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生死间》 序 我坐在一望无际空旷的原野中那块孤立的灰色岩石上,沐浴寒风卷缩着身子。提起笔,翻开一本未曾使用过却泛黄的日记本。扉页,写下临终笔录四个字,然后我撕掉了它。重新写下,渗血的日记,无限生死间。 从来没有想过,我的死亡如何到来。更没有空闲去思考,我死前会遇到什么样的事。 所以,我也没有想过,在临终前,会遇到那一连串事情。 让我,生不如死。很奇怪,另一半的我乐在其中。所以,我没有格外的愤怒。 反而,我释然了,也许这就如同扎格死时身体摆出的那个字一样。命,得信命。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那这就算做这是一篇杂记吧。如果你能从中读出什么,谢谢你。 或许在这里我需要郑重提示一句。 如果你,对一切事物都充满着美好的向往,不想接触生死的话题,也不愿意想起血淋淋的画面,亦或是是心脏不好,承受不了某些时刻的痛楚。 那么请你放下书,走到窗前,深深的呼吸一口清爽的空气,然后听听音乐,忘掉这本书吧。 你甚至别用它去垫桌角,那样,也许有一天你还是会忍不住再次翻开这本书,翻到黑白相间,突然涌动猩红鲜血的那些故事,将你淹没。 听我的,扔掉它。 继续读的朋友,我将带你,也带着自己,重新经历,那一切。一切我曾经不想回忆的那些事儿。 说到这里,我应该说一下,我叫方洛,是一名职业网络写手,前半生混吃混喝,懵懂度日。在此之前,我是一个平凡的人。 故事的开始,我不知道从何说起。我觉得,应该从,风雪旅馆诡异的地窖中突兀出现的藏族人尸体说起。毕竟,尸体眼眶中钻出小老鼠的场景,还时常在我的脑海里出现。 也许应该从那个可怜的扎格老板说起,因为他是无辜的。提笔时,我却又想了想,人生在世,谁不是无辜的?那就从第一个“无辜”的人说起吧。 记得那天,狂风呼啸,飞雪倒卷,天色反常的灰暗。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时刻,看到过这家旅店的全貌,然而,我在里面住了让我永生难忘的七天。 第一章 暴风雪旅馆 “呼呜呜……” 我颓然起身,腹中还有些酸胀,这种感觉很不好,就像是被壮汉猛击过胃部一样。掌尾蹭了蹭额角,双颊紧皱,太阳穴好受一些了。我才放下双手,撑在床上,仰头睁开了双眼。 低矮的天花板,木纹横纵,角落处不乏破落的蛛网。不曾记得,我是如何到的这里,我只知道,这似乎是个别样的旅馆。这下麻烦大了,无力的躺了下去,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 窗外昏黄的光亮,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似乎像是黄昏,仔细一看,却又不是,反正我的末日快到了,我还在乎别人的黄昏? 玻璃上冰花绽放,依稀能看得清,窗外是在下雪。强劲的野风吹着,透过厚厚的墙壁也能听到呼呜呜的声响。外面有些昏暗,看不清是什么时间。 披着冲锋衣,我打开了房门。 “啊唒!”感受到刮骨而进的寒风,我下意识的将手臂拱进了衣袖,拉起拉链扣上防风扣,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迎面,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有那么一瞬间,我误以为我到达了大地的最南端。不过,那些隐约能够看得见还在寻找归途的牦牛提醒我,我还在藏区。 “吱呀……”缓慢的响声让我回过神来,还没来得及伸手,门便重重的合上了:“嘭!” 关着窗户的,门怎么会自己合上?也许是合叶松了吧,我只能这么想。 我站在临楼走廊的左侧最里面,走廊的尽头是楼道,在凹字型走廊的对面,这么一点儿路,对于我这个醉酒的人来说,有些遥不可及。 走下楼道却是旅店的客厅。入眼是散乱的七八张桌子,屋子正中间,是一个藏式火炉。地上掏出一个坑,里面燃着柴火,飘散着松香味道,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能闻到一股腥味。 “你醒了?”李雪手中的相机咔嚓一声,拍下了我狼狈的模样。李雪是我大学同学,年纪轻轻,却得到过某个大型摄影比赛的二等奖。如今,那得过奖的镜头,记录下了头发杂乱狼狈的我。 火炉边众人,依旧沉默,我有些不解:“这……怎么了?” “你喝傻了?你叫我们陪你来西川自驾游的。今天在x桥,你喝多了。我们就载着你上路了,路上遇到大雪,只能停在这儿住宿了。”说话的是汤臣,我的大学室友。当初我叫他的时候,很有义气的同意了,还叫上了他的朋友,对藏区如同对自己家一样熟悉的骑行达人鬼哥。 我愣了一下:“我的意思是,你们怎么这么安静。”摸了摸口袋,该死的烟也没了:“老板,给我一盒烟。” 火炉边那名三十多岁皮肤黝黑的藏族中年人起身,走到柜台处,摸出了一包红壳子的烟,丢了过来。他就是旅店的老板,扎格。 我悻悻的接住,才发现是一包硬中:“这玩意儿,抽不起。” “只有这个,记账。”也不多说话,坐了下来,低着头,搓着手,不再言语。 “你们怎么了?平时没见你们这么安静过。”我还是忍不住追问。 刘思蕾向着我背后的方向抬了抬下巴,示意我回头。她是我高中的好友,警校毕业,在cd市做一名档案管理员,大小也是个警察。 我下意识的回头。看到了让我胃部再次翻腾的一幕。 一床席子,裹着一个人,血水流了出来,在木地板上留下暗红的印子。 我捂住嘴巴,来回扫视,看到大门,夺门而出,彻底将胃清理了个干净。只是,污了一块雪白的雪地。 撑着门框,吐着酒气,走进客厅,关上门,靠在门上,背心发凉。并不是门缝吹来的寒风。 而是脊梁骨,从第一节炸到脖子上,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没等我问出口,李雪递上了她的相机。 我熟练的翻开,几张风雪景色,几张车里的逗乐。再然后,便看到了那难忘的一幕。 一个藏族小伙,躺在屋檐下的雪地里,没有了两颊的高原红,只有青的发紫的色块。脸上还有冰渣,前额血肉模糊,铺着一层雪。 血红雪白。 又翻开一张,一个身影消瘦的人,用手抹去尸体上的冰渣子,另一只手半抬起尸体的头。那是扎格老板。 第三张,王仁和鬼哥抬着尸体,尸体的嘴里流出淡淡的血水,流到了王仁的手上,衣袖上。照片中,王仁滑稽的退后,却又不能丢下尸体,十分狼狈。 再按了一下按钮,却跳出了我自己的照片。 照片上的我,一个袖口扣着,一个袖口松了。头上足可以扎小辫的头发散乱如同鸡窝,脸色泛青,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的我觉得照片上的自己,和葛马的尸体,很像。 删掉了这张照片,我把相机递给了李雪,坐了下来:“怎么回事?” 我的大学同学,抬尸体进屋的王仁开口:“应该是摔死的。当时扎格老板说旅馆的杂工娜姆母女回家去了,没人做饭,所以我就去做饭了,葛马正给我打下手。他问我有没有火,我说没有,然后他就出去了。”王仁顿了顿:“后来桑叶看到了他的尸体。如果当时他听我的,就在炉火中点烟,也不至于……可惜,他却怕炉火会熏黑他那并不值钱的半只烟。” “桑叶?桑叶是谁?” 这时我才看到,王仁身边,还坐着一个默不作声,身形瘦小的女人。汤臣对着那女人道:“她叫桑叶,是浙江sx人,来西部旅游,一路徒步搭车到了这儿。身上没钱,所以留在这儿做工,想攒够钱再走。” 这个女人发现了尸体?我有些疑惑:“当时你是怎么发现尸体的?” 那女人有些局促,目光停在跳动的火焰上:“我当时正在扫地,看到右面的侧门没关严,漏风。我去关门时,在门缝中看到葛马躺在地上,以为他摔了一跤,大开门去看,却看到他满头鲜血。当时我发愣了半天,才尖叫起来,然后喊了死人了。大家就赶了过来。在后面的事情,你都看到照片了。” 我回头看着刘思蕾:“报警了吗?” 旅馆老板:“电话不通,手机没信号。这边下大雪就是这样的。也没法下山,开车看不到路,只能等雪停了,我们在去kd市报警。这边上去x桥,比kd市还稍微远一点。” 我点了点头,道:“刘思蕾,试过我的无线电没?” 刘思蕾诧异的摇了摇头:“没试过。” “走吧。” 说完我转身打开门,却被涌进来的飞雪呛了一嘴,立刻低下头等着刘思蕾。 “小心点。”我指了指地上自己的杰作,让刘思蕾绕开走。 “我知道你车上装了一个没经过批准的非法无线电,但是国内的普通无线电是没法使用警用频段的!”刘思蕾看了看我的车。 那是一辆林肯mkz,花了我好几年的积蓄,然后拿到手第一件事,就是拆开那个高端的没有换挡手柄的中控台,往里面装了一个没什么用的无线电。因为美国大片里,美系车都是有无线电的。 我拉着刘思蕾进了车子:“你不觉得,这个人。恩,葛马死的很可疑么?” 刘思蕾点了点头:“对,虽然他躺着的位置,正好是他二楼房间窗户正下方。但是他额头受伤,却背对地面。这里我有些不敢相信。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巧的事情,摔倒了还往里面翻了个身?我暗中观察过那个位置,他最开始就是躺在那个位置的,并没有翻身。旁边地面雪里没有血迹。” 我的疑问也是这个:“有没可能是仇杀?” “仇杀?我问过了,离这里最近的藏族村落,有八里,而且当时已经下雪了,附近根本没人,店里,跟他认识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扎格老板,一个是桑叶。你觉得谁更可疑?” 桑叶,那个年轻的女人?扎格,中年旅馆老板!都有可能:“按照惯例,第一个发现案发现场的人,是重大嫌疑对象。不过,为什么好巧不巧我们这一群人来了这儿,他才死?” “你是说我们中的人做的?没有作案理由啊。” 我压了压眉头:“不是,我的意思是,旅馆只有三个人,如果一个人死了,那么另外两个人就有嫌疑,没有作案的那个人就会知道凶手是谁。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六个人加上他们两个,一共是八个。他们之间更为熟悉,不会互相怀疑,一定会怀疑到我们身上。我怀疑是他们中一个人,计划已久,一直等着今天这样的机会,才下的手。” 刘思蕾明白了过来:“你是说,他(她)会有后续安排,把犯罪嫌疑引到我们某个人身上,给自己脱罪?” “事情没发生之前,不要妄下结论,这么大的雪,哪儿都去不了。如今之计,只能住在这儿,等雪停了或者手机有信号就立即报警。走吧,进去了。” 回到房间,众人依旧沉默。 扎格老板开口:“能联系上吗?” “没办法联系,只能等警察来做判断了。”刘思蕾回应。 扎格老板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可现在联系不上警察啊,难道要把尸体一直停在这儿?葛马应该是摔死的,按照我们这儿的习俗,要尽快通知法师来收敛尸体,举行天葬才行。” 刘思蕾摇了摇头:“如果失足,肯定会高喊,哪怕是摔下来,也应该有短促的喊声,并且,如果摔下来的时候是前额着地,怎么会背对雪地躺着?情况就是这样,只能等警察来了才能做判断。目前来看,虽然有疑点,但是他意外身亡的可能性是最大的。而且现在也没办法去x桥塔公乡通知喇嘛。” “可是现在联系不上警察啊,电话手机都打不出去。要不,我开车下山去kd市?。”扎格有些不耐烦,可能是一直挺不错的伙计就这么没了,一时之间有些接受不了。 “开车?现在这么大的风,你不怕把自己搭上?”一边话不多的鬼哥一针见血。雪本来就打滑,加上大风,根本没法开车。 似乎是为了印证他的话,屋外风雪声更大了。 一屋子人沉默着。 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这种情况,像极了小说中,常见的暴风雪山庄。在密闭空间,发生命案,如果大家相互猜疑,事情可能会向着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 “嘭嘭嘭!”敲门声突兀地响起,敲击在众人惶惶不安的心灵上,大家面面相觑。 第二章 被菜刀直插心脏的鬼哥 “嘭嘭嘭!”敲门声突兀地响起,敲击在众人惶惶不安的心灵上,大家面面相觑。 “开门啊,外面好冷哦!”一个女人的声音传了进来。 我看了汤臣一眼,发现汤臣也望向了我:“是阳金玉吧?” 听到这句话,众人才打消不安的念头,心绪渐稳。 汤臣也急忙起身,小跑了几步打开了门。 “吱呀。”阳金玉走进门内,抖了抖身上的雪,也没注意到气氛不对,只是自顾自的嘟囔:“你们走的真快,本来说x桥汇合的,幸好这条路只有一家旅馆,不然这么大的雪,路都看不清,怎么找。要是在玩一会儿,估计路上就没法开车了。” 汤臣没说话,又坐在火炉边发呆了。阳金玉摘下了毛线帽子,走了过来:“真是倒霉,下山的时候撞到了一根电线杆子。如果不是车好,估计就熄火下不来了。”说着,抬头,看着沉默的众人:“我说,你们怎么这么安静,一幅衰像,死了人怎么的?” 电线杆子,你撞断的恐怕是搭设电话线路的木桩吧。不过众人,根本没心情去说什么。 一句玩笑话,一语中的。 李雪下意识的瞟了瞟屋子右后角,阳金玉顺着李雪的目光看了过去,葛马卷着席子,躺在那儿。阳金玉才发现情况不对劲儿。 “这……怎么回事?” “可能是摔死的。”王仁回话。 阳金玉打了个哆嗦,随后挤到了汤臣身旁。汤臣左手搂着阳金玉的腰,盯着火炉出神。 良久,我对着刘思蕾道:“我们去看看楼上葛马的房间吧。” 刘思蕾点了点头,起身上楼,其他人依旧在发呆。 楼梯在右边,二楼一号房,就是葛马的房间。 门是关着的,但是却没锁上。我们靠在一起,走了进去。屋子和普通的客房没有区别。一张木质有藏族特色的床,一个木质的茶几。没有椅子,不过却在外窗边多放了桌子。屋子门边是一扇窗户,正对屋外走廊,门对面的外窗开着,正下方就是葛马出事的地方。合叶窗户,一扇开着,一扇关着。 我们对视,感觉有些冷。靠外窗边的桌子上,有些许水印子,应该是飘进来的雪化了之后的水印。 桌子上,放着一个一块五的普通打火机,还放着一盒不知名牌子的套子,盒子是打开的。 刘思蕾尴尬的看了一眼我,我只能装作没注意,若有所思状:“这窗户最好不动它,万一警察来了之后能在窗户上采集到指纹呢。” “走吧,没什么好看的了。” 两人走下了楼,却发现阳金玉和汤臣不见了。刘思蕾问道:“他们人呢?” 王仁指了指楼道:“你们前脚离开,他们后脚就跟着上楼了。” 我想了一下,点了点头:“今天这事情的确有些诡异,要留下的留下,不留下的散了吧。”说完,拿出烟盒,在手里把玩,盯着炉火出神。 葛马的事情的确不对劲,就像刘思蕾说的,如果是摔死的,怎么没发出叫喊声,而且受伤的额头,是朝着天空的。不过屋里桌子上,放着个打火机,倒是和王仁所说的话能印证。 午后,好几个人都来了瞌睡,也都去睡觉去了,反倒是我在车上睡了一上午,又在床上躺了许久,清闲的很。点了一杆烟,悠闲的闻着有药味的烟草气。 这一坐,就是一下午。 半晚,大家又开始了坐禅大会。 最后,王仁起身:“中午吃饭的碗还没洗完,我去洗碗。”胃里吐了个干净,吃饭也没赶上,真是胃疼。 “我帮你。”桑叶起身,跟了过去。 鬼哥伸出手来:“烟,火。” “尼玛,又不带烟,又不带火。”说完我愣了一下,然后将烟和zippo丢给了鬼哥。 鬼哥也没反驳,闷头点烟。 扎格起身:“今晚上我去做饭吧。这雪两三天不会停,大雪封山,我们总不能一直这么干瞪眼吧。该聊的聊,该睡的睡。”说完,走向左后侧厨房。 我给刘思蕾使了个眼色:“我给你说点儿事儿。”说完走向了楼道,走到楼道边,看了一下后厨,扎格老板跟了进去,不过这个位置却看不见王仁和桑叶。 刘思蕾也跟着去了,留下沉默的鬼哥把玩相机的李雪,尴尬的看着汤臣和阳金玉两口子对视。 走上楼,我试探着打开葛马房间的门。 刘思蕾正要说话,我只能一把捂住刘思蕾的嘴:“小声点。” 刘思蕾才压低声音问道:“怎么回事?” 我看着桌上的打火机,叹气:“这个打火机,不对劲,不应该是葛马的。” 见刘思蕾不解,我抽出一张纸巾包裹着打火机,拿了起来,轻轻按下。果然,打火机没有点燃。 整理了一下思绪,我解释道:“这里是高海拔区域,普通打火机根本点不然。刚刚鬼哥问我要打火机,我才想起,鬼哥自己是有打火机的,但是过了四姑娘山之后就没怎么用了,除了在xj县海拔低一点能点燃之外,其他地方都点不燃。如果这是葛马自己的打火机,应该是个防风打火机或者煤油打火机才对。” 刘思蕾一惊:“那,王仁说了假话?” 我并没有怀疑王仁,只摇头:“也不一定是王仁说了假话,当时大家都各自做自己的事情去了,中间有一段时间没人能证明自己不在场。任何人都有可能在这儿放个打火机。毕竟王仁是当着所有人的面儿说的那句话。任何人都有可能出于任何目的的往这里放个打火机。” 刘思蕾疑惑:“任何目的?往这儿放个打火机不正是维护王仁么?按照利益规则,这是他自己做的可能性最大。” “如果是个防风打火机,确实是印证这个道理,但是这是一个普通打火机。那么我就不得不怀疑了。有没有可能是有人为了故意把我们的关注点引导到王仁身上,才放的这个打火机呢?”我把猜想娓娓道来。 刘思蕾恍然大悟:“如此说来,刻意提醒你普通打火机在高原点不然的人,也就是鬼哥,也有嫌疑。” “不止是他,桑叶是案发现场第一发现人,嫌疑不可能排除。汤臣和王仁多年室友,也不排除帮王仁掩护的可能性。甚至李雪,我,也都是王仁的同学,也是不能排除的。这个案子又是发生在旅馆,旅馆老板扎格也没有洗清嫌疑,因为他和死者接触的最多。” 刘思蕾拍了拍脑袋:“怎么越推论,值得怀疑的人越多了呢。这么去想,所有人都不能排除了?” 我安慰道:“第一,你是我高中同学,和他们之前互相不认识,可以排除人情掩护的可能。第二,你是个警察,我不相信你跑到川西藏区来是为了作案。所以,目前这屋里,我觉得只有你没有嫌疑。” 刘思蕾点了点头:“那,如今,就是一个警察,在和一个嫌疑人对话咯?” 这个时候还开玩笑,我被气笑了:“没错,就看你相不相信我这个嫌疑犯。” 刘思蕾用手肘顶了顶我的肋间:“去你的,不正经。不过我觉得可能是意外。王仁为了掩护自己说的话,故意过来画蛇添足。” “蹬。”楼道传来响声,刘思蕾几乎下意识的反应就想冲出去。因为我们的谈话被人偷听到了。 我一把拉住刘思蕾:“别出去,不管是任何人在偷听,你出去撞破都不是好事情。是凶手可能会狗急跳墙,不是凶手的因为无心之举被你怀疑会影响你我的判断。” 刘思蕾才作罢。听吧,毕竟没人是傻子,所有人都有自己的猜测。 哪怕她是个警察,如今也只能代表自己的猜测,并不能代表执法机关的想法。 说完,我故意提高了声音:“你看盒子上有盒套子,如果不是葛马的遗物,我都想拿一个来用。” 刘思蕾噗嗤一笑:“滚你的,拿来吹气球啊。” 说了些有的没的,我们才缓缓的从楼上撤了下去,一边走一边有说有笑。 似乎受到了我们的影响,其他干坐着的人也开始聊天了。 汤臣似乎也把不悦和寒冷抛之脑后,和鬼哥聊起了dota。两人都是资深老玩家了。又是以前一起玩儿魔兽时认识的。一谈起游戏,就津津有味。旁边李雪阳金玉也听的认真。 我也加入了话题。 不多时葛马提着一个茶壶来了,还一边说:“酥油茶。本来只有早上我才做的,也没做给客人吃过,今天天冷,大家喝一碗暖和暖和。”说罢,开始翻碗倒茶。 屋后,王仁端出一大碗白米饭:“气压低,饭不好煮,压了快石头才煮熟,不过火挺好用的,不像我们家里。” 汤臣插话:“对,那个打不燃火的煤气灶,我早就想把他给砸了。” 桑叶也端着菜过来了,却不由打了个冷颤,有些不舒服:“还是厨房暖和,放了一下午的洗碗盆也没冻住,这大客厅有些冷。” 扎格闻言,转身拿起两块木头丢尽了火炉。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这句话让我有些思绪了,王仁是知道气压低不好煮饭的,那么也应该知道气压低打火机打不燃的道理。那句洗碗盆也没冻住,总让方洛觉得想差了什么,或是什么事情没有注意到。 不过其他人却打开了话匣子,开始感叹气温低什么的。 只有李雪有些沉默,我问道:“李雪,怎么了?” “没,胃口不好。” 我当时也没多想,点了点头,开始吃饭。 吃到一半,灯光突然熄灭了。 扎格用藏语怒骂,然后才用普通话说道:“可能是大雪压断了电线。今晚上只能摸黑了。我去拿蜡烛。” 屋里没了灯光,只有火炉上的火苗闪动着,松香的气息,依旧好闻。 扎格拿来蜡烛,顺便提了一壶青稞酒。几人分了几杯。青稞酒真心不怎么好喝,又很烈,不过,大冷天的,倒是有些暖身子。 没了电,众人也不敢乱用手机玩儿,加上没信号,也没什么玩儿的,收拾了碗筷都各自回房了。 我躺在床上,盯着外面将要黑的天空,想着。却看见一个人影一闪而过。 还没来得及起身,就听见敲门声。 “谁?” “我!” 我才打开了门,却是刘思蕾。 “这么早,睡不着。” 关上门:“怎么,和李雪聊天呗。” “聊不到一处去。”李雪和刘思蕾睡得一个房间。 我哈哈一笑,打趣她:“你们女人,蹲着尿,当然尿不到一处去。” 刘思蕾轻轻的锤了我胸口一下:“找死啊。就你不正经。” 胸口有些不舒服,还是没忍住,我咳嗽了两声。 刘思蕾没在意,摸着自己的口袋:“我可是带了那个的哦。要不要……” “要什么?带了哪个的?”说实话,我没想过要和她发生什么,也不愿意在发生什么。 刘思蕾板着脸:“要死啊。当然是套套。” 我只能打哈哈:“我们还不是男女朋友吧。你从哪儿拿的套套?” “别转移话题。” “额,算了吧,今天这么多事儿,没那个兴致。” 许久,刘思蕾才走出了房间,刚打开门,却看见李雪一路走来。刘思蕾脸色有些不好看。随即冷哼一声,和李雪擦肩而过。 刘思蕾走后,我就听到隔壁王仁房间,有咚咚咚的声音,这家伙又在搞什么玩意儿。 把李雪迎了进来。刚关上门,却感觉自己的腰被李雪抱住了。 虽然李雪一米六八,身材高挑,不过一米七八的我还是比她高半个头。我转过身轻轻的搂着李雪:“怎么了?” 李雪抽泣:“我好怕。”一整天,李雪都没说什么。现在回想起来,李雪是被葛马的事情吓呆了。 我轻轻的抚摸着李雪的头发:“有什么好怕的。” “黑。” 无言。 李雪抱得更紧了:“今晚我要在你这儿睡。” “不好吧?” “又不做什么。那要不然,我只能站在这儿抱着你站一晚上了。” “好……好吧。” 褪去外衣,李雪果然没做什么,只是蜷缩在我怀里。 过不久,被窝渐渐暖和了,本来就醉着酒的我迷迷糊糊将要睡着了。 依稀看到,李雪才抬起头,借着还有点儿的天光,看着我,然后面颊贴着我的胸膛,挂着微笑安静的睡了。不由得,抱住她的手紧了紧。 清早,我睁开双眼,在床上不自然的动了几下,咳嗽两声。李雪醒了过来。 看着我。李雪突然凑了过去,嘴唇贴了过来。 良久,才分开。还没来得及说话。李雪掀开被子:“起床咯。” 那一瞬间,我有种感觉,几年前,那个如同百灵鸟一般,古灵精怪、可爱、迷人的李雪,回来了。不再是那个拿过国家摄影二等奖的摄影师了。 李雪离去,我才回过神来才悻悻的起床,穿起衣服,走下了楼。 众人睡得早,自然也醒得早。看见萎靡不振的汤臣和容光焕发阳金玉,我打趣道:“汤大少爷,昨晚上精疲力尽了?” “滚,你房间来来回回的两个女人过去过,鬼知道你在干什么。” 这话说的我有些尴尬,不接话题。 话音未落,铁青着脸的刘思蕾走了下来,而李雪依旧坐在火炉边,摆弄她的相机。 这时候,王仁走出厨房:“你们谁把刀拿走了?” 刀? 桑叶和扎格对视一眼。 气氛有些不对劲。 汤臣瞟了一眼众人,才沉重的问道:“有人看到鬼哥了吗?” 众人愣了。 这时候,李雪相机镜头到处扫着,突然一颤,拉开相机,盯着屋子右后角楼道边那块儿还有个血印子的区域:“尸体……尸体呢?啊!” 尖叫让提着心的众人一颤,都回头看去。葛马的尸体,不见了。 刀不见了,鬼哥人也不见了,一定有问题!我皱着眉头:“赶紧找鬼哥。” 众人分开去找,我匆匆跑去的前院,正到处看着,突然听到有人高呼:“找到尸体了。啊!不对,这是鬼哥!”是王仁的声音! 听到叫喊,我小跑了过去。真是后厨通向后院的地方。我在前院最远,等我到时,众人都到齐了。 鬼哥单手趴在高一些的地坎上,整个人,埋在地坎和后院的夹角处,身上满是夜雪。从雪与地坎的缝隙中,微微能看得清一些寒光。 那是,一把菜刀。插在鬼哥的胸口上。没有刀尖的菜刀,就那么直直的插在他的胸口。地上,鲜血早已凝固,被雪盖着。 风一卷,吹得尸体上的雪飞向众人。 众人齐齐退了一步,撞在一起,贴在墙上。 桑叶颤抖着断断续续的说:“这一……一次,不是……意外,是,是他杀……吧?” 谁都听得出,那个疑问是她最后觉得不妥,才加上去的。没人会认为这是意外。 众人,心如同这苍茫雪白的旷野一般。 冰冷。 也刺痛着我的心。 真正被刺穿心的鬼哥,再也感觉不到疼痛了。 第三章 刘思蕾的思考 呜呼呼…… 飞雪再卷,众人才回过神来。只见汤臣上前一步想要拉起鬼哥。刘思蕾大喊:“别动,这里案发现场还没破坏,不能动。” “怎么不能动?难道要让他死了还狼狈的躺在这儿?如果这雪来年才停,我们是不是要看他冻成一块冰?”说完,汤臣一手搭在鬼哥肩膀上用力一抬。 这一拉,却没能拉动,汤臣冷声:“贱人,帮忙。” 这时候,也顾不得斗嘴,王仁上前抬着鬼哥双腿,和汤臣一起用力把鬼哥抬了起来。 鬼哥衣服,刺啦一声,破成两半。一半还黏在地上。 看着两人抬着鬼哥进屋,我蹲了下来,仔细的看了看地上的衣服。 “应该是昨晚前半夜发生的事情。鬼哥刚死的时候,体温化开了地上的雪,然后水沁入衣服,又冻成了冰。半个晚上还不足矣把衣服冻上,所以是昨晚前半夜的事情。” 众人听完点了点头。大雪连天,气温急降二十多度。屋外冷的很,加上刚刚发生命案,众人心中都有些不安,先后回了屋子。 鬼哥是汤臣为数不多的好友,他这一死,让汤臣很不好受。汤臣坐在鬼哥尸体旁边,有些沮丧:“如果不是我硬要你陪我走着一趟,你也不会死了。”我走了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没说话。 汤臣起身端起昨夜吃饭时放桌上的青稞酒,往地上倒了一排:“等大雪化去,我带你回去。” “回去?现在我们这一堆人中有一个杀人犯,现在还谈什么回去!”桑叶似乎有些激动,眼角还带着泪,高喊了出来。 汤臣默不作声,握着菜刀刀柄,使劲儿一拔。这一拔,却带着衣服和着一丝冻僵的血肉,一起拔了下来。 桑叶啊的尖叫,躲到了一旁。 刘思蕾走着眉头,铁青着脸:“大家都说一下,昨天晚上前半夜在干什么!” 说着,她又道:“从我开始,昨晚吃过饭之后,我先是找方洛聊了一会儿,然后就出去了,出去的时候正好看到李月在二楼走廊上,然后我回到了房间睡觉。睡着时候大概七点半前后。” 李月点头:“我昨晚在走廊上看到了刘思蕾之后,就去了方洛房间,然后……然后再方洛房间睡了一夜。” 我沉声:“昨晚刘思蕾走后,李月就到了我房间,然后我们聊了一会儿,就睡觉了。”