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击三国》 第一章 【从天而降】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章 【从天而降】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章 【从天而降】 天地苍茫,沃血疆场,尸横遍野,箭矢如蝗。 两支服饰相近,却泾渭分明的军队在互相攻杀。刚刚抽出嫩芽的原野草地,铺满了层层叠叠的人尸马骸,其上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远远看去,如蓬蓬茁壮的蒿草。 漫天充斥着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兵刃交击声;象马达一样搅动心脏的咚咚战鼓声;还有如第一声春雷滚滚而过的隆隆马蹄声…… 这就是马悍在苏醒后第一眼看到的场景。 古战场!动真格的!难道……克鲁伯集团费尽心机让我夺取的东西,居然与时空隧道有关?所以,他们才给了我一条价值七亿美金的右臂! 马悍缓缓抬起右手,凝视着一根根手指屈起,攥紧成拳。尽管在高强度仿真皮肤下包裹着的,已不再是一只血肉之手,但在神经控制自如之下,依然能感觉那饱满到爆的力量。 嗯?也就在此时,马悍才注意到,他脚下躺着一个人。也不怪他疏忽,这战场上躺着的死人太多了,也不差脚下这一个。之所以引起他注意,是因为这个人身上披的铠甲鳞片致密、光亮鉴人,铁兜鍪也是锃光瓦亮,似乎不像一般军官。而且、而且他的死因,正是因为那铁兜鍪顶部凹陷了一大块,仿佛被一根拳头粗的铁棍重击一记。 但马悍却惊讶发现,自己右肘衣服上,粘着一撮红缨,貌似那铁兜鍪凹陷处,也有一绺红缨……难不成,这人竟是被自己从半空中掉下来时当做肉垫,肘击天灵盖而死? 很快,周围一群披甲士兵张大嘴巴,呆愣了与马悍适应环境差不多的时间,一个个象见了鬼一样大叫:“他……他杀了主公!他杀了主公!” “不好啦!麴将军阵亡!” “快杀了这万恶的贼子,为主公报仇!” “恶贼纳命!” 乱七八糟的怒吼声中,周围数十军兵挥舞刀矛,朝马悍冲杀过来,其中更有四人是骑兵。 “对不起,人是我杀的没错,但这里是战场,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无分对错。如果你们知道此前我刚干了什么事,就不会这样冲来送死了。” 马悍喃喃自语,生命受到威胁,令他眼神中的迷茫转化成暴戾。迅速摘下那挺尸的麴将军腰畔大剑,右手握住剑柄,拔剑出鞘。长啸一声,以击剑的姿势,嗖嗖嗖嗖嗖,连刺五剑,迅捷无伦。 最先冲过来的五个士兵,一个个捂住咽喉,眼神震怖的倒下。 马悍的剑虽快,但也不至于快到一下击倒分别从五个方向进击士兵,而对方却完全来不及招架的程度。事实上,除了前两个士兵猝不及防之外,从第三个士兵开始,分别以刀、矛、盾进行格挡,结果是:刀挡震飞,死!矛挡折断,死!盾挡洞穿,死! 无人能挡一击,所有的武器,在一种名为“绝对力量”面前,如纸片面团一般,脆弱无力。 五个士兵刚刚倒下,一个骑兵最先冲到眼前。骑兵手中握着一把很像武士刀,但却是直刃的三尺长刀——大汉环首刀。刀身呈青灰色,锋刃很亮,隐隐可见淡淡血色斑痕。 骑兵将持刀的手压在马脖颈后,刀锋如枝横出,锋刃向外。这样不用费力挥刀,只须调整战马冲击方向,及把握好刀口距离,马速会带动长刀,自行将站在地上的敌人首级轻快切下。若削切部位拿捏得好的话,刀刃甚至不会卷口。 马悍紧呡嘴唇,剑交左手,右手从地下拾起一把士兵遗落的长矛,猛然挺身攒刺,掼入战马脖子,然后重重往地上一掀。巨大的力量令战马悲鸣侧倒,将骑兵一条腿牢牢压住,难以动弹。 那骑兵正惊慌挣扎,蓦然颈侧一凉,剑锋无情划过,鲜血喷溅而出。 马悍眼皮都不撩一下,反手挥剑“当”一声,生生架住第二个冲刺而来的骑兵刀锋,脚下像急刹车一样“嗤”向后滑行数步,卸去冲击力道。迅速伸出右手,扣住骑兵足踝,像拎玩具似地,将其抡起来重重砸在地上…… 举手投足间,生杀了七名骑、步兵,尤其最后一名骑兵,简直像大人摔婴儿一般,场面惊心动魄。其余士兵,无不吓得停下脚步,更有两名骑兵,骇然勒马后退。 “此人骁勇,不可力敌。放箭,射死他!” 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披甲军将,面庞刚毅,眼神锐利,此刻正手持一具大弩,弩身凹槽上的尺八木矢,正冷冷对准马悍。 马悍着地一滚,手里已多了一块革盾。 绷!噗! 双方距离不过二十步,弩矢强劲,洞穿革盾,余势未衰,正中马悍握盾的右前臂。令人意外的是,能破甲穿盾的箭矢,竟然弹飞落地。马悍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猛地一个大旋身,将革盾朝那军将旋飞扔出。 军将紧急拔刀,目中神光暴涨,大喝一声,挥刀劈下——嘭地一响,革盾爆裂,军将连人带刀震飞翻滚,跌入潮水般拥来的士兵军阵中,也不知被踩成什么样。 马悍深知,就算他再逆天,身在乱军之中,若不及时抽身,最终也难逃力尽而毙的下场。 趁着敌军还没形成包围圈,尤其十几个持大弩士兵,正费力坐地以腰力张弩,还没来得及放矢。马悍身体倒纵,半空中旋身一扭,以背撞敌,瞬间压倒三四个弩兵。 马悍将剑反插于背,飞快拾起一具大弩,再抓起一把木矢,咬在嘴里。右手两指勾弦、上弦、放矢,抬手一箭,射杀一骑兵。再如法炮制,又射杀一骑兵。 半包围而上的近百骑步兵发出一阵惊呼,象见到什么不可思议之事——委实太不可思议了,这可是腰张弩!而不是蹶张弩,更不是擎张弩。 《武备志》有载“弩者,力弱者蹶张,力雄者腰张。”腰张弩最耗力,使用时将身平坐地上,以弩平放面前。左右脚掌俱撑入弩弓内,紧接弩劈,撬上腰钩,钩住弩弦。然后同时利用臂、足、腰之力拉开弩弦……如此,方才完成一次上弦过程。非膀大腰圆的力士,哪能挺得直腰杆?这样的强弩,用手来拉?还只用两指,这人的力气得大到什么程度? “放箭!快放箭!”敌军中跃出起一个满面是血的军将,戟指马悍大叫。 这家伙居然没被踩扁,真是命大。 马悍瞳孔一缩,左右手攥紧剑弩,怎么办?难道刚穿越就丧命? “小兄弟,上马!” 身后传来一阵急遽蹄声与一个中气充沛的声音。 马悍扭头,正见一队白马骑兵飞驰而来,手持强弓,箭张如猬。说话的是为首一个身材伟岸,披甲顶盔,剑眉朗目,英气勃勃的骑将。 这群骑兵在马背上张弓搭箭,对准包围马悍的敌军,当战马跃升至最高点时,产生一刹那静止。就在此时,弓弦频响,箭矢俱发,虽只数十箭,却如百矢攒射一般,迅猛凌厉。 敌军弩兵惨叫连声,纷纷倒地,那军将目眦欲裂,连声呼喝指挥,奋身不退。 白马骑将向马悍一伸手:“小兄弟,快上马。” 马悍应声飞跃上马背,蓦然背后劲风袭体。马悍头都不回,挥臂格击。当!一柄刀刃卷曲的长刀被远远击飞。 身后数十丈外,那年轻军侯一手紧握空刀鞘,一手抹一把脸上血,死死盯住马悍背影,目光愤怒中夹杂一丝困惑。 这三十余骑白马射手,在这英伟的骑将率领下,一路飞驰,四下发箭,敌军纷纷走避,竟生生溃围而出。 扭头看一眼渐行渐远的敌军人马,马悍心下安慰之余,也颇为郁闷:“哥都三十好几,不当老大好多年了。这白马骑将也不知有没有三十,怎么叫我小兄弟?是他眼神不济,还是我耳朵有问题?” …… 宽敞可容数十人的大帐之中,马悍昂然立于帐下,左右一溜文武将官,他只认得站在最末的那白马骑将。大多数将官看他的眼神,都带着狐疑,毕竟他现身古怪,来历不明。只有两人的眼神是友善的,一个是白马骑将,一个是文官群中一名方面大耳、三绺长须,脸上总带着淡淡温和笑容的三十出头文官。 大帐正中摆着一方长案,案后盘坐着一名刚刚卸下重甲的雄健将军。他的眉毛很浓,像两把铁刷,眼窝微陷,眼睛里像跳动着两团火焰,嘴唇呡得紧紧,以至颔下一把美髯隐隐有猬张之势。 此刻,将军正死死盯住置于案几上的一把大弩:弩弓长五尺,几与人等身,弩臂长三尺,粗若儿臂;前端有青铜郭,中段有皮牵索,末端有弩机,望山、牙机、悬刀俱备,弩弦刚劲,弓力足有五石(相当于现今三百斤左右)之强。 突然,他猛然站起,抓起案上一把大剑,重重斩下。咔嚓!大弩应声折断。 “便是此物,杀我大将、毁我‘白马义从’!我的手足、我的八百儿郎!我的三千子弟啊!”将军掷剑于地,仰天悲啸。 “主公保重!”大帐中文武齐齐合袖举臂,垂首躬身敬劝。 马悍原本伫立不动,但见侧旁白马骑将不断向自己使眼色,于是学着众人动作,机械抱拳,慢慢躬下身去。 这时,那方面大耳的官员道:“明公,幸有天降奇士,击杀麴贼,解我军困厄。此乃天助明公,天佑我军之兆,望明公振威奋武,激励三军,再与袁军一决雌雄。” “请明公振威奋武,激励三军,再与袁军一决雌雄!” 大帐中一片激昂之声。 战败之军,欲行复振,最需要激励士气。这一点,帐中之人,上至将军,下至书佐,无人不知。 将军点点头,脸色稍霁,凝视着手中大剑,刃泛寒光,亮可鉴人,剑格刻着四字铭文:麴氏百炼。 “果然是麴贼的随身佩剑,很好。”将军目光终于转向帐下的马悍,那健硕雄壮的身材,英气逼人的面庞,令将军连连点头,“你是何人?因何来此?” “终于看见我了是吧?”马悍压住心头不爽,恭声道,“我叫马悍,钜鹿人,因被麴贼强征入伍,老父病重,因此忧急而死。我深恨之,必杀麴贼而后快。今日趁两军激战,以麴贼卫士之便,袭杀之。” 这套理由马悍在来时路上已想好,为此弄了一块青巾包住自己一头短发,并向那白马骑将借了套随身衣物穿上,以掩盖自己那一身虽然破烂,但完全与古服不同的现代迷彩服。说是钜鹿人,那是因为在后世自己就是河北钜鹿人。至于所杀的敌将是谁,他并不清楚,反正跟着喊麴贼错不了。 马悍这理由一说,文官上首立即有一人说道:“主公明鉴,此人背主,眼神凶厉,非良家子,不可留于军中,请主公赏赐后令其自行离去。” 又是那方面大耳之人道:“关长史此言差矣。麴氏强征青壮,逼死人父,此乃不共戴天之仇。这位壮士隐忍待机,手刃仇敌,既雪私恨,更为我大军报一箭之仇,有何不妥?我大汉以孝治天下,此举只应褒扬,不可诿过。这位壮士于千军之中,成功袭杀麴贼,堪称矫健机敏,胆略过人。如此人才,明公焉能错过?” 帐中诸将连连点头,都道“刘司马言之有理。” 将军略加沉吟,似是有了决断,问道:“马悍,你可有字?” 马悍心念一动,古代好像是既有名,又有字的,既如此,自己也不妨入乡随俗一把,当下答道:“马悍有字——惊龙。” 惊龙,是马悍打遍唐人街时的绰号,用来当字也不错。 “马惊龙,好气势。”有字,表明此人并非乡野鄙夫,可放心擢拔,将军击案肃容道,“钜鹿义士马悍,击杀袁绍帐下大将麴义,为此战首功。赏五万钱,帛、布各十匹,酒十瓮,牛羊二十头,上田五十亩,宅第一处,侍奴十人,赐四级爵,本部斥侯曲乙屯队率。” 马悍走出营帐时,还有些晕乎——不是因为这些赏赐,而是,他终于知道了—— “袁绍!麴义!原来,我来到了汉末三国时代。那么,方才那将军应该就是……” “小兄弟,真不错,得了那么多赏赐。不过,这都是你该得的,哈哈哈!”身后传来白马骑将的声音,还有拍打马悍肩膀发出的嘭嘭声。 马悍回首抱拳道:“多谢这位大哥的相救之恩,嗯,还有这套衣服。” 白马骑将哈哈一笑,随即抱拳还礼:“不,应当感谢的是我!我替常山老兄弟,以及白马义从的兄弟谢谢你。若非你出手杀死麴义,白马义从只怕会死得更多,我从常山带来的兄弟也将凶多吉少。倘如此,我又有何面目再见他们的家乡父母?你救了我的兄弟,便是救了我。” 马悍对这白马骑将极具好感,笑道:“既如此,我们就算两不相欠好了,今后还望兄台多多指教。” 白马骑将笑道:“指教不敢,有事尽管到义从营找我,只须报上我的姓名便可。” “那兄弟的姓名是……” “某家白马义从骑将,姓赵名云,字子龙。” 第一章 【从天而降】 第一章 【从天而降】 第二章 【机械手臂】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章 【机械手臂】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章 【机械手臂】 这是一个大小不足十五平米的帐篷,帐角竖着一根不算笔直的长矛,一把破旧皮鞘包裹着的长刀,一块同样破旧的圆形革盾。桌椅板凳一概没有,只有一张边角磨损得很厉害的蒲席,还有一卷嗅上去有点霉味的掉毛毡子,据说这是晚上睡觉用的席子与被毯。 而此刻马悍已经没有半点心思理会这些了,他正盘膝对着面前一个装满清水、用来盥洗的陶盆里映照出来的面孔发呆。 这是一张非常年轻的面孔,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超过二十岁。面皮白暂,轮廓鲜明,五官深邃,极富于立体感,尤其一双眼睛,亮得象涂了一层水银,极为灵动。 马悍发呆,不是因为这张面孔不像他,而是太像了——太像十多年前的他了!当年他偷渡出国时,那护照上的相片,可不就是这样?也就是说,这场时空穿梭,令他彻底脱胎换骨,一下回到了二十岁,或者十八岁的时候。 看到这样面孔,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赵云会叫自己“小兄弟”了。 马悍缓缓站起,脱去上身破烂的迷彩服,露出黑色的紧身弹力背心。随着弹力背心脱下,一具阳刚十足,肌肉发达的健美身躯展现出来:一米九的身高,脖颈几乎与脸廓一般粗壮,结实的颈肌棱条鼓起,两大块钢铠一样滑亮厚实的胸大肌,六块棱角分明的腹肌……自上而下,形成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倒三角形。 宽阔厚实的肩膀,两条胳膊肌肉饱满贲起,有一种流线形的美感——最令马悍惊喜的是,身体原有的伤痕,那些折磨了他多年的刀疤、燎伤、弹眼、弹片,还有此次与雇佣兵血战所受的各种创伤……无论新伤旧创,通通消失了,连条划痕都找不到,小麦色的皮肤,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除了、除了这条胳膊…… 马悍默然抚着右臂,穿越前那血腥惨烈的一幕,再次浮现脑海。 马悍在三十岁以前,一直是美国旧金山唐人街华人帮会“洪顺堂”的二号人物,这是他用了十年时间,凭着一股狠劲,一双铁拳,一颗机变果决的头脑,从老么、草鞋、纸扇、红棍,一直干到副堂主。 “洪顺惊龙”的大名,唐人街十三区,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直到某一天,猝遭黑手党突袭,为保护随行的财阀女儿,马悍被炸弹炸断了右臂,身负重伤。 之后,马悍被财阀的女儿送到南美救治避难。伤愈之后,得知帮会已被黑手党与州政府联手打掉了,正满世界追杀他。于是潜伏于中美洲的危地马拉丛林里,再不现身。 五年之后,当财阀之女再度找到马悍时,他已经成为许多丛林部落的座上客,是当地赫赫有名的“独臂狼”。手下近百号人,称雄丛林,随便到那一个部落里过夜,都有一大票女孩子贴上来。 财阀之女找到他,除了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之外,更重要的是,给予他补偿。 克鲁伯集团已经成功研制出一种仿生机械臂,以比普通钢铁坚硬柔韧一百倍的特殊合金做骨架,腕关节、肘关节部位使用纳米液压气动装置,可产生一吨半的推举力,指掌握力为半吨。机械臂表面覆盖仿真皮,韧性可比复合钢网,破损时可自行修复。皮下组织与肌肉组织俱为高能聚合物,可抗三吨左右的冲压。 “我们已经研发了一个成品——一条右臂,大小、尺寸、重量、形状,都是按照你所失去的手臂专制的。你,不想拿回它吗?” 财阀之女如是说。 说实话,马悍当时并不相信这种半科幻的东西存在,但他还是去了,只是为了一线希望,还有她那双碧眼里的诚恳。 当马悍在克鲁伯集团的地下实验室里,看到主持研发的首席博士用一根细如发丝的特种合金丝,轻松锯掉一根拇指粗的钢筋时,他半信半疑——特种合金早些年就听说研制出来了,只是很稀少而已,并非没有,但一只可以与神经连接,活动自如的机械手臂就未免太耸人听闻了…… 然后,马悍就看到博士捧出一只与他左臂一模一样的手臂。 “恭喜你,龙先生,你的新手臂也有同样的切割功能。”博士说着,将那手臂指尖末端的指甲,绕着钢筋划了一圈,然后掏出上衣口袋的圆珠笔,轻轻一敲。 当啷!钢筋落地,断口平滑如镜。 马悍早已磨炼得象核桃般坚硬的心脏,不争气地砰砰狂跳…… 机械臂成功安装,并经过为期八周的测试,排异反应良好,神经连接良好,使用功能良好,一切,就与一条真手臂没什么两样。至于它的杀伤力,博士的评价是“象半个变形金钢。” 新出笼的“类变形金钢”马悍,也要覆行对克鲁伯集团的承诺:为他们拿到危地马拉丛林某部落的圣物。 这个丛林部落马悍也没接触过,据说是食人族,但他知道怎么去那里。而且,拥有机械臂后,他可以在不带武器,令食人部族完全放松警惕的情况下,武力夺取圣物。 这,就是马悍所要付出的代价,以及为他安装这价值七亿美金的机械臂的真正用意。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马悍接受任务,只身进入丛林,找到食人部落。利用自己在当地的名声及通晓本族语言的优势,获得部落酋长的信任,然后伺机进入他们的禁地,费尽心机拿到了圣物——一个水晶头骨。 与大英博物馆所收藏的,以及部分浮现于世界各地的水晶头骨所不同的是,这个水晶头骨不像是人类的头骨,倒更像美国51区所披露的那种外星人的头骨。 头骨拿到手后,冲突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类变形金钢”变成了“杀戮机甲”。马悍最终杀出重围,赶到预定地点,在交出圣物之后,旋即陷入了雇佣兵的火力绞杀。 危急之际,还是手中的圣物救了他——之前交出的不过是个装圣物的空盒而已,马悍混了那么多年的,哪能不知道凡事留一手之理? 最后,一方要夺圣物,一方要保命的情况下,相互妥协,直到上直升机时,冲突再度暴发。搏斗中不慎引爆炸弹,直升机空中解体。 在即将粉身碎骨地一刹那,马悍手中水晶头骨化为齑粉,形成一团光幕,将他周身包裹,然后消失于烈焰中…… 当马悍恢复意识时,他正从空中急坠,光临大汉三国。只可惜一睁眼,看到的却是刀箭来“欢迎”。 马悍长吁一口气,扔下遍布刀痕弹眼、破烂不堪的迷彩服,换上新发的戎衣——不管是祸是福,我既已经来了,那么,就好好的活,如果条件允许,就大干一场吧! 现在,他已经知道自己是那一边的,也弄清楚了那个将军是谁。 大汉奋武将军、领辽东属国长史、蓟侯、幽州势力最强大的军阀——公孙瓒! 这是汉末三国时期,他正赶上一场决定谁是北方之雄的转捩战役——界桥之战。 在原本的历史上,时任大汉大司马、车骑将军的袁绍,将兵二万,与公孙瓒三万兵马战于界桥(今河北威县)以南二十里处。 公孙瓒派出最得意之精锐弓骑“白马义从”千骑为主力,辅之以二千轻骑,令领冀州牧严纲为主将,分两波从两翼进击。万万没想到竟遭遇生平克星、袁绍大将麴义。这位西凉金城麴氏家族最杰出之将领,以麾下一千强弩兵暗伏于八百精锐刀盾兵之后,待公孙瓒骑兵驰近至数十步,猝然突起,暴雨狂击。威震幽燕的白马义从,遭到毁灭性打击,从此淡出公孙军作战序列。而那一千八百弩盾兵,从此有了一个响彻三国的称号“先登死士”。 此战,公孙军折损骑步近三千,其中光甲士就有两千,麾下大将严纲被擒杀,公孙瓒更是被麴义率军狂追近数百里,从界桥一路撵到南皮。 这一战,彻底改写了公孙瓒的命运,预示了这位白马将军盛极而衰,也昭示了袁绍这位新一代北方霸主的雄起。 当然,以上这些,马悍都不知道,他的三国历史马马虎虎。一般人知道的,他也知道;一般人不知道的,他同样不知道。界桥之战,他只是有点模糊印象,详细过程,就非他所能知了。就连公孙瓒的头衔,以及自己无意间砸死的人叫麴义,是袁军大将,这些信息,都是赵云说的。 当然,他更不知道,自己已经小小地改变了一下历史。 麴义死了,先登死士的攻击戛然而止,白马义从尽管被射杀大半,元气大伤,但犹存数百骑,种子仍在。只是严纲依然难逃一死,幽州军依旧损失惨重。而袁绍痛失大将,攻势锐减,先登死士无心作战。结果,界桥居然保住了。而在原先的历史上,击破界桥幽州军大本营,驱逐公孙的,正是麴义。 马悍甫一登场,就改变了局部战争。 只是,公孙瓒不知道;袁绍不知道;他,也不知道。 第二章 【机械手臂】 第二章 【机械手臂】 第三章 【你惹错人了!】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章 【你惹错人了!】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章 【你惹错人了!】 清晨,霞光万道,照得一条大河波光粼粼。大河两岸,无数身着单衣单袴的军卒、役夫、军妓,仆妇纷纷走出军营,或盥洗手面,或下水搓背,或挎盆漂洗,或给牛马饮水。男子妇人,嘻哈打闹,看不出几分刚打败仗的样子……也是,打胜打败,都是上官的事,与他们这些小卒子没半毛关系,也就是少抢些东西而已,干嘛愁眉苦脸呢? 马悍也在这些人当中,正惬意舒展身体,做着深蹲、蛙跳,单臂俯卧撑等下水前的活动。 幽州军设在界桥的大营滨临磐河,河宽数十丈,时为春夏之交,河水滔滔,其上有两座可容四马并行的长桥。只须派数百精锐之士往桥头一堵,冀州军便难以突破。 昨日幽州军大败,冀州军衔尾追击,便是因幽州军及时守住此双桥,令冀州军无功而返。 一场血战刚刚结束,两军都派出车辆役夫,到战场收殓己方战死将士的尸骨,焚烧安葬。这工作没有三五天难以完成,在此其间,或许两军哨骑会有摩擦,但不会再爆发大战。 故此,幽州军才放松营制,让军卒役夫出营梳洗,缓解因失败造成的精神压力。象公孙瓒这样打老了仗的老将,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小兄弟,快下来!”河边有人向马悍挥手。 马悍扭头看去,不是赵云,但有些面熟,应该是昨日驰援的三十白马义从之一,笑着挥手回应:“就来。” 马悍脱去戎衣,除下军靴,正要脱掉迷彩裤时,手指碰到两边裤兜里有东西,掏出来一看,却是一个金属怀表状的东西。哦,是一块军用铝合金多功能指北针,有夜视、测距、测角度、测图距、放大镜等等功能,这玩意在古代倒是蛮有用的。 另一个,却是一根笔形红外线信号发射器。同样是铝合金材质,大小如钢笔,内置两截高能锂电池,可支持连续不断两个月发射红外线。红外线肉眼不可见,只有遇到障碍物时,才会形成红色光点,光点大小相当于一美分硬币,最远射距达一千米。 这东西是配给他在任务成功时,发射信号,照在山顶白石上,以通知直升机接应的工具。只不过,引来的却是一群杀手。 马悍一时半会也想不出这东西有什么用,反正留着也不碍事,将两样东西放进随身布袋里,连同裤子、军靴,一并扔给扈从:“小石子,把裤子洗了,皮靴刷干净,然后跟我下河。” 小石子是一个十二、三岁,个头矮小瘦弱的少年,他是公孙瓒赏赐给马悍的十名仆役之一,服侍他洗梳起居。此外还有一个负责看管牲畜的乌丸人,正在远处替他遛马牧羊。说是赏赐十个,目前为止却只到位两个,至于什么上田、宅第,全在渔阳,现在连影子都不见。噢,倒是看到了地契文书,也不知是否与实物对应得上。 至于钱、布帛、酒肉、羊马之类的赏赐倒兑现了,好歹他也是此战的最大亮点,不重赏无以服众啊。 对于有人服侍,马悍却是很自然。无论是当初洪顺堂副头目,还是后来的丛林之枭,他手下从来不少于百把号人,专人服侍,早就习以为常了。 小石子一身破衣,头发乱蓬蓬地,脸黑黑地仿佛永远都洗不干净。听到主人招呼,惶然摇头:“不,我不下河。” “下河洗干净了,我给你布匹做新衣。” “谢主人,我穿这个就好……而且,我……我不会水。” 马悍哈哈大笑,将戎衣与弹力背心往乱石上一扔,穿着平角奔向大河,纵身跃起,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噗通入水,只溅起一小团水花。 见者无不喝彩“好水性!”不过,更多的人被马悍那条奇怪的所吸引。这时代可没有什么一说,连短裤都没有。下水的军卒役夫要么穿长裤,要么光屁股,哪见过这等奇特的? 就连那几个白马义从都围上来问稀奇。马悍那有闲功夫扯这个?三两下岔开,转而问起自己所关心的问题。比如眼下是哪个皇帝在位?董卓进京了没有?蓟侯为何要与袁绍开战?袁绍方面将领与兵力情况如何等等。 这些问题,有些白马义从能回答,有些则不能。一番交谈下来,结合自己的三国知识,马悍大致弄清楚了:这个时侯汉灵帝已经嗝屁了,少帝也翘了,眼下是陈留王在位,也就是后来的汉献帝。献帝是董卓所立,这个乱世枭雄自然早已进京,而且,群雄讨董卓,虎牢之战这些震惊天下的大事也已发生。 最新消息是,董卓被王允、吕布所杀,洛阳已陷入军阀混战状态中。而那些日后名震天下的诸侯们,正在四处抢地盘,扩张势力,天下已进入群雄割据时代。 公孙瓒据幽燕,袁绍新得冀州,彼此势力相接,这新老两大北方势力,早早晚晚,必有一战。有理由要打,没有理由制造理由也要打。此战无关原因,无分对错,只关乎利益。 马悍脑子里飞快消化分析,淡然而笑,这争天下与自己以前的帮会抢地盘、争利益,本质上也没什么不同,区别只在于规模的大小与档次罢了。 正沉思间,突闻岸上一阵纷乱,抬头望去,只见河边有人在扑腾,似是溺水,但岸边却有一青巾裹头的黑壮汉子叉腰大笑,得意洋洋甩着一对靴子——慢着!这不是自己的军靴吗?那么掉进河中的人岂不就是…… 一股怒火腾起,马悍深吸一口气,认准方向,一个猛扎子,潜入水中。不过数息时间,豁啦!破水而出,单臂将溺水的小石头高高举起,一步步走上岸。 晨曦的金光照射着他近乎的身躯,抹上一层淡金色,仿佛斯巴达战士降临。 岸边的异动也引来了许多围观者,那些仆妇军妓看着这英气逼人、雄壮伟岸的小郎,无不眼睛发亮,如痴如醉,连漂洗的衣物被水冲走都不知道。 马悍救援很及时,小石子只呛了几口水,吐出几口清水就没事了,只是脸色灰败,一副欲哭无泪之状。 “怎么回事?”马悍凝视着他的眼睛,淡淡问道。实际上看到那双靴子,心里已明白几分,但他需要更直接的证词。 小石子终于哭出声来,抽抽噎噎道:“小奴在为主人洗靴子,那军汉看到主人的靴子极好,就想要。小奴不给,他就硬夺,还将小奴踢下河……” 马悍看到小石子细如麻杆的脚有些跛,便知对方这一脚踢得挺狠,或许对方没太用力,但小石子的身体却吃不消。 马悍眼底掠过一丝阴霾,缓缓站起,待回过身时,目光已是一片澄澈,面色平静,淡然道:“你喜欢这靴子?”马悍这双靴子是野战大头皮靴,皮质是意大利小牛皮,耐磨牛筋为底,靴帮还可藏小刀,无论是舒适度还是坚固耐磨程度,都不是这时代的粗糙皮靴所能比的。经清水洗刷,污垢血渍尽去,露出油亮光滑的皮质,立即吸引不少贪婪的目光,这黑汉便是其一。 黑壮汉子看着眼前高大雄健的身躯,眼角不自觉抽了抽,倘若先前洗刷皮靴的是这年轻汉子,他或许会掂量掂量,眼下却是骑虎难下了。东西没抢到手是一回事,抢到了再吐出去又是另一回事。 黑壮汉子眼珠一转,嘿嘿笑道:“某乃飞燕将军麾下杜骑督之帐下督,名叫胡元。兄弟怎么称呼?军中何职?” 马悍被这家伙所报一的连串头衔绕得有点晕,低声问小石子:“这家伙说的什么飞燕将军,什么骑督、帐下督的,是怎么回事?” 小石子已止住泣声,瞪大眼睛看着主人,一脸惊讶:“飞燕将军就是黑山军的平难中郎将张飞燕将军啊!杜骑督就是左营黑山营的杜长骑督,帐下督就是杜骑督的侍卫从骑。” 原来如此,黑山军张飞燕,本名褚燕,后改名张燕,因剽捍捷速过人,故军中号曰飞燕。此人大名,马悍自然也是听过的,没想到居然与公孙瓒联手了,还派了一支近万人的黑山营前来助阵。杜长其人倒没听说过,不过能指挥一支万人军队——虽然黑山军的军队与黄巾军都差不多,男女老幼全算上,一万人中也不知有没有一千人能打,但多少也是个能上得了台面的人物了。 一个骑督的侍卫,就如此嚣张。 马悍不动声色:“我是马悍,蓟侯本部斥侯曲队率。”他已经弄清这“队率”是什么职位了,管五十个人,队长就称为“队率”,而斥侯就是侦察兵,他就相当于后世一个侦察排排长。 胡元眼睛一眯,原来不过是个小小队率,若非是蓟侯本部的斥侯队率,他拿了这双皮靴就走,半句不会跟对方啰嗦。即便如此,结果也不会有所改变,只不过要多说几句话,让对方有个台阶下就行了。 “此靴做工精细,形制奇特,相信主公见了必定欢喜。”胡元叉腰的手按住刀柄,皮笑肉不笑,“某会将马兄弟的敬意传达给主公知晓。” 看不出,这黑汉也懂得以势压人,或者,他这么干的次数太多了,运用娴熟。若是公孙瓒看中这靴子,让侍卫开口讨要,马悍会毫不含糊奉上。便是杜长想要,只须好好开口,他也会给。只是马悍岂会看不出来,真正想要的是这胡元,他不过是抬出杜长来压自己罢了。 这点小花样,岂会放在马悍眼里,更何况还打了自己的人,抢了自己的东西。军营之中,最讲究的就是一股气势,一旦被打压住了,往后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个中道理,江湖打滚那么多年,马悍怎能不知? 不管这胡元的后台是谁,敢打脸,就必须做好被反打的觉悟。 马悍慢条斯理穿上半湿的迷彩裤,边扣皮带边道:“杜骑督想要这双靴子?那容易,你把东西放下,我等会就亲自到黑山营将此物奉上,不劳这位老兄费心了。” 此言一出,周遭顿时一片惊咦之声,任谁都听出,这小郎是不打算给胡元的脸面了。几个妇人甚至稍稍走近,低声道:“这位小郎,这只毛熊你可惹不起,上回有几个老兵悍卒都被他揍了呢。把靴子给他,姊姊弄些皮革来,替你再做一双。” 马悍回首一笑:“多谢,只不过,从来只有我抢别人,没人敢抢我的东西。” 胡元闻言一阵狂笑:“我黑山军就是专抢东西的祖师。小子,老实告诉你,这双靴子,爷要定了!” “去找龙王爷要吧!” 穿好裤子的马悍,精赤着壮硕的上身,风也似地冲过来,纵身跃起,以全身力量带动左拳,猛击胡元面门。 胡元的右掌早就按在刀柄上,马悍一动,他立刻拔刀出鞘,斜劈对手右肩臂,心下冷笑:“看你拳快还是胡爷的刀快。” 马悍是从十步开外扑击,而胡元却是在三步范围内截击,用膝盖都能想到,必定是胡元的刀快。果然,胡元一刀斫中马悍右手……掌。 这个世上,除了某些武侠剧,真正实战中,没有人敢逆锋扣刃的。这动作太危险,稍有差池,半个手掌就没了,没有人会疯狂到用自己的手掌来耍帅。 马悍就敢!刀锋沾掌,就象,不,根本就是被铁钳牢牢夹住。接着身体如鹰扑击,左拳带着迅猛冲势,结结实实打在胡元的脸颊。 砰!胡元斗大的脑袋后仰,一股血箭从口鼻喷出,七、八颗牙齿激射,庞大的身躯离地而起,斫刀脱手,皮靴甩飞。待双足落地后,踉跄斜退,一步、两步、三步、四步……连退七、八步,最后噗通扎进水里。 胡元的两个随从看傻了眼,脑袋一时转不过弯来。直到马悍从容将军靴穿好,淡定瞥了还在水里扑腾的胡元一眼,提醒道:“看来胡兄的水性不太好啊。”那两个随从才如梦方醒,顾不得寻马悍的麻烦,急急忙忙下河捞人去了。 “小郎好生厉害!” “马兄弟好身手!” “打得好,这厮早该着人收拾一顿了。” 周围军卒妇孺齐声喝彩。军营中最重武勇,尤其在下层军官及士卒中,谁拳头硬谁就有威信。胡元是黑山营悍卒,常随骑督杜长突阵,号称“百人敌”,喜抢掠财物,不分敌我。没想到被这白暂斯文如书生的小郎一拳击飞坠河,惊异之余,无不拍手称快。 这时辕门处远远驰来一骑,沿河大喊:“马悍安在?” “某在此,是赵兄么?”马悍听出是赵云的声音,想来必有要事,赶紧答应。 赵云策骑近前,唤道:“主公有令,冀州军哨骑猖獗,着令本部斥侯曲全骑尽出,与黑山营协同巡哨,哨骑须放出三十里。速去。” 马悍立即向马夫打了个唿哨,接过小石子抛来的戎衣,匆匆着衣而去。 赵云正待拨转马头,身后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子龙,稍等。” 赵云扭头,喜道:“玄德兄。” 说话之人年约三十上下,一袭青色短衣,足蹬木屣,装束颇为随意。观其形貌,方面宽额,耳轮硕大,三绺长须垂胸,目光明亮而温和,正是别部司马刘备刘玄德。若是马悍在场,必可认出正是昨日在帅帐中替他说话之人。 刘备上前笑道:“这位马悍倒是一位少年猛士,似乎不在子龙之下。只可惜,少年心性,尚不够隐忍。” 赵云讶道:“怎么……” 刘备将方才二人争斗细说一遍,赵云闻之失惊:“糟了!我将马悍所在的斥侯队,与黑山营邓通屯兵合编为一巡队了。” 