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侦缉实录》 作者的话 9 报案者是死者的邻居。我叫美,克,我喜欢装最新的小说哦!今天下午,报案者回家的时候,途经死者的单位,闻到屋内传出煤气的味道,他认为可能是屋主开煤气自杀,马上打999报警。警察、消防员及救护员赶到现场,其时铁闸只是掩上,没有上锁,消防员用工具撬开木门,其后证实事前木门的弹簧锁自动关上,没有人从内侧拧上保险门锁。 消防员打开门后,发现室内充满了煤气,一名男子躺在屋内,很可能是开煤气自杀。 室内的一氧化碳浓度甚高,煤气的味道很呛鼻,消防员马上关闭煤气掣,打开门窗让空气流通,其后救护员进场替事主检查,证实不治。 警察在现场检视了一遍,发觉一旁的桌子上,留有一封疑似遗书的东西,细察其内容,发现遗书中明白指出自杀者就是警方搜捕多时的「子夜**」。 巡警用通话器通知总部,一收到消息,专案小姐马上赶赴现场。 死者名叫庄卫麟,独居于山景村山x楼的一个单位,鉴证科已搜集过现场环境证据,法医替死者进行初步验尸,证实死于吸入过量一氧化碳,死者没有与人搏斗的痕迹,现场没有被强行入侵迹象。 专案小组在大厦里向死者邻居打探死者的资料,然而邻居们都不甚清楚死者的为人,他搬进来已有五年,平日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邻居们不太清楚他的为人。 死者二十七岁、身高五呎十吋、独居、拥有车牌、在中环某银行任职外勤文员、前女友五年前死于白血病。他的一切特征均与子夜**相符,而更重要的是,在他开煤气自杀的单位内,检获一封遗书,是用电脑打印的a4纸。 遗书内容如下: 致警方或相关人员: 本人名叫庄卫麟,二十七岁,任职银行。没错,我就是你们日夜要找的人,外号「子夜**」的连环强奸犯。 自从五年前女友阿瑶离世后,我就住进了现时的单位。女友死于白血病,我们曾一起观看了日本电影《在世界中心呼唤爱》,里面的故事情节,我们感同身受。阿瑶与我经历了差不多跟电影里一样的情节,我们在学校里认识,双双堕入爱河,深爱着对方。到我们毕业了,我们一起申请公屋,也一起找到了工作,决定三年后入住公屋,我们便结婚。 可惜,上天太不公平!阿瑶竟患上了白血病,我们只能像电影中的男女主角一样,每天都在医院里见面。阿瑶越来越瘦,越来越弱,时常呕吐、喘气、吃不下东西,头发也脱落、手脚浮肿,病得不成人形。每次看到她这样,我就会痛彻心肺,很想代她去受苦。又或者,与其在世上活得如此痛苦,倒不如死了就可一了百了。我们俩所承受的巨大苦楚,那种滋味,你们是不会明白的了! 终于,阿瑶走了,走得还算安详,这是我唯一感到安慰的地方。而我们的公屋单位也分配到了,惟入住的只有我一个。从此,我便再没有认识别个女孩,每天都在默默地过。上班,有工作做,我总算熬得过去;可是,每晚回到家里,等待我的,就只有一室的孤单与寂寞,我只能在孤独之中,痛苦地过每一晚。每夜,我总想起她,我那个死于绝症的女朋友阿瑶,要是她没有死,我俩将会是何等幸福甜蜜地过啊! 或许是不能把阿瑶从记忆中褪淡,或许是不能接受她逝去的事实,我开始想象如何去寻找另一个阿瑶。最让我感到沮丧和惋惜的是,我俩从未有过甜蜜关系。在学校时没有,到出社会做事,我们曾有过几次机会,可惜都白白错过,没有奉上自己最终极的爱。到阿瑶害上白血病,那一年多,我们更没有机会。 就如电影中的情节,我们就在快要奉上自身的时候,命运却令我们此生此世再不可能做到,就是这种「未曾拥有,便要失去」的感觉,我要补偿跟女友的**! 每当看见跟阿瑶相像的女子时,我都有想占有她们的冲动,每晚,我都驾着我的车子,在屯门区内四出猎艳,每当看见目标时,我都想强奸她们。也许你们警方已查出来了,每次我听见那首歌,都不期然会勾起对阿瑶的强烈思念,致使我把思念化为欲念,真的向貌似阿瑶的夜归女子动手。 我会先把她们扼晕,再拖到后楼梯强奸,每次,我都把她们幻想成是阿瑶,对她们献上自己的贞操。可是,我在做了几次强奸性行为后,已发觉普通的性行为不能满足我,于是,我便跟她们肛交,才能彻底地得到快感。不过,就像吸毒成瘾般,所有的性行为都不能再满足到我,到最后,我竟是用扼颈的方式,去**她们,把她们变成我的性奴。最后一次,我竟冲动得杀人,才能得到宣泄,我知道,我是变态,已没法走回头路。 我把她当作是阿瑶,因为,每次强奸她们,我都把她们当作是她,对她,我不可能残暴。然而,我已没法控制自己,我竟越来越暴力,越来越变态,到最后,我竟把她杀死,我杀死了阿瑶!不!我不能原谅自己,已不可能再生存于世上,为了赎罪,为了见阿瑶,更为了自我解脱,我决定,就此告别这个世界,就算是下地狱,我也不怕!强烈渴望在死后,我可以到天国上去见阿瑶,不过,我想这大概是个空想来吧?皆因自知罪孽深重,唯有以死向各界受害人及其家属谢罪! 庄卫麟——绝笔 20xx年x月x日 看过那封遗书后,专案小组成员们无不感慨良多。 唯有张成勇及梁忠杰,他们都对遗书的真确性抱着怀疑,虽然遗书的内容很真实,可他俩觉得仍有太多的疑点未能解释。 两日后,鉴证科的调查报告送到。当中较重要的三点是: ──庄卫麟的dna化验结果,显示他就是子夜**。 ──现场的指纹曾被刻意抹去。 ──现场检获三根很长的头发,属于女性,年龄大约在三十岁左右,有吸烟习惯。 张成勇向梁忠杰说:「现场的指纹曾被刻意抹去,这一点很可疑,假如是死者自杀,他没有必要抹去指纹,一定是杀死他的真凶做的,现场检获的三根长头发,很可能属凶手所有,是个女人。现场的门缝下没有塞进毛巾,这跟大多数开煤气自杀的死者不符,他应该怕空气不够密闭。其次,铁闸没有上锁,木门的保险锁没有拧上,这些都跟已抱必死决心、害怕有人营救的自杀者心理状况不符合。一定是真凶从外面关门,不能办到以上两点。」 梁忠杰说:「但是,勇哥,dna化验指出,庄卫麟就是子夜**,假如他不是自杀,那他为什么会死?他不是子夜**吗?」 「不,他的的确确就是子夜**,犯下了一连串罪行。搜查组在他家中,同时找到被害者们被带走的身份证。不过,他的死不是自杀,而是谋杀,某人利用他作为幌子,去杀死真正想杀害的人,用藏叶于林的方法,去把真正的杀人动机隐藏,从而脱罪。」 「谁?谁这样斗胆?」 「不瞒你说,我已大概知道是谁,真相绝对是出人意表,但我已明了一切。」 显得信心十足的张成勇,大大地交抱起双臂。 10 两名便衣探员来到郑翠云家,把她带返警察总部。 在警署的录影会面室里,张成勇和梁忠杰向郑翠云警诫作供。 在张梁二人的警诫,以及举证历历之下,郑翠云终于承认杀人。 张成勇问:「令妹郑翠霞,是不是被你杀死的?」 「对。」 「你为什么要杀她?」 「因为,我讨厌她。为了养家,我一早已出来社会做事,可惜没学历没经验,我做的工作都是声色行业,出卖**。我苦熬了很多年,亦见尽人生百态,尝尽甜酸苦辣,过的是非人生活。而她,郑翠霞,读书品学兼优,居然考到了博士学位,更在港大当研究员,前途无可限量。为什么上天如此不公平,同为亲生姊妹,她竟能平步青云,而我却只能靠皮肉维生。我嫉妒她的成就,嫉妒她的得天独厚,于是,我设法找机会杀死她,因为我恨她!」 「所以,你借着新屯门色魔案,以藏叶于林的方式,去把妹妹杀死?」 「没错。我只想她死!」 「说说你跟子夜**搭上的经过。」 「某个晚上,当我深夜回家的时候,在走廊听见一些杂音,好奇心驱使下,我打开防烟门到后楼梯察看,竟然看见那个男人在强奸一名昏迷的女性。我马上知道,那人就是子夜**。自从闹出新屯门色魔案,我已不断幻想,有朝一日我碰上**,就会制服他,利用他所犯下的强奸案胁迫他,要他去把妹妹强奸,否则就报警把他捉拿。『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没有选择,只得答应,某夜把妹妹强奸,然后我便再出手把她杀死,布局成奸杀案,把罪责完完全全推卸到子夜**身上,所有人定必以为妹妹是被**奸杀,是之前几桩连续强奸案的延续,只是这回,**已到失控的地步,奸污妹妹后竟把她杀害。 「当我真的遇上子夜**,其时他正在犯案,一见到我,他深知不妙,向我扑杀过来。我的手袋里早已放进了电枪和防狼喷雾,当他扑上来的时候,我用电枪把他电到发生痉挛,软瘫在地,我再用防狼喷雾喷他的眼睛,他痛极用双手掩面,终于,我制服了子夜**。我胁迫他进行我的计划,否则立刻报警,他见事败,唯有与我合作,答应强奸妹妹。他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说是非常憎恨妹妹,要教训她、污辱她,以泄我心头之恨。他一定不晓得我更深层的用意,就是用他来作为烟幕,我杀死妹妹后全身而退。 「我在后楼梯里,跟子夜**展开对话,盘问他连续强奸的动机,以及手法。