吐血。 当我怒不可遏的冲出层层盘根错节的隐蔽物时,脑门上还斜顶着那坨假发。那模样很是滑稽。 少林弟子本因假发随风飘走而心慌意乱,仿佛光着身子站在大地之上。不巧我又从大地的另一端撷着此物冒了出来。 我高呼:少林弟子果真花样百出。 少林弟子破口大骂:哪里冒出来不长眼的东西。 我说:何止长了眼睛,我还多长了一只眼睛,就在这—— 我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印堂。一秒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暗藏指尖的金针甩了出去。 不过片刻,几丈之外与我对话的少林弟子缓缓倒下。 金针正中眉心。 另一名少林弟子吓得裤裆处渗出几滴尿液。我虽不是出家人也不信神信佛,可偏偏骨子里就透着慈悲。但凡你慈悲了,人命就变得值钱了,可恶的人也就变得可爱了。 我高喊:你走吧。 少林弟子惊讶:你?你不杀我? 我说:你很想死吗? 少林弟子大喘一口气,说:在下龙彪,多谢今日不杀之恩。敢问大侠何方何派,武功竟如此出神入化,实在佩服。 我杀了他同门,他反倒钦佩起我?如果我是那具躺在地上已奔赴黄泉之路的尸体,我定会从九泉之下连跑带滚的赶回来,再将眼前这叫龙彪的家伙好好修理一顿。最后,黄泉路上有人作伴。 我说:我乃绝情谷谷主弟子,江山。 龙彪喜上眉梢,说:原来是玉面小白龙的弟子,果真不同凡响。 我大惊:你知道玉面小白龙? 龙彪点头:无意间听方丈提起过。 我问:那为何我曾经到处打听,没有人知道玉面小白龙?还有一个卖面条的说他就是玉面小白龙。 龙彪说:方丈说,玉面小白龙震惊江湖大约是三百年前的事了。估计知道他的人都死绝了。 我问:那为什么方丈会知道,难不成他也活了三百年吗? 龙彪说:藏经阁里有记载,历任方丈都有写日记的习惯。估计方丈也是从前前前前方丈日记里看到过。 我觉得师父活的太久,当初的熟人都已轮回好几世了,孟婆汤喝的是一碗又一碗,早记不清师父是玉面小白龙还是玉面小白脸了。 龙彪临走前小心翼翼的说:我有个请求。 我说:除了女人,什么都好说。 龙彪说:把假发还给我! 第十二章:帅入少林,丑入武当 (一) 龙彪接过臭烘烘的假发后决定先回少林。龙彪说他想通了,他认为头发比是少林弟子这个身份重要。我劝他看开点,头发身份不过表象,都是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即使现在长发飘飘未来也难说会不会秃瓢。 龙彪考虑再三,坚持还俗。 少林讲究的是“解脱”。从世俗中抽离,从凡尘中解脱。龙彪的脑门上的毛发虽被强行剔除,可心中的毛发滋生的越发茂盛。再从少林近几年的状况来看,大家都太在乎表象的东西,对皮囊的执念太深。在大家的印象中,突然某一天醒来少林就多了一条寺规:凡是丑的爹妈都看不下去的,拒入少林。最低门槛以寺內弟子圆方为参照,可以丑,但不能比圆方丑。以方丈的话来说,圆方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最后,长得好看的都入了少林,长得丑的都入了武当。大家普遍认为能入得了少林,说明自己长得够帅。武当出于无奈接纳了一批又一批一心想入少林却被少林拒千里之外的弟子。这就导致了武当弟子中有一大部分对少林恨之入骨,长期发展下去,武当与少林互相看对方不顺眼。 峨眉派本有法宝日月星辰四美人。当我知道月就是那粉衣女子时,我猜测月一定是掌门的亲戚,或者贿赂了掌门。否则峨眉派随便一个扫茅厕的估计姿色都在她之上。不料,不久前团员日被少林和尚拐跑了。据说,叫日的真被少林日了。大家唏嘘不已,认为饭能乱吃,名字不能乱起。 月星晨见少林弟子死了一个,还俗了一个,心下解气,打算领着少林弟子的项上人头回去向掌门交代。 星拔剑出鞘,拂袖一挥,血溅漫天。少林弟子身首异处。 我们并没有阻拦,大家认为死都死了,多一刀少一刀没多大区别。如此能化解少林与峨眉的恩怨,也是功德无量。 挥手告别之时,月不肯回去。 星晨问:你当真不回去? 月说:不回去。 星晨说:为什么? 月说:我找到了我要托付终生的人了,我不跟你们回去。 星晨大惊:谁? 月指了指我说:就是他。 大家瞠目结舌,说:他? 我说:你......你......眼光挺好,但我不喜欢你,你还是速速回去吧。 月说: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我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月说:掌门说过,喜欢肯定有喜欢的原因,不喜欢也一定有不喜欢的原因。 我说:那你为什么喜欢我? 月娇羞着脸说:因为你有大侠风范,又是正人君子。而且,你还救了我。 我说:我正人君子?哈哈哈哈......但凡是个女人,我都会救的。 月说:我不管,反正我认定你了。你救了小月,小月的命是你的,人也是你的。 我看着小月右眼下方有着拳头般大小泛红泛紫的胎记。竟然有些痛楚。一时软了心就答应了。 我说:那以后你就好好照顾我跟儿子吧。 小月惊慌失措,说:你有儿子? 我指了指小班说:这就是我儿子。 小月大喜,说:那我做它娘亲,好不好? 我说:不好,我才是它娘亲。 小月嘟囔着嘴,说:为什么,你是男的。 我说:我......我又当爹又当妈,不行啊! 小月说:那既然有我了,你就好好当爹就行了。 小斑喜出望外,伸出舌头舔小月。 我自认为我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小斑,它怎么还会缺爱呢? 白枫说:能多个人疼小斑,是好事。 我大惊,说:我懂了。 白枫问:你懂什么了? 我说:老白啊,你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 白枫疑惑的看着我。 我说:小斑肯定是羡慕白小画有你跟画儿疼。 白枫说:我也疼小斑的。 我说:哪有,你只会凶它。 白枫狐疑:我有吗? 我说:有。 (二) 龙彪提起过少林位于一座山后的另一座山。大家发现去长安的路也恰巧经过少林,于是,一致赞同前去少林借个宿歇个脚。 我们一行人到达少林的时候,龙彪已经离开了。接待我们的正是圆方。圆方的脸既不圆也不方,准确的说像茄子瓠子般长长瘦瘦的,腮帮上也没有富余的肉。总体给人的感觉就是一根细细的竹竿,还是一根面如菜色的竹竿。圆方的解释是,脸发绿跟营养不良没有多大关系,很有可能是蔬菜吃多了,导致色素都集中到了脸上。 我说:你们少林是不是伙食不太好? 圆方说:挺好的,只是大家普遍吃得比较少。原先厨子烧饭很有激情,可后来发现大部分的菜都倒掉喂猪了,对伙食也就随便应付了。 看来少林的猪比人有福气啊。 我说:那你们为什么吃那么少,不饿吗? 圆方说:方丈说吃多了练轻功的时候漂不起来。 我说:那方丈吃的也很少? 圆方说:不少,方丈说他老了,不需要漂了。 小月慌张起来说:你跟厨子好好说,我们既不需要漂,也不浪费粮食。你让他认认真真的做一顿饭,我们都饿极了。 江画说:对对对。我们大家都饿的能吃下好几锅饭了,哥哥估计得大吃一斤了。 我说:什么一斤两斤的,我又不是丐帮的。 圆方笑着说:放心,我会好好跟厨子交代的。你们就尽管敞开肚皮吃。 不过几个时辰,端上来的菜盘子都能垒成一座小山了。色香味俱全,既有绿油油的小野菜,也有鸡鸭鱼肉。品尝起来更是赞不绝口。 我一边塞着满嘴的烤鸭一边说:你们这厨子真是好手艺啊,好福气好福气。 小月说:你把白大哥的鸡腿都吃了,他可一块没吃呢。 我说:哎,小月,你是喜欢我呢还是喜欢老白呢。 小月娇嗔道:当然是喜欢你啊。 我说:既然喜欢我,就应该随时与我统一战线啊。 小月说:我这不是看你吃很多了嘛。万一撑坏了怎么办。 江画说:小月妹妹你不知道,我哥啊他可是名副其实的饭桶。 我喷着饭说:什么饭桶,这叫福气,懂不懂? 大家异口同声说:懂懂懂。 第十三章:救人一命,以身相许 待我们胡吃海塞完毕,天也由黑转为漆黑。漆黑与黑的区别在于,黑还能看见事物的剪影,而最高程度的漆黑完全就跟瞎了一样。我跟小月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不忘拉着手摸索在少林的羊肠小路。小月的手肉呼呼的,嫩滑滑的,真恨不得啃上两口,再一联想到小月的绝世容颜,三天前的饭还在嗓子里打转。 小月娇滴滴的说:你这样摸人家的手,人家会害羞的。 我说:摸个手而已嘛,大惊小怪。 小月说:你常摸女孩子的手? 我说:摸手算什么,几乎都是腿啊,屁股啊—— 小月怒吼:江山! 我震惊:啊! 女人生气的时候一点也不可爱。 小月莫名的停了下来,伸手摸了摸我脸上冰冷如雪的白玉面具。我丝毫感受不到她指尖传递的温度,不知是她的手如玄铁还是我的面如玄冰。小月顺势想轻轻替我摘去那鬼魅般的面具。 我心中一颤,说:不能摘。 小月问:为什么不能摘,难道是缝上去的? 我点头,心里一阵翻江倒海。 小月说:对不起,我还以为大侠带面具都是为了增加神秘感。 我说:我不是大侠。 小月说:你是!你一针就要了少林弟子的狗命。 我连忙捂住小月出言不逊的嘴。 我说:注意分寸,这是在少林。 小月吐了吐舌头,说:这不是四下无人嘛。 我说:师父教导过,敌人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小月惊呆,说:你师父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 我说:谁能害的了他? 小月说:如果人害不了,牛鬼蛇神说不定—— 我说:呸呸呸,少乌鸦嘴了。 小月说:你对你师父,好像很在意的样子? 我说:当然,师父有救命之恩。 小月说:那是不是我救你一命,你也会在意我,或者喜欢我? 我说:你就不能盼点好吗? 小月说:你回答我,会不会? 我说:不知道。 小月追在我的身后,一边埋怨一边嘟囔着:不知道是会还是不会?江!山! 江湖上的人总喜欢把感情和性命扯上关系。认为你救了我一命,我就应该以身相许,或者我救了一命,你就应该以身相许。救人和娶老婆都是一种自由,如果将两者联系在一起,那就相当不自由了。 天空突然电闪雷鸣。小月一头栽到我的怀里。 我说:你干嘛! 小月说:我......我害怕。 又一个炸雷惊天动魄的响起。伴随着那一声炸雷,蜿蜒涌出一批人马。 我大喊:你们是谁! 其中有人摩擦火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点亮数支火把。火把颤颤巍巍的光照亮了半边天。我大惊,将我们团团围住的正是少林弟子。我在缠绕如蛇的阵型中隐约看到了龙彪的脸,他夹杂在人群中并不突兀,借着薪火的亮光看透他皮囊下那张隐藏与黑暗的邪恶的嘴脸。 小月靠在我的耳边低声细语。 小月问:那是不是龙彪? 我说:不是。 小月说:怎么就不是,这张脸化成灰我都认识。 我拉起小月的手,说:相信我。 小月稀里糊涂的点着脑袋。 人群中有人大喊:杀了他! 我说:杀我可以,是否得给我一个理由,不然少林岂不是滥杀无辜? 那人说:杀你还需要什么理由,老子想杀就杀。 我说:难不成是因为我饭吃太多了,你们少林承受不起? 那人说:呸,当然不是。 我说:那究竟为何杀我? 