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之农门医女》 第一章 分食 一 七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 时过三日,柳清望着眼前一成不变的破草屋,她由先前的震惊怀疑到最后的不得不相信,一向无鬼神论者的她破天荒的穿越了,而且还倒霉的穿成了下身“瘫痪”的病人,说起这具身体的缺陷,又不得不说原主人这个人。 原主人的名字叫金水草,是个地地道道的山野农妇,从出生到健康的长到十七岁,那也能说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手劲大不说,而且为人老实勤劳肯干,总有一股用不完的傻劲。可是老实人太老实就成了软柿子,一大家子人有老有少,总有那些个心眼不纯的,喜欢趁机来捏上几把,再加上这是个女主外的女尊时代,金水草没少被人当成免费劳动力使。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上半年的时候,金水草去山上砍柴,不小心滑下山坡,摔断了两条腿,从此再也站不起来,跟着在家里的地位一落千丈,谁见了也忍不住过来骂上一通。 “哎呀!挨千刀的!这日子可怎么过呀,家里所有积蓄都被那病鬼败光了,你看看,我家三个娃儿哪个不是饿得面黄肌廋,现在三妹夫走了运捉了兔子,也没说要分点给娃儿们吃,你不是叫娃儿们去喝西北风吗。” 院子里响起一娘娘腔似的男声,语气中带着丝毫没有掩饰的刻薄,听得茅屋内的柳清直起鸡皮疙瘩,可柳清知道不可小看这个男人,谁叫他成天一口一个病鬼,三天来她可没少听,简直是找抽。 说话的男人叫王金贵,是二姐花了五两银子娉娶的夫郎,倒是好运气,头一年二姐就给他生了个女儿,接着五年又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在这个男多女少的女尊算得上大喜,以致于王金贵在金家的地位居高不下,家里吃的穿的从不少给他,实至名归算得上金贵。 而他口中的三妹夫正是金水草的夫郎,是金水草刚摔断腿的时候娶的,娶的是个隔壁村没人要的丑男,却有个不俗的名字叫陆子艺。 按理儿说,金水草落得个半身不遂,实在不是娶夫的时候,再说那些家境好的人家,谁又愿意把儿子嫁给一个废物。 可家里一下子损失了这么大个劳动力,谁还能像个老爷似的坐得住,于是王金贵马上提出冲喜,叫村里的媒婆去给陆子艺下聘,一来没人娶的男人娉礼自然少,二来陆子艺也勤快能干活,三来还可以丢了金水草这个负累。 果然是一剑三雕,得了便宜还卖乖,简直阴险到姥姥家了。 “二姐夫,这兔子不能给你,妻主她都病了好几天了,我明天准备把兔子卖了,给妻主抓点药喝。” 在这个以妻为天的女尊,陆子艺倒是挺关心他的妻主,不然不会凡事都想到金水草。像平时金水草生活不能自理,比如说洗澡上茅房,都是陆子艺在旁边照顾的,这让初来乍到的柳清难为情了好长阵子。 “哎呀!天理何在啊!想当初,是谁到叫媒婆去你家下的聘礼,是谁让你进金家大门的,还不是我王金贵啊!你以为没有我王金贵,凭你一个没人娶的丑男,能嫁进来吗?你说,能嫁进来吗?” 又一通公鸭子似的嚎叫声,比起那些电视里唱戏的,可以说成大巫见小巫,而且还没完没了的,听得屋内的柳清头疼。 “现在你倒是称心如意了,过了河就想拆桥,我叫你分点兔肉怎么了,再说又不是给我自己吃,家里老的小的,你看看,哪个不是饿得皮包骨头,哼,如果你不把兔子给我,我就去告诉娘和爹,看你到时候怎么说。” 百善孝为先,尤其在思想守旧的古代,孝乃规范做人的第一守则,如果小辈们对长者稍有不敬,就容易落人口舌,被一些爱嚼舌根子的人拿来说事儿。 王金贵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好不容易飞到嘴边的肉,怎么说也不能让它飞走,总之,陆子艺不交出兔子就不行。 “二姐夫,求你行行好,等妻主的病好了,我再去捉一只给你。” 嫁过来半年有余,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陆子艺哪能不知道王金贵贪得无厌的德行,本以为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人,便可以拿回屋里偷偷藏起来,好趁明日赶集的时候早早卖了,换点钱给妻主抓副药,谁知道王金贵突然冒出来截住了他。 “哼,你以为兔子是傻的呀,随随便便就让你捉住,不行,我就要你手上的那只,要么你分一半给我,要么我就去告诉娘和爹。” 山窝窝里的农民常年不闻肉腥味儿,家境好的也只能过年过节吃上一顿,而在神女村百户农家中,金家勉勉强强排得上中上等,所以吃肉可以说是难得享受一顿。 身为二十一世纪大城市的柳清,虽说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但像现在名目张胆抢肉的,她还是头一次遇到,于是不得不感叹自己的倒霉,穿越小说里穿成公主王妃的一大推,她怎么就落到苦哈哈的农户呢?而百般不足中,值得唯一庆幸的是她得了个好夫郎。 “二姐夫,你也知道,兔子肉分了就不好卖,要不明天卖个好价钱,我分一半银钱给你。” 陆子艺不傻,深知道王金贵的德行,要真的与他分肉,那绝对是大半就没了,还不如明日卖了钱,抓了药剩下的钱给他。 “啊呀!我不活了,日子没法活呀!我一天累死累活的,还不如躺在床上的病鬼享福,家里的钱都被那病鬼掏光了,三妹夫打了好吃的,就只想着三妹子,这不是逼着我们大家子人去死吗!” 王金贵干脆耍起无赖来,一半的钱怎么能满足他,好歹他为金家留下了后代,得了所有的钱都不为过。 ------题外话------ 女生子,孕期设为七个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章 分食 二 “爹,爹,陈寡夫家的蛋花打了我,你去给我把她打回来。” 正在王金贵一通撒泼后,篱笆围的院门口冲进来一个小身影,拽着王金贵的衣服就是一阵哭诉。 “春花,来,来,给爹瞧瞧,蛋花打你哪儿了,如果伤得重了可不要瞒着,一定要让陈寡夫赔些药钱才行。” 来人正是王金贵的小女儿,今年年初刚过了八岁,身穿一件大红花布衣,头发绾成两个小髻,髻中引出两撮头发,自然的垂在耳际两旁,可惜刚经过一场打斗回来,头发乱哄哄的,脸也脏兮兮的。 而蛋花是神女村陈寡夫的独女,陈寡夫的妻主生下蛋花不足月,便染上急性风寒早早的去了,要不是想到蛋花人小没人照顾,恐怕陈寡夫也随了妻主而去。 “爹,她踹了我的屁股,还扯了我的头发,我在田坎上捡了个红薯,蛋花硬说是她家的,我不给她,于是我们就打起来了,她还抢了我的红薯。爹,你一定要帮我打回来,还要她把红薯还回来。” “死丫头,瞧你就这点出息,那红薯是给下贱人吃的,没娘的孩子没教养,你还和她争,告诉你,今晚上我们不吃红薯了,吃肉,看见没有,你三叔手上提着兔子呢。” 神女村大多数农户都吃不上米,每年都种上好些红薯来充饥,或者吃些玉米糊糊和野菜饼。王金贵当然不是不吃红薯,可是成天吃红薯,嘴巴都淡得嚼不出味儿来了,怎么比得上鲜美的兔子肉。 “爹,你说真的,我们今晚上真的吃肉?” 春花的眼睛一下子变得亮晶晶的,转头就朝着陆子艺手上的兔子扑去,却被陆子艺眼尖的躲过去,于是把兔子紧紧抱在怀里,让春花怎么也够不着。 王金贵拉着春花的手,在她胳膊上狠心掐了掐,院子便响起春花的哭声。 “呜呜,三叔,我要吃肉,我要吃肉。” 春花两手抹着眼泪,哭得那个伤心欲绝啊。 “春花又在哭啥呢?三天两头的总喜欢哭,我说老二夫郎,你怎么照顾娃儿的,娃儿就是老金家的命根子,要出了什么岔子,看我不好好收拾你。” 一道严厉的老妇人的声音由远及近,金家的大家长金满箩走进院子,肩上扛着锄头手上提着篮红薯,双脚以及小腿上都裹着厚厚的泥,不用想就知道刚刚下了地。 受到封建社会传统文化的影响,金满箩是个特别注重家族香火传承的人,要是家中男人不能让家主生出女子来延续姓氏,那绝对是对不起祖宗十八代。 正因为这种错误观念的引导,天下多少男子深受其害,其中金水草的爹就是鲜明的代表。要说金满箩现在的夫郎江有才,其实不过是金满箩娶的二房,并不是金水草有着血缘关系的亲爹。按理说乡野村妇哪有钱娶两个夫郎,可金水草的亲爹柳平也忒不争气,嫁给金满箩两年也没能让她怀孕,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着急中金满箩不得已娶了江有才。 江有才进门后不久,金家很快传来了喜讯,更是一举得女,可谓喜上加喜。结果连续四年,江有才膝下又添有两子一女,而柳平却个蛋都生不出来,在家里的地位连佣人都不如。 不知道是不是柳平经常拜菩萨,好不容易让金满箩有了金水草,这才让他在金家稍稍好过一点。可惜好景不长,柳平由于前些年的忧思成疾,再加上长期过度的劳累,在一场疾病中再也没睁开眼睛,当时金水草才七岁不足。 “娘啊,你回来的正好,要是你还不回来,三妹夫就要吃独食了,你说,我怎么就给三妹子娶了这么个白眼狼,我真是瞎了眼啊,都不主动把兔子拿来孝敬娘,真是一点规矩都不懂。” 王金贵总有一张嘴,歪的能掰成直的,无理的能说成有理,还说得义正言辞,好像真有这么回事,连柳清都不得不服,见过无耻的,却没见过这么无耻的,果然是极品。 听见王金贵向金满箩告状的话,陆子艺的脸色变得不好,眼里却闪烁着属于他自己的倔强。 “老三夫郎,老二夫郎说的是不是,你是不是偷偷想吃独食?” 身为金家一家之主的大家长,弄清事实的态度还是有的,就她对王金贵的了解,那也不是安生的主,三天两头总搞些幺蛾子。 “娘,妻主这几天得了伤风,晚上总是咳得厉害,我心里着急,今天正好得了只兔子,就想着明日赶集卖了,换些银钱给妻主抓几副药喝。” 金水草的确得了伤风,三天前半夜里高烧不退,最后不幸一命呜呼了,就在这个时候,柳清的灵魂进了金水草的身体,柳清变成了金水草。 变成金水草后,柳清几乎不说什么话,用自己灵敏的听觉,捕获周围有用的信息,所以她清楚王金贵的难缠。 事情并没有因陆子艺的申辩而停止,王金贵嚎着嗓子兀自在哪儿说着。 “吃药吃药,一天就知道吃,不下地干活,不上山打柴,一天白吃白喝不说,还要用家里的钱,她以为是镇上的钱地主吗,我说,像她这样窝囊的活着,还不如死了算了,省得全家陪她喝西北风。” “好了,有完没完,既然老三病了,老三夫郎,你就拿兔子明儿换些钱,给老三好好治病吧,老二夫郎,老三是你的三妹子,还用不得家里的钱了,你乱嚼什么舌根子,你爹和娃儿们都快回来了,还不把红薯拿去洗了煮了,娃儿们早就饿了。” 这几夜,金满箩起夜如厕听见了金水草的咳嗽,以为像以前拖上几日自然就好了,看老三夫郎的样子一定是病得严重啊。 “谢谢娘,我一定会照顾好妻主的,娘就放心吧,妻主的病一定会好的。” 陆子艺感激的看了眼金满箩,再低头看向怀里的兔子,微微叹了口气,妻主的病就靠它了,会好的,会好的。 “三妹夫,别忘了月底给娘爹的奉养钱,赚了钱可要省着花啊,别到时又拿不出来啊,还得让我养着你和那残废。” 望着陆子艺向金水草的茅屋走去,王金贵又气又急,没憋住心里的气直嚷嚷着。 “闭嘴,嚷什么,还过不过日子了?” 一声厉喝叫王金贵住了嘴,王金贵不服气的挤了挤眼,把怨气发在春花身上,点着她的头骂道:“死丫头,没出息,我和你娘生了你干什么,还比不过外进门的丑男人。”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章 有关陆子艺 茅屋的门吱呀的一声开了,陆子艺抱着兔子走进来,映着淡淡的阳光显得格外温和,柳清瞬间被那抹身影吸引住了,这便是金水草娶的夫郎么,不,现在是她柳清的夫郎了。 以现代人欣赏帅哥的眼光,柳清觉得陆子艺长的很不错,要是在现代的舞台上,那也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小麦色健康的皮肤,墨一样的浓眉,黑黝黝深邃的眼睛,高高的一米八的个子,即使穿着粗糙的青色布衣,也挡不住散发出来的男人魅力。 所以柳清挺奇怪的,王金贵张口闭口叫丑男,据说正是陆子艺长得丑,才没女人敢娶他,那么在女尊国人的眼中,到底长成什么样的男人才叫美男呢? “妻主,你怎么盯着我看,身体是不是不舒服了?” 被柳清专注的目光盯得发慌,陆子艺飞快的跑过来,仔细观察着柳清的脸色,并用手掌探了探她的额头,见她没咳嗽也没有发热,一颗高高挂起的心才落下。 “你不用担心,我没事,感觉病好多了,身体也不难受。”柳清被他弄得有些尴尬,转眼看着他手里的兔子,突然眼睛一亮,“兔子?咦?好像还是活的,可以给我看看吗?” 陆子艺把兔子塞在柳清的怀里,托着她的上半身让她坐起来,马上又走到桌子旁,拿起一个竹筒倒了满满的一杯水。 “兔儿乖乖,喜欢吃胡萝卜吗?如果你给我表演兔打滚,我就请你吃胡萝卜,又脆又甜哦。” 柳清逗弄着兔子,一会儿摸它的耳朵,一会儿抬它的小腿,心情是难得的好,感觉病都去了一大半。 “妻主,你一定口渴了吧,来,喝点水,对病也有帮助。” 陆子艺坐在床边,扶着柳清的肩靠在他身上,把竹筒小心的递到她嘴边,服务得相当周到。 柳清的确有些渴,一口气将水喝了个见底,转头对陆子艺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不觉得我是个拖累吗?” 二十一世纪的大城市,她见多了人情冷暖,搀扶老年人的好心人被诬陷,子女对生养自己的父母弃之不顾,或是丈夫婚后遇小三后抛家弃子,等等类似的情况。像无偿对一个人好的,不是暗地里藏有居心,那就是绝对是傻子。据她所知,落后的古代腿折了就是绝症,就算最高明的神医都无法回天,那是一辈子的事儿,有谁又能一辈子忍受有个残废妻主。 “说什么傻话呢?你是我的妻主,我对你好是应该的,说什么拖累。” 陆子艺觉得妻主好像变了个人似的,虽然同样担心自己的双腿,但话语中却没有以往的死气,而且刚刚还开心耍着兔子玩,似乎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瞬间陆子艺心情也变得挺好,如果妻主能一直这样下去,哪怕他每天打只兔子都很开心。 潜意识中,陆子艺把妻主的改变归结为兔子,以为她看见兔子才变得开朗起来。 “我没说傻话,我是说正经的,你看到了,我是个半身残废,不能给你想要的生活,住的是破茅屋,没有好看的衣服穿,而且每顿饭都吃不饱,更甚至,不能给你留下一儿半女,你确定要跟着这样的我吗?其实,在我眼中,你很不错,真的很不错,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又很勤快,我想,以你的条件,可以找个更好的妻主,如果你想的话,我们可以和离,放心,你照顾我的,付出的一切损失都由我承担,不会让你吃亏的。” 柳清不说,还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穷,光看这个茅屋就知道了,房间里除了她睡的床,就一张退色的桌子和一把残腿的椅子,桌子上盛水的瓦罐还破了口。屋梁是用竹子架成的,茅草搭得很薄,空隙的地方可以看见天,最里面开了一扇窗,外面是一块绿色的小菜地。 听了柳清的话,陆子艺的脸色陡然一白,倔强的说道:“我不要你的补偿,你是我的妻主,我会一辈子照顾你的,我会努力赚钱,买好吃的给妻主吃,还有漂亮的衣服给妻主穿,没有孩子也没有关系,有妻主陪着我就好,要是担心养老送终的问题,可以让姐姐姐夫过继一个。” 陆子艺坚定的目光,让柳清心中一暖,心下生出一丝好笑,绝了种的傻子,带着让人头疼的倔强,居然让她遇到了,难道是穿越的福利,柳清这么想着,一扫之前穿越的抱怨,突然觉得穿越还不错。 有句老话说的好,“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越是艰巨的困难和环境,就越能看出人的真心,要是面对着不见底的悬崖,也能陪着你一起跳的人,那一定是陪你到白首的人。 “那好,只要你不反悔,以后,我们就好好过。” 柳清冲他温柔一笑,喉头却涌出痒痒的感觉,便低声咳嗽起来,生病的滋味真难受。 “妻主,有没有怎么样,一定是凉着了,赶快,我扶你躺下。” “给,兔子,很好看的兔子,毛居然是花色的,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可惜明天就要卖掉了。” “只要妻主的病赶快好起来,我每天都上山打一只兔子,山上不仅有兔子,还有獐子山鸡野猪,要是妻主喜欢,我通通可以把它们打来。” 柳清惊奇的睁大眼睛看着他,难道山里的动物都老年痴呆,随随便便就能捉住,当然柳清不是真的这么想,像陆子艺这般说,定是有他不凡而她又不清楚的一面。 “你上山用什么方法打猎的,说得好像你经常去似的?” 山里可不是常人能去的地方,单单不说它路形复杂容易迷路,若是碰见毒蛇猛兽什么的,恐怕最后成了野兽的腹中餐。如果一个人能在危险的老山里来去自如,不说他的武艺有多高力气有多大,但比起书里打老虎的武松绝对不差。 柳清越想越心惊,看着陆子艺的目光也不由的变了,难道她穿越到了武艺非凡的世界,像金庸笔下的天龙八部或者神雕侠侣。 中华名族为多文化的国家,柳清是个爱好广泛的人,除个本职的工作外,假期就是她疯狂的日子,她会为了少林寺的罗汉拳,从山脚徒步爬到山顶,她会为了武当的太极,不远万里坐车坐得直吐,这些源源来于对武术的兴趣,可是无一不是让她失望,眼见的远远没想想来得好。 陆子艺给柳清捏好被角,低着头好一阵没说话,突然叹息了一声,才看着柳清说道:“妻主,我本来不想让你知道的,因为以前村里人都在说,我不仅人长得五大三粗的,而且力气也大得惊人,再加上小时候跟母亲练过,所以比女人还女人,就是这样,知道我的人家都不敢娶我,谁会娶个像女人的男人回家啊,村里的人都说我一辈子嫁不出去,所以当神女村金家的三女儿来下娉时,即使我知道对方的腿有缺陷,也想都没想的应下了。” “妻主你可能不知道,我娘是镇上镖局里的镖师,她的武功很厉害,家里就生了我一个男孩子,于是娘把所有的期望都放在我身上,有空的时侯就会在家教我几招。那时候家中的生活还不错的,可是后来在一次出镖中,娘遇到一窝凶悍的土匪,结果落到山崖里再也没回来,家里就只剩下我和我爹,爹只会做些绣活来维持生计,有时候一天连饭都吃不上,后来我就去山里打猎,打到猎物就拿去卖,这样才能勉强生活得下去,可是在嫁给妻主后,为了免得让别人说来道去的,我就再也没去过,妻主,你一定要相信我,如果你不喜欢,我发誓以后都不去。” 看他信誓旦旦的认真样,柳清心上涌上一阵酸味,握着陆子艺的手说道:“我相信你,而且我没有不喜欢,相反,我觉得你非常优秀,不仅模样长得好看,而且还会功夫,比好多人强多了。” 陆子艺大概就二十来岁的样子,像在前世这个年龄的人,正是享受大学生活的最佳时候,他们从来不会为生计而发愁,甚至浪费粮食成了家常便饭的事儿,据估计,中国人一年浪费的粮食够两亿人的口粮,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境遇,如果不是她飞机失事后穿越,估计她永远无法理解这样生活,即使在电视和书上看过,可哪有亲生经历来得深刻。 有对比才有比较,相较于以前认识的那些依靠父母的人,陆子艺显得懂事成熟多了,这样的男人才是能一起生活的男人,柳清越想越觉得来这个地方来得值,如果说上天为她关上了一道门,让她生活在一无所有的环境里,那么,陆子艺就是上天为她开的一扇窗,有了他便是无所不有。 “妻主你说的都是真的吗?我真的长得好看,而且妻主不讨厌我会武功。” 以前听到的都是对他的嘲笑,现在第一次听人赞美他,而且还是自己的妻主,没有比这更高兴的事了。 陆子艺的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虽然隐藏在麦色的皮肤下不是很明显,却被向来眼尖的柳清捕捉到了,柳清变得极为开心,因为曾经她的闺友曾给她说过,会害羞的男人绝对纯情,只不过当时闺友还添了一句“恐怕世界上纯情的男人都绝种了”,现在却被她幸运的遇上了,简直比中了五百万大奖还开心。 “你看我像说谎话的样子吗,外面人那么说你,只能说明他们没眼光,而你的妻主眼光好。” 柳清颇为自豪的说,突然脑袋瓜一闪,兴奋的问道:“对了,你们这地方的武功是怎么样的,可以在天上飞吗,什么时候可以让我看看?” 最高深最玄妙的武功,柳清都是来自电视上的认识,像那种在天上飞来飞去的轻功,柳清可是寻了很久很多地方也没寻到。 “妻主,哪有可以在天上飞的,最多就是跳跃性好点,可以翻墙跳到树上。” 陆子艺不忍打击她的热情,无奈的冲她一笑,笑起来特别的温柔好看,令柳清失望的情绪也消下去了,只觉得自己过于异想天开,其实像她男人这样也挺好的。 “你现在没有其他的事忙吗?可以给我讲讲打猎的事情,山里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啊?” “好。” 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来,柳清对很多事情都不了解,关键自己现在是个又病又穷的农妇,要是寻着什么发财路子来,以后的生活就不用愁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章 挑时间上门 接下来的几天,陆子艺按照柳清给的药方抓了药,不知道是药方开得好,还是陆子艺无微不至照顾得好,柳清的伤风终于被治好了,无病一身轻的感觉正是柳清现在的感觉,而她和陆子艺的相处也变得越来越和谐。 今天难得的好天气,柳清坐在床上仔细检查她的双腿,前世她作为当地著名医院的妇科医生,虽说对骨科类疾病谈不上较深的专研,可对医学向来充满热情且执着的她,总是认为各个科室不分家,各科的医学知识总会在一点上有交集,所以在其他某些方面的疾病她也是有所涉及的。 经柳清初步的观察诊断,她的双腿是由于摔下来时受到撞击导致的骨头错位,再加上长期不行走血液不循环,她的双腿部分肌肉开始萎缩,要想治疗她的双腿不是没有办法,但是在落后的没有先进医疗工具的古代,要治好她的腿恐怕要花上好长时间。 “妻主你怎么坐起来了?你的病还没有好完,要是着凉就不好了。” 陆子艺推开屋门走进来,脸上挂着大滴大滴的汗珠,手里捧着泥巴烧制的瓦罐,瓦罐中盛满了黑乎乎的东西,用不着柳清拿脑袋想,就知道那瓦罐里装的什么。 柳清立马皱着眉头,一脸拒绝的盯着陆子艺,说道:“怎么还要喝,我的病都好完了,你看,我今天的精神特别好。” “郎中说这药要喝五天才行,现在是最后一幅了,喝完病才会好得彻底。” 陆子艺看了看柳清的脸色,见她干净的脸上有了血色,已经相信她的病好得差不多,但仍然坚持让她把药喝完,大多的时候陆子艺都听柳清的,但有时候陆子艺却固执像头牛,所以不管柳清耍尽各种花招各种拒绝,最后都捏着鼻子乖乖把药喝光了。其实,柳清并不是真的不想喝药,在前世的家中,她的父母是高企的白领,几乎每天工作从早上忙到傍晚,哪有多余的时间关心她,像现在被一个人全心的伺候,她只想多多享受被关心的过程而已。 “你刚刚去劈材了,衣服都湿透了,要不要先换一件?” 尽管他进来的时候已经整理得很干净,可青衣上仍然留着少许的木头碎屑,汗水打湿了胸前一大片地方,衣服紧紧贴着他健硕的胸膛,把他性感迷人的身材完全展露无疑。 被柳清直直的目光看得不好意思,陆子艺拿过一件要洗的衣服擦了擦,说道:“不了,我进来给你喂了药,待会儿还要出去,今天到田地里摘了南瓜,娘和爹岁数都大了,其他人又都不肯去,我要去把南瓜背回来,换了衣服还得弄脏。” 柳清替陆子艺感到挺不值的,自从他嫁进金家的大门,基本背负了前身所有的担子,家里的重活脏活全由他独自扛着,要是做了这么多事,能得到家里人半点称赞还好,可就算累死累活依旧不讨好,家里人除了觉得理所应当外,就是不休不止继续把人当奴隶使。 可像目前这种情况,柳清只有心里憋着这口气,有怨而不敢往外面伸。 古代孝字当先,村里人除非闹出令人无法接受的事,万不得已时很少有家庭会分家的,就拿现在的金家来说吧,柳清上面有两位大她很多的姐姐,当然嫁出去的哥哥不算在其中,而下面还有个比她小两岁的弟弟,再加上大姐二姐两房人的几个娃儿,一大家子十几口人全部居住在一起,平时种地一起种吃饭一起吃,有点类似中国文革时期老百姓的生活,只是把这个大圈子划成了一个大家族而已,而这种方式存在一个最大的弊端,那就是免不了有人偷奸耍滑,同样的金家也免不了存在这样的人,可他们总有本事以各种借口蒙混过去。 一般,家里的事务都是一家之长说了算,其次年龄小的听从年龄长的,如果不服从安排就会受到惩罚,通常的惩罚就是罚你不许吃饭,对于常年累月吃不饱饭的农户来说,那算得上一个相当严重的惩罚。 想起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柳清突然觉得不现实起来,她也不否认世界上存在如此高风亮节的人,可当因为缺少五斗米而危及到生命时,为了顾及颜面而选择放弃生命,她是万万不赞同的,所以在有能力前都得按以往的生活过,目前她只管怎么治好腿才是关键。 陆子艺来不及多说几句就离开了,他前脚刚走屋内就迎来了不速之客,是王金贵携着金如玉专门过来找金水草的。 王金贵上次在陆子艺那儿吃了瘪,也不想接二连三的碰钉子,特地挑了陆子艺不在家时找上金水草,主要是金水草好说话,以前没少在她那儿捞着好处。 “三妹子啊,看你红光满面的,想必这病是全好了,也多亏我这个当姐夫的,为你挑了个好夫郎,不然哪有你现在的好福气,不用像我忙前忙后的,只管躺在床上就有人伺候,真是让人羡慕啊!如玉你说,三妹子是不是有福气的人啊?” 王金贵话里夹枪带棍的,又故意往自己脸上贴金,他算准了金水草的性子,看在给她娶亲的份儿上,无论他提出什么要求,她都不敢拂了他的面子。 金如玉见王金贵给他使眼色,立马拉着嗓子帮腔说道:“那是当然,三姐姐是最有福气的人了,你看,我们全家有谁什么都不用做,就吃喝不愁的啊,要是说到镇子上去,那也只有叫人羡慕的份儿,不过,这也得多亏了二姐夫眼光好,给三姐姐挑了个好夫郎,不然哪有三姐姐今天的好福气,我说,这件事最该感谢的人就是二姐夫了。” 说话之人是金水草的弟弟,金满箩最小最疼爱的儿子,据说,金如玉出生那年是大旱年,连着三四个月没下过一滴雨,可谁知金如玉一落地,外面就哗啦啦下起了大雨,那时候被人认为是祥瑞之兆,因此金满箩对他极为宠爱,再加之他的年龄是家中最小的,家中的人很少让他做活,以至于养成了刁蛮任性的性子,要是平时谁惹他不高兴,他就跑到金满箩那里告状,仗着金满箩对他的宠爱,谁也不敢把他怎么样。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章 借口还钱 一个断腿的残废也叫福气之人,恐怕只有这种极品才想得出,柳清看着面前唱双簧的二人,看着他们不时的在屋子里张望,心里已经明确了他们的来意,不禁板起了还算清秀的面孔。 如果王金贵料定她好欺负,那他就大错特错了,她可不是傻乎乎的金水草,任由他搓扁搓圆。对于不怀好意的人,她向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既然他们羡慕她这断腿之人,那叫他们也尝尝摔断腿的滋味。 “我哪值得姐夫和弟弟羡慕了,要是你们说我有福气,现在就可以爬到山上去,不要求太高的山,你们只要轻轻一跳就和我一样了,到时候不也成了有福气的人。” 王金贵有些惊讶,怎么三妹子变了个人似的,竟敢对他说话如此不客气,要是放到从前,他张口一提给她娶亲的事儿,还不是他想什么就拿什么,最后还得她陪着笑脸说声谢谢,奇怪了,今天到底哪儿出了岔子,难道生病生糊涂了。 哎呀,谁管那残废那么多,不管怎样,既然他今天进了这个门,就别想他这么轻易出去。 王金贵忍着怒气,拉着金如玉坐在床边,假笑道:“三妹子说哪儿的话呢,谁能享福是老天早就注定好的,那是别人肖想也肖想不来的,不过看三妹子说话挺有精神的,我之前的担心啊就全落下了。” “其实,我今天拉着如玉过来,不瞒三妹子你说,最近啊我这手里头紧张,手里实在拿不出像样的东西,你看,如玉都过了十五了,像他这么大的男孩啊,村子里早就在说亲了,我这当姐夫的,怎么说也得给他买些胭脂水粉,让他打扮打扮说门好亲事。” “三妹子你瞧瞧,咱们如玉长得多好看啊,这脸蛋这身材,不说在整个村上,那就是在镇上也属一属二的,要是再好好装扮一翻,走出去准迷死一群人不可,说不定还会被镇上地主家的小姐相中呢。” 金如玉穿着一件淡蓝色长衫,长着一副非常娇俏秀气的脸,又长又黑的头发盘在头顶上,被一根漂亮的银簪子固定住,从上下整个装扮来看,不难看出他在金家的受宠程度,可惜小小年纪却充满了虚荣心,听见王金贵的当面夸赞,心里高兴得都露出了笑容。 “二姐夫,你说真的吗?地主家的钱小姐会看中我。” 金如玉一想到有这种可能,他脑海里全是飞出鸡窝变凤凰的情境,到时候八台大轿敲锣打鼓的自然免不了,他非要叫人抬着绕村子转几圈不可,叫那些平常看不起他的人好生瞧瞧,他可不是像他们是田里的泥腿子。 王金贵心里暗暗一笑,嘴上却说得越来劲,“那是当然,只要如玉擦上些胭脂水粉,等下个月乞巧节灯会的时候,你只要在钱小姐面前转一圈,就只管在家里等着当地主夫郎吧。” 原来这个女尊国叫朝水国,它的乞巧节和中国的乞巧节类似,只不过时间却比七月初七晚上两个月,每当九月初七的那天晚上,少男们可以在河边放花灯,然后对着天空的星星祈愿,便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婚姻。 放灯的河边会聚集众多女子,其中不乏有钱人家的小姐,只要少男看上哪家小姐,便可把随身的手绢送给她,如果被赠手绢的女子有意,就会询问男子的闺名,以及男子家居何地,以便来日上门提亲。 这便是朝水国乞巧节的习俗,是许多少男少女期盼的节日,当然正值花一样年龄的金如玉,岂能白白错过能够攀龙附凤的大好时机。 “三姐姐,你就给我二十文钱吧,我也不多要,只是买些胭脂水粉。” 金如玉自信满满的,在整个神女村,还有谁比他长得更好看,唯一的缺陷便是他出身太差,让很多人看不起他,尽管他的爹娘把他宠上了天,可他依然不想生活在这样的家里,好不容易遇到这么好的机会,他一定得把本钱做足了。 一直安静听着他们一唱一喝的柳清,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怒气爆发了出来,“你看到了,我的伤寒才刚好,所有的钱都用来治病了,我上哪儿取二十文钱给你。” 以为她是开银行的么,想来要钱就要钱,还一次性二十文,都能买一斤猪肉了,别说二十文,就算是一文也没有。 以她的眼光看,这金如玉长得顶多算一般,像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似的,没有一点男子气概,恰恰是她最厌恶的类型,就算他再怎么打扮,也赶不上她的男人一分。 总之一句话,要钱没有,有钱也不给。 金如玉一噎,他完全没料到竟是这样的结果,要说家里除了娘和爹,就是这个三姐最疼爱他了,以往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他留着,就连新婚夜唯一的新被子被他拿走了,她也笑嘻嘻的没说什么话。 王金贵见要钱遭到拒绝,在旁边煽风点火道,“我说,三妹子,你就如玉这么一个弟弟,你不疼他谁疼他啊,要是如玉嫁给有钱人家,你还不是跟着沾光,可现在你连这点小钱都不乐意给,你至于为点钱伤如玉的心么。” “既然二姐夫说这是小钱,怎么你自己不拿钱给如玉,难道在如玉的面前,当二姐夫的就是摆设么。” 柳清态度冷冷的,她早就看清了这些人的本质,你越是退步他们就越是得寸进尺,依着金水草原来傻乎乎的性子,指不定被欺负成什么样子呢,所以,为了不被欺负必须态度强硬,坚守自己的阵地。 “我冤枉啊,我怎么不给如玉钱了,三妹子,你别睁眼说瞎话,这钱本来就是我给如玉的,别忘了,上次卖兔子的钱可有我一半。” 像是被踩住了痛脚,王金贵和柳清急起来,上次卖兔子的事让他吃了憋,本来心里就不舒服,可是再不舒服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只能在心里骂上几句,又不能让别人少块肉,于是他左右思量,才有了今天带着如玉讨钱的一幕。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章 结仇 在来之前,王金贵本来以为事儿一定成,他料定了金水草又蠢又笨,说几句好话便可以糊弄过去,再加上金水草对如玉极为疼爱,事情不成都成问题,千算万算独独没算到金水草突然变了个人似的,说话利索干脆且还会给人下套子,简直就像个人精似的,差点把他都给套了进去。 哼,要他白白拿二十文钱给如玉,门都没有,也多亏他机智,想到了拿兔子的事来搪塞。 不提兔子的事,柳清还真低估了王金贵的无耻,不要说要不要把钱分给他,就说一只兔子顶多能卖三十文钱,他一进门伸手就想拿二十文,简直不会吹灰之力,他怎么不上街乞讨去,没准凭他不要脸的程度混这行不错。 若他想以此手段来打她的注意,对不起,他找错人了,她柳清也不是个好惹的人。 柳清目光冰冷地盯着王金贵,不客气地说:“照二姐夫的话说,欠别人的钱一定要还了,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以前我没摔断腿的时候,二姐夫三番五次的向我借钱,恐怕加起来不止二十文,现在我是不是有权利要求二姐夫还钱呢。” “这样吧,我也不要求你还那么多,就二十文吧,你拿二十文钱给如玉,让他买些胭脂水粉,权当我做姐姐的心意。” 不是所有的穿越者都只用失忆一招,她这么说也不是继承了原身的记忆,之所以会了解朝水国的一些风土人情,而且知道王金贵欠钱一事,原因来源于她善于从别人的只字片语提取重要的信息,而且能够从人的性格来推断一些事情。 她的前身脑袋不太灵光,和王金贵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就像身边跟着吃肉的老虎,王金贵这人贪婪抠门不要脸,最重要的是本末倒置的能力特强,如果有了钱不被他吞了才怪呢。 除此之外,这几天只要到了夜里睡觉的时候,为了避免相拥而眠的尴尬,她都要叫陆子艺讲讲白天的事儿,以及他所看过的一些有趣的事儿,陆子艺也挺有耐心的,基本上把自己从小到大的事都过了一遍,直到察觉到柳清睡着了,他才拉好被子闭上眼睛睡觉。 “那我就多谢三姐姐和二姐夫了,三姐姐你就先休息吧,我这就去和二姐夫拿钱,等到我嫁给了钱小姐,一定不会忘了你们的好处的。” 金如玉眼光闪了闪,马上随着柳清的话说,谁的钱不是钱,而且不论怎么看,二姐夫都更有钱些,虽说前几日三姐姐家得了兔子,可镇上的药钱也不便宜,哪里拿得出二十文给他,还不如问着二姐夫要呢。 结果,王金贵一听,急得跳了起来,大声喊道:“三妹子,你是不是太黑心了,我哪有借你的钱了,你竟然为了不给如玉钱,就胡乱冤枉我,让我替你背黑锅,你的良心被狗咬了,我呸,想我拿钱,门儿都没有。” 王金贵本来是找三妹子要钱的,现在被三妹子一说,怎么成了他给如玉二十文了?二十文啊二十文,是不少的钱了,要他白白拿二十文给如玉,还不得要他的命吗。 只是王金贵的耍泼并没有改变结局,当晚,金如玉就把这事儿告诉了金满箩,好歹金满箩是一家之主,在整个家中是最有威严的人,王金贵只有活生生的把这口气忍了,不情不愿掏了钱一文一文数给如玉,生怕多了半个子儿。 当然,这些都是陆子艺晚上说给柳清听的,自从摔断腿,他们便把她安置在这间茅屋里,她就再也没有出过这个门,就连平时如厕都要陆子艺拿尿桶来。 古有农谚说“八月初一开苕门”,八月正是红薯的丰收季节,可朝水国的气候却异常冷得早,才七月中旬空气就凉得像水似的,而红薯又为喜暖怕冷的植物,在低温的条件容易停止生长乃至腐烂,所以为了怕地里的红薯坏掉,一大家子人起早摸黑的去了田地,当然肯定少不了出苦力的陆子艺。 赶巧陆子艺出门的时候,柳清被屋外的嚷嚷声吵醒了,与其说是嚷嚷声,不如说是难听的大骂声,王金贵站在柳清茅屋门外,骂柳清是病鬼是黑心鬼,然后又把目标转向陆子艺,骂他是丑鬼是大白眼狼,反正重复着以前的那一套,只是以前他一般不当面开口骂,可自从被柳清设计掏了钱后,他心里就愤愤不平,总想随时骂上几句出口恶气。 王金贵骂得很过分,而且一次比一次难听,气得陆子艺脸都绿了,无论他怎么骂自己,他都不会计较什么,但骂自己的妻主,他说什么都不能答应。 见陆子艺想找王金贵算账去,柳清及时叫住了他,叫他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要去管外面的王金贵,总之,口水骂干了自然会闭嘴,管他那么多干什么,难道狗咬你一口,你还要上去咬它一口不成。 果然不出柳清所料,王金贵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最后发不出声音,他只得自讨没趣的离开,匆匆灌了大碗白开水,和妻主一块儿去了地里。 随后陆子艺也要出门,经过王金贵一大清早扰人清梦的事,柳清实在提不起睡觉的兴致,干脆叫陆子艺拿来针线,找来几件破了洞的旧衣服,安静的呆在床上干起了针线活,好在她读中学的时候,全班女生兴起了一股十字绣风气,她做起针线活来看上去也有模有样的。 陆子艺听说妻主要缝补衣服,小麦色的俊脸上露出愣愣的表情,再想想又觉得心里惭愧,都怪自己平日里活儿太多,来不及整理家中穿破了的衣服,竟然要妻主提出来为他缝补衣服,来做平日里大多男儿才做的事。 柳清可没他想得深远,她只是感到一个待在家里太无聊,太久不活动活动胫骨都快发霉了,找点事情做正好可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章 好姐们儿来探望 出门时陆子艺留下两块干饼,是苞米和着野菜做的煎饼,看上去又粗糙又没有油水,为了怕柳清不小心噎着,他特地把桌子搬到床边,给桌上的瓦罐里装满了开水,这样柳清伸手就可以够着。 柳清想到陆子艺的周到体贴,心里就跟吃了蜜一样的甜,手上的速度不知不觉加快了,针线犹如舞蹈一般快速地翻飞着,等到几件衣服缝好的时侯,柳清才发现上午过去了大半。 把衣服叠成方块状,柳清揉着有些酸痛的胳膊,就听见门外有人在叫她。 “三妹子,你醒着吗?我是大姐夫啊,刚刚回来的时侯,碰到了春兰妹子,她说要来看你呢,我可以把门打开吗?” “哦,大姐夫啊,我醒着呢,我身体不便不能给你开门,你自己推开门进来就是了。” 大姐夫杨大山为人低调,平时又不太爱说话,柳清对他谈不上有多了解,但听见他很有礼貌问候的声音,初步来讲她对他的印象不错。 至于他提到的春兰妹子,柳清就一点都不了解了,但这时候能来看她,应该是她认识的人才对。 第一次柳清有些懊恼自己没有继承前身的记忆,让她在很多不了解情况的时候处于被动。 茅屋的门打开,一位身着粗布衣裳的女子走进来,大概二十岁上下的样子,人高马大的显得彪悍有力,五官长得像北方人的方块脸,皮肤也像抹了锅灰一样黑,唯独那双明亮的眼睛还算得上好看,使她整个人看上去神采奕奕的,特别有精神。 她一见着柳清就露出微笑,说:“水草妹子,前几天赶集的时侯,我碰到了你家夫郎,看见他进药房抓药,才得知你染上了风寒,不知道现在好些没有?” “多谢春兰姐的关心,吃了药过后,身体已经好太多了。”柳清回给她一个温和的笑容,然后去喊门口依旧站着的男人,“大姐夫进来歇息会儿吧,小妹的屋子实在太寒碜了,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希望你千万别介意啊。” 杨大山背着背篓站在门边,背篓下面还掉着根苕藤,一看就是刚背了苕藤回来。 听陆子艺讲的,朝水国的大米产量很低,一亩地才产三四石左右,其中一半多得上交给官府,剩下的根本不够家里人吃,于是农民才大量种植红薯,主要因为每年红薯的收成不错,而且它的苕藤还可以割下来喂猪。 “不了,三妹子,我马上就要去田里,就不进屋了,等到空闲的时候,我再来看望你。” 杨大山心里挺同情这个三妹子的,三妹子为人忠厚老实,家里的活儿都争着抢着做,那么充满活力朝气的一个人,你说怎么一下子就摔断腿了呢,哎! 不过这次看三妹子,气色明显比上次好了很多,不再像以前那么死气沉沉,这也算不幸中的大幸了,希望三妹子以后越过越好吧。 转眼屋子里就只剩下柳清和春兰,春兰从衣服的荷包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拆开来看居然是煮熟的两只鸡腿。 “水草妹子,本来几日前我就想过来的,可镇上的李屠夫家办丧事,我在她们家里帮忙,实在没抽出时间来看你,这不,昨晚上丧事一办完,我今儿一大早就跑来看你了,还特意给你包了鸡腿回来呢,给,你快尝尝,味道还不错诶。” 家里的长辈去世在朝水国可是大事,必遵的礼节和风俗不允许稍有疏忽,设灵堂点油灯放鞭炮之类的一样都不能少,晚上还要专门请些人轮着唱亡灵歌,意味着打开通往上天界的路,人死后灵魂可以得到永远的安息。 春兰是村上专门给人办丧事的,做的都是晚上的活,因此村里人见她就躲远远的,说她身上沾满了死人的晦气,不吉利,谁挨着她就要被阎王勾魂儿。 俗话说“凡事都有例外”,金水草就是村里人的一个例外,也许是她比别人多了份傻气吧,见了谁都是一副面善的样子,发现村里人防贼似的防春兰,烂好心的她害怕春兰找不到人说话,更是三天两头的往春兰家里跑,两人的友情也随之变得更加深厚。 不过在金水草出事后,村里人对春兰更加避之不及,认为金水草之所以摔断腿,都是被春兰身边的小鬼害的。 柳清不接鸡腿儿,委婉的拒绝道:“春兰姐,你给别人做活儿,这是你应得的,我怎么好意思要。” 穿越后每天靠着红薯玉米充饥,这还是她第一次闻着肉腥味,说明肉类在农户家里的珍贵性,要是平常人自己吃都来不及呢,哪能留着送给非亲非故的人。 柳清也能感觉出春兰姐真心对她好,可她不能以此当不要脸的资本吧。 可春兰哪里肯依着柳清,强行把鸡腿塞到柳清手里,说道:“咱们是姐们儿,你还跟我客气什么,我看啊,你身体太差才会生病的,吃好点身体才强壮,你看像我一样,壮得跟一头牛似的。” 柳清索性不再拒绝春兰姐的好意,她闻着鸡腿的香味也感到有些饿了,于是将就着剩下的水和饼吃了一只,另外一只她包好了留给她的夫郎陆子艺。 春兰在旁边不停的说着一些事,大概就是她们俩以前怎么要好,又说对不起她害她摔断了腿,不过柳清并不相信村里人传的那套,经过神乎奇迹的穿越一事,可能鬼神乱力的确存在,但她不认为他们是黑白颠倒的,春兰姐这么好心肠的一个人,怎么着也该受到神灵庇佑,绝非充满晦气给人带来不幸的人。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章 赚钱大计 从春兰的口中柳清还得知,原来金家住的有砖瓦房,当初水草生父还在世时,她的前身住的也是砖瓦房,然而水草生父的去逝改变了一切,前身的二爹借由为其父守孝,将金水草赶到了旁边的柴房。 古时候亲人辞世特别是父母亲,为人子女的应当守孝三年,三年内戒荤腥酒水戒奢侈淫恶,有的甚至还在坟前搭个小房子居住。 按道理讲前身也是需要守坟的,但二爹说念在她岁数太小,就提议她搬到柴房去住,只要有吃苦守孝的心,何必非要在乎表面上的仪式。 结果,金水草搬进柴房不到一天,二姐与王金贵的大女儿金丝儿,就搬进了金水草原来住的地方,即使等到三年孝期期满,二爹也没有提出要她搬回去的话。 对于金水草二爹的行为,柳情见怪不怪,这个女尊国的二爹或更多的爹,相当于她原来那个世界的后妈,自古以来,后妈与前妻的孩子就是天敌,后妈总会想点法儿为难孩子,以此来发泄她不是正室的怨气。 “水草妹子,你就是太为他们着想了,才会被他们欺负这样子,上半年你砍柴摔断腿,你家里人都不给你请郎中,随便敷点草药就完了事。” 春兰义愤填膺地说着,打心眼里替水草妹子感到不值,水草妹子手脚麻利力气大,家里干的活儿属她最多,可惜好人没有好报啊,都是生活在一起的家人,居然断了腿连请郎中都不给请。 柳清为有这样的朋友而高兴,脸上露出会心的笑容,说道:“放心吧,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不会让人欺负我。” 但若要做到正真不被欺负,何止嘴上说得那般容易,光是她无法行走的腿,整天没日没夜躺在床上,她就比其他人矮了一大截,难怪王金贵喜欢骂她残废。 