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混血千金》 第一章:苏家人 11月的夜晚,南方的秋终于消散了些盛夏的余热,开始了真正的秋季。 一栋高档小区里,一间以紫色调为主的房间,简欧风格,一张带着紫色纱幔,让许多女孩都梦寐以求的公主床最引人注意。 两边墙,左墙是白色的复古大衣柜,单看衣柜的容量,就可猜出主人的衣量极丰富;右边同色的大书架上是各种书籍,中外小说、诗集、杂志······甚至连菜谱都有,种类丰富。 凌秋慵懒的靠在自己的“公主床”上,看着一本小说,神情专注,沉浸在精彩的情节里,灯光下,她咖啡色的卷发泛着柔和的光泽,白嫩的肌肤像牛奶,有着白种人的白皙和亚洲人的细腻,精致的五官显得更加美丽,纤长卷翘的睫毛时不时翕动,像展翅的墨蝶,在小脸上投下一片阴影······ “凌凌,快过来!妈妈有惊喜给你哟!”一道熟悉的女声传来,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兴奋。 “嗯,就来。”凌秋应道,不舍的放下书,走向客厅。她用脚趾头都能想到妈妈的那个所谓的“惊喜”是什么了。 客厅里一位打扮简约时尚的女人拿着一件英伦风格的秋装,向凌秋的房间又喊:“凌凌,快点啊!” 这个女人就是凌秋的妈妈——叶紫,嗯,准确来说应该是这一世的第二个妈妈。 叶紫有着浅麦色的肌肤,是欧洲人很喜欢的那种肤色,一双很有神的大眼,眼神灵动,嘟嘟的嘴唇永远水润饱满,她是设计师,怎能不会打扮自己!给人的第一眼就是一个很有亲和力又有气质的美女。 她性格开朗,的梦想是当一个服装设计师,为此梦想她已经奋斗了十年,如今,也是一个小有有名气的设计师。 在设计上,凌秋也很佩服叶紫总是那么有热情和时不时冒出来的想法,虽然有的想法不错,但最终的结果不咋地。 凌秋为这些“想法”献了n次身,穿过许多奇奇怪怪的衣服,不过,付出还是有回报的的,有些衣服确实还不错,很好看。想想也是,做了这么多年还没几件好的,也对不起叶紫的自封的“新一代最有潜力的美女设计师”不是? 凌秋看了看叶紫手里的英伦风格的秋装:黑色毛呢外套,搭配红色毛呢格子百褶裙,还搭配一顶与裙子同色的贝雷帽。 现在是2000年,进入21世纪,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了,对服装的审美和要求越来越高了,已经按时代的发展,越来越趋向后世了,不过英伦风,这种洋气的风格还没太风靡,因为还没人创出来。 凌秋相信,只要这种风格的呢大衣推行出来,再加上各种渠道的宣传,一定会成为人人追逐的时尚! 凌秋也曾想过自己的重生以及一些后世的超前想法会不会产生蝴蝶效应,所以刚重生时,她小心翼翼地观察医院里普通婴儿的行为举止并模仿他们。 日子像每一个普通的一天样,慢慢流逝,地球没有因为她这个“特殊”的人而停止旋转的方向和速度,凌秋心想,果然是她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前世她就一普通人,做不出什么改变世界的创举,即使换了肉体也一样······ 而凌羽的死给了凌秋致命一击,连自己的亲人都无法守护,窝囊又小心翼翼的重生人士不知道她算不算第一个,她不想再这样了,如果老天因为她的一些超前的行为要惩罚她,就尽管来吧,反正她也是活了一世的人了,再死一次也没什么! 而且,她也只知道这个世界十几年后的大致发展,十几年,有时候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不趁现在好好做点什么,等到自己的优势没有的时候,可能会又要开始前世那种辛劳的生活,于是,凌秋开始有了强烈的危机意识······ 说到服装,前世凌秋虽不是什么服装设计师,但女人有种喜爱漂亮的衣服的本能,也逛过不少店子,别的不说,欣赏能力还行。平时,她也会叶紫一起讨论,有事也能提些小建议,让叶紫眼前一亮,母女俩的感情亦母亦友。 叶紫兴奋的说:“凌凌,明天气温要下降了,快来试试妈妈新给你做的秋装!我们凌凌这么漂亮,穿上我设计的衣服肯定又要秒杀所有人!呵呵······” 凌秋看到妈妈这个兴奋的样子,墨蓝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无奈,天啊!她的衣柜快放不下,但这位设计师老妈还是乐此不疲!不过,能有这么一位设计师老妈,隔三差五就有新衣服穿,而且绝对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妈妈牌”的。 凌秋心里祈祷:感谢老天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即使夺取这世的亲身母亲,却又赐予了我另一个妈妈,希望那个美丽善良的女人能在另一个世界幸福!而前世的父母,已经开始安享晚年了,她相信,弟弟会照顾好他们的。 凌秋算不上一个特别积极乐观的人,所以她总会有意识的努力去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让自己自己往好的一方面想,努力变得更乐观豁达,这算是对自己的自我修炼。 凌秋换好衣服后,叶紫看着凌秋两眼放光,满眼小星星,内心呐喊:“哇!太可爱了!太萌了!太漂亮了!” 这套英伦风的秋装穿在凌秋身上,混血儿的特质和服装本身的时髦洋气相得益彰,让凌秋有一种英国贵族学校里的小名媛派头,人衣简直是完美的相配! 叶紫过去一把抱住凌秋,在她粉嫩的脸上就是几个响吻,“不愧是我的女儿,真漂亮!” 凌秋早已习惯了这位老妈有时突然的热吻,淡定的擦着脸上的唇印。这世凌秋胎穿成了一个混血小萝莉,虽然不知道亲生父亲是谁,但亲生妈妈是一个中国大美人,混血加母亲的优良的基因,凌秋长得非常精致、漂亮。 凌秋有六七分是像母亲,所以轮廓比一般的外国人更柔和,比一般的亚洲人又更立体,不得不说,虽然不是每一个混血儿都混得好的,混得漂亮的,但还真没有混得像凌秋这么完美的! 凌秋常觉得上帝给予了一些东西,必定会拿走一些东西,就像红颜就易薄命,她不知道这世的她是否会薄命,但她已失去了这世的母亲,也不知道这世的父亲是谁,长什么样子,那么,这会不会是拥有第二次生命,还是如此“美丽”的生命所要付出的代价呢? 叶紫看着女儿淡定擦脸的样子,有些晃神,不禁想起第一次见到凌秋,是在凌秋的妈妈,叶紫的好姐妹凌羽的葬礼上。 当时,凌秋才4岁,穿着白色的半旧的棉布连衣裙,呆呆的坐在一边,第一眼就觉得这孩子精致漂亮得不似正人,像落入凡间的天使。 后来,观察到她明明眼里满是悲伤,却倔强得不在众人面前哭出来,心里就觉得心酸心疼到不行,想到这是大姐(凌羽、张露丹、叶紫是从小到大的闺蜜,情如亲姐妹,三人依次为大姐、二姐、小妹)临终前给她的信,拜托自己照顾她唯一的孩子,还给了她一大笔钱。 看到信时,她真的吓得不轻,她没想到她美丽优雅的大姐竟会······她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这个惹人心疼的孩子尽可能的多得到一些爱,能够弥补她心里的悲伤。 叶紫微微仰头,想把眼里的泪意倒回去,接着又去帮凌秋整理后面微皱的裙子,心里感慨着:这个女儿真的很贴心,也很省心,乖巧懂事,大大弥补了曾经想要一个女儿却生了个男孩的遗憾。 “妈妈,这套衣服我很喜欢,不愧是我老妈,做出来的就是好!”凌秋穿上美美的衣服后不忘给老妈拍马屁。 叶紫做的这套衣服看起来简洁大气,但在剪裁和一些细节上有许多小设计和小心思,凌秋在换衣服的时候注意到了,一穿上她就爱上了这件衣服。 “妈妈,明天我就穿这件上学。”凌秋读的小学——市一小是全市最好的小学,当然,里面的学生也大多是非富即贵。 凌秋经常会穿着叶紫做的衣服上学,她的外表本就吸引人,天生就是模特的料子,再加上出色的成绩,在学校也算是个“名人”,每次她穿的衣服都会引来许多女孩模仿,这算是另一种广而告之的方式。 “妈,我饿了,还有多长时间能开饭啊?”凌秋的话刚说完,苏哲就从他的房间出来,打断这对母女毫无意义的对话(苏哲个人觉得滴),这母女两有了衣服就能不吃饭吗? 女人,真是一群难以理解的生物啊!十一岁的苏哲如是感慨。 “小哲,快看看,凌凌穿这身好看吧!” “嗯嗯,好看。”苏哲随意答道。不是他的审美有问题,而是凌秋穿各种漂亮衣服的样子他都见过了,早就有免疫力了,11岁的孩子,在这种饥饿的状态下,任何美丽的东西都抵不过美食的诱惑。 “臭小子,饿死鬼投胎呀!就想着吃,一点也不知道欣赏美的艺术!”叶紫不满的瞪着儿子。 这时,门铃响了,苏哲听此声犹如见到救命稻草,飞奔着去开门。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妈唠叨个没完没了,就他老妈那个肺活量,能一口气说上5分钟,都不带换气儿的! 打开门,苏志成走了进来。苏哲眼睛一亮,回头对客厅的母女喊:“爸爸回来了!”他的潜台词就是“可以开饭了!” “志成,今天怎么回得这么玩?是不是公司又有什么事?”叶紫担忧道。他们的公司刚扩张不久,虽已走上了正轨,但是不是有些小问题需要苏志成去解决。 “嗯,小问题,别担心,我已经解决了。开饭吧,你们都等饿了吧!”苏志成一边脱下西装外套,一边回答,一派淡定从容。 叶紫听到老公这么说,所有的担忧一下子都放下了,有苏志成在,她觉得很安心。 说到叶紫和苏志成,两人是高中同学,高中时两人也仅限普通的同学关系,那时两人是满是恋爱气氛的校园中没恋爱的人士之一。 叶紫是因为那时的她在美女众多的高校中显得很平凡,没人找她恋爱,好在后来女大十八变;而苏志成高中时是个俊秀礼貌的小帅哥,行情不错,但此人目标性强,没时间也没心情恋爱。 没想到多年之后,两人因为工作相遇,相遇时双方都认出了彼此,也有些惊讶,感叹缘分的奇妙。 当年,叶紫因想当服装设计师,就报考了艺术类的学校,而苏志成考了一所还不错的一本学校学工商管理。 多年后,叶紫成了一家知名品牌的设计师,而苏志成刚好被那个品牌应聘为总经理,两人工作上接触与合作越来越多,相互吸引,再加上本就老同学再次重逢,彼此都有种缘分到了的感觉,就这么渐渐擦出了火花。 “今天公司到底什么地方有问题啊?”这个公司是叶紫和苏志成两人一起创办的,就像两人的另一个孩子一样,她虽不担心了,但忍不住想知道每一个情况。 “就是一些小问题,我已经然人改过来了。你每天要设计下一季的新款,还要照顾俩孩子,已经够辛苦了,就别在为公司操心了!”苏志成边说着,就夹了块叶紫最爱的糖醋排骨。 接着苏志成又给凌秋夹了块红烧鱼,想到他和叶紫的公司能做到这个规模离不开这个女儿的帮助。虽然当时叶紫小有名气,他也有一定的人脉,两人也小有积蓄,但对于开一家有规模,上档次的服装店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资金是他们面临巨大难题,想贷款,但高额的高利贷压在两人面前,如果没孩子,他们还能咬咬牙挺过去,但养着两个孩子,他们不敢冒此风险。最后,是凌秋拿出了她妈妈生前留给她的所有遗产为他们投资。 这个女儿聪明漂亮,又乖巧懂事,很难让人不喜欢,苏志成对这个女儿的喜爱甚至超过了调皮的儿子,加上她在需要资金时全力相助,对她的喜爱中又多了些感激。 看到老爸老妈对妹妹的宠爱,苏哲已经淡定了,一点也不在意,但凌秋怕苏哲觉得自己抢了他的父母的宠爱,就每次在爸妈为她夹菜后,就立马为苏哲加菜,“哥,给,你爱的可乐鸡翅。” 对于叶紫和苏志成对自己真诚的宠爱,凌秋很感动这也是凌秋愿意把妈妈就给她的遗产投资公司的原因之一。 那时她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年,对收养她的这对夫妻有了比较深入的认识,了解了叶紫的才华和苏志成严谨认真的做事风格,才敢拿出这笔钱投资。 这笔钱是凌羽的父母留给她的,而她又留给女儿凌秋,凌羽和她的父母已死,世界上只有凌秋知道这笔钱。 本来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凌秋想如果妈妈的好姐妹收养她后,虐待她,她就逃跑,这笔钱也够她平平淡淡过一辈子了,好在她的运气不错,妈妈确实交了个好闺蜜。 妈妈肯定也是了解她的好姐妹的品行才放心把她交给叶紫的吧!妈妈,真的是尽她所能为她创造了一个美好的人生呢!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章:回忆 晚饭后,全家在小区里散步消食后,四人各有事。 叶紫修改她的设计,苏志成要处理公司文件,苏哲在拼命学习(自从凌秋跳过一级后,不想被妹妹比下去的他也要求跳一级,毕竟是跳过一级,现在又是6年级,课程开始接轨初中,有点难度),只有凌秋依旧在悠闲地看着她的课外书。 看了会儿,眼睛有点累,凌秋放下书,眼睛看向远方,放空思想,从妈妈的离开到现在,已经6年了,曾今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好像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慢慢结痂了。 凌秋闭上眼,她还记得第一次睁开眼时,那个苍白却美丽温柔的微笑令她惊艳;当她第一次喊“妈妈”时,那个美丽优雅的女子慈爱满足的笑容;还有在病床上,那个给了自己全部母爱的女子遗憾绝望的苦笑?;?;?;?;?;?; 还有,还有每次睡前给她读着她早已知道的童话故事,握着她的小手在黑白琴键上弹着一首首童谣?;?;?;?;?;?;这些都是前世贫穷的家庭里,忙碌的父母不曾给予的。 太多太多的回忆,凌秋觉得那已结痂的伤口有些钝痛,她忍不住捂住心口。凌秋的理智告诉自己不能太沉湎与过去,她该珍惜现在,她宽慰着自己,还好上帝在拿走的同时还给予了她最后的一些温暖,她有了现在的爸爸、妈妈还有哥哥。 她边想着,睁开眼,开始深呼吸,然后缓缓吐气,反复几次后,心绪渐平。 然后,凌秋跑了个热水澡,全身心放松,早早入睡了。 说到这,不得不交待一下凌羽的去世。凌羽死于一种家族病,这种病很奇怪,平常与常人无异,检查身体时也检查不出太大的毛病,但极容易被一些小病引出来,然后身体的各种机能就开始降低,然后越来越严重?;?;?;?;?;?; 医生开的药也没办法遏制情况的恶化,由于这种病少见,80年代的中国,当时的医疗条件也不行,医生甚至没办法给这种病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和名字,真的完全是束手无策。 凌羽的父亲——凌云也是死于这种家族病,他是因为工作太忙,连续几天高强度的工作,身体有点吃不消,甚至伴着有点发烧,即便如此,他还是把公司的事交待完才去医院。终于,身体透支了,各种机能急速减退。 那时,25岁的凌羽在国外读书,还不知道父亲的情况,而凌羽母亲在她5岁的时候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所以,除了父亲,她就没有什么亲人了,也没人告诉她父亲的情况。 等她接到凌云的病危通知匆匆回国时,见到的就是父亲的灵堂和留给她的一大笔遗产。原来,在凌云生病期间,他就封锁了自己生病的消息,然后让心腹在股市在牛市时,偷偷卖掉他在公司的所有股份。 凌云是公司最大的股东,他一旦倒了必定会影响公司的整个运营状况,可是,这个时候他管不了这么多了,公司少了他,必定会推选出别人来代替他,这个时候他只能为自己唯一的女儿考虑。 他明白女儿热爱音乐,不是经商的料,而且他就这么一个女儿,舍不得她丢掉热爱的音乐做她不喜欢的事,死到临头他也觉得自己这一生过的太累了,女儿能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就好。 凌羽在接到父亲病危通知的时候就蒙了,亲眼看到父亲的灵堂和遗体时,只觉得天都塌了! 凌羽很小就失去了母亲,凌云可以说是又当爹又当妈,父女两的感情自然深厚,凌云工作忙,虽然没办法经常与女儿在一起,但是每天会通电话,询问女儿每天干了什么,每天晚上都会尽量早点回来陪女儿,女儿犯错时,和她谈心,纠正错误,告诉她人生哲理?;?;?;?;?;?; 有人劝凌云再找一个老婆,可以帮他照顾孩子,他笑笑没理,他明白孩子的心中自己妈妈的地位是无人可以取代的,而且他太忙,没时间再恋爱,就算再找了一个,又怎么知道人家是不是为了他的钱来的呢? 如果那个女人看不惯女儿,虐待他的宝贝女儿怎么办? 凌羽办完父亲的丧事后,就想离开这个带给她太多回忆和悲伤的国度,临走前,做了一个全身检查,当然,这也是凌云临终前安排的,自从知道自己遗传了这个病,他就特别怕女儿也遗传了,勒令心腹无论用任何办法都要让女儿做一次全身检查,早检查早预防,如果真检查出什么,就让他的医生朋友帮忙治疗,女儿还年轻,还来得及。 唉——,可以说,除了老公人选之外,其他的,凌云都帮女儿考虑到的了,真的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再回到这个奇怪的家族病上:这个病凌云的父亲没遗传到,但他的爷爷是死于这个病的,也许这病会隔代遗传,照这个规律,女儿应该是安全的,凌云想到这微微放心了。 却不知道,有时候老天就是这么爱开玩笑,5年自后,凌羽也死于这个病。 凌羽生下凌秋之后,虽然在医院,但没有亲人朋友在身边照顾,月子坐得不怎么好,身体比之前差了不少。有了孩子,天天围着孩子转,就没怎么在意自己的身体。 一次.凌羽得了场小感冒,她觉得没事,睡一晚,挺挺就过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就开始发烧,凌秋发现妈妈体温高得吓人时,想照顾她,奈何才3岁的小身板连打水都费劲,最后当机立断,打电话叫救护车。 当时凌秋很害怕这唯一的亲人会离她而去,她想到电影《情书》里女主角藤井树的父亲就是因为这小小的感冒没有及时医治,接着引发肺炎,最后死亡的事?;?;?;?;?;?; 凌秋很害怕,日日守在妈妈的病床前不肯离开,甚至夜里宁愿在凌羽的床边加个小床睡,也不肯离开一步,此刻她焦急如焚,却毫无办法。 她想让妈妈出国治疗,但她的身体实在不适合旅途奔波,凌秋也不知道那里有这方面病症的专家。 看着妈妈每天被病痛折磨,凌秋痛苦万分,看着妈妈惨白着脸,依旧笑着,“凌凌,别,别担心,只要,凌凌给妈妈呼呼,妈妈,就不痛了。” 凌秋忍着不让妈妈看见她眼里的泪,悄悄深吸几口气,压下眼里的酸涩,让声音尽量正常些,不让妈妈听出声音里带着哭腔的嘶哑。“凌凌给妈妈呼呼”,带着的口罩让凌秋的声音有些闷闷的和模糊,完美的掩盖了她声音的嘶哑。 凌秋对着妈妈身上所有插管子的地方都一遍遍认真的隔着口罩轻轻吹气,然后一遍遍说:“呼呼,痛痛飞走了,妈妈不痛了!” 凌秋装着3岁小孩的样子,带着稚气认真反复的说着。 可在凌羽看不见的角度,凌秋的眼泪早已把口罩打湿。 那口罩明显是大人的,小小的脸,连耳朵和下颌都包进去了,只剩一双带着红血丝墨蓝的大眼,光泽暗淡。 凌羽看着穿着一次性无菌隔离衣女儿认真给她呼呼的样子,心中感动又悲痛,泪水顺着眼角滑落,没入鬓角?;?;?;?;?;?; 之后,凌羽的身体每况愈下,但是为了女儿硬撑着,凌秋4岁的时候,她撑不下去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章:公主的新装 走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清晨的阳光透过树枝树叶,在地上形成点点碎金,空气微凉干爽。 凌秋感叹,秋天真正到了,不冷不热,还是秋天最舒服啊! 时不时有人向凌秋投来目光,凌秋淡定的抬头、挺胸、收腹,对于这些目光,这几年她见多了,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完美的展现这套衣服。 这时,后面传来熟悉的声音,“小秋小秋,凌秋——” 凌秋回头,见是好友夏至,停下来等她。 夏至小跑到凌秋的面前,“你的衣服好漂亮哦!像个贵族的公主似的,又是你妈妈给你设计的新款吧,好羡慕你呀,有个设计师妈妈,天天为你设计新衣服?” 接下来,从林荫道到教室的路途中,夏至一直在表达着对凌秋的羡慕,对叶妈的仰慕。 凌秋一直微笑倾听,她早对夏至这个小话唠能一个人blabla说上几个小时的能力从不适应到淡定了。 夏至是一个有着浅麦肤色,大大眼睛和砂糖橘般嘴唇的活泼可爱的女生,因为在“夏至(二十四节气)”这一天出生的,老爸夏亮就取了这个好记又有特别意义的名字。 夏至看着凌秋淡定倾听的样子,心里感叹,混血儿就是好看啊!妈妈当初为什么不找一个外国帅哥结婚呢!?这样,我肯定也和凌秋一样漂亮了。 到了教室,凌秋自然又吸引了不少目光,以及不少对她的窃窃私语? “嘿,快看,凌秋穿的新衣服,好洋气哦!” “嗯,外国像贵族呢!” “我也好想要要一件这样的秋装!” “还有我,我也想要!” “我们去问问凌秋吧。” 凌秋竖起耳朵听班里女孩的讨论,和艳羡的样子,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微笑,今天的任务顺利完成。 “凌秋,这又是你妈设计出来的新款吧!”文艺委员韩佳佳问道。 “嗯,是的。”凌秋微笑回答。 “凌秋,什么时候上市啊?” “我身上的这件是我妈亲手做的,没有一模一样的,但类似款已经上市了,我想,你可能也不想和我撞衫吧。你皮肤白,我觉得新款里的一件米黄色外套很适合你。” 这位韩小美女的老爸可是某公安局局长,本人也是个多才多艺的小美女,性格难免傲气了些,但人不坏,知道她的性格,凌秋就多会用各种方式赞美她,所以,凌秋是为数不多的和韩小美女相处的还不错。 还有一个原因,韩小美女自己长得美,也只对美的事物感兴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颜控。 凌秋的话韩佳佳听得心花怒放,决定放学后让妈妈带她去“温蒂”精品店,其他女孩听后也纷纷围上来问凌秋有那些新款适合自己,凌秋一一解答。 说来,凌秋班里的人缘的确不错,一方面是这里的学生大多非富即贵,凌秋不想得罪人,这些“贵人”可是叶妈顾客里的主力军。 凌秋便主动与同学交好,对着一张天使般的笑脸无人能拒绝;另一方面,凌秋成绩优秀,无论什么时代,对成绩好的同学都会有几分偏爱;还有,凌秋比同班的同学都小两岁,对小妹妹也不自觉会疼惜几分。 “你们这些女生整天围在这里叽叽喳喳的,烦不烦啊!”林放站在讲台上对着女生们吼道,为了增强气势,挺着小身板,头扬得高高的。 女生们纷纷让开,不想惹此时明显正在气头上的林放。 凌秋淡淡瞥了一眼林放,对这种脾气火爆,目中无人的富家小正太,她一向不感冒,甚至有些烦,这些从小教养的富家子自会仗势欺人,惹出烂摊子,然后要家人善后,擦屁股。 对了,既然这家伙在这,另一个应该马上就出现。果然,云枫在讲台上拍了拍林放的肩,“行了,别为这些小事生气了,该上课了。” 林放是个火爆霸道的性子,但与云枫却十分友好,甚至言听计从,这一点让凌秋十分纳闷,从她进班的这几个月里的观察,和女生的八卦里所知,这两位的家庭背景都不一般,在这贵人云集的地方算是贵人中的贵人,俩纨绔,不是应该彼此看不惯,然后大打出手吗? 不是说“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吗?难道,一个是傲娇受,一个腹黑攻? 不行不行!不能再想了!她的思想还是被前世高中的那些腐女们“玷污”了? 讲台上的云枫轻易捕捉到凌秋瞥过他们的眼神,和她使劲憋住,嘴角却依旧扬起的一丝弧度,心中暗恼,这丫头又在嘲笑我什么? 语文课上,凌秋依旧扮演着乖学生的形象——姿势端正,看着课本,认真听讲,虽然大部分时间不知道魂飘到哪去了。 等老师讲得差不多了,凌秋刚好回神。凌秋心想,这小学课程对一个已经上完大学的人来说太没挑战了,而且这个语文老师是个50多岁的老太婆,严厉古板,凭着经验教着几十年不变的教学内容,她没睡着就不错了。 不过,睡着了也不怕,她在前世的初中就已经练就了一身坐着睡觉的本事,她能坐得笔直端正,微低着头,做出认真看课本的样子,然后睡着,动都不动一下!这些本事都是在这些严师下逼出来的! 凌秋前世的初中语文老师也是一个严厉的老师,她让学生们每天一点钟到校默写文言文,所以一点以前,凌秋就得出发。可每天放学凌秋先得去菜场买菜,然后做饭,父母太忙了,没时间给她和弟弟做饭,她经常右手拿锅铲,左手拿课本,一边炒菜,一边背书。 匆忙吃完,匆忙到校,默写完后,没会儿又开始第一堂课了,忙了一中午的她前半节课还能撑住,到后面,上下眼皮就像被胶水粘住似的,怎么都打不开。 云枫的位子在凌秋的斜对角,凌秋有什么动作和表情他都看得一清二楚,看见凌秋坐着一动不动,两眼盯着课本,心知这丫头又开始走神了。 说来,他从没见过这丫头好好上过语文课,不是走神,就是课本下放着课外书偷看,还一副好好学习的姿态。 可见鬼了,这丫头的学习还是名列前茅,听说她比其他孩子早一年上学,还跳过级!丫的!明明她上课也没听讲啊!我比他还大两岁呢!因为打架受伤住院,结果拉下学习,不得不留级的云枫对此很郁闷。 ------题外话------ nmjnm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章:初见的回忆 云枫出生“红色家族”,爷爷云启曾是将军,虽退出了政治的中心,但余威仍在,父亲云斌现在在h市当市长。云枫因打架住院被爷爷训了好久,刚好这次父亲外调,就像躲躲。 在云枫的心里爷爷就是家里的权威,他又是家里唯一的孙子,爷爷对他的教育想当严格,相比之下,老爸的性格温和多了,而且他刚调到h市,每天应该都很忙,没时间管他。所以,云枫想尽一切办法,终于和父亲一起来到h市。 可,拉下太多功课,本又调皮不爱学习的云枫h市第一中学的入学考试没考上。不屑走后门的云枫只好决定在h市最好的小学留一级。 云枫暗暗庆幸,还好这里没有认识的同学,不然就太丢人了。 云枫思绪越飘越远,老师讲的无聊课文是最好的催眠曲,他的头开始小鸡啄米······ “云~枫,你说说这篇课文的中心思想是什么?”语文老师特意拖长并加重声音叫云枫的名字。 云枫被这天外魔音惊醒,身体条件反色,立马站好军姿,雄赳赳的大喊一声:“到!” 全班同学立刻哄堂大笑。 “你,你上课又睡觉,罚站!”50多岁的严老师气得不行。 “凌秋,你来说一下这篇课文的中心思想。”严老师决定让得意门生来回答。 “这篇课文通过描写······”凌秋看看课本,《少年闰土》她前世的小学也学过,流利回答完问题,严老师满意点头,“不错,回答的很好!坐下吧。” 凌秋坐下后,见老师回到讲台写字,觉得实在无聊,偷偷拿出一本小说,用课本遮住。 下课了,云枫早抛却罚站的不爽,这点小惩罚和爷爷的比起来不算什么,继续和同学完成一片。 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老师带着孩子们做完活动操后,就自由活动了。 凌秋走到操场附近的小山坡上,在一棵香樟树下的石头上垫了张纸,然后坐下,石头不大不小,仅供一人坐。 这个地方虽不是读书的最佳去处,但相对而言比较安静,因为这山坡往上是个小亭,但总有人在那。在这儿,操场上有什么事,如老师要集合,马上就能发现,而且,香樟树附近也没什么蛇虫鼠蚁。 时有清风徐来,树叶“沙沙”作响,更显静谧。虽是秋风,但正午的太阳还很大,秋风带走些许燥意,自觉的凉爽,并不冷。 云枫站在不远处看着凌秋,得益于爷爷的训练,他的嗅觉和视力比常人好一点,所以秋风吹过时,他觉得风中似乎还带着她头发上好闻的洗发水的香味,凌秋看书时,微垂的眼睫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五官愈发显得精致小巧,令他有些晃神,想起刚到这所学校却再次碰到她的情形。 那天,班里的同学都自我介绍完毕,班主任刚上讲台,突然,长发女孩气喘吁吁的站在门口,“报,报告。” 众人的视线都向门口的女孩投去,他也不例外,第一眼只觉得这女孩好漂亮,黑色长发,后来看仔细了,发现是深咖色,站远了,咋看之下像是黑色,带的微微的蓬松自然卷,五官精致美丽,更有一种说不出的与年龄相矛盾成熟气质。 在大院见过不少的漂亮小女孩的云枫不得不承认,这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女孩子,精致得像王二丫的洋娃娃。 惊艳了半秒之后云枫突然想起,这个小女孩不就是几个月前,那个帮忙叫保安的那个女孩吗! 这事得追溯到几个月前,也就是暑假的时候,那天,云枫在小区公园玩,爸爸太忙,没时间管他,他就到姑姑云舒这来住几天。 他是新来的,难免受到小区的其他孩子排挤,有个小孩挑衅了几句,云枫一向不是受欺负的主,酷酷的挑衅回去了,接着,骂战升级成混战,他以一对三,打得火热。 那天,凌秋从图书回来,经过小区公园,看见四个小孩在打架,本来不想管闲事,她是个怕麻烦的主,但那四个小孩里有一个是那个调皮的哥哥——苏哲,她没法不管。 凌秋看看自己的小身板,她是没法拉开这四个打得不可开交的小子,只好跑到小区门口找来门卫大叔解决。这门卫大叔是个热心肠,小区有啥麻烦,谁有麻烦,都乐意帮忙。 门卫大叔上去立马分开这群小家伙,“你们这些小家伙,干什么打起来了!?” “是他占了我们的地盘。”苏哲抢先回答。 “这地盘凭什么属于你,这又没写你的名字,你家有这地的房产证吗?就算有,是你花钱买的吗?”云枫马上回答。 苏哲气的脸红脖子粗:“你,你······” 凌秋看了眼云枫,看起来十二三岁左右,个头比苏哲他们要高半个头,五官俊秀出众,看起来很机灵,还有几分调皮,算是阳光美少年一枚。从衣着打扮看,也不是个普通家的孩子,也对,能在这地住的没穷人。没想到这家伙口齿还挺伶俐的。 “算了算了,你们各退一步吧!你们也都是大孩子,大人了,是不?大人就该大量一点是不······”门卫大叔嘚巴嘚半天。 “这事就算了吧,否则你们爸妈知道了可又得挨批了!”凌秋想快速解决问题,半威胁道。 云枫瞟了凌秋一眼,觉得这女孩挺漂亮,但刚打了架没心思在乎女孩好不好看,听了凌秋的话,心想着,还是算了,上次的手伤才刚好,这次打架让老爸知道的话,又得挨批,说不定还得挨打,如果让爷爷知道了,那日子就更难过了! 另外三个也不想回去再被父母唠叨或则挨一顿“竹笋炒肉”,事情最终和平收场。 之后,两人虽然在同一小区,但始终没碰到。原因是,云枫出来玩时,凌秋早去少年宫上课去了,不上课就在家宅着。 “你有什么事吗?”在看书的凌秋感觉到有人再看自己,抬起头问不远处的云枫。 “啊?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有个问题。”云枫从回忆中回过神。 “哦,说。” “你今天为什么嘲笑我?” “嘲笑你?!没有啊,什么时候嘲笑你了?” “就是今天早上,我和林放站在讲台上的时候,哼,你别狡辩,我看得一清二楚!” 想到自己当时笑的原因,凌秋面对云枫的质问有点心虚和尴尬,这小子的眼睛也忒尖了吧!“你看错了,我当时是微笑,是表示很赞同你说的话。”凌秋一脸风平浪静,依旧淡定的说。 “是吗?可是我怎么觉得······”云枫有半信半疑。 “还有什么事吗?”凌秋心中有些不耐,面上却不表。 “没事。”云枫悻悻回答,本想兴师问罪,却无功而返。 云枫走后,凌秋依旧看着她的书,看了一小会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望望操场那边,老师刚吹响哨子,表示集合。她合上书站起来,拍拍身上可能存在的灰,悠闲地走向操场······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章:要秋游了 一 轻松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转眼,这周的双休日又过去了。今天星期一,凌秋像往常一样按时上学,到了教室,里面乱哄哄一片,男生女生都在叽叽喳喳讨论着什么。 她是“踩点王”,一向要在铃声响的前一秒进教室,这是在前世就养成的坏习惯,改不过来了,平常这个时候,同学们早就开始早自习了呀,怎么今天吵成这样?还有,严老师怎么也不来管一管? 凌秋带着疑问来到她的座位坐下,夏至马上过来对凌秋说:“小秋,听说了吗,我们班要换新班主任了。” 没等凌秋问为什么,夏至又竹筒倒豆子般说到:“听说严老师生病了,我们班换老师,哼,换了严老师也好,严老师太凶了,上次考试,我就是不小心漏了一题,她就把我拉到办公室又骂又罚!整个班的同学几乎都被她骂过,同学们都不喜欢她!唉~,希望这次能换个温柔善良的好老师!” 说实话,凌秋也不太喜欢严老师,虽然知道她是个很有责任心的老师,但太古板,又爱体罚学生,班里的学生没一个不怕她的,在喧闹嘈杂的情况下,只要谁喊一声“严老师来了!”班里会在一秒之内鸦雀无声,每个人坐得规规矩矩。也因此,凌秋所在的六(一)班虽然有调皮捣蛋的学生,但纪律却是最好的。 上第一节课的时候,同学们盼望已久的新老师终于露面了,新老师姓宋,是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女老师,长得清清秀秀的,看起来很好说话。凌秋对这个新老师的第一印象不错,眼神瞟了一下其他同学,大家都面露欣喜。 也对,在灭绝师太的淫威下镇压这么长时间,现在换了一清秀的美女老师,肯定高兴,不说别的,起码每天能养养眼。 只是,不知道这个老师能不能镇住班里那些“调皮因子”。前世上小学时,班里调皮的学生多次把年轻的女老师气哭。 宋老师走上讲台后,大大方方的做了自我介绍,然后上课。严老师虽走了,但余威仍在,同学们上语文课的时候依旧鸦雀无声,规规矩矩。 宋老师见同学们这样,以为是不适应她这个新老师,有意挑起气氛鼓励同学们多发言,说出自己的看法。 下课后,同学们又开始叽叽喳喳讨论起对这个新老师的看法,大部分评价不错,除了几个严老师的“心腹”——班长和学习委员对严老师还是“念念不忘”。 过几天就是秋游了,宋老师为了能迅速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决定好好计划一下。还有这么多学生的外出安全问题都得考虑仔细,她是第一次当班主任,可不能出了纰漏。 本来毕业班是没有秋游的,可是宋老师看着孩子们羡慕的看着别的年级的孩子出发时时,心软了,而且大多数学生都没心思上课。 宋老师三思过后,决定给孩子们来一个有趣又有意义的秋游,她向校长申请,宋老师的再三请求,还有六(一)以云枫为首的一群同学强烈要求,费了好一番功夫才让校长答应。 当六(一)班的学生知道校长同意秋游时,除了凌秋,都高兴得大声欢呼。凌秋无语地看着这一切,秋游嘛,不就是一群学生背着一大包零食到公园里吃,吃完就回来。 前世她读小学的时候,对什么春游秋游的也很感兴趣,最激动的是秋游的前一天,准备零食的时候,到了上车的时候就蔫了,因为她晕车,还是晕得特厉害那种,坐车对她来说就是一种折磨。 到了目的地,由于身体不适,没胃口吃零食,所以一大包零食几乎是原样又带回去了。 现在,她依旧有晕车的毛病,对秋游这种无聊的游戏实在是不感兴趣。要不是每一次秋游后都得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她真的不想去。 她也曾在秋游的时候请过各种假,但事不过三,四年级后,她就没参加过春游秋游,都有四次了。这次,她又得想什么借口呢?看着周围兴奋不已的同学,凌秋苦恼不已。 第四节课下后,宋老师在讲台上说:“同学们,这次秋游跟以前的不一样,这次不带零食,我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所以我们这次要自带食材和餐具。” 宋老师话还未讲完,台下学生听此一片骚动。 “大家安静一下,”宋老师又道:“这次食材用班费去买,至于炒菜的锅和调料之类就由同学们自己带,我们班30个人,分成5组,每组6人,每个小组自己商量好每个人要带什么。分组的事,我交给了班长胡杨,由他安排,老师还有事情要去处理。” 台下的同学听到老师说的,都有些兴奋,貌似这比自己带零食去吃更有意思更好玩。他们还从没有自己带锅去秋游呢!这样是不是就要自己生火做饭了!?许多调皮的男生一想到这就兴趣倍增。 宋老师讲完,又看看班长胡杨,无声的询问“这里交给你了,没问题吧?”胡杨明白宋老师的意思,点了点头。 胡杨是严老师的心腹,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一副老实勤奋相,为人却十足狡猾,是老师眼里的乖学生,同学眼里的小混蛋。宋老师离开后,胡杨开始读他的分配名单。其实他分配的也挺简单,就是按座位顺序分配的,可有些人不愿意,想和好朋友一组。 说来,这也怪严老师,她觉得好朋友坐一起会上课讲话或开小差,专门把是好朋友的拆散。 大部分同学们抗议,想和好友们一组,班里一时乱成一锅粥。夏至也可怜兮兮的看着和她隔了一条“银河”(走道)的凌秋,“小秋,我想和你一组!” “我正想找什么借口不去呢。” “小秋,自从我和你相遇相识以来,你从没陪我参加过一次秋游,春游也没有,这是最后一次秋游了,你就不能满足一下我的心愿吗?”夏至说得哀怨无比。 “有这么惨吗,你说的不像心愿,倒像遗愿。” 的确,从凌秋二年级跳级到四年级以来,一次都没参加过,凌秋的心动摇了,也许自己该给夏至小学的最后一次秋游留点美好的回忆。 讲台上,胡杨看着叽叽喳喳乱成一片的同学,用黑板擦拍桌子,努力的维持纪律,“别吵了,都别吵了,再吵我就告诉老师!” 没人理他,对他这种是不是打小报告的行为,众同学表示无视。 云枫看着乱糟糟的一切,心里烦死了,他还急着回家呢,走上讲台,气沉丹田,低喝道:“都给我安静!” 顿时,寂静一片。 “我知道同学们对这个分配方式不满,这样,我们自行组合,女生可以找两个好朋友,男生找两个好哥们,每组6人,三男三女。”云枫继续用中气十足的声音宣布她的决定。 有个女同学提出异议,“干嘛非得三男三女,我们女生自成一组不行吗?”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章:要秋游了 二 六年级的学生有的开始发育,对男女之间的关系十分敏感,班里那个女生和男生多说了几句话或牵了了小手,班里就会说某某爱某某,在这个年龄段看来,这是极为羞耻但又好奇的事。 “如果女生遇到拿不动的东西,例如拿锅什么的,男生可以帮忙,男生不会炒菜,女生就可帮一下,这样可以互补。俗话说得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 也许有的人天生就有一种领导范,云枫虽然不是班长,但班里的同学都愿意听他的,这不仅仅是背景的原因,更多是因为他的人格魅力和性格因素,他像太阳,耀眼璀璨,只要他在所有的人都会不自觉的以他为中心,认可他的话和决定。 云枫看着下面,“有谁还有什么问题吗?” 台下无人提出异议。 “好,就这么定了,今天下午上课之前把名单定下来交给班长。”云枫在看看一边的胡杨,“班长,你还有事没?” 胡杨摇摇头,对这个比他还有威信的云枫,他的心里肯定是不满的,但他深知自己和云枫的差别,不敢招惹。 “那我们就放学回家吧。”说完,潇洒离开,书包都不拿。在云枫看来,反正下午还要拿来,麻烦,干脆都放学校。 而这一点跟他一样的就是我们的伪萝莉——凌秋。其他孩子还是乖乖的每天上下学都背着书包。 放学的路上,夏至一直和凌秋讨论者和谁一组,她们女生好定,凌秋、夏至、韩佳佳一起玩得最好,但和那个男生一组有待商榷。 “小秋,我们和云枫一组怎么样?” “怎么,你对云枫动了春心?”凌秋对夏至笑得不怀好意。 “拜托,不要在你那漂亮的脸蛋上展现这么猥琐的笑容好不?会伤了我的眼睛的。”夏至丝毫不羞涩,“云枫长得帅,成绩好,还是班里的老大,还有,人家气场多强啊!班里喜欢她的女生多了去了,别说我们班,就是别的班也有不少喜欢他的。” 凌秋心想,这家伙果然畅销,可是他对这种张扬的人实在不感冒,因为,这种人就等于麻烦,她只想低调安稳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凌秋是想低调,但忘了她早就和云枫一样,是一个高调的存在,也不想想她每次穿的那一身潮流时装,能低调得下来吗。 两人不知不觉出了校门,没走多远,就看到云枫、林放、程毅海、程毅君四人在讨论什么,云枫眼尖,看到凌秋她们,朝她们挥手,“hi,凌秋,夏至。” 夏至见此也朝他挥了挥手,拉着凌秋向他们走去。 “我们组成一队怎么样?”云枫对凌秋和夏至说。其实他是想对凌秋说,但怕众人看出端倪,只好对两人说。 “好啊!”夏至很高兴,刚想睡觉就有人宋枕头。 凌秋来不及拒绝,算了,反正对她来说跟那个男生一组都一样。凌秋看看他们四人,“除了云枫,还有哪两个和我们一组?” “程毅君和程毅海想和我和林放一组,两兄弟又想在一起,正纠结呢。”云枫回答。 程毅君和程毅海是对双胞套,哥俩的感情很好,总喜欢捉弄女生,例如:当程毅君捉弄了哪个女生逃跑后,被捉弄的女生找到他后,他就说他是程毅海,死不承认。两兄弟总是乐此不疲的玩着这种无聊的游戏。现在,他两喜欢跟着云枫一起玩,云枫老家在b市,总能带来许多h市没有的新玩意。 凌秋问完后就和男生们说“再见”,和夏至走了。而她们走后,男生们又开始讨论起来了,“太好了,凌秋跟我们一组!”程毅君高兴道。 “你小子是不是喜欢凌秋啊!”林放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兴奋道。 “才,才没有呢。”程毅君脸红着反驳,“是上次要捉弄凌秋没成功,不甘心,想再捉弄一次。”说到后面脸越来越红,声音越来越小。 云枫看着程毅君扭捏的样子,明白这家伙的确喜欢凌秋,心里不知怎么有种莫名的不快。他甩掉这种莫名的情绪,问道:“怎么没捉弄成功?” 程毅海兴致勃勃拆自家老哥的台,“上次我哥用老法子捉弄凌秋,凌秋找到他后,他坚持说他是我,然后凌秋就说‘也对,程毅君可比程毅海混蛋多了!’我哥听后当时就火了,反问‘我哪里混蛋了?’这一下子就露馅了。” 云枫听后露出微笑,“然后呢?” “然后,凌秋就走了,走前说只有没长大的小屁孩才喜欢玩这么幼稚的恶作剧,她不和我哥计较。” 云枫的笑容不自觉扩大,他可以想象到凌秋说这话时,一副小大人傲娇又臭屁的样子。 中午,因为要定名单,凌秋倒是比平时早一点上学。到了教室,看见乱哄哄的情况,经夏至的讲解,才知道,上午的问题还没解决,还多了欧延凯的问题。欧延凯没到任何一组报名,云枫这组多了一个男生,而另一组差两个男生。 欧延凯算是这个班里的异类,成绩很好,和凌秋轮流当第一,凌秋是靠重生有着成年人的灵魂和知识,而他的的确确是天才,现在六年级的课程也不简单了,所以凌秋有时候碰到难的奥数题会做错,而那家伙却次次数学100分,凌秋只能在语文上拉回点分数。 虽然两人都被其他人称作“小天才”,但凌秋米明白,她是一伪天才,人家欧延凯才是货真价实的。只是这天才性格冷漠孤僻,不善交际,到现在也没一个朋友,还真应了“天才都是孤独的”这句话。 其实,凌秋隐隐猜到一些原因,欧延凯家的条件不怎么好,身上永远是那几套衣服,而且有点旧还不合身,这一点让欧延凯有点自卑,同时,他又有点瞧不起班里自会依靠父母的富二代权二代,这种自卑又自傲的个性自然没朋友。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章:要秋游了 三 凌秋觉得欧延凯和曾经的自己很像,前世高中时的自己也是这样,因为家庭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极度自卑又倔强清高,没有一个朋友,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 凌秋看着云枫这组的四个男生,程毅君兄弟两不想分开,也想和云枫一组,想让林放自动放弃去其他组,而林放不干,云枫则是因为两边都是好友,帮谁都不好,索性不管。 凌秋对在她座位旁边吵的三个男生有些不耐烦了,对这三个男生说:“既然你们这么长时间还没决定好,那就由我来做决定吧。” 不等那三个回答,“程毅君程毅海,你们不想分来就一起到班长那一组吧,刚好他们差两个男生。” 两人还来不及拒绝,凌秋就走向欧延凯的座位,用清澈美丽的墨蓝色眼眸看着他,“欧延凯,我想请你参加我们这组。” 欧延凯有些诧异地看着眼前这位有着清澈而深邃的墨蓝色眼眸,精致漂亮的小女孩,这是第一次有人邀请他,他一时愣住了。 凌秋见他不说话,又劝道:“这可能是我们小学生涯最后一次秋游了,我们就多留一些美好的回忆吧。” “好吧。”欧延凯见她诚挚的语气,心轻易动摇了。 班里其他同学静静的看着两人的对话,却不自觉的往别的方面联想,他们不是对手吗,怎么突然好了?有奸情! 这也不怪同学们会这样想,两人总是轮流当第一,还真像对手,你超我赶的。 这时程毅君兄弟两反对凌秋的决定,异口同声:“我们想和云枫一组。”不愧是双胞胎。 凌秋瞥了他们一眼,“这样吧,老天来决定”,凌秋拿出一枚硬币,“人头就听我的决定。”说完就用大拇指往空中一弹。 “那要是字呢?”云枫问。他其实挺想就这么解决的,毕竟再吵下去也没结果,但他还是想听听凌秋怎么回答。 硬币落下,凌秋一手接住,另一只手盖住,打开,是人头。揭晓了结果,凌秋才回答云枫:“那就再扔一次。反正现在是人头就这么定了,你们这样吵下去也不会又结果的。” 其实,凌秋私心里不想把这几个祸头子聚集在一起,欧延凯看起来早熟稳重,不苟言笑,应该不会和他们一起闹。 为了安慰不满的程毅君兄弟俩,凌秋说;“只是不在同一组而已,你们到时候也可以来我们组玩呀,我们组做了好吃的,你们也可以来吃啊。”两人听后不满顿时不见。 分组解决后,就是每人分配每人要带的东西了,这一组由云枫当队长,在课间找齐几人开了个小会,把每人要带的东西和要做的事都说了一遍,怕有人忘了,给每人发了一张任务清单。 凌秋看着发给自己的任务清单,几排漂亮大气的钢笔字,字体潇洒飘逸,内容是:油、盐、胡椒粉等一堆调料名。 凌秋有一种字和内容不相符的感觉,但不得不说这字写得实在是好,凌秋看了一眼云枫,看来这家伙的家里有人专门指导他写字。人家说字如其人,从字上看,这家伙不错,字体结构严谨不失潇洒,做事周密大气,这一点从他给每人安排任务也可以体现出来。 相较同龄人而言,这家伙算是成熟了。还真是一个矛盾的人,明明很张扬的性格,让人觉得是个麻烦精,但处理事情却挺周密。 凌秋对云枫有些改观。 秋游那天,大巴车上,同学们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的,有的不断向窗外张望,有的和邻座聊天打趣,还有的早已迫不及待开始吃包里的零食?????? 凌秋却像霜打过的茄子似的,她晕车的毛病从上车开始就犯了,觉得头晕气闷,车子里特有的那种气味让她浑身不舒服。 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就把自己蜷缩在一起,闭眼假寐,每次晕车她都是这样,因为完全放松靠坐在座椅上的话,她的五脏六腑会跟着车子的开动而翻江倒开,然后吐得更快,只有尽量蜷缩着身体,会稍微好一点。 夏至是知道凌秋有晕车的毛病,见凌秋不舒服就没打扰她,安静的在一旁休息。 同一组的人都安排在一起,别的组都是叽叽喳喳热闹非凡,凌秋所在的组安静的不得了,凌秋夏至,一个晕车,一个休息,韩佳佳没人说话,也不好打扰好友休息,只好也闭眼睡觉。欧延凯话少孤僻,云枫林放见女生们都在休息,拿出游戏机两人自娱自乐。大概坐了半个小时的车,凌秋觉得忍不住了,站起来,拉开窗户,伸出头一阵狂吐,只觉得把胃里吐空了,胃液都吐出来了,才稍微舒服了一点。 夏至看到凌秋吐得不行,忙给她拍后背,她知道凌秋晕车,却没想到晕得这么严重。 凌秋的这一举动当然吸引了车里其他同学的注意力,有的开始嚷道:“老师,凌秋吐了!” 宋老师赶过来看看情况,这时凌秋刚吐完,用矿泉水漱口后,对宋老师的询问只能抱以虚弱的微笑,“老师,我没事。” “吃了晕车药吗?”宋老师关心问道。 “吃了,晕车药对我没效果。” “那怎么办?还难受吗?” 凌秋摇摇头,“宋老师,我没事,吐出来就好多了。” 老师走后,同组的几个还是担忧的看着她,估计是从买没见过这么虚弱的凌秋。 韩佳佳拿出包里的话梅,“小秋,吃点话梅吧,听说晕车吃酸的最有效了。” “谢了。”凌秋接过话梅。 云枫顺势把一包口香糖放她手上,“我姑姑也有点晕车,她一晕车就喜欢嚼口香糖。” 凌秋礼貌道谢后就就嚼了一片,她确实需要口香糖去去嘴里的怪味。 又坐了近一个小时的车,途中,凌秋又吐了一次之后,终于到达目的地。 凌秋感叹:天啊!终于到了,再坐下去,她估计她会在车里挂了!以后这种活动再也不来了,太折磨人了! 同学们陆续下车后,到另一辆车上拿下各自锅碗瓢盆。剩下的路大巴车开不进去,要自己走。 凌秋看着同学们有的背着锅,有的扛着菜提碗,再联想到他们平时矜持小萝莉和调皮小正太的样子,觉得有几分滑稽和可爱。 云枫不知道从哪弄来类似超市购物车的小推车,东西都放小推车里,倒是很方便,他们这组倒是挺轻松的。 有人见此艳羡,“早知道我也叫我爸弄辆小推车了,累死我了!” “不愧是云老大,想得就是周全!” “这是哪?”夏至问。 这里群山环绕,周围的的植被张得郁郁葱葱,风景确实不错。虽是秋季,但h市的夏季向来漫长,秋风吹了几天,“秋老虎”又来了。 “不知道。”凌秋下车后,呼吸了新鲜空气舒服了不少,随意答道。因为晕车,她从小就不喜欢坐车出去玩,所以对h市有那些好玩的地方都不知道。 凌秋抬头看了看天,蓝天一碧如洗,美得就像ps过似的,心情莫名放松,可又想十年后,中国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这样的天空也会消失吧!心里又开始沉重。 “怎么了,还难受?”夏至看着突然又低落下来的凌秋。 “没事。”凌秋心里有些低嘲自己没事多愁伤感,这是历史的顺序,自己没事愁个屁呀,她能做的就是从自己做起,不浪费,不污染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章:要秋游了 四 到了一块空地,队伍停下,宋老师和一年级主任告诉学生要遵守的规则,如小心用火和不要掉进水里之类的,老生常谈说了一大堆,两人还分配任务,一个负责照看学生用火,另一个负责学生取水。最后终于宣布我:“们中午就在此生火做饭了!” 凌秋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空地不远处有一个池塘,塘边的柳树长得粗壮高大,柳条随风摇摆,塘里莲蓬已被摘得差不多了,只剩下碧绿的荷叶。 凌秋觉得这地不错,离水源近,取水方便,万一发生了火灾什么的也不怕。 云枫招呼欧延凯和林放去搬石头搭灶,女生们则去捡枯树枝,等会用来生火做饭。忙活大半天,终于搭好灶,女生们准备食材,一切按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他们这组是进展最顺利的,别的组不是搭不好灶,就是发现打火机没带,到处借,总之,状况不断?????? 凌秋对云枫和欧延凯越来越另眼相看了,云枫一看就是高干子弟,但做事利落,有几分军人气质,想到他上次在课堂上闹的笑话,没准这家伙家里有人当过兵,可是她好像听说云枫的老爸是现在h市市长啊,算了,管他当没当兵,管我什么事。 欧延凯这个天才不但读书厉害,就连做事也不含糊,打破高分低能这一说法。也对,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前世家庭不富裕,弟弟也会不少家务啊。 凌秋见准备的差不多了,可以开炒了,她知道这群孩子们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云枫林放趴在简易的灶边生火,两人鼓起腮帮子吹,火势渐旺。凌秋放上锅,预热一下,然后倒油,爆香姜蒜??????动作娴熟自然,行云流水。 夏至看着炒菜的凌秋,“小秋,你咋连炒菜都会?我发现你几乎就是全能的,你生来就是打击我们的吗?” 凌秋不知道怎么回答,炒菜这些家务事是前世就会的,父母没时间照料她和弟弟,她得学会自己弄吃的,呃,好像也没怎么学就会了,这似乎是一种本能。 这一世,叶紫和苏志成也都很忙,苏哲又挑食,凌秋就买了食谱学了不少好菜。 别说夏至吃惊,其他几人也很吃惊,没想到平常打扮的跟公主似的凌秋竟然这么会做菜,动作娴熟,不紧不慢。 分配任务,凌秋说她负责烧菜时,云枫还有些担心这个精致的像洋娃娃的小丫头行不行,甚至都做好了她不行他上的准备,虽然他也没炒过菜,但他觉得没什么能难倒本少爷的。 第一道菜,鱼香肉丝顺利出锅,几个被饿得不行立马抢上去尝一尝,其他小组闻香而来,有嘴馋的想吃一口,这时,云枫夏至他们充分体现了团结就是力量的精神,齐齐护住鱼香肉丝,一副你抢我菜,我要你命的架势。 “一边去,我们内部人员都不够吃呢,你还想吃!想吃自己做,人毛爷爷说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别到我们这里蹭吃蹭喝。”云枫小鸟护食般对众嘴馋者。 “就是就是,别想抢我们的!”小组其他成员应和。 凌秋微笑着看着打闹一起的人,继续炒下一道菜,心里感叹:年轻天真真好,可以为一点好吃的开心,简单快乐,而自己早已失去了这样简单单纯的心境。 欧延凯是唯一一个没有去抢菜的,他看见凌秋刚才的微笑,觉得那笑很远,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和凌秋做同学两年多,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女孩很优秀,她是他第一个承认优秀的女孩,不仅仅是学习上与他难分伯仲,还有相貌好,家世好,人缘好。 按理说,这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人应该骄傲甚至高傲,有一种优越感,班里有些女生就是这样,但她对每一个人都温和有礼但也总有种别人没察觉的淡淡的疏离。 其实是凌秋明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说以除了展现优异成绩和帮叶紫做活动广告之外,都比较低调,毕竟在这所学校,还是以分数说话的地方,成绩好的比成绩差总有优待,老师喜欢,同学尊敬,家长放心。 自己有了这副好皮囊,好成绩这些资本已够,就不要太招摇惹人记恨,否则会惹来麻烦,毕竟在这所权贵子女密集度最高的学校里,苏家也就一卖衣服的,有点钱而已。 毕竟有前世的记忆,凌秋觉得自己比这些女孩多了几分成熟世故,能够圆滑的处理她和那些正真的天之骄子们的关系。 锅里的菜还要焖一会儿,凌秋忙把土豆切丝,但她的手太小,不方便,没切几下,又要照看锅里的菜,欧延凯见此,过来拿过菜刀,只听见砧板“蹬蹬蹬”响,声响规律,再看土豆丝,均匀纤长。 凌秋惊讶的看了欧延凯,没想到这家伙刀工还挺好的。而欧延凯难得露出了一丝腼腆的微笑。 凌秋挑眉,没想到这孤僻的家伙长得不算特别帅,至少在这个有着各种精致粉嫩的小正太的学校里,他长得只能算是中等偏上,但刚才的腼腆一笑,像是薄冰消融的湖面,多了几丝暖意,很静很美。 虽然,男孩子用这个词不太妥当,但恕她语言贫乏,找不到形容词。 “嘿,你笑起来挺好看的,多笑笑。”凌秋随意笑道。 却发现这家伙对她怒目而视,有些羞恼成怒,然后不理她。 凌秋无辜眨着大眼,不明白这家伙干嘛这样,突然回想起刚说的话,这话似乎有几分调戏的味道啊! 而且这话好像一般是由男的对女的说的,然后女的一脸娇羞不理男的。她倒是把角色反过来了,无意调戏了一回少男,说来,这还是人生头一次。一时,凌秋也有几分尴尬,但面上不显并很快心里就淡定了。 一旁的云枫看到两人间的互动,放弃争菜,来到两人面前,“没想到我们的大才子这么有才,连厨艺都这么好,啧啧,这土豆丝切得,比我们家保姆还好。” 凌秋和欧延凯都听出了话中的讽刺,凌秋对此选择无视,因为她知道云枫这种人你越与他争辩他就越来劲,她自认是成年人,不屑与小孩子计较,更不想把矛盾升级,那样会很麻烦。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九章:初次激化矛盾 而欧延凯听到这话很不舒服,觉得尊严被侮辱了,想说点什么,凌秋却突然说:“欧延凯,能帮我把包里的水杯给我吗?我好渴。”说完还附带一个甜美的微笑,让人无法拒绝。 云枫见此更是不爽,为什么这丫头对谁都是笑眯眯的,唯独对他不理不睬,难道就因为他和她哥哥打过架?可那件事也不能怪他呀,是他们先惹他的。 云枫忍不住问:“你为什么讨厌我?” “我没有讨厌你呀?”凌秋眨巴着墨蓝的大眼,装得极其无辜,手上的活不停。 “那你为什么从来不理我不和我说话?” “女生本来就很少和男生说话呀。” “哼,你刚才就和欧延凯说话了,而每次对我都是避之不及。” “有吗?云老大。”凌秋依旧笑得无辜,叫出班里同学对云枫的尊称,心里一时有些无语,这家伙也观察太仔细了吧。 “哼哼,别装无辜了,我早看穿你了!”云枫傲气的哼哼两声,俯视着凌秋道。 凌秋被云枫那傲气的样子看得很不爽,话也分外刺耳,被一个小屁孩这样说还是第一次,引以为荣的淡定有些破功。 盖上锅盖,深呼一口气后,板着脸一本正经道:“没错,我是总躲着你,不过,不是讨厌你,而是怕麻烦,而你,在我眼里意味着麻烦。”把话说开了,希望这家伙以后也离我远点。 云枫听此话后,立马怒了,但还是控制音量,低声不满道:“我那里麻烦了?我哪里像麻烦?!” “哪里都像,你就是个祸头子,我胆小,怕惹祸上身。” “除了和你哥哥打架那次,从开学到现在我可没打过架,你这完全是诽谤,总不能因为一次打架就把人一辈子定死了吧!还有,那件事不都和平解决了吗!” 其他同学都忙得不亦乐乎,两人的争吵了一会儿,引起了同组的其他几个成员的注意,“你们在干嘛?吵架了?”林放先问道。 “没事没事。”凌秋不想把事闹大,转移话题,“快给我一个盘子,菜熟了。” 大家感觉到气氛不妙,见两人都不说也就没再问,欧延凯这时刚好把水取了过来,由于大家都把书包交给老师保管,欧延凯要拿凌秋的水杯倒是要费几分钟,没看到两人的对话,而这几分钟也足够欧延凯冷静和消气。 大家都觉得让凌秋一人炒菜他们吃,有点过意不去,都想自己尝试着炒一次菜,决定剩下的菜,每人炒一个,夏至先开始,凌秋专门在一旁指导,然后依次是韩佳佳、欧延凯、林放、云枫。 夏至和韩佳佳都是娇养的女孩,虽对这过家家似的做菜感兴趣,但没经验,在凌秋的帮助下勉强完成,林放炒到一半嫌麻烦,放弃。欧延凯是做得除凌秋之外最好的,而云枫炒起菜居然也有模有样。 云枫小时候就曾有过和父亲一起野外生存的经历,别的不行,烧烤做得还不错,又看了前面几人的示范,马上就学会了。 宋老师看着同学们忙得不亦乐乎,一片团结和谐的景象,满意的点点头,在看到凌秋组已经做好的几盘菜时,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些天之骄子们居然做得很不错,看着指导韩佳佳做菜的凌秋,这个凌秋还真是十项全能啊!不但样貌好,学习好,人缘好,居然连做菜都会,让她这个已经28岁了,但只会做蛋炒饭的成年人有些受打击。 忙活大半天终于可以吃了,凌秋怕吃多了不消化等会上车还要吐,没敢多吃,其他人确实有些饿狠了,只觉得这些菜比平时美味百倍,狼吞虎咽。 有些小组个个都没做过菜,弄得惨不忍睹,都眼巴巴的看着云枫他们大快朵颐,那小眼神凄惨的不行?????? 最后是宋老师发挥人道主意精神,让所有同学把自己组做的东西放在一起,大家一起分享劳动成果。 终于,快乐安全又圆满的完成了这次秋游。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章:路痴凌秋 第十章:路痴凌秋 回去的路上,云枫内心很纠结,他与凌秋有一个不太好的初遇,倒是她第二次的出现让他惊讶和惊艳。他承认一开始只是因为这个女孩很好看,被外貌吸引,以及初遇的不快才格外注意她,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对这女孩也有好感。 这可是她第一次对女孩有好感,以前他觉得女孩就是一麻烦的物种,就像大院里的王二丫,没想到这次竟然被人嫌麻烦了!云枫第一次有了挫败感。 而此时的凌秋又开始蜷缩在一边假寐。 云枫看着蜷缩的凌秋,知道她又开始不舒服了,凌秋之前的话有些生气伤心,但过了这么久,凌秋现在又是一副虚弱的样子,气早消了,拿出口香糖,让身边的人传过去给凌秋。 凌秋接到口香糖时愣了一下,没想到她说了那样的话,那家伙竟然还??????凌秋心里有一丝暖流和感动,觉得自己刚才的话说重了点,有些后悔,不好意思道:“谢谢,还有,呃,刚才的话,对不起。” 云枫愣了一下,没想到凌秋会和他道歉,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小心眼的人,男人的胸怀就应该像天空一样广阔,他淡然一笑,“没事”。 凌秋发现这次秋游之后,班上的氛围有些变了,首先,原本男生女生都是划清了楚河汉界,但现在,男生女生能够自然的一起聊天,而且班里那些相对贫穷的学生在比以前活泼了些,宋老师也一下子和学生打成一片,亲密了不少。 凌秋觉得除了上次和云枫的小矛盾在她的生活里激起一朵小浪花,日子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上上学,看看闲书,上少年宫学点兴趣爱好。对此,她很满意,她很享受这种充实而闲适的生活。 “小秋,再过几个星期就是校庆了,又有节目可以看了!”夏至兴奋地和凌秋讨论。 凌秋却对此很烦恼,对于小学生摇头晃脑故作可爱,双手捧脸做花朵状,瞪眼咧嘴故作天真的节目完全不感兴趣,她十万分的不想被老师选上,然后跳这种天雷滚滚的“神舞”。 所以,每次的六一儿童节她都事先找好借口,避免老师选她表演节目,许是她一向乖乖女的形象深入人心,每次各种活动表演什么的,老师都喜欢选她,她烦死了! 今年找什么借口呢?要上补习班,没时间,嗯,这个理由快用烂了。装病,要去打针,又得借妈妈的化妆品用用了。 凌秋正头脑风暴中,讲台上,班长宣布:“我们今年是毕业班,没有校庆表演,同学们安心学习。” 台下众人听此有些不满,又是一片骚动和讨论,唯有凌秋听此,满意的松了口气,不需要为找借口浪费脑细胞了。 上午的课上完,宋老师没来上课,不知从哪传来严老师病情加重的消息。 “小秋,我们星期六去看看严老师吧。”夏至和凌秋说道。 凌秋有些不解,严老师曾因夏至做错一道题,把她叫道在办公室骂哭过,她竟还去探望她。 夏至知道凌秋的疑惑,不满道:“丫的,她上次那样对我,我就想去看看她病怏怏的样子解解气不行吗?” 凌秋同意了,她也曾因粗心看漏了一道小题,结果被当着全班骂过,当时凌秋觉得自己的自尊心被强烈的挫伤,她虽明白老师是为她好,让她记住错误,不要再犯,但用错了方法。 难道小孩子就没有自尊心和羞耻心吗!? 这个严老师虽然认真负责,但就是喜欢不起来,有了宋老师的对比,她更不喜欢了,就答应了夏至这种幼稚的,完全不符合凌秋真实年龄的“报复”。答应后,凌秋觉得自己有些被这些孩子同化了,越活越回去了。 夏至又和同组的其他人说了想法,除了欧延凯因要给家里帮忙,不感兴趣,也没时间去,其他的人,云枫、林放、韩佳佳、程毅君、程毅海都去。 众人约好见面地点和时间。韩佳佳本想让那位的家长开车把她和朋友们都送过,她实在不想挤公交车,可这些高干子弟的父母都是大忙人,而且要到每一个人家里把人接到也不方便,最后,只好集体约好坐公交。 星期六,天气晴朗,凌秋下公交车后深呼吸新鲜空气,驱除晕车的不适感。 “小秋,还好吗?”夏至关切的问。韩佳佳也一脸关切的看着。 云枫递来口香糖。 “没事。”凌秋想拒绝云枫的口香糖,那家伙却执拗的不肯收回,凌秋无法,接过口香糖,道了声“谢谢”。 夏至紧紧牵着凌秋的手,“小秋,我会牵紧你的手”,又对其他人说,“你们也要好好注意小秋,别让她离我们远了。” “怎么,你还怕她走丢了不成?”林放戏谑道。 凌秋知道夏至确实是担心自己走丢,而自己又是一个大路痴,站在街上分不清东南西北,偏偏她在走路的时候还爱走神,经常走着走着就迷路了。晕车又是路痴,造就了凌秋宅女一枚。 “我是路痴,三次和夏至出来玩,就有两次走掉的经历,所以,你们多包涵啊!”凌秋对众人坦白,她实在不想再次走丢,然后只能打的回家。回晚了还会让家人担心。 “我们去看病人总得带点水果和鲜花吧,我们去买吧。”韩佳佳考虑周到。 “呃,好吧,你们买,我在旁边牵着是小秋。”夏至道。 凌秋知道她是被前两次的经历吓着了,那两次是一次夏至被橱窗里的一件大毛绒熊吸引,跑去看,而凌秋正在走神中,人在傻傻的往前走,然后,就走丢了。 第二次是夏至在挑选东西,凌秋见此,就在小店随便逛逛,夏至选完想问问凌秋怎么样,结果人不在原地,她以为凌秋又走了,急忙跑出去找。凌秋逛完,发现夏至不在了,结果,得,又迷路了! 凌秋好笑的看着夏至如临大敌的紧张模样,心里一阵温暖,“你这么担心我走丢,怎么这次还要我和你来?” “总不能因为你是路痴就不让你出门吧,而且这次我不是叫了这么多同学‘保驾护航’么。” 夏至又道,“你呀,就是要多出来走走,这路走多了不就记住了,还有,你走路的时候都在想什么呢?” “呵呵,我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想,等回过神来,又不记得想什么了。”凌秋不好意思道,这走路就走神的毛病从前世就有,习惯成自然,想改也改不了。 ------题外话------ 亲们,不好意思,今天上午不知道什么原因进不了系统,现在才发,亲们见谅。等会还有一章哦!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一章:探病 第十一章:探病 到了医院,凌秋等人只能在病床外,隔着玻璃远远看一眼躺在病床上虚弱的严老师。宋老师正戴着口罩,穿着一次性无菌隔离衣在和严老师旁边,凌秋看不见她的神情,也听不到声音,但那个场面却有一种浓浓的悲伤化不开。 凌秋突然想起当年母亲躺在重症病房的情景,心里像灌了铅一样难受。 严老师看见有学生在窗外看她,对着学生们露出了虚弱苍白的微笑,那笑竟一改往日的严厉刻板,有几分慈祥。 宋老师从病房出来,和学生们打了个招呼,就和一个医生交谈了几句后,对凌秋他们说:“你们来看严老师,她很高兴,你们还是第一批来看她的学生呢,但医生觉得她现在的身体状况不适宜一下子见这么多人,所以你们分两批进,时间也不要太长??????” 凌秋、夏至、韩佳佳换上无菌隔离服后,看着病床上一个月不见就苍老消瘦不少的严老师,她的鼻子上还插着氧气管,声音很虚,问了几个学习上的问题和对新老师的看法。 凌秋等人一一乖乖作答,说了一两分钟,凌秋怕严老师累,就出来了,换云枫他们。 短短几分钟的探望后,把水果和鲜花交给宋老师,再向严老师挥了挥手,行人就走出医一院了。 “希望严老师能早日康复。”凌秋明白这种痛苦,默默祝愿。 凌秋心里有些难受,看看其他人,发现大家脸上的表情都有些沉重,气氛一时有些低落,早已没有了当初想要报复的快感。 凌秋自责自己抱着这么幼稚而恶毒的目的去看老师,凌秋啊凌秋,你白活一世,心眼也太小了,不就被当众骂了一次么,竟带着看好戏和嘲笑的目的去看望一个病重的老人。 可又幸好因为这目的才会来看严老师,让她觉得多一些人在关心她,心里会开心些吧。竟是坏心办了好事! 回家的路上,云枫去他姑姑家,刚好与凌秋顺路,夏至就亲叮咛万嘱咐,要云枫帮忙看好凌秋。 这一刻,凌秋突然觉得一直在心中被她视为小妹妹的夏至突然有老妈子的风范,但她觉得很贴心。 上公交前,云枫又递来一片口香糖,“喏,给。” 不知是身体适应了坐车的感觉还是口香糖的作用,这次,凌秋没有太多晕车的感觉。 下车后,两人不紧不慢的往小区走,气氛一时有些闷,云枫开始找话题,“你每天是怎么到学校的?” “啊?”凌秋一时没明白他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呐呐道,“走,走过去的。” “我的意思是你不是路痴嘛,那怎么去学校?” 凌秋觉得这家伙真是不是一般的不会找话题,“我虽然路痴但不是白痴,天天走的路,不用脑子,脚也记住路了,我只是对陌生地方容易迷路而以。” “你知道你走路时的样子吗?” 不等凌秋回答云枫就说道:“两眼放空,双目毫无焦距,整个人就是行尸走肉,我真不知到你是怎么活到这么大,你这样都没有出现意外,也算是命大,堪称一个奇迹了!” 凌秋强忍着额头要冒出来的“十字路口”,“我这个奇迹就不劳您费心了,我命大得很,车子看见我都绕道走,连阎王爷都不收我!” 凌秋看见自家的房子,开始边走边掏钥匙,想早进家门,眼不见为净。可在包里掏了半天也没找到,凌秋突然想到,该不会是出门时忘拿了吧! 爸妈很忙,不在家,苏哲上补习班去了,难道要在这里站着等他们回来? 云枫见凌秋把包包反得顶朝天也没找到,提议道:“不如去我姑姑家吧,离这儿很近,拐个弯就到了。” “这不太好吧。” “这有什么,你看,这风可是越来越大了,不想吹感冒了就和我走。” “好吧。”凌秋答应了,她可不想感冒,或者说害怕感冒。 凌秋随着云枫绕了个弯,又走了几分钟来到另一排联排别墅,云枫按了门铃后,不久,一个身材高挑,眉目靓丽的女人打开门,看见云枫高兴道:“小枫,你来啦!快进屋吧。”又看看旁边凌秋,眼睛一亮,“好漂亮的小姑娘!” “阿姨好!”凌秋乖乖微笑问好。 两人人进屋坐下后,云舒给两人倒了杯果汁,问凌秋:“你是小枫的同学么?看起来好小啊,还没12岁吧。” “今年10岁,我读书早,又跳了一级。” “哎呦,小天才呀!”云舒又对云枫揶揄,“小枫,这可是你第一次带女孩来姑姑这里,好小子,不错嘛,这么短时间就追到了这么个漂亮又聪明的女生。” “姑姑,瞎说什么,她也住在这个小区,今天忘带钥匙了,我只好到让她你家待会儿。” “原来我们还是邻居呀!”云舒有些惊讶,不过这倒也正常,现代人情相对冷漠,没有需要不会又太多来往,而且这些别墅的私密性和独立性很好,也隔绝了邻里间的往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二章:正太小月饼 “妈妈”一个软糯的声音传来,凌秋望去,一个四五岁左右的小男孩揉着眼睛,一副刚睡醒的模样,从卧室走来。 凌秋越看越觉得这个孩子眼熟,思绪飞转,这,这孩子好像前世她救的落水小孩!说实话,距离前世,时间太久了,记忆有些模糊了,她不确定那小孩的长相。 前世就是为救一个落水的孩子,孩子最后得就了,而倒霉的自己被水草缠住了脚,溺水身亡,当有意识的时候,自己正在重新体验一次离开妈妈子宫的过程。 当时凌秋还感叹:淹死的一般是会游泳的,她真不该仗着自己会几下狗刨是就冒然救人! 所幸,老天眼还没瞎,竟让她重生了,唉~如果是让她回到小时候就好了,变成婴儿太麻烦了,不过这倒比穿到别人的身体了强,只要想想看了二十多年的脸,突然变成了另一张,每次照镜子的时候那得多惊悚,她本就胆小连恐怖片都不敢看的人,如果身体的前主人惹了什么麻烦,她还要收拾烂摊子。 相对而言,变成婴儿也很惊悚,但起码还又大把时间让她适应环境和身体,凌秋自我安慰的想。 “小月饼,看,哥哥来找你玩了!”云舒对儿子道。 小月饼抬了抬迷蒙的桃花眼,瞟了眼云枫,没理睬,没睡醒。 这时,云舒的手机响了,她接了电话后,一边换鞋子一边对云枫说:“小枫啊,你和同学好好在家玩,姑姑有点急事要出去一趟,你帮姑姑个忙,监督弟弟把作业写完啊。”说完就拿着包急急离去。 小月饼看着离开的妈妈没有像一般那样哭闹,似乎早已习以为常,皱起眉头看向云枫,又看看凌秋,思考了一番,向凌秋走过去,仰起精致粉嫩的小脸,“姐姐,我们见过面吗?你好眼熟哦,我的记性很好的,见过的人都能记住。” 凌秋心中一片惊涛骇浪,快要维持不住脸上的淡定,这,这小孩真是她前世救的那小孩!还有,这情景和《红楼梦》有些雷同啊! “没有啊,只是我第一次到你家。”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姐就挂了,没想到这小家伙还记得上辈子的恩情,姐没白救。 这一世的我成了凌秋,那同一时间,上一世的我去哪了呢?还有,这孩子记得救命之人,那也不是我现在的样子啊,还有??????一个个难以解释清楚问题纷至沓来。 “也对,姐姐这么漂亮,我见过的话,肯定记得的!”小脸上满是认真。 凌秋对这个嘴甜的小家伙很有好感,摸摸他睡得有些凌乱的头发,笑眯眯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天生对美好的东西感兴趣,自来熟的挤到凌秋身上,“我叫陈海诺,小名叫小月饼,妈妈说因为我是中秋节那天出生的,要吃月饼,所以就叫小月饼,今年五岁了。” 云枫看着小月饼和凌秋亲呢的样子郁闷道不行,这臭小子,小小年纪就重色轻友了,对我可从没这么热情过,我怎么感觉我就是多余的呢! “小月饼,该写作业了。”云枫打断一见如故的两人,没想到这家伙还挺会和女生搭讪的。 “等会再写。”小月饼想拖延。 “不行,你妈妈让我监督你写完,不然,她回来又要发脾气了。” 看着小月饼不情愿的样子,凌秋道:“小月饼,姐姐教你写,很快就写完的。” “好吧,姐姐,做完作业你再陪我玩。”小月饼眨着亮晶晶的小桃花眼对凌秋撒娇。 凌秋被这粉嫩的小萌娃萌到了,忍不住伸手在小月饼白嫩的小脸上轻轻揉了几下,嗯,手感真好! 小月饼真的很聪明,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在写,偶有几个难题在凌秋的提点下马上就会了。一个耐心教一个认真听,美丽的小萝莉和可爱的小萌娃,这画面十分美好和谐。 云枫自我感觉像局外人,悻悻的一个人去看电视了。 半个小时后,小月饼的作业完成了,凌秋陪小家伙玩了会儿,小家伙对凌秋很感兴趣,一会说,“姐姐,你的眼睛的颜色和我不一样呢,带着蓝色呢,真好看!” 没一会突然想起什么,“漂亮姐姐,我都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我的大名是凌秋,小名,我的小名挺多的,凌凌,小秋,你随便选一个吧。” “那我叫你小秋姐姐吧,我们的名字里都有个‘小’字。” 云枫不屑的瞥了一眼小月饼,臭小子,小小年纪就知道怎么和女孩搭讪了,“小月饼啊,我的小名里也有个‘小’字呢,没听见你妈妈叫我‘小枫’么?” “你听错了,妈妈叫的是‘小枫子’” “嘿,你这臭小子,竟敢叫哥哥‘小疯子’,皮痒是吧!”云枫从沙发上蹦起来,撸袖子,一副要好好教训小月饼的样子。 小月饼吓得往凌秋身后躲,怯怯的看了一眼云枫,又看着凌秋,凌秋看着小月饼的小眼神,觉得这绰号挺有趣,笑道:“疯子哥哥,您可不‘小’,就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要为难小月饼了。” “嗯嗯嗯,哥哥原谅小月饼吧。”小月饼连连点头道。 云枫对于凌秋第一次喊他“哥哥”还是比较高兴,当然是在忽略哥哥前面的两个字的前提下,他不满的看着凌秋,“叫我,云枫哥哥或阿枫哥哥都行。” 小月饼察觉云枫并没有真的生气,胆子更大了些,学着凌秋叫云枫“疯子哥哥”,云枫佯怒,要抓小月饼,小月饼拉着凌秋东躲西闪,玩得不亦乐乎,最后小月饼被云枫抓到了,云枫哈气挠小月饼的痒痒肉,小月饼被挠得笑个不停。 看着闹成一团的哥俩,凌秋觉得很温馨,也很羡慕,她和苏哲从没这样玩过,倒不是说苏哲对她不好,只是俩人之间总是隔着一些东西,苏哲对她的好也是愧疚多于兄妹之情。 凌秋看看时间,觉得苏哲差不多回家,就准备告辞。 小月饼一脸不舍,他对这个漂亮又温柔的姐姐很有好感,觉得很亲切,眨着水汪汪的桃花眼,“小秋姐姐,你明天还来陪我玩么?” 明天是星期天,凌秋还有钢琴课,凌秋抱歉道:“明天姐姐还有钢琴课,来不了。” 小月饼满脸失望,凌秋不忍看他失望的小模样,“姐姐家离你很近的,姐姐一有空就来找你玩好不好?”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三章:生活琐碎 云枫和小月饼在凌秋走后,都没了玩闹的心情,只好无聊的看电视,不过,不久,云舒就和老公陈振回来了。 云舒没看到凌秋,“咦,那个漂亮小姑娘走了么?” “什么漂亮的小姑娘?”陈振道。 “老公,就是小枫的同学,一个混血小美女,啧啧,长得真好看,看了她你就知道什么叫天使下凡了,唉,早知道我也找个外国帅哥生个美美的混血萌娃了。” 陈振挑挑眉知道自家老婆是外貌协会的,“现在后悔,晚了”。又对看电视的小月饼道:“儿子,你妈嫌弃你了,嫌你不好看了。” “才不是呢,我是班上最好看的孩子。”陈振知道自家儿子和老婆一样,也是个颜控,还特臭美,每次出门都要好好打扮一番,曾一度让他以为这孩子生错了性别。 另一边,凌秋回道家门口,按门铃,不一会儿,苏哲来开门,“怎么今天回来的这么完?” 凌秋边换鞋边说:“忘带钥匙了,就在同学家待了会儿。” “饿吗?我回来的时候路过蛋糕店,就买了一些提拉米苏,要吃吗?” “好啊,我还真有点饿了。”凌秋对苏哲每次表达的友好都报以有好的态度接受,她知道苏哲是想弥补自己的错误,而她也希望让所有的不快都随时间消散。 即使,她并不爱吃甜食。 时光如梭,就到了校庆,由于这所学校的小学和初中是在一起的,所以,小学和初中都会出节目。凌秋对节目不感兴趣,还有,全校这么多人,他们班位子又靠后的,根本看不清表演,而且前面还有许多人看不见就站起来看,凌秋就更看不见了,也更不想看了。节目不到一半,凌秋就跟老师请假,然后溜了。 第二天,凌秋就听到同学们都在讨论一个叫“萧雪霏”的初一女生,说她舞跳得怎么怎么好,是初中部公认的新一届校花之类的,凌秋就当八卦听了听,反正就是一“相貌好,学习好,家世好,才艺高”的三好一高的优秀学生,转来h市读书不久,但人气很高。凌秋自觉更这人会毫无关联,但没想到她们会因一个人而扯上联系。 校庆后,不知不觉,就到了圣诞节,平安夜那天,凌秋会在每一年的这一天准备很多一毛的还有苹果,因为听说只要找每个人要一毛钱,集齐这些钱买一个苹果吃掉,就会平安。在班里人缘颇好的她每年这个时候,就会有很多人找她要钱。 当凌秋把自己包装好的苹果的苹果送给夏至和韩佳佳的时候,两人都高兴的不得了,夏至看着包得很漂亮,还系着蝴蝶结的苹果都有些舍不得拆。 凌秋回到座位往抽屉一探,果然,一屉子的苹果,有夏至韩佳佳的,还有一些玩得好一些的同学送的,全是女生,男生对这事没女生热情。在这个敏感的年纪,那个女生或男生给异性送苹果绝对会引起各种猜测。 放学路上,凌秋见云枫和她同路,知道今天他去姑姑家,看看四周没有人,拿出一个自己包好的苹果对云枫说:“疯子,这是给小月饼的,你帮我给他。” 这段时间,凌秋遵守约定,偶尔会去看看小月饼,有时她不去,小月饼也会来找她,这段时间,凌秋就和云枫熟了不少,几人玩闹的时候就会叫云枫的绰号,当然,在学校她是不敢这么叫的。 云枫随手接过苹果,看着凌秋手上提的一袋苹果道:“喂,阿秋,你这么多苹果,送我一个吧,我饿了。” 凌秋叫云枫绰号,他只能给凌秋取土小名,每次就“阿秋阿秋”的叫,同样,在学校就会一本正经的叫“凌秋”。 “凭什么?” “看在我帮你跑腿送苹果的份上,还有,还有我帮你提苹果怎么样?” “成交。”这一袋苹果还是很有些分量的,凌秋的手早酸了。 两人默默走着,凌秋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误会云枫了,这么长时间以来,自己的生活都挺平静美好的,这家伙也不是那种爱惹是生非的人。也对,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别人生活里的配角,生活不会因为配角的加入而天翻地覆,我是匆匆过客,别人不会打破我的平静,我也无法影响别人的一生。 到家后,家里没人,叶紫和苏志成还没回,也对,每年的圣诞节是店里最忙的时候。至于苏哲,上补习班去了。苏哲这些年来变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但这倔强好强的性子没变,不甘心明明比凌秋大却读同一年级,在凌秋跳级后,他也要跳级,当然,跳级的后果就是,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学习,才能跟得上进度。 凌秋吃着苹果看着电视,听见门铃响,打开门见是苏哲,有些惊讶,“哥,今天没去上补习班?” 苏哲弯腰换着鞋子,“嗯,老师今天有点事,不上课了。” “哦。”凌秋应了一声就继续吃苹果,在苏哲洗手后,拿过一个洗好的苹果递给苏哲,“哥,吃苹果,今天是平安夜一定要吃一个。”苏哲挑食,不喜欢的水果中苹果是其中之一。 “嗯。”苏哲接过苹果,吃了几口后,看了眼凌秋,见她在专心看电视,欲言又止。 凌秋放下手上的书,看看闹钟,嗯,该去洗澡了。打开门,却见苏哲在她门外徘徊,“哥,有什么事吗?” “没事。”苏哲反射性回答,又觉不对,“哦不,有,有事,这是给你的。”苏哲磕磕巴巴说完,把东西往凌秋手上一放,就转身逃回自己的房间了,跟后面有狗追他似的。 凌秋看向手中的礼物,包得很好看,打开一看,是个水晶苹果,跟普通苹果差不多大小,晶莹剔透,精致漂亮,连叶子的的脉络都栩栩如生。凌秋很惊喜,没想到苏哲会送礼物给她,看着苏哲的房门久久无语。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四章:凌秋和苏哲的往事 凌秋还记得刚被叶紫夫妇领回家时,彼时苏哲还是个5岁的小男孩,像所有的男孩那样,活泼又调皮,叶紫和苏志成的父母都只有这么个孙子,四个老人宠着,养成了他唯我独尊的霸道脾气,真真正正的是个小皇帝。 当时,当小苏哲被父母告知多了个妹妹时,他看着粉嫩漂亮的凌秋满意的点点头,“以后你就是我妹妹了,要听我的话知道吗!” 可没过多久,苏哲就发现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妹妹,因为爸爸妈妈总会说妹妹这个好,那个棒,他要像妹妹学习,明明他才是哥哥,而那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妹妹却夺取了爸爸妈妈所有的目光,平时也总是一个人待着,不爱说话,也不陪他玩,甚至有时他主动让她陪他玩,她也拒绝,总是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什么,像个傻瓜,他才不要这样的傻瓜妹妹! 可就这样的傻瓜妈妈还对她特别好,给她买了许多新衣服和玩具,他也要买时,妈妈却说“你已经有很多玩具了,不能再买,而且,你是哥哥,哥哥要让着妹妹。” 他觉得当哥哥一点也不好玩,他不要妹妹,妹妹不好玩还会抢走属于他的一切! 之后苏哲开始欺负凌秋,各种捉弄,当时凌秋刚失去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处在自我厌弃和人生茫然期,对陌生环境小心翼翼,对生活提不起兴趣,孩子的话天真但也无知,出口无忌,有时从他们口中的话往往最伤人。 苏哲不知从那里听到些什么,在叶紫夫妻不在的时候对凌秋说“你是没人要的野种,你是扫把星,克死了你妈妈!野种,扫把星,别来抢我的爸爸妈妈!” 凌秋一遍遍告诉自己苏哲只是不懂事的小孩,却依旧没办法遏制住心里滔天的愤怒,她恶狠狠的看着苏哲,苏哲被凌秋凶恶的眼神吓住了,呐呐不敢言,突然,凌秋转身跑了出去,因为她不知道她是否会在盛怒之下打苏哲,或是掐他的脖子。 一怒之下跑出去的凌秋只觉得天大地大却没有她的容身之处,寄人篱下的生活真的很不好过,但她如今才4岁的小身体无能为力。 她突然好茫然,活着是为了什么呢?我为何而活,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是谁?是前世的李悠还是凌秋? 是李悠做了一场梦,变成了凌秋吗?那我现在一定还在梦中! 可心里的痛苦却太真实。还是凌秋做梦曾经变成李悠呢?毕竟那些曾和李悠的人和事没出现过,和李悠相关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淡了,我有时甚至怀疑我是不是李悠。 可我若不是李悠,又如何会成为现在的凌秋?凌秋只有4岁,但我知道我不是真的4岁的孩子! 现在,除了还未出现的前世父母和弟弟是可证明我曾是李悠外,我不知道如何证明李悠曾存在过。 可真的见到父母,真的看到李悠时,那么,我又是谁呢?有一个李悠存在,我就不是李悠了!如果父母身边没有李悠呢?那么李悠是没存在过,我也没法证明我是李悠了。 可笑,我已经到了连自己是谁,都要找证据让自己相信的地步吗?凌秋明白自己已经进入了思想的死胡同,强制自己深呼吸,放空自己,什么也不要想。 凌秋幽魂般在街上走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她自顾自的嘲讽的笑了,无论如何,当李悠还有个家,有个落脚的地方,有忙碌却真心关心自己的父母,而凌秋,却只能像个游魂在街上游荡,无家可归,天大地大却无处可去! 