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错》 第一章 草原上的草枯了又绿,胡杨林的叶子掉了又长,三年多的时间似乎随着沙漠的风一瞬而过。山洞里沈木兰又是一头冷汗从睡梦中惊醒。看着一旁睡熟的幺姑,她轻叹了一口气。有些事她以为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湮灭在记忆里,但是每天晚上充满血色的噩梦不断的提醒着她,有些事不是她不去想就能不想,想忘却就能忘却的。 醒来之后难以入睡的沈木兰从洞口看了一眼外面,黑沉沉的夜空笼罩着大地,天空中稀疏黯淡的点缀着两三点星光。周遭除了她和幺姑的呼吸声,只有木柴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她抱膝坐在火堆旁发起了呆。一阵夜风吹过,她忽然觉得身体有点凉,回过神来,这才发现,火堆的火势弱了下去,里面的木柴快要燃尽了,忙从旁边的柴堆中捡起几块木柴添了进去,将火堆重新烧旺。 沈木兰起身走出山洞,看着发白的东方,天空一片浅蓝,很浅很浅。转眼间,远处天地相接的地方出现了一片红霞。起初是几抹,慢慢的,红霞的范围扩大。最后天边似乎燃烧起来,一轮红日冲破云霞,喷薄而出,灿烂耀眼,天地间顿时变得鲜活了起来。 不管看多少次,沈木兰依然会为鲜艳夺目,辉煌壮美的日出美景而震撼。太阳升起,新的一天开始,意味着新的希望。她伸了个懒腰,转头看着东南方出神,沿着这个方面一直走,一直走,走过湖泊、山川、沙漠、戈壁、草原,……遇到城池之后,那里就是父亲念念不忘的故乡,在临死之前还不忘对她千叮咛万嘱咐,让她一定要回去的中原。 “阿珠,先生过世之前让你回中原,你借口要给先生守孝不肯走,拖延至今,如今孝期已满,我们什么时候走?”年纪约有四十岁的幺姑从山洞里走了出来,站在沈木兰的身后,开口打断了她的遐想。 沈木兰回望了一眼幺姑,三年前西骉(biāo)鹘发生政变,父亲就是因此而死,当时一起逃出来的人中只剩下她和自己,两人自此相依为命至今。相比沈木兰的犹豫踌躇,幺姑一直惦记着要回中原,屡屡催促着她启程。 吐了一口长气,沈木兰回过头,久久不语,长时间的沉默让幺姑以为沈木兰像以往一样逃避下去,不准备回答了,谁知她突然开了口:“幺姑,缙朝已经灭亡,而且你跟我说过,你在中原早已没了亲人,既然这样,在哪还不都是一样。更何况,我们现在生活的不是挺好的嘛。” 中原现在是赢氏当政,取代了前朝曹氏建立的缙朝,国号为“雍”。虽然不过是一个立国不过三十多年的新兴王朝,但是沈木兰从父亲和生活在草原上的人口中得知,在大雍统一中原之后,对待草原的态度慢慢变得强硬起来。自此中原再也不是任由草原予给予求劫掠的“后花园”了,而且对草原的策略,也从以前单纯的防御,变成了积极进攻,并且颇有成果。 “不一样,不一样,怎么会一样呢?”幺姑非常感慨的说道:“大缙是在还是不在,对我想回中原都没有影响,我在中原也确实没有了亲人,可是我依然盼着回去。中原,是我魂牵梦绕的故乡,就算死,我也想死在故乡的土地上,如果在有生之年,我能够再一次踏上中原的土地,喝一口中原的水,吃一顿地道的中原风味饭菜,听一听熟悉的乡音,……余愿足矣。曾经我以为这个愿望不过是个奢望,只能在梦里才能实现,但是现在明明有机会的,只要阿珠你答应,我们就能回去了。” 见沈木兰没有回应,幺姑上前几步,和她并肩而立,望着东南方中原的方向,进一步劝道:“生活的很好?阿珠,不要自欺欺人了,你扪心自问,我们现在真的算是生活的很好吗?虽然有小白的照顾,但是在草原上,比雪豹凶猛的动物多的很。而且在草原上生活,并不仅猛兽这一种威胁,谁也说不好哪一天会到什么危险?阿珠,草原上的动物能正常老去的少之又少,小白就算有你在旁边护着,可是它的寿命也不过十几年。我的年纪也不小了,我们不可能永远一直陪着你的。”叹了一口气,面带踌躇之色,终于忍不住把一直藏在心里的问题问了出来:“阿珠你不肯走,难道是想找鞮逻渥傑可汗报仇吗?” 见沈木兰不答,幺姑急了,忙忙的说道:“你可别犯糊涂,你忘了,先生死之前是怎么叮嘱你的,你又是怎么答应他的?更何况,那可是西骉鹘的可汗,虽然在先生的设计下,骉鹘分裂成东西两部,实力被削弱了一部分,但是当初鞮逻渥傑可汗身为左谷蠡王的时候,手下就控弦三十万,如今做了可汗,怎么也有百万之数,哪是你一个孤单无依的小女子能匹敌的?你若是想要报仇,无疑是蚍蜉撼大树,根本无望,所以你还是放弃吧。” 隔了三年多,听到幺姑提起鞮逻渥傑这个久违的名字,那些被放在脑海深处,刻骨铭心的记忆再一次浮现在眼前。 呜呜的号角声,马匹的嘶鸣声,喧嚣嘈杂的人声,刀枪剑戟金铁交鸣声,……似乎又在耳边响起;双手被缚的父亲被疾驰的高头大马拖在地上,马儿走过的道路上被鲜血染就;围观欢呼的人,面容曾经是那么的熟悉,却又是那么的陌生,让她不敢认。 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想过,前一刻还一脸和煦大笑着亲热和她打招呼的人,下一秒会变得那么狰狞凶残,并对她挥起了刀剑;……鲜血飞溅,回想着那时的暴虐杀伐,沈木兰眼前似乎蒙上了一层氤氲血色,鼻端弥漫着丝丝腥甜,浑身战栗。 “阿珠,你没事吧?”幺姑看到沈木兰神色变得空茫,忍不住担心的问道。沈木兰回过神来,松开紧握的双拳,双眼闭上又睁开,将杂乱的心绪收整好,轻摇了一下头,强笑着说道:“没事,我很好。” 对上幺姑担忧的眼神,沈木兰扯动嘴角,挤出一个笑容,开口:“放心吧,幺姑,我真的没事。父亲的叮嘱我一刻都没有忘记。父亲的遗愿是希望我幸福,他不想让我生活在仇恨里,要我放下这一切,我现在或许还做不到彻底放下过去,但是我会努力往前走的,不会……不会不自量力的去找越顿皋啜报仇的。”这一番话似乎是说给幺姑听,又似乎是说给自己听。 幺姑听到沈木兰直呼鞮逻渥傑可汗的名字,就知道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三年多了,但是她心里对其的恨意却丝毫未减,只不过是碍于对父亲的承诺强自忍耐下来罢了。幺姑担心沈木兰有一天忍不下去,做出什么傻事来,她不想看着沈木兰以卵击石,白白送了性命。 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回到中原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遇到新的人和新的事,沈木兰的注意力就不会全部放在草原的事上,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说不定这些仇恨的心思也就慢慢的放下了。 回中原,完成先生的嘱托,不仅保全了沈木兰,顺便还全了自己返归中原心愿,一箭三雕。幺姑转过身,伸出手拉着沈木兰的手,恳求道:“既然你不想报仇,那我们还留在这里做什么?阿珠,我们走吧。听先生的话,我们离开这里,回中原,去过安定平稳的日子,过正常的日子去。” 沈木兰看着幺姑凝视着自己的双眼,低下了头,避开她的视线,将手从幺姑的手缓缓的抽出了出来。她越过幺姑,一面走向刚刚从巢穴中走出来,在幺姑身后不远处站定的雪豹,一面说道:“家里的食物不多了,而且盐也没有多少了,我和小白出去一趟,少则三四天,多则七八天就回来。幺姑你在家注意安全,我们走了。” 最后一句话的话音尚飘落在空中的时候,沈木兰已经和雪豹飞快的离开了。幺姑张嘴欲言,最终却什么也没说,看着沈木兰和雪豹远去的身影,无奈的叹了口气。就知道会这样,只要她一提起回中原这个话题,沈木兰要么是干脆不说话,要么就是顾左言它,又或者就是借机逃遁,……反正就是不肯正面回答,对此幺姑只能徒呼奈何。 幺姑叹了口气,摇摇头,转身回了山洞。虽然这里因为是雪豹的巢穴所在,附近已经被它划为自己的领地,并作了记号,寻常猛兽畏惧雪豹留下的气味不会闯进来,不过终究还是小心一点为妙,她可不想还没回中原,反而莫名其妙的做了兽中餐,所以回到山洞的幺姑用巨石把洞口牢牢的堵住。 沈木兰和雪豹迎着朝阳飞奔着,欢快的笑声散落在草原上。跑累了的沈木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冲在前面的雪豹见她停了下来,折了回来,将硕大的脑袋放到她的膝盖上,在她身边趴下。沈木兰伸手摩挲着雪豹的下巴,看着雪豹露出惬意的神情,和它说道:“小白,幺姑一直惦记着要回中原,自从父亲的孝期过了之后,她已经提了好多次了,如果不是知道自己一个无法走出草原,恐怕幺姑早就独自上路了。” 轻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幺姑是跟着缙朝和骉鹘和亲的昌宜公主来到草原的陪嫁女官,哪怕她已经在草原生活三十多年了,甚至比在中原生活的时间还长,但是中原的一切早已经根深蒂固的烙在了她的脑海里,对草原游牧民族的这种以畜牧射猎为事,食畜肉,饮潼酪,衣皮革,被毡裘,居住在方便移动的穹庐,‘逐水草而居’的披发左衽,贱老贵壮,寡廉耻,无礼义的粗糙生活无论如何都无法习惯。从来到草原的那一天她就无时无刻不思念着中原,原本以为这一辈将会终老于草原了,如今有机会能回中原,自然恨不得马上回去。我理解她这种迫切的心里,只是……” 伸手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松开手,看着沙子慢慢的散落在地,沈木兰叹道:“小白,你知道嘛,不同于幺姑,我虽然是一名中原人,可是自打我有记忆以来,就一直生活在草原。我是在草原上长大的,我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这里的人和事,而且不管是我的仇人还是朋友,都生活在草原上。中原虽然是我和父亲的故乡,但是对我来说,却极其陌生。” 默念着越顿皋啜的名字,叹道:“虽然父亲不允许我报仇,而且我也答应他了,但是我终究心有不甘。父亲当初不愿意我留在草原,之所以一再叮嘱让我回中原,是担心我……担心我被越顿皋啜抓住,但是我现在很安全,哪怕他如今成了西骉鹘的可汗也抓不住我,根本没什么好担心的。” 想到一手将自己抚养长大,将自己捧在手心里疼宠的父亲,沈木兰眼中忍不住泪花闪闪。她仰着头,使劲将眼中的泪意憋了回去,迎着明丽的阳光,轻笑着说道:“父亲,你看到了嘛,女儿现在很好,生活的很好。” 第二章 虽然跟幺姑说大概三四天就能回去,但是沈木兰不想那么早回去面对幺姑的催促,所以带着雪豹在草原上四处游荡。雪豹其实是个很懒的动物,它饱食后可以一个星期不用进食,因此在成功捕获猎物之后,休息五六天才会再次动手。只是因为沈木兰的拖累,它现在几乎每天都要捕一次猎。 雪豹捉到一只盘羊后,将尸体拖到沈木兰面前后就往她身上扑。沈木兰看到因为撕咬猎物而弄得一嘴血,头和身上都是鲜血的雪豹,见它向自己扑不过来,赶忙躲避,并大声喝止:“小白,停下,你给我停下!”奈何雪豹虽然听到了她的喊声却依然故我,而且动作太快,她根本躲避不及,被扑倒在地,并伸出沾着盘羊鲜血的舌头去舔她的脸。 “啊,啊!小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抓到猎物之后不要马上往我身上扑。你看你把我弄成什么样子了,啊?……”虽然知道雪豹是在和她撒娇,但是嗅到那浓郁的血腥气,沈木兰将雪豹的大脑袋扳开,气急败坏的抱怨着。哪怕没有镜子,沈木兰也知道,自己身上又和以往一样,沾满了血渍,而且脸上的皮肤被小白那带着倒刺的粗糙舌头这么一舔,就算没有破皮,也绝对磨出血丝来了。 满身狼狈的沈木兰和身上带有血污的雪豹来到一个幽静的山谷,满山苍翠,绿树荫荫,藤缠蔓绕,风微微,云淡淡,水潺潺,一道瀑布从百米高的石崖缺口处飞泄而下,很有几分“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味道。潭水有两三丈见方,瀑布跌落潭中,水花四溅,似珍珠落玉盘。潭水清澈见底,可见里面的游鱼在水中悠闲自在的玩耍,甚至可以看见从它们嘴里吐出的一串串调皮水泡。溢出的潭水,蜿蜒曲折,延伸成为一条溪流,流向远处。 沈木兰将自己和小白洗干净,然后爬到潭边的一棵苍劲的古树的树冠上一起惬意的晒着太阳。穿着洗去脏污的衣服,挠着小白的下巴,沈木兰懒洋洋的靠在它的背上,将湿漉漉的头发散开晾干。春末夏初的太阳不冷不热,照在身上正好,不知不觉中,一人一豹闭上了眼睛,在温暖的阳光照耀中睡了过去。 感觉到身边小白突然绷紧的身子,模糊中听到有人说话声,似乎是有人闯了进来,沈木兰伸手捂住小白的嘴巴,让它不要叫出来,然后拨开挡住眼前的枝桠,一脸警觉的向下面看了过去。看到他们这一行全是汉人打扮,应该和骉鹘人无关,沈木兰先松了一口气,然后再定睛仔细打量,发现这是一个不足十人的远行队伍,虽不知道是做什么的,但是至少能确定并不是商队。 为首者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身华贵金衣,头戴“金缨展翅”紫金冠,虽是锦衣华服,整个人却给人一种淡然出尘的感觉。容貌昳丽,眉心一点朱砂闪烁流华,更给他增添了几分倾倒众生的味道。虽是男生女相却不显阴柔,浑身上下透着一种仿佛经过无数的风雨波折而呈现出的沉稳温润的气度,清华高贵,神韵别致,相貌和气质相得益彰,令人见之忘俗。看到他,曾经读过的一句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涌现在沈木兰的脑海。 或许是上天看不得人世间有这么完美的人存在,所以这位公子是端坐在轮椅中的,很明显,他的双腿不良于行。不知怎地,看着眼前这位翩翩浊世佳公子,恍惚中,沈木兰似乎看到了形相清癯,风姿隽爽,萧疏轩举,湛然若神的父亲坐在那里,两个人的身影重合在了一起。其实两人除了腿脚都有毛病之外,无论是容貌还是年纪都没有相同之处,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人,根本不会错认,可能是因为两人端坐在轮椅上气定神闲,淡然若定,点尘不惊的模样非常相似,所以才会让她有此错觉吧。 “……《翔地志》上记载,‘当四月初,泉上大树即发花如蛱蝶,须翅栩然,与生蝶无异。又有真蝶千万,连须钩足,自树巅倒悬而下,及于泉面,缤纷络绎,五色焕然。’谓之‘蝴蝶会’。是南诏太和城知名的风景,到了那个时候,蝴蝶泉边游人俱以此月群而观之,过五月乃已。简斋先生在一本杂记上提过一笔,说是此处在春末夏初的时候也会上演类似景观,不过不像南诏那般广为人知。一南一北竟然会有同样的风景,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我这一辈子恐怕是没办法到南诏走一趟了,这次出来,恰好赶上这个时间,本想到此欣赏一下美景,没想到却终究无缘得见,夜合欢树上的花虽然打苞了,但是似乎还要些日子才能开。”年轻人温和而又带点懊恼的声音在沈木兰耳边响起。 一位身着灰衣的大汉宽慰道:“只要那书中没有记载错误,少主,这地方就在这里,跑不了。这次看不到,总有机会的,下次出来我们算好时间,绝不像这次这样搞出乌龙。” 旁边一位黑衣大汉也出言附和:“对呀,对呀,庄主,这次看不到还有下次呢。” 站在年轻人身后推轮椅的男子则建议道:“公子若是真想看,我看这树上的花苞就快开了,大不了在这里耽搁几天就是,不用急着回去。” “那可不行。”一位身形彪悍的大汉闻言粗声粗气的说道:“我们之前因为大漠的风沙已经延误了好几天的时间,若是现在不加紧赶路的话,可没办法在规定的日期返回。舍人若是想欣赏风景还请下次,这次就不要为难于我等,免得让我们不好交差。” …… 年轻人的同伴七嘴八舌说的话全被沈木兰听到耳中,她心中纳闷,不足十人的队伍,对他就有好几种称呼,这又是少主、庄主、公子、舍人的,这个年轻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她好奇心起,想要把他们的话听得更清楚一些,所以身子稍微往前倾了倾,因为她的动作,造成挡在她身前的树枝稍微摇晃了一下。 众人因为称呼年轻人“舍人”大汉的话而吵了起来,年轻人嘴角泛起一抹苦涩的微笑,抬头微不可查的叹了一口气,眼角的余光注意到了头上树枝的摇动。细细看去,在满眼绿色中隐约可见人的衣角,他微眯了一下眼睛,朗声说道:“尊驾躲在树上偷听,藏头露尾的,不知意欲何为?”不等沈木兰说话,跟着又说道:“树上的朋友,不管你想做什么,我想你还是乖乖下来的好,不然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了!” 听到年轻人的言语,刚才还在争吵的几人顿时停了下来,有两人迅速挡在年轻人的身前,剩下几人分散开来,如同扇形一般站在他身后,除了被围在中间的年轻人,所有的人都抽出腰间的武器,一脸警惕,杀气腾腾的紧盯着树上,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沈木兰伸手安抚住因为感到敌意而焦躁不安的雪豹,让它老老实实的呆在树上,然后自己从树上跳了下来。为了表示自己没有恶意,她将空空如也的双手展示给他们看,示意自己手里并没有武器,心里计算着距离,缓缓的走到年轻人对面不远处站定,说道:“你这人可真是‘恶人先告状’,凡事有个先来后到,这个地方明明是我先来的,我在树上晒着太阳,呆的好好的,还没有怪你们扰了我的清净,结果你反倒倒打一耙,怪我躲在树上偷听偷看,把我当贼看,成了我的不是。” 看到从树上跳下一位长挑身材,鲜润明艳、姿致娟娟,一身异族服饰打扮的少女,众人都为之一愣,不仅仅是吃惊于沈木兰的女子身份,更是被她的容光所惑。 一行人中年轻人最先反应了过来,示意身边的人将武器收起来,对她笑了笑。这一笑,宛如和风拂碧波,细雨卷落花,将刚才众人拿出武器带来的肃杀气氛化为乌有,说道:“如此说来,倒是我和我的同伴的错了,那我在这里向姑娘道歉了。”说着向她抱拳致歉。 近距离看到这位风姿如竹的年轻人,沈木兰发现他不仅腿有残疾,而且肤色中透着一种不正常的苍白,唇色黯淡,面蕴病容,显然,身体并不是很健康。见对方非常有礼貌的向自己赔礼道歉,沈木兰倒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刚才言辞似乎锋利了些。 她尴尬的笑笑,生硬的转移话题:“你是来看蝴蝶会的?那真是不巧,你来早了。而且这里的蝴蝶树并不是四月初开花,要到中下旬才开。山中气温低,开花比平原迟,这些花蕾别看已经打苞了,但是半个月之后能开花就不错了,要等它盛放,差不多得一个月的时间,所以如果你想赏花和看蝴蝶的话,还有的等呢。” 年轻人闻言叹道:“是我没想到。‘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古人在诗里就提到过这一点,况且这里不同于四季如春的南诏,北方的植物开花的时间本就比南方的晚。我竟然忘了这茬,真是不应该。不过我虽然来此,但却是半信半疑,记录此处此景的杂记不过是一本非常生僻的书,书里的笔记虽然留有简斋先生的名号,但是后人假借简斋先生名号的事也不是没有。况且这虽然有夜合欢树,却并不一定会有‘蝴蝶会’。如今听了姑娘所言,至少证实了确有其事,倒也不虚此行。” 沈木兰神色淡淡的说道:“蝴蝶泉并非南诏太和城独有,其实兰陵、阳朔和鲁山皆有,只是后者并不像前者那么人所皆知罢了。至于这里,更是罕为人知。天下这么大,有些风景名胜被人发现,从而被记载了下来,可是不为人知的还不知道有多少,谁又敢说自己看遍天下风景呢。你能从书中看到这个地方,并找到这里来,殊为不易。” 听沈木兰说出另几处有蝴蝶泉的地方,年轻人眼里闪过一抹惊异,毕竟她可是一身异族服饰,这里是草原,他们现在谈论的可是中原的风景名胜。就算沈木兰是中原人,她的见闻也称得上广博了,因此年轻人赞叹道:“姑娘真是博闻强记,我倒是听过阳朔和兰陵似乎也有蝴蝶泉,但是汝州鲁山却是第一次听闻,受教了。” 表面上沈木兰似乎和年轻人相谈甚欢,但是双方对彼此都依然存有戒心。沈木兰背对着夜合欢树站立,和年轻人一直保持着足够的距离,确保真要有什么万一的话,自己能够招呼上小白从而顺利逃离,所以虽然和青年人语笑晏晏,却不肯再往前一步。 而年轻人这边虽然把兵器都收了起来,并且还有几人走开,但是却有两名男子留了下来。他俩一左一右的站在两边,处于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一脸警惕的对着她虎视眈眈,手更是放在腰间的兵器上,一旦沈木兰有什么不利于年轻人的动作,保证他们能够迅速的做出应对。 第三章 这两人男的俊,女的俏,置身于山水美景中,美得好像一幅画一般。只是画面看上去很好看,但实际情况却并不美好。双方明明彼此心怀戒意,却又努力营造出一种友好的氛围,沈木兰和年轻人就在这诡异的气氛中说着闲话。 除了留下两名男子守护年轻人,警惕沈木兰,其余几名男子却是走到一边忙了起来,看他们忙碌的样子,似乎是准备埋火做饭。黑衣大汉想垒灶台,在岩石堆中挑了一块石头,搬起后,眼前灰影一闪,他惊叫出声,下意识的手一挥,那灰影狠狠的咬了他胳膊一口之后被他甩了出去,往年轻人这边飞来。 沈木兰和年轻人东拉西扯的说了一阵就不耐烦了,正想离开的时候,就见一道灰影冲着年轻人面门扑了过来,看清楚灰影是什么东西后,她目光微缩,一声“小心!”脱口而出。她话音未落,只见眼前刀光一闪,一条通体为灰色,背上有一排白色斑点的蛇被不过巴掌大的一把小刀给定在了地上。只是虽然有她的提醒,年轻人反应也够快,但是依然慢了一步,手腕被咬伤。 “公子!” “庄主!你没事吧?” “少主!” …… 见年轻人被咬,众人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问道。同样被咬伤的黑衣大汉不以为意的说道:“你们也太大惊小怪了,不就是被蛇咬了一口嘛,这才多大点伤口,庄主虽然身体不好,但是还没虚弱到连个血珠都不能流的这个地步,这咬伤庄主的又不是什么毒蛇。” 年轻人笑道:“我没事。只不过因为事起突然,被吓了一跳而已。我还没有脆弱到那个地步。不过还是要谢谢大家的关心。”为了表示自己安好,他将被咬伤的手腕举起来,将细小的伤口展示给众人看。 原本已经打算离开的沈木兰朗声说道:“现在是没事,不过过一阵有没有事可就难说了。” 一句话把众人的目光都引到了她的身上,年轻人拦住了想要说话的黑衣大汉,语气温和的问道:“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 沈木兰双手抱臂,好整以暇的给他们解惑:“就是说你俩现在是很好,不过过一阵子之后,被咬的伤口就会出现疼痛、肿胀等症状,十二个时辰之后,将会流血不止,出现凝血异常,之后就是头痛、呕吐、咯血、腹痛、晕眩、昏厥或痉挛等诸多症状,然后中毒死去。” “你是说这是一条毒蛇?”黑衣大汉不敢置信的指着虽然身体被小刀钉在地上,但是因为要害七寸并没有受伤,所以依然存活,并使劲挣扎,昂着头,对众人吐着蛇信子的灰蛇,满眼怀疑的看着沈木兰,说道:“姑娘,你该不是在说谎骗我们吧?不是说毒蛇都是色彩鲜艳,头呈三角形的吗?” 地上这条蛇通体为灰色,背上有一排白色斑点延伸到头部,身体背侧有波浪形的白色带纹纵向分布,身躯呈垂直平坦状,头部短小,扁扁的。和平常大家所认知的毒蛇模样大不相同。 沈木兰嗤笑了一声说道:“谁说外表漂亮的就一定带毒,而平凡无奇的却是无害的呢?凡事都有例外。这蛇名为锯鳞蛇,因为喜欢躲在间隙较宽的岩石群间,所以外表就成了这种颜色,以便不易被人发觉。” “它的毒性其实很强,不过发作比较慢。人被它咬后起初不会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而且血液的颜色刚开始也和正常时一样,所以人在被咬之初,常会被蒙蔽,但是少则一天,多则两天,就会显露出中毒的症状,不过那个时候,就算发现什么不对,因为错过了及时救治的时间,人已经是回天乏术,从而命丧黄泉了。” “要辨认是否是毒蛇,根本不是看你说的那些,而是看牙齿。毒蛇咬到人只会有两个小牙齿印,而无毒的蛇则是一排整齐的牙齿印。不信看看你们的伤口,是不是只有两个齿印?” 果然,两人的伤口上只有两个细小的牙齿印。证实是毒蛇之后,年轻人手里银光一闪,几根银针就扎到了黑衣大汉被咬的手臂上。他一面施针,一面说道:“大哥,我先帮你锁住手臂上的穴道,防止毒素往身体里流窜。这会儿条件简陋,先暂时涂上我们带来的蛇药,再吃粒解毒丸,体内的蛇毒就算不能全解,不过保住性命应该没什么问题。等我们回了中原,我再想办法帮你彻底解毒。” 黑衣大汉见年轻人出手帮他解毒,忙不迭的说道:“庄主,这位姑娘不是说了嘛,刚开始中毒的时候没什么事。我身体壮得像头牛,耽搁个一时半会的没问题。反倒是你,身体不好,耽误不得,你还是赶紧先给自己解毒吧。”其他的人在一旁也劝年轻人先给自己解毒。 年轻人手里的银针在黑衣大汉的手臂上飞快的动着,笑道:“你们把心都放到肚子里去吧,我的身体我知道,没事。就算耽搁一会儿也不算什么,不差这一种毒。” 众人闻言皆沉默不语,黑衣大汉叹了一口气,任由年轻人在自己身上动作。在年轻人救治黑衣大汉的时候,推轮椅的男子则从带来的行李里找出一个药匣,打开之后,露出里面装着的各色药瓶,他从中取出蛇药和解毒丸,递了过去。 灰衣大汉捡起一块石头,对着地面上的锯鳞蛇蛇头砸了下去。蛇头被砸了个稀烂,蛇身又挣扎了几下才不动,灰衣大汉看着地上不动的蛇尸,忍不住喃喃道:“没想到竟然是毒蛇,乖乖,这大概就是我们常说的‘会咬的狗不叫’吧。” 众人看着地上的锯鳞蛇尸目光宛如洪水猛兽一般,露出惧怕之色。像黑衣大汉所说的那种特征明显的毒蛇他们见了之后,自然会心生警惕,反而有所防备;而像这种不起眼的,若是当作无毒蛇来看,被咬上一口,到时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实在太冤枉了。 在锯鳞蛇被钉在地上时,彪形大汉曾经起了将它做成蛇羹想法,想到刚才自己还准备伸手去抓它,不由得心生余悸,感慨万千的说道:“真是太危险了。这大漠真是得处处谨慎,不然一不小心就很有可能把命给送掉。” 沈木兰觉得大家把锯鳞蛇的危险性看得太高了,因此说道:“其实你们也不用这么害怕,锯鳞蛇白天大部分时间都把自己藏起来,几乎只在晚上猎食,刚才那位大哥应该是在搬到石头的时候,惊吓到了它,所以才会受到攻击。它们移动的时候,身上的鳞片相互摩擦,发出嘶嘶的刺耳声响,声音很大,因此只要多加注意,被咬的几率并不大。” “庄主!” “少爷!” …… 沈木兰听到声音,转过头看去,只见年轻人满头大汗,脸色发青,嘴唇发白,将自己手臂上的最后一根银针拔/出来之后,支撑不住,身形委顿,瘫倒在轮椅上,黑衣大汉和推轮椅的男子见状忍不住惊呼出声。 年轻人等推轮椅的男子给他擦完汗,靠在椅背上,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有气无力的说道:“我没事。只是这蛇的毒素超乎我所想,原本我以为施一次针,再用上蛇药,吃了解毒丸就能解掉大部分毒。但是现在看来,恐怕一会儿要多施几次针才行。” “庄主,你这个样子,根本是拿命给我解毒,我哪里受的起。你还是先好好休息吧。这毒不是已经逼出一部分来了嘛,咱们慢慢来,不着急。”黑衣大汉听说接下来还要施针,忙说道。 “就是,就是。”那推轮椅的男子听他这么说,急的跳脚,大声反对道:“公子,还施针,你不要命了?你本来就中了毒,身体虚弱,再这么费心费力,身体哪里吃得消?就算再怎么着急解毒,也得顾惜自己的身体呀,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年轻人轻声打断他:“这蛇毒毒性太强,不仅伤身,而且还会伤害到脑子,因此在中了毒之后最好尽快将其逼出来,不然,耽搁的时间一长,就算到时将毒全解了,人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呢,所以……” 看到他明明一副快要倒下却强撑着模样,沈木兰插话进来:“你是大夫吗?” 啊?年轻人被问得一愣,旋即反应过来,答道:“算是吧。” 沈木兰挑眉轻笑道:“你这是什么话,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算是吧?难道大夫也有算和不算之分吗?”见年轻人张嘴欲言,她抢在他前面说道:“不过很明显,哪怕你是大夫,也是一个医术并不高明的庸医……” “你怎么说话呢?”见沈木兰贬损年轻人,推轮椅的男子不愿意了,插言道:“你什么都不知道在这胡说八道什么,我家公子医术高明的很,称之为一声‘神医’都不为过。” “是吗?”沈木兰对此表示怀疑,说道:“既然这样,为什么他连‘凡毒蛇出没之处,七步内必有解救蛇毒之药。其他毒物,无不如此,这是天地间万物生克的至理。’这个道理都不知道?” 不等年轻人开口,黑衣大汉抢着说道:“就算知道又怎样?这这么多种植物,谁知道哪一种是解蛇毒的?总不能一棵棵的去试吧?” “为什么不能?当初神农就是遍尝百草,才制定了人体的十二经脉和《百草经》。”沈木兰变相的说年轻人有“医术”没“医心”,只不过看他的同伴,似乎并不在意这个,她也懒得和他们多说。 走到黑衣大汉被咬的岩石堆附近,低头找寻了一会儿,将一棵枝叶黑绿,顶端结有七八颗莲子大小的黑褐色浆果小草拔了出来,递给年轻人:“喏,这种草就是能解锯鳞蛇蛇毒的,顶端的浆果直接摘下内服,枝叶捣碎后敷到被伤口上,过个一时半刻,蛇毒就全解了。”根本不需要像你这么费力。 看着沈木兰手里的解毒草,年轻人犹豫了一下,才伸手去接。 “太好了,老子的蛇毒终于能解了。”黑衣大汉赶在他之前,一把把解毒草抢了过来,将顶上的几枚浆果摘了下来,一面捏起一颗往嘴里放,一面大声问道:“我说姑娘,这果子要吃几颗呀?吃多了不会出问题吧?” 看到黑衣大汉将浆果就这么往嘴里放,年轻人满脸担心,忍不住喊道:“大哥!” “不会。这果子除了能解锯鳞蛇蛇毒之外,单独吃也没问题,所以你就算全都吃了也没事。”看着慢慢走过来,将她围在中间的众人,沈木兰心中冷笑连连。 黑衣大汉的一系列举动虽然表现的好像是心急解毒的模样,但是她哪会看不出,对方分明是不放心她。黑衣大汉抢在年轻人面前拿到解毒草,是在以身试药。这些人将她围起来,则是准备若是有个什么万一,以便为黑衣大汉报仇。不过他们未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她若是想害他们,又何必多此一举。 黑衣大汉将浆果全吃了下去,将解毒草枝叶捣碎,涂到伤口上。年轻人给黑衣大汉把完脉,点头道:“蛇毒全都解了。”然后向沈木兰施礼道谢:“谢谢姑娘的救命之恩。” 听说黑衣大汉身上的蛇毒解了,围在沈木兰四周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欢呼出声,看着她的目光充满感激,纷纷向沈木兰道谢。 第四章 经过黑衣大汉亲身验证,沈木兰提供的解毒草能彻底解去锯鳞蛇蛇毒后,众人对她的态度顿时变得亲切了很多。 年轻人谢绝同伴的帮忙,亲自动手采解毒草为自己解毒。看着年轻人在采了一株解毒草解完毒之后,从推轮椅的男子手里接过一把药铲,将一株解毒草小心翼翼的连着根完整的挖了出来,并用泥土将根部包好。 看到他的动作,沈木兰眼睛一闪,问道:“你是想移植它吗?” 年轻人一面小心翼翼的将挖出来的解毒草放入特制的药盒中保存,一面答道:“是的。我刚才尝了一下,如果我所料没错的话,这种药草应该能解掉大部分蛇毒。我好歹是个大夫,见猎心喜,因此想研究一下它是否还有其他的功效。就算它没有其它的作用,单能解很多蛇毒这一点就很了不起了,据我所知还没有哪种药草能有这么大的效果。若是能够移植,就算不能大规模种植,也比它藏于深山之中,让人四处寻觅的要好。” “那你可要失望了。”沈木兰说道:“它是无法移植的,因为你根本无法模拟出它的生长环境。和水、阳光、土壤等自然生长条件无关,它是靠很多种毒蛇的蛇涎浇灌长大的。换了地方之后,哪怕自然环境一模一样,没有毒蛇蛇涎的浇灌,就算它开花结果,也没有了解毒的功能。” 年轻人愣一下,似乎没想到这解毒草生长条件会这么苛刻,说道:“多谢姑娘提醒,不过我还是想试一下。对了,姑娘你知道这种解毒草在医书里可有记载,学名叫什么吗?” 沈木兰摇摇头:“这我可不知道。不过因为它能解蛇毒,而且是靠着蛇涎浇灌生长的,所以我自己给它起名为‘蛇涎草’。” 蛇涎草?听到沈木兰给解毒草起的名字,年轻人笑了一下。灰衣大汉在他的示意下,从带来的行李中拿出一个锦盒,递到她面前。锦盒的盒盖打开,满满一盒铸造成马蹄形状的黄金,在璀璨的阳光照耀下,折射出的金光耀得沈木兰的眼睛发花。 年轻人拱手施礼,语气真挚自然:“多谢姑娘的救命之恩。大恩实在难以言谢,本不该用俗物亵渎,只是我们这一行轻车简行,身无旁物,只有这些东西还算勉强拿得出手。这些黄金算是我们的一点心意,还请姑娘笑纳。” 沈木兰伸手从锦盒里拿起一块马蹄金,端详了一番,反手又丢回锦盒中,说道:“东西是好东西,不过我要这个没有用,草原上的规矩向来是以物换物。要是想谢我的话,那就把你们带的药丸给我一些吧。” 在草原上,沈木兰跟幺姑和雪豹一起生活,吃穿不愁,但是医药却是个大问题。幸亏老天保佑,沈木兰的底子好,身体康健,这三年多不曾生病。而这期间幺姑也不过是生些头疼脑热的小毛病,靠着她跟父亲学的那一点连皮毛都不算的医药知识,胡乱采些草药回来熬给幺姑喝,不知道是草药对了症状,还是幺姑的身体素质好,反正就这么挺了过来。 草原上大夫稀少,普通的牧民生了病都是硬熬,实在熬不下去了才牵着家里的牛羊去求部族里的萨满诊治。以沈木兰和幺姑西骉鹘逃犯的身份哪怕拿得出诊费,也是不敢去找萨满的,就连换东西都是偷偷的找落单的牧民,或者和路过大漠的行商、游人交换。中原的医术本就比草原的高超,沈木兰看到这一行人身上竟然带有成药,眼睛放光,就算没有解蛇毒这一事,她也会想办法和对方换一些。 既然是诚心向人道谢,送人东西就算不能送到对方的心坎里去,也没有送人无用之物的道理。年轻人神色懊恼的叹道:“看我,竟然把草原上的规矩给忘了,是我疏忽了。”他看了一眼身旁的黑衣大汉一眼,黑衣大汉会意,转身去取药匣。 黑衣大汉在翻找药匣的时候,一个湖青色暗花软缎包袱露了出来。年轻人看到后说道:“大哥,将那个包袱一并拿过来吧。”黑衣大汉依言将包袱和药匣一起拿了过来。 年轻人接过药匣,打开,将里面的药瓶展示给沈木兰看:“姑娘,药名都在药瓶上标识好了。这里面除了解毒丸,大多是像金疮药、化淤散、止痛膏这样治疗外伤的药;治疗内症的药并不多,只有活络丹、柴胡丸、保济丸这类治疗发热、头疼、祛风等比较大众病症的药丸。我看姑娘对药理似乎也知道一些,这生病讲究辨症施治,这药不是能随便吃的,所以姑娘如果生病的话,最好还是让大夫好好诊治一番,对症吃药的好。” 那也得有那个条件呀!面对年轻人的劝告,沈木兰暗自腹诽,不过面上却丝毫不露,谢道:“多谢提醒,我知道了。”伸手接过年轻人手里的药匣。 年轻人指着黑衣大汉手里的那个湖青色的包袱说道:“包袱里是一套女子的衣裙,是一位长辈送给我的,只是我一个大男人也用不着,就送给姑娘了。” “女子衣裙?”沈木兰疑惑的重复道,看着年轻人的眼神不由得有点怪异,虽然眼前这人的容貌还要胜女子三分,但是眉宇间的英气和风姿根本不会让人错认他的性别,他这个长辈到底是什么意思才会送他一套女子的衣裳?要么是关系很好,才会没大没小的和他开玩笑;要么是关系很差,送女子的衣衫来羞辱他。 沈木兰一面想,一面把目光投向黑衣大汉打开的包袱,映入眼底的清新淡雅的绿,绿得仿佛能滴出水来。虽然衣服没有展开,也不曾上身,不过就冲这颜色,她就已经喜欢上这套西域式样的衣服。在沙漠,绿色意味着生命,在草原上长大的她不可避免的对绿色有所偏爱。 布料是真丝杂以金丝织就,宝光流动,潋滟臻美,让人目眩神移。做工细致,露在外面的刺绣更是巧夺天工,上面还镶嵌着绿松石、青金石、水晶、玛瑙、翠玉等各色蓝绿宝石。以她在骉鹘王帐里呆过,见识过不少好东西的眼光来看,这套衣服,绝对是好得不能再好的东西。这套女子衣裙若是被骉鹘那些贵族女子看到,一定会因为争抢它而打起来。 沈木兰摸着手下如同牛油羊脂一般软滑的布料,强迫自己把留恋的目光从上面移开,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这套衣裳你真的决定送给我了?看起来很昂贵的模样,你确定你不会后悔?” 自从沈木兰露面后,她一直展现出不符合年龄的沉稳,这会儿终于表现出符合这个年纪的小女儿情态,喜欢打扮,喜欢漂亮衣服的特质。 年轻人不由得笑了起来,摇头道:“不会后悔。我是男子,留一套女子的衣裙在身边做什么?不管多么精致华美,衣服做出来就是让人穿的。这衣服留在我这里只能束之高阁,白放在那里未免太可惜了。到了姑娘手里省却了它被丢置在柜子里蒙尘的命运,也算是物尽其用。”对黑衣大汉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把手里的包袱递给沈木兰,“很高兴你喜欢它,现在它是你的了。” 沈木兰看了黑衣大汉手里的包袱一眼,又看向年轻人,见他微笑着对自己颔首,她不再犹豫,伸手把包袱接了过来,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客气了。” 在黑衣大汉将包袱拿过来,听年轻人说要把它送给沈木兰之后,灰衣大汉和推轮椅的男子脸色顿时为之一变。见沈木兰推辞了一下就接受了,两人忍不住了,不约而同喊出声来:“少主(公子)!这衣服是……”年轻人看了他俩一眼,两人立即低头不语,闭上了嘴巴。 虽然这两人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但是沈木兰觉得自己猜出了两人的言下之意,无非是觉得衣服太贵重,不能给她。她告诉他们蛇涎草能解锯鳞蛇毒本来并没有想要什么回报,如今已经拿了对方一匣药,再拿这么一套名贵的女子衣裙确实有些不该。 沈木兰不是一个占人便宜的人,想了想,从身上将原本准备找牧民换盐的雪莲花拿了出来,递了过去:“我不白要你的衣裙,这个给你。我拿这个和你换。” “百年天山雪莲?”年轻人看到沈木兰拿出来的雪莲花,愣住了。这个时节可不是天山雪莲的采摘季节,她拿出来的雪莲花明显是去年摘下来的,但是品相保存完好,而且年份至少在百年以上,可谓是珍贵异常。对沈木兰能拿出这么珍稀的药材,他不免有些诧异,眼前这位少女从露面到现在,这才多大会儿的功夫,可是给了他不少意外。 草原上的人敬称天山雪莲为“圣人草”,视其为珍贵的宝物,不过他们眼中的珍贵和中原对其的认知是不一样的。草原上的人除了把天山雪莲当药之外,更多的视其为圣物。 沈木兰虽然听父亲和幺姑说过银钱的作用,但是她对银钱其实没什么概念。因为从小在草原长大的她,习惯了草原以物易物的规矩,并没有花过钱,再加上在雪豹的帮助下,她采了不少天山雪莲,东西一多,也就珍贵不起来了,所以她对天山雪莲的价值没有清晰的认知。见年轻人呆在那里不说话,她挑了一下眉,问道:“怎么,不够吗?”从身上又掏出一包苁蓉递了过去:“那再加上这个够了吗?” “够了,够了,足够了。”认出沈木兰拿出的苁蓉,也是一种非常珍贵的药材,一直被西域各国作为上贡朝廷的珍品,年轻人顾不得吃惊,赶忙摆手,将她递过来的苁蓉推了回去。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他忙说道:“这套女子衣裙是我对姑娘救命之恩的谢礼,根本不需要姑娘拿东西来换,你将这朵天山雪莲也收回去吧。” 沈木兰将手里的药匣举起,对着年轻人晃了晃,神色认真的说道:“关于救命的谢礼你不是已经给了嘛,我已经收下了。天山雪莲是我拿来换衣裙的,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年轻人见沈木兰的态度,好像他不收下天山雪莲她就要把衣裙退还回来似的,想到她看到衣裙时眼里瞬间迸发出的光彩,笑了一下,说道:“我正好要配一味药,各色药材都齐了,唯独缺少一味天山雪莲,如此就却之不恭了。” 见对方收下了天山雪莲,沈木兰担着的心放了下来,松了一口气,她还真怕对方不肯收。说句实话,她是真喜欢那套衣裙,要是换不成,让她还回去的话,还真有些舍不得。 第五章 被年轻人叫破行藏之后,本来沈木兰是打算露个面,把话交代清楚,稍作停留就离开的,没想到耽搁了这么长时间。拿起包袱和药匣,沈木兰准备走人。 就在她转身迈步准备离去的时候,那年轻人又出声叫住了她:“姑娘,恕我冒昧,交浅言深了。红尘俗世虽然诸多纷扰,但是这并不是你小小年纪就离群索居的理由。人这一生还不知道会遇到多少困难险阻,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你还是应该和人群……” 金光一闪,站在年轻人不远处的沈木兰手一挥。缠在手腕上,原本看着好像草原上的女子平素手上带着的连串手镯似的,实际上却是她的武器——金鞭缠上了年轻人的脖子。年轻人说了一半的话说不下去了,他双手摸上缠在脖子上的鞭子,就算不能掰开,也尽量让它不要勒得太紧。 沈木兰目光凶狠的看着年轻人,厉声说道:“说,谁派你来的?你还知道些什么?”斜着眼睛不屑的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冷笑一声,鄙夷道:“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的,又是中原人,竟然甘心被胡夷驱使,做他们的走狗,真是给你的祖宗丢脸!” 所有的人都没想到沈木兰会突然翻脸,看到年轻人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其他人反应了过来,抽出兵器将她围了起来,对着她怒目而视,大声呵斥道:“臭丫头,你在干什么?还不赶紧放手,你要是伤了我家公子(庄主∕少主)一根毫毛,绝对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因为投鼠忌器,所以他们只是拿着兵器摆出了攻击的姿势,却不敢出手,因此放出的狠话听起来也不免有点色厉内荏的味道。 沈木兰斜瞟了一眼拿着兵器将她围住,虎视眈眈的众人和他们的威胁,冷笑一声,没有说话,只是拽了一下手里的鞭子,缠在年轻人脖子上的鞭子顿时一紧。 当她会怕吗?只要她再稍微一使劲,就能将年轻人的脖子绞断。而且她也看出来了,这只队伍里称呼年轻人为“舍人”的男子和他们虽然是一起的,但是和他们不同心,并不像其他人那么紧张年轻人的性命。若是谋划得当,就算杀了年轻人她说不定也能在这些人的围攻下逃离;就算逃不了也没关系,反正她这条命就是三年前捡回来的,临死之前还拉着个人垫背,也不算吃亏! 因为窒息,年轻人脸色发青,嘴巴一张一合,如同离了水的鱼一般。看到他这副模样,这帮人有的继续对她放着狠话,有的则改变了策略。 “姑娘,姑娘,有话好好说,有什么事咱们好好说,哪里用得着喊打喊杀的。”灰衣大汉为了表示“诚意”,将手里的兵器丢到了地上,满脸堆笑的说道:“你看大家刚才还相处的不错,你还救了我家公子的命,怎么这会儿就动起手来了?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事……” “姑娘,你……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年轻人在灰衣大汉说话的时候,也努力的从嘴巴里挤出一句话,因为脖子被鞭子死死缠住的缘故,这句话说得不仅费力而且支离破碎。 “误会?”沈木兰冷笑一声,看着年轻人说道:“能有什么误会?”从露面到现在,她对自己的事可是只字未提,如果不是从西骉鹘那知道她的存在,他又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原本看到越顿皋啜给自己立了衣冠冢,并且这一年多来西骉鹘的兵马也不像之前那样在从草原通往中原的各处道路中频频出现,沈木兰还以为越顿皋啜真的认为自己已经死了,并因此撤销了对自己的抓捕。没想到他竟然改变了策略,先是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布迷阵让自己放松警惕,知道自己防备骉鹘人,所以用起汉人来。 若非年轻人不慎露出“马脚”,真的差一点就让他成功了。想到自己之前竟然还帮他解了蛇毒,沈木兰心中不由得涌起一阵后悔,暗自唾弃自己的多管闲事,就该让他被毒蛇毒死!不过没关系,现在送他上西天也不晚! 年轻人对上沈木兰带着厌恶和杀意的眼神,苦笑了一下,知道自己要是不解释清楚,说不定这条命真就交代这里了,非常费力,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姑娘,你能不能稍微松一下鞭子,听我解释。就算姑娘想要判我死刑,怎么也得让我把话说完,不然我死不瞑目。” 沈木兰微挑着眉,脸上浮现一个讥讽的微笑,说道:“好,那我就听听你能说出什么花来。”手里鞭子上的气力稍微收了一点,缠在年轻人脖子上的鞭子松开了一点。 不等他脸上露出欢喜的神情,她又是一拽,年轻人被她这么一拉,身体差点从轮椅上摔下来。她寒着一张脸,冷冷的说道:“如果你还想要命的话就不要想着在我面前玩什么花样,不然我可以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动作有多快!我保证,绝对会让你不等感觉到疼痛就去了黄泉!” 在年轻人差点从轮椅上跌下来的时候,他的同伴见状在一旁疾呼出声:“公子(庄主∕少主)!你没事吧?”看着她的目光恨不得将她给吃了,对她大加喝骂。推轮椅的男子恶狠狠的说道:“臭丫头,你……” 年轻人双手抓住轮椅的扶手将身体稳住,举起手来打断他的话,说道:“我没事,你们不用担心。”然后看着沈木兰,对着她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解释道:“没人派我来,我也什么都不知道。我之所以会劝姑娘和人群生活在一起,是姑娘你自己告诉我的。” “是我告诉你的?”沈木兰诧异的看着年轻人,嗤笑道:“就算你要说谎也请说个高明点的,什么时候告诉你的,我怎么不记得了?难道我看起来就那么像个傻子,很好糊弄吗?” 年轻人放松身体,背靠轮椅靠背缓缓说道:“自从骉鹘在三十多年前联合前朝曹缙击败原来的草原霸主獯狨之后,接替了獯狨在草原上的势力,并征服了草原上大大小小的部落联盟、部族和一些小国,占据了草原大部分地盘,又役属西域城廓诸国,因而被称之为‘百蛮大国’,从而在草原上称雄。虽然现在骉鹘因为一些原因分裂成东西两部,但是依然是草原上最大的势力,草原上的部族和西域城廓诸国依旧向其称臣纳贡。” “姑娘穿在外面的无袖翻领左衽长袍是獯狨部族的样式;里面的小领对襟长衣露在外面的衣袖是以红、绿、深蓝三种绣以花鸟纹饰的皮子拼接而成,袖子的样式和上面的花鸟纹带有明显的雕哒国特色,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西域雕哒国的衣服;身上的腰带是畎夷部的;据载‘阖然人举国上下嗜酒,好歌舞于道。’阖然国的舞蹈乃是健舞,跳舞的时候两脚足尖交叉,旋转如风。因为是站在脚尖上跳舞,所以阖然国的靴子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前端往上弯,并且用一层一层的皮子打实,加厚,在最前端形成一个小小的平面。而姑娘脚上的靴子虽然旧了,但是还能明显看出这一特点,所以它是出自西域的阖然国没错。” “姑娘生活在骉鹘控制的地区,身上却没有一件骉鹘的衣服。虽然有商队、游人和旅人通过骉鹘控制的区域来往于中原和西域之间,但是不管是从西域到中原,还是从中原到西域的行人和商队都具有不可控性,很可能很多天都碰不上一队,可是姑娘宁愿去找他们交换衣服鞋子,也不肯图方便去和骉鹘人交换,特别是竟然将骉鹘的死敌獯狨的衣服穿在身上,可见对骉鹘不是一般的厌恶和仇恨。这其中的仇怨从姑娘的年纪上来看,很好猜,应该是骉鹘人杀了你的亲人。更重要的是……” 骉鹘打败獯狨,不仅将他们的可汗杀死,将其头颅砍下来做成酒器以示羞辱,更为了防止獯狨有了实力后回来报仇,杀了他们近二十万的勇士,并且还将其部族里比车轮高的少年几乎全部杀死,两部族之间可谓仇深似海。獯狨在落败后,因为实力大减,无奈之下被迫西迁,但是却怎么都不肯向骉鹘人服软。两族人这些年断断续续一直处于战争中。沈木兰在骉鹘人的地盘上穿獯狨人的衣服,这可不仅仅是态度嚣张的问题了。 随着年轻人的述说,沈木兰看向他的目光和缓了下来。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若非他说明,她都没注意自己身上竟然会有这么大的破绽。当然,这也和眼前这位年轻人知识渊博,观察入微有关。 一般人对草原各个部族和西域诸国的服饰,如果不是有非常明显特征的话,根本分不清。哪怕就算是在草原上出生和长大的草原人,大多也只是熟悉自家部落和与自家部族交好,以及草原上几个强大的部族的服饰,很难做到像他这般如数家珍,更别说他还是个中原人。 在听到年轻人的解释之后,沈木兰知道是自己杯弓蛇影了,虽然没有松开缠住他脖子上的鞭子,但是整个人的状态有了改变,神色放松了下来。在分析完自己身上的衣服之后,她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能被年轻人点评的,听了他的话,语气和缓,好奇的问道:“更重要的是什么?” “更重要的证据是……”年轻人伸手指了指沈木兰原来藏身的那棵夜合欢树,说道:“树上这只露出头来,目光凶光,弯腰弓背,对着我们摆出一副捕捉猎物形态的雪豹。” “什么?”沈木兰闻言,回头望去,只是原本藏在树上的雪豹不知道什么时候将硕大的脑袋从树叶中露了出来,身体前倾,尾巴翘起,琥珀色的豹眼死死的盯着年轻人,一副蓄势待扑的模样。 年轻人的同伴原本注意力全都放在了年轻人和沈木兰的身上,听他这么一说,抬头看去,面色立变,不约而同惊叫出声:“啊!豹子!大家小心!”他们紧张的看看沈木兰,又看看雪豹,不知道该防备哪一个,深恨人手不足。 原本处于攻击状态的雪豹因为众人流露出的敌意神色变得越发暴躁,龇牙咧嘴,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吼声,凶残的盯着他们,似乎下一秒就要向他们扑过来,一击必杀。 见状沈木兰正要开口,年轻人抢在前面安抚众人,说道:“大家放松,放松,不用那么紧张,没事的。”虽如此,众人依然是一副如临大敌的姿态。灰衣大汉看了一眼神态轻松自如的他,苦笑了一下说道:“公子,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有心情说笑,这可是雪豹,凶残的很,你让大家怎么放松得起来。” 沈木兰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呈八字,其余三指弯曲,扣在嘴上,对着雪豹打了个呼哨。雪豹听到她发出的哨声,一个纵跃,从树上跳了下来,来到她的身边,宛如一位王者巡视自己的领地一般高傲而不屑的和对面的人群对视。 看到雪豹竟然听从沈木兰的指挥,除了年轻人,其他人一个个变得目瞪口呆,神色震惊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年轻人露出一个果然不出所料的神情,说道:“我果然没有猜错,这只雪豹和你是一起的。” “姑娘躲在树上被我叫破行藏之时,我除了看到姑娘的靴子和裙角,还看到一只皮毛为灰白色,上面有黑色斑点和黑环的爪子。姑娘从树上下来之后,我发现你的左肩和垂下的头发上沾有带黑点的灰白色的动物的体毛,所以我猜树上还藏着一只雪豹。” “雪豹一向独来独往,哪怕是同类,也只有在成年寻找配偶的时候才短暂的生活在一起几天,之后又各自分开。从姑娘友好的和它同处一棵树上,并且从姑娘沾有毛发的位置上,我推断,这只雪豹可能和姑娘是一起的。但是以雪豹的生活习性和它对人类敏锐警觉的特性,我觉得这个猜测比较离谱,并不敢肯定。” “原本它好好的藏在树上并没有露面,但是在姑娘向我动手,和我以及我的同伴对峙的时候,它突然冒了出来,并流露出准备攻击我们的意思。姑娘背对着它,而且距离离它最近,按道理应该是它最先攻击的对象才是,但是事情却正好相反。综合我之前的推断,从而确定了这只雪豹和姑娘是一起的。” 其他人听年轻人说沈木兰竟然能和雪豹共处,瞠目结舌,似乎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好奇而又诧异的看着她,感叹事情的不可思议,看着她的目光宛如看一个天外怪人一般。 听年轻人说他在发现她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雪豹,却是直到雪豹自己露面才说破,沈木兰若有所思的看了他一眼,心中不由得暗叹他可真够沉得住气的。她笑了一下,带着几分漫不尽心说道:“就算是和我在一起的那又怎样?” 年轻人笑笑,说道:“雪豹这种动物的习性我从书上了解了一点,虽然不知道姑娘因为什么原因能和它友好相处,但是我想姑娘的这个本事可不是寻常人能够拥有的。如果姑娘身上的衣服和鞋子还说明不了问题的话,这则是姑娘离群索居最重要的证据。” “原来如此。”沈木兰了然的点点头,勾起嘴角,似称赞,又仿佛是讥讽似的说道:“阁下真是厉害,我什么都没说,就这么点时间,你却几乎把我整个人的来历猜了个七七八八,实在是令人佩服!”说完还对着他拱了拱手。 年轻人仿佛没有听出沈木兰话里暗藏的另一层意思,只当是她对自己的赞誉,拱手回礼,笑道:“不敢当,不敢当。”然后伸手指了指缠在脖子上的鞭子,问道:“姑娘,如今我已经解释明白了,你看是不是……” 沈木兰手一挥,将缠在他脖子上的鞭子收了回来。鞭子长时间紧紧的缠在年轻人的脖子上,虽然后面她松了气力,但是依然在他雪白颀长的脖子上留下的青紫色勒痕,看上去是那么的醒目,宛如一幅美丽的画卷被人用墨给污了,很是刺眼。 第六章 因为这次的事是沈木兰草木皆兵引起的误会,所以在年轻人把事情解释清楚之后,她将缠在他脖子上的鞭子收了回来。 自从三年前西骉鹘政变之后,虽然沈木兰当时成功的逃离了越顿皋啜的追捕,但是那是付出了非常惨痛的代价换来的结果,她的亲人和朋友全都惨死其中。之后,越顿皋啜派出追兵在草原上四处搜索,她不仅要躲避追兵,还要戒备在草原上遇到的各色人。 一个容貌生得不错的姑娘,就算有雪豹在身边保护,想要在草原里活下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幺姑虽然和她生活在一起,但是在崇尚武力,以强者为尊,习惯弱肉强食的草原,她只能在精神上给予支持,做做后勤保障的工作,大多数是帮不上忙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沈木兰觉得她遇到的人都不是好人,皆对她心怀恶意。不过她是个报喜不报忧的性子,不管沈木兰在外面遇到多少困难,回去后都不曾向幺姑吐露半分。幺姑虽然有所猜测,但是并不是很清楚。就这样幺姑还总张罗回中原呢,要是知道她受的苦,恐怕一刻都不肯在草原上呆了。 曾吃过大亏,特殊的生活经历,让沈木兰的戒备心很高,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就如同惊弓之鸟一般,所以在听到年轻人的话之后,哪怕知道这一伙人可能未必如她所想的那样,依然选择对其出手,宁枉勿纵。 如今事情说开,知道是自己误会了对方,看着年轻人脖子上醒目而又刺眼的勒痕,沈木兰觉得很是过意不去。既然敢做,就敢当,知道自己错了,她收起鞭子后向对方道歉:“对不起,刚才是我的错。我误会你了,我给你赔礼道歉。”将刚才收起的苁蓉又拿了出来,再加上一朵雪莲花,递了过去:“这是我的赔礼。” 推轮椅的男子冷哼了一声说道:“谁稀罕这个,当人没见过是的,把你的东西拿回去。你弄伤了我们少主,就轻飘飘的说一声对不起,送些东西就行了?你……” “姑娘的歉意我收下了。事情就此揭过,谁也不许再提。”年轻人出声打断他,示意黑衣大汉把苁蓉和雪莲花收起来,对着沈木兰温和的笑笑,说道:“其实这事说起来我也有错处,是我过于冒失,才造成了误会。如今说开了也就没事了。” 黑衣大汉大声附和道:“就是,就是,不过一个误会而已,说开了就好了。”一面伸手从沈木兰手里将东西接过,一面笑着对她说道:“不过我家庄主说的没错,姑娘你还是应该和人群在一起,与一只畜生为伍算什么事……” 沈木兰神色不悦,语气粗暴的打断他:“小白才不是什么畜生,它是我的同伴和家人!”对方以“畜生”来称呼雪豹,并没有什么错处,世人皆是这般称呼,她视其为“同伴家人”反倒是其中的另类。不能用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别人,而且对方其实是一片好意,因此话一出口,她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忙转换语气说道:“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关心。”将苁蓉和雪莲花递给了黑衣大汉。 虽然年轻人接受了她的道歉,并且发话这事就此揭过,但是除了黑衣大汉和年轻人,其他人对她的神色并不友好,沈木兰觉得自己再留在这里也是尴尬,因此对年轻人施了一礼,招呼雪豹离去。 黑衣大汉见沈木兰就这么离开,对着她的背影大声喊道:“喂,姑娘,好歹相识一场,你就这么走了,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 “不过一个过客而已,偶然相遇,转眼分离,何必称呼!”远远的,沈木兰的声音飘了过来:“浮萍飘泊本无根,天涯游子君莫问。” 哪怕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也面不改色,从头到尾都透着一股从容不迫的年轻人听到她后一句话,不觉怔了,口里低声念道:“浮萍漂泊本无根,天涯游子君莫问。”神色略显惆怅。 推着轮椅扥男子看着年轻人脖子上的勒痕,问道:“公子,你的伤没事吧?”不等年轻人回答,他又恨恨说道:“公子不仅将我们带来的药全都送给了她,还好心提点她。她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顶多不听公子的话就是了,没想到竟然还不识好歹伤了公子。公子你不和她计较,就这么轻易的放过了她,也太大度了吧。” 闻言年轻人轻摇了一下头,轻笑一声不语。灰衣大汉看了一眼渐行渐远的一人一兽,心有不甘的问道:“少主,就这么放她走了?未免太便宜她了!” 年轻人扫了他一眼,神色淡淡的说道:“我之前已经说了,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谁也不许再提,难道你没听到吗?”他这话不仅是警告灰衣大汉,也是说给其他人听的。众人相互看了一眼,闭上了嘴巴。 黑衣大汉跟着数落道:“你说你们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小姑娘计较什么?这心胸也未免太狭窄了吧?再说人家之前还救了我和庄主,帮我们解了蛇毒,而且她已经赔礼道歉了,你们怎么只记得人家的错处,记不住人家的好处呢。” 接着小声嘀咕道:“虽然大家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可是也经了不少事,怎么在她的眼里我们还是‘过客’,连个姓名都不肯留下,难怪人家说‘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古人诚不欺我。搞不懂她的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大哥。”听到他的抱怨,年轻人轻蹙着眉,轻声打断他,叹了一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然后吩咐道:“好了,大家赶紧埋锅做饭,吃过饭,我们就启程,加紧赶路。我们必须在规定的日期里赶回长安,已经没有时间可以耽搁了。” 听到年轻人说要加快速度赶回长安,在场的人神色一凛,忙不迭的去忙了。对比其他人忙碌的身影,年轻人则闲坐在轮椅上,心里反复的念着那句“浮萍飘泊本无根,天涯游子君莫问。”对着潭水难得的发起呆来。 走远了的沈木兰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在年轻人的心里掀起了波澜。因为身上带的雪莲花和苁蓉被她拿来和年轻人他们换了药和作了赔礼,虽然家里的食物和盐还能支撑几天,但是出来一趟,不想空手回去的她则打起了雪豹的主意,和它商量,两人通力合作,抓只活的,类似岩羊、麂子这样的大型猎物,拿去和牧民换东西。 对雪豹来说,抓只猎物回来并不难,难的是让它抓只活蹦乱跳的回来。没办法,找牧民换东西不是随随便便遇到一个就能和他进行交易的。草原上这个季节,这个温度下,死掉的猎物放上几天,肉很快就会坏掉。她不可能拿坏掉的肉去和人家交换,对方又不是傻子。 只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雪豹在抓到猎物后,为了防止捉到的猎物逃走,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将猎物杀死,这已经是刻到它们血液骨髓里代代传承下来的记忆,哪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哪怕沈木兰训练它三年多,依然改变不了它捉到猎物后一口将其咬死的本能。无奈之下,她只好在雪豹找到猎物的踪迹之后,一人一兽,对猎物进行围追堵截,协同合作,赶在雪豹将猎物咬死之前将其活捉。 沈木兰将手搭在额前,迎着阳光往远处看去,四处寻觅小白的踪迹,四处张望一番,没看到它的影子,忍不住摇头,心里暗叹,就知道这家伙不靠谱,明明说好一起捕猎的,可是这会儿它却不知道跑哪玩去了。 不过和她做同伴,是小白的不幸。雪豹具有夜行性,习惯昼伏夜出,每日清晨及黄昏为捕食、活动的高峰,白天很少出来,因为跟了她,被迫改了不少生活习性,频繁捕猎不说,更没少在青天白日里四处乱跑。 看了一下四周,沈木兰随便捡了一个方向往前走去。虽然不知道小白往哪个方向跑了,但是她并不担心自己这么乱走,回头它会找不到她。 不知道走了多久,看了空旷的四野一眼,有些疲累的沈木兰将腰间的水囊摘了下来,喝了几口,摇了摇,见还有大半袋,倒出一些扑到被炙热的太阳晒得有些发红的脸。 皮肤接触到水后,她微仰着头,闭上眼睛,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息,忽然恍惚听到前方似乎有人用汉话在大声求救。她愣了一下,凝神细听,断断续续的女子呼救声从远处传来。 沈木兰飞快的向着传来声音的方向跑去,随着她的接近,那女子喊救命的声音却变得虚弱无力,变得越来越低,渐渐不可闻,但是她还没有看到呼救的人。对方是无力求救了还是因为看不到有人来救援而放弃了,又或者死亡了?沈木兰一面急急的往前跑,一面用汉话大声喊道:“前面有人吗?谁在喊救命?” 原本消失的声音又重新响起,声嘶力竭的大喊道:“这里,这里!我在这里!救命!……”一开始可能是因为听到有人过来,所以呼救的人振奋起精神,声音变大了起来,不过似乎因为呼喊的时间太长,有些嘶哑,到了后面甚至破音了。 沈木兰又跑了一段距离,终于看到了呼救的人。远远的就看到地上冒出半截身子,一只手使劲的挥舞着。 看到眼前的景象,她下意识的放慢了脚步。她很清楚这种情况应该是碰到沙漠里的流沙了。沈木兰看了看被流沙困住的女子四周,虽然看起来和普通的沙漠没什么区别,但是很有可能暗藏杀机。流沙的范围绝不仅仅是求救的女子掉进去的那一小块,不能贸贸然的靠近,不然,很有可能救人不成反而把自己搭进去。 看到沈木兰,掉进流沙之中,身体还在慢慢往下陷的女子一面奋力挣扎,一面哀声向她求救:“姑娘,姑娘,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沈木兰忙安抚道:“好,好,我现在就想办法救你,不过你要听我的话,赶紧停止挣扎。”见对方听了她的话,流露出怀疑的目光,她赶紧解释:“草原上的人都知道,陷入流沙中,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不要在流沙中挣扎,不然越是拼命挣扎,陷落的速度越快,最终被流沙淹没。” 那女子听了她的话,半信半疑,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信了她的话,停止挣扎,果然,陷落的速度慢了下来。 因为怕自己也陷进去,沈木兰不敢再向女子周围靠近。因为流沙形成的压力,受困者根本使不上力,要从流沙里将人拉出来,即使大力士也很难一下子把人从流沙中拖出来。一个不好,救人不成,反而被受困者拉进流沙中。 沈木兰想了一下,将身上的外袍脱了下来,撕成一条条的,接了起来。接好之后,她又试了一下接头处的牢固,然后将绳子的一头丢给对方,另一头握着自己手中。 在那女子捡起绳子时,她说道:“你稍等一下,我先查探一下周边的环境。”说完,拿出鞭子,卷起周边的石头,一块块的向女子的周围抛去,从而来判断哪是流沙,哪是实地,确定脚下使力之处。 很幸运,流沙的范围并不大。判断出流沙的范围之后,沈木兰这才开始救人,将握在手里的绳子缠到腰间,开始使劲往外拉人,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人给救了出来。 第七章 沈木兰和她从流沙中救出来的女子四肢张开,没有形象的仰躺在地上,看着天空,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等呼吸平缓下来,她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珠,坐了起来,将水囊拿了出来,咕咚咕咚使劲灌了几大口水。喝完了水,沈木兰用手抹去嘴角的水渍,转头看到身侧同样坐起来的女子。 看着她眼睛一眨不眨,带着几分渴望盯着自己手里的水囊,喉咙还一动一动的,往下咽着干唾液。沈木兰目光落到她干裂的嘴唇上,猜她一定很渴,但是就算这样,她也没有开口说她想要喝水,不仅如此,反而在沈木兰的视线落到她嘴唇上时,低下了头,露一个头顶给她。 沈木兰虽然救了对方,但是之前和她素不相识,不过从眼前女子刚才的动作,她还是能够稍微看出一点对方的个性,她笑了一下,将手里的水囊递了过去:“喏,喝点水吧。” “谢谢。”嗓子干渴的几乎要冒烟的女子接过水囊,哑着嗓子低声向她道谢,然后开始喝起水来,因为喝得太急,不小心呛到了,忍不住咳了起来。 看到她捂着嘴咳嗽,眼中泛起泪花的狼狈模样,想到她之前还端着架子,明明口渴的不得了,却硬撑着不肯开口的样子,沈木兰忍不住失笑,掏出一块帕子递了过去:“给,擦擦吧。” 那女子默不作声的将帕子接了过去。在她擦去脸上的脏污,露出真容的时候,尽管沈木兰身为女子也都看呆了过去。 沈木兰知道自己生的不错,在西骉鹘的时候她被誉为“草原上会走的花”,是草原上最美的一颗明珠。但是看到对面这个年纪和自己相仿的女子,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比不上对方,而且输得心服口服。原本她觉得自己的容貌当得起“明艳”两个字,但是现在她却不敢这么认为了。或者她的容貌可以说一声是明艳动人,但是对面的女子则是丽色逼人,明艳绝世。看到她艳极无双的容貌,沈木兰才明白什么是“国色天香”,什么是“倾城倾国”。 看傻了的沈木兰在对方将水囊和手帕还回来的时候,呆了一呆才回过神来。她将东西接过,好奇的问道:“你从哪来?到哪去?怎么会掉进流沙里的?只有你一个人吗?你的同伴呢?” 那女子一面将背在身后裹得严严实实的一个长条包袱摘了下来,打开察看,一面答道:“我们是从西域回中原的一支旅队,前天夜里我们的队伍遇到狼群,当时情况混乱,我身下的马受了惊,带着我冲了出来,因而和同伴失散。途中,我被从马背上被甩了下来,在我沿着马蹄来的方向往回走,寻找同伴的时候,一不小心陷进流沙里。”包袱打开,露出里面的古琴,她从头到尾,前前后后仔细的察看了一番,然后松了一口气,叹道:“幸好,没有损坏。” 看了她手里的古琴一眼,沈木兰看着眼前的女子若有所思。西域各国的音乐和舞蹈和中原的风格大为不同,别具特色,双方犹如春兰秋菊,各有擅场,说不清孰高孰低。琴,乃是中原的乐器,她千里迢迢的带着一架古琴去西域,应该不是因为爱惜她的琴,一时一刻都舍不得分离;可是如果是带着琴到西域去学艺的话,似乎又说不过去。 啊!沈木兰忽然想到一种可能,看向眼前女子的目光带着一丝震惊,如果真像她所想,那么眼前这个女子的琴艺出众绝对堪称一代大家。只是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自己又不会弹琴。沈木兰想到眼前这女子说他们的队伍是前天晚上遇到的狼群,这两天一夜她应该没吃一点东西,所以从身上翻出一块肉干递了过去:“饿了吧,吃点东西吧。” 那女子将肉干接了过去,低声说道:“谢谢。”将肉干放入嘴中咬了一口,慢慢的咀嚼着,又说道:“还有,你刚才救了我,我还没有道谢,谢谢你。” 沈木兰笑了笑,不以为意的说道:“不用谢。这根本算不了什么,你不用放在心上。其实也是你的幸运,你是陷进了慢流沙之中,所以还有的救。若是快流沙,人一旦身陷其中,根本来不及挣扎,顷刻间就会被沙子吞噬,就算是你当时身边有同伴,恐怕都来不及救援,更不要说还有时间呼救以及等人来救你。” “对了,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沈木兰虽然救了对方,但是她却没有帮着对方找同伴的意思,可是就这么丢下人就走,她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所以迟疑了一下,问道。见对方没有回答,她试探着问道:“你从队伍里跑出来都这么长时间了,你的同伴会不会以为你出了意外,就这么丢下你离开,上路了?” 对方慢慢的嚼着肉干,不假思索,语气非常坚定的说道:“不会。队伍里还有我的几位哥哥,就算其他人不肯来找我,他们也一定会来找我的。只是大漠这么大,当时又那么混乱,我骑着的马又是四处乱跑,他们想找到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现在他们肯定正在四处找我,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见她没有丝毫犹豫,坚信她的哥哥们正在找她,沈木兰想了一下,正要开口说什么,忽然听到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喊声。 “妹妹!” “阿萝!” …… 沈木兰指着传来声音的方向,问道:“那边有人声,你听听,是不是在喊你?” 那女子凝神细细听了一阵,站了起来,向那个方向张望了一番,然后把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哥哥,是你们吗?”跳着脚,使劲挥着手,喊道:“这里!这里!我在这里!” 看到远处映入眼帘中往这边靠近的黑点,沈木兰站在那女子身后向她道别:“看来你的哥哥来找你了,你在这里等他们吧,我先走了。”说完不等对方开口,就转身离去。 和对方分别后,沈木兰又在沙漠里游荡了有一个时辰,玩够了的雪豹不知道从哪冒了出来和她汇合,一人一兽合力抓了三只活的岩羊。由雪豹在旁威慑,她拿绳子把三只岩羊绑了起来,牵着它们在草原上寻找落单的牧人。 背着换来的盐、奶渣和茶砖,沈木兰和雪豹回到居住的地方。目送雪豹回了它自己的巢穴后,沈木兰这才进了山洞。 幺姑看到她回来,忙迎了上来,关切的问道:“怎么样,还顺利吗?”沈木兰把东西放到铺着兽皮的石桌上,拿起陶罐给自己倒了一碗水,说道:“你就放心吧,有小白在身边,我能遇到什么危险。倒是你,小白不在,你这边没遇到什么事吧?” “我这边也很好。”幺姑神色带着一点无奈的答道。她怎么可能放得下心,雪豹虽然厉害,但是草原上的危险并不仅限于野兽,更何况,比雪豹还厉害的野兽也不是没有。 只是这些话她已经说了很多遍了,再说一次,也不过是旧话重提,就算沈木兰不嫌烦,她也觉得腻了。只不过沈木兰刚回来,心情看起来很好,这会儿她要是再没有眼色说什么扫兴的话,可真是讨人嫌了,因此轻叹了一口气,走到石桌前收拾东西去了。 将沈木兰带回来的盐、奶渣和茶砖一一放好,石桌上还剩下一个湖青色的包袱。幺姑好奇的把它拿起来,问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沈木兰忙忙的将包袱从幺姑的手里抢过来,说道:“哎呀,我怎么把它给忘了。这套衣裙我可是喜欢的紧。”解开包袱,里面西域式样的女子衣裙露了出来。 将整套衣服摊开,沈木兰这才知道在年轻人面前所见不过是冰山一角。这套衣裙以翠绿滚黛绿边半月水波腰封为界,分为两部分。上衣、头纱和遮面丝巾颜色相同,清新自然,绿得仿佛能滴出水来。 头纱曳地,边缘绣有万字曲水纹的同时镶嵌着各色绿色宝石,边角处是米粒大小的小碎珠串成的呈“y”字型的流苏,每个流苏不过就穿了五颗珠子,最下面的那一颗比上面两个枝桠的要大上一圈。金线绞纹琏如同抹额一般垂落在沈木兰饱满光洁额头上,一粒粒绿色的石榴石围绕着中间的椭圆翡翠珠,有众星拱月之势。 衣袖宽大,带有几分中原氅衣的模样,并打了几道褶皱,袖口处用翠绿金丝如意云头边纹束袖收紧,干净利落。裙子则是渐变色的,腰间是浅得不能再浅的一层绿色,“草色遥看近却无”非常生动的描绘了这种情形。然后逐渐加深,等到了裙底变成了近乎于黑色的墨绿色。裙子底部和头纱边缘一样,都绣有万字曲水纹。若非裙子上还用金银彩线绣出来的一道道形如孔雀羽翎上圆形彩纹,不细看根本不会发觉上面还用同色丝线绣了孔雀羽翎。 衣裙剪裁之精巧,做工之细致,让人为之惊叹不已。这样精致华美的衣服,穿在身上,一不小心就会夺走主人的风采,然而沈木兰穿在了身上,却显得她身姿曼妙,美得不可方物。 满室华彩,整个山洞都因为她而变得明亮了起来,沈木兰穿着这一身站在简陋的山洞里非常好的诠释了什么叫做“蓬荜生辉”。幺姑满眼赞叹之色,说道:“都说‘人靠衣装’,这话果然不假。” 山洞里没有镜子,正对着水盆左顾右盼,端详不已的沈木兰听了她的话,有些不愿意听了,小小的反驳道:“虽然‘人是衣裳马是鞍’,但是我本来也不错好不好?” 幺姑附和道:“那是自然。阿珠你五官明艳,眉目如画,语笑嫣然,带着‘一笑倾城,再笑倾国,三笑倾心’”的神韵,称得上是风华绝代……” 如果没有遇到那个陷进流沙中的女子,沈木兰还能大大方方的把幺姑的称赞之语收下,如今再听她这么说,就觉得心虚了。 她从水盆前走开,说道:“我有自知之明,也就是生得不错而已。幺姑,你可别再这么夸我了,我当不起。我知道你夸我,不过是因为自家的孩子好,可是我让你夸的,井底之蛙坐久了,忘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差点都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了。幸好,我这次出去见识到真正的绝色佳人,看到人家,才知道什么叫做‘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与之相比,我照人家差远了,自愧不如。” 幺姑有些不相信,挑眉道:“什么,你竟然还遇到了这样的美人?竟然还有人比你生的还美?哪怕你是中原人,骉鹘王庭中所有的人还不是不得不承认你才是‘草原第一美人’。这个女子应该不是草原上的人吧,你是怎么碰到她的?”顿了一下,又问道:“还有,你身上的这套衣裙是和西域过来的人换的吗?你怎么突然想起去换衣裙来了?” “这事说来话长,让我慢慢讲给你听……”沈木兰在铺着皮毛的石凳上坐下,缓缓的将她这次出去后精彩的经历讲述出来。 第八章 沈木兰向幺姑讲述她这次出去的经历,此时的她并不知道她口中的两位主角,年轻人和那位姑娘的最终目的地都是大雍的都城长安。