虽然前几天口舌之争她胜了王金贵,但依着王金贵绝不吃亏的性子,恐怕日后难免会上门生事端,关键在于他是个蛮不讲理的人,若要一怒之下动起手打闹起来,最后吃亏遭罪的还不是自己。 唯今之计她得想办法怎么赚到钱,有了钱才能请郎中来给她治腿,指望金家掏钱那绝对没戏唱的。 柳清心里盘算着赚钱的计划,难道像穿越小说的女主一样,一到古代就混得风生水起,在集市上收集肉铺不要的下水大骨,然后变废为宝做出惊人的美食来,一夜之间几大酒楼老板纷纷上门,出手阔绰的争相购买美食的做法。 或者她重操旧业办一所妇产科医院,为光大待产难产的妇女提供福利。 柳清想的方法一个一个的被排除,不要说她现在无法像常人般行走,就算她同正常人一样四肢健全的,有些小说里的方法用来也行不通,比如说猪下水做成上等的佳肴,据她从陆子艺嘴里所知,朝水国内有专门做下水的摊铺,像猪肝猪血猪大肠一碗才五文钱,大概就是中等人消费得起的水平,所以每逢赶集之时生意还是极好的。 当然,办妇产科医院更加不行了,她不再是二十一世纪人尽皆知的柳清,在这里她连个行医资格证都没有,假如她拿着手术刀剖开孕妇的腹部,非得把一干人等吓晕过去不可。 到底做什么才能短时间内赚到钱,而且付出的成本相对较低呢? “咦?水草妹子,你这绣得什么花样,绣得可真好看啊,一点不比绣坊的差。” 之前柳清折叠衣服时,无意间把缝补的一面露在了上头,好巧不巧的被春兰眼尖的瞅到了,瞬间,春兰的目光被上面的图案吸了去,于是二话不说,拿着衣服一件一件的抖开,才发现每件衣服绣的图案都不一样。 柳清当时真的没考虑太多,就怎么好看怎么绣来着,绣的都是简单的卡通图案,有黑白搭配的猫儿,还有坐在杯子上的小人,以及嘴对着嘴的小情侣。 不过听了春兰的话后,猛地让她脑袋灵光一现,一个绝妙的计划形成了。 “春兰姐,你是说绣坊里没有我这种绣样,那么,人们平常佩戴什么样的挂件呢,哦,还有脖子上手上戴的是什么?” 柳清恍然大悟似的敲了一下头,眼睛里冒着星星般的光忙,抓着春兰的手急切的想知道,倒是春兰被她的热忱吓得不轻,愣了好半响没反映过来,结果柳清以为她没听清,又将自己的话重复了一遍。 “水草妹子,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那些都是有钱人戴得起的,光是那些公子小姐腰间挂的玉佩,至少都得上百两银子,还有脖子上手上戴的珠子也不便宜啊,不是我们乡下人能买得起的,就算做牛做马赚一辈子的钱都买不起。” 春兰经常给镇上的人办丧事,其中也包括一些有钱的人家,比如前年地主钱老爷家死了小爷,光陪葬的金银首饰就有一大箱子,什么玉啊珍珠啊值多少钱啊,当时春兰还暗暗愤恨了好阵子,钱多了找不到地方花是吧,竟然大把的浪费给个死人,也不怕夜里的贼惦记着。 并不是说春兰家里穷就有仇富心理,其实她骨子里偶尔透着小正义感,只要一想到这么多钱全靠压榨种田人得来的,她就替那些被压榨的老实人鸣不平,所以对外表花哨的奢侈品自然抱着不喜的态度。 柳清双眼充满了狂热,见春兰姐误会了她的意思,马上解释道:“春兰姐,不瞒你说,我突然想到一个赚钱的法子,你看,像那些稀罕的挂件首饰,多半只有有钱人才消费得起,那么,像我们这样的穷人戴什么呢,而且朝水国穷人的数量还占多半,他们买不起昂贵的金银珠宝,偏偏在某些特定的日子里又想好好装扮一下,比如说马上就要来临的乞巧节,那么这些人又该怎么办呢?” “水草妹子,你是说……” 一听说有钱赚,春兰也来了狂热劲儿,迫不及待想知道个究竟,问道:“水草妹子,你赶快说说,到底是什么方法,穷人买不起贵的,就只能选便宜的,可便宜的有吗?” 柳清又继续道:“是这样的,不是乞巧节快到了吗,我想绣一些常用的绣帕,就类似衣服上的那种图案,再编织一些简单的中国结,作为乞巧节男女互赠的礼物。” 上次王金贵上门有意提到乞巧节,连乡里的未婚男女都得参加,说明这里的人对乞巧节的重视,如果借助乞巧节的名义来宣传,她想到时候带来的效益一定不错。 其中原因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她制作的东西在市场上重来没见过,人们对新的东西都抱有一种好奇心理,而且像卡通画中国结的确很好看,不然不会风靡整个中国乃至世界了,另一方面它的成本比较低做起来快,当然卖的时候价钱不可能太高,于是便成了多数人消费的主要目标,乞巧节有个拿得出手的礼物赠送,不会折了面子又可以讨得别人的欢心,乞巧节过得不是更有意义和开心吗。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九章 穿越者的福利 自打柳清赚钱的绝妙计划生成,春兰便成了柳清屋内的常客,好在农忙季节大伙儿都不在家,她才能畅通无阻的来去自如,不然凭她在乡里人人畏惧的名声,不被人当面拿着扫帚赶出院门才怪。 柳清叫春兰姐买来各色彩线,细的粗的各种型号不一,而且线的材质也分为多种,有棉的麻的丝的尼龙的混纺的,外加一些颜色多样的纽扣作装饰,编制出来的中国结也是形态各异。 因为柳清准备以乞巧节为主题,所以编制了各式各样的同心结,寓意为恩爱情深永结同心,正是对乞巧节男女间最好的诠释。 自从柳清教会春兰同心结的编法,春兰表现得比柳清还要热忱,几乎拿在手上舍不得放下,手法也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快,短时间内成为了柳清的得力助手,两人在几天时间就编织了上百个,把身上所有成本都消耗了个干净,只有把这一批卖了才能赶织下一批,所以柳清一时间又空了下来。 乡村的夜远离喧嚣和繁华,静谧得连风吹的声音都听得清,更何况院子里大声的嚷嚷。 “二姐夫又为难你了?” 这些天陆子艺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带着一身尘土回来,回来后却要给柳清热洗澡水,无非多用了些家里的柴火,结果却被王金贵指着鼻子骂,上次被柳清陷害掏了二十文银子,他的心里始终都有气儿,总喜欢时不时的挑柳清和陆子艺的毛病。 “二姐夫就这样一个人,渐渐的都习惯了,妻主不用担心我。” 乡里面没有设单独的洗澡间,陆子艺搬来一个圆圆的大木桶,把刚烧好的水悉数倒进桶内,这便是柳清的洗澡水了。自从陆子艺听柳清说过,经常洗澡有助于新陈代谢保养皮肤,更甚至促进血液循环有助于腿的恢复,虽然他对柳清的话一知半解,可依旧花了心思找人做了个木桶。 桌上的油灯随着夜风微微摇曳,柳清趁着陆子艺倒水的功夫,脱了衣服裹上事先准备洗澡的布,在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陆子艺弯身抱着柳清向木桶走去,感受着温暖充满青草气息的怀抱,柳清的鼻头涌起一股酸涩和感动,这个男人让她说什么好呢? 虽说是夫妻,实际上陆子艺进门半年也未与金水草行过夫妻之事,更何况柳清穿越来不久,怎么也做不到当着男人的面洗澡,所以陆子艺放下她叮嘱了几句便出门了。 柳清心里清楚,陆子艺并未走远,就守候在门外,碍于她腿脚不便,他也不敢走远,以防她需要他时无人应答。 “该死的老天,你既然赐给我第二次生命,为什么不赐给我一副健康的躯体,难道你让我重新活一次,为的只是拖累身边关心我的人吗?” 柳清靠着木桶喃喃自语,第一次感叹上天的不公,她想若是她能像正常人一样行走,她也甘愿与陆子艺做一对山野夫妇,每天种种地养一些鸡鸭鱼鹅,开开心心的过一辈子。 想到以前无聊时看的穿越小说,柳清只觉得作者纯粹在扯淡,什么女主穿越万能,什么空间异能随身携带,她却连根治腿的药草都没看见。 所以说一切皆来源于想象,当现实无法满足人们的内心时,人们便幻想一些美好虚幻的事,比如一个丑女最想变成美女,比如说傻蛋希望成为天下的智者,比如说最贫穷的乞丐梦想成为富翁。 可当梦醒来后,丑女依旧是丑女,傻蛋依旧是傻蛋,乞丐依旧是乞丐。 所以,柳清,你千万不要因为灵魂穿越一事,变成了封建迷信的信神论者,好歹你也在科学的教育下长大的,要相信所有的事都是有根据可寻的,其中也包括穿越,指不定正是应了爱因斯坦的时间相对论。 最终一切的改变还是得靠自己,现在她只有不断吸取这个时代的文化,找到一条容易争钱的路子,才能改变三餐不饱贫穷的现状,才能请大夫开药治好她的腿。 正当柳清调节好思绪准备好好洗澡的时候,一缕沁人心脾的药草清香飘然而至,眼前如海市蜃楼般出现一片繁华的景象,开阔的天空下是大约几百亩的药田,在药田不远处坐落着一座雅致的竹屋,竹屋前面圈着一块圆形的水池,水池中央是盛开得正盛的莲花。 柳清使劲揉了揉眼睛,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看见的,实在是太玄幻了,不会上天真的存在着神,听到她的抱怨了吧,所以就赐给她世人梦寐以求的空间。 “这就是穿越者的福利,老天爷,你对我真的太好了。” 从不可置信到完全沉浸在景致中,柳清突然被一股力量吸入空间,瞬间的惊愕之后,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竹屋前面,空气中的药草味更加的浓郁了,连旁边的莲花香也清晰可闻,柳清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欢快地向竹屋跑去,在她迈出几步后,突然意识到什么似的,低头吃惊地的望着自己的腿,这……这到底怎么回事? 天,难道她的腿好了吗,为了证明似的,柳清原地转了一圈,又来来回回的走了几步,甚至做了n个高难度动作,在确定无误后,心里的激动如惊涛骇浪般翻滚,没有谁愿意躺在床上挺尸,吃喝拉撒都假手别人。 迈进竹屋的第一眼,期待满满的柳清难免有一丝失望,屋内陈设简单得一眼可以望穿,西面向外开了一扇窗户,窗户边驻了一个半人高的灶台,上面堆放着一些简单的练药器具,柳清仔细看了这些瓶瓶罐罐,和日常用的没两样,全是空的,以为会有什么神丹妙药呢? 墙上挂着一把精致的小型弓弩,柳清一眼就被吸引住了,禁不住上前架起弓弩,向着门的方向全力一拉,弩箭以光的速度飞射而出,划出喑哑“嘶”的破空声,不难看出它恐怖的杀伤力。 按道理而言,弓弩的威力与体积成正比的,威力大的弓弩需要更长的打击行程与更大的拉力,因此使得弓弩的长度设置得更长,但是大型的弓弩在狩猎的时候并不方便,像威力大而能够方便携带的弓弩,柳清手上的可以说是一把万众挑一的好武器。 柳清震惊于它巨大的威力,高兴的上上下下摸了一遍,有了这么厉害的武器,要是和陆子艺上山打猎,也不害怕碰到豺狼虎豹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章 第一次出屋 大约待了半柱香的时间,柳清才舍得放下弓弩从屋里出来,沿着荷花池的方向缓缓走着,发现水池的水清澈见底,池底铺满了各色各样的石头,经过仔细辨认,柳清彻底变得不镇定了,连瞳孔也放大了几倍,天啦,她没看错吧,居然是世界上有市无价的宝石,若拿到前世最高级的拍卖市场拍卖,它的价值将是不可估量的。 果然穿越的人有福利,柳清狠狠激动了一把,双手扑在水面舀了又舀,见水一点杂质也没有,比以前的农夫山泉还干净,俯头喝了几口,水清凉清凉的还带有莲花的香气,果然空间无处不是宝,池塘中央的莲花更别说了,没有莲根却长势旺盛,真是奇了! 初次进入空间的柳清并不知道其中的妙处,大抵过了一遍便奔向那片药田,作为一名实打实的医生,没有什么比看见医药来得更加亲切,药乃医疗之根本,上天赐给她一片药田,无疑给了她为医的本钱,以后的日子也不用愁了。 柳清一边走一边看,把各种草药的名字在心中过了一遍,却还来不及浏览十分之一,就听见陆子艺心急的呼喊声。 “妻主,洗完了吗,天气凉,不要洗太久,你的病才刚好。”也许屋内无人应答,陆子艺急了,“妻主,是睡着了吗,那我……我进来了。” 柳清瞬间也急了,像只无头苍蝇似的乱窜,期间也应答了陆子艺几声,可发现外面根本听不见空间里的声音,到底该怎么出去呢? 对了,小说里不是有写行随心定吗,只要镇定下来,心中想着出去便能出去,柳清试了一下,果然自己转眼间回到了浴桶中,见陆子艺要开门进来,柳清忙出声阻止,“等一下,我马上就好了,我自己能……” 柳清本想说自己能站起来,谁知刚刚有点立起的势头,又无力跌回了木桶中,洗澡水溅得满脸都是,原来她的腿并没有好的迹象,仅限于在空间里能跑能跳。 “妻主,怎么了,你没事吧,洗完了吗,我进来了。”陆子艺实在过于担心,顾不得那么多就推了门进去。 柳清还来不及抚平心里的失落,就急急忙忙摸了几把身上的水珠,拿过凳子上的布挡住羞涩的部位,好在快燃尽了的油灯不太亮,也看不清裸露在外的春光。 “我很好,只是泡在水里久了,身子有些僵硬,你抱我到床上去吧。” 空间的事是万万不能说的,这也是她现在唯一的保命符,若一传十百传千的闹开了,指不定哪些人会打它的主意。这么说,并不是说她不相信她的夫郎,只是隔墙有耳,万一被某个不省心的人听了去,那就麻烦大了。 陆子艺害怕她的病复发,赶紧抱着她到床上躺着,又给她盖上家里仅有的棉被,棉被一点都不厚实料子也粗糙,陆子艺隔着薄被又给她周身按摩着,力道不轻不重恰到好处,让柳清越发对陆子艺满意,直到她全身血脉都通畅了,陆子艺才出了门冲了个冷水澡,草草收拾了几下到屋里睡觉。 这一夜,柳清和陆子艺为了取暖相拥而眠,她却久久无法进入睡眠状态,空间中的一切都在她脑子中放映着,特别是想到那片旺盛的药田,让柳清慎重的做了一个决定。 连续二十多天的农忙季节,接下来是难得空闲的日子,就像平常一样,大家子人围坐在一起吃饭,只是不平常的事也是有的,那就是多了个很久没出屋的人。 “我还以为是自个儿眼花呢,我说三妹子呀,怎么今天不在自己屋里吃跑到正屋来了,你看我们这么多人吃饭,哪有你一个人吃独食来得强,现在居然出来和我们争吃的,你说你究竟安的什么心眼儿,存心不让这大家子人活了吗?” 王金贵最会发挥小题大做的本事,一看见柳清坐下甚至还没动筷呢,就开始拉开嗓门大声数落起来。 “三姐姐,你这个腿呀不利索,出个门也不方便,你要是想吃什么,给我们说一声就是,免得你辛苦跑一趟了。” 金如玉的脸色阴沉沉的,本来饭菜都不够吃的,现在却突然添了一个人,而且还是个不能行走的废人,就算把这些饭菜倒了喂狗,至少它还会叫两声,可她一个废物能帮你干什么呢? “残废,缺腿,不许你上桌,不许抢我吃的。” 王金贵小女儿春花也随之嚷嚷着,眼睛狠狠地瞪着柳清,像是希望可以戳出一个洞来。 柳清对眼前的孩子深感遗憾,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女,小小年纪就被惯成这幅德行,长大了指不定好到哪儿去。 再转眼瞧见王金贵愤愤的模样,柳清早已不是当初软弱的金水草,哪里容得下他这样欺负,说道:“二姐夫既然喜欢单独吃饭,大不了可以待在自己屋里不要出来,我会记得多留点剩菜剩饭给你的。” 柳清自穿越那天就没有一顿吃饱,留下的只是一些残羹剩饭,若不是常常陆子艺把自己的留给她,恐怕她早就成了饿死鬼。 “你……” 不等王金贵当场发怒,柳清就对金如玉说道:“如玉,你倒是关心三姐姐,我呢,正好有道菜想吃,菜名叫黄鼠狼给鸡拜年,希望你明天送到我屋里去。” 女尊社会讲究男子无才便是德,况且金如玉平时的精力都用在打扮上面去了,没有文化的他自然听不懂柳清的意思,只抓住了其中的一两个字,“三姐姐,你是存心为难我吗,以我们家的条件,哪能吃得起肉?” “算了,对牛弹琴,白搭。”柳清懒得解释,没文化真可怕。 “好了,说那么多干什么,既然来了,就坐下来将就吃吧,不就多一张嘴吗,我们这么人做活,赚得虽然不多,供着你养着你,但也不至于饿死你,你瞧瞧这都说的什么话,活像我们虐待你似的。” 发话的正是金水草的后爹江有才,这也是柳清第一次正面瞧他,他身上穿着一件草绿色的长衫,料子算不上上等的好料,却比她身上的粗布料子好多了,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显得很庄重,都说后爹前女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是他倒是把心思藏得很深,面目上瞧上去风平浪静的。 柳清心知肚明表面的平静不过是面具,真正的他是个心思很深懂得隐藏的人。 “老三啊,如玉和春花的年纪还小,你就不要跟他们计较那么多。而你二姐夫这个人呢,你也知道,他就这幅死德行,光是耍耍嘴皮子的功夫,可正儿八经的,也没有真正对不起你的地方。”金满萝避重就轻的说着,老三的性子一向老实憨厚,鸡毛蒜皮的事不至于搬上桌面,最好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重要的是一家人和和气气的。 柳清沉默地注视着她面前的娘,她对她谈不上多么深厚的感情,可从她轻描淡写的态度来看,实际上她骨子里是软弱无能的。 “既然你今天肯和大家坐在一起,也是难得解开心里的疙瘩,就高高兴兴的吃一顿饭,以后也不要待在自己的屋里吃了,我们吃什么你也吃什么,绝对亏待不了你。”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一章 饭桌上的风波 柳清不再说什么,只是随口应了一声,在金满萝的带头下,大家都拿起碗筷吃饭。 方方正正的旧木桌上,摆着几样简单不过的菜式,一盘玉米面煎成的饼,一碗清淡无油的野菜汤,还有一盆水煮的红薯,除此以外,每人面前放着小碗米粥,水多米少,清得可以照出人影来。不过,在贫穷的农村人家,能吃到这样的食物,你就该感恩戴德了。 柳清肚子早就饿了,准备吃一块饼果腹,岂料筷子刚刚碰到饼,结果就在眼皮子底下,被人抢先一步抢跑了,柳清抬头一看,原来是之前骂她的春花,只见春花正得意地看着她,好像只斗胜了的公鸡。 好像是看了什么笑话似的,柳清只是无所谓地动了一下嘴角,似笑非笑,令吃着饼的春花觉得莫名其妙。 紧接着柳清再次伸出筷子,可接二连三的落了个空,柳清抬头望过去,见大姐身旁挨着坐了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两个孩子脸上呈现出营养不良的菜色,捧着玉米饼仿佛捧着山珍海味似的,狼吞虎咽的吞咽着。 女孩十三四岁上下的样子,体格纤细如柴,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或许感受到了柳清的目光,她抬起头冲柳清傻呵呵地一笑,这才让柳清确定她的身份,她应该就是大姐的女儿金线儿。 平日里家长里短的常念叨金丝儿,小小年纪便聪慧过人,考取了临近几个乡里唯一的秀才。而经常拿来与金丝儿作比较的,便是年纪相仿的金线儿,同样烧的一柱香供的一个祖坟,可金线儿却远远及不上金丝儿,上了一年的学堂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最终还落得个被夫子辞退的下场。 “三妹子,线娃子傻头傻脑的,不懂事,让你看笑话了。”大姐金水星为人老实巴交的,下意识认为金线儿抢了柳清的饼,脸上的笑容带着隐隐的歉意。 “大姐,哪儿的话,线儿挺可爱的,挺招人喜欢的,我哪里会笑话她呢。”柳清见金水星是个直肠子的人,而线儿虽然傻了些,却说明了她的天真无邪,打心眼里喜爱这个孩子。 自己的孩子受到夸赞,无疑是为人父母最幸福的事,金水星高兴地说:“三妹子,来,你也快吃,快吃。” “是啊,三妹子,快吃吧。”杨大山也随之附和一句。 “妻主,给!”一会儿玉米饼就被抢了个空,陆子艺只好退而求其次,给柳清夹了一块红薯。 柳清的心里照进一束阳光,尽管只是简单的粗茶淡饭,吃起来也可堪比山珍海味。 可惜的是好不容易愉快的心情,被一顿不和谐的臭骂破坏殆尽。 “小兔崽子,我让你吃,就知道吃。”王金贵用筷子敲打男孩的手,直到男孩的手红肿一片,他的表情依旧气势汹汹的,“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赔钱货,在外人面前不争气就算了,却只顾着自个儿一张嘴,丝儿一天为了光耀金家门楣,不知费了多少苦心,却到头来连吃个饭也要和她抢。” 男孩是挨着金线儿一起坐的金小虎,他是二姐与王金贵的第二个孩子,由于他们思想上的重女轻男,金小虎在家里的日子并不好过。 受到王金贵不留情面的打骂,金小虎一下子规矩多了,只是他的眼神充满了恐惧,那是经常被虐待留下来的阴影,只要他的爹爹一向他发难,他就浑身颤抖得如惊弓之鸟。 金小虎的另一边坐着一个文质彬彬的女孩,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文人的气息,不用说她就是被全家看好的金丝儿。 金丝儿对这司空见惯的事感到无奈,说道:“爹,是我自己不想吃饼的,虎弟爱吃就给他吧。” 玉米面煎的干饼粗糙又缺油水,总是咽得喉咙生疼生疼,她并没有说谎话,她真的不愿意吃那东西。 “那怎么成,瞧你这身子骨,单薄得跟风一吹就要倒似的,况且,读书这费脑力的事啊,可不比干粗活来得轻松,金家祖上都没有出过当官的料,现在你好不容易考上了秀才,可不能在这节骨眼上出了差错。”王金贵说得句句在理,朝金水云使了个眼色,“孩儿她娘,看你这娘怎么当的,咱们丝儿考取功名,拼了命的读书,把身体累成这样,也没见你这当娘的,买点好吃的给丝儿补补。” 金水云皱着眉头放下筷子,眼角瞧了瞧金满萝,嚷道:“死男人,你懂什么,你以为我不想咱们丝儿好么。你算算,光是上私塾都要花个一两银子,现在丝儿考上了秀才,连乡里的夫子也教不了她了,得转到镇上好一点的私塾才行,那不要花更多的钱吗,哪有多余的银钱买吃的。” 话到最后,金水云一脸愁苦的表情,“哎……你看,丝儿马上就要上学了,我这连束修都不够,该如何是好?” 柳清不动声色地瞧着他们的演出,心里非常明白他们敲打的算盘,无非是想从金满萝口袋里拿点钱。之前柳清也试探的询问过陆子艺,金丝儿上学的钱都是几家出的,拼拼凑凑才好不容易供金丝儿学费。 果然,金满萝的脸色变得很为难,连吃饭的心思也失了大半,半响才悠悠吐出一口气来,“的确,丝儿是块读书的好料子,将来走的路自然和咱们不一样,要是能在朝廷谋个一官半职,整个金家跟着沾光不说,我也算对得起金家的祖宗。”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人也要分三六九等,只有读书考取功名,方能成为人上人,这正是金满萝的思想。 而每个人的神色也凝重起来,柳清仿佛看到了封建的枷锁、制度的牢笼,根深蒂固的束缚着他们。 “老二,你到镇上的私塾问过了吗,大概需要多少银子?”江有才抬头问。 金水云点头答道:“上次赶集的时候,顺便打听了一下,大概需要这个数。”说着比着三根手指。 “这么贵!”江有才大吃一惊,有些怀疑的问道,“你确定是三两吗?” “你是我亲爹,我骗谁都不能骗你啦,镇上好一点的私塾还不值这个数呢?你们要是不信可以自己去打听打听,看我有没有说慌。” “妻主,你看……”江有才不得不询问金满萝的意见,三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足够平常人家消耗两三个月,她断然不敢自作主张。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二章 要求请医遭拒 金满萝抬头挨个儿扫过众人的脸,见每个人都在安静的等她回话,她犹犹豫豫也不得不做出决定。 咂巴了一下嘴,金满萝说道:“还和原来一样吧,老大出一份,老三出一份,我和你爹出一份,总共是三两银子,老大和老三各出半两,我们拿出一两,剩下的由老二自己掏。” 按理说像他们这种人口众多的人家,特别是尊卑观念比较强的大家族,每个月每房人都要缴纳一定款项,由当家人保管拿来作为一家的开支。 而生存在这样社会的金家,儿女挣的银子大多落在公中手上,但免不了攒私房钱的现象,金满萝偶尔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什么都不知道的安稳过日子。 “娘……”老大金水星握了握拳,松开了又握紧,好像需要做出很大的努力,一脸想要说什么而又不敢说的表情。 如今,线娃儿已过十四岁的年纪,该是到了说亲的时候,她想用点钱给孩子说门亲事。现在正巧赶上金丝儿交束修费,恐怕说亲的事又要推迟了。 “老大,你有什么话要说吗?”金满萝关心地询问,以往老大是支持丝儿的,看着侄女能考中秀才,老大是打心眼里高兴的。 “没什么……”金水星垂着眉头,摊开手,“丝儿能到镇上读书,大娘我为她高兴呢。” 她心理也指望丝儿有个好的出路,若真考上了朝中一官半职,他们一家都不用过穷苦日子了。 此时此刻最满意的当属老二一家,王金贵见事到如今已成定局,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我的乖女儿,你可一定要好好读书争取考个大官,将来我们都靠你了,全跟着你过好日子去。” 对于老大和老三一家子,丝儿能用他们的银子算看得起他们,这些人啊,若不是看中了丝儿的能耐能拿钱吗? 金丝儿慢条斯理的放下筷子,冲着大家恭敬有礼地答谢道:“束修的事有劳大家了,丝儿定当铭记在心,不敢辜负大家的厚望。” 金丝儿一言化解了众人出钱的不快,仿佛看见了她穿着朝服的模样,认为花再多的银子也是值得的。 唯独柳清表现出事不关己的淡然态度,官场的黑暗她虽然没有亲身体会过,但纵观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当官的不管是清是贪有几个落得好下场。 金满萝许是注意到柳清的态度,也发现了柳清与以往的不同,应该说从今天一开始见着她,她给她的感觉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可那鼻子那眼睛分明是她小女儿,她一时间又说不上具体哪里不同。 “我说老三,你平时对丝儿这侄女最热心,怎么今天好容易见着面,不唠叨唠叨几句呢?”金满萝自责对小女儿疏于照顾,以至于让她的性子变得奇怪。 “娘……”柳清一脸专注思考的表情,可语气却无比冷静坚定,“不瞒你说,之所以我坐在这里,是有件事想与你商量。” “有事?” 谁不知道金水草原来傻乎乎的模样,难得的慎重倒引起了全家人的注意。 柳清点头说:“年前我发生了意外,砍柴时不小心摔下山崖,弄折了双腿,当时没顾得请郎中看看,所以我今天特意过来,想请娘把村里的郎中请过来,瞧瞧我的腿是否还有得治。” 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外乎如此,柳清话音没落,就遭到了他们七嘴八舌的反对。 “治病,哪有银子给你治病?”王金贵本来记恨着老三一家,巴不得她永远是个瘸子,而金水云想都不想的附和着王金贵,果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金如玉愤愤道:“我说三姐,你要请郎中怎么当初不说,非得挑这个时候?” “老三,不是我们不给你请郎中,你也看到了,金家目前是个什么状况,丝儿的束修费除掉,怎么请得起郎中?”江有才好似说得句句在理。 “三妹子,现在我们手上都不宽裕,要不等过一段时间再请?”金水星本来就耳根子软,听了江有才的话,本来没什么意见的她也觉得不妥。 杨大山看了柳清一眼,又低下头,出嫁从妻,她定不会反驳金水星。 好像一切都在柳清的预料中似的,她依旧冷静的等待金满萝的答复。 “好了,都别说了!”金满萝厉声吆喝一声,该闭嘴的才闭嘴,她看着柳清叹了叹气,“老三,你可能还不知道,别说在乡里,就算整个朝水国,那腿断了,也没听说能治好的。哎!怪你命不好啊,年纪轻轻就……哎!” 金满萝双手无力的搭在桌子上,除了摇头叹气不知说什么好。 金满萝的意思柳清不用仔细揣测也明白了,原来金家上下没一个人敢跳出来支持她的。 金水草本性善良憨厚,不幸落得残疾,难道只是自己的过错,只是命运的不公吗?说到这里,柳清倒对她充满了同情。 “妻主,你什么都不用操心,我身强力壮,我会赚钱给你请郎中的,要是乡里不行,我们就去镇上。”陆子艺握住柳清的手,温暖而又充满力量,传递着他坚定的决心。 “我信你。”柳清回握他的手,笑容如徐徐微风。 王金贵故意煞风景的嗤的一声,这对狗男女还要不要脸了,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拉着手,更大言不惭的说要自己请郎中,就凭一个废物和一个丑男,除了到街上乞讨哪儿的能耐。 “要请郎中你们自己请去,别到时,让我们来给你们擦屁股。”金如玉推卸得一干二净。 柳清从不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她毫不介意甚至面带戏谑的笑:“不瞒各位,我没打算让诸位掏一个铜板,你们放心吧,自己那点钱就藏自己屋里,想必,老鼠还是很喜欢铜钱味的,至于请郎中的事,就不劳烦各位了。” 言下之意,他们就是喜欢铜钱味的老鼠。 “娘,爹,你看三姐,她在骂我们呢?”金如玉嘟起嘴巴,活像受了多大委屈。 “是啊,是啊,娘,爹,你可得为我们做主呀……” “全都给我闭上嘴巴,你看好好一顿饭闹成什么样,难道当我死了不成?”你一言我一句,确实让金满萝感觉心烦,她拿着筷子往桌上一拍,顿时变得非常安静,只听得见咀嚼的声音。 只有柳清不急不缓的放下碗筷,对着金难萝还是那样从容镇定,“娘,我已经吃饱了,我让子艺先送我回屋了。” 在金满萝的点头示意下,陆子艺抱着柳清回了茅屋。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三章 第一桶金 午时过去好一阵子,春兰趁院里没人溜进了柳清的房内,而屋里的景象令春兰看傻了眼。 柳清大咧咧的趴在床上,眼睛微微的眯着,神态惬意悠闲极了。而陆子艺双手落在她的腿间,自上而下慢慢的揉捏着。其实从那天沐浴后,按摩便成了他们经常的事儿。柳清常常一躺就是一整天,身体有时僵硬得就像块石块,经常的舒经活络是她乐于接受的,何况她的夫郎按摩手法还不错。 当这位不速之客破门而进时,柳清和陆子艺也着实吓了一跳,侧过头齐齐瞪着门口边的人。 “哦……我什么也没看到,你们继续……继续啊!”春兰感到手足无措,立马捂住眼睛,觉得还是不对劲,提着腿就往门外冲。 “春兰姐,你等等。”但是春兰没来得及跨出门,就被柳清及时叫了回来。 陆子艺俊朗的脸上带着隐约的红晕,像做了什么坏事被人撞见似的,低着偷说:“妻主,我先出去了,你们先聊吧。” “好。”柳清多少了解些陆子艺的性格,若现在让他继续待在屋里,只怕手脚都找不到地方搁了。 直到陆子艺离开后,春兰还傻傻的立在门口,柳清望着呆呆的女人,嘴角溢出一抹浅笑:“春兰姐,你不会专门跑我家来当门神吧。” “我就跑来当门神了,怎么着,正好可以镇镇你们家的邪气,免得那些坏心的小鬼上门。”春兰回过神儿,一边走向柳清一边顺着她的话说,其中“小鬼”的含义不言而喻了。 柳清往里挪了挪半倚在床头,特意给春兰腾了块地儿。而冲着她们比千斤还重的情谊,春兰倒是一点也不客气的坐了下来。 “春兰姐,你今天怎么得空来看我呢?”柳清见她黝黑的皮肤更黑了,人也消瘦了一圈,就知道她这些天没日没夜的忙碌,白天要忙着到各个绣房卖她们编的同心结,而晚上又要到雇主家操办丧事。 春兰高兴的从怀里摸出一个布袋子,打开一看里面竟是十两碎银子,她把银子通通倒在被子上,摆放在柳清看得见够得着的地方。 “水草妹子,你看看这是什么,银子啊!”春兰摸着银两,心情激动不已,“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银子。” “哪来这么多的银子?”柳清真替她高兴,心里也有些小小的兴奋,这可能是她来到这个地方,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白花花的银子。 春兰姐伸过头来笑嘻嘻的说:“水草妹子,整个说起来都是你的功劳呢,你知道这银子从哪儿来的吗?这些银子都是卖同心结挣的,我从来没想过能挣这么多钱,多亏了水草妹子教我的那套说辞,才让我们的同心结这么受人欢迎,买的客人都说乞巧节就送它了。” “一寸同心缕,千年长命花”,柳清适时抓住了永结同心的主题,使它充分借助乞巧节的节日来宣传,而朝水国穷苦老百姓始终多于达官贵族,所以大部分老百姓成了她们主要的消费对象。 就如同中国的一元基金,只要人人伸出援助之手,将汇集千千万万的一元,那就是令人震惊的十三亿。 柳清把这种理念灌输给春兰,再找一些名声比较好的绣房,正所谓“天时地利人和”,有一大笔的利益可图,谁会傻得拒之门外呢? “水草妹子,这些银两你拿着,它本来该属于你的。”春兰爽快地说道,把碎银往柳清手上塞。 柳清不忍心拒绝春兰的好意,自然而然的接了过去,只是她从十两里拿出六两,又将六两退回给春兰。 “春兰姐,这六两怎么说你也得拿着,本来材料的银子都是你出的,同心结也是你卖出去的,要是你把它们全部给我了,我怎么能心安理得呢?用着这银子也觉得烫手啊。”柳清说的老实话,她向来黑白分明,不喜欢占人便宜。 春兰犹豫着,却抵不过柳清眼睛里的坚决,只好不再继续推辞。这六两银子先存她那儿,正好需要赶织下一批货,或许有用得着的时候。 春兰来金家本来是送银子来的,现在银子已经送到柳清手里,她心里的大石头算落下去了。 “水草妹子,对了,还有件事儿忘了告诉你,镇上南街巷子有家如意绣坊,掌柜的找我商量,希望我们以后只卖她一家,凡是我们需要的线材,她可以免费提供给我们,你看……”不管这事儿是大是小,她都有必要知会一声。 “是好事啊,说明我们的生意好呀!”柳清的双眼里璀璨发光,仿佛一切都了然于心,“只是这事啊,先不急,不急。” 柳清大学期间学的专业不涉及市场营销,可也分析得清楚垄断的利与弊,在没有完全把握有足够优势时,她不会冒冒失失做出决定的,反正来日方长,一切且让它顺其自然吧。 从那次来探望了水草妹子过后,春兰就发现了她变得很聪明,好像一夜之间脑袋开了窍,不仅能想出别人不认识的同心结,而且说出的话让人不得不信服。 对于柳清的意见,春兰并没有询问具体原因,她只要给予信任就足够了。 生怕某些不安好心的人进来滋事,商量了一下有关同心结的事宜后,春兰不敢多待匆匆离开了金家。 柳清手里还握着那四两银子,这是她来到这个朝代的第一桶金,虽然只是不起眼的四两银子,但好的开始说明已经成功了一半。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四章 请郎中 田野里密密麻麻的药材数不胜数,柳清纤细的身影在里面快速的穿梭,而且能够准确辨别出药材的具体位置,显然她对这里的地形极为熟悉,来的次数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天南星、生草乌、香白芷、当归、川芎,嗯,只剩一种草药了,就是你了,曼陀罗。”柳清提着家里放菜的小竹篮,有序清点完篮子里的药材,才弯身采摘曼陀罗的花瓣。 柳清准备把采集的药材制成麻沸散,在治疗骨折时以酒服下来止痛。由于她的腿长时间得不到医治,错位的骨头长起来已经畸形了,必须打断骨头重新接上才行,而那种断骨的痛痛得撕心裂肺,麻沸散正好起着减轻疼痛的作用。 当一切都收拾停当后,柳清像获得自由的鸟儿,高兴地跑到荷花池边,这个时候,正好趁着子艺出门请郎中去了,她可以舒舒服服泡一个澡。 她飞快解开繁琐的裙衫,像条美人鱼似的,扑通一声浸入水中。水没有想象中的冷,反而接触到皮肤时,有股热气围绕在周围。 而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柳清的肤色本来有点暗黄,可经过池水一洗,就像鸡蛋剥了壳似的,皮肤变得又白又嫩。 柳清瞧着裸露在外的胳膊惊讶了,手臂上的伤疤、斑点全都消失了,宛如刚出的婴儿那样的干净。 又惊又喜之间,柳清借着清水打量起自己的脸蛋来,她的脸蛋由于常年的风吹日晒,皮肤显得有些干燥和暗沉,现在用池水清洗后,虽然不及其他部位的肤色,却比之前好了许多,柳清也心满意足了,同时也不担心因为变化太大,被别人看出什么蹊跷。 真是越洗身子骨越舒畅,柳清越舍不得离开,直到空间外传来脚步声,她才匆匆穿上衣裳,然后心念一动,又回到了熟悉的茅屋内,又躺在了破旧的床榻上。 “我说水草夫郎,你早上是不是没吃饭啊,走个路比蜗牛爬还要慢,我下家还要去刘老夫人家看病,你以为你耽搁得起吗?要不是你一大早硬拖着我,说什么会给我二两银子,我怎么会来这么晦气的地方,我看你是一个子都掏不出吧。” “马上就到了,李郎中,只要看好妻主的病,银子我会给你的。”陆子艺一心想治好妻主的腿,不管花多少银子都愿意,所以在他要求给二两诊金时,他连片刻的迟疑也没有。 男人不卑不亢的话语落在柳清心间,令她不由想起了昨日春兰姐离开后,陆子艺进来看见她手中银子的高兴样,他笑着抱起她不假思索的就往外面冲,说是去找乡里的郎中给她看腿,若不是柳清提醒他天快黑了,说不定他真摸黑找到郎中家去。 这方圆几公里就这么一个李郎中,平时请医看病的人总是排着队,所以第二日天不亮陆子艺就出门了,而现在快接近午时了才看见人回来,不难猜测刘郎中摆的架子有多大。 很快陆子艺便领着李郎中进门了,一个年过中年略现消瘦的妇女,身穿一件带蓝花的素色棉裙,肩膀上跨着一个出诊的医药箱,看上去倒是有模有样的,只是医者在面对病人时,眼里永远不会露出烦躁的情绪。 “金家老三,今日请我来是要治什么病呢?先说好,没银子我可不治喽。”李郎中用余光扫了一眼屋子,这屋子里实在太寒碜了,连条像样的能坐的板凳也没有,她李郎中好歹是乡里数一数二的人物,何时委屈自己受过这般待遇。 “我这里有银子,说好的二两,只要你看完病,我就给你,不会赖你账的。”陆子艺哪里看不清李郎中的脸色,马上从屋子翻出银两摊在被子上,免得因此耽误了妻主的病。 贪图利益,把金钱建立在生命之上,枉为医者。 柳清却不想与她置气,只是撩开身上的被子,平静的说道:“治腿,从山崖上掉下来摔断的,李郎中你诊断诊断,看看是否有得治?” 被白花花的银子晃花了眼,李郎中的脸色顷刻间好了许多,上前主动掀开柳清的裙摆,两只手隔着秋裤时轻时重的揉捏。 陆子艺见李郎中不发话心里生了担忧,忍不住问道:“李郎中你看我妻主的腿能治好吗?” 李郎中收回手,脸上被阴霾笼罩着,摇摇头说:“恐怕大罗神仙也难救啊,里面的骨头都长歪了,你妻主的腿这辈子算是废了。” 她诊治过的类似的病人不在少数,要说能完好无损的重新站起来,她至今还未在哪里听过见过,她敢说,她不能医治的别人更没那个能耐。 “不……李郎中,你可一定要想想办法呀。”陆子艺接受不了,脑中一片混沌,不管求也好,多花银子也罢,他不能让妻主一辈子躺着,她还那么年轻,怎么能成为废人呢,她怎么能承受着得住。 他从来没有嫌弃她的双腿残废,她不能做的事他都能帮她完成,只是每当妻主望着自己双腿发呆时,她眼里的那种黯然让他很心痛。 李郎中想了想,道:“要不……这样吧,我先开个活血化淤的方子,你就按照这个方子抓药,要是平时不忙,你就像我那样给她按摩按摩,即使站不起来,也不至于继续恶化下去。” 李郎中写了个药方交给陆子艺,人事已尽,凡是能做的事儿她都做了,怪只怪她自个儿命不好。 “妻主……”陆子艺紧紧攥着药方,脸上写满了自责,“都怪我没用。” 柳清取过他手里的药方,又担心他胡思乱想,反而过来宽慰他,“人各有命,祸兮福所依,怎知是祸是福呢?所以你不用担心。” “金家老三,你能想得通透是件好事。”李郎中收拾好医药箱,目光转向那二两银子,“既然这病我都诊治完了,你看这诊金是不是该……” 李郎中话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就是伸手向柳清讨要诊金。 柳清看了看她开的处方,每一种药材的选择,每种药材的剂量,及每种药的搭配,都正好落在实处,可见此人不是平庸之辈,只是她那贪财的模样,实在不讨人喜欢。 “李郎中开的方子都是行气消散的,药材固然选的大多是上等药材,只是用于骨伤却是治标不治本。”柳清字字珠玑,如离弦的箭直击靶心。 ------题外话------ 致亲爱的读者们:这篇文章就像我自己的孩子,我会为她的每个成长而惊喜,我会为你们的每个收藏每句评论感到高兴,在这里我非常感谢收藏了评论了这篇文的亲们,你们的支持就是给我最大的鼓励,也希望更多读者们动动你们的小指头,喜欢的就看一下收藏一下,给我源源不断的动力。今天双更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五章 金家老三疯了 “金家老三,你把话说清楚,难道还赖账不成?”李郎中把药箱砸在桌子上,摆出一副不依不饶的架势。这年头赖账的人多了去,但若有人敢赖她的帐,即使她不报官,也非叫那人脱一层皮不可。 陆子艺见势不对,一个闪身挡在柳清前面,深怕李郎中一时冲动,上来将他妻主怎么样。 柳清自身后拉住陆子艺的手,冲他轻微摇了摇头示意他放心,陆子艺这才让出一条道来,只是他紧绷的表情好像随时都会上来拼命。 “银子你自然可以拿走,不过,你得先治好我的腿,让我的腿完全康复。”柳清不在乎那二两银子,却不想白白便宜了李郎中,尤其是这种缺乏医德心的人。 镇上,一斤猪肉才十六七文,一斗大米才六七十文,如果仅凭一个药方,就获取二两银子,岂不是太容易了。 李郎中怒气冲冲的哼了一声,目光游弋在柳清的腿上,说道:“我说了,你的腿再也站不起来了,即使大罗神仙来了也治不好,凡是我李英治过的病人诊过的病,你就算花再多钱请再好的郎中,也是于事无补。” 村里很多人知道,李英在来村子之前是朝廷的官员,在太医院担任主太医的重职,凭借一身了不得的医术升到了正五品官,却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会来村子。 不过冲着这一层关系,村里的里正待她如坐上宾,赐给她几块良田又赠送她一些银两,于是,李英顺其自然的在神女村安家落户了。 像这样穷山恶水的地方,往往是最缺乏医疗条件的地方,人们一旦生病无异于在家中等死,如果村上有一个能看病的郎中,那绝对是村子里所有人的福气。 所以李英尽管收取高额诊金,找她看病的人却多如牛毛,这也让李英更加不可一世。 柳清并没有被她嚣张的气焰所吓倒,淡定自若地将裤腿高高挽起,露出如牛奶般细腻的肌肤,陆子艺看见了羞赧的掉过头去。 “我的双腿没瘫没瘸,只是折断了里面的骨头而已,若是将断裂的伤口拉开,进行正确复位的话,我相信等过一段时间,下地走路是不成问题的。”柳清手落在伤患处,有条不紊地细细说来。 在医疗技术先进的时代,接骨仅仅是一个小手术而已,而如今到了这里却是闻所未闻,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接受呢? “撕开重接?”李郎中瞪大了眼珠子,不可置信的看着柳清,“金家老三,我看你是疯了。” 她行医多年,这种方法还是头一次听说,别说腿能不能治好,单是打断骨头的痛苦,有几个人能承受得住? “妻主,要不……要不我们先别治了,我会给你请更好的郎中。”连陆子艺听了也涌起了担忧,想起那种血淋淋的场面,他心里就一阵毛骨悚然。 通过人的眼睛可以望到人的心灵,陆子艺的思虑柳清心里清楚,只是这次接骨她势在必行。 柳清看着陆子艺,认真地说道:“我的腿反正都已经这样了,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与其这样还不如试试呢,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她的语气充满自信和坚定,让陆子艺心中一软,在这最艰难的时刻,她肯定希望有人支持她,而他作为她的夫郎,本应该站在她一边才对。 “好,我们治。”陆子艺满眼都是心疼,“要是受不了了,你就咬我,我皮糙肉厚,不怕疼的。” “好。”柳清嘴角上扬,笑得有些顽皮,“我叫你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你去给我拿来,一会儿好用。” 陆子艺点头,马上从门背后取下两样东西,一样是两块用刀削成的木板,不得不说陆子艺的手艺很好,削得不仅长短一致而且厚度适中。还有一样是柳清摸黑缝制的布袋,布袋里塞了些从被子里取出来的棉絮,棉絮都是她拿到空间里泡过药水的,绑在接骨的地方,这样更有利于伤口的愈合。 “金家老三夫郎,你妻主疯了,你也跟着疯吗?你以为凭这两样东西,就能治好你妻主的腿。”