刘备不解道:“黑山营多为冀州土人,熟悉地形,两军一向联合出巡,并无不妥啊。” 赵云苦笑:“这邓通与胡元乃是乡党(同乡),我只怕他会伺机报复……不成,我得回去重新混编。” “只怕来不及了。”刘备长叹,向辕门一指。 便见幽州军寨六门齐开,一队队骑兵源源驰出,各色背旗迎风猎猎,千百马蹄,踩踏得两座木桥上下震颤,连桥下的磐河水,都激起一圈圈涟漪。 汉初平三年(192年)四月,本应到尾声的界桥之战,正如火如荼。 第三章 【你惹错人了!】 第三章 【你惹错人了!】 第四章 【铁臂逞威】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章 【铁臂逞威】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章 【铁臂逞威】 太阳从东边冉冉升起,阳光刺破浓云,又是一个适宜杀伐的晴天。 冀、幽两军的哨探骑着马在界桥附近逡巡,经过一日激战和夜间的巡逻,都显得十分疲惫,有的人干脆把身体与马鞍子绑在一起,然后抱着马脖子瞌睡。偶尔,敌我双方交错而过,但这些巡骑丝毫没有交手的意思,他们心照不宣地拉开距离。直到对手逐渐消失在视线里,彼此才如释重负地松口气。 民夫在鞭子和长矛的驱使下,驾驭着敞篷牛车收敛尸首。一辆辆牛车从晨雾中驶出,辗过绿草茵茵的原野,车轮在高低不平的地表滚动,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恶战之后的原野、谷地、山丘,无头尸身遍地皆是,有时车轮就从残肢断臂,甚至是小半个脑袋上辗过,车轱辘带起暗色的血沫和白色的脑浆。不少民夫初次见到这样血腥可怖的情景,无不骇然变色,更甚者扶着车辕干呕。 磐河北岸,烟尘阵阵,显然有小队骑兵正捉对厮杀,不时有人从马背上落下,跌入尘埃。幽州骑兵意图找回昨日的场子,个个悍不畏死。他们自东向西冲阵,一边纵骑驰骋,一边开弓放箭,五十步的距离上,就一连射了三箭,接敌错马时,立即收弓拔刀挺矛击刺,中者纷纷落马。 相比幽州铁骑,冀州军战马既少,弓马娴熟与骑战也大为不如,单兵作战,屈居下风。全仗昨日大胜,士气高涨,此消彼长,才堪堪打平。 越来越多的骑兵从四面八方赶来,加入这敌我难分的战团中。激战了许久,双方骑兵不约而同地罢手,他们各自退出百余步,然后让徒手步卒和民夫入阵收敛死者和救治伤者。待场地清理干净,他们又纷纷驭马冲杀。不时有战至脱力的骑士退下来,他们一边拉风箱般喘气,一边扯着嗓子大叫,为自己一方助威。 东北侧一处低矮的山坡上,一队新到的骑兵飞驰登坡,勒马驻蹄,背旗飘扬,数十骑兵依山坡轮廓错落排列,紧紧盯住平野上的胶着战。 从背旗上看,这是属于公孙瓒一方的幽州军,骑兵最高指挥官只是一名百将,还有一名队率,而骑兵人数,也只有五、六十人。汉军军制,百人为一屯,设屯长,又称百人将或百将,其下为队率,再次为什长、伍长。虽然百人为一屯,但除去辅兵、役夫,一屯中真正能出战的士兵,能有个五、六十就算不错了,所以这算得上是“满员”屯了。 这一队骑兵,便是幽州军与黑山军联合巡哨骑兵中的一队,主官为黑山军百将邓通,次官则是刚走马上任的幽州军斥侯曲队率马悍。 “难分难解啊!”邓通举鞭虚点战场,扭头对马悍道,“马兄弟,你可是能在千军之中取敌上将头颅的猛士,何不上前展示一番武勇,以振我军军心?” 邓通三十出头,黄面黑须,身材略瘦,筋骨却很结实,一看便知是那种轻捷有力者。尽管他是百将,职务比马悍高出一级,但黑山军的地位远不能与如日中天的幽州军相比。黑山军的百将,其实也就与幽州军队率平级而已,故此言辞相当客气。 马悍没有从邓通眼中看出什么异样,只道邓通是真想看看自家本领,但自家事自家知,马悍知道,自己还真玩不了骑射这种高技术的活。 事实上,马悍能够在奔驰的马背上坐得稳当,已经算很不错了。这完全得益于他当帮会头目时,对骑马的喜好,那会他的私人庄园马厩里就拥有两匹英国纯。按理说,以他业余马术师的水平,骑马原本不在话下,坏就坏在配给他的马,没有马镫。而且不光他的马没有马镫,所有人的马都没有。 在马身的一侧,有一个木制的上马垫,没有固定双足的功能,只能用来垫脚上马。骑兵上马之后,脚掌会伸套进马肚带附着的两条皮圈套或绳圈内,以此为着力点,加上马鞍的纵向固定,可挥刃相击及左右驰射而不至于掉下马,但无法做转身回射这种高难动作。 马悍一眼就看出,这其实就是萌芽状态的马镫,具备了一点初始功能,当然,还很不完善。踏在这种根本不能称之为马镫的“绳镫”之上,马悍那个捌扭难受啊!十成骑术顶多只能发挥出五成。 骑射,马悍以前骑马时也玩过,说实话,很糟糕,基本上是五矢一中,或十矢三中。不过,他在危地马拉丛林这几年,最常用的就是弩而不是枪。在当地,你可以背一把弩弓到处走,却不能带枪支招摇过市,而他要拜访当地各部落,就更不能带武器了。但他又不能不携带防身武器,于是,弩成了最好的选择。 做为一个曾经的帮派头目,马悍对自己手里武器的熟练程度要求很严格。他的座右铭是:在任何危险时刻,能够保护你的生命的最好伙伴,永远是你手里的武器。 在帮派当低层打手时,能保护自己的,只有一双拳头,所以,他将自己锻炼成一具人形兵器;当升到头目时,再不需要出手,顶多就是玩玩枪,他又练成了神枪手;到了危地马拉丛林时,曾经凌厉无匹的拳头只剩下一个,枪也变成了弩,于是,他用了短短三年,成为神射手——一百码内飞碟靶,箭无虚发,甚至能在五十码外,与飞碟靶做逆向运动,也能十发全中。 由于是独臂的缘故,马悍使用的弩是特制的大型军用连弩,拉杆上弦,很省力。而且还可以扣接弩匣,匣中一次可置十支箭,依次射击,只要操作熟练,独臂也不难使用,只是射程不及单发弩。 马悍骑术不差,弩射一流,但把骑马与射击结合起来,却从没试过。更令人无语的是,他鞍旁挂着的是一张弓,而不是一把弩。与弩相比,弓的使用难度更大,准确率更低。凭着弩射的基础,马悍估计用弓的话,可以站在八十码外(七十米)击中任何比飞碟大的正常移动物体,再远就没把握了。可若是骑马……能否射中三十米外的移动物体都成问题。 看到邓通笑脸后面眼中闪掠过的一道寒光,马悍知道,身为上官,邓通完全有权利命令自己出击,对方没有这样做,自己也不能不知好歹。最重要的是,既然已加入幽州军,尤其是斥侯曲,骑射就是一项必须要掌握的活命升迁技能。好吧,既然老天让自己重生一回,又回到青年时代,他还有大把时间。只要有决心、有毅力,更重要的是有天赋,还有什么学不会?练不精? 年轻,真好! 马悍似乎又有一种回到刚当帮派小弟时拚命三郎的感觉,血脉渐沸,绰弓在手,举臂一振,吭声道:“谁与我同去?” 立即有七名骑兵纵马而出,齐声呼应:“同去!同去!” 蹄声如雷,八骑卷起一股尘烟,奔向战场。 山坡上,邓通的细眼一眯,眼神如针。 马悍八骑一出现在战场,立即引起冀州军骑兵注意,当即分出十余骑,拍马迎来。双方尚在五十步之远,便同时引弓斜射,弓弦疾响,箭矢半空交错,各自落向目标。 冲锋放箭,对准头不做要求的话,多数骑兵都能做到,只是用于射击比较分散的小股骑兵,效果不太好。便如此刻,两轮箭矢对射过后,敌军只有三骑被射下马,而马悍这边,则坠马二人。 马悍也射了两箭,第一箭测距,落空;第二箭射中一骑兵头盔,但角度有点偏,结果头盔掉落,敌人无事。现在,双方距离尚有三十步,还来得及射最后一箭。 实际上,若马悍愿意,他可以使用速射,也就是连珠箭。连续开弓对他而言,不是问题,问题在于瞄准,而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提高准确率。 弓弦已拉开,箭矢已就把,马悍在不断体会马匹奔跑的节奏,判断最佳发射机会。这样长时间拉弓瞄准,相当于把弓当弩来用,虽然准确度大为提高,却极为耗力,为弓骑兵之禁忌。一般情况下,一个体力正常的骑兵,连续射出二十箭左右,就必须退出战斗,休息恢复体力。设若像马悍这样长时间拉弦瞄准,只怕连十箭都射不到就会力竭。 马悍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如果愿意,他可以拉弦开弓一整天,手臂都不带打颤。他要的只是准确,正因他用了比他人多几倍的瞄准定位时间,他射出的箭矢,命中率自然也要比他人更为精准。 嗖!第三箭射出,目标是敌骑中的披甲军将。噗!箭矢正中敌将脖颈下方的项顿(护颈的皮甲圈)。 马悍这一箭原本是奔对方脖子去的,可惜计算误差,敌将那一刻正好纵马跃起,结果只射中锁骨位置的项顿。 那军将中箭,身体一歪,却强撑不倒。伸手用力折断箭杆,怒目圆睁,平端长矛,嘶吼着向马悍冲杀而来。 锁骨位置,怎么着也是人体要害,中了一箭,居然还能坐得稳在马背,还能反击?究竟是对手过于强悍,还是这弓太不得劲? 马悍在开弓时就估测过了,这是七十磅弓(六十斤),相当于汉朝一石,是骑兵标准弓。就是这标准骑弓,三十步破皮甲后便卡在锁骨上,只造成轻伤。难怪不少古代将领被射成刺猬后,却还能活蹦乱跳地冲锋陷阵了。 第三轮箭矢过后,双方各减一骑。马悍一方尚有五骑,敌军则有九骑,人马几乎多一倍。 山坡上,一名幽州军骑兵什长正待率手下五骑驰出助战,却被邓通所阻:“马队率可是能夺旗斩将之猛士,莫要误他功勋。” “可是,敌骑甚众……” “不过区区几个骑兵而已,而且看那认旗,敌骑中有一名部曲军侯(五百人长,汉军制中级军官),必是看到我方人少,才亲自催骑出战。嘿嘿,这可是让马队率立大功的好机会。你若率兵增援,敌骑必退,错失良机,马队率只会怨你而不会感激。” 那什长想想好象是这么回事,但似乎又有哪里不对劲,迟疑之间,远处敌我骑兵已交错而过,胜负已分。 马悍是昨天才到的,压根不认得什么将军大纛、校尉旗帜、军侯认旗。他只知道背后插旗的多为低级士官,就像他一样。而百将以上,便有扈从持旗。他方才射的那员军将,便有扈从持旗紧傍左右,这人最少是个百将,必杀之。 蹄声急遽,刀光乍现,幽、冀骑兵同时挺枪亮刀,交错斩击。一时间,锵啷啷之声不绝于耳,骑兵坠地之声令人心惊肉跳。 骑战不仅要讲究技术,更讲究人数。人马比对方少一倍,就意味着每一个人最少要承受对手连续两次攻击,如果不能及时调整攻防转换,挡得住第一击,挡不住第二击;或者,这一刻斩敌于马下,下一刻,则被敌刺落于黄尘。 马悍所面临的局面尤其凶险,他被那名狂怒的军将锁定了。军将有三名从骑,一人持旗紧随其后,两人持矛护住左右翼,再加上军将正面冲锋。这一瞬间,马悍要面临左、右、中,三敌骑呈“品”字形的三连击。 已经没机会射箭了,马悍将弓往鞍旁一挂,火速往左臂套上骑兵圆盾,右手拔刀,猝然掷出。斫刀急旋如轮,飞斩右侧从骑,噗地一声,透胸而入,直没刀柄。从骑带着撕心裂肺的惨叫,滚跌尘埃。 这时左侧从骑已冲近,挥矛猛刺。啪地一声爆响,骑兵木制圆盾在铁矛尖下四分五裂,两骑交错而过。 尽管用骑盾挡住了这一击,但马悍整条左臂都发麻了,差点被撞下马去。这时的马悍已顾不得检查手臂是否受伤,因为最致命的一击,正迎面杀来。 同样是丈二长矛,但这一击,比先前那从骑一击更凶狠凌厉。马悍相信,如果敌将不是之前中了他一箭,力道打了个折扣,这一击会更凶猛——但即使对手再凶猛十倍也没用,因为马悍面前只剩下这一个对手,可以集中精力应对。只要马悍全力以赴,这天底下,又有谁是他的对手? 时间似乎在这一刻慢放,震天厮杀、骑影幢幢、刀光剑影、旌旗乱舞——这一切,仿佛都成了背景。 正午的阳光,将战场渲染成金黄,两个仿佛披着一身金甲的骑士策马对冲。在行将撞上的一刻,徒手骑士倏地出手扣矛,而持矛骑士连人带矛生生被这条手臂举起,在半空划过一道死亡的弧线,然后重重摔砸在泥地上,骨头爆裂声连山坡上的邓通都听得一清二楚。 马悍紧急勒马,迅速掉头,奔到那瘫软在地上的敌将身前,面无表情,将夺来的长矛倒转,点在敌将咽喉。 敌将口鼻溢血,浑身不停抽搐,吃力道:“杀我者……何人?” “马悍。” “噢……来吧,给……给我一个……痛快……” 噗!长矛穿喉而过,怒血飞溅。 战场上突然传来一阵惊慌失措的叫喊:“眭军侯阵亡!幽州卒杀了眭军侯!” 随着惊呼如潮水漫溢,冀州骑兵四散而逃。 山坡之上,邓通看得目瞪口呆,而马悍的斥侯队则欢声雷动。 这是马悍来到三国乱世的第二日,继麴义之后,再斩一将——冀州军部曲军侯、悍将眭元进。 第四章 【铁臂逞威】 第四章 【铁臂逞威】 第五章 【双龙较技】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章 【双龙较技】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章 【双龙较技】 (看到本书首位打赏的兄弟“微笑啊微笑”,十五郎也不禁微笑了。) ~~~~~~~~~~~~~~~~~~~~~~~~~~~~~~~~~~~~~~~~~~ 四月的晨风,已带着一丝夏日的热气,天欲破晓,头顶还有大片黑云,唯有东边一线鱼白肚。晨曦的微光,淡淡照在操练场那一排排锃亮兵器架上,环首刀、长殳、卜戟、丈矛、步兵方盾、骑兵圆盾、硬弓、强弩、箭矢、甲具……整齐中带着一股凛冽肃杀之气。 平整宽阔的操练场上,正有两名披甲骑士,手持长矛,遥遥相对。 “惊龙,恭喜你又杀一将,立下大功。据说你是在正面对战时刺杀敌将,来吧,让我看一看,你是怎么做的。”说话的骑士,白马长矛,头戴铁兜鍪,一身朱色皮甲,腹部以下,还有缀着铁片的甲裙。 常山赵子龙。 这个时侯的赵云,只不过是白马义从中的一名骑将(相当于百人将),勉勉强强算是中级军官,还没有资格穿明光铠,也没能弄到一把好槊。所谓“白马银枪”的造型,自然还没能出现。 赵云对面二十步外的骑士,便是马悍。一大早,他就被赵云拉到操练场,说是训练也好,说是称称斤两也好,总之,现在他要面对这三国时代的顶级武将之一。 说不紧张是假的,但是,马悍并不畏惧,拥有这样一条超级手臂,他甚至敢与传说中三国最强的男人单挑。 马悍的装束与赵云差不多,令他比较感兴趣的是右手所持的丈二长矛。这种接近二米五的骑兵长矛,通体以韧木制成,矛刃盈尺(因为是比试,所以用骑兵训练用木制矛刃),矛杆中段缠以布革,可防手握打滑或杆体爆裂,两头系着一条背带似的粗绳。马悍原以为这粗绳就是用来背矛的,可是看着又不像,因为他骑在马上都没有二米五,真背的话岂不是拖地了?经赵云一解释,才知这压根不是什么背带,而是臂环。 何为臂环?就是持矛时将此绳缠套在手臂上,当两骑交错而过时,骑兵以矛刺杀敌人。双方马速所产生的重力加速度,其巨大冲撞力,不是区区一条胳膊所能承受得了的,这时必须及时弃矛,以消除反作用力。当两马交错过后,只要手臂一收,就能将长矛拽回来再度使用。这一点,类似西方骑士对战时,骑枪在击中目标后自动爆裂一样。所不同的是,骑枪是一次性消耗品,而长矛拽回后还可反复使用。 “记牢了,一旦刺中,必须及时撒手,否则胳膊很容易受伤。”赵云一再叮嘱,心下不免更为好奇,这位小兄弟明显没有骑战经验,那他昨日究竟是如何击杀冀州军悍将眭元进的? “明白!”马悍平端长矛,将长矛后段夹于臂下,手持中后段绳革处,按赵云所说,调息蓄力,一手控缰,双足夹紧马腹。马悍嘴里说明白,实际上,他却并不打算这样做,因为没必要——他用的是右臂。 论骑战技能与经验,别说赵云了,随便一个三流武将都比马悍强,与赵云比骑战,纯属找虐。马悍唯一的优势,就是一条无敌机械臂,如何扬长避短,运用自身优势,才是制胜关键。无论胜负如何,这一战过后,都会为他积累下宝贵经验。现在的他,不乏实力,只缺经验。 “嗬!” “嗬!” 二人同时催动战马,迎着猎猎晨风,一南一北,高速接近。 骑战单挑制胜的关键就是对距离的掌控感:何时出手、时机把握、部位选择、攻防转换等等,所有因素都要考虑进去。每一个回合都要付出极大的精力,生死只在须臾间,没有谁是必胜,也没有谁是必败,除非双方武力值相差太远。那些所谓两骑相斗,盘马转圈打铁数十回合,呵呵…… 嘭! 两骑交错,马悍抢先出手,但矛尖尚未够到位置,却已被赵云后发先至所击中。在令人气血下沉的撞击声中,马悍健壮的身躯急剧摇晃,差点栽下马。双方背向驰出二十余步后,才兜转马头。 赵云老远便急切叫道:“惊龙,手臂如何?” 马悍高举长矛示意:“无事,多谢子龙手下留情。” 在对战之前,马悍便提出要求,希望赵云尽量攻击他的右臂而不是别的部位。他之所以这样要求,不是为了作弊,而是希望能与赵云多交手几次,获得宝贵体验。能得到一位三国顶尖武将亲自指导,这样的机会真心不多,如果一击便受伤,那还怎么继续? 赵云只当马悍在右臂垫了什么硬物,可以承受强烈冲刺,所以依言只攻击其持矛右臂。没想到击中之后,感觉却是纯胳膊,根本没什么硬物,大惊之下,只道这一下马悍的胳膊不废也断,没想到居然毛事没有…… 赵云惊讶不已,忍不住高声问道:“惊龙,你手臂里垫着何物?” 马悍哈哈一笑:“反正是好东西,子龙兄,尽管放马过来,你伤不了我。” 赵云豪气倏生,长笑举矛:“既如此,小心了,某来也!” 哒哒哒哒! 两骑先是轻驰,逐渐加速,两杆长矛再次对指。 马悍吸取上一回合出矛过早的教训,这一次,他要压住节奏,在矛尖与对手马首间距十步的一刹那,果断出击。这个出击时机定位方法是赵云教他的,只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两马对冲,十步距离眨眼即至,反应慢的,甚至来不及做任何动作。这时机的把握,没有几十上百次的训练,哪想那么容易掌握? 好!目测进入十步了,就是现在! 马悍大吼一声,挺矛攒刺——但刚做出这个动作,身体猛地向右侧一歪,吼声与出击戛然而止。 啪!嘭! 第一声是马悍右臂中矛,矛尖折断;第二声是马悍滚跌马下,四仰八叉的着地声音。 好痛!浑身骨头像散了架,满天星斗,天地仿佛在旋转,似乎有一张脸也跟着旋转…… 赵云低头策马绕着仰躺着的马悍转了几圈,终于放下心来,忍不住摇头惊叹:“真令人怀疑你是否铁打的,这样你都没事。” 马悍哼哼道:“谁说没事?我的屁股……也不知是不是裂成了两瓣,现在我总算知道眭元进被摔飞时的感受了……”马悍心底大叹倒霉,方才他之所以失手,纯粹是忽略了一个细节——马镫。 在马悍行将攻击时,他的身体必然向右倾斜,重心移到右肢。当他习惯性蹬足发力时,才醒悟脚踏之物不是稳固的马镫,而是颤巍巍的套绳,结果,平衡骤失…… 赵云摇摇头,喃喃道:“据闻那眭元进也是一员悍将,竟恁般不济?” 这是什么话?打脸啊! 马悍脸上挂不住了,子龙兄你是很牛,但也用不着这样刺激我吧?当下奋力爬起,一瘸一拐走过去捡起自己的长矛,扬手扔给赵云:“子龙兄,换这杆矛,再来!” 赵云接矛讶然:“你把矛给我,那你……” 马悍扭了扭粗壮的脖子,发出喀啦啦脆响,向赵云招招手:“子龙不是想知晓眭元进是怎样败亡的吗?你放马过来,我让你见识见识。” 第一缕晨曦照在赵云刚毅的面庞上,笑容渐渐绽开:“终于拿出你的真本事了么?” 在赵云策马奔行,拉开距离后再兜马回转时,却发现马悍将自己的战马驱赶开,两手叉腰,当道而立。 赵云惊讶之致:“惊龙,你是要以步战骑么?” “正是。” “你打算空手夺矛么?” “然也。” 若非马悍脸上镇定如桓的表情,赵云简直认为这位兄弟是输得恼羞成怒,失去理智了。 尽管感觉不可思议,拥有丰富战斗经验的赵云却没有丝毫大意,他从马悍的眼睛里,看到一股强烈的自信——是的,即使面对这三国武力值排名前十的战将,马悍依然保持着自信。这自信,来源于他脚踩大地,来源于他多年苦练,更来源于他的秘密杀器。 天边渐渐红亮,军营各处传来纷繁吵杂之声,沉寂了一夜的幽州军营,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唯有此刻的操练场,依然沉寂。这沉寂,酝酿着隐隐风雷。 马踏硬地,清脆嘹亮,长矛斜指,赵云在逐渐加速。由于是以骑对步,赵云不再平端长矛,而是矛尖斜向下,与地面形成三十度夹角,目标,仍然是马悍的右臂。他算看出来了,这位兄弟的右臂披搏内衬里,一定垫了防御力很强的软甲片,所以才能连续扛了他两击而无伤。 骑着快马,高速奔驰,从二十步外持矛刺击一个直径约碗口粗的目标,这难度不是一般大。许多训练多年、经验丰富的枪骑兵都未必能做到,但赵云却有十足的把握,他要刺右臂,就一定能刺中,只因为他是赵云。 朝阳初升,大地斑斓,飞驰的马蹄,赤色的鬃毛,在晨风中翻飞。人绷如弓,矛刺如矢,快马助力,人、马、矛合一。这是疾如闪电,沉似坠石地一击。 马悍左足顿地,健硕的身躯猛地向前倾,右掌倏伸疾扣,目标是飞速剌来的长矛。甭管抓住的是矛尖、矛刃还是矛杆,总之要在长矛刺中自己之前抓住它。 曾经在八周适应性训练时,无数次抓住、劈落、击碎射向自己的箭矢、飞刀、飞斧、套索等等亚马逊部落战士常用武器的马悍,同样有十足的把握。他要抓住长矛,就一定能抓住,只因为他是马悍。 绷!喀! 迅如奔雷地一击,没入铁手。强劲地冲击力,将马悍硬生生向后平推三丈,操练场坚实地泥地上留下两道深深刹痕。 一轮红日喷薄跃出,一个披甲健躯从马鞍挑起,映着红日翻飞,仿佛一道优美的剪影。 咔嚓!承受不住重力的矛杆居中折断。赵云在半空急速翻滚,落地时居然双足着地,旋即向前一滚,消去冲势。单膝点地,火速拔刀,刀随身转,反手削切——就在这时,一柄三尺环首刀的刀尖,已指住他的咽喉。 赵云扬扬剑眉,动了动手腕。马悍低头,却见赵云的刀尖也顶在了自己的肋下。 二人相视一笑,同时收刀入鞘,一齐伸出胳膊,把臂大笑。 豪迈笑声中,远远奔来一骑,扬臂大喊:“赵骑将、马队率,将军召见。” 第五章 【双龙较技】 第五章 【双龙较技】 第六章 【暴力射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章 【暴力射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章 【暴力射手】 (大盟!又见大盟!出手惊人!发书五日,喜见掌门!欢迎凤栖梧桐626与十五郎一同再战江湖。) ~~~~~~~~~~~~~~~~~~~~~~~~~~~~~~~~~~~~ 中军大帐,公孙瓒高踞上首,两侧是四名膀大腰圆的义从及一名兵曹掾,下首立着两名中、低级军官:骑将赵云、队率马悍。 这是公孙瓒在短短两日之内,连续召见这个年轻的队率了。按理说,这样低级的军官,根本没资格入他大帐,更不可能连续入帐。但不知此人是运气太好,还是真有本领,才转投自家军中两日,就先后杀掉了冀州军中、高级军将各一人,不厚赏、升迁加亲自召见都说不过去。 公孙瓒这一次召见,把赵云也捎上,自有用意,一见到二人,第一句话就是问赵云:“如何,可能胜任?” “这个……”赵云向公孙瓒行了个军礼,微微侧首看了一眼马悍,欲言又止。 马悍目光一闪,明白了赵云今日硬拉他到操练场较技的真实意图,原来是公孙瓒交待的。 公孙瓒铁帚般的浓眉一皱,目光一凛:“怎么?有何不便之处吗?” “不,属下只是在想应当如何措词……”赵云整理了一下思绪,道,“马队率勇武不凡,实为云平生仅见,惜哉骑术尚欠。假以时日,努力磨练,必可达到义从营之要求。” 这话公孙瓒听懂了,赵云认为马悍有武勇,称得上猛士,但骑术不精,未能达到白马义从的要求,这多少令公孙瓒有些失望。自从昨日惨败之后,白马义从遭到重创,严重影响了公孙瓒的扈从防卫,他殛需补充新鲜血液,表现抢眼的马悍,自然进入了他的视线,只可惜…… 公孙瓒心下一叹,只得更改了对马悍击杀冀州军侯眭元进的升赏。 “马惊龙。” “属下在。” “听赏。” 这时那兵曹掾先向公孙瓒欠身致礼,然后翻开簿册,大声念道:“斥侯曲乙屯队率马悍,因功擢升为斥侯曲乙屯屯长。爵升两级,赏万钱,布帛三匹,牛羊二十,田十亩,酒肉若干……” 有了昨日的重赏,今日这赏赐就不怎么放在马悍的眼里了。唯一觉得不错的,就是提了两级爵,升了百将,与赵云平级了。不过赵云这个骑将是直属将军的从骑卫队队长,而马悍的斥侯百将,不过一普通巡哨官而已,没得比。 不过马悍并不在意,才来两天就当上了百将,知足吧!嗯,既然公孙瓒有心让自己加入白马义从,貌似可以提提这个要求。 马悍当即抱拳行礼道:“蓟侯,属下有一事相求。” “唔?何事?” “属下缺一张称手的强弓。” 白马义从是三国时期赫赫有名的弓骑兵,对骑术与射技要求很高。原本赵云对马悍的考核还应包括射技的,只是马悍骑术都没通过,射技就没必要考了——骑射、骑射,骑术若不行,射技好也没用啊。 公孙瓒点点头,骑将赵云盛赞此人武勇,想必力大,那么常规配发的军弓自然未必称手。当下饶有兴趣问道:“马百将可开几石弓?” 马悍:“军中最强之弓是哪一张,属下就用那一张。” 不独公孙瓒与赵云,便是帐内四名护卫,也一齐瞪大眼睛,随即哑然失笑,若非是在军帐中,只怕会有人忍不住嗤笑出声:这小子的口气太大了吧?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就算想引起蓟侯重视,也不带用这样拙劣的法子啊!难道他就不怕弄巧成拙么? “好!孤就欣赏对自己有信心的勇士。”公孙瓒豪笑着命扈从取来自己的角弓,交给马悍,“你若能在十息内,将此弓拉开十次,弓便归你了。” 马悍固辞道:“蓟侯宝弓,属下不敢受之。” 公孙瓒满不在乎,大手一挥:“孤尚有好弓数张,你若能拉开,便赏与你也无妨。” 但马悍接下来一句话,却令公孙瓒为之气结。 马悍说的是:“属下不敢损毁蓟侯宝弓。” 公孙瓒瞪着这个大言不惭的小子,一字一句道:“弓若损毁,恕你无罪。但若十息之内不能开弓二十次,之前所有封赏,一概褫夺!” 一名雄壮的扈从双手捧着一张套在革袋里的大弓,向马悍面前一递。 马悍说出这话,其实就是要在公孙瓒面前露一手,以免被这武力至上的白马将军看轻了。军营之中,大将最重兵法,军卒最重武勇,不展示一下,只会被人轻慢。在西方打拚多年的马悍,价值观也接近欧美,从来不以藏拙为荣,实力,就是用来展示的。 当马悍左手掌搭上弓臂之时,一握之下,竟拉不动。抬眼,正看到那扈从眼中的戏虐之色。 马悍当即将右手一同搭上弓臂,做出一副垂首恭敬之状,右臂一动,连弓带人一并拽动。若非扈从惊觉不妙,及时撒手,差点就要出丑。 就在公孙瓒愠怒、赵云担忧、扈从惊疑不定的眼光中,马悍从容弯弓上弦、调弦,然后左手持弓把,右手两指引弦,缓缓拉开,张如满月。 公孙瓒缓缓点头,脸色好看了一点,但在下一刻,他的表情凝滞了。 马悍一边开弓,一边向公孙瓒、赵云等点头致意。然后,右臂一紧——绷!一张三石硬弓,生生被他拉折成两断。 马悍一脸“惶恐”,将断弓奉上:“属下有罪,损毁蓟侯宝弓,愿接受惩处。” 公孙瓒震惊之余,拍案称奇:“好臂力!堪称军中第一,如此看来,五石以下的骑弓,都不合你用。龚掾,你主掌兵赏,可有五石以上强弓?” 那兵曹掾苦笑行礼回话:“蓟侯,属下从未闻我军中有人能用五石骑弓,故此,未制此器。” 公孙瓒哦了一声,微带遗憾望向马悍,正要说话,却见赵云抱拳道:“主公,属下倒是知道有一张六石强弓,不过却是步弓,是用来选拔张弩之士的测试器具。” “步弓?”公孙瓒上下打量一番马悍,大笑道,“此子身长八尺有余,便是用步弓,也不影响骑射。那张六石弓就归你了,只望你好生习练骑射之术,早日成为孤麾下义从之士。” “谢蓟侯!” …… 这是一张六石反曲复合弓,弓臂用材为制弓中最好的柘木,通体澄黄,弓把处更是被汗渍与指掌浸磨得发亮。此弓拉开一次所需的力量,相当于现在三百六十斤——而且是用一只手。之所以称之为步弓,是因为弓体长度达到了一米六,几乎与人身等高。这样的长度,骑马射击很不方便,更重要的是,马背上难以借力发力。通常骑兵所开弓力,要比站在地上开弓少四分之一。也就是说,在地上能开二石弓,上马就只能开一石五斗了。 对马悍而言,开六石弓与开一石弓,所耗费的力量没什么区别,但射程与穿透力可就大不一样了。如果昨日有这六石弓在手,哪容眭元进冲到眼前? 这张弓就是他今后保命及作战的第一武器,他必须好好测试一下。 幽州军营有好几个操练场,早晨马悍与赵云较技所在,是骑兵操练场,在东、北两处,还有步兵操练场与弓弩兵操练场。 新得强弓,马悍径直来到弓弩操练场,身后跟着乐颠颠抱着两撒袋二十四支箭的小石子。 弓弩操练场是个宽约两百步,长达三百余步的长方形平地,西北边是个低缓的半环形山坡,可挡劲风,确保射击的稳定性与准确率。 此地可同时容纳百人习射,公孙瓒军中汉、胡参半,其中以乌丸人、鲜卑人居多,故此擅长骑射的军卒不少,擅长步射的更多。此时正值晨操结束,属于个人散射练习时间,弓弩操练场上站满了习射士卒。由于靶位少,习射者多,大多数等候的军卒都是三三两两,分散四周。 马悍入场时,原本没人在意,但很快有眼尖的士卒认出他手里的大弓,便是选拔弓弩兵时,曾经挑战试拉的那张豹弓。“豹弓”这个名称,是军卒们私下起的名,皆因士卒们认为,只有虎豹之力,方可自如开此强弓。 这张豹弓不是一直由兵曹保管的吗,只在测力时才调出,如何到得此人手上? 一个、两个、三个……越来越多士卒注意到马悍手中不同寻常的大弓,渐渐跟随,最后形成一个半包围圈,那场面,如同一个将军带着仆童及一大群随从,走向弓弩操练场。 马悍来到中间射击位前,这里本有射手在练习,但一见马悍那声势,忙不迭让开。 马悍没去理会身后越来越大的议论声,目注前方,大概目测一下,最近的草靶在三十步左右,其次为五十步,再次为八十步、百步。弓最远的射程就是这百步,超过这个距离基本就没什么杀伤力了。实际上这百步靶也只是摆设,因为军中能射百步远的强弓手早就调到义从营或升百将、军侯了,那里有专用的靶场,根本不用来这里与下级军卒抢射击位(马悍也是百将,不过他刚来不知道)。此外还有一百二十步、一百五十步及二百步,这都是弩的射程。公孙瓒军中所用弩多为擎张弩,二百步便是擎张弩的极限射程。 马悍斟酌一下,先将目标定在五十步,这是将近七十米的距离,比较适合首发试射。 “箭来。”马悍向后伸手。小石子急忙抽出一支羽箭,恭恭敬敬呈上。 箭搭弦上,弓弦渐引。身后士卒们的议论声戛然而止,不用回头,也知有几百双目光盯在自己的弓上。 嘎吱吱,随着弓弦满张,弓呈满月,身后传来一阵阵抽气声。尽管无人敢发声,但几百人抽凉气的声音,却在弓弩操练场上空汇聚成一股震人耳膜的气流。 马悍用心体验了一下这把弓与自己所使用过的军用弩与滑轮弓的不同之处,慢慢找回那种对远程目标的捕捉与锁定感……嗯,是了,就是这种感觉! 心念所至,弦松箭飞。 噗!豁啦! 一箭正中靶心,强劲的箭矢更将草绳绑缚的箭靶内指厚木板贯穿,余劲未竭,又飞出二十余步,堪堪斜插在八十步靶位前。 围观的士卒们齐声惊呼,一群乌丸人与鲜卑人更是将马悍围拢起来,七嘴八舌、手势乱飞嚷着什么,可惜马悍一个字都听不懂,只是含笑点头。 五十步中靶心,也算不错,但在场士卒中,至少有一半人能做到。这些士卒与善射的胡人所敬佩的,是马悍这一箭之威。试想若是在战场上,当所有士卒射出的箭矢被敌兵盾牌挡住之际,这凶猛霸道的一箭,足以洞穿革盾,击破铠甲,毙敌于箭下。 受人崇拜是令人开心的,但当这些胡人已不满足于口头称赞,而是动手动脚,摸捏手臂、胳膊、甚至身体肌肉时,马悍一阵恶寒,双手一挥,大弓一振,吼道:“小石子,箭来!” “是、是……主人,来……了……”小石子费力从密密麻麻的群腿中挤进来,双手递上箭。 这一箭,马悍要射八十步,即一百米,这是他以往的最高纪录。有了第一箭打底,马悍很有信心,因为以往他的最高纪录是:一百一十码,飞碟速射。即便还没有完全与手中的豹弓磨合,但眼下目标不过是个固定靶,应当不在话下。 咻!箭矢离弦,准确命中八十步草靶。 叭!草靶应声而碎,羽箭飞出十步,斜斜坠地。 “呜嗬嗬!”有崇拜勇士情结的胡人们手舞足蹈,差点爆发。 而马悍一箭出手,立即闪出人群,及时避开拥堵,大步走向弩兵靶场,藉此甩开胡人。弓兵靶场的百步靶已经不需要试了,方才的八十步靶并未射中红心,而是右偏了两寸,看来在精度方面,还需要加强练习。现在他最想知道的是,这张弓的最大射程及有效射程是多远。这个答案,必须在弩兵专用的远距靶场测试才能知晓。 但是,当马悍再次拉弓准瞄时,才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一百二十步,这相当于一百五十米的长距,手上拿的不是熟悉的军用弩,更不是狙击枪,而是一把才到手还没捂热,只射过两箭的古制复合弓,能否上靶,真心没把握。若只是他一个人训练倒也罢了,不中就再来,没什么大不了。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刚刚取得令人拜服的成绩,转眼间就亲手破碎,这也太令人难堪了。 这一箭,射还是不射? 马悍心头委实难决,但弓弦却只能一寸一寸拉开,只有五成把握能上靶。赌一赌,没得选择了。 就在箭矢即将离弦的一刹那,远处传来一阵悠扬的短号声,伴随着一声声清脆的云板敲击,响遍全营。 “开饭了!开饭了!快走啊!” 围观军卒一哄而散。 马悍长吁一口气,松弦垂箭——头一回发觉,饭点的号声恁般动人。 ~~~~~~~~~~~~~~~~~~~~~~~~~~~~~~~~~~~~~~~~~~~~~~~~~~~~~~~~~~~~ ps:汉朝的“石”,远不及唐宋时的石“实诚”,只相当于后者的一半。文中六石弓,只相当于宋时三石弓,也就是岳飞、韩世忠等人所开弓力的那个级数。 第六章 【暴力射手】 第六章 【暴力射手】 第七章 【远狙之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章 【远狙之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章 【远狙之王】 (多谢大盟厚赏!有点小激动。多谢“百撕不得骑姐唯有一死姐脱”书友打赏,这id略熟啊,嗯,是上一本书的舵主,哈哈,欢迎回来。) ~~~~~~~~~~~~~~~~~~~~~~~~~~~~~~~~~~~ 早餐食毕,大多数士卒都各自归队执行任务去了,弓弩兵训练场总算冷清下来。马悍没接到任务,据说是昨日本队斩将夺旗,立下大功,特许休整一日。 正好,马悍可以独霸训练场,自由练习,只是效果不太满意:一百二十步,一共射了十箭,前三箭没上靶,从第四箭开始,弓性已熟,箭无虚发。尽管只有不到一半箭矢射中红心,但至少没有脱靶。战场不是比赛,不需要你箭箭十环,只要你击中目标,摧毁目标。中脑袋也好,中咽喉也好,中心脏也好,中四肢也好——只要射中了,就好。 这一次,草人靶依然被洞穿,但箭矢贯穿后,随即掉落在靶子背面,可知其势已尽。由此可知,六石弓的有效破甲(盾)力,为一百二十步。说直白点,这就是狙杀敌将的终级距离。 一百五十步,箭矢入木,但已不能贯穿,这是杀无甲兵的终极距离,只是那准头……马悍完全可以原谅自己,毕竟二百米的超长距离,以前从来没用弓弩试射过,十中一二已算不错。 至于二百步,可望不可及啊! 马悍心头沮丧,却不知一旁唯一的观众小石子,那眼光发亮,简直是敬若神明——用不亚于蹶张弩弓力的豹弓,长时间瞄准,并连续发射二十支箭,浑若无事。这样的神力,莫说亲眼见到,便是听都没听说过啊! 小石子乐滋滋将箭矢一一捡回,咂吧着嘴:“一共损毁八支箭,若到兵曹处支取,只怕会被责难,不如自己花钱买,反正主人得了那么多赏赐……” 马悍随意问:“一支箭多少钱?” “十二钱。不过我跟军器署一个支管很熟,可以把价格讲到十钱。”小石子得意地卖弄他的人脉。 马悍一笑:“好,此事交给你。把箭袋放下,你自去玩会,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小石子应诺,慢慢转身,脚步迟疑,显然不舍。 马悍笑着摇摇头,心念一转,伸手从裤兜摸出一物,正想唤住小石子,说给他一个玩具。突然想到什么,整个人定住,目露奇光,死死盯住手上的东西。 红外线信号发射器!在一些突击步枪,甚至狙击枪上都有这个装置,它的功能很明确,就是辅助瞄准。而眼下自己缺乏的不是射距,而是精度、是瞄准。如果,在弓把处安上这个辅助瞄准器…… 说干就干。马悍先在弓把处定好平视瞄准位置,然后抽取一根备用弓弦,截取一段,将笔形红外线信号发射器绑定。之后端弓摆出射击姿势,反复观测,调好视距。一切无误后,左手持定弓把,大拇指按动开关,进行实测。 一百二十步的草人靶心口位置,清晰地出现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红点。与一般突击步枪红外线装置黄豆大小的射点不同,红外线信号发射器的射点足有一美分硬币大小,足足比一般射点大三倍,因为其目的是让搜索人看得更清楚。所以,以马悍鹰一般锐利的眼睛,在一百二十步外,依然能隐约看清这个红点。 马悍心头一阵亢奋,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对准这个红点发射,就一定能射中目标。他还需要测算角度,因为长距射击,箭矢的轨迹不是直线,而是一条弧线。中短距射击倒是直线,但两条平行线不能相交。所以他射出的箭矢,绝不会正中红点,只会射中红点上方。至于是射中红点上方一寸还是两寸,端看箭头调整的角度了。 经过反复测算后,马悍将红外线射点下移一寸许,然后松弦。 嗡,弓弦剧颤,箭去如电。 笃!正中草人靶心口。 于是,寂静无人的幽州军弓弩兵训练场上,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正在上演: 一个手持大弓、背负箭袋的军士不断奔跑,边跑边向草人靶发射:八十步靶碎、百步靶翻、一百二十步靶连中红心、一百五十步靶箭无虚发、二百步靶…… “全上靶啦!主人,全上靶啦!”小石子一路欢蹦,怀里捧的箭矢掉了一地。 “只是没脱靶而已。”马悍眯着眼望着二百步外,细小如巴掌的草人靶,轻声喟叹,“可惜,红外射点虽然能精确瞄准,但眼力有穷时,看不清啊!不过,战阵之前,千军万马,还真不需要瞄准,只要射程够远就行。唔,如果能有一张十石弓的话,嘿嘿……” …… 又是一个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帘子缝隙照进帐篷,马悍已经穿戴整齐,掀帘而出,深深吸一口带着淡淡血腥味的空气。这是马悍来到三国时代的第四天,他并不知道,这一天对他、对这场局部战争、甚至对整个三国历史而言,意味着什么。他只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不会再让任何人威胁到自己的生命。 任何危险,都要在百步之外,予以剔除。 帐篷前,小石子正专心为主人披挂盔甲,而马悍则在检查小石子替他从军器署购来的四十支破甲重箭。 斥侯曲每一名斥侯兵都配置有两撒袋二十四支羽箭,多为普通的平刃箭,破甲力一般。马悍的二十四支箭矢,经昨日训练,已损毁近半,自然得补充。考虑到今后自己的主打武器就是弓箭,马悍对箭矢的要求,不仅要多于常规的数量、更要与众不同的质量。 反正手头有公孙瓒赏赐的钱及物品,价值十数万钱,军营里也没什么花用,不用在改器军器提高生命保障,还能用在别的什么地方? 马悍以每支五十钱的高价,购买了四十支三棱破甲箭及两个撒袋。这样一来,别人只在马鞍两侧挂两个撒袋箭矢,他则是挂四个。 检查结果,马悍颇为满意:箭杆笔直没有节头,漆刷得很亮;尾羽簇新,羽毛顺滑不打绺;三棱箭镞打磨发亮,边锋平行,肉眼几乎看不出误差。这样的好箭,五十钱不贵。 正检视之际,却听小石子低笑道:“主人,那两个女奴来了。” 马悍目光一抬,就见数十步外,两个头戴尖顶毡帽、身穿单袄的女人正远远向自己行礼,不时偷看过来。 一看这两个女人,马悍就苦笑不已,这两个乌丸女子,是赏赐给他的奴仆。公孙瓒只管赏赐,至于马悍拿来做什么用,那就是他自个的事了。 马悍身为美帝帮会头目之一,身边的女人不要太多,各种肤色,各种身份,各种风情,应有尽有。阅尽千面之后,他的品味与档次自然养叼了,一般姿色,轻易难入法眼。不过在最初听到赏赐的两个乌丸女人到了的消息,马悍倒是有几分兴奋,更隐隐有几分期待,想看看这个在后世早已消失的民族的女人是什么样。 真相令人蛋碎。马悍可以容忍容貌次一些,可以容忍女人各种稀奇古怪的发型,比如散辫、短发、平头、甚至光头都行,但是、但是你好好的一个女人,弄个髡头算怎么回事? 所谓髡头,就是胡人专有发式,在脑门的中间剃光,周边留一圈头发,或结辫或披散。乌丸、鲜卑等漠北诸胡男女皆留此发式,男人留此发式倒还没什么,但女人也这样……哪里还用看,光想想就够恶心的了。 马悍当时一见,就立马将之赶出自己的营帐。尽管将女奴送来的军需官一再解释,乌丸女子一旦成亲,就会蓄发,换言之,这两个女奴都是未嫁之身,是蓟侯的恩赐。但已经倒尽的胃口怎么可能再好起来?最终这两个女奴只得在旁另立一帐,给马悍做放羊挤奶,清洗衣物的杂役,当普通奴仆用。 马悍避开那两个脸蛋黑里透红、身体壮健的女奴投射过来的热辣目光,板鞍上马,奔向西营。 西营左角,有一片终日烟熏火燎的区域,正是幽州军的军器维修处。这里驻扎着数百随军工匠,负责为军士们修理兵甲、修葺鞍具、打磨刃具、修补盾牌等等。 马悍穿过营区,满耳都是叮当作响的打铁声,以至于不得不提高声量,对着其中一个帐篷大叫:“老余!老余!我要的东西弄好没有?” 帐篷里应声而出一个满面黢黑、胡子拉碴的中年壮汉,一见马悍便咧开嘴,露出一口染得焦黄的大牙:“啊呀,是马百将,你要的东西弄好了。我老余可是推后了好几件兵甲修葺工作,专为百将打制此物,只怕少不得被那些军汉呱噪……” 马悍偏腿下马,从鞍旁马褡子里掏出三缗五铢钱,随手抛给老余:“钱一文都不会少你,东西快拿出来。” 老余故意诉说为难,实则也是想多得点赏钱,三千钱加上昨日订金五百钱,比先前谈好的价钱多了五百钱,也算是一注意外横财了。当下乐颠颠进入帐篷,不一会,捧出一个沉甸甸的包袱。 马悍接过打开一看,点点头,将包袱放上马背,翻身上马,拍马而去。在经过老余的锻炉前时,顺手抄起炉旁的小铁锤,朝老余晃了晃:“借你锤子一用。” 老余两手扩嘴,冲着马悍的背影大叫:“取我器具便是耽误我工时,最少要付十钱误工费!” 马悍头也不回挥挥手,纵马远去。 骑兵操练场上,马悍正骑马轻快奔行,不时做出一些令人啧舌的动作:比如镫回藏身、臀部离鞍,身贴马颈,如同后世的马术师一般,半个身子高高撑起,策骑驰骋,纵马如飞。 他之所以能做出这样的动作,原因很简单,他装上了马镫——是真正的马镫,而不是两条皮索或绳索的绳镫。 昨日与赵云交手之后,马悍就意识到这个重要问题。没有马镫,最少要花半年时间,才能象斥侯兵那样,乘骑自如,要做到如白马义从那样,恐怕一年半载都不行。所以他立即找到军器维修处,画出两个马镫形状,问能否尽快打造出来。 马镫这种东西,基本没有技术含量,老余虽贪财了些,但手艺活还真不赖,拍胸脯保证翌日可取。马悍接着又要求给马钉马掌,结果老余瞠目以对。 马悍大为惊讶,这时代还没马掌么? 事实上还真没有!马具按历史发展,最早出现的是马嚼子,然后是马鞍,而且三国时期的马鞍已发展得相当完善,马鞍的高级形态——高桥马鞍均已出现。接下来是马镫,大约在两晋时期发明,而马掌则出现得最晚,有认为在是隋唐,更有认为是在元朝……不管是那一种观点,都认可马掌在马镫之后方出现,而此时的三国时代,连马镫都还没影子。 于是马悍又订制了六个马掌(两个备用,就象汽车备胎一样)。老余一时间弄不明白这些奇形怪状的铁疙瘩有什么用,更不知这两样东西的重大意义,反正有钱就给干活,管别的干嘛? 有了马镫,效果显著,马悍估计以自己的骑术底子,再强化训练两、三个月,就算比不得赵云,至少加入白马义从没问题。 而马掌也是重中之重,战马一旦裂蹄,基本就告别战场了,连当驮马都不够格。而战马绝对是最重要的战争资源之一,一个小小的马掌,不知可挽救多少战马及驮马。 马悍有过给自己的宝贝赛马钉马掌的经验,他打算自己动手给坐骑钉马掌。但刚刚取出小刀、锤子、长钉等工具时,突然,一阵急促召集号角声传遍军营,幽州军营顿时起来。 经过短短两天沉寂之后,冀州军打破僵局,发动进攻,界桥之战第二阶段,开始。 ~~~~~~~~~~~~~~~~~~~~~~~~~~~~~~~~~~~~ (关于高桥马鞍,目前发现最早的考古实物,出现在三国孙吴时期,已具有高桥马鞍一切特征。连战马最少的孙吴都装备有这样的东西,更不用说以骑兵为主的北方诸侯了。) 第七章 【远狙之王】 第七章 【远狙之王】 第八章 【桃园三兄弟出马了】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章 【桃园三兄弟出马了】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章 【桃园三兄弟出马了】 (宗师了!大盟又顶了一发,这支持真是杠杠的,没说的,握手。) ~~~~~~~~~~~~~~~~~~~~~~~~~~~~~~~~~~~~~~~~~~~~~~~ 界桥大战初起,时人并不看好袁绍,毕竟公孙瓒及其幽州军威名太甚,几乎可称之为打遍北方无敌手。去岁东光之战,更以三万军破渤海三十万黄巾,威震天下。 而彼时的袁绍,初掌冀州,百事待举,除了名头响亮之外,军事方面,普遍认为不及公孙瓒。这一点,连袁绍自己都不否认,否则他也不会将渤海太守这个重要位置交给公孙瓒的从弟公孙范,服软结好。若非此次公孙瓒大举入侵河北,兵锋直指他的老巢魏郡邺城,形格势禁,不得不出战的话,袁绍是真心不想惹这个大煞星。 由于没有把握,袁绍率中军及后军从广川(今河北枣强)徐徐南进,而让麴义率前军先至界桥与公孙瓒接战。这原本只是试探性交手,万万没想到,公孙瓒居然惨败,被打得据寨自守,若非麴义意外身亡,可想而知,公孙瓒会败得更惨。 巨大的喜悦,完全冲淡了折损一员大将的悲痛,袁绍立即加快行军,赶往界桥前线,趁胜向公孙瓒幽州军大营发动总攻。 马悍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投身这混乱鏖战之中。 此刻,马悍正率数十斥侯,驻马于一片林子处,远远观望。 时近晌午,两军已在界桥附近摆下阵势,彼此派出前军进行试探性进攻,此时已有数千步兵混战成一团。而两军的骑兵则在两翼骚扰、冲击敌人。 战斗进入胶着状态,这时,就见幽州军左翼阵前,一杆军司马级的赤色大旗飞速出阵,百余骑簇拥着大旗,向冀州军右翼骑兵冲去。 大旗之上,一个斗大的“刘”字,分外醒目。幽州军别部军司马级将领,刘姓者只有一个——刘备。 马悍立即将目光紧紧锁定大旗之下的三员骑将:正中一将顶盔着甲,手持长槊;左侧一将同样持槊,但那槊极长,足足比一般槊长四分之一,达到四米的惊人长度,用汉朝的尺寸表示,就是丈八长槊。右侧一将,手持一把丈二长刀,刀锋狭长,九尺刀柄在阳光下泛着银亮光芒——居然是铁柄长刀。 刘字大旗两旁,分别是“关”、“张”青色小旗。 刘关张!果然,桃园三兄弟出马了。 刘备居于骑军之中,关羽、张飞护住他的侧翼,周围环护着四十多个从骑,两翼扈从着近五十个弓骑兵,这就是刘备近千私兵中的精锐。 刘备此时为别驾司马,手中有军卒千余人,关羽、张飞分别任军侯。但这千余人马中,只有骑兵百余,其余皆为步卒,而这百余骑兵,就是刘备唯一能拿得出手的精锐。此时交战已到关键时刻,正是表现的好时机,最善于把握机会的刘备,自然不会错过,将自己的实力,淋漓尽致展现出来。 但见这四十余从骑排成一个小型楔形阵,五十弓骑则散布其后,自南向北,从侧翼回旋擦阵而过。百骑如风,刀枪俱下,箭如飞蝗,冀州兵猝不及防,军阵外沿士卒像割草一样倒下一大片。 刘备、关羽、张飞,挥刀舞槊,纵马如飞,从敌军阵右侧外缘削切而过。刀锋碎骨、槊刃裂肤,皮甲木盾尽化碎屑。四十余从骑,持矛执枪,借着马势,将冰冷的矛刃重重刺穿敌人的皮甲、木盾,以及失去甲盾掩护的躯体…… 五十个骑射扈从,是刘备仿公孙瓒的白马义从而建制的。只不过,合格的骑射手绝对是稀缺人才,以公孙瓒之能,手下白马义从也不过千余,刘备又能招揽多少?因此刘备不得不扩大招揽对象,他这五十个弓骑兵中,有大半是乌丸人及鲜卑人,如此,方勉强形成战斗力。 胡人在骑射方面,的确有着天然优势,他们几乎每射出一箭,敌阵中都会有人应弦倒地。如此在阵前奔驰了三个来回,每骑发射十数矢,丧命在他们手里的冀州兵不下百人,受伤者倍于此数。 猝然而至的打击,令冀州兵一阵慌乱,人群相互拥挤、踩踏,又死伤数十。 仅仅一小股骑兵,就取得如此战绩,令幽州军士气大振,欢呼不已。 在磐河南岸大营,临时搭建的四丈高塔上,幽州军主帅公孙瓒一身重铠,领系大麾,伫立塔顶凭栏观战。见此情形,不禁拍栏赞道:“玄德果然不同凡响,为我幽州军又立一功。” 正因刘备出色表现,界桥之战后,公孙瓒论功行赏,表奏刘备出任平原相,独掌一郡。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刘备一直被称为“刘平原”或“刘使君”,真正有了一块地盘蓄积自己的班底。 刘备冒险成功。 随着时间的推移,看似威风八面的桃园三兄弟,慢慢现出颓势。首先是弓骑兵,连续发射近二十矢之后,气力耗去大半,这时必须保留一点余力,以免为敌所趁,可以说已经暂时失去持续作战的能力了。在刘备一声令下,弓骑兵时聚时散,相互掩护着向本阵撤退。 然后是轻骑兵,快速急剧的奔驰冲杀,不光人的体能急剧流失,马的情况也是一样。几个来回冲刺,杀敌成效斐然,付出的,则是体能的大量消耗。 眼下这一队奇兵中,除了关羽、张飞依旧龙精虎猛,其余从骑皆是强弩之末。 刘备也是气喘吁吁,环目四顾,对自家战绩颇为满意,目的已达到,可以撤了。 “云长、翼德,回军!” 关、张二人刚热了身,就听到大哥的撤退命令。尽管有些不甘,但战场之上,军令为先,况且他们人没事,但胯下的战马却吃不消,只能先撤了。 只是冀州军却也不是好相与的,他们这队骑兵在右翼搅风搅雨,冀州军中军岂能无动于衷?正当刘关张兜马欲回转之时,冀州军中军、后军出现数十旗帜,迅急向他们包抄而来。 数十旗帜分属三批,约三百余骑,在三员军将率领下飞奔而来。他们的认旗上分别绣着“颜”、“文”、“张”等标识。 马悍眼睛一眯,这几个姓氏中,张姓且不论,颜、文二姓极为少见,在袁绍军中更有特指之意。来将莫非是…… 这时冀州追骑凭着马力充沛,迅速将撤到半途的刘备手下十数骑截住,其中就包括了断后的张飞。已经脱离包围圈的刘备、关羽,一见三弟被围,不假思索回马救援,一头扎入冀州军包围圈。 “襄国颜良。” “颖川文丑。” “河间张郃。” “尔等还不快快下马受缚!” 马悍远远听闻,灿然一笑,果然是他们,这一下,可就有好戏看了。 第八章 【桃园三兄弟出马了】 第八章 【桃园三兄弟出马了】 第九章 【三英战三柱】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章 【三英战三柱】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章 【三英战三柱】 颜良、文丑、张合,加上高览,合称河间四将,又称河北四庭柱。这四人在后世拥有若大名声,但在此时,却与刘关张一样,还是藉藉无名之辈。 颜良时任中军校尉,文丑为后军司马,张合军职更小,为别部假司马,比刘备还低半级。如果马悍更靠近一些,定能认出,这张合正是他初临三国之时,在战场上屡屡对他下手的那个年轻军将。 就在这风云激荡的河北战场一角,汇聚了天下间最顶尖的五位武将,他们之间的交手,预示着一场龙争虎斗。 “吃你爷爷一槊!”尽管身陷重围,天生豹胆的张飞浑若无事,抖动长槊首先发动攻势,目标——文丑。 桃园三兄弟此刻已成疲兵,不可久战,直取敌将是最好的战法。之所以选中文丑,不仅是因为此人与张飞距离最近,更是因为二人在外形上颇为相似:都是一样的豹额燕颌,环目虬须,连所使用的兵器都一样是长槊。这样的对手,最对张飞胃口。 文丑正指挥从骑向敌骑发动进攻,蓦见一员敌将,黑甲黑马,手持一杆长得过份的长槊,如同黑色闪电迅猛冲来。来敌尚在二十步外,就给予人一种难撄其锋之感。 文丑悍将之心顿时被激起,军靴重重一磕马腹,战马箭一般向前蹿出,针锋相对,迎向来敌。而环护其周围的十数从骑,亦挺枪跃马,蜂拥而前。 张飞策骑如风,虬须猬张,一路狂笑,丈八长槊吞吐,一槊捅穿冲在最前的骑兵。令人瞠目的是,他竟然没将串槊刃上的尸体甩掉,反而以单臂持槊,稳稳挑起。旋即挟着强劲的冲势,噗一声,将第二个骑兵刺穿。两个骑兵如同串烧一样,被生生串在长达三尺的槊刃之上。 如此神勇凶悍的一幕,惊得包围的冀州骑兵纷纷勒马,竟不敢上前。这时一个骑兵勒马不及,堪堪从张飞侧旁奔过。这心怀侥幸的骑兵,竟挥刀向张飞劈去。 张飞一声暴喝,将串在丈八长槊上的尸体甩飞,猝然探出左手,抓住被巨吼声震得几乎摔下马的骑兵腰带,将其扯离马鞍,高高举起,劈面扔向迎面杀到文丑。 文丑盔沿下的眼神出离愤怒,面对这人肉重弹,他不躲不闪——也不可能躲闪,否则先机必失,夹在臂下的长槊,以蓄满爆炸性的冲击力,一往无前刺出——血光迸射,槊刃洞穿被扔来的从骑后背。文丑同样以惊人的臂力,挑起从骑的尸体,连人带刃,毫无停滞撞向张飞。 张飞环目怒凸,挺槊击刺,以槊迎槊,以攻对攻。 噗!锵!丈八长槊凶残地刺入尸体,两柄槊刃在尚未死僵的尸体里碰撞、交击、摩擦。随着两骑交错而过,槊刃大力切割撕扯,半空中的尸体哗啦撕裂成两半,一蓬血雾及瘰疠内脏,将两个错马而过的悍将淋成血将。 张飞与文丑交手第一回合,以令人头皮发炸的血腥残暴而结束,第二回合又如何? 与此同时,另一对宿命对手:关羽与颜良,也展开了命运对决。 如果说,张飞是以万人敌的雄姿,堂堂正正,硬撼文丑的话,关羽则是以闪电突袭,侧击颜良。 当颜良正为文丑的对手如此神勇而惊叹时,突见侧后从骑一阵大乱,一将舞刀,劈波斩浪将他的七、八个扈从斩于马下,正气势汹汹向他侧背袭来。 颜良大惊,提刀拍马便走。这并不是他被敌将吓住,而是他必须拉开距离,让自己的战马跑起来。骑战、骑战,不跑起来怎么战?别人奔若雷霆,你傻站不动,就算你武力值比别人强一大截,也挡不住这人马合一的奔雷一击。 颜良冲出三十余步后,蓦然回首,但见敌将距离自己不过十余步,身后横七竖八,倒下十余从骑,在血泊中或挣扎或寂然不动。 颜良倒吸一口冷气,这十余从骑都是他的亲卫,无一不是身经百战的猛士,如今不过短短一瞬,就被敌将尽数斩杀,此人之勇,委实罕见。 大批亲卫丧身,令颜良既痛且怒,更激起他决胜之心。他一向自诩在冀州军中,唯有文丑堪与自己一战,河北英雄,唯颜、文而已,不想今日却逢此强敌。而且看情形,另一个与文丑对战的也是一员无双悍将。平日遍寻不着,一下就蹦出俩,如此对手,可遇不可求,岂可错过。 颜良挥鞭猛抽马臀,以马力充足的优势,迅速拉开足够的距离,然后兜转马首,横刀立马,冷睨飞奔而来的强大对手。 关羽也慢慢放缓马速,奔杀了那么久,他的马力消耗过巨,遍体大汗,已到体力极限。而他连斩近二十骑兵,尽管使用了非常高明的技巧,削切部位拿捏精准,力量的使用更多的是借助了刀势惯性而不是自身蛮力,但是再高明的技巧也只能做到省力而已,而不是不用力。 关羽先是随刘备冲阵,杀敌数十,再追击颜良,斩敌十数,短短半个时辰,已斩杀近五十余敌。饶是他再神勇,再有使力技巧,这两膀也是酸、麻、胀,各种不适。掌中五十炼的精钢长刀锋刃,也卷了几处。 关羽已决定,再斩杀此将,解兄弟之围,立即撤退,否则就算人想走,马也没力了。 “襄国颜良,所斩者何人?” “河东关羽,特取尔首级!” 招呼打过,两骑如迅雷冲近,一举刀下劈,一挥刀上撩。锵!双刀相击,火星四溅。正常情况下,双方应是错马而过,各自奔驰数十步后,回马再战,但这时出了个意外——由于关羽手中的长刀使用过频,造成金属疲劳,而这一下互击力量又过猛,结果刀刃被砍出一个指甲盖大的缺口。当然,颜良的刀同样也崩了口。 两柄崩口的长刀相互勾咬,一时间竟分不开,骑战变成了缠斗。 这时就体现出了关羽高超的使刀技巧,刀一被咬住,关羽不假思索,右手一转,由正握改为反握刀柄,使力量运用更为顺畅,猛然发力猝压,硬生生将颜良连人带刀掀翻落马。也正因为这一下用力过猛,关羽的坐骑终于吃不住劲,前蹄一软,跪伏于地,将关羽从马背掀飞出去,差点与颜良滚成一团。 颜良的马跑了,关羽的马倒了,眼看马战就要演变为步战。就在此时,一桩意外,令这两场棋逢对手的恶战,戛然而止。 无论是张飞与文丑,还是关羽与颜良之战,都可以称得上是旗逢对手,唯独刘备与张合之战,不在一个量级上。 张合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他根本不与刘备交手,直接摘弓取箭,望准刘备一箭射去。 刘备此时正指挥弓骑兵再发射一两轮,以解救麾下轻骑,忽闻身旁从骑示警:“司马小心冷箭!” 刘备身手怎样姑且不论,但战场触觉却比这时代大多数名将都要灵敏,否则也不会被后世誉为“逃命大师”。闻声大惊低头,当地一响,头盔被箭矢射落。在刘备紧急闪避时,第二箭连珠而至,射入马颈。战马长嘶一声,悲鸣倒地,将刘备一条腿压住。 主将落马,立即引起从骑惊哗。正是这骚乱惊动了张飞与关羽。二人一见大哥落马,这一惊非同小可,不敢恋战,扔下对手便往回跑。 弓骑兵奋力射出两轮箭,逼退张合、颜良、文丑等将骑兵,将刘备扶上马,在关羽的保护下,杀出一条血路,冲出包围。 正当张合、颜良、文丑三将欲追击时,蓦闻一声晴空霹雳:“想为难两位兄长,先过俺这一关!” 随着暴吼声,一将斜刺里杀出,一柄超长大槊以泰山压顶之势狂劈张合。 张合慌忙举矛一挡。啪!矛杆弯如弓,整个人被这股巨力压得仰倒于马臀上,眼见锋利的槊刃将切到鼻尖,斜刺里一柄长槊横过,生生架住槊刃。槊刃一顿,又继续下压。这时又一把崩口的长刀出现,托住槊刃。刀、矛、槊一齐叫力,终于遏制住了这威力惊人的一击。 紧要关头,张飞这肾上腺素大爆发的恐怖一击,硬生生击退了河北三将。 “果然不愧是长板坡之猛张飞啊!”马悍远远看着,概叹不已。有张飞断后,刘备必定脱险无疑了。至于张飞,若要逃遁,合张合、颜良、文丑之力,恐怕也留不下他。 马悍正感慨间,突然发现本军左翼有一支军队脱离本阵,旌旗招展,扬起一股烟尘,向东侧丘陵奔行而去。 “是黑山军杜长部。”马悍大为惊讶,眼下正值两军交战关键时刻,黑山军骤然脱离战场,意欲何往? 身为斥侯屯长,探查军情是他的职责。马悍不敢迟疑,一声令下,五十余骑奔下山坡,向东疾驰而去。 第九章 【三英战三柱】 第九章 【三英战三柱】 第十章 【何人被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章 【何人被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章 【何人被围?】 (大盟出手就是彪悍,谢谢了!!) ~~~~~~~~~~~~~~~~~~~~~~~~~~~~~~~~~~~~~~~~~~~ 这是距离界桥大营二十里,一个因遭兵祸而废弃的小村庄,此时已被近千幽州军与黑山军骑步兵团团包围。在包围圈中心,是一排依山而建,连在一起的土屋。 这小村庄房屋大半已损毁,土屋里是什么人尚无人得知,但屋外院内却整整布防了三层披甲精兵,人数不下二百,其中更有数十骑兵。而从倒地的尸体数量来看,最初人马只怕不下三百。 三百披坚执锐的冀州骑步军,这在护具及战马较少的冀州军而言,已是相当高档的装备了。那么,他们所要保护的人物是谁? 这个答案,幽州军临时指挥、黑山军头目杜长也想知道,眼下只能猜测是冀州军高级将官,会是谁呢?冀州治中从事高干?奋威将军淳于琼?还是奋武将军沮授?抑或是别的什么重要人物。但不管是谁,杜长都决心亲眼看一看——让手下儿郎将之绑缚到眼前,答案自然揭晓。 在杜长的严厉军令下,近千幽州、黑山军轮流发起一轮又一轮进攻。 首先是近百幽州军骑兵一波波地走马从村落前横过,向各个土屋放箭。他们见弓箭对屋内的人没有多大威胁,于是分出一部身着甲胄的骑士从左右两翼绕屋兜马而行。这些具甲骑士没有放箭,他们用脚夹住马腹,双手挥舞长长的绳索,借着战马加速,纷纷将手中绳索抛出,将索扣套住两旁土屋椽子、院前篱笆等突出部。然后将绳索尾端扣在马鞍子上,策马回奔,绳索绷直,轰隆大响,泥尘激扬,外侧两间年久失修的土屋就被拉得七零八落。 不远处是排成两个方阵的幽州军与黑山军百余弓手,他们趁屋子倒塌,里边的人暴露的一刹那,一齐放箭。弦翻之声一阵接着一阵,箭矢就像雨一样从四面八方飞来。冀州甲士纷纷举盾抵挡,箭矢或射在盾牌上,或从盾牌间隙透入,激起一蓬蓬血雾与惨叫;或打在残破土墙上,灰尘激射,发出的响声连绵不断。 此时原本连成一排的土屋,因两旁房屋坍塌,只剩下中间土屋,孤零零孑立在断壁残垣中。 幽州骑步弓兵射击十数轮后,冀州甲士又倒下数十人。而此时弓兵臂力渐尽,羽箭变得稀疏起来,偏偏杜长手里又无生力弓兵接上,造成攻击节奏中断。 便在此时,冀州军反击了。 先是二十余名弩手从土屋里冲出,一阵乱箭,将正待以套索拉垮土屋的幽州骑兵射翻一片。随后,从土屋里跃出一员身披黑甲的军将,手持丈二长槊,甫一现身,便如猛虎出柙,一头撞向力竭后撤的幽州军与黑山军弓兵阵,刹时搅起一片腥风血雨。 “是冀州军悍将高览!” 在山坡上指挥观战的杜长惊喜不已,惊的是没料到十余轮攒射之后,居然还会遭到敌人反击;喜的是高览可是冀州军挂了号的猛将,不管屋里还有何人,只需取此人性命,便是大功一件。 杜长一声令下,幽州军与黑山军步卒蜂拥而上,发动强攻。而冀州甲士也在二将激励下,踏着同袍尸骨,挥刀挺矛向敌军迎去。 两股一大一小洪流相撞,激起满天血雾。小小无名山村,刹时变成修罗场。 马悍与他的斥侯小队赶到时,所看到的,正是这样一副血腥杀戮场景。 马悍一眼就注意到整个战场的中心——废村土屋。 谁在里面?马悍一下就被这个问题吸引住了。他相信,眼下幽州军所有将士都想知道这个答案,而挖出这个答案,也是他身为斥侯的职责。 马悍目光游移,土屋所倚一座拔地而起、高约二十多丈的青葱小山引起他的注意。山并不高,但几乎垂直耸立,而且布满杂草青苔,无可攀爬,这也是幽州军只能三面进攻,无法合围的原因。不过对于马悍而言,所有不可能,都会变成可能。 主意既定,马悍甩镫下马,向副手交待一声,摘下头盔,卸下皮甲,背上刀弓,拎起一袋箭矢,快步向小山跑去。 马悍有丰富的攀岩经验,但这样近乎于垂直的山势,如果不借助攀岩工具,就算是蜘蛛人,也有坠崖的危险。马悍当然有攀岩工具,他的工具,就是铁手! 从侧后方比较平缓之处爬上山顶之后,面临的,就是一片几乎重直的悬崖。马悍以左手五指扣牢山崖石壁,身体缓缓探出,待整个身体全移出悬崖时,慢慢下沉。从下往上看,就见他只凭一只手,悬吊起整个身躯。第一步并不难,只要臂力足,胆量够,不难做到,真正难的是下一步,寻找支撑点或落脚点。 正常的支撑点是岩石间的缝隙,但不是每一个缝隙都能伸得进手指或承受得了腿尖重压。最可怕的就是爬到一半时,什么石缝都找不到,那种上不着天,下不挨地的糟糕处境……所以徒手攀爬这样的悬崖,几乎跟找死没什么区别。 但马悍自有其手段,但见他右手四指并拢如铲,猛力戳下,石屑纷飞,四根手指的第一指节生生嵌入石壁中——能够轻易将钢筋切割成两截的特种合金指甲,在岩石上打洞,并非难事。 就凭着这超级登山“铆钉”,马悍以近乎不可能的姿态,双手交替,一步步滑降下悬崖。由于他所选择的位置是西北面,此处并非主战场,加上枝叶掩映,以至除了他的斥侯小队,竟再无人发现。而防守方冀州军更是万万没料到,在大军背后,土屋靠山的后院,已悄然潜入不速之客。 这时代的村庄土屋,本无窗户,原本马悍想要探查屋内情形,唯有上屋顶,拨开茅草窥探才行。但先前土屋两旁房倒屋塌,倾斜的房梁压塌了土屋一角,西南面土墙损毁半堵,只要凑近,便可看清屋内情形。 马悍潜入后院,入目便见院内木桩前栓着一匹通体雪白、高大神骏的战马。马悍一眼便认出,这不是幽州军营里常见的那种幽燕马(即蒙古马的前身),而是西域马。 无论是公孙瓒的幽州军,还是袁绍的冀州军,他们所使用的战马,除了部分精锐如白马义从所乘骑的是高大的并州马及凉州马之外,其余均都是来自漠北草原的马种。这耐力好、后劲足、适应性强,但马身偏矮,四肢强健而短小,冲刺与速度都不及西域马。 而眼前这匹体形均称、皮毛光滑、四肢修长、胸肌宽厚,足足比寻常战马高出一头的高头大马,带着明显的西域马种特征——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大宛马吧? 如此骏马,自然不会是等闲人物所能乘骑的,这从那镶银的马笼头,以及精美油亮的金饰犀皮鞍具可以看出来。更不用说,在一旁还有一个马夫小心翼翼喂食精豆料。 好马!马悍眼睛一亮,悄然摸上,一记手刀切在马夫后颈,顺手接过马夫手里豆料,一边轻轻抚摸白马那雪白的鬃毛,一边继续喂食。马悍拿出当年训马的水平,不一会就消除了白马的敌意,初步建立信任。 “乖乖等着,一会带你走。”马悍抚了抚马前额,这时他才注意到,这匹马通体雪白,唯有前额处覆盖着一绺银灰色鬃毛,显得极为特别。 “嘿,银箭,你就叫银箭吧。”马悍几乎在一瞬间,就想好了这马儿的名字。 为预定坐骑起好名字的马悍,脚步轻快走近断垣处,探头一扫,屋内情形,尽入眼底。 但见屋内除了四名守在门侧、满脸绷紧的持盾提刀甲士,就只有三个着装与众不同的人物。 两人侍立左右,一做文士打扮,一为武将。正中一人跪坐在厚毡席上,身前还摆着一张短案,上面铺着一张地图。很显然,跪坐之人,便是这屋内,包括外面所有将士的首领。 