他也照说不误,其时,他的眼睛仍看不到,深恐我真的报警,只好乖乖合作,把作案的前因后果,以及手法,钜细靡遗地说给我听。我打算杀死他,再伪造出自杀遗书。于是,我知道他的女朋友死于白血病,致使他对貌似女朋友的女性有性冲动,而每次听到那首日本歌,他都会受到刺激而真的走去犯罪,把受害人当作前女友般,与她们发生性行为,事实上是强奸她们。每次,他都是先把事主扼晕,然后强奸,到了后来,他的行为愈加变态,于是,我便顺理成章地把他强奸妹妹然后杀死,变成了当然的事实,而我几乎可以肯定,警方会把杀害妹妹的罪责,算到子夜**头上。那时候,我躲在暗角,等他强奸完妹妹,走了之后,我再到后楼梯把昏迷的妹妹用刀插向项背,把她杀死。那时候**仍未知道我的杀人嫁祸计划。之前,我只跟他一起部署强奸妹妹的计划,他继续跟我合作是因为怕我报警告发他。到他完事离开以后,我再把妹妹杀死。」 张成勇又问:「那么,事后你把**杀死,是为了令他永远闭嘴啰?」 「没错,我要他永远闭嘴,不会把我供出来。我明白,他一定知道是我杀死妹妹,而你们警方已掌握到证据,他早晚被你们抓到,到时我便会有危险。而且,杀了他,就可以一了百了,杀人者背负罪咎寻死,是最自然的联想,我可以彻底置身事外。」 「说说你杀死子夜**庄卫麟的经过。」 「那天,我以男性打扮,出现在他的大厦,之所以乔装易容,是为了避过闭路电视的追踪,不易被你们警方认出。在制服他的那个晚上,我已从他口中取得其住址。我出现在**门口,他一见是我,马上让我进屋,关上门后,紧张地问我怎么来了。我随便说了一些借口。就在他不注意的时候,我故技重施,用藏在口袋里的电枪戳向他,他痉挛了几下之后昏死过去──这次我把电枪的强度调高,足以把人直接电晕。我把带来的遗书电脑档案,输入他的电脑,再用打印机列印出来。我开煤气制造他自杀的假象,以自杀作为他的人生终局。我打开煤气掣,让一氧化碳来夺去他的生命。」 张成勇说:「可惜,你没法做到塞住门缝,又没法子锁上木门保险锁和铁闸,为了不留下证据,你又得把屋里属于你的指纹抹干净,这些,都成为了我们警方怀疑自杀案真确性的疑点。」 真想不到,一个姐姐竟然痛恨优秀妹妹到这种除之而后快的地步。郑翠云居然可以狠心到叫人强奸自己的妹妹郑翠霞,再把她杀死!难道,骨肉亲情,就是如此经不起风雨,只为了嫉妒,就能够肆意残杀自己的亲妹妹吗?郑翠云更叫人把亲妹强奸,这样的所作所为,无异于一头禽兽,是人类社会绝对没法容忍的! 为疑犯警诫作供后,张成勇把郑翠霞奸杀案中的六大疑点一一厘清: 第一、凶徒以往只是强奸,没有杀人,怎么他这次会如此冲动杀人呢? ──答案:是郑翠云主使的,杀人者是她。 第二、凶徒要杀人,只须用手便可在五秒内把事主扼毙,何必还要专诚带把刀去把事主刺死? ──答案:凶手郑翠云在**奸污妹妹后,再把她杀死,郑翠云的右手不够力。 第三、凶徒以往都会选择不同的屋村下手,为何今次会选在曾经犯过案的地点再次犯事? ──答案:这次的地点要选在郑翠霞所住的大厦里,之前**就是因为在这里犯案,才被郑翠云握到把柄。 第四、凶徒犯案之前下午两点至六点期间,全港所有电台均没有播放《轻闭双眼》这首歌,他怎么要犯案? ──答案:那晚他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有计划犯罪,他受到郑翠云威胁。 第五、在我们警方执行『伏魔行动』后的极短时间内,凶手竟再度犯罪,他不怕我们警方针对他的部署吗? ──答案:子夜**是被迫,胁迫他的人就是受害者的亲姐郑翠云。 第六、这次的受害人,外形和样貌跟子夜**以往选择的女性不同,她只有五呎高、蓄短发、圆脸,跟以往高挑、长头发、瓜子脸的形象迥然不同,难道,**突然改变口味? ──答案:同上,他不是自愿。 在庄卫麟被杀案当中,根据现场环境证据,特别是疑犯郑翠云脱落的三根长头发,鉴证科搜获证物,可以让警方提出检控。由于没有证人,此案成为另一桩完全依赖科学证据提出起诉的案例,情形就像1974年的著名「跑马地纸盒藏尸案」──本港首桩仅凭科学鉴证把凶手入罪的案件,不过,此案一直存在疑点,怀疑是错判造成冤狱。 郑翠云被落案控以两项谋杀罪名,案件转解高等法院审理。控方提出多项证据,力证郑翠云的罪行,郑推翻之前的口供,坚称自己并未犯案,辩方律师也曾多番极力反驳,可到最后,由于证据确凿,辩方只得代被告否认谋杀,改认误杀。 辩方的理据得不到陪审团认同,郑翠云谋杀郑翠霞及庄卫麟两项罪名最终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 于是,这桩轰动一时、闹得满城风雨的「新屯门色魔案」,就在强奸犯被杀、杀人犯入狱的情况下,敲响了完场的终曲。 ──完── 引用与参考书籍 《爱恨难缠──摧花孽杀案》,重案组黄sir,博益出版社。 《在世界中心大声呼喊:我爱你》,片山恭一,天地图书。(美克文学meike-shoes) 1~2 屋村杀人事件 1 地点位于香港岛的华x村,这是一个居住条件优裕的公共屋村,西面临海,景观一流,在这里居住的,跟香港其他公共屋村一样,皆是收入偏低的基层市民。 在屋村的商场里,有一间连锁快餐店,下午茶时间,店内的食客并不是很多,在一个角落里,坐着三十多岁、衣着随便的罗耀光。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虽然只是随便地穿著件格子衬衫加牛仔裤,仍难掩他身上脸上散发出来的帅劲,他的脸孔俊俏,身材瘦长,在众师奶(家庭主妇)的眼中,简直是一个发光体,此际,就有三个师奶坐在另一套桌椅中,眼馋馋地瞧着他,瞳仁里那簇欣赏与崇拜的火焰,闪烁得很厉害,好象就这样注视着罗耀光,就可以把他吸进体内似的…… *** 中区重案组第一队的探员们,乘坐一辆警车出发前往华x村,他们一共有七个人,刚才已听过上司张成勇的简报。 报案人是华x楼的管理员,死者是一名住在1017室的独居男住客,名叫罗耀光,三十四岁。他被人用电锯从腰部锯开,血水流满了一床! 重案组来到了华x楼下面,这里已有警员拉起围带在把守,防止闲杂人等出入。张成勇带同所有组员搭电梯上十楼,来到案发的单位。法证部正在房内取证,鉴证科在扫指模,法医则在作初步验尸,被称为「尸王」的鉴证科摄影师在不停地按动快门,闪光灯闪个不停。 屋子面积二百多平方呎,主体是起居室,有独立的厕所和厨房,是一个一二人单位,近窗处摆放着一张单人床,还有电视机、dvd录影机、电脑、衣柜和沙发,还有一套光鲜的音响,角落里堆满cd。 张成勇着其他组员到附近的单位替邻居们录取口供,调查他们认不认识死者、案发时身在何处、有没有发现可疑人物等。张成勇更请示上峰,要求派遣「蓝帽子」警员前来作逐家逐户的调查,把整栋大厦的居民都调查清楚。 张成勇独自留在案发单位的门外,等鉴证科和法证部的同僚收集完证据,张成勇走进屋子里,此刻,法医正在检验着尸体。 场面简直是惊心动魄,血腥恐怖!一个男子躺在床上,被拦腰锯开,肢体的上半部和下半部分离,断成两截,穿著衣服的身体浴在如血池般的血水里,白色墙壁上一道道血污的飞溅轨迹喷射线,此刻阵阵腥臭扑鼻而至。尸体躺卧的那张木床,也被锯出了一个大缺口,尸体的切口与床的切口一致,表示那把用来分尸的锯子──应该是电锯,给凶手带走了──锯断死者后,并没有停下来,继续向下锯去,把床也锯开了。 张成勇看着,心里嘀咕道:「奇怪,怎么凶手把尸体锯开以后,仍不停下来,继续往下锯去,连床也差点锯成两截?这凶手,怎会如此心狠手辣!杀人也就算了,还要把人锯成两截?实在太变态了!可以预期,凶手和死者之间一定有什么血海深仇。」 张成勇看着尸体,浮想联翩。 等法医验完尸,张成勇随即走上前去,询问情形。 这次的法医仍然是胡医生,他跟张成勇已合作过很多次,现在张成勇问起情况,胡医生自然是有问必答。 死亡时间推定在今天下午三时半至四时半这一小时之内,死者是被活活拦腰锯断,当场死亡。现在的时间是傍晚六时四十七分。 「他是被活生生地锯开的吗?」张成勇问。 「是的。」胡医生答,不带任何感情。 「为什么如此肯定呢?胡医生。」 「根据墙壁、天花板及床上血迹的飞溅喷射形态,我可以肯定他是被活活地锯开。」 「他的身体有没有其他伤痕?」 「已没有了。」 「真难以想象!为什么死者不挣扎反抗?」 「他是被迷晕了,然后才遭毒手。在他的口鼻之间,遗留了哥罗芳(迷药)的残余成分。」 「这里是案发第一现场吗?」 「对。根据血迹的飞溅喷射形态,这里的而且确就是第一现场。除了血迹,还有尸体被锯时分裂出来的肉糜,以及切口形状与尸体一致的木床,还有就是根据尸斑的分布,都可以确定这里就是案发第一现场。」 张成勇细想了一下:假若现场是案发第一现场,屋子没有被强行入侵的迹象,显见是死者开门给凶手的,即表示死者很可能认识凶手。 而后来,根据法证部的dna测试检验,现场遗留下的所有血迹,全属死者所有。