李郎中打小就跟着父母学医,自认在行医方面经验相当丰富,她不相信她穷极一生想治好的病,居然只靠个布袋子和两根木头,这让她怎么能相信呢? 柳清理解李郎中的心情,也不要求她相信自己,说道:“李郎中,我今日请你来治病,主要是想你为我做这个手术,事后我自然会把银子给你。” “手术?”李郎中疑惑的看着柳清,却瞬间摸清了她的意思,“不可能,我不可能为你接骨的。” 李郎中连片刻犹豫也没有的拒绝,倒让柳清对她有些刮目相看,这个李郎中虽然及其爱银子,可在某些方面却保留着自己的原则。 “李郎中,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可担心的,但这条路是我自己选择的,有什么后果我自个儿担着,你以前怎么样以后还怎么样。”在之前,柳清有想过让她夫郎替她接骨,但考虑到接骨对经脉和骨骼的熟悉程度,这种念头她就放弃了。 李郎中脸上已经松动了些,却仍然迟迟拿不定主意。 柳清又继续说:“要成为一个好的大夫,不应该只是一味的墨守成规,每治一种疑难杂症,每个药方都是经过无数次试出来的,我想,其中的道理李郎中再明白不过了吧,难道李郎中就不想知道结果是什么吗?” “这……” 柳清的话说到了李郎中的心坎里,不,她做梦都想找出接骨的方法,只是这种方法从柳清嘴里说出来,从一个半点都不懂医的人的嘴里说出来,让她一时半会儿不能接受。 尤其柳清说的方法有根有据,仿佛真的就是那么一回事,而且又是那样的简单易懂,这无异于一根又粗又重的棒槌,敲在了李郎中致命的脑门上,敲在了李郎中了不起的尊严上,让李郎中的颜面都丢尽了,这就是李郎中最难以接受的。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六章 神药啊神药 好在经过柳清几番诚恳的说辞,李郎中最终答应了为她接骨。李郎中从药箱里取出把匕首,刀刃锋利散发出白森森的寒气,令旁观的人不由的呼吸一紧。 桌上点燃了一盏油灯,火苗随着风东倒西歪的,李郎中拿着刀鞘穿过火苗,给刀刃进行高温消毒,然后举起刀一步步走向柳清。 “金家老三,挑开皮肉和骨头,这疼……”李郎中希望她有个心里准备,一手握着刀一手按住她的腿,“你可得忍着点啊!尽量不要动,金家老三夫郎,你给我按住她。” 李郎中什么样的大场面没见过,特别是朝水国和东陵国交战那会儿,她跟着大军驻扎在边境,军帐中到处都呈列着满身血迹的伤兵,她经常划开她们的伤口为她们上药,随时都是疼得死去活来的尖叫声,甚至有的人被活活痛死。 眼看刀子就要刺进皮肉,柳清迅速捉住了李郎中的手腕,阻止道:“等等,我有几句话要说。” “金家老三,你不会反悔了吧?”李郎中抬头疑惑的看着她,她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被她突然的举动弄得失了大半。 陆子艺默默站在柳清旁边,目光定定的,无论她做出怎样的选择,他都会一直支持她。 柳清摇摇头,说:“我没有反悔,李郎中,刚才那夹板和布袋,你都看见了,我想告诉你怎么用。” 接下来柳清细细地讲解,怎样用布袋包扎伤口,怎样复位后固定夹板,听得李郎中暗暗心惊,双眼睁得老大,亮亮的,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闪烁。 当把一切重要的都告诉李郎中后,柳清转向陆子艺温柔的说道:“子艺,上次听你说,我们成亲的时候,你从夫家带来了一坛酒,现在还有吗?” “哦,有的。”陆子艺点点头,弯下身,从床底搬出酒坛,“我藏在床下了。” 酒虽然在朝水国不算个稀罕物,但依着王金贵和金如玉的性子,凡是屋内稍有点值钱的东西,他们能拿走的全拿走了,陆子艺索性将酒藏在隐蔽的地方。 陆子艺几下把密封的酒拆开,倒在柳清曾经喝药的瓦罐里,然后小心翼翼的递给柳清,也许喝点酒便感觉不到痛了吧。 浓浓的酒香四处飘散,柳清看了一眼,却没有伸手去接,她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那是她在空间炼制的麻沸散,由于时间紧迫外形不是很好看,但这并不影响它的功效。 “这是什么?”李郎中好奇的想伸手拿,但转念间又缩回了手。 “它被称为麻沸散,当以酒服下后,可以麻痹人的神经,摒弃外界的痛苦。”柳清端过酒,向陆子艺露出一个你可以放心的微笑,然后毅然用酒把药吞了下去。 服下麻沸散后没多久,柳清的脑子变得混沌模糊,最后直接沉睡在梦中,没有丝毫的痛苦,仿佛仅仅在睡觉而已。 柳清睁开眼睛已经是一个时辰后了,陆子艺在床边焦急的等待着,见她醒来俊朗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妻主,你终于醒了,感觉怎么样,疼不疼?” “我没事,一点也不疼。”柳清知道她一旦叫疼,这个男人比她更疼。 谁知她刚一扭动身子,就疼得抽了一口冷气。感觉到双腿被夹板固定着,说明接骨手术已经完成了,虽然伤口不时的隐隐作疼,但好在处于可以承受范围。 “妻主,让我来。”陆子艺心急地握住她双肩,小心扶起她轻轻靠在床头,恨不得自己替她受这罪。 “你的骨头我才给你接好,你最好别动,免得又把骨头弄断了。” 一道声音不是时候的插进来,这才让柳清注意到她的存在,以为她治完腿拿着银子就离开了,却没想到她一直等到她醒来。 “子艺,把银子给李郎中吧。”难道她的夫郎担心她醒不来,所以才把李郎中留到现在吗? 陆子艺应答了一声,立刻掏出银子递给李郎中,他的确害怕妻主醒不过来,万一遇到个什么不测,李郎中在旁边也多个保障啊。可他也没料到,李郎中不再之前那样向他索要银两,反倒一个人走到一边安静的待着,脸上一会儿痛苦一会儿高兴,不知道她呆呆的想些什么。 李郎中摸了摸下巴,不好意思地呵呵一笑,眼里的亮光却无比耀眼,对柳清说道:“我和你谁跟谁呀,谈银子多伤感情啊!我说金家老三,你那个……那个麻沸散还有吗?你看能不能给我一颗。”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真不敢相信世间竟有如此神药,可以让人完全陷入沉睡中,对外界所受的痛苦一点感知也没有。 一旦把这种药用于战争中,不知可以减少多少人的痛苦,不知可以挽回多少人的生命。 简直是世间少有的神药啊,她一定要找出这种药的配方,这正是升官发财的好机会啊! 李郎中这种示好的表现,可惜柳清并不为之所动,她抢过陆子艺手中的钱,塞到李郎中的手里,希望就此银货两讫。 “李郎中,你今日特地来给我治腿,我给你相应的酬金,这是你应该得到的。至于你说的麻沸散,不好意思,我只有一颗,而且那颗已经被我吃了。”柳清确实没功夫制多的麻沸散,即使有剩余的,她也不愿它落在心怀不轨的人手里。 对于李郎中,柳清第六感告诉她这人不简单,她表面上虽然见钱眼开,可眼底却流露出对钱财的不屑,她性格上虽然嚣张跋扈,可涉及到医术却有很大的原则,而且她在朝廷中曾经官至五品,是太医院数一数二的人物,可为什么放弃好好的官不做,跑到这穷乡僻壤的地方,甘愿当一个没名气的乡野郎中呢? 柳清不想也不愿去深究她的秘密,却不想把麻沸散交给她,害怕将来生出多余的事端。 李郎中听柳清这么说,虽然心里不甘心,可是也没有其他办法,最后只好作罢,拿着银子离开了。 李郎中刚踏出柳清家的门,就碰见刘老夫人家的小六,还有随她一起来的金如玉,应该是小六找上门时,正好撞见在院子里的金如玉,然后金如玉带小六过来了。 小六一见李郎中就拽着她的袖子,心急如火的说道:“李郎中,老夫人的老毛病犯了,现在疼得在床上直打滚,你可要赶快过去救她呀。” 李郎中挥开小六的手,心情颇为烦躁的说:“那还等什么,还不赶快走,看老夫人疼死了,你不被打死。” 李郎中和小六一走,金如玉在门口望了一会儿,仿佛在寻找什么,但最终失望的离开了。 ------题外话------ 求收,求评,*^_^*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七章 轮椅的制造 距离上次接骨的事过去好多天了,柳清的腿经过陆子艺悉心的照料,再加上她时不时跑到空间泡泡澡,腿上的伤口愈合得居然看不到一丝痕迹。 今日难得的好天气,温和的阳光给屋内添了一抹色彩,柳清一直保持着弯腰低头的姿势,手上在不停的勾画着什么,直到陆子艺端着碗进屋叫她吃饭,她才回过神来发觉已经响午了。 “妻主,你在画些什么?”陆子艺放下碗筷,转身打来清水为她洗手。 “一会儿吃完饭我告诉你。”柳清将纸笔搁在一旁,挽起袖子好好洗手,即使陆子艺不主动问,她也准备告诉他的。 自从上次在饭桌上闹得不愉快,柳清又恢复到以前那种吃饭的模式,一则她的腿刚做了手术不易移动,二则她不想连吃饭的时候都败坏了心情。 这些天每日吃的无非那几样,苞米面糊糊里面混点红薯,或者一碗白开水一块饼,对于吃惯了各地美食的柳清,这些食物只能说暂时不让她饿死。 一顿饭的时间不长,柳清吃完饭后擦了擦嘴,看见陆子艺收拾好碗筷,正准备出门,柳清及时叫住了他。 “子艺,你过来一下,你先前不是问我画什么吗,来,我给你看看。”柳清说着将画纸摆正,放在阳光能够照到的地方。 陆子艺走到柳清跟前儿,目光看向那张摊开的画,画中是一个椅子,可又不像椅子,哪有椅子长着轮子呢? “妻主,你画的什么?怎么看像椅子。”陆子艺沉思了一会儿,“可仔细一看,又好像不是。” 陆子艺心中不是没有疑惑,先是连李郎中都不知道的接骨法子,再是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神药,而现在妻主又画了这么一幅稀奇古怪的画,这疑惑一天随着一天增长,只是他信任他的妻主和尊重她的选择,他希望能等到她亲自告诉他一切。 而柳清何尝不想告诉他真相,只是每每生出这种冲动时,最后都打消了这个念头,难道她能跟他讲,其实真正的金水草早死了,他看到的只是一个鬼魂,一个占据别人躯壳的鬼魂,所以她才会编同心结、才懂医术。 人死如灯灭,有的事讲开了毫无意义,到头来不过徒添伤悲罢了。 “子艺,你怎么从来不问,我为什么会这些?”柳清目光定定的,盯着陆子艺轮廓分明的脸庞,发现他越看越好看。 陆子艺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却总习惯把什么都闷在心头。 陆子艺抬头看向柳清,目光与柳清在空中交汇,说道:“你是我的妻主,无论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仅仅简单的几句话,让柳清看到了他的内心,他对她的深信不疑。 “子艺,你没发现我变了很多吗?”柳清见他不说话,知道他已经默认了,故意慎重其事的说,“其实我在梦里遇见神仙了,是她鼓励我不要消沉的,还教我怎么治好腿,还有很多有用的东西,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的。” 柳清指向画中的图:“我画的这个轮椅也是神仙教我的,她说给椅子加上四个轮子后,不用人在后面推就可以自己出门,你说方便不方便?” “恩,方便,方便。”陆子艺点点头,“那妻主上次用的那个神药,也是神仙在梦里给的吗?” 丝毫不曾怀疑的神情,他的认真令柳清心中一动,她的夫郎傻得有些可爱,她方才只是随口胡诌的,他却真的相信世上有神仙。 “是呀。”柳清抓住他宽大而温暖的双手,发现他的手指长满了厚厚的茧,不禁为他感到心疼,“我们以后会越过越好的。” 她也不知道世上是否有神仙,但她可以当他的神仙,不求拯救世上受苦受难的人,只愿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创造一个属于他们的幸福的家,一个遮风挡雨衣食不缺的地方。 陆子艺记得他上次主动握妻主的手时,那是因为所有人都反对为妻主请医,而这次妻主拉着他的手温柔的和他说话,却令他的心脏失了节奏似的乱跳一通。 村子里女人大多长得都很健壮,而他的妻主看上去非常娇小,连她的手握在他手里,整个手都能够被轻易包裹住。 可握着妻主的手却很舒服,就跟握着软软的绸缎似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妻主的气色越来越好了,皮肤比以前白了细嫩了好多,令他常常看得脸红心跳。 就跟现在的情况差不多,他感到脸微微发烫,连说话也不顺溜了。 “妻主,那……我马上叫师傅给你做这个椅子。”尽管他的脑子里乱嗡嗡的,可关键的事他一点没忘。 “等等,子艺,你拿着图纸去,让师傅照着做。”柳清将纸折叠好交给他,在他临走时,又为他讲解了一下轮椅的原理。 她画的这个轮椅比较简单,左右两个大大的木质前轮,下方再固定两个偏小的木轮,用于在平地上滑行和转动方向,然后在椅子上安装两个手摇装置,一个控制大轮子一个控制小轮子。 陆子艺的理解能力很强,柳清不过简单的讲了一遍,他便完完全全领悟了,甚至能够举一反三,令柳清感到惊喜,这男人要生活在她的时代,绝对是国家的可塑之才,她算捡到宝了吧。 陆子艺找了镇上最好的工匠打造,这银子自然少不了,前前后后加起来一两银子,再算上上次接骨的花费,以及零零碎碎的日用,剩下的银子不到五百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轮椅的制造仅仅几天就完成了,当柳清第一眼看见这轮椅时,完全惊呆了! 这做工的精细,手摇装置的完美链接,无不让柳清惊叹。忙不迭的想试试,陆子艺瞧出她的喜欢,马上抱她坐了上去,摇动轮椅走了几步,不仅摩擦的噪音小,而且平衡性也很好。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八章 与金丝儿的交谈 柳清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她的腿就让她不能出这小小的屋子,常常一个人一待就是一整天,就像井底之蛙一样完全隔绝了外面的天空,若不是有她的夫郎总是忙中抽空陪她,她不知道心里能不能像现在这么平静。 柳清一边打理着床上的被子,一边把最近发生的事想了一遍,她决定不能成为陆子艺的拖累,一定要尽快的站起来。 “动静结合、筋骨并重、内外兼治”,这是中医正骨里面有提到过的。她的腿经过药物调理和灵泉浸泡,恢复速度比正常速度快了三倍不止,该是进行最后功能训练的时候了。 柳清想到什么便做什么,三下五除二的拆了固定的夹板,外面丝毫看不出来有一点损伤,具体怎么样要试过后才知道。 柳清两脚落在地面上,穿上她以前破旧的布鞋,尝试着站起身来,却第一步就摔在了地上,忍着痛吃力爬起来,柳清继续坚持着挪动,直到大汗淋漓,疼得实在无法忍受,她才作罢坐在轮椅上休息。 金家大院是篱笆围成的的院子,离那前面大概十米远有块菜畦,早晨陆子艺离开时有留下话,说他在家正门不远的地里摘菜,如果有事就大声叫一声,他准能听见后马上跑回来,如果这时到院子里应该能看见他。 柳清滑动轮椅开了门向外走去,深秋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全身都充满了舒适的感觉,好久没有呼吸外面清新的空气了。 柳清漫不经心地打量了一圈,还算宽敞的院子里整个静悄悄的,只有金丝儿在院中央笔挺挺的坐着,而她面前的书桌上摊开一本书,手里握着毛笔正在书写什么。 轮椅与地面发出嘎吱的声音,金丝儿听见后回头正好看到柳清,便撩起衣袍起身微微行了一个礼,诧异地问道:“三婶,你怎么出来了?” 一个半年不出房屋半步的人,这样突然的出现在你的视线中,能不让人觉得好奇吗? 柳清的年纪只比金丝儿长几岁,她这样的称呼让柳清感到怪怪的,只是碍于长期存在的辈份关系,她不好对这种现象置评什么。 “我看天气好,出来透透气。”柳清停在她旁边,抬头望了望天空,深深吸了一口气,露出一脸的享受。 “前些天听小姨夫说,三婶请了李郎中来治腿,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金丝儿瞧了瞧她的腿,最后落在她的轮椅上,双眼里充满了好奇,“这是什么椅子?刚才我好像看见它走路了,真是太神奇了。” 她口中所说的小姨夫就是金如玉,在他那天无意间撞见李郎中后,柳清请医治腿的消息就在村里传开了。腿断了哪有本事再长回去,所以现在很多人就等着看柳清笑话。 而金丝儿之所以这么问,其中也有像知道她的腿好没好的意思,但对于自幼熟读圣贤书的她,还不至于起那么歹毒的心思,所以她的问候无关于任何感情,只是出于一个读书人惯有的礼貌而已。 正因为如此,她的目光才很快被柳清的轮椅吸引了。 “嗯,好多了。”柳清简单的回答了她的话,然后滑动了一下轮椅,抬头看向金丝儿,“你没有看错,它的确会走路,在椅子上加上轮子,就可以走了,所以它叫轮椅。” 金丝儿仿佛理解了似的点点头,说:“轮椅,的确是名符其实,三婶用上它,以后倒也方便。” 腿断了如何能好,若有轮椅代替腿行走,倒省了很多事。 柳清关于她的腿不想多说什么,谁都没有想过她某一天能站起来,她即使说了又有什么用呢,所以她只管顺着金丝儿的话接下去,或者点头示意或者轻哼一句。 最后金丝儿也没了意思,对柳清抱歉道:“三婶,我马上要去读书了,不能继续陪你聊天,希望你不要介意。” “不介意,不知丝儿看的是什么书呀?”中国素来以四书五经为文学典范,这个时空的文化会和它有关联吗? 金丝儿如实回答:“我看的有关于朝水国历史的书。”她也不说具体的书名,想到三婶大字不识几个,那样深奥的字词必然不能明白。 “你去吧。”柳清本想出来试试能不能看到陆子艺的,耽搁了这么久自然不想再继续下去。 金丝儿自认她和柳清不是一类人,很多事聊也聊不到一块儿去,还不如待在一边老实的看书呢,于是自觉地坐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柳清不想发出吱吱声打扰到她学习,干脆停在一个地方一直原地不动。 幸好篱笆不是密不透风的,从留下的缝里向外面张望,果然看到了子艺说的菜地。现在已经到了深秋了,长的都是些应季的蔬菜,大多是白菜和萝卜,还有一些红红的辣椒。相比现代技术培养的蔬菜,长势就不算那么好了。 熟悉的青色身影闯入眼前,柳清一眼就认出了她的夫郎,而他旁边是大姐夫杨大山,他们蹲在地上一边摘菜一边说话,只是说话的声音太小了,柳清拉长了耳朵也没听个清楚。 不过能像这样看见她的夫郎,她已经感到心满意足了。就这样静静的享受着阳光,一晃眼一个时辰就匆匆过去了。 金丝儿收拾好桌上的笔墨纸砚,看了半天书不禁觉得有些累了,想回屋里躺着休息一会儿。 “三婶,我先回屋了。”金丝儿提着装书的布袋子,临走前都不忘打一声招呼。 柳清没有理由阻拦她,说道:“那丝儿先进屋吧,我自己待着就行了。” 柳清细细看了金丝儿一眼,她一身合身的桃红色长袍,脸蛋虽然说算不上倾国倾城,但村里很难找到像她这样标致的,更何况她的言谈举止都很文雅,像极了富贵门里出来的小姐。 金家这样没有原则的过分宠溺她,能把土窝里的鸡培养成美丽的凤凰,那花的钱用的精力自然不提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九章 来历不明的花生 金丝儿提着腿刚迈出一两步,就被一道吆喝声打断了,金小虎咚咚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大姐,大姐,你看,花生……花生呢!” 金小虎高兴地向金丝儿那边跑去,却一下子踩在地上的细木棍上,整个人不听使唤地向前扑去。前面正是金丝儿站立的地方,眼看金小虎要摔倒,金丝儿脸上也露出一阵恐慌,她伸出手准备把他接住,只是在看到他浑身脏兮兮的之后,她伸到半空中的手又缩了回去,甚至害怕地往后退了一步,眼睁睁看着金小虎摔到地上。 “虎弟,你没事吧?”金丝儿将他全身看了一遍,发现他除了摔了一跤之外,也没个什么地方受伤,心中的紧张这才消了下去。 金小虎一下子窜起来,脸上还是笑嘻嘻的,摇着头直说:“没事没事,一点都不疼,嘿嘿。大姐,爹回来了,还提着一篮子花生,你看,我手里也拿着呢。”一般只有大过年的时候才吃一次,这又香又脆的东西他最喜欢吃了。 金丝儿看到他手里果然有几粒花生,脸上反倒露出很难看的颜色,她皱着眉头问金小虎:“你和爹一大早去哪儿了?这花生从哪儿来的?” 早上王金贵本来是背着背篓去打猪草的,却在半道中又背了个空背篓回来,然后提着个篮子拉上金小虎就出门了,她现在想来想去怎么都觉得里面有问题。 “我们去了大元村,我们去……”金小虎仿佛想起什么来,本来兴冲冲的,话说了一半却瞬间噤了声。 “你们去大元村干什么?”金丝儿直直盯着金小虎的眼睛,那心虚的样子明明就是有事情。 大元村与神女村仅隔了一条河,陆子艺就是从那边嫁过来的,爹没事跑到隔壁村去干什么,而且走的时候又那么奇奇怪怪的。 金小虎掰着手指头,低头躲着她的目光,低声说道:“爹说了不准给别人讲,也不要给大姐说。”想到爹拿着条子使劲抽他,他就忍不住直打哆嗦。 金丝儿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干脆等着爹回来再问也不迟,一会儿王金贵就提着篮子回来了。 王金贵一看柳清也在院子里,立马将篮子从这边换到另一边,深怕被柳清看到篮子里的东西。 “丝儿,读了半天书,你也累了吧,走,我们到屋里去。”王金贵拉着金丝儿就走,他不想三妹子知道他有花生,花生在乡下可是个金贵东西,若是被三妹子看见了告到爹娘那去,他还不得把花生拿出来孝敬爹娘啊。 金丝儿挣开王金贵的手,认真地看着王金贵:“爹,你去大元村干什么?” “你怎么知道……”王金贵一听这话不对呀,脸上马上变了颜色,上前就揪住金小虎的耳朵,“你这嘴贱的赔钱货,当我说的话是耳边风吗,走,跟我进屋,看我怎么收拾你。” 金小虎疼得哇哇大叫,被王金贵拖进了屋,金丝儿一看,也跟在后面进了屋。 王金贵不主动上来找茬,柳清倒乐得干净,哪里想管他花生那点事。 太阳不知不觉升到了正空中,柳清估计着陆子艺快回来了,她摇着轮椅来到院门口,想象着陆子艺见到她时的高兴。 两个长舌的男人从院子前经过,嘴里不停地唠叨着什么,那两个男人柳清也记不得是谁,不过听到他们有提到大元村,柳清便多留心了几分,也许与王金贵的花生有关。 “你听说了吗?大元村出大事了,一夜接连死了好几个人,现在都闹翻了。”一个男人凑到另一个男人耳边,可是他说话的声音并不小。 另一个男人有些被吓着了,害怕地说道:“不会是闹鬼吧,那会到我们村里来吗?” “说不定呢……” 随着两个男人渐渐走远,他们的说话声也消失了。 当柳清再重新向那片菜畦望去时,陆子艺和杨大山已经收拾好农具,各背着满满的一背篓菜往回走。 陆子艺还没到家门口就看到了柳清,高兴地喊道:“妻主。” “三妹子,在等你夫郎啊。”陆子艺这么一喊,杨大山也发现了她的存在。 “大姐夫好,听子艺说你们在前面地里摘菜,所以我出来看看。”尽管上次杨大山也不支持她请郎中,但站在杨大山的立场上她还是理解的。 母凭子贵不论在哪地方都少不了,王金贵的女儿聪明美丽,多才多艺而且又是当地的秀才,而杨大山的女儿就是扶不上墙的泥巴,光凭这一点王金贵的地位就高出很多,本不善于言辞的杨大山在金家说了根本不算。 陆子艺和杨大山背着菜进了厨房,厨房里挖了一个一两米深的地窖,晚上不像白天那样气候还暖和,冷的时候早上起床可以看见结的冰,而地底下的温度可以保护菜不容易被冻坏。 陆子艺累得满头大汗的出来,柳清看见他额头上大颗的汗水,拉住他蹲在她面前,将就用她的袖子给他擦了擦。 “子艺,你辛苦了。”他不仅要忙着照顾她,又要忙着金家地里的事儿,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可他却从未对她抱怨过。 陆子艺弯起好看的唇微微的笑着,说:“有什么辛苦的呢。妻主,你饿了吧,我马上做饭去。”时候不早了,早上吃的那点清汤寡水根本不顶饱。 “我说三妹子三妹夫,你们就先回屋休息休息去,今中午的饭就让我来做吧,一会儿我让娃儿来烧火,吃饭的时候我再叫你们。”杨大山手上拿着一颗刚摘的白菜,提了个矮凳子坐到一边就开始理起菜来。 每天做饭的人都是按顺序轮流来的,本来今天该轮到老二一家的,可金家二老带上金如玉去了镇上,偏偏不在家。像这种事以前也是常发生的,王金贵总找各种借口搪塞过去,久了杨大山和陆子艺也不指望他了。 “那就麻烦大姐夫了,我和子艺先回去了。子艺,你在后面推我吧,我想回去喝水。”柳清知道如果不这么说,陆子艺肯定会留下来帮着做饭,这男人总喜欢把什么都独自担着,他自个儿不心疼她还心疼呢,他真以为自己的身体是铁打的吗。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章 陆子艺回家 才进门陆子艺就急为柳清去倒水,他一个早上都没回来,妻主肯定早就渴得嘴巴发干了。于是倒了满满的一碗水送到她面前,而柳清因为晒了太阳的确有点口渴,所以满满的一碗水也喝了个干净。 柳清喝完了又让他倒了一碗,不过这次却不是因为自己要喝,陆子艺之前流了那么多汗,补充充足的水分是非常必要的,所以她让陆子艺也喝了满满一碗。 “子艺,你抱我去床上躺会儿。”柳清头一次在轮椅上坐那么久,与椅子贴着的部位都快没了知觉,而且出了汗黏糊糊的很不好受。 陆子艺高高的个头,加上又练过一些功夫,抱起柳清根本不费事儿,很快就到了床上,陆子艺仔细一看才发现,柳清腿上固定的夹板没了,可妻主到现在都站不起来,难道上次李郎中也没治好吗? “妻主,我给你按按腿。”李郎中说要常按腿才好得快,他一定是按的次数还不够。 柳清见他一直盯着自己的腿看,估计他是因为没看到夹板,又在心里东想西想的了。 “不用了,子艺,你都累大半天了,陪我躺一会儿吧。”柳清挪开身体给他空出一个位,每天晚上两个人都相拥而眠,现在比开始少了那份不自在,如果他不在整个被窝里面很冷。 被子的一角还没放下去,柳清卷起被子等他,他不上来她就不放下去,陆子艺只好简单擦了擦身上,便侧着身子躺在她旁边。柳清靠在他的身上,感受到他温暖的体温,心底莫名多了分安全感。 “别担心,我腿里面的骨头长拢了,取了夹板也没事,相信过不了多久,我就和正常人一样了。”柳清整个人缩到被子里面,独独留下一个脑袋在外面,黑黑的眼睛里闪烁着亮光。 那是对未来充满了希冀的光芒,想象到那一天,她陪着夫郎一起下田劳作,或者是经营点小本生意,况且她还有那么神奇的一个空间,过上小康日子肯定不用愁的,她也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农妇。 若以后天天过着种种田数数钱的生活,身边有温柔体贴的夫郎相伴,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幸福的事呢? 柳清脸上的高兴也感染了陆子艺,觉得妻主所说的一切是真的,真想看见妻主能走能跑的样子。 不知不觉间有种温暖的感觉在蔓延,那是一种终于有了家的感觉。 他们躺在床上小憩的功夫,杨大山手脚快速地做好了饭,也可能因为没什么好弄的,看着家里有哪样就煮哪样,饭刚盛到碗里还在冒着热气,他就站在门外叫喊三妹子,柳清这才和陆子艺相继醒来。 陆子艺坚持不让柳清起身,说让她躺在床上多睡一会儿,过会儿他带饭回来吃也行,柳清见他脸上难得的固执,她只好当个良妻依着他了。 看见消失在门口的背影,柳清的睡意也随之消失了,于是心念一动,她转眼进入了空间里面,好像四季如春,不管外面的天气怎么变化,这儿永远都是一片郁郁苍苍的景象。 早上晒得出了一身臭汗,她最想痛痛快快洗个澡了,反正她现在没事干,正好趁有时间泡个澡。 池子里的水不冷不热,比她前世洗过的任何温泉都舒服,不知道什么原因,每次洗了后浑身充满了力量,就跟充手机的电池似的,没电了插上充充就成了满格,所以柳清越来越喜欢到这里洗澡。 池子中央的莲花飘溢出阵阵清香,比世间调制的任何香料都要好闻,只是柳清研究了半天也搞不懂,这莲花就像浮萍一样漂浮在水面上,不像普通莲花从土壤里汲取营养,它怎么开得这么盛呢,从一开始发现它直到现在,它几乎几十日如一日不从凋谢过。 柳清只觉得这个空间神奇得很,有许多真的无法用科学解释,一切就等以后慢慢挖掘吧。 在陆子艺回屋之前柳清就出了空间,她拿了枕头上的一件干净衣服换上,陆子艺才带着饭菜推门进来。 饭菜摆在桌子上,一碗苞谷面糊糊,小半碗炒白菜,陆子艺说道:“妻主,我抱你过来吃饭吧。” 陆子艺抱柳清坐在轮椅上,家里也没个像样的凳子,还不及坐轮椅舒服呢。 柳清洗了个舒舒服服的澡,整个人神清气爽,这样好的心情很适合吃饭,即使她不喜欢吃苞谷面糊糊,即使白菜淡得没有味儿,但心情好连带觉得什么都好了。再说这饭是她的夫郎带回来的,他宁愿自己不吃也会给她留着,她光是想想就觉得心里欢喜。 “子艺,你吃饱了吗,我吃不下这么多,你帮我吃一些吧。”柳清抬高下巴望过去,见他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心思敏锐如柳清,立即猜测到他心里有事,他出去之前还好好的,怎么转眼间回来就心事重重,难道中间发生了什么吗?难道王金贵欺负他了? 柳清觉得不是没这种可能,她接着问陆子艺:“子艺,你是不是有事啊?还是谁欺负你了?” 陆子艺见柳清一脸的关心,心里就有种暖洋洋的感觉,再想到这可是自己的妻主啊,以后要生活在一起相互扶持的人,有什么是不能坦白来讲的呢? 其实呢他也根本没打算瞒她,只是正在想要怎么说而已,可妻主竟然提前察觉了,有什么事能瞒得过她呢?妻主现在是越来越能干了,懂的事儿可比他多多了。 “妻主,我想下午回去看看爹,刚才邻居家的吴婶传了信儿,说爹生病了,我想回去看看爹怎么样了。”陆子艺嫁过来不是没有回去过,只是这边的事也多,加上柳清也需要照顾,他实在是脱不了身,常常匆匆的去又匆匆的回来。 柳清一听也有些担心,想起子艺是从大元村嫁过来的,又想起上午那两人摆的话,说大元村一夜间死了好几个人,不知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慌,仿佛有什么事要发生似的。 “子艺,那你收拾收拾一下,赶快回去看爹,给爹请个郎中,一定要把病给治好了。”柳清在床边掏出剩下的钱,送到陆子艺的手里,“子艺,家里就只剩这些钱了,你先拿着,要是不够,你再告诉我,我再另外想办法。” “妻主。”陆子艺握住柳清的手,千言万语不知道说什么,只跟柳清道了别,“我会尽快赶回来的,你等我。” 柳清带着笑容目送他离开,仿佛在告诉他一切放心。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一章 你想抢劫吗 中午吃饭时王金贵一家也在,他懒得做可不代表不吃了,今天本来该轮到他做饭的,但一想到爹娘反正不在家,这些人拿他也不敢怎么样,他不做自然会有人做的。 当吴婶慌慌张张跑来传信儿时,王金贵在旁边听得一清二楚,原来陆子艺夫家里出了事,这不正好给了他天大的机会吗?等下午大姐大姐夫割草去了,他在家想怎么地就怎么地。 王金贵高兴极了,瞅准了他们全都不在家的机会,拽着春花晃晃悠悠的去找柳清了,嘴里不时地哼着欢快的小调。 柳清听清外面的哼哼声,平静的眼神一暗,他可真会挑时间上门啊,那她势必要告诉他,她不是像以前那样好欺负的。 对待像王金贵这样的人,你退一步他就要进十步,得寸进尺惯了,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他一点也不知道收敛。 “三妹子,是我二姐夫啊,我来探望你了,你快开门啦!”王金贵推门时发现门关了,他一边拍打着门一边叫喊着。 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柳清根本一点都不想理会他,但外面始终喊个没完没了,她才应答了一句:“二姐夫,你也知道我腿残废了,你要我怎么开门,难道爬着去开门吗?” 门是陆子艺离开时柳清锁上的,她就担心有些人上门找事儿,锁上门也多了一道保障啊,只是该来的怎么也避免不了。 王金贵一般在别人面前蛮横惯了,以前欺负金水草是常有的事,所以一听柳清这怒冲冲的口气,他心里的一口恶气也上来了,他还不信她不给他开门了,他今天非把这门拆了不可。 “三妹子,我好歹是你二姐夫,叫你开个门怎么了,难道还错了吗?看你怎么说话的,就你这态度,也不怕惹怒了老天爷,小心哪天被雷给劈死了。” 王金贵嘴巴上恶狠狠的诅咒,实际上心里也是这么想的,自从三妹子整个人变了后,屡屡让他吃了哑巴亏,他打心眼里讨厌这个三妹子,她怎么不早点死了得了,反正也是个没有用的废人,活着还浪费家里的粮食。 王金贵满脸怒容,眼里放着狠光,低头冲春花说:“别拍了,这个挨千刀的,别以为不开门,我就拿她没办法。春花,快,站到后面去,我们把门撞开了。” 春花一个几岁的孩子,凡事只听她爹的话,果真跑到后面去站好,王金贵也退一步,他发号着司令,他喊撞两人就一起撞。 木头做的门本来不结实,被撞得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好像随时要倒下来似的。 当王金贵与春花再一次撞门时,门其实已经在里面打开了,他们猝不及防地摔在了地上,春花半个身子都压在了王金贵背上,疼得王金贵嗷嗷直叫。 柳清坐在轮椅上俯视着两人,面露不悦地说:“二姐夫是准备明目张胆的抢劫吗?” 王金贵掀开趴在他身上的春花,然后揉着摔疼的地方爬起来,他看着一脸得意的柳清,在他眼中柳清现在的表情就是得意,她根本是存了心眼想整他,看见他摔个狗吃屎,她指不定在心里偷笑着呢。 “抢劫?我抢你什么东西了,要说抢也是你抢了我们的才对。你一天到晚躺着倒清闲,什么活都不用干,我们还要辛辛苦苦一天忙到晚,你吃的穿的哪样不是我们给的,三妹子,我看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王金贵怒气冲冲地说,这三妹子实在太可恨了,上次坑了他二十文钱不说,今天害他摔这么大个跟头,新仇旧恨他要一起给她算了。 春花翻起身也指着柳清嚷嚷道:“瘸子,你一天只知道偷懒,不给你饭吃了。” 春花深得王金贵的深传,要说不是父女,恐怕没有人相信。 柳清板起脸态度冷硬地说:“论起这黑白颠倒的功夫,自然没人比得过二姐夫。” 居然说吃的穿的是他们给的,没有比这更不要脸的话了,她不干活是没错,可该干的一样也没少,还不是全落到陆子艺头上了,又仗着陆子艺好欺负,这也让他干那也让他干,活儿干得还少吗? 王金贵一听气得牙痒痒的,真想上去狠狠咬上柳清一口,这三妹子嘴巴倒伶俐得很,骂起人来都不带一个脏字啊,却比任何难听的话都厉害。 “少给我说这些没有用的,要不是我请媒婆去下聘,凭你一个残废也想娶夫,做梦吧你,不然你哪能一天好好躺着,有人身前身后地照顾你。说起来当时那聘金还是我出的,既然三妹子这么不领情,那聘礼钱就当我没出,你赶快把聘礼钱给我结了。” 王金贵大声地给柳清算着帐,不过他说的可没一句实话,当时他的确请媒婆去了,手上拿着一百文钱和一小口袋米,对一个二十岁都嫁不出去的男人,也只值这么多了,但那聘礼钱全部是金满萝掏的,他只是拿着东西跑个腿而已。 那阵子三妹子刚摔着了腿,整天躺在屋子里昏昏沉沉的,哪有心情管什么婚事呀,所有的一切都是家里人在张罗,后来随随便便选了个日子,就把陆子艺接进门了,简单得连花轿也没有备一顶。这三妹子能知道什么呢,他说这礼钱是他出的也没错。 确实如王金贵所想,柳清真不知道这回事儿,可柳清的脑袋不笨,王金贵什么样的人啊,十之八九说的假话,不过借着聘礼的幌子,又找她要钱来了。 柳清就不明白了,她脸上难道赤裸裸写着有钱两个字,为什么隔三岔五的问她要钱呢?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二章 被糟蹋了 “二姐夫,如果你是来算帐的话,恐怕要白跑一趟了,我没钱。”柳清冷冷看了王金贵一眼,虽然她坐在轮椅上矮了一截,可气势上一点也没被压过去。 王金贵早料到她会这么说,傻子才会承认自己有钱呢,要是放在以前她要这么说,他可能还会相信,可是前些天她又请郎中治腿,又买了个什么破椅子,哪样不花钱啊,这时候说没钱不是明摆着糊弄人吗。 肯定是三妹子把钱藏起来了,王金贵越想越觉得有可能,马上叫春花和他一起找。 屋子里的东西真的少得可怜,王金贵和春花这儿东翻翻那儿西找找,床底下被子里反正能找的地方都找了,别提钱了就连个值钱的东西也没见着。 柳清将他们的一举一动看在眼里,屋子里有没有钱她最清楚了,所以她不用担心搜出个什么来,还好陆子艺走的时候把剩的钱都给他了,不然岂不是白白被这对父女抢了去。 而王金贵找了半天一个子也没找到,想到他今天要两手空空的回去,心里就越来越不服气,这么小不点的破地方能藏到哪里去,除非藏在了自个儿身上不成。 脑门好像被猛的敲了一下,王金贵两眼放光,一把拽过春花向柳清走去,嘴里大声嚎道:“三妹子,你赶快把钱给我掏出来了,不然我跟你没完。” 王金贵在心里不停地盘算着,今天这事怎么说也不能算了,好不容易逮到个机会,怎么得也要捞上一笔。平日哪里来的这么好的运气,那丑鬼跟看宝贝似的防得紧,而且家里总有那么些个人,他即便上门找这残废要钱,那也不能像现在这样明目张胆呀。 正好趁所有人都不在家的时间,他逼着三妹子拿钱那还不简单,一个连站都站不稳的瘸子,打也打不过他还想把他怎么样。 王金贵停在一步远的地方,视线落在柳清身上灼灼的,像恨不得把她烧着了。 柳清当然知道他在看什么,恐怕在屋里没搜到他想要的,把方向转到她身上来了,他一定以为她把钱藏身上了。 “我说了我没钱,钱都花请郎中上面了,要是二姐夫不相信,我也没办法。”柳清一再的强调,就算他今天把屋子拆了,她也变不出一文钱啊,她哪里来的钱给他。 柳清算是看清楚了,这王金贵不光是讨钱来了,恐怕他心里更想出口气吧,上次设计让他掏了二十文钱,他恨金满萝老两口也恨金如玉,当然最恨的就属她和陆子艺了。 想当初王金贵能提出为金水草娶夫,为的不就是多一个劳力吗,更主要的是不会断了他的财路,他时不时上门取点东西也是好的,可自从她这个世外客来了后,王金贵他是一点便宜也没占到,这心里肯定想好好出口恶气。 柳清一看他这凶狠狠的模样,又是用眼睛瞪她又是用手指着她,只怕今天没有这么好打发,不过柳清也不是好欺负的主,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也只能见招拆招走一步算一步了。 “三妹子你当我傻子呢,谁不知道你这阵子发达了呀,连李郎中都给请了来,那肯定花了不少银子吧,你要没个把银子敢去请郎中吗,还买个这么好这么舒服的椅子,你少在这里糊弄我,我才不上当呢,肯定是你放衣服里去了,要我相信的话除非让我搜搜。” 王金贵早就想好了说辞,他才不管三妹子让不让呢,反正今天他是搜定了,顺道掐上几把也不错呀。 春花一听她爹说银子放在衣服里,孩子的性子不像大人那样耐得住,冲过去揪住柳清的衣服就不放,嘴里不停地大声嚷嚷着快拿出来。 若不是看到她只是个几岁大的孩子,柳清早将她一把提起给扔出去了,却最终只是捉住了她不规矩的手。 虽然柳清腿脚不便,可好歹比春花多吃了几年饭,那力气肯定大得多,王金贵担心春花吃了亏,火急火燎跑上前去帮她。 两个打一个柳清自然落了下风,她的衣服都被拽得敞开了,露出里面洗得发旧的单衣,还有几只手在不停地摸来摸去,确切的说不能用摸来形容,王金贵发了狠似的死劲掐她,不用想她的皮肤肯定是一道道的印儿。 柳清还是低估了这群人的不要脸程度,早知道在轮椅上设计个机关就好了。 “老三还有老二夫郎,你们这是干什么,拉拉扯扯像什么话。” 金满萝熟悉的嗓音叫王金贵怔住了,抬头看见金家二老正战在门口站,旁边他的妻主金水云也在,挤眉弄眼的好像在提醒他什么。 “阿婆,我要糖,我要糖。”春花一看是阿公阿婆回来了,忙跑过去抱着金满萝的腿要吃的,每次阿婆去镇上都要给他们带糖回来。 金满萝平时最舍不得老二家两个孙女了,急忙安抚了春花说糖放在正屋的桌子上,春花一听激动得跳起来撒腿就跑。 春花一走,金满萝立马调头看向柳清和王金贵,她大老远就听见这闹哄哄的声音,进屋又看见两人拉过来推过去,不用想肯定又是老二夫郎在闹事了。 “老二夫郎,你在这里干什么,还不赶快出来。”金满萝厉声吆喝着,这男人嫁过来就没有省事的一天。 王金贵没拿到银子心情差极了,被金满萝一喊有点乱了心神,但呆愣了片刻后他突然苦嚎起来:“爹啊娘啊,你们回来得正好啊,不然我的名声就要被三妹子糟蹋了,你看三妹子脱了衣服想侮辱我呢。哎呀,我一头撞死了算了,以后叫我怎么见人啦。” 说着王金贵就向门面撞去,他自然不会真的想死,他无非看到了金水云站在门口,心里想着她肯定会拉自己一把,表面上做做样子而已。谁料到他腿蹲麻了有点不听使唤,竟然真的一头撞上门去,虽然最后被金水云拉住了,可额头上依然起了一个大包,疼得王金贵大声哭嚎起来。 ------题外话------ 看到我像小蜜蜂辛勤的份上,看文的朋友收一个吧,么么哒*^_^*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三章 背个黑锅 大家被王金贵这么一撞闹得心慌了,男子清白的事岂能随便开玩笑的,要是被外面的人听见了那还不笑话。 “老三,你是想逼死你二姐夫怎么着,要是你二姐夫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就算豁出这条命,也要找你算帐。” 金水云不分青红皂白地冲柳清怒吼着,但心里清楚得很,这出戏多半又是她家男人整出来的。 就凭她家男人那副死德性,三天两头不挑事就心头不舒服,所以当她看见他们鬼鬼祟祟去茅屋时,他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没看见,反正有什么好处最后还不是有她一份。 傻子才会有便宜不占呢,反正被发现了顶多被骂上几句,身上又不会少长一块肉。可现在看见她夫郎闹得要撞门,额头上的包又红又肿,她也着急了,就算她家男人失理在先,她也只会站在自家人这边。 “老三,你说,到底怎么回事?”金满萝也站出来,发生这样龌龊不耻的事,想想就又羞又臊,简直把金家的脸都丢光了。 江有才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直摇头叹息地说:“这都造的什么孽呀!”好像柳清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一顶黑锅不分原由的扣在她头上。 柳清理了理被拽开的衣服,在轮椅上挺得直直的,既不卑微也不高傲,那双平静犹如漩涡的眼睛,深邃得让人忍不住害怕。 “我一个腿脚不便的人,能把他怎么样,难道他还自己跑到我屋里,让我非礼不成,你们怎么不问问二姐夫,为什么他会在这里?”被人欺负到头上了,柳清也不是吃素的,她要拆穿王金贵的把戏。 王金贵装成自己被非礼的样子,肯定是他临时想的馊主意,他没料到金家二老回来得这么早,一时慌了神才演了这么出戏。这个主意本来还不够成熟,经柳清这么稍微一点拨,金满萝转头看向又哭又闹的王金贵,眼里面露出深深的怀疑。 “我……”看见金满萝那严肃的眼神,王金贵心里一抖,差点说漏了嘴,可马上就稳住了心神,他今天不承认又怎么样,他就打算装糊涂就装到底了,“哎呀,三妹子,你的心到底什么做的呀,怎么这么黑呀,明明是你占了我的便宜,到头来还说我的不是。呜……我怎么这么命苦呀,我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孩子她娘,你别拉着我,让我撞死算了,我不活了。” 说着王金贵又要去撞门,可金水云始终拉住他,从刚才到现在都没松手,他又怎么会真的撞过去。 金水云被这男人闹得也心烦了,只是她把怒火都撒到柳清头上,不讲道理的说道:“三妹子,你娶了一个丑男人不喜欢就算了,干嘛还打你二姐夫的主意,你还是不是人啊。要是逼得你二姐夫一头撞死了,留下来的几个娃儿谁来养啊。” 柳清看着这两人越演越上瘾,这一唱一和的不亏是两口子,绝配啊。 “老二夫郎,你在胡闹什么。”金满萝好歹一把岁数了,再老眼昏花,经过这么一场闹剧,也是看得有些明白了,“老二,还不赶紧把你夫郎拉回去,免得在这里丢人现眼。” “老二,你就先领着你的夫郎回去,看他头上的包肿得跟萝卜似的,赶快拿湿毛巾敷一下。”江有才俨然一副长者的姿态,也是一个尽心尽责的好夫郎,凡事都顺着金满萝的意思。 金家二老已经发话了,长者为大,金水云两口子再不着调,那也不敢当面忤逆啊。于是金水云拽着王金贵走了,走的时候还不忘落下狠话。 “万一你二姐夫撞出个好歹来,脑壳撞傻了,我再回来找你算帐。” 王金贵狠狠瞪了金水云一眼,这死婆娘不是咒他死就咒他傻,听着怎么慎得慌呢?难道她巴不得死了傻了不成,好再娶一个年轻漂亮的男人,王金贵心里突然冒出这个念头,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刚刚自己还在那里要死要活的,可转眼间又听不得别人说死啊怎么的。 王金贵和金水云一起回到正屋里,看见娃儿们在开心的吃着糖,而金如玉穿着一件新衣服走来走去,脸上笑得都开花了。王金贵一愣后马上翻箱倒柜,结果金家二老什么都没给他买,气得王金贵差点想拿刀砍人了。 另一边这场闹剧就这样不了了之,金满萝仔细瞅了柳清半天,仿佛要看出个什么名堂来,明明以前老三是最听话的,可现在老三这脾气谁还降得住她。 “老三,你就安心养病,我先和你爹回去了。”金满萝看了一眼江有才,心里有些无奈,人老了不中用了,有的事想管都管不了了。 “谢谢娘关心,那我就不送了。”柳清冲金满萝点头,连看也没看江有才一眼。 江有才瞧她这爱理不理的态度,心里堵着一口闷气,甩着手跟在金满萝后面离开了。 等他们全部离开后,柳清又重新关上门,看见地上乱糟糟的一片,跟遭了劫匪似的,明眼人都明白发生了什么,难道金家二老看不见吗?在柳清认为,他们不是眼睛花了看不见,而是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要管这事,不然就不是口头上责备几句就完了,怪只怪她在金家的存在感太低了,要是被欺负了也就算了,谁还会当一回事呢。 恐怕也只有陆子艺在乎她吧,柳清一想到这个男人,心里所有的委屈和不甘都消失了,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他才离开没多久,她就有点想他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四章 夜里的敲门声 这时候的天气白天还暖和,可晚上就不那么好过了,特别深更半夜的时候,风也大雾气也大,站在外面叫人直打哆嗦。而偏偏这个时候,有人在敲金家院子的大门,一阵咚咚的响了之后,停歇了一会儿又接着敲,反反复复怪异得很。 等了好长时间,才看到金满萝披了件外衣出来,嘴里还在不停地打着哈欠,脚踩到地上东一步西一步的,踉踉跄跄的好像喝醉了酒似的,完全一副睡不醒的样子。 “谁呀?”金满萝的嗓音有点哑,她趴在门上朝中间的小缝望去,不过天色太暗只看到一团黑乎乎的人影。 “娘,开一下门,我是子艺。”熟悉好听的声音传来,又伴随着几声敲门声,听得出陆子艺非常着急。 “老三夫郎,你咋这个时候回来啊?都睡觉了。”金满萝一听是老三夫郎就赶紧开了门,不过大半夜冒着寒风起来开门,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住牢骚几句,这老三夫郎也真会挑时间回来。看看,现在哪家的灯火还亮着,要是赶不回来明天再回来不一样,这急匆匆的还以为赶着投胎呢。 陆子艺穿的还是那件出门时的衣服,白天太阳那么大穿着都不热和,更何况像这样寒气逼人的傍晚,都冻得他不停地在那里搓手哈气了。当听到门开的响动后,陆子艺连眨眼的功夫都顾不上,马上推着旁边的一个板车进门。 “我……”陆子艺愣愣站在金满萝前面,一时间竟不知道怎么解释,当他再鼓起勇气开口的时候,又被刚上完厕所的王金贵打断了。 王金贵受了惊吓似的抚着胸口说:“我说老三夫郎,你长得这副德行白天出门就慎得慌,别说这深更半夜的,你是想吓死几个人啊,我看你早就存了心眼,想把咱们全家害死了才高兴。” 王金贵是第一个听到门响的,不知怎么的,自然就想起了今天的一些事。一大早就听说大元村死了人,而且一夜间一家死了好几个,他就想啊,死人的财还不好发呀,于是猪草都没打就回了家,拉上金小虎就慌里慌张出门了。 他那一篮子花生就是在死人那家的地里挖的,那么大片花生地连一个看管的人儿都没有,当时就把他给乐得笑翻了,有便宜不占当他傻啊。 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王金贵偷鸡摸狗的事做得不少,白天又去别人家地里偷了花生,当他一听见那断断续续的敲门声时,心里一震,以为是被偷那家死人的鬼魂找来了,吓得他还没解开裤腰带就尿了。 后面才知道是陆子艺回来了,他心里那个气啊,裤子湿嗒嗒的就跑出去了,当场就给陆子艺扣了顶大帽子。 王金贵的脾气陆子艺还能不知道,他平时就对自己有很大成见,总是鸡蛋里挑骨头各种数落他,要是平时他忍忍就过去了,可他硬说自己存了心害他们,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怎么能乱说? “娘,二姐夫,我不是存心要吓你们的,更没想过要害家里面的人。”陆子艺挺直腰板坦坦荡荡的,目光扫过板车,一下子又变得担忧起来,“娘,我回家看爹去了,爹他生病挺严重的,家里又没个人照顾,他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我想把他接过来住几天,结果路上遇到点事耽搁了,才挨到这个时候才到家。” 今天刘老夫人家大女儿娶小爷,抬着一顶花轿一路上敲锣打鼓,与拉着板车的陆子艺正巧撞上,看见板车上的人半死不活,直说犯冲,刘老夫人家说什么也不让陆子艺过去,结果一拖拖到天都黑了。 说这话时陆子艺是担心的,二姐夫从他进门开始就看他不顺眼,金满萝又对他的事一向不上心,他就这么突然把爹接过来,一点征兆都没有,恐怕任谁心里都不舒服吧,只要他们不撵他们出去就好,天气这么冷,他年轻身体又好还抗得住,可爹生那么重的病哪能挨得住。 本来陆子艺是不用急着往回赶的,但他又不放心妻主一个人在家,想到妻主的腿脚不方便,要吃要喝连个送的人都没有,他这心里始终悬吊吊的,最终才决定把爹一起带了过来。他想好了,到时候金家对他要打要骂都行,他不吃饭也没关系,重要的是能够照顾妻主和爹。 而金满萝和王金贵一听这话,发现板车上果然躺了一个人,天黑乎乎的,加上刚才又没仔细瞅,以为陆子艺推了什么宝贝回来,现在才得知上面放的是陆子艺的爹。 板车底下铺了厚厚的一层谷草,又破又旧的棉被紧紧裹在身上,连脸和头都是被衣服包住的,好像生怕见了风似的,难怪金满萝和王金贵一开始没看清。 多一个人就要多一张吃饭的嘴,王金贵脸色别提多难看了,拉开嗓门就冲陆子艺大吼道:“什么,你还把你家那老不死的带来了,你当我们家是收容所啊,活该养活你们一家子啊。你家那口子成天白吃白喝还不算,你又带个你家病老头子回来,真没想到你的心这么黑呀,要把全家掏空了才高兴啊。哼,我告诉你别怪我给你甩脸子,想把这死老头留下门都没有,你现在赶紧把他推出去,太晦气了。” 像这种半死不活的人留在家里,最容易招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了,那晚上还要不要睡个好觉了,王金贵就想等把这死老头轰出去了,赶明儿最好请个道士到家里驱驱邪。 “咳咳……”正当王金贵东想西想的时候,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发出,仿佛要把肺都咳出来似的。 陆子艺心里一急,赶紧跑过去看,着急地问道:“爹,你怎么样了?”前一段时间还好好的,怎么又咳上了呢? 按理说郎中也请了药也吃了,病该好点才是,可爹吃了药就一直睡,白天还不怎么咳嗽,这晚上睡了一觉反而咳得厉害了,陆子艺感到越来越担心了。 这时陆子艺的爹杨林颤巍着伸出手,尽管他手上一点力气也使不上,却咬着一口气紧紧拽着陆子艺的衣服,努力地说着:“子艺,我们走,我们走……” 是他这当爹的没用啊,要不是为了他不被村里人嘲笑,他哪能嫁到这样不讲道理的金家来,嫁给一个不认识连站都不能站的人呢,这孩子的下半生都毁了啊。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五章 终于留下来 杨林一时悲从中来想不到加剧了病情,结果又是一阵猛咳,发出呜呜声连话也说不清楚了,拉着陆子艺衣服的手也落了下去,最后完全陷入了昏迷状态,吓得陆子艺直摇晃他的身体,魂儿都飞出去了似的喊道:“爹,你醒醒啊。” 王金贵也吓得打了个抖,嘴里无意识的吐了一句:“不会死了吧。”他是叫了他死老头子,可要死也该滚远点死啊。 “胡说什么,老二夫郎,还不赶紧回屋睡觉去,站在外面瞎嚷嚷什么,明天的早饭你起来做。”金满萝脸色黑得跟锅灰似的,这老二夫郎就是个大嗓门,什么事都要掺和一脚,白天的事她还给他算账,结果大半夜的又给闹上了,这乡邻乡亲的要是听见了,还以为她这家子害死了人呢。 王金贵不满地瞪了陆子艺一眼,拖拉着只穿了半截的鞋子走了,在他看来金满萝的威信还是有的,要是惹恼了她,她往后还能给自己好果子吃啊。 反正这天气冷得冻死个人,谁愿意傻呵呵站在屋外吹风啊,他还是赶紧回到暖和的被窝里面,明天再找老三两口子算账。 金满萝绕到板车前头,并着两根指头探了探杨林的鼻息,发现还有微弱的呼吸后,他心中的那块大石才落了地。 “老三夫郎,你也别在这儿耽搁了,赶快把你爹背到屋里去,他还有口气呢,没准儿睡上一觉就好了。你们先住在老三屋里,等病好了就赶紧走吧,你瞧你二姐夫这臭德性,要是在这里待久了,他还不得三天两头闹事啊。” 金满萝说这话并不是发了善心,在他心里这家里的名声还是重要的,要是她狠下心大半夜的赶他们出去,那明儿不知道外面传成什么样了,再说他们住到老三屋里也不耽误什么事,最多吃几顿饭罢了,到时让老三夫郎帮家里多干点活就好了。 陆子艺一听爹还有口气,不管三七二十一,推起板车就向茅屋走去,在跃过金满萝的时候,他顿了一下脚步,说道:“娘,谢谢你,要是爹的病好了,我少吃点饭多干些活都没问题。二姐夫那里,要是他因为这事儿发脾气,我会尽量忍着他的,你不要担心,等爹的病稍微好点,我就赶紧送他回去。” 陆子艺很感激金满萝的同意,一个是生养他教育他的亲人,一个是与他共同生活的好妻主,他们都是他心里最最重要的人,只要能照顾好他们,哪怕他吃再多的苦也不怕。 “去吧,去吧,我也要回屋睡觉去了,岁数大了,身体不像年轻那样抗冻。”金满萝对他挥着手,话说完了人也不见影了。 等陆子艺再往前走的时候,发现茅屋的油灯亮了起来,茅屋里没住别人,陆子艺不用去猜,也知道是她的妻主醒了,于是走得更快了,好像知道有人在等他似的,让他浑身充满了劲儿,也不觉得冷了。 柳清实际上很早就醒了,白天被王金贵与春花那么一搅和,结果她收拾了一下午的屋子,累得腰都挺不直了,连晚饭都没吃就早早的睡了,所以到了夜里反倒清醒了,再加上陆子艺又不在旁边,被窝里面一点温度都没有,她纯粹是被硬生生冷醒的。 找到桌子上的油灯点燃,柳清坐着轮椅替陆子艺开了门,看见他背着爹已经到了门外,八月的天气跟霜打的似的,柳清招呼着他们赶快进屋,把昏迷的杨林安置在床上,屋里就一张床,她不至于让病人睡地板吧。 陆子艺又出去拿他们带过来的棉被,进屋就看见柳清守在床边在捏被角,昏黄的光映在她越来越白的脸上,动人得像有股清泉在心里慢慢流淌,这种温暖令他情不自禁的轻唤了一声。 柳清回过头来,看到他傻站在门口,喊道:“子艺,爹好像发高烧了,你快拿被子过来,给他捂得厚实一些。”说着探了探杨林的额头,又对比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估计了一下,起码也得有三十九度以上了,不烧死了也烧昏过去了。 陆子艺几步跑到床边,抖开被子盖在爹的身上,然后也像柳清那样,摸了一下爹的额头,果然像妻主说的,爹身上的温度好烫啊,得想办法降温才行。 “妻主,我拿毛巾给爹擦点酒。”陆子艺以前发烧没钱请郎中,爹娘就是用这个办法治的,灵验得很。 很快陆子艺就准备好了毛巾,又用瓦罐倒了大半碗酒,柳请虽然看着他忙来忙去的,脑里却一直在想医治杨林的药方,要是能进空间去采药就好办了。 “子艺,我之前不是给你说过吗,神仙在梦里教了我很多东西,那我说,不能直接用冷酒擦身体,你信吗?最好也兑一半的温水在里面,不然一会儿又要热起来了。” 一半的酒一半的热水兑在一起,保持与人的体温差不多的温度,不宜过冷,不然容易造成肌肉收缩,降下去的温度又会回升上来。 这是医学上最基本的常识,柳清不管他能不能理解,她都要讲清楚,这或许是出于她身为医者的职业道德。 陆子艺不懂那些深奥的科学原理,不过他信他妻主的话,他妻主这么厉害好像什么都知道,她肯定是神仙送到他身边的。 “妻主,那我马上去烧热水,你等一会儿。”大半夜的哪儿来的热水,陆子艺只有烧现成的,他说着就要去厨房烧水,最好烧大半锅水,这样妻主也可以泡泡脚。 柳清及时叫住他说:“子艺,先穿件衣服再去,外面冷,别冻得生病了。” 现在陆子艺就怕听到生病两个字,只要想到妻主的腿不能走,爹又病得倒在了床上,要是他也生病倒下了,那谁来照顾妻主和爹呢。 陆子艺这样想着,连忙回来多穿了件衣服,那是柳清打了补丁的衣服,摸着上面有些古怪又可爱的图案,陆子艺感到所有的事都会好的,就像这衣服坏了也能补好,甚至比原来更好看。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六章 夜里的诡计 柳清趁着陆子艺离开的小半会儿,匆匆到了药田里采了草药,本来可以到旁边的屋里捣药的,可实在害怕陆子艺回来时发现,她只好又匆匆出了空间。 柳清看了看手里的草药,又看了看昏睡的杨林,犹豫了下才把药放进嘴里,这样嚼碎了应该就好喂多了。 终于柳清还是把药喂进去了,草药和着泉水一起进了杨林的肚子。开始柳清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一滴水,后来干脆用了她洗过澡的泉水,那水一点也不脏她也经常喝,甚至比她喝过的任何水都好喝。 没过多久陆子艺就端着水进来了,除了给酒里加了一点热水,其余的都留给柳清洗脚了,柳清体贴陆子艺的操劳过度,一天又在外面东奔西跑的,给爹擦了酒精后,她拉上陆子艺一起泡在水盆里。 “妻主,对不起,我没告诉你一声就带爹过来,肯定给你带来了不少麻烦。”陆子艺本想回来照顾妻主的,现在却害得她跟他一起照顾爹,连晚上睡的床都让出来了,这和他回来前想的完全不一样。 柳清眼睛闪了一下,看着他说道:“你都是我过门的夫郎了,夫妻之间还分你和我吗,你爹不就是我爹吗,我照顾他孝敬他都是应该的,以后要是有空了,我就经常陪你回去看爹。” 陆子艺心中一暖,回想起当初选择嫁到金家来的情景,没想到是他一生做过的最好决定,他的妻主对他对他爹都好,他以后也要加倍的对她好才行。 “妻主,我给你洗脚吧。”陆子艺突然提出来,也没有询问柳清的意见,就挽起袖子弯下腰去了。 其实柳清的脚特别怕痒,不过她的夫郎都做到这份儿上了,她总不至于将脚收起来吧。 而这个时候屋里亮着灯没睡的,还有王金贵和金水云两口子,王金贵回屋换了一条裤子,又重新躺进热乎乎的被窝里。 他在之前才被金满萝训了几句,明早又要摸黑上床做早饭,像吃了多大的亏似的,他这心里头始终无法平静,他用胳膊肘捅了捅金水云,说:“死婆娘,你睡了吗?我有事儿给你说。” 金水云最讨厌睡觉被打断了,冲着王金贵就是一顿臭骂:“瞧你那大嗓门,深更半夜的乱嚷嚷什么,深怕别人听不见是吧,连山里的老虎都被吓醒了,我还能不醒吗。我怎么就娶了你这么个男人,一天只知道好吃懒做,不到处挑事就皮痒是吧,要不是看到几个娃的份儿上,我早就把你休了。” “死婆娘,你还冲我吼上了,我替你养儿养女,在这个家尽遭罪,你说我容易吗?我哪样不是替你着想,哪样不是替咱们的娃儿着想,到头来你还要休了我,你有良心吗?” 王金贵被妻主这么一骂,本来不好受的心里更火了,对着金水云又打又掐。 金水云推开发疯的男人,扯开被子翻身坐起来,瞪着他吼道:“死男人,大半夜的装疯,找打是吧。”要不是这男人乱嚎,她还在梦里啃鸡腿呢。 “打啊,打啊,有本事你打呀。”王金贵还真跟她犟上了,故意把脸凑上去给她打,“你打我算什么,你要真有本事,你怎么不去打老三一家子,你看那家子人都欺负到咱们头上了,这个时候你就当缩头乌龟了。” 有时候激将法是最管用的,金水云被他这么一击,反倒不敢动手打他了,所有心思也转移了,心里细细琢磨了一下,觉得他说得有几分道理,这老三啊最近嚣张得很啊,每次弄到最后总是他们吃亏,心里就像卡了根刺儿似的。 “你还不知道外面发生什么事了吧,老三家那丑鬼回来了,还把他那死老爹拉回来了,一个半死不活的人躺在那儿吓人得慌。”王金贵又继续说道。 金水云面色一沉,问道:“他把他爹带来干什么?一个老头子活儿都干不了,我们家可不养闲人。” 当初接陆子艺进门也不是诚心实意的,要不是三妹子断了腿没人管,家里又少了个干活的好手,哪里用得上找一个这么丑的人进门,他能嫁进来算他烧高香了,可不代表金家就和他们家是亲家了。 王金贵哼道:“你还指望他干活呢,病得都快死了,只要不拖着咱们就好了,你说娘也真是的,居然让他们留下来了,那一家子啊,一个人干活,可是要吃三个人的饭,家里人多本来吃不饱,以后娃儿们只能挨饿了。” 他本想在老三家里捞点油水,谁知道油水捞不到,反而还要替他们填无底洞,万一那丑鬼的爹病一直不好,不就一直死赖着他们家了吗,那治病的钱不得他们出啊。 金水云听着也是一个头两个大,脑子里不停地在盘算着,说道:“以前我看三妹子不顺眼,也动过让她分出去的想法,但当时她在家很能干活,后来想了想就算了,现在要是让他们分出去,肯定会被说家风不好的,以为嫌弃老三怎么的。” 她曾经有意的试探过金满萝,结果金满萝还狠狠数落了她一通,说什么也不可能把老三分出去,说什么拿着脸丢给别人去踩,坏了自家名声。 “那还不分家了,等他们把咱家掏空就好了,全家子喝西北风去。”王金贵心里不是滋味,老三一家全是祸害,一个两个全躺床上,就等他们侍候呢,怎么不早死了干净。 “那有什么办法?要分家又不是我说了算,你平时不是挺能说的吗,要分的话你去找娘说,反正我不去。”金水云摊开手一脸的愁云,要是有办法她能等到现在。 王金贵不会傻得去撞枪口,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前些天还听丝儿在念,什么明什么暗来着,总之明的不行就来暗的吧。 王金贵眼珠子转得飞快,一会儿就想了一个主意,然后拉着金水云的耳朵嘀咕了一阵,最后又说了一句:“明天我就去请一个道士驱驱邪。” “死男人,真有你的,真是好办法呀。”金水云戳了一下他的胸膛,没准他这鬼主意真成了。 “死鬼。”王金贵被戳了一下,身上起了一阵电流,他拍着她的手娇羞地说道。 金水云一看王金贵发春了的样子,猛的扑过去抱住他又亲又啃,于是两人就在床上翻滚起来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七章 不是简单的发烧 柳清以为杨林吃了药烧就退了,睡个一时半会就会醒来,可是杨林睡了整整一晚上,到了中午都没有醒来的迹象。 陆子艺一大早就被叫去劈柴了,出门前还摸了杨林的额头,温度已经和正常人没两样,他才敢放开心的去干活。 屋里的一切都交给柳清了,柳清揉着跳个不停的眼皮子,心里总有种不好的预感,可又说不出哪里出了岔子,只以为昨晚趴在桌子上没睡好,这才总是疑神疑鬼的。 直到发现床上的杨林不对劲,柳清才意识到不好的事情发生了,连忙把院子里劈材的陆子艺喊了回来。 “妻主,爹怎么样了?”陆子艺满头大汗地跑回来,手里还拿着一把斧头,他听见妻主的叫声一着急,结果都忘了要把斧头放下了。 柳清招呼他过来,说:“爹的情况不太好,睡到现在一直都没醒,昨晚本来烧都退下去了,可我刚才摸了一下,温度好像比昨晚还高了。” 杨林的症状表面上看像是发烧,照理说吃了她采的草药,就算不能痊愈也该好了很多,怎么会突然之间烧得这么厉害,都超过人能承受的范围了。 陆子艺一见柳清眉头皱起的模样,扔下斧头也试了试杨林的体温,一摸直接给烫得缩回了手,这么高的温度简直要把人活活烧死了。 “爹,你醒醒啊。”陆子艺拍着杨林的胸口喊着,希望得到哪怕一丝的回应,就担心他一觉再也醒不来了。 柳清能理解他这个时候的心情,他的娘死得早,他自小与杨林相依为命,那感情非一般人可比的。 这次杨林生病让这个男人整整瘦了一圈,她看着他一天休息不好,操心屋里的事又要操心屋外的事,再强壮的男人也有扛不住的时候,这样的他让她既心酸又心疼,她唯一能帮他的就是赶快治好杨林的病。 “子艺,别担心,一定有办法治好爹的,我和你一起想办法。”柳清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 眼睁睁看着爹受着这痛苦的折磨,陆子艺的心也放在火上烤似的,一时半会也坐不住,说:“妻主,我去给爹请郎中来看病。” 昨天抓了副药已经用去了几百钱,剩下的钱根本不够请郎中的,陆子艺打定了主意,他跪到地下求都要把郎中求过来。 柳清拉住冲动要走的陆子艺,忙跟他说道:“子艺,你先等一下再去,我怀疑爹不是简单的发烧。” 或许从一开始他们就搞错了病,所以忙活了半天喂了药也不灵,像这种反复性的发烧医学上不是没有,可涉及到的病因就多得说不清了,柳清一时半会也判断不出病根儿在哪。 去请郎中一来一去要费不少时间,这期间万一出现个什么意外,陆子艺不在旁边她也做不了该怎么办,这节骨眼最好先把杨林的烧降了,能拖一阵儿是一阵儿了。 “我们先不要慌,你看,爹身上都热冒汗了,黏糊糊的肯定不舒服,子艺,你去打盆热水来,给爹擦一下身上,这样爹躺着也好受些。”柳清想起给病人做手术的时候,越是关键的时候越是不能乱了手脚。 陆子艺仔细想想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吸了一口气强制自己定下心来,转身就跑到厨房烧了盆热水回来。而柳清背地里又给杨林喂了药汁,这次药的剂量比上次重了很多,可能是下药过猛的原因,杨林的身上一会儿就不那么烫了,帮他擦身上的陆子艺也察觉了。 以为烧一下子退了是因为洗了热水,陆子艺抬起杨林的手擦得很认真,他想起爹平时最爱干净了,像别人家大冬天的整个冬天都不洗澡,可是爹每隔两三天都要洗一次澡,他没到金家之前就经常和爹一起洗。 “奇怪了,爹以前这里没有痣的,怎么好好的,突然长了一颗红痣呢?”陆子艺擦着擦着,突然看见杨林手臂上多了颗红痣,想了半天也没想起爹手上有这颗痣,又想了一下,也可能是后来长上去的,那么多人长痣不是很正常吗,陆子艺奇怪了一会儿又恢复了平静。 反倒是引起了柳清的注意,她本来正在思考杨林得了什么病,听了陆子艺随口这么一说,感觉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渐渐清晰。 柳清滑着轮椅凑到陆子艺跟前,说道:“子艺,先别急着擦,我看看这颗痣。” 陆子艺往旁边挪了一个位置,让她看得更清楚一点,可心里充满了疑惑,妻主怎么想看爹的痣呢,痣不都长那个样子吗,一个红疙瘩没什么好看的。 柳清低着头研究了半天,如释重负地对陆子艺说:“子艺,我终于知道爹为什么反复的发烧了,原来罪魁祸首出在这颗痣上面,只要把这颗痣除了爹就会好了。” “这颗痣?”陆子艺认真的看着这颗痣,仿佛想把这颗痣看明白了。 柳清见他一头雾水的样子,慢慢地给他讲着:“这个看上去像颗痣,其实它不是痣,平时我们也见过的,狗啊牛啊身上都有的,还有很多草从里也有,人们叫它草爬子,它钻到人的皮肤里面,吸了血后就变成这样了,看上去就跟痣差不多,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这下陆子艺总算搞明白了,原来闹了半天,害他爹生病的是这草爬子,若是他今天没有发现,那爹不就被它害死了吗?想想都一阵后怕,赶忙把它拔了比较好。 陆子艺伸手就要拔了这可恶的草爬子,柳清立即阻止了他,说:“子艺,先别忙着拔它,硬拔的话,倒钩万一落在里面,感染了就麻烦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八章 村里的老道士 草爬子又叫蜱虫,人被咬后会引起发烧发热,就是人们常说的蜱咬热,但具体的情况还是因人而异的,有些人一点症状也没有,和正常的时候一个样,用手直接拔了也没事,也有一些运气不好的,由于没得到正确的救治,丧命的都有。 而又考虑到杨林反复发烧的情形,肯定是草爬子咬了后被感染了,要是拔得不干净,残留的神经毒素就更不好清除了。 “妻主,好,我一切都听妻主的。”陆子艺看见柳清闪闪发亮的眼睛,那种充满了智慧的眼神告诉他妻主已经有了办法,这种可以依靠的感觉充斥在他的心里暖暖的。 柳清叫他准备了几样简单的东西,陆子艺听了后马上就去准备了,大约四五分钟就拿着东西回来了。 “这草爬子呀,像我们这乡下地方最好留心些,要是被咬了后没发现,发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没及时治疗,草爬子带的毒素就传给人了,到最后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所以子艺,你以后去地里干活最好捂严实点,最好不要穿白色和红色的衣服,还有离草丛树木远一些,这样草爬子就咬不着你了。” 柳清一边给陆子艺细细说着预防草爬子的方法,一边拿着棉花在杨林被咬的地方涂上酒精,等到草爬子完全被麻醉了放松了以后,她才敢拿着两根竹子削成的筷子把它夹出来。 “妻主,你懂得真多,连郎中都没你懂得多。”陆子艺在旁边认真的听着,不忘在她有需要的时候打下手,如果爹醒来看见这样能干的妻主,一定会为他感到高兴的。 柳清抬起头来冲他露出顽皮的笑容,玩笑似的说道:“那子艺可以跟我学啊,看在你是我夫郎的份上,我一定会倾囊相授的。”她的目标可是要将她的医术发扬光大,她的身边怎么可以缺少帮助她的人呢。 陆子艺面带羞赧的垂下头去,心里想着妻主不仅变得厉害了,而且还会嬉皮笑脸的开玩笑了。 拔了草爬子后杨林终于退烧了,柳清又偷偷采了些草药给他吃,都是一些消炎解毒的药,而且还可以强身健体,杨林吃下去后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再受病痛的折磨。 至于那只吸得胀鼓鼓的草爬子,扔到地上被陆子艺一脚踩死了,也总算报了杨林的吸血之仇。 这天下午村里来了个神机妙算的老道士,她穿着一身八卦图形的青色道袍,头上绾了个道髻手上又拿着拂尘,在徐徐清风中飘然而来神态飘逸极了。 村子的人很少看见道士,都争先恐后的围拢过去看热闹,叽叽喳喳的问个没完没了。 “老道士,我说你算得准不准啊,看你穿成这样,不会糊弄人的吧,要是你算得准,那我这个铜板给你了。”说着那人就掏出一个铜板,“我昨天呢,在集市上买了些布,你倒是算算什么颜色的。” 老道士挥动了一下拂尘,闭上眼睛掐指一算,然后对那人说道:“施主总共买了两匹粗布,一匹紫色的一匹蓝色的,紫色的是为家中老人买的,蓝色的是为施主的夫郎买的。” “神仙啊神仙,张三家昨天买的布就是这个色,我在路上亲眼瞧见了的。”老道士一说完,立即有人跳出来大声嚷嚷,这人村民都认识,老实本分,不像是能说慌的人。 没想到一句话彻底让村民们炸了锅,一窝蜂似的拉着老道士问东问西的,所有人都相信老道士是个神仙,神仙说的话还有错吗? “道长,你给我家的母猪看看,这次能下几个崽。” “我家那口子到外面做长工去了,道长,你也给我掐指算一算,我家妻主啥时候能回来。” “老神仙真是神呀!你看我啥时候能出人头地啊,啥时候能发大财啊?” 这个村子就这么大点地方,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在村子里传得人尽皆知了,听说那老道士厉害着呢,只要掐指一算,一算一个准儿,很多人连手中的活都不干了,争先恐后地跑去凑热闹,而且那老道士收费也便宜,一个人只收一个铜板,这种视钱财如粪土的人,能让人不相信吗? 老道轮着顺序给村民们算命,一副很有耐心的样子,更加加深了村民们对她的好感,当听着算出来的结果时,村民们个个笑得都合不拢嘴了。 这老神仙还说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神女村灵山灵水的地方,才能养出他们这样的人,他们得好好感谢这个好地方。 人群外,王金贵拉着春花和金小虎也来了,他们一路上打着猪草走到这里,恰巧看到一群人围在这里算命,热闹极了。王金贵和两个孩子都很好奇,拼了命地挤了进去凑个热闹,想看看这老道士是不是真那么神。 王金贵把春花拽到身前,掏出一文钱丢给老道士,摸着春花的脑袋说道:“这位道长,你看我这娃儿是什么命?我这娃儿从小就很聪明,你先看一下她将来怎么样。” 王金贵最看重的就是两个女儿了,他把全部的希望都压在她俩身上了,最好她们两个都考上状元风风光光的回来,让他在村子里扬眉吐气一回,不管走到哪里都能抬起头挺着胸,很有面子。 老道士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眼春花,挥动拂尘又是掐指一算,一会儿睁开眼睛对王金贵说道:“你也不要为她操心,这娃儿的命好啊,只要你让她用功读书,考取功名,将来一定会顺风顺水的,肯定是大富大贵的命。” 春花一听这老道士夸她的命好,将来还会做官发财,再也不用背着背篓打猪草了,她手舞足蹈地向周围人炫耀着,让旁边的金小虎看红了眼,哭着求着王金贵给自己也算一算。 王金贵一把挥开他的手,大声数落他说:“男孩子家家的,你算个什么命,在家好好待着就行了,将来找户好人家嫁了,一辈子就不用愁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八章 瘟神降世 这话一出口,周围的村民们就忍不住指指点点了,虽然金家老二夫郎说的挺在理,可这一文钱的事儿又不是多大个事儿,同样是自己生的娃儿,就算只是个男娃娃,请道士算一下又不会少块肉,要说这老二夫郎也太抠门了吧,跟那金家老二简直一个德行,果然是两口子。 王金贵的名声在乡里一直不怎么好,但也不至于当着他的面说三道四的,王金贵觉得面子有些挂不住,冲村民们大声嚎叫着:“你们看什么看,娃儿是我生我养的,又没有让你们喂过一口饭,我想怎么管教就怎么管教,关你们屁事。” 说完了不解气,又冲着金小虎发脾气,说:“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一带你出门就没好事,回家看我怎么收拾你。” 金小虎发现王金贵脸色都变了,肩膀一抽一抽的跑一边去了,爹太凶了,每次生起气来就拿条子抽他,那样子就和现在一样凶狠狠的,好像要吃人的老虎。 围着的人看见金小虎走了,议论了一阵儿就平息了。 这次,王金贵瞧周围的村民也不顺眼了,以后丝儿可是要当大官的,到时候他就是大官的爹,看谁还敢当面对他品头论足。要他说,这些头发长见识短的泥腿子,活该在地里干一辈子,死都要死到地里头。 要不是他还想着给丝儿也算下命,他哪能容忍这群泥腿子欺负。 “道长,我家还有一个女娃儿,还是个秀才呢,整个村啊,就她一个人考上了秀才,今天呢,她的生辰八字我都带来了,你看看她的命顺不顺啊,中间要有个什么好歹,道长你千万别跟我打马虎眼,该说的一定要说清楚啊,我可以给你两个铜板的。” 说着王金贵送上金丝儿的生辰八字,顺便掏出两个铜板递到老道士手上,老道士扫了一眼只拿了其中的一个,剩下的又退回去了。 “钱财于我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不是路过这个地方,想混口饭吃,我是一文钱都不收的,何况你这当爹的,也挺不容易,成天都在为孩子打算,看到你这份诚心上,我即使分文不取,那也应该给你算一下,不然佛祖都要怪罪了。” 那老道士的话一落,更加巩固了她在村民心中的地位,许多村民甚至快把他夸上天了。 王金贵激动地拉着老道士的衣袍,说道:“真是个活菩萨呀,一定是佛祖显灵了,才让你到咱们村来。” 老道士多余的话不说了,看了看布条上的生辰八字,就开始为金丝儿算命。没多大会儿,只见老道士的脸色都变了,眉头紧皱,还因为担心算错了,她又重新看了一遍,结果眉头皱得更深了。 王金贵一见她这幅表情就急了,跳起来问道:“道长,算出来了吗,到底怎么样了?” 围着的人也很好奇,忙催促着道长告诉他们结果。 老道长叹了一口气,说道:“这娃儿本来官星旺盛,仕途也是一帆风顺,将来必定是国家可用之才,可是这运势现在被一片煞气盖住了,要是不把这煞气除去,恐怕没有出头之日啊,甚至小命都会丢了,全村人也要跟着遭殃,这是瘟神降临了啊。” “道长,你一定知道怎么除去这煞气,求你一定要救救我家娃儿,救救咱全村人的命啊。”王金贵哭嚎着。 瞬间周围看热闹的人也慌了,说起那瘟星,村民们脑里就只剩下一个画面,他们也是听他们长辈说的,要是哪个地方发生了瘟疫,那个地方的人全都死了。 “道长,我还小呢,都没娶夫郎呢,我不想死,求你救救我。”春花听见周围的人都在议论瘟星怎么厉害,脸上带着那种大祸降临的绝望表情,年纪小的她也大概知道了怎么回事,她小胳膊小腿的跑到前面,双手死死抱住道士的大腿,又摇又晃地祈求着老道士救她的命。 春花人虽小,力气却不小,老道士差点被摇得站不稳了,她急忙挣脱开春花的小手,转身爬到一个小土丘上,看着下面慌成一片的村民,她高喊着试图让村民安静下来。 “乡亲们,不要慌,听我说,既然我收了你们的钱,自然会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一定会救大家的。” 一句话瞬间让村民们安静了,都拉长耳朵等着老道士接下来的话。 接着老道士挑高眉毛,又继续说道:“我刚才仔细算了一下,要除去这煞气呢,必须要找到煞气的源头。” “煞气的源头?”村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表示很不解。 “对,就是煞气的源头。”老道士越说越起劲,“不知道这几天,你们对面的村子是不是死过人啊,而且一晚上还接着死了好几个?” 围着的村民又是一阵惊叹,这道长真是神了,连大元村死了人都知道。 “我就说嘛,大元村好端端的,怎么会死人呢,我还以为闹鬼呢,原来是遭了瘟啊。”人群里冒出一个声音,众人又开始议论起来,议论得最多的就是大元村的事。 昨天,他们中间有很多人都去了大元村,当时那场面让人看了都害怕,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前几天还在自己面前活生生的人,怎么好端端的就突然这么没了,要不是菩萨给他们派了神仙来,到现在他们还不知道是瘟疫呢。 “老神仙,我昨天也去看了那死人,听说瘟疫会传染的,我会不会死啊。”有村民突然问道。 王金贵一听吓着了,他昨天也去看了,要真的是瘟疫,他也有可能被传染上,听说那瘟疫是治不好的,得病的人只有在家里等死,王金贵越想越心慌,手脚都不听话地冒冷汗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章 把他们赶出村去 老道士感觉情形发生了变化,眼珠子骨碌一转,就知道该怎么说了,何况她本身是干这一行的,油嘴滑舌,最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糊弄一群泥腿子还不容易吗? “大家先别慌,那瘟疫厉害是厉害,但也要挨到了才会感染的,光是看几眼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这瘟疫发病也快,要是得了瘟疫,恐怕这时候站都站不稳了,你还能好端端站在这儿跟我说话吗?” 村民们觉得这话十分有道理,心里顿时轻松了很多,多亏当时那场面吓人得紧,远远瞅了一眼就想走了,谁会胆子大得去摸一下啊,还不害怕晚上做噩梦啊。 王金贵也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昨天他的心思都放在偷花生的事上面了,逗留一会儿就拉着金小虎离开了,他只想趁别人家地里没人的时候多挖点花生。 说起来这个道士还是他从村外找来的,他花钱专门请她来,就是为了骗那些村里的人上钩,之前老道士算的那些事情都是他事先告诉她的,神女村这么大不点的破地方,哪家的事不是这家传那家、那家传这家,村子里连点鸡毛蒜皮的事他都知道。 瘟神的事也是他和老道士串通好的,他早上跟老道士说的时候,根本没想那么多,只要能引起村里人的恐慌就行了。 可他并不知道瘟疫那么恐怖,而且又有传染性,他就担心随便胡编乱造的话,真被他这张乌鸦嘴说准了。 直到老道士说没事他才放心些,可他怎么感觉心脏跳得还有点快呢,等这件事情过去了,他一定要请个郎中来好好瞧瞧。 “老神仙,你就别跟我们卖关子了,赶快告诉我们去除煞气的方法吧,我们好回去好好准备呀。”一个村民实在等不及了,好多村民都跟着吆喝起来。 老道士眼底闪过精光,举着拂尘对村民说道:“我已经算到,瘟神就在你们村子,他从从大元村过来的,只要与他接触了都要死啊,他是想害死全村的人呀。” “道长,我知道在哪里了,瘟星在哪里了。”出来打猪草的时候,爹就在她旁边一个劲儿数落,三妹子家又来了个病鬼,肯定是瘟神转世,来祸害全村的人来了,听到这个时候,她就想起爹说的话了,她一定要告诉道长瘟神在哪里。 春花心急地跑上前,抓着老道士的袍子,“那病鬼在我家里呢,他住在小茅屋里呢。” 围着的人瞪大眼珠看着她,小孩子一般不会撒谎的。 “死丫头,胡说什么。”王金贵一手把她拽回来,转头又对村民们解释,“我和三妹子一向没什么交情,三妹子断了腿后就不喜欢我们去看她,那瘟神在没有在那屋里我不清楚,不过早上的时候我听到茅屋里有人说话,好像三妹子夫家的那个爹来了,说得了什么病需要请郎中似的。” 王金贵一番话说得模棱两可,却让人更相信瘟星就在茅屋了。 “我要回去告诉阿公阿婆,让他们把那病鬼赶出村子,他会害死我们,我不要和他们住在一起。”说完春花扒开人群就走了。 “求道长你为我们撑腰,一定要把瘟星赶出去啊,免得祸害我们整个村。”村民又在下面闹哄哄的,一个劲儿要求老道士为他们主持公道,势必要把祸害村子的人赶出去。 老道士与王金贵交换了一个眼神,嘴角露出一抹得逞的阴笑,没想到事情发展得这么顺利,糊弄这群没长脑子的泥腿子太容易了,而且还有钱赚,要是天天有这样便宜的事就好了。 春花跑回家就直接去找阿公阿婆了,又哭又闹地吵着要赶柳清一家出去。 “春花,到底发生啥事了,你快说,哪来的老道长,哪来的瘟星,是不是你那爹,又跟你说啥了?” 金满萝听春花抽抽搭搭说了半天,也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心中反而认为老二夫郎又在挑事了,他一定在春花耳边吹了什么风,又在捣鼓着让老三一家分出去了。 金满萝气得脸色都变绿了,这个老二夫郎,平时小吵小闹就算了,要不是看在娃儿她爹的份上,她老早就把他撵出门去了。 “老婆子,你急个啥,春花这才回来,你看她,跑得满头是汗,先让她歇一会儿呗。”江有才心疼地拿着毛巾给她擦脸,那张脏兮兮的小脸才露了出来。 金满萝一看春花在那里哭,毕竟是自己的亲孙女,她的心里也跟着难受了。 “阿公阿婆,不好了,出大事了。”金小虎风风火火地冲进屋里,他是跟在春花后面回来的,刚才他就站在人群边上,瘟神的事他听得一清二楚,特地回来通知阿公阿婆一声的,让他们离三娘的茅草屋远一点。 “虎娃儿,你看你多大了,还跟小孩子似的,进个屋也不懂规矩。”江有才态度明显不一样了,看金小虎的眼神也不待见,在他心里啊,就丝儿和春花将来能有出息,以后养老送终还能指望她俩,再瞧瞧其他两个,不是脑瓜子笨就是个赔钱的,还有老三一家,幸好两口子到现在都没有生娃儿,要生了那也跟他不是亲的,还要多煮一个人的饭,他们一直生不出来才好呢,免得他心里跟长了刺儿似的。 金满萝虽然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但表面上对几个孩子都挺好的,不像江有才那样看到金小虎就甩白眼。 “虎娃儿,快到阿婆面前来,给阿婆讲讲,外面发生啥事了?”金满萝招手让金小虎过去,也不怪他们对外面的事一无所知,这阵子本来没啥活需要忙的,吃了中午饭后就容易犯困,他们两个老的自然就去睡觉了,家里的活儿由晚辈们担着就够了。 结果看到两孩子急匆匆回来的样子,一回来就说外面出事了,春花又要嚷着把老三一家赶出去,让金满萝心里升起了不好的感觉。 ------题外话------ 有人喜欢看这个文章吗?呜……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一章 找上门了 金小虎毕竟比春花大了好几岁,说话做事也有模有样的,他把老道士算命的事从头到尾仔细说了一遍。 “村里来了个老道士,算命算得可准了,咱们村里好多人都去请她算命了,她连丝儿以后要当大官都算得出来,可是那老道士又说了,三娘的茅屋里住着瘟星,有煞气,厉害得很,他会害死丝儿姐姐,还会害死咱们村子的人。” “虎娃儿,这事是真的吗,你听清楚了吗?”江有才瞬间也来了兴致,不管这道士是不是真那么神,可是借着这个由头,把老三一家子人赶出去也好。 老三虽说是他看着长大的,可只要想到不是自己亲生的,他这心里头就不舒服都很。而且平时还要花时间照顾她,看她那腿也是好不了了,摊上了以后肯定是个麻烦事,还不如早早的让他们分出去。 “那个老道士呢,带我去看看。”金满萝显然也坐不住了,脸色阴沉沉的,这瘟神的事大意不得,她一定要亲自问问去。 金小虎回答说:“阿公阿婆,他们正在外面呢,我回来的时候,边走边往后面看了,咱们村子里来了好多人,还有老道士都朝这边来了,我带你们出去看看。” 说完金小虎就向门外跑了,金满萝和江有才跟在后面,春花抹了抹哭花的小脸,迈着小腿儿蹬蹬地追上去了。 他们才到大门口就碰到了老道士,这时候金如玉也从外面回来了,他穿着昨天买的新衣裳,中午特意打扮了一番就出门了,他在村子里转悠了一圈,就为了向别人炫耀一下自己,可是转了半天也没碰到几个人,只好带着郁闷的心情回家了。 金如玉才到自己家门口,就看到一大群人朝这边过来,前面还有个算命的老道长,都在叽里咕噜的说些什么。 村子里很难见到这么大的阵仗,金如玉猜测村里一定发生大事了,只是还没来得及上去打探呢,金满萝他们就从屋里出来了。 于是金满萝把老道士请到屋里,询问了瘟神是否就是老三夫郎他爹。老道士装模作样地看了下周围,说茅屋里散发的煞气直冲上空,瘟神肯定躲在茅屋里面了,又说煞气比她以往见过的都要重,多半里面的人都是不祥之人啊。 随着一起进来的村民们也附和着,他们让金满萝赶快把人交出来,否则就一把火烧了那茅草屋,烧光了总比拖着大家一起死要好。 金满萝绷着一张老脸,眉头皱得紧紧的,在一个地方走过来走过去,很久都拿不定主意。 “老三夫郎他爹真是瘟神啊,他在那茅屋里面待了这么久,恐怕三妹子早就被他害了呀。娘,咱们还是把三妹子一家交出来吧,不然他们真的要放火烧了。” 金水云从人群里跳出来,其实她站在人群中很久了,早就想出来说几句了,只是她家那男人说什么也不肯,说人多了反而更容易穿帮,让她最后在娘耳朵边扇一下风就可以了。 金如玉在旁边也听清楚了事情的经过,心里乐坏了,三姐姐又不是他的亲姐姐,他早就看他们一家人不顺眼了,不管瘟疫这事儿是不是真的,正好可以借这由头把他们赶出去啊。 “娘,我听你说过,瘟疫很可怕的,会死人的,三姐姐感染了,肯定没得救了,我不要和她一样。” 金如玉心里虽然很高兴,但他不敢表现出来,甚至装着非常害怕的样子。 江有才也急着帮腔道:“老婆子,你倒是快说句话呀,这事该怎么办?要是会影响到丝儿学习,我看你就直接给点钱,让他们搬出去住吧,总比落到村民手中要好,至少还有条命在,要是烧了就啥都没了。” 江有才一边很识大体地分析,一边在心里拨着如意算盘,平时他早就看出来了,金满萝表面上虽然没什么,但心里比谁都在乎丝儿,光宗耀祖是她一直想要的。要是把老三和丝儿放在一起,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丝儿。 再说了,他说的话还是比较好听的,听上去也容易让人接受。表面上像是在安抚金满萝,可实际上他是藏了心眼的,因为他知道这瘟疫的厉害,得了瘟疫的人是根本活不了的,就算不被烧死最后也会病死的,还不如让他们滚得远远的死,免得死了后鬼魂还让人不安生。 金满萝觉得江有才说得在理,在她心里孙女比老三重要多了。再说了,她就算不把人交出去,这群村民一定会闹得不可开交,她到时候拦也拦不住啊,惹急了,搞不好真会一把火烧个精光。 