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传奇之霸王再现》 霸气大陆·永恒国度 总有人会问,江湖是什么? 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大家只知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也有人这么理解:江湖无处不在,而我们,都只是这江湖中的一滴水罢了。 江湖是无限大的,犹如人心。它并非局限于一个地方、一块区域、甚至一个国家。 每个世界都有属于它的江湖,每个朝代也有属于它的江湖。 江湖,它是包容的,不论富贵贫穷,不论高低贵贱,只要你想,都能身入江湖。 江湖是无情的,不总有句老话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很多人对这句话都深有感触,只要你身在江湖,便无逃脱的可能,就像命运,深深缠绕着你,直至死亡。可是却仍有无数的人纵身跃入其中,无怨无悔。 江湖是个神奇的地方,身在江湖中人,每个人都心甘情愿的为其穷其一生,奋力拼搏。声名、财富、权利、爱情、解脱,只要你想,它都能给你。但是你得要付出,因为江湖是公平的,你想要的一切,都要为之付出,要的越多,付出的越多甚至是生命的代价。 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江湖,它就像一块洁白无暇的画布,而我们,就是各种颜色的染料,只为在这块布上留下属于自己的一抹色彩。经过无数的时间,无数的生命流逝过后,江湖这块白布上越发的丰富多彩,最终形成一幅巍峨壮观的画。而这幅画,或许才能称之为:江湖! 我们现在要说的这个江湖,是在一个叫“霸气”的大陆。 “霸气大陆”并不像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它有延绵无尽的大陆,无比宽广的海洋。没人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大,因为即便你穷其一生,或许能踏遍这块拥有无尽高山、平原、草原的大陆,但那永远看不到对岸的大海,也会让你绝望。 没有人知道霸气大陆存在了多少年,人们只知道,这片拥有着无限生机的大陆,养育了数以亿万计的人类。 随着人类的发展,文明也诞生了,统治的问题接踵而来。不同于我们所生活的世界,这片大陆自产生文明以来,便只有一个国家,一个皇朝。很难想象,如此大的一片大陆,是如何做到的如此统一,并且经历漫长的时间而不倒塌。 这个了不起的皇朝,名为:“永恒”! 永恒皇朝,带领着亿万子民,经历十数万年的时间冲刷,越发显得坚不可摧。而也正因为历史长河的冲刷,皇朝在人们的心中早已埋下种子,生根发芽,最终长成了参天大树。它在人们心中是超然的,人们已经习惯于服从,或许从没有人会对它产生半分反抗的念头,只知道服从。 或许这也制衡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十数万年过去了,人类还是处于类似地球古代文明的发展中。或许这是人类的特性,只有战争,才能推动文明的高速发展。 皇室亦命名为“永恒”。 自统治以来的这么长时间,皇权早已坚不可摧。 皇室的人异常注重血脉,也导致了他们人数非常的少,少得相对于大陆上亿万人口来说,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口少得可怜的皇族,却完成了统一大陆这件无人能完成的伟大壮举,并且统治如此之长的时间。 近五万年来,皇室将大陆分割成二十一个行省,然后由他们选出的二十一个人治理。而皇室的人,却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很少会踏出皇城的大门。在经过千年内二十一行省更换过万位统治者的手段之后,人们更加不会蠢到去动摇皇室统治者的地位,这也让皇室的地位越发的超然。 江湖,无关国家,无关统治国家的是谁,所以,永恒国度自然也有江湖存在。 有人的存在,便会有竞争,也有斗争。有斗争,便会有武力诞生。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所以,即便永恒皇室也无法阻止亿万人中越来越多的武者。或者说皇室从未阻止过,反而,皇室自帝国建立以来,便极为鼓励人们习武。 甚至于,自二十一行省建立以来,皇室每隔百年便会开办一次尚武会,选举出帝国最英勇的武者,赐予名号,名曰:霸王! 确切来说,霸王并未只是一个名号,他的存在是超然的,并不受世俗规矩所束缚,甚至于二十一行省的统治者都无权制衡。当然,得到这一切是需要付出的,自得到霸王封号时起,就必须要听命于皇室,且不准拒绝! 我们即将要开始的故事,便是这霸王的故事。 第一章 霸王会·武林榜·百流公子 江湖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愿意变成一滴水,投身于江湖,激起一片涟漪…… 雷王行省,大陆中央三省之一。 雷王省千年前并不是这个名字,只因千年前这出了一位号称万年来最强霸王的“雷王”,在当今越发尚武的民风之下,便连行省都以这霸王的称号来命名。 皇室除了对帝国绝对的统治权外,对二十一行省并非太过干预管理,况且当时的雷王也被皇室所看重。 雷王城,雷王行省王城。这座庞大的城市犹如一头猛虎般盘踞在平原之上,轮面积、人口、经济等各方面,都只仅次于帝都“永恒之城”。由于这座城市是依靠着横穿正片大陆的“天河”南岸所建,所以它还占据着天河南北的通商大道。还有便是名传大陆的“雷王”故居也在此,也让雷王城的名气在大陆上如雷贯耳。 每一天都有大量的商人和仰慕者涌入这座城市中,让得这里的繁华程度达到了一个顶峰。 城中车水马龙,人流不息。宽阔整洁的方青石路,雕龙画柱的豪华房屋,却也不乏清素淡雅的碎石小道,柳絮纷飞。一边是吆喝叫卖、马蹄连连,充满着世俗的喧嚣,一边是翠啼鸣凤、鸟语花香。 碎石道尽头,一座不大的青山横亘在前,碧绿的丛林间隐约得见丛丛或红或白的山茶,或见五色缤纷的鸟儿。一座小型的瀑布将青山分隔开来,潺潺流水声和清脆鸣啼声互相交织,让人沉醉。 山脚下,一栋淡雅的木屋轻轻依靠在瀑布旁,仿佛在向水中优雅的鱼儿诉说着情话。 推开木屋前院的门,一抹并不浓厚的花香飘入鼻中。前院并不大,整齐的分割为五块,每一块都中着一种颜色的花,却并不显得突兀,反而异常协调。 院子正中一条碎石小道,蜿蜒延伸到双层木屋前。抬眼望去,屋檐下方一块古朴木匾,上书“无花”二字,字体苍劲古朴,显是出自名家之手。 木屋并非是用名贵的紫檀一类木头建造,反而是用最为坚固耐湿的橡木。木头墙面和柱子等并未见太多雕刻,而每一扇门上却都羞涩的雕刻有一株花,有牡丹,杜鹃,芍药等等,雕刻不见得有多么精细,却让人看上一眼便不想转移视线,似乎连院内的五色鲜花都为之黯然失色。 木屋内陈设并不奢华,但却摆放得清新脱俗,偶尔或家具上方、或角落里,摆放着五色鲜花,也点亮了整个屋子。 莺莺燕燕的侍女穿着五色丝裙,仿若五色燕雀,优雅穿梭于屋内。楼阁之上,意外地并未摆放鲜花,正中一张丝绸罗帐,床前一张梳妆台,除此再无它物。 靠瀑布一方并未有墙壁,一块厚木板延伸出房屋外,悬空而立。木板上一方简易木桌,桌上一壶香茗,一个茶杯,还有桌旁两人。 一个年轻的青衣男子,相貌英俊,却也有着一抹坚毅。 他惬意的半倚在木板上,披散着长发,欣赏着眼前美景,嘴角似不经意的漏出一丝微笑,偶尔伸手抓过茶杯。 他的手看上去皮肤很好,像女人的手一般,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很短,也很干净,没有一丝杂物。而这样一只手却很准,也很稳,因为他抓起茶杯时根本没有转头去看,茶杯水倒的很满,可却没有洒出来一滴,茶水喝完放回桌上时,他仍旧没有回头,可却和先前的位置分毫不差。 当空茶杯放回桌上时,桌子另一边又伸出一只手来,轻轻拿起茶壶,将茶水倒满。 这是一只女人的手,但却比太多女人的手漂亮的多,同时也很稳,因为茶水倒得很满,却并未溢出来一滴。 顺着纤手看去,一位女子身穿白衣,同样的披散着长发,脸上仿佛永远带着笑,笑的很美,美得能将人得魂魄给勾走。她的目光一直都在青衣男子的身上,就像男子欣赏着美景一般,而白衣女子,却是在欣赏着他。 “唉......”许久,白衣女人幽幽叹了口气,让人心疼,可她的脸上却仍带着那令人沉迷的笑。 白衣女子看青衣男人并未转头,只好接着道:“别人到了我这,都只是盯着我看,只有你却是懒得看我一眼。”她的声音很好听,仿佛只因天上有,加上幽怨的语气,让人莫名的心疼,可是她的脸上却并未有变化,仍带着笑容。 青衣男子仍未转头看她,只是嘴角的笑容更深了些:“你越想让我看你,我就越不看。”他顿了顿又接着道:“而且你这个名震大江南北的无花小姐,可不会缺男人看。” “能被’百流公子’百流川看,可不是一直都有这种机会的。”无花掩嘴轻笑道,这一霎的风情,当真是倾国倾城。 房外的景色犹如仙境,而白衣女子无花,便是这仙境中的仙女,不应落入凡尘。 看台上再一次陷入宁静,却未持续多久,便再次被无花打破。“今天一大早,我就收到了一则消息,我想你应该会有兴趣知道的。” “我可不会上你的当。”百流川仍未转头,只是伸出手,拿起茶杯。可是茶杯中并没有茶水,他终于转过头,却并未看到想象中无花的笑容,甚至,她的脸上罕见的有着一抹严肃。 百流川并未继续开口,只是看着无花那张完美无瑕的脸蛋。“唉......”无花轻叹口气道:“我想你不会乐意听到这个消息的。” “哦?你这么说我倒是更想知道了。”百流川的嘴角仍带着笑。 无花没有继续,只是如同先前一般缓缓将茶杯加满,然后看着百流川将茶水倒进嘴中,才略显凝重道:“今晨,帝都内发出通告,三个月后,开启霸王会!” 百流川缓缓放下手中的茶杯,“霸王会又要开启了吗?这下可有意思了。”他看了看无花,却发现她脸上的凝重并未消失,只得接着道:“难道还有什么比霸王会更重要的消息?” “有,而且是跟你有关,也和霸王会有关。” “哦?说说看。”百流川还是带着笑容。 “我突然很想知道,听到接下来的消息,你是否还能笑得出来。”无花似是无奈的看了一眼百流川,随后凝重道:“帝都在发出霸王会即将开始的消息的同时,还发出了二十一个榜单,二十一省武林的排名榜。”无花紧紧盯着他,果然,百流川脸上的笑容缓缓消失,她这才又接着道:“这二十一份排名榜,排出了每省前一百的高手。” 百流川无奈的笑了笑道:“我不会这么倒霉也上榜了吧?” “不仅上榜,而且排名还非常不低哦。”无花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掩嘴轻笑道。 而后还未等他发问,便又接着说:“百流川,因生性潇洒不羁而被人称’百流公子’,现年三十三岁,师承不详;十三岁时出道,为赏金独闯恶龙谷,恶龙谷包括十三毒龙在内二百一十三人,无一生还,所用武器仅为一柄铁剑;十六岁时,击杀排名第三恶人’笑面虎’;二十一岁,击败当时武林公认江北州第一剑客无锋,当时所用武器为一柄木剑;而后消失七年,再出现时已无兵器,接受包括’雷剑’顾剑云在内的十三名当时天下最富盛名的剑客挑战,所用招式皆不超过十招;两年后与江北第一高手“狂狮”白战于无顶峰决战,平手收场。” 笑着看了看百流川,却发现他并未有太多表情,仿佛刚才所说的那个人完全与他无关。无花只得无奈接着道:“经多方调查确认,百流川修为为霸气九段,属性为罕见的——雷,综其战绩、修为等,将其定为雷王省排行榜上排名......” 说到这,无花忍不住再次看了他一眼才吐出最后一个字:“三!” 听着无花说出最后一个字,百流川禁不住摇头苦笑道:“皇室的人还真是看得起我,居然将我排到了前三。” “现如今的天下,千百人中便有一人修习武功,虽说有成的少之又少,却也不乏高手。”无花想再为百流川倒一杯茶,却发现茶壶已然空了,便放下继续道:“如今这二十一份排行榜一出炉,必定会有无数的人登门挑战,到时候,你即便不被人击败,也得被挑战的人活活累死。” “你说的难道我不清楚吗?可我有什么办法,这排行榜可是皇室弄的。”百流川再次苦笑。 许久后,他再次将视线转向瀑布,跟一开始一样的半倚在木板上,嘴角渐渐地漏出一丝微笑,轻声喃喃道:“既然麻烦已经来了,躲也是无用,我又何必自寻烦恼呢。” 无花也笑了,亦如既往的那抹让人如痴如醉的笑容再次出现在她的脸上,而她也亦如百流川欣赏风景那般,继续欣赏着眼前人...... 其实,无花还有一件没有告诉百流川的事情是,皇室发出的那份武林排行版后面还加了一句:各省排名前十的人在霸王会上,可直接进入最终阶段——王战! 第二章 风云起·暗流涌 永元历伍零弎贰捌年,伍月贰拾伍日,帝都发出霸王会于三月后开始,并发出各省武林排行榜,帝都所在曜日行省率先沸腾。 伍月贰拾陆日,临近曜日行省的北禹、岭南、雷王、君临四省相继陷入疯狂。而消息仍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这片广袤无尽的大地上传播开来。 伍月贰拾柒日晚,曜日省武林排行榜排名第八十一位的“风云刀”伍云身陨,后经三个时辰死亡八十一位高手后,排名由一位名不经传的刀客“霸上”暂代。同时,大陆最南方的南枫省,亦有三位排名八十之后的人身陨。 伍月贰拾捌日,雷王省武林排行榜排名第三十二、第五十七、第九十、第九十三、第九十九、第一百共六位易主。 陆月贰日,各省武林排行榜排名二十至一百,全部易主,且原主人全部身陨。同日,西北大炎省排名第一的“炎绝刀”火战现身一小城,被同省一百三十三人追杀,其中有五十三人为新晋大炎省武林排行版的人,火战被逼逃入沙漠深处,生死不知。 陆月伍日,北禹省排名第八的“水火‘枪”杨烨身陨,被原排名第十九的“金兽”金勇取代,他也成为首个各省排名前十的人中身亡的人。 短短十日,疯狂迅速席卷过大地,各省武林都掀起了阵阵腥风血雨。 奇怪的是,这一场场杀戮发生之时,各省的统治亲王却未见太大的动作,甚至于让人有一种整个帝国官方都沉寂了的感觉。 这无疑起到了一种催化剂的作用,有的人开始肆无忌惮,每个行省大大小小数以千计的城市都陷入了混乱,烧杀抢掠偶有发生,恐慌渐渐涌上人们的心头。 幸而这种状态并未持续的太久,陆月捌日,随着帝都一则命令的发出,帝国军队终于在每个省的每一个角落里出现。短短五个时辰,整个帝国再次回复了以往的秩序。这也让人们再一次自内心最深处感叹皇室的强大。 整个帝国再一次回到了以往的平静,武林亦平静了下来,一直持续了近十日的时间,但是一位传奇人物的落幕,再一次将它击的粉碎。 雷王城分为东、西、南、北四区。 雷王城占地百里方圆,容纳人口数千万,虽无人否认它的繁华,却也无法避免贫富的差异。 在这世上穷人永远是最多的,雷王城亦无例外,东城区便是为占据城市总人口将近六成的贫民所在地。由于人口密度巨大,混乱便是在所难免的。 赌场、妓院随处可见,大街上遍布满各个帮派的人,而官府经过漫长的时间管理无效后,便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武林中事自然是武林中人最为关注。 东城区偏南角落有一所酒楼,酒楼占地面积很大,却也很简陋,简单的一个楼牌静静悬挂在屋檐下,上面只有一个“酒”字,油漆早已脱落,显得无精打采。 酒楼内分为三层,一楼最宽阔,大概有两百多张桌子,却也最为简陋;二楼稍小,四处摆放着一些简单地装饰,桌椅做工、油漆稍好一些,也有个一百来桌;三楼是二十间包厢。 不轮一、二楼,都是座无虚席。有满脸横肉、背负战刀的大汉,面无表情、眼神锋锐的剑客,轻摇折扇、面带笑容的书生;亦有身披华裘、表情倨傲的富家子弟,体态婀娜、笑颜如花的少女,满头白发、满脸慈祥的老人,还有那些坐在阴暗角落中的身影,让人看不清面容;高的胖的,瘦的矮的,各式各样、形形色色,而这些人,五一例外,全都是武者。 奇怪的是,酒楼内并无喧哗,只有着阵阵轻微的议论声,充斥满每一个角落。而如果仔细聆听的这窃窃私语声,会发现,他们所议论的都是同一件事——雷王省武林排行榜排名第三的“百流公子”百流川,死了! “唉,堂堂武林排行第三的’百流公子’,雷王省霸王之位的最有力竞争者,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到了现在都还不知道是何人所为。”一楼大厅中看似普通的一桌上的一个相貌普通的年轻人开口道。 