鉴证科在现场套取不到任何有用的指纹,也没有找到具指向性的微物证据,如头发或衣物纤维等。 当时,张成勇评估了一下破案的机率。在香港,一般凶杀案的破案率都高达九成以上。杀人会留下很多现场环境证据,而香港地狭人稠,即使采用毁尸灭迹的策略,很容易就会在过程中被人撞破。人证是十分重要的,而更重要的就是现场环境证据,有说,一个环境证据,抵得上十个证人的证词,皆因人会说谎,证据则不会说谎;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疏离,不闻不问,单靠人证越来越难破案,因此,科学证据更显其重要性,对破案贡献良多。 张成勇继续在现场勘查,他发觉dvd录影机的时钟在闪动,没有调校,当时他不大为意,以为是一般大男人的通病──粗枝大叶,不拘小节──后来他才晓得,这是一项具指向性的关键证据,间接证明了杀人手法,以及凶手的身份。 2 张成勇向上峰请求支援,调来了四十六名「蓝帽子」警员,在华x楼进行挨家挨户的问卷调查,而张成勇一组的重案组人员,集中在发生凶案的十楼作调查,期望尽快从邻里口中获取有用资料。 梁忠杰在十楼其中一个单位,向户主录取口供。男户主姓詹,与妻子、女儿一起住在这个单位内,詹先生出外工作,早出晚归,女儿由妻子照顾。 詹先生与詹太太对于死者罗耀光的为人,似乎相当清楚,詹先生说:「姓罗那个人,平日都有跟我们打招呼,他一个人住,不过,却时常有女人跟他一起出入,而且次次不同。」 杰仔问詹先生:「她们是他的什么人?」 詹先生说:「他的情妇呀!还会是什么人?」 「你说,他晚上带不同的女人回来,你怎么知道?」 「姓罗的回家要经过我们门口,而我总喜欢打开木门乘凉,每次他经过门口,我都看见他带着不同的女人。」 「那些女人大概多大年纪?」 「都是三四十岁的师奶。」 「嗯……」杰仔沉思了一下,说:「詹先生,你认识死者带回来的那些女性吗?」 「有些认得,有些不认得。」 「我想,在你认识的那些女性当中,一定有有夫之妇吧?」 「对。是有些有夫之妇。」 「詹先生,请问死者平时的为人如何?」 「嗯。他有跟我们打招呼,对人尚算有礼貌。听说他是领取综援(经济援助)的,所以不用出外工作,整天就是玩女人,真是风流得可以!」 「如果说,死者是被人杀死,你认为,谁会杀死他?」 「我说,这一定是情杀,那些跟姓罗的欢好的女人,她们丈夫一定对姓罗的恨之入骨,因此,姓罗的铁定是被那些戴了绿帽子的、切齿腐心的丈夫所杀。」 杰仔运笔如飞,把证人的口供记录在案。 「詹先生,请问今天下午三点半到四点半期间,你人在哪里?做些什么?」 「那时候我正在公司上班,一直到刚才才回到这里。」 杰仔转向詹太太:「詹太太,请问你有没有发现可疑的人物,在这栋大厦出没?」 詹太太说:「除了管理员,我今天看见住五楼的陆先生曾经经过这里,他可能是去死者的单位找他算帐,其太太可能跟姓罗的有染。」 「陆先生找罗耀光,是在什么时候?」 「应该是下午四点多,正确的时间我不是记得很清楚。」 结束了对詹宅的调查,梁忠杰敲开隔壁单位的门,同样进行问卷调查。 *** 另一边厢,张成勇已征用了十楼的两个单位,一个作为临时指挥部,一个充当临时的口供房。 张成勇请来了命案的发现人──大厦管理员林叔,侦讯其发现尸体的经过。 张成勇看着林叔,后者只木无表情地迎视着张成勇的目光。 「林叔,」张成勇说:「是你发现尸体的?请你说说经过。」 林叔慢条斯理地拿出香烟,准备点火。 「林叔,这里严禁吸烟。」张成勇很快地说。 林叔无可奈何地笑笑,举举香烟,然后收回。 「长官。」 「叫我张sir。」 「那好,张sir,我今天巡楼的时候,发现1017单位的木门下面,有血水流了出来!我马上用对讲机通知上级,然后报警。警察和消防员到来,我看着消防员撬开铁闸,打开木门。木门打开以后,我看见血水流了一地!是从墙角的木床上流下来的,罗耀光躺在床上,被砍开成两截。」 其时,警员和消防员进入室内,见到这种腥风血雨、恶心无比的场面,一个个翻肠倒肚,呕吐不止,没有人再愿进入命案现场。警察先找人清理了现场地板上的血污,才敢入内调查,其后鉴证科、法证部及法医陆续抵达现场进行搜证和验尸。 张成勇说:「就是因为看到门下流出血水,所以你报警?」 「对。」 「请问林叔,你在这座大厦当管理员,有多少年了?」 「已有三年了。」说着,林叔把眼睛眯成一条线,细细地打量着张成勇,张成勇也同时打量着他,觉得林叔有点儿深藏不露。 张成勇继续说:「从前,这里好象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对吧?」 林叔仍旧慢吞吞地说:「我本身也住在这里。」 「啊,是吗?」 「唉。我住这里已有十二年了,不单止本栋大厦没有发生过凶杀案,这条屋村──据我所知──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杀人的案子,自杀就有。这回我也不知交上了什么霉运,竟撞上了这么一起血腥恐怖的杀人分尸案,真是!唉!总之就倒楣啦!」 「林叔,你发现尸体的时间,大概是几点?」 「我看见门下面的血水,是在下午五点五十八分──当时我看过手表。」 「那么,下午三点半到四点半期间,你人在哪里?做些什么?」 「那时我和电力公司的职员在抄电表,他可以帮我作证。」 「请问林叔,你住在哪个单位。」 「2913。」 「林叔,请恕我冒昧,我要找同事到贵宅进行搜查。」 「哦?要搜查我吗?难道,你怀疑是我杀死罗耀光的吗?怎么要搜查我的单位?」 「林叔,我们这样做,也只不过是例行的程序罢了,要知道,命案的发现人,无可避免地都有嫌疑,我们只是循例做事。」 「真金不怕火炼,你们要搜尽管搜,我不会阻止你们,也没有能力阻止你们。」 「当然,林叔,我们要取得搜查令,才能够进入府上搜查。」 「不用了,你们要搜尽管搜,也不用什么搜查令了。」 「不,我们一定要得到搜查令,才可以进入府上,要不然,可能会被你循民事起诉,说我们擅闯民居,而将来若真的搜到什么证据,带上法庭的时候,会被视为非法证据,不能采纳。」 「那,你们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我可管不了那么多。」林叔说,语气中明显透着不耐烦,「反正,我有不在场证明,也没有杀人动机,你们尽管查吧!」 一句说话,张成勇直觉地警惕起来,面前这位貌似无知的阿叔,居然能说出「不在场证明」和「杀人动机」,显见他对刑事侦缉或侦探小说,具有某种程度的认知。 3~4 3 结束了对管理员林叔的讯问,张成勇找来另一名管理员蔡嫂,讯问她有关发现尸体的经过,以及处理事情的步骤。 蔡嫂所说的,大致跟林叔所说的吻合。当时,林叔到大厦内巡楼,不久之后发现死者的单位有血水流出,马上通知上级。林叔巡楼的时候,蔡嫂仍在管理处当值,当得知1017单位有血水渗出,她也给吓了一跳,一直留守在管理处,直至警察们到来。蔡嫂的口供都很完整,没有什么可疑之处。 张成勇问蔡嫂:「蔡嫂,你有没有看见什么可疑的人物出入大厦?」 蔡嫂说:「今天出入大厦的都是一些老街坊,只有两个生面孔进来过,我都有查问他们要找哪个单位,他们都说得出来,并且很快就离开了。」 「你的当值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下午三点到晚上十一点。」 张成勇盘算了一下:死者死亡的时间介乎三点半到四点半期间,即是蔡嫂当值的时段,假如凶手是外来者,他必须经过蔡嫂的面前,但蔡嫂说今天只有两个陌生面孔出现,且都没有可疑,即是说,外来者犯案的成数很低。恐怕,杀害死者的人,应该是住在本座的住客吧…… 张成勇继续问蔡嫂道:「林叔一直和你在一起当值,对吧?」 「没错,他一直都跟我在一起,期间曾经带电力公司的人,到楼上抄电表,也去巡过楼一次。」 「林叔带电力公司职员抄电表,大概是什么时候?」 「嗯……应该是三点十五分到四点四十五分,抄了一小时半,抄了整栋大厦的所有电表。」 其后,张成勇准备派人找来那位和林叔在一起、抄电表的电力公司职员,向他进行讯问,看他是否能证实林叔的确在那段时间内,和其在一起。假如答案肯定,如此,林叔便有了杀人时间的不在场证明,如同他自己说的那样,他拥有案发时间的不在场证明,至于他有没有杀人动机,则要再作一番详细调查。 说回当时,蔡嫂替林叔提出了不在场证明,张成勇便没有再就命案发现人林叔的嫌疑,向证人蔡嫂引证一番,觉得林叔既然有不在场证明,便不该再花时间在其身上。 张成勇继续替蔡嫂录取口供,芬女正在做笔录。 张成勇问:「林叔巡楼时,大约是什么时候?」 蔡嫂答:「是五点四十分左右。」 「蔡嫂,请问你认不认识死者罗耀光?」 「罗先生出入大厦的时候,都会经过管理处,我差不多每天都见到他。」 「他有跟你打招呼吗?」 「唉,他有。他算是有礼貌,不过从来没有跟我们聊,只份属点头之交。」 「他一个人回来吗?