终于金满萝松了口,对老道士说道:“这位道长,你去叫老三出来吧。”金满萝也不敢自己去,她怕被传染了,最好叫这位老道士去,看她仙风道骨好像法力十分高强的样子,瘟疫肯定难不倒她。 老道士找不到理由推辞,就带着村民一起朝茅屋那边走,在离茅屋还有十几米远的位置,她就越来越警觉起来,板着面孔,眉头也皱得紧紧的,招呼着大家不要再向前靠近了,好像里面真的有毒蛇猛兽似的,每个人的眼里有充满了担忧恐惧。 这个时候柳清还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事,从中午到现在他们连饭都顾不上吃,就一直在屋里为了杨林的事忙个不停,等到好不容易把草爬子取出来了,他们的肚子都已经饿得直打鼓了。 陆子艺听到柳清的肚子在响,马上想去给她弄点吃的,虽然这个时候过了吃饭的时间,厨房里可能一点饭菜都没有了,但他也愿意跑一趟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他自己挨饿没关系,可是要妻主跟着受饿他就心疼了。 “子艺,我还不是很饿,不要去厨房了,免得白跑一趟。你去外面看看,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这么吵?”柳清揉揉有些疲倦的眼睛,今天她这眼皮一直跳个没停,总觉得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之前,她还以为是因为太担心杨林的病了,加上昨晚又没怎么睡好,所以才会导致她心神不宁,可现在她不这么认为,听声音外面好像来了很多人,闹哄哄的,而且声音越来越近,一听就是冲着他们茅屋来的。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二章 滚出村子 柳清正想着的时候,门外就传来了喊声:“三妹子,你赶快出来,我有事跟你说。” 王金贵那吼声真让人受不了,他一叫准又想闹事来了,柳清又累又饿,连搭理他的心情都没有,他要喊就让他在门外喊得了。 “妻主,二姐夫肯定是因为我把爹带来了,心里不高兴,所以又上门来找麻烦了,我去看看他想干什么?”陆子艺开了门就要去。 这样的事他早就猜到了,依照王金贵的性子,他早晚都会忍不住跑过来的,不过今天好像还带人了,是准备把他狠狠打一顿吗,要打的话就打他好了,反正他皮糙肉厚经得住打。 柳清看他开了门,在他身后叫住他,喊道:“等等,子艺,我和你一起去。”她也怕王金贵对他有个不利。 陆子艺推着柳清的轮椅出门,院子里的人见他们过来了,马上往后面退了好几步,一副见了鬼似的表情防着他们。 老道士一见他们就直摇头,叹气道:“我们还是来晚了,乡亲们,千万不要靠近他们,他们是不详之人啊。” 老道士张开手臂护着后面的人,那意思不用说也很明显了,意思是柳清和陆子艺都感染了,他们是给村民带来不吉之兆的人。 “滚出村子,祸害,瘟神,滚出村子。” 村民们认定了柳清和陆子艺是瘟神,又开始大吵大闹的让他们滚出村子。 柳清来到这里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从这些人的闲言碎语中,她知道了大概怎么回事,再看前面穿着和电视剧同样道袍的道士,就彻底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聚在这里了,他们一定是受了这臭道士的蛊惑,把他们看作是危害乡邻的灾星了。 柳清自认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却让村里的人对她害怕成这样,该说她太厉害还是运气不好呢? 王金贵见她出来了,马上作出痛苦的表情,捂着胸口直喊疼,哭嚎着说:“哎呦,他们一定是瘟神啊,还没靠近呢,我这胸口就发闷了,春花,小虎,你们快过来,站到后面去。” 春花和金小虎听了马上退到后面,眼睛却一刻都没放松过,一眨不眨地盯着柳清和陆子艺看,而周围村民又在叽叽喳喳的,不停地在说着瘟疫的恐惧,没有一个人可以躲过瘟疫的迫害,两个孩子的心里就更害怕了。 金如玉一眼就瞧出二姐夫在装病,心里想了一下并不打算拆穿他,只要最后结果是他想要的就成,他也乐意这时候和他站到一条线上。 当然,瞧出来的还有他的妻主金水云,她赶忙扶着金满萝和江有才,说道:“娘,爹,三妹子出来了,你看,他们的脸色都不对,绝对是被感染了,快,我们往后面站点。” 柳清和陆子艺脸色是有点不好,不过并不是因为得了什么病,而是他们这一天都没休息好,脸色有些疲倦憔悴也实属正常,但在村民眼中就不一样了,哪怕现在他们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对劲,这些人都有本事把它夸得天那么大。 柳清从每个人的脸上扫过,其中也包括了大姐一家子人,他们站在人群靠后的地方,脸上带着和村民一般无二的恐惧,还有离人群很远的金丝儿,她远远地看了一眼后就回屋了,好像外面发生的事和她没关系。 柳清努力看清他们每个人的面孔,看清他们眼里的冷漠和无情,这些人都是她这具身体主人的亲人,只有看清了她才不会有任何羁绊,才会放开手脚有力的回击。 陆子艺始终都站在柳清身后,半步都不曾挪开过,他看到对面的人里有妻主的亲人,他们的眼里充满了厌恶和恐惧,想必妻主看了一定很伤心吧。 陆子艺低头看柳清身板挺得直直的,忍不住伸手轻轻抚摸她的肩膀。 柳清回给他一抹安抚的笑容,又转头对对面的村民问道:“不知各位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呢?有什么话就开门见山的说吧,你们这么多人说话,跟菜市场杀猪的似的,闹哄哄的,不知道我该听你们谁的。” 其实柳清不问心里也明白,只是她不想轻易得让这些人得逞,尤其是设计了这出戏要害她的人。 柳清话一出口,清脆的嗓音犹如清澈的清泉,让众人都安静了下来。 其中很多村民都是认识金水草的,在他们看来,金水草就是个傻里傻气的人,在没摔断腿前经常帮助村里的人,那些人当着她的面说着感激的话,可转过身去就嘲笑她的多管闲事。 可今天众人都感觉变了似的,明明还是同样的声音,可听上去怎么好听多了呢。 看着柳清如此镇定自若的样子,有的人心里就不高兴了,本以为她会吓得哭爹喊娘的跪地求饶,等了半天她反倒看上去像很有理似的,而他们这些人都成了上门闹事的。 金如玉心里极不舒服,好像受了很大委屈似的,指着柳清就一顿数落:“你们瞧瞧她这什么态度,搞得我们好像对不起她似的,见了面也不知道问好,一开口就质问我们要干什么,还骂我们是菜市场杀猪的,真是一点礼貌也不懂。” 村民们听了金如玉几句挑拨的话,心里的天平就马上偏向金如玉了,再看柳清的眼神就更加厌恶了,这样的人根本不配留在村子里。 陆子艺听见大家都在说妻主的不是,心里一着急就反驳了一句:“我妻主才不像你说的这样?” “不像这样,那你说是怎样的,你是他夫郎,当然会为她说话。”金水云气呼呼的哼了一声,又把视线落在柳清身上,“三妹子,不是当姐姐的我说你,如玉这话说得也没错,即使你不想理我们,可爹娘还有老道长都在这里呢,你好歹给他们打个招呼吧。”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三章 口舌之争 村民们也开始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都说金家老三太目无尊长了,对金家老俩口一丁点敬意都没有,这样不孝的人是要天打雷劈的呀。 老道长更不用说了,她是天上下凡的神仙,得罪了她还有好果子吃吗? 柳清并没有被他们的人多势众吓到,依然非常冷静地说道:“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我的礼教是学得不好,只是因为我爹死了后,就没有人教我这些了。” 结果柳清这话一出口,金满萝和江有才当场就变了脸色。 本来金满萝还在因之前把她交出去的事而内疚,可看到她在村民面前这样不留面子的诋毁她,她心里的那点内疚感也就消失了,把她赶出村去也有理说得过去了。 江有才的脸色黑黑的,比金满萝好不到哪里去,后爹这个身份本来就是个忌讳,这金水草真会挑时候说,难道还告诉别人他虐待她了不成? “老三,你把话给大家说清楚了,你爹死了后,到底是谁在照顾你,谁把你拉扯到这么大的?”江有才心里委屈极了,忍不住向村民哭嚎起来,“我知道你不满意我这个后爹,所以不管我对你再好,哪怕跟自己亲生的似的,你心里一直都有一个疙瘩,但人是要摸着良心说话的,你说我这么多年有亏待过你吗?” 江有才一边说一边想挤出几滴眼泪来,这样就更容易让这群村民相信了,可是他假哭了半天眼里也是干干的,他只好使劲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得他眼泪哗哗地掉了下来。 在这个时候苦肉计还是管用的,村民们见他伤心成这样,想必他这个当爹的也不容易,像他这样的后爹还是好的了,要是别人有个不是亲生的女儿,早就虐待得不成人样了。 柳清将江有才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连他偷偷掐大腿的小动作都看得清清楚楚,心里很明白他装模作样的是想博大家的同情,这样村民只会认为是她不懂事了。 可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是包不住火的,没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难道江有才还怕别人说吗? 柳清冷着眸子大声说道:“各位乡亲,自从我爹死了后,二爹就借着守孝的名义,让我搬到柴房里去住,你们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住的屋子,以前这里是柴房,后来我搬进去后,这一住就是十几年。” 柳清看到村民的表情有些松动,毫不客气的再接再厉,扮可怜博同情谁不会呢? “其实我也不怪二爹,毕竟他把我拉扯这么大了,虽然总是吃不饱穿不暖,但我想,自己有手有脚的,只要多出些力气多干点活,家里人怎么也会赏口饭吃,可是我也没想到,会从山上摔下来,成了一个站都站不稳的瘸子,给家里带来了很大的负担,连我自己都讨厌自己了,更何况是二爹呢,所以我有什么资格怪他呢。” 经过柳清这么一搅和,村民们的同情心立刻被唤醒了,甚至有的人在那里抹眼泪,感叹她年纪轻轻就要受这种折磨。 这该子命苦啊,从小死了亲爹,后爹亲娘又不疼,不仅瘸了双腿,现在又感染了瘟疫,只怕没多少日子好活了,真是命太苦了啊。 短短时间,村民们看柳清的眼神不仅变了,而且看金家人的眼神也变了,这让金家每个人的脸都黑黑的,特别是对上村民那古怪的眼神,就气得咬牙切齿地瞪着柳清。 装病的王金贵也沉不住气了,他跳起来就大声嚎着:“乡亲们,千万别听三妹子瞎说,她是瘟星啊,迟早会害了大家的。” 想不到这三妹子越来越牙尖嘴利了,差点就拿捏不住她了,多好他提前就算计好了,这样不管她嘴巴多厉害,都改变不了她是瘟星的事实,也改变不了马上被赶出村子的命运。 王金贵一边说一边向老道士使了个眼色,老道士本来是王金贵用钱收买的,自然事事都要看王金贵的眼色行事。 老道士看到王金贵的眼色,马上就配合他演戏了,说道:“这里站着的都是金水草的至亲乡邻,我相信你们每个人心里都是关心她的,那我就更不能寐着良心骗你们了,其实我昨晚夜观天象就已经预测到了,他们确实是危害神女村的瘟星呀,瘟星不除村子里肯定会遭大难啊。” 性命攸关的事,村民们一下子就慌了神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深深的恐惧。 “呜……我不想死啊,她不是我三娘了,我不要和她住一起。”春花和金小虎哇哇大哭起来,泪珠顺着小脸哗哗地落下来。 众人更是被两个娃儿的哭声弄得心烦了,纷纷大喊着要把金水草一家赶出村子。 基本上大半个村子的人都来了,肩上扛着锄头的,背上背着背篓的,手里拿着镰刀的,全都愤怒地瞪着柳清和陆子艺。 “娘,我怕。” 金线儿犹如受了惊吓的小鹿,紧紧依偎在金水星身边,杨大山也站在一旁,他看到金线儿身子都在颤抖,心疼的把她搂在自己怀里,拉着金水星一起去了最后。 “妻主,对不起,是我连累你了。”陆子艺在柳清面前蹲下来,主动握住她放在腿上的手,心里已经内疚得要死了,他觉得自己太不中用了,在妻主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连应付的办法都想不出。 妻主是那样的厉害,他要是能有妻主一半厉害就好了,不知不觉间,陆子艺就下定了决心,以后他一定要和妻主一样厉害,这样他才有资格和妻主站到一起。 柳清的眼里闪烁着盈盈波光,说实话,像这样的场面也是她第一次见,心里说不害怕是假的,但只要一想到她现在是一家之主,她连退缩的念头就没有了。 更何况眼前的男人还陪着她,即使全村的人都害怕她,只要他对她不离不弃就够了。 “我们是一家人,说什么连累不连累的话呢,只是以后我们就不能住在这里了,你跟着我害怕吗?” 柳清想了一下穿越到这里的日子,仔细算起来,在这里就没过过几天舒心的日子,留在这里也是惹人讨厌,总有人三天两头的上门找茬儿,搬出去单过也落得个清净。 陆子艺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怕,妻主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大不了我以后就去山上打猎,妻主留在家里就可以了。” 陆子艺以为柳清在担心他跟着她会吃苦,他马上就想到了要去山上打猎,再把打到的猎物拿到集市上去卖,也能挣些钱维持他们的生活了。 以前他不敢经常去打猎,日子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也只能偷偷摸摸上山,那是因为他怕别人的闲言碎语,可是经过这件事他看清楚了,没有比照顾好家里人更重要的事了。 柳清看着他认真的模样,嘴角露出淡淡的微笑,点头说道:“好啊,以后你就上山打猎,家里的事就规我管了,不过等我腿好了,我也要跟你一块去。” 早就在小说里看过,那些没有开采过的山林里有很多宝贝,她如果不去瞧瞧真的太对不起这次穿越了。 陆子艺看到她这么开心也没有反对,虽然山里危险,但他想只要他在前面保护她就没有问题的。 两人在这边期待着未来的日子,而另一边村民们简直闹疯了,他们好像比嗓门大似的,各喊各的,乱七八糟的,听也听不清是哪个是哪个的声音。 “我家就住在她家隔壁,不把他们赶出去,我这晚上觉都睡不好呀。” “别说你了,瘟疫啊,谁不怕啊,幸好今天遇到了老神仙,不然我们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 “他们是瘟星啊,不能留在村子里头啊。” 村民们受了老道士的蛊惑,他们宁愿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谁也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没有人是不怕死的。 特别是听说了大元村的事,他们就更相信这是瘟疫了,只有瘟疫才这么厉害,那瘟疫是会传染的,不然为什么大元村就死了一家人,其他户人家没事呢。 人总是这样,一旦有人认为是这样,其他的人就认为是真理了。大元村莫名其妙死了人,给了村民一个好的说法,认定了柳清一家人是瘟星,非要把他们赶出去不可。 柳清高高扬起下巴扫过这群人,淡淡的阳光落在她的脸上,让她脸上的从容展现在众人面前。 “这里都是我的至亲乡邻,你们跑到这里来,大喊大叫地闹了半天,要的不就是想赶我们走吗,既然话都到这份儿上了,我也不会死皮赖脸,非赖着不走的,我已经决定了,我今天就搬出去单过,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既然要走的话,她也要走得洒脱骄傲一些,何必婆婆妈妈的死缠着呢。就让这群村民继续愚昧去吧,不知从哪儿来的老道士胡说八道的话也信,就算她掏心掏肺讲再多道理也等于零,还不如早走早赚钱。 王金贵听她主动提出来要搬出去住,跟他计划中的结果一模一样,他的心情可以说是这些日子最好的了。 高兴的还有江有才和金如玉,以后要没了三房这家人的拖累,落到自己头上的好处就多得多了。 柳清不是傻子,眼里心里都看得十分明白,她搬走了肯定有人会很高兴,突然她的脸色一下子变冷了,叫人不由的心里一抖。 “不过,我决定搬出去住,并不是因为我认了命,我相信,我和子艺会活得很好,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柳清冷冷地说道,又转头看向前面的老道士,问道:“这位道长,你有给自己算过命吗,不知道,我们以后有没有机会,到你的坟前上一柱香?” 结果柳清这一问,当场就惹得老道士变了脸,村民们也在大声小声说着,这不是咒老道士死吗,这金家老三难道疯了么,连神仙都敢诅咒,真是不要命了啊。 老道士脸拉得老长,怒气冲冲地吼道:“看上去你年龄也不小了,但开口闭口就骂别人死,怪不得老天要惩罚你,才让你得了这可怕的瘟疫,你这样的人死了也活该呀。” 这时候老道士哪有半点仙风道骨的样子,她眼里闪射着吓人的凶光,竖眉瞪眼的,五官都扭曲了,满是凶神恶煞的表情。 她想反正交给她的任务也完成了,她何必再受这个鸟气,再说了,这个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女娃儿,嘴巴也太毒了些,一张口就要咒她死呢,也不怪她忍不住想骂回去。 “我妻主说得也没错,你的年纪比我们大多了,要死的话也是你死在前头,我们好心才去给你上香,你凭什么骂我妻主。” 陆子艺站起身挡在柳清前面,垂在两侧的手紧紧握成拳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认识他的人都了解,他平时并不擅长说话,也很少在外人面前发怒,总给人一种很温顺听话的感觉,结果他这么一生气一瞪眼,反而让很多人感到害怕了。 老道士也被他的眼神瞪得有些害怕了,竟不自觉的往后面退了一步,加上今天又说了很久的话,嘴唇干得蠕都蠕不动了,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发干的唇,想说点什么,却在看到陆子艺的拳头时退缩了。 柳清因为有陆子艺的以身相护,顿时心里暖洋洋的,特别是她在那样一个环境长大,她更希望她爱的人能站在她前面。 “道长,你也别动怒,像你这么大的年龄,气坏了身体可不好了。”柳清转头对老道士说道:“我说的话你也别当真,我原先以为道长是得道仙人,脑子里装的自然是大智慧,对待死的看法也不一样,不悦生不畏死,现在看来是我高估道长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四章 改名换姓 柳清一副好像把什么都看透了的口吻,说出的话却深奥得让人难以理解,老道士琢磨了半天也是懂非懂,不过看柳清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好像看出了什么,这让老道士有种被戳穿的感觉,于是心虚地低下头,不敢再看柳清的眼睛。 “三妹子,你在这儿故弄玄虚干什么,不会是舍不得走吧。” 王金贵一边冲柳清吼着,一边甩给老道士一个警告的眼神,说实话,他也害怕被这些村民看出来,心里有些怪老道士太沉不住气,这要是不小心被发现了,别说钱赚不到,他以后在村子里怎么见人啊。 反正事儿成了就好,现在最重要的是,老三一家赶快搬出去,这样他才能完全放心,免得中途出了什么岔子。 “二姐夫,我走不走就不用你操心了,在走之前我还有件事要做,我想还金家一样东西。” 柳清冷冷地说道,看他巴不得自己早点走的样子,心里早就怀疑了,今天老道士的事多半是他搞的鬼,只是她的心本来不在这儿,要不然也不会这样顺着他了。 她这段时间算是看明白了,留在金家始终不是个出路,按照她原来的打算,是要拖到她腿好了后,她才去跟金满萝提分家的。 可是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是她始料未及的,现在想来觉得这样没有什么不好的,就金家的那些人个个把她当作眼里的刺儿,撕破了脸后彻底分出去也算好事,既然要断就断得干干净净的,以后最好也别牵扯不清了。 围着的人听了柳清的话心里疑惑了,想她这么郑重其事地提出来,没准是很贵重的东西。王金贵和金水云也起了心思,难道说,老三藏了什么值钱的宝贝不成,那一定要她把宝贝掏出来才行。 “你藏了什么东西?赶快拿出来,你一个快死的人了,反正留着也没有用。” 王金贵开了腔,金水云立刻跟着点头附和,人啊往往就是这样,为了眼前虚无缥缈的利益,其他的事瞬间可以抛到脑后。他们这时候只惦记着柳清的宝贝,却完全忘记了她是瘟星的事,瘟星的东西还敢要吗。 柳清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又看向一直没说话的金满萝,她的旁边还站着江有才,他的眼睛里冒着贪婪的绿光,直直地朝这边看过来。 “从今天起,我从这个大门走出去后,便不再是这个家的人,我是死是活都不干金家的事,同样的,金家怎么样也与我没关系。” 柳清用手坚定地指着院落的大门,脸上带着前所未有的决绝,她已经想得不能再清楚了,像金家这样子的极品亲戚,不要也罢。为了防止以后的牵牵扯扯,最好趁现在断个一干二净,错过这个机会,恐怕以后很难找到这么好的机会了。 柳清抬头看向村民,大声说道:“我今天请各位乡邻做个见证,今天我出了这个门就不再姓金,从此以后我就跟着我的爹姓,改姓柳,我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不知道这从哪里来的老道士,让你们一致认为我是瘟星,但真相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的,所以我就叫柳清。” 沦为村里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被村民们张口闭口地叫瘟星,想必无论是谁心里都不高兴吧,何况她本来就不是慈悲心肠的圣母,别人扇了你一巴掌,难道你还能笑脸相迎吗? 柳清自认还做不到这个地步,所以给自己改了名字叫柳清。这是她给大家伙儿的说法,其实最主要的原因不是这个,她只是想用原来自己的名字。 虽然她到这个地方已经有些时日了,可是每当有人叫她金水草的时候,她要想半天才发现原来叫的是自己,她更喜欢别人叫她柳清,这个跟随她二十多年的名字。 对于柳清当众提出改名和跟金家脱离关系,金满萝顿时气得胸口都不顺了,她脸色铁青铁青地瞪着柳清的方向,想不到她平时最看重的家风,被这个不孝女败坏得一干二净啊! “逆女啊逆女,今天我打死你这个逆女。” 朝水国历来没有这种事发生,凡是夫郎嫁进来的,都是随母亲姓的,就算有女方愿意入赘的,也要得到女方的同意,才可以跟男方姓的,哪有像这样,柳清一气之下,直接把名字给改了,而且还找了这么多证人,等于当场扇了金满萝一耳光,难怪金满萝会气得想打死她了。 当然金满萝没有真打到她,即使她想过去,旁边的人也会拦住她的,只是她气呼呼的,气得手都在颤抖,这气一时半会也消不了,偏偏这个时候,她拿这个不孝女没办法,一想之下就更气了。 “娘,三姐姐要改名字就让她改好了,反正她和她那死鬼老爹一样,是个不长寿的命。” 金如玉在金满萝耳边吹着风,他觉得改了名更好,这样要是出了事就不关他们家的事了。 金水云一听有理,赞成道:“娘,三妹子还能活多久呢,她难得提这么点要求,咱们就依着她吧,免得村里人把咱们看白了。” 人总是这样,越是做错的时候越是想找理由来安抚自己,金满萝得到他们的劝慰,心情一下子放开了许多,像他们那种说法,好像同意老三改名倒能显出她大度了。 江有才瞧出她的脸色不那么难看了,再接再厉道:“老婆子,这名字是老三自己要改的,村民们可看见了,我们又没拿刀子逼着她,要是你不乐意,村民们还以为你想留着她呢,万一真一把火烧了咱们的屋子,咱们不是亏大了吗,反正就是一个名字而已,阿猫阿狗,叫什么不是叫。” “是啊,娘,你就听爹的吧。” 江有才说出一连串的道理,每一句都落在金满萝心坎上,加上王金贵又在旁边怂恿,她的心里不再那么难受了,只是这话由柳清提出来,她依然觉得脸上无光丢了面子,怎么说她也是金家当家的,要断绝关系也该由她提出来才是。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五章 醒来 “你这个逆女,出了这个门,就不要回来了。” 金满萝气冲冲地吼了一句,然后一甩胳膊就向大屋走去。现在金家出了这样一个不孝女,已经有村民在那里说东道西了,她感到面子都丢光了,哪还有脸继续站在这里。 江有才一听金满萝的话,心中的大石彻底落下了,好不容易把老三一家赶出去,他的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如果不是周围有那么多双眼睛,他恐怕要高兴得笑出声了。 同样高兴的还有金水云两口子,想到老三一家人走了后,老大那家子又都是老实巴交的人,如果平时有个好吃的好喝的,老大家跟自己争也不是对手,而如玉又是要嫁出去的,最后好处还不落到自己碗里啊。 “子艺,我们收拾一下东西,一会儿就走。” 人言可畏,唾沫星子淹死人,柳清总算见识到了,村民们说话没个顾忌,再难听的话也说得出口,柳清只想着越早离开越好,一分半秒都在这里待不下去了。 陆子艺也和柳清同样的想法,更害怕村民动起手来伤到妻主,越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越好。 所以在柳清叫他收拾东西的时候,他马上就推着轮椅离开了,回到屋后才发现杨林已经醒了,两人的眼里都是又惊又喜。 陆子艺激动地跑过去抓着杨林的手,不停地问他还有哪里不舒服,结果弄得杨林的眼眶又湿又红的。 “好孩子,幸苦你了。”杨林抚摸着陆子艺的手,看他神色有些憔悴,心里跟吃了黄连似的,不好受。 他这一病,肯定给他添了不少麻烦,还要他来回地跑,人都瘦了一圈了,只要想到这里,他就为这孩子心疼啊!本来他嫁到金家就不好过,偏偏他的身体也不争气,硬是给他惹出这么多事来。 能看到杨林好好的说话,陆子艺一点都不觉得苦,即使身体累了,心也是甜的。要说辛苦的话,妻主承受的不比他少,她跟他一起照顾了爹整日整夜不说,更因为他,妻主才被金家赶出去的,才会被村里人指指点点的。这些本不应该由妻主承担,可是妻主表现得那样的厉害,不仅治好了爹的病,而且面对众人的指责还能面不改色。 “爹,这是我的妻主,她叫金……柳清,爹的病就是妻主治好的。” 妻主改了名字,应该叫这名字吧,陆子艺反复地在心里咀嚼,越念越觉得好听,他想不愧得到了神仙的帮助,连取个名字都这么好听。 陆子艺眼底洋溢的笑容,明眼人都能瞧出来,这让杨林想起了他和陆子艺他娘在一起的日子,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了些,但他的心里很充足很踏实,想必这孩子也跟他一个心情吧,瞧他说起他妻主的模样就知道了,他的眉梢带着满满的幸福。 “爹,你好,我是柳清。” 柳清弯身行了个礼,嘴角微微含笑,举止落落大方,不过第一次见醒着的杨林,心里仍然免不了有些紧张,就像丑媳妇见公婆,总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这也是杨林第一次见柳清,以前都只是听别人描述,然后在脑子里想象她的样子,只要一想到子艺嫁了个瘸子,他当爹的心就跟针扎似的疼。试想一下,有哪个爹愿意自己的孩子,嫁给一个终身没有希望的人,可是子艺这个孩子固执得很啊,为了他不被街坊邻居嘲笑,硬是选择了这条路。 子艺嫁过去后也经常回来看他,每次问起他过得好不好的时候,他脸上总带着勉强的笑容,他以为他这个爹不知道,可是他是自己亲自带大的,他的一举一动又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他一直以为子艺过得很苦,可是这次回来看见他就变了,他的笑容是打心里的开心,而且总在他面前说妻主多么好多么聪明,起初他只是安慰性地对他笑笑,心里对他的妻主并没有多少期待的,毕竟一个连自己也照顾不了的人,怎么能够给别人幸福呢。 那都是在看见柳清之前的想法,现在杨林左右瞧着柳清,感觉比自己想象中好多了,虽然没有出众的外表,腿也瘸了,但给人的感觉却是与众不同的,谦谦有礼,不卑不亢,这气质和态度都不像山沟里的人,要说是哪家的千金小姐也可能相信。 杨林现在能明白子艺为什么会喜欢她了,像这样气质不凡的妻主打着灯笼火把都难找呀。 “好,好孩子,真是苦了你了呀,刚才你们在屋外说话,我也听见了,真是难为你了。” 杨林心疼地看着她,想起之前耳边闹嚷嚷的,他没过多久就醒了,外面发生的一切都清楚,想不到金家真能狠下心来,把她赶出去,真是苦命的孩子啊,好在她足够坚强勇敢,不然早就哭哭啼啼了。 柳清也不知道杨林已经听见了,她想这事瞒也瞒不住,本来打算一会儿告诉他的,结果他一开口就告诉她听见了,倒省了她要怎么给他讲的事儿了。 “爹,一点都不苦,再说了,我们有手有脚,即使离开了这家,只要勤快肯干点,到哪里都不会饿死的。” 柳清这话一出口,杨林和陆子艺也点头同意,他们都不是那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人,以后多干点活多攒点钱,说不定日子也能比现在好过。 几人又寒暄了几句,看天色不早了,就开始收拾屋子里的东西,屋子的东西本来不多,收拾起来也快,当把所有的东西堆在院子里的那辆板车上时,还有空间让柳清和杨林坐上去,于是陆子艺拉着满满的一车就走了。 这是柳清第一次离开家门,离开这个不让她喜欢的地方,她高兴地坐在板车上晃着手,哼起了歌,她的快乐感染了陆子艺和杨林,有时还会学着她哼几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六章 无人居住的老宅 村里的人经过瘟星的事一闹,再经过几个长舌的人添油加醋的一传,凡是看见柳清一家的人都绕道走了。 春兰今天很早就去了镇上帮工,因为钱地主的家主又娶了房夫郎,正在大张旗鼓地操办婚事,厨房里正好缺了个人手,看到春兰又是老熟人,所以事先联系她去了。 春兰忙完了后又去买了线,眼看天色逐渐暗了,又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赶,路上听到几个人围在一起嘀嘀咕咕的嚼舌根,她听了一阵才知道今日村里来了老道士,算出水草妹子一家人是瘟星,然后被村民们上门赶出村去了。 村里从来没来过什么道士,这道士来得太蹊跷了,八九不离十是骗子。 春兰不相信水草妹子是瘟星,想到她现在就从金家搬出去了,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她心里一急,马上转头就去找她的水草妹子了。 春兰刚走到要进金家的那条路口,远远地就看见了陆子艺拉着板车过来,而板车上坐着唱歌的人不是水草妹子是谁呢,她来不及停下来喘口气,连忙大叫着跑过去。 “春兰姐,你怎么来了?” 柳清冲她挥手,高兴的叫住她,在这个时候能找她的,患难见真情,更说明了春兰姐对她的情谊,绝对是个值得真心结交的朋友。 “我早上去镇上办事了,又到绣房去买了些线,看天色晚了才赶回来,没想到走到路上,就听见有人在嚼舌根子,才知道你们搬出来了。” 春兰说话的时候就到了柳清跟前,看到坐在柳清旁边的中年男人,面相上有几分和陆子艺相似,应该就是陆子艺的爹陆老爷子了,虽然是乡下地方,但是还是比较注重辈份和礼仪的,长者为大,她还是有礼貌地打了招呼。 “爹,这是我的好姐妹春兰,子艺也认识的。” 柳清向杨林介绍道,杨林看她和柳清的关系不错,更能在这关键时候挺身而出,觉得她是一个不错的人,于是面带微笑点了点头,并叫她不要这么客气。 “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呢?要是没地方去的话,就先住我那儿吧,想住多久都成,正好我也是一个人,家里有人也多些人气,只是家里简陋得很,你们不要嫌弃才好。” 春兰也是一个苦命的人,才出生就被父母抛弃了,后来两个孤寡老人捡了她,好不容易把她拉扯到七岁,两个老人也相继去世了,就剩下春兰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 她一个人生活了将近二十年,村里的媒人好几次给她说媒,只是对方不是嫌弃她家境不好,就是嫌弃她经常在晚上出门干活,往往还没有深入了解就黄了。 所以春兰说的不是客套话,而是真心实意的,要是柳清一家搬去她家住,她从此后就有人作伴了,又是自己最亲近的好姐妹,有什么事也不用跑来跑去了,她心里高兴都来不及呢。 “春兰姐,谢谢你的好意,只是我不想给你添麻烦,你也知道,我们才被村民赶出去,要回去了,被村民看到我住在你那里,肯定又要上门闹事了,我不想连累你。” 柳清不是没考虑过春兰的提议,只是到春兰姐家去住,比回陆子艺家还不妥,想必瘟星的事在村里传遍了吧,连河对岸的大元村都不能幸免,他们这个时候回去,不仅会引起村民们的恐慌,让村民们愤怒,而且村里发生点什么事,比如死了鸡呀狗呀,都有理由说成他们的责任了。 所以柳清暂时不打算回陆子艺家,更不会去春兰姐家,有些事经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再等一些时候,他们健健康康地站在村民面前,那些流言蜚语自然会不攻而破,村里的人也就找不到话说了。 “春兰姐,妻主说的对,我们现在被村民认定了是瘟星,去你家住肯定会添麻烦的。”陆子艺站在板车前面,肩膀上还挂着绳子,听到柳清和春兰说的话,也调过头来说:“我已经给妻主说好了,村东边的山脚下有个老宅,那屋子荒废很久了,我平时打猎的时候,晚上要是回不来,就会到那里落角,我们暂时先住到那里。” 陆子艺有好几次打猎是在里面过夜的,那里除了环境偏僻了一些,宅子破旧了一些,还是可以勉勉强强能住人的,总比他们在外面风餐露宿强得多。 经陆子艺这么一说,春兰也想起了东边山脚下有处房子,那房子一直没有人住,有时夜里还能听见恐怖的叫声,被村里人说成是鬼屋,所以没有人敢独自进去的。 春兰经常夜里给别人办丧事,死人见得多了,她不相信世界真的有鬼。就算有鬼,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她的好姐妹从不做坏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鬼就算要找也找不上她的。 “也好,有住的总比睡在野外强,那我先送你们过去吧。” 春兰马上跑到后面帮忙推车,柳清并没有阻止她,如果今天换成落难的是春兰姐,她也会毫不犹豫的这么做的,朋友嘛,就是在需要的时候相互帮助的,过多的拒绝只会显得客套疏远了。 多了春兰的加入,脚程快了许多,大约半个时辰就到山脚下了,那座老宅已经出现在视野里了。 柳清看着眼前连着的三间茅屋,前面连个篱笆围成的护院也没有,周围长满了长长的杂草,还真是凄凉啊。 “妻主,就是这里了,我也很久没来了,屋里肯定又沾满了灰尘,我先进去打扫一下。” 陆子艺看柳清正在打量这个屋子,静悄悄的,一句话没说,以为她嫌弃这里又脏又乱,他想先进去收拾一番,扫扫地,擦一下灰尘和蜘蛛网,再让妻主进去,这样她就看着干净多了。 柳清叫住他说:“子艺,我们一起去吧,你看天都黑了,等收拾好了,都什么时候了,今晚就简单打扫一下,将就着住,其余的等明天再弄。” 她又不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沦为地地道道的农妇,还嫌脏怕累吗,她更喜欢什么事亲历亲为,这样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心里才会有满足感和成就感。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六章 收拾屋子 杨林和春兰都同意她的说法,人多力量大,每个人打扫一个地方,几间屋子很快就收拾干净了,不然等到天黑就看不见了。 “妻主,那我们一起进去,我抱你下来。” 板车停在老宅的门边,陆子艺扯掉肩膀的绳子,转身又去抱柳清,却被柳清伸手制止了。她最近虽不能长时间站立,但走几步是没问题的,以后的生活只会更幸苦,她不能让子艺一个人受累,从现在开始,她要学着生活自理了。 “子艺,你扶着我,我想试着自己来。” 柳清觉得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却让旁边的三个人都惊呆了,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她。陆子艺表现得还稍微好点,毕竟他亲眼目睹了整个治腿的过程,关于柳清的腿会好他心里有底,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陆子艺喜不胜收,频频点头说道:“好,好,好,我扶你,我扶你。” 真是一件高兴的事啊!柳清胳膊搭在陆子艺肩膀上,小心翼翼地下车,当双脚落到地上时,她迫不及待地朝前走了几步,陆子艺心里仍然不放心,一刻不敢放松地盯着她,深怕她不小心摔了。 杨林和春兰看得直眨眼,感觉好像做梦一般,他们从没想过有天能看到这一幕,谁不知道金家老三断了腿有半年了,就是天上的大罗神仙都难救,这辈子吃喝拉撒恐怕都要人候着了,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她在走路,就算打死他们都不敢相信啦。 “水草妹子,真是太好了!你的腿不瘸了,以后肯定会越过越好的,让村里的那些人瞧瞧,你不旦活着,而且日子还过得很滋润,特别是金家那些个人,他们要是看见你这样,还不得活活给气死啊!” 春兰心情激动地搂着柳清,双眼闪闪发亮,觉得苦日子终于要熬到头了。虽然她的好姐妹才被赶出来,但谁都不知道她其实是一块宝啊,脑子里想的尽是赚钱的主意,相信用不了多久,他们要过上好的日子不难,这还不得让村里人眼红啊! 特别是金家的某些人,这些年没少欺负水草妹子,甚至一听说她得了瘟疫,就狠心的将她赶出家门,像这种人,就更应该给他们点颜色瞧瞧,让他们悔得肠子都青了。 杨林看着柳清一步一步地走着,心里也是说不出的激动,一会儿两眼就红红的,心里有些感叹,这苦命的孩子真不容易啊,好在好人有好报,才把她的一双腿还给她。 “爹,春兰姐,天色不早了,我们进去吧,关于我腿的事,有空的时候,我说给你们听。” 柳清抬头看了看天说,今天时间不够,得赶紧把房子收拾出来,不然今晚连个落脚地方都没有,至于她怎么治好她的腿的,反正来日方长,以后抽个空闲时间给他们讲吧。 “好,听你的,进屋收拾屋子去了。” 春兰高兴地在前面带路,眼睛笑得都眯成一条线了,她感觉现在浑身充满了力量,特别想找些事情做。 柳清走在陆子艺和杨林中间,因为有了柳清的原因,他们只能在后面慢慢跟着,不过听见春兰爽朗的喊声,脸上都露出了明显的笑容。 他们才走到门口就闻到一股味儿,好像是植物腐烂发出的霉味儿,而墙上和地上到处都是蛛网和灰尘,果然像陆子艺说的很久没人住了。 茅草屋是连着的三间,他们一会儿就看完了,就属中间的堂屋最大,而两边的箱房和厨房都很小,估计以前住在这里的人多半是单身。 柳清看了后,觉得屋子没什么好收拾的,因为屋里空空落落的,找不到一样像样的家具,像床、桌子、锅碗瓢盆都得重新布置,再加上今天都这么晚了,先把灰尘和蛛网打扫干净,然后再把视线原来带来的东西搬进来,今晚上几个人就凑和着住。 “妻主,我扶你到一边坐着,你先歇息一会儿,我去干活。” 陆子艺心细得很,他看到柳清的头上冒汗了,就想到了她的腿还没好完,赶紧扶她在地上的木板上坐着,坐之前他还用地上的谷草使劲擦了擦。 柳清走了这么久已经是极限了,她才不会打肿脸充胖子,走不动了就是走不动了,对于陆子艺表现出来的温柔体贴,她很享受,乖乖地听他的话坐在那儿。 陆子艺安置好柳清,就马上转身去收拾房间,杨林和春兰已经在旁边收拾了,看见陆子艺走过来,又看了看坐在对面的柳清,而柳清的视线始终在陆子艺那里,瞧见这一幕,两人都心领神会地笑了,这小两口真是相亲相爱呀! 人手多收拾起来也快,厢房很快被打扫干净了,原来那张又破又旧的床,经过加了几根木块的固定,不再吱嘎吱嘎地摇摆不定,再铺上厚厚的稻草和棉被,看上去也能够睡人了。 堂屋收拾起来最简单,就是扫扫地和擦擦墙上的蛛网,然后把板车上的东西搬进屋,就算完事了。 搬东西的时候,轮椅也搬进来了,柳清从地上坐回到轮椅上,看他们进了厨房,她也不想一个人待着,就跟他们一起进了厨房。 厨房里堆满了柴禾,屋顶上开了一个大洞,下雨天雨水正好浇在上面,时间长了,潮湿的柴禾都发霉了,发出难闻的气味儿,这种气味对人身体伤害很大,一定得尽快捡出去才行。 陆子艺他们看了看,上面的大洞可以明天修补,柴禾扎成一捆一捆的,扔到屋子不远处的山脚下,还可以化成肥沃的泥土,以后种个菜来吃也是好的。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八章 不能吃的树鸡 扒开上面腐烂的谷草,下面全是一节一节的枯木,枯木上生长着像耳朵的生物,这是柳清在他们翻动时看到的,黑黑的,又生长在朽木上,这不是她在现代常吃的木耳吗。 “子艺,你看到了吗,木头上长着木耳呢,今晚我们有吃的了。” 柳清很高兴,她本来还在发愁今晚吃什么,刚搬出去的他们,身上什么吃的都没带,他们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再不吃人都要饿得发软了,这时候看到熟悉的木耳,她就知道今晚的饭有着落了。 陆子艺正在收拾柴禾,听见柳清这么兴奋地叫他,以为她说的是多么好吃的东西,可抬头一看,见她正在看地上的这些木头,准确来说是木头上的树鸡。 “妻主,这是树鸡,是不能吃的。” 陆子艺满脸愁容,心里想着妻主肯定是饿疯了,才看到树鸡都想吃,只是这东西不能吃呀。 杨林也特意瞧了几眼,木头上这种黑色植物他认识,的确是树鸡,烂木头上常可以看到,可是从没听说有人吃过。 “水草妹子,这次你夫郎说的没错,这树鸡啊真不能吃,会吃坏肚子的,要是饿了呢,我这儿有块饼,你们分一下,将就着吃,只是放得有些久了,都发硬了,吃起来不那么好吃。” 春兰在衣服磨蹭了几下,手上的灰擦干净了,才敢伸到衣服的口袋里面拿,这饼本来是她拿回来当晚饭的,既然水草妹子没吃,她做姐姐的,岂有让妹妹饿着的道理,就算她不吃,也不能让水草妹子吃树鸡啊。 柳清听他们都说不能吃,头脑有些发懵了,她左看右看,这明明是她常吃的木耳,怎么到了这里就不能吃呢,而且它也不叫木耳,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里的人并不了解木耳,甚至不知道它是能吃的。 “爹,春兰姐,你们吃过这东西吗?就是你们喊的树鸡。” 杨林虽然一句话都没说,但单单是看他皱眉的表情,就知道他和陆子艺一个意思。 杨林摇了摇头,非常诚恳地说:“没有,见是见过,可是没吃过。” 春兰看柳清等着她的回答,她也随着杨林摇了下头,表示她从来没吃过。 柳清走到木头堆旁,弯下腰掰了一朵大的,举到空中,以便他们看得更清楚。 “这种植物我以前经常吃的,别看它长得不怎么样,可是炒来吃凉拌吃都很好吃,而且还可以入药,对人的身体有很大好处,可以用来治贫血的病呢。” 柳清以前工作就很认真,特别是有关医术的,每次都有用不完的精力,不管在何时何地,她都充满了百分之百的热情。 不过柳清也没忘这是什么地方,这个时代的医术和现代差远了,讲太多和讲深奥了都听不懂,所以柳清尽量给他们说得浅显易懂。 结果杨林和陆子艺两父子听得目瞪口呆,连春兰也怔住了,都一眨不眨地看着柳清就像看着一个发光体,那种从骨子里散发的自信不得不让人信服。 “我信妻主的,妻主说树鸡能吃就能吃,咱们今晚就吃这个了。” “那好,我去找个东西来装。” 陆子艺想着柳清不是常人,那是经过神仙点化了的,懂的自然比他们多得多,既然妻主这么了解树鸡说能吃,而且以前也吃过,他马上就蹲下身动手去采了。杨林看陆子艺弯下腰去了,去正屋里拿了个瓦罐来盛,也在旁边帮陆子艺的忙。 “水草妹子,你真行呐!连这你都吃过,行,我听你的。” 春兰对柳清竖起大拇指,打心底佩服柳清的勇气,这树鸡村里人都不敢吃,就她这水草妹子一点不怕,像找到宝贝似的说能吃,村里人谁有她这份胆量呢? 柳清被夸得不好意思了,抓了一下脑袋,又对春兰笑了笑,然后也去采树鸡了,春兰挤到柳清的旁边,看她不方便,把她采的放在罐子里,没过多久,瓦罐就装得满满的了。 茅屋附近的山脚下有汪清泉,水是从山缝间流下来的,落在底下的土坑里,经过沉淀后,水清得可以照出人影来。陆子艺每次在这里落脚时,口渴了喝的就是这个水。 树鸡摘好了,陆子艺拿去洗了洗,又在柳清的指导下,去了蒂掰成小块小块的,拿到春兰升起的火上煮,因为瓦罐太小了,害怕水溢出去,就煮了一半。在煮得八成熟的时候,春兰把饼撕碎了放在了罐里,这样闻着就更香了。 “好香呀!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 春兰眼睛都要落到罐里了,忍不住舔了舔嘴唇,直咽口水。 “爹,不用添柴禾了,好了,可以吃了。” 柳清用筷子搅了搅,看到杨林又要加柴禾了,赶忙劝道说。以她吃了那么多次的经验,煮到这个时候正好,本来木耳就容易熟,再煮的话就破坏营养了。 陆子艺拿来几双筷子,碗没有,所以就没拿,因为他们是被赶出去的,不算分家,金家的东西是不允许带走的,如果不是瓦罐刚好在屋里,他们连煮东西的工具也没有。 “妻主,我先尝一块吧,试试熟了没。” 陆子艺夹了片树鸡放在嘴里,等吃下去后发现没任何不适时,他才敢放心大胆的让大家吃。他口头上虽然这么说,可这份心思其余几人都心知肚明,只是没当面戳破而已。 大家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满满一罐子树鸡几分钟就解决了,摸着肚子觉得还没有饱,又把剩下的另一半煮上了,等吃完的时候,大家都还想吃似地舔舔嘴,觉得是他们吃过最美味的了。 相比较起来,柳清最镇定了,说实话,如果不是她饿了,绝对吃不了这么多,因为和以前她吃过的相比,真的差远了,不过看他们吃得很开心,她心情不错,跟着吃的也不少。 吃完了晚饭,天色已经黑得看不清了,春兰看也没什么事,就向柳清告辞准备回去了,柳清担心她自己回去不安全,再三劝她留下来,可是都被春兰婉转地拒绝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九章 杨大山的心思 金家院子里,金满萝一大早就在喊王金贵起床做饭,按着顺序,今天该轮到老二一家做饭了,只是喊了半天,嗓子都喊哑了,老二家的房门还是紧紧闭着,里面一点声音都没有,气得金满萝直接去拍房门了。 “烦死了,这死老太婆,天还没亮就在敲,这么急,赶着去脱胎吗?” 王金贵当然不敢大声吼回去,最多就躲在被窝里抱怨几句,听着外面越来越凶的喊声,每一声都落在他的心坎上,王金贵实在挨不过去了,就把旁边睡得像死猪的金水云推醒。 “死鬼,你快起去煮饭,老婆子在喊呢!” “你这死男人,这些家务事本该你做的,你喊我干啥?我就想不通了,当初我就怎么娶了你,简直比猪还要懒。” 金水云被弄得烦了,把被子整个抢过来卷在自己身上,任凭王金贵怎么用力拉都拉不动,身体又冷,只好穿上衣到厨房去煮饭了。 其实王金贵昨晚心情不错的,尤其成功把柳清一家子赶出去,而且丝毫财产都没让他们分,想着要是以后金家二老进棺材了,自己家分的东西不就多些了吗,只要想到这些,他昨晚高兴得很晚才睡着,早上的时候更不想起床了。 结果金满萝这么早来叫他,他心里当然不舒服了,不过看到站在门外的金满萝,也不敢给她甩脸子,只假装说自己睡得太死了,没听到外面有人在叫。 大清早的,金满萝不愿把事情闹得太大,数落了王金贵几句就走了。 这个时候杨大山在院子里喂鸡,古代农家的鸡还吃不起米,喂的都是不要的烂菜叶子,剁碎了直接扔到鸡圈里就行了。 王金贵从屋里出来看到他,脸色变得更加不好了,讽刺地说道:“大姐夫,你可真是勤快啊!这么早就起来喂鸡,不知道你喂的什么,这鸡最近怎么瘦了呢?” 人就是这样,有对比才有比较,杨大山早早地起床喂鸡,而他连煮个饭都要人来喊,金满萝看了,还不得拿他和杨大山比啊,这样一比较起来,干活方面他肯定不如杨大山了,王金贵就是想到这点,才对杨大山百般奚落的。 杨大山虽然为人实诚,嘴巴也笨拙,但他也听得出好坏,他一听,就知道王金贵没说好话,不由地皱了眉头。 “陈寡夫家的鸡和咱们一起买的,还在同一个地方买的,我去看了,他们家的鸡也就这么大。” 杨大山一脸正经地说,不像作假,因为他家挨陈寡夫家近,他又看陈寡夫可怜,所以平时与他走得近,经常到他家去串门,上次去的时候,就看到他们院里的鸡了,甚至还没有自家的大呢。 王金贵看了笼子里的鸡一眼,瘪瘪嘴说道:“不跟你说了,我去做饭了。” 王金贵说着就进了厨房,在他看来,这大房对他还构不成威胁,眼下添饱肚子最要紧,今天不是他煮饭吗?那好,他就去煮,顺便趁没人捞点好吃的。 这边王金贵刚走,那边金水星就背着背篓回来了,背篓里装了满满的杂草野菜,还带着早晨的露水儿,新鲜得很!眼看她勒着肩膀的绳子就要放下去,杨大山扔下手中的食盆,赶紧跑上去在后边托着。 金水星放下背篓,看杨大山脸色不好,关心地问道:“出什么事了?谁惹你生气了?” 虽然杨大山表现得不那么明显,但金水星也觉察到了他的变化,毕竟相处了十多年,对他的任何细枝末节都比较熟悉,每当他看着她不愿意说话的时候,他心里一定藏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人总是这样,有人安慰反倒会觉得委屈,就这一次,杨大山想任性一回,就算不为自己,也该为娃儿谋个出路。 “没谁欺负我,我只是羡慕三妹子他们,可以搬出去单过,要是我们能分出去就好了。” 杨大山说完看了看金水星的脸色,心里明明知道她不会同意,可他终究是说了。 是啊!他嫁过来这么多年,连孩子都这么大了,她的性子他还不清楚吗?像妻主这么孝顺的一个人,肯定不放心爹娘搬出去单过的,何况现在家里正需要人,全家都指望丝儿当官发财,这个家就更不可能分了。 “以后不要说这种傻话了,让人听见了不好。再说了,老三她是得了瘟疫才分出去的,不然好好的家怎么会散了,像这样的事,不是给村里人笑话吗?” 别说她想不想分家,光是娘那关,分家就是不可能的。若是他们也搬出去,家里的活儿谁干呢? 爹娘都老了,很多活儿干也干不动了,指望老二两口子更是没戏,每次做个事总是推三阻四的,所以现在他们是家里最大的劳动力,爹娘怎么会同意他们搬出去呢? 如果三妹子不是断了腿,后来又感染了瘟疫,怎么会被赶出去呢?她以前那么能干,干活能够一个人顶三个人,如果没发生那些事,爹娘也不会同意她搬走的。 杨大山想到三妹子,不禁眼眶红了红,心里也很难过,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不知道三妹子去了哪里?他们怎么样了,好像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吃的什么住的什么?” 金水星也同情老三一家,但同情归同情,她更多的则是害怕,不然昨天村民闹的时候,她就不会拉着夫郎站得老远了。 “还能怎么样,得了那么可怕的病,只能听老天爷的呗。” 金水星一边说一边朝墙角走去,拖出一块了木板和一把破菜刀,把背篓里的草搁到上面,就频频碰碰地开始挥刀剁了,剁好了才能扔到猪圈里喂猪。 “我割了野菜回来,你理一些出来,留着中午炒菜。” 金水星喊杨大山,觉得今天的野菜很新鲜,中午能够多加道菜,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杨大山去屋里拿了个菜篮子,蹲在金水星旁边折菜,把那些老叶子和根去掉,留下最嫩的尖尖,由于背篓里很多,他不担心不够吃。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章 改造房屋 柳清昨晚和陆子艺在板车上挤了一夜,温暖的感觉让柳清睡得很踏实,一夜无梦,醒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了陆子艺身影,却闻到了从厨房飘来的饭菜香味。 柳清穿上鞋去找陆子艺,现在她的腿越来越好了,昨天只能走五步,今天就能走十步了,相信用不了多久,她就和正常人无异了。 陆子艺看见柳清进来,脸上带着笑容招呼道:“妻主,你醒了?我煮了野菜汤,又加了些树鸡,就快煮好了,你和爹马上就可以吃了。等这几天房屋收拾好了,我就去山上打猎,到时候就有肉吃了。” 以前他在金家不敢上山打猎,就害怕村里传什么闲言碎语,给妻主和金家丢人了。再说了,如果真让他打着了猎物,爹娘看见了也不好说,二房看见了就更不得了,还不吵着闹着要抢去啊?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从来没想过要去山上打猎,除了那次妻主病得很重,他身上一文钱都没有,迫于无奈才去抓了只兔子。 不过今日不同往日了,他有多大本事只想使多大本事,自己必须得加倍努力挣钱才行,给妻主和爹创造好的生活。 “嗯,好香啊!我家的夫郎真是能干,娶了你,我肯定是积了八辈子的福。” 柳清开心地凑近闻了闻,一脸享受地看着陆子艺,倒是把陆子艺弄得不好意思,哪有人这么夸人的,妻主真是越来越没正经了。 不一会儿,杨林也起床了,三人一起喝了菜汤,陆子艺把瓦罐和筷子拿去洗,这时候春兰也来了,还背了一背篓的东西,有锅碗瓢盆和一袋子大米,本来柳清说什么都不能收的,只是推脱了几次都推脱不掉,只好厚着脸皮收下了。 接下来几人又开始修整房子,茅屋又破又旧,除了厨房漏了的洞需要补,还有墙壁也需要刷一下,最关键的是没有厕所,柳清打算挨着厨房挖个坑,垫几块石板,搭个茅草棚,作为他们方便的地方。 几个人一起干活,有说有笑,时间过得也快,转眼就到中午了。 柳清煮了野菜粥端到桌子上,又拿了四个大碗挨个盛上,就去叫他们三人吃饭了。这次煮饭用的是春兰拿来的大锅,不像昨天煮了一两次还不够吃,柳清也知道干活很累,体力消耗得很快,她特地多煮了些,加了些野菜和盐,闻起来香喷喷的。 四个人你一碗我一碗吃得香极了,连胃口很小的柳清都吃了两碗,更别提从一大早忙到中午的几人了,结果一大锅的粥都被喝得干干净净的,每个人摸着圆鼓鼓的肚子休息了一阵儿,又起身去干活了。 茅屋后面的半山坡有片竹林,陆子艺和杨林挑了几根大的竹子回来,用刀破开削成细细的竹篾,再编成密不透风的竹帘,到时候围在厕所的四周,外面的人就看不见里面了。 “水草妹子,你这厕所这样弄了过后真方便,事后用水冲一下,又干净又没什么难闻的气味,村里的人都没有这样的厕所啊。” 春兰从坑里抬起头来看着柳清,头上的汗水大滴大滴地落下来,抹花了她沾满泥土的脸,可她一点都不在乎,爽快地用袖子一擦,又继续弓着背挖坑,再挖一会儿深度就够了。 其实也不怪春兰这么新奇,村里的厕所大多是在隐蔽地方挖个坑,连个遮拦的物体都没有,要是发现有人来了,连屁股都来不及擦就跑了,要不就在屋子放一个马桶,只是那味儿实在不好闻,特别到了炎热的夏天,屋子里全是一股熏人的臭味儿。 春兰也是第一次修这种厕所,她想等过几天有空了,也在自己家建一个,然后就不怕有人看见了,反正既简单又不费什么事儿。 不过柳清听春兰这么说,才知道在她那个时代普普通通的厕所,到了这里是没有人用的,至少在神女村这个村子没见过。 柳清不禁有些感慨时代的差距,这里的卫生条件真是太差了,她建一个这样的厕所也好,要是以后村民看见了,发现比自己用的干净和方便,不就会争先模仿吗? 柳清想得很美好,但她没料到她带给村民的影响远不止这些,当然这是后话了。 好在春兰陆子艺杨林平时就经常干活,手脚麻利,一个下午的时间一个像模像样的厕所就出现了,柳清里里外外前前后后都瞧了瞧,感觉比她想象中的好很多,怪不得在秦朝时期就能修建长城了,人的智慧和手艺真的不能小觑啊。 “陆老伯,水草妹子,还有她夫郎,我看天色不早了,我今天就先回去了。” 春兰在水盆里洗了手和脸,看太阳落到山那头去了,就想赶到天黑之前回去,便向柳清他们告辞了。 柳清想留她,说道:“要不吃了饭再回去,你今天帮了这么大的忙,我本应请你吃饭的。” 柳清只觉得欠她的越来越多了,像亲兄弟间帮忙还要明算帐呢,可春兰姐一次都没有开口给她提过,就算她主动给她钱,她也不会要的,她唯一报答她的方式就是请她吃饭了。 “春兰,你就听你妹子的话,留下来吃了饭再走吧。” 杨林也在柳清旁边劝,对于春兰的帮助,他的心里充满了感激,想想别人在这个时候,都巴不得远远离开呢,只有她又送米又帮忙干活的,如果不留下来吃饭,真是说不过去了。 陆子艺没有说话,不过从他看春兰的眼神,就知道他心里想的和柳清一样。 看着这样热情的一家子,春兰实在不好意思拒绝,只是她今晚还有事要做,得早点去顾主的家里才行。 “谢谢你们的好意,只是今晚我还有场活要干,是前两天约好了的,我答应要早点去的。” 春兰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柳清也不好再劝,只说等事情忙完了再过来,这顿饭先欠着,到时候一定弄得很丰盛等她。春兰笑了笑,点头说好,并不觉得她的话有假,以水草妹子的那股能干劲,再难的事都能办到的。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一章 吃山椒的猫咪 这夜柳清睡得不像昨夜那样死,半夜她突然被一阵奇怪的叫声吵醒了,那叫声就在茅屋附近,她担心是山里的野兽跑到下来了,会对他们不利,就赶紧把旁边的陆子艺叫醒了。毕竟在这方面陆子艺比她懂得多,提前做好防备可能有用。 陆子艺听见柳清的喊声就醒了,再听柳清一说,知道她在害怕外面的野兽的叫声。 “妻主,别怕,没事的,这山里经常有野兽跑下来,我前几次在这里落脚的时候也听见了,它叫一会儿就走了。等明天我再到山上去砍几根竹子,做成栅栏,把茅屋四周围得严严实实的,就不怕了。” 陆子艺轻声安慰着,用手环抱着她小小的身子,好像在给她无穷的力量。柳清听了后,心里真的平静了,靠在他结实的胸膛上暖烘烘的,小脸也被热得红扑扑的,多好在黑暗中陆子艺看不见她,不然在这女尊国她就要闹笑话了。 果然像陆子艺说的,叫声持续了一阵就停了,应该是走了。陆子艺和柳清紧紧挨着,听着彼此热热的呼吸声,嘴上带着甜蜜的笑,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一觉好眠睡到天亮,吃过早饭后,陆子艺就要上山去砍竹子,这次要多砍几根,除了围院子的栅栏用得上,柳清提出把正屋隔出一间,用作她和陆子艺睡的房间,这个主意刚提出来,就得到了家里两个男人的支持,马上拿着柴刀就准备出发了。 “子艺,这个你拿着,山里危险,以防万一。” 柳清叫住陆子艺,将她在空间里看到的弓弩塞给他,这弓弩小巧带着方便,而且杀伤力强射程远,若真遇到个什么豺狼虎豹,胜算的机会就大得多了。 陆子艺拿着弓弩比划了一下,左瞧瞧右瞧瞧,两眼闪闪发亮,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越瞧越喜欢。 “妻主,这弓弩哪儿来的?它外形看上去虽然小,可是攻击力一点都不小,一看就是个宝贝,比外面卖的还要好。” 外面的弓弩多数又重又大,出门狩猎带着还是个累赘,还不如不带呢,而那些外形小的呢,只能瞧不能用,挂在屋里只是个装饰品。 陆子艺以前上山打猎就不会选用弓弩,他的家里有把弓箭,是小时候娘给他做的,每次上山的时候都会拿上它,可保他一路平安。可是自从嫁到金家以后,那弓箭就挂在屋里没有用了,他原本打算等过两天,偷偷回拿来的,可没想到妻主会送给他一把更好的弓弩,又因为是妻主送的,陆子艺心里更有说不出的开心。 “这是收拾屋子时我发现的,我就想着先收起来,等你上山了再让你带上。” 柳清开始想说是自己做的,可是话到嘴边又改了口,这两天她总跟在陆子艺身边,看他们忙前忙后的,哪有功夫做这弓弩呀?再说要是以后陆子艺让她做,不就露馅了吗?她医人还可以,可对这兵器制造一窍不通啊。 “爹,妻主,那我走了,我会早点回来的。” 陆子艺轻松地将弓弩跨在肩上,最后嘱托了几句就上山了。 屋子基本上没什么收拾的了,杨林就把这两天积累的脏衣服拿出来洗。柳清看着外面天气好,想在茅屋附近走走,给杨林说了一声,又得到他同意后,柳清就开始她的第一次单独出门了。 虽然柳清的腿脚还是不够灵活,走不了太远,但她实在是太久没出门了,很怀恋以前在现代到处旅行的日子,一出门就像飞出笼子的小鸟似的,高兴得连脚步都觉得轻快了。 因为已经是深秋了,地上的草都枯萎了,树叶也黄了,从树上掉下来,柳清快走到一圈了,基本上见到的都是这些景象。 茅屋的前面有很大片空地,长时间没人打理就长满了杂草,柳清瞅着这片荒地就像瞅着黄金,估计这得有几亩地吧,要是能够把它开垦出来,种上粮食蔬菜,他们就一年四季不用愁了。 柳清越来越喜欢这个地方了,不打算再搬家了,以后他们就在这安家了,建一个大点的房子,再把附近的土地买下来,过着每天种种地数数钱的生活,岂不是很快乐。 走了一路终于看到了不一样的颜色,柳清小心越过地上的石块土坑,走近了地看,才发现这儿长了一片野山椒。 辣椒她在金家的屋檐下见过,用麻绳穿着挂了几长串,不过不像这野山椒,辣得胃都在像火烧似的,那挂着的就是普普通通的甜椒,甜甜的,没什么辣味,说明这地方的人口味比较清淡。 不过对于能吃辣的柳清来说,顺手就摘了几把,反正这辣椒是野生的,不要钱,摘回去加到菜里也多个味。 柳清才摘完辣椒,就发现前面的草丛在动,动作幅度越来越大,柳清立即心生警惕,打起了十万的精神,毕竟杂草丛生的,蛇虫鼠蚁是很危险的,她得防着点才行。 “喵,喵,喵……”草笼里传来动物的凄惨的叫声,一声一声的撩动人心最软的地方。 柳清听清那是小动物的叫声,已经不像开始那样害怕了,她大着胆子拨开草丛,想去看个究竟,突然两团雪球从里面滚出来。 小雪球咕噜咕噜地滚在柳清脚边,看上去很不舒服的样子,胖嘟嘟的身子左翻翻右翻翻,探出红红的小小的舌头,不停地用它的小爪子扰着,也许是觉察到了柳清就在跟前,小家伙赶快抱紧柳清的腿求救。 “小猫咪,你们怎么了?是舌头有问题吗?” 真是两只可爱的小家伙呀!毛发雪白雪白的,还会卖萌,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可怜巴巴地看着她,冲她露出红红的小舌头。 柳清蹲下身子,检查了一下它们的舌头,发现舌头和嘴巴都肿了,竟情不自禁地问起话来,完全忘记了它们只是动物,动物怎么能听懂人话呢?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二章 可爱小猫咪 不过柳清也没有想到,两只小家伙又喵喵地叫了两声,竟然像个小大人似的,指了指自己的舌头,又指了指了挂在枝头的辣椒。 “你们听得懂我说话吗?” 柳清惊奇了,用手点了一下它的小脑袋,摸着它细细软软的绒毛,这手感真不错啊,真想把它们卷到自己的怀里,好好的揉捏一翻。 小家伙又像是听懂了似的,两颗小脑袋重重地垂了几下,又用小鼻头在柳清的腿上蹭来蹭去,就像是向大人讨厌糖果的小孩,直把柳清看得笑出了声。 好可爱好萌的家伙呀! “小猫咪,你们是吃了这野山椒吗?辣得嘴巴都红了,快肿成一根肥香肠了,好好看喔。” 柳清取笑地说,想看看这小东西是不是每句话都能听懂,真想不到她随便在附近走走,就遇见这么可爱的两个小家伙,简直跟成了精似的,又会耍宝又会卖萌,最后连人话都能听懂了。 小家伙看柳清露出奇怪的笑,跟之前被逗乐了的笑不同,这次它们就不明白这么复杂的事了,滴溜儿圆的眼睛转啊转,黑色带蓝的眼珠里出现一片迷惘,更是水汪汪的,看得柳清都不好意思了,她这是在干什么,戏弄两只可爱的小动物吗? “小猫咪,来,我给你们喝水。” 柳清心都软了,从空间里取了些泉水给它们喝,她想到的能喝的就是这池水了,又看到荒郊野岭一个人都没有,就图个方便了。 两个小家伙见有水喝,胖胖的身子动得倒是挺快,向放水的地方扑过去,脑袋一扎就喝起水来,咕咚咕咚喝得又急又快,取的水一会儿就喝完了,两个小家伙竟然不够似的,又缠着柳清要水,各种耍宝各种卖萌,柳清以为它们嘴里的辣味没有干净,又给它们放了一些水。 直到第四次小家伙来要水时,柳清就发现不对劲了,这两个小家伙的肚子挺能装的,恐怕现在是一肚子的水了,就算吃了比野山椒还辣的东西,喝了这么多水也该消停了吧。 “小猫咪,我要回家了,跟我回家吗?回家有水喝哦。” 柳清的确要回去了,她担心杨林太久看不到她会着急,不过走的时候,能把这俩小家伙带走就好了。 这两只不知从哪儿跑来的猫咪,肥肥的身子圆得像个球儿,一身雪白雪白的毛,又长又顺又干净,若是没有主人还好,她直接把它们抱回家就成了,可是像养得这么好的,多半是有主人的。 “不走吗?那我走了哦!小猫咪,拜拜!” 柳清站起身,转身朝前面的茅屋走去,她一边走还一边往回看,其实她也没有想占为己有的意思,只是想请它们去家里玩玩,这么聪明又会逗人开心的家伙,带回去一定很有趣吧。 小家伙看柳清走了,喵喵地叫了两声,像是要把她叫回来,只是叫了后不管用,小家伙就在后面跟着,柳清走一步,小家伙就走一步,柳清走得慢,小家伙就走得慢。 当柳清回头看它们时,小家伙就不走了,假装在地上打滚玩耍,这一幕又把柳清逗笑了,想不到这俩小家伙还是傲娇货,不想被她发现它们在跟着,可是这么明显,她该假装没看见吗? 不过柳清走到茅草屋,小家伙就不敢跟去了,缩着四肢伏在地上,竖着圆脑袋和小耳朵,眼睛睁得圆溜溜的,一动不动地看着前面。 “阿清,你回来了,走了这么久,有没有累着,进屋歇会儿吧。” 杨林在晒衣服,晒得时候就在想,等他把衣服晾好了,就出去瞧瞧,这人出去了好阵子,腿脚又不方面,他实在放心不下,可这会儿又回来了,瞧她安然无恙的,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就劝她赶快进屋里休息,千万别把腿累坏了。 柳清看到杨林脸上的担心,就想起了前世关心她的爷爷,柳清这个名字还是爷爷起的呢,记得小时候爷爷在她耳边提过,他希望她能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所以给她起了个清字,不论做人做事都要清清白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那时候父母工作忙,很少抽时间陪她,她就和爷爷最亲,爷爷平时就喜欢阿清阿清的叫她,只是她才上初中,爷爷就因病去世了,死的时候还念着她的名字,所以后来她就想学医,能够救很多像爷爷那样的人。 现在又有人在她耳边唤她阿清,同样是和爷爷一般关心她的人,柳清瞬间就有种亲切感,这就是亲人的感觉吧。 “爹,好。” 柳清响亮地回应了一声,又看了看她回来的路上,确定俩小家伙走了后,柳清才转身进了屋。 陆子艺回来时就看到屋顶上冒着炊烟,炒菜的香味飘得到处都是,他在屋外就闻到了,心里很高兴,以前在金家就没过过这种舒心日子,想想今后每天都这样该多好啊。 “妻主,爹,你们做了什么?我大老远就闻到香味了。” 陆子艺扛了一捆竹子回来,衣服上沾了些竹叶,他没打理就迫不及待地进了厨房,这样一闻就更香了,他好像都听到肚子叫的声音了。 烧火的是杨林,炒菜的是柳清,被人夸赞做菜香,是对做菜人的肯定,恐怕没人会不开心吧! “我在附近看到有野山椒,就采了一些加在树鸡里,这样炒着吃啊,比用水煮来吃更香、更好吃。” 柳清高兴地说着,用筷子挑了几颗盐进去,翻了几下,就用黑色的陶碗盛起来了,因为担心陆子艺和杨林不能吃辣,柳清加的辣椒不算多,就着煮好的粥吃最下饭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三章 悠闲的日子 陆子艺洗了手也来帮忙,负责盛好粥端到桌子上,一切准备好了后,三个人就围在桌子边吃饭了。 饭菜都冒着白气,飘得满屋子都是,尤其是辣椒炒树鸡,柳清不是第一次炒了,黑色里面掺杂着红色,看上去就让人很有胃口,勾得人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陆子艺和杨林各夹了一筷子,两人都吃得津津有味,直夸柳清做的菜好吃,又香又脆又好看,比那镇上馆子里做的都要好。 柳清心里有种满足感,笑着对他们说道:“要是你们喜欢吃啊,我这几天给你们做好了,而且我还知道好多做法,吃腻了我们就换一种。” 家里的树鸡还多,煮了过后还能长更多,恐怕这个冬天都吃不完,反正她一天没事干,她就一天变一个花样的做,直到吃得不想吃了为止。 “妻主,你说怎么做就成了,你说我来做。” 不过陆子艺听了就皱眉了,他害怕把她累坏了,何况她的腿没好完,需要慢慢调理。 “子艺,我哪儿有那么娇气,不用担心,我的腿快好了,休息几天,就完全没事了。” 柳清一脸诚恳地说,为了让他们更相信,甚至抬起腿动了动,其实她的腿一天比一天有力,短时间走路不成问题,累了就去喝空间里的水,简直比灵丹妙药还灵,身体瞬间就充满了力量。 陆子艺和杨林看她恢复得这么好,一时间心里又是酸又是甜,酸的是以前所受的痛苦,而甜的是她的腿终于好了,以后也能像正常人生活了。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腿断了就像死了一次一样,好在总算熬过来了,以后啊只要有手有脚,人要勤快点,也不愁过不上好日子,总比在金家过得要好,也不用看那些人的脸色。 吃过饭后,柳清才知道陆子艺捉了两只野鸡,陆子艺用麻绳套住了鸡的腿,就系在外面的那颗桃树上。柳清看到两只野鸡后,一只黑色的一只灰色的,差不多大小,灰色的要比黑色的活泼一些。 柳清准备把那只黑鸡杀了,用来招待这两天经常来帮忙的春兰姐,而那只灰色的就先养着,等哪天拿到镇上去换点钱,毕竟他们三个人都要生活,眼看冬天就要来了,光靠春兰姐送的米粮肯定不够,他们得想法买更多的粮食。 “子艺,这两只野鸡是怎么捉到的?” 柳清在电视里看过,野鸡不像家鸡那样好捉,而且又会飞,能逮住它们肯定不能靠运气。 陆子艺听柳清问起就很高兴,正在划竹子的手也停了一下。 “妻主,说起来得多亏了你送我的弓弩,真的好用啊,我就是用它射住野鸡的。” 陆子艺眉飞色舞地说起,使他那整张俊脸更加生动了,叫柳清看了忍不住心跳了一下,看来他是真喜欢这把弓弩啊,而且射得又准,一次就提了两只野鸡回来,要多大本事,才能毫发无损地射中啊。 所谓百步穿杨例无虚发也不过如此吧,她真是越来越喜欢她这夫郎了。 “妻主,你说我们的院子要圈多大呢?” 陆子艺做什么事手脚都麻利,几根竹子被他削得差不多长,现在该围篱笆了。 柳清审视了一下地理位置,茅屋的前面有几颗桃树,春天可以赏桃花,秋天可以摘桃吃,首先得把几颗桃树圈起来,其次她希望尽量宽一些,在院子里用石头搭一个桌子,在上面理菜该多好啊。 “子艺,我想把几颗桃树围起来,尽量宽敞些,以后在院子里搭个石桌子。” 柳清一边说一边比划,大概在脑中勾了一幅图,现在茅屋虽破虽旧,那种高高的院墙他们也围不起,可那都是能改变的,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陆子艺觉得柳清说的很好,就按她描述的在边上插着竹子,竹子交错有序像编织的网状,有一个人那么高,大概用了一个时辰就围好了,杨林又在上面缠了些带刺的植物,这样可以防山里的一些野兽。 栅栏做好了,陆子艺又做了个竹架子,柳清拿出不要的布缝到一起,用线固定在上面,这样就遮得严严实实的了,可以当屏风放在正屋,他们睡的时候就拿来遮一下,要是不用了就收起来,又方面又不碍事儿。 转眼间几天就过去了,这几天是柳清过得最踏实日子,短短几天,柳清的腿好得差不多了,家里也多了很多用具,比如说背篓板凳菜篮子啊,连柳清之前说的石桌子都搭好了,当然功劳最大的是杨林和陆子艺。 这天春兰又来了,活忙完了,以后几天都没什么事,她拿了那天买的线来,和柳清他们一起编同心结,杨林一看编出来的花样,喜欢得不得了,在柳清和春兰的带领下,杨林像个学生学得那样认真。 “水草妹子,这屋子经过这么一整后,看着也像个家了。” 春兰扫了一眼四周,干干净净的,而且有三间房,比水草妹子原来住的强多了,至少不用受那家人的气,她来看望她也方便多了,不怕有人拿着扫帚赶她出门了。 柳清也看了一眼,是啊,这看着就像个家呀,最重要的是有家的感觉。 “嗯,我和子艺打算在这里长住,以后不搬了。” 柳清面带笑容地说着,她看了一下春兰和杨林,没想到后学者居上,这两人编得比她都快了,她也要加把劲才行啊。 这时候陆子艺从屋子里出来,看到石桌子旁围着的三个人,每个人都在为过上新生活而努力,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开心的笑容,看到如此温馨的一幕他也笑了。 “爹,妻主,春兰姐,吃饭了。” 陆子艺大声地喊道,因为今天春兰姐来了,他特地把那只黑鸡杀了,加了些野菜煮了大半锅,肉香味都飘到院子里面,又因为好久没吃肉了,闻着这香味,大家肚子里的馋虫都勾了出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四章 赶集 离神女村最近的镇叫兴隆镇,隔两天一小场,隔五天一大场,眼看就要到赶大场的日子了,柳清和陆子艺商量要去镇上卖鸡,还有他们这些天编的同心结,换了钱再买些大米和菜种回来。 到了赶场的那天,天刚蒙蒙亮,柳清和陆子艺就起床了,两人匆匆洗了脸,吃了昨晚剩下的粥,换了一件干净衣裳,拿上提前准备好的东西就出门了,而杨林担心人全走了,屋里不安全,就留下来看家了。 早上的天气还是很冷的,特别是起风的时候,风里的寒气打在人脸上,跟刀割似的,直到太阳从东边升起才暖和起来。 其实柳清也没觉得多冷,她拎着东西趴在陆子艺背上,男人的温度就比女人高,她靠在他身上感到暖暖的,直到看到路上的人多了,她才不敢让他继续背着了。 “子艺,放我下来吧,那边有人在看呢。” 柳清感受到别人异样的眼光,还是忍不住害羞了,脸红红的,低声在陆子艺耳边说道,她不知道这里到底怎么样的,男人背女人不会被人笑话吧。 路上的人的确瞧见了,其中有两口子就羡慕得很,女人当着众人的面,也不怕跟自己的夫郎开个玩笑。 “瞧瞧,看见了没有,这样的男人才叫好男人啊,你跟我这么久了,一次都没背过我。” 男人被说得满脸通红,说道:“人家妻主多瘦啊,你看你,我背得动你吗?” 两人的逗趣使看热闹的人都笑了,最终所有人结伴来到镇上,一路上欢歌笑语有说有笑,好不快乐。 兴隆镇终于到了,马路的两侧摆了很多地摊,小贩拉高了嗓门吆喝,好奇的人就围过去看,这边去了去那边,窜来窜去,挺热闹的。 这就和电视里演的差不多,街上摆的货物不比电视里的少,柳清一时看花了眼,不过也来不及细看,他们得找个位置定下来,赶快把带来的东西卖了。 街道上突然过来一辆马车,从布置来看车上坐的人非福即贵,看着的人也挺有眼力劲儿,匆匆地让开了。马车驾驶得不快,又特别显眼,柳清和陆子艺也看见了,他们往靠边的地方站着,等马车过了他们才走。 马车正要过去,突然一个小男孩跑出去,一下子窜到路中间,正好撞到前面那匹马上,这么一撞,小男孩就躺在了地上,嘴角直淌着红艳艳的血。 “撞人了!”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人群立即出现了骚动,团团地将马车围住了,而柳清和陆子艺也被挤到了前面。 这时候人群里冲出一个中年妇人,她跑过去趴在那男孩身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着,伤心的样子把看的人的心都揪住了。 “我可怜的孩子呀,你咋这么命苦啊,你要死了,丢下我一个人,叫我怎么活呀。” 那妇人哭得很伤心,头埋在男孩的脖子间,声音呜呜的,背部也一抽一抽的,有的人看不过去了,硬是要强出头给那妇人讨个公道,不管不顾地冲到马车前,大声嚷嚷着让驾马的人下来。 一般像这样撞伤人的,轻者赔钱,重者送到衙门里去,依照那人的意思,只要马车上的人赔了钱就算了,闹大了对双方都不好。 驾车的人是一个年轻少年,他这时候已经满脸惊慌了,就是因为这事在闹市上,他驾驶得够小心了,谁知还出了这样的事,也不知那该子怎么样了。 “公子,你看……” 少年回过头看向车中的人,一时间拿不定主意,虽说他们有钱吧,可他仅是一个下人,赔钱的事还做不了主的。 “阿生,拿十两银子给那妇人吧,让她带那孩子去看看,如果银子不够,就让她去悠然居找我。” 马车内传来很好听的声音,就像在弹奏优美的钢琴曲,让听的人都醉了,忍不住去猜测马车上坐的人。 说起悠然居,人群里又有人议论了,悠然居是一个旧宅子,清静优雅,以前就一个管家住在那里,可这两天刚搬进去几个人,据说是从京城来的,非富即贵。 大家一看,这车上的人出手这么阔绰,随便一拿就是十两,都够普通百姓生活一两年了,更加确定这公子有钱,要不就是朝里当官的。 人群里到处都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只怨自己不能出生在那样的家庭里。 那个叫阿生的少年,从包袱里拿出十两银子,十两银子不少了,阿生心里有数,就算真的撞死人了,也赔不了十两银子。可是公子心里没谱,对钱财之物也不计较,既然都这么说了,最好那妇人拿着银子就走。 阿生拿了一锭银子,从马车上跳下来,交到那妇人手中,谁知妇人拿了银子,依旧不依不饶,拽着阿生的袖子,硬是不让他走了。 “果然贱人贱命啊,你们这些有钱人,披着的是人皮,可心眼坏了呢,撞了人,就想拿这点钱,把人打发了,当我是要饭了么,我告诉你,没门,你最好叫你主子下来,给我一个说法,给大家伙儿一个说法。” 妇人一下子说了一连串,煽动了一干百姓为她撑腰,群众的力量是最强的,受万人所指千夫所骂,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人淹死了。 柳清看着这一幕,又想起了他们被赶出村的情景,也是这样吵吵闹闹的。老百姓往往是最淳朴的,可正因为他们的淳朴,被人利用了,才是最好的武器。 这妇人从头到尾都在演戏,试想一下,要是谁家的孩子被撞了,大人不是想着找大夫,而是守在这里大吵大闹要钱的。 “这位大姐,请问你是这孩子的什么人?” 柳清走过去问道,然后蹲下身,看了一下地下躺着的孩子,孩子虽然口吐鲜血,气息却很均匀,从胸膛的起伏就可以看出来。 陆子艺担心柳清吃亏,一步不离地跟在她身后,却不打扰她做事儿,他知道妻主心善,这样的事绝对看不过去,只是万一起了什么冲突,他也能就近保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五章 揭开骗局 “你是什么人?去,去,去,这里不关你的事,闪一边去。” 说话的是为那妇人出头的男人,他拉长着脸就要赶柳清走,陆子艺害怕他动粗,马上跑到柳清前面站着,皱起眉头冷冷瞪着这男人。 陆子艺在外人面前是丑的,加上他这样一幅冷淡表情,那男人竟吓得后退了一步,不敢再吱声儿了。 “我是孩子他娘,大妹子,你来得正好呀,你给我评评理啊,就是这人撞了我孩子。” 妇人一边说一边抹眼泪,硬把阿生推到柳清面前,阿生一听妇人说的话,以为柳清是站到妇人那边的,本来撞到人他够内疚的了,现在被这妇人强拉着,他急得都焦头烂额了。 柳清看了看面前的少年,见他穿得干干净净的,上面一个补丁都没有,又尊称车上的人为公子,想必是哪家的下人,只是年龄太小了,在柳清眼中,就和初中生差不多,遇到这样的场面,难免做不到成人一般冷静。 “你叫阿生对吧,我刚刚听到你公子叫你了,放心吧,这事我看到了,我一定会给大家解释清楚的。” 柳清轻拍他的肩膀说道,毕竟她两世为人,走的路比他吃的盐都多,面对众人的指指点点,她更加知道该怎么应对。 阿生听到柳清温暖的声音,急躁的心一瞬间平静了,点点头,扬着脑袋,眼睛更是睁得大大的,静静地打量着眼前的人,明明是那样平凡的一张脸,怎么就让人过目不忘了呢。 “大姐,银子拿出来吧。” 柳清向那妇人摊开一只手,眼睛直瞅着她手上的银子,弄得那妇人也愣住了,搞不懂柳清是在帮谁说话了。 “什么?”妇人知道她要的是银子,握在手里的银子紧了紧,准备揣着明白装糊涂。 柳清继续伸着手,也不收回,只是把头转向了群众,大声说道:“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看到了,这位大姐拿了十两银子,这十两银子到底是多少呢?恐怕大伙儿心中都有数吧,一斤猪肉要不到二十文,十只小鸡崽儿要不到一百文,两斗米都要不到半两银子,这十两银子难道还不够治病吗?” “大妹子,你说得对啊!看个病哪要得到这么多钱。” 柳清的话一出口,好多人都纷纷叫喊出来了,有的人在心里默算着,即使请郎中治病再贵,也用不上十两银子啊,这分明是在讹人嘛。 柳清一看她说的话有效果,立马乘胜追击,说道:“这位大姐拿了银子不说,她拉着这位少年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财色双收吗?” 人群里立即有人笑出声,认为柳清说的挺有道理,她拿了钱还不放手,分明是想趁机多讹些钱,要不是柳清出来点醒他们,现在他们还被蒙在鼓里呢。 那妇人见众人把矛头指向自己,心里不像开始那样镇定了,甚至感到有些后悔,要是她拿着银子早早的离开就没这事了,也不知从哪里跑出来的坏丫头搅了她的局。 “大妹子,分明是他撞了人不对,我拿了钱又怎么了,照我说,十两银子都不够呢,最起码他该赔个不是吧,哼,你帮着他说话,我看你,肯定早就被他收买了。” 妇人松开拽着阿生的手,心里明明心虚得要死,却不敢表现在脸上,不过要她交出十两银子,那是不可能的,大不了鱼死网破,她拿着银子就跑了。 “我承认撞了人是我不对,可是我和她没有关系的,我们根本就不认识。” 阿生壮着胆子说道,他的确和柳清素不相识,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她好心帮她,他不能让人平白无故冤枉她。 柳清面不改色地再次蹲下身,用手指蘸了一下孩子嘴角的鲜血,她看见男孩的睫毛动了动,眼睛仍然闭得紧紧的,不像正常人晕倒时候的放松。 果然和她猜想的一样,男孩并没有被马车撞上,只是故意跑到马车前,假装晕倒和吐血,这从头到尾就是一个骗局,恐怕车上的人早就被盯上了,看着有钱,故意设计了这样一出把戏。 “这位大姐,你家的小孩真奇怪,流的不是人的血,而是番茄酱,嗯,还有股甜丝丝的味,更奇怪的是,你这当娘的,看到孩子被撞了,口吐鲜血这么严重,居然一点不着急,不把孩子送到医馆去。” 柳清一语揭开了她的骗局,有了铁一般的证据,妇人想赖都赖不掉。阿生一听柳清这话,脸色气得都变黑了,他也像柳清一样,用手抹了抹那鲜血,拿起来一看,果然是番茄酱啊,想到妇人骗去的十两银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骗子,快把我公子的钱拿出来,不然送你们去见官。” 阿生一把将那小男孩提起来,事情都到这份上了,男孩想装也装不下去了,眼看事情被戳穿了,如果真见了官他还有命吗,这么一想,他在阿生手上剧烈地挣扎着。 那妇人脸色更不好看,青一阵白一阵,如今把柄都被人捏着了,她还能说什么,得赶紧想办法逃跑才是,至少手上还有十两银子,她也没有白忙活一场。 “孩儿他娘,你还傻站着干什么,跑啊!” 帮妇人说话的那个男人一开口,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俩的关系,怪不得那男人要替她出头,原来是俩口子啊,这根本就是串通好了的。 “不能让他们跑了,对,拉他们去见官。” 人群里或多或少有人被骗过,生平最痛恨这种骗子了,大喊着要拉他们去见官。 妇人和男人见势不对,撒腿就跑,老百姓也不是吃素的,围成一团一拥而上,鸡蛋和菜叶全招呼了上去,那妇人实在挨不住了,顺手把银子砸了过去,一溜烟儿地逃走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六章 绝色男子 那妇人和男人都跑了,银子落到地上,被好心的人捡到,原物归还了阿生,现在就只剩那孩子了。 柳清弯腰问那小男孩:“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的脸脏兮兮的,眼神暗淡,面色憔悴,看了柳清半天,确定她没恶意,才嗫嚅嗫嚅说道:“我叫狗儿。” “那么狗儿,刚才的那两个人,是你的爹娘吗?” 柳清尽量把话音放轻,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给她的感觉,怎么带着无尽的忧伤? 狗儿不说话,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很久才点了头。柳清看问不出个什么,就向阿生讲了个情,把狗儿放了,这件事才总算过去了。凑热闹的人也渐渐散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街上又是吆喝声一片。 阿生想报答柳清,塞给她十两银子,就是刚才拿回来的银子,柳清笑了一下,又把银子还了回去。 “这银子你拿回去,我和我夫郎有手有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靠自己的劳动吃饭,活得更舒坦,心里也踏实。” 经柳清一提,阿生才注意到陆子艺的存在,再看陆子艺的个子和长相,心里直替柳清感到惋惜,这么好的女人值得更好的男人,像他公子那样的就最好了,这么丑的男人,谁见了不害怕呀? 陆子艺对这样的眼神太熟悉了,容貌一直是他心里的疙瘩,即使这么多年他都习惯了,可仍然总觉得比其他人矮了半截。 “子艺,我们走吧!” 柳清瞧出他脸上的落寞,再看阿生打量他的眼神,她不想他不开心,拉着他的手就要走。再说了,耽搁了这么半天,他们的东西一样都没卖,这时候去,好的摊位肯定被占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卖出去。 “这位姑娘请慢走,还没有请教姑娘的名字呢,姑娘今天帮了这么大的忙,日后若有什么需要,姑娘可以到悠然居找我,我叫沈书云。” 一双白皙干净的手掀开车上的帷幕,男子倾着前身交给阿生一样东西,并在阿生耳边嘱托了几句。 仅仅是一眼,柳清就被车上的男子镇住了,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子,恐怕用绝色两字都形容不了。 只见男子的衣袍如雪,一尘不染,好像冰山初开的雪莲花,长发就像墨玉一样,流畅自然地垂下来,用一根白丝带松散的系着,风一吹,随风荡漾,优雅如画,仿佛画中仙子来到人间。 不过也仅仅是一眼,柳清就恢复正常了,对于美好的人或物,她仅仅是出于欣赏,没有别的想法。 “你好,我叫柳清,柳树的柳,清水的清。” 柳清简单明了地介绍自己,觉得多结识一些人也不错,朋友多了路就广了,没准哪天有需要的时候。 “你好,柳清,我们会再见面的。” 沈书云冲柳清微微一笑,意味不明地冒出一句,然后就放下了帷幕。阿生照沈书云的吩咐,跳下车,将一块玉佩推到柳清手上,这次他学聪明了,不等柳清有机会拒绝,他就迅速爬上了马车。 “我家公子说了,要是你去镇边的悠然居找他,拿着这块玉佩去就可以了。” 阿生说完就驾着马车离开了,柳清对沈书云的话没多想,能不能再见就顺其自然吧。 柳清把玉佩放好,接下来,就和陆子艺去找摊位了,也许运气实在太好了,往前面走了没多久,就碰到了今早遇到的两口子,这两口子在卖生鸡蛋,刚好卖完,知道柳清有只野鸡要卖,就把地儿腾出来给她了,柳清和陆子艺道了谢,这两口子就匆匆走了。 鸡装到背篓里,陆子艺一手提出来扔在地上,由于鸡被绑住了双腿,也不怕它跑了飞了。 “卖鸡了,又嫩又肥的山鸡了,保证买了不后悔,健脾止泻,老少皆益,炖了吃,烧来吃,都好吃。” 柳清学着其他商贩一样,双手圈着嘴巴大声吆喝,陆子艺以前卖过猎物,对这方面更为熟悉,也不甘示弱,柳清吼一句他就吼两句。 