那人说:罪一你劫走了飞鹰帮的帮主夫人,罪二你杀了少林弟子。 我说:我没有。 那人说:你有。 结果我实在辩解的闹心,不想在有与没有之间争出个胜负,于是随手甩出一枚金针。 那人张了张嘴说不出话,瞳孔鼻孔放大数倍,心有不甘的缓缓跪倒在地。 众人皆惶恐不安。 有人大喊:是见血封喉。 见血封喉是江湖上人人畏惧的剧毒,处于江湖仁义,小打小杀的时候盟主一般不介意使用此类毒物。主要是江湖厮杀大多目的不纯,状况不明。万一杀错了便无药可救,甚至连遗嘱都来不及写。 我抖落抖落衣袖,吐了两口唾沫在手心上顺势整理了下凌乱的发型。 我说:没错,好眼力。 龙彪阴森着脸,向前两步站了出来。 龙彪说:大家一起上,看是他的针快,还是我们的棍棒快。 说完,龙彪手一挥,浩浩荡荡的人马举着长短不一粗细不一的木棍就朝我们冲来。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如此彪悍的斗殴场景。我拉紧小月的手,面如土色,说:小月! 小月说:你打的过吗? 我说:废话,当然打不过。 小月说:那…… 我说:那什么那,还不快溜! 我拉着小月脚底生风般穿梭在少林的拐拐角角,就差飞檐走壁了。倘若在绝情谷的那几年,我能预知到如今所发生的事,昔日定当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的勤练武功。师父说过,我有觉悟,但觉悟不高。当某一天我的觉悟高了必然会悔恨曾经的自己觉悟那么低。 紧随身后的少林弟子因为平常吃的比较少所以关键时刻漂的也非常高。其中有个尖嘴猴腮,瘦不拉几的少林弟子持着短棍竟悬在我头顶一丈高处。我称呼此人为‘猴子’。 猴子一个空中侧翻,稳稳落地。 猴子说:劝你们不要做无畏的挣扎,还是乖乖让我们打吧! 我说:你这人是不是有病! 猴子说:我没病啊! 我说:我知道你没病啊。 猴子说:那你干嘛说我有病? 我说:我就那么随便一说。 猴子抬着脖子,歪斜着五官埋怨说:这事怎么能随便乱说,害得我真以为我有病,搞得人家小心脏砰砰直跳。 我说:你怕不怕我的见血封喉? 猴子说:怕。 我说:那你还不快滚。 猴子说:好的。 猴子漂走后,小月附在我的耳边低声说:这人真是有病。 我说:其实有病和无病没什么区别。 小月问:为何? 我说:都是两个字。 小月说:那小斑和江山也都是两个字,所以小斑和江山也没有区别咯? 我说:笨蛋!本质都发生了变化,怎么能做比较。 小月长“喔”一声。 第十四章:绝情谷牌绝情小辣椒 猴子身轻如燕的漂走后,身后一片荒凉。那些追杀我们的人不知不觉被黑夜吞噬,倒在一片血泊中,颈处皆留下三公分深的刀痕。夏季的炎热让那些尸体很快就腐烂,我鬼使神差的翻遍了横七竖八的尸体,始终没有看到龙彪的脸。 朋友来了,敌人就消失了。某一年我与师父曾探讨过“敌友论”,一番没规没矩没节没操的深入讨论,得出此论:朋友的敌人乃是敌人,敌人的敌人却是朋友。通过这个结论衍生出更为令人咋舌的一论:朋友妻乃我妻,我妻仍我妻。师父念我痴人做梦,痴心妄想。 白枫解释他救驾来迟的原因是他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将江画藏在一个非常安全的地方。当我们风尘仆仆马不停蹄的赶到所谓绝对安全地带的时候,江画凭空消失了。凭借地上一两根头发的颜色光泽以及长度,大家断定江画确实在此处呆过。我推测,江画是被一个七老八十的蒙面人强行拖走,证据则是地面上那几根零散的白发。白枫说,那是白小画尾巴上的毛。 事件变的更加扑朔迷离。 谁也不知道究竟是谁用了什么手段把藏的如此意想不到的江画偷偷掳走。小月大胆的猜测:会不会是画姐姐自己偷溜了出去? 我与白枫异口同声说:她不敢。 小月说:既然人做不到,牛鬼蛇神应该—— 我说:你很迷信。 小月说:如果现实解释不通的事推给迷信就全能解释通啦。 我说:这样永远都会错过真相。 我一直以为包括我身边的人也都一直以为我难得清醒,意思是我基本糊涂。后来大家对我有所改观,认为我是韬光养晦,故意为之,再后来大家对我普遍没有想法。 江画被掳走是件很严重的事情,严重到白枫怀疑自己是否在藏东西这方面缺少天赋。事实上,相当有天赋。江画被藏在山腰处一颗桃树旁的狗洞里。因为正值炎夏,桃树早已谢的光秃秃的,倘若你对花草树木一无所知,那么在你眼里它可以是任何树。 我好奇的是,为什么狗洞如此之大。 白枫说:因为狗大。 一只比白小画还要壮硕一倍的狗那还是狗吗?光是想想,我就不寒而栗。 我们一无所获,一无所知知,甚至未寻到一点蛛丝马迹。沮丧难过之下,我们在狗洞里度过了漫漫长夜。 那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夜。 那一夜我与小月“血流成河”。血渗过簿透的长衫溢出,所躺所坐之处皆染上了血迹。起初,我先发现了小月的血,大家都很慌张。 我说:傻月,你可还有什么心愿。 小月说:说一句你爱我。 我说:换一个。 小月说:说一句你喜欢我。 我说:再换一个。 小月说:我喜欢你。 临死之前还不忘煽情一把,我不忍拒绝,默默承受。等了半柱香,小月还没有死,我顿悟到可能一年半载死不了,立即抱着白枫一阵痛哭流涕。 白枫说:生死有命。 我继续鬼哭狼嚎。 白枫说:死不了。 我涕泗交流,说:我知道。 小月说,这是女孩子家来的癸水。月月都来,经常一不小心就血染衣裳。 我潜意识里觉得从鼻子里流更为方便。 我问:为什么不从上流而从下流? 小月大喊:你下流。 我转身看向白枫,问:我下流? 白枫说:嗯,下流。 我抚摸着小斑肥硕的大臀,心力交瘁的问:儿子,你爹下流吗? 小斑荡起尾巴在我脸上一阵狂扫。 我从洞中探出脑袋,朝着黑漆漆的夜空呐喊:我下流吗? 刹那间,狂风暴雨。 作为一个成年人,我被强行灌输了一两个时辰的生理知识,并且是从一个与我一般大的女子口中得知。小月说世上最美好的便是初吻,随即问我初吻可还在? 我思索片刻,说:不在了。 小月悲恸,问:什么时候的事,哪家的姑娘? 我说:我二娘,小时候经常亲我。 小月背对着我不再说话。 等到后半夜的时候,我的小腹也有些微胀,一直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随后我的癸水就透过层层薄衫漫延出来。虽然血量不能与小月这个血囊相比,可也让我这个初来癸水的‘男人’吓个半死。 一开始,白枫以为我大腿或者屁股上受暗箭所伤,一心想一探究竟。 我立即否认。 我说:痔疮犯了。 大家诧异,问:痔疮,痔疮会流这么多血? 我说:嗯,十男九痔。 大家表示,无计可施。 我记得出谷之前,师父为我准备了行囊,此行囊堪比锦囊,一解我燃眉之急。 知我者,师父也。 白枫问我行囊里为何塞满了棉花布条,我解释说:因为师父一直就知道我有痔疮。 白枫问:为什么谷主会知道你有痔疮? 我说:师父就是罪魁祸首。 白枫说:谷主也让你吃了绝情小辣椒升级版? 事情是这样的,师父闲来无事喜欢研究开发新鲜的蔬菜品种。有一次开发了一种名为“绝情小辣椒”的品种。大家品尝之后,一致觉得味道甚佳。师父有了大家的鼓励,加班加点,历经一年研发了“绝情小辣椒升级版”。大家跃跃欲试,踊跃品尝,那日之后的七天,绝情谷的水供不应求,绝情谷的茅房人满为患。那次之后,大家普遍得了痔疮。而我与师父,是绝情谷为数不多的幸存者。 我撒谎说:吃了。 白枫拍了拍我的肩,说:以后谷主研发的东西还是谨慎一点为好。 我频频点头,说:好。 小月说:其实,我也有痔疮。 我说:你们放心,总有一个大夫能治好此病的。 小月说:痔疮算不上病,大夫管不了。 我说:那就先让他感同身受,自然就会有对策。 小月说:如何感同身受? 我说:这就得靠师父的“绝情小辣椒升级版”。 白枫说:这招太毒。 我说:无毒不丈夫。 在后来的岁月里,我确实逼着一位悬壶济世的仁医吃了绝情小辣椒升级版。 第十五章:正宗长安特色大肉包 三天后我们到达长安。 这是小斑最卖力的一次跋涉,它载着我与小月马不停蹄的朝着长安奔去,路上的蝴蝶翩然飞到它的鼻尖想要同它嬉戏,小斑一个喷嚏将蝴蝶吹到了十万八千里处。我想,小斑可能误以为它爹它娘病入膏肓,如果在拖拖拉拉搞不好命丧黄泉!恰巧我与小月一路上沉默寡言。 白枫提早半天到达长安,他伫立在城墙上,伶俜无依。随着烈日攀升,引来妇女孩童围堵,一个个抬头仰望城墙上的白衣俊郎少年。 妇人甲说:要是换到十年前,我肯定嫁他。 妇人乙说:哪还轮到你啊,瞧瞧你那张老脸。 妇人甲说:去去去,我家那老头子说了,我最美了。 大家说:你家老头骗你的。 妇人甲说:怎么可能,我家老头子最老实了,你就是借他十个胆,他也不敢。 大家说:你家老头是不是眼睛有毛病? 妇人甲问:你们怎么知道? 大家哄笑,说:不然怎么会娶你这个丑婆娘。 大家本是清早赶来买菜,过了响午篮子里不过装了三四个横七竖八的小土豆。原来,全都顶着大太阳在城墙下看痴了。下到七岁的女童,上到七十岁的老太婆都眼巴巴的望着白枫的背影浮想联翩,男人则是盯着白枫身后的那把形似弯月的大刀咂嘴弄舌,口水直流。不管男女老少,对白枫或是羡慕,或是爱慕。 我们赶到长安城的时候,熙熙攘攘的人群已经所剩无几。白枫说他挺拔久了,脚麻,腰疼。 我问:你干嘛纹丝不动的站在那里晒太阳? 白枫说:一开始纯属为了站得高看得远。后来身边的人竟越围越多。作为男人,失什么也不能失风度! 我问:有姑娘? 白枫说:有小姑娘和老姑娘,就是没有大姑娘。 小月问:姑娘就姑娘怎么还分小,大,老? 我说:这么形容吧,你就是大姑娘,你女儿就是小姑娘,你娘就是老姑娘。 小月喜不自禁,问:女儿?你跟我的女儿吗? 我说:拜托,我打个比方而已嘛。 小月说:但人家想跟你—— 我说:停停停!再说下去就罚小斑今晚没饭吃。 小月欲哭无泪的望着小斑,小斑心领神会,一个劲的摇头。 小月说:儿子! 小斑摇头。 小月说:儿子,你可怜可怜娘亲吧。 小斑深情的望着小月,对视不过三秒。一个扭头,华丽的转过身去,并且对着小月放了一个又臭又响的连环马屁。此屁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我说:不愧是马屁精! 大家一脸茫然。 我解释道:马屁中的精品,简称马屁精。 大家这才恍然大悟,赞不绝口。 长安还是印象中的长安,街道没有变宽也没有变窄。又与印象中的长安有些出入。七年前城门口名声大噪的包子店店主姓李,大家都称呼他李包子。李包子早些年是财神眷顾的主要对象,通过“李记包子铺”一不小心家财万贯。男人有了钱,女人就跟天仙下凡似的堕入怀抱,一天掉一个还不带重样。最终,李包子娶了一个美娇娘。美娇娘心猿意马,不过一年就出了轨,劈了腿。李包子一气之下吃了十几个馒头噎死了。如今这家店早已改朝换代,面目全非了。店名改为“正宗长安特色大肉包”。 小月问:肉包也分正宗不正宗? 我说:可能正宗的不是肉包是人。 小月问:什么意思? 我说:意思是老板是本地人,正宗的长安人卖的包子不就是正宗的长安包子嘛。 小月说:挺绕的,我大概明白。 我说:你不懂我可以再解释一遍。 小月说:不不不,你还是给我买两个肉包吧。 我说:老白,你给我们买四个肉包吧。 白枫掏出银子,说:老板,来六个。 最后,老白吃了一个,小月吃了一个,我独自一人吃了四个。 我说:你们就吃一个干嘛买这么多。 