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豌豆公主的救赎》 第1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后来的事情就都无缘发生了吧? 其实最不幸的,往往就是过于美好的初相见。人与人之间如果不能往纵深里发展下去,再美好的初见也不过是南柯一梦。 这个道理对于郑美浓来说是再明白再浅显不过的了,所以她很不理解新公司的那些女同事们,去相亲之前干嘛要花费那么大力气修饰自己,从衣着打扮到音容笑貌到一举手一抬足,好一番洗心革面!这么努力,为的当然是给对方留下个完美的“第一印象”,好叫人念念不忘。 可是哎,美浓心里犯嘀咕,调子起得这么高,往后的发挥余地不就小了吗?想想看,为了维护这个完美的“第一印象”,从今往后面对着那个人,就要处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一般,直到那个人下跪求婚才算是大功告成,这样处心积虑不像是作茧自缚吗?美浓觉得这些女人真悲哀。 没有人会告诉她“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之类的道理,因为办公室里人人都知道,郑美浓有个正在m大读研的男朋友——这段感情得以维持下来全在于她男朋友还没走出单纯的校园环境,一旦他以m大毕业生的金字招牌来到社会上,只怕投怀送抱的美女要乌泱泱排起长队,到那时她郑美浓就要另找归宿了。这些女人觉得美浓真悲哀。 难得今天下了个大早班,又是星期五,在前台排队打卡的时候,有女同事向美浓提议:“一起去新九町逛街?” “不啦!”美浓干干脆脆地回绝了她,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欣喜,“我要去m大找我男朋友!”这么宝贵的业余时间她可不愿意浪费在那些跟她没有太多共同语言的同事身上。 m大校区离公司很近,出了写字楼笔直向西,穿过两条街就到了m大北门。 一进校门美浓就撒腿直奔m大主楼,尽管跟她要去的实验楼可谓天各一方,她却无法不被那座白色城堡所吸引而趋之若鹜。 那是m大的标志性建筑,瑰丽,宏伟,气相庄严,看起来有点类似举世闻名的凡尔赛宫,被周围层层叠叠的绿树繁花簇拥着,让人产生一种恍若置身于欧洲皇家园林的错觉。不但吸引着每一个走进m大的人,对于那些被阻隔在围墙外面的、只能窥测到冰山一角的人更是具有一种魂牵梦萦的魔力。 所有慕名而来的人若非怀着朝圣的心情,就是像美浓这样,把这个地方当作人间的童话王国,以此来弥补冷冰冰的现实所缺少的一抹暖色。但是像她这样的毕竟只是极少数。 美则美矣,就是高不可攀呀!美浓仰望着耸入云霄的塔尖,心中不免悻悻。m大是全国top3高校——这是比较谦虚的说法,实际上在绝大多数人眼中,m大在全国高校中的no.1地位是不可撼动的。 美浓有自知之明:就我这种凡胎俗骨,不仅智力平平,而且胸无大志,和这样顶尖的学校是注定无缘的。她只能靠沾男朋友殷漠的光进来饱饱眼福——m大本不是可以随便让人进来的地方,美浓向门卫出示了她从殷漠那儿拿来的借书证,才得以进门。 在主楼附近流连了一会,抬头看看钟楼上面的时间已显示17:10,美浓这才转身朝西边的实验楼跑去。 m大校园实在够大,美浓一路小跑,花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从东边跑到西边。到了实验楼下面,她喘了一会,稍稍调整好呼吸,扯开喉咙就朝楼上喊:“殷漠!漠漠!你在不在上面啊?啊?——我今天竟然不用加班耶!你做梦都想不到吧?” 事实上她并不确定殷漠一定就在这楼上,她并没有事先跟殷漠打招呼,只是先来这里碰碰运气而已。 殷漠九月初刚入学,进入研究生生涯才一个多月,她虽然跟随殷漠同时来到这个陌生的大都市里,可是直到九月底才终于找到现在的这份工作——工作落实以前哪有心情看风景呢? 这年头大学生找工作本来就很不容易,何况又是在人才济济、竞争程度激烈到可谓白热化的m市?美浓既不是名校毕业生,又没有正式的工作经验,更不要提人脉、关系——这年头自身都难保,谁还去管别人?她只能每天跑人才市场,挤各种招聘会,又是投简历,又是打电话,被连番拒绝后简直觉得天都要塌了,一度连去扫大街的心都有了。 她又不能跟殷漠诉苦,他无非就是那一句“我当初叫你跟我一起考研你不听……” 心情跌落到谷底的时候免不了后悔:怎么当初想也不想就答应了殷漠的建议跟他一起来了m市?想想自己当初多么果决,简直毫无道理地铁了心,就好像真的听见这个城市在热切地呼唤她、告诉她冥冥之中跟她有着不解之缘一样。果真如此的话,为什么一来就连连遇挫?明明就是不待见啊!是自己当初一时冲动了吗? 折腾了整整一个月,连跳楼的心都有了之后,终于天可怜见,让她在m大附近的这家广告公司里觅到了一个小文案的职位,自此才勉强算是尘埃落定。 到现在为止她总共也就来了两次m大,这是第二次。 上次殷漠就和她约在这栋楼下见面,那次殷漠没空去校门口接她,她于是边找边问费了好大一番工夫终于找着了这地方,因此印象特别深刻,这栋楼的位置算是烙进她心里了。 这次来她没有通知殷漠——她怎么料得到今天会这么早下班呢,不过正好可以给他一个惊喜。 她想当然地认为依然可以在上次约定的地方守株待兔:研究生不就是整天搞研究么?不待在实验室里还能待哪里? 幸运的是,她猜对了。此时三楼的实验室里,殷漠正跟实验组的几个研究生们热火朝天地在讨论。美浓的呼唤一声声传了进来——想是她自上班那一天起就没下过早班,心情特别愉快,愉快中甚至掺了几分胡闹,喊了几嗓子之后竟然肆无忌惮地唱了起来:“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若要盼得哟~夫君来……”正是时下流行的老歌《映山红》,她把“红军”改成了“夫君”。 讨论被歌声打断,一时中止下来,几个研究生齐刷刷地把疑惑的目光投向殷漠。殷漠脸上顿时显出尴尬之色,他对实验组的人说了声“sorry”,匆匆起身,三步并作两步来到窗前,拉开窗帘往下面一看—— 美浓映山红般烂漫的笑脸正迎着这边楼上引吭高歌,一看见殷漠,歌也不唱了,开心得挥舞着双臂原地蹦了三蹦,边蹦边喊:“哎——这里这里!”瞬间回归四岁顽童。 殷漠望着她,心里虽觉得十分可喜可爱,脸上却不能不板着,赶忙喝止她:“你安静点!”回头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才又转过头来对她说:“我大概还要个二十分钟的样子,你先去别的地方,逛一圈再回来!” “啊?不是吧?”美浓大失所望,随即向他抗议:“不行!我连饭都还没吃,哪有力气去逛?” “那你先去吃饭!”殷漠此时一心只想赶快打发了她。 “不!我一个人吃没胃口!”奈何美浓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那……那你就在下面站着!别出声!”殷漠只好拿出他简单粗暴的一面。 “我想上去看看。”美浓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她真是心情一好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不行!”殷漠急了,“你当这里是好玩的地方吗?闲杂人等,禁止入内!不说了,等我吧,二十分钟一下子就过去了。”说完返身回到座位上,抱歉地对其他人笑了笑。 他和美浓的对话实验室里的几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但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出于好奇走到窗边瞧上一眼,似乎没有谁对窗外那个人感到兴趣。 这些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在学校这个平静温文的地方待了十几年,似乎已经变得血性不足而理性有余;就在前方,还有艰难的职业道路等着他们去披荆斩棘,因此除了跟自己有关的、对毕业对前途有用的,似乎很难再对其他什么产生热情。 穆序尤其显得漠不关心。这个鼻梁高高,不苟言笑的男生,因为常年打网球的缘故,皮肤比较黝黑,四肢修长而结实——如果他性格比较阳光一点,一定会非常受欢迎,无奈他像是生就一张冷若冰霜的面孔,似乎除了冷漠,在他脸上再也看不到第二种表情。被人盯着看的时候,他眼睛里就会莫名地带上一股肃杀的寒意,仿佛在告诉别人,禁止窥探他的隐秘,他绝不是故意装酷来吸引女孩子注意力。虽然他的性情对所有人来说是个谜,但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他的骄傲。 并非所有的骄傲都令人讨厌,就像并非所有的谦虚都令人欣赏一样,有的人的骄傲反而比谦虚更令人欣赏,只要是建立在实力的基础上,而且跟个性跟外表配合得恰到好处。穆序的骄傲就属于这种。 他的骄傲使他对殷漠有些轻视,殷漠是从别的大学考研考到m大来的,他身上不具备m大学生所普遍具备的那种气质——就好比真正的凡尔赛宫和m大主楼之间的区别,m大本校的学生并不会把m大主楼放在眼里,那只是凡人眼中的圣殿。 至于他这个在外面吵吵嚷嚷不成体统的女朋友,穆序更是忍不住在心里边嘲笑:真是鱼找鱼虾找虾,癞蛤.蟆找青蛙,这种女生不用看就知道完全登不了台面的,没有经过灵魂的洗礼,疯疯癫癫地跑来这里贻笑大方,跟m大的女生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m大赋予本校本科生的,绝不仅仅是一张金字招牌的文凭,很多无形的东西才是真正的价值所在。他甚至为这个女孩的命运担心——与其说是担心不如说幸灾乐祸更确切些,等殷漠在m大待得更久一点,受的熏陶多一点,跟m大女生接触得频繁一点,说不定就会人往高处走,嫌弃她这个糟糠原配了呢! ——不过,自己何必杞人忧天呢?这种女孩子注定只能当悲剧或者闹剧的主角,因为真正优秀的男人不会为这种头脑简单的女孩所吸引,只会像自己一样,把她当作一个杂音,从自己井井有条的脑子里弹开而已。 不只是他,所有坐在实验室里的人,除了殷漠,都把外面的美浓当作一个不和谐的杂音忽略了。 第2章 二十分钟以后,讨论会结束了,殷漠第一个从实验室里走出来,穆序从后面追上来和他并肩而行,很明显两人正在争论什么问题,因为两个人的表情看上去就是各执己见。 他们一边说一边下楼,后面跟着从实验室里走出来的其他研究生。前面两个人的激烈争执引得后面的人彼此面面相觑——以他们对穆序的了解,他很少跟人起争执,也从来不是个喜欢吹毛求疵的人,而此刻他却跟殷漠反复强调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说起来,自从研究生开学直到现在,他还从没跟殷漠讲过一句话,今天却不知怎的对他格外“照顾”。 一行人走到楼下,殷漠突然收住了脚步,脸色一下子变得严峻起来,两道俊眉也皱得紧紧的。 隔着十几步的距离,他看到美浓坐在对面理科楼下面高高的大理石台阶上,正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看着手机,两条从裙子里伸出的光腿悬在半空中,像打拍子一样一开一合地晃悠着。 她看手机看得太投入了,不仅没注意到实验楼这边下来了一群人,连背心裙的一条背带滑下来了都没觉察到,一根绿色的文胸肩带就这么袒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一个戴眼镜的男生从理科楼里走了出来,频频回头偷瞄这大好春光。 “她就是你女朋友吗?”穆序朝美浓的方向抬了一下下巴,故意装出难以置信的样子,声音里充满了揶揄。 他很期待看到殷漠恼羞成怒的样子,因为刚才的争执不下实在令他窝火,这下他心里多少平衡过来了一些,甚至暗中有些得意:果然不出我所料!看看吧,看看你挑女朋友的眼光吧,如此不注意形象,一点端庄淑雅都没有,男人的品味是高是低,就看他身边的女人,这个道理你都不懂? 殷漠没有搭理他,而是喊了美浓一声。一声没反应,喊第二声美浓才猛地抬起头来。她全身的小动作顿时停止了,圆圆的脸蛋像突然通了电的灯泡似的熠熠生辉。她迅速扯下耳机,把手机塞进随身的白布挎包里,并拢双腿从台阶上跳了下来。 在地上站定了,她理了理裙子,整了整头发,这才踏着小碎步朝他们缓缓移过来,那小心翼翼向前挪的样子好像她走的不是路,是钢丝。 她低眉敛目,像是不好意思正脸迎人,时而举起手里的布包来挡挡脸。这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怯跟之前的活泼放肆劲儿简直相去千里,叫人忍不住怀疑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穆序见着她这副模样,暗中大骂恶心:装腔作势!再装淑女有用么?不嫌太晚了么?刚才都已经原形毕露了。其他几个研究生见状也窃窃私语,有的掩嘴胡卢。 再看看殷漠,急得跟什么似的,好像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的脸全让她给丢尽了。 他实在按捺不住,正要冲上前去结束她的表演,赶紧领她走人,省得在这儿丢人现眼。美浓像是洞察了他的心事一样,果断地抬起一只手示意他打住,一脸严肃地瞪着他,像是在警告他:别打断我,好戏还在后头呢。 果然,美浓的小碎步挪了没几步,突然像是性情大变了似的,由淑女瞬间变成个疯妇,手舞足蹈地飞扑过来。这一骤变真是令人始料未及,在场的人全都目瞪口呆地望着她。殷漠简直要崩溃了:完了,这下所有人都以为我交了个神经病女友了。 坏了!这人大概是真的脑子不正常,这么短短一段距离竟然拿出百米冲刺的劲头在跑,眼看就要携着一股巨大的冲劲跟殷漠撞个人仰马翻了!所有人都替殷漠捏一把汗,殷漠已经颓然地闭上了眼睛。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奇迹出现了,到了殷漠跟前她突然来了个急刹车,脚下倒是站定了,但上身因为惯性还在往前冲,一张脸整个地埋进了殷漠胸膛里,殷漠顺势伸手抱住她。 在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有的人脸上露出了会意的微笑:原来她前面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这个惊天动地的拥抱做铺垫呀。 殷漠一脸有惊无险地把她从胸膛上拉了起来。“哈哈……”她看着他旁若无人地大笑起来,朗朗的笑声回荡在十月的晴空里,像人来疯的孩子一样近乎夸张地袒露着难得的好心情,但穆序觉得听来很刺耳,也许不是他一个人这么觉得。 殷漠一脸焦躁地看着她,他用眼神暗示她安静一点淑女一点,可惜美浓只顾着享受好心情,全然不懂得与他配合。 “快!”美浓乍然止住大笑,一边摇着殷漠的手一边娇嗔道:“快用四个字来形容一下刚才的我!” 殷漠听了莫名其妙,见周围的人都在看着,始终放不下大男人的姿态,不肯受她摆布,瞪了她一眼:“发神经……” “发、神、经?”她一边重复着一边依次伸出三个手指,故作惊讶地喊道:“才三个字啊!怎么你连数数都不会了吗?” 殷漠简直气疯了:说话都不看场合,你想让我成为整个研究生院的笑柄吗?! 美浓却像是压根儿就意识不到这回事,恨铁不成钢似的使劲摇晃他:“你难道就想不到欢天喜地、欣喜若狂、载欣载奔这些成语?一个都不会吗?满脑子只有做实验吗?” 殷漠被她烦透了,一把抓住她的手:“当着这么多人,不要这么幼稚好不好?” “我偏要!”美浓把头一扬,故意和他唱起反调,“偏要把你这个科学家的脑袋转变成诗人的脑袋!科学家是用来瞻仰的,诗人才适合当恋人。只可惜啊,我这么卖力地表演,却还是启发不了你!”边说边拿手指去戳他的脑门,殷漠愤愤地打落她的手。 在一旁的穆序听了这话,心里就有些不舒服了:哼,诗人!浅薄无知的女人就是喜欢那些油腔滑调、只会无病呻.吟的家伙。 “我先走了。”他跟殷漠冷冷地打了个招呼,不再看美浓一眼,就迈开步子径自离去。其他人也跟着纷纷散去。 殷漠这才长长吐出一口气,紧跟着又虎着一张脸瞪着美浓,开始跟她算账:“再这么没有分寸,以后都不要来了!”美浓被他凶得呆了一呆,赶紧笑靥如花地讨好道:“哎呀我发现在这群人里面,就数我家漠漠长得最帅!” 也许是刚好刮来了一阵顺风,这句话竟一字不落地传到了穆序耳朵里,这真是火上浇油,穆序真想跑回去对她大吼一声:你这个肤浅的女人,现在就给我滚出去! 但他毕竟不能这么做,太有失风度了,于是加快脚步气冲冲地往前走。 美浓完全没有意识到她无意中已经惹恼了其他人,还在跟殷漠嘻嘻哈哈:“我刚才学小脚女人走路的样子好看吗?” 殷漠毫不客气地点评:“丑爆了。” “可是我们公司的女同事觉得男人就喜欢那样子的呢!” “……” 美浓不会知道,她留给穆序的初次印象简直差到了极点。 太庸俗了,简直俗不可耐!还从没见过这么俗气的女人!穆序心里忿忿然,手上狠狠地抽了一球。偌大的网球馆,只有他一个人在对着墙壁练球,乒乒乓乓的撞击声听得人心里忐忑不安,他却好像还嫌这声音不够响亮似的,使出十二分的力气来挥洒。 这货,迟早要被殷漠甩掉,m大任何一个女生都比她强太多!——咚!网球的撞击声孤单单地附和他。 殷漠这蠢货是贪图新鲜还是怎么回事?这种货色他也看得上?头脑简单、没有内涵、矫揉造作、相貌平平、身材更平平,真是从内到外要什么没什么!——乒乒乓乓!每罗列一项缺点,他就对着墙壁猛抽一球。 这种女人见一次就够了,再也不想看到她第二眼,若是m大女生……啪!这回是球拍掉落到地上的声音——他突然发现了一件事,被他捧得高高视若珍宝的m大女生,过去四年里竟然还没有一个叫他动心的,他至今没有交过女朋友! 他如同遭了雷击一样木然地站在那里,两眼空洞地注视着墙壁。很快他就意识到了更多的事情:今天是怎么回事?怎么跟个汽油桶似的一点就着? 今天的他的确很不符合他平日的风格,平日里他都是冷得像座冰山!尤其在过去的四年里,他内心简直如同一潭死水,难道死水也会有掀起波澜的一天? 只剩下殷漠和美浓两个人的时候,殷漠的脸就再也绷不下去了,笑容浮上了他的嘴角,声音也变得温柔起来:“你怎么一声不吭地跑来了?也不先给我打个电话,害我一点准备也没有!” “准备?你要做什么准备?我本来就是为了给你一个惊喜!”美浓叽叽喳喳地,眼珠子转了转,又开始忸怩作态,“我想你嘛,我都想死你了,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想男人!哎呀!”她边“哎呀”边扭了一下身子,明明口无遮拦却故作害羞的样子。 殷漠刚要为她这话说得不得体而发作,一看她那拼命忍住却随时将要爆笑出来的样子,情知她又在做戏,暗自叹息:罢了,她有玩弄别人心情的癖好——不过说也奇怪,不知不觉自己的情绪就被她操纵了,自己好比一条愿者上钩的鱼,情愿受她摆布——有什么办法呢?谁叫她总能使我快乐! 见殷漠一副宽大为怀的样子,美浓的玩兴更高了,表演欲也跟着水涨船高,她热情似火地攀住殷漠的脖子,脸上却是惊恐万状:“知道吗,知道吗,我最近变得很反常,食不知味,夜不成寐,三更半夜都恨不得从床上爬起来跑到大街上去,只要看见个男人,不论他长成什么模样,也不管他什么年纪,只要是个男人,我就立刻冲过去抓住他,对他说——” 她紧紧抓住殷漠的手,眼睛里闪着灼灼的光:“带我走吧,带我走!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我是你的,我是你的!哎——”她把脸埋进双手里,装作很难为情的样子,“你说,我这是怎么了?怎么变得跟个荡.妇一样了?我好不安……” 殷漠听得脸上阴云密布,真正不安的人是他才对,听到最后听出来又是一场即兴表演,终于松了一口气,急不可待地打断了她:“适可而止吧!