说着,回头对着刘思蕾:“只是睡觉,没有干别的。” 刘思蕾依旧冷着脸:“汤臣,你呢?” 汤臣站起身来,把菜刀放在桌上:“昨晚我和阳金玉很早就睡了。” 阳金玉点头,自然跳过。 王仁有些局促,闪闪躲躲,不过当他看到桑叶有些担忧的神色时,硬着头皮说了出来:“昨晚我和桑叶睡在一个房间。一整夜。”虽然一夜情这种事,不能拿出来说,但是这种时候,也没人关心这个问题了。 扎格道:“我睡的一楼。昨晚睡得很晚,当时听到有人在后厨说话,不过没在意,因为大雪天不可能有其他人来到我们这儿。就没有多想。没想到……” 刘思蕾点头:“昨晚所有人都说自己不在场。扎格没有人证,我也没有。但是,根据刑事原则,刑事案件中两两互相证明的不在场证据不能采纳。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没有不在场的证据。除了扎格外,还有没有其他人,听到或看到什么?” 王仁低头想了一下,抬头道:“前两天,在党岭山上飞机坪扎营的时候,我听到李月和鬼哥吵了一架,李月差点儿把鬼哥推到冰泉里。” 汤臣开口:“哪天在四姑娘山,刘思蕾和鬼哥吵得很厉害。那时候才是我们进藏区第一天。刘思蕾和鬼哥应该认识。” 众人望向刘思蕾,刘思蕾点头:“没错,鬼哥名叫杨赣,他曾经是我男友。” 什么?鬼哥是她前男友?几年没有过交集,我甚至不了解她如今的一切。 刘思蕾望向了扎格。我见众人都望向扎格,随即问道:“有什么事情我不知道的么?” 汤臣点头:“那天,王仁和鬼哥扶着你进来的时候,扎格说你奄奄一息的样子不准住在这儿,鬼哥当时很生气,差点儿和扎格打起来。后来刘思蕾拉架,说你只是喝醉了。后来扎格老板想了很久之后,才同意我们住下来的。” 说着还补充:“那时候雪已经下大了,虽然说地上还没有积雪,却没法继续下山了,所以我们觉得扎格老板是故意刁难。鬼哥脾气不好,直接爆发了出来。” 我听完,不由觉得脑袋疼。这都是什么关系。本来,鬼哥是汤臣的朋友。汤臣听说自己要进藏,所以找他一起。而刘思蕾和李月都是因为我来的。 没想到这才没几天,李月就和鬼哥发生了矛盾。本来没可能认识的鬼哥和刘思蕾,竟然是前男女朋友关系。如今鬼哥死了,这些问题才暴露出来。 我理了一下关系,点了点头:“那么,你们都说一下,当时矛盾是怎么产生的,又为什么产生。产生后怎么解决的,扎格老板,从你开始。” 扎格老板紧拽衣角:“你们也知道,在我这儿帮工的娜姆大妈和她女儿,回家去了。比较远,好十几天都不会回来,我一个人在大厅。葛马又不太会做饭,所以我是想关门的。没想到他脾气比较大,就和我吵了几句。不过,我想了想外面在下雪,于是就同意了。后来给他丢了包烟,算是赔罪。你也知道我们这儿的人不富裕。一包硬中,有时候一天都赚不回来。他也是知道这些情况的,所以当时很大度的表示了没关系,还说以后进山如果走317一定绕道带队友过来玩儿。” 说完,李月开始说话了:“那天早上在db县,我上厕所时被他推开了旅馆厕所的门,虽然没看到什么,但是我很生气,还骂了他几句。后来党岭山上,下午扎营后煮火锅,当时我和他去河边用沙子洗锅,他就在河边问我有没有男朋友,说他想做我男朋友,还说了些……说了些****的话,我气不打一处来,就骂了他,然后就丢下他回营地了。事情就是这样,在后面这几天,我都没和他说过话。” 李月的性格的确是这样的,虽然大大咧咧,有时候却很矜持,如果说了什么不入耳的话,会当场爆发。 众人把目光全放在了刘思蕾身上。 刘思蕾才整理了一下思绪:“三年前,我大学毕业,因为读的警校,所以一直没谈恋爱。毕业后遇到了杨赣,那时候他在cd市七道堰开了个小骑行装备店,而我刚好分到了那一片的警局,于是顺理成章的认识了。但是我反对婚前性行为,和他关系不太好,时常吵架。后来我发现他劈腿,就和他分手了。这一次遇到,最开始时一路上没法说话,到了四姑娘山,趁着大家不在,他找我复合,但是我不同意,于是就,就翻旧账,和他吵了一架。弄的很不开心。” 话音刚落,扎格老板忍不住大声道:“一定是你干的,情杀,又不劫财,除了仇杀情杀没有任何可能了。肯定是你!鬼哥是个瘦小子,肯定打不过你这个警察,你一刀刺死了他!” “是我的话,两年前我就做了,干嘛等到今天?” “谁知道呢。当时在省会,到处都是警察。你自己也是警察,知道没机会下手,于是一直忍着,这一次有这么好的机会,你忍不下去了。昨晚就约了她,在后院杀了他。当时我就听见男女说话的声音。开始没反应过来,现在想起来,肯定是他和一个女人在后面说话!”扎格老板倒豆子一样说了一大串。 刘思蕾气不打一处来:“如果是一个女人在和他说话,为什么不是李月,李月也和他有矛盾,我估计他当时给李月说的不是什么好话,李月怀恨在心杀了他也可能啊。桑叶也是女的。王仁虽然是男人,但是说话的声音只听不看,也像女的。为什么一口咬定是我?难道是你做的,故意撇清嫌疑?” 李月和王仁一听不高兴了,立马反驳,扎格也用藏语怒骂了一句什么。 在场人突然就闹腾了起来。搅得我头好疼,只能双手捂住耳朵大喊:“好了,别吵了,有什么用吵吵吵。我们之中一定有一个人在说谎。今天大家就呆在客厅,哪儿都别去。我就不信,等警察来会查不到。” 扎格楞了一下:“不把葛马的尸体找回来?” 汤臣恍然大悟:“对啊,我怎么忘了这一茬。会不会是杀死葛马的凶手在葛马的尸体上看到了什么不利自己的证据,于是昨夜偷偷的下来处理尸体,然后被鬼哥撞破了,然后才杀了鬼哥?” 刘思蕾有些头疼,按道理,死者和她有一定关系,她是不应该参与这个案子的调查的,但是现在,大雪封山,凶手就在众人之中。不查明的话,怎么能让人安心?想到这里,刘思蕾看了看在场所有人,道:“本来,我跟命案受害者有一定关系,是不应该参与的,而且我也不是kd警察,更没有达到两个警察才能执法或调查的条件。但是,我毕竟是在场唯一一个在司法执法机构工作的人。从现在开始,我接管这家旅店治安。在场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列入嫌疑人范围。我要求所有人都呆在大厅不准离开。并且对在场所有人录一份笔录。” 汤臣点头:“我同意这么做。第一个就录我的吧。” 刘思蕾摇头:“为了避免串供的可能性,从现在开始,所有人必须集中在同一个地方,我先写自己的笔录,然后再单独录你们的。” 说完,刘思蕾询问:“旅店里有纸笔吗?” 扎格老板想了半天点头:“有,就在葛马房间抽屉里。他有写日记的习惯。” 刘思蕾点头:“那我上去写笔录,完成后我会按名字喊,所有人都在这里不许走动,等笔录结束,再一起去寻找葛马的尸体。” 说完,刘思蕾一个人上了楼。 第四章 笔录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刘思蕾(女,未婚,二十六岁)。 10月23日,我在高中同学方洛的邀请下,请修年假,与方洛,及方洛朋友汤臣(之前不认识)、王仁(之前不认识)、李月(有过三次接触)、汤臣朋友杨赣(二号死者)一同进行川西自驾游。 我在四姑娘山,与杨赣发生激烈争执。争执原因:杨赣是我前男友。争执经过:在四姑娘山下日隆镇,杨赣单独对我说,要求复合男女朋友关系。我没有同意,并且骂他不要脸,出轨后还想复合,而杨赣反骂我不要脸,并说没有性关系算什么男女朋友。随后不欢而散。一路上没有再进行言语交流。 10月27日,由于大雪,我们一行人进入扎格旅馆住宿。 中午十二点,三十分,扎格旅馆员工葛马(藏族)死亡,案发现场没有保存完整,经由在场人员口述,得出事实,背包客,旅馆义工桑叶最先发现尸体。随后李月赶到,再其次是旅馆老板扎格。最后我与其他人一同赶到(方洛醉酒,不在场)。 案发现场没有留下脚印,血迹被大雪覆盖。死者头部前额受到重创,没有法医鉴定,无法确定死亡原因,经过初步断定,前额伤是致命伤。不能确定是钝器击伤还是摔伤。 由于案发现场被破坏,加上大雪封山无法通知当地警局,我初步决定收敛尸体,放置于客栈之中。 案发后一个小时,汤臣女友阳金玉在大雪封山前赶到旅馆。 半晚停电,客栈所有人全部回到自己房间休息。27日下午七点至九点之间,二号死者杨赣胸口被菜刀插入,死亡。于28日上午七点被王仁率先发现。 同时,一号死者葛马尸体失踪。 确定二号死者是他杀之后,随即开始集中旅馆所有人员,并逐一录取口供。并第一个写下自己记录的口供。 案件疑点。与方洛一同排查可能的一号案发现场(一号死者的房间)时,发现一枚普通打火机,印证王仁口述一号死者葛马去房间寻找打火机的描述。但,普通打火机在冬天的高原地区并不能使用,疑似是有人事后放置。且,普通打火机不能使用的事实由二号死者杨赣引导方洛察觉。 案件疑点二。一号死者葛马桌上放置有一盒使用过三个的避孕套。但就目前情况看,葛马是一个单身。在葛马日记中,多次发现,桑叶要求与我发生性关系的字样。 案件疑点三。杨赣与旅店老板扎格,李月,以及我本人有言语冲突。 案件疑点四。一号死者尸体消失后,发现二号死者尸体。怀疑是连环作案。证据不足。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汤臣(男,未婚,二十五岁)。 10月23日,我被大学同学兼五年室友(大学三年,随后同租两年)方洛邀请,并邀请朋友鬼哥(二号死者杨赣,与我关系是骑友,事发前并不知道他真名)一起,同大雪同学王仁,大学同学李月,以及方洛高中同学刘思蕾一起进行自驾游,并邀请在甘孜州l县公干的女友与队伍汇合。 我在四姑娘山,见到刘思蕾与二号死者激烈争吵。 在扎格旅馆,见到女背包客桑叶与葛马激烈争吵。并大打出手。 10月27日下午,听到桑叶高喊死人了之后感到现场。同刘思蕾王仁鬼哥一同赶到。到时,桑叶李月扎格已在现场。 27日下午一点多,女友阳金玉赶到旅馆,具体时间未知。 27日下午7点我与阳金玉在房间中左爱,并使用了一号死者桌上避孕套一个。 28日清晨。由我最先发现鬼哥失踪,随后与众人一起寻找,在寻找时听到王仁高喊,随即赶到案发现场,发现鬼哥死亡,胸口插着一禀菜刀,正是扎格旅馆使用的菜刀,我当时要求王仁与我一起,将尸体抬到了客厅内。并将菜刀拔了下来。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桑叶(化名,原名商叶。女,已婚,二十七岁)。 2015年3月12日,在遭受家暴后离开家,徒步,由汉中进入四川境内,10月08日到达x桥。 10月14日,由于手机丢失,新购买手机,没有履行费用,故而留在扎格旅馆休整,并筹集路费。 16日,被葛马强迫发生性关系。10月24日再次被迫与葛马发生性关系。 27日,我在打扫旅馆时,发现旅馆右侧侧门未关闭,关门时,发现葛马尸体。并大喊。随后众人赶到。 27日,下午八点与旅客王仁发生自愿性关系。 28日,在帮助旅客寻找失踪旅客杨赣时,听到王仁大喊,随即同众人一起赶到,目击死者尸体。并从死者身上,拿下一颗戒指。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阳金玉(女,未婚,二十五岁) 2015年10月8日,由xx公司派遣,到甘孜州l县公干。10月24日,接到男友汤臣电话,要求与其汇合。并告知在x桥汇合。 27日结束公干,驱车赶到x桥,经过通话,得知汤臣一行人已经开始下山了,却被大雪堵在了路上。随即下山。 中午十二点,撞断下山路上电线杆。 下午一点,赶到扎格旅馆。却得知发生意外,有人摔死了。 下午停电,随即怂恿汤臣在一号死者房间拿了一个避孕套。下午七点,与男友在客房休息。 下午七点整、七点零五分、七点四十,目击有人从窗前走过,分别是刘思蕾,李月,桑叶。 28日,清晨。目击第二死者案发现场。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扎格(男,汉名金龙,未婚,三十八岁) 2015年10月8日,受朋友尼桑邀请,暂时管理他的客栈。 2015年10月10日,招收葛马为旅馆打工。 14日,桑叶来到旅馆,并告知没有路费希望在旅馆打工,招收。 24日,目击葛马强行与桑叶发生性关系。 27日,杨赣、王仁扶着方洛进入旅馆。因为方洛醉酒看上去似乎很像重病病人,不允许他们进入旅馆,与杨赣发生口角。后允许杨赣方洛王仁汤臣李月刘思蕾六人入住。 十二点半前后,听到桑叶大喊葛马死亡,随即赶到,情急之下,抱起葛马尸体查看。 下午七点四十听到有人在后院说话,似乎是一男一女。 28日,与王仁一起发现杨赣尸体。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李月(女,未婚,二十七岁) 2015年,听朋友徐静说方洛要进藏区自驾游,随即要求同行。 10月23日出发。 10月25日,在db县党岭,遭受杨赣强吻,并与其发生口角。 27日同随行五人入住扎格旅馆。 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听到桑叶大喊死人了,随即赶到现场。 下午七点,在方洛房间休息,并发生关系。 28日,清晨在众人寻找杨赣时,发现葛马尸体失踪。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行政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王仁(男,未婚,二十六岁) 2015年10月23日,接受大学同学方洛邀请,进入藏区自驾游。 10月27日,同行一道,入住扎格旅馆。 入住时,目睹扎格老板与杨赣发生口角。 27日十二点二十,葛马对我说,没有打火机,回屋找打火机点火。十二点三十,听到桑叶大喊死人了。随即赶到现场。并同杨赣一道,将葛马尸体抬入院内,抬动时,葛马口中吐出血液,沾湿衣服,杨赣目击。 下午七点四十,与桑叶在房中谈论死者葛马,并安慰桑叶,随后发生性关系。 28日清晨,做饭时发现菜刀丢失,随即询问,在询问中汤臣发现杨赣失踪,李月发现葛马尸体失踪。随后寻找尸体,并同扎格一起发现尸体。我当时大喊:找到尸体了。啊!不对,这是鬼哥!(案发前,不知道杨赣真名,不认识) 在汤臣的要求下,同他一到,将杨赣尸体抬入房中。 并目睹汤臣将尸体上的菜刀拔下。目睹桑叶偷偷拿了杨赣右手食指的戒子。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方洛(男,未婚,二十五岁) 2015年,10月22日,邀请大学室友汤臣,王仁,高中同学兼前女友刘思蕾入藏区自驾游。汤臣邀请鬼哥(在刘思蕾讲出杨赣名字之前,不知道其真名)加入,并接到电话大学同学李月要求加入。 10月23日一同驱车进入藏区。路上,杨赣告知刘思蕾与他认识(并未告知是前男女朋友关系) 25日,李月告知杨赣轻薄她,并同汤臣提及此事,汤臣没有回应。 27日醉酒,醒来时,在扎格旅馆。 中午十二点五十分前后,查看李月拍摄的照片。 随后尝试拨打电话报警,使用车载无线电联系警方无果。 同刘思蕾一起勘察二楼葛马房间,发现桌上有一个普通打火机,以及一盒拆开过的避孕套。并在杨赣的提醒下,想到普通打火机没办法再高原点燃。 下午七点,刘思蕾到房间谈话,十分钟后离开,离开后,李月来到房间。并且谈话半小时,随后一起睡觉,未发生关系。 清晨,目睹李月发现葛马尸体失踪,目睹王仁发现厨房菜刀失踪,目睹汤臣发现杨赣失踪。随后寻找杨赣时,听到王仁大喊,随即赶到,赶到时众人全部到齐。 目睹汤臣要求王仁一起将杨赣尸体抬入了客厅。 没有嫌疑人,也没有证人,甚至没有给案件定性,这些笔录,算不得证人证言,也算不得询问笔录。 不过,由于是记录在案的,会报给警察,所有人都或多或少说出了一些众人不知道的事情。也由于所有人都不是正当夫妻关系,所以都说了发生关系之类的话。 看完刘思蕾递过来的笔录,我第一反应就是被设计了:“我真的没和她发生关系!” “这些都不是要紧的,关键是你从其中看出了什么。” “想到什么?杨赣想嫁祸王仁,葛马和扎格并不熟。扎格想嫁祸桑叶。” “嫁祸桑叶。你怎么想?”刘思蕾不解。 “桑叶说葛马多次强迫她发生关系,然而扎格却提醒你葛马有写日记的习惯,让你看他的日记。随后又说目睹葛马强迫桑叶发生关系。日记中和他的口供不符合。他没看过葛马的日记?我不相信。我怀疑他故意引起你的思考,去考虑桑叶的犯罪可能。” 刘思蕾想了一下:“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呢?” 我仔细的思考了一下:“如果他偷偷进入过葛马的房间。那么他就看到了桌子上的打火机。故而想到了王仁可能为了脱罪自己干了蠢事。桑叶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昨夜又和王仁发生了关系。如果他刻意引导你去查桑叶,是不是就等于王仁和桑叶可能性最大。这么说起来,哪怕他做了什么,也可以脱罪。哪怕没做什么,也少一些麻烦。顺理成章的把自己摘出去。” “但是他并不知道王仁和桑叶发生关系啊?”刘思蕾疑惑。 “旅馆就这么大,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也没客气。 刘思蕾冷笑:“说的真对,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我真的没和她发生关系。我和你不是男女朋友。我和她也不是。我曾经追过你,对,你的确曾经是我的女朋友。我也追过她,但是她并没有做过我女朋友。”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情,我还有得选,我会选择刘思蕾,而不是李月。李月,并不适合我。 刘思蕾并不相信:“我们下去吧,你的笔录时间最长,再不下去楼下的人不知道会怎么想,也许凶手会觉得,我们已经查到了什么。没必要出这种篓子。” 说完自顾自的走下楼,并将日记本贴身放着。 真是无奈,正因为李月经常有这样的小动作,小想法,我才会远离她。然而现在却是个麻烦事情。早知道就不应该答应同意她一起自驾游。 窝囊。 当我走下楼时,众人还在争吵。显然,录了笔录之后,有些事情藏不住了。 阳金玉埋怨汤臣偷偷拿了死者的避孕套,汤臣反驳当时以为是意外事件,根本没注意这一切,只是哪个套套,现在却平白有了嫌疑。 最气愤的是王仁,当面职责桑叶。桑叶却不理会他,而是大骂扎格:“既然你看到了,为什么不报警?” 扎格十分恼怒:“你自己都没有报警,我还以为你接受了。这种事情在这里很常见,怎么你自己没长手么?” “万一你包庇葛马,我又报警,那我怎么在这儿活下去?” 扎格吐了一口唾沫进火炉:“我呸,你这****,既然已经结婚了,还到处跑,我甚至怀疑你是专门勾引葛马和你做的。不然你昨晚怎么会勾引王仁?” 桑叶弱小的身体突然爆发出强大的力量,一把将扎格推了个跟头:“我是不是结婚了,关你什么事,我愿意跟谁做就跟谁做,反正不会和你这个变态做。” 扎格楞了一下:“你说谁变态?” 桑叶指着扎格鼻子:“你以为你在房间中穿女人衣服女人鞋子的事情没人知道么?你以为你偷女顾客内衣的事情大家都是瞎子么。你这个变态,我看就是你心理扭曲,才杀了葛马的。是葛马的确强奸了我。但是比你这个杀人犯好得多!” “你说谁是杀人犯?谁杀人了?好不要脸,我看就是你杀的。” 刘思蕾无奈的坐到一边去了,看来也不想管他们的吵闹。我只能硬着头皮:“好了桑叶扎格老板。就像你们说的,别人的私事与其他人无关。也别把这些事套入这起杀人事件中来。” 扎格被戳穿异装癖恋物癖,有些挂不住脸面,恼怒的踢开凳子:“你们爱跟这个贱人呆在一起,我不愿意,我回房间睡觉去了。没事儿别吵我!” 看着扎格老板摔门走进了自己房间,李月觉得气氛不对劲,说道:“不管什么事情,总得吃饭吧。别吵了。做饭吃吧。” 王仁硬着脖子,走向后厨,却看到了鬼哥尸体,回头看了看桌子上的菜刀:“你们准备吃这把刀切的菜么?不做了!”说完坐了下去。 虽然是个都市青年,但是我很了解王仁,他其实是个比较传统的人,如果说能接受一夜情的话,却接受不了偷情。毕竟桑叶已经结婚了。 王仁在生桑叶的气,桑叶又和扎格老板大吵一架,汤臣和阳金玉互相责怪。刘思蕾和李月因为笔录中那句发生了关系十分互相不对眼。场面爆到了极致,甚至没人去考虑,他们之中有一个杀人犯的事情。 我有些明白扎格为什么会闹,而桑叶也要职责扎格是凶手了。毕竟其他人都是我们一起的。只有他们是各自一个人,哪怕没杀人,也不愿意和其他人呆在一起。 突然,王仁抬头:“凶手有没可能是一个不需要杀人理由的变态杀人狂,甚至是鬼魂?” 这一句话,让所有人都愣了。汤臣抬头:“你胡说八道什么?” 王仁:“难道你们没有发现,葛马住在二楼一号房。鬼哥住在二楼二号房?” 阳金玉打了个冷颤:“那,三号房是谁?” 三号房,一号房葛马,旁边是,鬼哥,我住在七号房,旁边是桑叶,桑叶旁边是汤臣阳金玉,再旁边是李月刘思蕾。那么。三号房!我抬头望着王仁。 王仁吞下一口口水:“我,住在,三号房。” 呼呜呜……旅店大门被吹开。寒风夹杂飞雪,灌了进来。火苗被寒风吹得失去了光亮。众人被闪动的火苗映出的影子,扭曲,跳动,如同鬼影。 旅馆门一直关着的,怎么会被风吹开? 除了风声,再也没有什么响动。 “嗒!” 一声脆响,众人吓得齐齐颤抖,桑叶看了看众人,又看了看自己迈出去的腿:“有些冷,我去关门。” 第五章 意外的死亡 王仁吞下一口口水:“我,住在,三号房。” 呼呜呜……旅店大门被吹开。寒风夹杂飞雪,灌了进来。火苗被寒风吹得失去了光亮。众人被闪动的火苗映出的影子,扭曲,跳动,如同鬼影。 旅馆门一直关着的,怎么会被风吹开? 除了风声,再也没有什么响动。 “嗒!” 一声脆响,众人吓得齐齐颤抖,桑叶看了看众人,又看了看自己迈出去的腿:“有些冷,我去关门。” 门外传来呼呼的声响。让人胆寒。 桑叶跨出那一步,却不敢在有动作,显然是被声音吓到了。 王仁提起胆子:“我去关门吧。好冷。” 抖了抖衣服,将领口紧了紧,王仁走向门口,手搭在一扇门上,回头道:“别吵了,也许是我自己吓自己而已。” “啊!”李月猛然尖叫抱头蹲下。 我望向王仁背后,一团毛茸茸的东西飞快的窜向王仁。那是什么? 来不及多想,抄起地炉中一根燃烧的柴火,高喊:“王仁,躲开!” 顾不得炽热的火焰灼手,我跨过地炉,跑向王仁。 王仁被李月的尖叫吓到了,回头望向门外。 黑乎乎的影子,挡住了一切。 依稀能看得到,那东西张开血盆大口对着王仁的肩膀咬了下去。 刘思蕾被吓得倒在地上,撞到了李月的相机。李月才反应过来,拿起相机,对着黑影拍照。 “王仁,别松手!”我高喊着提着火把冲了过去。 屋里没什么亮光,那东西似乎被火把惊着了,咬住王仁往外用力一拖。 王仁抓在门上的手被扯开了。门在巨大的力量下嘭的一声,砸在门框上,一半关着,一半开着。 我掀开门,只看到几滴鲜血。王仁,同那道毛茸茸的影子。消失在风雪中。 门上,留下了那一瞬间,紧抓门框,被暴力扯开,磨破手指。留下的五道血手印。反面四道,正面一道。一颗指甲掉在地上,也不知道是那一只手指的指甲盖。这是王仁给我们留下的最后一样……器官。 “啊!”这时,我才感觉那钻心的疼痛,丢下了燃烧的柴火。颓然坐在地上。 瘫倒在地的刘思蕾捂住嘴的手,终于滑下了:“啊!” 刺耳的尖叫,绕梁不止。 “别叫了!”王仁,我的兄弟。我有些接受不了。如果说葛马我不认识,鬼哥也才认识几天。那么,王仁是我来到世上之后,最好的朋友之一。七年,整整七年了。十八岁进入大学,认识了这个同龄朋友,七年过去,如今…… 喷咚,剧烈的撞击声再次撞击了众人脆弱碎裂的心。扎格老板打开门,大喊:“叫什么鬼?又死人了吗?这是我的旅馆,你们再叫,就滚出去。” 旁边一直没说话的汤臣猛然扑了上去,扑倒扎格,骑在扎格身上,一拳打在扎格脸上:“你******再说话,老子一刀剁了你。m的!”一边说话,一边挥拳。 砰砰砰,拳头撞击颧骨的声音,惊醒了我,回头一看,汤臣骑在扎格身上狂殴,随即大喊:“阳金玉,拦住他!” 阳金玉才回过神来:“别打了别打了!” 在阳金玉拉扯下,瘦弱的汤臣被拉开了。 扎格倒在地上,双目无神,似乎被打蒙了。 我撑着地爬了起来,关上门,仔细的拴好。才走向扎格。 众人都没回过神来,没人有什么动作。我一把拉起扎格,扎格却没有擦去脸上的鲜血,而是抱着左腿:“我的腿,我的腿!” 看着靠在房间门上的扎格,我拉开了他右腿的裤脚。 迎面骨下盖下三寸的地方,断了,骨渣子甚至刺破了皮肉:“断了?” 李月提着相机:“你看……” “看什么,先救人!”我不由有些恼怒,这一连串的事情,都是什么!“汤臣,去烧热水。阳金玉,去吧所有的门都关了。刘思蕾你上二楼看看能不能看到远处有没有什么。李月桑叶,你们去找木板和纱布,没有纱布,白布也可以!” 众人纷纷动了起来我才扶着扎格躺在他的床上。 这个时候,扎格才发觉气氛不对:“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吗?”说着忽然想到了设么:“你说王仁和鬼哥有没有什么矛盾?你们一起来的,比我知道的多。” 我冷眼看着扎格:“王仁刚刚,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拖走了,生死不明。” “毛茸茸的东西?在哪儿?那个房间?”扎格挣扎着想要坐起来。 “不是房子里的,是在门口,应该是什么动物,但是很巨大,屋里太黑,那东西太快一下就堵住了门口看不清楚是什么,等我跑到门口,拿东西已经没影了。” 扎格吃惊:“会不会是狼。本地狼体型很大。” “再大能直起来咬人吗?” 扎格苦思:“x桥塔公木雅金塔寺庙那边的獒犬很大,也能站起来。” “你听说过獒犬吃人吗?” 不多时,众人都回来了,只有汤臣还在烧水。我想了想:“阳金玉,你去陪着汤臣,他心情不好。” 我从出租房搬出来三年了,王仁和汤臣还是合租着。同住七年时间,王仁是汤臣最好的朋友之一。不过,我更担心得是,现在已经死了三个人了。不安全。 等了很久,汤臣端出来一盆温水。 我用在扎格指点下找到的新毛巾,沁水,擦拭着扎格的腿。上面鲜血已经止住了,但是伤口还在。只能用普通针线处理,扎格痛的满床乱翻,几个女人也按不住他,汤臣在一旁冷眼旁观,我也没有理由指责。 用木板夹好扎格的左腿,我擦去满头大汗:“你自己小心,这几天肯定没法下山,如果一个不小心,你的左腿就永远没了。” 腿,靠心脏很远,血液提供不是很足,受伤后恢复很慢,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如果是手,一个多月也就好了,但是腿,却得三个月,甚至更久。 这时候,我才想起李月让我看相机,询问:“你拍了什么?” 李月拿出相机,调出照片,放大,毛茸茸的东西血盆大口咬在王仁的脖子上。那东西,是一头熊。 因为房间一直不怎么亮,李月一直调着三十分之一的曝光时间,2000iso值,人眼看不清,相机却能拍到。 “扎格,这里有熊吗?” 扎格楞了一下:“db县的高山区有熊。我们这儿熊已经绝迹将近十年了。” 黑熊不算少见,但是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后,越来越少。川西本来是有熊的,但是来过几次,我也从来没听人说过熊的事情。 照片上那熊的确是黑熊,却长得极其巨大,几乎有棕熊那么大。所以才没认出来是熊。 李月有些战战兢兢:“刚刚,王仁说的话,你们还记得么?” 阴风吹过,众人齐齐打了个冷颤。王仁是第三个房间的住客。前三个房间的人,都死了。 甚至,王仁的尸体,都不太可能找得回来。 鬼魂,这个词语在所有人心中突兀的冒了出来。 阳金玉急迫的抓着扎格的手:“你们店是不是闹鬼!” 刘思蕾低声:“别吵了,扎格比我们早来没几天。就算有,他也不知情。” “什么?”只有我,看过笔录,其他人都不知道,扎格是接替他的朋友尼桑来的。 想起尼桑,我觉得有些不对劲:“扎格,尼桑为什么要让你来守着店子。他自己呢?” 扎格支支吾吾,汤臣大怒:“你现在还想隐瞒什么?你自己也不想活了?” 扎格才说道:“尼桑老婆死了,他不想呆在这儿了。所以一个人回家去了,店子也不是让我守着的,而是转给我了。我在笔录上没说实话。” 桑叶大叫:“你是说,这家店子原来就死过人?你这个老王八骗子,我要打死你,娘希匹。” 急躁之下,家乡骂人的话都出来了。 刘思蕾强行压住了心中的恐惧:“别说了,争论这些有什么用,我们现在又不能去其他地方。扎格,你有没有听说过这家旅馆有什么故事?” 扎格指了指门外:“最开始,屋里放了一个转经筒一嗒白色的骨珠挂在门后,来的客人不太喜欢,说阴森森的,于是我把他们取了下来,放进了柜台下面的纸箱子里面。” 白色的法器?藏传佛教中,白色的法器是附魔或镇压用的! 汤臣急忙走了出去:“我把它们再挂上去。” 众人面面相觑,汤臣在门外大喊:“找到了!” 汤臣拿着白色的转经筒和白色的骨珠走到门口:“管他什么妖魔鬼怪,我把法器再挂回去就是了!” 直到此时,汤臣已经完全相信了王仁所说。 这家旅馆不干净。 依照房间序号死人这种事情,有可能市巧合么?葛马鬼哥不说,王仁却是在众人眼皮子底下被熊咬死拖走的。又印证了房间序号的说法。 李静有些害怕:“王仁房间的旁边,就是我们的房间了。我……” 我只能安慰:“别担心,这是个意外。现在下大雪,那头熊还没有储存到冬眠需要的脂肪,才需要进食,攻击人类。再说,就算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法器挂回去,它就不会在作祟了。” 看着刘思蕾欲言又止,我也明白她们的想法:“这样把,今天晚上大家都睡在大厅。都不要分散。” 汤臣点了点头:“有些冷,我去把楼上的棉被搂下来。” 阳金玉拉着汤臣的袖子:“我……跟你一起去。” 看着两人上楼,我只能安慰有些失魂落魄的三个女人。 “你们别多想,真的只是意外而已。等一出去,我们就报警,森林警察和护林工人应该能找得到熊在哪儿。” 李月点了点头:“王仁父母就他一个孩子,到时候,我们怎么给他父母说?” 听到这里,我的心沉到了谷底,不只是王仁,还有鬼哥。 到这家旅馆的第二天,我们失去了两个朋友。这是旅馆第三起命案。 “啊!”楼上传来女人的尖叫。我和三女对视,一起跑上了楼。 走廊上,汤臣抱着阳金玉,不停的安慰。 “怎么了?”我问道。 阳金玉颤颤巍巍指着葛马房间:“我刚刚回头,看见窗户边有个人影子。” 我们都回头看着葛马的房间,靠走廊的窗户上的窗帘随风抖动着。 汤臣低声安慰:“别怕,那只是风吹得窗帘在动而已。葛马房间外面的窗户没关。” 俺看了一眼二楼,又看了看旅馆前白茫茫的公路:“拿上被子下去吧。我们的都拿上,晚上就不上来了。” 晚上,恐怕是难熬的一夜。 推开房间,我提起透明的收纳箱,抱起床上垫的盖的被子,走出了门。等着众人都走了出来,才走向了楼道。不知道为什么,走在最后的我,总感觉一股阴寒的气息在我脖子上吹着。不同于外面的野风。 聚集在火炉旁,拉过来几张桌子,放上棉被。我们围坐着。 “咕噜。”不知道是谁的肚子发出了响动,比火炉中柴火的瘪响还大。 汤臣低语:“这么着也不是办法啊,我们还是要吃东西的。不然没被吓死,也饿死了。” 我扯着脖子,望向扎格的房间:“扎格老板,你这里还有什么吃的吗?” 扎格老板屋里传出声音:“后厨墙上,挂着两根羊腿,一根牛腿,够我们几人吃好几天的了。” “没刀怎么切?”李月喊了句。不是没刀,是刀没法用了。 刀?提到这个,我又想起了王仁死前的愤怒。如果厨房有两把刀,他就去做饭去了。也不会命丧熊口。 扎格老板的声音再次在房间里响起:“我房间有一把腰刀。对了,后厨柜子里有一根铁棒,可以吧羊腿架在火炉上烤。” 这倒是个办法。我随即起身去拿羊腿和铁棍。汤臣去扎格老板的房间那藏刀。 后厨挂着两根烟熏黄了的羊腿,还有一根有些隐隐泛红的牦牛腿。取下了羊腿,打开柜子拿起木棍。 看了看虚掩着的后厨后门,我重重的关上了它,发泄心中的愤怒。 “怎么了?”屋里传来刘思蕾关切的声音。 “没事儿,后厨门没关,我把它关上了。” 吸了一口冷空气,我的肺又不能控制了。我感觉有些背气,想要咳嗽咳不出来。 走进客厅,才咳嗽出来。 李月上前接过羊腿和铁棍:“怎么了?” 我只能骗他们:“没事儿,最近一直不舒服,我车上有药,我去拿。” “你小心一点!”刘思蕾急切道。 我点了点头。走向旅馆大门。看着那四道血手指印,深吸一口,打开了门。 “呼呜呜……”风依旧没停,雪更大了。已经看不清公路和院子的分别。甚至分不清,公路和对面高坡的间隙。 按了按解锁,我费力的弯下腰,才按到在车尾底下的后备箱开关,这一刻,我对我心爱的车产生了从来没有过的厌恶,该死的按钮。怎么设计在这下面。 后备箱很大,放了一个箱子,一个滑板,两箱饮料。还有一把,木吉他。 打开透明的储物箱,拿出了药瓶,放进兜里。想了想,我背上了木吉他。拿起了一箱饮料。 抬头看了看,四周没什么诡异的地方。背对风雪。进了旅馆。 “卡当!”栓****,我晃了晃手里的可乐拉罐:“二十四提,没冻上。” 汤臣急忙走了过来:“这是我tm这几天,听到的唯一一个好消息!” “给你们弹一首曲子吧。”说着,我下意识的把左手按在一铉十六品,二铉十五品,三铉十三品上。钩动三四弦,然后顺弹二一弦。诡异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回响不停。 这只是我个人试音的习惯。但是在这一刻,这样的声音是如此的招人厌烦:“不好意思,个人习惯。我开始弹了。” 吉他声欢快的响起,一首我很喜欢的歌曲,鲍勃迪伦,六十年前出生的美国民谣音乐家的iwantyou。 当我还没开口时,我楞了一下。一直弹着。 许久之后,李月疑惑:“你怎么不唱啊?” 我才接着旋律开口:“ahisee(而且无所不知)shekobe(她甚至知道在哪儿可以把我蹲点)butitdoesn’tmatter(但我对此毫不介意)iwantyou,iwantyou(我需要你)iwantyousobad(我如此的需要你)hoyou(宝贝我需要你)。nchildwithhisesesuit(现在你的小鬼正穿着中国唐装风生舞起)hespoketome,itookhisflute(他叫我爸爸,我却拿走他的长笛)no,iwasohim,wasi?(我显得没那么和蔼可亲,不是么?)butididit,though,becausehelied(不过我依然要这样做,因为丫开始学会说谎了)becausehetookyouforaride(因为他顽皮的骑到你身上)aimewasonhisside(还因为以后是他们的时代)andbecausei.(还因为我……)iwantyou,iwantyou(我爱你)wantyousobad(我如此的爱你)hoyou(亲爱的我爱你)。” 当我习惯性弹起这首歌时,我并没有想到,它的的第一部分是theguiltyuakersighs(殡葬师在愧疚中悲叹)thelrindercries(孤独的手风琴师在哭喊)thesilversaxophonessayishouldrefuseyou(银萨克斯风劝说我应该拒绝你)thecrackedbellsahos(破裂铃铛褪色败旧的号角)blowihsco(夹杂着嘲笑的声音向我迎面扑来)butit’snotthatway(但事情本不该如此)iwasn’tbotoloseyou(我才不该失去你)iwantyou,iwantyou (我需要你)iwantyousobad(我如此的需要你)hoyou(宝贝我需要你)。 当我毫不在意的弹起这首歌时,我也没想过。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是在《致命id》中。那是一部电影。电影中,无人生还。到最后,只有那个小孩儿模样的魔鬼,驱使着肥胖苍老的身体,活了下去。 第六章 活在两具尸体之上的日子 木吉他的声音,在空洞的音箱中转悠,缓缓飘出,随着音乐的节拍,火苗微微跳动。 汤臣才慢慢的把铁棍穿过羊腿,架在本来是空着的地炉架上。 我也没了弹下去的想法,把吉他丢在一边。 李月问道:“怎么不弹了?”我摇头:“累。” 盯着火苗,想着这几天的事情。渐渐地出神了。等回过神来,却看到火苗中有些异样的东西。 那火苗中有一团扭曲的墨团,像一只被网住的八爪鱼,龇牙咧嘴挣扎着想要挣脱网的束缚。越是入神,我发现我越能看的清了。渐渐,我看清了,那墨团是一个影子。一人一马的影子。那手持大刀的骑士,越来越近,越来越大,我甚至,能在他的眼睛中,看到我的倒影。 倒影里,我满身是血,铁青着脸,胸口被挖开一个大洞,里面的心肺都不见了。只有一洼昏暗的血。 再抬头看那骑士,骑士走马经过我的身前,扬起大刀,猛然砍了下来。 我浑身无力,想要挣脱跳开,但是,我没有心,所以我没法动了。刀越来越近,我甚至都不能呼吸了。 终于,我用出全身力气,抬起了右手,挡了上去。刀刃的刺痛,让我忽然有了呼吸的气力。 “啊!” “怎么了?怎么了?” 看着一切如常的周围,依旧燃烧着的火炉,我看了看被柴火烫伤,长了几个水泡,又被火燎了一下的手:“没事儿,手被火烫了。”我坐在火炉旁的地上睡着了,做了个藏族铁甲骑士的梦?说出来也没什么意义。 刘思蕾转过头过来,看了看我的手:“三个水泡,处理一下把,不然一直都会疼。”说着,就要起身去拿针。 不料,可能是坐太久了,刘思蕾的腿麻了,猛然站起来,却失去了支撑,摔向地面。 我也没能来得及扶住她。 “咚!” 刘思蕾缓缓的坐起身来,揉了揉手肘。有些疼。 我听到那声音,下意识的敲了敲身边的地板。整个屋子,都是用木板铺的,除了火炉一转,其他地方都是地板。“当!” 刘思蕾停下了揉手肘的动作,诧异的看着我。我也看着她。 汤臣停下割肉的刀:“你们什么情况。” 刘思蕾恍若未闻,又敲了下地面:“咚!” 我也在敲了一下“当。”随即压低声音:“你那地下是空的。” 汤臣正要说话,刘思蕾抬起食指,压在嘴唇上,做噤声状。 在场几人都明白了过来,我轻声道:“羊腿烤好没?” 汤臣点头:“差不多了。” 我看了看他手边的碗:“拿个碗,乘几块肉进去给扎格,出门时,装作不经意的把门拉上。” 汤臣明白过来,割下几块肉,放在碗里,吹了吹。走了进去。 远远地,能模模糊糊的听得到里面的对话。 “只有那么多食物了,也不知道雪什么时候能停,大家都少吃一点儿。烧水很难,我等你吃完拿着碗再出去。” “用过的碗继续用?不好吧?” “废话,给你腿缝伤口的针也没消毒,现在哪儿还有空在乎这些。你愿意出门去取雪烧水么?愿意去你去。” “好好好,我就是一说。王仁的事情,我不知道,你……” “闭嘴!” 随后,便没了声音。 半响,汤臣走了出来,右手提着完,左手顺带着把门带上了。 扎格的房间,陷入了黑暗之中。 先和扎格争吵,再关上门,不会被怀疑,我示意汤臣做的好。 放下碗,汤臣才压低声音:“现在怎么办?” “先吃东西,一会儿再看。”刘思蕾摔倒的地方,本来是一张桌子,但是放棉被时把它拖开了和其他桌子拼在了一起。下面居然是空的。从头到尾,扎格都没有提过这种事情。藏区是没有挖地窖的习惯的,这个底下一定有什么秘密。 众人不再说话,都闷头割羊肉吃着。 许久,扎格房间也没有声音,我压低声音:“找一找。”说完,就在刘思蕾摔倒的位置仔细看了看。 果然一块木板上,压着一个木楔子,汤臣把刀递了过来。我拿着刀,跪在地上,轻轻的翘了翘木楔子。翘了很久,才撬开。 拿掉木楔子,旁边的木板松动了一下。我扣着木板,轻轻的抬了起来。 一个手滑,木板差点落下去。刘思蕾眼疾手快,接住了木板。一块八十公分长宽的木板,被抬开了。 露出一个黑洞洞的洞口。 光亮微弱,这个洞口如同嗜人巨兽的嘴巴,让人胆寒。 桑叶拉了拉我:“要下去吗?” 我点了点头。从火炉里拿起了一根刚刚点燃的柴火。 洞口有一个竖着的梯子。我顺着梯子走了下去。 刚刚到地上,还没看清什么东西,李月也顺着下来了。 “你干什么?” 李月扬了扬相机。我点了点头。 地窖不大,却是空的,什么都没有。 李月拿起相机开着闪光拍了一张照片。然后朝着对着梯子的角落指了指。 我举起火把探了探,才看清,有一块大塑料布,下面不知道盖着什么。塑料布像是很久的东西了,本来透明的塑料布上,被熏得漆黑。 我总觉得,下面不是什么好东西,走的很小心,走到塑料布边,弯着腰,拉开了塑料布。 一股腐臭的味道涌进我的胸腔,我抬手连续敲了几下胸口,才没咳嗽出来。 李月捂着口鼻,单手用相机拍了一张照片。 我才将火把探了过去,尸体。两具。都是女人。尸体干枯,像是放了很久了。若不是这里干燥,恐怕早就发涨腐臭了。但是在干燥的环境中,这两具尸体有变成干尸的迹象。 就在一周之前,这里白天的温度还有三十多度。藏区就是这样,高原,白天三十多度,晚上零下。不过最近几日,连续降雪,白天才冷起来的。 李月拉了拉我的衣袖,指着中年女人的尸体:“她在动!” 我也吓了一跳,抬起火把,仔细的观察。 那尸体的头稍微的颤抖了下。 我和李月齐齐退了一步。上面四人还摸不清状况:“怎么了?” 我又壮着胆子上前一步。 接下来的一幕,让我永生难忘。 一只毛茸茸的东西,从女人尸体的右眼眼眶中突兀的冒了出来。然后挣扎着动了几下,蹦出眼眶。朝着地窖中一个角跑了过去。消失黑暗中。 李月仅仅的抱着我的左手臂:“上去吧。” 我摇了摇头:“那是,老鼠。”从人脑中钻出来的老鼠。掏空了一颗头颅的老鼠。 火把照过去,我确认在没有老鼠在尸体上,才蹲了过去,左手臂袖子捂住口鼻,仔细观察。 两具尸体都穿着简陋的藏族服装。应该是藏族中的普通人。中年藏族女人身体干瘦,是受到水分蒸发的影响,不过可以猜测,生前也不胖。旁边年轻的藏族女人,五官精致。也许不应该叫女人,而是女孩。她还是个,孩子。 一定要确认她们的身份。 我忍着臭味,抬起了左手,伸到藏族妇女的怀里。 “你干什么!”李月差异的压低声音抬高音调叫喊。 “别说话!你以为我是变态想要摸尸体么?我要确认她们的名字。” 终于,我摸到了一个小布包,捏着布包的一个角,抖了抖。黏在一起的布包散开了。掉下了百多块零散的钱,以及一个身份证。 拿起身份证,上面的藏文我不认识,但是汉语确认得:“雪向娜姆?” 故技重施,翻看另外一具尸体,却什么也没找到。手上还带出了一些风干结成珈的血。 这是娜姆母女的尸体? 我示意李月上去。李月回头对着尸体又拍了一张。才将相机挂在脖子上,缓缓爬了上去。 我也跟了上去,举着火把,单手爬了上去,火光渐渐抽离,地窖……尸坑,重回黑暗。 瘫坐在地窖旁,我忍不住又看了一眼地窖,然后爬起来,拿起木板,盖了上去。用木楔子重新挤紧了木板。 刘思蕾上前:“你在尸体上翻到了什么?” 我抬头,汤臣脸色不好,阳金玉和桑叶卷缩在一起。原来,李月第二次拍照时,他们看清楚了,地窖下有两具尸体。 我递出身份证:“你看吧。” “雪向娜姆,女,藏族,1973年2月9日。另外一具呢?”刘思蕾小心的读了出来。 我摇了摇头。 刘思蕾皱着眉头:“娜姆这个名字很耳熟。” 汤臣恍然大悟,差点儿喊了出来,然后压低声音:“娜姆,这家店的帮工。娜姆母女。她们不是请假回家了么。怎么死了?尸体还在地下?” 我冷笑一声:“扎格老板说了假话。”说着起身到柜台摸索了一下,拿起半条带壳子的硬中。拆开烟盒,半条烟丢在柜台上。 扎格老板突然发声:“你们外面嘁咕嘁咕的弄什么呢?” 我看了看众人,确认没问题,走了几步到他房门前,推开门:“没事儿,我找了一盒烟。记账吧。” 借着火炉的一点儿火光,我依稀能看得清,扎格老板仰着头:“呵,记账?能活下来再说吧,我怕我们今晚就会死掉。” 我回头望着扎格老板:“我八字硬,不怕这些。” 扎格惨淡一笑:“是啊,你在最后一个房间。要是到你之前,雪就停了,你就得救了。” 恩?扎格果然在房间听我们说话。我不在理会他,关掉了门。 李月拿着我的吉他,胡乱拨弄着,我走了过去:“我教你弹琴吧。” 难听的琴声,指甲刮擦琴弦声,琴弦摩擦品格的刺耳声,在房间中不绝于耳。 在这么难听的琴声中,汤臣拥着阳金玉:“回去后,我们结婚吧。” 阳金玉楞了一下,伸出手:“戒子呢?” 汤臣给我使眼色:“拉罐丢给我一瓶。” 我拆开塑料包装,看了看,丢给他一罐:“真是不巧。环拉不下来。”俗套的用可乐拉环当戒子的狗血情景,并没能模仿成功。 汤臣松开阳金玉,耸了耸肩:“没有就算了。”说完拉开拉罐。 可乐前前后后被折腾,在压开的一瞬间,喷涌而出,洒在汤臣头发上,手上,汤臣哈哈大笑:“爽!” 而我却在考虑其他事情。大雪之所以没化,是因为雪下得太快太大,又吹大风散热。雪最下层已经结了冰壳。而后备箱中的拉罐都没有冻上,是不是证明,外面温度并没有真的到达零度以下? 汤臣看着手中的拉罐:“angel,也许我们回不去了……” 阳金玉听到并不怎么懂风情的汤臣喊自己爱称,心中触动,眼泪停在眼眶里,似乎再多听一个字,就要忍不住落泪了。 汤臣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拉罐:“今天我一定要向你求婚。”说着,食指伸进拉环里,用力一拉。 这一拉并没有将八字形的拉环拉下来,而是拉罐顶盖拉豁了,把食指划了一个大口子。 双手捏着拉罐,汤臣低着头,额头埋在拳头上,突然抬起头,一把将拉罐握得变了形,猛的扔了出去:“该死的!这是什么鬼地方。我要离开!” 阳金玉搂着汤臣的肩膀,眼泪决堤。 刘思蕾黯然仰起头,忍住自己的泪水。桑叶在一旁发呆,双目无神。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扎格房间里传出狂笑:“死吧,我也死定了,少一条腿,我能逃到哪儿去?” 屋里,只有阴风,与黑影,还在流动。 越来越黑,仅有的窗户透过来的光亮也微不可见了。众人谁也没说话。三个四个女人,在四张桌子上搭起的简易床上睡着了。 汤臣捂着裹着纱布的手指,发着呆:“我守上半夜,你守下半夜。” 我有些诧异,却没有说话,双手灌进袖口,搂在怀里,靠着桌子腿,坐在地上,睡着了。 半夜,醒了一次,有些冷,于是坐在凳子上,铺在桌角棉被上继续睡,汤臣依旧发着呆。 过了不久,桌子的抖动让我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我慢慢的抬头,借着火光,看见一个人影慢慢的走进了扎格的房间。 一回头,汤臣睡着了。桌子上,只有刘思蕾李月和阳金玉,桑叶不见了。 我急忙冲进扎格房间。桑叶双手拉着铁棍,颤颤巍巍的走着。 我情急之下,一把拉住桑叶,大喊:“你干什么?” “谁?”一声大喊,把所有人都吓醒了。 几人顾不得什么,衣服都没披上,就翻身下桌子踉踉跄跄的冲了过来。 扎格也行了,双手撑着自己往后缩了缩:“你,你要干什么!” 借着火光,我看到了桑叶那扭曲的面庞:“是他,就是他,杀死所有人的都是他。不杀了他,我们都活不下去了。不是他死,就是我们亡。我不能死,我……我要活下去。我要杀了他!”说着拿着铁棍的双手抬了起来。 我一把推到桑叶,抢下铁棍:“现在没法确定是谁杀人。我们也不能杀人。只能等着警察来判断。” “警察?”桑叶哭丧着脸,眼睛上黑眼圈显得眼眶深陷:“这冰天雪地里,没人会管我们。这里就这些人,如果我们不动手,他就会先动手!” 扎格有些惊慌,又往后蹭了几下:“你凭什么说是我杀的人?我没有杀人!你……你诬陷我!” 见桑叶要说话,我只能大喊:“你别说,闭嘴!” 桑叶却没有理会,大声哭号:“你没杀人?那娜姆母女为什么会死了?” 扎格讶异:“娜姆母女回家去了,怎么会死?你又怎么知道娜姆母女死了?” 桑叶愤怒的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娜姆母女的尸体就在客厅的地窖里!我们生活在两具尸体上。生活在两个可怜的死人身上,生活了大半个月!你还说不是你杀的?这里除了你,没人认识娜姆母女,也不会去杀她们。你这个杀人狂魔,你这个地底下钻出来的食尸鬼!” 扎格猛然间撑起上半身:“我没有杀她们,我没有杀她们!” 刘思蕾拉住桑叶:“桑叶!就算是他杀的人,你杀了他,照样是犯法的。哪怕你确定了他是杀人犯,但是他毕竟没有对你下手,你杀了他,一样被警察捉住,偿命!” 桑叶被偿命两个字惊醒了。只要活下去,只要警察来,那么任何违法的人,都不可能逃脱制裁。 汤臣冷眼看着扎格:“我们不杀你,我们也不能确定是你杀的人。但是,既然你嫌疑最大,那么为了自保,对不起了。我们要活下去。我们要绑住你!” 说完就去柜台找绳子去了。 扎格挣扎:“不,你不能绑住我,这个疯女人会杀了我的!” 桑叶却突然笑了:“哈哈,对,绑住这个杀人狂魔,等风雪停了,警察来了。他一样跑不了。哈哈哈!” 我沉默的看着他们所发生的一切,李月依旧在拍照。 汤臣进来将没有反抗力气的扎格五花大绑。断腿,又被绑住,再也不能有什么作为了。最狠的是,汤臣将扎格双腿紧紧的绑在了床位上。只要扎格想挣扎就会摔下床,在地上扭到腿,疼痛,足以让他失去行动能力。 深夜,再也没有睡意。望着渐渐睡着,以及被刘思蕾拥着睡着的桑叶。 我回头望向假寐的汤臣,伴着扎格屋里低沉的呻吟:“你刚刚醒着。你是故意装作不知道的,放纵桑叶去杀扎格!” 汤臣没有回话。 我又沉默了片刻,才说:“哪怕扎格死了,我们安全了,桑叶却要去偿命。你高兴吗?” 汤臣抬头:“桑叶?我认识她吗?” 那声音,冰冷彻骨。让我如同坠入冰窖。 还是发生了。在这种疯狂的环境中,心理学家一一设想的那些假设统统实现了。懦弱的人变得疯狂。友好的人变得嗜血。失去法律与秩序的约束,每个人心底的嗜血都在沸腾。我承认,在看到雪向娜姆四个字时,我很想冲上去,用燃烧的木棍,捅进扎格的嘴里。烫熟他的喉咙,他那贱嘴。但是我忍住了。 然而不是每一个人都忍得住的。 坐在那儿,拉开一罐可乐,喝了起来,凉意让我忍不住想要咳嗽,却怕惊扰几个女人,只能捂着嘴,低声咳了几下。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再次睡着了。我的身体真的很差,差到每天都想睡十多个小时。 清晨,大家陆续醒来,去躺在床上,都默不作声。 汤臣也醒了,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腿,又坐在条凳上,双肘撑着桌子,抬头看着被堂火熏黑的屋顶。 屋里,凉意更甚了。 坐到八点多。我看了一下表,才问道:“汤臣,你把扎格嘴也堵住了?” 汤臣诧异的回头:“我把他嘴堵住干什么,他能用嘴咬死人?” 我惊呆了站起来:“一个受伤的人一晚上没喝水,还被绑的不能动弹大早上起来会不喊喝水不喊痛?” 汤臣不在意:“管他那么多干什么!渴死了最好!” 倒是李月,抬起相机,看了看剩余不到一半的电。起身穿起衣服,快步走向扎格的房间。然而,我的腿睡麻了。根本没法走。只能原地跺脚。 李月拿着相机对着屋里拍了几张照片。靠在门上,默不作声。 刘思蕾拨开脸上散乱的头发:“怎么了李月?” 还没问完,李月回头撑着膝盖,吐了一地。 汤臣这才发现不对劲儿,走了过去扶住李月,望向屋里。 刘思蕾桑叶也起身,看向屋里。唯独只有我,那个位置什么都看不到,只能看到几人呆立着,时间仿佛停止了。 感觉到腿不是那么麻了,我才走着过去,适应两步,一个小跑,到了门边,双手扒拉着汤臣和桑叶的肩膀。 那床上,依稀有些火光,能看得清,扎格身上的绳子全都散开了。身体诡异的折叠着。嘴里咬着断掉的左腿的脚掌,腿与身躯形成一个诡异的不规则环形。脚掌撑裂了他的嘴。他的双手,死死的拽着床单。一根铁棍,从他双腿之间插进肚腹中,从喉咙下穿了出来,在穿进他的下颚。穿过脚掌。穿过他的上颚,顶破嘴皮,露出一寸在外面。扎格老板的头仰着,背部下面的床铺,漆黑一片,腥味并不大,臭味却很浓。因为,在死之前,扎格大小便失禁一床污秽。 如果从正上方看,这是不是一个“命”字? 扎格老板死了。这是第六个人。活着的,也是六个人。 娜姆母女,葛马,鬼哥,王仁,扎格老板。 汤臣,阳金玉,李月,刘思蕾,桑叶,最后的我。 第三天清晨,命案增加到了五起六人。没人会再觉得,接下来的日子,会好过。 第七章 风雪骤停之日 李月与刘思蕾没了往日的敌对,触肩靠着。 汤臣阳金玉相拥而坐。 桑叶竭力蜷缩着自己,仿佛要缩成一个刺猬。 而我,对一切毫无头绪。 葛马死时,表面上扎格老板嫌疑最大。实则嫌疑最大的是王仁。 随后葛马尸体消失。鬼哥死在后院。 接下来,爆发出无休止的矛盾。强奸,犯罪默认,友情破碎,情侣分手。 然后,带着一身嫌疑的王仁,命丧熊口。 愤怒的汤臣打了扎格老板,却让他断了腿。而娜姆母女尸体的出现,让扎格老板变成了最有嫌疑的人。 我们绑住了扎格老板,却成为了他命丧旅馆的导火索。 而现在,一切线索都中断了。 诡异的是,在场的众人,都没有什么嫌疑。反而让鬼魂之说,甚嚣尘上。 汤臣昨天还说,回去之后要迎娶阳金玉。一夜过去,却没了半分心气。 我,又该如何面对,逝去的,可能也找不回来的这两段感情? 一切,交织在脑海里。如今,我最痛苦的不再是无力的肺,而是脑袋。 我觉得,有必要理清楚一切:“汤臣,你说鬼哥有没有可能,是认识扎格的。” 汤臣愣神,许久才反应过来我在问他:“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这里是国道317转国道318的要道。据我所知,也是西川骑行大回环的重要一部分。我总觉得,鬼哥和扎格老板是认识的。”我的猜想,并不是毫无理由的,扎格老板和鬼哥的交流很奇怪。话不多的鬼哥,却和扎格老板交流过好几次。就在葛马摔死的那天。我目睹了他们的两次交流,一次交谈甚欢,一次却不欢而散。第一次,我听到了他们再说什么。第二次,我却什么都没听到。然而这一切,我却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我觉得,这只是正常的交流。如今,扎格老板死了。这些交流便不正常了。 