他们这一桌看着确实算是很普通,一个普通青年,旁边坐着一个面容并不出众的年轻女子,两人对面还有一个佝偻着身体、嘴里叼着一根木质烟管的干瘦老者,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 另外两人并未搭话。 一袋烟的功夫后,老者悠闲地将已经空了的烟斗在鞋底上磕了磕,又慢慢端起茶碗,押了口一看便知是劣质茶叶所泡的茶水,开口道:“能以一己之力击败’霸气’九段的百流公子,绝非籍籍无名之辈,况且事发时还有一个带刺的仙女在场。”老者虽是压低声音,却也能让人感觉到他的声音很明亮,与之瘦小的身躯完全不符。而且自始至终,他的眼睛都是闭着的,只是偶尔微微眯开一条缝,射出道锐利的目光,迎上自大厅各处投来的眼神,让人知道他并未看上去那样的普通。 普通女子也开口了:“爹你怎么知道百流川是被一个人杀的呢?也许是很多人联手也说不定呢?毕竟就算不说百流川,就是那’毒仙子’无花,也是在我们雷王省排名十一的高手啊。”出奇的是,女子的声音意外地好听,犹如黄莺坠枝,莹莹绕耳。这也再一次引起众多目光聚集到了他们这一桌。 普通男子也疑惑的看着老者,或许并不止他一人,大厅内所有的人都是武者,武者都会修炼霸气,自然感知远远超越常人,这些人之所以都是在低低私语,或许只是因为他们不屑像实景莽夫一样喧哗,所以理所应当的大厅内所有人都听到了老者的话,就连二楼都投来了些许目光。这些目光,更多的是讶异,也有嘲讽。 老者似未感受到有千百双眼睛盯着他一般,自顾自押了口劣质茶,才缓缓开口道:“昨夜事发时,毒仙子的无花居雷声隆隆,闪电纵横,雷属性霸气燥动,而其中,除了一些风属霸气之外,便只有一股晦涩的不知是何属性的霸气波动。”老者顿了顿,慢慢将烟斗点燃,吸了一口后才又接着道:“再者,虽无花居被毁,可却并不难看出,那只是一种兵器所为,很可能是刀一类的强横兵器。还有,昨夜战斗并未持续太长时间,可也有人见到百流川负重伤落入’琼瀑’时的场景,当时只有一道黑影一闪而没,并无其他人。” “那这么说,百流川也许还未死了?”开口的并非此桌上的三人,而是二楼上一位看似书生的英俊男子。他看向老者,面带笑容,并未压低声音。 老者并未看书生,只是自顾自地道:“凡事讲求证据,自昨夜到现在,并未有人看到百流川的尸体,也没有人站出来承认他便是打败百流川的人,或许能证明百流川是否身死的人,便只有那位消失不见的毒仙子了。” 老者说完,整个酒楼都陷入了一片寂静中。书生也沉默了,似是在低头沉思。 许久后,他抬起头,再次面带微笑,对老者拱手道:“前辈言之有理,晚辈受教了。” 酒楼内的安静并未持续多久,便再次被窃窃私语声打破。至于老者的说法,所有人都不置可否,因为自昨夜以来,对于百流川之死的说法,已有不下十种,且都有一定的凭据。而这个酒楼内所发生的一幕,同样发生在东城区的各个地方。 百流川事件已经过去三天,但却并未消减人们心中的热度,因为百流川仍未出现,不论是活人还是尸体都消失无踪。 毒仙子也仍未现身,人们不知道她是否是受到殃及之灾,已在那一战中身陨,尸骨未存,更多的说法是,毒仙子知道击败百流川之人的强大,故此躲藏了起来。 至于击败百流川之人,倒是在第二天便有人承认了,可笑的是,同时冒出了七个人。他们都说是自己打败了百流川,并且还杀了他,且七人也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没人知道七人中谁真谁假,但是一天后,众多想藉此出名的人便找上了他们,七人也因此过上了被人无尽追杀的噩梦般的日子。 自此之后,便无人再敢出来冒认,而人们也继续乐在其中的猜测这整件事的过程。 雷王城东城区一如既往地混乱不堪,官府对此亦是没有办法,可却并不代表这块区域无人管辖,官府做不到的事,那便由黑道来做。 东城区中有三大帮派,且三大帮派之间早已经达成了共识,共同瓜分这块巨大的蛋糕。 其实黑道生意无非妓院、赌场、黑市三种,东城区所有的赌场便是狂狮帮所有,妓院属于白帮,至于黑市的帮派并无名字,人们只知道,这个帮派是属于一个人——洪九。 洪九是个传奇的人物,论势力,他掌管着整个雷王省最大的黑市,也是黑道中利益最大的一个,人有了钱自然便不会缺乏势力。论实力,他也是前不久刚刚出炉的雷王省武林排行榜上排名十九的人物。 多年来,他那暴烈地火属性霸气,以及杀伐凌厉的作风,早就了他在雷王省的威名,所以,即便是不久前的混乱时期,也很少会有人来招惹他。 狂狮、白帮、洪九三大帮派彼此间互不干涉,也在互相制衡,虽然三大帮派之间早已达成协议,但毕竟在利益面前,一切都会显得苍白无力。 东城区一条小巷,小巷内阴暗潮湿,到处遍布着各种秽‘物,臭不可当。没人会想到,东城区黑市的掌管人洪九,便是住在这小巷深处的一道门户之内。 门户内别有一番洞天,小小的一个庭院收拾的很整洁,各类花草的亦是精心设计摆放,让人心旷神怡。 房中很是奢华,包括墙壁、柱子、屏风等,一眼望去都是耀眼的金色。一张’万年沉香木的躺椅,铺满厚厚的雪狮皮毛,雪狮是最北方的大草原格日行省才有,且非常难以捕杀。 躺椅前面同样是万年沉香木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个玉壶和两个玉杯,玉壶玉杯玲珑剔透,为玉质最好的玉母所制,壶中的酒殷红如血,亦是最西方盛产的葡萄酒,且是品质最好的。 这屋内的一切,对许多商贾富豪来说,已是他们所有的财富,而在洪九眼中,这只不过是一处住所而已。 洪九此时便躺在沉香躺椅上享受着这世间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一切,他的身材并不是人们想象的很高大,也没有满脸横肉刀疤,反而算是个清秀的男子,面白无须。 或许是常年养尊处优的缘故,他的皮肤看起来很细嫩,也让他的年龄变成了一个谜。可是他的手掌却显得很粗糙,手指也比较粗,指节的地方长了一层厚厚的茧,这是长年握着兵器造成的。 这是双可怕地手,所有人都知道洪九是做黑道生意的,自然就没人会忘记这双手沾了多少人的鲜血,更不会忘记他的外号——“血手” 像这样的房子洪九还有好几处。“狡兔三窟”的道理洪九自然明白,他所做的生意往往会在无意中得罪很多人。 所以这些房子都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可现在房中却还有除他之外的另一个人,一个如同仙子坠落凡尘,一个如果出现便会让天下人为之疯狂的人。 第三章 炙热·风起 这个人是无花。 无花当然不可能知道这阴潮脏乱的小巷内还有如此奢华的一栋房子。是洪九带她来的,她已经在这住了三天了。 洪九虽是做的黑道生意,但并不代表他没有朋友,只是很少罢了。 恰巧无花便是这少数的几个人之一,百流川也是。 洪九是个值得信赖的朋友,所以那夜无花才会找上他。 自从将无花带到这里后,洪九便一直在调查百流川的下落,直到今天,才又出现在这里。 “有消息了吗?”无花无暇的颜色笑颜不再,却依旧美得令人窒息。 洪九摇了摇头,将杯中的殷红酒液猛然灌入腹中。 “就算查到了又如何?以那人的实力,既然他要杀百流川,百流川便不可能逃脱,即便没死,以我们两个的实力,也没有丝毫办法。”他的脸看上去有些阴沉,还有疲惫,自百流川消失后,他便一直处于高度紧张地状态,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合过眼。 无花漏出一丝苦笑,她知道洪九说的是事实,即便查到了又怎样?她已经逃了一次,而且还是在百流川拖住对方的情况下,如果再次对上,她没有丝毫把握能再次逃脱,更遑论其他。想到这,苦笑却更浓了几分。 “难道就这样放弃?” “当然不!”洪九猛然站起身低声吼道,眼中的血丝显露出他此时内心的愤怒。他的朋友很少,但只要是他的朋友,他便会不计得失的付出。 无花沉默。 “查!一定要查出是谁干的!就算倾尽我所有的财富,斩断我的双手,我也要知道这个人是谁!”洪九血红着双眼,满是疯狂。 虽然看上去他只不过是个文弱的书生,但是他的骨子里是疯狂地,就像一只孤独的狼,只要被它盯上,不管强大与否,它都会在你身上撕咬下一块肉来。 无花仍旧低着脑袋,不知道是在思考,还是已经绝望。突然!她猛地抬起头,眼中掠过一道光彩。“流川曾跟我提过,他有一个朋友。” 洪九愣了愣,紧接着似是想起了什么,也露出一丝狂喜,接着却又有些迟疑了起来。 “我也曾听他提到过这个朋友,常乐。如果百流川所说的是真的话,那他得这个朋友常乐的修为应该比雷王省排名第一的’霸王枪’雷武还要更强,或许在整个帝国都能排到前十。” 洪九坐回椅子上,又接着道:“可问题是,这个常乐早已离开雷王省,以我的势力,在本省找个人都尚且麻烦,但想在整个帝国找人,怕就是雷王省的统治者雷王府都难以办到。” 当洪九看到无花脸上再次出现那让人如痴如醉的笑容后,不知为何安心了许多。 “流川在我的无花居呆了一个月,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无花故作悬疑的道。 如愿以偿地看到洪九疑惑摇头后才又接着道:“因为他之前在大炎省的一个沙漠小城中呆了三个月,而这三个月,他便是跟那个常乐在一起。” 洪九的眼睛亮了起来,虽然他没有实力在帝国之中找出一个人,但如果知道确切地点的话,付出一定代价也还是能够办到的。 “哪个城市。”他再次猛然站了起来,急切地道。 “风城!” 风城是大炎省最靠近沙漠的一个小城市,它的东边是荒芜的戈壁,西边是比海洋还要宽广的沙漠——魔鬼域。 没有人敢踏足这片没有边际的沙漠,黄沙,黄沙,永远都只有黄沙,绿洲只出现在海市蜃楼中,还有那些噬人的隐藏在黄沙中的毒蛇,都让人有去无回。 所以风城是没有太多贸易的,只是此地能从黄沙底下挖出一些玉石,才得以让它继续存在,却也越发的破败。 小城颇有些破败的城门,还有城墙都是由一种土灰色的石头堆砌而成。 由于此处的风沙异常的大,“风城”这个名字也是由此而来,长年遭受风沙的侵蚀,那土黄色的石头上密布满孔洞,看上去岌岌可危。 两个士兵无精打采的依靠在城门下地阴影中,炎热的天气让他们俩昏昏欲睡,在这种放个鸡蛋在地上盏茶时间便能烤熟的地方,白天是不会有人出来外面晃悠的,即使是通商的人。 他们两个已经在这呆了两个时辰都未曾见到半个人影,他们心中都在抱怨着为什么这么倒霉大白天的这破地方有什么好守的。 两人已经被灸烤得连彼此聊天打发时间的力气都没有了。 其中的一个守卫咽了咽并不存在的口水,准备去取碗水来喝。 这时,突然一道身影出现在远处的沙漠中,身上似乎还扛着一个巨大的物体。 守卫擦了擦眼睛,是不是出现幻觉了?他怔怔地看着远处那道模糊地身影,在被灸烤得有些扭曲的空气中若隐若现,忍不住低声骂了一句“这他妈的鬼天气,给老子热的大白天就出现幻觉”后,转身拖着沉重的脚步朝着不远处的一张木桌走去。 可他才刚刚走了两步,另外一名守卫沙哑震惊的声音便传了来:“快看,有人!” 守卫停住脚步,只是呆呆地看着那道越来越近的身影,喉咙忍不住的滚了滚,原来这不是做梦。 那道身影越来越近,直到两个守卫完全看清,这让他们更加的震惊了。 这是一个看上去并不强壮的黑衣男子,披散着黑色的长发,皮肤并未因太阳的暴晒而变黑,容貌很清秀,甚至让人觉得有一些好看,嘴角若有若无的一丝微笑,让人如沐春风。 他的肩上,扛着一道巨大的野兽身体,比他自身大好几倍的身体。野兽全身漆黑,鳞甲密布,类似鳄鱼一般,锋利的爪子让人毫不怀疑能轻易地杀死一个武者,拖到地上的尾巴在男子缓缓前行中将黄沙划出一道深深地痕迹,可想这是何等重量。 它巨大的嘴微张着,隐约能看到一丝血迹,显然已经死去。 男子终于走到了城门口。看着两个已完全呆滞的守卫,男子咧开嘴一笑,并未作停留,继续朝着城中走去,仔细看的话会发现,男子走过的地方并未留下脚印! 许久后,其中一个守卫才开口道:“那是......沙鳄?”他的声音都在颤抖着。 “你他妈的见过这么巨大的沙鳄吗?那是魔兽,传说中的魔兽!”另外这名守卫不止声音在颤抖,他的身体抖得更厉害。 第一名守卫又开口了:“他......他还穿着黑色的衣服?没被太阳烤熟?”要知道,黑色是能吸热的,如果是放个鸡蛋在地上盏茶时间便能被烤熟,那如果再加上一块黑布的话,可能只需要一半的时间! 第二名守卫摇了摇头,道:“这是个高手,大高手!妈的,以后去逛窑子的时候,可有得吹了!” 男子的身影早已消失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只剩下风沙的“呜呜”声,似乎它也被震惊了,在向世人宣告着。 夕阳缓缓消失在天际,黑夜渐渐降临。 风沙亦停止了,只有一股沁人心脾的微风,唤醒沉睡的人们。 空旷简陋的街道上出现了第一道人影,宣告小城一天的生活开始了。 人们逐渐走出家门,商贩开始在街上摆出货物,各类店铺打开白天被沙尘掩盖的门,就连小城中唯一一家风月场所中的姑娘们,都已在梳妆打扮,准备迎接客人上门。 小城的生活很简单,也很无趣。白天的守卫并未食言,他早早的来到了这家名叫“夜来”的妓院。实际上,他也没有地方可去,他可不想将辛苦换来的月俸几天便奉送给了赌场。 他今天可是大大地出了一次风头。 在搂着他每次来这都会找的“小水仙”一番云雨之后,他并未离去,而是出了半钱银子买一壶酒坐在大厅内,与其他跟他一样的人聊了起来。 小水仙收拾了一下也出来陪着,毕竟常客嘛,反正下一个客人来之前她也无事可做。 几杯酒下肚,守卫自然是要将白天所见拿出来大大炫耀一番,在这个每天几乎都过着同一种生活的地方,一件新鲜的事物自然引起别人巨大的兴趣。 而他自己亦是乐在其中,讲的唾沫横飞,眉飞色舞,不时还搂过小水仙占占便宜。小水仙也是笑脸相陪。 虽然她在守卫刚来时便听他说过,她也认为这是守卫在胡编乱造,此时再听第二遍也很是无聊,但面上仍还是不时配合着守卫的话做出惊讶等等表情,只是有些夸张罢了。 此时的大厅内,还有一个身穿白袍的陌生中年人,看样子是从别的地方来人。 他并未去和其他人凑热闹,只是在一旁静静听着,偶尔喝上一杯酒。 在守卫将白天所见到的翻来覆去讲了三遍时,白袍人终于起身,浓脂艳抹的老鸨也赶紧笑着小跑着过来,脸上的粉簌簌往下掉,犹如下起了一场雪。 “这位客人要找个姑娘吗?我们这的姑娘那叫一个水灵,就像沙漠中的一朵水莲……”老鸨开始对着白袍人吐沫横飞地介绍了起来,一口大黄牙不时迎上,引得白袍人阵阵厌恶。 也难怪老鸨对他热情,这并非是经常有陌生人光顾,但只要有肯定都是通商的生意人,出手都比较大方,况且他看起来就不像是一般人。 当看到白袍人开始露出不耐烦地神色时,老鸨也识相的闭上嘴。 白袍人并未和她说话,只是指了指坐在守卫旁边的已经有些不耐烦地小水仙。 小水仙显然之前也一直都在注意着这个白袍人,虽然她知道自己长得不算漂亮,被人选中的几率很小,但还是不时抛出个媚眼。此时一看到白袍人,她便将想要偷偷伸进她衣服内的守卫的手甩开,露出职业的笑容,挪动着纤细的腰肢走了过来。 “这位客官,要不要到我房里去坐坐,我可是很会陪客人吹牛聊天的哦。”小水仙柔声道,特意将“吹”字拖了一下,媚眼如丝的看着白袍人。 在如愿以偿的看到白袍人点头之后,小水仙立马将鼓鼓的胸脯贴到白袍人的手臂上,拉着白袍人走向房门,经过守卫身边时,她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守卫转头“呸”了一声,低声骂道:“臭婊子,老子在你身上花了那么多钱,现在有个人看上你了你就那么得意,什么玩意儿。” 随即他又看向白袍人,同样低声骂道:“哼,高傲个屁,等你出城的时候怎么求老子。” 不过他也就敢嘴上说说罢了,本来到风城通商的人就很少,他们这样一个守城门的卫兵可不敢得罪这些商人,万一把人给吓跑了,那上头的人肯定扒了他的皮。 将白天的事再翻出来说了一遍后,已经没人再理睬他,只能憋着一肚子火的将酒喝完,回家睡觉去了。只是他未曾料到,这一出门,便将改变他的一生。 城中某处的一座看似普通的石屋。外面,是遍布黄沙、微风起伏;屋内,却是绿意盅然、春意无限。 屋内并无任何家具,只是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包括只在南方生长的花草,却不可思议地出现在了这个沙漠小城的一座石屋中。 屋子的中央还有一个几乎占据一半面积的水池,水池中几朵青莲欣然绽放。 要知道沙漠中最为珍贵的并非金银财宝,而是水,这一般人就连洗脸都只是用布蘸点水擦一下,更遑论弄个水池养几株植物。 水池上方横挂这一根细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见的线,一个披散着长发、身穿黑衣的青年男子如同普通人睡觉一般躺在这根线上,看上去就如同是悬在半空中一般。 