山鸡放在集市上本就好卖,再加上柳清和陆子艺的卖力吆喝,最后以十七文的价格成交了。 买山鸡的人是兴隆镇的人,他的妻主刚怀孕,买只鸡给妻主补补身子,听见了柳清他们的吆喝,觉得挺有意思的,就花了十七文钱买下了,价格也挺实惠的。 “子艺,你知道南街巷子的如意绣房在哪儿吗?” 柳清想把编的同心结卖掉,想起上次春兰姐又提到了如意绣坊,店里的掌柜对这同心结颇为中意,不惜花高的价钱买断他们的同心结,她想趁今天正好出来了去看看。 陆子艺应了一声,把背篓跨在肩膀上,带着柳清去了南街巷子,这如意绣坊他是知道的,虽然在不起眼的角落,可生意一直不错,老板也是个实诚的人,去的人大多是回头客。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如意绣坊,看上去是一家很有规模的绣坊,前面铺砌着青青的台阶,门上挂着一块镶边的大大的匾额,龙飞凤舞地写着“如意绣坊”几个字。 柳清和陆子艺走进去时,看到店里的伙计正在忙活,有几个人正在选布,伙计不厌其烦地介绍着。 “两位客官,请问有什么需要吗?买布还是选绣品?” 一个小伙计终于忙完了,看到店里有新的客人来,连忙热情地迎过去。 柳清看了看四周,问道:“请问你们的掌柜在吗?我找她有买卖商量。” 小伙计说:“在的,那麻烦二位稍等一下,我去告诉我们掌柜一声。” 说着小伙计就进了内堂,过了不一会儿,小伙计就跑出来了,后面跟着一个衣冠楚楚的女人,那就是如意绣坊的掌柜了。 “就是你找我说有买卖要商量?你们是?” 如意绣坊的掌柜姓张,张掌柜在这行做了五六年,凡是进过她店的,好歹有个映象,找她做生意的也都是熟人,可怎么瞧这二人都觉得面生,再瞧他们一身穷酸的打扮,她确定不认识这二人。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七章 谈生意 柳清点了点头说:“正是我想找这绣坊的掌柜,请问你是绣坊的掌柜吗?能做主吗?” 柳清虽然来自乡下地方,穿的衣服又破又旧,可光是往那儿一站,抬头挺胸,自信满满,完全没有低人一等的感觉,张掌柜瞧她说话的样子,还以为她是哪家的千金小姐,一点不像是从乡下来的。 “我就是这儿的掌柜,我姓张,你们可以叫我张掌柜,不知道二位怎么称呼?” 张掌柜先是瞧了瞧柳清,视线再转向陆子艺,心里猜测着他们的关系。 柳清回答说:“不知道张掌柜知道春兰吗?我是春兰姐的义妹柳清,而这位是我的夫郎,他叫陆子艺。” 张掌柜听见春兰的名字,眼睛猛然亮了一下,这不是卖同心结的人吗?她既然是春兰的义妹,关系匪浅,没准与她拉好关系,让她在春兰面前帮衬几句,她和春兰的生意不就成了。 “实不相瞒,春兰姐给我提过张掌柜,说张掌柜是个实诚的人,要不然,我也不会来如意绣坊了,我们这次来还带了同心结,如果张掌柜有心,不妨坐下来详谈。” 张掌柜求之不得,脸上笑容满面,做了个有请的姿势,连连点头说:“对,对,对,是该详谈,那我们到内堂去说。” 说着张掌柜在前面领路,柳清和陆子艺在后面跟着,里面有一条通道,拐了一个弯,就看到一扇门了,张掌柜推了门进去,也招呼着柳清他们进屋,说不必和她客气,就当自己家一样。 屋子里非常亮堂,摆设极为讲究,墙上挂着字画,地上摆着两个大的雕花花瓶,就连桌子椅子都和电视上放的一样古香古色的,这是柳清来到这里见过的最好的房间。 屋里还坐着一个人,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估计不到二十岁,身上穿的是绫罗绸缎,头上插着漂亮的金步摇,气质雍容华贵,容貌妖冶艳丽,若是放在二十一世纪的舞台,准是一个迷倒千万人的美女。 柳清在见着这美丽女子时,还多留意了陆子艺几眼,见他眼神清澈,更多的是看自己,她心里满意极了,能抵得住美色诱惑的,绝对是个不会变心的男人。 “张掌柜,你有客人来啊?” 女子正在喝茶,茶水还在冒热气呢,看到有生人进来了,女子放下茶杯,连忙站起了身。 张掌柜抱着拳,向女子赔礼说:“钱小姐,实在抱歉,临时有事,要不,改日再请你。” 本来今天她约了地主家的小姐喝茶,这时候小伙计却突然跑了进来,说店里来了两个人找她谈生意,她本想把外面的人打发了再回来的,可去了才知道是关于同心结的。 这些天她一直在纠结这事儿,要是把这旦生意拿下了,以后就她一家出售同心结,特别过不了多久就是乞巧节,只赚不赔的买卖,她做梦都想成啊!比较之下,孰轻孰重就显而易见了,所以她宁愿得罪钱小姐,也要领了柳清他们进来。 “张掌柜多礼了,要是不介意,我想多待一会儿。正好这些日子,我娘管得紧,希望我学做生意,要是张掌柜不介意,你们谈你们的,我在旁边看着,也可以学个皮毛。” 钱小姐一点不客气地又坐下了,甚至像主人似的伸出手,邀请柳清和陆子艺就坐。 如意绣坊和钱家有生意上的往来,论起关系来,张掌柜真不敢得罪钱家的人,所以就由着钱小姐怎么样了。 “不介意,钱小姐多学点是好事,那柳清妹子和她夫郎你们坐吧,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地主钱家的小姐,你们叫她钱小姐就可以了,钱小姐,这是神女村的柳清,这是她的夫郎。” 张掌贵简单地为他们介绍着,柳清和陆子艺都行了礼,虽然他们是乡下人,但礼貌还是有的,绝不让人小瞧了,钱小姐看着他们笑了笑,指了指桌子上的点心,让他们吃点心。 光有点心不喝茶怎么成?张掌柜叫伙计拿了两个杯子,泡上两杯热气腾腾的茶,送到柳清和陆子艺桌子前。 这对于乡下人来说,算得上不错的待遇了,要放在别人身上,肯定会倍感受宠若惊,但柳清始终都淡然有礼,不过于热情,也不过于冷漠。 这更让张掌柜觉得她是非凡之人,要么也是土窝里飞出的凤凰,再瞧她的夫郎也是一样,虽然容貌是丑了些,可那都是次要的,两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会过日子。 钱小姐看了看张掌柜,又看向柳清他们,说:“你们聊你们的啊,就当我不存在。” 柳清看她大大咧咧的模样,笑了,觉得这钱小姐是真性情的人,挺讨人喜欢的。 然后柳清又看向陆子艺说:“子艺,把我们的同心结拿出来,给张掌柜看看吧。” 陆子点点头,从背篓里拿出一个小包袱,打开包袱,各种各样的同心结都有,除了以前那些旧的样式,也多了不少新颖的款式,叫张掌柜都挪不开眼了。 “好漂亮的络子啊!不知道这络子叫什么名字?” 连钱小姐也忍不住惊叹,眼睛发亮,伸手拿起一个又一个,看得爱不释手了。 “这络子叫同心结,专门为乞巧节设计的,一寸同心缕,千年长命花,寓意为永结同心。” 柳清一瞧他们喜欢的样子,就知道能卖个好价钱,又问道:“张掌柜,你看我们的手艺,还入得了你的眼吗?” 在她和陆子艺刚进店时,她就留意了店里的络子,虽说做工还可以,但总觉得少了新意,就像一道菜缺了调料,人缺了灵魂,所以柳清对自己的同心结,还是很有信心的,再加上她的精心讲解,使原来本就不错的同心结,多了一些点缀,立马就高了一个层次。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八章 智慧是无价的 张掌柜满脸灿烂的笑容,喜欢同心结这名字,更喜欢那句诗,就算上次春兰来,也只说是同心结,没讲得这么清楚,经过柳清这么一提点,就跟画龙点睛了一样,这同心结好像活了。 “这名字取得好啊,还有这诗也说得妙啊,光冲着这一点,就会吸引很多顾客,柳清妹子真是心灵手巧。” 张掌柜说得毫不夸张,特别是那款鸳鸯同心结,虽然用线普通,但编出来的效果非常好,两只鸳鸯交颈嬉戏,那种亲昵的感觉,被完全表达了出来,就跟真的一样。 “柳清妹子,你的东西我全要了,有多少我要多少,至于价钱问题,上次收的五文钱一个,这是我们店开的最高的价钱了,这次也一样,我开五文钱一个。” 这络子也分三六九等,做工精细值三文钱,花式好看的就高一点,可以开到四文钱,像这同心结,漂亮又精致,开的价钱也是最高的。 柳清淡淡一笑,说:“张掌柜,凡是物以稀为贵,我卖的不是络子,卖的是我的创意,我的智慧的结晶。我也打听了,这同心结放在店里,至少要卖十文钱一个,买的客人也多,不愁卖不出去,这稳赚不赔的生意,相信很多人抢着要的。” 说了这么多话,口也咳了,柳清端起茶水,慢悠悠地喝了口,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 张掌柜也没想到柳清会这么说,本来她给的价格就高了,可这柳清几句话一出口,好像她占了莫大的便宜。 “柳清妹子真是一张巧嘴,不做生意可惜了。不过柳清妹子不知道,你这络子虽然新颖,但未必其他人就学不会,到时市场上到处有的卖,也不值这个价了。” 好的东西谁不是挤破了脑袋抢,若是其他的绣坊店学会了,不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吗?就跟和尚喝水一个道理,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人多了分的自然就少,再好也经不起折腾啊。 张掌柜明白这个道理,柳清就更加明白这个道理了,之所以她想亲自来,就是为了跟张掌柜谈这件事。 “张掌柜,你的担心我理解,我今天来,就是想谈这件事的。” 说到这里,张掌柜眼睛一亮,激动地看着柳清,问道:“柳清妹子有什么办法吗?” “是啊,什么办法?快说,别吊人胃口了。” 钱小姐突然插入一句,她实在忍不住了,没经过大脑就冒出来了,没想到谈生意也能这么精彩。 从小她就跟在娘身边,这样的场面不是没见过,可是总感觉到兴趣缺缺,哪像今天这么兴致勃勃。 陆子艺也看得很专注,从头到尾他都沉默着,深怕打扰到柳清,可是视线从未离开过,感到柳清就像个发光体,不由自主的被她吸引。 原来他的妻主这么聪明能干,和人谈起生意来,气势上一点都不输给对方。 柳清又喝了一口茶,才说道:“春兰姐告诉我,张掌柜有心想买断我们的同心结,我仔细想了一下,不是不可以,但是要换一个方法,我们提供图形和编织的方法,而张掌柜提供材料和人力,这样的话,凡是刚出的络子都是新的,其他商家想争也争不过,就算后期有人学会了,我们这边又推出新的,而那些旧的可以降价销售,张掌柜看怎么样呢?” 柳清这话一出口,张掌柜瞬间愣住了,半响才回过神来,脸上带着后怕的表情。 “柳清妹子,你这脑袋瓜看着不大,装得挺多的,多好你找的是我,要不然,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张掌柜觉得这主意太好了,就算她经商多年,也没那份头脑,这柳清不简单啊,要是她找的是其他家,恐怕要不了多久,她就要关门大吉了。 试想想,要是店里不断推出新款,还怕客人不上门吗?就算到了后期,真有其他同行学会了,也只能捡个残羹剩饭,再加上她这边一降价,其他人就更赚不了什么了。 “这主意好啊,只是这价钱,柳清妹子,你怎么算呢?” “刚才拿出来的那些同心结,七文钱一个,一文钱都不能少,里面有很多都是新款,我大概算了一下,你不会亏的,至于这图纸和编织方法,我不打算贱卖,智慧是无价的,我想二八分成,我二你八。” 柳清开门见山地说,在这之前她想了很久,这是她想的最好方法了,不用他们自己做,省心又能挣钱,只是看张掌柜的样子,她仍然有些迟疑。 “张掌柜,这桩生意挺好啊,要是你不想做的话,那就让给我吧,妹子,我给你三七分成,你看好不好?” 钱小姐一脸兴致地说,看了看张掌柜的脸色,再转头看向柳清,连妹子都叫上了,那亲切的劲儿,就像讨好主人的小狗。 柳清知道她在开玩笑,露出一笑说:“好啊!那我七你三!” “钱小姐,做人不带你这样的,抢生意都抢到我店里了,柳清妹子,你别听瞎说,她这人啦,就爱开玩笑,既然柳清妹子都说,智慧是无价的,那我相信你,就按你说的办吧。” 张掌柜不敢再讨价还价了,若她再不要,恐怕这桩生意就泡汤了。这么一想,她马上叫人拿了笔墨纸砚,签了一份契约,一式两份,柳清看了看,没什么问题,就落了名字,还按了手印。 “子艺,交给你了,我不喜欢身上揣东西,你帮我保管好了。” “好,放心吧,我一定会放好的。” 柳清把契约交给陆子艺,陆子艺折好放进怀里,信誓旦旦地说着,这么重要的东西,他一定要给妻主保管好。 张掌柜和钱小姐瞧他们恩爱的模样,也挺羡慕的,都想着回家要好好对自己的夫郎。 最后,张掌柜又把他们的同心结钱结了,总共是十二两银子,柳清用一个荷包装着,塞到陆子艺手上,因为放在自己身上不放心,万一被小偷摸去了怎么办,好歹陆子艺有功夫在身,还能防着些。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九章 买东西 柳清拿起桌上的纸笔,按照脑子里的记忆,一笔一笔的勾画,画了图形,又在旁边写了方法,写得非常具体,连需要注意的事项都写了,张掌柜看了后十分满意。 这次柳清画了三个新的样式,以后她每个集市都会来,这是她和张掌柜约定好的。 “张掌柜,钱小姐,你们继续,我们就先走了。” 既然事情都办妥了,柳清和陆子艺也不想多待,准备告辞了,说着站起身行了礼。 “既然这样,那我就不留你们了,柳清妹子,要是有空,你就带着你夫郎常来。” 张掌柜说,想着乡下人赶集趟不容易,办的事也多,该买的东西还没买,她就不耽误他们的时间了。 钱小姐说:“妹子,你也去我家坐坐啊,我家特别好找,就是镇上的钱家,下次我好好招待你。” 他们都是热情邀请,柳清两人点头答应着,一同出了如意绣坊。从绣坊出来,背篓里已经空了,柳清就想着去买东西,他们一边走一边说,把要买的东西一一列出来。 说了后才发现买的东西不少,柳清建议去打一辆牛车,把买的东西堆在上面,他们回去也不用走路了。陆子艺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如果光是他一个人,怎么着都成,可是有妻主在就不同了,他半点都不想让她受罪。 像这种逢大场的日子,来赶集的人比平时多好几倍,连集市上的牛车也多了好多,陆子艺正好看见村子里的牛三,那是村子里唯一有牛车的一家。 “牛大哥,我们想顾一下你的牛车,不知道这时候方便吗?” 牛三赶着牛车过来,陆子艺大老远就叫住了他,想想是同一个村的人,大家都是熟人,要是放什么东西更放心,而且回去的时候又能顺路。 牛三手里拿着一条牛鞭,“得得得”的几声,牛车停在了靠边的地方,于是他叫陆子艺和柳清上去,又问了他们准备去哪里。 粮食是万万不可缺少的,做菜少了调料也不好吃。所以柳清他们去了粮店,买了大米、面粉、苞谷面各一袋,正好对面有家卖调味品的,然后油盐酱醋各要了一罐。 除了吃的,柳清和陆子艺还商量了要买棉花,虽然家里有几床旧棉絮,可是用久了,里面的棉花又潮又硬,盖着一点都不暖和,尤其这时候天气越来越冷,就怕晚上冻出个问题来。 最后,柳清他们找了一家不错的店,一口气买了二十斤棉花,又买了四床被套被面,全是素净的颜色,能做四床被子,她和陆子艺用两床,杨林用两床,以前那些旧的就铺在底下。 该买的都买齐了,牛车上堆了满满的东西,柳清心里头美滋滋的,这是他们家第一次买这么多东西,就像过年一样,还是分出去了好啊,挣了钱是自己的,花钱也花得自在,不像原来顾忌这顾忌那的。 就这样柳清他们满载而归,途中路过一家包子铺,陆子艺夸这里的包子好吃,就下去买了几个回来,给了柳清两个,又给了前面的牛三两个,剩下的就放到了背篓里,柳清知道那是给爹留的。 “水草妹子,水草夫郎,我……我对不起你们啦,你们被赶出去的那天,我也去了,误听了那臭道士的话,把你们看成是灾星,实在没脸见你们啊。” 牛三捧着热乎乎的包子,惭愧地低着头说,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他都不相信他们活得好好的,而且水草妹子还能走路了,简直不可置信,这哪里是得了瘟疫的人啊,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了,那天的那个道士是个骗子,不行,回去了一定要在村里说说,不能冤枉了水草妹子一家啊。 “牛大哥,你千万别这么说,咱们邻里邻居的,有什么误会,说开了就好了,没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 柳清理解地说,从头到尾她从没怪过这些村民,他们只是缺少文化信奉封建迷信,但本性都是淳朴善良的,错的不是他们,而是在背后操纵的人,是那人找了道士在村子里散播谣言,从而引起了村民们的恐慌。 陆子艺也说:“是啊,牛大哥,我们都不怪你,我们现在过得很好。” 比起原来的一日三餐吃不饱,他们现在买米买面又买棉花,活得自在舒心,这才是他们想要的生活。 牛三听了柳清和陆子艺的话,心里头更加过意不去了,多好的一家人啦,好在他们现在什么事都没有,买这买那,日子过得不错,不然他这良心真过不去。 “牛大哥,你快吃吧,冷了不好吃。子艺,这包子挺大个的,我吃不完,给,你一个我一个,我们一起吃。” 柳清递给陆子艺一个,陆子艺拿在手里,心里热乎乎的,这种感觉就像以前娘在的时候,像亲人,可又不完全像,感觉比亲人多了些什么,只要和妻主在一起,不管是做什么,他的整颗心都觉得满足。 牛三吃完包子后又接着赶路,因为要进柳清家的那条路窄,牛车进不去,就只能停在外面。牛三看到车上的东西多,主动下来帮柳清他们搬东西,柳清他们道过谢后,在工钱上也没亏待牛三,又多给了他几文钱。 “水草妹子,水草夫郎,杨老伯,没事的话,我就回去了,以后要用牛车,叫我一声就是了。” 牛三领了工钱,比其他人给的多几文钱,揣在胸口的地方,滚烫滚烫的,心想这家人实在好啊,不仅请他吃包子,又给他多算工钱,以德报怨,像这样的人少得可怜,他就一赶牛车的,也没别的方式报答,就替他们拉拉东西吧,用得着他的地方就帮忙。 说完后牛三就没见影了,杨林说锅里煮了饭,还热着呢,叫柳清他们赶快吃,恐怕担心两个孩子饿着了,陆子艺拿出买的包子热了热,几个人又过了一顿。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章 回门 这些天杨林一直惦记家里的东西,想回去收拾几件衣服过来,柳清觉得是时间可以回去看看了,想着从金家搬出来已经有十来天了,要死的话早就死了,这时候站到村民的面前,不就是最好的说法吗? 第二天一大早,等到天气暖和了一些,几个人把门窗锁好,就集体出发了。 柳清边走边看路边的风景,乡下看到最多的就是地了,路边有几亩地又平又大,过了收获的季节,地里到处都是苞谷杆子,堆了一堆又一堆,柳清想着这些有什么用呢?问了后才知道这是地主的地,镇上钱家的地,这苞谷杆子用不着,就便宜卖给乡下的村民,冬天的时候当柴烧。 过了这个季节,天气会越来越冷,地底下不敢再种东西,即使种了也会被冻死,所以就大片大片空着。 除了地窖里存的蔬菜,冬天要吃新鲜的蔬菜,就只能去集市上买,这些蔬菜是从外地运过来的,价格比猪肉还贵,有几个人吃得起呢? 柳清看到这些想到这些,眼睛一亮,心里又有了新的打算,要是冬天能吃上蔬菜,吃上他们自己种的蔬菜,这日子过得该有多美啊!最好种上一大片,他们自己吃不完就卖出去,物以稀为贵,冬天缺少蔬菜,准能卖个好价钱。 “爹,子艺,咱们家有地吗?” 柳清转过头问,想那么多都是空的,要吃蔬菜首先得有地,不然种子撒到哪里,光靠他们现在手头上的银子,昨天用了七两银子,剩下的五两根本买不了地,最有希望的就是杨林那边了。 陆子艺瞧见柳清看他的眼神,脸色逐渐暗淡下来,慢慢地讲了他们家的情况。 原来陆子艺的村子遭了旱灾,连续两年地里颗粒无收,村里的人能搬的都搬了。几经波折,陆子艺一家流落到大元村,那时候日子过得苦极了,困了就睡山洞,饿了就吃树皮。 幸好大元村有家好心的人,主人家姓吴,叫吴大英,这家人看着他们可怜,就好心收留他们,还在自己家旁边搭了个房子,让他们住下来。 陆子艺家定居是定居下来了,但只能算外来户,外来户是分不到地的,他们靠着邻居的救济生活,后来陆子艺的娘又当了镖师,所以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直到陆子艺的娘出了事,陆子艺家的日子又难熬了。 就在媒婆上门提亲之前,他们家里穷得都揭不开锅了,肚子饿得咕咕直叫。 “子艺,爹,以后有我在,不会让你们受苦了,放心吧,以后我们会有地的。” 柳清听了陆子艺的叙述,就知道他受了很多苦,难能可贵的是他从没抱怨,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然也要感谢他爹娘的教导,他们真的把他教育得很好,单单是从识字这点,村里好多男人都赶不上他。 至于地的事,等他们赚了钱,就修房子买地,房子要建得漂漂亮亮的,地也要买得多多的,就像地主一样,然后家里再请几个下人,什么活都不用干了。 看着这样说话的柳清,陆子艺和杨林都笑了,对于庄稼人来说,地就是命根子,他们何尝不想要地呢?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年,直到现在,他们才觉的日子有了奔头。 柳清也笑了,淡淡的阳光衬得她的脸很白,就像洁白的梨花绽放。走了很远,她又回过头来看那片地,只感觉到一片辽阔,好像看到了她不久后的将来,她站在大棚底下,和陆子艺他们一起摘蔬菜。 现在柳清他们走的这条路很宽,过得了板车,路边有人在用板车推东西,看见他们从这里路过,就用惊异的目光看着他们,应该是认识他们的人。 柳清忍不住问:“子艺,你看那人在看我们,好像认识我们?” “妻主,这人是我们村里的马有礼,别看她的名字取得这么好,只是这人不行,嘴巴大,喜欢搬弄是非,又蛮不讲理,村里很多人都不喜欢她。” 陆子艺轻声说,摆出一副不待见的样子,柳清这才算明白了,原来又是一个王金贵,村子里总有那么些个极品,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一直顺着道走前面出现一条河,这条河是青鸣江的支流,河水大概有五六米深,清澈见底,能够看到水下的石头和鱼。柳清站在桥上看了一会儿,看见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就想哪天做个鱼钩来河里钓鱼。 又走了大约几百米,就看见了乡土味浓浓的村庄,柳清估计了一下,大概有二十几户人家,之前相隔的距离不是很远,属于比邻而居的那种。这里的房屋就和神女村差不多,大多都是泥巴墙茅草顶,也有少数的是砖墙石瓦,像拥有这样房子的人家,应该算得上村里的土豪了吧。 陆子艺家住在村子的最西头,他们是从村子的东头进去的,所以又走了一阵儿。 “妻主,快到了,就在前面,这儿就是吴婶家了,过去就是我们家了。” 陆子艺对柳清说,用手指着前面的一处茅屋,眼睛也向那边看去,想到这是妻主第一次来,不认识路,更不认识这里的人,他就忍不住要给妻主说,也想妻主认识吴婶一家,这家人对他们恩重如山,当初还说等他有妻主了,就带回夫家看看,顺便也给他们瞧瞧,只是以前妻主腿没好,这件事就一直这么拖着。 柳清笑着点点头,想着陆子艺嫁给她这么久,她也没机会陪他回来看看,村里人少不了说东道西的,想必也知道他嫁的妻主是残废,这些人要么带着同情要么带着嘲笑,不管是哪一种,他的心里都不好过吧。 难得陆子艺露出这么好看的笑容,柳清瞧着他开心的模样心里也美滋滋的,现在总算好了,她的腿好了后就能够陪他去他想去的地方。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一章 吴婶一家 经过吴婶家,拐过一个弯,传来孩子的嬉笑声,有男孩的,有女孩的,交织在一起,在这安静的村子,格外的响亮。 柳清看到前面有两棵枣树,枣树高大茂盛,枣子也熟透了,像红灯笼似的挂在树枝,小一点的孩子就站在树底下,捡地上的石头去砸,大一点孩子能爬树了,拿着篮子挂在树上,一手抱着树一手伸出去摘。 “杨叔,子艺哥,你们回来了,我告诉我娘去,她在地里摘菜呢?” 树上的小姑娘站得高看得远,她一眼就看见了陆子艺他们,高兴地冲他们招手呼喊,一会儿就从树上滑了下来,再一眨眼就没了影儿。 下面的孩子听见这么一喊,全都围过来杨叔子艺哥的叫着,弄得他们都分不过神来,最后杨林拿着钥匙离开了,留下柳清和陆子艺在那招呼着。 “子艺哥,这是你的妻主吗?她好好看啊,长大了,我也要嫁这样的妻主。” “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就说什么嫁不嫁的,没羞没臊,再说了,你一个鼻涕虫,谁会娶你啊!” 这儿有吴婶家的孩子,还有村里其他人家的孩子,全都好奇地看着柳清,以小孩子的眼光,柳清就属好看那种类型的,人又白,脸上始终带着微笑,忍不住让人想亲近。 所谓童言无忌,柳清半蹲着身子,告诉他们说:“我是你们子艺哥哥的妻主,你们可以叫我清姐姐。” 柳清的话刚一落,孩子们就张口闭口叫着,清姐姐叫得可甜了,惹得柳清又是一笑,这些孩子可爱得紧啊,要是早知道会遇到他们,昨天赶集的时候,就该买些好吃的送过来了。 “孩子们,你们叫什么名字啊?下次我请你们吃好吃的。” 柳清摸着一个孩子的头说,笑容甜甜的,立即就获得了孩子们的好感,争着抢着报上名来,其中有个小男孩是吴婶家的小孩,叫吴石,陆子艺喊他小石头。 这小家伙喜欢粘着陆子艺,从小就在陆子艺屁股后面转,今天好不容易见着想见的人了,抱着他的大腿就没撒手过。 “子艺哥,你教我念书、教我写字吧,上次你教我的名字,我都会写了,我写给你看。” 小石头摇晃陆子艺的腿可怜巴巴地说,说完后马上在地上捡了块石头,就在泥土地里写了起来,那写出来的字不是很工整,但勉勉强强能认出是他的名字,其他小孩看见小石头都能写字了,都跑过去央求陆子艺教他们写字。 陆子艺耐心地拿着石头在地上写,一边写一边念,孩子们就跟着写跟着念,好像在学堂似的,孩子们的精力都集中在了学习上,眼里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没有一个在下面搞小动作的。 陆子艺教的全是他们的名字,当念到这个弯字时,孩子们就遇到困难了,可能是笔画比较多,他们在地上写了好几遍也不像。 柳清从一开始就在旁边看着,想着即使这些孩子读不起书,能认个字写个名字也是好的,说不定将来有用呢,这时候看到孩子们写不出来,她就忍不住上前唠叨几句,像陆子艺那样一边说一边写,说写却不是写,她手上没拿石头,就是用手指头描着,描的还是陆子艺写过的字,谁叫她的字没他的好看呢。 “孩子们,你们看这个弯字,一点一横长,两竖在中央,一边一个点,弓字在下边,像这样记,就好记了。” 柳清琅琅上口地说着,这是她在书上看的,对于刚学生字的学生,老师就爱用这种方法,好记又不容易忘记。 果然照柳清说的方法,孩子们学起来就容易多了,陆子艺也觉得这法子好,直夸柳清聪明,好像没有什么她不会的,柳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不过捡了前人的便宜,这就是穿越的好处啊。 两人又教孩子念了一会儿书,直到先前的那个小姑娘和吴婶回来,他们才扔了石头直起身。 吴婶先看了看陆子艺,再转头看向柳清,疑惑地问道:“子艺,你和谁回来的啊?怎么没看到你爹呢?” 陆子笑着回答说:“吴婶,这是我妻主,她叫柳清,我爹回去收衣服去了,他一会儿就来。” 陆子艺知道吴婶关心自己,虽说他们毫无血缘关系,可是吴婶对他的好,一点都不比娘少,在他心里,吴婶就是他的第二个娘,就和亲娘一样。 吴婶吴大英听了这话,心里就更纳闷儿了,子艺的妻主不是腿瘸了吗,可是她看了这位姑娘,双腿明明好端端的呀,而且这姓氏名字都对不上,不是该叫什么金水草吗,怎么姓柳了? “子艺,你是不是在金家受了什么委屈,前些天的事我听说了一些,有什么事你不要憋在心里,一定要给吴婶说啊,让吴婶为你做主。” 吴婶忧心地看着陆子艺,想着前些天她从村子里听来的那些话,心口就忍不住阵阵抽疼,还好子艺这孩子命大啊,要不然出了事,她怎么对得起他死去的娘。 “吴婶,谢谢你的关心,我真的没受委屈,现在我和妻主在一起,过得很好。” 陆子艺说起他的妻主,脸上不自觉地就露出了笑容,这种打心底的笑容绝不是装的。 吴婶没有到老眼昏花的程度,陆子艺高兴不高兴她分得出来,只是突然间怎么就换了个人了呢?依照子艺这孩子的个性,宁愿孤独终老也不会改嫁的。 “子艺,你跟吴婶说实话,她真的是你妻主吗?” 吴婶不敢相信,拉着陆子艺的胳膊,看了柳清一眼,然后背着她的面,偷偷在陆子艺耳边问。 虽然吴婶的声音不大,但柳清还是听见了,心里有些好笑,想不到她腿好了,反倒闹了这么大个乌龙,她再不说清楚,恐怕误会更大了。 “吴婶,你好,我真的是子艺的妻主,我原来是叫金水草,只是后来改名字了,现在跟着我爹姓,才姓柳,你可以叫我阿清,而且我的腿已经好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二章 组织学堂 柳清见这吴婶慈眉善目,对陆子艺又是一副上心的样子,想来应该不是坏人,于是大方地行了个见面礼。 “好,好,好。” 吴婶一脸发囧的样子,舌头打结,连说了三个好字,就不知道说什么了,都怪自己想太多了,就冲子艺这孩子,她都不该怀疑这怀疑那的。 不过看这小姑娘挺沉稳的,这性子她也喜欢,关键是腿好了,看上去又像会过日子的人,子艺跟着她就不亏了。不然像原来那样,只能躺在床上过日子,吃喝拉撒都要假手于人,最后吃苦的还不是子艺,总归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就跟自己亲生的差不多,要看见他吃苦受罪,她这心里头也不好受。 过了一会儿,杨林拿上东西锁好门就过来了,他上来和吴婶寒暄了几句,吴婶看见他们全站在外面,始终不是一回事,就热情地招呼他们进屋坐。 吴婶的两个孩子也懂事,看家里来了客人,又是端茶送水,又是把刚摘的枣洗了拿来吃。 “小石头,二丫,你们也吃啊,不要光顾我们。” 装枣的是一把水瓢,葫芦对半剖开就成水瓢了,这种工具在农村很常见,柳清看里面装了满满的枣子,他们几个吃也吃不完,就让小石头和二丫一起吃。 二丫是小石头的姐姐,只比小石头大两岁,长得机灵可爱,一张嘴巴甜得跟蜜似的,特招人喜欢,她听柳清说了这话,就拉着小石头坐下来,一边吃着枣一边嘟囔着。 “清姐姐,你真厉害,小石头都告诉我了,说你教他们认字,就跟唱歌似的,一学就会,清姐姐,你也教我吧,以后我天天给你摘枣吃,我爬树可厉害了。” 二丫得意洋洋地说,嘴皮子噘得老高,那模样雄赳赳气昂昂的,好像随时准备战斗的士兵。 柳清看她讨喜的模样笑了,想着这些孩子都到了上学的年纪,可是上学堂的束修费太贵,家里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想学又没条件,如果要教孩子念书的话,她教一个是教,教两个也是教,何不让这些孩子聚在一起,到时候凑齐一个班就能开课了。 “好啊,二丫想学的话,清姐姐就教,小石头也一样,还有村里其他孩子,只要想学的,清姐姐都教。” 柳清越想越觉得可行,转头又同陆子艺商量着,说:“子艺,要不我们开个学堂吧,就在咱们自己家开,要是这些孩子想学习,就可以一起过来,反正离的不远。” 神女村就和大元村隔了一条河,走路的话顶多就用半个时辰,他们再上一个时辰的课,这些孩子回家也早得很,不过要上课的话,桌子板凳少不了,还有写字的纸笔都得准备,所以真要开课还需要时间。 “太好了,妻主说怎么弄就怎么弄,要是我们能办学堂,以后孩子就不怕没书读了。” 陆子艺一听十分赞同地说,因为他知道这种想上学又上不起的滋味,要不是他的爹娘都识字,并且细心地教导他,恐怕现在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 柳清开心地点点头,既然子艺都同意她的想法,那他们今晚上就商量一下,该买些什么东西,学堂怎么布置,都要教些什么内容? “子艺,子艺他爹,还有阿清,你们先聊着,我去煮饭了。” “吴大嫂,我去帮你。” 这时候快到吃饭的时间了,吴婶见他们聊得这么欢,一会儿就要饿了,连忙离了桌子去煮饭,结果杨林也跟去了,邻居这么久了,吴婶不拿他当外人,没有说什么推辞的话,然后两人就在厨房里忙活。 而柳清他们在屋里继续聊着,有了两个小开心果在旁边,时间过得就像飞一般的快,柳清又从两个孩子口中得知,原来吴婶总共有三个孩子,二丫上头还有个姐姐,比陆子艺小几岁,只是常年在外帮工,要到过年的时候才回来一次,而吴婶的男人回夫家去了,已经走了两天了,所以没见着他。 等吴婶把饭菜都弄好了,二丫和小石头把桌子擦了,就跑到厨房里端菜去了,柳清和陆子艺洗了手,等到再回来的时候,桌子上就放好三菜一汤了,都是农家一些简单的菜肴,吴婶说不知道他们会来,没什么好的招待的,家里有的都煮上了。 其实吴婶不用说,柳清他们心里也清楚,这哪里是随便招待,像这样的家里面,日子本来过得紧巴巴的,能弄这么多菜简直不容易了。 吃饭的时候,吴婶直给柳清和陆子艺夹菜,看着两人慢条斯理的样子,哪像自己的两个娃儿,看见吃的眼睛都绿了,生怕他们讲理,吴婶就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阿清,子艺,多吃点啊,把这里当自己家,不要客气,吃饱了身体才养的好,以后生个娃,白白胖胖的。” 柳清和陆子艺听了这话,小两口脸都红红的,假装埋着头吃饭的样子,害怕被人瞧见了,只是这心里头,也想生一个可爱的娃娃,喊柳清娘喊陆子艺爹,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只是要生娃就要做那事,柳清活了两世,第一次遇到这么大的难题,这是女尊社会,她和陆子艺谁在上面呢? 哎,光是想想都让人害羞啊,还是不要想了,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而且现在他们条件又不好,要真的有了还是件麻烦事。 陆子艺想的和柳清差不多,比起其他,他更担心妻主受苦,妻主身子这么弱,他真害怕她受不了,万一因为孩子有个好歹,他也不想活了,虽然他喜欢孩子,但他更喜欢和妻主在一起,即使一辈子没有孩子都没关系。 吃完饭后,柳清他们又坐了一阵,便向吴婶告辞了,走的时候,告诉了吴婶他们现在住的地方,等过几天安排好了,二丫和小石头就可以过来念书,吴婶不舍地把他们送到桥头,直到看不到身影了才转身回去。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三章 上山打猎 晚上的天气越来越冷,特别像这样的茅草屋漏风,就更冷了,柳清考虑到这种情况,天没黑就把晚饭吃了,然后简单地洗漱了一番,连油灯都没点,早早地就躺在了床上,她和陆子艺商量着办学堂的事,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第二天陆子艺要上山打猎,柳清早几天就给他说了,下次打猎她要跟着去看看,陆子艺虽然担心山里危险,但不想看到她失望的表情,所以这次走的时候把她带上了,柳清高兴地背着小竹篓,和杨林打了一声招呼,拉着陆子艺的手就出门了。 “水草妹子,水草妹子。”春兰今天上柳清家来,还没到地方,就看到柳清和陆子艺,看他们兴冲冲的样子,已经猜测到要出门,“水草妹子,水草夫郎,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呢?” “春兰姐,我和子艺上山打猎,你和我们一起去吧。” 柳清和陆子艺手拉着手,说话的时候两眼亮晶晶的,那高兴劲儿落到春兰眼里,令孤家寡人的她直羡慕,这小两口过得真幸福啊。 春兰最终同意了和他们一起去,这山里面她曾经去过几次,知道山里面有凶猛的野兽,虽然平时不容易见着,但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凡是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要真碰到什么豺狼虎豹,三个人的力量总好过两个人吧。 不过春兰还是建议就在外围打猎,没必要进深山了,越往里面走危险性就越高,陆子艺听了春兰的话,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本来一开始他就抱了这种想法,如果柳清跟去,他根本不敢犯险,要进深山的话,只有等到下次一个人去的时候了。 很快几人就来到了山脚下,柳清扬着头望着高高的山峦,发现这里不像茅屋前面的荒地,看上去到处都是枯黄的,就算快入冬了,山上的树木和野草依旧茂盛之极,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柳清觉得来对了,看这情形就算打不到猎,采些野果回去吃应该没问题的。 “水草妹子,这个你拿在手上,万一遇着危险,你就拿它刺过去。” 春兰一路走一路看,终于捡到两根称心如意的棒子,削尖的棒子头插到野兽的皮肉里,即使不致命也有一顿好受的,她把一根递给柳清,又怕她不会用,还有模有样的比划了几下。 多一物不如少一物,春兰姐的考虑是对的,陆子艺带了弓弩,而她和春兰姐手无寸铁,万一真遇到野兽,手边连攻击的武器都没有,只会给陆子艺拖后腿,这么一想,柳清也学着春兰的样子,刷刷地比划了两下。 再往上走,上山的路就变得陡起来,路边有很多扎人的藤蔓,柳清走了一截就又累又痛,只是心里那股热乎劲儿没消,想着既然都到了这一步,怎么也不能空手而归,而且她这身子骨大半年没运动了,多锻炼一下才能恢复到原来金水草的水平。 陆子艺看她吃力的很,过去拉着她的手,边走边为她开道,只要过了这片荆棘林,前面就是高大的灌木林,路面要比这边平坦,妻主就不用受这份罪了。 “子艺,春兰姐,等等,你们先别忙走,这里有一片丛蒜和姜呢?” 柳清累是累,不过眼睛始终灵活地转动着,动看看西望望,就盼着能找到什么好东西,结果真让她找到了大蒜和生姜,就隐藏在杂草丛中,因为长的不是很多,而且这个季节叶子已经枯萎了,不仔细看根本不会发现,只会当普通的野草处理了。 于是几人开始刨姜和蒜,连带上面的苗苗,都放进了春兰背的竹篓里,这竹篓在上山前就由春兰背着了。 柳清心情很好,果然山里的宝贝多呀,这还没进山就收获了姜和蒜,那山里肯定还有其他有用的东西。 没过一会儿,陆子艺就射了一只兔子和野鸡,这是柳清第一次看他射箭,那准头不必说,光说瞄准猎物拉开弓弩的姿势,无比的娴熟和专业,在弩箭射出去的一刻,柳清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脸庞,只觉得没有人比他更好看。 不知不觉一上午的时间过完了,除了开始陆子艺射的兔子和鸡,后来又逮了两只獐子,连不会武功的春兰都捉了只野鸡。 而柳清更喜欢看林子里的植物,她一直注视着四周,生怕错过了路边的一丝一毫,居然让她看到了一棵花椒树,这是市场没有的,什么东西都图个新鲜,拿出去卖肯定会卖个好价钱,不过有点可惜,树上的花椒被风吹落了很多,剩下的都是不怎么好的,柳清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准备把树上的花椒留种用,等过几年一定会结出更多花椒。 摘完花椒后,三人又往前走,看到有一棵苹果树,树上的苹果又红又大,正好大家都饿了,陆子艺跳到树上,摘了七八个下来,然后随便找了个地方休息,在衣服擦了两下就开始吃了,毕竟出门在外,哪有像家里那样讲究。 “这苹果好甜啊,而且没有打过药,不怕吃了不健康。” 这苹果不仅看上去光滑漂亮,而且吃到口中又香又甜,嘴里全是甜甜的苹果汁,是柳清吃过的最好吃的苹果,不禁让人吃了还想吃第二个,她最后感到吃撑了才没敢再吃。 “妻主,你喜欢吃的话,我再去多摘几个,咱们带回去吃,这样爹也可以吃。” 陆子艺和春兰都只吃了一个,对于他们这种在山野里长大的人,水果吃的是比较多的,平时当个零嘴吃还可以,但要用它填饱肚子就不行了。 不过陆子艺看柳清吃得津津有味,他心里比吃了山珍海味还开心,马上又爬到树上摘了几个。 地上还有几个没吃完,柳清和春兰把苹果捡到竹篓里,见竹篓里装的东西都冒出来了,赶忙叫树上的陆子艺不要摘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四章 熊出没 陆子艺双手拽住树干,动作敏捷地从树上跳下来,然后解开衣服的结,把刚摘的苹果放进了竹篓,一看果然满得装不下东西了。 “刚才走过的路上,我看到有亚麻皮,我去扯两根来,把獐子绑到棒子上,用肩膀挑着走。” 村子里一般都用那种大竹篓,只是两只獐子占了大半地方,春兰就想着把獐子拿出来,他们好不容易上山一趟,不能白忙活了,要打猎的话就尽可能多打一些。 这亚麻皮结实的很,村子里面的田坎上就有,很多人用它来编背篓绳,背个上百斤东西都不成问题,何况是两只獐子,反正她手上有根现成的木棒,把它当扁担来用正好。 说着春兰放下竹篓,就向来的那条路跑去了,那亚麻皮就长在树旁边,离这儿不到一百步,来的时候,陆子艺和柳清也看见了。 柳清和陆子艺站在原地等,突然前面传来猛兽的咆哮声,正是春兰去的那个方向,陆子艺一听,以他常年打猎的经验,马上意识到情况不妙,赶快准备好弓弩,当然柳清也听见了,她转头看陆子艺的脸色变了,不用说出口,也知道这次他们遇到大麻烦了。 “妻主,你站在这儿等我,千万不要走开,我去去就回来。” 陆子艺对柳清说,脸上从没这么紧张过,柳清看他面容紧绷,十分担心的样子,心想自己跟去的话,他还要分神照顾她,说不定会拖他后腿,于是点头答应了。 只是陆子艺走后,柳清就待不住了,等的时间越长,她的心里就越不踏实,最后想了想,也朝那边跑去了。 为了不想陆子艺分开注意力,柳清不敢靠得太近,她看到前面有棵大树,刚好能挡住自己,于是轻手轻脚跑到后面藏起来,然后拨开茂盛的树叶子,不看不要紧,这一看简直把柳清吓得脸色发白。 原来这恐怖的啸声来自于两只熊,对于柳清来说,只有前世在动物园见过,那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变得很乖,吃饱喝足后就懒洋洋地躺下了,即使你站在它跟前,它连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哪有她现在遇到的两只凶猛庞大? 柳清吓得心脏怦怦直跳,却不敢出声,她怕冒冒失失的出现,只会拖累子艺和春兰姐。 他们正在和熊作斗争,靠近春兰的那只被陆子艺射了一箭,射到熊的肚子上,血流了一地,但熊毕竟是体积庞大的动物,一箭还不至于要命,只是摇晃了几下又气势汹汹的。 而另外一只熊就没这么幸运了,身上插了好几只箭,差不多都是致命的地方,只有躺在地上喘气的份儿了。 解决了一只,剩下的一只就好办多了,只是柳清仍然有些担心,这里的两个人都是她生命中重要的,一个是她义结金兰的好姐妹,一个是她相守一生的好夫郎,谁受伤都是她不愿意见到的。 那只熊受了伤,发现是陆子艺射的它,瞬间把矛头对准陆子艺,不过看陆子艺架着弓弩,又不敢靠近,急得没办法,不停地在原地发出凶狠的吼声。 “喵……喵……”突然传出几声不一样的声音,跟熊的咆哮声相比,这声音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反倒像咿咿呀呀的娃娃声。 柳清耳朵灵,听这声音有些奇怪,而且有些耳熟,心里疑惑的同时,向左右看了看,一看,果然看到两团白白的毛球。 咦!这不是她上次遇到的两只小猫咪吗! 柳清一眼就认出了两只小家伙,虽然它们两个长的差不多,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不同,有一只耳朵尖的毛不是纯白的,夹杂着几点黑色的毛,而另外一只没有,为了区分两只小东西,从那次遇见后,柳清在心里默默取了名字,带黑色的叫小点心,纯白的那只叫小雪糕,谁叫它们这么小这么可爱呢。 没想到过去这么久还能遇到这两只小家伙,而且在这危险重重的深山老林,难道是它们的主人没照顾好它们吗? 柳清忍不住去猜测,她想不通这么聪明的小家伙,有谁能够忍下心来抛弃,要真是这样,她一定得找到它们的主人,把两只小家伙领养到自己身边。 想这些问题仅仅需要一瞬间,柳清没忘记陆子艺还处于危险中,虽然那只熊受了伤,但丝毫不影响它的灵活程度,左窜右跳的躲过了陆子艺好几箭,这么久都不能把这只熊制服,柳清的心里始终悬吊吊的。 