浴室里,水汽氤氲,凌秋泡在浴缸里,思绪慢慢收回,停止了回忆,她清洗着全身,肤白若凝脂,在水的浸润下,闪耀着润泽的光泽,洗到后背时,凌秋习惯性的摸摸后背上那条长长的凸起的疤痕,这条疤痕已有6年了,随着时间,疤痕淡了许多,但随着身体一起长大,像一条10厘米长的肉色的蜈蚣伏在背上。 “凌凌,洗好了吗?”门外叶紫问道。 “嗯,快好了。” “别在浴室待太长时间,容易缺氧昏倒的。” “知道了,妈妈,我马上就好。” 洗完澡,凌秋回房间,发现桌上多了两样包装精美的礼物和一张卡片,翻开卡片,上书: 凌凌,我和爸爸很喜欢你的礼物,这是我和爸爸给你挑选的礼物,希望你会喜欢。不喜欢你爸的可以,但不准不喜欢我的! 落款是“爱你的美人妈妈和帅气爸爸”,凌秋看此,笑了笑,这个活宝老妈啊!但心却觉得暖暖的。 凌秋拆开包装,叶紫送的是个弹钢琴的小女孩,只要绞紧发条,小女孩就会慢慢弹钢琴,也会有悠扬的琴声,而苏志成送的则是一本书——《名人传》。凌秋高兴地摆弄着礼物好一会儿才上床睡觉。 叶紫和苏志成并不是每年圣诞都会送孩子礼物,有时实在太忙就忙忘了,而且圣诞节也不是中国的传统节不算太重要,两夫妻只在有空闲时间的时候才会给孩子买。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五章:新年与噩耗 一 时间说快也快,说慢也慢,但它每时每刻都在流逝,转眼,经过期末考,放寒假,现在已经是新年了。 “爆竹声中一岁除”的新年是看不到了,h市今年也禁止放鞭炮了,少了鞭炮的喧闹,凌秋对此很满意。 虽然没有鞭炮声,但苏家依旧很热闹,叶紫和苏志成把双方的老人接过来过年,家里正为年夜饭忙得一团火热。 凌秋和叶家奶奶在包饺子,叶家奶奶微胖慈爱的问:“小秋啊,今年是不是又考第一名啊。” “嗯,今年和一个同学并列第一。”欧延凯那家伙今年竟然和我总分一样! “我们小秋就是聪明,书读得好,饺子也包得好。”叶家奶奶看着凌秋包好的饺子赞美道。 叶家奶奶是叶紫的妈妈,叶紫和凌羽从小就是闺蜜,所以叶家奶奶对凌羽也算熟,知道凌羽去世很是伤心,对她留下的凌秋很是怜惜。而凌秋的乖巧懂事更是让她喜爱,算是把她当做亲孙女疼爱。 当然,有人喜欢就有人讨厌,苏志成的父母苏家奶奶就很不喜欢凌秋,她觉得凌秋的父亲不详,凌羽不知道和那个外国男人生的,未婚先孕,真是太没规矩了! 保守的苏家奶奶对此很不能接受。有其母必有其女,此乃她不喜欢凌秋的原因之一,二是凌秋无父无母,母亲英年早逝,有些不祥,三是她可不希望儿子白养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还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养不熟的白眼狼!直到儿子告诉她凌秋给她儿子投资了一笔钱,帮忙度过了危机,是大恩人,她才对凌秋好了一些。 曾经,凌秋想尽快融入这个家,想法子讨好几位老人,知道叶家奶奶和苏家奶奶都喜欢黄梅戏,还特意买了碟子跟着学了一段时间,想在老人们无聊时表演给他们看,可结果是,喜欢你的人觉得你哪里都好,不喜欢的觉得你到处都演的不好,处处挑刺。 后来,凌秋也想开了,她不是钞票,没法让每个人都喜欢她,她能做的就是珍惜对她好的人。 苏家奶奶看了眼在帮忙贴春联的苏哲,这才是我的嫡亲孙子,越看越满意,我的孙子真是又聪明又努力,都跳了两次级,还懂事孝顺,知道帮他爸爸贴春联。 新年里,大年三十的餐桌上,一大桌美食冒着诱人的香气,老人们上座,然后依次坐下苏志成夫妻,最后是苏哲和凌秋。 一家人吃着年夜饭,晚辈对长辈敬酒,说着吉祥话和对新一年的期盼,热热闹闹吃完后,就是看看春晚。 这是每一年的过年模式,尽管没什么新意,可凌秋依旧会被这种“年味”的欢乐气息感染,不自觉的会生出对美好明天的期盼。 有时她也会回忆前世过年的场景,许是没有刻意去记的缘故,那些前世的记忆越来越淡薄模糊。 回忆,是写在信笺上的字迹,随着时光的流逝,一点点淡去,无论曾有过多么痛苦的过去,甚至痛苦流涕,但泪水滴落的那一刻,字迹也浸湿,模糊?????? 或许多年后,再翻开时,会微笑地看着泪痕里的字迹,已干的泪里,依旧模糊的字迹。 回忆啊!不是被时光流走,就是被泪水冲走?????? 每年的过年,凌秋都会比较忙,会有一堆好友打电话过来拜年,当然,她也要给住在美国的干妈张珞丹拜年。 张珞丹是凌羽和叶紫的好闺蜜,三人从小学就是好朋友,十几年的友情,张珞丹去美国留学后就留在当地工作了,和一个一起留学的学长结婚了,也是中国人。凌羽还是在妈妈的葬礼上第一次见她,是个个子娇小但玲珑有致的精致女人。几年的外国生活让她比一般人更开放一些,第一次见凌秋就对她又抱又亲,在妈妈的墓前和叶紫抱在一起失声痛哭。 她还和叶紫争领养权,最后还通过种种情况的分析,又问凌秋的意愿后,才肯放弃机会,但非要凌秋认她干妈,还拉出当时比凌秋还小两岁的儿子说是凌秋的未婚夫。 当时,凌秋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虽然有些吃惊,但只瞟了一眼在玩手指的小正太,就没理,继续悲伤中。 后来才知道,是凌羽、张珞丹、叶紫这三个少女时期时,没事就爱对未来乱想和做梦,说到孩子,老二张珞丹就曾和凌羽说,将来如果两人的孩子是异性就结为夫妻。 叶紫也想和姐姐们订个娃娃亲,却被张珞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说:“从面相上看,你应该属于晚婚类型,老大是早婚早恋型的,但你有宜男相,而且破处的时候不会太疼。” “真的吗?”少女时期的叶紫有着点天然呆,又是老幺,身为老二的张珞丹总爱逗她。 “行了,别充当神棍了,别骗我们单纯的小叶子。”凌羽道。 结果,老幺是最先结婚的,孩子也最大,反而老二的孩子最小,而老大,早恋有,却没结婚。 “干妈,新年快乐!祝你新年万事如意,生活幸福甜蜜??????”凌秋一口气把所有的祝福说完。 电话那头,一个穿着米色高领毛衣,搭配大红色围巾的张珞丹笑道:“行啊,肺活量见长啊!这嘴皮子溜的,都赶上说相声的了,所有好词都被你说完了,干妈只能说youtoo了。过几天干妈就去看你,小叶子有什么对你不好的地方,平时积累的冤屈好好想想,到时候干妈给你报仇??????” 凌秋好没听完就被一旁的叶紫抢过去了,她实在是听不下去,拿过电话就和二姐打起口水仗。凌秋对此表示淡定,这两女人时不时要“煲电话粥”,一聊半个小时,有时是开解对方,有时是发生分歧开始吵嘴,但没过多长时间又好了,至于国际长途的电话费,话费都交不起的男人还嫁毛啊,话费都交不起,姐白混这么多年啊!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这三姐妹能玩的这么好就是某些方面是同一类人,所以才能做十几年的朋友,这种感情让凌秋十分羡慕。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六章:新年与噩耗 二 说了好一会之后,叶紫又把电话给凌秋,“秦琰要和你说话。” “喂,凌凌姐姐,新年快乐!”然后,电话挂了。 凌秋知道秦琰这孩子又害羞了,看来开放的美国对这孩子没什么影响。凌秋对秦琰的第一印象不深,后来,每年张珞丹回来看她,顺带着小秦琰,两人相处了几天才知道这是个内向俊秀的小男孩,很安静,也很乖巧,爱脸红。 秦琰虽然内向,但内心世界很丰富,一般人很难得到他的认同,凌秋是在秦琰被俩个小孩欺负的时候挺身而出,然后才得到认同的。凌秋记得当时她安慰这个小祖宗半天,又是哄又是逗,费了好大的劲才哄好了,然后,不久,秦琰就成了凌秋的小尾巴。 当时,张珞丹还笑道:“儿子,好样的,这么早就知道守着老婆了!” 叶紫对此无语,她也想给儿子定下这么好的儿媳妇,可谁叫二姐抢先一步呢?嘴皮子上的功夫她从来比不过二姐,还有谁叫她这么尊“老”爱幼呢! 凌秋拿起电话又给潘爷爷拜年,潘爷爷是外公凌云的左膀右臂,也是他的战友。当年,凌云当完兵回家后,决定下海经商,混了几年有所成绩后回来办厂,碰上因腿上有伤而待业在家的潘爷爷,潘爷爷的腿有点跛,但他的确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外公就请他来帮忙。他与外公有过命的交情,外公很相信他,甚至在病重的时候把自己的遗愿和安排都交由潘爷爷处理。 凌秋对潘爷爷还是比较相信的,因为她相信外公的眼光,还有如果潘爷爷觊觎他家的东西的话,就不会在爷爷病重的时候听从他所有的安排,包括强制妈妈去检查身体。 凌秋说了一些拜年的吉祥话,潘爷爷虽然60多了,声音依旧洪亮,听后笑呵呵的和凌秋说了些祝福的话,叮咛道:“过完年要去检查身体知道吗,嗯,还是叫叶紫过来吧,我跟她说······” 叶紫拿着电话对潘爷爷不住的点头,“好的,我会的,行行行,我一定严格执行······” 大年初二,张珞丹就带着秦琰和丈夫秦墨一起来拜年了。秦墨是个话不多却能句句一针见血的人,单论长相,没有苏志成帅,但气场却不比他低。 张珞丹看到凌秋就开心的又搂又亲,“凌凌啊,想死干妈了!” “呸呸呸,大过年的,什么死不死的。”叶紫嗔怪道。 “干妈,我也好想你呀。”两人还没来得及好好互诉衷肠,干妈得先去给长辈们拜年了。 凌秋看着被叶紫要求用英语和汉语拜年的秦琰,这家伙长高了不少,也肥了不少。 叶紫看着秦琰说出和凌秋同样的看法,“秦琰,高了不少,也胖了不少,你给小家伙吃了什么啊!” 张珞丹无奈道:“我和秦墨都忙,就把孩子放在寄宿学校,每个周末才回来一趟,美国的快餐偏多,高热量高脂肪,唉,学校的孩子都这样,他们吃快餐吃习惯了。” “这可不行,怎么能让小孩子天天吃垃圾食品,你这妈当的,也太不称职了!” “我知道了,您别急着批斗我了,我打算让秦琰换学校,我每天尽量抽时间回来给他做一顿饭。” 凌秋看着变得肥嘟嘟的秦琰,秦琰还是和以前一样害羞,凌秋一逗他就脸红,果然,她还是比较喜欢乖巧的孩子。 苏哲看着凌秋和秦琰玩在一起,心里有点不爽,真不明白,这个动不动就脸红,像个娘们的小胖墩有什么好的!苏哲心里十分郁闷,“嘿,小胖墩,哥哥带你去玩吧。” 凌秋对苏哲这种给人乱取绰号的行为无视,这熊孩子的本性又露出来了,“秦琰,跟姐姐出去玩。” “嗯,姐姐。”秦琰欣然答应,他很讨厌说他是胖墩的家伙,这个人从第一次见面就讨厌。还有,我真的很胖吗,凌秋姐姐会不会介意? “姐姐,我是不是真的很胖?”秦琰怯怯道,脸因肥了不少,眼睛变小了不少,没有以前水汪汪的大眼了。 “这个,呃,只要你现在控制饮食,还是会恢复成原来的帅哥模样的。”凌秋不忍心说假话,决定还是以鼓励为主。 “你的意思还是我变胖变丑了!”秦琰满脸受伤的控诉道,仿佛再骂一个负心汉。 “不是的,小琰还是很可爱的······”凌秋手足无措的解释道,但秦琰不等她说完就跑了。 凌秋叹了口气,唉,这种孩子乖巧归乖巧,但非常敏感,现在估计又开始自卑了,累啊,老天,你就不能弄个正常孩子在她身边么,可千万别让这几年长成正常的苏哲又熊回去了!不然,我已经可以预见我悲催的新年生活了! 冬日的阳光有些稀薄,h市的冬天一向阴冷。 张珞丹和叶紫两家人带着凌秋站在凌羽的墓前,本应阴冷的墓地一下子有些拥挤。一般祭祀去世的人应该在过年前,但叶紫两姐妹约好要每年一起去看凌秋,今年张珞丹有些忙,就完了些。 凌秋看着妈妈墓前放着的桔梗花和玛格丽特,有些蔫了的花瓣显示着送花的主人已经离开很久了。 这种情况凌秋遇到过几次,凌秋还特意去查了这两种花的话语,桔梗花是真诚不变的爱,无望的爱。 还有传说桔梗花开代表幸福降临,可是有的人能抓住幸福,有的人却注定与它无缘,抓不住它,也留不住花,所以桔梗有这双层含义——永恒的爱和无望的爱。 至于玛格丽特,含义很多,她只记得几个,有暗恋,期待的爱,还有“延命菊”。 凌秋猜可能是妈妈的那个爱慕者送的,毕竟听叶紫妈妈说,妈妈在读书时收到过不少情书,三人经常把各自收到的情书拿出,然后拿对方的情书故作深情,油腔怪调的念,最后三人笑作一团。 凌秋跪下来看着凌秋笑颜如花的照片,心里有些难受,眼睛涩涩的,但和开始的那几年相比,已经好了很多。 拜祭完凌羽,气氛一时还有些低落,众人默默无语。 到了晚上,夏至给她打了给电话,说严老师去世了,凌秋当时大吃一惊,没想到严老师尽然连新年都没撑过去! 原来,严老师早在过年的前几天就病逝了,但这是在过年期间,也不好大办或者叫人来祭拜,不然,这不是触人霉头嘛,所以,一切事宜都低调简单办理。 凌秋虽不太喜欢严老师的毒舌,但想到因为她的严格,他们班比别的班纪律好,成绩好,而且,严老师对她还算不错,心里又难过起来。 接着,夏至又丢下一枚炸弹——宋老师是严老师的女儿。 凌秋大惊,这两人一点也不像,尤其是脾气,但是为什么宋老师会接母亲的班呢?估计里面又有一些故事,但凌秋对别人的隐私和故事没有八卦的心情。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七章:遇故人 ,被拐的经历 一 今年的新年过的有些抑郁,祭奠完凌羽后,张珞丹一家就回去了,好在有小月饼是不是来串门,这家伙就是个开心果,凌秋的心情因为他好了不少。 现在,凌秋被小月饼拉到他家做客,和云枫看着小家伙耍宝,看着小豆丁模仿电视里的人,那卖萌的样子,可爱到不行。 小月饼,穿着牛皮短靴,黑色呢绒大衣,搭配着红色围巾,一生行头洋气又讲究,凌秋和小月饼熟悉了以后才明白,世界上居然还有如此在意形象,如此臭屁的小孩,每天出门必须打扮一番,什么衣服搭配什么鞋子,竟然比她一个女生还讲究。 通过她认识了叶紫妈妈,知道叶紫是设计师后,一口一个“叶阿姨”叫得腻死人,终于哄得叶紫答应帮他私人定制一套新年衣服。 云枫看着卖萌的表弟,这家伙就会在长辈和女生面前装可爱,再看看凌秋,人家完全没注意自己,就看着小月饼耍宝笑个不停。她笑起来还挺好看的,眼睛弯成月牙,流光潋滟,白皙的皮肤晕染着因笑而引起的红晕,笑起的红唇上扬出美丽的弧度,露出8颗整齐的白齿,少了平时不易察觉的成熟淡漠,多了些娇俏可人。 凌秋感觉有人在看自己,转头看去,云枫立刻做贼心虚的低下。 突然,凌秋好像捕捉到了什么。两次质问,一次问她为什么笑,一次是问她为何讨厌他,每次坐车都会有口香糖,他好像很在意她对他的看法,还有,她总感觉后面好像有一道目光是不是会注意她,但当她回头时却又什么都没发现,这一切汇聚到一起,她隐约有些明白了,可是,这家伙未免有些太早熟了吧! 她前世这么大时还是个啥都不懂的小屁孩,情窦初开这事离她早着呢!她被大学室友评为感情方面迟钝的人,那时大家都在说自己曾经的初恋,凌秋没经历过初恋,说了高中时有好感谈得来的同桌之间的一些事,说完后,室友惊呼“你没感觉出来么,那男生喜欢你啊!” “不会吧,我没觉得啊!” “那是你感情迟钝,如果是我们就不会这样。”众室友点头。 如今,凌秋想自己终于聪敏了一回,可该怎么解决呢?这是个难题啊!她可没这方面的经验,直接告诉人家别喜欢我,云枫那家伙如果说“你少自作多情,你哪只耳朵听到我说喜欢你了”,多尴尬!那等到他告白吧,他一天没告白我就当不知道,嗯,就这样! 凌秋才做下重大决定,云舒就带着一位美女和少年进来了,美女保养得宜,看起来三十出头,五官秾丽,身姿高挑,一身贵气,那种贵气倒不是说着装多么高档昂贵,而是,怎么说呢,用花来比喻,云舒就是白色木篱笆上开得热烈的蔷薇,亮眼,如火如荼,而这位美女就是富贵牡丹,从小就尽心养护出来的,骨子里的贵气。 而那少年和贵气美女长相有几分相似,但气质清隽,身姿挺拔如同修竹,如果换上白衣估计会有几分谪仙人的感觉。 凌秋抬起头,看见云舒带进来的两人,觉得眼熟,接着大惊,“怎么是你!?” “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小丫头,我们还挺有缘的。”贵气美女挑眉对凌秋说。 “雅韵姐,你和小秋认识?”云舒惊讶道。 “我们还真有一面之缘,说来已经过了6年了呢,如果不是这小丫头张得让人印象深刻,还有事情挺,奇葩,我还真快忘了。” 凌秋赞同陆雅韵的话,她也是因为这位阿姨的气质容貌太过出色所以才能在那件事情过了6年之久还能这么快想起她。 “快说说,到底是什么事啊?”云舒被勾起了好奇心。 陆雅韵开始讲她和凌秋见面的经过,而事情的始末只有凌秋自己清楚。 那次是苏哲骂她是“野种”和“扫把星”,她生气跑出来的时候,当时,她一个人在街上乱逛,迷茫无助,不知自己是谁,不知道该往何处去,她是路痴,走着走着就迷路了。 这时,一个长相普通,打扮普通,丢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女人走过来,笑得温和,“小朋友,别哭,是不是迷路了,和阿姨走吧,阿姨带你回家。” 人在脆弱的时候容易相信别人,凌秋当时脑子被门挤了,真以为就是个热心肠的阿姨好心送她回家。 可走着走着,凌秋发现不对劲,这个阿姨根本不问她的家在哪,而是牵着她一直往某个地方走。 她突然意识到什么,坏了,遇到人贩子了! 凌秋开始着急,怎么办?现在开始逃跑,以她的小身体肯定跑不过人贩子,还会引起人贩子的戒心,但如果被带到同伙那里,估计就更难逃了!该怎么办!? 越是危险时刻,越要冷静,凌秋内心煎熬,脸上却不敢露出一丝端倪,办法往往都是逼出来的。 “阿姨我想上厕所。”凌秋眨着清澈的大眼道。 “忍一会儿,马上就到了。” “可是,阿姨我忍不住了。”说着,抽抽噎噎就要哭。 人贩子忍下心中的不耐烦,要不是看这小丫头张得好,能卖不少钱,她早就一巴掌抽过去了。 公厕里,凌秋坐在马桶上,“阿姨,我要拉粑粑,你去帮我买点卫生纸好吗?” “喏,给你。”卫生间门下伸出一只手,手里拿着一包餐巾纸。这纸还是她上午和同伙在餐馆吃完后拿来的,她多拿了一包,刚好派上用场。 怎么办呢?此计不通,只得再换一计,“阿,阿姨,我,好像有点拉肚子了,您去给我买点止泻药吧。”凌秋故作虚弱的说。 “你先出来,阿姨带你去买。” “可是,我还在拉,你先去买吧,我在这等你。” “药哪能乱吃,我先带你去看医生,医生给你看过之后才能吃药,乖,你先出来。”人贩子只觉得耐心快要用光,这孩子是不是察觉到什么了,不可能,这么小的孩子,知道什么。 看来骗不过去了,只能试试利诱了,“阿姨,你真是个好人,等你把我送到家,我一定让我妈妈给你好多钱,我家很有钱的。” 人贩子没说话,似乎在考虑。 凌秋心里很忐忑,这么大的公厕怎么就没人来上厕所呢?也对,这都天黑了,厕所的人要少很多。老天爷,上帝,如来佛祖,您老人家不会这么快就收回我的小命吧,要收回也行,能不能不要让我受人贩子的折磨和摧残,让我直接去见妈妈! ------题外话------ 各位读者大人,小悦会尽量每天三更的,请各位多多支持哦!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八章:遇故人 ,被拐的经历 二 上帝也许不忍凌秋这么悲催,才死了妈,又即将落入人贩子手中,所以,凌秋听见高跟鞋在地上发出清脆的“蹬蹬”声,只觉得如闻仙乐,这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好了没有,快点!”人贩子怕被发现,开始催促,通过刚才的思考,她敢肯定,那小丫头片子发现她是人贩子了,这丫头贼精,送她回去还能拿到钱?肯定会被抓到局子里! “哦,快了,就好了。”凌秋应着,却在等待时机,要人救命也要等人家解决好三急不是,等到听见马桶的抽水声,推门声,接着是依旧美妙的高跟鞋的声音。 “一步,两步······”或许遗传了母亲的音乐天赋,凌秋对声音很敏感,听着高跟鞋声音的由远到近,由弱到强,瞄准时机,推开门,抱住穿高跟鞋女子的大腿,“阿姨,救我!”凌秋喊得凄厉,吓了那女子一跳。 陆雅韵低头,看是一个粉雕玉琢的混血小姑娘,眼睛红红的,死死抱着她的大腿不肯放,带着哭腔,“阿姨,请你救救我,我不要被人贩子卖掉。” 人贩子心慌,上前去拉凌秋,“走,别淘气,跟妈妈回家。” 凌秋死活不放,“你才不是我妈妈!你是坏人!”凌秋急道,“阿姨,你看,我们长得像母女吗?” 陆雅韵看看一脸委屈的混血小萝莉,再看看有些慌乱的普通女人,的确不像,从外形着装到气质,一点都不像。 “美女,这是我家孩子,我说错了,我是孩子的大姨。” “不是,我根本没有大姨,你就是人贩子,你想拐走小孩!”凌秋慌,一股脑都说出来了。 陆雅韵相信凌秋的话,准备打110报警,人贩子见此,立刻慌忙逃离厕所。 陆雅韵怕那人贩子会带同伙过来,带着凌秋马上转移了阵地。 陆雅韵带着凌秋来到一个小餐馆,一路上,凌秋都有些忐忑,生怕才出狼窝又进虎穴,这女的长得这么好看,穿着打扮都不凡,不像是缺钱的主,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她是不是高级一点的人贩子呢?凌秋有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来到小餐馆,看着坐在餐桌边的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凌秋的一下子沉到海底,老天!难道真的又是一个人贩子,还已经成功拐走了一个!?凌秋的脚有些软了,她的体力和精神有些透支了,心里快绝望了! “儿子,吃饱了吗?”陆雅韵问。 “嗯,饱了。妈,你怎么捡一个小孩回来了?”陆修远皱起好看的眉头问道。 凌秋听到对话完全松了一口气,原来是母子,仔细看看,那小男孩五官和那个美女又几分相似,清隽俊秀,没想到这位美女看起来这么年轻竟然有这么大的儿子!一个美若牡丹,一个俊如修竹(当然,现在还只能算作小竹笋),真是养眼的一对母子! 陆雅韵把刚才的情况和儿子说了一遍,陆修远道:“不管怎样,我们先在还是打电话报警吧。” 凌秋发现这辣妈完全没有把他儿子当小孩,而是把他当做成年人和他商量,而这小正太说话做事周到,像个小大人,一看就是个聪敏又早熟的孩子。 陆修远看着凌秋,“你叫什么名字?” “凌秋。” “你父母呢?” “我妈妈去世了。”凌秋低低说道。 “爸爸呢?” “我,我不知道。” “那你住在哪?” 凌秋不记得叶紫的地址,就说了原来和妈妈凌羽住的地址。 陆修远还想问,凌秋的肚子却响了,凌秋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她从中午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了,之前精神高度紧张没觉得,现在才觉得好饿。 “饿了吧,我再点几个菜。”陆雅韵怜惜的看着凌秋柔声说。 “不用不用,美女阿姨,你救了我一命我都还没来得及谢谢您,怎么能还让你破费,还有这么多菜够我吃了。” 陆雅韵被叫了一句“美女阿姨”挺高兴的,“哪能让你吃我们剩下的菜,服务员,再炒几个菜。” 在凌秋的一再要求下,减了不少,只有两个菜,很简单的两道,西红柿炒鸡蛋和土豆丝,但凌秋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尽量矜持的吃,没办法,这是凌羽从小对她要求的,如果没人,凌秋还能不要形象,但在这样一对母子面前,她都不好意思狼吞虎咽,她虽看似矜持,但吃的速度可一点都不慢。 包餐一顿后,等了一会儿,警察才赶到,做了笔录后,由于没造成什么损失和不好的后果,就不想管了,最后还是陆雅韵开车送凌秋回家。 车子在一个郊区停下,下车后,凌秋看着着这栋田园风格的平房,觉得温暖又熟悉,心仿佛找到了归宿。 “凌凌,太晚了,我该回去了,以后出门要小心,一定让大人带着才能出去知道吗!”陆雅韵看看手表,已经11点了,便弯腰对凌秋说道。 “嗯,我记住了,陆阿姨,这么晚了,要不你和哥哥就住我家吧!”陆雅韵的话让凌秋觉得温暖,便说道。 “不了,明天哥哥还要上学,住在你这里不方便,还有,小孩子不能随便和陌生人说话,也不能随便让陌生人进家里,记住了!”陆雅严肃道。 凌秋再三保证后,陆雅韵才开车回家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九章:我要小媳妇 凌秋的思绪收回,坐在旁边看着陆雅韵说着过往的种种,陆雅韵说完后,对凌秋说:“凌凌,后来,我又去过几次你住的地方找你,却发现没人,当时怀疑你说地址是骗我的,心里难受了好久呢!” 凌秋惊讶道:“陆阿姨,你去找过我!?找我有什么事吗?” “你不是说你妈妈已经去······我想带你到我家。”陆雅韵想到身边还有很多人,话到一半就咽下去了。 凌秋明白有些事情大家迟早会知道的,其实现在就有不少端倪够大家猜测了,如:她虽叫叶紫和苏志成妈妈爸爸,但和两人不同姓,而且长得一点都不像,两人都是中国人,而自己却有一半外国血统等等让人疑惑的地方。 凌秋平静的说出了妈妈去世后,被妈妈的闺蜜叶紫领养的事,“阿姨,那天你回家后,天刚刚亮叶紫妈妈找来,他们找了我一夜,然后我就和她们回去了。” 凌秋还记得当时看见叶紫时,她双眼布满血丝,看见她就一把紧紧的抱住她,甚至第一次出手打了她的屁屁,嘶哑的声音带着哭腔,“你这孩子,你想回来不知道和我说一声吗!?大半夜玩失踪,你知道我们有多担心吗?!我知道你想妈妈,知道你难受,可你也不能这样一声不吭的就跑了······” 那是凌秋第一次对叶紫产生了愧疚之情,此后叶紫依旧对她很好,在不知不觉中凌秋慢慢习惯这个新妈妈,也接受了这份没有血缘的母爱。 而众人听后,气氛静默,对凌秋有些怜惜和心疼。云枫看着凌秋,觉得心里闷闷的,有丝淡淡的疼,他没想到看起来这么优秀的凌秋会有这么坎坷的过去,还有,这丫头路痴到这地步,出门太不安全了,以后他得好好看着她! 陆修远用余光瞄着凌秋,这丫头倒是比初见时长高了不少,原来粉嘟嘟的小脸张开了些,愈发精致了,自家老妈就是见这小姑娘长得漂亮又“萌”又懂事才念念不忘,甚至想收养,更过分的还调侃他说什么给他做童养媳。 凌秋见气氛凝重,有意换个话题,打破凝重的气氛,“陆阿姨,你和云舒阿姨怎么认识的?” “我们从小一个大院的,算得上青梅竹马了。” “青梅竹马是称呼小时候玩在一起的男女,同性的应该称为‘总角之交’的。”云枫这阵子语文学得不错,有意在喜欢的女生和从小就被长辈们视为他榜样的陆修远面前卖弄道。 “哎呦,小枫啊,语文学得不错啊!”陆雅韵挑眉道。 “哪里哪里,略懂皮毛。”云枫谦虚道。 气氛一下子轻松起来了。凌秋后来也知道了陆雅韵的长相和名字与她小时候极不相符,小时候的陆雅韵就是个孩子王,带着云舒和一群小女生和男生们对着干,连当时男生里最大的孩子——云枫的爸爸,云斌也没法搞定这丫头。 “陆阿姨,我们还真有缘分,没想到竟然会在6年后再次重逢!”凌秋高兴道,墨蓝的大眼笑得弯弯的,流光溢彩。 陆雅韵看得心里一动,当不了女儿,可以当媳妇啊!“凌凌啊,阿姨和哥哥对你有救命之恩,电视不是常说‘救命之恩,无以回报,以身相许吗’,要不,你就给我儿子当媳妇吧,我儿子张得帅,成绩好,无不良嗜好,诚实可靠······” 凌秋被陆雅韵的话惊呆了,而陆修远也被自家老妈的话弄得很不好意思,他这极品老妈呀,难道还担心自己会找不到老婆!他此时很想缩小自己的存在感,或者从门边溜走,但最终他选择重重咳嗽一声,打断老妈的话。 陆雅韵没理儿子,只瞟了一眼,“你这小子,从小就对所有事冷淡,妈不先给你预定好,将来你想挑都没好的给你调,不知道现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吗?而且,凌凌这么聪明漂亮懂事乖巧的女孩到哪找啊!?如果将来你们生个孩子,肯定是个超萌超漂亮的孩子!” 众人听后皆汗,这也想得太远了吧!凌秋和陆修远觉得尴尬一片,头顶好像有一群乌鸦飞过,彼此望了一眼,然后都尴尬一笑,还真有些默契十足的感觉。 云枫心里十分不舒服,在看着凌秋和陆修远相视一笑,只觉得十分刺眼,这个陆修远从小就处处优秀,是大院里所有孩子的榜样,每次他调皮了或是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总是会被拿来比较,“你看,修远哥哥多优秀,你看看你,你怎么就····”陆修远就是那个总是让家长夸奖不已,而自己厌恶的“别人家的孩子”。 小月饼对陆雅韵的话听得十分认真,偶尔点头赞同,仰头对云舒说:“妈妈,我也要媳妇,就要小秋姐姐这样的漂亮又聪明的媳妇!” 小月饼语出惊人,众人见他小豆丁的样子却偏偏一本正经要媳妇的“萌”样,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陆雅韵还抱住小月饼狠狠亲了好几口。 大笑之后,凌秋觉得之前的尴尬感倒是消退了不少,不想陆雅韵不放过凌秋,“凌凌啊,你这行情很好啊!”又转头对自家儿子,“儿子,你可得抓紧啊!现在你就多了个小情敌了,以后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个情敌呢。” 陆修远无奈道:“妈,你别开玩笑了,凌秋会很尴尬带的。” “哟,不错啊,一向对任何事不上心的家伙知道顾忌人家尴尬了。”陆雅韵享受的看着自家儿子难得一见的无奈和尴尬的样子。 陆修远决定调整好情绪闭嘴,他知道自家老妈这个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作弄别人之上,对付她,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回应,当自己是木头人,她说什么都不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章:流言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凌秋感叹着时光匆匆,过年后,新学期就开始了,月考、模拟考、期中考,各种纷至沓来的考试几乎贯穿了六年级的下学期。 但凌秋和这一小组的同学倒是没太大的压力,好歹凌秋前世上过大学的,虽然她理科不行,但小学的课程还能应付,每次的名次在前三名之内,对此她很满意,她不想自己为了个每次得第一太累,也应该让别人感受一下荣誉。 现在有些后悔跳级了,当初是受不了自己一大把年纪了,还学小学一二年级的幼稚课程才跳级的,到了三年级后,她就没敢跳,一是受上次跳级影响,不想顶上天才的光环给苏哲太大压力,二是越到后面课程越难,有时候一道六年级的奥术题她这个上过大学的人都不一定会做,她该用心好好打好基础。 欧延凯算是典型的理科天才,文科算是凑合,好在和动不动就走神的凌秋比,更勤奋。凌秋有时又不会做的奥术题都会去找他,一来二往的,欧延凯也放开了,有不会的语文题也会去问凌秋。 至于云枫,复读了一年,而且本就聪敏的他这些对他来说不算难,为了引起凌秋的注意,他比平时用功很多,甚至有几次月考得第一名。 有这三个班上成绩最好的在一个组,近朱者赤,林放、夏至还有韩佳佳程毅君兄弟两都学得不错,直升初中部是没问题的。 欧延凯性格比较孤僻很少和什么人来往,凌秋算是唯一和他说得上话的女生,而云枫和凌秋坐得近,是一个小组,他还有事没事的喜欢往凌秋那边凑,尤其是现在——凌秋和欧延凯条论问题时。 然后,插上几句话说自己的观点,自然地让两人把注意力放到他的身上,不做痕迹的插入两人之间,一副哥俩好的搂着欧延凯的肩膀,不动声色的拉开了凌秋和欧延凯的距离,拉近了凌秋和自己的距离。 有班上成绩最好的两个男生和凌秋独独对凌秋亲近,班上许多女生对凌秋真是羡慕嫉妒恨,好在人缘不错,大部分女生也就羡慕羡慕罢了,但有的人却看凌秋不爽了。 赵美美就是那个嫉妒到不行的女生,张得娇美,成绩不错,家庭富裕,这样的女孩难免有些骄纵和凌秋相处还行,她是因为爸爸来h市做生意,就在市一小读六年级,她在曾经的学校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但在这里却算不上什么,心里有着极大地落差。 原本的光环消失,陌生的环境,学业压力,还有自己偷偷喜欢的男生和自己嫉妒的女生言笑晏晏,各种压力和自弃情绪扑面而来,赵美美看了凌秋一眼,带着嘲讽的语气,“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光明正大的脚踩两条船!” 赵美美的声线略带尖细,只有部分人听到了,凌秋当然也听到了,但人家没指名道姓,而且她不想和班里的同学闹矛盾,让别人看热闹,索性当没听到。 但是,凌秋却在厕所里听到了自己的八卦,刚解手完准备开门,却听到洗手台那边传来一句话,“我听说凌秋是私生女!”女生甲带着八卦的兴奋道。 凌秋开门的手僵住,放下。 “不会吧,凌秋竟然是私生女,有证据么?”女生乙惊讶。 “我起初也不信,可赵美美给我分析了一番,种种迹象都表明了,你看,家长会上她和他爸爸不是一个姓,和叶阿姨也不同姓,听说是她爸爸和一外国女人生的,你看她样子也像。” “嗯,这确实,可叶阿姨能容忍自己老公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么?”女生乙疑惑。 “所以啊,凌秋就不能和她爸爸同姓,得换个姓名说是好友的孩子或是别的借口啊。”女生甲理所当然道。 “嗯嗯,有道理!没想到凌秋竟然是小三的孩子,叶阿姨还被蒙在鼓里,热心的帮小三养孩子,真可怜!” “我听赵美美说,外国女人特别开放,而凌秋也学她妈会勾男生,我们班有许多男生喜欢她,别的不说,就说我们班成绩最好的,张得最帅的云枫和欧延凯······” 凌秋握紧拳头,忍住快要爆发的怒气,又听见外边传来跑题的窃窃交谈。 “我觉得云枫云老大最帅,多有领导范,但笑起来又阳光帅气。”女生甲陶醉道。 “还是欧延凯比较帅,我喜欢的清俊冷漠型,而且人家是理科天才,有内涵,这样的男生专情,虽然对女生不假辞色,但一旦爱上某个人就是矢志不渝!”女生乙道。 “嘿,你们刚才说凌秋是私生女是真的吗!离太远没听清。”某解手完的又一八卦女生道。 凌秋叹了口气,女厕所是流言的最佳生产地,这句话一点没错!看来想等这群八卦女出去在走是不太可能的,本想避免这场尴尬,现在只有厚着脸皮出去了,出去后,她得好好找赵美美“谈谈”,她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处事原则,但是,看来这第一次的不计较成了纵容了! 凌秋打开门,走到洗手台洗完手,没看那三个女生一眼,然后,走了。 而那三个女生在见到刚才被她们八卦的主角出现后,吓得一下子闭上了嘴巴,尴尬不已。 到了教室,凌秋走到赵美美面前,冷冷道:“赵美美,和我出去,一下我有话和你说。” 赵美美有点心慌,该不会是听到什么了吧!她想干嘛?把我一个人叫出去,教训我吗!?“你有什么事就这里说。” “有些事还是私下里说清楚比较好。”凌秋冷着脸道,她一向不会用这样的臭的脸色和人说话,这一板脸就显得有点可怕。 赵美美本就心慌,现在更是慌不择言,以提高自己的气势,“怎么,怕你私生女的身份曝光!”她最讨厌小三和私生女了,妈妈说爸爸就在外面养了小三,还生了个私生女!她们抢走了我的爸爸! 凌秋握紧拳头,眼睛因愤怒微微眯起来,“你嘴巴最好给我放干净点!” “怎么,怕人知道!你妈是不要脸的小三,你也······” 赵美美话还没说完,“啪”的一声巨响,凌秋一个巴掌狠狠地扇过去,她气的眼睛都红了。 现场一片寂静,赵美美被那巴掌打懵了,反应过来后,气得不行,准备还凌秋一巴掌,被不远处的夏至一把拉住,“赵美美,闭上你的臭嘴!” 赵美美越发不甘,破口大骂,“你就是私生女,你妈是狐狸精,你也到处勾引男生······” 凌秋想上前再给赵美美一巴掌,却被劝架的同学拉住。两人拼命挣扎,快要扭打在一起,却同学拉住,还有起哄的,看热闹的,总之,教室乱成一锅粥,云枫欧延凯等人走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状况。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一章:倾听者欧延凯 事情闹到最后,老师出动了,然后把两个人进行批评教育,互相道歉等等,凌秋不想麻烦忙碌的叶紫夫妇,主动先道了歉,一切算是暂时解决了,但关于凌秋是私生女的流言却满天飞?????? 六月的傍晚,空气降了些温度,但依旧带着些植物被炙烤后的夏日香气。 凌秋一人走在操场附近的小山坡上,经过宋老师的教育后已经放学了,山坡上的小亭没有人,她可以一个人静一静,今天她太生气了。 深吸气,深呼气,再深吸气,深呼气,如此反复几次后,凌秋觉得好了一些,只是心里还残存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难受情绪。 “凌秋,你,没事吧?我不相信那些流言。”欧延凯不善表达,不知道如何安慰凌秋。 “放心吧,我没事,只是想放松一下,人生不如意的事十有八九,最难过的时期我都已经渡,还有什么坎儿过不去呢!” 凌秋扯出一丝微笑说着,她回答着欧延凯的蹩脚安慰,更是自己安慰自己。 “唉,我的修炼还没到家,没忍住,给了那女的一巴掌,不过,我不后悔,触碰了我的底线,不管是谁我会让她尝尝我的厉害!那一巴掌,真是爽!” 凌秋不管也不看欧延凯,一个人自顾说着,因为她心里的另一个自己告诉她此时需要倾诉和发泄,需要一个听众,需要用充满正能量的声音和语言去鼓励自己,自己给自己力量和阳光! “欧延凯,你知道么,你和曾经的我很相似,一样孤僻忧郁,那时我因为妈妈去世了,一下子懵了,她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开始想我为什么而活呢?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为自己么?可活着对我来说没有太大的意义,没有目标没有期待,我活着和孤魂野鬼差不多!” 欧延凯内心巨震,凌秋竟然有这种经历!心中莫明的泛出疼痛,他也有过类似的经历,父亲去世时,他也经历过这样的痛苦,可他比凌秋幸运,他还有妈妈和姐姐。 他们没注意到的,在樟树后的云枫静静听着,好看的眉头紧锁,看着前面的两人,原来一直看起来淡然的凌秋经历过这种痛苦!他想起那天在姑姑家,凌秋平静的说自己的身世的时刻,那时,她的心是否和表面上一样平静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后,我渐渐明白,每个人都会又一个最终的归宿,妈妈她只是把那个时间提前了而已,她虽然离开了,却把她所能给的爱全留给了我,她给了我可靠完整的新家。” 凌秋带着微笑,“其实,仔细想想,我没有被送到孤儿院,还有家人,过着富裕的生活,我还有什么不满的呢!” 凌秋不停说着她听着自己的话,没有条理和逻辑,只是把不好的情绪发泄出来,把正能量的语言表达出来,然后认同自己的话,主动让自己积极快乐起来。 欧延凯的确是个很好的倾听者,认真的听着凌秋的每一句话,不插一句嘴,因为他明白有些伤痛凌秋虽然说出来了但真正能解决的只有自己,她只是需要发泄一下,吐吐苦水,就像妈妈有烦恼时喜欢唠叨而已。 凌秋说完后,转头看向欧延凯,“欧延凯,我觉得你是上天的宠儿,老天给你的一切足以让你将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你虽然失去了爸爸,但这些会让你学会男人的承担,而且你还有妈妈和姐姐,你现在没有钱,但老天给了你一颗将来足以创造百万财富的大脑。” 在很多年以后,当欧延凯成为一位成功人士时,他想起凌秋当日的话,心中无限感恩凌秋当日的鼓励。 当然。那是后话,此刻欧延凯被凌秋的话一言惊醒,是啊,我还拥有很多东西,家人,老天赐予我的天赋,我无需自卑! 若是和别的同龄孩子说这些,那孩子肯定会觉得凌秋的话完全不符合年龄,成熟又带着点沧桑,理他们天真烂漫的年纪很远,但欧延凯本就是早熟又天才的人,还经历过一些同龄人没经历过的苦难,到不觉得凌秋的话有什么不妥。 欧延凯笑道:“明明是我想安慰你,结果反过来,变成你这个需要被安慰来安慰我了。” “我这不是感谢你听我发了这么长时间的牢骚么,所以就安慰安慰你,当做报酬。”凌秋笑道,找人倾诉发泄一下后,心情果然好多了。 香樟树后的云枫看着相谈的两人,自嘲的笑了笑,离开了?????? 第二天,赵美美按宋老师的要求,在班上声明一切流言都是她臆造的,乱说的。凌秋发现,流言过后,班里的同学开始有意孤立赵美美,凌秋看了看夏至和韩佳佳,大概明白了一些,只是不明白怎么男生也特意孤立赵美美。凌秋自认为不是玛丽苏,做不到对讨厌的人宽宏大量。她甚至想,这样讨厌的女孩最好思想有多远她就滚多远。 结果,没几天,凌秋心想事成——赵美美就转学了。 接下来又是模拟考,同学们已经没时间关注那场流言了,个个认真学习,班里的学习氛围空前好起来,之前的那场流言仿佛也只是在凌秋的生活中激起一朵小浪花就恢复了平静。 h市的夏季炎热而漫长,暑假里,凌秋怕嗮怕热,几乎宅在家里不出门,写写作业,练练琴,无聊就看看书,看会电视。 只是暑期档不是《还珠格格》就是《西游记》,算了,就当重温童年旧梦吧! 傍晚,凌秋正练着钢琴曲《水边的阿狄丽娜》,这是凌羽最喜欢的钢琴曲之一,现在,也是她最喜欢的钢琴曲之一。 她喜欢在傍晚弹,因为她爱睡懒觉,早上起不来,正午,太热,心静不下来,只有傍晚,退去燥热和喧嚣,还带着习习凉风的时刻,她喜欢开始弹琴。 琴房里,晚风吹动窗帘,简单而悠扬的旋律从凌秋的指尖慢慢流淌出来,凌秋沉浸其中,觉得心,变得平静而好?????? 曾经,她是为了怀念而弹琴,后来才发现,她早已被钢琴深深吸引,她是因为热爱才弹。 弹完后,凌秋走到客厅,看到电话上的来电显示,潘爷爷刚才来过电话,凌秋心中奇怪,潘爷爷有什么事,便打过去,“潘爷爷,您刚才打电话的时候我在琴房,没听见,您有什么事吗?” “凌凌啊,你爸爸妈妈还没回吗?” “嗯,他们最近在准备下个季度的新款,很忙!爷爷,您有什么事就跟我说吧。” 纺织服装鞋帽业现在是h市的三大支柱产业,叶紫和苏志成创立的“温蒂”品牌在h省早已家喻户晓,虽然以后服装行业不算太景气,但从97年就开始创业的叶紫夫妻来说,挣钱的时间还很长,而且,只要他们好好经营,多招纳人才,将来中国富起来了,服装业也如雨后春笋冒出来,他们就走中高档或私人定制的路线。 “唉,就是最近公司出了些问题,股权纠纷。”潘爷爷无奈道,老战友和他一起创办的公司现在因为股权纠纷,生意每况日下,他还真有些担心和心痛,可他和凌凌现在都是小股东,无法做决定啊! 今天准备和叶紫那丫头好好谈谈,是趁着股价还没跌,先把凌羽转给凌凌名下的股份先抛售,还是借一些资金等股价跌了之后买进,他现在也很矛盾,不知道这纠纷什么时候能解决,是该抛售还是买进? 现在抛售,问题解决后,会不会亏?可不抛,等到跌了就晚了,还有如果他不想办法集资,看着老友付出大半辈子心血的公司就这样完蛋,他不甘心,九泉之下的老友也会不甘心吧!可如果他想救公司,自己的能力还不够,还差可以重用的人才。总之,前路迷茫,困难险阻重重啊! 潘爷爷没有把自己的顾虑和想法和凌秋说,他觉得,凌凌还是个孩子,这些她也不懂,说了也是给她增添烦恼,这些事应该大人来操心和做决定。 潘爷爷还真没想错,凌秋还真不懂股票和拯救公司这类大事件,她前世家境不太富裕,又年纪轻轻就死了,还真没接触过这些事,说了她也只能干着急。 “爷爷,事情严重吗?”凌秋担心道。 “有点严重,正在处理中,你放心,也不是什么大事。”潘爷爷军人的特质让他不会撒谎,但又不想凌秋太过担心。 “嗯!”凌秋听此放心不少。 两人闲聊几句后,才挂了电话。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二章:少年的青春期 夜晚,此时在b市过暑假的云枫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刚才的梦还清晰地印在大脑里,凌秋对他笑得纯真,可纯真之中又带着几分又妩媚,一遍遍轻唤着他:“云枫,枫??????” 他失去所有理智,一把紧紧抱住她,然后??????然后他情不自禁“啊——”的一声惊醒,猛地坐起,发现令他手足无措,脸红尴尬的情况,这是十几年来第一次这样。 他懊恼的低咒一声,下床去卫生间清理一番。现在,他睡意全无,心里纠结又烦恼。自己是喜欢漂亮女孩喜欢凌秋,可没想到自己心底对她有这种邪念啊!难道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如果她知道自己会做这种梦肯定会觉得我恶心,是变态!明天得去查查为什么会做这个梦,肯定有原因!云枫又乱七八糟想了一堆关于凌秋的事,接近天亮才睡着。 “你最近怎么了?”云启打完太极,穿着白色练功服对一旁的孙子云枫说。 “没事,爷爷,我很好。” “昨晚没睡好吧,无精打采的。”老爷子瞥了一眼孙子说道。 老爷子云启已经年过古稀了,但依旧精神抖擞,身子骨健朗,面色红润,一身白色练功服穿在他身上,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感觉,当然那时在不看正面,只看背影的情况下。 因为老爷子的脸棱角有些硬,一看就知道在家是说一不二,一家之主的范,眼神虽然少了年轻时的锐利迫人,平和了不少,但依旧难藏威严。 “爷爷,我真没事,就是在h市住太长时间了,一时有点适应不了,想爸爸还有姑姑一家了。”云枫头脑风暴一番,暂时只能想出这个理由。 “是吗?你在h市住了一年,回来就想你爸和姑姑睡不着,在b市住了这么多年当初去h市的时候你想我和你奶奶得想几宿啊!?”老爷子调侃孙子道,“爷爷我人老,眼神却好,有什么心事就说吧,我还可以给你出出主意。” “爷爷,我,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云枫有些不好意思第一次在爷爷面前忸怩起来。 “哦?这方面你倒是比你爸早熟。”老爷子惊讶道,然后接着说:“说吧,什么样的女孩子?” “她张得很漂亮,像人间的天使,成绩也好,还跳过级呢,班里人缘也特别好,总之,非常非常好的一个女孩!” “看来,这女孩很优秀啊!家境呢?”老爷子淡淡道。 云枫知道爷爷很在意门第,“虽然比不上我们家,但也是家境富裕,她爸爸妈妈自己开了一家很大的服装公司,妈妈还是个设计师。” “这样的家世算不上什么,小枫啊,你还小,你可得好好想想,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这么看重家世的,你妈妈就是最好的例子。” “嗯,我明白,爷爷,但是她不像妈妈,她肯定能处理好和上流太太的交际。你也知道,那个学校的大多也是有钱或有权家的子女,但她和那些人相处特别融洽。” 云枫的妈妈杨琼是个贫家女,一分钱恨不得分成两半花,张得漂亮而且性格倔强又敏感。起初,云枫的爸爸和妈妈相爱时,老爷子看着小家子气又楚楚可怜的儿媳妇不是很满意,但也同意了两人的婚事。 婚前,小两口还在爱情的甜蜜之中觉得对方什么都好,云斌觉得妻子比富家女节约,温柔,没有富家女骄纵。杨琼则觉得嫁进豪门风光,衣食无忧,况且,老公又帅又有前途还和自己很相爱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可门第之间的差异在婚后就显现出来了,矛盾也就接连而出。杨琼不擅长和那些上流社会的太太名媛交际,而那些太太名媛也嫌杨琼穷酸小气上不得台面,受到那些所谓上流人的奚落,杨琼开始不适应这样的生活,她向老公诉苦。 可云斌每天也有不少事情要做,哪有那么多时间听老婆说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官员的夫人本来就需要极佳的外交才能,在丈夫不方便出面的时候帮助丈夫,结果不但没帮到还每天对他抱怨,哭得梨花带雨,开始云斌还会细心安慰一番,但多了,就烦了。 云斌有几次就没控制住脾气就发火了,两夫妻大吵了一架。杨琼本就是敏感又倔强的性子,这样落差极大的家庭,在那些上流社会的太太名媛前面本来就自卑,但倔强的她又不容许自己低头,道歉。其实有时候服个软就成,可她还太年轻,不够圆滑,觉得她有自己的尊严,和那些富家女对着干,但一人那是一群的对手,只能被那些闲得发慌的富家女联合起来欺负。 再慢慢相处,云斌和杨琼发现,受家庭教育的影响,除了爱情,彼此的人生观价值观都不一样,随之而来的矛盾也越来越多,爱情早已被消磨,甚至透支。 杨琼明白,两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觉得这种生活越活越难受,越来越不像自己,果然,豪门太太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最后,两人还是决定离婚,当时,云枫只有一岁多,就由爷爷奶奶抚养。也许因为年级小,刚开始离开妈妈的云枫哭个不停,但过一段时间就忘了。 老爷子退休了,刚好就把全部精力放在含饴弄孙上,年轻时,没时间和儿子培养感情,现在就好好和孙子相处,弥补曾经的遗憾。所以,老爷子对云枫倾注了极大地心血,教出了一个即使父母离婚依旧阳光朝气,品行端正,坚韧热血的孩子。 老爷子看着孙子,“又不是只要能处理好交际就行,还要从个方面看,向我们这样的人家挑选妻子很重要,俗话说妻贤夫祸少,一点马虎不得,你不要看见人家姑娘漂亮就动心,到时候和你爸妈一样的结局。” 老爷子语重心长的说,又叹道:“其实,你妈妈也是个品行端正的好孩子,这也是我最后同意这门婚事的原因之一,只是,她实在不适合做我们云家的媳妇。” “爷爷,我们不是还小嘛,将来会怎么样还不知道呢,不如我和她先谈恋爱,其他的以后再说。” 云枫怕爷爷反对,想了一个折中的借口,先稳住爷爷,他有信心将来爷爷看到凌秋一定会满意。 “不行,毛主席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如果你将来没法娶这个女孩,一开始就不应该喜欢她。”自己养出来的孙子怎么会不知道他的想法,老爷子想把这段早恋扼杀在萌芽中,孩子太早涉足感情容易犯错,当年云斌近30才结的婚都是一段失败的婚姻,他可不想乖孙子也步后尘。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三章:再回H市 暑假一结束云枫就匆匆从b市赶回来,想见却又怕见到凌秋,在极其矛盾和纠结中开学。 市一小的初中部和小学部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并有一堵高墙隔开,这也是凌秋和苏哲虽然在一个学校却几乎见不到面的原因。 今年苏哲初二了,这个长期在自我磨练下的熊孩子已经成了个学霸,利用暑假和课余时间学习完自己跳级的课程,跳级后就一边巩固自己先前学的一边学现在学的,或是预习后面的知识。凌秋对这种学霸精神深感敬佩,相比之下,自己好像懒多了,没学霸精神。 客厅里,苏哲正在看电视,凌秋大为吃惊,这家伙竟然没去学习!这家伙竟然在看电视! 苏哲知道凌秋惊讶什么,看着电视淡淡道:“我今年不准备跳级,而且前面的知识已经很牢固了,学累了,想放慢步。” “嗯,也对,你是该好好享受学生时代的生活,不应该被学习占满了生活,你这样会让我很有压力的。”凌秋随意坐在沙发上说道。 “我会给你压力!?”苏哲诧异道,然后苦笑,“一直以来我都在你的压力之下。” 凌秋心想,所以我才不敢拼命学习,给自己的懒惰找到很好的借口,“那现在,怎么,没压力了?”凌秋笑道,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调侃。 苏哲几不可闻的“嗯”了一声,“我现在明白了,其实所有的压力都是我自找的。”苏哲舒服的舒展身体,“现在,我想好好放松,不想学得太累。” 下午,云枫带着小月饼来串门,几个月没见云枫,凌秋发现他突然长高了不少,皮肤也黑了不少。 “你这是从非洲回来吧?”苏哲不太喜欢老往他家跑的云枫,出言讽刺道,别以为他不知道这家伙对凌凌居心不良。 云枫本想像往常一样讽刺回去,可想到这是凌秋的哥哥,不知怎么的就憋回去了。自从做了那个梦,他就开始特别想又特别怕见到凌秋,主动向爷爷加大训练,累了就没精力胡思乱想了。 小月饼一看到凌秋就高兴的扑过去,“姐姐,热死了,我要吃冰棒,还要听你弹琴,我要一边吃冰棒一边听你弹琴。”小月饼嫌叫“小秋姐姐”太长,直接升级叫“姐姐”。 “小家伙还挺会享受啊,吃着冰棒还有‘我妹妹’给你伴奏!”苏哲特意加重“我妹妹”三个字,对这个经常到他家骗吃喝,还霸占自家妹妹,外表天使,实为恶魔的小豆丁不爽,可没办法,这家伙就会嘴甜扮可爱,凌凌还就吃他那一套,对小豆丁比对他还好! “没事,哥,刚好我要练琴,有个听众也好。”凌秋刮刮小月饼的鼻子,“说,在家吃了几个冰激凌,我都闻到你嘴里的奶油味了!” “姐姐,不要刮我的鼻子,如果鼻子被刮塌了,将来不帅了怎么办?还有,电视里演的,这是男人对女人做的动作,应该是我对姐姐做啊!”小月饼对凌秋一本正经道,却让人觉得特别卡哇伊。 心里严重不平衡的苏哲不理云枫他们,一个人上楼了,独自去发泄自己的不开心。 云枫见不得自家表弟卖萌,出卖道:“今天在家已经吃了两个冰激凌了,不准再吃了。” “可其中一根那是早上吃的。”小月饼争辩道。 “那些东西吃多了不好,冰箱里有姐姐做好的水果沙拉,健康又美味。” “只要是姐姐做的,我都喜欢吃!”小月饼笑眯眯道。 凌秋的心瞬间软得不行,往小月饼的脸上印上响亮的香吻一枚,“真乖,姐姐给你拿去。” 凌秋拿了两份,云枫见自己也有份,吃得别提多高兴,嗯,这冰镇过的水果沙拉怎么这么好吃呢! 小月饼高兴地笑了,旁边的云枫看得是羡慕嫉妒恨,这臭小子就会骗女孩子,那些女生还就吃这一套,可我就是没法像月饼那样装可爱,如果我做的话,估计还没把凌秋追到,先把自己恶心死了。 琴房里,凌秋开始练琴,云枫小月饼一大一小坐在一边吃着水果沙拉,一边看着凌秋弹琴,别提多强惬意。云枫吃得快而斯文,没过一会就吃完了,小月饼人小胃小,吃了一会儿就吃不下了,递给云枫,云枫不想吃表弟的口水,就放在一边的桌子上。 凌秋弹着弹着进入了状态,很投入。风吹动透明的窗纱,经过窗纱过虑的阳光柔和朦胧,凌秋与这样温柔朦胧的光影融在一起,仿佛身上闪耀着淡淡的光,被光轻抚过的侧脸,带着认真的神情,美得令人屏息,跳跃的手指像舞动的白蝶?????? 云枫和小月饼静静看着,目不转睛,有些愣神。 一曲完,云枫还傻傻坐着,没回过神,小月饼使劲鼓掌,走到凌秋面前,“姐姐,太好听了!我也想学,姐姐你教我吧。” “好哇,坐上来吧。” 小月饼在凌秋旁边,凌秋知道这小家伙又在外面请钢琴老师教,有些基础,但学得不久,就把刚才的曲子放慢节奏,弹一点教一点。 “姐姐,这首曲子真好听,是谁创作的叫什么名字?我还从来没听过呢。” “这是我妈妈作的曲,还没有名字,我一直也想不到取什么名字好,她一身短暂,只不过创作了十几首歌曲,这是我最喜欢的其中之一。”凌秋情绪有些低落的感慨说道。 小月饼知道凌秋说的是她“天堂的妈妈”,看着心情低落的凌秋,有些自责,干嘛提这个,让姐姐难过了。 云枫走过来想说点什么安慰凌秋,好在凌秋调整情绪挺快,“我们接着弹吧。” “凌秋,我也想学钢琴,你也教教我吧。”云枫想出一个亲近女孩的好办法。 “好哇。”凌秋一口答应,等云枫高兴的笑了,又说:“交学费!一个小说50块” 云枫拉下脸,“你怎么不去抢,这也太贵了,找一专业老师都不是你这价。” “那随便好了,反正我又不差钱,你嫌贵,我还不乐意教呢!”凌秋傲娇了。 “既然你不缺钱,我们又是这样的关系,别提钱啊,提钱多俗啊,多伤感情!” “嘿,你说清楚,什么关系?我们就是同学而已,还有,我就是一个大俗人!”凌秋来气了,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这家伙就容易控制不住自己和他拌嘴。 “我弟弟不是也没收么!”云枫心里严重不平衡。 “那是因为小月饼也是我弟弟,当然不收费!” 云枫眼里精光一闪,“既然小月饼使我们共同的弟弟,那我们也算得上是名义上的亲人,是兄妹了,阿秋,叫声哥哥来听!” 凌秋气恼了,“叫你妹!” “你现在是我妹啊!”云枫笑道。 凌秋觉得那笑容要多贱有多贱,“死疯子!臭疯子??????” 看着吵起来的两人,小月饼觉得被夹在中间很无奈,很悲催! ------题外话------ 亲们,最近有点忙,后面的章节需要修改,所以,明天会是两更。在这了小悦说声抱歉了。希望亲们多多支持我,多收藏哦!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四章:进入初中,情书事件 进入初中,班里三分之一的同学没变,大部分同学一起上同一个初中,只是根据成绩重新分了一个班,当然,还有一两个吊车尾的同学转去别的初中了。 云枫在班里很受欢迎,但凌秋和她的两个死党却不感冒,凌秋就不用说了,韩佳佳喜欢欧延凯那种冷峻又带点忧郁的天才少年,而夏至则是和前世的凌秋一样,对感情比较迟钝,还没开窍。 欧延凯在上次凌秋以自我安慰为目的顺带安慰他之后,确实开朗了不少,虽然还是一张严肃冷峻的脸,咋看觉得没变化,但已经回和别人交流,有时还会惊悚的和别人主动交流,韩佳佳就是有一次欧延凯受凌秋所托把韩佳佳的果汁带给她,便主动和佳佳说话,“给你的果汁。” 班上难得有男生给女生买东西,顿时起哄,欧延凯不善言辞,没表情,没说话,韩佳佳脸红成一片,羞得说不出来。 经过暑假,班里不少人都长高了不少,进入青春期的男女变得躁动,小学不敢做的,到了初中胆子大了不少,敢做了。班里也经常传某某和某某表白了,送情书了,或是牵手了,谈恋爱了等等传言。 凌秋对爱八卦的女生很无奈,她理解女生爱八卦的天性,但如果这次八卦的对象不是自己就好了。就因为昨天有一个男生在她的抽屉里放了一张情书,夏至和韩佳佳那兴奋的眼神像偷到鱼的猫。 “给我们看看吧,写得什么。”夏至兴奋说道。 “是啊,我也想看,我还没见过情书呢!”韩佳佳兴奋中带着好奇,“小秋,你魅力可真大,我们之中可就你第一个收到情书。” “你以后会收情书收到手软的,据我目前观察,我们班就有3个暗恋你,如果在算上以前的同学和别的班,那可得有??????”凌秋扳着手指开始算。 “别瞎说!”韩佳佳小萝莉害羞了,“别转移话题,给我们看情书。” 凌秋看一下周围,看见云枫趴在桌上假寐,“现在,班上人这么多,放学我们到一个僻静的地方看吧。” 现在和韩佳佳知道凌秋不喜欢被别的同学知道,成为大家的八卦对象,点头同意了。 放学后,三人约好在山坡的小亭里,凌秋拆开信,三人挤在一起看,看完大失所望,信里没有什么甜言蜜语,就是说凌秋很优秀,想和凌秋交朋友,一起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话,而且文笔很差,全文一点也不优美,没有一点文采。 “什么啊!这就是情书,这样的情书也好意思给小秋!”韩佳佳不满道,夏至点头附和。 “这样的男生我铁定不会喜欢,一点才华都没有!”佳佳不屑道。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呢?”凌秋好奇。 “首先,他一定要有才华,然后,要张得帅,必须得内外兼修,然后要很酷,我讨厌聒噪的男生,还要专情。”韩佳佳好像想起了什么,越说越脸红。 凌秋心想,没想到,这丫头要求还挺高,好像这要求和欧延凯很符合啊,这丫头该不会是喜欢他吧!上次班里起哄还真让她当真了。说实话,凌秋不太看好他们,性格决定命运,两人的性格和家庭注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佳佳人不错,但有些富家小姐的脾气,得要人哄着让着,而欧延凯又是个孤僻的性子,不会哄人,两人之间一旦发生矛盾,肯定就会变成死结。家世的差异也会给他们不小的阻隔。 凌秋想说点什么劝劝佳佳,“欧延凯有什么好的,冷冰冰的,等你上了大学还有更多更好的男生等你挑。” 韩佳佳为凌秋一下就猜出自己心底喜欢的人害羞,但更为说心上人不好而生气,“他那里不好了,他对女生不假辞色说明他不花心,那种对每个人都笑眯眯的,左右逢源的才不是好人,狡猾又花心!” 凌秋脸色有些不太好,或许自己管得太多,这是她自己的事和感情,我没权干涉,而且,将来的事谁知道呢,他们也不一定会早恋,自己真的有点多嘴了,我不想因此影响友情。 凌秋无奈笑道:“知道了,大小姐,欧延凯最好了,最专情了。”然后转移话题,“小夏,你呢?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我?我还真没想过,不知道啊,小秋,你呢?” “我也没想过呀。”凌秋学着夏至纯洁无辜的样子。 “好啊,你们两个,太狡诈!”韩佳佳生气了,哈了一口气挠凌秋夏至两人的痒痒肉,三个女生笑成一团。 青春也许就这么简单,可以肆无忌惮的打闹,嬉戏,可以简单的喜欢一个人,可以痛快的和好友分享一些秘密?????? 另一边,云枫看着笑闹成一起的三人,对身边的林放说:“准备好了吗?你就按我说的做。” “放心吧,哥们出马,一准完成任务!”说完就朝凌秋等人走去。 今天,云枫知道凌秋收到情书后,心一直不爽,他也想看看是那个臭小子敢给凌秋写情书,写了些什么,可惜一直找不到机会,现在是最后的时机了,他想先让林放把他们引开,然后,自己过去偷信。 云枫看着林放和女生们说些什么,然后向他挥手,叫他过去,看来事情很顺利。 “云老大,你帮忙看一下书包,我和她们去找宋老师。” “嗯,好吧,你们快点。”云枫一本正经的说。 看着众人的身影消失在视线内,云枫开始找所谓的情书,一看署名,一个想和你做朋友的人,再看内容,然后嗤笑一声,把信原封不动的收好。 过了一会儿,凌秋等人回来了,各人拿起自己的书包,韩佳佳首先问道:“云老大,你怎么会想出一帮一的帮助差生的方法?” “我是想,新学期才开始不久,那些落后的同学补一补就能跟上,而且在帮他们的同时我们也能巩固自己的知识,更能促进我们初一(一)班的团结和谐。 “可是这样我们每天就要晚半个小时回家了,现在还好,等道冬天,天黑得早,我和佳佳可以一起回家,小秋怎么办?” 真是想睡觉就有人给你宋枕头,云枫带着微笑说:“我已经准备搬到我姑姑家了,和凌秋家很近,你们放心吧。”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五章:生日宴会和疤痕 一 回家的路上,只有凌秋和云枫,云枫随意说:“这个周末是我的生日,我想在我家举办生日派对,这是地址,算了你不认路还是到时候我送你过去吧。”云枫收回本要给凌秋的地址。 “那我得好好想想送什么礼物,你喜欢什么?” “这得你去想,收到礼物前就知道是什么多没意思。只要是你亲手送的我都喜欢。”云枫笑得一脸灿烂。 “那我就随便送个什么东西。”凌秋就是看不得这家伙笑得阳光灿烂的样子。 “哎,我们好歹也是同学邻居兼好友吧,不说送个贵重礼物,起码要有意义吧。” “好了好了,我会认真准备的,瞧你那憋屈样。” 周末,云枫的姑父陈振开车,车里有云枫、小月饼还有凌秋、苏哲。本来云枫是不想苏哲去的,但苏哲知道凌秋要去云枫家参加派对后,也非要去,云枫的姑姑姑父都同意,云枫也只好同意。 苏哲瞟了云枫一眼,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安好心。 到了目的地,自动大铁门打开,下车后,映日眼帘的就是一栋现代风格的别墅,凌秋觉得自家的联排别墅已经很不错,但还是比不上云枫家独栋,带花园和游泳池的别墅。 凌秋带着小月饼玩了一会儿,林放还有程毅海兄弟两就一起来了,夏至和韩佳佳最后来。 “怎么只有我们几个,我以为你会请全班呢。”凌秋对云枫说道。 “也不是什么大事,请几个最好的朋友热闹一下就行了。” “怎么没请欧延凯,他和我们也是一组的。”凌秋问。 云枫心想,这家伙是我情敌,我是傻子才会请他,面上淡定笑:“他很忙的,要给家里帮忙。” 凌秋没再多问,和好友们玩去了。俩好友正在逗小月饼玩,却被小月饼傲娇的回了一句:“幼稚”。 今天气温达到30多度,林放等男生早就热得不行,穿着短裤跳到露天泳池里游泳,玩得不亦乐乎。 凌秋只能羡慕的坐在泳池边泡泡脚,前世淹死的阴影,她今生就没再游过泳。看着旁边的陪着她的小月饼,“你怎么不去玩?” “我不喜欢游泳,觉得很危险,好像曾经做梦差点被水淹死,后来姐姐救了我。”小月饼认真说道。 凌秋很吃惊,“还梦到什么,梦里我还是现在的长相吗?” “这个,我记不清了,只是感觉是姐姐,说不清为什么。”小月饼有些为难说道。 凌秋笑了笑,“没关系,本来就是一个梦,想不起来就算了。”也许,这是李悠曾经存在过的一点证明吧。 “小秋,我们也去游泳吧。”夏至和佳佳走过来。 “我没带泳衣,而且也不会游。”凌秋推辞。 “干嘛不带,云老大不是说过他家有泳池吗?” “我又不会游,带泳衣干吗?”凌秋说得一副理所当让的样子。其实,她会怕穿泳衣会露出后背上的疤痕。 “没关系,我多带了一条刚好可以给你穿,我挑泳衣的时候有两件都很喜欢,就都买下来。”佳佳热情说道,拿出一件红色的泳衣。 其实三个女孩还没发育完全,穿泳衣也没什么太大的看头,凌秋看了看泳衣的款式,挺保守的,后背都没露,不是自己想象的比基尼的三点式。 换衣服的时候,三人一起在浴室,凌秋看着好友脱衣,豆蔻年级的少女身体虽然没发育完全,但自有一种青涩而纯洁美好的感觉。 等夏至和佳佳换好,发现凌秋没换,奇怪道:“干嘛不换?” “等你们换完啊。”凌秋答道,然后把好友赶出去,把门反锁,才开始换衣服。 夏至和佳佳郁闷不已,我们都被她看光了,她换衣服却不准我们看!不公平!两人对视一眼,心里想法一致,找云枫,要来这间浴室的钥匙,轻轻转动浴室的门,从门缝里偷看。 凌秋下半身穿好了,上身的衣服也套在头上了,只是还没来得及拉下来。恰好,夏至和佳佳映入眼帘的确是一张雪白的美背上,一条10厘米左右,丑陋如同蜈蚣的疤痕破坏了所有的美感,疤痕颜色在雪肤的对比下有些深,看来是老疤。 两人都很吃惊,不自觉吸气,凌秋拉下衣服回头,见是夏至两人松了口气,吓死她了,还以为是男生! “你们干嘛,都是女生有什么好偷看到。”凌秋问。 “就是啊,都是女生干嘛不敢当着我们的面换衣服?”佳佳质问。 “你们这不是都看到吗!”凌秋无奈苦笑。 “就因为背上的那个疤吗?有疤怎么了,有疤我们还是朋友啊,干嘛怕我们知道!说,是谁造成的,我们给你出气!”佳佳愤愤道。 这才是她怕的,刨根问底,凌秋心里苦笑,但觉得暖暖的,“算了,很久以前的事了,就不要再提了。” 另一边,一直关注凌秋的云枫和苏哲听到佳佳和凌秋的对话都一惊,云枫是很吃惊,谁伤害过凌秋?苏哲则是想起了6年前那令他恐慌又自责的一幕幕,那些记忆日日折磨着自己,甚至让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敢面对凌凌,不敢面对父母,不敢面对自己,觉得自己像个罪人,却又害怕警察真的来抓他。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六章:生日宴会和疤痕 二 当年,凌秋被叶紫父妻从凌秋和凌羽住的地方找到后,叶紫泣不成声,知道是自家儿子对凌秋说了过分的话后,更是对凌秋愧疚不已,苏志成甚至直接对苏哲一巴掌扇去。 苏哲捂着被扇得生疼的脸颊,觉得受伤又委屈,哇哇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抽抽噎噎的说:“呜呜~为什么!?明明是我才是你们亲生的孩子!呜呜呜~明明奶奶说过她就是扫把星,是没有人要的野种,呜呜~是她自己跑出去的,害全家人到处找她,为什么,为什么都怪我?!” 苏志成听了这话,怒不可遏,“你还不知道自己那里错了!凌凌是你妹妹,做哥哥的应该保护妹妹,你却骂妹是??????看我不打死你!”说着,又要打苏哲,苏哲吓得到处乱窜。 “凌凌,哥哥的话你别放在心上,以后我就是你的妈妈了,哥哥再欺负你就和我说,我好好教训他!”叶紫温柔安慰凌秋。 凌秋点点头,她知道苏哲只是小霸王脾气犯了,觉得她这个外来者抢走了他的爸爸妈妈,只要他不要再做什么过分的事,说过分的话,她是不会和一个小孩子计较的,毕竟她本来就不属于这个家,寄人篱下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叶紫苏志成把苏哲拎到房间,又做了一番教育和批评才去上班。 苏哲蔫了吧唧的从房间出来,看见凌秋坐在沙发上,想到这丫头才是罪魁祸首,害得他被打被骂,心里刚压下去的火又冒出来了,但想到爸爸妈妈的“教育”,心里有些怕怕的,揉着还有些疼的屁屁,独自走到一边,打开电视。 凌秋看着电视里一帮小混混对着一个头目卑躬屈膝,毕恭毕敬的叫“老大”,而苏哲看得很认真,看来这家伙跟电视里学了不少东西,只是只学坏的,没学到好的,这也怪叶紫夫妻,两人创的公司刚有起色,实在太忙了,没时间管孩子。 看到后面,电视里,小混混和另一边的小混混起了冲突,然后打了起来,有的抄起身边的凳子或是啤酒瓶,还有的掏出自己准备好的刀乱砍,场面一片混乱,凌秋看得皱起了眉,看看苏哲,这家伙看得津津有味,似乎还很兴奋。 凌秋的眉皱得更紧了,五六岁的孩子不是喜欢看动画片吗,这家伙怎么对黑社会题材的电影这么感兴趣!凌秋不知道的是苏哲也喜欢动画片,但此时的动画片一般在下午播出,现在还没到点,苏哲就只好先看别的。也许男孩的血液里都有好斗的基因吧,所以黑社会什么的容易吸引男生,而且打斗的刺激场面让苏哲觉得可以发泄一下郁闷的情绪。 苏哲看着电视里主角挥舞着刀,觉得潇洒又帅气,看见桌上的水果刀,也有样学样的拿起来比划。 凌秋见此,觉得很危险,皱眉说道:“别玩刀了,很危险的!” “哼,要你管!我是哥哥,你该听我的!滚一边去!” 凌秋实在不想理这熊孩子,起身准备走,走到苏哲前面两步远时,苏哲由于动作过大,被沙发脚给绊了一脚,身体不自觉的向前扑去,那把刀划过凌秋的后背,刀尖插在凌秋的身体里?????? 那水果刀全长有18。5厘米,刀身长9厘米,刀身宽2厘米,划过四岁小孩子的背,伤口绝对不小,甚至触目惊心! 凌秋只觉得身体一阵剧痛,“啊~”大叫一声,然后就有什么东西不断从后背涌出,同似乎有些麻木,身体因血液的涌出越来越冷。 苏哲爬起来,看着满身是血,一动不动的凌秋吓呆了,眼泪立马流下来,“你别死啊!呜呜~,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是不小心,呜呜~,我虽然讨厌你抢走了我的爸爸妈妈,呜呜~,但是没想过杀你啊!对不起,呜呜~,对不起,呜呜~你别死啊??????对了,打电话给妈妈”哭叫了半天的苏哲脑子终于开窍了。 拨通电话,不等叶紫说话,苏哲带着嘶哑惊恐的声音,“快回来!妈妈,妹妹快要死了!快点!”说完,苏哲突然想起,电视里有人受伤了,就要拨打112的。立马拨通112。 叶紫听见儿子惊恐的声音焦灼的语气,知道大事不妙,立马赶回家。 苏哲想出去叫人帮忙,但对外面喊了好久也没人回应,这个时间,大部分人都还在上班,而且,别墅的私密性和超好的隔音效果,孩子的声音很难被人听到。 感觉疼痛越来越麻木,身体越来越重,意识越来越模糊,除了身边的熊孩子聒噪的哭声和叫喊声,令她觉得烦,凌秋只觉得,也许,她可以解脱了! 叶紫一路飞车,花了10分钟赶回来,看到满身是血,倒在地上的凌秋,腿一软,差点倒在地上! 好在,一分钟后,就传来救护车的声音。 看着“手术中”几个字亮起,叶紫绷紧的神经越发紧绷甚至快要断掉,她用颤抖的声音给丈夫打完电话说完情况后,看着战战兢兢的儿子,压抑许久的怒气终于爆发了,股不得在医院这样的公共场所,一巴掌对儿子扇过去,“是谁教你这么恶毒的,先前只是骂人,现在都敢杀人!啊?小小年纪就敢杀人,长大了还有什么不敢的!你说话呀,我怎么会养这样的儿子!?都让你那个奶奶溺爱坏了!”这是她第一次打儿子,她真的快被这孩子气疯了! “呜呜呜~妈妈,我错了,呜呜~我不是故意的??????”苏哲哭个不停,早已嘶哑的嗓子只反复说着这几句话,红肿的脸上挂着泪,模样要多惨有多惨。 叶紫见儿子凄惨的样子,又有些不忍心,没打第二巴掌,想到还在抢救的凌秋,凌凌流了这么多血,如果抢救不过来怎么办?她怎么对得起大姐,还有,她儿子小小年纪就真的成了杀人犯了!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叶紫内心担忧焦急到极点,此时,苏志成赶到,看到老公,不知怎么的,叶紫的眼泪突然毫无征兆的流出来,“志成,呜呜~凌凌还在抢救,怎么办,她流了好多血,呜呜~好多好多,如果,如果凌凌她??????呜呜~” “好了好了,别哭啊,凌凌一定会没事的。”苏志成抱着老婆安慰着,顺带看了眼也哭得抽噎的儿子。 “都是这小子太不懂事了,居然??????这也怪你妈,你看你妈给他溺爱成什么样子了,教的什么封建迷信思想,凌凌没有爸爸妈妈已经很可怜了,还要被你儿子这样欺负!呜呜~”叶紫说着又情不自禁的哭起来。 “我知道,我吗有错,她不该在儿子面前说那些骂凌凌的话,可她年纪已经这么大了,我这个做儿子的只能委婉的说几句,而且,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凌凌能抢救过来!” 苏志成叹了口气,“若要追究起责任,我们俩也有不少责任要负,我们俩总是忙,根本没负起教育孩子的责任,这次儿子犯下的大错,又何尝不是我们犯下的呢!养不教父之过啊!” 不得不说,在遇到事情的时候,苏志成更能看到并分析出事情的本质,“我们的事业已经有些起色了,接下来放慢脚步,多点时间教教孩子吧!” 叶紫觉得老公说得非常有道理,擦干泪点头同意。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七章:苏哲迟到的道歉 经过一番抢救后,凌秋终于没有危险了,叶紫等人喜极而泣。叶紫完全放下公司的事情,一心照顾凌秋,慢慢的,她发现,凌秋越来越沉默,甚至几乎不和人交流,有些抑郁症的倾向。 叶紫知道这次是把凌凌伤狠了,心里越发愧疚,对凌秋越发好了。这一切凌秋自然看在眼里,自从妈妈去世,她寄人篱下,她觉得对生活缺乏积极性,变得消极、被动,对一些都不感兴趣。 看着为她忙出忙进的叶紫,凌秋知道,不管份心有多少,但叶紫夫妻是真的关心她的。 “妈妈,帮我请个心理医生好吗?” 叶紫潸然泪下,“好,妈妈帮你请,你一定要好起来,妈妈相信,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接受了几个月的治疗,病情缓解了不少,医生还建议凌秋多去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凌秋当时不知道学什么,叶紫就让凌秋去少年宫把所有的都尝试一遍,然后筛选自己感兴趣的。 最后,凌秋选了钢琴,架子鼓和跆拳道。选这三样是因为钢琴是凌羽最爱的,她要用来怀念妈妈,渐渐地也爱上了钢琴,她爱得纯粹,没有利益之心,所以凌秋弹得很好却从没想过要去考级什么的,毕竟她弹琴不是为了过级拿证书。 而架子鼓,在打鼓时,那强烈的节奏,是她发泄负面情绪的最佳方式,跆拳道是为了健身和防身,她需要健康的体魄和自保能力。 自从不小心伤到凌秋后,苏哲一直很自责,想对凌秋赔礼道歉,可每次看到凌秋对他冷淡远离的样子,想说的话就堵在喉咙里,说不出,他觉得很受挫,但也知道这是他自找的,给了别人一刀,难不成还指望别人对他笑眯眯的。 苏哲在知道凌秋有抑郁症之后,越发愧疚,开始对凌秋好,只是那种好很隐蔽,如:凌秋上学了,班里有哪个小朋友拉了凌秋的小辫子,他会放学后偷偷警告那个调皮的小孩;凌秋跳级了,他也要跳级,因为哥哥就应该比妹妹高一级,这样在有人欺负妹妹的时候才能仗着自己高一级吓唬对方。 苏哲的歉意很细微,也许是在递一个水果的时候,也许是叫凌秋吃晚饭的时刻,或者是帮凌秋拎书包的时候。 开始,凌秋没觉得,后来,抑郁症治好后,凌秋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人,用心感受生活的时候,慢慢感觉到了苏哲的歉意,她虽没说什么,但慢慢会配合苏哲。 云枫家阳台上,凌秋随意的依着栏杆,阳台视野很好,凌秋可以看见泳池里游泳嬉戏的小伙伴,还有绿意盎然的花园。 而凌秋的轻松随意没有感染到苏哲,他站在凌秋旁边,有些紧张拘束,欲言又止。 “伤口还疼吗?”等了片刻,苏哲开口道。 “早就好了,不怎么疼,只是疤痕有些吓人。”凌秋云淡风轻。 苏哲想起当年看到医生给凌秋换药时,雪白的背上,一条被缝合的刀疤像一条大蜈蚣,很是瘆人,光看伤口就可想而知有多疼,他甚至不敢再看第二眼。 这是他造成的伤疤!苏哲一遍遍在心里自责,“对不起!长大懂事后,才真正明白,小时候我曾经说过的那些话是多么的恶毒伤人,一直以来我都想弥补我对你的伤害,可是······现在,我却只能在这里说着矫情又没用的‘对不起’而已!” 凌秋没说话,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那些恩怨早就淡了,只是,她不是圣母,没办法对一个曾今狠狠伤害过她的人一点芥蒂和怨气都没有,她淡淡看着苏哲在她面前忏悔。 “哥,知道当初刀子划进我的身体时,是什么感觉吗?无止境的疼痛,然后,是解脱,我甚至还在那一刻想到,这下你该进派出所好好接收一下管教了。” 苏哲脸色又白了几分,自责愧疚到极点,让他的无法直视凌秋。 凌秋看到这样的苏哲,满足了小小的报复心理,又想到这几年苏哲对她的好,心里最后的郁气渐渐消散。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你肯原谅我!”也许人的潜力是被逼到绝境激发出来的,苏哲终于说出一直想要对凌秋说出的话。 “真的?那我可得好好想想······有没有限制条件,例如像电视里演的,答应完成我三个愿望什么的?” “没有,只要你原谅我,让我心里好受些。” “好吧,让我想想。”凌秋知道,这样会让苏哲心里的愧疚少一点,而她也是原谅了苏哲才会让他为她做事。如果是她一辈子都不想原谅的人,凌秋绝对会对方客客气气的,然后,找机会报复回去。没办法,她就是这样一个心眼小,爱睚眦必报的人! “我渴了,你去给我拿块西瓜吧。”凌秋笑道。 “好。”苏哲兴匆匆,屁颠屁颠的去了。 这算是一笑泯恩仇吧,这个迟到了6年的道歉,今天终于以一个圆满的方式结束了······ 云枫在客厅里看电视,时不时瞟一眼说话的凌秋苏哲,离得有点远,虽然他没听到两人的详细对话内容,但从两人的表情,之前苏哲听到夏至两人提到凌秋背上的伤疤时,他脸上愧疚纠结的复杂表情时,他隐约猜到些什么。 而此时在泳池边的夏至韩佳佳无心玩耍,他们隐约猜到了凌秋背上的伤是苏哲造成的,想问明原因,但看凌秋和苏哲单独谈话的样子,似乎不太想和她们说,一时心里既担心又难过。 林放看见这两个女生泳池在一边玩,想恶作剧,就趁两个女生没注意,对着她们用力拍打水面,两女生瞬间变成落汤鸡,她们对视一眼,下水报复“敌人”。 然后,泳池里闹成一团,欢声笑语响成一片......也许这就是青春,简单而又真挚,烦恼来得快去得也快......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八章:礼物 客厅的大方桌上,摆满了各种美食、水果还有点心,当然,最醒目的还是插着14根蜡烛的大蛋糕。 大家纷纷拿出礼物,凌秋对这次的礼物算是费了一番脑筋的,想了很久不知道该送什么,如果是女生就好办了,可爱的毛绒娃娃或者漂亮的饰品,但是男生······送围巾之类的太亲密,高科技的送不起,还得有一定的意义,选择范围太小了! 林放很是豪气,直接送了个才刚刚问世的mp3,这东西这时候可真心不便宜。 凌秋见此,想起自己准备的礼物,有点怕拿不出手。可后面的奇葩礼物让她又找回了信心。 程毅君程毅海兄弟的礼物还算正常,——游戏机而已。 韩佳佳知道云枫家有泳池,所以去买泳衣,这个购物狂,自己挑了两件,左右取舍不了,所幸都买了,然后老板向她推荐别的,又说给折扣,就顺便给自家老爸老妈也买了,最后,顺便,把云枫的也买了,就当做礼物。 云枫拆开韩佳佳的礼物时,佳佳也觉得自己的礼物不够档次,“虽然比不上林放他们,但是,我这礼物很实用啊!你看,等会儿你就可以穿着它游泳了。” 夏至很喜欢毛绒娃娃,家里已经有一堆了,但是在逛街时看到一个一人高的泰迪熊时,还是忍不住买下来,最后忍痛送给了云枫,她想,送给朋友当然要送最好的。 云枫接过大泰迪熊时,看了一眼,说了声“谢谢”,递给后面的保姆,夏至一脸不舍的看着与她即将永远分别的泰迪。 小月饼最霸气,掏出红包,仰头看着云枫,稚嫩的童音,潇洒的口吻,“疯子表哥,这是我今天的零用钱,想要什么就自己去买啊!” 凌秋觉得这样拽拽的小月饼萌翻了,恨不得在他的小包子脸上狠狠亲上一口。 云枫看着一副长辈给晚辈红包的样子的小月饼,则很想扁一顿这个嚣张的小子! 苏哲是突然决定来的,没时间准备礼物,看着云枫,“那个,我的礼物很实用的,你一定用得上。”说完拿出一本旧书,凌秋定睛一看,是本初一下学期的物理书,“这本书上我做满了珍贵的笔记,你下学期可以用,这个很实用吧。” 云枫接过书,瞟了一眼书角都卷起来的旧书,看在凌秋的面子上,扯了扯嘴角,“谢了”,然后给保姆一个眼神,保姆接过。 只有苏哲和凌秋知道,由于苏哲在上补习班时书里的都学过了,有时候上课无聊,所以,这本书上有不少苏哲的涂鸦之作,乱七八糟的,没啥大用,自家老哥也太毒太扣了吧!这样也行?! 凌秋瞬间觉得自己的礼物还挺靠谱的,无论是其意义还是实用性都算不错。 凌秋递给云枫,微笑说:“祝你生日快乐,这是我挑的,希望你喜欢。” “谢谢,我很喜欢。”云枫高兴地接过包装不算太精致的礼品合,怀着期待又紧张的心情小心翼翼的拆礼物,这还是他第一次用这么复杂的心情去拆一份礼物。 礼物拆开,是一只钢笔,黑色的笔身,笔帽和笔尖都是银色金属组成,笔身线条简洁,看起来很舒服,云枫觉得很不错,他不是没收到过比这更好的,但就是对这只莫名的喜欢。 晚上,云枫的爸爸终于有时间,推了一些应酬,可以回来给儿子庆祝生日。云枫的姑姑姑父也来了,而令凌秋没想到的是叶紫夫妻也受到邀请。 这是凌秋第一次看到云枫的爸爸,身材颀长,五官俊雅,戴着眼镜,更给人一种儒雅之气,真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美男子! 云爸爸对云枫的同学好友说了些很高兴他们来参加云枫的生日派对,尽情玩等之类的话,凌秋个人觉得很官腔,不愧是当官的,但那温和儒雅的笑容亲切迷人。 “云老大的爸爸好帅啊!笑起来更好看!”夏至感叹。 凌秋心里撇撇嘴,喏,看这丫头的就知道了。 云斌和云枫父子俩张得有5分像,这是单按五官来说的,气质的话,两人就只有3分像了。 云斌像妈妈——罗婉莹,罗婉莹是为大家闺秀,在这样的母亲的教导下,云斌被教成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 而云枫更像爷爷云启,他的五官属于俊朗型的,性格更为开朗,长相和性格是一方面,再加上,云枫从小就是爷爷养大的,云枫对爷爷的敬仰自然就更像了。云枫对爷爷是又敬又爱又怕等多种复杂情感交杂······ 所有人落座后,按照所有生日的程序,唱生日歌,许愿,吹蜡烛······ 有大人在,孩子们都规规矩矩的,不敢闹,大人们也知道因为自己在,孩子们不自在,放不开,吃过蛋糕就走了,找了个房间,大人们聚在一起聊天。 孩子们见大人一走,气氛立刻欢闹起来,蛋糕大战开始······云枫找到了报复的机会,把蛋糕往小月饼脸上抹,一张白净的小脸瞬间变成奶油脸,还有一朵残破的奶油花糊在左颊上,模样惨兮兮的。 云枫见此,觉得心里的恶气瞬间发泄了不少,不料,没防备,被苏哲偷袭成功,一大坨已经稀巴烂的蛋糕和他来了个亲密接触。 众人在嬉闹,苏哲趁大家不注意,对着一脸蛋糕,狼狈不堪的云枫露出得意的微笑,然后一副哥俩好的样子搂着云枫的肩膀,警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离我妹妹远点!” 云枫原本压下去的怒火有些要爆发的趋势,拉下苏哲放在他肩膀上的手,向卫生间走去。 苏哲见云枫没回答,就紧跟其后,不达目的不罢休······ 卫生间里,云枫清理脸上的蛋糕,苏哲进来后,关上门,皱眉对云枫说:“我刚才的话你听到没?” 云枫清理好后,看着镜子里的苏哲,带着冷淡又嘲讽的口吻,“你有什么资格说?你和凌秋根本没有血缘关系,更何况,你这个名义上的哥哥还曾狠狠伤害过她!” 苏哲一下被戳到痛处,愤怒道:“你偷听我们说话!” 云枫不屑,“这还需要偷听,看你当时的样子和情形就可以猜出来了。” “你,你······”苏哲怒不可遏。 十分钟后,云枫云淡风轻,一脸舒爽的从厕所出来,几秒后,苏哲疼得两脚打着颤,脸色铁青的从厕所出来,瞪着前面的云枫,心里暗暗发誓,他要去学武!他要报仇!他要狂扁那家伙的肚子,还在这间厕所里! 凌秋挑眉,这一幕怎么这么容易让她想入非非呢?! 云枫看向凌秋那边,怒气发泄一番后,心情真的很好,但发现小月饼早已腻在凌秋身边撒娇打滚,求安慰,求爱抚,郁闷不已,深深觉得这个小恶魔是最强大的存在!------题外话------ 今天中秋节,大家吃月饼了吗?各位支持小悦的亲们,中秋节快乐!