这样的功夫简直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这个黑衣男子,便是白天自沙漠出现在城门口的人。 第四章 灯火阑珊处 黑衣男子就这样临空躺在这根很细的线上,纹丝不动,仿佛真的睡着了一般。 一阵微风自屋内刮过。花草树叶随风动了动,随后又沉寂了下来。 水池旁,突兀的出现了一道身影。 石屋并无窗户,而门是紧闭着的,没人知道他是如何进来的。 黑衣男子仍未睁眼,仿若未曾察觉。 水池旁的身影逐渐凝实,是在“夜来”妓院的那位白衣中年男人。 他四处打量了下,最后目光停在了黑衣男子的身上,眼中掠过一抹震惊与凝重。 中年男人目光一直注视着黑衣男子,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这画面显得有些滑稽,仿佛他才是这的主人,黑衣男子才是闯入这的人。 可下一刻,黑衣男子突兀的出现在了中年男人的面前,就这样在中年男人的一直注视下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仿佛这人本来就是站在这里的。 黑衣男子微笑的看着中年人,他的脸上仿佛永远都带着笑。 “朋友深夜来访,可惜我这也没什么能招待你的,也不能请你坐下。”黑衣男子开口了,他的声音略显低沉并富有磁性,让人听起来很舒服。 中年人的喉结滚动了下,不自觉地对着黑衣男子微微躬身道:“炎三突兀打扰,还望常乐公子恕罪。” 他已经很多年未曾对人躬身行过礼了,他只是觉得自己想这么做。 事实上,黑衣男子常乐看着他时他并未感觉到任何压力,反而觉得常乐的目光很友好。 “炎三?真是个有趣的名字。”常乐笑了笑。 他转身看着水池中盛放地莲花继续道:“炎三,你看我这个地方如何。”他并未问白衣中年人炎三闯入自己家中的目的,反而与他像朋友一般交谈了起来。 “公子好雅兴。”炎三也笑了。 在常乐转过身时,他忍不住长吐了口气,背后的衣服早已被冷汗浸湿。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有多久未曾如此紧张过了。 “你知道为何我要在这沙漠小城中弄这样一间屋子吗?”常乐走到一株兰花面前蹲下,伸手轻轻抚摸着洁白的花瓣,仿佛在抚摸情人的脸颊。 他的手指修长,指甲修剪的很短,也很干净。 炎三笑了笑道:“在这的生活是很枯燥,换作是我的话我也会找些乐趣的。” 常乐摇了摇道:“这可不是为了享乐。” 对此炎三不置可否,若非为了享乐,谁会花费大代价在这遍地黄沙的地方弄出这样一间温房。不过他面上仍旧表现得很好:“公子的心思,岂是我这等俗人能知晓的。” 在看到常乐露出微笑后,炎三才又接着道:“想必公子还不知在下所来为何吧?” “我并无仇人。”常乐微笑道,“知道我在此地的朋友亦不多,更无人会托人前来找我,这倒是难住我了。” “公子应该知道’鹰’吧。”当炎三说出“鹰”这个字时,眼中竟不自由流露出一丝自豪。 他所说的当然不是指天上飞的鹰,大陆上有一个专门替人打探情报的组织,名为“鹰”,此组织势力遍布天下,只要你能付得起代价,即使你想要知道这天下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人的情况,它都能给你。 由此可见这个组织具有何等庞大的力量。 “恐怕天下间没人会不知道’鹰’吧。”常乐弯腰收拾着花草,并未因听到这个拥有恐怖势力的名字而有所动容。 常乐的表现也再次让炎三觉得这个看似年轻的男人越发深不可测。“公子早已知晓在下是鹰的人?” “能够将风属性霸气修炼得如此炉火纯青的高手可不是在这种小地方能得见的,更何况你的名字还如此特别。” 没错,凡加入鹰组织的人,他们都必须要舍弃自己的名字,新的名字便是由所在省份的名字来排序。 就如同炎三,必定是属于大炎省,而名字中的数字越靠前,便代表在组织中的地位越高。 “说说吧,这世间还会有谁会为我这个籍籍无名之人来劳烦贵组织。” 在来这之前,炎三确实觉得自己的修为算很不错的了,风属性霸气八段,足以让他排进一省前三十的程度。 “四日前,组织在雷王省雷王城的分部突然接到一桩生意,雷王省黑市巨头洪九开了让人无法拒绝的条件,让组织帮忙在最短时间之内找到公子。” 炎三顿了顿又接着道:“而我大炎分部是两日前接到的消息,因为洪九所拿出的条件价值实在太高,所以在下才亲自带人前来。我们在昨日清晨便已抵达风城,找遍全城却并未得到有关公子的任何消息,幸而今夜意外得知公子白天已进城的消息,才有幸前来拜会。” “早便听闻贵组织有一种特别的三眼神鹰,能于五日内横跨大陆无尽山河,果然名不虚传。”常乐停下手中的事,嘴角似乎永远带着那抹能融化冰雪的沁人微笑。“洪九也能算是我的朋友,只是我与他素未谋面,他也并不知道我所在之地。” “洪九说过,待寻到公子时,只要说一个人的名字,公子便会明白。” “百流川?” “是,公子聪明。”炎三笑了笑道。 “这便是了,若无人告知你们位置,想必以贵组织的庞大情报网也不可能短短数日便找到我吧。百流川一月前刚从这离开,现在又差人来寻,难道出了什么事?”后面这句常乐是自己沉吟着说道。 “公子难道不知道最近帝国发生的一些事?”炎三有些疑惑道,不过随即又释然了,帝国疆域无边,而风城又处于帝国最为偏僻之所,消息极为闭塞,一般都是由经商之人传来,可没个二三十日是无法从一线城市到达这里的。况且据消息猜测,常乐有可能一直在沙漠修行,今日才回到城中。 “霸王会和武林排行榜?” “公子知晓?”炎三呆了呆道。 “偶然得知。” “那想必公子是还未得知百流公子消失无踪的事吧?” 常乐嘴角的笑容渐渐消失了,这一刻,仿佛天地间所有属性的霸气都絮乱了起来,炎三的背后再次被冷汗浸湿…… 雷王城的夜晚与沙漠小城风城的夜晚犹如天壤之别。 一眼望不到对岸的天河边上专门开辟了一条宽十丈、数千丈长的街道作为夜市。华灯处处,人影绰绰,一片繁华气派景象。 凤来酒楼是这条街上最高的建筑,自然也是观赏夜景的最好去处,但你必须得准备好足够的银子。 三楼靠窗的一处雅座,常乐举杯独饮,欣赏着这久违的人世喧嚣。 不远处,一个轻纱遮面的青衣女子,自灯火阑珊处缓缓朝着这走来。 她美妙的身形使得这繁华夜景增添了一抹清新,美不胜收。 第五章 毒仙子·万毒仙子 凤来酒楼内,青衣女子缓缓行至常乐桌前站定。 “这位公子,能否同坐?” “不仅可以坐,我还可以请你喝一杯。”常乐的嘴角仿佛永远带着微笑。 青衣女子笑了,笑的“咯咯”不停,仿佛春天的第一声莺啼。“这可不是喝酒的好地方,若公子不弃,我倒是知道一个喝酒的好地方。”女子顿了顿又补充道:“或许我们还能讨论一下不久前雷王城发生的事呢。” 常乐笑容更深了些。“如此美人相邀,自然是要去。” 青衣女子娇笑道:“呵呵,想不到你还挺风趣的。”说完,便转身朝着楼下行去,常乐也跟了上去。 热闹非凡的街道上叫卖声此起彼伏。常乐与青衣女子并肩而行,仿若一对神仙眷侣,引得众人纷纷侧目。 “常乐公子觉得雷王城如何?”青衣女子开口道。 “很不错,特别是还有美人相伴。”常乐的话再次惹得青衣女子娇笑连连,使得附近的男人面红耳赤。 青衣女子吃吃笑道:“早便听百流川提起过公子,原以为公子是个只知修行的木呐之人,想不到如此有趣。” 两人不多时便出了夜市,继续七绕八拐地走了近一炷香时间,终于在一片竹林中停了下来。 竹林中央有一座小草棚,草棚内一方木桌,桌上一炉点燃的檀香,一壶香茗。 两人分而坐下。 月光柔和洒落而下,点亮不大的草棚。 青衣女子率先开口道:“想必公子应该已经知道小女子是谁了吧。” 常乐依旧带着笑道:“姑娘还未曾说,我又怎会知晓。” “难道你在酒楼不是在等人吗?” “是在等人,却不是你。” 青衣女子再次“咯咯”笑道:“那你倒是说说,你等的是谁?” “毒仙子,无花。” 青衣女子抬起纤手,取下脸上的轻纱,草棚内仿佛在这一刻变得明亮了起来。“那你看看,我像仙子吗?” 她的五官并不算得多么精致,颧骨略有些高,可组合在一起后就仿佛产生了某种神奇的变化般美不胜收,让人感觉这是天上的仙子跌落凡尘。 便是常乐也看得呆了呆,道:“不似仙子,胜似仙子,可你却不是毒仙子。” 仙子沉默,草棚内的气氛变得有些沉闷。 下一刻,仙子琼音打破了沉闷:“既然你知道我不是毒仙子,那为什么要跟着我到这里来呢?” “因为我想知道百流川的下落。”话音还未落,常乐便抬起手,空气中的火元素忽然暴‘动了起来。他的嘴角仍旧带着微笑。紧接着一道道火光突然出现,互相交织,形成一个半球型,将整个草棚包裹在内,却并未点燃一草一木。 火光将仙子的脸映照得越发美艳了。 “不愧是能在魔鬼域修行的人,至少这一手便不是那些所谓武林排行榜前三的人能够做到的。”她笑了,在红色的火光下显得异常妩媚。“不过,既然我敢引你前来,难道你会认为我没有所准备?” “不信。”虽然这样说,却不见常乐有任何的担忧。 初夏时节的夜晚,温度异常适宜。草棚虽然被烈火全部包围,可里面温度却不见升高,怪异非常。 “公子觉得这茶如何?”茶尚未凉,仍旧有一缕清香飘散出来。 常乐没有喝过茶,也就没有说话。 “还有这一炉清香,这可是我废了很大的功夫才从制作而成的。”她秀颚轻扬,轻轻吸了吸。 “还有,公子不觉得我身上很香吗?”仙子撩了撩鬓角散落下的一缕青丝,妩媚动人。 女人身上本有体香,特别是她这样漂亮的女子。这似乎没什么奇怪的,奇怪的是此时此景她话语。 “你是否感觉到,你的身体变得很轻很轻,好似神仙。”她的声音很轻、很柔,也很美。“你看,我是不是很美,是不是......”她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她发现对面的男人自始至终表情都没有任何变化,仍旧面带着微笑站在那。 “哼,看来我还是小看了你。”她的样子看起来有些羞恼,声音不再轻柔,变得硬邦邦的。她感觉自己就像个小丑,从始至终都在独自表演。 常乐终于开口了:“世人只知世上有个擅长用毒却又美丽的毒仙子,却不知还有一个更毒却同样美丽的万毒仙子。可惜……” 檀香、茶香和仙子身体上散发出的香味本身是无毒性的,可当这三种香味遇上并彼此融合后,却变成了一种强力的迷药。再加上她美若天仙的容貌和轻柔似水的声音的引导,任何一流高手都无法抵挡。可惜却对他无用。 万毒仙子露出个有些无奈地表情,随后又娇笑道:“虽然没有将你麻翻,可也是算没有白来。” “此话怎讲。” “我这’升仙’香可不是毒药,即便这世上真的有万毒不侵的人也不可能抵挡住。”万毒仙子露出一抹狡猾的笑容:“我想你并未中招,是因为在三种香气还未融合之时,便已经被你控制火元素将其完全蒸发掉了吧?能做到这种地步,起码已经证明了你对霸气的修炼已经达到了’领域’的地步。我说的可对?” 常乐点了点头道:“那你也应该知道,你并没有逃走的机会。” “确实,所以我也在考虑要不要将百流川的下落告诉你。”万毒仙子伸出修长如玉的手指点了点下巴,似是在考虑。“可我又害怕告诉你之后,你又不会放了我。” “只要我知道了百流川的下落,便会放了你。” “你有这么好?我可不相信你。” 常乐笑了笑道:“不用怀疑,只凭你并不想杀我这一点,我便不会对你如何。”这是事实,如果万毒仙子想要杀他的话,就不会只用迷药了。 “呵呵,算你还有点良心。”万毒仙子吃吃笑道:“不过我还是不能告诉你。” 话音刚落,变故骤生。 第六章 天赐 “砰!”“砰!” 一声声犹如心脏跳动般的声音自火壁外传来,火壁的某一点剧烈波动起来,然后犹如涟漪般扩散开。 就在这时,一直没有动作的万毒仙子体内突然涌出一股灰褐色的霸气。霸气形成一个尖锥,一闪便到了火壁波动的那一点面前。当两者接触时,火壁如同冰雪遇见烈火般迅速溶解,“嘭”的一声爆裂开来。万毒仙子动了,身体犹如一阵风般于缺口处一闪而逝。 常乐也动了,动的更彻底,万毒仙子刚飞出缺口,他便已消失不见。当他消失时,破了个洞的火壁立即消散,点点星火飘向半空,如同夜空中的萤火虫,美丽至极。 万毒仙子头也不回的向前闪掠,一道全身黑衣、黑布蒙面的人影紧随其上。 突然,一道火壁突兀出现在两人前方。黑两人并未因此停下,黑衣人朝着前方挥出毫无花哨的一拳,前方的空气却微微扭曲了起来。 “砰!”火壁溃散,两人继续向前奔逃。 常乐距离两人不远,左手手指优雅律动。随着他手指的律动,一道道火壁就这样在玩毒仙子两人前面突兀出现,阻拦两人的脚步。 黑衣人不住的朝着前方挥出一拳右一拳,仔细听的话会发现他在每击碎一道火墙的同时,肩膀都会忍不住的轻微颤抖一下。 追逃并未持续多久,因为万毒仙子注意到了黑衣人那唯一暴露在空气中的眼睛里的一丝无奈。而且他们发现,他们已经将浑身所有力量都用了出来,可常乐却依旧不急不缓的跟了上来,这样下去他们坚持不了多久,还不如自己停下来。 常乐也停下来,面带微笑,漆黑如夜的双眸盯着两人。 万毒仙子额头已见香汗,呼吸微微深了些。至于黑人则较为狼狈,自停下后便一直大口大口呼吸,双手止不住的轻轻颤抖着。 此时的三人早已远远离开竹林,来到了一条空无一人的小巷内。 “你就这么喜欢我吗?紧追着不放。”万毒仙子古灵精怪道。 常乐笑了笑道:“只要告诉我百流川的下落,你想去哪我都不再跟着你。” “我要是说我也不知道你信吗?” “不信。”常乐回答得很干脆。 万毒仙子苦笑道:“可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奉命来’请’你回去而已。” 常乐沉默了。 不提万毒仙子身旁这个神秘黑衣人,便是她的本事也足以在武林排行榜上排名前五。而她竟然只是奉命前来?或许她真的不知道百流川的下落。 她似是思考了下,便又说道:“我只能告诉你,百流川还活着。” “百流川是被你们带走的?”常乐问到。 “算是,可他不在我们手上。” 不等他追问,万毒仙子又接着道:“你也别问我在谁手上,我确实是不知道。我只知道,跟霸王会有关。” 常乐轻皱眉头。据他所知,击败百流川的人一直未曾现身,可现在她却说与霸王会有关。看来,事情很是有些复杂。 “你们走吧。” “真放我们走?”万毒仙子愣了愣,就连那神秘黑衣人身体亦是僵了一瞬间。 常乐笑了:“当然是真的。” 看着眼前这个男子,玩毒仙子眼中掠过一丝复杂,随即又恢复了以往的狡桀。 “其实,你要是想跟我回去的话,我也会考虑考虑的。” “是吗?既然你对我这么有兴趣,我看不如还是你跟我走吧。” 常乐作势抬起手,对面的两人顿时如同受惊的猫一般,转眼便消失在了夜空中。还留下了一句万毒仙子羞恼地话音回荡在四周。 “常乐,算你狠!记住我的名字——霓青裳。” “霓青裳?有趣,有趣。” 常乐仰头望着那一弯明月,今夜的月亮似乎特别地美。 闪掠在房屋之上的霓青裳此时同样抬头看着星空,她发现自己似乎对那个男子有了些兴趣。 “常乐?我们可还会再见面的,呵呵。” 有男人的地方便会有风月场所,就像有人的地方就会有饭店一般。百花居便是其中最有名也是最好的一家。 百花居并不像一般的妓院。它占地百顷,其内分割为大大小小上千个院子,每个院子都装修得富丽堂皇、却又是彼此完全不同的风格。 不仅如此,百花居的服务还很是贴心。每一个踏进百花居的顾客都会先上一辆马车,马车内专门有人了解顾客的所有需求,然后送到符合条件的小院内。每一个院子内都有一名侍官与三名侍女,还有一名歌姬一名舞姬,包括侍女在内的任何一个拿出去都足以坐上一般妓院的头牌。 当顾客需要离开时,同样会有一辆马车将你送到一个足够隐秘的地方。毕竟能来这的人都是非富即贵,没人会想要碰到认识自己的人。在马车上的这段时间,如果你需要的话,马车上甚至已经铺好了被褥。不必担心马夫会听见,因为每一个马夫都是聋子,还是哑巴。 当然,享受这一切需要的银子可不会少。 百花居还有另外一重身份——情报组织“鹰”在雷王省的总部。 试问,还有什么能比妓院更适合打探情报的地方? 其中的一座小院内。小院装修得古朴典雅,院内一座池塘种满荷花,一座精致的小亭子静静矗立在池塘中央。 这座小院便是“鹰”办理事务之所。这里今晚迎来了一个客人——常乐。 雷一一眼看上去就像一个球一样。可就是这样一个圆滚滚的胖子,却是鹰在雷王省总部的大总管。 此时他正陪常乐坐在池心小亭内。在雷王省能让他亲自招待的人可没有几个。 “常公子今夜大驾光临,可是让我这寒舍增色不少啊,哈哈......”雷一大笑道,满脸的肥肉乱颤。 他的手上身上带满了各种各样的名贵宝石,看着就像个暴发户一样。而事实,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暗器高手。他身上的宝石,在必要时全都能变成致命的暗器。 常乐摇了摇笑道:“你这可不是什么寒舍。” “常公子抬举了,我可是听炎三那小子说过,公子在那大漠边城可是弄了间价值连城的屋子。”