或许汤臣不知道,我也是一个骑行爱好者。一个未曾去实践的键盘侠。我曾经在吃不起饭的时候,花了三千块,买了一辆组装山地车。油气神叉,喜马诺车架,m300油碟。一切都是适合骑行川藏的配置。 “我不知道,扎格老板不是说他也才到这里不久么?” 我却不这么认为:“他有没可能是故意撒谎?毕竟,笔录或是后面的谈话,都是在鬼哥丧命之后。” 汤臣没说话,陷入了漫长的思考。现在,最缺的是时间。最不缺的,也是时间。我等待着他的回答。 良久,汤臣摇头:“没可能,从塔公下来,到kd市,全是下坡,全场六十公里。哪怕是选择休息,也会选择塔公或是一鼓作气进城。骑行者,没有在下坡路段整修的习惯,鬼哥这样的老手,哪怕是夜骑,也会冲入kd市。” 是吗?鬼哥的确是老手,甚至可以说是川藏骑行大神。但是,老手也是新手来的。鬼哥开始骑行的年代,不比现在。那时候,他们都是用的v刹山地车,甚至是普通自行车。长达六十公里的下坡休整也算正常,更不要说遇到突发情况,比如换刹车片,换胎什么的事情。我总是感觉,鬼哥对这里很熟。 那天,在楼道偷听的人,十有**是鬼哥。只有他和桑叶,才穿着厚蹬的皮鞋。我们因为是自驾游,全部都是穿的软底皮鞋。在楼道上踩不出声音。 为了证实这一点,我只能问当事人:“桑叶,葛马死的那天,我和刘警官去勘察他的房间时,你上过楼道吗?”那天?呵呵,不过是前天而已。但是感觉已经过去好久好久了。 桑叶楞了一下,下巴支在膝盖上:“那天,我和王仁在厨房做饭,从来没出来过,你可以问他们。怎么,你怀疑是我做的?”说着,抬起手,指了指汤臣。 汤臣点头:“恩。那天我记得很清楚,在做晚饭的时间,唯一上过楼的就只有你们和鬼哥。当然,我是说的在我和阳金玉上楼之前的事情,之后,我就不知道了。” 汤臣他们也上过楼吗?我似乎想到了什么,对,那天我故意说了桌上的套套,汤臣受到这个的启发,才去拿了套套。我急忙问道:“你们在楼道上踩出过很响的脚步声么?” 汤臣摇头:“没有,不过那天我们上楼时,听到你们在说话,就下楼了。然后鬼哥又重新下来了。最后你们才走了下来。说是回房间找东西,没找到。” 如此,偷听的人是鬼哥这一点,就证实了。 “那天,鬼哥在楼道偷听我和刘思蕾说话。” “什么!”在场众人纷纷惊叫。 刘思蕾诧异:“难道,杀死葛马的是,鬼哥?” 我摇摇头:“死无对证,证据也太少。只能说,最大的嫌疑对象从王仁和扎格老板身上,转到了鬼哥身上。至于能不能证实,我却不知道。除非,我们能找到鬼哥不可能作案,或者可能作案的证据。” 汤臣沉默了。虽然,他和鬼哥关系十分要好。但是,他也明白了其中的一些道理。我曾经告诉过他,鬼哥引导我怀疑王仁的事情。那是在鬼哥死亡之后。 而且,杀人嫌疑放在已死的人身上。总比放在我们这些活人身上好。起码,能给自己个安慰。 聊完这件事,我又想起了其他事情:“桑叶,无意冒犯,但是,我很想知道有关你和葛马事情的细节。” 桑叶听完,愣了愣,将头紧紧的缩进了怀里,十分抵触。 “我知道,你不愿意说这件事。但是,没有什么比让我们几人安全活下去更重要了。每一件发生在这里的事情。都可能是关键线索。” 桑叶抬起头,眼角泪水闪动:“我刚到旅馆时,旅馆只有葛马和扎格老板两人。那时候黄金周刚过,根本没什么生意,或许是扎格老板看我可怜就留下了我。”说到这里,桑叶似乎回想起了真正让她不堪回忆的过去:“我对葛马很有好感,我曾经暗示过他,想和他……和他同床。但是,他不声不响的拒绝了。但是没想到就在一天之后的晚上,他守在楼道,没容我说一句话,他就把我拖到他的房间,……了我。第二天,他却向没事人一样,和我有说有笑。或许,他是觉得之前我表露过那种想法,第二天我也愿意吧。但是,我经过一天的了解,已经不想和他发生什么了。我那天,亲眼见到他偷偷进入扎格老板的房间。而扎格老板……” 说着,桑叶忍不住哆嗦,回头看了一眼扎格老板紧闭的房间门:“扎格老板穿着女人的红色长裙,穿着一双奇怪的高跟马靴。我当时对他们很厌恶。但是我没想到,他依旧……了我。之后我以为再没有什么事了。没想到24号,噩梦又发生了。我很痛苦。我却知道,扎格老板可能发现了一切。或许是出于嫉妒或者狠,扎格老板对我,没了往日的热情。”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吸了一口气。扎格老板是一个异装癖,桑叶也曾经说过。但是桑叶没说过,扎格老板和葛马还有那种苟且之事。难怪,葛马死后,扎格老板不顾一切的抱起了他的尸体。 但是,一个同性恋,为什么会强迫一个异性和自己发生关系。难道他是一个双性恋? 这,不合常理。双性恋,是随着时间从同性恋中转化出来的,葛马年纪并不大。如果是在外界,只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而已。 李月听到这里,却忍不住捂住嘴。却没什么能吐得出来的。 汤臣对扎格老板更是不屑了。或许是想到扎格老板惨死,又没了恶语相向的冲动。沉默的看着火苗。 屋里的木材,不多了。 桑叶看着反应不一的众人:“我不知道,有一点,我该不该说。” 刘思蕾疑惑的看着桑叶:“葛马和扎格老板之间还有什么秘密?” 桑叶摇头:“不,是有关王仁的。” 王仁? 王仁的秘密?我忍不住问道:“什么事情?” 桑叶回忆:“那天,我和王仁发生关系后,就躺在黑乎乎的房间里,王仁小声给我说,让我跟着他,以后他会发达的,他会对我好。我当时认为只是王仁对自己的期待,对我的敷衍。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有用的线索。” 发达? 阳金玉摇头:“五年了。在我们公司,一个买保险的业务员做了五年。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么。干一年的销售,是人才,干三年的是人精。干五年的是傻……”或许,阳金玉不想辱没已经去世的王仁,生生的吞下了最后那个b字母开头的字:“更不要说是一个保险销售员。” 汤臣离开那家公司前,他们三人是同一个团队的成员。汤臣离开时,已经做到了小团队团队长。而如今的阳金玉,也是一名基层小领导。唯独王仁,依旧是个业务员。我对王仁了解不多。只知道他父母都在云南一家制药厂工作。不算富裕,其他家人是nc市的农民。他有个妹妹。我甚至不知道那是不是他亲妹妹。 然而,可以得出结论的一点是。他是一个很懒的人,安于现状。不想拼搏。也不想未来。一个或许性格有些小贱但毫无雄心的人,说不出那种骗人的话。那句话,一定有什么深意。难道,他中了五百万的大奖? 据我所知,大学之后,他已经不再买彩票了。 唯一,可以确认的是。王仁真的爱上了桑叶。这个比他大两岁的有夫之妇。 王仁听说桑叶已经结婚,并且被葛马强迫后的愤怒。让我记忆犹新。那时候,我甚至觉得王仁会对葛马的尸体做点儿什么。 在我思考时,刘思蕾说话了:“或许,我也遗漏了什么。” 李月转头看了看与她并肩坐着的刘思蕾。 刘思蕾陷入回忆:“杨赣,给我说过同样的话。” “恩?”同样的话,床上的情话么?这个时候拿出来说? 看着我们疑惑的目光,刘思蕾摇头:“你们理解错了。我是说,杨赣给我表达过意思相近的话。在四姑娘山上争吵时,他的原话是‘你不就是觉得我是个有着莫名其妙爱好的穷小子么?我以后会发达的,我证明给你看,我能养得起你,你回来吧,我继续做你的男朋友,你继续做我的女朋友。'我当时觉得他在羞辱我。我并不是一个拜金女,我对他的话十分反感,于是骂了他。然后他很愤怒的说我是****。我也骂了他骂的很难听。” 鬼哥,王仁,先后说出了这些莫名其妙的话,我不得不思考其中的含义。 鬼哥,杨赣。一个小骑行店的老板。或许,他开骑行店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爱好。汤臣曾经说过,鬼哥每年有一小半的时间,都在西部几个省份晃悠。如果硬要说他和王仁有什么共同点。那便是,胸无大志。 两个胸无大志的人,不谋而合。不约而同的对着两个女人,说出了我以后会发达的这种话。 如果是汤臣,或者我大学时的另一个好友,胡六一,或许我会相信,毕竟他们真的正在接近发达这个字眼。 发达,这个词,总让人觉得是一夜暴富。一夜暴富的办法,买彩票,不义之财? 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汤臣站起身来,环视周围:“别说这些有的没的了。或许,一切的答案都在这个旅馆中。只是我们没注意而已。或许,那个鬼魂,就在某处。我要去寻找答案。我就不信,一个闹鬼的地方,没人记录过曾经发生的事情。” 闹鬼,总要有什么事情,才会让原来的老板尼桑放弃这家店。让扎格跳进了这个火坑。 我认同的点了点头,也从冰凉的地上站了起来。 满屋的寻找,却什么都没找到。 我走进柜台,拿起了烟,却看到,柜台抽屉半打开着,里面似乎放了什么。拉开抽屉。竟然是一本书。 这本书,竟然是汉语写的。 不过,没人知道,我认识藏文,哪怕是藏语写的,我也能读懂。虽然,我不会说藏语。 书的封面,写着很多话,其中一句是:“塔公乡志。” 莫名其妙的四个字。这本针线装订,手书的书,竟然是一个有着治史情怀的人么? 当我将要翻开书页时,李月大喊:“你们看!” 我以为发生了什么,随即顺着目光看了过去。 李月,却指着后墙唯一的窗户。 顺着窗户看了过去,我有些不明白。 李月看了看我:“你傻了!雪停了!” 风雪,骤停之日。 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字“,逃”! 第八章 雪路惊魂 “邦!”厚重的书落在柜台上,激的所有人打了个激灵,我看着发愣的众人:“还看什么!带上必要的东西,逃!” 逃。对,我用的就是这个字眼。压抑的黑暗,浑浊而冷彻肺腑的空气,冰雪都冻不住、狂风都吹不散的浓厚血腥气。我要,逃离这一切。 汤臣顺手提起两个箱子,我着急的打掉了他手中的箱子:“我们要爬山,别带这些没用的东西。什么都不带了,都走吧!” “爬山?”李月疑惑的问出口。 对,爬山,并没有错:“屋外路上积雪都快到三十公分了,下山等于找死。只要往山上开十公里,只要十公里就能进入草原。我们就能进入塔公!” 刘思蕾点头:“没错,下山容易出事故,三十公里,谁也不知道要用多久才能到达,夜长梦多。” 我们交换眼神,都同意了。临到门口阳金玉突然问道:“你的车能载多少人?” 我愣了一下:“我车是2。0t涡轮增压的,而且是老式美国车用的涡轮引擎,油耗大,动力也大。坐满没问题。” 一二三四,五六。我们还有六个人。 阳金玉拉开大门,低头躲避风雪:“我的车动力不太大,你们其他人一辆车,你在前面开路,我跟着过来。” 汤臣看了一眼阳金玉那辆1。6的自然系发动机小车,有些担忧:“能不能全部坐你的车?” 我还没回话,阳金玉摇头:“不可能,哪怕是涡轮增压的车,这么高的海拔,也不可能载着六个人爬山。” 汤臣才点了点头。 车上全是积雪,好在连日来没有化雪迹象,雪依旧是雪,没有结冰。 我奋力扫掉一大块积雪,大喊:“别愣着,赶紧把两个车车顶的积雪都扫掉!” 六个人齐齐动手,很快,就把积雪扫掉了。 蓝色的mkz,成了我当下的最爱。比买它那一天,更喜欢它。这是我们的命。 坐在车上,我踩下发动机,听着稍微有些低沉,却熟悉的引擎声:“来不及热车了,边走边热。”说完,点下d档键位,转出院落。几次操作后,定下d2档位,汽车引擎声宛若爆炸。不到五秒转到了三千转。车子,不过才前进了十多米。换成d3,速度徒然加快,这几天习惯了呆立不动,车速进入三十,我就觉得很快了。 后视镜瞟到,那辆斯柯达跟了过来,我便放心的大踩油门,轰出了速度。 虽然是自然系引擎,却只搭载了阳金玉自己,她的速度,不比我慢。 飞雪扬起,在路上留下长长的冰道。 冰渣打在车身上的砰砰声,如同砂石在击打。而我,却顾不得许多。 后视镜中,为了保持视野,阳金玉放慢了速度,远远地跟着我。 副驾驶上,汤臣松了一口气。却又想起了什么:“那个杀死扎格老板的人,还在我们车上吧?如果是,我希望到了派出所,ta能自己去自首。为了自卫,或许只是自卫过度而已。若是不自首,很可能是谋杀。我不希望失去两个朋友后,再失去一个。” 没人接话,只有汽车引擎,与冰雪的声音。 突然,汽车溜了一下,我迅速把稳方向盘,继续前进。 刘思蕾也开了很多年的车了,感觉得出来后轮打滑了一下。不同于四驱打滑时能止住,这辆车是前驱,依靠强悍的动力能扭转打滑,但是依旧感觉得出来。 看着窗外,刘思蕾若有所思:“靠中间一点吧。下来时,路内侧是泥,也许结冰了。而且还有个小沟。掉进去恐怕推不出来。” 我点了点头,将车甩出来了一点。大雪刚停,根本不用担心反方向有车过来。没人会在这时候出行。 汤臣看了看后视镜,阳金玉跟了过来,也离开了路牙。 后排,桑叶拱了拱李月:“好冷。” 我拍了拍脑门儿:“都给吓傻了。”点开了座椅加热和暖气。 不多时,车窗上开始起雾,我稍微开了点儿车窗,我这一侧的雾气消散了。 沉默的李月突然冒出一句:“你说人活一世,都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我怎么知道? 汤臣板着脸冷笑:“呵,人活一世,总有那么一件事活该。我们就活该在,太爱玩儿。玩儿什么不好,玩儿自驾游。东南北哪儿去不得,偏偏来西面。西面大好河山,偏偏来西川。你看,着连山的树叶,还依稀能看见黄叶红叶。这就是我们想看的么?为什么我看见的却是,白雪下,鲜血直流的鬼哥,看见的是王仁的皑皑白骨?” 人活一世,的确总有那么一件事活该。张飞活该喝酒,命丧卧榻。曹操活该多疑,头疼欲裂。正德皇帝活该好玩,落水死于肺炎。我?我活该抽烟,但我没想过,要在死前,搭上这么多人的性命。或许,我们闯入了,本不属于我们的故事。 刘思蕾摇头:“汤臣,你别那么悲观,出去后我们依旧该继续我们的生活。” 李月却侧头:“王仁的生活呢?” 王仁的生活?王仁成了一头黑熊过冬的储备。 我不知道这片土地有什么神秘的力量。鬼哥汤臣,我,我们这些人,热衷这样的地方。 一片黄叶,随风吹落,或许是衰败的象征。漫山黄叶,却让人觉得,很美。 美到可以丢了性命? 骑行者,每年都会有那么十几个命丧这片大山以西的山崖。但是有哪一位是活生生被人用菜刀捅死的么? 我没空想这些,我还要开车。 路上,有一处白雪诡异的有些凸起,形成了一个貌似条形的隆起。 太阳光从东来,越过山,落在白雪上,闪起一点一点的光亮,如同星辰。 我下意识的躲过了这个隆起。 汤臣想到了什么,急忙用双手擦掉了窗上的雾气,看着后视镜:“这是阳金玉来的路上撞断的木杆!” 我下意识的踩了一脚刹车,车子慢了下来。汤臣打开窗户,顶着寒风探出身子:“小心地上!” 空荡的高山中,剧烈的喊声激起回音,先是前路,后是左侧悬崖对面的山壁。 我一把将他拉了回来:“你疯了,想引起雪崩吗?” 汽车的引擎声,已经让我颤颤巍巍了,我甚至不敢用喇叭声音提示阳金玉。汤臣却不顾一切的翻了出来、我只能安慰:“哪根柱子上面隆起的雪堆,在太阳下反光,阳金玉看得到的。” 车子缓慢的走着。斯柯达也慢了下来,或许是听到了喊声,也或许是得到了我降速的信息,她轻点刹车,绕过了那根杆子。 我只能看见她的车绕过了,却看不到她车的全貌。 躲过这个杆子,我点了一下屏幕,走了三公里了。 不多时,我感觉车子抓地稍微有些吃力,我诧异的侧头看着汤臣:“冰?”积雪下面,结冰了。 或许是第一天下雪的中午,雪稍微停了一下,高辐射的太阳光,融化了雪,后来结成了冰。 我依旧保持着三十多码的速度,不敢再提速了。 桑叶看着苍茫而雪白的大山:“我们会死在这里么?” 死?开车时,最忌讳提到别人的事故或者死这个字眼。 我不高兴的回话:“闭嘴,别乱说话。” 这个时候,我的心很乱,并不想外面的雪那样纯洁雪白。我也在想一些不好的东西。但是,我讨厌别人说起,或是戳破这一切。 李月拍了拍她的肩膀:“我知道,在这样一个封闭恐惧的环境中,没人会好受。我曾经经历过更黑暗,更痛苦的时候。一切都会过去的。” “什么时候?”刘思蕾问出了口。 更黑暗,更痛苦,我也想象不到,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是什么事情。 李月惨淡一笑:“还记的那张我得奖的照片吗?” 照片?雪豹! 李月有些哆嗦,似乎回忆起了往昔:“那一年,我只是一个摄影助理。我的老师,我的老板赵红学带着我,到了贡嘎山。他告诉我,贡嘎山是人类没法征服的山峰。从来没人登顶成功过。珠穆朗玛跟贡嘎山比起来,不值一提。然而,我们却背着包,上了山。因为山上有一种能征服雪山的生物。雪豹。蹲在半山腰,依旧不见雪豹的影子。他认为我们呆的地方太矮了。然后继续攀登。那时候,我们已经过了岩石裸露的区域,爬到了冰雪永久覆盖的地方。甚至,我看见征服天空的金雕,在下方的天空中盘旋。突然,他失足了,单手挂在一块岩石上。我用力拖住他。你们猜,他说了什么?” 没人会接话,谁都从报纸上看到过那个结局。除了桑叶。 “他将一直挂在肩头的包丢给了我。对我说‘其实不用再爬了,这里已经是雪豹出入的地方了。我来过一次,在这里却没有拍到它。我恐怕也没机会了。你帮我完成一切吧。我累了。'然后,他松手了,摔下山崖。我不知道他是说他抓着岩石累了,还是不想在找下去了。带着两包补给,裹着厚厚的棉被,我在那儿蹲了三天。三天,我怕生火会吓走雪豹,没有喝一口热水,没有吃一口热饭,咬着密封着依旧被冻出冰渣子的牛肉罐头。终于,我拍到了那张照片。公安见到我然后入山寻找他时,给我说,你是个疯子。没错,我就是个疯子。我甚至傻到用我那并不好的相机和镜头,只拍下了雪豹模糊的影子。也没有想到用他的相机拍下清晰的照片。然后我还得奖了。真是莫大的讽刺。生活在黑暗中,整整一年。我才醒悟。既然他到死,也在追求那张照片,我帮他完成了,还有什么好遗憾的。也许,有一天我还会上一次贡嘎山,把自己卡在半山腰的某个石缝里,拍一张更好的照片,不发表,仅仅烧给他。” 李月从来没给我说过这个事。事实上,我有三年没联系她了。 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年,她交到了男朋友。我的室友拿我和她开玩笑,说了些荤话,然后,我们都被她拉黑了。全方面拉黑。直到那个朋友结婚。我才又一次见到了她。 我只知道,喜欢摄影,喜欢满天下走的她,功成名就了。我却不知道,任何一个细节。我甚至不知道,她得奖时,哭了。 那些,是我在后来上网时翻到的。或许,我那时候没明白那眼泪下的真相。现在,我有些懂了。 一个,性格冰冷,却多愁善感的女人。多么莫名其妙的人生。 “嘟嘟!”悠长而急迫的喇叭声惊醒了众人。我回头,却看不到后面的车了。 汤臣划拉打开车窗,探出去:“阳金玉的车不见了!” 车不见了? “哐当!咚咚,轰隆隆!”一连串莫名其妙的声音传了过来。 汤臣回身,双手紧拽着我的衣袖:“倒回去!” 我一脚踩停了车子:“这里没法掉头!”说完,挂上倒挡,往后倒去。 吧嗒,一个雪花打在窗户上,我却扭头看着后视镜,没有注意这一切。 一粒雪花从车窗缝隙中刮了进来,打在我的眼睛上,我也顾不上了,衣袖一抹,继续倒车。 转过那个阻挡视线的弯道,路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两道,扭曲着,直通山崖的轮胎印子。 山崖旁,护栏拉开了一大截豁口。 我踩停车子,胡乱在中控区下面的储物箱里摸了摸,拖出一大块铁块。那是无线电的一个部件。 扯断电线,打开车门,我将这东西,卡在了车轮下。 扑倒崖边。 崖很陡,又长满了各种树木,依稀看得清,白雪上,留下了几个破碎的塑料板。那是车前保险杠的碎片。 汤臣疯狂的扑了过来,一把抓住本就不稳的护栏,护栏摇摇欲坠。我一把将他拉了回来。汤臣被我拉的倒在了地上。 但是他却翻身爬了起来:“滚开!” “你想冲下去吗?” 三女也打开车门,跳了下来,一起拉着汤臣。 风依旧刮着,阳金玉却消失在了风雪中。 汤臣跪在路牙上,淘淘大哭。 风大了,卷起白雪,迷了我们的眼睛。天上,雪花大了。 桑叶惊恐的抓着我:“雪大了!又下雪了!” 我望了望天,终于,做出了一个我自己都不忍心的动作。我一把将汤臣掀翻在地:“别傻了,走!再不走,都得死!” 汤臣被我推上了后座,双目无神的他,呆坐着。 我看了看山下,对不起,等到风雪停了,如果我们还活着,一定来找你。 刘思蕾坐上了副驾驶。 我看了看车身,一切完好,上了车。 桑叶惊恐的问道:“雪下大了。我们能冲上山坡吗?” 我看了看刘思蕾:“离塔公还有多远?” “三十公里左右。” 我咬着牙:“不能再上去了,哪怕冲上了平地,这么大的风雪,我们也活不下去。返回!” 刘思蕾看了看车上几人:“怎么回?怎么掉头?” 我看了看依旧沉浸在悲伤故事中的李月,双目无神的汤臣,惊恐的桑叶。回身扯下了无线电最后一块:“我倒车,你帮我垫轮胎。” 刘思蕾瞬间懂了。接过铁块,打开车门。我想起了什么:“等一下!”说完,打开车门,费劲的从轮之下的雪里,摸出了另外一块铁。 刘思蕾接过这一块铁,点了点头,走下了车。 我发动车子,绕出一个小幅线,将车子斜在路上,然后慢慢往山崖方向退。 那里,就是阳金玉落下山崖的地方。 刘思蕾高喊:“停!” 我看了看前面的树,判断了一下路牙和水沟的位置:“不行,转不过去,如果陷进去,我们就死定了!” 说完,继续后退,轮子快到崖边了。整个车尾,已经到了路外面。 阳金玉冲过去垫上一个铁块:“垫了!” 听到指令,我才敢换挡往右侧打盘子。 车身微微斜过去,刘思蕾在前轮下面垫上了铁块。手伸出雪时,冻得通红。 我换成倒挡,打着右盘子,缓缓退后,又是退后,后面又是上坡,退的很艰难。终于,车身摆正了:“上来!” “等一下!”刘思蕾摸到轮胎痕迹的尽头,摸出了铁块,又摸出了另外一块,才上车:“也许还有用。” 也许还有用?哪怕雪突然再停了,我也不想冒险了。 顺溜着下去,压在车轮印子上,略微感觉有些滑,我只能躲开四道轮胎印子,往回开去。 风雪更大了,卷起的风雪,甚至铺上了挡风玻璃,雨刮器自动打开,刮的不停。 我顾不得许多,加快了速度。 五十码。六十码。我还想更快。但是理智告诉我。那是找死。 漫长的旅程,不过五公里,却是我人生中开过的最漫长的五公里。 刚刚那略微喜悦又夹杂担忧的心情不见了。万念俱灰。 也许桑叶说的对,我们都得死。 “注意开车,集中精神!”刘思蕾看出了我在想事情,大吼提醒。 “呵呵,不如我们也都死了算了。没必要躲了。或许真的有个鬼。”后排汤臣不知道什么时候回过神来,苍白的面容,惨淡的笑容,说出了一句让气温冷了十度的话。 我顶着椅背紧握方向盘:“死?你有没有想过你的父母?” 父母?我的父母呢。我没想过他们。起码,在此之前,我没想过。 “呜呼呼!”轰隆的引擎声,也盖不住风声,风真的太大了。 路上刮起了白毛风。 我甚至看不清前路。 这是一条风雪之路吗?不是,这是一条让人发疯的血路。 遥远的路,漫漫。 一个过弯,刘思蕾突然眯着双眼:“客栈!” 客栈?风雪间隙中,我看着那个黑压压,看不清样貌的屋子一角,一种难以名状的心情,涌上心头。 这路上,似乎只有那一处房子。 这时,要命的诡异旅馆,竟然成为了我们心中的救命稻草。 不去,百分之百要死。 去了,管他能遇到什么呢,不是能活的更久么?哪怕最后还是死路一条。 一盘子打进院子,根本停不下来,车子横着飘向院旁积满雪的树。 哐当。树上大雪落下,盖住了整个车子。 第九章 神秘的笔记 人生如戏,三年一季。白驹过隙,年少不羁。等我想三年,梦三年,过三年,然后且忆三年。悔我痴三年,乐三年,游三年,最终不忘三年。 悔大学三年做过的白痴事情,乐三年游戏人生,最后游三年。这才第一年,我希望我能走完最后的两年。 是不是在三年中能经历大部分人应该经历的事情,便不虚人生在世一场? 2015年,9月25日,医生对我说,你得了肺癌。 对肺癌了解并不多的我,问了一句,我是晚期吗? 医生摇头,早期,向中期发展中。说话时,医生并没有那么轻松。 我发现了,询问他。 医生说,肺癌死亡率极其高。晚期必死无疑,早期,死亡率在一半以上。经过合理科学的治疗,有一半的存活率。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将自己当做是一个死人了。 所以,我并不害怕可能会带来死亡的一切。 大雪压在车盖上,刘思蕾压开侧门按钮,使劲儿往外推。却推不出一点儿缝隙。 李月桑叶同时推开了后座两扇车门,依旧推不开。 刘思蕾一边推,一边大喊:“你愣着干什么,推啊!” 推?推门能有什么用。雨刮器都被雪压的刮不动了。 我驱车向前,挪了三十公分,感觉到右车身和大树之间的摩擦。又打盘子向后挪了三十公分,然后再向前挪。 几人也终于安静了下来,不在推门。 终于,几次蠕动后,车子脱离了积雪,重见天日。 外面并不是什么好东西,映入眼帘,便是半掩着的旅馆大门。 我息掉火:“冷静,遇到什么事都需要冷静。”说完,打开车门,率先走入门内。 躲在半扇门后,我仅仅的拽着胸前的衣服。我的肺,疼痛欲裂,如同被人用铁砂纸在上面打磨一样。 钻心的疼痛过去,车上几人走了下来。我才探出头,用钥匙关掉了汽车。 喷咚。大门关上。 篝火依旧燃着。前前后后,不过离开了十多分钟,可笑的是,我们又少了一个人。 我走向柜台,拿起那本书,翻开了扉页。 “我来到旅馆时,发现了这本书。上面记录着一些有意思的事情。都是有关塔公或者xd桥的。时间在最近五十年。不过到了近十年时,成了空白。于是我补全了这十年发生的一些事情。零零散散,很混乱。貌似破坏了书原有的气质。不过,我还是写了,总不能撕下来吧。特写下序言。让看到书的人明白,曾经有个人写过半本好书,然后我凑齐了半本烂书,与它合成一本。——杨灿。” 杨灿?汉人名字? 翻开第一页。一句藏语开头,意思是太阳永恒照耀,佛与人同在。或许翻译的不好,大体就是这个意思。也许是佛光普照的意思。 一 雅拉神山下,牛羊成群,许多神的子民,出生在这里。 古来,天灾**遍及藏区,妖魔鬼怪横行,黎民百姓遭受荼毒。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为了普渡众生出苦海,向阿弥陀佛请求派天神之子下凡降魔。神子推巴噶瓦发愿到藏区,做黑发藏人之王——萨尔王。萨尔王,出生在雅拉神山下。 这是《萨尔王传》的原话,我以为妖魔是玩笑话,我以为观世音菩萨也是玩笑话。萨尔王成书时,我佛如来都没出生,怎么会有观音菩萨。花教诞生不过千年,编撰故事也太不会编了,为何会写完这样一个故事来愚弄人们。 【读到这里时,我是不明白的,因为萨尔王传我知道,故事形成于公元前二三世纪,然后在唐代彻底定本。哪怕是公元前三世纪,佛陀,或者说如来都已经出生了啊?】 【随即,我想到了一个不该想到的问题,藏传佛教尊如来?这个作者,是一个汉族佛徒么?我继续看了下去。】 后来,经过了一些事情,我渐渐明白。原来,萨尔王的传闻是真的。公元前二百七十年,如来出生五百年前,萨尔王来到了人世。