——明明是个女孩子,怎么一点正经都没有呢?” 美浓一听,忙把手拿开,露出来一张笑嘻嘻的脸:“还以为你会打我两嘴巴呢,赶紧把脸捂上了——我跟你说正经的你会听吗?我还不想自讨没趣呢。”她挽起殷漠的手,两个人一起朝食堂的方向走去。 第3章 运气不错,虽说这个钟点的食堂里早已人满为患,但两人一走进去,就有一对坐在靠窗位置上的情侣用餐完毕,端着托盘起身离席,美浓眼尖,立马抢过去占了座。殷漠去窗口排队点菜。 很快饭菜端上了桌,两个人边吃边聊。 “新工作适应得怎样了?同事之间好相处吗?”殷漠漫不经心似的问道。 美浓抬头看了他一眼,原本洋溢在脸上的好心情立刻一扫而空,淡淡地说:“如果我说不好,你会叫我不要去工作么?但事实就是不好,我不喜欢工作!” 殷漠知道她自从进了那家广告公司,几乎没有一天不加班到深夜的,难得今天下了个早班,心情好得跟冲上云霄了似的。他可以体谅她的艰辛,却无法赞同她所说的,耐心地开导她:“工作本来就是由不得人喜欢或讨厌的呀,不管喜欢还是讨厌,都要去做,这是一个人的本分;天底下又有几个人是因为喜欢而工作的呢?但是不工作拿什么来维持生存呢?” 美浓面无表情地听他说完这番陈词滥调,静静地放下碗筷,背脊坐得直直的,清清楚楚地对他说:“我想要有个男人来养我——这是很多女人的生存方式不是吗?” “美浓!”殷漠有些恼火地瞪着她,“不要遇到一点困难就自甘堕落好吗?” 他万万没想到会从美浓嘴里听到这样一句话,强自压下怒火,更加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你以为那些靠男人养的女人活得好吗?你以为她们活得有尊严吗?经济不独立的人有什么资格谈人格独立?一辈子当寄生虫,一辈子看人脸色,摇尾乞怜,这就是你想要的人生吗?” “不瞒你说,我太向往那样的人生了!”美浓铿锵有力的回答再次大大出乎殷漠的意料,“在你看来是摇尾乞怜,在我看来是夫妻恩爱。” 殷漠惊呆地看着她,随即哑然失笑:“以色侍人,色衰而爱弛。你以为这样的恩爱可以维持长久?你以为像这样由一方讨好另一方的夫妻关系会有前途?你太天真了,说句不好听的,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世道,婚外情泛滥,小三猖獗……” “依你看,独立自强才是女人唯一的出路?”美浓不满地打断了他。 “美浓——”殷漠刚准备耐着性子继续教育她,转眼却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他长叹一口气,“别人都说,女生一旦走上社会,就会变得很现实。我原以为这句话绝对不会在你身上应验,因为我一直相信你是有追求有思想的女孩子;可是看看你,工作了不到一个月,思想上就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的你多么单纯,我还记得你曾经说过,一个人之所以来到这世上,是为了完成上天赋予的特殊使命,其他一切都是浮云。那时候我真的觉得你是个很有想法的女孩子,跟我认识的其他女孩都不一样,可是现在,你完全走到反面去了!”说到最后,已是痛心疾首。 美浓苦笑了一下:“她们都说,这是一个对女人充满了恶意的世界,我原来还不太相信,现在却由不得我不信了——我会变成这样,明明是社会的错,你却全都归咎到我身上!” “给自己留点尊严吧美浓,”殷漠义正词严地说,“你好歹也是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应该懂得,使你发生改变的根本原因在你自身,不要推卸给环境,是你自身不够坚定。我的话可能说得有点重,可是美浓,擦亮你的眼睛吧,眼下的艰难也许只是上天对你的考验呢?只要能挺过去,前面等着你的说不定就是别有洞天的风景——无限风光在险峰,要有这个信念美浓,成功从来都不是随随便便一蹴而就的。” 美浓半晌无话,但从她的脸上可以明显看出,她并没有接受殷漠的劝导。她拿起筷子的手有些颤抖,像是被无法抑制的强烈情绪所支配,只得又放下了碗筷,反正已经没了胃口。 殷漠一声不吭地继续吃饭。 美浓奇怪地看着他,想不通这样一个男人怎么会是她的男朋友——她终于明白她和他之间已经有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是最近才出现的吗?她突然想起她早上跟同事聊天时曾说过一句话,“两个人性格不合,其实从一开始交往就能感觉得出来”,是不是她潜意识里对她和殷漠之间早就有这样的判断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呢? “你说得对,我一走到社会上就不再是我了——啊,不!话不是这么说,其实刚好相反,我一走到社会上就恢复了我的真面目,我跟你已经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了殷漠,”美浓打破了两人之间尴尬的沉默,想了想接着说道,“我也是刚刚才发现,原来我从没把学校里教我们的那套当真过,原来学校在我眼里只是一个演戏的舞台,在戏台上喊喊女人要独立要自强很容易,但这套思想从来都没有真正打动过我,私底下我甚至认为这是很愚蠢的。女人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武装成强者呢?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啊!——我心甘情愿当弱者,因为这样才符合我的天性。” “走上社会以后就更加觉得愚蠢了。本来嘛,找工作的时候就发现机会的大门往往只向男生敞开,等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以为乘风破浪会有时,结果只是日复一日暗无天日的被剥削压榨、看尽老板脸色——谁说女人非得工作才叫独立啊?工作有什么独立可言?还不是照样被奴役?给人做牛做马的命运变了吗?不过是换了个人,让老板来奴役,可是我真想说:我情愿回家看老公脸色,情愿使尽解数来讨老公欢心……” “够了美浓!”殷漠厉声打断了她,脸色已经变得很难看。 美浓唬地一下站起来,对着满食堂的人大声说:“姑娘们,都去当毕婚族吧!一毕业就结婚,嫁个肯养你们的男人好好爱他,千万别把宝贵的青春浪费在社会上、浪费在工作上!你们不会喜欢工作的!关于工作的一切的一切,你们会和我一样只有深深的厌恶,同事和老板会成为你们最痛恨的人!” 这段演说一结束,她就一阵风似的走出了食堂,剩下静悄悄一屋子的人呆若木鸡,面面相觑。 直到美浓的身影消失在食堂门口,殷漠才从目瞪口呆的状态中回过神来。他丢下碗筷,赶紧起身追了出去。 美浓正在气头上,只顾着箭一般地往前冲,殷漠在后面喊了她好几声,她既没停下,也没放慢速度,反而越走越快。 于是他默默地跟在她身后。他知道按照美浓的要求,他该给她什么,但他才研一,离兴旺发达的目标似乎遥遥无期——也许研究生毕业以后依旧两袖清风呢?美浓要的他现在给不了,将来也不见得给得了。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两个人怀着各自的心事,在夜色中一前一后地走着,朝着北门的方向。 慢慢地看得见校园外面灯火煌煌的街景了,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vogue百货大楼上面悬挂的巨幅广告,那是某品牌的ol服饰广告,两个身着职业装的妙龄女郎一脸自信地俯视着下面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苍生。 美浓像是内心有所触动,忽然停下脚步,扭过头来问殷漠:“你觉得那两个officelady怎么样?”说着朝巨幅广告的方向指了一下。 殷漠被她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有点摸不着头脑,望了一眼那从来不曾留意过的人像:“什么怎么样?” “你觉得她们看起来像女人吗?就你第一眼的感觉而言。” 殷漠更奇怪了,很明显是两个女人啊,两个现代都市的白领丽人嘛,这有什么好值得探究的? 美浓一脸失望地对他摇了摇头,边走边说:“我就知道,你把一切看似理所当然的都习以为常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依然待在你那个世界里,我也会跟你一样,觉得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但我已经被卷进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现在的我看什么都觉得不合理。就比如说刚才我让你看的那两个officelady,我总觉得女人不应该是她们那样子的。那样的女人,在我看来,就跟披着女人外表的男人没什么两样,我觉得很悲哀……” 殷漠加快脚步跟上去,拦在她面前,一脸沉重地:“美浓,你的心态真的很不好……” 美浓把头扭向一边,不愿听他说下去,他的话已经无法抵达她的内心,永远只是在隔靴搔痒。像是突然间想起来什么似的,她蓦地抬起头来,眼睛在夜空里搜寻了一番,最后定格在头顶一轮玉盘的方位:“啊,月亮!” 殷漠只好打住话头,顺着她的视线望出去,附和着说:“是满月呢——你猜今天是十五还是十六?” 美浓保持着仰脸望天的姿势:“我希望是十五。” 殷漠笑了:“你嫌它不够圆?还是说——十五比十六更有诗意?” 他显然在对美浓投其所好——他内心其实是有些恐慌的,因为他发现他已开始对她失去影响力,在她眼里他不再是一个鲜明的形象,而是在慢慢褪色,也许终有一天要褪成苍白的芸芸众生之一。他真正感到恐慌的也许正是这种从她世界里被迫退出去的预感。像所有恋爱中的人一样,他不愿意成为被离弃的一方,不愿意付出去的感情得不到回报,他开始努力挽留。 “都不是!”美浓看了他一眼,又把目光移回到天上,但心思显然并不在月亮的形状上,“跟你说吧,我有个迷信,是我自己多年来总结出来的——看到满月就没好事,越圆越不吉利,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所以十六的月亮是最不吉利的!” “哦?”殷漠饶有兴味地看着她,打趣道,“你的想法还真特别呢,别人都盼望人月两团圆,你反而觉得越圆越不吉利?怎么就不吉利了?” “说来也简单。”美浓双手交抱在胸前,一本正经地说,“十五的月亮不是最圆,差一点就最圆,所以十五的月亮最接近圆满,是最吉利的;十六的月亮已经最圆了,没法更圆,只能缺了,所以十六的月亮是物极必反的起点,是最不吉利的。” 听起来似乎有几分道理,殷漠的兴致被她挑起来了,索性借题发挥:“我打赌咱俩今晚看到的这一轮一定是十五的月亮!” 美浓却不像他这么好兴致:“这么确定?你赌什么?——可惜没人跟你赌,我本来就希望是十五的月亮!” 殷漠以手指天,郑重其事地说:“我跟上天打赌,用我这一生做赌注,赌我们俩的明天一定会是十六的月亮。” 美浓淡淡一笑,什么也没说,继续向前走。 不多时两人已走到校门口,美浓回过头向殷漠告别:“你就送我到这里吧,别送出门了,不然我俩说不定要上演十八相送。” 殷漠突然很舍不得了,他两眼紧紧盯着美浓那张平静的脸,努力想在上面搜寻到同样的依依不舍,美浓却扭过头去径自走出了校门。殷漠感到心里隐隐作痛。 看着美浓头也不回地穿过马路走到街对面去了,殷漠突然真切地感受到了她所说的“我跟你已经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了”。 他冲出校门来到路边,隔着车水马龙的大街高声喊着:“美浓!明天哪儿都别去,来m大找我,一大早就来,知道吗?”可他并不知道明天有什么事情非要她来见他不可,也许他只是强烈地想要挽留住她?他从没有这样感情用事过。 美浓站在对面一脸疑惑地望着他,朝他点了点头,又挥了挥手,一边向车站走去一边频频回头看他,殷漠这才放心了似的往回走。 两个人分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一个在围墙里面,一个在围墙外面,两人脸上都是一副释然的表情,也都不时地抬起头来看看天,心里边忍不住在问:今天到底是十五还是十六? 第4章 星期六一大早,穆序穿着一身深蓝色运动服走出宿舍,来到m大校园的彩灼湖做晨跑。这是他每周至少三次的例行锻炼,他喜欢绕着空气清新、景色怡人的彩灼湖跑,这比在健身房的跑步机上面跑要有趣得多。 彩灼湖位于m大校园东南角,是仅次于城堡主楼的第二大景观。湖面壮阔,俯瞰呈祥云状,湖水终年澄碧,远看犹如一块巨大的翡翠;湖心有一片绿洲,里面栖息着成百上千的鸟类,高声呼喊或者击掌时,就能看见鸟群雪片般飞涌而出,那情景堪比鸟的天堂。沿湖除了搭建有精美的木栈道,还铺设了一圈总长约六公里的红色塑胶跑道,跑道两边遍植佳木和繁花,据称种类在三千以上,说湖区是一座植物园都不过分。 夜幕下的彩灼湖畔是情侣们谈情说爱的最佳场所,早晨则成为晨跑爱好者的不二之选。 在今天这样秋高气爽、典型的十月天气里,沿着彩灼湖跑步实在是一件再惬意不过的事情。空气中弥漫着桂花的芳香,沿途可以观赏到娇媚的木芙蓉、明艳的黄钟花、各色各样的菊花、姹紫嫣红的月季、如火如荼的金凤花等等,不一而足。槭树和枫树的叶子也开始染上红色,到了十一二月就会变得像火一样。秋天的彩灼湖畔依旧绚烂至极,丝毫不输春夏。时常有人跑着跑着就停了下来,在一处花木旁驻足观赏。 穆序却无论如何都不会为了看风景而停下脚步,原因有两个,一则他本来就不是感性的人,云想衣裳花想容这类事情他从来都觉得不可理喻;二则他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格,不跑到既定的终点他绝不半途而废,他一贯如此。 他大概从没想到过他也会有一反常态的时候。 望着波光潋滟的彩灼湖面,他脑子里竟然莫名其妙地冒出“翦水双瞳”四个字来。跑到全程四分之三的时候,看到不远处围着一群人,他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最终停在了那里。因为他看到人群里有两个熟悉的身影:殷漠和他女朋友郑美浓。 看到美浓的一刹那,他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当他对着一汪秋水时,脑子里会冒出那样一个词来了。为此他几乎恼羞成怒:她怎么可能配得上那么美好的词! 心里虽是这样想,人却像受了蛊惑似的径直朝人群的方向走过去。确切地说,是朝着美浓的方向走过去,因为他两眼始终紧紧盯着她。 走近了才发现,原来围观人群目光的焦点正是他们两个;再一看,和他俩面对面站着的那个人,不正是导师杨教授吗?他看上去神情挺尴尬的,就像是皇帝的新装被人一语道破了一样。穆序正寻思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听见殷漠用严厉得不容置辩的口气对美浓说:“快!跟教授道歉!” 美浓却一脸桀骜不驯地瞪着他,双唇紧闭,不发一语,一副顽抗到底的样子。 殷漠火了,伸手抓住她的肩膀,倏地扳过她的身子来,强迫她面对着杨教授。他动作那么粗暴,连杨教授都感到有些惊吓。美浓却依旧倔强地沉默着,她的脸颊因负气和委屈而涨得通红,眼睛里泛着莹莹然的泪光。周围的人眼见她这副模样不由得心生不忍,暗中指责殷漠不懂怜香惜玉。杨教授似乎也感受到了四周的民意,脸上的神情更加尴尬了。 怎奈殷漠是个一不做二不休的性格,他铁青着脸,从后面推了美浓一把,示意她当机立断开口道歉。 美浓回过头去对他说了句什么,接着拔腿就跑,人群和殷漠都还没来得及反应,她已冲出一丈地。 但殷漠显然也较上劲了,扯开大步追了起来。他本来就比美浓高出一大截,双腿自然长过她的,跑一步相当于美浓跑两步,加之他全力以赴地跑,美浓如何跑得过他,眼看就要被他追上了,她急中生智,绕着近旁一株百年的大榕树转起来。 殷漠遂与她周旋起来。他看来很擅长这类围追堵截的方法,也不怎么跑,守着一个位置只等猎物自投罗网。 美浓心里慌张,一看到他就往相反的方向跑。殷漠匿在那儿不动,估摸着美浓跑近了才突然现身,两人又碰个正着 美浓尖叫着再一转身,已经来不及了。殷漠跨出一大步,伸手抓住她的一条手臂,另一只手托住她的腿,稍一使劲就把她整个人举过头顶,像举一棵菜一样不费力气,美浓再怎么挣扎叫喊都是徒劳了。 这强弱对比的悬殊真有如美女与野兽一样夺人眼球,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所有人都饶有兴味地看着这颇具戏剧性的场面。 然而,人群之中却有一个人背过身去,默默地走开了,深蓝色的背影看起来既孤独又压抑。他突然加快脚步,像是要逃避什么似的落荒而逃。 殷漠就这么一路擎着美浓走了回来,到了杨教授面前,把美浓重重地往地上一顿,显然大有怒其不争的恼火。 美浓不等站稳脚跟,就挥舞着两个拳头朝他扑打过来,边打边喊:“你算什么男朋友?帮着外人对付我!”声音里带着哭腔。 殷漠一把捉住她双手手腕,正待要发火,一看她楚楚可怜的样子,到底于心不忍,一时竟怔在了那里。 一旁的杨教授轻咳了一声,之前在他脸上的尴尬和不豫此时已烟消云散,他嘴角浮起一个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微笑,伸手拍了拍殷漠的肩膀:“这么可爱的女朋友,好好爱惜才是,刚才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说完转身就走。 殷漠站在那里怔愣了片刻,忽然松开美浓的手:“教授!”紧追几步跑上去拦在杨教授前面。 杨教授诧异地看着他。殷漠一脸的郑重,眼睛里全是诚挚的歉意:“我替她向您道歉!”他像日本人一样深深弯下腰去,一边保持这个姿势一边朗声说:“我女朋友不太懂事,冒犯您了,请您包涵!” 人群一片肃静,大概都被这过分隆重的道歉给慑住了,美浓也惊讶得用手捂住了嘴。 殷漠抬起头来看着杨教授,非常恳切地说:“请您原谅她!她并没有恶意,只是一向都心直口快,有什么说什么,不懂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她或许不是一个情商高的人,明知不可为,偏要为之;可是换个角度看,这种棱角分明的个性却有它的难能可贵之处。” 周围的人群更安静了,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只有在名人讲座时才会有的气氛。杨教授非常感兴趣地看着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年轻人,仿佛今天才认识了他。美浓更是一脸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殷漠叹了口气,恳切中带着几分自责的神情继续道:“这些在我认识她的第一天我就已经深深了解,可我时常做出扼杀她个性的事情来,就像刚才强迫她向您道歉。直到教授您刚才说要我好好爱惜她,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最该爱惜的,就是她的棱角!她之所以是她,全因为她与众不同的个性,全因为她有一身尖锐的棱角!如果有什么要来磨去她的棱角,我这个做男朋友的就应该主动站出来充当她的盾牌,所以,一开始就该由我向您道歉!” 四周鸦雀无声,良久,有人带头鼓了掌,很快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所有人脸上容光焕发——这些聪明的学生马上就明白过来,这是多么生动的一场“情感教育课”,好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 杨教授也显然受到了感染,一张原本刻板的脸也变得少有的感性起来。