雷一顿了顿又道:“公子今夜来此,想必是有事吧?” “是有事,来找你谈一笔生意。” 雷一又笑了,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一副十足奸商模样。 “哈哈,原来公子是来照顾我们的生意了,想必这生意应该不小啊。” “先不急着谈生意,有件事需要先请教一下。” “何事?” 常乐未急着回答,只是伸出修长的手指。一缕火焰“噌”的窜了出来,调皮的绕着他的手指上下飞窜,就像一个顽皮的小精灵般。 “如果没记错的话,知道我来到雷王城的人除了毒仙子无花之外,便只有贵组织了吧?可是今晚却有人设好了陷阱等着我,你说这是为什么?” 雷一脸上的肥肉僵了下来,冷汗如雨滴般簌簌落下。以“鹰”的能力,一个时辰之前常乐被伏的事他当然一清二楚,所以他当然知道这个面带微笑的男人究竟有多么可怕。 他苦着脸道:“公子的行踪,的确是我们透漏出去的,因为有人开出了比洪九更高的价格买公子的情报。公子也知道,我们做生意的不可能有钱不赚啊。” 常乐笑了。“这倒是有些道理。”说完,他手指上的火焰也消散在了夜空中。 雷一长吁了口气,擦了擦汗道:“那不知道公子所说的生意……” “万毒仙子。”常乐只说了这个名字。 “知道公子要来,我便已经查过玩毒仙子的情报了。” 雷一顿了顿又接着道:“万毒仙子在雷王省武林中名气并不大,所以情报也比较少。” “她长得虽然像个仙子,可认识她的人却都清楚她得可怕——霸气九段,属性木,却参杂了剧烈毒性。死在她手上的人,一共一十三人,全都是霸气八段以上的一流高手,每个人死后脸上都带着笑容。” “据多方调查,万毒仙子属于一个江湖组织——一个杀手组织。” “杀手组织?”常乐疑惑道。 “对,而且是整个帝国最大也最神秘的杀手组织。” 常乐等着他继续说。 “天赐!”说出这个名字时,雷一臃肿的脸上显得有些凝重。 第七章 天下第一刀 雷一接着说道:“之所以说它神秘,是因为知道这个组织的人并不少,可是却无人知道它有多少杀手,有哪些杀手,即使是以我所在的势力遍布整片大陆的情报组织“鹰”也只知道缪缪数人。还有一点,没人知道这个组织的任何据点,总部就更不用提了。” 常乐开口了:“那别人怎么跟它联系?” “天赐有一点是和我们一样的,那就是它肯定也是在整个帝国的所有二线以上的城市都有分部;不同的是,它在每个城市都有一个特定的地点,需要找上它的人只需要在这个特定地点放一支响箭,自然会有人出来跟你联系。” “什么任务他们都接?毕竟天下高手无数,而隐世的高人也并不算少。”常乐若有所思的道。 雷一郑重道:“至少据我所知,还没有天赐完不成的任务,只是价格的高低罢了。” 一阵清风吹拂而过,盛夏的夜风本该让人很舒服,可常乐的身体却微微发凉。 这究竟是个多么可怕地组织。每一省的高手何止千万,一流高手都是数以十万计,更不用说整个帝国了。一个杀手组织要做到这种地步,需要何等数量的高手?何等数量的顶尖强者?这股力量凝聚在一起后,会是何等的可怕!而百流川的失踪,却与这个可怕地组织有关。 常乐是个自信的人,他从不畏惧对手的强大。可他也还没蠢到认为凭自己一人便能与这样一个恐怖的组织抗衡。 所以,他现在也只能寄希望于百流川的失踪只是这个组织接的一个普通的任务罢了。 不论如何,百流川都是自己的朋友。他轻摇了摇头,不再多想。 “还有一件事——百流川的下落。” 雷一摇了摇头道:“不知道。” 常乐苦笑,虽然早已猜到,却也不免有些失望。 “那知道是谁击败并带走百流川吗?” “不知道。”雷一顿了顿又道:“唯一能确定的是这个人也是天赐的人。” 常乐想了想,突然抬起头笑道:“那再麻烦大总管一件事,如果还有人再来问我的行踪的话……” 还未等他说完雷一便接道:“公子大可放心,以后只要公子自己不说,便不会再有人知道你的任何事情。” 常乐摇了摇头笑道:“不,只要有人来问,你都可以告诉他,不论何人。” “公子这又是何意?”雷一疑惑不解。 常乐露出一抹神秘的笑容道:“在风城那间屋子内,有一只魔兽’铁甲沙鳄’的尸体,我想,应该足够此次情报的报酬了吧。” 雷一见他并未回答自己的问题,也没有再追问。 “公子说笑了,这些情报可值不了这个价。”他很有自知之明。铁甲沙鳄浑身是宝,光身上的鳞甲便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一般武林中的一流高手全力一击,也只能在上面留下个白点而已。更不提那号称能“起生回死”的鳄胆了。 他笑了笑接着道:“况且,此次的情报公子并不需要付账。” “哦?这又是为何?” “公子今夜于城中竹林的一战知道的人可不少,毕竟雷王城强大的势力可不算少。”雷一又露出了一副奸商模样,道:“既然公子说了让我们出售你的情报,那还怕来送银子的人少吗?而且,我想组织对于用几个情报便能结识公子这样的隐世高手,会感觉非常划算的。” “哈哈,大总管做的好买卖。”常乐被这个精明的胖子逗笑了。“不过,我喜欢。” 说完,他站了起来,朝着院外行去。 雷一一路相送到门口,看着常乐上了车,才拱手道:“公子慢走,日后有什么需要,但可前来。” 常乐也拱手道:“日后一定还会有机会来叨扰大总管的。” 语罢,便不再停留,马车开始慢慢朝着前方行去。 雷一一直看着马车消失在了夜色中,却仍有一声声清脆的马蹄声传来。他的心中已经在期待,这个男子究竟会搅动起多大的浪花。 雷一的话没有说错,在常乐离开后的短短三个时辰内,雷王省几乎所有的一流势力都蜂拥而至,争抢着购买常乐的情报,他也因此狠狠赚了一笔。 令他没有想到的事情是,第一个找上常乐的人竟然是雷王省排名第一的“天下第一刀”雷武! 千年前的传奇人物——最强霸王“雷王”的后人中,雷武是号称千年来最有可能追赶上他们的祖先的人。 事实上他的修行资质真的很可怕——雷武三岁习武修炼,七岁有所小成,十五岁霸气八段,家传《雷绝刀》四重小成,二十七岁击败当时帝国第一刀客王锐,自此坐上天下第一刀的宝座。当时的他修为已达霸气九段,《雷绝刀》八重大成,现如今十年过去了,他定已达至传说的“领域”之境,刀法也很可能已经臻至化境。 要知道,霸气大陆灵气充沛,普通人若无疾病,一般都能活到一百五十多岁,而习武之人的寿命更长。经过漫长时间的积累,现如今的霸气修炼体系已经非常完整。人体终究是有限的,能够储存的天地间的奇异能量——霸气也是有限的,而当修炼到人们划分的修炼阶段的霸气九段时,说明人体内的丹田已经达到了饱和状态,已经无法再储存更多地霸气。这时想要再提高修为,便是感悟。 能修炼到霸气九段的人,一般都能拥有三百年以上的寿命。所以,修炼到霸气九段的年龄越小,也就代表着成就越高。 当然,并不是说达到霸气九段很容易。一般能修炼到霸气六段至七段的人便能成为武林一流高手,八段就已经算是顶尖强者。而能修炼至霸气九段的人更是寥寥无几,拿现如今的武林排行榜来说,或许只有每省排名前十的人,才可能已经修炼到霸气九段。再简单明了的说就是,大概千万人中,才有可能有一人能修炼到霸气九段。 事无绝对,修炼到霸气九段,并非代表着就能绝对战胜九段以下的人。功法、也就是运转霸气的法门也特别重要。一个霸气九段的人如果没有好的、适合自身霸气属性的功法,就好像一个人明明非常有钱,却不知道怎么花。还有各种各样的秘籍,同样能让一个修为低下的人轻易击败修为比之高很多的人,就像雷王所创的《雷绝刀》,便是天下的顶尖秘籍。 无尽岁月以来,大陆上的奇才层出不穷,其中不乏一些自身修炼天赋很低的人。他们并不甘心就此沉寂于人世,所以他们他们想出了各种各样的方法,有的人用霸气将自己的身体千锤百炼,水火不侵,便是时下人们所熟知的另一种修炼方式——外功;有的人专注于暗器之法,千丈内悄无声息的取敌性命;有的人全身沾满可怕地剧毒,让你不知道何时就已经丢掉了自己的性命。这些人,无疑都成为绝世强者,让人闻风丧胆、谈之色变。他们所创造的各种修行之法,也是让后人趋之若鹜。 有时,两人对决更重要的是心境。一个冷静的只是霸气一段的杀手,同样能杀死一个傲慢、自大的霸气九段的人。 所以,即便一个人已经修炼至顶峰——霸气九段,如果在江湖中肆无忌惮的话,说不准下一刻就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 三十七岁相对于三百年来说,只是一个短暂的数字。雷武能在这个年龄达到如此非凡的成就也间接说明了他的潜力,追赶并超越他的祖先的潜力。他所需要的,不过是时间的积累罢了。 第八章 老朋友 雷武还有一重身份——雷王省主宰者雷霆的同胞兄弟。 自五万年前二十一行省建立以来,无疑让这二十一位议政王在各自所管辖的行省中拥有了无上的权威。 三千年前雷王横空出世,不仅让皇室封之为最强霸王,还将这繁华无尽地雷王省交予他的家族管理。 雷武是亲自去的百花居,招待他的自然是大总管雷一。 雷武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当雷一笑得满脸肥肉乱颤的迎接他时,他只是递过了一帖子和一块雕刻有一个古老子篆“雷”字的玉牌后,便又走了。 帖子是给常乐的,战帖! 雷一并没有因为雷武将他当成一个信使而有丝毫的不高兴,相反他在接过那个玉牌时笑得更开心了,连眼睛都笑的不见了。这块玉牌,即使在雷王府内也只有寥寥数人才有,有了这块玉牌的人,在整个雷王省内,不管你做任何事情都将畅通无阻。 常乐的行踪“鹰”自然是掌握的一清二楚,所以不到半个时辰,这份战帖就交到了他手上。 打开战帖,内容很简单:明日晨时,城东百里,天河之畔,与君一战。——雷王府雷武上。字体苍劲有力,每一笔一划没有丝毫拖沓,想必所书之人的手一定很稳。 常乐苦笑,虽然他早已预料到会有一些好胜之人找上他,毕竟昨夜他在竹林内展现出了一些实力。可他却未料到第一个找上门的会是雷武。而且他无法拒绝,因为对方在署名前面特意加上了雷王府这三个字!在雷王省,没有人能拒绝雷王府。 此时是清晨,可雷王城宽阔整洁的街道上已经人声鼎沸了。嘈杂的车水马龙声中,还夹杂了一些鸟儿悦耳的歌声,也让人们在一天开始的时候心情不自觉好了起来。 常乐亦是如此。合上帖子后,他再次面带微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自语道:“在去迎战之前,也该去见见老朋友了。”说完,他的身体渐渐变得模糊了起来,片刻后消失不见。 就像帝国分为二十一行省一样,雷王省也分成了二十一州,每州又划分为二十一郡。 一郡之地听起来不大,可如果让一个成年男子即使在最小的一个郡城从南走到北的话,大概也需要走上一年半载的时间。更何况雷王省本多山川大河,越发显得波澜壮阔。 齐州樊郡。天河以南虽有万重山川,却难见险峻名峰。樊郡内有一座齐天岭直插云霄、终年云雾缭绕,或许算得上是雷王省境内唯一一座稍微有名的大山了,却也没什么人有闲情雅致不远万里的来此游玩观赏。 齐天岭脚下有座小镇,坐落在一个群山环绕的小山谷中。山谷内种满了桃树,此时正值花开时节,桃花随着悠扬的清风四处飞舞,宛若下起了一场粉红色的雪。 “好一处世外桃源。”常乐站在桃花林中,由衷感叹道。 在他身旁,站着一只足有丈许高的金色神鹰。神鹰神骏非凡,额头生有一只竖眼,眼神如剑般锐利。它便是传说中飞行最快的魔兽——三眼神鹰。 霸气大陆的宽广可以这么形容:排除掉大陆之上的所有危险因素,一个普通人穷其一生能否踏遍整个帝国都是个未知数。 按正常情况来讲,不提两省之间,便是两州之隔,通讯、通商等等这些都会成为一个最大的难题。然而这片广袤无尽的大地上,在诞生人类的同时,也孕育了种类繁多的魔兽。这些魔兽天赋异禀,有的擅长在大地之上奔跑,有的擅长在天空飞行,却都无一例外的速度非常快。有的魔兽甚至于快到能在短时间内横跨整片大陆。 它们虽然寿命比之人类更长,可繁殖速度却也远远不如人类。它们虽然天生肉体强横,但智慧却让它们沦为了人类彼此之间的交通工具。 漫长岁月来,绝大部分对人类有威胁性的魔兽都已被人类所灭绝,或许在某些人迹罕至的莽荒林海、沙漠、内海之中还有它们的身影,却也不多。不过现如今也没人会蠢到故意去招惹这些能将一个武林一流高手瞬间撕碎的怪物,反正它们已经对绝大多数的人类构不成什么威胁了,或许也是因为这样它们才得以苟活。这也让人再次感叹人类侵略性的强大。 剩下的数量众多的魔兽无疑都早已被人类驯化成为了交通工具。现今最为常见的有龙马、角鹰。 龙马因头生双角而得名。即便是最低等的青鬃马也能日行几千里,最高等的血龙马等几种更是能日行两万里,陆地上速度称王。且龙马负重也很不错,能拉动五千斤以上的货物。 若说龙马在陆地上的奔跑速度无敌,那角鹰的飞行速度也可谓是出类拔萃,横贯大陆南北也不过三两月的功夫。不过角鹰历来都只出现在权贵之家,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 樊郡距离雷王城有三州之地,即便是以顶级龙马的速度也需要四五日的时间才能到达,所以常乐向情报组织“鹰”借来了只有他们才拥有的、也是大陆上飞行速度最快的飞行魔兽——三眼神鹰。对于三眼神鹰来说,这区区十多万里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而已。 并非说“鹰”所拥有的三眼神鹰很多,相反,整个雷王省内也只有三只而已。不过既然他们想要结交常乐这个至少已达“领域”之境的顶尖强者,自然也就将其中的一只交予他无偿使用。 常乐对此并非特别在意,反正他已经占了他们一次便宜,再多一次也无所谓。况且能结交这个拥有恐怖势力的组织作为朋友,总比作为敌人要强的多。 他拍了拍三眼神鹰坚如钢铁的羽毛,嘱咐道:“你便在此等我,不要乱跑。” 三眼神鹰高贵的头颅低垂下来,轻轻碰了碰常乐的手,作为回应。如果有熟悉三眼神鹰的人在场看到这一幕,恐怕会将下巴都惊讶得掉下来。三眼神鹰虽然被“鹰”组织的人不知以何法驯服,可它们的骨子里流淌的都是高傲的血液,绝无可能对一个人类低下头颅。这个男人的身上似乎散发出某种魔力,让不管人或兽,都会自然而然地对他亲近。 常乐笑了笑,再次摸了摸它脖子上得羽毛,转身朝着漫天桃花的小镇的方向走去。 小镇的名字自然是叫桃花镇。镇子边缘桃花林有个小院,它就像个顽皮的孩子般在跟人玩捉迷藏,在漫天飞舞的桃花中若隐若现。 小院非常简单,破旧的篱笆环绕,三间简陋茅屋。茅屋屋檐下悬挂着一些农作物,几把农具和一柄木犁随意地靠在土墙上。 院子里一头骨瘦如柴的老黄牛在那干巴巴的嚼着地上的干草,一个年近七旬、馒头花白的干巴巴的老头正用手中的锄头吃力的拾叨着一片菜地,只有那绿油油的青菜和遍地桃花才释放出些许生机。 常乐不知不觉间已到了小院中。干瘦老头并未察觉,仍旧在奋力刨着脚下清新的泥土,只不过在别人眼中感觉他很吃力。 常乐看着老头笑了。“老朋友来了,你不欢迎一下么?” 微风吹拂,地上的桃花随风飘动,片刻后又落下。老头武动锄头的双手在听到常乐的声音时也是顿了顿,仿佛他的心中也刮起了一道风。 第九章 老疯子 遍地桃花的简陋小院内,常乐站在那一动不动,任凭轻风摆弄着衣角,随意披散的黑色长发随风而舞。 老头并未停下手上的活,头也不抬的漠然道:“我可不是你的朋友,你找错人了。” 他不仅整个人干巴巴的,连声音也是,如同推开一扇很多年没人开启的破旧木门的声音一般。 常乐摇了摇头道:“你这老疯子,我可没有得罪过你吧?” 老头冷哼了一声:“你是没有得罪我,可是你现在要做的事情会连累我。” “我都还没说找你何事,你又怎么会知道会连累你?” “就冲着连’天赐’的人都已经找上了你,不管你为什么来这都不关我的事。” 昨夜雷王城竹林中的事,这个远在十几万里之外干着农活度日的老头又是如何知道的? “我这次来确实是来找你帮忙的,却不让你白帮。”说完,常乐从腰间取下一个缝制精巧的皮袋子,从里面取出一颗小孩拳头大小、散发着徐徐清香的异常深邃的黑色珠子。 “我想,这个东西你会很感兴趣的。” 老头终于停了下来并直起身子,露出了他那张干巴巴、满是皱褶的脸。他浑浊的双眼死死盯住常乐手中的黑色珠子。 许久后,老头才试探着问道:“这……这是......铁甲沙鳄的胆?”他此时似乎非常激动,连他那干巴巴的声音都有些结巴和颤抖。 常乐没有回答,只是笑看着老头。 许久后,老头才平复下激动的心情。奇怪的是,他并没有下一步的动作,反而又像之前那般弯下腰吃力的用手中的锄头吃力的刨着脚下的泥土。 “你走吧,即便你有这东西我也不会帮你的。” 这下常乐有些傻眼了,呆了片刻他才说道:“你这疯老头搞什么鬼?你自己的伤你比我更清楚,若没有这沙鳄胆,你可能活不了几年了。” 不错,这个老头是受过伤,很严重的内伤。五年前他因为仇人追杀,运气好才捡了一条命,可也受到重创。当时他拖着伤体冒险进入魔鬼域大沙漠中寻找铁甲沙鳄,却差点死在其中,被当时在那里修炼的常乐碰巧救起。 