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九章:猥琐老头儿事件 下课后,女生们总爱聚在一起叽叽喳喳,或八卦或幻想。韩佳佳最近看了本穿越小说,深陷其中,和好姐妹们说讨论如果能回古代,想变成什么人物。 夏至说想成为公主,韩佳佳不屑说:“被和亲的命,有什么好的!” “那我成为皇帝最宠爱的,又权利和封地的公主,不一定每一个公主都是和亲的命。” “那还不如直接当女皇,成为武则天。”韩佳佳说。 凌秋看着韩佳佳,没想到这个外表看起来淑女娇弱的萝莉有一颗强大的御姐心。 “小秋,如果能回古代,你想变成什么样的人?”韩佳佳问。 “我比较想成为一代侠女,武艺高超,一剑一马行天下,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怎么样,很潇洒吧!”凌秋说出自己曾今的侠女梦。 不料,夏至和佳佳都笑起来,夏至嘲笑道:“那可得多一个路痴侠女了,迷了路可没有警察叔叔送你回家。” “到时候可别被拐卖了,不过嘛,以咱们小秋的姿色肯定能当上头牌。”韩佳佳也加入夏至的嘲笑队伍。 凌秋反击,“哼,就你们这智商,还想当公主,皇宫里的各种宫斗,各种陷害,那些勾心斗角的事你们应付的过来吗?” 韩佳佳还想说,可上课铃声响了,只得回座位。 凌秋觉得和夏至韩佳佳在一起后,自己越来越像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爱幻想或有时可以毫无顾忌的相互调侃。 星期一的下午,凌秋发现夏至今天的状态很不对劲,平时爱说爱笑的她今天很沉默,一直都心不在焉。 “夏夏,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和我说啊!” “我,我,我昨天······算了,没什么事。”夏至吞吞吐吐,一脸纠结。 “哎呀,你说呀,急死我了,是谁欺负你了,你跟我们说,我们会为你报仇的!”韩佳佳有些急了。 夏至见此,终于决定说出来,“昨天我爸爸妈妈都很忙,没时间送我去周老师家学画画,我只好自己搭公交车去。” “说重点。”凌秋忍不住说。 夏至有个毛病,说半天,抓不住重点。 “回家的时候,我在公交车上碰到了一个老头儿,车子动的时候,他老往我身上凑,他还摸,摸······” “摸什么?”韩佳佳急了。 “摸我屁股。”夏至的怯怯的,带着委屈说道。 “那你当时怎么不喊?”凌秋着急。 “当时,被吓呆了。”夏至现在回想起来还有些害怕,声音隐隐带了哭腔。 “没和你妈妈说吗?”凌秋问。 “没敢说,昨天晚上爸爸回家晚了,他们又吵了一架。” 凌秋和韩佳佳静默,她们都见过父亲吵架,明白那种难受的感觉,但是,哪有夫妻不吵架的,大都是床头吵床尾和。 “妈的,死变态!让我看见了,看我不叫我爸爸把他关起来!”韩佳佳恶狠狠的说。 “问题是要怎么抓住那个变态,夏夏,你还记得那个变态长什么样子吗?”凌秋毕竟年长她们这么多,冷静一些。 “记得,只是我不知道怎么描述,但如果再让我看见,我一定能认出来。” “看来我们只有守株待兔了,你当时坐的是几路车?”韩佳佳也冷静下来问,想了想又问,“我们毕竟是女生,要不要找那几个男生帮忙?” “不要!”夏至一口反对,“这么丢脸的事我不想除我们三人以外的人知道。” “好吧,我们好好计划一下该怎么行动?”凌秋说。 然后三人计划,这几天放学后,每天在夏至上完绘画课的那个时间点大乘15路公交车,希望能碰到猥琐老头儿。他们甚至带了录影机,准备拍下老头儿的猥琐行迹。 一连三天,都没碰到那个猥琐老头儿,夏至看到好友为她这样很感动,但看到凌秋晕车的不适,“算了吧,茫茫人海哪能这么容易找到,况且,小秋又晕车。” “没事,连着坐了几天的车,我已经适应了不少,已经不会吐出来了,我就是车坐少了。” 没碰到猥琐老头儿,倒是碰到一个熟人——云枫。 “你怎会在这儿?”凌秋惊诧。 “这正是我想问的,你们在干嘛呢?这几天,总是提前走,一帮一的学习活动也不参加,我回家后,发现你还没回。”云枫皱眉问,他发现这四天这三个丫头很奇怪,也很神秘,好像在偷偷进行一件什么事情。 凌秋和韩佳佳开始找借口,但在下车前,就被云枫揭穿。无奈,下车后三人把事情起因全盘托出。 “所以你们女生准备单独行动?!太危险了!”云枫知道原因后有些生气。 “不然怎么办?我们现在一没证据,二没猥琐老头儿的照片,又不能弄得人尽皆知,那样对夏夏不好。”凌秋反问。 “我会帮你们的,明天我们一起行动。”云枫回答。 星期五依旧没等到,夏至不想朋友们为她这样,想放弃,但众人都不同意,功夫不负有心人,星期六,终于等到了。 星期六的那天,四人依旧放学后搭乘15路公交车。此时是放学下班的高峰期,车上的人有些多,四人被挤散了。 凌秋紧紧抓住扶手,回头却发现离她最近的夏至却一直往一个地方望去,凌秋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一个50多岁的老男人,标准的地中海发型,穿着很讲究,长相,和所有这个年龄段的老头儿一样,只是总是带着笑的嘴角,看起来很和善。 这老头儿和凌秋最近,只隔了三个人,凌秋往边上移了移,想看清楚他在干嘛。 凌秋看见那老头儿随着车子的晃动,有意无意往一个女孩身上撞。那女孩年纪不大,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还不知道有人对她不轨。 凌秋心道:原来这就是那天的变态,变态,终于等到你了!你这个为老不尊的家伙! 凌秋让夏至把她的包给自己,夏至的包里有录像机,可以偷拍。 凌秋一只手紧紧抓住扶手,另一只偷偷拿出相机,无奈前面的人当着,为了拍的清晰的,凌秋慢慢往目标靠近。 凌秋的靠近引起了猥琐老头儿的注意,看到凌秋,心里一喜,太好了!没想到来了个更漂亮的!放弃现在的目标,向凌秋慢慢走去。 凌秋发现猥琐老头儿看到自己了,吓得赶紧把相机藏到背后,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看窗外的风景,但全身的感觉却全部调动起来,她感觉到那猥琐老头儿在向自己靠近,凌秋表面平静,心里却慌得不得了,怎么办?这家伙是发现了相机还是也想猥亵她!怎么办? 另一边,看到凌秋危机状况的夏至也急得不行,云枫离得有点远,人群阻挡,看不到凌秋的险境。 凌秋感觉到那个猥琐老头儿快到自己身边了,本能的理他远一点,又往原来的地方挪去。 “你到底想干嘛?一会儿走过来,一会儿又挪回去?”凌秋旁边的一位大婶不乐意了。 凌秋赶紧道歉:“不好意思,对不起啊。” 凌秋不好意思在挪来挪去了,站着不动,瞟了一眼那老头儿,他也没动,发现凌秋看他,冲着凌秋一笑,这一笑啊,把凌秋吓得小心脏“怦怦”直跳,这笑容看着憨厚和善,眼神里却带着十足的猥琐,如果不是凌秋知道这家伙的真面目,还有前世活了这么多年,一般十几岁的小姑娘还真看不出来,这个看起来挺正常的老头儿是个老变态,还是恋童癖! 正在凌秋被恶心到时,公车里响起公车到站后的公式化的女声“xx站已经到了,请乘客带齐自己的行李物品,到后门下车,开门请当心,下车请走好。” 这次偷拍失败,凌秋想下车,毕竟自己和夏至的安全比较重要,和夏至交换了一下眼神,夏至会意,两人随着人流走向后门。 下车后,凌秋突然想起刚才光顾着紧张害怕,匆匆下车,忘了通知云枫和韩佳佳了,回头去看公交车,车门已经关上,向前开了。 凌秋叹了口气,算了,前面一站就是目的地了,他们会下车的,我和夏夏还得多走一站路。 凌秋和夏至没走多久就感觉好像有人跟着她们,当走到一条小路时,凌秋回头,发现就是那个猥琐老头儿,心里一惊,糟了,被盯上了! “你想干嘛?”夏至问,声音尖锐,甚至有些变调,这个才13岁的小姑娘第一经历这种事,原本单纯而美好的世界突然跳出这样肮脏猥琐的人,吓得不清。 “不想干嘛,就是觉得两位小妹妹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肯定渴了,想请你们喝点饮料。”猥琐老头儿依旧带着和善的笑,看了一会儿夏至,“这位小姑娘很面熟,我们是不是曾经见过?哦!我想起来了,上个周末,也在那辆公交车上!”老头儿有点兴奋。 “小秋······”夏至看着凌秋,声音带着颤音,很是害怕。 看着害怕的夏至,凌秋让自己冷静下来,首先,自己学过跆拳道自保应该没问题,其次,她的包里还有秘密武器,可以吓唬一下那个变态。 面对敌人不准害怕,既然躲不掉,就直面出击吧,没准,这是最后一个机会,凌秋在心里对自己说,为自己加油。她对夏至小声说:“等会儿我上前打那个变态,你找个武器自卫。” “不行,我怎能让你一个人······” 不等夏至说完,凌秋又说:“你忘了,我说过,我学过跆拳道。” “可和你练习的都是好人,你从没有和真正的坏人打过呀,那个变态又比我们大这么多!”夏至反驳。 “你看他这么大年纪,我们不一定会输的,相信我吧!”凌秋对夏至微笑,笑得自信。 夏至见凌秋这么有把握,心里也安定不少,冷静下来。 “小妹妹们,在嘀咕什么呢?”猥琐老头儿说着,又靠近几步。 “可别叫我们小妹妹,你可不是‘大哥哥’!”凌秋笑道,带着几分讽刺和娇嗔。 猥琐老头儿盯着凌秋,觉得这妞讽刺人的笑都够味!这样漂亮又水嫩,又有性格的小姑娘比之前玩过的都好!这次还一次送两个,今天的运气好到爆啊! 凌秋看着老头儿的笑容,觉得猥琐恶心,心里膈应到不行,脸上依旧带着天真又无畏的笑,以降低对方的防线,“你要请我们喝饮料,喝多少都行吗?” “当然了,想喝多少都行。”老头儿诱惑道。 “去那里喝?” 鱼儿上钩了!猥琐老头儿大喜,笑容得越发深了,脸上的褶子快挤成了一朵菊花,“我带你们去,很近的!” 接着,凌秋强忍恶心,主动走向猥琐老头儿,心里计算着步子和距离,还有两步之遥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前冲了一步,大喝一声“啊~”,一记前踢对着猥琐老头儿的肚子踢去。 老头儿一下被踢倒在地,捂着肚子叫唤呻吟,他没想到凌秋会突然来这么一下,完全没防备,被踢得不清。 凌秋没想到一下就被踢翻,机不可失,对着这个变态人渣又不了几脚,一边踢一边骂,“我让你变态,让你变态,让你为老不尊,让你猥亵少女······” 凌秋一想到他猥亵夏至,还有对她不会好意,心里的恶心膈应愤怒全部爆发,脚越发用劲,根本停不下来。 夏至被这么生猛的凌秋惊呆,毕竟这和平时的凌秋相差太大了,这样暴力的凌秋她还是第一次见,不过,这样的小秋好帅哦! “饶命啊!我错了······”老头儿呻吟着求饶。 凌秋停下,调整呼吸,平息怒气,跆拳道老师常说,“跆拳道精神是礼义廉耻忍耐克己百折不挠,不是用来打架的。” 可对这种人渣,社会的败类,她没有一脚踢断她的命根子,让他以后不能人道就不错了!不行,如果把人踢出毛病,到时候要她负刑事责任怎么办?我要冷静冷静。 ------题外话------ 今天是肥章哦,亲们,请多多支持小悦。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章:帮手来了 凌秋刚冷静下来,就听到一个戏谑的声音,“行啊!小丫头够狠啊!” 凌秋回头,见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张得很强壮,肌肉发达,穿得花里胡哨的,头发也有些微秃,刻意留长遮住头顶,长得和猥琐老头儿有几分像。 “爸,别叫唤了,先起来和我把这两小丫头抓起来,等会儿强子他们来了,这好货就被他们抢走了!”说完就向凌秋走去,凌秋看他的样子,知道对方对她的这几招三脚猫的功夫不在意。 等会儿还有人会来,我打得赢吗?凌秋有点害怕了,但她明白在敌人面前绝对不能露怯,即使打不赢他,气势上也不能输!凌秋挺胸抬头,摆好姿势。 猥琐男摆好拳击的姿势等凌秋出招,见凌秋不动,伸手挑逗凌秋,那意思是“来呀,你来呀。” 凌秋不为所动,警惕的看着敌人,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如果能遇到路过的好心人救他们就好了,或者待会如果那个强子过来了,最好两人打起来,她和夏至就乘机逃跑。 有时候,主角总会收到上天的偏爱,凌秋刚想能有人帮一把,就有一个送快递的出现,凌秋欣喜,大声对快递大哥喊:“救命啊!快递哥哥,救我们,他们是坏人!”凌秋指着猥琐父子。 送快递的被这个情况一时弄懵了,明明看起来像高手切磋,那小姑娘却突然对他喊救命,这是什么情况? “少多管闲事,这是我妹妹,我们有点小矛盾要处理,你不想缺胳膊少腿就滚远点!”猥琐男出言恐吓。 快递哥哥被猥琐男强壮的体格和凶狠的语气吓住了,他还有刚怀孕的老婆要养,现在全家就指望他一个人,这个人不好惹,他还是走吧! 看着被吓跑的快递哥,凌秋刚升起的希望被浇灭,而猥琐老头儿呻吟着站起来向夏至走去,凌秋见此大喊:“夏夏,快跑,快跑!” 然后又对猥琐父子说:“我告诉你们,我们的家就住在附近,我爸爸就要下班了,他会经过这儿,你们识相的话就赶快滚!”希望能吓唬一下对方。 “是吗?那我们就得速战速决了!”猥琐男邪笑说。 “你,你们不怕再有人看见吗?不怕我爸爸出现吗?” “怕?哈哈,干我们这行,没点胆子敢做吗?小丫头你别想废话拖延时间。”说完就出拳像凌秋打去,来势凶猛,凌秋仗着身子灵巧,躲过两下,第三下却如何也躲不过了,双手做防御姿势,手臂结结实实挨了一拳,左手臂生疼。 猥琐男知道凌秋不是对手,也不想把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打坏了,停止攻势,上前道:“早点乖乖的不就好了!” 凌秋低头不语,一副认输的样子,再抬起头时,眼睛蓄满泪水,楚楚可怜,这泪水可不是假的,是手上的疼痛和心里的害怕逼出来的。 猥琐男看见凌秋这个样子还真有些心疼了,他和他爹的口味不同,他爹喜欢青涩幼嫩的十二三岁的女童,而他喜欢身材火辣的辣妹,但这个有着混血长相的小姑娘确实张得好,连他一向对幼苗不感兴趣的人都有几分心痒心动。 另一边,夏至防备的看着猥琐老头儿,无暇顾及凌秋的情况。刚才凌秋让她跑时,她想到凌秋是因为她才会深陷险局,她怎么能逃跑呢!她跑了凌秋怎么办?这样做太不够义气了! 夏至见猥琐老头儿又向她走来,被逼到极致,捡起地上的小石头,往对方身上扔,老头被砸到几次,“哎呦,你这个臭婊子,看老子不打死你!”说着也往夏至身上扔石头。 两人对扔,夏至边仍边大叫:“救命啊!来人啊!救命啊!??????” “爸,你快制服那个小妞,别让她叫唤了,我这边快好了!” 凌秋心里担心得不行,趁着猥琐男回头说话,把手伸到包里,准备拿出最后的底牌。 不料,夏至的救命呼喊还是有用的,云枫、韩佳佳还有欧延凯都出现了。除了云枫,几人都有些气喘,看来几人跑了不少路。 凌秋见自己的帮手来了,心里突然松了一口气,太好了,得救了!从没像这一刻觉得云枫这么帅过,还有欧延凯也这么有型过,佳佳更是可爱漂亮极了! “云枫,救命啊!这两人都是大变态!那个老头儿就是??????” 凌秋话还没说完,不料,被猥琐男一把挟住,一脸凶神恶煞,“妈的,又来几个小鬼!小鬼们,识相的就赶紧滚!不然,哼哼,老子一拳打爆你们的头!” “放开她!”云枫大声喝道,面对敌人的恐吓直接无视,如果不是担心凌秋,他甚至隐隐有几分兴奋。 云枫出生在军人家庭,爷爷给他讲过不少英雄事迹,从小,云枫就想当一个像爷爷一样的,保家卫国,战场杀敌的大英雄,现在有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绝对不能错过! 真是即可获美人心,又能圆英雄梦! 猥琐男心想,这个小鬼看样子也是练过的,看来恐吓没用,想速战速决也不太可能,如果在这里逗留太久容易暴露,没办法,现在只好快点撤退了,这两猎物只好放弃了。 猥琐男正在思考权衡之际,凌秋一把掏出已经在包里呆了许久的手枪,指着猥琐男的头,“不许动,不然我打爆你的头!” 众人对这情况还没反应过来,都惊呆了!全场寂静······ 凌秋讨厌陌生人的触碰,更何况是被一个大变态,更绝得膈应到极点,朋友们的到来更是给她带来信心,当下,便直接掏出手枪直指变态脑壳。 被挟美萝莉枪指猥琐男,那场面,真是闪瞎一众人的眼睛!实在是,这剧情转变太快太大,简直出乎意料啊! “小,小妹妹,枪可是个危险的东西,你可要······”猥琐男结巴道,脑子有点死机了,没去想这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怎么会有枪? “闭嘴!”凌秋拿枪狠狠敲了一下猥琐男的头,这可是她找苏哲借的。 “疯子,你过来帮我把这家伙绑起来。”凌秋一顺嘴就叫了平时在家时,常对云枫叫的外号。 云枫依言照做,心里的震惊无法言语,凌秋也太剽悍了吧!等等,她怎么可能会有枪?哦~,原来是仿真枪啊!还是0。357沙漠之鹰!云枫绑猥琐男时,仔细看了一眼凌秋的枪,顿时恍然大悟。 又觉得心里有点失落,这么好的机会没了,英雄救美的梦破了······但马上又高兴起来,不愧是我喜欢的女生,真聪明!云枫得意的想,得把智斗变态这一段说给爷爷听一下。 ------题外话------ 亲们,等会还有一章,我会加油的!多多支持小悦吧。第一次写文,希望亲们多多提意见,帮助小悦提升。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一章:一条饵引出一群鱼 凌秋看向夏至那边,欧延凯和俩女生早把猥琐老头儿的手背到后面,用韩佳佳的围巾绑起来了。 坏人都被制服,就等韩佳佳去附近的电话亭通知她的局长老爸来抓人了。 人生也许就像《阿甘正传》里说的,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口味······ 凌秋才放松下来,不料,一个染着黄毛的青年带着四人过来,先对凌秋夏至轻浮的吹了声口哨,看到被绑着的猥琐父子,嗤笑,“没想到啊,阿烈,你也有今天,还是被一群小鬼给打败了!” “强子,说吧,条件。”被叫阿烈的猥琐男恨恨道。他的意思是强子要什么条件才肯救他。 凌秋往黄毛的身后望去,发现韩佳佳被俩个青年一左一右挡住,凌秋再次举起枪,对着黄毛青年和他带来的一众人“放开佳佳,不然我就开枪了!” “小妞,你以为拿个仿真枪就可以吓唬我了!”强子嗤笑,自以为很帅的摆弄了一下额前的黄毛,“也就是你阿烈,没想到你竟然被一把仿真枪拿下,真丢人哦!今天出门带脑子了吗?” 凌秋呆住,没想到这家伙一眼就识破了,还真是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位文化! “别废话了,说吧,想要什么!”阿烈忍着被对手嘲笑的怒气。 “阿梅归我。”强子道。 “行。”阿烈犹豫了半秒回答。 阿梅是阿烈新交的女朋友,是他喜欢的类型,张得娇艳,身材火辣,两人正在热恋中。 “这几个小鬼,男孩归你,女孩归我,还有,这周围以后归我管。”强子提了一个自己一直想要的要求。这块地一直是他和阿烈势力的交界处,他的人和阿烈的一直暗中较量,如果阿烈让出这块地,以后就只有他手里的孩子在这乞讨,他的收入一定倍增!当然,如果遇到像今天一样货色好的孩子也归他了! “前面的行,但要我割地,绝对,不可能!”阿烈怒道。 “那,我们走吧。”强子对手下说。 “强子,如果我被抓了,你坐牢的日子还会远吗?你知道我阿烈的,你不让我好过,我绝对会让你作陪,你的势力分布在哪些地方我不说每一处都知道,但也晓得了七七八八!”阿烈带着笃定的微笑,只是他的笑得有些狰狞。 强子知道唇亡齿寒的道理,要求太过分的话,这家伙什么都做的出来,对身后的手下说:“我们上!” 三人一个向云枫打去,一个打掉凌秋的仿真枪,还有一个向欧延凯攻去。强子则准备去解捆阿烈的带子,那是凌秋让云枫从她的斜挎包上拆下来的。 云枫一边和一人对打,一边防止强子救阿烈,好在云枫从小就和爷爷练功,虽然年纪小,但也可以以一抵俩。 欧延凯凭着自己的聪明躲过对方的几次攻势,甚至现学现卖,也向对方攻击,战情尚可。 凌秋则凭着自己这几年学的跆拳道,勉强应付,年龄还有性别的差异,凌秋打得很吃力,武到用时方恨少,生活安逸了,觉得世界上没那么多坏人,平时有兴趣时就练练,没心情时就丢一边,权当健身而已,看,现在倒霉了吧! 此时,凌秋想,如果这次能平安回去,我一定认真练功!真的,我对天,对死去的妈妈发誓! 韩佳佳看着开打的人,没人束缚她,便立刻跑到夏至身边,一起看着被绑的猥琐父子,或是偶尔和夏至一起往坏蛋身上扔石头,尤其是和凌秋打的坏蛋,凌秋年幼力小,需要姐妹们的帮助。 打了一会儿,云枫毕竟以一敌二,体力有些不支,凌秋更是觉得快撑不住了,欧延凯也没好到那里去,毕竟第一次打架,没经验。 凌秋粗喘着气,有点绝望,要输了么,这次不但自己难逃一劫,还搭上这么多朋友么!?不行,我一定要坚持住! “妈的,你他妈的,这小妞,还,还挺难缠的!”和凌秋对打的不良青年也有点喘。 这青年刚说完,突然响起警车的鸣笛声,强子和手下对了一下眼神,四人立马转身准备跑。 云枫一把死死拉住强子,不准他跑,强子回头对着云枫一拳打过去,云枫怕强子趁他出手防御而逃跑,就生生挨了一拳,打在他的左颊上,嘴角出血了。 另外三人见他们的头儿被云枫困住,纷纷向云枫出招,欧延凯只能使出全身的力气拖住其中一个,而凌秋已经没力气了,逼到绝境,只能向另一个扑去,一口咬住对方的脖子,那人被凌秋咬得疼到不行,拳头狠狠地在凌秋的背上锤了两拳。 夏至韩佳佳见好姐妹被打,顾不得别的,一起扑上去狂扁那个不良青年。一时,场面乱成一团······ 猥琐父子见没人看着他们,想找机会逃跑,可惜,警察已经赶到现场了。 坏蛋一一被抓俘后,韩佳佳再也忍不住了,扑向自家警察老爸的怀里大哭起来,这个一向被父亲娇宠的小姑娘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看到爸爸,所有的勇敢在这一刻坚持不下去,瞬间崩塌! 凌秋云枫等人去警局做笔录,韩佳佳的爸爸亲自来做,几人把事件的起因经过都说得清清楚楚。 问完后,韩爸爸告诉凌秋等人,那个阿烈和强子一直从事拐卖儿童,强迫妇女卖淫等违法活动,他们一直想抓这两人,但无奈这两人太狡猾,总抓不到,这次,凌秋、云枫、夏至、佳佳、欧延凯可都立下大功了。 “爸爸,我明明还没来得急给你打电话,你怎么会来?” 韩爸爸说是有位年轻人说看到两个男人要强迫两个未成年的小姑娘,然后把地址告诉了他。 原来是那个快递哥,没能救凌秋,后来良心过不去,偷偷报了警。接下来几天,警方顺藤摸瓜,又抓到了不少罪犯,而凌秋和云枫在接受身体检查,证明无大碍后,在家休息。 凌秋吃着水果沙拉,和云枫小月饼一起看电视上曝光的所有罪犯,里面有那天见到的猥琐父子,还有强子等人,当镜头拍向一个中年妇女时,凌秋觉得很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她虽然是路痴,但认人脸却不错,只是那个妇女的脸太过普通,倒一时想不起来。 电视里记者问那妇女知不知道她这样是犯法的时候,那妇女带得方言味儿的普通话,让凌秋突然想起什么,猛得坐直,她想起来了! “姐姐,怎么了?还疼吗?”小月饼关心问,这次姐姐竟然被坏蛋打了两拳,呜呜~,姐姐好可怜! “那个女人,就是那个女人,就是7年前,她4岁的时候,差点把她拐卖走的女人!”凌秋指着电视里的女人,激动道。 众人惊讶,直直看向电视······ 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和不可预测,没想到,自己觉得和朋友死定了的时候,因为一个人的良心不安而获救,没想到,自己会是以这样的方式见到曾经的人贩子,更没想到,竟然是自己间接抓住那个曾经的人贩子,而一切的起因是为了帮夏至报仇······ ------题外话------ 亲们,这是今天的第二更哦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二章:文体节 自从经历了猥琐老头儿事件后,韩佳佳的爸爸受到上级的嘉奖表扬,凌秋云枫等人也都受到表扬,但回家后还是被家长好好教育了一顿,凌秋夏至韩佳佳三人的危险意识都加强了不少。 凌秋心想,以后上跆拳道课,课后一定得好好练习;夏至觉得,云枫那天很是英勇,也许可以教她们几招;韩佳佳觉得,欧延凯打坏蛋的时候很帅······ 凌秋握拳,一定要勤练武艺!以后危险关头起码能自保啊!看看好姐妹,下了一个重大决定,“夏夏,佳佳,以后你们和我一起去学跆拳道吧!” “啊?!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还拉我们一起去学!”夏至难得嘲笑凌秋一次,实在是看到凌秋和坏人对打时,勉强自保,节节败退的样子太让她揪心了! 三姐妹经历那次恶战,情谊可谓是情比金坚,一两句善意的嘲笑和挖苦,是姐妹之间常有的事。 “那不是我以前没有经常练习么。”凌秋急急辨道,然后一脸正气,“以后我们一起认真学,遇到色狼坏蛋就狠狠扁他一顿!” “干嘛不和老大学啊?他那么厉害,啧啧,以一对二呢!”夏至冒着星星眼崇拜的说。 “是啊,欧延凯也打得不错,我们为什么不让他们两教呢?!还不用花钱。” 凌秋对这两被男生打架而吸引的花痴姐妹有些无语,你们家还害怕花这点小钱?不过,这才是真正青春期的小姑娘啊!青春萌动的年纪啊!可是,早恋是没有好结果的,她可不能让她们任意发展下去! “姐妹们,他们是业余的,我给你们找专业的。” “你那专业水平的还不如人家业余的呢?”佳佳揶揄说。 夏至:“同意。” “你们······”凌秋被气得无语反驳,但这也是事实。 “你们怎么了?在说什么?”云枫走过来,发现凌秋气呼呼的。 “没什么,说你的功夫好像挺不错的。”凌秋说。 “那也没什么,就是我爷爷从小训练我·····总之,如果你们想学防身术的话我免费教你们!”也许在喜欢的女生面前男生总喜欢吹嘘一下自己,云枫说了不少自己练武和武艺高超的事。 夏至和韩佳佳听后对云枫佩服得五体投地,凌秋也有点信了,但看到这家伙臭屁的样子,就觉得莫明的万分不爽。 “怎么了?”云枫早已习惯不自觉的去观察凌秋,发现她神色不愉,便问道。 “没什么,有个免费教练挺好的,但是,我觉得光是我们几个有危险意识还不够,不如我们让全班和你学吧,加大影响力,多几个像你这样的英雄,怎么样?”凌秋笑眯眯地问。 “这个,人太多,你是想累死我呀!?我······”云枫还没说完,上课铃就响了。 初一的班主任是数学老师,是个女的,长着大圆脸,风风火火的性格,有几分大大咧咧。 凌秋是个天生对数字好不敏感的人,现在的数学是在啃前世的老本和这一世的认真积累下,才名列前茅的。 老班喜欢在下课后宣布事情,“再过半个月就是我们学校的文体节了,希望我们班的每个同学都能踊跃参加,到班长胡杨那里报名自己参加的项目,记住,每一个同学至少要参加一项。胡杨,你放学把名单给我。” 老师走后,教室里又热闹起来,都是关于文体节的。文体节,顾名思义,就是文艺和体育,不过是先办完运动会后再进行文艺表演。 曾经,凌秋对学校的所有活动都不感兴趣,因为前世小学到大学这些活动经历过很多次,每次都是看别人在赛场时流汗,舞台上发光,没她什么事,所以现在依旧不太感冒,她懒,也乐得轻松。 但看到夏至和韩佳佳热情讨论,又兴致勃勃的问她要参加什么,表演什么节目时,也被她们的热情感染,也许她也应该尝试一下在赛场上奔跑流汗的感觉,而不是在一旁冷冷旁观。 “我跑个100米吧。”凌秋思考一番后回答。这个距离比较近,不会太累。 “那你表演个什么节目?”韩佳佳问,她是文艺委员,班里有什么表演都是她管。 “这就算了吧,我没上台演出的经验。” “可学校要每个班出好几个节目然后进行筛选,要保证节目质量的,你钢琴弹得这么好,干嘛不上,多可惜啊!” 凌秋笑笑不语,无声拒绝······ 最后,节目定下来了,韩佳佳的孔雀舞和云枫、林放、程毅君、程毅海四人组合的乐队演唱《海阔天空》。 其实,开始,云枫不太愿意上台表演,后来在程毅君的教唆下动心了。 程毅君说:“老大,你不知道,男人在舞台上会魅力无限,尤其是唱歌的时候,你想,看那些明星唱歌弹琴的时候是不是觉得特别帅,到时候我们在舞台上唱一首,那些女生绝对会迷倒一大片······” 云枫想起凌秋弹琴的时候,他就被她弹琴的样子深深吸引,觉得很美,还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上台表演真的能吸引她吗?!我不需要迷倒一片,只要能迷住一个,迷住我在意的那个。 “女生都喜欢多才多艺的男生,不是有‘才子佳人’吗,老大,凭你的才貌,到时候绝对······”程毅君见云枫有几分意动,又开始灌迷魂汤,到如果他能完成佳佳交个他的任务,她绝对会对他刮目相看的。 “知道了,什么时候排练?”云枫问。 “每天放学后,从5点到8点。” “不行,我得送凌秋回家。” “她哥哥不是每天都会送吗,你不是常常在一边······” 云枫一个眼神扔过来,程毅君闭嘴。 运动会那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凌秋穿着运动服做着热身运动,心里莫名紧张,上一次参加运动会还是前世的时候,太久远了,想不起来了。 那边,男生100米短跑开始了,凌秋看着赛场上蓄势待发的云枫,蹲下的腿肌肉绷紧,线条从满力量,像即将奔跑的猎豹,他的眼睛专注的注视着前方,侧脸轮廓分明,自信的笑容带着阳光的味道,凌秋承认,从外貌来说,云枫的确是个英俊的大男孩,认真的样子的确很有吸引力! 看看那边不停喊“云枫,加油,我们永远支持你的”的花痴女就知道了。 结果,凌秋用脚都能猜到,这个从小就接受训练,能一人顶俩的家伙能输? 轮到凌秋了,凌秋摆好标准的起跑动作,枪响后,使出全力向前跑,但是,由于凌秋本来就比同一届的要小两岁,比起她们要矮一些,相对,腿也短一些,好在凌秋频率快,虽然没拿到第一,但能拿到第二也算不错的成绩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三六章:我是替补 这几天韩佳佳和云枫、林放、程毅君兄弟都在排练,凌秋偶尔没事也去看看。 云枫是主唱兼吉他手,林放是贝斯手,程毅海是键盘手,程毅君则是鼓手。 凌秋知道有钱家的小孩一般会培养点兴趣爱好,拉拉琴,学学画什么的,就连一直忙着补习的苏哲都学了小提琴。 这几个独自表演都还不错,尤其是云枫,没想到这家伙这家伙的嗓子还挺不错的,粤语唱的也有模有样。她哪知道,云枫见她在,自然是特意好好表现一番。 只是,这几个配合起来还不够默契熟练,还需要多多练习,尤其是程毅君,节奏打错几次,韩佳佳看得着急,“你这架子鼓学了多久啊?” 程毅君委屈的竖起两根,韩佳佳说:“两年就这水平?” “两个月。”程毅君回答,他就是看见程毅海玩电子琴的时候一大堆女生用仰慕崇拜的眼神看程毅海,他绝对不是羡慕嫉妒恨,就是觉得自己搞搞音乐绝对粉丝比他多。然后,选择了看起来比简单,打起来又很帅的架子鼓,学了两月,觉得大有所成,想登台满足一下自己的表演欲。 凌秋见此,觉得自己得帮一把,她知道佳佳为了节目这段时间忙得不得了,既要排练自己的节目,还要操心云枫他们的组合表演。 凌秋走到程毅君身边,“你起来。”坐下后对程毅君说:“仔细看。”然后,对云枫、林放、程毅海他们颔首,“你们重新来一次吧。” 摇滚乐早在80年代就在世界掀起了一阵强劲的旋风,它强烈金属的音响丰富多变的节奏,让人不自觉的跟随着音乐晃动摇摆,很受年轻人的喜爱。 凌秋实际年龄不算小,但也会被那强烈的节奏带动,有时她会让那些负面情绪随着她一次次的练习打击而发泄出去。 架子鼓是摇滚乐中不可缺少的组合型打击乐,在乐队中,鼓手掌握着乐曲的速度和节奏等重要环节。 凌秋学过钢琴,手指本就灵活,双手与鼓棒成为一体,自然运用鼓棒,轻松自如,她干净利落的“切奏”,对鼓音色的控制、力度的控制以及速度的控制都张弛有度,击鼓动作快速而潇洒,而且有弹性和充分的共振,奏出明亮、集中、有力度、丰满的音响效果。 和程毅君这个菜鸟一比,凌秋的演奏立刻高大上了起来,韩佳佳双眼冒着粉红桃心一把抱住凌秋,“啊 ̄ ̄!小秋,太帅了!你刚才打鼓的样子真的是太帅了!” 程毅君一脸敬畏的看着凌秋,太,太强了!这还怎么让人混啊! 程毅海甚至直接无视自己的孪生兄弟,“我强烈要求换人!” 乐队其他众成员:“同意!” “喂,不带这样的啊,我才是乐队的创办人啊!”程毅君委屈,他就想出出风头而已,咋就这么难!然后看向凌秋,“凌秋同学,本以为你这样子就是玩高雅的古典音乐,没想到,你还玩摇滚!还玩得这么好!真的是让我太意外了,有你这样的人存在,让我怎么活啊!” 凌秋笑眯眯的回答:“也许,老天派我来就让你活在我的阴影之下。” 程毅君垂头,沮丧! 凌秋见此,觉得太打击程毅君了,“行了,别灰心了,我能这样,是因为我已经打了将近5年的鼓,你很有天赋的,才两个月就能达到这个水平就很不错了,也许你学5年早就超过我了。” 程毅君听到鼓励,心情好了许多,信心瞬间满格。 可惜,不巧,老天爷不想满足程毅君的心愿,在运动会那天,程毅君参加跳高比赛把脚崴了,倒地的时候把手也擦伤了,没法进行后天的文艺表演。 一般在别的班级,参加运动会的同学和参加表演的都是只用参加一边的,但是凌秋的班是火箭班,人数少,所以云枫他们得文体都参加,忙得不行。 最后,没办法,韩佳佳找到凌秋,让她做回替补,好在,运动会有两天,凌秋还有一天时间好好练习一下。 音乐教室里,凌秋和乐队其他人练习三遍后,对在一边等她的苏哲说:“哥,要不你先回去,我还得练会儿。” “没事,我等你。”苏哲自从和凌秋的结解开后就对凌秋越发好了,每天和凌秋一起上下学,而且耐心体贴,绝对是二十四孝哥哥的好榜样! 云枫对有这样一个超级碍眼的存在也没办法,好在苏哲再怎么看不惯云枫,也知道现在时间紧迫,没去打扰他们,而是充当观众。 练习的差不多后,韩佳佳又抛出一个问题,“小秋,节目早就报上去了,说的是男子乐队,而且名字也还报的是程毅君的,没你的名字,怎么办?!” “没事,我本来就是代替他的,报谁的名字我无所谓,至于你担心的问题,放心吧,我有把办法。” 天色有些黑了,大家才解散回家。 苏哲和凌秋并列走着,把云枫隔绝在三步开外,并时不时说些笑话逗凌秋,凌秋听着对她来说已经有些过时的笑话,还是配合的笑了,笑着笑着就觉得真的很好笑,明天要上台的压力一下子减轻不少。 云枫对苏哲的举动鄙视又无奈,谁叫人家是她名义上的哥哥呢,他这个同学兼邻居还能怎么办!我一定要追到凌秋,气死那个苏哲! 第二天,凌秋比平时早半个小时起床准备,这对于爱睡懒觉的凌秋来说是件很困难的事,但是凌秋心里装着第二天的表演,睡不好,所以早早起了。 叶紫也很早起来帮助女儿,半个小时后,终于大功完成。 苏哲上完厕所,咋一看到凌秋大吃一惊,“你是谁?!” 仔细看看面前这个男孩,蓬松短发,穿着帅气简单的黑色t恤牛仔裤,但精致的小脸分明就是自己的妹妹,只是眉毛被画粗了几分,英气了不少,莹白如玉的肌肤也用深色粉底刻意弄黑了一点。 凌秋本来就还小,还没发育女性特征,这样一打扮,还真像一个张得精致可爱的小男孩。 到学校后,凌秋的装扮同学刚开始都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后,夏至拉住凌秋,“小秋,你男装的样子太可爱了!不行,我得拍下来!” “等会儿她还要上台呢,要发花痴也得等表演完后。”韩佳佳画着精致的舞台妆,成熟妩媚了不少,一身白色的舞裙,上面点缀着孔雀眼,飘逸又美丽,只是,等会儿就要上台,紧张焦躁了不少。 “别担心,你一定能跳好的!”凌秋握紧韩佳佳的手,带着自信的笑容鼓励她,夏至也握住她俩的手,“嗯,佳佳,你是最棒的!” 韩佳佳看着好姐妹的鼓励,觉得心里暖暖的,有了力量和勇气。 “初一(一)班韩佳佳,(二)班的张雪,李秋明,你们按顺序排好,接下来就轮到你们了。”负责的老师在后台嚷着。 支持人在台上说:“现在,请欣赏初一(一)班韩佳佳同学给我们带来的《孔雀舞》。” 韩佳佳按照凌秋教的,深吸一口气,再吐出,然后就上台了。 舞台灯光暗了下来,只有一盏灯光追随着韩佳佳。韩佳佳看不太清观众的样子,紧张一下子得到很大的缓解,她随着音乐,模仿孔雀翩翩起舞,身姿轻盈灵秀,舞姿婀娜优美······ 有钱有权人的学校配置果然不一样,有舞台灯光效果果然好,凌秋想起前世上的普通初中,舞台都是在操场上搭个台子而已。 一曲完,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四章:海阔天空 韩佳佳下台后,带着自信美丽的笑容,和好姐妹来了个“givemefive”,然后自恋的说:“姐的舞姿美丽动人吧!有没有被我迷倒呢?” 凌秋夏至:“······”然后,集体做呕吐状。 接下来是别的班的节目,凌秋没兴趣和韩佳佳夏至聊起天来,而不远处,云枫他们也觉得很无聊,凑到凌秋这边。 “凌秋,没想到你扮成男生还挺像那么回事儿,这化妆技术不错啊!哪儿弄的?”林放说。 “我妈给我弄的,还不错吧!今天你们就把我当你们哥们。”凌秋带着几分调皮的笑,这几天她和这几个男生天天在一起,有点近墨者黑了。 云枫却皱眉,“难看死了!”心里觉得还是小姑娘粉嫩俏丽的打扮他更喜欢一些。 凌秋无语,直接无视云枫,你知道吗,过不了多久,中性风会风靡全国的! “嘿,别把我这个伤员忘了,好歹我也是为了咱班的荣誉而光荣负伤了!”程毅君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过来,寻找存在感。 “你怎么来了,怎么不在医院里好好养伤?!”程毅海问弟弟。 “哥,我没什么大事,我这不是担心你们吗!” “行了,你这个伤员还是好好坐在一边养伤吧,我们一定······”林放话还没说完,旁边就有人惊呼:“萧雪霏!” 凌秋顺着声音看过去,萧雪霏正在压腿,只看到背面,高挑优美的身姿,腿很修长跳芭蕾的女生果然气质不一样,凌秋明显听到身边的男生们集体呼吸加重,待她转过身,凌秋挑眉,比起身材和背影给人的无尽美好遐想,脸要稍稍逊色一点点,但也不失为一个大美女,还是很有气质的那种。 萧雪霏的脸属于清纯清秀型的,五官算不上极出色,至少比不上凌秋这样存在感极强的五官,但比例协调,和谐,而且有重点,鼻子又挺又翘很好看,人的脸上鼻子是五官中最突出的部分,所以,往往有一个漂亮鼻子比一个漂亮眼睛还重要。 眼睛可以画眼线调整眼形,贴双眼皮胶变双,贴假睫毛变大,但鼻子除了动刀子,就没有太有效地办法,打阴影效果不太明显,想要效果明显的又太夸张。 萧雪霏的这种长相和气质应该算是学生时代的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典范吧。 至于凌秋,她虽然五官长得更精致立体些,但无奈人小,还没发育,当然和已具有少女娉婷风姿的萧雪霏相比。 “这就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啊!真漂亮!”程毅海赞叹。 “哼,有什么好看的,还没我们的小秋漂亮呢!”夏至不服气,在她心中,小秋是最漂亮可爱的女生。 “同意,她也没有夏夏和佳佳漂亮。”凌秋笑了,这就是闺蜜,有时候,她们比男生更忠心。 “萧雪霏,下一个就是你了!准备好了吗?”负责老师大声问。 “准备好了,老师!”声音如清风。 “什么,没听见。”后台有点乱,声音吵杂,负责老师基本每次安排和说话都是靠吼。 “声音像蚊子似的,大声点会死啊!”夏至莫名就是看不惯萧雪霏,“装什么淑女!” “人家声音挺好听的,干嘛针对她?”凌秋问夏至。 凌秋记起第一次遇到夏至的时候,那时还是刚跳级到小学三年级,凌秋也是装作一副淑女样,说话细声细气的,“那你当初怎么会和装淑女的我成了朋友?” “不知道,也许人与人之间有种缘分,有的人注定会成为朋友,就像我和你,虽然当时你也装淑女,但我就是觉得看你顺眼,至于萧雪霏,我就是觉得这女的会和你不对盘,所以不喜欢,我告诉你我的第六感很准的。” “行了,你快成神婆了,我们看一下我们市一中的第一校花跳得怎么样吧。”韩佳佳说。 舞台的灯光都打到萧雪霏的身上,旋转,跳跃,每一个动作都很到位,表情生动,充分展现了天鹅的高贵典雅,比起韩佳佳的舞蹈,萧雪霏显然更有经验,也更具神韵。 身边有人啧啧称赞:“跳得真好!” “闭嘴,别打扰我看萧雪霏跳舞!”有更多人骂道。 韩佳佳静默不语,半响,“小秋,我们的下一个节目,你一定要打败她!” 凌秋:“······”她想说,韩大大,我和她完全不是一个类型的啊,怎么打败!但是在韩佳佳的眼神一再“威吓”“期盼”下,无奈点头,“嗯!” 终于,轮到凌秋他们了,摆弄好乐器后,就开始了。 熟悉的旋律响起,凌秋伴着旋律敲着节奏,云枫用低淳的嗓音开始唱:“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踪影······” 这首《海阔天空》很有感染力,凌秋因为练习听了很多次,但每次听到这首歌都会心潮澎湃,台下,许多观众也跟着音乐唱起来,也许,这就是摇滚的魅力,和感染力,是永远的beyond的影响力。 高潮部分,是乐队成员一起大声唱:“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荡爱自由,也怕有一天会跌倒,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 舞台,灯光,音乐,凌秋融入其中,也觉得大家比每一次的练习都要发挥的好,云枫也唱high了,颇有几分演唱会的感觉。 台下观众有的甚至随着音乐站起来,挥舞这手臂伴随着音乐一起唱,许多人见此,也都站起来了。 一曲完,观众们纷纷鼓掌,不断有“再来一首,再来一首”的呼声,主持人赶紧上台,“这首《海阔天空》太有感染力了,我们把掌声再次送给初一(一)班的乐队成员,不过,大家不要着急,后面还有更精彩的节目······” 下台后,队友们还带着舞台上的兴奋。 “老大,今天真是超常发挥啊!”林放勾着云枫的肩膀说。 “那当然,今天大家都超常发挥!” “老大,要不,咱们就正式成立一个乐队吧!”程毅海提议,站在舞台上的感觉真好! “行啊,经费你出。”云枫笑道。 “小秋,你刚才真是帅呆了,酷毙了!”夏至双眼冒着粉红桃心,又带着遗憾对凌秋说:“如果你真的是男生多好啊!” 凌秋摆了个自认为帅气的pose,然后故作深情的说:“如果我俩今生无缘,那么相约来生吧!” 韩佳佳被这两伪蕾丝边的做作深情寒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你两少恶心我!” “怎么,佳佳,你吃醋了么?”凌秋勾唇一笑,学着偶像剧里男猪脚的招牌笑容。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五章:看见妈妈的初恋 三姐妹正笑闹成一团,一个熟悉稚嫩的童音传来,“姐姐!” 凌秋回头看,小月饼正眨着亮晶晶的大眼看着她。 “我弄成这样你都认出来了!” “不管姐姐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能认出来!”小月饼信誓旦旦。 凌秋感动得不行,在小家伙的白嫩嫩肉嘟嘟的小脸上“啵”了一下,直接送上香吻。 小家伙得到香吻后,立马绽放大大的笑容,嘴甜撒娇,“小月饼最喜欢姐姐了!” “姐姐也最喜欢你了,告诉姐姐怎么跑到这儿了?”凌秋摸着小月饼的脑袋问。 “我听妈妈说,今天姐姐会和疯子哥哥表演,所以我要来给姐姐加油捧场啊!刚才我看到姐姐打鼓,好棒哦!姐姐打鼓的样子好帅,好厉害哦!”小月饼边说边兴奋地手舞足蹈。 凌秋已经习惯这小家伙常常驴唇不对马嘴的回答问题,“告诉姐姐,你妈妈呢?下次可不能到处乱跑哦,妈妈看不到你会很担心的,如果不小心迷路了怎么办······”凌秋自己没发现,有时面对小月饼的时候,她自己会进入老妈子的模式。 对别人的叨念,小月饼没有一点耐心,但只要是凌秋的话他都会认真听,这也是让他的妈妈--云舒大为奇怪的地方,当她问自家儿子的时候,小月饼一脸认真,理所当然回答:“姐姐以后要当我的老婆的,男人当然要听老婆的话呀,爸爸不就很听妈妈的话么,我以后要当个好老公,现在当然要听姐姐的话!” 云舒当时有些诧异的看着语出惊人的儿子,“······”然后,就被自家宝贝那一本正紧,装大人的萌样给逗乐了,大笑不止。 云枫看着最会卖萌的表弟,对他的行为虽然不耻,但不得不承认,这家伙在那里都混得开,每次都能逗得凌秋主动献上香吻,这种技能是他怎样都学不来的。 “走吧,我带你去找妈妈。”凌秋牵着小月饼的小手,这后台确实有点乱,各种道具,还有来来去去的人,没人看着出了事怎么办!? “妈妈就在观众席上,我走之前和妈妈说过,要来找你的。”小月饼说。 凌秋洗掉脸上的粉底,摘掉假发后,牵着小月饼肉呼呼的小手,来到家长席。 这个演出厅分老师席、学生席还有家长席,市一中的文体节办的很隆重,有会请家长来观看,当然,主要是有节目演出的学生家长。 舞台上正进行着歌舞表演,台下灯光比较暗,凌秋牵着小月饼找了半天才找到云舒和她旁边的叶紫。小月饼不知道,他心目中完美的姐姐是个路痴,靠她找路,能把他送回去真心不容易啊! 云舒完全不担心儿子会走丢,她这儿子精得很,而且,这是在学校,还比较安全,见儿子还牵着凌秋,完全没有来她这儿的意思,她也选择无视这个有了媳妇就忘了娘的臭小子,转而对凌秋说:“凌凌啊,刚才真棒!太有范了!” 叶紫带着几分骄傲,“我的女儿,当然厉害了!”然后,拿起占位子的包,让凌秋坐。 今天是叶紫开车送凌秋和苏哲来学校的,儿子女儿要上台表演,她当然要来捧场,把公司所有事情都交给丈夫。 而云舒是因为自家市长大人的哥哥太忙,没时间来看侄子表演,她这个姑姑不忍心看侄子台上表演却没家人支持加油,所以推了一些工作来捧场了,还以凌秋会上台为诱饵,把自家儿子也拐来了。 家长席的视野很不错,但凌秋上台时观众席比较暗,又是一大堆观众,凌秋当时又光顾着表演,还真没发现叶紫和云舒。 凌秋看了会儿表演,对感情太泛滥,表情太夸张的诗朗诵没什么兴趣,倒是斜前方的一家人吸引了凌秋。 那女孩是刚才跳芭蕾的萧雪霏,现在正在和一个中年男人说着什么,偶尔还撒撒娇,看样子那个男人似乎是他爸爸,旁边的中年女人则温柔的看着自己的丈夫和女儿。 此时主持人在台上,所以舞台的灯光比较亮,凌秋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个女人的脸,五官算不上极美,但比例协调,清秀隽美,皮肤保养的很好,肤质细腻,更重要的是她有一种温柔的气质,这是比她美很多的叶紫、云舒、陆雅韵这几位各有特色的美女身上所欠缺的。这几位都有自己的事业,算得上女强人,在温柔如水这一方面确实稍有不足之处。 凌秋很想看看这位校花的爸爸长什么样,老天爷似乎听到了凌秋的想法,那个男人刚好往妻子那边转过头,凌秋看到他的脸。 看到的一刹那,心里一震,俊朗而又冷峻的五官,微浓的眉还带着几分刚毅,鼻子挺直,线条像雕塑的神像般有型好看,凌秋终于知道萧雪霏好看的鼻子是遗传谁的了,只是萧雪霏的鼻子线条更柔和更女性一些。 凌秋清楚的记得就是这张脸!妈妈凌秋偶尔会翻开相册凝视半响的照片里,那个男人就是这张脸! 她见过照片,照片里的男人年轻英俊,手臂拥着当时年轻美丽的妈妈,冷峻的脸带着丝丝柔情,眉宇间的英气带着温柔,唇边的笑带着自信和喜悦,而妈妈则带着几分羞涩和气恼瞪着那个男人。 后来凌秋偷偷翻相册时,又在相册里看到几张这个男人的照片,或是微笑,或是故作生气,或是悲伤,有时照片里又妈妈有时似乎是妈妈给他拍的,所以是他个人的独照。 凌秋虽然从没有问过凌羽,但她知道妈妈爱照片里的那个男人,很爱很爱,从照片里两人的年龄和她重视的程度看,应该是初恋。 她也知道这个男人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看自己的长相就知道,可是妈妈从没说过自己的亲生父亲,她不说,凌秋也就不问,这个从她出生就没露过面的所谓父亲,在她看来就是一个陌生人,对于陌生人,凌秋一向没闲心在意。 只是此时,凌秋看着其乐融融的一家,心里却充满愤懑!那个男人现在拥有娇妻好女,幸福的生活,而自己的妈妈却英年早逝! 凭什么!我妈妈为你常常独自相思,她失去亲人,一个人抚养女儿,而他,却早已娶妻,女儿都比我大了!肯定是他先背叛妈妈的! 凌秋双拳紧握,现在看着他对萧雪霏宠溺的笑,凌秋觉得好刺眼好恶心,看着那个中年女人的笑觉得好虚伪! 旁边的小月饼感觉凌秋有点不对劲,担心问:“姐姐,你怎么了,那里不舒服吗?” 凌秋深呼吸,勉强控制情绪,“我没事,你在这里乖乖看节目,姐姐去上个厕所。” 厕所里,凌秋深呼吸数次,却还是没办法控制心里的愤懑不平,她一向认为自己不是什么圣母,现在,她想去质问,甚至想报复那个男人,想撕碎他的幸福······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六章:钢琴独奏 凌秋站在洗手池前,打开水龙头,捧起水往脸上浇了几次,企图让自己冷静一下,她抬起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随着长大,自己的五官混血的特征越发明显了,这张脸现在只有五六分像妈妈了,那个男人看到自己会想到妈妈吗? 现在,第一步,我得想个办法引起他的注意。 韩佳佳从厕所出来,就看到站在洗手池前的凌秋满脸水,站在镜子前发呆,表情复杂,忙走过去,“小秋,你怎么了?” 凌秋回过神,“没事,我,我就是,呃,看见脸上之前的粉底没洗干净,想好好洗一下。”然后怕韩佳佳再问她问题,抢先反问:“你呢?” 韩佳佳提了一下手里的包,“喏,我刚换下舞衣,后台的更衣室人太多了。” 凌秋突然灵光一闪,她想到了一个引起那个男人注意的办法。凌秋看着韩佳佳,“佳佳,我想上台弹奏一首曲子,你能帮我吗?” “你不是不喜欢上台表演吗,这次还是为了救场才勉强同意的。”韩佳佳奇怪道。 “至于原因,我以后在和你说,你只说能不能再加一个节目。”凌秋急道。 韩佳佳见好姐妹这么急,也就没再问,有些为难的说道:“这个,节目事先都是安排好了的,我也不知道能不能临时加减,这样吧,我去问一下这次活动的负责老师。” “嗯,好吧。” 韩佳佳把包交给凌秋,走出洗手间前,回头说:“凌秋,这件事后,你得好好给我个交待,否则,哼哼,大刑伺候!” 看着走出厕所的闺蜜,凌秋笑了,也许,有时候爱情还不如友情可靠永恒,就像她和佳佳和夏夏,又或者像妈妈叶紫妈妈还有干妈,真是铁打的友情,流水的爱情啊! 而小月饼这边,叶紫正看着节目,等一会就是苏哲的小提琴独奏了,她还挺期待的。 这时,一个人坐到叶紫的右边,叶紫抬头一看,“你怎么又来了!”语气无奈。 “叶女士,我可不是来和你谈赞助的事,我也是来看演出的,我的儿子今天有演出。”说话的是一位年龄和叶紫相仿,长相平凡,打扮简单利落的短发女士,她叫吴黎。 叶紫有点尴尬,忙道:“不好意思,误会你了!那你的儿子是表演什么?” “诗歌朗诵,可惜,我来晚了,错过了!你呢?你是儿子还是女儿要上台表演?” 叶紫自豪道:“我的儿子都要表演,女儿是架子鼓,儿子是小提琴独奏,诶,我跟你说,我女儿的鼓打得可好了,她和同学弄了个乐队,刚才在台上······”叶紫一说到自家孩子就停不下来。 而吴黎也乐于听,这样可以拉近与叶紫的距离,有助于拉到赞助。每听到叶紫讲一处自家孩子的优点,她就不忘不动声色的恭维夸奖一番,然后再说说自己的孩子,总之,两人越聊越投机。 云舒看不惯了,“你两小声点,别人还要看节目呢。” 吴黎马上道歉:“不好意思,打扰你看节目了。” 叶紫:“没事,都是熟人,她是我的邻居。” 然后,叶紫将吴黎和云舒相互介绍了一番。 吴黎觉得这次来看儿子的演出来的太值了,不但遇到了名设计师和女企业家为一体的叶紫,和她关系有了进展,还认识了市长的妹妹,陈氏企业的少夫人--云舒,有钱人的邻居朋友果然都是有钱人! 而另一边,凌秋在厕所等了大概七八分钟后,韩佳佳就气喘吁吁的跑过来,顺了一口气后说:“你今天运气好,除程毅君那个笨蛋外,运动会那天还有一个家伙助跑跳远时绊了一跤,现在腿上手上缠了绷带,没法参加了,负责老师正愁节目不够呢,我说了,你钢琴弹得特别好,就是刚才打架子鼓的那个,他才放心。” 然后递上一件衣服,“喏,我顺便借来了服装,快穿上吧。” 凌秋感动得不行,“佳佳,大恩不言谢了!” “行了,谁要你的谢谢,一会儿可得好好表现,拿个冠军回来。” “那可不行,冠军得给你留着。” “我有自知之明,那个萧雪霏的确比我跳得好。”韩佳佳淡淡说。 “萧雪霏算什么,一朵装纯洁的假莲花!” “咦,你之前不是还说萧雪霏不错吗,怎么这么快就改口了?” “那个,我们是死党嘛,你不喜欢的人,我当然也坚决讨厌了!哎呀,时间来不及了,我还要换衣服。” 凌秋换好裙子出来,韩佳佳满意点点头,“我的眼光果然不错!” 韩佳佳选的是一条风格简约飘逸的白色连衣裙,简单的衣服,却更加衬托出了凌秋的容貌和气质。 “我们小秋就是比那个什么破校花漂亮可爱一百倍!”韩佳佳自言自语道,整理了一下凌秋的长发,“走,我们去后台,弄个漂亮的发型。” 在后台,韩佳佳帮凌秋弄了个公主头,脸上只有唇部涂了点唇彩。后台倒是有化妆师,只是她很忙,而且凌秋想起她帮那些孩子化的大浓妆,实在不喜欢,她虽然明白舞台妆就是要这种效果,但在不清楚化妆品的前提下,她还是不想摧残自己的脸,所以最后借用了韩佳佳带来的唇彩。 韩佳佳今天和凌秋一样,提前在家,让妈妈帮忙画好了妆,怕喝水弄掉唇上的颜色,韩妈妈特意让女儿带上唇彩。 说实话,凌秋的脸还真不需要太多修饰,肤色白如雪,润如玉,五官精致完美,只是唇色淡了点,上了唇彩后,立刻有了亮色和活力。 云枫和夏至看到打扮一新的凌秋,愣了一下。夏至嘟嘴抱怨:“我们找了你一大圈,没想到你跑到这儿来了,打扮的这么漂亮干嘛,上台表演吗?” “对啊,小秋压轴,她要上台弹《水边的阿狄丽娜》。”韩佳佳说。 “啊!?”夏至愣住,小秋不是不愿意出风头,不喜欢上台吗,怎么会······小秋今天是受什么刺激了吗?夏至看向韩佳佳,两人用眼神交流。 韩佳佳无奈摇头,表示她也不知道。 云枫也有和夏至同样的感受和想法,皱眉往凌秋看去。 凌秋知道自己的反常瞒不过好友,“到时候我会告诉你们的。” “怎么听说你突然要加节目?”苏哲向凌秋走来,一身极绅士的小燕尾服,看起来帅气极了!引来不少女生侧目。 凌秋无奈,只有把刚才的话在说一遍,接着对苏哲说:“哥,等会儿就该你上台了,别担心我的事了。” 苏哲在观众席看完凌秋的表演后就去准备自己的节目了,他是独奏,没有搭档,所以很自由,看时间差不多就来后台了。 轮到苏哲,他淡定上台,正常发挥,奏完,然后绅士的鞠躬下台。 叶紫在台下用力鼓掌,对吴黎说:“看,那就是我儿子!” 凌秋也在苏哲下台后,对他竖起大拇指,“哥哥,真棒!”苏哲对凌秋绽放一个大大的笑容。 后面又上了几个节目。凌秋都没心情看,她现在已经冷静下来,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是不是错了,但是,不管是对是错,责任她都得承担,节目得上。 最后一个节目是凌秋钢琴独奏,凌秋坐在琴前,闭上眼,想象妈妈凌羽弹琴时候的样子,然后伸出双手开始弹奏······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七章:萧迅 琴音起,凌秋模仿着妈妈弹琴时的样子,这对她来说不难,因为她已经把她弹琴时的每一个小动作还有神态记在心里了。 想起妈妈,此时的凌秋的心里不知怎么又泛起悲伤,这首原本安静美好的曲子也带着几分悲伤,她又想起那个伤害妈妈的男人,曲子变得急骤,带着愤怒······ 萧迅则在灯光打到凌秋身上时怔了怔,这孩子有点她,凌秋开始弹后,萧迅愣住,越发觉得,这个孩子弹琴的神态和她好像,竟然还选一首她最喜欢的曲子。 这个孩子也姓凌,和她有什么关系吗?是她的什么人?是她的侄女?可凌羽是独生子女。是她的女儿?可没听说她结婚。也对,我们已经十几年没联系了,估计她结婚了我也不知道。当时只听说她父亲去世了,他知道后急忙去找她,而她却出国了,看样子,这孩子应该是那次出国有的吧! 萧迅突然又想到,既然这孩子在台上,那么,她会不会也在台下!?想到这儿,萧迅激动起来,转头向周围望去。 杨子莹看着东张西望的丈夫,“怎么了,找什么呢?” “没事。”萧迅淡淡回答。 而后台的云枫看着弹琴的凌秋,她的琴声里有悲伤,她的琴声有愤怒,还有什么,有痛苦······ 云枫的感觉,韩佳佳、夏至、苏哲都感觉到了。 一曲终,凌秋起身鞠躬,往家长席望去,看着为她用力鼓掌的叶紫和云舒,还有目不转睛盯着她的萧迅。 叶紫边鼓掌边对吴黎说:“这是我女儿,弹得很好吧!”叶紫也感觉到了凌秋的反常,得回去好好问问她怎么了。 吴黎则是在看到凌秋后,眼中精光一闪,这丫头是当明星的好料子啊!精致美丽的外貌,多才多艺,而且,把她拉到自己名下,再拉赞助什么的还不就是小菜一碟。 她早就知道听说这个叶紫收养了去世好友的女儿,对她也很好,但一般这样寄人篱下的孩子大多早熟,而且极其渴望能够长大自立的,能够自己赚钱。 凌秋下台,她知道,这次她弹得感情起伏太大,这首曲子被她弹变了味儿,但胜在这首她弹得极熟练。反正她也没想得奖,只要引起那个人的注意就行了。按这要求,今天算是圆满完成任务了。 凌秋回到后台,很沉默,一时还在曲中,情绪还没调整好。好友们见此都静默不语,他们猜到,凌秋遇到难事了,需要时间调整一下。 “小秋,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会在你身边!”夏至对凌秋说道。韩佳佳立马点头附议。 “我们先让凌秋好好休息一下吧,她只是需要一点时间。”云枫看了一眼对众人说。 凌秋看了云枫一眼,对众人点点头。 后台更衣室里,只剩凌秋一人了,她换好衣服,走了出来,却发现叶紫正在和萧迅在演出厅里争执起来,叶紫神情激动,而萧迅更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旁边云舒和吴黎拉着神情激动的叶紫,而萧雪霏和她妈妈则扶住大受打击的萧迅。 凌秋出来后,他看向凌秋,张嘴与说些什么,但最终呐呐无言。小月饼跑过去一把抱住凌秋的腰,仰起头,“姐姐,你别伤心,小月饼在你身边!” 凌秋摸摸小月饼的小脑袋,蹲下来亲了下小月饼的额头,“乖,姐姐没事。”然后看向萧迅,“我们能谈谈吗?” “好。”萧迅回答,目光灼灼看着凌秋,像似透过她在看什么。 “爸爸,可你······”萧雪霏不太同意,可话还没说完,却被萧迅打断,“没事。” 凌秋此时的心很平静,她看着神情各异的大家,目光定在萧雪霏身上,甚至可以平静而客观的分析她的脸,她这张脸单看几处五官会觉得像她妈妈,但组合在一起却更像爸爸萧迅一些,这也是她能当上校花的原因,毕竟如果全像妈妈的话,她还真当不上校花。 学校旁的冷饮店里,凌秋要了杯红茶,萧迅则只要了杯凉白开。两人相对无言,都不知道第一句话该说什么,气氛一时有些沉默。 凌秋决定直问要害问题:“你当初为什么离开我妈妈?” 萧迅不料凌秋会问这个问题,愣了一下,“我们当初各怀梦想,梦想和爱情有时难两全,我们也太年轻,为此吵了几次架。” “就因为这样你们就分手了?”凌秋不信,这样的爱情也未免太脆弱了吧!妈妈怎么会因为这样脆弱而幼稚的爱而念念不忘?! 萧迅觉得给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说自己的初恋故事,而且这个女孩还是初恋女友的女儿,有点不自在,而且现在他也没心情说,他反问凌秋:“你妈妈是怎么,怎么去世的?!”他想知道,为什么他毫无准备的时候,事实竟是她的去世多年! “病逝的。”凌秋淡淡道,不想多做解释。 “什么病?”萧迅的声音不受控制的提高。 “不知道!”凌秋懒得多说一个字。 “你是她的女儿,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得什么病!”萧迅语气恶劣起来,引来店里客人的侧目。 凌秋冷笑,“先生,我妈妈得什么病管你什么事,你是我妈妈的什么人,是我的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若要算起来,你充其量是我妈妈分手多年的前前男友,你有什么资格问!” 凌秋的一声声质问让萧迅抿紧唇,皱起英挺的眉,不发一言。 凌秋见此,心里越发不爽,冷哼一声后,心里的恶气却越发重了,“你现在有妻有女,生活幸福,而我妈妈却英年早逝!老天眼睛瞎了吗?!为什么负心汉可以得到幸福,而受伤的却这样的结局?!”凌秋有些激动的站起来,声音分贝也不自觉提高不少,引来其他人的再次侧目和探究。 “你先冷静一下,这样吧,我们做个交易,你把你妈妈生前的事都告诉我,而我,把你妈妈和我之间的事全都告诉你。” “呵,不愧是大企业家,连这种时候都不忘做交易!”凌秋讥讽笑着说。 “你,算了,我们都要好好冷静一下,这是我的私人号码,有事打给我,我也需要好好整理一下情绪,我们下次找个好一点的地方详谈吧。”萧迅掏出一支笔,随手扯下旁边的便利贴写下号码。 各自回家后,萧迅呆呆坐在书房,手里的烟快要燃尽,他却忘了吸,直到手差点被烫到才回过神。 杨子莹敲响丈夫的门,萧迅开门,杨子莹看到丈夫依旧颓废的神色,实在忍不住说:“我知道她死了你很难过,但是,你想过没有,我是你老婆,而我的老公为别的女人伤心难过!” 萧迅看着愤怒的妻子,想到她一直在他身后默默支持付出,为他生儿育女,操持家庭,他知道这个女人很爱他,即使当初他对她说他已经有了心爱的人,不会再爱她,但她依旧对他奉献了满腔的爱意,还有这十几年的相扶相持,他不可能不感动。 但此时,萧迅无法顾忌妻子的感受,长叹一声,眼里满是悲伤和痛楚,“她,死了!她,竟然,已经死了!” 杨子莹看着丈夫,此时他的心里有多悲伤,她的心里就有多痛!她自然知道丈夫所说的“她”是谁,那个女人虽然从没在她面前出现过,但她占据了自己丈夫的心十几年,即使到现在,她任然不敢确认自己在丈夫心中的地位是否能超过她,她曾经甚至害怕过如果那个女人出现,她该怎么办。 她想过给那个女人钱,或者求那个女人成全,再或者想办法离间那个女人和丈夫的感情,不管用什么手段,她都不会退让! 可是今天,她知道那个女人早就死了,那把悬在头顶的剑早就不存在了,她当时太过惊愕,一时愣住,但心底松了一口气是肯定的,随即,心里又无法遏制涌出无限的喜悦来。 ------题外话------ 各位读者大大,我会在每天的9—10点左右更新的。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八章:外公的心血 可现在,对她而言,这是个讽刺,对她和他这十几年婚姻的讽刺! 萧迅见妻子回答,带着颓废说:“我想再静会儿,晚饭你们先吃吧,我没胃口。” 杨子莹带着自嘲的笑,即使那人死了,自己也无法取代她在他心里的位子吧。自己十几年如一日的付出,竟然还比不上那个女人的一点消息么?! 饭桌前,杨子莹的强颜欢笑萧雪霏怎么会看不出来,担忧问道:“妈,你和我爸怎么了?今天爸爸怎么这么激动,他和那个凌秋之间到底什么关系!?” “别问了,吃饭!”杨子莹心情烦躁,忍不住对女儿呵斥。 萧雪霏不敢再问,但父母现在的状况让她担忧,她一直生活在父母疼爱的幸福生活了,爸爸妈妈虽然也偶有争吵,但都是小吵小闹,最后一般是妈妈会提出和好,但今天,看妈妈气成这样,有点玄! 萧雪霏打定注意,一定要找凌秋好好谈谈,问明所有原因,包括自己爸爸和那个凌羽到底什么关系,为什么爸爸在听到她去世的事后情绪大变,妈妈也神色大惊?还有,她和爸爸到底说了什么,爸爸回来后神色这么颓废沧桑? 而另一边,凌秋自从回来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叶紫担忧的看向凌秋的房间,走上前,敲了敲门,“凌凌,出来吃点吧,别饿着了,为这种人渣生气不值得!” 凌秋打开门,“妈妈,我没事,我们吃饭吧。” 叶紫看着凌秋依旧有点红的眼眶,想再说点什么,但又不知该怎么说,这孩子还愿意出来吃饭就说明问题不大,她肯哭出来,发泄出来就好,总比憋在心里强。 凌秋是不想关心自己的家人再担心,所以还是乖乖出来吃饭,而且,妈妈已经去世多年,伤痛早已愈合,只是今天看到那个让妈妈伤心难过的男人,心里太激动,太愤怒了!现在,冷静下来的她要顾及家人对她的担忧。 饭后不久,云枫就带着小月饼来看凌秋。 凌秋看着故意卖萌逗乐的小月饼和云枫,配合的大笑出来,笑着笑着,还真就觉得这两人搞笑,真笑了,“别担心,我没事。” 云枫和小月饼看着大笑的凌秋,心里松了口气,实在是,凌秋从和萧迅出来后,两人的脸色都不好,凌秋坐车回家的路上一言不发,回家就自己进房间了。 凌秋尽量用平静的口吻说:“就是一件很狗血的事,那个男人是我妈妈曾经的初恋,然后,他背叛了我妈妈,就这样。” 云枫沉默了一下,然后开口:“需要我做什么,说一声。” 凌秋愣了一下,这家伙难道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云枫看着凌秋,“你看起来挺和善好相处,但是个有仇报仇,有恩报恩,恩怨分明的人,看起来温和,实际上,很不好惹的!” 凌秋再次愣住,这家伙怎么这么了解她? 云枫好似看出了凌秋的疑惑,“认识你这么久,如果还没摸清你的性格,我也太失败了吧!” 然后又想起前阵子凌秋揍那猥琐老头儿时霸气彪悍的样子,“你打坏人的时候可一点都不手软啊!你啊,有时看着对什么都很冷淡,但一旦是对你好的朋友家人,你会比谁都在意。” 凌秋看着面前侃侃而谈的云枫,突然发现,或许是因为血缘关系,云枫和小月饼的眼睛形状很像,都是桃花眼,只是气质和感觉不像,小月饼的眼睛黑白分明,带着孩子的纯真,水汪汪的。云枫的眼睛轮廓要深邃些,又带着几分男孩的调皮,笑起来给人一种阳光灿烂,旭日东升的感觉。 凌秋觉得自己好像一直对这家伙有偏见,其实这家伙还是个挺不错的人! 第一次被凌秋这样盯着,云枫有点不好意思,以手抵唇,咳了一下,掩饰自己的尴尬,想问凌秋看什么,但又想到凌秋如果回答“看你”怎么办?想到这儿,脸开始烧了起来。 小月饼看着凌秋和表哥说话,忽略了自己的存在,为了夺回姐姐的注意力,小月饼准备使出“必杀武器”--撒娇。 不料,刚准备撒娇,电话响了,凌秋起身去接电话,所以既没看到云枫开始红的脸,也没给小月饼撒娇的机会。 电话是潘爷爷打来的,潘爷爷的语气有些凝重,“凌凌啊,妈妈不在吗?” “她刚进浴室呢,潘爷爷你有什么事就和我说吧,我转告她。” “唉 ̄ ̄,还是公司的事,上次和你说的问题,股权纷争。本来以为已经内部调节好了,没想到只是缓兵之计,根本问题还是存在。现在我想和你妈妈讨论一下该怎么做,你手里的股权该怎么办?” 凌秋思考了片刻,问:“潘爷爷问题很严重吗?” “现在这些问题只有内部知道,但过不了多久,问题全部暴露出来,公司将很难恢复元气。现在已经有人趁着股市行情还好,开始抛售了。”潘爷爷想了一下,觉得凌秋也有权知道公司现在的状况。 “那买下40%的股权要多少钱?” “难道你想重新经营公司?”潘爷爷惊讶道。 “嗯,这是外公一辈子的心血,我不想它败在我手上!” 凌秋的外公凌云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民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自主开发的三缸冀腾豪情家用轿车,是中国第一辆打破4万元价格新低的经济型轿车。 凌云一直勇于创新,以为百姓造车为理念,可是,在他去世后,公司的管理层出现股权纷争,内部矛盾不断。 “现在,还有段时间,等到股价跌下来我们再买进,至于得准备多少钱,这个我也说不好,不知道到时候的股价会跌到什么地步,唉,这都是大人操心的事,你好好学习,将来长大了再来公司帮忙,壮大冀腾!对了,等会你妈妈出来让她再给我打电话,我们再好好商量一下。” “嗯,潘爷爷,再见。” “再见。” 云枫见凌秋挂了电话后就愁眉不展,不禁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我外公的公司出现问题了,潘爷爷想找妈妈商量对策。”凌秋说,想着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凑钱,她能把当初投资叶紫夫妻的资金拿去买,可是这样妈妈公司会不会资金周转不灵?看来得好好和妈妈商量一下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九章:又见萧雪霏 晚上,凌秋觉得满腹心事,无法入眠,想到妈妈和潘爷爷通话时的话,她就无法不担忧冀腾的未来。想到潘爷爷和妈妈说,公司现在的管理层过于求成,忽视科学态度所犯的错误,造成设备失修、质量下降等问题,这样下去,冀腾走不远的。 好在,这些问题还是刚刚出现,冀腾这样的大公司应该还可以熬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里,她得做点什么和潘爷爷、爸爸妈妈一起挽救公司。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资金,虽然她把妈妈凌羽给她的钱投资了“温蒂”,现在也是“温蒂”里一个不大不小的股东,有不少钱,但是,以这些钱去买冀腾40%的股份还远远不够,而且爸爸妈妈也不可能那太多资金给她,毕竟,她要拿走属于自己的那笔钱,而公司又需要资金周转。 钱啊钱,现在急需钱!凌秋心里捉急,怎么才能快速挣钱呢?炒股?可惜她前世就是个穷人,哪有闲钱去炒股,更没关注过股票,抄袭有名的小说?算了,她没有那么好的记忆力,能把几部的内容都记下,而且等她写完,黄花菜都凉了。 为钱操心,好遥远又熟悉的的感觉,前世就是为生活忙碌为钱奔波,但家人都在身边,今生倒是从出生就不差钱,但是人生中的坎坷却一点都不比前世少,果然,人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生! 她现在还是个初中生,她这小身板能干吗呢?凌秋挫败的想,她暂时没时间去想萧迅的事。伴随着这样焦虑的情绪,凌秋一夜没睡好。 翌日上课,凌秋的状态一直不好,云枫看着一直暗暗着急,而夏至和韩佳佳自从云枫那里知道萧迅的事后就沉默了,不知该说些什么安慰凌秋。 放学后,凌秋才收拾好书包,就有人叫她“凌秋,有人找你。”夏至和韩佳佳带着揶揄之色看着凌秋,“该不会又有人要送情书给你吧!”自从文体节后,凌秋的人气爆棚,尤其是被人发现打架子鼓和弹钢琴是同一个人后,在女生中的人气都很高。 凌秋面对好友的调侃面不改色,走出教室后,凌秋没想到,竟是萧雪霏找她。 “我想和你谈谈,我们找个安静点的地方。” “抱歉,我不想和你谈,也没义务和你谈。”凌秋今天状态不好,心里一大堆烦心事,没心情接受萧雪霏的质问。 “你······”萧雪霏没想到凌秋直接拒绝,一时无语。 “我想,你直接去问你爸会比你从我这里知道更多。”凌秋说完,对在旁边等她的云枫夏至等人说:“我们走吧。” 韩佳佳不懈的对萧雪霏冷哼一声,“以为是校花了不起啊,每个人就都得听你的,围着你转啊!” 萧雪霏听此皱起眉,脸色难看。她一向不和别人交好更不会与人交恶,独来独往,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她。她张口欲解释,可又不知说些什么。 而凌秋等人已经转身走了。 刚从班里出来的苏哲看了萧雪霏一眼,“希望你以后不要来打扰我妹妹,你的到来会给她带来伤害,而伤害她的人,我是不会放过的。”说完,追上凌秋走了。 凌秋不知道今天走了什么运,这么多人找她。才走出校门口,吴黎就找上凌秋,说培养凌秋当明星。 凌秋倒是认识吴黎,文体节上她就在妈妈叶紫的旁边,但是,凌秋拒绝了,她不喜欢娱乐圈这个圈子,这里充斥着各种交易和潜规则,炒作,狗仔队。 “我真的觉得你很适合当明星,无论是外表还是才艺,怎么样,你可以好好考虑一下,这是我的名片。”吴黎说完就和凌秋等人说了声再见就走了。她知道这一趟肯定不能成功,她有的是耐心,她已经好久没当经纪人了,主要是一直没碰到有潜力的人,这次她终于碰到了让她想打造为巨星的人了。 回到家,凌秋随意把名片扔在自己房间的抽屉里,躺在床上无神的望着天花板。 没一会儿,云枫带着小月饼又来了,凌秋对这对呆在邻居家比自己家还多的熟客已经习以为常了,哪天他们不来,凌秋反而不习惯了。 客厅里,四人看着电视吃着零食,凌秋看着电视里对明星的娱乐八卦报道,想不明白,没有自由,总被狗仔跟踪,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对成名趋之若鹜。 都是为名利啊!等等,这不是一个最好的赚钱方法吗?当明星赚得多,只要她早点成名,赚个百八十万不是问题。 凌秋立马会房间,找出刚才的名片,仔细看了起来。凌秋看着上面的名字--吴黎。 没想到那天在妈妈身边的女人竟然叫吴黎,这个名字她在前世听过,是个捧红过好几个明星的金牌经纪人。 晚饭后,吴黎挂了电话依旧有些不相信,她没想到凌秋这么快就给她答复,竟然还同意了。本来,她都打好“长期作战”的准备,甚至想好劝说完凌秋后,该怎么征求她父母的同意,每一步都计划好了。 结果,凌秋却告诉她,她同意了并且会想办法让自己的父母也同意,幸福来的太快太突然,吴黎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 而凌秋打完电话后,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家人。叶紫和苏志成都有些沉默,苏志成不愿意女儿去娱乐圈,叶紫看着凌秋说:“凌凌,你如果是担心资金问题,这个我和你爸爸会解决的。” “不是的,爸妈,我想当明星,文体节那天在舞台上,我觉得很享受在舞台上的感觉。真的,这是我的梦想,我想做自己喜欢的事!”凌秋说的情真意切。 叶紫夫妻俩没话说了,孩子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力。“好吧,如果遇到什么困难,就告诉爸爸妈妈,我们一家人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 凌秋觉得眼睛涩涩的,想哭!就是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我才不能这么自私让你为我到处借钱奔波,你们本就因为公司的事够忙了!更不能让你们拿出自己所有的资金砸进这个存在极大风险的投资,因为我没百分百的信心能把冀腾焕然一新,做大做强。 第二天,吴黎就来找凌秋,依旧是掐点在凌秋放学的时候。而好友们知道凌秋要去当明星后,反应各不同。 韩佳佳说:“我们小秋天生就是当明星的料,你不知道,那天看着小秋拒绝了那个星探,我有多遗憾!” 云枫看着凌秋,皱眉,“娱乐圈很乱的,明星没有私生活可言。” 凌秋不在乎的说:“我没想过要把它作为终生职业,而且我现在还小,应该不会有什么绯闻之类的。没听过,出名要趁早吗!” 云枫隐约觉得凌秋还是因为钱,是为了她外公的创办的冀腾么?云枫还想再说,但顾及到这是在公共场所,有些话不便说,就没说了,心想,找个时间得和她好好说说。 夏至保持中立,林放则赞同凌秋当明星,程毅海程毅君兄弟一个赞成一个反对。 凌秋对自己一旦下的决定是不会改变的,所以朋友们反对她也不会改注意,当然,赞成更好。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章:妈妈的爱情故事 一 一所高档的中餐厅里,凌秋和萧迅面对面坐着。 今天是周末,一大早萧迅就打电话给凌秋,并通知会来接她,随后,他就开车来找凌秋家。 凌秋想起她和萧迅走时,自家哥哥那万分不情愿,仿佛萧迅是人贩子,会拐卖她的防备表情就觉得自己的熊哥哥有时候还挺可爱的。 在凌秋前脚和萧迅走后,苏哲就给叶紫和苏志成通风报信,还不放心,偷偷打了辆的士跟着萧迅的车。可惜,这点小把戏怎么能玩得过萧迅,苏哲没跟多久,就被萧迅甩了,跟丢了。 萧迅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对凌秋淡淡问:“想吃什么?” 凌秋:“随便。”她今天可不是专程来吃饭的。 萧迅没再说什么,叫来服务员,开始点菜,却只点了宫保鸡丁、红烧鱼等几样常见的家常菜。 “这些都是你妈妈爱吃的菜,不知道和不和你的口味。”萧迅询问凌秋。 凌秋讽刺一笑,“你还真是长情,连她爱吃什么都还记得!” 萧迅没说话,看了凌秋一眼开始说他和凌羽的故事,“我和你妈妈是因琴而认识的······” 原来,萧迅的母亲很喜欢钢琴,从小就培养萧迅弹琴。虽然萧迅不是很喜欢钢琴,但他一向不个任性的孩子,反而懂事早熟,所以一直弹着妈妈喜爱的钢琴。 那天,萧迅去买钢琴,旧琴坏了,就算修好琴音也难免失准。萧迅走进一家乐器店,小提琴、钢琴等西方乐器琳琅满目。 萧迅看了几眼,暗暗点头,质量和做工都还算不错。这是,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吸引了他,“老板,这架钢琴怎么卖?” 萧迅顺着声音望了过去,是一个张得非常漂亮的女孩,长发飘飘,肌肤白皙,五官精致秀美,尤其是一双杏眼,清澈而明媚。一身简单的牛仔裤和白t恤,穿在她身上就是这么与众不同,这就是弹钢琴的女生气质所在。 对于美丽的事物,人们总是喜欢多看两眼,萧迅多看了那女生几眼,不料,女生似乎有所察觉,转头看向萧迅。萧迅立马回头,第一次偷看女生被抓包,心里别提多尴尬,假装认真选琴,欲盖弥彰的问老板,“老板,这琴多少钱?” 老板说了价格后,不料,那个女孩向萧迅走去。萧迅顿时觉得心慌意乱,她怎么过来了,难道是因为刚才我看她,还是······ 不想女孩走过来看了看萧迅刚才问价的琴,萧迅暗暗松了口气,却又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小小失落。 然后,女孩对老板说:“这架我买了。” 萧迅惊讶回头,这是我选好的琴。 女孩对萧迅淡淡一笑,说:“眼光不错!” 这个小插曲萧迅并未放在心上多久,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不久后,他又再一次预见那个女孩。 萧迅的钢琴老师因为生病了,要住院,就把他介绍到自己好友那里去学。 萧迅按地址找到,进屋后,就听到一阵悠扬的琴音,萧迅心里暗道,水边的阿狄丽娜。 新老师带着萧迅到琴房,对着弹钢琴的女孩说:“凌羽,现在你多了位师兄了。” 而萧迅惊讶的看着弹琴的女孩,她不就是那天在钢琴店的那个女孩,原来她叫凌羽啊! 凌羽看到萧迅,眼里也满是惊讶,似乎在说“怎么是你!”随后,凌羽狡黠笑道:“老师,他可后进师门,怎么是我师兄,应该是师弟。” 萧迅一向不是个多言的人,今天却争辩道:“我比你大,当然是师兄了!” “这个和年龄无关,主要看谁入门时间长,谁先入师门,这两样我都比你长比你先,你当然要叫我一声师姐了!” 萧迅:“你······” “好了,你们还真是一对小冤家,第一次见面就吵。”钢琴老师调侃凌羽和萧迅。 “这才不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是在钢琴店。”凌秋急着反驳老师,不想,说出了更让人误会的话。 “哦 ̄ ̄,原来你们这么有缘,早已见过面了!”搞艺术的人,对待感情比较直接率真,不会像学校里的老师百般劝说和压制。 凌羽和萧迅都迅速红了脸。 此时的凌羽15岁,萧迅17岁,一个读初中,一个读高中,正是情窦初开,少年多情,少女怀春的年纪。 通过几次钢琴课,凌羽发现,萧迅的钢琴基础特别扎实,而萧迅也发现凌羽弹琴特别有灵性,两人彼此越来越有好感,后来,偷偷谈起了恋爱。 两人经过了凌羽的中考,和各自的高考,两人学习都不错,这些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因为是初恋,两人都懵懂而认真,然而爱情的道路上不会永远一帆风顺,总会面临波折和选择。 两人各自的人生选择开始有了冲突。萧迅的爱好并不是钢琴,他对互联网感兴趣,并在当时觉得这在中国有很大的前景,想在中国创业。而凌羽想继续完成自己的音乐梦,她收到维也纳的一所音乐学院的通知,可以去那里进修。 当梦想碰撞爱情,该选哪一个,这是个难题。为此,萧迅和凌羽大吵了一架。两人虽然以前也吵过架,但那都属于情人间的小吵小闹,偶尔还可以增加情趣,但这次是大吵起来,彼此甚至都冷战了好几天! 凌羽见萧迅不像以往一样来哄她,对她依旧冷战,一气之下带着行李去了维也纳。 而凌羽走后,萧迅更是伤心又愤怒,原来在她的心里,我永远也比不上他的音乐,甚至要走都不和我说一声,连挽留的机会都不给我,一个人潇洒离去。 此时的萧迅正在创业中,正是艰苦的时候,而凌羽的离去不可谓不是一个打击,日日买醉。 而杨子莹却看不下去了,她是萧迅的大学同学,暗恋萧迅很久了,她知道萧迅有一个学音乐的漂亮女友,但是这也不能阻隔她对英俊而才华横溢的萧迅的爱慕。 萧迅是带着几个同学兄弟一起创业的,杨子莹也是其中之一。看着萧迅为女友黯然神伤,杨子莹觉得心痛的不行,压抑不住心里的爱恋,对萧迅表白了。 萧迅大吃一惊,但还是拒绝了。 之后,杨子莹像没发生什么事一样,依旧像以前一样工作,萧迅见此,也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他等着凌羽的电话,可凌羽依旧没打过来,这些年来,每次两人吵架,都是萧迅先认输道歉,然后两人和好,萧迅觉得他太惯着凌羽了,这次,他想凌羽先道歉。 而那边的凌羽也正处在艰难的时刻,初到异国的不适应,语言不通等等困难,都让凌羽倍感辛苦,她十分想爸爸和萧迅还有好姐妹们。 可出国前,萧迅和她吵了一架,现在她心里还憋了口气,她要等萧迅先道歉!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一章:妈妈的爱情故事 二 萧迅一直没能等到凌羽的电话,他开始想和凌羽之间的感情,从最初的悸动到后来的爱恋,再到彼此的争吵到和好如初。萧迅确认自己真的爱凌羽,只是现在,这份爱让他觉得很疲惫,他现在正在事业的开始阶段,忙碌而艰辛,爱人却不在身边,反而争吵起来,他们梦想不同,道路不同,这样的爱情还能长久吗?萧迅反问自己。 然而,所有的犹豫在凌羽打来电话的一刹那,都烟消云散了。电话里凌羽大哭大骂:“呜呜 ̄ ̄,你这个混蛋,为什么不打电话过来!?呜呜呜 ̄ ̄ ̄,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呜呜呜 ̄ ̄ ̄ ̄” 萧迅听到凌羽的哭声瞬间心疼心软了,“我也一直在等你的电话,这段时间我一直很忙。” 凌羽冷哼,“哼,忙?都是借口!” 两人说了几句后又开始吵了起来。 也许时间和空间是爱情杀手之一,两人近三个月没联系过一次,还真没什么共同话题可聊,一个是公司琐事,一个是学校里的烦心事。 两人相互抱怨对方,最后越吵越烈,一发不可收拾。其实,如果两人能坐下来面对面和对方说说自己的烦恼,相互体谅和分担,凌羽再撒撒娇,萧迅的气估计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可是,两人隔着大半个地球,见不到面,压力又大的时候,电话里有些话又一时半会说不清。 凌羽觉得委屈极了,这么长时间,萧迅不但不打电话给她,她打过去了,他却对她不冷不热的,不安慰鼓励她,她越想越委屈,一怒之下说出“我们分手!” “分就分!”萧迅心情烦躁,盛怒下道,然后,电话里就听到电话挂断的“嘟嘟”声。 萧迅觉得心情十分糟糕,就一个人找了个就近的酒吧买醉。酒吧里有一些女人看到萧迅这样英俊的男人一副失恋的样子,纷纷主动贴上来,萧迅却没心情理这些女人,一个人不停地灌酒。 杨子莹却看不下去了,萧迅和凌羽打电话的时候她就在附近,两人吵架她都听见了,她心里暗暗责怪凌羽太骄纵,不够体贴,萧迅正处在事业的最艰苦的时候,她不帮忙就罢了,还处处让萧迅难受,她根本不配当萧迅的女朋友! 杨子莹不想让其他女人接近萧迅,走到萧迅身边,一把拉起烂醉的萧迅,而萧迅见是认识的杨子莹,就没反抗,让她把他带出了酒吧。 杨子莹把萧迅送回他的公寓,照顾他躺下床后,心里纠结不已,现在是个好机会,她可以趁着萧迅醉酒,凌羽不在身边乘虚而入,可是,她这样会不会太不道德?可是,失去这个机会她也许就只能永远默默喜欢他了! 怎么办!?这个样吧,她先主动一下,如果他没拒绝就抓住这次机会,如果他拒绝了,那么她就从此死心! 杨子莹开始主动吻萧迅,一双手在萧迅身上摸索,解开他的衣扣。萧迅愣了一下,他虽然醉了,但神智还算清醒,他知道自己身上的女人是曾向他告白的同学兼同事--杨子莹。 可是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的确需要一个人来陪,尤其希望那个人是凌羽,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酒精的作用加上杨子莹的亲吻抚摸,萧迅觉得自己渐渐有了反应,在情欲和理智之间,萧迅苦苦挣扎,这些年来,因为凌羽坚持要在结婚时才发生关系,他们亲密时一直没做到最后一步,他一直苦苦压抑自己,因为那是自己爱的女孩,他尊重她的要求。 