只不过一个已经到了长安,一个还在路上。 烈日当空,蝉鸣不已,风尘仆仆的年轻人一行在一座看起来和一般富商的宅院没什么不同,水磨砖墙,青瓦花堵,门匾上简单的刻着“徐府”两个字的宅邸前面停下。黑衣大汉下了马,上前敲门,并大声嚷道:“开门,快开门,庄主回来了。” 大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一名家丁探出脑袋往外看了过来,目光落到坐在轮椅的年轻人身上,忙回头喊道:“赶紧往里面禀报,庄主回来了。”然后跑出来开门。其实根本不用他说,有那机灵的家丁在看到年轻人一行时,早已经一溜烟跑进去往里面送消息去了。 跑出来开门的家丁吭哧吭哧,费了好大气力才推开两扇黑漆大门。原来外表看起来普通之极的黑漆大门,并不是寻常的木门,也不是铜包木的刷漆门,整个门全都是由生铁铸造,又重又坚固,哪怕是用攻城的器械——檑木来砸门,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把门打开的。若非门后装有机关,寻常大汉根本推不动,就算如此,也够吃力的。 大门打开,一行人迈步往里走。走了没多远,以一名年约二十,淡眉细眼,削肩细腰,浑身透着一股入骨的温柔,妇人打扮的女子为首的人从里面迎了出来。 看到年轻人之后,那妇人上下仔细打量了他一番,见他除了因为赶路神色有些疲累之外,其他方面看起来安好,自从年轻人离开长安一直担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笑盈盈的上前和他打着招呼:“表哥,旅途辛苦,这一路可还顺利?” 年轻人点了点头,神色淡淡的说道:“还好。”那妇人还要开口说话,跟在她身后,一位胡子花白,年逾不惑的老头抢在前面说道:“表姑娘,这里不是说话之地,少主一路奔波劳累,还是先请少主先到里面洗去征尘,换过衣服,……有什么话等会儿再说也不迟。” 被老头这么一说,年轻人的表妹,名为曲潆的妇人脸色一红,语气歉疚,急急的说道:“看我,因为看到表哥平安归来心中欢喜,急着和表哥说话,竟然没有顾及表哥身体不好,不耐久晒,让表哥顶着这么大的日头在外面呆了这么久,多亏孙伯提醒。”侧过身体,将道路让开,并说道:“表哥,快进屋,洗澡水和热饭菜我都已经吩咐人准备好了,这就让他们马上送过来。” 年轻人洗完澡,换了干净的衣服,吃过饭,服侍的仆役端茶上来。孙伯还有几名男子从外面走了进来,其中就有跟着年轻人一起回来,称他为“少主”的灰衣大汉。 众人分主次落座,年轻人端起茶盏,拿起手中的茶盖在茶杯上面轻刮了几下,好整以暇的轻啜一口,放下茶盏,问道:“孙伯,我不在长安的这段日子没发生什么事吧?” 孙伯环顾左右,先其他人开口说道:“就算公子不问,我也正要和公子汇报呢。前两天郑范郑将军被人参奏,很可能性命不保……” 灰衣大汉一听急了,急急的插言道:“怎么回事?我们在回来的路上听说东骉鹘犯边被郑将军率军将其击退,解了边患。这仗不是打赢了嘛,怎么还会被问罪?难道是皇帝老儿发现他是我们这边的人了?” “那倒不是。”孙伯赶忙否认:“我们和郑将军的往来可是非常小心隐秘,并没有被皇上察觉。若是他知道郑将军是我们的人,恐怕就不是移交尚书台和门下省对其论罪,而是直接处死了。” 灰衣大汉纳闷道:“那是因为什么?”旋即说道:“哈哈,不管这皇帝老儿是犯了糊涂还是因为什么,这种情况对我们倒是有利。臣子有功不仅不赏,反而问罪,不免寒了下面臣子的心。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届时君臣离心,少主这边……” 面对灰衣大汉所说的“笑话”,年轻人无语的轻摇一下头,打断他:“别想美事了。我这位叔父不可能犯这种简单的错误。”看向孙伯,问道:“郑大人入罪的罪名是什么?确实吗?” 孙伯长叹了一口气答道:“罪名是不仁和杀良冒功。事情一出来,我就派人和郑将军本人取得了联系,并且四处打探情况,郑将军也承认了,却有其事,而且证据确凿,不容辩驳。” 听孙伯将其罪名说了出来,室内一片沉默。过了好半晌,一名名为邢雨的手下开口道:“少主,无论如何我们也得想办法保下郑将军。当初,主公就是因为在军中的势力弱于今上,所以才被他夺了皇位。今上登位之后,对主公的势力大开杀戒,很是杀了一批人。好不容易幸存的忠臣义士这些年也被今上贬得贬,杀得杀,……所剩无几。” “我们在军中虽然并不是只有郑将军一人,但是像郑将军这般手里有兵,身居高位的可只有他,其他人都不过是低级小官,于我们的大计没什么大用。若是郑将军就这么被今上处置了,那我们手里可就没有了能带兵的人,还谈什么将皇位从今上手里抢回来,重新正位。” 不用邢风说,年轻人也知道其中的利害得失,而且他看得比对方还远。只是想要帮郑将军脱罪,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非常棘手,皱着眉头,久久不语。 “妈的!”灰衣大汉骂了一声,恨恨的说道:“这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边关带兵的将领哪个没这样做过,只不过没被揪出来而已。我就不信政事堂的那些老狐狸会不知道这其中的‘猫腻’,怎么偏到郑将军这里就丁是丁,卯是卯的了呢。”转头对年轻人说道:“反正大家的屁股底下都不干净,少主,要不然我们就把这事闹大,将其他人扯进来,到时皇帝老儿总不能将他手下所有的将军都砍了吧,‘法不责众’,这事不就过去了。” 他这个办法一说出来,还真赢得了在场的人中的好几位赞同。听到他们说这个主意不错,具有可行性的时候,孙伯没好气的说道:“好什么好。这个主意简直糟透了。” 跟着对年轻人说道:“少主,你可别听邢风的在这瞎说。且不说短时间内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收集到朝中众位将军的类似事件的证据,就算能,也万万不能这么做,这么大的动作,不仅会引起今上的注意,更会引起朝臣们的注意,一旦他们把目光聚集过来,到时就糟糕了。这么大的一股力量,全都落在我们身上。我们这些年所做的,可经不起这么多的势力查探,毕竟不管我们行事怎么隐秘,都会有一点蛛丝马迹露留下,届时……” 孙伯没有往下说,但是在场的人全都明白了他的意思。孙伯又道:“少主若是这么做,等于是于朝中的诸位将军为敌。我们之所以想要保下郑将军,就是为了保存我们在军中的势力。可是公子这么做,却几乎是得罪了所有的武将,就算保下了郑将军,恐怕到时郑将军在军中也没有了立足之地,而公子再也不要想着能拉拢到一个武将,从而插手于军中的势力,增强在军中的影响力。” 原本邢风对孙伯否定自己的主意心里还很不服气,但是听他分析完利弊,顿时心服口服,无话可说。但是一想到自家少主的军中的势力将被拔除,邢风心有不甘的嚷嚷道:“可是我们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郑将军被问罪吧?” 因为邢风的话,室内又是一片沉默。年轻人想了一下问道:“是只有郑将军一个人被问罪,还是还有人跟他一起?” 孙伯忙道:“还有他的两名副将跟他一起。怎么,难道少主是想……”不等年轻人说话,他苦笑着说道:“其实我也想到了这个法子,并且和郑将军说了,但是郑将军死活不肯,说什么都不愿意把罪名推到他的副将身上去,还说什么他身为主将,出了事本就该负全责。其实不仅我有这个想法,我听说郑将军的家里为了救他出来,也曾经向他提出过这个办法,但是郑将军就是不同意,并且还把罪责全都揽在了身上,要不然事情也不会变得这么棘手。” 年轻人感慨万千的叹道:“郑将军为人忠正耿直,自然不会同意,若非他这个脾气秉性,也不会在叔父登基多年之后依然忠心于我们这一脉。” 听了他的话,在场的人皆心生感触。当初,今上从他们的主公手里夺得皇位之后,主公这边的臣子有些当即就投靠了今上,有些当时倒是保持了气节,选择效忠主公留下的孩子,辅佐少主夺回皇位。可是这么些年下来,当时留下的人中仍然留在少主身边的,忠心于他的,所剩无几。 微不可查的叹了一口气,年轻人说道:“郑将军爱护手下,无可厚非,但是事情并不是他把罪责全都揽在身上就能帮他的副将脱罪的。这么大的事,我不相信他的副将会不知情,相反,我觉得说不定他们才是执行者,郑将军反而是事后才知道。他只不过是作为主将,没有约束好手下而已。” 孙伯听了他的话,脸上露出一个会意的笑容,说道:“我明白了少主你的意思了。我这就派人去操作,就算不是,我也会让它变成是。只是这样一来,郑将军还是会落得一个知情不报,带兵散漫的罪名。死罪可免,但是官职可就未必能保得住了。” 年轻人不以为意的说道:“官场上起起伏伏实属正常。只要人还在,还发愁没有官复原职的那一天?郑将军是有真本事的,家族数代为将,而且他在边关和骉鹘交战多年,经验丰富,如今朝廷和骉鹘的战事频频,有的仗打呢。届时战事一起,就算不用我们出手,郑家朝中的姻亲也会在皇上面前提起他。以他的能力,皇上是绝对会重新启用他的。就现在我朝和骉鹘的情况来看,郑将军就算丢了官职也不会闲置太久的,放心吧,就算被罢职,他也很快就会回到朝堂上。” 闻言孙伯满脸堆笑的说道:“若是真如少主所言,那我们倒真的是不用担心了。回头我就把事情吩咐下去,让他们着手办理。” 年轻人沉默一下,开口:“孙伯,你吩咐办事的人,看看能不能帮着郑将军的副将减免罪责,尽量保住他们的性命,如果不能的话,那么就把他们的家人都安置好,让他们走得没有后顾之忧。” “是,我知道了。”孙伯神情俨整,忙不迭的点头答应。不等年轻人开口,宛如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的他,抢先一步把年轻人要叮嘱他的话说了出来:“我会把事做的滴水不漏,不管是帮着郑将军脱罪,还是安顿其副将的家属我都做的不会让人发现是我们在背后动的手。” 年轻人满意的点了点头,问道:“除了郑将军的事,还有什么事吗?”听到他的问话,坐在下面的邢雨轻咳一声,正想要说什么的时候,听到外面守门的小厮禀报说表姑娘来了,他对着邢雨做了一个手势,示意邢雨先不要说话,然后开口让曲潆进来。 第九章 年轻人回到家后,开始听下面的人汇报他不在长安的这些日子发生的大事小情,将郑将军的事情议定,正要继续往下说的时候,守在门口的小厮传报:“表姑娘来了。”年轻人听了摆手示意正要说话的邢雨先停下来,让曲潆进来。 “打扰了。”曲潆手里捧着一个嵌螺钿方形小托盘,上面放着一碗热气腾腾,装着黑褐色液体的汤碗从外面走进来,对着众人微颔了一下首,走到年轻人面前,说道:“表哥,吃药了。” 年轻人看着黑漆漆的汤药,皱了一下眉头,端起来,没有理会汤药的滚烫,一饮而尽,然后将碗里还残留几滴药汁的药碗放回托盘。 端着托盘和空碗,曲潆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看了众人一眼说道:“恕我多一句嘴。孙伯、邢大哥、邢二哥,还有欧大哥你们也稍微顾忌一下表哥的身体。表哥这一路风尘仆仆,旅途劳累,就算是好人恐怕也吃不消,更何况表哥的身体本来就不好,你们就算有什么事想要和表哥商量,也得让他歇上一歇,缓口气再说。不然到时把表哥累病了,大伙岂不更着急。究竟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事,竟然连一刻都等不得。” 面对曲潆的责备,众人看着年轻人白中发青的脸,还有他眉宇间掩饰不住的疲倦之色顿时觉得脸惭惭的。孙伯神色有些尴尬说道:“多谢表姑娘提醒,是我们的不是,只顾得上想着把少主不在的时候积留下来的事情赶紧处理好,却忘了少主的身体……” 见孙伯有请罪的意思,年轻人忙打断他:“孙伯,快别这样说,这不是你们的错,是我把你们召集过来的。别忘了我是个大夫,我的身体我知道,还支撑的住。” 转头对曲潆说道:“表妹,多谢你的关心。我知道你是一番好意,只是我这一走就是许多天,家里积下许多事情,有些事还能放一放,但是有些事却是耽搁不得,必须马上处理才行。放心吧,也没多少紧急的事,耽误不了多少时间,我一会儿就处理完了,然后马上就去休息。届时我一定好好休息三天,这期间什么事都不过问,并在屋外挂个牌子,上面写着‘休息中,不允许任何人打扰’。若是不信,到时你可以在一旁监督。” 曲潆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她这一笑,让屋里本来因为她的话而变得有些凝重的气氛重新变得轻松起来。她收起笑容,环视众人,说道:“这可是表哥自己亲口说的,你们都听着呢,届时表哥休息的时候,你们可不许没有眼色的来打扰他。”众人忙不迭的向她做出保证。曲潆轻叹了一声,说道:“希望表哥你到时说话算话才好。”然后端着托盘和空碗辞了出去。 邢风伸着脖子,看着曲潆走出屋门离去的背影,吐了一下舌头叹道:“乖乖,表姑娘对少主可真是无微不至,估计做妻子的关心丈夫差不过也就是这个架势了。” 一番话引得众人侧目,年轻人脸色微沉,孙伯直接叱道:“胡说什么呢!少主是什么身份,而且这种事,哪是能胡乱编排的!你这话置少主和表姑娘于何地!” “不说就不说吗。我不过就那么顺嘴一说,根本没有其他的意思……”挨了训斥的邢风不服气,犹自辩道。看到上面坐着的年轻人脸色,对上孙伯投过来的宛如杀人一般的目光,他顿时很识务的低头认错:“好了,我认错还不行吗。”说完,举起手打了自己一个嘴巴:“让你胡说,看你还胡说八道不?”还要接着打的时候,被年轻人出言制止。 虽然面上认了错,但是邢风心里却不以为然,他并不觉得这事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不明白孙伯为什么要生气。在大雍,寡妇再嫁也算不上什么,并不被人诟病。天下人谁不知道,本朝开国皇帝高祖的皇后就是再嫁之身。第二任皇帝成祖后宫里的妃嫔也有好几位都是再嫁之身,而且有的在外面将孩子都生了。至于今上,不仅将皇位从主公手里抢了过去,并且将其后宫里的妃嫔和跟随主公而被杀的臣子妻妾也收纳了不少。在他看来,曲潆的品貌不错,就算不足以为后,但是等少主夺回皇位后,封个妃子还是没问题的。 因为曲潆的话,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众人长话短说,将年轻人不在的这段时间需要他做决断和处理的事情一一禀报。有些事,年轻人能迅速拿出处理意见,有些事则在大家的讨论下想出了处置办法,而有些事一时之间解决不了,只能暂时搁置下来。虽然众人已经尽快加快了速度,但是等事情全部处理完,外面天已经黑了。年轻人留众人一起用过晚饭,大家猜各自散去。 送走了诸位手下,年轻人回到自己的房间,看到曲潆早已经端着药碗在等着了,忍不住调侃道:“表妹可是在我身边装了‘耳报神’,不然怎么把时间掐算的这么好?” 曲潆指着放在桌上犹自冒着热气的药碗说道:“废话少说,赶紧把药喝了。”年轻人苦笑了一下,端起药碗一饮而尽。等他喝完药,曲潆伸出手来说道:“我听跟着你一起出去的莫言、莫行说你在途中了蛇毒,将手伸出来,我帮你把一下脉。” 年轻人摇头叹道:“这两个大嘴巴。别被他们说的吓住了。我没事,蛇毒也早就解了。”虽如此说,但是他还是将手伸了过去。 曲潆诊了一会儿,说道:“嗯,不仅蛇毒解了,而且你身上所中的毒似乎也减弱了些。我听说你们最后这几天因为赶时间,根本不曾顾忌你的身体,只是在路上做短暂的停留就继续马不停蹄的赶路,几乎称得上是不眠不休……” 年轻人忙截断她的话头:“就算是不眠不休也不是我,他们骑着马在外面跑,我可是舒舒服服的坐在马车里,想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一点都不累。” 曲潆神色颇为无奈的说道:“你就替他们说好话,护着他们吧。”挥了一下手,“算了,我不和你说这个了。我们说正事。表哥,你中的毒减轻了,这一点你应该也注意到,你可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年轻人点了点头,推着轮椅走到一边将他带回来的包袱拿出来,将里面他挖回来的装有“蛇涎草”的盒子拿出来,打开,露出盒子里保存的很好,依然很新鲜的草药给曲潆看。 “我吃的就是这个。这是能解当时我们中的蛇毒的解毒草。我在吃了这个解毒草所结的果子后,过了没多久身上就有一轻感觉,所以我猜想这个解毒草就算不能解我身上的毒,至也能缓解一二。只是我从来没有在医书上见到过这种草药的记载,而且之前也没听说过,这回还是第一次见。表妹,你看看,你可认识这种草药?”年轻人问道。 曲潆将药草拿在手里,仔细的辨认了半晌,摇摇头说道:“我之前也没见过,恐怕这是一种很少有人知道,有着很强的解毒疗效的新草药。”看到药草的根部完好,并且用泥土裹着,她说道:“不过没关系,表哥,你不是带回样品了吗,我们可以一起研究。先试试能不能移植,就算不能移植,只要知道它的生长地点,我们派人去采回来就是,这点人力和物力我们还是耗得起的。” 话题一转,又道:“不过你体内的毒变弱,你吃的补药我要重新开过才行。我先回去斟酌一下,回头开了方子给你,你看一下,没问题后就按照新的药方抓药煎来吃。幸好,你所吃的补药因为顾虑到你的身体虚,所以我开的药用的都是一些温补的药材,纵使你的身体有所变化,多吃上那么两三剂虽然于身体无益,但是也没什么大碍。不然,病人的病症有了缓解,我还按照原来的药方熬药给病人吃,若是出了什么事,岂不砸了我这个大夫的招牌。” 年轻人含笑说道:“怎么会,长安城里谁不知道六疾馆里有个女神医,医术高超,甚至能‘活死人,肉白骨’,这神医的招牌哪里是那么好砸的。” 面对对方的夸奖曲潆面上不见喜色,反而神色一黯,低声说道:“我算什么神医,治了这么多年,对你所中的毒还不是一直都束手无策,说起来都是笑话。” “与你的医术好坏无关,我所中的毒原就是无药可解的。”年轻人伸手抚上自己因为中毒而不能动的双腿,虽然知道若非有这么一个缘由,自己也不会从今上的屠刀下逃脱一劫,但是……忆起往事,神情变得有些恍惚。 曲潆摇头说道:“无药可解?我当年学医的时候,师傅告诉我,说‘这世上就没有治不了的病,解不了的毒,之所以有些病症和有些毒被说成是不治之症,无药可解,不过是因为大夫的医术不到家罢了。’我觉得师傅的话有道理,以前不是有很多病症都被说成是绝症嘛,但是随着医术的发展,现在却可以医治好它们。正是因为有这个理念,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做大夫的一直不断的潜心钻研,努力提升自己的医术,因为他们知道前面的路还长着呢。” 听了她的话,年轻人目光一闪,忽然想到在蝴蝶泉遇到沈木兰的时候,她对他的“你就算是个大夫,也顶多是个医术并不高明的庸医。”的评价,当时淮山还反驳她,说自己医术高明,是个神医。 原本年轻人对沈木兰的话不以为然,但是现在想想,觉得自己真的应该算是一个“庸医”,因为自己学习医术并不是为了悬壶济世,治病救人,只不过是为了解自己身上的毒而已。自己的理想也不是做一个大夫,所以哪怕他孜孜不倦的学习,让自己的医术变得更加高超,并不是因为曲潆所说的医者理念,因此他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夫,甚至愧对仁心仁术的大夫这个称呼。 曲潆将手里的解毒草放了回去,说道:“今天已经来不及了。明天我们就把这药草种下去。不管种不种得活,至少我们知道它的存在,也是一大收获。之后就是想办法努力研究它的效用了。表哥,你千里迢迢的从外面赶回来,又一刻都不得闲的忙到现在,我估计你也累了,先好好休息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说着起身就往外走。 年轻人一面送她出门,一面语发自肺腑的向她道谢:“表妹,真的谢谢你了。”走到门口的曲潆脚步顿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儿,才幽幽的说道:“表哥,我们之间何必还这么客气。你说这样的话,可是和我远了。”因为背对着他,所以年轻人看不到她脸上的神情。 曲潆回到自己的屋子,她的贴身丫头丁香忙迎了上来,服侍她盥洗。坐在妆台面前对镜卸妆的曲潆一面伸手将耳珰摘下,一面问道:“消息送出去了吗?” 拿着牛角梳正帮她梳头的丁香忙答道:“回夫人,早就送出去了。”神色复杂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人影半晌,曲潆才缓缓开口:“明天一早你再出去一趟,我这边还有份消息要上报。”丁香点头答应了下来。 …… 雍朝皇家居住的正阳宫,皇帝所居住的紫微殿中,现今大雍的主人赢夔此刻正坐在书案后面处理奏章。 紫微殿的监督领侍,首领太监高朝恩从外面走来,向他禀报:“回皇上,曲潆那里传来消息,飞马山庄庄主安乐公莫落舒于昨日巳时三刻回到长安,他此行从西域的也里虔国带回良马一千匹,其中母马八百匹,并且还寻得一种解毒的草药,暂时还不清楚能否彻底解掉他身上的毒,不过据说他曾用过这种解毒草,对他身上的毒还是有一定效果的。据诊断,他身上的毒减弱了一点,不过双腿依然无力,还不能行走。” 赢夔提着手里的朱笔在半空中,说道:“良马一千匹,还是八百匹母马,真是大手笔呀!朕这个侄子本事真不小,还真不能小觑。”将手里的笔放到桌案上的笔架上,又道:“竟然发现能缓解他中的毒的解毒草,看来他出了这一趟门,收获还真不小。” 玩味的一笑,对高朝恩说道:“传话给曲潆,命她严密监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解了毒。朕的这个侄子既然已经残废这么多年,想来应该已经习惯了坐轮椅的日子,那就让他继续这样下去吧。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她又是他的大夫,曲潆行事可是便利的很,所以他身上的毒到底能不能解,不是他找不找到解毒草药的问题,……”赢夔冷笑了一声,没有继续往下说。 “臣明白,臣这就派人告知曲潆。皇上你就放心吧,安乐公身上的毒解不了,他的腿也永远都好不了。”虽然赢夔话只说了半截,但是侍奉赢夔多年,以体贴上意而著称的高朝恩已经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忙说道。 第十章 正阳宫鸾和殿内,其女主人许宜家身着只有皇后才能穿的山河地理裙,日月风云袄坐在主位,脸上不见平时的雍容,满脸的无奈。 她的大姐许宜华哭哭啼啼的坐在一边,正向她告状:“……纵使通儿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要打要骂还有我们做父母的呢,再不济也还有他的舅舅、姨母和皇后,还有皇上。我们这些做长辈的还在,哪里轮得到不羁这个做小辈的?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羁行事未免也太放肆了,他眼里还有我们这些长辈吗?” 拿着帕子拭着脸上的泪,继续哭诉道:“太医说,通儿身上的伤怎么也要将养个十天半个月才能好。这‘打断骨头连着筋’,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一家人,通儿和不羁的身体里都流着许家的血,通儿可是不羁的亲表兄,他怎么就下得去手,而且还是下了那么狠的手?不知道的,这哪里是亲戚,有泼天大恨的生死仇人还差不多!” 身为被告状对象,闯祸者的母亲,皇后的二姐许宜室也在座,面带尴尬之色,听着大姐哭诉。其实一开始听说太叔通和君不羁这两个表兄弟打架,许宜室并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在她看来,年轻人嘛,哪个不是年轻气盛,偶起争执,甚至拳脚相加,都是正常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在了解到事情的始末之后,她更不觉得君不羁有什么错处了。 只是许宜华说的也有那么一点道理,而且这两表兄弟打完架之后,一个浑身青肿,红一块紫一块的,被打成了猪头的模样,一个则毫发无伤。看到太叔通的惨状,许宜室也不好理直气壮的和自己的大姐、姐夫说君不羁就没有一点错处。不过在她看来,就算君不羁有错,也顶多是两分,剩下那八分都是太叔通的。 因此听到大姐越说越过分,特别是听到最后一句时,一直默不做声的她忍不住反驳了起来:“什么泼天大恨的生死仇人?大姐,你这话可就过了。不羁打了通儿是不假,可是这事真要论起来,若非通儿犯错在前,不羁也不会出手。不羁是出手重了些,不过还是有分寸的,通儿受的伤虽然看起来严重,但是都是些皮外伤,并没有伤到筋骨……” 这话说得许宜华不愿意听了,对着许宜室怒目而视,尖利的声音在大殿响起:“什么叫还是有分寸的?照你这么说,合着不羁还手下留情了是不是?都是皮外伤?我该庆幸通儿没有断胳膊断腿,是吗?” 对上大姐怒气腾腾的目光,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架势,这会儿是在宫里,哪怕是皇后的宫里,是自家人的地盘,并且许宜家一开始就已经把服侍的人撵了出去,但是刚才许宜华那么大声,恐怕早就传出去了,许宜室不想让人看笑话,转过头去,避开她的目光,低声说道:“我没这个意思。大姐你多想了。” “那你什么意思?”许宜华并没有因为许宜室的退让而罢休,反而不依不饶了起来,冷笑一声:“你当我听不出来嘛,你虽没直接说出来,但是言外之意就是这个意思。自家的孩子自家心疼,我不过就这么不痛不痒的说了不羁几句,还没拿他怎么样,你就护在里头了。那通儿受了这么重的伤,难道还不许我说几句了?今天不羁能毫不犹豫的对他的表兄出手,明天说不定他就能对他的舅舅和姨母这些长辈们动手……” 哪怕许家没有发迹,还处于寒微之时,许宜室在一家兄弟姊妹中就是脾气最大的那个。自从许宜家入了宫,获得帝宠,许家跟着崛起,然后二弟因为在和骉鹘的战争中立功,官位不断升迁,位极人臣,还娶了皇帝的亲妹妹永乐长公主为妻,三妹更是被立为皇后,许家开始显贵,再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对人低头弯腰,处处忍让,她的脾气也就不复克制,大了起来。 “够了!”面对许宜华的逼迫,许宜室不再压着脾气,厉声打断她:“大姐,你真是越说越过分了!不羁才不是那样的孩子,你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瞎编排人!刚才我只不过是觉得这是在宫里,你又是我的姐姐,我不想在这里和你吵架罢了。你不嫌丢人,我还嫌呢。我一直忍耐着你,你却得寸进尺,真当我必须要让着你不成!” 许宜华冷哼了一声说道:“你让着我?你要是眼里还有我这个姐姐,会这么和我说话?我说不羁为什么会不把他的表兄放在眼里,这么放肆,原来根子在这,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子’,打一开始从根上就长歪了。你就护着吧,我看最后你能护出一个什么祸害来……” 听到许宜华从君不羁延伸到自己身上,数落他俩是上梁不正下梁歪,许宜室使劲跺了一下脚,气急败坏的说道:“好,好,好,……说了半天,合着原来是冲着我来的。大姐你存心是想和我吵架是不是?好呀,我奉陪到底,看谁怕谁……” 皇后许宜家见两人越说火气越大,吵得面红耳赤,知道不好,忙从中说和:“好了,好了,各自都退一步,少说一句。一个个火气这么大,跟个炮仗似的,一家子亲骨肉,相亲相爱还来不及,反而在这里吵成跟个乌眼鸡似的,像什么话!也伤感情。” 许皇后开了口,两人相互看了一眼,冷哼一声,扭过头去,不肯再看对方,但是到底不再争吵了。看着两位姐姐如同小孩子吵完架之后幼稚的行为,许皇后不禁失笑,说道:“这事不羁是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他不该出手这么重。可是大姐不是我偏帮着不羁这孩子,通儿这次做的事也实在是丢人,若非不羁出手,届时他可就成了长安城里的大笑话了。我知道你心疼通儿所受的伤,但是我还是要说一句,通儿也该受点教训了,希望这顿打,能让他长点记性。” 听了皇后的话,许宜华的脸一红,对上许宜室投过来的得意目光,她忍着羞耻,强自辩道:“皇后娘娘,你误会通儿了。你是不知道真相,其实通儿也是被人骗了。对方做局,设了‘仙人跳’给他,通儿是个实诚的性子,哪里知道世间还有这么奸猾的人,所以在识破骗局之后就闹了起来……” 清楚的知道事情始末缘由的许宜室听到大姐在这里“避重就轻”,歪曲事实,蒙蔽不知道真相的皇后,为儿子开脱,不由得不屑的瞥了她一眼,冷哼一声,却没有开口戳穿她的谎言。 别看许宜华指责许宜室护着君不羁,但是许皇后知道,自己的这位大姐才是最护孩子的那一个,她对太叔通可谓是溺爱。而且太叔通是个什么样的脾气秉性,她虽然在深宫里,和他接触的不多,但是从进宫的二姐还有大哥、大嫂和二哥、永乐长公主的口中还是了解到了那么一点。因此哪怕没听到许宜室的冷哼声,她也不会相信许宜华所说的事情真相。 虽然如此,但是许皇后面上却不显,坐在那里含笑听着许宜华说话,并不时点头,仿佛真的相信了一般。等许宜华说完,她笑道:“不管真相如何,事情已经过去了,再计较也没什么意思。只希望通儿能通过这次的事,得到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倒也不枉他挨了这顿打。”后面一句话说的意外深长。 许宜华觉得皇后的话里好像话中有话,正要细想的时候,又听到皇后说道:“本宫知道通儿这次受委屈了,伤得不轻,如意,你到我的库里挑一些上好的养身药材出来,等一会儿韩国夫人出宫的时候让她带回去。” 在皇后身边的掌事大宫女如意应声站了出来之后,皇后又拉着许宜华的手,拍着她的手背说道:“回去告诉通儿,让他好好调养身体,没什么不了的。缺什么少什么只管和本宫开口,若是本宫这里没有,还有皇上那里呢。” 虽然在许宜华的心里,并没有把儿子闹出来的事当事,但是她知道,在许家,别看她是大姐,但是许家说话份量最重的乃是自己的这个身为皇后的三妹和执掌大雍兵权,身为大将军的二弟许平。再下来就是大哥许安,然后是许宜室,她排在最末。 许宜华和许宜室两人对国家大事都没什么太深的认识,水平差不多,嫁的丈夫在朝中的地位品级相等,因为朝廷对骉鹘用兵,战事频起,以及皇上刚劲进取,想着攘夷拓土、远扬国威的性格,许宜华所嫁的武将的丈夫地位实际上要比许宜室所嫁的文官丈夫地位高。 更何况,许宜华丈夫的官职可是在战场上实打实拼出来的,不同于妹夫是靠着妻子才得升官。夫荣妻贵,她又是许宜室的姐姐,而且自认说话行事等方面都要比许宜室高,所以她在许家的话语权和地位应该比许宜室高才是,但是谁让人家生了一个在皇上面前宠爱不输于皇子的儿子呢,所以她只能退一箭之地了。 虽然许宜华对儿子犯下的错不以为然,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她不敢肯定许家其他人也这么想。关系到儿子未来的前程,她当然紧张,这会儿听了皇后的话,得到她的背书,所有的担心都不见了,满脸欢喜的说道:“那我就先在这里替通儿谢谢他的皇后姨母了,等通儿身体好了,我就让他进宫拜谢皇后娘娘。” …… 虽然许宜华和许宜室之前的争吵被皇后制止,但是两人心中都还有气,所以彼此之间的气氛并不是融洽。在如意从库里将要带给太叔通的药材拿出来的时候,许宜华起身告辞。往常若是姊妹两个都在皇后这里的话,大都是一起离开,不过这次许宜室没跟她一起走,而是留了下来。 等许宜华走了之后,皇后有些头疼的抚上额头,叹道:“二姐,虽然我刚才在大姐面前帮着不羁说话,这次的事也确实是通儿有错在先,但是不羁那个性子也确实该管管了。任性使气,行事无所顾忌,……他的性子上来不仅连大哥和二哥都敢顶撞,就连皇上那里都敢呛声。你也该好好管管他,让他别那么放肆,免得将来闯出什么不可收拾的大祸来……” 许宜室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苦笑道:“皇后娘娘,我倒是想管,可是我虽然是不羁的母亲,但是你觉得我说的话不羁会听吗?” 想到这母子两个之间僵硬而又生疏的关系,许皇后说到半截的话说不由得停了下来,也跟着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想了一下,眼睛一亮,提议道:“不能让不羁这么自由散漫下去了,他如今也到了娶亲的年龄,不如给他娶一位贤淑的妻子回来,收收他的心。再者,男子成家之后,因为要挑起家庭的重担,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因而会一下子长大不少,加之又有一位贤妻在一旁劝导,想来他就不会这么恣意妄为了。” 许宜室想了想,觉得皇后的这个提议不错,因此点头道:“皇后说的是,若是能给不羁娶一名贤德的女子能够对她进行规劝,倒也不错。不过……”想到不羁的个性,她又面露犹疑之色,说出了她的担心,“若是我们看中的人选不羁不喜欢,到时怎么办?若是不合他的心意,恐怕他不肯娶。” 皇后笑道:“没事,到时多挑几个人出来让他选好了。长安城里这么多的好姑娘,我就不信,他就没有一个看中的。年少慕艾,不羁也到了知人事的年纪,到时漂亮的小娘子站在他面前,不信他会不动心。” 见许宜室的脸上仍然面带忧色,她知道她担心什么,宽慰道:“放心吧,我们许家如今今非昔比,不羁一表人才,又深得陛下宠爱,像他这般年纪的就已有这般品级,朝堂上根本没几个。就算是从车百乘,列鼎而食的世家之女,我们如今也娶的起。” 许宜室的心里虽然还有几分忧虑,但是她所虑的对象乃是自己那个不听话的儿子,担心他不肯乖乖听话娶妻。对其婚配对象倒不怎么担心,在她心里只有别人配不上她儿子的,没有她儿子配不上别人的。皇后都如此说了,说不定这次君不羁就非常顺从的肯成家了呢,所以她压下了心里的忧虑,笑道:“那就借皇后的吉言了。” “这事前面的准备工作就先不用你来操持了,交给永乐长公主来办好了。”皇后知道许家崛起时间并不长,对长安城里的世家闺秀,名门后裔的情况并不熟悉,所以她决定将事情交托给能干的人。 许宜室也明白此种关节,没有反对,两人就此议定之后,她又坐了一会儿,和皇后说了些闲话,起身告辞。皇后并没有留她,起身送她到门外,两人又说了几句话,这才分开。 第十一章 鸾和殿中许皇后、永乐长公主和许宜室围坐在一起。永乐长公主拿着一张写满字的纸给两人看,说道:“皇后娘娘,魏国夫人,这是我筛选出来的,觉得和不羁般配,长安城里各家待字闺中,适龄的名门闺秀,你们看一下。” 许宜室先将名单接了过来,看过之后不语,转手递给了许皇后。虽然她没有说话,但是许皇后看出她似乎不是很满意,碍于永乐长公主,没有直接询问,而是以目光示意,许宜室轻点下巴,示意她看名单就知道了。 许皇后有些纳闷的看了她一眼,低头将名单从头到尾仔细的看了一遍,哪怕多年的宫中生活已经历练出她喜怒不行于色的本事,脸色也不由得黑了起来。 世人将门阀世家大致分为三等。第一等的家族历史在几百年以上,并且出过三公九卿级别的官员,而且这些年中一直处于权力中央。第二等的家族历史或和第一等相当,又或者比之稍长或短了那么一点,家族里出过九卿级别的高官和名士,大多数时间都有人在中央任职,偶尔有断层,不过很快就能补上,影响力和实力不会因此受到什么太大的影响。第三等的家族历史或许并不短,家族也一直有人世代为官,但是官职并不高,影响力仅局限在地方而非全国;又或者早前曾经兴盛过,但是家族已经近百年没有什么名士和高官出现,权力出现断层,等级因而掉了下来。 在此之外,还有一些家族自认是世家,但是在并不得以上三等家族承认,这些家族虽然也有些历史了,可是到底不够长,不如世家厚重,规矩严谨,所以被其称之为豪门勋贵。再往下,就是广大的寒门庶族和平民百姓了。这个寒门庶族说的并不是家里没有钱,而是缺乏积累,文化底蕴不够,族谱短了点,祖上更是没什么名士高官。 世家兴盛的时候,可是蔑视皇家的存在,连皇帝都要对之低头,甚至能决定皇帝的更换。只是短短四十年内,经过两次改朝换代和十几年前本朝皇室兄弟争位而引起的宫廷政变,还有缙朝及本朝对世家的打击压制,世家的势力已经大不如前。 到了当今皇上这里,因为个性强势,更是不甘心皇权被世家所辖制,因此大力提拔寒门庶族出身的官员,极力打击世家。只是世家几百年的积累到底不容小觑,凭借他们掌握的资源,不管皇上怎么打击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得依靠他们。而且凭心而论,世家里确实有不少能干的人,总不能因为他们出身世家就弃而不用吧。 哪怕世家地位今不如昔,但是依然不妨碍世人对世家的推崇之情,联姻的时候,世家女依然是第一选择。打击世家归打击世家,但是并不妨碍皇家本身对世家的欣羡之情,努力的向世家上靠,标榜自家历史悠久。因为一个“嬴”姓,大言不惭的把自家和始皇帝嬴秦的家族联系到了一起,把一个不过盐贩子出身,有史可记不过四五代的家族一下子变成了千年世家,并且在新修的《氏族志》中将自家定为第一等第一家。 正是这种心理,所以许皇后和许宜室在考虑君不羁娶妻人选的时候,首选对象自然也是世家出身的贵女。可是永乐长公主拿过来的这份名单中,没有一家第一等门阀世家出身的女子,就连第二等的也只有寥寥几家,而且这几家都是排在第二等也摇摇欲坠的那种,眼看就要掉到第三等去的那种。至于第三等,兴旺昌盛,蒸蒸日上,等级有很大可能往上升的家族也没有在列。当然,并不是说永乐长公主列举出来的人选都是些歪瓜裂枣,除了家世上有些问题,这些女子的德言容功还是非常优秀的,都是家族里的佼佼者,但是在许宜室和许皇后两人看来,未免有些不足。 永乐长公主见两人看了名单之后,都不说话,不用问,她也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她干笑了一声,说道:“皇后娘娘和魏国夫人可是对名单上世家出身的女子人选不满意?” 不等两人说话,她抢着说道:“皇后娘娘和魏国夫人,世家多高傲,之前只肯在彼此之间内部联姻,哪怕把女儿留在家里一辈子不嫁,也不肯将女儿嫁给世家之外的人家。这几年虽然有了一点点改观,肯将女儿外嫁了,但是在择婿方面还是极为挑剔的,宛如大浪淘沙,在家世、门第、根基和人物、品貌和才华上要求极高……” 话说到这里,许宜室和许皇后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许家因为许皇后而发迹,但是出身低微。他们的母亲许姬原本是因为当家主母嫉妒而遣出来的一位大户人家的姬妾。刚被遣出来时,男主人因为贪恋许姬的美貌,将她偷偷的养在外面。但是没几年,男主人就有了新欢,将许姬抛到了脑后,不再理会。 虽然许姬在和男主人恩爱的时候攒下了一点钱,短时间内还不需要为生活发愁,但是总不能一直有进无出,坐吃山空吧。因为许姬原本是从小被主家买来调/教的歌姬,除了一身吹拉弹唱的本事之外,女子该会的纺线、织布、刺绣诸如此类的谋生技能一概不会,就连厨事,因为怕弄粗了手,也不曾习过,所以她只好靠卖唱为生。 作为一个没有依靠,在外抛头露面,又有几分姿色的弱女子,许姬不免成了被人欺凌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她卖唱之余也卖身,成了有良民身份的“半掩门”,并生了几个和她姓,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孩子。许姬所生的孩子中最后活下来的有两男三女,分别为许安、许宜华、许宜室、许平、许宜家。对几个孩子的未来,许姬没什么谋划,不过在三个女儿幼时,她将自己的一身本事倾囊相授。 几个孩子全都继承了许姬的美貌,特别是三个女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个比一个漂亮。长子许安幼时被送去学屠宰,年纪渐长之后,自己立了一个摊子,成了一名屠户,幼子许平跟在一旁打下手。许宜华靠着自己的美貌,进了太叔家,成了当时身为千牛卫备身的太叔胜一名妾室。 许宜室则是嫁给一名孤身一人从西域到长安经商的以胡为姓的西域富商为妻,她嫁过去一年多之后,富商出外行商的路上遇盗,被盗匪杀死。她带着富商的全部家产回了娘家,之后虽不肯再嫁,但是却和不少男人勾勾搭搭,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 原本许宜家的命运,要么是嫁给商人为妻;要么是入官宦之家为妾;又或者是嫁给一个平民百姓为妻,每日辛苦操劳家事,……。谁也没想到,她竟然在一次卖唱的时候,被当时刚刚登基,微服出宫的赢夔给看上了,从而麻雀变凤凰,飞上枝头,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许家所有人的命运。 许宜室在妹妹成了皇后之后,行事越发恣意,不是男人嫖了她,而是她嫖了男人,结果一不小心,以寡居的身份怀了身孕。由于私生活过于混乱,怀孕后她说不出孩子的父亲是谁,而且因为她之前曾经有一阵学人家磕“五石散”,虽然最后不再吃了,但也因此弄坏了身体,再加上发现怀孕的时候,已经超过三个月,要是打胎的话,恐怕有生命危险,所以她只能把孩子生了下来。因为不清楚父亲的名姓,所以最后采取了许平妻子白素的建议,以“君”为姓,代指孩子的父亲,“不羁”这个名字则是由皇上所赐。 世家的传承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是要经过优胜劣汰。千百年下来,历经朝代更迭和战乱,有新的家族加入的同时也有旧的家族消亡。能够留存到现在的家族,不仅仅是有实力,还因为识时务。 经过时代的变迁和皇权的打压,世家开始思变,不再墨守成规,坚持只能在彼此之间联姻,也开始吸收新的血液进来,选择和寒门庶族联姻。但是这个联姻也是有选择的好不好,并不是随便抓一个人就行的。被他们看中的人,无不是寒门庶族中出类拔萃的顶尖人才。 虽然很多世家最开始兴起也是由外戚,然后历经多年发展而来,原本出身也可能很寒微,甚至还不如许家。但是许家属于刚刚崛起,之后是昙花一现,还是源远流长,还难以确定。 许家本就根基浅薄,君不羁又是这么个出身,虽然深得圣宠,年纪轻轻就已经有了五品的品级,很是吓人,但是他并不是因为自身的才华而被皇上擢升,不过是蒙许大将军和许皇后的荫庇。 在世人眼中,没了这两人,君不羁根本什么都不是,对此,这些门阀世家把他归于“佞臣”之中。佞臣完全是依靠圣宠而存在,像这种没有真本事的人根本不入他们的眼,所以哪怕君不羁是皇后的外甥,也不会与之联姻。 永乐长公主见皇后和许宜室因为她的话脸色变得很难看,知道她们是因为君不羁被这般嫌弃而不快。在她俩看来,世家瞧不上君不羁,就是瞧不起许家。 对此,永乐长公主她不好多说什么,忙指着名单上后面的名字转移两人的注意力:“皇后娘娘、魏国夫人,这几位是豪门勋贵出身的女孩,她们的出身虽然比顶级世家还差那么一点,但是也是长安城里数一数二的家族,而且这几个女孩子各方面也都非常优秀,说给不羁,绝对不会辱没了他。” 指着名单上最后几个名字说道:“这几位则是皇室宗亲家里的女孩子,有几人皇后娘娘和魏国夫人可能还见过,只是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印象?” 皇后和许宜室听说里面有几人她们竟然曾经见过,有些意外,相互看了一眼,然后把目光投向名单上的名字。看到名字之后,皇后点头说道:“嗯,我恍惚有那么一点印象,都是很好的好孩子。”指着名单上的一个名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几个女孩子里尤其以她最为出色。” 许宜室看了过去,看到名字,在记忆里搜索了一下,没什么印象,问道:“这是哪家的孩子?” 涉及到皇室宗亲,在这方面,永乐长公主比皇后更熟悉,她抢在皇后前面答道:“她和我们家的关系不算近,但是也不算远。她祖父和高祖皇帝同辈,两人乃是隔房的堂兄弟。高祖皇帝打下来天下之后,封她祖父为南谯郡王,她父亲袭封南谯公,她是国公夫人所生,嫡出的第三女,年前被封为广宁县君。” 许宜室笑道:“你这么一说我有印象了。我知道这丫头,只不过刚才没把人名和她本人对上号。”伸手在其名字下面用指甲画了一条线,“人选嘛,除了之前豪门勋贵家里的女孩子,再加上她。”看向皇后和永乐长公主,“不知道皇后娘娘和长公主在宗室这块还有其他人选吗?若是……” 刚说到这里,就听门外侍立的内侍高声回道:“君将君到!”随着话音一路靴子响,进来了一位美服华冠,轻裘宝带,眉宇间意气风发,一片昂扬之色,看上去大概十五、六岁,身量颀长,英姿勃勃的俊朗少年。 第十二章 君不羁进了鸾和殿后见母亲还有永乐长公主也在,不免有些意外。他给三人见过礼,视线转向皇后,问道:“不知道姨母特地派人叫我过来有什么事?” 不等皇后说话,永乐长公主在一旁笑着说道:“不羁有十五了吧?明年就十六了,是大人了,该娶妻成家了。” 君不羁不明白好好的怎么突然说到这件事上去了,随口应付道:“我还小呢,不着急。” “哪里小了?”永乐长公主摇头:“皇上在你这个年纪不仅娶了太子妃,还纳了好几名昭训。你母亲可是心急抱孙子了,你还不赶紧满足她的心愿。” 许宜室在生下君不羁之后,就将其丢给许平的妻子白素抚养,虽不至于不闻不问,但是她很少关心这个孩子却是真的。几年后,白素去世,她这个做母亲的并没有接手,君不羁被带进宫里抚养。 后来许宜室改嫁给了雍朝的开国功臣后代安成侯岑彭。她婚前风流浪荡,但是嫁人之后,却安安分分的做起了贤妻,一心一意的相夫教子起来,并于两年后怀孕,经过十月怀胎,生下一个女儿,起名为“怡”。 做了母亲之后的许宜室心态有了变化,感觉到了自己之前对儿子的亏欠,因此想要重新捡起母子亲情,可惜已经为时晚矣,母子两人之间的关系因为多年的隔阂变得疏离而又陌生。 纵使许宜室有心亲近,也难以跨越多年来留下的鸿沟,更何况她不再是以前寡居的身份,也不是孤零零一个人,而是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她不能不顾虑到他们,所以母子两个就一直这么不尴不尬的相处着。 因为岑彭之前曾经娶过妻子,并且生有儿女,这几个孩子如今已经长大成人,嫁的嫁,娶的娶,早已经成家。虽然许宜室是继母,但是继母也是母,而且因为她待这几个孩子很好,身后又有许家做背景,所以她和这几个继子之间相处的很融洽。几个继子所生的孩子,对她这个继祖母也很亲热。 因此听永乐长公主这么一说,君不羁笑了一下,说道:“长公主舅母这话可说错了,母亲早就抱上孙子了,不说孙子,连孙女都好几个了。哪里还会少我这一个!” 室内的气氛因为他的话一下子变冷。永乐长公主想说“那不一样”,但是话到了嘴边却又咽了下去,有些话不管说还是不说都没什么分别,甚至还不如不说的好。 因为虽然许宜室是有心弥补她和君不羁之间的关系,但是她待岑家的几个孩子并不比君不羁差,甚至有过之而不及。毕竟感情都是处出来的,君不羁和许宜室相处的时间哪里比得上她和几个继子女之间的朝夕相处。 皇后见气氛凝滞,出言打破沉默,抖动着手里的名单给君不羁看,岔开话题:“不羁,这些小娘子可不是随随便便就拿来的,而是你长公主舅母费心费力,精心挑选出来的,然后我和你母亲又经过几番斟酌才定了下来。不管是家世,还是品貌,性情都是拔尖的,说不定其中就有你中意的呢。”说完不等君不羁说话,就拉着永乐长公主和许宜室就名单上的人选,一个一个的开始向君不羁介绍了起来。 君不羁没想到皇后派人专门将他叫来竟然是想要给他娶妻,心中很是无奈。其实他和许宜室这个母亲虽然关系生疏,心里有隔阂,但是他并不想和她关系搞得这么僵。只是奈何他有心亲近,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刚才那句伤人的话不过是话赶话说到那了。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想要道歉,一时之间,又说不出口。等在他想要说的时候,又被皇后给岔了过去。 按照君不羁以往的脾气,哪里有那个耐性听皇后她们罗里吧嗦的说这些东西,早就拔腿就走了。因为刚才说错了话,所以为了表示自己的歉意,他不得不按捺住性子坐在这里。勉强听了一会儿,他听出来了,皇后、永乐长公主和母亲为他介绍的这些名门贵女,除了品貌之外,重点则放在了她们的家世上。 按道理说,这些人都是永乐公主精心筛选出来的,而且又经过皇后和许宜室的挑选,人物出众,无不是男子择偶的上上之选,但是君不羁却不为所动。因为他清楚的知道,哪怕这三人将这些女子夸出花来,也掩盖不了这是一桩政治联姻的本质。对方看中的根本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背后的许家,看中的是身为大将军,手握兵权的许平,还有作为皇后的许宜家,以及他身上的圣宠。 借着联姻,从而达成彼此之间权势的结合。虽然君不羁并不是世家豪门出身,但是因为他所处的环境,让他看多了这些世家豪门为了争夺利益,今日还为友,明日则为敌,彼此之间的角力和博弈。那难看的嘴脸并不比外面的饿狗们争抢一块骨头好看多少。 这种姻亲关系是最稳固的,同时也是最脆弱的。因为一旦利益变得足够大的时候,什么一诺千金,一言九鼎,言出如山,重诺守信,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都是个屁,风吹吹就散了。这些套话都是些不可靠的空言,根本不能当真,甚至第一个出手的就是他们。对这些世家豪门来说,只有利益才是最实在的。 正是因为看得分明,想得分明,再加上他特殊的身世,让君不羁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这种婚姻。所以在他没有表态,这三人滔滔不绝的一直介绍着时,他神色不耐烦的打断她们:“姨母、长公主舅母,还有母亲,你们就别往下说了。不管你们所说的女孩子有多好,有多出色,我都不会娶她们的。” 三人一怔,相互看了一眼,作为君不羁的母亲,许宜室在其他两人的示意下,开口问道:“为什么?怎么,难道这些女孩子你都不中意?”旋即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道:“可是嫌弃这些女孩子不是门阀世家出身?”神色无奈,语气中带着几分怒气说道:“不羁,不是我们不想给你挑个世家女,只是你也知道那些顶级世家清高的很,人家嫌弃我们许家寒薄,虽然有几家世家肯联姻,但是不过顶着世家的名头罢了,已经破落了……” “并不是这个原因。”君不羁打断她。其实在听到皇后她们提出的人选没有世家出身的女子之时,他就已经将其中的原因想明白了,不就是好的人家看不上他,差的自家看不上吗。“我的妻子未来是什么出身我并不在意,我只是暂时还不想娶妻,男子汉大丈夫尚未立业,何以成家!” 永乐长公主笑了,说道:“这话说的可就可笑了。你现在任正五品的中书舍人,此职非皇上信重之人不得担任,再加上之前担任的尚辇奉御和可出入禁中,来往于宫廷的散职——侍中,以及皇上特地恩赏你的宁远将军这个五品的武散官的名号,你这么年轻,就身兼四个职位,而且官至五品,不要太吓人哦。这还不算立业,那算什么?” “不羁,你的心气未免太高了吧?官场上像你这般年纪就已经有这样品级的,你掰着指头数一数,看看还有没有?都这样了,你还不知足,嫌官小,你让那些白发苍苍,偌大年纪还在七品、六品上打转的,情何以堪?” 君不羁神色淡淡的辩解道:“长公主舅母,你误会了。我并不是嫌官小,男子汉大丈夫立于世间,就该一刀一枪,两军阵前,杀敌立功,自己撑起门户来,而不是一味靠着许家恩荫!” “堂堂七尺昂藏男儿,于世间没有立身之本,实乃奇耻大辱,自己被人笑话也就罢了,总不能娶了妻之后,让妻子跟着一起受辱,被人说成嫁了一个只会攀裙带关系的丈夫吧!况且皇上待我甚厚,即蒙陛下青眼,我虽不才,但也不想呆着长安城中一味的享受着长辈们的荫庇,当奔赴疆场,于沙场上立功杀敌,剿灭胡夷,让百姓安居乐业,为陛下开疆拓土,创万世太平,方不复陛下待我之情!” “再者,我不娶妻则罢;若是娶妻,什么家世、品貌、才情、……我都不在意,但是有一点是必需的,那就是我的妻子全部心神只能放在我一个人身上,眼里和心里再没有其他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配做我君不羁的妻子!” 皇后闻言忍不住失笑,说道:“前面一席话听起来像个大人模样了,怎么后面这话就又幼稚起来了。若是嫁你为妻,自然全心待你,又怎么会有其他人呢?难道她还敢有什么不安于室的想法,做出什么不规矩的事来不成?若是这样……” “姨母,你想多了,我不是那个意思。”君不羁打断她:“我是说,在她的世界里,我不仅是她的丈夫,还是她的亲人,她的朋友,……她全心全意的信赖我,依赖我,无时无刻都站在我的身边,……不需要去做什么抉择,考虑什么家族利益,算计其中的利害得失,……只需要一心爱恋我就足够了。她倾心待我,我亦不会负她!” 许宜室听了君不羁的选妻条件,脸上神情变幻,颇为复杂。皇后摇头,笑叹道:“真真是孩子话,听起来都觉得让人好笑。要是照你这么说,符合这样条件的女孩子岂不是六亲孤绝?这样命格的女孩,你难道就不怕她命硬,妨尅到你吗?” “怎么可能?”君不羁扬眉说道:“我认为,命运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将其寄托在虚无缥缈的命理之说上,简直是荒谬之谈。更何况,就算真有这么一说,那又如何?我自信命中带贵,福寿双全,可以压制一切邪魔鬼魅,并不需要惧怕这些。远的那些历史人物不提,姨母你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当年,许宜家越长越美,许安担心她的美貌给她和家人带来祸事,同时也为了保护她,使她免遭那些心怀不轨之人的觊觎,于是对外放出了许宜家“尅夫”的风声。 等许宜家到了议婚的年纪,家里一连给她说了三门婚事,前两位是嫁出去为妻,后一位则是为姬妾,结果这三人皆在成婚之前亡故,从而坐实了许宜家“尅夫”的名声。之后不管是娶还是纳,吓得再也没有人敢对她动心思。虽然她生得很美,见之令人垂涎三尺,但是就算是再好色的纨绔子弟在知悉她的名声之后,也都望风而逃,一个个唯恐避之不及。 为了弥补许宜家的名声,许安假托说找人给她算了一卦,卦上说:“许宜家乃是大富大贵之命,一般的凡夫俗子压不住她富贵的命格,所以才出现了‘邢尅’丈夫这种现象。若是所嫁之人乃是显贵之人,则没有这种顾虑。” 其实当初,许安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宽慰家里人,让他们不要为许宜家的事而担心;让许宜家不要因为三次嫁不成,未婚夫婚前死亡而苦恼;还有应对外面对许宜家的指指点点;……但是在许宜家后来被皇上看中,入宫并成为皇后之后,除了知道真相的许安之外,许家的其他人还有许家当时的街坊四邻都信以为真,这卦就成了“神卦”了。 君不羁拿皇后当年的旧事做比,说得皇后无言以对。永乐长公主见状,开口为皇后解围:“虽如此,但是不羁你也未免太想当然了。难道你没听说吗,女子为人母后,就会把对丈夫的心分一半给孩子身上,甚至会更多。到时你怎么办?难道去和孩子们相争吗?” “那简单,不要孩子不就成了。”君不羁浑不以为意的答道:“反正也没有谁规定结婚成家就必须要生孩子。我将妻子娶回来是用来疼的,可不是把她当作生育机器来的。” 永乐长公主忍俊不禁,笑道:“可是又说孩子话了。是,谁也没规定结婚成家就要生孩子,但是做妻子的为丈夫生儿育女,绵延子嗣是应有的责任。子孙繁衍不仅仅是夫妻两个血脉的延续,还涉及到宗祠传承,人死后的坟茔祭祀,难道你死后想做孤魂野鬼吗?” “你是个男人,不懂,只要是个女人,就没人不渴望做母亲的,因为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如果不曾生过孩子,生命中将带有缺憾,人生就不完整。你可以这么轻飘飘的说出不要孩子的话,她们不行!” 君不羁嘴角带着几分讥讽:“宗祠传承,死后的坟茔祭祀?或许别人会在乎,但是我根本不在意这些。我长这么大,君家的宗祠大门冲哪开,都不知道,这宗祠传承与我又有何干?至于死后坟茔无人祭祀,做了孤魂野鬼,那又如何?在我看来,人死万事皆空,更何况,我连活着时候的事情还理不清,哪还时间去思虑死后的事情!” “再说,这世间的孤魂野鬼难道还少吗?远的不说,这些年和骉鹘作战,血洒边疆,战死沙场的不知道有多少?他们难道全都魂返故乡,身后有子嗣祭祀了不成?” “至于长公主舅母说我不懂女子的心理,或许吧,但是在我看来,人生最重要的是过程,结果只是给人看的。因此花开未必一定要结子,只要曾经怒放过,努力的活过,就没有遗憾!其实人这一辈子生命中可能会有很多缺憾,并不仅仅只女子生产这一件,我认为正是因为这样才精彩,如果按照长公主舅母的说法,那岂不是所有的人生命都不完整?难道就因为这个而否定生命的意义吗?” 且不说皇后和永乐长公主听了君不羁的话脸上的神色如何,反正许宜室原本因为听到他择偶的必需条件而变得复杂的神色因为他的话变得越发复杂了起来,眼中含泪,望着君不羁的目光里带着深深的懊悔,充满了歉疚。 君不羁嗤笑了一声,继续说道:“我要娶的妻子必然是和我志趣相投,心意相通,所以她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我的想法就是她的想法。因此长公主舅母无须为我担心,我们之间不会存在着什么不同的意见。所以姨母、长公主舅母还有母亲你们为我挑的人选,虽然很好,但是对不起,并不入我的眼,亦不足以做我的妻子。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们的好意,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拜别三人,转身离去。 第十三章 在君不羁走了之后,皇后和永乐长公主面面相觑,过了好一会儿永乐长公主指着皇后拿在手里的名单问道:“皇后娘娘,这个要怎么处理?”皇后看了一眼手里的名单,叹了一口气,丢给一旁的侍女,吩咐道:“先收起来吧。” 转头对永乐长公主说道:“这事暂时先放一放吧。刚才不羁的话长公主你也听到了,根本还没长大,在男女情/事上面不曾开窍,不管是性子还是说的话全都充满了孩子气。这个时候给他娶亲,不是害了人家姑娘吗,所以还是缓缓吧。” 永乐长公主点头附和道:“皇后娘娘说的有道理,还是等不羁年纪再大点再说。”其实就算皇后坚持,她也会反对。 她也是看着君不羁长大的,对他的脾气秉性也有所了解,他不愿意的事情,强逼是没用的。就算硬给他定下亲事,可是拜堂成亲的时候怎么办?就算能压着他拜堂,难道还能将他绑进洞房?……要是真那样做的话,可就不是结亲,而是结仇了。届时她这个大媒,不管期间怎么费心费力,恐怕两面都没有人会记得她的好。费力不讨好的这种赔本买卖她可不做。 君不羁的一番话和世人的想法大有不同,可谓是离经叛道。皇后和永乐长公主将其当作孩子话,不曾当真,但是许宜室却觉得这应该就是君不羁的心里话,他真的就是这样想的。 “全部心神只能放在我的身上”,这句话落入她的耳中,对其触动非常大,不觉心动神摇。又听到“不要孩子”,“不在乎宗祠传承,死后坟茔祭祀”等句,许宜室细嚼这几句话的意思,万般滋味涌上心头,不觉心痛神驰,眼中落泪。 皇后叹了一口气,对君不羁这个外甥,轻不得,重不得,她真心觉得头疼,转头看向许宜室,想要和她说什么,见她呆立在那里,伸手轻推了她一下,问道:“二姐,回魂了,你怎么突然走起神来了?” 许宜室唬了一跳,回过神来,往下边看去,不见君不羁的身影,忙问道:“皇后娘娘,不羁他人哪去了?” 永乐长公主讶然道:“魏国夫人,你刚才在想什么,这么入神,竟然连不羁走了都不知道?”许宜室没有理会她的问题,忙问道:“走了多久了?” “刚走不久。”皇后答道,诧异的看着许宜室:“怎么,你有话要和他说?既然这样,那他刚才在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许宜室没有回答,撩起脚边的裙子,急急的追了出去。 “不羁——不羁——”长长的回廊上,许宜室不顾平时保持的贵妇形象,大声喊着君不羁的名字,小跑着追上因为听到喊声而停了下来的他。 自从许家发迹之后,一直养尊处优的许宜室还是第一次做如此激烈的运动,等她站到君不羁面前时气喘吁吁,额头上有了薄汗。 许宜室一面拿出帕子擦汗,一面努力平复激荡的情绪,等情绪稍微平复一点之后,开口:“不羁,刚才在你姨母那里,我听你的意思是想要征战疆场,沙场立功,不是母亲拦你,实在是战场上刀剑无眼,若是有个万一,你还这么年轻……” 君不羁轻笑一声,语气生硬的打断她:“这世上还有人吃饭噎死的呢,难道就因此不吃饭了不成?让我就这么老死家门,我宁愿战死沙场!只有那家雀才会贪恋巢穴的温暖,躲在屋檐下,不肯去面对外面的风雨,母亲,你的儿子并不是一只贪图安逸的家雀,而是一只敢于直面风雨,翱翔千里,搏击长空的雄鹰。” 虽然知道沙场凶险,但是许宜室对此并没有深刻的认识。许安和许平都曾经上过战场,还不是平平安安的回来了,并且还立功封侯。那个时候,许家可不比现在。君不羁很得皇上喜欢,而且许平又手握兵权,官拜大将军,就算君不羁从军,暗中照看一下他,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所以许宜室觉得君不羁就算去了战场,应该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因此没有就这个问题和他继续争论,说道:“好,好,你想要到沙场上建功立业,我管不了,也不管了。我这次是想和你商量一件事。我知道你一直很介意自己的身份。当年生你的时候,我年少轻狂,思虑不深,以至于让你被人耻笑。我想了一下,决定让你改姓‘岑’,安成侯从三品将作监岑彭之子,这样就不会有人对你的出身有所诟病了。” 君不羁笑了一下,问道:“母亲应该是临时起意吧?只是不曾和岑侯商议就做出这样的决定,难道就不怕岑侯不同意吗?”许宜室不假思索的说道:“放心,不会有任何问题,他不会反对的。” 对岑彭来说,君不羁改不改姓都是他的继子,既然这个身份已经无可更改,那他又何必吝惜一个姓氏。再者,如果岑彭是个有节操的人,他也不会娶当时声名狼藉的许宜室为妻。他之所以肯娶许宜室,还不是为了她背后的许家。 君不羁虽然不姓许,但是他是许宜室的孩子,而且是在宫里长大,深得皇帝的喜爱。而且,君不羁都已经这么大了,也不需要岑彭操什么心,一切都有许家和皇上。君不羁改姓,能够进一步拉近他和这个继子的关系,对他只有好处,并没有坏处,他又何必反对,惹许宜室不快呢。 许宜室可能没想到这一点,但是君不羁却是明白的,他冷笑一声,说道:“岑侯是不会反对,但是母亲你有没有问过我的意愿?”对上许宜室诧异而又疑惑的目光,一字一顿的说道:“不好意思,我不愿意。” “罢,罢,罢,是我想差了,考虑不周。既然你不愿意改姓岑,那么就和我一个姓,改姓许好不好?小的时候,你不是还嚷嚷着说要给你舅舅当儿子,要跟他一个姓氏。你若是改姓许,正好称了你幼时的心愿。再说,你是我的孩子,姓许,本就无可厚非。本朝子女随母亲而姓的也不是没有,不算什么奇闻异事。更何况,许家现在这么荣耀,你改姓许也不辱没你。”许宜室觉得君不羁可能对岑彭有心结,因而也就没有强迫他改姓岑,反正她早就做了两手准备,因此将另一个建议提了出来。 君不羁看向远方,叹了一口气,神色幽幽的说道:“母亲也说那是我幼时的心愿了,那个时候不懂事,因为舅舅和骉鹘打仗,屡屡打败对方,觉得舅舅是个大英雄,真豪杰,所以才嚷嚷着跟舅舅姓。但是我现在已经长大了,想法自然也有了改变。” 顿了一下,他问道:“母亲,有一个问题其实我一直很想问,但是一直没找到机会。今天母亲既然提出改姓的问题,那么我想问一句,既然现在肯让我姓许了,那为什么我出生的时候你没有想过让我姓许?因为不清楚我父亲是谁,宁愿胡乱给我安了一个‘君’姓,也不肯让我姓许?” 许宜室被问住了,嘴唇翕动了好几下,想要说什么,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她无法告诉君不羁,说当初怀上他不过是个意外,其实他并不是一个被期待的孩子,不仅仅是不被母亲所期待,其实整个许家上下都不期待他的出生,只是因为碍于她的身体情况,所以不得不让她把他生下来。 那个时候,正是许家风头最盛的时候,许安、许平皆被封侯,许宜家成了皇后,她所生的儿子被立为太子,许平官居尚书令,大将军,兵部尚书三大要职,许宜华、许宜室皆被封为国夫人。许家站在荣耀顶处,也等于将自己放到了世人的眼皮子底下。 本来许家低微的出身就一直被人指摘,偏偏这个时候,许宜室又搞出孩子来。雍朝的民风虽然开放,但这并不意味着男女关系就可以随便。再者,不管许宜室怎么风流浪荡,有没有孩子还是不一样的。 见许宜室答不上来,君不羁自嘲的笑了笑。虽然许宜室不肯说缘由,但是不代表他不知道。君不羁在知晓了自己出生前后许家的情况之后,就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虽然都是私生子,但是孩子有父亲,总比“父不详”要好。许家的笑话已经够多了,不能再让人看笑话了。他还查到,当时许家还曾传出过“不是君不羁的父亲不肯娶,而是许宜室不肯嫁”类似这样的流言。 别看现在许宜室和君不羁言之凿凿让他改姓许,但是君不羁知道,如果许家最后不同意,那么现在许宜室所说的皆不过是水月镜花。 不过君不羁也知道,如果他现在改姓许,许家应该不会反对。除了因为事过境迁,世人早已经不关注这些了,还因为许家发现其实不管他是姓“君”还是姓“许”对他是由许宜室未经过嫁娶而生下的孩子这件事而言,在世人眼里并没有什么区别。 更重要的是他已经长大,而且深得皇上的欢心,并且担任中书舍人这一要职,能成为许家的助力。如果能用一个姓氏让他对许家心生感激,从而死心塌地,许家自然不会吝惜;当然,不管怎么说,他到底是在许家长大,彼此间还是有着深厚的情分的,多年的情分还有许宜室的慈母心肠或许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正因为把事情看得太过清楚明白,所以君不羁心里好像有那么一根刺扎在那里,平日里不碰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一旦碰到,就会觉得很疼,所以说看得太透彻也痛苦,人生难得糊涂。 君不羁冷眼看着许宜室说道:“母亲不必为我改姓而费心费力了。我君不羁是个父不详的私生孩子满长安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难道会因为改姓‘岑’或者‘许’而有什么改变不成?难道母亲以为这样做,就能欺瞒世人不成?除非把我塞回母体里,让我再重新投一回胎,不然不管我改姓什么,都对我的出身没有影响。母亲又何必做出这种‘掩耳盗铃’的提议?” “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纵使我是父不详的私生孩儿又怎样,也不代表我就低人一头,矮人一等!” “无需借用他姓的荣耀,终有一天,我会让我君不羁的名字传遍大雍,响彻海内!令世人对我刮目相看,让那些曾经耻笑我的人再也不敢小看于我!像借助许家门楣荣耀这种事,母亲毋需再提,岂不闻‘宁可直中取,莫向曲中求,’我不齿,亦不屑!母亲今日觉得许姓荣耀,焉知不会有一日君姓光彩不下于它?” “如果母亲让我改姓,是因为我在鸾和殿里说的话,忧心我身后祭祀的问题,那么母亲更无须担心了。我当于沙场上立不世功业,请封万户侯,功成画麟阁,与国同休!”说完话君不羁扬长而去,不肯再理会许宜室。 “不羁!不羁——”许宜室看着远走的君不羁在背后大声疾呼,可是君不羁根本不理睬。 君不羁和许宜室分开之后,往紫微殿走去。到了殿外,迎面遇上了从里面走出来的京兆尹,两人打了个对面。 大家同殿为臣,他拱手为礼,正要和对方打招呼,没想对方满脸不屑的瞥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宛如没看到他一般,就这么扬长而去。 君不羁已经习惯了满朝官员看他时,对他的那种打量蔑视的目光,但是像这种当场给他难堪的倒是头一遭,他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对方远去的背影,不知道自己是哪里让他看不顺眼了,又或者哪里得罪他了。 虽然被人甩了脸子,不过君不羁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看着对方的背影无语的摇了摇头,转头继续前行。到了紫宸殿门口,见高朝恩匆匆的从里面走出来,他迎了上去,笑问道:“阿翁这么急急忙忙的要去哪呀?” 高朝恩停下了脚步,笑道:“巧了,老奴正要去找将军你呢。”君不羁手指向自己,诧异的问道:“找我?”高朝恩点了下头表示确认,然后神色变得严肃起来,稍微提高了点声音说道:“皇上口谕,中书舍人君不羁触犯律法,酌罚金三百,自今日起,闭门思过两个月。” 君不羁在高朝恩一脸严肃传旨的时候,神情也变得正经起来。见高朝恩说完了话转身就要走,忙伸手一把拉住他,纳闷的问道:“阿翁,这是怎么回事?无缘无故的皇上罚我做什么?我这阵子可以一直老老实实的,什么都没做,怎么就触犯律法了?我向皇上喊冤去!” 高朝恩赶紧伸手拦住闹着要往里面走的君不羁,四下看了一下,这才说道:“冤不冤的,老奴不知道。不过刚才京兆尹大人可是在皇上面前狠狠的告了将军一状。” “说蓝田县县令费了不少功夫,终于找到了在京畿附近,一伙假借嫁妹,实则是利用美色/诱骗官宦富家子弟的骗子的行踪,没想到在组织人力,进行抓捕的时候,将军突然跑了出来,不仅带走了其中一名受害者,并且还毁掉了不少书面证据。这名受害者是本案的一名关键证人,而被将军毁掉的字据,是这些骗子威逼受害者签下的债务和借条之类的字据,以便他们借此来进行二次讹诈。因被将军毁掉许多,从而这些骗子的罪责轻了不少,量刑也……” 君不羁一听之下,顿时反应了过来,是太叔通的事情发了。比起他所犯的错来说,皇上对他的惩罚可谓是高拿轻放,他收起往前迈的脚,对着高朝恩打着哈哈:“啊,我想起了,似乎是有这么一回事。既然皇上已经做出处罚,那我就不在这里耽搁了,马上回家闭门思过去。至于罚金,等我回到家就马上命人送往大理寺。”说完,就转身一溜烟的跑了。 高朝恩对着他溜走的背影无奈的笑了笑,摇摇头,转身回禀皇上去了。正和一堆奏章做奋斗的皇上听了他的禀报,叹道:“朕的京兆尹对朕对君不羁做出的处罚很是不满,认为朕罚的轻,太过纵容他了,希望这孩子这两个月能老老实实的在家思过,不要再给朕惹祸。” 伺候皇上多年的高朝恩深知什么该接话,什么时候保持沉默,此刻他眼观鼻,鼻观心的立在一旁,仿佛什么都没听见似的。 第十四章 骄阳如火,绵延不断,一望无际的戈壁沙漠,空茫寂寥,渺无人烟,甚至连飞鸟都不见踪影,除了满眼黄沙还是不变的黄沙,在炙热的阳光照耀下发出刺眼的金色。在这里原本代表着尊贵和财富的颜色却成了死亡的代表。夹杂在其中的点点惨白是动物的残骸或人的尸骨,默默的向走过的生物诉说着沙漠的残酷。 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打破了沙漠里的死寂。伴着马蹄声,大漠的尽头,一支大约二十几个人的小型商队在天地交汇的地平线上冒出头来,走向沙漠腹地。 商队中除了一位大约四十余岁的汉人老者,还有一名三十多岁,不管是从衣着打扮,还是从外貌上一看就是异族的中年男子,剩下都是汉人打扮的年轻人。这支商队的首领却是这个时间,本来应该在家里闭门思过的君不羁。 那名异族中年男子是这支商队雇佣的向导,名为昆都,不过此刻本来应该在前方指路的他,身下的马不知不觉的慢了下来。 老者见状,来到他身边问道:“昆都先生,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昆都神色有些慌乱的摇了摇头,急急忙忙的否认道:“没事。”然后挥动手里的马鞭,驱赶着马快速的跑了。看着对方像是做错了什么事怕被发现而落荒而逃的身影,老者眼中不由得闪过一抹深思。 一行人顶着炙热的太阳走了一段时间。这期间,老者一直盯着在前方带路的昆图,注意到他在这段时间内不断地东张西望,整个人显得躁动不安,脸上还不时的浮现慌张的神色。 他想了一下,夹了一下身下的马腹,赶到走在最前面的君不羁身边,压低了声音说道:“少爷,我们好像迷路了。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昆都先生应该是迷失了方向,认不出路来了。如果继续跟着他这么走下去的话,还不知道他会把我们带到哪里去呢。” 君不羁面色沉稳,没有意外之色,也不见半点惊慌,点点头:“嗯,我也注意到了这一点。”顿了一下,问道:“文叔,我们的食物和水还有多少?” 文叔马上答道:“我刚才偷偷的统计了一下,干粮还有六七天的量,但是水却没有这么多了,就算节省着用,也只够大家三天的量。所以我们就算暂时找不到路,也必须要想办法补充一下水了。” 深知沙漠里水重要性的君不羁看了一下四周的漫漫黄沙,似乎没有什么变化的地形,叮嘱道:“文叔,关于我们迷路的消息暂时先不要告诉大家。”文叔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君不羁回头看了对眼前困境尚一无所知的队友,打马来到昆都身边,问道:“昆都先生,我们现在急着补充水,你知道附近的水源在哪吗?” 昆都面露惶恐之色,在君不羁的注视下,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选择说实话,跟着队伍里的一起称呼他:“少爷,对不起,我现在迷了路,无法辨别方向,更不要说找到水源了。” 让昆都意外的是,君不羁并没有像他所想的那样勃然大怒,只是问道:“那你知道我们现在大概的位置是在哪吗?你以前从来没有来过这里吗?” 昆都苦笑了一下,解释道:“少爷,大漠地形复杂,漫天风沙吹过之后,原本熟悉的地形顿时就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哪怕之前来过,也还是有迷路的可能。”叹了一口气,“我要是知道我们在哪,就不会找不到方向了。” 君不羁沉默了一下,目光冰冷的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调转马头离开。有那么一瞬间,昆都觉得自己将性命不保。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能活下来,他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心里感谢着长生天保佑,然后兢兢业业,小心翼翼的带着队伍向前走。一面走,昆都一面在心里对着长生天做着祈祷。 长生天听没听到昆都的祈祷无法确定,但是在他们的前方,半空中突然出现一副奇异的美景。山高野阔,沙海茫茫,沙围着水,水环着沙,平和相依,湖塘如镜,天光云色尽在其中,苇丛如画、郁郁苍苍,鸥鸣鹭飞,白鹤翔集,于青芦碧水中轻舞漫嬉。最引人瞩目的是在金沙碧水中,有一位身着绿衣异族服饰的少女坐在水边梳妆,青丝如瀑,身影似真似幻,虽然看不到其容貌,却流泻出如水迤逦般的柔艳,动人心魄。 从小在宫廷里长大,身边又有一位“能三日不食,不可一日无妇人”,并每年派“花鸟使”到各地寻访美女而充实后宫的帝王,君不羁可谓是看遍了各地佳丽。长安城里的各家闺秀,最顶尖的那一批,因为他皇亲国戚的身份,在皇后或者永乐长公主等人组织的宴会上也大多见过。再加上因为他深得皇上的喜爱,并且能够随意进出禁中,那些入了宫,长日见不到君王面的后宫女子没少向他献媚,希冀能得到他的青睐,从而被皇上恩赐给他,摆脱深宫中寂寞的生活。不管是多么出色的女子出现在他面前,君不羁对她们的态度都很冷淡,向来都是不假辞色,甚至连个眼风都不曾给她们。 心思全都放在了打骉鹘,上战场上的君不羁虽然也曾想过娶妻之事,但是从来不曾细看过任何女子。用皇后的话来说,在男女情/事上他尚未开窍。