观音,却不是哪个观音。而是那个人。 【如来出生前的五百年,公园二百七十年?这个如来,也不是我们熟知的那个如来。】 塔公寺,已经一千多年了。依旧还有着我教法王留下的遗愿封贴。也留下了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我走出塔公寺,来到了这里。寻找转世萨尔王。 可笑,我不是这只教派的信徒,我却在寻找一个一世成佛的人。 或许,塔公寺哪位活佛,从品性与修养上,的确可以称作佛。可他毕竟没经过千万世修行。 “啊!”当我读的渐渐入迷,思考越来越多只是,楼上传来尖叫。 会丢下书,环视周围:“桑叶呢?” “哒哒哒哒!”激烈的跑动声传来,桑叶从楼梯上跑了下来。 我上前一步:“怎么了!” 桑叶一把搂住我,将头埋在我的怀里:“有鬼……鬼!”最后一个鬼字,及其刺耳,让我有些不适,胸口又疼了起来。 忍着疼痛,我低声:“别急,你看到了什么。慢慢说!” “葛马!我看到了葛马的影子,就在他的房间!” 葛马!一股阴风,从脊梁骨穿过,厚重的衣服,也挡不住寒意。 “啪!”轻声脆响让所有人心脏狂跳。 汤臣大喊:“管他是人是鬼,就算是鬼,我也要再杀他一次!”说完冲上楼梯。 他上楼时,我耳边似乎听到了什么东西打在棉花上的声音。沉闷,微弱。 我甩开桑叶,大步追了上去。 刘思蕾李月也快步跟了上来。 周围没有人,桑叶只能跟着上来了。相比鬼影,人更怕孤独。 汤臣率先冲进了葛马的房间。里面什么都没有。地上,有一个破碎的打火机,依稀还能闻到气味,似乎是刚摔坏的。 我与汤臣面面相觑。汤臣扑在打开的窗台上,往下看去。我也看了过去。 窗下,雪地中,一个大大的人印子,清晰可见。 那个位置,正是当日葛马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刘思蕾李月先后过来,挤在窗口,看了下去。 桑叶小心翼翼:“你们看到了什么。” 没人回话。鬼哭狼嚎的风声,替我们回答了这个问题。 桑叶装着胆子走了过来,看了看窗外。当她看到那个人印子时,我清晰的感觉到,她搭在我手臂上的手,握得很紧,抓疼了我。 “鬼!一定是鬼魂!摔死的葛马回来了。又一次重演了当日的情景。”桑叶吓破了胆,一直重复这句话。 我摇了摇桑叶的肩膀:“怎么可能。这绝对是一个人摔倒在地雪地上留下的印子。这里还有个什么人。” “人?”汤臣低语:“什么人,摔下去然后凭空消失了?爬起来跑掉不会留下印记?” “你怎么知道没印记?”我大声反驳:“风雪迷眼,如果印子浅,根本看不清。我们下去看。” 说完,我走向楼下。几人跟在背后,走了过来。 楼道与旅馆大门在同一条线上。右边是进后厨的门,左边是一个杂物间,小通道尽头,就是旅馆右侧的门。那个杂物间外面的角落,是曾经放着葛马尸体的地方。如今放着鬼哥。 我不忍心再多看一眼鬼哥,侧着头避了过去。 打开门,风雪扑面。风,正好是山上来的,对着年吹着。 低矮的栅栏,已经被雪完全覆盖了。不仔细看,还以为只是一个小土包。 雪印子还在。我蹲下来仔细看了看。身后几人,鱼贯而出。 我挡住了要上前的汤臣,指着雪印子人腿的位置:“仔细看。” 汤臣蹲下来,翻过帽子盖在头上,看着印子:“那是一个脚印?前脚掌?” 我点了点头:“我们犯了个大错误。二楼窗户支出来不少。当时那个人应该刚刚摔下去或者说跳下去。我们低头去看的时候。那个人应该站在这儿。躲在这里。”我指着汤臣旁边的地上。哪儿有个压扁的冰坨子。那是深纹路的鞋底带起雪块,然后又落下,才会留下的东西。 汤臣猛然间打了个哆嗦:“真的有人?” 难道,那个杀人狂,就是这个,一直隐藏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的,多出来的一个人? “一定是这个人!他杀了葛马。晚上溜回来准备拖走尸体,没想到遇到了鬼哥,鬼哥被他杀死,他却拖不走两具尸体。或许觉得鬼哥什么不会留下证据,于是带着葛马的尸体逃了。然后他杀死了扎格老板。娜姆母女也一定是他杀的!”汤臣也明白,这不是个鬼,而是一个人。 桑叶颤颤巍巍,靠着木柱:“但是,我看到的,是葛马的身影!” 汤臣回头:“那是你被吓到了,产生了幻觉。” “如果是你说的这样。这个人,杀死葛马后,躲在哪儿?为什么要跑回来偷尸体?天寒地冻他又躲在哪儿?这里的树不密集,根本没法藏身。”我指着眼前的树林说出了疑惑。 “这里没法躲,后院后面呢?哪儿是一个斜坡,哪怕在旅馆二楼都看不见后面是什么。谁知道是不是不远处就有房子?”刘思蕾回话。 李月点头:“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后院应该留下了他逃跑的脚印。现在刚不久,雪盖不住。” 汤臣一听,转身走去。右侧,是后厨,后厨依旧有屋檐下的石阶,如果踩着石阶摸过去,不会留下脚印。但是一旦绕过后厨进入后院,想要朝着山上逃去,一定会留下脚印。 我们跟了上去,一个人很不安全。 刚转过角,汤臣愣在那儿,我看着雪地,什么都没有。 刘思蕾皱眉:“他会不会一直绕过后屋,从旅馆左侧逃了?” 我们围着旅馆的地坎转了一个圈。没有半个脚印。什么都没有。难道,真的是鬼魂? 不可能,世上没有鬼魂。 转回右侧的门,刘思蕾低头:“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关掉所有的门窗,我们不能出去了。李月方洛二楼,我们一楼。检查所有的门窗,一楼门全部用东西堵住。” 我点了点头,不管他是人是鬼,既然他从二楼跳了下去,说明他没有穿墙的能力。封闭所有出入口,不管他怎么进出,都会惊动我们。除非他能凭空跳上二楼的走廊从楼道下来。 二楼,其实只有葛马的房间是打开的。 我和李月先后走上二楼。 刚刚上楼,李月突然回身抱着我:“我好怕。赵红学死时的样子,一直噩梦中出现。我好怕,我怕我也会死。我不想变成冰冷的尸体。”说完,抱得更紧了。 我拍着她的后背:“我死,都不会让你死。放心吧。” 说完,松开了她抱着我的手,侧身走到了葛马房间门口。走过去关上窗户,仔细的看了看窗台上的印子。这人没踩在上面,而是跪在上面,手抓着窗框滑下去的。是不是当时葛马也是这么下去的? 葛马干嘛要偷偷的这样下去。我摇了摇头,可能是想太多了。 关上门,用楼下带上来的锁锁住。我看了看旅馆前面的院坝。 旅馆一楼挺高的,将近四米,只是二楼比较矮。前院的柱子都撑在过道楼板上,爬上来的可能性不大。除非玩儿特技,甩飞爪什么的。要不然就是搭楼梯。总之就是一点,想不发出声音就爬上来,绝不可能。 看了看楼道,李月先快步下楼了。 我摸了摸口袋,丢出一个糖纸丢在地上。这还是在车里拿到的。总觉得有用,就揣进了兜里,现在果然派上用场了。 我丢的位置,风吹不过来,不管是南风还是北风都吹不到那个位置。但是走楼梯时,很容易踩到。 走下楼,一楼几人脸色不好看,我有些疑惑:“怎么了?” 汤臣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后厨通向后院的门虚掩着的,我记得我们是关了的。” 我点了点头:“可能是那个人开的。今早之后我们就一直没去过后厨,不可能是我们开的。十二点了,吃饭吧。” 说完,我去后厨,提出了一根羊腿。除了它,就只有一根牛腿了。 牛腿只有下半截,根本不比羊腿大多少。回头时,我看到地上有踩出来的雪块,估计是汤臣关门时踩进来的吧。 后厨门用移过来的水缸堵住了。整个屋子,最脆弱的就是后墙的玻璃了。不过,敲碎玻璃,我们一定听得到,也看得到。 汤臣拿着铁棍,开始穿羊腿。 李月看着汤臣的动作,捂住嘴,想要吐,却是在没什么东西吐的出来。 我忍不住打了个寒蝉。屋里还有一根一样的铁棍,现在还穿在扎格老板肚子里。 干坐着也是干坐着。我又翻起了那本书。 或许,塔公寺哪位活佛,从品性与修养上,的确可以称作佛。可他毕竟没经过千万世修行。又怎么能称得上佛?或许他真的轮回过千万世了。毕竟那种修养,不像是一个年轻人能有的。但是,我深信我的信仰。 我曾经看到过土善法王的一句偈语:时光流逝,鱼儿倒转。上一段河流的鱼,下一段依旧出现。如是说,宇宙之圆满。如是说,宿命之轮回。修白已成,世世不停。 也许,就是说的他们这一支的活佛吧。我没有那种境界,无法做出判断。 也许,塔公每一件让人传颂的事情,都可能是萨尔王转世的先兆。我会记住每一件事情。 64年2月,路基稳定的国道318kd段,突发泥石流,路基损毁。经过三天抢修,勉强通车。抢修中,挖开一处大墓。后被证实是明朝中叶三德法王之墓。其中出了一颗舍利子。被当教拿走。 64年4月,浴佛节,连降暴雨,五教信徒七十二人,死于山洪。 64年7月,找到塔仁活佛转世灵童,塔仁六世。 64年11月,斯洛村狼患,十二人丧生。 整本书第一页,除了原作者那独白,就是各种灾难的记录,竟然全部是发生在kd区域。其中不少都有详细记载,甚至可能比kd州志都写的清楚。很多小灾难,我不愿复述,这一切似乎像极了萨尔王降世那一节中记录的东西。 这个作者,用很流畅且带着伤感的文字记录着这些东西。让人身临其境。如果这些都是真的,这条路上,可能是个吞噬人命的无底洞。 记录从64年开始。那时候,就有了这一切。包括这旅馆。 我仔细的翻看,似乎前面撕掉了不少,大概十多页。估摸可能是十多年的记录。作者在新的页数上重写了这本他毁过一次的书。 或者,应该叫灾难记录。 第十章 多出来的一个人 随着文字读下去,我看到了一个奇异的故事。 或者说是个怪异的故事。 75年,破四旧的风,终于吹到了西川, 一队带着红袖章的青年,坐着东风大卡一路西进,来到了这个不说与世隔绝,也差不多的地方。 前二十多年,建设兵团费尽力气才修复的几座大寺庙,被拆的七零八落。 11月,他们来到了这家旅馆。作为乡政府建立的旅馆,有责任为他们提供住宿。于是他们住了下来。 大雪连续下了七天,kd市前来接他们的车子到达此处,却被唯一活着的人告知,他们走进了山后的森林。 调查组进入森林探查了将近五个月,甚至连一丝破布都没找到。 当地人开始盛传,五十年前,民国时期,也有一对军人,带着追寻黄金宝藏的任务来到此地,走入森林,从此了无音讯。 七天大雪,一行人全部失踪。岂不是和我们现在所处的状况一般无二? 我想了想,那后山森林,在几十年的砍伐中,后退了不少。起码,屋后已经不是森林,而是光秃秃的山岭了。唯独两侧还在。 没有任何事情做,我只能继续看下去。 接下来,我看到了更多诡异的事情。 88年,不远的吉多村,一年之内连续降生七对双胞胎兄弟。全是男丁。接下来几年是不是会出现双胞胎降生。无一例外,所有人都长的一摸一样,性格相似,心灵相通。 94年,一队伐木工走进后山伐木,消失的无影无踪。从此在无人在这方圆十里伐木。 96年,盛传塔若活佛寻找到了当年民**人追寻的黄金宝藏,并组织藏民在塔公寺别院的位置重建了大金顶。传闻耗费了106公斤黄金。有的人也说是66公斤黄金。寺庙建成,塔若活佛圆寂。塔若活佛圆寂之后,kd七个乡连续两年无婴儿出生。塔若活佛成为第一位没有转世灵童的西川活佛。 98年,运送十六车铁石进藏的司机停留在此处。大雪封山。三天后,kd市警方在此处寻找到八具尸体,另外八人却失踪了。寻找五个月没有音讯。 记录到了这一条,就结束了。不知道为什么,毫无征兆。作者没有说自己要去哪儿,也没说自己身染重病。 什么话都没说,记录就停止了。然后便是哪位杨姓汉族人开始的记载。 文字风格,记录方法,甚至记录在案的事情类别都大不相同,一眼就看得出来。 唯一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原作者也消失了,消失在风雪中。 一连串的诡异事情,只能总结出一点,此地几十年间,不断发生命案。如果搁在城市之中,恐怕已经是远近闻名的鬼宅了。 但是在这里,又在交通要道上,哪怕是发生了如此多的命案,也没人注意到。甚至让它长期保存了下来。 不过我没有在意这些,我总觉得,我看过的这些记录中,有什么,被我遗忘了。那应该是一些关键性的东西。 其他人可没有这么闲,围着越来越小的篝火,都有些茫然。 我放下书,后面的内容已经没了什么参考价值。用不着看下去了。我所看到的,我也不会告诉他们,这些事情,并不是什么好事。 无休止的失踪死亡记录,以及莫名其妙的萨尔王,这些事情,只能引发大家的恐慌。 我看了看四周:“后厨拿些柴火吧。” 汤臣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一起吧。” 篝火恢复生机,屋里的寒气才弱些。 风雪更甚,那风声,就好像撞城锤冲打这旅馆一样。轰隆隆作响。 风雪中,众人昏昏入睡。 天还没黑,我迷迷糊糊感觉被人踹了一脚,立刻醒了过来。 刚刚起身,迎着篝火,只见到汤臣双手紧紧掐着自己的脖子,张开嘴大声呼气,脸色铁青,在地上翻滚。我急忙上前一步:“怎么了?” 三女被吵醒后,都吓呆了,望着汤臣不敢上前。 汤臣右手起开了脖子,在胸口猛锤了几下,扬起头,惊恐的看着我,伸出手,似乎要让我拉他一把。 我伸过手去,刚到一半,汤臣伸直了的右手,颓然落地,直到死,他都惊恐的望着我,张大着嘴,想要呼吸。 我伸着手,久久没有动作。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和愤怒。 我一定遗漏了什么,一定有什么关键点我没有注意到,如果注意到,我就能找出凶手,能救他,但是一切都晚了。 我一脚踢开火炉上的一根柴火:“贼老天,你到底要干什么?” 刘思蕾上前抱住我:“不要!冷静。我们看一下尸体再说!” “看?看什么,这是诅咒,汤臣明明在大口呼吸,却脸色铁青,明明就是被活活吓死的。他到底看到了什么?”李月痛苦的抱着头,不停的说着诅咒。 “我不信,我不信有人会被吓死。一定有什么原因!”我不信这个。 刘思蕾蹲了下去,我也跟着蹲在了汤臣身边,我想把他眼睑末下去,但是,他瞪圆了双眼,根本不能合上。 刘思蕾惊呼:“你看这儿!”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汤臣抓着脖子的左手上,有一个血点。 我轻轻的触碰血点,血粘在了我的手指上。 “这么冷的天,这应该是刚刚流出来的。是什么东西扎了他一下,才让他这样,难道是蛇?”刘思蕾低语。 蛇?“不会的,蛇咬人一定会是两个点。”汤臣左手的血点又慢慢渗出鲜血。 我仔细看了看:“静脉破口,这个小孔这么圆。是针扎的!” 针? 还没细想,一声轻微的爆裂声响起。我回头一看,火堆里有一个融化了一半的针筒。针筒烧起的臭味,渐渐传了出来。“才丢进去的!到底注射的什么,会让汤臣这样。又是谁干的?” 刚刚发生的事情。屋里,只有四个活人了。不是我,只能是刘思蕾,李月,桑叶中的一人。 为什么?有人要杀汤臣? 之前,我们看到的人影又是什么? 阳金玉曾经说过看到了葛马。为什么会这样。 葛马? 神秘的书! 我立刻走到了柜台前,翻起书。 不是,也不是,连续翻了十多页。直到,第三十页。 一条记载映入眼帘。 “88年,不远的吉多村,一年之内连续降生七对双胞胎兄弟。全是男丁。接下来几年是不是会出现双胞胎降生。无一例外,所有人都长的一摸一样,性格相似,心灵相通。” 屋里,还有一个人,那人是葛马的胞弟或者哥哥! 三女围了上来,我抬起食指放在唇上做噤声状:“别说话,看这里。” 三女顺着我的手指,读起了神秘的书。 刘思蕾捂住嘴小声道:“葛马还有个哥哥或者弟弟?” 我点了点头:“你们小声点,别发出声音。” 我走进了扎格的房间。看着死相凄惨的扎格老板“扎格老板,不好意思,借绳子一用。” 是夜,我们活着的四人,背靠背休息。 背靠着刘思蕾,我低声道:“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那个人会加快作案的动作了。两天之内,我们可能都会死。” “如果是我们先捉住他呢?” 夜晚,轻微的脚步声传来,我闭着眼睛,手不自觉的握紧了刘思蕾的手。 刘思蕾也紧了紧手指,提醒我她也注意到了。 那人的脚步声靠近了。 哒哒哒…… 还有一步!还有一步我就有信心把他扑倒并且绑上! 然而,脚步停止了。那人似乎在观察我们。 蹬! 脚步不对,他在转身? 已经顾不得许多了,我手撑在地上猛然爬起身来往前一扑! 扑倒半空中,我才看清,这个背影,穿的衣服,和葛马一摸一样。 那一瞬间,我甚至在想,他是不是真的是个鬼魂,我会不会穿过他的虚影,扑到地上? “喷!”我和他一起倒在了地上。 这不是鬼魂! “绑住他!”来不及多想,我喊了出来。 这人手中有一把刀,刀斜着划拉过来,划破了我的衣袖。在我手臂上留下一道浅浅的口子。 刘思蕾和李月已经扑了过来,手中的绳子缠在那人脖子上,往后一拉。 我用手肘撞掉了这人手里的刀,大口出气。 刘思蕾毕竟是警校出身,虽然实战不多,却也会些擒拿好戏,只几下便让那人发出了惨叫,只能束手就擒。 我支着地板爬了起来,一把将那人翻了过来。 “葛马?”桑叶大叫! “额哈哈哈哈,咳咳……哈哈哈哈哈。你们很吃惊?”被称作葛马的人放声大笑。 刘思蕾微微闭眼,然后直视这人:“你是谁?” “我?我是葛马!” “你不是葛马,如果你是,那个死人又是谁?”李月冷声道:“葛马死的时候,是我亲手拍的照片。我不会记错的。虽然你和葛马长的一摸一样。” “哈哈!那个人不是葛马。我才是葛马!”葛马冷眼直视李月:“你个王八蛋。” 王八蛋?他为什么骂李月?然而,一切都和我猜想的一样。不管谁是葛马,他们都是双胞胎。 “你们是吉多村的双胞胎吧。就算他不是葛马,你才是。也并无大碍。我唯一疑惑的是,你把他的尸体弄哪儿去了?”我拍着裤腿上的灰尘。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 葛马哈哈一笑:“尸体?我为什么告诉你们。如果我说我不知道呢?你们杀了我吧。我就解脱了。呵呵。剩下的交给你们了。又是你们。呵呵,我真是不知道。为什么老是你们。不过不要紧了,一切都结束了。” 对于葛马摸不着头脑的一段话,我不屑一顾:“的确一切都结束了。你会接受审判的。雪停之后。” “雪停之后?这雪永不停息,只会在某些时候,停那么片刻。然而……”似乎有什么,是葛马不想说的。 “你想说什么?”刘思蕾问道。 “呵呵,杀了我吧,如果不杀我,我会杀了你们的。哪怕我被绑着。”他在求死?为什么? 我想了想:“把他反绑在柱子上。” “柱子?”刘思蕾担心道:“柱子在屋左角上,是不是太远了而且是盲区。” “我怕桌角绑不住他。绑在柱子上,让这个变态离我们远一点。” “怎么?不杀我么?你们会后悔的!”葛马已然在絮叨。在说这话时,他是看着李月的。 我来了火气:“你******是变态吗?你就那么想死?你为什么要杀人?这些死了的人,哪一个得罪你了?你******疯子,疯子!” “哪一个得罪我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葛马直视着我:“你会懂得。我相信你是胜利者。” 胜利者?什么玩意儿?这个葛马已经疯了。 我捏着绳头,推着葛马走向屋左角的柱子。将绳子绕过柱子,将葛马背着火炉绑着。不能让他一直看着我们。 鬼哥,扎格,汤臣,应该都是他杀的。这个疯子。难道是因为弟弟死了,所以报复我们?他觉得我们是凶手么? 这一切,我没法下定论。只能等着警察去做决断。 我坐在条凳上,身体完全失去了支撑,软绵绵的倒在桌子上:“没什么诅咒。我们安全了!” “没有诅咒?呵呵……”屋角飘来虚而不实的声音,然后便听不到了! 我恼怒的回头:“住嘴,你个王八蛋。小心我用臭袜子把你的嘴堵上!” 刘思蕾不语,李月看了看火炉:“睡觉吧。” 我点了点头:“恩,都睡觉吧。” 风似乎越来越大了。 在炉火的熏烤下,我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清晨,第一缕光没能照进屋里。屋子已然黑暗。 然而,大家都醒了。 或许是因为极度的寒冷。 刘思蕾带着疲惫的姿态双手顺了顺长发。 桑叶抱着肚子:“我们没食物了吗?” 刘思蕾却突然睁大双眼:“血腥味!” 我自嘲:“这屋里血腥味还少么。你看我手背上的口子。” 刘思蕾摇头:“这血腥味太重了。葛马!” 我清新过来。葛马?“去看看!” 操起一节刚点燃的柴火,我走了过去。三女也跟着过来了。 葛马,终究还是死了。 我抓到他之后,很自私的在脑海里把所有人的死都归结到他身上。 事实证明,李雪,终究还是杀了人。扎格老板,葛马,都被李月杀死了。 葛马脖子被化开,鲜血流了一地,甚至喷到了对面墙上。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李月。她的手洗干净了。但是指甲缝中,还有些暗红色的印记。 刘思蕾皱眉。 桑叶贴着李月:“谁……谁还在杀人……” 我低头,忍着肺部的绞痛:“是我杀的。” 桑叶带着惊异的目光看着我:“你,为什么杀他?” “他说得对,他不死,我们就得死。我不能让他活下去。如果雪停后,警察觉得我犯了谋杀罪,要枪毙我。我也认了。”李月,我对她没有什么感情了,但是,我反正也活不久了。不如换个人活下去吧。 杀葛马和扎格,毕竟也是为了其他人活下去。 刘思蕾气愤的看着我:“是你杀的吗?”说完坐回火炉边。 只能喝雪水,加上火烤,刘思蕾的面容显得,苍白,干燥。如同脸快要裂开了一般。 对不起,我不会告诉你的。 我不能让两个人,在余生都为我惋惜,你就当做,我不爱你了吧。 第十一章 李月之死 葛马死后,暴风雪中的小屋终于恢复了安静。 好景不长,当连续两天,吃掉最后一根牛腿之后,我们没有食物了。 第六日的清晨,我醒来时,发现桑叶搂着膀子,盯着黑暗的角落发呆。那个角落,放着葛马的尸体。 李月饿得卷缩在墙角,什么都不说。 我强忍着饥饿,打开后门,舀了一壶雪,掇在火炉上烤化。 雪水刚化开,刘思蕾就像去提壶,我单手拦下她:“等水烧热,可以提供热量。” 没有食物了,热水成为了唯一可以提供热量的来源。 听着风雪和柴火炸裂的声响,桑叶突兀道:“你们想被饿死吗?” 我们面面相窥。 “再去找一找那条秘道吧!”刘思蕾发话。 葛马能够来去自如,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这间屋子里,还有一处可以藏身的密室。第二,旅馆有一条可以直通外界的道路。 不管是哪一个,其中都应该有食物才对。 葛马不可能忍受了四天饥饿,还到处杀人。 饥饿带来的无力感,让所有人都猝不及防。 那种感觉,没法用语言描述。 都说饥饿的野兽是最危险的。那么饥饿的人,是最无助的。这或许是人和野兽最大的区别。 我们分开去了楼上楼下后院,屋子左右。 葛马那天应该是从屋子右边来的。也就是说,最大的可能是后院或者右边的雪地,毕竟当日葛马从楼上摔下来,也是从那里消失的。 但是我们不能放过一丝求生的可能。楼上每个房间,每个柜子都被我们一一打开。 当我走下楼时,看着刘思蕾呆立在火炉边,背对着我站着。 我越过刘思蕾,望向屋角。黑暗中,人影耸动。 那是桑叶,桑叶扑在葛马尸体上,撕咬。 葛马死了两天了,肉已经全部冻的僵硬了。桑叶不停的上下其口,却难以撕咬下来什么。 最后,桑叶撬开葛马的嘴,拔出葛马软绵绵的舌头,一口咬了下了。 叼着舌头,桑叶冲我们诡笑。 我知道,那是葛马身上少数能吃的东西了。除非,拿刀子垛下葛马的肉丢在锅里煮,否则其他部分根本不能吃。 然而,桑叶疯了。她根本就不记得或者说不愿意煮东西吃了。因为,那要等很久。 李雪也从后院回来了,看着发呆的我们,和狞笑且含着葛马舌头的桑叶。 桑叶没有再看我们一眼,而是蹲下,双手捧着那条舌头,一口一口的咀嚼。 那根发青带紫的舌头,虽然软,却极其坚韧,门牙根本咬不动。 桑叶手一抬,将舌头整根放进了自己的嘴里,开始大快朵颐。 在我们的注视下,她的嘴开始流血了。 葛马死去很久了,体内没有流动的血,所以才肉色发紫。那血只能是桑叶的。 她把自己的舌头也咀嚼了,和着葛马的舌头一起吞食。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我想到一个成语,叫水乳交融。 我拉了拉刘思蕾,又拉了拉李月:“走。” 怀揣着刀,打开右侧的门,跨个葛马兄弟两摔下来的位置,走进了森林。 风雪扑面,大雪已经快到大腿了。我们艰难的走着。 刘思蕾没有帽子,大口呼气,眼睫毛上冻出了冰渣子。 我取下毛绒帽子,给刘思蕾带上。这帽子还是哪天从车里拿下来的。 取下帽子,冷风袭来。我将冲锋衣的连衣帽带上,挡住了风雪。 风雪拂面,两人却没有问我,为什么出来。 都各自有各自的想法。 “把她绑起来吧。”李月突然道。 我停下了脚步,不知所措。 刘思蕾却没想过,扎格,葛马都是怎么死的。她还以为,最可能干这件事的,是现在疯了的桑叶。也许那时候桑叶就疯了。 桑叶的确疯了,疯的毫无征兆。 但是,葛马和扎格,的确是李月杀的。 那晚,汤臣绑住葛马后,桑叶想要杀扎格,然而却被我挡了下来。一整晚,我都不放心两人。所以李月陪着桑叶,而我,用凳子角压着汤臣衣服的松紧带。至于刘思蕾,葛马死的这一夜,我是拉着她手睡觉的。 李月自己说,桑叶半夜没有起身。只能证明,她比我们清醒的更久。 她现在提出,绑了桑叶,那么,明天一早,桑叶也会死。 但是我犹豫了。 你不能保证疯子能做出什么。李月杀人了。但是我更愿意相信,她还是善良的。 有一道题,叫做你和别人二选一。如果选择。怎么选? 在我和李月间,我选了李月活下去。但是我们三人与桑叶间,我只能选…… 刘思蕾默不作声,我点了点头:“好吧,等回去绑住她。” 抽出腰间的刀,刘思蕾被吓了一跳,然后又归于平静。 人是要靠信任存活的生物。 我说过,我杀了葛马,刘思蕾依旧信任我。 我的目标,是眼前的树。 一棵年幼的榆树。 这里应该有两千七的海拔。这几乎超越了榆树能够生长的极限高度百分之十。 然而,生命拥有无限的奇迹。 榆树都能存活在两千七的海拔。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我们得靠它撑下去。 扒拉开树干边的雪,我沉默了。这颗一人多高的榆树,是我们唯一能吃的东西,其他树都是针叶或者枫叶,很不幸,枫叶基本掉完了,针叶有毒,剧毒。 这颗生的希望,下半截,被不知名的生物钻空了。树皮早就腐烂了。我从树上,刮下五条三十厘米的树皮。 榆树幼苗的树皮,薄如白纸。还有一大部分是浆,清理干净后,只够一个人,坚持一天。 看着树皮。我们退回了房屋。 回去后,桑叶蹲在火边,她似乎知道,火可以带来温暖,但是却不敢靠近,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我们走进大堂,桑叶看着我们,狞笑。满嘴鲜血,破了一段的舌头。 武侠小说中咬舌自尽都是唬人的,事实证明,咬断舌头并且吞下,都没有死。 李雪走向葛马,桑叶想要扑过去,那是她的食物。 