大家说:因为知道你能吃。 第十六章:长寿富贵,久别重逢 包子店老板莫名其妙的赠了我两个香菇肉包,说是新品上市,让我在长安大街小巷移动着打广告。我大快朵颐的啃着肉包,一路飘香。 吃到第二个包子第二口的时候,我被喊住了。此人乃是小王。 小王是我隔壁的邻居,也是我小时候的玩伴之一。小王全名&王长贵&,长贵乃&长寿富贵&之意。他爹说了,光长寿不富贵不行,穷一辈子活的幸苦。光福贵不长寿也不行,有钱没命花。小时候我认为长贵长大了一定跟着他爹为朝廷卖命,继而达到长寿富贵。再见长贵的时候,他衣衫凌乱,蓬头垢发,虎背熊腰的蹲在馄饨摊边,手里还捧着个凹凸不平的铁饭碗。 如果不是长贵在茫茫人海中认出了我,我想我一定就这么与他擦肩而过,并且一辈子都认不出他来。因为他实在毫无特色,恰恰我太有特色。 我看着长贵窘迫的模样,心里很不是滋味。我说:长贵,久别重逢,我请你吃饭吧。 长贵说:别别别,兄弟好不容易回来了,自当我为你接风洗尘。 我说:长贵,你都混这样了,兄弟饿死也不能吃你这顿饭。 长贵说:哈!你以为我没钱? 我说:你都这幅德行了。 长贵说:这幅德行是我们丐帮的规矩,新衣服买回来也得照个造型改造。 我惊讶,问:你入了丐帮? 长贵点点头。 我说:你爹也同意了? 长贵说:哪能啊,我爹就是一个老顽固,不过他最近被朝廷盯的紧,没空管我。 小月问:丐帮的碗都这样? 长贵说:姑娘有所不知,此乃丐帮出了名的铁饭碗,只有正式的丐帮弟子才能捧着它。 小月说:这一个一个的窟窿也是造型? 长贵说:这...... 我说:不用猜,你爹砸的。 长贵大笑,说:哈哈哈,兄弟懂我。 长贵见到我万分激动,硬是要请大家大搓一顿。我刚想张嘴答应,长贵突然打断了我。 长贵的原话是:兄弟,想必这件事你还不知情,即然老天让我遇见了你,乃是信任我王长贵。兄弟,我有大事要跟你说,是非常非常大的事,大到我都不知道如何开口。 我说:你要借钱? 长贵说:去去去。我跟你说。 我说:你说。 长贵说:你家府上昨夜起火了,统统都烧没了,你爹你二娘也没了。 我说:开什么玩笑。 长贵撸起衣袖,口水四溅的破口大骂道:开你大爷的玩笑,我王长贵就不是乱开玩笑的人。 我说:那你怎么现在才说。 长贵说:天知道我居然今个大街上遇见了你,一下子给我整蒙了。 我忧心忡忡,心绪不宁的说:长贵啊,我先回家看看。 长贵说:速去速去。 脚还停在原地,灵魂已经出窍,只见我左顾右盼,心神不安。 长贵说:兄弟,你怎么还在这? 我说:长贵啊,我家在哪儿? 问完,长贵狠狠朝着我的屁股踹了一脚。 小月心疼我,觉得长贵是个野蛮人。我说,长贵其实不野蛮,你先瞧见他妆扮野蛮,心里早已对他有了评判,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你都感觉野蛮。 小月说:是,我第一次见你觉得你特别的有大侠风范,现在明明知道你与大侠,正人君子八杆子打不着边,可我心里偏偏觉得你就是。 我说:你知道这叫做什么吗? 小月摇头,问:什么? 我说:一根筋。 我骑着小斑穿过热闹的集市,风太急,马太快,记忆的碎片在脑袋里猛烈的搅拌。有一刹那,恍惚回到了七年以前。只是那时候的我还不会骑马,更没有一匹叫做小斑的马。如果这场火发生在七年以前,那对大家都是一种解脱。 我家确实着火了,连房屋都烧塌了,之前的亭台楼阁都变成了废墟一片。我想把小斑拴在门柱上,找了半天也没有一根能拴的住马的柱子,全部烧成灰烬。后来,我多走了几步把小斑拴在长贵家门前的柱子上。 若是以前,我不会去拴小斑。因为它完全没有离开我的理由。我想,小斑绝对不会一声不响的离我而去。同样的,我爹我二娘也没有理由不托梦询问我意见就上演这么惨绝人寰的一幕。可见自认为的绝对是多么的不绝对。 大家随后也都赶了过来,替我在废墟中寻找遗骸。无论大家怎么找,还是一无所获。大家认为事情有所蹊跷。 白枫说:看样子,昨晚火势不小。 我说:可不是,我爹我二娘骨头恐怕都烧成灰了。 白枫看了看我,说:以目前的状况来看,不能判断你爹你二娘已经命丧火海。 我突然嚎啕大哭起来,跪倒在地上,说:爹,二娘,孩儿不孝,孩儿不孝啊。 小月从背后一把圈住我的腰。 小月说:江山,你别这样,这不是你的错。 我说: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我早该回来,早该回到他们身边。我简直就是混蛋。 小月说:大家一定会找到凶手,替伯父伯母报仇的。再说了,白大侠也说了,伯父伯父或许早已经逃火海了。 我说:逃?能逃到哪里去,天上去还是地下去? 我想,我是彻底的傻了呆了痴了,净说些离经叛道的胡话。 白枫说:最近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扑朔迷离的事情。江画的消失,江府的这场大火,太蹊跷了。看来我有必要去查清楚事情的原委。 我说:带上我,我跟你一起去。 白枫说:不行,你不会轻功。 我说:没关系,我有小斑。 白枫说:小斑可不能飞檐走壁。 我说:那好吧,你一路保重,速去速回。 白枫临走前靠在我的耳边悄悄的说:我已飞鸽传书告知峰弟,他会尽快赶来长安保护你们。 第十七章:深夜屋顶赏月喂蚊子 长贵安排我们暂时住在他府上,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在长贵家借宿,昔日我与长贵即使玩到深更半夜,二娘都会硬生生把我拖回家去。因为两家实在挨的太近了。 白枫走后,我每夜都会坐在房顶吹着清风,望着明月。然后用指腹一遍接着一遍的摩擦着暗器。莫名的感觉手里的银针很重,足足有一个头颅的斤两。暗器这种东西看似有形实则无形,就像躲在黑暗处的魂魄,存在的本身又不存在。我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竟凭借着根根绣花针弹指间毁灭了很多生命。 从前,我很不理解为何师父乐此不疲的培养一批又一批的杀手。师父说,杀手不是为了成为杀手而去杀人,大多都是心中有仇恨,成为杀手只是实现心中所想的一种途径。但师父又说,白家两兄弟心中并无任何仇恨,恰是因为他们情感空白,不易迷惑,是把难能可贵的好刀。 我举起手中的银针敬向天边触手可及的明月,心中百感交集。 小月说我变了,小月说以前的江山不会放着舒适的床榻不睡,深根半夜爬到屋顶赏月喂蚊子。小月不知,这世上千年不变的唯有妖怪,是个凡人就禁不住雨打风吹。索性变好或者变得更好,变坏或者变得更坏是人自己可以主观操控的。 长贵颤颤巍巍的趴在梯子上,大喊:江山,快,快来拉我一把。 我说:要不我们下面聊,你就别上来了。 长贵说:不不不,你把我拉上去,我长这么大还没上过我家房顶,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我伸手去拉长贵就好比一只瘦弱的鸡伸出爪子去救援坠下山崖的老虎。出奇的是,长贵真被我硬生生拽了上来。长贵尴尬的拍着我的肩,夸我道:人小力气不小。 我说:是你太虚胖了。 长贵说:不碍事,最近长安流行微胖。 我说:好福气,你还赶上了潮流。 长贵笑呵呵的往我怀里塞了一包肉鼓鼓,香气扑鼻的东西。 我大惊,说:烤鸭。 长贵说:你小时候最爱的那家,东市街口的西施烤鸭。 我乐的合不拢嘴。 我说:小时候一直以为西施烤鸭的老板定当有沉鱼落雁之貌,后来发现压根不是那么回事,是那鸭的品种叫西施,后来好一阵子都不想吃它。 长贵说:你小时候可傻了,天天满脑子都是美人啊。 我说:说明我江山执着,你小时候天天满脑子都是红烧肉。 长贵说:那说明我王长贵也执着。 对肉过于执着,迎来满身肥膘,这貌似不是个适合执着一辈子的对象。我想,这就是我可以和长贵友谊地久天长的一大原因,在我们的骨子里,对某些特定的事物有着出乎意料的执着和热爱。 长贵说:说到美人,江山啊,我就有些不懂了。 我说:有什么不懂的,你说。 长贵看了看我,吞了吞口水,说:你和月姑娘到底是什么个关系。 我说:朋友。 长贵说:我看人家月姑娘可不止把你当朋友。 我说:我不喜欢她这款的。 长贵说:这我是清楚,你喜欢长的漂亮的。 我说:我有这么肤浅? 长贵说:如果喜欢美女叫做肤浅的话...... 我说:嗯? 长贵说:那你是挺肤浅的。 第十八章:比武招亲,娉婷莞儿 次日清晨,大家伙都忙的不可开交,每个人都有事做,唯独我和小斑无事可做。无事可做的时候,脑袋好像也生了锈,不知怎么地竟想些,说些稀奇古怪的话语。 我说:儿子,万一有一天你娘跟了人跑了,你爹也跟着别人跑了,你是要我还是要你娘呢? 小斑一边咀嚼着粮食,一遍摇着尾巴。 我说:你是我儿子,无论天南地北,刀山火海,你肯定都会选择我,对吧? 小斑嚼着嚼着把草吐了出来。 我拾起地上的草喂到它的嘴边,小斑的脑袋刷的一下撇开。 我嗅了嗅野草,叼起一根,那模样就好似街上的地痞流氓。我感觉小斑与我中间隔了千山万水,隔了一个小月的距离,没错,我吃醋了。 眼前,小月风风火火的拿着一把剪刀走到我的面前,说:你过来,我帮你把衣服剪了。 我说:一大早抽什么风? 小月说:哪跟哪,王大哥说了,今日丐帮有活动,我们可以随他去凑凑热闹。 我说:你乃峨眉弟子,我乃绝情谷弟子,穿的破破烂烂的跑丐帮凑什么热闹。 小月说:你是舍不得剪衣服还是真不想去凑热闹? 我说:说实话,真舍不得剪衣服。我就这几件衣服,剪坏了我穿什么。 没过一会,小月从长贵屋里取了两件已败坏的衣服。 小月说:江大少爷,现在是否可以换上? 我说:月丫鬟,替本少爷更衣。 小月说:遵命。 几个钟头以后,小月与我跟着长贵成功的混入了丐帮,不情不愿的围观了一场丐帮的比武。武林上的比武比较残忍,大多在擂台上小转一圈后,小伤鼻青眼肿,大伤缺胳膊少腿。即使武功盖世的豪侠,也难免会遇见一位技高一筹的克星。丐帮的比武纯属为了招亲,这让平日里对比划拳脚无动于衷的丐帮子弟燃起了很大的兴趣,毕竟丐帮不包办婚姻,大家在找对象方面处处犯难。 身旁的长贵严肃着脸,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长贵说,发起这场比武的正是现任帮主之女莞儿。 我问:帮主的女儿还愁嫁不出去? 长贵叹了一口气,说:你这就有所不知了,莞儿喜欢有大侠风范的男人。你瞧瞧我们丐帮子弟,放眼望去,哪有什么大侠气质。 放眼望去,皆衣衫褴褛,蓬头垢发,不修边幅。还有个别弟子贼眉鼠眼,獐头鼠目。 我问:所以就安排比武招亲?万一夺冠的是个蛇头鼠眼的男子怎么办? 长贵说:莞儿说了,听天由命。 我说:你一口莞儿莞儿的倒是叫的亲热。 长贵羞红着脸看向比武擂台,目光炽热。 我说:想赢? 长贵说:我武功不行,上去估计命都难保。 我说:看来莞儿与你,无缘呐。 小月掐起我胳膊上的一块肥肉,说:你怎么能这样说,王大哥这么喜欢莞儿姑娘,你这个做兄弟的不得帮帮忙吗? 我说:他喜欢莞儿,又不是我喜欢她。 小月说:你!你当然不能喜欢啊! 我说:我!我怎么就不能喜欢啊! 小月说:反正我不管,你除了我,谁都不能喜欢! 我说:偏偏除了你,我谁都喜欢! 小月气急败坏的抓起我的手丝毫没有犹豫的一口咬了下去,再看手臂,上面深刻清楚的印着一排牙印。 小月说:你不喜欢我可以,但你不能随随便便就喜欢上别人。 长贵沮丧着脸说:你们都别说了。 小月说:王大哥,你不会这就认输了吧? 