不知为何,他显得格外激动,似乎有一些难以言表的情绪在内心翻滚,半晌才伸出手在殷漠的肩膀上拍了拍:“你说得很好,说得让我想起了我年轻的时候——可惜那时候的我总是分不清楚什么对我才是最重要的。” 仰首望了一下天,脸上流露出深深的遗憾和愧疚,继续感慨道:“我虽然是个生物学教授,但在感情这门学问上恐怕还只能算是个小学生,面对你我自愧弗如啊!”他再次拍了拍殷漠的肩,孤单落寞地向前走去。 刚走出几步,又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殷漠,信心十足地说:“我相信,你们二位的感情一定前途远大!”笑了笑,转身离去。 殷漠对着他的背影由衷致谢:“谢谢教授!”说完立刻回过头来看着美浓,像是想要同她分享这份被人祝福的喜悦。 却只看见,美浓一脸忧愁地站在那里。 这时围观的人纷纷散了,像是一场折子戏已经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 殷漠愣了一下,赶紧跑过来讨好似的对美浓说:“你还在生我的气?” “没有。”美浓摇了摇头,却不看他,“我生我自己的气。” 殷漠如释重负,忙安慰她:“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要再去想它了。” 美浓抬头看了他一眼:“我气我怎么就走不进这出戏里,每个人都配合得很好,唯独我——唯独这个女主角的扮演者却像是置身事外,虽然很努力地想要进入角色,却发现自己怎么都走不进去。” 殷漠愕然地看着她。 “对不起——但是整个过程我都深深地觉得,殷漠,这是你的一场表演对吗?”美浓毫不留情地说出真相。 “别说这种奇怪的话美浓!”殷漠有些生气,随即意识到了什么,“说到底你还是在生我的气。” 美浓不再说话,她仿佛又一次看到了在她和殷漠之间横亘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殷漠也不吭声,两个人默默地走着,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第5章 穆序心烦意乱地回到研究生宿舍,一打开寝室门,对着满屋子早就习以为常的摆设和布置,突然间气不打一处来:这一切看起来怎么这么死气沉沉?一点生机和活力都没有!我怎么会容忍自己一直活在这种暗无天日的角落里的? 如果寝室里的那些静物会说话,一定会诘问他为何突然性情大变。 若真有个人这么问他,他自己只怕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当局者迷,他现在深陷在一种烦乱得似有百爪挠心的情绪里,无法正常发挥大脑的分析功能。旁观者清,谁都看得出来他这是为女孩子意乱情迷了,但他绝不会承认,他的骄傲不容许他把他看不起的女孩作为感情的对象。 他走进去,从身后关上门,马上又感到一种仿佛置身孤岛般的荒凉寂寞潮水般席卷而来,使他几欲窒息。 ——是不是室内光线太暗的缘故?他不肯正视内心的欲.望,在周围环境中拼命找借口。他看了眼闭得严严实实的窗帘,这窗帘于是成为他此刻发泄的对象。 只听哗啦一声,帘轨的吊绳被他扯断了,整匹窗帘掉落了下来——这可是他当初亲自动手缝制出来的三层厚布幔窗帘,花费了他一整天的时间。之所以特意用了三层布,为的就是要隔绝外面太过明媚的阳光和笑语喧哗,二者都会打搅他用功。 窗帘掉下来的时候顺便带翻了窗台上的漱口杯,于是又是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声,听在他耳朵里,就像是对他的嘲笑:“人若要自寻烦恼,必能如愿以偿!”这是网上最近很流行的一句话。 唉,他叹了口气,的确是自寻烦恼!他无可奈何地拾起散落在地上的牙膏牙刷,放进杯子重新摆好;又把窗帘重新挂上去,下定决心恢复常态,再不要心猿意马。 他坐到书桌前,伸手从书架上抽出最厚的一本,这本艰涩的全英文学术著作他已经啃了有一个多星期了。他打开书,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摊开在桌面上。 十分钟过去了,他发现他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同一个英文句子他反复看了十分钟,却对这句话的意思依旧茫然。他讨厌这种无能的感觉——其实是神思不属,断然放弃,合上书重新束之高阁。 看来是没办法专心学习了,但总得做些什么吧,不然心里不得安宁啊。 他打开了电脑,打算上上网转移一下注意力,正踌躇着去哪个网站好,一眼瞥见了收藏栏里桐的微博主页。 他忽然意识到,他冷落了桐的微博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他点开了桐的主页。桐是他高中时期暗恋的对象,早在高中毕业就去了国外念书。虽然明知道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他还是忍不住偷偷地关注她。毕竟,这是他至今为止唯一一次的恋爱,如果暗恋也可以算恋爱的话。 桐是公认的天之骄女,不但学习好,而且多才多艺,加上靓丽的外表和大家闺秀的气质,堪称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典型。 事实上直到现在,桐也依然是他心目中最优秀的女生,无人可以超越。这不仅是因为她高中时就被一所世界top5名校以全额奖学金录取,还因为她有那么一种本事,无论做什么都能做得比别人好,就连多数女生都不擅长的体育,她也出乎意料地擅长。 穆序曾与她在网球场一较高下,连穆序都感到吃惊的是,她一个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竟然有那么惊人的爆发力。开始穆序看她一个柔弱女子还有意相让,到后来硬是被她威猛的扣杀逼得不能不全力以赴。 桐时常在微博上发一些与男友的合照,起初看到那些照片时,对穆序而言真是不小的刺激。但他就好像有潜在的受虐倾向似的,那段时间里日复一日从不间断地点开她的主页,直到把每一张照片都看得神经麻木心如止水。他慢慢地接受了桐和他已经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这个事实。 心里其实很清楚,他是以一个loser的心态退出了,他认命了。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于是对他而言,只要看到她最近的样子,只要知道这世上有一个他爱过的人,就足够了——这世上有多少人得到了爱情呢?还不是大把的人活了一辈子到死都不知道爱情是怎么一回事么? 他大学期间原本有机会出国,而且成功申请到桐所在的那所学校希望很大,但他放弃了。他对出国没什么兴趣,除非那个地方有他的牵绊,于是乎他选择了保研。 今天桐又在微博上面秀恩爱,贴了好几张跟她男友一起打网球的照片——偏偏是打网球!好在,穆序已经具备免疫力了。 “棋逢敌手,球逢对手,人生一大乐事也!只有两个旗鼓相当的人,才能一边做各自最好的自己,一边共同创造精彩。”这是桐充满自信和春风得意的文字,说的既是打球,也是感情和人生,非常能体现她独立聪颖的个性。 穆序眼中流露出真诚的欣赏,点开评论来,果然下面叫好声一大片。他虽然从不给她的微博点赞,但哪一回不是把那个赞字写在他脸上?写在他眼睛里? 旗鼓相当——这个词说得好,穆序暗忖,在如今“男女平等”已然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时代,真正有发展前途的情侣,必然是具备高手对决条件的两个人,男女之间差距太大的话,就像——就像殷漠和他女朋友…… 他眼前立刻浮现出殷漠两只强有力的胳膊高高擎着美浓的那一幕,刚刚平复下来的心情瞬间又变作一团乱麻。 怎么兜兜转转又绕回到郑美浓身上了?!这回他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无视他内心的需要了,因为他发现只要一回想起那个画面,他心里就会升腾起一种热切地渴望,渴望在那个娇小的身躯下托着的,是他自己的一双手臂。 这个想法几乎使他丧失了对自己的判断力,他对自己甚至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陌生,就好像他身体里边一直潜伏着另一个自己,长久以来得不到释放,而今天早上的这一幕终于触动了释放的机关。 让他觉得匪夷所思的是,一直以来他那么钟情于桐,却从没有对桐产生过这样的感情冲动。哪怕是在微博上看到她穿泳衣的照片,他都没有想入非非过。桐的身材比美浓好,人长得也比美浓漂亮,把她俩放在一起一比较,简直就是马太效应的一个非常生动的说明。 必须承认,如果桐和美浓同时站在他面前让他选,一定还是会选桐的。这么一想,他稍稍安心了一些,然而心里边却有个声音在说:“这是你的理智做出来的选择,不是我的选择,你到底要听谁的?”好像他身体里真有另一个人存在似的。 这下他更加困惑了:为什么自己的心和自己的脑子打起架来了? 都说爱由心生,既然他心里选择的是郑美浓,莫非真的对她动了感情?抑或只是一时的意乱情迷?也就是所谓的“激.情”?现在的人已经不懂区分激.情和爱情了,但爱情里面必然有激.情的成份—— 如此说来,如果对桐的感情是爱情,为什么对她从没产生过对美浓那样强烈渴望的感觉?哪怕是最初看见桐的时候——话说最初看见桐是怎样一种感觉呢?他努力回想了一下,只觉得印象十分模糊,他归结为这是由于他一向看重女孩子的内涵胜过外表的缘故,谁能凭第一眼就看出一个人多有内涵呢? 那么,问题又来了,郑美浓那么没内涵的人,而且她什么都没有对他做过——没有勾.引他,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甚至——她也许根本没有意识到他这个人的存在呢,他却仅凭一面之缘就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她了! 不过,他现在关心的不是他对郑美浓是怎样的感情,他急于想搞清楚的是他对桐到底算不算爱情,他越来越不能肯定了。 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假如郑美浓不是任何人的女朋友,自己会去追她吗?——多半不会。为什么非得是别人的女朋友,他才特别想要据为己有呢? 他确信他并不是那种喜欢夺人所爱的人,天底下又不是只有殷漠和郑美浓这一对,大学里出双入对的太多了,他对他们却从来连看都懒得看一眼。他觉得他们这一对对的虽然做着恋人在一起做的那些事情,却总像是缺少了一种类似“灵魂”的东西,仍然只能算是“纸上谈兵的恋爱”。 殷漠和郑美浓这一对似乎不太一样,他回想着昨天和今天,这两个人之间有一种特别令人向往的交流,已经超出了一般的情侣,使男生们看了都情不自禁地想要变成郑美浓的男朋友,女生们看了情不自禁地想要成为殷漠的女朋友。 他并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出现裂痕。往往就是这样,在别人看来羡慕不已的亲密关系,其实正在悄悄走向终点。 电脑的屏保图片跳出来了,他赶紧动了一下鼠标,桐的微博主页又出现在眼前。 这回,他的视线落在了一张以前的照片上。照片里,桐和她男友并肩站立在海边眺望远方。两个人的背影都是那么挺拔那么傲岸,仿佛两棵并肩站立的树,让人不由得想起舒婷那首相当有名的《致橡树》: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用这句话来形容殷漠和郑美浓似乎很不合适,恰恰相反,郑美浓倒更像这首诗一开始就否定了的“攀援的凌霄花”、“痴情的鸟儿”——然而,又不完全是,或许只是看起来很像。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一个人置身于优越的环境中,就像桐那样,而且事事顺遂,春风得意,要求她做橡树旁边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他站在一起,实在是太容易了——锦上添花不是什么难事,难的是雪中送炭。在顺境中,似乎任何美德都变得唾手可得,从善如登不再是事实,也因此顺境中的美德总给人一种苍白的印象,甚至有做戏的嫌疑——大概美德这种东西,天生只能在苦难中彰显吧。 …… 在这纷纷扰扰的万千思绪中,他最后竟趴在桌子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他已经不止一次做过这个梦了。 第6章 他又梦见他过世的妈妈了。在梦里,他重回五岁那年,妈妈带着他去爬慈临塔。 慈临塔位于m市第一峰慈临峰顶,塔高九层,站在塔顶俯瞰,全城景色尽收眼底。幼小的他跟在妈妈身后,一口气爬到了最顶层。在妈妈的夸赞声里,穆序举目远眺。视野开阔、神游天地间畅通无阻的感觉真是太惬意了。 很快,他的视线就锁定在了远处一座白墙尖顶的城堡上面。城堡被四周葱葱郁郁的树林簇拥着,看起来是那么庄严圣洁,有如童话般美好,和周围那些普通的建筑一比,简直就是鹤立鸡群。 穆序忍不住指给妈妈看:“妈妈你看,好漂亮的房子!那是什么地方啊?” 妈妈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出去,默然片刻之后淡淡道:“那个地方啊,叫作‘脆弱的城堡’,小序你要记住哦。” “脆弱的城堡?”穆序不解地重复着,心想这名字真奇怪,忍不住又问妈妈:“里面住的是王子和公主吗?” 妈妈一听这话就笑了:“王子和公主住在童话中的城堡里,不住在我们人间的城堡里。” “那谁住在那里面呢?”穆序对城堡里住着什么人很关心。 “不是告诉你了它叫‘脆弱的城堡’?”妈妈弯下腰来看着他的眼睛,“里面住的当然就是‘脆弱的人’啦!” 穆序眨了眨眼睛:“是不是脆弱的人就要住在城堡里?就要用城堡来保护他们?” 这下妈妈喜笑颜开了:“小序说得对!小序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穆序却觉得自己满脑子糊里糊涂的,扭过头再去看那座城堡时,它好像突然间变得神秘莫测起来,而且隐隐约约带着一种不幸的预感。等他回过头来的时候,却发现妈妈不见了,他急得大喊:“妈妈!妈妈!” 于是他从梦中惊醒过来了。这个梦他已经做过不止一次了,大概随着妈妈后来的去世,她在塔顶说过的那些奇怪的话更加令他印象深刻,多年来一直是他解不开的心结,故此常常旧梦重回。 他后来也跟爸爸一起去爬过慈临塔,在塔顶和爸爸的对话他至今仍记得清清楚楚,因为那是他人生发生转折的一天。 爸爸不像妈妈,他带穆序爬慈临塔是有目的的——他绝少有不带目的性地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 一登上塔顶他就遥指m大的白色城堡主楼,以慷慨激昂的声音对穆序说:“儿子,你过来看,那里就是全国最好的大学m大——看起来是不是很威风?m大是我们m市人的骄傲,我们m市全因为这所学校而扬名天下,谁要考上那里那可真算得上这个了。”说着他在穆序眼前竖起了大拇指。 他颇有用意地看着穆序,显然想要用这番话激起他的雄心壮志。有道是,立志要趁早,望子成龙的爸爸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教育儿子的机会的,哪怕没机会也想方设法创造机会。 穆序却只是呆呆地看着那座熟悉的城堡,没吭声。他心里面在嘀咕:那是什么地方,妈妈早就告诉过我了,爸爸你干嘛要骗人? 爸爸见他不说话,只道是刚才的启蒙教育做得不够到位,便摸着他的头,说出了心里边真正想说的话:“小序,爸爸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看到你将来考上m大,为爸爸妈妈脸上添光彩!” 穆序仍然不发一语。爸爸像是坚决要得到他的积极响应才甘心似的,以无比恳切的声音问他:“小序,告诉爸爸,愿不愿意实现爸爸的这个心愿?” 穆序垂下眼来,喃喃地说:“爸爸是要我到那个城堡里去吗?” “啊……对!”爸爸怔了一下,努力使自己适应小孩子的说话方式,想了想又觉得儿子并没有完全领会自己的意思,于是又否定了他:“不对!” 他有些着急地说:“小序,你还不明白,那个城堡,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进得去的,要进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它跟你在世界之窗里面看到的那些城堡不一样,世界之窗里面的城堡,谁都可以进去看一看玩一玩;这个城堡,只有全国最努力最优秀的孩子才有资格进得去。小序想要进去,就要非常努力地学习——要当第一名才有希望哦!” 穆序抿着嘴,心里又在犯嘀咕了:爸爸你怎么又在骗人了?这个城堡叫作脆弱的城堡,明明是用来保护那些脆弱的人的。能够拿第一名的人怎么会是脆弱的人?怎么会需要城堡的保护? 见儿子又闷声不响了,当爸爸的这下真的急了。可怜了自己这一腔热忱,却始终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实在教他恼火:揉碎了掰开了给你讲,都这么循循善诱了还油盐不进!唉,教育孩子怎么这么难呐! 他强压住怒火,耐着性子继续谆谆教诲道:“听着,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不想进m大的孩子不是好孩子!” 爸爸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连好孩子和坏孩子都不会区分了!穆序气得直想哭,终于按捺不住,在沉默中爆发了:“爸爸,我是好孩子,因为我是男子汉!我长大了要保护你跟妈妈,我不会住到那个脆弱的城堡里面去!男子汉不可以脆弱!” 这番话把爸爸听得目瞪口呆,他半晌才回过神来:“什么?你——你刚才说什么?你叫它什么城堡?” “脆弱的城堡!”穆序理直气壮地说,“那个地方叫作脆弱的城堡!” 爸爸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脆弱的城堡?”他像是自言自语似的喃喃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我刚才不都说了吗?它是用来保护脆弱的人的。我不是,我不去!”穆序一副铁骨铮铮好男儿的模样。 不想头顶上却挨了爸爸重重的一记,只听他气咻咻地吼着:“你是呆子啊?这种话你也相信?是哪个混帐东西告诉你的?!他奶奶的安的什么心啊!见不得别人好是吧?存心想毁掉我儿子的大好前程是吧?也不怕遭报应!……” 看到爸爸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说的又全都是“大人对大人说的话”,穆序心想糟了,恐怕真的是自己搞错了,那地方不叫脆弱的城堡,恐怕是真的叫m大。 他没告诉爸爸他是从妈妈那儿听来的,但从那天起,他就自觉地调整了大脑的输入方式,由之前全盘接受妈妈的影响变成专门接受爸爸的影响了。 也可以说,从那天起,他就懂事了,懂得了他对妈妈是属于情感上的依赖,是发自内心的,所以即使妈妈告诉他的是错的,他也深信不疑。 和大多数小男孩一样,穆序对妈妈有一种天生的亲近和热爱。小时候偶尔会听到别人说妈妈“脑子不太正常”,年幼的他却一点也不这样想,他反而觉得自己的妈妈比别人的妈妈都正常。