经过这件事后两人自然成了朋友,而常乐不久前冒险深入魔鬼域猎杀的那头铁甲沙鳄,其实原因就是为了他这个老朋友,因为他知道只有号称能起死回生的铁甲沙鳄鳄胆才能救这个老头的命。 不过现在他却并没有用救过老头的命来要挟他帮助自己,他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朋友。甚至于就是这个老疯子不帮他,他也仍旧会毫不犹豫的将这颗价值无法估量的鳄胆给他。 老头冷哼一声道:“没有这鳄胆,我也许还能再熬个三年五载,可如果我帮了你,能都活过今天都还不知道呢。” “既然你这么害怕,那我也不勉强。”话音一落,常乐便将手中这颗价值连城的铁甲沙鳄胆向扔垃圾一样扔向老头。 老头并未回头,原本摸着锄头的干枯手掌准确的将鳄胆接住。 他呆了呆,下一秒却突然跳了起来,空气中无形的元素飞速逃窜开。 “怕!?小子,你说我怕?这世上还没有能让我万通怕的人和事!” 他似乎非常生气,血红着眼睛,鼻孔中喷出一股股热气。一股可怕地气势向周围扩散开来,四周突然刮起一阵狂风,以他为中心的方圆一里内,地面上的东西全都消失了!绿油油的青菜、简陋的茅屋、破败的篱笆墙,还有茅屋附近的那些洋洋洒洒、粉红桃花四处飞舞的桃花林,全部都消失不见,甚至没留下一丝存在的痕迹! 这是刚才的那个看似行将就木的农夫老头!?突然间出现一个方圆一里的空旷地带,这种震撼不是言语所能表达的。 此时的这片空地上,只有两个人和一头骨瘦如柴的老黄牛。老黄牛并未消失不见,仍旧站在那,低头看了看空无一物的地面,眼中流露出一股人性化的不满。它转头看了干瘦老头一眼,嘴中发出一道低沉吼声。吼声似龙似虎,像是在责怪老头的鲁莽。 自称万通的老头还在生着气,一股股可怕地气势仍旧在周围肆虐着。 世界这么大,总会有很多隐世的人。特别是帝国诞生了如此之久的时间,太平的生活让人们的激情越来越少,自然隐世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些人有的淡薄名利、有的一心追求武道、有的厌倦了人世繁华,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们都不喜暴露于人前。这些人有的隐藏在某个仙山洞府内、有的藏匿于市井之中,有的现于人前的形象是可能是一个商人、一个乞丐、一个富家子弟,亦或是一个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 常乐就曾是其中一员,显然这个叫万通的老头也是。而这些人都有个特点——拥有不俗的实力。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就像武林中人都喜欢和同样身处武林的人扎在一堆一样,这些隐世的人互相之间也有着某些联系。他们彼此之间形成了一个圈子,就好像另外一个武林一般,隐藏于人世中的武林。只是人数要少的多罢了,却也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出的。 在这个特殊圈子内,万通这个名字人们并不陌生。他有个外号,叫“无事不晓”。他不同于那个帝国中最大的情报组织“鹰”,鹰对这个隐世的圈子了解的并不多,而他这个“无事不晓”却是对这个圈子内所有的人和事都无事不晓、无事不通。还有一点不同的是,“鹰”是个庞大的超乎人想象的势力组织,而他,只是他本身而已。 他还有另外一个外号——老疯子。这个老疯子不论对任何人都是喜怒无常,且贪生怕死,但又最受不得激。只要一句最简单地刺激的话,他就会为之暴跳如雷,你不让他干什么,他就偏偏要干什么,让人哭笑不得。 他得这种性格也让他得罪过很多人,上次追杀他的就是一个隐世的强大家族。这个家族在追杀他时只是因为有人说了一句“你怕了吗”,老疯子立马血红着眼睛与追杀他的三十八名足以算得上当今武林中的顶尖高手血战,杀死二十一人,他自己负重伤狼狈而逃。而这也说明了一件事——他的实力很可怕! 所以常乐也是被这个油盐不进的老疯子搞得有些无奈,才会说出那句话。 老疯子气的吹胡子瞪眼睛,暴跳如雷的道:“你不是要找我帮忙吗?好,我就要帮你,而且即使你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 “哈哈......”常乐大笑,这个老疯子有时候真的是疯的有些可爱。 不过下一刻他却又傻眼了,一道尖锐破风声响起,连空气都扭曲了起来。常乐伸手接住一看,却是他先前丢给老疯子的那颗铁甲沙鳄胆。 “把你的东西拿回去,我可不想让别人说我是因为这个东西才帮你的。”老疯子眼中闪过一丝狡猾的光芒。 “你可真是个名副其实的老疯子。”常乐摇头无奈苦笑道。 此时老疯子心情平复了不少,拍了拍手道:“有什么事说吧。” 常乐道:“这次来找你,是有几件事要问你。” 老疯子等着他继续说。 “第一件事,百流川的下落。” 老疯子摇了摇头道:“这些尘世俗事我这种隐世高人怎么会知道。” 看着常乐有些鄙夷的眼神,他面不改色地接着道:“这种事你应该去向鹰的人打听吧?” 常乐摇了摇头,又问道:“那你是否知道,击败百流川的是谁?我只知道,这个人应该是天赐的杀手。” “不知道。”不过随即他又说道:“不过,天赐虽然神秘,但也不可能会有那么多甘心默默无闻地杀手。” “什么意思?”常乐疑惑道。 老疯子看了他一眼,道:“世间像你这种真正将名利看作垃圾的笨蛋可不多。你也知道,即便是在我们这个隐世的圈子中,仍不免有争名逐利。” 他顿了顿又道:“天赐的杀手之所以神秘无踪,并非是因为他们真的籍籍无名,只是人们不知道他们显露在人前的身份罢了。” 阵阵清凉的微风吹拂过这片空地,地面上也不再空旷,铺上了一层薄薄地桃花,宛若披上一层粉红的轻纱。 这清凉的微风似乎也带走了常乐心中的那层纱。 第十章 天河 宛如一片粉红海洋的桃花林中,突然间出现了一个方圆一里的巨大空白,显得有些突兀。 空地中央,“无事不晓”万通、也是老疯子干巴巴的好似破旧古老的木门开启的声音回荡在四周。 在他的对面,一个身材匀称修长、披散着黑色长发、脸上仿佛永远带着一抹令人亲近的微笑的青年。 听到老疯子的话,常乐心里明白了许多,说道:“也就是说,只要知道了某些特征,便有可能找出带走百流川的那个人。” 百流川的失踪明显与第一杀手组织“天赐”脱不了干系,常乐可没有那种实力与势力与之抗衡。但如果只是其中一个杀手的话,天赐或许还不会因此而与他死磕。 老疯子斜睨了一眼常乐,嘴中嘟囔着“废话”,身子都转向了别处,似是懒得看他。 常乐也不恼,他清楚这老疯子的性格,疯疯癫癫、口无遮拦。 他接着说道:“昨夜我到百流川失踪的’无花居’去看过,也查出了一些线索。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个用重剑的高手,剑法通神,他击败百流川只用了一招;霸气属性为罕见的’黑暗’属性,所以那晚亲眼见到的人才会只见到雷霆纵横,而没有发觉其他属性霸气。” 见到老疯子又要发飙,常乐又道:“今晨我已经向’鹰’确认过,明面上的武林中,并没有黑暗属性并且精通剑法的人。”他也怕了这个名副其实的老疯子了。 “屁的黑暗属性!”老疯子啐了一口唾沫道:“这也不过就是金、水、两种元素融合升华形成的霸王色霸气属性,既然能融合,自然可以拆开,只要他自己不说,谁会知道他是黑暗属性。” 所谓霸气,便是指这天地间的奇特能量元素,只是叫法不同罢了。这些能量元素分为金、木、水、火、土、风六种,一般来说每个人天生只能对其中的一种属性元素产生亲和性,自然也就只能修炼与之亲近的属性霸气。可事无绝对,有的人就是天生能修炼两种以上的属性霸气。 不同属性的霸气也有融合的可能,而这种融合而成的霸气便称之为——霸王色霸气。那些天生便能修炼两种以上霸气属性的人,便是天生的霸王! 常乐道:“但是你也知道,两种霸气融合之后,在修炼至无我之境之前是无法将之拆分开的,恰巧这个人就是如此。” 九段霸之气之后便是领域之境,要达到领域镜需要一个霸气九段的人对自身属性霸气达到一个感悟、运用极其深刻的地步才能达到,一般人只修炼一种属性的霸气都可能一辈子无法达到,更不用说两种属性融合成的霸王色霸气了。 领域之后,便是无我之境了。身融天地,无我无形。 “哼,这样说的话还差不多。” 常乐无奈地看了眼老疯子,道:“所以你这无事不晓的老疯子要告诉我有哪些真正有实力的剑客。” 真正会用兵器、并且用的好的人,并不一定会显露出自己的霸气属性,有时他们自身的霸气只是辅助兵器的一种手段罢了。 老疯子想了一会才道:“百流川那小子便是用剑的,且已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现在圈内能有实力一招击败他的剑客有十一人,而有可能是黑暗霸气、并有可能是天赐杀手的只有三个:’鬼剑’无影、’七杀剑’九天和东雪。” 常乐将这三个名字牢记在心里,对老疯子的话他没有丝毫怀疑,既然老疯子说只有三个,那就一定只有三个。 下一刻,他再次将手中的鳄胆弹向老疯子,露出一丝坏笑道:“吃了吧,如果你怕别人笑话,那你就再找个地方躲着别出现就行了。” 老疯子接住鳄胆,又一次暴跳如雷道:“我怕个屁!别人爱说什么关我屁事!我就吃,我现在就吃!”说完,他将鸡蛋大小的鳄胆一把塞进嘴中,可能味道确实不怎么样,满脸苦色。 “哈哈。”看着老疯子的那滑稽模样,常乐再次开心的大笑。 然而这次老疯子并没有跳起来,反而神色有些凝重。 “小子,看在你救过我两次的份上提醒你一句,最好别去招惹天赐这块难啃的骨头,它可比你想象的还要可怕。” “怎么可怕?” 他没有回答,自顾自地道:“我可是倒了八百辈子大霉了,关我屁事啊,害的老头我这把年纪还要逃命。” 他嘴中咕咕囔囔的骂着,走到那头不知从哪弄了一捆干草来干巴巴的嚼着的老黄牛旁边,伸出脚狠狠踹了它一脚骂道:“懒骨头就知道吃,等被天赐的人追上时,将你这身懒骨头拿来炖汤喝。” 老黄牛似乎也知道天赐的可怕,听到老疯子的话后,眼睛瞪得溜圆,下一刻便“嗖”的一声消失在原地,瞬间越过半里距离,出现在这片空地边的桃树林中。它朝着这边探头探脑,一副贼兮兮地模样让人哭笑不得。 这恐怖的速度不禁让常乐为之侧目。他看得很清楚,老黄牛宛若瞬移般的奔跑时并没有引起空间的震荡,甚至没有带起一丝一毫的风。或许能与之速度相娉美的,便只有那三眼神鹰了。 常乐看着老疯子认真道:“跟我回雷王城吧。” 他心里清楚,自己很可能会连累老疯子。 既然已经摊了这滩浑水,便不会因为对手的强大而放弃。虽说他也不知道这件事的背后究竟掩藏着些什么,可他相信自己终究会查出来的,到时候必定会惹上一些或许他招惹不起的人物或势力,而像老疯子这样曾帮过他的朋友也会受到牵连。 可如果他跟在自己身边,不管对手多么可怕,也得掂量一二。这是种自信,这种自信无疑让他更具有魅力。 老疯子瞪眼道:“我当然要跟着你,麻烦是你带来的,你得对我负责!” 常乐又一次傻眼了。 能让这个自信、也有自信的资本的青年吃瘪可不是常有的,老疯子满足的笑了笑道:“不过铁甲沙鳄胆发挥药效需要一段时间,我需要找个安全的地方运功疗伤,而你最近可是有得忙。等伤好后,我会去找你的。” 他顿了顿又道:“你也不用告诉我地点,到时候我自然能找到你。” 常乐苦笑道:“那我就等着你来找我了。” 说完,他也不再耽搁,转身朝着来时的方向走去,朝着后面挥了挥手。 桃花镇仍旧飞舞着漫天桃花,仿佛下起一场粉红色的雪,没有丝毫变化。 一道金光转眼便消失于天际,只留下一声高亢的鹰啼,惊起一片桃花。 清晨,朝阳自天河中缓缓升起。 天河的源头是一座雪山,一座占地有一郡之大的雪山,一座没人知道有多高的雪山,因为从没有人能攀爬到能看到峰顶的地方。 天河的浩瀚宽广没人能形容,即便是帝国最伟大的诗人白十二也不行。——似天河悬宇,如星空璀璨;似人心般汹涌,如母亲般宽容。他只留下这一行字,歌颂心中的母亲河。 天河横跨过整片大陆,最窄的地方也超过百里。 天河滋养了这片大地的亿万里河山,养育了大地上亿万条生命。同时它底部的暗流也是这大地上最凶险之地,胆敢进入的任何生命都会消逝在这个世间,没有万一。 天河之上没有一座桥梁,便是这世上最坚硬的岩石“墨岩”、还有这世上最坚硬的金属“金刚金”都承受不起它底部的暗流。 天河之上船只能来往通行的地方也只是寥寥无几,而这也早就了雷王城的繁华。 雷王城附近天河的一段长达三千里的河段,是整条天河能让船只同行的最长的一段河段,所以也是天河南北来往通商最密集的河段。如此一来雷王城的繁华也就变得理所应当了。 雷王城东百里的天河岸边,今天的风很大,一道道浪花拍打着墨岩石岸。似乎它也知道,今天这里将会有有一件大事发生。 第十一章 一叶扁舟一场梦 朝阳还未完全升起,将一望无际的江面渲染成耀眼的金色,耀眼夺目。 这里早早便聚集了成千上万的人,一眼看上去黑压压的一片。 这些人来这都是为了一件事——“天下第一刀”雷武与一个叫常乐的人决战! 雷武给常乐下战帖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在帖子发出不到半个时辰,雷王城几乎大大小小的势力就已经全都知道了,又过了几个时辰之后,几乎城中所有习武之人也都知道了,不仅如此,就连附近几州也都收到消息,纷纷而至。 人们奇怪的是,雷王省武林排行榜第一、天下第一刀的雷武为何会去挑战一个籍籍无名的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常乐,这世上够资格让他挑战的人可是不多。毕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常乐展现过惊人的实力,而那些知道的大势力们都心照不宣。 河岸空地旁是一片松针林。此时仍旧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陆续来到此地,可河岸旁的空地早早便已经被雷王城的各大势力占据,有些甚至还摆上了酒席,不过却没人有心情吃喝。这些后来的人没办法,都纷纷攀上距离河岸最近的那些高几十丈的松针树上。 空地之上占据最有利位置的当然是雷王府的人。雷武是雷王府的人,此战也关乎到雷王府的声誉,所以一向并不会参与武林中事的他们今天早上也来了。 此时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雷王府所在的这块区域。一排身穿明晃晃的铠甲的士兵围住这块区域,隐隐散发出的杀人让这些在场五一庸手的武林中人没有一人敢靠近。区域中央的地上铺着厚厚的金色地毯,地毯上摆有十多桌酒席。一些身着华丽、举止优雅的男女在酒席间谈笑风声、举杯畅饮,他们并没有丝毫的紧张,在这些人眼中,那个所谓的常乐不过只是雷武成名之路上的其中一块踏脚石罢了。 最前方的一桌酒席上,只有两个人。左边银色短发的中年男子身穿黑色龙袍,如雄狮般高大威猛,即便是坐着也比一般的人还要高,容貌如刀刻斧凿,眉宇间带着一股浓厚的威严。他就是现如今雷王省的主宰者、掌握雷王省最高权力者——雷霆,承袭雷王封号的男人。 不过最耀眼的并不是他,反而是他旁边这个看上去显得有些普通的拥有一头银色长发的青年,也是号称天下第一刀的青年——雷武! 雷武的一头银色长发颜色非常的纯粹,并非像他的哥哥雷王一样银色中还偶尔参杂着些黑色,甚至他瞳孔的颜色都是那种纯粹的银色。 亿万人类分部在霸气大陆的每一块土地上,由于地域的不同,人们的容貌是会有些许不同。有的是金发绿眸、有的是棕发蓝瞳,各式各样,却唯独没有银发银眸的。如果有,那只能证明一件事——这个人的雷属性霸气已经修炼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雷武神色漠然的坐在那,震天的喧哗声和浪花拍击河岸的声音并未对他造成丝毫影响。他并不英俊,却有一股特殊的气质——偶尔如雷霆般狂躁、偶尔又似星夜般沉寂。如果你盯着他那双银色眸子,会有种置身一个银色漩涡般的感觉,捉摸不透。 雷武的膝盖上平放着一柄刀——刀长三尺七寸,银柄银鞘。他的双手都放在刀身之上,右手距离刀柄五寸,随时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将刀拔出。这并非刻意,而是多年来刀不离身所养成的习惯。 “雷王”雷霆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他皱眉看了看远处的朝阳,此时已经完全升到了河面上。 这时,突然天际之处的朝阳下出现一艘木舟,渐渐朝着这边行来。因为风浪强大,今天河面上并没有通商的船只来往,这也让那艘小小木舟的身影显得有些孤单。 