有没有带什么人进来?」 这时候,蔡嫂忽然垂下头来,变得很沉默,好象有什么难言之隐。 好半晌,张成勇唤了声:「蔡嫂?」 蔡嫂好象吃了一惊,从沉默中被唤醒过来,抬眼看向张成勇。 张成勇很是奇怪,再叫了声:「蔡嫂,怎么了?」 蔡嫂的眼神很严肃,很犹豫,再度开口的时候,语音变得郑重起来:「张sir,我怀疑,罗先生是被情敌所杀。」 「怎么呢?」 「罗先生差不多每次都带一位师奶回来,回来做什么,恐怕你都猜到几成了吧?」 「你是说,偷情?」 「对。罗耀光每次都带上了年纪的师奶回来,既然是师奶,一定都是有家室的,背着老公出来偷汉子。」蔡嫂的态度变得忸怩,说:「张sir,可别说是我说的,别人的家事,我都不想说三道四,现在说给你听,我可能惹上一身膻!」 「请放心,证人的证词,我们警方会高度保密,你不用害怕什么,有什么话,尽管说出来!」 蔡嫂嗫嚅着说:「我曾经见过罗耀光带过很多师奶回来,那些师奶红杏出墙,贪罗耀光人长得帅,很『冧』(喜欢)他,于是背着老公跟他鬼混。而罗耀光也好象有特殊癖好,总喜欢跟上了年纪的家庭主妇缠上,有时──我想──她们有点私房钱,都会给罗耀光一点使用,用钱『贴』他。我们都说,罗耀光是在『淘古井』,更不管会不会破坏别人大好家庭──甚至可能是故意要破坏别人家庭──,他就是喜欢跟徐娘半老的女人来往,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师奶杀手』。」 张成勇皱起眉头,这是一条新的线索,罗耀光的死,可能牵涉桃色纠纷。 这时候,蔡嫂又说:「听说,阿林──即是管理员林叔──他的老婆林太太,也跟罗耀光有一手。虽然我不曾亲眼见过──你知道,阿林和老婆也是住在这栋大厦,罗耀光带林太太回家,不用经过管理处──这阵风吹得好行,想必林太太一定跟罗耀光有关系。可怜阿林要戴绿帽哪!」 「蔡嫂,你觉得林叔他知不知道?」 「我想,他是知道的。所以我说,他有谋害罗耀光的动机,可是,他拥有杀人时间的不在场证明,这个证明很充分。可笑的是,我虽然觉得他是凶手,但我自己本身,却成为了他不在场证明的时间证人,还有电力公司负责抄电表的职员。认为阿林是凶手,我却是他洗脱嫌疑的证人,你说可笑不可笑?到时候,假若控方和辩方一起来找我,我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帮哪一方了!」 这是一项十分有价值的情报,林叔从拥有不在场证明及毫无杀人动机,因明显杀人动机的出现而变得可疑,至于,他那被认为是固若金汤的不在场证明,也有可能抵受不住警察们锲而不舍的侦查,最终像尘土一样的瓦解殆尽。 4 得知罗耀光的死可能涉及桃色纠纷,张成勇马上循线侦查。重案组及「蓝帽子」带回来的问卷调查,张成勇都很快地过目了一遍。资料显示,罗耀光生性风流,最喜欢勾搭有夫之妇,也曾被某个女人的丈夫寻仇,被教训了一顿,可是,他仍不知悔改,继续跟师奶们鬼混。虽说是你情我愿,但作为一个男人,勾引有夫之妇,实在是不知廉耻而行为卑贱,破坏别人夫妻间的感情,甚或闹家变,弄得别人妻离子散,家不成家。 也许,罗耀光就是喜欢引诱别个男人的太太,以证明自己的魅力,而那些家庭主妇,因丈夫出外工作,留在家里空虚寂寞,终抵受不住罗耀光的色诱,堕进了他的情色陷阱里。 张成勇快速地看完所有问卷调查,归纳出几个重点: 最后见到死者罗耀光的人,是住在同一层的詹太太,罗耀光大概两点多的时候回来家中。 管理员林叔曾经经过詹太太的门口,可能是去找罗耀光。 住五楼的陆先生也经过詹太太门口。 至于有没有其他人找过罗耀光,詹太太说不清楚,她只留意到上述两人经过她的门口。 张成勇看完资料,觉得有三个人最有可疑,一个是管理员林叔,一个是住五楼的陆先生,还有一个是住十七楼的周先生。他们三个,今天都一直留在大厦里,而后面那两人,案发时都是一人独处,没有时间证人。至于林叔的不在场证明,仍然有待查证。 张成勇派人找陆先生和周先生回来问话,张成勇正处身于临时征用的口供房里,和芬女在一起。 芬女说:「勇哥,你认为他们两个最有可疑,所以找他们回来问话?」 张成勇说:「错!不是他们两个,是他们三个。」 「哦?他们三个?除了姓陆和姓周的,还有谁有嫌疑?」 「当然是身为管理员的林叔了。」 「可是,他不是拥有不在场证明吗?」 「就是因为他有不在场证明,更显出他有可疑。」 「怎么?」 「他拥有非常明显的杀人动机──其妻和死者有染──他又是大厦的管理员,对这里的每个环节都了如指掌,假如他使用了某种手段,为自己编造假不在场证明,他是有可能在握有不在场证明的同时,做到杀害死者的。越是不可能,越是有可能。」 「但是,大厦里的住客这么多,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人很多,而勇哥你却挑选了这么个拥有不在场证明的人作为调查对象,是不是有点……反其道而行?」 「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反而显得太过着迹,只有真正的凶手,才需要不在场证明来为他护航。」 「勇哥,你肯定凶手就是林叔吗?」 「我的直觉说:肯定。」 「那你为何不找他回来问话,反而向两个不相干的住客套取口供?」 「我不想打草惊蛇,刚才已找他问了一次话,再问的话,不但毫无用处,反而会引起他的戒心。倒不如找找其他人,令林叔以为我们怀疑除他以外的某位住客,分散他的注意力,令他松懈下来,然后,我们便可以一举将他成擒。那两个住客,一个是陆先生,一个是周先生,他们在案发时都是独自一人,我们查问他们,是最好的幌子,用来故布疑阵,让林叔以为我们怀疑凶手另有其人,防备放松下来,让我们有机会将他一军。」 *** 走进房间的陆先生,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戴着一副黑边眼镜,头发花白,神情呆滞。被带到张成勇的面前,他看上去畏怯不安,未敢直视张成勇的视线,只被动地站在那儿。 张成勇审视了他一下,说:「陆先生,请坐。」 陆先生依言坐下,眼望地下,他很快地偷瞄了张成勇一眼,又怯懦地望着地板。 张成勇并没有多浪费时间,单刀直入问面前的陆先生道:「陆先生?」 「唉,我、我是。」陆先生答,结结巴巴地。 「请问,你的名字是?」 「平安,陆平安。」 「请问,阁下从事哪种行业?」 「清洁。我是清洁工人。」 「今天不用上班吗?」 「今、今天放假。」 「你认识死者罗耀光吗?」 「认、认识,」陆先生说着抬起头来,好象要强调什么似地:「但不是很熟。」 「据我们所知,尊夫人好象……」张成勇有点碍口,找寻着适当的用词:「好象跟死者罗耀光有染。」 陆先生的头垂得更低了,半天没有再说一个字,可能他觉得这种事难于启齿,受中国人传统道德观念牵系,他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吧。 良久,张成勇轻言了一声:「陆先生?」 陆先生先是不抬头看张成勇,然后,他大大地叹了一口长气,抬起头来,仍然没有接触张成勇的视线,眼睛定位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幽幽地说:「他们的确有染。」 张成勇问:「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从很久以前就知道了。阿怡──我的内人──她三年前由内地来港,很快地就认识了那个坏蛋罗耀光,接着,便背着我和他厮混。我只好装作不知道,我有什么办法?人又老,又没本事!」 「请问陆先生,你在今天下午三时多,是不是上门找过罗耀光?」 「对。是三点三十五分。」 「你找他干什么?」 「找他算帐!他勾我老婆,作为一个男人,这口气我怎样也咽不下去!」 「你当时有没有看到门下面有血水渗出?」 「没有,我没有留意门下,但里面没有人应,我还以为罗耀光人不在屋子里,拍了几下门,我便没再做什么,直接离去回家。」 接下来,张成勇问了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便放陆先生回家,由始至终,他都没有怀疑过陆先生,找他回来问话,也只不过想分散林叔的注意力,令他以为警察们怀疑其他人,不会找他麻烦。张成勇相信,此刻林叔一定躲在某个角落,虎视眈眈地留意着警察们的一举一动。 *** 然后,张成勇请来了住在十七楼的周先生,向他侦讯今天的行踪。 周先生跟刚才进来的陆先生,恰成鲜明的对比。陆先生外表斯文,性格怯懦,而周先生却是个人高马大、举止粗犷,甚至粗鲁的大块头。一走进来,张成勇随即闻到一阵强烈的酒气,周先生明显是个酒鬼。 待周先生落座,张成勇问他道:「周先生?请问你的名字是?」 「周武威。」 「周武威先生,请问你干盛行?」 「派传单。」 