我一把按住桑叶,紧紧的将她的头压在木板上。 疯子的力量很大。可毕竟是个女人。 我是个病人,依旧比她力气大。 李雪取下了索命的绳索。 我不知道黑白无常的绳子索了多少性命。这一条绳子,索了两条命,马上就会有第三条。 李雪走了过来,将桑叶绑住,困在了葛马死的地方。 桑叶依旧对我狞笑。 回到火炉边,烧着水,我用刀一刀一刀的刮着榆树皮,将切成段儿的榆树皮,丢进了锅里。 不是煮熟,而是煮汤,榆树皮吃了后很不好消化。 要把它煮烂。 高原,水烧开后水温依旧不是太高。顶多九十度左右,根本不足以吧榆树皮煮烂。 哪怕锅盖上压了两块石头,可惜锅盖盖不实,根本没用。 我看着锅里的榆树皮,将锅端了下来:“你们吃吧!” 李月看着我:“你吃,我不饿。” 刘思蕾也有些诧异:“一起吃,如果实在等不到雪停,我们一起死。” 我摇头:“这不是食物,这是药,榆树皮是消肿的。” 精神紊乱,分泌失调,我们都有些气血虚浮,刘思蕾和李月或多或少有些身体浮肿。 李雪沉默了,坐在凳子上默不作声。 多天来的习惯,让我没了坐凳子的想法,一屁墩坐在地上。 “我的确不想死。但我更希望你们活着。”这是我真实的想法。 见我许久不动,李月刘思蕾开始动手了。榆树皮很难吃,难以下咽。但这是唯一的食物。 多年以前,饥荒时候,川内的灾民曾经把榆树吃绝种了。 证明,榆树皮是能做食物的。 夜里传来诡异的吱呀声。 我不安的看着四周,久久不能入睡。 李月和刘思蕾,睡得很香。 刘思蕾不知道做着什么梦,时不时的皱眉,李月却面无表情。 半夜,轰隆隆的巨响惊醒了刚刚睡着的我。 睁开眼睛,迷蒙中,我看到,旅馆右角垮塌了。 砖墙倒了,二楼的木板塌了下来。风雪直直灌了过来。我们所在的旅馆大堂正中间却没事。 还好,旅馆是有柱子的。 不然我们都得死。 风吹得炉火瑟瑟发抖。也吹得我们,抱膝颤抖。 “呜呜……”刘思蕾哭了。 连日来的莫名其妙与惊恐,加上旅馆坍塌,让刘思蕾再也没有办法承受了。 李月依旧很安静。 李月将刘思蕾从桌子上,拉了起来,将桌子掀开,挡在炉火对风的一面。 我们三人,裹着被子,坐在炉火边。 炉火照射的黑影,如同妖魔鬼怪,像我们冲来,吞噬我们的心神。 我的怀抱中,刘思蕾安然入睡。 李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刘思蕾,起身走向屋角。 听不到声音,看不到影子,我知道,桑叶死了。 之后,李雪却不愿意再坐到我身边,只是坐在炉火对面痛哭。 痛哭,却不发出声音,是这个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之一。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伤心。是因为父母,还是因为她要承认自己做过的事情,不愿我为她扛罪? 也许我该做什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睡着了。 睡梦中,我感觉到有人在摇晃我。 我迷迷糊糊的醒来,刘思蕾红着眼睛看着我。 我问道:“怎么了?” 刘思蕾指着旁边。 我回头看去。 痛,撕心裂肺的痛突然袭来。 我紧紧拽着胸口前的衣服,双膝跪地,单手撑着冰凉的地。 李月躺在地上,胸口插着一把刀,手中拽着一张纸整个人扑在地上。刀,压在地面和她胸口间。 脸上,还带着临死前的痛苦。 刘思蕾慢慢的走了过去,拿起那张纸。 李月拽的很紧,刘思蕾废了很大的劲儿才掰开她的手指。 我的左手已经支撑不住我的身体了,颓然倒在地上。 忽然间,我感觉,肺部的疼痛已经没什么了,我的心更痛。 刘思蕾将纸递了过来:“方洛。” 我接过纸,泪水早已流下: 方洛,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也是第一封。你曾经给我寄过一封信,说你多么爱我。 只是,你不知道,我也多么的爱你。 这些天的事情很诡异。 我也不再是那个跟你一起进藏的李月了。 我杀了很多人。最后,我杀了自己。 只有两个人能活下去。我知道,你一定不愿意刘死。如果让你选。你会选择我和她活下去。 一如你的选择,我选择你和她活下去。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能告诉你,那两个死了的人,都是葛马,第一个葛马,是第二个葛马亲手杀的。 他告诉我了一切。然而,我更愿意让你活下去。 明天过后,你就会明白的。 后厨,挂羊腿那面墙,仔细看,会有一道浅浅的印子,用东西往外面撬一下,能打开一个木板,下面藏着一个密室,里面还有些食物,你们应该能坚持过明天。 最后,我还有一句话和你说。 活下去。 活下去,活下去! “我******怎么活下去。你告诉我,你起来告诉我!我怎么活下去!”我肺癌中期,我怎么活下去! 我已经是死人了。 这一刻,我很痛苦,我没有告诉她。 “呵呵,呵。哈哈哈哈,我真傻,我******是个蠢货!”我痛骂自己。 他们还都以为,那些写着德语的药瓶,里面装的药丸,那些透明盒子里装的药丸,是治疗炎症的。 我为什么没有说实话? 这一刻,我无比痛恨自己。 进西川,本来就是为了人生中最后一次游历。 如果能死在这儿。我也愿意。可为什么,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死的人都死了? 刘思蕾拉着我:“李月说的话我不明白,为什么只能活下去两个。但是我知道,她是为了你而死的,你想要跟着去死吗?” 我无力的站了起来,随你吧。 刘思蕾拉着我,走向倒塌了的那面墙,旁边的后厨,还有一半是完整的。 刘思蕾在我的注视下,撬开了暗门,却回头问了句:“葛马和扎格也是她杀的,对吗?” 我没有回答,拉开刘思蕾,钻进了暗门。 刘思蕾跟了进来。 厨房屋里是一个东宽西窄的梯形。屋外却是个东窄西宽的梯形。我们却没怎么在意过。 墙上的暗门拉开后,足够我侧着身子往前移动。 这小巷子,越走越低。走到某些位置,我觉得已经在地下了。 挤过一个口子,豁然开朗。 一盏还燃着的煤油灯,几块口袋密封,空气膨胀将袋子撑的圆滚滚的面包。几瓶冻了一半冰的饮料。还有一个床,几床被子。 第七天,我们依靠这些食物,度过了一整天。 第十二章 宿命的轮回 一卷终 “喷!” 一声爆响,将熟睡的我惊醒。 我拍了拍刘思蕾,刘思蕾也缓缓醒来。 我指着桌子,刘思蕾抬头看了过去。 我们吃完了面包,喝完了水,但是现在,桌子上堆了一堆零食,放了七八瓶没有结冰的饮料。 “有人?”有人进来过,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刘思蕾张开嘴准备大喊,我急忙捂住了她的嘴:“那人进来后,却没有叫醒我们。又偷偷走了,一定是不想被知道。但是出现食物,我们已经知道了他的存在,唯一的可能就是还有其他人,他并不想其他人知道我们。” 刘思蕾想了想点了点头。 我看了看周围:“从秘道出去看看。” 当时,为了挡住冷空气,刘思蕾关掉了暗门。 我却没注意到,油灯中的油,比原来多了很多。 走到暗门边,后厨传来声音:“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是一个男人。 “你强奸桑叶的事情,我不会告发出去的。但是,你必须陪着我。”也是一个男人。 沉默片刻,第一个男人说:“扎格,我并不反感你的毛病。但是,我并不喜欢。” “一个月,就一个月。”被叫做扎格的人哀求。 我回头看着刘思蕾,眼神交流。 扎格,这个名字…… 两人先后走出后厨,我才低声道:“怎么回事,要不要出去看看?” 刘思蕾点头。我策开腿,缓慢蹲下,轻轻推开了暗门。 眼前的一切,让我惊呆了。 前天后厨不是倒塌了一半吗?刘思蕾伸过头来,看了一眼,惊异的看着我。 我沉声:“出去看看!” 爬出暗门,我走到后厨到后院的门边,再次惊呆了。 半米厚的积雪,消失了。 外面刚刚开始下雪,雪甚至都没把地上铺满。 “回去!”刘思蕾急促道:“太诡异了。” 说完,刘思蕾钻进了暗门,我跟着进去了。 人,见到未知的事物,第一反应,就是逃避,恐惧。 我们也不例外。 回到密室中,我低呼:“到底怎么回事?” 一夜之间,垮塌的房屋恢复了原样,半米深的积雪突然消失了。外面的气温不高,但是却没有前几日那么冷。 刘思蕾低语:“我看过一本小说,里面一个人说过,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唯一剩下的,不管多么诡异,都是事实的真相。” “福尔摩斯说的?和这有什么关系?” 刘思蕾抬头,看着我:“我们回到过去了,七天以前,刚下雪的时候。” “不可能!我们穿过的这条秘道是虫洞吗?”绝不可能,我绝不相信这个。 “所以我才说,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唯一剩下的,不管多么诡异,都是事实的真相。”刘思蕾盯着我的眼睛:“不对吗?” 沉默了许久,我才道:“再出去看看。” 我们偷偷走出后厨,隐藏在楼梯旁边。大堂很亮,应该是开着门。 “你们不能进去!” “为什么不能?” “你们扛着这个人怎么了?我才不想惹事!” “你什么意思,他只是喝醉了。” “喝醉了?” “我说你这个人,开旅馆还考虑这些……” 刘思蕾拉着我退回密室。 恐惧袭来。 我们回到了第一天。 那个我喝醉了,被他们扛着进入了旅馆。 刘思蕾看着我:“怎么办?” “等,等第三天雪停。我们就逃。”顿了顿,才道:“李雪无意中给我提起过,这条道下山,不远处有何另外一条路的岔口,从那边上山,就是kd市飞机场。等雪一停,我们就从那边逃。”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直到半晚,雪也没有停。 我焦急的抓着头发,不知道为什么。 刘思蕾也不知道。这三天,外面风平浪静。不像上一个七天的命案迭出。 没有葛马下手,没人死亡,也没有恐惧,大家都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或是在大厅有说有笑。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又没食物了。 我出去过三次,墙上只剩一根羊腿了。 刘思蕾不停记着笔记。 询问我到底为什么。 刘思蕾嘀咕:“难道我们要像恐怖游轮一样,一直轮回下去?” 恐怖游轮?我抓住刘思蕾的双臂:“恐怖游轮!” “恐怖游轮怎么了?” “恐怖游轮中,人死完了之后,才会有新的人到达,才会有船逃离。我一直以为第三天雪会停,今天冒着被发现的可能出去好几次。但是我想错了。”对,的确想错了。 “怎么了?” 我低头:“加上地窖中应该已经死了的娜姆母女,还要再死四个人,才会雪停。” “那怎么办?” “我们必须杀了自己,取代他们,才有机会逃走。” 入夜,我悄悄摸到了自己的房间,房间门关着,但是没有从里面锁上。 我看着熟睡的自己,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狠下心。我压着床上的自己,捂住他的嘴,一刀捅进了他的喉头。 床上的我,开始不停的挣扎,但是他被我牢牢压着,根本没法反抗。 终于,他停止了。我将他裹着被子,放到了床底下。 看着楼道的刘思蕾,我微微招手。 刘思蕾走了进来,看着床上的一些血迹:“现在怎么办?” “我去引那个刘思蕾过来。你自己动手。藏在门后。”说完,我把擦得不怎么赶紧的刀递给了她。 我拉开门,走了出去,刘思蕾将门虚掩站在门后,双手拿着刀。 我走到刘思蕾李月的房间门口,轻轻的敲了下门“咚咚咚”。 “谁啊?”李月问道。 “我,找刘思蕾。” “刘思蕾,醒醒,方洛找你。” 不多时,刘思蕾披着外套,开门出来:“怎么了?” “有事儿给你说。”她是无辜的,我不愿意看她的眼睛。 我不知道我是对是错。 我不会允许世界上有两个我的存在。我不知道刘思蕾怎么想。 推开门,走进我的屋,站在屋里门边,我看了看拿着刀颤抖的刘思蕾。 门外的刘思蕾微微一笑:“讨厌,大半夜的叫我过来准备干什么坏事?” “的确是坏事儿。”我一把抱住刘思蕾,双手抱着她的头,用脚关上了门。 这个刘思蕾被我捧着脸有些不好意思:“干嘛啦!” 我右手盖在她的嘴上:“嘘。”右腿压在她得双腿上,把她压在门上。 寒光闪过,刘思蕾手里的刀,捅进了这个刘思蕾的肚子里。 被捅了之后,她惊恐的看着我,和那个和她长的一摸一样的人。眼里充满恐惧、疑惑、愤怒、哀求。 她得背撞了几下门。不多时,停止了反抗。 “怎么了?”屋外传来声响。我急忙把她的尸体塞进床下,拉着刘思蕾的手,走出房门。 汤臣看着我一脸坏笑:“你们能不能矜持一点。” 我报以微笑。 然后走进屋子。 刘思蕾问道:“尸体怎么办?” “尸体还有用。你在这儿别动,我去找扎格。” “你一个人去?”我点头:“没错。” 说完,看了看胸口隐隐约约的血迹,拖下来,道:“帮我擦干净。”然后从箱子里另外找了一间外套换上。 冲锋衣是防污的,血迹留不下来,擦一擦就能擦干净,但是我不能穿着带血的衣服去扎格的房间。 走下楼,腰间别着刀。 我敲了敲扎格老板的门:“扎格老板。” 扎格老板回应:“谁啊,干嘛?” “还有被子吗,我那床被子淋水了。” “怎么搞得,还有,等下,我给你开门。” “吱呀”门打开了。 我看着扎格老板房间的灯,发呆。 为什么第三天了,还有电? 扎格老板走进屋,打开柜子,拿出棉被。 我关上门:“扎格老板,我找你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我带着微笑:“我知道你喜欢穿女装。那天我不小心听葛马说的。” 扎格老板一惊:“你想干什么,知道又怎么样,哪条法律规定男人不准穿女装了?” “不是,你误会了。”我笑着:“扎格老板,我喜欢你穿女装,不,应该说,我喜欢看男人穿女装。” “真的?”扎格老板两眼放光。 我点了点头:“没错。” 扎格老板有些不知所措,我才提醒道:“你穿个裙装给我看看好吗?” 扎格老板点头:“你把门反锁了。” 我回头将门栓拴上。 扎格老板从床下拿出一口箱子,打开密码,拿出一条红色的裙子,一套内衣,还有一双鞋。 看着他脱掉自己的衣服,我强忍着恶心,没有说话。 等到他把红裙套在头上准备往下拉的时候,我扑了上去将他扑倒在床上。 “还没传完呢,急什么,讨厌。” 听到这句话,我忍住恶心,左手勒着衣服捂住他的嘴,右手拔出刀,一刀,捅进了他的脖子。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要吐。 不只是因为他恶心的装扮。 或许是因为杀人吧。杀自己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感觉。 渐渐的,扎格老板也不反抗了,我看了看他恶心的装扮,顺手将裙子扯了下来,盖住他的上半身。 扎格老板大张着嘴,瞪着眼睛。 看到这幅面孔,我忍不住了,手捂着嘴。 最后,只能拉开房间的窗户,朝外面吐。 吐完之后,我看了看沾着血的衣服,从镜子上看,脸上也是血。 正好,屋里有个水桶,我用水洗掉了脸上手上的血,将刀插回腰间。经历这样一长串事情,我已经不想让这把刀离开我的身边了。 最后,我脱下外套,放在手上,抱起棉被,关掉了屋里的灯。 走入楼上。 刚刚进屋,便听到有人喊了声:“我靠,怎么停电了,要不要人活了。” 停电? 为什么这个时候停电。 我记得上一会,停电是在葛马死后。难道,停电也是要死一个人之后才停么? 只差最后一个人了。 “死了?” “恩。”我点了点头:“衣服给我。” 刘思蕾也不知道还没停电,根本没开灯,只是在黑暗中把衣服擦了,给了我。 我穿上衣服,走出门。 “你干嘛去?” “找李月。” 敲开门,李月扑到我怀里:“停电了,好吓人。” “我给你说个事儿……”我把故事原原本本告诉了李月。 李月哈哈一笑:“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也可能会选择那么做。不过呢,肯定是假的了。你什么时候改写玄幻小说了啊你。编的不错嘛。” 我拉着李月,走出房间,走到我房间门口:“刘思蕾开门。” 门打开后,我翻开床单,指着床下:“你照着手机看看吧。” 李月拿出手机照着蹲了下去。 刘思蕾指着她的手机:“她手机?” “嘘!” 李月站起身来:“什么都没有啊,让我看什么?” 我诧异的蹲了下去,床下两具尸体不见了。 刘思蕾也低头看了,然后摇头:“我不知道。”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道:“李月,你还记得我说过第一个葛马的尸体消失的事情吗。应该和我的尸体一样。” 李月摇头:“越编越离谱了。” 见李月不相信,我只能低头道:“你从来没有给别人说过雪豹的故事吧?” 雪豹的故事,李月笑着摇头:“大家都知道我拍雪豹得奖啊。” “大家都知道那个跌落山崖的男人吗?” 李月听完,笑脸僵在脸上,沉默片刻:“你说的都是真的?” 之前几天,我一直在想,李月为什么知道那些事情,后来我想通了,葛马经历了上上个轮回,他告诉了李月。 而这个轮回,我依旧要告诉李月。我郑重的点头:“没错。” 李月低着头:“也就是说,还差一个死人?” “我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人轮回,但是我知道这一次让我选,我选择你们两个活下去。我肺癌中期,已经死定了。” 李月颓然坐在床上:“你知道,你知道个屁!我得了血癌。我们到底谁更可能活下去。是你!” “血癌?白血病?”我抓住李月肩膀,跪在地上,平视她:“怎么回事,你的了白血病?” “你知道那个我,为什么会选择让你活下去了吧。让我选择。活下去的依旧是你!” 刘思蕾贴在墙上,默不作声,有些无奈。 肺癌中期,血癌?这个世界怎么了?为什么热爱生活的人都要死? 李月微微一笑:“我自杀,你逃吧。” 我摇头:“这里这么古怪,你们两个明天,趁机逃走,而我可以在这里一直轮回。万一在这些轮回中,我可以不死呢?我不是就可以一直活下去。哈哈。” 李月盯着我:“你在逼我现在就死么。” 我摇头:“不行。明天,我会杀了葛马。我不能让你死。” 这一个人,只能天亮后杀,现在杀了,风雪停下,根本没法跑。 我们三个人,坐在那儿坐了很久。 直到下半夜。 我突然打了个冷颤,惊醒过来。 我梦到我和刘思蕾消失了,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突兀的,我们就不见了。 消失?神秘之书! 我想了起来,神秘之书上,多次写到一队人消失,一队人消失。根本没人能逃回原来的世界。到底是哪里不对? 不,有一个人逃出去了!那个人就是以前这家旅馆的老板,他说,所有人都走进后山森林消失了! 这句话才是关键。 我喊醒两女:“都起来。” 两人诧异的看着我:“天亮了吗?” “没有!但是我之前想错了,没人能利用停雪的时间从这个轮回中逃脱。只有一个不知名的人从轮回中逃回了现实世界,但是神秘之书上说他不久后就死了。也就是说逃回去,是不可能的。” “怎么可能,我们会一直轮回下去吗?” “不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个世界是个意外吗?不,不是,这应该是一个不同于我们世界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我们世界的这一部分会不定时的趋同于另外一个世界。然而,他绝对不是独立的。所以,我们的机会不是逃回去。而是,向前走。” “怎么走?” “后山森林!” 后山森林,那个活下来的人看着那一队人走进了后山森林。我必须赌一把。 “那怎么办?”李雪问道。 我手中已经拿着刀了:“你们去后院等我。” 后院,当我带着一身血下来的时候,她们正等在那儿。 我双手拉着她们,一步一步,爬山后山。走到最高点,眼前突然出现了一道光幕。 我拉着她们一步走过。 内侧是一片刺目的白光,真正走着,我突然发现李月在拉着我,不再走了。 我回头,我拉着她的手,卡在光幕外。 依稀之间,我看见她张大嘴喊着:“我进不去!” 左手边突然传来大力,刘思蕾飞了起来,被不知名的力量拉向远方,她啦着我。而我手卡在光幕上。 要将身体撕裂的疼痛感传来。 光幕外,李月流下一滴眼泪。右手搭在我的手上,一根一根的掰开我的手指。 我留下眼泪:“我会回来找你的!” 这是诀别? 第一章 沉默的羔羊 “喂,醒一醒。” “恩……” “******,醒一醒!” 我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 迷迷糊糊中,我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把手放在刘思蕾的肩膀上,而刘思蕾,躺在地上。 我也躺在地上。 我单手支撑身体爬了起来:“你******把手拿开!” 那人诧异的看了我一眼:“我不拿开你准备怎么办?” 我右手摸了一下腰间,抽出还带着血的刀,往前走了一步。 “喔!好的,好的,我拿开。”那人笑着退后了,看了看我沾满血的冲锋衣。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在故意挑衅我,但是却又很怕我。 我没来的急注意周围情况。只是拉了一把刘思蕾:“醒醒。” 刘思蕾皱着眉头睁开了眼睛,疑惑的问道:“这是哪儿?” 我看了看四周,边说:“我也不知道。” 周围,有好几个人,地上却也躺着好几个人,其中还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蹲在地上,抱着膝盖。 这是哪儿? 红色的砖墙,平整却泛着灰色的街道,如同冰柜那么大的垃圾箱。 这是一个小巷子。 周围几人都被叫了起来。 一名中年男子推了推眼镜:“你们是谁?这是哪儿?” 一名长的挺帅气的男青年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儿,不过,应该会有提示的。” 提示?什么提示,谁提示? 刘思蕾站在我身边,打量着四周的人。 一名微胖的女子厌恶的皱眉:“你瞅啥?” 刘思蕾没有理会她,继续看着其他人。 我拉了刘思蕾一把:“这里不像是四川,我怎么觉得这种巷道很眼熟?” “啊唒!”一个大大的喷嚏,吓了大家一跳。 一个抱着肩膀的男子低语:“我特么的在海南度假,怎么跑到这么冷的地方来了。” 正说话,巷道外一个人走了过去。 那是一个白人,或者说外国人。那人走过去时。那个穿着t恤的男子大喊:“喂,老外!” 长得很帅气的男青年微微一笑:“你们还搞不清楚状况吧。我给你们解释一下。你们,现在是中华小队的临时成员。而我们三个,是老队员了。”说着,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最开始喊醒我以及喊刘思蕾起来的那个男人:“你们别给我们添麻烦。” 说着,他还刻意看了我一眼。 众人顺着他的目光,才注视到了我,发现了我手持带血的刀。 那名中年男子上前一步:“可能你们还不知道现在的处境,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们。根据我的经验,这里是美国。应该是某个北部小城市。我叫李忠,你们可以叫我队长。”说这句话时,李忠也回头看着我。让我觉得莫名其妙。 李忠继续说道:“至于你们怎么到这儿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们为什么到这儿来。因为,你们被选中了。中华小队一共应该是九个人。但是经历不同的场景时,死了不少的人。现在呢,一共还有三个。也就是说,这个场景,应该补充六个人。很明显,你们都看到了,现在你们有八个人。所以,有两个是多余的。准确的说,在你们表现自己的价值之前,你们八个人都是多余的。” 那个帅气的青年微微一笑:“也不能这么说,我叫陈涛,你们八个中,四个男的是多余的,是个女人嘛。呵呵。” 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这些人并不是什么善茬。 一名一直怀揣着手的眼睛男冷冷的看着陈涛:“我不知道你们在胡说八道什么,我想我应该离开了。”说着,这男子朝着巷子外面走去。却不料,撞出咚的一声,撞到了看不见的一堵墙。 陈涛冷笑:“说你是多余的,并没错。以你的智商,估摸就这样了。留着你,也会让我们受拖累。如果不是杀队友会付出代价,你现在已经死了。” 那名撞墙的男子这才回过神来,有些惊恐:“这是什么地方,会死人吗?” “死人?会死吗?哈哈哈哈,问得好。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但是我们的每一次场景,都是以死亡为主题的。”最有一名老队员走出来发话:“我叫赵穆。在队伍里担任火力输出,如果你们阻挡我完成主神的任务,我会让你们的灵魂见识我的火力。当然,那时候你们的**,已经变成肉泥了。” 一名一直沉默着的少年站起身来:“我想知道,这是一个恶作剧吗?” 这个少年,推了推眼镜,又陷入了沉思。 我可以断定,这不是恶作剧。 我愿意相信这三个人说的话。因为我和刘思蕾,就应该是,多出来的两个人。 别人都是被动来的,我们是主动找过来的。 “中华队,这里是羔羊的沉默世界。你们的任务是,跟随克莱丝史达琳,帮助其完成fbi的任务。目前你们在俄亥俄州贝尔维尔镇,你们需要在一天内找到克莱丝史达琳,超过时间未寻找到,立刻全员清除。任务期间,离开克莱丝史达琳周围一千米的队员,立刻清除。任务,开始。” 诡异出现,缺乏情感却又让人觉得庄重的声音突兀的出现在周围。 陈涛冷笑:“任务开始,愿意跟随我们的人,可以跟随,不愿意跟随的人,可以走了。” 角落里,两个女孩相视一眼:“那我们离开了。” 其中一个女孩儿,正是那个有些微胖的女人。 她们走到一半,我抬起头来,盯着自称队长的李忠:“羔羊的沉默?沉默的羔羊?这里是1982年的美国!寻找史达琳,我们卷入了水牛比尔连环杀人案?” 那个微胖的女人停了一下,鄙夷道:“寻找sidalin,我还寻找列宁呢!无聊的骗局。” 穿着t恤的男人怀抱双臂:“真冷,有多余的衣服吗?” “没有,不过我有美刀。”李忠变戏法似的手中凭空出现一叠美元。 看着离去的两个女人,赵穆微笑:“还有人要走吗?” 少年微微一愣:“大哥哥,我跟着你。” 一直抱膝蹲着的女人也站了起来:“我……我跟着你们。” “那都自我介绍一下吧。” 中华队队长中年男子李忠,性格怪异的陈涛,火力输出赵穆,我方洛,警察刘思蕾,少年学生苏瑞,胆小女大学生白诺,眼睛男白领叶檀,富家公子哥t恤男王聪聪。 李忠瘪了瘪嘴:“走两个,刚刚九个人,看来她们两个就是多余的。” 