别人的妈妈成天板着一张脸,动不动就对孩子凶,自己的妈妈却总是温柔快乐的,从不打骂他,还经常跟他一起玩。穆序简直为自己有一个这样的妈妈而感到骄傲。 但从那天起,他明白了在理智上他是指望不上妈妈了。妈妈似乎对世界的本来面目一点也不关心,只是从她自己的角度去理解世上的一切。如果什么都听她的,真不知道以后会被她指到一条什么样的路上去。他从此都要听爸爸的了,爸爸告诉他的才是与真实世界相适应的。他就这样早早地学会了区分情感和理智。 他不知道是否应该感谢命运为他作了这样的安排,但他可以确信的是,若非一路走来都跟随理智的指引,就绝对不会有后来惊人的成功。 妈妈失足坠楼的那天,他亲眼看着殷红的鲜血从她身体下面的灰色水泥道上恐怖地漫延开来,当时他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而第二天等着他的正是决定命运的高考! 所有人都以为他一定崩溃了,一定连考场都迈不进去了。但他没有——不仅没有,反而超常发挥了!他的分数超出了m大录取分数线三十多分,他是那年m市的理科状元,被m大以全额奖学金录取。 整个m市轰动了。顶着丧母(而且就在自己眼前)的巨大悲痛,却还能在高考的千军万马中一举夺魁,穆序成为那年夏天街头巷尾人们热议的传奇人物。甚至有比较夸张的新闻评论拿他和贝多芬相提并论,说他像贝多芬一样“扼住了命运的咽喉”。 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表面上看,他是赢了,而且赢得相当漂亮——但,他总觉得他因此透支了什么,而那样东西是他无论如何都必须偿还的。 高考结束的第二天,在妈妈的葬礼上,他没掉一滴眼泪,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这是怎么回事?何以想哭竟哭不出来?好像自己还没来得及好好地悲恸一场,就已经悲恸不出来了。 所有的感情原本都源自一颗心,站在妈妈的灵柩前面,他觉得自己不再是个有颗心的人,倒像根竹子,里面是空的,因此他什么感情都没有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难道他的心随着妈妈的离世而一起离开了他的身体?果真如此,那么,高考这两天,那个坐在考场上沉着应战的,竟是个没了心的人! 没了心,也就没了牵绊,头脑不就更好使了吗?聪明才智不就更容易发挥了?因此他像是突破了人的极限而变身为一部答题机器人一样,发挥出了前所未有的超高水准——代价是从此变成为一具行尸走肉。 他大概没有意识到,这全是因为他对他妈妈的感情比他所认为的要深沉得多的缘故。如果他还没有忘记,五岁那年,在理智为他选择了依赖爸爸之前,他是如何在感情上全心全意地依赖着他妈妈,他也就能够理解这种“心不在了”的困惑了。 他是个早熟的孩子,早早地掐断了感情的幼苗,让理智的水泥铺在他心灵的土壤上。 大学四年里他从没谈过恋爱,恋爱是需要用心的,可是他已经没了心,又谈何动心呢?至于那种有名无实、像走过场一样的“交女朋友”(他甚至觉得配不上恋爱两个字),理智告诉他,那纯属浪费时间。 于是,他唯一的一段感情就是高中时期对桐的暗恋——就连这个除母亲以外唯一的感情对象,也都是理智为他选择的。 梦中的妈妈笑得好温柔好亲切啊,那是一种能够令人安心的笑容,仿佛一百度的滚水因这笑容也能瞬间变得温存。 以前做相同的梦,醒来后不过是撩起他一些哀伤怅惘的情绪,然而这一回,他莫名地总觉得,这个梦像是带着什么使命钻进他脑子里来的。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身子往后一仰,躺倒在床上,眼睛直直地盯着天花板。“脆弱的城堡”?开什么玩笑?这个地方绝对有资格被称作“精英的城堡”;守护着一群脆弱的人?说得多么富有诗意,好像这地方是心灵的港湾、灵魂的避难所,然而,绝对不是!这里只可能是一个竞技场,说它是战场也不过分,没有硝烟而已。 他自嘲地笑了:我就不该认真,妈妈说的话是认真不得的,除非是想发疯。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一阵喧哗声,有女生的尖叫,男生的咆哮,声音里似乎带着惊恐不安。他警觉起来,一骨碌爬下床,拉开窗帘走到外面的阳台上,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第7章 穆序从阳台探出头去,只见宿舍楼下面的那条路上,一个穿西装的男子肩上扛着一女的,正没命似的向前奔跑。隔着十几步的距离,另一个男的跟在他身后紧追不舍,边追边嘴里乱七八糟地喊着:“站住!把她给我放下来!”“你个臭不要脸的!”“大家拦住他啊!快拦住他!”“抢人啦!!” 穆序定睛一看,后面追着的那个人不正是殷漠吗?这么说前面那个人肩上扛的必是美浓了。美浓被那人像扛一袋米似的扛在肩上,却不像一袋米那么老实,她一边大喊大叫一边不住地用拳头捶打那人的后背。 穆序心里陡然一急,顺手抄了件东西朝前面那人的背影砸了过去。等他回过神来,才发现原来他把窗台上的漱口杯给扔下去了,而且杯子太轻,距离又太远,根本鞭长莫及。 所有人都看得呆住了。事情来得太突然,而且这场面实在太令人匪夷所思了,一时间谁也搞不清楚到底什么情况,一个个瞠目结舌地站在那儿看着,没有一个人响应殷漠的号召跳出来帮他拦截前面的那个人。眼看着那人一闪身拐进了一条岔道,转眼消失在众人的视线范围里,很快殷漠也跟着不见了。 穆序只恨自己不能插上翅膀飞出去跟上那三个人,心里边既莫名其妙又懊恼不已:怎么回事?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二十一世纪的大学校园里?还是在文明程度首屈一指的m大?我们这些文明人只知道眼睁睁地看着让他跑了? 他义愤填膺,返身离开阳台,风风火火地穿过寝室,打开房门就径直朝楼梯冲过去。 他足下生风,下楼梯下到一半的时候,却忽然意识到自己在为美浓担心——在为别人的女朋友担心,疾风似的脚步顿时缓了下来,满腔的侠气也消失殆尽。他踌躇了一下,在心里闷闷地告诉自己:我是下去捡漱口杯的。就闷闷地继续往楼下走去,去完成这个捡杯子的任务。 西装男子扛着美浓从一片草地上横穿而过,径直朝一辆停在路边的白色奔驰车奔过去。看得出来这人体力相当好,肩上扛着一个人依旧快步如飞,把殷漠一直抛在十几步的距离之后。 他敏捷地拉开车门,把美浓塞进车里,砰地一声关上车门,又拉开驾驶座的门矮身闪了进去。虽然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如迅雷闪电一般,动作上没有一点延误,但等他刚刚关上驾驶室的车门,殷漠已经追了上来。 他双手扒在车窗上,发疯似的对着里面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大吼大叫——徒劳而已,引擎发动的声音响起来了,眼看着车子就要绝尘而去。殷漠心一横,闪过身挡在车子前面,张开腿架开双臂呈一大字模样站立,看来竟是要以肉身阻拦的意思。 奔驰车迟疑了一下,开始慢慢往后退,退了有七八米的样子,突然加快速度向前冲过去。 殷漠依旧站在那里岿然不动,脸上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完了,要出人命了!美浓吓得捂着眼睛大叫起来:“不要——”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窈窕的身影惊鸿般从斜刺里闪了出来,毅然挡在了殷漠前面。 殷漠大吃一惊,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殷漠来不及细想,从后面拦腰抱住那女生往边上使劲一甩。因为用力过猛,他身体失去重心,两个人双双仆倒。又由于惯性的力量,殷漠抱着她在草地上翻了好几个滚才终于停了下来。 殷漠一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就立马松开手,从那女生身上一跃而起,随即又俯下身去扶她起来,两只眼睛紧张而又关切地盯着她:“你没事吧?”仿佛他丢了性命倒没什么,但如果别人因他而受伤,那就是大事。 女生在他的搀扶下缓缓站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地对他摇摇头,又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看到女生安然无恙,殷漠这才松了口气。他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这个救命恩人,这是个皮肤白皙、有着一头乌黑长发的女孩子,巴掌大的小圆脸上,五官生得异常秀气,只有一双眼睛出奇的大,给人一种一张脸上只有两个眼睛的错觉,真是酷似芭比一样的少女。想不到这样看似娇弱的女孩子竟有如此勇气,他不禁愕然。 女生转动着一双明眸看着他,大概她也在打量他吧。 殷漠见她好奇地盯着自己看,这才回过神来,以十分严厉的口气责备她:“很危险你知道吗?你不要命了吗?” 女生低下头去,怯怯地说:“我是看到你好像不要命了似的……” 殷漠哑然。他刚才满脑子都是美浓,完全置自己的安危于不顾了。一想到美浓,他立刻转身就要去追,然而车子早就没了踪影。 “报警!我得马上报警!”他气急败坏,边说边伸手到裤兜里去掏手机,不想却掏了个空,这才想起早上把手机放在宿舍里充电没带出来。 他慌忙转向这女生:“手机请借我用一下。”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失声叫道:“该死!刚才怎么不知道记下那混蛋的车牌号码?!” 女生看着他又急又气的样子,迟疑了一下,眼睛往四下搜寻了一番,就走到不远处,从地上拎起了一个黑色的背包,这是她刚才挺身而出时随手抛下的。 她抱着背包走回到殷漠面前,从包里掏出她的手机来,递给殷漠。 殷漠说声“谢谢”,忙伸手去接,不料她又把手缩了回去,两眼注视着殷漠:“刚才,谢谢你,多亏有你……” 殷漠愣了一下,随即打断了她:“不,应该说谢谢的人是我!刚才多亏有你出现,是你救了我,想不到……想不到你一个柔弱女子竟然有这样的勇气!你要真有个什么闪失,我这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女生却摇了摇头:“不,刚才就算我真的被车撞死,我也不会怪你,你也不必自责。” 殷漠再次愣住了,他不理解这女孩子何以要说这样的话。 女生不再看他,低下头看着手机,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划拉了几下,找到目标后再次抬起头来,她把手机屏幕立在殷漠眼前:“你不用报警了,拨这个号码吧。” 殷漠定睛一看,屏幕上显示出一个手机号码,联系人那儿竟赫然是“哥哥”。 “抢走你女朋友的那个人,就是我哥哥。”女生坦然地说。 什么?!殷漠简直不相信这是真的,哥哥抢人,妹妹救人,这是怎样的一对兄妹啊?——还是说,这对兄妹到底玩的什么把戏啊?不过他现在没时间关心这个,从女生手里一把夺过手机来,他二话不说拨了过去。 对方的铃声响了至少有五遍,才终于有人接了,一个有些不耐烦而又我行我素的男人声音传了过来:“跟你说了不是你想的那样,还要我说多少次?不要多管闲事行不行?!” “你想把她怎么样?”殷漠直截了当地问他。 那边沉默了两秒,才平淡地回复他:“放心吧,你担心的事情,不会发生的。” “那你到底想把她怎么样??”殷漠沉不住气了,吼声震天。 嘟——嘟——对方摁掉了电话。殷漠气得举起手机就要摔,被女生从他手里慌忙夺了下来:“对不起,手机是哥哥送我的,你不能摔。”殷漠听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瞪着她,眼睛里像是要冒出火来。他似乎忘了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女生吓得不敢和他对视,嗫嚅着说:“真的很抱歉,但是请你放心,我哥哥,他其实不是你想的那种人,他就是有时候不太考虑别人,只想用最简单的方式……” 不等她说完,殷漠一把扼住她的手腕,命令道:“带我去找他,即刻!” 女生面露难色:“找不到的……真的,我也不知道他要带她去哪里。” “你不知道?你怎么会不知道?你们兄妹俩根本就是一丘之貉!”殷漠掐着她的手对她大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做这一切,为的就是不让我报警不是吗?” 她被殷漠掐得生疼,虽然眼睛里已经泛着晶然的泪光,却还在不屈不挠地为她哥哥辩护:“你女朋友一定会完好如初地回来的,我保证!我哥哥心眼不坏的,他甚至连怎样使坏都不会,这样的人你根本不用怀疑他居心不良!” 殷漠丢开她的手,冷冷地说:“我没办法相信你的一面之词,就我所看到的而言,跟你所说的是截然相反的!你哥哥那种胡作妄为的人,对他姑息就等于为害社会,我发誓一定要让他绳之以法——告诉你,我刚才已经记下了他的手机号码,只等报警去抓他的人了。”说完转身就走,像是铁了心真要去报警似的。 “我带你去找他!”女生急忙叫住他。 殷漠蓦地停住脚步,转过身来:“那还等什么?快走吧!”说着拉起她的胳膊,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女生平静地看着他:“坐我的车去。” 第8章 殷漠十分不情愿地钻进了这辆脂粉气十足的、桃红色的甲壳虫里,就好像钻进了女孩子的遮阳伞底下一样,他觉得有损男子汉大丈夫的形象。然而现在情况特殊,只好委屈一下他的男子气概了。 女生开车的样子从容不迫游刃有余,跟她稚嫩的外表形成强烈反差。殷漠突然觉得,有的女生性格和外表是完全相反的,她们柔弱的外表并不妨碍她们拥有一颗坚韧的心。然而,不知为何,越是看着眼前这女生,他就越是迫切地想要见到美浓。大概因为她和美浓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吧。 女生把车开进了一处地下停车场,两个人从停车场走出来,女生带着殷漠来到了路边一家名为“彼薇”的咖啡馆门口。 这家咖啡馆看起来就像一栋木屋别墅,别墅四周附带有庭院。殷漠略微瞥了一眼,发现院子里种的清一色全是紫薇树,只可惜眼下是十月份,已经过了花期,没什么景致可言。若是在六月到九月间,想必屋前屋后彤云一片,分外妖娆吧。 殷漠跟着女生走进咖啡馆,他满心以为美浓一定就在这里面,一进门就瞪大眼睛四下搜寻。咖啡馆里面不算太大,可是除了两个侍者和两三桌客人,他找不到任何熟悉的身影。 他疑惑地看着女生:“他们人呢?” 女生没有回答他,径直朝一个侍者走过去,像是熟客一样。那个侍者彬彬有礼地接待了她,她对他说了些什么,那侍者毕恭毕敬地听着,听完就转身朝另一个方向去了。女生于是走回殷漠身边,简短地对他说了句“跟我来”,就领着他往靠窗的一张卡座走过去。 殷漠一坐下来就按捺不住地问她:“你带我来这儿干嘛?他们人呢?” 女生看了他一眼,答非所问地说:“都快中午了,你肚子饿不饿?我刚才叫人到附近的西餐厅买意大利海鲜面和蘑菇汤了——海鲜和蘑菇,你没有过敏的吧?” 殷漠没好气地嘟囔了一句:“我不是来这儿吃东西的。” 这时侍者端上来了两杯咖啡,分别摆在他俩面前。 “来,尝尝看,这可是正宗的蓝山咖啡豆磨出来的,咖啡中的极品噢。”女生一边热心地向他推荐,一边往自己的咖啡里倒牛奶,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哥哥很用心地在经营这家咖啡馆呢——你觉得这儿怎么样?比如,这里面的布置、氛围、音乐。” 殷漠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家店是她哥哥开的,难怪从一开始就那么驾轻就熟的。但他根本没心情来考虑她的问题,他开始有些怀疑,她总是这么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是不是故意对他施展缓兵之计,企图拖住他,既不让他去找她哥哥和美浓,也不让他报警? 想到这里,殷漠唬地站了起来,双手撑在桌子上瞪视着那女生,眼睛里全是“别把我当傻瓜”的神情:“你是在耍我吗?你以为我不知道他们俩根本不在这里?我看我还是应该相信警察为妙——你已经暴露了你哥哥的身份,他是这儿的老板,我把警察直接叫到这里来就行了。”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这回女生没有被他吓住,反而与他针锋相对:“你真的以为警察会站在你那边吗?你没凭没据地把警察叫过来,最后吃不了兜着走的那个很可能是你自己。” “你……”殷漠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但是想一想,她说的也不是没道理,只好看着她干瞪眼。心机女啊心机女,他开始怀疑她之前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全是装出来蒙混他的。 女生瞟了他一眼:“你用不着跟我急,只要你肯好好配合,我一定会还你一个完好如初的女朋友。”殷漠已经全在她的掌握之中了。 这时,那个出外买食物的侍者回来了,他把装着面和汤的食盒放在他们面前。 闻到食物的香味,殷漠这才发现自己确实是饿了。他回想起这一整个上午状况不断,自己都快要心力交瘁了,再加上刚才又被这女生戗了一肚子气,于是化戾气为食欲,接过食盒大口大口扒了起来。 看他吃得这么香,像是饿坏了的样子,女生用叉子从自己碗里卷了一半的意大利面搁在他碗里,笑得格外亲切地看着他:“我吃不了这么多,帮我吃一半吧。” 殷漠也不跟她客气,来者不拒地吃了个精光。两个人吃完了饭,侍者过来把空食盒收走,整理了一番台面。 “我说殷漠,”女生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看着他,“你是不会爱上我这样的女生的对吗?” 殷漠愣住了,暗中惊奇她怎么会问出这样的话来。这问题叫他怎么回答呢,两个人的心思根本不在一条轨道上嘛! 他只得照实说:“这个问题我没想过,我一心想的是美浓的安危,只想快点见到她。”忽然想起她奋不顾身地为他挡车的情景,这才发觉自己直到此时都没有好好想过她勇敢背后的情由,只是这一想不觉就低了头红了脸。 女生了然地笑笑:“我听人说,有的男生就算读到硕士博士,心里也依然单纯得像个小男孩,看来这话不假。” 不想这话刺激到殷漠了,他从卡座上愤然站起,怒目圆睁瞪着她:“所以你就拿我当小孩子愚弄?你根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过要带我去找美浓对吗?” 女生饶有趣味地瞅着他,丝毫不以为忤,反而一副很放松很怡然的样子:“何必花力气去找,我们在这里守株待兔就行——你别那么凶嘛,坐下等吧。” 殷漠将信将疑地看着她,这女生身上带有一种很能说服人的气质,殷漠不由自主地坐了下去。 女生满意地笑了笑,忽然又换上了一脸严肃:“你觉得我这个人的素质怎么样?” 殷漠再次被问住了。这女孩子总问些奇怪的问题,却又让人觉得肯定不是随便问问那么简单。 果然,她没等殷漠回答,就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好像她完全知道会得到怎样的回答:“有这样的妹妹,哥哥肯定也不会差到哪儿去,你说对吗?” 殷漠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 “我知道,”女生耸了耸肩,表示理解地说,“他今天早上是过份了些,但——他绝不会真的开车从你身上碾过去的,不然我也不敢挺身而出挡在你前面了。” 