马悍窥视的方位在其侧后,只见到此人一身涂金甲,案旁置一流苏鎏金盔,腰悬装饰精美的宝剑,一袭紫色大麾迤地。置身于此险境之中,竟一派从容不迫,颇有渊亭岳峙之势。 这么有气场的人物是谁? 就在此时,院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蹄声。马悍猛抬头,就见一队幽州骑兵从院外飞驰而过,弦声震耳,乱箭如雨,射得土屋前的二十余个弩兵仰倒一片。 咦!这竟是自己所率领的那支斥侯队!什么时候也被杜长拿去了? 数支流矢从断垣处射入屋内,噗噗连声,钉在土墙上,泥尘簌簌下落,就掉落在金甲将军肩甲之上。 这时那侍立一旁的文士,惊骇之下,不顾上下尊卑,上前拉住金甲将军,欲将之扯到后院断垣处躲避。那金甲将军却按膝不动,脸色铁青,猛地抓起鎏金兜鍪往地上重重一掼:“大丈夫当前斗死,而反逃垣墙间邪?” 言罢拔剑出鞘,向屋外一指,厉喝:“诸君,随我袁绍出战,共击幽州军!” 袁绍!此人竟然是袁绍! 马悍脑袋嗡地一响,两眼放光,真是运气来了大山都挡不住! ~~~~~~~~~~~~~~~~~~~~~~~~~~~~~~~~~~~~~~~~~~ ps:袁绍于界桥遇险,被公孙瓒军所围,确为史实。那番掷地有声的铿锵誓言,也是出自《后汉书》。 第十章 【何人被围?】 第十章 【何人被围?】 第十一章 【劫持袁绍】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一章 【劫持袁绍】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一章 【劫持袁绍】 屋内将士为袁绍所激励,士气倏涨。那侍卫军将拔出手戟,语言激昂道:“主公千金之躯,尚且不避锋矢,我等武人岂有让主公身涉险地的道理?”旋即对四名甲士大叫,“诸君与我韩猛挡在主公身前,幽州贼欲伤主公,须从我等尸首上踏过。” 韩猛率四甲士刚冲出屋子,袁绍一手拎起鎏金鍪,一手持剑,与匆匆卷起地图的文士正待出屋。冷不防后院断垣处跃出一人,弓弦半张,寒森森的三棱箭镞直指袁绍:“袁公稍等。很抱歉,你得跟我走。” 马悍突然出现,当即令袁绍与那文士惊呆了。 袁绍不愧为经历无数大风大浪之人,很快镇静下来,手中长剑缓缓垂地,平和一笑:“这位小兄弟是幽州军士?当真了不起,竟然能从后山攀援而下。呵呵,元皓啊,之前高览、韩猛一致认为,后山险绝,无可攀援。若他们二人在此,看到这位小兄弟,不知作何感想。” 文士一脸惊疑不定,紧紧盯住马悍,缓慢移动到袁绍身前,意欲隔断箭矢威胁,口里道:“田丰也看过后山情况,飞猿难渡,这位壮士实为异人也。” 马悍脚步同样在做弧形移动,总是保持箭镞对准袁绍。这时他已看清袁绍样貌:大约四旬上下,方面阔口,剑眉隆鼻,双目含威,颌下三绺长须,再配以七尺长躯,给人一种相貌堂堂,方严正大之感,果然颇有人君之像。 至于田丰,马悍同样也是久仰大名。看到这位年龄与袁绍相近,神情儒雅的谋士,当此性命交关之际,竟然想以身挡箭护翼主公。再想想若干年后,他就是被今日誓死保护的人害死狱中,马悍心中不由得兴起一股难言之荒谬感。 “壮士如此身手,在幽州军中却不过一小卒,公孙伯珪识人不明啊!何不……”田丰眼见马悍面相甚嫩,又无甲具,在军中职位必低,正想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却被马悍冷然打断。 “袁公,田君,不必多言,请到断垣之后,莫要逼在下做出令二位后悔之事。” “断垣?后院!”田丰笑了,“不错,外面有我数百甲士环护,他们绝不会眼睁睁任由主公被掳,所以壮士绝对冲不出去。而后院却是绝地,壮士总不至于将我二人从后山掳走吧?” “我数三声,若不按照我的要求来做,我不介意带两位的首级请赏。”马悍弓弦渐张,嘎吱吱之声令人头皮发麻。 “一、二、三——绷!” 箭矢应弦劲射,目标却不是袁绍或田丰,而是土屋门口——那里,已有惊觉情况不对的甲士纵身扑入。 噗!三棱箭镞贯穿厚重革盾,洞穿铁叶札甲,深深透入甲士胸膛。箭矢扎得如此深,不过三尺箭杆,足足有两尺没入甲士躯体,强劲的冲击力,更将甲士撞得向后跌去。 马悍迅捷抽箭,而田丰就在此时猛扑过来,张臂欲抱马悍,嘴里大叫:“主公快走……哇!”话音未落,被马悍飞起一脚,踢得整个人倒飞向门口,压得欲夺门而入的甲士跌成一团。 这时一将硬生生从门外撞入,挥舞手戟,重重掷向马悍:“韩猛在此,休伤吾主公!” 马悍第二支箭已搭在弦上,当手戟旋飞劈面而来时,满张的箭矢也应声离弦。 叮!箭矢从手戟月牙间穿过,带动手戟,挟雷霆之势,从韩猛额头射入,自后脑穿出。余势未衰,更将韩猛整个人带得离地而起,生生钉死在土墙上。 “勿伤吾大将……啊!”袁绍刚喊出半句,就目睹了韩猛的惨死,悲愤惊怒之下,挥剑斩向马悍。 马悍右掌倏出,快如闪电扣住劈到半途的长剑,五指一合,锵地一声,生生将一把百炼剑拗断。迅速揉身而上,断刃抵在袁绍咽喉,声音凶狠:“我不会说第三遍,要么现在跟我走,要么我带你的首级走——说实话,我觉得带首级方便些,你说呢?” 山坳下,幽、冀两军正战得如火如荼,倏见一道白色骑影从交战中心点土屋窜出,劈波斩浪般从冀州甲士阵后掠过,在无数惊骇呼叫声中,风驰电掣,直奔向黑山军大纛而去。 后面,是田丰撕心裂肺地大喊:“拦下他!别让他跑了……” “来者止步!” 白马驰至大纛百步之外,呼啦啦围上一群步卒,刀盾弓矛齐举,将马上骑士团团围住。随即三个黑山军骑兵排众而出,脸上神情惊疑不定。 “原来是邓百将……还有胡帐督,两日不见,应当还记得小弟吧?”马悍暗松了口气,笑吟吟在马上向三人拱手。 这三骑中有两个居然是熟人,一个是邓通,一个则是被他打成落水狗的胡元。虽然他跟这二人没什么交情,与那胡元更有嫌隙,但好歹算熟人,至少能证明自己是幽州军士,不至于引起误会。 “马——悍!你好大胆,竟敢擅闯中军大纛,可知我随时可奉命毙杀你于刀下么?”胡元的半边脸兀自青肿,大嘴开合之时,明显少了几颗大牙,说话都带点漏风。此时那鼓起的鱼泡眼,在凶狠之中,更带着几分雪耻有望的得意。 眼下在人家的地盘上,马悍可不会与对方置气,完全不理会胡元,转而向邓通拱手淡笑:“邓百将,烦请禀告骑督,幽州军斥侯曲乙屯屯长马悍,有重大军情禀报。” 邓通目光在马悍胯下那匹神骏已极的大宛马身上一转,又是惊奇,又是艳羡,更令他惊异的是,马鞍前横置一背缚双手的俘虏,身披罕见的漆金甲,鞍钩上还挂着一个鎏金鍪,这样的装束,连幽州军帅公孙瓒都没有啊。 邓通心头嗵嗵直跳,仿佛意识到什么,忙不迭道:“马兄弟请稍等,某立即上禀骑督。”向胡元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乱来,随即拨转马头,飞驰而去。 马悍浑不在意,只回头看了下方战场一眼,很明显看到冀州军发飙了。冀州军悍将高览,宛若猛兽,率领数十只小兽,浑身浴血,将数百黑山步兵阵杀得连连后退。就连那田丰一介文士,竟也手持长剑,在土屋前叫号发令,神情惊怒交集,激愤如狂。 “看来你的手下都疯了。”马悍屈指敲敲袁绍后背的明光镜,接触到的,是一双强抑怒火的斜睨眼神,以及冷冷的话语,“恭祝尊驾高升了。” 马悍淡然一笑,活捉袁绍,这可算是泼天的大功,若能将之献与公孙瓒帐前,他相信捞个军侯甚至司马当当还是没问题的。只可惜,整个战场已完全被杜长的两千黑山军及幽州军合围,在千军目睹之下,他根本不可能擅自脱离战场。要么就主动献俘予杜长,分润部分功劳,要么就是独吞,然后被杜长派出的骑兵追击,届时非但无功,反而有可能获罪。 因此,马悍一擒下袁绍,立即突围,直奔杜长将旗之下。既然不能独占功劳,那就干脆主动将功劳分出去,这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很快,邓通快马转回,眼睛死死盯住那金甲俘虏,对马悍道:“骑督请马百将过去。” 马悍皮靴轻轻一磕马腹,策马而前,胡元等人立即一左一右将他夹住。二人错马之时,胡元用粗壮的肩膀狠狠撞他一下。由于马悍的大宛马高出胡元的幽燕马甚多,结果他的肩膀撞到的是马悍的手臂,而且是右臂。结果不问可知——马悍微笑如故,而胡元整条右臂都麻了。若他还能拔得动刀子,只怕会忍不住从背后砍向这个该死混蛋的后颈。 第十一章 【劫持袁绍】 第十一章 【劫持袁绍】 第十二章 【杀将远扬】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二章 【杀将远扬】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二章 【杀将远扬】 (谢谢“梦53”书友的打赏。晚上还有一更。) ~~~~~~~~~~~~~~~~~~~~~~~~~~~~~~~~~~~~~~~~ 在邓通、胡元及十数个黑山军骑步兵引领下,马悍策马前行百步,看到了白旄大纛之下那披甲顶盔的骑将。与马悍想像的模样差不多,这是一个身体壮硕,满面横肉的军将,骑着一匹尚算高大的并州马,倒也显得颇为威风,这便是黑山军主将杜长。 杜长只在腰间佩着一把环首刀,身后有一个掌旗官、一个传令官、一个替他扛武器的帐下督。杜长的兵器,是一把颇为沉重的长柄刀。 杜长已经从邓通口中得知眼前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就是痛打自己帐下督,刷自己脸面的人,一直黑着脸。待见到马悍所骑的宝驹,一双细眼更掠过一丝贪婪之色,冷哼道:“你就是方才从敌阵中冲出之人?听邓通所言,你是斥侯曲的百将。哼,本将问你,你身为斥侯,为何会出现在敌阵之后?此事若无解释,休怪本将把你当细作处置。” 语气不善啊,马悍冷冷瞥了邓通一眼,估计此人没少说他的坏话,当下也不废话,提起袁绍向地下一扔:“杜骑督可认得他是谁?” 此时袁绍正挣扎而起,抬头时目光与杜长对上,后者大惊失色,难以置信,半响,才期期艾艾道:“你……你是……袁本初?!” 袁绍挺身而立,傲然道:“正是孤家。” 杜长呆怔半晌,蓦地仰天大笑:“原来土屋之内竟是祁乡侯,当真是天佑我黑山军、天眷我杜长啊!哈哈哈!” 邓通与胡元等人也全欢喜得浑身发抖,这功劳可太大了,大到完全超乎他们想像。 杜长目光转向大宛马,难掩欲望:“这就是祁乡侯的宝驹了吧?” 马悍偏身下马,点头道:“是,属下正准备将之献与蓟侯。” 杜长目光一闪,颔首道:“正是,也只有如此宝驹,方能配得上‘白马将军’之名。马百将的大功,堪称第一,杜某承情了。” 这时马悍已摘下鎏金鍪,来到杜长马前,双手捧上。 胡元恶狠狠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你这小子,不知军礼么?可知藐视上官会得到怎样的惩处?” 军礼?马悍当然知道,就是单膝下跪。之前他曾跪过公孙瓒,不过那是一代枭雄,表示一下敬意可以,这杜长是什么货色,也配! 像马悍这种当惯了老大的人,骨子里其实很桀骜的,他只想看看杜长的反应,结果杜长根本没反应,只是居高临下,眼睑下垂,冷冷看着他。 在这一刻,马悍知道这杜长是什么样的人了,护短加妒贤忌能。这样的人,给他再大的好处,都不会记你的好,甚至恩将仇报。 马悍知道今次这功劳算是分给白眼狼了。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弯腰,行军礼是吧?能屈能伸也是当老大的必备素质,马悍毫不犹豫,当即行单膝点地军礼,但却并未将鎏金鍪双手奉上,而是单手按在地上——既然人家根本不给脸,那又何必再给对方长脸? 杜长眼神一硬,凶光毕露。指挥围杀袁绍的,是他杜长,凭什么这无名小卒要横插一杠子,夺走本属于他的荣光?杜长眼角向袁绍一瞟,主意已定,这泼天大功,他要独占。猛地举起手,做了个下劈的动作。一见主公这个手势,胡元大喜过望,连手臂疼痛都忘记了,立即策马悄然掩行至马悍身后,拔出腰刀,高高举起,对准后颈砍下。 马悍在帮会混了那么久,见多了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场面,却没想到堂堂一个指挥万人的骑督,竟然会为了贪功与抢宝马,在众目睽睽之下,对一个低级军官痛下杀手。不过多年血雨腥风的江湖生涯,令他养成足够的谨慎,他虽然垂首跪地,眼睛却紧盯那锃亮反光的鎏金鍪…… 几乎就在胡元举刀的瞬间,马悍猛地反手将鎏金鍪向后掷出,像铅球一样,重重打在胡元面门。 马悍右臂掷击的力道是何等惊人!重达三斤的鎏金鍪,带着不下百斤的势能,将胡元的面门砸得塌陷,一张大饼子脸瘪了进去。 胡元一声惨叫被堵在喉腔,栽倒下马,长刀脱手飞出,打了两个旋子,笃一下插在袁绍身前。 要么不动手,要动手就往绝处干!这是马悍一贯准则。 用鎏金鍪击杀胡元之后,马悍头也不回,猝然弹起,手臂一长,扣住杜长的足踝,生生将其从马背拽下。然后以其若大的身躯为棍,抡得呼呼生风,噼哩啪啦将为杜长持兵器的帐下督、邓通,以及周围十数个扈从全扫下马来。 这些扈从都是杜长的护卫,全是勇悍矫健的劲卒,本不至于被马悍当木人桩一样乱抽,偏偏主将在人家手里,人人投鼠忌器,不敢动用兵刃,只能徒手抓扯解救。 跟马悍比力气?简直就是跟起重机掰腕子,嫌死得不够快!结果扈从全被抽下马,滚跌一地,而“人棍”杜长,也早已筋断骨裂,脖子扭曲得完全不似活人。可怜这位黑山军悍将,落入马悍铁手掌握,连还手之力都没有,就这么稀里糊涂丧了命。 这是马悍来到三国时空的第四天,死在他手下的将领已达四个,堪称“日斩一将”。 当马悍猝然发难,现场一片混乱之际,袁绍大喜之下,以肩撞开挟持自己的士卒,反身将缚住手臂的绳索在胡元遗落的刀刃上用力磨蹭数下,绳索立断。 袁绍就近拉过胡元的战马,板鞍上马,重重在马臀上一拍,战马吃痛,向前猛蹿而去。 此时马悍也已干掉杜长及一众扈从,将烂泥般的杜长尸首一扔,纵身跃上白马。回首向十余步外驱马夺路狂奔的袁绍背影一瞥,再环顾周围蜂拥而来的黑山军士卒,心下暗叹:公孙瓒啊公孙瓒!不是我不愿助你,也不是我不想为你解除你的最大威胁,实在是你的猪队友太猪了。 叹罢,放弃射杀袁绍的诱人念头,以免身陷重围,猛地一抖缰绳,与袁绍反方向奔逃。 无论是幽州军、黑山军还是冀州军,此时全都失去主将,全无指挥,打成一团乱战。 而马悍已不再理会什么幽州军或冀州军,他已决定离开。纵使公孙瓒待他不错,却也绝不会容忍手下一个小小的百将,击杀盟友的主将。所以马悍若回幽州军大营,等待他的结局就只有一个,必死。眼下他必须尽快离开战场,跑得越远越好,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取回自己的东西。 白马如电,纵骑如飞,穿过乱纷纷的战场边缘,马悍一气冲到先前所在的小山坡上——万幸!自己的斥侯队虽然前出助战,但还留下三个斥侯,在照看自己的马匹。 三个留守斥侯一见百将归来,无不松了一大口气,急忙迎上,正要向马悍解释队伍去向,却被马悍抬手制止。接下来,马悍的举动令他的三个手下目瞪口呆。 但见马悍飞快将自家战马鞍辔边的箭袋、包袱、干粮袋、饮水袋全取下,转移到银箭背上。再拔出小刀,割断栓马镫的皮索,同样扔进包袱,翻身上马,向三个还没混脸熟的手下抱拳道:“诸位兄弟,马某被迫离队,实在是一言难尽。他日有缘再会,后会有期。”言罢放蹄飞奔而去。 夕阳西下,马蹄声远,血腥厮杀,宛如背景。在这一幅天地赤红的背景里,唯见一白色亮点,若隐若现,渐行渐远。 从这一刻起,一个本不属于这个时空的人,真正闯入了这波澜壮阔的三国世界。历史的车轮,被这意外稍稍绊了一下,当轮彀恢复稳定,重新向前滚动时,不经意间,方向竟已经改变…… 第十二章 【杀将远扬】 第十二章 【杀将远扬】 第十三章 【白马惹祸】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三章 【白马惹祸】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三章 【白马惹祸】 正午,阳光灼热,烤得地面热气腾腾,将昨夜下的一场中雨泡软的地面,重新晒得硬结。这样的路况,适合赶路,但这样的天气,却不适宜上路。 就是这样一个不适宜上路的时辰,却有一支长长的车队,走在清河与绛水之间的官道上。 牛骡挽车、役夫随行、骑步护卫、延绵数里。车队最前、中间、末尾等车辆梢子上,都插着醒目的杏黄旗,有的写着一个大大的“粮”字,有的则写着一个醒目的“袁”字。 看样子,这是袁绍军的运粮队。 没错,这支由二百骑兵,八百步卒,二千役夫护送的车队,正是冀州军的粮草运输队。押运官是军司马吕翔,随行的文官,便是冀州别驾从事掾郭图。 郭图原本随袁绍一行从广川前往界桥,但由于袁绍急赴界桥前线,等不及后勤辎重,便令郭图与吕翔共同押运粮草一道缓缓南下。 烈日炎炎之下,不要说人了,便是牛骡都是浑身湿漉,不住停下饮水。若非官道靠近清河,水源充足,只怕光是给牲畜供水就够呛。 士卒役夫一肚子怨气,押粮官吕翔也想躲过午间毒辣的日头之后再上路,但郭图认为此时若休息,会错过宿头,无法在天黑前赶到东武城(今河北武城)。为了粮草的安全,必须在落日前进入东武城。 吕翔虽是押粮官,但无论职务还是地位都远不及郭图,自然不敢有违,而且他觉得郭图所言颇有道理,只得命手下士卒们咬牙再捱上一阵。 远处传来一阵蹄声,那是运粮队派出的斥侯回递消息。 “禀报郭从事、吕司马,前方三里处,有一处废弃的村子,村里无庶民,但有一个过路游侠儿。” 吕翔年约三十,面庞黑瘦,但筋骨结实,披挂着一身牛皮甲,倒也颇有几分威严。当然,这威严的代价,就是整个身体被烘烤得发烫的牛皮甲,裹得汗流夹背,面色赤红。只是吕翔一向在军中以严整自律,加上又有郭图在一旁,再难受也得忍。 听到斥侯的报告之后,吕翔目光转向不远处一辆轺车。此时轺车的竹帘正好掀起,露出一张保养甚好,年约四旬,长眉细目,钩鼻长须的面庞来。 吕翔驱马上前,拱手道:“郭掾。” 嗯,车里的人正是郭图,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何他能够在如此炎热的天气,还能坚持赶路了。 郭图正想说什么,忽然目光一凝,向那斥侯招招手,淡淡道:“有何未尽之言?” 那斥侯确实还有下文想禀报,只是吕翔几乎要被热出“翔”了,眼睛都冒火星子,压根没去注意斥侯脸色,听完禀报后就拨马离开,使得斥侯没法继续。 郭图坐在遮阳车里,不虞头昏眼花,而且他的观察力一向极好,立即注意到这个细节。 斥侯赶紧翻身下马,单膝跪地道:“那游侠儿有一匹白马,极为神骏,伍长王六欲夺其骑,献于司马。但那游侠儿生得极为高大,又有劲弓,王六生怕不敌,想请司马加派人手……” 郭图不等吕翔回答,直接否决:“眼下第一要务是赶路,不可节外生枝,不必理会那游侠儿。”待斥侯惶恐行礼而去之后,笑对吕翔道,“这些劲卒见过什么好马?无非是毛色好看些,筋骨强健些,便说是什么‘神骏’。呵呵,若让他们见到主公那匹大宛驹,岂不是要惊为天马!” 吕翔唯唯而应,想想也是,这天下间能称得上神骏的好马,怕也只有主公那匹大宛神驹了,嗯,似乎在雒阳时,所见那吕温侯的赤兔也不错。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运粮队已经快走过那废弃村子。郭图正仰靠在车壁上,脑子飞快运转,思考着界桥战事,如何趁此大胜,以取得这场决定北方霸主的战役最终胜利。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传入耳中:“可惜了,从事未应允夺马。俺从未见过那么高大健壮的马匹,全身皮毛全白,没有半根杂毛……” 另有一人道:“怎会没杂毛?那匹马的前额不是有一撮银色毛发吗?不过,有这一撮毛发,更显出色……” 郭图打了个激灵,听出是那斥侯的声音,当即敲了敲厢壁,示意停车,然后掀帘探头,向两个正经过的斥侯招手:“你二人过来,说说那匹马的模样。” 两个军卒急忙过来见礼,一问方知,其中一人正是斥侯伍长王六。当王六细细将所见白马的形状一说,郭图与吕翔眼中都流露出惊疑之色,立即下令,将那游侠儿带过来。 两个斥侯,加四个卫兵,一共六个骑兵,拨刺刺冲进村子。过不多时,一骑突然飞驰而出,正是斥侯伍长王六。但见他满面惊恐,半脸染血,拚命催骑狂奔。刚冲出村子,就挥舞手臂,嘶声叫喊:“那游侠儿好狠,他杀了我们五个兄弟……” 话音未落,噗地一响,一枚带血的三棱箭头从他张大的嘴巴伸出…… 几乎就在王六坠马的同一时间,一道白影从村口飞驰而出,迅捷如电,向前方山坡冲去。速度之快,几乎没人能看清马背上的骑士是何模样。 “是主公的大宛神驹!”郭图与吕翔异口同声大叫。虽然没看清那绺标志性的银鬃,但二人对朝廷赐予主公的这匹神驹再熟悉不过,一见那奔跑的英姿,便可肯定。 主公的宝驹为何会落在此人手里?这个问题已来不及思考,而且从此人反应来看,必有不可告人之秘。当务之急,就是立即将其擒下,夺回宝驹,讯问缘由。 吕翔一声呼喝,持弓纵马追去,身后三十余匆匆着甲的从骑拍马尾随。三十余骑卷起一股黄尘,紧追不舍,死咬不放。 这个被追杀的“游侠儿”,自然就是马悍了。 他怎都想不到,不过是想在这破村子里躲过午间烈日的曝晒,待日落天气凉爽后好上路,却好死不死碰上袁绍的运粮队。明明那两个想打他的宝驹主意的斥侯,已经离去,不知怎地又掉头回来,还带了几个同伙,威胁他牵马前去晋见主将。 马悍何等机警,一听就知道定是这马的来路令人起疑了。抢了人家老大的宝马,被手下认出,这结局还能好?牵马前去的下场,必定是陷入包围之中,届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是妥妥的自投罗网啊!没说的,抄家伙,跑路吧! 于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战,在清河沿岸,就此展开。 第十三章 【白马惹祸】 第十三章 【白马惹祸】 第十四章 【跃马狙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四章 【跃马狙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四章 【跃马狙敌】 高高的山岗上,健蹄翻飞,银鬃飞扬,马背上的骑士臀部离鞍,身体折成九十度角,几乎与马鞍平行。受风面积最大限度减小,使得本就已捷逾奔雷的骏马,更是踏飒如风,远远将追兵甩在三百步外。 马悍跑得兴起,索性踏着马镫,双臂箕张,昂首挺胸,在猎猎疾风中长啸。 “呜嗬嗬——” 声随风传,千步皆闻,将远远被甩在后面,连吃尘都没机会的吕翔等一众冀州骑兵气得差点吐血。 “吕司马,这样追下去不是办法,贼人马速太快,我们追不上啊。” 一口气追了近十里,幽州马已经吃不消了。这种拼爆发力的快速奔驰并非幽州马所长,只会越落越远,并会对战马造成不可逆的损伤,缩短服役期,甚至影响寿命。 每一匹战马,都是骑兵的第二生命,眼见战马遭受损害越来越大,而敌人却越跑越远,那种无奈的愤懑对冀州骑兵而言,委实憋屈已极。 吕翔颌下虬须,被急风吹得蓬乱,一双浓眉几乎竖成两个“1”字。他知道主公这匹宝马跑得极快,却没想到会快到这种程度。照这样跑下去,不出五里,要么被对方彻底甩掉,要么战马接二连三蹶蹄,擒人夺马,不过笑话。 还好,吕翔并非全无机会,他的机会就在前方三里处。 前方三里,有一条清河支流,名唤跃马溪,秋冬枯水,春夏涨潮。之前吕翔一行押运粮草,就途经此地。这跃马溪是没有桥的,运输队过河时,还是自行搭建浮桥。眼下浮桥已拆,这宽达十丈的河面,将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 “紧赶一程,在跃马溪擒杀此贼!”吕翔举弓切齿大叫。 三十余骑,在主将的喝令声中,分散成三队,一队居中紧追,两队左右包抄。三股扬起的黄尘,宛若三条土龙,向中心那道白点追噬而去。 银箭的奔行速度极快,两里地一晃而过,前方蓦然出现的流动“绿带”,让马悍很快明白吕翔紧追不舍的原因了。 跃马溪前,波光粼粼,水流湍急,河面宽约十八九米,深达三米,河上无舟无桥,无路可行。 马悍驻足在高坡上,一手轻抚马颈上湿漉漉的汗水,一面打量地形,寻找可渡地点,遗憾的是,没找到。无须回首,他也听得到百步之外传来的急遽蹄声。他有五十支箭,如果地形适宜,他绝对有把握将追兵一一射杀。但这一切都得有个前提,他必须跑起来,必须有速度优势、距离优势,必须是他能射到敌人,而敌人射不到他……若没有这个优势,一把弓怎么对付三十几把? 过河!过河!必须过河!过河之后,看老子怎么玩死你。 马悍一拨马首,驰下土坡,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向左侧包抄而来的十个骑兵迎去。 百步开外的吕翔一见大喜过望,只想仰天大笑:“贼子终于无路可逃了吧。”但在下一刻,他的下巴掉了。 马悍逆风举弓,左手四指夹着三支三棱箭,弓把上搭着一支,拇指微动,打开红外瞄准,箭指八十步外的冀州骑兵。 迎面对冲的冀州骑兵也在摘弓,但未敢上箭,八十步距离,非二石以上的硬弓根本无法伤敌。而且在颠簸的马背上,向八十步之外快速移动的单一目标发射,有几人能有这般射技? 你不行,我行! 嗖! 马悍第一箭射出,在红外瞄准的辅助下,精准射中冲在最前面的敌骑胸膛。敌骑刚刚仰面栽倒,第二箭、第三箭、第四箭一口气射出。 噗通!噗通!噗通! 箭无虚发,或中胸膛,或中下腹,最后一个骑兵,因为双方距离拉近到七十步,精准度大涨,直接从面门进,后脑出。 连珠四箭射毕,马悍左手一抹一提,又是一箭上弦,三箭夹在手心。而对面剩余六骑,无不吓得惊骇四散。 马悍毫不停留,飞驰而过,俯身一捞,拾起一杆敌骑遗落的长矛,突然加速,朝河岸边一处隆起的高坡冲去。其势之急,仿佛投河一般。 这、这是要干什么? 自吕翔以下,正以半弧形包围上来的冀州骑兵都看呆了,不由得放缓驰速。然后,他们看到了…… 河岸尽头,白马腾空,其下滔滔,其上渺渺。 当白马在空中跃升至最高点,即将下落时,马悍借势离鞍而起,从六米高的空中,飞跃十米外的跃马溪西岸。距离地面两米时,马悍右臂一伸,长矛点地,矛刃入土半截,在身体的巨大冲力下,咔嚓一声,矛杆折断。而马悍也藉着这股强劲的反冲之势,着地一滚,翻身而起,稳稳踏上西岸土地。 与此同时,如飞鸟渡涧的神驹银箭,碗口大的铁蹄也重重踏上对岸松土。铁蹄陷地,泥水四溅。由于四蹄有精铁马掌保护,背负的主人又提前离鞍跳下,大大减轻重压,终使银箭完成这完美的溪涧一跃。 “娘的!”吕翔呆了半晌,也只能吐出这两个字。他能吐槽主公的宝驹太强悍了吗? 河对面,马悍重新认镫上马,沿着河岸潇洒地跑了两圈,然后向吕翔及其手下挥挥手,做出一副告别的姿态。 吕翔气忿不已,大喝道:“兀那贼子,这匹马是如何来的?” 马悍也很干脆:“如你所想,这就是袁绍的座骑,他用这个来换自己一条命,你说值不值?” 吕翔大怒:“辱我主公,便是辱我父母!小贼,不要以为逃过河便无事。此乃冀州地界,无论你逃往何方,我冀州军上天入地,誓将夺还主公宝驹,更将尔生擒,五马分尸,枭首示众!” 马悍眼睛眯起,淡淡道:“有本事抓到我再说。” “某冀州军司马吕翔。”吕翔狠狠举弓怒挥,“贼子,看你箭术尚可,可敢与某隔河对射?” 马悍笑了,这吕翔打得好主意,想一箭解决所有问题,就不用追死追活的了。不过,这提议似乎不错,他也不想后头掇着个尾巴。 两道利剑般的眼神,在跃马溪上空无声交击,仿佛有火花迸射。 双方同时摘弓、取箭、搭箭、松弦。 绷!绷! 两支箭矢在半空中交错而过,飞射向各自的目标。这时马悍与吕翔同时做出一个常规动作:举起套在左前臂的骑盾,格挡迎面飞来的箭矢。 笃!吕翔的二石弓所发射的箭矢,洞穿了三十步外马悍手臂的革盾,但箭矢破盾后其势已尽,箭镞嵌在护臂甲内,再未能深入半分。 笃!噗!啵!嗷—— 第一声,是马悍的破甲箭洞穿革盾;第二声,是箭矢穿透吕翔左前臂;第三声,箭矢余势仍劲,带动着盾牌、手臂,穿透胸甲,贯入胸肺;最后一声,是吕翔临死的厉号。 穿越三国第五日,马悍击杀了第五个三国悍将。 从这一刻起,他在河北拥有了一个令人闻之色变的称号——“日杀一将”。 第十四章 【跃马狙敌】 第十四章 【跃马狙敌】 第十五章 【奇怪的追兵】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五章 【奇怪的追兵】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五章 【奇怪的追兵】 (谢谢:“哈哈£爱你”与“赵无恤2014”两位书友打赏,尤其是后者,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是第二次了,多谢支持!) ~~~~~~~~~~~~~~~~~~~~~~~~~~~~~~~~~~~~~~~~~~~~~~~~~~~~~~~~~~~ 天色微明,原野雾气氤氲,山坡草甸露珠闪亮,远处一片密林,更笼罩着一团团白雾。人入林中,十步之内,难辩踪影。 此刻,正有七、八个头戴尖顶裘帽、身穿破旧翻毛皮袄、手持弓箭的乌丸人,向密林中指指点点着什么。过得一会,远处传来一阵急遽的马蹄声,又有五、六个乌丸人快马奔来。 为首一人,髡发蓬须、满脸横肉、身躯矮壮、左耳吊着一个硕大的金环。此人一到,周围的乌丸人一齐围拢上来,匍匐在他的马下。 乌丸头目盯着密林,目中凶光熠熠,粗声道:“确认了吗?人都在里面?” “是,乌麻头领。我们在附近发现马群蹄印,进入前面的林子里就消失了。”一个跪伏草地的乌丸人高声回答。 又有一人补充道:“马蹄印经过伪装处理,若非我们小心搜索,只怕难以发现。” 乌麻从鞍旁取出一把桑木弓,再抽取一支箭矢,黑脸泛起一抹狰狞笑意:“将他们一个个驱赶出来,我今日要让他们的男人流光血、女人流干泪。” 随着头领的一声令下,十一个乌丸人纷纷将马拴好,抽出弓箭,一步步走近密林,身影渐渐被浓雾吞没。 乌麻与两个手下不时策骑来回轻驰,左右张弓虚射,好整以暇等待着大开杀戒。不料这一等,就是小半个时辰,一直到天色大亮,阳光灿烂,密林雾气消散,竟连半点动静都没有。十一个持弓挎刀的乌丸人,好似与雾气一同消散了。 乌麻头皮有点发麻了,两个手下也感觉不妙,三人三骑慢慢靠拢在一起,手中弓箭一点点举起,心神不定对准黑沉沉的密林。 过了一会,乌麻一摆头,示意左侧手下:“你,进去看看。” “……是。”手下心中不安,却不敢有违,也不下马,就那么缓缓策马前行。 咻! 暗林中突然射出一支冷箭,贯穿乌丸人的脑袋,尸体重重栽倒,受惊的座骑长嘶一声,远远跑开。 嗖嗖两声,乌麻与手下几乎不分先后,向林子里冷箭飞出的方位射出两箭。然后飞快引弓搭箭,指向前方,但密林中除了笃笃两声,明显是射中树木之外,并未传来他们想听到的惨叫声。 “果桑,你往左边……” 乌麻刚喝令最后一个手下分开包抄,林中咻咻射出两箭,箭速极快,劲道大得出奇。一箭就将果桑从马背上撞飞起来,摔在地上,一箭穿心,眼见活不成了。 第二箭则穿过乌麻的大腿透入马腹,将人与马生生串在一起。马悲鸣着栽倒,乌麻也在痛苦的叫骂声中,被侧翻的马匹压得动弹不得,挣扎难起,手中弓箭摔飞数尺之外。 这时林中才慢慢踱出一人,短发,青带抹额,上着紧身软甲,下着迷彩裤。手持近一人高的大弓,背负两囊箭矢,身长八尺余,雄壮轻捷,一张在阳光映照下棱角鲜明的面孔极具立体感。 马悍! 马悍缓步走到乌麻跟前,用弓梢拨了拨那张和着污泥草茎及擦痕的面孔,淡淡道:“会说幽燕话吗?” 乌麻不断挣扎,巨痛令他的脸都扭曲了,一只手慢慢摸向腰间的切肉短刃,用幽燕话道:“你……你是汉奴……” 啪!弓梢重重抽在乌麻的脸颊,两颗大牙和着一口污血从嘴里喷出,将碧草染赤。 “我是汉人!小心说话。”马悍冷冷道,“这是警告,再犯就是四颗牙,再来就是八颗。如果你以后不打算用牙咀嚼了,尽管说。” 乌麻一双猪泡眼怨毒盯着眼前这张恶魔般的面孔,再不敢乱放炮。 “我来问你,老子好好在林子里睡觉,你们这帮狗日的为何吵醒我?还拿着一堆破弓烂箭找老子麻烦——谁指使你们来的!” 乌麻眼睛一下瞪大,一脸不可置信:“这林子里只有你一人?” “对,只有我一人……”马悍阴沉沉盯着乌麻,“你不会是想说找错人了吧?” 乌麻又恨又悔:“我们要找的是逃奴,以为他们躲在林子里,没想到……等等,你只有一个人,那我的十一个族中战士……” “没错,全被我宰了。什么狗屁战士!全是没经任何训练的牧民而已,用的还是短弓骨矢……”马悍语气极为不屑。