小木舟在层层叠叠地浪花中摇摆不定,看着随时都有倾覆的可能,却又奇迹般地没有沉没。 “银河悬空,灿如星空;即能载舟,亦可覆舟。” 歌声悠扬,伴随着浪花声轻轻传来,萦绕在每个人的耳边。 天地间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那江面上的一叶扁舟,如梦似幻。 小木舟行驶得很慢,宛如狂风中的一片树叶,随波摇摆。许久后人们才完全看清船上的身影,蓑衣蓑帽,赤脚摇橹,歌声轻扬,明显是个普通的摆渡人。可是却没有人会认为他普通,能在如此大的风浪中行舟,便不是普通的一个摆渡人所能做到的。 又过了许久,木舟渐渐行至近前。 可奇怪的是,小木舟越来越近,却也变得越来越模糊。 直到就快靠岸时,木舟的身影终于完全消失。人们真的以为刚才是自己做了一场梦。 只有雷武转头看向了一个突然出现在人群中的人影,一个翩翩美少年,却偏偏打扮得像一个放牛郎般。 这个人赤裸着双脚,脚上却没有泥土,甚至算得上很干净。灰色粗布长裤的两条裤腿挽至膝盖,身上只穿了件无袖麻布短衫。嘴中叼着一根草,英俊的脸庞上带着一丝玩世不恭的笑容。 “你是常乐?” 此时人们还沉浸在刚刚小木舟突然消失的那一幕中没有缓过神来,突然雷武开口道,人们都如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玩世不恭的美少年脸上的笑容更甚了一分。 “我只是来凑热闹的。”他开口道。 可他的声音只有雷武听到,其他人仍旧在奇怪着雷武刚刚是在和谁说话。难道那个之前默默无名的常乐已经来了?难道是刚刚小木舟上的人?那不是梦? 在听到这道声音时,雷武的银色瞳孔猛地缩了缩。他很清楚,能够传音的人,必然已经达到领域之境,而且境界很高。雷王省何时又冒出来一个看上去很年轻的领域强者? 还未等他继续发问,一声高亢嘹亮的鹰啼声传来,回荡在这片天地间。 一只金色的三眼神鹰盘旋在人们上空。三眼神鹰展开足有三丈宽的翅膀,头顶一簇比其他羽毛更为纯粹的耀眼金色羽毛自然形成一个皇冠,神骏非凡。 “三眼神鹰!” “传说中的三眼神鹰!” “不愧是整个帝国内飞行最快的魔兽,果然神骏!” “我要是能有一只这样的坐骑,那死也无憾了!” “别做梦了,这等神鹰岂是你我这些俗人能够拥有的!” …… 人群中炸开了锅,每一个见到三眼神鹰的人都羡妒不已。 也有人怀疑这只三眼神鹰是属于那大陆第一情报组织“鹰”的,毕竟这关系到天下第一刀的雷武的情报,他们可不会缺席。不过明白人却清楚不是,鹰的人向来不会轻易显露于人前,更别提这么夸张的出场方式了。 一道身影在属于雷王府的这块空地上渐渐凝实,常乐今天穿了一身白色长衫,一头黑色长发随意披散,黑色双眸如夜空般深邃。 不过此时他的脸上此时带着一丝苦笑,他可没有想过像现在这般高调出场。 “你来了。”雷武看着常乐,神色依旧漠然,没有丝毫变化。 他的声音响起时,黑压压的人群中顿时寂静了下来,只剩那阵阵浪花拍击声。人们的目光也全都从三眼神鹰的身上转向了常乐,这也让他脸上的苦笑更甚了一分。人们可不会相信他不是刻意以这种夸张的方法现身的,可同时人们又对他高看了几分,毕竟可不是谁都能拥有三眼神鹰这种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就连雷王府都没有的坐骑的。 不过片刻后他又恢复了以往那般让人亲切的微笑。 “是,我来了。”他的声音略显低沉,却富有磁性,也很平和,在雷王省主宰者——雷王雷霆的注视下没有显得有丝毫局促、拘谨。 这也让那位先前还有些许不满的雷王也对之刮目相看。要知道这个如雄狮般的男人统治着雷王省千万里方圆的河山,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那种威严,可不是一般人所能抵抗的。 常乐甚至于没有将过多的目光放在雷王的身上,不过却也对他微微欠身,算是行礼。如果换作一般人见到这位相当于一位帝王的男人是必须要行三拜九叩之大礼的,不过常乐并非一般人,他自然不会为这种繁文缛节而有所不满,甚至有些欣赏。他如果抛开雷王这一身份,性格很直爽,甚至如果不做雷王的话,他会选择浪迹江湖,过快意恩仇的生活。 雷武再次开口:“既然来了,那便开始吧。” 他在一开始时看了一眼常乐,便低下头看着那柄平放在膝盖上的刀,仿佛他的眼中也只剩下了这柄刀。 “好。”常乐面带微笑,从容不迫地点了点头。 终于要开始了吗!? 人群中的气氛瞬间点燃了起来,不过却没人发出声音。 雷武抬起头看向人群中的一个方向,这个方向的人在看到他那双诡异银色双眸时,仿佛连心智都被摄入其中,呼吸加剧。 “可否借木舟一用。”他并没有用传音之法,似是有意让那位英俊少年暴露。 少年脸上依旧带着那玩世不恭的笑容。 “可以。”他仍旧是用传音,似乎在告诉雷武不会让他得逞。 江面上突然出现一艘木舟,一艘刚刚出现在人们梦里的木舟。 此时再傻的人也都知道了他们之前看到那艘小木舟并非是在做梦,而且这个人就隐藏在他们中间。 不过此时人们没有去寻找这个人,因为今天的两个主角在木舟出现的同时便突然出现在了上面。 小木舟与来时的缓慢不同,在两人出现在上面的下一刻,几息的时间便消失在了江面的尽头,宛如梦境。 同时消失的,还有那人群中的一道身影,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天河依旧一望无际;江面上依旧浪涛滚滚。 第十二章 江心·相战·相知 天河之上,碧波粼粼。一道道巨大的波浪冲击着河岸,让人望而生畏。 小木舟已经消失了很久,可是人们似乎还未从梦中醒来一般。 虽然这些人心里都清楚,两大高手的决战岂会在这么多人面前进行,可人们心中仍旧忍不住极为失望。 但是人们也并未就此离去,他们想知道结果,即使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最后胜出的一定是天下第一刀雷武,可他们仍旧想看到他得胜归来。 当然,也有一小部分的人奇怪能出现不同的结果。 同时所有的人都自内心最深处的敬佩那两大高手,因为即便是在天河风平浪静时,也无人敢在其上决斗,更何况如此大的风浪之下。 江心,小木舟停了下来。 小木舟静静的停在那,纹丝不动,并未受到风浪的丝毫影响。四周一望无际,仿若置身于海洋中。 船上,两人相对而立。 雷武左手持刀,刀柄微微倾斜向右手方向,随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拔出。 常乐依旧面带笑容,双手自然垂下,仿佛他此刻并未是在暗流汹涌的天河之上,而是站在大地上一样。 “在开始之前,希望你能回答我几个问题。”他开口道。 雷武未答话,常乐也将这视为了默认,继续道:“你邀我来此一战,所为何?” 为名?他在此之前都是个籍籍无名的人;为利?如果说雷王省的主宰者的亲弟弟会为了利益而找上一个人,那会让人笑掉大牙。 雷武也开口了:“不为何,为证明自己一身所学而已。”他的声音很淡漠,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却也显得有些寂寞。 “可你怎么知道,我就能证明你一身所学?” “感觉。”雷武看着他,此刻的他终于有了些许认真。 他接着道:“一种见猎心喜的感觉。” 看着他那双璀璨的银色眸子,常乐知道他是认真的。他清楚一个人无敌的太久的寂寞,更何况这个人还如此的年轻。 其实他很喜欢这样的人。这种人虽然平时很孤傲,可却也很单纯,没有那么多人心的险恶,一心追求武道。 “希望我不会让你失望。” “我也希望你不回让我失望。” 两人相立而视。他们都没有动,就这样站着。 高手对决,先动的不一定能占据主动,可只要占据了主动,有时就已注定了结局。 晴空万里下,此处的气氛却很压抑,仿佛连空气都凝固了起来。 突然,一道晴天霹雳,刀已出鞘!刀已肉眼难见的速度劈下,将空气都劈开一条可怕地裂痕,黑漆漆的让人望而生寒。刀本霸烈,此时更是尽显霸道。 常乐也动了,他身体微微后仰,右手不知何时已经抬起,迎向劈下的刀光。 “叮!”一切都随着这声清脆的声音停止,归于平静。 刀停下了,被常乐的手夹住,以食、中两指夹住! 雷武并未因为他的刀被他紧紧以两个手指夹住而气磊,反而眼中爆发出一股前所未有的火热。 “没想到你还是一个炼体者。”他开口道。 常乐笑了笑道:“我也没有想到,你竟然已将《雷绝刀》练到了最高境界。” 雷武也笑了,这是他第一次露出笑容。 “你看我这刀如何?” “刀长三尺六寸,触之冰寒,通体璀璨;刀锋如墨,锐利无匹,好刀!” 雷武又笑了,道:“是好刀,此乃先祖霸王所留;通体由雷纹钢打造,重三十三斤七两六钱;名为闪电,世上仅此一柄。” 霸气大陆辽阔无尽,自然有一些稀有的珍惜金属,雷纹钢就是。星纹钢是大陆上硬度仅此于金刚金的金属,但是它的韧性更为出色,且能更为有效的成为霸气的载体,所以它也是大陆上最适合用于打造兵器的金属。不过星纹钢异常罕见,价格自然也是让很多人望而兴叹。星纹钢在经过大自然中的雷电千锤百炼后,有一丝几率从内部发生质变,从而演变为雷纹钢。雷纹钢与星纹钢不同,星纹钢可以作为任何属性的霸气的载体,而雷纹钢只能作为雷属性霸气的载体,却更为有效。只要在兵器中掺杂一些雷纹钢、哪怕是一点点碎屑,都能让一个雷属性霸气的武者发挥出十二分的实力。不过自古至今人们所知道的发现的雷纹钢总量也不超过百斤,更别提用来铸造一柄刀了,所以雷武说这是世上唯一的一柄也不是不可信。 “这里的水元素很浓郁。”雷武突然看了一眼周围道:“你应该知道,作为雷电最好的载体,并非是这雷纹钢打造的刀,而是水!” 话音刚落,天空突然暗了下来,乌云密布,一道道闪电在其中纵横肆虐。 下一刻,一道粗大璀璨的雷电照着常乐的头顶劈了下来。与此同时,雷武手中的刀也发出耀眼的光芒。 “嘭!”小木舟一瞬间便在雷电中消失了,雷电没有停留,继续冲到水中,激起一道百丈高的水花。 雷电没有劈中常乐,在雷武手中的刀亮起时,他便如瞬移般突然出现在了百丈之外的水面上。 攻势并未就此停止,当常乐刚出现在水面上时,雷武的刀再次跟了上来,天空之上也再次落下一道比之先前更为粗大的雷电。 常乐不停的移动位置,却没有办法甩脱雷武,而天上的雷电每次都能精确地降临在他的立身之处。由于速度太快,导致第一道雷电还未落下时,下一道雷电又劈下,片刻后便有数十上百道雷电出现在江面之上;江面彻底沸腾了起来,一道道巨大的浪花翻腾滚动;雷武手中的刀所经之处留下一道道漆黑的空间裂缝,这一切组合在一起,形成一幅宛如灭世般的画面。 阵阵狂风呼啸。突然,常乐再次出现时,所有的狂风都汇聚而来,最终在他停下时在他身后形成一道无形的墙壁,发出刺耳的尖啸声。 “嘭!”又是一声巨响,雷武的刀与无形风壁碰撞在一起,周围的空气迅速逃逸开,一道巨大的漆黑裂痕向四周蔓延开来,风壁消散,雷武也被逼退三步。与此同时,一道璀璨闪电落下,这次常乐并未闪避,而是伸出右手,抓住这道能将一个武林顶尖一流高手瞬间劈死的雷电。“噗”的一声,他右手的修长手指微微用力,那道可怕地雷电便消散在了空气中。 雷武被逼退三步,脚步还未停稳,他的身后突然出现一根火焰形成的矛,对准他的脑袋刺了过来。火焰战矛异常凝实,甚至能看清矛身之上的一些纹络,所经之处留下一道深深的黑色印痕。 雷武显然也察觉到了,可却没有时间躲避。他只能尽量让自己的身子倾斜,同时握刀的右手的手臂弯曲成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迎上战矛。他的刀,在此时变成了某种灰色,令人心生恐惧的灰色。 刀与矛接触,周围的空间停顿一瞬,紧接着一道可怕地冲击波扩散开来。被这冲击波扫中的任何形体都消失了——浪花、雷电、风在接触到它时都消失了,这一片江面瞬间平静了下来,无波无澜。 冲击波扩散出很远才渐渐消逝,江面再次回复以往波涛汹涌、层层叠叠的模样。天空中黑压压的乌云也逐渐散去,阵阵清风再次飘来,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未曾发生。 两人并未再继续,如同之前在小舟上一般相立而视,只不过此时是一人站在水面、一人立身空气中。此时的两人看向彼此的眼中,都多了一种惺惺相惜的味道。 “哈哈......”下一刻,两人同时大笑了起来。 “痛快!痛快!”雷武接连说了两声痛快,身体缓缓降到水面上。 毕竟他也只是暂时控制天地能量才能停留在空中,可那样做对心神的消耗是很大的。一个出色的强者是不应该做出这种无谓消耗的,应当时刻保持实力,应付未知的危险,即便现在这里已经没有了敌人。 在他身动的同时,原本横在胸口处的左手上的刀鞘突然变成了灰烬,徐徐飘洒而下,最终消失不见。他胸口处的银色衣服有一丝明显的焦黑,显得有些扎眼。他的眼中除了对常乐的欣赏,还有着一丝震惊。 常乐亦是踏波而行,迎上前来。 “哈哈......”两人再度开怀大笑,这次的笑声中,更多地是一种对彼此的欣赏。 雷武笑着道:“我输了,输的心服口服,这雷王省武林排行榜第一的位置,应该由你来坐。” 常乐摇了摇头,微笑道:“你没输,我也没赢。” 他的话似乎暗藏深意,看了看雷武手中的那柄已经恢复银色的刀。 “况且你这武林排行榜第一的宝座,对我而言只是一种负担。”他又说道。 雷武沉默了片刻,便再次展颜道:“也好,这个位子确实并不适合你。” 他知道常乐所言非虚,以常乐的本事,名利对他而言只是种可随手丢弃的垃圾罢了。其实自己何尝不是这般?可有时名声这东西,并非是自己想丢就能丢得掉的。同时他心中也在疑惑,自己为什么感觉好像很了解这个人一般?他不清楚,只是感觉看着这个人脸上和熙的微笑,感觉很亲近,就像知心好友一样。 他再次笑着道:“我们走吧,现在,我只想跟你喝酒。” 他发现今天的自己似乎笑的太多了,比往常的一年笑的还多,不过这种感觉很舒服。 常乐也笑了:“当然要喝酒,而且必须得喝醉才行。”不过随即他又转头看向江中的一处地方道:“不过在喝酒之前,还得解决一下这里的事。” 雷武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并不傻,反而心灵很聪慧。他顺着常乐的目光看过去,右手再次握住刀柄,神色冰冷。 江水滔滔,连绵不绝;江面上碧波粼粼,一副平和景象,没有丝毫异常,然而此时的气氛却如同江面下的暗流般汹涌了起来。 许久后,一道带着些许苦涩的声音响了起来:“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江面上的某处空间突然扭曲了起来,一个人影渐渐现出身形。 第十三章 七杀 平静地江面上突然出现一个人,一个明明很英俊却偏偏打扮得像个放牛郎般的、脸上永远带着一丝玩世不恭的笑容的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年。 看到这个少年,雷武的脸变得更冷了些。这个人显然一直藏身于此,而自己却一直没有发现他,这在他看来是一种耻辱。 “你是谁?”他的声音跟他的脸一样冷。 少年笑嘻嘻的道:“借你船的人,你们把我的船给毁了,所以也算是你债主。” 雷武那双璀璨的银色双眸中迸发出一道几乎凝成实质的杀意,若非此时还摸不准此人的虚实,他已经动手了。他是个天才,实力强大,而且还有至尊无上的身份,从来没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过话。 常乐却表现得很平静,他只是盯着少年腰间斜跨的一根普通的纤细竹子。 少年也发现常乐一直盯着他腰间别着的竹子,伸手将它抽出来道:“这可不能给你,这是我的兵器。” 雷武嗤笑道:“兵器?你这又算什么兵器,赶牛的兵器吗?” “小心!”突然,常乐喝了一声。他的右手不知何时已经抬起,空气中的元素躁动,一道风壁凭空出现在雷武面前。 “噗”,一根普通的尖细竹子穿透风壁。常乐不知何时已经站到了此处,食、中两指迎向竹子,可却扑了个空。 雷武的额头上冒出冷汗,他眼中的那根赶牛的竹竿刚才距离他的脑袋只有短短五寸,只要再往前一点,一点点,就将刺穿他的脑袋。同时他心里又感到一丝羞愧,如果常乐没有发觉、没有放出那道风壁、没有到他面前逼退那根竹竿,那他必将付出生命,作为他轻敌的代价! 事实确是如此,一个强者,不仅需要修为强大,还需要强大的心性。 从常乐开口到这一切发生不过短短眨眼的功夫,他的心里也有一丝震撼。他看的很清楚,那根竹竿与风壁接触时,刺了七次!要知道他所设置的风壁并非只起到防御的作用,风壁分为数百层,每一层都在高速颤动,彼此间相互摩擦产生巨大的切割作用。而那根竹竿在一瞬间刺出七次,且都是一触即收,七次叠加产生极强的穿刺力,从而将风壁刺穿。 