「今天不用上班吗?」 「我今天自己休息一天。日做夜做,想做死人吗?」 「周先生,请问你认不认识死者罗耀光?」 「我化灰也认得他。」 「哦?此话何解?」 「他勾我老婆,我一早已想掐死他了!我找过他,更在他的屋子里把他痛扁了一顿!哈哈,真是痛快!」 「之后,他有没有继续跟你老婆来往?」 周武威迅即没有了笑容:「这厮!他仍有搞我老婆!我质问他,他还说是我老婆缠他,叫我管好我老婆这只麻鹰,不要来管他这只小鸡,真他妈的!」 张成勇心里暗暗盘算:原来教训罗耀光的人,就是面前这个周武威。不过,打过罗耀光的,可能不止周武威一个,罗耀光这么爱勾人老婆,可能已有不少戴过绿帽子的丈夫,找过他寻仇了。 张成勇继续问道:「周先生,请问你今天下午三时半至四时半,人在哪里?」 周武威歪着头想了一下:「那时候,我应该在家里睡午觉。」 「有人证明吗?例如,你的老婆或孩子?」 「阿仔上学未归,我老婆出去了。这个『衰婆』,也不知一天到晚滚到哪里去了!」 张成勇继续问了一些无关重要的问题,便放周武威回去了。 结束了对主要嫌疑人的讯问后,张成勇更肯定真凶非管理员林叔莫属,他的不在场证明,一定是使用了某种诡计,不是证人说谎,就是他运用了某种方法,身在别处的时候,可以隔空遥距杀人,张成勇痛下决心,定必揭破林叔的完美犯罪手法! 5~6 5 「引蛇出洞」行动终告失败。与此同时,大量资料不断输入警方的超级电脑。 警方相信子夜淫魔是屯门区居民,这个推测是因为他对屯门公屋的情况十分熟悉,知道在何时何地下手,做案后如何逃走。于是,警方要调查所有在屯门区居住的二十五至三十岁男子。 首先,警方集中调查有车牌人士,因为大部分受害人都是在离开计程车,步行回家时遇上子夜淫魔的。就像「雨夜屠夫」林过云那桩案件,计程车司机是一个极佳的身份掩饰,而且,根据法医所说,犯人的右手特别有力,而这正是职业司机的特征,所以警方第一批要调查的是在屯门区居住的计程车司机。稍后,警方才调查其他车主,因为亦有可能是子夜淫魔驾车尾随载着单身女子的计程车,待女子下车时动手。 这一个月以来,专案小组全力配合警方的「引蛇出洞」行动,成员们都没有好好休息过,可惜到了最后,仍然是功败垂成,令成员们十分泄气。 这天,在警察总部的休息室,张成勇和梁忠杰坐在一旁,讨论着是次行动与日后所应采取的方针。 时间为下午三点,这时候,休息室里的收音机播放电台新闻,其中包括警方连日来所采取的连串「引蛇出洞」行动。 听完了新闻,电台唱片骑师播放出日本歌手平井坚的名曲《轻闭双眼》。 这夜,终于发生了第五起强奸案,在蝴蝶村蝶x楼的梯间,有人发现裸露的女子躺在楼梯转角,住客报警之后,大批警察赶抵现场,伤者被送往医院,由法医检验。 法医的检验报告指出,事主被强奸及*过,凶徒带走了事主的身份证,却没有拿走任何财物,而从凶徒犯案的手法,以及他留在事主体内的*,显示这起案件同样出自子夜淫魔之手。 然而这回,凶徒的手段更为残酷,使用了更多的暴力,事主差点就被扼死,她的颈核被扼至破裂,*和肛门受到创伤,是被男性*强行进出多次所造成的,子夜淫魔的作法越趋变态残暴,若再演变下去,恐怕他真的会杀人后*。 警方针对此桩案件的调查过程,跟前四起的调查大同小异,这里不再赘笔。然而对于专案小组而言,此起案件简直是在他们的伤口上撒一把盐──前四起案子都还没破,现在又新添一起相同的案子,着实令专案小组的成员们灰心丧气。 专案小组的成员们实在猜不到,子夜淫魔今回竟然只是等了一个月,便再次犯案,而且手法愈趋凶残,显见其兽欲已达至失控的地步,若再演变下去,后果堪虞,他的兽欲既然不能得到满足,就只会更疯狂地四出作案,下次可能两星期以后,又有第六、第七位受害者,但警方的调查工作却偏偏进展缓慢,外界敦促早日破案的声浪已是高得不能再高,专案小组所乘受的压力自是不能为外人道。 在专案小组的侦缉会议上,各成员相继提出想法,集思广益。 这时候,张成勇提出了一个独到的想法,成员们仿佛都被一言惊醒梦中人,对张成勇的见解甚是惊奇。 张成勇向总指挥许警司提出想法:「据我所知,最近两起强奸案发生前的下午,c电台都曾播出日本歌手平井坚的《轻闭双眼》。」 「《轻闭双眼》是什么?」有人问。 「是一首日本流行曲,旋律凄美激昂,是日本电影《在世界中心呼唤爱》的主题曲,原作为片山恭一的小说,后被改编成电影,在日本有很高票房。它描述女主角患上癌症,男女主角凄楚动人的初恋故事。」 许警司说:「张督察,你到底有什么想法?」 「我翻查过c电台的播放纪录,五起子夜淫魔经手的强奸案,当天下午c电台都曾在两点至六点期间,播放出这首《轻闭双眼》。」张成勇说:「我认为,这绝非巧合,子夜淫魔都是听到这首歌曲以后,在晚上凌晨时分,向夜归的单身女子伸出禄山之爪!这首歌曲对于他,一定具有某种意义,激起他的兽性,所以犯案。连环罪案的犯人,通常都是因为受到某种刺激,引发行凶动机,如『雨夜屠夫』林过云,就是在下雨的天气下,先后奸杀了四名女性,再把她们肢解。」 众人都颇认同张成勇的看法,对于作为警队教材的林过云案,他们都耳熟能详。 张成勇继续说:「我认为,现在我们应该循着这条线索追查下去。首先,把疑犯的所有资料输入超级电脑,作出分析,我们再调查他的行凶动机,剖绘出其犯罪dna、各种属性,如此,犯人的庐山真面目便昭然若揭。」 「但我认为,」说话的人赫然是马君龙总督察:「这样做过于被动,分析资料太耗费时间和资源。既然张督察已查出子夜淫魔的犯罪动机,那么,只要我们来个『瓮中捉鳖』,犯人便法网难逃了。」 许警司说:「马督察,你有何高见?」 「既然,我们已得知子夜淫魔的动机,是由于听了某一首歌,就肆意地*女性,那么,只要我们播出这首歌,让他听见,那他便会再次出动,只要我们部署一次『伏魔行动』,在电台播歌后的晚上,到各处埋下伏兵,就能把他当场捉拿。如此,即使再神通广大,他都不可能不俯首认罪。他一定猜不到我们警方这次新的请君入瓮行动。」 「好!」许警司叹道:「就照你的说法去做。我想,应该等一个月,让子夜淫魔有时间回气,他才会上当。毕竟才刚犯案,他没可能马上又犯。我们跟c电台秘密合作,要他们这一个月内都不播那首歌,一个月后的同一天,在下午两点到六点期间播出一次,那么,犯人便会听见,进而再度犯案,而我们就在晚上,采取一次『伏魔行动』!对,就叫『伏魔行动』!」 张成勇再度开腔,之前他一直保持沉默:「可是我觉得,这样做,不但浪费时间──要等一个月──更太耗费人力资源,屯门区这么大,有这么多公共屋村,试想想,假如要在每一座大厦都派人埋伏,我们要动用多少人手?」 许警司不以为然,完全同意马君龙的构思:「扣除那些曾经犯案的屋村(子夜淫魔不会在同一屋村再次犯罪),以及那些保安较好的屋村,剩下来的那些比较有机会成为子夜淫魔*舞台的公共屋村,已不多,只要我们在那些大厦里部署,就一定能擒获那只该死的淫魔!」 「可是──」 「别说,我已经决定了,就照马督察的意思去办,实行设计一次『伏魔行动』吧!」 6 一个月后的这个晚上,就在专案小组全体出动,屯门警区全力配合下,警方在屯门区展开了一个名为「伏魔行动」的计划,目的是引诱子夜淫魔出来犯案,再把他捉拿。 c电台已在下午的三点半左右,播放出《轻闭双眼》,假如警方的理论没有错,听到这首歌曲后,犯人必然出来犯案。警方已苦等了一个月之久,现在正式采取行动,今夜,就等子夜淫魔自投罗网。 凌晨零时,警方已在屯门区内各大屋村,派遣警务人员埋伏,布下天罗地网,只等犯人现身。 话说张成勇和梁忠杰也是行动中的一员,他俩成为一组,被派往安定村定x楼埋伏。 在凌晨零时,张成勇和梁忠杰已藏身于定x楼地面大堂的暗角,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整个大堂,亦包括等电梯的人。 他俩就一直躲在暗处监视,直至凌晨三时许,一个穿灰色大衣的男子,静静出现在大堂的一只暗角。 张成勇和梁忠杰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那人很可能是子夜淫魔,他躲在大堂的暗处,等待夜归的单身女性,进而向她们施袭。 张梁二人借助建筑物的阴影,蹑手蹑脚地向男人靠近。以阴影作保护,他们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男人的一举一动,那男人却看不见他们。 男人从大衣里拿出一个胸罩、一条女性内裤,摆在地上,向自己*! 当看见这种情形,张成勇和梁忠杰马上趋前,并向他展示警察委任证表明身份,那人见形势不妙,回头拔足就跑,可是很快便被张梁两位刑警迎头赶上,把他逮捕归案。 警察总部内,专案小组的成员们都非常期待,皆因疑犯被抓,他们都为这个动用大量人力物力的行动感到吃不消,付出的努力希望真的可以得到回报,他们静待疑犯的审讯,然而经过了上次的失败,当中不少人都只抱观望态度。 