长贵说:认输了,认命了。 我说:你是输了,输在你压根没有那么喜欢她。 长贵恼羞成怒,说:闭嘴,你什么都不懂。 我说:我是不懂,我若真心真意喜欢一人。纵然万劫不复,也绝不会轻言放弃。 第十九章:一招未出,胜负已分 听闻,第一百三十八任丐帮帮主姚大万之女姚莞儿,亭亭玉立,出水芙蓉。肤如凝脂,明眸皓齿。姚大万五尺身材,尖嘴猴腮,不知积了什么福分竟生了个粉琢玉雕的宝贝女儿。大家都很羡慕,但凡是家中富裕的,都曾扛着几十头猪,拉着十几箱金银珠宝上门提亲。送猪纯属因为姚大万爱吃。姚大万一见猪,垂涎三尺,激动的一拍大腿就要允了婚事。每当这个时候,莞儿都会在一旁挤眉弄眼,一旦发现她爹稀里糊涂的时候,转身就朝着刚硬如石的柱子撞去。如此一闹,姚大万誓不插手女儿的婚事,任由她自己胡闹。 大约两年前,长贵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遇上了楚楚动人的莞儿,一见倾心。可惜,莞儿对他压根没有印象。你若问莞儿长贵是谁,她指不定说是西市的屠户。我想,或许按姚大万的意思,嫁给个屠户再好不过,毕竟未来的日子不愁没有肉吃。 比武进展到白热化的程度,大家憋红着脸高喊:打!打!打! 擂台上的汉子腰圆背厚,体格强壮,几个招式就将对方按到在地。地上的男子挺着一口气站了起来,不过片刻,一口鲜血喷出,倒地身亡。 人海中畏畏缩缩出现两个男子爬上了擂台,动作娴熟的将地上的男子抬了出去。他们今日什么都没做,光是抬人就已经精疲力竭了。 擂台上的汉子举起双手,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高喊:还有谁! 大家跟着高喊:上!上!上! 裁判高喊:还有没有人上啊? 我说:有。 我三步并两步的走上了擂台,习惯性的朝掌心吐了一口唾液,将额前的碎发梳了上去。 大汉瞅了瞅我,说:你? 台下哄笑一片。 我说:你爹没有教育你嘲笑残疾人是不好的行为吗? 大汉说:我爹死的早。 我说:那你娘总教育过你—— 大汉说:我爹死后我娘就跟人跑了。 我说:那隔壁的大叔大婶总—— 大汉说:你打不打? 我说:打。 说完,大汉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众人皆目瞪口呆。武林比武从未出现过这般不可思议的情况,双方还未动手,其中一方就已倒下。大家都在思索我究竟使用了何种绝世武功或者习得某种神力。更有版本传言,我的内功深厚到凭借一句“打”就足以将几米开外的大汉震死。其实,我只是用聊天分散了大家的注意力,待大家反映过来的时候,我早已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枚极细的银针射进了对方的心脏。 人群中忽然又出现那两名畏畏缩缩的男子,低着头,驼着腰,手忙脚乱的抬走大汉,口中念道:唉,又死一个。 另一人说:这人我还认识,是我大姑子家小姨子的表舅子隔壁的王麻子。 那人说:这王麻子死的可真冤,一招还没出呢。 另一人说:活见鬼了。 裁判颤颤巍巍的走上擂台,询问我的名字。 我说:江山。 裁判拿起笔在本子上记了几笔,大喊:还有没有人敢上台挑战这位江......江大侠的? 大家起哄说:有!有!有! 半天没有动静。 裁判说:看来是没有了,那我要宣布—— 长贵说:且慢! 第二十章:真假富贵,相貌堂堂 燠热的天气下,天地仿佛一个巨型蒸笼,平日里缺乏锻炼的同志抵不住烈阳的烘烤,竟接二连三的晕倒过去。身体强壮的几位由于忙着搬运伤员,最后赶在自己倒下之前,相扶着进了不远处的茶馆休息。刹那间,台下观众屈指可数。在大家的眼里,每个人的脑袋上都悬着几缕青烟。于是,当长贵稳稳当当的站上擂台的时候,我已头晕眼花,四肢无力。长贵的关注点则放在了我的脸上,察觉我晒黑了一大截,指出左右半边脸色差尤为骇人,并为其取名“阴阳脸”。之后,我就晕了。 两眼一闭,不省人事。 中暑倒地的群众听闻我半招未出就先倒地,气火攻心之下又晕了过去。大家都很愤愤不平,认为如果我晕的时间再往后拖延几秒,那么当时擂台上还不一定谁先倒地。长贵则认为,我倒地的时机比太阳升起,四季交替还要精确无误。 群众方才亲眼目睹一颗武林新星冉冉升起,不过半天,却又如同苍穹中一闪而过的流星,踪迹全无。遗憾的是,从头至尾也没有看到我出那么一招半式,事后只能反复揣测那一句“打”究竟有何秘诀。 长贵获胜之后,我被三五成群的抬到茶馆乘凉,醒来之后被小月强行灌下一大碗冰凉透心的井水。 小月说:那么大太阳,你跑上去凑什么热闹。 我随手拿起一把扇子塞进小月的手里,我说:快给我扇扇。 小月说:你不管什么时候都忘使唤人。 我说:你不愿? 小月说:我巴不得。 旁边不知什么时候窜出来五六人,手上各拿一把五颜六色的鸡毛扇,争先恐后的欲为我散热。 一伙人说:江大侠,我们愿意给你扇,就是给你扇一辈子我们也愿意。你可否传授我们一招半式? 我眯着眼望着眼前的一伙男子,相貌堂堂,锦衣华服。脑袋上戴着金链子,手腕处拴着银镯子,腰处挂着玲珑剔透的宝玉,就差一副黄金白银打造的金光闪闪的皮囊。 我问:家中富贵? 一伙人面面相觑,讪笑道:有钱,有钱。 我问:如此招摇,不招贼? 甲说:招,当然招!所以才想跟你学个一招半式。 我说:如此,舍弃这些金银珠宝比学上几招都管用。 甲说:我爹说了,带上金银珠宝,烦恼忧愁全跑。 我问:你叫什么? 甲说:姓贾,名富贵,乳名万财。 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小月说:假富贵,你爹还真会给你取名字。怎么不叫贾坏人。 贾富贵说:你才坏人。 小月说:假坏人不就是真好人嘛,总比你这贾福贵真穷酸好听。 贾富贵憋红着脸,耷拉着脑袋。 我说:名字乃父母所赐,其中包含的寓意又是我们能随意取笑的? 小月察觉我难得严肃,说话做事摆出一副成熟大气的模样,一时半会有些慌了神,连忙对着贾富贵致歉。在这一伙人的眼里,我不仅习得一身好武艺,连身边的女人都调教的规规矩矩,心中的敬意不知不觉又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在那一伙人中,我唯独收了贾富贵做我小弟,说来道去只因一个“缘”字。我命中缺富贵,所以冥冥之中与含有“富贵”之人有所联系。小月觉得我就是看中了贾富贵人长的比较英俊。 我说:是你觉得他比较英俊。 小月说:不是我,是你。 我说:那我可从没有说过他英俊。 小月说:可事实摆在眼前,贾富贵确实长相不俗呀。 我说:那只是你认为的事实。 第二十一章:西施烤鸭,东施烧鸡 贾福贵留在茶馆,亲手沏了壶味道奇特的茶孝敬我,那味道里暴露出富贵如厕后未曾洗手的事实。如若不是茶杯里漂浮着一层浅浅的绿叶,谁又知晓杯中究竟装了何物? 富贵见我表情苦涩,问我:大哥,这茶味道如何? 我说:味道与你一般,独特。 富贵眉开眼笑,沾沾自喜说:大哥,有品位啊。不是我贾富贵吹牛,你别看我这人天天被人伺候着,我那是不愿做,但凡我认真做件事,那天赋都怕把你们吓着。 我说:你也尝尝自己的手艺。 富贵说:哎呀,不尝也知道,顶呱呱的好。 我说:你尝尝。 富贵见我态度坚决,二话不说豪饮一杯。 我问:味道如何? 富贵说:不是我夸自己,简直太好喝了。 我说:你小子吃屎都觉得香。 小月站在一旁正赶口渴,端起茶壶一饮而尽。茶水刚一股脑的入了口,还未经过肠道抵达胃部,在通过某一处味蕾神经时,又从口中鼻中喷涌而出,溅了我与富贵一身。 富贵大喊:月儿姐。 小月说:你果真吃屎都觉得香。 贾富贵乳名万財。我想起小时候我家府上也有只叫万財的黄狗,后来与长贵家的母狗西施一见钟情,情不自已,产下了一对小公狗,两家商议之后,取名恭喜,发财。长贵家留下了发财,我家只能抱走恭喜。再后来,我爹就把恭喜送人了,因为恭喜喜欢咬府上养的鸡。长贵家的发财长大之后,与它爹万財长得一点也不像,倒是更像隔壁的隔壁的那条大黑狗。大家都很同情万財,万財也很心疼自己,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万財走后,西施拖着发财连夜投奔了大黑。 每每看到富贵我都喜欢唤他万財,有意无意之间似乎在唤我家那条情感受创的大黄狗。 富贵问我,为何喜欢唤他乳名? 我说:万財比富贵好听。 富贵说:我感觉都一样,反正离不开钱。 我说:对我来说意义不一样。 富贵装作一副明白事理的模样,抿着嘴,点着头。但,又说:不管怎样,还是叫富贵好些。 我说:万財好些。 富贵勉为其难的说:也行,你偷偷喊。 我觉得富贵很有做贼的潜力,连正大光明的称呼也得命令你偷鸡摸狗的喊。若是过于偷偷摸摸,气氛难免尴尬。所以万事讲究一个度,可惜我很难精确的把握好这个度。就好比,我永远摸不清究竟几碗饭才能填饱肚子。 我在茶馆等了长贵半日,最后也没见到这位英俊潇洒的胜利者前来向我致谢。本以为,轻谢好酒好菜好酒馆,重谢唯恐还我一个美娇娘。实则,屁都没有。 我忍不住问小月:长贵这家伙不会忘恩负义吧? 小月说:你急什么。 我说:当然急了,本大侠正饿着肚子等他请我吃饭呢,你不饿吗?富贵不饿吗? 两人异口同声说:不饿。 我说:不饿拉倒。 两人说:拉倒就拉倒。 最后,我饥饿难耐,被迫传授富贵一招少林绝学,方才使他愿意替我跑趟腿。富贵兴高采烈的揣着刚学的招式出了门,又哼着小曲的端回来一盘不知名的菜品,前所未闻。 我问:这是什么? 富贵解释道,菜名:鱼龙混杂。 我问:何解? 富贵文质彬彬的端着菜盘,说:你瞧,鱼头鸭脖子鸡屁股,选材相当丰富哟。 我说:你当是喂猪吗? 富贵说:猪吃的也比这个好。 我惊讶:啊? 富贵说:错了错了,我是说,猪哪能吃这么好。 说完,又从怀里掏出一包香香喷喷的食物。 我疑惑:西施烤鸭? 富贵摇头,说:不不不,这是西施烤鸭对面新开张的东施烧鸡。 我一边津津有味的啃着烧鸡,一边舔着油滋滋的嘴问:东施是谁?西施她亲戚? 富贵托着腮,望着我,说:东施啊~貌似是西施的大表姐。 我吐出一块骨头,抹了抹嘴上的油渍说:大表姐? 富贵说:大哥,你怎么这么八卦? 我停下一切动作,正儿八经的看着富贵,说:迂腐。八卦才能让生活多姿多彩。 富贵立即靠近我,小声问:那你与月儿姐什么关系啊? 我发现富贵的脑袋瓜好比孩童的裤裆,说开就开。我点燃了他智慧的烟花,让他得以火花四射,却让自己身处花火中无处可逃。 我说:我是她大表哥。 富贵诧异:真的假的? 我随手扯下一块鸡腿,毫不犹豫的塞进富贵张着的嘴里。动作一气呵成。 我说:少说话,多吃腿。 第二十二章:同床共枕,小鹿乱撞 长贵一声不响的娶了莞尔姑娘,俩人一声不吭的偷溜到某个山野树林,牵牵小手,亲亲小嘴,尽享新婚甜蜜。我只能一屁股坐在屋顶,盘算着长贵何时才能补上我这一顿人情饭。我人不精明,却爱算些小帐,大约生活的乐趣也都寄于此了。梯子发出晃晃荡荡的声响,我俯身一看,原来是我那个傻小弟——贾福贵。 福贵高喊:哎~大哥,我给你带了好酒。 我说:你带回去吧,我不会喝酒,酒量不行。 福贵说:带来岂有带走的道理,你收下,种花种草洗脸洗澡都行。 待福贵哼哧哈哧的爬上了屋顶,称口渴便将一坛酒咕噜咕噜灌下去两口。我也顺势抿了一口:呀,你这酒,烈啊。 福贵洋洋得意的说:那是,特意从府上酒窖给大哥你取的,这存放可有一段年头了。