而现在,她居然提出分手,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坚持都很可笑,酒精的作用下,他变得亢奋,心里有一个声音对他说:“放纵、发泄吧,你这么爱她,而你在她心里一点都不重要!放纵吧!你身上的这个女人爱你比你爱她多,你可以尽情享受她对你的爱······” 萧迅没有拒绝杨子莹,杨子莹喜不自禁,对萧迅奉献了自己的第一次。 翌日醒来,萧迅恢复了理智,他知道自己不爱杨子莹,可是,她把她的初次给了他,他要负责,他很矛盾,也很自责,觉得自己一下子辜负了两个女人。 杨子莹醒后,看着萧迅沉默的脸,颦起的眉头,猜到了结果,自嘲一笑,自己穿好衣服,走了。 这段过程中,两人至始至终都不发一言······ 这次酒后时间后,杨子莹觉得自己没办法再面对萧迅,用邮件发了张辞职信就离开了。 而杨子莹离开后,萧迅陷入无尽的自责和痛苦思考着,他觉得自己背叛了凌羽,又对不起杨子莹,他也开始思考未来,思考如果凌羽知道这件事会怎样,思考凌羽是否适合当自己的太太······ 然而。人生总是充满各种各样的狗血,没等萧迅考虑出结果,杨子莹打来电话,她怀孕了,她要生下孩子! 这对萧迅来说,无疑是一个更大的晴天霹雳,现在,爱情和责任,他必须选一个,最后,他选择了后者,因为他太明白凌羽了,以她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个性,发生这样的事,他和凌羽的爱情脆弱不堪了,甚至以她的骄傲,她会傲然的对他说:“是我先甩了你!” 他或许已经没有资格去拥有她的爱情了! 萧迅一向是个负责人的男人,而且如果失去了最爱的,那么结婚的是谁都不重要了。也许,杨子莹能更好的扮演妻子这个角色,而骄傲的凌羽,那个恣意飞扬,眼神清澈而明媚的女孩,也许只能活在他的记忆里了······ 从和杨子莹发生关系后,萧迅就预感自己将会失去凌羽,他一边带着杨子莹做产检,一边惧怕凌羽的到来,觉得这样浑浑噩噩的日子过一天是一天,但日日觉得煎熬。 然而噩梦的那一天还是到来了! 凌羽从好姐妹那里听说萧迅和一个女人走的很近,甚至传闻两人上过床,连孩子都有了。 凌羽觉得不可置信,她和萧迅多少年的感情,他们是初恋,谈恋爱都谈了多少年,可最终竟是这样的结果,她想起两人这几次的争吵,心想,会不会是萧迅故意气她,想让她提前服软认错?!没错,肯定是这样,萧迅就是想办法骗她回去! 其实,凌羽女人的“第六感”已经隐隐猜到了一些可能,但她会是选择不去相信那样的结果,她告诉自己,萧迅不是那样的人,自己的眼光不会那么差,这么多年的感情不会这么容易就破碎······ 学校有了假期后,凌羽就匆匆回国,上飞机前,凌羽给萧迅发了她回国的短信,她想弄清楚真相,却又害怕知道真相······ 凌羽发现,来接机的萧迅瘦了很多,沉默了很多,明明两人是恋人却没有小别胜新婚的感觉,萧迅只是沉默的接过她的行李,然后不咸不淡的问了:“一切都还好吗?” 凌羽已经预感到一些什么了,扯起唇角,“还好,你呢?” 萧迅抿紧了唇,没回答。 凌羽看了一眼萧迅,她对他说过,她不喜欢他对她说谎,所以他用沉默来回答了她的问题。 一家简单干净的小餐馆里,萧迅一如既往为凌羽点上了她爱吃的几道家常菜。 “好久没吃到这些菜了!”凌羽感叹。 萧迅想起凌羽曾抱怨过吃不惯外国菜,还水土不服的事,不由柔声道:“那就多吃点。” 凌羽点头,猛吃,她怕过会儿就吃不下了,爸爸教育她,浪费是可耻的。然而,因为心里有事,没吃多少就吃不下了。 “怎么不多吃点,你瘦了很多!”萧迅贪婪的看着凌羽,也许以后就看不到,也没资格看她了。 “你怎么不吃,你也瘦了很多!” 萧迅:“没胃口。” “同样,在知道真相前,我也没胃口吃下去。” 萧迅:“······”抿紧嘴唇,眉头颦起。 沉默半响,萧迅明白这一天终会是到来了,该面对的始终都要面对,只是看到凌羽,心还在犯疼。但是,既然已经如此了,他就必须做出一个决定,而不是欺骗她,或是脚踩两条船,这样对凌羽是更大的伤害,也许在哪天看见凌羽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他才会真正体会,痛不欲生的感觉吧! “对不起!”萧迅半响才先憋出这三个字。 凌羽心里下沉,果然如珞丹所说的那样么?但脸上依旧带着笑,只是笑得十分勉强,“你对不起我什么?”凌羽在那一刹那甚至希望这次萧迅能骗骗她,她不想知道真相了! 然而理智依旧占据着大脑,她依旧听了萧迅诉说了他和杨子莹的事,她脸上再也没办法挂起笑,哪怕是苦笑。 “所以,你打算负起这个一夜情的责任?!”凌羽听到自己声音里的讽刺和尖锐。 “那我呢?你打算对我这个正牌女友怎么负责?” “你不会原谅我了,即使我不对杨子莹负责,以你的骄傲,你也会不要我了!”萧迅双肩垮下,眼神暗淡无光。 “呵呵,不愧是做了我8年的男朋友,真了解我啊!所以,你准备在我扔了你之前先甩了我?!”凌秋觉得全身的血液视乎凝结了一般,心冷得直打哆嗦。 可是,即使如此,我凌羽依旧不会狼狈的要死要活,然后求你回心转意,爸爸说过,她的女儿有颗钻石般珍贵而闪耀的心,不能为不值得的人伤心,那样会那让自己的心变得廉价! 凌羽傲然抬起头,把眼里的泪逼回去,声音优带着哭前特有的哽咽,“萧迅,我告诉你,是我凌羽先甩了你!” 凌羽说完后就头也不回走了,眼泪却想决堤了般涌出······ 萧迅看着走远的凌羽,却再也没有勇气去追,因为他明白,他是真的要永失所爱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二章:路遇陆修远 “那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萧迅惆怅说道,至今,想起和凌羽的种种回忆,甜蜜美好,但心里却会阵阵抽疼。 凌秋听完萧迅的故事后,沉默了,原来妈妈的爱情也是经历这样恶俗的情节,异地恋,小三插足,原来,爱情这么经不起考验么! 凌秋简单说了她和凌羽那几年的生活,由于那时的生活真的很平静,加上凌秋身体的年纪小,也不可能记得太多,所以寥寥数语,凌秋就说完了。 凌秋说完就走了,她不想再面对这个恶心的只会下半身思考的男人!喝醉了?一时冲动?都是借口! 萧迅也陷入沉默中,想到心爱的女孩父亲去世,一个人照顾孩子,自己曾经想要捧在手心里呵护的人儿,却已经学会了洗衣做饭带孩子,那个曾经美丽而骄傲的女孩是怎样一个人走过那段时光啊! 萧迅心里的疼慢慢扩大,但他希望那疼再剧烈一点,哪怕能感同身受凌羽的千分之一也好! 萧迅一个人吃着凌羽曾经最爱吃的几道菜,越吃越觉得好吃,不由加快速度。 服务员经过萧迅时,有点害怕的怯怯问:“先生,需要我给您换盘不辣的么?您都······”服务员指指脸。 萧迅一抹自己的脸,原来自己哭了么?这么多年自己从来不曾哭过,分手时没哭,知道凌羽死了的时候都没哭,为什么偏偏吃和她一起吃过的菜时哭了。 萧迅故作镇定的说:“不用了,我没事,请忙我打包吧。” 萧迅今天特意自己开车来,此时,他坐在车里,吃着打包的红烧鱼,曾经的画面闪过,凌羽特别爱吃鱼,可偏偏又怕被鱼刺卡住,所以萧迅每次都会把鱼刺剔除干净再给凌羽吃。 凌羽有时候吃高兴了,会嘟起油汪汪的嘴巴,狠狠“啵”一下萧迅的脸,“谢谢老公!” 那时的萧迅总是甜蜜又无奈的拿起餐巾纸擦掉脸上的油渍,“慢点吃,我又不会和你抢。” 凌羽马上恭维道:“迅迅,我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车里,萧迅狼吞虎咽,却渐渐泣不成声······ 凌秋走出餐厅后,一个人在街上游荡,空洞无神的双眼昭示着她又神游天外了。 凌秋听完萧迅和妈妈的故事后就开始想,她想起前世曾经看到的一句话“放弃,只是因为爱的太深,爱太深,才对自己没把握,要用放弃做赌注,输了,只因为对方不够爱你。” 萧迅不爱妈妈吗?答案是否定的,他很明显到现在还爱着妈妈,但是,明明两个都爱得很深的人为什么还是会走到这一步呢? 爱情是是否就是经不起考验和插足,脆弱得如同泡沫?凌秋又想起曾看过的一句很矫情的句子“不要轻易说爱,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萧迅欠下凌羽一大笔债,却把钱还给了杨子莹。 爱情,总是这样吗?不乏恶俗而狗血的各种原因和情节?这种极其不稳定而又伤心伤身的东西!凌秋带着嘲讽的笑自问。 突然,急刹车的声音响起,凌秋吓得魂魄思维终于回体,但还是没站稳,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车里,司机对后面的陆修远抱歉说:“少爷,您没事吧?前面好像是个小女孩,也不知道是不是‘碰瓷’,都红灯了,还往前走,为了钱也不能这么不要命啊!” “撞到人没?”陆修远问。 “应该没有,我急刹车了,应该没有撞到她。”司机不确定的忐忑说。 陆修远见此说:“还是下去看看吧,出了人命就不好了,她要钱就随便给点。” “嗯,少爷,我这就下车看看那小姑娘。” 司机大叔下车后就问凌秋,“小姑娘,你没事吧,过马路怎么不看红绿灯,这样很危险的,你不要命了啊!说吧,你要多少······” 司机大叔的“钱”还没说出,就见凌秋一声不吭的爬起来,准备走了,司机大叔愣了一下,这丫头不是为了钱啊,也是,看这穿着和长相,也不像“碰瓷”的人,大叔因误会人了,一时有些不好意思,忙道:“小姑娘,不好意思,误会你了,不过,过马路还是要小心啊!” 车里的陆修远在凌秋站起来,看清是脸时,愣住,怎么是她?然后下车,走到凌秋身边,“你还好吗?要不要去医院看一下!” 凌秋抬头,见是陆修远,也倍感意外,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方式第三次相遇,“陆哥哥,你好。” 陆修远见凌秋的腿上有几处擦伤,“上车吧,我带你去医院。” 上车后,陆修远问凌秋:“为什么一个人在这儿?”。 凌秋:“迷路了。”然后对陆修远拍马屁,“好像迷路的时候总遇到你,你还真是我的幸运女神!”希望这家伙别再问了,转移话题。 “女神?”陆修远挑眉。见凌秋好似不太愿意回答问题,他也一向不会强人所难,就接着凌秋的问题说了。 “呃,口误口误,男神,你是我的男神!”凌秋有点尴尬。 陆修远嘴角轻轻勾起,勾起一丝笑纹,但想起刚才惊险的事,还是忍不住带着责备的口吻说:“你走路都不看红绿灯吗?刚才多危险!你魂到哪去了?” “呵呵”凌秋不好意思傻笑一下。她的确该改一下这走路就幽魂的毛病了。 “少爷,前面有一家药店,要不要我去买点消炎药和纱布什么的的?”司机大叔问。今天他差点撞上的小姑娘,没想到是少爷的熟人趁现在得做点什么弥补一下。 陆修远点头同意。 司机大叔买的东西挺全,清洗伤口的消毒水,消炎药,创口贴等等都买了。 凌秋的腿放在座位上,陆修远倾身,为凌秋清洗伤口,然后擦药,动作认真细致。 凌秋看着躬身为她擦药的少年,有点不好意思,这是她第一次被异性这样温柔擦药,而且那个异性还是眉目隽秀,气质内敛的美少年。 凌秋想找点话说说,缓冲一下自己心里的尴尬,“那个,我已经擦过药了,就不用去医院了吧。” “不去医院去哪?”陆修远放下凌秋擦好药的腿,又拿起另一只,为了方便擦药,干脆放在自己腿上,然后顺便淡淡问道。 凌秋见陆修远把自己的腿放在他腿上,更加不好意思,脸不受控制红了起来。心里拼命做自我建设,自己这具还没发育的身体,在别人看来就是一个小孩子,人家把你当做孩子,或者小妹妹才这样淡定自如的擦药,你害羞个毛啊!镇定点!把他当做医生不就行了! “我想去以前的家。”凌秋心里一紧张,把自己想去的地方就说出来了,原本她是想一个人去那里的。 陆修远听到这话愣了愣,然后转头对司机大叔说:“李叔,去清泉街玫瑰湾18号。” “好嘞。”李叔爽快回答,打开导航功能。 凌秋诧异,没想到他只在多年前的晚上去过一次,竟然还记得地址!凌秋哪知道,陆修远的记忆超好,几乎过耳过目不忘,而陆雅韵又是个丢三落四的性子,所以每次和妈妈出去,陆修远都会帮自家老妈记下地址,或要带物品等各种信息。 到了目的地,凌秋下车,看着熟悉的一切,院里的白色篱笆上,蓝紫色的和玫瑰红色的牵牛花开得正艳,这篱笆是妈妈当初自己刷上的白漆,自己种下的牵牛花。 院子里因为长期没人住,野草茂盛,大榕树下的秋千都被野草遮掩的看不清。不远处的葡萄架上,长了不少果实,但是因无人照料,葡萄很小,带着未成熟的青涩。 田园风格的小平房,样式简单朴素,周围的月季、玫瑰、美人蕉等花卉给它增添了不少亮色。 这里离市中心有些远,凌羽当初就和凌秋在这安静的郊外--两人的桃花源生活了四年多。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三章:作品和日记 凌秋沿着不规则的石板路走到门前,从包里掏出钥匙,这把钥匙一直放在包里,从来没拿出来过,她也说不清为什么一直带着,就当做一个想念吧。 打开门,房间里弥漫着一股灰尘的味道,凌秋掩鼻咳了几下,看着用白布盖着家具的客厅,这是她当初打扫完后铺的白布,现在,白布上积满了灰尘。 凌秋其实生性有点懒,但妈妈凌羽却是个极其爱洁净的人,甚至有点洁癖。凌秋想到妈妈的洁癖,看到这么脏的房间肯定会不高兴,准备好好打扫一番。 凌秋对陆修远说:“陆大哥,今天真谢谢你了!不好意思,房子太脏,也没办法请你进来喝杯茶。” 陆修远看着凌秋,“我现在走了,等会儿你怎么回家?这里偏僻,可不好打车。” “没事,等会儿我打电话叫爸爸来······”凌秋掏出手机,话还没说完就愣住了,手机没电了。因为准备做艺人,公司特意给她买了手机,方便联系。 凌秋尴尬笑了一下,看来等会儿还是得麻烦陆修远了。“陆大哥,会不会耽误你什么事?如果你有事的话可以······” “今天周六,我也没什么事,我和你一起打扫吧。” 凌秋心想,这家伙难道会读心术吗?还是我想打扫的样子表现的很明显? 陆修远先习惯性的观察周围的布置,房间外面看起来很普通,但凌秋拉下所有白布后,发现内有乾坤。 玄关倒是很普通,但客厅布置的很是精心雅致,简约时尚的家具,温馨柔和的色调,从室内的整体风格可以看出,主人品味高雅。 陆修远打开门窗,空气流通,他开窗时发现,这里视野极好,可以看到生机盎然的院子,还可以看见远处明明灭灭的山峰,远离了人世间的喧闹纷扰,倒真是个让心灵平静,修身养性的好地方。 凌秋则把那些积累了n层灰尘的罩布扔到洗衣机里,心想,这洗衣机这么多年没用,不知道还能不能用?好在,洗衣机的质量还不错,还能工作,只是这里没有洗衣粉。目前只能清水将就一下,下次,再带洗衣粉,好好再洗一遍。 其实,卫生倒也好做,有了白布的遮盖,家具到没有什么灰尘,只需要拖拖地就差不多了,当然,陆修远自然是承包了拖地这样的苦力活。 打扫到书房,因为书房没罩布,所以凌秋打了水认真擦着桌子。书房有个大书柜,里面有着丰富的藏书,大多是凌秋的外公凌云曾经看过的书。凌羽搬到这里后,她和凌云曾经住的别墅,别的没动,但父亲曾经看过的书还有信件却都带来了。因为,凌云看书喜欢做笔记,而且喜欢随手就在看的书上写,这些书里,有太多关于父亲的回忆。 小时候,对于才几岁的凌秋来说,那些书柜太高,而且凌秋也不想表现出和普通小孩太过大的差异,毕竟还没上过学的三岁小屁孩认真看书的样子还是比较令人生疑的,所以,凌秋从来没打开过书柜的玻璃柜门。 凌秋打开书柜,里面大多是古典名籍伟人著作,当然还有不少关于汽车方面的专业书籍,还有思想政治方面的书,这些,凌秋都没兴趣,随手翻了几下就放回去。 靠近写字台的那一格有几本音乐方面的书籍,这是凌羽曾经放的,凌秋翻开书,一张纸飘落,凌秋蹲下捡起,看到纸上写着这样一句话,“人生么,是否总会有缺憾,永远没有百分百的爱情和婚姻?” 接着,凌秋又看到一本日记本,没有密码锁,黑色皮革,很普通那种。凌秋翻开,是一本关于她的日记,从她出生那天开始写的,写了凌秋第一次翻身,第一次说话,第一次换牙······每个对凌羽来说重要的第一次都记录了下来。 凌秋静静看着,眼睛却越发酸涩起来,眼前却越发模糊······她竟不知妈妈偷偷记录下了她成长的每一个瞬间! 直到1994年的二月,凌羽就没有再写,因为那时的凌羽已经开始生病,日记就被一直搁置在书柜。 然而,在日记本的最后一页,有着这样一段话,“我的人生里已经失去太多,还能失去什么?还还剩下什么?也许这个世界唯一属于我的,只有我的梦想和孩子了,那个孤独的音乐梦和这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孩子!” 凌秋看到这句话,又想到重未出面过的所谓“父亲”,的确,自己是属于妈妈一个人的孩子,而那个重未经过责任的父亲,凌秋从没打算相认,更不可能去寻找,即使那个和她有着血缘关系的男人出现在凌秋的面前哭着求着要认她,她绝对会当做陌生人,然后直接无视,既然她前面的人生里没有他,那么后面的人生也不需要这个人的参与!无论是什么原因。 凌秋又想到妈妈的音乐梦,可惜,妈妈的梦想还未实现,年纪轻轻就······也许,自己签约是个机会,不仅可以赚钱尽量保住冀腾,还可以完成妈妈的音乐梦。 她离开这个家时,带走了妈妈曾经创作的不少曲子,那些很多是在凌秋一个人乖乖在旁边玩时,凌羽在客厅创作的。 有几次凌羽创作的状态正好,创作完一首曲子后,突然想起,忘了给女儿喂奶粉,急忙转头往凌秋看去,却发现,凌秋早已爬到放奶瓶的地方,吸着上次没吃完的。 凌秋开始翻箱倒柜,希望在找点更多关于妈妈的笔记之类的东西。结果在柜子的底层找到了不少曲谱,看纸张的颜色,有不少年头了,好像是凌羽早期创作的,有一首曲子甚至还作好了词,名字叫《看破》,通过歌词,凌秋猜测大概是妈妈和萧迅分手后的一段时间写的,词中满是对爱情的绝望。 接着,凌秋又找到不少曲谱,但没有歌词,直到另一堆里,凌秋再次看到一首歌词,但没做曲,名字是《我很好》。 岁月中痛苦不平已沉淀 怀念会让昨日心情再浮现 生命匆匆不语也许是我们相遇太早 才会最终错过彼此 也许好聚好散的爱才会让心终结 你用沉默代替了谎言侧脸一如从前 而我也不露一丝褪色的悲愁 我已真诚谅解 明天依旧会是艳阳天 我很好经常微笑只是偶尔会有飘落叶的季节 纪念我即使满身伤痕也要扬起笑脸 静静地站在幸福前 当我选择放手也选择了远方你已不再是我身后的月光 我已真诚谅解 明天依旧会是艳阳天 我很好经常微笑只是偶尔会有飘落叶的季节 纪念我即使满身伤痕也要扬起笑脸 静静地站在幸福前 这好像是妈妈写的一首歌词,词中可以看出,妈妈已经原谅里萧迅,她把许多事情都看开了。 凌秋自觉得自己没有那么豁达,心里想不开,她竟原谅了那个负心汉么?怎么能原谅他?!难道她忘了是那个背叛者让她伤心流泪吗?!现在,那个混蛋还过着幸福的生活! 凌秋又翻了一页,那一页的背面上写了一段话,“年轻的我,不懂爱情,以为爱情是一切,却发现它只是生命的一角;年轻的我,太任性,也许在不知不觉中伤害了无数次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如今,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都已失去,才发现任性的我,曾经没有好好珍惜。 如果失去他们是上帝给我的考验,那么,上帝,我是否已经通过这场人生的试炼?!” 陆修远见凌秋在书房半天没出来,走进书房,发现凌秋背对着他,在书柜前看着什么,地上放着一堆书本和纸,稍瞟了一眼,大都是五线谱之类的东西,听说凌秋的亲生妈妈是学音乐的,这应该是她妈妈的吧。 “看什么呢?这么专心!”陆修远随口问。 凌秋被这么一问,惊讶的本能回头,手上捧着凌羽写的曲子,脸上未干的泪痕都没来得及擦。 陆修远愣住了,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凌秋赶紧擦干泪水,欲盖弥彰道:“那个,这里的灰尘太多了,都迷眼睛了。” 回去的路上,气氛有点沉默,凌秋的心思还放在凌羽写的那些东西上,心情有些低落。她心情低落时,一般不想说话,只想一个人静静呆着,谁也别来打扰她。 陆修远是一个观察仔细的人,他自然看出凌秋现在不想说什么,而且他明白以凌秋倔强的个性,被别人看到流泪的样子是很丢脸的,现在他说什么都是不适合的,保持缄默也许是最好的。 ------题外话------ 亲们,因为阿悦不想直接抄歌词,所以,这些歌词都是阿悦瞎编的,灵感来自梁静茹的《花园》,如果亲们觉得矫情做作的话,表太在意,多包涵哈!鞠躬,感谢!阿悦很喜欢这首歌,亲们也可以去听听。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四章:杨子莹 “回来了。”杨子莹微笑着对刚进门的萧迅说。 “嗯。”萧迅淡淡应着,态度冷淡,脱了鞋后直径回书房。 杨子莹的笑容僵在嘴边。这段时间,丈夫对她越来越冷淡,甚至越来越不耐烦,因为那个女孩的出现,因为凌羽的死,她苦心经营的婚姻难道就这样毁于一旦,为了这个家,为了这段婚姻,这些年,她付出的还不够多么? 其实在凌羽走后,萧迅虽然明白自己该对杨子莹负责,该对她肚子里的孩子负责,他依旧会带杨子莹去产检,但是他还是没有和杨子莹结婚。 直到萧雪霏3岁的时候,一天,她从幼儿园回来,问:“爸爸,为什么妈妈不和我们一起住,别的小朋友爸爸妈妈都是在一起的,小雪也好想每天都能一起看到爸爸妈妈!” 萧迅愣住了,然后沉默了。 三个月后,萧迅终于和杨子莹举行了婚礼。 婚后,杨子莹就没在萧迅的公司工作,而是换了一份薪水不高但轻松的工作,把重心都放在照顾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上。 但萧迅很忙,事业飞速发展的阶段,每天都有应酬,杨子莹很怕萧迅喝太多酒,毕竟,自己这个前车之鉴在这里摆着,所以千叮咛,万叮嘱,“别喝酒,实在要喝就让小磊代你喝吧!” 杨子莹好记得萧迅当时的回答,那个让她尴尬而又心酸的回答。 当时,萧迅勾唇,带着自嘲的笑,“放心吧,同样的错,我也不想再犯一次了!” 杨子莹噎住,动了动嘴唇,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 刚嫁进萧家那几年,杨子莹的婚姻生活也算不上多美满,首先,婆婆就对她这个媳妇百般不满。 萧迅的妈妈姓沈,沈妈妈很爱钢琴,当初萧迅学琴就是因为妈妈喜欢,有着音乐天赋的凌羽自然很入沈妈妈的眼,这先入为主的观念,加上凌羽和杨子莹的气质、相貌、家世一对比,沈妈妈就就觉得杨子莹样样不如凌羽,怎么都看不顺眼。 沈妈妈当时觉得奇怪,儿子脑子犯浑,小羽这么好的姑娘不要,竟然娶了杨子莹这样的女人,后来得知杨子莹和儿子发生了关系,怀了儿子的孩子,凌羽也因此和儿子分手,觉得杨子莹就是一个有心计的坏女人,小三,更加对她不待见了。 沈妈妈虽然没有做什么行动上的伤害,毕竟那样是要坐牢的,但难听的话还是说了不少,杨子莹就忍受着这些话到现在。 而萧迅这些年一心都放在事业上,家里的事都交给了沈妈妈和杨子莹,基本不管,沈妈妈在儿子在家时,也会顾忌儿子的面子和感受,不会说让场面尴尬的话,也不会说杨子莹的不好,尽量在儿子面前呈现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 杨子莹本就知道丈夫不是真心爱她,而且母子关系好,自然不敢在他面前说婆婆的不好,也不敢告状婆婆经常对她冷言恶语。 一家人就这样相安无事过了几年。 有时候,时间是个奇妙的东西,时间久了,许多事情也就习惯了。杨子莹尽心尽力操持这个家这么多年,沈妈妈虽然不喜欢这个儿媳妇,但相处久了,也就习惯了她的存在,虽然有时候还是会说些不好听的话,但彼此都习惯了这样的方式了。 也许哪天沈妈妈亲昵温和的与杨子莹说话,没准杨子莹会很不适应,心想,难道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还是,婆婆今天发烧了? 熬过了最初进萧家的几年磨合期,杨子莹也就近几年的日子还算舒心一点。 难道,那个孩子的出现要打乱她好不容易得来的幸福生活吗?不!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来夺走我的幸福!绝对! 回到家后,热心的司机大叔帮忙把凌秋带回来的东西搬到家,就走了,凌秋本想请陆修远进屋喝杯茶,但被站在她家的云枫几句冷嘲热讽的话气到了,忘了邀请。 云枫本来兴匆匆来找凌秋,结果被苏哲告知凌秋和萧迅走了,然后,云枫就开始担心,但苏哲已经出去找了,又怕凌秋回家时没有人,就一直耐心等,结果凌秋倒好,坐着陆修远的车回来了,看着凌秋在车里和陆修远依依不舍告别的样子,云枫的怒火一下子就烧了起来。 若在平时凌秋肯定理智对待,或直接不理,可今天她本来心情就不好,偏偏云枫往枪口上撞,凌秋一下子就找到了发泄对象。 陆修远见这两人吵得正酣,心想,这丫头终于找到发泄的办法了,我就不打扰了,就走了。 凌秋和云枫吵了一会儿,听到家里的座机响了,便暂停争吵。 凌秋一看显示,是吴黎的,她接起电话,“喂,吴阿姨,什么事?” “你去哪了?!我今天给你打了多少通电话,怎么都是关机?”吴黎语气焦急。 凌秋打开手机,发现自己又忘记给手机充电了。“吴阿姨,抱歉,我忘了给手机充电了。这么急,有什么事吗?” “公司正在为你量身打造几首歌曲,想让你来试试。还有,以后每晚的声乐课、形体课等课程都安排好了,周末的录音,寒假期间的宣传活动······”吴黎尽量简明扼要的说完这一年之内的行程,然后继续最初的问题,“你今天到底去哪里?我今天给你家也打了不少电话,都没人接,再这样下去,我差点就打电话找你妈或者报警了!” “真的很抱歉,今天临时有事,我明天8点到公司。” “好吧。”见凌秋不想说,吴黎也不勉强,毕竟这是凌秋的隐私,她不想说,自己也无权过问,况且,她和凌秋还算不上太熟,凌秋不想对她说也正常。 通完话,云枫问凌秋:“什么时候买了手机,怎么不告诉我?” 凌秋傲娇扭过头,“哼,关你什么事,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嘿,你······算了,手机号码多少?”云枫被凌秋这傲娇的模样弄得又气又爱。 看见云枫生气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凌秋心里舒服了,她新增了一项乐趣,就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云枫的痛苦上,看见那个家伙生气咬牙的样子,她就高兴,唉 ̄ ̄,她最近心情不好,人也变坏了,快有点变态了。 她哼起《我是一条小青龙》的歌词,“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 云枫气得跳脚,这丫头总能挑起他的怒火!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五章:录歌 翌日,凌秋带着一部分凌羽的作品去公司。 凌秋看了看公司为她定做的歌曲,也许是考虑到她的年纪,歌曲大多是甜美可爱的童歌。 凌秋觉得自己实在对摇头晃脑咧嘴瞪眼装可爱,捏着嗓子唱儿歌的样子受不了,那画面太美,她不忍直视啊! 那否则自己也不会每次一到儿童节就找各种借口把演出的机会给别的小朋友了。 凌秋拿出妈妈的那首《看破》给林溪,“我想唱这首歌,您觉得怎么样?” 林溪是音乐生,毕业有几年了,不但作曲好,作词也极不错,事业正在蒸蒸日上的阶段,这次公司让他给凌秋写歌,他可是绞尽脑汁,毕竟对方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能选择的范围有限。 林溪眉头微皱“这首歌曲的确不错,但是太不符合你的年龄了,这首歌要经历过一些沧桑的女歌手才能唱出来,你太小,唱不好的!公司会根据你的年龄和外表定好风格的。” “你又没听我唱过怎么知道我唱不好!”凌秋不服气,她的真实年龄比他们还大好吗?人生的挫折,她比他经历的还多,毕业,失业,失恋,压力,死亡,重生,失去,得到,这些她都经历过了,还需要经历什么沧桑?! 林溪看到凌秋眼里的坚持,“你想唱就试试吧。”心想,反正他只负责写歌,唱不唱他也负责不了。而且,第一次见面,他就觉得这个女孩比同龄人要成熟不少。 吴黎想起凌秋学校文体节上弹琴的样子,也知道这孩子比一般的同龄人成熟些,“林溪,要不,让小秋试试吧。” 林溪拿着凌羽的曲谱,用钢琴弹了一会儿,越发觉得这首歌不错,作者的水平很高啊! “这首曲子的作者是谁啊?”林溪问。 凌秋:“一个很重要的人。” 林溪:“我想见见他。” 凌秋沉默半响,“她已经去世很久了。” 林溪:“······”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林溪一时说不出话,愣了一会儿后,“抱歉,我······” “没事,我准备好了,我们开始吧。”凌秋打断林溪磕磕巴巴的歉意,转移话题。 或许是因为血脉相连,或许是因为凌秋也曾失恋过,她能体会曲中凌羽为爱所伤的痛苦,所以,凌秋唱的很动情,歌里的悲伤到看破的觉悟,凌秋都心有体会。 林溪伴奏,听着凌秋唱,面上平静,心里却很吃惊,没想到这个小姑娘竟然驾驭住了这首歌!这姑娘真的只有十一岁吗?还是她经历了什么?只是声线还有些稚嫩,技巧还有些不足。 凌秋唱完,吴黎鼓掌,“小秋,你唱的真棒!” 林溪一向是对音乐严格要求的人,对凌秋现在是用成人的标准来要求了,他淡淡说:“还不错,但要加强声乐课的训练,高音部分还有欠缺,要加强训练,你的肺活量还不行。” 凌秋点头,“那你同意我唱这首歌了!?” 林溪点头。也许美丽可爱的萝莉外表,却唱着这样的歌曲,这种极大地反差会让这个小姑娘急速走红。 吴黎高兴道:“那我再和公司商量一下,转变一下小秋的style,重新商量路线。” 商量的最终结果是,变中求稳,《看破》同意放到专辑里,但原定的甜美可爱风格也会有,毕竟,凌秋的年纪太小,甜美可爱的歌曲比较符合她的形象。 又进行一段时间的训练和学习,凌秋的唱功有了明显的进步,只是她的声线偏低,高音暂时还飙不上去,现在比较适合适合唱慢歌或抒情歌曲。 走进录音棚,凌秋小心翼翼的,这是她第一次进录音棚,怕不小心把昂贵的设备弄坏了。 这次的录音最后也交给林溪负责了,林溪是个完美主义者,对凌秋的要求很高,有时候批评起她简直是丝毫不留情面。 一首歌就录了几天,几句歌词反复唱,有时还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去录,凌秋感到枯燥又无聊,甚至有些挫败和不自信,自己的唱功那么差么?需要一句歌,录那么多遍还不过关。 凌秋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也明白了,明星果然不是那么好当的,自己要学的东西还有太多,时间紧迫了起来,自己不能再像从前那样轻松地混日子了。 “好了,小秋,今天就录到这吧,这段时间的学习,你的唱功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还需要多努力,有了前面几首歌的练习,你唱《看破》应该更得心应手了。”林溪难得夸奖凌秋。 这段时间凌秋的时间表挤得满满的,几乎没有好好休息的时间,除了上学就是声乐课,双休日就是来公司录歌,就在这种忙碌的时光中,竟然不知不觉就到期末了。 已经录好了5首歌了,要期末考试了,公司让她这些天把重心放在学习上,等到放假,就要开始拍mv了。 放学,今天凌秋难得有时和夏至她们一起走出校门,往常都是吴黎来接她直接去公司。 “大明星,您这大忙人今天怎么有时间陪我们走?”云枫在一边冷嘲热讽,这段时他间对凌秋的怨气很大,每次去她家,这丫头都不在,除了在上课时能看到,平时根本看不到人影。 凌秋不理会云枫的阴阳怪气,这家伙就是这样,你越理他,嘿,他就越来劲! 凌秋对韩佳佳说:“佳佳,把你的数学笔记借我一下。” 韩佳佳吃惊,“你上课没做吗?”在所有人眼里,凌秋可是个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做作业的好学生啊! “某人数学课上又打瞌睡了。”云枫淡淡道。 凌秋瞪了云枫一眼,这家伙专揭别人的短。 程毅君夸张吃惊道:“原来,像你这样的好学生也会上课打瞌睡啊!” 云枫心道,她不光打瞌睡,还走神,还看课外书呢!这丫头就是一披着三好学生的皮,干着差生的事,不过,到了初中,倒是学习认真了一些,认真听讲,上课再也没有看外国小说了。他记得小学时,他好奇凌秋上课到底在看什么,曾偷偷翻过凌秋的抽屉,发现了一本《安娜·卡列尼娜》。 凌秋对自己不擅长的学科,如:数学、物理,凌秋都会把握住这次重生的机会好好学,但是,这段时间太累了,没休息好,自己总是会不自觉的走神,加上没时间预习和复习,凌秋本身又是严重偏科的人,她觉得自己的成绩退步了,得赶快加油努力了。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加上凌秋平时的学习和积累,凌秋顺利的考过了期末,这次排名第三,所幸,还在前三名之列,这次第一名是云枫,欧延凯也是一偏科的孩子,理强文弱,所以第一就让云枫夺得。云枫也是理强文弱,但文科比欧延凯还是要强一点。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六章:假期 寒假开始了,凌秋的工作也开始了。 公司现在就开始筹备宣传,准备把已经录好的歌曲先在电台播出,等mv拍完,凌秋就得一起去做宣传了。 整整一个寒假,凌秋几乎都是在外面度过的,除了录歌就是到处去取景,拍mv。 拍完《看破》的mv,公司考虑到凌秋还小,高强度的工作她可能吃不消,而且离春节也越来越近了,大家的工作状态不佳,激情也不高。 凌秋拿着行李回到家,爸爸妈妈还没回,苏哲因为凌秋这段时间都不在家,一个人觉得无聊,就报了个兴趣班打发无聊的假期。她今天特意没有告诉家人回来的消息,就是想给他们一个惊喜,结果,所有人都不在!不过,没关系,等到他们回来时看到她,也算是一个惊喜吧。 凌秋躺在自己的大床上,全身放松,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了,这段时间可把她累惨了,但每次家里人打电话给她时,她还是习惯报喜不报忧,说外面怎么怎么好玩,拍摄顺利轻松。 但实际上,这大冬天的为了拍的好看,有时穿着一件纱裙在树林在街上走或者弹琴,最要命的是下大雪的时候,大家穿着羽绒服,而她只穿着秋季的衣服弹钢琴,她觉得自己的手指都僵掉了,按琴键都不灵活了。 好在吴黎的保温措施很到位,每每一拍完一个镜头,就会把已经烘热的羽绒服给凌秋穿上,不过,即使如此,凌秋还是有些小感冒,微微有些咳嗽,吃了些药,好了些。 凌秋想到很长时间没看到小月饼还有好姐妹们了,还真想他们,立刻起身,决定先去看看小月饼。 拿好给小月饼一家的礼物,凌秋就出发了。 到了小月饼家,云舒还是像以前一样热情,倒是小月饼看到凌秋起初眼睛一亮,准备向凌秋扑过去,可是突然想起什么,立刻对凌秋有很大的怨气。 小月饼把头扭到一边,不看凌秋,姐姐一直都不来看他,不理他,他也要不理姐姐! 凌秋拿礼物讨好小月饼,小月饼也不领情,扭过身子,不理凌秋,凌秋没办法了,故意可怜兮兮的说:“既然小月饼已经不喜欢姐姐了,姐姐好伤心啊!那姐姐就回去了,不招小月饼讨厌了!”说完摆出欲走的样子。 小月饼见此,立马回头拉住凌秋,“姐姐不要走!” 凌秋回头,见小月饼水汪汪的桃花眼里既不舍又委屈,凌秋的心立刻软了。 这时,云舒说:“这小子每天都要经过你家,看你回来没,每次失望回来都要难过一阵子。” 凌秋的心瞬间化了,对小月饼内疚了,把自己的号码写下给小月饼,“这时姐姐的号码,想姐姐的时候就打电话给姐姐,不过,姐姐上课的时候,你可不能打,知道了吗?” 小月饼拿着号码,依旧拉着凌秋,点头,“嗯!知道了。” 接着,又和凌秋开心玩了起来,之前的怨气好像一下子都没了。 两人玩得正开心,电话响了,云舒去接,说了几句后扭头对凌秋说:“凌凌,小枫的电话,我说你回来了,他要和你说。” 凌秋接过电话,“喂,疯子,什么事啊,我正和小月饼玩呢。” “哟,大明星,您还有宝贵的时间陪我表弟玩,您多忙啊!”云枫阴阳怪气讽刺着。他一直不喜欢凌秋去当什么所谓的明星,在他这样的家庭是看不起明星的,觉得明星和戏子差不多。 刚开始,凌秋还沉浸在家的温暖中,她那天回家后,叶紫和苏志成晚上回来看到凌秋,十分激动,叶紫扑上去亲了女儿好几口,“快让妈妈看看,瘦了,瘦了,怎么才出去一段时间就瘦了这么多!” 叶紫这段时间推了不少工作陪在女儿身边,还做了一大堆好菜。苏哲的兴趣课也不去上了。春节将至,生意有些忙,但叶紫还是把大部分工作推给了苏志成。 而冀腾也没撑过今年,春节前,股票就开始不断下跌。潘爷爷特意到叶紫家里一趟,和叶紫苏志成商量该在什么时候买进。 凌秋暗暗着急,计划赶不上变化,没想到冀腾这么快就暴露出问题了,本以为这样的大企业起码还能撑上些时日,自己还没赚上钱呢!唉!怎么办?! 潘爷爷和苏志成对股票比较懂一点,两人根据现在市场的情况和潘爷爷对冀腾的了解,觉得还可能再跌,决定再观望一阵子,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赶快筹钱。 今年的春节比往年过得忙碌一些,苏志成和叶紫忙着向银行贷款,干妈张露丹一家也因为美国有些事没能回国过年,只是相互视频拜了年。 视频里的秦琰还是一如既往的内向,但看起来和去年相比要瘦了不少,肥嘟嘟的脸恢复了原来的几分俊秀。 凌秋不知道,秦琰是个敏感的孩子,因为苏哲的嘲笑他“胖墩”和凌秋的鼓励,他特意开始减肥,改变饮食习惯,他已经一年没有吃什么垃圾快餐了。 今年依旧是回老家过年,只是今年是回叶紫的父母的家,原本夫妻两也想把两人的父母也接到这里一起住,但是人多,矛盾和是非也多了,所谓距离产生美,最终还是各过个的,每次过端午、中秋、春节等一些节日时,就轮流去各自的老人的家里。 年后,凌秋在小月饼家看到过陆修远一次,但两人都只是含笑点头,随意而礼貌的问候了几句,毕竟两人很长时间没见面了,一时也没有什么聊得来的话题。 陆修远看着矜持礼貌的凌秋,想起那天在书房凌秋泪流满面,却欲盖弥彰说是灰尘迷了眼睛的样子,现在回想起来还莫名为这女孩微微心疼,那种疼极轻极缓,但不可磨灭。不可否认,这个在数年前被他和妈妈救过的女孩给他流下来极深的印象。 云枫每次放假都要回b市的,他的爷爷奶奶想他,这次来小月饼家拜年,借口快要开学了就决定直接住在姑姑家。 云枫本想可以和凌秋好好玩几天,不想,凌秋在过年那几天匆忙弄完寒假作业,年后又开始了工作。一直到开学,凌秋都在工作中,好在刚开学,学习任务还比较轻松,凌秋还能两头兼顾。 公司考虑道到种种原因,觉得还是给凌秋先出几首单曲看看市场反应,毕竟这样比一开始就出专辑要省不少成本。 即便如此,凌秋的三首单曲还是在开学后的一个月才终于全部完成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七章:成名,强烈的明星效应 年后,冀腾的股价持续下跌,这一过程中,有不少人买进,股价做了一段时间“俯卧撑”,最后又开始下跌,原来买进的人纷纷抛售,想买进的人也都开始观望,不敢贸然出手。 但在这时,有三匹黑马突然收购大量冀腾的股票,其中之一当然是潘爷爷和苏志成帮凌秋买进的。 刚轻松下来的凌秋觉得自己肩上的责任又重了起来,冀腾的未来还有爸爸妈妈的贷款,虽然她对爸爸妈妈说自己当明星是为了兴趣,他们也不希望自己小小年纪就为还贷和赚钱而进娱乐圈,但自己还是没法心安理得的看着父母为自己辛苦还贷。 这段时间,公司利用凌秋的年龄和长相做足各种了噱头,什么凡间精灵,中国的秀兰·邓波儿,最值得一听的悲伤情歌等等,甚至网上也先免费放了一些可听的歌曲和mv。 凌秋本就长得精致可爱,经过专业团队一包装,更是令人惊艳,她的出现立刻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先是几首甜美可爱风格的歌曲,观众对凌秋的混血儿长相影响深刻,觉得这孩子张得真漂亮! 随后几天,《看破》作为主打歌,一下子获得不少点击量,因为这首歌的确旋律优美,词也写的好,凌羽用自身经历写出来的,自然即真实又感人。整个mv拍成一个爱情故事,当然,演员是找专业的人来演的,毕竟凌秋年纪小而且没有演戏经验。 凌秋只是弹着钢琴,偶尔出现在故事里,看着男女主角的爱恨离愁,但十一岁,应该还在读小学年纪的小姑娘唱这种难度的歌曲,却hold住了这首歌,年龄和歌曲形成的极大反差,让人印象深刻。 随着《看破》这首歌在各电台和音乐频道不断重播,凌秋红了火了,一下子成了当红童星。 刚开始,凌秋还没有当明星的感觉,每天该干嘛干嘛,只是想到冀腾的未来还有自己选择娱乐圈是否正确,就纠结不已。她知道娱乐圈表面看起来光鲜亮丽,实际上里面充满了各种内幕和潜规则,自己是因为年纪小,家庭背景还不错,所以现在还比较顺利。 工作时,她也听到工作人员八卦过不少哪个小明星为了一个角色陪导演睡了一夜,还有为了炒作,为了增加话题,故意传出绯闻或者爆料等等。 如果自己不红怎么办?难道也要像那些人一样去制造话题或潜规则?!刚完成歌曲和mv的拍摄时,凌秋就开始各种担心,甚至想过如果不红,公司向她讨债怎么办?晚上做梦,银行公司都来向她讨债,她却无处可逃,然后,梦中惊醒。 梦醒后,她想打电话询问一下吴黎,但又怕听到自己害怕的结果,索性什么都不听,什么都不管。 直到某个星期天,和夏至和韩佳佳到欧延凯家的小餐馆吃饭,自从那次为抓猥琐老头儿意外碰带欧延凯,韩佳佳知道欧延凯家餐馆的位置后,就经常路过这里来吃。今天凌秋有空闲,宅在家里没事,就被韩佳佳拉来吃了。 欧延凯家的小餐馆是个极小的早点店,大约十五六个平方,粉刷过的白墙,擦得一层不染的桌子,小店倒是收拾的极干净,欧延凯正在给客人端面。 韩佳佳对烫面的阿姨甜甜笑道:“阿姨,三碗面牛肉面,都要加辣的。” “好嘞,小姑娘,你们都是小凯的同学吧,谢谢你们照顾我家的生意啊!阿姨给你们多加牛肉!” 凌秋看着笑得灿烂的女人,眉目细致,很是亲切,只是过度劳累已经让她的脸上有了不少皱纹。也对,一个女人要撑起一个家,怎能不累,只是看欧延凯妈妈的气质,和一般的早点摊的老板娘不一样,她有种说不出的气质,有点小家碧玉的味道。 从长相上来看,欧延凯像他妈妈多一点。只是气质完全不像,那家伙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棺材脸,哪有他妈妈这么亲切,让人感觉如沐春风。 欧延凯把面端给凌秋她们时,欧延凯皱眉道:“你们怎么都来了?”他不是很喜欢同学看到自己这样子,觉得有点尴尬。 “我们来吃早点啊。”韩佳佳道。 欧延凯:“你家离这里六站路,你跑到这里来吃!” 凌秋挑眉,“不错啊,连佳佳的家有几站路都清清楚楚啊!” 欧延凯瞥了凌秋一眼,不理会她的逗趣,淡淡说:“以前在那边住过。” 凌秋愣住,韩佳佳住的那片地方也算是“官片区”,大都是当官的,那么说来,欧延凯曾经的家境也还不错,到底是什么原因现在搬到这里,靠妈妈卖早点为生? “牛肉面要趁热吃,面坨了,就不好吃了。”欧延凯最后给夏至放好面后,贴心提示。 凌秋吹了吹热气腾腾的面,吃了一口,面条劲道,汤也十分浓郁鲜美,牛肉的口感也很不错,凌秋大口吃了起来,今天一大早韩佳佳就为了吃这碗面,把她一大早叫起来,她早就饿了,嗯!这面的味道的确赞!欧妈妈的手艺真好的没话说! 这时,耳边传来几句窃窃私语,“欸,你看,那个吃面的小女孩像不像羽秋啊?”凌秋给自己取得艺名叫“羽秋”。 “那里有三个,你说哪一个?” “中间最矮的那个。”凌秋比韩佳佳和夏至都要小,两人已经来了初潮,所以凌秋自然也要矮一些。 这店比较小,压低了声音,凌秋还是隐隐约约听到有人议论她,本能回过头去看,是两个吃面的姑娘,都是上高中的年纪。 “呀!她回头了,真的是羽秋!”一人惊呼。 接着,场面开始乱了。 各种人开始往凌秋这边挤,议论纷纷,“真的是真人唉!没想到我们竟然在一个地方吃过早点!” “她的眼睛是墨兰色的,好特别哦!” “那当然了,她是混血儿。” “羽秋,给我签个名吧!” 凌秋被大家突如其来的热情吓到了,愣愣回答:“呃,好。” “羽秋,我最喜欢你的《看破》了,也给我签名吧!” 结果,一顿早餐,变成了莫明的签名会,当凌秋签累了,抬起头,甩甩有些酸疼的胳膊时,吓住了! 队伍一直从早餐店排到了马路上。 其实有些人不是凌秋的粉丝,但听说有明星在这里,许多爱凑热闹的人也就蜂拥而至了。 看着越来越多的人,凌秋没办法,打电话给吴黎,吴黎对于处理这种事情得心应手,最后顺利金蝉脱壳,带着凌秋三人回家。 车上,凌秋仍有些不敢相信,“我,我就这样火了?!” 韩佳佳:“网上已经红得发紫了!本来我还以为你现在成了明星我请你得提前预约,所以一大早就打电话找你。” “知道我红了,还拉我到这里吃饭,不怕狗仔队啊!”凌秋在好友面前臭屁道,故意摆出明星范儿。这段时间,凌秋都不敢上网,生怕看到自己害怕的结果。 夏至瞄了韩佳佳一眼,“就是知道你红,所以借借你的光啰。” 韩佳佳生怕凌秋误会,急忙解释,“我有想过让你帮一下欧延凯,给他家宣传一下,所以今天是想让你尝尝欧妈妈的手艺,但是我没想到会造成这样的场面!” 凌秋笑笑,“你可以先和我说啊!” “我不是想等到你吃完再说嘛。”韩佳佳有些小委屈。 “好了,算了吧,你也是一片好心想帮欧延凯。”接着,凌秋又暧昧对韩佳佳笑道:“佳佳,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了欧延凯吧!”疑问的话确实肯定的语气。 这段时间凌秋太忙了,没有关注韩佳佳和欧延凯之间的互动,没想到,这两人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了,不过,看欧延凯的样子,不像坠入情网的样子,难道是佳佳这姑娘单恋! 随后几天,欧延凯家的小店立刻火了,生意每天爆棚。欧妈妈每天忙不过来,特意请了几个人帮忙。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八章:股东大会,再见陆修远 凌秋成名了,在学校的人气也暴涨,每次经过都能引起一群在后面议论,“她就是明星--羽秋啊!”“听说她成绩很好,家里也很有钱。”“听说她······” 凌秋在校甚至开始有了拥护团,原来还能收到一些情书之类的,现在却一封都收不到了,因为粉丝们觉得凌秋是大家的,不能被某一个人占有。 随着凌秋红了,各种商业演出之类的活动也越来越多,当凌秋第一次看到账户里多出的六位数的演出费,小小的激动了一下,只是唱首歌就领到这么多钱,这是前世自己工作好几年才能攒到的工资啊! 而吴黎告诉她,这还不算多,她以后名气越大的话,这些数字会不断增加,收入能够直线上升,凌秋感叹,难怪,这么多人争着抢着要出名,要当明星了。 另一边,在潘爷爷和苏志成的计划下,两人买到了冀腾的32%的股份,虽然比预期的40%要少一点,但这个结果也很不错了。如果加上潘爷爷的12%和凌秋原来拥有的10%,那就有了54%的股份。 在凌秋还没来得及高兴时,苏志成却道:“如果有一家大公司收购了的20%,在从其他创始人手中买一点股份的话,整个公司的话语权就不在我们的手中了,就算将来我们想要买回,估计也很难了。” 苏志成就是这样的性格,总会把最糟的情况想到,然后尽量去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凌秋心想,冀腾不是跌得很厉害吗,怎么还有这么多人会买进?凌秋哪知,那些个投资方一个个都是商场老手,投资的眼光毒得很,虽然冀腾因为内部原因暂时不行,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且,冀腾的未来还是有无限可能的,比那种设备不全的小公司的需要投入的钱和精力要少。 凌秋明白如果不是苏志成和潘爷爷的帮助,自己还真干不成这样的大事。 不久,冀腾就开始股东大会,虽然股权都在凌秋的名下了,但是,凌秋毕竟还未成年,由苏志成这个监护人作为代理人出席。 凌秋知道自己对这些大会不懂,而且迟早要接手,所以推掉了一些工作和苏志成一起出席,在旁边旁听,笨鸟先飞,多出席几次,细心观察,用心学习,总能学到一点。 到了冀腾,凌秋看到潘爷爷,甜甜笑道:“爷爷,我好想你啊!” “没想到,爷爷还有个当明星的孙女!”潘爷爷调侃凌秋,接着又语重心长的说:“凌凌啊,爷爷听小叶子说你喜欢音乐,所以当明星,爷爷也不反对,但是,你还是学生,重心应该放在学习上,爷爷的身体虽然一年不如一年了,但这把老骨头还能撑上一些年,不过,你既然想撑起冀腾,就要早早做好心里准备啊!” 凌秋重重点头,“爷爷,我会好好学习的!爷爷,这段时间阴雨天多,你的腿还好吗?”潘爷爷年轻时当过兵,腿受过伤,现在一到阴雨天就疼。 “自从按你说的方法每天泡脚按摩,现在好多了。” 而后,凌秋看到了几个熟人,陆雅韵领着儿子陆修远,还有萧迅。陆雅韵打扮时尚优雅,陆修远也一身正装,和前几次比起来显得成熟了不少。至于萧迅,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只是看起来消瘦了不少,眉宇间也多了些沧桑和疲惫。 凌秋没想到陆修远和萧迅也是冀腾的大股东,陆修远有13%的股份,只是他还未成年,需要妈妈陆雅韵作为代理人,而萧迅有20%的股份,不过,凌秋还是最大的股东。 凌秋和陆雅韵打了招呼后道:“陆阿姨,没想到您竟然也是冀腾的股东!” “我可不是,我儿子才是。”陆雅韵笑道:“我当初很不同意他买冀腾的,毕竟冀腾的股票一跌再跌,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涨呢,如果被套牢了怎么办!” 陆修远看了自家老妈一眼,淡定道:“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冀腾肯定能再创辉煌,我现在买的几乎就是原始股。而且,我们的买进价这么低,就算再跌也损失不了多少。” 凌秋面上佯装平静,心里却对陆修远的淡定吃惊,您老可真阔气,损失个几百万都不算什么,您这么有自信,难道知道未来冀腾的发展,您该不会也是重生的吧!这么牛叉,可比她这个所谓的重生人牛叉多了!小小年纪就对股市运筹帷幄,而她对这完全就不懂。 这次的股东大会有三件大事,一是选举董事,二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三是修改一下公司章程。 整个会议都是严肃的气氛和一些凌秋不太懂的专业商业术语,凌秋觉得这样的会议十分无聊,凌秋听得昏昏欲睡,可又不得不认真听,毕竟这是自己将来任重而道远啊! 凌秋有点后悔了,本来可以当米虫,舒舒服服的混一辈子,自己却给自己找了这么多重担!暗地里狠狠掐了自己一把,疼痛让自己瞬间清醒了不少。 抬起头,却发现坐在自己旁边的陆修远用自己的余光瞟着自己,嘴角抿起,好像在憋笑。 该不会是自己刚才打瞌睡的样子被他看到了吧!凌秋觉得好丢人,为什么自己狼狈的样子总被这家伙看到,自己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完美想象啊! 会议结束后,毫无意外,苏志成作为董事长,潘爷爷作为副董事长,公司的经营方针也定下来了。 苏志成自己本来就运营了“温蒂”这个品牌的公司,对经商算是经验丰富外加有天赋,所以方针倒是很快定下,只是还有几个涉及到了几个股东的利益,但最终还是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顺利解决。 凌秋看着意气风发,侃侃而谈的爸爸,觉得帅呆了,自己要和他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这次大会凌秋虽然中途打了瞌睡,但也不是一无所获,她知道了不少关于股东大会的类型,召开流程,还有股东大会的性质和作用等等一些东西。 开完会,苏志成把凌秋送回家就上班去了。 由于凌秋为股东大会今天请了假,所以现在一个人在家。说来,自从凌秋准备当明星,请假几乎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开始还要父母打电话跟老师说一声,后来凌秋成名了,演出多了,自己和老师打个电话说声就行了,凌秋一向是乖乖女的形象示人,老师都会相信凌秋,并且批假。 呆在家里,凌秋觉得有些无聊,想到自己把冀腾重新买回来了,完成了妈妈心里的那个遗憾,心里有些激动和兴奋。 妈妈凌羽说过,外公凌云为了她卖了冀腾的股权,她为此愧疚不已,可毫无办法。 凌秋想把这种喜悦立刻告诉凌羽,一起分享。 凌秋打的来到墓地,每年凌羽的忌日和过年祭祀的时候都会来这里,所以,凌秋虽然路痴,次数多了,也就记住了这里的路。 凌秋站在凌羽的墓前,看着墓碑上,照片里笑靥如花的女子,低低诉说着今天的一切。 陆修远在冀腾的股东大会开完后,换了身衣服,他实在不习惯穿着西装去看爷爷。 陆修远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妈妈工作忙,他小时候是爷爷带大的,爷爷很疼他,教他下围棋,祖孙俩感情很好,最喜欢的就是一起对弈。只是,在陆修远九岁时,爷爷突发脑溢血去世了,陆修远就和妈妈住一起。 ------题外话------ 亲们,实在抱歉,最近太忙!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九章:墓地再相见 到了墓地,陆修远摆出爷爷爱吃的几样食物,斟上几杯茶爷爷爱喝的大红袍,然后摆出围棋在爷爷的墓前,自己和自己对弈了几盘后,收起一边围棋,一边道:“爷爷,今天是你的忌日,妈妈太忙了,没能来,我陪您下了几盘,您还过瘾吗?明年我还会找您再下几盘的。” 陆修远收好围棋,准备走,看了眼来时的路,决定换条路。最近是梅雨季节,泥土被水泡得松软且湿滑,陆修远刚刚经过时,差点摔了一跤。 陆修远换了个方向,饶了一大圈,刚好看到在凌羽墓前的凌秋,凌秋正说:“妈,我今天真高兴,冀腾终于又姓凌了,我一定会好好振兴冀腾,不会让外公的心血毁于一旦!······” 陆修远静静看着信誓旦旦的凌秋,精致的侧脸闪耀着坚毅的光辉,和凌秋的每一次见面像电影画面一样闪过脑海,觉得缘分这东西真是奇妙,居然又见面了!心情也莫名好了几分。 凌秋感到有人在看自己,转过视线的来源处,见是陆修远,惊讶不已,“你怎么在这儿?!” “今天是我爷爷的忌日。” “哦,抱歉。” “没关系,你呢,今天是你妈妈的忌日?” “不是,今天是冀腾回归日,我想和妈妈分享一下喜悦。”突然,凌秋又想起什么,看着陆修远,“那个,陆哥哥,冀腾将来是不是一定会东山再起啊?” 陆修远:“我也不知道,我可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啊!” 凌秋颓然,她倒是知道未来十几年的大事,可偏偏对股票一窍不通,真是白白活了前世的二十多年,完全没有利用到这一优势。自己赚点小钱根本不够看的,冀腾这样的公司动辄最低都是上百万的。她能做好吗?凌秋突然又没底气了。 陆修远看着表情变化多端,一会自信,一会儿又沮丧的凌秋,“行了,别担心,你还小,还有很多时间去学习,毕竟这些事不是谁一生下来就会的。” 凌秋听到陆修远这么说,心宽了很多,看着凌羽的照片,心底暗暗想,看来自己得开始学一些关于工商管理方面的书了,可是,她知道自己不是那方面的料,不管了,先试试吧,不行再说,不是还有爸爸和潘爷爷吗。 陆修远看着凌羽的照片,发现凌秋的轮廓和她很像,只是凌羽的更柔和一些,而凌秋的更立体几分,再就是凌秋特殊的墨蓝色眼眸看起来也更深邃一些。 他又想起最近凌秋唱的那首《看破》,那就是那天在那间书房找到的词曲吧,是她妈妈的故事吗?他记得爷爷去世时他难过的不行,那才四岁的凌秋是怎样度过那段悲伤岁月呢? 陆修远的心里默默有些隐隐的疼,这是他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为一个在他理智范围里定义为认识的人而疼。 是因为今天我和她都是同病相怜吧?!陆修远心里自我定义。 陆雅韵曾就说过他是个薄情鬼,将来谁做他女朋友谁倒霉。的确,陆修远也自认为自己是个天生薄情的人,这种薄情倒不是他对女生不好,相反,他对每一个女性都温和有礼,保持着绅士风度,但若对方想走进他的内心,却比西天取经还难。 陆修远看着凌秋深思的侧脸,觉得这精致的小脸确实好看,想到凌秋最近的超高人气,突然,他想到什么,“难道你进娱乐圈难道是为了冀腾?” 凌秋在被陆修远看的时候就有些不自在,她是第一次被这么俊逸非凡的男生用温柔的目光注视,更何况,她对陆修远还挺有好感,心底居然像一般少女一样微微有些羞涩。 人对在自己危难时刻帮助过自己的人都会比较有好感,不然就不会有英雄救美,然后美女无以为报,以身相许的故事了。凌秋毕竟活了这么多年,虽然不会因为小时候陆修远和他妈妈救过自己一次就想太多,但是多年后的再遇,还有迷路时再遇陆修远,而陆修远超出同龄人的沉稳成熟,俊逸内敛,对她的体贴,凌秋在他面前觉得不是和一个幼稚的男孩而是和一个男人对话,甚至有了些自己是小女人而不是姐姐的感觉。 凌秋狠狠压制住自己内心的少女萌动,不行,自己太久没恋爱过了吗!?竟然会被陆修远的眼神看得不自在!凌秋在心里呐喊:凌秋,你忘了曾今的那个的渣男了吗!忘了萧迅这个极品大渣男了吗! 陆修远见凌秋还在皱眉想什么,再次问:“你是不是为了冀腾进娱乐圈?” 凌秋沉默了一秒,心中惊讶,居然被他看出来了!然后点头,“买回冀腾的股权,要很多钱,爸爸妈妈为此都向银行借了贷款,我也想做点什么。” “可是,娱乐圈鱼龙混杂,你不适合的。”陆修远皱眉。 “可是,那里来钱快啊,而且,”凌秋的声音轻柔起来,“妈妈有个音乐梦,我也想帮她完成她的梦想。” “会很辛苦的。”陆修远眉头颦得更紧了,看着凌秋,他不希望这个女孩这么小就要被那个圈子污染,也不想她这么辛苦,她应该享受同龄女孩无忧无虑的小公主般的生活。 凌秋笑笑,“我知道那个圈子不好混,放心吧,我不会在这个圈子呆太久的,毕竟我将来还要接管公司,等我先把贷款还清了,合约到期,我就退出。这一切,我心里都有个大致的计划的。” 说完,凌秋心里再次惊讶,自己居然说出了计划,这是她从没想过对任何人说的。 “我帮你还吧。”陆修远道。 凌秋惊讶的张开嘴,然后问:“你很有钱吗?还是特别喜欢做善事?发扬助人为乐的美德?” 陆修远:“你这么想也行!” 凌秋却有些防备,“说吧,你有什么目的和要求?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掉馅饼的好事!”这是前世的生活经验告诉自己的。 陆修远低笑,这小丫头的防心还挺重!也好,这样的不容易被骗,但自己做好事却也做不了。 他早看出凌秋和他一样,是个早熟的孩子,刚开始寄人篱下的生活肯定很难过吧!想起7年前的相遇,四岁的凌秋差点被拐,对凌秋莫名怜惜起来,心底的疼稍稍重了些。 他的语气越发柔和,“那些钱你还是要还给我的,只不过我不收你利息,怎么样?考虑一下!” “你和陆阿姨救过我,现在还给我还贷,这人情债太多了,我怕无以为报啊!” “那就以身相许吧。”陆修远顺口接到,难得开玩笑,“那钱你也不用给我了,就作为聘礼吧。” 凌秋的脸突然爆红,丫的,老娘今天竟然被一个少年调戏了! 不行,得找回面子,凌秋扬起漂亮的小下巴,“我可是无价的,这点钱也太寒碜了吧!” 陆修远被凌秋傲娇的小模样逗笑了,伸手摸摸她的小脑袋,“那你想要多少?” “起码也要,呸,我说我是无价的,”凌秋有些羞恼,觉得自己在陆修远面想一个闹别捏的小女孩,很没面子,自己明明比他大!“你很有钱吗?!” “帮你换贷款应该没问题,你借了多少?” “三百万。” “比我想象中的少。” “你的钱都是你自己的吗?自己赚的?”凌秋想找回点面子,毕竟拿家里的钱也不算什么本事。 “对啊,投资和炒股赚了不少,然后以我妈的名义开了公司,所以赚了一点钱。”陆修远笑着淡淡道。 凌秋瞬间觉得自己暗淡了,她的钱才都是妈妈留给她的,这些年来,除了靠投资苏志成夫妻,每年自己的账户了有分红,其他就再没有去创造利润了。 人比人,气死人啊!前世自己这个年纪还傻傻读书时,这家伙已经炒股、创业了! 想到别的重生女主角发家致富奔小康,全家其乐融融,然后拐个高富帅当老公,但看自己,唉 ̄ ̄,起点太高了,自己的优势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对了,高富帅,自己眼前还真是有一个,凌秋本来关起来的萌动之心又开放了,他妈妈救过我,他捡到过迷路的我,现在还是冀腾的股东,这冥冥之中就是缘分啊!难道是老天爷特意赐给我的如意郎君? 可刚想完,凌秋的脑海又跳出一个小人说:“你忘了,天下的乌鸦一般黑,妈妈和萧迅八年的感情都这样,你有自信会和陆修远一辈子会在一起?” 虽然,陆修远就是自己喜欢的那种成熟内敛的男生,但是他毕竟还年少,初恋往往是以失败告终的,她不想再在爱情里受伤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章:有时,简单粗暴最有效 五月的天空被雨水冲洗过后清新晴朗。 语文老师正讲一篇文言文《伤仲永》,凌秋学过这篇,甚至已经重新把曾经背过的地方又记下来了。 凌秋觉得有些无聊,看着天空默默出神,股东大会后,萧迅就打电话告诉她要再见一面,凌秋实在不想再见萧迅,就拒绝了,但萧迅说是有关冀腾的事,凌秋犹豫了。 夏至捅捅凌秋,凌秋回头,想问她干嘛,夏至用眼神示意她看老师,凌秋刚好听到老师再次点她的名字,“凌秋,你来背诵一下。” 凌秋暗暗松了口气,还好她前世背过,虽然后来忘了,但再次背要容易的多,凌秋口齿清晰的背下了课文。 语文老师平静道:“坐下吧,以后上课要用心听讲,不要开小差,不要变成下一个仲永!” 凌秋一向是个乖孩子,不会和老师顶嘴,即使她现在是明星了,也不会自认为自己就了不起了,她也知道自己上课走神不对,便回答:“是,老师!以后不会了!”然后乖乖坐下。 放学后,夏至和凌秋一起去上厕所。夏至问凌秋:“你最近两头发呆思考的时候很多啊,说吧,到底遇到什么难事了?” “放心吧,没多大事,就是最近没睡好,所以总是走神。” 好友几人一起走,远远就看到了学校门口的萧雪霏,一袭白裙,和齐肩的乌发让她有种“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的感觉。萧雪霏是跳芭蕾的,有一种舞者的气质,过往的同学都会往这美女身上看一眼。 而凌秋几人的出现,让过往的回头率更多了。 “羽秋出现了,快看啊!” “本人和电视上一样好看呢!” “当然了,她可是混血儿!” 各种议论声不绝于耳。 萧雪霏走到凌秋面前,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跟显得她气质优雅出尘,“大明星,能挤出一点时间,我们聊聊吗?” “我不认为你和小秋有什么好聊的。”韩佳佳抢先道,他对萧雪霏这种白莲花型的女生最讨厌了,好像全世界就她最善良最纯洁。 “抱歉,学姐,我很忙,恐怕没时间陪你聊。”凌秋虽然讨厌萧雪霏,但是总目睽睽之下,她需要注意形象,毕竟,她现在是艺人的身份,一举一动都会被人用放大镜看。 “因为你,我原本和睦的家庭毁了!”萧雪霏脸色难看起来。这段时间爸爸妈妈先是大闹,然后是冷战。妈妈一改往日的温柔顺从,变得暴躁,她知道那是因为妈妈太爱爸爸才会那么在意爸爸对她的冷淡和漠视,更在意这么多年了,爸爸还是忘不了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在爸爸心里的位置依旧比她重要。 “真好笑,你的家事,关我们小秋什么事!”韩佳佳语气不屑。 “因为她是那个女人的孩子!大明星,你破坏了我的家,难道不会心怀愧疚吗?”萧雪霏嘲讽道。心里的怒火已经烧了起来,良好地修养才让她忍住没有破口大骂起来。 凌秋觉得讽刺,她妈妈抢走了自己妈妈的男朋友,自己还要对妈妈情敌的女儿心怀愧疚?!这女人装圣母久了,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这样圣母么?!不要生气,深呼吸,不能在众人面前出丑,那样就中了这个女人的计了! 但萧雪霏的话已经成功引起路过同学的关注,有的甚至停下来,想挖点八卦,或是纯看热闹,想看这两大校园名人吵架。 “学姐,你这话无凭无据,而且伤害了凌秋的名誉,是可以构成诽谤罪的,希望你慎言!”云枫对萧雪霏淡淡道,身边还站着林放和程毅君兄弟。 云枫的出现又引起了一些女生的骚动。 “市一中的校草--云枫!好帅啊!说话好有范儿!”女生甲。 “笑起来阳光灿烂,不笑,也很man!”女生乙一脸娇羞和花痴。 “才不是,我觉得他很像我喜欢的暖男款。真的是长相好,成绩好,家世好,而且唱歌好!”女生丙。 ······以下省略许多女生的议论。 当然,也有不少女生议论林放和程毅海,毕竟文体节上,他们精彩的表演也有不少粉丝,只是,主唱兼吉他手的云枫人气最高。 凌秋挑眉,看了一眼云枫,没想到,这家伙在学校竟然这么受女生欢迎!人气很高啊!可是,那些女生眼睛瞎了吗?这个家伙又贱又惹人烦,那里好了?没事就喜欢赖在别人家,怎么赶都不走,脸皮比城墙还厚!除了那张脸还过得去。 凌秋不喜欢让人看笑话,“看来,我们的确需要找个地方‘好好聊聊’了。” 萧雪霏见此,也见好就收,这件事毕竟不光彩,而且是她的家事,如果不是为了逼迫凌秋,她也不想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件事。她知道,凌秋是艺人,更不想这些私事被狗仔队挖出来。 一行人往学校的左边走,因为在那边不到一直站的地方有一家餐厅,有包间的那种,私密性比较好,不少情侣曾在这里订包间吃饭。 萧雪霏看了看凌秋身后庞大的队伍,有夏至和韩佳佳跟随左右就算了,云枫等人竟然也在其后! 依旧带着矜持的笑,只是笑容里带着几分讽刺,“你们怎么多人跟着,是怕我欺负这位大明星么?!” 韩佳佳瞟了一眼萧雪霏,“你还真说对了,我们还真是怕会发生 这样的事情。” “你们太仗势欺人了!这是以多欺少!”萧雪霏仰着美丽的脖颈,这是跳芭蕾养成的习惯。 凌秋对萧雪霏的语气和神态非常不爽,不但逼她过来,还对她的朋友凶! 刚好,这时路过一个小胡同,凌秋一把拉过萧雪霏,把她推倒胡同里,对夏至和韩佳佳使了个眼神,意思是,看着胡同口,别让人看见了。 夏至和韩佳佳收到信息,点头,一左一右看住胡同口,胡同外,云枫几人站在那里看着里面。 这胡同很小,不过一米左右的宽度,是一幢旧房子的屋后,长了不少爬山虎以及一些野草。 凌秋靠近萧雪霏,“既然你都说我们仗势欺人,以多欺少了,我们不这样子做,岂不是对不起你给我们定下的这个名头!” “你要干什么!?”萧迅有些害怕,因为她感觉,凌秋的气势陡然变了,变得危险。 凌秋步步逼近,萧雪霏步步后退,没几步,就贴在墙上了。 凌秋嘴角勾起,一个薄凉冰冷的微笑,然后,起身向萧雪霏一脚踢去。 “啊 ̄ ̄ ̄”萧雪霏感觉到随着凌秋的动作带起的气流,来势汹涌,吓得大叫出声。 接着,是“砰”地一声,萧雪霏被吓得心跳加快,不敢睁眼,但奇怪的是,预计中的疼痛并没有来临。 萧雪霏睁眼,转头,发现凌秋的那一脚踢在自己身侧的生锈水管道上,大腿粗的管道,已经被凌秋一腿踢瘪了。如果那一腿是踢在她的身上,她不敢想象会怎样! 萧雪霏从没经历过这样的事,被凌秋的暴力和气势吓傻了,“你···你······我······”说话开始结巴,身体本能开始蜷缩。 凌秋放下腿,瞟了一眼被自己报废的管道,由于萧雪霏蜷起身体,凌秋到比她高一些。 凌秋双手撑在墙上,把萧雪霏困在自己的双臂间。这是电影和偶像剧里男主角常对女主角用的姿势,此时,凌秋做出来,霸气十足! 看得夏至和韩佳佳双眼放光,满是崇拜,“小秋,太帅了!” 而云枫那几个男生,已经全呆掉了,心想,自己以后得小心,千万不能把女王惹怒了! 凌秋看着害怕的萧雪霏,感叹,有时候,简单粗暴最有效,起码,震慑对方的效果不错。 “萧雪霏,我想你应该记得自己的父母是奉子成婚吧,那么,在这一切之前,发生了什么你知道吗?你妈妈不择手段抢了当时还是我妈妈男朋友的萧迅,其中包括利用萧迅醉酒,然后和他发生一夜情,有了你,你妈妈这么不要脸,你知道吗?!” 萧雪霏脸色惨白,“不可能,我妈妈不是那样的人!”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你妈,如果不是那个精虫上脑,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的萧迅把持不住,一切也不会这样,那个男人才是罪魁祸首,根本原因!” 萧雪霏被凌秋的话噎住,她怎么说这么没教养,低俗的话! “所以,你妈和萧迅还真是天生一对,百年修得的福气呢!我真庆幸我和萧迅没有血缘关系,否则,我会嫌自己的血脏的!” 萧雪霏被凌秋气得直哆嗦,瞪着凌秋,“你···你真没教养!” “对啊,我妈死得早,哪有伟大的圣母姐姐有教养!圣母姐姐,我劝你把眼睛收回去,别把眼珠瞪出来了,那样可就有损你白莲花般的清纯高洁的形象了!” “小秋。”众人感觉到凌秋的愤怒和悲伤,夏至担心叫了一声。云枫看着这样的凌秋,觉得心口莫明的微微疼痛,浓眉皱起,想说什么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萧雪霏气得浑身发抖,眼睛都红了快要哭出来,伸手要推凌秋,凌秋学了很长时间的跆拳道,身姿灵活,在萧雪霏要推她之前,洞悉了她的意图,退开了。 萧雪霏的眼泪流出来了。 “要哭,在我面前哭可没用,我可不会怜香惜玉,你的眼泪还是留着给你爸爸或者那些男生,那样比较靠谱。” 听见凌秋这么说,萧雪霏深吸一口气,果真把眼泪逼回去了,然后说:“凌秋,那是上一代的恩怨了,你为什么要迁怒到我的身上,我并没有做对不起你的身上啊!” 凌秋觉得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忍不住笑了几声,“圣母,我可从没去找过你啊,相反,是你两次非要来找我兴师问罪,现在反倒说我迁怒到你!真是好笑!就算我想迁怒你也不为过吧,人家说爱屋及乌,那我厌屋及乌,我讨厌你妈,讨厌你爸,顺带讨厌你,不行吗!”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一章:不要以为你有多了解我 第五十一章:不要以为你有多了解我 萧雪霏走后,韩佳佳对凌秋竖起大拇指,“小秋,你刚才帅呆了!那一脚真是利落潇洒,如果你是男生,我铁定倒追你。” 夏至也一脸崇拜,“没想到你还有这样一面,绝对的女王范儿啊!那场面可以载入我们的史册!” 凌秋也笑着,“那当然,在那种来找茬的人面前,就应该拿出秋风扫落叶的气势!” 而在路口和朋友们告别后,凌秋的笑容却挂不住了,她不喜欢吵架,今天的事情虽然自己出了气,但其实她的心情并不好。 她默默想着,到底该不该见萧迅,自己今天惹哭了他的女儿,见了萧迅之后,他会怎么对她呢? 陷入思考的凌秋没注意,身边一直有一个人站在她的身后,每到一个拐弯的地方,就会让两人的影子交汇在一起。 “我早已看破,被爱情蒙蔽的结果,它像烟火······”《看破》的手机铃声响起,凌秋掏出手机,是吴黎打来的。 “喂,吴阿姨,什么事?” “凌凌啊,今天临时有一个活动,你快来吧。” “我不想去。”凌秋今天的心情和状态都不佳。 “听说今天的投资方很有钱,你上去唱唱歌就行了。” “我说,我不想去!”凌秋有些烦躁,不耐道。 “凌凌,你怎么了,你不是说过很想多赚一点吗!”吴黎知道凌秋的父母借了贷款的事,而凌秋想偷偷还完。 “我不是歌女,谁给我钱就唱!” 电话那头吴黎愣住,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两边都一阵沉默······ 凌秋觉得自己的话说重了过了,心里有些后悔,“对不起,吴阿姨,我今天心情不好,不是想对你发火,只是······” “没关系,你还是个孩子,要学习还要表演要唱歌,肯定很累,心情不好也正常,是不是今天发生了什么,你可以对我讲讲,发泄一下负面情绪。” 凌秋不喜欢在电话里长时间对话或对人抱怨,况且这些事也没什么好说的。 “没事,就是太累了。你告诉我那个活动的时间和地点,我打的过去。” 挂了电话后,凌秋觉得有些沮丧,叹了一口气,低下头,发现云枫就站在自己的影子上,回头看云枫。 云枫被凌秋逮个正着,有些不好意思,“看我干吗?我又没干嘛。”接着,沉默数秒又说:“不要做了。” 凌秋:“什么?” “不要当什么明星了,既然这么辛苦,为什么还要勉强自己?” 凌秋:“······”不想回答这个问题,这个含着金汤匙的少爷当然不会明白她的想法和心情。 她伸手拦住一辆的士,上车。 云枫见凌秋上车了,也上了。 “你上来干吗?” “你这个路痴,走丢了怎么办?”云枫瞬间找到了一个理由。 “我不认路,但这位司机大叔知道啊。” “那回来呢?” “回来有吴阿姨送我。” “凌秋,你看天色不早了,你一个人多危险啊,有一个男生陪着比较安全,是不?”云枫聪明的转变态度,循循善诱。 凌秋有小时候差点被拐的经历,心里有些阴影,自己觉得有些道理,在安全上的确得多留个心眼,自己现在也算小有名气,如果遇到疯狂粉丝怎么办?或者像曾经在电视里看的,司机是变态,劫财劫色,怎么办?上次夏至不就遇到了变态么! 唉 ̄ ̄说白了,凌秋就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甚至有点被迫害妄想症的女人! “那叶紫阿姨该多担心啊!”云枫又道。 这提醒了凌秋,她该打电话和叶紫妈妈说一声,免得她担心。凌秋再次掏出手机,“喂,妈妈,我今天公司里有点事,得晚点回去。” “怎么回事儿,又有工作,你还在长身体呢,怎么能又在晚上让你做事!这什么破公司啊!还有没有人性?!”叶紫抱怨完后,想到这几个月都是这样,时不时就是公司要走穴演出,虽然她不赞同,但凌凌自己都乐在其中,没喊累,她只好叹了口气,“好吧,注意休息,别太累了,还是吴阿姨送你回来吗?” “嗯,是的。妈妈别担心,演出挺好的,我很喜欢在舞台上唱歌的感觉。”凌秋安慰叶紫。 云枫却翻了个白眼,你喜欢舞台就不会一直藏拙了。这丫头分明就是个最怕麻烦的人,看似热情实则淡漠的人,喜欢一个人静静发呆,而娱乐圈的喧闹,炒作,潜规则她都不喜欢,却偏偏走这条路,难道只是因为她过世妈妈的梦想? 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只要好好做好音乐就行了,干嘛还要走穴演出,这些演出一般会有不少演出费,难道她很缺钱吗?云枫猜测。不得不说,观察了这么久凌秋,云枫对她算是比较了解了。 “那我就放心了。”电话那头,叶紫道。 舞台上,凌秋身着一袭白色公主裙,画着淡妆。唱着一首欢快甜美的歌曲,今天的活动气氛比较欢快,不适合唱《看破》这首歌曲。 舞台下,云枫在观众席上看着台上笑容甜美的凌秋,他知道这笑容是她的又一张面具,隐藏她所有的情绪。 演出完后,凌秋准备走,好在她还小,一般人不会那么龌龊,要她留下来陪酒吃饭。 而那些年轻貌美的其他艺人就不一样了,尤其是那些有了一两个不温不火的作品而又特别渴望红的,有野心的艺人。 只是,今天似乎是凌秋的倒霉日,还就让她遇到了一个不是一般人的龌龊人。 凌秋下台后,一个带着几分醉意的男人一把拉住凌秋,“走,陪本少爷喝酒去,那些老女人老子玩腻了,想换换口味,这萝莉型的不知道滋味怎么样!萝莉有三好,清音、体柔、易推倒!哈哈!” 凌秋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住了,一时愣住,反应过来后,本能挣扎,然后用跆拳道自卫,一拳打在男人的肚子上。 “啊 ̄ ̄臭婊子,竟敢打老子!”男人怒了,原本斯文的脸变得扭曲起来,要打凌秋。 凌秋眉头紧皱,眼里满是厌恶,没想到这家伙张得人模狗样,竟然对她这样的未成年也下手。 云枫见到有男人对凌秋动手动脚,早就怒不可遏了,急忙冲过来挡在凌秋的面前,一把擒住那个男人,狠狠给了一拳和一脚。 然后,场面开始乱了起来······ 最后,吴黎出面调解,活动的负责人也出来了。负责人是个八面玲珑的胖大叔,阅历不浅,也见过不少商界政界人士,而且记忆力极好,见过的重要人士一面就可以牢牢记住人家的面孔,不论对方张得多普通,都可以记下。而他在看到云枫时就记起曾和市长云斌偶遇过一次,当时市长的旁边站的就是这个少年,说是市长的儿子,由于这对父子两的确是政界里少有的好长相,所以他的印象特别深。 胖大叔大叔自然向着云枫这一后台强大的主,至于那个闹事的男人,也就是个暴发户,当然是得赶快弄走,可别得罪了贵人! 吴黎的车里,吴黎一边开着车,一边说:“凌凌,对不起,我没保护好你,这个经纪人没做好!” “吴阿姨,这也不能怪你,谁也不知道也不想生这样的事。”凌秋劝慰。 到了小区,凌秋和云枫下车,让吴黎回家,毕竟吴黎家里还有孩子,早点回去比较好。 走在小区的路上,一直沉默的云枫突然开口:“凌秋,不要做艺人了!” “什么?”凌秋觉得莫名其妙。 “我说,不要当艺人,不要当所谓的明星了!”云枫有些激动,这是他今天来了,可以救她,那她曾经遭受了多少次这样的对待!?云枫光想想就觉得难受。所谓的明星不就是外表光鲜靓丽,但要经受多少黑暗的洗礼。到底是为什么让她坚持走这条路?! “我知道你不是喜欢出风头的人,甚至对一切有些淡薄,为什么要当明星?你不用掩藏,即使你看起来与同学们相处融洽,也开朗亲切,但如何也掩盖不了你安静时对一切淡漠的眼神!” 凌秋今天的心情可以说是糟透了,现在又被云枫质问和看穿自己的伪装简直气恼到极点,讥讽笑道:“大少爷,不要以为你有多了解我,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怎么会明白我的感受!” “我,我只是为你好,你为什么要这样!我只是关心你心疼你啊!”云枫被气到了,前面的话结巴了一下。 “那么,多谢你的关心了,但你的建议我暂时不会考虑!” “你难道就不能不那么倔强么!”云枫无奈。 “怎么?要我扑在你的肩膀上哭一场吗?我还不至于这么脆弱,因为这点小事就哭。” “为什么我说中了你的真面目你就对我竖起刺,我有没想过要把它爆料给狗仔队或者其他人,你不用担心。” “我家到了,我要进去了。今天谢谢你出手相救!” “应该的,我英雄救美了,你有没有什么奖励,比如,香吻一枚。”云枫恢复了平时的阳光,甚至油嘴滑舌起来,用开玩笑的口吻道。 凌秋一本正经的说:“没有,下次遇到这样的事你不用强出头了,我自己可以解决。” 她虽然对感情迟钝,但也算经历了事情,知道云枫喜欢她,可是现在的她无法给他回应,在她看来,云枫还是个大男孩,这样的喜欢单纯美好,但是却承担不起风雨,他稚嫩的肩膀承担不起! 是个既然不能回应,就该明明白白说清楚,拒绝,她不喜欢含含糊糊给他假象,制造暧昧,利用他的感情。否则,那天揭穿一切,他们连朋友都没得做,他不想失去一个真正对自己好的朋友。 云枫的阳光笑容依旧保持者,“没事,做人就应该助人为乐嘛,怎么能要回报呢,我只是开玩笑罢了。” 云枫看着凌秋进屋,然后,所有的笑容再也撑不起来了,神情落寞的去姑姑家。 云枫回去,洗完澡后,一个人把凌秋的mv看了一遍又一遍,这是他最近的习惯,有时凌秋太忙,看不到她,他就会用这种方式思念一个人。 看着mv里的凌秋,那首《看破》,悲伤揪心,而凌秋淡淡而清澈的嗓音道尽了爱情的悲伤结局。 云枫静静看着,她也看破爱情了吗?所以,才这样拒绝他的感情。没关系,只要我持之以恒,一定会让她相信,这世界上有纯粹的爱情,就是我对她的爱!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二章:勇气与创新 时光如水,一刻也不曾停留的往前流走,不知不觉,凌秋已经出道快一年了。 今天,凌秋全身武装好,再带上棒球帽,口罩后,才去医院。凌秋每次伪装从不戴墨镜顶多戴一下平光眼镜挡住眼睛,她一直觉得墨镜太装13了,这不是变相告诉人家“我是明星,大家来关注我”吗!太作了! 昨天潘爷爷因为旧病复发,被送到这家医院,凌秋知道后,今天就挤出时间来看他。 病房里,凌秋看着已经精神奕奕的潘爷爷担忧说道:“爷爷,要不我带你去国外看看这老毛病吧,这样时好时坏也不是办法啊!” 潘爷爷不在乎道:“我这把老骨头活得够久了,现在多活一天就赚一天,去国外遭那罪干嘛?不去!” 凌秋看着两鬓斑白的潘爷爷,心中还是担心,老爷子近一两年老得特别快,也许是公司需要操心的事多了,他的身体越发不好了,好在他的精神还好,那种年轻时不服输的劲头还在,不肯向病痛服输。 “当初啊,如果不是你的外公,我的班长老凌。我还活不到现在啊!所以这么多年,都是我赚的!” 想到老战友,潘爷爷感慨又多了,凌云早死,潘爷爷一直觉得自己也算是替好友活着,传递他的意志。 潘爷爷说起曾经和凌云创业的经历,“当时啊,我们什么都缺,首先就是缺钱,你外公就到处借钱,欠了一屁股债!我们买了设备后,又缺钱给工人发工资,有些工人闹情绪,辞职不干了,那时,我们就想,我们真的能办起自己的汽车制造厂么?” 潘爷爷叹了口气,“毕竟当时的汽车厂都是国有企业,我们的力量和国家比起来太过渺小,我们一边迷惘是否该放弃,但又有一种声音让我们不该这么快就认输,应该再坚持下去。” “我们每天和剩下的那些工人们一起干活,遇到客户,听到你外公是董事长时,都惊讶得不得了!” “我们创业过程中你外公遇到种种艰难困苦,可这都没打到他,我们突破重重阻碍,终于生产出第一辆属于自己的轿车,但车子的质量还是有些问题,无法大规模生产,投出去的钱还没赚回来,欠了一屁股债,还要借,那时我常常看到他一个人半夜惊醒,然后一个人坐到外面静静抽烟······” 凌秋听得认真,平时潘爷爷和她都忙没时间坐下来好好聊聊,她对从未见过面的外公也知之甚少,只在相册里见到过,是个长相俊朗,眉目坚毅,抱着女儿满目慈爱柔情的汉子,凌秋对外公这种负责顾家又宠女儿,铁汉柔情的男人特别有好感和安全感。 在未来,娘炮盛行的时代,外公这种极品纯爷们越来越少了,算得上是“熊猫男人”了。 潘爷爷带着一脸追忆和自信的微笑,“后来,我们生产自主开发的三缸冀腾家用轿车,是中国第一辆打破4万元价格新低的经济型轿车。” “那时,冀腾已经在国内汽车界创造了多个第一:一个民营汽车企业;第一个安全碰撞经济型轿车。” 凌秋听得津津有味,看着潘爷爷那傲然地微笑,她知道,冀腾不仅仅是一个公司,它是一段记载着两个男人友情和事业的回忆,是让他们付出泪水汗水心血的孩子,是让他们成就和骄傲的梦想,是····· “班长说过,‘冀腾就是勇气与创新的代名词,我们也许会失败,但我们终将会成功!” 凌秋听得热血沸腾,她可以想象出外公当时坚毅的眼神和自信的笑容。也许,只有外公这样坚忍不拔,勇往直前,勇于创新的人才能缔造出冀腾,可偏偏这样的传奇人物,老天只给了他短暂的生命! 难道真的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回到家,凌秋依旧想着外公的经历,想为这位从未见过面,但令自己敬爱的亲人做点什么。 凌秋觉得灵感迸发,写下一首歌词,送去让林溪作曲。也许是前世的原因,一直以来,她的文科不错,又经过这么多,写写词还行。但作曲,就差了些。凌秋虽然遗传到了凌羽的一些音乐细胞,但想像凌羽那样作曲她还不行,毕竟她老妈是去维也纳流过学的。 林溪看了歌词,觉得不错,开始作曲,顺着歌词的感觉,做了首带点摇滚风格的歌曲。 公司决定就这首歌了,出单曲,毕竟凌秋还是学生,没有时间出专辑,但又不能没有作品,毕竟公司需要能创造利益的艺人。 凌秋一直知道自己的嗓音比较适合唱安静的抒情歌,这种摇滚的她也很喜欢,但先天条件决定,她唱不好这首歌高潮的高音部,她现在还小,如果硬唱毁了嗓子就得不偿失了。 凌秋灵光一闪,想起文体节上云枫的表现,还有另外三个男生的表现,决定和他们再次合作,毕竟这首歌最适合乐队唱。 自己还是主唱这首歌,但高音部分大家一起完成,掩盖自己的不足之处。 找到云枫等人说明自己的想法,程毅君兄弟跃跃欲试,两人对当明星的感觉还是很享受的,女生们仰慕的小眼神,让他们很有成就感。 林放挑眉,无所谓,唱不唱都行,他保持中立。 但云枫却明确拒绝,他不会去当戏子的! 凌秋拿出曲谱,几个男生轮流看,林放看完曲谱,立马同意了,最后只有云枫一个人反对。 云枫看着对林放微笑的凌秋,心里郁闷,说:“少数服从多数,我也同意。” 凌秋本想调侃两句,但想到人家都答应了,自己最好不要再说什么了,惹恼了他,反悔了怎么办! 最后几人商定,他们只录音和拍摄mv,不进行任何商业汇演,也不会和凌秋的公司签合同,属于纯帮凌秋。 但凌秋在专辑大卖后还是从自己那里给每人一笔钱,但遭几人都拒绝,当然这是后面的事,我就暂且不表。 为了这次音乐的效果,设计师特意给凌秋改变了发型,原来的长卷发给剪掉了,换成一头帅气的短发,蓬松且充满空气感。 这次的宣传海报里,凌秋变成两个人,一个一头深咖色长卷发,衬得小脸越发白皙精致,身着精致的古典欧洲宫廷公主裙,美丽精致而高贵优雅;另一个帅气利落的短发,五官的轮廓更明显了,中性摇滚的打扮更显得个性十足。 看着两种打扮的凌秋,韩佳佳盯着海报感叹:“你还真是生了一张宜男宜女的脸,都是祸害啊!” “关键是气质,男女的打扮姐都hold住。”