殷漠心里吃了一惊,猛地抬起头来看着她:“难道你是为了……”(帮你哥哥扫除障碍才出现的?) 女生一脸坦然地看着他:“如果你真的铁了心站在那里不动,哥哥最终只有被你逼得停车。” 殷漠这下是真的感到自己被愚弄了,不由得恼羞成怒:“为什么?你为什么要当你哥哥的帮凶?为什么要帮他抢走美浓?” 女生迎视着他怒火熊熊的双眼:“哥哥如果跟你说:‘借你女朋友用一下’,你会答应吗?至于他把你女朋友借去做什么,我也不清楚,他不肯告诉我,但我肯定他绝对不会伤害她。” 殷漠被她欺骗了一次(虽然说到底只能怪自己太想当然),已经不打算再信任她了:“你凭什么叫我信你?你们这对为富不仁的兄妹!” 女生瞪大眼睛看着他:“为富不仁?你可知道我叫什么名字?” 殷漠不搭理,她自问自答:“我的名字叫林惜仁,珍惜的惜,为富不仁的仁。我哥哥叫林颂贤,歌功颂德的颂,见贤思齐的贤。我想我们兄妹俩都还算对得起我们的名字吧。” 看着殷漠一脸的难以苟同,她无奈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纨绔子弟对吧?你心里是这么想的吧?一提到我们这些富家子弟,很多人脑子里第一个蹦出来的词就是纨绔子弟,以为有钱人家的子女一个个都跟薛蟠、跟西门庆似的,就知道作恶多端,就会败家——这样的人确实有,那是我们当中的败类,我们当中也有很优秀的,只可惜常常被人忽略掉了。我哥哥就是非常优秀的一个,你知道吗,他是凭自己的实力考上m大的!” 殷漠心里被刺痛了一下,她的话提醒了他,他本科不是在m大念的,虽然通过考研考上了,可毕竟打了个折扣。 “我就不能跟哥哥比了,”林惜仁自愧不如地说,“我哪怕考一辈子都考不上m大的,虽然我现在正在m大的宾治商学院就读,可是你应该也知道啦,这个商学院里面百分之九十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孩,基本上都是花钱买进去的,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富人圈子。” 关于这个,殷漠倒是第一次听说。 “而且——”林惜仁继续道,“哥哥还是在失去了女朋友的打击下——那个女生因为没有考上m大而一时想不开自杀了。” 殷漠诧异地睁大了眼睛。 林惜仁低头喝了口咖啡,抬起头来看着他:“知道为什么叫彼薇咖啡馆吗?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叫罗彼薇,这个咖啡馆就是哥哥为纪念她而开。哥哥心里一直忘不了她,从那以后就再没谈过恋爱、没交过一个女朋友,至今还是孑然一身。我觉得,那个女孩子把哥哥的心都带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了。”说到这,她凄然地摇了摇头,既痛心又无奈的样子。 殷漠静静地听着她说。 于是她接着说了下去:“明白了吗?哥哥不是那种风流成性的花花公子。今天早上,哥哥来m大见一个以前的校友,我和他经过校园里的时候,刚好看到了你和你女朋友之间发生的那一幕。当时哥哥特别激动,把我都吓了一跳,这些年来我还从没见他表现出过那样强烈的感情。我当时一下就明白过来,他肯定是想起了死去的罗彼薇。” 林惜仁顿了一下,定定地看着殷漠:“他说他要让彼薇复活。” 第9章 林颂贤把车停在了林家私宅的大门口,接连按了两声喇叭,很快就有穿制服的佣人出现了。 在等待佣人过来开门的时间里,他回头瞥了一眼坐在后座上一语不发的美浓,笑着打趣道:“想不到这一路上你这么安静啊,一点也不像早上的你呢。” 美浓把头扭向一边不看他,故意言不由衷地说:“那是因为,离开了殷漠,我就变成男人了。只有在他面前,我才会释放出真实的自己。” 她倏地转过头来,冷峻的目光像两道利刃一样射向林颂贤:“我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我劝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一听这话,林颂贤脸上立刻展开了一个饶有兴味的笑容:“有趣!这么有趣的话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不过,”他挑了挑两道浓眉,“别太自信了,我心里想什么,你怎么可能知道!” 佣人已将两扇镂花铁门大大敞开,恭恭敬敬地垂手肃立在车边。 林颂贤把车窗摇下来从里面望出去,脸上的表情一瞬间褪得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大少爷的倨傲。他朝那佣人简短地问了一句:“我爸呢?” “回大少爷,”佣人忙低头作答:“老爷一大清早就去了公司,临走前说他中午不回来吃饭了,要晚上才回来,大少爷您是不是……” “知道了!”不等他说完,林颂贤就很不耐烦地打断了他,重新摇上车窗,把车开了进去,一直开到后院里才停了下来。 他推开车门走出来,又替美浓拉开了车门:“委屈你了,下车吧,我们从后门进去。” 美浓一动也不动地坐在那里,像是故意跟他作对。 林颂贤叹了口气:“女人就是喜欢敬酒不吃吃罚酒啊。”说着就伸手过来拉她,美浓紧紧抓住座椅靠背抵死不肯出来,无奈力气与他实在悬殊,硬是被他连拖带抱地弄了出来。 美浓气愤地甩开他的手,满肚子的怒火化作毫不留情的挖苦:“干嘛不带我从前门进去呢?知道自己做的事见不得人,所以偷偷摸摸走后门对吧??” 林颂贤不以为然地冷笑一声:“哼,除非是我女朋友,我才带她光明正大地从前门进去。” 大概是觉得女人实在太麻烦,连好好走路都要三催四请,他索性又把美浓扛在了肩上,也不管她两个拳头雨点般砸在他背上。 他所说的后门其实是院子里一架白色雕花旋梯,这架旋梯通往宅邸二楼的阳台,推开阳台上的木门,林颂贤扛着美浓走进了一条幽深的走廊里。两边都是房间,但美浓被他扛在肩上,看不清楚周围的一切。 林颂贤拧开一个房间的门锁,走了进去。他刚把美浓放下来,只听得“啪”地一声脆响,美浓反手给了他一耳光。“你差点就撞死了他!你这个冷血动物,草菅人命……”美浓双拳紧握恨恨地骂着,眼里的泪珠滚来滚去。 林颂贤摸了摸火辣辣的面颊,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好啊,我今天真是挨了你不少打啊,但愿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背过身去,咔嗒一声把门反锁上了。美浓见状,不由得紧张地后退了一步,两只眼睛地瞪得大大地看着他,里面盛满了惊恐和防备。 林颂贤朝她走了过来——与她擦身而过,径直走向了靠墙的一张沙发。 他转过身,在沙发上落了座,隔着几步的距离与美浓静静地对视。美浓以为他有话要说,但他什么也没说。 他就那么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美浓,整个人仿佛变成一座雕塑。 美浓被他看得很不自在,心里暗自揣摩:难道他在跟自己玩心理战术?就像猫捉到了老鼠通常都不会马上吃掉,而是先尽情地玩弄折磨一番,等玩够了才拿它来填肚子——他是这样打算的吗? 然而从他的眼神看,似乎不是这么一回事——那么专注而深沉的眼神不应该属于一颗邪恶的心。她诧异了。 时间就在这样相对无言的静默中流逝。 美浓突然间有一种感觉:他眼睛里的深情不是冲自己来的——他应该不是在看自己,而是在自己身上找什么! 找什么呢?看他无意间浮现在嘴角的微笑,和他眼睛里时不时流露出的怀旧的柔情,美浓几乎可以确定了,他是在她身上寻找另一个人的影子!——难道这就是他不辞辛苦把她劫持到这儿来的目的吗? 这时,有风从窗外吹了进来,送来了阵阵海桐花的芳香——这是美浓所熟悉的,这种气息伴随了她整个青春年少。 在她中学的校园里,栽种最多的植物就是海桐,一到花期整个校园上空就弥漫着一层郁香。少女的心总是那样易感而脆弱,令人陶醉的芬芳却足以激发出她浪漫的情怀,一度将她从苍白的校园生活中解救出来了。 这种浪漫的熟悉的气息此时就弥漫在这个房间里,弥漫在林颂贤和她之间,把林颂贤痴痴的样子渲染得几乎令人感动。 美浓深吸一口气,不由自主地朝他走过去,莫名其妙地,她此刻只想去抚慰一颗少男的心,这跟眼前的人是谁似乎并无关系。 “不要过来!”美浓才踏出第二步,林颂贤就对她发出了警告,声音听起来有些突兀。 “待在那里,听我说。” 美浓站在那里不动了。 “坐吧,坐下来听我说。”他的声音变得温柔了很多,“这个故事不太长,但也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楚。” 美浓听话地坐在了身旁一张椅子上。 林颂贤又看了她几秒,才带着几分抱歉的神情对她说:“如果我告诉你,我刚才盯了你那么久,却不是在看你,你会不会感到意外?” 美浓摇摇头:“我能感觉得出来,你极力想把我当成另外一个人。” 林颂贤倒是有些意外,他苦笑了一下:“这么明显吗?你并不知道我的过去,却可以轻易猜出来。” 美浓默然低头:哪里用得着去探究你的过去呢,你流露出来的过去已经够多了。 “她叫罗彼薇。”林颂贤坦然地说,眼睛里有些哀伤,“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彼岸的紫薇花,美丽却无法触及,让站在此岸的我永远只能隔水相望。” “她是我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人。”他斩钉截铁地说,脸上有种坚若磐石的真情。 美浓却忍不住笑出声来,但马上又觉得不合适,连忙用手捂住嘴,可惜已经太迟。 “你觉得好笑?”林颂贤看起来很生气,上身从沙发里探了出来,“告诉我哪里好笑了!” 美浓一脸的尴尬和窘迫,犹豫了片刻,才小心翼翼地问他:“你现在说‘一生’不是言之过早了吗?” 林颂贤冷笑一声,往沙发靠背上一仰,自嘲似的说:“我今年多大了?二十四。大多数人在二三十岁的年纪就已经死了——最近不是很流行这个说法么?照这个说法,我人生里真正有意义的部分已经差不多过完了,余生只是对过去岁月的重复而已。难道我还不够资格说‘一生’?” 美浓没有回答他,而是仰天叹息道:“唉,这个罗曼罗兰真是个害人精哪。” 林颂贤愣了一下,继续道:“就算这个说法不能代表全部,我也可以很确定地告诉你,这一生我不会再爱任何人了!感情就像杯子里的水,泼出去一点就少一点,我这一杯水已经全部泼在了我和彼薇的这段缘上面,以后就算再遇到多么对的人,我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因为我的杯子里已经没有水,只剩下个空杯子而已。” 美浓心里并不赞同他的话,但转念一想,这大概是由于自己和他的处境截然不同的缘故。自己正面对着一份日益变得鸡肋的感情,继续维持还是果断舍弃,她心里已经百转千回了;而他呢?——他到底经历了一段怎样的感情?美浓忍不住问他:“你和彼薇之间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呢?” 林颂贤没有立刻回答她,看了她一眼,突然问道:“你是m大的学生?” 美浓连忙摇头:“不不,是我男朋友在m大读研,我只是过来看他的。” 林颂贤点了点头:“我就猜准你不是。”随即意识到这么说可能造成的误会,赶紧向她解释:“不,你别误会,我并不是说你配不上这样的大学,我的意思是——我是说……”他一时想不到合适的措辞,有些着急。 美浓看着他有口难言的样子,只觉得有趣,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林颂贤像是突然理顺了思路,脱口道:“我的意思是,m大配不上你,你跟彼薇一样,再好的大学都配不上你们这样的女孩子!” 美浓惊讶地睁大眼睛望着他,这辈子她还从没被人这样恭维过。 “我说真的。”林颂贤一脸认真地看着她,“大学这种地方,只会扼杀掉你们作为女孩子最精华最本质的特点!” 美浓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人:他刚才真是那么说的吗?那样一句话竟然会从一个男生的嘴里说出来! 她有种感觉,像是有一只手探到了她心里最隐蔽的一个角落,把隐藏在这个角落最深处的秘密揪了出来——最最心底的、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话被人说出来了! 第10章 “我和彼薇是高中同学。”林颂贤开始述说他自己的故事。 “其实从小到大,我读的都是最好的学校。除了大学是真正凭自己实力考上的,其他的几乎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家里花钱替我买进去的。我父母都是大商人,可谓强强联合;我可以说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一点也不用为前途而操心。 “我从小就不爱读书,读书对我本来也只是挂个名而已,反正无论我成绩多差,最后总能升进最好的学校。只等一毕业,顺理成章地接手我爸的公司——与其说是继承他的事业,不如说是替他守财……算了,这个不足为外人道。总之,人生对我而言就像瓮中捉鳖一样容易,我几乎从一开始就做好了游戏一生的打算。 “然而天意弄人,命中注定我要遇到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我和彼薇在高二分文理科时分到了一个班,但是整个高二,我几乎都没有注意过她。她和其他女生看起来没什么两样:勤勤恳恳地学习,一心一意要争第一。 “在我那所高中里,这样的女生是很普遍的,普遍都很自觉很要强很上进。这对父母老师们来说是很欣慰的一件事,但我从一个男人的角度——不,根本没必要强调性别,应该说从一个学渣的角度来看,却觉得她们很悲哀,因为她们实在很无趣。我这么说,倒不是因为她们只知道学习,而是她们根本不明白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这对于我来说是件一目了然的事情,而他们当中的很多人,终其一生只怕也闹不明白。 “我不否认我这么说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也清楚我不必像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那样去拼搏奋斗、努力使自己符合这个社会的要求从而为自己争得一席之地——但,总要有这样的意识这样的追求吧?无视自己内心的需要,只知道跟随大多数人的脚步,这样的人生活到头来难道不会后悔枉为一世人?要说我这是强人所难,那我怎么又在彼薇身上发现了呢? “我那时真是十足的吊儿郎当相,高三了也一点都不知道着急。看着满教室连下课时间都不舍得浪费的莘莘学子就跟看牲口一样,还故意哼着歌在他们中间悠闲地晃来晃去。谁都知道我的背景,谁也不搭理我,不把我放在心上。可我知道他们心里一定很瞧不起我,我永远都不需要拼实力。他们大概以为,如果拼实力,我一定拼不过他们。 “我心里明白这一点,因而更加瞧不起他们,故意大声地唱着‘我的心从来不觉得冷,像盏粉红色的灯,温柔地燃烧在夜里’,结果引来一片叫骂声。 “被人骂早在我意料之中;我没料到的是,有个女生忽然抬起头来,对着我温柔一笑,又赶紧把头低了下去——你知道我当时什么感觉吗?我想,传说中的“拈花微笑”也不过如此吧?释迦牟尼拈花,迦叶微笑;我唱了我最喜欢的一句歌,只有她一个人心领神会对我微笑。那一笑使她从那群凡夫俗子中脱颖而出了,那一笑太让我印象深刻了,直到如今还依然历历在目——是,她就是彼薇,从那时候起我就格外留心观察她。 “从那时起不管做什么,我都故意从她座位旁边绕过去,她应该是有所察觉的。有一天下课我又假装闲晃的样子晃到她附近偷看她,不料她突然抬起头来,目光笔直射向我,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大声说:‘林颂贤你在那里鬼鬼祟祟地干什么?以为我看不到吗?’ “我被她拆穿了,一时狼狈不堪。她却不肯放过我,当着全班的面走到我面前,比手划脚地说:‘告诉你啊,我喜欢的男人,一定要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地做人!绝对不要像个过街老鼠一样,贼头贼脑缩手缩脚,一看就知道心里有鬼!——你说,你心里有什么鬼?你说,你说啊!’我才发现她真的很爱笑,虽然说这话时措辞很厉害语气很霸道,但脸上始终有掩饰不住的笑容。 “我虽然被她骂了,却一点也不觉得丢脸和恼火,反而喜出望外:没想到她个性这么大胆这么直率!她说这些话虽然听起来是在骂我,实际上却等于告诉我我可以追她,只管光明正大地追她。更让我喜出望外的是,她骂完了往回走的时候,又突然转过身来看着我,很快地说了一句:‘想追我?先考上m大再说吧。’ “虽然心里很清楚就算不努力我也能上m大,但那样一来,我在彼薇面前可能永远也抬不起头来了。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又是那么优秀的女孩,一心只想让她看到,也让所有人都看到,我是值得她喜欢的,我发誓要凭自己的实力考上m大。彼薇成为了我努力的动力。 “那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她并不仅仅是我的动力来源,更重要的是,我已经不知不觉地把她当作了我的理想。一个有了理想的人才有勇气去迎战这个世界所有的不如人意,才能挥手告别过去浑浑噩噩的日子、一路披荆斩棘地走下去!这么说也许令人难以置信,但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就是能够对男生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力!可惜我当时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些,没有意识到她对我比我所想的还要重要太多太多! “如果我当时能够意识到这些,我一早就该告诉她,她身上有着比金榜题名珍贵得多的东西,那是能够保证她一生幸福的东西,那才是她真正应该看重并且引以为骄傲的东西!没有它,就算考上了m大,也不过像m大里成百上千的女孩子一样,有成功没幸福,渴望着爱情却从来只听说过而没遇到过。 “有的女生甚至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间都用来等待真爱,以为要遇到真爱就一定要耐心等待,而事实上,等待真爱就跟等待戈多一样荒唐!她们根本不明白一个道理,女人这种性别是以一个充满主动性的角色来到这世上的,是为了打破这个世界的沉闷而来的。上天赋予她们感性,为的就是要用来对抗这个世界占统治地位的理性,只有当她们显示出这种力量了,她们才有资格被人爱。爱情,绝不是遇见一个对的人那么简单,而且是越来越难‘遇见’了!” 林颂贤越说越激动,最后站起身来走到了窗前,他没有注意到美浓看他的眼神里多了一些由衷的欣赏。 许久他才平复下感情的潮涌,继续道:“从那时候起,我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勤奋用功的程度都快赶上头悬梁锥刺股了。我明白我底子太差,又只剩下勉强一年的时间了,虽然我自负聪明盖世,但要凭一己之力考上m大依然像是痴人说梦,我还是不得不寄希望于其他手段。 “我落榜是意料之中的事,然而彼薇也没考上m大。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她会因为没有考上m大而自杀!