专门孝敬你的。 我说:你这酒,种花花枯种草草死,要是给我泡个澡,也得灼烧我几层皮。 福贵说:哈哈,酒当然还是装进肚皮里最安全。 常言说,借酒消愁。我却觉得,尝一口酒,徒添了许多莫名的伤感。 我说:兄弟都取媳妇了,怕是过两年孩子都得满地跑了。可怜我还孤苦伶仃一个人咯。 福贵说:怕什么,你还有小月姐呢。 我仰天干笑道:就是有她我才怕。 福贵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大哥,小月姐真不错。 我说:不错你娶她呗。 福贵说:我......我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跟大哥抢女人。 我说:福贵啊,你小子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站着说话不腰疼啊。 福贵望了望我,不再说话。 巅峰的出现是在一场迎接秋季的雨天,淅淅沥沥的小雨浇熄了漫长夏日的燥热,也将巅峰这小子淋成了一个落汤鸡。我见到他时并不高兴,因为比起小峰峰,我此刻内心更渴望见到的是白枫(巅贤),这无关喜欢,只是在等待困惑已久的答案,和整个江府葬于火海的真相。 我将小峰峰暂时安排在我的屋里,分配了除床以外的区域供他休息,我平躺在床上,他则睡在有些潮湿冰冷的水泥地上,尽管已经铺了一层草席,一层薄棉被。 我问:为什么不睡桌上? 小峰峰说:我这人睡觉不老实,深更半夜还是得滚到地上。 我转过身,背对着墙壁,久久不能入眠。 我说:你睡了没? 小峰峰说:没有。怎么,睡不着? 我说:嗯,大概心里过不去。 我晕头晕脑的坐了起来,拍了拍床铺,说:你,上来睡吧。地上容易着凉。 对于男女是否能够同床共枕我没有多大的讲究,虽然生理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心理依旧是个铁铮铮的汉子。倘若我现在一本正经的告诉大家,其实我江山已经变成了一个女人,那大家定会觉得我有病,还病的不轻。 当然,小峰峰的回应,也证明了,我在他的眼里,从来都是个男人。 只见小峰峰拾起枕头,两步上了床,并搂着我的肩说:小山山,就知道你疼我。 我说:不要轻举妄动,不然随时踹你下去。 小峰峰说:放心,我对男人不感兴趣。 我说:放心,大家都放心。 我记得年幼的时候,我常常与江画趴在一个床榻睡觉。于现在而言,最大的差别在于,少了监护人二娘。我记得有一次我尿裤子,江画便问我:哥哥,这是什么? 我指了指,戳了戳,扯了扯,笑着科普道:鸡鸡。 二娘瞧见,一个箭步赶来抱起我,遮挡住对江画而言的不明物体。 我想着,如若我本身是个女儿身,强行让我变成男人已逆天行,现又落得这幅不阴不阳的德行,恐怕也是报应。令我恐惧的是,我与男人同床共枕竟然有些心慌意乱,小鹿乱撞。这很可怕,同来葵水一般可怕。 我深更半夜的捣醒熟睡的小峰峰说:你还是下去睡吧。 小峰峰迷迷糊糊的回应:好。 我说:动起来动起来,怎么光说不动。 小峰峰说:好。 知道小峰峰已入梦境,我轻轻朝他屁股上踹了一脚,低声骂道:去你的,睡着了还跟我一唱一和的,你当唱戏呢。 第二十三章:雄鸡司晨,鸡飞狗跳 次日清晨,王府的公鸡发出持续并洪亮的打鸣,吵醒了府上所有人,准确说,吵醒了整条街的人。唯独,我还呼呼大睡,哈喇子穿过我的脸颊最终滴到小峰峰微微颤开的胸膛。我又一个一百八十度花式转身,紧紧抓住他的小腿肚子,啊呜一口。 小峰峰拍了拍我的屁股,问:好吃吗? 我吧唧吧唧嘴,回答他:再来一盘。 小峰峰拎起我说:赏你一脚。 于是,我被残忍的踢到了床下。疼痛使大脑瞬间清醒,治疗瞌睡最好的方法莫过于此了。同时,小月火急火燎的推开门,闯了进来。 小月大吼:不好了,不好了。 我问:怎么了? 小月瞧了瞧姿势别扭的我,又吃惊的望着坐在床上一表人才的小峰峰,顿时傻了眼。 小月问:白大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小峰峰说:昨天。 小月碎碎念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我问小月大清早为何事咋咋呼呼的? 小月说:我们府上的鸡被咬了,整条街现在都鸡飞狗跳呢。 我觉得,鸡飞狗跳不是这么用的。 根据小月的陈述,由于王府的鸡清晨肆意打鸣,严重影响到了街道居民休息。甚至,有几家心脏不好的老人,险些背过气去。然而罪魁祸首大公鸡竟然翻墙逃离。出乎意料的是,这鸡刚翻下墙就被埋伏已久的大黑狗咬死了。 听完,我和小峰峰都很疑惑,如此高的墙,鸡是怎么翻过去的?小月认为,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只鸡被大黑狗咬死了。 我说:听你这话的口气,难不成要把大黑交给官府? 小月说:哪能啊,你知道这条大黑狗是谁家的不? 我摇摇头。 小月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是吧,我总觉得这条大黑狗不是一条普通的大黑狗。 我说:确实,一般的狗不懂得埋伏。可见,这是一条颇有心机的大黑狗。 小月说,麻烦的是大公鸡被狗咬死了,整条街的居民都很不解气,因为大家心里都藏着一把把菜刀,恨不得亲手把它大卸八款。然后,大家提出将它吃进肚囊里一解睡眠不足的气。问题是,大公鸡的尸体也被大黑狗咬了个坑坑洼洼。人类自然还没有沦落到捡狗吃的剩饭的道理。 我说:这只鸡没错,错在你们睡眠浅。瞧我,一点声也没听见。 小月说:这鸡就是你教导出来的吧。 我说:你骂人。 小月说:你欠骂。 ...... 小月觉得跟我无法沟通了,便转移聊天对象。小月问巅峰:白大侠,你去了这么久,可查到些什么? 我瞧着小峰峰一脸茫然,还要故作镇定,急的一拍大腿。 我说:这件事,你就不要过问了。 小月气鼓鼓的问:我怎么就不要过问了,我跟你讲话了吗,我在问白大侠。你别插嘴。 我说:是是是,你问,我闭嘴。 小峰峰憋着笑意的望着我,说:月姑娘,这件事,你还是不要过问了。 小月气的咬牙切齿,火冒三丈,说:好好好,你们不把我小月当朋友,你以为我稀罕知道你们那些破事,以后你们的事我才懒得问懒得管呢,简直欺人太甚。 说完,摔门而出。 看着屋外不知何时下起的小雨,我的心里掠过一阵凉意。我想,我可能是一个很不合格的朋友。 小峰峰说:许久未见,看来很多事情我都不了解了。 我说:慢慢你都会了解的。 小峰峰说:怕是等不到那个时候,我又得走了。 我问为什么? 小峰峰转眼从我眼前消失,但我听见他说—— 因为我只是个影子啊。 第二十四章:城郊树林,生死一战 屋外滂沱大雨,落在脸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此时此刻的我,仿佛连心脏也被水滴石穿,千穿百孔。自称情场高手的我实实在在的栽在某位女人手上了。这也无关爱情,就好比父亲总是拿调皮的我没有办法。 在小月失踪半日后,我越发感到不安,导致大脑供血不足。更为夸张的是我竟然寝食难安。从认识到现在,小月还是第一次长达半天不见身影,并且没有报备行踪。天色渐黑,小峰峰递给我一张纸条,说:不知是谁扎在门口,你瞧瞧。 摊开纸条,是洋洋洒洒的一行大字:若想救人,明日辰时城郊小树林独自前往。 小峰峰指出,纸条的反面还写着一行密密麻麻的小字:纸条可吞食,阅完请品尝。 我说:有病。 说完一口将纸条塞入口中,入口即化,口感甜稠。 小峰峰问:好吃吗? 我说:何止好吃,是非常好吃。 小峰峰说:那你怎么不给我留一口。 我说:抱歉,本人嘴大。 在小峰峰的眼里,我嘴大,脸大,屁股大,连心也很大。在我的观念里,&大&胜过&小&,&多&胜过&少&。由此,我权当这是他对我的夸赞。几句玩笑话后,我便认认真真做在椅子上擦拭身上为数不多的暗器以及师父赠予我的那把青铜雕纹小匕首。武器既是用来索命的也是用来保命的,可见混迹江湖有把像样的武器是多么重要了。 小峰峰疑惑:你身上最厉害的一把刀就是我,你擦这些做什么? 我说:师父说过,你这把刀可不能时时刻刻都保护好我。更何况在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也杀了不少人了。你闻闻,我这手上也染上了洗都洗不去的血腥味。 小峰峰说:是我没保护好你。 我说:不怪你,大家各自都有任务。倘若混到现在我还不能杀人,那恐怕只能被杀了。 回想起在绝情谷的那段日子,不愁吃喝,无忧无虑。虽然我的针法从未准过,但对于那时而言,也无需精准。绝情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像是精心安排,又似命中注定。 天微微亮,我的眼睛瞪的如同鹅蛋一般,眼球上布满了细细密密的红血丝。嗓子有些干涩沙哑,像是大漠里的沙。 我说:准备好了吗? 身后的小峰峰点了点头。 我说:出发。 按照计划,从出门起小峰峰就需隐藏起来。作为影子的他,这似乎并不是什么难事。我骑着小斑穿过还未苏醒的街道,集市,城门。一路马不停蹄的赶到城郊小树林。 小树林内,早有一群人在那昂首挺胸的等待着。 我问:人呢? 为首的黑衣人缓缓扯下遮挡面部的面罩,露出一张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脸庞。 我大惊:龙彪? 龙彪说:不错,是我。 我说:不对,你不是龙彪。 龙彪说:怎么,不想救这个女人了? 只见小月被五花大绑的吊在了树上,嘴里还含着一块黑黢黢的棉布。 我问:你究竟要做什么? 龙彪说:爽快!只要你告诉我绝情谷的位置,这丫头自然毫发无损的还给你。否则—— 我说:别说是她了,就算你将我吊起来,绑起来我也说不出个东南西北。 龙彪说:你最好老实交代! 我说:有没有搞错,现在是我这辈子最老实的时候了,你就算把我杀了,不知道还是不知道啊。 龙彪咆哮:放屁!拉屎会不知道坑在哪?你是绝情谷的弟子,你会摸不到绝情谷的门? 这个比喻很刺耳,绝情谷既不是茅坑,我也不是那一坨臭烘烘黏糊糊的屎。 我说:龙彪,你缺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龙彪手一挥,喊:把这女人给我反吊着打。 我怒吼:龙彪,你不要太过分! 人被激怒以后很容易就丧失理智。几鞭子砸在小月身上后,我的理智随着龙彪的丧心病狂烟消云散。我默默的转动手心里的暗器,瞄准角度,找准时机,&嗖——&的一声扔向鞭打小月的黑衣人。 黑衣人&扑通&倒地,浑身无血无伤。那一针,是我手中最长最细的一根银针,长达三寸,直径不到0.3毫米,用来从背后直插至心脏。随后,一群黑衣人不顾三七二十一的朝我杀来,全然不顾龙彪的指令。我慌张的掏出藏在怀里的小匕首,预备接下来的近身团体战。胡乱挥舞着匕首,划过颈脖,刺过胸膛,肆意喷洒的血溅在我的脸上,洁白的长衫上。我的臂膀,后背也不知不觉中伤痕累累。我感觉不到疼痛,流血。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杀红眼了。 突然,大家都不厮杀了。屏住呼吸,安安静静的看向龙彪以及将大刀架在他脑袋上的巅峰。 小峰峰命令众人放下手中的武器,大家纷纷心不甘情不愿的丢掉手中的长剑短剑。 