凌秋在闺蜜面前臭屁,得益洋洋地说。 夏至这盯着海报,“小秋,你是不是有第二人格啊,那个摇滚版的你就是另一个你?这两个形象的差别好大啊!” 那个的确是另一个自己,一个想要宣泄,想可以不顾一切,不需要承担成熟左右权衡的,可以任性叛逆一回,可以简单率真的自己。 凌秋愣了一下,随后道:“这只是摄影师拍摄的效果罢了,服装、化妆、灯光一弄好,想拍摄出效果很容易的,更何况还有后期修片。” 心中却想,每个人到底有多少面呢?有的人有千面,而有的始终只有一面,而自己有多少面呢? 她也不知道。但可以确定的是随着成长,经历一些事情,人会越来越多面。她曾经听说过,随着年岁的增长,人会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自己会吗? 但愿这一天不会到来,但如果这天终会来临的话,希望这一天晚点来。 晚上,凌秋把宣传照发到qq上,“新鲜出炉的美照,给你们养养眼吧。”附带一个搞笑的笑脸。 好友圈里,陆修远大赞,“照片很好看,但是,你这样男女通杀,让男生们情何以堪啊!”顺便发了一张贱贱的苦脸。 自从上次自后,凌秋就和陆修远熟了不少,但由于两人不是同校,又都各自比较忙,只好在qq上联系,或每次的股东大会上见几次面。 陆修远也曾挤出时间来看凌秋,但凌秋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学习或是看商业方面相关的书籍。 陆修远心疼的摸摸凌秋的头,“凌凌,我们都是朋友了,这点钱就不用还了!别累着自己了!”嗯,短发还是不如长发摸起来的感觉好, 凌秋一本正经,“陆哥哥,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更何况咱们还不是亲的。借钱就得还,这是天经地义的,否则我会心里不安的,更可况,你都免了我的利息了,我再占你的便宜就太过分了!” 陆修远失笑,揉揉凌秋的短发,“你这丫头性子怎么就那么倔啊!” “啊 ̄ ̄我的发型!”凌秋用控诉的眼神瞪着陆修远。 陆修远温柔的注视着凌秋,伸出修长的手帮她理好头发,“干嘛要剪掉头发,原来的长发摸起来多舒服啊!现在的短发有些扎手。” 凌秋:“设计师让我剪的。而且,也是为了让你不要摸我的头。”凌秋小声抱怨,“感觉我像你的宠物似的。” 其实凌秋觉得陆修远每次这样摸她的头像长辈对晚辈,哥哥对妹妹,这让凌秋这让内心年龄一大把的凌秋很有挫败感,应该是她摸着陆修远的头叫小“弟弟”吧,感觉在陆修远面前,自己总会不知不觉变成小女孩!很很鄙视自己中······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三章:繁忙的生活. 今天凌秋的状态很不好,昨晚又熬夜了,这几天为了新单曲,又忙得不行! 早晨起来,凌秋觉得头有些晕,好像有点感冒了,但今天mv的进度不能因为自己拖后了。吃了感冒药后,云枫来找凌秋,凌秋匆匆准备好,就和云枫出发了。 车上,云枫看着状态不佳的凌秋,“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我没事。” 拍摄现场,化好妆后,拍了几条,由于凌秋今天不在状态,总是ng,导演不满道:“羽秋,你今天怎么回事?这都ng都少次了!” 拍了好几条,凌秋觉得自己的不适感又有点加重了,“不好意思导演,我调整一下状态。” “大家休息10分钟。”导演站起来道。 凌秋从架子鼓的座椅起身,不知是不是起得太急,凌秋觉得原本混沌的脑袋更加晕眩,眼前一阵阵发黑。 “凌秋 ̄ ̄ ̄”“羽秋!”最后,凌秋只听到各种叫自己的声音,或惊讶或惊恐,就晕倒了。 医院里,医生走出急救室,看着有些庞大的人群,“病人家属是哪一个?” 云枫和乐队的另外三人都到了,还有凌秋的经纪人,以及接到电话就匆匆赶来的苏志成一家人。 叶紫马上上前,“医生,我是她的妈妈,我的女儿怎么样了!”叶紫主要是想到死去的凌羽,就害怕那病会遗传到凌秋身上。 苏志成搂住紧张担忧的妻子,暗暗传达力量,“别担心,会没事的!会没事的!” “病人发烧到39度了,你们不知道吗!” 叶紫心往下沉,一把拉住医生,“医生,你一定要救救我的女儿啊!钱不是问题!只要你能救好她,多少钱都没问题!” 医生别叶紫的样子吓到了,不过是感冒了发个烧,怎么如临大敌,一副那个童星得了绝症一样!这有钱人就是爱小题大做! “她还好及时送到医院,已经退烧了,没事。” “真的?她的其他部位有没有出现问题?”叶紫赶紧和医生说了凌秋的妈妈凌羽曾经的病情。 云枫等人听后很惊讶,云枫担忧的看向凌秋的病房,心里也着急得不行。 叶紫说完后又担忧道:“我不知道这孩子现在有没有遗传这样的病,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很注意,每隔一年就会让她做一次身体检查,但都没发现身体有什么问题。” 医生:“我现在也不能下定论,等病人身体恢复了,我再给她做个全身检查吧。” 苏哲担忧道:“妈妈,妹妹会没事的,对吧?她的身体一向健康,平时还会做些体育锻,抵抗力不错,应该会没事的,会没事的······” 云枫看到苏哲一直叨念着“没事的”,但身侧的手却颤抖得厉害,似乎对凌秋进医院有了阴影,他不期然的想起曾听到苏哲和凌秋的对话,想到凌秋身上的那道长长的狰狞的疤痕······ 凌秋的烧退后,吃了点小米粥,精神好了不少。 叶紫看着凌秋,终于忍不住问了:“凌凌,你干嘛要一个人偷偷还贷款?这些钱其实我们来说不算多,只要一年,我们店里的的利润还完足够,只是把你的股份和利润调走,店里的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而已。” 昨天叶紫准备去还贷款,却发现已经还完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就接到电话说凌秋住院。 叶紫又接着道:“你干嘛这样,好像总是怕欠我们什么,难道我们不是一家人吗?你不必这样的,你这样分得这么清,我们······”叶紫说着,声音有些哽咽了。 凌秋赶紧拉住叶紫,安慰道:“妈妈,你们养育我,为我付出的够多了,我不能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些。” 其实,凌秋一直坚持自己还贷还有一个原因,她一直明白亲兄弟明算账的道理,一旦惹上金钱的纠纷,会很伤感情,亲兄弟都会反目成仇,更何况她这个养女。 在这个家,她其实一直都在保持着分寸,尽量避免金钱上的纠纷,无论是当初投资叶紫夫妻还是后来筹钱购买冀腾的股票。 “你这傻孩子!”叶紫深深叹了口气,此时她到希望这孩子能不要这么懂事早熟。 她知道,这孩子,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是用大人的思维和方式在做事,很少像其他孩子一样撒娇,在苏哲在场的时候,会尽量把她和丈夫的注意力转移到苏哲身上,面对比她还大一岁的苏哲她却更像一个姐姐。 因为凌秋生病,进度自然拉下来了,学校的课程也掉了几节,本来凌秋觉得自己好了,但是大家都要她做个全身的检查,凌秋寡不敌众,只好妥协,而且这关系到自己的健康,马虎不得。 其实,凌秋有点害怕,她怕查出自己真的遗传了和外公妈妈一样的病,经历过一次死亡,她比任何人都明白死前那种绝望的感觉还有窒息时痛苦难受的感觉! 她曾今看着妈妈每天承受着病痛的折磨,一点点接近死亡。她比任何人都明白等待死亡的痛苦,那种终日惶惶不安的感觉,想到最后妈妈死去的那一刻,她甚至有一点小庆幸,妈妈终于解脱了,也许,她会在另一个空间里重获新生! 如果,那一天她真的查出治不好的病,她想她会找一个环境优美的地方,选择一个人偷偷的安乐死······ 查完身体后,发现一切正常,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暗道“老天保佑!” 陆修远得知凌秋生病后,因为自己公司有事没能来,打电话慰问了凌秋,凌秋道:“我没事,这里有很多人陪着我,你忙的话就不用来了。” 通话后,凌秋放下手机,旁边的吴黎道:“凌凌,吴阿姨多句嘴,你是艺人,不能谈恋爱,而且,你现在还小,对男女之间的感情懵懵懂懂。” 凌秋知道这段时间和陆修远来往密切了些,吴黎误会了,忙解释:“吴阿姨,你误会了,我和他之间没什么。” 吴黎揶揄道:“每次和他打电话你都笑得格外甜蜜,还说没什么?吴阿姨的眼睛好着呢!你这小妮子能骗过我的眼睛!” 凌秋:“······”自己表现的那么明显么?“吴阿姨,我知道了,我是艺人,会注意分寸的。” 吴黎没再说什么,她知道,凌秋是个有主见和想法的女孩子。 然而不久后,一个人的到访让凌秋出乎意料。 病房里,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床上,床边的鲜花在阳光的滋润下,花瓣上晶莹的水滴像钻石一样闪耀,鲜花开得越发灿烂了。 凌秋却嫌这阳光太过刺眼,走过去把窗帘拉上一部分后,对萧迅说:“萧董有什么事请说吧。” 这是继上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萧迅把他10%冀腾股份转让给凌秋后两人的第一次见面。 在半年前她纠结见不见萧迅,然后心情不爽吓唬了一番他的宝贝女儿后,凌秋其实一直做好了萧迅会找她的准备,但没想道,萧迅一直都没追究。 她一直很忙,也就忘了这件事,直到后来从夏至她们那里听说萧雪霏已经转学了,然后,就在她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萧迅把他的股票转让给了自己,她还记得大会上,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惊诧的样子,而萧迅确实依旧云淡风轻。 “听说你病了我来看看你。”萧迅道。 其实凌秋知道萧迅大概是来看自己的,但她面对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问什么就只好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现在,她对萧迅感情很复杂,她很谢谢萧迅为她做的,她知道也许那是萧迅为了弥补遗憾或是赎罪,也的确,她很需要那些股份来奠定爸爸董事长的位子,她在冀腾的股份虽是最多了,但只要几个股东结合起来,就足以和她抗衡了,也许下一次的股权纷争又会上演了。 但是,这还不足以弥补他对妈妈的伤害!妈妈虽然已经不在了,或者已经释怀了,但她却无法不替妈妈生气难过。 “我的病已经没事了。” “我听说你妈妈当初就是死于······” “萧董派人调查挺仔细啊!”凌秋一对上凌羽的问题,对萧迅说出的话就变得尖锐。 萧迅叹了口气,“现在看来,你和小羽并不像,她不会像你这样尖锐。” “我的尖锐是因人而异的,对待朋友,我当然会像春风一样温柔,但对你,我只会像刀子般尖锐!” 萧迅也怒了,“我虽然对你妈妈有愧疚,但我不欠你任何东西,那份股权给你是为了尽量弥补我曾经的过失!”又接着说:“但是,后来我们也都有了各自的生活了,我有了小雪,你妈妈也和别的男人有了你!” “怎么?萧董,您难不成还希望我妈一辈子想着你,等着你!?”凌秋讽刺道。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为什么总挑有畸意的话听!这些年来,我并不快乐,我的婚姻······唉,不说也罢,我已经永失挚爱了,而且,我似乎也失去了爱人的能力了,这还不够么!?” “在责任和爱情之间,你选择了责任。”凌秋道,这样看来,萧迅这个男人起码还算有责任心。 “其实我想选爱情,但我知道,在我犯下错时,就已经失去了小羽,已经不配小羽了,即使一时瞒住真相,但一旦真相揭穿,对她也许会是更大的伤害,与其如此,不如在我们已经分别已久感情已淡的时候,也许这样她就会痛得短一点,恢复快一点。” “既然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是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我当初怎么就犯浑了呢,如果我们当初好好交流沟通,都不要那么倔强,我不要去喝酒,放纵自己,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了!有时,我甚至想如果真的有时光机可以回到过去多好啊,我就可以回去弥补我的错······” 凌秋看着此时絮絮叨叨的萧迅,觉得他和平时威严的样子大相径庭,突然,她竟有些同情起他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四章:告白 身体康复后,凌秋继续投入工作,只是这次叶紫硬是要到现场来盯梢,以防凌秋再劳累生病。 现场,放着录好的歌曲,众人摆好造型。 极富节奏感的旋律响起: 这世界,可会将你我改变? 命运的荆棘里,也许我们已经陷入迷惘无期 是否放弃,还是选择遍体鳞伤? 一路的挣扎、彷徨总在左右 可我依旧会带着自信骄傲的微笑 任风雨咆哮,即便跌倒也要豪迈的笑 也许那是悬崖峭壁,但我终将会站在那里 俯看曾经的冷眼嘲笑······ 凌秋唱着,觉得这是写给外公的,也是写给曾经的自己,那个前世失败的自己,但也应该自信骄傲的自己,那个最终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另一个生命的自己。 这首歌旋律强烈,歌词励志,加上凌秋反差极大的转型,原本弹着钢琴,唱着伤感歌曲的长发女孩,居然开始唱起了摇滚。 最后,这首《风雨》单曲发行后,中性风风靡全国。如果之前,凌秋是少男杀手,现在就是男女通杀,摇滚本就是男生喜爱的比较多,而凌秋中性的帅气模样又吸引了不少女生。 凌秋本想顺应潮流,没想到自己竟引领了一回潮流,再仔细想想,她记得中性风好像是在05年超女的选秀节目后就开始流行,自己现在领先了几年。 而单曲发行后,云枫的日子却不好过了,老爷子看到孙子在电视里又唱又跳,气得不行,“臭小子,你当什么不好居然去当戏子!为了个小丫头,你居然连我们云家的脸面都不顾了!······” 云枫把话筒拉远,隐约觉得老爷子骂得差不多了,再对着话筒亲热叫道:“爷爷,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哼,你的保证有屁用!没准下次那个小姑娘让你唱你马上就忘了你的保证!我可告诉你,我们家可不要戏子当我的孙媳妇!” “爷爷,八字还没一撇呢,人家没准还不稀罕你的孙子呢!” “嘿!她敢不稀罕!你说你为她做了多少事!不行,我得亲自来看看这丫头,看是不是像你说的那样。”云老爷说道,心想,不知道有没有调查中的那么优秀,配不配得上我的孙子? 云枫大惊,“爷爷,她最近很忙的,你来了也没时间和她见面,您什么身份啊,怎么能让您等她呢!还是等我把她追到手了,再亲自去看您吧。就这样吧,爷爷我还要写作业,拜拜!” 云枫不等老爷子反驳,急忙挂了电话。 金秋时节,丹桂飘香,凌秋最喜欢这样的季节,一是因为秋季气候不冷不热,最舒服,二是这是个丰收的季节,前世,每到这个季节爷爷奶奶就很高兴。 奶奶会把院里的桂花树上的桂花拿来做桂花糖、桂花糕,那是她小时候的最爱。 现在她还会喜欢走在学校的那条种满桂花的林荫道上,桂花的香甜味道仿佛成了一段让人缅怀的记忆。 “你又走神了!你总在想些什么呢?” “没什么,说吧,今天找我什么事。”凌秋站在桂花树下,深吸一口桂花的甜香。 “那个,也没事么大事,就是有一句话想和你说。”云枫咽了咽口水,紧张得不得了,昨天被爷爷骂后,他决定,得赶快主动出击,昨晚找了一大堆恋爱宝典之类的书,做足了准备,自己演练了很多遍才开始行动,可是,即便如此,现在还是会紧张万分。 “说吧,什么事。” 云枫从书包里拿出一朵香槟玫瑰,“这,这是送给你的。”云枫本想送一把,但那太招摇,不好藏。 香槟玫瑰的话语是:我只钟情你一个。 凌秋愣住,没接花,她收到过不少情书或是粉丝送的鲜花和礼物,但被男生当面表白还是头一回。 她心中明白,这是个少年多情的年纪,估计是这家伙也就是看见自己的这副皮囊漂亮,有好感,顶多算是青春期的萌动。 “云枫,你想清楚了吗?”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恐怕,一开始也就是因为我的外貌吧,都说男人是视觉动物,你也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云枫沉默了,这一点他承认,一开始的确是因为怎样,男生的确会关注漂亮女生,但后来在逐渐了解他后,就······ 凌秋看着沉默的云枫,“你将来会遇到更多更漂亮的女孩,以你的条件,追他们容易得很,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凌秋!你不是我,你又怎么知道我不是真心喜欢你的?!” “当然,现在的你的感情比任何人都真,但5年后,10年后呢?你还会是最初的想法吗?我们谁也不能保证彼此的未来!” “不!我能保证,我已经计划好了我们的未来,我是以结婚为目的向你表白的!”云枫信誓旦旦。 凌秋惊愕,惊讶的望着云枫,一时竟无语了。 云枫仍旧固执地伸着手,手里的香槟玫瑰在秋风中微微摇曳,颤抖。云枫不敢看向凌秋,盯着手中的香槟玫瑰,觉得那是自己颤抖的心!也许,在下一刻会继续绽放或凋谢······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云枫终于听到一声叹气般的“对不起!我······” 云枫觉得心沉入海底,心中那一刻的冰冷和钝痛的感觉是那么清晰,甚至,他似乎能听到它碎裂的声音,“不要说了!”云枫大声道。 然后虚弱的笑笑,“我明白了!” 气氛一时沉默下来,只有萧瑟的秋风还在继续,还有桂花香依旧香甜······ 良久,云枫道:“凌秋,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对么?” 凌秋的脑海里莫名跳出陆修远的样子,她一时噎住,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的确对陆修远有好感,但是现在也就仅限于此而已,以后会如何她也不知道,但将来男友的人选她的确会优先考虑陆修远。 凌秋的沉默让云枫也沉默了,他知道,凌秋这是默认了,他依旧扬起他习惯的笑容,但没有再继续问下去,因为他已经没有勇气待下去了。 他随手扔掉手中的香槟玫瑰,就像扔掉垃圾一般,他的真心也许在她的眼中就如同垃圾一般吧! 云枫自嘲的笑笑,即便在心上人的面前已经如此狼狈,但他仍想保留最后一点面子和尊严,他嘴角撑起的笑容更大了,仿佛刚才的事不存在般,潇洒转身,背着凌秋挥了挥手,“我走了!” 这段告白失败后,云枫沉郁了一段时间,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微妙敏感,两人为了避免尴尬,会刻意与对方保持距离,云枫甚至都不来凌秋的家了。 对此,小月饼丝毫不在意,没有了表哥的打扰,他和小秋姐姐的二人世间多好啊!当然,这是在苏哲哥哥不在家的前提之下。不过,为什么苏哲哥哥现在不去上补习班呢?天天宅在家里!这个大灯泡。好烦啊! 一直到放寒假,云枫回b市,凌秋都没有再和他单独见过面。 而这期间,发生了一件大事--非典爆发。从2002年的11月开始在我国出现病例,并大范围流行,开始主要发生在粤港两地,之后,疫情向全国扩散,b市的情况尤为严重。 所以,云枫自从寒假回去后就没能再来h市,凌秋本想打个电话过去慰问一下,但想到,云枫是什么身份啊,怎么会让他感染到非典,就算不幸感染了也会有人治,也就算了。 学校因为“非典”已经停课了,公司最近因为非典也没通告,凌秋一下子空闲下来。 因为知道“非典”不会传到h市,而且国家很快会制造出对抗的药物,所以凌秋在这个时候比任何人都淡定。 当然,每天妈妈泡的板蓝根那还是得喝的,不然,妈妈又得开始担心和唠叨了。“非典”期间,全家每人每天一杯板蓝根已经成了家里的家规了。 凌秋被小月饼拉到他家,凌秋发现,小月饼的房间最多的就是关于她的东西,有她的唱片,贴满了她的各种海报,还有她代言的商品他都有,绝对的忠诚粉丝。 “姐姐,你没时间陪我的时候,我就看这些,就觉得姐姐还在我身边。”小月饼用软糯糯的童音道。 凌秋感动的不行,捧住小月饼肉嫩嫩的脸,疼爱的揉几下后,亲了一级响亮的香吻。 她这一年多的确太忙了,都没陪过小月饼玩耍过,即使在过年期间,因为要走亲访友,还要学习公司方面的事情,真的很久没有放松过了! 唉!自己真的算是本年度的劳模了。前世平凡的自己要当上称职的冀腾继承人,真的是任重而道远啊!自己要学的还有太多,这些责任和压力每天驱使着她要不断学习。 ------题外话------ 阿月自己编的歌词,亲们多包涵。呵呵,鞠躬。么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五章:送别 “姐姐,你陪我玩吧,就一天好吗?我几经好久没有和姐姐一起玩过了。”小月饼睁着水汪汪的桃花眼,像极了小鹿湿漉漉的眼眸,凌秋的心瞬间化了,唉 ̄ ̄年龄大了,母爱就是容易泛滥啊。 凌秋同意后,小家伙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拉着凌秋玩积木,小火车,拼图······总之,几乎把小家伙所有的玩具都玩了一遍,而且很多玩具上还贴了她的图片。 n久之后,凌秋觉得筋疲力尽,看着依旧兴致昂扬的小月饼,“小月饼啊,姐姐好累,让姐姐休息一会儿再陪你玩好不好。” “好吧。” 凌秋在小月饼的小床上坐下,顺势靠在床头,但是没想到没一会她就睡着了。 小月饼回头,看着睡着的凌秋,有几分不高兴,但马上眼睛一亮,他脱掉鞋子,轻手轻脚的爬上床,睡在凌秋的旁边。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还是没有睡意,他起身小声道:“姐姐,姐姐。” 但凌秋已经睡得很沉了,没有一点反应。 小月饼睡不着,又想到姐姐平时很忙的,都看不到她,不行,今天他得看个够。 小月饼,坐在凌秋身边,静静看着凌秋,看得很专注,心想,姐姐怎么这么好看呢,我还没见过比姐姐更好看的人呢,如果姐姐能天天睡在我的床上,我就可以天天看着她了。 他看完凌秋如蝶翼般纤长浓密的睫毛,视线定格在脸上颜色最鲜艳的地方,觉得那水润饱满的粉唇像极了自己最爱吃的果冻,咬下去的感觉肯定很好很甜。 小月饼轻轻低下头,向目标咬去,但怕会把姐姐弄醒,只敢轻咬一下就飞快撤离,然后察看凌秋醒了没有。发现凌秋完全没有反应,又大起胆子,再在凌秋的唇上亲了一下。 小月饼这次砸吧了嘴,姐姐的嘴是橙子味的果冻,真好吃! 小家伙哪知道,那是因为凌秋今天涂了橙子味的护唇膏。 心满意足的小月饼乖乖躺下,钻进凌秋的怀里,然后闭上眼睛。 等到云舒下班回家时,发现家里很安静,打开小月饼的房间,看到睡在床上的少女和小男孩,笑了,这家伙竟然难得安静下来睡觉,估计也只有凌凌治得了他。 面对儿子疯狂崇拜凌秋,云舒并不反对,她觉得凌秋是个好孩子,学习好有礼貌,懂事听话有主见,为梦想勇往直前,是所有孩子的榜样,自己的儿子能向凌秋学习也不错。 晚上,云舒硬是要留凌秋在家吃饭,凌秋盛情难却,加上小月饼的软磨硬泡,凌秋只好答应了。 饭后,小月饼依旧缠着凌秋玩,凌秋面对这小家伙的眼神就是不忍心拒绝,尤其是在看到小家伙这么喜欢这么崇拜自己之后。 凌秋和小月饼玩着,突然,凌秋的脑子里蹦出一个问题,就向小月饼问道:“小月饼啊,你出生那天你妈妈吃的是什么口味的月饼啊?” “我也不知道,姐姐,你喜欢什么样的月饼?” “我?我喜欢凤梨味的。”凌秋其实不是很喜欢吃月饼,但怕小月饼伤心,就随便说了一个。 “那我就是凤梨小月饼。”小月饼笑嘻嘻道。 “臭小子,有了姐姐,就不要妈妈了!”云舒逗儿子,“你可是妈妈吃五仁月饼的时候出生的,当时,我们在赏月,我刚吃了一个最喜欢的五仁月饼,你就在我的肚子里闹腾,我疼得没办法,你爸爸就把我送进医院······”云舒回忆起当初生小月饼的情景,如今感慨良多,但最主要的还是幸福。 凌秋听说云舒喜欢吃五仁月饼时,有些惊讶,她曾吃过一次,那味道实在不敢恭维,甜不甜咸不咸的,而且又咸又干,吃过一次后她就再也没有吃过了,甚至那之后,她对所有的月饼都不太感冒。 “云阿姨,没想到您喜欢吃五仁口味的。” “五仁的最香了,而且最有营养。” 凌秋笑笑,没说什么。但在之后的一次中秋节上,凌秋和小月饼两家聚在一起赏月吃月饼时,她的刚好是一个五仁的,从那以后,她才明白,自己以前吃的都是低价果仁做的“缺心眼”五仁月饼。 真正的正宗五仁月饼实际上是越嚼越香,配料考究,由杏仁、桃仁、花生仁、麻仁和瓜子仁这“五仁”做馅料的,真的是皮薄馅多,美味可口。 “非典”造成的恐慌过去之后,大家又开始继续工作学习,回到了原来的工作状态。 只是,学校里少了云枫这个人,当凌秋习惯没有这个阳光般笑容的少年时,觉得时间仿佛已经过了好久,有时,甚至觉得那段告白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仿佛是上辈子的事······ 初三的学业有些重了,凌秋把中心都放在学业上了,她靠着自己的努力和家人硬塞给她的钱,已经把钱都还给了陆修远。 当时,陆修远还遗憾的摸摸凌秋的头道:“看来想把你拐到我家的计划是实现不来啰。” 到了下学期,为了“中考”,学习运营公司的事凌秋暂时都放下了,也不需要出新歌做宣传,只需要在学校学习,这样算来,初三下学期是凌秋最舒服的半年了。 在这安静的半年里,凌秋的初潮来了,个子疯长,一下子成了班里高个女生的行列,身体开始发育也越发明显了,叶紫很注意,经常炖靓汤给凌秋,13岁的凌秋少女的风姿也开始渐渐展现出来了。 这半年,凌秋发现给自己写情书告白的男生几乎没有,凌秋不知道的是,在这些学生眼中,凌秋已经站在一个很高的起点了,她是本校里大部分男生眼中是“女神”,更是站一个高不可攀,神圣不可侵犯的位置。 在凌秋对此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失落,凌秋自嘲的笑笑,这女人的虚荣心啊! 然而,着这个少女怀春,少年多情的年纪,怎么可能没有一两段爱情发生?只是凌秋只对好友的比较关心,至于其他人的就只当八卦听听看看。 凌秋发现了,欧延凯和韩佳佳之间似乎又出现了什么矛盾,但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在这个敏感的年纪,她不好过问太多。 她知道,佳佳一直喜欢欧延凯,但那个孤僻的天才好像对爱情之类的东西不感冒,而佳佳的性子也有些傲,但在欧延凯面前却放下了自己的傲气,凌秋有些看不过眼,拉着韩佳佳欧延凯面前质问他:“佳佳那里不好了,干嘛这样对她?!” 换来的是欧延凯淡漠的眼神和冰冷的口吻:“我的事不劳大明星费心了,这是我们的私事,你管得太多了!” 凌秋当场被噎得说不出话来,之后就真的没又再管,的确感情的事是两个人的,她这个外人的介入也许会越帮越忙,能不能在一起得看两人的性格和缘分了。 而夏至,她喜欢画画,这姑娘和前世的凌秋一样,对感情都开窍比较晚。 与此同时,云枫在b市最好的初中读初三,在情场失意的他,把重心也都放到了学习上。 在那次告白失败后,几乎就没见过面了,人家说做不成情人还可以当朋友,那完全是矫情的话,如果真得爱过在乎过,很怎么能在捅破那层窗户纸后还自在的当普通朋友?所以,先爱上的那一方总会害怕总会彷徨,害怕捅破那层窗户纸,因为那是一场赌局,赌赢了,可以更进一步,但输了,就会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而他,输得很彻底,他一向自信,但在她的面前却尝到了失败的味道,真的,很苦很涩的味道······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六章:分别与探戈 中考过后,凌秋终于可以彻底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了,韩佳佳提议几人一起去云南玩了一趟,但凌秋深受过旺季旅游的折磨不太感冒。 本想暑期找个风景优美,气候宜人的地方避避暑,但随处可见的就是人挤人,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又是这么热的天,真的是太难受了,这样的旅游就是遭罪啊!像她这样的宅女,还是觉得呆在家里最舒服。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的,在凌秋还在享受难得的假期时,夏至却打来电话说要离开h市了,在凌秋的询问下,夏至告诉凌秋,她们全家要到s省去,以后会在那边上学。 下午,凌秋和一众好友在饭店大吃一顿为夏至送行后,又去ktv唱歌。 男生有林放、欧延凯还有程毅君程毅海兄弟两,女生就是凌秋、夏至和韩佳佳三人,上次云枫回b市就没回来,大家也没有为他送行,觉得很遗憾,这次,都说一定要为夏至好好办一次送别会。 开始,大家还会选一些欢快的歌曲,大家也玩得很高兴,夏至这小妮子平时看起来是个老好人,但在ktv就是一个麦霸,反倒是凌秋,也许唱歌唱多了,倒不是很喜欢和他们抢话筒,选择当听众。 当然,还有一个人也选择做听众,那就是欧延凯。没办法,这家伙天生比较孤僻性格有些闷。 凌秋看着和大家闹成一团的韩佳佳,实在想不明白佳佳这么活泼的女生怎么会喜欢欧延凯这样的闷葫芦,虽然人家是天才型的,但这性格当朋友很好,绝对不会泄露朋友秘密的那种,但是当男朋友还是算了吧! 说来,这两人也算是性格互补吧,只是,如果这两个人性格差异巨大的人在一起,估计需要很长时间的磨合期。 比起互补性格凌秋更喜欢相似的,因为她曾听过鸟儿总会被羽毛相似的鸟儿吸引,而且她认为,拥有相同的世界观和爱情观的伴侣才会矛盾和争吵更少,会更幸福。 也许是因为心里年龄大了,还有前世那场失败的爱情,比起轰轰烈烈的情爱纠葛,凌秋更喜欢细水长流,双方看一眼就能明白彼此的默契爱情。 “佳佳,我们一起唱《看破》吧。”夏至提议。 “好哇,来了这里怎么能不听我们小秋的歌呢!”夏至兴奋道。 两人你侬我侬的唱起了这首悲伤的情歌,还拉起凌秋一起唱,大家也跟着唱起来了,明明悲伤的歌,多了几分欢乐,然后又唱了凌秋刚出道时的几首甜美可爱风格的歌曲。 下一首是《风雨》,大家也一起唱着:“一路的挣扎、彷徨总在左右,可我依旧会带着自信骄傲的微笑,任风雨咆哮,即便跌倒也要豪迈的笑······”看见mv里林放和程毅君和程毅海的身影,大家还会对彼此有几个看不顺眼的动作和姿势相互嘲笑调侃。 “哈哈,海子,你那个动作太傻帽了!” “哼,林放,你那个动作也很装逼啊!” 大家吵吵闹闹,凌秋一下子忘了离别的愁绪,但是不知道是谁选了一首吴奇隆的《祝你一路顺风》,气氛就变了。 “我知道你有千言你有万语却不肯说出口 你知道我好担心我好难过却不敢说出口······” 韩佳佳唱着,突然声音哽咽,唱不下去了,凌秋被气氛感染了,觉得声音像被堵住,调不成调,好像之前所有压制的离别情绪在这一刻全部爆发了。 而林放却深吸一口气,继续唱完,“当你踏上月台从此一个人走,我只能深深的祝福你 深深的祝福你最亲爱的朋友,祝福你一路顺风!” 离别的愁绪一直缠绕着凌秋,凌秋心情低落,分别后,凌秋还是觉得很难过,男生们准备送女生回家,这时,陆修远就来电话了,说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人接,她怎么还没到舞蹈室? 凌秋看看时间,发现居然已经8:43了,而手机上已经有7个未接来电了,都是同一个人--陆修远打来的。 凌秋对程毅海说:“海子,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事得去一趟别的地方。” “这么晚了,我送你去吧。” “没事,那里离这里不远,也就三站路,我记得路。放心吧,我就是对陌生的地方路痴,都去过好几次的地方我还是记得的。” “可是······” “真的,我没事的,你家离这里很远呢,如果你送我去那里再回家会很晚的,我去的地方有熟人,会有人送我回家的。” “那好吧,我就回家了,你路上小心。” 这段时间凌秋与陆修远的接触倒是越来越多了,因为两人有一件要完成的任务,就是说服德籍华人李书桦把最新的汽车技术专利卖给冀腾,最好能加入冀腾。 苏志成因为有一个重要的招商酒会,不能来,就把这次的任务交到妻子和女儿的身上,凌秋在得知任务时就开始做准备。这是她从苏志成身上学来的,因为苏志成相信机会总会给有准备的人。 凌秋把这件事告诉了陆修远,而陆修远特来协助凌秋,帮她找来关于李书桦的资料。 凌秋才知道这位众人眼中的成功人士的经历,10岁时父母离婚异,跟随母亲在美国定居,毕业于耶鲁大学等等,包括拥有最新安全碰撞经济型轿车的专利。 但另一点却更吸引凌秋的注意力,就是李书桦的妻子海伦,两人是在一次校园联谊中认识的,因为一曲探戈舞曲《只差一步》,两人互生情愫,但在他们结婚后,厄运却降临在这对情侣身上,一次蓄意谋划的车祸中,海伦为救爱人最后双腿瘫痪······ 舞蹈房,凌秋气喘吁吁跑进来,却发现只有陆修远一个人在舞蹈室练习,听到凌秋的开门声后,停下来,看着凌秋,“快点开始吧,老师还有事就先回去了,”然后递上摄像机,“她把动作要领都交给我了,还拍了视频,你回去看。” 凌秋看着已经练出一身汗的陆修远,汗湿的黑色练功服紧贴着身体,勾勒出16岁少年修长挺拔如竹的身材,因运动,头发有些微微湿濡,一两缕贴在脸侧,脸上微带的潮红,凌秋被陆修远这副性感的样子给怔到。 虽然和陆修远一起练过几次探戈,也见过几次他这样子,但是每次见到还是会不好意思,凌秋心里暗骂,又不是没见过他这副样子,还不好意思个什么啊! 探戈舞伴奏音乐为2/4拍,但是顿挫感非常强烈的断奏式演奏,因此在实际演奏时,将每个四分音符化为两个八分音符,使每一小节有四个八分音符。 凌秋和陆修远摆好姿势,陆修远搂抱的右臂和凌秋的左臂都要更向里一些,身体要相互接触,重心偏移,陆修远主要在右脚,凌秋在左脚。 男女双方不对视,定位时男女双方都向自己的左侧看,这让凌秋觉得自在些,还好探戈不需要相互对视。双方靠得较紧,这叫做“探戈定位”。 音乐响起,探戈音乐节奏明快,独特的切分音为它鲜明的特征。两人随着音乐舞起,探戈舞步华丽高雅、热烈狂放且变化无穷,交叉步、踢腿、跳跃、旋转令人眼花缭乱。 只是,今天凌秋的状态明显不佳,几次踩到陆修远的脚,陆修远停下,活动一下被踩疼的脚,凌秋则歉意的不断说:“对不起,对不起啊!” “算了,说说吧,你今天怎么了,和平时的相比,你今天有些心不在焉,怎么了,心情不好么?” 凌秋点头,“嗯,我的一个好朋友要走了,我很难过,说实话,我的朋友很少,她是为数不多的其中一个。”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总会有分别的,别太难过了,又不是不能再见面,而且,现在交通发达,通讯也方便。” “我知道,只是,心里还是······唉!就是提不起精神!”凌秋苦笑,夏至是个单纯又善良的好女孩,对朋友绝对义气,而且善解人意,和她在一起觉得很舒服,可以信任,甚至,比起佳佳,她更喜欢和夏至在一起。佳佳因为欧延凯,自己和她之间总有点微妙,虽然,她和欧延凯之间没有任何事。 “凌凌,我发现,我对你的认知又错了。”陆修远随意坐在地板上,对凌秋说。 “嗯?”凌秋也坐下,回头看了陆修远一眼,觉得莫名其妙。 “开始,我觉得你是个外热内冷的性格,因为觉得你是个心里防备很深的女孩,后来,看到你和其他人寒暄,笑容完美,礼仪得体,却没到内心,我确定了这一点,并觉得你是和我一样的人,都有点天生薄凉。”陆修远觉得跳累了,顺势躺在地板上。 “可现在,看到你为朋友的离开会这样难过,明白了,其实,你是外冷内热的人,不,应该说,你对需要讨好的人会外热内冷,但对在乎的人容易外冷内热,你还真是个矛盾的人啊!” 凌秋沉默了,她有些惊讶自己的某些秘密会被陆修远看透,一方面觉得有人理解自己,但又害怕有人看透自己,害怕心底隐晦的角落被曝晒在阳光下。 说完,又转过头对凌秋说:“不知道我是不是属于会让你外冷内热的人?” 凌秋很快调整好情绪,似是而非笑道:“也许你早已经是了。” 陆修远眼睛一亮,依旧仰着头看着天花板道:“我承认,我真的被你吸引了,一直觉得自己像一个孤独的独行者在这个世界,但有一天发现有一个像我一样的孤独灵魂,觉得找到了同伴。” 陆修远转过头,看着凌秋,“一个和我一样优秀,一样目标明确的同伴。” 凌秋怔住,自己在他的眼中是这样的吗?之所以想让自己变得优秀是因为前世在多次面试无果,找不到心仪的工作后,才明白自己曾经挥霍了太多光阴,没有好好学习,明白老大徒伤悲的教训才开始努力学习,即使明白自己已经拥有了一大笔遗产,还是不敢太过松懈。 而目标,是因为这一世的她太过迷茫了,已经不知道目标是什么了,曾经,她的目标是找一个好工作,而现在她已经不需要担心这些,那么,她重活一世的意义呢?她为什么而活?她的价值呢?难道混吃混喝等死?也许,她可以为自己所爱的人们完成他们未了的遗憾。 她知道,自己真的没有那么优秀,只是自己一直努力的形象有些深入人心了而已,比起陆修远这天生的天才,自己算是因为多了前世的金手指和笨鸟先飞的努力吧。 “别把我想得太好,真相也许会让你失望哦。”凌秋带着半狡黠半自嘲的语气道。 陆修远挑眉,“哦?真相?” “我很笨,对那些商业的东西不懂,每次都是提前看许多相关的东西才行,有时觉得太无聊了,会看着看着就睡着,也有很多次觉得很辛苦想放弃,心想,就这样当个米虫好了,然后找个男人嫁了,可是,想到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就又爬起来继续了。” 陆修远听此,有些忍俊不禁,笑了起来,习惯性的摸摸凌秋的头发,“你这丫头啊!”语气宠溺。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七章:番茄鸡蛋面 “今天就到这吧,我送你回去。”陆修远道。 到了小区,凌秋和陆修远都下车了,凌秋道:“都到小区了,你不用送我了,就坐这车会去吧。” 陆修远笑道:“可我家就在这里啊。” “啊?”凌秋不解。 “我已经在这个小区买了一栋房子了。” “啊?”凌秋再次傻眼。 “你在b区,我在d区,以后我们也是邻居了,很近的,作为绅士,我送你到家门口吧。”陆修远带着翩翩风度的微笑,让人无法拒绝。 把凌秋送到家门口,陆修远发现她家没有灯亮起,家里似乎没有人,便问道:“叶阿姨和叔叔都还没回家么?” “今天我们全家准备去奶奶家的,但是,我要给夏至送行,就没去。”更可况奶奶又不喜欢她,她也不想去触霉头。 “那来我家参观一下吧,我妈出差去了,我也一个人,顺便,我把老师给我们的视频拷贝一份。” 凌秋想了想,“那就去你家看看吧。”她也想看看陆修远的家是什么样的。 走进陆修远的家,凌秋觉得布置的很清新,简单的黑白灰风格,但设计的很有格调,很符合陆修远这个人一贯的冷静理智风格,但随处的一些绿色的小植物和盆栽又让空间充满生机和活力。 “这些小植物是我妈弄的,她就喜欢这些花花草草,还嫌我找人设计的不好,到处都是黑白灰,一点色彩都没有,没意思。” “的确,色彩少了一点,但加上陆阿姨搭配的这些植物就很不错。” 这时,陆修远的肚子响了起来,陆修远有点不好意思,“你先坐吧,我找点吃的。” “你晚餐没吃吗?” “嗯,忘了。” 陆修远拿出泡面,“看来今天只能吃这个了。” 凌秋见此,走过来,“吃泡面很不健康的,”看看冰箱,见里面还有番茄和鸡蛋,便道:“看在你今天等我这么长时间的份上,我给你露一手吧。” “看来,我今天有口福了!” 洗菜、切菜,干净利落,陆修远坐在一边看着忙碌的凌秋,少女每一次的动作和转身都会带动简单绑起的马尾,飘逸的发梢,还有摇曳的裙摆······ 陆修远单手托腮,第一觉得,原来女人在厨房忙碌的样子也很好看,有一个人给你做饭,那感觉真的很好,心里觉得有不知名的东西涨得满满的,那是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 不到十五分钟,凌秋的番茄鸡蛋面就做好了,红红的番茄,柔软的挂面,再配上金黄的荷包蛋,加少许青菜作为点缀,颜色丰富,营养均衡,香气扑鼻。 陆修远看得食指大动,大口吃了起来,味道的确不错,今天陆修远没吃饭,又练了这么长时间的舞,饿得不行了,人在饿的时候觉得白馒头都是人间美味,更何况凌秋的面条。 陆修远觉得自己吃到了最美味的面条,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了喜欢上了面食,弄得同学还以为他是山西人。 陆修远第一次这样大口吃面,吃完后,抬头发现来凌秋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掩饰自己刚才的不雅道,“你也吃点吧。” 凌秋笑笑摇头,“我吃过了,不饿,锅里还有,你还要吗?”自己做的食物被人喜爱,她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嗯,再来一碗。” 吃完面,陆修远负责洗碗,凌秋则在客厅看电视,等陆修远洗好碗,再洗完澡,就见凌秋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陆修远拿着大毛巾一边擦着头上的水,一边走近凌秋,蹲下来,看着灯光下越发白皙晶莹的小脸,浓密卷翘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五官却越发立体和精致起来。 陆修远心底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柔柔的软软的,放仿佛有什么在心底微微荡漾,他不受控制的想要伸手去抚摸那让他心痒的小脸,而在他的手接触到凌秋的脸时,凌秋却突然惊醒,“你干什么!” 陆修远第一次遇到这样尴尬的场景,一向风度翩翩的他第一次结巴无措起来,“我,我,我是看见,呃,看见你的脸上有粘到东西,想帮你拿下来。” 陆修远说完心里松了一口气,庆幸自己有了个转速飞快的大脑,能这么短时间内找到借口。 其实凌秋见是陆修远,心里的防备就少了些,她只是感觉有人靠近自己,反射性的惊醒,然后质问,见是陆修远,还未醒的朦胧睡意又上来了,耷拉着眼皮,昏昏欲睡。 陆修远见此,有些心疼,这丫头是没安全感!柔声对凌秋说:“凌凌,我带你到床上睡好不好,在沙发上睡不舒服,容易落枕的。” 凌秋迷迷糊糊的点了一下头,准备起身。陆修远想到从d区到b区,如果走的话,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他想还是亲自送凌秋到家比较好。 到了门口,陆修远自然地牵过凌秋的手,一本正经道:“怕你走着走着睡着了,会摔倒。” 凌秋噎住,很好,这个理由很好很强大,但也很扯,好吗!她虽然能够坐着睡着,但还没练到走路睡着的功夫。 凌秋抬头看着身边的陆修远,黑夜隐去了他的表情,但不远处的路灯,暖黄色的光晕却照亮了他在凌秋那一侧的脸,凌秋可以看到他微微泛红的耳朵。 不知怎么的,凌秋觉得心里也软软甜甜的,“我好累哦,脚好酸!”凌秋第一次对一个男生撒娇。 “我背你吧。”陆修远是个机灵聪明的人,顺势而上。 凌秋伏在陆修远的背上,觉得他的背略有些清瘦,但身上带着沐浴后的清香,有些清冽的味道,在这夏季觉得很是好闻。 闻着这味道,凌秋觉得特别放松,人更昏昏欲睡了,睡前没经过大脑滤就问道:“你用的是什么牌子的沐浴乳?” 陆修远第一次背女孩子,正享受着温香软玉在背,不提防凌秋突然来这一句,愣了一下,才道:“我也不知道,是我妈买的,我对这不太关注。” 甜蜜的时光总是会觉得特别短暂,之前陆修远觉得d区到b区远,现在,却觉得这段路程怎么不再长一点。 到了门口,陆修远放下凌秋,又习惯性的摸摸凌秋的头发,已经张长不少的头发摸起来又恢复了原来锦缎般的柔滑触感,摸起来很舒服,“早点睡吧,晚安。” “嗯,你也是,晚安。”凌秋已经习惯了陆修远摸她头的习惯,在多次抗议未果后,决定无视,到现在,她已经习惯了对方的习惯。 洗完澡后,凌秋一个人躺在床上,此时的她却睡意全无了,想到陆修远,心底有些莫明的兴奋,又想到今天的种种,想到那句“不知道我是不是属于会让你外冷内热的人?”想到他爱吃自己做的番茄鸡蛋面,想到他背着自己······ 然后,凌秋睡不着了。 而另一边,陆修远也难得失眠了,脑子里是关于凌秋的一切,哭泣的样子,微笑的样子,还有睡着的样子,关于她的一颦一笑好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放映,然后,又是自己今天尴尬的糗样,他又开始懊恼起来······ 而窗外,月色正好,寂静的夜里,只有夏虫的鸣叫。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八章:探戈与宴会 一 过去,苏志成和叶紫一直是想保护凌秋,但凌秋选择出道又想重新振兴冀腾后,他们偶尔会刻意地带凌秋参加一些结交名流的宴会和场合。 这次,算是苏志成对凌秋的一个考验,看她能不能得到李书桦的青睐,对于管理好冀腾,父女两都在尽自己的努力。 “这种场合大多是名流或是有钱人,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富人还是愿意和有钱人结交。”叶紫一身宝蓝色斜肩晚礼服,妆容精致,对凌秋说。 这一世活了这么多年凌秋明白,在这个圈子里灰姑娘的故事真的极少极少,就算有一两个富家公子看上了平民姑娘,要么是玩玩而已,就算真的是真爱的,最后在家庭和经济的压力下也会妥协,除非相爱的两人都是可以自力更生,不需要家庭的任何帮助就可以在社会上站住脚并且又一席之地的人。 凌秋自问此时的自己都还达不到那个地步,如果不是有苏志成夫妻做靠山,还有他们的关系网,她自己绝对不会那么顺利。 因为自己的父母、朋友、邻居等这个庞大而复杂的关系网,再加上自己的努力,她的路的确比那些一个人闯荡的艺人要平坦许多,因为,她的起点已经高了许多。 如果,自己还是前世的那个平凡的李悠,也许一辈子都没机会参加这样的宴会吧!凌秋自嘲的笑笑,上帝果然是公平的,让你失去一些东西,也必然会让你得到一些。 只是,她却觉得这一世的凌秋活得不如李悠简单,但李悠不如凌秋精彩······ 陆修远曾教导她,说:“我们生活在这社会里,都依赖者自身的关系网络,如果,你能有一个庞大的社会关系网络,这是一种极有价值的资源,又人脉就会有钱脉。” 叶紫带着凌秋向自己认识的一些名媛贵妇打招呼。这几年,h市的经济不断发展,衣食住行都提高不少,尤其是叶紫的服装行业,就算不是全国的老大,也算得上是h市的领头羊,所以,叶紫倒真的认识不少阔太太。 凌秋记得九十年代初期最好赚钱了,只要有经济头脑,加上有胆下海,都能赚得盆满钵满。 当然,这些阔太太里不乏许多是暴发户,穿着土豪又土气,叶紫也曾对这样的暴发户不喜欢,但后来苏志成告诉她,他们才是最大的潜在客户。 “张太太,今天的包和你的衣服很配呀,今天的打扮很适合你呢,显得年轻又有品味。”叶紫带着矜持又柔和的笑对一位打扮时尚的中年阔太说。 张太太高兴道:“真的吗,这一身是我自己搭配的。” 张太太的老公是最大的蔬菜供应商,她和丈夫一起同甘共苦,如今丈夫事业有所成,她想在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多结交一些人脉,但是,上流社会的圈子可不是那么好进的。 张太太和丈夫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创造出了今天的事业,虽然他们有钱了,但是,骨子里的气质还是没变,许多上流社会的阔太太都不想和她交往,嫌她土气,在叶紫带她去做了美容,给她挑选了服装,并结识了自己店里不少贵妇后,她就成了叶紫的忠实客户,叶紫也在着装上给了她不少建议和帮助。 事实证明,人的着装和形象的确很重要,在叶紫的建议和帮助下,张太太和那些贵妇打交道的确顺利了不少。 “叶紫,这是你的明星女儿吧,长得真漂亮,我的女儿是你的粉丝呢,没想到今天会看到你,回家告诉那个小丫头,她肯定后悔没来。”张太太热情道。 “阿姨好,多谢阿姨夸奖!阿姨的皮肤和头发也很好,光滑细腻,一点斑都没有,发质······”凌秋带着甜美的笑容说道。 “是吗,看来我这段时间做的面膜和焗油还是有效果!”张太太高兴道。 叶紫又和张太太寒暄几句看到另一个熟人,就和她点头致意带着凌秋去见另一个。 寒暄一番下来,凌秋觉得脸快笑僵了,随手拿起桌上的果汁,小口喝了一口,转眼间,凌秋看到了陆修远正向她走来。 陆修远今天打了领结,穿深色晚礼服,他穿起来清俊挺拔,和平时清隽的少年打扮相比,更多了分男人的成熟魅力,不少名媛贵妇都向他投来了注目礼。 凌秋心里暗暗嘀咕,这家伙的回头率绝对200%,女人的白马王子,男人公敌。 “凌凌,今天很漂亮啊!”陆修远眼里闪过惊艳,然后赞叹道。 今天凌秋一身白色的小洋装,看起来清纯甜美,已经张长及肩的头发弄成一个公主头,看惯了之前的假小子打扮,这副样子倒是让人眼前一亮。 被人赞漂亮,女人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凌秋还是挺受用的,对陆修远笑道:“你今天也很帅气。”又想到一件重要的事,问:“等会儿的事都安排好了吗?” “放心吧,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中,不过,还有个小问题。” “什么问题?”凌秋紧张道,为了今天她可是和陆修远付出了很多努力的,她不想出一点纰漏。 看道凌秋紧张的小模样,陆修远心里得意,面上却是一副严肃的样子,把凌秋唬得不行才道:“我听说海伦那天穿得是一条红色的裙子。” 凌秋轻舒了一口气,原来是这件事,瞪了陆修远一眼:“我之前就是不确定服装是红色还是黑色,特地定制了红黑两件。” 陆修远刮刮凌秋的鼻子,笑道:“不错啊,都会未雨绸缪了。” 凌秋捂起自己的鼻子,不满嘟囔:“鼻子变塌了怎么办?”语气中带着自己不曾发觉的娇嗔。 凌秋转身放下手中的果汁,却在转身间看到云枫,发现他正看着自己和陆修远,似注视又像在深思着什么,他站在宴会的角落处,灯光阑珊处,只看得到他的侧脸轮廓,脸上的表情却是神色难辨······ 凌秋愣住,她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看到云枫了,两人在那之后就一直没联系过,现在猛一看到他,发现他的个头蹿高了不少,头发也剪短了不少,和原来的阳光相比,多了几分坚毅的味道,凌秋不知道怎么形容,外表看起来除了长高没有多大变化,但就是觉得云枫有些不同了,好像成长了。 可是,随后云枫在看到凌秋对他投过来的目光后,回视凌秋,依旧露出了曾经的笑容,那嘴角的弧度一丝也没有变,仿佛就像遇到了一个故友而已,从没发生过曾经的告白那件事。 凌秋心里暗暗舒了一口气,这家伙早已经恢复了,他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难过,她的心里也好受多了,以后,如果他们能够做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也好。 凌秋对这云枫也颔首微笑,算是打了招呼了。 云枫看了陆修远一眼,陆修远礼貌的微笑了一下,而云枫也露出了礼貌的微笑,只是凌秋怎么看都觉得,那笑容带着讽刺。 “小枫哥哥,你在这儿啊!”一个软糯的女声传来,然后顺手就缠在云枫的胳膊上。 凌秋看过去,这个声音的主人是一个娇小瘦弱的女生,脸色有些不太正常的白,长相很平凡,顶多是清秀,但看她腻在云枫身边的样子,似乎很喜欢云枫。 凌秋有些惊讶云枫这么快就有了“新欢”,心里有些微微不爽,但凌秋把它归结为女人的“虚荣心”作祟,心里自嘲自己的做作,你都拒绝人家了,难道还不让别人喜欢他。 凌秋马上调整好心态,对那女生投过来的目光报以礼貌的微笑,那女生在她笑之后,也礼貌颔首还笑,只是眼里闪过凌秋没见到的复杂和嫉妒。 这时,陆修远对凌秋说:“李书桦和他妻子过来了。” 凌秋知道这次的目的,和陆修远主动上前。 陆修远带着微笑,清雅如竹,让人心生好感,“李先生,你好,李太太,你好,你今天的这条紫色裙子很配你。很漂亮!” 李书桦是个身材中等的男人,很典型的中国男人长相,说不上极帅,但有一种温柔敦厚又不失儒雅的气质,看起来很舒服,这种男人经过岁月的打磨,本身的内涵和气势已经很有魅力了,无需外表的附加了,甚至,陆修远站在他的身边都会因他而被遮挡些许光芒。 他的妻子海伦,坐在轮椅上,穿着美丽的黑色高跟鞋,只是,那双腿是瘫痪的。 海伦有着浅棕色的头发,明眸善睐,白皙的肌肤,是个明艳的大美人,只是现在的她多了一些沉静的气质,她年轻时很喜欢舞蹈,也跳得很好,很开朗活泼,却失去了双腿,为此李书桦很自责,海伦也变了很多,但她没有后悔那样做,她用腿换了爱人的生命。 李书桦知道陆修远和凌秋的目的,只是和他们礼貌寒暄几句就推着妻子走了。 宴会进行了一段时间,陆修远看时机差不多了,让凌秋去准备。 凌秋去厕所换好服装,从厕所出来,碰到从男厕出来的云枫,他看到这身打扮的凌秋愣了愣,凌秋身着一侧高开叉的红色长裙,头发全部盘起,别了一朵精致的黑色羽毛头饰,化了舞台效果的浓妆,这样一打扮,凌秋立刻成熟了不少,起码看起来有十七八岁了。 这样艳光四射,带着几分妩媚性感的凌秋,云枫还是第一次见,眼里闪过惊艳,他今天明白了淡妆浓抹总相宜是什么样子了。 但两人最终只是点头,然后擦肩而过······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九章:探戈与宴会 二 音乐响起,陆修远走到凌秋面前,“美丽的小姐,我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 凌秋微笑,“当然。” 开始,是一段舒缓的音乐,所有人跳着交际舞,但随后,音乐变成探戈舞曲《只差一步》,两人早已有了默契,随着音乐舞动。 两人“蟹行猫步”,同时,舞步常常随音乐节拍的变化而时快时慢,舞步欲进还退、快慢错落、动静有致。 在场的焦点都被这两人吸引,停下来看两人的表演,海伦看到这段舞蹈回忆起和丈夫的初次见面的那段舞蹈,竟不知不觉湿了眼眶。李书桦随时关注妻子,看到妻子的表情,心情复杂。 探戈舞者讲究上身垂直,两脚脚跟提起,两膝微弯,所有的动作都是力量向下延伸的感觉,舞姿十分沉稳有力。为了练好舞步,凌秋是在假期只休息了几天,剩下的都拿来练习了,腿磨破淤青了好几处,好在有练武的底子,她的身体灵活性不错。 而陆修远那个变态,聪明的很,很快就记住了动作,还记住了要领,比凌秋还熟练,只是这种过于理性的人对这种艺术的东西跳不出那种真正舞者的感情。 在舞蹈老师多次叫“激情!你要有激情!”还有不断调教下,总算不想机器人在跳了,这一点凌秋要强一些,熟练舞步后,凌秋竟比陆修远跳得还好些。 陆修远还因此感慨,“为了你,我可是牺牲很大啊,竟然去学我这辈子都不可能跳的舞蹈!” 此时,灯光全都聚集到两人的身上,两人身体舞动纠缠,热烈狂放且变化无穷,交叉步、踢腿、跳跃,探戈是一种调情、挑逗、暧昧、性感、充满暗示的舞蹈。 高潮部分,两人娴熟的配合跳出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舞步,陆修远是那种越是关键时刻发挥越好的人,绝不会掉链子! 凌秋觉得,今天陆修远发挥的极好,自己随着音乐和他的带动有些迷醉其中,还有他投来的眼神,凌秋像一条灵蛇在陆修远身上舞动。 昏暗的灯光只照亮两人,其他人好像都不存在,两人在这种气氛下越发投入,身体间的触碰摩擦,对方身体的棱角与柔软还有热度,彼此的气息相绕,对方的喘息声······ 陆修远第一次这么忘我的进入舞蹈中,平时练习都有老师在旁边指导,今天人虽多,却十分安静,而且,此时他的眼里除了这个女孩就看不到别的了。 他痴恋的看着自己第一次动心的女孩,灯下的她肤如初雪,脸上表情神秘而惑人,他用身体与她痴缠,相恋······ 一曲终,凌秋和陆修远最后一个动作定住,凌秋雪白的玉腿放在陆修远的腰上,陆修远则向前倾斜,单手搂着凌秋的腰。美人帅哥,相互深情凝望,再美好不过的一幅画面。 场面一片寂静,然后,立刻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凌秋和陆修远彼此对视了一眼,给对方和自己一个微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所有人屏住呼吸,云枫紧紧看着默契的两人,嘴角勾起自嘲的微笑,原来如此啊! 这一舞的确引起了李书桦和妻子海伦的注意力,海伦看着凌秋,“凌小姐你跳得真不错!” “我这个业余的在你这个专业舞者面前根本是班门弄斧。” “凌小姐太谦虚了,你不但歌唱得好,钢琴弹得好,还会跳舞,我听过你的歌,很喜欢那首《风雨》算是你的粉丝呢。” 凌秋有些意外,没想到,她竟然收获粉丝一枚,“谢谢夸奖,据我所知,您的舞蹈跳得那才叫好,当年可是迷倒了一大片男生呢,其中包括李先生。” “凌小姐,我太太累了。”和陆修远说话的李书桦一直注意妻子这边,看到妻子忧伤的表情,他立刻过来制止凌秋任何让妻子不快的话语。 “李先生,我想,你太敏感了,凌凌并没有说什么让你太太不快的话。”陆修远维护凌秋。 “书桦,我真的没伤心,你别担心。我只是想起了我们的过去。”海伦对丈夫扬起笑容。 而李书桦见妻子这么说,表情却更沉重,似愧疚似自责。 凌秋看着这对夫妻,隐约察觉到什么,凌秋想起今天的目的,决定趁现在赌一把,毕竟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很多人想要买李书桦的专利,如果不在这时抓好机会,等到其他人过来,自己就没机会了! 凌秋壮起胆问:“李先生,您爱您的妻子吗?” 李书桦被凌秋的问题弄得莫名其妙,但看着妻子望着他,便坚定回答:“当然,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 陆修远也对凌秋的突然提问有些诧异,但他知道凌秋这样问肯定有原因。 “那么,同样的,您的妻子也很爱您,也许,在她看来,能够让爱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我想,如果再回到那次车祸,您的妻子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的。”说完,凌秋看向海伦,“海伦姐姐,我说的对吗?” “是的,书桦,我从不后悔我当时的决定,但是看着你每次后悔自责的样子,还有对我小心翼翼的样子,我其实很怕,怕你是因为自责而这样对我这么好,而我的出发点都是因为‘爱’,我曾对你说过我没事,这不怪你,但你总是以为我只是安慰你,其实,我真的不后悔,一双腿能够换你的生命,真的值得!” 海伦的声音有些哽咽,但还是坚定道:“因为,你也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 李书桦紧紧搂住妻子,凌秋看到,这位一向情绪内敛的男人,有颗晶莹的泪滴滴落在海伦的发间。 凌秋被这一刻感动,世界上还是有美好的爱情存在!有真情真爱。 陆修远带着微笑看着一切,没想到凌秋会说这样的话,而且效果这么好,看来自己的计划要提前了。 “谢谢你,凌小姐,你让我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表达方式。”李书桦恢复情绪后说。 “没事么,我只是盘观者清罢了,每一个女人都不希望自己的爱人对自己的好是因为愧疚,那样的爱情就变了质,变得小心翼翼,变得沉重。” 之后,李书桦依旧没有谈专利的事,凌秋暗暗有些着急,想提却又觉得这个场合暂时不太适合提,但错过这个场合的话,就不知道还能找什么机会了。 但陆修远一直带着微笑,不急不躁,仿佛根本忘了这次的任务一般,还一直安抚凌秋的情绪,叫她不要急。 在李书桦夫妻走后,凌秋暗叹机会走了,自己还是失败了。 凌秋看向正在和一位丰满贵妇交谈的叶紫,目光扫过,刚好看到和一群成功人士交谈的萧迅。 凌秋暗暗翻个白眼,她就知道,在这样的上流人士的宴会上,肯定会再遇萧迅。 凌秋不想看到此人,干脆转过身,眼不见为净。而陆修远在看见那群成功人士时,准备上前打个招呼,凌秋不愿意去,尿遁离开。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章:凌秋醉酒 找了个安静一点的地方,凌秋决定好好吃一顿,毕竟之前跳舞耗费了她很大的精力,现在得好好补充补充。 才坐下吃了点水果,就有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美丽的羽秋小姐,我可以在你旁边坐下吗?” 凌秋回头,是张陌生的脸,发福的身材和谢顶昭示着这家伙的年龄绝对可以当她爹了。不等凌秋回答,那人已经坐下了。 “羽秋小姐张得和我的一个女儿好像啊,不如我认你做我的干女儿吧!”谢顶男热情道,“我是xxx电视台的副导演。”这小妞张得真正点,刚才跳探戈的样子太诱人了!他算阅女无数,也很少见到这样的极品,精致美丽的脸庞,白皙无暇的皮肤,还有少女刚刚发育,青涩与清纯并存的身体······ 凌秋心道,原来是想让我认干爹啊!她曾经听同事们八卦,这个谢顶男借着自己所谓的副导演的身份常常骚扰女性,还喜欢认年轻漂亮的女生做“干女儿”。 凌秋刚刚准备好好戏弄一下这位已是众多女性的“干爹”,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道:“罗振福,我姑父找你有事。” 凌秋回头,竟然是云枫,而罗振福见此也马上恭敬道:“云少爷,我马上过去!” 谢顶男走了,云枫对凌秋冷笑,“大明星,今晚真是艳光四射啊!连这样的老头都被你迷倒了!” 云枫已经很长时间没见到凌秋了,虽然被拒绝,可他心里依旧想念,放假后犹豫了好久才决定回来一趟,看看她,刚好遇到这场宴会,可以光明正大的看她,就和姑父参加了(姑姑在家带小月饼),没想到,她竟然和陆修远那个家伙在一起! 凌秋觉得心里堵得慌,委屈不行,回一冷笑,“这关您云少爷什么事?” 凌秋随手拿起桌上的一个装着水的高脚玻璃杯,灌下一大口,压下心里的怒火,本来为今天准备了好多,练了很长时间的探戈,可任务还是没完成,还看见了讨厌的萧迅,心里烦的不行,遇到个出气筒,准备发泄一下,没想到被这家伙弄走了,还被冷笑讽刺。 然而,在凌秋咽下一半时就发现了,这杯子里的不是水,而是酒,还是白兰地!凌秋前世的酒量还行,今生可能是换了身体的缘故,这具身体对酒是一杯就倒。可是,这里有这么多人,凌秋是艺人,无法不顾形象吐出来,那样太不雅了,吐在杯子里太恶心了,况且,这家伙在旁边看着呢。 算了,凌秋默默把嘴里的酒咽了下去,然后,没过多久,凌秋的脸上就起了醉酒的红晕。 凌秋看向云枫,“疯子,你干嘛站在那里摇来摇去啊,坐下!你晃得我头晕!” 云枫依言坐下,看着满脸红晕,眼神有些迷离的凌秋,知道这丫头醉了,这酒量也太差了吧,如果站在她身边的人不是他而是刚才那个老色鬼,那凌秋就危险了! 心里的担忧伴着怒火,“陆修远呢?他不是今天是你的男伴吗?”但说出的话带着醋意。 凌秋觉得头晕晕的,云枫一开一合的嘴很讨厌,干脆靠近,捂起云枫的嘴,然后人靠在云枫的怀里,醉倒了。 云枫被一只香软的小手捂住嘴,愣了一下,然后凌秋倒在他的怀里,他僵住了,他是第一次和凌秋这么靠近和亲密,所有的怒火和气愤都忘光了,现在他只觉得自己心跳如雷,心如小鹿乱撞,而凌秋呼吸间的热气喷在他的脖子上,脖子上的肌肤变得格外敏感,他觉得自己的脸和脖子快要被蒸熟了。 云枫怕会引来太多人的注意,小声叫道:“凌秋,快醒醒,醒醒啊!别睡了!” 这时,萧迅走过来,对云枫说:“从这边走过去,出了门,那边是休息室,你先带她去醒醒酒,我去找她妈妈。” 云枫看了看情况,看来也只能暂时如此了。 高级宴会就是高级宴会,连休息室都有包间,绝对的私密,不会让人打扰到。 云枫把凌秋送到休息室,发现有不少的包间都已经挂上了“休息中”的牌子,甚至有一两间传来异样的动静,虽然很轻微,但耳力甚好的云枫还是隐约听到了一些,他明白那是什么响动,瞬间,原本就很红的脸再次爆红! 到了包间,云枫把凌秋放到沙发上,自己在在一边坐下,解开衬衣领扣,深吐气,再以手做扇,不断往自己脸上扇,希望能够散些身体的热。 云枫看了一眼熟睡的凌秋,跳完舞后,凌秋就换回了之前的妆容,未被盘起的一部分长发有些凌乱的耷在凌秋的脸上。 云枫过去,把乱发整理好,不可避免的,云枫的手碰到了凌秋的脸,因为喝酒,凌秋的脸很烫,而云枫虽然也因凌秋当时的靠近而满脸通红,但双手却是冰凉的。 凌秋觉得云枫冰凉的双手在脸上很舒服,在云枫拿开时不满的皱皱眉,然后抓起他要离开的手放在脸上,不让云枫离开。 云枫觉得自己的心跳又加快了,但看着凌秋满足的用脸蹭着自己手的样子觉得也很满足,心里涌起无限的柔情,轻柔的抚摸着她的脸颊,温暖细腻的触感是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 突然,敲门声响起,云枫做贼心虚般的收回自己的手,然后道:“谁啊?” “是我,凌凌的妈妈。” 云枫赶快上前打开门让叶紫进来,但同时进来的还有陆修远。云枫眯起眼睛看了陆修远一眼,这个一直以来自己“最讨厌”的人。 为什么凌秋要喜欢这个家伙?如果她喜欢的是别的家伙,他都有勇气去抢回来,唯独对这个从小他就听到大的“别人家的孩子”,他没有足够的自信。 叶紫听说凌秋醉倒后就特别担心,进了门就直奔凌秋那里,看着随得正酣的凌秋,放下心,“你这酒量太差了,真是一杯就倒啊!” 然后,叶紫又向云枫说:“小枫啊,今天真是麻烦你了,谢谢啊!” “没事儿,叶阿姨,我和您是这么长时间的邻居,又和凌秋是同学,这是我应该做的!” 这时,萧迅也走了进来,看着叶紫身边的凌秋,问道:“这孩子现在怎么样了?她还真是和她妈妈一样,一杯就倒。” 叶紫一听到关于自家大姐的话就不想理萧迅,但想到他为凌秋做的那些事,也就没用太难看的脸色对他,还是礼貌颔首微笑,“今天多谢你了,萧董。” “不用谢!”萧迅也保持着绅士的微笑。 “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我就带着凌凌先回去吧。”叶紫说。 一直没说话的陆修远也说:“阿姨,我也回家吧,一路上我还可以帮您一起照顾凌凌。” “好啊,这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今天还真是多亏你们了!”叶紫感叹。今天她被几个太太缠得脱不开身,如果不是他们,凌凌被人占便宜怎么办?毕竟所谓的上流社会也有不少品行不好的。 云枫惊讶,“叶阿姨,他什么时候也成了你的邻居了?” “小远是最近新搬来的。” 云枫立刻觉得危险升级,看向陆修远,而陆修远对云枫的敌意只是淡淡挑了一下眉,从小开始,这家伙就不喜欢自己,曾经还挑衅过自己,对此他早已经不在意了。不过,现在对他的讨厌应该又升级了,因为,今天据他观察,这家伙也喜欢凌凌,从他的眼神神态中很容易分析出。那么,凌凌对他又是什么态度呢? 最终,凌秋是被陆修远抱到车里的。而云枫看着抱着凌秋的陆修远,心里郁闷到不行,自己当时怎么就气场不如那个讨厌鬼呢?竟然被他的气场压下,然后捷足先登!看来,自己真的该像爷爷说的那样,该好好去磨练一番了! ------题外话------ 跪求收藏,各位读者亲们,如果你觉得还不错的话,就收藏吧!快收藏!收藏吧!藏吧!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一章:成功 而众人不知道的是,在陆修远抱着凌秋上车的时候,有不少镜头在不停按快门,记下了这一刻,而这些又会引起一场什么风波呢? 另一边,李书桦带着妻子甜蜜回家,这么多年,两人的心结打开,觉得彼此更加重要的了,感情也进一步升华了。 到了家,李书桦把妻子从车上抱下来,再放到轮椅上,家里的佣人听到汽车的喇叭声,知道主人回来了,忙打开门。 佣人是个三十多岁的妇女,都称呼她刘妈,打扮干净利落,干活麻利,看到李书桦夫妻,忙道:“先生太太回来啦!先生,今天有一个包裹是给太太的,东西挺大的,放在客厅了。” “刘妈,知道是什么东西吗?”李书桦问。 刘妈摇摇头,“署名是给太太的我没敢拆。” 李书桦抱着妻子走到客厅,看到客厅李包装好的礼物,他放下妻子,看了看上面的署名,竟然是凌秋,今天宴会上的小姑娘。 “是谁送来的?”海伦问。 “凌小姐。”李书桦答。 “快看看,是什么东西!”海伦有些兴奋和好奇。 李书桦打开包装,是个长60厘米,宽30厘米的行走机。 李书桦立刻来了兴趣,看说明书,这东西比普通前置式轮椅更易操纵可以让下肢瘫痪者自由行走,只需要每隔三天充一次电,使用者可以通过遥控器将该装置“召唤”至床前,把自己的身体用安全带固定在装置上,然后通过遥控操作,使装置带动自己的身体“站立”起来。而且,可以通过狭窄的通道,和正常人一样可以自己洗手、熨烫衣服和购物。 此外,它还能帮助大部分残疾人预防他们不得不面对的健康问题,比如压力造成的疼痛、糖尿病、循环不畅造成的心脏疾病等。 第二天某个晴朗的中午,凌秋宿醉醒来后觉得头疼得不行,后悔自己喝酒了,接着就接到陆修远的电话。 在陆修远的家里,凌秋惊道:“什么,你用我的名义给海伦送来一辆行走机!” “对啊,海伦对你的印象深刻,而且你是冀腾最大的股东,用你的名义比用我的好。” “你早就计划好了对不对?你早就准备要送他们行走机的吧。”凌秋肯定道。这家伙一向老谋深算,不得不说,这比她练什么探戈,引起李书桦的注意以及那一段话要实用多了。 “原本是准备在他们夫妻的结婚纪念日上送的,但没想到你给他们这么深刻的印象,觉得在昨晚就送的话也许他们的印象会更深刻,于其慢慢温水煮青蛙,不如立马趁机拿下,不让别人抢了先机。” “你这行走机是从那里弄来的?” “从土耳其,这是我朋友的父亲的一个朋友发明的,他只给一部分人做过实验,还没大力生产。” 凌秋只在前世的电视上听说过这种机器,好像是这之后的好几年后才有的,具体年份她也记不清了,没想到,现在自己身边的人直接提前弄了一辆过来。 “这次为了公司你花了多少钱啊?回头到公司报销。”凌秋豪气万状道。 “没花钱。”陆修远微笑道。 “没花钱?”凌秋惊讶。 “我已经投资了两百万,是里面的股东了。”陆修远依旧微笑。 凌秋无语,这家伙不愧是投资家! 这时,凌秋的电话响起,是李书桦打来的,邀请凌秋和陆修远道他家做客,“不知道凌小姐和陆少爷今晚有没有时间?我和海伦希望二位能参加今天的家宴,时间是六点左右。今天主要是想和二位聚聚餐聊聊天,不是什么隆重的场合,你们就穿便装就好。” 凌秋连忙同意,声音里满是惊喜,“好的,我们今天晚上一定到!”本以为昨晚无功而返,没想到,竟然成功了! “我就说一定能成吧,让你不要着急。”陆修远淡淡笑道,看着高兴的像孩子一样的凌秋,虽然她的确还是孩子,可是他看到的她却总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 傍晚,凌秋和陆修远准时到达了李书桦的家,虽然是家宴,但凌秋还是稍稍打扮了一番,白衣蓝裙,扎了个简单优雅的马尾,看起来清新简单,很舒服,毕竟修饰仪容这也是对人家的一种尊重。 当海伦给凌秋开门时,凌秋看着借助行走机能够给她开门时,凌秋很高兴,而海伦更是拥抱住凌秋:“羽秋,真的很感谢你,我太喜欢这个礼物了,真的太棒了!” “你喜欢就好!” 当海伦为大家要做一道自己最拿手的菜时,李书桦和两位客人在一边等待着,李书桦微笑着看着妻子,“自从她用行走机站起来后,就喜欢到处动,喜欢散步,喜欢下厨,甚至连我的衣服她都要自己熨,刘妈的工作都被她抢去了。” 李书桦转过头对凌秋说:“凌小姐,谢谢您,真的非常感谢!” “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不需要再这么客气,以后你们就叫我凌凌或小秋吧,我的家人和朋友都这么叫。” “好啊,那我以后就叫你凌凌了。”端着菜出来的海伦笑着说。 这顿饭算是宾主尽欢,吃完后凌秋带着海伦去散步,而陆修远与李书桦两人则在一起聊天。 女人之间的聊天大多先是从衣服、包包、化妆品之类的开始,凌秋和海伦也如此,然后两人谈到音乐,凌秋想到灵感来源--自己的外公,然后说道冀腾。 海伦惊讶道:“没想到你的那首歌是这样写出来的,我真的很敬佩你的外公!没想到冀腾是这样一步步发展起来的!” 这时,陆修远走出来,“海伦太太,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告辞了,今天的事物非常美味,谢谢你的款待。” “不必客气,以后常来啊!”海伦热情道。 “海伦姐姐,再见!”凌秋和海伦熟了以后,就姐妹相称了,虽然海伦已经奔三了,但保养的很好,看起来也就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叫阿姨真的叫老了,固然海伦比凌秋大十几岁,但凌秋的心理年龄大,叫海伦姐姐也没什么心理负担,反而觉得很顺口。 凌秋和陆修远坐上车后,凌秋问道:“怎么样?顺利吗?” 陆修远拿出合同,“他已经同意把专利买个我们了,但暂时还没办法劝他加入冀腾,他毕竟还是个老狐狸,没那么容易拿下。” “你那边看起来情况不错,和海伦相处很融洽啊。” “那当然,你交待的任务,我都妥妥的完成了。” 为了这次家宴,出门前陆修远就告诉她该怎么做,大致计划好了每一步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 凌秋心想,和这家伙做什么都好,就是不要做他的敌人!同时,凌秋还有些担心,陆修远什么都好,强大、聪明、帅气而自己能够抓牢他吗? 接着,不久,李书桦还是加入了冀腾。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二章:新生代表 接下来,不久在报纸娱乐版的头条上爆出“羽秋被某富家少爷包养”的绯闻,附带凌秋被陆修远抱起的照片,只是,由于晚上光线不明,陆修远又刚好低头看凌秋,所以五官拍得不太清晰,但仰着头的凌秋却被拍得正着。 观众们也对凌秋年仅13岁的蔻豆之年就掉得金龟十分感兴趣,八卦愈演愈烈。 然而凌秋没有太多时间来处理这些绯闻,因为军训后就要开学了,而且,冀腾因为李书桦的加入又忙了一阵,虽然主要是爸爸苏志成在做,但凌秋也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在学和参与。 进入高中,凌秋就读于陆修远曾经读过的私立学校--英华高中,这个高中是近几年h市升学率最高的高中,不是清华北大,就是申请一些国外的名校。 凌秋以高分被英华高中录取,加上她一直以来的名气,很快就被选为今年的新生代表,去年的是也考进这所学校的苏哲,而大前年的是现在已经高三的陆修远。 开学典礼上,凌秋刚准备开始演讲,不料,下面响起嘘声一片,还有一女生在台下凌秋犀利提问:“老师不许我们早恋,但看看你的行为,你还未成年就和富少纠缠在一起,你这样的也能当新生代表,你代表什么?代表当婊子吗?” 凌秋被气得不行,深呼吸,心里告诉自己,这是公共场合,自己要注意形象,不要被她激怒,那就中计了,一定要淡定,淡定! “这位学姐,流言止于智者,八卦杂志乱写的你不要随便相信,现在是开学典礼,希望能顺利开始和结束,毕竟这是大家的开学典礼,不要因为我个人原因而打断,至于你所在意的那个流言,我会找时间在媒体上说清楚的。” “不管怎样,你当新生代表我就是不服!”那女生道。 又有不少女生附和,“就是,凭什么啊!” 有人阴阳怪气道:“不久凭着那张好看的脸吗!” 台下又有不少女生议论纷纷,人太多,也很乱,凌秋站在台上听不太清楚,但这一刻的心情却是让她一辈子记忆深刻。 看着台下各种不屑讽刺的眼神和话语,凌秋觉得这辈子没有这么难堪过,那些眼神和话语像最冰冷最尖锐的利刃,直接刺进自己的心脏,她想落荒而逃,或者,这里有个洞,可以让她躲避片刻。 凌秋脸色煞白的看着台下七嘴八舌的议论声,整个人像呆了一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和反映,长这么大以来,她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状况,在知道有很多人喜欢和崇拜自己后,她第一次发现,原来还有这么多人讨厌自己! 而那些议论像一颗巨石砸进水里一样,立刻就引起层层大波般的涟漪,几乎整个操场的人都在议论。有学校领导上来维持纪律,但根本毫无效果,还是很混乱,甚至有人往上面扔东西,矿泉水瓶、吃剩的垃圾袋、早餐吃剩的馒头、还有人专门准备了生鸡蛋······ 当那些东西砸上台的时候,学校领导顶不住下去了,凌秋依旧站在台上,有东西砸在她的身上,一个鸡蛋稳稳的砸在她的头上,蛋液流的满脸都是。 台下,还有两人担忧着凌秋,那就是苏哲和陆修远,两人大声叫着凌秋,但声音都湮灭在这片“声海”之中,两人都往凌秋这边赶来。 在凌秋就要被下一个鸡蛋砸中时,一个身影挡过来,用背挡住了所有对凌秋的伤害。 凌秋睁开有些无焦距的眼睛,呆呆道:“哥。” 苏哲看着凌秋失神无意识的样子,心里止不住的疼,抱住凌秋,不停轻拍她的背,“没事,没事的,哥哥在你身边,哥哥保护你!别怕,别怕啊!哥哥在,没人能伤害你······” 接着,苏哲抱着凌秋从一侧下了台,下台时,瞥了一眼站在台侧的陆修远,然后继续抱着凌秋走远······ 陆修远看着苏哲的背影,他是高三年级的方阵,离凌秋较远,终究是慢了一步,而这次的绯闻他也有份,但所有的伤害却全到凌秋的身上去了。 学校的医护室里,苏哲为凌秋清理身上脸上的狼藉,而此时的凌秋却开始轻微发抖,苏哲又抱上凌秋,轻轻安抚着凌秋的背,“好了,别怕别怕,哥哥在这里,不会再有人欺负你了!再有人欺负你,哥哥就把他狂扁一顿!” 感觉道凌秋渐渐平息下来,苏哲起身看凌秋,而凌秋却低下头,不愿让苏哲看,这时,苏哲看到,凌秋已经泪流满面,却紧咬着唇不让自己出声。 苏哲又轻轻抱住凌秋,声音更加温柔道:“想哭就哭吧,大声的哭出来,哥哥在你身边呢。” 凌秋听此,把头埋进苏哲的怀里,小声呜咽起来。原来,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多讨厌我的人,但还好,还好有家人在身边,在那时有人为我挺身而。 回家后,凌秋也想明白了,在这个圈子里有多少人喜欢你,赞美你,就有多少人讨厌你诋毁你。 而且,在高中那个年龄段的女生,一般不会把凌秋这个漂亮的小妹妹作为自己的偶像,更何况女人拥有天生的嫉妒心,尤其是比自己漂亮又和自己暗恋的异性传出绯闻的同性。 其实,不用想也知道,以陆修远的优秀自然有很多女生喜欢他,暗恋他,甚至组成了一个小团队。在报纸出来后,那些暗恋陆修远许久的女生们自然很容易就看出头条上的男生是陆修远。 女人的嫉妒心是很厉害可怕的,喜欢陆修远的女生迅速团结一起,商量好谋略,然后就有了开学典礼上的那一幕。 只是,此时的凌秋还不明真正原因,因为她无暇去查明原因,她被学校女生被人扔垃圾的过程被拍下,把视频传到了网上,点击率过了千万。瞬间,引起轩然大波! 凌秋待在家里,不敢出门,不敢上网,精神处在高压阶段,从未遭遇此事,那些流言蜚语和嘲讽的眼神的她甚至觉得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崩溃。 公司决定尽快安排记者招待会,但此时的凌秋受之前被扔鸡蛋的影响,有些害怕去记得招待会,她不知道那些记者们会提什么严苛或让她难堪的问题,害怕他们不断按下的快门和闪光灯,害怕他们的嘘声和不屑的眼神,害怕······ 云枫在网上看到视频,既愤怒又心疼凌秋,他是知道那天的真是情况的,看到娱乐报纸乱写时也很生气,但没想到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他以在场者的身份写了当时的真实情况,当然凌秋喝醉的原因没太仔细写,只是说凌秋酒量不好,一杯就醉了,然后照片上报凌秋的男生是很熟的朋友,不是报纸上写的那样。 写好发上去后,云枫还是担心凌秋,决定请假去h市一趟,他知道此时的凌秋肯定很难过,就算不能为她做些什么,在旁边看着她。陪着她也是好的。 当云枫到凌秋家时,全家人都在,只是气氛有些奇怪,凌秋也和家人说话,但大家似乎都避开那件事,凌秋也逃避,不出门,不上学,处在一种貌似风平浪静的安宁中。 “你来了。”凌秋淡淡笑道。 可云枫却觉得那笑容却有着说不出的牵强,便说:“我们谈谈吧。” “谈什么,也谈我是怎么勾引富少的么?”凌秋不明白,明明大家都心照不宣的不说这个话题,这个家伙却偏偏提起,而对云枫,凌秋觉得自己的火总没法控制,一下子就要发泄了。 “凌秋,你这样不是办法,你总要面对的,我们去和大家说清楚,澄清事实,这样才是唯一的办法!” “呵呵,面对,又让大家用鸡蛋砸我吗?还是把垃圾忘我身上扔?”凌秋笑得讽刺冰冷,所有的情绪渐渐爆发出来。 而看到她这样的叶紫和苏志成却松了一口气,这孩子终于不憋在心里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三章:绯闻风波 就在大家松了口气时,门铃又响了,叶紫去开门。 而后,凌秋惊讶的看向门外,脱口而出,“你怎么来了?” 萧迅也是看到视频后担心凌秋,就赶过来了。而凌秋此时心情正糟糕,“这里不欢迎你!” “我没期待过你会欢迎我。”萧迅淡淡道,然和看着凌秋,“只是看不惯你现在这副乌龟的模样,你想这样一辈子躲在家里,缩在龟壳里吗?” 凌秋被惹毛了,大声道:“不要你管!”然后讽刺道:“你是我的什么人?多管闲事!” “你这样子胆小懦弱,还配做凌羽的女儿?!” 凌羽一直是凌秋禁忌,听到萧迅这么说更是气得炸毛,“你不配提她,还有,别对我使用激将法,没用的!” “好吧,那你就一辈子待在家里别出去吧!永远别上网,不上学!你也就是敢对这些关心你的父母朋友还有我发脾气,你有胆怎么不去对那些诬陷你的,诋毁你的人发呢?” 凌秋被气得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她这还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流泪,抹了一把眼泪,就转身躲到自己的房间了。 叶紫瞪着萧迅,“说这么重的话干嘛?凌凌现在是最难过的时候,需要安慰,你怎么······唉~~”叶紫长叹一口气后,转身去敲凌秋的门,“凌凌,我是妈妈,你别难过,你不想去,咱们就不去,好不好,开开门,让妈妈进去。” “妈妈,我没事,您让我休息一会儿,我等会就好了。”凌秋用浓重鼻音的声音说。 此时的凌秋已经在想萧迅刚才的话了,的确,她不可能一辈子不出门,不上网的,这些事不管她想不想面对,总是要面对的,如果这都无法面对,她将来还怎么能管理好冀腾呢?此时的她的确是最大的受害者,但家里人也为她担忧害怕啊! 凌秋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人生中的小坎罢了,当初妈妈去世,她不也一样熬过来了么,这一次,她也一定能够熬过去的,等到一切都过去了,就会觉得其实这一切也没什么了。 凌秋擦干泪,来到书桌边,打开电脑,看到网上的各种评论,有讽刺的,“没想到啊,那个小丫头13岁就会钓金龟了,娱乐圈的女生果然早熟!” 有直接大骂凌秋是狐狸精的,有想知道绯闻男主角身份的,有无聊当看客的,当然,也有凌秋的粉丝,说不相信,不可能的。 刚开始,凌秋会生气,但多了凌秋就那些文字有免疫力了。知道凌秋看到一份说明,以在当时场者的身份说明情况的,凌秋看完,从语气和叙述角度上,凌秋猜测应该是云枫。心里又莫名的暖流流过,想到自己对云枫恶劣的态度,觉得愧疚。 随后,凌秋又看到不少更贴的,有的还以真实姓名写的,来说明当时宴会中的情况,证明凌秋的清白,说八怪杂志乱写。 第一个就是萧迅,他用自己的真是姓名和身份来说当时的情况,由于萧迅现在是互联网公司大佬级别的人,不少人和他交好,也纷纷因此而“仗义出言”。 看着这些,凌秋的心里有些复杂,但不得不说对萧迅的确有些感激,以及刚才出言不逊的后悔。 凌秋接着看,里面有海伦和李书桦因为和凌秋是朋友而热情助威,还有曾经班里玩得比较好的朋友,夏至韩佳佳骂八卦杂志,骂狗仔队还有欺负凌秋的那些女生。 当然,家里人也都不断在网上为凌秋说话,叶紫还扬言,“我家就是大富之家,羽秋就是富家千金,不需要去钓什么富少!” 凌秋看着这些,觉得刚哭完的眼睛又想哭了,不过,是笑着哭的。 而另一边,我们的绯闻男主角,也在忙碌中,忙着把那些视频和报道买下,这样就没人报道了,然后,过段时间,有新的八卦,人们就会遗忘了。自从开学典礼上给凌秋造成的伤害后,他就一直在想办法减轻或弥补对凌秋的伤害。 