我打断了他的话:“你们所谓的主神说了,一天之内找到史达琳,现在完全没有消息。别说没用的了。” “买报纸吧。老办法。”火力赵穆道。 我点了点头,将冲锋衣脱了下来,反穿在身上。李忠走前面,我们一起走出了巷道。等我们出来时,先行离开的两个女孩儿已经不见了。 第二章 沉默的羔羊下 走了很远,才看到一家有报纸的店,还是一个小店。 买了一份地方小报,什么都没有。 我走向前,用英文问道:“你好,请问最近有水牛比尔的消息吗?” 那人诧异的回答:“水牛比尔,你说野牛比尔吧,你打听他干嘛。” 用错单词了,我看了看身后的众人:“我们是从洛杉矶过来游玩的,听说水牛比尔很危险,所以我们才问问。” 那人才点了点头:“哦,原来如此,那个水牛比尔现在杀了五个人了。都死得好惨啊。哎……” 听到他说这些,我微笑:“谢谢。” 回到几人中间,我低头:“你们有谁记得沉默的羔羊的故事,或者看过小说的?” 众人摇头。 李忠点了点头:“我看过一些。自从第一次回去主神世界后,我就看了很多推理悬疑的小说。” 主神世界?这是什么地方。不过我也来不及多想:“这里是俄亥俄,应该是水牛比尔所在的州。包括汉尼拔和史达琳,都应该住在这个州。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第五具尸体被发现后,史达琳已经开始接触汉尼拔了。我们应该还有七到十三天的时间。如果能找到汉尼拔所在的医院蹲点,应该能找到史达琳。但是主神只给我们一天的时间,所以我们只能赌一把,找到这家医院。” 李忠道:“还有个地方,fbi训练基地。” “去找死么?”我还没说话,陈涛抢先道。 我点了点头:“巴尔的摩的精神病院,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富家公子王聪聪搂着肩膀:“怎么找?” 我和李忠异口同声:“打电话。” 来到公共电话亭,翻开下面吊着的一大本书,李忠拨通了一个电话:“喂,帮我接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电话局。恩恩……喂,你好,我在找奇尔顿医生,帮我接一下巴尔的摩精神病医院。恩,恩?怎么会?好的谢谢。” 李忠走出来,面色铁青:“巴尔的摩没……” 我打断了他:“你找错地方了,不是马里兰州巴尔迪摩市,是俄亥俄州巴尔的摩镇。”俄亥俄巴尔的摩镇又叫做北巴尔的摩。 李忠诧异的看了我一眼,却并未怀疑,随即再次走到电话亭:“喂,喂,哎,你好,帮我接一下巴尔的摩镇精神病医院。是的,是的,好的。喂你好,我是报社,请问我能采访汉尼拔吗?哦,那太可惜了。”由于就在本州,所以对话很简洁。 李忠走出电话亭:“你觉得接下来我们该做什么。” 找对了,莱克特博士的确在巴尔的摩。我看了看周围几人:“给他买件衣服吧。他这样到处晃,警察随时过来查我们。另外,做假护照,最好做一些假的fbi证件。另外,我们需要枪。” 汉尼拔,恐怕是这个汉尼拔世界中,最聪明最危险的人,不得不小心。 这里是俄亥俄,现在是1982年,随便找个市场,都能买得到枪,甚至超市都买得到,所以,枪不用担心,唯一要找的,就是能够做假护照的人。 陈涛笑了一下:“为什么要做护照,嫌不够麻烦?做驾照就行了。” “拿嘴做?既然你说我们是拖累,那是时候表现你们强大的实力了。”我看着陈涛,面无表情。 我有很多考虑,我可以谎称我们是中国第一批过境的人员,可以假扮官员,这甚至在中华大使馆都没办法求证。可若是以华裔美国人的身份,插入这种不说全国关注起码也是全俄亥俄关注的案件,非常不方便。 赵穆接话:“这个年代的美国,寻找一个敢给九个中华人做假照的人太困难了。我的意见是,冲入克利夫兰,驾照处,直接制作真驾照。” 李忠一拍脑袋:“如果只有我们三个人的话,这个办法可行。但是现在,带着他们……” 赵穆冷笑:“不是还有他么!”说这句话时,赵穆盯着我。 这件事情一定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从刚刚到现在,你们一直对我有别于他人,我不知道我有什么特殊的。你们为什么要这样?” 赵穆开口:“你……” “住嘴!你再说,我拼着掉一千积分,也要杀了你!”看似老实人的李忠动怒时,扭曲的面孔,让人想起了修罗。 王聪聪出来打和场:“既然队长不让说,那就不说了吧。系统提示只有一天时间,我们别再这儿浪费时间了。” 陈涛一贯冷笑:“你以为就凭我们几个人,还带着你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新人,能在白天冲进阿克伦驾照处?”那好歹是个政府机构,虽然没有警察驻扎,起码也有超过五人的保安团,甚至有数十个习惯带枪的彪悍民众。 李忠摇头:“是得晚上去,不过我们先要到克利夫兰去熟悉地形。” “怎么去,这个年代,歧视严重,华人开车在路上,百分百遇到盘查。”眼镜男叶檀很理智的分析。 我笑了笑:“你说的是对的,不过,在美国,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得到,只要你有钱。” 80年代的美国,和二十一世纪初的中国极其相似,经历完冷战动荡,又经过越战洗礼,****势力达到顶峰,哪怕是共和党票仓的俄亥俄,也是期待和平的。如果不故意惹事儿,没人会专门找麻烦。毕竟这里不是南方七州。 李忠递给我一叠美元:“看你的。” 街角就有一辆空巴士。我微笑着走了过去。 这是一家酒吧门口,我走进酒吧,这个时间,没几个人,就两三个白人在喝酒,我喊了一声:“外面的巴士是谁的?” 一名高个白人皱着眉头站起来:“你是东瀛人?那车我的。” 我摇了摇头:“我是中华人,我要雇佣你和你的巴士。去克利夫兰。” 白人有些头昏:“中华人?你们现在可以到美国了吗?听说你们现在还住着非洲部落式的茅屋,满街都是能飞的人。给我说说布鲁斯李吧。” “停!如果聊天的话,我路上可以和你聊。但是现在,你只需要告诉我,你接受雇佣吗?” 白人沉默片刻:“你出多少。” 我们的对话引起了酒吧其他人的注意,他们都看了过来,我微微一笑:“一百美元。” 白人看了我一眼,哈哈大笑。 这个时候,美国处于经济大萧条阶段,经济惨目忍睹,上一轮冷战刚刚结束。普通民众一天大概能挣一百美元左右。保证基本开销。但是去克利夫兰,一百元明显少了,我也知道,继续微笑:“这是三分之一,订金,完事之后,我会付给你剩余的二百美元,并且考虑继续雇佣你。” 白人笑脸僵在脸上,让后收起笑容:“你如果是那我寻开心的话,我会告诉你,山民不好惹。”他的原话意思是山区人体格壮。 我哈哈一笑:“我们有一个旅行团,本来是乘坐你们华府的汽车来考察的。但是车坏了,所以临时雇佣你们。我是中华的一位文化交流官员。你觉得我会骗你么?你觉得一个骗子能穿得起最新款的冲锋衣么?” 白人腹诽最好的冲锋衣反着穿,不过他却伸出了右手:“我叫约翰,你好。” 美国还是一个流行握手礼仪的国家,而不像法国。 我握住他的手:“合作愉快。上帝之下,无往不胜!” 约翰哈哈大笑:“你对俄亥俄很了解啊。” “当然,要来这里待十多天,怎么可能不提前了解。”其实,我来过这里,应该说,我将会来这里。那是2015年的事情了。 第三章 克利夫兰 约翰跟我走出酒馆,我对着众人招了招手。 叶檀最先过来,用汉语嘀咕:“这人喝了酒,能行吗?” “放心吧,这个年代的美国,不查酒驾。”李忠拍了拍她的肩膀。 李忠给我的钱大概还有三千多美元。我坐在第一排上:“约翰,路上会经过一些大城市吗?” “大城市没有,小县城倒是好几个。”约翰启动车子,准备出发。 我点了点头:“两件事,第一,我一个同伴,掉水里了,衣服全打湿了,冻得直哆嗦,找个地方,给他买件衣服。第二件事情。我需要一个拍立得。” 约翰回头看了我一眼:“拍立得很贵的。” “哈哈,来考察怎么能不带照片回去呢。”我有我的考虑。 “你对克利夫兰熟悉吗?”我问道。 “去过很多次了。” 一路上,除了买衣服,和买拍立得,就是无休止的高速公路。在路上还被警察拦下了两次。不过,约翰照着我的说辞说了一遍。那几个警察居然显得很欢迎。 这一年的美国人,已经穷疯了。还做着每个中华人买他们一条秋裤,他们就能成为暴发户的美梦。 然而,美国政府根本就没准备和中华建立大量贸易。这些,我都没有告诉他们,这只是一个游戏罢了。 路上,我和李忠交流了很多。 他已经经历过六次场景轮回了。队友换了一拨又一拨,那些人,都死了。 主神空间,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可以用积分兑换一切东西。前提是你要有积分。 其中,贵的主要是武器和能够使人力量提升的东西。对于这些。我不是很懂。不过,主神空间,各种贵金属以及各国货币,都便宜的不行。一积分可以换取千万美元,或是等价金条。 他告诉我,这一次的场景结束,完成奖励是一千积分。另外,他还略带恐吓的告诉我,付出一百积分的代价,就可以亲手杀死一个队友,积分是很难挣的。 他的意思很简单,如果我们不妨碍他,他不会浪费积分对我们动手,如果我们威胁到了任务,他恐怕会毫不犹豫的付出一百积分,杀死我们。 下午四点,我们到达了克利夫兰。 我略微提示约翰,需要参观一些,官方非行政的机构。 他很乐意的带我们去了邮局,电话局,学校等地方。终于,逛了半个多小时,我看到了,克利夫兰驾照处。 我太高看这个机构了。这个机构就是一栋平房,甚至只有一个门,里面能呆得下的工作人员最多不超过三十人。 保全人员,顶多两个。 看着还想继续逛下去的约翰,我发问:“我听说,你们美国人可以拥有枪支。在我们国家是不允许的。你们的枪支都是政府机构卖的么?” 约翰很诧异的看了我一眼:“有军械店,超市也有。不过,军械店购买需要出示证件。超市则不用。” 我装作很开心的样子问道:“请问有那种电影里面突突突的哪种枪么?” 约翰哈哈大笑:“你说的是刚上映的兰博?普通士兵那种,超市有得卖,不过手枪和哪种三管以上的枪支,只有枪械店才有。” 这个时候,叶檀走了过来:“哈哈,那我们也可以拥有自己的枪了?” 约翰回头:“哥们儿,你还是坐回去吧,正开车呢。可是可以买,不过能不能带回你们国家,我就不知道了。” 所谓电影里普通士兵用的抢大多是hk33或者m16这些武器再后来的严格武器管制之下是买不到的,但是这个时代,却根本不限制。 来到一家超市,约翰带着我们直奔枪械。 hk33倒是不少,m16没有。子弹也没有,听说只有柜台才放子弹。 否则匪徒进来,直接拿超市的枪,把超市抢劫了。 本着不能买太多的原则,我们只买了三把hk33,老队员三人已经说过了,他们有自己的武器,只是我不知道在哪儿而已。 两个女人则是买了一些吃的。刘思蕾倒是想要一把手枪。但是现在没驾照,根本没法购买手枪。 老美的规定很奇怪,可以买hk33这种高杀伤性武器,却不卖手枪。或许是觉得手枪更容易隐蔽吧。 我们带着枪械出门。在约翰的帮助下,在一家旅馆开了房间。 所有人集合在李忠的房间,李忠皱眉:“晚上的行动,最好是去的人越少越好,但是不去又没法拍照。” 我拿出拍立得:“准备好了的。” 李忠明白了我的想法,先用拍立得拍照,让后带着照片去,用相机对着照片拍照最后洗照片。 我看了看众人:“白诺,苏瑞,叶檀,王聪聪留下。我们其他人晚上行动。” 苏瑞揪了揪头发:“你们有战斗力的全部走了,留下我们,万一有个闪失。你们得留一个人。” 李忠点了点头:“陈涛留下。” 陈涛睁大眼睛:“让我给他们当保姆?” 李忠摇头:“你休息。明天如果情况不对,可能会战斗。到时候你主攻。” 陈涛才安静了下来,坐在旁边不停玩着一个打火机,消失,出现,消失。 王聪聪走到我身边:“我要跟着去。” 我哑然失笑:“你对我说没用,对队长说。” 队长点头:“你们来不是接受我们保护的,如果有用,自然是可以成为我们队员的。如果只能拖后腿,到时候也会被放弃。我同意你进入。” 我哈哈一笑:“买三把枪,果然是对的。” 夜晚,我们一行人抬着个小箱子,走向驾照处。 进门口,我戴上面具:“英语有口音的,别开口。别喊名字。” 几人都带上面具,我们才走了进去。刚刚进入门,关上。我愣了一下。 赵穆呸了一声:“******,不是说是人权社会么。这都晚八点了,还在上班。” 一个保安冲了上来:“你们是什么人,恶作剧么?” 这个年代,****的人经常到各个政府机构恶作剧,吓唬可怜的公务人员。 我从箱子里抽出hk33对着保安胸口,点了两枪:“枪不错。” “啊!” 那些女职员的叫声还没发出,李忠便对着天花板开了三枪:“闭嘴,否则全部杀死。赵穆,切断电话线路,勘察地形。” 赵穆手中还着花儿,一柄九环大砍刀出现在手中:“都闭嘴,把通信工具全都交出来!”说着,一刀劈断一根电话线。然后顺着电话线找到了通信箱,走过去一拳打爆了整个箱子。 我心中咯噔一下。就算是泰森,也不过如此吧。 赵穆是壮,但绝对没壮到这种地步。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提升身体力量,提升实力? 赵穆走进一个房间,道:“找到了!” 我点了点头,王聪聪,去弄吧。 王聪聪,不只是个富家子弟,还是个机械迷。对于机械,不管是最新的,还是古老的,都很了解。一个印刷机一个照相机,加个洗照片的套件,难不住他。 照片都在他身上,我和李忠堵住门口,刘思蕾在屋里晃悠。 当了这么久警察,自己当劫匪,有些不习惯。更何况,我们这群劫匪,居然劫驾照…… 李忠看着我:“刚刚杀人时,你眼睛都不眨。呵呵。” “游戏而已。”我回答。 第四章 克利夫兰下 “游戏?”李忠哈哈一笑:“哈哈,你以后就知道了。这个汉尼拔世界,和我们的世界,几乎没有区别,这个世界,有六十亿活人。每一个,都是生命。” 这个世界,有六十亿人? 我才有些感触。整个沉默的羔羊故事,出现了六个州,除了主线故事所在的俄亥俄和发现尸体的西佛吉尼亚州,还有总统所在的走,参议院所在的州,包括纽约州以及电视中出现过的州地方台。难道这些地方,都只有电影中出现过的人么? 如果是这样,电影中,或者小说中,哪儿来的约翰这么一号人物。 我把事情想简单了。 李忠说他经历过六个场景,他之前的人呢?之后我们又会遇到什么? 难道说每一个关于杀戮的故事就有一个地球,甚至是那些出现过的编撰的外星球? 那么……所谓的主神世界下,拥有无数个世界。多到无法想象。 只是这样吗?比如沉默的羔羊中,出现过几本杜撰的书籍,这些书籍,又是否代表一个世界? 如同俄罗斯套娃一样。俄罗斯是一套一。主神世界是一套无数。线性增长,几何增长。难道还有一个词汇叫做认知增长? 我看着那个保安的尸体,笑了笑:“那又如何,我不想被这里的政府,当做偷渡客处理。杀了就杀了。” 李忠微笑:“你的风格,一如既往。” “你认识我?”这是我这一天以来,最大的疑惑。 李忠也发现说漏了,沉默了片刻:“如果你能活下去,我会告诉你的。” 王聪聪探出头来,看了看我们:“两个小时。洗照片,制作,两个小时。” 我们在聊天,赵穆却将所有的人都集中进了一个房间。 我开始还没觉得什么。直到,房间中传出一连串的枪声,和惨叫声。 赵穆身上带着鲜血出来的时候,扛着一把我没见过的枪。 李忠面色铁青:“你想引来美**队吗?” 我却没这么客气:“你******脑残吗?” 赵穆楞了一下,然后举枪对着我:“你再多嘴一句,我杀了你。” 我笑着:“你试试。” 我不知道我这个时候是什么表情。我只看到赵穆哆嗦了一下。 李忠冷着脸:“赵穆,是不是我说,你也要杀了我?” 赵穆艰难的转头,坐在一把椅子上,收起枪,不语。 李忠应该和赵穆交流过什么,否则不会这样。 两个小时之后,我们直接到了一家枪械店。 七把m16三挺m60手枪六把。 买枪时,还发生了两件有意思的事情。 我与刘思蕾鄙视王聪聪选择大威力的手枪,那玩意儿稳定性不好,容易卡壳,一旦卡主,就废了。而我和刘思蕾都选择的左轮。毕竟国外没有54,甚至沙漠之鹰也不好找。 而店里那些彪形大汉买主,则鄙视我们。收藏抢,都收**特的,古老的。买那么多电影里出现的武器,对于枪支收藏者来说,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赵穆的暴脾气差点儿就没忍住掏出他那条三管巨型枪械给他们来一梭子。 而我,只有一个想法。 命重要。 我和李忠,回到旅馆之后,按约定在李忠房间碰头。 我过去,发现其他两个人也在。 李忠招呼我:“明天的计划。” “两个方案,第一个,我们跟随史达琳并帮助他破案。第二个。绑架史达琳。然后直接找到水牛比尔,杀了他,救出凯瑟琳。”这是我的想法。 李忠却突然抖了一下:“你不懂主神。主神不会让我们这样做的。” “恩?” 李忠道:“主神的提示是,让我们跟随剧情,帮助,甚至是不出力,等待事情结束。唯一的要求是呆在史达琳附近。如果可以,我甚至愿意有九个隐形斗篷,穿上后跟着史达琳等待回归。虽然这是利用漏洞。但是付出和收获成正比。我们也算是安全度过一个场景。可如果改变剧情。将会发生恐怖的事情。” “改变剧情?恐怖的事情?”我纳闷:“怎么说?” 李忠看着我:“他们两个,都是四个场景之前来的,只有我,经历过哈利波特的场景。那时候我的队友是另外八人。其中有七个老队友。他们每一个都比现在的我更强大。但是,他们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他们提早放出了伏地魔。他们还以为,做了那个隐藏的支线任务,可以获得很高的收益。但是,他们却没想到,伏地魔直接释放了全部势力。血屠了魔法世界与普通世界。他们七个人毫无反抗的就死亡了。而我,凭借不错的运气,活了下来。我不相信我能够有第二次这种运气。” “支线任务?”我沉声:“我需要更多的线索,才能做出判断。” “是的,完成剧情,就是主线任务。每个世界都有无数的支线任务。比如这个场景,绑架史达琳或者提前释放汉尼拔,应该就是支线任务,d级支线任务。但是我不能保证后果。或许主神会给出更多限制条件。或许,汉尼拔被释放后会主动猎杀我们。哪怕我们都坐在苏34中,遇到汉尼拔这样的对手也是不安全的。我的原则是,能过一个场景,尽量不惹事。你们以零个积分的状态,遇上百分之九十死亡率的场景。去搏一个百分之九十九死亡率的支线任务,很赚,一次获得好几千积分,能迅速强大起来,甚至超过现在的陈涛或者我。但是,我们面对的是百分之二十死亡率的场景,为什么要去为了几千积分搏百分之一的生机?” 百分之十,百分之九十?十个新人,在第一次场景中有九个会死? 我皱眉:“我还不了解主神空间。但是,主神的目的是什么?你觉得主神会召唤九个毫无能力的人来组成所谓的中华小队?既然有中华小队,那是不是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小队?那世界上岂不是有千千万的小队?这个主神很无聊吗?” 主神,被冠以神之名的人,会做那么无聊的事情? “无聊?不,你错了,神是没有人格没有人性的。我们无法推论他要做什么。你甚至可以把它当做是一个机器。一个比全世界合起来都强大的机器。”这是陈涛一整天以来,说过的唯一有意义的话。 我还没开口,便听到耳边响起一道声音。 “中华小队成员,触发支线任务!” 第五章 死亡任务 “中华小队成员,触发支线任务。c级任务,水牛比尔的脱变。中华小队成员被水牛比尔俘虏,并透露主神空间信息。水牛比尔将完成蜕变。支线任务启动,取消与史达琳距离的限制。七天以内,水牛比尔将会主动捕杀中华小队成员。每一名成员死亡,将会造成全体成员积分扣除一百。任务完成指标,杀死比尔。任务失败,扣除积分四千。任务奖励,全体成员c级支线任务一个,c级任务主动触发卷一个,四千积分!任务完成,或任务结束,统一结算积分!” c级任务? 李忠身体一震,陈涛与赵穆脸色都不自然。我低头看着坐在床上的李忠:“你们在哈利波特世界,触发的任务是?” 李忠吞了一口口水:“哈利波特世界,释放伏地魔,d级支线任务,释放噬魂怪十五万头d级支线任务。三个d级任务,等于一个c级任务。” “什么?”我高喊出来:“一个水牛比尔,等于伏地魔加十五万头噬魂怪?水牛比尔脱变成上帝了么?” 李忠苦笑:“完了大家都要死了。” 赵穆腾的站起来:“我就应该杀死他们全部人。我身上只有一千二百积分,如果完不成这个任务,我们会被直接抹杀!” 陈涛却不说话了,手中一柄刀拿了出来,不停在袖口摩擦。 我伸出手:“别急,一定有什么是我们没注意到的。水牛比尔,不可能比伏地魔更强。” 李忠点头:“对!” 我抬起头:“信息提示,中华小队成员被水牛比尔俘虏,并透露主神空间信息。这个任务,应该是主神空间自保的激发。意思其实不是让我们杀死水牛比尔。而是说让他在扩散消息之前,灭口。” 李忠站起身来:“不错,很有可能。” 赵穆疑惑:“透露主神空间会引起这么大的后果?这只是水牛比尔而已,如果透露给伏地魔,甚至各个神话中的天神,天帝,上帝。那是不是会触发sss级任务?” 我摇了摇头:“你想差了。” “怎么?” “主神空间的自保,就等于是……这么说吧,主神空间是一锅汤。伏地魔就是个肉丸子,而各路天神天帝甚至是一条大鱼。丢进汤里,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水牛比尔这样的角色丢进汤里,就等于进了老鼠屎……等一等。进入汤里?这个世界也有办法进入主神空间,不然主神空间不会有这样的反应。主神根本不想某些世界,或者说某些种类的人进入主神空间。每一个进入的人,都是被选定的。” 每个世界都有办法进入主神空间?这些并不是梦幻泡影般的世界。每个世界都是真实的! 如果说这个世界的人得到消息,并找到空间入口,那么进入应该是无法制止的,比如说我和刘思蕾。 主神空间的某些资源应该是有限的,并不能容纳那么多人。 陈涛皱眉:“每一个人都是被选定的?你说隔壁房间的人能有什么用?” 我看着陈涛:“我问你,为什么李忠会是队长,你是主要攻击点,而赵穆是火力?每个人都分配有各自的职责。主神空间并不需要九个单打王组成一支一盘散沙的队伍。每个人都有应该有的方向。比如王聪聪,他是个机械天才。如果在主神空间得到足够多的知识和材料,他是不是可以直接制造你手里的特殊枪械。而不是依靠积分换购?比如刘思蕾,她是个记录天才。她是不是可以发展成记得一切资料,随时可以调用的行走的超级大脑?” 我说这话时,李忠有些难为情,不过而后,又点了点头:“看来以前是我没有注意到这些,每个人都应该有他的长处,这些长处我们没发现,不代表没有用。前几个场景的新人,都白死了。” 陈涛应该是一个近身搏斗天才,而赵穆是个远程枪械天才。他们的天赋体现在直接的战斗上,所以很快脱颖而出,活了下来。 然而其他新人就没那么好运了。 李忠点头:“看来,你是我们需要的那个聪明人。” 我的特点是聪明吗?我觉得并不是,我也不清楚我的特长,或者说有别于其他人的是什么。或许我是意外闯入的计划外的,根本没有特长。 还没开口,耳边再次传来主神的声音:“中华小队成员****被水牛比尔杀死,所有人扣除积分一百,任务结束时自动结算。”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蓝色的小框,上面写着,0100。那个一百,是灰色的阿拉伯数字。 李忠叹了一口气:“看来,我们需要重新制定计划了。所有成员一起讨论,这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c级任务。我不敢肯定,这个该死的任务可能会引动美国本土军队。” 哪怕是惊动全部美**队,能有伏地魔恐怖?美军难道能对着我们的坐标丢原子弹? 原子弹? 我询问:“队长,主神空间能兑换原子弹吗?” 李忠楞了一下:“可以,原子弹兑换需要一个a级支线任务加十万积分。” a级,刚刚赵穆说过sss级任务。原子弹以摧毁一座城的威力,才属于a级支线任务兑换标准。什么东西是s级的? 我沉声:“你说,反正都是必死之局,我们要不要干一票大的。” 李忠愣了:“你想干嘛?” “这里是一个完整的世界,美国绝对拥有大量核武。如果我们找到总统,然后……” 陈涛哆嗦了一下:“你以为主神是个****激进分子么。你想把水牛比尔在的区域炸平?” 李忠摇头:“并无可能。第一,书中记载,总统在滑雪,具体地址应该是能探查到的。但是,我们不是白人,靠近会引起当局高度重视。第二,哪怕是我们拿到所谓的核武器释放按钮,也不能选择轰炸目标。你觉得我们能同时攻破总统安防和美军核武控制基地?一百万个赵穆在手,可以考虑下这种事情。第三,哪怕是核武器发出去了,你能保证那个水牛比尔现在还呆在贝尔维尔镇?” 恐怕这个推测是对的。主神在他们的描述中,基本等于无所不能,不可能允许如此漏洞的出现。 赵穆看着我:“你这个疯子。我经历了三个场景,一直都处于凶杀案故事之中。你一来,想把我们拉进核战争中么?” 仔细考虑一下,一颗核弹爆炸,并不简单是个单一事件,一旦美国本土被核弹轰炸,美国根本不会考虑原因,苏俄绝对会遭到轰炸。到时候全面核战争爆发不可避免。世界上野心家千千万,也没人去干过这个事情。也许有人干过,失败了。以我们几个人的能力,想都别想这一茬了。 李忠点了点头:“集合所有人。” 第六章 死亡任务下 所有人全部集中在李忠的房间,李忠看着大家:“相信你们都听到主神的提示了。那两个蠢货女人被落到了水牛比尔手中,并且透露了主神空间的信息。” 王聪聪点头:“的确,但是主神提醒我们水牛比尔会来猎杀我们。” 李忠点了点头:“我警告你们两件事情,第一件,这个c级任务,以我们的能力去完成,死亡率百分之九十九,只有百分之一的运气成分在其中。我们做的这个主线任务,本身只等于一个d级任务,并且是一个减低一半危险性的d级任务。这样的主线任务,叠加十个合起来都没有c级任务危险。所以,我们九个人已经是死人了。能够活下去,那都是赚的。在这种情况下,损失一丝一毫的力量,都有可能让那百分之一的运气成分消失。从现在开始,谁再违抗命令或者做出不利于其他人的举动,我会亲手杀了他,将他的肉剁成肉末,喂狗。” “第二件事情,主神提醒水牛比尔完成蜕变,所以,整个任务已经花生了变化,水牛比尔不再是那个小说中或者电影中的水牛比尔。剧情也可能不会按照剧情发展下去了。所以我们要速做决断。” 那个少年,苏瑞,从沙发上蹦了起来:“我一直想隐藏在暗中,观察所谓的场景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过现在,不可能隐藏下去了。” 李忠楞了一下:“什么?” 苏瑞扫视众人:“重新介绍一下,中大少年班博士,中科院研究员,中华bj军区少尉。苏瑞。” 我看着苏瑞,眼神一禀,这个少年果然不想看上去那么简单。 苏瑞看着李忠:“根据我的分析,主神世界应该是可以双向进出的。我们是被主神刻意选中的。主神空间会提供很多特殊物品,用于提高我们的实力,所以,主神空间能够承载的人数,极其有限。