但是不曾想,今时今日,此时此刻,不过一个模糊不清,不见其容貌,甚至穿的并非汉家衣衫的女子身姿却引起了他的遐思。目光落在那曼妙的身影上,君不羁竟然看痴了过去。 君不羁是看人看傻了,其他人虽然和他发愣的原因不同,但是表现并不比他好到哪去,一个个神情恍惚,对着半空的美景发起了呆。 人长时间发愣不动,但是他们身下的马却不肯老老实实的站在原地,嘶鸣几声,晃动着马头,马蹄轻抬,……将众人惊醒。回过神来的众人指着天上的奇景问昆图:“昆都先生,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问话的是队伍里一名叫郭图的小伙子,天上的奇景就在他问话的时候,消失不见。君不羁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视线落到昆都身上,他的眼睛却一眨都不眨,死死的盯着昆都,希望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昆都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清楚。我以前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不过我倒是听我的族人说起过类似的情景。其实这种情况很罕见,就算一直生活在草原上的人也可能一辈子都没见过,我这也是第一次。骉鹘的大萨满说这是长生天赐下来的神迹……” 嗤!郭图对昆都的这种说法嗤之以鼻,说道:“什么长生天赐下来的神迹?如果是草原上的那个什么长生天赐下来的,不是应该只有草原人才能看到吗,我们这些人都是雍朝人,只有昆都先生你是外人。不,昆都先生你现在也是一名雍朝人,就算你依然信奉长生天,和草原上那个的长生天也没什么关系了。将草原上的神迹展示给我们这些雍朝人看,这其中有什么用意吗?” 文叔在回过神来之后,注意到画面上天水一色的镜湖碧水,正在为队伍中缺水而发愁的他插话问道:“昆都先生,天上出现的这个地方是真实存在的吗?” 昆都点了点头答道:“据说在草原的某个地方和和天空出现的景色一模一样的存在,曾经有牧民言之凿凿的说他们就曾亲身到过那里,不过……” “……不过那都是传言,我不曾亲见,所以不敢肯定。”昆都的后半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出来,郭图兴致勃勃的打断他:“哈,原来不是虚幻的,还真有呀。既然这样,那昆图先生,你带我们大家去见识一下呗。”他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众人畏惧君不羁,不敢烦他,把枪口对准文叔。文叔虽然是君府的管家,但是他并不是奴仆之身,而且是看着君不羁长大的,并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多有教导,与其有“半师”之谊,君不羁对他很是尊敬。这一路上,但凡文叔有所言,君不羁都不曾驳回。他们众口一词,一起央求道:“文叔——” 他们这一行虽然打扮成商队的模样,其实主要目的是熟悉大漠的地形和气候。去天空中出现的那个景象真实之地去看看,和他们的目的并不冲突,而且他们这一行需要补充水,那个地点可是有水源存在的, 想到此,文叔用征询的目光看了君不羁一眼,见他不吭声,知道他并不反对,因而说道:“好,那我们就一起去看一看。”然后一拉马缰,指着天空出现异象的前方说道:“大家往前面走。” “走!”众人随声附和。被忽视的昆都见众人驱马就要往前,将马身打横,在前面拦住大家的去路,大声喊道:“不能去,千万不能去!去了会死人的!大家都会死的!” 众人闻言赶紧拉住身下的马,急停下来,叱道:“胡说什么,怎么会死人?你这是在咒我们吗?……”君不羁举起手来,示意大家住嘴,神色平淡的问道:“昆都先生,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虽然君不羁的神色平静,但是昆都却感觉到了这份平静下孕育着的暴风雨,他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结结巴巴的说道:“我不是在咒你们,我说的都是实话。” 对上众人怀疑的目光,赶紧解释道:“既然是神迹,自然是神所在的地方,可是神所在的地方又怎么可能是我们这些凡俗之人可以去的?曾经有牧民好奇,想要亲眼去看一看,因此顺着神迹出现的方向走,一直走,一直走,……可是直到死也没有走到地方。” “草原上塔鞑部落的大萨满想要去那里亲自拜祭神,在朝圣之前,做了很多准备,带着很多勇士和奴隶出发也是一直向前走,但是最后所有的人都死在了寻找神所在地的路上。……这地方看着近,但是就和天上的太阳似的,我们能够看得到它,但是你们听说过有人到达太阳所在的地方吗?” “所以草原上的人都知道,如果碰到天空中出现这种奇异的景象,看到神迹后,不要想着去亲自神所在的地方去看一看,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这是草原上的人以无数人性命为代价而留下的血的教训,对生活在草原上的人做出的告诫。” 郭图反驳道:“可是你刚才不是还说天空中出现的地方在草原上是真实存在的吗,怎么这会儿就变成了神所在的地方,不可能找到了呢?” 昆图苦笑了一下,说道:“我刚才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你们给打断了。后面还有一句,那只是传言,无法确定真假。” 听了他的话,众人沉默了,队伍里文叔的儿子文襄被推出来做代表,他轻轻捅了郭图一下,低声问道:“嗨,那我们还去吗?”郭图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 昆图的这一番话虽然让他们心有警惕,但是并没有打消他们想去亲身一探的想法。这一行人除了文叔和昆图,都是年纪不超过二十岁的年轻人,身上充满了朝气,初出茅庐,好奇心强,喜欢探险猎奇。不过这毕竟是可能要直面死亡的威胁,因此他们脸上没有了轻松写意,眼里虽然充满着跃跃欲试的目光,却不敢贸贸然的下决定,毕竟这关系到众人的生死,最终他们把目光投向君不羁,让他来做决断。 第十五章 因为海市蜃楼的出现,让原本收集大漠地形和气候等方面信息的君不羁一行起了去海市蜃楼里显示的那个现实地点一探的心思,但是被他们雇佣的向导昆都给拦住了。昆都告诉他们,天空上显示的地点是神所在的地方,凡人是无法到达的,曾经有很多人去找过,可惜不仅没有找到,还全都死了。 虽然昆都已经把话给大家说得很清楚了,但是这帮年轻人依然蠢蠢欲动,还是非常好奇,想要亲自去看一看,不过因为昆都的话,到底还是有所顾忌,因此把决定权交给了队伍的领导者——君不羁的身上,由他来决定到底是去还是不去。 对于一个志在征战沙场的人来说,君不羁并不怕死,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会因为这种荒诞的事情而将众人的性命视之为无物。他同样也有好奇心,而且从感情上,他更想亲眼看到画里的那位姑娘,看到她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对着他笑,和他说话,……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虚幻的存在于画中,惊鸿一瞥之后就消失不见。但是作为一个队伍的领导者,理智上告诉他,不能这么做。情感和理智在脑海里交战了半天,最终理智占了上风。 “我们大家继续赶路。”君不羁回头说了一句,无视身后一堆失望的眼神,吩咐向导:“昆都先生,请你继续为我们带路吧。” 文叔在听到君不羁的选择之后,心里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欢喜的神色。他真怕他跟后面的孩子们一起胡闹,但是君不羁却能够克制自己,做出正确的决断,单这一条,就将他和后面的人区别开来,说明他具备有成为一位优秀领导者的素质,不,不是“有成为”,而是已经走在了一条优秀领导者的路上。 昆都调转马头,领着队伍往另外一个方向走。郭图走在后面,手里的马鞭指着刚才他们前进的方向,也就是前方曾经出现过海市蜃楼的方向,说道:“昆都先生,为什么不能沿着刚才的方向继续走,而是换了方向,刚才的方向有什么问题吗?就算按照原来的方向前进,也不代表我们要去找神所在的那个地方去了呀?少爷都已经说了我们不去了,男子汉大丈夫,一个吐沫一个钉,难道你还信不过我们少爷说的话吗?” 郭图的话头一句说的普普通通,但是后面就带着找茬的意思了。文襄知道郭图心里还是想着去那个所谓的神所在的地方看一看的,只能被君不羁给否定了,他不敢反驳君不羁的意见,所以只能把这股闷气撒在昆都身上。 他看着前方君不羁的背影一眼,拉马和郭图并肩而行,低声劝道:“你少说两句。你当大家都是傻子,听不出你话里的意思吗。你要是对少爷的决定不满,那刚才少爷说话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把你的意见说出来?这会儿你又在这闹什么,要是惹恼了少爷,可没人保得了你。” 斜了文襄一眼,郭图不服气的反驳道:“你别给我乱安罪名,我对少爷的决定没有不满。我说的事实,为什么刚才我们沿着那个方向走的好好的,就突然换了个方向。就算我们刚才走过的路前面出现了什么神迹,难道就因为这个,就不能走了吗?”环视了同伴一眼,“我不信大家心里就没有这个疑惑?” 他的话引起了好几个人的赞同。这几个人跟着一起质问“为什么不能走了?”,声音没有丝毫压制,整个队伍里的人全都听见了。 文襄看他们跟着起哄,正要说什么,走在前面的昆都骑着马走了过来,说道:“不是我不想带着你们沿着原来的方向走,而是因为我不敢。”对上众人惊异和疑惑的眼神,他解释道:“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草原上流传的传说,诸如草原神女,大漠仙子,荒漠妖女,……” “啊?”郭图惊叫出声,神色惊疑的问道:“你是说那个穿绿衣服的女子是……?”昆都点了点头表示确定。文襄的惊叫声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君不羁回头听到他后面的话,听到他们提起那位绿衣女子,他打马过来,按捺住心中激荡的情绪,面上不露半点,笑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呢?” 文襄忙答道:“我们正和昆都先生在说那个神迹中出现的绿衣女子呢。昆都先生说她和草原上传说中的草原神女,大漠仙子,荒漠妖女,……有关系。” 郭图在旁插言道:“哎,昆都先生,这个什么草原神女,仙子,妖女的,……她们是不是和我们中原人所说的狐狸精似的,勾人魂,吸人精血什么的?” “那倒不是。”昆都摇头否定,讲道:“像‘仙子’这样的称呼是中原人对她的称呼,其实正确的叫法应该是‘草原神女’或‘大漠神女’,但是因为神女行事随心所欲,喜怒不定,因此有人就在背后又偷偷的称她为‘妖女’。我之所以不走原来的那条路,就是怕碰到她,若是不小心触怒了她,那就糟了,届时……” 原本君不羁听昆都说,他们刚才看到的奇异景象是虚幻的,哪怕传说中曾经有人亲眼在草原的某处见过真实的景象,但是实际上现实中并不存在。在他看来,既然景象是假的,那里面的人自然也不能是真的。所以他只能将自己的那份对绿衣倩影的心动藏了起来。但是这会儿听昆都说人是真实存在的,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欢喜。 虽然君不羁尽力想藏起这份喜悦,不过弯起的嘴角和他的眼角、眉梢还是泄露了几分,但是他还是有几分担心,怕竹篮打水一场空,白欢喜一场,因而提出质疑:“昆图先生,听你的意思,那画里的女子是真实存在的?你确定吗?不是说那画里的所在地乃是神所在的地方,现实中根本找不到那个地方吗,既然如此,那女子怎么可能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众人都觉得君不羁说的有道理,嚷嚷着昆都骗人。昆图笑了一下,说道:“少爷,神所在的地方我们去不了,但是不代表神来不了我们的地界呀?”众人恍然大悟。只是君不羁似乎并不接受这个解释,进而问道:“你确定吗?你亲眼见到过?” 昆都摇了摇头:“我没有见过。”对上君不羁失望的眼神,赶紧说道:“不过我虽然未曾亲见,但是我的朋友,还有我的族人,他们都曾经见到过。当时他们在沙漠里遇到沙尘暴,迷了路,就是神女将他们带了出来。他们不会说谎,也没有必要在这种事上骗我。” “其实神女不仅给在沙漠里迷路的人带路,而且还送水给干渴的人喝,并且救治受伤的旅人、商人、牧民、……还曾经从沙盗的手里救过人,……。神女做了很多好事,帮了很多人,因为大家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那些被她帮过的人就以‘神女’来称呼她。” 郭图点头说道:“听起来这个神女似乎还不错。”转而好奇的问道:“既然这样,那为什么她还会被冠以‘妖女’的称呼?” 昆都解释道:“这是因为她的行事风格变幻不定,神秘莫测。她在帮完人之后,收取报酬的多寡,完全由她的心情而定。” “心情好的时候,有可能什么都不要;也有可能随便收取一点报酬。心情差的时候,则十倍、百倍、千倍的收取报酬;甚至会向对方索取他们所拥有的最重要的,最珍贵的宝物作为报酬;还有可能会以人的性命来做报酬;……” “而且她索取的报酬并不是按照帮忙的重要程度和等级来收取的。比如说:她只是帮商队里找回了一匹走失了的马,但是这匹走失的马对这个商队来说,找不找得回来,根本无足轻重,但是她索要的报酬却是商队所承受不起的损失。而且她在索取报酬的时候,如果对方不答应,她就会使手段强迫他们答应,惹怒了她,甚至会出手要了对方的性命。就是因为她这种不辨喜怒,不分善恶的行为,所以又被冠以‘妖女’的称呼。” 这么一说,大家全都明白了,郭图摸着下巴说道:“原来她不仅做好事,也做坏事呀。” 昆都点了点头说道:“确实如此。因为她行事完全取决心情的好坏,我担心我们若是走原来的那条路,碰到她。” “谁知道她的心情是好还是坏?若是好,倒也罢了;若是坏的话,我们就倒霉了,说不定一不小心就很有可能把性命丢了。再者,据说她的性格喜怒不定,难以捉摸,很有可能上一秒还是喜笑颜开,高高兴兴的呢,下一刻就生起气,发起火来。明明这一刻还和颜悦色的和你说着话,下一刻就得罪了她,而你这边却根本摸不到头脑,还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呢。” 昆都没有见过所谓的神女,也没有和她打过交道,他所说的全都是他道听途说来的。传说吗,传着传着就失真了,其中有真有假,有夸大的,有杜撰的,……他也无从分辨,只是把自己所知道的一股脑全说出来。 众人听了之后神色各异,文襄看了看一旁神情若有所思的君不羁,心中暗自腹诽,这个脾气秉性听起来怎么和某人有那么一点像呢,用好听点的话讲,这是位“个性中人”;用不好听的来形容,则是“脾气乖戾”。 作为这帮人的向导,大家在一起这么多天了,昆都对他们也有所了解,知道他们也不是个省心的,再碰上一个性情变幻莫测,为人捉摸不定的大漠神女,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吗。虽然他知道沿着原来的道路走,未必会就那么巧碰上“神女”,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万一就那么巧,碰上了呢,谁知道到时会出现什么不可收拾的局面,他不想给自己找不自在,所以宁愿避了开来。 昆都把带着大家改变方向的缘由解释清楚了,然后带着众人继续赶路。一伙人在沙漠里绕了好几天,带着的水虽然在文叔的提醒下已经节省着用,但是还是在今天早晨的时候,众人将水囊里剩下的最后几口水给喝光了。这个时候,迷路的事实已经隐瞒不住了,众人皆知如果再辨别不出方向,找不到新的水源,他们就会永久的留在这里,成为藏在黄沙之下的累累白骨中的一具。 看了一下头顶上炙热的太阳,昆图使劲的咽了一口干唾沫,将水囊垂直举起来,对准嘴巴。他的手都要举酸了,几滴水才艰难的从水囊里滴落出来,但是这么几滴水对他干渴的快要冒烟的嗓子来说,根本无济于事。 这几天昆都心里无数次问过自己一个问题,就是他带着大家换了方向这件事到底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如果还按照原来的方向走,说不定就有可能会遇到神女。他们这一伙在大漠里迷了路,若是能得到神女指路,也就免了他们像没头苍蝇一般这么乱撞,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挣扎在死亡的边缘。想到此,他就觉得自己这次是做错了。 但是他又觉得,就算按照原来的方向走,也只是有那个可能性罢了,实际上却未必一定会遇到神女。再说,就算遇到了,又怎么样?谁又能确定他们碰到她的时候,正好赶上神女心情好的时候呢?……因此又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两种念头不住的在他脑海里闪现,打成了一锅粥。 第十六章 在沙漠里行走,最怕的两件事一个就是迷失方向,另一个就是没有水。而这两件事全都被君不羁带领的这支队伍给遇上了。在这一批人中,昆都是最熟悉沙漠的,作为向导的他一迷了路,这些人就跟个瞎子一样。 刚开始的时候,这些人因为还指望昆都带着他们找到水源,走出沙漠,所以对他还算客气。但是一行人在沙漠里又绕了好几天,仍然找不到水源,找不到方向。 这帮人虽然身上还有干粮,但是在没有水的情况下,渴的快要冒烟的嗓子根本咽不下去干硬的干粮。就算为了维持体力,勉强吞咽下去那么一点,那也是个极其艰难的过程,不仅对喉咙来说是个非常大的负担,而且让本来就干渴的人越发干渴。所以很多人宁愿饿着肚子,也不愿意去吃那个干粮。 在饥饿、干渴和死亡的煎熬之下,虽然因为君不羁镇定自若的态度,众人的意志还没有垮掉,但是对昆都这个向导的态度却变得恶劣了起来,觉得现在这个局面都是他这个向导做的不合格所引起的。在这种情形下,有人提起了昆都带着大家换了方向而走的事,说要不是这样,众人很有可能就会遇到神女,那样的话,就不会面临现在的困境。 见很多人都因此指责昆都,君不羁冷声叱责道:“蠢货,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计较这个。有这个闲心和气力,留着努力寻找出路要紧!当初换方向时,事前没有意见,不见先见之明,这会儿做事后诸葛亮,叽叽歪歪的说这些又有什么意义?更何况,只有‘有可能’,又不是‘一定’,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期望身上是最不智的行为!”几人被君不羁骂的灰溜溜的低下了头,不再说话。 昆都来到君不羁身边向他道谢。君不羁的视线从他的身上一扫而过,神色淡淡的说道:“我并不是帮你说话,只是说出我自己的意见而已。” 昆都看了他爆裂的嘴唇一眼,低声说道:“我并不仅仅是为了刚才的事向你道谢,更是谢你没有将我们早已经迷路的事情说出来。大家现在只是以为我们是在看到神迹之后迷的路,并不知道在更早以前我们就已经迷失了方向。”要是知道早就迷了路,还不知道要拿他这个向导怎么办呢。 “那你更不必因为这个而谢我了。”君不羁神情淡然的望着远处,说道:“我不说出来,不是因为你。如今人心惶惶,大家还能坚持,完全是因为心里还存着那么一点希望,如果知道迷路的时间更早,只怕会更加惶恐。一旦心志垮了,队伍陷进绝望的情绪中对现在这种情况有弊无益,能走出沙漠的机会更加低了。” “我从来不会为已经发生,不能改变的事情而浪费时间,去懊悔,去埋怨。有那个功夫我宁愿去想,看看有没有弥补的办法,同时警惕自己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努力将眼前的事情做好。”君不羁向昆都讲述着自己的做事原则,看了身后同伴一眼,然后打马来到文叔面前,低声说道:“文叔,如果在今天晚上扎营休息之前还没有找到水源的话,就杀马吧。” “少爷!”听到君不羁的话,文叔不赞同的说道:“万万不可。杀马饮血是可以暂时解决水的问题,但是这意味着告诉大家,我们濒临绝境,会引起恐慌的。而且如果没有了马,我们这些人单靠着双腿是无法走出沙漠的。” 君不羁苦笑了一下,说道:“文叔,难道你以为我们不告诉他们,大家就不知道了吗?”文叔犹自挣扎道:“可是……” “没什么可是!”君不羁打断他,“这两天,不仅我们没水喝,我们的马也一样。就算这会儿不杀了它们,它们也会因为没水喝而渴死。它们可不如我们支撑的时间长。与其让它们被渴死,还不如赶在它们渴死之前发挥它们最后的作用。若是再找不到水,我们就会死,杀马饮血,至少还能拖延一段日子。如果这期间还找不到方向,不管是骑马,还是徒步走,都没差别。” 文叔不死心,继续劝道:“话是这样说,但是少爷,杀马饮血不亚于饮鸩止渴,我们再想想,或许还有其他办法呢。更何况,作为一名战士,在上战场之前,最先学会的就是爱惜自己的马。马是他们最好的伙伴和朋友。不管什么时候,战士都不能抛弃他的……” “文叔,别说了!”君不羁生硬的打断他,两颊的肌肉抽搐着,仰头望天,叹道:“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饮鸩止渴就饮鸩止渴吧。但凡还有一点其他的办法,我也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我们现在除了面对事实就是面对事实,已经无计可施。在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比人更重要!” 虽然君不羁说话的时候仰着头,文叔并没有看到他脸上的神情,但是从他说话的语气和之后他眼中的晶莹,他能感受到君不羁此时痛苦而又纠结的心思。文叔自悔刚才自己说错话了。同住一个屋檐下,君不羁是怎么照看他的马,他全看在眼里,他每日亲自为马刷毛,洗澡,遛圈,……从不假手他人。 对君不羁来说,马不仅是他的伙伴和朋友,更是他的亲人,如今竟然亲口下令要杀了它,他做出这个决定不知是多么的困难,又是经过了怎样的挣扎才能把这话说出口,他心中的难过和痛苦只怕无以言表。 想明白这一点,文叔沉默了,他不得不承认,他们已经没有了其他选择,不然,君不羁根本不会做出这种决定。 君不羁温柔的抚上身下马的马头,说道:“男子汉大丈夫,保家卫国,战死疆场,那是本分,无可厚非,但是却不能连骉鹘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就这么窝囊的死去。当日我是怎么把他们从长安带出来的,就要一个不少的将他们带回去。如果不能的话,即使我们都要死,那就从我开始!”虽然谈论的生死大事,但是他的语气却透着一股淡然,仿佛事不关己一般。 文叔闻言忙“呸呸”了两声,说道:“说什么呢,什么死不死的,少爷你怎么能说出这么不吉利的话来!我们一定会活着,好好地活着走出大漠的。”还有句话他并没有说出口,那就是:这里的这些人谁都可以死,唯独君不羁不能!若是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哪怕是以所有人的鲜血为水,他也要想办法将君不羁活着带出大漠,带回长安。 别看文叔言之凿凿的,好像他们真能走出大漠一般,但是君不羁知道,其实他心里并没有多少把握。他轻叹了一口气,似乎不报什么希望似的说道:“但愿吧。” 对上文叔投过来的担忧的目光,他笑了一下,说道:“文叔,不用担心,我没事。就这么一点挫折就想让我俯首低头,那我将来还谈什么驰骋疆场,征战四方!哪怕是到了最后一刻,我也不会认输的!在我君不羁的人生里,从来就不存在‘输’这个字!” 看到君不羁振作了起来,文叔松了一口气。在这一伙人中,年纪差不多是他们当中最小的君不羁能成为首领,并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身份,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是大家的主心骨。他若是垮了,那其他人岂不更没有信心了,那样的话,可就糟了。 见君不羁能这么快就振作起来,文叔面露欣慰之色。古往今来,能成大事者,就是要有这种百折不挠的心志。纵使是圣人,也会有软弱、消沉和颓废的时候,关键是,他们能够从软弱中重新坚强起来,摆脱自怜自伤的心绪,重新奋发。 对君不羁的这种出色表现,文叔很是快慰,默默的感叹自己没有愧对夫人临死之前的托付,想来夫人若是还活着,看到他长成这样一个卓越的儿郎,一定非常欢喜。 君不羁叮嘱道:“就这样说定了,文叔,若是今天还不能找到水源,晚上就杀马,先从驮着货物和辎重那些杂物的马开始,然后精简一下行李,一些不是很必要的东西,该扔就扔了吧。”文叔点了下头,应道:“好的,少爷,那我现在就吩咐下去。” “文叔,等一下,不要那么急,还是等晚上扎营的时候再说吧。”君不羁拦下了文叔,看了身下的马一眼,虽然知道希望很渺茫,但是他心里还是带着那么一点微弱的希望,盼着在这段时间里能出现奇迹。哪怕知道可能性不大,可是君不羁还是不想放弃。 文叔明白了他的意思,张嘴欲言。君不羁忽地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姿势。文叔看到君不羁拉马停下来,侧耳倾听的模样,也凝神去听。众人见到君不羁和文叔的样子,也都停了下来,竖着耳朵去捕捉周围的声音。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若有若无的女子歌声从远处传来。 有几人欣喜的大叫起来:“是歌声!是歌声!远处有人在唱歌!”虽然还没有看到唱歌的人,但是对于笼罩在死亡阴影下的众人来说,这声音让他们看到了生的希望,这个远在天际的歌声对他们来说不啻是天籁之音,是救命之索。 “少爷!”郭图打马跑到君不羁的面前,指着传来歌声的方向,一脸兴奋的说道:“歌声就是从东南方传过来的,我们赶快过去瞧瞧吧。”言语中充满了无尽的喜悦,带着一股迫不及待。所有的人全都充满希望的看向君不羁,只等他下令,大家一起往传来歌声的方向冲去。 君不羁的脸色并没有什么变化,似乎并不像大家似的那么欢喜。不等他说话,文叔在一旁抢着开口:“等一下,这歌声有点古怪。这里是沙漠腹地,是骉鹘人生活的地方,但是唱歌的人用的却是长安官话,而且听声音,似乎是一个年轻的女子。一个年轻女子,说着汉话,在骉鹘人的地盘上,你们不觉得奇怪吗?是友是敌不好确定,需要提高警惕呀。” 郭图一挥手,浑不在意的说道:“管不了那么多了,纵使有古怪又如何?就算再坏,难道还能比现在的情况坏到哪去?我们这么些人,都是年轻力壮的男人,难道还会怕一个女子不成!” “虽然听声音是只有一人,但是现场却未必只有一人。”文叔老成持重的分析道:“说不定是那些骉鹘人利用这个年轻的女子引诱我们,然后在前方埋伏,设了陷阱,就等着我们自投罗网呢。” “不会吧?我们只是一个小商队而已……”郭图半信半疑,觉得可能性不大。文叔还要说话,被君不羁拦住了,他神色淡淡的说道:“文叔,不用这么紧张。就算是敌人,前方有埋伏,设下了陷阱又怎么样,当我君不羁会怕吗?”驱马向前,对大家招手,“走,我们一起过去看看。” 说完君不羁一马当先,就往东南方跑了过去。众人跟在他的身后策马追了上去。文叔还要再劝,只来得及喊了一声“少爷……”,下面的话尚未说出口,君不羁已经跑出了老远,根本听不到他说话了。 文叔将举起的手放了下来,叹了一口气,无奈的摇了摇头,看了一旁的昆都一眼,对他说道:“昆都先生,我们也走吧。”然后两人驱马去追前面的君不羁一行去了。 第十七章 在这三年多,流浪在大漠的日子里,其实沈木兰救助过不少人,不过能在她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的没有几个。正如她和年轻人一行分开时说的话,“大家不过是彼此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偶然相遇,转眼分离。”,也许在这之后,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再见面的机会,又何必去记忆呢! 但是前阵子碰到的年轻人和不知名少女却被沈木兰牢牢的记住了,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和她分别的时间并不长的缘故。 那个不知名的少女之所以被沈木兰牢牢的记住,完全得益于她出众的美貌。这世上模样标致的美女或许不算少,但是能生就倾城倾国之姿的却是世间罕有,而那位少女则恰好是这么一位,她的绝色容颜令沈木兰这个女子都为之拜服。 至于那位双腿有疾的年轻人,其容貌、气度、谈吐、为人,……在沈木兰和他打交道的那短暂的时光中,无一不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沈木兰虽没见过多少男子,而且又有父亲珠玉在前,但是她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绝对是一位少有人能与之相比的出色儿郎。只要是见过他的人,都无法轻易将其忘记。更何况,就算她想忘,穿在身上的衣衫也会提醒她。 其实是记得还是忘记,对沈木兰来说,于她在大漠的日子没有什么影响,每天除了幺姑不变的唠叨之外,就是和雪豹捕猎、打闹、嬉戏,然后偶尔去交换些生活必需品回来,和以往一样。 和以前一样,为了躲避幺姑的劝说,沈木兰又逃了出来,带着雪豹在沙漠里漫无目的的乱跑。因为此次出门,身上穿的是年轻人所送的那套绿色锦衣,所以沈木兰没有像以往那样不修边幅,不太注意自己的形象,在遇到湖泊的时候,就会对着如镜的水面理妆,臭美一番。 路过吉兰泰淖尔盐湖附近的时候,沈木兰和雪豹遇到了一群野骆驼。她心血来潮,突发奇想,玩起了套骆驼的游戏。在雪豹和沈木兰的双面冲击下,骆驼群被冲散,一只骆驼落了单。她抓住机会,用草编的套绳套住了落单的骆驼,然后飞身坐到骆驼双峰之间的凹处中,驱赶它前行。奈何骆驼惧怕一旁虎视眈眈的雪豹,感觉到它身上散发出的猛兽气息,腿脚发软,动不了。 坐在骆驼之上的沈木兰吆喝了好几声,都不见骆驼迈步,目光移到不远处的雪豹身上,明白了其中的缘由,于是她将雪豹赶走,让它自己去玩去,然后再驱赶骆驼上路。这次她身下的骆驼乖乖的听话了,迈着长腿,悠然前行。沈木兰骑在骆驼上,就像坐在一叶小舟上,泛舟沙海,感受着身下的平稳,享受着漫步沙海的怡然。由身下的骆驼,她忽然想起她在西骉鹘学骑马的那段经历来。 在草原,马和骆驼是人们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以游牧为生的骉鹘被称之为“马背上的民族”,在他们的部族里,除了还没有学会走路的孩童之外,每个人都会骑马,有一身好骑术。可是从小在草原上长大的沈木兰却是其中的一个特例,她并不会骑马。 这和她是不是中原人无关。骉鹘部族里不是没有其他中原人,原本不会骑马的他们在来到骉鹘后,哪怕是抓来做奴隶的,也都学会了骑马。而沈木兰之所以不会,是因为西骉鹘部族的上层根本不允许她学。因为他们担心,学会了骑马的沈木兰会载着沈父逃离西骉鹘,回中原去。 可惜那个时候的沈木兰不明白其中的关窍,因此在学骑马的时候吃了大苦头。第一次学的时候,她被马甩落在地。从马背上坠落,重重摔在地上的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碗口大的马蹄对着她狠狠的踩了过来,她当时下意识的侧了下头,避开了头部被踩,从而保住了一条小命,但是落下的马蹄还是狠狠的踩在了她的身上,巨大的疼痛让她顿时晕死了过去。等她从帐篷里醒过来之后才知道,马从她的胸部踏过,踩断了她六根肋骨,她足足养了大半年的伤才痊愈。 性子倔强的沈木兰在养好了伤之后不信邪,还去学骑马。结果,再次出现意外,马再次将她抛下马背,这次因为左脚与马镫勾连在一起,沈木兰在地上足足被拖了好几米远,幸而被及时赶来的越顿皋啜给救了下来。这次意外,让她脚骨脱臼,挨着地面的身体严重被擦伤,并且肿得厉害,让她足足养了近三个月的伤。 接连两次出现重大意外,若非沈木兰命大,恐怕早已经把小命搭了进去,因此沈父再也不肯让她去学骑马,但是沈木兰不听,私下里偷偷跑去学骑马。结果,意外再次发生,连人带马翻倒在地。这次沈木兰是背部先着地,整个人一度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沉重的马身对着她砸了过来。 就在她要被砸死的刹那,又是越顿皋啜出现,这位西骉鹘的第一勇士,揪着两只马腿,将落下的马身掀到了另一边,避免了沈木兰被砸死的命运。虽如此,沈木兰受伤依然不轻,右腿被摔断,在被扶着坐起足足一刻钟之后,颈部才开始可以活动,浑身疼痛,背部和脖子全都是肿的。伤筋动骨一百天,这次沈木兰足足静养了近四个月才被允许出帐篷。 接二连三的意外终于吓到了沈木兰,就算没有父亲的叮嘱,她也不敢再学了。沈父因为她不听话偷着去学骑马这事发了很大的脾气。她觉得若非是看在她受重伤的份上,一定会受重罚。虽因此逃过一劫,但是从小到大,第一次看到父亲发火,而且发火的对象还是自己的沈木兰被吓坏了。她乖乖的向父亲做出保证,再也不去学骑马了。 其实就算沈父这次不对她下了严令,沈木兰也不敢了。死里逃生的她至今心有余悸,她知道自己不是每次都那么好运能有人及时来救,从而逃过一劫的。而且经过几次意外,她觉得自己可能和马犯冲,对学骑马这件事也不免心生恐惧。所以伤好之后的她对学骑马这事绝口不提。 接连两次的救命之恩,让沈木兰对西骉鹘的这位左谷蠡王越顿皋啜很是亲近,并因此对父亲对其不冷不热的态度而很是不满。现在想来,她当时是该有多傻呀,才会没看透这背后的隐秘。 整个骉鹘部族里,那么多人学骑马,有哪个像她这样接二连三出现意外的?而且还是很有可能会把性命丢掉的致命意外?第一次可是说成是意外,到了第二次还勉强可以认为是意外,如果第三次还能被视作意外,那么父亲也不会那个因为才智被骉鹘人忌惮,不肯放他回中原,从而双腿被打断,并被施以膑刑,来防止他逃跑,被称之有“王佐之才”的英贤了。 正是因为看出沈木兰学骑马时出的意外乃是人为,所以沈父才不允许她继续学骑马。越顿莫啜之所以接连两次都救了沈木兰,并非偶然,而是经过刻意谋划的,为的就是接近沈父,希望借此事突破沈父的心防,然后拉拢他,……最终达到让沈父为他,为西骉鹘效力的目的。可惜被沈父识破,谋划未能成功。 且不说沈木兰的这几次事故,背后都有越顿莫啜的影子,就算没有,哪怕越顿莫啜真的救了沈木兰,沈父对他救了自己的女儿自然是万分感激,不过感激归感激,他也不会因为这个而为其效力。 对沈父来说,越顿莫啜救了沈木兰,是他沈家的家事。他想怎么感谢越顿莫啜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私人情谊,而他给越顿莫啜做事,涉及到的是民族大义。 作为一名缙朝的臣子,虽然大缙已经亡国,而且沈父并不承认现在的雍朝,认为雍朝乃是乱臣贼子篡位,并非正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没有了气节和风骨,去给骉鹘做事,转身对付雍朝。在他看来,不管缙朝和雍朝之间是怎么回事,都是兄弟打架,左手打右手,不管怎么说,终究还是一家人,而骉鹘,却是不折不扣的外人。想让他帮助外人来打自家人,绝不可能! 沈木兰想到自己在学骑马的时候曾经被马在地上拖着走了好几米,衣服被磨破,细嫩的皮肤和地面接触,火辣辣的疼,擦破的伤口中沾满了细小的沙砾。养伤的时候,她可是没少叫苦,至今回忆起来,那股疼痛,还难以让人忘怀。明明伤早已经好了,而且都是那么久远的事了,但是一想起来,浑身上下似乎又感觉到了那股疼痛,仿佛那股疼痛已经刻到了骨髓里。 与之相比,沈父却不是被拖了几米远的事,是几十米,几百米,……他是被骉鹘人放在马后面,给活活拖死的。起初他的身体经过的地方,还会留下了斑斑的血痕,到了后面,他的血流干了,流尽了,像个破败的布娃娃一般就那么被马拖来拖去,浑身上下和地面接触的地方已经没有一块好肉。沈木兰不敢去想,那该有多疼,比之当初她受伤的时候,应该是十倍,百倍,甚至千倍吧。 “越顿莫啜!”由父亲的身上,进而想起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沈木兰眼中含泪,带着刻骨的恨意,低声默念着现任西骉鹘鞮逻渥傑可汗的名字。她使劲的摇头,仿佛这样就能把脑海中浮现出的危险想法给丢掉一般,在心里告诫自己:“沈木兰,你忘记你父亲临死之前的叮嘱了吗?你忘记你答应他什么了吗?你想让他死不瞑目吗?你不能让越顿莫啜影响你的生活……” 沈木兰驱赶着身下的骆驼,在无边无垠的沙漠上奔跑,用汉语大声唱起了草原上流传的民歌,来转移注意力,免得自己这么胡思乱想下去。嘹亮激昂,悠扬大气的歌声在大漠上飞扬,带着一股穿透力向四周传播开来,飘荡在蓝天白云下。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一番苦中作乐之后,沈木兰终于让自己晦涩的心思重新变得快乐起来,只是这时她身下的骆驼突然罢起工来,停下脚步不肯走了。 作为一名非专业人士,沈木兰随手用草编的套骆驼的套绳并不结实。当时她能将身下的骆驼驯服得老老实实,其实套绳的功劳并不大,大多是站在一边的雪豹的功劳。如今经过这一番折腾,草编的套绳已经四分五裂,她身下的骆驼甚至还将其中的一截当草料大嚼。 沈木兰觉得,不管怎么样,她和这匹骆驼也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怎么也有点感情了,就算没了套索也没关系,夹紧双腿,赶它向前。可惜身下的骆驼和她没有半点默契,它竟然跪下了前腿。沈木兰只觉得身子不由自主的跟着向前一倾,感觉就要从驼背上摔了出去。 此时,反应迅速的沈木兰的双手扶住骆驼的前驼峰,用力一撑,借力腾空而起,脚尖在骆驼的身上一点,人在半空,头纱飞扬,衣袂翩翩,裙角舞动,整个人如同一朵绿云一般从天空中冉冉飘下。听到歌声赶过来的君不羁一行正好看到眼前这一幕,只觉得一位绿衣仙子破空而来。 君不羁他们因为不清楚面对的人是敌是友,所以在赶过来的时候,刻意放轻了马蹄声。因此之前全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的沈木兰并没有听到马蹄声,直至他们走近才注意到有人过来。 从空中轻盈的落到地上的沈木兰有些惊讶的看着眼前突然冒出来的这帮人。在她上下打量着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在仔细的打量着她,双方就这么一言不发,直愣愣的看着彼此。 第十八章 君不羁一行听到歌声之后,就策马赶了过来,恰好看到沈木兰从空中冉冉落下。衣袂翩飞,背对着阳光而立的她,长度曳地的头纱随风吹展开来,在灿烂的阳光辉映下,衣服上的金线和宝石依着光线不同变幻颜色,让人觉得整件衣服隐隐有光芒流动,仿佛活过来了一般,整个人都被镀上了一层金圈。如云如瀑的秀发随风轻扬,映衬着青碧的天,气韵清华端雅,如水柔,如云清,美得清雅,却又艳得圣洁,翩翩风华使她恍若御风而降的九天玄女于长空中滑落人间。 当那抹绿色的身影映入君不羁的眼帘时,骑在马上的他只觉得心扑通,扑通的狂跳了起来,越接近,心跳的越急,越快,几乎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一般。明明他之前根本没有见过对方的容貌,只是从半空中的美景中浮光掠影那么惊鸿一瞥,只知道她穿的是件西域样式的绿色衣裳,若是借此认人的话,还不知道要错认多少,但是当看到沈木兰这个人之后,君不羁的心里不知道从哪里升起来一股笃定,确定就是她,浑身上下都在向他叫嚣,就是她,就是她。 在没有见到沈木兰之前,君不羁曾经在心里偷偷设想过他们见面之后的情形。因为昆都的话,他根本没想到他会这么容易,而且这么快就和沈木兰相遇,让他生出一种这是不是在梦中的想法来。当拨动他心湖的那名女子真实的站在他的眼前,君不羁的心里却升起一股“近乡情怯”的感觉,骑在马上痴痴的看着对方,不知该如何是好。 君不羁本身就是个不耐烦和人打交道,尤其是说话中带着弯弯绕的那种。他们此行扮的是商人,像商人那种八面讨好,最好什么人都不得罪的圆滑性子他也装扮不来,所以他就把队伍里对外交际应酬的事都交给文叔来做。 不仅仅是因为文叔是他最信任的人,更是因为文叔饱经世情,而且又天生长着一张让人亲近的“弥陀佛”似的团团笑脸,是队伍里公认的最适合担任这一职位的人。因此此刻君不羁骑在马上不动,并没有上前去和沈木兰打招呼,他的手下还以为他在等文叔过来,并没有看出他的异样。 君不羁的这帮手下虽然也生活在长安这个繁华之地,但是到底不比他见多识广,还是第一次见到像沈木兰这般美貌的女子,一时之间只觉得眼珠子都不会转了,看呆了过去。 郭图托住快要掉落的下巴,将其扶了上去,使因为吃惊而张大的嘴巴合拢起来,虚抹了一把嘴边不存在的涎水,小声嘟囔道:“乖乖,都说‘美若天仙’,‘美若天仙’,但是这天仙到底生就个什么模样谁也没见过,今天老郭我可算是见识到了。”看了一下空旷的四野,叹道:“这究竟是人还是仙女呀?”他这话说出了每个人的心底话,大家一致点头表示赞同。 作为这帮人中读书最多的文襄,难得卖弄起一次文采来:“昔日读《洛神赋》的时候,看到里面对洛神的描写,说‘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心中一直存疑,今日一见,子建先生大才,诚不欺我,还是我等见识太少呀!” “嘘!”他的话引来一众嘘声,大家对他怒目而视,“不过就比我们多识了几个字,用得着你在这显摆吗?” 听到手下的议论,虽然是赞美,但是在君不羁看来,则是对沈木兰的亵渎,此刻他心里突然涌出一个念头,想将沈木兰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看到她,免得她被人这么品头论足。 “哒哒……”随着马蹄声响,落在后面的文叔和昆都追了上来。黄沙漫天,骄阳如火,穿着一袭绿衣的沈木兰是这片苍劲广阔大地上最耀眼的一抹亮色,根本不需要其他人指引,他们一眼就看到了她。 昆都见到沈木兰之后,凝神看了一会儿,然后连滚带爬的从马上下来,跑到她面前,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五体投地,脸上带着十二分的虔诚,用拜祭长生天时的参拜大礼拜她,并说道:“神女呀,请你帮帮我们吧。我们要是再不找路,找不到水源,就要死了,求神女你救救我们吧。” 文叔和昆都一起赶到之后,他上下扫了一眼沈木兰,打马来到君不羁面前,向四周看了看,问道:“少爷,附近只有这么一个女子吗?” 君不羁点了点头,“唔”了一声。文叔不放心的说道:“虽然没有埋伏,但是少爷,依然不能掉以轻心,这么一个穿着西域服饰的美貌少女孤身一人出现在这里,你不觉得奇怪吗?我们还是要小心为上。” 一旁的郭图插嘴说道:“放心吧,文叔,我们过来之前,将周边都查探了一番,没有埋伏,也没有陷阱。虽然眼前这位小女子比较诡异,不知道是敌还是友,但是我们这么些大男人难道还怕一个小女子不成?就算动手,也不至于这么些人都打不过她吧?就算打不过,不是还可以跑呢嘛。我们有马,我就不信,她两条腿,难道还能跑得过我们四条腿去?” 文叔瞥了他一眼,张嘴正要说什么,郭图抢在前面说道:“好了,文叔,你先别忙着教训我。我们这一帮人里,你年纪最大,又见多识广,少爷和我们可是都在等你过来主持大局呢。你还是说说要怎么去和这个女子打交道……” 话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因为郭图眼角看到昆都跑过去,不仅对沈木兰大礼参拜,并称呼她为“神女”,顿时愣住了,忍不住诧异道:“啊?神女?” 昆都的言行把众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虽然他们对眼前这名被昆都认作“神女”的女子身份存疑,但是脑海中又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个声音,说服他们相信这就是真的,因为只有“神女”这个说法才说得通为什么这女子生的这般美貌,又是这么诡异的,一个人孤身出现在大漠深处。 君不羁他们担心沈木兰是敌非友,沈木兰又何尝没有这种担心。自从君不羁他们露面,她就一直在默默的打量着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的这支小型商队,思量着他们的来意。不是她不想离开,但是正如郭图所说,她两条腿,如果要跑的话,怎么也跑不过对方的四条腿。 至于原本跟沈木兰在一起的骆驼,在将她甩落在地之后,就如同离弦之箭一般,丢下她,一溜烟的跑了。让沈木兰很是吃惊,因为在她的记忆力里,骆驼本来是以“稳”和“耐力”而著称,并不擅长速度,可是它的表现却刷新了她的认知。 将众人一一打量之后,沈木兰关注的重点落到了为首的君不羁身上。这是一个年纪看起来和她相仿的少年,目如朗星,眉如墨画,神清骨秀,透着一份温润,但是这份温润中却带着硬——一份金石之坚的渊凝朗硬。 身姿挺拔,宛如白杨青松,整个人坐在马上看起来好像一头在阳光下晒太阳的雪豹般慵懒随意,可是沈木兰清楚的知道,看似无害的雪豹在捕猎时爆发时那恐怖的速度、力量和气势,不敢小觑。又好像搏击长空的雄鹰,眉梢眼角中不经意里透出一股清傲,在天地间不惧风雨,展翅任意遨游,一副仿佛世间没有什么事能难住他似的神情。 这个浑身上下透着勃勃生气,似乎有着无穷无尽活力,带着锐利锋芒的少年,不管怎么看,沈木兰都无法将他和商人联系到一起。不是说商人不好,她也知道这世上有儒商,有侠商,有义商,……但是不管哪一种,和眼前的少年都联系不到一起。不仅如此,就是他的这些同伴,虽然不像眼前少年看起来这么严重的违和,可是浑身上下也透着那么一股不对劲。 这是一种让沈木兰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就在她在脑海里搜寻记忆,想找出这种感觉是什么的时候,昆都跑到她面前,一跪一拜,打断了她的思索。 听到他称自己为“神女”,沈木兰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这一笑,宛若春水融冰,她身上那种给人仰之弥高,望之弥远的感觉消失不见,整个人鲜活了起来,从一位高高屹立在九天之上的瑶池仙子变成了落入万丈红尘,沾染了俗世间富贵气象,拥有烟火气息的女子。 其实在大漠里的人遇到困境,跑不过就是那么几个问题,就算昆都不说,沈木兰也能猜出一二。在她仔细观察过众人之后,他们干裂的嘴唇,更是证实了她的猜想。 笑过之后的沈木兰赶紧否认:“这位大叔,你认错人了,我可不是什么神女。”弯腰一面扶起昆都,一面问道:“不过你们若是迷路了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们指一下方向。只是不知道你们要去哪里?” 在昆都和沈木兰说话的时候,文叔下了马,走近两人,正好听到她的问话,忙道:“姑娘,我们是从西域回来的商队,正准备回长安,原本是想从龙勒的阳关或玉门关,这两个关口进关的,不想中途迷了路。……” 他们这次出门花了不少时间,而且中间又出了这么个岔子,差点把所有人的性命都留在这里,所以这会儿文叔已经顾不得要收集什么大漠各方面的信息了,只想着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的返回长安。因此说道:“现在是在哪里我们也不清楚,不知道姑娘能不能给我们指一条从这里返回中原的近路?” 听了文叔的话,沈木兰在脑海里将他们要去的方向和现在的位置对照了一下,失笑叹道:“你们这路迷得可够远的。”沉吟了一下,指着东南方说道:“沿着这个方向一直走,前面就是贺兰山,过了贺兰山之后,再往前就是雍朝的地界——北地郡了。” 文叔顺着沈木兰指的方向看过去,除了一片黄沙,什么都没看到,他想了一下,问道:“姑娘,从这里到贺兰山大约要走多久才能到?” 沈木兰被问愣了,她还从来没有这么直接走过,一直都是边玩边走,中间还有可能会绕个大圈子,因此在心里估算了一番才答道:“嗯,可能要小半月的时间,我也不是很确定。” 郭图听了她的回答,惊叹出声,插言道:“啊?竟然要小半个月的时间?这里离贺兰山竟然这么远呀?” “还好吧。”沈木兰解释道:“我没有像你们这样赶路似的直接走过,只是粗略的估计,可能不太准确,而且我说的是我的速度,你们有马,应该用不了十几天,大概四五天就能到了。” 虽然说骑马能省下三分之二的时间,但是文叔觉得哪怕有昆都在,他们就这么沿着沈木兰指的方向上路的话,感觉不是很靠谱。他看了君不羁一眼,两人交换一下眼神,然后说道:“实不相瞒,姑娘,我们在遇到姑娘之前就已经断了水,干粮倒还能支持个五六天,所以能不能麻烦姑娘先带我们去找一下水源,然后再领我们去贺兰山,好吗?” 站在旁边的昆都对君不羁他们请求沈木兰加入队伍没有丝毫不满,反而也跟着出声央求道:“求神女帮忙。”看到他又要跪拜,沈木兰赶紧将他拦了下来,然后看了众人一眼,见他们眼巴巴,充满期待的望着她,想了一下,点头答应了下来。 文叔大喜,小臂交错,双手搭肩,弯腰,郑重的向她施了一个西域的大礼,说道:“那我就先在这里谢谢姑娘了。” 第十九章 君不羁一行和沈木兰相遇,搭上话之后,文叔请她做他们的向导,沈木兰答应了。因为她穿着一身西域样式的衣裙,所以文叔对她行了一个西域的拜谢大礼。沈木兰见状笑道:“我虽然穿着西域的衣服,但是我可不是西域人。” 一旁的君不羁闻言问道:“你是雍朝人?”沈木兰歪头,看了突然插话进来的君不羁一眼,踌躇了一下,她是吗?中原现在是嬴雍当政,按道理,她是雍朝人,没错。但是她的父亲生前一直以缙朝人自居,视嬴氏为谋朝篡位的乱臣贼子,其所建立的雍朝更是被视作“伪朝”。作为父亲的女儿,她应该跟着父亲的脚步走的才对,因此答道:“我是中原人。” 草原上的人对长城之内地区的称呼,原本全都是用朝代来称呼的,但是经过中原陆沉之事,那个时候九州之上数个国家并立,而且其中还有他们胡人建立的国家,所以在对神州大地的称呼上,又多了一种以“中原”这两个字来称呼的。沈木兰的回答虽然对她来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意思,但是君不羁他们听在耳中,不知道她身世的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其中的差别。 君不羁目光炯炯的看着她,又问道:“姑娘,我们来自长安,姑娘你的长安官话说的这么好,不仅不比我们这些长安来的说的差,而且一点外地口音都没有,不知道姑娘是从哪里来?” 沈木兰知道身着华贵服饰,孤身出没在大漠深处,并自称是中原人的自己在他人眼中,身份可疑,所以对方想要探究一二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君不羁从露面就目光灼灼后的一直盯着她看,虽然目光中不含淫/邪之色,但是一名陌生男子目不转睛的一直看着一名陌生女子,哪怕是在不讲究什么男女大防这些礼法的大漠,他的行为也不是很恰当。偏偏沈木兰还不好就此说些什么。 在君不羁不错眼珠的注视下,被看得有些不自在的沈木兰斜扫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戴好面纱,转身,避开他的目光,对文叔说道:“你们不是缺水吗,我知道这附近哪里有水,你们跟我来。” “啊?”文叔怔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笑道:“那就谢谢姑娘了。只是不知道姑娘所说的水源离这里有多远?”沈木兰想了一下,答道:“还是很近的,如果是骑马的话,用不了半个时辰就能到了。” 众人闻言满脸欢喜。在准备上路之前,见文叔指挥着众人,让他们匀出一匹马来给她,沈木兰赶在他们倒腾之前说到:“不用那么麻烦了,我不会骑马。” 众人闻言全都沉默的看着她,心里默默地吐槽:他们匀一匹马出来不算麻烦,她不会骑马才是麻烦。因为这意味着让她领路,就要有人和她合乘一骑,可是他们这一帮全是男子,偏偏她又是一个年轻的姑娘。陌生男女共用一骥,哪怕是在男女关系开放的大漠,也比较罕见,更何况他们来自长安,这姑娘还自称是中原人。 文叔闻言愣了一下,就在他要开口说话的时候,君不羁再次插话进来,语气不容辩驳:“不会骑马,那就和我骑同一匹马吧。”他话一出口,把其他人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去。他们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沈木兰,然后把目光落到文叔和昆都的身上。 如果沈木兰要和人合骑的话,应该是队伍里年纪最大,足以做她父亲的文叔最合适,其次是将视为“神女”的昆都。不过,对君不羁开口邀沈木兰和他共骥,他们并没有多想,以为他是不放心沈木兰,担心文叔看不住她,所以将其放到身边,亲自看管。 至于昆都,这个雇来的异族向导,他们对他并不是十分信任。如果他真把沈木兰当作神女的话,恐怕会对其言听计从,让她和他在一起,更不能让他们放心了。只是虽如此,但是看看君不羁,再看看沈木兰,他们的心里还是不免升起一丝怪异之感。 文叔则是单纯的以为君不羁是在担心他,不过让沈木兰和君不羁同乘,反而让他更不放心,若是沈木兰没有恶意则罢,若是心怀歹意,岂不将君不羁置身于危险之中。只是文叔虽然有这层担心,但是却不好开口将君不羁的话给驳回去。 因为看着君不羁长大的他,深知君不羁一旦拿定了主意,那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别人怎么劝说都没用。更何况,虽然君不羁尊敬他,轻易不会驳回他的话,但是文叔一直谨守主仆之分,但凡君不羁所说的,皆不打一点折扣的去做。 再则,虽然他们在心底猜疑沈木兰,沈木兰心里可能也明白这一点,但是这事并不能摊到明面上来说。因此文叔神色迟疑,看了一下君不羁,然后把目光落到沈木兰身上,希望由她来出言拒绝。 在君不羁说出提议之后,沈木兰不敢置信的睁大了眼睛,看向君不羁,见他一脸坦然,仿佛不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什么似的,不由得心中暗嘲一声,这人脸皮真厚,又把目光落到文叔身上,不等沈木兰开口,君不羁对着她伸出手来,催促道:“快上马,我们还要抓紧赶路呢。” “呃——”看到君不羁的表现,文叔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有些无措的看着沈木兰。原本他还希望她开口拒绝,但是现在似乎,只剩下沈木兰和君不羁共骥这一条路了。只是文叔到底是不放心,因而说道:“既然这样,那姑娘就坐到少爷前面好了,这样也方便你给我们指路。” 面对君不羁伸出来的手,原本沈木兰有些犹豫,但是一想,这些人全都是陌生男子,对她来说,不管和哪个共骥都没什么差别。正要走过去的时候,听到文叔的话,她想要迈出的脚步顿时又停了下来,难以置信的看着文叔。 开什么玩笑,坐前面和坐后面可是有很大差别的。坐在前面等于是坐在君不羁的怀里,这也太亲密了吧?哪怕是情侣,也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做。众目睽睽之下,让她坐在君不羁的前面,纵使文叔以方便指路为由,也绝对不可以。当她是什么? 沈木兰不由得心头火起,懒得再理会这帮人的死活,正想拂袖而去之时,君不羁又出声:“就算要指路,也不需要坐到前面,坐到我后面就行了。”夹了下马腹,驱马来到沈木兰面前,再次冲她伸出了手。 对上他坦荡而又真挚的眼神,沈木兰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把自己的手搭了上去。握住君不羁的手,沈木兰有些吃惊,这是一双和主人的外表非常不相符的手。 君不羁的皮肤虽然并不像文人雅士一般那么白皙,但是还是很细腻的,能看得出他的生活就算并非养尊处优,但是也没有经过太多的风霜。可是这双手却正好相反,甚至比她看过的骉鹘积年做粗活奴隶的手还要粗糙。从手上茧结的位置来看,这应该是一双习武多年,常年握缰绳,拿兵刃,练弓箭的手。 将沈木兰一只纤纤玉手握在手中,君不羁只觉得手下搭着的肌肤细滑绵软,柔弱无骨,让他彻底的感觉了一次什么叫做肤如凝脂。垂眼看去,只见那翠绿金丝如意云头边纹束袖中伸出一段丰腕,上面带着一串大概有七八只连在一起的金镯,在绿色和金色的映衬下,更映得肌肤欺霜赛雪。对方的手并不大,被他完全的拢在手掌之中还绰绰有余,古铜包裹着雪白,颜色分明,看起来却又是那么的和谐。 沈木兰的手看起来是那么的精致脆弱,以至君不羁都不敢使太大的力气,担心一旦气力过大,就会把只有自己手掌一半大小的沈木兰的手给攥坏了。 从小在宫廷里长大,见惯了高门贵女们在肌肤保养上下的功夫,许家又是从寒微之家崛起,所以关于女子容貌方面的事,君不羁还是知道一点的。 小户人家的女子哪怕五官生的出色,但是因为辛苦做活和饮食方面的原因,皮肤好的并不多。在这方面先天重要,后天的保养也是必不可缺。 大漠的风沙大,太阳毒,对女子肌肤的伤害更大,而沈木兰这一身如白玉一般柔嫩细腻的肌肤似乎并不是仅仅能用一个“天生丽质”就能解释的了的……。君不羁的心思一时岔了开来:难怪文叔担心,实在是越和沈木兰接触,她身上的疑点越多。偏她虽自称是中原人,却又说不出来历,实在让人不得不怀疑,因而对其加以提防。 看到君不羁将沈木兰拉上了马,并让其坐在了他的身后。文叔犹不死心,担心的喊了一声:“少爷——”对上君不羁扫过来的眼神,低头,无奈的轻叹一口气,咽下了后面的话。 见文叔这么执着的坐在前面和坐在后面的问题,沈木兰心中不由得泛起了疑惑,文叔这是担心自己对君不羁不利吗?可是,据她所知,不是只有兵士还有猎人这两种人才不会轻易的将后背展露给陌生人吗,什么时候,一介商人也这么谨慎了? “坐好,抓紧,小心别跌下去,我要打马前行了。”君不羁在纵马之前叮嘱身后抓着他衣服两侧的沈木兰。君不羁带着沈木兰策马直奔,跟昆都一左一右走在最前面,众人跟在后面,往沈木兰所说的水源方向弛去。 跑了大概一炷香的功夫,君不羁突然放慢了速度,后面的人也跟着减缓了速度。文叔打马过来,问道:“少爷,怎么了?”昆都指着前方,抢着答道:“前方有马蹄声。” 一语未了,对面原本还不可闻的马蹄声渐渐变大,跟着地面都震动了起来。一支约有百人的小队突然出现在大家的眼前,马蹄沉重地击打在漫漫黄沙上,滚滚黄尘遮蔽了大半的天空。 昆都看清出现在眼帘中对方映着阳光的白色身影,大惊失色,神色惶恐,颤抖着嘴唇,因为惊恐,说出的话都不成声了,断断续续的道:“是,是……沙盗,是……沙盗——,天呀,我们碰到了沙盗!”拍马转身就跑,一面跑,一面大声对众人喊道:“大家快跑呀,沙盗来了!快跑!再不赶紧逃,就没命了!”声音因为过度害怕变得尖利而又刺耳。 其实不用昆都说,众人已经看出对面向他们冲过来的这一帮人神色不善,不怀好意。在昆都喊出“沙盗”并提醒他们逃跑的时候,这些人没有一个人有动作,而且把目光投向君不羁。 沈木兰还注意到,他们在看君不羁的同时,同时也扫了她一眼,眼中满满都是怀疑,怀疑她是这帮沙盗的同伙。他们勾结在一起来,由沈木兰这个孤身的弱女子做诱饵,来引人上钩,然后沈木兰通过不知名的方式向沙盗通风报信,告诉他们所要打劫对象所在的方向和位置,以此来打劫大漠上的牧民,旅人和过往的商队。 因为坐在君不羁的身后,所以沈木兰看不到他的神情,但是在她想来,他应该和他的同伴一样,同样是怀疑她的吧?只是不知道他打算怎么处置她这个沙盗的同伙呢? 沈木兰没有打算解释,不仅仅是因为沙盗马上来袭,没有时间解释,而且因为她知道就算她解释了,这帮人也不一定会信。本来她身份就可疑,他们走的方向又是她指引的,偏偏这么巧这个方向又有沙盗杀了过来,要说他们没有勾结在一起,若非沈木兰清楚的知道自己是清白的,恐怕说给她听,她都不相信。 不过在他们没有对她出手之前,沈木兰不会先出手。她松开了抓住君不羁衣衫的手,挺直了背脊,一脸戒慎的看着君不羁的背影和众人,暗中做好了被甩下马和被攻击的准备。 第二十章 面对其他人对她和沙盗勾结的怀疑,沈木兰坐在君不羁的身后,满心戒备,做好了迎接他和他的同伴对她进行攻击的准备。 让她意外的是,君不羁一言未发,突然回手,抓住她原本拽着他腰身两侧衣服,后来松开的双手手腕,将她的手放在他的腰上,声音平淡,语气仿佛日常说话一般:“搂紧了,小心别跌下去。这可不比赶路,要是一不小心摔下马去,混战之中我可顾不上你。就算掉在地上没受伤,马蹄可是不认人的,纵使命大不会被踩死,也会被踩伤。” 被君不羁这么一拉一带,沈木兰双手环绕,胳膊紧搂着他的腰,整个人都贴在他的背上,肢体相接,两个人的姿势说有多暧昧就有多暧昧。但是沈木兰这个时候已经顾不上羞恼,因为君不羁说话间从马的褡裢下抽出藏着的兵器,一马当先,率众人向沙盗冲了过去。双方短兵交接,打了起来。 大地震颤,尘土飞扬,马匹的嘶鸣声,森冷的刀兵交错声,人的呼和喊杀声,……君不羁如同盘旋在天际的雄鹰,又如在牧野中捕食的雪豹,带着紧紧跟在他身后的十几骑手下,毫无畏惧的迎向几倍于己的敌人。他如同一把锋利的尖刀,毫不客气的于沙盗的防线中撕开一道口子,带着沈木兰,单人孤骑冲进沙盗的内部。 两马交错间,对面敌人狰狞的面孔刚刚映入沈木兰的眼帘,人就被君不羁一枪击杀,脸上的神情永久的凝固在了这一刻,人重重的摔落在地,他身下的马却还在向前飞驰。君不羁宛如进入了无人之境,一支长/枪在他手中宛如潜龙出水,扎、点、挑、刺、穿、拦、拨、挑、拨,……种种变化使得出神入化,寒星点点,银光烁烁,好似瑞雪飞舞,梨花纷落,锋刃所过之处,非死即伤。 沙盗注意到了君不羁的厉害,分出了更多的人来对付他,将他围在中央,群而攻之。众敌环绕之下的君不羁面不改色,沉着应战,所有的攻击一一接下。所有的人皆非他几个回合之敌。君不羁的一杆长/枪将身后的沈木兰护得严严实实,她不曾受到一点伤害,但是正因为这样,他在腾挪转移之间不免有些不方便。 几次攻击之后,沙盗注意到了君不羁的这个弱点,在攻击君不羁的同时,偷袭他身后的沈木兰。双面夹击,君不羁腹背受敌,又要保护沈木兰,顾此失彼的情况下,终于出了一点纰漏,一刀冷光自上而下,如闪电一般向沈木兰斜劈了过来。 面对避无可避的攻击,沈木兰思忖自己若是就这么滚落马下去,是可以避开,但是地上马蹄的践踏却是避无可避。与其被马蹄踩成肉泥而死,倒不如被劈死,想清楚的她非常干脆的闭上眼睛,迎接迎面而来的刀锋,准备赴死。 “噗通!”拿刀劈向沈木兰的沙盗一头栽下马去。电光火石之间,君不羁眉峰不动,将手里的长/枪化为飞矛,向袭击沈木兰的沙盗掷去,正中其心窝,当场毙命。弃枪之后,君不羁侧身避过乘隙而来的攻击,回腕拔出弯刀,架住对面刺来的兵戈,刀兵相击时,发出刺耳的金铁交鸣声。百忙之中,君不羁还不忘安慰沈木兰:“别怕,有我在,你不会有事!” 虽然君不羁将她护得严实,但是沈木兰还是能清晰的看到场上肃杀厉烈的情形,看着眼前激荡的血污,残肢断骸;听着耳边传来的哀呼凄号,刀枪剑戟的击鸣声;嗅着铺天盖地的浓重血腥味;……她的眼前浮现一片又一片的血雾,眼前的马嘶刀鸣之声,震天动地的喊杀声,……似乎又将她带回了三年前西骉鹘政变的那天。 想到那漫天的血色,沈木兰的心不由得揪了起来,上齿紧紧咬着下唇,一抹血痕浮现在皓齿中。直到尝到那丝丝血腥味,她才松开嘴。这时,君不羁清朗温和带着几分锋锐之意的声音传入沈木兰的耳中,奇异的安抚了她紧张的情绪,眼前宽实的背部带给她一种足以抵挡任何风雨的踏实感。 被人这么严密的保护着,沈木兰心中感激,并且升起一股暖意,自从父亲过世之后,她带着幺姑在大漠挣扎求生,再也没有人这么不计厉害的照顾她了。只是,她看了一眼缠在手上的金鞭,自己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靠着别人保护才能生存的弱女子。 更何况,她和君不羁非亲非故,大家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已,她不想欠他什么,亦不想象个累赘一样拖累对方,所以一直找机会准备出手。奈何君不羁实在是将她护得太严实了,她能看到场上的情形就已经不错了,想要出手,她眼中所看得到的沙盗,不等她出手都已经被君不羁先她一步给杀了,让她根本无用武之地。 虽然袭击沈木兰的沙盗被君不羁给成功击杀,但是沙盗既然觑到了君不羁的这个弱点,又怎么肯放过,所以对沈木兰的袭击是一波连着一波。君不羁为了护住沈木兰,差点被沙盗的长矛贯穿胸肋要害,虽然在最后那一瞬间,他及时闪避了过去,可是腰侧的衣服被擦身而过的长矛划破。虽然没有伤到君不羁,但是到底建功了,沙盗见攻击有效,顿时开始组织一波又一波的有效攻击。君不羁左躲又闪,因为顾忌身后的沈木兰,所以躲避得很是狼狈。 再一次避过沙盗的攻击之后,君不羁心知,这样下去的话,不行。现在可是生死搏杀,两人受伤是小,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丢了性命。因此他挥着弯刀,挡下一波沙盗的攻击,回手抓住沈木兰的腰侧的衣服,然后沈木兰就觉得腰里一紧,竟被人提了起来,如同腾云驾雾一般,被君不羁如老鹰拎小鸡般从马后拎到马前:“对不起了,姑娘,不过这个时候,你还是坐在前面比较方便,而且更安全。” 沈木兰措不及防之下,惊呼出声,晕头转向中掉到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鼻端充斥着君不羁干净而又带点冷冽的气息。君不羁在她肋下扶了一把,叮嘱道:“坐好!”手里的弯刀挽了一个刀花,斩向因为他和沈木兰之间的动作而看准了时间攻过来的沙盗执刀的右手,刀锋回旋中带起一蓬血雾,夹杂着沙盗的惨呼声,一只断手掉落在地。 将沈木兰从后面移到前面,君不羁去了后顾之忧,如同猛虎下山,刀锋过处,血雾如雨,断肢横飞。沈木兰并没有让君不羁专美于前,手腕一抖,金光一闪,迎面袭来的沙盗尚未反应过来,脖子就被扭断,尸身“扑通”一声栽倒在地。 一矛破空袭来,君不羁举刀架住长矛,厚重的刀脊扣住矛身,沈木兰的长鞭随后袭到,轻而易举的取了拿矛沙盗的性命。之后的战斗中,她和君不羁配合默契,两人的动作犹如行云流水,出鞭和出刀的时机和角度都非常巧妙,明明是第一次合作,但是却仿佛私底下已经为此演练了无数遍一样,一起收割着沙盗的性命。沈木兰不知道她跟君不羁一共杀了多少人,反正直到眼里看得到的人全都是君不羁这方的人之后才停了下来。 文叔带着人打扫战场,郭图看着边上经过一场恶战,依然显得很干净的君不羁和沈木兰,特别是沈木兰,仍旧是那么光鲜亮丽,身上一点血污都没有,再看看自己,浑身脏兮兮的,满是血污,因而不忿的小声的嘀咕着:“明明大家是一样的杀沙盗,为什么少爷和人家就那么干净,我们就像是从血里捞出来似的。” 文襄嗤了一声,说道:“你能和少爷比吗,少爷砍沙盗就跟切西瓜似的那么容易,一开始少爷使得是长/枪,沙盗还来不及靠近他就把性命给丢了。那姑娘被少爷牢牢的护在身后,纵使有血污,也溅不到她的身上。之后少爷虽然用的是弯刀,但是那姑娘用的是长鞭,我看了一下,后面的沙盗基本上都是她杀的,都是被她用鞭子扭断了脖子而死,不见一点血。不要说和少爷比,就连那姑娘的水平,我们都赶不上。遇到敌人,能活下来已经非常幸运了,偏你还在这里叽叽歪歪的,还有心情计较那么多。” 郭图摸着脑袋,对着文襄嘿嘿笑了笑,说道:“唉,我就是这么一说。人就怕比较,你看看人家,在看看我们,天差地下,这心里有些不平,实属正常。不过那姑娘倒真是真人不露相,竟然有一身好功夫,看上去娇滴滴的,没想到却这么凶悍,乖乖,难怪敢一个人就在大漠上行走。” …… 将沙盗遗留下的四散的战马聚拢在一起,郭图看着马身上挂着的一排排水囊,满脸欣喜,惊呼出声:“啊,有水呀!”边说边伸手摘下几个水囊,走到君不羁跟前,递给他一个水囊:“少爷,喝点水吧。”又递过站在君不羁身边的沈木兰一个。 在君不羁和沈木兰各自接过水囊之后,早就断了水,本就干渴得要命,又经过一番大战,嗓子都要着火了的郭图拧开手里水囊的盖子,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大口,入口的味道让他顿时皱起了眉头。 干渴得快要冒烟的嗓子因为极度缺水,入口的液体虽然不好喝,但是到底能滋润嗓子,再加上是在君不羁和沈木兰面前,郭图强忍着,到底没吐了出来,硬咽了下去。他苦着一张脸,呸呸了两声,说道:“这什么味道?”晃了晃装的满满的水囊,从里面倒出一股黄褐色的液体,疑惑的问道:“这是什么?是水吗?怎么这么难喝?该不是什么东西坏掉了吧?” 沈木兰看了身旁同样喝了酪浆,却连眉毛都不见有一根动容的君不羁,放下手中喝了两口的水囊,说道:“这是马奶做的酪浆,并没有坏,就是这个味道。你可能喝不惯,不过它可是好东西,不仅能当水解渴,而且还能充饥,并且保存的时间还长。草原上的人若是长时间赶路的话,这是必不可少的宝贝。” 郭图掂了掂装着马奶酪浆的水囊,不屑的撇了一下嘴:“就这么个破东西还当作宝贝?呵呵,真是没见过好东西!这要是到了大雍,还不得被中原的花花世界给迷了眼睛……”文叔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道:“你小子在这啰嗦什么呢,就知道躲在这里偷懒,还不赶紧去那边帮忙。” 打发走了郭图,文叔向君不羁汇报情况。君不羁问道:“文叔,我们的人情况怎么样?”文叔笑道:“少爷放心,当初从长安出来是多少,回去还是多少,一个都没少。有几个受了点伤,我已经看过了,没什么大碍,不耽误赶路。只是昆都先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少爷,我们要不要派人将昆都先生找回来?” 昆都是在沙盗露面的时候骑马跑的,经过这么长时间,还不知道跑哪去了呢。君不羁想了一下,说道:“文叔你派人在周边找找看,若是能找回来最好,若是找不回来,也就算了。” 对昆都这种危急时刻抛弃同伴的做法沈木兰非常看不上,她从旁插言道:“我们不能在这里耽误太长时间,要赶紧上路才行。”对上君不羁和文叔投过来的目光,她指着刚才的战场解释道:“这里这么大的血腥气很有可能会引来鬣狗和土狼、秃鹫等动物,它们大多是成群出没。人类也在它们的食谱中,如果你们人多倒也不需惧怕,可是……” 她虽然没有继续往下说,但是其未尽的意思君不羁和文叔全都明白了。这种群体出现的野兽单独一只并不可怕,但如果是无数只,成群结队的出现,那就恐怖了,甚至能让小股军队灭亡。哪怕君不羁他们一行战力凶悍,但是到底人数太少,所以还是在它们没有出现之前及早撤离为妙。 “那我让他们抓紧时间,尽快收拾好,然后启程赶路。”听了沈木兰的话,文叔一刻也不敢耽误,下去安排去了。 不出意料,文叔派出去的人并没有找到昆都。沈木兰坐在君不羁的身后,众人骑着马跟在后面,并带着从沙盗手中缴获的马,上了路。不过并没有去之前沈木兰所说的水源地,因为文叔说从沙盗手里缴获的酪浆已经解决了他们水的短缺问题,所以不需要去补充水了,因此他们一行调转马头往贺兰山方向行去。 第21章 第廿一章 虽然文叔说有从沙盗手中缴获的酪浆解决了队伍中缺水的问题,因此不需要去沈木兰口中所说的水源之地补充水,但是这一行人除了君不羁和文叔对这个马奶制的酪浆似乎适应良好之外,其余的人都不喜欢这个味道。只是为了解渴,不得不硬着头皮喝了下去。因此这一路上,堕在最后方的郭图嘀嘀咕咕抱怨个不停。 和郭图并骑而行的文襄听着他不停地发着牢骚,终于忍不住了,说道:“行了,老郭,你就少说两句吧。这一路上竟是你的牢骚声了,你也不嫌累。稍微忍一忍,等晚上扎营的时候,我们的营地应该会选在水源的附近,到时你想要喝水,绝对让你喝个够。” 经文襄这么一提醒,郭图恍然大悟:“对呀,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指着其他人说道:“我说你们这些人明明也不喜欢那个酪浆的味道,喝的时候都皱着个眉头,苦着一张脸,却一声不吭,原来在这等着呢。你们也忒不厚道了,既然想到晚上扎营的时候会在水源附近,为什么不早点提醒我,害我浪费了这么长时间的口水。” 面对郭图的控诉,其他人七嘴八舌的指责道:“那是你傻,你活该,竟然连这一点都想不到,真是白在大漠里呆了这么长时间了。白长那么大个脑袋了,连这个弯都转不回来,届时千万别说你认识我们,我们嫌丢人!” “切!”郭图挥动着手中的马鞭往同伴身上打去。众人一路上说说笑笑,在沈木兰的指引下,在日落之前,赶到了蝴蝶泉。 看着眼前迷人的风景,郭图不由得打了个口哨,叹道:“乖乖,真美!没想到在大漠这个黄沙漫天的鬼地方竟然还有景色这么漂亮的地方,要不是亲自走这么一趟,我都不相信,还以为是在中原呢。” 文襄从马身上往下搬一会儿扎营休息时要用到的东西,见郭图双手叉腰,闲在那里,忙大声喊道:“哎,老郭,在那发什么愣呢,还不赶紧过来帮忙。”郭图侧过头去,应道:“就来。”走了过去。两人合力把帐篷一类的东西从马身上搬下来,开始竖立营帐。 沈木兰坐在点燃的篝火旁,看着众人忙碌。其实她本来想带君不羁他们去另一个水源地休息的,但是看到队伍里除了君不羁和她,其他人都满身血污,想了一下,带他们来了蝴蝶泉这边。这边树林茂密,溪水蜿蜒曲折,他们若是想将自己清洗干净的话,随便一找就能找到避开她的隐秘地点。 这些人也发现了这个地方的特殊之处,所以赶在开饭之前,每个人都跑去洗了个澡。换过干净的衣服,他们走到篝火边上,围坐在一起。沈木兰和他们保持一段距离,坐在一边,手里拿着装满酪浆的水囊慢慢的喝着,静静的听着他们说话,不发一语。 “姑娘,来,尝尝我们从西域带回来的大枣和葡萄干。”将手里盛着枣子和葡萄干的盆子递给沈木兰,文叔指着另一处篝火说道:“可能还要等一会儿才能开饭。之前他们打了一只獐子,刚剥了皮放到火上去烤,离烤熟了还要一点时间。姑娘要是饿的话,我们还带有干粮,要不我给姑娘拿来,姑娘先垫垫?” 沈木兰接过装的满满的盆子,笑道:“谢谢大叔。不过不用那么麻烦了,我还不是很饿。”从盆里捡起一枚大枣放入口中,“我吃这个就可以了。” 文叔笑道:“要谢的该是我们才对,以后姑娘叫我文叔就可以了。”指着众人一一向她介绍道:“这是小王,这是小郭,这是小文,这是……”他把所有人都向沈木兰介绍了一遍,只是到底还是心怀戒备,每个人只报了一个姓氏给她,并没有说出他们的名字。 最后到了他们口中所说的“少爷”那里,文叔微微踌躇了一下,然后才说道:“这是我家少爷,姓许。” 君不羁瞥了文叔一眼,脸上带着笑意对沈木兰说道:“姑娘直接叫我‘小君’就行。” 将文叔和君不羁报出的称呼连在一起,沈木兰疑惑的说道:“许君?”纳闷的看向君不羁,这是他的名字吗?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怪怪的,而且和他这个人也不是很相配。不过汉字博大精深,音同字不同的多了,可能不是她所想的那两个字。她鬼使神差的多了一句嘴,问道:“是哪两个字?” 君不羁没有一丝停顿,毫不犹豫的答道:“是‘许配’的‘许’,‘郎君’的‘君’。”话一出口,周边除了篝火中木柴燃烧时发出的哔啵的声音,顿时一静。 原本围在篝火旁低声说话的其他人瞬间变成了哑巴,他们看了看君不羁,又把目光投向沈木兰,他们这是看到现场版的男子调戏女子的戏码吗? 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出言调戏女子的竟然是君不羁。竟然是这个平日里对女子不假辞色,不要说正眼,连眼风都不扫的君不羁呀!平时他们谈论女子的时候君不羁也从来不发表任何意见,他们还以为他是一块石头呢,没想到今天石头竟然开花了,真是大发现! 