终于弄明白了,原来是追逃奴的,难怪装备与战斗力如此低下,不过半炷香工夫,就被自己杀鸡宰羊一般全干掉了。也正是因为对方低下的战斗力及简陋的弓矢,使马悍最终确认,这些人并不是追杀了自己整整一个月的那十几拨乌丸精骑。倘非如此,他岂会慢悠悠走出密林,与这半死的乌丸人扯蛋? “混蛋……啊!” 乌麻趁马悍走神,猛然拔出切肉刀,手刚刚一动,就被早有准备的马悍抽出背囊箭矢,狠狠插下,箭矢将乌麻的手臂与胯骨牢牢钉在一起,鲜血染红了下半身。 “我要杀了你,我要生吃你的肉,我要……啊!” 在乌麻疯狂地叫骂声中,马悍抬起大头皮靴,对准箭尾重重踩下。 乌麻眼睛几乎凸出眼眶,浑身抽搐,嘴巴张大,嗬嗬有声:“你以为……只有我这一拨……追逃的人马吗……等……等……他们……会为我……报仇……” “乌丸人!老子见一个杀一个!”马悍伸指钩住乌麻的金耳环,猛地扯下来,无视鲜血淋漓,眼神冰冷,“乌丸人的财产,有多少抢多少!” 马悍对乌丸人这么大的怨气,全因这一个月被追杀反击,奔逃千里所致。 自跃马溪畔射杀吕翔之后,马悍就陷入冀州军四面八方的追杀之中。 郭图飞骑赶回信都,布下了一层层拦截网,同时发布巨额悬赏:有获马悍首级者,赏金百镒,布百匹;送还白马者,倍赏之。 马悍原计划是往东去,投靠北海孔融,在这位弱主手下,可以强势崛起。没成想,被冀州军的天罗地网挤压得不断往北,越跑越远,直至出了长城,来到燕山脚下。 这一路北逃,究竟干掉了多少追兵?刚开始马悍还搞搞统计,等到突破二百这个数值之后,再没兴趣计数了。一路北上,不断杀敌、缴获补充,也不知换了多少盾牌、盔甲、刀矛,更不知射出多少支箭矢,唯一紧随在身边不变的,就是他的白马银箭与手中的豹弓。 一个月的生死逃杀,生生将马悍磨砺成为一个骑射高手,并在数十次险象环生的追逐战中,熟练掌握了骑射的最高奥义——回马箭! 从进入代郡以后,冀州军已放弃对马悍的追杀,因为那是刘虞的地盘。但马悍并未因此而好过,因为被悬赏激得眼睛发红的乌丸人蜂拥而至,给他造成更大的麻烦。最后甚至连盘踞在右北平的“三郡乌丸”之一的汗鲁王乌延,都派出帐下百余精骑四处搜杀他。这汗鲁王当然不是贪图那点小赏,而是对名马动了贪念。 结果马悍在渔阳郡以北的沽水被其中一支乌丸精骑包围,将敌人杀尽后,自己也中了两箭,而箭上竟涂着乌头毒……如果不是他的身体曾注射过多种抗毒血清,对不明毒素产生一定的抗体,估计连逃亡的力气都没有……试想马悍岂能不怒气冲天。他与乌丸人的这个梁子,是结定了。 马悍将现场草草收拾了一下,再次进入密林,牵出宝驹银箭,后面还有三匹背负着大量箭矢、刀斧、甲盾、给养及财物的驮马。 乌麻及一众族人的马匹,马悍并未放在眼里,他这几匹驮马,可是乌丸精骑的精壮战马,虽然远不能与银箭相比,却也胜过普通马匹多多。 刚刚驰出二里地,眼角瞥见左侧山坡上有人影一闪。马悍不假思索,立即松解开驮马缰绳,双足一夹,银箭如箭射出,飞速冲上山坡。 从山坡往下望去,可见五十余步之外,一个瘦小的身影在拚命奔跑。从服饰来看,应当是乌丸人,从背影来看,是个少年,甚至可能是童子。 想起方才乌麻临死前所发的狠话,马悍果断举起手中豹弓,箭镞映日,寒芒耀眼。 “想报信招族人前来报复吗?我虽不惮,却也不想没完没了纠缠。很抱歉,你将是死在我箭下的第一个未成年人!” 第十五章 【奇怪的追兵】 第十五章 【奇怪的追兵】 第十六章 【汉人逃奴(上)】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六章 【汉人逃奴(上)】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六章 【汉人逃奴(上)】 (谢谢“赵无恤2014”、“丨北纬↘夏瞳”两位书友打赏支持。) ~~~~~~~~~~~~~~~~~~~~~~~~~~~~~~~~~~~~~~~~ “娘啊——救救我!” 奔跑的少年一跤摔倒,失声痛哭,手足并用向前方爬去。 嗖,一箭射出,从少年头顶飞过,插在其三步之前,入土半截,箭羽剧颤。 马悍当然不会失手,而是少年那一声悲泣地叫喊,令他及时射偏箭矢。 这少年说的是汉语,而且是字正腔圆的河北口音,与之前那个乌麻生硬艰涩的汉话形成鲜明对比。 马悍拍马轻驰到少年跟前,低头看到一张年约十一、二岁,瘦小脏黑的脸蛋,几行泪水,冲刷出一条条泥痕。因为脸小,更显得一双眼睛特别大。 “你不是乌丸人?” 少年举袖拭去眼泪,用力摇头:“我是汉人。” “汉人,怎么一身乌丸人的穿束?”马悍似乎想起什么,脱口道,“你是那些乌丸人到处追捕的逃奴?” 少年脸色大变,匍匐在马悍马前,哀声道:“别把我交给乌丸人,他们会把我拴在马尾巴后活活拖死的。” 马悍俯身将插在地上的箭矢抽出,在靴子上蹭干净后反插回箭囊,淡淡一笑:“交给乌丸人?有什么好处?有赏金吗?一缗钱?一袋盐?还是一只羊?” 少年畏缩摇头:“阿苏值不了一只羊,只能抵一只羊羔子。” 马悍皱眉道:“那就是了,我要一只羊羔子干嘛?嗯,逃奴不止你一人吧,有多少?十个还是二十个?” 少年阿苏警觉地抬起头:“不……只有我一个……” 马悍失笑摇头:“你也太抬举自个了吧?只有你一个,乌丸人会出动那么多人来追捕?好了,看在都是汉人的份上,我不为难你,你可以走了。” 阿苏破啼为笑,重重磕了个头:“谢谢!”抬头艳羡而又有几分畏惧地看着眼前的高头大马,转身撒腿便跑。 “等等!” 马悍一声断喝,阿苏顿时象被定住,一动不敢动。 “你可以告诉与你一同逃亡的朋友,有一个耳朵吊金环的乌丸人所率领的搜捕队,一共十三个人,全死了。趁着他们另一支搜捕队还没来到,赶紧走吧。”马悍说罢,拍马便走。 阿苏呆呆站了一阵,突然发足向山坡上追去,大声问道:“你说的那个耳朵有金环的,是不是叫乌麻?” 马悍已驰上坡顶,回头挥挥手,高声答道:“我也不知他叫什么,还来不及问,他就死了。” 阿苏气喘吁吁向上爬,边爬边叫:“能告诉我在哪里发现他们的吗?我要亲眼看到,我的朋友才会相信。” 马悍马鞭向西一指:“在那边林子里,现在估计已经有狼在噬咬尸骨了,不想喂狼的话最好别过去。送你一件东西,你的朋友会相信的。” 随着马悍一挥手,山坡骨碌碌滚下一个黄澄澄的东西,阿苏拾起一看,脱口惊呼:“这是乌麻头领的金环!” “眼力不错。这是我从他的耳朵上扯下来的,送你做纪念。”马悍哈哈大笑,策马放蹄,沿着山脊线向东而去。 但不一会,后面远远传来少年阿苏声嘶力竭的大喊:“等一等!请等一等!” “又怎么了?”马悍本不想理会,但这少年硬是追喊了近一里路,嗓子都破音了,甚至还从山上滚下来,忍痛再追。这毅力,令马悍不得不服一个,便停下来边取豆饼喂马,边耐心等待。 阿苏追近至十余步时,再无力奔跑,四肢着地,跪伏在草地上,破风箱似地急喘,半句话都说不出来。马悍也不着急,松解开马肚带,从包袱里取出地图,边看边用指北针不断比对参看。 地图是生俘袁绍那天,顺手弄来的。这是一幅河北地形图,包括幽州、冀州、并州、青州四州地形,估计是袁绍东出洛阳,图谋冀州时,从皇宫馆藏里弄出来的。 绘图很简单也很抽象,用来旅游都担心迷路,行军打仗的话,还不如找个向导靠谱。这幅地图很不完善,北出长城之后,在今天内蒙古一带,一片空白。很显然,这里已经超出了大汉朝的实际控制区域。 而马悍此刻,正身处这片空白边缘上,北边有什么,一无所知。 正看得纠结,身后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这位……义士,阿苏冒昧追来,只想问……你这些兵甲弓箭卖不卖?” “原来是看上我的装备了。”马悍将地图卷起,扬扬眉道,“这都是非卖品,不过,看你那么有诚意,可以卖你一点。问题是,你有钱吗?哦,别拿我送的那个金环来换。” “阿苏不敢。”阿苏喜中带忧,道,“我们没有多少钱,粮食和盐巴也不多,就有一些马匹和牛羊,用这些换行吗?” “马匹不要,肉不好吃。”马悍直接将马匹否了,“牛难驱赶,可以用羊换,不过我一个人收不了太多的羊,最好还是用钱、粮食、盐巴,这些方便易带的东西。” “这样啊……那我得问木吉老爹,看能均出多少东西购买。”阿苏眼巴巴看着马悍,“你,能够跟我去我们的营地一趟吗?” 马悍笑笑:“怎么?这回不怕我对你们不利了?” 阿苏脸一红:“你也是汉人,还帮我们杀了乌麻那个恶棍,就冲这,木吉老爹与大伙一定会好好感激你。” 马悍摆摆手:“我杀乌麻,是因为他找我的麻烦,不是帮你。好罢,就跟你走一趟。” 马悍将一匹战马上的物资转移一部分,让阿苏坐上去,二人边走边聊,这才大致了解事情经过。 乌丸出于东胡一支,与匈奴时战时附。西汉武帝元朔年间,乌丸内附,被汉朝迁于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一带,以之为屏障,防御匈奴,是为“乌丸三郡”。 西汉末年,匈奴西迁之后,漠北空出的地域迅速被新兴的鲜卑及乌丸等势力所填充。这些胡人,虽无匈奴势大,但所干的事,与昔日匈奴人也并无不同。大汉强盛时,一个个老实得紧,进贡臣服,甘为鹰犬;当汉室羸弱,便露出獠牙,寇过劫掠,掳掠生口。数十年来,汉朝边郡被掳掠的汉民百姓,不下十余万口。 阿苏今年十一岁,父母都是被掳的汉奴,所以他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是一个奴隶。他的母亲是河北中山人氏,从小就教他乡音,令其勿忘家乡,却不想今日却因乡音而捡了一条命。 阿苏这群逃奴都属于右北平乌丸大人,自号汗鲁王乌延的部族,从属于一个叫骨力的乌丸头领帐落。因为不堪忍受乌丸人常年压迫与虐待,他们在木吉老爹的带领下,联合了二十多帐,约五十余名汉奴,趁暴风雨之夜集体逃亡,如今已过去整整五天了。 “五十多人?你们有多少能战斗的青壮?” “有十二个,不,是十三个,唐努大哥是最好的勇士。”很显然,这小子把自己也算了进去。 马悍点点头,难怪乌麻一伙区区十几人,就敢肆无忌惮围捕,原来只有十几个有反击之力的逃奴,其余的多半是老弱妇孺了。 乌麻一伙的兵器,马悍检查过,除了乌麻本人用的一把桑木弓较好,并使用铁箭镞之外,其除部众,皆为粗弓骨箭。部众如此,更莫说逃奴了。可以说,若他们能装备自己的硬弓利矢,这战斗力绝对跃升几个台阶,无怪乎阿苏死命追赶,哪怕省下口粮也想购买装备了。 二人四骑,一路叙说,不觉间走出四五里,转过一片密林,进入一个山谷。 刚刚走到山谷前,旁边林子里突然冲出四骑,两前两后,将二人前后道路截断,齐齐张弓箭指,厉声大喝:“下马,受缚!” 第十六章 【汉人逃奴(上)】 第十六章 【汉人逃奴(上)】 第十七章 【汉人逃奴(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七章 【汉人逃奴(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七章 【汉人逃奴(下)】 (感谢“赵无恤2014”再次打赏,三连发了啊!谢谢!) ~~~~~~~~~~~~~~~~~~~~~~~~~~~~~~~~~~~~~~~~~~~~~~~~~~ “唐努大哥!”阿苏欢快地唤了一声,催马上前,来到一个二十五、六岁,留着一口绕腮胡的壮硕青年面前。那青年凶狠的目光与手中箭矢一齐锁住马悍,直到阿苏安全跑过来之后,才暗松一口气,向三个伙伴使了个眼色,一齐围上去。 “你是何人?为何来此?”那个叫唐努的青年厉声喝问。 “这些问题,你可以问阿苏,他会告诉你——但我警告你,不要用箭指我,我很容易反应过度的。”马悍并未摸弓箭,这样近的距离,用别的武器效果更好。他双手暗中攥住一柄短斧与一把短刀,眼珠微动,将四骑所在位置尽收眼底,暗暗测算对方马匹走动的节奏与出手距离。 阿苏赶紧解释:“唐努大哥,这位大哥是我请来的,他有上好的弓箭,我想让木吉老爹向他购买。” 唐努与同伙也注意到了三匹马驮着的装备与物资,互相惊喜地看了一眼,脸上的戒备之色总算松懈下来。 唐努催马靠近阿苏所骑战马,伸手从弓囊里抽出一把未上弦的弓。这是一把复合弓,比他手里的单体弓强得多。唐努面露喜色,突然脸色微变,脱口而出:“这是乌丸人的骑弓!你是什么人?” 三个骑手条件反射地举弓对准马悍。 马悍满不在乎道:“没错,有眼力,这就是乌丸人的骑弓。准确的说,这是那个叫什么汗鲁王乌延手下精锐骑卫的骑弓。” “汗……汗鲁王的骑卫?” 这几个汗鲁王的逃奴,一听这个名字,脸色一下变了。其中一人手一颤,弦一松,箭矢嗖一下从马悍身旁飞过,差点射中阿苏。 马悍脸色阴沉:“各位,有必要那么一惊一乍么?动不动就举弓。实话告诉你们,是这位小兄弟苦苦哀求,我才走这一趟的。你们这样的态度,也太没诚意。好了,你们慢慢自嗨,我上路了,阿苏下马。” 差点误伤别人,唐努与同伙也有些尴尬,想道歉又拉不下面子。 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谷口传来:“这位小郎慢走,小子们失礼,老汉愿为他们赔礼。” 随着说话声,谷中传出一阵杂踏的脚步声,一群衣袍破旧、满面风尘的牧民,簇拥着一个六十来岁、须发斑白,满面风霜之色的老者出现谷口。 唐努四人及阿苏见到老者,一齐下马,弯腰行礼:“木吉老爹。” 老者,也就是阿苏口中的逃奴领头木吉老爹,在一名小姑娘的挽扶下,走上前来,向马悍深深弯下腰:“尊贵的客人,你愿意给我们帮助,而小伙子们却对你无礼,木吉万分抱歉,请接受木吉真诚的致歉。” 随着木吉弯腰,一众逃奴,包括唐努都向马悍弯下了腰。 马悍环目四顾,看着眼前一张张黢黑凄苦的脸,沉默一会,按胸回礼:“我接受你们的道歉。” …… 这是一个宽敞的崖洞,里面支起十余个帐篷,周围横七竖八堆放着陶釜、瓦罐、木碗、干牛粪等生活物资。崖洞一角停放着七八辆破旧的双轮勒勒车,侧旁还有个牲口圈,里面圈养着二十多头羊,空气中充斥着一股难闻的腥臊粪臭味。 崖洞里已升起了火,马悍坐在正东位置,正西位置则是木吉老汉坐着(乌丸习俗以东为尊,帐门必朝东),周围一圈是唐努等年青小伙,外围则是老人与妇孺。 此刻,木吉老汉正端起一碗羊奶酪酒,向马悍赔罪。 所谓羊奶酪酒,就是发酵后的酸羊奶,闻起来略有酒气,喝起来很腥膻。马悍却若无其事地喝了下去,而且还是面带微笑——在他亡命半生中,比这难喝十倍的玩意,他也半点眉头不皱地喝下了去。 木吉老汉捻须而笑,用刀子切下一大块羊腿肉,装进木盘,敬献给马悍。 马悍双手接过,点头致谢。 另一边,年青人正传看着那枚金环,不时望向马悍,目光讶异。过了一会,唐努忍不住问道:“你真的杀了乌麻?” 马悍对这个问题已经有点腻歪了,淡然道:“乌麻很难杀么?” 唐努慢慢昂起头,睨视马悍,道:“乌麻是骨力部仅次于骨力大人的勇士,我见过他赤手摔倒过一头牛,而且他还有十多个随从……” 马悍点点头:“没错,他有十二个随从,随他一块死了。或许他能摔倒一头牛,但挡不了一支箭。” “你杀了十三个乌丸人,身上却没沾半点血?”唐努眼神满是讥诮。 马悍恍若不觉,很自然回答:“有的是远狙,有的,则是从背后拧断脑袋。我也不想弄一身血腥。” 唐努与一众青壮几乎要大笑,总算记得之前的失礼行为而被责难,不敢再来一次,但那一张张面孔满满鄙视。 马悍也没去理会,他没有义务证明什么,他只是来卖东西的。 唐努等小伙子对这有胡吹大气之嫌的年轻人甚是不屑,但对他带来的弓箭刀斧,以及盔甲盾牌,这些只有汗鲁王的亲军才有资格配备的精良兵器,却大加赞赏,爱不释手,拿到哪一件在手都不想放下。 “木吉老爹,如果我们装备上这些武器,就算乌麻,甚至骨力亲自出马,我们都不怕了!”唐努兴奋得满脸通红,紧抓住一把复合弓不放手,另一只手则握着一柄环首铁刀,虚空霍霍劈砍。 阿苏也乐滋滋将一件朱色皮甲往瘦小的身体上比了又比。 木吉老汉却没那么乐观,他是当家人,最清楚他们的家底,更了解一件精良的武器在唯力至上的塞外草原,会是一个什么价钱。 木吉老汉苦涩地道:“尊贵的客人,你看到了,我们只有二十多头羊,我们的粮食与盐巴都不多了。我不知道这些羊能换多少弓箭?” 马悍摇头:“我要不了多少只羊,如果你们没有钱或粮食盐巴交换的话,我最多只能给你们两把弓、十支铁镞箭——说实话,我这是半卖半送了,你们的羊根本值不了这许多。” 木吉老汉连连点头,一迭声感谢。老人心里清楚,马悍说得没错,这种复合桑木硬弓,即便是骨力大人手下都没几个拥有,完全是有价无市,哪里是几只羊就能换到的? “才两把弓?太少了,我们有十二个能挽弓的战士。”唐努急了,向木吉老汉跪下,“最少要六把弓,六十支箭才行。这关系到我们五十六个人能否从乌丸人手里逃脱,老爹,求你了,想想办法。” 五十多个逃奴眼巴巴地望着,木吉老汉痛苦地低下头。面对阿苏哀求的眼神,马悍爱莫能助地耸耸肩。 马悍在西方打拼多年,价值观深受影响。买卖就是买卖,生意就是生意,想得到,就要付出,这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 良久,木吉老汉眼神似乎闪过一道绝决,嘴唇哆嗦着,叫出了一个名字:“念奴,过来。” 外围的妇孺人群中站起一个女孩,垂首走到木吉老汉身边,低声道:“爷爷。” 木吉老汉伸出布满老茧的手,拉过女孩细白的手掌,轻轻抚着,充满不舍,慢慢转过头,对马悍一字一句道:“这是我的孙女,我的眼珠子,现在,我要用她来换六把弓,一百支箭。” 满场震惊。 马悍隐约记得,这女孩就是在谷口挽扶木吉老汉的那个少女,当时要留意的东西太多了,并没注意,现在仔细看才发现,这是个相当美丽的少女。 她年约十二、三岁,皮肤很白,一头粟色卷发,细眉修长,眼睛很大,睫毛长而密,瞳孔是湖兰色,鼻子挺翘,嘴唇丰满红润,面容虽幼,胸前两团贲起已颇具规模。 这居然是个有着中亚血统的美少女。 “不可!木吉老爹!不能换啊!” “木吉老爹,念奴是你唯一的孙女,是你最后的亲人,也是我们的亲人,不能让她离开啊!” “木吉老爹……” 少女念奴一直静静依偎着爷爷,将爷爷粗糙手掌贴着自己滑嫩的面颊,在群情激昂声中,忽然站起身来,说了一句,声音不大,却震慑全场鸦雀无声:“是念奴害了大家,如今是念奴赎罪的时候。念奴,愿意为马君奴婢。” 马悍最终用四把桑木弓、一百支铁镞箭、四把环首刀、两副皮甲,换走了念奴。 念奴的确很美,但今年才十三岁,未免了些,马悍还不至于那么无下限——尽管在危地马拉时,他就见过许多十二、三岁的新娘。 若早在三五天前,马悍还被满世界追杀时,他绝不会要这个拖油瓶,而现在安全之后,他却迫切需要一个对这片区域比较熟悉的人,也就是向导。 如果可以选择,为什么不要一个美女向导呢?哪怕是个小美女。既赏心悦目,又有实用价值。这,才是马悍最终同意交换的原因。 卖掉一部分装备后,清空了一匹马的负载,正好可以给念奴乘骑。就在众逃奴悲恸挥手,念奴泪眼婆娑中,二人四骑,渐行渐远。 第十七章 【汉人逃奴(下)】 第十七章 【汉人逃奴(下)】 第十八章 【念 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八章 【念 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八章 【念 奴】 (多谢“赵无恤2014”,“归海絮语”两位书友的打赏支持!) ~~~~~~~~~~~~~~~~~~~~~~~~~~~~~~~~~~~~~~~~~~~~~~~~~ 双人四骑,一前三后,寂寂无语走在辽阔的旷野中。 马悍回头向后面招招手:“过来。” 念奴抬袖拭了拭眼角,驱马近前,弯了弯腰:“主人请吩咐。” 呃,这么一个带着异族风情的纯美萝莉,向你恭顺地说出“主人请吩咐”这句予取予求的话,实在是太令人想邪恶一把…… 还好,马悍毕竟是在色刀上打过滚的人,什么场合干什么事,他还是分得很清楚的。而现在,是谈话时间。 “念奴是吧,给了你这么长时间的缓和调整,心情应该平复得差不多了吧?”马悍伸出手,拨捻着她粟色的秀发。马悍最满意的就是她的秀发,自然而柔顺,映着阳光,一闪一闪,象一绺绺金丝。 万幸,汉奴们虽然都是左衽胡服,却仍保持着自己本民族的发式习惯,没有像乌丸人一样髡发。而乌丸人或许没有后世女真人那样凶残地“留发不留头”,或许是为了区别汉奴与族人,也没有强迫汉奴髡发。 念奴惊讶地用眼角飞快瞟了这位年轻英俊的新主人一眼,带着几分害羞与惶然道:“念奴刚与爷爷分开,有些、有些……请主人恕罪。” “理解、理解,人之常情。”马悍点头道,“现在我要告诉你,你需要为我做什么。” “主人请吩咐。”念奴的声音透着一股莫名地忐忑,握住缰绳的纤手,也不可抑制地微微颤抖,双手死死绞着缰绳。 马悍没空理会小姑娘微妙心思,按照自己思路说下去:“这周围的地形你熟吧?” “是,奴婢在这片草原生活了十二年,迁徙过六处草场,方圆五百里之内,奴婢都熟。”原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念奴心情稍安。 这个向导找对了,马悍很满意,笑容满面:“很好,现在是午时,我们到那边林子里避一避阳光,然后你给我提供一个附近适合住宿的地方。” “遵命,主人。” 头顶荫凉如盖,身旁美人如玉。马悍凭着无害的笑容及富有感染力的话语,慢慢消除了念奴的陌生与恐惧。草原儿女,本性率真,不会有太多扭捏矫情,一旦认可了你,就会对你敞开心扉。 通过交谈,马悍这才知道,念奴之所以长得这样一副与汉人迥异的容貌,皆因她的母亲是被匈奴人俘掠的安息女奴(后来的波斯,今伊朗),屡经摧残转卖,流落鲜卑。在鲜卑人与乌丸人冲突中,又被乌丸人所掳。因触怒部族贵人,被鞭面毁容。昔日千娇百媚的安息贵女,最终成为人人嫌弃的丑妇。遂被主人赐予其父,然后生下了她,听爷爷说,她很像母亲未毁容时,而且比母亲更美。 而这美丽,对一个背负着奴隶身份的女孩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灾难!具体到念奴身上,不仅是她本人的灾难,也是整个汉奴群体的灾难。 就在半个月前,偶然听到念奴美名的部落大人骨力,派人前来索要。做为奴隶,一切都是主人的,包括自己的子女。念奴的母亲在生下她之后,便因难产而死,父亲早亡,将她带大的,是爷爷。 木吉老汉是个很有经验的兽医,收了不少汉奴徒弟,在汉奴中威望很高,而且因为他是部落中稀缺人才,纵然是骨力大人,也要给几分面子。若非如此,哪需好言索要,直接抢人了。 对于失去了儿子与儿媳,只有唯一一个亲人的木吉老汉来说,念奴就是他的眼珠子,岂能将花骨朵一般的孙女让蛮牛一样的骨力摧残!而这时以唐努为首的徒弟们早已受够凌虐,数次三番劝木吉老汉发起逃亡,木吉老汉迟迟下不了决心,而索女之事,终于成为导火索。 于是,半月前的那一场暴风雨,拉开了逃亡序幕。 马悍也终于明白了,木吉老汉之所以忍痛将亲孙女换武器,实在是因为太愧疚。因为孙女的缘故,将大伙的性命置于险地。这时只要有一丝可增加生存机率的机会,他甚至愿意献出生命,包括他最心爱的“眼珠子”。而念奴同样因为内疚,愿抵为奴。一切,只为了让大伙能多一分逃生机会,逃回长城以南的家乡。 似他们这样的汉奴逃亡,在汉边五郡,每年都有发生,有成功的,更多是失败,那这一次,他们能成功吗? 这就是汉末乱世,北地边民的真实生存状态。马悍感叹之余,安慰道:“我没看到过你们的小伙子身手如何,不好做评价。若是另一拨搜捕的乌丸人,装备及人数与乌麻那一批差不多的话,那么换上我从汗鲁王骑卫那里夺来的硬弓利箭,还有刀斧铠甲,胜算最少提升五成。” “若是那样就好了,唐努大哥他们骑马射箭都很出色,去年还在笼城大会上获得汗鲁王大人赏赐的炙羊呢。啊!主人刚才说……那些弓箭兵器,都是从汗鲁王骑卫手里夺来的?” 念奴原本端端正正跪坐在马悍身旁,为他递水递布巾试汗,一听这话,像被火烙一样跳起来。 “坐下,坐下,别那么激动。”马悍边试汗边随意道,“弓箭是从汗鲁王骑卫手时夺来的没错,刀斧铠甲是冀州军一个叫高干的家伙‘送’的。” 念奴一脸不可置信地仰望年轻的主人,喃喃道:“我听说,汗鲁王的骑兵亲卫,是从每个帐落里挑选出来的最强壮的勇士与最优秀的射手,就连唐努大哥都没能够入选……” 马悍点头同意:“我在河北时,就曾听闻‘乌丸精骑冠幽燕’的传闻,果然很厉害。如果我早在一个月前遭遇他们,或许躺下的就是我。” “河北!主人是河北人氏吗?我听爷爷说,我也是河北人,是一个叫邯郸的美丽地方。我真想去看看啊!”念奴回首南顾,无限神往。 马悍身体往大树一靠,喃喃道:“我也是,很久没回家乡看看了,尽管隔了差不多两千年……” 马悍说“两千年”时,声音含糊,念奴也没听清,只当是两年。在这一刻,两个思乡的人竟产生了一丝奇妙的共鸣,距离一下拉近了。 只可惜,这微妙的氛围只持续了很短暂的时间,远远传来一阵急遽的蹄声,将一切打破。 马悍一跃而起,搭手帘向远处张望一阵,回首笑顾念奴:“看来有人不甘心让你这颗珍珠落到我的掌心啊!” 念奴脸红红站起:“什么……”话音未落,她的脸色也变了,因为她也看到了远处奔来的三个骑士。 马悍嘬唇打得个唿哨,正以“带头大哥”姿态,领着三匹战马四下撒欢的银箭飞快跑来,亲热地用鼻子拱着马悍脖子。马悍与银箭亲热一阵,伸手摘下豹弓,再抽出三支铁镞箭。 此时念奴已看清那三个骑士的模样,又惊又喜,一下扑到马悍脚下,匍匐恳求道:“主人,不要伤害他们。念奴愿意为主人做一切。” 这句话比先前那句“主人请吩咐”还令人浮想连翩,不过马悍没工夫暗爽,因为他要面对三把二石硬弓与铁镞箭。而这些硬弓与利箭,在一个时辰之前,还属于他。 来者是唐努,还有他的两个同伙。 第十八章 【念 奴】 第十八章 【念 奴】 第十九章 【折 服】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九章 【折 服】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十九章 【折 服】 (谢谢“赵无恤2014”、“归海絮语”两位打赏支持,这是一章一发的节奏啊!) ~~~~~~~~~~~~~~~~~~~~~~~~~~~~~~~~~~~~~~~~~~~~~~~~~~~~~~~ 马悍并未上马,在树林地形下,步战更有优势。他只是平静地看着眼前三个满面怒容的汉人逃奴。 “我们不能让你带走念奴。她是木吉老爹的命根子。”唐努缓缓拉弓,目光凶狠盯住马悍,“你放她走,我们放你走,两不相欠。” 马悍先是一怔,旋即仰天大笑:“两不相欠?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也。我用弓箭兵甲与你们换人,结果东西归你,现在人也要归你,然后就是两不相欠——这就是你们草原人的神逻辑?” 唐努与两个伙伴黑脸涨红,目中闪过一丝愧色,但很快挺起胸膛,弓弦拉紧,理直气壮道:“草原上没有道理,只有实力。” 马悍点头:“明白了,果然,拳头硬才是硬道理!” “你愿意放人吗?” 马悍摇头:“很抱歉,就你们几个,还不足以使我让步——人,我要定了!还有,如果你们不在一碗奶茶的时间内消失,你们的性命,我也要定了。” 唐努与伙伴大怒,纵马盘驰。但见三人骑在没有马鞍,只垫着厚毡子的马背上动作自如,甚至还能做左右开弓的动作,只是马速必须控制均速,而且不能跑太快太颠簸。纵是如此,也显示出了三人那令大汉境内汉人难望项背的精湛骑术。 马悍看了暗暗点头,生长在马背上的人就是不一样,即使是汉人,胡化之后,同样拥有胡人的骑乘天赋。与他们相比,河北的冀州军正规骑兵明显不如,便是幽州骑兵,也要逊色一筹,恐怕只有白马义从才堪与之相比。 耀武扬威一阵,唐努纵骑而前,向马悍大叫:“听说你杀了乌麻,他曾经是汗鲁王的骑卫,因腿脚受伤而退出。但他的力量与骑射仍在,来吧,证明给我看——我也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能打败我,你就可以带走她。” “唐努大哥,不要……” 马悍轻轻按住念奴柔弱的肩膀,止住了她的呼叫,昂首笑道:“你想要我怎样打败你?” 唐努被这句话拐带得转了几个弯才想明白,暗暗磨牙:“读过书的汉人就知道玩嘴皮子,真动起手来就软手软脚。我就不信,你的骑术还能与我等自幼就抱着马脖子玩耍的草原人还强。” “我们比骑射!”唐努大声道,“别说我占你便宜,你有马鞍,我没有。你我相对驰射,每人射三箭,谁落马谁输。” 马悍瞅了一眼自己的大宛骏马,再看看唐努那矮小的幽燕马,笑了笑:“你真要比?我的马可是跑得很快的。” 唐努大笑:“那又如何?我们又不是赛马,而是对射,你跑得越快,就输得越快。哈哈哈……” 马悍持弓上前,与唐努手中弓一碰,表示同意。两人都收起铁镞箭,换上汉奴们自制的粗陋骨箭,再拔去骨矢,只留木尖,表明这是比斗,不是分生死。虽然去镞的木矢没什么杀伤力,但以二石弓的强力射出,中者也疼痛难忍,难以坐稳马背,若是射中脆弱部位如眼睛脖子,同样会致命。 在念奴与两个汉奴骑士的关切目光下,两人各自骑上战马,背道而驰出百步,同时转向相对,齐齐呼喝,催马飞驰。 两人持弓的左掌指间都夹着三支箭,这是匈奴人流传下来的速射法,可以最快的速度上弦,并将手中箭矢连珠射出。 八十步,马悍首先抽箭上弦瞄准。八十步骑射,而且是单个目标精确射击,在一个月前还完全不能想象,而现在他已经有九成把握。人最怕就是逼,尤其是生死边缘的逼迫,常常能将一个人的最大潜能逼出来。 七十步,唐努也开始举弓。但就在这时,马悍已先发制人,弓弦劲响,箭去如电,正中唐努腹部——就是这么巧,唐努腰腹间正插着一柄短斧,而箭矢正射中斧面。 箭矢弹飞,唐努惊出一身冷汗。但强劲的撞击并未造成预想中的剧痛,唐努迅速从惊诧状态中调整过来,弓弦劲张,在马悍第二箭未射出之前,抢先出手。 箭去如流星,星落人坠马。 “呜嗬嗬!” 唐努与两个伙伴兴奋异常,齐声欢呼,而念奴则双掌捂嘴,美目瞠大。但很快他们就叫不出声了,因为根本没看到有人坠马,而马背上又确确实实没人,这是怎么回事?大白天活见鬼了! 就在唐努茫然无措之际,蹄声得得,两骑已接近至十余步。突然眼前一花,马悍竟然端端正正坐在马背上,张弓搭箭,轻轻一拨弦。唐努大叫一声,根本来不及反应,应弦中箭,摔下马背。 “不可能,你怎么能藏身在马腹下!”唐努连滚带爬翻身而起,不顾满面泥尘及浑身散架般疼痛,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 没错,马悍正是用了一个“镫里藏身”躲藏在马腹下,闪避开了唐努射来的一箭,并成功迷惑对手,再突然出现,一击而胜。 镫里藏身这一招,在后世骑战中,最为常见不过,但在还没有马镫的时代,完全超乎人的想象。光靠一根晃荡的皮索或绳子,怎么可能固定身体,紧贴在奔驰的马腹侧下?与其说唐努败在箭下,不如说是败在马镫之下,但唐努不知道,所以他震撼得不可自持。箭术不如人,最引以为傲的骑术也不如人,唐努终于垂首跪地,双手高举大弓——按草原的规矩,这是愿赌服输,任由对方处置的举动。 马悍兜马而还,唐努身旁又多了三个伏跪在地的人,其中包括念奴。 马悍策马走近,用弓梢挑起大弓,抓在手上,目光向四人一扫,在唐努三人垂头丧气的面孔与念奴乞求的目光中,将弓向唐努一递:“你也不错,我跟乌丸精骑交过手,他们除了经验更老到之外,骑射之术比你强不了多少。” “真的?”唐努惊喜抬头,迟疑着是否要接过大弓。 马悍点点头,正想说什么,蓦然抬头——远处山头后方,烟尘飞扬,地面微微震颤。 “有大队人马袭来,快藏到树林里。” 马悍一声断喝,唐努、念奴等人也察觉不对,立即起身牵马入林。 刚藏好不一会,山包后转出一支人马,足足有五、六十骑,俱是乌丸人装束,人人胯刀背弓,裹着一股凛冽杀气,旋风般从林子边缘席卷而过。 “那是……那是骨力大人!还有他的护卫队。”唐努声音艰涩。 马悍还来不及看哪个是骨力,身旁念奴失声低呼:“莫铎大叔!他……如何在这里?” 唐努与两个伙伴脸色都变了,莫铎大叔正是五十七逃奴之一,三天前外出侦查,至今未归,如今却出现在乌丸人的搜捕队里……可怕的念头令他们头皮发麻。 “莫铎大叔知道我们的宿营地位置!” “不好!木吉老爹他们危险!” “爷爷!” “我们快回去救人!” 唐努三人一下跳起,连念奴都向马悍磕了个头,悲泣道:“主人,念奴不能眼睁睁看着爷爷与乡亲们遭难,请让念奴去吧!主人行行好!让念奴去吧。” 马悍冷然道:“你去有什么用?你认为把自己交出去,就能让大伙脱难?还有,你们这样冲回去有什么用?无非是多几个陪葬而已。” 唐努咬紧牙关,毅然决然道:“我们不是莫铎,我们一起逃难,一起生,一起死。” “你们的生死我不管,但念奴是我的财产,我不会让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马悍抬手止住四人欲言,展颜一笑,“所以,我会跟你们一道,去会会这位骨力大人。” 