果然,疑犯经过警诫作供,否认自己就是为患屯门区多时的子夜淫魔,他晚上到现场*,只不过是因为太羡慕子夜淫魔的举措,自己无法做出跟他同样的行为,真的不够胆量,但又很想做,唯有放上女人的内衣裤,在那儿幻想自己强奸女人,望梅止渴地满足自己畸形的欲念。 而经过dna测试,证实该名男子并非子夜淫魔,他只是淫魔的追随者,非常羡慕和佩服淫魔,却没有胆量做出跟他相同的行为,于是只好以*和幻想的方式,去满足一己的变态欲望。那人只不过是一个心理变态的空想者,并非说得出做得到、把变态欲望付诸实行的子夜淫魔。 警方的行动再一次无功而还,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更再次打草惊蛇,经传媒一报导,整个行动随即曝光,让子夜淫魔更起戒心,以后警方若再采取请君入瓮之类的策略,甚或其他策略,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总指挥许警司受到高层责备,他却把责任归咎于提出该项行动建议的马君龙,而马君龙则把责任推卸给张成勇,说他的理论不可靠,子夜淫魔根本不是由于听了《轻闭双眼》就去犯案。 张成勇抚心自问:「难道,这次我的想法真的错了吗?」 细想了一会,张成勇又自言自语:「不!我的理论不会有错,根据调查所得,犯人绝对是因为听了那首歌,就去犯罪。我要更深入调查子夜淫魔这个人,摸清他的特性。」 7~8 7 就在警方展开「伏魔行动」后的第三天,第六桩强奸案终于发生,而且,这次的受害人更被杀死!一如警方及专家们的担忧,子夜淫魔终究弄出人命来了。 受害人名叫郑翠霞,跟母亲及姐姐住在蝴蝶村蝶x楼,回家途中遭遇不测,案发现场为蝶x楼十至十一楼的楼梯间,子夜淫魔以一贯的手法作案:首先在电梯内扼晕事主,再把她拖到后楼梯强奸,这回,他更把受害人杀害,幸而未有*行为,是在生前把受害人强奸及*,再把她杀死。凶徒的右手极之有力,可以在五秒内把人扼死,然而这回,受害人并非死于被扼颈,而是被人从颈背插入致命一刀,那把匕首刺穿了死者的中枢神经,留在了死者项背,凶手并没有带走凶器。死者被发现时,俯伏在地上,颈背插着匕首,鲜血淋漓,下身裸露。 淫魔再一次施以毒手,犯下暴行,不单止*受害人,更把她杀死,这种做法,受尽社会各方面的强烈谴责,警方所受到的破案压力自是百上加斤。 从凶徒行凶的手法、带走身份证的做法,以及*的dna测试,可以肯定,犯人就是为患屯门多时的子夜淫魔。就在警方采取「伏魔行动」后,凶徒马上再次犯案,完全不把警察放在眼内,对于其恶行,专案小组的成员们无不咬牙切齿。尤有甚之,犯人今回终弄出人命,警方对他仍留有的一线希望(之前淫魔没有杀人),亦宣告幻灭,警方高层震怒,不惜任何代价,甚至动员全港警力,也要把子夜淫魔绳之以法。警方悬红港币二百万元缉拿凶徒。 专案小组再次召开侦缉会议,会上,四十二名成员各自提出见解,当中以张成勇督察的看法至为精辟独到。 张成勇分析着说:「这次的事件,各方面的证据均显示,是子夜淫魔作的案。他每次的作案手法都大同小异,先把受害人扼晕,再拖至楼梯间强奸,事后拿走事主的身份证作为他犯案的签名。最新发生的这起案件,无论作案手法、取走身份证的作法,以及犯人的dna,都跟子夜淫魔符合,证明这的确是他所犯下的案件,是一连串风化案的其中一件。」 张成勇稍顿,续说道:「可是,最新的这起案子毕竟跟以往的案子,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一共有六个疑点有待厘清:第一、凶徒以往只是强奸,没有杀人,怎么他这次会如此冲动杀人呢?第二、凶徒要杀人,只须用手便可在五秒内把事主扼毙,何必还要专诚带把刀去把事主刺死?第三、凶徒以往都会选择不同的屋村下手,为何今次会选在曾经犯过案的地点再次犯事?第四、凶徒犯案之前下午两点至六点期间,全港所有电台均没有播放《轻闭双眼》这首歌,他怎么要犯案?第五、在我们警方执行『伏魔行动』后的极短时间内,凶手竟再度犯罪,他不怕我们警方针对他的部署吗?第六、这次的受害人,外形和样貌跟子夜淫魔以往选择的女性不同,她只有五呎高、蓄短发、圆脸,跟以往高挑、长头发、瓜子脸的形象迥然不同,难道,淫魔突然改变口味?」 听过张成勇的分析,成员们都表示赞同,其中只有马君龙和彭国基没有表态。 当天晚上,张成勇和梁忠杰到最新一名受害者的家里作探访。死者的名字叫郑翠霞,二十八岁,跟母亲及姐姐住在蝴蝶村蝶x楼,就像之前提过的,这栋楼宇被子夜淫魔作为两次作恶的舞台。 来到郑宅,张成勇按响电铃,来开门的是死者郑翠霞的姐姐郑翠云。 郑翠云曾到殓房认尸,出来后向在场的记者辱骂警方无能,这么长时间仍未能破案,凶徒逍遥法外,让他有机会杀死自己的亲生妹妹。当时郑翠云表现激动,对警方的办事不力极端气愤,同时痛斥作恶多端的子夜淫魔。 郑翠云打开门,张梁二人向她出示证件。一见是警察,郑翠云显得很不悦。 「你们警察不是一早已来过了吗?」郑翠云说:「下午鉴证科才来过,差不多带走了所有东西作为证物,什么也不放过。现在,你们又来干嘛?」 「我们想了解一下事主郑小姐的为人,所以才再来打扰。麻烦你一下,你是郑小姐的?」 「姐姐。」 「啊,郑翠云小姐对吧?」 「没错。」 「可以让我们进来谈吗?」 郑翠云不置可否,把张梁二人让进屋内,关上大门。 甫坐下,张成勇随即开始套话:「请问郑小姐在哪儿高就?」 「我在尖沙咀一间卡拉ok当公关。」 「请问令妹在哪儿高就?」 「她在港大当研究员。」 「你们姊妹俩的感情如何?」 「不算好,但也不坏,跟别家的亲生姊妹差不多。」 「令妹是不是每晚都很晚才回来?」 「也不是。只是在有研究项目的时候,她才会夜归,这个月以来,她就有工作,每晚都要凌晨四点多才回来。」 「郑小姐你本身,每晚也很夜归吗?」 「对,每晚我回来的时间都跟妹妹差不多,我的工作要做到好夜。」 「对吗?郑太太?」张成勇看着郑母,她点点头。 张成勇继续问郑翠云:「你们这么晚才回家,不怕遇上子夜淫魔,或其他坏人吗?最近,这区可真是人人自危啊!」 「没办法,职业的关系,我跟妹妹都要晚归。就是因为这样,妹妹才会出事。」说着,郑翠云用纸巾擦擦眼角:「我们都有带电枪和防狼喷雾。可是──」 「可是,令妹仍然出了事?」 「嗯。」郑翠云用纸巾拭去泪水。 接下来的谈话没有多少重要性,在此不再赘笔。 未几,张梁二人完成工作,告别郑家,随即回到了警察总部。加入专案小组这几个月以来,两人都在警察总部内日以继夜地工作、休息,工作、休息。在专案小组未解散(案件侦破或在特定时间内仍无进展)前,他们忙得连见自己另一半的时间都没有。警察就是这样,有时工作得就像一台机器,没有私人空间和时间。张成勇趁休息时间打了一通电话给女友高妙。 8 据统计所得,除了最新发生的第六起奸杀案,其余五起强奸案都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案发当天下午,c电台都曾播出日本歌手平井坚的《轻闭双眼》。 对于这一个共通点,张成勇认为绝非偶然的巧合,凶手很可能是因为听到了这首歌,晚上出动,把受害人强奸。好些连环犯案的犯人,都是由于某项偶发状况,而牵引出其犯罪动机,像「雨夜屠夫」林过云,就总是在下雨天,向*下手。至于另一种连环作案的犯人,他们不是受到某种刺激而犯罪,却是有特定的犯罪周期,以相同手法犯案。至于子夜淫魔,他的犯罪没有周期性,于是,他很可能是受到了某种刺激而偶发性地犯罪,而刚巧每次下手之前,c电台都播出那首日本歌。最新发生的这起奸杀案,电台却没有播出那首歌,而他强奸后杀人的作法,又与他以往的作法有所不同,综观第六桩案子,实在有太多跟之前发生的五桩案子迥异的地方,这勾起了张成勇的强烈好奇心。 会不会是另一个强奸犯,假借子夜淫魔的手法在犯罪?若然这真的是事实,就会大大增加警方的困难。 张成勇目前最感兴趣的,是关于那首《轻闭双眼》的联想。他认为,凶手应该是本地人,不懂日文,于是,歌曲对于他的意义,只在旋律,不在歌词。它是日本电影《在世界中心呼唤爱》的主题曲,男女主角分别是森山未来和长泽正美,长泽正美目前是日本当红的*,森山未来则没有什么人气。 张成勇和梁忠杰一起观看这出电影的dvd。这是一出青春片,甫一开始,是男主角松本朔太郎回忆起十七年前的往事:就在一个教师追悼会上,女主角广濑亚纪,在代表学生们读出追悼词的时候,天空突然下起大雨。其他同学都马上走去避雨,只有亚纪继续在雨中念悼词。这时候,朔太郎为亚纪打伞,让她继续念下去。 亚纪被朔太郎的温柔感动了,两人认识了,爱的种子在他俩之间悄悄萌芽。亚纪在学校里品学兼优,更是运动健将,不少男生皆是她的裙下之臣,而朔太郎实在太平凡了,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亚纪。