他相信,即使雷武没有分神,可能也无法挡住这一剑!没错,就是剑!能将穿刺力发挥到如此极致的兵器只有枪和剑,而显然这长度不超三尺的竹竿只能施展剑法,非常厉害的剑法! 现如今不管是明面上的武林、亦或是隐世中的武林,能拥有“一剑七杀”的人,只有一个——七杀剑九天!也是常乐即将要寻找的人,却突然出现在此地,这是否说明了什么?虽说他的剑法偏向灵活多变、并非厚重霸道,可剑法往往很多地方都是相通的,就好像一个很会打家具的人,并不会因为换个工具就打造不出东西。 “刚才你们的战斗我可是看的很仔细,可不会中你的招。”少年仍旧笑嘻嘻地道。 “七杀剑,九天?”常乐并未理会,问道。 “正是。”九天也惊讶常乐的洞察力,他含笑点头道。 “既然你已经动手,那我是否也可以将你视为敌人?” 九天摇头道:“我可不是你的敌人,而且现在的我还不是你的对手,我来这只是顺道来看看传说中的雷王的最强后人,却也不过如此。” 听到他的话,雷武白皙的脸庞憋得涨红,不过片刻又恢复了。 九天继续调笑道:“学的蛮快的嘛,还不算无药可救,学的乖点命也会长一些。” 看着一旁气喘如牛的雷武,常乐也是忍俊不禁,谁能想到这九天不禁模样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连心性也是。 不等雷武发怒,他又继续道:“既然说是顺道,此次来自然还有别的目的。” 常乐也略微正容,认真听着。 “昨日,老疯子在蕲国行省找到我,霸占了我的家,还让我到这来找你。”九天似是对老疯子怨气不小,在提到他时都是咬牙切齿。 “你认识老疯子?”常乐哭笑不得,霸占别人的房子还把人撵出来这种事恐怕也只有那不折不扣的老疯子才会干了。 “何止认识,我爷爷还救过他的命呢,这个老混蛋!” 常乐也无言了,就连那对九天没有丝毫好感的雷武都无言了,虽然他并不知道老疯子是谁。 九天稍稍平复了下心情才接着道:“那老疯子让我告诉你,他伤养好后就会来找你。还有,他还让我告诉你,你要对他负责。”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邪恶的微笑。 常乐苦笑道:“他在那安全吗?” “放心,有七杀老人为他护关,这天下可没多少人能杀他。” “七杀老人!?”雷武动容,虽说一般的武林中人对那些隐世的强者并不是很了解,可别忘了他还有另外一重身份——雷王府。 常乐在听到这个名字时也安心了。七杀老人在隐世的圈子中的名气可是不小,而且是凶名。七杀老人算算年纪已经有三百多岁了,却极度嗜杀,胆敢惹上他的人全都死了。他一手七杀掌出神入化,七十多年前曾孤身杀入当时武林极富盛名的东临行省第一家族——东浪家族,包括家主东浪轩在内的一千七百五十三名霸气六段以上高手无一生还,原因不详。 “七杀前辈就是你的爷爷?”常乐问到。 “是,不过这老头每天都在想着怎么杀了我。”九天撇嘴道。 “为什么?”雷武忍不住问道。 九天看了他一眼道:“因为我将他的成名绝技七杀掌改成了剑法,还用剑削掉了他的胡子。” 雷武沉默,他清楚九天剑法的可怕,还差点死在这剑法之下。如果这个人的年龄真的跟他的长相一般大,那此人或许才真正当得起“天才”二字。 九天目光转向常乐道:“现在,你不会还认为我是天赐的杀手吧?” 常乐笑了笑道:“当然。” 九天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懒洋洋地挥了挥手,转身朝着远处踏波离去。他双手枕在脑后,放在走在地面上一般,丝毫不受风浪影响,似是在享受着上午柔和的阳光。 “我走了,提醒你一句,你旁边的这位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与你决战也只是在算计而已。”他的话在转身时传来。 常乐看了看雷武,转身看向已逐渐远去的九天的身影道:“他是我的朋友,我相信他。” 雷武沉默。 “随便你,还有件事要告诉你,虽然我并非是天赐的杀手,可我也的的确确是个杀手;如果你想杀人而又不想自己动手的话,可以找我,不过记得带钱。” “似天河悬宇,如星空灿灿;似人心般汹涌,如母亲般宽怀;天河灿灿,清风暖暖……” 阵阵悠扬的歌声回荡在这江心之上,让人如梦如幻。 第十四章 东雪的剑 很多年以后有人问东雪:当年你为什么会选择第一江湖?(多年后隐世中的江湖被人称为第一江湖) 他淡淡地回答到:我想要做最强,而真正的高手都在那里。 事实上他最终也做到了。 又问:那你为什么选择用剑,而不是其它兵器? 他没有回答,眼中有一丝迷惘;似乎他也在问自己,为什么用剑? 东雪用剑,是为了杀人,至少现在是。 他每次杀人之前,都要沐浴熏香。杀人对他来说是件神圣的事,特别是用剑杀人。 在帝国最北边的冰天雪国的一个早已被人遗忘的一个小镇,方圆几百里内唯一的一个小镇。小镇常年被冰雪覆盖,不通道路,只有着数十个人在这苟延残喘。 东雪早早便已等在这里,死寂的街道上只有他一人孤独地站在道路尽头。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色长衫,跟天地间的雪一样的白。他喜欢白色,不染一丝尘埃。一头黑色长发用一根鲜红如血的丝线简单束在身后,在这冰天雪地中看起来有些扎眼。 他就这样站在冰天雪地中,闭着眼,每一次呼吸都长而稳,且频率间隔都分毫不差。虽然这里的低温让修炼霸气的人都会感到不舒服,可对他却没有丝毫影响。不过他仍旧控制着自己身体的温度,保持着一个恒定的温度,确保身体的肌肉、筋骨时刻保持着最巅峰的状态。 他的剑就拿在手中,黑色剑柄,黑色剑鞘,看上去很普通,没有丝毫装饰。 很多人出身权贵、身份显赫的人都喜欢用剑,他们会用一些名贵的宝石等来装饰自己的剑,用来彰显自己的地位。然而这些东西在他的眼中都是多余的,任何影响剑的使用的东西在他眼中都是多余的。他想要的是一柄杀人的剑。 他的手皮肤保养的很好,这样才能保持最完美的触感。他的手指修长,指节有些粗,却是最适合握剑,除非将他的手掌整只切掉,否则剑就永远不会脱落。 街口出现了七个人,七个带着剑的人。 一行人显然也看到了尽头处的站在冰雪中纹丝不动地东雪,彼此相视一眼,朝着他走来。 片刻,他们就来到了东雪面前,停住脚步。东雪终于睁开了眼睛,眼神冰冷刺骨,让人感觉比这的天气还要冷,没有丝毫情感。 被这双冰冷的、没有丝毫感情的眼睛盯着,七个人都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三个月来,他们做梦都会被这双眼睛给惊醒,醒来后浑身冰冷得像个死人。 一股死亡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压抑得人处在疯狂地边缘,随时都可能会崩溃。 一个眼角有一条狰狞恐怖的伤疤的青年终于受不了了,拔出背上的重剑血红着眼吼道:“妈的,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想要杀我们东汝十三煞,也得让你付出些代价!” 东汝行省的十三煞也曾凶名赫赫,他们曾是隐世武林中有“南北剑阁”之称的北剑阁的杰出弟子,修为最低的都在霸气八段,因犯错被逐出师门。只要被他们盯上的人或势力,没有一个能活,全都被极其残忍的杀死,每个人的手上都沾满了鲜血。 他们十三人都是用剑,而且剑法都很不错,还懂得一些高深剑阵。死在他们手上的武林一流高手并不少,官府也一直没有有效的手段将他们捉拿归案。直到一个人的出现,他们终于迎来一场可怕地噩梦。 当他们引以为傲的剑阵被这个可怕地男人一剑破开、并且有三个人瞬间身首异处之后,他们怕了,开始了逃亡的生活。 然而他并未放过他们,从东汝一直到北禹,期间历时三月、横跨四省,都无法摆脱这个噩梦。逃亡路上的每一天,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害怕那柄可怕地剑突然出现在眼前;三个月以来,他们甚至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因为一睡着就会看到那双冰冷刺骨的眼睛。他们已经受够了这种生活,甚至已经有三个人自杀了。死,有时未尝不是种解脱。 听到青年的话,其余人也都涌出一股决然。他们不会再逃了,不会再回到那种梦魇般的逃亡生活中去。他们也都拔出了自己的剑。 东雪依旧冷冰冰地看着他们,没有丝毫感情。 他动了,右手握住剑柄。 “锵”,拔剑,随后收剑。 他的动作很简洁,也很直接,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 七个人同时倒下,鲜艳的雪花染红一片雪,有种凄艳的美。 七个人刹那间变成了七具冰冷地尸体,脸上仍旧带着死前的那股决然、恐惧。 东雪的白色长衫依旧白的像雪,将剑缓缓插入剑鞘,剑身上没有血。 他杀东汝十三煞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用剑。并非是为名除害,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正义感很强的人,甚至于这些情绪在他眼中,只是多余的。他的眼中只有剑。 他开始朝着小镇外走去,他不知道下一站去哪,或许会去南剑阁,亦或是北剑阁。 他的生活很简单,和用剑的高手决斗,要么他杀死对方,要么被对方杀死。既然选择用剑,那他就要做最强的那个。 他的身影在这冰天雪地中,显得很孤独。 第十五章 有趣的人 一抹绿色出现在天际边。 雪国虽美,可任谁呆的久了,突然看到一抹别的颜色,心情都难免会很好。但好像这其中并不包含东雪,在他眼中,他更喜欢那一望无际的白雪,纯洁、美丽。 他看上去走的并不快,可每一步跨出都有上百丈距离,且没有在白雪上留下任何痕迹,显得很诡异。 他离开那个雪国小镇已经两天了,两天的时间他横跨了几乎整个北禹行省,走到这雪国边缘。 他不喜欢骑坐骑,哪怕是再好的坐骑。他认为坐骑会使人懒惰,他只依靠自己的双脚,他只相信自己。 北禹行省是永恒帝国内面积最大的三个行省之一,它八成的面积都被一层厚厚的冰雪覆盖。这些冰雪覆盖的区域因为环境恶劣,人们都不愿意在这些地方生活,纷纷涌到北禹省靠近内陆的其余两成区域。 看见了森林,自然就算是进入到了这两成区域,可却还是很冷。冷的地方温泉特别多,也特别舒服。 东雪此时就泡在一个温泉中。他喜欢洗澡,时刻保持身体的洁净,能让皮肤变得更敏感。虽然一般的高手都能用霸气时刻保持身体干净,可他还是喜欢用水来洗,这或许也算是他唯一的爱好了。 即便是洗澡他的手中仍旧握着剑。他很多时候都在充当猎人的角色,一个出色的猎人应当时刻保持警惕,一旦放松下来,不仅可能会让猎物逃走,还可能会死在猎物的嘴里。 他闭着眼睛,很多时候他都闭着眼睛,因为有时候眼睛看见的,不一定是真的。 温泉中阵阵热气升腾,让人在这寒冷的天气中感觉到阵阵温暖。 温泉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背着剑的人。没有丝毫声响、没有丝毫预兆,就这样出现了。 东雪似未察觉,仍旧闭着眼。 “东雪?”这个人开口了,声音硬邦邦的,死气沉沉。 他的容貌很普通,或者说很平凡,没有任何出彩之处。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普通。在这片大陆上可不能按照一个人的外貌来判断一个人的真实年龄,一个霸气九段的强者活了一百多岁看着还像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也是有的。 东雪没有回答,甚至没有任何表示,仿佛这个人根本不存在。 这人没有因为东雪无视他的存在而动怒,甚至没有一丝表情变化,只是他的手已经搭上了背负着的剑柄。 东雪睁开眼睛,冰冷地看着他,准确地说是看着他背上的剑。 “你也用剑。”他的声音亦是冰冷得没有丝毫情感。 “是。”这人回答。 “很好,拔剑吧。” “你不问我来的目的就直接让我拔剑?”这人问到,声音里终于有了一些生气。 东雪目光移到他的脸上道:“不用,拔剑之后你没死,有资格说出你的名字。” 这个人的嘴扯出一个僵硬地弧度,他似乎很久都没有笑了,甚至让人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笑。 “真是个有趣的人。”他说道。 有很多人用不同的话形容过东雪,孤独、冰冷、冷血、剑客等等,甚至有人说过他是个好人,可却从来没有人说过他是个有趣的人。 东雪没有说话,只是盯着这个人的剑,冰冷刺骨的眼中竟然掠过一丝期待。每一次有新的对手,他都会有一丝期待,期待出现一个能让他感到阻碍的人。 这个人动了,东雪也动了,两个人同时拔剑。 “锵”,“铛”。拔剑的声音和剑碰撞的声音同时响起。 这个人只来得及将剑竖在胸前,挡住东雪闪电般劈来的剑,显然东雪拔剑的速度更快。东雪的剑在快要碰到那人的剑时突然变了,变扫为刺,“铛”的一声,那人向后急退,每退一步,原先的脚印处都留下一个黑漆漆、深不见底的洞。而东雪已经再次回到温泉之中,仿佛未曾动过,只是剑已出鞘。 这人震惊了。此时他手中的剑也完全暴露在空气中,长四尺七寸,宽八寸,剑锋很钝,黑黝黝的看着更像一柄放大很多倍的尺子。在东雪的剑突然变扫为刺时,他只能尽最大的力气将剑移动了一下,若非这是柄重剑,他的喉咙已经被那柄可怕地剑刺穿了。 东雪站起身,赤裸的身体暴露在空气中。他的身材并不魁梧,却很完美。 “现在,你有资格说出名字了,你死后,我会刻到墓碑上。” 这个人笑了,只是笑的很不好看。 “你不用知道我的名字,我只是奉命来抓你回去而已;而且我也不会死,等我将你抓回去后,你会不会死就不好说了。” 此时是正午,可在他刚说第一个字的时候,这片天地突然慢慢变黑了。话音刚落,天地间完全变成了黑色,人在其中什么都看不见,伸手不见五指。 在这种绝对的黑暗之下,不管你的修为有多高,你都无法看见任何东西。东雪同样看不到,所以他干脆将眼睛闭了起来。 突然,一道剑影划过。他的腰部仿佛塌陷了一般凹了进去,刚好避过剑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如果有光的话,会看到他腰上的皮肤起了一道红疹,让人不敢想象如果被刚刚的那道剑影扫中的话会是什么结果。 然而他并未在意,在刚刚避过剑影的同时,他的剑也动了,闪电般划过一个方向。 “嗤”,一声轻微地声响响起,在这落针可闻地安静下显得有些刺耳。 这里再次沉寂了下来,加之身处在这绝对的黑暗中,很容易让人心生恐惧。 突然,剑影再次划过。一剑、两剑、三剑……眨眼间十道剑影划过,每一道剑影划过时东雪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会如同先前一般凹陷进去,随后划出一剑,而那刺耳的“嗤嗤”声响也响起了十次。第十次响声过后片刻,还多了一声水滴滴落的声音。 东雪睁开眼,道:“如果你已经没什么招数,那你也可以死了。” “啊…….”一道低吼声从黑暗中的四面八方传了过来,低吼中透出一股愤怒和不甘。 一道剑光劈了下来,好似太阳般耀眼,将黑暗瞬间驱除。 东雪在剑光刚亮起时便再次闭上了眼睛,不是对对手的轻视,他从不会轻视任何一个对手,否则他根本不可能活到今天。就如同一个人在光线不太好的屋子呆上一会、再出来看见阳光时都会觉得非常刺眼一样,他不敢将眼睛暴露在这道光下,这会让眼睛被瞬间刺瞎。 他没有躲避这道剑光,而是向剑光后的这个人劈出一剑。 这一剑,朴实无华,却如同地狱的死神,让人绝望。 “锵!”剑出乎意料地被挡住了,就连这个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人都愣住了。 挡住这一剑的是一只手,一只修长的、仿佛具有魔力的手,常乐的手。 第十六章 “他死,或你死” 常乐出现了。在天河江心与雷武分开后,九天再次找上他,告诉了他东雪的下落。 雷王省据此足有三省之隔,即便是有三眼神鹰的相助,也是耗费了一天的时间,然后又花了一天的时间寻找。 至于雷武也并未出现在江边众人的眼前,人们在等到夕阳落下时也都失望而回。结果不了了之,只引起众多猜测。 三眼神鹰不仅飞行速度第一,视力亦是,是它在百里外发现了这片森林中突然出现的一个黑色大圆球。 等他靠近这里后,他激动的发现这个黑色圆球是黑暗属性霸气形成的,可这时黑球突然消失,而他也看到了东雪可怕地一剑。 一丝鲜红的血顺着剑流下。东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将剑撤回,轻轻吹了一口气,将剑身上的血吹落而下。 