据我分析,水牛比尔知道主神空间后,正在寻求心理蜕变的他迅速做出了判断确认了主神空间的存在。主神空间与其是说报复我们泄密。不如说是逼迫我们去封口。如果我们死了,主神还能重新寻找九个队员。但是他的第一宗旨是自保。之前方洛推测过。我们的故事时间还有七到十三天。在第六具尸体被发现前,并不应该有任务时间变动。而且也没有这种必要。唯一的可能是……” 我看着苏瑞,他的话印证了我的不安:“什么!” 苏瑞点头:“你猜对了。水牛比尔会一直蜕变,并且引起某些我们不知道的问题出来。他或许不在乎是否保密,可能满世界寻找主神空间的消息,经过他泄密的人都会成为任务目标。第二,水牛比尔蜕变,如同卵变成幼虫,幼虫变成蛹。但是他并没有蜕变成蝶。一旦他成功。我们的死亡率将会上升到百分之百。所以主神才会提醒我们,只有七天时间。主神的每一句话都不是废话,也不是随便选择的。每一个词语都有他的含义。” 我看着苏瑞:“也就是说,我们根本没有七天时间。一旦水牛比尔将无意中透露了消息出去。好点儿的情况是有权有势有野心的人发现了。坏一点的情况是,整个世界的人都会知道。如果是后者。任务难度随时都会提升到sss级。不能让他透露消息,也不能让他蜕变完全。” 赵穆皱眉:“小屁孩儿,水牛比尔手中是有绿巨人的激素么,他怎么蜕变。难道他能变得比我更强?” 我和苏瑞瞟了他一眼,然后对视,异口同声:“心理蜕变。” 陈涛:“心理蜕变?能带来什么?” 苏瑞都懒得解释,我只能叹气:“就算是一百万个你,陈涛。能比得上一个耶稣或者一个释迦摩尼吗?他们也只是凡人而已,他们也经历过心理蜕变。” 苏瑞眼睛一亮,看着我:“没错,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心灵,而不是**。如果**是最强大的,那么恐龙为什么没有永远统治下去。沉默的羔羊前面的故事中,红龙是怎么回事,你应该读过。我们中科院,一直在怀疑,一旦某个人心灵蜕变到一种程度,将会直接赋予肉身能力。” 李忠沉默了很久,这时候才发话:“你说的是不是太玄乎了。” 苏瑞看着他:“你藏武器的空间设备玄乎吗?主神世界玄乎吗?在国家机器面前,每个人都是弱小的。我们都见过这么多玄妙的东西。你认为国家真的对超自然现象一点儿研究都没有?” 我点了点头,这些天的经历,让我相信一切事情都有可能。 如果古人传说中的朝闻道而举霞飞升是真的。这个水牛比尔会不会蜕变成一个恶魔,真的说不一定。 李忠看着我和苏瑞:“目前看来,我不得不相信你们,你们知道的比我们少,但是分析出来的东西,却比我们想得到的更多。如果情况真的是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 苏瑞看着李忠,脸上泛着天真无邪的笑容:“这个世界,有一个神。或许我们应该和他讨论。” 神?赵穆疑惑:“这个世界有个神?” 陈涛看着苏瑞:“你说的是汉尼拔?” 莱克特汉尼拔。故事的主人公。 你可以说他是个食人魔,也可以说他是个懂礼貌的疯子。然而,他自己一定认为自己是神。 人,可以吃猪肉牛肉。然而,他的内心住着一个神或者一个恶魔。所以,他吃人肉。 我点了点头:“我的建议现在就出发。没有时间睡觉了。死了之后,睡觉的时间多的是。” 赵穆手中大砍刀突兀出现:“我真的想见识一下,这个神,能不能挡住我一刀。” 李忠一巴掌打在赵穆脸上:“你想死可以自己去。一个水牛比尔,都是一个c级任务。如果汉尼拔铁了心要杀你。我们也会受牵连。最好收起你愚蠢的勇气。” 我看了看刘思蕾,又看了看李忠:“队长,你自己做决定吧。” 决定?李忠无奈的笑了:“通知约翰,立刻出发巴尔的摩镇。” 第七章 拜访神 “这么晚干什么啊?”约翰睡眼朦胧。 “你们这地方没什么娱乐,睡太早了,还不算晚。我们临时决定去巴尔的摩。哪儿有一家医院。我们去考察考察。” 约翰愣了一会儿,强打起精神:“哦,我去洗把脸。”说着又回头:“对了……” “这里是三百美元,你收好。老规矩,二百是上一次的钱,一百是这一次的订金。” 见到钱,约翰来了精神,很快清醒过来。 不多时,我们出发了。 八十转七十五号公路。两个小时。 当车子停在巴尔的摩时,我们匆匆下车。并让约翰开车去镇外等着。 约翰还不高兴,我告诉他,我们都是官员,****考察坐这种巴士,有点儿丢份。约翰悻悻的开走了车子。 已经晚上一点了。 医院大门开着。但是却没人走动。 一名值班护士走过来:“各位先生女士,已经过了探病时间了。”当她抬头看见我们都带着面具时,突然愣了。 赵穆抬手一把手枪顶着护士的脑袋:“现在医院还有多少工作人员?” 护士颤颤巍巍:“6……6个。除了我还有两个护士,两个保安,今天奇尔顿医生值班。” 奇尔顿?我点了点头:“赵穆你带着他们把所有人都集中起来。别惊动病人。我们去找奇尔顿。” 赵穆盯着那个满脸雀斑马脸的护士:“带路吧,亲爱的。” 奇尔顿正在办公室琢磨着什么,看见我们几人闯入,大声喊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你想惊动保安吗?”陈涛单手拎着一百八十多斤的黑人保安:“在这儿呢。” “你们找我干什么?”奇尔顿有些气馁。 “找你?”李忠道:“你太看得起自己了,赵穆,把他们全部关在这儿。”说完接过黑人保安:“麻烦带个路。” 黑人颤巍巍的:“带什么路?” “地下室。”苏瑞发话。 黑人汗如雨下:“你们在玩儿火。” “少废话!” 黑人走前面,李忠,我,苏瑞跟着。 叶檀也走了上来,李忠回头:“你干什么?” 叶檀结巴:“我……我也想……看看。” “你要不要拍照留念?” 听完李忠的话,叶檀只得回到了奇尔顿的房间。 到了地牢,李忠坐在椅子上:“我看着这个保安,你们进去吧。速度。” 我点了点头。 走过第三个牢房时,里面那人扑在铁栅栏上:“哟,来了……” “啪!”我抬起m16放了一枪。那人闭上了嘴。 走到最里面。 我在牢房对面的墙边放下枪。 “晚上好。”牢里传来一个英国腔醇厚的声音。 我看着汉尼拔:“晚上好,莱克特博士。” 汉尼拔微微一笑,从床上坐起来:“我以为有什么熟人来拜访我,没想到却是两个未曾谋面的,黄种人先生。” 苏瑞看了自己的身体一眼,然后抬起头:“不愧是莱克特博士。” 我取下面具,背着监控器的角度:“很遗憾,莱克特博士,我并不是威尔先生或是史达琳女士。” 汉尼拔脸色终于变成了诡笑:“我很好奇,你是fbi的人么?” 我摇了摇头:“不过,我和史达琳小姐来的目的是一样的。” “哦,你也在研究犯罪心理学?”汉尼拔耸肩。 我微微摆手:“以您的头脑,应该知道史达琳来是因为克劳福德的某个案子吧。” 汉尼拔保持一贯微笑:“水牛比尔。” 我笑了笑:“我没有看过水牛比尔的卷宗,我甚至知道水牛比尔的住处,我知道他是您曾经的一个病人。不过,我想知道的是,您了解他想要的蜕变么?” 汉尼拔第一次产生了疑惑:“我的病人?” “吉姆冈姆。那个砍下你病人人头的人。”这是我的回答。 汉尼拔有些沉默:“第一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威尔也没有查到这件事情。” 我看着汉尼拔:“说点儿有意思的吧。这个水牛比尔的蜕变和红龙的蜕变,跟您的心灵蜕变,是同样的么?” 汉尼拔咧嘴一笑,回了回头:“他们以为是一样的。” 苏瑞上前一步:“果然,汉尼拔先生,您的心灵蜕变是否是一次有关于心灵升华的历程?您是否觉得自己已经神化了。而那两个嫁祸却朝着恶魔的方向在发展?” 汉尼拔走到玻璃前:“但丁的神曲中,神与恶魔,是同样的生物。而我觉得,神与恶魔的区别在于,是否有礼。但是在心灵上。并没有区别。正如同磁极的转变。一块铁,和磁拥有本质的区别。你还是个聪明的人。而我眼前的这位,蜕变的似乎比比尔还深刻。”说着,汉尼拔嗅了嗅空气:“浓烈到足以让我在睡梦中醒来的血腥气息。或许在您的肺腐烂之前,你应该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沉默了片刻,立刻意识到,汉尼拔想要让谈话进入他的节奏:“是我无礼了,莱克特博士。我的名字叫做方洛。来自遥远东方的名字。不过有一点您想错了。水牛比尔的蜕变似乎已经完成了。或许说,他的第一阶段蜕变已经结束了。现在他想要挣扎破茧而出。” 汉尼拔咧嘴微笑:“原来如此。你们这么关心水牛比尔的蜕变。是因为什么呢?” “如果,我和他只有一个人能活下去,您选择谁?如果选择权在你的话。” “交换,这是我的契约精神。”汉尼拔不为所动。 苏瑞与我眼神交流。然后点了点头。 我才道:“据我所知,奇尔顿先生愤怒时并不能保证他的小聪明。在不久的某一天,也许有那么个机会……” 我不能说的更多了。如果更多的话,会导致什么后果,我也不知道。 汉尼拔微笑:“红龙,只是红龙先生对自己的渴望。想要浴火重生式的洗脱肉身的缺点。圣经中说,大红龙祸及凡间。大天使与它搏斗。那条大红龙便是撒旦。可怜的红龙先生,对我充满了崇敬,却又要成为心中的魔鬼。还想重新活一次。然而,他仔细研究东方文化时,却没有明白,东方对神并没有信仰。而我是他的信仰。当一个人有着信仰的时候,他是不会升华蜕变的。所以红龙先生注定失败。然而,飞蛾先生就不一样了。飞蛾先生熟知亚洲的一切。他甚至知道冥河之魂,知道蝴蝶的蜕变。早年我对东瀛的了解远远超过他,却没有选择他这样的道路。你知道为什么吗?” 该死的原作者,沉默的羔羊中每一个变态杀人犯都和东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是东瀛就是中华。想到这里,我却有些疑惑了。这一个个的世界,是本来就存在的。或许,哪位作者先生,只是主神的笔而已。 “我很有意愿了解您的想法。” 第八章 拜访神下 “真正的蜕变,不能依靠任何外物。只能是心灵的强大,让你的心脏不能再承受如此庞大而优秀的灵魂。那么,你就被赋予新的心脏,新的不再如玻璃上漂浮的影子般的灵魂。” 我低头,然后看着苏瑞。 苏瑞上前一步:“您是说水牛比尔的蜕变会失败?不可能,根据我的推论,水牛比尔的蜕变会在七天内完成。” 汉尼拔摇头:“你知道冥河之蛾的生命有多久吗?” 苏瑞诧异:“七天?” 汉尼拔点头:“蜕变和蜕变是不一样的。红龙如果真的蜕变成功,他立刻就会死去,而不是浴火重生。冥河之蛾的蜕变一旦成功。只能存活七天。” 灵魂决定生命。这并不是什么新型的课题。古有龟息,意图长生。现代有激素学说,当你觉得自己要死的时候,你身体器官中的各种分泌腺会很听话的杀死你。 就如同我,很多得肺癌的人,在中期就已经不行了。而某些人,直到晚期,已然有不错的气色。 如果水牛比尔真的蜕变成功。那么,他在心中会不断的暗示自己只能活七天。他太熟悉冥河之蛾的一切了。 当他临死前会发生什么? 我看着汉尼拔:“莱克特先生。水牛比尔是您的病人,或者说您的研究课题。如果我要杀了他。对您的研究是否有影响?” “没有。如果我是你,我也会做出选择的。哪怕是‘汉尼拔先生不同意’你说对吗?” 看着要说话的苏瑞,我打断了他:“莱克特先生,我的最后一个问题。” 汉尼拔做请:“你说。” “您是因为什么开始蜕变的。又是什么时候蜕变完成的。” “蜕变?当你处在你死我活的环境中时,如果你没疯,那么你就蜕变开始了。如果,你在失去蜕变的推力时,还能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对于自己的内心不断研究,不断洗清自己的灵魂。直到,你懂得你真的需要什么的时候。也许就完成了吧?我不够聪明。只能告诉你这么多了。不过,你还有时间蜕变吗?”汉尼拔并不显露出他的冷血。 你死我活?我想起了毫不犹豫捅死自己的我。那个时候,蜕变就开始了。 苏瑞低头,用汉语道:“研究汉尼拔,不如研究你。” 我? 我看着汉尼拔:“莱克特博士,希望我们还能见面。”如果能经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到了沉默的羔羊二,应该还能见到汉尼拔吧? 而现在,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水牛比尔在最后时刻到底会做什么? 我向着汉尼拔鞠了一躬:“感谢您的赐教。” 苏瑞微笑的看了看汉尼拔:“我不知道我和您的差距。心灵上也许不能比拟。希望有一天我的智慧能赶上您。” 汉尼拔背过身去:“是吗?你认为你们两人合起来才能比我强?或许你们还有其他优点呢,毕竟你们是两个人。皮格马利翁效应,当一个人或是其他什么,希望获得或是希望拿到什么的时候,总是会实现的。单一的事件中,唯一的区别就是,时间。我想要看到树,水,天空。” 当我背过身的一瞬间,主神的声音再次响起:“中华小队成员触发d级支线任务。解救汉尼拔。想办法在三天内,让汉尼拔逃出生天。任务失败,无惩罚。任务成功,奖励全体成员d级支线任务一个,奖励积分一千。” 走出地牢,李忠急忙问道:“你们聊了什么?为什么会触发这个任务?” “事情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汉尼拔说,水牛比尔的蜕变已经完成了,水牛比尔七天后必死无疑。”苏瑞接话。 “水牛比尔必死无疑?”李忠沉默片刻:“那我们找个地方躲七天。” 我摇头:“比尔的蜕变完成时间和我们接到任务的时间是同时的。在水牛比尔自己死的时候,我们也会死。除非我们按照主神说的,主动去杀死他。这个任务,无法躲避。” 这是一个有趣的任务。就好像,你爸告诉你,半个小时内吃掉这碗饭。而这碗饭本身半小时后就会冷了不能吃了。到时候你就只能挨饿了。 我回头看着苏瑞:“皮格马利翁效应是什么?” 苏瑞想都不想:“皮格马利翁是希腊神话中的塞浦路斯国王。他憎恨女性,决定永不结婚。他用神奇的技艺雕刻了一座美丽的象牙女像,并爱上了她。他像对待自己的妻子那样抚爱她,装扮她,并向神乞求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爱神阿芙洛狄忒被他打动,赐予雕像生命,并让他们结为夫妻。“皮格马利翁效应”后来被用在教育心理学上,也称“期待效应”,意思是教师对学生的期待不同,对他们施加的方法不同,学生受到的影响也不一样。这应该是汉尼拔的强项,而他比较喜欢字谜。或许他还有什么意义也说不定。又或许只是字面意思。” 我有些明白了:“意思是你期望什么,你就会得到什么,你得到的不是你想要的,而是你期待的?” 这说出来或许有些绕。举个例子,你正在沙漠中,你想要得到的是水。但是你自己却一直在想象自己渴死了。所以你就会渴死,等到死都找不到水。带着这种想法,你的大脑会绕过你的理智将你带向没有水的地方,完美的避过谁。因为那是你给自己的暗示,是自己的期待。 苏瑞点头:“意思就是说,如果我们一直想着水牛比尔死前会干出点儿什么的话。他就一定会干出点儿什么。这可能是汉尼拔对我们的忠告。” 我摇头:“不,那是汉尼拔给自己的忠告。他是说他一定会逃出生天,真是因为这句话,我们才触发了这个任务。不过这个定理也会运用在我们身上。我们不能想着死,而要想着我们会活下去。” 苏瑞瘪嘴:“最好是没有任何困难,简单的就完成了任务。” 我哈哈一笑:“没有困难,简单,是你想要的。但是艰难的,九死一生的才是你的期待。” “真会活学活用。” 李忠看着我们:“你们在说什么?” 我微笑:“准备完成任务吧。” “好的,我把汉尼拔放了。”李忠迫不及待的走到电闸开关前。 我一把拉住他:“第一,你这么放他出来,不怕他出来立刻吃了你?第二,现在放他出来,史达琳就不会又第二次拜访了。你准备让女主角脱离故事么?恕我直言,那样可能会引发另外一个支线任务。” “不是已经引出一个解救汉尼拔了么?” 苏瑞嘀咕:“真笨。方洛的意思是,我们要尽量让情节发展回归故事主线。” “回归主线?怎么做?” 我看着李忠,低声:“绑架凯瑟琳!” 第九章 主神的用意 “绑架凯瑟琳干什么?” 苏瑞白了李忠一眼:“绑架凯瑟琳让后在通过报社发消息,就说马丁参议员的女儿被水牛比尔绑了。然后一切就会回到主情节上来。” 我看了一眼被打昏的保安:“他死了吗?” “没有,想要逃,被我打昏了。” “这个黑人在后续还会出现不能杀他,不然我们靠着好运度过了这个场景,下一次来到沉默的羔羊世界会遭受更冷酷的报复。”我顿了顿:“医院的每一个人都不能杀。” 这个时候,牢房传来了恐怖的叫声。 我看了看表:“走吧!” 李忠疑惑:“牢房里是什么声音?” 苏瑞眼睑都没动一下:“听声音,汉尼拔跟他的狱友聊了点儿什么。然后他的狱友吞掉自己的舌头自杀了。” 几个小时之前,史达琳第一次过来的时候,那个人对着史达琳做了什么。 我们的到来或许影响了汉尼拔杀他的事情。万幸,还是发生了。剧情正在朝着好的一面发展。 李忠关上铁栅栏,提着黑人,走了出去。 走到奇尔顿的房间门口,李忠丢下黑人:“走了。” 我走上前:“妈的,找错地方了。都走吧。”说着回头看着奇尔顿几人:“你们如果敢报警。我会再回来杀了你们的。” 赵穆一愣:“什么?找错了,不是……” “闭嘴!”我大喝一声:“走了!” 从头到尾,我们都没说过要找汉尼拔。若不然的话,这个任务肯定更难完成。说不得联邦会提高对汉尼拔的管制。 走出这个门口:“什么都别问,速度回到克利夫兰。” 李忠还是忍不住问道:“不是说去绑架凯瑟琳吗?” 苏瑞鄙夷:“原著中提到过,这个年代的美国,恐怖主义横行,一旦凯瑟琳被绑架,几个小时之内消息就会传开。今天星期六。明天才是凯瑟琳被绑架的时间。” 李忠点了点头:“既然决定这么做,那就等吧。但是明天我们做什么?” “西佛州。”苏瑞也不回头。 西佛吉尼亚州。第六具尸体将会在明天被发现。 陈涛面色铁青:“怎么回事队长。为什么这事情和他们商量,而我却不知道?” 李忠面色如常:“你有更好的办法?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明天有大把时间讨论。” 巴尔的摩镇不大,很快就找到了巴士。我们一起出发回了克利夫兰。 清晨,经过一天的休息,众人早早的都醒了。虽然都只睡了四个小时。当你心里有事情的时候,一天两天不睡觉,也能坚持。若是没事情的时候,这么早根本醒不来。当然,李忠这样的中年人另外说,以李忠的年纪,早上很早就会醒,根本就过了睡觉可以补充精力的年龄段。 在李忠的房间,众人围着。 李忠才说:“情况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必须在六天之内完成任务。所以,我们必须杀死水牛比尔。我们决定修正整个场景的故事主线。让主线故事继续发展下去。所以,我们还是要和史达琳接触。并且保证凯瑟琳会被绑架。这个时候的水牛比尔已经完成了蜕变,应该不会到西佛吉尼亚去绑架凯瑟琳。所以这事情只能我们做,并伪装成是,水牛比尔做的。” 赵穆点了点头:“有一天的时间准备需要的东西。”看样子,李忠已经私下和赵穆谈过了。 我看着他们:“我们需要两支镇定剂。我们不能在西佛州租房子,那样目标太明显了。我们绑架凯瑟琳后需要带回俄亥俄。水牛比尔现在还是在贝尔维尔。我们尽量绕过这个地方。在一切准备妥当之前。不要去碰他。另外,我们需要自己的车子。需要证件,最好是某地警方,或是fbi的证件。” 事情出乎了我的意料,只是驾照证明身份已经不够了。 美国人不承认地理决定论。只追求基因决定论,或者说只承认家族遗传。每一个大家族或者大的姓氏在美国都有独特的代表。黄种人,在北方州特别是五大湖区域分布的非常少。我们是很显眼的。 另外,马丁是西佛州的参议员,凯瑟琳住在西佛州,史达琳和fbi学校也在西佛州。然而水牛比尔和汉尼拔都在俄亥俄。不得不说,排除作者可能有的地域歧视倾向之外。这也是美国传统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拥有洛杉矶地区fbi的证件。一切行动都会更方便。 这件事情被交给了陈涛。明天,他需要赶到洛杉矶,然后想尽办法,拿到三个fbi证件,以及六个警官证。 我们其他人出发去了西佛。 至于约翰,我们告诉他,买下他的车。自己去到处考察。给了他现金。一辆新的小巴士才两万多美元。给约翰两万美元买他的车,他十分愿意。 去西佛州的路上,王聪聪开着车。我依旧坐在第一排,看着窗外飞快退后的路景。我就在想。 有些人,会因为救一个人失败了,痛不欲生,沉沦一辈子。而有的人,却会在杀人后,毫无想法。到底哪一个是蜕变,哪一个是沉沦? 然而,感想是一时的,特别是当我得知,主神空间只需要花费十多个积分就能治好世界上任何必死的绝症时。 我知道,我会活下去,所以,我必须除掉挡住我活下去的那些障碍。 为了一个承诺。 光幕外,活下去的声音,我永远也忘不掉。那我只有活下去。 水牛比尔,你必须死。 站在殡仪馆中发呆,侧门突然被推开。 史达琳走了出来。这个矮小的fbi女探员。让我有些感叹。 他可能一米六都没有,比刘思蕾都矮不少。但是刚刚从大学中毕业的她,却是一个坚定要活下去的例子。整个沉默的羔羊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汉尼拔。但是在这一单个故事中,她才是主角。 想到这里,我明白了主神为何要救汉尼拔。为什么任务是杀死比尔,而同样是变态杀人狂的汉尼拔却需要救。因为,他是整个故事的主角。 没有任何发现,当我们走出殡仪馆时,主神的声音再次响起:“中华小队成员宋梅已死亡。全体中华小队成员扣除积分一百,任务完成或任务时间清零时结算。” 第十章 主神的用意下 回到车上李忠面色铁青:“水牛比尔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找到我们?”赵穆疑惑:“水牛比尔只是杀死了另外一个落单的新人而已啊?” 苏瑞揪着头发:“用你的脑子好好想一想。如果是水牛比尔同时捕获了两个人,为什么要隔天才杀。他一定是找到了可以寻找我们的方法。但我们却不知道,他的方法是什么。” 赵穆被说的不服气:“也许是水牛比尔杀心大起,把另外那个新人当做是猎物捕杀了吧。只是个巧合。” 苏瑞放下揪头发的手:“第一,水牛比尔捕获猎物后,会将猎物放在枯井中,饿三天,等到猎物脂肪消耗,皮肤松弛时再下手。时间不吻合。第二,电影中,史达琳曾经说过,水牛比尔只在自己的族群中下手。只杀us14码的白人女性。懂么?” us14说的是衣服码数,不是鞋码。如果是鞋码,大概只有姚明需要那双鞋。而且还得垫上五双垫子才能穿。us14大概就是l码,也就是167左右六公分以内的码数。 两个落单的新人,一个大概160左右一个163左右。就算那个160的胖女人,也应该不会穿l码。 所以,排除是剧情猎杀的可能性。 但是还有一个疑点,我问道:“谁记得****死时,主神的提示?中华小队成员****被水牛比尔杀死,所有人扣除积分一百,任务结束时自动结算。而这一次的提示是,中华小队成员宋梅已死亡。全体中华小队成员扣除积分一百,任务完成或任务时间清零时结算。” 苏瑞眼睛一亮:“完全不同了。究竟是由什么造成的?” 我看了看苏瑞:“第一,这个宋梅不是水牛比尔杀的。这个见鬼的世界中,还有一个我们没有遇到,也没有触发的任务目标。这个目标和水牛比尔是同一级别的。” 苏瑞摇头:“这种可能性不大。在《汉尼拔》中,并没有一个可以和水牛比尔相比拟的人物出场。” 我看着苏瑞:“还有第二个提示。之前说的是任务结束时自动结算。这一次说的是,任务完成或任务时间清零时结算。你觉得有区别吗?” 李忠看着我:“这两句话有什么不同的。根本一个意思。只不过是换了个说辞。” 苏瑞打断:“主神每一句话都是重要的,没有一句废话。每一个词语都值得推敲。”说着,苏瑞转头看着我:“主神在提示我们,除了杀死水牛比尔,还有一种办法可以结束任务。虽然任务算作失败,但是不用被倒扣分数,所以任务时间清零。” 我点头:“主神难道突然发现水牛比尔有某种潜质,可以加入我们的队伍么。” 苏瑞摇头:“你想错了。主神是要通过这句话提醒我们,我们可以在这个世界招收自己的队员。目标不可能会是水牛比尔。主神只是告诉我们水牛比尔可以招收。既然如此,主神想做的,其实是让我们收纳汉尼拔进入队伍。” 赵穆站起身来:“你疯了!如果招收汉尼拔,下一个任务开始的时候,汉尼拔突然发疯,杀了我们所有人怎么办?” 汉尼拔发疯?呵呵。 “你先考虑这一关怎么过吧。汉尼拔的事情后面再谈。我们有事情做了。”苏瑞看着赵穆。 李忠疑惑:“什么事情?” “一个陷阱,引诱水牛比尔进入的陷阱。”我帮苏瑞说了。 引诱水牛比尔进入。是必须做的事情。虽然还不急于一时,但是必须做一个计划出来。这东西,可不是拍脑袋摸膝盖就能决定的。 李忠点头:“的确,我们太被动了,要转为主动。第二点,赵穆立刻去搞镇定剂。随便找一家药店抢。” 赵穆看了看周围:“这里鬼都没有,怎么抢。” “你要回俄亥俄抢么?” “俄亥俄?不,我们不回俄亥俄了。”我和苏瑞异口同声。 说完之后,我才转头看着这家伙。虽然还是个少年,但是他太聪明了。让我有些不能接受。也许汉尼拔说的心灵蜕变是真的。因为我经历了那些事情之后,大脑想事情的速度更快了,也更准确了。经常能发现一些小细节的东西。如果说灵魂蜕变,能带来思想的好处,那也是好事。活下去,需要一个聪明的大脑。 苏瑞见我不说话了,才道:“今晚,我们的目标是住在这里的凯瑟琳。第一,我们现在回俄亥俄到时候再过来,显得目标更大。第二,俄亥俄目前是个危险的地方。水牛比尔在剧情改变后应该不会再来这里了。但是我们还需要赌一把,看看能不能碰巧遇到他。如果现在一枪崩了他,全场景结束。也是好的。” 不只是苏瑞说的这么简单,还有个重要问题。苏瑞要开始做手脚了。更多的变化带来更多的漏洞。汉尼拔关在医院八年都没有逃脱。仅仅是换了一个地方,立刻就逃脱了。 所以,不管是任何计划,地点的变化一定会带来更多的未知数。如果我猜的没错。他要开始阴陈涛了,那个带着三个fbi证件,今天再也回不来的家伙。 我所以不说,就是要等他的反应。我的确没料到的是,这个家伙完全没有避开我的意思。他在逼我表态?陈涛的命和我有半毛钱关系吗?并没有。 我看着苏瑞:“我很好奇,你要用什么办法?” 李忠也坐在位置上:“我也很好奇。” 我和他说的不是一件事情。苏瑞却给了同一个回答:“偷梁换柱,抛砖引玉,瞒天过海。” 这家伙想要用陈涛引诱fbi去对付水牛比尔?怎么做?瞒天过海?难道他还想着借机拿下汉尼拔?想通之后,我觉得我需要离苏瑞远一点。让他不了解我,不足以算计我。 看着我的沉默,李忠也不去自讨没劲。他觉得反正时间一到,苏瑞就要和盘托出。他那里知道苏瑞正在计划怎么把陈涛卖了。 刘思蕾担忧的看着我,我不作痕迹的转过头,侧对着她点了点头。 我能相信的,只有刘思蕾和我自己。 我需要,另外一个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