沈木兰羞恼的横了一眼一脸平静,仿佛并不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什么,而只是平平常常说话的君不羁,心中暗自懊悔,平白无故的自己多那么一句嘴做什么。虽然明知君不羁的话不妥,但是他的态度让她就算有火也不好发不出来。人家认认真真的解答你的问话,虽然有些歧义,但是他并没有说错,这两个字确实可以这样解释。而且是她先发问的,就算要怪,也只能怪自己,是她把自己送上门去的。 心知自己这个时候不管说什么都会让气氛变得更尴尬的沈木兰选择状若未闻似的一声不响,低头吃着东西。让准备看好戏的一群人大失所望。 本来因为沙盗,君不羁护着她的事,沈木兰对他还挺有好感的,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此刻她对他原本的好印象消失殆尽。看着君不羁那副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坦然自若的模样,她觉得还是最开始,大家刚见面时对他是个厚脸皮的评价最贴切。肚子里憋着火的沈木兰坐在那里暗自咬牙,拿了一个枣子塞进嘴里,把它当作君不羁狠狠的嚼着。 啊!文叔因为君不羁宛若天外飞来的一句话而瞠目结舌,他看了看君不羁,又看了看沈木兰,半晌说不出话来,好半天才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干笑着打破沉默:“不知道怎么称呼姑娘你呢?” “我叫沈……”沈木兰刚要把自己的名字报出来,在名字脱口而出的刹那又停了下来。她决定给自己换个名字,不是因为防备君不羁他们,而是因为她想将沈木兰这个名字埋葬,跟着过去一起埋葬。 只是一时之间,她不知道该给自己起个什么名字才好,转头看了一眼茫茫夜色下,远处隐隐绰绰的贺兰山山影,机上心头,说道:“我姓贺兰……”又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天上的圆月,“单名一个‘月’字。我的名字是贺兰月。” 郭图觉得大家怎么也算是共过患难,一起杀过沙盗,不过一个名字而已,不至于连这点信任都没有。所以在沈木兰报上名字之后,他忍不住嗤笑了起来,不满的说道:“我说姑娘你要是不愿意说出你的名字我们也不勉强,你又何必在这里胡诌一个名字出来应付我们。真当我们眼睛有问题,看不到你刚才的动作呀?幸亏姑娘你看的是北边的贺兰山,今天又是晴天,天上有月亮,不然还不知道姑娘你会起个什么名字来糊弄我们来呢!” 郭图的话赢得了不少人的附和,其中一个跟着说道:“就是,姑娘,要是你看的是南边的六盘山,今天又是阴天的话,那你的名字岂不是要叫‘六盘阴’了?” 自己新名字的来历就这么被他们给戳破,沈木兰脸不由得一红,她知道自己刚才给自己起名时的动作被他们看在了眼里,但是她不肯就这么认错。明明是他们不坦诚在先,反倒在这里大言不惭的怪她,还真好意思。因而她嘴硬犟道:“你们弄错了,我名字里的‘玥’字不是月亮的‘月’,而是月亮的‘月’字加一个‘王’字的‘玥’,是‘神珠’的意思。” 想到自己乳名“阿珠”蕴含的意思,沈木兰忽然觉得自己临时诌的这个名字还真不错。含义和乳名相仿,虽然不过是凑巧而已,但是冥冥中似乎已经有所注定。因而理直气壮的说道:“随你们怎么想,反正我的名字就是贺兰玥。你们可以称呼我一声贺兰姑娘,或者直接称呼贺兰也行。” 文襄对郭图指责沈木兰用假名糊弄他们的行为很是不以为然,自己这边有什么立场去指责人家,不也没告诉她自家的真实姓名和来历嘛,大家半斤八两,都差不多,就别老大说老二了。 看到气氛因为沈木兰名字的事变得有些沉重,文襄岔开话题,说道:“这昆都先生也够奇怪的,既然迷失了方向,就该老老实实的和我们呆在一起,由贺兰姑娘你领路才是。没想到他竟然独自一人跑了。在沙漠里这么不辨方向的乱跑,又没有水,作为一个向导,在大漠里生活多年的他应该很清楚这样做的后果,怎么就突然犯起糊涂来了。” 郭图在一旁接口说道:“谁知道他是真迷路还是假迷路?上路之前,文叔还派人在附近找过他,结果果然是白浪费时间,根本不见他的踪影,人家早已经跑远了。他跑的时候怎么就没有了之前他说的什么在大漠里不辨方向不可以随便乱跑的顾忌了?” 听郭图话里话外充满了对昆都是不是真的迷路了的怀疑,沈木兰目光轻闪,说道:“我遇到你们的时候,从你们的状况来看,他是真的迷路了,这一点不需要怀疑。” “关于他为什么宁愿在大漠里迷失方向而乱跑,也不愿意和你们一起面对沙盗,是因为他觉得他若是这么跑了,还有可能有一线生机,而面对沙盗的话,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只是,他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在大漠里声名昭昭,实力在沙盗中排到前三的‘一阵风’竟然会这么容易就被你们给收拾了。” 众人听了她的话很是吃惊,郭图脸上带着怀疑之色,忍不住说道:“不是吧,这股沙盗竟然那么厉害?我怎么一点都没觉出来。”因为君不羁一行并没有费多大劲就将这股沙盗歼灭,所以郭图对沈木兰的话提出置疑,觉得她是夸大其词。 轻笑了一下,沈木兰神色淡淡的向他们讲述这股沙盗的来历:“这支沙盗的规模并不算大,不足百人,人数始终保持在八十一人,第八十二名便意味着被淘汰,下场只有一个,那便是死!” “靠着这种淘汰法,他们的人数虽然并不多,但是战力极强,许多势力都想剿灭他们,然而无一成功。他们全都是穷凶极恶之徒,行事风格狠辣无比,而且狡诈阴险,任意劫掠草原上的牧民,过往的商人和行旅,是大漠最臭名昭昭的沙盗之一。因为他们在大漠来去如风,行踪难测,所以草原上的人称他们为‘一阵风’。” 第22章 第廿二章 沈木兰向君不羁一行讲述了被他们歼灭的沙盗来历,并说到草原上许多势力都拿他们无可奈何,进而叹道:“‘一阵风’的凶名在大漠甚至能止小儿啼哭,他们纵横多年,几乎不曾遇到敌手。今日碰到你们,原本以为是软柿子,没想到是硬茬子。大名鼎鼎的沙盗‘一阵风’就这么栽在名不见经传的一支过路小商队手里,并且全军覆没。若非亲身经历,还真让人难以置信。” “哼!”郭图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声,说道:“我说姑娘,幸好我们知道你和那帮沙盗不是一伙的,不然听你这么处处帮着他们说话,绝对以为你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呢。你用不着这么夸他们吧,他们的实力到底怎么样,我们又不是不知道。你也未免言过其实了,不过如此而已。他们的实力若有你说的那么强悍的话,就不会被我们全歼了,并且我们这边还没有人员损失。” 瞥了洋洋自得的郭图一眼,沈木兰说道:“你们能歼灭一阵风,并不代表他们弱,而是说明你们比他们强。当然,你们也足够幸运,遇到的是一阵风,而不是别的沙盗。一阵风所使用的武器中并没有弓箭,不然,纵使你们的实力再强,也不可能没有人员损伤。” 让沈木兰这么一说,郭图恍然大悟,充满疑惑的问道:“对呀,不是说草原上的人,人人都会骑马,人人都会射箭吗,怎么这帮沙盗的武器里却没有弓箭,这是怎么回事?” 沈木兰奇怪的看了郭图一眼,说道:“谁说草原上的人就一定会骑马射箭的?你怎么会有这样的误解?草原上的人因为放马牧羊的缘故,因此不会骑马的人不多,但是箭法那是战士才会的。纵使说骉鹘可以全民皆兵,也不意味着人人都会射箭。” “培养出一个出色的弓箭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的花费可不是一般人家能承担的起的。之所以给你们留下草原人人人会射箭的印象,只能说骉鹘人在学习射箭这方面的天赋比中原人强。再说,打仗又不是只靠射箭就能赢的,不是应该分很多兵种的吗?比如说中原的军队不是有辎辅兵,刀手,长矛手,弓箭手,盾牌手等多种兵种划分的吗?” 不曾参与他们之间的谈话,一直在篝火前忙个不停的君不羁听到沈木兰的后一句话,飞快的瞟了她一眼。除了他之外,其他人虽然一样听到了这句话,但却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沈木兰向他们讲述一阵风武器配备里没有弓箭的原因:“一阵风的人员组成并不全是草原人。一阵风在劫掠的时候,如非必要,刚开始他们并不会伤及太多人命,相反,他们还会尽可能的留下更多人的性命。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们良心发现,仁慈,而是因为他们会从中挑选人补充到他们的队伍里。” “如果你能打败排名第八十一名甚至排名在往上的沙盗,你就可以活命。就是因为这样不断有新的人员补充进来,优胜劣汰,所以一阵风的实力才会越来越强。就算不能打败沙盗也没关系,对一阵风来说,活着的人总比死了的值钱,物尽其用,都被他们贩卖到各个地方做奴隶去了。” “因为这个缘故,他们对弓箭手的需求并不大,所以一阵风成员组成一直没有出色的弓箭手。他们也不觉得这是什么缺陷,并不以为意,虽然不断的更新武器,但是却没有配置弓箭。结果,遇到了你们。若是有弓箭在手,哪怕你们功夫再强,他们在死之前怎么也得把你们的人留下一两个。” 文襄对沈木兰所说的一阵风补充人手的做法很感兴趣,于是问道:“贺兰姑娘,你刚才说,这帮沙盗是从劫掠的人中挑选人手补充到他们的队伍里,可若是被挑中的人不答应呢?” 沈木兰神色淡淡的答道:“他们总会想办法让你答应的。如果真死犟着不答应,那就没办法了,只能留下来做肥料了。” 见她将如此血腥的生死大事这么一副轻描淡写的态度说出来,众人皆为之侧目,对上她娇美的容颜,心中不由得生出“人不可貌相”的念头。 虽然事后知道沈木兰和沙盗并不是一伙,但是看着她如数家珍一般将一阵风的底细说出来,再一想到她这般年纪,杀人毫不手软,言谈举止中对这些血腥杀戮之事更是没有丝毫惧怕,谈究起来,态度好像是隔壁家杀了一只鸡那般不痛不痒。文叔看向她的目光中忌惮之意越发浓重。 君不羁看着一副云淡风轻的沈木兰,不由得一阵心疼,感叹不知道是经历了什么样,让一个本该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妙龄少女变成了这副模样。 看了坐在一边沉默不语的君不羁一眼,沈木兰又道:“其实你们能够这么轻松的消灭沙盗,固然是有那么一点点运气在里面,但是不得不承认你们确实有实力,不过功劳大多是你家少爷的。这和大漠里狼群的强大与否完全取决了头狼一样。差不多超过三分之一的沙盗是死于你家少爷之手,是他打乱了沙盗的阵脚,灭了沙盗的气势,又吸引了众多沙盗的攻击,帮你们减缓了压力,所以你们才会没有什么损失,这么轻松的歼灭了他们。” 面对沈木兰的夸奖,君不羁置若罔闻,静静坐在篝火旁烤着一块干馍,目光专注,仿佛天地间他只剩下这么一件事可以做了似的。 郭图不服气的辩道:“是,能歼灭沙盗,我家少爷占了大部分功劳,这一点我承认。但是你说草原上的势力拿这股沙盗没办法我不相信,他们就算再强大,难道还会比骉鹘的军队还强不成?” 见郭图似乎跟自己杠上了,一副非要将自己驳倒的模样,沈木兰无奈的笑笑,说道:“这要看你怎么比?单对单,他们的实力绝对不输骉鹘的精兵。据说他们的首领曾经在骉鹘任职,并且做到了百骑长这个职位,只不过因为是一个普通的牧民出身,而且又得罪了骉鹘当权的贵族,立了军功不仅不得升迁,反而差点把性命给丢了,所以他在逃出生天之后就跑去做沙盗去了。” “做了沙盗之后,他和他的手下曾击败过几倍于他们人数的骉鹘人,总的来说,和骉鹘人交手的结果是胜多败少。一阵风不仅劫掠过往的商人和行旅,也对草原上的牧民下手。东、西骉鹘上层对一阵风也很头疼,派的人少,会被一阵风给吃了。派的人多,一阵风就逃了,而且还不是在大漠找个地方藏起来,而是远远的逃到西域那边的国家躲起来。总不能真的出动大军来剿灭他们吧?且不说为这么点人,浪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不值得,更何况,只怕大军未动,一阵风早已经闻风而逃了。” “骉鹘虽然是草原上的霸主,但是对这些劫掠成性的沙盗也没有办法。东、西骉鹘都有对草原上沙盗的悬赏,其中关于一阵风的好像是如果剿灭了他们,赏黄金百两,牛羊各一百头,女奴十名,还有一个千骑长的职位。若是杀了他们的首领,除了没有千骑长的职位之外,其余的悬赏都一样,而且西骉鹘那里一阵风的首领得罪的贵族似乎还有单独的赏赐。剿灭一阵风后,打扫战场时我把这事给忘了,不过现在想起来也不算晚,你要不要去骉鹘领一下赏?升官发财尽在眼前。” “我?”郭图用手指着自己,看着笑意盈盈的沈木兰,偷瞄一眼一旁的君不羁,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说道:“不要,我才不要。我说姑娘你可别害我,我雍朝人做的好好的,脑子糊涂了才跑来做什么骉鹘人。升官发财又不是只能在骉鹘,在中原又不是不可以。这个鬼地方,如非必要,我绝不再来。” 看着郭图避之唯恐不及的模样,沈木兰笑了,继续讲道:“能在骉鹘人的势力范围内生存下来,并活得好好的,还混出名头来的沙盗都有一套独特的生存本领。他们被称为‘一阵风’,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行踪难测,还因为他们的马够快。大宛国出产的汗血宝马你们都听说过吧?” “怎么,难道他们骑的马还是来自大宛国的汗血宝马不成?”一旁倾听的文襄闻言再次插话道。 沈木兰摇摇头:“那倒不是。”顿了一下说道:“汗血宝马因为肋如插翅,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被称为‘天马’。相传大宛国的贰师城附近有一座高山,山上生有野马,奔跃如飞,无法捕捉。大宛国人于是就在春天晚上将五色母马放在山下,野马和母马交/媾后,生下的就是汗血宝马。” “一阵风中排名第三的沙盗有一手卓绝的育马术,他根据汗血宝马由来的传说,挑选母马和草原上神骏的野马交/配,生下的马驹养大后,再经过优化育种,最后挑出其中最优秀的作为他们的坐骑。他们的马虽比不上汗血宝马优异,但也是草原上,数一数二的良驹,很少有马能追得上它们……” “哎呀,这事闹的!”文叔听了这话,知道雍朝缺少良马的他拍着大腿叹道:“打扫战场时沙盗所骑的马走丢了几匹,我当时心急赶路,想着不过几匹马,没当一回事,也就没有派人去找。早知道这马这么好,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过。” “老马识途,走失的这几匹马如果半途没被人捕捉的话,说不定会跑回沙盗的老巢去。一阵风这些年劫掠来的财富除了添置武器和良马之外,剩下的应该全都藏在他们的老巢中……”沈木兰提起沙盗的宝藏,但是在场的人没有一个在意,除了君不羁依然在那里一声不响的烤着他的干馍,其他人全都在叹息没能把走失的几匹马给抓回来。 见他们因为错失几匹马而扼腕叹息,却对摆在眼前的沙盗财富视而不见,想到刚才自己提到骉鹘对一阵风的悬赏,这些人也不为所动的模样,沈木兰心里再一次升起对他们这一行身份的怀疑。 商人重利,可是他们的表现却正好与之相反。初见的时候,他们给她的印象就不像是普通的商队,反而给她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沈木兰当时没能一下子想起来,但是经过和沙盗的战斗,还有这段时间的接触,她终于想起她在哪里见到给她类似感觉的人了。是在西骉鹘,西骉鹘的骄兵悍将身上有着和他们一样的一股气势。虽然君不羁一行极力掩饰,但是他们举手投足中,不经意间还是会带出军队里有令必行,令行禁止的架势。 沈木兰只能确定他们绝非普通的商队,但是到底是不是军士,却不敢肯定。因为她以前曾经听父亲提过,说中原有些大的门阀世家,家中的部曲并不比军队差,甚至有过之而不及。对这帮人的身份虽然她有所猜测,却无意去刺探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毕竟他们究竟是什么身份和她又没有什么关系,她又何必去做这种惹人猜疑的事。本来君不羁一行对她颇多忌讳了,干嘛还要再添一重。 “文叔,肉烤好了,可以吃饭了。”另一堆篝火旁的人在獐子烤好之后,大声招呼文叔他们吃饭的声音打断了沈木兰的遐想。 在文叔的招呼下,她跟着众人来到另一个篝火旁吃晚饭。看着架在篝火上烤着的獐子,嗅着浓浓的肉香气,听着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声,沈木兰并没有上前去和众人争抢,而是在一边先捡了块地方坐下。 “这个给你!”刚刚坐下的沈木兰手里被君不羁塞过来一个盘子。盘子装得满满的,一边放着两块外面烤得焦黄,里面发软的面饼,面饼中间被人用刀子给剖开,里面夹着烤得喷香的獐子肉。另一边切得薄厚均匀的獐子腿肉占了小半个盘子。 沈木兰看着盘子里的夹了肉的面饼,认出这个是君不羁在火堆前烤了半天的干馍。原本她以为他是嫌弃干馍干硬,没想到他在篝火面前忙了半天,竟然是烤了给自己的,不由得抬头看了君不羁一眼,心中升起一丝感激,低声说了句谢谢,然后拿起面饼吃了起来。干馍被烤得滚烫,外酥里嫩,里面夹的獐子肉取得是獐子身上最好的肉,肥而不腻,瘦而无渣,吃起来,胶糯香滑,饼酥肉香,满口留香。 “喝点水,或者你喜欢大漠的酪浆?”君不羁递给她一个水囊,见沈木兰接过去之后并没有喝,而是放到了一边,又将从沙盗手里缴获的装着酪浆的水囊递了过来。 沈木兰将装着酪浆的水囊也接了过来,抬头看着他,说道:“我无所谓,都可以。你别忙着招呼我了,你自己也吃去吧。”她早从这帮人的口中得知他们断水的这几天,只能啃硬干粮。这会儿好不容易吃上热食,而是又是新鲜的獐子肉,他们一个个眼冒绿光,如同疯了一般,手快有,手慢无。因此她说道:“你动作若再慢点,我看那肉都被他们给抢光了。” 君不羁侧头看了疯抢的同伴一眼,并没有急着去吃饭,而是转过头来问她:“这些可还够?要是不够的话……”不等他说完,沈木兰忙打断他,端着盘子示意给他看,说道:“够了,够了,这些已经足够我吃的了。你还是赶紧吃你的去吧。” 见君不羁加入抢肉大军的队伍,沈木兰神色有点复杂的盯着他背影发愣,对上感觉到她的视线,回过头来对她微笑的君不羁目光,她忙慌乱的转移视线,不肯和他对视,低下头,盯着手中盘子里的肉和烤好的干馍,心中涌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君不羁给沈木兰留下的印象十分混乱,让她根本无法简单的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评价他。当你觉得他人还不错的时候,他突然做出些事把之前留下来的好印象全部都破坏掉了,而且对此他全然不以为意,似乎并不在乎自己在别人那里的印象如何,但是当你觉得他差劲的时候,他又忽然变得很体贴,行为变得很暖心。真不知道让人该怎么说他才好。 虽然在队伍里,貌似她和文叔,还有郭图、文襄他们说的话比较多,甚至说得热火朝天的,但是沈木兰能感觉的到,其实在这支队伍里,反而是和她没多少交谈的君不羁对她信任度最高。或许是因为两人曾经很有默契,并肩作战,一起杀沙盗的缘故?可是沈木兰又觉得不是这个理由。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因为什么,沈木兰轻叹了一口气,暗道,反正带着他们翻过贺兰山之后,大家就会分别,从此天涯海角各在一方,未必有再见的时候,她又何必去想那么多呢。这么一想,她就把心里的疑惑放下,不费那个脑子去想了。 第23章 第廿三章 吃饱喝足之后,郭图用草根剔着牙,拍拍肚皮,打着饱嗝,一脸满足。抬头看了看高悬于中天的圆月,叹道:“今天十五了吧?屈指一算,我们都出来四十多天了。原本以为一个月就差不多了,能赶在端午节前回长安的,谁知计划不如变化快,没想到这会儿我们还在大漠里晃荡呢。” 文叔一面将篝火上面吊着的,烧着的水陶罐加满,一面笑问道:“怎么,你想家了?” 郭图叹了一口气,手一挥,将所有的人全都划拉进去,说道:“文叔,不止是我想,大伙都想。在座的,除了文叔,我们还全都是第一次跑了这么远,离家这么长时间。” 指着被大家剔得干干净净,丢到一边的獐子骨架,他又说道:“说出去都让人不敢相信,原本哪怕是长安城里云来楼最好的宴席我都不屑一顾,如今竟然为了一点除了盐之外,再无其他调料的烤獐子肉而大打出手,并吃得心满意足,说起来都是泪呀。” 文襄在一旁撇了撇嘴,笑道:“你就吹牛吧,也不怕把牛皮给吹破了。这这些人大家谁还不知道谁,就你每个月的那点钱,哪怕是云来楼普通的你能吃上一顿就不错了。就这,恐怕你后面大半个月都要勒紧裤腰带整天喝稀粥度日了。还云来楼最好的宴席,还不屑一顾,你蒙谁呢!” 郭图死鸭子嘴硬犟道:“看你这话说的,好像我去云来楼吃饭只能自己掏钱似的,难道还不兴别人付账呀?” 文襄好似听到了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一般,笑道:“就你,还别人付账?你说有人请你吃饭我相信,但是云来楼,还是免了吧!现在是晚上,倒是正好方便你做梦。” 一番话说得众人全都笑了起来。队伍中姓王的小伙子说道:“啃了这么多天硬邦邦的干粮,不用云来楼,随便长安城一家小馆子的饭菜我现在都觉得是美味。没想到竟然出来这么长时间,把端午节都错过了。之前我可是答应了我妹妹,今年端午带她去曲江看龙舟竞渡去的,只能食言了。” 提起端午节,大家的话就多起来了。一个说道:“就是,原本我以为出来一个月就差不多了。我走之前,家里为过端午,泡了不少菖蒲酒和雄黄酒,也不知道我回去之后还有没有的剩。” 另一个说道:“说起曲江龙舟竞渡来,往年的龙舟竞渡大赛我和我的街坊们都会组成队伍去参加比赛,从来都没掉下过前三。今年我不在,也不知道他们是否照常参加?得了第几?” “真的吗,你所在的队伍竟然这么厉害?早知道这样,我在每年的龙舟竞渡赌局上押你那支队伍了,也好赚上一笔,发点小财。” …… 众人兴致勃勃的谈论着五月初五的端阳节,言语中带着一点对错过节日的遗憾。篝火上陶罐中烧着的水开了,郭图起身给自己倒了一碗,坐下后,笑道:“没关系,虽然错过了端阳节的热闹,但是如果贺兰姑娘没带错路的话,我们就算这个月月底回不了长安,下月月初绝对没问题。到时大家好好休息一番,然后好生捯饬捯饬,过七夕去。” 文襄摇头说道:“七夕可比不得端午好玩。虽然因为农乃立国之本,为了体现国家重视农桑的意思,彰显男耕女织的重要,所以每年春天除了皇上会亲耕之外,还有皇后的先蚕礼。到了七夕的时候,皇后更是会着盛装向织女乞巧。由上而下,民间家家户户的女子到了七月初七这一天也都梳妆打扮,于庭院中或瓜藤架下,或穿针乞巧,或喜蛛应巧,或投针验巧,……因此七夕又被称之为‘乞巧节’。又因为扎巧姑,拜织女纯是女子的事,所以这一天又被称之为‘女儿节’。人家女子的节日,就算再热闹,和我们这些大男人有什么关系。” 因为七月初七这个日子是沈木兰的生日,所以听郭图和文襄说起这一天,她忍不住凝神细听。原本不知道这一日还有另外称呼的她低声喃喃道:“原来七月初七在中原又被称作女儿节呀。”因为她声音极低,又是自语,所以并没有人注意到她的低语。 郭图指着文襄嗤笑道:“让你少看点书你还不乐意,你真是读书读傻了。什么乞巧节,什么女儿节,罗里吧嗦的说那么多废话,一点实际的都没有。谁管那些,我说的是七夕。‘七夕’代表什么意思你不会不知道吧?” “所谓七夕,是牛郎和织女鹊桥聚会之日。‘七’者,‘妻’也。”碍于在场的人中还有沈木兰这么一位姑娘,郭图不敢把话说得太粗俗露骨,只能采取含蓄暗示的方式把意思表露出来。 虽然郭图觉得他话说的很婉转,但是其实意思已经很直白了,而且对上他挤眉弄眼的神态,沈木兰又不是对中原文化一无所知,所以一下子就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知道原来这个七夕,和草原上的年轻男女互相对唱情歌,跳舞,表白心意的“赛马会”,“骆驼会”,“达努节”和“肉孜节”等节日类似。 让郭图这么一说,文襄也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脸一红,小声嘟囔道:“你当谁都跟你似的,一肚子花花肠子。” 郭图不服气,正想反驳,文叔从旁轻咳了一声,跟着这帮人一起行走这么多天,眼前这帮人人前人模人样的,私底下是什么德行他最清楚不过了。 一群大男人聚在一起,谈论的话题最后大多会着落到“女人”身上,而且因为全都是男子,所以言语中荤素不忌。但是现在在场的可不仅仅是男子,还有沈木兰这么一位姑娘呢。文叔用眼角的余光斜瞟了一旁的沈木兰一眼,暗示郭图他们,要注意点形象,说话的时候可不能和以往一样,随随便便,没有丝毫顾忌,拿过话就说。 让文叔这么一提醒,目光落到一旁静坐的沈木兰身上,在调笑的言语脱口而出的刹那郭图赶紧咽了回去。端起已经放凉的水喝了一口,郭图转移话题,说道:“什么节不节的,在大漠走过这么一遭之后,我觉得根本无所谓。回了长安,哪怕是平常日子过起来我都有滋有味的,甘之如饴。” “这鬼地方,整个一个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到处是黄沙、砾石,一望无垠,渺无人烟,连鸟儿都不飞。人,除了自己人,走好几天甚至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刮起风来,飞沙走石,天昏地暗,连眼睛都睁不开。风大时能把人吹跑了,扬起的风沙打在脸上火辣辣的,甚至能把人和马一块给掩埋了。据说这还不是厉害的,更可怕的是,大漠里有时刮龙卷风,巨大的旋风会把人卷到天上去,掉下来就没命了。” “我们这还算幸运,并没有遇到这样的飓风。就算是这样,赶一天路下来,人的衣服、眼睛、鼻孔、嘴里和耳朵里全都是沙子。晚上宿营的时候,不管漱多少遍口,总觉得嘴里的沙子没吐净。” “就着热水啃干粮时,都不敢细嚼,只能囫囵吞枣的咽下去,总觉得跟着饭菜一起咽下去的还有沙子。真不知道一辈子都在大漠里生活的人这日子是怎么过的,他们怎么能忍受得了这些?简直是让人生不如死,换了我,是一天都无法接受。” 面对郭图的吐槽,贬损草原上的生活,沈木兰不愿意听了,反问回去:“不是说一天都接受不了,那你怎么还在大漠里过了四十多天?” “那是忍受,不是接受好不好?”郭图辩道。虽然沈木兰和他们说她是中原人,但是在座的谁也没把她说的身份当真。他挥了挥手,说道:“唉,和你说这个没用,你根本不明白。中原文字博大精深,虽只是一字之差,但是意思却不同,你理解不了这其中的区别。” 沈木兰笑了笑,没有辩解,只是神色淡淡的说道:“你生于中原,长于中原,所以不喜欢大漠,觉得大漠的生活苦。但是你又不是大漠人,你的观点并不能代表他们的看法。用庄子的话来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恐怕长安也未必真有多么好,不过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罢了。” 郭图刚说完沈木兰不懂中原文化,她就用庄子的话回击了他,驳得他哑口无言。不过她后一句对长安的评价则捅了马蜂窝,不等郭图说什么,在座的除了君不羁和文叔,对她群起而攻之。 “哈,姑娘,你这话可错了。长安可不是什么自家的狗窝,哪怕是金窝都无法和它相比。它是天/朝大雍的都城,是世上最繁华,最雄伟的城池,是南来北往,世界各地许多人向往的地方。不说别的,单那一眼望不到边际,阔大雄浑的灰色城墙不知道有多少第一次来到长安的人被它震撼住,为之感叹不已。其中,甚至很多异族番人,在见到城墙之后,更是俯地跪拜,口称‘神迹’不绝。”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你是不知道长安是有多么的繁华。姑娘,如果你去了长安,到了地方,就该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用了,恨不得再长两只才好。街道宽大整洁,可供六辆双马马车并行,而且全都是用青石板铺就,纵使下雨或下雪走在上面,也不会弄得满脚泥泞。熙熙攘攘的人群,堪称‘车如流水马如龙’。屋脊连绵不绝,房屋宅院的设计可谓是巧夺天工,哪里是大漠这边简陋的帐篷可比拟的,估计也就只能和长安城里的牛棚比一比了。” “长安城中东西、南北交错的二十五条大街,将全城分为两市一百零八坊。两市指的是东市和西市,是商贾云集之地,这里不仅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商贾,还有不少不惧风霜,来自天南海北的胡商。市集里邸店林立,物品琳琅满目,极为繁华热闹。世上所有好的东西都可以在那里寻到,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 “美味的食物,香醇的酒水,漂亮的衣服,精美的首饰,雄健的骏马,动听的歌舞,……。吃的,喝的,玩的,看的,……。无不让你眼花缭乱,只有你没吃过,没见过的。长安城里有你想要的一切。” “就是,就是,不说别的,单说吃的,哪怕是面食,就有无数种做法,馒头、花卷、各式面饼,……这是不带馅的。带馅的有包子、锅贴、烧麦、饺子,……不胜枚举。面食中的一个面条就有无数种做法,不算冷面、拌面、焖面和炒面这些,带汤的就有阳春面、臊子面、油泼面、炸酱面、打卤面,……。这要是将上面的浇头再分分,真不知道该有多少种了,根本数不过来。哪像大漠这边食物这么单调,烹调手法更是简单得不可思议,肉似乎除了烤好像就只剩下煮这种做法。” “长安城是个神奇的城市,这里充满了传奇。在这里,你可以一飞冲天,昨天你可能还是沿街乞讨的乞丐,是阶下囚,是放羊的,是牧猪的,……。虽然出身低微,但是明日你就可能立于朝堂,位极人臣。在这里,你可能会一夜暴富,平步青云,飞黄腾达。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戏码更是屡屡上演。在长安城,一切皆有可能。”碍于君不羁在眼前,所以在说到长安的传奇时,很多话都不能说得过于直接。 这些人说起长安,一个个眉飞色舞,口沫横飞,恨不得把长安夸出一朵花来。沈木兰对他们前面说的那些关于吃喝玩乐的事并不感兴趣。在他们说到长安上演的传奇时,她不知怎地,想到了父亲,不知道他的故事又是怎样的,在长安算不算传奇?本来她想问一下来的,但是在话要出口的时候,还是遏制了这股冲动。 想到父亲曾经给她讲的故事和她所看过的书,看到众人脸上流露出的对那些传奇的艳羡之色,她若有所思的说道:“锥处囊中,其末立见。孟子曾言‘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英雄各有见,何必问出处。” 坐在一边静静听其他人说话,不发一语的君不羁听到沈木兰的话,忍不住对她侧目,在心里默念着“锥处囊中,其末立见。”和“英雄各有见,何必问出处。”这两句话。 关于长安城里上演的传奇,世人更多的是对上位者不拘一格提拔人才的推崇,和对一步登天者的羡慕嫉妒恨,像她这般想法的少之又少。但实际上,如果没有出众的才华,单靠阿谀奉承,又怎么可能于寒微之中得蒙上位者的青睐,从而被破格提拔,扶摇直上呢?可惜世人大多看不到这一点,反而将其归咎于“运气”上,认为他们是得到了上天的眷顾,运气好。 第24章 第廿四章 晚上睡觉时沈木兰的帐篷被单独立在蝴蝶泉边,因为她是女子,所以其他人的帐篷离她有一段距离。不过山谷就这么大,就算想离的远一点也远不到哪去。更何况,大漠的夜晚并不安全,而且他们人数并不多,真要有什么事,为了能够做到及时应对,相互呼应,所以他们彼此间的帐篷距离并不能离的太远。再加上,文叔对沈木兰并不放心,为了防备她,所以在扎营的时候,众人的帐篷成环形分布,看似保护,实则防备的将她的帐篷三面围住。 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帐篷的分布方式,沈木兰一眼就看破了文叔他们的心思。当然,这和文叔他们没有费心遮掩有关。对文叔他们这种态度她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把这种戒备拿出来,摆在明面上,总比在暗处使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小心思要好。 伴着远处传来的此起彼伏的各种兽吼,沈木兰睡了过去。忽然,她从睡梦中醒来,骨碌一下坐了起来,凝神细听。沈木兰似乎听到了小白的叫声。她和小白是在套骆驼的时候分开的。分开这么长时间,她又没回家,小白找过来实属正常。 想到文叔他们对她的防备,沈木兰忙起身往帐篷外走。她不想让他们看到小白。他们本来已经对她颇多忌讳了,若是再加上一只雪豹,事情变得更复杂,还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多想呢。 走出帐篷,此时天空黛蓝,一轮圆月高悬于中天,月华如水,倾泻而下,近处蝴蝶泉边的瀑布如同一条白练,在月光的照耀下,泛着银白的光,飞泻而下,跌落谭中,水花击溅腾起。寂静的夜,水声淙淙,隔很远就能听到。树影潼潼,远处山势雄伟壮观,山峰连绵,巍峨起伏的贺兰山脉若隐若现。 沈木兰站在蝴蝶泉边,手腕一抖,金光一闪,金鞭翻卷着缠住了夜合欢树的枝桠,借助金鞭的力量,纵身飞跃到蝴蝶泉对面。站定后,她一面往前走,一面向四周看去,并低声唤道:“小白,小白,……”随着她的轻喊,小白矫健而又优雅的身影从低矮的灌木丛后面走了出来。 在小白露面后,沈木兰笑着扑上去,一把抱住它的脖子,把它的脑袋搂在怀,摩挲着它的大脑袋说道:“小白,你又不听话,我不是告诉过你吗,不要靠近人群。虽然你的速度够快,但是人类手里有很多工具都可以威胁到你,能对你造成伤害。……” 雪豹兴奋的在沈木兰的脸上和脖子间嗅来嗅去,听到她的话,喉咙里发出委屈的叫声。她拍着它的脑门说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是特地跑来找我的,是担心我,所以才没听我的话。我这不是没事吗。我和你不一样,不管怎么说,我和他们都是同类,所以放心吧,我没事的。小白,你先回家吧,我这边还有点事,等办完了事我就会回去,很快的。听话啊,你先回家啦,小白。” 就在沈木兰打发小白离开的时候,原本将脑袋放在她怀里撒娇的雪豹忽然身体绷紧,把脑袋从她怀里拿开,目露凶光,紧紧的盯着她的身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威胁声。 见状,沈木兰不动声色的缓缓从地上站了起来,然后倏的一下转过身,视线所及之处虽然没有人影,但是她并没有放松警惕,戒备的看着四周,双手紧握金鞭,低声喝道:“别躲躲藏藏的了,出来!不要让我动手,不然的话……” 不等她威胁的话说出口,君不羁的身影从夜合欢树后闪了出来。他举着手,示意自己手里并没有武器,一面走近沈木兰,一面说道:“姑娘,别误会。我只是晚上睡不着,出来走走,结果听到这边有动静,心中好奇,就过来看看。” “我并不是有意要窥探姑娘。本来我无意打扰了姑娘的清净,准备离开的,但是……”伸手指了一下雪豹,他苦笑道:“姑娘的同伴警觉性实在太高,竟然被它给发觉到了我的踪迹。” 见出来的人是君不羁,沈木兰虽然心中还有些许戒备,但却松了一口气,相比其他人来说,她更愿意碰到的是他。听到他话里并没有把小白当作畜生,而是视作她的同伴,不管他是真的这样看,还是讨好她才这样说,至少这话沈木兰听起来觉得舒服。 看到小白在君不羁出现之后,虽然琥珀色的豹眼依然警惕的盯着君不羁,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声,但是身形放松,并没有摆出随时准备攻击的姿态。 如果说君不羁的话不能完全打消沈木兰的疑心,那么小白的态度,让她相信君不羁确实没有敌意。因为动物的感觉是最敏锐的,而小白不会骗她。她拍了拍小白的头,向君不羁介绍:“这是我的同伴和家人,公子小白。” “公子小白?”君不羁微挑着眉毛,眼里充满趣味的说道:“竟然和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同名,姑娘的家人名字起的好霸气。” 沈木兰神色淡淡的说道:“你想太多了。‘公子’代表的是它的性别,和对诸侯之子的称呼没有丝毫关联。至于‘小白’这个名字则是根据它的皮毛和种族而来,和齐桓公重名,不过是凑巧而已。真要论起来的话,只能说齐桓公的名字太普通了,太容易与之重名了。” 将手伸到雪豹的下巴处给它挠着痒痒,沈木兰说道:“好了,小白,你先回家。先回家啦。放心吧,嗯,我没事的,你先走,我很快就会回去的。”雪豹不满的低叫几声,身子不肯动。她抚上它的头,安抚着它,嘴里哄道:“啊,乖啦,听话,回家啦。”雪豹呜呜了几声,到底没有扭过沈木兰,最后心不甘情不愿,一步三回头的离开。 注视着雪豹离开的背影,君不羁若有所思的说道:“古籍记载,孔子的弟子兼女婿,七十二贤之一公冶长能解百禽之语。传闻也有婴孩被父母遗弃,而被野兽养大者。比如远古时三皇五帝中五帝之一的帝喾就是由麒麟抚养成人的,而统一骉鹘各部,并立国称汗,为骉鹘的兴起打下基础的骉鹘第一位可汗,赫满杲可汗据说是被狼养大的。只是这到底是传说,不曾亲见。” “今日看到姑娘和雪豹亲昵相处,宛如家人一般,哪怕是亲眼目睹,依然让人惊叹不已。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人和动物之间的关系,就是驯养、驱策、驾驭,……。好比我们所骑的马和打猎要用的鹞鹰一般,不过是驭使的关系,从来没想过人与野兽之间能相处得如此融洽。冒昧的问一句,姑娘是被雪豹抚养长大的吗?” “不是。”沈木兰在脚下站立之处随便捡了块地方,抱膝坐下,摇摇头,说道:“我出生时母亲没有奶水,恰好当时抓捕到一只刚刚生产的雪豹,因而这只雪豹就成了我的乳娘。从而我和雪豹就结下了这么一段不解的缘分。”正是因为这个缘由,她才能被雪豹所接受,因而救了她一命,不然她早就死在大漠和西骉鹘的追兵手里了。 想到往事,沈木兰叹道:“其实和人相比,我觉得与动物相处要简单的多。它们的感情不加以遮掩,直来直去,好恶从来不作伪,不像人心那么复杂。只是因为披着一张人皮,所以挡住了藏在下面内心深处的龌龊、卑劣、贪婪、肮脏,……。这世上人面兽心,禽兽不如的人难道还少吗?” 君不羁挨着沈木兰席地而坐,他并没有问她,在放马牧羊为生,最不缺的就是羊奶、马奶和牛奶这些东西的草原,为什么会在她出生的时候却没有奶水可吃。他对她后面一段话发表了意见:“姑娘这话说的有道理,在某方面,人确实不如野兽那么直接坦白。而且有些人虽然长着一张人脸,却不配称之为人,其实不过是个衣冠禽兽而已。” 因为想起往事,想到了不想想起的人,沈木兰坐在那里发起了呆。君不羁静坐了一会儿,忽然说道:“长安城里确实充满传奇,除了他们所说的那些,还上演着昨天还是万贯家财,转瞬间就是一贫如洗,以至活活饿死;又或者是原本高高立于云端,转眼间就跌落凡尘,掉进泥里,甚至身陷囹圄的剧目。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所以之前他们说的都是长安城光鲜亮丽的一面,但是这世上的事并不是都那么美好,而且也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他们口中的一切。” 君不羁忽然这么没头没脑的说出这么一番话,沈木兰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是指睡觉前,围在篝火旁,他的同伴向她描绘的长安城美好的一面。她笑了一下,说道:“多谢提醒,这个道理我明白。就好像这个世间有白天,也有黑夜一般,既然有光明的一面,那么自然也有黑暗的一面,而且就算阳光再怎么普照大地,终究还是有它照耀不到的地方。” 他的同伴口中所描绘的长安城更多是侧重于吃喝玩乐方面,相比于他们,沈木兰更感兴趣君不羁对长安城的印象,因而问道:“在你心里,长安城是个什么样子的?” 君不羁沉默了半晌,才说道:“长安雄浑、豁达、包容、开阔、大度,它有着无与伦比的开放胸襟,博大气度,浪漫情怀,张扬个性,……。深深的影响着和征服着,它的子民还有八方四夷。它兼容并蓄,有容乃大,给世人提供展示才华,挥洒热血的舞台。在这里,你的外貌是胡还是汉没有什么差别,只要你心向大雍,就可以了。” 听了他说的最后那句话,沈木兰有些意外,诧异的问道:“不是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夷狄志态,不与华同。’吗,怎么,难道蛮夷也可以在大雍为官吗?” 君不羁说道:“当然可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原本出自《左传》,是在特定环境下,有特定对象的一句话,里面的非我族类指的是楚人,并非我们现在所说的蛮夷。” “针对这个问题,秦李斯的《谏逐客书》中早已经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 “前缙的名士沈彧也曾因此上书给缙慜帝,言及录用人才并不该局限于自家天地之中,而应该广纳八方四海之才,并言道,不能由人之外貌来决定他是哪国人,只要他心向本朝,并愿为之展才尽忠,则应视之为国人。” “前缙虽然已经灭亡,但是有些国策还是很不错的,就比如这一条,因此得以延续下来。所以在大雍,不仅朝中有很多有胡人血统的人为官,哪怕是在民间,对这些心向大雍的胡人和本朝子民一样,皆一视同仁。其实姑娘你的姓氏‘贺兰’,也是胡姓,不过在大雍,拥有胡姓的大雍人很多,甚至有些门阀世家就有胡人血统,所以这是件很普通很寻常的事。” 没想到竟然能从君不羁的口中听到父亲的名字,沈木兰感到非常意外,转头看着他,轻声说道:“沈彧?”语调上扬,充满了疑问。 君不羁反应了过来,笑了一下,说道:“啊哦,你不知道这个人,他是前缙的名臣,……” “我知道。”沈木兰目光中充满怀念,遥望远处,语气中带着惆怅,打断他:“我听说过他。” 从年龄上看,沈彧和沈木兰明显不是生活在一个年代的人。而且他俩,一个是已经灭亡的缙朝臣子,一个是在大漠里流浪身份可疑的孤女。两人怎么看,怎么都搭不上关系,所以对沈木兰竟然听说过沈彧,君不羁很是意外,诧异的看着沈木兰,惊讶的问道:“你知道?你怎么会知道他?” 伤感的笑了一下,沈木兰并没有说出她和沈彧的关系,而是说道:“骉鹘之所以分裂成东、西两部,就是他的手笔,除此之外,草原上还流传着不少他的事迹。只要在草原上生活的人,就没有不知道他的。” 第25章 第廿五章 君不羁很想和沈木兰在外面多呆一会儿,而不是就这么分开,各自回帐篷里去。只是两个人总不能就这么干坐着,总得聊点什么吧。但是聊什么又成了问题,总不能他说的东西沈木兰一无所知,又或者一点兴趣都没有吧。虽然他并没有和女子相处的经验,但是也知道话题至少要有共同性才能继续下去。 如此一来就难住了君不羁,他和沈木兰原本素不相识,两人成长环境不同,彼此对对方所在的地域并不了解,虽然他还可以以母亲、姨母和妹妹这些他身边的女子作为参照,但是他以前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国事上,对她们所追逐的胭脂、水粉、衣服、首饰,……这些东西可谓是一无所知,而且他也不觉得沈木兰对这些东西会像母亲她们一样那么热衷。 就在君不羁为难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两个人都知道的人物——沈彧,因此他就这个话题说了下去:“其实沈彧这个人也是长安城的一则传奇,而且是前缙近四十年江山中最传奇的一位人物。他的人生甚至要比前缙的三位皇帝还要来的传奇,是撰写前缙历史时,一位绕不过去,也无法忽略的人物。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前缙的历史是由他缔造的。” 沈彧和沈木兰生活在一起,对自己的过往只字不提,哪怕是将骉鹘分裂成东、西骉鹘这样大的事都是沈木兰先从西骉鹘人那里听来,然后去问沈彧的。一开始无论沈木兰怎么问,沈彧都不肯告诉她。直至后来西骉鹘发生政变的时候,沈彧才简单的和她说了一些往事。 所以关于沈彧的事,都是沈木兰从西骉鹘人、或者从原前缙慜帝的皇后,现为西骉鹘右贤王的一名妃子的息后口中,亦或者是从西骉鹘里的汉人和草原上的牧民那里听来的。等她和幺姑流落在草原后,她也从幺姑那里听来一些。不过这些人,要么是一无所知,要么是所知不多,要么是只知道沈彧在草原的所作所为,要么也是道听途说,要么…… 对沈彧在中原的所作所为,除了息后还有她身边从缙朝宫廷带过来的人能说出一二之外,其他人都说不出多少来。奈何息后在缙朝为后的时候,并不关心国家政务,只是偶尔听身边的女官和宫女们在说前朝“八卦”的时候,听那么一耳朵而已,所以沈木兰对父亲的过去也就知道个只鳞片甲。 因此听君不羁说起父亲,她的心情十分激动,她很想知道父亲的前半生是怎么个模样。见他停了下来,忙装出一副好奇的模样,问道:“缔造缙朝历史?这话怎么说?” 君不羁见沈木兰对这个话题感兴趣,于是就继续说了下去:“沈彧字茂之,号简斋,幼时就有神童之称。据说当初缙定都长安就是因为他的一番话。” “缙灭南楚之后,曾有意定都金陵,当时年仅七岁的沈彧对缙文帝言道‘自中原陆沉1以来,胡夷侵扰中原,并于神州立国称帝,觊觎神器九鼎。南楚虽是汉家衣冠,但是百余年来,却只能缩于金陵,偏安一隅,而无力一统天下。陛下若是只想割据一方,安居一地,定都金陵自然没有问题。可若是志在天下,当以长安为都。’” “沈彧以汉定都为例,言道‘昔年汉高祖斩白蛇起义反抗暴秦,天下平定后,留侯建言建都长安,称长安左有肴函之险,右有陇蜀丛山之溢,土地肥美,沃野千里;加上兼具巴蜀财富与河套地区的畜牧便利。可以在三面防守,又有黄河和渭水开通漕运,运通京师。亦可以顺流东下以运送粮草,维持出征队伍的补给。正是所谓天府,金城千里!汉高祖采纳其建言,建都长安,从而开创汉家四百年江山。因此陛下若是意在一统中原,长安正是用武治国之都。’” “缙文帝并不因沈彧年纪幼小而忽视他的话,反而称赞其言语如醍醐灌顶,发人深省。之后经过和大臣们商讨,他最终决定定都长安。在缙定都长安之后,果然,不上十年就结束了中原百余年的分裂局面。哪怕之后缙灭雍立,臣子们曾建言新朝新气象,建议另行挑选城池为都,都被高祖皇帝以长安位于灞河以西、渭河南岸,在交通、军事、经济等方面,是关中建都的最佳位置为由给拒绝了,并将沈彧当日对缙文帝所言拿出来做例证。” 沈木兰听呆住了,她没想到父亲竟然早慧至此,不过七岁就已经有了这么敏锐的政治眼光,看到了很多人都看不到的问题。 透过君不羁的描述,她仿佛看到了一名垂髫之童,宛如小大人一般在缙文帝面前侃侃而谈的画面,心中升起一股骄傲和自豪,不由得问道:“这是真的吗?”不是不相信,而是因为家人太过出色,惊讶之余,因为整个人处于狂喜之中带来的那种不真实感,所以才要再确认一下。 君不羁笑了一下,说道:“应该是真的。毕竟缙亡国不过三十余载,当年的人在世的还有很多,更何况,写史的第一要求就是真实。” “写史?”沈木兰愣了一下,旋即反应了过来,问道:“大雍是在编写缙史吗?” 以前胡夷的历史因为他们没有文字,都是口口相传。这种口耳相传的方式,不免会带有浓重的感情/色彩,再加上上位者的好恶,以及宣传的需要,所以最终胡夷的历史听起来简直堪比神话传说,根本不能当真。胡夷侵扰中原之后,受中原文化影响,一些大的草原部落开始创立自己的文字,但是类似关于自己部族的史籍资料这方面的事情还没有引起那些首领的重视。 所以在听到沈木兰谈及史书编纂的时候,君不羁有些意外,不过想到她之前不经意间展露的文学修养,以及她并不承认自己是草原人,而是中原人,他又觉得没什么好意外的。因此点头说道:“是的。皇上正在命即墨家编写缙史。据说即墨家自唐虞至周,都是世代相传的史学家,只是中间出了些变故,改换了行当。不过自前朝起即墨家又恢复了祖传的史官恒业。刚才我和你所言,就是在即墨家正在编纂的缙史中的人物列传里看到的。” 即墨家,沈木兰在心里牢牢的把这个名字记住了。因为太过于执着追究父亲的过去,所以她忽略了君不羁这几句话里其实不经意中透露了很多信息。 君不羁伸手从地上薅了一根蒿草,拿在手里漫不经心的把玩着,淡淡的说道:“沈彧出身于门阀士族的长溪沈家,就是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之说的沈家。家族社会地位显赫,但是他却被称之为‘撬动世家基石之人’。” 这似乎算不上是什么赞语,沈木兰手托腮,侧过脸,看着他,纳闷的问道:“这话又是什么意思?” 君不羁说道:“他出仕之后,建言缙慜帝,以三省六部制取代原有官制。将以前为了选拔有用人才已萌生出的‘举明经’等科举制度确立下来,正式设立分科考试制度,取代九品中正制。” “自此选官不问门第,不仅达到了‘唯才是举’的目的,更是打破了被世家大族所垄断的官吏选拔权,使官员选拔大权重新收录到皇帝手中。虽然最后为了安抚世家,朝廷恢复了两汉时选拔人才的察举制,但是经此一事,世家门阀到底不复昔日荣光。他还提出于各地广建学校和书院,以此来打破了世家门阀对知识的垄断。……” 沈木兰都听傻了,这些事情背后的东西有些她可能不懂,也不如君不羁这种在朝堂中的人看得那么透,但是她能听出君不羁所说的桩桩件件皆不利于世家,而沈彧却是世家出身,他这样做,等于是背弃了自己的家族,背弃了自身所在的阶层,站在了世家的对立面。 虽然做皇帝的都希望做臣子的忠于他,但是在“家天下”的思想下,那些门阀世家出身的臣子们大多是将家族的利益置于皇帝之前。什么事都是先从自己的家族考虑,然后才是皇家,因而也造成了改朝换代时,世家门阀历经多个王朝而屹立不倒,从而有了“铁打的世家,流水的王朝”这一句话。 沈彧的这种行为可以说是和天下间的所有世家为敌,哪怕他背后有皇帝支持,处境也堪忧。政治上的事,沈木兰不是很懂,但是从小到大,沈彧让她读的那么多的史书可不是白读的。但凡历史上主持变法者,又有哪一位有好下场? 因为触犯到了某些人的利益,不仅身家性命搭了进去,就连变法全部被废的比比皆是。就算变法内容留下来了,可是却未必能保得住自己的身家性命。好比商鞅,因为他的变法,使秦走上富国强兵之路,从而奠定了大秦一统天下之路,可是最后他又落得了什么结局?人被车裂后示众,全族被诛。还有晁错,纵使深得皇帝喜爱和信任又如何,还不是被腰斩于东市。 虽然沈彧的做法是从根本上维护皇权,但是他市恩于天下的同时也是结仇于世家。天下人有多感激沈彧,世家门阀就有多恨他。 沈木兰想到父亲临死之时对她说的那句“缙亡国灭之时,我就该以身殉之,却苟且偷生多年,今日不管因由如何,终究是个了结。”,留下她,慷慨赴死。她神情恍惚,似自语,又似在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因为‘士为知己者死’吗?” 君不羁拍手叹道:“不错,正是这句士为知己者死。沈彧读书有成后出外游历,归国后于一次宴会意外邂逅刚登基不久的缙慜帝,两人相谈甚欢。而后,沈彧以起居舍人的身份出仕,之后迁给事中、中书舍人,中书侍郎、吏部侍郎,御史大夫、吏部尚书。一年中升迁四次,得缙慜帝破格任用。不过而立之年就升任中书令(右相),尚书左仆射,并担任六部中户部、吏部、兵部三部长官,还身兼三十余职,深得缙慜帝信重。……” 虽然君不羁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缙慜帝对沈彧的赏识,但是沈木兰能从他的话里听出缙慜帝和沈彧之间的君臣相知。沈彧不过而立之年,就站在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权倾天下。难怪父亲会……。将思绪从过去拉回,她将眼中的泪意憋了回去,喃喃道:“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想到缙慜帝过世之后,中原的乱局,君不羁叹了一口气说道:“若非缙慜帝意外身故,被压服的世家借机起事,缙慜帝身后子孙不肖,比扶不起的阿斗还阿斗,缙朝亦不会短短三十余载而亡。就算有经天纬地之才,被称之为管子再世又如何,沈彧还不是壮志难酬,徒留满腔遗憾,最后他能做的也只有像诸葛武侯一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第26章 第廿六章 在君不羁和沈木兰谈论沈彧的时候,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安,正阳宫紫微殿中赢夔和高朝恩也说起了沈彧这个人。不过刚开始这两人的话题是由君不羁而引起的。 高朝恩用托盘端着一盅参汤从门外进来,走到坐在桌案后批折子的赢夔身边,说道:“陛下,稍微歇歇,喝点参汤提提神吧。” 赢夔唔了一声,将手中的这份折子批完,这才将笔放下,从高朝恩的手中接过汤盅。喝了几口参汤,他看着桌案上堆着的一摞摞折子,说道:“不羁这一被禁足,朕耳边似乎清净了不少,不过朕还真有些不习惯。朝恩呀,朕都忘了问你了,前几天朕派你去不羁家里送东西,怎么样,他还好吧?难为他那个性子了,竟然能真的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闭门思过。”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高朝恩苦着一张脸说道:“回陛下,老奴去的时候,君将军并没有在家。他家里的仆役说君将军去了山里狩猎。” 赢夔笑着摇了摇头,脸上带着无奈而又宠溺的神色说道:“就知道这个小子就老实不了。这事你既然知道了,帮着遮掩一二,别让外人知道,不然那些大臣们又该来烦朕了。” 高朝恩苦笑道:“若君将军真是狩猎去了,老奴自然能帮着遮掩。只是老奴因为看到君将军府中管家不在,询问之下,得知他也跟着去了,心中疑惑,所以就派人查了一下,结果查出来君将军并没有去狩猎,而是带着人去了大漠。” “什么,去了大漠?”饶是赢夔饱经风浪,听了高朝恩的禀报,他还是吃了一惊,倏地一下从座位上站起,因为动作过大,手中汤盅里的汤泼洒了出来。 高朝恩赶忙上前收拾,并问道:“陛下,怎么样,没烫到吧?” 赢夔将手里的汤盅放下,挥开高朝恩的手,拽过他手中的巾帕,擦着手,说道:“朕没事,参汤已经放凉了。不羁带了多少人去大漠你知道吗?除了他府里的人还有谁跟着?什么时候走的?走的哪条路线?他去大漠的事许家知不知道?” 一连串的问题不打半点磕巴的问了出来,高朝恩见赢夔焦灼的模样,忙答道:“回陛下,君将军这次去大漠只带了他府里十八名护卫,还有他府里的管家,连同君将军在内,共二十人,再没有其他人。君将军是在被罚闭门思过第十天头上走的,一行人扮成商队从长安出发,走的是云中那条路线。许家上下,所有人皆不知情。” “胡闹,这孩子胆子也太大了!”闻言赢夔是又惊又气,气急败坏的说道:“一共才二十个人,他当大漠是长安吗,可以任他行走?要是遇到危险,这点人够干什么的?竟然连个向导也不带!跟着他去的这些人,哪怕是他府上的行事老成的管家行事,也都从来没去过大漠,都是第一次,他们知道怎么在大漠里生存吗?既然想去大漠,怎么不到许平家里要几个出入过大漠的老兵?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不让人省心呢!” 看着赢夔一副担心的模样,高朝恩努力宽慰道:“陛下,君将军洪福齐天,有上天庇佑,就算遇到危险也会遇难呈祥,一定会安全回来的。”见赢夔不置可否,依然忧心不已的模样,他想了一下,又说道:“陛下,君将军志存高远。老奴听说他和魏国夫人讲,他不做躲在屋檐下享受安逸的家雀,而是要做搏击长空的雄鹰,于沙场上立不世功业,请封万户侯,功成画麟阁,与国同休!想来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君将军才会带人偷偷的去了大漠。” 当日,皇后、永乐长公主和许宜室为君不羁择妻时,君不羁在鸾和殿里讲的话并没有传出去。但是许宜室追君不羁到外面,两人的交谈被人听到,传扬开来。作为赢夔身边的第一人,高朝恩对宫里的风吹草动自然了如指掌,这话当然也传入他的耳中。此时他选择将这话讲给赢夔听。 果然,赢夔听了这话,欢喜地放声大笑起来,脸上露出为君不羁而骄傲的模样说道:“哈哈。丈夫功名只在马上取!好,好,想不到不羁小小年纪竟然有这个志气。朕封他做中书舍人,是想他走文职,之后慢慢一路升迁至宰辅。朕曾经把这个意思向不羁这个孩子透露过,没想到他竟然弃这条安稳的路,而去选择一条凶险的路来走。真不愧是……” 惊觉失言,赢夔赶忙止住话头。高朝恩立于一旁,眼观鼻,鼻观心,一副什么也没听到的模样。看到他这副模样,赢夔了然而无奈的笑了笑,手点着他,数落道:“你个奸猾的老货,倒是会装傻。”高朝恩嘿嘿的笑着,不说话。 虽然因为君不羁的志气而欢喜,但是终究改变不了他带着寥寥几人去大漠探险的处境。想到此,赢夔长叹一声,说道:“只是大漠凶险,跟不羁去的也都是没经验的人,到底还是让人不放心。” 高朝恩想了想说道:“陛下,其实要老奴说,君将军带的人少,没有经验也不一定是坏事。”对上赢夔疑问的目光,忙解释道:“君将军一行是扮作商人出行的。这商人吗,自然和军旅之人是不同的。正是因为君将军他们这一伙没有经验,所以在大漠纵使遇到骉鹘人,才不至于被骉鹘人看出破绽,从而导致身份败露。只要君将军他们的身份不泄露,其他方面就不需要太担心。” 见赢夔依然锁着眉头,高朝恩又说道:“陛下放心,在长安走的时候,君将军没带向导,并不代表他们去大漠的时候,不带向导呀。纵使君将军想不到,他身边的人也会提醒他的。君将军虽然年轻气盛,但是并不是行事莽撞,不知道分寸的人。陛下尽请放心。和骉鹘人接界的地方,像云中、定襄等地,找熟悉大漠的向导不仅比长安容易,而且他们对大漠的情况更了解。除此之外,君将军不肯在长安带向导,老奴以为还有一层考虑,就是担心从长安带过去的向导知道他们的身份,在大漠的时候,出什么岔子,暴露了身份。” 赢夔点了点头说道:“这话有理。长安城理不知道不羁的人很少。若是在云中当地雇人,所雇之人只把他们当作普通商人,身份上更加安全。”叹了一口气,摇头道:“不羁这个孩子真是胆大妄为,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学会瞒天过海,先斩后奏了。弄得朕现在就是不放心也无可奈何,只能提着一颗心盼着他平安归来。等他回来之后,看朕怎么罚他!” 听着赢夔的抱怨,高朝恩心中腹诽,还不都是你惯出来的!对赢夔放出的狠话,高朝恩并没有当真,这得等人回来之后,看赢夔的具体行动。类似这种场面他这些年来见得还少吗,到了最后还不是雷声大,雨点小。纵使罚君不羁,也都是不痛不痒的,高高拿起,轻轻揭过。 知道赢夔对君不羁的宠爱有多厚的高朝恩想了一下,试探着问道:“既然陛下担心君将军,要不要传信给我们在大漠的人手,让他们照看一下君将军?” 赢夔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你当我没想到吗,指望不上。只是让他们在大漠里找一个明确在骉鹘里的人这么多年了都找不到,更何况是找行踪不定的君不羁一行。大漠那么大,谁知道不羁带着人跑到哪里去了?你让他们上哪找去?就算传信给他们,他们能否找到不羁他们都是个问题,还谈什么照看?” “是老奴想差了。”高朝恩一想,确实是这个问题,自己有点想当然了,赶忙认错。赢夔摇了一下头,轻叹一口气,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上眉心,问道:“怎么,还没有消息吗?” “回陛下,没有。”高朝恩想了想,还是决定帮在大漠里辛苦办事的人说上几句话:“陛下,不是他们不尽心,实在是骉鹘人居无定所,而且他们是部落联盟,大大小小的部落不知道有多少,沈彧又是有心躲藏,想查他的行踪,实在是难。” “不过他们也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他们已经查到,沈彧不在东骉鹘,而且传国玉玺也不在昌宜公主手里,似乎也不在息后的手里。关于传国玉玺的事,昌宜公主确实一无所知,这已经得到确认。只是西骉鹘不同于东骉鹘,我们的人很难进去探听消息,偏息后在西骉鹘,所以……” 赢夔叹了口气,带着几分怒气,打断他:“谁在乎什么玉玺不玉玺的!那么一块破石头,不当吃不当穿的,朕要来何用?那玩意,随便找块石头刻个十个八个的就有了,至于是不是传国玉玺,只要朕说它是传国玉玺,它就是传国玉玺!谁敢有所质疑?” 看着高朝恩,赢夔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跟在朕身边多年,按道理说应该对朕的脾气有几分了解才是,怎么做出这种本末倒置,重物轻人的事来?” 听了这话,高朝恩忙跪下请罪:“陛下,老奴知错。老奴之所以做出这种‘买椟还珠’之事,也是一片公心。老奴听人说我大雍并非正统,心中不平,想着若是有了传国玉玺在手,再没有敢这么说了,所以……” “起来吧。”赢夔听了高朝恩的解释,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的心思朕明白。没有传国玉玺,不被认为是‘正统’又怎么了?你以为朕会在乎这个?中原陆沉,胡夷侵扰中原的百余年中,当时九州之上大大小小的国家好几十个,可是传国玉玺只有一个,那些没有传国玉玺的国家也没见怎么着。当时南楚虽然是汉家衣冠,可是并没有传国玉玺在手,却依然被世人奉为正统。” “就算有传国玉玺在手,又怎么样?始皇帝得和氏璧镌传国玉玺,不也没挡住秦不过传了二代而亡。传国玉玺曾经落到胡夷手中,并靠着它建立了凉国,世人虽然不认服于他们,但是并不妨碍凉立国百年。前缙是得了传国玉玺在手,倒是正统了,但是还不是立国不足四十年就亡。所以这正统不正统的,根本没什么用。” “当年我和沈彧一起在宫中陪尚未登基的缙慜帝读书的时候,沈彧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大逆不道之语,朕至今记忆犹深。‘天下百姓,只要口中有裹腹之粮,身上有避寒之衣,头上有遮雨之瓦,他们才不管这万里江山姓什么,做主的人是胡还是汉;同理,天下的官员,只要有薪俸可领,足以养家,并能尽一身所学,展一腔抱负,也没有几人去计较龙椅上坐着的人姓谁名谁,身上的血统又是胡还是汉!’其实古之先贤早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孟子曾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所以,江山稳固与否,不在玉玺,而在人心。” 高朝恩站在一边静静的听着,他跟在赢夔身边多年,对赢夔的性子可谓是摸个七八分准。知道赢夔虽然嘴上说不在意传国玉玺,并将它说得一文不值似的,但越这样,越说明赢夔的在意。他要是真不在意,就不会长篇累牍的说这么多了。 若非如此,高朝恩又怎么会让在大漠里的人手去打听传国玉玺的消息。只是相比于传国玉玺,赢夔现在所谋更大,所以才将它放到了一边。再加上就算在意也没用,毕竟传国玉玺并不在他的手,所以他故意表示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 在赢夔身边呆了这么久,高朝恩知道,有的时候,赢夔大发脾气反而是件好事,因为这意味着,这事随着他发的脾气就这么揭过了。反而最怕他不声不响。就好比这件事,虽然赢夔对那些指摘本朝非正统的士子们非常大度的表示不予计较,表面上轻轻放过,但是内心深处早已经记了他们一笔。他在心中为这几位士子的仕途而感到悲哀。 赢夔走到紫微殿门口,背着手,仰望天空,幽幽的说道:“你以为朕派人找沈彧是想报当年被掳之仇吗?朕以前是记恨过他,若是那个时候的沈彧站在朕的面前,朕一定会将他碎尸万段,以泄心头之恨。但是朕这些年已经想明白了,他为缙朝尽忠并没有错,我们不过是各为其主而已。相反,朕还很敬佩他,像他这样,前朝灭亡,还肯为之尽忠的臣子太少了。” “朕这么些年,一直不放弃,花费偌大的气力找他,绝不单单是为了报仇。如果是那样,朝恩,你也太小看朕了。朕这么做,是因为朕想找到他,让他为我所用。不管他手里有没有传国玉玺,若是有,对朕来说,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 听了赢夔的后一句话,高朝恩心道,果然还是惦记着人家手里的传国玉玺呢吧。只不过这次不像以前,是只要物,不要人;而是人也要,传国玉玺也要。 赢夔不知道高朝恩的心里活动,叹道:“朕曾经和沈彧是同窗,并同朝为官。他这个人确实有经天纬地之才,若是就此明珠蒙尘,隐逸山林,实在太可惜了。更何况,我大雍现在急需像他这样的人才。” “当年齐桓公能不计前嫌任用曾经要杀他的管仲为相,从而成就一方霸业。朕虽然不敢拿自己和那些有德之君相比,但是自认胸襟还算开阔,所以如果沈彧肯为大雍效力,朕倒履相迎,并以相位而待。就算向他端茶认错又有何妨?” “陛下何必自谦,陛下的所作所为不输于古之有德之君,堪称一代圣主。”高朝恩笑着恭维了赢夔一句,迟疑了一下,说道:“陛下,恕老奴说句不该说的话,这些年来,陛下一直派人到草原上找寻沈彧,但是却始终都没有他的消息。陛下有没有想过,或许有这么一种可能,就是,就是……沈彧已经死了。” 赢夔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朕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但是就算沈彧死了,他留下的东西朕也要拿到手。” 对上高朝恩不解目光,赢夔说道:“当年缙慜帝于扬州意外身故,他身边的丽妃和当时随驾的右卫大将军勾结在一起,秘不发丧,所以等远在长安的沈彧收到缙慜帝已死的消息时,比他早一步收到消息,被压服的世家已经拥立曹氏同姓王参与帝位的争夺,以至天下大乱,动荡再起。” “沈彧担心动乱一起,一个弄不好就会再次造成中原陆沉,所以为了以防万一,给汉家衣冠留下起复的资本,他在长安及其附近建了数个秘库,里面除了粮食和军械等物,还藏有皇家法驾、仪仗、冠服、礼器、天文仪器、珍宝玩物、皇家藏书、天下州府地图等图纸典籍等诸多物品。” “后来我们赢家得了天下,宜昌公主出面,将沈彧建的秘库地址告知于高祖皇帝,以换取缙朝皇室后代的性命。高祖皇帝因此得到了沈彧所藏的律令和图书,掌握了全国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皇家礼器,珍宝玩物,粮食和军械等物。根据前缙其他官员的供状,当时我们都以为沈彧已经将秘库的地址全都说了出来,但是其实他还藏了一手。只是那个时候我们都忽略过去了。” “沈彧之所以被称为‘管子再世’,就是因为他于财政上很有一手。因为连年征战,缙朝的底子很薄。缙文帝过世,缙慜帝登基的十余年间,全国发生大规模的旱灾两次,黄河改道一次,并且还要对獯狨作战,又要经营东都洛阳,开运河、修驰道与筑长城,但是粮仓里是满的,府库里因为堆满了铜钱大门都不好关,开门的时候,就听到‘哗啦’一声,库里堆成山的铜钱散落下来几乎能把人给埋了。因为有丰厚的府库做底气,所以缙慜帝才会做成那么多的大事。” “当时的物价‘青齐谷斗至五文。自后天下无贵物,两京米斗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二文,绢一匹二百一十文。’我雍朝立国这么久,自认物阜民丰,但是物价从来就没有这么低的时候。我朝每年的赋税收入哪怕是最好的年份,也不及沈彧在缙朝任户部尚书时的粮税收入,而且缙朝的农税比我朝还要低一点。”虽然有些羞于启齿,但是赢夔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本朝确实不如前朝。 赢夔没有和高朝恩说的是,雍朝立国这些年,虽然自身也有些积蓄,但是前期对外对内征战,靠的就是缙朝留下的底子。虽然那个时候赢夔和沈彧同朝为官,但是他那个时候并不是在户部为官,所以对其理财手段不是很清楚,但是有一桩国家的财政来源他还是知道的。不仅他知道,全国的人都知道。 “这个结果,沈彧这个户部尚书功不可没。不过带来这一切的,大半是由以户部牵头,组成的船队出洋,由海外贸易经营而来。可是沈彧拿出来的东西里,什么都有了,唯独缺少海航图册还有宝船的制造图纸。” “朕这些年,不仅派人去当年缙朝在番禹和温陵的船坞去找寻工匠,还派人去当年跟着一起出海的世家问询,最终得知,如果没有图纸,不要说第一等的宝船,就是次一等的马船和粮船都造不出。他们只能造出第四等的坐船和战船。可是这两种船,也只能在近海航行,根本走不了太远。而且没有航海图纸,哪怕造出宝船来了,也不敢下海。” “如果不能远航,只做近海贸易,且不说有世家门阀他们参与进来分上一杯羹,而且我们和隔着海峡的近邻关系可不怎么样。因为目前我们的主要征战目标是骉鹘,所以和他们并没有爆发大规模的战争,但是小来小去的摩擦没断过。这种情况下,进行近海贸易,常会发生船被扣,财物被没收,船员被杀,或者拿赎金把船主和船员赎回来等诸多事宜。总得算下来,虽然是有小赚,但是细究起来,劳心费力,得不偿失。就算有宝船,有航海图册,还会有船毁人亡的危险,更何况是这种根本去不了远海的小船,若是强行进行远洋,不亚于等同于直接派人去死。” 赢夔曾经派人用小船去远洋贸易,想到结果,他不由得面露苦笑。虽然有些事,他可以选择用人命去填,但是填完之后,至少能看到一个好的结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仅无一人生还,还有大笔的财货损失。 这样的事来几次,哪怕赢夔是个富有四海的皇帝,也禁不起这样的损失,让他肉痛不已。财货他还能凑出一批,但是船员却再也招募不到了。虽然大雍人多,但是不是随便抓一个人就能上船下海的,培养一名合格的船员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实在是经不起这样无谓的折损。也因此,他深刻的认识到了被沈彧藏起来的东西的价值。 高朝恩跟在赢夔身边多年,虽然谨守本分,并不干涉政务,但是他也清楚的知道得一个通晓经济之才的臣子是多么难,和“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中的那个‘一将’类似,甚至比那更难。见赢夔如此着紧沈彧没有说出的那个秘库,他想了一下说道:“陛下,既然知道那秘库就在长安及其附近,我们何必费劲气力去大漠找沈彧,直接派人在周边找寻就是了。” “呵呵。”赢夔笑着摇摇头说道:“你当沈彧建的秘库是什么?是你家随随便便建在暗处的一间仓库?沈彧聪明绝顶、有天纵之才,知天文、晓地理、通人情、会算术、阴阳、八卦达奇门遁甲、通自然经济,甚至是农田水利,可谓极尽三韬五略之道、纵横捭阖之奇!他建造的秘库地址,若不是他主动说出来,哪怕你就算站在它的旁边也找不到,而且就算瞎猫碰死耗子找到也没用。” “因为如果不知道正确的进去方法,不仅可能会被里面的机关伤及性命,而且秘库里面的东西还会被机关毁去。当初,就有一个秘库,就是因为进去的人不小心多走一步,结果进去的三十多人全部被弓/弩取走了性命,里面的天文仪器和典籍也全都销毁。若非早知道里面藏的是什么,那些变成一个铁疙瘩,铜疙瘩,锡疙瘩,……面目全非的仪器让人根本无法和它们以前的模样联系到一起,至于典籍,都化为碎屑,拼都拼不起来。” “当初秘库被毁的时候,高祖皇帝觉得毁去的不过是些天文仪器和典籍,因为不觉得东西有多重要,还对此表示庆幸。后来才知道,那间秘库里藏有前缙钦天监研究出来的,用来指引方向的‘牵星术’之法。有了这个,在大漠和海上,几乎再没有迷路之忧。”叹了一口气,赢夔说道:“沈彧从来都不做无用之功,他所藏的东西又怎么会那么简单,不重要呢。凡是小觑他的人,都要吃亏。” 高朝恩恍然大悟,点点头说道:“难怪皇上这么看重沈彧这个人,确实是位不可多得的人才。是老奴把事情想简单了。不过……”转而又想到一个可能,因此说道:“如果沈彧真的死了。他可是死在草原,身边都是胡人。他流落到草原那是不得已,恐怕他不会把东西留给胡人,但是周边又无人可以托付,所以他会不会把秘密带进棺材里呢?” 一语说中了赢夔的担心。他仰头望天,沉默了一会,摇了摇头,语气肯定的说道:“不会。以沈彧的个性,他不会这么做。再说,他身边也不尽是胡人。当年宜昌公主嫁给骉鹘可汗的时候,陪嫁跟去草原的人可是不少,而且之后她以秘库的消息和高祖皇帝换取曹氏子弟性命,息后和曹氏家族里不少人也都在草原,他们也带了不少人过去。如果沈彧真的死了,在他临死之前,应该会在其中择一人将秘密告知于他(她)。所以如果沈彧死了,那么我们要做的,就要找到这个人。” 话虽是如此,但是赢夔和高朝恩都知道这是一个大工程。找沈彧就已经是千难万难的事了,至今连他的生死这边还没有确知。若是他真的死了,骉鹘那么多人,谁知道他最后把事情交代给了谁?茫茫人海,除了猜出能让他交托的临终之事的人是汉人之外,再没有其他线索,实在是不好查呀! 第27章 第廿七章 清早,文叔刚刚起床,尚未出帐篷,文襄面带惊慌之色,匆匆忙忙的跑了过来,低声说道:“父亲,少爷不见了?”正在穿衣的文叔一个哆嗦,顾不得身上尚未穿好的衣服,套上靴子,急急忙忙的就往外跑,一面走,一面问:“什么叫少爷不见了?难道少爷不在帐篷里吗?” 跟在他身后的文襄答道:“不在。早上我到少爷的帐篷里没看到人,而且少爷帐篷里的被褥虽然铺开,但是却没有躺过的样子。我担心出了什么事,就赶紧跑来告诉父亲来了。” 文叔听了文襄的话,脚步慢了下来,回过头去问道:“你没到周边找找?”文襄被问住了,他顿了一下,摇摇头说道:“没有。我一看到少爷帐篷里的样子,心里就着了慌,哪里还顾得上别的。” 清晨初升的阳光照在文襄年轻稚嫩的脸上,脸上的细小胎毛隐约可见,蒙上一层淡淡的金光。看着他脸上的焦灼之色,文叔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儿子比少爷还大两岁,但是却不如他沉稳老练,遇到点事就慌了手脚,未免太沉不住了气了,亦显出他的少不经事。只是君不羁的这种成长太沉重,完全是拔苗助长,与之相比,他宁愿儿子按部就班的长大。 虽然文叔也担心君不羁的行踪,但是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要稳住阵脚,因此吩咐道:“好了,先别慌,你叫人和你在四周找找,说不定少爷早起到周边欣赏风景去了呢。”看着文襄答应着离去的身影,文叔忽然想起一事,跑到沈木兰的帐篷前,站在门口低声喊道:“贺兰姑娘,贺兰姑娘……” 一连喊了好几声都不见有人应答,他也顾不得沈木兰是个女子,是否正在睡觉,以及什么男女大防,说了声“对不起,贺兰姑娘,小老儿冒犯了。”就闯了进去。看到帐篷里空荡荡的,行李卷成一团,文叔慌了,一时间脑海中涌出很多种可能。被自己的猜测吓到了的他忙跑出帐篷,先开始在四周找寻起君不羁和沈木兰两人的踪迹来。 在竖立营帐的蝴蝶泉这边找了半晌没找到人,一群人又来到蝴蝶泉对面。文叔站在灌木丛中,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着:“少爷,贺兰姑娘!”一面喊,一面向四处寻觅。 绕过一颗大树,文叔正要再次呼喊的时候,一转身突然看到了君不羁的身影。就在他一脸欣喜,正要出声喊人的时候,君不羁爱怜的斜瞟了枕着他的肩头熟睡的沈木兰一眼,将手指放到嘴边,示意文叔噤声。 原来昨天晚上沈木兰和君不羁坐在一起聊天。聊着聊着,沈木兰竟然靠在君不羁的肩膀上睡了过去。君不羁看着沈木兰亲密的偎依着自己,她睡过去的安静容颜,不舍得叫醒她。他小心翼翼的挪动了一下身子,让沈木兰的睡姿变得更舒服些,然后两人就这么在外面过了一夜。 既然找到了君不羁,看到他安好,文叔这心应该放下来了才是,但是正相反,他这心不仅没放下来,反而更添了几分担心。他可没有错过刚才君不羁看沈木兰的眼神;就算没有这个眼神,单君不羁陪着沈木兰在外面坐了一夜;还有刚才君不羁明显怕吵醒沈木兰而对他做的手势;凡此种种,代表着什么,文叔是过来人,又怎么会不明白。 