故事发展下去,朔太郎和亚纪经营着他们之间纯纯的爱,没有发生过肉体关系,可是朔太郎受朋友怂恿,叫他早日跟亚纪上床,好完全得到亚纪。 他们参加一次孤岛旅行,开快艇的朋友把他俩载到孤岛上,就撇下两人开船走了,剩下两人独自在荒岛上共处。孤男寡女、干柴烈火,很容易便会把持不住,朔太郎和亚纪曾有发生关系的机会,可是轻轻错过了,就在他俩真的快要向对方付出第一次的时候,亚纪忽然晕倒了。 亚纪入院,证实患上白血病,须在医院里的无菌房间度过每一天。 从此,一对小情人,每天就要在医院里相见。亚纪矢志跟癌魔对抗,每天吃药打针,药物的副作用令她呕吐,令她掉头发,虽然如此,她依然坚强面对,而男朋友给了她无比勇气,在身边全力支持她。 然而,走出医院,朔太郎却总哭成泪人,女朋友的痛苦,令他心如刀割,更以自己的想象,体会女朋友的痛苦,可都不大感受得到。没有痛苦,叫他更加痛苦,他只想设身处地感受女朋友的痛楚,但却失败,他不是亚纪,也不是她的痛楚。 亚纪的情况愈来愈糟,到了后期,朔太郎甚至每天到医院,都怕看不见亚纪,怕她就这样走了。两人以录音带,交换彼此的心声,亚纪要以自己的声音去证明,她仍然活在这个世上,而且不会轻易离开。她爱这个世界,爱她身边的人,更爱她的男友朔太郎。 那次「梦岛」之行,他俩拾到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是澳大利亚内陆的平顶高原,一个叫乌鲁鲁的地方,火红的岩层气势磅礡,后来,他们知道当地土著认为那里是世界的中心,很想到那里看一看。 病重的亚纪有一个心愿,就是想去照片中的乌鲁鲁走一趟,于是,朔太郎悄悄带亚纪离开医院,到成田机场准备搭飞机飞往澳大利亚。可惜,事与愿违,台风刚巧吹袭日本,所有航班停飞,叫他们计划告吹,亚纪更在机场内昏迷,病情危殆。 在跟白血病对抗了一段时间后,亚纪终告离去,朔太郎一直放不下,直至十七年后,他遇上了生命中的另一个她,始告从失去亚纪的痛苦中解放,可以说,朔太郎的长情,令远在天国的亚纪,死而无憾,让观众感动万千。 电影的尾声,是朔太郎带着亚纪的骨灰,来到澳大利亚高原的顶端,把骨灰撒向空中,亚纪终于来到了世界的中心,白色粉末随风飞散,镜头急速拉远,飞出了高原,飞离了澳大利亚,仿佛飞到世界的尽头,平井坚的《轻闭双眼》徐徐响起,节奏澎湃激昂,旋律凄美浪漫。 果然是一部好片子,张成勇看着看着,差点儿哭了出来,特别是最后那一组飞行镜头,故事加上旋律,委实赚人热泪,叫人有荡气回肠之叹! 看完电影,热泪盈眶的张成勇,扭头望向身旁的杰仔,他却在呼呼大睡! 张成勇拍拍搭档的肩膊,又摇了他几下。 杰仔猛地苏醒:「什么,散场了吗?」 「散场了。」 「啊,那就好。」 「你都睡得好甜喔。」 「对。我最怕看这类片子,闷都可以闷死!最怕看绝症片了。」 「可是,日本人最喜欢。」 「我没有日本人的感性,更没有他们的婆婆妈妈!」 张成勇但笑不语,独自走去许警司的房间。 见到许警司,张成勇提出了独特见解:「许sir,我想我们应该找的人,是一个独居在屯门某屋村──应该没有家人或女朋友;拥有车牌──每次都从后跟踪独自乘计程车回家的女性;职业是外勤文员或办公室助理──每天下午两点至六点都有时间和机会收听电台;前度女朋友死于白血病──听《轻闭双眼》感同身受;身高大约五呎十吋──从受害人被袭的高度推测。许sir,我想,在屯门区内,兼具这五项特征的男人,应该不多,只要我们把资料输入超级电脑,不消一刻便可以找出来,然后,我们再请他们回来协助调查。」 「嗯,你说得很有道理,就这么办!」许警司对这几项突破性的发现,表现兴奋,张成勇果然厉害,三言两语便可把子夜淫魔的各项属性剖绘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许警司收到一个电话,警察控制室向他报告,巡逻警员发现某个怀疑在家中开煤气自杀的死者,很可能就是外号「子夜淫魔」的连续强奸犯。现场留有遗书,疑似出自死者的电脑打字,遗书中声明自己就是子夜淫魔,并交代作案动机及过程,还有自杀者寻死的理由。 9~10 解谜篇 9 (解谜篇) 报案者是死者的邻居。今天下午,报案者回家的时候,途经死者的单位,闻到屋内传出煤气的味道,他认为可能是屋主开煤气自杀,马上打999报警。警察、消防员及救护员赶到现场,其时铁闸只是掩上,没有上锁,消防员用工具撬开木门,其后证实事前木门的弹簧锁自动关上,没有人从内侧拧上保险门锁。 消防员打开门后,发现室内充满了煤气,一名男子躺在屋内,很可能是开煤气自杀。 室内的一氧化碳浓度甚高,煤气的味道很呛鼻,消防员马上关闭煤气掣,打开门窗让空气流通,其后救护员进场替事主检查,证实不治。 警察在现场检视了一遍,发觉一旁的桌子上,留有一封疑似遗书的东西,细察其内容,发现遗书中明白指出自杀者就是警方搜捕多时的「子夜淫魔」。 巡警用通话器通知总部,一收到消息,专案小姐马上赶赴现场。 死者名叫庄卫麟,独居于山景村山x楼的一个单位,鉴证科已搜集过现场环境证据,法医替死者进行初步验尸,证实死于吸入过量一氧化碳,死者没有与人搏斗的痕迹,现场没有被强行入侵迹象。 专案小组在大厦里向死者邻居打探死者的资料,然而邻居们都不甚清楚死者的为人,他搬进来已有五年,平日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邻居们不太清楚他的为人。 死者二十七岁、身高五呎十吋、独居、拥有车牌、在中环某银行任职外勤文员、前女友五年前死于白血病。他的一切特征均与子夜淫魔相符,而更重要的是,在他开煤气自杀的单位内,检获一封遗书,是用电脑打印的a4纸。 遗书内容如下: 致警方或相关人员: 本人名叫庄卫麟,二十七岁,任职银行。没错,我就是你们日夜要找的人,外号「子夜淫魔」的连环强奸犯。 自从五年前女友阿瑶离世后,我就住进了现时的单位。女友死于白血病,我们曾一起观看了日本电影《在世界中心呼唤爱》,里面的故事情节,我们感同身受。阿瑶与我经历了差不多跟电影里一样的情节,我们在学校里认识,双双堕入爱河,深爱着对方。到我们毕业了,我们一起申请公屋,也一起找到了工作,决定三年后入住公屋,我们便结婚。 可惜,上天太不公平!阿瑶竟患上了白血病,我们只能像电影中的男女主角一样,每天都在医院里见面。阿瑶越来越瘦,越来越弱,时常呕吐、喘气、吃不下东西,头发也脱落、手脚浮肿,病得不成人形。每次看到她这样,我就会痛彻心肺,很想代她去受苦。又或者,与其在世上活得如此痛苦,倒不如死了就可一了百了。我们俩所承受的巨大苦楚,那种滋味,你们是不会明白的了! 终于,阿瑶走了,走得还算安详,这是我唯一感到安慰的地方。而我们的公屋单位也分配到了,惟入住的只有我一个。从此,我便再没有认识别个女孩,每天都在默默地过。上班,有工作做,我总算熬得过去;可是,每晚回到家里,等待我的,就只有一室的孤单与寂寞,我只能在孤独之中,痛苦地过每一晚。每夜,我总想起她,我那个死于绝症的女朋友阿瑶,要是她没有死,我俩将会是何等幸福甜蜜地过啊! 或许是不能把阿瑶从记忆中褪淡,或许是不能接受她逝去的事实,我开始想象如何去寻找另一个阿瑶。最让我感到沮丧和惋惜的是,我俩从未有过甜蜜关系。在学校时没有,到出社会做事,我们曾有过几次机会,可惜都白白错过,没有奉上自己最终极的爱。到阿瑶害上白血病,那一年多,我们更没有机会。 就如电影中的情节,我们就在快要奉上自身的时候,命运却令我们此生此世再不可能做到,就是这种「未曾拥有,便要失去」的感觉,我要补偿跟女友的*! 每当看见跟阿瑶相像的女子时,我都有想占有她们的冲动,每晚,我都驾着我的车子,在屯门区内四出猎艳,每当看见目标时,我都想强奸她们。也许你们警方已查出来了,每次我听见那首歌,都不期然会勾起对阿瑶的强烈思念,致使我把思念化为欲念,真的向貌似阿瑶的夜归女子动手。 我会先把她们扼晕,再拖到后楼梯强奸,每次,我都把她们幻想成是阿瑶,对她们献上自己的贞操。可是,我在做了几次强奸*后,已发觉普通的*不能满足我,于是,我便跟她们*,才能彻底地得到快感。不过,就像吸毒成瘾般,所有的*都不能再满足到我,到最后,我竟是用扼颈的方式,去*待她们,把她们变成我的性奴。最后一次,我竟冲动得杀人,才能得到宣泄,我知道,我是变态,已没法走回头路。 我把她当作是阿瑶,因为,每次强奸她们,我都把她们当作是她,对她,我不可能残暴。然而,我已没法控制自己,我竟越来越暴力,越来越变态,到最后,我竟把她杀死,我杀死了阿瑶!不!我不能原谅自己,已不可能再生存于世上,为了赎罪,为了见阿瑶,更为了自我解脱,我决定,就此告别这个世界,就算是下地狱,我也不怕!强烈渴望在死后,我可以到天国上去见阿瑶,不过,我想这大概是个空想来吧?皆因自知罪孽深重,唯有以死向各界受害人及其家属谢罪! 庄卫麟——绝笔 20xx年x月x日 看过那封遗书后,专案小组成员们无不感慨良多。 