在陆修远看来,不管发生什么,首先要做的就是解决问题,其他的可以稍后在做,对凌秋的安慰和弥补也可以在他解决完后再花时间慢慢进行。 其实,陆修远说的也对,这些绯闻不用管太多,过段时间人们就会遗忘了,做法也不错,但是,恐怕他不知道,此时的凌秋还是希望他能在这段时间陪在身边安慰开导她。 凌秋看着妈妈一副“我家就是豪门”的壮语后,又有不少叶妈的好友闺蜜为凌秋加油打气,大致是叫凌秋加油,不要因为八卦杂志乱写就难过,自己也曾被这些八卦“黑”过。 还有批评那些对凌秋扔鸡蛋扔垃圾的女生大骂:“别人比你漂亮,比你优秀,你嫉妒也嫉妒不来的,像你们这种比不上别人就伤害别人的女生,一辈子就只能以这副恶毒的嘴脸活下去!” 凌秋看得心里爽极了,自己想骂的话有人帮自己说出来了,出了口恶气! 在众多的各种评论中,接着关于凌秋被富少包养的话题被另一个话题取代,那就是“英华高中女生因八卦杂志伤害童星羽秋的行为”大家都一致认为这种行为很恶劣,影响极坏。 不断有人谴责那些女生,尤其是凌秋的粉丝们,还有凌秋的朋友家人,甚至有人去人肉那些女生。 很快,热心而强大的网友们就人肉出了那些女生们的所有信息,由于都是英华高中的,所以还比较好搜索,但是人太多,还是很花费了网友们一番心血。 很快,在众网友和凌秋粉丝的压力下,那次事件的主谋出来了,也说明了这样做的原因。 就是开学典礼上,台下第一个向凌秋提问挑衅的女生,她叫熊家卉,爸爸是某高官,妈妈是某医院的主任,她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颇受溺爱,是英华高中学生会的宣传部长,这也是她可以站在前面的原因,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她从进校开始,就喜欢校草--陆修远,而在这段感情无果后,陆修远竟然抱着凌秋,于是,被愤怒冲昏头脑的她就选择了报复凌秋。 知道了原因的凌秋唏嘘不已,心情更是满腹复杂,自己竟然是因为这样而遭受了这样的无妄之灾。因为一场绯闻而被同校女生扔鸡蛋的恐怕自己是第一个吧! 凌秋心里叹息,她就知道,以陆修远的优秀,怎么会没有几个喜欢他的女生呢?这样可谓是大众情人的他,自己又勇气一一打败情敌,大声说我是他的唯一么? 凌秋想起了两天前,萧迅走之前对她说的话,萧迅说:“奉劝一句,陆修远那样的男生不适合你,在商界摸爬滚打几年的人,早已都是人精了,就你的性格来说,你们不适合,珍惜你身边的人。”她看了一眼云枫,便走了。 凌秋原本对陆修远是有好感,充其量也就是喜欢,还没上升到爱的地步,遇到这事,对爱情没安全感的凌秋有些退缩了。 而知道原因的陆修远也觉得对凌秋很抱歉,可是从来没道过歉的陆修远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凌秋,说些什么。 两人此时的关系变得微妙而尴尬。 而原本要召开的记者招待会改成凌秋发布自己关于绯闻的说明,澄清事实就完了。 凌秋不喜欢兴师动众,也不想借此炒作太多,事情既然已经发展到这一步,她的“冤屈”已经洗净了,坏人也得到大家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 她也就不想计较太多,因为太过在意就是对自己心的负担,她现在只想好好休息。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四章:自作多情 绯闻事件结束后,凌秋继续回到了学校上课,比起被晒黑一大圈的韩佳佳,凌秋和她一对比简直白得天怒人怨。 主要是凌秋前世早就经历两次过军训了,高中和大学这两次都把她晒得几乎脱了一层皮,擦了防晒霜也没用,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汗水洗掉,又不能每隔一会儿就擦一次,后来她花了好长时间,敷面膜,涂美白精华才慢慢保养回来。 所以,这次凌秋在军训前就想办法请了假,在别人的同学军训时,凌秋在忙冀腾的事。凌秋对自己现在这白皙无暇的肌肤她很满意,平时也很注意保养,尤其是进了娱乐圈,她更注意了,虽然现在年龄小,不需要太多保养,但每天的补水保湿的保养功课是少不了的。 韩佳佳羡慕的掐了把凌秋嫩豆腐般的皮肤,“唉 ̄ ̄现在和你站在一起,我两就是黑白配,我就一非洲妞的样子。” 凌秋打趣,“还好还好,你现在这样也算得上是黑里俏。” 韩佳佳着急,“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啊?我想快点白回来!我每次都擦防晒指数高的,而且一休息就补擦,所以情况还好,你是不知道,我们班那些没做防晒的,那简直就更非洲土著人似的。” “那欧延凯不也成非洲小子了,你还喜欢他?”凌秋调侃韩佳佳。 这次凌秋和韩佳佳不同校,凌秋选择了英华高中,韩佳佳选择了一所不错的公立学校,和欧延凯同校。 私立高中的学校学费很贵,虽然欧延凯的成绩足够上,家里因为上次凌秋的明显效应生意也好很多,学费也勉强够,但欧延凯不想妈妈和姐姐把辛苦赚来的钱用在自己身上,就选了一家给他免学费还给奖学金的高中,他相信,只要自己努力,肯定能超过那些所谓贵族学校的学生。 “我喜欢的是他的内涵又不是外表,小秋,别那么肤浅好不?” “哎呦,没想到你还是一个看内涵的人啊!那,如果欧延凯长成我们初中地理老师那样,你还喜欢吗?” 凌秋她们初中地理老师是个大胖子,地中海头,满脸总是泛着油光以及粉刺。 韩佳佳:“······” 凌秋想到她曾在某本书上看的,十几二十岁的女孩在选男孩时看的是外表,等到三十岁看的是经济能力,四十岁了看性格。 韩佳佳拉着凌秋,“我们好长时间没见面了,今天你要好好陪我逛个够!” 凌秋无奈,只好舍命陪女子了。今天她打扮的特别低调,戴了帽子和平光眼镜,再加上灰扑扑的灰色运动装,丢在人群里还真没多少人能马上认出来。 两人逛了一大圈,准备找个地方吃午饭,凌秋正走着,旁边的韩佳佳拉拉凌秋,指向一家餐厅,“咦,你看,那个人是不是你的绯闻富少?” 韩佳佳也是通过这次的八卦杂志才知道了陆修远,凌秋也跟她解释了和陆修远的关系,只是凌秋还没有正式和朋友们介绍陆修远,毕竟他和自己的朋友不是同校,也不是一个圈子里的。 凌秋望去,由于哪家餐厅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看的很清楚,她看着陆修远宠溺的摸着一个女孩的头,女孩就顺势对陆修远撒娇。 凌秋觉得心里梗了一块铅块一样难受,原来这只是他自己喜欢的小动作,对所有女生都会做的小动作。自己在他心中也没什么特别的,勾起一抹讽刺的笑,也许只是他喜欢宠爱的众多妹妹中的一个而已,是自己一直以来自作多情了。 因为凌秋的目光,陆修远感觉到有人在看他,望过去,却只见两个女孩的背影。 “修远哥哥,怎么了?你在看什么?”有着清澈大眼,微微的婴儿肥,皮肤嫩得可谓吹弹可破,张得很可爱的女孩问道。 陆修远笑笑,“没事,以为看见了熟人,原来是看错了。” 接还来,凌秋陪着韩佳佳逛街,但是韩佳佳总怕凌秋难过,言语之间比较小心,虽然凌秋说明了和陆修远就是邻居以及公司股东的关系,但凭她的直觉,小秋对那个男生有好感。 和韩佳佳逛完街后,凌秋的心情好了一些,佳佳说得对,她应该问清楚,不要这样不清楚情况随意猜测。 下午,陆修远来找凌秋,凌秋正和小月饼玩,小月饼见陆修远来了,越发黏着凌秋,小孩子都是敏感的,他感觉到陆修远就是来和他抢姐姐的,而且姐姐对那个人也很好,小家伙吃醋了。 凌秋温柔对小月饼讲:“小月饼,姐姐和哥哥有事要商量,你先一个人去玩好不好?” 小月饼脑子警铃响起,这个人要抢走姐姐了!“不要!我不要一个人玩,我要和姐姐在一起!” “你等一下,姐姐和哥哥商量好就回来和你玩好不好?” “不要!”小孩子的占有欲发作,怎么都不答应。 凌秋对这也没办法,“好吧,你在这里玩,我们就在旁边讲,不准再得寸进尺了哦。” 陆修远看着凌秋休闲的灰色运动装,想起上午看到的那个背影,其中有一个和凌秋是一样的衣服,难怪那么眼熟,原来是凌凌的。便随意问道:“凌凌,你今天上午是不是经过步行街?” 凌秋没想到陆修远会自己提起这件事,刚好不用自己开口问了,就顺着话题,带着调侃的口吻,“是啊,刚好看到你和一位美女在共进午餐,我不好意思当电灯泡就没去打扰。” “那是我曾经的邻居,我有件事要拜托她爸爸,所以就约她出来。”陆修远笑笑,带着一两分无奈,“你知道的,这样的方式比较快。” 凌秋沉默了,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你对那个女孩的温柔是有利可图,那对我呢?从我这里你可以得到什么?不怪凌秋这样想,曾经的她一无所有,所以不怕失去,而现在的她有钱有美貌,所以很在乎别人的想法和目的。 凌秋看着陆修远,他笑得温柔而宠溺,让人几乎沉醉在其中,她突然觉得,陆修远是个很懂得自己的魅力,尤其是对女孩的吸引,而很会利用这一点的人。 萧迅的那句“奉劝一句,陆修远那样的男生不适合你,在商界摸爬滚打几年的人,早已都是人精了,就你的性格来说,你们不适合,珍惜你身边的人”突然在凌秋的脑海里响起,她的心开始纠结和反思。 对这段自己心里摇摆不定的感情,凌秋开始理智对待,马上舍弃,心里不舍,可是继续下去又不想,于是她决定仔细观察一段时间,再用客观理智的角度去思考一下。 凌秋发现,陆修远是个交际高手,学校的人没有讨厌他的,即使是男生,也是觉得他是一个强大的存在而崇拜或嫉妒,女生就更不要说了,熊家卉带着那些女生对凌秋做的就是最好的例子。 而陆修远本人,也的确有让那些女生疯狂的资本,出色的外表和能力就不说了,对每个女生也都是温柔礼貌,有时还很体贴。 凌秋原本因爱情萌芽而躁动的心被泼了一盆冰水,原来他对她好是因为他已经习惯对别人都温柔体贴了啊!想到那次陆修远背她回家,自己心潮泛滥的样子,凌秋自嘲的笑笑,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他不是危难时刻拯救自己的英雄,而是所有人的。 凌秋依旧和陆修远保持着朋友的关系,凌秋也表现得和以前一样,只是已经会刻意去控制自己的感情,不会再有什么太亲密的接触,给人暧昧的感觉。 凌秋庆幸,还好自己对陆修远的喜欢还不深,还有能够自己控制,不给自己再受伤的机会。 人是一个很奇怪的动物,当你就觉得对方好时,会觉得对方的一切都是那么顺眼,即使不好的地方你也会自己自动美化,甚至觉得缺点也很可爱,可是,一旦觉得他不好了,仿佛对方有无数个地方不适合自己。 陆修远敏锐感觉到他和凌秋之间有些不同了,但是又抓不住,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更不知道这样的感觉该怎么问?他觉得自己和凌秋出现一种友谊之上恋人未满的状态,明明在绯闻之前两人的感情在升温啊,甚至他隐约觉得凌秋是喜欢他的。 陆修远是个喜欢考虑周密的人,在不确定对方对自己的心意时是不会贸然付出所有的人,对待爱情和对待股票一样,都需要仔细研究看是否值得投资,它虽然需要冒险的精神,但更需要理性的分析和长远的思考,他不是一个冲动的人,因为冲动只会让大脑判断有失误,然后会造成损失。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五章:陆修远离开 由于和娱乐公司的合同快到期了,而凌秋也没意向续签合同,毕竟她还有学业要完成,还有冀腾的事,自己也早就不差钱了,甚至自己都不接代言和演出了,所以公司想在凌秋走前大赚一笔,毕竟,今年凌秋的确没给公司创造什么大利润。 而凌秋也想在退出娱乐圈前完成一步作品,那就是把凌羽的所有钢琴曲做成专辑,还有曾经看到的那首《我很好》也要放进去,她现在似乎有些理解妈妈歌里的含义了,明白她为什么原谅萧迅了。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让伤口愈合,它让人成长,这么长时间了,萧迅为凌秋做的一切凌秋都看在眼里,无论是对她坦白他和妈妈之间的事,还是之前给她的那10%的股份,还是在她被诋毁时为她做的一切,她已经比较了解萧迅这个人了。 平心而论,萧迅不算坏男人,还是一个有责任心,有能力,帅气多金的精品男人,只是他和妈妈却是有缘无分,直到今天,她终于明白了妈妈那首《我很好》的感情里,妈妈谢谢萧迅给了她一段纯洁美好的爱情和回忆,虽然最终分手,但因为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所以妈妈才原谅了萧迅。 所以,高一的这一年,凌秋就花了很多时间用在做新专辑上,而陆修远有几次想主动暗示凌秋一下,可是想到自己这时已经高三要毕业了,他已经决定去美国读大学,两人分隔两地,不利于初恋。 陆修远想,等到自己大学毕业,再回来跟凌秋告白,那时的凌秋也就刚好上大学了,和娱乐公司的合约也到期了,可以谈恋爱了,现在的凌秋要学习、工作、还有冀腾的事,忙得没时间恋爱,自己还是等等吧。 在陆修远申请到美国的哈佛大学后,在机场,陆雅韵抱着儿子万分不舍,“在美国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 “放心吧,妈,我的生活自理能力还不错。” “饭都不会做,还生活自理能力不错?” “妈,您会做吗?” 陆雅韵:“······”她比儿子还差,儿子起码还会下面,上次给她做的番茄鸡蛋面味道不错,自己只会水煮蛋。 陆雅韵不知道,那是陆修远在凌秋给他做了一次后偷偷记下来了,又实验了几次,然后才会了。 陆修远看看机场门口,凌秋还是没来给他送机,心里有掩饰不住的失望。 陆雅韵看看儿子,“行了,别看了,凌凌没来,我说你,怎么一年多了还是没有把凌凌追到手,你还是我儿子吗!” 陆修远也有些挫败,小声辩解道:“她忙嘛,而且明星又不准随便谈恋爱,我想等到我大学毕业,凌凌也上大学的时候再追她。”陆修远对感情也不擅长,他感觉到凌秋对他和以往的一些不同,但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凌秋不说,他就不问,因为他觉得等到她想说的时候,自然会告诉他的。 “可别趁你不在的这几年被别人捷足先登啊!”陆雅韵不知道,自己的一句无心之语竟然一语箴言。 这时,陆修远的手机震动,他打开一看,是凌秋发短息过来了,凌秋说,“陆大哥,抱歉我今天没法给你送机,我真的很讨厌分别的场景,即使夏至离开那天我也没去送,想不通明明是短暂的分开却要弄得跟生离死别似的,可我又受不了那种场景的渲染,怕自己会哭得很丑,影响你的心情和我的形象。” 所以,我不去送你,因为你还会回来。祝你一路顺风! 然后,署名写:你的朋友凌秋。 陆修远无奈苦笑,还真是绝情的丫头的作风啊,其实此时很希望“朋友”的前面能加个“女”字,他回复短信,“等我回来”。 然后,就向陆雅韵告别,登机,踏上去往美国的旅途······ 凌秋发完短信看着天空,有一架飞机飞过,天空留下被飞机冲破的白色云层。凌秋用手挡住眼睛,唔,今天的阳光有些刺眼。这样也好,他离开了,她就可以彻底的让自己冷静下来,时间久了,她就能够彻底忘掉那个曾经让她动过心的男人。 凌秋苦笑,这还真是一场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初恋啊!说她胆小也好,没志气懦弱也好,她的心赌不起,她再也不想受到伤害了。陆修远,和你在一起,我真的没有安全感,我不是那种为了爱情和男人就豁出一切的小丫头。 “羽秋,休息好了吗?我们要拍下一组了。”工作人员对凌秋道。 “哦,好的,我马上来。”她没有太多时间去思念陆修远,她还要学习,要制作新专辑。凌秋对自己说,“凌秋,打起精神来!” 这张专辑花了一年半才做好,然而做好后,销量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因为近些年来,新的明星越来越多,而凌秋因为学习和公司的事近一年多就没有出现在媒体上,也没有作品,新的人和面孔出现,旧人很容易被遗忘。 这次凌秋的专辑里大量是古典的纯音乐,钢琴曲,这需要听众静下来慢慢聆听,这种东西也很小众,和此时的大众比较流行的东西完全不相符。此时《老鼠爱大米》这首歌红遍大江南北。 不久,网上又爆出一个新闻,童星出道的羽秋是互联网大亨萧迅的女儿,上次羽秋的绯闻事件,他第一个站出来说话就是为女儿洗刷冤屈。然后,又爆出凌秋的妈妈--凌羽和萧迅曾经的恋人关系,接着,引出凌秋的新专辑里的钢琴曲是为了其死去的亲身母亲而作。 一时间,凌秋又很快被推上了头条,毕竟这与互联网大亨萧迅扯上了关系,而且又引出一段萧迅曾经的隐秘爱情,还有凌秋的身世纠葛,绝对的吸引眼球,有看点。 一时间,凌秋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当闹初绯闻的时候,凌秋大怒,甚至不愿意上台了。 吴黎劝凌秋,“娱乐圈就是这样的,有新作出来的时候先要弄出一点新闻博关注度和话题,你也待了几年了不可能不知道吧。” 凌秋愣住,怒道:“所以,这次的事件就是公司一手策划的!” “凌凌,别生气,这些时间久了就会散了。” “看来,你也是知情人士啊!”凌秋讽刺笑笑,“就我一个人被蒙在鼓里!” “我原本也是想告诉你的,但上面的不同意,他们知道以你的性格绝对不同意你这么做,可是,不炒作,不宣传,你的新专辑怎么大卖?更何况,这次的销量很不好,公司为了提高销量,只好这样了。总要把钱赚回来啊。” “可是,你们赚钱也不能侵犯我的自尊和隐私啊!”凌秋暴怒,摔门而出。 也许天生的性格不适合做艺人,凌秋很讨厌被别人评头论足,这只是讨厌而已,但妈妈--凌羽是自己的底线,不可以被拿出来被肆意评论,还有,自己被收养,是孤儿的事爆出,那些人或同情或怜悯的眼光真的伤到了自己的自尊心了。 凌秋摔门而出后,一个人走在路上,她突然觉得累了,心累,也许自己该早点决定离开娱乐圈了。 突然,有人惊讶道:“凌秋!” 凌秋回头,竟然是欧延凯,他怎么会在这里?欧延凯好像看出了凌秋的疑惑,解释道:“我家准备在这边买个房子,我来了解一下情况。” “哦。”凌秋应道,没想到他家这么快就赚到了买房子的钱。 两人边走边聊,“凌秋,这得多亏你,要不是你偶尔没事就来我家吃面,帮我家的面馆做宣传,我家的生意也不会这么好。” “不用谢,我也是因为阿姨的面做的的确地道才去吃的,大家愿意常去你家吃那也是阿姨的面好吃才去的,如果不好吃,估计我宣传再多,人家吃一次就不想再去了。况且,我和佳佳去吃的时候,阿姨还给我们免费呢,我们东西不能白吃啊,当然得给你吆喝一下了。”凌秋神色自如的和欧延凯说着。 这就是在娱乐圈她学到的一些东西中的之一,即使心里想别的,面上也能笑颜如花。 “凌秋,你变了。”欧延凯沉默了一秒道。 凌秋愣了一下,没说话。 欧延凯接着说:“我一直当你是朋友才说的,我觉得你对我变得客套了许多。虽然你和我已经不在一个学校了,你也很忙,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忘了我这个朋友!” 凌秋依旧沉默,她也不知道此时该说些什么,急着解释?可又该如何解释呢? “刚才看见你的时候,就见你心情不好,是不是因为报纸上说的那些烦恼?” 凌秋用沉默,默认的点点头。 欧延凯抿了一下唇,仿佛下定什么决定般,他道:“我明白你的那种心情,在我爸爸被报道贪污巨款时,我的心情虽然和你现在的不是完全一样,但有些是相同的。” 凌秋很惊讶,欧延凯会主动和她说这些事,在知道欧延凯曾经在所谓的“富人区”住过后,又见他的妈妈和一般的妇女不同,凌秋就有些好奇欧延凯的曾经,但她一向尊重别人的隐私,即使好奇也不会多问别人不想提起的过去。 看到凌秋惊讶的样子,欧延凯马上解释,“我爸爸并没有贪巨款,我曾经也质问过他,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却只说官场复杂,让我不要多问。” “那你爸爸是被陷害的?” 欧延凯摇摇头,“爸爸的确贪了一笔小钱,他说官场的这些我们不懂,叫我好好学习,照顾好妈妈和姐姐,以后也不要走他那条路。” 说完,两人又都是一阵沉默······ 半响,欧延凯看了一眼好像在思考的凌秋,“在想那些报道该怎么面对?” 凌秋苦笑,“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到底怎么一回事?”欧延凯急了。 “你说,如果,那些报道是我的经纪公司一手策划的,你说怎么办?”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欧延凯皱眉,严肃道。 凌秋觉得自己一向不是个逆来顺受的人,行,公司不是想炒作,想博人眼球吗,她乐意奉陪!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六章:友谊与官司 两人想法一致后,商讨该怎么做,怎么去收集证据等等,讲到这些,逻辑思维严密的欧延凯倒是话多了起来,和平时沉默寡言的形象成鲜明的对比。 凌秋静静聆听,有时会说上一两句自己的观点,从不远处看起来,会觉得两人相谈甚欢,关系友好亲密。 而这一幕被韩佳佳看见了。 今天是星期天,她得知欧延凯来这里看房子,特意过来看看,看自己能不能帮忙参谋一下,又想到凌秋的公司离这里不远,她没看到欧延凯就想看看闺蜜,毕竟因为两人不在同一学校,而且凌秋又忙,她们已经好久没见面了。 没想到会看到这样一幕!她觉得这一幕狗血又恶俗,是电视剧里最常见的无聊情节,可偏偏出现了在自己的眼前。 她不得不想,欧延凯把想在这边买房是不是因为凌秋!想到这段时间报纸杂志上报道的那些东西,她本想来看看凌秋,安慰安慰她,可看到她和欧延凯谈笑风生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很可笑也很讽刺。 她想上前质问两人,可她以什么身份呢?欧延凯和她并没有什么关系,一直是她一头热的对他热情,而他,对谁都一副冷淡的样子,当然,除了凌秋,要不是看见他此时的样子,她还不知道他还会有口若悬河的一面呢! 而凌秋呢?这个一直以来她视为好友的女生,她的确优秀,不但学习好,张得漂亮,现在还是明星,是冀腾最大的股东,除了没有亲生父母这一点,其他各方面,她完全胜过自己。自己想质问她明明知道自己喜欢欧延凯,为什么还要和她抢,但,却连上前的勇气都没有。 韩佳佳看着逐渐走远的两人,她的眼泪流下来,她第一次后悔自己有了这么一个比自己完美优秀的朋友,更加痛恨的是那个朋友是自己很在意的朋友。 凌秋以侵犯自己隐私权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说公司为了炒作做不但侵犯自己隐私,还做出不实报道。 在萧迅出庭作证的支持下,和公司打了半年多的官司,终于胜诉。与此同时在萧迅的“帮助”下,这家娱乐公司还被爆出许多黑幕,如与出道的新人签不平等的条约,上司性骚扰女明星等等,在萧迅的宣传下,这家公司名声狼藉。 凌秋其实也很惊讶这家公司会是这样,因为前世她也听说过这家娱乐公司,口碑和运营状况都还不错的,没想到,会这样,难道自己的出现已经开始影响一部分人了? 可是,之前自己没发生什么事啊,每年该发生什时还是按时间来了。对了,自己之前都是小心翼翼,不敢做出什么事怕会扇动自己不属于这里的“蝴蝶翅膀”,没扇动自然没事,可是后来自己进娱乐圈,就慢慢有了影响力,就造成了蝴蝶效应了。 这次经过公司的炒作之后,凌秋的关注度的确提高了,但专辑的销量虽然有所提升,但还是不如从前了。 凌秋这才想起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现在大家都可以在网上直接下载了,这比买一张专辑划得来多了。 官司打赢后,凌秋已经高二下学期了,决定好好读书,退出娱乐圈,所以在网上发布了退出娱乐圈的声明就不再露面了。也不看大家由此引发的看法和争议,或是粉丝对她的挽留,她已经决定自己的做法了,就不想那些人左右或影响自己的决定。 因为,凌秋觉得在这个圈子里呆久了,自己现在即使心里不认同也能笑得灿烂,越来越虚伪,她不是不知道这个圈子里的阴暗面,只是,这次触及到她的底线了,而且,这样的生活,她累了! 在官司打赢,一切琐事都完结后,凌秋准备找韩佳佳还有几位好友一起去放松一下。 但约韩佳佳时,佳佳却说不来,凌秋明显感觉到佳佳的语气和以前不同的,但想到自己太忙,而两人又不同校,这么长时间没见面,关系疏远了也是难免的,也就没太在意,想到每次都是韩佳佳来约自己,而自己有时因为工作或学业而拒绝,心里有些抱歉。自己现在退出娱乐圈了,时间上有空闲,自己也该主动去找韩佳佳一次。 到了韩佳佳的家里,韩佳佳对凌秋的到来并不热情,只是有些惊讶,“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就不能来了?” “没什么,进来吧。”韩佳佳淡淡道。 凌秋感觉道韩佳佳的语气和态度的不对劲,“怎么了?好像不太欢迎我啊!” “你当惯了明星,习惯了众星捧月的感觉,难道还要我们全家到门前欢迎你不成!”韩佳佳皱眉说道。 凌秋被韩佳佳阴阳怪气的话和语气气道了,“你怎么了?对我有什么不满,你就直说!” “呵,”韩佳佳冷笑,“我哪敢对你有什么不满啊,我对你有不满的,不知道萧迅会用什么法子把我爸爸弄下台呢!” “佳佳,如果是因为我一直忙自己的事,没花时间去维系我们的友谊,这一点我道歉,可你也不用这样对我啊!” “呵呵,友谊?我这样对你?呵呵,真好笑!什么狗屁友谊!如果你当我是你的朋友,就不会在知道我喜欢欧延凯的情况下还和他暧昧!”韩佳佳怒吼道,发泄出心里这段时间以来的不满。 凌秋惊讶又莫名奇妙,“我什么时候和欧延凯暧昧了?” “上次,在通向那家经纪公司的路上,你不是和他有说有笑吗!” “那次是因为······”凌秋花了好长时间解释一番后,韩佳佳终于明白了。 凌秋却怒了,“没想到,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朋友,在你的心里,我就是那种会抢自己朋友的男朋友的人吗?” “对不起,我误会了嘛,别生气!” “误会!你连对我起码的信任都没有吗?居然连我们一起走路说话都会误会!” “小秋,对不起嘛!你知道的陷入恋爱的女人智商为零的。” “你何止是零,应该是负数!在你的心里爱情比友情重要,为了欧延凯,你居然差点和我绝交!” “对不起,对不起,小秋!我错了,你就原谅我一次吧!”韩佳佳意识到自己似乎真的误会凌秋。 凌秋叹了一口气,道:“佳佳,你相信破镜重圆么?我不相信!如果一段感情和友谊已经破裂了,即使勉强和好,彼此的心里也留下了伤痕,就像破碎的镜子,即使拼好了,裂痕还在,照出的东西还是破碎的。而且,用不了多久,已经脆弱的镜子最终还是会碎掉。” 韩佳佳呆着,凌秋这是因为这件事生气了,心里有了疙瘩,所以不会原谅她了么?!心里又后悔,又难过。 凌秋看着韩佳佳后悔又伤心的样子,突然大笑,“哈哈,被我精湛的演技骗过去了吧!在娱乐圈待了这么久,我的演技还是有所长进的。” “你······”韩佳佳惊呆了,一时不知该怎么反应,虽然生气凌秋故意装生气骗她,但心里却的的确确松了一口气。 “不过,佳佳,我刚才说的话是真的,破镜真的难重圆,所以,别怪我多事,你要控制好自己的嘴和脾气,因为一旦伤害的话说出来,会很伤人的,而且,越是亲密重要的人说出来,越是伤人。”凌秋想用这个机会好好教育一下这个善良但有些任性的姑娘,不然,她和欧延凯的感情绝对会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韩佳佳再次道歉,“对不起,小秋,我不该在不清楚情况下就说那些话。” “没事了,你这程度比较轻,我的修复能力又比较好,很快就没事了。” “谢谢你,小秋,我记住了!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了。” 凌秋郑重的和韩佳佳说:“佳佳,你放心,在我们几人身上是永远不会发生同时喜欢一个男生的恶俗情节的!” “为什么?如果我们真的喜欢上同一个人呢?” “如果你喜欢那个男生,我会把他作为我的姐夫看待,世界上本就男人比女人多,这么多男人,难不成我还挑不到一个我喜欢他也喜欢我的人吗?非得去‘乱伦’?” “可如果我们偏偏就深深的爱上了同一个人,而且那个人对你比较有好感怎么办?”韩佳佳固执问道。 “你忘了,我们三个曾经的‘誓言’吗?” “铁打的友情,流水的爱情!”凌秋和韩佳佳一起念出三人曾经的喊出的口号。 “友谊天长地久,你听说过爱情天长地久的吗?爱情都是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而我更在乎,细水长流,地久天长的那份感情。”凌秋微笑着对韩佳佳说。 韩佳佳看着凌秋,也带着微笑倾听,她没交错朋友! “我想,现在还没有值得让我舍弃你们的男人出现,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的。”凌秋接着说道。 韩佳佳感动的不行,一把抱住凌秋,“小秋,在我心里,你和夏夏也是比那个臭欧延凯重要的!” 凌秋不满,“我们两个才抵得过他一个啊!”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七章:用来告白的毕业宴 忙完官司,凌秋本想放松一下,可她又已经高三了,那个前世灰暗的日子又要经历一边了! 前世就考了个不咋的的高中学校,咱重活了一世,说什么也不能丢重生女的脸,怎么也得考个好大学,否则就对不起上天对她的厚待了。可是,都过了这么些年了,当年的高考题她早就忘了,老天给的外挂都用不上了!唉 ̄ ̄还得靠自己努力做题了! 好在凌秋虽然前两年有唱片要做,但功课没落下,即使因为拍摄没上课,也会找老师给自己补习,所以基本知识还比较牢。 话说,凌秋原本还想靠自己前世的老本,但在初中几年后,就发现自己的老本已经不够啃了,知识这东西也是不进则退,不积累就变少,你不用也会变少,因为你在不断遗忘。 随着时间的推移,高三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陆修远怕凌秋压力大,还特意和凌秋视频给她加油打气,并把让自己老妈把他的笔记给凌秋。 凌秋对此自然很感动,但是对陆修远还是不敢放手去爱,她知道,想要爱上他太容易了,但一旦分手,想要治好伤痕,她不知道会要多久,而那些他的爱慕者们又会给自己带着怎样的麻烦,这次是扔鸡蛋和垃圾,谁知道下次会不会是泼硫酸呢! 她是个懒人,最怕麻烦,更怕纠缠不清,彼此虐来虐妻去,爱恨交缠的爱情,人生短暂,这样的爱情多累啊!她会累觉不爱的。 高三,凌秋回到了前世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日子。虽然也累,但相比之前学习工作一起抓也不算太累。 只是,少了这些曾经的好友,高三生活不免有些孤独和无聊。夏夏去了s市,她和佳佳不同校,云枫在b市,至于程毅君兄弟和林放,和程毅君兄弟俩不同班,和林放同班但没话说,加上凌秋一直为专辑和官司的事忙,和他们也很少说话了。 不但和他们,就连班上的同学,凌秋都很少说话,一是凌秋太忙,没时间和同学交流感情,二是凌秋在同学们的心里是个仰望的存在,很有距离感,同学们会偷偷聊关于她的事,甚至会拿手机偷拍她,但就是不会主动找她做朋友。 凌秋对此早已习惯,刚好,她也不是那种喜欢到处结交朋友的人,知心的朋友有两三个就行了,多了也麻烦。 在不熟的人和好友面前,凌秋是两种态度,不熟的礼貌疏离,温文大方,或者走高冷路线,而自己认定的人则是一起嬉笑怒骂,八卦调侃,可以毫无忌讳的放声大笑。 凌秋的努力加上残存的老底子,虽不记得答案了,但熟悉感还在,所以,这次高考考得不错。高考后,终于解脱了,有的学生直接就把自己的书从空中一抛,大喊:“终于考完啰!” 有些经济头脑的就摆个摊,把资料卖给学弟学妹们。当然,高考完后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每年一度的散伙饭了。只是没想到,这散伙饭最后成了表白大会。 起先大家还只是庆祝一下,大家高兴,喝了些啤酒后,兴致高了,胆子也大了。有一个哥们就向自己暗恋了三年的女生告白了。 男生带着几分醉意,站在椅子上大声道:“王瑾,我喜欢你,喜欢了三年,现在高考结束了,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吗?” 这一声喊完,呼声四起,众人纷纷叫好、鼓掌、起哄,有人竖起大拇指道“行啊,哥们,有胆!” 然后大家又对王瑾说:“答应他!答应他!” 叫王瑾的女生惊讶又感动,流着泪不断点头,“我愿意!” 众人又开始欢呼。 凌秋微笑看着这一切,这样纯洁真挚又青涩的爱情,恐怕也只有这个时候拥有了,这短暂而美好的青春呵! 不知怎么的,凌秋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云枫对自己告白的那一幕。 而此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我们以后就要去别的地方上大学,很难再见面了,还不抓住爱情的尾巴,以后就没机会了,我们学学周强同学,趁次机会,赶紧向心仪的女生告白啊!” 如此,散伙饭成了告白宴,场面热闹了起来。要告白的男生们一个个的上,有的被心仪的接受,但也有不少被女生拒绝。 当一个瘦高男生上台时,他不是直接告白,而是朗诵了一段诗,是徐志摩的《偶然》。 男生有些瘦,带着文人的书生气质,声音很好听,他用清朗悠扬的嗓音朗诵着: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只是,他在朗诵时,眼睛一直看着一个方向,凌秋看着那个男生望过来,又看看自己周围的女生,不知道这位大才子是向哪一位告白。 凌秋听过这首小诗,据说是徐志摩为林徽因而作的,他把自己和林徽因在英伦的邂逅比喻成在暗夜的海上偶然交汇的两点,后来因为徐志摩已经有妻子张幼仪,所以林徽因理智的拒绝了徐志摩的求爱,徐志摩就把这份爱埋藏心底,直到林徽因死去,她都是他的人间四月。 这个男生是想暗示他喜欢的女生就是自己的林徽因,是他永远的人间四月天。 只是,凌秋对这位浪漫的大诗人的爱情实在不敢苟同。因为封建的父母包办婚姻娶了张幼仪,最后非要离婚也就算了,这还可以说是冲破封建婚姻的枷锁。 后来,又与和有夫之妇陆小曼的爱情又闹得满城风雨,两人受尽坎坷最终在一起,但没当过家,只追求飘渺的浪漫两人哪知柴米油盐的艰辛,事业的不顺,生活的压力,在现实面前,徐志摩彷徨了,而陆小曼沉沦了,她用鸦片来麻醉自己。 就连陆小曼自己都这样说过:徐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他所憧憬的是虚无飘渺的爱情,最好永远处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境地,一旦与心爱的女人结婚,幻想破灭了,热情也就没有了,生活变得像白开水,淡而无味。 凌秋对此感叹,当初徐志摩和陆小曼爱得轰轰烈烈,不顾世俗和封建执意要在一起,等到如愿以偿的时候,却又······唉 ̄ ̄诗人的世界和情怀她不懂。 这是不是某些男人的通病,越是神秘、遥不可及,就越想得到,但一旦得到,神秘的面纱揭开,又失去的兴趣,得到了得到了却又不珍惜。 只是站在张幼仪的角度,她为徐志摩抚养两个孩子,侍奉他的父母,不但得不到丈夫的爱还受到丈夫的冷淡,甚至直言不讳的提出离婚。他有没有想过这样对一个女人是怎样的伤害?说白了,这个所谓的大诗人真的有些自私和叛逆,只想到自己的快乐和浪漫,不顾别人的痛苦,唉 ̄ ̄也许男人就是这样吧,对自己所爱会百般在意,但不爱的就不顾她死活。 在凌秋神游天外的时候,顾白已经朗诵完了,此时全场寂静,不知道这位有着英华高中第一诗人身份的顾白喜欢的到底是谁。 有的男生别憋不住了,好奇道:“顾白,你就说吧,你喜欢的女孩到底是谁?整这文绉绉的干嘛?” 不只是不是错觉,凌秋总觉得顾白看的是自己,她对上顾白的眼神,带着几分莫名和询问,但顾白只是对凌秋微微一笑。 “说呀,到底是谁啊?”有人催促。 顾白依旧淡淡笑着,“她已经知道了,这就足够了。” 有人嘘声四起,但许多女生却感动无比,觉得很浪漫,凌秋对此无观点,只是该吃的吃,该喝的喝。 此次的告白毕业宴到最后,被男生告白的最多的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沈思思,这女孩长得甜美,学习好,算得上是每个男孩青春岁月中的“沈佳宜”的代表形象。 而我们的女主角因为和同学相处的时间少,而且和不熟的人一般保持一副高冷的形象,又因为近两年的绯闻和官司缠身,人气还真不高,但当然,也有几个是凌秋的粉丝,向她告白了。 只是,不知是凌秋的气场强,还因为真实年龄本就比他们年长所以和其他同龄的女孩不一样,那些男生们都是以粉丝身份表示会支持凌秋,根本不敢提出和凌秋交往。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八章:流年 豪华大油轮上正在举办一场婚礼,灯光交错,香衣云鬓,凌秋第一次看到了有钱人婚礼的规模,的确浪漫又奢华,热闹盛大,不是富贵名流就是顶级的大牌明星,如果以凌秋之前的明星身份出席,恐怕根本不够资格。 凌秋端着果汁和叶紫一起和那些认识的人寒暄着,然后由认识的朋友再介绍,再结交新的朋友。有人曾说红白两事是很好的社交场合,凌秋此时深以为然。 新郎新娘凌秋不认识,但这次他们的婚纱是叶紫亲手设计的,如今,叶紫现在也算是国内一线设计师了,“温蒂”,开始走高级定制的路线了,当然,也有做好的成衣卖。 凌秋对这种社交说不上喜欢也不讨厌,但每位太太跟叶紫和凌秋交谈时总避免不了恭维或夸奖“叶紫,你的女儿真漂亮啊!又男朋友了吗?”这些之类的,有的家里有未婚儿子的,还极力推荐自家儿子。 而那些男人,看见凌秋也大都是凑上去,对凌秋殷勤至极。凌秋知道,这一是因为自己的美貌,才考完高考的凌秋已经16岁了,可能因为有西方血统的原因,凌秋在初潮过后,就长得很快,发育的也很好,加上凌秋自己也很注意营养,才16岁的她身高已经1米68了,而且还在长,脸也张开了,少了小时候的一些婴儿肥,越发让人惊艳了。 现在穿上高跟鞋,画上清新的妆容,加上凌秋本就比同龄人成熟些,这样看起来就像一个刚刚十八岁的大美女。 第二则是美女不但美,还有钱,是冀腾最大的股东,有了此女,美女、钞票、跑车都有了,这让在场的未婚男士能不趋之若鹜吗! 凌秋觉得自己的脸快笑僵了,对叶紫说:“妈妈,我先休息一会儿,穿高跟鞋站久了,我有点累。” “好,你去歇会儿吧,小心那些搭讪的男人。”叶紫叮嘱。女儿太漂亮了,做妈的也愁啊,生怕有什么坏男人拐走自己的闺女。 “放心吧,妈。我的跆拳道可不是白练的,你忘了我曾经还和同学把几个变态和人贩子抓到警局吗。” “你可别说这个,一说这个我更担心。”当年,凌秋和夏至云枫他们几个小伙伴一起把那个猥琐父子送到警局,帮警察破了近几年一直没破的儿童被拐的案子后,叶紫却是大哭了一场,当时她接到警察的电话,让她去警局接孩子的时候,吓个半死,以为凌秋又出了什么事。 凌秋找了个偏僻的地方,脱下高跟鞋,随意坐在地上,惬意的靠在墙上,看着前方广阔无垠的大海,心似乎也随大海般广阔了起来,终于可以好好放松了! 她今年高考,所以,爸爸妈妈让她放下所有的事安心备考,所以今年倒是她最轻松的一年,只要安心读书就行。高三的环境是比较紧张,但对已经经历过一次高考,这一世又经历过娱乐圈还有官司的凌秋来说,高考也就不算是什么了,但在学校,回忆和体验自己重得的青春,那种感觉还是很好的。 人一旦懒了就很难再勤快起来,凌秋舒服的过了一段舒服的日子,高考结束了,又不想马上管冀腾的事,就和叶紫参加别人的婚礼了,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吃喝玩乐了。 凌秋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靠着,此时已经接近傍晚了,漫天的晚霞印在平静的海面上,美得惊心动魄! 凌秋突然明白了什么叫“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了,那景象的确壮观美丽,此刻,她觉得自然是如此的伟大,而自己在这大海与天空之间是如此的渺小! 正在凌秋难得文艺一回,准备矫情的感叹一番人生哲理之类的东西时,一声熟悉又十分甜美,让凌秋朝思暮想了很久的声音响起,“姐姐,我终于找到你了!” 凌秋回头,“小月饼,你怎么也在!” 因为高考,云舒怕自家这个太粘凌秋儿子会打扰凌秋学习,所以在凌秋进入高考倒计时的前半个月就带着儿子走了。 小月饼一把扑进凌秋的怀里,“姐姐,我找你好久哦!” 撒了娇后,小月饼才道:“今天是我表姨姨的婚礼呀,我和妈妈大半个月前就来了,妈妈要帮表姨姨一起准备。姐姐,我好想你啊!你想我吗?” “当然了。”凌秋接触到小月饼的熊抱,身体被撞得向后倒。 小家伙已经十一岁了,很有些分量了,在其他人面前总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但在凌秋面前就喜欢扮萌撒娇,以获得凌秋的关注。 凌秋稳住身体,还想说些什么,但一片黑影挡住了一些光线,凌秋抬起头,一个高大的男人身形,但由于背光,凌秋一时看不清他的脸,待站起看清时,愣住。 原来是云枫!说来他们自从上次闹她和陆修远的绯闻那次,已经有多长时间没见过了?好像是一年多了吧! 男生在这个年龄段张得最快,身高跟火箭似的,看这样子,云枫这家伙似乎已经有1米8多了,原来白皙的皮肤现在都晒成了古铜色,五官的轮廓更分明硬朗了,头发剃得短短的,很精神也很有型。气质也变了不少,原来年少气盛的锐气少了,变的更为内敛了。 一袭深色的阿玛尼西装,非常合身,显示出他高挑无可挑剔的身材,这样的云枫只要他愿意,勾勾手,船上的一大堆女孩愿意前赴后继。 时光容易把人抛,从前的云枫总带着阳光而又有一两分稚气而倔强的笑容,笑起来时,总会露出8颗洁白而整齐的牙齿。现在的他,那自己曾经觉得讨厌的,觉得很贱的“傻气”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平静而礼貌的微笑,笑不露齿,仿佛多年不见的一个认识的人再见,颔首点头,微笑无语,然后,各自转身,离开。 而事实上他们也是如此做的,只是他们多了几句对白而已。 云枫问:“还好吗?” 凌秋回复,“还好。” “哦,那就好,那,再见。” “再见。” 凌秋觉得心里有些发酸,突然无比怀念曾经阳光灿烂的“傻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自己很喜欢他曾经对她的那种笑容。 凌秋低下头,对小月饼说着什么,带着温柔的浅笑,傍晚的凉风吹来,她的长发飘飘,云枫走了一半回头时,看见的就是这一幕。风拂过他的脸颊时,似乎还夹带着她秀发的清香。 云枫觉得自己的脚步又被钉住了,就像刚才刚看到她时,她随意倚坐在地上,高跟鞋被扔在一边,美腿自然交叠,白皙秀美的玉足还有精致的脚踝暴露在空气中,红色的礼服衬着雪白的腿,红与白的对比,已经美得惊心。 云枫的脑海里立刻冒出“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而凌秋微仰着头,看着远方的天空和大海,傍晚的光勾勒出她精致的侧脸,那光也给她的脸染上了一层红,像上了一层胭脂,他觉得,世间的其他景色在的眼里似乎都暗淡了,已有那倚坐在地上,看天的人愈发夺目,天地间之余这抹亮色。 而身后的小表弟的呼声打破了那副静止的画面,而画中人在惊讶中被表弟熊扑过去,他紧张的担心她会跌倒,可到了她面前却又不知怎么的止步不前了。 在她站起来与他更近时,他强烈地感觉到,她长大了,也更美了! 但无论如何,这些美也不属于他,她的心在姓陆的家伙那里,他要做的就是控制自己的心,也不要再让彼此见面时尴尬。 他想,现在只是时间太短了,再过些日子,再给他一点时间,他一定能把她忘掉,然后彼此各自男婚女嫁,他不再难受。 其实,这几年他也在思考,自己到底喜欢她的什么,喜欢她的美丽,优秀?他不否认这一点,男人有时就是视觉动物,可是,他也喜欢她有时的毒舌,喜欢她上课时偶尔的走神,喜欢她的所有,无论缺点优点,喜欢这个真实的她,如果要仔细说明他恐怕也说不清。 他的人生里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女孩,如此鲜活让人喜爱,有时又成熟理智的让他恨得牙痒痒的,可有时也会让他怜惜心疼······ 但最终,他会逐渐忘记她的,一定会的,因为,她的人生里已经有了另一个他,不需要自己的加入了,也许,在未来,会有另一个她代替她在自己心中的位置。 也许那时,即使看见她和那个家伙在一起,他都能更加平静的和她微笑或者寒暄几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九章:遇难孤岛 晚上,结婚仪式正式开始,洁白的婚纱,郑重感人的宣誓,凌秋作为一个专业打酱油的,看到感人处,尽职的和大家拍手,她想吃桌上的的美食,无奈大家都没动筷子,自己也不好意思先开动。 叶紫帮新娘换婚纱去了,也是因为云舒的介绍,叶紫才会成了新娘的婚纱设计师。 小月饼作为这场婚礼的花童,自然没办法黏在凌秋身边,所以凌秋旁边都是陌生人,在不熟悉的人面前,还是要保持矜持和端庄的,不能丢脸。 这次的豪华婚礼,新郎和新娘决定来个环太平洋之旅的,所以还得在船上呆上几天,好在这豪华游轮的各种娱乐设备齐全,供船上人消遣的东西都有。 凌秋感叹,有钱人就是奢侈,会享受生活啊,自己现在虽然也勉强算个有钱人,但还真舍不得这样办婚礼。 海上的天气变化无常,今天白天还是晴空万里,到了晚上,气压就有些低,海上的浪大了起来。 凌秋在自己的套间里觉得很闷,难以入眠,她本就晕车,也就有点晕船,之前天气好,船也稳,她觉得还好,可今天这闷热的天气,还有时而的大浪,船身的小颠簸都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凌秋披上一件外套,想出来透透气。 来到甲板上,海风很大,吹得凌秋的头发在空中飞扬,凌秋觉得这肆意的海风吹吹,舒服多了。 凌秋隐约看见她斜前方的栏杆边有一个高大的人影站在那里,凌秋心生警惕,大声喝道:“是谁?谁在那里?” 人影没回答,凌秋有些害怕了,觉得还是赶快离开此地比较好,少惹是非,匆忙转身离开。 但人倒霉起来,喝水都塞牙缝,凌秋走得匆忙,不小心被一个垃圾桶绊倒了,垃圾桶翻了,凌秋也摔倒了,还有不少垃圾倒在凌秋的身上。 凌秋疼得龇牙咧嘴,妈的,疼死她了!膝盖肯定撞青了! 凌秋慢慢站起来时,那人影已经靠近了,“你没事吧?” 听见这熟悉的声音,凌秋抬头,气得不行,“死疯子,你没事大半夜站在那里吓人干嘛?!” 看见凌秋没事,想到刚才她摔得狗吃屎的糗样,再看到凌秋头上“戴着”甜品盒子的“小礼帽”,云枫不厚道的笑了,这是他第一次看到一直优秀美丽的凌秋摔得这么糗,太有喜感了! 就连发怒时,那冒火的眼睛配上头上的垃圾盒也是分外的和谐,云枫这一笑,就根本停不下来,肚子都笑痛了,捂着肚子,弯下腰接着笑,“哈哈哈,你,你的······” 凌秋觉得丢脸极了,竟然被摔得狗吃屎还被这个家伙看见,“笑毛笑啊!有什么好笑的!” 云枫:“哈哈哈······” 凌秋怒道:“都怪你,还不是害得!你三更半夜的吓我干嘛?!”说着越想越气,准备打云枫出出这一摔之仇。 云枫反应敏捷,察觉到凌秋的攻击,立马躲开,凌秋就在后面追。 “你给我站住!死疯子,今天我不报仇,誓不罢休!” “你自己摔倒的,干嘛赖我身上!” “你不吓我,我能摔倒吗?!” “我可什么都没做,没说,就是站在那里看星星,碍着你什么事了?难道这么大的船我还没权利站在那看风景了!” “你要看,干嘛大半夜的啊!” “废话,白天有星星吗!谁叫你大半夜的出来,你不出来不就不会被吓到嘛!”云枫在前面轻松的跑着,他个高腿长,加上每天训练,凌秋要抓到他还是很有难度的。 凌秋虽然也有运动,但明显开始有些气喘了,“你,你,你给我站住!” 云枫跑的更欢实了,他是白痴才会站住。 “好,我不追究你害我摔倒了,但是,你在我摔倒后大声嘲笑,我不能放过!”凌秋依旧追着,她是个小人,没法原谅害自己摔倒还嘲笑自己的家伙。 “姑奶奶,我错了!我不该笑你,行吗?我认错。”云枫的速度放慢,他真是怕凌秋了,这丫头一向是龇牙必报的主。 凌秋见此,加快速度,不料,不知踩到刚才打翻的垃圾桶里的什么果皮,非常的滑,这时,海上又一个大浪打过来,风也特别大,凌秋的身体就顺着船舷冲过去,只听“扑通”两声,掉进海里。 另一声“扑通”是之前踢翻的垃圾桶,由于是圆柱形的,就在大浪打来时,和凌秋同时滚进水里了。 凌秋其实会一点狗爬式的,但前世就是因为跳到水里救人丧命,所以她决定不再碰水了,珍爱生命,远离水域。 凌秋已经很久没练过游泳了,俗话说不进则退,凌秋现在和旱鸭子差不多,因为曾经被水溺死的阴影,她更怕了,在水里拼命挣扎,瞎扑腾。 凌秋深深的后悔,她就不该参加这场婚礼,她与水犯冲,她以后办婚礼一定要远离海,远离湖,远离一切水多的地方。 而此时的云枫吓住了,本能反应,立马跳人海里。 云枫很快找到凌秋,把瞎扑腾的凌秋拽上来,但很快,一个大浪,一下子又把两人卷走,他们离游艇越来越远了。 两人拼命喊救命,无奈声音都被海浪淹没,这时,海上开始下起了雨,好在这雨还算温柔,不是暴风雨。两人紧抱着那个救命的垃圾桶,好在这个垃圾桶是木质的,浮力也比较大。 云枫道:“要牢牢抱紧了,知道吗?” “嗯。”凌秋应道,看着离他们越来越远的游轮,问道:“现在怎么办?”也许是因为云枫在身边,有个人陪着自己,凌秋还比较镇定,如果是自己一个人落入大海,恐怕早已绝望或者已经再次投胎了。 不知漂了多久,大海像个发完脾气的孩子,终于平静了下来。广阔的海面上,飘着的两人一桶渺小的仿佛天地间的一粒尘埃,也许,再一个大浪打来,就会把他们吞没。 而此时的凌秋觉得有些累了,茫茫四周除了水还是水,漫漫无止境,在月色的照耀下,泛起银波,凌秋的心底升起无力感。 云枫见此,担忧道:“还能好吗?要不,我把你弄到这个桶上坐着吧。” 垃圾桶是打横飘在水上的,坐一人应该没问题,但是如果坐两个估计承重不起。 凌秋觉得自己有点体力不支了,点头同意,这时候不是逞强的时候,在海里泡了大半夜,夜晚的海水还是挺凉的,如果不是自己一直有锻炼身体,还真很难坚持下去,这时候凌秋只能庆幸还好这时不是冬天,否则自己会像《泰坦尼克号》的那些落难的人一样冻死在海里的。 云枫深吸一口气,沉下水,把凌秋的身体往上推,在他的帮助下,凌秋终于狼狈的趴在那个垃圾桶上。 “你怎么样?累不累?”凌秋爬上后担忧问云枫,如果不是为了救她,云枫也不会和自己沦落到这个地步。 “没事,我是男人,身体好着呢!”云枫不在意的笑笑,利用海水的浮力,在水里躺一会儿,调匀呼吸后,又笑着对凌秋说:“你说,在婚礼上,我们迎着月色畅游大海,估计也是史上第一人吧!多值得纪念啊!” “你该不会兴致大发,还准备吟一首诗吧!”凌秋道。这家伙还真能苦中作乐,这样的事都被他说得这么浪漫,心里果然强大,说实话,几年没见,云枫真的变了,本质没变,但其他地方变了很多,凌秋自己具体也说不上有哪些地方,但就是觉得他好像真的长大了,变强了。 也许情绪会传染,看到云枫这副轻松的样子,凌秋心里的恐惧降低了不少,心情也轻松了起来。 “嘿,听你这么说,我还真得好好想想吟一首什么诗。”云枫笑道。 “我倒是有灵感了,想不想听?”凌秋看着茫茫大海道。 “哦?洗耳恭听,我们市一中的大才女有什么佳作!” 凌秋曾在市一中发表过文章,算得上大家公认的才女。 凌秋先深情地感叹一声:“啊”!那声“啊”绝对的情绪丰满复杂,极有诗朗诵表演者夸张的范儿,然后接着用饱满的情绪朗诵,“大海啊!,你他妈都是水!” 云枫听完这一句就爆笑起来,这样的凌秋,这样的场面,这样的诗,搭配在一起,实在是太搞笑了。“哈哈哈”,云枫笑个不停。 凌秋淡淡道:“行了,别笑了,你不知道现在‘笑’也很消耗体力么?有这么好笑吗?” 云枫使劲憋住笑,问道:“然后呢?接下是什么?” “记不清了,好像是‘骏马啊!你他妈四条腿’,后面的不记得了,这是我曾经在一部小说里看到的,还是因为现在四周都是海水才突然有感想起来的。” 两人说笑着,竟在不觉中天色渐亮了,这时,凌秋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岛,激动道:“快看!快看呐!前面有岛,我们终于不用在水里泡着了!” 云枫看了,推着载着凌秋的木桶拼命往岛上游,但游了很久,还是在离岛那么远,仿佛离岛的距离没变。 云枫歇了口,看看小岛,淡定道:“小岛看上去很近,实际上要远得多。” 在开阔海面遇到陆地时,会在小岛周围形成强大的水流,那水流会带着云枫和凌秋离小岛更远,云枫改变姿势,他斜着游,不时有碎浪打来,海水在碎浪区里被往回吸,力量极其大,人根本无法抗衡。 “这里有碎浪,我们就在碎浪里,那样更安全。”云枫对凌秋说。 他们待在碎浪里忍受着层层波浪的拍打,但渐渐,他们被送到更靠近海岸的地方。 在靠近海岸的水域,下面有许多锋利的珊瑚礁,云枫带着凌秋小心避过。 漂了一夜,当太阳在海平面露出一小半脸时,两人总算勉强上岛,凌秋觉得筋疲力尽,看看云枫,这家伙好像也气喘吁吁的,消耗了不少体力。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章:荒岛生存记 一 两人休息了一会儿,云枫毕竟是训练过的,很快就恢复了体力,“你歇会儿,我去找找有什么吃的,我们得补充一下体力。” “我和你一起去吧。”凌秋道,她可不想一个人呆在这个荒芜人烟的地方,如果她又迷路了怎么办?还是带着云枫身边最安全!凌秋不知道,自己已经不自觉得把云枫作为依靠,而且觉得他可以保护自己,有安全感。 他们开始搜寻食物时,云枫看到,地势较低的地区有不少浮木,海滩上被海水带来的的各种杂物和垃圾,都高兴的捡起来。 凌秋问:“找这这些垃圾干嘛?我们不是要找食物吗?” “别人的垃圾,此时就是我们求生的宝贝,这些东西在现在没准就是能救人的。” 他们找到一些塑料瓶,还一些垃圾袋,那些事从别的地方漂过来的,还有不少是凌秋之前打翻的垃圾桶里的,这个垃圾桶,现在成了两人求生的重要物品,桶里还有几个易拉罐没掉出来。 “我们要求生,就要因地制宜,努力去适应这一切!”云枫低头搜寻着可以利用的垃圾,一边说道。 “你好像对这些很熟练,也很适应这种恶劣环境。”从被救起,凌秋就觉得这家伙很懂得怎么求生,非常专业,凌秋也是因此很相信云枫,一定能够带自己获救。 “爷爷很早就训练我,所以一些基础常识我就比较清楚,而且我露营过很多次,所以经验丰富。” “哦。”凌秋没再追问。不愧是将门子弟,从小就训练求生技巧,凌秋又想到云枫的好武艺,觉得云枫的爷爷肯定是个特别严厉威武的老将军。 他们开始探索这个岛,寻找有用的资源。进入密林,由于这是岛内陆的地方,所以又热又潮湿。 凌秋觉得浑身湿透,但汗水又不能及时蒸发掉,身上粘粘的,很难受,身体里因为流汗又失去了大量的水分,这样下去,很容易中暑。 凌秋觉得很渴,体能开始有些不支,云枫见此,“我们叫赶快找水,给身体补充水分。” 可是,云枫发现,岛上到处是大大小小的珊瑚块,他心里着急,因为,那意味着水会顺着珊瑚渗透到地面,而地下也都是和海水一样的咸水。这个岛根本没有什么淡水! 他们只能喝叶子上积下的雨水,或者石头凹槽里的水,好在昨晚下了雨,能从一些大叶子上收集不少水。 云枫把叶子上的雨水收集到塑料瓶里,给凌秋喝,此时凌秋也顾不得什么和生水会长寄生虫,或者雨水不干净是酸雨之类的,小口喝着这来自不易的水,喝了一半递给云枫,“你也喝点吧。” 云枫接过,喝完剩下的水后,对凌秋说:“我们继续,看看林子里有没有什么吃的。” 这个岛上的食物并不丰富,他们没有找到什么野果之类的,但来到一片密林,看到不可思议的景色,独木成林,一颗巨大的无花果树,上有几百条藤蔓,就像从这棵树上长出来的一样。 云枫攀上一颗藤蔓,试了试,“这些藤蔓很结实。”然后,从腰间拔出一把小刀,割下一些藤蔓。 凌秋好奇,“割这些藤蔓干嘛?我们不是要找水和食物吗?” “我们今天肯定是得在岛上度过了,这些东西是用来搭庇护所的。”云枫回答。 “我们可以睡树上啊。”凌秋提议。 云枫淡定道:“首先,你确定你能爬上这些树吗?其次,你能保证睡在树上半夜不会摔下来?” 凌秋默默看看高耸的大树,咽了咽口水,沉默了。她看着云枫割下的藤蔓,“那用藤蔓怎么搭?难道学小龙女?” 云枫:“呃,你这想象力呀,小说看多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帮我把砍得那些藤蔓理顺扎成一捆吧。” 凌秋依言照做,又想起一个问题,“你总是随身带刀么?” “嗯,习惯了。” “不习惯带手机,却习惯带一把刀?!” “就算我带了手机,在水里泡上一夜也没用了啊,而且,你呢?你带手机没?” “我当时只是想出来透透气,随便走走,也没带手机。”凌秋说道,心中无奈,她那里会知道既然会掉到海里,然后流落到这荒岛上啊!幸好有这个家伙陪着自己,这种心情有点像小时候没考好,心情沮丧,结果看到一个和自己考得差不多的同学,心里的不平衡和落差瞬间找到了。 说白了,就是凌秋这个小心眼的女人,在自己倒霉的时候拉了个垫背的,陪自己一起倒霉。 在找了一大圈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看到一颗椰子树。倾斜高大的椰子树,因为昨夜下过雨,椰子树很滑。 云枫看了看,手在树皮上摸了摸,然后拿出一根藤蔓,套着树干,打了一个简单的反手结,左手拉着打结的藤蔓,右手灵活控制反手结的大小,让反手结变成滑结,再根据藤蔓与椰树之间的摩擦力,向上攀登。 “小心点!”凌秋叮嘱。 “放心吧,没事!”云枫自信的笑笑。 凌秋看着爬树的云枫,云枫爬得越高,凌秋就越担心,可有不敢大喊,怕影响云枫,导致他分心。 云枫摘了好几个椰子下来,还砍下不少棕榈叶以及椰子纤维还有椰子壳。 两人开始喝椰子汁,吃椰子肉,饿极了的凌秋觉得,此时这东西就是人间美味。 云枫道:“椰子是最好的求生食物,它们可以保存好几年,即使在海水里也不会腐烂,这些椰子应该够我们吃上几天了。” 凌秋准备再吃一个椰子,云枫制止,“如果喝得太多椰子汁,会有腹泻的危险,一旦腹泻,就容易导致脱水,得有节制。” 凌秋听此作罢。 云枫高兴道:“我们带着这些战利品回去吧!” 凌秋知道这些东西有的在自己看来没什么用,但在云枫那里肯定有很大作用,就没再多问。 云枫用藤蔓把砍下的棕榈叶绑起来,做成兜装,和凌秋一人拿一头把搜集的这些东西带回沙滩那。 运回沙滩,此时已经是正午了,此时,烈日炎炎,阳光是他们最大的敌人。 凌秋感觉自己热得不行,皮肤发烫。 云枫道:“赶快到阴凉处,不然你会中暑的,在这里,中暑可能会要人命的!我下海看看能捕点什么食物。” 云枫下海后不久,“太好了,我找到了一个好东西,弄到一个蘑菇珊瑚!” 他把蘑菇珊瑚拿上岸,对着太阳放了几秒,蘑菇珊瑚流出的液体变得粘稠。 云枫说:“快拿手接住这些液体,这个能防晒,它的防晒指数达到50,快,涂到你的脸上和露出的皮肤上。” 凌秋马上去接,然后往脸上涂,云枫用另一只手去接,往脸上涂。涂上这种珊瑚分泌的液体,凌秋觉得被晒得发烫的皮肤得到缓解,舒服很多。 云枫把蘑菇珊瑚放回水里,准备下次再用,然后用刀削减尖一根棍子,作为捕鱼的武器。 他对凌秋说:“我潜到水里看看,看在海床上能找到一些什么。” “嗯,你小心点!” 云枫潜入海里,在珊瑚礁下找到海参,把它给凌秋后再次下水,这次他潜得比较久,半天没从海面出来。 凌秋紧张的半死,紧紧盯着海面,生怕出什么意外,大约两分钟后,云枫终于从海里出来,木棍做的鱼叉上还有一条奇怪的鱼。 凌秋赶紧跑过去,“你没事吧!?” “还,还好。”云枫喘着粗气,为了抓这条鱼,他在海里与它搏斗了很久,差点因氧气不足溺死在海里。 凌秋看着云枫鱼叉上的怪鱼,它长着长有力的下颚,长长的带刺的尾巴。 “这是什么鱼?” “黄貂鱼,是一种礁石食肉动物。” 凌秋从没吃过这种鱼,想到等一会有美味的鱼肉吃了,心底雀跃,云枫看着高兴的凌秋,心想,等到她吃到这鱼的时候估计就高兴不起来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一章:荒岛生存记 二 第七十一章:荒岛生存记(二) 这里大概位于赤道附近,所以一眨眼的功夫,天就快黑了。所以,他们要赶快搭建庇护所。 由于云枫以及把这小岛都搜寻了一遍,所以他很快就寻找到了搭庇护所的最佳地点。 他选在一颗树下,第一,因为这树可以遮阳,而且这里视野好,其二,可以发现经过的船只,这里不是繁忙的航路,向过往的船只打信号的机会都很微小,不过,如果有经过的渔船,没准能发现他们。第三,吹来的海风可以赶跑沙蝇。 他们把之前看到许多的那些浮木和木材弄到搭建庇护所的地方。 “建庇护所时,要离开地面,避开沙蝇,因为它们会传染黑热病,会让人溃疡、发烧、腹泻。”云枫一边忙活着手中的活,用一小段木头当锤子用,用小刀砍下那些干枯的树枝,一边对凌秋教授一些求生的知识。 “我们今天搭a字型的庇护所,这种很坚固,足以抵挡这里的暴雨。”云枫把之前的浮木两根交叉绑起,靠着大树立起来,不想,刚立起,那浮木支架就倒下了。 凌秋带着几分调侃的笑意,挑眉看着云枫,意思是,“这叫很牢固?” 云枫有些尴尬,上前再次好好立稳支架。然后再搭另一个a字型支架,然后放一根木棍在支架上交叉的地方。 云枫说:“我来搭建吧,这是体力活,你去收集一些柴火吧。” 凌秋回来,捡了不少枯树枝,它们被正午的烈日晒得很干燥了。而此时,云枫的庇护所已经搭好,用棕榈叶铺在顶端,作为屋顶,棕榈叶的下方还有一段劈开的竹子,用来收集雨水。 支架的中断用两根浮木绑起,还用藤蔓全部缠住,做成了离地面30公分的吊床,这样就不怕地上的沙蝇和其他虫子了。 云枫把之前的椰子树上的椰子纤维和椰子壳拿过来,经过暴晒,它们都很干燥了。 云枫用最原始的钻木取火,一边钻着椰子纤维,一边说:“椰子纤维干燥易燃,是很好的引火物,而椰子壳燃烧时,还可以驱赶蚊虫。” 凌秋此时不得不佩服这个家伙的求生能力,如果是和别人落难,估计自己早就死在这荒岛了。 火点燃,云枫轻松切下黄貂鱼的两翼,锋利无比。这时,凌秋才注意云枫的刀,好像是一把军刀,全长大概20厘米左右,黑色的刀柄,刀刃上前半部分是锋利的斜面宽刃,直刀尖,后半部分有尖锐的锯齿,柄舌和刀身为一体,固定在刀柄里。 黄貂鱼切好后,用树枝挂起,然后,两人开始烤,至于这鱼的其他部分,就丢了,因为不能食用。 鱼肉没经过腌制等精细处理,也没有调料,味道真的不怎么样,而且很腥,凌秋吃了一两口就不想吃了。 云枫却细嚼慢咽的吃着平静的表情,仿佛手里的东西一点都不难吃,“我们已经耗费了很多体力,现在要补充营养和蛋白质,要保持体力,这样才能坚持到别人来救我们。” 凌秋听此,又硬着头皮吃了几口。 拿起易拉罐,里面装了海水,放在架起的火堆上烤,再加上塑料瓶,准备做一个简易的蒸馏设备,弄些干净的水喝。 但是,易拉罐太小,设备太简陋,这样也蒸馏不出多少干净的水。云枫道:“记住,无论你多么渴,都不能去喝海水,那样的话,你的肾脏会报销的。” 凌秋点头,记下云枫的每一句求生警告。 小岛的夜又黑又漫长,这里白天看起来还不错,风景如画,大海、沙滩、蓝天,但晚上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荒凉无比,除了他们身边的火堆,就只有天上的那轮明月带着亮光了。 今天是月朗星稀,零散的几颗星星暗淡无光,浩瀚的天空只有那轮明月散发着晕黄的柔光。 古人常常对月思人,现在,放下紧绷的神经,凌秋开始想爸爸妈妈还有苏哲、小月饼了。不知道他们发现自己不见后该多么担心!凌秋长叹一口气,心情郁郁。 “怎么了?”云枫问。 “我想家人了。”凌秋闷闷道。 “放心吧,我们一定能获救的!你也一定能很快见到家人的!” “对不起!”凌秋突然道。 云枫懵了,不知道凌秋干嘛突然说这句话,疑惑的看着凌秋。 “如果不是为了救我,你也不会和我一起流落在这荒岛上。”凌秋带着歉意道。 “这不是因为一开始我吓到你了么,这才会有后面你的不小心落水,我救你是应该的,如果没有那个起因,后面的也不会发生了。” “还有,谢谢你!”凌秋真挚道,“如果不是你,我估计早就命丧大海了,就算漂到小岛上估计也很难活下去。” 云枫道:“这是应该的,你是我的朋友,难道我能见死不救?” 有科学家做过实验,一对男女一起过一些危险的地方,或一起面对一些危险的事,在这过程中,男女的感情容易迅速上升,变得亲密,女生会觉得身边的男生很有安全感,比平时更英勇更帅气,而男生会觉得需要自己保护的女生比平时更娇柔,激发心里的保护欲。 会觉得凌秋觉得此时的自己有点那方面的倾向,不然,她怎么觉得火光照耀下的云枫比平时更帅呢?五官比平时更英挺! 云枫抬头,“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没事,就是觉得你变黑了很多!”凌秋才不会在这个家伙面前告诉她的想法,让自己丢脸呢。 “在户外待多了,就晒黑了。” “这几年还好么?我在电视上看到说你退出娱乐圈,而且和公司打了官司。”过了半响,云枫问道,问完自己就后悔了,自己抽风,哪壶不开提哪壶,怎么就问起了这个。 “还好,这都是过去很久的事了,我早就不在意了。” “那陆修远呢?那天我听叶阿姨说他去了美国。”云枫还是问了自己一直想知道的,心想,如果他们在一起很好,自己就把最后的那一点奢望埋葬吧。 “嗯,他去年就走了。” “哦。”云枫顿了顿,又问:“他对你很好吧,如果他对你不好,你跟我说,我们是好哥们,我帮你收拾他。” “当然,他是我认的大哥,对我能不好吗?” “你们,分手了?”云枫心底的希翼渐起,小声问道,带着些许不确定。 “我们从来没开始过,怎么会分手呢。”凌秋笑笑。 云枫惊讶了,看着凌秋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心底的喜悦却不断冒出。 凌秋打了个哈欠,觉得困了,她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 云枫道:“你上去睡吧。” 凌秋:“你呢?你睡哪儿?” “我不困,我得守夜。” “那怎么行?明天你会没精神的,而且,这里又没有野兽,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凌秋侧躺着,让出一半位置,“睡吧。” 云枫愣了愣,正犹豫着,凌秋的声音传来,“我个女生都不计较了,你个大老爷们还磨蹭什么!” 云枫望过去,凌秋依旧侧着身体,看不清她的表情。 棕榈叶铺的床睡得并不舒服,凌秋保持着一个姿势不敢动,凌秋感觉到床下那虫子在移动,这一夜她睡得很不好,几乎没怎么睡。 身边的云枫也是保持一个姿势一动不动,不同的是他是因为凌秋睡在身边,自己有点不太适应,心情不能平复。好在锻炼这几年,平复了心情后,就保持这个姿势睡着了。 早晨,开始下雨了,身体没有得到好好休息的凌秋又被雨淋醒了。他睁开眼,云枫正拿出所有容器收集雨水。 凌秋顾不得被扰了清梦,也和云枫一起收集雨水,两人开心的不得了,凌秋也管不来了是不是酸雨了,把棕榈叶屋顶下的竹筒拿起来,狠狠喝了几口。太好了,终于又有水了! “像这样下雨的时机,一定要尽可能的多喝水,让身体多贮存。”云枫说着,又拿起一个塑料的瓶子,大口喝着。 喝完,云枫站在雨里,脱下上衣,他要好好洗个澡,洗掉身体上的盐分,之前在海里捕鱼,身体上有很多盐分。 凌秋被云枫举动惊了一下,转身低声啐道:“流氓!” 云枫洗得正欢,没听清凌秋说什么,还热烈邀请,“你也洗洗吧,我们之前在海里泡了大半夜,你的皮肤上应该也有很多盐分,这些盐在皮肤上久了会产生很多摩擦,会让身体疼痛发炎的。” 凌秋有些犹豫,云枫又道:“放心吧,我会回避的。” “我去丛林里洗吧,那里的叶子上也有不少雨水,可以洗得更干净些。”凌秋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不要,林子里有不少虫子,如果在你洗澡时,跳到你身上咬你一口怎么办!” 凌秋吓住,“好吧,我就这里洗,你不许偷看!” “行了,我知道,快点吧,这是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你再磨叽,雨就停了。” 经过雨水的洗礼,凌秋觉得浑身舒服了,就像在盛夏最热的时候进了空调房,然后吃上一根冰淇淋。 说实话,她的皮肤娇嫩,那些盐在皮肤上,她早就觉得皮肤有些刺痛了,凌秋只恨这雨来得快走得更快,自己还没尽兴,这雨就停了。说来,这雨中沐浴她还是头一次呢。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二章:荒岛生存记 三 凌秋洗完回来,看到云枫正打着赤膊,在一棵树上做引力向上。 “你在干嘛?” “看不出来吗?在做锻炼啊。” “我是问你干嘛现在做锻炼,你不是应该赶快找求援的法子吗?” “这样可以释放身体内的内啡肽,振奋我的身体和精神,让我更好的面对接下来的生存和斗争。你也可以做一下,很有用的。” “好。”凌秋已经无比相信云枫,没办法,此时她也只能无条件相信,而且,云枫在野外生存方面的确值得信赖。 两人做了一些锻炼后,云枫又回到海里,他要找点吃的作为他们的早饭。 经过一番努力,他找到一个海胆,黑乎乎的,长满又尖又长的刺,会扎到人。在这里,每次找食物都是一次艰辛的过程,每一顿饭都来之不易。 云枫切开海胆,里面都是沙子和海胆的内脏。云枫说:“褐色部分是它的蛋和卵,这些我们可以吃掉。” 然后,云枫拿到海里洗一下后,分给凌秋一些,就开始吃。 凌秋看着手上黑乎乎的东西,有些犹豫,这东西看起来真的很恶心。 云枫见此,劝道:“这些卵可是海里的鱼子酱。” 尽管如此,凌秋还是不太想吃这黑乎乎又黏黏的东西,但想到不知道还要待上多久,自己的身体的确需要补充营养,就勉为其难的拿起那东西吃。 但吃下第一口,她就想吐,这味道一点都不像鱼子酱,感觉自己像在吃大便,恶心极了。这家伙不会是在耍她吧! 但看到云枫自己也被恶心到,但依旧咽下去,“这东西虽然恶心,但里面有丰富的蛋白质和营养。” 凌秋只好也咽下去了,都这时候了,人家哪里还有心情来耍自己,现在,活下去最重要! 即使他们刚才收集了淡水,但还是很有限,根本不够两人饮用,这个岛上的淡水很有限,他们得做出选择,是留下等待援救,可那样会脱水而死,而且会死得很慢很痛苦,要么去大海里试试运气,那么,他们就得造个筏子。 这个岛上虽然缺乏淡水,但好在资源弥补了这些,他们可以用浮木和棕榈叶搭建筏子。 云枫回到小岛地势最低的地方,又去找来许多浮木,里面还有不少竹子,很适合做筏子。足足花了两三个小时,两人才做好筏子,坐着玩意真的很耗时耗力。 云枫看着大海,“我们要穿过那些碎浪,进入大海,又将会是一场更大的搏斗,我们一定要做好准备!海里有危险的激流,但在海上获救的机会肯定比在岛上大,没办法,这岛上没有淡水。” 凌秋点头,“我知道了,我们想要获救,只有一搏了!” 两人把储存的淡水带上,把椰子系牢在筏子上,至于那个一直陪伴的垃圾桶,早就被云枫拆了做为筏子的原料。 “对了,还有一个重要的东西!”凌秋对云枫说,“那个可以分泌防晒液体的蘑菇珊瑚!”对于爱美的凌秋来说,这种炎炎夏日,防晒是必不可少的。 “你说得对,在海上,阳光就是最大的敌人,阳光在水面的反光会使它变得更为强烈,我们带上蘑菇珊瑚,还需要更多的棕榈叶来遮阴,保护自己。” 凌秋在出海前以防自己晒伤,先涂好蘑菇珊瑚分泌的液体,然后给云枫,“你也涂点吧,你的身上都晒红了。” 之前云枫为了捕海胆,怕衣服再吸海水,干后会和皮肤摩擦,所以赤膊潜海,然后又开始造筏子,身上被太阳晒得有点红,只是他抓紧时间造筏子,自己没觉得。 云枫依言涂着,但后背自己涂不到,凌秋见此,便帮云枫涂后背。在凌秋的手接触到云枫的背上,他身体微微一怔,柔软的小手带着清凉的液体在身上涂抹,这种感觉很陌生,也很舒服,他觉得身体所有的感官都集中在背上,身体僵硬得不敢动,心跳如战鼓。 不知是不是因为太阳越大了,凌秋觉得云枫的身体更热了一些,那份热度透过皮肤传到凌秋的手上,凌秋不知怎么的,觉得也热了起来,假装镇定道:“涂好了,你把衣服穿上吧。” 一切准备就绪了,云枫站在沙滩上,看着茫茫大海,即便如此,他还是有些担心,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穿过这些碎浪,但看看身边的凌秋,他决定还是要搏一搏,既然已经决定要出海了,就不能再犹豫和退缩了。 云枫在前面拉着筏子,凌秋在后面推,把筏子弄到海里后,两人上了筏子。看到广阔无边的大海,之前的那种渺小的感觉又上来了,让人隐隐担忧又心生不安。 云枫说:“我经过周围的植物和环境推测,我们应该是苏门答腊的某个地方,这是个多岛海域,有着将近100多个岛屿,也许我们能够碰到渔船被救起,就算没有碰到渔船,也许别的岛屿有更丰富的资源,我们也能够去别的小岛碰一碰运气,总之,放心吧!天无绝人之路,我们一定会获救的!” 两人坐在筏子上,云枫用一块浮木作为船桨,控制航向,凌秋也拿一块,跟着云枫的指导划着。 云枫想利用那些激流,当初就是它让他们很难上岛,但只要正确利用,它应该能把筏子送出去。 但是波浪突然从四面八方向他们扑来,两人都有些担心这筏子能不能经得起这样的冲击。 筏子在海浪间漂着,两人都在高度紧张中,不知过了多久,终于从珊瑚礁之间穿了过来。那些东西在当初上岛时差点把他们割伤。 激流带着他们直接穿过了那些汹涌的海浪。穿过海浪,大海终于平静了不少,凌秋却再也坚持不住了,趴在筏子上,往大海里不断呕吐,之前吃的海胆都吐了,她觉得自己的胆汁也快要吐出来了。筏子被海浪冲撞的摇摇摆摆时,她就觉得不舒服了,是靠着意志力硬撑下来的。 云枫担忧道:“怎么样?很难受吗?”他倒是想过去给凌秋拍拍背,但又怕他这一动,筏子会失去平衡,整个翻进水里。 凌秋吐完虚弱的趴在筏子上,“还,还好。” 云枫暗暗着急,可又无能为力。天色也渐渐暗了,他们不知道还要在海面上待多久,在这茫茫大海,他们觉得自己很渺小,仿佛随时都会被大海淹没。好在他们还有彼此,可以相互鼓励和支持,这趟求生之旅不是那么孤独。 “凌秋,坚持住,我们一定能活着回去的,我不会让你死在大海里的。”云枫不停的和凌秋说话,怕凌秋会就此“睡着”。 储存的水已经被凌秋喝的差不多了,云枫让凌秋再喝点,凌秋就是不肯,如果她再喝下去,云枫就一点水都没有了,就算自己死了,也不应该把别人害死啊,那样自己就太缺德了,人家喜欢自己,还救了自己一命,这时候不说救他,起码不能夺去他生存的希望啊! 凌秋虚弱笑笑,“放心吧,死在水里也没事,没准我会在别的地方或者别的身上再活一次。” 云枫觉得凌秋这是说笑或是有点病糊涂了,越发担心了,“我看看在天黑之前能不能到别的小岛上去。” 还有,晚上还在海上漂着,那样很危险的。而且,筏子在穿越碎浪时,受到冲击,已经有点往水里沉了。 云枫开始不停修补,凌秋看着这天色,也开始担心,心底甚至有些绝望了。 然而,就在这时,他们听到引擎声,凌秋顺着声音看去,是过往的渔船! 云枫大声喊着:“等等,救命!快过来,这里有两个人!救命啊!”他小心站起来,不停挥手,“这里!” 然后,跳到海里,对凌秋说:“我们获救了!我就说我一定能带着你活着回去的。” 云枫用所有的力气努力游向渔船,再和船主说了几句后,船主开船驶向筏子。 到了船上,凌秋想哭,终于,获救了!他们活下来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七十三章:首次交锋 一 渔船上,两名渔民,一男一女,像是一对夫妻,用当地语言交流,凌秋和云枫都听不懂他们的话,但看两人的语气和眼神,肯定是和云枫和凌秋有关。 凌秋虚弱的靠在云枫的怀里,双眼微闭小憩,劫后余生的凌秋觉得很疲惫,只想放松一切,安心歇会儿。 云枫看着怀里的凌秋,在他眼里,凌秋一直是美丽的,优秀的,甚至很倔强,虽然她的亲生父母都不在,但从不在别人面前流露出脆弱的神情,可此时他怀里的凌秋却脸色惨白,原本粉嫩的嘴唇已经干涸脱皮,颦起的眉头和紧闭的双眸都在显示着她的难受和不安,凌乱的头发随意耷在脸庞。 云枫觉得此时的她憔悴的仿佛一击就碎,心里揪疼不已,他的左臂环着凌秋,便用右手轻轻地整理她颊边的头发,别到耳后,动作轻柔的像怕惊醒一只蝴蝶。 渔民的妻子看看凌秋,又看着云枫,然后说了一句话,无奈云枫听不懂当地方言,更何况这种南岛语系。 渔民因为要常常出去卖鱼,所以会的语言比较多,也很杂,会一点汉语,因为在苏门答腊有52种不同语言,在市区有华侨说也有人说汉语和闽南语。 “我的妻子羡慕,说你的妻子真美丽,说你对你的妻子真好。”渔民用不太流利的汉语翻译。 云枫笑笑,没否认和凌秋的关系,“我们一起患难与共,应该的。” 渔民的妻子问自己的丈夫云枫说了什么,可渔民的汉语也只能对付日常交流,对云枫“患难与共”的这个成语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意思,还真不知道该怎么翻译。 到了渔民的家里凌秋休息了一段时间,又喝了渔民妻子熬得治疗晕船的土方子后,精神好了不少。 云枫看着恢复精神的凌秋,心里的担忧减少不少,他就怕凌秋会因此而身体虚弱,降低免疫力,如果这时爆发她家族遗传的那种罕见病就不好了。 渔民的妻子是个壮实的妇女,有着当地人都有的棕黄色皮肤,粗眉大眼,不高,但干活利索,为人爽利。 这时,她又端来鱼汤给凌秋喝,鱼汤做得很清淡,很符合凌秋现在虚弱的身体。 过了两天非人的日子,凌秋现在觉得这碗鱼汤鲜美无比,简直是人间美味,而且这渔民妻子的厨艺也的确好,不但没有鱼的鱼腥味还把它的鲜味提升了。 凌秋喝完,想表达谢意,“谢谢!非常好喝!”但想到她估计听不懂,就又对渔民的妻子露出微笑,毕竟微笑是全世界通用语言,然后指指手上的鱼汤,再竖起大拇指。 渔民的妻子显然是懂了凌秋的意思,高兴的笑了,带着淳朴的憨厚,然后拿过凌秋的晚准备再给她盛一碗。 由于这边是多火山,多海啸地带,所以经过多次灾难,房子很是简陋,而靠打鱼为生的夫妻两的收入也不算多,而两个孩子也在一次海啸中丧命了。 云枫一到渔民的家就找电话,通知了家人,并给凌秋的父母报平安,凌秋在渔民夫妻家待了一天后,两人的亲人们就包飞机连夜赶过来了,也是第一次见到了云枫一直崇拜的爷爷,两人首次交锋。 叶紫看见床上的凌秋,疾步上去,抱住她,眼泪又开始决堤,“呜呜呜,这,这几天我都担心死了!” 苏志成看着凌秋,道:“平安就好,你妈妈自从发现你在船上失踪,已经几天没吃好睡好了。” 苏哲在一边看着凌秋,检查她身上有没有受伤,好在凌秋除了憔悴了一些,晒黑了一点,并无大碍。 而另一边云枫的一家人也在共享重逢的喜悦。云老爷子看着孙子虽然狼狈了一点,但还精神,眉宇间还有一丝喜气,就知道这家伙还不错,余光瞥了凌秋一眼,的确是个漂亮姑娘,还是个混血的,即使狼狈憔悴了点,也难掩其丽质。 老爷子看着大孙子,拍拍肩膀,“没事就好。老太婆,别哭了,有什么好哭的!” 而老太太看到失踪的孙子,早就抱着哭了起来,“你个死老头,我孙子,遭,遭了这么大的罪,我哭哭还不行啊?是谁,在听说孙子失踪后,大发脾气,还要调查参加婚礼的所有人的?还血压升高?”老太太抽抽噎噎的说着。 云枫听此,担心道:“爷爷。您的身体现在还好吗?血压高干嘛还赶过来,你的孙子机灵着呢,不会就这么轻易地丢掉小命的。” “呸呸呸,说什么丟不丢命的,不许说不吉利的!”老太太带着泪急道。 一边的云舒夫妻就在一边劝老太太,“妈,别伤心了,小枫不是没事吗?两孩子都没受伤,真的是太好了!” 渔民夫妻看着这温馨感人的场面,虽然听不太懂说些什么,但也似有所触,渔民妻子依着丈夫默默流泪。 渔民夫妻是第一次家里来这么多人,而且一看就知道是上层社会的人,有些局促,感谢他们一番并给了一笔丰厚的酬劳后,两家人就准备带着云枫和凌秋回家。 对于这比酬劳,渔民夫妻也没拒绝,一来,他们的确需要这笔钱,第二,他们当初和云枫也是说好了,他们救云枫凌秋,云枫会给他们丰厚的报酬。 由于渔民家很小,住不下这么多人,而且两家人都是连夜坐飞机赶来,现在精神一放松,都觉得疲惫不堪,就由云枫的姑父陈振安排这一行人的住宿问题,找了一家酒店,订了6间房。 清晨,屋外的阳光特别好,凌秋美美的睡一觉后,觉得精神充沛,酒店的床就是舒服,终于不用过原始人的生活了!看看闹钟,8点37,这对爱睡懒觉的凌秋来说,这算是难得起了个大早。 刚起床,一般凌秋没什么胃口,决定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顺便锻炼一下,不想,刚下酒店的楼梯,就碰到刚刚晨练完的云老爷子。 凌秋马上礼貌微笑:“云爷爷早上好!”对于这个老将军,凌秋有些敬畏。 昨天第一次见这个老爷子,也许因为曾上过战场,老爷子身上有种威严肃杀的气质,强大的气场,一般人很难招架得住。那天,云老爷子那带着审视的一瞥,凌秋记忆犹新,倍感压迫。 “丫头,刚起床?”云老爷子淡淡道,心道,这丫头还算懂地貌。 “是的,云爷爷,准备出去锻炼一下。您已经晨练完了么?” “嗯。小丫头,陪我这个老头子聊聊吧。”云老爷子依旧是淡淡的声音,但有意的放大自己的气场。 “好的,云爷爷。”凌秋暗暗担心,面上却依旧带着微笑,平静无比。都说第一印象很重要,昨天关顾安慰自家老妈了,没怎么去注意云枫的爷爷,不知道会不会给他留下什么不好的影响。 云老爷子心中暗暗评价,这丫头还算镇定。自己这样子,除了自家小孙子,其他小孩都怕,就连自己的外孙小月饼都不和他亲近。 两人找地方坐下,就有服务员过来问他们需要什么早餐。由于这几年中国游客增多,酒店服务员也会一些中文,并提供中式早餐。老爷子点了一份面食,并且交待要多放辣。 凌秋看着,想起云枫好像说过,他的爷爷祖籍湖南,最爱辣,奶奶却是上海人,嗜甜怕辣,两人这相差极大的口味,不知道平时吃饭怎么办?难道两人喜欢的口味各一盘? “小丫头,我家那臭小子跟我说了不少你的事。” 云老爷的声音把凌秋的云游发散的思绪唤回,凌秋马上带着甜美的笑容道:“哦?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我的?” 云老爷子冷哼一声:“哼,那小子能说什么,还不都是你的好话,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臭小子喜欢你!”言语间,似乎都是对凌秋不满。 凌秋暗道,这云老爷子还真是直脾气,依旧笑容不改,“那云爷爷您觉得呢?” “我?我觉得你这小姑娘虽然看起来比我那傻孙子小,但道行却比他深,说白了,你是个擅长伪装的姑娘,而且防心重,一般人很难进入你的内心,我不是很愿意我家那傻孙子和你在一起。”云老爷子的声音平静无波,但一双眼睛却深邃锐利,仿佛能一下子看透你的肉体直击你的灵魂。 凌秋心底剧烈一颤,这是第一次被人看透心底的角落,那些隐秘的东西是她一直害怕被挖掘的,凌秋抿紧嘴唇,一言不发。第一战,云老爷子完胜!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四章:首次交锋 二 几秒后,凌秋快速平静心绪,带着微笑道:“没想到他会在您面前说我好话,平时他可是没少痞我,你们到不愧为祖孙俩,他就曾说过我最会在众人面前装着一副乖乖女的样子,却叛逆又暴力打起坏人一点不手软。他也对我说了不少您的事,您想知道吗?” 凌秋觉得既然看透,就爽快承认,并决定转移话题,把重点转到老爷子的身上。 “那小子怎么说我的?”云老爷子还是很在意孙子在外人面前的自己的评价的,尤其那个“外人”是还是孙子喜欢的姑娘,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有了女人就忘了爷。 “他说,您是他崇拜的偶像,是他心里的大英雄!您年轻时金戈铁马,保家卫国。”凌秋心想,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尤其还是自己孙子的马屁。 云老爷子露出舒展的微笑,想起自己年轻时的事,带着意气风发的微笑,整个脸都柔和了起来。凌秋心里也舒了口气,这场面总算和谐了一些。 不料,云老爷子冷哼一声,又道:“你小丫头真是狡诈如狐,这长相也是做狐狸精的料,难怪我家那傻孙子被你迷得团团转!” 凌秋听此却并不太生气,就当这是夸自己聪明又漂亮呗,依旧笑颜如花道:“您知道您在我眼里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什么样的?我说了这些,恐怕在你心里不是什么的形象吧。” “不!恰恰相反,你在我的心里的形象十分高大!” “哦?又是拍马屁吗?”云老爷子有些不屑,一副高冷范儿,气势逼人。 “您是老狐狸,千年修炼,已经成精的那种。” “哦?你的胆子倒是大,我的话你都返给我了。”老爷子挑眉,脸上表情耐人寻味,一时看不出喜怒的那种,等待凌秋的解释。 