小峰峰说:山儿,你先走。 我无奈的苦笑着,因为此刻正有一把匕首抵在我的腰部。我身后的那人说:你放了我们老大,不然我就杀了他。 我说:不用管我,你救小月走。 刚说完这句话我便感受到腰部的匕首朝着我的肉体挺进了一小步。昔日我江山是个爱命如財的人,此刻我只想将江湖豪情发挥到淋漓尽致。 龙彪说:白枫,你今日只有两个选择,杀了我,让江山陪葬。或者放了我。 小峰峰不假思索的说:我不会杀你。 于是,龙彪领着伤亡惨重的一伙人离开了。 龙彪临走前说:我分明交代你需独自一人前来,你很不听话。 我说:他不是人,是我的刀。 龙彪大笑:好福气,能有一刀白枫做你的刀,恐怕江湖没人能动的了你。 我说:龙大侠谦虚了,我认为你就可以。 第二十五章:斯斯文文的江湖郎中 从城郊小树林回来后,我一直惦记着龙彪。我记得初次相遇时,他还是一个敢为毛发抛弃名利的率真人士。最重要的事,我对他有不杀之恩。无论我如何阐述我与龙彪之间的情谊,大家对待此人早已丧失理智,只有防备与仇恨。尤其是小峰峰,他仔仔细细数着我身上每一道或长或短,或深或浅的伤口。 小峰峰说我身上总共有十七道伤,未来定会全部归还于龙彪那伙人身上。 我说:其实你还少数了一道,在我尾巴骨上。 小峰峰说:那就十八道。 我说:十七也好,十八也好。对于白大侠而言不过都是一刀的事。 小峰峰说:这次不同,一刀太便宜他们了。 一旁的小月湿了条热毛巾递给我,说:没错没错,十刀八刀的都不解恨,最好把他们统统反吊起来,嘴里还塞上臭袜子。 我问:难不成他们塞里嘴里的黑黢黢的抹布是臭袜子? 小月说:是啊,熏的我脑袋疼,反胃恶心。 江湖上高端人士之间有规定,双方交战时,可打可杀可辱骂,就是不能恶心人。曾经武当有个弟子叫鹏万,酷爱吃蚕豆。有一次与少林弟子慧心比武时,一个蚕豆屁就将慧心喷下房顶,并且口吐白沫,当场死亡。武当方面硬说慧心是摔死的,少林却说是被臭屁熏死的。由此,武林比武最忌讳那些恶心人的行为。对于心术不正,武功不佳的人,这自然是一条捷径。 我问小月,你怎么就被龙彪逮住了? 小月说:稀里糊涂就被抓了。 我说:你再好好想。 小月沉思了片刻,说:当时我很生气,一心往前跑,后来,人就没意识了。 我说:看来是埋伏已久。 龙彪一伙人的目的显然易见——得到关于绝情谷的下落,这也是我始终想不明白的一点。我记起师父说过一句话:江山啊,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为师的处境,不是师父要对付别人,是别人总想对付为师啊。 师父究竟隐瞒了些什么呢? 伤口上突然洒了药,我被痛的嗷嗷直叫。在一看,屋里多了个陌生男子,看模样斯斯文文,浑身散发出一丝书卷气。每当遇到同道中人,我都有种提笔写诗的冲动。自从离开绝情谷后,我的笔墨渐渐被武器取代,天天除了喂马擦针以外,还真未写诗半句。 我问:你是谁? 小月说:啊!他是郎中。 我说:会写诗? 郎中说:不会。 我说:那你会什么? 郎中说:会看病。 我问:除此之外,你还有别的才艺吗? 郎中说:没有。我只管给你治病,你只管让我给你治病。 我一想,这个郎中没毛病,倒是我果真病的不轻。会写诗的郎中不一定能治不好病,能治好病的郎中也不一定能写好诗。出乎意料的是,虽然郎中不会写诗,却给我表演了一段关公面前耍大刀的杂技。这段表演的终点在于&关公&,只见他将一个关公泥雕摆在了桌子上,随后开始神叨叨的比划起来。 小月说这个郎中不太正经,我反倒认为他很风趣。 第二十六章:蒹葭苍苍,白露为爽 治疗坚持了一周,伤口渐渐有些结痂。郎中在这一周内,每天都会坚持表演一出“关公面前耍大刀”的戏码。以至于我一看到关公就想磕头跪拜。 郎中名叫关致远,熟了以后大家喜欢称呼他为关二爷。关二爷本人不太喜欢这个称呼,说听起来像个大爷,不像个郎中。大家齐心协力反驳说:不是大爷,是二爷。 又过了一周,关二爷被我们简略称呼为:二爷。通过实践证明,两个字着实比三个字喊得顺口。 这下,二爷真急了。 二爷说:再过几天,你们都得喊我爷了。 我说:你想得美。 二爷说:我以后不耍刀了,你们还是喊我致远吧。 我说:那可不行,我都喊顺口了。 二爷说:我不耍刀也不行? 我说:你不耍刀那你做什么? 二爷说:我写诗! 我晲了他一眼,心中暗自窃喜。嘴上却说:你写什么诗?你又不会写诗。 二爷心急了,说:不会可以学嘛。 我继续一本正经的问:跟谁学? 二爷说:跟你学。 我心中早已乐开了花,故作犹豫半天方才勉强答应。 次日,二爷带了一本《诗经》坐在我的病床前向我讨教。 我好奇,为什么是诗经? 二爷腼腆的笑了笑,说:街上卖《诗经》的书摊多,便宜。 再一翻开书,我便恍然大悟。这熟悉的纸张质感,字体印刷,扑鼻而来的特殊气味,以及以假乱真的错别字——盗版无疑。 我憋着笑,指挥二爷阅读第一篇《蒹葭》。 二爷磕磕绊绊的读道:蒹葭苍苍,白露为爽。所谓一人,在水一方。 我打断道:这里有两处错误,一是白露为霜,不是爽。二是所谓伊人,不是一人。 二爷傻眼,问:你胡说吧?这书上怎么会出错了呢? 我说:书一般是不会出错,但盗版的不一定。 二爷憋红这脸,坚持要去找书摊算账。我竭力劝阻,以二爷的性子,且不说钱要不要得回来,人恐怕是回不来了。 二爷又问,那这本书岂不是浪费了? 我说:不浪费,留着给我擦屁股! …… 第三日,小月也捧了一本《诗经》坐在二爷的旁边。 我一瞧是诗经,就有些大脑缺氧。 小月羞答答的说:我瞧你给二爷上课,我也来蹭蹭课。 我问小月,为什么买本诗经? 小月说:昨天二爷下课,我就顺手把书拿来瞧了瞧。照葫芦画瓢买了本。我买错了? 我说,你翻开,读一读第一篇。 小月兴奋的摇头晃脑,读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我一听,没毛病。 我激动得夺过小月手里的《蒹葭》,仔细端详起来。只见这篇蒹葭上有着黑墨标注的痕迹。 小月解释:二爷说这书上有两个错别字,我就改了过来。 我说:看来你们是一家书摊买的。 小月说:没有,二爷说他那家书摊质量不好。我在他隔壁家买的。 二爷奋力的点着头。 我叹口长气,把胳膊搭在二爷的手上。 我说:快给我瞧瞧,我头晕。 二爷望闻问切后说:你气虚。 我瘫坐在床上,两眼呆滞。 我说:狗屁气虚,我是被你们气的。 …… 第二十七章:走火入魔,人畜不分 一周后,小月与二爷都能作诗三两句。这是一个敏感的阶段,既有热情又缺少文采。好比一个没有食材的厨子。 动笔总比动刀令人舒心。 清早我一睁眼,二爷便抬头挺胸,神采奕奕的站在我的床前。 二爷说:我作了一首诗。 我说:好诗。 二爷说:我还没念呢。 我说:啊,你念。 二爷清了清嗓子念: 今日出门去买菜,红的白的和绿的。 出了菜场往南去,酒肉铺子花柳巷。 …… 有些人天生注定适合当郎中和耍大刀,例如二爷。 闲暇之余,无意瞥到摆在柜子上的《诗经》。 一算,很久没有见到小月了。总有一些人,在你眼前晃时嫌烦,不晃时又会想念。 我问:小月去哪了? 小峰峰说:被二爷刺激到了,关在屋里写诗呢。 我说:这都多少天了,孩子都生出来了。要不你背我去她屋里看看? 小峰峰说:千万别,屋内机关重重。小斑腿都瘸了,二爷嘴都砸歪了。 我说:我能和他们比? 小峰峰说:拉倒吧,她都已经走火入魔,人畜不分了。 我认为这是一块好苗子,只要不用在文学上。 没人去关心小月究竟把自己关在屋里多少天,印象中是漫长的一段岁月。起初大家都很惊慌失措,缺少高级保姆的照料,生活质量大大下降。但事实证明,谁离了谁都能过。 小月出关的那一天,我们才记起还有这样一个姑娘。 二爷忙着在厨房做菜,小峰峰有模有样的洗着堆积成山的衣服。 长贵一家人也集体搬到了丐帮小住。 我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翻阅着偷渡来的盗版文集。 小月蓬头垢发,臭气熏天的站在我的面前,我抬头一看,衣服还是入关时穿的那一件。 我问:可有成就? 小月点点头。 我说:拿来我瞧瞧。 小月摇摇头。 我问:难不成连我也不能看? 小月说:不是,我昨夜一把火烧了。 我激动:你他妈有病,烧它干嘛。 小月说:误烧。 …… 大家都很遗憾,未能一睹小月的文采。之后小月写了封家书寄回峨眉。期间我偷瞄了一眼,很是震撼!历史上能把家书写的如此荡气回肠的只有小月一人。 我很担心,峨眉这群娘们能看懂? 听说,峨眉特意派弟子下山寻知识分子解读书信。并同样文绉绉的写了封诗歌体的回信。 我回想师父说过,江湖帮派中最有文化的帮派定是我们绝情谷。原因很简单,因为绝情谷长期与世隔绝,弟子们缺少娱乐项目,百般无聊之际只能看书写字。师父还说,江湖上属丐帮文化程度最低。 我问为什么? 师父说,人多钱少,买不起书。 我问:那我们买了那么多书,看完之后可以捐给丐帮。 师父说:捐给丐帮干嘛,拿来擦屁股。 我说:有痔疮,纸太硬。 师父说:擦前把纸揉一揉。 之后,绝情谷的茅房里都置有一个小板凳,上面摆上几本书。既能如厕时阅读,又能厕后擦屁股。 出了谷后发现,其实丐帮也没想象中那么穷。只是丐帮上下普遍爱哭穷。 第二十七章:冰封之河,灯火辉煌 十月,立冬。 长安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雪兆丰年。朝廷方面很开心,一开心就喜欢“胡作非为”。江湖上见朝廷乱搞,心里莫名的也很开心。因此,整个长安的冬季伴随着大雪纷飞热闹不已。 漫天大雪里,二爷撑把纸伞,我躲在伞下。 我说:二爷,你进来一起遮。 二爷说:不用,伞小。 我说:伞小挤挤嘛。 二爷说:我体积大,挤也不够。 我说:那我自己举伞。 二爷说:不用,冻手。 …… 城郊有一条冰封的河,河上新增了一批船只,每一只船上都是画阁朱楼,富丽堂皇。据说都是朝廷发放的船只,并且还携有经营许可证。每日时辰一到,大家纷纷围在岸边,踮着脚,抻着头,眼巴巴的望着。我与二爷夹在人群中,前进不了,后退不了。 大家都动弹不得,索性聊起了天。 甲说:去他大爷的,官府凭什么只让女人上船。 大家纷纷点头。 甲说:呸,老子有的是钱,谁稀罕。 乙说:就是,脏活累活都让我们男人干了,这群老娘们竟会享福。 这时候,男人们通通不敢吭声,女人们却聒噪了起来。 妇人卷起袖子,声嘶力竭的骂道:你这不要脸的东西,我们女人忙活家里就没功劳啦? 河上灯火辉煌。岸边唇枪舌战,战火连天。 伞还在二爷手里紧紧攒着,虽然已经有些变了形状。 二爷叹气:当官的就是好。 我说:去他娘的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 二爷说:嗯,你说的都对。 隔了一天,我与二爷打扮成女子的模样混上官船。 官兵拦下了我,留下了二爷。 我不服气,问:我为什么不能进去? 官兵说:你这长相,怪吓人。 我指了指二爷,问:哎呦喂去,他长得就不吓人? 官兵冷笑:这小娘子虽然长得有些壮实,但我喜欢。 世上总有一些人的口味不符合常理,甚至变态。 最后,二爷又迂了回来,领着落寞的我回了家。 二爷掸了掸我身上的积雪,快速给我热了一碗面,又体贴的往我手里塞了一个汤婆子。然后,不紧不慢的坐在我的对面,嘴里还含着一只沾了墨汁的毛笔。 我问:你这演哪出? 二爷说:画你。 我惊讶:啊!你还会画画呢? 二爷说:马马虎虎。 我说:画我做什么,挂在你家门上辟邪吗? 