第十九章 【折 服】 第十九章 【折 服】 第二十章 【诱 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章 【诱 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章 【诱 敌】 (谢谢“赵无恤2014”打赏支持,兄弟是每日必到啊!) ~~~~~~~~~~~~~~~~~~~~~~~~~~~~~~~~~~~~~~~~~~~~~~~~~~~~~ 草原日落,残阳如血,黄昏时分的山谷前,一条长长的血腥拖痕,一个血肉模糊的尸体,触目惊心。 被拴在马尾后活活拖死的是莫铎,尽管他在昔日主人的威压与酷刑下,可耻地出卖了同伴,但依然没能逃过惩罚。他们的主人用这严酷残忍的刑罚,宣告逃奴的下场。 “我不只一次告诉你们这些猪狗,你们都是我的牲口,我的财产。在白檀山方圆千里,无论谁想动我骨力的财产,我都会活剥了他的皮,挂在毡帐里。现在我的毡帐里已经有了六张皮,木吉,你会是第七张皮。” 说话的人头顶光亮,辫发披肩,一张大圆盘脸,布满伤疤,尤其是左眉断了一截,一道深深的伤疤扯得眼角都有些变形,配上一个大蒜鼻,厚嘴唇,以及满脸虬须,显得异常狰狞可怕。他身材魁梧,腰别刀斧,端坐于马背上,活像一头大猩猩骑大马。 这就是骨力部落的大人,以其名为部落名的骨力。 木吉老汉与四十余汉人逃奴尽数匍匐于地,鼻端嗅着中人欲呕的血腥,耳闻冷酷的话语,簌簌发抖。左边一字排开八个青壮逃奴,个个五花大绑垂首跪地,刚从马悍手里换来的兵器,尽数被收缴。四周则是五十多个乌丸骑手,亮刀举弓,呈半包围状,只等大人一声令下,就展开血腥屠杀。 “大人,骨力大人,一切都是老汉的错,剥皮蒸骨,老汉都认,只求大人饶过乡亲。骨力大人,求你了。”木吉老汉磕头如捣蒜,皮破血流,血和泪下。 骨力面无表情:“我只想知道,你的孙女在哪里?” “回大人的话,老汉的孙女念奴,已经被一个过路的商人买走了……” “买走了?就用这个?”骨力拿起一把桑木弓反复细看,脸色沉重。 “是……是的。” “这是貊弓,秽貊人进献给各部大人的上等良弓,三把弓的确可以换走一个美丽女奴,也可以轻易杀死我的护卫!”骨力说到后面一句话时,眼神如狼,声音冷得可怕。 骨力所指的,就是仰倒在草地上的两个乌丸骑手,每个人都中了二三箭,血流满地,早已没了气息。这正是乌丸人以优势兵力包围谷口,以为一切尽在掌握时,却被刚得到新装备纵马杀出的汉奴所射杀。自然,面对如此优势兵力,汉奴们意欲突围的企图,最终也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破碎。 听到这杀气腾腾的话,所有逃奴,都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 木吉老汉挣扎着做最后的努力:“大人,骨力大人,这些奴隶都是你的财产,尤其是小伙子们,死一个就是重大损失啊!” 骨力用马鞭轻敲马靴,斜着眼看着木吉老汉:“说得不错,我已经丢失了不少财产,不能再蒙受损失了,但也不能不处死几个人来警戒惩罚。唔,就选几个没用的贱奴吧。把那几个老的小的全拖出来,装进布袋里,乱蹄踏死。” 几个乌丸骑手如狼似虎扑进人群,连拖带扯揪出五六个老人与童子,其中就包括阿苏。 阿苏大嚷大叫,不停挣扎,被惹得性起的乌丸人一记刀柄重击面颊,顿时青紫一片,血水随哭号溢出:“我不想死哇!救命啊!唐努大哥、木吉老爹……马大哥,马大哥救命啊!” 阿苏踢蹬挣扎,左右翻扭,不意怀中掉出一物,夕阳一照,黄灿灿亮人眼。 骨力注意力一下被吸引,目光扫过,脸色一变:“把那东西拿过来。” 当护卫将那黄灿灿物品献上时,骨力耸然动容——没错,正是自己的左膀右臂,乌麻的金耳环。 “这个金环哪来的?”骨力驱马猛冲到阿苏面前,面容扭曲,“快说!否则活剥你的皮!” 阿苏浑身发抖,拚命摇头:“不关我事,这是……马大哥给我的……” “马大哥是谁!” “就是换兵器给我们的人……” 骨力狠狠一鞭将阿苏抽翻在地,仰头咆哮:“搜!给我一寸寸搜,一定要将乌麻还有这姓马的天杀混蛋找出来!” 嗖!嗖!嗖! 三箭连珠,三个乌丸骑手后背前胸被劲矢贯穿,鲜血狂喷栽下马。突然袭击令乌丸人一阵大乱,人叫马嘶,慌乱四散。 百步之外,西侧山冈,马悍高举手中豹弓,纵骑耀武扬威,向骨力及其手下乌丸人勾勾指头:“谁想找我?不怕死就来!顺便说一声,乌麻那个人渣,已经被野狼秃鹫咬得只剩骨头了,要找就快去西北边的树林找,晚了连骨渣子都不剩了。” 骨力满是伤疤的脸,扭曲如鬼面,眼睛充血,向山冈一指:“生擒!剥皮!” 二十余骑乌丸骑手,挥刀举弓,猛夹马腹,包抄而上。 马悍哈哈一笑,挑衅似地举了举弓,拨马便走。白马如电,飞快冲下山冈,转过树林不见。乌丸骑手们也如同串在绳子上的蚂蚱一般,一个接一个绕过林子,消失在山谷前。 仅仅过了一刻,当骨力正准备下令对阿苏等老少逃奴行刑时,突闻手下一声怪叫,倏地抬头,顺着手下手指方向看去,脸色刷一下变得惨白——还是那个低缓的山冈,一人一骑从容卓立,那把大得有点夸张的重弓信手轻拂,再向自己点了点,一个尖锐的声音传来:“我刚才问过了,骨力部落,不过一个不足千人的部族,全族控弦之士加起来,不超过两百骑。为搜捕逃奴,你一下出动了近半兵力。如果你们全死在这里,骨力部落就算完了。骨力,我告诉你,你完了!你的部族,完了!” 山冈只有一个人,但在这一刻,给人感觉却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王者,轻描淡写,宣告一个部族的存亡。 对方只有一人,骨力还有三十人,但不知怎地,曾经是汗鲁王帐下百人长的骨力,浑身发冷,寒意渗骨。二十几个部族出色骑手,就这么无声无息消失了?是有埋伏,还是他一个人干的?不,不可能,一定有埋伏! “留下十骑看守,其余的,跟我杀!”骨力没得选择,无论是探查先前二十几个手下下落,还是捉拿这凭空冒出的万恶家伙,都必须出击。他就不信了,自己亲自出马,加上二十骑精锐,还吃不下一个汉人小子。至于埋伏,已经暴露的埋伏,就不叫埋伏了。 看着气势汹汹,狠不得一口吞下自己的乌丸人蜂拥而来,马悍仍好整以暇驱动银箭踏着小碎步,轻快驰下山冈,在乌丸人拦截之前,迅速脱离,长笑而去。 在自家地盘上,在以骑术自傲的乌丸人面前,一个汉家小子,竟敢如此张狂?这是上门打脸啊!自骨力以下,每一个乌丸人都疯了似地打马如飞,衔尾狂追,誓要将此人合围绞杀。 马蹄如雷,泥草翻飞,盛怒的乌丸人越追越远。 第二十章 【诱 敌】 第二十章 【诱 敌】 第二十一章 【斩尽杀绝】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一章 【斩尽杀绝】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一章 【斩尽杀绝】 (谢谢“赵无恤2014”,这支持真是扛扛的) ~~~~~~~~~~~~~~~~~~~~~~~~~~~~~~~~~~~~~~~~~~~~~~ 骨力率领乌丸骑手刚刚消失,山冈另一侧突然冲出三个骑士,所乘骑的都是高头大马,冲速极快,在乌丸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已冲近六十步。 嗖嗖嗖!三箭劲射,两个乌丸人中箭大叫落马,只有一箭射空,正落在被被捆绑着着汉奴青壮侧后,差点误伤。 剩余的乌丸人又惊又怒,立即分出五骑追杀。三个袭击者,一击得手后,勒马而逃。结果追杀者与被追杀者,前三后五,也是越追越远。 还剩下三个乌丸人,看守着五十余汉奴,尽管青壮已尽数受缚,满地伏跪非老即弱,三个乌丸人心下仍感不安。一个个拔刀执弓,来回巡视。 当其中一个乌丸人驱马经过受缚青壮身后时,咦了一声。他隐约记得,先前那三个可恶的袭击者袭杀他们时,曾有一箭落空,射在此处,但如今眼前地下只有一个箭洞,而箭矢却不见了! 这可都是铁镞箭,边刃锋利,莫不是……乌丸人悚然而惊,目光不由得转向距离自己最近的汉奴青壮身上…… 几乎同一时刻,两个汉奴一跃而起,一个将乌丸人从马背上拽下来,另一个高举铁镞箭,狠狠插入乌丸人咽喉…… 另外两个乌丸人大惊失色,一个举弓瞄准,一个挥刀冲杀。 匍匐在地的木吉老汉这时做出一个惊人举动——当那挥刀冲杀的乌丸人从他面前经过时,他奋力跃起,一把抱住乌丸人,嘶声大喊:“跟他们拚了!” 这群本已认命了的汉奴老弱,纷纷骚动起来,迟疑着向乌丸人扑来。 那举弓欲射的乌丸人大惊,原本瞄准青壮的箭矢,转而对准木吉老汉,但木吉老汉正与那乌丸人滚成一团,难以下手,一时间又急又怒,箭矢迟迟难发。 这时已夺取了弓箭兵器的青壮已纷纷扑过来。那持弓箭的乌丸人刚来得及射出一箭,就被七八人扑倒在地,生生殴毙。 另一边,持刀的乌丸人已将木吉老汉压在身下,一手掐住其脖子,一手高举弯刀。 在死亡降临的最后一刻,木吉老汉瞪大着灰褐色的眼睛,望着天空如血晚霞,脑海翻来复去只有一个名字:念奴、念奴,你一定要好好的…… 咻—— 山冈旁的小树林里飞出一支短矢,正正钉在乌丸人额头。乌丸人眼睛瞪大,满面不可思议,慢慢向后栽倒,手中弯刀落地,从木吉老汉脸颊擦过,划出一道血痕。 “爷爷——” 木吉老汉浑身一激灵,倏地坐起,正看到心爱的孙女从树林里奔出,将一把手弩抛在地上,飞快向他扑来,一头扎进他怀里,祖孙二人相拥大哭。 …… 马悍没有看到汉奴被解放的一幕,但对这个结果却了然于胸,这本就是他计划中的一部分。由自己引开乌丸人的主力,再让唐努三人将剩余的乌丸人尽可能多地引走,最后能否自我解救,就看这些汉奴相互之间是否有足够的默契了,以及反抗勇气了。结果没有令他失望,同样,他也不会令汉奴们失望。 尾随的二十余骑中,一马当先,追得最快最猛的,就是骨力。因为他乘骑的部族中最好的马,同时,他也拥有部族里最强的硬弓。 此时,骨力正狠狠抽打着马臀,全力狂追,同时摘下自己使用的二石硬弓,并抽箭在手。但他并未射出,因为对手远在百步开外。在颠簸的马背上,他的二石弓根本射不中远在百步之外的快速移动目标。 就在这时,骨力突然发现,对方的马速似乎缓慢下来。骨力大喜,狠抽一鞭,急切拉近十余步,刚刚张弓搭箭,突然迎面飞来一个小黑点。骨力还没反应过来,噗地一声,马脖子穿出一枚血淋淋箭头,腥臊的马血激射满身。战马悲鸣着向着向前滑倒,骨力也被重重甩出去,一路扬尘翻了七八个筋斗,待冲势殆尽时,这位骨力部落的头人已摔成了一个血葫芦。 乌丸人惊叫声此起彼伏,纷纷勒马,向头人奔来。 就在乌丸人马速放缓,甚至勒马停顿时,天空中传来令人头皮发炸的“咻——咻——”之声,一支接一支的利箭下雨般袭来。 噗噗噗!叭叽叭叽叭叽! 血雾弥漫,人仰马翻,乌丸人下饺子一样噼哩啪啦掉下来。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一支接一支的箭雨,竟是从一个人手里射出来的! 连珠箭最耗气力,三箭连珠所损耗的力量,足够平时放五箭,连放两轮的话,胳膊别想抬起来了。若是五箭连珠的话,胳膊一天都甭想用了。而马悍,已经连发两轮五连珠,短短八秒之内,连射十发。 出人意料的密集打击,配合红外线锁定,命中率高的惊人,十矢俱中。五人当场坠马身亡;三人四肢中箭,惨叫连天,完全丧失作战能力;两人战马中箭,或摔伤或被马身压倒,动弹不得。 从骨力落马,到乌丸人惨遭箭雨洗礼,前后不过短短半分钟,来势汹汹的乌丸人就趴下了一半,剩下的十骑乌丸人吓尿了,慌里慌张将骨力扶上马,掉头就跑。 马悍长笑一声,纵马追击。在银箭的飞一般的速度之下,马悍要跑,乌丸人固然追之不及,而今马悍要追近,乌丸人也别想跑。 当马悍被追击的时候,百步是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乌丸人很难在这个距离对他形成威胁;而当马悍反驱逐的时候,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他完全可以将距离拉近到五十步甚至更近,以获取一击必杀的良好射距。原因很简单,没有马镫,回马箭就是一项近乎不可能的高难度活。也就是说,马悍可以毫无顾忌地靠近、再靠近;猎杀、再猎杀。 咻!血光迸射,最后一个乌丸人栽倒下马,长长的惨叫随风而逝。空旷的原野,除了失去主人的战马嗒嗒蹄声,再无声息。 这是马悍射出的第二十四箭,包括先前的负伤的乌丸人在内,尽数射杀,无一漏网。而此时,乌丸人刚刚逃出不足三百步。 极短时间内撑开六石强弓,射出二十多支箭,马悍的左臂也有点抬不起来,毕竟这是一条血肉之臂,连续支撑三百多斤的重压绝不是件轻松的事。 白马修长的健躯围绕着摔得半死的骨力转了两三圈,白马主人才淡漠道:“骨力老兄,我说过的,你完了。” 骨力一手一足俱折,肋骨也断了好几根,半张脸被沙石擦破,血肉模糊,整张脸堪称恐怖。这位骨力部族的头人用绝望而怨毒的眼神死死盯住马悍,如果他现在还能动弹,他一定会跳起来,不顾一切扼住这魔鬼的咽喉。 “来啊!杀了我。然后,带着你的奴隶们去逃亡,乞求不要落到汗鲁王的手里,否则,你就会尝到被马尾拖得皮肉寸裂,最后拖成一具白骨的滋味。哈哈哈……” 骨力满嘴是血,连牙都染赤,面孔扭曲,笑容可恐之极。 “马尾拖人吗?这主意不错。”马悍从鞍旁革囊里掏出一卷套马索,握住绳圈向骨力亮了亮,“既然来到了草原,就遵循草原人的规则吧。” 马悍说罢扬手飞掷,绳圈稳稳套上骨力脖颈。这个骄横不可一世的乌丸头人在世间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可能会让你失望了——我不会逃!自由的汉人,更不会逃。” 第二十一章 【斩尽杀绝】 第二十一章 【斩尽杀绝】 第二十二章 【自由之路】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二章 【自由之路】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二章 【自由之路】 (月初首日,大盟现身,雷霆一击,满天飘红啊!!感激满满!!“赵无恤2014”,打赏支持,一天不落,感铭五内!本周两更,以报二位拳拳盛意。) ~~~~~~~~~~~~~~~~~~~~~~~~~~~~~~~~~~~~~~~~~~~~~~~~~~~~~~~~~~~~~~~ 天色昏暗,一具血肉模糊、衣衫褴褛的尸体高高悬吊在大树横枝上,随风摇曳,绳索嘎吱吱直响。黄昏、旷野、孤树、悬尸,这场景……毛骨悚然。 大树底下,彷徨呆立着五六十个穿着破袄,面孔黎黑的汉人逃奴。 这具被吊着的尸体,他们太熟悉了,那是他们曾经的主人。这个昔日高高在上,骑在他们身上,将他们当牛做马驱使了漫长岁月,随心所欲虐父子,肆无忌惮女的可怕主人,终于死了。 压在他们头上的沉重大山搬开了,他们自由了,解放了……但是,没有一个汉奴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举目扫过,尽是惶恐、沉重、沮丧、恐惧、欲哭无泪之状。 他们之前只是逃奴,搜捕他们的只有一个骨力部族,但当主人横死之后,性质就完全变了,他们成了奴隶造反。搜杀他们的部落,扩大到了所有的乌丸各部。他们的南归之路,将会困难十倍、百倍。 还有活路吗?此生还能重归故土吗? 已经在乌丸部落生活了近二十年的木吉老汉更知道,汉朝的边关守军为避免招来胡人的报复寇掠,甚至禁止他们通关,这样的例子数十年间不止一次发生。 “木吉大叔,我们该怎么办?” 当所有逃奴的目光向木吉老汉聚焦时,木吉老汉的目光却投注向一旁做壁上观的马悍身上。 “马义士,我们所有人的性命都是你一力所救,按草原的规矩,我们都是你的战利品,从这一刻起,所有人的性命都属于你,你是我们新的主人。”木吉老汉回首环目一扫,大声问道,“大伙听着,从现在开始,马义士就是我们的新主人。主人是从中原来的猛虎,是乌丸恶狼的克星,他一定能将我们带回中原。” “请主人带我们回中原,我们愿意做牛做马相报。” 逃奴们乱哄哄叫着,原本最令木吉老汉担心的唐努等小伙子的表现,简直令他惊掉下巴——这些小伙子比众多老弱表现得更干脆,直接就上前行匍匐大礼,表示心悦诚服。 事实上也不由得唐努等人不服,他们三人手持强弓,又装备上马悍提供的精良甲器及战马鞍具,以三战五,费老大的劲才干掉五个乌丸人,自己还受了伤。而马悍光是一个人就干掉了十倍于此数的乌丸人,更生擒骨力,让这个万恶的部落头人亲尝被活活拖死的滋味。 如此神勇,在以勇为荣,武力至上的塞外草原,如何不令人折服? 木吉老汉、唐努等青壮一跪,余者无不景从,黑鸦鸦跪倒一片。 马悍向木吉老汉一瞥,触及的是一双愧疚、哀求的浑浊老眼。马悍淡淡一笑,并未对木吉老汉这种“道德绑架”行为有过激反应,事实上,这也正是他所想要的。只不过,他的打算与木吉老汉所求,有一定的差别而已。 马悍端坐马上,居高临下俯视众人,平静开口,并不刻意高声,但声音却在山谷间回荡:“我有一个好消息与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们,你们想先听哪一个?” 逃奴们面面相觑,好半天,才听到一个弱弱的声音道:“先听好消息……” 马悍笑瞥念奴一眼,后者红着脸垂下头。马悍点点头,道:“好,那就先说好消息。好消息就是——你们再不是奴隶,你们自由了。我不是、也不会做你们的新主人。从现在开始,你们不再是汉奴,而是汉人。” 木吉老汉大急:“可是主人……” “我说了不是你们的主人。” “呃,马义士,我们……” 马悍毫不理会,继续道:“下面我再说坏消息——我的确是从中原,准确的说是从河北来的。但是,很遗憾,我暂时不能回中原,所以,我帮不了你们。” 现场死一般沉寂,唐努神色沉痛,拳头紧紧捏住,流露出对自己无能的痛恨;木吉老汉痛苦地闭上双眼,两行浑浊的老泪滚落尘埃;念奴清秀的面庞挂着两行清泪,低低饮泣。 渐渐的,各种悲泣之声此起彼伏,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未卜的悲惨命运而恐惧。 马悍看在眼里,摇摇头,深吸一口气,蓦然大吼:“你们当了太久的奴隶,难道身体自由了,心还在受奴役么?为何总要将自己的命运放在他人手上?为何不能自我解救?能够救你们的,只有你们自己!” 所有汉民惊呆了,茫然望着骑着白马的那个人,不知所措。 马悍扬鞭击空,振声大喝:“我问你们,骨力部有多少汉奴?” “五百。” “不,四百。” “是四百七十三,我们逃走之后,尚有四百一十六人。”说话的是木吉老汉,他为奴最久,平日又因职业之便,多与骨力部胡、汉人都打过交道,对骨力部汉奴的人口最清楚不过。 “那么如今骨力部的乌丸青壮还有多少?” “顶多……六、七十人。”木吉老汉心算再三,肯定回答。 “如果我们现在杀个回马枪,在天黑之后突袭毫无防备的骨力部,将乌丸青壮杀光,解放所有汉奴,夺取骨力部的粮食、牲口、草料、财富,就可将昔日骑在头上做威做福的主人掀下马,翻身做主人。当你们成为一个拥众近千的新部落,周围实力不够的乌丸各部,谁敢轻易动你们?” 马悍一番话,振聋发聩,听得木吉老汉目瞪口呆,唐努等青壮却是双眼发亮。而更多的汉民,却是茫然无措。 千百年来,被掳掠到这片广袤草原的汉奴不知有多少。这片北方丰饶肥沃的土地先后不知换了多少任主人:东胡人、匈奴人、鲜卑人、乌丸人,来了又去,去而复来。唯一不变的,是用血与汗甚至生命,让这片土地不断换发生机的奴隶!其中七成以上是汉奴! 这些男人当牛当犬,女人做“鸡”做“马”的奴隶,多数住在最恶劣的牛羊圈与马厩里,极少数工匠才有资格住破毡帐。吃着病役而死的畜肉与变质干粮,精神与肉体遭受双重凌虐,多数活不过中年。 残酷的生存状况,令汉奴们时起反抗之心。最常见的反抗是怠工:羊丢了,马瘦了,牛出奶少了……当然,这怠工的结果少不了挨一顿毒打。而最强烈的反抗,莫过于逃亡了。 奴隶逃亡,是赌上了自己的生死,成则生,败则死——草原上有不成文的规定,抓获逃奴,必酷刑处死。 千百年来,无论在那一任凶残主人的治下,无论面临怎样残酷的刑罚,汉奴的逃亡,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他们有的成功了,但更多的是失败。 所有汉奴与逃奴,今生只有一个希望:回归故园。哪怕是死,也不想埋骨异乡。 但是、但是从来就没有一个或一群逃奴,产生过这样的念头:反抗!夺下沾满血肉的皮鞭,狠狠抽向那丑恶的嘴脸;反抗!为了被淫辱的妻女姐妹;反抗!夺回自己失去的一切;反抗!向把他们当牲口一样凌虐的主人宣战! 这、这实在是太疯狂了! 蓬! 黑暗中亮起一团火光,照在马悍那张冷峻如磐的脸上。 马悍高高举起火把,猎猎火焰,在夜风中狂舞,他的声音,在夜空下回荡:“我能帮助你们的,就是杀乌丸人,你们能帮自己的,也是杀乌丸人。眼下你们已经没得选择,要么象狗一样,四处逃窜,最后被四面八方围捕的乌丸人吊死、拖死、剥皮、熬油……要么挺起胸膛,拚死一搏!死,也要站着!死,也要头朝南向!” 唐努再也忍不住,猛地跃起,振臂大喝:“唐努死也要站着死!” 汉民青壮们也激昂大叫:“站着死!头南向!” 木吉老汉在念奴的搀扶下巍颤颤站起,长吸一口气,毅然决然:“马义士与我等毫无关碍,都愿舍命相助,我等如何还能苟且偷生,做那浑浑噩噩的猪狗?请义士为我等汉民首领,带领我等汉民,向乌丸人讨还血债!” 马悍将火把一掷,入土五分,手中豹弓一举:“讨还血债,便在今夜!” 一股如火山爆发的声音,在幽冷的夜空下回荡:“讨还血债,便在今夜!” 第二十二章 【自由之路】 第二十二章 【自由之路】 第二十三章 【反抗之火】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三章 【反抗之火】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三章 【反抗之火】 (“赵无恤2014”又顶一发,谢了!还有“胖子王子”,一并谢了。) ~~~~~~~~~~~~~~~~~~~~~~~~~~~~~~~~~~~~~~~~~ 蓬!一团耀眼的火光,在黑暗中怒腾。 随着火光腾起,一道道火矢,从四面八方齐射向一个个毡帐。火焰在狂舞,人影在狂奔,马蹄声碎梦,刀箭光夺魂。 白檀山下的乌丸骨力部,遭到毫无征兆、迅猛凶狠地打击。打击主要集中在部族主帐,也就是头人骨力、头领乌麻及一干乌丸青壮,包括他们的家眷的聚集地。而环绕在主帐周围的副帐,多为奴隶及族中老弱。这些外围毡帐,可以在遭到敌人袭击时,对主帐起到一种缓冲及防护的作用。在正常情况下,首先遭殃的,应该是这些外围副帐,但在今夜,所有常理都将逆转。 当骨力的长子与次子推开身旁女奴,赤着身子冲出帐篷时,眼前的情景令他们惊怒如狂。 兽医木吉、卫士唐努、银匠于德、账房陶良,以及一群群汉奴青壮……这其中有逃亡了十余日的逃奴,也有一直忍辱含垢偷生的居于外围副帐的奴隶。难怪这些卑贱的逃奴能悄无声息杀入主帐,原来是得到内贼之助。 而更令骨力两个儿子震惊的是,许多匆匆骑马提弓赶来的乌丸青壮,还未来得及反击,就遭到无情的射杀。 那是一个他们从未见过的汉人装束的剽悍射手,骑着一匹罕见的神骏白马,手持一张巨弓,在火焰中奔驰如风,每发一矢,必有乌丸青壮应声而倒。挽弓之强、射速之快、箭矢之劲、命中之准,简直像是从地狱里杀出的魔骑。 而以唐努为首的数十个汉奴,也不时将火矢利箭射向帐篷与四下逃命的乌丸人。 “该死的贱奴!我要将你们剥皮熬油点天灯!” 骨力两个儿子大嚷大叫,怨毒无比地拔刀冲向木然站在主帐与副帐中间地带的木吉老汉一群人。 两人刚冲到半途,咻一声厉啸,骨力次子脑门被一支铁镞箭射穿,鲜血与骨渣迸溅。骨力长子刚发出一声嘶吼,就见一道白影从身旁闪过,然后一股大力袭来,整个人被抡飞半空。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与你父亲兄弟做伴去吧,别让他们在地下太冷。” 下一刻,身影手舞足蹈急坠,轰然摔入熊熊燃烧的帐篷之中,火焰蓬地一下腾高数尺。 骨力二子俱亡,加上过半乌丸青壮或被射杀,或被烧死,昭示了骨力部彻底消亡。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到白檀山顶时,烧了一夜的大火已经平息,到处可见焦黑的帐篷、残破的尸体、离散的牛羊、以及惶恐不安的近千奴隶与乌丸俘虏、妇孺。 有了木吉老汉与唐努等人的解释劝说,所有汉奴包括一些其他部族掳来的胡奴,都接受了马悍这位新主人(首领)。而由主人转换为奴隶的数百乌丸人,则是个个一脸哀伤,在昔日的奴隶,而今翻身做主人的汉民虎视眈眈下,跪地伏首。 没有人挣扎,也没有人反抗,草原之上,强大的部落吞并弱小的部落,本就是常态。物竞天择,弱肉强食,是所有草原人遵循了千百年的至理。今日我为刀俎,明日我为鱼肉,这是每一个草原人与生俱来的觉悟。 望着或坐或跪或站,黑压压一片的汉奴,接触到的,是一张张麻木的脸,畏缩的眼神,佝偻的背……马悍苦笑,这些人真能指望得上么?他需要的,不是已被训化成绵羊的汉奴,而是如乌丸人一样凶狠如狼的汉子。 “符合条件的人有多少?”马悍问替自己挑选战士的唐努。 “回禀首领,能骑马射箭的青壮汉民,连我在内,共有三十二人。”唐努很是惭愧,四百多汉民中,青壮不下百人,但符合要求的人却不到三分之一,身为其中一份子,真有些丢脸。 “三十二人啊……少是少了点,但就短期而言,也差不多够了。”马悍边以马鞭敲击靴子边沉吟道,“有精良的兵甲,再加上适当的训练,可在短期内将战斗力提升一个档次。这样的话,对付乌丸精骑虽然不够,但对付骨力部这样的乌丸人应当足够了。” 唐努眼睛一亮,立即道:“禀首领,这附近有四个乌丸及鲜卑部落,都是几百人的小部落,其战斗力甚至不如骨力部,我们完全可以吃掉他们,解救汉民,壮大实力。” 马悍微带诧异地看了唐努一眼,赞许点头:“不错,跟我想到一块了。好了,把所有人都召集过来,我要训话。” 就在这一片焦土、尸骨累累的废墟上,马悍向他王霸之路的第一批班底抛出了一个问题:“你们最想要什么?” 最想要什么?所有人都在沉默。 马悍皮鞭一指:“阿苏,你说!” 人群中站起一个矮小身影,畏缩地长鞠一礼:“回首领的话,阿苏想……阿苏想要……阿苏不想死!”旁边一个妇人紧紧拥住阿苏,抽噎不已,这是他的母亲,一个河北女人。 少年质朴的话语,在汉民中引起一片骚动,便是那群乌丸俘虏,也有人在大声叫嚷着什么,随即招来唐努等看押的骑马青壮一阵喝斥,威吓的皮鞭在空中抽得啪啪直响。 因为说的是乌丸语(即匈奴语),马悍听不懂,一问唐努,才知道乌丸俘虏说他们这种以奴弑主的行径,必定招来所有胡人部落的疯狂反扑,他们一个都活不了。 马悍不动声色,皮鞭再指:“木吉大叔,你最想要什么?” 木吉老汉轻抚紧紧依偎在身边的念奴秀发,环目四顾,长叹道:“木吉活到了这把年纪,已知足了。只余最后两个心愿,一是祈望我的眼珠子念奴,能有个好归宿;二是只求能埋骨故土。这就是木吉拚死逃亡的缘故,不想却陷大伙于险境,木吉百死不足赎罪……” 木吉老汉说到后面,潸然泪下,愧疚欲死。无论是随他出逃的汉民,还是未逃亡的汉民都纷纷出言安慰。 马悍眼睛向身旁的唐努一瞥:“唐努,你呢,想要什么?” 唐努闻言长笑:“回禀首领,唐努生死无所谓,只求不要带着‘汉奴’这样耻辱的身份死去。” 啪!马悍长鞭击空,振声高呼:“很好!不想死!活得像个人样!死也要埋骨故土!这就是你们想要的!很好,只要你们想要,我就会给你们。” “我们不会死,因为死的是敌人!我们将会以战士之姿站立,而敌人则会跪在我们面前!最后,我们会活着回到故园——不是乞求敌人放我们一条生路,而是杀出一条血路,以胜利者之姿,踏上回家的路!” “我只要你们做一件事——跟随着我的脚步,一切都将会实现!” 马悍摘下豹弓,张弓搭箭,指向空中不断盘旋的一只飞隼:“若天意怜我汉民,便让马悍一箭穿隼。” 一箭射出,在近千双惊骇目光下,疾劲的铁镞箭飞向天边的红日,几乎消失在红日里时,一声隼鸣,飞隼急坠。 轰!数百汉民,甚至包括乌丸人都纷纷举手屈膝,望天而拜。他们叩拜的方向,是日出的东方、是以一轮红日为背景的,一个骑在雄健骏马之上,弯弓射雕的男儿。 第二十三章 【反抗之火】 第二十三章 【反抗之火】 第二十四章 【扫荡胡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四章 【扫荡胡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四章 【扫荡胡奴】 (再谢“赵无恤2014”与“虎爷不惑”两位打赏。) ~~~~~~~~~~~~~~~~~~~~~~~~~~~~~~~~~~~~~~~~~~~~~~~~~~~ 呼!唐努将火把扔到堆得高高的杂物堆上,火焰引燃干草,干草燎灼杂物,一个接一个火头冒起,火焰腾空,浓烟滚滚。 这是短短一个月时间里,马悍率领的汉戈部攻破的第七个部落。 汉戈者,挥大汉之戈,破碎枷锁,解放汉民,还我自由,反戈一击。这就是马悍新建以汉民为主体的部落名称,并以此为号召,吸引周边各部落汉奴逃亡归附。逃亡的汉奴,自然会引起本部落胡人的愤怒追捕,而这又成为了汉戈部出兵插手的最佳借口。 自从马悍成为汉戈部部帅以来,以维护汉民的利益为借口,几乎以每四日击破一个部落的迅猛之势,将白檀一带的乌丸、鲜卑部族横扫一空。 由于白檀地近渔阳与右北平,这一带是凶名赫赫的胡奴天敌公孙瓒势力衔接处,因此无论是乌丸人还是鲜卑人,都不敢把实力较强的部落迁居此处,以免为白马将军所屠。在这个汉廷与胡人势力缓冲处,所居部落,无一不是千人以下的小部落,公孙瓒这把“牛刀”,基本上不屑于砍这些“小鸡仔”。 这样一来,就便宜了马悍。所谓“万事开头难”,凭他们这几十号人,七八张弓,还有几百老弱,就算再来一个骨力部,他们都吃不消。而这周边的小部落,正可充当磨刀石,砥励初生的汉戈部。通过不断袭击吞并,达成马悍练兵、发展、壮大的目的。 无论是匈奴人、东胡人、乌丸人抑或鲜卑人,其部族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对汉人的掳掠。如果没有大量被掳汉人丁口的补充,单凭游牧部族本身的自然繁衍,以其恶劣的自然环境与低出生率、高死亡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甭想诞生一个强盛的部落。换言之,越是强大的胡人部落,所掳掠的汉奴就越多。正是得益于汉奴男子的拚命干活,汉奴女子的拚命生育,才养肥养壮了一个部落,强盛之后,又可以入侵边关,掳掠人财。如此形成恶性循环,以吮吸汉民族的血,滋养了一条又一条、繁衍千年的恶狼。千百年来,它们的名字不停的变换:匈奴、鲜卑、突厥、契丹、女真、蒙古……骨子里却从未改变。 任何一个部落,无论大小,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由奴隶构成,其中汉奴又占绝对比例。无此,不足以支撑一个部落。所以马悍每攻破一个部落,都有令人既悲且喜的收获。 短短一个月下来,汉戈部已有汉民、胡奴三千余人,骑兵及预备骑兵超过二百人。不经意间,一个中等规模,以汉人为主体的新部族在白檀原上悄然诞生。 熊熊燃烧的火光映照下,带着劫后余生、逃脱樊笼的百余喜泣汉奴,与悲悲切切的数百鲜卑妇孺,形成鲜明对比。 五十余名汉戈正骑与从骑,在唐努、乌追的率领下,分成左右两队,在两翼看押鲜卑俘虏。 马悍策骑走在队伍的最前头,脸上并无太多的喜悦,一双鹰目,四下巡扫,充满警惕。他这一次出击,着实有些冒险,已经超出白檀,越过濡水(今滦河),接近平冈一带。这一带是乌丸人与鲜卑人的势力交界处,再往北上数百里,就是三部鲜卑的中部鲜卑牙帐所在。这样毫无顾忌地攻击鲜卑帐落,很有可能遭到鲜卑骑兵的反击。只是对马悍而言,这个险却不得不冒。 现在是最好发展的时期,南边的公孙瓒与袁绍正打得不可开交,根本没工夫理会北边的事。而东、北两地的乌丸人与鲜卑人早已被公孙瓒打怕了,习惯性地避开这位白马将军的兵锋。哪怕眼下幽州军主力尽数南下,与冀州军争雄,上谷、渔阳、右北平各郡兵力空虚,胡马也不敢轻易南窥。如此一来,在幽州东北边郡就形成了一个势力真空,此时填补,正其时也。 