会为了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事而放弃生命! “得到她噩耗的那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塌了。整整三天,我不吃不喝,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我爸只好命令下人拆了房门把我送进医院,当时我整个人已完全虚脱。我以为我会死掉,也许我当时真是这样打算的呢,打算追随彼薇而去。 “等我身体一恢复,我就决定再战。再考一年,我一定要考上m大,完全凭自己的实力考上去!我倒要看看,这是一件多么光荣伟大的事情,竟然值得一个人为它放弃掉自己的生命! “我复读了一年,终于如愿以偿。谁都没有想到,我这个从小到大不学无术只会游手好闲的大少爷竟然能考上m大,都说一定是林家祖坟上冒青烟了。其实这跟祖坟有什么关系呢?我下定决心要做到的事,就没有做不到的! “——不!等等,并不真的是这样。”林颂贤若有所思地喃喃道,“这跟决心也没什么关系,决心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幌子。” 他思忖片刻,幡然醒悟:“我想,大概因为彼薇的死,我的心也跟着她一起离开了我的人,只剩下一副空落落的躯壳。没有了心的牵绊,这颗脑子不就更好使了吗?奇迹不就是这样创造出来的?” 他苦笑了一下:“说来也巧,跟我同一年考上m大的那一届学生里面,有个和我情况类似的人。高考的前一天,他母亲跳楼自杀了,所有人都以为他肯定没法参加第二天的高考了,就算勉强参加也肯定是一败涂地。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不但参加了高考,还以m市理科分数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m大,所有人都把他惊为天人——我猜,他能创造这个奇迹大概也是以心死为代价吧,是和我一样可怜的人,赢了天下输了心。他的心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拿得回来,我的,我想这辈子是不可能的了。” 看着林颂贤一脸的凄楚,美浓心里很难过,不知不觉间她已经被这个人的一片痴心深深打动了,因此他的悲伤也会感染她的。 她叹息了一声,随即又觉得同情根本帮不上忙,于是想方设法开导他:“别这么悲观吧,往好的地方想想——多少人会羡慕你曾经遇到过一个这么不同凡响的女孩子,羡慕你的爱情故事就像一首诗;可是,你……你总不能真的把你的人生活成一首诗吧?诗歌这种东西是容易教人画地为牢的,因为它总是对过去念念不忘。” 林颂贤蓦地转过头来看着她,眼睛里带着几分探究的味道。美浓这才意识到她的思路跑歪了,大概因为工作需要最近看了大量散文诗歌的缘故吧,她赶紧把话题拉回来:“不如拿人生当一场赌博吧,这么说俗是俗了点,但至少还会想要努力打好手里这副牌——你看你抓了一手多好的牌,出生在有钱人家、外表不俗、谈吐优雅、又是一流名校的毕业生……” “这么好的一手牌,不用赌也知道当赢家当定了,但我就想输!”林颂贤一脸桀骜不驯地看着她,“就像在遇到彼薇之前,我打赌这辈子我都不可能为谁动真感情,可是我输了。知道吗?我追求的,就是这种输法!” 第11章 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跟着传了进来:“大少爷,午饭准备好了,您是下去吃还是让我给您端上来?” 林颂贤抬起手腕来看了一下表,这才意识到已经是中午了,他看了美浓一眼,不动声色地对外面的女仆说:“拿上来吧,帮我拿多点,我肚子饿得厉害。” “哎,好的,好的!”女仆一边忙不迭地答应着,一边匆匆跑下楼去了。 林颂贤抱歉地对美浓笑笑:“不好意思,我都忘记时间了,你不介意和我一起吃饭吧?就在这里。” 美浓连连摇头表示不介意,她并不是不拿自己当外人,这一整个上午波澜不断,再加上还有那么多激烈的内心戏,她已经折腾得筋疲力竭。一听到吃饭两个字,才发现肚子都已经饿瘪了,这不是雪中送炭么? 更重要的是,她觉得眼前这男人虽然高不可攀,却不像她的上司和老板那样带有压迫感、让人浑身不自在得想要逃离。相反,这个人身上有种令人安心令人踏实的力量,他似乎一点也不关心那些表面的、装腔作势的东西,唯一关心的似乎只有真实和美好,而且对于这两种品质,他拥有几乎一眼就能洞穿的敏锐。 高贵——美浓突然想到了这个词,忍不住在心里由衷地赞叹:这才是真正的高贵啊!世人对高贵的理解实在太肤浅了,简直肤浅到以为长得高穿得贵就是高贵,呸!可是在他之前,我也并不真正懂得什么是高贵,只是把它理解成是一种很脱俗的、脱俗到令人难以接近的气质——真是大错特错,多亏了眼前这个男人,让我终于明白,所谓高贵就是发自内心地不随波逐流。 “啊对了,屈原!”美浓脑子里灵光一闪,这个绝少有现代人提及的名字从她嘴里蹦了出来,林颂贤疑惑地看着她,像是没有反应过来她说的什么。 他刚要开口问,门外响起了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美浓赶紧噤声。女仆在外面热情洋溢地喊着:“大少爷,我把饭给您端上来了,麻烦您开门。” 林颂贤的声音却平静而冷淡:“放在门口吧,我自己会拿进来,你下去吧。” “哎,哎!”女仆连连应声。她搁下托盘的声音很轻,脚步声又远去了。 美浓突然有些疑惑:刚刚才觉得他真心高贵,怎么对待下人却这么冷淡呢?她想起那个为他开大门的男仆,那会儿他简直比现在还更冷淡啊。她总觉得,似乎在他眼里,那些下人都不能算作人,只能算是……工具吧。 林颂贤打开门,把盛着满满一盘丰盛食物的托盘端了进来,放在美浓身旁的茶几上:“吃吧。”自己顺手拿起一个三明治吃了起来。 美浓也不客气,端起一碗米饭,在上面淋了一大勺咖喱牛肉,胡乱拌了拌就大口大口扒起来。 吃完饭,林颂贤把一盘子的空碗放回门口,又锁上了门。 “吃饭之前你对我说的是什么?”林颂贤饶有兴味地盯着美浓,追问她。 “噢……我,我自己也说不上为什么,”美浓有些吞吞吐吐地,她担心谈论屈原会不会显得太不合时宜,但还是对他实话实说,“你会让我想起屈原这个人来。” 林颂贤愣了一下,随即了然地笑了:“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你是这个意思吗?——你觉得我是这样一个人?” “嘛,又像又不像。”美浓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把心里话也和盘托出来了,“我第一次觉得一个人高贵,这个人就是你。我并不是依据什么标准来判断的,而是由衷地这样觉得,就好像只要看着你脑子里自然而然就会出现这个词。可是,我又很奇怪,为什么,为什么你对你家佣人那么冷若冰霜呢?好像他们根本不值得尊重一样——他们明明对你那么好。这,这好像跟高贵又背道而驰了。” 林颂贤始终静静地认真地听她说,他眼睛里带着类似赞许的目光看着她,像是在赞许她的直言不讳。 然而,赞许归赞许,对于她的荒谬之处,他也绝不姑息:“你好像有一种博爱的情怀——不,与其说是博爱,不如说是妇人之仁更准确!你得当心了,这很有可能会给你找麻烦。” 美浓心中一凛,这才意识到,这个男人真实无妄不自欺的程度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料想。转而扪心自问,自己是真的认为那些下人应该受尊重吗?真的发自内心地这样认为、而不是因为“人人平等”“一视同仁”这些由教育灌输的观念在作祟?美浓心虚了,她感到脸上烧得厉害,因惭愧而低下头去。 林颂贤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觉得十分有趣,俯下身去故意在她耳边紧逼了一句:“你这是在对我进行道德绑架你知道吗?” 美浓惊得一下子抬起头来看着他,两只眼睛因蒙受不白之冤而睁得大大的,笨嘴拙舌地辩解着:“不,我没有……我没这个意思……没有任何恶意,我……”脸上红得更厉害了。 林颂贤似乎很满意看到她这个反应。这样一来,他才能确定他可以对她说一些他心里边真正想说的话:“电视剧里面是不是时常有这么一句台词:主子教训奴才是天经地义!偏偏很多人呢——就是像你这样的,满脑子妇人之仁,”他用手指了她一下,带着几分鄙薄的口气,“只看得到奴才的可怜之处,看不到他们的可恨之处。你以为那些下人对我好是因为他们心地善良吗?错了!简直错得离谱!这全是因为我是主子,是他们所依附的主子。 “奴才的眼里只有主子和奴才两种人,他们尽可以为了主子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惜,但是对于跟他们一样的奴才,什么卑鄙龌龊事都干得出来。一个人一旦做了奴才,就等于自动放弃了个人尊严,没必要再拿他当个人来对待了。如果不同意,非要对奴才显示自己救苦救难的菩萨心肠,下场就会跟你说的那个屈原一样,最后只能跑去投江!” 凌厉的口气使得美浓不由得颤栗了一下,她有种被狠狠掴了一耳光的感觉——这幻想中的一耳光似乎把她从原来那个苍白的世界里打出来了,她仿佛摇身一变变回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重新坐在人生的教室里,而抬起头来看到的老师,则是眼前的这个男人。 林颂贤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仿佛自她脸上读取到了这些,他想要收到的正是这种效果,内心禁不住一阵满足。但他不露声色,波澜不惊地对美浓说:“现在告诉我,今天早上你跟你男朋友之间是怎么一回事?跟那个教授又有什么关系?” “啊……那个吗,”美浓赶紧调整好自己的思路,“是这样子的,早上我去找殷漠,刚好他要去见他的导师。那个导师刚从台湾做访问回来,我在旁边一听到台湾,马上想到了周杰伦,就忍不住问他有没有见到周杰伦。我很喜欢周杰伦嘛,虽然知道这样子很没礼貌,但明白过来时话已经问出口了。那个导师就说他是去那边的大学做访问,见的都是很有学问的人,说他不会为了去见一个没文化的人特意跑到台湾去。 “结果我又心直口快了,我说周杰伦那么有才华,就算没文化也不妨碍他成为这个世界的大赢家,他不需要符合这个世界的种种标准,像他那种人生来就是为了打破标准而来到这世上的。我还说,我说,”接下去的话她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林颂贤鼓励她:“说吧,没关系。” “我说,只有像教授你这样没才华的人,才不得不努力去迎合这个世界的种种标准,而成为教授对你来说其实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因为你没有才华,别无选择。结果殷漠大发雷霆……” “哈哈!”林颂贤开怀大笑起来,“有的人自己成为规则和标准的奴隶,偏偏就喜欢去酸那些不受规则和标准束缚的人,确实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不过,”他脸上的笑容突然收敛了,“说到周杰伦,我想起彼薇也说过一句跟他有关的话。她说,如果没本事成为周杰伦,就没有资格嘲笑学霸。” 美浓竟突然有一种被鄙弃的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 林颂贤拍拍她的头,像是洞穿了她的心思要安慰她似的。他突然对她说:“我今天把你带来这里,并不只是为了和你说说话吃吃饭这么简单。” 美浓惊讶地看着他。他接着说:“我原本有一个很荒唐的想法,那是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脑子里自动产生的。”他顿了顿,继续道,“我原本想叫你扮演彼薇,把她说过的话对我说一遍,把她做过的动作在我面前做一次,因为你身上有跟她非常相似的地方,我忍不住想到我可以通过你来重温她。” 美浓震惊了,震惊之余,那种心里边不是滋味的感觉在加深。 “这是我最初的打算。”林颂贤声音陡地高亢起来,像是如释重负一般,“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跟我来。”边说边伸手去开门。 美浓站在他身后默默注视他——真奇怪啊,她竟然有点舍不得离开这个房间了!可是,如果他不在这里,这个房间势必对她失去任何意义了。 “我……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美浓左右踌躇,终于鼓起勇气说出这句话。 “林颂贤。”他轻描淡写地回答她,连头都没回过去看她一下,心里面却暗暗地说:放心吧,我们以后一定还会再见面。 第12章 殷漠有些坐立不安,他猜不透林惜仁所说的“他要让彼薇复活”指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觉得听起来像是个阴谋。他虽然直觉地感到不必再为美浓的安危担心,但有一种将要失去什么的强烈不安越来越紧地攫住了他。 林惜仁坐在他对面,捧着本书正看得津津有味。殷漠无意中瞥了一眼,发现她看的是本漫画。到底还是小女孩啊,也只有小女孩才会对这种书感兴趣。殷漠暗自觉得好笑。 林惜仁异常敏感,她从书本上抬起头来,犀利的目光直逼殷漠的双眼。殷漠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干咳了几声,正襟危坐起来。 林惜仁似笑非笑,把手里的书合上递到他面前:“借你看看。” 殷漠连正眼都不瞧一下立刻伸手推了回去,强颜欢笑地:“我没这嗜好。”心里面却在咆哮:“我一个大男人看少女漫画?岂不教人笑掉大牙?!” 林惜仁也不勉强他,一副“不看拉倒”的神情,把书卷了回来:“别说我没帮过你!” 殷漠听她这么一说,心里好生纳闷,不禁瞟了一眼那书的名字:来自远方。 林惜仁漫不经心似的问他:“你女朋友不看漫画吗?” 殷漠皱起眉头,他觉得这问题一点意义也没有:“她不是小孩子了,都已经工作了还看什么少女漫画?” 林惜仁却不认同:“可我觉得像她那种性格的女孩子一定很迷漫画书——你还看童话吗?” 殷漠马上一脸的不高兴:“我看起来像小孩子吗?” 林惜仁被他的样子逗笑了,笑完了正色道:“你女朋友如果被人抢了你可不能怪别人。” 殷漠心里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这个乌鸦嘴! “童话都是写给大人看的——最近不是很流行这种说法么?”林惜仁朝他眨眨眼睛,“我常常替你们男生感到遗憾,你们从来不屑于去看我们女生爱看的书——当然了,我们也不愿意去看你们男生看的书,这大概就是男女之间永远无法真正沟通的原因吧:都活在各自的世界里不肯走出来。 “其实只要你们看看这些经典的少女漫画,就能明白女孩子心里真正喜欢的是什么样的男人。一旦她们遇到这样的男人,就会觉得人生突然变得有了意义,哪怕明知道是飞蛾扑火,也不惜化作火花燃烧。为了得到这瞬间的光和热,不惜用冰冷沉寂的漫长一生来交换。所有生性浪漫的女孩子都有这样的冒险精神和奉献精神,美浓也一定是这样。” 殷漠搁在桌面上的双手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他不得不承认,从一开始就令他六神无主惶惶不安的,正是对这种变故的担心。 林颂贤把车开进了彼薇咖啡馆的地下停车场,他一眼就瞥见了林惜仁那辆惹眼的桃红色甲壳虫,了然地笑了笑,扭过头对跟在他后面下了车的美浓说:“原本想带你去一个地方坐坐,现在看来只能完璧归赵了——马上就能见到你男朋友了,是不是很开心?” 美浓诧异地看着他:“你是说,殷漠他人在这里?” “走吧。”林颂贤迈开大步径自朝外面走去。美浓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啊,就要看到殷漠了——也就是说,就快看不到他了。 她怅然若失地望着林颂贤的背影:他竟然问我开不开心,好像他一点都不在乎……啊对了,他心里只有罗彼薇一个人啊。心情沉重得像是千斤巨石压在肩上。 来到彼薇咖啡馆外面,林颂贤忽然停住脚步转过身来看着她,用下巴朝咖啡馆的方向指了指:“记住这个地方,它叫‘彼薇咖啡馆’。” 彼薇!又是彼薇!美浓低下头去不说话,不用他解释她也知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然而他并没有作任何解释,笑着走到她面前,温柔地托起她的下巴,使她看着自己:“以后不管有什么事,你都可以来这里找我。我白天在公司,晚上就到这里来——知道吗?任何事情!尤其是,你不能对别人说的、而且就算说了别人也未必能理解你的那些烦恼——我猜,你一定有一些这样的烦恼对吧?” 美浓惊讶地看着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叫我来找他?他要听我说我的烦恼?天啊原来他是重视我的!——我误会他了,原来他是这么热忱的人!他和那些麻木不仁的世人不一样,只有他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才会重视我这样平凡的女子!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被人重视被人理解更幸福的事?尤其,当这个人正好就是自己心里边特别欣赏特别佩服的那一个! 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啊,在这个陌生而凉薄的城市里,美浓一直觉得自己孤苦无依,就像是被人抛弃在岩石上任其自生自灭的种子,只能隐忍而顽强地挣扎着活下去。而作为她唯一依靠的男朋友殷漠,却永远只能给她一种类似望梅止渴的安慰——到头来反而令她心里更加干涸。 美浓热泪盈眶,她有一种想要一把抱紧眼前人的冲动。她努力控制自己不这么做,但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 就在这时候,殷漠从咖啡馆里冲了出来。他怒气冲冲地看着这两个人,二话不说抡起拳头就朝林颂贤脸上砸了过去。他必须教训他,就算美浓安然无恙,也要让他为自己这一天里的不安付出代价。 林颂贤并没有躲他,他被这一拳打得一个趔趄,差点跌倒。 “啊,哥哥!”林惜仁从咖啡馆里追了出来,见此情景吓得失声喊起来。美浓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惊呆了。 殷漠并不打算就此善罢甘休,他揪住林颂贤的衣领,正准备继续对他饱以老拳,被飞奔过来的林惜仁死死抱住了胳膊:“住手!否则我要报警了!——我哥哥并没有对你女朋友做什么!” 美浓赶紧擦擦眼泪,毅然挡在林颂贤身前,正色道:“殷漠,他不是坏人,不要打他!” 殷漠上上下下地看着美浓,又看看林颂贤,咬牙切齿了片刻,终于偃旗息鼓,伸手一把揽过美浓的肩膀:“跟我回去。”带着美浓愤然离开。 林颂贤一脸晦气地从咖啡馆的盥洗室里走了出来,径直朝靠窗的卡座走过去。他一边坐下来一边向窗外望去,其实那两个人早已走得没了踪影。 林惜仁递给他一杯水,心疼地看着他嘴角的淤青:“哥哥,你说你……” “惜仁,”他立马打断了林惜仁的话,一脸严肃地看着她,“以后不要再做那么冒险的事情了知道吗?你以为我是个没有分寸的人吗?——那种男人也值得你为他舍命?!” 林惜仁把水放在桌子上,不以为意地笑笑:“我怎么可能为他舍命?还不是为了帮你?”她在林颂贤对面坐了下来,双手支颐笑嘻嘻地看着他:“想不到我这斯斯文文的哥哥竟然当了一回绑架犯——你从她身上得到了你想要的?” 林颂贤瞥了她一眼,嘴角浮现出一个满意的浅笑:“有点出乎我的预料,不过这样一来反而更有趣了。” “嗯?”