凌秋见此,还真有些怕怕的,云老爷子这种喜怒都捉摸不定的表情真的很难面对。 “小丫头,你可不是怯场的主,在我的威慑下还能很快恢复镇定的,尤其是小姑娘,少有!”老爷子竟然难得鼓励了凌秋。 凌秋笑得越发甜美,“您如果不是老狐狸,我这点小道行,肠子里的那点弯弯道道,如何被你一眼看穿?只有狐狸才能看穿狐狸的道行,我这刚出道的怎么更你修炼了几十年的比呢?” “好啊,小丫头,竟是一点不吃亏,还把马屁拍了!”老爷子喝了一声彩。 这一局,凌秋完胜! 这时,早餐也上桌了。凌秋和老爷子是一样的,老爷子以为凌秋是客气所以才点了和他一样的,不知道凌秋也很能吃辣的。 只是这面一上来,老爷子就吃不惯,因为做得一点也不地道,老爷子吃了几口就放下了。老爷子没别的太大的嗜好,就是爱吃,但也挑食,不爱吃的坚决不吃,除了自己的上海老婆出招,不然没人治得了他。 凌秋见此,眼珠一转,墨兰的眼眸灵动狡黠,“这三星级的酒店就是不行,这厨师的手艺还不如我呢!我做的酸辣面绝对的麻辣鲜香酸,而且油而不腻。” 云老爷子听得食指大动,“你这丫头也爱吃辣的?” “嗯,怕不辣的那种。爱吃火锅,什么麻辣香锅,辣子鸡,还有长沙臭豆腐是我的最爱!”凌秋找到了话题,热情的说起美食。 “我家的老婆子一直说什么要饮食清淡,饮食清淡,太辣的不许我吃,说什么臭豆腐不干净,都不许我吃,唉 ̄ ̄现在想想臭豆腐的味道觉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云老爷子像是找到了知音,和凌秋一下子活络了起来。这一大家里就他和云枫能吃辣,其他人都是上海口味,每次菜都是以上海菜为主,而且老婆子嘱咐厨房饮食清淡,他已经好几年没放肆的吃一回地道的湖南菜了。 “要不,云爷爷,我这就去给您露一手?” “好嘞,丫头,你快点啊,我等着。”云老爷子说的食欲大振,迫不及待的想尝尝。 不等凌秋走远,老爷子又道:“算了,在这里待着也无聊,我和你一起去。” 和厨师商量一番后,凌秋开始行动。老爷子看着凌秋利落的煮面,制红油,切香菜榨菜,心中大叹,这次到让那小子捡到宝了,这丫头不但聪明漂亮,厨艺也不赖,臭小子比他有口福! 当凌秋从厨房端上酸辣面,云老爷子,陶醉的闻着味,“对,就是这个味道!”然后大口开始吃。 凌秋怕老爷子很久没吃这么辣的东西,还贴心的准备一杯牛奶,在老爷子辣的受不了的时候解辣。 凌秋也不摆自己修炼的淑女范了,和老爷子面对面,一样大口开吃,两人吃得是红光满面,有时云老爷子还辣的直哈气,还道:“爽!” 当所有人集齐,到酒店餐厅时,看的就是这样一副场面,这一老一少吃得欢实,跟亲孙爷俩似的。 云枫暗暗纳闷,爷爷不是一直不喜欢凌秋吗?怎么看起来比对我还要和蔼?随即又想,不愧是凌秋,这么快就搞定了爷爷! 接下来,和云老爷子熟了以后,凌秋发现,这老爷子威严的面具卸下,那爱美食和洒脱的性格竟和洪七公又几分相似。 云老爷子对这聪明伶俐又会做美食的小丫头越看越满意,只是,凌秋让老爷子满意了,却忽略了另一位“掌管”老爷子的重要人物。 云老太太很注意养生,对凌秋给老爷子吃这么重口味的食物有些不满,但她的教养让她不会当面让凌秋下不来台,只是温声责备,叮嘱老伴,“医生说过让你饮食清淡,你怎么又不听!” 然后,颦眉扫了凌秋一眼,这丫头还真不简单,不但把自己孙子迷得团团转,还这么快就讨得老伴的欢心!心想,这丫头在娱乐圈待过,这样的女人最会演戏,心思也不干净。还和陆家的小子闹过绯闻,当时孙子知道后,那伤心落寞的样子她至今没忘,这次有时因为这丫头而落海。虽然孙子说是因为自己才害得两人落海,但她知道,肯定是因为这个丫头! 云老太太和凌秋对视了一眼,那一眼了有不屑和厌恶。凌秋对此决定无视,因为她知道,当一个人讨厌你时,做什么都是讨厌的,你的示好在她看来是巴结和献殷勤。她又没决定嫁给云枫,他们甚至还不是男女朋友,她干嘛要提前受这份气? 但处于礼貌,而且她不想让大家都下不来台,还是礼貌而矜持的微笑,毕竟,如果自己也用不屑的目光瞪回去,可能会让别人觉得自己没教养,不知尊老,父母没教好,也会让叶紫夫妻尴尬。她笑笑,消散这场可以不必发生的矛盾何乐而不为?毕竟她不是可以率性而为的小姑娘,这点隐忍都没有就白活两世了。 况且,人家的孙子救过自己,而且自己还让她的孙子在,海里泡了大半夜,荒岛上也待了两天一夜,人家有不满情绪也是正常的。凌秋如此安慰自己,把心里的火一点点按下去,依旧保持着矜持的微笑看着云老太太。 凌秋觉得这老太太有着上海女人的精致与精明,受过良好的教育,虽然已经年过花甲,但依旧保持着大家闺秀的矜持和优雅。霸气侧漏的云老爷子也在自己老婆的叮嘱下,霸气全收,保证下不为例。凌秋看着云老太太,她的脑海里闪出几个字,“此人危险,远离为妙”。 在酒店吃完早餐后,一行人准备去回国,还是搭之前的专机。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五章:聚会 回到h市,凌秋才和父母到家,就发现家里早已聚满了人,韩佳佳、夏至、还有程毅君兄弟以及林放、欧延凯他们都来了。 小月饼首先扑过来,“姐姐,你没事就好了。我担心死了。” 凌秋看着已经到她肩膀高的小月饼,摸摸他的头“放心吧,姐姐没事。几天没见,小月饼又长高了啊!” 韩佳佳也上前道:“死丫头,你不知道我快担心死了,夏至为你特地连夜赶过来。” 劫后余生让凌秋看到这些朋友,觉得无比美好和喜悦,这些人都那么的珍贵,眼眶不自觉的就红了,“能再见到你们真好!”然后上前拥抱住他们。 韩佳佳和夏至见凌秋如此,知道她这次定是十分凶险,眼睛也红了,三个女孩抱着相互安慰,给予彼此力量。 “凌秋啊,你们三个‘恩爱’别把我们忘了啊!”程毅海道。 凌秋放开好闺蜜,笑着对大家道:“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和担忧,本人福大命大,这次我大难不死,得请给位一起好好吃一顿!” “好啊,你不知道,自从听说你和老大掉到海里失踪后,我们就每天担心,吃不好睡不好,都瘦了。”程毅海道。 林放不满瞥了他一眼,“我咋没看出,你小子张得油光水滑的,可一点都没憔悴。” “喂,你小子的嘴能不这么毒么?” 凌秋微笑这看他们贫嘴。 这时,在云舒家放好行礼就赶过来的云枫过来了,见到这一屋子的人也不意外,“大家都在呢。” “老大。” “云老大。” “疯子表哥。” 除了欧延凯凌秋和苏哲三人,大家都叫云枫。云枫对大家笑笑,一如从前的灿烂飞扬。 由于凌秋和云枫今日刚回,要好好休息,最后大家提议,明日去庆祝一下他们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窗外的雨声“滴答滴答”,伴着雨声应该是很好入眠,但凌秋却破天荒的失眠了,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 脑海里想起分别前,云老爷子单独对她说的话,“我之前只是生气我家臭小子为你辗转难眠,掏心掏肺,你却无动于衷,有些不满罢了,但是,我家孙子,阳光帅气、至情至性、没有一丝上流社会那些公子哥的纨绔和冷血,真的很不错,值得你去爱。” 凌秋当时懵住了,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惊讶的看着这老爷子,没想到这云老爷子走前还给自家孙子打个广告。 云老爷子叹了口气,“也许这也和你的家庭又一定的关系,虽然养父母对你不错,但发生了那些事,你始终心里有阴影,唉 ̄ ̄你这孩子没有安全感了!” 然后又用温和的目光看着凌秋,“小丫头,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虽不是一个轻易言爱的孩子,甚至有些淡漠,但一旦认定一个人就会真心把那个人放在心里。” 凌秋不知怎么的,心像被人戳到最柔软的地方,眼泪毫无预兆的流下来。 云老爷子摸摸凌秋的头,往日威严的面孔变得慈爱起来,“好孩子,敞开心吧,去爱吧!不要等到以后回忆起来后悔莫及,不要怕受伤,如果我家的臭小子让你伤心了,就告诉我,看我怎么教训他!” 凌秋破涕为笑,吸了吸鼻子,“嗯,到时候,您可不能舍不得打。” 凌秋坐起来,抱膝埋头,想:就这么同意和云枫开始了,可是,这关系突然转变,自己该用什么态度面对呢?像所有恋爱中的小女生那样,撒娇卖萌叫“欧巴”? 凌秋打了个冷颤,双手扫掉身上的鸡皮疙瘩,这样的话不想疯子那家伙受不受得了,自己先被自己恶心到了。 来点初恋学生的小羞涩?想到两人羞答答牵手然后各自又害羞转身······凌秋觉得太矫情了!这不是老娘的风格。 野蛮女友型?算了,那家伙是训练过的,如果真把他惹毛了,两人打起来,自己吃他一拳就够受的,而且,她也不想这么暴力,如果哪天被云老太太看到了,还不拔了她的皮。 啊啊啊啊!烦死了!太长时间没恋爱过了,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了。算了,顺其自然吧,一切看那个家伙的表现,这种事情难不成还让她这个女孩子去做?! 次日,高档酒店的包间里,林放看着坐在凌秋身边的云枫,这次老大和凌秋回来,两人的感觉变了,好像有几分暧昧,有奸情!“凌秋,听说这次是老大救的你。” “嗯。”凌秋点头。 “凌秋啊,我们老大这次可是豁出命救你啊,怎么的也得表示表示吧,俗话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不如以身相许吧!” 众人起哄,“以身相许!以身相许!”大家差不多都知道云枫喜欢凌秋的事。 云枫扭头看向凌秋,目中似有期待。 欧延凯一如既往的没有表情,对一切都是面瘫样,韩佳佳用余光去注意他的表情,见此,松了一口气。程毅海看着如此的韩佳佳,苦涩的笑了笑。而苏哲的脸色有些不好,掩饰的喝了一口酒。小月饼的脸色更是难看,他不满的嘟起嘴,看向凌秋。 凌秋有些害羞,红着脸解释道:“本来就是他害我落水的,他救我是应该的。” 云枫收起眼中的微微暗淡,笑道:“的确是我害她落水的,大家就不要为难她了。” 程毅海起哄道:“老大还真是舍不得凌美人一点为难啊!” 听到这话,凌秋的心中莫名的有些甜蜜,这次的荒岛遇难,她真的开始不自觉的在意和依赖起云枫了。 大家又起哄笑起来。这场聚会总的来说还是欢笑不断的,除了个别的心中酸涩。 苏哲看着凌秋和云枫,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云枫和凌秋之间的关系有些改变了,苏哲看着他们之间的微妙的情愫,觉得心中又酸又涩,他一只手端着酒杯又喝了一口酒,想压下那种感觉,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在自己的心里对自己说,“苏哲,那是你妹妹!即使那个人不是云枫,也会是别人,永远轮不到你自己!你是曾经伤害过她的哥哥,没有资格!” 小月饼的手悄悄握成拳,他已经十一岁了,他是个早熟的孩子,虽然有时也会在只有和凌秋在一起时故意撒撒娇,但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没办法说什么。他比姐姐小5岁,在姐姐看来还是个孩子,而他不想再让姐姐觉得他是个孩子了,他要赶快长大,他要变成男人,可以保护她的男人! 小月饼觉得心中郁闷,想喝一口酒,却被凌秋挡下,递给他一杯果汁,“小孩子,不能喝酒!喝果汁吧。” 小月饼觉得很憋屈,“我不是小孩子了!” “哦?你还未成年呢。不是小孩子是什么?”凌秋道。 小月饼不满道:“姐姐也未成年呢,这样说来你不也是小孩子么。” “我又没喝酒。” “可是,未成年不许早恋!”小月饼瞟了一眼凌秋和云枫。 凌秋的脸红了,小声辩解道:“我又没谈恋爱。” 云枫笑笑,“没事,我可以等你两年,这么多年我都等了,还在乎这两年。” 云枫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么说,凌秋的脸更红了,却要故作平静的样子,但嘴角勾起的弧度怎么都放不下。 韩佳佳羡慕道:“云老大,你真痴情!不过看我家小秋的样子,看来你迟早能抱得美人归。” 林放也起哄:“老大,恭喜啊!” 这么一所,其他人也跟着起哄了。云枫笑着说:“多谢大家的支持!”默认了大家的猜测。 夏至推推凌秋,暧昧道:“你们这落难的几天发生了什么?我觉得你们的感情突然突飞猛进啊?孤男寡女在岛上,肯定发生了很多难忘的事情!” 凌秋瞪了一眼夏至,“我说夏夏,s市这样国际城市太开放了么,怎么把我们纯洁夏夏教坏了,你原来多老实的孩子啊,现在的思想怎么也这么龌龊啊!” “嘿嘿,小秋,快满足一下大家的好奇心吧。” 凌秋:“的确发生了不少让我难忘的事情。” 大家都竖起耳朵。 季璇说起在海里泡了一夜的感觉,然后就是找食物找水,以及最难忘的就是难吃的黄貂鱼和吃起来像大便一样的海胆。 韩佳佳听后,皱眉道:“原来这么悲催啊,小说里不是每次主角遇难流落到荒岛或者山洞什么的不是都能遇到什么宝贝么?没有秘籍也有个什么宝藏的。” 凌秋道:“佳佳,你小说中毒太深了!别放弃治疗。” 夏至道:“听你这么一说,真佩服你们在那种情况下活了下来。” 程毅海道:“老大看来我们也得向你学学野外求生的本领了,以后没准发生意外的时候可以用到。还可以来个英雄救美什么的。” 韩佳佳鄙夷道:“程毅海,你这家伙一肚子色心。” 程毅海嘿嘿笑道:“我又没色你!” “你!哼!没色我最好,你要是敢对我起色心,我让你不举!” “啧啧,这是你一个女孩子说的话么,难怪没有男人喜欢你!” 韩佳佳被惹怒了,“你闭上的臭嘴!我有没有人喜欢管你什么事!就算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要你喜欢!” 程毅海的脸色难看了起来,瞪着韩佳佳,半晌,转过头不说话。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凌秋不知道佳佳和程毅海之前发生了什么,但是,韩佳佳个性要强,这两人时常的一些斗嘴什么的还是常有的,只是今天似乎比较严重。 凌秋看看依旧在一边的欧延凯,知道刚才程毅海的话刺到了佳佳。只是欧延凯这个面瘫男,这个时候难道不知道上前去劝劝或者安慰一下佳佳么。 韩佳佳瞟了一眼欧延凯,垂下眼帘遮住眼里的失望,然后若无其事的过去抱住凌秋和夏至,“我有你们就好了,我们一辈子在一起!那些臭男生最讨厌了!” 凌秋配合的嬉笑道:“佳佳,你要做百合的话,夏夏就给你了,我是正常的。” 夏至一副被抛弃的样子:“小秋,是谁说要一辈子在一起的?” 韩佳佳则演得更夸张,瞥瞥云枫,如同被抛弃的深闺怨妇,“秋,如今你要为了那个男人抛弃我们姐妹么?” 凌秋笑道:“说得我好像负心汉似的。好好好,我不会抛弃你们姐妹的,你们两个我都爱!”凌秋一边搂住佳佳,一边搂住夏至道。 林放大呼受不了,“你们三个女人不要在我们大老爷们面前养深情戏码好不好!太恶心了!” 凌秋挑眉,“怎么,我可以左拥右抱,你羡慕嫉妒恨?” 程毅君笑道:“凌美人,你这样子还真有几分古代纨绔子弟,左拥右抱的味道。” 凌秋摸摸下巴,“做纨绔的感觉不错,如果我真的是男的,又是在古代,我真可以考虑一下把你们都娶了。” 夏至眨巴着大眼道:“那我和佳佳谁大谁小?” 气氛被几人这么一打搅,没了刚才佳佳和程毅海的剑拔弩张,凌秋也乐得这样闹闹,气氛轻松一些。 “你们是平妻,不分大小。”凌秋嬉笑道。 韩佳佳啐了凌秋一声,“妻子只有一个,其他的是妾。” “那你们石头剪刀布,谁赢谁当妻啰。”凌秋平静道。 “那云老大怎么办呢?”夏至狡黠笑道。 “他?”凌秋摸摸下巴思考一下后,“他可以当男宠。” 众人扑哧一声笑出来了,小月饼哈哈大笑:“男宠,表哥,没想到你还有做男宠的潜质。”这里面也就小月饼总是嘲笑云枫了。 林放笑完后,同情的看着云枫,“老大,没想到你不但要和男人争,如今还要和女人争,兄弟万分同情啊!” 凌秋难得自恋道:“谁叫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呢,这魅力无法可当啊!” 云枫笑得有些无奈和宠溺的看着凌秋,他的情敌从来不少,不过,只要她的心里有他,他不怕一切困难。 这次聚会在欢闹中结束,只是凌秋还是感觉到了,佳佳和欧延凯之间似乎还有问题。她想说些什么,但觉得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若自己插入反而会更加复杂和激化矛盾,凌秋犹豫再三,决定不说,他们之间的事,还是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吧,而她,在这场聚会中也算是公开了和云枫的关系,给她一个名分了。 天色渐晚,聚会后大家就各回各家。凌秋、苏哲、小月饼、云枫四人同小区,同一条路。一路上,本该热闹的四人却有些沉默。 云枫想和凌秋走在一起,但无奈有苏哲这个讨厌的大舅子挤在两人中间。云枫想到凌秋的另一边,但小月饼又马上插了过来。云枫叹气,自己的追妻之路看来任重而道远啊! 凌秋看着这三人的举动,抿嘴偷笑,这两人可一向不把云枫当老大的。 回到家里,苏哲坐在沙发上休息,凌秋感觉今天的苏哲特别沉默,便道:“哥,你是因为不同意我和云枫交往么?” 苏哲抬头看着凌秋,低声道:“凌凌,你是真的爱上的他么?我希望你认真的回答我。” 凌秋愣了愣,这些年来,虽然苏哲没有对她做什么表明心迹的事,和平时一样,但有时她回头时,捕捉到他凝视她的眼神。她明白,恐怕苏哲对她的感情变质了,也许是因为愧疚,也许是因为日久生情,但是,她不会接受这份感情的,先不说苏哲对她的愧疚,让这份感情变得很复杂,其次,她不是圣人,有些伤害虽然可以不去计较了,但疤痕还在。再就是,她真的只是把他当哥哥。 所以,她才会在聚会上不否认她和云枫的关心。如果能让苏哲早点死心最好,让他早点开始下一段感情。 凌秋被苏哲的问题愣住,思考了一下,“若现在就说爱他,还没这么快到这一步,但是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他能够给我要的感觉,我觉得在他的身边很有安全感。他喜欢了我很多年,在我掉到海里的时候,他立马就跳下来救我了,还有那两天的荒岛生活让我觉得他是个很有能力的人,他处处照顾我,这样的人为我真的很少了,也很难得,我想珍惜。而且,云枫本人也很优秀,是个值得爱的人,我想,爱上他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苏哲听到这些话,没有再说话,沉默了半响,在凌秋准备进自己的房间的时候,凌秋听到后面传来苏哲道:“凌凌,我也可以为你做到这些,我其实······”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六章:寻找前世的自己 苏哲有些不甘和害怕,他知道凌秋迟早会和某一个男人结婚生活,他知道云枫喜欢凌秋,但是凌秋对他和其他人一样,起初他担心会是陆修远,但是没想到,他还没说什么,凌秋就和陆修远保持了距离,他也乐于见此,但这次,凌秋竟然把她和云枫的关系公开了,他开始不安,他知道会有人抢走凌秋了! “哥!”凌秋在苏哲还没有说完的时候打断,“你是我的哥哥!” 苏哲的话全部梗着喉中说不出,他明白,再说下去也许兄妹也没得做了,他强制自己故作淡定的笑笑,“我是说我是你的哥哥,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也会不顾一切的跳下去,保护你的。” 凌秋转身,看着苏哲,“哥,谢谢你!你永远是我的家人。” 苏哲笑笑,只是眼底还是有着难以抹去的苦涩······ 而此时的云枫正在和云老爷子通话。 “爷爷,凌秋已经承认了我们的关系了!”云枫的声音里满是兴奋喜悦,恨不得全世界知道他恋爱了! “知道了,瞧你那德行,还不是爷爷出马,你才能这么快抱得美人归。” “是是是,多谢您了!您老的确功不可没!孙子太感谢你了······”这个时候得多拍拍老爷子的马屁,云枫还是很有眼色的。 “其实主要你是你在那丫头的心中有些分量,所以我说这些话才有用。看来这次荒岛之行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嗯,这次婚礼你没白参加,还真沾到了一些新人的喜气啊!不过,爷爷,你和凌秋说了什么让她这么快就接受我了。” “没什么,也就是夸了夸你。那丫头不错,虽然防心重了点,但是个本性不错的孩子,而且听得进去劝,是个明事理,和其他女孩相比,她的确成熟很多,也就更懂得珍惜眼前的。” “当然了,凌秋是我见过最好的女生!不熟的时候会觉得她为人有些冷漠难以亲近,但熟了之后就会明白,那只是她对不熟人的保护色,她对朋友很好,而且从来不仗着自己聪明漂亮家世好就显摆,虽然有很多男生喜欢她,但她从来不会借此就和那些男生纠缠不清,不像有的女生仗着自己漂亮就和很多男生暧昧不清,享受着那种虚荣感。我喜欢这样美丽骄傲但不炫耀的她。” “那是因为她觉得自己的优秀不需要炫耀,大家都有目共睹。”云老爷子道,“我也是亲自看了她本人觉得的确是个好姑娘才同意帮你的。唉 ̄ ̄毕竟像我们这样的家庭想要找到门当户对的,对方还是优秀的,有是你喜欢的太少了。竟然你遇到了,爷爷无论如何都得帮帮你不是。” “爷爷,那奶奶那边也麻烦您了。我真的很怕奶奶会不同意我和凌秋在一起。” “其实啊,你还不知道你奶奶么,她啊,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她是看到你这些年一直都喜欢那丫头,可是那丫头的心里却没有你,为你感到委屈不平呢。更何况那丫头不是还和陆家小子传出过绯闻么,你奶奶自然更是不平了。” “对了,爷爷您能不能找人帮我查查我离开的那几年,陆修远和凌秋之间发生的一切。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我觉得那小子始终是威胁,我得做好一切准备。” “等到你现在查,黄花菜都凉了。爷爷早就查好了。”云老爷子冷哼一声道。 “您,什么时候查的。我怎么不知道。”云枫惊讶道。 “在你失魂落魄的回到b市后。起先我也以为她会和陆家小子在一起,但是没过多久,她就与那小子只保持着朋友关系,甚至陆家小子去美国,也没去送行,她这几年的重心都放在学习和工作上。我也是看这丫头这几年的确没有和陆家小子有什么感情牵扯和纠葛才会同意你和她在一起,否则,哼!我才不会要水性杨花的孙媳妇呢!” 云枫听到这些很高兴,更是好奇原因,“她为什么拒绝了陆小白脸。”云枫知道凌秋曾经的确是喜欢陆小白脸的。 “好像是那小丫头发现陆家小子和别的姑娘一起吃饭。” “那小白脸脚踩两条船!”云枫怒道。 “我猜这只是原因之一。还记得当初制造凌秋绯闻并欺负她的主角们吗?” 云枫打着电话,点头道:“嗯,当然记得。” “那个丫头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很理智,大概是觉得喜欢陆家小子的人太多,而且影响到自己的安全了,所以才会这样吧。” “就是这个原因?”云枫不太相信。 云老爷子以一副过来人的口吻道:“至于还有什么别的原因我就不知道了,但所有的女人对男人的安全感是很看重的。” 云枫嘿嘿笑道:“爷爷,您能把奶奶追到手,我还不信您嘛,爷爷,再教我几招嘛。” 云老爷子道:“没什么绝招,你只要知道,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和理解,有什么误会要马上说清楚,不要任着脾气吵架,这感情是经不起一次又一次的争吵的,然后就是,不管犯什么错误,千万不要犯原则性的错。” 云枫连连点头,“我记住了,爷爷。” “行了,时间不早了,早点睡吧。”云老爷子道。 挂了电话后,云枫很高兴,喜滋滋的睡了。 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父母都上班了,苏哲今天一大早就出去。凌秋准备美美的睡了个大懒觉,不想,门铃响个不停。 凌秋睁着睡意朦胧的睡眼,开门,“谁啊?这大清早的!”她的起床气可是很重的。 门外,云枫灿烂一笑,一口白牙很是闪眼,“早上好!”看到凌秋还没睡醒而且,一副被饶人清梦的样子,云枫觉得自己好像来错时间了。虽然他知道凌秋爱睡懒觉,起床气重,所以特意压抑住自己想早点见她的心情,但没想到都这个点了,这个懒丫头还没起床。 等凌秋洗漱好,看到餐厅摆好的小米粥和荷包蛋和牛奶,不错,这家伙还挺上道,已经有几分初为男友的意识了。 “你亲手做的?”凌秋随意问道。 “呃,鸡蛋是我煎的。” 凌秋了然,是说怎么可能这么快,这粥可得熬上很长时间。不过,有的吃也就不要在意太多。凌秋决定给点鼓励,以激励这家伙这一体贴行为,优雅咽下嘴里的荷包蛋,“蛋煎得不错。” 云枫像个得到表扬的孩子,露出笑容,又恬着脸问:“有没有奖励?” “有啊。” 云枫的眼睛更亮了,“是什么?” “奖励你每天给我煎鸡蛋。”凌秋顺口就说了,说完发现自己这句话怎么听怎么暧昧,马上低头吃粥。 云枫却道:“好!”看着凌秋难得在自己面前羞涩的模样,觉得很可爱,心里美滋滋的,笑容越发灿烂。 “我们今天去哪里玩呢?你喜欢旅游吗?”为了爷爷给自己创造的这次机会,云枫倒是好好计划了一番。 “不喜欢。”凌秋不客气答。 前世去云南旅游的结果是吐得半死,而且钱包全空,晒黑一大圈,后来吃了一个月的泡面。旅行的确改变生活,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让她变得更穷了,真的伤不起啊! “放心,有我在,我绝对不会让你走丢的。”云枫道。 “要不,你带着我先把h市逛一圈吧,说实话,长这么大,我对h市的路还不熟。” 凌秋很喜欢初秋,风带着微凉飒爽,但阳光却暖暖的。 此时,凌秋坐在云枫的摩托车后,“快点,再快点!”凌秋催促。 她不喜欢坐轿车,觉得很闷人,倒是喜欢坐摩托,觉得那种在风中疾驰,的感觉很爽,张开手臂,甚至觉得要迎风飞扬一般。 “不行,太危险了。”云枫说道。 “我们不是戴了安全帽么。” “那也不行。安全第一!” “你!哼!”凌秋才哼完,就自己愣住,虽然决定和他试着在一起,自己怎么真的像一个小女生一样对云枫任性! 看着路边摆摊的商户,凌秋突然想起前世的父母,已经过了这么久,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一直以来她都不敢去看望她们,因为她不知道再看见另一个自己时,自己该如何面对。她怕自己又会陷入“我是谁”这样的纠结之中。 “带我去个地方吧。”凌秋不自觉加紧了搂云枫腰的手。 到了目的地,凌秋慢慢走近曾经住过多年的房子,心情紧张而忐忑,深吸几口气后,才有勇气敲门。 但是,没人在家。 凌秋突然想起,她这个笨蛋,他们每天要出去工作,这个时间怎么会在家呢? 突然,凌秋的心情有些遗憾,但那一秒又松了口气。 云枫看着凌秋这些举动,有些好奇到底什么样的人让凌秋这个在意紧张。 “你么是谁?”突然一个稚嫩的童音问道。 凌秋回头,竟然是前世的弟弟!凌秋一时激动,说话都有些结巴了,“那个,我,我是你姐姐的同学,你姐姐在家么?” 弟弟皱起眉头,“你找错了吧,我没有姐姐,我妈妈就生了我一个。” 凌秋大惊,“不可能吧,你叫李锴,你姐姐叫李悠。” 弟弟惊讶,但依旧道:“我是叫李锴没错,但我没有姐姐。” 凌秋此时震惊的不知该说些什么了,这个世界已经没有李悠了,难道自己那些记忆真的是虚构的梦么?凌秋有些懵了。 凌秋愣愣的看着弟弟,弟弟的衣服和样子比前世好了不少,前世因为自己是女孩,农村重男轻女的现象颇重,所以爸爸妈妈就再生了一个,因此超生,原本小有积蓄的家一下子被罚了不少钱。 后来父母想做生意,爷爷奶奶不同意,他们就带着一百多块钱道城里白手起家,日子过得很是艰辛。 奋斗多年后,终是小有成就,但要供两个孩子读书生活,的确是压力山大。现在,少了“我”的存在,妈妈一胎得男,超生的钱不必罚了,他们只用抚养一个孩子,压力和负担也少了。 凌秋紧紧看着弟弟,眼神复杂难明,弟弟被凌秋的眼神看得害怕,那墨兰的眼珠深邃的瘆人,扭头走了。 云枫担忧的看着凌秋,“没事吧?凌秋,你到底怎么了?” 凌秋回过神,呆呆的看着云枫,“疯子,我想去喝一杯,陪我好么?” 云枫本想说,酒量不好,还喝什么,但看这凌秋的神色,动了动嘴唇,最终说了一句:“好。” 酒吧里,凌秋情绪低落,灌了一口酒,没了李悠,没了前世的自己,那么现在的凌秋呢?这种问题真的好纠结啊!没了自己,前世的爸爸妈妈的生活果然好了很多。 云枫实在忍不住了,“凌秋,那个李悠到底是谁啊?” “我的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我们好的就像一个人一样,不分彼此。” “没关系,现在通讯这么发达,总会找到的。” 凌秋又灌了几口,今天的酒也许度数太低,凌秋喝了好几杯,才微微有些醉意,她不知道,这是云枫选了度数最低的还掺了水,再给凌秋喝的。 这酒一喝,人的感情就容易把持不住,凌秋哽咽了,“找不到了,再也找不到了!” 云枫第一次看到在他的面前露出脆弱的凌秋,即使两人遇难荒岛时,凌秋也未成在她面前如此过。心无缘由的像被什么抓了一下,顿顿的疼。 “没关系,我们一直找一定会找到的,我陪着你一起找!” 也许是喝了酒,情绪不好控制,凌秋在听了云枫的安慰后,反而哭得更厉害了,“呜呜呜,再也,再也找不到了,死了,她死了,死了······” 云枫愣住,不知该说些什么话来安慰凌秋,任何话语这个时候都是苍白的,他抱住凌秋,凌秋趴在云枫的怀里,这个时候,她不想坚强,一点都不想,原来自己早已经在这个世界消失了么!不,应该是从来没有存在过! 云枫拥着凌秋,一只手不断轻抚凌秋的后背,“哭吧,哭吧,哭出来就会舒服一点。”他知道人在难过的时候,哭是最好的发泄,能够哭出来,就会没事了。 凌秋的哭引来酒吧不少人的侧目,以为又是哪个为情所伤的女子,刚准备去安慰一下受伤的芳心,但看到她身边已经有帅哥在安慰,就放弃了,心里羡慕,这个男人运气不错,看背影,是个美女。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七章:迷乱与尴尬 从酒吧出来,云枫深深松了一口气,想到酒吧里那些时不时的狼光,他的心里就不舒服,以后绝对不让这女人进酒吧!看看怀里有些迷糊的凌秋,酒也不许喝!酒量这么差,太危险了! 云枫带这凌秋慢慢走着,让她醒醒酒。 凌秋却道:“我没事,今天的酒一点都不醉人,我看人都没重影呢!没事!我们回去吧,我要坐你的车,你要把速度提到最快,我要体验飞的感觉!呵呵,飞的感觉!” 云枫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没想到自己掺了水的酒,这女人还能醉,这酒量真的很让他无奈啊! 上了车,云枫开动自己的摩托,但还是用最安全的速度行驶,身后的凌秋张开双臂,体验迎面吹来的风,“快点,再快点!我要体验飞的感觉!” 云枫怕她喝醉了会掉下去,怒道:“不想死就抱紧我的腰!” 本以为凌秋会发一下酒疯,没想到她竟乖乖听话,抱住了他的腰。感觉到背上传来的两团柔软,云枫身体僵了一下,然后理智提醒自己现在是在开车,要专心!不能分神!车上可是有两个人呢! 这时,凌秋嘟囔道:“疯子,快停车!” 云枫停下,回头问道:“怎么了?” 凌秋有点不好意思,“那个,我,我想上厕所。”喝了这么多,这时候得开闸放水了。 云枫看了看周围,这里有些偏僻,哪有厕所,到是不远处有个小旅店,他对凌秋说:“你先忍一下。” 到了旅店的门口,是个很简陋的店。 凌秋下车后,就用极其别扭的姿势匆匆往前走,云枫看着忙跟上去,想笑又不敢想,忍得很辛苦。谁能想到大家心目中的明星优等生,竟然会有被尿憋死的一天。 “老板,那里有厕所?”凌秋低头倚在云枫的身边,让云枫问,想到自己好歹也是一个名人,憋尿被人看到也太糗了! 40多岁的老板娘见是一男一女,心道,哟呵,这小伙子还挺俊!看不清凌秋的脸,但看样子也张得也不差,估计是对小情侣。又闻到凌秋身上的酒味,心道肥羊来了!“房间有厕所,你们先订房吧,是住几夜呢?一夜70。” “我们就借用一下厕所。” “借厕所也要订房啊,不进房间怎么用。” 云枫还想说什么,凌秋拉了拉他的手,用眼神示意他,“快点,她憋不住了!” 云枫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老板娘立马道:“左边第三间,这是钥匙。” 厕所传来“哗哗”水声,觉得有点尴尬,他还是第一次听女生上厕所,他转头,想做点什么转移一下注意力,但一转头,就看到一张床,再转头,墙上就贴了一张性感女郎的海报,这下,他觉得更尴尬了,耳朵似乎也更灵敏了,厕所传来的声音更清楚了,凌秋上完了,她打开门了,走出来了······ 云枫看着墙上的海报,莫名有些心慌,赶紧转过头,“那个,凌秋啊,你好了吧?” 凌秋走出来,“嗯,有些头晕。”看到前面的床,倒下去,趴在床上,想要小睡一会儿。 想到凌秋不胜酒力,云枫道:“哦,那你休息一会儿吧。” 晕乎乎的凌秋已经迷糊糊的睡了,觉得趴着不舒服,还翻了个身。 云枫走过来,看着近在咫尺的容颜,略微昏暗,又带着几分暧昧的的光线里,凌秋的五官和轮廓越发柔和,长长的睫毛在眼眸下投下一道暗影,双唇在酒水的滋润下水润饱满。 云枫觉得自己有点被蛊惑了,不自觉的想要靠近,想要去亲吻,此情此景,他没办法不想这些。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一起经历了身死,他觉得,她对他的感情不同了,从以前的朋友开始向男女之情转变了,他感觉的道,她似乎准备接纳他了。 然后,云枫开始矛盾了,现在要不要吻下去呢?如此“偷袭”会不会惹怒她,会不会前功尽弃呢?可是,如果不吻,这样的好机会就错过了。 吻还是不吻,这是个问题。 云枫保持着向凌秋前倾的姿势,心里纠结到不行,刚好凌秋转身,仰卧转为侧卧,那唇就不小心扫过云枫的唇角和下巴。 云枫愣住。 而凌秋感觉都好像碰到什么了,也张开迷蒙的双眼,静静看着云枫,墨兰的眼眸像在水中浸过一般,又带着几分深邃和迷离。 云枫觉得脑子一片空白,只有眼前的这张让他气恼让他忧愁让他欢喜的容颜,他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美丽的眼睛也又她的身影,清晰的照出他此时的样子。 云枫慢慢靠近她的唇,凌秋没有反抗,闭上眼睛,感受云枫的亲吻,这个吻很轻,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试探。 凌秋虽然有点醉了,但现在酒已经醒了不少,心想,这吻技有些初级,只是在唇上不断的厮磨,或是舔舐她的唇瓣。 凌秋觉得心软软的,双臂环上云枫的脖颈,热烈回应,而手下的身体一震,然后紧紧抱起凌秋的身体。凌秋张开嘴,云枫的舌就顺势进入了。 许是酒的关系,凌秋什么都不想,只是顺着感觉,亲吻、深入,气息交缠。她听到听到彼此的喘息声还有如鼓的心跳,是他的,也是她的。 凌秋觉得那双手臂抱自己抱得越来越紧,终于,她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手臂下移,撑开彼此的距离,急促喘气,而移到他胸膛的手感觉到掌下那急促而剧烈的心跳。 云枫剧烈的喘息着,看着凌秋愈发嫣红的脸和被他吻得有些红肿的唇,眼神幽暗。 凌秋觉得这样下去会很危险,身体往后移了移。 云枫闭上眼睛,平复了一下气息后,“我们回去吧。”声音有些低低的嘶哑。 凌秋瞄了一眼云枫身下,云枫感觉道她的目光,尴尬的扯过被子,欲盖弥彰的遮住。 凌秋也觉得尴尬,磕磕巴巴的建议:“那,那个,你要不要去厕所解决一下?” 云枫窘迫的瞪了她一眼,弓着身子,别扭的走到厕所里。 凌秋见此,捂嘴大笑了起来,想到刚才自己窘迫的样子,那个家伙一副要笑不笑的样子,她觉得报仇了,心里爽了! 厕所里传来哗哗的水声,凌秋凝神细听,这家伙似乎在洗冷水澡。 凌秋一个人坐在床上,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变得太快了,刚刚还在为失去前世的自己茫然伤心,现在就和云枫接吻了! 凌秋又仰头倒在床上,伸出右手覆上左边的心脏,自己的那里原来也跳得很快。她突然顿悟了,不管是李悠还是凌秋,她都是活着的,也许,根据能量守恒定律,多了个凌秋,就会少一个李悠吧。 这种奇妙又说不清楚的东西,自己就不要纠结太多了,这样纠结下去,会被自己逼疯的。现在,她要做的就是好好享受现在的每一天! 不一会儿,云枫从厕所出来了,也不看凌秋,背对她说了声:“走吧”,就出门了。 凌秋在后面看着身前高大的背影,知道这家伙是害羞了,心情无端好了起来,偷偷抿起嘴笑了,乖乖跟在后面出去了。 出去时,看到老板娘看惊讶又暧昧的眼神,那意思分明在说“这么快就好了!”凌秋的脸突然爆红,想解释什么,却又觉得此时是欲盖弥彰,越解释越乱,低着头匆匆走过。 而云枫此时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两人只是接个吻什么,没干出格的事,但想到刚才的气氛和情况,脸就止不住的燥热,当然,心里还有无限的甜蜜和欢喜。转过头,发现这丫头也低头害羞起来,瞬间自己的羞意降了不少,伸出手,一把拉过凌秋,搂住她的肩膀。 凌秋惊讶不已,抬头看云枫,却发现这家伙带早就恢复如常,还带着笑容,“我们快点回家,天色不早了。” “哦。”凌秋低低的回答,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一句在正常不过的话,现在她偏偏听出几分旖旎的味道······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八章:男孩夜话 晚上,凌秋还为白天的事有些睡不着,脑子里想着今天的那个吻,这可是她这一世的初吻啊!就这吻技,那家伙也是个雏吧。凌秋觉得羞意更浓,盖住脸,躲进被子里,不一会儿,又拿出手机,这个家伙怎么还不打电话过来呢? 不想,刚好手机响起,有短信,“睡了吗?” 凌秋回复,“还没呢。” 云枫回,“我睡不着,你呢?” 凌秋刚想回复“我也睡不着”,但想到那家伙见此肯定得意,便删了,重新发。 不想,刚准备发那句“我要睡觉”,那边久久不见凌秋回应的云枫又发“你睡吧”。这到让凌秋写好的短信不好发了。 刚睡下,手机又响了,凌秋忙打开看,就见发了一句“明天见,晚安!”凌秋想了想,也发了句“晚安,好梦。” 另一边,云枫见凌秋终于回他短信了,正高兴着,不想,小月饼进来了,“表哥,怎么还没睡?” “你不是也没睡吗?”云枫道,心里有些惊讶这小子今天没有叫自己“疯子哥哥”。 “我是起来上厕所,见你房间的灯还亮着。” “哦,有什么事吗?”深夜来访,必有所求。 “表哥,你们今天去哪里玩了啊?” “没去哪,就是随便出去逛逛。”云枫淡淡道,他知道这家伙绝对话里有话,只要这小子不明着问,他绝对不会说。 他看向自家的表弟,已经11岁的小月饼长高了不少,开始有了几分少年的风采。 “那个,你最近和姐姐走得很近啊。”小月饼貌似漫不经心的,没话找话说。 “嗯,毕竟我们一起共患难过,流落荒岛的那些日子,我们相扶相持,患难见真情嘛。”云枫微笑道。 小月饼的脸色开始不好,皱起眉头,淡淡道“晚安”,就出去了。 云枫的目光一直追随小月饼出门,这个表弟别人不知道,他却隐约观察出了几分不对劲,这个小表弟从小就喜欢黏着凌秋,大家也都觉得是孩子对姐姐的喜爱,但他察觉出,不仅仅这么简单,那小子看起来总是一副单纯萌动的样子,但心眼绝对不少,早熟得很,他就吃过几次亏。 他觉得自己和这孩子迟早会因为凌秋要好好谈一次,今夜刚好睡不着,也许是个谈话的好时候,毕竟他还小,现在阻止还来得及,他喜欢把一切不好的可能扼杀在萌芽阶段,如果这些事是避免不了的话,他不介意早点面对,免得以后一发不可收拾。 “陈海诺,我们聊聊吧。”在小月饼即将关上门的时候,云枫道。他是叫的是小月饼的名字,没有叫昵称或者“表弟”,因为接下来的是一场男人间的对话,哦不,就现在的年龄来说,他们是算不上都是男人,应该是男孩。 小月饼关门的动作一顿,他感觉到云枫的郑重和严肃,“好。” 十九岁的高大少年,俊朗的面容,面对着十一岁的,犹带着几分婴儿肥,五官精致的半大少年,两人对望半响,谁都没先开口,如果有腐女看到这一幕,绝对会鸡冻,啊啊啊!美少年们对望啊!而且是坐在床上对望,这一幕怎么这么让人想入非非呢? “说吧,到底要聊什么?”小月饼毕竟年幼,沉不住气先开口了。 “就聊你心里想聊的吧。”云枫淡淡着,笑容里带着自信和从容。 “你和她到哪一步了?”小月饼道,他很早就察觉出凌秋姐姐和表哥之间的不同了。表哥很早就喜欢姐姐,他知道,姐姐一直是无意于他的,但最近,他们之间变了,两人总有些说不清的情谊缠绕,这些他从那次去苏门答腊去接他们的时候,就感觉道了。 “你觉得呢?我们可是孤男寡女待了两天两夜哦!”云枫依旧微笑,只是那笑容更灿烂了几分,夏日的像阳光,刺眼得让小月饼想狠狠揍一拳。他在聚会上听凌秋说了一些荒岛的事,但听的出来,她特意隐瞒了一些事,例如他们睡的地方。 拳随心动,小月饼一拳就打出去了,但拳在即将要接触道云枫的脸时,云枫一掌挡住。 “你这个卑鄙小人,你对她做过什么?!”小月饼无法遏制自己的怒气,他早熟,对一些男女之间的事也知道不少,他不敢想象他们在那两天两夜里发生了什么,只要一往某个方面想,他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她现在是我的女人!我想,你应该知道她对你只是对弟弟的感情吧。”云枫看着小月饼,表情郑重。 “你!我的事不要你管!”被戳到痛处,小月饼很是不悦,一拳又过来。 云枫使了个巧劲,握住了小月饼的手腕,小月饼不甘心,想用上脚,不料,云枫早就洞悉他的动作,手上稍稍用力,一个翻转,就把小月饼反压在床。 小月饼又气又恼,又恨自己打不过云枫,气得满脸通红,因为被反压住,气息不畅,喘着粗气,咬牙切齿道:“放开我!” “不放!你这小子狡猾得很。还不肯乖乖就范!”云枫恶狠狠道。 刚说完,两个男孩就听到“砰”的一声,玻璃摔碎的声音,齐齐回头,就见云舒一副见鬼的表情看着他们。 云舒觉得有点口渴,就起来喝点水,看到侄儿房间的灯还没熄,就想过来说声“早点睡”之类的话。走近后,听见有人在说话,好奇心起,就想看看这么晚了谁还在侄儿的房间。 没想到,一开门就看到侄儿把自己的儿子反压在床,儿子满脸通红,看起来一副羞恼的神情,还喘着粗气,侄儿说什么“乖乖就范”,这一幕真的太震撼了,她没法不想入非非,儿子和侄儿之间······当时脑子就被这一幕给震死机了,手里的杯子摔倒地上。 “小姑。” “妈。” 两人同时叫道,然后同时回头看了彼此一眼,又同时嫌弃的看对方,简直是神同步啊!然胡,云枫放开了被压制住的小月饼。 云舒的见此心里又是一惊,陷入无底深渊。 云枫见小姑的神色知道姑姑想歪了,忙解释道:“小姑,不是你想的那样。” 云舒深呼吸数次后,用颤抖的声音道:“你,你们到,到哪一步了?”不愧是母子,问的话都一样。 小月饼眼珠一转,马上可怜兮兮,用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对自家老妈告状,“妈,表哥欺负我。” 云枫叹气,这家伙最擅长撒娇装可怜,自己被反将一军。云枫暗恼,当时他的注意力都放在对付小月饼身上了,没注意到小姑的到来,所以就发生了这样的尴尬场面。 不知花了多长时间,反正云枫在跟小姑解释完事情的原委和经过后,觉得口水都说干了,小姑看他的眼神也恢复了正常。 云舒松了一口气,“原来你们是情敌啊!情敌好,是情敌比你们是情人好!妈呀,刚才那一幕真的太劲爆,我的小心脏快承受不住了!” 云枫和小月饼默了······ 而于此同时,凌秋那边,凌秋在接到云枫最后的一条短息后,准备睡觉,可是心里不知为什么总是睡不着,还处于兴奋的状态,不到三分钟,手机又响了,凌秋以为是云枫给她打电话,立马拿过手机,却发现上面显示的是“陆修远”三个字。 凌秋愣了一下,接通了,对方道:“喂,小秋,抱歉打扰到你睡觉了,我听说你掉到海里了,听说你现在脱险了,你现在还好吗?” “我没事,陆哥哥。” “我特别担心,上网,你不在线,打你的电话,关机,现在才找到时间再给你打。” “我知道你一直在忙你的论文,别担心,我没事的,不缺胳膊不少腿,连块皮都没破。” “真的吗!太好了,你没事我就放心了,再等一段时间,我就回来看你。” “不用了,我知道哈佛的学业压力很大,你不需要为我专门回来一趟的。”凌秋推辞,她刚刚接受了云枫,真的不希望陆修远回来,这样会三个人都很纠结。 “可是你已经高中毕业了,要上大学了,我回来庆贺一下也是应该的,而且,我们真的有好长时间没见面了。” 凌秋一阵沉默,分隔太久了,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有什么话题可以聊。她只在半年前,也就是过年的时候匆匆见了他一面,那时陆修远的奶奶生病了,所以陆修远都没时间来她家拜年,彼此只是发了个拜年的短信。 她对爱情一向不是个特别热情的人,一切顺其自然,联系少了,话少了,对陆修远原本就淡淡的喜欢就归复最初的平静。 陆修远感受道凌秋的沉默,想到凌秋那边的时间确实很晚了,便道:“小秋,很晚了,那我就挂了,你早点睡吧。晚安。” “嗯,再见。”凌秋道。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九章:谁的甜蜜,谁的忧伤 这高中毕业季算是一些小情侣的分手季,但却是凌秋和云枫恋爱的季节。 不久后,分数出来了,凌秋和欧延凯分别是本市的文科状元和理科状元,顺利考上自己心中的大学。云枫的分数也很高,顺利考上一所军校,那所军校要求很高,云枫经过层层考试和选拔,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去的。 两家把孩子们考上大学的喜宴一起办,不知道为什么,凌秋总觉得这宴会办得太隆重,把她和云枫的名字放在一起时,搞得跟结婚似的,在她和云枫的再三要求下,宴会才去掉了不少宾客,就只是两家人一起在酒店吃了一顿饭。 但是大家看凌秋和云枫的眼神,就像在说“多登对的一对啊”,凌秋已经打上了云枫的标签。这主要是云枫在宴会上,对凌秋那个殷勤和体贴,眼睛瞎了的都能感觉到两人之间的情意绵绵。 云老爷子对自家孙子这么快追到孙媳妇很满意,一直都是笑眯眯的。而云老太太在老爷子的劝说下也同意了,自家老头子的眼光她还是相信的,而且,她也不想孙子在中间为难。 苏哲看着云枫和凌秋两人间暗暗涌动的情意,心情晦涩复杂,小时候,他把凌秋当敌人,现在是妹妹,因为那天之后,他就没敢想过。他知道自己的心里在乎凌秋,同时也对她感到愧疚,幼时无知的自己对她说的那些话,还有那道刀疤······可是他看到凌秋和云枫在一起,为什么觉得不甘呢? 到底不甘些什么他也不是很清楚,感觉属于他的东西被那个小子抢去了的感觉,可是理智告诉他,凌秋只能是你的妹妹,迟早有一天会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然后组成家庭的,你要尽快适应! 这么想,苏哲突然发现自己的心更加落空,一种巨大的失落感席卷他的心扉,他有些明白自己对凌秋的真正感觉,可又有一层薄雾笼罩在自己的心头,让他迷惑不清。 苏志成看到儿子板着脸失落的样子,暗暗叹息,他这个儿子是智商高情商极低,他对凌秋的感情恐怕他自己也没搞懂吧。到底是愧疚之情还是兄妹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恐怕他自己都在纠结,但他这个旁观者觉得,恐怕都有,只是不同时期这三种感情的程度不同而已。 他是不介意女儿变成儿媳妇,可是,从现在来看,在儿子对感情懵懂的时候,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了,他这傻儿子现在还在纠结,恐怕已经没戏了。 此时,苏志成倒有点希望儿子晚点明白感情的事,这样也许那种失去的痛苦就会晚点来临,可又希望儿子能早点面对这场感情,因为只有经历了,才会真正成长。 和苏哲一样失落的还有小月饼,他看到自己表哥那春风得意的样子,知道凌秋对她是姐姐对弟弟的感情,桌下的拳头握紧。 随即又想,感情本来就复杂,爸爸妈妈之间的爱情可以转换为亲情,而且更牢固了,姐弟之情也可以转化为爱情。而且,将来的事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呢?只要凌秋没结婚他就有机会,就算结婚了,不是还可以离婚嘛。如此想过,小月饼觉得自己的信心又回来了。 云舒知道自家的儿子侄儿都喜欢凌秋,她也挺喜欢这个小姑娘,如果她能做自己的侄媳妇也不错,可是自己的儿子这么粘她,怎么办啊? 算了,儿子还小,不懂什么是爱情,也许就是那种对姐姐的喜欢和崇拜,自己小时候不也很喜欢很崇拜哥哥么,高中的时候还喜欢过自己的英语老师呢。后来经过这么多后,真正长大了,就好了。儿子还小,有些东西越是反对和压制越会反弹得厉害,不若顺其自然吧,等到他长大了就会自然明白。 小月饼自知打不过云枫,可看到云枫对凌秋的亲密样又看不爽,心想,打不过你,我就气气你。 他挤到凌秋的旁边,要么给凌秋夹菜,要么利用自己半少年半正太的外表,向凌秋撒娇,总之,让凌秋的注意力都在自己的身上。 “姐姐,我要吃那个虾,你帮我拨,好不好嘛。” 凌秋对撒娇的小月饼很无奈,根本无法忍心拒绝,虽然感觉到云枫的不高兴,但是,小月饼还小嘛。 小月饼趁凌秋给自己剥虾的空挡,对云枫挑衅一笑,笑容灿烂又得意。 云枫暗生闷气,这臭小子每次就来这一招,可偏偏这一招就是特别管用。为此,他还特意问过凌秋是不是喜欢可爱的男生,当时凌秋的回答让他很是高兴,她说:“怎么可能,最讨厌男人对女人撒娇了,会感觉那种男人很幼稚和做作。” 没有谁比云枫更加明白,凌秋是个没有安全感的女生,付出的感情也是小心翼翼的,一旦有风吹草动,觉得会受到伤害,就会立马收回感情,她渴望的是一个更加温暖宽阔的怀抱。 所以,小月饼在她的心中永远是弟弟,或者是他激发了凌秋女孩子的母性,反正,臭小子,你继续撒娇吧,这样在凌秋心里就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她永远不会把你当做男人来看!而且,你也慢慢长大了,小正太的外表还能保持多久?凌秋对小孩撒娇还喜欢,但对一个男人对她撒娇是忍受不了的。 云枫如此想过之后,心里舒服多了,对小月饼的挑衅直接无视,他已经是胜利者了,就没必要和那小子计较了。 吃完饭,大人们回去了,凌秋云枫本也想回去,过两人的二人世界,但是这个时候其他的同学也差不多都收到通知书了,韩佳佳打电话过来,说过段时间就要分开了,老朋友们一起聚聚,林放还有程毅君兄弟俩都在,就连欧延凯都到了,除了夏至,她回s市了,没法来。 大家考得都还不错,欧延凯读b市的q大,和林放程毅君是同校,佳佳考上z大,和程毅海成了校友,而夏至则是s市的f大学。凌秋感叹,自己这次真成了孤家寡人,每一个和她是同校。 到了ktv,凌秋和云枫一出现,大家就起哄,“云老大,嫂子。”自从上次的聚会知道两人的关系后,大家就没少打趣他们俩。无奈这段时间他们都是过着二人世界,不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 难得被好友们打趣,凌秋有些不好意思了,就连云枫这个一向脸皮比较厚的也不有些害羞了,但依旧装起老大的架子,“去去去,别起哄了。” 韩佳佳看到云枫和凌秋的时候,心里大大感叹了一把,云老大当初追了小秋这么久,终于抱得美人归啊!真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啊!可是她和欧延凯之间却······这些年来她一直追逐着他,她觉得累了!她也有她的矜持和自尊,可是,他却始终是一副对谁都冷淡的冰山脸,她没有信心再继续这段追逐了,她还要为他再追逐守候多少年他才会对她改变呢? “我说老大啊,给我们透露一下这段时间的二人世界怎么样,你们有没有······”程毅海做了一个亲嘴的动作。上次的聚会由于凌秋的哥哥还有小月饼这个孩子在,大家都不敢太随意,很多话都没敢说。 “想当初多少人追凌美人啊,多少情书都有去无回啊,多少少男的心碎成一地啊!” “话说,毕业宴上还有不少男生更嫂子表白呢,还有个才子给嫂子念诗呢,那叫一个浪漫。”林放爆料。 “快说,快说,当时是怎么个情况?”韩佳佳八卦起来。 凌秋瞪了林放一眼,然后笑道:“如果你想我给大家说说那个恐龙妹给你告白的详细经过就大胆说。” 云枫挑眉笑道,“那些人怎么能跟哥比,告白的不过是烂桃花罢了,哥才是最后的终结者。” “老大,不愧是我们的老大,霸气!”程毅海拍马屁。 “行了,唱歌吧。”云枫道。转移话题,别再把注意力放在他们的身上了。 但众人依旧不放过这一对,让他们合唱情歌。被打趣多了,凌秋和云枫也就淡定了,很大方的对唱,而且唱得情意绵绵,嫉妒死了那一帮还是光棍的男生们。 “不行,不行,你们俩这甜蜜劲,真是酸死我们这群光棍啊!” “妹子,妹子,我也要找妹子!”程毅海兄弟一唱一和的。 程毅海转头对韩佳佳说:“佳佳,我男才你女貌,我们凑活一对呗。”程毅海用开玩笑的语气,实则带着几分认真道。 韩佳佳嫌弃道:“你这德行,算了吧。”佳佳毒舌道。 程毅海蔫了,又不服气道:“我在学校的人气可是很高的,不少学妹暗恋我呢,你这女人真不识货!” 凌秋叹了口气,程毅海虽然有些调皮,平时说话也有些嬉皮笑脸的,但刚才的话似乎有几分认真,只是他这个性,佳佳肯定不会把他的话当真。 欧延凯依旧是聚会上最沉默的,坐在一边不说话,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家伙能开窍,佳佳真的是一个好姑娘,值得他喜欢。 不知道佳佳能坚持多久,欧延凯这样的性格虽然很酷,但爱起来却会很累,说实话,她都希望佳佳放弃算了得了,喜欢佳佳的男生很多,不要在欧延凯这可树上吊死。 但是,站在欧延凯朋友的角度,有个好姑娘喜欢他这个要强又敏感的孩子,她还是很高兴的,只是喜欢他的那个女孩一开始注定会被他伤,就像她曾经伤云枫那样。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十章:情敌见面 在全家忙着办喜宴的这段时间,凌秋也在偷偷忙着办另一件事,那就是改善,不,应该说是让前世的家人由现在的小康变成大康。 凌秋安排了人去想办法接近前世的爸爸,让那个人把爸爸手上的闲钱拿来买房,暗地里帮弟弟转到最好的学习,用潜移默化的方式让那个家庭富裕起来。 凌秋一边暗暗帮前世的家人,一边和云枫谈谈恋爱,这小日子过得不是一般的逍遥啊! 苏哲说朋友邀他去旅游,就带上装备走了。苏志成和叶紫都觉得儿子出去散散心也好,凌秋对此也乐于见成,苏哲能想开就好,如果还能在旅途中有个什么艳遇,碰到志同道合的就更好了。 某日,云枫觉得自己和凌秋都是男女朋友了,这个呢称得有,你看别的情侣都有,他们没有说不过去,还得与众不同,独一无二。 凌秋不肯改,就叫云枫“枫(疯)子”,还说:“你看,这个称呼绝对独一无二,没人叫这个称呼,就我一个人叫,多有意义啊。” 云枫没办法,反正这么多年也这么叫过来了,也习惯了。但是他嫌“小秋”和“凌凌”都被别人叫过了,不够特别,非要取一个专属昵称。 “宝贝儿,阿秋,秋秋。”云枫一连换了三个,然后看向凌秋,询问意见。 凌秋皱眉,“第一个太肉麻,第二个太土,第三个嘛······” “怎么样?”云枫把头放在凌秋的颈项间,笑得阳光灿烂。 “又肉麻又土还难听!”凌秋撅嘴不满道。 “有了,你叫我枫子,那我叫你秋子吧。” 凌秋顿时满脸黑线,“求求您嘞,高抬贵手,不要再糟蹋我的名字了吧。” “那你想叫什么?嗯,凌儿怎么样?”云枫问完,又忍不住想亲亲怀里的佳人,就在佳人的颊边轻吻一记。 凌秋翻了个白眼,“我还逍遥哥哥呢。”这个时候仙剑已经热播了,很受欢迎。 两人正闹着,这时,凌秋的手机响了,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喂?哪位?” “小秋,是我,我回来了。”对方道。 凌秋觉得莫名其妙,这到底是谁啊?隐约觉得这声音有些熟悉。 电话的另一边,“小秋,我已经听说你考上b大了,恭喜你啊,可惜我没来得及赶上你的状元宴,不过,我给你准备了惊喜” 凌秋这时才听出来,原来是陆修远,小心瞄了一眼云枫,想起身找个安静的地方说,但又怕云枫会更起疑心,索性大方道:“陆哥哥,你现在在哪里?” 身后的云枫听此,愣住,凌秋感觉到身后的怀抱有些僵硬,回头看云枫,发现他的表情淡淡的,神色莫测。 “我在你家门口。”陆修远道。此时的陆修远手捧鲜花,带着期待与忐忑站在凌秋家门口,昨天他连夜搭飞机回国,早上才下的飞机,结果太匆忙在机场把手机弄掉了。让助理重新买了一部手机,自己又好好梳洗一番后,就匆忙到凌秋家。 门开了,陆修远高兴的看着凌秋,笑容在看到云枫搭在凌秋肩上大手时,微微顿住,但马上依旧云淡风轻的微笑,献上自己手中的鲜花,“小秋,这是给你的花。恭喜你考上b大。” “谢谢。”凌秋接过花, “不请我进去吗?”陆修远微笑道。 “哦,请进。”凌秋觉得这个情景有些说不出的微妙和不自在,微微用力,想挣开云枫放在肩上的手,但云枫捁得紧紧的,挣不开。 “枫子,有客人在呢。”凌秋小声对云枫道,示意他放开她。 这声“客人”取悦了云枫,放开了凌秋,“凌,既然来客了,你去倒杯水吧。”显然云枫已经以主人自居了,而且定下了对女友的昵称,一个“凌”字叫得柔情又缠绵。 陆修远看着那两人间的互动,依旧保持着最风度的微笑。他这次之所以赶着会来,就是听说了云枫和凌秋之间的事,本以为可以等到自己学业完成归来然后在和凌秋表白,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他派人时刻注意,不让凌秋和学校的男生发生情感,但没想到会被这个家伙钻了空子。 所以,他赶时间回来一趟。这几年他在美国不但要忙学业,还开始了那边自己的事业,有时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而他知道凌秋也在忙她自己的事,所以也就很少相互联系,但他有自信,只要他表白去追求,凌秋一定会选择他。 因为,他自信自己是最优秀的男人,只有她才配得上他,而且他感觉到凌秋曾经对他有情。 凌秋去倒茶,两个男人对望着,眼睛里暗波汹涌,脸上却笑容满面,陆修远笑得内敛清浅,风度翩翩,而云枫笑得阳光灿烂,神采飞扬,有几分嚣张的感觉。 凌秋端了两杯茶,云枫和陆修远一人一杯,放好茶杯,然后随意问道:“怎么会突然会来?” 陆修远笑得温柔,“怎么会是突然,我那天晚上不是在电话里和你说了要回国看你吗。” 凌秋顿住,的确,那天晚上他是说“再等一段时间,我就回来看你”这句话,只是那所谓的“一段时间”这么短,不过三天而已。 云枫的笑容僵住,他们深夜还通话,都说了些什么?这些年他们其实一直都有联系吗? 凌秋自然注意道云枫的神色不对,怕他误会,道:“我没想到那天晚上你会突然给我打电话,你可是有一年多没给我打过电话。”言下之意就是他们很少联系,很长时间没联系过了。 云枫哪能不明白凌秋的意思,他早已对凌秋很了解,她的一个小动作或者一句话,他都能从中明白凌秋的意思的心情。凌秋这是怕他误会,这说明她在乎他,只要她在乎的是他,其他的都好办,那个男人不过是看到他抱得美人归,羡慕嫉妒恨罢了。 想到此处,云枫又展露出骄阳般的笑容,似乎想用这笑刺瞎陆修远的眼睛。 陆修远撇开眼不看云枫,对凌秋说:“我去美国的那几年也听了不少你的消息,对了,那家和你打官司的娱乐公司的老板去年在澳门赌博,欠了一屁股债,后来自杀了。这次,我听说你失踪了,担心得不得了。” 云枫的笑容不变,这家伙的言外之意就是他一直在默默关注凌秋,而且向他挑衅,但是,他已经不是曾经的他了,只要凌秋的心里有他,怎么会这么容易就被激怒。 云枫伸手随意搭在凌秋的肩膀上,那动作自然无比,仿佛两人已经做过无数次一般,宣誓主权,“说来,还真得谢谢那次的意外,让我们有机会一起度过难忘的两天一夜的荒岛之旅,不然我们也不会这么快在一起。”说完,云枫对凌秋笑笑,带着几分回味和暧昧。 明明没发生什么,但是凌秋就是被云枫的那个笑弄得有些不好意思,脸莫名的微微红了起来。 陆修远听了这话,又看凌秋一副娇羞的表情,脸色难看了起来,暗暗握拳数次,平息心绪,陆修远觉得遇到了强劲的对手,想要徐徐图之是不行的了,得改变策略,“云枫,我也喜欢小秋,甚至我比你更早遇到她,这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那些我不管,反正凌秋现在是我的女朋友,将来是我的老婆,那些过去的事情,已经是过去了。” “好,那些是过去,我现在要和你公平竞争。”陆修远依旧温雅的笑着,贵公子范儿十足。 凌秋叹了一声气,“陆大哥,现在,云枫是我的男朋友,我和他在一起了。”凌秋一向不是个喜欢纠缠不清的人,如今她已经做了选择,就会在两人的面前说清楚。 “听见没有,凌秋选我了,你想竞争也没用!”云枫抢先道在自己面前抢女朋友,这个小白脸的胆子不是一般的肥啊,这完全是把自己不放在眼里啊。 陆修远沉默了,他明白凌秋的意思了,他被拒绝了。这还是他第一次被人这样拒绝,他的心中复杂酸涩,原来被拒绝是这样的感觉。 凌秋心中有些不忍,但她明白有些事不说清楚,对他们三个来说都是痛苦,纠缠不清只会同时伤害这两个男人。同时,她也确信了,陆修远也许是真的喜欢自己的,只是,这样的表白,太晚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十一章:凌秋的心声 陆修远走后,凌秋和云枫面对面坐着,气氛一时有些沉默。 云枫愤愤道:“那家伙贼心不死!”他的心里其实有些没谱,对手是陆修远,这个家伙一直都很优秀,而且,最重要的是凌秋曾经真的喜欢过他。她对那个家伙的欣赏和喜欢他都看在眼里,那些东西曾经深深刺痛了他的心。 凌秋淡淡道:“嗯。” “我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你们已经错过了,错过就是错过,你现在是我的女朋友。” 凌秋抬头看向云枫,“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没有在一起吗?” “那小子辜负你了?” 凌秋摇摇头,“没有。” “那你们······” “因为不安,因为太累了,没有信心和他在一起。你知道的他是个很优秀的人,张得帅对人也温柔,喜欢他的女生真的很多,而我每天很忙,学业上的事还有冀腾集团的事,这些已经让我忙得够呛,当时还有演出,真的没有精力来面对一份情敌众多的男友,而且那些喜欢他的女生也挺疯狂的,那个在开学典礼上扇动大家的熊家卉就是其中之一,喜欢一个人竟然会威胁到自己的人身安全,这样的恋情太累了!” “难道他不会保护你吗?”云枫皱眉道。 凌秋道:“他不可能时时刻刻在我的身边吧,而且,谁知道那些女人会使出什么招呢?而且,她们的出现又会让我不断猜测她和他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你知道的,两人之间一旦种下怀疑的种子,这段感情迟早会破裂的。我只是已经预料到了结果,所以把感情扼杀在萌芽阶段而已。” 云枫张张嘴,半晌叹气道:“凌秋,你真是理智,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理智的女人。” “作为冀腾未来的继承人怎么能总是感情用事,我必须做出最正确的选择。我的理智告诉我,那不是适合的人,那不是我要的感情。” 云枫苦笑:“看来,我得谢谢你的理智了,不然我岂不是没机会了?” 凌秋看向云枫,“疯子,其实我很普通的,真的!大家看到的凌秋这么风光优秀,那是因为他们没看到我在别人玩的时候是多么努力的在学习。我的肩上有冀腾,我将来势必要接管的,可是我对管理公司真的没有及经验,而且年龄又小,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断学习,试着去做。这么大的公司,这个公司又是外公一辈子的心血,它不能毁在我的手上,说实话,我的压力真的很大!这样的我真的没法在承受一份纠结的感情。工作已经很累了,感情上不想再疲惫了!” 云枫听到这些,心疼起来,他知道凌秋一直很忙的,当初还因为工作在片场晕倒。他走到凌秋的身边,把她从后面抱住,轻声道:“如果累了,就要让身边的人帮助自己啊,为什么要把所有的事情都自己抗呢?” “我现在苦一点,累一点将来就能管理好冀腾,若总是依赖爸爸和潘爷爷,我永远不能真正的管好冀腾的。” 云枫搂紧了凌秋,叹息,“你这个倔强的女人!” “所以,云枫,我只想要一份简单温暖的爱情,那种虐来虐去的要死要活的爱情真的不适合我,我没心思和精力去和那些女人斗法,更不屑去这么做。” “所以,你的做法就是直接和那个男人结束。” “嗯。”凌秋在云枫的怀里点点头,“如果将来你和哪个女人也这样,还给我带来麻烦,我也是这样的做法。” 云枫急忙道:“不会,我才不会和那个女人不清不楚呢,我洁身自好的很,只有那个小白脸才会总是招蜂引蝶,活该被你踹了!” 云枫又转过凌秋的身子,对着她的眼睛认真道:“凌秋,我会给你一份细水长流的爱情,给你要的简单幸福和安全感。” 凌秋看着云枫真挚的双眼,有些被那双深邃的眼睛蛊惑了,他说的对,她就是想要一份细水长流的爱情,激情的轰轰烈烈的固然美丽,但那像烟花,已在刹那间绚丽就消散了,她要的是能在陪她走过平淡生活的人,能让她觉得很安全很温暖的人。 他会是那个人吗?凌秋问自己。她不是很确定,但是在危难的时候,她觉得她可以依靠他,他能够保护自己,她觉得很安心。 他像骄阳一般肆意飞扬,起初她觉得不适应,觉得太过耀眼灼目,后来习惯了,突然觉得原来他是冬日的暖阳。 凌秋对云枫展露出笑容,“你可要说道做到。” 云枫呆呆看着对他笑的凌秋,只觉得她的笑起来真美,仿佛其他的东西瞬间都暗淡了,失了颜色,美人一笑倾人国当如是吧。 云枫低下头想吻那自己朝思暮想了好久的人儿,凌秋却娇笑着躲开了,嗔道:“色狼!” 云枫嘿嘿笑道:“只色你。” “从实招来,你祸害过多少女生?” “我只想祸害你一个,但结果被你拒绝了。” “那之后呢?”凌秋不信当初她拒绝他后,他就一直没谈过。 “之后我一直处在失恋中,哪有心思啊,后来我又去训练了,那里都是男人,连只苍蝇都是公的,也没机会啊。” “就是说,如果有机会你就会谈啰?” “我不知道,当初你拒绝我后,我回去想了好久你当初问的问题,你问我是不是看你长得漂亮才喜欢你的,我不得不承认,漂亮的女生总是会吸引的男生的目光的,但后后来,也有漂亮女生对我示好,但是我就是无法喜欢他们,知道那时我想到什么了吗?” 凌秋用眼神询问,“想到什么?”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喜欢上了你,我好像就无法再爱上别人了,我总会不自觉的拿出她们和你比,最后发觉,原来你在我的心中已经如此深刻了,想忘掉真的很难。” 凌秋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抱紧了他,然后抬头狡黠一笑:“所以,你最开始还是垂涎我的美色,见色起意啰?” 云枫被气乐,看到她狡黠的笑容,又觉得可爱又妩媚,爱的不行,“好好好,我是对你见色起意行了吧,不过,我也可以把我的美色给你垂涎啊,这样不就公平了。” 凌秋不屑的哼哼,“你有什么美色?” “喂,我张得也是很不错的,不比陆修远那个招蜂引蝶的小白脸差。很多人都说我长得帅,比那个姓陆的有男人味多了。” 凌秋离云枫几步远,仔细打量一番,的确,原来晒得古铜色的肌肤这段时间恢复了不少,变成诱人的蜜色,身材高大修长,肌肉匀称又蕴含爆发力,五官棱角分明,深邃有型,是个阳光俊朗的男人,和永远风度翩翩的斯文儒雅的陆修远个有千秋。 凌秋道:“可是我觉得陆大哥的脸长得更美一点。” 云枫郁闷了,不过马上又挑眉道:“的确,那小子长得好看,你是不知道,从小,我们军区大院的许多小女生就喜欢他,看到他简直就跟蜜蜂见到蜂蜜似的,这种,满脸桃花的男生多不好啊,还是我这样的最实在!” 凌秋看着云枫一点没觉得不好意思,拼命诋毁陆修远的样子,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以前怎么没发觉,这样的在背后说别人坏话的云枫这么可爱。 云枫看着凌秋的笑靥,心中道:凌秋,我一定会让你爱上我的! 清晨的墓地空气清新,凌秋站在母亲的墓前,今天一大早云枫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她没想到云枫竟然会带她来这里,刚好今天是母亲的忌日。 凌秋道:“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妈妈的忌日?” “曾经我偷偷跟着你来过一次。”云枫一边说着,一边给扫墓,“阿姨,云枫来看你了,真不好意思,我这么多年没来看你,不过,往后的几年我都会来看你的,我现在是凌秋的男朋友了,也就是您未来的女婿,以后我一定好好照顾凌秋!” 凌秋心里感动这家伙看来不是第一次给妈妈扫墓,却还是有些不好意思道:“瞎说什么呢,什么未来女婿,我可还没答应嫁给你呢!” “这不是迟早的事么,毛爷爷可是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你难道是想对我耍流氓吗?” 凌秋被他气笑了,“你这话都敢说,这可是在我妈的墓前,你就说耍流氓,你得严肃一点!” 云枫不满嘟囔:“我怎么不严肃了,这可是婚姻大事!” 凌秋嗔道:“我可没答应嫁给你。” “那你就是在对我耍流氓!” “嘿,”凌秋这这家伙气着了,伸手去扯云枫的脸颊,“我还就耍了,怎么着?” 两人打闹几句后,又跪在凌羽的墓前,说了些话,就一起相邀离开。这是第一次在妈妈的忌日上,有一些欢笑。 没人注意到,在他们走后,一个高大的棕发男人走到凌羽的墓前,静静的看着墓上的照片,然后轻轻放下手中紫色桔梗花,蓝眸中满是爱恋道:“羽,我来看你了······” 不久,一辆黑色的宾利来到墓园外停下。萧迅从车上下来,捧着马蹄莲走来。 棕发蓝眸的男子看到有人往凌羽的墓地走来,忙闪到其他墓碑那里。当他看清萧迅的长相后,瞳孔微微一缩,是他,那个让羽一直伤心的男人!他曾经在羽的皮夹的照片上看到过他的样子。 萧迅也看到了隔了凌羽三个位置的那个棕发的外国男子,他瞟了一眼,见他那人站的墓前没有任何花束,而凌羽的墓前却有一束紫色的桔梗花,他又看看那人,若有所思。 棕发蓝眸的男子看到凌羽墓前的花就知道糟了,可能被发现了。他等着萧迅上前,但没想到,萧迅在凌羽的墓前祭拜后,就走了。 那名棕发男子回到凌羽的墓前,“羽,我刚刚偷偷看到了我们的女儿,她又长大了,也越来越漂亮了。我知道你给她安排的父母和家庭都很好,我很放心,也不想拆散你给她的幸福,我会这样一直默默的祝福和保护我们的女儿的。” 男子又絮絮叨叨说:“我们的女儿真的很优秀,她和她的养父和爷爷把冀腾打理的很好,虽然我也偷偷帮了一些小忙,但主要是她很努力。还有,她似乎恋爱了,那个男孩我已经调查过了,身份和长相都还勉强配得上我们的女儿。主要是他很爱我们的女儿。”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十二章:校园再遇 那日陆修远伤心离开后,在没待多久就回到美国,继续自己的学业。到了九月,开学了,凌秋和好友们也都要离开了。 凌秋和云枫正处在热恋中,正是你侬我侬的时候,也不得不暂时分别,云枫的军校比较严格,他不得不早点去,反倒是已经是大二学生的苏哲比较有时间,所以这次凌秋的新生报到,苏志成抽出时间和苏哲一起来陪凌秋。 到了学校,上面贴着大红的横幅,上书“热烈欢迎新同学”。凌秋的行李都被苏哲和苏志成拎着了,凌秋只拿着几件小物品。 苏哲道:“凌凌,你去把表格填好,我们去你的宿舍了。” 这时负责表格的学长看到凌秋,眼睛一亮,上前热情道:“学妹你好,我是经管学院的,你也是的吧,那我就是和你同系的师兄了,我叫谢······” “你叫什么她不感兴趣,你离凌凌远一点!”苏哲不耐烦道,冷冷瞪了那个学长一眼。 那个过分热情的学长噤声,看了看凌秋和苏哲,张得一点也不像,但是女的美,男的帅,难道他们是情侣?糟了,自己竟然当着人家男朋友面就······唉 ̄ ̄真悲催,好不容发现了一个大美女,还是个混血美女,竟然早已经名花有主了。这美女咋就这么早恋呢? 表格填完后,那位热情的学长失望后倒是立马恢复常态,“好了,学妹,把这个交给我就好了,这是银行卡,你把学费存到这里面,然后,这是饭卡,这是······” 一切手续办妥后,苏哲和苏志成帮忙把凌秋的行李搬到宿舍。女生宿舍自然都是有几个女生来往的,还有一些家长。 但凌秋和苏哲苏志成三人还是引来不少人侧目,凌秋混血儿的长相美丽精致,气质出众,本身就是人群中的焦点。而苏志成这些年位居高位,成熟又成功的男人魅力不可挡,苏哲在高中时就是校草级的人物,暗恋他的女生可不少。 到了宿舍,已经有了两个女生,一个在收拾东西,一个似乎已经收拾好了,在玩手机。见凌秋三人进来,都是一怔,然后对她扬起笑脸打招呼。 凌秋也微笑的打招呼。其中那个玩手机的个看了凌秋半天,好像思索着什么,突然一拍大腿,激动道:“我知道为什么觉得你眼熟了,你是那个曾经的童星,羽秋吧!” 凌秋愣住,随即笑道:“没想到过了几年了,还有人记得我。” “哎呀!还真是你啊!这几年你和小时候变化还挺大的,五官张开了不少,我当年就觉得你张得好看还有才华,我就是你的粉丝啊!没想到你竟然成了我的室友,这就是缘分啊!我叫张玲娟。”张玲娟看起来就是个性子活泼开朗的女孩。 那个收拾完自己书桌的道:“我叫于曼。”于曼倒是个文静有些古典气质的女生。 “我叫凌秋。” 凌秋和她们简单聊几句,苏哲早就主动的帮忙洗刷收拾书桌和衣柜,苏志成想要帮凌秋收拾床铺,凌秋忙把苏志成拉到椅子上坐着,“爸,我自己来吧,您歇会儿。” 苏志成道:“我不累,这样吧,我们一起。” 这屋子是四人寝,下面是衣柜和书桌,上面是床铺,有单独的卫生间和洗手台,这两位室友到都是好相处的人。 那两名女生见凌秋曾经是明星,而且看她的穿戴和家人也知道家里绝对非富即贵,但没想到凌秋干活起来非常麻利,铺床、叠被子、收拾行礼,一点也不像娇生惯养的大小姐。 苏哲和苏志成把一些办妥后,这时,叶紫打电话过来了,无非是问一下情况,然后又唠叨一些要好好和同学相处的话,各种事情说了一大堆才挂电话。 叶紫说完后,苏志成道:“凌凌,爸爸知道你自小就懂事,不需要我们操心,你妈说了这么多,爸爸就不多说什么了。”凌秋经常向他学习公司上的事情,苏志成是极了解凌秋的,一点也不担心她和同学室友之间的事,也就没什么好担忧的,而叶紫也知道,但是还是忍不住担心,这也许就是理性的男人和感性的女人的区别。 苏志成和苏哲走后不久,宿舍的最后一名女生就到了,四人又相互做了一次简单的自我介绍。 张玲娟八卦道:“凌秋,刚才陪你来的是不是你的男朋友啊?张得好帅啊!” “不是,她是我哥。” “就是你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还没说完,张玲娟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话不对,马上闭嘴,又马上道歉,“对不起,我无心的,我是太激动了就口无遮拦了。” 凌秋知道艺人的隐私极容易被挖出来,有些人知道并不稀奇,但心中对大家讨论自己的私事还是不是很高兴,但面上依旧保持着淡淡的微笑着。 b大的军训和大家不同,留在一年后,也就是大二的时候进行。下周就是新生联欢会。 在学校住了一晚,就接到了云枫好几个电话,问东问西的,快成了老妈子了,凌秋快有些耐烦了,“你这么闲啊!” “凌,你想我没?”云枫满是缱绻柔情道。 凌秋被这一声肉麻的“凌”激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疯子,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肉麻呀。” “肉麻吗?我不觉得,我好想你。” 两人又通了一会儿话之后,凌秋先挂断,她要去吃饭了。每次和云枫通话,凌秋都是避着室友的,也许是曾经做过艺人的原因,她不喜欢大家太多谈论自己的隐私。 b大的饭菜做的还不错,凌秋端着餐盘选了个位置坐下。没一会儿,就有人上来搭讪,“学妹,一个人吃饭啊。” 凌秋眼都没抬一下,似若不见。那男生就脸皮也厚,竟然就当做凌秋默认了,然后坐下。 他刚坐下,就听到,“孟奇。” 凌秋抬头,微微有些惊讶,就看到一个男生带着一个女孩走过来,而让她惊讶的是那个女孩竟然是萧雪霏。萧雪霏和几年前比也更漂亮了,如白莲般清雅。 萧雪霏见到凌秋也很惊讶,但见凌秋似乎不想和他说什么也就装作不认识凌秋。 萧雪霏身边的男生看到凌秋,挑挑眉,“不错啊,孟奇,眼光真够刁的,一下子就找到这么个美女。”说完就和萧雪霏就在傍边坐下。 “行了,谢晋,你有我们的系花当女朋友,我们羡慕嫉妒恨,这次我也要找一个。”孟奇道。 “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了,你没机会。”凌秋淡淡道。拿出一副高冷范儿。 “哟,还是个冰山美人。”谢晋道。在大家没注意的角度,对凌秋笑了一下,带着几分邪气。 那个叫孟奇的有些失望。 凌秋觉得这个谢晋是绝对的“坏男人”,张得俊俏,但花心,有几分坏坏的味道,估计追女孩的手段也很多,看样子,那个萧雪霏就是这样被骗上手了。凌秋对这样的男生没好感,觉得吃得差不多了,不理会这几人,就转身走了。凌秋喜欢在吃完饭后散步,就一个人溜达起来。 “没想到我们竟然会成为校友。” 凌秋转头,是萧雪霏在旁边说话。凌秋淡淡的“嗯”了一声,她对萧雪霏没什么好说的。 “爸爸告诉了我所有的事情了,我,我很抱歉。”萧雪霏道。 凌秋的声音依旧淡淡的,“这管你什么事?” “这是我妈做的不对,我代替我妈妈向你道歉。” “这世上,最没用的就是道歉了,已经发生的事怎么都回不来了。不过,说来,你还真是圣母,我欺负过你,你在知道我妈妈和你妈妈之间的纠葛后竟然还和我道歉。”凌秋讽刺的笑笑。 萧雪霏沉默半晌,“我知道爸爸真心爱的是你妈妈,其实,我妈妈也很可怜的,她只是太爱爸爸了。” “行了,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我不想管。”凌秋不悦道。 “那,你是原谅我妈妈了吗?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吗?”萧雪霏眨巴着清澈的眼睛道。 凌秋有些苦笑不得,这女人还真是被家里保护的太好了,单纯过头了呢,说实话,她喜欢佳佳那种有点小任性但真实的人,也不喜欢萧雪霏这种白莲花似的女人,说不太清楚原因,就是不喜欢。 “你妈害得我妈妈这样,是一句道歉就可以的吗?你还真是不是一般的天真啊!我打你一巴掌,然后说对不起,我是不小心的,行吗?” “如果你打我一巴掌能化解你的恨,你就打吧。”萧雪霏仰起脸,一副任你打骂的样子。 凌秋看着这样的萧雪霏没有话说了,转身离去。 萧雪霏看着凌秋的背影,心中有些酸涩和难过。晚上打电话给萧迅,撒了一会儿娇之后苦恼问道:“爸爸,我想和凌秋做朋友,我该怎么做她才不会讨厌我呢?” 萧迅知道以凌秋的脾气,估计她很难和女儿做朋友。这些年虽然他忙,但是和妻子达成共识,教导女儿一切美好的东西,希望女儿的世界里都是美好的,所以萧雪霏从来就没有受什么苦,有些过于天真单纯了。 萧迅道:“小雪,凌秋的性子有些倔和冷,你和她就保持这样吧,没有必要非做朋友。”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十三章:迎新晚会 凌秋在得知要在迎新晚会上表演的时候,有些无奈,她是个懒人,对此不感兴趣,而且还有冀腾的事情要处理,但无奈辅导员看了她的履历之后,就相中了她,还要她出两个节目。她头顶着状元的光环,又曾经是艺人,张得漂亮,这样身份还怕没有人对这次的表演感兴趣么。 刚入学的新生对大学的一切都好奇,寝室的几位也跃跃欲试,拿出自己擅长的,于曼会弹古筝,张玲娟会吹笛子,两人倒是合作共谱一曲。 凌秋准备弹个钢琴,然后表演一下架子鼓就行了,不想,b大人才济济,会弹钢琴的不少,人家早就抢先表演钢琴独奏了。辅导员让凌秋换个节目,整个有新意的。 凌秋思来想去,自己还会一点黄梅戏,当初还是为了讨爷爷奶奶们的欢心自己特意去学的,虽然比不上专业演员,但糊弄一下业余的还凑合。打定注意,凌秋就报上奶奶最爱的,自己最擅长的黄梅戏《女驸马》,选择其中的一个节选。 迎新晚会是下午七点左右开始,为了这次的节目,辅导员还专门帮忙借来了道具。当凌秋换上戏服,长长的水袖这么一摆,还真有几分味道。好在黄梅戏的妆容不像京剧那么浓,要往脸上画脸谱,凌秋可以照着图片给自己化妆。 台上的节目已经表演了好几个了,有歌舞也有乐器演奏,气氛也越来越热。但多数是比较现代的节目,当轮到凌秋上台,大家倒是安静下来。 对于曾经生活在聚光灯下的凌秋来说,上台什么的还是比较平静淡定的。配乐响起,凌秋不慌不忙的开始唱了起来,“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中状元着红袍,帽插宫花······”凌秋随着音乐还会摆上几个专业的甩袖或身法,那些外行的学生们看起来到觉得很不错,这独树一帜的演出倒是让大家眼前一亮。 加上凌秋当艺人的时期,声乐都是受过专业的训练的,唱功提高不少,这唱起来更是有板有眼的。灯光打到凌秋的身上,凌秋本就张得极好,又有妆容的修饰,大红的驸马戏服穿在她的身上极衬托出了她绝美的长相和白皙的肤色,又平添了几分潇洒写意,和道不尽的风流韵味。说来,凌秋也挺适合唱这首曲子的,她本就是今年的h省的女状元,倒是把中状元后的喜悦和自信演出来了。 唱到“人人夸我潘安貌,原来纱帽罩婵娟”的时候,水袖轻抬,半掩面,带着几分娇羞,灯光打在凌秋的脸上,众人更觉得如斯美人,人间难有。 台下的观众纷纷叫好,孟奇看着台上的凌秋,“唉,这样的大美女为什么名花有主了呢!” 谢晋的眼里闪着光,“那有怎样,抢过来呗!” 孟奇知道这朋友有些花心,看着他看向凌秋的眼光,感觉不妙,“难道你?谢晋,你已经有了萧雪霏了,就不要再打凌秋的主意了。” 谢晋不在乎道:“我就看看能不能把她追到手。” “那萧雪霏怎么办?”孟奇不高兴道。 “放心,我自有办法。” “我打赌,你一定追不到凌秋,还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孟奇道。他知道那女人可不好追,不像萧雪霏那么单纯。 “好,我们打赌。” “赌什么?” “输的人给赢的人一辆跑车。” “好!” 凌秋下台后,就匆匆换装,换了一件简单的t恤牛仔裤,再把脸上补补妆,就ok了。 此时台上正是两个个男生在表演双吉他弹奏,他们的水平很不错,台下的观众很捧场,不断有喝彩声。 凌秋在后台看着表演,感觉有人不断靠近自己,她本能的回头,竟然是萧雪霏的男朋友,那个谢晋。 凌秋道:“你有什么事?” 谢晋笑道:“我在后台找了你一大圈,没想到你已经换了装在这里,你唱的真好,这是送给你的。”谢晋手捧一大束的鲜花道。 凌秋瞥了一眼那一束鲜花,“多谢。”接过鲜花,然后当着谢晋的面拆开包装,然后把花送给周围的人。周围的人收到花很高兴,向凌秋道谢。 谢晋的笑容僵住,然后笑容又更深了。 舞台上,五个性感热辣的美女跳着爵士舞,台下的男生们个个兴奋不已,接下来的几个节目中规中矩,多数是唱歌,有几个甚至唱破了音,有人在下面笑了起来。 表演完,主持人在上台,和谐一下气氛,“接下来的节目肯定让大家期待,就是刚刚为我们表演女驸马的凌秋,为我们带来架子鼓表演。刚才古典唯美的凌秋同学,将会为我们带来怎样不同的视觉盛宴呢?大家期待不期待?好了,我们欢迎凌秋同学!” 凌秋淡定的上台,随着节奏响起,她的双手仿佛与鼓棒成为一体,自然运用鼓棒,轻松自如,强烈金属的音响丰富多变的节奏,让人不自觉的跟随着音乐晃动摇摆。 台下的观众都是年轻人,随着节奏又兴奋起来。气氛又嗨了起来。 凌秋击鼓动作快速而潇洒,和刚才娇羞古典的红妆戏服美人判若两人,还有不少人已经认出了凌秋就是当初出道“羽秋”,甚至大喊了出来。 凌秋被这样的热情和气氛带动,也跟着嗨起来,表演也越发卖力,现场热烈的气氛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到凌秋下台,大家还意犹未尽。 凌秋到了后台,发现谢意就守在自己的位置上。凌秋本来心情还不错,可看着这个男生就有些不爽,“我说过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你是听不懂人话吗?” 谢晋依旧笑得温柔:“我只是想说你的节目很精彩。” 凌秋淡淡“嗯”了一声,就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走人,谢晋道:“我帮你吧。” “谢谢,不用。”