二爷说:辟邪还不至于,顶多驱虫。 我说:大冬天的有个屁虫。 二爷不再做声。 我气的埋头吸面,他专心致志的作画。说起作画,我想起师父在我小的时候也给我画过一幅肖像画,最后塞进了绝情谷的人事档案内。负责整理档案的师兄说,绝情谷的所有的人事资料内必须含有本人画像一张。大部分人的画像是绝情谷的师兄所做,也有少数牛逼的人物是谷主亲自作画。 没想到我不仅牛逼,还是个人物。 但是,师兄又说:不过,一般弟子不会要求谷主亲自作画。 我问为什么? 师兄说:谷主的表现手法太过抽象,基本上看不出来此人是谁。 然后,师兄掏出我的档案说:不信、你看! ...... 第二十八章:冰封之河,灯火辉煌 十月,立冬。 长安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雪兆丰年。朝廷方面很开心,一开心就喜欢“胡作非为”。江湖上见朝廷乱搞,心里莫名的也很开心。因此,整个长安的冬季伴随着大雪纷飞热闹不已。 漫天大雪里,二爷撑把纸伞,我躲在伞下。 我说:二爷,你进来一起遮。 二爷说:不用,伞小。 我说:伞小挤挤嘛。 二爷说:我体积大,挤也不够。 我说:那我自己举伞。 二爷说:不用,冻手。 …… 城郊有一条冰封的河,河上新增了一批船只,每一只船上都是画阁朱楼,富丽堂皇。据说都是朝廷发放的船只,并且还携有经营许可证。每日时辰一到,大家纷纷围在岸边,踮着脚,抻着头,眼巴巴的望着。我与二爷夹在人群中,前进不了,后退不了。 大家都动弹不得,索性聊起了天。 甲说:去他大爷的,官府凭什么只让女人上船。 大家纷纷点头。 甲说:呸,老子有的是钱,谁稀罕。 乙说:就是,脏活累活都让我们男人干了,这群老娘们竟会享福。 这时候,男人们通通不敢吭声,女人们却聒噪了起来。 妇人卷起袖子,声嘶力竭的骂道:你这不要脸的东西,我们女人忙活家里就没功劳啦? 河上灯火辉煌。岸边唇枪舌战,战火连天。 伞还在二爷手里紧紧攒着,虽然已经有些变了形状。 二爷叹气:当官的就是好。 我说:去他娘的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 二爷说:嗯,你说的都对。 隔了一日,我与二爷打扮成女子的模样混上官船。 官兵拦下了我,留下了二爷。 我不服气,问:我为什么不能进去? 官兵说:你这长相,怪吓人。 我指了指二爷,问:哎呦喂去,他长得就不吓人? 官兵冷笑:这小娘子虽然长得有些壮实,但我喜欢。 世上总有一些人的口味不符合常理,甚至变态。 最后,二爷又迂了回来,领着落寞的我回了家。 二爷掸了掸我身上的积雪,快速给我热了一碗面,又体贴的往我手里塞了一个汤婆子。然后,不紧不慢的坐在我的对面,嘴里还含着一只沾了墨汁的毛笔。 我问:你这演哪出? 二爷说:画你。 我惊讶:啊!你还会画画呢? 二爷说:马马虎虎。 我说:画我做什么,挂在你家门上辟邪吗? 二爷说:辟邪还不至于,顶多驱虫。 我说:大冬天的有个屁虫。 二爷不再做声。 我气的埋头吸面,他专心致志的作画。说起作画,我想起师父在我小的时候也给我画过一幅肖像画,最后塞进了绝情谷的人事档案内。负责整理档案的师兄说,绝情谷的所有的人事资料内必须含有本人画像一张。大部分人的画像是绝情谷的师兄所做,也有少数牛逼的人物是谷主亲自作画。 没想到我不仅牛逼,还是个人物。 但是,师兄又说:不过,一般弟子不会要求谷主亲自作画。 我问为什么? 师兄说:谷主的表现手法太过抽象,基本上看不出来此人是谁。 然后,师兄掏出我的档案说:不信、你看! ...... 第二十九章: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我抬起头,二爷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的画作,仿佛千万金银珠宝尽在眼前。我唯恐二爷画出个不像人的东西。心慌之际,我向二爷索要画稿,想看看这家伙究竟把我画成了什么鬼模样。 有些漆黑的双手在衣服上蹭了蹭,无比隆重的从二爷手中接过画稿。只是一眼,我的手便止不住的颤抖。 二爷担忧:怎么,我画的不好? 我说:你、你、你画的太他妈好了。 我细细观赏了一会,最终推开门将画稿撕碎撒入鹅毛大雪中,薄弱的几张纸片零零散散的镶嵌在雪中,孤独,冰冷。 那是我第一次见二爷发脾气,如同从林里的兔子红着眼,露出獠牙。他无情的将我推入冰冷刺骨的雪地中,自己徒手在冻人的雪堆中疯狂的寻找碎片。 我们都冻的鼻涕直流,喷嚏直打。 二爷伤心的说:我画你,你不喜欢? 我说:那不是我! 二爷说:难道不想看看你自己摘下面具后的样子吗? 我怒吼:不是不是不是。你什么都不懂,没有面具的我,是个怪物! 后来,我躺在雪地上哭,哭到四肢僵硬,嘴唇发白,面无血色。二爷急的没办法,只好从屋里抱了一床棉被给我盖上。 我想,二爷与江画的缘分,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但我险些死在了这个郎中的手上。 印象中,在我快要驾鹤西去的时候小峰峰冒了出来。并且背着我走在铺天盖地的大雪中,形象很是伟岸。 我问小峰峰:你一直都跟着我? 小峰峰说:是。 我说:嘿、我居然一点没发现。 小峰峰说:你忘了,我是影子。 我说:你就应该继续好好藏着,不用管我,我跟二爷还有帐要算呢。 小峰峰说:那不行,你忘了,我也是你的刀。 我说:忘这忘那,你当我老年痴呆啊! 小峰峰说:我觉得你有些小儿痴呆。 我说:去你的。 小峰峰说:还能骂人,看来死不了。不过,你很讨厌二爷的那幅画? 我说:你又看见了? 小峰峰轻轻嗯了一声。 我说:我洗澡的时候你有没有偷看? 小峰峰说:没有! 我说:你发誓? 小峰峰说:我发誓。 天色昏暗,我已渐渐丧失意识。 回府,已经是后半夜了。我连人带衣的被丢进了热水桶里。如儿时一样,小峰峰端了把椅子陪在我的身旁。 小峰峰一壶接着一壶的烧着热水,我的体温依旧低的如同冰窖。 要命的是,我已经神智不清了。 小峰峰说:江山,还是把衣服脱了洗吧。 我说:脱! 于是,我在他的面前脱了个精光,然后无比舒适的沉入了水里。 小峰峰一瞧,不对劲,又将我从水里捞了出来。难以置信的打量着我。 小峰峰惊恐:小山山你......你的小丁丁呢? 我呢喃:什么小丁丁...啊...小丁丁啊,我的小丁丁飞了,飞走了! 小峰峰惊讶:飞了? 我说:嗯,可能我江山这辈子与它无缘,所以它离家出走了。 小峰峰说:你摸摸我,我是不是发烧了? 我说:烫。 之后,小峰峰就晕了。 第三十章:是命途多舛的倒霉蛋 小峰峰昏迷的期间发生了许多事情,譬如我在前往贾府的路上一头栽地昏迷不醒,小月喂我馒头将我噎的面红耳赤呼吸困难,小斑在马棚里冻坏了蹄子。小事上,我常常会将醋当酒,酒当水,衣服当棉被。大家强烈要求二爷替我把一把脉,二爷赌气,死活不肯。无奈之下,小月特意花银子另请了郎中。 这郎中形象可比不上二爷,佝偻着背,翻着白眼。为此,我还险些破口大骂。小月拦住我,骂我不分青红皂白。 我觉得委屈。 小月说:这郎中,是个瞎子。 我说:你不试试怎么知道真瞎假瞎。 小月骂:你连瞎不瞎都看不出来,你瞎啊? …… 瞎老头诊了我两次,次次都说不出个所以然。用二爷的话说:没毛病。小月方面坚信我有病,并且病得不轻。于是,瞎老头的医疗技术遭到了质疑。最后小月以诊金威胁,瞎老头才不得已老实说明。 瞎老头说:这位小公子体质异样,尤为罕见,我行医几十年也未曾遇见过。我想,这情况公子自己定然比我清楚。 我提议同瞎老头单独聊一聊。 小月反对。 我说:我想请教郎中先生有关于男性生理方面的事情,你也要听? 小月红着脸跑开。 关上门,我与瞎老头正襟危坐。我点了根蜡烛放在他的手边,又沏了壶茶紧挨着蜡烛。 我说:请用。 瞎老头微微一笑,手巧妙的避开蜡烛,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我问:你当真看不见? 瞎老头说:小姑娘,老头我可是瞎了一辈子。 我大惊:你? 瞎老头不紧不慢的起身,绕过桌椅,打开房门。门口,小月抻着脑袋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尴尬不已。 我说:喔?你偷听? 小月结结巴巴的解释:不…不…我没有,我…我给你们送点心。 我说:拜托,你分清楚场合好不好。我是在看病,不是在算命! 只见瞎老头伸出手,夹起一块桃酥尝了尝,说:味道不错。 我打量着瞎老头,他的眼睛闭合的只剩一条细细的小缝,里面透着浑浊的白色。虽然双手皮皱松弛,但毫无老茧伤疤,可见也是个不沾粗活重活的人。我想,这其中必然有一段不为人知,也不能为人知的故事。 小月彻底离开后,房间又迅速的回复了平静。 烛火摇曳,照的屋子亮堂暖和。显然,这明亮与瞎老头毫无关系。但我知晓,他心如明镜。 瞎老头说:你这姑娘,不简单呐。 我说:不简单谈不上,倒是个命途多舛的倒霉蛋。 瞎老头沉思了会,招招手:老头我懂几分命格,你呀,若是男儿身注定一辈子碌碌无为。若是女儿身,那可是前途无量啊。 听老头的口气,前途无量四个字表达的都够委婉了。 我问:是不是唬人的?你不是郎中吗? 瞎老头大笑:一半一半。行走江湖多几样吃饭的本领才饿不死啊。 我感叹:你这本领可大了去。 瞎老头说:姑娘可比老头我本领大。 我疑惑:你又知道? 瞎老头用食指尖沾了沾茶水,在桌上一笔一画的写了个“命”字。似乎想告诉我一切的一切皆是命中注定。 第三十一章:红薯之案,盗亦有道 命运究竟是怎样的存在?如果可以,我多么想亲手撕碎这可恶的命中注定。小月倒是很好奇瞎老头和我聊了些什么,但又支支吾吾的不敢问个明白。她不问,我便只字不提。最后她实在憋不住了,拉着我的衣袖问:江山啊,我…我有些焦躁…我想知道瞎老头跟你说了些什么? 我将衣袖扯了回来,说:男人之间的对话,你不适合听。 小月干脆捏着自己的袖口,说:我就是好奇,男人之间都说些什么? 我说:喔?原来你对男性生理方面的问题特别感兴趣? 小月的脸蛋“唰”的吓红了。 我说:怎么,默认了? 小月说:不…不…不是这样的。 我问:嗯?那是怎样的? 说着,我向小月逼近了一步。 小月说:我只是怕你得了什么难以启齿的绝症,我就想关心关心你! 话音刚落,便听到门口咚咚锵锵的声音。 小月一惊:会不会来贼了? 我说:你可见过贼动静这么大? 小月似懂非懂的摇摇头。 我摸了摸她的脑袋,一本正经的说:愚蠢! 当我们赶到门口时,只见一个小贼慌手慌脚的拾起掉落地上的脏物,这不仅仅是一个贼,还是一个贪贼。想我刚刚还耻笑小月愚蠢,这剧情反转的也太快了吧? 小月大喊:小贼,哪里跑! 小贼一听,吓得瘫软在地上。 我质问:你是贼? 小贼抖索着说:是。 我吃惊:就你这职业素质,技巧,愧于贼的称号啊。 小贼说:贼这个行业,我今天刚入门。您这,就是我入门后的第一家,可惜没成。 我说:这要成了,那我简直就是猪头了。 小月说:没错。 小贼叹息一声,从怀里不断往外掏出赃物,开始说着伤心的往事。 小贼说:我呐,原本是街头卖红薯的,生活艰辛,薪水微薄。这不,前两日家中仅存的几筐红薯都遭人盗去,随之被偷的,还有我那如花似玉的大媳妇。 小贼说的神泪俱下,痛哭流涕。我觉着,红薯被盗虽然伤心,媳妇被偷格外虐心呀。 我说:我很同情你,但你不能因为自己被偷了就报复社会呀。 