少年知色慕艾,君不羁也到了娶妻成家的年龄。君不羁若是有了心仪的对象,本来文叔只有高兴的份,但是这对象的人选若是沈木兰的话,他就高兴不起来了。文叔承认,若是论容貌的话,这么多年下来,他所见过的人中只有当年的许宜家,也就是现在的皇后娘娘年轻的时候可与之相比,但是就君不羁的身份,不要说娶妻纳妾,就是家里进一个粗使丫头,那也是要身份来历清清白白的才行。 虽然君不羁阻止了文叔,但是找寻他们的人除了文叔之外,还有其他人。他们在找不到君不羁的情况下,发现文叔也不见了踪影,因此找了过来。他们的到来吵醒了睡梦中的沈木兰。 沈木兰这一觉虽然睡姿有点不舒服,但是却是一顿好睡。自从西骉鹘政变,她成功逃亡之后,她几乎就没有再睡过一场好觉。想一觉睡到天明,根本没有这个可能。就算不被噩梦惊醒,一晚上也要醒上两三回。每天早晨起来的时候,整个人感觉很疲累,好像晚上并没有休息,而是负重爬山去了似的。 但是昨晚沈木兰却是沉沉睡去,黑甜一觉到天明,一直缠绕着她的噩梦也消失不见。她刚睁开眼睛时,人还没有彻底清醒,脑子处于一片混沌之中,睡眼朦胧的看着眼前的人影。好半晌,迟钝的大脑开始恢复正常运转。从迷迷糊糊中反应过来,沈木兰发现自己双手紧搂君不羁的胳膊在怀,紧紧靠着他,两个人的姿势非常暧昧。 忆起自己的睡姿,沈木兰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从脸颊直烧到脖子。她忙不迭的松开抱着君不羁胳膊的双手,竭力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但是她飞快的动作,还有那副唯恐避之不及的态度到底泄露了她的真正心思。 因为起的急,沈木兰脚下一软,一个不稳,差点栽倒在地。君不羁从旁一把扶住了她,紧张的说道:“小心。”她强压着羞赧,低声道谢,拨开君不羁扶着她的手,走到一边去梳洗。 看着君不羁望着沈木兰远去的背影呆呆的模样,文叔忍不住提醒道:“少爷,贺兰姑娘出现的诡异,身份可疑,虽然目前还看不出她有什么恶意,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呀。况且这里还是骉鹘人的地盘,我们还是要小心谨慎行事才行……” 文叔说的这些君不羁不是不知道,但是他现在不想听这些,微不可察的轻叹一口气,开口打断他:“我知道。文叔,你不用说了。”转移话题,“文叔,你让大家收拾一下东西,一会儿用过早饭,我们抓紧时间赶路。”对上文叔忧心忡忡的眼神,他心中不忍,到底还是说了一句:“文叔,放心,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会将大家置于危险之中的。” 看着君不羁大步离开的身影,文叔知道自己的话惹他不快了。叹了一口气,若是可以,他也不想做这个恶人。文叔无奈的摇了摇头,去安排等一下启程的相关事宜去了。文襄和郭图他们将拆下来的帐篷等物收拾好,放到马背上。 眼前绿树丛生,芳草如茵,斑驳的阳光顺着树缝投下来,明快而清爽,飞瀑直流而下,于下方形成方形泉潭。泉水清澈如镜,微风过处,波光潋滟。曲曲弯弯的溪流,细水涓涓流向远处。泉边有一棵高大古树,枝叶婆娑,树荫如盖,遮天蔽日,横卧泉上。树上开花状如彩蝶,须翅栩然,看上去与真的蝴蝶没什么差别。 虽然昨天晚上众人来到这个山谷的时候就知道这里的风景很美,但是白天再看,发觉夜晚所见不及白天的十分之一。郭图指着泉边的古树说道:“哎,老文,我们这些人中属你读书最多,你知道那是棵什么树吗,怎么开的花看起来跟蝴蝶似的?” “应该是夜合欢树。书上记载,这种树花叶清奇,开花的时候,日出而开,日落而合。白天花瓣张开如同一只只蝴蝶;夜晚花瓣合拢,散发出阵阵扑鼻花香,清香袭人。因为开花如蝶,所以又被称之为‘蝴蝶树’。只是按道理说,这树应该生长在温暖湿润的南方,在北方是无法存活的,怎么这里会有一棵?而且看其模样,已经生长了很多年,还是一棵古树。”文襄认出郭图所说的树,有些不解的说道。 “嗨,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郭图对文襄的疑惑不以为意,看了一眼周边环境,给出自己的解释:“这里也不是很北,而且我看这里三面环山,是个小山谷,周边的山挡住了外面的寒风,所以冬天的时候,这的气温应该不低。至于水吗,有这个瀑布和潭水在,难道这里还会缺水吗?” 尽管郭图这话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文襄却不接受他这种说法,说道:“哪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好像种活这蝴蝶树,只要温度和水就行了似的,若是那样……” 一语未了,众人就看到了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奇景,先是一只、两只,三三两两,继而三五成群,成千上万的各色蝴蝶从四面八方飞来,在泉边漫天飞舞,汇成了一个蝴蝶的世界。 众人被眼前的奇景而惊呆,一个个屏息静气,不敢发出半点声音,生怕惊扰了这些自山之北、泉水生处,接踵而至的蝴蝶。眼前蝴蝶不仅数量惊人,而且品种繁多,大的有成人巴掌大小,小的甚至比铜钱还要小上一圈,如蜜蜂般大小。它们流连在草地上,在山间起舞,于水上嬉戏,最后聚于泉边的蝴蝶树上。 万千彩蝶,双翅紧合,纹丝不动,连须钩足,首尾相衔,交尾相随,自树巅倒悬而下,结成千百个蝶串,像一条条五彩斑斓的彩带,垂及水面,络绎缤纷,壮观奇丽。和蝴蝶树上开的花相比,蝴蝶是“会飞的花朵”,而蝴蝶树上的花朵则是“静止的蝴蝶”。此刻花与蝴蝶相杂,真假难辩,让人分不清哪是花,哪是蝴蝶,令人叹为观止。 在众人沉醉于蝴蝶会的美景中之际,君不羁最先清醒过来,四处张望,不见沈木兰的身影,忙去寻找。绕过蝴蝶树,来到蝴蝶泉的一角,他转过身,突然间就看到沈木兰直立的身影。她站在泉边的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头微微往上仰,双手往两旁伸直,无数翩舞的彩蝶将她环绕在其中。 眼前的这个世界一片静谧,仿佛里面只有沈木兰一个人。她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而君不羁则是不受这个世界欢迎的闯入者。因为身上衣服的辉映,早晨的阳光变得柔和明媚,和彩蝶一起晕绕在沈木兰的周围,让她的秀丽轮廓变得虚幻缥缈起来,带着一种遥远的距离感,仿佛她随时会消失。在微风的吹拂下,沈木兰身上的衣裙顺着她的身体曲线柔顺地拂动着,带出一种说不尽的闲适飘逸,似乎下一秒她就要乘风而去一般。 君不羁只觉得突然之间,他什么都听不见了,四周全部都安静了下来,除了眼前这道如蝴蝶一般美丽,仿佛瞬间就能在他眼前消失不见,飞走的身影,他什么都看不见了。刻入人眼,溶于人心,君不羁的动作要比大脑反应快多了。他体内爆发出一种可怕的力量,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力量,赶在眼前人影消失不见之前他抱住了对方,将沈木兰要奔赴九天之上的身影重新留在了人间俗世。 将沈木兰抱在怀里,感觉到那真实的触感,仿佛他人生中空缺的那一部分填补成功,形成了一个得以画得圆满的圆,君不羁不由得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声。他的双手如同铁箍一般,紧紧的抱住沈木兰的腰。沈木兰的整个背部紧贴着他的胸膛,君不羁甚至几乎能听到自己胸腔里的心跳声传达到她身上,两个人的心脏一起跳动,发出共同的心跳声,气息交缠,宛如一个人。 沈木兰梳洗完毕,看到蝴蝶成群结队的飞过来,有些意外,没想到竟然赶上了蝴蝶会这一胜景,心中欢喜,跟着飞舞过来的蝴蝶玩耍了起来。正玩得高兴的时候,她只觉得身体一仰,整个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君不羁整个抱在了怀里。 “你想要干什么?”刚开始被君不羁抱住的时候,沈木兰又惊又怒,回头怒视着对方,撑着身体努力往前倾,想和他拉开距离。但是君不羁将她抱住之后,再没有其他动作,沈木兰误以为他看到了什么危险,就好比之前她在这里遇到的年轻人他们遇到锯鳞蛇之事似的,所以君不羁出手将她带离,因此问道:“出什么事了?” 两个人面对面,呼吸近在咫尺,她能轻而易举地闻到君不羁身上的味道。被君不羁身上的气味所迷,沈木兰有那么一刹那失神,等她反应过来之后,见君不羁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且还一直抱着她不放,不由得气恼起来,一面伸手去掰他抱着自己腰的双手,一面怒喝道:“放手!你给我放手!” 这个时候,君不羁也反应了过来,知道自己刚才的动作唐突到了沈木兰,忙不迭的放开双手,低声道歉:“对不起。”他不想被沈木兰误会为见色起意的登徒浪子,蠕动着嘴唇想为他刚才的行为解释几句,但是最终却什么也没说。 在君不羁放手之后,沈木兰想离开他的怀抱,但是往外走的时候,头皮骤然发痛,疼得她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原来她的一缕发丝不知怎地竟然和君不羁束发的皮绳缠在了一起,想来应该是被他上前抱住时发生的事。 “稍等一下,我来把它解开。”君不羁见此,忙说道。把头发解开需要时间,沈木兰听到远处传来的文叔喊声,不想他过来看到两人现在这个状况,忙沉声拒绝道:“不用了。”她用手指抓住紧绷的那缕发丝,发狠一扯,不想没把头发扯断,反而让自己的头和君不羁的头撞在了一起。 “你这样是不行的,还是让我来把它解开吧。”君不羁顾不得被撞到的额头的疼痛,忙说道。沈木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说道:“我说不用就不用!”说完,拔出腰间佩戴的匕首,手起刀落,缠在君不羁皮绳上的那缕发丝就被她从中间斩断。 做完这些,沈木兰对着君不羁的腹部不留丝毫余力就是一拳,然后举着匕首在他眼前晃了晃,冷声说道:“这是给你刚才行为的一点教训。记住,若是有下一次,我不介意让你变成太监!”说完,没有理会腹部受袭而弯下腰,因为疼痛龇牙咧嘴的君不羁,转身离开。 君不羁的目光落在沈木兰腰间佩戴的匕首上,回想刚才发生的一切,眼中为他的发现而露出惊喜之色。刚才挨了沈木兰一拳重击的腹部的疼痛似乎减轻了不少,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嘴角咧开的程度,几乎都要扯到耳后根去了。那个傻兮兮的模样,不复平时的模样,让人不忍目睹。 第28章 第廿八章 在蝴蝶泉欣赏过蝴蝶会的壮丽景观后,君不羁他们这只队伍启程上路。沈木兰依然是和君不羁共骥。再一次坐在君不羁的身后,两人都没有了第一次时的尴尬和紧张。君不羁的身体不复僵硬,脊背也不像之前那样挺得直直的,彻底放松了下来。 沈木兰知道进入贺兰山脉区域之后,山路高低不平,很是颠簸。为了避免自己从马上跌下去,在上马后,虽然还是觉得不好意思,感到有些羞恼,但是想到两人之前的“亲密”行为,顿时觉得也就没什么了,因此她非常自然的双手合拢,环抱住君不羁的腰。 感受到沈木兰的行为,君不羁不由得眼角和眉梢以及嘴角都带出笑意来,不过却没说什么,夹紧马腹,专心策马,赶起路来。沈木兰和君不羁的姿势虽然暧昧,但是在两人同骑一匹马的情况下,实属正常,所以其他人看了,不会去多想,但是在知道君不羁心思的文叔眼里,不免浮想联翩。 其实在看出君不羁的心思之后,启程赶路时,文叔曾想过让别人来带沈木兰。只是想到君不羁的个性,犹豫再三,他到底没把这话说出口。如今看到这一幕,他忧心忡忡,总觉得事情不妥,似乎在往他不可预知的方向走去。只是让沈木兰换乘的可能性没有,所以在他心里,非常急切的盼着这段旅程赶快结束,然后大家分开,各走各的路。 不同于沈木兰和君不羁他们相遇的第一天那么凶险,之后四天的路程里风平浪静。在蝴蝶泉的那天晚上,君不羁无意间向沈木兰提起沈彧,说他是长安城里的一个传奇,是缙朝浓墨重彩的一个传奇人物,并还讲了一些他过去的事,让她的心中朦朦胧胧的有了一个想法。 起了这个念头之后,在商队休息的时候,沈木兰不再远远的躲在一边,或者就是听队伍里的人说话也是漫不经心,有一搭没一搭的,有听却没忘心里去,而是变得专注起来,并且尽力搭话,不露痕迹的打听关于中原和长安的情况,并把他们所说的内容牢牢的记住。 沈木兰带着君不羁他们穿过贺兰山脉,因为前面的路陡立曲折,崎岖难行,而且他们这一行除了自身所骑的马和带着货物和行李的马之外,还有从沙盗手里截获的七十多匹神骏异常的好马。这些马很重要,不容有失,因此众人都从马上下来,选择步行前进。 从钟铃山上下来,郭图回头看了一眼,摇头晃脑的说道:“我终于明白这山为什么被称之为钟铃山了,你看……”伸手指着周边,“此山口三面环山,山口面东敞开,形似大钟。翻过山之后,这又有一座小山,看起来像是钟内悬挂着的钟锤,所以‘钟铃山’这名字起得形象,恰如其分。”看着前面的山口,问道:“贺兰姑娘,前面就是你所说的‘滚钟口’了吧?” “嗯。”沈木兰低低的应了一声,说道:“‘滚钟口’是官面上的称呼,其实我们私下里一般都称呼它为‘小口子’。出了这个山口路就好走了,可以骑马了。” 走出滚钟口,眼前一下变得开阔了起来。虽然还不能看到沈木兰所说的城池,但是已经能够看到来往于西域和中原的驼队、商旅和行人了。 郭图兴奋的大叫:“啊,啊,真不容易,终于看到人烟了!”回过头来喊道:“前面就是我们大雍的城池了。伙计们,加油!我们现在加紧赶路,进了城,不仅能吃上美味的热乎乎饭菜,而且晚上也不用睡帐篷了。” 在众人准备上马赶路的时候,沈木兰向君不羁他们辞行:“这离大雍北地郡的凤凰城大约有六十多里,距凤凰城所辖的廉县不到五十里。这点距离,你们两三个时辰就能赶到了,想来不会再有迷路之忧。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好了,我就送你们到这里了。我要回去了。” 啊!虽然在知道君不羁对沈木兰动了心之后,文叔无时无刻不盼着她赶紧离开队伍,但是当这一刻终于到来的时候,他还是有点意外,措不及防,没想到沈木兰竟然这么干脆的要走了。不过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满脸堆笑的说道:“既然这样,那我们也就不留姑娘了。” 他将早就准备好的一块玉璧拿了出来,递了过去:“恩有重谢,姑娘对我们的大恩,让我们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才好。谢礼相比姑娘的恩情微薄了些,有些拿不出手,但是雕刻这块玉璧的羊脂玉还算温润坚密,莹透纯净,而且玉暗喻君子之德,正好和姑娘美好的品格相得益彰,所以还请姑娘务必收下,算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文叔,你还是把东西收回去吧。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也当不起文叔你的赞誉。”沈木兰将文叔递过来的玉璧推了回去,说道:“古人云:‘与人为善,与己为善。’,不要把这事看得有多重,其实就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好了,我该走了。”说完她挥手和众人作别,转身要走。 “姑娘,稍等一下。”君不羁叫住了沈木兰,然后叫过文襄,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文襄匆匆离去,不一会儿手里捧着沉甸甸的一大包银子走了过来,递给君不羁。 君不羁将银子拿到手之后,递到沈木兰面前,说道:“姑娘对我们的大恩不是这些银钱可以道谢的。这也不是给姑娘的报酬,而是姑娘跟我们一起杀沙盗后应得的那一份收获。” “应得的那一份收获?”沈木兰疑惑的说道,不明所以的看着君不羁。不是杀完沙盗后就直接上路了吗,并没有去沙盗的巢穴去拿他们这些年来劫掠而来的财富,也没有拿着一阵风他们的头颅去骉鹘那里领赏,哪来的收获? 对上沈木兰充满疑问的眼神,君不羁笑了笑,回身指了指从沙盗手里截获的那些马,转过头来说道:“姑娘跟我们一起杀沙盗,不管是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还是中原的,这些马应该也有姑娘一份才是。只是姑娘不会骑马,而且我看姑娘这个样子,也不好带几匹马在身边,所以就自作主张将姑娘的那份折算成银子给姑娘了。” 沈木兰看了看被君不羁塞到手里的银子,又看了看那些原本是沙盗所骑的骏马,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哦,原来这些马还有她一份呢,要是君不羁不说,她根本都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其实不仅她没想到,从其他人的反应来看,似乎他们也没想到这个。 “这些马神骏非常,价值不菲,随便出售一匹恐怕都要比我们给姑娘的银钱要多。只给姑娘这么点银子真的很不好意思,只是我们带的银钱所剩不多,还要留下足够我们这一行回长安的盘缠,所以只能暂时先给姑娘这么多。”君不羁拍着胸脯下着保证:“不过姑娘放心,我不是欠钱不还的人。我保证,等姑娘到了长安之后,我一定会将差姑娘的银钱一文不少的全都补上。” 本来沈木兰以为事情在她拿了银子之后就此了结,没想到竟然还有后继,转眼的功夫,她就成了君不羁的债主。君不羁变成欠债的,欠了她一大笔钱。不等她说什么,君不羁又说道:“要是姑娘不放心的话,姑娘可以跟着我们一起回长安,然后等这些马出售完毕之后,姑娘再带着属于你那一份的银钱离开,怎么样?” 看着手里的银子,感受着它们压手的重量,沈木兰虽然对银钱没有具体的概念,但是也知道数额不小。可是君不羁却还说不够,她莫名的成了债主。这是怎么回事?沈木兰的算术学的不是很好,如果有纸笔的话,她在上面写算一番,花点时间,还是能把账给算明白的,可是如果就这么让她心算的话,那就是难为她了。 当着君不羁的面,沈木兰不好意思在地上写算,只是这样一来,她就觉得她的脑子不够用了。她还没从欠债这一块绕出来,听到君不羁让她跟着他们一起走的提议,下意识的摇头,说道:“不,不用了。我相信你。还是等我到了长安,你再给我好了。” “好,既然这样,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君不羁听了她的话,刚开始都有些不敢置信,没想到沈木兰竟然会这么轻易的接着他的话茬,和他做出了长安再见的约定。心中狂喜,眼中异彩连连,仿佛聚集了天地间所有的光芒。他扬眉笑了起来,整个人迸出一股莫名的光彩,眩目得好像天际的阳光都一下子失去了颜色,眉眼中透着欢喜,带出一片暖意看着沈木兰,极其认真的和她说道:“好,那我们就长安见。”在说到“长安”两个字的时候,格外加重了语气。 脑子里迄今还没有把那笔欠账算清楚,反而越算越糊涂的沈木兰顺着他的话音,点头说道:“嗯。长安见。” 君不羁犹豫了一下,想要说什么,但是最终说出口的话变成了对沈木兰的叮嘱:“中原不比大漠,人事复杂,你来长安的时候,一路上要多加小心。” “我知道了,多谢。”面对对方的好意提醒,那账在脑子里算来算去总也算不明白的沈木兰干脆也不费那个功夫了,直接放弃,笑着道谢,然后捧着银子转身离开。 明明沈木兰已经离开,但是君不羁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注视着她远去的背影,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眷恋。 除了文叔之外,或许其他人也看出君不羁和沈木兰之间有点什么,毕竟,一向对女子不假辞色的君不羁可是破天荒的借着名字调戏了沈木兰一把,但是他们并没有往心里去。在他们看来,就算他对沈木兰有意,也不过是一段“露水情缘”,随着旅程的结束而结束。 文襄一开始也是抱着这种想法,但是在看到君不羁找借口送银子给沈木兰,并和她定下“长安之约”之后,就不再那么想了。看着君不羁就这么让沈木兰离开,他很是诧异,好奇的问道:“少爷,你为什么不把你的真实身份告诉贺兰姑娘?长安城那么大,又不知道你真实身份,你让贺兰姑娘到了长安,怎么找你呀?” 君不羁目不转睛的看着沈木兰远去的背影,语气放轻,说道:“我不想吓到她。她来长安,找的只是她在大漠里结识的来往于中原和西域商队里的许君,并不是雍朝皇后和大将军的外甥,皇上面前的宠臣君不羁!”笑了一下,语气中充满了自信:“长安城是我的地盘,她若是来了,哪用得着她找我,是我找她才对。只要她来了,难道我还会找不到她?” 对君不羁所说的“不想吓到沈木兰”,文襄理解,明白君不羁是怕他显赫的身份让沈木兰止足不前,不敢来长安了。对他所说的“许君”和“君不羁”之分,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不就是希望沈木兰喜欢的只是单纯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带有许家光环的他吗。 但是不是文襄给君不羁泼冷水。君不羁对沈木兰的心思他看得分明,可是沈木兰对君不羁,或许有那么一点好感,不过他可没看出有“淑女之思”来,所以哪怕沈木兰来了长安也不能证明什么。而一旦沈木兰来到长安,君不羁的身份就隐瞒不住了,届时不管是“许君”还是“君不羁”都没区别,是一样的。到时,说不定沈木兰还会因为君不羁隐瞒身份而生他的气,两人因此生分了呢。 犹豫了半晌,文襄终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因为他这些想法也不过是他的一点浅见,他没有办法来证明他的所想就是正确的。既然是这样,那么他就算说出来也说服不了君不羁。既然如此,那他又何必多这个嘴,讨这个嫌呢! 不过文襄还是很好奇,虽然君不羁利用所谓的债务和沈木兰定下了“长安之约”,但是从这几天和沈木兰的接触来看,她并不像是一个为外物所动的女孩,而且人家在大漠里呆的好好的,难道真的会为了那所谓的“欠债”千里迢迢的跑到长安来讨债吗? 因此他问道:“少爷,虽然我们是欠贺兰姑娘不少银子,但是她真的会为这笔债务来长安吗?毕竟从大漠到长安路费可是要花不少钱,而且在长安她又人生地不熟的,贺兰姑娘要是觉得不值的话,说不定就不会来……” 君不羁寒着一张脸,一双眼睛寒光逼人,冷厉非常,宛如一把冰刀,看着文襄,顿时将他后面的话冻了回去。大漠这边是春末夏初的天气,明明阳光正好,文襄却不由自主的打个了寒噤,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君不羁这么吓人的一面,他的舌头好像被割掉了一般,下面的话再也说不出来了。 沈木兰在旅途中拐外抹角的向他们打听长安的情形,这一切,君不羁虽然默不作声,但是全都看在了眼里。再想到在蝴蝶泉边他突然抱住沈木兰之时,面对他的唐突,她的腰间佩有匕首,明明一伸手就能拿到,但是她只是用言语叱责他,并没有对他拔刀相向。想到此,君不羁非常笃定的说道:“她会来的,她一定会来长安的。一定!”即是说给文襄听,又是说给自己。 沈木兰走着走着,原本因为所谓的债务问题而搅成一团浆糊的脑子反应了过来。这事不对,由沙盗手中截获而来的马是有她一份,这银子是自己的没错,但是这债务问题却来的莫名,还有她到长安讨债的约定更是来的莫名其妙! 按道理说,收获应该按照人们出力的大小来分配才对,而这其中君不羁是出力最多的那一个。若是平均分配,她所得和君不羁是一样的。债是有的,但是不管怎么算,都不可能是她成了债主,而君不羁则成了欠债的。而且莫名其妙的,两个人竟然还来了一个“长安还债”的约定。 虽然沈木兰心里是有去长安的打算没错,但是她是想去长安的目的,和君不羁根本没关系。可是被君不羁这么一绕,沈木兰竟然把自己给绕到里面去了,她去长安的目的莫名的和君不羁联系到了一起。 气恼的沈木兰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本来以为他们已经骑马走远了,只能看到背影,又或者什么都看不到了,但是没想到君不羁竟然没有离开,站在原处,一直在看着她。 猝不及防,目光相接,看到君不羁眼中迸发出的惊喜和脸上挂着的笑容,沈木兰的心猛地一颤,泛起一阵涟漪,一圈圈的缓缓漾了开去。她忙扭头,匆匆移开视线,避开他炙热的目光,轻啐了一声,暗骂了一句可恶,迈步向前走去。 第29章 第廿九章 和君不羁他们的商队分别后,沈木兰没有丝毫耽误往回赶。她这次出门的时间可不短,不仅破了她在外的记录,而且身边又没有雪豹跟着,留守山洞的幺姑随着时间的流逝,整个人变得焦灼不安,急得发慌,每天都站在山洞外向远处张望,盼着她归来。 这日幺姑站在山洞外,向远处眺望,目光中出现一个黑点。认出是沈木兰之后,幺姑飞奔上前,双手紧紧抓住她的胳膊,又哭又笑,嗔道:“你这个孩子,真不让人省心,在外面一逛就是十□□天,也不想想我有多担心,生怕你出了什么意外……”上上下下仔细的打量了她一番,见她整个人完好无恙,松了一口气,脸上犹挂着泪珠,叹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两人携手回了山洞,幺姑问道:“你这些天去哪了,怎么这么长时间才回来?”沈木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一面喝,一面挑挑拣拣把她这些天在外的遭遇讲给幺姑听。在她看来,她这次出门的时间虽然长,完全是因为把君不羁他们商队送到大雍地界的缘故。去的时候,她还能和人共骥,有马代步;回来的时候就只能靠着自己的一双腿了。所以时间都耽误在路上了,并没有什么值得说的。 但是幺姑听她说她跟着一帮年轻的小伙子共处了五六天,不由得一阵后怕,数落道:“阿珠,你胆子怎么就这么大。你也不想想那商队里都是男人,你一个大姑娘,生的又跟朵花似的,要是他们起了歹心怎么办?” 沈木兰不以为意的说道:“我这不是没事吗。他们看上去不像是坏人,佛家讲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可是二十多条人命,是多少级浮屠,多么大的功德呀。况且父亲也和我说过,‘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既然他们遇到了困难,我这边有能力,能帮自然帮一把喽。” 幺姑叹了一口气,不赞同的看着她,说道:“我没说不让你帮人,只是希望你帮人之前好好想想,不要将自己置于险境之中。以貌取人是最不可取的,这个先生也曾经教过你,你怎么没记住?你又不是没吃过这方面的教训。俗话说‘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世上道貌岸然的人多了。这坏人的脸上又没有刻字,哪里是看起来不是坏人就能行的?” 沈木兰在大漠里游荡的时候,不是没有遇到过对她心怀歹意的人。相反,不是没有,反而是很多,只是她从来不把这些事和幺姑说罢了。她放下手中的杯子,走到幺姑身边,抱着她的胳膊,晃着,撒着娇:“好了,幺姑,你说的我知道。难道在你的眼里我就是个没有防备之心的‘烂好人’吗?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也不可能在大漠里跟你活下来,并平安活到现在。你就放心吧,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会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的。” 其实说来也奇怪,以沈木兰的经历以及她的身份,还有这三年来在大漠的生活,让她对遇到的人都怀有几分戒心。正是这份戒备之心,所以之前在蝴蝶泉,才会因为那位年轻人几句含有歧义的言语而悍然出手。 但是这次遇到君不羁一行,明知道他们报上的身份可能有问题,不知怎地,沈木兰对君不羁这个人,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意见,但是却对他有一股莫名的信任,觉得他这个人,绝对不屑用阴险下作的手段来害人,对女子更是做不出那么卑劣的行为。不仅如此,她还觉得,如果有女子想要诱惑他,哪怕在他面前脱光了,恐怕都难以如愿。 幺姑看着抱着她胳膊撒娇,宛如小孩子一般的沈木兰,伸手点上她的额头,神色颇为无奈:“放心,你让我怎么放心?”苦口婆心的劝道:“阿珠,你不要仗着自己有功夫在身就什么也不怕。要知道,能在大漠里行走的,哪个没点本事在身?你这次能平安的归来,说明你确实遇到的是好人,但是并不是每一次都能这么幸运的。等你真吃了亏,到时,可没地方去找后悔药去。” 沈木兰瞪着眼睛,嘟着嘴,在幺姑说话时,不住的点头表示赞同,等她说完,将手举在耳边,做发誓状,说道:“我保证,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虽然沈木兰信誓旦旦的,但是幺姑何尝不知道,她根本没把她的话听进去,偏她还拿她没办法。看到她这个样子,幺姑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无奈的摇摇头,带着几分嗔怪的语气说道:“你呀!……” 沈木兰将君不羁给她的那包银子拿出来,丢到石桌上,轻描淡写的抛出一句“幺姑,这两天将我们的东西收拾收拾,我们回中原去。”成功的转移了幺姑的注意力。当心心念念的事成真,幺姑反而不相信了,担心自己刚才是幻听,忙不迭的问道:“真的?我们真的要回中原去吗?我没有听错吧?” 看着患得患失的幺姑,沈木兰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一字一顿的说道:“是真的,你没有听错。收拾好了东西,我们就启程。” 被巨大的惊喜所笼罩,幺姑笑成了一朵花,欢喜的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太好了!我这就去收拾东西了!”话音未落,人就从沈木兰面前跑开,在山洞里来回奔走,手忙脚乱的收拾起东西来。 看着幺姑这个也放不下,那个也不舍得扔的模样,照着她这么个收拾法,还不知道要收拾出多大的包袱来呢。沈木兰笑了一下,提醒道:“幺姑,差不多点。从这里到中原,可是很远的,行李不要太重,只带些必需的东西就可以了。” 比起行李来,更重要的她们的身份户籍。沈木兰来到山洞最里面,从一隐秘处掏出一个高不过半尺,一尺见方的黑漆描金木盒。按照一定的规矩将盒子外面的梅花锁解开,打开梅花锁之后,又按了一下盒盖上蜂戏花蕊图案中最左边的蜜蜂脑袋,刚才解开的梅花锁又变成了另一个样子,再按照一定规律拆解开来,将盒盖分别向左右抽出,盒子从上面被打开。 盒子被打开后,竟然浅得出奇,离底仅只一寸,原来这是一个两层的木盒,沈木兰打开的只是第一层。她将放在盒子里的几张泛黄的纸张拿在手里,打开,看着手中这几张姓名之处是一片空白,右下角盖着雍朝凤凰城官府大印的户籍纸,眼睛不由自主的湿润了。这是当初父亲为他们回中原而准备的身份文书,可惜,最后…… 沈木兰伸手拭去眼角的泪水,将这几张纸放到一边,然后将木盒原样锁好,放了回去。拿着它们,找出笔墨,一起放到石桌上,她挑出一张户籍纸,填写了起来。将自己的姓名“贺兰玥”填写完毕,在父亲那一栏中,她写下“贺兰”两个字后,到了名讳这里,迟疑了半晌,终究没有把“沈彧”的那个“彧”字写上去,而是改成了音同字不同的“誉”字。 将自己的户籍文书弄好后,在准备幺姑的那份时,沈木兰这才想起来,一直“幺姑,幺姑”的称呼她,自己还不知道她姓什么呢,因此大声问道:“幺姑,你的户籍文书要怎么填?” 原本在忙的幺姑听了她的话,忙跑过来,说道:“就照着你的那份……”看到沈木兰写好的户籍纸上姓名为“贺兰玥”,怔了一下,并没有问她为什么要改名换姓,把她的姓名“邓幺姑”说了出来,然后要求沈木兰给她安上一个“寡居”的身份,剩下的就随便她填了。 凤凰城地处边陲,是骉鹘和雍朝交汇之地,除了汉人之外,还有獯狨、阖然、芟夷、骉鹘等来自草原和西域各国的胡人在此生活。这些胡人,身份混杂。他们有些是常年奔波于草原、西域和中原之间经商;有的是躲避草原上的战乱从而跑到大雍;有些是草原里得罪了人来到大雍来避祸;有些是心慕大雍文化和繁荣富足,因而在凤凰城定居;有些是来凤凰城参加这边每月初一和十五而开的边市;有些是夷狄上层派往大雍的细作;…… 边城因为常有战争发生,所以民风彪悍。这些胡人中有安分守己的,有好逞斗勇的,有穷凶极恶的,有心怀叵测的,……鱼龙混杂。本来汉人和胡人之间就有隔阂,如今各族混居,生活习惯和风俗民情不同,再加上大雍和骉鹘彼此征战连绵不绝,加深了彼此之间的矛盾,因此常有打斗发生。对此郡守头疼不已,但是并没有特别好的解决之道,只能将他们和本地人分开,在凤凰城专门划分出一块区域给胡人们居住。 虽然可能这些胡人的户籍以及土地房屋甚至亲人都在凤凰城,接受着大雍的管辖,但是他们并不像本地居民一样,安守家门,人员具有很大的流动性,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所以哪怕是凤凰城本地土生土长,专门管着胡人这块事务的胥吏手下的里魁、什主、伍长、保甲对胡人也无法做到相互纠察和监督,从而达到了如指掌的目的。沈彧就是利用这一漏洞,将凤凰城的空白户籍文书弄到手,准备为他和沈木兰在大雍弄个身份。 沈木兰一面填写幺姑的户籍文书,一面说道:“等我们回到中原,进了凤凰城,我会在入夜之后,将这个放到凤凰城县衙的户房里面去。这样的话,我们就有了大雍的身份,之后要做什么,就方便了很多。对了,幺姑,等回了中原,你打算去哪呀?” 幺姑愣了一下,诧异的问道:“怎么,阿珠,我们不在一起吗?你要和我分开?你想要去哪?” “我当然想和你在一起,不想和你分开。可是幺姑你是江夏人,等我们进了雍朝的地界,你应该是回家乡吧?这样的话,我就不能和你同行了。我要去长安。”沈木兰将自己的目的地说了出来。 “什么,长安?你要去长安?”幺姑大吃一惊,大惊失色的说道:“你怎么可以去长安?你不是该去长溪吗,怎么会是去长安呢?你是不是说错了,把长溪说成长安了?” “干嘛这么大惊小怪的,差点被你给吓死。至于的吗?”沈木兰奇怪的看了幺姑一眼,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激动,说道:“我并没有没说错。我说的就是长安,不是长溪,长溪和长安我还是分得清的。我怎么就不能去长安了?我去长安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什么问题。”幺姑白着一张脸,神色慌乱的说道。“我不是说你不能去长安,只是先生的家乡是长溪,你不去长溪,跑到长安去做什么?” 沈木兰将写好,晾干的户籍文书收起来,看着自己那张上面的名字,说道:“我还要问你呢,我去长溪做什么?父亲的家乡虽然是长溪,但是因为祖父在长安做官的缘故,他是在长安出生,在长安长大,之后也是在长安执掌大权,搅动大缙风云。我想要了解父亲,追寻父亲的足迹,探究父亲的过去,看看到底是怎样的钟灵毓秀之地,竟然孕育出父亲这么出色的人物,当然是要去长安了。跑到恐怕父亲都没回过几次的长溪做什么?认亲吗?可是我没有这个打算,再说,这亲也不是我想认就能认的。而且长安沈家这一脉和父亲关系更近,长溪那边不过是父亲的从祖堂族,我就算认亲,也应该是去长安才对。” 目光落到石桌上君不羁给她的那包银子上,眼前闪过他那张脸,沈木兰低声自语:“欠债还钱,是天公地道的事。既然有人自承欠了我一大笔债,那我这个债主没有道理把送上门属于自己的银子往外推的道理,所以我去长安,顺便去讨个债。” 幺姑没注意到她的低语,无视她说出的去长安的理由,大声喊道,语气斩钉截铁,不容辩驳:“不行,你不能去长安!你绝不能去长安!” 对上沈木兰惊愕而又疑惑的脸,幺姑知道自己不给出合理的理由是无法解释她刚才的失态以及为什么极力反对沈木兰去长安。她转动着脑子,绞尽脑汁想着理由,忽然眼睛一亮,说道:“我不让你去长安,是担心你的安危。你可能不知道,缙被雍取而代之之后,先生谋划复国,联系宜昌公主,借兵于骉鹘,入潼关,攻至距长安仅四十里的泾阳,进抵渭水河畔,陈兵于渭水北岸,直逼长安城。……虽然最后骉鹘退兵,于渭水便桥上杀白马立盟,和雍朝达成和议,但是却掳走了雍朝现在坐在龙椅上这位皇帝。” “雍朝皇帝在被押送的途中,就受尽了□□。到了草原之后,更是在骉鹘祭天的时候,他被命令穿着丧服跪拜在前,在骉鹘看来,此意骉鹘向祖先献俘;而后,更是将他赶去和奴隶们一起养马;动辄鞭挞叱责,对他是百般折辱;……。后来,他虽然趁着骉鹘分裂东、西两部混乱之机逃回大雍,但是因为在他被俘之后,雍朝已经拥立他的皇兄为帝,所以他在回到长安之后被就囚禁了起来。尽管最后,他又重新夺回了皇位,可是这其中不知道经历多少风险和磨难。这一切的一切究其缘由,都由先生而起。那雍朝皇帝不知道有多恨先生呢,若是让他知道你是先生的女儿,绝对不会放过你的。所以阿珠你不能去长安,太危险了。” 幺姑说的这件事,沈木兰是知道的,因为正是这个“渭桥之盟”彻底打碎了沈彧力图恢复大缙的梦想。而且她还知道就算没有这件事,雍朝的皇帝也不会放过父亲。沈木兰笑了一下,不以为意的说道:“幺姑,你说的事我知道。不过我觉得你不需要那么担心,且不说我已经改名换姓,就算没有,只要我不说,你不说,又有谁会知道我是父亲的女儿?长安城里每天来来去去那么多人,坐在龙椅上的那位皇帝高高在上,每天日里万机,忙着那些所谓的国家大事还忙不完呢,哪里会注意到我这么一个小女子?” 见幺姑还要说话,沈木兰抢在她前面说道:“幺姑,你不用劝我了,不管你说什么都没用,反正长安城我去定了。你就把心放回肚子里去吧。我去长安,不过是想追寻一下父亲曾经生活的地方以及追寻他过去的踪迹,安分守己的过日子,又不会掀起什么风浪来,有什么好担心的?再说,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谁会想得到我就在长安,就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呆着。” 幺姑没有说话,定定的看着沈木兰半晌,才缓缓的开口:“这么说来,长安你是非去不可了?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沈木兰“嗯”了一声,重重的点了一下头,说道:“幺姑,你知道吗,我这次出去,听说雍朝的皇帝在命即墨家的人修缙史。修史,按道理说,是不能带入自己的好恶的,但是不管即墨家的人态度怎么公正,可是只要是人,总有自己的感□□彩,所以在为人物立传的时候终究不免会带入自己的感情。就好比太史公子长先生,他所修的史书被誉为‘史书之典范’,可是因为他出身世家以及自身的遭遇,在修前朝历史的时候还能做到态度中立,但是在撰写本朝人物的时候,却偏向世家出身以及和他交好家族出身的人物,对寒门和外戚子弟带有偏见。虽然父亲是世家出身,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背离了世家规矩,而且还得罪了现任缙朝的皇帝,所以我担心父亲会被写成一个失去君子风范的小人,或者对其大加贬损,又或者含贬于褒中,……总之,和他真实的形象不符。我去长安,是想让即墨家还原出一个真实的沈彧出来。” 闻言幺姑无奈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好笑的看着沈木兰,觉得她在做一件徒劳无功的事,说道:“原来你是为了这个,可是你应该知道的,先生根本不在乎这些!” “可是我在乎!”沈木兰大声喊道,异常坚定的说道:“我知道父亲不在乎这些,别人如何评价他是别人的事,但是作为他的女儿,我有这个义务告诉世人,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被沈木兰的这片心而感动,看着她脸上的神情,幺姑久久不语,最终长叹一声,叹道:“好吧,阿珠,你赢了,我拗不过你。我跟你一起去长安。” “真的?”沈木兰一脸惊喜,没想到不仅说服了幺姑,并且她还要和自己同行。两人在大漠相依为命三年多,相互扶持,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如果可以,她当然不想和幺姑分开。欢喜过后的沈木兰冷静了下来,问道:“你不回江夏吗?其实你不必跟我一起,我自己一个人没关系的。” 幺姑走上前,拉着沈木兰的手说道:“我不是为了你。虽然我心心念念想回中原,但是真要回去之后,我其实根本无处可去。江夏虽然是我的家乡,但是那里早就没有我的亲人了。我家原来在长江边上,当年长江发大水,我们整整一村的人,就算没被洪水冲走的也都死在了之后的瘟疫之中,只剩下包括我在内的几个孩子。后来我进了宫当了宫女,又跟着宜昌公主来到草原,这些年过去了,对江夏的印象早就模糊了,估计在那里我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还回去做什么?原本我的打算就是若是你不嫌弃我的话,就跟着你去长溪……” “不嫌弃,不嫌弃。”沈木兰赶忙说道。拉着幺姑的手,为两人不用分开满心欢喜,兴致勃勃的计划着:“好,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先一起去长安。父亲和我说过,他曾经有过一个愿望,就是踏遍世界的山山水水,遍览各地风光,探幽寻秘,并作游记记之。只是后来为报缙慜帝的知遇之恩,他把梦想搁置。缙亡国之后,他纵使有这个心,可是不仅腿出了问题,而且骉鹘人根本不放他走。” “我们去了长安,等父亲的人物传记编撰完毕,我们就到天南海北,各地去走一走,看一看。汉之班大家替其兄续史传为千古美谈,我继承父亲的遗志,续写游记,说不定以后也会被传为佳话呢。”沈木兰面露憧憬之色,兴奋的计划着。 “好,都听你的,我们先去长安。”听了她的话,幺姑含笑点头,伸手拍了拍沈木兰环着她手臂的手。处于兴奋之中的沈木兰并没有注意到幺姑看着她时,眼中的那一抹忧色。 多年之后,沈木兰回忆往事,想起这日的情形,才恍然大悟,明白为什么幺姑会那么激烈的反对她去长安,理由其实很简单,但却不是她说的那些。只是如果没有人告诉她,沈木兰恐怕绞尽脑汁,永远都不会想到是那样一个原因。 第三十章 在启程离开之前,沈木兰带着曾经装着户籍文书的那个描金木盒去拜别父亲。站在父亲的坟茔面前,她看着空无一字的墓碑,目光落到旁边比沈彧的坟茔稍小一点,并没有立碑的坟墓上,那是她的衣冠冢,神色复杂。 这两座坟都是越顿皋啜立的。草原人上至可汗及各大贵族部落头领,下至奴隶,不管什么身份的人去世之后,活着的人拿起弓箭,对着天空射出一箭,然后在箭矢落地之处再接着射,一连射出九箭,最后箭矢的落地之处就是死者的葬身之地。又或者是让骏马拉着装着尸体的车在草原上跑,等马带停下来后,它所在的位置就是亡者的下葬之处。 死去的人下葬之后,并不像中原人一样要立坟茔,也不会做任何记号。所以到了明年春天,草原上的草发芽,牧民们赶着牲畜四处放牧,路过此地之时,没有人知道茂盛的青草下面埋葬着他们部落里死去的人的尸体。其实就算知道,他们也不会在意,因为所有死去的人都是这样下葬的。他们生于草原,长于草原,草原哺育了他们,死后自然要回归到草原的怀抱中,反哺于草原。 虽然越顿皋啜给父亲立坟茔并不是出于好心,而是想借助父亲的坟茔来诱捕她。哪怕他不怀好意,但是沈木兰还是要谢谢他,谢谢他并没有按照草原的规矩下葬父亲,因为那是对一直保持着汉人风骨和气节的父亲最大的侮辱,而且让自己有个能寄托哀思的地方。至于自己的衣冠冢,不管越顿皋啜是出于什么目的给自己立了坟茔,沈木兰依然还是要谢谢他。谢谢他把自己的坟墓和父亲立在一起,能让自己陪在父亲的身边,让父亲免于孤单。 将手中的木盒藏在父亲的墓碑下面,沈木兰又和父亲说了一些心里话,才离开。回到山洞之后,她和幺姑背着收拾好的行李,依依不舍的和小白做了告别,离开了大漠。 将自己和幺姑的户籍文书于前一夜放入凤凰城县衙户库里,沈木兰和幺姑次日就到县衙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在凤凰城耽搁了几天,办完一些系列手续之后,幺姑和一个从西域贩货过来,路过凤凰城,去往长安城的胡人商队谈好价钱,答应让她俩加入他们的队伍中。 之所以选择跟着这家胡人商队一起同行,是因为这支商队里还有几名美貌的胡姬,这样一来,队伍里不会因为多了沈木兰和幺姑这两名女子而显得突兀,而且同行的人中多几名女子,她俩行事也方便的多。虽然回到了中原,但是幺姑担心沈木兰的容貌惹祸,所以并没有让她换去身上的西域服饰,蒙在脸上的面纱自然是必不可少。有这几名衣着相似,都蒙着面纱的胡姬做伴,沈木兰夹在其中也就不惹人注目了。 商队昼行夜歇,每天大概走个七八十里的样子,路过大雍其他的城市时候,有的时候商队会停留几天,处理掉手里的一些货物,或者采买一些当地的特产。因此,队伍六月底从凤凰城出发,走了足足一个月才到潼关。 潼关因临近潼水而得名,是京都长安的门户,是东入中原和西出关中、西域的必经之地及关防要隘。南依绵延千里的秦岭,有禁沟深谷之险;北有渭、洛,汇黄河抱关而下之要;西有险峻古绝的华山作为屏障;东面亦是山峰连接,谷深崖绝,只有中间一条仅容一车一骑的羊肠小道通往关内。周围山连山,峰连峰,谷深崖绝,山高路狭,人行其间,俯察黄河,险厄峻极,势成“关门扼九州,飞鸟不能逾”。 潼关关城城门楼高达六七丈,底下的门洞窄而幽深,门洞上面刻着的“潼关”两字因为风吹雨打的侵蚀而有些剥落,变得模糊不清。门楼上,垛口处,门洞中间,都立着一队队虎背熊腰,目光中带着凶悍之气,披甲执戟的士卒。因为此处是前往京畿之地必经之地,所以过关的车马和行人非常多。作为关中的东大门,潼关具有极强的战略意义,所以门卒在验过所的时候格外细心,因此门楼外不知不觉的排起了长队。 看了排在前面长长的,一眼望不到头的队伍一眼,排在队尾的沈木兰招呼幺姑下了马车,活动一下因为长时间坐车而僵硬的腿脚。幺姑看了一眼行人排的队伍比车马队伍要短,而且移动的也快,因此就和沈木兰商量,不如就此和商队分开好了。对此,沈木兰表示全听她的安排。 和商队算清银钱,分道扬镳之后,沈木兰和幺姑并没有急着排队进关,而是去了开在路边的一家食肆吃午饭。和幺姑选择在食肆的角落里坐下,听着几乎将小二的声音都淹没的南来北往的客人们的说话声,大笑声,吆喝声,……。虽然在旁人看来,食肆乱糟糟的,嘈杂的很,但是这里的一切一切,都让她觉得很新鲜。 食肆的生意很好,一名颌下有两缕美髯的中年文士带着一名年纪大概在十八、九岁,生的眉清目秀的年轻人和她们拼桌。过了一会儿,小二将两人要的鱼汤和肉夹馍送了上来。沈木兰拿起一个肉夹馍,想起了蝴蝶泉那晚曾经递给和这个肉夹馍类似食物的君不羁,进而想到了他和她的“欠债约定”。 自进了凤凰城,这一路,沈木兰暗中打听了一下中原这边骏马的价钱。哪怕是一匹最便宜的普通驽马也要三四十两,上好的千里名驹叫价几千两的也不是没有。她不清楚从沙盗手里缴获的马该划分到哪个档次里去,但是她觉得,每匹卖一百两还是没问题的,所以君不羁的的确确是欠了她一大笔钱。 见沈木兰不吃饭,在那发呆,幺姑推了推她,问道:“你在想什么,怎么不吃饭呀?”沈木兰摇了摇头,“没什么。”低头喝了一口鱼汤,清鲜味美,并没有以前吃鱼时难以忍受的鱼腥味。 虽然草原上也有湖泊,湖里也有鱼,只是草原上的人习惯了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日子,所以对于鱼这种需要挑刺吃起来很麻烦的食物并不是很喜欢,而且鱼这个东西做不好的话,不仅有很大的鱼腥味,而且很难吃,因此草原上的人很少吃鱼。沈木兰以前也只是在息后那里吃过几次,不过那个时候她吃的鱼肉,已经被旁边服侍的侍女将鱼刺给挑干净了。这次吃鱼,没有人帮她挑刺,很不幸,一枚鱼刺就这么卡在了喉咙里。 卡在喉咙里的鱼刺弄得沈木兰很难受,她脸色通红,咳得惊天动地,眼泪都流出来了,可是那枚鱼刺就是死死的卡在她的喉咙处,怎么也不肯下去。一旁的幺姑看到她这个样子慌了手脚,一面让她低头大弯腰,在她后背使劲的拍着,一面命她使劲的做吞咽的动作。见依然没有效果,幺姑急得不知道如何是好,附近可没医馆,想去看大夫,难。正在这个时候,同桌的中年文士招呼小二赶紧倒一盅老醋过来,然后递给幺姑,让她拿给沈木兰喝下去。 将满满的一盅老醋喝了下去,那股味道让沈木兰不由自主的皱起了眉头,不过果然见效,那枚卡在喉咙里的鱼刺被化了去。沈木兰接过幺姑递过来的白水,漱过口,冲去嘴里难闻的味道,然后向中年文士道谢。 中年文士摆手笑道:“这不算什么,不过一点生活小常识而已。潼关靠近黄河,因此周边的食肆都做得一手好鱼汤。只是像这种小食肆,小本买卖,用不起好东西,不过是些小杂鱼罢了。这种杂鱼,没多少肉,刺却不少,吃起来却最为麻烦不过,一不小心被鱼刺卡住是常事。” 对方明明看到沈木兰和幺姑身穿西域服饰,从刚才沈木兰的表现来看,明显是个不常吃鱼的。这次事故,明明是沈木兰不会吃鱼造成的,但是他却没这么说,反而给出了另外一种说法,听起来合情合理,将沈木兰刚才因丢丑而带来的尴尬化为无形,让她不由得对他露出感激的笑容。 重新坐下吃饭,沈木兰再也不敢碰鱼汤了。吃过饭,付过账,就在沈木兰和幺姑等着小二找钱回来的时候,中年文士和年轻人也吃好了,在他们掏钱付账的时候,两个人伸到袖袋里掏银子的手却拿不出来了。这两个人,一个早晨换衣服的时候忘了带银袋,一个是被其从衙门里直接拉出来的,身上穿的是公服,所以也没带银子。相互看了一眼,虽然没说话,但是都看出对方身上没带钱来,两人不由得神情变得窘迫起来,面露苦笑。 看出两人的处境,沈木兰丢去一角银子给送找零给她的小二:“小二,这两位先生的账算在我身上。”这两人感激沈木兰帮他们解围,免去了他们吃白食的命运,不然,以他们的身份实在丢不起这个人,对她施礼道谢:“多谢姑娘出手相助。” “两位客气了。出门在外,谁还没有遇到个难处的时候。”见中年文士似乎有话要说,沈木兰忙笑道:“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些许银钱何必放在心上。两位看起来也不像是骗吃骗喝之人,如果心里还觉得过意不过去的话,就当是我对先生你刚才帮我的谢意好了。” 那中年文士是个性子洒脱之人,闻言笑道:“是我着像了。”说着两人跟着沈木兰和幺姑他们一起走出食肆。 沈木兰和幺姑排队进潼关,中年文士和年轻人说话的声音传入她们的耳中。只听到那中年文士说道:“我曾有幸读过子行你叔父简斋先生写的《九州游记》,其关中篇记载了‘潼关八景’。其中的中条雪案、和黄河春涨碍于季节暂时是无法欣赏到了,还有几景因为是要在特定的时间观赏,如今时机不对,也无法看到。我们现在先去看禁沟龙湫和神钟,然后到了傍晚去赏谯楼晚照,明日一早再去看风陵晓渡。” “小侄都听即墨伯父的安排。”名为“子行”的年轻人的声音远远的传来。将他们的对话收入耳中的沈木兰猛地一下回过头去,盯着这两人的背影发愣。如果刚才她没有听差的话,这两人,中年文士姓即墨,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修史的那个即墨家,但是那个名为子行的年轻人她绝不会弄错,是出自父亲的那个沈家,没想到还没进长安城就见到了父亲这边的亲人。虽然沈木兰没想着去沈家认亲,但是在知道他就是沈家人之后,她还是免不了有些激动,眼中泪花闪闪,神情似喜还悲。 “阿珠,你怎么了?”跟着队伍往前走的幺姑见沈木兰站在原地,没有跟着移动,忙走过来问道。沈木兰摇摇头,说道:“没事。”跟着幺姑往前走,一面走,一面提醒她:“哦,对了,幺姑,我现在的名字是‘贺兰玥’,所以以后你不要称呼我‘阿珠’了,还是叫我‘阿玥’好了。”虽然幺姑喊她‘阿珠’也不会泄露她沈木兰这个名字,但是想到幺姑反对她来长安的理由,她还是觉得小心谨慎一点好。 幺姑对此没有异议,点点了头说道:“好的,阿……阿玥,我知道了。”在潼关验过勘合之后,贺兰玥和幺姑到了长安附近的要镇新丰县。新丰城里车水马龙,街道井然,商贾云集,人群穿梭往来,接踵摩肩,并且不时可看到长相和穿着迥异的胡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常。 贺兰玥带着一股好奇和兴奋非常感兴趣的看着眼前这一切,叹道:“新丰不过是长安附近的一个县城,就这么繁华,一点都不输于我们来长安时路过的那些城市,由此可以猜想一二,长安该是怎样的繁华热闹!” “让开,快让开!小心被撞到……”贺兰玥正在欣赏街面风景时,伴随着男子的大喊,忽然一阵疾促如雷的马蹄声迅速接近。走在路上的行人纷纷停住了脚步,赶忙往两边靠,将中间的路让出来。贺兰玥被人流带着,挤得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后靠,一个踉跄,差点没跌倒在地,扶住旁边大叔的担子,才算稳住了身形,往路中看过去,只见一辆马车疾驰而过。 因为速度太快,车窗的帘子飞起了一角,露出坐在里面的人一个侧影。惊鸿一瞥之中,贺兰玥忍不住啊了一声。刚才坐在车里的那个人似乎像是她在蝴蝶泉遇到的那名年轻人,不过转而她觉得自己应该是认错了,只是侧影和对方有点相似的人罢了。毕竟只是那么一瞥,不过两三秒钟的事,一时看差了也有可能,因为她觉得以那名年轻人的处事方式,才不会无视行人,驾着马车在路中这么横冲直撞的。 去车行雇车回来的幺姑挤得满头大汗的找了过来,拿出手帕一面擦汗,一面说道:“阿玥,走,上车了。新丰和长安很近的,如果坐马车的话,也就一个多时辰的路程,用不了晚上,下午我们就能赶到长安了。” 就在贺兰玥和幺姑坐着马车从新丰往长安赶的时候,她以为认错人了的那位年轻人的马车一路飞驰,赶到了蓝田玉山的飞马牧场。马车刚停下来,孙伯就急急忙忙的迎了上来。莫落舒一面下马车,一面问道:“怎么回事?牧场里的牛羊怎么会突然大批死亡,之前难道一点征兆都没有吗?找到是什么原因了吗?我们从西域带回来的那些马还好吧?” 孙伯忙答道:“回少主,马没事。目前这种病只在牛羊之中发作,具体是什么原因暂时还不清楚,之前并没有什么征兆,事发突然,似乎这是一种急性的病症。……” 莫落舒打断他,问道:“是疫病吗?会不会传染?”跟着吩咐道:“虽然马没事,但是保险起见,还是先把它们转移到另一个牧场里去。既然是生了病,那么之前不可能一点征兆都没有,只可能是太细微,或者有什么地方没注意到,孙伯,你一会儿把牧场里干活的人给我喊过来。还有,赶紧通知附近的牧场,让他们紧急调用一批牛羊过来,不能让长安城附近的牛羊肉供应出了问题。” 孙伯忙不迭的答应着,只是听到年轻人最后一句吩咐的时候,忙说道:“少主,暂时应该还不用从其他牧场调用牛羊。虽然这里有牛羊死去,但是剩下的足够供应长安附近的需求了。” 莫落舒斜瞟了他一眼,说道:“孙伯,现在还活着的牛羊谁也不知道它们体内是不是和死去的牛羊一样有着病症,若是宰杀之后供应给长安城附近,出了问题可怎么办?保险起见,还是从其他地方调用吧。至于这里的牛羊,先看看再说。好了,孙伯,就按照我刚才的吩咐去安排吧。” 孙伯答应着,但是却没有离开。莫落舒见状问道:“怎么,孙伯,还有事吗?”孙伯躬着身子,压低声音说道:“老奴刚收到消息,前些日子皇帝的御马监里突然多了七十多匹上好的骏马。” 莫落舒不以为然的笑了一下,说道:“我还当什么事呢,不过才七十多匹好马而已,算不了什么。行了,这事我知道了。” 看到他不上心的模样,孙伯急了,忙说道:“少主,我不是为那七十多匹的马着急。慢说才七十几匹,就算是七百多匹,我也不放在心上。我担心的是皇上有了良马的来源渠道,若是那样的话,就不是马的事了,而是……” 身为被夺了皇位的皇家后代,莫落舒能活下来,可不是因为赢夔仁慈,也不是因为他双腿残废,而是因为他身后有飞马牧场做倚仗。赢夔投鼠忌器,这才放了莫落舒一马。如果赢夔有了良马来源,那么他对飞马牧场的顾忌就少了不少,届时,莫落舒可就危险了。 莫落舒笑了笑,说道:“该来的总会来,是祸躲不过。”对上孙伯担忧的目光,一脸淡然的说道:“放心吧,孙伯,没事的。就算皇上有了良马来源渠道又如何,想要建起一个新马场的可不是只有马就能行的。纵使各项条件都具备,没个几十年的经营功夫就想取代飞马牧场,那是不可能的事。” 孙伯一想,确实如此,放心的笑了笑,说道:“少主说的是。是我想差了。那我去忙去了。”说完转身离去。望着孙伯离去的背影,莫落舒脸上轻松的笑容消失不见,变成了一副凝重的神色,右手轻敲轮椅的把手,陷入了沉思之中。 不知道因为自己带回来的马给莫落舒添了一点小麻烦的君不羁从司天监处告辞离开,回到家中。文叔迎了上来,纳闷的问道:“少爷,从大漠回来之后,你就一直往司天监跑。你怎么突然对司天监那套那感兴趣了?你以前不是一直对鬼神之说不以为然的嘛,对司天监更是嗤之以鼻,说他们神神叨叨的,其实和路边上蒙人的神棍没什么区别,不过是披一身官皮而已。” 对君不羁来说,他这次去了大漠,收获非常大。既然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自然要想办法把这个短板给补上,所以回到长安,向皇上报道之后,他就一头钻进了司天监,努力学习星象之学去了。 面对文叔的疑问,他笑道:“我现在也不相信鬼神之说,只不过司天监除了那些上天示警,占卜,测定凶吉等骗人的东西,还是有点干货的,比如天文星象什么的。若是掌握了星象之学,那么进出大漠的时候,迷路的机会就会大大减少。可惜,我听司天监说前缙有指引方向的牵星之术,奈何随着缙灭亡,其所藏天文资料尽毁数毁去。不然,若是能流传下来,就不会有迷路之忧了。” 发完感慨,君不羁又叮嘱道:“对了,文叔,长安县户曹还有各坊的里长那里你要多加注意,若是……” 原本文叔以为君不羁少年慕艾,长不了,对贺兰玥的心思等回到长安就熄了,没想到他却对她念念不忘。在大漠的时候,文叔反对君不羁和贺兰玥走的太近,是担心贺兰玥身份诡异,对君不羁不利,如今回到大雍,长安是他们的主场,自然没有这个担心了。所以文叔对君不羁这点心思虽然不是乐观其成,但是也不会反对就是了。 不等他说完,文叔就笑道:“放心吧,少爷,我知道怎么做,我会不时派人去询问的。一旦有贺兰姑娘来到长安的消息,我马上就禀告少爷。” 被文叔笑得君不羁脸色不由得红了。因为这话其实自从回了长安之后,他已经和文叔说了很多遍了。但是他就是不放心,总担心不能在贺兰玥到长安时,第一时间就收到消息,从而错过了她。 第三一章 坐在马车上正在往长安赶的贺兰玥可不知道君不羁是这么急切的盼着她来。原本和幺姑一起,老老实实的坐在马车里的她听到外面的喧闹声,终于忍不住掀开了车帘,向外看去。路上是川流不息的车马和行人,路边杨柳依依,旁有十里长亭,里面有许多人煮茶温酒,聚作一团。 向前看去,长安城一眼望不到边际的灰黑色城墙映入贺兰玥眼底。她左顾右盼,看了半晌,问道:“这就要到长安城了,可是灞桥呢?我怎么没看到灞桥,不是说‘灞桥折柳送别’是长安独特的风俗,亦是一景吗?” 车夫笑道:“姑娘,我们刚才过的桥就是灞桥了。你没注意到路边的柳树上柳枝都是极短的么,有些甚至光秃秃的没有了枝条,都是被送行的人给折的。旁边聚在十里长亭里的人就是即将要远行的和来送别的人。” 贺兰玥将头探出车外,回头看了一下,看到了这座位于长安城外十几里的灞桥之后不免有些失望,作为长安的一大胜景,这座木桥实在是太平常了,根本没有什么出奇之处,甚至连她们来长安这一路上遇到的桥都比不过,实在是和它的名声不相符。经此一节,让她有了长安会不会也“名不符其实”的疑虑,觉得它恐怕未必像人们所描述的那么好。 看到她悻悻然的坐了马车的样子,幺姑笑道:“失望了?作为送别之所,灞桥承载的是人们的离愁别绪和深情厚谊,就是要这样普普通通的才好。灞桥出名,不在桥,不在柳,而在这份‘伤别’。因此灞桥又名‘折柳桥’、‘情尽桥’、‘断肠桥’和‘销魂桥’。” 贺兰玥闻言若有所思的说道:“古人云:‘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因离愁别绪而断肠。感惜别之情,偏送别到此为止点,所以才被称之为情尽桥吗?只是好像从来只有情难尽之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那车夫带着一股自得插言进来:“八水绕长安,雾锁灞桥柳。灞桥两岸‘筑堤五里,栽柳万株,游人肩摩毂击,为长安之壮观’。到了早春时节,柳絮漫天飞扬,随风飘舞,宛若飞雪。春风春雨中,柳丝万缕,似烟似雾,烟雾蒙蒙,和灞桥构成‘灞桥风雪’美景,是著名的‘关中八景’之一。姑娘这次来长安若是有久居之意的话,到了明年春天,来灞桥欣赏河堤上柳絮飞舞的景色。届时,姑娘一定会觉得不负此行。” 贺兰玥笑笑不语。一路行来,她早在心里无数次畅想过长安的模样,但是此刻站在长安城下,亲眼目睹比她看过的所有城池都要阔大浑厚的雄城带给她无可比拟的震撼。长安的城墙如同卧伏的猛兽,黑黝黝的绵延数十里,高耸入云的墙壁宏伟之极,抬头望去,把脖子都仰酸了,幸亏头上没戴帽子,不然一定会掉落在地。看着立在城墙上的红底黑字,被朔风吹的哗哗作响的雍字大旗,是那么的醒目,贺兰玥的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滋味。 彼时烈日当空,万道霞光披洒在那一望无际的城墙上,城门上的琉璃瓦反射出道道金辉,给长安城披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外衣,宛如一座只应出现在仙山天宫中的雄伟辽阔的黄金之城。但是不同于仙城的缥缈,不带人间烟火气,眼前的长安城带有一种恢弘大气的厚重和苍茫,透着饱经历史的沧桑。贺兰玥只觉得已经无法用语言去形容心中的感觉,凝望许久之后,方才喃喃自语一句:“长安,果然是长安!” 于城门处查验过“身份文书”后,穿过长达三十余米的城门洞,最先出现在贺兰玥面前的就是宽大的街道,全是青石板铺就,有近百丈宽,中间用水沟间隔分开三部分。最中间的一片十几米宽的凸起部分,车夫告诉她们,那是御道,专供天子所用,两侧的道路才是官吏和平民走的。不管哪部分,供好几辆马车并行都绰绰有余。宽敞的大街两侧是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坊区,各种样式的宅邸鳞次栉比,屋宇连绵,或高或低,一眼望不到头。 此时,贺兰玥正如君不羁他们中的人所说,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实在是不够用。眼前人头涌涌,而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中,不乏高鼻深目的胡人穿着胡服,或穿着雍朝服饰在街头来去,行人却毫无惊奇之色。人群与车队穿梭往来,络绎不绝,在街道两边安定有序的各行其道。街道各类行肆林立,作为招牌的旌旗高高的挂在店外,迎风招展,身着各色服饰的男女从中进进出出。还有那许多租不起店铺的小摊贩,挑着担子穿梭在人群之中卖力的吆喝着。每走几步就能看到卖艺者在街上吆喝表演。其街市之繁华,人烟之阜盛,远非别处可比。 林林总总,让贺兰玥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心中感叹,长安果然不愧黄金之城的赞誉,确实是天下第一等的所在,说不尽的繁华之意。如此多的人,如此多的声音,如此多的商铺,……。沉浸在长安城的繁华热闹中,完全看呆了过去,看傻了的贺兰玥半晌都不知道移动一下脚步,若非幺姑紧紧拉着她的手,两人非走散了不可。 贺兰玥被幺姑拉进一家客栈,要了一间天字号房之后,进了房间,幺姑将一套浅绿色绸缎提花葱绿色宽边曲裾深衣递给她,说道:“现在时间还不晚,稍微梳洗一下,换了衣服,我们去长安县县衙办理移居到长安的身份文书。” 贺兰玥惊讶的将幺姑递过来的衣服接过来,问道:“幺姑,你这是什么时候买的衣服,我怎么不知道?”幺姑手里拿了一件深蓝色的曲裾,一面换衣服,一面答道:“就是你看人家面人的摊子看呆了,要不是我拉着你,估计都要长在那里的时候。”看到脚上穿的靴子,她恍然拍了一下额头,叹道:“看我这脑袋,竟然忘了买鞋子了。” “没关系,先将就一下,等我们一会儿出去后再买也不迟。”贺兰玥不以为意的说道。 三步绕膝的曲裾自腰而下直至足踝,一缠一绕,看似只有三绕三叠的模样,但是会穿的非常容易,不会穿的却难死。贺兰玥第一次穿中原服装,她比幺姑还要早一步换装,但是等幺姑都收拾好了,她这边还没收拾完。 幺姑看着她还在那里鼓捣裙裾,无奈的摇了摇头,上前帮她穿了起来。浅绿色的曲裾上衣严严实实的交领于两锁骨之间的脖颈间,只露出一段脖颈,雪白的中衣在衣领处露出窄窄的一条。裙裾及地,腰封束腰,显得纤腰楚楚,不盈一握。幺姑给她梳了一个反绾式的凌虚髻,梳完髻后长度仍垂及腰间的黑发于身后整整齐齐扎成一束。因为身边没有梳中原发饰所佩戴的首饰,所以头上无钗无环,用了一根红色绳子作为装饰。绳子逶逶迤迤,带出几分不用心的慵懒和随意,于端庄典雅中添了几分俏皮。整个人如三月江南河边才吐绿的嫩柳,清新迤逦,令人移不开目光。 腰身款摆,步履轻浅,脚步灵动,移动间没有任何迟钝停滞,自有一股窈窕风致。但是走了几步之后,贺兰玥皱起了眉头,这衣服束缚太多,裙摆小,脚下难以大步移动,更不要说跳跃了。举手投足中无形中增加了不少难度。如果动武的话,会很不方便,宽大的衣袖和裙裾都非常碍事。 “怎么了?”幺姑见贺兰玥皱眉,问道。贺兰玥摇了摇头,表示没事,和幺姑出了客栈,打听着奔长安县县衙来。因为对客栈的安全不放心,所以幺姑没听贺兰玥的话把东西留在客栈,而是将她们装有银子和值钱物品的包袱带在了身边。 七月底八月初的长安正处于酷暑之中,热浪滚滚。出了客栈的贺兰玥看到路边当街列床凳堆冰雪卖冷饮的摊贩,拽着幺姑走上前。坐在摊贩提供的凳子上,端着一碗“甘菊冷淘”,她正吃的开心的时候,看到对面商铺中走出一位身着白底橙黄小花浅青灰枝叶镶鹅黄色宽边直裾,米色纱裙,头戴白色绢纱帷帽的女子。直裾和帷帽的下边缀满了小巧的铃铛,这些小铃铛,随着女子走路时带着韵律,左右摇摆,摇曳多姿,曼妙可人的身形发出有节奏的“叮叮当当”清脆悦耳的声响。 贺兰玥看呆了过去,叹道:“原来走路也可以这么曼妙。虽然有帷帽遮挡,看不见这女子的容貌,但是气质不俗,而且就凭这个身态姿段足以让人觉得她是个不可多得的佳人。” 幺姑听了她的话,看了过去,看到那女子身形似风轻移,窈窕秀美,有翩然欲飞之感,下意识的眯起眼睛,半晌之后说道:“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舞步,名为‘踽步’。学成后走起路来,‘若人手执花枝,颤颤然。’不过很难学,而且对天赋和身体条件要求极高,就算是这样,没个十几年的舞蹈功夫和苦学也是掌握不了的。百年间都未必能有一人符合条件,故此流传不广,没想到不过时隔十几年我竟然会在长安街面上另一个女子身上看到还有人学成这种舞步。” 听幺姑说到学成踽步的苛刻条件,贺兰玥忍不住咂舌,当听到这世上还有一人也掌握了此种舞步,讶然,好奇的问道:“咦?竟然还有人会这种舞步?而且你还认识,并看过?这个人是谁?我认识吗?” “你也认识,就是右贤王现在的妃子,原来缙慜帝的皇后息后。”幺姑叹道:“一天不练,手生脚慢;两天不练,功夫减半。经过早年间战乱的颠沛流离,奔波躲藏,到了大漠,又没人欣赏,息后如今虽然举手投足中还可以看出几分影子来,但是这种身姿翩翩,有如分花拂柳的舞步却再也走不出来了。” 一番话说得两人兴致大减,默不作声转头将冷饮吃完,因为没有零钱,所以幺姑从包袱里拿出一个五两的银锭子付了账。到了长安县县衙户房,没想到这里竟然也排起长队来,两人只好站在队尾等候。这一等,在她们前面还有两三人之时,似乎到了衙门下衙之间,从另一个房间里走出一人,走到这边,和户曹说道:“老张,麻利的,快点,今天是县令大人家公子满月,可不能去晚了。” “我这就来。”那户曹答道,加快了手中的动作。很快就轮到了排在贺兰玥她们前面的年轻男子。那男子对着户曹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将手中的身份文书递了过去,斯斯文文的说道:“大人,小可姓贺名兰生,乃是阜阳人士,此次到长安,乃是进学院读书,这是小可的移居文书和……” “啰嗦!”那户曹一把将年轻人手中的文件抢了过去,不耐烦的叱道:“难道我不会自己看!”等那男子的手续办好之后,贺兰玥和邓幺姑将她们的身份文书递了过去,乖乖的站在一边不说话。那户曹三下五除二将她们的移居手续办好,将新办好的身份文书丢给了她们。贺兰玥和幺姑向户曹道过谢,拿着东西走人,并没有注意到户曹在户房留底的侨居长安的登记册上,在抄写贺兰玥的名字的时候,将她登记成了姓“贺”名“兰玥”。 办完身份方面的手续,走出长安县县衙,贺兰玥和幺姑都觉得压在身上的大石移开,浑身一松。两人开始沿着街道闲逛了起来。街上人声鼎沸,接踵摩肩,贺兰玥这看看,那看看,看什么都是新鲜,好几次幺姑都走到前面去了,不见她的人,又返回来找她。这会儿贺兰玥又被街面上的一个耍猴的给迷住了。看着场中的那一只只小猴子翻跟头,跳火圈,学人讨饶作揖,……她看得目不转睛,不住的拍手叫好,又和幺姑分了开来。 就在贺兰玥看猴戏看得津津有味之时,忽然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女子的喊声:“抓小偷呀,抓小偷!”听声音似乎像是幺姑的声音,她赶忙往前面跑去。看热闹是人之天性,那喊声吸引了一大堆人跑去围观,等她好不容易挤到跟前,只看到幺姑头发散乱,急得满脸都是泪,瘫坐在地上。 贺兰玥走上前,扶起她。幺姑看到她,恍如看到救星一般,攥着她的手呜呜哭了起来,边哭边道:“阿玥,不好了,我们装着盘缠的包袱被人偷走了。都怪我,是我不小心。都是我的错,早知道是这样,还不如听你的话将它留在客栈里,也不至于……” 被偷走的包袱中除了君不羁给的银子,还有贺兰玥这三年多在大漠上帮人时收下的一些价值不菲的谢礼,以及她采摘的类似天山雪莲、苁蓉之类的珍贵药草。她们的家当,除了留在客栈里的两身才换下的西域样式的衣服,全在里面了。 看到幺姑满脸自责的模样,贺兰玥忙宽慰道:“没事,破财免灾。”见幺姑依然自责个不停,她又忙说道:“好了,没事的。千金散去还复来。长安城这么大,我们有手有脚,难道还怕找不到活计养活不了自己?没事的。” 幺姑和贺兰玥商量着要去报官,围观看热闹的人告诉她们,不要指望官府,没用。长安城里每天发生的失窃案不知道有多少,可是能破获的却没几件。这些小偷好多背后都是有帮派的,甚至每个月都会给官府交份子钱,所以如果不能当场把人抓住的话,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听着围观的人议论,说其实小偷也不是什么人都偷的,长安城里权贵多如牛毛,谁知道一不小心哪天没开眼撞到了哪一个,所以他们把目光更多的放在初入长安城的身家丰厚的外地人身上。纳闷幺姑和贺兰玥两个听口音应该是长安本地人,看穿着打扮也不像是什么有钱的,怎么会招来小偷的觊觎呢?面对看热闹人的不解,贺兰玥和幺姑面面相觑,苦笑连连。她们索然说得一口听不出口音的长安话,那是有原因的。从两人进城的时候说不定就被小偷给盯上了,又或者是在冷饮摊上“财露了白”。 回到客栈后,幺姑和掌柜的商量,要将原本订的天字号上房换成人字号房。原本对她们笑脸相迎的掌柜听了她们的要求,顿时冷下脸来。经过一番争执,虽然最终如愿换了房间,但是却吃了一肚子的气,并且虽然今天就搬到了人字号房去住,但是房间却按照天字号上房的房钱计算。如果不是已经预付了十天的房钱,而且掌柜的态度坚决的表示换房可以,退钱没有这个可能,贺兰玥和幺姑又囊中羞涩,不然说什么都不住了。 好在人字号房不如天字号房间阔朗,里面器具陈设也很简陋,但是床足够大,睡两个人还是绰绰有余,而且收拾得也还算干净。看着狭小的房间,幺姑歉疚的说道:“这条件这么差。阿玥,都是我不好,要不是我……” 将手里的包袱放下,贺兰玥走上前拉着幺姑的手,拦住了她的话头,说道:“幺姑,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就不要再去想了。这房间虽然比不上天子号房,但是我又不是不能吃苦的,你也不要歉疚自责了。”虽然喝冷饮时是幺姑掏钱付的账,但是找回的银钱却是贺兰玥拿着的,她在逛街的时候花了一些,她把剩下的银钱拿给幺姑看,并算账给她听:“这房间的房钱不足天字号房的三分之一,所以我们住上一个月都没有问题。我这里还有几两银子,明天我们就去找工作。相信我,我们总不会饿死的。” 虽然贺兰玥计划的很好,但是计划不如变化快,幺姑病了。幺姑跟着贺兰玥在大漠生活三年多,之后从凤凰城到长安,这一路上风餐露宿,精神虽然还好,但是身体却疲累到了极点。到了长安后,她把两人的盘缠弄丢,虽然贺兰玥极力开解,但是她心里还是觉得憋屈的慌,回了客栈,又因为房间的事,跟掌柜的生了一场气,双面夹击之下,终于撑不住,于半夜发起高热来。 贺兰玥发现幺姑发烧之后,就张罗着要去请大夫,被幺姑给拦住了,她让贺兰玥打凉水来给她擦身降热就行了。因为在大漠的时候,幺姑发热曾用过这个法子,所以贺兰玥没想太多,就按照幺姑说的去做了。但是折腾了大半夜,幺姑的烧也没退,因此一大早,她就把大夫请过来给幺姑看病。 送走了大夫,到药店按照方子将药抓回来,这一下就花了一两多银子。看着瘪瘪的银袋,想到大夫的话音,煎完药,喂幺姑喝下去,让她盖好被子躺下,贺兰玥和客栈里刚才借煎药的炉子和沙罐认识的做杂活的常婆婆打了声招呼,托她在她出去的时候帮着照看一下幺姑,就出去找工作去了。常婆婆答应了下来,因为知道贺兰玥初来长安,不熟悉情况,所以将自己的孙子常山叫来,让他跟着她。 在常山的带领下,贺兰玥将长安差不多走了遍,发现她能做的工作非常少。对于在大漠里长大的她来说,纺线织布还是她在踏入中原地界才听到的词。至于裁衣刺绣,烹煮饭食,调汤弄羹等女子擅长的活计,虽然她也会,但是比起长安城里精通此术的妇人女子来说,她实在是不好意思说自己会,太粗糙了,根本是拿不出手。当初在大漠的时候,父亲对她方面并没有做严格要求,反而给她讲史,讲格物之道,讲天文地理,讲经济兵略,……。贺兰玥每天要完成父亲布置下来诸多此类的功课,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平常女儿家该学的东西上。她现在会的这些,还是跟幺姑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学的呢。 至于记数理账这类的工作,因为贺兰玥算术学得并不是很好,她一开始还不敢找与之相关的工作,但是在转了好几圈,没有找到能养活她和幺姑的工作之后,她试着去找了一下这方面的工作。结果发现,商铺里雇佣的像账房这类跟银钱货物打交道的职位,大多和店老板有着亲戚方面的关系。 就算没有亲戚关系,人家雇佣的也都是那些积年的,有口碑,有好名声的,行里都知道的老人,轻易不会用像她这样初来乍到长安,不知道底细的人。除非有身家清白,在长安定居多年,并有一定家资的人家肯给她作保。可是贺兰玥在长安上无亲无故,上哪去找这样的保人?君不羁这个人,各方面都符合条件。可是,这给人作保的事,不是你说出个人名就行的,是要保人亲自出面,又或者就算人不能亲来,也要出具亲笔文书之类的东西才行。若是有君不羁出面给她作保,也就意味着她知道君不羁人在哪了。届时,有君不羁欠的债在,她又何必像现在这样这么为难。 最后,因为贺兰玥识字,并且写得一手还算不错的字的缘故,在常山的帮助下,在书店里接了一份抄书的活计。因为纸墨笔砚需要自备,所以钱还没赚到手,反而先花出去了一笔。 回到客栈之后,贺兰玥趴在桌子上仔细的算了一下账,她这份抄书的活计扣除成本,每个月大约能有一千文上下的收入,看起来是不算少,比洗衣服之类的活计赚的多了,养活她和幺姑没问题,但是前提是幺姑的病很快就能好,不然的话,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第三二章 常一般不怎么生病的人,一旦生病,就是大病,而且拖拖拉拉的不易好。