凌秋冷淡道。 谢晋依旧笑道:“我觉得你真是百变女王啊,唱戏时古典娇美,打鼓时潇洒帅气,现在有时冷艳高贵。” “我觉得你是一成不变的厚脸皮。”凌秋毒舌道。对这种身在花丛的男人,凌秋真的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说完,凌秋拿上自己的包就走了。不理谢晋有些难看的脸色。看来这个女人很难追啊,不过,越难的就越有挑战,他不信还有他谢晋追不到的女人,就算曾经是明星又怎样,他的家庭条件可是很多女明星都想嫁的豪门。不过,他最好还是回去仔细查查这个凌秋的资料,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大学里的各种社团极多,各种社团都想拉凌秋入伙,像话剧社的就极力邀请凌秋,但凌秋想想自己将来再也不会当艺人了,就像舒服的过完大学,多余的时间要处理冀腾的事物,还有陪男友,就什么社团都没参加,反正她也没想在大学在多交什么朋友,她的生活圈子已经够大了。大学已经是个小社会了,大学的朋友也比不上自己从初中就认识,一直到现在的朋友。 大一的课程还比较少,凌秋今天下午没课,用电脑视频和苏志成商量了一下公司的事情后,凌秋就去了图书馆。 走在校园的路上就觉得大家总是在看她。对于凌秋这样生活过聚光灯下的人来说,这些眼光她倒是已经适应了,没觉得有什么不同,如果是前世的李悠,她肯定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凌秋不知道,迎新晚会后,她在学校又火了一把,现在校园的论坛上,讲的都是关于她的事情。什么曾经的童星,成了如今的b大校花。有不少她那天在迎新晚会上的照片,以及她曾经拍的宣传海报。 凌秋点击鼠标,看下去,竟然有30多页的跟帖。 有人道,“哇塞,是混血儿耶,难怪这么好看!” 有人说,“凌秋,凌秋我爱你,我曾经是你的粉丝!” “她的很多钢琴曲真的很好听的说。” “听说这些曲子都是你亲生母亲创作的对吗?” “你真的是被领养的吗?” “应该是真的,我小学的时候和她同校过,我们学校的人大多知道的。”--老子就是知道 “你的亲生父亲是不是电商大亨萧迅啊?” 有人回答,“不对,凌秋的母亲也是中国人,她是混血儿,那么她的亲生父亲应该是个外国男人才对。” 论坛上把凌秋曾经的歌曲、作品、身世什么的都些出来了,甚至自己多年前的绯闻和官司也都写出来了。如今凌秋看到曾经的那些东西,觉得已经时过境迁,所以很是淡定,平静的看着大家的看法,决定不回应不解释。 有些大胆的问,“凌妹妹,做偶的女朋友呗!偶一定珍惜你,爱护你。” “楼上的别和我抢!凌学妹啊,如果你做了我的女朋友,那么从现在开始,我只疼你一个,宠你,不会骗你,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做得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不欺负你,不骂你,相信你,有人欺负你,我会在第一时间来帮你,你开心的时候,我会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我也会哄着你开心,永远觉得你最漂亮,做梦都会梦见你,在我的心里,只有你!” 凌秋看着这段借用《河东狮吼》里经典台词的对白,有些无语。然后,凌秋发现,自己被人肉了,所有的信息被大家知道也就算了,结果曾经和自己传出绯闻的陆修远和曾经的公司也被大家人肉了,可是陆修远最多只有个模糊的背影照片,而公司的信息就被大家人肉的彻底,就连那个老板后来赌博,最后欠债自杀的事都被人肉出来了。凌秋不得不感叹这些热心网友的强大。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十四章:萧雪霏被甩, 云枫那边,军校很是严格,说估计得国庆的时候才有时间和凌秋见面,就只好每天电话打得特别勤快。 凌秋虽然想避着室友,但大多了总还是会被大家发现了。被发现后的凌秋也很淡定,就老实交待,“对啊,我有男朋友了。” 张玲娟一脸期待和八卦,“谁啊?是不是我们学校的。” “不是,他上的是军校。” “哇,军人!忠诚又可靠啊!”于曼这个一向文静的女孩,八卦起来也和大家一样。 罗欣是寝室中个子最小的,短发,张得很可爱,只是性格对一切有些冷淡,但也很好相处。她也难得对此感兴趣,“有没有他的照片,给我们看看。”看来,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就连罗欣这样性格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人都免不了。 “呃,我还真没有和他合照过,也没有他的照片。”凌秋道,他们这情侣做的有些失败,下一次也许要和他一起去照一些。 大家有些失望,张玲娟叹气道:“唉 ̄ ̄我们b大的多少男儿心要碎了哟!” 而谢晋在论坛了知道了凌秋的一些之后,决定张开追求。 九月的阳光依旧有些毒,凌秋一向怕晒,她晒不黑,但皮肤很容易被晒伤,这样的天气一般是宅在家里,可是寝室没空调,热得受不了,只好往图书馆跑。 坐在图书馆里,冷气吹着,看着书,也十分惬意。现在的凌秋是在为下个月去纽约出差做准备,由于潘爷爷年纪大了,身体不便,苏志成更是那几天有重要的会议,这次只好派凌秋去了。 现在也只有凌秋的时间最充裕,而且对冀腾的整个运作流程也十分熟悉了,她又是冀腾未来的继承人,派她去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适合的,而且还可以好好锻炼一下她。 凌秋正看的认真,看完后,转身间发现自己的身边站了一个讨厌的人,“好巧,学妹,我们又见面了。” 凌秋对这个时不时巧遇的戏码已经有些烦了,食堂巧遇,图书馆巧遇,甚至有时在自己的女生宿舍楼下都能巧遇到他。凌秋采取直接无视的对策,这样的人,你越跟他讲道理或者吵架,他就越来劲,最好大办法就是把他当做空气,无视他的存在,当他自己觉得没趣的时候,也许就好了。 可惜,她低估了谢晋的缠人程度,在他还没有觉得没趣的时候,凌秋就觉得自己快要被烦死了。 “我说了,请你以后以后不要再缠着我,我有男朋友了,你也有女朋友了。” “可是,你所谓的男朋友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哦,至于我的女友,为了你,我可以与她分手。” “即使你和她分手了,我也不会选你。”说完,凌秋转身离去。 下午的课程上完后,凌秋在教学楼遇到萧雪霏。在凌秋准备离去的时候,萧雪霏叫住凌秋,“我们,可以谈谈么?” 凌秋淡淡道:“没兴趣。” “是关于我男朋友的,我听说他和你······” “我们走吧。”凌秋道。她看着来往的人对她们俩投来好奇八卦的眼光,实在不想明天论坛上说两大校花为情大战。 学校附近幽静的咖啡吧里,萧雪霏措辞一番后道:“我听人说我男朋友最近和你走的很近。” “所以呢?”凌秋淡淡道。 “他曾经每日给我送花,日日为我精心准备早餐午餐晚餐。”萧雪霏回忆起曾经的甜蜜道。 “他最近也是用这样方式讨好我的。”凌秋淡淡道。 萧雪霏听此的脸色黯然,然后想到什么,提起勇气继续道“他说他爱我,我是他唯一爱过的女人。” “这样的话,他上午在图书馆就对我说过。”凌秋挑眉笑道对萧雪霏道,她很想看看这个女人的反应。 萧雪霏听此,沉默了,过了半晌才道:“凌秋,你是真的爱他吗?如果你是真的爱他,我,我愿意退出。” 凌秋惊讶,这样就相信了!这么好骗,难怪那个谢晋这么轻易的就把她追到手了。 “如果你是因为我妈妈的原因,你故意这样,我······”萧雪霏后面的重话没说出。 凌秋讽刺的笑笑,“你还真是圣母呢,愿意退出,萧雪霏,这个谢晋是不是你的初恋啊?” 萧雪霏点点头,“高中生不许早恋的。”说完又低下头,“而且,没有人喜欢我。” 凌秋看着萧雪霏,如莲花般,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的那种女生,一般的男生还真是不敢去追。这一入大学就碰到谢晋这样的花丛老手,在他的攻势下,萧雪霏这样单纯天真的女生自然很快就陷进去了。 凌秋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不喜欢萧雪霏了,一方面是她的妈妈抢了妈妈的爱人,还因为她能毫无保留的相信一个人,憧憬爱情,从来不知道生活的艰辛,没有受到一点点苦楚,这样的萧雪霏她即羡慕,又看不起。 “放心,我对你的渣男朋友不感兴趣,也没想过报复什么的,你和妈妈还不够资格我这样做。我希望你管好你的男朋友,让他不要再来纠缠我了!” 凌秋本想再给她一些忠告,但想到自己和萧雪霏不熟,干嘛多嘴,人家觉得她是在报复她,没准还会觉得她是在故意挑拨她和男友的关系呢,算了,索性不说,她吃亏被那个渣男骗干他何事。她这样的性子,就是从小被保护的太好了,凌秋想萧迅既然这么宠这个女儿干嘛不把未来的女婿自己都安排好呢? 凌秋不知道的是萧迅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可是萧雪霏说要自己寻找,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萧迅想到自己的婚姻,也就同意了。他算得上是个好爸爸,以女儿的幸福为主,不干涉她的爱情。 翌日,去图书馆的路上,凌秋又“很巧”的遇到了跟在后面的谢晋,凌秋虽然不喜欢萧雪霏这样的白莲花,但好歹那个女人还不算太坏,她不喜欢也不讨厌,但对谢晋这样的花心渣男,还想脚踩两条船的就十分的讨厌。 凌秋微微冷笑,决定好好教训一下谢晋,让他以后少再纠缠自己。凌秋改变道路,往图书馆后面的小林子里走去。那里很僻静,很少有人经过。谢晋停下脚步,好像有些不解凌秋为什么要往那里走。 她见谢晋停下,她也停下,对谢晋回眸嫣然一笑,带着几分清纯又有几分诱惑,而凌秋混血的长相又就带了几分异域的风情,嘴角又带着三分讽刺,好像在说,“怎么,不敢跟过来么?” 谢晋顿时觉得自己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了。而凌秋那微讽的笑也激得他脑子一热,立马快步跟上。 到了小树林里,谢晋走到凌秋旁边,嘴角带着温柔又有几分邪气的笑,“怎么,学妹是被我的诚心感动了,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了么?”见凌秋笑而不答。 谢晋又认真而温柔道:“凌秋,从来没有女人给我这种感觉,你知道么,虽然你很少笑,但刚才的一笑让我觉得我的灵魂都被你吸过去了,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你了!” 凌秋漫不经心的笑,心中对这个男人的情话却觉得恶心,这家伙还怎会甜言蜜语,不愧是花丛老手,估计对每个女人的情话都不带重样的。“那,你的前女友怎么办?我最讨厌男人脚踩两条船了。” “我在爱上你的时候,就已经和她分手了。我知道是我不对,可是怎么办呢,谁叫我爱上你了。”说着,谢晋满目深情的望着凌秋,伸手想去拥抱她。 凌秋却一把拉住他伸出的手,一个翻转,然后一个过肩摔,把他重重摔在地上。 谢晋对这突然的变故有些呆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狼狈的摔在地上,半天起不来。 凌秋接着又把他拉起来,对着肚子狠狠给了几拳,“俗话说打是亲骂是爱,我这么打你,你有没有感觉到我对你的爱呀?” 谢晋痛得想大声呼救,凌秋一把拉起他的上衣,包住他的头,趁他看不见,停下呼救的时候,匆匆离去。 凌秋知道轻重,做事会留余地,不会打那个渣男的脸,打脸伤自尊,因为如果大家问起来,没准那个家伙一生气就非要报复她不可。现在只是给他几拳,教训他一下,一来让他知道自己的彪悍和厉害,让他知难而退;二来,他被一个女人打趴下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以他花心的性格,肯定要面子,不敢大肆宣传。 揍了谢晋那个渣男后,效果还不错,起码有段时间他再也没有来烦凌秋了。 凌秋把这件事跟云枫说后,云枫不满道:“下会你把人指给我看,我要好好再教训那个小子!还有,下次碰到这样的人早点告诉我,别等到现在才说。” 凌秋嘁了一声,“说了又怎样,你又不在我身边。” 云枫嬉笑道:“你是不是想我了?” 凌秋啐了一声,“我忙得很,哪有时间想你。” 云枫:“可是我很想你,过段时间就是国庆长假了,我们终于可以见面了!” 凌秋:“可能我们国庆也没时间见面了,我得去出差去一趟纽约。” 云枫沉默了一会儿,“要多长时间?” “大概一周左右吧。” “那我们不就是根本没时间在一起了?” 凌秋“嗯”了一声。 云枫的声音里有些落寞和失望,“几点的飞机,我去送你。”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十五章:去纽约 到了国庆节,老师很人性化的早早结束了课,方便同学们提前回寝室做准备。 凌秋还没来得及见到云枫,就马不停蹄的回到h市和苏志成商量所有的事宜,这次由苏志成的助理小严和凌秋一起去。小严是苏志成的得力助手,三十出头,为人细心,工作能力也强。 飞机上,凌秋由于高空反应,身体又有些不适,耳膜有些疼。小严见凌秋这样,体贴道:“你捂住耳朵,然后咽口水,就好了。” 凌秋照做之后,觉得好多了,“谢谢。” 但不久后,晕车的凌秋又开始晕机,好在有小严在身边照顾凌秋。 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终于到了纽约,当切切实实站在纽约的地上,凌秋终于觉得好多了,但坐了这么长时间的飞机,凌秋还是觉得很累,好在早已经订好了酒店和房间。 凌秋看着这低调又奢华的套房,即使在苏家这样家庭里住过这么长时间,她也不得不感叹这间酒店的豪华,她倒在酒店的床上,觉得舒服无比,一点都不想动了。 次日,欧式古典的接待室里,一位金发蓝眸身形高大的年轻人道:“凌秋小姐,你好,我的名字叫艾伦。抱歉,今天卡尔先生实在抽不出时间,将由我做代理人和您商量这次的合作。” 凌秋也礼貌回礼,“你好,艾伦先生。” 小严用流利的英伦腔英文和对方交流,凌秋神定气闲的听着,感叹这个小严不愧是剑桥大学毕业的,这英语说的真好,她这种程度的英语日常交流还好,说这些专业术语还是有些够呛。 同一时刻,一个棕发蓝眸的男人坐在监控室,看着显示屏里的凌秋,目光静静跟随着她。 “卡尔,既然你这么想见你的女儿,为什么让艾伦去呢?以这样的方式,你们父女见一面也好啊。”弗兰茨道。他是卡尔多年的朋友,对卡尔知道这次来谈合作的是凌秋,就马上退出来,换成艾伦的事情很不解。 “弗兰茨,你不会明白的,我是害怕见到那个孩子,我会控制不住自己去注视她,泄露我的感情,怕她会看出端倪。毕竟,我没有做到一个父亲该做的责任,还有,如果让斯蒂芬知道了她的存在······我想,远离我也许对现在的她来说更加安全。” 弗兰茨叹了一口气,看着卡尔,没说话。半晌,他道:“难道你永远不让她知道你的存在?” “当然不会的,我得在除掉一切危险后,再把所有的好东西捧到我亲爱的女儿面前,弥补我曾经没有给予她的。” “卡尔,那不怪你,是羽要做那样的选择,不怪你,你只是尊重顺应她的选择而已。” 卡尔没说话,目光依旧静静跟随眼前显示屏上的女子,在他的脸上寻找她和他的痕迹,也许是基因的奇妙,如今的凌秋和凌羽卡尔五五分像,眼睛和鼻子像卡尔,深邃又挺直,墨蓝眼睛融合了卡尔的蓝与凌羽的黑,脸型像凌羽,线条柔和,嘴型也像,如花瓣般水润柔软。 虽然几个月前,卡尔在凌羽的墓地偷偷看了一眼凌秋,但毕竟个得太远了,没有看清。他时常只能凭借一些偷拍的照片和她曾经的海报以及相关的专辑来了解和思念女儿,现在,又多了一样,他可以把这段录影带回去。 本以为会要几天才能签下和合约,没想到一切都那么顺利,对方竟然那么爽快的就签了,最重要的是对方定的价格也很优待。 无事一身轻的凌秋回到酒店,换下严谨的制服,换上时尚的衣裙,打算出去转转。 既然来到了纽约这样的时尚城市,自己怎么能不出去逛逛呢,说来,前世的自己还从来没有出国玩过能。 凌秋喜欢一个人走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行走,放空自己的思想,不需要想任何事。她随着人群行走在纽约的大街上,此时已经是晚上五六点了,天色未明未暗,一些商铺的亮起了霓虹灯,天上下了小雨,路上湿湿的,霓虹灯的光反射道湿润的地面上,大街上呈现一条条彩色光带,行人们在那条彩色大街上行路匆匆。 凌秋打着伞在路边看着霓虹灯,看着雨中随着霓虹灯变色的街道,还有各种行人,有一种梦里看花的感觉。 凌秋觉得该回去了,便往回走,走到一个岔路口,突然不知道该选哪一条了,糟了,这个大路痴,又迷路了!本想在附近走走,没想到不知不觉就走远了! 正在凌秋着急,准备给小严打电话的时候,“凌秋!”一个好听而熟悉的声音惊讶道。 凌秋回头,就看到陆修远打着黑色雨伞,站在一米远的地方。 陆修远见凌秋回头,又上前几步,“真的是你!你怎么会来纽约?” “我有一场商业合作要洽谈。你呢?你怎么来纽约了?” “我在华尔街工作。”华尔街,纽约市曼哈顿区南部从百老汇路延伸到东河的一条大街道的名字,美国的金融中心。 “你不是还没有毕业吗?”凌秋记得陆修远是在哈佛的商学院的,今年应该还是大二吧。 “我在写一篇关于经济的论文,我觉得在那里工作也许能够提供更多的资料。” “哦。”凌秋点点头,那里都是精英聚集地。 “下雨了,有点冷呢,能不能赏光陪我进去喝杯咖啡?”陆修远依旧带着温柔体贴的笑容,仿佛那天她当着云枫的面拒绝的话没说过一样,他依旧是曾经对她体贴的陆大哥。 凌秋觉得无法拒绝,微笑点头。进去后,两人个点了一杯蓝山。 “这里是曼哈顿区,离百老汇很近呢,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要不要去看一场戏剧?” 久负盛名的百老汇,凌秋自然知道,也有些心动,既然来了纽约,就去看一次吧。凌秋想到在酒店忙着向苏志成汇报情况的小严,自己去看表演,把他一个人留在酒店好像太不讲义气了。 凌秋打了个电话给小严,说自己要去百老汇看戏剧,并邀请他一起来,小严自然捧场。 百老汇上演的是比较高雅的经典剧目《歌剧魅影》,百老汇歌舞艺术的特点是通俗易懂、娱乐性强;舞台布景富丽堂皇,加上各种现代化的科技手段,配合声响、灯光,使得舞台表演变幻莫测,台上演员们身着缤纷绚丽的服装在优美动听的音乐中热情奔放、酣畅淋漓的舞蹈,台下观众如醉如痴。 小严却总感觉到时不时有人对自己瞟来怨念的目光,转头往自己的左手边看去,却见陆修远神色如常,难道是自己的感觉错了?又看看自己右手边的凌秋,她正看表演看得投入。 小严和陆修远也算认识,陆修远是冀腾的股东之一,小严是苏志成的得力助手,只是不怎么熟。 音乐剧结束后,凌秋和小严准备回酒店,这时,陆修远对凌秋道:“能帮我一个忙吗?明天傍晚有一场宴会,我还差一个舞伴。” “可是明天我就要回国了。” “凌小姐,其实,由于天气的原因,明天的航班取消了,我们得后天回去。”小严也是个人精,大概猜出了陆修远对凌秋的一些心思。 陆修远的眼睛里闪过一些希翼,凌秋不好拒绝,便道,“好吧。” 晚上,凌秋和云枫视频,“疯子,明天的航班取消了,我得后天才能回国。” 那边一阵沉默,凌秋感觉道云枫的失望,过了几秒,那边无奈道:“好吧,我后天去接你。”接着,那边缠绵又肉麻的声音,“秋,你想我没?我好想你。” “纽约这边可好玩了,我哪有时间想你?”凌秋嘴硬。 云枫想到那些老外特别开放,有些急了,“那个,老婆啊,你现在是有男人的人了,离那些老外远一点啊,老外可是很开发又滥情的,我不在你身边,你要保护好自己。” 凌秋笑:“敢占我便宜的男人还没出现呢。” 云枫想到凌秋会一点防身术和跆拳道,知道她彪悍的一面,但还是叮嘱,“天外有天,你还是离那些男人都远一点。” 凌秋笑道:“怎么,吃醋了?” 云枫不满道:“从开学到现在,我们都一个多月没见面了,本来以为国庆长假可以在一起过,你又要出差,你连让我送你去机场,见上一面的时间都不给我。” 凌秋看着怨念强大的云枫,“好了,别生气了,我回去的时候给你带礼物啊。”凌秋有一种在哄生气的孩子的感觉,但是,男人有时候的确就跟孩子是一样的。 “你不是不记路吗,到时候又走丢了怎么办?在国外走丢的话······”云枫由小孩子瞬间又变成了老妈子,生怕凌秋被骗子拐跑了。 “放心吧,云妈妈!我一般就在附近溜达,而且不是有严大哥嘛,我不会走远的。”凌秋有些受不了他的唠叨。 次日,外面依旧下着雨,凌秋待在酒店里想着自己晚上该穿什么,这时门铃响了,凌秋从猫眼里看,是陆修远。 凌秋开门,“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我猜你可能没有晚礼服,然后我又不知道你的尺寸,所以想带你一起去买。” 凌秋心想,他真是细心的没话说,自己正在愁该穿什么,她这次带的衣服不是职业装就是休闲装,唯一浪漫一点的雪纺长裙好像也不是很适合那个场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十六章:再叙探戈 上 陆修远带着凌秋到品牌时尚大街第五大道,陆修远一眼就看中了一件versace的白色简约长款的晚礼服,斜裁方式,在生硬的几何线条与柔和的身体曲线间巧妙过渡,性感地表达女性的身体。 凌秋也觉得那件很不错,换上之后,所有人都眼前一亮,热情的导购小姐惊叹道:“小姐,这件衣服太适合你了,它简直就是专门为你而设计的!” 凌秋微笑道:“谢谢!” 陆修远道:“这件我要了,还有与这件衣服同款的高跟鞋也要。” 导购小姐笑得更开心了,“先生,您真大方!您的女朋友也真漂亮!” 陆修远报以微笑。导购员小姐有些脸红,没想到亚洲男人笑起来也这么帅气,她还没见这样的东方帅哥呢,有着一种内敛又儒雅神秘的味道,那个姑娘可真好运! 凌秋有些尴尬,“他不是我的男朋友。” 导购员小姐眼前一亮,“先生是单身?你好,我叫凯莉。” 凌秋见此,外国的女人果然热情又开放啊!这陆修远的桃花果然依旧很旺啊! 陆修远淡淡道:“你好。”没有告诉对方自己名字的打算,刷卡后就带着凌秋走了。 凌秋揶揄道:“陆大哥,哪里都有你的爱慕者啊,我想,只要你大呼一声谁想做你的舞伴,估计三大卡车的女生排队等着呢。” 陆修远也学者凌秋揶揄道:“怎么,你这是吃醋了么?” 凌秋笑得无语,“怎么会,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陆修远没说话。 凌秋想起还要给大家买礼物,就接着逛,第五大道是购物天堂,这里可以买到最喜欢的奢侈品,体验最尊贵的购物体验,但相当烧钱。 兜了一圈,凌秋买了给叶紫的香奈儿的丝巾和保养品,还有给苏志成的领带,苏哲和云枫的没找到适合的,暂时就算了,然后就是给闺蜜佳佳和夏至的化妆品。那个牌子是佳佳一直想要的,但无奈国内太贵了,这里的价格倒还挺划算。 上了车,陆修远道:“回酒店闲着也是闲着,我带你去纽约的唐人街逛逛吧。” 凌秋正愁没有话题,就道:“好啊,唐人街在哪里?” “它就在曼哈顿南端下城,其范围以勿街为中心,包括坚尼街、摆也街、披露街、拉菲耶特街、包厘街和东百老汇大道,与华尔街也很近。” 接着,陆修远一边开车,一边给凌秋讲唐人街的形成历史还有世界各地的唐人街,如英国伦敦的唐人街,法国巴黎十三区的唐人街,还有旧金山的。 凌秋听的津津有味,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多唐人街。陆修远的知识也真是丰富,一个唐人街就有这么多相关的东西。 走入唐人街,凌秋觉得如同走到中国南方的小县城,很多的商店、饭店和礼品店,街道两边摆放着堆积如山的水果、药材、海鲜摊位,卖百货的大婶及漂亮的中文招牌混杂在一起。这里商店的三分之一是餐厅,这里中餐为主食,许多街口有中文报摊。 街上大多数是中国人,这里通用的语言主要是国语,也有各地方言,主要是粤语。开车可以听到中文广播。 “平时这里很拥挤的,要排很长的队伍才可以到达,今天下雨了,没有平时那么多的人。”陆修远道。 “你平时常来这里吗?” “没事的时候会来这里逛逛,觉着这里很亲切,主要是我有些吃不惯西餐。” 逛了一圈唐人街,凌秋又买了不少东西,什么设计精巧有个性的钥匙扣、手链、世界杯纪念币、好看又有特色的披肩、最新的电子产品等等。 陆修远笑道:“你这是要把纽约所有的东西扫荡一遍的节奏啊!” “没办法,要送的人太多了!” “我有份?我才送你一套晚礼服,给我一份礼物不过分吧?” 凌秋想想也对,人家送了这么贵的衣服,她的确得礼尚往来,到车上在一堆礼品里找了找,拿出一对袖扣,当时是想给苏志成的,现在想想它的样式好像有些不适合爸爸的年龄,给苏哲吧,他现在暂时用不着。给陆修远倒是适合。 陆修远收到礼物,很高兴,他陪着凌秋购物,自然知道是哪一份,“谢谢,刚好是我喜欢的那一个。” 当大包小包的运到酒店的时候,酒店的服务员倒是对这一大堆的商品很淡定,似乎已经见多了,倒是小严看到这些有些吃惊,“凌秋啊,你是准备会国开店吗?” 凌秋笑笑,拿出一个设计精巧的钥匙扣给小严,“严大哥,这个是送给你的。” 小严收到礼物也很高兴,“没想到我也有份,谢谢你凌秋,我很喜欢。” 陆修远的那个宴会在七点左右开始,凌秋回到酒店后就开始梳洗打扮。 当陆修远领着凌秋出现在宴会的场合的时候,不少人投来惊艳的目光。凌秋站在陆修远的身边保持着优雅从容的微笑。这些上流阶层的聚会,凌秋已经参加过不少了,虽然这次是在外国,但对付起来还是游刃有余的。 宴会上有各色各地区和国家的人,有一个印度青年和金色头发的法国青年向陆修远走过来,金发的法国青年看到陆修远身边的凌秋,眼睛一亮,“嗨,陆,这就是你一直说的那个女孩么?果然是个美丽又可爱的姑娘。” 然后对凌秋绅士的一礼,“美丽的姑娘,我叫路易斯,不知我是否有荣幸陪你一只舞?” 凌秋心想浪漫的法国人果然热情奔放。在凌秋还没来得及回答,陆修远道:“路易斯,她是我的舞伴,你的舞伴蒂娜在那边。” 路易斯耸耸肩,“好了,陆,别这么生气嘛,你们中国有一句话叫朋友妻不可欺,放心吧,我虽然俊美无敌,那可爱的姑娘也许会被我的魅力吸引,但我不会强你的女朋友的。” 凌秋看着陆修远头上的十字路口,没想到大神级别的陆修远的克星是这位超级自恋的金发青年,不住笑了。 路易斯看到凌秋笑了,“可爱美丽的姑娘,你笑起来更加美丽了,真可惜我们没有早点相遇。” 凌秋保持微笑,语气轻松调侃道:“我估计如果我们早点相遇,你的蒂娜会吃掉我的。” 没一会儿,那个叫蒂娜的红发女生走过来和大家打招呼,然后瞪了路易斯一眼,拉着他走了。 陆修远道:“路易斯是我的室友,也是在华尔街工作的。” “他看起来更像一个艺术家,可不想从事金融这枯燥严谨工作的人。”凌秋道。 “他是法国人,很懂浪漫,也很会讨女孩子喜欢。那个蒂娜是追了他好久他没找到目标就答应了。” “这么说来他岂不是就是个很花心的人。” “你要这么想也行。” 凌秋挑眉,“你怎么这样说你的朋友啊。” “他本来就花心,法国人对这些是很开放的,他喜欢漂亮的女孩。” 凌秋了悟,“你说这么多就是想要我离他远一点吧。” “你明白就好。这里虽然是所谓的上流社会,但下流的人也很多,不过,路易斯虽然风流了一点,但人品还好。” 凌秋随手端起一杯果汁,小口喝着,她的酒量不好,不敢碰酒,甚至装白色透明液体的也不敢喝,怕是白酒。 这时,凌秋看到熟人,其中就有昨天和她签约的那个艾伦,他的身边还有一个两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凌秋想着要不要上前去打声招呼,毕竟他们已经签约了,现在是伙伴了。 陆修远看着凌秋看去的方向,看到那几人,对凌秋道:“那个棕发蓝眸,穿黑色西装的叫卡尔·西格蒙德,是奥地利的大富豪,他的父亲是德国人,母亲是奥地利人,在奥地利有自己的电子和汽车发动机制造厂,在德国有自己的许多产业。” “嗯,我知道,他的汽车发动机无人能及,这次我就是和他来谈为我们冀腾提供最新的汽车发动机的,他本人虽然是理工科的,但也很喜欢音乐,尤其喜欢钢琴曲,毕竟是在奥地利这样充满古典艺术气息长大的人。”凌秋这次为了能与卡尔签约可是下了几番功夫。 “对了,外界有人传说他是同性恋是不是真的?他一直没有结婚,有人说他和他的好友弗兰茨是一对。可后来弗兰茨结婚了,连孩子都有了,可是他依旧是单身,也没有见他和什么女人传出绯闻。这次他也没有带舞伴出来。”凌秋难得八卦问道。 “这个,我也不知道。” 而在卡尔那边,他自然也看到了凌秋,就在凌秋犹豫要不要上前时,卡尔转身与身边的几个年前人热烈交谈起来。 凌秋不好去打断人家的对话,就端着果汁跟着陆修远。这时,音乐响起了,陆修远上前绅士的对凌秋道:“美丽的女士,我是否有荣幸与你跳一支舞呢?” 凌秋优雅的伸出手,“当然可以。” 舒缓浪漫的音乐响起,大家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第一曲完,路易斯上前道:“美丽的姑娘,我能陪你跳第二支舞吗?” “抱歉,不能!她的第二支舞还是我的。”陆修远冷着脸对路易斯道。 “陆,你的敌意太大了,放心我不会抢你的心上人的。” 凌秋很想说其实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了,但又想,估计这样说现在的陆修远会很没有面子的,就决定保持沉默。 路易斯走后,艾伦有来了,“你好,凌秋!你今晚真美,我能请你跳一支舞吗?” “当然可以了,艾伦。” 陆修远没有办法只好让出舞伴。 两人随着音乐起舞,艾伦道:“没想到你今晚会参加这个宴会。” 凌秋:“今天的飞机航班取消了,我只好推迟一天回国了。今天是陪我的朋友来的。” “你的那个朋友一直看着我们呢,好像怕你会被人抢去。” 凌秋利用转身的时候瞟了陆修远一眼,心中喟叹,无论如何,她已经做了选择,他们回不去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十七章:再叙探戈 下 第八十七章:再叙探戈(下) 一曲完,凌秋觉得有些累了,找个地方想休息一下。刚坐下,一个冰冷的声音道:“女士,那是我的位置。” 凌秋转头,是一个金棕色头发的男人,五官俊美如希腊神话里的神袛,一身黑色西装搭配紫罗兰色的衬衣,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系领带或蝴蝶结,微微敞开,看起来很性感,但一开口,气场强大,足以冻死人。 凌秋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的气场震慑了,但好在她一向会装样子,“先生,这个位置又没有贴你的名字,我怎么知道是你的,还有,你想坐这个位置的时候,希望你能礼貌友善一些,这是一位绅士基本的素质。”说完,凌秋就起身优雅离开了。 陆修远看到凌秋在和一个男人说什么,两人的神情不是很愉悦,怕凌秋被欺负,立马赶过来。 凌秋刚好说完,陆修远就过来了,“小秋,怎么了?” 陆修远是用中文问的,凌秋就用中文回答,“没事,陆大哥。” 凌秋走后,那个冷脸的俊美男人淡淡看了凌秋一眼,然后坐下了。 凌秋和陆修远找地方坐下,凌秋道:“刚才的那个男人是谁啊?” “他是斯蒂芬·舒伯特,和卡尔是仇人。” 凌秋有些好奇,“他们之间有什么仇?” “我也不是特别清楚,只是大约知道卡尔让斯蒂芬的家族破产了,为此,他的父母自杀了,后来他靠葡萄酒起家,赚了一些钱后,又从事股票投资,华尔街著名的货币投机家,从一个父母双亡,负债累累的少年到后来的大富豪,也是一个传奇人物。” 凌秋听后没说话,商场如战场,这个斯蒂芬估计今晚因为卡尔的存在心情不好,自己这个倒霉的就被波及了。唉 ̄ ̄这个宴会上到处都是不能得罪的牛逼的大人物啊!自己这么一株平凡的小草真是不够看的。 这时,音乐又响起,竟然是熟悉的旋律--《一步之遥》。凌秋有些愣神,她想起了曾经的那场宴会,他和她跳着探戈,那时他们为了争取海伦夫妻的注意才这样做的。 凌秋看向陆修远,显然他也想起了过往的种种。 陆修远伸出手,“能陪我再跳一次探戈吗?” 随着音乐,他们两人“蟹行猫步”,同时,舞步常常随音乐节拍的变化而时快时慢,舞步欲进还退、快慢错落、动静有致。 凌秋想起他们曾经的一幕幕,凌秋对舞步有些忘了,但陆修远的记忆很好,记的都很清楚,他带动着凌秋,两人身体舞动纠缠,热烈狂放且变化无穷,交叉步、踢腿、跳跃。 卡尔静静看着凌秋和陆修远,在弗兰茨傍边轻声又带着几分炫耀道:“秋可真是和她的妈妈一样美丽又充满魅力!” 弗兰茨道:“斯蒂芬·舒伯特在这呢,别让他发现了端倪。” 卡尔瞥了一眼远处坐在角落里的斯蒂芬,刚好对上他的目光。斯蒂芬搂着一位金发碧眼的舞伴对卡尔勾唇一笑,眸子里闪动着复杂的情绪,虽然斯蒂芬掩藏的很好,但卡尔毕竟阅人无数了,还是感觉到了他的恨意。 卡尔平复情绪,心中却渐渐担忧起来,也不敢再看凌秋了。 跳完后,周围向曾经那样响起了掌声,凌秋微喘着,路易斯上前道:“看不出来啊,陆,你的探戈跳的这么好,这还是我第一次见你和女孩子跳这个舞呢?” 凌秋却挣开陆修远的手,“我想早点回去。” 陆修远道:“我送你。” “不用,我可以打车。”说完,凌秋就离开了匆匆离开了。 刚才的舞蹈中,凌秋明白陆修远对她的感情和想法,但是,她现在很乱。 外面的雨势已经停歇了,陆修远追了出来,拉住凌秋,“凌秋,你别跑,给我一个机会好么?那天在你家,你决定和云枫在一起的时候,我真的很难过,匆匆回了美国,这一个月我一直在想,我到底哪里不好,你为什么不等我就和他在一起了。” 凌秋低下头,她不知道现在该如何说。 “小秋,你应该知道我很关心你,而且,你对我也是有好感的。”陆修远道。 “的确,一开始我的确喜欢过你。”凌秋已经冷静下来,心中平静,她看着陆修远承认曾经的感情,表情认真。 “那为什么现在······”陆修远没说完,但意思不言而喻。 “现在?已经有一个先闯入我的心里了。” “小秋,我本来打算等你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就向你告白的,也就是现在这个时候,这样就不会让你在学习时分心,而且,当时你的艺人身份我也怕会让你再起绯闻,所以一直沉默没有说。”陆修远解释道。 “原来如此啊!”凌秋感叹,“可惜,我们还是错过了。也许注定要错过的。” 凌秋接着又问:“陆哥哥,你喜欢我的什么呢?外貌?性格?名气?还是我的冀腾?” 陆修远愣住,叹了一口气道:“我不否认有这方面的因素,客观来说,我觉得你是各个方面都和我相配的人,而且,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对你动了心,第一次对一个小丫头产生了好奇。” “那么,陆大哥,你爱我吗?深爱那种?”凌秋问。 “我,···你是我目前唯一有好感的女生。” “看,你迟疑了对吧。这么理智的你怎么会深爱一个人呢,你对我也仅限于有好感而已。”凌秋淡笑道,“你的控制能力极好,从来都是把一切掌握在自己手中,无论事业还是感情,如果你深爱我,就不会我不给你回应的情况下,你还忍得住两年不主动找我说清楚了。” 不知怎么的,陆修远想起妈妈曾说过他这薄凉的性格会伤害别人,但总有一天会让自己后悔的。 凌秋接着说:“你对我很好,真的很好。” “那你为什么不给我一次机会?”陆修远问。 “你对我好,对所有人都好,可是,我很自私,不想其他女生享受你的温柔,也很胆小,害怕那些喜欢你的女生想出各种方法伤害我。被一群女生扔垃圾砸鸡蛋这样的事只要有一次就够了。” “所以,那次你就在心里否定了我吗?” “不全是,但也差不多,我不想爱一个人爱得自己太累,伤痕累累心力交瘁。”凌秋注视着陆修远的眼睛说。 “陆哥哥,你是个优秀的人真的很厉害很优秀,你是每个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而我,其实是个胆小的人,没有勇气站在你的身边一一打败所有的情敌。” 凌秋心道,我在感情上很吝啬,而没确定你的感情前,我不敢投放多的感情,你的理智计算,我迟疑不敢付出,所以,我们明明有机会在一起却错过了,这还真是性格决定命运啊! 凌秋承认,在陆修远说喜欢她的时候会有虚荣感,毕竟这么优秀的男人喜欢自己,可是,她更加明白,如果答应,那么自己面对的将是无止境的不安和猜疑,猜疑他对自己的爱有多深,会担心还有多少女生喜欢他,会不会有女生像那个熊家卉一样疯狂,或者那些女生用什么办法捉弄自己。 陆修远苦涩的笑笑,“原来如此,是我害你受到了伤害,我没有保护好你。”原来他对她的喜欢让她受到那么多女生的伤害,原本以为她不在意,她是个特别坚强的女孩,已经没事了,原来在那个时候她其实很害怕。 “陆哥哥,如果你将来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记住,不要把你的好分享给每个人了。” “是这个原因让你后来对我的关心疏离了么?” “算是原因之一吧,觉得我们不适合不是因为某一件事,而是各种原因积累的。开始你对我好,我很高兴,后来发现,你对每个人都不错,其他的女孩也会对你的温柔而沉醉,渐渐觉得我不过是其中之一,就没有最初的激动了。” 凌秋顿了顿接着道,“慢慢的我又发现,你看起来对谁都好,但其实,谁都很难进入你的内心,做朋友会很好,但做恋人,先动心的那个注定会受伤。我呢,虽然不算太聪明,但最识时务,得不到,就放手,得不到对方的心前,我不能失去我的心。” 凌秋看着陆修远的眼睛道:“其实,你可能真的没有你以为的那么喜欢我,暂且不说我们分隔这么久,感情变淡,而现在,也许只不过是你因为得不到所以变成执念,或者不甘,罢了。” 陆修远苦笑,“没想到你是这样想我的。” 凌秋觉得陆修远属于内敛腹黑型的人物,玩计谋智商,你永远玩不过他,你永远也猜不透他心里想什么,和他在一起太没安全感太累了!爱情里一旦有了猜忌,就很难走下去。 “我们都太理智,少了最初的真诚。”凌秋感叹道。 “所以,你选择了云枫。”陆修远淡淡道。 “和他在一起,我觉得每一天都很简单,很快乐,其实,我不是像你一样的天才型的人,我今天的曾就是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的,和你在一起时觉得很有压力,总担心接下来又有多少个像熊家卉一样的女人,我真的很讨厌为了一个男人和一堆女人抢来抢去,斗来斗去,这样的日子真的很疲惫,虽然我明白该相信你,相信你的人品,但是出现意外呢,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像萧迅和我妈妈就是最好的例子。 而云枫不同,在男女关系上,他立场分明,即使当初班上也有很多女生喜欢他,但是他态度明确,而你,对每一个女孩都很好,结果导致她们误会了,理解成错误信息,而我,误会了。”凌秋有些无奈,没想到这类似的话她说了两遍,云枫和陆大哥各一遍。 陆修远看着凌羽没说话,气氛陷入沉默中。 “陆哥哥,你会很快忘记我的,现在你会觉得痛,但是其实,等到时间冲淡这一切后,等到你再去回想这些,你会觉得一些也就如此,最初的痛苦已经过去。”半响,凌秋打破沉默道。 “凌凌,你说的好像很熟悉这种感情的经历似的。” “当初,妈妈去世,我觉得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觉得很难受,可是,慢慢我一点点长大,有了新的家人,再过了几年,发现,虽然还难受,但已经不像当初那么疼了。和你的感情也是,当初决定和放弃你的时候,也觉得很痛苦,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你去了美国,联系渐少后,也就淡了。” “那么你和云枫之间的感情呢?就那么坚不可摧吗?你爱他吗?还是只是因为感动?”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十八章:云枫的怒火 第八十八章:云枫的怒火 再次坐上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后,凌秋踏在熟悉的土地上,觉得很踏实。苏哲和小月饼来接机,云枫却没有来,凌秋估计他是有事不能来,也就没在意。 凌秋看到小月饼,“这家伙几个月不见又长高了好多啊,小孩子张得真快!” “姐姐,我已经不是孩子了!”小月饼不满的纠正。 “没成年就是孩子!” “那姐姐也未满十八岁,岂不是也是小孩子。” 凌秋:“······” “行了,你们别贫嘴了,我们快回家吧。”苏哲道,又对小严道:“严大哥,这次多亏你照顾我妹妹。” 小严笑道:“应该的,不用谢。” 回到家,苏哲和小月饼气还有小严三人喘吁吁的搬着这些大包小包,“你这是出差还是血拼啊?” “即出差,又利用多余的时间血拼,哥,我给你们买了好多的礼物哦。” “女人啊,一购物起来就没有理性。”苏哲感叹。 “可是那些东西真的很好,而且比国内便宜嘛,真是的,我为大家挑礼物,反而遭到嫌弃。”凌秋委屈道。 “好了,好了,是我错了,哥哥哪里敢嫌弃,也有我的份吗?”苏哲期待道。 凌秋点头,然后掏出最新款的游戏机,苏哲眼睛一亮,“这是送给我的,太棒了!” 凌秋看着苏哲高兴的样子,这个哥哥有时候和孩子一样。 凌秋又看到小月饼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羡慕和渴望的神情溢于言表。 凌秋笑道:“你也有份,喏,这是给你的。对了,还有送给云舒阿姨的披肩,你一起拿去吧。” 小月饼高高兴兴的领了礼物回家。 然后凌秋在好友群里告诉大家她回来了,速来看她,来着有奖,先到先得。一时间群里热闹了起来。 然而,云枫的头像始终是暗的,没人回话。凌秋给他打电话,响了半天后,终于有人接了。 凌秋高兴道:“疯子,我回来了!”然后又不满道,“你怎么不来接我?” “有这么多男人为你效命,还差我吗?” “你什么意思啊?” “什么意思你明白。” “你不说清楚,我明白什么?”凌秋听到电话里对方似乎深呼吸数秒,然后听到云枫冰冷的声音道:“你在美国和谁在一起?” 凌秋心中一沉,“我碰到了陆大哥。” “陆大哥,叫得好亲密啊!” “云枫,我说过我和他断了,我不是当着你的面拒绝了他吗?你该相信我啊!” “是啊,你是当着我的面拒绝了他,但是你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背着我和他卿卿我我!凌秋!你当我是傻子所以这样糊弄我吗?你是不是仗着我爱你,就可以这样伤害我!?” 说完,凌秋就听到手机里传来挂电话的忙音。 凌秋接着打电话,可对方就是不接,凌秋打了几十个后,依旧没人接,凌秋换成家里的座机打,还是没人接。 凌秋伤心的坐下沙发上,给云枫发了一条短信,“原来我们之间的信任如此薄弱,原来我在你的心中就是一个朝三暮四的女人。你甚至不肯给我解释的机会。我们好好聊聊好吗?” 过了半晌,云枫回短信,“我在b市。” 凌秋明白他这是要她去找他。 凌秋顾不上休息,又匆匆赶到b市。 而此时的云枫在酒吧一边喝着酒,生着闷气,女朋友和前男友见面,他心里能好受吗?那一张张亲密的照片刺痛了他的眼睛,他们一起上街购物,他为她挑选礼服,他为他撑伞,拿东西,这些本应该是他这个正牌男友做的事情,她却和另一个男人做,那个男人还是她曾经喜欢过的人! 云枫觉得心里难受极了,跑到酒柜拿出几瓶爷爷珍藏的好酒,大灌了一口酒,他又不敢去想象心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见面的场景,他知道凌秋和陆修远的过去,害怕听到让自己伤心的话。对于这段感情他没有了以前的自信潇洒,变得患得患失。 旁边的林放安慰云枫,“哥们,少喝一点,我们都知道凌秋不是那种脚踩两条船的人,这会不会有什么误会?” “误会?呵呵,好,我等着,我等着她来给我解释。可是,她那一天还是和他在一起,想到这里我他妈的就不舒服!” “唉!”林放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是个男人看到自己的女朋友和前男友在一起都会不舒服。 当凌秋赶到b市时,天色已晚,打电话给云枫,是林放接的,林放告诉她云枫现在的位置。 挂了电话,林放看到好友为情所困的样子,有些同情,他知道云枫喜欢凌秋已经喜欢了很多年了,应该是暗恋很多年了,觉得这次凌秋真是有些对不起兄弟,他看到酒吧里的各色美女,还有不少对他们俩抛媚眼,他和老大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气质也出众,喜欢他们的美女不说一飞机,一卡车也是有的,他突然心生一计。 凌秋赶到云枫酒吧时,云枫已经有些微醉了,凌秋看到云枫时,正好见到两个美女在云枫身边,一个文静的站在一边,只是含情脉脉的眼神时不时瞟向云枫,另一个大胆活泼的就直接搭讪了。林放的身边也站着一个长发短裙的美女。 凌秋眉头皱起,心里恼怒,这家伙的桃花运很旺啊!还有,那两个女人,不知道矜持一点吗!不管对方有没有女朋友就凑上去! 但是,这么多年的阅历,凌秋心中恼火,面上却不显,深吸一口气,略整妆容,仰起头,带着恰到好处的淡淡微笑,缓步上前。 云枫看到凌秋,面上一怔,想问凌秋一些话,却无从开口,又害怕那些话会让两人的感情出现裂痕,可心中的酸涩让他的心异常难受,索性,转过头不看凌秋。 凌秋加深微笑,对着两位美女说:“美女,这是我男朋友,要勾引去找别人。” 那个活泼的嘟囔着不满道:“来这里的可都是寻开心的,你管不好自己的男朋友倒还怪起别人来了,你算······” 凌秋一个冷眼杀过去,气场陡然爆生,那女子立刻噤声。凌秋再看向云枫,“云枫,我想,我们得好好谈谈了。”说完就转身走了。 云枫没管那两个美女,跟着凌秋出去了,然后他暗恼自己犯贱,只要凌秋对他勾勾手指,他立马就过去了。他算是完全被这位认知弄得心酸又无奈。 找到一个僻静一点的地方,凌秋对云枫说:“疯子,那天我是在纽约迷路了,刚好遇到了陆修远,他请我和小严大哥去百老汇看舞台剧,后来他说差一个舞伴,希望我帮忙,我以明天要回国为由拒绝了他,结果刚好小严大哥说航班取消了,我一时找不到借口就只好答应了。” 云枫的怒火稍解,但是还是不满,“那你们一起逛街购物是什么会事?照片都拍得很清楚!” “什么照片?”凌秋道。 云枫带着凌秋到附近的网吧,云枫的邮箱里有人匿名发来很多照片,都是关于她和陆修远在纽约那天的,购物、逛唐人街、参加宴会、一起跳探戈、拍摄的角度看起来,两人的关系很亲密,尤其是跳探戈那几张,仿佛一对情人般火热又缠绵。 云枫再次看到这些照片还是觉得很刺眼,手中的鼠标被他握得紧紧的。 “怎么会有人拍这些东西,难道是有人跟踪我?”凌秋道。 云枫此时也冷静下来了,本来他应该能早就想到这些的,但面对自己的心上人,自然是愤怒和伤心领先,“我不知道对方给我发来这些是什么用意,如果是让我们吵架发生矛盾,这目的的确是达到了。” 从网吧出来,两人具是沉默,半晌,凌秋停下脚步,看着沉默的云枫继续往前走。云枫发现凌秋停下来了,也停下脚步,转身看着身后的凌秋,“怎么了?” 凌秋看着云枫,“你相信我吗?” 云枫却道:“你爱我吗?” 凌秋沉默了,她的脑海里想起那天陆修远的话,“那么你和云枫之间的感情呢?就那么坚不可摧吗?你爱他吗?还是,只是因为感动?” 云枫有些失望,垂下眼帘,掩住眼底的失望和心痛,准备转身离去。 凌秋突然道:“等等!” 云枫的身形顿住。 ------题外话------ 各位读者大大,很抱歉这几天没有更新。因为阿悦的爸爸生病了,阿悦没时间也没心情更了,对不起!虽然接下来的进度会慢一点,但我会坚持把书写完的。多谢这么长时间以来有人看阿悦的书,虽然喜欢阿悦的读者不多,但只要有人在看,在支持阿悦,阿悦就会有坚持的动力。 希望各位多给阿悦留言,阿悦很需要大家的支持!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八十九章:冰释 凌秋道:“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上了你,在宴会后,陆修远也问过我是不是爱你,还是因为感动而接受你,当时我没有回答就匆匆走了。” 凌秋顿了顿,接着道:“晚上,我了很多事,想起三年前,我拒绝了你,那一刻他故作潇洒却落寞的背影,想起我们一起斗人贩子,一起上台歌唱,我们曾经斗嘴,还有酒会上你讽刺自嘲的笑容,我被绯闻缠身时,你第一个站出来澄清,不远千里赶来,只怕我倍受舆论而受伤,我落海时,你奋不顾身的跳下,还有,荒岛的两天一夜······这一切的回忆像放电影般在脑中放映,我不知道为什么关于你的事情我竟然都记得这么清楚,甚至每一个细节我都还记得,那时我想,原来,不知不觉中,我们早已经有了这么多的回忆,我的脑海里已经贮存这么多关于你的事情。” 云枫听到这些,心瞬间软了下来,然后又激动高兴起来,她是喜欢我的!她的心里其实一直念着我!这个想法一出来,云枫又瞬间被一种巨大的幸福感包围! 他转身冲过去一把抱住凌秋,“你是喜欢我的!哈哈,真好!你也喜欢我!我太高兴了!” 凌秋被云枫抱得喘不过气,“你轻点,我快憋死了!” 云枫微微松开一些,然后又哄到:“宝贝,说一句你喜欢我!” 凌秋傲娇了,之前对她态度这么差,还找两个美女气她。 云枫见凌秋不肯,依旧笑道:“你不说,我自己说,”然后宣誓般大喊,“凌秋也喜欢云枫!” 凌秋看到偶尔经过的一两个行人投来好奇的目光,觉得有些尴尬,推了推云枫,“疯子!别喊了!有人看呢!” 云枫满不在乎道:“别人看怎么了?我就是让全世界都知道。” “别喊了,行不行,这大晚上的,打扰人家清梦。” “要我不喊也行,你说一句你喜欢我,我就不喊了。” 凌秋知道,云枫是对这段感情有些患得患失,急需我给他一个确信的答案,或者说,一个承诺。 凌秋看看四周,就是不看云枫,脸红了起来,她这辈子加上上辈子都没跟人告白过呢。“你还没跟我告白,我怎么跟你告白啊?” “我三年多前可就跟你告白过的。” “那是过去的。” 云枫想到自己是男人,当然得主动一点了,而且三年前说过的话,也不怕再说一遍,他看着凌秋,发现凌秋的脸也红了,路灯下的脸唇色有些苍白,但双颊却微微泛红。 云枫看着凌秋,认真道:“凌秋,我喜欢你,很喜欢,我想,应该说是爱你。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真的很开心,而看到你和陆修远在一起,我很难过,很在意,很嫉妒,甚至不自信,患得患失。” 凌秋知道自己喜欢云枫的什么了,她喜欢他的真诚,对自己的坦诚,凌秋看着云枫,“疯子,我,凌秋喜欢云枫!” 云枫听到这话满目温柔的看着凌秋,然后一把又抱起凌秋,转圈圈,一边大笑。 凌秋吓得紧紧抓住云枫,大叫,“放我下来!我好晕啊!” 云枫听此停下旋转,凌秋依偎在凌秋的怀里,三年前,她拒绝了一个傻瓜,当她回头时,发现有个人还固执的在那里等她,于是她明白,这是上帝给她的机会,她不能再次错过了。 两人手牵手散步,凌秋道:“我们以后不管怎么吵架,都不要故意去异性来激怒对方好吗?” 云枫点点头,他明白这样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把事情越弄越糟,激化矛盾,但是他当时喝醉了,脑子糊涂了,不知怎么就答应了林放的提议。然后云枫又接着提议,“不管我们怎么吵架,都不要提分手好不好?不要伤害对方。反正我是不会伤害你的,我舍不得。” “嘁,你还没伤害,你不知道我刚才看到你和那两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有多难受?” “对不起,老婆,我错了,这样的错误我再也不会犯了。” 凌秋嗔道:“谁是你老婆了,瞎喊!” “嘿嘿,你就是呗!我们两情相悦,男才女貌,还门当户对,绝对是最相配的一对!” 说着,云枫就想去吻凌秋,凌秋不肯,“这大庭广众的。” 他们走到了停车厂,这四周的人虽然不多,但也有些车辆来往。云枫把凌秋带到自己的吉普车上。 到了车里,凌秋想起刚才云枫身边的两个美女,心中一阵不爽,看着云枫打算亲过来的样子,扭身一把推到云枫,先下手为强,捧着那张俊脸,在唇上就是狠狠咬了一口,然后用力去吻,带着惩罚。 云枫嘴里的酒味更加刺激了凌秋,这家伙难道还想趁着酒后乱性?咬云枫的嘴唇更加用力了,云枫疼得“嘶”了一声。 云枫被凌秋扑到后,有些惊诧,没反抗,任由凌秋为所欲为,感觉到凌秋的怒意和醋意,心里甜甜的,唇上的痛感似乎都消失了,主动加深两人的吻,反客为主。 两人来了个法式深吻,吻得太投入了,差点差枪走火,分开始,两人还气喘吁吁的。 “凌秋。”云枫的声音里带着笑意,“我和那两个女的不熟,她们和我说话我没搭理她。”他自己当时心情坏到极点,哪有心情理会别的女人无聊的搭讪啊。 “行啊,你的桃花运挺旺啊!”凌秋挑眉笑道。 “再旺,我又有了你,其他就是浮云。”云枫忙表忠心,他知道凌秋是个没安全感的女孩,可不能给她自己花心,和别的女人暧昧不清的印象,当初,凌秋就是因此和陆修远分手的,这是前车之鉴啊! 又想到陆修远,云枫又郁闷了,他知道自己不该问也不能问凌秋和陆修远的事,他该大度些,翻过这一页,可是,心里还是······ “你以后不许和别的女人暧昧!” “好,绝对不会的。”云枫的笑容越发深了,他抓住凌秋的手,头靠过去,要去吻凌秋,你因为那两个女人惩罚我,那个也吃你和陆小白脸的醋,我也要“好好惩罚”你,云枫加重“好好惩罚”,还伸出舌头,舔舔咬破的唇。 “你舍得咬我吗?”凌秋可怜兮兮的说。 云枫没说话,用行动来证明,他一点点往凌秋身边靠近,凌秋闭上眼,准备迎接狂风暴雨,没想到,唇上一片柔软,云枫柔情蜜意的吻着她的唇,充满温柔和怜爱。 凌秋一点点的回应着,云枫感觉到回应,更加热情······ 当两人吻完狼狈分开,都是气喘吁吁的,空气中都是暧昧旖旎的气氛。 云枫知道这次自己过分了点,“对不起!”声音嘶哑而粗嘎。 凌秋瞟了一眼云枫,她知道云枫这个年纪正是身体敏感而冲动的时候,比较难控制。 气氛一时有些暧昧和微妙······ 云枫:“······” “那个,我下车,你自己解决。”凌秋觉得这个时候还是离开狼窝比较好。说完凌秋就后悔了,她没想到自己的声音竟然如此娇媚。 凌秋刚打开车门下车后关上车门,手做扇状不断扇着,觉得还是很热,她用手捂上脸,发烫的双颊的热度传到微凉的手掌。 过了一会儿,云枫打开车门,强装平静的声音道:“快上来吧!关上车门,我们回家。” 凌秋愣愣的关上车门,云枫就发动车子。 凌秋突然想起,“疯子,你喝了酒,不能开车的。” “这么长时间,酒早醒了。”云枫踩油门,加快速度。 凌秋在车上昏昏欲睡,她由于坐车坐多了,平时坐这么一会儿到没事,但今天下飞机后不久又赶来这里,长时间的这样,凌秋的身体很疲惫,现在心里的事情解决了,精神一放松,所有的不适的感觉全部涌过来了。 云枫知道凌秋晕车的毛病又犯了,不舒服,放缓了车速,打开一点车窗,让晚风吹着,也许会舒服一点。 云枫担心道:“怎么样?现在好了一点吗?难受你就跟我说。” “没事,就是有点累了。” “那你睡吧,到了我会叫你的。” 车开进b市的一条小路,树影斑驳,曲径通幽,带着几分神秘和威严,如果凌秋惊醒了,肯定会惊讶b市居然还有人住在这样如同世外桃林的地方,不愧是真正的豪门。 再走一段时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警卫让这里平添几分威严和警惕。两名警卫上前,看到是云枫的车,立即敬礼,打开别墅院子的大门让车进去了。 这栋别墅说不上新潮,是八九十年代的建筑,走进这里让人有一种怀旧复古的感觉。 凌秋下了车,再也忍不住了,推开要上前扶着她的云枫,在旁边的花坛那里呕吐起来,她的身体早就不舒服了,强撑着到b市,现在胃里空空的又什么都吐不出来。 云枫担心的给凌秋拍背,“怎么样?还难受吗?我马上去开门,你进去休息。”说完,他又急着去按着门铃。 凌秋看着眼前的房子,知道云枫把自己带到他家,有些紧张和无措,“你怎么把我带到你家了?!” “不带你到我家带你去哪里?” “我没有一点准备啊!见到你爷爷奶奶我说什么啊!” “怕什么,你们又不是没见过。” “可是,我还是没准备,这太突然了,你还是送我到酒店住吧。” 这时,大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位40多岁的妇女,看样子是家里的佣人。 “刘妈,爷爷和奶奶睡了么?” “都睡了,少爷,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说着她看到云枫身边的凌秋,“这,这位姑娘是?” “她是我女朋友,那个,刘妈,麻烦你收拾一件房间出来。” 刘妈应了忙去准备,云枫拉凌秋进来,凌秋本想推拒,但想到现在也晚了,也就算了,而且,她真的有些累了。 走进别墅里面,装潢是七十年代旧上海的感觉。云枫牵着难受又疲惫的的凌秋,领着她到房间。 凌秋一下子就摊在床上,一动不想动了。现在她的头很晕,很难受。云枫坐在床边,为她盖好被子,就走出去了,他知道这个时候的凌秋最想要睡觉,不要人打扰。 云枫才出门,就看到了在门口的云老太太,一身深紫色的丝绸睡衣,依旧优雅雍容,她静静的看着现在满脸柔情的乖孙儿。 云枫下了一跳,“奶奶,您怎么醒了?” “你昨天就开始不对劲,沉着一张脸不说话,问你什么你又不肯说,今天又突然跑出去了,奶奶我能安心睡么?”云老太太瞟了一眼凌秋所住的方向,“又是为了那个女孩吧!” 云枫嘿嘿笑笑,没说话。 ------题外话------ 最近查得好严啊,连接吻的戏份都不行。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九十章:云老太太 当清晨的阳光洒满天地,凌秋终于睡足了,她睁开眼,看到陌生的地方,第一反应,还以为还在酒店,等脑子开始运作,想起来,这里是云枫的爷爷奶奶家里,立即弹跳起来,打开手机一看,已经9点多了。 糟糕,在别人家里还睡到这么晚,太失礼了!接着凌秋又感觉自己的身上好像不怎么舒服,想起来昨天晚上没有洗澡就睡了。 打开门,刘妈就过来了,“凌姑娘,你醒了。” 凌秋点头,“嗯,刘妈,那个浴室在哪里?” “出门后,直走右拐就到了。” “谢谢。” 刘妈笑笑,不用,“这是我家太太为你准备的换洗衣裳,都是新的。”太太就是云老太太,但是她不喜欢人家加一个“老”字,所以大家就都叫她太太。 凌秋接过衣服,再次感谢。“那个,大家应该都已经用过早饭了吧,如果因为我睡过头了就害大家没吃,我很过意不去。” “老爷太太习惯早起,他们已经用过了,你的我们也已经备好了。” “哦,谢谢您,刘妈,您真是细心。” 洗漱完后,凌秋觉得舒服级了,换好衣服,吹干头发,整理好仪容,凌秋才下去。如果是在自己家里,凌秋是不会这样的,直接下去吃饭,但是这是在云枫爷爷奶奶的家里,自己当然不能这样邋遢的下去,有损形象,得衣冠整洁的下去。 到了客厅,凌秋发现这里的风格古典精致,很有七十年代旧上海的风格,一些现代的电器让这些复古的气氛中多了一些现代的气息。 “你下来了。”云老太太从另一边的楼梯下来,对凌秋说道。 凌秋礼貌道:“云奶奶,您好,谢谢您为我做的准备,这件衣服我很喜欢。” “你穿的也很好看,快点吃早餐吧,女孩子不吃早餐对身体不好。” 凌秋乖乖坐下,云老太虽然没有一直盯着她看,但觉得她的注意力一直在自己的身上,凌秋优雅的吃完饭。 云老太坐在真皮沙发上,一派雍容华贵,“吃完了,我们就好好谈谈吧。” 凌秋的背不自觉的更加挺直了一些,她知道这一刻迟早会来的,这顿难受的早饭终于是吃完了。 “您说吧!”凌秋淡定的笑着。 “倒还不错,沉得住气,没有一上来就嚷着对小枫的感情多么深之列的。” “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你。” 凌秋笑笑,“意料之中,而且,我不是钞票,没办法让人人都喜欢。” 云老太眯起双眼,“你骨子里的叛逆和桀骜不驯,为什么想叛逆和桀骜不驯呢?因为你想证明自己,为什么要证明自己,因为你骨子里深刻的自卑!因为如此,所以你才会如此拼命,你觉得把握不住陆家的那个小子,所以你会选择在自己受伤之前就干脆放手。当然,这一切都被你很好的隐藏在或温和大方或带着淡漠的浅笑里。” 凌秋强自镇定的笑,“你们云家的人都是这么喜欢分析我的性格么?或者说喜欢看透别人,探索别人内心的隐秘?”这云老爷子就一下子看透了自己,没想到云老太太也是这样的人精,甚至还看透了一些凌秋自己没发现,或者说不敢承认的本质。 云老太:“我唯一的孙子爱上了你,我能不好好分析一下你呢。你爱的理智也自私,爱上你这样的女人,若你爱上我的小孙子倒也罢了,若不爱,那我那傻孙儿就是最可怜的,你说,我能放心让你们在一起么?” 凌秋认真道:“云奶奶,我是真的喜欢云枫的,和他在一起我很快乐,我也想能够给他快乐和幸福。” 云老太冷哼一声,“给我家小枫带来快乐?我可没觉得,你带给他的都是伤心,之前的我就不说了,昨天小枫又莫名其妙发脾气,跑出家喝酒,恐怕也是因为你吧,小枫的虽然从小调皮,但脾气却一直很好,很少发火的。” 凌秋沉默了,的确,她带给云枫的伤心居多,给他的幸福很少。 云老太看着沉默的凌秋,心想自己的话是不是重了一点,如果真把这姑娘和小枫说散了,小枫肯定又要生气了,便又放缓了语气,“爱情里面,先爱上的总是先受伤,我不是要拆散你和小枫,只是希望你能多在意关心他一点。” 凌秋抬起头看着云老太太。 “我家老头子说你是个好姑娘,就是性子有点倔,防备有些重,但本性和能力都配得上我家的小枫,只想我想到我家小枫为你茶不思饭不想的喜欢了几年,结果却被你狠狠伤害了,后来为了救你,又是跳海又是流落荒岛的,如今好不容易在一起了,你却又伤了他的心,我虽然没去查,但肯定和陆家那个小子有关吧。” 凌秋沉默半晌,“云奶奶,你放心,这只是误会,我和他都已经解释清楚了。” “我知道,看那天我家那傻小子带你回来的神情就知道了。但是,再深的感情也是经不起一次次的误会和争吵的。你是女孩子,更是要多注意一点。也许你会觉得我的话有些不好听,但作为小枫的奶奶,这些话我必须提醒你,这也是为了你好,女孩子要自尊自爱,不要和太多男人牵扯不清。” 凌秋抿抿唇,觉得有些委屈和难堪,她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说,但她还是点点头,“嗯”了一声。 她明白这个社会对男女本就是不公平的,男人和很多女人有牵扯,可以说是多情风流,依旧会有女人贴上来,改正了,还可以说是浪子回头金不换;但女人和多为男性牵扯,就是风骚浪荡了,这个名号一旦背上了就很难改正了。 “吃完饭要出去散散步吗?那对爷孙俩估计在院子里侍弄花草。我们去看看吧。”云老太转移话题。 凌秋笑笑,“好啊。” 云家的别墅的花园挺大的,凌秋本以为会是一些珍贵的稀有的花卉之类的,但没想到院子里的植物也多数是生命力强,好养活的植物。如:萱草、藤本月季、虞美人、麻叶绣线菊等等,满院子生机勃勃,让人看了,心情都好了起来。 最耀眼的是那颗很大的紫藤,花瓣上浅下深,那颜色仿佛是经过沉淀过的,深深浅浅的紫藤萝花束垂下竞相开放,如同紫色的窗帘,仿佛拨开花帘,就是一个梦幻唯美的世界;又像紫色的瀑布,美得震撼,让凌秋想起曾经学过的《紫藤萝瀑布》。 篱笆上有大片的牵牛花,有紫蓝色的玫瑰红的,给这洋气的别墅添了几分质朴可爱。 云老爷子正在移栽一株萱草,云枫在给他帮忙。 凌秋身边的云老太太站在门前对院中的爷孙俩喊道:“别弄了,太阳大了,别中暑了,快回来歇着吧。” 午饭后,凌秋和云枫坐在阳台上,整个院子,就连别墅的背光面墙密密的爬山虎也可以看到,这面爬山虎墙幽静翠绿,也让10月的酷热消散了不少,又让别墅多了些岁月和时间的味道。还可以看到远处b市的高楼大厦以及极富现代气息的建筑。 “这里好美啊!没想到b市这样的闹市还有这样的世外桃源!”凌秋感叹,心中想着权贵阶级果然好,竟然能在b市这样的地方找到这样的位置建别墅。 “嗯,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爷爷亲手种的,尤其是那颗紫藤,奶奶很喜欢紫藤,她曾经的在上海院子里就种着紫藤,后来那院子毁了,爷爷为了弥补,就亲手种下了藤萝。” “听你这么说,你爷爷和奶奶之间肯定也有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快说说。”凌秋很感兴趣,这对人精年轻的时候有怎样的故事呢? 云枫被凌秋八卦的小模样逗笑了,“其实,爷爷和奶奶算不上门当户对,甚至有不少的差距,奶奶是上海的富家小姐,爷爷是个读了一些书的穷小子,他们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相遇,起初,他们两人是相互瞧不起的,爷爷觉得奶奶总是有这么多穷讲究,而奶奶则觉得爷爷粗蛮,没有一点学识,比不上她的同学秦国伦潇洒温雅,但那个艰难的年代里他们一起经历了患难生死,但却没能在一起。后来,奶奶当知青下乡,爷爷特地找到奶奶所在的地方,处处打点照顾,甚至为此也受到了上面的批评······那十年他们一起并肩度过,这些都过去后,他们才算苦尽甘来。” 云枫虽然没有说的很详尽,但是凌秋知道这其中肯定很多心酸刻苦,“风雨同舟,一起走过所有的坎坷,共患难后还能共富贵,这样的感情真的很难得。” 云枫看着凌秋,“放心吧,我们也会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和你一起度过,以后,我们要彼此相信对方。” 凌秋注视着云枫认真而深邃的眼眸,“好,我们将来无论遇到什么,风雨同舟!” 云枫痴痴地看着眼前人儿,在她墨蓝的眼眸中,云枫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她白皙如玉的脸庞带着点点醉人的红晕。云枫慢慢低下头,想吻上自己心醉已久的樱唇。 在云枫快要碰到“目标”时,凌秋突然大喊:“糟了!” 云枫如梦惊醒,有些尴尬,“怎么了?” “我买给你的礼物忘记带来了,还有,我没想到会到你爷爷奶奶的家,所以没有给他们准备礼物,我给所有人都准备了,没有他们的,会不会太失礼了?” 云枫笑笑,“没事的,他们不是这样斤斤计较的人。对了,你给我准备了什么礼物?” “嗯,这是个秘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九十一章:不如放手 晚上,凌秋与叶紫视频对话,“妈,我明天不回去了,我买的礼物你还喜欢吗?” “我很喜欢。你和小枫怎么样了?误会都解释清楚了吗?” “放心吧,叶阿姨,我们没好着呢。”云枫进门见凌秋在和叶紫对话,忙凑过来。 “小枫啊,你要好好对我家的凌凌啊,你再敢误会她,别怪叶阿姨翻脸啊。她那天知道你误会她后着急得不得了,回国后连我都没见一面就跑去找你了。” 云枫听到凌秋这么紧张自己很高兴,凌秋见云枫得意的小模样,心里不爽,捏着他的脸,“你少得意。”又对叶紫道:“妈,别说了,你看他尾巴快翘起来了。” 这次吵架又和好后,凌秋和云枫的感情比之前倒是更好了。一整日几乎都腻在一起,但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更何况国庆的长假已经过了6天,明天之后就要回学校了,两人很珍惜仅剩的一天时间,凌秋没时间回去拿礼物给云枫了,决定再给他还有云老爷子和老太买一份。 翌日,云枫和凌秋逛街,在人来人往的人流中,他们像所有的情侣一样书牵着手,凌秋看到一双很有特色的情侣帆布鞋,觉得很有意思,她随口问道云枫,“你码子多大?” 云枫不明所以,有些无辜道:“我的马子就你一个啊,你怎么问我这个。” 凌秋无语,瞪着云枫,“我说的是鞋码,你怎么想到那个地方了?港片看多了吧!” 云枫嘿嘿笑着,转移话题,“老婆,你要给我买鞋子啊!” 凌秋白了一眼,“油腔滑调的,算了,不想买了。” “凌秋,别啊,你还是第一次给我买鞋子呢。” “我以前不是在你生日的时候给你送过礼物吗?” “那不一样,那些只是作为朋友的时候,现在我们的关系变了,而且,自从我告白被你拒绝后,你有三年多没有再给我送过礼物了。”云枫有些小抱怨道。 凌秋嘁了一声,“你还不是没有主动联系我,也没有给我送礼物。” “那个时候我不是心灰意冷嘛,但是,其实我每年都有为你准备礼物的,但是,”云枫沉默片刻,“我没寄过去。” 凌秋当然知道是什么原因,没说话,片刻后她又笑了,“不管怎样,我们兜兜转转还是在一起了,命运还是安排我们相恋了。”凌秋拉着云枫走进那家帆布鞋的小店,“走吧,我去给你买我们的礼物。” 和云枫逛了几个小时,在云枫的指导下,凌秋买了一些云老爷子和老太太喜欢的东西。 云枫感叹,不管是怎样的女人,陪女人逛街都是一件苦差事啊!女人在逛街的时候,体力是男人的几倍啊!超长耐用! 傍晚,凌秋和云枫准备赶回去,凌秋却接到了韩佳佳的电话,电话里,佳佳声音哽咽,说话也有些断断续续的,“小秋,呜呜呜,你能陪陪我吗?” “佳佳,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告诉我地址,我马上赶过去。”凌秋听到韩佳佳这样的声音,有些着急。 “怎么了?”云枫道。 “我也不是很清楚,但佳佳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我得去陪陪她。” “我和你一起去吧。” 凌秋对电话那头的韩佳佳道:“佳佳,我和云枫一会儿就赶到你那里,你快把地址告诉我。” “小秋,我就想你陪陪我,这是我们女生之间的话题。” “行,我知道了。”凌秋在得知地址后挂了电话,对云枫说:“你把我送到xx路就回去吧,佳佳想和我说说话。” 云枫当然不放心,“这怎么行,那附近就有酒吧,韩佳佳肯定是在那里面,我怎么能放心?” “没事的,我有不喝酒,你还不知道我跆拳道的厉害?” “就你那几招三脚猫的功夫,我还真不放心!” “对付一般的男人我这几招就够了,放心吧,我机灵着呢。” “不行,我还是和你一起进去,我找个安静的地方让你们好好谈,我不打扰行不行?” 凌秋和云枫赶到的时候,韩佳佳正一个人在酒吧台上喝的烂醉,旁边还有个男人在不断给她劝酒,韩佳佳又喝了一杯,那个男人见此,以为时机到了,咸猪手摸上韩佳佳的腰,甚至准备下移。 佳佳在凌秋的这些朋友中酒量是很不错的,起码比凌秋这一杯就倒的强上许多,也比夏至那个乖孩子要强,在咸猪手碰到她的时候,她虽然看起来有些醉,但神智还是清醒的,在咸猪手下移的时候,韩佳佳站起来,把手上的酒直接泼到咸猪手男的脸上。 咸猪手男怒了,“妈的,敬酒不喝喝罚酒!臭婊子,看老子不狠狠······” 云枫一个箭步上去,抓住咸猪手男的手甩开,那咸猪手男就被甩到一边。 咸猪手男感觉到云枫是练过的,而且云枫人高马大的样子,自己明显不是对手,非常识时务的不敢硬上,只好心里狠狠大骂云枫几句。 凌秋扶着有些醉的韩佳佳,“佳佳,你怎么样?我们走吧。” 韩佳佳看到凌秋就像见到亲人似的,扑到凌秋的怀里大哭了起来,“小秋,你们终于来了!” 酒吧的包间里,韩佳佳对凌秋道:“小秋,呜呜呜,你说为什么?为什么明明呜呜······是我决定放弃了,我却会这么难过?” 凌秋搂住韩佳佳安抚道:“没事的,都会过去的。” “小秋,我真的好累,我不知道苦苦的喜欢一个人会这么累!得不到回应的付出让我觉得绝望!” 凌秋明白,欧延凯的那酷哥的性格看起来的确帅而且酷,但谈恋爱的话,一天的话都可以数得清楚,喜欢上这样人,又得不到反应,的确辛苦,更何况佳佳还是个倔强有自己的骄傲的女孩。 “佳佳,你后悔吗?” “我不知道,我曾经想过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我可以去学习,但我后来明白,为别人而去刻意改变自己是无意义的,因为那样,你就不是你了,他连真的你都不爱,就更不会爱上不像你的你了。” 凌秋听到这话微微惊讶,没想到佳佳在这段无果的感情里在自己没注意的时候就成长起来了,比从前成熟了这么多。 “佳佳,如果累了,绝望了,就放开。放弃,只是因为爱得太深,爱太深,才会对自己没把握,要用放弃做赌注,输了,只是因为对方不够爱你!” 韩佳佳听到凌秋的话竟然笑了,但笑得有些凄然,“我用分手做赌注,他虽然吃惊我的选择,但也只是迟疑了一会儿,就点头答应了!呵呵,他竟然也不挽回,就这么答应了!这些年我看着自己像个傻子似得围在他的身边,而他总是淡漠清冷,剃头担子一头热,我自己真的坚持不下去了,”接着韩佳佳直起身子,昂头傲然,“我韩佳佳要貌有貌,要才有才,喜欢我的男生海了去了,我干嘛要吊死在这座冰山上,姑奶奶我就甩了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这世上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 “对!就是!我支持你!咱就甩了那个面瘫男,真是的!天天板着一张脸,跟谁欠了他钱似的,不就是张得有几分姿色嘛,有什么好拽的,被我们佳佳甩了,活该!” “对!死面瘫!被本小姐甩了活该!”说完,韩佳佳又大灌了一口酒,然后对凌秋道,“你也陪我喝一杯,我们是好姐妹,当然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酒同喝!”说完,韩佳佳又打了一个酒嗝。 “佳佳,你知道我酒量······”凌秋本想拒绝,但看到喝完后的韩佳佳好像真的很难受的样子,拒绝的话又咽下去了,拿起一杯酒喝下,“好,要醉就同醉!”凌秋想到云枫在外面,有他的保护,她们应该不会有事的。 当云枫觉得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就进了包间,凌秋早已经睡着了,而酒量颇好的韩佳佳嘴里嚷着,“混蛋!欧延凯!你这个大混蛋!你他妈不是个东西!你······” 云枫把两个醉醺醺的女人弄上车的时候颇费了一番力气,凌秋倒还好,睡着的她很安静,但韩佳佳却嘴巴就没停过,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又接着骂了起来。 云枫不屑的翻了翻白眼,欧延凯这冷脸的小白脸有什么好的,这么惹女孩子喜欢?当初凌秋也对这家伙比自己亲热。 看着发酒疯的韩佳佳,云枫觉得这样不行,管一个自家的女人还行,但两个自己就有点吃不消了,更何况韩佳佳这样,得找帮手,云枫打开手机,准备找人帮忙,这时,韩佳佳的电话响了。 云枫瞄了一眼来电显示,是程毅海,这还真是想睡觉就有人送枕头啊。 “喂,佳佳,你到哪里去了,怎么还不回校?” 云枫虽然这几年都在b市,和程毅海林放他们见面不多,但最近的几次聚会的相处中,他也隐约看出一点猫腻,看看醉得一塌糊涂的韩佳佳,这是给海子表现机会的好时候,他也省点麻烦。 “喂?佳佳,说话啊!”那头的程毅海着急了。 “是我,海子。佳佳和凌秋都喝醉了,在酒吧里,你快过来,我只管我老婆,韩佳佳就交给你了。”云枫说了地址之后就挂了。 一刻钟后,程毅海赶过来,他看着醉醺醺,闭着眼睛却还流着眼泪的韩佳佳,心口泛起涟漪般的疼痛,那疼慢慢一点点扩散开了。忍住所有的苦涩,“佳佳,我们走吧,回学校。” “不要!我不要会学校!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再看见他!我不要见那个混蛋!” 发起酒疯的韩佳佳让云枫没办法,“好好好,我们不会学校,我带你回家,好么?” “我也不要回家,我要喝酒!小秋,我们去喝酒!不对,你的好像是个男的,你不是小秋,你是云枫吧。”韩佳佳睁着迷蒙的眼想努力看清眼前的人。 “我不是云枫,我是程毅海。” “哦,是海子啊。”韩佳佳兴致缺缺。 程毅海见韩佳佳这副表情,心里万分不是滋味。 把韩佳佳交给了程毅海,云枫就带着凌秋开车走了,他知道凌秋的酒量不好,现在醉了,不知道会不会难受。 这时,副驾驶座上的凌秋皱眉,微微转醒,时刻关注她的云枫道:“怎么了,很难受?” 凌秋皱眉点点头,右手掩住嘴,一副要吐的样子。云枫忙停下车在路边,凌秋打开车门,就在路边开始吐了起来。 云枫一边给凌秋拍着背,一边道:“知道自己不会喝酒还喝!你怎么总是爱逞能?你真是······”云枫本想在絮叨一两句,但看到凌秋难受的样子,后面的话又不自觉咽了下去。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九十二章:放手 翌日,凌秋醒来,觉得头又昏又痛,宿醉的后遗症。陌生的房间,还是在云枫家的客房里。 云枫端着早餐进来,“你醒了,好点了没?” “还好。”凌秋又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你让人帮我换的?” “你吐了好多,身上也都是酒味还有一些污渍,我让刘妈帮你换的。你之前的衣服干了,我去帮你拿来。” 凌秋闻闻自己的身上,好像还有些残留的酒味,好臭,自己昨晚好像还没有洗澡呢,不行,得洗一个澡。 凌秋打开手机看看时间,已经9点多了。糟糕,自己又起太晚了,而且昨晚还喝得烂醉回家,云枫的奶奶对自己的印象肯定更差了! 不一会儿,云枫拿来了衣服,凌秋有些忐忑道:“那个,你奶奶有没有说什么?” “放心吧,我跟奶奶解释过了。” “糟糕!国庆七天假完了,我们今天要上课的,我完全忘了!还有,你怎么也不回学校?” “放心,今早我给你的室友打电话了,让她帮你向班主任请了假的。至于我,我也向校方申请了一天,但没申请下来,等会儿我就得走了。” “你走了,我怎么办?难道让我一个人再在你家住一天?这样我真的很不自在,算了,还是等会儿就回学校吧。” “可你现在这样子我不放心你回校。” “没事,我的酒劲早醒了。” “以后不许再喝酒了,就算我在也不能喝!” “知道了,你以为我愿意喝呀,我这不是看着佳佳难受么,我就陪着她喝了几杯。” “以后不管什么原因,没有我的允许,不准喝酒!” 凌秋听到云枫强硬霸道的语气有些不爽了,“嘿,给你几分颜色就开染房了哈,我做什么事都得要你的允许。” 一般情况下云枫会哄着凌秋示弱,但今天他却怎么也不松口,“凌秋,别的好说,但你敢让自己喝醉,我就······” “你就怎么样?要和我分手还是咋地?”凌秋不爽道,她讨厌大男子主义的男生。 “我这不是担心你喝醉嘛,你的酒量又不好,万一发生了事情怎么办?” 凌秋也知道云枫是为了自己好,她的确不能喝,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别人不会发的脾气对他就很容易发。不行,自己都被他惯得有些任性了。 用完餐,凌秋向云老爷子和云老太太打了招呼,告别后就准备回学校。云枫本想送凌秋到宿舍,顺便彰显一下凌秋是“名花有主”的,宣誓一下自己的占有权,但时间太赶了,有些来不及,送凌秋到了校门口就急忙走了。好在凌秋也没什么重的行李,比较方便,路程短,凌秋也没怎么晕车,这几天天天坐车,她虽然还是会晕车,但已经好了一些了。 到了寝室,室友们都去上课了,凌秋一个人有些无聊,这时,电话铃声响了,凌秋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韩佳佳。 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一片沉默,凌秋有些担心,“喂,佳佳,怎么了?说话啊!” “小秋,你在哪儿?我现在好乱,不知道该怎么选择和面对,你能陪陪我吗?” 凌秋从韩佳佳焦灼又茫然的语气中听出肯定又发生了大事,“佳佳别急,我马上就到。” 咖啡吧的包间里,凌秋瞪大眼睛,“什么!你和海子在一张床上睡了一晚,那,你们那个了!?” 韩佳佳忙摇头,急道,“没有!我们没有发生你想的那些!后来海子也陪我喝了酒,我们醉得一塌糊涂,后来就睡死过去了,不记得了。但是,我知道我们绝对没有发生那种关系,我除了头有些疼,身体好好的,没什么异样的感觉。” “那海子那小子呢?” “我醒后看到他睡在我旁边,太吃惊了,就尖叫了一声,一脚把他踢下床了,然后他就走了。” “佳佳,你难道没感觉出来,海子喜欢你?” 韩佳佳道:“我知道,昨晚海子说过了。可是,我刚刚与欧延凯分手了,我还没有准备好接受下一段感情。” “佳佳,说实话,海子真的不错,虽然他平时嘴有点贫,但这些年来他一直就没谈过恋爱,也没和哪个女生暧昧过,我觉得,你也许可以给他一个机会。” 韩佳佳低下头没说话,心中犹豫着凌秋的提议。说实话,她其实不讨厌海子,虽然不喜欢他那贱贱的样子,没事还会和他斗斗嘴,但和他相处的时候觉得很轻松,什么感觉都可以尽情发泄,可以做一个骄傲任性,真实的韩佳佳。 凌秋看到韩佳佳这样的表情,知道事情有谱,接着道:“佳佳,我明白你需要时间去调试,但是你要记住,你将过去抱得太紧,就会腾不出手来拥抱现在。最好的,不一定是最适合你的,但最适合你的,一定是最好的。” “我们,真的是适合的吗?”韩佳佳道。 “其实,适不适合你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比较。首先,从家庭背景来说,你们两家相当。其实,你这样的孔雀女,一般家庭的男生还真是没有自信能娶得了。欧延凯是个极其要面子和自尊的人,你的家世已经高出他几头了,他不喜欢别人说他靠女人,他是个闷又倔的人,遇到问题,不喜欢跟别人诉说,你的性子呢,也不是个好惹的主,不肯······” “我为了他已经改变了很多了!”不等凌秋说完,韩佳佳抢着道。 “是,你改了不少,可是,你开心吗?否则你也不会决定要分手了。” “我分手是因为觉得那个死冰山不爱我。” “他就是这样薄凉的闷骚的性格,爱他肯定是比较辛苦,他不一定是不喜欢你,也许只是没有表达出来。” “如果,他只是爱我没有表达出来,那,我该再给他一次机会吗?” “如果,你可以接受他永远不说‘我爱你’的话,可以考虑一下。” “那算了,我本来就是个直性子的人,我不擅长去猜别人的心,也懒得猜,这份感情我已经累了。” “佳佳,你现在的不舍只是因为对这份感情付出和投入了太多,心有不甘而已。还记得你当初是因为什么喜欢欧延凯吗?” 韩佳佳开始仔细回想,“因为他特别聪明,当初班上他是唯一成绩可以和你做为对手的人,那时候我就对他有些好感,后来他无心帮助过我一次,我就开始关注他了,到后面,我觉得他哪里都好,我想不断的靠近他,但永远不冷不热。我开始信心满满,到后来的挫折失望,在他同意做我的男朋友时喜悦幸福,但相处了这么久后,却觉得的疲惫绝望!” 韩佳佳看着凌秋,眼神里带着凄楚,“小秋,爱一个人为什么会这样的辛苦,我觉得好累!” 凌秋拉着韩佳佳的手,无声的安慰着。 “佳佳,在爱的世界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是他不懂得珍惜你。” 这时,韩佳佳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程毅海,韩佳佳犹豫了片刻,接了电话。 电话那头响起程毅海略带焦灼的声音,“佳佳,对不起!我昨天是我不对,我不该说那样的话,我喝多了,胡言乱语,你就当我的话没说过,忘掉那些,我们恢复到从前,还是朋友。” 听到这样的话,韩佳佳一时有些语塞,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些什么,心里莫名的有些失望。 半响,程毅海没有听到韩佳佳的回答,心里有些忐忑,“喂?韩佳佳你在听吗?” “嗯,听着呢。”韩佳佳语气淡淡道。 “那个,我喝醉了,认错了人,说错了话,你别在意啊。” 韩佳佳心里不爽了,“我张得就这么大众?这么容易认错?你告个白都能认错人!?”说完,“啪”挂了。 看着气呼呼的韩佳佳,凌秋问道:“怎么了?” “我爱的人不喜欢我,现在连爱我的人都说喜欢的不是我,认错人了!我就这么差么,连个喜欢我的人都没有。” 凌秋见佳佳沮丧要哭的样子,忙上前安慰道,“好了,别伤心了,我们家的佳佳才貌双全,喜欢你的男生海了去了。那个,海子不是怕他以后连普通朋友和你做的机会都没有了才会这么说吗,他这是太在乎你了。” “哼!堂堂男子汉,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怎么能收回。”韩佳佳听了凌秋的话,心里虽然认同凌秋的话,但嘴上还是不满道。 “佳佳,这么看来,海子还是有希望的,你对他还是有好感的。” “既然不能和我爱的人在一起,那我就选一个爱我的吧。” “那,就是说你是准备接受海子咯。” 韩佳佳点头认真道,“嗯,既然他不懂得珍惜我,我想给懂得珍惜我的一个人机会。我也很珍惜愿意去珍惜我的人。只是,”韩佳佳的声音低了下来,“我现在还没有那么快就忘掉那个人,调整过来,我怕,我觉得这样对海子不公平。” “这你就别担心了,忘记上一段感情最快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始下一段恋情。有些事你刻意去忘记反而忘不掉,顺其自然,当你的生活被另外一些人填满,不知不觉中,你就会淡忘了那些曾经。”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