一旦公孙瓒兵败的消息传来,笼罩在这位白马将军头上“战无不胜”的光环破碎,最擅长趁虚而入的胡奴必定不会放过此等良机。一定会出兵试探,并逐步蚕食土地,将势力推进到边郡之地,就象历史上公孙瓒死后鲜卑人与乌丸人所做的一样。 因此马悍必须抓住这个难得的良机,尽可能扩张实力,解救更多的汉民。每多一个汉民,就多一份力量,这个险,必须冒,也值得冒。之所以越过濡水,杀入鲜卑人的地盘,原因很简单。白檀一带实力相对弱小的乌丸部落已经被扫光了,再打,就是实力堪比骨力部甚至强于骨力部的部落了。以汉戈部此时的实力,最好还是挑软柿子。所以马悍将目光投向北边,反正不管乌丸人也好,鲜卑人也罢,打的就是这些胡奴。 近一个月以来,扫荡得最开心的就是唐奴与乌追等汉戈部骑兵及预备骑兵了。 唐努终于知道,当日马悍为何能在马侧腹下做出那般高难度的闪避动作了,原来是有一种骑马利器——马镫。现在唐努也装备上了马鞍、马镫、马掌,骑射之术突飞猛进。他所率领的汉戈骑兵,也得益于新型马具之助,骑射之术得到极大的弥补与提高。这些在边塞生活了数年甚至十数年的青壮汉奴,已拥有与号称天下精骑的乌丸、鲜卑骑兵一较之力了。 为了扩大兵力,马悍的征兵对象已不局限于纯粹汉人,有胡人血裔的汉人也可入伍——乌追就是这样一种情况。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骑术精湛,身手敏捷,箭术极佳,在汉戈部里,隐隐有部帅以下第一箭手之称。 而预备骑兵则是一些骑射之术暂时未能通过考核,但有一定上升空间的汉民。让他们成为正骑兵的扈从,假以时日,多加训练及实战,相信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合格的汉戈骑兵。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预备役制度。战斗毕竟是有损耗的,没有良好的补充机制,如何能成为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强军? 眼下汉戈部最缺的就是时间,最担忧的就是招惹强敌。马悍相信,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不要多,有个半年就好。将汉戈骑兵扩充至五百骑,如此,整个汉戈部就足以在白檀立足了。 正所谓越担心什么,就越来什么,队伍行到濡水之时,三十里外的汉戈游骑发来警讯:“西北三十里,发现一支鲜卑骑兵,约三百骑,正向本队袭来。” “三百骑?这是从哪里来的?”唐努与乌追对视一眼,从彼此眼中看到惊骇之色。 “是鲜卑骑兵啊……”马悍用皮鞭轻磕马靴,脸上带着淡淡笑意,眼中却厉芒频闪。 汉末,有“乌丸精骑雄幽燕”之语,但后面还有一句“鲜卑精骑胜乌丸”。 大约在十多年前的灵帝熹平六年,鲜卑雄主檀石槐曾短暂一统鲜卑三部,进攻汉朝幽、并二州。汉军分遣护乌丸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匈奴中郎将臧旻各率汉、胡(主要为乌丸骑兵)骑兵万余人,分别从高柳(今山西阳高)、云中郡(今内蒙托克托东北)、雁门郡(今山西代县西北)出塞,分三路进攻鲜卑。汉军出塞二千余里,与檀石槐所率数万鲜卑骑兵大战,汉军大败,遗尸千里,朝野震惊。 若非檀石槐病死,鲜卑各部分裂,内乱纷争,势力急剧衰弱,鲜卑人都不用等到百年之后的东晋时期方才崛起,五胡乱华将会提前上演。 也就是这震憾大汉的一战,奠定了鲜卑骑兵骁勇善战之勇名,纵使是天下知名的乌丸精骑,也逊色一筹。 怎么办?三十里,扔下刚获救的汉民及鲜卑俘虏与缴获,汉戈骑兵迅速渡河,快马南撤,利用马具的优势,还有机会摆脱鲜卑追兵。若是不舍的话,后果堪忧。 唐努、乌追及一众汉戈骑兵将目光投向他们的首领。 马悍的目光则从尚末知情的汉民脸上扫过,看到的,是一张张充满重获新生的喜悦面孔。谁能忍心将这脸上的喜悦化为绝望的悲愤? “乌追率所有从骑,护送汉民与俘虏缴获渡河回营。唐努及所有正骑,随我迎敌!” 马悍终于做出决定,一振手中豹弓,双镫一磕马腹,箭一般向西北冲去。身后,唐努与二十四名汉戈正骑,毫不犹豫,紧随其后。 铁蹄卷尘,铿锵如罄,义无反顾,悍然迎敌。 二十六vs三百,怎么看都是一场必败之战,怎么打? 第二十四章 【扫荡胡奴】 第二十四章 【扫荡胡奴】 第二十五章 【搦 战】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五章 【搦 战】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五章 【搦 战】 (“赵无恤2014”,每发一章,总能准时看到兄弟身影,谢谢!) ~~~~~~~~~~~~~~~~~~~~~~~~~~~~~~~~~~~~~~~~~~~~~~~~~~~~~~~~ 马悍率唐努以下二十四骑汉戈骑兵,刚刚奔出十余里,就见西北方向原野地平线黄尘漫空,这是大股骑兵出现的征象。 马悍屈臂竖拳,身后骑兵应势而止,二十余骑分散成一个半弧,在唐努带领下,检查刀斧甲具。完毕之后,摘弓搭箭,并垂下挂在两足外侧的布罩,遮挡住马镫。对于这秘密武器,能够保密多久就尽量保密多久,至少在汉戈骑兵形成战斗力之前,尽可能不让胡人窥知。 汉戈骑兵目前所用的弓矢兵甲,基本上都是从击破的乌丸及鲜卑部落夺取的。这些部落相对弱小,武力不彰,缺铁少甲,连箭头都是青铜所制,有的甚至是骨制。马悍连拔七个部落,才勉强凑齐了四、五十副破旧皮甲,二、三十把刀斧,可用的短弓五、六十张,将就着装备正骑。至于预备从骑,基本属于无甲、无铁箭、无刀斧的“三无”兵种,只配备粗弓骨箭,单兵战斗力连普通的牧民都不如。 而当初马悍缴获的少量精良兵甲,只有授予什长以上的骑官了。马悍已经在考虑,等到汉戈部扩充得差不多,有实力自保时,须去一趟上谷宁城,求见护乌丸校尉邢举。看能不能弄一个互市资格,参与边境交易,以皮毛马匹换取物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当务之急是如何挺过眼前这一关。 地平线上,突然涌现大量骑兵,髡发灰袄,劲弓怒马。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骑兵着皮甲,更有数十骑戴皮盔,装备之精良,差点赶上汗鲁王的亲卫了。骑兵部队正中,一杆青旄角端兽大旗分外醒目,这正是中部鲜卑的部族标志。 马悍脸色凝重,这一个月来,他不但学会了匈奴语(戎狄通用语),而且对三郡乌丸与三部鲜卑的势力大致分布、各部大人、实力强弱都有所了解。青色角端兽旗,这是三部鲜卑中,中部鲜卑次帐的标志,来者不会是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之弟苴罗侯吧?若是那样,可就中大奖了。 三百余鲜卑骑兵,扬起漫天胡尘,慢慢接近马悍一行,约在百步开外,停下前进,骑队以扇形展开,呈半包围状。 马悍一看对方这架势,就知道这是一支有战斗经验的骑兵。百步,是一个比较微秒的距离,既不至于靠得太近而刺激对手,又不会在对手逃跑时难以追及。而这半包围之势起到同样作用。若对手仗着人马众多,气势汹汹包围过来,人家早撒腿了,哪会跟你照面。 马悍回首,看到的是唐努紧张而绝决的面庞,此人从宣誓反抗那一天起,就将生死置之度外,面对强敌,无非就是死战而已。而二十余汉戈骑兵,则与他们胯下战马一样紧张不安,脸色苍白,呼吸不稳,拿弓箭的手都在颤抖……无论他们表现得是好是差,至少有一点每个人都做到了——所有汉戈骑兵,都是正面对着鲜卑人。 马悍很满意,在他看来,敌我兵力如此悬殊,初出茅庐的汉戈骑兵敢于正面对着敌人,无一逃跑,这就很了不起。身为首领,他要的就是一支敢战的队伍。如何作战,是他这位首领的职责;而敢不敢战,则是每一个士兵的职责。 “部帅。”唐努低声道,“趁敌立足未稳,我们先发制人,冲杀一阵,先寒敌胆。” 马悍凝视角端兽大旗下的敌军首领,缓缓摇头:“我们现在还太弱小,来不得半点损失,不可冒失。” 唐努忧虑道:“可是若让鲜卑人先动手,我们二十多人,只怕顶不住对方一个冲击……” “既然这样,我们就不让鲜卑人先动手。”马悍纵马驰出,扔下一句令唐努摸不着头脑的话,“素闻胡风彪悍,崇武服力,现在就是验证此言真实性的时侯了。” 马悍跃马而出之时,对面鲜卑人也驰出一骑,用通用语,即匈奴语大声说道:“鲜卑犍提部裨小王泄归泥,率大鲜卑无敌勇士,讨伐侵袭我部族之恶奴,尔等可伏罪?” 犍提部,马悍听说过这个部族,是中部鲜卑诸族中实力较强盛的一支,仅次于鲜卑大人轲比能本族。犍提部牙帐距此足有五百余里啊,什么风把这个部族的几百骑兵给吹到这来了? 马悍高举豹弓,手臂缓缓下沉,至胸前水平处,弓梢前指,杀气凛然:“从来只听说,胡奴以力决是非,耻于说理,所以我也不废话——我,马悍!汉戈部部帅,向犍提部鲜卑勇士挑战。你们可以选出最强的三个勇士,与我进行三场决斗,骑射、骑战、角牴,任尔挑选。我若败了,任尔处置;我若胜了,尔等滚蛋!如何?‘大鲜卑无敌勇士’,可敢接受?” 马悍此言一出,对面一阵骚动,群情激愤。不时有鲜卑人策骑而出,奔至大旗之下,大声请战。更多的鲜卑人扬鞭策马,挥刀舞弓,不住向马悍嘶吼示威。更有甚者,甚至冲到马悍马前三十步距离,张弓虚射,大声恫吓。快马如风,吼声如雷,弓弦虚响,其势骇人。 汉戈骑兵多为之色变,提缰盘旋,握弓的手指关节发白。马悍与胯下银箭一般,稳若生根,纹丝不动,视鲜卑人之举如耍猴。唐努喜忧参半,喜的是部帅的挑战,无疑是当下最好的解决手段,鲜卑人一定会接受。忧的是部帅纵然很强,但要三战全胜,却不由得不令人捏一把冷汗。 如此过了大约一炷香,鲜卑人似乎有了决断。大旗下驰出十余骑,为首是一个年约十五、六岁,方脸宽额,浓眉大眼,高鼻厚唇,身体强壮的鲜卑少年,周围有十余骑环护,显然身份很不一般。 鲜卑少年驰至距马悍三十步方停下,仔细打量马悍一番,缓缓点头:“果然有几分汉家勇士的气势,我大鲜卑犍提部勇士从不会拒绝与对手角力,而且我们也不会占你便宜,我们三阵出三人,你也可以三阵换三人。便如你所言,若败,任我处置;若胜,我立即撤兵,决不渡濡水。” 马悍盯住鲜卑少年,一字一句道:“你能代表犍提部三百骑士吗?” “能!”鲜卑少年毫不犹豫大声回答,“因为我就是泄归泥。” 马悍单手举弓,少年泄归泥也举起手中短弓,双方遥遥虚碰,击弓立誓,誓成开战! 第二十五章 【搦 战】 第二十五章 【搦 战】 第二十六章 【三阵溃虏】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六章 【三阵溃虏】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六章 【三阵溃虏】 (谢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阿仙哥”打赏支持,谢谢!) 三国时代,猛将如云,耀武夸力,蔚然成风。 斗将,既可打击敌方军心,又可提升已方士气,更可籍此击杀敌军悍勇之将,可谓一举三得。在东西南北及中原各战场,都不乏各方诸侯麾下勇将刀来枪往、盘马交错的身影。 中原犹如此,更不要说奉行武力至上,只认拳头不认理的漠北胡人了。所以马悍提出决斗,便是看准了鲜卑人绝不甘示弱的心态。莫说鲜卑人此时占着绝对优势,便是处于下风,也绝不会拒战,否则也不用在草原上混了。所谓输阵不输人,不管在哪里混,也不管是什么年代,这个道理总是不变的。 “既然来到大草原、大鲜卑人的牧场上,自然须按大鲜卑人的规矩来。第一阵,骑射定生死。”鲜卑骑兵首领,犍提部裨小王泄归泥,以仲裁之身份,定下第一阵决斗项目。 听到第一阵决斗项目,唐努及汉戈骑兵们都大大松了一口气。他们的骑射之术,都是由马悍亲手训练的。尽管为时尚短,又缺乏实战经验,战力如何还有待检验,但对他们的部帅兼总教官强悍到爆的骑射能力,每一个汉戈骑兵都有深刻体会。鲜卑人首阵选骑射,那是撞到铁板上了,也许他们现在在笑,但一会之后,只怕哭都哭不出。 鲜卑人的出战对手,是一个头戴皮盔,盔顶插着两根白色羽毛,身披黑色皮甲,满面狰狞的疤痕,手臂粗长,身躯魁伟的精壮骑士。此人一出场,鲜卑骑兵中立即响起一片欢呼,显然在部族中甚有勇名威望。 马悍看得真切,此人正是泄归泥身边四名顶盔披甲的护卫骑士之一,而且能在帽盔上插两根白羽,按胡人军制,至少是百人将一级的中坚猛士。 “犍提部大人扶罗韩帐下百人长巴腾,前来取尔贱奴狗命。”鲜卑骑士这一声牛逼哄哄地大吼,令他不自觉中上了死亡名单。 马悍眼神一冷,伸手抽箭。 马悍共有四个箭袋,分别悬挂于马身两侧之前后,箭袋为革制,色暗红,每袋置箭二十支。其中只有一袋是三棱破甲重箭,其余均为平刃铁镞箭。由于三棱箭打造工艺较高,汉戈部又缺铁,且胡人护具简陋,无须特制箭头便可破防,所以马悍轻易不会动用三棱箭,最常用的还是平刃铁镞箭。 这个叫巴腾的鲜卑百人长,护甲看上去挺光鲜,但也不过是双层皮革,八十步内,挡不住马悍以六石强弓发射铁镞箭的雷霆一击。 马悍并未驱马跑动,而是原地立射,这样做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稳定性高,射击精度好,坏处是自身变成了固定靶,很容易被对手锁定射杀。 对面的鲜卑人,尤其是巴腾与泄归泥,一见马悍采用的射姿,差点想大笑:原来不过是个生手,差点被对方大话吓住。 骑射、骑射,骑驰而避,射敌奔兔。先要跑动起来以保护自己,然后再求射杀敌人。不跑不动岂不是变成了活靶子?双方同时射箭,一个是移动靶,一个是固定靶,谁更容易中箭,不言而喻。 马悍嘴角勾起一弯冷弧,千里逃杀旬月,已经将他磨砺成一流骑射手,这最基本的骑射之道,如何不知?关键在于,你想同时射击,那也得我答应才行啊! 鲜卑人骑射,通常使用一石弓(胡人多无甲,一石弓力足矣),在六十步以内,超过六十步,无论是命中率还是杀伤力都会明显下滑。巴腾是骑射好手,所用角端弓达二石五斗,七十步外狙敌,百发百中,号为犍提部三勇士之一,否则也不可能在以骑射为主的鲜卑骑兵中脱颖而出。 巴腾驰骋到八十步时,就开始张弓搭箭,做好射击准备,一俟至七十步,就发弦远射——对手固定不动,他有十足把握。但巴腾并不知道,他的举动,成为其速死之道。 马悍的杀手锏就是远狙,甭管对手是谁,他总要比对方射得快、射得远、射得准。扣准这快、远、准三字,便可立于不败之地。 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先动。 当巴腾进入百步之时,马悍已将豹弓举起,铁镞箭入手,箭搭弓把,弓弦引张,红外线瞄准开启,捕捉对手;九十步,红色小亮点出现在快马奔驰中的巴腾脑门,再往左、往下移至左胸,然后根据对方的马速与驰骋节奏计算提前量,再依风向、风速调整箭矢指向;八十步,当巴腾弓箭刚刚举起,连瞄准的动作还来不及做出时,早已完成目标锁定的马悍,气定神闲,右手拇、食二指一松—— 绷!弦震之声,在寂静的战场上,令人心腔猛抽,更令鲜卑人惊愕。 咻—— 迅猛疾劲的箭矢破空声入耳,巴腾眼睛一眯,只觉一抹令面皮发麻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做任何反应,一股巨力当胸撞来……巴腾嘶吼一声,甩弓扔箭,翻身落马,仰躺在草地上,浑身抽搐,一口口吐血,渐渐不动…… 静,三百多人马的战场,除了战马不安地甩蹄喷鼻声,就只闻呼呼西风劲吹。 一阵轻快的马蹄声打破寂静,唐努兴奋驰出,奔至巴腾的尸体前,跳下马,将巴腾的盔甲剥下,弓矢刀斧收缴。然后牵上无主的战马,高举手中的战利品,向汉戈骑兵们不断挥舞。 “呜嗬嗬!” 二十五人一齐高呼,激奋之声,与鲜卑人的沮丧之色,形成鲜明对比。 决斗之战,胜者可拥有败亡者的一切随身物品,即战利品,任何一方不得阻扰,这是古老相传的规矩。因此任鲜卑人再怎么咬牙切齿,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唐努将巴腾身上的兵甲、财物及马匹取走,屁都不敢放一个。 “好生厉害……”泄归泥脸上的震惊之色久久未能平息,双拳紧握,死命扼制住自己上前挑战的好胜之心。因为他再清楚不过,身为犍提部屈指可数的神射手,巴腾的骑射之技高出自己不止一筹。连巴腾这样的好手都栽了,自己上去也就是送菜。 “此人太过危险,再不能与之较射。骑战!用骑战将其斩杀,万万不能留下他性命!”泄归泥咬牙大吼,马鞭向前一指。随着他鞭梢指向,身侧一骑迅捷蹿出,手舞铁刀,闪电般扑向马悍。 马悍将豹弓往鞍旁一挂,接过从骑递来的丈二长矛,往右臂下一夹,长笑策骑冲出。 骑战之术,以长为先,短刀对长矛,纯粹就是挨打的命。马悍有十足的把握,在两马交错的一瞬,将对手刺于马下。 就在两骑接近至十步时,马悍的矛尖已做好饮血的准备,鲜卑人突然收刀扬手,扔出一圈牛皮索,精准无比地套住马悍两臂及上身。 塞外胡人最擅长扔绳套马,由此发展到以绳套人,基本上都能一扔一个准。泄归泥派出的这个鲜卑骑士,亦是部族中三勇士之一,号称近身无敌,无论套马套人,从无失手。果然,这一次他也没失手。 “好极!”泄归泥远远看了,以拳击掌,喜不自胜。只要被绳索套住,就算是族中第一勇士也没法挣脱,这个马悍,完蛋了! 鲜卑人情不自禁欢呼大叫起来,但在下一刻,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发生了。 绳索套住马悍之后,鲜卑人猛力挽绳,正欲凭马的冲势将马悍拽下马来。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际,马悍长矛紧急撒手,竖掌对准绳索一切,寻常用斫刀砍三五下都未必能断的牛皮韧索,象草纸一样撕裂。 鲜卑人一拽拉空,平衡骤失,就象被人猛推一把,生生从马背摔落。等他好不容易爬起来,身后蹄声震憾,锐风破空。噗地一下,半截带血的矛刃从胸膛冒出,同时一股巨力传来,整个身体被挑上半空…… 白马盘旋,银枪赤漓,悬尸高挂,傲立如峰。 这一次,鲜卑人彻底失语。炎炎烈日下,每一个人却都有一种从里到外的寒凛。 “谁敢再战?”马悍高声大喝。 “谁敢再战?”汉戈骑兵齐声高呼。 泄归泥的指甲深陷掌心,牙齿咬得咯咯直响,目如喷火,鼻似喷烟,却半点作声不得。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嗡声嗡气的声音:“少主人,让我上。” 泄归泥扭头,一个站在地上高度却与自己骑在马上差相仿佛的披发巨汉,一双铜铃般地环眼,透出一股发现对手的兴奋,这兴奋中更带着一丝嗜血的残忍。 布陀!犍提部第一勇士,父亲的贴身护卫,他,会否是那个叫马悍的可怕汉人的对手? “不用兵刃,不用弓箭,徒手角牴,小奴保证一击毙杀。”布陀将铁钵大的拳头攥得嘎吧响,信心满满,杀气腾腾。 “好,你上。”泄归泥考虑再三,反复对比马悍与布陀的身材,终于同意,只叮嘱了六个字,“杀了他,活下来。” 青青原野,风吹草低,解除武器的马悍与布陀相对而立。 马悍的身材已经很高了,体格也够强壮,但与这个差点赶上姚明的家伙一比,足足小了一号。唐努与汉戈骑兵们看了,无不为他们的部帅捏一把冷汗。唐努甚至已经做好准备,一旦部帅遇险,他立即冲上去替换下来,至于自己是否这个巨汉的对手,已完全不在考虑之列。 布陀低头嘿嘿一笑,粗如大腿的双臂箕张,宛若人熊,有些畸形的面孔扭曲,显得异常狰狞:“少主人对我说,杀了你,活下来。” 马悍一言不发,伸出一根手指,竖于胸前,轻轻摇了摇——下一刻,猝然垫步进身,闪电般扑近布陀,右掌并拢如刀,噗一下插入布陀左胸,旋即在大蓬血雾及布陀惊天动地的嘶吼声中飞速急退——在数百双惊骇欲绝的目光下,但见右掌鲜血淋漓,掌心中,一颗扑扑跳动、热气腾腾的心脏,亮瞎敌我所有人的眼睛…… 鲜卑人崩溃了,他们输得如此干净彻底,士气、意志、胆魄……尽数崩溃。不用泄归泥下令,三百鲜卑骑兵,就象见了鬼一样,四散狂逃。他们情愿与三百汉戈骑兵交战,也不愿与这个人,不,这个恶魔单挑。 濡水北岸三阵决斗,马悍单枪匹马,不仅仅是击退了三百鲜卑骑兵,更将中部鲜卑最重要的一个部族:犍提部,彻底打怕。自此而后,“挖心汉兽”之名,在犍提部可止小儿夜啼。 第二十六章 【三阵溃虏】 第二十六章 【三阵溃虏】 第二十七章 【硬的不成来软的】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七章 【硬的不成来软的】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七章 【硬的不成来软的】 (“赵无恤2014”每章必见,谢了。) ~~~~~~~~~~~~~~~~~~~~~~~~~~~~~~~~~~~~~~ 饶乐水(今内蒙沙拉木伦河)两岸,地处大兴安岭余脉,水草丰美,山林葱郁,平原广袤,是难得的牧场。鲜卑人,准确的说,是中部鲜卑的牙帐,就设在此处。 鲜卑与乌丸同出东胡,东胡为匈奴所灭后,两族均并入匈奴。两汉时期,经过汉庭数百年持续打击,匈奴崩裂,分为南、北匈奴两部。北匈奴远遁中亚,南匈奴内附,成为汉庭西疆守门犬。只不过这只犬狼性未消,凶焰犹存,汉强时就是老实的忠犬,汉室衰微,立即露出獠牙,屡犯边郡,甚至一度攻入长安,最后更成为五胡乱华的元凶之一。 《三国志》对此有载:“(匈奴势衰)然乌丸、鲜卑稍更强盛,亦因汉末之乱,中国多事,不遑外讨,故得擅汉漠南之地,寇暴城邑,杀略人民,北边仍受其困。” 北匈奴西窜之后,漠北出现势力真空,原为匈奴人奴仆的鲜卑与乌丸迅速崛起。 鲜卑“依鲜卑山,以山为号”,“鲜卑”意为瑞兽或神兽,其来源自部落中有一种后世已经灭绝的异兽角端牛。《山海经》中有载,“角端”是上古传说中的一种独角神兽,鲜卑人以之命名,又取角端牛之角,以角为弓,俗谓之角端弓者,与貊弓共称为漠北名弓。 东汉中后期,鲜卑趁势占据蒙古草原,吞并匈奴余种十余万落,开始强盛。桓帝时,檀石槐统一鲜卑各部,分地为三:右北平以东为东部,右北平到上谷为中部,上谷以西为西部。三部各置大人管理,直属檀石槐。 汉灵帝光和四年(181年),鲜卑单于檀石槐死,其子和连继立,和连既无才力,性又贪淫,断法不平,人众叛者居半。灵帝末年,和连在钞略北地郡时被人射死。其子骞曼年小,兄子魁头代立。后蹇曼长大,与魁头争国,部众离散。魁头死,弟步度根立,是时代郡以西的鲜卑都已叛离,代郡以东的中东部鲜卑也分裂为三个势力集团,其大人一为步度根,其部众分布在并州的太原、雁门等地;二为轲比能,其部众分布在幽州的代郡、上谷等地;三为东部鲜卑素利、弥加、阙机,部众分布在幽州的辽西、右北平、渔阳塞外。 马悍所建立的汉戈部,正处于渔阳与上谷之间,而他所击溃的犍提部扶罗韩帐下三百骑兵,正是中部鲜卑的精锐。扶罗韩其人,便是西部鲜卑大人步度根的从兄。而此时扶罗韩所属帐落,正与轲比能联盟,是中部鲜卑的主要盟友。所以,马悍在濡水北岸的惊胡三击,对轲比能部造成的冲击之大,远远超乎其想象。 暮色四合时,原野远远奔来数十骑,俱为毡帽皮袄的胡人。所过之处,不停与巡弋的鲜卑骑兵、牧羊马的牧民打招呼,显得极为稔熟。当这一队骑士驰近护卫森严、旌麾猎猎的巨大牙帐时,帐帘掀开,三个头戴白貂帽、帽插白翎、身着素色单袄、腰佩兽镂带钩、钩上悬挂着牛皮鞘长刀,体格强壮的男子笑容满面迎来。 骑士纷纷下马,为首两名二十出头的青年大步上前,向三个男子一一脱帽致礼:“阎柔、阎志拜见轲比能大人、扶罗韩大人,哦,还有泄归泥小王。” 三男子正中一人,也是二十出头年纪,眉毛极粗,眼睛突凸,脸圆如盘,胡须如针,配上胖大粗横的身躯,颇显威猛。此人正是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 轲比能左侧之人,年约三旬五六,身材略高,五官粗犷,手长脚短,其状颇异,此人便是犍提部大人扶罗韩。而扶罗韩身后之人,正是其长子、被马悍单枪匹马驱逐而逃的泄归泥。 轲比能哈哈大笑:“时隔三月,又见到阎氏仲昆,真是令人欣喜啊!”轲比能笑声粗豪,给人一种很豪爽的感觉,当然,他的敌人绝不会这样想。 阎柔年约二十六、七,身材很高,面孔狭长,眼细如刀,颌下一丛短髭,颇显精悍,肤色因常年奔波而显得黑红粗砺,但眉宇间透着一股鲜卑人极少见的书卷气。这不奇怪,因为阎柔本就不是鲜卑人,而是幽州广阳(今北京房山)汉人。阎柔少年时被鲜卑人所掳,凭借其机敏及略识文字,颇通周易,占卜扶爻,硬是将崇巫信神的鲜卑人骗得服服贴贴,渐渐在鲜卑人及乌丸人中取得一定的威信。十余年来,以汉人的身份,在三部鲜卑及三郡乌丸中周旋,上至各部大人,下至普通牧人,无人不敬,倒也是异数。 阎志比阎柔小三岁,模样也有五六分肖似乃兄,他虽没有兄长的经历坎坷,但也在少年时就被从塞外返乡的兄长带出塞历练。五六年下来,也颇有建树,如今已是兄长的左膀右臂。 阎氏兄弟利用自身优势,一直从事边境贸易,将胡人最需要的盐、茶、布帛、粮食、陶器等等输出,同时购入毛皮、珠玉、羊骆等贩卖。当然,阎氏兄弟不可能仅仅安于贩卖这些合法但微利之物,他们真正的利润大头,来自于走私铁器、金铜、马匹、奴隶。靠着这些巨利,迅速发家,非但拥有了万贯家财,更组建了一支以胡人为主的家族私兵,人马多达五百,放到哪里都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此次兄弟二人正在辽西与乌丸人贸易之时,接到轲比能使者传召,匆匆赶来,心知必有要事。当兄弟二人入牙帐之后,从泄归泥口中得知濡水之畔,与汉戈部帅马悍决斗,三战皆北,一溃千里,整个部族到现在还没恢复过来,一时难以置信。 半响之后,阎柔才以牙疼般的声音道:“这个汉戈部,我此次北上时倒也有所耳闻,据信是一群汉人逃奴组成,在一个叫马悍的汉人率领下,火烧乌丸骨力部。我来之前,听闻汗鲁王极为震怒,正征发部众,准备剿杀之。我原想以汗鲁王兵威之盛,剿灭区区一群逃奴,易如啖肉。不过听泄归泥小王这么一说,这马悍之勇猛着实罕见,汗鲁王若不遣精骑,未必能讨好啊!” 阎柔说这一番话时,正面对泄归泥,敏锐发现这个一向自负勇力的少年,有一个令人震惊的表现。每当阎柔说到“马悍”这个名字时,泄归泥总是不自觉抖动一下,同时眼角轻微抽搐。错非是阎柔这等装神弄鬼惯了,善于察颜观色的人物,一般人还发现不了。唯其如此,更令阎柔心下惊异不已,对这个凭空杀出的汉戈部帅马悍,兴趣浓厚。 等到阎氏兄弟将这个消息消化得差不多时,轲比能才将请二人前来的原因道出:“汉戈部在一月之内,已攻击我部帐落四处,掳我部民,掠我财物。轲比能受部众推举为大人,岂能眼睁睁见部众受难而无所动?我本欲兴兵讨之,但敬马悍义勇,若其愿将我被掳部众及财物发还,并奉我号令,我必过往不究,并允许他在濡水以南建帐。” 阎氏兄弟对视一眼,总算明白,原来轲比能是想借用他们兄弟汉人的身份及平望,充当说客,欲将这伙潜力非同小可的新部众拉入已方势力中。 阎柔心思机敏,犹在轲比能之上,脑海瞬息翻转无数念头:汉人、逃奴、实力未知。但这位首领凭一已之力,击杀犍提部三大勇士,绝对是个难得的猛士。光是他一个人,就值得花大力气去争取。 想到这里,阎柔主意已定,恭声道:“大人有令,柔敢不从命?” 轲比能哈哈大笑,状甚欣慰:“有贤仲昆出马,何愁汉戈部不附?” 第二十七章 【硬的不成来软的】 第二十七章 【硬的不成来软的】 第二十八章 【磨 戈】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八章 【磨 戈】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八章 【磨 戈】 (多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如期而至的支持,拱手。) ~~~~~~~~~~~~~~~~~~~~~~~~~~~~~~~~~~~~~~~~~~~~~~~~~~~~~~~~~~~ “控制马速!继续跑!不时回头观测与追骑的距离……对,就这样……注意距离,好!进入射程。听号角令,举弓、上箭、回射——” 随着唐努沙哑的号令声,一阵短促苍凉的号角声响起,在原野上奔驰的三十余名汉戈正骑兵,几乎不差先后转身举弓,嗖嗖嗖,无头箭如雨而落。三十步外,扮演追兵、身披护具的汉戈从骑,痛呼连声。尽管是无头箭,但射在手足等暴露部位也是难免疼痛。若是战马中箭吃痛,更是蹶蹄乱跳,即使有马鞍与马镫的保护,也让这些刚刚从奴隶转职为士兵的汉民好一阵手忙脚乱。 马悍骑着银箭,在骑兵队外侧三、四十步外盯紧督察,不放过一丝训练失误。 演练一轮完毕,扮演追兵队的队率乌追前来报告方才那一轮演练的成绩:“追击十里,回马放箭六轮,共有二十三人次及十七匹马中箭;自身七人中箭,九人无法完成六轮回马箭射击数,其中有两人只发射了两轮……” “将此二人降为从骑。”马悍语气不容置疑。 “喏。”乌追小心道,“这成绩比起半月前要好多了,若能再有一个月训练,咱们二百正骑九成可以合格。” 马悍横了乌追一眼:“别高兴得太早,这只是演练而已,真到了战场上,受各种因素影响制约,恐怕连眼下三成的能力都发挥不出来。没有经过实战检验的士兵,永远谈不上合格。” 两个月的时间里,马悍连续扫荡濡水两岸乌丸、鲜卑各帐落,解救大批汉奴,更掳掠数千胡人为奴,许多寇掠惯了的胡人一时难以适应这巨大的反差:这寇边抄掠之事,不是咱们这些草原之狼才干的么?什么时侯汉人也来这一套了?狼吃羊变成了羊吃狼,这还有天理么? 短短两个月,汉戈部聚汉民二千余口,俘奴近三千,俨然已是五千人众的中等规模部落。之所以有这样的成绩,除了马悍冠绝三军的勇猛外,刚组建的汉戈骑兵也出力甚多。 这批汉戈骑兵与从骑,要么是被俘五年以上的青壮汉民,要么是出生在胡地的混血汉民,其中也有少量胡人。这些人中,无论是为胡人放羊牧马的奴隶,还是被各部落头人征召参与部落间相互攻伐的战士,久居塞外,习同胡人,骑射之能,不在乌丸、鲜卑等胡族之下。用新式马具装备之,以军旅之法训练之,再加上共同的命运所凝成的团结意识,使这支骑兵很快形成战斗力。 正骑二百,从骑一百五十余,三百五十多弓马娴熟的骑兵,纵然是再遇上泄归泥那三百鲜卑健骑,都有一战之力了。但马悍并不满足,在他看来,这支军队还有不少缺陷,最明显的有三点: 一、缺乏真正战场实战经验。汉戈骑兵多是见过血的,无论是最两个月来扫荡诸胡,还是以前参与各部落间争斗,手上都沾过血。但在马悍看来,这顶多就是帮派争斗时开片那种程度而已,与真实战场完全是两码事。 二、装备简陋。汉戈部不缺马,部中也有不少匠人擅于制兵甲,所制短弓,威力也不差。但因铜铁器少,箭镞制作受限,对于缺刃少甲,主要靠弓箭御敌的汉戈骑兵而言,这是个明显的软肋。 三、骑射不占优势。如果将这些驰射之士投放到中原战场,或许对以步兵为主的各诸侯军队拥有一定优势,但对付同样精擅骑射的鲜卑人、乌丸人,则毫无优势可言。其实这还是靠马鞍,尤其是马镫之助,汉戈骑兵的驰射技能才勉强与胡骑追平,毕竟人家是半辈子都在马背厮杀的职业战士,非半路出家的奴隶可比。 马悍的想法,就是利用马具领先一步的优势,训练出一支类蒙古骑兵。以弓骑以主,专攻回马箭,在实战中打造一支能够熟练运用“曼古歹”战术的强大弓骑兵。 后世打遍欧亚的蒙古骑兵,所依仗的就是这套狼群战术。马悍当年在匈牙利(据说是西征匈奴人的后裔)旅行时,曾到当地博物馆参观,见过关于这套战术的详细图片、文字说明,甚至还有影像模拟,印象比较深刻。所以他此次从河北逃亡出塞其间,有意识锻练了这种战术,从实战中得到宝贵体验。 当然,所谓“曼古歹”,是一套团队组合战术,一个人是玩不转的。要让每一个汉戈骑兵学会并运用,不光需要出色的骑射技能,令行禁止的纪律,更要有强烈的团队意识与默契,非长期训练磨合与凝聚力强的军队难以施展运用。不是随随便便拉一支骑兵部队,甚至“骑马的步兵”军队,练上几个月就能玩得了的。若是那样,这曼古歹也未免太不值钱了,如何配得上若大名声? 自从一个月前击退泄归泥三百胡骑之后,马悍已放缓兼并周围诸部落的攻势,除了依然接收逃亡投奔汉戈部的各族奴隶之外,马悍将全部精力都投注到弓骑兵的训练当中。拳头硬了,立足才稳,就算是讲究仁义礼信那一套的中原王朝都是如此,漠北塞外,就更不用说了。 “甲队休整,乙队继续。老规矩,哪队的成绩不如人,就给对方的战马洗刷喂食。”马悍想了想,又加上一句,“今晚加餐,开烤全羊宴,赢的那队吃羊腿。” 