唯有张成勇及梁忠杰,他们都对遗书的真确性抱着怀疑,虽然遗书的内容很真实,可他俩觉得仍有太多的疑点未能解释。 两日后,鉴证科的调查报告送到。当中较重要的三点是: ──庄卫麟的dna化验结果,显示他就是子夜淫魔。 ──现场的指纹曾被刻意抹去。 ──现场检获三根很长的头发,属于女性,年龄大约在三十岁左右,有吸烟习惯。 张成勇向梁忠杰说:「现场的指纹曾被刻意抹去,这一点很可疑,假如是死者自杀,他没有必要抹去指纹,一定是杀死他的真凶做的,现场检获的三根长头发,很可能属凶手所有,是个女人。现场的门缝下没有塞进毛巾,这跟大多数开煤气自杀的死者不符,他应该怕空气不够密闭。其次,铁闸没有上锁,木门的保险锁没有拧上,这些都跟已抱必死决心、害怕有人营救的自杀者心理状况不符合。一定是真凶从外面关门,不能办到以上两点。」 梁忠杰说:「但是,勇哥,dna化验指出,庄卫麟就是子夜淫魔,假如他不是自杀,那他为什么会死?他不是子夜淫魔吗?」 「不,他的的确确就是子夜淫魔,犯下了一连串罪行。搜查组在他家中,同时找到被害者们被带走的身份证。不过,他的死不是自杀,而是谋杀,某人利用他作为幌子,去杀死真正想杀害的人,用藏叶于林的方法,去把真正的杀人动机隐藏,从而脱罪。」 「谁?谁这样斗胆?」 「不瞒你说,我已大概知道是谁,真相绝对是出人意表,但我已明了一切。」 显得信心十足的张成勇,大大地交抱起双臂。 10 两名便衣探员来到郑翠云家,把她带返警察总部。 在警署的录影会面室里,张成勇和梁忠杰向郑翠云警诫作供。 在张梁二人的警诫,以及举证历历之下,郑翠云终于承认杀人。 张成勇问:「令妹郑翠霞,是不是被你杀死的?」 「对。」 「你为什么要杀她?」 「因为,我讨厌她。为了养家,我一早已出来社会做事,可惜没学历没经验,我做的工作都是声色行业,出卖肉体。我苦熬了很多年,亦见尽人生百态,尝尽甜酸苦辣,过的是非人生活。而她,郑翠霞,读书品学兼优,居然考到了博士学位,更在港大当研究员,前途无可限量。为什么上天如此不公平,同为亲生姊妹,她竟能平步青云,而我却只能靠皮肉维生。我嫉妒她的成就,嫉妒她的得天独厚,于是,我设法找机会杀死她,因为我恨她!」 「所以,你借着新屯门色魔案,以藏叶于林的方式,去把妹妹杀死?」 「没错。我只想她死!」 「说说你跟子夜淫魔搭上的经过。」 「某个晚上,当我深夜回家的时候,在走廊听见一些杂音,好奇心驱使下,我打开防烟门到后楼梯察看,竟然看见那个男人在强奸一名昏迷的女性。我马上知道,那人就是子夜淫魔。自从闹出新屯门色魔案,我已不断幻想,有朝一日我碰上淫魔,就会制服他,利用他所犯下的强奸案胁迫他,要他去把妹妹强奸,否则就报警把他捉拿。『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淫魔没有选择,只得答应,某夜把妹妹强奸,然后我便再出手把她杀死,布局成奸杀案,把罪责完完全全推卸到子夜淫魔身上,所有人定必以为妹妹是被淫魔奸杀,是之前几桩连续强奸案的延续,只是这回,淫魔已到失控的地步,奸污妹妹后竟把她杀害。 「当我真的遇上子夜淫魔,其时他正在犯案,一见到我,他深知不妙,向我扑杀过来。我的手袋里早已放进了电枪和防狼喷雾,当他扑上来的时候,我用电枪把他电到发生痉挛,软瘫在地,我再用防狼喷雾喷他的眼睛,他痛极用双手掩面,终于,我制服了子夜淫魔。我胁迫他进行我的计划,否则立刻报警,他见事败,唯有与我合作,答应强奸妹妹。他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说是非常憎恨妹妹,要教训她、污辱她,以泄我心头之恨。他一定不晓得我更深层的用意,就是用他来作为烟幕,我杀死妹妹后全身而退。 「我在后楼梯里,跟子夜淫魔展开对话,盘问他连续强奸的动机,以及手法。他也照说不误,其时,他的眼睛仍看不到,深恐我真的报警,只好乖乖合作,把作案的前因后果,以及手法,钜细靡遗地说给我听。我打算杀死他,再伪造出自杀遗书。于是,我知道他的女朋友死于白血病,致使他对貌似女朋友的女性有性冲动,而每次听到那首日本歌,他都会受到刺激而真的走去犯罪,把受害人当作前女友般,与她们发生*,事实上是强奸她们。每次,他都是先把事主扼晕,然后强奸,到了后来,他的行为愈加变态,于是,我便顺理成章地把他强奸妹妹然后杀死,变成了当然的事实,而我几乎可以肯定,警方会把杀害妹妹的罪责,算到子夜淫魔头上。那时候,我躲在暗角,等他强奸完妹妹,走了之后,我再到后楼梯把昏迷的妹妹用刀插向项背,把她杀死。那时候淫魔仍未知道我的杀人嫁祸计划。之前,我只跟他一起部署强奸妹妹的计划,他继续跟我合作是因为怕我报警告发他。到他完事离开以后,我再把妹妹杀死。」 张成勇又问:「那么,事后你把淫魔杀死,是为了令他永远闭嘴啰?」 「没错,我要他永远闭嘴,不会把我供出来。我明白,他一定知道是我杀死妹妹,而你们警方已掌握到证据,他早晚被你们抓到,到时我便会有危险。而且,杀了他,就可以一了百了,杀人者背负罪咎寻死,是最自然的联想,我可以彻底置身事外。」 「说说你杀死子夜淫魔庄卫麟的经过。」 「那天,我以男性打扮,出现在他的大厦,之所以乔装易容,是为了避过闭路电视的追踪,不易被你们警方认出。在制服他的那个晚上,我已从他口中取得其住址。我出现在淫魔门口,他一见是我,马上让我进屋,关上门后,紧张地问我怎么来了。我随便说了一些借口。就在他不注意的时候,我故技重施,用藏在口袋里的电枪戳向他,他痉挛了几下之后昏死过去──这次我把电枪的强度调高,足以把人直接电晕。我把带来的遗书电脑档案,输入他的电脑,再用打印机列印出来。我开煤气制造他自杀的假象,以自杀作为他的人生终局。我打开煤气掣,让一氧化碳来夺去他的生命。」 张成勇说:「可惜,你没法做到塞住门缝,又没法子锁上木门保险锁和铁闸,为了不留下证据,你又得把屋里属于你的指纹抹干净,这些,都成为了我们警方怀疑自杀案真确性的疑点。」 真想不到,一个姐姐竟然痛恨优秀妹妹到这种除之而后快的地步。郑翠云居然可以狠心到叫人强奸自己的妹妹郑翠霞,再把她杀死!难道,骨肉亲情,就是如此经不起风雨,只为了嫉妒,就能够肆意残杀自己的亲妹妹吗?郑翠云更叫人把亲妹强奸,这样的所作所为,无异于一头禽兽,是人类社会绝对没法容忍的! 为疑犯警诫作供后,张成勇把郑翠霞奸杀案中的六大疑点一一厘清: 第一、凶徒以往只是强奸,没有杀人,怎么他这次会如此冲动杀人呢? ──答案:是郑翠云主使的,杀人者是她。 第二、凶徒要杀人,只须用手便可在五秒内把事主扼毙,何必还要专诚带把刀去把事主刺死? ──答案:凶手郑翠云在淫魔奸污妹妹后,再把她杀死,郑翠云的右手不够力。 第三、凶徒以往都会选择不同的屋村下手,为何今次会选在曾经犯过案的地点再次犯事? ──答案:这次的地点要选在郑翠霞所住的大厦里,之前淫魔就是因为在这里犯案,才被郑翠云握到把柄。 第四、凶徒犯案之前下午两点至六点期间,全港所有电台均没有播放《轻闭双眼》这首歌,他怎么要犯案? ──答案:那晚他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有计划犯罪,他受到郑翠云威胁。 第五、在我们警方执行『伏魔行动』后的极短时间内,凶手竟再度犯罪,他不怕我们警方针对他的部署吗? ──答案:子夜淫魔是被迫,胁迫他的人就是受害者的亲姐郑翠云。 第六、这次的受害人,外形和样貌跟子夜淫魔以往选择的女性不同,她只有五呎高、蓄短发、圆脸,跟以往高挑、长头发、瓜子脸的形象迥然不同,难道,淫魔突然改变口味? ──答案:同上,他不是自愿。 在庄卫麟被杀案当中,根据现场环境证据,特别是疑犯郑翠云脱落的三根长头发,鉴证科搜获证物,可以让警方提出检控。由于没有证人,此案成为另一桩完全依赖科学证据提出起诉的案例,情形就像1974年的著名「跑马地纸盒藏尸案」──本港首桩仅凭科学鉴证把凶手入罪的案件,不过,此案一直存在疑点,怀疑是错判造成冤狱。 郑翠云被落案控以两项谋杀罪名,案件转解高等法院审理。控方提出多项证据,力证郑翠云的罪行,郑推翻之前的口供,坚称自己并未犯案,辩方律师也曾多番极力反驳,可到最后,由于证据确凿,辩方只得代被告否认谋杀,改认误杀。 辩方的理据得不到陪审团认同,郑翠云谋杀郑翠霞及庄卫麟两项罪名最终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 于是,这桩轰动一时、闹得满城风雨的「新屯门色魔案」,就在强奸犯被杀、杀人犯入狱的情况下,敲响了完场的终曲。 ──完── 引用与参考书籍 《爱恨难缠──摧花孽杀案》,重案组黄sir,博益出版社。 《在世界中心大声呼喊:我爱你》,片山恭一,天地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