林惜仁不解地看着他,“怎么个……有趣法?” 林颂贤从座位上站起来,转身面对着窗外,双臂交抱在胸前自言自语似的说:“我终于明白那些当老师的人为什么会满足于一个那样看似平庸的地位了。一旦你清楚地意识到你能够对一个人的灵魂施加影响,甚至,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塑造它,这种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感觉简直就像登上了世界之巅。” 林惜仁脸上的疑惑加重了一层:“难道,难道你不是因为她让你想起了罗彼薇才……” “没错!一开始是那样的。”林颂贤偏过头来打断她,“一开始我只是想让她充当彼薇的替身,为我好好演一出戏,没想到这女孩子天生有当主角的资质,让她当替身太可惜了。” 林惜仁饶有兴味地问他:“到底是什么样的资质让你觉得她应该当主角呢?” 林颂贤返身坐回卡座上,看了一眼放在桌面上的那本《来自远方》,沉思片刻后悠然道:“要从世上这群麻木不仁的芸芸众生里面挑出一个‘觉醒’来,实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不如说,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吧。” 林惜仁静静地看着他。他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我发现这个叫美浓的女孩子有一颗非常勇敢非常单纯的心,只有拥有这样一颗心的女孩子才会是百分百的女孩子——只有百分百的女孩子才有资格当女主角。现在的女孩子,几乎都是男女参半的混合体,甚至于有的女孩子,说她是披着女人外表的男人都不过份,百分百的女孩子如今已是凤毛麟角,因为她们很难在这世上生存下去。” 林惜仁默默地低着头,像是在想什么心事。 “惜仁!”林颂贤厉声唤她,一脸警告地看着她,“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除非你遇到了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否则绝对不要去学郑美浓!你也用不着去羡慕她!你只听到了我对她的欣赏,看不到她在现实世界里碰得头破血流的悲惨。一个人所承受的终究会和他所得到的相对应,你既然承受不了,就不要奢望能够得到。记住我说的话,惜仁。” 林惜仁点了点头,犹豫了片刻终于问他:“那,跟罗彼薇比起来……”大概觉得自己实在有些多管闲事,没好意思把话说完。 林颂贤了然地笑笑:“我从没想过要在这两个人之间分出个高下,对我而言,生活赏赐给我的,我不失时机地抓住、充分享受就好,为什么还要自寻烦恼去想这些没意义的事情?” 第13章 美浓被动地随着殷漠跌跌冲冲地往前走,她步履有些踉跄,殷漠走得太快了,她几乎跟不上。但又不敢开口抗议,他看上去一副余怒未消的样子,只顾气冲冲地往前赶。 眼看着都已经走过公交站台了,美浓情急之下终于开了口:“你——你打算一路走回去?” 殷漠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了周围的环境,刚准备带着美浓往回走,突然又改变了主意。他对美浓说:“我想散散心,陪我走一程好吗?” 他放慢脚步走在前面,美浓低着头跟在他身后。莫名地,刚才他那句“陪我走一程”让她觉得很伤感。平时的殷漠不会这样说话的,不会说出这样类似挽留的话。 “我竟然眼睁睁地看着你被别的男人抢走,我却束手无策,作为一个男朋友,我真的很失职。”殷漠的话传进美浓耳朵里,声音很平静,听不出他的感情起伏。 美浓怔了一下,赶紧接过话来:“不,你不用自责,他并没有对我做坏事,他其实是个正人君子,你不知道他……” “他!?”殷漠厉声打断了她,倏地转过身来,用鹰隼般锐利的目光盯着她,美浓不由得心头一凛。 殷漠向她步步逼近:“你竟然不停地说他怎么怎么样,你知不知道?我想听的,是你怎么怎么埋怨我!那至少说明,你的心还在我身上,还没有移情别恋!” 美浓惊恐地看着他。啊,陷阱!原来前面那句话是陷阱!所有本该带有感□□彩的话若是不带感情地说出来,都是陷阱!美浓身不由主地往后退,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殷漠死死盯着她,前一秒还像是要吃了她似的,突然锐气尽失,苦笑一声:“你从来不说一句谎话。我一直以为,这是因为你为人老实的缘故,今天才知道,你其实是不屑于说!你知不知道,这个时候如果换成是别的女生,一定谎话连篇地在糊弄我了——然而就算是那样,我心里也会好受些!就算我知道那不过是为了给她自己多留一条后路的无耻行为,我也不会拆穿她!” 五雷轰顶是什么感觉?美浓算是知道了,她甚至感到一阵眩晕:眼前的殷漠好陌生,像是站在另外一个世界里看自己,昨天那个和她谈笑风生的人到底是谁? “别的女人懂得手下留情,懂得不该把事情做绝,但你一心只忠于你自己!明知道撒一个谎就能让我好过一点,但你却不屑于这么做!我就奇怪了,你觉得自己很高贵么?很了不起么?别人都应该顺从你而你从不去适应别人、从不去体谅别人么?你是女王?是公主?……” 天哪好可怕!眼前的殷漠是被魔鬼附身了吗?美浓吓得捂住嘴转身就跑。 她逃命似的跑出有三百米,突然刹住脚步,转过身来。 她看到的是殷漠的背影,一个突然变得陌生的背影。是出于什么样的一种心理?竟然使她僵在那里,默默地看着他的背影远去,越去越远,直到消失。她觉得有什么东西随着那背影一去不复返了,她站在那里目送他似乎就是为了确认这种失去的感觉。 你不是说让我陪你走一程吗?连这一句都是陷阱都是谎言吗? 看看我,徒有虚名地陪你走了开头这短短一程,结果又回到开始的地方。 她没忘记就在身后不远处,正是自己还没来得及走进去的彼薇咖啡馆。然而她并没有走进去当着林颂贤大哭一场的念头,那个地方,因为林颂贤的缘故,对她而言是个近乎神圣的地方,她要把宝贵而干净的明天留给它。至于今天剩下的时间,全部留在包括今天在内的“过去”吧! 她也想要“散散心”,此时的她需要一点时间来整理思绪。于是她再次沿着这条路走了下去。 直到此时,她才恢复了正常的思考能力:刚才发生的事情是叫分手吗?为什么自己一点也不觉得难过?难道是因为刚才惊吓过度,一时感情欠奉?那么,再给点时间缓冲一下一定可以痛痛快快地哭出来了——这条路很长,长得可以把眼泪都哭干,等回到住的地方,那就是真的经历过了洗心革面,只等睡上一觉明天起来重新做人了。 继续往前走了一程,她发现自己还是一点都不想哭,非但如此,她的脚步甚至因为心情而变得轻盈起来了!当她偶然看一眼道路两边林立的高楼大厦时,突然打心眼里有了一种和从前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她以前总觉得这些威风凛凛、高不可攀的建筑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她已经经历过很多次被拒之门外的失落。现在她的想法反过来了:我不需要和你们这些冷冰冰的巨人有什么关系!哪怕我坐在最高级的写字楼里,哪怕我日进斗金,我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虽然物质匮乏,内心却无比充实!个中奥秘就在于——人!对了,我来到外面的世界里,为的是遇到期望中的人,而不是一张高高在上的座位! 这种扬眉吐气的感觉真好啊!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都是这个世界看不起她,终于有一天,她可以反过来连看都不屑看一眼这世界了。她想了想,终于确定了一件事:看来她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不是这个世界看不起她,就是她看不起这个世界,没有中间的路可以让她走。如果公主不再是公主,那么很有可能将变成什么都不是!连奴婢都当不了!因为她没有一颗奴才的心。 ——为什么非要拿公主说事?那不是因为刚才有人对自己大吼大叫地说出这两个字来么?她的心思终于转到了殷漠身上,那个刚刚跟她分了手的男人。于是殷漠说过的话重新在她脑子里过了一遍。人就怕较真啊,一较真连上帝都想痛哭。 她忘不了殷漠说一直以为她是个老实的女孩子,说得好像是自己装老实骗了他一样。 她开始对人性有了一些了解:很多男生都跟殷漠一样不是吗,愿意找看起来单纯无害的女孩子做女朋友,难道是因为他们本身也是单纯无害的人么?难道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在感情上花力气、以为幸福是件唾手可得的事情么?难道单纯的女孩子就该什么都在你的驾驭范围之内、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就是她们的过错?难怪人们说男女之间是因为误会而相爱,因为了解而分手呢。 把别人当作自己想像中的样子来喜欢,一旦发现不是这么一回事就大呼上当,这算什么爱情呢?简直跟爱情毫不沾边,不如说这是自恋反而更准确吧。难怪跟殷漠分手自己一点也不觉得难过,反而像是卸下了一个好大的包袱,连脚步都变得轻盈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路边的街灯倏地悉数点亮,散发出柔和的淡黄色光雾,高楼大厦里五色缤纷的灯也亮起来了。啊,原来城市的精华就在这华灯初上、霓虹闪烁的时分。美浓看着这个城市在她眼前褪去了白天冷酷而浮躁的外衣,转眼披上了一件温柔而浪漫的轻纱,犹如变魔术一般。 她看得有些震撼也有些陶醉了:也许今天这件事情真是自己做对了呢,不然眼前的光景怎么让我觉得分外欣慰分外熨帖呢?就连上天也在以这种方式安慰我! 不多时,暮色四合的城市上空响起了抒情而动听的音乐,音乐刚响起的时候美浓就听出这是张国荣的《想你》。歌声是从每个街灯的灯杆里播放出来的,于是整个城市就沉醉在柔情款款的歌声里。 带着余热的晚风一阵阵地扑面而来,简直和这首歌反反复复律动的前奏配合得恰到好处,中间间或夹杂着张国荣低沉的吟哦,那可以看作是不堪相思之苦的叹息。走在歌声里的每个都市人都可以把自己当成mv的主角。美浓的心被幸福感充盈着,感动得几乎想要跪下去拥抱大地。 当她终于平静下来的时候,她想起,跟殷漠的相识也可以说是缘起于这首《想你》。 三年前的一个黄昏,她也是这样痴痴地站在路灯下听着同一首歌。与她结伴逛街的好友f嫌她守着灯杆子不走太丢人,一个劲地催促她:“走吧,边走边听就是了,整条街都听得到呢!” “你着急走你先走啦!”美浓很不高兴她打搅了自己的兴致,她常常为了一瞬间的美好而定格,其他的什么都不管了,“张国荣对他自己写的歌,演绎得特别到位!” f简直掩饰不住脸上的鄙夷之色:“回头买个mp3呀,想听多久就听多久……” “你不懂的!”美浓反驳她,“我听的不是歌,是一种感觉,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于是f与她不欢而散。 此事被f传了出去,几天以后,她收到了殷漠托人转送给她的礼物:一个mp3。 美浓对此真是哭笑不得,她并不稀罕什么mp3,mp3带来的是听歌的方便,带不来可遇而不可求的感觉。她想,殷漠一定是把她看成个克勤克俭、不乱花钱的乖乖女了。她对物质的要求的确不高,但她要求高的东西殷漠却未必给得了。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把礼物退还给殷漠,所有人就都众口一词地裁定了她和殷漠的特殊关系,她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现在想来,她跟殷漠本来就是因为误会而走到一起的,当误会解除的时候,也就是两个人必须分开的时候了。 “想你”,这是最后的一次,始于斯,终于斯,也算得上圆满了。会不会,上天让我遇见你就是为了让我来到这个城市、从而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美浓觉得夜色从未如此温柔,抬头看看天,竟完全寻不着月亮的踪影——昨天还猜测是十五的月亮抑或十六的月亮呢,以为今晚一定可以揭晓谜底,谁料到今晚它不出来了呢?从满月一下子消失在无边的暗黑里,这不是像极了她和殷漠之间吗? 第14章 美浓就这么一路身轻如燕地走了回来,她了无牵挂,因为她已经下定决心要“顺应天意”;甚至边走边唱起了“分手快乐,祝你快乐,挥别错的才能和对的相逢”。她在路边的摊点上吃了碗馄饨,算是解决了晚饭。快走到住所的时候才感到两条腿酸痛难当,不过这正是她想要的结果:最好累得一倒在床上就能立刻睡着,省得还有多余的力气想东想西! 到了公寓楼下,她掏出门卡正要刷卡进门,不料黑暗中蓦地闪出一个人影来,直挺挺地挡在了感应器前面——是殷漠!美浓拿着门卡的手僵在了半空,她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我等你等了差不多两个钟头了。”殷漠讨好似的故作热情地对她说,“你还没吃饭吧?走,我带你去吃饭!” 美浓低下头来:“不用了,我在路上吃过了。” 殷漠有些局促的样子,稍微踌躇了一下,终于破釜沉舟,拿出了负荆请罪的态度:“你知道我不是故意要说那些话的。” 美浓不知道说什么好,突然觉得眼前的殷漠很恶心,转身就要跑,却被殷漠一把抓住了胳膊。他把她拽过来面对着自己,既懊恼又恳切地说:“我知道那些话很过份,但是你怎么不想想,我有多担心你?整整一天我都坐立不安!你只看到了我对你发脾气,看不到我有多担心你!我也真是愚蠢,该让你看到的没让你看到,不该让你看到的偏偏让你看到了!” 听他这么一说,美浓这才意识到自己这一路上从没站在他的角度考虑过。但她已经做出了抉择,一个既遵从内心、又禀承上天旨意的抉择,难道到头来只能推倒?又或者,这是上天对她的考验呢?考验她对这个抉择是否坚定。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左右为难。 殷漠恳切的声音继续在她耳边响起:“站在这里等你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直在回想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最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这世上除了你,不会再有谁能够给我带来那么多那么纯粹的快乐!失去了你将会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失误!美浓,原谅我吧——还记得杨教授说过的话吗?对我们的未来要有信心美浓,我说过我会尽这一生的努力来给你一个圆满的明天!相信我美浓!” “你看看天上。”美浓平静地对他说,忽然间她觉得心里似乎有力量在迅速地积聚。殷漠莫名其妙地抬头向天上望去。 “你看得见月亮吗?看不见对吧?连上天都不相信!”美浓一脸的认真。 “不,这,”殷漠急得直跺脚,“这跟月亮有什么关系呢?别这么迷信,美浓,应该相信事在人为!何必因为一次错误就把我全盘否定?往好的方面想想吧,美浓,吵架虽然伤感情,但是可以让我们增进对彼此的了解不是吗?天底下哪有不吵架的情侣呢?” “嗯,”美浓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她很奇怪殷漠为什么可以对明摆着的事实视而不见,难道他不明白覆水难收的道理?她决定撕开他极力想要粉饰的太平,“可是对于两个因误会而在一起的人来说,吵架就是灾难,吵架就意味着误会的解除,对彼此有了了解就意味着这段关系的结束。” 殷漠倒吸一口气,之前对她说过的那些话此时又回到他脑子里来了,他极力忍住不爆发出来。他自幼接受的观念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他还从没遇到过自己主动让步对方却不依不饶的情况,好像美浓根本就不想与他齐心协力使事情往好的方向发展。 齐心?不,她跟自己已经不是一条心了,变了心的女人都是铁石心肠。眼前这个看似老实本分的女孩子,已经迫不及待地要甩脱他去攀龙附凤了。 想到这,殷漠脸上掩饰不住奚落的神色:“感谢我吧!” 这话来得如此突兀,美浓不解地看着他。 “感谢我为你创造了和高富帅相识的机会啊,你终于可以麻雀变凤凰了。”殷漠脸上的嘲弄更明显了。 美浓把头扭向一边,她觉得殷漠的脸说不出的丑陋。默然片刻后淡淡道:“我今天从那个高富帅那里学到了一个词——道德绑架,还好我知道得还不算晚,不然被你这么一说,一定会觉得自己没脸活在这世上、一头撞墙上去了。” 殷漠脸上顿时变色:“好,很好!你来这个大都市时间不长,但是已经学会了它的精华。” 美浓一听,横眉冷对,她知道下面会有很难听的话要说出来,果然,“那就是恬不知耻这四个字!” 原本以为美浓听到这句羞辱一定会暴跳如雷,不料她的反应竟是出乎预料地冷静,她嘴角牵了牵,勉强露出个笑容来——她竟然还笑得出!殷漠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美浓一句话也不说,忽然迈开脚步,越过他身边径直朝路的另一头走过去。殷漠不堪忍受这样的蔑视,一把拽住她的手臂。“放开我!”美浓冷冷地命令他。 声音里竟然有一种王者般的威慑力,殷漠一怔,不由得松了手。 美浓从从容容地往前走。这附近一带在m市属于比较偏远的地方,跟郊区差不多了,周围甚至看得见农家的菜地。 借着公寓楼上面漏下来的微弱的灯光,殷漠看见美浓穿过阡陌走到不远处的一片菜地边上,弯腰探寻了一会,就伸出手在黑暗中摘了点什么,然后掉头往回走。 走到殷漠跟前,她松开手,殷漠看到了一个碧绿而饱满的豌豆荚。 美浓当着他的面剥开豆荚,把一排圆鼓鼓的淡绿色豌豆捋下来摊在手心,她抬起头来看着殷漠,脸上的表情异常严肃,让人联想到很正式的告别场面。 “把你的手给我。”她说。 殷漠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得把手伸到她面前。 美浓从那一小撮豌豆里面拈了一粒,放在他手心里,其他的随手抛向四野。 “我本来不想这样故弄玄虚,但我实在不愿意你以后想起我来,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恬不知耻的女人’;我这么煞有介事,为的就是要让你记住这颗豌豆。” 殷漠看看手里的豌豆,又看看美浓,他弄不懂她的意思。 “对于大多数女孩子来说,从小对她们产生影响最深的两个故事,恐怕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吧:不漂亮的女孩子可以借灰姑娘的故事来增加自信,漂亮的女孩子相信自己就跟白雪公主一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总会有人来相助。” 殷漠奇怪地看着她,实在弄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说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对我来说,最让我刻骨铭心的是《豌豆公主》这个故事。说起来,这个故事并不怎么吸引人,故事情节很简单,而且有些令人匪夷所思。可是我敢说,一百多年来,还没有谁真正弄懂了这个故事。豌豆公主是所有公主里面唯一真正的公主,所以,也只有唯一真正的公主,才能够看懂这个故事!” 殷漠两只眼睛睁得大大地看着她:她在胡言乱语些什么?! “你今天问我是不是以为自己是公主,我现在告诉你,没错,我就是!