小贼说:就我这样,完全无公害啊。 小月说:反正没偷成,我看就算了吧。 我说:不能算。 小贼惊慌:大...大爷,你念我是初犯,并且偷窃未遂,绕我一命吧。 我说:我的意思是,盗你红薯偷你媳妇的那小贼,不能任其逍遥法外。 小贼感激涕零,连忙从鞋子里掏出最后一笔赃物。 当夜,同仁酒馆内,座无虚席。 长贵几乎将整个丐帮的精英猛将都调遣来此,只为追查偷了红薯大哥家媳妇的采花贼。对于采花贼这个定义还是存在异议。大家认为,此贼不仅采花还盗窃红薯。于是,大家怀疑此贼的真正意图,采花还是盗红薯?有些丐帮兄弟认为,此贼采花实则是为了掩盖自己盗红薯。讨论过程中,由于出现分歧,这些所谓的精英猛将险些打的头破血流。 我想起师父说过丐帮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想必是亲眼见识过丐帮众弟子神一般的逻辑思维吧。 长贵有些难为情的贴在我的耳边说:我以为人多力量大。 我抿了一口酒,点点脑袋。 长贵又说:现在我发现,人多挺捣蛋。 ”噗“ 酒水无情的喷了小月一脸。 我无辜的望着小月,指着长贵说:都怪这家伙。 后半夜,我们仨安静的坐在房顶上吹着寒风,看着没有星星的夜空,散着酒气。 我指责长贵:你自己一身酒气不敢回屋,还让兄弟我陪你深夜里寒风凌烈。 长贵说:你瞧这星空,多美。 第三十二章:红薯之案,盗亦有道 二 三日后的饷午,天寒地冻中露出一丝暖光。城墙上立着一名男子,背影萧条。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男子名为孙大壮,乃城郊马村村长。 围观人群还在七嘴八舌的谈论,只见孙大壮一个跃身直朝地面栽去。众人吓的不知所措。 “砰” 孙大壮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当众人纷纷决定众筹买口棺材时,孙大壮一屁股又坐了起来并且拖着一条摔断了的腿继续朝着城墙上走去。显然,这家伙还准备再跳一次。 有人慌了,喊:小伙子,有什么想不开的别拿自己性命开玩笑。 大家应和:是啊是啊,有困难你说出来。 听到众人的劝告,孙大壮泪眼婆娑的说:俺本是马村村长,家中有良田一亩,母狗一条。无奈天公不作美,一月前的洪水把俺家的田都给淹了,母狗还跟别的村的公狗私奔了。迫于无奈,俺就进城谋个私活。期间遇到一个姑娘很是喜欢,咱两一见钟情。俺这小媳妇跟俺回家还没半个月就又跟别的村的男人跑了。俺,俺不想活了! 大家一听,哎呦真惨。 我一听,哎呦就是他。 于是,孙大壮落网。 孙大壮被逮捕后陈述自己确实顺手偷了王小二家的几筐红薯。藏匿地点正是马村村头的苍天大树。官府将赃物缴获后全部返还于王小二。但王小二此人知恩图报,便又将那几筐红薯全部赠予我。当天,王小二特意捧着一袋烤红薯前去牢狱探望孙大壮,感谢孙大壮让他认清了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小月直勾勾的盯着几大筐红薯,口水直淌。 我说:想吃? 小月频频点头。 我说:没门。这几筐红薯我可是打算拉出去卖的。 小月咽了咽口水,问:卖红薯,这能卖几个钱啊?不如吃了它填饱肚子。 我说:回报社会懂不懂?再说了长这么大没在长安城摆过摊,想想有些小激动。 小月说:摆摊又不是当官,有什么好激动的。 我说:别人赠予我红薯,我用红薯生钱,钱生红薯,红薯生钱。钱!红薯!红薯!钱!哈哈哈哈哈哈。 小月问:郎中给你开的药有没有按时喝? 我说:我又没病喝什么药。 小月一本正经的说:不,你有病。 我说:去你的,你才有病! …… 摆摊的前一天,我特意烤了一炉红薯孝敬王府众人。 大家吃完之后纷纷表示欲罢不能。平日里负责伙食的小赵更是对我的红薯赞不绝口。小赵挺着大肚腩,小心翼翼的捧着红薯皮在我眼前晃老晃去。 我说:赵大哥,天色不早有话你就直说。 赵说:小江兄弟,你这红薯明天真打算拖出去卖呀? 我问:有何不可? 赵说:要不咱别卖了,这玩意也不多我们就留着自己吃呗。 我粗鲁的从小赵手里抢过吃剩下的红薯皮,举在他的眼前说:这红薯就好比你女儿,早晚都得嫁出去。 赵说:嫁吧,嫁吧。女大不中留呀。 我点头,留来留去只剩红薯皮。 临睡前习惯性在白枫屋前溜一圈。一周前小峰峰醒了并消失了,大概一时半会接受不了如此荒唐的事情吧。 “你就不关心一下白枫的下落吗?” 我惊慌:谁,谁在说话? 黑暗中缓缓走出一个黑衣人,脸被黑布层层缠绕的只剩两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我疑惑:你是谁? 黑衣人说:自然是不打算让你知道我是谁才打扮成这副模样。 我问:你是特意来找我的? 黑衣人说:是。 衣袖内,我的右手紧紧捏住一根毒针。 我说:那你是特意来告诉我白枫的下落? 黑衣人说:你太单纯了。白枫现在就在我的手里。我警告你,我已经知道了一刀白枫的秘密。 我无奈:那你想怎么样? 黑衣人干笑两声,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递给我:不好意思,被我压皱了。 我说:没关系,捋捋就平整了。 黑衣人说:完成纸条上的任务后前来飞鹰帮救人,地址纸条背面有附。 再抬头,人已不见。 我懊恼,刚刚就应该扎他一针。 第三十三章:赠小绵羊油的老中医 每个人的思维方式都是独特的,但偏又喜欢命令别人听从自己的指挥。我这自由散漫的性格带着些许青春期的叛逆又怎会乖乖顺从?于是,我顾不上白枫黑枫究竟遇上了什么麻烦,心无杂念的在西街口卖起了热呼呼的烤红薯。其实在我看来任何事情往往会比想象的复杂一些。例如白枫被绑架一事,看似需要我去救人。但仔细一想,我的武功不如白枫,既然白枫都有去无回我又怎么能保证我可以安然无恙的逃出来并且顺手牵走白枫?我猜想,极有可能是陷阱。 刚张开嘴就灌了一口的西北风。 我吆喝:红薯~香喷喷的烤红薯~又大又甜的烤红薯咯~一口提神醒脑,两口青春永驻咯! 群众见状,纷纷围了过来。 群众问:小兄弟,你这卖的是红薯还是灵丹妙药? 我说:是红薯还是灵丹妙药你吃了就知道。 群众又问:有没有你说的这么神奇呀? 我说:吃了都说好! 群众交头接耳了一会,突然有人跳出来说:放屁!老子就是种红薯的! 如此,群众便又纷纷一阵风般的散去。 眼瞧着一炉的红薯呆在烤炉内按兵不动,我的心犹如这地上霜,火中炭。索性,一屁股蹲在那“自烤自销。 啊呜啊呜,真好吃! 有声音问:有多好吃? 我吧唧嘴说:简直就是鲍鱼鸡翅,山珍海味。 那人又问:你这是在侮辱鲍鱼鸡翅。 我抬起头,嘴上还滞有浓缩版山珍海味的残渣。刚想训斥这出言不逊的男子,却发现此人正是二爷! 我举着红薯,无比掐媚的递给二爷,说:是不是美味,二爷尝尝便知。 二爷说:我是来道歉的。 我疑惑:嗯? 二爷说:那一日,我不该—— 我说: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你有不对,我也有错,扯平了呗。 二爷说:你心真大! 我问:夸奖我? 二爷说:嗯,夸奖你。 我问:为何我觉得不是这么回事呢? 二爷说:书读多了容易胡思乱想。 天色渐黑,二爷帮我将烤炉推了回去。送到门口,我忽然想到纸条上写着的任务,那是一件极为荒唐的任务。 我问二爷:亲情,友情和爱情对你而言,哪一个最重要? 二爷茫然的看着我。 我解释:我想参考参考你的意见。 二爷哦了一声便开始认真思索起来。小月隔着几个屋就开始喊江山快回来吃饭。我惊吓到推着火炉就准备进门。 二爷说:我还没回答你问题呢。 我说:不急不急,你慢慢想改日告诉我也行。 二爷说:好,那我也回去了。 这时我已经走远了,但仍旧提高嗓门喊:慢走啊二爷。 火炉推放至柴房内,又顺道在马棚看了一眼小斑才放心回到屋子。饭桌上,小月指责我为何不告诉他白枫被绑一事。我好奇她如何知道,小月便掏出那张皱巴巴的字条。 我说:有些事情你还是不知道的为好。 小月生气,认为我拿她当外人。确实是外人,难道内人不成? 我塞了一嘴的佳肴嘟囔着:今天的红烧肉格外的好吃。 小月说:少转移话题。 我说:转移话题是真,红烧肉好吃也是真。 小月说:红烧肉好吃也与我没干系,长贵回来了,前面厨房端来的。 说起长贵,自从娶了媳妇之后就没空搭理我了。想来莞儿姑娘也是驭夫有道。我又想,我与长贵好端端的青梅竹马硬生生扭曲成了竹马竹马,天知道我们的童年惨遭了怎样的阴霾。但当年的我雄性激素分泌过多,也着实对男性毫无兴趣。因此,才会对江画一往情深。 饭后,长贵约我在院里下棋。一子落下,步步惊心。 长贵擅守,我擅攻。 我落下一颗黑子说:我还记得小时侯,你我总会为挣白子打得头破血流。 长贵哑然失笑。 我说:但每每都是我赢。 长贵说:你小时候颇有霸王之气。 我说:分明是你怂。 “啪嗒”,长贵重重落下一子,说:听你这口气,还想干一架? 我说:君子动口不动手。 长贵说:长安城一如继往,江山已然不是原来的江山了。 我落下最后一颗棋子,沉默不语。 天蒙蒙亮,府内一片寂静。路过马棚小斑还在熟睡,浑身蜷缩在枯萎的稻草堆里。我感到冷,不由的认为它也冷。但我只能为它多添几根稻草而已。如此想,作为一个主人我简直差劲。管不了马,保不住刀。而我的一贯作风是适可而止,如果继续瞎想下去,我定回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搞不好瞬刻顿悟,连夜投河自尽。 推开门,隐约有一个身影。我小声询问:谁? 那人闻声暮然回首,同样轻声回答:是我,致远! 我长吁一口气,原来是二爷。二爷见我携着火炉,连忙前来襄助。此时方才传来公鸡有气无力的打鸣声。伴随着这声鸣叫,整个长安城忽然苏醒。 走在清冷的街道,任寒风飕飕刷过脸庞,赤裸在天寒地冻的肌肤红肿皲裂。二爷走着走着突然停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木头材质的四方小盒子,大概二爷认为此物寡淡,又亲手在盒盖上画了一朵腊梅,熠熠生辉。 我问:这是什么? 二爷说:我研发的“小绵羊防冻药膏”,也不知道好用不好用,你姑且试试。 我惊讶:小绵羊......? 二爷窃笑着点头,说:里面添加了绵羊油,所以取名小绵羊。 在二爷的指导下蘸了些许膏药涂抹在皲裂处,即刻感觉到干枯的皮肤得到了滋润,像是龟裂的大地喝到了水一般重生。得到了好东西自然是欢天喜地,精神抖擞。恨不得立刻召集全长安城的人前来围观,然后神神叨叨的宣布我获得了珍宝一枚,接着享受来自群众的惊呼,羡慕与嫉妒。想着想着,我竟然不由自主的傻笑起来。 二爷问:你奸笑什么? 我说:哪有奸笑,我这是开心,开心! 二爷说:喔!你笑的很猥琐。 我说:你看人的眼光才猥琐。 二爷闹情绪,伸出手,说:既然我这么猥琐,药膏你还是别用了,万一有毒呢? 我说:男子汉大丈夫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再说了,你嘴巴比膏药毒,我已经被你锻炼的百毒不侵了。 二爷说:你这嘴巴讲起歪理来就同嗑瓜子一样。 我疑惑:哦?什么意思? 二爷说:蹦~嗑一个!蹦~嗑一个!真轻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