幺姑的病就遵循这个规律。很快贺兰玥手里的银子就因为给她治病花光了。见幺姑的病迟迟不见好,贺兰玥觉得之前请的大夫医术不够,开的药效验不大,有心帮她换个大夫,奈何“一文钱逼死英雄汉”。在长安城举目无亲的她,无奈之下只好将希望寄托在找到君不羁的身上。 贺兰玥脚步沉重的从长安县县衙走出来,一步一顿的走下台阶,耳边回响起户曹刚才说的话:“我说姑娘,长安城这么大,总共一百零八坊,有好几百万人。这户籍名册堆满了好几个屋子。你只说了个姓名,大概的年纪,但是连人是住在哪个坊,具体是干什么的,就算是经商,也有了大概经营范围吧,还有他家里情况,……什么什么都说不上来。你让我怎么帮我找人,你这不是逗我玩呢吗?除非把整个户籍名册全都翻一遍,这么大的工程,我可没有那个闲时间。” 看着街面上脚步匆匆的行人,吐了一口长气,贺兰玥打起精神迈步向前,迎面走来一位十八、九岁年轻人。那年轻人看到贺兰玥眼睛一亮,指着她,惊喜的说道:“姑娘,真巧,没想到我们竟然会在这里碰到。” 贺兰玥认出眼前的年轻人就是她在潼关关城外的食肆里遇到的两人中的一位。她从他和中年文士的谈话中偷听到他的名字是沈子行,是父亲在大雍的子侄辈。她面带笑容,装作不知道他名字一般,笑着和他打招呼:“是呀,好巧。这位公子,我们又见面了。” “我的名字是沈子行,不要那么客气,姑娘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就行了。”沈子行自我介绍之后,看着贺兰玥身后的长安县县衙,问道:“看姑娘似乎是从县衙里出来的,是到这里来办事的吗?” 贺兰玥把自己的名字也报了出来:“我叫贺兰玥。”回望县衙大门一眼,苦笑了一下,“我是想请户曹大人帮忙,帮我找一个人的,但是……” “姑娘想找什么人?说来听听,说不定在下能帮上忙呢。”沈子行见贺兰玥面露怀疑之色,捋了一下身上公服的衣袖,反手指着自己说道:“不才忝为长安县县丞,若是姑娘想在长安找人的话,我还是能出上一份力的。” 长安县县丞?贺兰玥听了他的身份之后,眼睛一亮,忙说道:“那我现在这里谢谢你了。我要找的是位名为‘许君’,‘许’是‘赞许’的‘许’,‘君’是‘君子’的‘君’,年纪和我相仿的一名少年。他可能是一名来往于西域和中原的商人,其它的我就不知道了。” 沈子行微挑了一下眉,疑惑的问道:“可能是一名商人?怎么,你不确定他是做什么的吗?” 贺兰玥缓缓的摇了摇头,想到君不羁他们身上种种疑点,迟疑着说道:“或者他也不一定是商人,也可能是世家豪门部曲,亦或者是……”犹豫了半晌,到底没把“军队”这两个字说出口。因为在她想来,如果是君不羁他们隶属军队的话,二十人进出大漠,按照大雍的军队编制,是斥候小队无疑,那么他们应该是来自和大漠接界的边城,而不是长安。想了一下,又说道:“或者他并不姓许,而是姓君,但是叫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沈子行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叹道:“这,这是什么人呀,怎么这么藏头露尾的?好像见不得人似的。”看了贺兰玥一眼,想到在潼关的时候她一身西域服饰,在脑海中脑补出一出中原到西域走商的少年欺骗当地纯真小姑娘感情的戏码,结果人家姑娘当了真,千里迢迢的跑到长安找“负心汉”来了,因而小心翼翼的问道:“这个人对姑娘很重要吗?” 贺兰玥不知道沈子行在脑子里脑补了些什么,听到他问话,下意识的点了一下头,旋即从他看着自己的目光中反应出他话里的意思,又赶紧摇头,“也不是很重要,只是……”她想向沈子行解释她跟君不羁的关系,但是话到了嘴边,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才能说清她和君不羁之间的关系,这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解释得清的。 虽然沈子行是沈家人,但是贺兰玥并没有想过认亲,而且也不想和沈家人走得太近。她现在的户籍资料上写着她是雍朝北地郡凤凰城人。凤凰城是边城,那里胡汉杂居,她身着西域服饰倒也能解释的过去,但是人在大漠里出没就不好解释了。再者,沈子行和她充其量不过是见过一次面的陌生人,关于自己的私事,她无意和他说的太多。 沈子行看她又点头又摇头的,话说的含含糊糊,更加认定自己想得没错,拍着胸脯向她保证:“贺兰姑娘,你放心,这事就交给我。只要这个许君人在长安,我一定帮你把他给你找出来。” “那就多谢沈公子了。”贺兰玥向沈子行施礼道谢,然后告辞离开。沈子行目送她的背影离开,直至看不见,转身正要进县衙的时候,看到君不羁走过来,笑着和他打招呼:“啊,君大人。” 君不羁态度倨傲的对着他点了一下头,表示回应,大步往县衙里面的户房走去。沈子行看到他这副目中无人的样子,摸了摸鼻子,自嘲的笑了一下,跟在他身后进了县衙。原本他还想着去户曹那里帮贺兰玥查一下那位许君,看到君不羁进了户房,不想去看君不羁那张冷脸,转身进了县丞衙。 户房里的户曹听到君不羁到来,赶忙迎了出来,满脸堆笑,态度谄媚的说道:“君大人大驾光临,恕卑职未能远迎,快,屋里请。”明明和君不羁互不统属,却把自己放到了君不羁下属的位置。 “不必了。”君不羁态度冷淡的拒绝,说道:“我想问一下,这些日子有没有一个从大漠来的年轻女子?”户曹忙回道:“没有。”看着君不羁脸上的神色,忙又说道:“放心吧,君大人,你府上的管家早已经交代过了。只要这女子一来长安,我就会立刻派人告知府上。” 君不羁瞟了户曹一眼,一句话也没说,干净利落的转身走人。一面往外走,他一面不自觉的叹气,算着时日,如果贺兰玥来长安的话,估计着该到了,怎么就一直没消息呢。 贺兰玥不知道她和君不羁前后脚,差一点就能碰到了,却偏偏就这么擦身而过。她去了药店,又帮幺姑抓了两付药,然后准备回客栈。走到一处两坊交接的拐角处,听到前面胡同里传来女子的呼救声。她往前的脚步顿了一下,转身进了胡同。看到她们刚到长安时,喝冷饮的时候看到的那名带着帷帽的女子被一名裸着上身,整个上半身都纹着鬼脸刺青,浓须满面的长身大汉压在身下。那女子头上的帷帽丢到了一边,被捂住了嘴巴,发不出声音来,手脚犹自不停的挣扎。 作为一名女子,贺兰玥无法接受在她的眼底下,眼睁睁的看着另一名女子受此侮辱。手腕一挥,一道金光闪过,长鞭就缠在长身大汉的脖子上,手腕一抬,又一使劲,那大汉就被弄昏了过去。她上前,用脚将大汉的身体踢到一边,扶起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子,问道:“你还好吧?” “我没事。多谢姑娘出手相救。”那女子惊魂未定的从地上爬起,伸手拉着刚才被大汉撕扯开来的衣襟,将胸前露出来的一片春光给遮住,抬起头向她道谢,看到她时,眼底露出惊讶之色。贺兰玥在她抬头后,也看清了眼前女子的容貌,认出了她。 两人不约而同的喊了一声:“是你?”两人又是不约而同的相视一笑。那女子伸手理了理刚才挣扎时鬓边掉落的碎发,说道:“没想到姑娘竟然也来了长安。”对着贺兰玥施了一个大礼,“两次见面,都被姑娘碰到我身陷困境,多亏姑娘出手相救,姑娘可谓是我的贵人。小女子薛萝在这里谢过姑娘了。还未请教姑娘的芳姓大名?” “我复姓贺兰,单名一个玥字。薛姑娘不必这么客气。这种情况,不管是谁遇到了,都不会袖手旁观,我不过是恰逢其事而已。”贺兰玥看了一眼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大汉一眼,说道:“薛姑娘,这里不是说话之地,我们还是赶紧离开吧。” 薛萝点了一下头,对贺兰玥说道:“贺兰姑娘,等我一下。”说着就弯下腰去,贺兰玥以为她是去捡丢在地上的帷帽,没想到她捡起了地上的一块大石,对着倒在地上的大汉脑袋砸了下去。石头落地,那大汉连哼都没哼一声,脑袋顿时开了花,脑浆和鲜血,白色红的,流了一地。 看到这一幕,贺兰玥几乎惊叫出声,幸亏想到了这里是哪,而且她到底也是见过大阵仗的,所以将惊叫声吞了回去。她不是没杀过人,也不是没看到过别人杀人,但是像薛萝这样娇娇怯怯的女子这样不露声色,不带半点征兆的杀人还是第一次见。前一秒她脸带笑意说着话,下一秒就动手杀人,而且期间面不改色心不跳。 杀完人之后,薛萝仿佛没事人一般,神色如常,拍了拍手上的尘土,捡起地上的帷帽,一脸平静的走到贺兰玥身边,说道:“好了,贺兰姑娘,我们走吧。” 看了看淡然若定的薛萝,贺兰玥又看了看地上的男尸,想要说什么,却难得的词穷了。薛萝看了她一眼,说道:“这种人渣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良家女子,该死!怎么,贺兰姑娘觉得这个人不该杀吗?” 贺兰玥知道,这世上或许有不怕死的女人,但是却几乎没有不怕被强/暴的女人,无关贞洁的问题,而是其中经历的屈辱、痛苦、难堪、……和所遭受的蹂/躏让人感觉到绝望和崩溃,那种恐惧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下来的。她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是说他不该杀。如果是在大漠,不需要你出手,我刚才就杀了他了。但是这里是长安,你就这么杀了他,没问题吗?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吧?” 薛萝不以为意的说道:“能有什么麻烦?你担心会被官差找上门?放心吧,不会的。” 反过来教训贺兰玥:“既然你也说他该杀,那么干嘛还放过他?该杀的人绝不能手软。像你这样顾忌这个,顾忌那个,拖拖拉拉的,这么不干脆,怎么行?你抬了抬手,放了他一马,不知道以后还有多少无辜的女子被他糟蹋呢,那他之后犯下的罪孽中至少有一半要算你的。我这会儿杀了他,则是在救人,是在积德。” 不管薛萝是不是为自己杀人的行为辩白,她这一番“纵恶既为恶”的理论,虽然是歪理,但是也还是有几分道理的。贺兰玥不是个擅长与人辩驳的人,也知道自己的个性不够果决这个缺点。听到薛萝对自己行事拖泥带水的批评,她想到了越顿皋啜,如果她像薛萝所说那样,不用去顾忌很多而直接行事的话,或许现在他已经被她杀死了。深有感触的说道:“或许你说的很对,确实,做事就该干净利落,该杀的人不能手软。” 薛萝一面将现场仔细的检查了一遍,确信没留下什么和她们有关联的痕迹,一面冷笑道:“像他这种人,都是老油子了,他能把我带着这里动手。就说明这个胡同这个时候绝对不会人过来……”看了身边的贺兰玥一眼,忙补充道:“哦,你是个意外。或者这里不是没人过来,只是来的不是官面上的人。那些路过的,知道他的凶名,明哲保身,就算听到什么动静,也都置若罔闻,不敢过来察看。他就算死了,只要一会儿我们离开的时候小心一点,不要让人发现,就不会找到我们身上。像他这样的人,活着的时候还不知道得罪多少人,又有多少人想要他的性命,这些就够官府头疼的了,和我们扯不上半点关系。好了,我们走吧。” 见薛萝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更何况,就算有什么事,人已经死了,现在再说什么也没用了,所以贺兰玥一声不响的跟薛萝一起走出了胡同。两人分开后,她拎着手里的药回了客栈。 第三三章 中秋节又称“团圆节”,向来都是家人团聚的日子,因此外出的人们都尽量赶在这一天回家和家人团聚,所以客栈里的客人除了有几个实在是因为有事不能归家的,剩下的大多都已经离开。而留在客栈里的,在这一天也都呼朋唤友,或者去找同乡同乐去了。 在这个举家团聚,欢乐喜庆的日子里,贺兰玥在客栈的后院守在一只红泥小炉旁边,一只药罐在炉上咕咚咕咚翻涌不休,淡淡的药香在院子内弥漫开来。她轻摇着手里的蒲扇,小心的掌握着煎药的火候。淡淡的药雾腾起,让她的面容变得模糊不清起来。 今天上午贺兰玥到长安县衙去听消息,沈子行将她让到了县丞衙,说道:“贺兰姑娘,这几天我把整个长安城的户籍文书都翻遍了,名为“许君”的男子一共有五十六人,除去老幼,其中年龄和你相仿的一共有八人,不过据我所知,这八个人里有六人,一年之内都没有离开过长安,剩下的两人,虽然离开过长安,但是一个去的是巴蜀,一个去的是九江,没有一个去过凤凰城。” 贺兰玥抑制不住失望之情,轻点着头说道:“我知道了,谢谢沈公子。”她没想到竟然把整个长安城的户籍文书都翻遍了都没找到君不羁这个人。既然这样,他为什么又和她做出长安之约?难道许君这个名字是假的?又或者他人并不在长安,那个所谓的长安之约不过是他随口说说而已? 想到文叔他们对她的猜疑和忌惮,当时他们又身处大漠,对许君这个名字是假的,贺兰玥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连长安之约都是假的,那她就无法接受了。可是转念一想,在这一点上,他似乎没有骗自己的必要。那么为什么就找不到他呢?到底要怎样才能找到他? 沈子行看到她眉宇间的神色,觉得还是早点戳破她的希望,让她不要对那个“负心汉”再抱有期望的好,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担心这几个人说谎,结果他们都能找出证人证明他们所言不虚。而且我拿你的名字询问他们,他们都说没听过这个名字,也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看看,也许他们真的有人在说谎,他们所找的证人帮着他们做假证呢。” “不必了。”贺兰玥摇了摇头,“怎么会有人说谎?沈公子不用安慰我了。我相信你一定是把事情调查得清清楚楚,证明确凿无误才会和我说的。不会有错的。”她不觉得君不羁是那种敢做不敢当的人,所以如果沈子行真的找到了他,他一定会承认,既然这些人说不认识她,那就真的不认识。 虽然知道了许君这个名字是假的,但是贺兰玥并没有太过生气,反而有了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她早就有过这方面的猜想,所以对这个结果,并没有感到太过意外。原本她还对自己没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实姓名,觉得挺不好意思的。这下好了,两边扯平,谁也不欠谁的。 沉吟了一下,沈子行说道:“其实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如果这个许君是你所说的世家门阀部曲的话,很可能根本在户籍里查不到这个人。因为世家门阀里的部曲为了保证他们的忠心,大多用的都是‘家生子’,这些人在大雍户籍上是‘隐户’。” 贺兰玥摇了摇头,非常干脆的说道:“这不可能。”对上沈子行疑惑的神情,解释道:“我虽然和他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他绝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的手,由别人来主宰他命运的那种人。更何况那帮人称他为‘少爷’,对他发自内心的尊敬也是毋庸置疑的。他的气度和风范绝非是屈居人下,与人为奴的人能有的。” 沈子行闻言失笑,说道:“贺兰姑娘,顶级的世家门阀有着好几百年的历史,他们的部曲中有些人是从第一代开始就跟着主子,几百年下来,浸染出的世家气度和风范其实并不比世家子差什么。虽然他们身份上是奴,但是就算是在世家门阀内部也不敢真把他们当奴来视之。他们也有自己的家业,甚至不比主家差什么,之所以还留在主子的家中,不过是那一份忠心而已。” 虽然沈子行言之有理,但是贺兰玥不觉得有这种可能,不过她没有就此和他进行辩驳。想到分别时,君不羁和她定约,那副信心满满,似乎她只要到了长安就一切都没问题,两人一定会见面的样子。她不由得问道:“沈公子,你觉得有没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根本不需要四处打听询问,到了长安直接就能把人找到呢?” 沈子行笑了,点头道:“有,当然有。”贺兰玥惊喜交加,说道:“真的?那是什么样的情况?”他指着皇城的方向,“住在正阳宫里寿安殿、紫微殿和鸾和殿中的那几位,就不需要去查问打听。”贺兰玥无奈的看了他一眼,嗔道:“沈公子,我在和你说正经的呢。” “我也在和你说正经的呢。”沈子行说道:“除了住在皇城里的最上头的那几位,来到长安不需要打听,一找就能找到之外,剩下的哪怕是皇亲国戚都是要查问的。” “皇家自立国后,迄今为止,只传了三代,但是皇室宗亲可不算少,毕竟赢氏不是从石头缝里冒出来的。高祖皇帝做了龙椅,他那些兄弟也都跟着‘鸡犬升天’。到了下一代,不管有多少皇子皇孙,只能有一人坐上皇位。这些亲王郡王们,子生孙,孙生子,……队伍庞大的很,除了宗正寺,其他人实在是难将皇家的枝枝蔓蔓做到了如指掌,世人所知的不过是知名的寥寥几人罢了。” “在皇上的后宫中,除了皇后之外,还有许多妃嫔,这些妃嫔的家人有些在地方,有些搬到了长安,散落在长安各个坊里。若是想要找人的话,还是要打听询问的。” 沈子行掰着指头算着,“现任皇帝后宫中,姓许的只有皇后一人。许家倒是好找,许皇后的两个哥哥还有两位姐姐,全都住在离皇城不远的北阙。其中倒是有几个和你年纪相仿的男子,但是除了太叔家的太叔通离开了长安,剩下的都好好的呆在长安,没有出去。可是太叔通是被皇上下旨贬去辽东的,借他几个胆子,他也不敢不去辽东,反而跑去凤凰城呀。”沈子行想到了君不羁,他倒是有这个胆子,不过一想那个时候他正处于禁足之中,自然不可能跑去凤凰城。因此,他就这么把君不羁给排除了,造成贺兰玥和君不羁再一次擦身而过。 成亭侯许平家一座敞厅中,上首居中坐着才八月份就身穿皮裘,瘦削的脸上有着两团病态的嫣红的许平和他的妻子王氏,左首是高岳侯许安和永乐长公主,再往下就是君不羁。右首则是许平和许安这两家的孩子。大厅四周挂着羊角灯,正中间摆放着一张雕花梨木四季富贵的香案做月台,上面焚着斗香,秉着烛火,陈设着瓜果月饼等物。地下铺有拜毡锦褥,以许平为首,领着众人上香拜月。拜过月亮之后,众人各自落座,摆上酒,开怀作乐赏月。 遇到贺兰玥那天是五月十五,今天是八月十五,都三个月了。按道理说,她怎么也该到长安了,可是怎么就是不见人呢?难道她没来长安?想到这种可能,君不羁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他晃了一下头,将那脑海里的这种可能性给否定了。她就算不是因为和他的约定而来,根据他的观察,和他们同行的时候,贺兰玥可是一直在不露声色的和跟着他一起去大漠的那些人打听长安的一切,如果她不想来长安,又何必费心思打听这些?那么为什么她还没有到呢?是不是有什么事耽误了?又或者其实她人已经来了,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 徐府筵席排开,来人都已经落座,不过正中的席位上却是空着的,身为主人的莫落舒还没有来。虽然他没来,但是来客们并没有喧哗,也没有人想着要派人去催促一下,席上反而透着一种诡异的沉默,因为莱客们都知道值此节日,莫落舒此刻应该在祭拜父亲。本来是个欢庆的日子,但是对莫落舒来说,越是这种日子,心里越难受。 在莫落舒卧室后面有一间暗室,这是一个小小的房间,正对面是一张长长的紫檀雕螭香案,香案后面立着一个空白无一字的灵牌。莫落舒拿着巾帕将灵牌擦拭干净,将香案上供着的瓜果点心换过,捻过香,对着灵牌拜了三拜,将手中的香插到香案正中的四足双耳貔貅青绿古铜鼎中。做完这一切,这才转动轮椅出了房间来到席上。 …… “贺兰姑娘,今天中秋,尝块月饼吧。”因为客栈里人不多,所以大师傅们这会儿都歇歇了,但是做杂活的常婆婆却没得歇。她走了过来,笑眯眯的递给贺兰玥两块香喷喷油汪汪的月饼,打断了她的沉思。 贺兰玥迟疑着没有伸手,常婆婆的儿子儿媳早年生病死了,留下孙子常山跟她过活。两人就靠着常婆婆在客栈里打杂的微薄收入维生,她常看到常婆婆在厨下洗碗的时候,将客人吃剩下的饭菜捡回家去。这两块月饼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对常家来说,可能值他们婆孙两个好几天的花费。幺姑生病在床,她有的时候出去办事,没少托常婆婆帮着照顾幺姑,可是因为囊中羞涩,从来都没给她报酬,这已经让她觉得很不好意思了,哪好意思再吃她的东西呢。 “给你,你就拿着。”常婆婆将月饼硬塞到贺兰玥的手中,板着脸说道:“难不成你是嫌弃老婆子的东西不干净,又或者是担心老婆子在这里下了药?”贺兰玥赶忙摇头,心中洋溢着一股暖意,手里拿着这两块包含的情谊比黄金还要贵重的月饼,面露感激,低声说道:“谢谢婆婆。” 常婆婆说道:“这月饼是我家小山专门从王记点心店排了老长的队伍买回来的。这王记是长安城里的老字号了,都开了有一百多年了,父传子,代代相传,在做点心这一块有独到的手艺,是其他的点心店都比不了的。因为生意兴隆,供不应求,每天只做三千份,卖完了就关店,听说连那些王公大臣们都要派人到王记去买点心呢。老婆子我这辈子也是第一次吃他家的东西。” 听常婆婆带着骄傲和自豪向她讲述孙子的孝心,她想到常山也有十三、四了。在常家这样的人家,也是老大不小的年纪了,更何况常婆婆都这么大年纪了,每天还要辛苦做活,而常山却游手好闲,不事生产,靠着常婆婆来养活,在街面上四处转悠。 犹豫了一下,贺兰玥试探着说道:“婆婆,小山就这么一直在街面上混也不是个事,而且我看他似乎对加入那些帮派并不感兴趣,但是一直这么不上不下的,终非长久之计。难道婆婆就没想过给小山找个差使?” 常婆婆叹了一口气说道:“怎么没想过?这孩子身体自小就不好,生的瘦弱单薄,像卖气力这样的活计纵使他有心,也是做不了的,但是不需要出卖力气的活计哪里是那么好找的,都是需要人推介的。我一个糟老婆子,没钱,没关系,没门路,有心无力。去年我拉下脸皮求掌柜的让小山来店里做店小二,掌柜的倒是答应了,但是小山不愿意。他在街面上晃悠,也是想结识一些人物,从中找个能学到本事的差使。老婆子也知道他这样做希望渺茫,但是不让他碰个头破血流,他是不会死心的。我虽然帮不了他,但是现在还能动,也还能养活得了他,就让他去逛吧,说不定老天开眼,哪天真让他碰到机会了呢。” 感叹常婆婆对孙子的宠溺,沈木兰不由得想到了父亲在世的时候也是这么宠着自己,那个时候,自己被宠得天真不知世事,是多么幸福呀。抬起手,轻轻擦去眼角的泪花,她起身往药罐里又加了一遭水,复又坐了下来。 常婆婆左右看了看,见周遭无人,压低了声音说道:“贺兰姑娘,我听小山说,你们有在长安停留几年的意思。既然这样,你们一直住在客栈也太抛费了,倒不如在赁处房。每个月的房租比在客栈住通铺还要便宜很多。而且到时,你给幺姑熬药或者另做点什么也不用每次都另外再交钱。” 客栈的天地人三种房间是免费供应饭菜的,但是幺姑在病中,就算吃得下人字号房供应的粗粝饭食,贺兰玥也不能让她吃,因此都是另外买了米菜回来单给她做,但是在客栈里熬药和使厨房,都是要另行收费的。每次三五文不等,虽然钱看似不多,但是架不住她日日都要用,一日三顿不拉,这么一算下来,积少成多,钱数就很可观了。 因为预付了十天的天字号房钱,后来改成了人字号房,所以在一个月内贺兰玥不需要付房费,但是一个月之后,人字号每天七十文的房钱,再加上乱七八糟的开销,这客栈确实是住不起了。常婆婆的建议完全是为贺兰玥她们考虑,对客栈来说却是不利的。对她的好意,贺兰玥很是感激。 其实贺兰玥和幺姑也商量过这个问题,但是租房子,她们两个女子,除了价钱之外,还需要考虑很多问题,很麻烦的。她对住在哪里倒是无所谓,但却不能不考虑幺姑。毕竟幺姑不像她一样,有功夫在身,而她又不能时时刻刻守在幺姑身边。这些日子她往书店送抄好的书,可是听了好几起寄居长安的士子因为房子租的不妥而闹起纠纷的事。贺兰玥咬咬唇说道:“谢谢婆婆提醒,只是我才来长安没几天,对长安不熟,就算想租房,都不知道该去哪租。” 常婆婆不以为意的说道:“这事简单,回头我让小山子带你去,他整天在街面上跑,这方面熟得很,保证帮你们租一间价钱便宜,周边环境又好的房间。” 说话间,药煎好了。贺兰玥用抹布捏着药罐的两耳,将里面的药汁倒到陶琬里,放到托盘上,端给幺姑。靠着床头躺卧的幺姑看到她推门进来,挣扎着,想要坐起来。看到她的动作,贺兰玥赶忙将手里的托盘放到桌上,走上前扶起她,并将枕头放在她的腰后,让她坐得更舒服一点。 幺姑喝完药,将药碗递给贺兰玥,叹了一口气说道:“是我拖累你了。”贺兰玥笑道:“看幺姑你这话说的,什么拖累不拖累的,你说这话倒显得和我生分了。你呀,现在什么都不要想,当前的任务就是好好养病,这才是最要紧的。” 看着贺兰玥眼下的青黑,幺姑眼中充满了歉疚。因为她的病,贺兰玥晚上要照顾她,所以休息得并不好。为了赚两个人的生活费,更重要的是她的药钱,她不分白天黑夜的抄书。幺姑情绪低落的说道:“阿玥你的眼睛都累眍?了,都是我的错。原本我和你一起来长安,能帮你一把,是来照顾你的。没想到我这又是弄丢盘缠,又是生病的,没帮上忙不说,反而添了很多乱,还让你来照顾我,早知道这样,我倒不如不来的好。” “说什么话呢。我们两个在一起,不用分开,我不知道有多高兴。”贺兰玥笑道:“幺姑,你怎么了,这可不像你。西骉鹘政变的时候,我们逃出来,那个时候你和我说,人这一辈子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当初那么难我们都过来了,难道现在比那个时候还糟糕吗?都说人生病的时候会变得很脆弱,原本我还不相信,现在看你的表现,我信了。 盯着幺姑的眼睛,贺兰玥发自肺腑,真挚而又诚恳的说道:“幺姑,你知道吗,我很庆幸有你在我身边,而不是我独自一人,只有影子与我做伴,让我不至于感觉到孤单……” 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打断了她的话。贺兰玥和幺姑纳闷的相互看了一眼。她起身去开门,看到薛萝站在门外。薛萝对贺兰玥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举起手中装着月饼、红枣和苹果的篮子,用带着一点小抱怨的语气说道:“哎呀,真不容易,终于找到你了。当日分开的时候忘了问你住哪了,你是不知道,为了找到你,不知道费了我多大的功夫。”见贺兰玥站在门口不动,她挑了一下眉,“大家都身处异乡,逢此佳节,看着别人阖家团圆,心里一定不好受。我是特地来找你的,我们彼此做个伴,一起过节。怎么,不欢迎我吗?” 第三四章 薛萝带着东西来到客栈,找贺兰玥过中秋,贺兰玥将她让到了屋里,请她坐下。薛萝进屋后,看到靠着床头坐着的幺姑,忙上前问候。幺姑不动声色的打量着薛萝,用眼神示意贺兰玥,询问她,这就是你在大漠流沙中和前几天在胡同中救下的那名倾国女子?当日贺兰玥救了薛萝之后,回到客栈就把这事和幺姑说了,并告诉她,这个薛萝就是那日她们看到的那名会踽步的那名戴帷帽的女子。 贺兰玥微点了下头,拽出凳子让薛萝坐下,倒了一杯茶递了过去。薛萝接过茶,和幺姑闲话了起来。在幺姑不留痕迹的打探下,得知薛萝比贺兰玥大大半年,是北地郡凤凰城人,此次是跟着两位哥哥和一位表兄来长安城闯荡的。一番话说下来,薛萝可谓是滴水不漏,该说的都说了,不该说的是一个字都没吐露,似乎也是有秘密在身的人。 为了庆祝中秋,满城人家除了焚香拜月,祈求月神的保佑之外,民间还有烧斗香、树中秋、砌宝塔、点塔灯、放天灯、走月亮、舞草龙等众多活动。薛萝邀请贺兰玥出去看热闹,贺兰玥看着幺姑,面露迟疑之色。幺姑笑道:“阿玥,你跟薛姑娘出去玩去吧。我没事的。” 在幺姑的再三催促下,贺兰玥跟着薛萝出了客栈,在门口的时候遇到了客栈掌柜。客栈掌柜看到贺兰玥,堆着一张胖脸,扭动着肥胖的身子来到她面前,说道:“贺兰姑娘,正好,我正要找你呢,有话要和姑娘说。” “找我?”贺兰玥纳闷的说道。看着掌柜的眼神中带着深深的厌恶,每次他找自己都没好事,除了要钱就是要钱,笑了一下,“我似乎不欠掌柜的房钱吧,而且每次熬药和借用厨房的时候,也都是付了钱的,当场结算清楚。不知道掌柜的找我有什么事?” 掌柜的圆脸上带出团团笑容,说道:“贺兰姑娘,如今上好的清灯油要足足八十文一斤,比我们客栈人字号房间的房价还要贵上十文。虽然房中的灯油是让客人免费使用的,但是像姑娘这样一点几乎就是一整夜的几乎没有。贺兰姑娘,本店店小利薄,要养活的人很多,要是客人们个个都像你这样,那我还活不活了?再这样下去,本店可是折耗不起。所以如果姑娘以后还要这么点灯熬油的话,那么就恕老朽不客气了,要另收灯油钱了。” 为了多赚一些钱回来,这些日子贺兰玥熬夜抄书,没想到竟然被掌柜的盯上了,来跟她要灯油钱。她强忍着把鞭子抽上掌柜的那张可恶的胖脸的冲动,说了一声“知道了”,就赶忙拉着薛萝出了客栈,不然她真怕她忍不住气,出了手。 走在街上,薛萝看着她眉眼中的抑郁之色,关切的问道:“你没事吧?”贺兰玥摇了摇头,对她扯了一下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表示没事。两人跟着熙熙攘攘的人群逛了半晌,街上热烈的气氛和人们脸上洋溢的笑容,驱散了贺兰玥心中的不快。 路过人头涌涌的女娲庙,薛萝拽着贺兰玥就往里面走,说道:“走,我们到女娲庙里拜嫦娥仙子去。”月中嫦娥,以美貌著称,故少女拜月,拜嫦娥,为的就是愿“貌似嫦娥,面如皓月”。贺兰玥看着薛萝,惊道:“你还要拜嫦娥呀?”看着眼前拥挤不堪,汹涌的人群,她不免觉得头疼,虽然不情愿,但是到底身不由己,被薛萝拉了进去,跟在一众少女之后,拜了一番嫦娥。 从女娲庙里走出来,薛萝说道:“贺兰妹妹,你知道吗,相传古代齐国丑女无盐,因为生的貌丑,一直都嫁不出去。有一年八月十五,她于月下拜月,拜嫦娥仙子,结果被微服出宫的齐王看到,当时齐王觉得她美如嫦娥,所以就将她选入宫去,并立她为皇后。” 听出薛萝话里含着的淡淡欣羡之意,贺兰玥纳闷的看了她一眼,说道:“我听到的故事可不是这种说法,而是说无盐虽然貌丑,一直未能出嫁,但是却很有才华。她关心时政,自请见齐宣王,指责其奢淫腐败,陈述齐国危难,为齐宣王采纳,立为王后。于是拆渐台、罢女乐、退谄谀,进直言,选兵马,实府库,齐国大安。” 轻叹了一口气,“且不说那三千屋宇处能不能带给人幸福,单说现在的皇上,虽然在国家大事上表现得雄才大略,英明神武,但是在对待后宫妃嫔上,不管怎么看,都不是一个足以托付终身的好人选。皇上原来的皇后出自董家,是太皇太后的侄孙女,董家为了皇上的皇位可谓付出良多,但是董皇后在太皇太后过世不久,就毫不留情的被废。现任许皇后以一名街头卖唱谋生的女子身份登上后位,一家子都跟着飞黄腾达,都说皇上待她甚厚。可是世人都知道,宫里现在得宠的是刘贤妃和王充容,还有一名崭露头角的赵美人。据说哪怕是许皇后都要避其锋芒。宫里每年还派有‘花鸟使’到各地采择天下美女充实后宫。不管从哪里看,我都不觉得皇上是女子理想中的良人,更不要说他的年纪足以做我们的父亲了。” 拉着薛萝的手,贺兰玥说道:“薛姐姐你是个聪明人,而且并不是个贪慕荣华的人。薛姐姐应该读过那些宫怨诗词,那诗句中蕴含的血泪难道还不足以让人引以为戒吗?以薛姐姐你的品貌,嫁给一个年纪相当,疼你爱你的青年才俊做丈夫,举案齐眉,相亲相爱的过一辈子绝不是难事,又何必去羡慕那些人前看似显贵,背后却不知道有多少眼泪,‘红颜未老恩先断’,只能看到高高宫墙中那一片天,不得自由的深宫女子呢?” 薛萝笑了一下,说道:“看贺兰妹妹这话说的,我哪里羡慕她们了。我不过是说了一个丑女无盐拜月的故事,反倒招了你这么一大篇子话。”拉着贺兰玥往前走,“我刚才看到前面的摊贩里有卖石榴的,我最喜欢吃石榴了,走,我们去买几个吃。” …… 因为不想让客栈掌柜贪那个便宜,贺兰玥自己从外面打了灯油回来用。那掌柜的看到她这么做,竟然把她房里油灯的灯油倒了个一干二净,之后日常要用的灯油更是不送了。事虽小,但是却很气人。气得贺兰玥想打人,但是考虑到空空如许的钱袋,还有病在床上的幺姑,又不得不把怒气给压下去。 将抄写好的书送到书局后,拿着结算的工钱,贺兰玥买了一些米和菜回到客栈,又被客栈掌柜给拦住了。掌柜的一张胖脸上挤出油腻腻的笑容,说道:“贺兰姑娘,你的家人自住进客栈后就开始生病,这一病就是半个多月,总也不见好。住在客栈里的其他客人都怀疑她是得了疫病,因此都不敢在我这里住了,纷纷去了别家……” 一道金光闪过,缠住了客栈掌柜因为人太胖,而几乎看不到的脖子。贺兰玥寒着脸,冷声说道:“掌柜的,你是不是觉得我一个弱女子很好欺负?自从我们住进来,你每隔几天就变着法的跟我要钱,看来我一直隐忍退让,满足你的无理要求,似乎养大了你的胃口,让你变得更加不知足起来?你是不是觉得除了你这家客栈,我们就无处可去了是不是?……” 掌柜感觉到缠在脖子上那冰冷的鞭子触感,顿时差点吓尿了裤子,打着哆嗦,乍着胆子说道:“这,这里……是长安,是天子脚下,不是可以……可以任意胡为的地方,你,你若是……” 贺兰玥的手稍微一使劲,一拽,那掌柜一个跄踉,差点栽倒在地,然后手一抖,那掌柜站立不住,一下子撞到旁边的柜台上,顿时头上就肿了一个大包。冷眼看着哎哟,哎哟呼痛的掌柜,嘴角带着讥笑,她学掌柜的说话:“若是,若是……我动了手,那又怎样?你又能奈我何?” 早在贺兰玥和客栈掌柜撕破脸的时候,就有人去通知了幺姑。幺姑将两人的东西收拾了一下,拎着包袱,在常婆婆的搀扶下,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来到贺兰玥身边,说道:“阿玥,我把东西都收拾好了,我们走吧。” “好,你先出去,我马上就过来。”既然要闹,贺兰玥就没打算放过掌柜。在客栈里住了这些个日子,深知掌柜锱铢必较,爱钱如命的性格,她勾起嘴角,笑了一下,抬起脚,将掌柜踹成了个滚地葫芦,然后手里的鞭子一挥,东一下,西一下,很快就将大堂砸了个稀巴烂。 看着摔在地上碎裂的杯碟碗筷,打破的酒缸,淌在地上的酒水,还有被砸坏的桌椅板凳,……被小二扶起的掌柜只觉得心如刀割,哭丧着脸,大喊着:“住手,赶紧住手!”又嚷嚷着要报官,可惜因为他平日里待人刻薄,不得人心,根本没人理他。 大砸了一通,将胸中的闷气全都发了出来,贺兰玥这才罢手,转身离开。出了客栈,和等在外面的幺姑汇合,两人上哪去成了问题。因为这个时候,她口袋里不足三十文钱,够两个人买几个包子填饱肚子的,但是住处却不好解决,客栈里,哪怕是大通铺,最便宜的也要每人每晚二十文,更何况幺姑还是病人。 就在贺兰玥和幺姑站在街头感觉到长安之大,无处可去的时候,薛萝迎面走了过来。来到两人跟前,薛萝说道:“不知道是不是我们之间心有灵犀呢,我想着长安物价腾贵,居大不易,住在客栈里花费太高,所以就收拾好房间,准备邀你们搬到我那去住,没想到你们这边已经收拾好东西了。”上前搀扶幺姑的另一边,“只是我那边没有客栈舒适,可能要贺兰妹妹和幺姑你们将就一下了。” 虽然觉得有些不妥,但是无处可去的两人相互看了一眼,还是决定跟薛萝走。闻言幺姑苦笑道:“薛姑娘客气了,客栈里人来人往的,复杂的很,而且若非薛姑娘收留,我们就是要流落街头,露宿野外的人了,哪里还敢挑剔。只是打扰薛姑娘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跟着薛萝来到一个大院子,看到门口挂着红灯笼,上面写着“花零居”三个字。幺姑脚步顿了一下,微不可察的眯了一下眼睛,斜瞟了薛萝一眼,然后状若无事一般走了进去。 进了院子后,院子里铺着二尺方的灰砖,有小孩拳头大小的鸭卵石卵铺成的小径,图形不一,迤逦婉转。院中一个三十尺宽的活水水池,中有一座假山,有一株叫不名来的植物,如翠带飘摇,牵藤引蔓的爬满假山。由三层高石阶通上走廊,只见一排五间大屋,四面出廊,东西两厢各有三处廊屋,皆是筒瓦泥鳅脊,红窗油壁,一色水磨群墙,下面虎皮石的台阶,收拾得很是整齐。 后院与正院有墙相隔,有一个六角门相通,推开门,穿过青砖砌的只能一人通过的门洞到后院。贺兰玥和幺姑看到院内的景象顿时一愣,这和正院的反差太大了,几乎是天差地下之别。屋子看出应该是和正院的房子一起建造的,只是油漆剥落,上面的瓦好像也好久没捡了,旧得不堪。整个院子乱糟糟的,半空中宛如蛛蛛结网一般,横七竖八的拉了很多绳子,上面晾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和五颜六色的被褥。两边各立着一个乐器架,各色乐器胡乱的放在上面。 “因为住的人多,所以这里乱了点。”薛萝看到两人的神色,解释了一句,然后带着两人弯腰低头,穿过半空中的绳子,来到她的住处。明暗两间房,住着她和三位哥哥,最里面一间就是她的房间。贺兰玥扶着幺姑走进里间,看到屋里只有一张床,顿时猜出薛萝说的什么收拾好屋子请她们和她一起住,不过是看到她们无处可去的窘状临时编出来的言语。 薛萝见贺兰玥和幺姑把目光落在了屋里的床上,笑了一下,说道:“看来谎话被戳穿了。我本来是去找贺兰妹妹的,没想到正好碰到你们从客栈里出来。”指着左边角,“这屋子还算宽敞,再摆一张床绰绰有余,住起来也不算挤。我睡觉时也没什么坏毛病,我们三个就同住一间屋,还请两位不要嫌弃。” 幺姑抢在贺兰玥前面说道:“薛姑娘实在是太客气了,这已经很好了。得姑娘援手,使我们有遮风挡雨的栖身之地。对姑娘收留我们俩,我们只有感谢的份,又怎么好意思挑挑拣拣,我们绝对那种不识好歹的人。” “幺姑,你还在病中,赶紧躺在床上好好休息吧。”薛萝走上前,帮贺兰玥扶着幺姑在床上躺下,对贺兰玥说道:“贺兰妹妹,既然你和幺姑住在这里了,一会儿我带你去跟房主打声招呼,知会她一声。” 贺兰玥拉过被子给幺姑盖上,掖严被角,闻言点头说好。犹在病中的幺姑,经过这么一番折腾,确实累了,躺在床上,不一会就睡了过去。等幺姑睡熟,贺兰玥跟着薛萝蹑手蹑脚的出了屋,轻掩房门,去了房主的住处。 到了上房,只见一位穿着大红纱衣,半掩半开,露出里面的葱绿抹胸,袖子挽着几挽,脚下趿拉着两只红色绣鞋,容貌妖娆妩媚,年纪看起来有二十七八岁的女子斜倚在门口。这女子正在嗑瓜子,看到薛萝和贺兰玥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眼睛一亮,用一种懒洋洋语调说道:“阿萝,你身边的这位是你帮我招揽来的姑娘吗?眼光不错嘛!” 薛萝笑了一下,说道:“花姐,你误会了。这是我的一位同乡,她和她的同伴现在搬过来和我住,因此我带她过来告诉花姐一声,免得以后她们在院子里进进出出的时候闹出什么误会来。” 花姐微挑着眉,带着几分惊讶说道:“和你一起住?就你那个屋子,再塞两个人,你们也不嫌挤得慌!”上上下下的打量了贺兰玥一番,她腰身轻摆,一步一生姿的走到她面前,妩媚无限的笑着,用一种充满诱惑的语气说道:“跑去跟阿萝去住,三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可见你口袋里一定是没什么钱。不如跟我混吧,我保准你住的舒舒服服的,吃香的,喝辣的,……” 薛萝走过来抓住贺兰玥,将她拉到自己身后,挡在她前面说道:“花姐,别开玩笑了。我只是带人过来知会你一声,如今人见到了,我们走了。”说完,拉着贺兰玥就走。 身后的花姐气的跳脚,叉着腰,高声说道:“你个死阿萝,臭阿萝,你,你……是不是要气死我你才甘心!你自己不肯下水,还拦着别人发财!既然这样,就把人藏得严严实实的,别把个好苗子送到老娘面前来馋老娘!”见薛萝和贺兰玥头也不回,根本不理她,气得她跺着脚,指天画地的大喊:“老娘的花零居做的是男人的生意,是男人找乐子的地方,不是用来出租的!你信不信我把你们都赶出去!让你们谁也住不成!” 其实就算花姐不说破,贺兰玥也猜出一二来了,她看了身边的薛萝一眼,不明白她怎么找到这里来的,一般人谁会跑到这种地方来租房子。薛萝看出她的疑惑,解释道:“跟我一起上京来的五哥笛笙管箫,钟鼓琴瑟等各色乐器虽然没有一个精通的,但是都能拿得起来。他来这里应聘乐工,虽然没聘上,但是被他打听到这里有房出租,每个月六百文的房租,在这个地段,简直是便宜的不能再便宜了,几乎和白捡一样,环境也还可以,所以我们就住进来了。你别看花姐咋咋呼呼的,很厉害的模样,其实嘴硬心软,还是很好说话的。别把她刚才的话当真,她不会撵我们走的。” 贺兰玥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到了晚上,薛萝的表兄和两位哥哥都回来了,她将贺兰玥和幺姑介绍给他们。薛萝的表哥姓刘,人长得敦敦实实的,不太爱说话的样子,整个晚上贺兰玥对他的印象就是吃了一碗、一碗又一碗的米饭,把锅底都刮了,而且又吃了四个大馒头才放下筷子。薛萝的五哥薛莒看上去斯斯文文的,说话音调很轻,很柔和。六哥薛苋说话行事带着这个年纪的少年独有的莽撞,言语间对游侠们的豪情义气极为推崇,身上有着市井子弟的油滑之气。 据薛萝介绍,薛莒和薛苋和她是同胞兄妹,但是薛萝和两个哥哥没有一点长得相似之处,如果只看她的这两位哥哥的话,如非亲眼所见,并得到他们的亲口证实,绝对不会相信他们会有这么一个生得倾城倾国,容貌出色的妹妹。 他们三位是薛萝的哥哥,但是很明显,他们一行四人中,当家作主的是薛萝这个做妹妹的,因为他们对薛萝留贺兰玥和幺姑与他们一起住,没有表示丝毫的异议,就好像是薛萝在和他们说今天晚饭是吃馒头还是包子一样,非常平淡的就接受了。就这样,贺兰玥跟幺姑和薛萝他们的同居生活就这么波澜不惊的开始了。 自住进来之后贺兰玥和幺姑受薛萝照顾良多。两女相处得很是投契,可谓是“倾盖如故”了。原本彼此称呼之中还带着姓氏,后来干脆直接以“姐姐妹妹”来称呼。过了没几天,两人在院中摆了香案,诚诚恳恳的烧了香,拜天拜地,结为金兰姊妹。除了薛萝的三位哥哥和幺姑外,还请了花姐及花零居的众人来做见证。 贺兰玥和薛萝一起跪在香案前,虔诚焚香,拜了又拜,诚心诚意的说道:“苍天在上,黄土在下,今日我贺兰玥(薛萝)结为异姓姊妹。从今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荣辱与共,患难相依,同心协力,相互扶持,不离不弃!此行此心,天地共鉴,若违此誓,天打五雷轰,人神共厌!”说完,两人便虔诚的拜倒于地,对天磕头。 第三五章 不同于贺兰玥是在见到花姐时才知道花零居是干什么,幺姑在看到“花零居”这三个字的时候,就猜出这里是什么地方了。那个时候她还以为薛萝不怀好意,想打贺兰玥的主意,后来虽然证明她想多了,薛萝不曾藏有坏心,但是对贺兰玥和薛萝结拜一事,并不赞成。理由是贺兰玥出身高贵,薛萝不配做她的姐姐。对此贺兰玥嗤之以鼻,正如幺姑劝阻不了贺兰玥来长安一样,也拦不住她和薛萝结拜。 和薛萝义结金兰的次日,薛萝带着贺兰玥来到城中的最高处——龙首原,从这里往东看过去,就能看着那金碧辉煌的宫城殿宇。她指着气派非凡的皇城说道:“妹妹,你看,那是皇宫。中秋节那晚你说我羡慕那些宫墙里的女子,当时我否认了。其实我不仅不羡慕她们,而且还很同情她们,甚至可怜她们。可是,可是……我明知道那个深宫宫阙里并不是个好去处,但是我却有着非去不可的理由。” “非去不可的理由?”贺兰玥讶然,一头雾水的看着薛萝,失笑道:“姐姐不是在说笑话吧?既然你明知道那里不是个好去处,为什么还要往里面跳?明知道火坑还要往里跳,可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吗?” 薛萝转头对着贺兰玥凄然一笑,眼中泪花闪闪,遥望远处,神色幽幽的说道:“其实我的名字不是薛萝,而应该是梅萝。这个‘梅’姓就是曾经几百年来赫赫有名的文坛领袖梅氏的那个梅。” “梅萝?原来姐姐竟然出身于那个创立了‘梅花篆字’的梅家?”贺兰玥吃惊的看着薛萝,没想到她的身世竟然如此惊人。她听父亲提过这个家族,二十多年前,梅家是大雍一等世家门阀中站在最顶端的那部分。梅家独创的“梅花篆字”是在篆字的基础上,利用光线、距离、方位、色彩、水墨等笔法,将花镶嵌字中,将篆字与梅花巧妙地融为一体,达到“远看为花,近看为字,花中有字,字里藏花,花字相融”的独特效果。 这种字中有花,画中藏字,独树一帜、自成一体的写字方式,以沈彧的聪明才智,研究多时,也只得了个皮毛,写出来的梅花篆字,有其形无其神,呆板单调,比不得梅家笔下的风姿摇曳,婀娜多姿。因此沈彧对梅家创出梅花篆字这一字体的那位老祖宗,非常钦佩。贺兰玥和沈彧生活多年,还是头一次看到他对他人表示拜服,承认自己不如人,所以印象很是深刻。 薛萝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情,说道:“是的,就是那个梅家。我本来以为妹妹年纪小,可能没听过梅家,没想到妹妹竟然知道梅家的存在。当年的梅家,还排在现在桃李满天下,在大雍书院里教书育人的‘高家’之前。多年前曾有一句‘文坛天下,还看梅高’之语,其中这个‘梅’说的就是梅家。不说别的,单蒙学所用的启蒙书籍,至少有三分之二是由梅氏主持编撰修订的,那个时候,甚至曾有人言道,若是这样发展下去,梅家未必不能成为和衍圣公家类似的家族。可惜,不管梅氏以前如何显赫,现在也不过是被发配到凉州犯有十恶不赦大罪,人人都可以践踏辱骂的罪奴。梅氏之前曾经主持参与编纂的书籍,凡是有梅氏名字的,全都被删减或涂抹掉了。等现在还记得梅家的老一辈逝去,不知道天下人中又有谁还会记得梅家?” 看着薛萝愤慨、哀伤、叹惋的模样,贺兰玥迷惑不解的说道:“我听姐姐这话,似乎是想恢复梅家昔日的荣光。后辈们想要重振家族,这无可厚非。可是,可是……想要恢复梅家当年的风采,不是应该在文成武功方面下功夫吗,这和姐姐进不进宫有什么关系呀?” 薛萝定定的看着贺兰玥,叹息着说道:“是呀,你说的很对,本来应该在那两方面下功夫的,但是事情却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妹妹,你知道吗。当年梅家受人诬陷,天子受其蒙蔽,将梅家入罪。十恶不赦的十大罪状中,梅家就被定了‘谋反、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义’七款大罪。本来按照这些罪名,梅家上下被千刀万剐都不为过,但是皇上却高抬贵手,念在梅家在文坛方面的成就,网开一面,饶了梅家一干人等的性命,举家被流放凉州枝阳。” 脸上露出一个凄凉的笑容,“当时朝廷上下和民间皆称颂皇上此举仁慈,但是对梅家来说,流放到凉州,还不如一刀杀了他们干脆。大雍辖下的凉州,不足前缙时凉州的一半,剩下的那部分在骉鹘人的手里。凉州枝阳是大雍和骉鹘相接,最前端的边塞小城,在那里,战火从来不曾停息。小股骉鹘人前来扰城对枝阳人来说,是家常便饭,三五天就要和骉鹘人打一仗。像梅家这样发配过来的罪奴,是炮灰中的炮灰,打起仗来,最危险的活计都是由他们去做,但是最后记功的时候却没有他们的份。梅家上上下下千余口人,在到了枝阳的第一年里,近半数人死于战火之中。” “梅家人不怕死,哪怕罪奴在战场上立下功劳,想要被记录到功劳薄上要比别人难十倍、百倍、千倍,但是只要有希望,都无所谓。只是很可惜,像上马挥刀能战,下马提笔能文这样文武双全的人毕竟是少数。梅家人可能血脉里天生就流着文学方面的血液,他们对五经疏律一点就通,但是对武这一面却一窍不通。他们的手能写出妙笔生花的文章来,却拿不起刀枪,纵然能把类似《孙子兵法》这样的兵书战策背的滚瓜烂熟,甚至能做到倒背如流,却连像赵括这样纸上谈兵的水准都做不到。想靠着军功为梅家恢复往日荣光这一条路是走不通了,可是于文这一条路上,也看不到多少希望。梅家若是不倒,梅家上下还能做到守成,但是惊才绝艳,能力挽狂澜者,找遍梅家,也找不出这样一个人。……” “所以梅家就把希望放在了女子的裙带上?”贺兰玥眼中带一抹悲哀,叹道:“我听父亲说,当年梅家并不姓梅,只是因为那位创立梅花篆字的老祖宗心慕梅花凌寒傲雪,坚韧不拔,不屈不挠,自强不息的高洁品质,所以以梅为姓。没想到,梅氏后代子孙竟然丢弃了这份风骨,堕落至此。开创梅家的那位老祖宗看到这一幕,不知道该做何感想?” 薛萝叹了一声,“活人管不了死人的事,同理,死人也管不了活人的事。”冷笑道:“风骨,那东西是什么?是能当饭吃吗?还是能当衣服穿?……又或者是在受欺负的时候能够出来保护你不受欺辱?梅家充满血泪的经验告诉你,越讲究这个,被欺负的反而越严重!这可是有血淋淋证明的!有些人就愿意看这个,越这样,他们凌虐起来越有快/感!” “梅家子弟这些年,无辜枉死的太多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可是身为罪奴,命如草芥,宛如蝼蚁一般的存在,谁又会在乎他们的性命呢!”薛萝看着近在咫尺,却又远不可及的皇城,眼中满是哀伤,叹道:“但凡若是还有其他的办法,也不会出此下策。” 贺兰玥笑了一下,不语,其实还是有其他办法的,只是相比于从天子的后宫着手这条捷径来说,那些办法耗时长,见效慢,在边关苦寒之地熬了多年的梅家人已经没有耐心去经历一个漫长时间的等待,而且出来的结果绝对比不上如果这条登天之路成功的效果。如果说许家的崛起给梅家人打开了一扇窗,让他们从中看到了另外一条通往青云之路的坦途,那么薛萝的绝色容颜则让他们看到了成功的希望,让他们对此充满了信心。 其实这些事,薛萝未必不清楚,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为家族牺牲。贺兰玥自认自己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她虽然不赞同她的这种牺牲,但是并不妨碍她对她这种行为的佩服。贺兰玥迟疑了一下,说道:“梅家想要恢复昔日的荣光,当前首要的第一件事就是洗脱身上的罪名。可是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姐姐,哪怕你入了宫,恐怕也无能为力,其结果只是让自己白白的陷进深宫中罢了。” 对上薛萝疑问的眼神,贺兰玥叹了一口气说道:“刚才姐姐说,梅家获罪是受人诬陷,皇上受了蒙蔽。可是梅家这么多年都没能洗脱罪名,可见是没能找到什么证据吧?若是没有有力的证据,姐姐如何能保证皇上会听信你的一面之词就为梅家脱罪?就算皇上有这个心,政事堂那里也通不过,圣旨得不到中书和门下二省共同认可,和白纸一张没什么区别。那么姐姐改名换姓,不惜犯下欺君大罪,想法设法入宫面见皇上又有什么用呢?” 往前走了几步,贺兰玥注视着那重重宫阙,巍峨的殿宇楼阁,说道:“长安城里曾经流传过‘长安宫墙风云变,弟代兄来兄代弟,循环往复周始,最终弟弟笑乾坤。’这样算是顺口溜的四句话。这段顺口溜描述的就是现任皇帝和当年他皇兄争夺大位之事。这事,姐姐应该知道吧?” 薛萝点了下头,不假思索的说道:“我知道。”陷入了回忆之中,“我听长辈们讲过一点。他们说其实祸乱的根子是由成祖皇帝引起的。据说当年赢家最开始举起反‘缙’义旗的时候,并没有想过争夺天下,不过是为了自保而已。因此那个时候成祖皇帝自己看中了晁皇后这位小家碧玉,禀告父母,想要求娶,高祖皇帝也就应下了。后来赢家收编了几家义军,地盘越来越大,有了争夺天下的实力。赢家在南征时因北方军士不惯水战,受挫,派人说降掌控荆州八郡的姜家。姜家觑天下大势,几番思忖后选择和赢家结盟。为了表示诚意,两家合两姓之好,结为姻亲,将女儿姜氏嫁给成祖皇帝为妻,并约定,一旦赢氏夺得江山,成祖皇帝继位后,要立姜氏女所生之子为太子。” 贺兰玥看着就是单纯的讲述赢家江山由来,一副与己无关态度的薛萝,叹了一口气,接话过来:“姜家自恃自家是世家高门,并没有将成祖皇帝刚刚娶进门未及一年,出身平平的晁氏看在眼里,公然将女许给成祖皇帝为妻,甚至谋划起了将来的太子之位。且不说千百年来世家门阀参与朝代皇位更迭之事,足以让赢家引以为戒。单说前缙的灭亡,固然有缙慜帝突然亡故的原因所在,又何尝不是因为世家门阀在其中插手的缘故。有此前车之鉴,坐了江山的赢家又怎么会不对世家提高警惕,加强戒备,大力打击世家门阀还来不及,又怎肯让一位母系是顶级世家门阀的皇子为帝?” “成祖皇帝登基之后,虽然刚开始按照约定立了姜氏女所生皇长子为太子,但是却不肯立姜氏为皇后,而是创仅次于皇后的贵妃位,将她和晁氏一起立为贵妃。并将原来的三夫人位改为淑妃、德妃、贤妃,以此来和贵妃之称达成统一。立姜贵妃所生皇子为太子稳住姜氏后,成祖皇帝就开始着手慢慢削减朝堂上姜氏的权柄。随着姜家的衰落,姜贵妃开始从最初的‘有宠’,逐渐发展到‘宠衰’。只可惜,成祖皇帝于上林苑昆明池游玩的时候,不小心跌入水中,虽然被及时救起,但是却引发了他早年征战四方受伤后留在身体的旧疾,身体每况愈下。感觉到时间不多的成祖皇帝,急匆匆的废掉太子,改立晁贵妃所生的周王为太子,为了稳固周王的太子位,他不仅立晁贵妃为后,还为其聘娶了母亲董太后娘家的董氏女为太子妃。……” 薛萝又惊又喜的看着贺兰玥,她和贺兰玥结拜,完全是单纯觉得两人投契,并没想过其它。可是贺兰玥这会儿不同于寻常普通女子的表现给了她一份大大的惊喜。让她惊的是这个意外收获太大了;喜的是,贺兰玥和她义结金兰,她越不简单,自己越会受益良多。 看了在璀璨的阳光照耀下越发显得金碧辉煌的宫城一眼,薛萝叹道:“世人皆称颂成祖皇帝对晁皇后的一片深情,哪怕是在临死之际,也不忘立她为后,并立两人的儿子为太子。本来在妹妹你没说破之前,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还曾经慨叹过原来做帝王的也是有真情的。可是让你这么一说,这份深情的背后似乎也太过不堪了,不免让人觉得心寒,觉得可怕。” “深情?”贺兰玥笑了一下,说道:“也许有那么一点吧。毕竟比起和姜贵妃的政治联姻,晁皇后毕竟是成祖皇帝心生倾慕,禀告父母亲自求娶回来的。只是这份深情,在江山社稷和权力皇位面前,未免有点不够分量,太轻了。不然的话,为什么当初和姜氏联姻的时候,成祖皇帝不曾拒绝?在他登基之后,明明晁氏才是他的结发妻子,立晁氏为皇后理所应当,可是他却丝毫没有表示出一点这方面的想法,更不要说什么力排众议,坚持己见了。至于将她和姜氏一起立为贵妃,虽然说是两宫并立,不分大小,但是执掌后宫大权的却是姜贵妃,晁贵妃无形中还是低了姜贵妃一头。” 发现把话题扯远了,贺兰玥把话题赶紧拉回来,说道:“因为缺少宽裕的时间,时日不多的成祖皇帝来不及慢慢布局,所以很多事做的急切而又粗糙,很多事都来不及收尾,从而为之后登基的周王留下了很多隐患。比如:姜家虽然已经衰落,但是在朝堂上的势力尚未肃清;曾经掌管后宫多年的姜贵妃虽然没有后位,却依然有力量和晁皇后对抗;太子之位被废后改封为潞王的皇兄依旧留在长安,并没有就藩;……周王登基后,皇位未稳,兄弟相争,骉鹘人乘机直入中原,并逼近长安。虽然最后大雍和骉鹘达成了和议,定下‘渭桥之盟’,但是身为皇帝的周王也被身为潞王的皇兄和世家们坑了一把,以至于被骉鹘人掳走。” “国不可一日无君,因此在身为皇帝的周王被掳之后,潞王登基为帝。等现在的皇上从骉鹘人手中逃脱,回到长安后就被已经成了皇帝的潞王囚禁了起来,并废其帝号为周王。后来周王,联合军中的势力,在董家的帮助下,重新夺回皇位。再次登上皇位的周王,吸取了以前的教训,不顾太皇太后和众臣的反对,再没对潞王留情,杀死了他及其诸子。” 讲述完那四句顺口溜所描述的故事,贺兰玥说道:“在那段不过六七年的时间段里,先是太子的废立,之后就是皇位的更迭,这期间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就不消说了,更是有无数的朝臣和世家牵连了进去。为了江山社稷的长久和稳定,太子无大过,不可轻废,故世人在谈及这段历史的时候,都认为这是成祖皇帝一生最失德之处,以至于造成了那几年的动荡不安,有曰‘废潞立周,圣德之玷’。周王登基后,梅家不曾有人出仕,但是在潞王为帝的时候,不仅梅家人,还有梅家的众多弟子,纷纷选择到朝廷中任职,贵盛一时,有‘梅半朝’之语。不管当初梅家不肯到周王的朝廷做官,是因为理念和周王不合,还是其他的原因,成王败寇,如今是潞王败了,……” “我明白了。”薛萝神色黯淡的打断她,恍然道:“原来梅家是被当作潞王的附逆而被处置的,这才是梅家获罪的真相,对吗?如果是这样,梅家的七款大罪也就有了说头。其实根本不存在什么冤枉,所谓的被诬陷,皇上被蒙蔽,也都是子虚乌有的事,对吗?” 见薛萝终于反应了过来,贺兰玥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按道理说,在她说出那四句顺口溜的时候,联系到梅家的遭遇,薛萝就应该明白过来,可是直到她把故事讲完,把话说的这么透,薛萝才想到此节,实在是太迟钝了。 其实这是贺兰玥拿自己的水准来衡量薛萝了,但是并不是每个女子幼时的就是以厚厚的史书作为启蒙书籍的;也不是每个女子会把那些波澜壮阔的宫廷内帏密事当作睡前故事来听的;也不是每个女子身边都能有像沈彧这样学究天人,曾执掌一个王朝风云的人来细心教导她朝堂上面的事的;……不是每个女子都能像她这样锻炼出这样敏锐的思维和眼光的。 身为皇帝的赢夔多才多艺,爱好广泛。世人皆知,他工书、善画、擅音律、精诗词。既然准备入宫,薛萝自然要在赢夔的爱好方面下功夫,所以她学书画,远走西域去学音乐和歌舞,学诗词歌赋,学采戏弈棋,学装扮自己,……。十几年的功夫能将这些东西都学精通已经是她人聪明而又肯下苦工的结果,哪里还有时间去研习朝堂时政方面的事情。 梅家现在还活着的这些人中,要么是读书已经读腐了的;要么是蝇营狗苟,四处钻营之徒;要么是庸庸碌碌之辈。那些有梅家风骨和血性的人,稍微冒点尖的人,在流放的最开始几年,断断续续的都死了。因为他们想通过“正常途径”是梅家重返世人的视野中,可惜越是这样的人,死的越快,这可能就是“好人不长命”的意思吧。 剩下的梅家人能做出让薛萝入宫的决定,早已经失去了梅家的傲骨,着眼于皇上后宫的他们不会想到去教导薛萝关于时事政治上的事。他们在和薛萝讲述梅家时,自然不会将梅家获罪的原因归咎于在潞王为帝时出仕的这个理由上,因为对连王朝更迭经历过的世家来说,这是很平常的事,而且现在赢夔的朝堂上,也不是没有曾经在潞王为帝时手底下做过官的人。因此直到贺兰玥说穿之前,薛萝一直以为梅家时被冤枉的。 面对薛萝的质问,看着她眼底似乎要把人灼烧成灰烬的仇恨火苗,贺兰玥担心说出真相,她会做出什么不可预知的偏激的行为来。想起父亲曾经和她说过的‘仇恨这东西,在毁灭别人之前,往往都会先毁灭自己。’这句话,她迟疑了一下,答道:“我不知道。或许梅家真的是被诬陷的,只是‘证据’十分确凿,不然,不会蒙过皇上和诸位大臣,让梅家无法辩驳。” 薛萝闻言想了一下,紧绷的身子放松了下来,点点头说道:“是了。你刚才也说,就算是皇上一意孤行,还有政事堂呢,诏书根本过不了中书和门下二省,还有那么多大臣呢。” 贺兰玥勉强扯动嘴角笑了一下,没有说话。赢夔夺回皇位之后,携其宫变之势,大肆杀戮,几乎是血流成河。那个时候,众臣和世家高门避之不及,唯恐将头颅送其刀锋之下,自然是赢夔说什么就是什么,什么政事堂、中书和门下省此刻都形同虚设。而赢夔也抓住这个混乱的机会,一举铲除了不少世家。梅家不过是其中被殃及的一条池鱼而已,更何况,这其中,梅家并不全然无辜。 沈彧曾经和贺兰玥说过赢夔借夺位而拔除世家之举,说他一开始可能只是想处置那些支持潞王的世家,但是后来发现正好可以借此“浑水摸鱼”,因此就把事态蔓延,从而牵出一连串阻碍皇权存在的世家来,为皇权扫除障碍。他点评赢夔心思转得快,赶在世人没有反应过来之前行霹雳手段,极大的打击了世家门阀的势力,尽显帝王心术。 梅家被问罪,这其中牵扯的事情太多,有世家之间的争斗,有世家和皇权的争斗,还有世家和寒门的争斗,……贺兰玥不知道该怎样和薛萝说。梅家之所以被流放,除了附逆潞王之外,更主要的是因为它的存在阻碍了皇权。同样是著书立说,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在如何保全家族这方面,和梅家齐名的高家,他家的做法就要比梅家聪明的多。高家人,专心埋首于学问之中,不掺和时政,除非是到书院里任职,不然永不出仕。所以最终的结果是高家依然作为流传了几百年的世家门阀屹立在世,而梅家却被问罪,覆灭。 其实就算赢夔不处置梅家,作为皇帝的潞王也不会容忍号称“梅半朝”的梅家了。哪怕是昏庸无能的皇帝,只要有条件,都不容许自己的权柄被人分薄,更何况,潞王看似宽容平和,行事手段也比赢夔要柔和,但是从其在位的所作所为来看,也是一位励精图治,有作为的皇帝。他虽然依靠世家登上了帝位,但是却没有忘记高祖皇帝制定的打击世家的国策,这点从他限制姜家就可以看出来。只是潞王尚未来得及动手,就被赢夔赶下了皇位,因此解决梅家的事则由赢夔接手了。 世家门阀的衰落在沈彧制定的一系列措施颁布天下,并得以实施后,是不可避免的事。这是大势,不是薛萝这么一个小女子就能改变的。牵涉到父亲,皇权还有世家与世家,世家与寒门之间的种种纠葛,既然薛萝不清楚,贺兰玥斟酌再三,到底没把这其中的关窍说给她听。她不想薛萝去做螳臂当车这种事,说到底,她还是不希望薛萝这样一个花一般,清清白白的女子,陷进皇宫那个泥沼之中。 第三六章 贺兰玥埋首桌前正奋笔疾书时,突然一道阴影挡住在她眼前的光线。她伸手抚上因为长时间低头而有些发酸的后脖颈,抬头,看到花姐怀里抱着书简,斜斜的倚在门框上,身影正好挡住了从门□□进来的阳光。 看到她看过来,花姐摇摇摆摆的走上前,将怀里的几卷佛经丢到她的眼前,说道:“喏,这几卷的佛经你三天之内抄出来,虽然时间紧了点,但是应该没问题吧?规矩和以前一样,不过因为要的急,所以在每卷半贯价钱的基础上再加两百文。” 每卷半贯,这个价格已经很高了,贺兰玥抄一卷佛经的收入,几乎抵得上给书局抄小半月的书,更何况这次还额外加了钱。她忙点头应道:“没问题,我保证三天之内就抄出来。”自从住进花零居,两人蒙花姐诸多方面照顾。花姐知道她抄书赚钱,帮她接了好几件报酬不菲,抄佛经的活计,她对着花姐感激的笑笑,由衷的说道:“谢谢花姐。” 花姐不以为意的笑了一下,摆了摆手说道:“不用谢。你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佛经给我好好抄完就行了。”转身离开,迈出的步子因为想到了什么而又停了下来,扭过头来,面露不解之色,“你看上去也还算机灵,只听我说了一句看这些佛经的人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你在抄佛经的时候没有去计较写大字更废纸墨,把字写得比较大,只是为了让他们看起来容易一点,从而为自己赢得了机会,在一众抄经的人中脱颖而出。不然纵使有我介绍,你也没多少优势,无法短短时间内接二连三接到活计,这皆是因为你的此举让人主动点明由你来抄写。既然这样,你也帮书局抄了一阵子书了,怎么拿回来的还是这种大众的活计,难道书局除了这些书,就不卖别的了?” 看着花姐离开的背影,回过头看着桌子上自己抄了一半的《论语》,贺兰玥面露苦笑。她也知道类似于《史籀篇》、《劝学篇》这样的启蒙书籍,还有四书五经这样的大众书籍抄起来不值钱,她也想抄《荀子》、《庄子》或者《战国策》、《吕氏春秋》这样的大部头。可是哪怕沈彧制定出一系列的措施极大的打击了世家对教育资源的垄断,但是从前缙实施到今,不过几十年的时间,和世家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积累相比,还差得远呢。 现今世人们对书籍的需求,除了启蒙读物之外,就是四书五经、算经、疏律等这些科举考试时需要的书籍。不要怪世人们太功利,实在是书籍太贵。读书是一件花费极大的事情,家境一般的子弟能够把科举考试所需要的书籍凑够一套已经不错了,哪里还有余钱去添置那些科举之外的经史子集。因此这些他们眼中的“杂学”典籍都是有人需要,到书局预定后,书局在找人抄写。这种事,并不是每日都有,十天半月就能碰到一遭已经算是很频繁了。 当然,如果有这样的差事,报酬自然不菲。可是这样的好差事,才不会交到贺兰玥这样刚开始抄书不久的人手中,早被书局的人交到了与他们合作多年,并交好的人手里。或许她可以通过分利给书局的人这种方式拿到这样的差事,但是她不想那样做,觉得那样的话就玷污记载圣贤之道的书简,所以宁愿辛苦一点,老老实实的去抄那些不知道抄了多少遍,抄得都腻烦了,报酬不高的书。或许是因为她和幺姑虽然丢了盘缠,幺姑又生了病,但是到底还没有濒临绝境,所以她还有资格清高吧。 将剩下的那半本《论语》抄完,贺兰玥拿着她这阵子抄完的书简去了书局。因为手头上有一份时间比较赶的,抄佛经的差事,她没有再接新的活计,和书局的人结算完银钱,转身离开。走出书局,贺兰玥没有急着回花零居,漫步在长安街头,欣赏着眼前的街景。街上挑着担子卖菱角的从她身边走过,她想起花姐喜欢吃这个东西,忙叫住小贩,称了几斤。 站在街角处,看着对面醪糟摊子后面,满脸堆笑,招呼着客人的常婆婆,贺兰玥面露喜色,想要上前打招呼,忽然想到按道理这个时间,常婆婆应该在客栈里做活才是,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街面上,除非……。想到原因,她迈出的脚步又停了下来,面带歉疚。当日她因为不想再忍耐贪得无厌的客栈掌柜,在客栈中一场大闹,大肆打砸一番后,和幺姑离去,没想到却带累了一直跟她们走得很近的常婆婆,害她丢了工作。 看到醪糟摊子前这会儿客人比较多,常婆婆手忙脚乱,有些忙不过来,贺兰玥忙走上前帮忙。等客人离开,所有的醪糟都卖光之后,贺兰玥一面帮着常婆婆收拾摊子,一面内疚满满的开口:“对不起,婆婆,都是我不好,是我连累了……” 常婆婆用衣袖抹去头上的汗水,笑着打断她:“丫头,你不用道歉。其实就算没你这件事,早早晚晚掌柜也会把我给辞掉,不差这几天。掌柜嫌我上了年纪,手脚比不得以前麻利,早就想辞掉我了,只是暂时还没招到合适的人代替我,而我又在客栈里做了多年,若是没个好理由,就这么把我辞掉,未免让客栈里其他做工的人觉得心寒。” 将盛过醪糟的碗一个个摞起,收进竹筐里,“其实不在客栈里做了也好。工钱给的少不说,从早上睁开眼睛,到晚上上床睡觉,差不多所有的时间都泡在客栈里。早前我身体好的时候还能支持的住,如今上了年纪,这么一整天忙下来,累得腰酸背痛的。真要是累病了,你应该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家是看不起病的。像我这样摆个小摊子,想什么时候出摊就什么时候出摊,东西卖完了就回去。时间自由,又比在客栈里做工来的轻松,挺好的。” 怎么会好?虽然贺兰玥来长安的时间不长,也知道像常婆婆这样的小摊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的,赚的就是那份辛苦钱。又因为门槛不高,所以满街都是,别看刚才生意很好的样子,但是这个事没准,有的时候一天都卖不出几碗,甚至不开张都是有的。而且不管有没有人来买东西,这人都必须守在摊子面前不能离开,哪里自由了?还有一些闲汉地痞什么的跑过来白吃白喝,再加上交给官府的摊位费和商税,还有给长安的地下势力——帮派们的“份子钱”,林林总总下来,本来赚的就不多,开销却不少。要不然若是真有常婆婆说的那么好,她干嘛不从早点客栈里脱身出来,而是一直在那里做?直到被辞了,没办法了,才支起这个小摊来。 只是知道归知道,这里是人生地不熟的长安,而不是她熟悉的大漠,贺兰玥现在连顾自己都是勉强,对常婆婆的困难处境,就算有心相帮,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收拾完摊子,贺兰玥从常婆婆的手中抢过装着东西的独轮车的控制权,推着小车,跟着常婆婆来到常家。 到了常家,进了屋,贺兰玥发现屋子的左墙面裂了一个大口子,摇摇欲坠,好像马上就要倒塌,却没有整修,只用破布和烂草絮塞住裂缝。屋子四面漏风,如今是九月份,倒还可以凑活,但是到了冬天,寒风凛冽,外面滴水成冰的时候,可怎么过呀?屋顶和墙面交接之处,有大片的暗褐之色,是漏雨所致,这屋顶也该重新收拾一番,毡一下草了。再看了一眼除了眼前缺胳膊掉腿,用石头垫起的桌子和板凳,以及桌子上摆着的缺牙豁口的粗瓷茶壶茶碗,再没有什么家什的空荡荡房间,贺兰玥叹一口气,将钱袋里的三百多文钱全掏了出来,偷偷的放在桌上,趁着常婆婆归置东西的时间默默离去。 回到花零居,贺兰玥拎着菱角给花姐送去,来到花姐房间外面,正要敲门的时候,听到里面说话的人提到了她和薛萝的名字,这手顿时就停在了半空中。 屋里和花姐说话的是周嫲嫲,据说她是最早跟着花姐的那一批人中的一个,如今是花零居的大管家。只听见周嫲嫲口气焦躁的说道:“……把阿萝和贺兰这两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放在一边,花姐你倒真是把她们当成租房子的房客看待了,可是就算你不为所动,也得为院子里的人想一想呀。” “这都九月份了,已经入秋,但是给院子里的人置办秋装的钱至今还没有着落。我们上个月结余下来的钱还不到三十两,院子里的乐器老旧不堪,就算不重新添置,修检起来也要一笔好钱;还有我们院子里的粮、油、米、面、肉、菜这些东西都是由商家送上门来,按月结款的,他们已经派人上门讨要了好几次,实在是不能再拖了;如今院子里的姑娘们青黄不接,我们还要寻觅几个好苗子回来……这桩桩件件都要钱,花姐你要是再不赶紧想想法子,我们一院子的人就该喝西北风了。若是当真没办法,也就罢了,可是阿萝和贺兰这两人,随便哪一个戳出来,整个长安城再没人能比得过。” 别看《礼记》中将女子的德行排在容貌之前,但是孔圣人也曾经说过:“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这世间终究是以色取人的男子居多,没有容貌,除非有机会长久相处,不然很少有男子愿意去了解一位丑女的品德。特别是做她们这一行的,容貌更是重中之重。想到薛萝的三个哥哥,而贺兰玥带着一个病怏怏的幺姑,周嫲嫲又说道:“花姐,阿萝和贺兰的美貌有目共睹,哪怕她们什么都不会,单那一张脸,就足以在长安城立足了。我知道他们都是好人家的女儿,也不是要她们出卖身体,可以走‘卖艺不卖身’这条路。” 进一步劝道:“若是花姐担心阿萝的三个哥哥不好说话,不是还有贺兰呢吗。她身边就一个病歪歪的幺姑,两人借住在阿萝这里,靠着贺兰每日抄抄写写维生,境况糟糕。她出来赚钱的同时也等于是帮扶花零居一把,这是对大家都有利的事。花姐,花零居再这样下去,我们恐怕连饭都要吃不上了。贺兰如果能帮我们撑起花零居的台子,我们大家都会感激她。我保证,大伙一定会想办法竭力护着她,不让她真的掉进污泥里。花姐,……” 花姐无奈的笑了一下,打断她:“周嫲嫲你不用再劝我了。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我也知道花零居现状堪忧,但是阿萝和贺兰这两个人的主意打不得。缺钱用的话,我这里还有些私房首饰,你可以拿去当了应应急。” “花姐!”听了她的话,周嫲嫲急道:“花零居的问题一天不能解决,需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花姐你虽然有些私蓄,可是这阵子为了补贴花零居已经花了不少了,剩下的那些还能支撑多久?你一个人,哪里养活得了这一院子里上上下下这么多口?若是真没有办法可想,那我也就认了,但是阿萝和贺兰人就在那里。况且我也没想把她们怎么样,她们的主意怎么就打不得了?是比人多长了个角,还是多了条尾巴,又或者是有什么了不得的出身来历?” “我知道周嫲嫲你心急花零居的问题,其实我也着急,可是就算再着急,也不能‘有病乱投医’不是?”花姐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可不是什么善心人,在风尘中打滚这么些年,纵使一开始有几分慈悲心,也早磨成了铁石心肠。不要说你,在看到阿萝和贺兰这两人后,要说我不心动,没打过她们的心思那是假的。” “可是冷静下来之后,我不得不放弃这个打算。”对上周嫲嫲迷惑不解的眼神,她解释道:“不是她们不够好,恰恰是她们太好了。花零居的水太浅,养不起她们这样的大鱼。这里是天子脚下,这些年,我们见过的美女数不胜数,可是能及得上她俩的却没有。或许其中有一两个容貌可与之一较高下,但是神韵、气质、仪态和身材、皮肤、笑容、头发等等,这些方面却是难以与之相比。这种姿色艳美的倾世美女,如果肯登台,我们花零居立马就会名扬整个长安城,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绝世美女虽好,也是招灾惹祸的根苗。” “虽然我被称一声‘花姐’,不管是道上,还是官场上,好像都有几分面子似的,可是那些不过是空中楼阁,一般二般的小事能借着这份薄面解决掉,但是真要有什么大事是指望不上的。我知道我有几斤几两重,她们要做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我可没那个本事护得住她们。届时真要闹起来,我们花零居免不了受连累,要跟着遭殃。不管怎么说,现在花零居还能勉强维持,总比到了那个时候,倒了或毁了,整个院子里的人流离失所的好。”摇钱树明明就摆在眼前,但是却不能动,只能在一旁干看着流口水,花姐也觉得很可惜好不好。 虽然觉得花姐说的有几分道理,但是想到花零居的现状,让她就这么放弃薛萝和贺兰玥,周嫲嫲到底有些不甘心,因此说道:“我觉得花姐你想多了。长安城里花街柳巷这么多青楼楚馆、戏班子和歌舞坊,里面的台柱哪个不是生得千娇百媚,她们给自家招揽生意的同时也免不了带来一些那些公子哥们争风吃醋的小麻烦,这都是正常的,不过最后还不都是解决了,也没看到带来什么灾祸呀。是,我承认阿萝和贺兰这两人生得漂亮,几乎无人能比,但是花姐你未免太夸大其词了吧,哪就到了会害了花零居的那个地步。” 花姐失笑叹道:“周嫲嫲你也太小觑绝色美女的力量了,可不能小看了她们对男人的影响力。你在这一行打滚了这么久,难道还不知道那些臭男人是什么德行?夏朝因妺喜而亡,因妺喜喜欢听‘裂缯之声’,桀王就把缯帛撕裂,以博得她的欢笑。周幽王为褒姒废王后和太子,为博其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因而失信于诸侯,以至犬戎兴兵入侵,西周亡。西施入吴,吴王夫差因而亡国丧身。这三人不过是败亡小国对胜利之国称臣纳贡献上的礼物:妺喜不过是一女俘;褒姒原是一名弃婴,后被一对做小买卖的夫妻收养;而西施也不过是越国苎萝村的一名浣纱女而已。这三人皆出身贫寒,但是却因为生就倾国倾城之貌,而倾覆了三个国家。女子的倾世姿容足以亡国,更何况我一个小小的花零居。” 见周嫲嫲虽然没说话,但是脸上犹带有不服气之色,花姐哪里会不知道她心中想的是什么,无奈的笑了一下,轻摇了下头,说道:“周嫲嫲,你不要忘了,这里是长安,是一个上演传奇的地方。阿萝和贺兰两人,生得目秀眉清,唇红齿白,姿容态度,目所未睹;流盼之际,光艳照人。有如花如月之容,倾国倾城之貌。我虽没见过当年的许皇后是什么模样,但是想来也不过如此了。既然大雍能出一位卖唱女出身的皇后,再出两位出身平平,姿容绝代的皇妃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更何况,长安城里缺什么都不缺世家豪门,王公贵胄,以这两位的容颜,就算不入宫,也不缺少飞上枝头的机会。” 闻言周嫲嫲恍然大悟道:“所以不管是阿萝,还是贺兰,自她们住进来之后,花姐你在诸多方面加以照顾,为的就是于她们寒微之时结个善缘,好待以后?” “是有这么一点这方面的意图。”花姐没有否认,说道:“不过也不仅仅如此。都说‘名利富贵如浮云’,可是这世上能够不为所动的人实在是太少了。特别是像贺兰这样的美貌女子,她想要钱,可以说是唾手可得,有很多捷径可以走,但是难得她甘于清贫,可以踏踏实实的安下心来,靠自己的双手赚钱。我既然有能力,那么就帮她一把,顺便结个善缘,何乐而不为。” 话是如此,但是周嫲嫲知道,其实还是花姐善心发作了。虽然花姐自认不是个慈悲人,但是周嫲嫲知道她的心肠其实是很软的。一个院子里能红起来的姑娘们,其实并不多。这些红阿姑们就算年华老去,没有从良嫁人,也有丰厚的私房傍身,倒也不虑日后的生活。但是那些没红起来的姑娘,一旦上了年纪,还有院子里老去的乐工什么的,他们因为没有为后半辈子攒下足够的钱,老无所依,生活就成了问题。花姐心肠好,收留了很多这样的人,说是留他们在院子里做教习,教导新来的人。正是因此如此,花零居的包袱越背越重,再加上这两年,院子里没有资质好,能撑起的台子的姑娘,因此衰落了下来。到如今,一院子的老小眼看连吃饭都要成了问题。 …… 贺兰玥将花姐和周嫲嫲的谈话听入耳中,听了一会之后,觉得自己此时不宜进去,想了一下,没有惊动屋里正在说话的两人,悄悄的转身离开。从花姐和周嫲嫲的谈话中,她对花零居的艰难现状有所了解。其实就算没听到她们的话,她从花零居前院和后院天上地下的差别中,也能猜出一二来。谁都不容易,贺兰玥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对花姐对她和薛萝下的结论,她只觉得好笑。她并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有了做“祸水”的潜质。两人中,薛萝是有飞上枝头的这个可能,至于她自己,要让花姐的预测不准了。经历了那么多,她只想过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过平凡的日子。 从花姐处走回来,贺兰玥看到幺姑正在厨下忙着什么,忙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了过去,从她手里抢过灶具,嗔道:“这些事我来就可以了。幺姑,你的身体还没全好,还要好好休养才是,不在屋里好好休息,跑出来做什么。” 将手里的东西让给贺兰玥,幺姑拿着盆去舀米,一面淘米,一面说道:“放心吧,我的身体我有数,整天躺在床上这骨头都快锈住了。大夫也说,不要总闷在屋子里,出来活动活动,晒晒太阳,对身体好。你也别老把我当成易碎的娃娃,我没那么娇弱,在大漠里生活了那么多久,什么苦我没吃过。” 贺兰玥说道:“正是因为在大漠里吃了太多的苦,掏空了你的身体,所以你的病才会迟迟未能痊愈。”过了一会儿,她又低声对幺姑说了一声“对不起”。 幺姑将米下到锅里,闻言笑道:“阿玥,你在说什么,你之前嫌我和你说话客气,显得生分,如今你怎么犯了和我一样的毛病。你哪有对不起我。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这人生病了,好的慢,和大漠里的生活没关系。更何况,若不是你,我一个人在大漠那种环境下根本活不下来。到了长安,我又生了病,你日夜不停的抄写赚钱,又忙前忙后的照顾我。是我欠你良多才对。” 正在切菜的贺兰玥笑了一下,刚要说话,忽然觉得鼻子一痒,忙转过头去,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幺姑听到喷嚏声,忙跑了过来,伸手摸上她的额头,关切的问道:“怎么了,是不是着凉了?”贺兰玥拿出帕子擦了一下鼻子,摇摇头,“我没事。不过是刚才鼻子有些痒痒罢了。”幺姑笑道:“都说打喷嚏表示是有人在念叨你,阿玥你刚才的喷嚏打得这么多,这么响,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念叨你的。”贺兰玥失笑说道:“幺姑,你又拿我说笑了,我在长安人生地不熟的,谁会念叨我。” 贺兰玥并没有把幺姑的玩笑话当真,却不知道这个时候真的有人在念叨她。从军营里出来,君不羁和宋桥到云来楼喝酒。酒菜上来后,闲话了几句,宋桥看着眉头不展的君不羁,问道:“你最近心事重重的样子,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事。”君不羁摇了摇头,想了一下,问道:“你说,如果你有一个朋友,和你约好在长安见面,但是她却迟迟未来,你觉得会是什么原因?”跟在两人身后的侍卫另坐一席,就在旁边。席上的文襄听到君不羁的话之后,忍不住在心里叹气,因为一直没有贺兰玥的消息,君不羁这阵子都快魔怔了。如果是以前,君不羁绝对不会问出这个问题,因为他一直觉得情况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但是现在……原本自信满满,觉得贺兰玥一定会来长安的他,如今也开始变得不确定了起来。 宋桥没有听出君不羁口中的朋友是“她”,而不是“他”,笑问道:“是什么样的朋友?酒肉朋友、普通朋友、知己朋友、或者是共患难,同富贵,可以托生死的那种?” 想起在大漠里虽然相处不过短短几天,但是贺兰玥看事情和问题和他都很相似,而且两人曾一起杀沙盗,那个时候虽然只是初见,却完全可以把后背放心的交付给对方,因此君不羁说道:“是知己,也是可以托付生死的朋友。” “你什么时候交了这样的一个朋友,我怎么不知道?”宋桥自认在长安城年轻一代中,他是和君不羁是走的比较近的了,知道他因为身世和身份的诸多缘故,来往相交的人并不多,这些人他差不多都认识,并没有觉得其中有谁能被他视为生死挚友。 见君不羁只是喝酒,不说话,明显是不想回答他的问题,宋桥无奈的笑了一下,有些纳闷,“既然是这样的朋友,那就不可能背信,不来赴约呀。”好奇的问道:“你和他是因为什么而做的这个约定呀?” 君不羁把玩着手中的酒杯,神色郁郁的说道:“前阵子我出去了一趟,遇到了这位朋友,因为某些原因我欠了她几百两银子,当时我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因而和她定约,等她来了长安,我还钱给她,可是一直都没她的消息。” “他不来这应该是好事呀,说明你没有认错人,这个朋友确实值得交。”宋桥笑道:“既然你们之间的交情可以到了生死相托的地步,你遇到窘况,做朋友的仗义疏财,大力相帮,是为义气。你惦记着还钱,无可厚非,但是你的这位朋友若是因为这份债务千里迢迢的专门跑来长安收债的话,未免有点对不起你们之间的这份生死之谊了。你应该高兴才是,怎么反而……” 对上君不羁越来越黑的脸,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寒气,宋桥脸上的笑容不由得凝固了,话说了半截,就再也说不下了。君不羁黑着一张脸,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将酒杯丢到桌上,起身,丢下一句“我走了”大步离开。宋桥不明所以的看了看君不羁的背影,又看了看桌上还没怎么动的酒菜,不明白君不羁的怒气有何而来,他自认并没有说错话呀,朋友之间本就有通财之谊,既然连性命都可以交付给对方,一点点钱财又算什么。 另一张桌上一直竖着一只耳朵注意着这边桌上动静的文襄,见状,微不可查的叹了一口气,赶忙招呼一旁大吃大喝,正吃得不亦乐乎的同伴,起身,对着宋桥笑了笑,打过招呼之后,就和同伴急匆匆的去追君不羁去了。 第三七章 正阳宫紫微殿西梢间,君不羁人在里面,站在书架前随意翻找着,看到一卷名为《西北记闻》的书,被书名吸引,从书架中抽了出来,看了起来。书里面记载的是草原上獯狨当权时的一些情况,虽然现在草原是骉鹘称雄,但是这本书中很多内容还是很有用的。君不羁对一旁侍立的小黄门招招手,示意他拿来笔墨纸砚,将其中他认为有用的资料摘抄了下来。 外间赢夔坐在御座上正在听户部尚书范丰汇报今年的国库收入。正在向皇上报账的范大人虽然表面上面色如常,但实际上已经汗湿夹衣。秋收才结束不久,因为全国各地秋收时间不定,所以有的地方赋税收入才刚刚报到户部。户部还来不及汇总,他就被赢夔叫进宫里。 面对天子的询问,范丰这个户部尚书不能答不上来,更不能以户部账目还没有算完这个理由做借口来回禀皇上。那样的话,就是他这个户部尚书失职了。没办法,范丰只能抱着账册,当着天子的面采用心算的方法将数目统计出来报给皇上。这要求他心算时账不仅算得要快,不能让皇上看出端倪,而且还不能出错,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不免汗流浃背。 让范丰庆幸的事,这一番奏对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出错。就在他感到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忽然听到西梢间传来一句清脆的语音:“陛下,错了!应该是一千五百六十八万石才是。”突如其来的声音让赢夔和范丰都是一怔,范丰更是露出意外之色,没想到这屋里竟然还有外人。赢夔摆摆手,示意下面的范丰暂停,看着从西梢间走出来的君不羁,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君不羁说道:“我说刚才范大人所报的藁刍之税数目错了,不是一千六百五十八万石,应该是一千五百六十八万石才对。本朝《田律》规定:‘八顷刍藁,以其受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藁二石,刍三石。’没错,是一千五百六十八万石。不信,范大人,你重新算一遍就知道了?” 范丰看了一眼账册,重新在心里迅速的算了一遍,发现被君不羁说对了,果然错了,忙不迭的向赢夔请罪。不等赢夔说话,君不羁说道:“陛下,臣觉得不该怪范大人,不是范大人的错,而是皇上你的错。” 赢夔闻言失笑道:“呵,朕查问户部,这是天子的职分。户部账目出错,身为户部尚书的范丰不仅没看出来,还上报到了朕这里。明明是他的错处,怎么到了你的口中反而成了朕的错?今日你要是不给朕说出一个子丑寅卯来,朕就将你与范大人一同问罪,不,要比范丰还要罪加一等。”就赢夔眉眼带笑的样子,很显然不能把他话里的威胁当真。 范丰闻言,诚惶诚恐。君不羁则不以为意的笑了笑,说道:“陛下,这才九月底,北方的秋收工作才刚刚完成,能把赋税收入报到户部已经不错了,恐怕户部尚来不及统计。可是皇上心急知道结果,范大人没奈何,只好抱着没有统计数字的账册来向皇上汇报。范大人当堂心算出结果,根本没有时间核查就赶着报给皇上,匆忙之间,有所失误也情有可原。” 赢夔“哦”了一声,转头问道:“是他说的这样吗,范大人?”听到范丰肯定的回答,他看了脸上明显露出“看吧,我说是陛下你的错吧”之色的君不羁一眼,宠溺的笑了笑,对范丰说道:“既然是这样,那你就先下去,将账目算好了,再拿给朕看。” 范丰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轻易过关,而这个结果显然和君不羁有关系。他在退下的同时,不由得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边的君不羁一眼。虽然一直都知道皇上对君不羁的宠爱,据说不下于宫中的皇子。之前他对这种说法半信半疑,总觉得怎么能和皇子相比,有些过了,但是今日让他明白传言还是有一定根据的。君不羁身上的君恩不仅能和皇子相比,甚至有过之而不及。毕竟还没有哪个皇子胆大到在君臣奏对的时候,躲在一旁偷听不说,并肆无忌惮的跳出来插话,并且还没有丝毫顾忌的指责皇上,而皇上不仅没有半点生气的模样,反而还有心情和他开玩笑。 等范丰退了出去,赢夔笑道:“当年范丰就是因为心算水平非常高超,以户部度支郎中的身份入仕,做到了如今户部尚书这个位子。朕看不羁你的心算水平不亚于他,甚至还在他之上,去户部任职正好不辜负你这份心算的本事……” “陛下!”不等赢夔说完,君不羁神色着恼的打断他:“陛下当日要走我从大漠带回来的七十多匹好马的时候可是许诺过我的,说一旦和骉鹘战事开启,就让我上战场。怎么,东西到手,陛下就要反悔了?陛下身为天子,金口玉言,可不能说话不算话呀!” 面对君不羁的指责,赢夔面露尴尬之色,干笑几声说道:“这不是我们和骉鹘休兵吗,短时间内不会起干戈,所以我才想着让你先进户部锻炼一番,等我们和骉鹘打起来……” 君不羁不满的指控道:“陛下又在这里骗人!你当我看不出来,如果我们和骉鹘不打仗的话,陛下为什么把范大人叫过来,心急的询问今年国库的收入?还不是因为‘大军未动,粮草先行’。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估计明年春天陛下就要派人去征讨东骉鹘了吧?陛下明明答应过让我上战场的,如今却出尔反尔,这会儿明明大战将起,瞒着我不说,还想要把我支去户部。陛下这是准备把我这只鹰当成家雀一样养在笼子吗?” 赢夔面露谎话被戳穿的狼狈之色,就知道瞒不过这个聪明的孩子,这才刚露出一点端倪,就被他猜出来了。大战将起,前期要做的准备工作非常多,朝堂上免不了动作频频,再加上君不羁出入紫微殿如同自家后院,赢夔知道想要瞒过君不羁很难。当然,他也没想着能瞒过他,只是希望他能晚点知道,越晚越好,却没想到竟然这么早就被君不羁发现了。 激赏的看着眼前聪明、果敢、灵敏的英挺少年,赢夔满眼都是少年初长成的欣慰之色,心中对君不羁不贪恋长安的安逸富贵而欣喜,但是对他心心念念一直想要上战场而感到头疼和无奈。少年只看到战场杀敌立功后的风光,却全然意识不到,战场凶险,刀剑无眼,不是每个人都能从战场上活下来的,或许他知道,但是却不在意。可是君不羁能不在乎,赢夔却不能不在乎。 只是从小看着君不羁长大的赢夔知道,如果自己这次不答应他,这孩子真的能够不管不顾,想办法跑去战场。与其让他隐姓埋名从一个小卒子做起,反而不如遂了他的意,届时他身边有护卫,上面又有身为他舅舅的大将军的许安照应,安全方面要高上很多。因而赢夔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等明年战事一起,朕答应你领兵出征就是了。朕知道你多年来一直苦练骑术、箭法和武艺,不过既然你想征战沙场,以后要在兵法韬略上多下点功夫,态度再不能像你之前那样,只是随手翻翻,看着就不用心。要知道,两军对垒,排兵布阵,指挥千军万马,可不是单凭个人的勇猛就能办得到的。兵书上记载的兵法都是前人打仗得出来的经验总结,这些东西远比你自己慢慢去摸索快得多。” 君不羁不以为然的说道:“陛下这话恕臣不敢苟同。《吕氏春秋》中《察今》篇里说‘世易时移,变法宜矣。’今时和古时情况不同,兵种和战争样式以及敌我形势都发生了变化,而且领兵将领的带兵风格又各自不同,今人不能按部就班,所以那些记载前人经验的兵法书籍,看看就得了,无需用心去学。尽信书不如无书!” “古人云: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将者需要审时度势,临机应对,随时运谋,又何必拘泥于兵法?因此打仗最重要的是灵活用兵,想要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就要懂得‘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个道理。这兵法学不学这倒没什么,因为兵法只是前人于当时情况的个人经验总结,不可能永远有效。赵括倒是熟读兵法,可是到头来也只会纸上谈兵。其实这所谓的兵法说来说去也就那么回事,古往今来,那么多学习兵法的将领,也不见他们用兵有什么出奇之处,该打败仗的时候还不是要打败仗。我反倒觉得世人对兵法未免看得太重了,难道在兵法没出现之前,前人们就不打仗了吗?” “想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顶尖将领,只在兵书韬略上面下功夫是不行的。这就好比作诗,人道‘熟读诗词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可是,哪怕熟练的掌握了声调、音韵、格律调配问题,明了写诗时起、承、转、合,当中平仄、虚实相对的要求,也不一定就能写出流芳千古的精巧诗句来。岂不闻‘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之言?这天下的道理其实都是相通的,领兵打仗和作诗类似,孙子曰:‘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因此哪怕将兵书韬略研究出朵花来,并能套用在战争中的那些将领再优秀也有限,因为他们始终脱不了一个‘匠’字,而到不了‘神’的境界。这或许就是古往今来,为什么将军有许多,但是能达到用兵如神的寥寥无几的原因。” 赢夔手指着君不羁,又是骄傲,又是无奈,叹道:“你呀你……,也真够大言不惭的!真不知道该让人说你什么才好。你的这番话虽然有几分道理,但是却不该出自你这么一个连战场还没有上过,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口中。你刚才那番话若是被朝堂上那些打仗的听到,还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呢!” “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谁在乎!”君不羁满不在乎的说道:“等到了战场上,动真章的时候,我会让他们无话可说的!”进西梢间将他之前抄了一半的《西北记闻》拿在手中,对赢夔晃了晃,示意:“陛下,这本书先借我看看。”说完也不等赢夔答应,拿着书就走了。 赢夔看着君不羁离去的身影,无奈的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一直侍奉在旁的高朝恩听到他的叹气声,不由得说道:“陛下,老奴在一旁听着君将军这话虽然与世人观点大不同,但是颇有道理。君将军天赋奇才,每每发人新声,却不离中正之路,虽然免不了带着少年意气,但是但凡本性聪敏的人物,哪一个不骄傲,所以君将军有些心高气傲实属正常。说句实话,其实老奴觉得少年就要这么骄傲才好,看到这样的君将军,不由得让老奴想起陛下在君将军这个年纪的那段日子。” 赢夔叹道:“是呀,每每看到不羁,总让朕想起朕年轻的时候。他和朕当年很像,不是一般的像,是从骨子里的那种像。但是越这样,越让朕觉得遗憾,觉得惋惜,觉得……”赢夔忍不住又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没有把后面的话说下去。 跟随赢夔多年,高朝恩对他的所思所想基本上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虽然只是听了半截话,但是他却明白了赢夔话中的为未尽之意,只是他虽然得宠,但是他深知,有些事他这个宦官是可以议论的,而有些却是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触碰的,反正赢夔话只说了一半,因此他装作没听懂他话中的意思,站在一边默不做声。 虽然有的时候,赢夔对高朝恩的这份小心不以为然,但是他也知道,高朝恩能留在他身边多年,并且成为他最信任的人之一,也正是因为他这份小心,所以了然而又无奈的看了高朝恩一眼,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着摇了摇头。 君不羁从紫微殿出来,发现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接过小黄门递过来的斗笠和蓑衣,挥却他递过来的伞,戴笠披蓑走入雨中。出了皇城,他并没有直接回府,而是转道去了长安县县衙。 因为下雨,办事的人少,长安县县衙这会儿很是清闲。听到君不羁冒雨前来,以长安县县令为首的一中官吏全都迎了出来。君不羁没有理会热情的长安县县令,直接询问户曹:“张大人,我再问一次,这些日子有没有一位从草原来的年轻女子?” 这么多人中,君不羁都不会理会,只肯和他说话,感受着同僚们投在身上的复杂目光,户曹不由得苦笑连连,若是可以,他情愿把这份“荣幸”分给别人。在君不羁充满了期待的炯炯目光压力下,他只觉得自己被看得头皮发麻,脸上露出一个比哭好看不了多少的笑容答道:“没有呀。君大人,我一直都注意着呢,只是,只是……一直都没看到人。” 看着沉默不语的君不羁,户曹硬着头皮说道:“君大人,恕下官放肆,能不能请君大人告知一下你要找的这位姑娘的姓名?”对上君不羁看过来的目光,户曹心中也很是无奈。大凡世人在找人的时候,都会将所找之人的姓名报出来,以方便查找,但是君不羁这边并没有把名字告诉他,只是说是一位来自大漠草原的年轻女子,相貌标致,气宇超脱,身材窈窕修长,比一般女子都要高挑,有七尺三寸有余,还说只要见过她,就会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原本户曹觉得君不羁这边描述得比较详细,只要他这边多加注意,就算没有名字也没关系。毕竟虽然大雍的民风比较开放,女子的名字虽不至于完全不能外传,但是能少让人知道还是少让人知道的好。特别是那些世家门阀,在这方面更加讲究一点,世人欣羡世家门阀,常以他们的行事方式为榜样加以学习。所以户曹以为君不羁没有告诉他贺兰玥的名字是向世家学习,并没有想到他可能根本不知道这女子的姓名上头去。但是,不说君府的管家文叔几乎天天派人来询问,就连君不羁都亲自跑来县衙两趟,户曹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要是有个名字更好查找一点,因此在君不羁这次过来的时候,乍着胆子问了出来。 虽然贺兰玥告诉过君不羁他们她的名字,但是当时在场的人都看到了她的小动作,知道她的名字是临时诌出来的,并没有把她这个名字当真。因此君不羁其实根本不知道贺兰玥会以什么名字来长安。面对户曹的询问,他踌躇了片刻,想到贺兰玥面对名字被郭图他们指责的时候,理直气壮的模样,迟疑道:“她大概,大概……姓贺兰,名字是贺兰玥。”说完之后,补了一句,“我也不是很确定。” “呃……”户曹听了他的话,顿时愣在了那里,目瞪口呆的看着君不羁。这才明白,原来不是君不羁不告诉他,他要找的女子的名字,而是他不知道人家的姓名。想到这阵子自己被君府派来的人频频询问的遭遇和所承认的压力,户曹在心中忍不住腹诽,既然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想来交情一般,那你又如何确定对方一定会来长安?如果对方根本没来,你跑到这里逼迫我算是怎么回事?我又不可能给你来个“大变活人”。转而想到,那女子她要是一天不来,自己恐怕还要遭受很长时间的“骚扰”,继续过这种糟心的日子,因此不由得盼着这人赶快来长安起来。 吐槽归吐槽,户曹面上却不露半分,点头哈腰,忙不迭的对着君不羁下着保证:“名字是‘贺兰玥’,是吗?好的,君大人,等这位贺兰姑娘一来,我马上就派人通知府上。” 君不羁视线从户曹身上扫过,没有说话,转身走出长安县县衙,一步一顿的走下县衙门口的石台,伸出手去接从天上落下来的秋雨。他看着雨水落在手中,汇集在手掌心中,然后从指缝和手掌边上滑落在地,忍不住轻叹了一口气,秋霖脉脉,天凉了。 见君不羁离开,以长安县县令为首的一众官吏全都不由自主的出了一口长气,相互看了一眼,摇了摇头,散了去。长安县县丞沈子行因为变天有点着凉以至于脾胃不舒服,在君不羁来的时候,正好去了厕所。等他方便完回来,恰好正是众人准备散开,回各自的屋子的时候,他心中纳闷,伸手拦住一名小吏问道:“刚才发生什么事了,大家怎么都从屋里跑出来聚到院子里?为什么这会儿又散开了?” 那小吏答道:“刚才中书舍人君大人跑来户曹大人这里找人。他来了,大家当然要从屋里出来迎他。这会儿人走了,自然大家也就散了呗。” “找人?”沈子行想到上次在县衙门口碰到君不羁那次,似乎他那回也是来找户曹,来找人来的,因而问道:“君大人要找的是什么人?” 那小吏似乎挺看不起像君不羁这样依靠裙带关系而当了高官的,更何况,刚才君不羁来找人,他要找的是个女子,却连对方的姓名都不知道,自然免不了让人想歪。他撇了撇嘴,满眼不屑的说道:“还能找什么人,当然是女人了。像他这种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每天不务正业,除了知道在女人身上下功夫还会什么!”说完,也不理会沈子行,转身自顾走了。 君不羁回到自家,文叔从府里迎了出来,笑道:“少爷回来了。”看着君不羁虽然身上穿蓑戴笠,但是下半身衣服从膝下起,到脚面,不仅被打湿,而且上面还有不少泥点。如果他是从皇宫里出来,直接回来,怎么也不会弄成这个样子,因此忍不住问道:“少爷这是去了哪里,怎么弄成这样?”一面说,一面招呼丫头们赶紧拿来干净的衣服和鞋袜过来。 “哦,我去了一趟长安县县衙。”君不羁神色淡淡的说道,坐在榻上,先换过鞋子和袜子,然后才开始换衣服。 文叔闻言怔了一下,对君不羁对贺兰玥的心思他虽然看在了眼底,但是他并没有太过在意。在他看来,君不羁少年慕艾,没个长性,很快就会把贺兰玥给忘了,可是没想到从大漠都回来这么长时间了,君不羁对贺兰玥却一直牵肠挂肚,只是很可惜,他这边襄王有心,那边神女却似乎无心。不忍心看着君不羁这样下去,文叔忍不住说道:“少爷,我们在大漠里遇到的贺兰姑娘虽然和你有过来长安的约定,但是都这么长时间了,一直都没有她的消息,想来她是不会来了……” “文叔,我有点累了,我想休息一会儿!”君不羁面带不耐,非常干脆的开口打断他,说完也不理会文叔,径自起身去了里间。从长安县县衙满心失望的回到家中的他,这个时候根本不想听这些话,哪怕它很有可能是实话,但是他真的不想再承受一次打击了。 文叔看着君不羁失去了往日似乎有着无尽的生气,有些疲累的背影,忍不住摸了摸鼻子,自嘲的笑了一下。作为看着君不羁长大的他,这是君不羁第一次粗暴的打断他的话,扫他的脸。想到自从在草原上遇到贺兰玥以来,似乎君不羁因为她,打破了很多惯例,有了很多以往都不会有的“第一次”。这样下去,文叔很是担心,担心如果贺兰玥没来长安,君不羁会再跑一趟草原,将她找出来,抓回长安。 第三八章 草原上,秋阳高照,君不羁置身其中,展望前方,极目所见,秋草衰败,已褪去绿色,土黄、鹅黄、翠黄、浅黄、嫩黄……层层叠叠,杂糅在一起,绵亘至遥远的天际,透着草原特有的悲壮与苍桑。天高云淡,苍茫空旷,四野萧然,不见人烟,他看着目之所及的枯黄,任由旷野的风吹在脸上,望着连天的衰草发呆,忽然一阵嘹亮的歌声从远处传来。 听到熟悉的歌声,君不羁不假思索,大步跑着,追寻声音而去。等身着绿色西域衣裙的女子的身影映入眼帘,他心绪随之飞扬,整个人都沉浸在莫大的惊喜中,忙跑上前,眉眼含笑,语气中带着一点委屈,一点伤心,一点抱怨,问道:“姑娘,你知不知道,我一直都在等你,我们曾经定约长安见,你为什么没有来?” 面对他的询问,贺兰玥笑而不语。草原上的秋风吹起来,呼呼烈烈,把她身上那袭绿色衣裙吹得猎猎起舞,整个人仿佛在下一秒就要乘风而去一般。在见到贺兰玥之前,君不羁有很多问题想要问她,想要大声质问她,为什么不遵守约定?是不是有什么事耽误了?……。但是当人站在他眼前了,他忽然发现自己不想去问了。之前怎么样,他已经不在乎,重要的是他终于找到她了,这比什么都重要。 君不羁目光似水,看着站在对面,面带微笑凝视着他,一言不发的贺兰玥,嘴角含笑,说道:“好了,我们不说那些了,和我一起回长安吧。”说着就伸出手去拉她,没想到却拉了空。在他伸手之时,贺兰玥笑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转身离开,只留给他一个背影。 看着贺兰玥离自己而去,君不羁心慌意乱,忙追了上去。但是不管他怎么跑,怎么努力,在她的身后怎么大声的呼喊,贺兰玥都没有停下她的脚步,两人之间的距离不仅没有缩短,反而越来愈大。随着两人距离的拉开,贺兰玥的身影越来越小,变成一个黑点,就要在他的视线中消失,君不羁无法接受这个结果,面露惶恐之色,用尽全身的气力,神色慌张的对着她远去的身影大喊着:“姑娘!等一下!姑娘——” “呼!”君不羁从睡梦中惊醒,拥被坐起,略晃了晃头,醒醒神,忆起梦中的情形,脸上露出一抹苦笑,带着几分惆怅,几分失落,几分寂寥,……微不可察的叹了一口气。起身下床,没有穿鞋,穿着白色的睡袜脚直接踩在地上,来到桌前,从桌上摆着的暖笼里拎个茶壶出来,倒了一杯还有带着一点温度的茶水在细瓷茶盅里。两杯冷茶下肚,将还剩半盏茶水的杯子放到桌上,他看了一眼窗外,然后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君不羁不知道他一直惦记着,以为在草原,并没有来长安的贺兰玥已经来长安两个多月了。贺兰玥的这次长安之行自她入了长安就不怎么顺当,盘缠被偷,客栈里遇到黑心掌柜,幺姑生病,找人不顺,……。不过幸好这世上到底还是好人居多,她落难的时候他们没少帮忙,其中以原来在客栈里做工的常婆婆和现在的住处花零居的老板花姐对她的帮助最大。 接连几天连绵不断的秋雨,使长安城中家家户户大多都积了水,花零居贺兰玥她们住的后院不知道哪里堵住了,将整个院子都淹了,幸好当初建房子的时候地基起得高,所以水并没能进屋,不过很多积水流进了后院的水井中。 按照规矩,大雨过后,家里有井的都要请淘井的匠人翻一下,不然人吃了容易生病,特别是像花零居这种被污得比较严重的,更是要好好翻淘一番。但是花零居如今入不敷出已经很久了,周嫲嫲想着院子里由于做生意的缘故,每天都要烧很多开水,因为客人稀少,烧好的水不免剩下许多,因此就叮嘱院子里的人用水时捡烧开的水用。这样的话,剩下来的开水不会被浪费,人喝烧开的水,也不会生病,而且还能省下一笔请淘井匠人的钱,可谓是一举三得。 周嫲嫲的主意不错,只是幺姑在大病一场之后,虽然痊愈,但是身子虚了下来,抵抗力并不像其他人那么强。所以哪怕井水烧开了再用,她在接连吃了几天这样的水之后,又病倒了。幺姑这次的病来势汹汹,又是呕吐,又是腹泻,高热不退,贺兰玥忙请大夫过来给她诊治。可是大夫对幺姑的病也拿不准,有的说她只是吃坏了东西,有的说是肠胃出了毛病,有的说时疫,有的说是伤寒,……。大夫走马灯的来,银钱如流水般的花了出去,但是幺姑的病却不见半点好转,反而越发的沉重了。 躺在床上脸色呈青白之色的幺姑,贺兰玥心急如焚,忍不住泪流满面。她准备去请个好大夫回来给幺姑好好诊断一下,将钱袋找出来,发现这阵子她抄书和幺姑做针线积攒下来的那点钱全都花光了。看着手心里从钱袋里倒出的仅有三个铜板,她呆立着屋子中央,良久没有做声,请大夫是要付给对方诊费的,可是就这三文钱,能干什么? 一旁的薛萝看到这种情况,从身上将钱袋拿出来,递给她,说道:“妹妹,我这里还有哥哥他们做活这些日子积攒下来的几百文钱,你先拿去用吧。”回头看着躺在床上挣扎在生死之间的幺姑一眼,叹了一口气,“不过这点钱明显是不够用,可是幺姑这个样子下去是不成的,还是要赶紧给她请个靠谱的大夫过来看看才行。要不,去找花姐借一点吧。” 知道花姐手头也不宽裕的贺兰玥摇了摇头,谢绝了她的建议,说道:“不用了。前几天的王大夫和在他之前的张大夫都是乘花姐的情请过来的,诊费也是花姐给的。已经受惠花姐良多,实在是不好意思再麻烦花姐了。”起身将包着那套西域衣裙的湖青色暗花软缎包裹翻找了出去。她将它抱在怀里,一面往外走,一面说道:“姐姐先帮我照顾一下幺姑,我出去一下,一会儿就回来。” 贺兰玥紧紧的抱着怀里的包袱,宛如抱着最后一根救命道草一般,飞奔出花零居。走在长安的大街上,她的脚步越来越快,心急之下甚至撞到了人,随口道了句歉,顾不得问对方怎么样,没有理会身后的抱怨声,径自埋头往前。七拐八绕的来到一家店铺门扉侧处写着一个“当”字,门口挂着个大大的“当”字幌子的店铺前面,她抓紧手中的包裹,走了进去。 衣裙在当铺朝奉的手中展开,一抹光华从衣服上闪过,映得满室生辉。那朝奉眼睛发亮将衣服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然后眯着一双老鼠眼上上下下的又打量了面容憔悴的贺兰玥一番,最后目光在她肿肿的眼睛上停留了半晌,从她的样子可以看出她必定是才哭过,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回过头把目光又落在那套西域衣裙上,那朝奉用一种慢吞吞的语调说道:“姑娘,像衣服这样的东西,因为布料、花色、式样、刺绣、镶边……一年一个流行,去年流行的新衣拿到今年售卖,就卖不上价了。所以除非是皮毛这样的冬装,不然我们一般都是不收的。更何况,这里是大雍,大家日常穿的都是汉家衣冠,哪怕是那些西域的女子来到长安,她们也都入乡随俗,大多换上汉家衣衫。所以你这套衣裙,我们就算收下,也实在是不好出手呀。而且这套衣服你应该穿过了吧?” 贺兰玥把希望都放在了这套西域衣裙身上,听了朝奉的话,只觉得心凉半截。面对他的问话,胡乱的点了下头,说道:“是的。”不过又赶紧补充道:“不过我没穿几次,你看它还和新的一样,而且这套衣裙衣料和做工都非同一般,上面还镶嵌着很多宝石,在西域那边只有身份贵重的贵族女子才能穿。” 那朝奉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说道:“什么西域贵族不贵族的,这身份在咱们大雍没用,没人认这个。还有这上面的宝石,确实是镶嵌了很多,可是姑娘,这东西最大的也不过小孩子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用的应该是做首饰时所剩下的边角料而已,根本不值钱。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们店一般是不收衣服的,要不是看在这衣服的面料和做工上,我连看都不会看,早让你拿回去了。而且不管这衣服看起来有多新,穿过了就是穿过了,这新衣的价钱和旧衣的价钱是不一样的,更何况姑娘,有些人对穿别人穿过的衣服是颇为介意的,而你这衣服我们收进来,显然是不可能压箱底的。” 本来贺兰玥以为这套衣裙能当个好价钱的,但是让朝奉这么一说,她心里没准了,咬了咬唇,试探着问道:“那掌柜的,你看一下,能给我一个什么价钱?” 那朝奉并没有回答她,反而低下头,又对着那套衣裙看了起来,边看边摇头,叹气,嘴里不住的说着:“这衣服,这衣服……收进来我们绝对是亏了。”晾着贺兰玥好大一会儿,贺兰玥都急了,一连喊了他好几声,他都没理会她。过了好半晌,他才抬起头来,看着贺兰玥,叹了一口气,慢吞吞,不情不愿的说道:“算了,我看姑娘你也挺可怜的,我就发发善心,算是做好事了。这套衣裙你若是当的话,我给你算三两银子,不过先说好,必须是死当。若是活当的话,只能给你一贯钱。” “三两银子?”哪怕贺兰玥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知道会被压价钱,但是听了朝奉的报价还是忍不住不敢置信的惊喊出声。虽然三两银子差不多是她和幺姑两人两个月的用度,但是那是指她和幺姑都好好的,如今幺姑生了重病,请了好几位大夫过来不仅不能确诊她的病不说,而且她的病越来越重,所以她准备请长安城里最有名的淳于大夫去给她看诊。她已经打听过了,淳于大夫出诊一次的诊费就要五两,这钱还不够付大夫一次诊费的,可是之后还要抓药呢,更何况,谁能保证幺姑的病只看一次就能看好? 想到此,贺兰玥忍不住出声央求道:“掌柜的,你看,能不能稍微再加一点?”那朝奉斜着个眼睛看着贺兰玥,嘴边的两撇胡子一翘一翘的,说道:“姑娘,合着我之前说的话都是白说是吧,你根本没往心里去。我这已经是在做赔本买卖了,要不是看你可怜,这衣裙我们根本都不收。” “姑娘,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你要是嫌我给的价钱低,你可以把衣服拿走,然后到其他的当铺问问,要是有比我出的价钱还高的,你尽可以回来找我,届时我十倍赔付,怎么样?”那朝奉见他都把话说成这样了,贺兰玥还没有吐口,表态这衣裙到底当还是不当,眼珠一转,闪过一抹狡黠之色,神色不耐的把那个包着那套衣裙的包裹丢了出来,说道:“二两银子,愿意当就当,不愿意当,就拿走,比在这里磨磨蹭蹭的耽误我时间!” 贺兰玥手脚忙乱的将朝奉丢出来的包裹接住,将其抱在怀里,讶然问道:“二两?刚才不是还三两呢吗?怎么越来越少了?” 那朝奉摆出一副高高在上,好像施予了她莫大恩德的嘴脸,说道:“都说了,之所以收下你的衣服,完全是看你可怜,只当救济你了。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就二两,愿意当就当,不愿意的话,你就拿回去吧。”说着好像赶苍蝇一般,不耐的对贺兰玥挥挥手。 贺兰玥看了一下怀里的衣服,面露无奈之色,她实在没想到原本被她寄予厚望的衣服原来送来当当,人家都不肯收,看来关于幺姑看病的费用只能回去暂时跟花姐拆借一下了。急需用钱的她顾不得朝奉鄙夷的态度,忙答道:“我当,我当!”恳求道,“只是掌柜的,能不能还是原来的价钱,三两银子?” 那朝奉的捻着嘴角边上的两撇小胡子,半晌没说话。贺兰玥因为他的沉默,这心七上八下,渴盼着看着他。那朝奉过了很久,才慢吞吞的说道:“好吧,三两就三两,谁让我这个人心软呢。把衣服给我,我给你写票据。” 就在贺兰玥要把包裹递给朝奉的时候,从外面冲进来一个人影,一把就把包裹抢在了怀里。贺兰玥和朝奉不约而同,大惊失色,惊呼出声。这个时候,贺兰玥也认出了眼前抢走包裹的人是常婆婆的孙子常山。不等她说话,常山拿着包裹,站在一边,对她说道:“贺兰姐姐,你别信他的胡说八道。要是信了他的话,你就上当了。什么心软,可怜你,明明把你卖了,他还在这里做好人!哼!谁不知道,他是长安城里当铺这个行当里有名的扒皮能手,但凡进了这家当铺的,不被他狠狠的剥一层皮下来,他根本不放你走……” 那朝奉满脸恼怒,叱道:“哪里冒出来的臭小子,你在这里胡说什么!”转头对贺兰玥笑成了一朵花,“姑娘,你别信他的话。像他这种穷人家出来的,恐怕这辈子都没进过当铺,他知道个什么!姑娘你应该是急着用钱,我这就写票据,你也好快点把钱拿到手……” “写什么票据,我们不当了!你没听到吗?”常山大声说着,上前拉着贺兰玥往外走,“走,贺兰姐姐,我们走!”贺兰玥措不及防之下,被他拉得一个踉跄,身子不由得跟着往前走了好几步才稳住身形。她看了一眼拉着她的常山,又回头看了一眼当铺里的朝奉,虽然朝奉表现出一副“助人为乐”的模样,但是本能的,她还是选择相信常山,于是毫不迟疑的跟着他往外走。 看着贺兰玥迈步往外走,那朝奉急了,忙喊道:“哎,姑娘,别走呀,别走!”见喊不回来她,忙道,“姑娘,你要是嫌价钱低,我们还可以再商量!五两,哦,不,十两……”听了他的话,贺兰玥的脚步越发没有迟疑了,将朝奉的话远远的甩在身后。 走出当铺,贺兰玥说道:“谢谢你,小山子,要不是你及时赶来,我差点把这套衣裙就这么当了。”她自认在进入当铺之后,已经提高戒心了,没想到还是上了朝奉的当。如果不是后来常山赶来,她不当了,都看不出原来那朝奉还是很盼着做成这桩生意的,他可真会演。 常安将拿在手里的包裹还给她,说道:“哪那么凑巧,我可不是及时赶到,我在当当铺外面听了半天了。我在路上看到贺兰姐姐你魂不守舍的和路人撞在了一起,担心你出事,所以就跟在你后面,只不过你一直都没有发觉而已。” 贺兰玥笑了一下,说道:“那我更要谢谢你了。”然后看了一下手里的包裹,叹了一口气,“小山子,你熟悉长安,既然刚才那家当铺行事不地道,那帮我推荐一家靠谱的当铺吧?” 常山一面走,一面说道:“靠谱的当铺当然有,只是你这衣裙就算拿过去当,不管是哪家当铺,也不会比刚才那间当铺的朝奉出的价钱高。” “怎么可能?”想到刚才她离开当铺时,朝奉不复之前高高在上的态度,追在她身后加价的态度,贺兰玥对常山的话表示怀疑。 面对贺兰玥的置疑,常山忙解释道:“我不是说贺兰姐姐你这套衣裙不值钱,而是刚才那家当铺的朝奉应该在这套衣裙上做了记号。这个记号是当铺里独有的暗记,当铺里的朝奉在看到这个记号之后,就知道这东西曾经在其他当铺送当过,因此他们出的价钱不会高于你之前去过的那家当铺给的价钱。这是当铺这一行的行规,只要是开当铺的都必须要遵守,不得破坏。” “那怎么办呀?”贺兰玥有些发愁的看着手中的衣裙,总不能把它压在手里吧,她可是急着用钱呢,想了一下,问道:“小山子,既然你知道当铺里有这个暗记,那么你应该知道怎么除去它吧?” 常山摇了摇头说道:“这我可不知道。他们这个暗记的手法非常巧妙,哪怕你把衣服里里外外翻检一遍,也找不到这个暗记,而且除非你把衣服重新洗过,或许能去除这个暗记,不然就不用想了。其实关于当铺行里的这个规矩一般人也都不知道,要不是我偶然在一次街面上的挡头和当铺里的朝奉商讨增加每月的份子钱时听到他们的话,也无法知道这其中的猫腻。” 对上贺兰玥的愁容,他不以为然的笑了笑,“看把贺兰姐姐你愁的,这有什么,难道没有他张屠户,我们还只能吃带毛猪不成!去不了当铺,不代表我们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呀。走啦,贺兰姐姐,跟我走,我保管让你这套衣裙卖个好价钱。” 在常山的带领下,贺兰玥跟着他来到一家位置偏僻,店面非常不起眼,店门半掩的估衣铺。贺兰玥看了一眼没什么人的小巷,再看看眼前灰扑扑的,店门半开,从半开的门往里面看过去,发觉里面黑洞洞的小店,又看了一眼常山。如果不是信任常山,她都怀疑他对她不怀好意,带她来这里,是想对她做什么不好的事来,不过虽然如此,但是她脚下不免有些迟疑。 走在前面的常山看出她的疑惑,一面往里面走,一面说道:“别看这店位置偏,而且不起眼,一不注意,就会忽视过去,但是要的就是这份不引人注目,扎眼反而不对了。这店做的大都是熟客的生意,而且如果你有这个闲情逸致的话,可以守在外面,然后你就会发现来这里的人,有不少都是高门大户家的子弟。别看大户人家的子弟穿得光鲜亮丽,其实这里面不是每个人都能日日做新衣的,有些人面上光鲜,实际上家里已经败落了下来,可是到底顶着个名头,所以总得有几件支撑门面的衣服呀。这店做的就是这方面的生意,真要开到显眼处,这生意也就做不起来了。” 听了常山的解释,贺兰玥恍然大悟。之前当铺的朝奉跟她说,衣服一年一个流行,去年流行的新衣今年卖不上价,但实际上,能追得起流行的只有长安城里最顶尖的那一撮人。前年的衣服今年还在卖的还有,何况去年的? 那套西域衣裙在常山帮着讲价的情况下,贺兰玥从估衣铺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三十两银子。从三两一下子变成三十两,涨了十倍,虽然常山一直小声嘀咕着估衣铺的老板行事不地道,把价钱压低了,但是她已经很满意了。 走到街口,贺兰玥开口,“小山子,我要去请淳于大夫给幺姑诊病,你要是有事的话就先走了。你回去帮我给婆婆带个好,和她说,过几天等我有时间了,我就去看她。”常山点了下头,说道:“我知道了,我会转告奶奶的。那贺兰姐姐我就先走了。” 就在两人要分开的时候,一位身穿粗布短褐,面色黝黑,布满风霜之色的中年男子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一把拽住常山,说道:“小山子,原来你在这里,还不快跟我走!”一面拽着常山就走,一面大声数落着,“你知不知道大家找你都快找疯了。你家里的房子塌了,你奶奶被砸断了腿!这都火上房了,你这个臭小子还有闲心在外面闲逛,还不赶快到你奶奶身边守着去!” 知道奶奶被砸断了腿,常山顿时急了,什么也不顾了,甩开中年男子抓住他的手,撒丫子就跑,被贺兰玥从后面叫住。贺兰玥追了上去,递过去十两银子,“拿去给奶奶看病。”并宽慰他,“放心吧,好人有好报,奶奶一定会没事的。” 常山跟在贺兰玥身后大半天,又怎么会不知道她急需钱要给幺姑治病,看着她毫不犹豫的把她奔波半天,好不容易得来的银钱分给自己十两。他只觉得手里的银子滚烫,烫得他几乎握不住。他热泪盈眶的看着她,想要说点道谢的话,可是嘴唇翕动了几下,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对着贺兰玥重重的点了一下头,转过头,抹了一把泪,飞奔而去。 第三九章 天高云淡,秋风乍起,天气晴好,虽然秋收已经完成,但是勤劳的农夫们依然在地里辛勤的忙碌着。长安附近的田地里有些人正在拿着锄头翻地;有些人正在地头挖坑,为沤肥做准备;有些人正在地里检查种的大白菜生长情况;……。田地里的庄稼已经收割到家,眼前依然是一片繁忙景象。 通往长安的官道旁是一块种着白菜的田地,一个个子不高不矮,肤色不像寻常农夫那么黝黑,身上带着几分浮浪之气的中年男子正在地里给白菜间苗。一个瘦小,穿着破烂的孩子沿着官道和田地之间的沟壑走了过来,踽踽独行,慢慢地走近中年男子。 就在这个孩子还差几米就要走到中年男子身边的时候,长安城方向尘土滚滚而起,大地亦随之震动,一连串的呼喝之声远远传来,路上的行人怕被疾驰中的马队撞到,忙不迭的避到一边,给马队让开道路。十几人的马队奔腾而来,转眼间就来到种了白菜的田地官道之前。马队中为首的少年正是君不羁,因为一直都没有贺兰玥的消息,又连日受梦境困扰,他不免心烦气躁,因此这日就带着一众护卫,出来打猎散心。 就在君不羁带头,带着马队在官道上催马急行的时候,那瘦小的小孩突然从田地中蹿了出来,跑到官道上。眼看那小孩就要丧生在君不羁的马蹄下,官道上不远处迎面而来的马车上,被马啼声惊动,掀开车帘一角往外看,正好看到这一幕的莫落舒和道上其他的行人一想到接下来鲜血四溅的场面,都忍不住惊呼出声。 君不羁反应迅速,强压住马颈,双腿紧夹马腹,安抚住因为突然跑出来的小孩而受惊的马,同时紧拉手中缰绳,勒马急停。疾驰当中的马硬生生的停了下来,两只前蹄高高扬起,马身直立,马头扭转,在马的嘶鸣声中,前蹄偏着孩子的身上落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惊太重,那个孩子虽然逃过一命,但是神色呆呆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见小孩从马蹄下活命,众人不约而同的松了一口气。那中年男子这个时候从田中跑了过来,来到小孩身边,转头看着君不羁,义正言辞的说道:“这里是官道,人来人往的,哪有像你这样骑着马横冲直撞的?你知不知道你刚才险些踩死……”中年男子眼睛猛地瞪大,认出了君不羁,宛如被掐住脖子的公鸡,脸色涨红,指责的话卡在了嗓子眼,说不出来了。 君不羁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委顿在地,面带惊恐之色,仰视他的中年男子和小孩。他也认出这两人,咧嘴一笑,非常和气的和两人打招呼:“看样子,你们也认出我来了。没错,就是我,没想到会这么巧,我们又见面了。”看了眼身子在他的目光下萧索发抖,蜷缩成一团的小孩,想到之前的那一幕,嘴角勾起,似笑非笑的说道,“不过看样子似乎你们并没有把上次我的警告记在心里!” 去年春天,中年男子带着这个小孩在长安城行骗,“碰瓷”碰到了君不羁的头上,被他当场识破。戳穿两人的骗局之后,君不羁给这一大一小一个毕生难忘的教训,并丢下一句“不要让我在碰到你俩再做这种事,不然……”未说完的话,扬长而去。 如果说一开始中年男子还没有把君不羁的威胁放在眼里,但是等他打听出他的身份后,就不敢不把他的话不当真了。这会儿在这重新和君不羁碰到,他当初丢下的那句话不由得浮响在耳边。可怕的不是已知,而是未知。若是君不羁直接放言要对两人怎样,可能这两人还不会这么害怕,但是因为他没把话说完,这人不免脑补起来,越想越怕。 明明君不羁脸上带笑,态度和蔼,说话的语气也很温和,但是这两人知道,以他的身份要对他俩怎样,不比碾死两只蚂蚁难多少,所以两人望着他的目光里带着无尽的恐惧,看着他的眼神,宛如他是什么洪水猛兽一般,脸色煞白,牙关打战,浑身发抖。 中年男子看了一眼四周,一咬牙,拉着小孩,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君不羁磕头如捣蒜,嘴里不住的哀求道:“这位贵人,我知道是我们的错,你大人不计小人过,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吧。求求你,饶过我们吧。求求你了,求求你了,……”两人跪在地上,对着君不羁磕头不停,很快额头就磕破了,鲜血流了下来。 这事明明是由那个小孩子突然跑到官道上引起的,错在小孩身上,但是小孩受到了很大的惊吓,整个人看起来呆呆的,似乎到现在还没有反应过来,好像被吓坏了。世人都有同情弱者的心理,在君不羁和中年男子、小孩之间,君不羁明显是强者,所以一开始君不羁骑马要撞到小孩的时候,哪怕错处不在他的身上,但是人们还是不由自主为小孩的生死担心,无形中偏向了小孩。更何况,现在中年男子又拉着小孩向君不羁磕头求饶,话说得可怜,连头都磕破了。人们看向君不羁的目光更是带着不满,觉得他行事咄咄逼人,不依不饶,未免逼人太甚。 周边人的议论声传入耳中,君不羁看了一眼跪在地上,不住磕头的中年男子和小孩,一下子就看穿了中年男子的用心。他微眯了一眼眼睛,冷哼了一声,丢下一句“真没意思!”,挥动马鞭,打了一下马,策马从中年男子和小孩身上跃过。 在路人的惊呼中,中年男子被吓得顿时尿了裤子,如同烂泥一般瘫在地上;而那小孩如同风中的落叶,抖成了一团。君不羁策马从两人头上跃过之后,脸上露出一个恶劣的微笑,猛地拨转马头,下了官道,向着种满白菜的农田而去,他可是看到中年男子曾经在这块田地劳作来着,他后面的同伴“嗬嗬”叫着,笑着,甩动马鞭,跟在他的身后,一起从白菜地走过。瞬时,原本地里打理整齐,长势良好的白菜被踩了个七倒八歪,好好的白菜地被践踏的不成样子。 策马在白菜地走了一遭之后,君不羁又上了官道,策马前行,从莫落舒的马车旁疾驰而去,接着他身后那马队也如飓风般扫过,身后留下了被损毁的不成样子的白菜地和路人们的愤怒的指责声。这些人中有人认出了君不羁,将他的身份一说了出来。知道他的身份后,人们反而更加愤怒了,在他们的口中,君不羁又多了一个“仗势欺人”的罪名。 在君不羁走过之后,莫落舒坐的马车开始继续前行。来到依然瘫坐在地上的中年男子和小孩面前,马车停了下来,他掀开车帘,温言安抚道:“没事了,你们可以起来了。”看着一大一小两人磕破的额头,暗褐色的鲜血中混着泥土和沙砾,刺眼中透着可怜和凄惨,又拿出一个药瓶递了过去,“这是上好的金疮药,用后伤口不会留疤,你们拿去用吧。” 中年男子起身从莫落舒手中接过药瓶,点头哈腰,不住口的向他道谢。闻到他身边传过来的腥臊气,莫落舒微不可察的皱了一下眉,视线越过中年男子,看向他身后被糟蹋的白菜地,看了驾车的徐东一眼。徐东会意,取出一块银子递了过去:“喏,这钱给你,就当是我们买下你地里的白菜钱。” “这怎么好意思,这怎么好意思,明明不干你们的事。”中年男子眼冒精光,满脸堆笑的说道:“再说这也太多了,这一地的白菜就算长成了也不值这许多。”话虽然这样说,但是他的动作却不一点都不慢,生怕莫落舒他们反悔似的,飞快的伸出手来将银子拿到手里。 一根鞭梢为黑色,上面还带有红缨的马鞭从天外飞来,卷起中年男子刚刚拿到手里的银子。在中年男子惊愕的目光中那块银子在天空中划过一道银光,“咣当”一声掉落马车前辕上,落在莫落舒的脚边上,滚了几滚才停下来。 莫落舒、徐东和中年男子不由得转头看过去,意外而又惊讶的发现,在马车和中年男子中轴线的不远处,君不羁骑着马,就在不远处。或许在其他人的眼中,小孩突然冲到官道上完全是无意的,但是在认出这一大一小,有前车之鉴的君不羁眼里,小孩是有意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之后他的种种行为都只是想吓吓他俩,给两人一个教训。在纵马毁掉白菜地,跑远之后,他看到农夫们在田地里辛苦忙碌的模样,觉得自己做的有点过分了,所以又返了回来,没想到正好撞到莫落舒展示“爱心”这一幕。 君不羁对莫落舒笑了笑,手里的马鞭指着中年男子和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的从地上爬起,站在一边的小孩子说道:“我不介意阁下展示你悲天悯人,怜惜弱小的慈悲心肠,只是能不能不要拿我的事来做你的衬托,并且在我眼前上演?最好是等我把我和他的事结束了,你再登场?因为我无意去给映衬别人,也不喜欢外人插手我的事,特别是像你这种半道上横插一杠子的行为,真的很令人讨厌。更不喜欢别人越俎代庖,特别是在我与阁下非亲非故,又素不相识的情况下。” 不等莫落舒答话,他丢了一锭明显比莫落舒拿出的银钱数目要大的银元宝到中年男子的脚下,“这个是用来包赔你刚才的损失的。”回望了莫落舒一眼,手一摊,做了个请的姿势,说道:“行了,现在我和他们之间的事彻底了结了。我和他俩之间没事了,你可以上场了。”说完就打马离开,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留下给莫落舒和其他人说话的时间。 徐东被君不羁的行为气得直跳脚,七窍生烟,指着君不羁远去的背影说道:“这,这什么人呀!就没见过像他行事这么跋扈的,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 被君不羁劈头盖脸说了一通的莫落舒并没有徐东那么生气。在他眼里,君不羁就是一个不懂事的愣头少年。和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置气,不值得,而且犯不上,看到中年男子弯腰捡起地上银锭的行为,莫落舒轻叹一口气,打断徐东:“徐大哥,我们走吧。” 徐东气哼哼的看着渐去渐远,明显不管他在这发多大脾气,怎么咒骂也听不到的君不羁身影一眼,嘟着嘴,气囔囔的坐回马车上,把气都撒在了驾车的马上,车子跑得飞快。莫落舒坐在车上,脑海中回想着刚才的事,说道:“或许我们误会君不羁了,那男子和小孩有点怪异。” “什么,误会?怎么可能?”徐东惊叫出声,纳闷的回过头来,看着莫落舒,说道:“庄主你不是被君不羁那个混蛋给气糊涂了吧,怎么突然帮那个混小子说起来话来了?怎么怪异了?我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 “专心赶车。”莫落舒敲了敲车厢,提醒徐东,然后若有所思的说道:“起初我以为那男子和小孩是父子的关系,但是现在想想,不太像。那男子穿的虽然是粗布衣衫,但是衣服上仅少少的有几个补丁,而且浆洗的也比较干净,要比小孩好太多了。那小孩上衣肥大,裤子吊着脚面,明显不合身不说,而且破烂不堪。小孩子长得快,又比较淘气,就算有好衣服也穿不出好来,穷人家拿不出钱来做新衣服,所以缝缝补补胡乱凑活一下,捡别人不穿的旧衣穿,勉强倒也能说得过去。” 莫落舒接着分析道:“那男子面色红润,显然虽然家境不好,但是还是能吃饱肚子的,和小孩的面黄肌瘦,面有菜色,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更重要的是除了刚开始小孩倒在地上,中年男子跑过来看了那小孩一眼,就和君不羁说话去了,之后他就再也没理会过小孩。我递给他金疮药的时候,他根本没有理会身边的小孩,自顾的从地上站起来,就这么把他丢在地上,最后还是小孩自己站起来的。而且那孩子站起来后,并没有靠近男子,看着他的眼神中也没有父子之间的亲近和濡慕……” 徐东听懂了莫落舒的言外之意,将之前的事,从头到尾的想了一遍,说道:“庄主你的意思是他们不是父子关系,那个孩子不过是那男子不知道从哪里诱拐来的。那男子甚至利用这个孩子行‘碰瓷’之事,来进行讹诈?” 莫落舒摇了摇头,“我不能确定。虽说‘虎毒不食子’,但是这世上父不慈的情况也不是没有。至于是不是讹诈行骗,当时我们离得比较远,并没有听清中年男子和君不羁说了些什么。不过很显然,他们是认识的,这一大一下知道君不羁的身份,所以他们才会那么害怕。” 徐东撇了撇嘴,语带不屑的给刚才的事下了结论:“切!就算那中年男子和小孩一开始没怀好意,不过君不羁也不是好人。那一大一小之所以踢到铁板,不过是一山比一山高,这就叫恶人自有恶人磨。” 莫落舒听了他的话,轻笑着摇了摇头。说话间,马车进了城,只是哪怕进了长安,速度也没减下来。莫落舒在车上感觉到马车的速度,有些不放心掀开车帘,说道:“这会儿已经进了城,马车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点,要是一不小心撞到人可就不好了。”徐东又拉了手里的辔头一下,赶马前行,回过头和他说道:“放心吧,庄主,我驾车的技术可是非常高超的,怎么可能会出现撞到人这种事……” 说嘴打嘴,他这边话音尚未落地,马车就把一位背着一位老人过街的少年撞到在地。那少年正是才和贺兰玥分开,拿着她给的银子,准备带奶奶去医馆看病医治断腿的常山。常婆婆被砸断了腿,本就疼痛难忍,被马车这么一撞,常山和她摔倒在地,倒地的时候正好压在了她的断腿上,疼得常婆婆顿时就喊出声来。 听到她的呼痛声,常山顾不得自己身上的伤,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扶起她,关切的问道:“奶奶,伤到哪了?”常婆婆摸着断腿,疼得满头大汗,“哎哟,哎哟”叫了不停,痛得说不出话来。 徐东停住了马车,从马车上下来,走了过来,因此才和莫落舒说到“碰瓷”这事,担心眼前这一幕就是,因而凑上前,一面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一面试探着问道:“老人家,你没事吧?”常山拿着衣袖帮常婆婆擦着头上的冷汗,没好气的说道:“你眼睛瞎了,有事没事难道你看不到吗?”看着奶奶痛苦难当的模样,带着哭腔说道,“若是我奶奶有个万一,我就跟你们拼了!” 感觉到撞到了人,莫落舒一开始和徐东一样,也担心是碰到了“碰瓷”,心里还道不会这么巧吧。掀开车帘往外看去,作为大夫,他一眼就看出常婆婆的腿呈不正常的角度扭曲着,忙招呼徐东:“徐大哥,这位婆婆应该是伤到了腿,你赶紧将人抱到车上来,带回去救治。”徐东这个时候也看出来,对方并不是装的,听了莫落舒的话,就要抱起常婆婆,被常山拦住。常山警惕的看着他,说道:“你想要对我奶奶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当然是救人了!”徐东拨开常山的手,一把将地上的常婆婆抱起,往马车方向走去。常山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来到马车前。莫落舒移动一下身子,给常婆婆让出一个空间,并对面带惶恐之色的常山说道:“小兄弟,你放心,是我们的马车撞到你和你的奶奶,是我们的错。我们现在带着你奶奶回府救治,还有你身上的伤,也要看一下。”因为看到两人衣着寒酸,担心他担心什么,又说道,“至于银钱方面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们一定会负责到底,直至你和你奶奶把伤养好。” 常山看着莫落舒,眼睛一亮,说道:“我认得你,我在六疾馆里看到过你,你是一名大夫。”在看到莫落舒之后,常山眼中的担忧和戒备之色全都消失,他似乎很相信他。爬上马车,听到莫落舒说起钱的事,他说道:“我有钱。”将贺兰玥给他的十两银子拿出给他看,并说道:“还有,我奶奶的伤在被你们撞到之前,她已经断了腿,刚才只不过是伤上加伤。至于我,只是一点擦破皮的小伤,没什么大碍的,我们不会占你们便宜的。” 莫落舒有些意外的看着常山,对他的表现很是惊讶,眼中闪过一抹激赏。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带着常家婆孙两人回了徐府。莫落舒说话算话,将常婆婆和常山安顿下来,亲自为他们诊治。将常婆婆的断腿接好,固定住,包扎好后,他告诉常山,常婆婆的腿没事,只要安心静养几个月,将会恢复如常。在常婆婆养伤的这段日子,他俩只管安心在府里住下去就是了。 常山向莫落舒道过谢之后,“扑通”一声跪倒在他面前,哀求道:“莫大夫,能不能请你收我为徒,教我学医?我知道我年纪有点大了,而且人又不聪明,但是我保证我一定乖乖听你的话,而且会非常努力学习,做个好大夫的。” 莫落舒被常山的举动吓了一跳,听了他的请求后,举起手,示意身后推轮椅,想要出声喝止他的淮山不要说话,问道:“你为什么想要学医?” 常山说道:“我自小身体就不好,常常生病,家里有点钱都花在为我治病身上了。至今我还记的在我生病时,我父母和我奶奶眉头紧锁,一脸愁容的模样。不仅是他们,还有我家的邻居们,一旦生病,都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那个时候我就想着,等我长大了我要做一名大夫,专门给穷人们治病,让他们再也不会因为贫穷而看不起病而发愁。前些年,京城闹瘟疫,我父母就是在这场瘟疫中过世的,更让我坚定了学医的心思。只是我家里穷,又没有门路,哪怕就是进药店做名学徒都不成。这些年下来,因为我的游手好闲,年纪不小了,却靠着奶奶养活,很多人都笑话我,可是我始终都没有死心,因为我一直都没有忘了当初想做大夫的那个心愿,而且我坚信,一定会被我找到机会的。所以,求求你,莫大夫,你手下我吧,哪怕一开始不让我跟着你学医,只要肯让我留在医馆里,做个打杂的都行。” 不等莫落舒说话,在屋里的常婆婆拖着一条腿跑了出来,帮着常山向莫落舒哀求。莫落舒本来对常山的品性很是赞赏,听了他的话,他的志向让他很感动,而常山多年来一直坚持信念,不放弃的态度更是合了他的胃口,让他想到了自己一直坚持的“大业”。若不是顾忌到身份,他就收下常山了,只是一想到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不免迟疑了起来。 常山将莫落舒松软的态度看在眼里,也看出了他的迟疑,忙哀求道:“求求你了,莫大夫,求求你了,收下我吧。”常婆婆也说道:“莫大夫,你救了老婆子,按道理老婆子没脸求你什么。就当我厚脸皮了,你就收下小山子吧。不用收他做徒弟,就当小厮,平日让他给你端茶倒水什么的,闲时,你稍微指点他几句就行。” 看着常婆婆和常山望着自己的殷殷眼神,莫落舒长叹一声,说道:“希望你将来不会后悔。”常山忙语气坚定的说道:“我绝不会后悔。” 希望如果有一天你知道真相的时候,态度也这样坚定才好!莫落舒苦笑了一下,说道:“教你学医没问题,不过拜师就不必了。”想到刚才常婆婆的话,忙解释道:“我没有要收你为小厮的意思,只是曾经有人说我哪怕是名大夫,也是一名医术并不高明的庸医。这话我深以为然,所以觉得不配为人师,因此你虽然跟我学医,但是不用拜师,不过你放心,但凡我所知,一定全都教给你。” 因为无法告知常氏祖孙自己的真实身份,莫落舒将贺兰玥对他的评价拿了出来,作为他不肯收常山为徒的借口。就这样,因为一场差点被当成“碰瓷”的车祸,常山认识了莫落舒,不仅常婆婆的伤受到了很好的医治,并成功的留在了他的身边学医,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第四十章 长安翰墨街街道两侧商铺林立,明明行的是商贾之事,但是因为店铺里做的是琴棋书画、笔墨纸砚和其它文房用具的生意,来往进出的都是文人墨客,淑女雅士,所以这里不管是店家还是小二似乎都沾上了几分清雅之气。 薛萝头戴帷帽,身后背着装着她那把琴的琴囊站在街面上观察了半天,然后选择了其中一家应该是新开不久,装饰得富丽堂皇,但是客人却极为稀少的琴行走了进去。她一进店,琴行老板亲自迎了上来:“这位姑娘,是要买琴吗?你要是买琴的话,来我们店就来对了,我们店里的琴,每一张全都是请名家精心制作的……” “这张黑髹仲尼琴多少钱?”薛萝没有理会老板的介绍,径自走到一把琴面前,伸手在琴弦上轻轻拨弄了几下,试了一下音,发现该琴音质平平,虽然音准在调上,但是音色一般,琴音只能说还过得去,只适合初学者使用。 老板从薛萝的抚琴手势和她身后背着的琴囊中看出她是会弹琴的,因此呵呵笑道:“我看姑娘是个懂行识货之人,因此也就不来那些虚的了。若是姑娘要,我给你一个实实在在的最低价——三十两银子。这个价钱可是低的不能再低了,我是原价进来,原价卖出,一文钱都没赚姑娘的。不过我看姑娘似乎也是个擅琴之人,这张琴太普通的,不适合姑娘,我这里有一张前朝名家所制的……” 薛萝指着那张黑髹仲尼琴,打断老板的介绍:“老板既然也说我是懂行识货之人,那又何必谎言相欺?这张琴在我看来,最多也就值二十两银子。” “呵呵。”老板面露谎言被戳穿的尴尬之色,干笑两声,说道:“姑娘确实是懂行识货之人,我果然没有识错人,看来小老儿的眼力还是不错的。不过不管这张琴是二十两银子,还是三十两银子,它是给初学者所用的,想来姑娘是看不上这张琴的,所以还请姑娘移步过来,本店适合姑娘的琴都在这边。” 薛萝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我并不是来买琴的,而是来卖琴的。”边说边把背在身后的琴囊解下来,放在桌子上。 贺兰玥的那套西域衣裙卖了三十两银子,因为常婆婆家的房子倒塌,砸断了她的腿,所以她又分给常山十两银子。剩下的二十两银子单请淳于大夫出诊一次的诊费就是五两银子。淳于大夫给幺姑看完病后,开的药一剂就要二两银子,一天要吃四剂。眼看着幺姑吃淳于大夫的药,病有所好转,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出来,没钱了。 且不说贺兰玥本身就欠着花姐钱,她在知道花姐那边正在为院子里准备入冬取暖的碳钱而发愁时,就知道就算想从她那里拆借一点是拆借不出来的,可是幺姑的病不能耽误。薛萝看着贺兰玥为银钱发愁的模样,跟着着急,因而起了将她的琴卖掉的主意。 薛萝的琴虽然是梅家人精心制作,也算是名家所制,但是梅家人如今是流放凉州的罪奴,世人对梅家避之唯恐不及,忙着和梅家划清界限还来不及,哪里还敢和他们牵扯上关系。更何况,她是要进宫的,宫里选人对出身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良家子,她改名换姓就是为了抹去梅家罪奴的身份,哪里还敢暴露和梅家的关系。她可不想因为一张琴而把梅家多年来的苦心谋划毁之一旦。可是没有名家制作的名头,不管这琴怎么好,都卖不上价。听了贺兰玥去了当铺的经历,薛萝知道自己这琴就算拿去当当,也当不了高价,她不想去当铺浪费时间,思忖半晌后,就带着琴来到了这里。 听了她的话,老板的脸色顿时变得不好看了起来是,说道:“姑娘不是在和我说笑吧,我们这里是卖琴的,不是买琴的,姑娘恐怕是来错地方了。”虽然没有直接开口撵薛萝,但是话里的逐客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薛萝装作没有听出老板话里的意思,笑道:“我刚才站在街口看了半天,看到这条街上的琴行商铺,唯独老板你这家生意最为冷清。想来有老板店新开不久,没什么名气的缘故在内。小女子不才,愿意帮老板一把,顺便借助老板的宝地卖我的琴。老板只是出借一块地方给我,若是事成,对老板也大有好处;若是不成功,左右于老板也没什么损失,又何乐而不为呢?” 老板半信半疑,狐疑的看着薛萝一眼,猜不透她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不过想了一下,觉得薛萝说的很对,反正他又没损失,便点头道:“好。” 薛萝将琴从琴囊里拿了出来,小心翼翼的摆在琴桌上,于琴桌前端坐,伸手抚上琴弦,微一沉吟,拨动琴弦正式弹奏起来。一曲《梅花三弄》自她手下缓缓绽放开来,端的有裂石流云之响。全曲共有十段,因为代表梅花形象的曲调在不同的段落中反复出现三次,即以泛音的形式在琴的不同弦段、徽位上弹奏三次,故称“三弄”。梅花一弄,弄清风;梅花二弄,弄飞雪;梅花三弄,弄光影;暗香浮动,水清清。 琴声连绵成曲,自琴行传出去,吸引了不少人驻足倾听。随着薛萝的弹奏,人们眼前展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冬日寒风凛冽,缤纷扯絮大雪之下,梅枝上的花蕾傲雪待放,凌寒独自开,形成一幅“朔风飘夜香,繁霜滋晓白。”,“风递幽香出,禽窥素艳来。”,“素艳雪凝树,清香风满枝”的画面,此花不与群花比,雪虐风号愈凛然,花中气节最高坚。这是梅花一调。 雪后初晴,梅花迎雪绽放。“高标逸韵君知否,正是层冰积雪时。”梅与雪融为一体,梅中有雪,雪中有梅。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梅俗了人。只是“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堪称“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此时乐曲宛如平静的大海突然掀起万丈,汹涌澎湃,跌宕起落;浊浪排空,宛如万马奔腾,波澜壮阔。曲调此起彼伏,节奏重复变幻,把傲骨铮铮、斗雪绽放的梅花展现得淋漓尽致。这是梅花二调,与梅花一调“合头”,紧密衔接。 初春又是一场大雪,树上梅花竟然二度绽放,皓态孤芳压俗姿,不堪复写拂云枝。耐得人间雪与霜,百花头上尔先香。舞玉翻银,疏影横斜,暗香浮动,影纷纷。胭脂桃颊梨花粉,不同桃李混芳尘。遂成梅花三调,与二调“合头”,首尾相连,遥相呼应,自此梅花三调遂成。 一曲弹完,薛萝又重新从头弹起,这首《梅花三弄》她足足弹了五遍,但是哪怕是在她弹第一遍的时候就被吸引来的人,没有一个因为她的重复弹奏肯离开的,相反,被她的琴音吸引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很快就将老板还算宽敞的琴行挤了个满满登登。琴声清婉,曲调优美,音韵悠扬,婉转清幽,余音袅袅,经久不息,人们沉浸在琴声表现出的梅花不惧风雪傲然挺立的不屈姿态,傲雪斗霜的高洁与清逸中,陶醉于梅花的婀娜和傲气里,觉得薛萝的弹奏堪称为仙乐。 精通音律的宋桥到翰墨街这边熟悉的商铺补充画画颜料。还在颜料店挑东西的时候,他就隐隐约约的听到不知道哪里传来的宛如天籁一般的琴声。等他买完东西出来,站在街面上将薛萝弹奏的《梅花三弄》听得更清楚了。他忍不住走进琴行,驻足凝神倾听起来。 听到妙处,宋桥不由得叹道:“曲调厚重饱满,引子以空弦散音为主,音调低沉庄重,节奏舒缓宽广,左手低八度音的加进使得意境更为开阔,曲调益显庄重,短短一个引子将冬之肃杀、酷寒表现出来。……这个弦位转换的好呀,借着弹奏力度的强弱变化,于平稳舒缓中增添跌宕起伏之感,动静相谐的对比之美油然而生。……左手的按滑,使曲韵丰富多变,韵味深厚。……落音干净,出音均匀,韵声衔接得自然顺畅,节奏规整,节拍不因为音色的转变而变得呆板,具有统一性。……旋律立体,富有层次感,音调刚柔相济,苍劲轻巧并存。取音达到了‘刚不粗厉’,‘柔不靡弱’的地步。……曲毕声消,令人意犹未尽。” 第五遍弹罢,最后一个音,薛萝左手保持前一个按滑音高稳定的同时,右手大拇指弹弦后迅速离弦,曲终。收手,她恋恋不舍的轻抚琴身,缓缓起身抬头对围观的人说道:“小女子来长安后遇到了难处,因此想将伴随小女子多年的琴出售。小女子的琴虽非名家所制,但是世间不求浮名的高人隐士不是没有。这琴虽不是焦尾枯桐,但是鹤山凤尾配得十分齐整,龙池雁足高下更是相宜,断纹宛若牛旄。至于琴的音色音韵,刚才诸位也听到了小女子的弹奏,不知在场的诸位可有求购者?” 话音刚落,周围的人顿时围了上来。其中一位红衣锦袍男子将琴拿在手里,反复看了几遍,又用手指扣了几下琴板,听了听的声音,惊道:“竟然连松木也不是,是核桃木的。”将琴放下,摇摇头,“这琴其实一般,只是这位姑娘的琴艺高超,所以才能用它弹奏出玄妙之音来,若是落到凡夫俗子之手,仍是粗鄙之物。不信的话,由这位姑娘随便在这琴屋里取一张琴弹奏,都能达到刚才的效果。” 这话一说,原本有意购买此琴的人都觉得言之有理,纷纷打起了退堂鼓。薛萝见状,不由得暗暗焦急起来,只是关于制琴方面的事情她懂得不太多,无法反驳对方的言语。虽然红衣锦袍男子出的七十两银子已经是目前出价最高的了,但是她并不想卖给他,因为她看出来了,他刚才说那番话不仅仅是为了压价,还为了减少竞争对手,以便能买下她的琴。 薛萝不想让红衣男子达到了他的目的,因此在他出完价之后,满是期待的看着一众围观的人,高声问道:“还有没有比这位公子出价更高的?”一连问了三声都没有人应答。就在红衣男子露出得意的笑容,准备付钱拿琴的时候,一个清朗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我出一百两。” 红衣男子神色恼怒的闻声看了过去,想看一下这位从中横插一杠子,在这里搅局的人是谁?等他看清楚出声的人,认出对方乃是屹立在顶端的高门世家宋家嫡系的宋桥,顿时变了嘴脸,脸上恼怒硬生生的转化成巴结讨好的笑容,“真巧,宋四公子,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 宋桥面带微笑回应:“是呀,确实是巧。没想到陈公子也会对琴感兴趣。”陈公子闻言忙摆手,“说笑了,说笑了。我哪能和宋四公子你比,我不过是附庸风雅,随便过来看看。”琴行的老板也认出了对方,在陈公子和宋桥说话的时候,他跑过来,上前满脸堆笑的和他打招呼:“宋四公子好。”宋桥笑着点头回应。 在宋桥和别人说话的时候,站在一旁的薛萝隔着帷帽打量他。见这位宋四公子,宽袍锦带,修眉长目,鼻直口方,姿容俊秀又不乏英朗坚毅,仪表堂堂,身姿挺拔,神态温和,温润优雅,心中不由暗赞,好一枚翩翩君子。在宋桥出价之后,她又一连问了三声围观者,见没有人再加价,转头对他说道:“宋四公子,只要付了钱,这琴就是你的了。” “不好意思,老板,我这次出门,身上没有带这么多钱,不知道老板能不能帮我垫付一下。等我回家之后,我马上派人把钱给老板你送来。”宋桥有些不好意思的和琴行老板说道。 琴行老板忙表示没问题,让小二拿出一百两银子来给薛萝。薛萝接过钱,转身就要走,被宋桥从后面叫住:“姑娘,请留步。”薛萝转身,问道:“怎么宋四公子还有什么事吗?”宋桥指着摆在琴桌上的琴说道:“姑娘若是离开的请把这张琴一并带走。” 薛萝视线落在那张已经卖给对方的琴身上,声音冷硬的说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宋桥忙说道:“姑娘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我买的不是姑娘的琴,而是姑娘的琴音。姑娘琴艺妙绝人寰,堪称一代大家,莫说是一百两银子,就算是一百两黄金,能够聆听一曲,一饱耳福,也值。再者这张琴虽非名家所制,但是我看的出来,应该是姑娘心爱之物。君子不夺人所爱,所以还请姑娘将琴收回。” 踌躇了片刻,薛萝到底舍不得自己的琴,说道:“如此一来,我就却之不恭了。”她将琴收好,背在身上,向宋桥大礼道谢:“小女子在这里多谢宋四公子的还琴之举了。不是小女子小气,舍不得这张琴,实在是它是亡母所留,对小女子的意义极大,并非银钱可比。” 面对薛萝的大礼,宋桥忙闪身避过,说道:“姑娘适才所奏之曲,其音色深沉浑厚中透着高远空灵,轻盈飘逸,如怨如慕,如泣如诉,韵味隽永,高妙绝伦,令人遐思无限。只是其中有那么一点美中不足,以至于造成姑娘所奏之曲不能尽善尽美。” “哦,美中不足?不知道是哪一点不足,还请宋四公子不吝赐教。”薛萝对自己的琴艺很是自傲,听宋桥说她弹奏的《梅花三弄》还有不足,不由得问了出来。 宋桥说道:“古人做《梅花三弄》该曲意在表现梅花高洁的内在气质,并借梅花洁白、芬芳和不畏严寒的特性来抒发人们对坚贞不屈之秉性、高尚情操的赞美。史上曾有琴论对此曲的阐述:‘梅为花之最清,琴为声之最清,以最清之声写最清之物,宜其有凌霜音韵也。’这里的‘清’不仅仅是旋律的清澈、清实、清越。更是要借着冬天清静而空阔来体现出梅花‘清秀’和‘冰清玉洁’的气质与品格。因此要凸显出乐曲的清秀之气。不仅要做到音色上的‘清’,还要做到整体意境上的‘清’。可是姑娘所奏的旋律清澈透明中却带着一股肃杀之气,在表现冬日的空旷寒冷中,过于强调冬日的寒冷凛冽之气,而疏忽了冬日的宽阔高远之气,因此使乐曲在氛围和意境上稍逊,不过瑕不掩瑜,人听了之后不觉魂飞,有绕梁之感。” 其实这个问题,宋桥不是第一个指出来的,花姐和贺兰玥都曾对她说起过。不过贺兰玥不会弹琴,花姐琴艺一般,所以薛萝虽然听她们说了,但是并没有往心里去,如今见宋桥这么一个陌生人也这么说,她不能再对这个问题视而不见,诚心向对方道谢:“多谢宋四公子赐教,小女子受教了。” 就在薛萝抬脚要走的时候,宋桥再次出声挽留:“等等!”薛萝转过身,疑惑的看着他,不知道他这次又是因何叫住了她,静静的站在那里等他说话。宋桥涨红了一张脸,吃吃艾艾了半晌,才支吾道:“姑娘的琴身上画着的红色花朵鲜艳夺目,很是好看,只是似乎并非中原所产,不知道此花为何名?” 