从来没有人胆敢用手来挡他的剑,如果有,也必须会付出代价。 常乐的手也收回去,左手食指在伤口上轻划而过,伤口便已不再流血。 “你不能杀他。”他看着东雪,认真道。 东雪冰冷的看着他,道:“理由。” 他的话向来简洁明了。 常乐转头看着身旁这个用重剑的男人,此时的他看起来有些狼狈,一身黑衣有明显的十道剑痕,右手手臂上一道狰狞的伤口,鲜血潺潺向外流着。 “这个人关乎到我一个朋友的下落。” 东雪仍旧冷冰冰的看着他,似乎在说:关我何事。 常乐苦笑,他清楚这个人并非那么好说服的。 温泉中仍旧冒着腾腾热气,此地的气氛变得有些沉闷下来,仿佛今天阴沉的天空。 “这个人,你一定要保他?”出乎意料的,东雪说话了。 常乐愣了愣,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东雪眼中闪过一丝期待,这看在黑衣男人眼中,无疑成为一种危险的信号。 “与我一战。”他说道。 常乐摇头道:“不,至少现在不行。” 其实他在看到东雪时,心中也有一丝期待。东雪的眼中只有剑,可他对武道的狂热并不比东雪低,只是他还有事没做完。 “为什么?” “因为我没有把握战胜你,但是我还有事没有做完。” 他没有说谎,他确实没有把握,这也是能让他没有把握战胜的少数几人之一。他也清楚,有时候失败,就意味着死亡。 “你怕死?”东雪道。 常乐笑了笑,道:“踏上武道这条路,我就已经失去了怕死的资格。” 东雪冰冷的眼中再次现出一抹期待,道:“那就战!” 当他看到常乐的第一眼,他就有种感觉,这个男人会是他这一生遇到的最强大的人。他还有另外一种感觉,如果今天他们没有决战的话,以后也不会再有。 他们此生,注定会有数不清的交集。 对东雪而言,这种交集或许是好的,也或许是坏的,只不过最终他仍旧会乐在其中。 “非要在今天不可吗?” 东雪没有说话,可他的意思很明确。 常乐苦笑道:“两个月,两个月后,我不会再推辞。” 东雪的眼睛再次变的没有丝毫情感。 他的右手已经握住剑柄,也表明了态度。 “他死,或你死。” 这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不想再说话,他今天说的话已经够多了。 黑衣人仍旧沉默,没人能活着会想死,所以他聪明的选择闭嘴。 常乐没有说话,没有人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 东雪动了,剑出,划出一道完美地曲线,空间出现一条细如发丝的裂缝。 常乐没有动。 剑停下了,在距离他脑袋只有不到半寸的地方停下。 剑已入鞘,他从不杀没有丝毫反抗的人。 常乐作了一场豪赌,用自己的生命作赌注,赌这个骄傲的剑客不会在自己没有丝毫反抗之下杀了自己。 他没有把握,没有一丝一毫地把握。 不过他赢了,一切都不重要了。他的脸上再次现出那令人忍不住想要与之亲近的微笑。 他由衷地道:“谢谢,两月后,我会陪你一战。” 东雪看了他一眼,转身朝着森林中走去。 他看起来走的并不快,但每一步跨出都有数百丈距离,转眼消失在高耸入云的树丛间。 “记住你的承诺,你逃不了。” 这世间能以一己之力威胁常乐的人可没有几个,东雪算一个。 常乐逃不了,也不会逃。如果到时候他逃了,那一个已经连勇气都已经失去的人,在武道一途将不再有任何进步,也不再值得东雪注意。 寒风呼啸,树影婆娑,一道高亢的鹰啼声回荡在上空。 第十七章 下落 黄昏,寒风,素装银裹的森林。 温泉,热气蒸腾。 自始至终,常乐和已经走了的东雪都未对黑衣人采取任何的手段,任由他站在那里。 这是一种自信,对自身力量的自信,并非轻视。 况且,这个人的右手已经受伤,东雪的一剑将他手臂发力的肌肉与筋脉斩断。虽然剑还在他手中,可他已经无力挥动。 此时他手臂已不再流血,甚至伤口已经愈合。武者行走江湖,都会携带金疮药,显然他带的金疮药品质比一般的更好。 他没有想过要逃,因为他见识过常乐的本事,他不认为自己能逃脱,而且他也没有必要逃。 常乐耐心地等在一旁,等着黑衣人犹如变魔术一般从腰间的一个黑色皮袋子中拿出一样样治伤的东西,甚至还有一根针、针上还串好了了线。 他将火折子点燃,细心的将针消毒后,又小心地将伤口缝合。做完,他又拿出一个小瓶子,瓶子刚一打开,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道散发出,显然是纯度极高的烈酒;用烈酒将伤口再次消毒后,最后取出一块干净的白布包扎好。 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用左手做完的,没有丝毫的滞涩的感觉。这也证明了一件事——他的左手和右手一样灵活,或许更甚。 常乐自然看出来了,道:“没想到你最擅长用剑的,是左手。” 很显然,他与东雪战斗时的最后的那耀眼夺目的一剑,是用左手发出的,因为那时他的右手已经受伤。 黑衣人淡淡道:“可我还是输了。” 可如果他一开始就用左手拿剑的话,至少东雪也不会赢的太容易,因为左手剑比右手剑更加难以防御。 常乐没有继续这个话题,问道:“你是天赐的人?” “是。”他承认了。 “你为什么会找上东雪。” “我以为你会先问我百流川的下落呢。”他的嘴角又扯出一个僵硬地弧度,似乎又笑了。 他接着道:“我是天赐的杀手,所做的事都是奉命而为,从不问原因。不过我却知道,不光东雪,还有七杀剑九天、鬼剑无影,也有人前去’请’他们回去。” 他的话也说明了一件事——他不是“鬼剑”无影。 他也不等常乐说话,便又说道:“百流川确实是我抓的,但是我也不知道他在哪。” 常乐又问:“为什么抓百流川?” 这次黑衣人没有再说不知道,道:“因为你。” “因为我?”常乐糊涂了,此时之前的他一直都在潜心修炼,他连朋友都很少,更不用说仇人了。 “我知道的并不多,只知道,抓百流川,只是为了将你引出来。至于原因……” 他沉吟了片刻才又接着道:“我只知道,与霸王会有关。” 又是霸王会。 “那抓走百流川是有人给你们的任务?” “不是。”他回答得很肯定。 既然不是别人发布的任务,那也就是说,抓走百流川并且只为引自己出来的,就是天赐这个组织本身。可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一切再次被迷雾所笼罩。 常乐看着他,眼神深邃,道:“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确实,他回答得太痛快了,没有抵抗、没有隐瞒,仿佛将他所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黑衣人道:“因为来这之前我接到了两个任务。” “第一个任务是将东雪带回去,第二个任务是将你带回去,可两个任务我都没有办法完成。” 他看着常乐继续道:“在天赐中,任务失败就意味着死,可我还不想死。” 常乐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他只好接着道:“既然不想死,那我当然要想办法将任务完成,即使只完成一个,至少我还有活下去的机会。” 夜幕将临,林中的气温更低了下来,不过此处的温泉仍旧冒着腾腾热气,丝毫不受影响。 常乐开口道:“所以你告诉我这些,是想要我跟你回去?” “只告诉你这些,你自己不可能会跟我回去。” 他随即又道:“我还可以告诉你一个消息,我虽然不知道百流川的下落,可我却知道,他虽然还活着,可离死也不远了。” 常乐紧张了起来,急问道:“为什么?” 黑衣人不慌不忙地道:“因为他中了毒,万毒仙子的毒。” “而你也应该知道,不管谁中了万毒仙子的毒,除非有她的解药,否则,便只有死。所以你不想看着他死的话,只能跟我回去。” 常乐沉默了,指节都因用力而变得苍白起来。 他此刻的心绪非常不稳定。百流川是他的朋友如果这个人所言非虚的话,那百流川如今的处境便是因他而起,这让他感觉非常不舒服,也感到一丝愤怒。愤怒对他来说,是颇为难得的事,也是件恐怖的事。 黑衣人很识相的闭上了嘴巴,因为他不想死。 常乐嘴角的微笑早已消失不见,他冷哼了一声道:“看你的样子很沉默寡言,却没想到原来话这么多。” 当他听说百流川快死的消息时,他便已经对天赐的所有人都失去了好感。 黑衣人还不是没说话。 常乐苦笑,他居然也被情绪影响了心智。 他其实也理解黑衣人,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这个人也一样。 他对着天空上的一个芝麻点大的小黑点扬了扬手,一道高亢的鹰啼传来,一只展开双翅足有三丈多长的神骏金色三眼神鹰眨眼间便出现在这片森林上方。 常乐看了黑衣人一眼,率先掠空而上,黑衣人紧随其后。 常乐在这之前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黑衣人似是又笑了笑,只是笑的有些难看。 “无名。” 这个名字在不管是明面上或是隐世的江湖中还有一个称号——左剑圣! 第十八章 棺材 天赐这个帝国最大的杀手组织很神秘,神秘到人们对它一无所知。 不仅没有人知道它的总部、分部在什么地方,也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有多少杀手。 人们对它是充满疑问的,人们不知道它究竟用哪些杀手,说不定你身边的一个邻居、或是酒店内的一个厨子,都有可能是天赐的杀手。 人们对它也是恐惧的,因为它从来没有完不成的任务,只要你开得起价,不管多厉害的仇人它都能帮你解决。同样的,每个有仇家的人时刻都在担心下一刻天赐的人会不会就找上自己。 就算把脑袋想破,常乐也想不到天赐在雷王城的总部竟然就在距离雷王城仅有百里之遥的一个小镇子里。 百里听上去是挺远的,可是在这动辄就以万作为计程的霸气大陆上,百里的确是很近了。要知道,单单雷王城的占地面积的直径都有三四百里,最普通的龙马“青鬃马”跑过百里距离大概只需要一炷香的功夫。 小镇上有一家棺材店,也是方圆几十里内唯一的一家,生意自然很好。 棺材店人来人往,好似酒楼一般。 每个进入棺材店的人都会有一个伙计专门招呼,为他们介绍各式各样不同的棺材,不同尺寸大小、不同木材、做工不同,价格自然也不相同。 并非说每个来棺材店的都是家里死了人,绝大多数都是家中有老人的人家,提前来这选好寿材,为老人去世时作准备。当然也有老人自己来选的,在这人类文明还并非太发达的霸气大陆上,绝大多数的普通人都很在意自己的身后事。 掌柜的在柜台后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生意越好自然钱赚得越多,钱赚的多了自然是想不笑都不行。 常乐和无名走进这家生意比酒店还好的棺材店。 因为此时客人太多,所有的伙计都去招待客人去了,一时间竟无人来招待两人。 掌柜的显然看到了,连忙从柜台后跑了过来,笑眯眯地道:“两位客官可是想选一口棺材?小店的棺材可是很齐全,金丝楠的、黒木楠的、檀木楠的、黄杨木的等等等等,这些棺材就是活人睡进去都不想出来,更何况死人了。” 常乐笑了,这棺材店的人说话是不是都这么有意思? 不过他没有说话,说话的是无名。 他看了看掌柜,掌柜立马识相的闭上了嘴,然后才淡淡道:“我们就是来买一口活人睡的棺材的。” 掌柜尴尬地笑了笑道:“客官说笑了,棺材都是给死人睡的,活人哪睡得了。” 无名盯着他道:“有谁说过活人不能睡棺材吗?” 掌柜只好硬着头皮道:“那不知客官想买一口什么样的棺材?” 他可不敢得罪这个背着一柄半人高的大剑、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善茬的人。 常乐不说话,只是微笑的在一旁看着。 无名道:“不知道你这可有长了四千四百四十四年的金丝楠木做的棺材?” “生长了这么长年份的金丝楠木可不是一般的棺材店能有的,更何况还要精确到四千四百四十四年。” 不等无名发火,掌柜的又急忙道:“不过小店却整好有一口,打造这口棺材的木头可还是小人祖传下来的呢,整好生长了四千四百四十四年。” 从掌柜的话里不难听出一种自豪的味道。 掌柜的说完,便在前面带着路,将二人领进一个颇为宽敞地后院内。 一进入后院看的便是棺材,有全部做好了的,有做好还未上漆的,密密麻麻摆放的到处都是,只空出来一条够三个人过的路。 朝着这条路再往前走,穿过一道门厅后,又到了另外一个院子。 二三十个人赤着膊在院里忙活着,各种各样的木头被切割成各式各样的零件,亦是摆放的到处都是。这二三十个人分工明确,几人分作一组,专门负责其中一种零件,效率很高。 穿过院子,三人最终在一排房子的最左边的一间、也是最角落里的一间停下。 这间房子看起来很陈旧,门上面挂满了十多把大大小小的铜锁,长满绿色的铜锈,像是已很久没有开启过了。 掌柜的不知道从哪拿出一大串钥匙,少说也有四五十把,开始一把一把试了起来。 过了很久,他也只打开了一半的锁。常乐默默地等待着,反而是无名已经显得有些不耐烦了起来,平凡的脸庞上已经有了一丝寒意,眼神冰冷的看着掌柜。 掌柜的似乎也感受到了无名冰冷的目光,赶忙加快了动作。 又过了盏茶功夫,终于最后一把锁也打开了。 掌柜的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转身不好意思的道:“很抱歉让两位客官久等了,小店做的是小本买卖,里面的这口棺材可比小人的命还值钱,所以小心了些,还望客官见谅。” 无名仍旧冷着脸,倒是常乐微笑着点了点头。 “吱呀”。掌柜的推开门,门显然很久未打开过了,干巴巴又很尖锐的声音让人很不舒服。掌柜的率先走了进去,无名与常乐跟在他身后。进去后,无名还不忘将门又关了起来。 屋内很昏暗,没有太多的光线,不过这对于两人来说显然没有造成什么阻碍。 屋子里很干净,干净的有些奇怪,没有丝毫灰尘。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屋子正中的一口棺材,一口金色的仿佛黄金浇铸而成的棺材,古朴大气、做工精美,比之王侯所用的棺材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所缺少的只不过是棺身上没有雕刻有象征高贵的图案而已。 棺材的盖子是开启着的。屋内除了这口棺材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 屋内此时只有常乐与无名两人。掌柜的在进入屋子后便已消失不见,仿佛根本没有进来过一样。 无名走到棺材面前,下一刻,他也消失不见了,也仿佛从未进来过一般。 常乐没有丝毫紧张,甚至嘴角还带着微笑。他也走到了棺材面前,低头看向里面,里面没有死人,也没有活人,只有理所应当的一道石梯蜿蜒向地底之下,所以他也消失在了屋子内,仿佛从来没有进来过。 当屋子里的三人都消失后,一个正在做着木活的赤裸着上身的伙计若无其事的走到这屋子前,若无其事的将房门上的十几把锁锁好,随即若无其事的走回去继续干活。 石梯蜿蜒向下,不知道多深,通道不大,丈许高,但也够两个人并行。 常乐走得并不快,这里神秘的异常,而且还是敌人的地盘,他可不会傻乎乎的冲下去突然被人突袭或者包围。走了盏茶时间后,前方终于出现了光亮。 石梯尽头是一片很大的空间,比棺材铺与后面两个院子加起来还要大,却并不空旷,一排排书架摆放的整整齐齐,一个个身穿白衣、面无表情的人在一张张足够二三十人围坐的桌子前用笔记录着什么,而有些则是如同行尸走肉般的将记录满的厚厚的书本归类放到一个个书架之上。 常乐走了进来,这些白衣人没有一个人理会他,甚至连抬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仍旧面无表情的继续着自己的工作。 他觉得很奇怪,却也没有开口问,继续朝前走去。 这片空间很大,大到他走了足有一炷香的功夫才又看到了被一排排书架包围的一个空地前面,期间他遇到了很多的白衣人,有些甚至与他擦肩而过,却都是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仿佛他根本不存在。 这一小块空地中央又出现了一口棺材,一口与上方屋子中一模一样的棺材,而且棺盖也是半开着的。 常乐发现了,附近的白衣人并不少,却没有一个走进空地半步。不过既然已经到了这里,自然要看个清楚,所以他走到了棺材面前,但是当他看向棺材内时,他脸上的表情变了,仿佛看到了什么让他不可思议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