再看,那只熊又向陆子艺发起进攻了,在空中一跃,猛的向陆子艺扑过去,看得柳清手心都捏出汗了,好在陆子艺身手够好,在熊刚刚扑过来的前一秒钟,就迅速地闪开了。 另一边的春兰好不到哪去,她没有陆子艺那身功夫,手里就拿根木棍,一直攥在手里,做出了个防备的架势,她不动,那只熊也没有攻击她。 柳清刚才一紧张,没注意到脚下,一下子踩到了地上的干树枝,发出咔嚓的一声脆响。 小点心最先转过脑袋,眨了几下圆溜溜的杏眼,然后高高兴兴地摇着尾巴,显然是发现了柳清,小雪糕看小点心朝这边看,也朝这边看,当看到是柳清时,就想起了上次喝的水,那水太好喝了,还没等小点心一起,它就蹦蹦跳跳地朝柳清跑去了,小点心看它一副吃货的样子,无奈地摇摇头,又好像不放心似的,马上追在小雪糕屁股后面。 柳清看它们那个萌样,心里软得一塌糊涂,明明是差不多大的家伙,或者是双胞胎,可小点心明显成熟多了,而小雪糕就像少了一根筋似的,凡事都要小点心寸步不离的跟着,简直和它家的保姆没两样了。 两只小家伙朝柳清跑来,一上来就围在她脚跟,两条小尾巴甩呀甩,就像找到妈妈的孩子,那欢天喜地的劲儿啊,直接把柳清逗乐了,可见它们也很喜欢她。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响起熊的啸声,柳清听着声音不对,怎么声音越来越近了,于是猛地抬头一看,这一看,让她的脸色全变了,谁知刚才躺在地上那只熊,明明气息奄奄了,可是现在又活过来了,正气势汹汹地朝这边冲过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五章 白虎 柳清仿佛看到了它张开的血盆大口,也能想象得到被咬一口后的感觉,也许人到了危险关头,真的会爆发出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力量。 不管那头熊是朝自己来的,还是朝她脚下的小家伙来的,柳清用了平生最快的速度,抱起两只小家伙就跑。 “妻主……” “水草妹子” 陆子艺和春兰在身后发出惊恐的叫声,只是柳清根本没机会回头,她一直跑一直跑,连脚下的路都没顾得看了,竟然没发现前面有个小土坡,结果一脚踢了上去,倒霉的她没有稳住自己的身子,摔在地上,手臂擦破了皮,疼得她差点眼泪都掉出来了,两只小家伙也好不哪里去,嘴里发出好像呜呜的哭泣声。 柳清的摔倒给了熊莫大的机会,这只熊也聪明,瞅准了这个机会猛地向柳清扑去,它要咬的是那白白的细嫩的脖颈,这是熊惯有的逮捕猎物的方法,只要使劲一咬,就能享受一顿美味的大餐了。 陆子艺跟上来正看到这一幕,呼吸一紧,头脑一片空白,竟连呼喊也不能了,春兰后上来一步,她瞧见柳清躺到地上,而那只熊朝她扑过去,心里一怕,大声地叫着水草妹子。 柳清以为这次死定了,她害怕地闭上眼睛,这时耳边吹来一阵风,接着是重物倒地的声音,柳清又等了一会儿,想象中的痛苦迟迟没有来临,心里正疑惑着,就睁开了眼睛。 她面前站着一只威风凛凛的老虎,准确来说是一只神气的白虎,它头上有几丝黑色的毛发,绘成一个霸气的王字,即使不动声色,也透露出一股天然的王者之气。 而刚才那只凶悍的熊,现在彻底成了一只死熊,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它的颈子上有两个深深的血窟窿,那是被老虎咬了后留下的印子。 柳清迷惑了,不镇定了,难道救她的是这只白虎? 陆子艺看那只熊死了,松了一口气,可是柳清面前又来了只老虎,那刚松下的气又提了起来,驾着弓弩不偏不倚地对准白虎。 白虎打量了陆子艺一眼,却没有动,如果陆子艺这时候出手,一定会给白虎致命一击,只是柳清赶紧出声阻止了他。 “子艺,这白虎看上去没恶意,你看它,刚才还救了我呢,要不是它,我就没命了,我们别伤害它,好吗?” 柳清不会看错的,一般野兽都是眼露凶光,可是这只白虎不同,虽然它咬死了熊,嘴角沾了血迹,可它看她的眼神没有欲望,那种想活吞了她的欲望。 虽然柳清觉得不可思议,但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她能看懂动物的情绪,比如两只小家伙的,比如这只漂亮白虎的,她确定白虎对她没有恶意。 陆子艺听柳清这么一说,再看白虎站在那里静静的,心里没有刚才那样紧张了,只是举着弓弩的手还是不敢放下,白虎不离开他就一直这么举着,只要白虎一动,他不敢保证会不会伤害它。 “喵喵……” 两只小家伙看见白虎,兴高采烈地奔跑过去,前肢和后蹄跟在地上刨似的,比之前见了柳清还要兴奋。 白虎眼里泛出温柔的光芒,等到两只小家伙近了,伸出舌头舔了舔小东西的头,小家伙围在白虎的前腿旁,又跳又蹦,嘴里咿呀咿呀地叫着,像是撒娇,甚至不怕死的去咬白虎的毛,看得柳清都为它们捏了一把汗。 小家伙真是傻缺啊,这是只高大威猛的老虎,不是哪里的阿猫阿狗,你们这样,就不怕白虎发怒,一不小心成了它口中的点心吗? 不过转而一想,猫和老虎都是猫科动物,本质上是一家,小家伙和白虎亲近就不奇怪了,再说,这只白虎完全没有伤害它们的意思,反倒像母亲那样很照顾小家伙,难道白虎认识这两只远房的亲戚? “水草妹子,你没事吧?刚才真是吓死我了,感觉心脏都跳出来了。” 春兰心有余悸地说,她跑到柳清身边扶起她,又看了一眼旁边的老虎,感觉没有发现她的存在,拉着柳清赶紧朝外走,虽说这只老虎看上去不凶悍,但狗改不了吃屎,何况是一只生在深山的野兽,这个时候只怕它没饿,要是饿了,看它看见他们扑不扑过来。 柳清知道春兰的担心,握了一下她的手,告诉她自己没事。 “妻主……” 陆子艺朝柳清跑过去,喊出的声音带着嘶哑,天知道,他刚刚多害怕,好像死了一次似的。柳清看他发白的嘴唇,心里一疼,主动握着他的手,这个傻男人,一心只为她想,一定吓坏了吧。 “春兰姐,子艺,我没事,你们不要担心,是那只白虎救的我,你们看,我不是好好活着吗?一根头发丝都没少。” 柳清回头看了一眼白虎,白虎好像觉察到了她的目光,也抬起头朝着她望了一眼,然后领着小家伙朝深山里去了。 “这老虎真好看,毛好顺,还是白色的,还有那两只小老虎,小小的胖胖的,实在太可爱了,就像家里养的猫咪,一点也不像老虎,而且也太奇怪了,白虎明明看见我们了,也没上来咬我们,难道这动物真的通灵吗?” 春兰望着消失在树林里的白虎,心里别提多纳闷,就算她长到这么大,也没看见过全身雪白的老虎,而且一时间就见了三只,更纳闷的是好像这白虎通灵,不仅救了她的好姐妹,而且对他们说的话也能听懂。 难道这不是老虎,这是老虎精么? 春兰正在想着,而柳清听了她的话后,头上滑过三条黑线,好像有一群乌鸦飞过,呱……呱…… 怪不得小家伙与白虎那样亲切呢,原来是同伙啊,两只小家伙居然是两只小老虎。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六章 盖房子的打算 “妻主,你把我吓死了,都怪我没保护好你。” 陆子艺还不放心似的,把柳清前后左右检查了一遍,发现她的手臂有一处擦伤,就连衣服都蹭破了,虽然不是特别严重,但也足以让他心疼好久了。 春兰前一会儿在想那白虎,下一刻也发现了柳清的伤,她对柳清和陆子艺说道:“这种皮外伤不碍事的,回去的时候采点鱼香草,嚼烂了敷在上面管用的很。” “那我们赶快回去,今天不打猎了。” 陆子艺紧张兮兮地说,经过这么一场劫难,他只担心她的妻主,不敢再让她受一丝一毫的伤害,特别是想到妻主被熊追,被熊扑过去,他心里就一阵后怕,最后多好有惊无险,妻主只受了点擦伤,但如果要让她继续犯险,说什么也不能了。 “那这两只熊怎么办?我们三个人怎么搬回去呢?” 柳清看着地上的两头熊说,一只被老虎咬死了,而另外一只柳清也不知道怎么死的,她被熊追的时候就没看见了,不过动点脑子想想也知道,那只熊的心脏插了一只箭,应该是扑上去的时候,被陆子艺一箭射中了。 总算两头熊都命归西天了,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这熊光一只少说都有几百斤,他们三个人抬一头熊都吃力,况且是两头,这要怎么搬回去呢? “我下山找人上来抬。” 春兰这话一说,柳清和陆子艺也同意,光靠他们三个人,根本抬不动两头熊,何况还有其他的东西。 陆子艺想把竹篓拿过来,给柳清打了一声招呼,然后跑回他们开始的地方,不大一会儿就回来了,柳清看里面的东西满满的,甚至冒尖了,心情非常的好,虽然自己受了点小伤,但这趟总算没白来,他们收获不少。 春兰采了亚麻皮,从竹篓里拿出獐子,用棍子一边绑了一只,挑在肩膀上,陆子艺心疼柳清受了伤,坚决不让她拿东西,最后,竹篓就由陆子艺背着了。 回去的路还是来之前的路,这是通往山下最快的捷径,路边长了很多野茶叶,柳清他们采了一些,嚼碎了几片敷在伤口处,剩下的柳清想用来泡茶喝。 这种鱼香草其实就是薄荷,柳清问了春兰,原来这种地方不喝薄荷茶,而且也不知道它可以泡茶喝,柳清知道后又特意多采了一些,还刨了一颗薄荷种子,只要有种子,栽到地里后就不怕喝不到。 “水草妹子,你这脑子里的鬼点子真多,跟着你,我就不怕哪天喝西北风了。” 春兰好笑地看着柳清,她早知道她这好姐妹不凡,光拿同心结的事来说,就令她另眼相看了,集市上有谁编的络子,有这同心结好看,现在居然连小小的野茶叶,她也能折腾出新花样,真不知她脑袋里装的什么,谁沾着她谁就能沾福气啊。 想到这一点,春兰又想到了金家那家子人,这家人真是瞎了眼,才把柳清他们家赶出去,以后肯定有的他们后悔的,最好悔得肠子都青了。 “水草妹子,水草夫郎,你们这次发了呀,这熊肯定会卖个好价钱,冬天快到了,盖个房子是没问题,吃穿不愁,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让金家那边的人眼红去吧。” 春兰有点带抱怨地说,要她说,分出来是对的,和他们断绝关系更是对的,免得以后水草妹子有了好处,那边就想着来捞一把,现在这样多好,人是他们赶出去的,就算他们看见水草妹子过得好,也只能坐在屋里干着急。 陆子艺听说能盖得起房子,心里高兴极了,他问柳清有钱了,想盖什么样的房子? “妻主,你想把咱们家的房子怎么盖呢?” 陆子艺最喜欢听她说话了,特别说起来滔滔不绝的样子,十分认真,眼睛还亮晶晶的,看着这样的妻主,他胸口下就热热的。 “这熊大概值多少钱呢?” 柳清好奇地问,其实她不问也知道熊很值钱,特别是熊掌,因为孟子有句话说了这个,在选择鱼和熊掌之前,他舍鱼而取了熊掌,说明古代的时候,这些人已经知道熊的价值了。 “我在集市上看过,有个人卖熊,三十文一斤,一只熊卖了一百五十两,而且还没有今天的大呢,估计我们这两头熊少说都有三百多两,天啊,三百多两,好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 春兰一说这个就来了精神,谈到银子,两眼都在闪光,柳清和陆子艺看了她这样,都摇头笑了笑,不过想到能值这么多银子,两人都很高兴,看来盖房子的钱够了。 “子艺,我们把熊掌留下来,到时候单独卖。” 柳清对陆子艺说,听了春兰刚才说的话,好像并没有把熊掌取下来,熊掌是熊最珍贵的一部分,她想试试能不能卖到更高价钱。 陆子艺点点头,应了一声好,也不问用来干什么,对于她所做的决定,他从来是相信的,妻主既然这么说,自有她的一番道理,说不定熊掌真能卖出去,还会卖个好价钱。 “咱们村里谁的房子最好,那家人的房子怎样的?” 柳清随便一问,她想把这两头熊卖了,手上能挣个几百两的银子,到底能建一个怎样的房子,她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要是这村里最好的房子都用不上三百两,她想这次赚的钱够建一个很好的房子了。 她是打算在这里定居的,自然希望修的漂漂亮亮的,人活着幸苦一辈子,不会享受也是白活一世,当然住也要住的舒服。 “水草妹子,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咱们村现在最富的一家,是刘玉她们家,别说,她家的两个女儿真是争气,能干啊,在镇上做生意发了财,就是这半年,回来修了个瓦房,那房子大的呀,肯定不便宜,至少需要两百两,村里人看了都眼红,还有那院墙,比我还高,都是用石头砌的,村子头哪个不说好啊。”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七章 下山 “现在那刘老婆子可享清福了,岁数大了,家里专门请了个人照料她,是个叫小六的年轻小伙子,成天刘老夫人刘老夫人的叫着,哎呀,听着多洋气啊。” 春兰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堆,眼里不时发出羡慕的光芒,要建这么大的房子,又请得起佣人,神女村和邻村就这么一家了。 想想,要是水草妹子挣了钱,卖了两头熊,收获个三四百两,那盖的房子,能比刘老夫人家的差吗,说不定还剩不少银子,至少一年半载,都不用为生计发愁了,她真为水草妹子开心啊。 柳清不嫌弃她的唠叨,春兰说到哪里,她就听到哪里,一脸的认真,特别看春兰眉飞色舞的样子,柳清心里也乐,她这春兰姐啊,真有财迷的潜质。 这次打猎呢,春兰姐也出了不少力,等卖了熊得的钱,自然要分她一份,少说有百吧两,春兰姐看了,还不乐疯了。 “这么说,我们这次收获还不错,到时候卖的钱,分春兰姐一份,剩的钱也够盖房子了。”柳清又转过头,轻声对陆子艺说,“子艺,这盖房子马虎不得,每两银子都要用对地方,不然就浪费了,我回去先想想。” 这种事在以前她听多了,很多人第一次装修房子,以为是件很简单的事,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导致在装修的时候,才发现有很多漏洞,结果不得不返工,这样不仅浪费人力,又浪费钱财。 想着这是要盖给自己住的小窝,那就是她和夫郎一辈子的家,柳清心里就有种幸福的归属感,像多么慎重似的,她只想打造一个舒服温馨的家。 陆子艺听她这么说,一点异议也没有,又看她认真的表情,想着妻主是个十分顾家的人,心里就充满了喜悦,俊朗的脸上露出笑容,这种浅浅的笑,很具杀伤力,柳清觉得他十分好看。 倒是春兰急得忙摆手,说:“水草妹子,使不得,使不得,我要你的银子作什么,再说了,这熊又不是我打的,我一分力都没出,我怎么好意思拿呢?” “春兰姐,这是妻主的一片心意,你就不要拒绝了。” 陆子艺真心实意地说,春兰姐帮了他们家很多忙,是个老好人,又和妻主是结拜姐妹,他一直把她当亲姐看待的。 柳清看春兰这样,就拍着她肩膀问:“春兰姐,咱们是好姐妹吗?” “那还用说吗?当然是了。”春兰郑重其事地拍着胸脯说。 “既然这样,还分什么你我,咱们是一家人,理应有难同当有福共享,除非你不拿我当自己人。” 柳清一句话瞬间堵住了春兰的嘴,回忆起来,这阵子发生的事太多了,无论好坏,春兰姐就像亲人一样不离不弃,这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特别春兰姐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可她依然时不时地帮衬他们,这份感情比世上任何东西都珍贵。 说真心话,柳清认为能交到像她这样的朋友,这一生值了。 春兰心里深深地动容,既然水草妹子当她是自己人,她不便再说什么,不过,这份恩情她要记在心头,以后凡是能帮得上水草妹子的,她第一个排在前头。 下山往往比上山容易,当看见山脚的那座茅草屋时,本来有些疲倦的三人又提起了劲,高高兴兴地奔向了茅屋。 杨林见他们收获不错,脸色一喜,高兴地给他们倒了水喝,几人歇息了一会儿,就商量着找人去把熊抬回来,这次陆子艺考虑到柳清受了伤,就让她好好地待在家里,其余的事交给他办就行了。 柳清想想,自己的脚程不快,去了也帮不上忙,反倒会耽误时间,不如坐在家里,清理带回来的东西,于是就欣然同意了。 不过这次杨林坚持要去,他担心人手不够,天黑之前赶不回来,晚上山里尤其危险,遇到深山猛兽就麻烦了,能多一个人是一个人。 陆子艺看他坚定的目光,不好拒绝,也就半推半就的答应了。不一会儿,几人就拿上工具出发了,柳清一直送他们到栅栏外面。 返回屋内,柳清用大竹筐将猎物罩着,又担心猎物跑了,她特意在上面压了几块石头。剩下的就是些采摘的植物,薄荷叶装在簸箕里,放在了院子里的桌子上,等晒干了就可以泡茶喝,至于大蒜和姜,柳清也用碗捡起来了。 “这些种子苗苗怎么办呢?”柳清心里犯愁,想着这山头附近都不是自己的地,就算一时种在地里头,万一被有心的人告到里正那儿去,最终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是她能种在哪儿呢? 柳清眼珠子转了转,然后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兴匆匆地从梁上取下锄头,带着种子闪身进了空间。 一刻也闲不下来,柳清马上就用锄头翻地,把带来的种子都种了下去。虽然柳清没怎么接触过农活,可农经节目看得不少,致富的方法也知之甚多,她想,她现在等于带了个移动的农场,就算不买地,到了哪里也饿不死她了。 种好了以后,柳清又给地里浇了些水,等一切都妥当后,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的汗,想着陆子艺不会那么快回来,就顺便洗了一个澡。 出了空间,柳清听到外面有人说话,就开了门出去了。 篱笆旁果然站了几个人,猫着身子,鬼鬼祟祟地朝里面直瞅,看见柳清从屋里出来,几个人脸色变了变。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八章 村里人眼红 “妈呀!还真活着呢,前两天牛三都在说,我还不信,没想到是真的。” “命大呀,听说还打了两头熊,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几人你一句我一句,交头接耳,叽叽咕咕的,眼里有怀疑、嫉妒、不甘。 来的几人都是村子里的人,算是熟面孔了,上次上门吆喝的就有这几人,柳清自然没好脸色了,眉头不由的皱了皱。 过了一会儿,陆子艺和一群人抬着熊下山了,那几人好奇地围拢过去,甚至来了更多的人,大人小孩都惊奇地叫嚷着,就像赶集似的,纷纷来看这两头货真价实的熊! 听说是陆子艺打的熊,有人竖起大拇指称赞他,小孩也在旁边拍手叫好,完全忘记他们是瘟神的事了。 也是,柳清一家活生生地站在人前,就完全出乎了村里人的想象,况且又得了两头熊,这是难得一遇的好事,哪里是瘟神,根本是福星高照呀! 算算,这两头熊得卖多少钱啦,金家老三总算是发了,想不到娶个丑男,也能摊上这等好事,如果早知道,即使再丑上十倍,也得赶紧娶回家了。 此时,村里人盯着两头几百斤重的熊,眼睛都红红的。 “哟,不愧是危及乡里的灾星,这么快就遇到熊了,谁知道你杀了两头熊,会不会招来更多的熊,危及到乡里就不好了。” 金水云从人群里冒出来,看到两头熊瞬间红了眼,酸酸的话就脱口而出了,说了这话,她也不后悔,本来她就看不惯老三一家,就像生在心里的一根刺儿,自然要找着方儿扒掉它。 本来她想着,老三身无分文的被赶出家门,日子肯定落魄得不得了,谁知今日却听说老三家猎了两头熊。村子里很少人见过熊,没多久,这消息就传得纷纷扬扬的,很多人都赶去看热闹了,她也不例外,混在人群里,风风火火地冲到了老三家。 “二姐,你莫要胡说八道,不然我不客气了。”陆子艺挺着胸膛,眼里聚集着怒气。 春兰看陆子艺气呼呼的,又转头吓唬金水云说:“水草夫郎,不要理这泼妇,我去拿扫帚。”说着作势就要去找扫帚。 金水云一看慌了,干脆撒起泼来,冲到陆子艺和春兰面前,双手抱着肚子吼道:“好呀,你打呀,你们打呀,连我肚子里的小崽子打死得了。” 金水云用力挺了挺肚子,那模样好像真的怀了崽儿,周围的人看她不像开玩笑,瞬间担心起会不会惹祸上身,要是把她碰了磕着了就麻烦了,于是都纷纷退了一步。 金水云看陆子艺和春兰都怕了,心里更加得意,有恃无恐地大声说道:“况且我又没说错,你们家呀,是全村人的瘟神,看吧,这瘟疫闹了没多久,又把熊招来了,谁知道下次还会招来什么?” 话是这样说着,金水云心里却明白,瘟疫的事本就是个圈套,为的就是把老三赶出去,为的就是让老三一家不好过,眼看老三一家日子过得滋润,而且又打了熊,全村的百姓也不怕他们了,她当然看不过去,自然想着要败坏老三的名声。 “你这婆娘,别以为你怀了崽子,我就不敢打你,告诉你,我这子艺兄弟怕你,我可不怕你。” “春兰姐,不可!” 春兰见不惯那副得瑟的嘴脸,操起一根棍子就要扔过去,却被陆子艺及时地拦住了。 春兰正在气头上,劝也劝不住,气急了说道:“水草夫郎,你还跟她客气什么?这泼妇不给她点颜色瞧瞧,都不知道自个儿姓什么了。” “春兰姐,你不用为了这种人生气,打这种人只会弄脏了手。” 这时柳清上来拉住了春兰,不是因为她怕金水云而不敢打她,而是她发现这女人真的怀孕了,不管大人有什么过错,小孩都是无辜的,那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呀! 在陆子艺和柳清的劝阻下,春兰终于冷静下来了,不过手中的棍子还握着,总之吓唬吓唬这泼妇也是好的。 “金水云,人在做天在看,瘟神的事,你比谁都清楚,我不挑明了说,你自己好自为之。”柳清沉着脸瞪了她一眼,又转头挨个儿扫过众人的脸,“诸位乡亲们,我相信你们的眼睛是雪亮的,如今我们全家好好地站在这里,健健康康,无病无灾,我的腿也能下地行走了,这难道不是最好的证明吗?我们不是瘟神,不是祸害乡邻的灾星,至于猎到的两头熊,三岁孩童都知道,熊威猛无比,力大无穷,有谁见过遇到熊而大难不死的,以前是没有,可我们确确实实办到了,这难道不是老天在保佑我们吗?” 柳清一袭素衣站在人群之中,眼神敏锐充满了光彩,比天边的明星更熠熠生辉,声音铿锵有力,像尖利的匕首直戳人心。 一番话下来,人群间立即炸开了锅,再看柳清一家的眼神也不同了,有好几个人直愣愣地盯着柳清的腿看,柳清不躲不闭,动了动腿脚,打消了一干人等的怀疑,不由的惊呼怎么可能,腿断了还能长好,这一定是遇到神仙了啊! 再想想,瘟疫多么可怕啊,试问有谁逃得过,更别说两头凶猛无比的熊,即使躺在地下看着就都挺吓人的,不被当腹中餐就不错了,能有本事把两头熊打到,肯定是有福之人才能办到。 陆子艺瞧着众人点头的模样,心里说不出的高兴,他们蒙受的冤屈终于洗清了,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的妻主。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这时候杨林也不得不佩服他这儿媳妇,脑子里无尽的奇思妙想,人前更是拿得出魄力,子艺嫁给她值了呀! “水草妹子,还是你有办法。”春兰拍了拍柳清的肩,冲她竖起了大拇指。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九章 流产 金水云费尽了心机,花了钱请了道士才将老三家赶出了村,没高兴多久就听说老三家从山上猎了两头熊回来,她急匆匆地跑过来看是真是假,看着一伙人抬着两头熊回来,那得卖多少钱啦,这样的好事怎么没落到自个儿身上,想着她这心肝啦就揪疼揪疼的。 即便这样,她也不能让老三家过得舒坦了,村里人最害怕风水不好,灾害之事,只要她在村里人面前多煽风点火,散播谣言,无论她老三一家有多大本事,都改变不了她家是瘟神灾星的事实。 哪知道,这老三这张嘴跟刀子似的,这么厉害,几句话就把局势扭转了,村里人都不怕她了,在场人都羡慕不已,左一句有福气有一句有福气,听在她耳朵里气得牙痒痒,更可气的是这老三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双腿竟然无缘无故的好了。 眼看好事都被老三占了,金水云心不平气不顺,更加大声地吼道:“你们不要听信她的花言巧语,她是灾星,治好自己的病有什么了不起,说不定这两头熊都是被她一家克死的。” 竟然有这种说法?一时间许多人又左右摇摆,不知该信谁的话好。 春兰拿着棍子,很想上前打烂她的嘴,但水草妹子说的对,打这种不要脸的人,只会脏了自己的手。 也许是逼急了,陆子艺第一次在人前表现得这么强势,说道:“天地良心,我们一家从未有做过对不起父老乡亲的事,这熊也确确实实是被我打死的,如果照二姐的话说两头熊被克死了,我们何必冒着生命危险上山,不直接在家里等着克死了再去。” 陆子艺的话逗笑了大伙儿,要说克死熊怎么也说不通,那成了什么了,干脆什么活儿都不用干了,今儿个克死两头熊,明儿还可以克死一只狼,有这功夫还那么卖命干啥,坐在家里数钱不就得了。 “妻主。”其实,陆子艺的心里忐忑极了,并不像表面上一般镇定,第一次他像妻主一样守护自己的家人,这样的他变得与平时不一样,不知道妻主怎么看待他。 柳清明白他的不安,头伏在他的肩膀上,轻声地说道:“你说得很好,我很喜欢。” 轻轻的呼吸喷在他的耳朵上,陆子艺耳朵一下子就红了,柳清也不逗他了,想办法解决眼下的事最重要,再这么纠缠不清天都黑了。 转过头,柳清冷冷看着金水云,目光陡然一变,说:“呵,灾星,我们什么时候又成了灾星,难道是你自己定义的吗?还是说又要请一个老道士来,算一算我们会给村里带来哪些灾难,金水云,自作孽不可活,不要逼我把你的丑事全抖出来?” “你,你……”金水云明显被柳清的气势镇住了,好像她真的知道那件事,要真抖出来还得了,一时间金水云有些害怕了,一口气憋在心口,心虚得话都不会说了,身子有些打哆嗦,脸也煞白煞白的。 本来一切只是柳清的猜测,不过看金水云眼神躲闪的样子,就说明她猜测的八九不离十,上次瘟疫的事果然是她和王金贵搞的鬼。 “啊……熊……熊活了。” 不知怎么的,人群中突然传来小孩惊慌的喊声,众人一看,其中的一只熊抬起了头,张开血盆大口“嗷呜”地叫了一声。 顿时间众人跟着惊慌失措起来,如热锅上的蚂蚁乱成一团,金水云更是怕得紧,慌慌张张地向外逃去,却不小心踢到脚摔了个狗吃屎。 好在那只熊只是啸了一声,就软趴趴地倒在了地下,众人观察了一阵,始终不见动静,心里的大石才算落了地,这只熊恐怕是回光返照了,只是虚惊一场。 “啊!好痛,肚子,我的肚子。”金水云趴在地上动弹不得,肚子一阵阵的抽疼,好像有什么东西从腿间流了出来。 “天呀,流血了,她流产了。”许多生过孩子的妇人,一眼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金水云也是懵了,她怎么会怀了崽儿呢?刚刚明明是唬这些人的,为了吓吓陆子艺他们,就信口雌黄编了个怀孕的理由,可现在肚子却疼得要命啊,比以前几次怀孕动了胎气的时候还要疼。 “哎呦,哎呦……”金水云越想越害怕,感觉自己的小命都要丢了,呜呜,她不想死啊,要是丝儿当了大官,她就是大官的老夫人,住的是金窝银窝,吃的是山珍海味,再娶几房娇滴滴的夫郎,这样的日子她还没享受过,她不想死啊。 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儿,于是喊了个腿脚好使的去金家叫人,可这人躺在地上直淌血,谁也不敢搭把手,想想这金老二是什么样的人物,怕是费了好心还落得个被诬陷的下场,摊上事儿了跳到黄河都洗不清。 跑腿的半路上就遇到了王金贵,王金贵也是听说老三家猎了熊赶来的,他比金水云好不到哪儿去,各种嫉妒恨和懊悔啊,想当初就不该把老三一家赶出去,要是没分家,那么赚的银子岂不是有自己一份? 唉!想想这心里头就疼啊! 跟着来的还有金家老大金水星,本来呢,她在田地里干活,自从老三一家被分出去后,落到她这房的活儿就更多更重了,老二两口子是指望不上,干活常常浑水摸鱼,那都是偷懒偷惯了的主,可一想到爹娘对金丝儿给予厚望,自然而然就偏袒老二一家,她能说什么呢?怪就怪自己没啥本事呗。 当然,老三猎了熊的一事她也听说了,好歹一起生活了十几年,想着老三家过得好她就安心了。 这时候刚好看见王金贵急着赶去,王金贵向来不是个安生的主,看不得老三一家好,她担心闹出个什么事,想都不想放下手中的活儿就跟上了。 “水云她夫郎,碰到你太好了,快去,你家妻主出事了。” 跑腿的气喘吁吁地说完,还来不急歇口气儿,又和王金贵金水星急匆匆地往回赶。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章 神医 不大会儿几人就赶到了柳清家,看着躺在人群中的金水云,此时她下身已是血红一片,王金贵急得眼睛都红了,不过,听着周围的人的议论纷纷,他很快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三妹子,你说你咋这么心狠,怎么说,她都是你二姐啊,身子里还装着你侄女,你不念大的,也该念着小的啊,你怎么下得了手啊,你说你心咋这么黑呢?” 王金贵冲到柳清跟前大声哭嚎起来,总之把错过推到老三身上就对了,以目前的形势来看,他妻主这胎十之八九是保不住了,何不趁机从老三家讨点好处。 老三家两头熊少说也能卖百把两银子,她分一杯羹讨个几十两银子,那就发大了。 春兰看实在不下眼,吐了口唾沫星子,连脏话都带上了,大声吼回去:“我呸,王金贵,你怎么不去照照镜子,看你有脸没脸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水草妹子动的手,分明是她自己摔到的,这能怪得了水草妹子吗?” 金家二房家真是极品了,水草妹子还是搬出来的好呀,要不然打的两头熊也没了,还不被这不要脸的俩口子占去。 说实话她心里挺开心的,想当初,金家肯定没想到水草妹子有今天,如今只有看着眼红的份儿,特别在水草妹子被赶出家门的时候,金水云和王金贵是闹得最凶的,恐怕这时候心里头呕得都快吐血了,想想都心情爽啊。 旁边的村民也有些公道的人,平常都有些瞧不上王金贵的德行,结果春兰一句,好些人也站出来纷纷为柳清说好话。 “二妹夫,我们得赶快把二妹送回家,看这情况,应该是滑胎了,你去请郎中来瞧瞧,看看还保不保得住。” 金水星焦急地背着金水云过来,赶紧叫王金贵去请郎中,这个时候不是闹事的时候,要是去晚了,可能大人小孩都保不住了。 刚说完话才发现柳清也在这里,关键是腿不瘸了,好端端地站在那里,金水星脸上露出一丝诧异,随即问道:“三妹子,你的腿好了?” 柳清点了点头,对于金水星,她能把她当作普通村民对待,不带有丝毫的怨气,虽然在她被赶出金家的那天,金水星也站在她的对面,听信了老道士的话,视她为瘟神,但想想金水星只是一个平常人,和其他的村民没两样,那个时候不跟着起哄就不错了。 “哎呦……”一直哼哼个不停的金水云,听到身边的话都是朦朦胧胧的,但金水星那句她却听清楚了,像抓住救命稻草般,忍着疼痛说:“哦……腿,她的腿就是李郎中治好的,金贵,快去把李郎中给我找来,救救我,我……我不想死啊。” “知道了,妻主,我马上去叫李郎中,你一定要撑住啊。”王金贵应着,又转头看向柳清一家,“你们一家没心没肺的,我妻主和她肚子里的娃儿,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你们也别想好过。” 王金贵一边说话一边心里计较着,他一个人就一张嘴一双手,怎么敌得过老三一家,再加上,许多村民都站在老三那边去了,就是真的闹起来,他也讨不到任何好处,要不先把这口气忍了,回去在爹娘面前撺掇几句,让爹娘亲自出马,老三还不乖乖的把钱交出来吗? 王金贵这样打着如意算盘,自然没了心思再纠缠下去,马上就和金水星回去了。 “水草妹子,你的腿真的是李郎中治好的么?这腿瘸了,从没有一个郎中看得好,我还是头一次见,要不是亲眼看见水草妹子站在这里,我都不相信呢。” “太神奇了!神医啊!李郎中是神医啊!” 王金贵金水星走后就是这样的场面,这个时候他们把李郎中夸上天了,不知不觉间,李郎中在村里已经名声大噪了,柳清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明,她向先前为她说好话的村民道了谢,看天色也不早了,就让请的几个帮工把熊抬到屋里去。 陆子艺找来的几个帮手都是老实人,牛三也在其中,柳清笑容满面地招呼着他们进屋,毕竟都是同一个村的人,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以后修房子种田也需要人,趁这个机会打好关系总该没错的。 “乡亲门,屋里实在简陋得很,也没什么好吃好喝的招待大家,大家不嫌弃的话,就进屋喝杯茶水吧。” 屋内杨林早早给大家备好了茶水,其实就是烧开的山泉泡的新鲜薄荷,泡好后,一股清凉清凉的味儿散发出来,清新怡人。 这样的茶水也是村民第一次喝,鱼香草村里长得一簇一簇的,却不知道能泡茶水喝,而且说不出的好喝,喝了后感觉喉咙凉凉的,嗓子痒的也不痒了,全身发热的也不热了。 “水草妹子,你这茶水太好喝了,待我回去,也去村子里采些,家里人也能喝上。” 牛三带了个头,其余的人也连连称赞,说着要在哪儿采鱼香草,这村里头别的不多,鱼香草到哪儿都能看见,以前只当一般野草处理了,只是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冒出来,为此一直成为村民头疼的问题。 如果把鱼香草晒干做成茶叶,自己喝不完还可以拿出卖,也多了项收入的来源啊。 柳清赞同着点点头,说:“现在村里人都不知道它能泡茶喝,村里到处都是这种鱼香草,你们自己采了也可以拿去卖,能赚多少是多少,以后知道的人多了就不好卖了。” 这些都是些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种的粮食都喂不饱一家人的肚子,想到有赚钱的方法浑身都有了干劲。 几杯茶水下肚后天色也暗了,柳清给他们每人算了工钱,一人给了二十文钱,相比在别的家帮忙多了好几文,害得他们差点都不敢伸手去接了。 “这个钱,大家伙儿一定要拿着,咱们以后相处的机会多的是,还有很多事需要麻烦大家的,你们就不必跟我见外了。” 柳清深知“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何况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要真干个什么事,说真的还真离不开这群村民。 话既然都这么说了,几人也不好意思再拒绝,纷纷说了几句客气话,就急着往回家的路上赶了。除了牛三走的时候被叫住了,柳清打算明日赶集把猎物卖了,牛三的牛车正好派上用场,于是她又给了牛三二十文钱,把他的牛车租了下来,明日一早牛三就把牛车送过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一章 为陆子艺正名 天刚蒙蒙亮,牛三就赶着牛车“哒哒”地到了柳清家,还好心地帮忙一起把猎物挪到车上,当一切准备妥当后,才将牛鞭交到了陆子艺手里,陆子艺接过牛鞭冲牛三挥了挥手,赶着牛车载着柳清很快进入了兴隆镇。 同上一次一样集市上热闹非凡,陆子艺寻到一个好的摊位,这是他以前常来的摊位,几乎左右的人都认识他,瞧见他从牛车上跳下来,都纷纷地向他打招呼,在众人的眼中,这小伙儿长得是寒碜了些,可心肠好啊,就算是毫不相干的人,在需要帮忙的时候也能搭把手。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小伙儿身边跟了个妙龄女子,细看五官算不得多么精致,可合到一起却有种越看越赖看的感觉,特别是那白嫩嫩的肌肤,几乎都能掐得出水来,所谓“一白遮百丑”就是这个道理,瞬间,柳清在这些人眼中就升级成了美女。 好些人直愣愣的盯着柳清瞧,而且还有些路过的未出嫁的男子,心里私自猜测着她和陆子艺的关系,却没有人敢把他们往夫妻关系的那方面想。 陆子艺大方的回了礼,又把柳清介绍给大家认识,说:“伯伯婶婶们好,这是我的妻主。” 一语出,众人都惊了,这……这两人看着也不配啊! 不过看着陆子艺能嫁个好人家,众人都是高兴的,脸上挂着祝福的笑容,点头连连称好说道:“子艺啊,你真是好福气啊,能嫁这么好个妻主。” 话是这么说不错,可众人心里都清楚得很,就凭陆子艺的长相,能嫁人都不错了,而要嫁个条件这么好的,简直跟天上掉馅饼差不多。 “各位伯伯婶婶们好,我是子艺的妻主,你们可以叫我阿清。”这时,柳清也学着陆子艺的样子给众人问好,“实不相瞒,以前的我腿摔断了,连站都站不稳,村里人都骂我残废,还有瘸子,要不是子艺一直陪着我,不离不弃,我不可能撑到现在,所以能娶到他这样的好男人,应该是我最大的福气,在我眼中他就是最好的。” 柳清脸上始终挂着浅浅的笑,这儿站着的差不多是长者,该有的敬意还是有的,当想到陆子艺照顾她的那段日子,她的声音是发自肺腑的诚恳,听得所有人都动容了。 再看陆子艺也不觉得丑了,真心觉得这孩子不错啊,要其他男子嫁给一个瘸子,早就收拾包袱跑路了,哪能留下来劳心劳力地伺候一个瘸子,要是自己有闺女的话,一定要把子艺这好孩子娶进门,孝敬公婆夫妻和睦,岂不是一家其乐融融,只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陆子艺动了动眸子,眸子里涌动着感动的泪光,这种感觉叫做幸福,一直流到了心底。 他闲言碎语听多了,一路过来,妻主越来越出色越来越漂亮,走到哪里都掩不住她的光辉,他早就做好了准备,不论别人说什么,说的话有多难听,他都可以置之不顾,一辈子能陪在妻主身边就够了。 想不到妻主却说他是她的福气,这种感觉不是能用言语表达出来的,可以说从小到大他都没有这么心满意足过,好像这一生就算到了这里也是圆满的。 陆子艺就这么静静地站着,看着柳清好像看傻了,柳清完全不知道这句话有多大冲击,因为这个时候市场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的摊位围满了看熊的顾客。 “子艺,有顾客上门了。” “哦……哦……” 随着柳清的一声叫喊,陆子艺才清醒过来,才开始顾得上招揽生意,好像刚刚的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却不想在陆子艺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一段时间过去了,带来的野鸡獐子之类的都卖了出去,唯独剩下了两头黑熊,柳清知道周围凑热闹的人不少,但拿得出价钱的却是少数。 人群中走来一个花枝招展的男人,穿着极尽华丽奢华,金银珠宝佩戴了一身,处处都彰显着他很有钱的样子。 他的身边还跟了一位小厮,尖嘴猴腮,一副狗仗人势的嘴脸,凡是见人就大喊大叫:“没张眼啊,还不死开,挤什么挤,你们知道这是谁吗,这是钱地主的第九房夫侍,你们得罪得起吗?” 在兴隆镇,钱地主是极具有威望的,家财万贯,夫侍成群,尤其是这九夫郎,马守文,年轻貌美,又懂得讨女人欢心,深得钱地主的宠爱。 一听是钱地主的第九夫侍,众人都自觉的让出一条道来,谁叫他财大气粗可以拿鼻子看人呢? 马守文来到摊位前,一眼就注意到了陆子艺,于是眼神一变,摆出一副更加高高在上的姿态,芊芊玉手挥了挥手绢说道:“唉,我还以为是谁呢,围了这么多人,原来是子艺兄弟啊。”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新文通知:快穿炮灰逆袭归来 一句话简介:女主穿越不同位面世界逆袭虐渣升级技能的故事。此文不追求逻辑,只为虐得心里舒坦。逆袭,你准备好了吗? 精彩剪辑: “宝贝,在想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季司裕裹着白色的浴袍,微露的胸膛十分性感迷人,像只优雅健美的豹子走近卢千菱。 “我在想你。”卢千菱目光含情,嘴角一抹初为女人的娇羞,“司裕,你爱我吗?” “傻瓜,我们都血肉相连密不可分了,难道还要我再爱你一次?你这小身板承受得住吗?” “那你发誓……” “卢千菱是季司裕的未婚妻,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地老天荒至死不渝。” …… 听见季司裕离开的关门声后,卢千菱从被子底下摸出手机,快速的将录音设为来电铃声、闹钟、开关机提示音…… 既然爱,就拿来狠狠的秀,不秀不作死。 一句话简介:女主穿越不同位面世界逆袭虐渣升级技能的故事。此文不追求逻辑,只为虐得心里舒坦。逆袭,你准备好了吗? 精彩剪辑: “宝贝,在想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季司裕裹着白色的浴袍,微露的胸膛十分性感迷人,像只优雅健美的豹子走近卢千菱。 “我在想你。”卢千菱目光含情,嘴角一抹初为女人的娇羞,“司裕,你爱我吗?” “傻瓜,我们都血肉相连密不可分了,难道还要我再爱你一次?你这小身板承受得住吗?” “那你发誓……” “卢千菱是季司裕的未婚妻,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地老天荒至死不渝。” …… 听见季司裕离开的关门声后,卢千菱从被子底下摸出手机,快速的将录音设为来电铃声、闹钟、开关机提示音…… 既然爱,就拿来狠狠的秀,不秀不作死。 一句话简介:女主穿越不同位面世界逆袭虐渣升级技能的故事。此文不追求逻辑,只为虐得心里舒坦。逆袭,你准备好了吗? 精彩剪辑: “宝贝,在想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季司裕裹着白色的浴袍,微露的胸膛十分性感迷人,像只优雅健美的豹子走近卢千菱。 “我在想你。”卢千菱目光含情,嘴角一抹初为女人的娇羞,“司裕,你爱我吗?” “傻瓜,我们都血肉相连密不可分了,难道还要我再爱你一次?你这小身板承受得住吗?” “那你发誓……” “卢千菱是季司裕的未婚妻,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地老天荒至死不渝。” …… 听见季司裕离开的关门声后,卢千菱从被子底下摸出手机,快速的将录音设为来电铃声、闹钟、开关机提示音…… 既然爱,就拿来狠狠的秀,不秀不作死。 一句话简介:女主穿越不同位面世界逆袭虐渣升级技能的故事。此文不追求逻辑,只为虐得心里舒坦。逆袭,你准备好了吗? 精彩剪辑: “宝贝,在想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季司裕裹着白色的浴袍,微露的胸膛十分性感迷人,像只优雅健美的豹子走近卢千菱。 “我在想你。”卢千菱目光含情,嘴角一抹初为女人的娇羞,“司裕,你爱我吗?” “傻瓜,我们都血肉相连密不可分了,难道还要我再爱你一次?你这小身板承受得住吗?” “那你发誓……” “卢千菱是季司裕的未婚妻,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地老天荒至死不渝。” …… 听见季司裕离开的关门声后,卢千菱从被子底下摸出手机,快速的将录音设为来电铃声、闹钟、开关机提示音…… 既然爱,就拿来狠狠的秀,不秀不作死。 一句话简介:女主穿越不同位面世界逆袭虐渣升级技能的故事。此文不追求逻辑,只为虐得心里舒坦。逆袭,你准备好了吗? 精彩剪辑: “宝贝,在想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季司裕裹着白色的浴袍,微露的胸膛十分性感迷人,像只优雅健美的豹子走近卢千菱。 “我在想你。”卢千菱目光含情,嘴角一抹初为女人的娇羞,“司裕,你爱我吗?” “傻瓜,我们都血肉相连密不可分了,难道还要我再爱你一次?你这小身板承受得住吗?” “那你发誓……” “卢千菱是季司裕的未婚妻,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地老天荒至死不渝。” …… 听见季司裕离开的关门声后,卢千菱从被子底下摸出手机,快速的将录音设为来电铃声、闹钟、开关机提示音…… 既然爱,就拿来狠狠的秀,不秀不作死。 ------题外话------ 亭漪新文了,另类的题材,美男多多,开启逆袭模式,求收藏,求评论。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