薛萝有些意外他喊住她,只是问琴身上所画之花这点小事,不过纳闷归纳闷,还是简单的向宋桥做了介绍:“花名为曼珠沙华,产于我国长江流域,不过因为此花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及西南部分地区,长安这边倒是少见,所以宋四公子不认识倒也正常。” 说完,薛萝告辞离开,宋桥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怅然若失。琴行老板误以为自己看出了他的心思,笑着走过来说道:“宋四公子,你再三出言挽留那姑娘,纵使不好意思询问她的姓名,但是你可以告诉这位姑娘,这曲《梅花三弄》乃是一首琴箫合奏曲。以这位姑娘和宋四公子你们二人在音乐上的造诣,若是合奏这曲梅花三调,绝对是珠联璧合,不仅会成为一时佳话,说不定还能成就一段美满良缘呢。” 被琴行老板这么一说,宋桥顿时面红耳赤,气恼的反驳道:“老板你在胡说些什么,你想多了,我绝对没有你所说的那个意思。我只是见那姑娘琴艺高超,心中钦佩。难得遇到技艺如此精深的同道中人,我想着若是以后有机会的话,大家可以多交流切磋一番,从而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正是因为怕那位姑娘误会,将我当成不怀好意的‘登徒子’,所以我才没好意思,才第一次见面就冒冒失失的上前去询问对方的姓名。” 作为一名音律高手,宋桥平时里理琴弄萧之余,不免有曲高和寡,难觅知音之感,如今好不容易碰到一位旗鼓相当的对手,不免见猎心喜。只是偏偏对方性别为女,这让他虽然起了想和对方结交之意,却因为男女之别而掣手掣脚。想到自己这还没怎么样呢,琴行老板就起了误会。若是他真要和对方结交,走动来往起来,他一个大男人倒还无所谓,但是对方乃是女子,届时岂不污了对方的“清名”,所以最终他还是什么都没说,让薛萝就这么走了。 曲为心声,从对方所奏之曲来看,应是一位高洁之士。明明可以结为密友,甚至成为知己的,却因为性别之别而不得不就此错过。这种眼睁睁错失的遗憾恐怕没有几人能理解,想到此,宋桥叹了一口气,神色颇为无奈的摇了摇头,丢下一句“回头我就让人将那一百两银子给老板你送来。”迈步走出了琴行。 第四一章 乾坤殿是整个正阳宫最高大的建筑,宽广高大的主体宫室耸立在由数百阶石阶所组成的高台上。作为大雍皇帝登基,朝国群臣,皇家婚、丧大典大礼,举行宫宴国宴,节日大傩驱邪仪式等重大事情的宫殿,外观恢弘大气,雄伟壮丽,气象非凡。 殿内亦是一派辉煌景象,足可容纳数千人。赢夔头戴十二旒冕冠,身着大裘、玄衣纁裳。上衣绘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章纹,下裳绣藻、火、粉米、宗彝、黼、黻六章纹,的十二章服,端坐在殿内正中偏后的紫檀黑漆雕螭龙大桌案的金銮宝座上。按照官职大小排列好的众大臣,文官和武官,泾渭分明,各自成列,垫着坐垫,怀抱朝笏,低头垂目,神情肃穆庄严的跪坐在下面。 赢夔高坐在龙椅上,说道:“诸位爱卿,南诏受越诏攻打,派鸿翎急使来长安,向朝廷求助,朝廷应该对此作何反应?因为这可能涉及到朝廷是否要用兵的问题,朕想听听你们的看法,以求寻找到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但有所想,尽可畅言。各位大臣们,有话就说吧。” 话音刚落,御史大夫韩大人走了出来,立在中央说道:“回陛下,臣以为南诏不过一个小小的藩属国而已,高祖皇帝时对大雍称臣,而后又叛,之后虽然受我大雍威德感召重新称臣,但是从其行为可以看出其乃反复无常的蛮夷,况且地远国偏,没有必要出兵相救。” 君不羁虽然官不过正五品上,不过他身上的中书舍人一职掌起草诏令、侍从、宣旨、劳问、兵部记功、勘合底簿、接纳上奏文表,……兼管中书省事务,参与机密,是皇上亲近属官,位卑而权重。所以他在朝堂上的位置并不按照官阶来排列,而是离皇上很近,和掌记录皇帝言行、日常行动与国家大事的起居郎一样,立于御殿陛下螭首之侧。 听了御史大夫韩大人的话,君不羁不忍卒睹闭上了眼睛,心中暗道,这个韩大人几乎从皇上登基开始就做官,按道理说,这么多年下来,他对皇上的脾气也该有所了解,怎么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呀!就算是进谏,那么多不动刀兵的理由中偏偏选了最烂的一个,真不是一般的蠢!如果这次只是头脑一时发昏,那么还好,不然君不羁觉得若是他继续这样蠢下去,估计他该很快回家吃自己去了! 不等别的大臣发言,差不多在朝臣队伍的最尾处走出一名臣子,奏道:“回陛下,微臣不同意韩大人的说法……” 众臣看到从队尾走出的这位从七品的小官,顿时都是一愣。若非大朝会,像这样品级的小官根本没有上朝的资格,但是哪怕是这样,他们就算是来了,基本上只有听的份,一般情况下根本不需要他们发表意见。更何况,朝堂上还有那么多大臣没开口,你一个芝麻绿豆的小官就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实在是官场大忌。看他年纪已经过了而立之年,怎么行事还这么莽撞?众臣们环顾左右,交换眼神,询问可有人认识这位的愣头青,知道他的来历? 赢夔看着这名突然冒出来的臣子,也愣了一下,问道:“你谁呀?”那官员知道像自己这样除了大朝会再没有朝见皇上机会的小官,皇上不认识实属正常,赶紧自报姓名:“臣门下省录事梁纶。”这话打开了赢夔记忆的闸门,他恍然大悟的说道:“朕想起来了,如果朕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当年说降掌控荆州八郡姜家,说服南诏王对大雍称臣纳贡,因功被高祖皇帝封为言侯梁衍的曾孙,朕没有说错吧?” “回陛下,陛下记得没错,言侯是臣的曾祖父。”梁纶忙答道,面上因为自己这位大名鼎鼎的曾祖父而露出骄傲自豪之色。因为他这个身份,在座的大臣们对他这个职卑位小的微末小官冒冒失失的跑出来发表意见表示了理解,毕竟这南诏当年是他曾祖父说降的。 梁纶以荐举入仕,磋磨了十多年才从从九品下的门下典仪升到从七品上的门下省录事,他深知今日机会难得,若是成功了,不仅达到了一鸣惊人的目的,而且之后的高官厚禄更是不消说。他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说道:“陛下,刚才韩大人提到了南诏降而复叛,之后又降的问题,认为其侍奉我大雍之心不忠,实乃大谬。” “当初南诏之所以降而复叛,完全是因为现在攻打南诏的越诏不服教化,怀有不臣之心,而当时刚登上王位的南诏王威望不足,压服不了其它五诏,所以才会出现叛离大雍的情况。之后,陛下派使臣去劝说南诏,晓以利害关系,南诏感念我大雍威德,选择重新臣服我大雍,足以证明南诏的忠诚。陛下当初没有追究南诏的责任,相反却给予了很多赏赐,已经说明一切。相反,由此分裂出去的越诏不仅从不朝贡我大雍不说,而且此次又攻打南诏,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此事我大雍绝不能不管。” 韩大人为自己的观点提出证据:“陛下,臣下以为朝廷不应该干预此事。要知道,我上邦大国对藩属国的一贯政策就是从不插手它们的内政……” 梁纶立刻出言反驳道:“这已经不是内政了。越诏已经快占领南诏国了,如果我大雍不管,南诏就会灭国了。南诏作为大雍的外臣之国,大雍对南诏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微臣窃以为大雍应该出兵援助南诏,令其摆脱当前的困境,从而为周边藩属小国树立下我大雍仗义公正的形象。” 韩大人说道:“南诏和越诏两国,同为西南夷人一族,多年来因为一些小利小怨而互相争斗残杀,是常有的事。而这种情况,并不是现在才有,自前朝起,西南六诏之间就常有战争,到了本朝,对他们之间的纷争,高祖皇帝从不派兵介入。解决他们的纠纷时,高皇帝也只是在一旁帮他们,调停调停而已,并不插手它们之间的争斗,因为不管它们怎么争,怎么斗,都是它们内部的事。” “况且,南诏所居住的叶榆泽地区乃是蛮荒之地,其中山林密布,山路崎岖难行,瘴气丛生,成祖皇帝在世时,曾有意收回南诏,派大兵前去,结果士兵不适应当地的气候,纷纷得病,尚未动兵就已经损兵折将,最终大败而归。再者,我朝上下现在正全力为明年和东骉鹘的战争而备战,哪里还能分出精力来在南诏身上?和南诏相比,东骉鹘才是我朝的心腹大患,和东骉鹘的这次战争不容有失,所以臣以为这次南诏的事,不值得朝廷派兵相救。” 涉及到兵马调派的问题,许平这个兵部尚书和大将军是不可能在一边躲清静,不发表意见的。就在他一旁琢磨,若是真要调派大军的话,要调动多少兵马才能快速的解决掉南诏的事,又不影响即将和东骉鹘的对战的时候,听到韩大人这话,他忙站出来说道:“朝廷上下虽然现在在为接下来的和东骉鹘的战争而备战,但是抽出一部分兵力来还是没有丝毫问题的,臣保证,绝对不会妨碍到和东骉鹘的战事。” “至于是否派兵去救南诏这个问题,臣以为,必须要救。韩大人将越诏和南诏相提并论实属错误,越诏并不是一个国家,不过是由南诏分裂出去的几个部落联盟而已,属南诏统属,是南诏的臣子,这次越诏攻打南诏是以下犯上,大逆不道。为防止其他藩属国臣子效仿越诏所为,所以我大雍作为宗属国,必须给它们定下个规矩才行。” …… 就在朝堂上大臣们因为救助南诏而讨论不休的时候,徐府厅堂中莫落舒也正在和手下商讨这个问题。莫落舒坐在上首,笑道:“我的这位叔叔,只怕在把这事放到朝堂上讨论之前,心中就已经有了定论了。哪怕所有的大臣全都反对,他也一定会救南诏的,现在的问题就是怎么一个救助南诏法。” 邢风面带犹疑之色,试探着的问道:“少主,你就这么确定皇上他一定会帮南诏?若是猜错了的话,那今天我们的人在朝堂上可就全都逆了皇上的意思了。我们的人这些年能够入皇上的眼,并身处高位的并不多。虽然皇上这个人不会因为做臣子的有一两次的意见不和他相合而招致他的讨厌,但是也不会喜欢就是了。这次的事,如果猜对了皇上的心思,对我们的人来说,是个机会,不然总不能一直让他们在五品以下打转吧。一堆六七品的小官,我们就算把整个朝堂上的这些品级的官位都包了,对我们的大业也没多大帮助。” 其实在座的不仅仅是邢风有此疑惑,只是他性子急,抢在其他人前面问了出来。莫落舒笑了一下,并没有直接解答他的疑问,而是讲起了古:“中原陆沉时期,西南夷叶榆泽地区部落林立,互不役属。经过长年的相互兼并,最后形成了蒙巂诏、越析诏、浪穹诏、邆赕诏、施浪诏、蒙舍诏六个大的部落,简称‘六诏’。缙文帝统一九州之后,蒙舍诏部落在缙朝的支持下,先后征服了西叶榆泽地区诸部,灭了其他五诏,统一了西南夷叶榆泽地区,因为蒙舍诏在诸诏之南,故称之为‘南诏’。” “南诏虽然内附缙朝,可是这些西南夷人和缙朝派去的官员相处的并不好,更是和附近驻扎的军队屡起冲突,其间有多次叛乱之举,虽然最后都被压了下去,但是朝廷烦不胜烦。后来缙慜帝采用沈彧的建议,在南诏设南诏州,默认蒙舍诏部落首领任南诏刺史。在制定这个‘以夷制夷’的政策之后,朝廷再没有往南诏派驻军队,而是派了不少儒生士子入南诏实行教化之策,并在征得蒙舍诏部落首领同意后,挑选精干军官,入南诏为将,帮助其训练军队,整顿军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南诏风平浪静,安分了下来。” 叹了一口气,言语中带着惋惜之情,“按照沈彧的计划,数十年之后,南诏上至部落首领,下至百姓庶民,皆缙人,可谓是不费一兵一卒就达到了分化南诏的目的。届时,再将南诏按照其他州郡一般对待,保证成功,万无一失。只是很可惜,计划没有变化快,缙慜帝突然过世,中原陷入一片混乱状态,原本以缙朝臣子自居的南诏刺史蒙舍诏部落首领杀了缙朝安置在南诏的官吏们,换上自己的亲信,建立南诏国,自称南诏王。后来,雍朝建立,高祖皇帝派使臣梁衍出使南诏,劝南诏王归雍。在梁衍的劝说下,南诏王接受了雍高祖赐给的南诏王印绶,表示臣服雍朝,使南诏国成了雍朝的藩属国,每年在春秋两季遣使到长安朝见雍朝皇帝,称藩纳贡。” “这也太没道理了,凭什么呀?”虽然邢风选择跟随莫落舒,想将赢夔从皇帝的宝座上拉下来,但是并不代表他对大雍没有感情,因此他神色不满的插话进来:“我大雍差前缙哪了,凭什么当初南诏选择成为缙朝的州府,作为缙版图的一部分,到了大雍这里,却只肯做藩属国?” 莫落舒点头叹道:“对呀,正是这话,我大雍差前缙哪了?不独你这么想,曾祖父、祖父、父亲还有叔叔他们都是这个想法。相比南诏对缙朝的内附,对这个结果,曾祖父并不满意,但是当时大雍尚未完全统一全国,骉鹘对大雍虎视眈眈,屡屡侵扰大雍边境,其中又有一心想报灭国之仇和复国的昌宜公主在中间搅和。内忧外患之下,曾祖父无奈之下只得接受了南诏成为雍朝的藩属国。到了祖父这里,他派大军想要收复南诏,使我大雍的国土得到真正的统一,奈何不仅没有成功,还使南诏和大雍的关系恶化。自那场大战之后,虽然南诏还顶着我大雍藩属国的名头,但是却再也没有派人到长安朝贡。” “到了祖父晚年,因为叔叔和父亲争位之事,南诏见我朝自顾不暇,新登基的南诏王宣布脱离大雍宗属。叔叔登基后,接受了朝臣们的建议,派使臣去南诏。南诏王被再次说服,归复雍朝,不过这次六诏中的越析诏、浪穹诏、邆赕诏这三诏不肯臣服大雍,所以从南诏分裂出去,因为这三诏是由越析诏为首,所以被称之为‘越诏’。叔叔尚来不及出兵讨伐越诏的这种不臣行为,就被骉鹘大军逼近长安,被掳走。相比骉鹘对叔叔的‘被掳之仇’,越诏的那点不恭敬就微不足道了。” 由赢夔的被掳,莫落舒不由想到了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若是当时他直接死在骉鹘,那么接下来就没有那么多事了,也不会弄得他一个好好的龙子龙孙,不得不改名换姓,苟延残喘的活在这个世间。他将之前那一刹那流露出的黯然之色收起,长叹道“其实不管是曾祖父之前使人说南诏王,还是之后叔叔派人出使南诏,南诏之所以那么容易臣服,除了畏惧雍朝的强大之外,缙朝之前的近二十年的教化之功功不可没。” 孙伯点头表示赞同,说道:“确实如此,诸葛武侯经营西南的事实也证明了,西南地区单纯的依靠武力是无法解决其夷人问题的。只可惜,缙慜帝的突然故去,造成了简斋先生制定的采用圣贤教育潜移默化,令南诏移风易俗的策略中途夭折,不然,若是能持续到现在,南诏早已经不费吹灰之力收入掌中。” 邢风看了看莫落舒,又看了看孙伯,不解的问道:“既然沈彧那个策略好,为什么朝廷没有继续用他的办法经营南诏?总不能是因为这是前朝用的,我大雍不能用吧?可是这又说不通,现在朝廷上很多制度都是沿袭前缙的,似乎并没有这方面的忌讳?” 莫落舒笑了一下,解释道:“不是朝廷不想用,而是用不了。南诏在前缙时是作为缙朝的州府而存在,但是现在它是大雍的藩属国,前缙的朝廷往那边派儒生士子过去一点问题都没有,大雍却不行,因为这涉及到的是两个国家之间的问题。就算南诏肯继续接受中原文化的教导,我们这边也没人肯去。” 在缙朝时,不管南诏多么荒凉贫瘠,不管怎么说,它都在缙朝的版图之中,在那里行教化之事,虽然辛苦,但是更容易出成绩。除了真心做事的,对那些有志于仕途的人来说,熬出来的话,就变成了资历,对官场上的升迁大有好处。但是如今是两个国家,雍朝人跑到别的国家行教化之事,教的再好又有什么用?就算是真心想搞教育的人,大雍也不是没有地方可去,教化大雍的子民还来不及呢,跑去别的国家,又算是怎么回事? 发现话题扯远了,莫落舒赶紧拉了回来:“和越诏相比,骉鹘对大雍的威胁实在太大。而且越诏若是想要侵扰大雍的话,则必须要越过中间隔着的南诏才能行事,所以这些年叔叔就把力量都放在对付骉鹘身上了。我这位叔叔雄心勃勃,一心想着要比祖先,甚至是比以前功绩卓越的帝王们,立下更伟大的功业。所以就算没有之前越诏不恭敬的行为,也不代表他会放过越诏。” “在他看来,前缙不足四十年灭亡,大雍不仅要比缙强,而且还要远远超出才是,所以既然缙朝能做到的事,那么没道理,大雍做不到。因此恐怕不独越诏,就连南诏,叔叔也一并谋划在其中。之所以一直没动手,估计是时机尚未成熟的缘故,如今南诏把机会和借口主动送上门,我这位叔叔哪有放过的道理。只是我现在还猜不透,不知道他会怎么做,从哪里着手。” 听到莫落舒的解说,在座的恍然大悟,纷纷点头。这个时候,莫落舒突然开口问了一个和刚才的话题风马不相及的问题:“对了,孙伯、邢大哥、邢二哥、欧大哥、你们找到人了没有?” 在座的脑子还没有从南诏、越诏和皇上这些国家大事中转过来,被问得一愣,邢风率先反应了过来,忙答道:“少主,还没有,不过我已经派人在四处打听了,而且徐大哥他们也在派人跟着一起找呢。相信那位姑娘只要在长安,就一定会被我们找到的。” 听了邢风的话,在座的诸位也反应了过来,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事了。原来贺兰玥去当当的那家估衣铺,不单单收衣服,还收古董字画、珠宝首饰等物。既然想要夺回皇位,除了在朝堂上有自己的人手之外,还免不了对朝臣们的拉拢腐化,因此常要备一些礼物。因此莫落舒不仅和长安城里的售卖奇珍异宝的商铺关系不错,还和当铺以及类似贺兰玥去售卖衣服的估衣铺这样的商铺关系也很密切。 贺兰玥售卖的那套西域衣裙,虽然她穿过几遭,但是因为很是爱惜,所以看起来和新的没什么差别,而类似估衣铺这样的商铺,自然有独门手段将这种只穿过几次的衣服收拾得光洁如新,宛如崭新的一样,然后当成新衣售卖出去。所以这套衣服在估衣铺收拾好了之后,就联系熟客,询问他们是否收购。 问到莫落舒这里,当时上门来看货的是孙伯和邢风。邢风是当初跟着莫落舒一起出远门,亲眼目睹莫落舒和贺兰玥在草原的蝴蝶泉边相遇,贺兰玥救了中蛇毒的莫落舒,莫落舒送她女子衣裙作为感谢整个过程的当事人之一。当估衣铺把这件衣服拿出来时,他一眼就认出这套衣裙正是莫落舒送给贺兰玥的那套,所以他在回去之后就把这事告诉了莫落舒。 莫落舒在知道这个消息后,花了大价钱把这套衣裙买了下来的同时派人在长安四处找寻贺兰玥。据他猜测,贺兰玥现在的处境应该很不好,因为从当初她所表露出的对这套衣裙的喜爱来看,如果不是遇到了极大的难处,她是不会把这套衣裙卖掉的。 虽然莫落舒和众人说,并且也是这样告诉自己的,他之所以找寻贺兰玥是因为要报答当日她对他和徐东被毒蛇咬伤的救命之恩,因此在知道她可能人就在长安,并遇到困境,自然要出手相帮。但是实际上,在知道贺兰玥在长安之后,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在他内心深处滋生。 第四二章 朝堂上因为南诏的事依然争论不休,没个定论。赢夔坐在宽大的御座上,冕冠上的十二排旒珠笔直下垂,挡住了他的眼睛,板着一张脸,神情莫测,不辨喜怒。桌案后面,在龙袍宽大衣袖的遮挡下,他的右手轻敲着左手手背,如果太乐署的人看见他的动作,从其节奏中就能看出,这是这几日他观看太乐署尚未完成的新编歌舞的韵律。 虽然赢夔遮掩的很好,但是位置距离他很近,对他的习惯有些了解的君不羁还是从他的坐姿中看出了他的不耐。朝阳自大殿门口越升越高,光线穿过薄薄的雾霭,柔和的铺满整个乾坤殿,君不羁打了个悠长的呵欠,看着从大殿门□□/进来的阳光,心里也服了这些大臣们了,就这么一件事,从早晨扯皮到中午,到现在还没个定论,也够可以的。 不过今日的朝堂倒有些奇怪,君不羁看着下面口沫横飞,各执一词,争得面红耳赤的朝臣们,心中有些纳闷。虽然吵得热闹,但是自从梁纶跳出来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他带头的缘故,跟着又有好几位六七品的小官跑出来表态,要求朝廷救助南诏。平时大朝会上这些小官们都跟个安静的鹌鹑似的,几乎从不出来发表意见,好像他们出席大朝会,只带了眼睛和耳朵,没带嘴,是来站桩充数的。今日怎么跟吃错药了似的,一下子蹦出了好几位带了嘴的?君不羁疑惑的目光从那几位发言的小官身上扫过,并没有看出什么来,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有什么问题来,只能将原因归咎于可能是因为看到梁纶出头,因此他们也不甘寂寞了这个理由上。 …… 梁纶神色激动的反驳道:“韩大人此言差矣,我大雍自立国以来,陛下圣烛昭昭,泽被四方。南诏一直是友好之邦。只要我们有力量援救,就能使圣上的恩德,远播异方,为什么放弃不管呢?还是你说朝廷没有这个力量,亦或者是圣上的恩德覆盖不到远方?现在这些藩属小国受到了围困,来求助圣上,如果我们不去救助它们,那将来还怎样去安抚周边其他的藩属国呢?” 这话一出,原本还振振有词,持相反观点的朝臣们顿时哑了火。朝堂上的这些臣子们都知道,赢夔雄心勃勃,对外开疆拓土,一心要建立一个强大的帝国,然后四夷臣服,八方来朝。梁纶这话正好搔到赢夔的痒处,若是反驳,在否定梁纶话的同时等于直接说赢夔的威德不够,从而将赢夔的雄心壮志变成了他穷兵黩武,劳民伤财,好大喜功的指责。 虽然可能有些臣子心里确实是这么认为的,但是这话哪怕就是以耿直忠心出名,敢于犯言直谏的韦大人也不敢把当着赢夔的面就这么直白的说出来,所以就算要说,也要拐了八道弯来委婉的表达。 就在朝堂上因为梁纶的话冷场的时候,户部尚书范丰站了出来,奏道:“陛下,前年江淮水患,数万亩良田被淹,数十万百姓流离失所,陛下下令救灾的同时,为安置百姓,减免了江淮地区三年钱粮赋税。去年陛下御宇整二十年,陛下除了大赦天下,还减免了京畿附近和关中六郡的一年赋税。今年又要筹措明年征战东骉鹘的军费,国库已然不堪重负,如果陛下若是要出兵援助南诏的话,从长安派兵,兴师动众,日费万金,……还请陛下三思,勿使百姓再添负担!” 大雍立国后,前期对内作战,统一全国;后来九州统一后,对外对战;特别是赢夔登基之后,和外族连年作战,征战不休。高祖和成祖两位皇帝加在一起一共才在位十几年,他们在位时,虽然有些大的花费,但是总的来说,还是有结余的,再加上缙朝留下的财富,家底都留给赢夔了。以前因为有丰厚家底来支撑,赢夔底气十足,可是说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自从把积攒下来的家底花光之后,日子开始变得不好过起来,再做事,就要估量着来了。 范丰并没有直接进谏赢夔不管南诏,但是他从另一个角度告诉他,想管之前,请先看看你的钱袋子。江淮和关中的赋税几乎占大雍一年收入的三分之一,可是这两地,一个三年之内不仅没收入,因为要救灾,还要往外掏钱;一个被他免了一年的赋税。少了这两地的赋税,府库收入大减。 之前那些大臣们之间的争执对已经拿定主意的赢夔来说,都是些废话,他左耳听,右耳冒,根本没往心里去,但是范丰的话却让本来已经准备派大军过去,帮南诏打退越诏,顺便看看能不能乘机一并将南诏和越诏收复的赢夔迟疑了起来。皇帝不差饿兵,大军未动,粮草先行,若是从长安派兵,劳师远征,总不能让士兵饿着肚子作战吧? …… 莫落舒和众人一起用过午饭,见午时已过,眼看都要到未时了,朝堂上那边还迟迟没有消息传过来,孙伯他们不由得急了起来。邢风坐不住了,宛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在屋里走来走去,站在门口不时的向外张望着。 看到负责传递消息的来人向这边奔了过来,他拍手笑道:“好了,终于有消息了!”不等来人向莫落舒施礼起身,站定,他在一旁就急切的催促着:“快,快说,今日早朝关于南诏的事,是什么定论?” “没有定论。”来人答道,对上孙伯他们诧异的神色,说道:“今日早朝大臣们从早晨一直吵到现在,也没吵出个结果来。后来,本来援助南诏的意见占了上风,但是被户部尚书的一顿哭穷,就偃旗息鼓了。皇上虽然迟迟没有表态,但是应该是偏向援助南诏的。不过在范大人陈述国库的情况之后,又有众多大臣符合他的意见,进谏陛下‘勿使百姓再添负担!’后,皇上丢下一句‘如今已经过午,时间不早了,先散朝回家,此事再议。’就退朝了。不过看样子,皇上还是想援助南诏的,差只是差在这个钱粮上面了。” 等来人回完话,莫落舒做了个手势,示意他退了出去。等人一走,对着众人投过来的询问目光,他苦笑了一下,说道:“朝廷马上要对东骉鹘用兵,这才是首要大事,其它的事情都只能靠后。是我疏忽了,没想到国库竟然无法支撑两面作战,看样子,南诏这边的仗是打不起来了,只能是由朝廷派使者出面调停了。” 邢雨闻言恨恨的用手捶了一下手边的案几桌面,叹道:“这算怎么回事!本想着和骉鹘作战那边朝堂上上下下都睁大着眼睛盯着呢,没有我们插手的余地,南诏这边要是打起来,塞进去个把人还是没问题的,计划好好的,偏又出了岔子。我们这位皇帝老儿也真够败家的,祖上留下那么厚的家底竟然都让他给败光了!” “只怕我们的这位皇上不会觉得这是自己的错误,反而怪户部尚书范大人没有前朝沈彧的弄财本事。”孙伯点评了一句后,转过头看向莫落舒,问道:“少主,既然这样,那么这次在南诏出使的人上,我们能不能想想办法?” 莫落舒轻叹了一口气,摇头说道:“难呀。除了正使之外,还有一位副使,这两个职位让他们就不用想了,倒是出使队伍里的名额还可以争取一下。孙伯,回头你问一下我们的人,若是有人有意的话,就设法筹划一下,把他们放进去。其实出去看一看,开拓一下眼界,要比一直窝在长安要好,何况不管怎么说,这也是资历。” “我明白,我会把话和他们说清楚的。”孙伯点了点头,说道。在座的诸位听了莫落舒的话一脸黯然,满心遗憾,原本撒网是准备捞大鱼的,结果大鱼捞不着,小鱼不让捞,想捞个虾米做安慰吧,结果没想到竟然连捞个虾米都不容易。 …… 在常山拿着医书向莫落舒请教的时候,徐北从外面走了进来,说道:“庄主,你让我们找的女子有消息了?”话音刚落,莫落舒面露喜色,一连串问题就迫不及待的问了出来:“真的?消息确实吗?那知道她人现在在哪了吗?她还好吗?” 徐北看到莫落舒这般亟不可待的模样怔了一下,为他的急切的态度而感到吃惊。在他印象里,莫落舒从来都是从容不迫的,几乎没怎么见过他这般焦灼的模样,当下也不敢耽误,忙说道:“消息确凿无误。” 看着一旁的常山,叹道:“庄主,你是不知道,我们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和气力,不知道派了多少人手去找寻,去打听,却不知道找来找去,原来知情人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藏着,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早知道的话,就不用浪费那么多的时间、气力和人手了。” 莫落舒的视线跟着徐北的目光看了过去,落到常山身上,问道:“徐三哥,你是说……”常山就是那个知情人,他知道贺兰玥的下落。 徐北看着被看得不明所以的常山点了点头,“据估衣铺的老板说,当日跟着那位姑娘一起售卖衣裙的还有一个人,是个在街面上混的,名叫‘小山子’的小子。这些日子我们派出去的人手除了找那位姑娘之外,还在长安的街面帮派中打听这位小山子……” 原本不清楚是什么事的常山听了这话顿时就明白了,他恍然大悟,惊道:“原来公子你在找贺兰姐姐呀?”这些日子他听说莫落舒在派人找一位救过他的女子,没想到这女子竟然是他所认识的贺兰玥,让他很是意外。他诧异的问道:“公子你和贺兰姐姐认识吗?她还救过公子,怎么我没听贺兰姐姐提过?对了,贺兰姐姐刚来长安的时候,好像是找过什么人,只是没有找到,难道她当时找的就是公子你吗?” 莫落舒面带微笑,“我和贺兰姑娘曾经见过,当时,她救了被毒蛇咬伤的我和邢大哥,不过那会儿我们相互并没有留下姓名。原本以为我们可能不会有再见面的一天,没想到她竟然也来了长安。”问道,“常山,她现在住在哪里?还好吗?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 “既然公子你和贺兰姐姐是旧识,那你帮帮她吧。”虽然这些日子常山没有去探望贺兰玥,但是他不用看,也能想得到贺兰玥的境况不会好到哪去,因为对穷人来说,是没有生病的资格的,她带着个病人,能好到哪去。 从常山口中得知贺兰玥身边竟然还有一位同伴,让莫落舒有点意外。不过在听到她现在的窘困境况,这点小意外也就不算什么,他忙让常山领着徐北去花零居将贺兰玥和幺姑接入府中。 常山和徐北来花零居的时候,贺兰玥并不在,她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看着躺在床上,瘦成了一把骨头,露在外面的手臂无力垂着,整个人像是失去了所有生机一般,奄奄一息的幺姑。救人如救火,当下常山也顾不得等贺兰玥回来,就张罗着马上带幺姑回徐府请莫落舒为其诊治。 原本帮着贺兰玥照顾幺姑的薛萝拦在里面,不让常山就这么把人带走。常山告诉她们,他家公子和贺兰玥是旧识,一得知贺兰玥在长安的消息,就开始派人找她,并拍着胸脯以性命担保,他带走幺姑完全是为了救她,而不是对她不利。 一旁的花姐认出徐北,知道他是飞马牧场的人,觉得对方这样的背景,没必要上门来骗人,更何况要带走的还是一个病得快要死的半老徐娘。退一步讲,就算是骗人,挟持幺姑,打贺兰玥的主意,飞马牧场背景雄厚这是毋庸置疑的。以飞马牧场的背景,请来的大夫医术应该非常高超,若是他们肯请名医为幺姑好好诊治的话,说不定幺姑能有有救了,总比她就这么躺在床上等死,让贺兰玥这么满城瞎撞的好。 因为有这一层考虑,所以花姐和常山一起劝说薛萝放人。就这样,常山带着幺姑先回徐府,留下徐北在花零居等贺兰玥。 虽然薛萝去了琴行卖琴,拿回来一百两银子给幺姑看病,让贺兰玥暂时不需要为幺姑的诊费而着急,但是幺姑的病却在请淳于大夫看过开方,有所好转之后,突然又重了起来。再将淳于大夫请过来给幺姑看诊,他头两次还来,但是到了后面却推脱起来,找借口不肯来。 看着幺姑病势沉重,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模样,贺兰玥急得要死。淳于大夫不肯过来给幺姑看病,开始她真的以为是他被别的病人请去了,不在医馆,但是后来被她发现并不是如此。在她不依不饶的质问之下,从他的口中得到了幺姑不治的消息,贺兰玥大受打击。她不信邪,又接连请了好几位大夫过来,结果他们在看过幺姑之后,都摇头不肯开方。这日贺兰玥就是又打听到一位名医的消息,前去请人过来为幺姑看病,但是她去了之后,却发现人不在。等了好久也不见对方回来,没奈何,她只能先回花零居。 没能请到人,贺兰玥步履沉重,失魂落魄的从外面回到花零居,她不知道幺姑还能撑多久,一想到幺姑可能会死,她无法接受这个结果。这些日子,她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当初自己坚持来长安是不是做错了,因为如果不来长安的话,幺姑就不会出事。可惜这个世上,有因果、成果、结果、后果、……就是没有如果。 贺兰玥一进后院,花姐就迎了上来,一面大声责怪道:“贺兰,你怎么才回来,这位徐爷等你很久了。”一面暗地里给她使眼色,压低了声音,仅限贺兰玥一个人能听到:“这位徐爷是常山那个小子带过来的,他说他家公子和你是旧识,知道你来长安后找了你好久。在你没回来之前说要给幺姑治病,就把人给接走了。他说的是真的吗?” 虽然花姐觉得飞马牧场的人不至于跑来骗她们,但是想到贺兰玥出色的容貌,又觉得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所以在贺兰玥回来后,她忙跑过来,打着询问的名义暗中向她通风报信,若是假的,也好让她有个准备。 “旧识?”贺兰玥眨了眨眼睛,一头雾水,纳闷的说道:“什么旧识?我在长安并不认识什么姓徐的公子呀,他找我做什么?” 听了她的话,花姐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神色郑重的低声问道:“贺兰,你好好想一想,真的不认识?” 贺兰玥刚要点头,电光火石之间她忽然想到了君不羁,姓“徐”?这个“徐”字和“许”字同音,又是旧识,而且还派人找她,……种种迹象都指向一个人。而她在长安城里认识的人只有君不羁一个,错不了,就是他。 这个时候,君不羁找上门来,对贺兰玥来说,宛如绝处逢生,想到君不羁这个人,顿时都觉得心里踏实了不少,她脸上流露出欢喜之色,笑道:“花姐,我刚才说错了,我想我应该是认识的。” “应该认识?”花姐纳闷的说道,怪异的看着贺兰玥,“你这话说的可是古怪,认识就是认识,什么叫做应该认识?” 贺兰玥笑道:“我们认识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他并没有告诉我他的真实身份。”一面说,一面往里面走,脚步都变得轻快了起来,心中暗道,“其实我早该想到的,如果能早一点想到‘许’和‘徐’这两个音同字不同的字,她和幺姑就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境地了。不过还好,还不算晚,她没找到君不羁,但是君不羁找到了她。” 猜测找她的人应该是君不羁,贺兰玥毫不迟疑的跟着徐北坐着马车去了徐府。更何况,不去不行,幺姑被他们带走,人现在在他们的手里,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丢下幺姑不管的。 男女有别,而且徐北看出莫落舒对贺兰玥的态度有别于其他女子,弄不好,她将来可能会成为他的主母,所以他谨守男女大防,在外面和赶车的车夫坐在一起,将车厢留给了贺兰玥一个人。原本贺兰玥还想询问一下飞马牧场的事,但是看到他的态度,自然不会没有眼色的上前去讨这个没趣。坐在马车上,贺兰玥一面担心幺姑,一面想着一会儿和君不羁见面之后要说些什么。在她的胡思乱想下,马车来到了徐府门外。 贺兰玥好奇的打量着这所外表看上去和一般富商的宅院没什么不同,青砖灰瓦,平平无奇的宅子,抬头看了黑漆门匾上简单的“徐府”两个字一眼,在徐北的带领下进了大门。 这是一个占地巨大的宅院,其间格局采用的时下最流行的四合舍,由正门而入,分别排列着大门、亭、中堂、后院和正寝,东西两厢各有三处廊屋。虽然看起来和普通人家一样的布局,但是屋宇修建的堂皇壮丽。而且这所宅第所有的院子,设计建造的都是各成格局,每个院子都幽静,严谨,看着绝没有跟别的院子接连的感觉,独自成一统。各个院子非常巧妙的有若干纡回曲折的走廊、小径或夹道相通,来往很方便。设置精微,院中随处之树木山石皆在,并没有时下商人粗俗卑下,华而不实的虚伪样子。 贺兰玥边走边看,心里暗自点头:“原来君不羁的家是这个样子的,倒是和他给人的印象不太一样。更让人意外的,他竟然真的是一名商人。原来他做的是马匹方面的生意,难怪当时会因为缴获沙盗的马时,少了几匹而那么懊恼。” 进了垂花门,转过前面的屋子,从一个小小月亮门中穿出,沿着走廊,来到正面大厅西边的一个跨院。院中除了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小路,剩下的地界都开成了花圃,里面种满了菊花。这个时节,菊花开得正好,白菊灿烂如雪,黄/菊绚丽如金,红菊热烈如火,……繁花朵朵,花团锦簇,千姿百态,各种颜色,应有尽有,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一朵朵菊花在萧瑟的秋风中竞相开放,袅袅婷婷,气韵翩然。 一位金冠绣服的男子在花圃旁,手里拿着花锄,手上、衣角和衣袖上都沾满了泥土,甚至脸上和鼻尖上都沾有几道脏污。但是他的样子却看起来一点都不狼狈,也不让人觉得可笑,反而给人一种和他拉近了距离,平易近人的感觉。他的穿着打扮和他正在做的事情,在旁人看来,根本是天差地远,联系不到一起来的两件事,但是在他的身上看不出半点突兀,仿佛他做什么都理所应当似的。 不管贺兰玥的身份是客人,还是朋友,又或者是其它,在算上这一次,才见过两面,彼此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她对莫落舒来说应该是个外人,所以莫落舒这般衣冠不整的和她见面其实是种很失礼的行为,当然,故交知己,亦或者是家人面前不算。可是莫落舒在看到贺兰玥后,并没有因为他现在这身不适合被外人看到的样子而觉得不好意思,态度不见半点局促,一双仿佛白水银里养着两颗黑水丸的眼睛露出耀眼的光芒,熠熠生辉,对着她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亲切而又自然的说道:“你好,姑娘,我们又见面了。” 在看到莫落舒的那一瞬,原本贺兰玥看到眼前的人是他,而不是之前所猜的君不羁深感意外,但是在感觉到他熟稔自然的态度,听到他简单而又不失热情的问候,心中一热。原本因为看到他融于周边景致而自成一道风景,却因为自己突兀的闯进来打破这份美景而涌现出的紧张感顿时消失不见,满肚子的疑问也不想再问。想到当初蝴蝶泉分别时,她和他说的话,露出一个笑容,轻快的回应道:“是呀,我们又见面了。” 第四三章 本来贺兰玥以为找上门并带走幺姑的是君不羁,结果没想到却是之前在蝴蝶泉边遇到的那位中了蛇毒而被她所救的年轻人。虽然有些意外,但是在莫落舒熟稔亲切的态度下,她放松了下来,态度变得自然起来。 和莫落舒打过招呼之后,贺兰玥左右看了一下,没有看到带幺姑过来的常山,问道:“我听花姐说,之前你派常山将幺姑,就是我的同伴接了过来诊治,她现在在哪?可有人帮他诊治过了?她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可还有救?”最后一句问话声音很轻,而且带着颤音,虽然抱着一线希望,但是想到被好几位大夫判了“死刑”的幺姑,她脸色不免黯淡了下去。 “放心吧,没事的。”莫落舒笑道:“还有的救,不是什么大症候,你的同伴得是伤寒,……” 听他说有救,贺兰玥先是一喜,之后听到“伤寒”两个字,忙不迭的打断他:“幺姑得的不是伤寒。我请了好几位大夫为幺姑看诊,他们原来也都说是伤寒,可是开了方子,幺姑吃了之后,不仅病没见好,反而更加沉重了,因此幺姑得的绝不是伤寒,不能按照伤寒来诊治。” 莫落舒失笑,忙解释道:“伤寒也分好多种。你同伴身上的燥热完全是由心火太盛而引起的,所以虽然是伤寒,但是却是真寒假热。而之前的大夫将你同伴的发热误以为是由伤寒引起的,因此开的方子,药不对症,自然吃了没有效果。” “你说的是真的?”明白幺姑并不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只不过以前一直被“误诊”了的贺兰玥在知道幺姑这次是真的有救了之后,欢喜来的太突然,几乎不敢相信,不敢置信的问道。 莫落舒含笑点了点头,指了指房间,说道:“确诊之后,大夫就开了对症下药的方子,你的同伴已经喝过一副药了,如今正睡着,不信的话,你可以进去看看。” 话音未落,贺兰玥已经三步并作两步的往屋里跑去。进了屋,一眼就看到幺姑盖着一床杏子红绫被躺在床上,她下意识的放轻脚步,走了过去,见原本脸色青灰泛白的幺姑变好了许多,头上也没有像以往睡着时一样出汗,安稳合目躺在那里,睡得正香。贺兰玥只觉得吊在胸口的那一口气终于松了下来,喜极而泣。她双眼含着热泪,捂住嘴,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悄无声息的从房里退了出来。 贺兰玥脑子里一直绷着的那根弦因为幺姑有救而松了下来。这些日子她为了幺姑的病情,操心不已,奔波劳累,不管是精神还是身体,皆疲累到了极点。不过是勉强支撑的她因为一直撑着她的,胸口中的那口气泄了下来,身体受不住,跨过门槛之后,只觉得眼前一黑,脚下不稳,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 跟过来的莫落舒眼疾手快,将她扶住,“小心!”关切的看着她,问道:“你没事吧?我帮你看看?” 贺兰玥扶着门框站了起来,挥却了莫落舒想要帮她诊脉的手,谢绝了他的好意:“我没事,不过是太过欢喜,一时腿软,没站稳而已。”虽然知道幺姑没事了,而且她刚才也亲眼看过,不过这些日子的担惊受怕让她还是想再一次得到确认。她和莫落舒对视,望着他的眼睛深处,声音不自觉的带了几分惶恐,问道:“幺姑真的没事了,是吗?” 莫落舒和她保持着对视的状态,看到她眼中的患得患失,用力的点了一下头,语气异常坚定的说道:“是的,确实没事了,我保证。” 听了他的话,贺兰玥的眼泪如同泄了闸的洪水,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自从来到长安,不管遇到多么难的情况,她都不曾哭过,如今知道幺姑有救,她的眼泪就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般,顺着脸颊滑落下来,怎么都止不住。 在身上摸了一下,没有找到手帕,贺兰玥伸手胡乱的抹去脸颊上的泪水,立正站好,整理了一下衣服,敛神肃目,对着莫落舒恭恭敬敬的施了一个大礼,犹自带着哭腔,鼻音很重的说道:“谢谢你,谢谢你救了幺姑。” 莫落舒赶忙将她扶起来,说道:“你这是做什么?我可当不起姑娘的大礼。何况,姑娘你就算要谢也不该谢我,而是应该谢给你的同伴诊治的大夫才是。” “救治幺姑的大夫是要谢的,你也是要谢的。若不是你,恐怕幺姑……”贺兰玥深深的看着在她们濒临绝境突然出现,并伸出援手的莫落舒,对他的感激之情无法言表,语气诚恳真挚,发自肺腑的说道:“谢谢你,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但是真的,真的非常感激你的出现。” 在和幺姑一起生活的时候,贺兰玥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坚强的,是独立的,是幺姑依附着她生活。但是等幺姑病倒,被大夫宣告不治之后,她才知道,她其实是脆弱的。表面上之幺姑靠着她才能草原活下去,但其实反过来,她又何尝不是依靠幺姑呢。 正是因为有幺姑的存在,才让她熬过了那段被视为亲哥哥一般的越顿皋啜的背叛,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朋友以及她所认识的人在她眼前被人杀死,父亲因为国家大义而丢下她赴死的那段日子。幺姑对她来说,已经不仅仅是同伴那么简单,还是朋友,是亲人,是爱护她的长辈,……。她一度是她心灵上的寄托,心灵上的依靠,因为幺姑的存在,才让她不至于在她父亲和朋友过世,视为哥哥的存在背叛而觉得被这个世界所遗弃,觉得孤单。 莫落舒看着直接用手去抹脸上泪水的贺兰玥,掏出一块洁白的手帕递了过去,调侃道:“诺,用这个吧,再让你这么抹胡下去,你那张脸就快成花猫脸了。” 贺兰玥看了一下自己在外面跑了一天,不知道都摸了些什么,再加上沾上了泪水,脏兮兮的手,目光落到莫落舒递过来的干净绢帕上,面露迟疑之色,不好意思伸手去接。 将她的反应收到眼底,莫落舒不由得笑了起来,摇了一下头,拉过贺兰玥的手,将手帕塞到她的手里,笑道:“帕子这东西就是给人用的,弄脏了洗干净就是,用不着爱惜。” 对上莫落舒温柔的眼波,贺兰玥的脸不由自主的红了,低声道了声谢,拿起帕子,胡乱的在脸上抹着,鼻端嗅到帕子上传来的幽幽药香,她的脸不仅越来越红,而且还热了起来,宛如烫熟的虾子。擦完之后,她将帕子收起,说道:“等我把它洗干净了再还你。” 在两人说话时,常山端着一个大荷叶式描金托盘,上面放着一个装着几色果点的什锦攒心盒子和一个官窑脱胎填白茶壶走了过来,将托盘上的东西放到屋檐廊下摆着的一张楠木海棠花式雕漆几上。几上茗碗瓶花俱备,还有一本看了一半的书倒扣在几案上。 因为已经从花姐和薛萝的口中得知,是常山来花零居带走的幺姑,所以贺兰玥对常山的出现并没有感到意外。看到他,想起被倒塌的房屋砸断腿的常婆婆,她关切的问道:“小山,婆婆还好吗?她的腿没事吧?” “谢谢贺兰姐姐关心。奶奶很好,只是暂时还不能走路,不过公子说了,她的腿没有大碍,只要好好养上一段时间就能恢复如初。”常山将托盘上的东西放到几上摆好之后,拿着托盘对莫落舒弯腰施礼,然后低着头退了下去。 在夹道拐角处,常山碰到了迎面走来的曲潆,忙和她打招呼。曲潆颔首表示回应,看到他拿在手里的托盘,心中一动,叫住了正准备离开的他,问道:“你这是做什么去了?” 常山老老实实的回答道:“哦,贺兰姐姐来了,正在菊院那边和公子说话,我刚才端了些茶果送过去。” “原来是救了表哥的贺兰姑娘来了。”曲潆闻言点了点头,对站在一旁,等在那里,看她是不是还有什么话要说的常山说道:“没事了,你下去吧。” 常山“唔”了一声,转身离开。曲潆看着离去的常山背影,转过头,低语道:“贺兰玥,你真的仅仅是表哥的救命恩人吗?”边说,边往菊院的方向看去,脚步轻移,变更了她原本要去的目的地,往菊院那边走去,来到房屋拐角处,站定,偷眼往里面看去,虽然因为距离的缘故听不到贺兰玥和莫落舒说什么,但是将廊下两人相处的情形看了个一清二楚,因为贺兰玥背对着她而坐,所以她看不到她的容貌,不过却把莫落舒看个正着。曲潆贪婪的看着莫落舒的容貌,脸上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虽然两人同处一处一个屋檐下,但是能这么明张目胆的看他,机会并不多,想到两人的身份,她心中不由得一片酸苦。 菊院这边,常山退下后,莫落舒伸手,对贺兰玥做了个请的姿势,转动着轮椅来到雕漆几前,结果发现雕漆几旁边没有椅凳,歉意的笑了一下说道:“是我招待不周了。我很少有客人,底下的人虽准备好了招待客人的茶果,却忘了给你预备座位,疏忽大意至此,真不好意思。”说着就要招呼人搬椅子过来。 贺兰玥忙摆手说道:“不用,不用那么麻烦了,我坐这里就好了。”说着,在雕漆几旁的长廊栏杆的石矶上倚柱坐了下来,“你看,这不挺好的吗,这石矶打扫的很干净,而且高度和距离都很合适。” 莫落舒笑了一下,将搭在轮椅后背上的大锦褥子拿下来,递给了她,“虽然干净,但是石头冷,铺上这个,将就着坐一坐儿吧。” 这才十月,贺兰玥看到莫落舒虽然不至于身穿裘衣那么夸张,但是他穿得要比别人厚实得多,而且这个锦褥就放在他轮椅后背上,应该是他也用得上的。知道莫落舒身体不好的她赶忙推却道:“不用了,我身体好得很,这一点点凉意算得了什么,比起大漠昼夜温差来差远了。” 莫落舒的手并没有拿回去,口吻中带着一点命令,语气坚决,不容反驳,“让你铺上就赶快铺上。”放缓了语气,语重心长的说道,“如果没有条件,自然就不用讲究这些,但是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女孩子还是要多多爱惜自己才是。这会儿你年轻,纵使有个一星半点的不妥也看不出什么来,但是一旦上了年纪,病痛就会找上你,届时后悔年轻时没有好好保养可就来不及了。” 亲人和朋友之间相互关心,无可厚非,但是贺兰玥和莫落舒算上这一次,总共不过才见了两面,而且第一次见面的过程并不愉快。几乎可以说是陌生人的莫落舒在知道她来长安之后,竟然派人找寻她,并对处于窘困之中的她们施以援手,救下了濒死的幺姑,贺兰玥对他的感激无以言表。此刻面对他毫不掩饰的关心,她只觉得心中一暖,眼眶突然有些酸,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涌上心头。 贺兰玥在心里暗暗鄙弃自己这是怎么了,那么多大风大浪都挺过来了,面对那么多的困难都不曾掉过泪,怎么这会儿突然变得这么软弱爱哭起来。她不知道,以前她的坚强不过是因为她知道自己身后没有依靠,所以不得不咬着牙硬装着坚强,如今莫落舒的表现让她知道自己在累了的时候,不需要自己一个人去强自支撑,自然而然的就露出了自己脆弱的一面。 深深的看了莫落舒一眼,贺兰玥心情复杂的接过锦褥,铺在了石矶上。不想让莫落舒看到她的失态,她低下了头,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转移话题:“一段日子没见,小山身上少了几分浮躁之气,变得沉稳知礼了许多,好像一下子长大了好几岁。可见你□□有方。”虽然花姐说徐坞的产业是有鼎鼎有名的飞马牧场,不过想到蝴蝶泉相遇的时候,跟在莫落舒身边的人对他的众多称呼,夸他医术好的那个男子称他为“公子”,联想到刚才常山对他的称呼,因而问道:“小山是拜你为师,在跟你学医吗?” “是在跟我学医没错,但是并没有拜师。”对上贺兰玥疑问的目光,莫落舒笑道:“我只是个医术并不高明的庸医,小山品行和心性都很不错,人够机敏,而且又能沉下来心来去钻研,还有一股认准了目标,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劲头,是个学医的好苗子,让他拜我这么个庸医为师,不免耽误了他。” 因为莫落舒的话,贺兰玥不由得想起了她在蝴蝶泉时她对他医术的评价,脸上露出了几分不好意思,嗔道:“那个时候我不明世情,所以才会做出那么武断的结论,这都过去多长时间了,你就不要揪着不放了。” 贺兰玥显露出的小女儿娇态让莫落舒呆了一呆,面对她的责怪之语,他心情很好的大笑着反问了回去,逗趣道:“怎么,不觉得我是个庸医了?” 因为幺姑的病,这些日子和不少大夫打过交道的贺兰玥深有感触的说道:“我以前只知道医术是分等级的,因此大夫按照医术的等级来分三六九等,但是到了长安之后才知道,原来在大夫的眼里,这病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有些医术高明的大夫,请他们看病,单有钱还不行,还要有身份和地位。仁心仁术,对病人一视同仁的好大夫可遇不可求,相较之下,你虽然称不上是一名好大夫,但是比他们要好多了,所以我以后再不会以‘庸医’来称呼你了。” 贺兰玥前面的话说得莫落舒连连点头表示赞同,面对后面贺兰玥对他做出的结论,他哭笑不得的对她拱了拱手,“多谢夸奖。”跟着饶有兴味的问道:“看来你在为幺姑请医问诊上没少碰壁呀。依照你的性子,如果那些大夫他们不肯为幺姑看病,我以为你会用鞭子‘请’他们去呢,不过你却没有这样做,这可不像你。怎么,到了长安之后,胆子就突然变小了?” 贺兰玥叹了一口气,说道:“不关胆子大小的事,我倒是想,但是我不敢。虽然治病救人是大夫的本职,但是他们想要杀人也是轻而易举的事。他们开的药方中,药材少一钱,多一钱,可能药效就大不相同,甚至从治病救人的良药变成了杀人于无形的□□,而我们这些外行人却无法察觉。我可以拿着鞭子把人绑来给幺姑看病,但是却不敢保证他们不会心怀怨恨,在药方中动手脚。关系到幺姑的性命,我可不敢冒这个风险。” “原来如此。”莫落舒点了点头对贺兰玥的谨慎表示理解,同时对幺姑在她心中的地位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拿起茶壶将她面前的茶杯加满,双眼含笑的说道:“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话,都忘了自我介绍了,我的名字是莫落舒。” “你姓莫,不姓徐?你不是这坞里的主人吗,怎么……”贺兰玥神色惊讶的说道。 “我是这里的主人不假,但是谁告诉你,徐坞的主人就一定要姓徐的?”莫落舒轻挑眉毛,脸上带着笑意说道。 贺兰玥一想,确实没有这个规定,点头,“你说的有道理,是我想差了。”老老实实承认错误的同时不忘为自己辩解:“看到门匾之后,一般人循常理都会这样认为,所以我就想当然喽。” 莫落舒微抿着嘴角笑问道:“上次和姑娘相遇,我的人询问姑娘的芳名,被姑娘一句‘过客’带了过去。不知道这次姑娘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姓名了?” 贺兰玥被问得一怔,带着几分诧异,几分不解的说道:“你不是应该已经从常山那里知道我的名字了吗?”怎么还要问? “那不一样。”莫落舒低语道,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口,长长的睫毛和垂下的眼帘遮住了他眼中的神情。 “啊?”贺兰玥没听清他说什么,不由得侧目看向他,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莫落舒抬头,目光温和的看了她一眼,笑着摇了摇头:“没说什么。” 蝴蝶泉边,当初贺兰玥之所以没有告诉莫落舒他们她的名字,不过是觉得大家偶然相遇,再没有相逢的可能,所以就算通名报姓了又如何?最后还不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遗忘在记忆里。如今两人在长安重逢,他在她最窘困的时候找到她,并施加援手,现在不过是询问她的姓名罢了,就算已经知道了又如何,又不是打听她的过去,没什么不好说的。 贺兰玥端起茶杯,一面喝茶,一面神色淡淡的,把自己埋葬过去后,编撰的新身份说了出来:“我叫贺兰玥,直接称呼我一声‘贺兰’就好,辛卯年女儿节出生,大雍北地郡凤凰城人。母亲早亡,父亲也于三年前过世,因为一场变故,我的亲人和朋友全都死了,只剩下我一个。生病的幺姑是我的一位远房亲戚,自变故之后,我就跟她,哦,还有那个时候你看到的那只雪豹生活在一起。我们两人一兽在大漠中相依为命,直到两个月前我和幺姑来长安才和小白分开。” 本来只是询问贺兰玥的名字,莫落舒没想到她会说这么多,虽然其中有些内容她说的很模糊,只是笼统带过,但是通过蝴蝶泉边那次和贺兰玥相遇发生的一系列事,让他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女孩子是个戒心很重的人,所以她能在第二次见面就告诉他这些,已经很不容易了。对他来说,是意外之喜,不过对贺兰玥来说,却未必是件愉快的事。虽然不干他的时候,但是莫落舒还是语带歉疚的说道:“对不起,勾起了你伤心事,使你想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我在这里向你道歉。” “没关系。”贺兰玥放下茶杯,笑着摇摇头,不以为意的说道:“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虽然还会伤心,但是人不能总活在过去里,终究是要向前看,往前走的。更何况根本不关你的事,你道什么歉呀,若是因为你所说的话,那就更没有必要道歉了,因为从头到尾你都没说什么,全都是我自己说的。难道我在你的眼中就那么蛮横,不讲理的人吗?” 想到蝴蝶泉边她不过因为他几句含糊不清的话就对他动手,差点要了他的命的事,莫落舒笑了起来,带着几分戏谑,几分调侃,“讲理?你倒也还算是个讲理的人,不过行事蛮横也是真的。” 对上莫落舒满含笑意,带着几分谐谑的眼神,贺兰玥也想起了那个时候的事,也跟着笑了起来,不过这次的笑容中不免带了几分不好意思。 莫落舒看出了贺兰玥的难为情,笑着转移话题:“贺兰月,贺兰山阙的一轮明月,你的名字应该是这个意思吧?于诗情画意中带着万千气象,这名字不仅起得好听,而且很美。” 贺兰玥点头附和道,“是很美。不过你理解错了,我名字中的那个‘玥’字不是月亮的月,而是王月的那个‘玥’字,是神珠的意思。”边说,边将茶壶拿了起来,给自己的茶杯添水。 “虽是神珠的意思,但是因为神珠皎如明月,所以才有了这个‘玥’字。”莫落舒嘴角噙着一丝浅笑说道:“你的名字含义深远,不仅有美如明月之意,还有‘掌中明珠’之意。据说河蚌生珠,乃是蚌贝的外膜受到刺激,从而不断分泌出珠质物质,最终形成光彩夺目的珍珠。其过程中的艰难痛苦比母亲十月怀胎,孕育子女还要有过之而不及,所以又有人拿两者做比,并且将珍珠的形成过程喻为河蚌在哭泣,因此又有眼泪乃是珍珠之说。不过如果你是你母亲流下的眼泪,也是最亮的一滴,堪比明珠。人生并非一帆风顺,所以你的名字应该又有磨砺生珠之意。”感慨万千的叹道,“单单一个名字就有这么多的含义,可见你的父母一定很疼爱你。” 随着莫落舒的讲述,贺兰玥一脸震惊的看着他。不管她面上怎么吃惊,都比不上此刻她心里掀起的那一片惊涛骇浪。她的学名“木兰”这个名字是父亲所取,但是她的乳名“珠珠”却是母亲给她起的。从她的乳名想到掌上明珠这个含义并不为奇,但是关于河蚌生珠和眼泪与珍珠之比,还有磨砺生珠这一说,却没有几个人能想到。偏偏她的小名,最主要的就是后面这几个含义。 贺兰玥的母亲在她尚未记事时就已经过世,所以她的脑海中对母亲没有半点印象。记得当日她曾因为这个乳名老被人以“猪”来取笑,因此忍不住向沈彧抱怨,并强烈要求改名,结果生平第一次受到了沈彧疾言厉色的训斥,由此,从沈彧那里知道了她乳名的诸多含义。 母亲之所以乳名给她起名为“珠珠”,有以河蚌生珠来形容她这颗“珍珠”的珍贵和难得之意。对她母亲来说,她这个女儿是她的宝珠,是她的明珠,是她的眼珠,是她的掌珠,是她的宠珠,是天降神珠,上天赐给她的珍宝。哪怕是眼泪,也是欢喜的眼泪,而且是她这一生中最美最亮的一颗。还因为贺兰玥是中原人,可是却生活在骉鹘人的地盘上,又有沈彧这样一个父亲,注定她的人生不可能是一片坦途,人这一生也不可能万事顺遂,所以她母亲希望她能够像珍珠一样,不管过程中经历多少艰难困苦,流多少眼泪,哪怕是在刀尖上起舞,但是依然璀璨生辉,绽放出独有的耀眼光华。 沈彧还告诉她,她母亲自从怀上她起,就多灾多难,到了最后,几乎是九死一生才生下她。自生产之后,身体虚弱的她就缠绵病榻,再没有下过床,百般诊治调养,都不见好转,最终在贺兰玥不足一周岁的时候去世。所以“珠珠”这个乳名,在她母亲去世之后,还有以河蚌生珠来纪念母亲怀她和生她的艰难之意,让她记住她的生日亦是母亲的受难日。当然,这是后话,是沈彧的意思,而不是她母亲的想法。 在君不羁他们询问当时名字还是沈木兰的她姓名时,她临时诌出“贺兰玥”这个名字原本是应付君不羁一行的,但是后来她发现她给自己起的这个新名字中的“玥”误打误撞中和她的乳名含义相合。她虽然想埋葬过去,但是不代表遗忘,因此她决定今后就以“贺兰玥”为名了。 可是不管是她的乳名,还是她新起的名字,能够猜出其真正含义的,迄今为止,只有莫落舒一人。贺兰玥曾经希望过,有这样一个人,能够看穿她,能够明白她,能够去了解她,然后能够有一双坚实的臂膀供她依靠和休憩,……而这一切,自然是要从她的名字开始。所以此刻,贺兰玥不仅仅是惊讶莫落舒的睿智通透,更是对他竟然能够猜出她名字的诸多含义而感到吃惊。因为太过震惊,她竟然连茶杯里的水满了,都溢了出来,也没有发觉,依然举着茶壶继续倒水。 人与人的缘分,很奇怪,没有任何道理可循,很可能见了很多次,关系依然是认识的陌生人,但是很可能只见一次面,却宛如旧识一般。“白头如新,倾盖如故”和“一见如故,眉目成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或许只是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一管声音,一片衣角,便定下了。莫落舒的这几句话,敲开了贺兰玥那颗芳心的门扉,此刻她的思绪如同一团乱麻,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 “杯子已经满了,茶水都溢出来,流到桌子上了。”莫落舒看到她的举动,忙出言提醒道。看着贺兰玥慌乱的动作,他纳闷的问道:“你刚才在想什么,怎么连茶杯都满了都没有发觉?可是我刚才的话有什么不对吗?” “没,没想什么。”贺兰玥放下茶壶,手忙脚乱的收拾着几面,闻言忙摇头说道:“没什么不对,我的名字正是你所分析的那个意思。”为了掩饰自己纷乱的思绪,她忙忙的把话题从自己身上转移开来:“对了,我听人说,徐坞的主要生意是牧场,除了马,还有牛羊等很多牲畜。既然如此,你所学的医术一开始该不会是用来给牲畜看病的吧?其实你是一名‘兽医’才对,是吗?” “兽医?”从小到大,莫落舒被冠以很多称呼,但是不管是庸医还是兽医,都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称呼,而且全都是出自贺兰玥之口,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得他肚子都痛了,好半天才止住笑容,说道:“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要是照你这么说,那家里住在江河湖海边上的就一定是打渔的,开酒楼的就一定是厨子?不一定吧,……” …… 莫落舒和贺兰玥在这边笑语不断,气氛良好,但是那边偷窥的曲潆却忍不住银牙暗咬,下唇被她的贝齿咬出了一道深深的齿痕,殷红的鲜血流了出来,流入嘴中,尝到了一股血腥味。 在莫落舒一行从草原上回来时,曲潆就从徐东的嘴里知道了贺兰玥这个人,不过那个时候,因为他们不知道贺兰玥的名字,所以她也不知道贺兰玥的名字,只知道有这么一个女子救了中了蛇毒的莫落舒,并且就是她提供的解毒草,对莫落舒身上所中的毒有缓解作用。不过那个时候,莫落舒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所以曲潆也没有去在意这么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子。 但是自从莫落舒得知贺兰玥也来了长安之后,曲潆就感觉到他身上有了一些她说不出来的变化。虽然莫落舒说他派人去找贺兰玥,不过是因为要报答她对他的救命之恩而已,既然知道她落难了,那么曾经被对方救过的他不好袖手旁观。但是出于一种女人的直觉,曲潆觉得不仅仅是这个理由。 看到和贺兰玥在一起,眉眼舒展,笑容满满,一看就知道心情非常好,很开心的莫落舒,曲潆只觉得有一只名为“嫉妒”的虫子在噬咬着她的心。和莫落舒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这么长时间,知道莫落舒身世的她,清楚的知道,其实莫落舒不是个容易情绪波动的人。虽然他不会给人傲气冰寒的感觉,但是并不代表他的个性就平易近人,很好接近,只不过因为生着一张精致柔和的脸,不轻易表现出嗔怒,加上脸上长年挂着礼貌的微笑,所以不认识他的人,在见到他后,会觉得他这个人很亲切,但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亲切外表下的那份疏离的性子。 但是现在和贺兰玥坐在一起说话的莫落舒,那份不易让人觉察的冷淡消失不见,展现的是一个和至交好友在一起,正常人的喜怒哀乐。而这份亲切自然,她以前从来没有在莫落舒身上见到过。和莫落舒相处多年,两人之间哪怕还有一层亲戚关系,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在她面前这么自在过。看着莫落舒再一次开怀大笑,精致的眉眼在他的开心舒怀之下,似乎闪闪发光,让人一移不开视线,对此,曲潆当然高兴,但是一想到这些都是贺兰玥带来的,她的心不由得酸涩起来,视线落到了贺兰玥身上,目光在那一瞬间变得阴狠起来。 第四四章 紫宸殿中被赢夔叫来,结果过来之后,赢夔并不在,等了有大半个时辰的君不羁百无聊赖的打量着殿中早已经看熟了的一切,瞟了一眼眼观鼻,鼻观心,宛如柱子一般,规规矩矩的站在一边,跟他一起被叫来的梁纶,心中猜度着赢夔喊他们过来的用意。 因为梁纶这个外人在,所以君不羁不好像以前一样,在殿中宛如在自家一般那么自在随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虽然和梁纶同殿为臣,但是君不羁以前和他根本没有交集,若非前几天大朝会上因为南诏的事,梁纶突然站出来发言,他都不认识他,所以哪怕这会儿两人一块被叫进紫宸殿,他和梁纶也没什么话可说,而且看梁纶那个小心谨慎的样子,就算他和他搭话,恐怕他也不会回应他。 君不羁按捺住性子又等了大约有两刻钟的时间,还不见赢夔到来,等得不耐烦的他,看了一眼板板正正的站在那里的梁纶,移步到一旁的桌案,无视对方吃惊的目光,随手从果盘中拿起一个苹果吃了起来。正吃着,赢夔从外面走了进来,君不羁将手中的吃了一半的果子丢在那里,走过去和梁纶站在了一起。 赢夔说起了他对南诏来求援做出的决定:“这次关于南诏被越诏攻打一事,朝廷决定出兵救援。只是如今朝廷要为即将和东骉鹘开始的大战做准备,再加上从长安抽调兵马过去,耗费巨大,所以朕决定派梁纶你为正使,君不羁为副使,朕会有手谕给你们到蜀郡调兵,并随后会下旨给和西南夷接界的蜀郡的地方官员,你们到了那边后,调派当地的兵马救助南诏。” 目光落到梁纶身上,赢夔意味深长的说道:“梁纶,当年你的曾祖父入荆州说服姜家投高祖,而后又说降南诏王臣服我大雍,立下大功,被高祖皇帝封为言侯。你身为他的后代子孙,纵使不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不要给他的脸上抹黑才好。朕在长安等你成功的消息,希望不要让朕等太久,也不要让朕失望才好。” 一番话说得梁纶热血上头,脸色潮红,若非神智还有几分清明,知道这种国家大事不是家里挖一口井,砌一堵墙那么简单,所以才没有拍着胸脯满口应诺,大包大揽下来,只是和下保证也差不了什么了,语气中带着几分激昂,自信满满的说道:“臣必定会竭尽全力,让陛下满意。” 等梁纶退了下去之后,君不羁看着他退下的身影,不解的说道:“陛下你刚才的话我听着没什么问题呀,只是追忆一下梁家祖上的荣光,并没有什么升官发财的许诺,他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怎么一副肝脑涂地的模样?”右手握拳,击打左手掌心,恍然大悟道,“哦,我知道了,这是冷板凳坐得太久了,终于看到了出头的机会,太激动了……” 赢夔敲了一下君不羁的脑袋,打断他的话,嗔道:“胡说什么呢?本来就该是这样的态度,做臣子的为国尽忠是应有的本份,让你这么一说,成什么了?” 君不羁捂着被敲的有些发疼的脑门,不服气的辨道:“我也没说错什么呀,尽忠职守的同时不代表就不能升官发财呀?”用一种“你怎么这么天真”的目光看着他,叹道,“陛下你好歹也做了这么多年的皇帝了,该不会认为朝堂上的臣子们全都是一心尽忠为国,没有自己的小心思,不追名求利的高洁之士吧?那样的人,陛下你在朝堂上是找不到的,大家都是红尘俗人,自然都拥有一颗世俗之心。更何况,我不觉得济世安民和追求高官厚禄,荣华富贵有什么冲突的地方,是可以并存的,而且站的位置越高,能为百姓做的事情做多,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战场上,一将无能累死千军,这样的例子不不够多吗?在我看来,一个廉洁自守,不追求名利的清官,若是没有能力的话,可能还不如一个有能力的贪官呢。” 君不羁所说的观点听起来很新奇,但是做了这么多年的皇帝,赢夔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甚至他的体会比君不羁还要深刻。只是这世上有些事,能做,不能说,特别是在他这个位置上,若是不想被谏官的吐沫给淹死,更是不能流露出一丝一毫。他无奈的笑了一下,摇了摇头,告诫道:“你这些想法可有些离经叛道了,在朕面前说说就得了,出了这个门就忘了吧。你也入朝这么长时间了,朝里的那帮人是什么成色你也清楚,古板守旧,老脑筋,若是不想被另眼看待,被烦死的话,就管好你的嘴巴,闭得紧紧的。” “不用陛下你叮嘱,我知道怎么做。我也就在陛下你这里说说,在其他人前面我才懒得说呢,他们根本就不懂,和他们说这些有什么用。”君不羁将他之前吃了一半的苹果拿了起来,咔嚓一声,咬了一大口,嗤笑了一声,想到自己因为“外戚”的身份入朝,撇了撇嘴,说道:“就算我不说,难道他们对我就不是‘另眼看待’了吗?这些年来,舅舅和骉鹘作战,屡战屡胜,立下大功,封侯拜将,就这样,朝堂上还有人对他说三道四呢。更何况我这么一个毛头小子,寸功未立,蒙皇上厚爱,入朝为官,官至五品,不知道有多少人心里不服气,不说那些背后指指点点的,就是当面指摘的也不是没有!” 赢夔早就知道这个问题的存在,但是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不过他并没有把这事看得太重,看到君不羁眉眼中的恼怒,轻笑着摇了摇头,心中暗笑君不羁到底还是年轻,沉不住气,转而好奇的问道:“对了,不羁,你这个红尘俗人在驰骋疆场,征战四方,以求边疆永靖,百姓安居乐业之外的俗愿是什么?” 君不羁嘿嘿笑了两声,说道“只怕我的愿望要让陛下失望了,我可是俗得不能再俗的俗人,和大部分人的追求没什么区别。不过我要么就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极致,所以我的俗愿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立业和成家两不耽误,而且还都是最好的。”爽朗的笑容中透着洒脱和自信,神采飞扬,整个人是那么的意气风发,俊朗的眉眼之间一片昂扬之色。 听了他的话,赢夔并没有露出意外的神色,点头笑道:“情理之中,美女配英雄,相得益彰。男人一旦身价高了,想要什么样的女子都唾手可得。不过你现在的身份地位,距离你的愿望可是差着十万八千里,你可有的努力了。”顿了一下,又道:“既然这样,那这次出使南诏的事你可要给我办得漂漂亮亮的。你不是一直嚷嚷着要上战场吗,这次越诏和南诏之间的争战虽然比不上明年朝廷和东骉鹘的大战,但是好歹也是打仗,你过去看看,习惯一下,免得等到了真正上战场,见真章的时候,不适应不说,还被吓破了胆子。” “嘁!”君不羁面带不屑的笑道“吓破胆子?陛下在说谁?是说我吗?我的胆子可没有这么小,哪怕我的胆子是老鼠胆,可是陛下应该也听过‘鼠胆包天’这么一个词。不是我说大话,我把话撂在这,我若是上了战场,恐怕将来吓破胆子的就是骉鹘人了。” …… 徐坞的花厅中,邢风愤愤不平的说道:“……既然决定从蜀郡调派军队,蜀郡又不是没有领兵的都尉,何必从长安千里迢迢的派人过去?将不知兵,兵不知将,此乃领兵大忌,更何况,派的还是君不羁这么一个乳臭未干,连战场都没上过的毛头小子!虽然君不羁有着一个定远将军的名头,但是谁不知道,那是武散官,和高朝恩那个内侍头子的右监门巴将军似的,不过挂个名而已,根本没人指望着他们去带兵,他实际上走的是文官那一条路。” 邢雨冷笑一声,语带讥讽的说道:“你还没看出来吗,在我们的这位皇上眼里,这事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只要朝廷大军一出,南诏之围必解。虽然南诏国并不大,而是又只是我们大雍的藩属国,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解了一国之难的功劳,这样的好事,他怎么肯便宜旁人,自然要交到他宠爱的臣子手中了。有了这样的功劳,今后君不羁立足于朝堂上,也好看一点,免得整日被人说道,只是皇帝佬儿当朝堂上的人都是傻子吗,看不出来他的用意?” “就算看出来了又如何?”欧文叹道:“我们的这位皇上,这么多年看下来,难道你们还没看出来,那就是个‘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性子,如今君不羁正是被爱重的时候,自然苦心孤诣要为其筹谋打算了,而且只要他拿定了主意的事,基本上都不会再改了。当初皇帝任命君不羁为正五品上阶中书舍人的时候,朝堂上的那些大佬们不是没有反对过,觉得‘中书舍人位卑而权重,非老成之人不以授。君不羁年幼,没有经验,不堪此职。’,因此谏言皇上可以先任命他为秘书省从五品上阶的秘书丞,历练几年再将其升任为中书舍人,这提议不错,可谓是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但是我们的这位皇上却不肯听。关于君不羁的任命人家竟然直接在朝堂上宣布了,根本没走正常程序,也没给有资格提出异议的朝臣们反对的机会。如今出使南诏正使和副使这两位人选,也是他直接定下来的,都已经宣布了,尘埃落定,就算大臣们有异议又如何?根本没有更改的可能。” 莫落舒端坐在轮椅上,眉头微皱,说道:“话虽如此,但是我叔叔这次在人员安排上很是不妥,他的确把事情看简单了,越诏若是肯服王化的话,当初就不会从南诏分裂出来了。这次出使南诏,恐怕并不是一件手到擒来的事,功劳不是那么好得的。梁纶虽然是言侯的后代,但是他可不是当年的言侯,叔叔安排君不羁这次跟着过去蹭份功劳回来,恐怕难呀。” “当年的言侯梁衍智慧和胆气都不缺,又赶上曹缙覆灭,大雍崛起之乱世,恰逢其时,因为立功封侯,将原本不过是耕读之家的梁家拉到了仕宦阶层,但是奈何他去世的早,其子孙才智平庸,原本靠着言侯留下的遗泽在朝堂上勉强还有一席之位,纵使衰落也会有个渐渐的过程,但是因为祖父在位大力打压姜氏的缘故,姜氏迁怒当初说降自家的梁家身上。哪怕那个时候,姜氏权势大减,也不是出身寒门的梁家可以抵抗的,因此梁家在朝堂上迅速的被边缘化,急速的衰落了下来。梁纶是梁家现在第四代子孙中最出色的一个,梁家把梁家重新崛起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当初为了让梁纶入仕,梁家把家族能利用的资源和人脉全都动用上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给他谋了个门下典仪的小官,虽然是从九品下,最小的品级,但好歹是流内的,这已经是梁家能力之内所能做到的极限了。可惜梁纶入仕之后,十多年来不过按部就班的升了三个品级,到了从七品上,让对他寄予厚望的梁家失望了。这次南诏的事,梁纶跳了出来,固然是因为当初说服南诏臣服大雍的是他的先祖,他作为言侯的后代,沿着先祖的足迹走下去,无可厚非,还因为他把这次的事当做了一次机会,心急着想要抓住它,但是很可惜,梁纶这个人,虽然有那一点点小聪明,但是他并没有他的曾祖言侯那种一言可以兴邦,纵横捭阖的能力,而且性子上,因为读书有点读腐了,缺乏变通,并不是出使的好人选。况且攻打南诏的越诏,乃是不服教化的蛮夷,也不是充满了书生意气的他过去之后,随随便便就能说服的。” 至于君不羁,因为前面邢风他们已经说得太多了,对他们的观点,莫落舒是赞同的,所以并没有给予点评,只是叹道:“这种因为一人而崛起,后代子孙平庸而衰落下去的家族比比皆是。梁家当初的崛起是靠着言侯的真本事,许家一开始虽然是靠着许皇后的裙带关系,不过幸运的是,她有成亭侯和高岳侯这两个争气,给她作脸的兄弟,可惜许家的下一代,却都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之辈。等老一辈人故去,在他们中间实在是难找出一个能够顶起许家一片天的人来,就是荫封,将来能不能守得住都是个问题。不过这也是外戚家族的通病,崛起的快,倒塌的也快。” 孙伯对梁家和许家的兴起还是衰落不感兴趣,他沉思了片刻,问道:“少主,既然这次出使南诏的正使担不起来事,副使不靠谱,那么我们还要安排我们的人进出使南诏人选的队伍里去吗?” 莫落舒沉吟了一会儿,拍板决定道:“要去,不仅要安排人去,而且孙伯,你还要好好挑选一下人选。梁纶这个人有些书生意气,行事犹豫,耳根子又有点软,如果我们的人能够赢得他的信任,说动了他,那么此次跟着出使,哪怕不是正使和副使,但是并不妨碍他们立功,说不定反而因为没有这两个身份而大放光彩呢。”关于君不羁,他提都没提,因为在他看来,虽然君不羁此行身为副使,但是那就是个挂名的,是跟着去分功劳的,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没必要在他身上下功夫。 闻言,在座的诸位全都明白了,不由得心领会神的笑了起来。邢风忍不住笑道:“好,好,少主说的对,正该如此。孙伯,就按照少主所言,好好安排一下人选,这次的事若是操作好了,就算我们的人不是正使和副使,那又如何?丝毫不耽误我们从中得利。” 坐在他下首的邢雨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说道:“原本皇帝老儿这么费尽心思安排,是为了给他宠爱的臣子君不羁脸上贴金,可惜他没想到,他挑选的正使人选梁纶是个不中用的,而且南诏的事情也不像他所想的那么简单,以致最终他对君不羁的一片苦心为我们做了嫁衣。”摇头叹道,“可惜,这事没法让他知道,不然我还真想看看他知道真相时那会儿的脸色,一定很好看。” 一番话说的在场的人全都笑了起来,虽然平时莫落舒也常笑,不过那只是挂在他脸上的一种习惯性的面具,并不代表他真正心情,这次也难得的露出了真心的笑容,虽然脸上的笑容很浅,但是他的眼睛里都透出笑意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