我不但是公主,还是所有公主里面唯一真正的公主,因为我是豌豆公主!真正的公主只能和真正的王子在一起,很遗憾你不是真正的王子,你只能——保留你手中这粒豌豆了!” 哔地一声,美浓敏捷地刷开了门禁,一闪身进里面去了。直到铁门闭合发出自动上锁的咔嚓声,殷漠才回过神来。 他低头看看手里的豌豆粒,一种莫名的讽刺袭上心头,气得他狠狠地把它摔在地上:什么跟什么嘛?!竟然称自己是什么公主?还是唯一真正的公主?我看你是得了公主妄想症了吧!气咻咻地转身就走,刚走出没几步,又回转身来,蹲在地上,借着公寓楼上落下的灯光,重新找回了那颗豌豆。 他并不是想要珍惜它,而是要用它来向自己确认,她的的确确说过那些莫名其妙的话。 一回到研究生宿舍,他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在网上搜索“豌豆公主”,很快就有了结果。 果然是一则很短小的安徒生童话,而且,果然令人匪夷所思,铺上几十层床垫还能感觉到最下面有一颗豌豆的存在,而且还被它硌得全身发紫,殷漠难以置信地瞧着掌心里这粒还没手指头大的豌豆——这也太夸张了吧?纯粹扯淡吧!童话故事是不讲逻辑的,只有头脑简单的女孩子才会信以为真! 他忿然起身,走到外面阳台上,一使劲,把这颗豌豆从无边黑夜的此端扔向了茫然未知的彼端——去就去吧,用不着说这些装神弄鬼的东西当作借口!去找你那位真正的王子吧! 第15章 第二天是星期天。一大早,殷漠就堵在穆序寝室门口:“听说你打网球很厉害?” 穆序愣了一下,对他的突然出现以及突如其来的问题感到有些意外,但他也敏锐地感觉到了殷漠身上的落魄——好比一个人借酒浇愁之前身上所散发的那种气氛。 “准备好你的球拍,在这里等着我!”殷漠不由分说地抛下这句话,转身不见了。 穆序从壁柜的最上层那一格取下了自己心爱的网球拍,握在手里熟练地挥了挥:看不出原来那小子也打网球呢。他把球拍放在桌子上,转身到阳台上取了网球鞋换上。 殷漠从别人那里借来了球拍和球,再次出现在穆序寝室门口:“走吧!”穆序跟在他身后,两个人一前一后下了楼。他心里边藏着一件事,很想开口问他,但始终没好意思问出口。 m大室内网球馆。 穆序瞄了一眼球场那一头宝塔一般稳稳矗立的殷漠,一边频频以手拍球,一边暗忖着自己自高中就开始打网球,这么多年以来除了学习,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都花了在网球上面,自信打遍m市无敌手,你小子口气那么大,想必有深藏不露、一鸣惊人的球技? 黄绿色的小球轻盈地向上飞起,像是突然被赋予了生命一样,穆序纵身一跃,跟着迅猛挥拍,整套发球动作娴熟、准确、一气呵成,看起来就跟电视上赛况直播里的国际级选手一样专业!如此全力以赴,显然是把殷漠当作个中高手来对付了。 不过,很快他就会意识到自己大错特错了。只见殷漠猛跑几步,对着那宛如离弦之箭一般飞来的球伸手一接,硬是生生用手接住。然而高速飞驰的球带着一股巨大的力量,徒手接球的殷漠只觉整条手臂被震得一麻,随即痛得龇牙咧嘴。穆序一愣,搞什么鬼? 殷漠一边甩手,一边忿忿不平地望了他一眼,把手里的球往地上一弹,跟着抡起拍子使劲一抽,球高高飞起,飞到快要触及顶棚的高度时才开始往下落。穆序目瞪口呆地看着软绵绵从天而降的球,突然十分恼火地扬起拍子往边上一撩,像赶苍蝇一样,把球撩到了身侧的地面上。 他快步朝球场中间走过去,一脸严肃地朝殷漠招招手:“你过来!”殷漠一脸晦气地朝他走了过去。 “你到底会不会打网球?!”一句厉声喝问劈头盖脸而来。对搞学术的人而言,不懂装懂是很严重的错误。 殷漠耷拉着脸,没好气地说:“这种高级玩意儿,我怎么可能会?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摸网球拍子。我只打过乒乓球和羽毛球,估摸着网球不过就是这二者的结合罢了——刚接触还不习惯,一时没找着感觉……” 穆序听他这么一说,顿时有种被愚弄的感觉,一时间怒从心头起,满肚子的骂人话就要拉开闸门倾泻而出——正在这时候,有男女嬉闹的声音传了过来。两个人循声望去,只见一男一女拿着球拍边说笑着边从门口走了进来,两个人都是身形高挑,气度不凡,一身专业的运动装束,乍一看确实是很夺人眼球的一对。 再多望一会,殷漠整个人忽然僵在原地。走进来的这两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林颂贤和林惜仁兄妹俩。 他俩的眼神很快就跟殷漠的对上了,都感到有些意外的样子。林惜仁对林颂贤说了句什么,就走过来微笑着跟殷漠打招呼:“这么巧?原来你也打网球的啊。”看了一眼穆序,笑盈盈地提议,“正好四个人可以凑成双打,我们切磋一下怎么样?” 殷漠瞪了她一眼:“哼!”转身就往外走,也不管穆序还余怒未消地站在那里。 林惜仁看着他像是跟他们兄妹俩不共戴天的样子,只得悻悻转过身去,对林颂贤无奈地耸了耸肩。林颂贤摇摇头对她笑笑:“就知道你这是自找没趣。” 走到一半的殷漠听到林颂贤的声音,突然停下脚步,转身径直朝他走过来。走到他面前,故意对他左看看右看看,脸上似笑非笑地说:“我这么没风度的人,当然不能跟你比啦,你是王子嘛——唯一真正的王子,只有这世上唯一真正的公主才配得上你这么高贵的人嘛!——我就奇怪了,你到底给她灌了什么迷汤?把她的人放回来了,却把她的心偷走了!你可真有本事啊你!” 不止是林颂贤,另外两个人也都听得莫名其妙。 “谁是唯一真正的公主?”林颂贤摸着鼻子不紧不慢地问他。 “郑美浓啊!”殷漠大声回答,他心中的积怨终于开始得到发泄,“她说她是豌豆公主呢。嘿!为了让我记住这个,为了不让我觉得她是个一心想要攀高枝的势利女人,她还特意摸黑去菜地里摘了一颗豌豆送给我。她说豌豆公主是世界上所有公主里面唯一真正的公主,只有唯一真正的公主才配得上你这个王子!” 他说得怒气冲冲地,林颂贤却听得脸上浮起一个浅浅的微笑,他低眉敛目,像是把这番话玩味了片刻,突然反问他一句:“难道你觉得不是这样子的?” 殷漠一时语塞,只能看着他干瞪眼,他怎么也料不到林颂贤会这样问他,这才发现自己低估了这个男人——看他那胸有成竹的样子,像是对美浓的那些胡言乱语完全心领神会。殷漠控制不住心里一股妒意油然升起:难道他俩真是同一类人?所以他可以一下子就明白过来美浓的那些疯话?自己可是想了一个晚上都没想明白啊! 但他的好奇心瞬间战胜了嫉妒心:“大概是我愚顽不灵,我怎么都看不出、也怎么都想不通像她那样平凡的女生怎么好意思大言不惭地称自己是公主,还唯一真正的公主!她哪来这样的自信?一个老实本份的女孩子怎么突然间变得这么没有自知之明了?如果不是找到了你这个靠山——你这个王子,如果不是急于想甩掉我来投奔你,她怎么可能挖空心思编造那样一堆话出来?只可惜,拿豌豆公主这么荒唐可笑的故事作遮羞布,实在太牵强附会,被我一眼看穿了。”他一边说一边故意用充满挑衅的眼神看着林颂贤。 林颂贤似有意又似无意地抬起手中球拍,一边端详一边慢悠悠地说:“这就好比打球,要球逢敌手才有意思。” 说着手中的球拍在空中迅速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最后落定在殷漠肩膀上——球拍突然变得不像球拍,更像是一把剑,正架在殷漠脖子边上。林颂贤仿佛以这种方式告诉殷漠:你不是我的对手。 殷漠吃了一惊,立即生气地用手推开他的球拍。 “在这件事情上,你和郑美浓无所谓谁对谁错。”林颂贤转过身来继续以平静的语气说,“只不过是,你没办法激活她那颗公主心,在你面前,她只能做一个隐忍的、平凡的女孩子,因为你需要的本来就是一个隐忍而又平凡的女朋友,她虽然可以配合你饰演这么一个角色,但毕竟是违心的。一旦她遇到一个可以让她释放出公主天性的男人,她就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愿意这样违心地做人了。其实这本来是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对你对她都有好处:从此各自去追求各自想要的。只要你不被世俗的看法左右,不一口咬定是她甩了你,你就不会有什么不平衡的了。” 殷漠沉默片刻,像是接受了他的开导,又像是到底意难平似的:“我想我更多的是输不起,不愿意承认自己看走了眼。”说完转身快步走出了大门。 剩下的三个人之间一时气氛有些尴尬。穆序在一旁听了半天也大概听出来是怎么一回事了,他已经明白自己的情敌由殷漠变成了林颂贤,照他刚才说的情况看来,这无疑是个非常强劲的对手。 穆序把球拍装进袋子里,他已没必要在此逗留。刚走出几步,林颂贤从旁跨出一步来,挡住了他的去路。两个人面对面站立着,彼此注视着对方。 林颂贤说:“我认识你,曾经的奇迹创造者。我自认为我曾经创造的奇迹也不在你之下,但是,你好像从来都没有留意过我。——别误会,我并不是那种成天刷存在感的人,我希望你留意我,只是因为我们是两个同病相怜的人……”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穆序冷冷地打断了他,“话多的男人!……你为什么要劫持郑美浓?你对她做了什么?” 林颂贤很感兴趣地看了他一眼,脸朝旁边的球场微微侧了一下:“我们俩比一场怎么样?你如果打赢了我我就告诉你。” 穆序盯着他看了一会,然后一声不吭地拉开网球袋的拉链,重新取出球拍来。两个人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同时朝着球场两端走过去。 林惜仁敏锐地感觉到这将是一场高手对决,不由得精神为之亢奋起来。她站在球场边,眼睛不停地在两个人之间来回穿梭。 如她所料,比试过程相当精彩,两个人都没有辜负她的期待,都拿出了毕其功于一役的斗志在搏杀。最终,穆序以一招威猛的扣杀胜出。林惜仁一时间甚至忘了被打败的人是自己的哥哥,拼命为穆序鼓掌喝彩。 林颂贤走到球网边,向穆序招手示意他过来,他要履行自己的诺言。穆序一脸淡然地走过去,那神情仿佛在说,这结果本就在我意料之中。 “我抢走郑美浓,是因为我觉得她男朋友配不上她;我什么都没对她做过,除了让她清楚地意识到她男朋友配不上她这个事实。如果你觉得我配不上郑美浓,你也可以像我一样;但是我既然已经在球场上输给了你,情场上就一定不会再输!” 穆序一脸警惕地看着他,他发觉这个男人似乎看透了他的心。 他什么也没说,收拾好球拍匆匆离去,林惜仁一直目送着他走出大门,消失不见。 她回过头来看着林颂贤,脸上仍旧带着久久不能平复的激动:“哥哥,他竟然打败你了耶,他竟然打败了我战无不胜所向披靡的哥哥!” “嗯,”林颂贤点点头,“这个人是个非常好的对手,他的专注力和爆发力简直震撼人心!” “哈,”林惜仁笑着奚落他,“怎么还说是对手呢?胜负已分,哥哥已经是他的手下败将了。” “不,”林颂贤认真地说,“依然是对手,只是不在球场上。” 第16章 穆序气急败坏地闯进殷漠的寝室里,把殷漠吓了一跳。他自知理亏,不敢正眼看他:“我现在心里很烦,如果你要找我算账的话,我不能保证我不会……” “少废话!”穆序粗鲁地打断了他,直截了当地问道,“在哪里可以找到郑美浓?” 殷漠抬起头来十分诧异地看着他,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你要找她?……你找她干什么?” 穆序一时答不上来,他平时都是深思熟虑之后才去做一件事情,这次却是想到就做,等做完了才来想。第一次他脑子跟不上行动,只能含糊其辞:“你别管这么多,先告诉我!” 殷漠扭过头去,漠不关心似的说:“她已经不是我女朋友了。”顿了顿又转过头来把好奇的目光投向穆序,再次问道:“你找她干嘛?” 以他对他的了解,他知道穆序从来都不是好管闲事的人,况且,他跟美浓怎么可能有交集?前天才第一次见到她啊。他见到美浓时的反应在殷漠脑子里迅速回放了一遍——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啊。 他不知道爱情对有的人来说就好比日本的清酒,喝的时候淡如白水,于是心不在焉等闲视之,只有等喝过之后才能体会出它后劲的凶猛,然而真正察觉到的时候已经完全被它控制了。这也许就是爱情容易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吧。 穆序呆立在那里,急切的心情凝结在脸上。自从母亲离世以来,还从不曾有如此激烈的感情潮涌在他内心激荡过,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表达。确切地说,他直到此时依然没有识破爱情的真相,只是出于孩童似的本能:眼看着自己想要的玩具就要被别人买走了,得赶紧想方设法抢先一步才行! 可惜他当局者迷,可惜他对爱情没天份,只落得个心烦意乱。于是他索性撇下殷漠,径自走到外面阳台上——他需要一个人静静,管不了现在身在何处了。殷漠诧异的眼神一路追随他,穆序这些异乎寻常的举动已经超出他的理解范围了。 穆序站在阳台上一边烦躁一边向下面无意识地张望。宿舍楼下面的水泥路上有两三对情侣相携而过,这是他平日里司空见惯了的,然而此刻他却瞪着一双眼睛死死盯着他们,仿佛第一次知道世上还有情侣这种存在——他们对他产生了醍醐灌顶的作用!他终于可以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了,长年冻结着他那颗赤子之心的坚冰终于瓦解消融了! 心如死灰的日子终于结束了!他的心活过来了,不再是一个只有冷冰冰的思维的怪物。 这种转变,就好比一个一直活在灰色世界里的人突然有一天来到了一个色彩纷呈的世界里,由之而产生的狂喜和感激是无论多少财富都买不来的。 穆序如获至宝,转身冲回寝室里,脸上因再世为人的喜悦而大放异彩,把殷漠再次吓了一跳。 “我坦白跟你说吧,殷漠,”穆序的声音里有种难以抑制的兴奋,听得殷漠特别不习惯,“郑美浓是上天对我的恩赐,是命中注定要来改变我的人,我——我很想见她,想马上见到她,你快告诉我她在哪里!” 殷漠像看外星人一样地看着他,如果穆序以他平日的风格告诉他他看上郑美浓了,他并不会觉得有多意外,这是电视剧里数见不鲜的老套情节;他感到意外而且难以置信的是,眼前的穆序怎么突然跟变了个人似的,这么地——这么地感性!?就跟中了邪一样! 穆序看他只顾着目瞪口呆,有点急了:“听着,我很感激你把她带到了我的世界里,我直到今天才明白,这么多年以来,我需要的正是这样一个女孩子。老实说,她给我的感觉,很像……很像我死去的母亲——如果说这个世界有什么真正值得一个人留恋的,那就是能让一颗心死灰复燃的希望!因为她的出现,这个希望变成了现实!她甚至什么都不用刻意去做,就已经复活了我这颗心!我只想让她待在我身边,像盏灯一样照着我,温暖我,让我有力量有信念一直走下去。——你现在知道她对我的意义多么重大了,麻烦你好人做到底……” “你不知道她现在迷上那个富二代了吗?”殷漠一语惊醒梦中人,“你想去跟她表白?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吧!——你拿什么去和那个富二代竞争?” 穆序顿时噤若寒蝉。殷漠也知道这样泼人冷水很残酷,但现实本来就是很残酷的,他自己不是已经领教过了吗?他转过头去,自言自语地喃喃着:“怪事,以前没见她这么抢手啊,本来以为在那样的地方都没人追,到了这里更加无人问津了,没想到一来就跑出来两个男人抢,还都是条件这么好的……” 越说越觉得荒唐,忍不住冲着穆序嚷起来:“其实你们就是少见多怪,像她那样的女生,在我以前那个大学里一抓一大把,你也没必要跟那个富二代争风吃醋了,去我以前的大学里重新找一个岂不省事得多?” “胡说八道!”穆序大喝一声,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神情,“我说的话你根本没有听进去,那个富二代说的话你也没有听进去!他说的真没错,你这种男人只配得上平庸的女人——你没眼光!祝你早日找到一个那样的女人吧——哼,我相信你很快就能找到,那样的女人太好找了。现在,赶快告诉我郑美浓住在什么地方——别管我怎么对付那个富二代,那是我的事情!” 殷漠见他如此坚决,只好把那栋公寓楼的位置告诉了他。看着穆序一阵风似的跑了,殷漠一边起身去关房门,一边落寞地对着空气回击:“谁说我没眼光?别忘了她最初是谁的女朋友。但我宁可被你们说我没眼光,也不愿意让你们知道,我自知竞争不过你们,只有选择主动退出。” 穆序焦躁难安地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才到站。朝着美浓的公寓楼走过去的时候,他此前浑身是胆勇往直前的劲头却忽然萎顿下来了,他开始感到紧张和胆怯。 要怎样对郑美浓说出他心里边的话来呢?她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那天,她也许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如此说来,直到目前,自己对她而言仍然只相当于一个陌生人。 他似乎忘了就在前天,他还把她贬得一文不值,仅仅两天的时间,他对她的看法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这变化在见到她的第一天、第一眼,甚至早在听到她的第一声呼唤就已经开始了呢?谁能料到对一个人一边鄙弃到不行,还能一边爱到无法自拔呢? 当他走到公寓楼下,踌躇着该怎么把门叫开时,无意间瞥了一眼远处,却发现阡陌纵横之间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是郑美浓,她在菜地里面闲逛! 穆序立即掉头朝她走过去。他看到两边的菜地里种的都是这个季节的时令蔬菜,虽然遍地绿油油,却也看不出有什么称得上赏心悦目的,他很奇怪她怎么会来菜地里看风景,也不怕被人当作偷菜的? 等走近了,却又不知道如何搭讪,挺为难地跟在她身后。美浓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响起,马上转过身来面对着他。 “咦?你不是……怎么你会在这里?”美浓睁大眼睛看着他。 看来她对自己有印象,穆序心里一阵欢腾,甚至顾不上思考美浓的问题。 美浓见他不说话,若有所思地低下头去,又蓦地抬起头,大胆地迎视着他的眼睛:“是殷漠让你来的吗?” “呃?”穆序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他只顾着感受美浓带给他的感受——仿佛只要靠近她,他就觉得全身每一滴血液都在呐喊,每一寸肌肤都在复苏,有一种没来由的兴奋在他体内煽风点火——那是一种类似越来越接近猎物时所产生的兴奋,让他恨不得马上伸出手一把抓住美浓,把她挤压揉捏成一根肋骨的形状大小,然后纳入胸腔里那个缺失了一块的地方,那样,他从此就可以放心了。 美浓的思路跟他却完全不在一条轨道上,她见他吞吞吐吐的样子,直以为他是受殷漠所托来劝她与殷漠重归于好的,但显然缺乏经验难于启齿。她不愿再看他为难的样子,也不愿听那些陈词滥调,就直截了当地对穆序说:“你别白费心机了,我跟他的缘份已经结束。你说我见异思迁也好,薄情寡义也好,你不是当事人,不可能真正了解‘虽千万人吾往矣’这种心情!” 穆序一听,脸上即刻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原来她把我当成殷漠的说客了。他对她这份“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决心很满意,但他故意将错就错地问她:“那你当初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