为快速提高训练效率,马悍引入竞争机制,将二百正骑分甲乙两队,由唐努与乌追各领一队,互相扮演追击与反追击的角色。这样一来,不但容易让彼此发现训练中的各种问题,更在两队中形成一种良性竞争。塞外草原,最看重的就是勇武,最在意的就是荣耀,最不能忍的就是输,更别说输了还要给对方的战马洗刷喂食…… 正是在这种刺激之下,两队无论正骑还是从骑,都憋着一股气。今天你若赢了,明天我一定要赢回来。两个月下来,各队之间的默契协作及骑射水平大幅上涨,初步形成战斗力。 当唐努与乌追用打雷般的嗓音宣布晚宴由胜者啖羊腿之时,三百汉戈骑兵(尚有五十骑分布周围巡哨,未加入训练)齐声暴吼,一个个象打鸡血似地,誓要夺下今日桂冠。这不光是给对方的战马洗刷喂食的问题,也不仅是吃羊身上哪块肉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篝火晚宴上,翩翩起舞的姑娘们,频频闪动的秋波递送给谁的问题。 铁蹄狂奔,草折烟腾,汉戈骑兵又投入热火朝天的训练之中。 马悍眼睛盯住训练场上滚滚烟尘中的幢幢闪腾骑影,脑海里,也在翻腾不止,思考着近日从边关商旅口中收集到的,关于天下诸侯的各种信息动向。 当是时,天下纷乱,处处狼烟,诸侯间彼此征伐不休。 河北战场,公孙瓒与袁绍的界桥之战已经结束。由于麴义意外阵亡,先登营士无战意,公孙瓒逃过重大一劫。但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马悍帮公孙瓒杀掉麴义,眼看就改写了界桥之战的历史,但转眼间他又杀掉了黑山军杜长。结果不但让袁绍逃得一命,更使黑山营全营尽溃,幽州军失去了一个重要奥援。 马悍这样两边一搞,历史差点又回到了原点。幸好杜长的黑山营远不能与麴义的先登营相提并论,所以公孙瓒在小挫之后,再度挽回颓势,与袁绍来回拉锯,大战旬月。直到一个月前,先登营含怒出击,为家主复仇,再度重创幽州骑兵,公孙瓒终于抵挡不住,先败退南皮,再退至蓟县,在城东南筑城以守。 看起来,历史似乎又拐回原点,但公孙瓒与历史上大败亏输不同,这回与袁绍战至两败俱伤,双方的实力都损耗严重,短时间内,很难再发起大规模战役。这也使得周边各种势力开始蠢蠢欲动,比如幽州牧刘虞,比如三郡乌丸、各部鲜卑,还有一些想从中渔利的小势力…… 中原战场,二月,袁术击袁遗于扬州;四月,王允、吕布杀董卓,驱杀西凉军;五月,董卓余部李傕、郭汜进犯长安;六月,曹操破黄巾军于兖州,收黄巾军数十万,编成青州军,正式组建起家班底。 这个天下,开始呈现出马悍印象中熟悉的三国局面了。只可惜,他现在的实力太弱,周围群狼环伺,什么都做不了。但眼下做不了,并不意味着将来没有机会。 三国初期,四方诸侯,哪一路最强?毫无疑问,公孙瓒绝对能挤入前三。单以硬实力,也就是军事实力而言,天下屈指可数。那么,白马将军的威名与幽燕铁骑的强大从哪里来?答案是异族人,是鲜卑人与乌丸人的鲜血与累累尸骨,成就了这支三国强军。 古往今来,但凡在边境与游牧异族厮杀的军队,无一不是一个王朝最精锐的中坚。从这铁与血中砥砺而成的,必是天下最锋锐的的利刃。 马悍有充分的信心,只要给他时间,好好打磨手里这支“利戈”,将来的天下群雄中,必有他一席之地。 思绪飞扬间,远远驰来一骑,却是在濡水南岸巡弋的汉戈骑兵什之一,大声向马悍禀报:“禀报部帅,有一个自称阎志的人,求见部帅。” 第二十八章 【磨 戈】 第二十八章 【磨 戈】 第二十九章 【真正的考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九章 【真正的考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二十九章 【真正的考验】 (谢谢“赵无恤2014”、“54656515”二位打赏支持。) ~~~~~~~~~~~~~~~~~~~~~~~~~~~~~~~~~~~~~ “你就是阎若水从弟阎子鲲?”在铺设白色厚毡,陈设简单的主帐内,马悍盘坐于短案后,目光迥迥打量着眼前这位比自己大不了几岁,意气轩昂的青年。 阎柔这个人,马悍隐约知道,三国史上的确有这么一号人物,只是名声不彰,远不及那些名臣猛将名气大,至于其弟阎志,那是听都没听过。但当他回帐落会见这个阎志途中,询问左右时,无论是唐努还是乌追,甚至他的马僮阿苏,都听过这阎氏兄弟的大名。从他们的言语里,可以听出对阎氏兄弟的敬慕。毕竟能以汉人的身份,在凶顽的胡人间周旋,还混出若大名堂,的确令人刮目。 了解来人身份,尤其还是能载入三国史的名人兄弟,马悍的接待规格自然也就相应提高了,由帐外接见转到帐内。 “某便是阎志,见过部帅。”阎志行了一个只在参见各部族大人时才有的脱帽鞠礼。相对于马悍的淡定,阎志表面镇定,内心极度震惊。怎都想不到,这个凭一己之力,独挡三百鲜卑精骑,手杀鲜卑三勇士的猛人,竟然是一个笑容恬淡、英华内敛的弱冠少年。 少年英豪!阎志脑海里飞快闪过这个定语,心下不禁对自己所负的使命感到压力。嗯,只希望此人少不经事,有勇少谋,如此,方有可能完成兄长所托。 宾主对饮乳酷之后,阎志首先开口,尝试打听马悍的来历。但马悍除了说自己是钜鹿人之外,其余之事讳莫如深。阎志费了半天劲,也没能打探到自己想要的,心头又凉了几分,看来这少年也不好对付啊。 跟阎志兜了半天圈子,尽扯没营养的屁话之后,马悍才笑呵呵问道:“悍先谢过阎二先生送来的重礼,不知先生此来有何教我?” 阎志此行代表鲜卑大人轲比能谈判,当然不能空手而来,投马悍其人所好,带来了一份大礼。包括良马十匹、骆二十峰、牛羊百头,金十镒,汉奴三十户。 这份礼单中,最重的就是“汉奴三十户”,足足有汉奴百人之多,尽管多为老弱,但按照市价,一个奴隶最少值三千钱,这近百汉奴最少值三十万钱。而对于汉戈部而言,汉奴根本不能用钱来计算,那是本部族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相对于马骆牛羊,这才是真正的大礼。 不管阎志来此目的如何,就冲着这份大礼,马悍都会好好听他说道说道。 阎志笑应道:“部帅,志此行乃是奉鲜卑大人轲比能之命前来,希望部帅能接受大人一番美意……” 马悍听罢阎志传达的轲比能条件,不禁摇头大笑:“轲比能不会昏了头了吧——请原谅我的用词。我想说的是,我好不容易将汉民解救出来,自立一部。若归附于他,岂不是又将整个部族重送入火坑,受其奴役?如此,我做这件事还有什么意义?” 阎志忙道:“不然,轲比能大人之意,汉戈部仍是部帅的,他要的就是服从而已。只要部帅奉大人之号令,从濡水南岸到白檀这方圆百里,允为汉戈部之牧场,可以为汉戈部建帐。如此条件,不可谓不优渥,部帅何不三思?” 马悍淡淡扫了阎志一眼,道:“我们毕竟是汉民,部中所有汉民的愿望就是回归大汉故土,那位鲜卑大人若以为我们想终老塞外,那可就想错了。” 阎志沉静一笑:“无论部帅所图何为,先求立足,再徐徐图之,方为上策。” 马悍沉吟一会,展颜道:“先生言之有理,不过此事我尚须与部中耆老商议。这样吧,礼尚往来,我会送还鲜卑奴隶百人,让先生也好交差。若轲比能大人还想要回更多的部众,那就请他用相同数量的汉奴来换。我部中有鲜卑奴隶近千人,他若是愿换,那我会郑重考虑这个提议。” 轲比能要求无偿交还所有鲜卑奴隶及财产,而马悍则提出对等交换,双方条件可差得太远,阎志可做不了主,只得答应会向轲比能转达。 马悍也有自己的算盘,他现在最需要的是时间,最缺的也是时间,如果能够以和平方式,从鲜卑人手里接收上千汉奴,这笔交易绝对划算。即使是用强壮的鲜卑人交换羸弱的汉人,也依然划算——一个同仇敌忾的团体,所迸发出的力量,绝对比一个人心不齐的团体更强大。 就在马悍盛情款待本部族第一个贵客之时,一阵急遽地马蹄声入耳,随即帐外传来一个急促的声音:“禀报部帅,白檀东南方向传来警讯,五十里外发现大批骑兵,来意不明,如何处置,请部帅定夺。” 马悍饮酷的动作定格,五十里,东南方向,大批骑兵,难道是…… 阎志神色不动,心下暗道:“来了,来了,这一下,且看你如何应对?” 马悍动作定格只有很短一瞬,淡淡扫了阎志一眼:“大概是乌丸人来找麻烦了,先生但请宽坐,某去去便回。” 马悍身体刚动,阎志伸手虚按,笑道:“关于这批来犯之敌,志一路南来,倒是耳闻一些消息,不知部帅可愿拨冗一听?” 马悍缓缓坐下,向阎志做了个但说无妨的手势。 阎志点点头,肃容道:“志南来之时,风闻汗鲁王因部帅袭其帐落之事而震怒,令其长子左歙侯普弗卢,率乌丸精骑五百西进,兴师问罪。以时日而计,约莫就是此时。” “乌延、普弗卢、五百骑……”马悍低声自语,闭目沉吟一会,倏地张目一笑,“虽然来得比预想中早一些,但是人马数量倒与预想中差不多。很好,既然来了,就战吧!”起身向阎志告了个罪,大步掀帘而出。 阎志含笑望着马悍的离去背影,喃喃道:“有勇有风骨,倒是一个可用之才,就是不知其部众战力如何。兄长,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汉戈部落与胡人部落最大的不同,就在于部帐周围有一圈一人多高的土垒夯成的土围子,四周还设有警戒哨楼,部众、牲口、车辆、财物居屯其间,有一定的防御力,可有效防止盗窃及劫掠。 此刻,除了因放牧太远,一时无法赶回的汉民,附近割草牧羊的部民已纷纷将牛羊赶入厩圈里。各哨楼上已有部民持弓执刀警戒,土围子后面,能够拿得动棍棒、拉得开弓矢的汉民也都纷纷持械而据守。其中不乏羸弱,木吉老汉、银匠于德、账房陶良、马僮阿苏,还有念奴那娇小柔弱的身影…… 数千双眼睛,在土围子外平阔的草场上,马悍骑着高头大马,头戴铁兜鍪,身披朱色皮甲,甲上缀满鳞状小铁片;鞍左挂豹弓,鞍右后侧的皮袋子里插着两把环首刀与两柄短斧,鞍子两侧前后各悬挂着四个大撒袋,足足八十支箭矢,那种武装到牙齿的剽悍凌厉感扑面生寒。 在他面前,是整装齐备的三百汉戈骑兵,人人神情肃穆,面容毅然。 “我们一直等待的这一刻来临了!”马悍从撒袋里抽出一支羽箭,直臂平举,环顾左右,“两个月的苦训、打熬、试练,终于到了检验成果的时刻。不要以为之前我们击破了七个胡奴部落,我们汉戈部的骑兵,在这濡水两岸就算是一号人物了。错!打一帮杂胡牧民,根本算不得什么,今日要面对的,才是真正的敌手!我很高兴地看到,你们没有害怕,但我需要知道的是,你们有没有战胜敌人的决心!” “有!有!有!” 唐努、乌追等数十好战分子的喊声激昂,但大多数汉戈骑兵,尤其是从骑虽然也在举臂高呼,但声势较弱,明显决心不足。 马悍用手中的羽箭向寨墙内的汉民一一点过,深吸一口气,蓦地嗔目大喝:“我只想告诉你们,这一战,你们可以死,但绝不可以输!你们战死了,汉戈部还能得以保存,你们的父母姊妹,亲人朋友,甚至心爱的女人还能继续生存——是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生存!但若是输了,一切将回到从前,甚至有可能连回到从前的机会都没有。你们愿意死战,还是愿意当奴隶?” “死战!死战!死战!” 这一次,再无一人迟疑。刚开始还是汉戈骑兵在高呼,到后来连寨墙内的汉民都一齐加入进来,千人齐吼,声震八方,战意滔滔,催杀胡草。 阎志负手立于帐前,翘首远眺,惊异不已。这个由一群乌合逃奴组成的小小部落,竟有如此强烈的战斗意志,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这个马悍,越发令人看不透了。 “唐努率一百从骑留守护寨,我没回来之前,你就是汉戈城寨指挥官。其余二百汉戈正骑,随我一同迎敌。”马悍高举手中羽箭,环视一圈,拇指一捺,箭杆咔嚓折断,声如金石裂空,“杀胡——” “杀胡——杀胡——杀胡——” 第二十九章 【真正的考验】 第二十九章 【真正的考验】 第三十章 【绝 杀】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章 【绝 杀】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章 【绝 杀】 (感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二位如期而至的支持。) ~~~~~~~~~~~~~~~~~~~~~~~~~~~~~~~~~~~~~~~~~~~~~~~~~~~~~ 白檀山下,濡水奔流,高岗阡陌,碧草连天。一片尚算开阔的平野上,两支骑军遥遥相对,狼旄大纛迎风展卷。 两支军队摆出的本是准备开片的架式,但令人惊奇的是,在两军之间,却有一支数十人的第三方骑兵。此刻,那支骑兵的为首之人,正声嘶力竭,对两军首领游说,劝和罢兵。 “……中国之民与乌丸部众本为邻里,邻里有隙,亦属寻常,何不宽坐,踞论短长?刀兵之下,只会因隙生仇,上不容于天,下不见于地,中不得于人,何至此哉?汗鲁王素有雅量,左歙侯胸襟宽广,汉戈部帅亦非蛮横之辈,何不暂且休兵,容柔询问曲直,以获解决之道……” 阎柔,还真是好口才,胆量也不差,而且看样子人头也熟,难怪能在暴戾凶横的胡人部族中周旋自如。马悍暗暗感叹之余,也多了几分警惕。 阎柔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不会仅仅是想对汉戈部示之以恩这么简单吧?其实眼下这场面与后世的黑帮大佬之间的冲突很像,阎柔所扮演的就是某个素有威望的黑老大和事佬的角色。这些充当和事佬的帮派老大,个个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对于这一点,马悍再清楚不过,否则谁会吃饱了撑着,没事以身犯险强出头? 虽然对阎柔生出警惕之意,但马悍还是很乐意此君在这个时侯冒头,毕竟这场战事,不是他想要的——至少现在不想。 当阎柔喊得嗓子都快冒烟之后,乌丸人那边终于有了动静,狼旄大纛下驰出一骑少见的披甲胡骑,对阎柔大声道:“左歙侯请阎大先生过去一叙。” 阎柔向马悍这边做了个告罪的动作,便随那披甲胡骑进入乌丸人骑阵中。 大约一刻时后,阎柔再度出现,策马向汉戈骑兵阵奔来。距阵前尚有百步时,被担任警戒的汉戈骑兵拦下。 阎柔在马背上向马悍遥遥抱拳,扬声道:“左歙侯请马部帅前往一叙。” 马悍含笑还礼:“前往何处?” “两军阵前如何?”阎柔竖起两根手指,“只准带两个护卫。” 马悍眯眼笑了:“左歙侯如此诚意,阎大先生如此尽力,某何忍拒之。” 马悍真有点佩服这个普弗卢了,听说了自己干掉鲜卑人三个勇士,竟然还有胆量阵前会面。不过等他带着乌追及一名手下骑马来到两军阵前正中线,与普弗卢面对面时,才明白普弗卢的胆量何来。 首先这个所谓的乌丸王子(乌延的汗鲁王是自封的,没有得到汉庭的承认)长得五大三粗,个头不高,但块头不小,一看就是那种胆子很肥,绝不轻易服人的家伙。所以,他多半不会相信马悍的惊人战绩。而且看他那张大毛脸上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说不定心里还想称量一下马悍。 其次,这个对自己武力极度自信的乌丸王子,身后还立着两个块头很大的乌丸人,两颗髡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乱发披肩,脸上虬结的乱须几乎遮盖了整个面孔,只露出一双野兽般的凶睛,让人怀疑他们是否刚从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的原始人。 再然后,还有阎柔这个中间人,带着四名披甲持弓的剽悍卫士在一旁监督。 这样的防卫措施如果还没胆照面,那普弗卢就不用在草原上混了。 不过,马悍对这一切并不放在心上,他本就没打算玩什么擒贼擒王。因为擒了小王,只会引来大王,事情会越搞越大。除非是汗鲁王本人,那倒是有生擒价值。能够以一个相对合理的条件和平解决,那就最好不过。就象阎柔说的,能用嘴炮解决,还是别动刀兵为好。 当然,若当真谈不拢,最后难免兵戎相见,那么最简捷的结束战斗方式,还是擒贼擒王。 双方相距三十步,彼此展开双臂,示意没带武器。 普弗卢扬起鼻孔,又粗又黑的鼻毛与虬须纠结成绺,丝毫看不出是个不到三十的年轻人,给人感觉至少老十岁。 “我的要求很简单,将我部帐落族人、奴隶、牛马财物尽数归还;赔偿奴婢三十户,牛羊百只,汉戈部酋长必须前往汗鲁王牙帐请罪,并宣示降伏。如若不允,本侯将挥骑踏灭汉戈,擒杀其酋,掳尽其众!” 马悍语言天赋相当了得,不过两个月,已基本能用匈奴语交谈了。因此普弗卢所说的话,无需翻译,句句入耳。这样的条件,与鲜卑人所开的条件相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这家伙是不是没睡醒啊?”马悍环顾左右,一脸惊讶,“仗还没开打,好象我们已经败得一塌糊涂似的,居然提出这样的条件。” “这混蛋是欠揍!”乌追怒不可遏,向马悍躬身道,“部帅,没什么可谈的了,打吧。” 没错,普弗卢的确是欠揍,准确的说,是乌丸人欠揍。 鲜卑人为什么开出那样优厚的条件?乌丸人为什么如此咄咄逼人?原因很简单,鲜卑人被狠狠打了脸,知道他马悍不好惹,硬的不行来软的。而乌丸人对他马悍与汉戈部一无所知,甚至严重怀疑他的战绩。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就像帮派抢地盘一样,先打了再说。 马悍右手五指屈伸,隐隐发出金属磨擦音,扭头对右侧十余步外说和的阎柔道:“阎大先生怎么说?” 阎柔也很尴尬,没想到乌丸人会开出这样苛刻的条件,与鲜卑人的条件一对比,任谁都无法接受吧?略加思索,沉声道:“鲜卑人条件虽优,但远在数百里,乌丸人条件严苛,只因兵临寨前……马部帅是聪明人,当知取舍。” 马悍回首向身后二百汉戈骑兵一瞥,淡然道:“若是阎大先生,又当如何取舍?” 阎柔笑笑,突然说了一句很突兀的话:“若是阎某,会与他人联合,彼此同族,理当互相照应。” 马悍倏地张目逼视阎柔:“有人愿意联合?” 阎柔深深点头。 马悍很干脆地道:“条件?” 阎柔仰首一笑:“这样吧,先让阎某与左歙侯谈谈。” 在阎柔驱马前去斡旋时,马悍低声对乌追下令:“立即回本阵让所有人做好准备,听我号令,按既定战术作战。” 乌追领命策马回阵,那边乌丸人似乎也察觉了马悍的异动,向他指指点点说着什么。过得一会,传声筒阎柔催马而来,说出了他努力斡旋的结果:“乌丸人给出两个选择,一是不用马部帅前往请罪,但须以部帅的白马献与汗鲁王相抵。其余条件如前,不打折扣。二是马部帅同时与汗鲁王帐卫黑罴兄弟角力,若能胜之,可免赔偿。” 马悍闻言直视普弗卢,看到的是一副“老子吃定你了”的表情,还有他身后两个巨汉呲牙咧嘴挑衅的丑恶面孔。 阎柔低声道:“马部帅最好选择第一条,乌丸人希望你选第二条……不要做敌人希望你做的事。” “多谢阎大先生提醒,安知这不是我所希望做的事呢?”马悍灿然一笑,笑容分外明朗,“我选第二条。” 阎柔大急:“马部帅有所不知,这黑罴兄弟乃北海苦寒之地的野人异种,为汗鲁王帐下最著名的勇士,可生拽奔牛,退行数十步……” 马悍眼睛眯起:“原来如此,相信他们一定很乐意与人角力。请先生做壁上观,容后再叙。”说罢跳下战马,大步向普弗卢走去,边走边高声道,“我选第二条,普弗卢,把你的两条狗放出来吧。” 马悍岂会不知,普弗卢表面似乎给了他选择,其实更狠。他是打算让这两只熊罴直接擒杀自己——这个世上,不是只有他马悍一个人才会想到擒贼擒王这一招…… 而马悍也将计就计,先折普弗卢两员猛士,若有机会,连普弗卢一并拿下! 马悍越跑越快,直奔普弗卢而来。普弗卢眼睛里掠过一丝残忍笑意,双手一挥。黑罴兄弟脚步嗵嗵,震得尘土飞扬,蒲扇大小的巨掌箕张,象两头人熊般冲过来。 眼看三个疯狂的人影就要凶猛撞到一起,马悍捷逾奔马的身形蓦然向右侧一闪,垫步弹跳,凌空跃起,右掌并拢如戟,黑罴兄弟之一的脖颈。可断钢筋的指甲,切豆腐般割开粗砺的皮肤,切断颈动脉,强劲的动脉压将血泵出,激射数尺,在头顶化为一蓬血雾,氤氲四散。 一击必杀!马悍再不理会身后传来的震天嘶吼,身形起落,毫不停滞,直扑十步之外的普弗卢——这,才是目标。 普弗卢大惊失色,一个照面就干脆利落杀掉族中第一勇士,这、这……平素自负勇悍的他,竟被马悍凌厉气势所夺,惊骇之下,拍马转身便逃。但刚跑出数步,胯下战马突然人立长嘶不前。普弗卢骇然扭头,发现竟是马悍拽住马尾。 “滚下来!”马悍暴吼一声,左手探出,扯住普弗卢腰带,生生将之扯下马掼在地上,正欲擒之。蓦然浑身一紧,象被两根铁条箍住,动弹不得,耳边传来一声如负伤野兽的嘶吼:“杀我兄弟,我要生啖了你!” 一股腥臭之气向耳朵冲来,马悍眼中厉芒一闪,脑袋不躲反撞,重重磕在黑罴的大嘴上,当即磕飞带血黄牙数枚;右手抓住环箍自己的黑罴手臂一掰,咔嚓折断,白骨森森。黑罴痛极嚎叫之声,差点震聋马悍耳朵。 马悍紧接着第三击——一记后蹬撩阴腿,在碎蛋声与黑罴变调吼叫声中奋力挣脱箍抱。定睛看时,却见普弗卢已连滚带爬奔出十步开外,而他的一干护卫也张弓挺矛,拚命打马冲来,相距不过三十步。 就差一点! 马悍怒气勃发,猛地大旋身,右手五指扣住捂裆跪地的黑罴咽喉,一抓一拽,霍地一下将黑罴的整条舌骨生生扯出,血淋淋高高举起,左手向前一指,声如霹雳:“杀胡!” 第三十章 【绝 杀】 第三十章 【绝 杀】 第三十一章 【汉戈首战】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一章 【汉戈首战】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一章 【汉戈首战】 (“赵无恤2014”,每天必现,感谢!) ~~~~~~~~~~~~~~~~~~~~~~~~~~~~~~~~~~~ 早已蓄势待发的二百汉戈骑兵跃马奔前,齐齐拉弓扣箭,绷绷绷绷!箭如雨下。 乌丸人也早已接到伺机动手的命令,但五百乌丸骑兵事先已经自动脑补了这样一个画面:王帐双勇士黑罴兄弟,生擒汉戈部帅,徐徐而退,汉戈部骑兵必定惊乱,纵马来抢。此时,本部五百精骑立即拦截,百矢俱发,重创敌人。接下来,就是逐赶汉羊的时候了。 而眼下现场却完全与臆想不一样:视敌将如插标卖首的黑罴兄弟,被那貌不惊人的汉戈酋长瞬杀;他们的左歙侯连滚带爬地逃命;汉戈骑兵非但没乱,反而打了鸡血似地一窝蜂冲近四、五十步,乱箭如雨。 乌丸人太过自信己方压倒性的实力,也太过托大,认为双罴一出,手到擒来。结果先机一失,惨遭痛击。 普弗卢往回逃的时侯,他的二十余骑护卫已冲出解救。在马悍击杀双罴,正欲追杀普弗卢时,乌丸护卫驰马张弓,一齐射向马悍。 马悍不得已,只得放弃追杀,抓过黑罴的尸身挡在身前,飞快后退。黑罴的身体足足比马悍大上一圈,做为肉盾相当合格。噗噗之声不绝于耳,血肉四溅,眨眼间就插满箭矢,像靶场上的草人靶。 乌丸护卫正欲追击时,大批汉戈骑兵蜂拥而来。乌丸护卫们慌忙勒马,仓皇接应普弗卢上马,掉头抽鞭狂逃。 就在这时,箭雨来袭。 首先遭到致命打击的就是距离最近的普弗卢护卫骑兵,二十余骑,大半被射成刺猬,人马浴血,哀鸿遍地。正冲杀而来的乌丸骑兵也应弦而倒数十人,骑队一阵大乱。 马悍将手中肉盾一扔,纵身跃上白马,抖缰夹马,急呼:“撤!” 角号声响起,二百汉戈骑兵,以少见的整齐,同时收弓,提缰勒马,呼啸而去——汉戈骑兵的骑射或许与乌丸人还有一定差距,但在组织与纪律性上,汉人天生强于胡人,经过训练的汉戈骑兵尤其明显。 直到这时,乌丸人才反应过来,在险而又险逃得一命的普弗卢震天价怒吼中,百骑雷动,狂怒追击。 于是,在这片矮丘起伏,野草绵密的平野上,两支骑兵一前一后,展开疯狂追逃。 阎柔与他的三十从骑,在冲突一开始,就明智地鞭马飞退里许之外,以免卷入其间,遭池鱼之殃。此刻三十余骑正倚马高冈,观看两支骑兵之追逐战。 一个贴身从骑低声问阎柔:“依大先生所见,乌丸人胜算如何?” 阎柔略加沉吟,竖起三根手指:“三七分,汉戈部占三,乌丸人占七,如今端看乌丸人用时多少……嗯,乌丸人分兵了。” 乌丸人衔尾狂追一阵后,眼见汉戈骑兵骑术不弱,马力充沛,这样追下去,在对方马力耗尽之前,根本撵不上。于是四百五十余骑(已被射杀数十骑,不足五百之数了),一分为二,一部继续驱赶,一部则绕到侧翼,准备来个前后包抄。 由于马悍率骑兵起步较早,远远与乌丸人拉开距离,即便是落在队伍最后面的一排骑兵,距离最前列乌丸骑兵也在八十步以上,超出常规射程二十步之多。除了少数自恃臂力过人的乌丸骑兵不忿乱射之外,大多数乌丸骑兵都只能是闷头追赶,什么都做不了。 同样的,汉戈骑兵也没法使用绝活回马箭,因为双方弓力相近,射程基本都是一样,你能射中对手,对手也能射中你。弓骑兵堪称是步兵与重骑的克星,对付轻骑兵,也能占上风,唯独对上同样的弓骑,就丧失了优势。 不过对于这一点,马悍早已想到了,毕竟他建立汉戈骑兵时,假想敌就是胡骑,而胡骑,多半都是弓骑。弓骑对战弓骑,若要取胜,只有两个法子:一是武器装备更先进,二是利用地形。 “快到了,传令下去,大伙准备。”马悍原本一马当先,此刻却放缓马速,摘下鞍旁豹弓,转头吩咐紧随左右的乌追。 乌追大声应喏,从背后旗壶中拔出一面红色小旗,扭身挥舞。随即各队的队率、什长都纷纷拔旗摇晃应旗,同时大声提醒左右骑士做准备。不过一杯马奶茶的工夫,所有汉戈骑兵都已持弓上箭,做好发射准备。 实际上,用角号传达命令是最便捷的,但为了避免引起乌丸人的警觉,还是以相对迟缓的旗号发令了。 轰隆隆! 铁蹄颤地,二百汉戈骑兵卷起一股狂飙,冲上一座低矮山冈,当最后一骑消失片刻之后,潮水般的乌丸骑兵狂涌而至——打击,就在此刻猝然降临。 咻——咻——咻—— 箭如飞蝗,尖啸如泣,矢入血溅,人仰马翻。 乌丸人愤怒如狂,如果说之前他们过于轻敌,吃了个小亏,那怪不得谁。此时却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溅乌丸勇士鲜血者,必十倍讨之。 正当乌丸人要以狂暴的箭雨“回报”汉戈骑兵的招待时,眼前的情景却让乌丸人全傻了眼。 黄尘,漫天的黄尘,如烟似雾,十步之内,难辩敌友。从矮冈看下去,隐隐可见烟尘中有马影幢幢,随即就像幻化一般消失不见。可恶啊!连敌人影子都看不清,怎么还击? 普弗卢恨得差点咬碎钢牙,这汉戈骑兵太狡诈了,他们竟然冲进一片沙碛地,激起漫天黄尘,籍烟尘掩藏身影,然后发起突袭。人在烟尘中,并不防碍向外界清晰目标射击,但外面的人想射烟尘内敌人就不行,看都看不清,根本没法反击。 “收弓拔刀,冲进去,将这些可恶的汉奴砍死!”普弗卢大吼着第一个拔出长刀,跃马下冈,身后响起一连串刀斧铿锵声。 但当乌丸人冲进黄雾烟尘里时,汉戈骑兵早已脱离远飏,只留下身后乌丸人暴跳如雷的怒骂。不过很快,乌丸人的怒吼变成兴奋地大呼。远远的,另一队乌丸骑兵正快速接近,拦截汉戈骑兵的去路。 马悍勒马一偏,在乌丸骑兵拦截之前,率领整支骑兵队拐了一个巨大的弯弧,向右侧一座百丈高的山冈奔去。 普弗卢远远望见,欣喜若狂,戟指汉戈骑兵长龙般的队伍大笑:“敌势已穷,走投无路了,全军压上,屠尽汉奴!” 乌丸人啸声震天,远远传到阎柔一行耳中。 阎柔满面惋惜,连声叹息:“这支汉戈骑兵当真不懒,竟然在自身几乎无损失的情形下痛击乌丸人,杀敌近百,真让人难以相信他们两个月前还只是一帮奴隶……只可惜,他们走上了一条绝道。” 阎柔身后的从骑喃喃道:“大先生说的极是,那座小支山虽不高,却是乱石纵横,他们的马,完了……” 另一个从骑也道:“乌丸人的马,也完了。” 小支山是一座石山,山势平缓,可策马而上,但山道多碎石,对马蹄损害严重。乌丸人对此很清楚,所以一见汉戈骑兵冲上山,无不喜出望外,只等一会看笑话。 奇怪的是,乌丸人所期待的汉戈骑兵因马足裂蹄而纷纷坠马的场面并未出现,除了有几匹马蹄踩入乱石中被折了蹄,一切无恙。直到汉戈骑兵驰至半山腰,然后停下转身放箭,连续射倒十余乌丸骑兵后,乌丸人才从惊愕中醒悟过来,纷纷暴怒反击。而这时乌丸人又发现一个可悲的现实:同样的弓箭,人家居高临下,射程足以延伸至七、八十步,而自家仰攻,连六十步都射不到。因为对手占据地利之便,无形中提升了武器的威力。 唯一的办法,只能冲上去,靠近射击。但令普弗卢头疼的是,他们又不能步行进攻,只能骑马冲锋,否则敌人只须撤弓换刀,来个快马俯冲,骑兵杀起步兵来,那叫一个摧枯拉朽。 可是这样的乱石山道,战马一踩,蹄子铁定废了,这可都是部落中的好马啊…… 普弗卢再心疼战马,也知道眼下的战局,最重要的就是战胜对手,马匹损失已不在考量当中。嗯,汉戈骑兵的马蹄一定撑不了多久,到时大家打步战,乌丸人多,胜算照样很大。 在普弗卢严令之下,乌丸人也象汉戈骑兵一样,开始策马登山。 这一幕,被远在数里外的阎柔一行尽收眼底,故此才说出“乌丸人的马也完了”之语。 乌丸人的马的确完了。先前长达大半个时辰的追逐,尤其是那片沙碛地,对马蹄的磨损比较严重,至少有十余个乌丸骑兵已经因战马裂蹄而退出追击。如今强行驱使战马登乱石山,碎石遍地,棱角尖锐,石与石之间更有宽窄不一的缝隙,马蹄一不小心卡住,那就是个折蹄的下场。任是乌丸人再小心,也无法避免磨损严重的马蹄被坚硬锐利的碎石戳刺切割,不时可见战马四肢俱颤,倏然跪倒,山道上一片片蹄印血痕,触目惊心。 每一个草原骑手,都是爱马之人,尤其对自己的坐骑,更是视若伙伴。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伙伴就这么生生废掉,乌丸骑兵们无不恸哭,不顾普弗卢严令,纷纷下马,步射而进。 而汉戈骑兵则在不断向山顶退却,且退且射,始终保持与乌丸人六十步以上的距离。偶尔有数名汉戈骑兵被乌丸人的强弓手射翻,但倒下更多的是乌丸人。 这一幕被普弗卢看到,更是瞠目结舌。汉戈骑兵居然能在倾斜的山坡上回马放箭,他们是如何做得的? 第三十一章 【汉戈首战】 第三十一章 【汉戈首战】 第三十二章 【猛虎下山】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二章 【猛虎下山】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二章 【猛虎下山】 (“赵无恤2014”坚持打赏,不胜感激。) ~~~~~~~~~~~~~~~~~~~~~~~~~~~~~~~~~~~~~~~~~ 乌丸人的混乱之状尽收马悍眼里,他知道,收宫的时候到了。 先牵着乌丸人的鼻子跑一圈,等到人马俱疲时,再冲进沙碛地,籍烟尘杀伤敌骑,借沙石削磨马蹄,最后故意奔突乱石山,引敌入彀。这就是马悍制定的一整套对付乌丸骑兵的战术,充分利用了地形与新型马具,最终形成己方的优势。现在,到了最后一击的时刻。 “重骑兵,着甲!” 随着马悍一声令下,一群身材高大,膀大腰圆的壮汉,从骑兵队中奔出,飞快集合。随即有同伴拉过十余匹驮马,将其背上的重物卸下,打开,竟是一副副铠甲。然后一一取出头盔、顿项、披膊、环臂、胸甲、胫甲、甲裙等等,为十余个壮汉穿戴起来。 “重骑兵,上马!” 半炷香后,马悍再度发令,此时连他在内,十三个全身披厚铠,外罩厚毡,头戴铁兜鍪,脸覆面甲,止露双眼的重甲骑士,在同伴的扶持下一齐认镫上马。这些骑士的武器与寻常弓骑兵或轻骑兵不同,人手一根沉重的狼牙棒或铁流星,鞍后还配有刀斧殳等副武器,骑乘较寻常马匹更为高大健硕的骏马。每匹骏马皆有面帘、当胸、后搭等生牛皮制成的马铠。 十二副皮革嵌铁的重铠及马铠,十二匹负重力强劲的骏马,九具铁流星,三具包铁狼牙棒,这就是集整个汉戈部的财力物力,勉强凑成的重装备。十二个重骑兵,有的是身高八尺的壮汉,有的是腰大十围的健儿,这些人射技平平,但胜在力大,骑术也相当出色,正是重骑兵的最好人选。 马悍的铠甲是早先缴获的鱼鳞甲,护防力自不待言,此刻再罩上一件厚厚的皮毡,对刀枪箭矢的防护力进一步提高。不过,他手持的武器有点特殊,是一把类似西方骑枪的超级骑枪。 之所以说类似西方骑枪,是因为有三个特征:一是枪杆前半截呈圆锥形,由粗渐细,是西式典型的伞形枪;二是有圆形护手,枪尾有铁锥配重;三是枪头并不尖锐,而是一个拳头形的铁质突出物。这些都是西式骑枪的特征。 之所以说超级骑枪,不仅因为沉重,更是因为枪身极长,甚至比张飞的丈八铁矛还长——长度达到五米,也就是汉代的两丈,至于重量更是达到六十多斤。这么长、这么重的超级骑枪,纵然在这个英雄倍出、猛将如云的三国时代,也没几个人能使得动——而拥有一只机械臂的马悍,必是其中之一。 这就是马悍为自己量身定做的骑战武器。经过生死逃杀的磨砺,他的骑战能力已经突飞猛进,但对上像赵云这样的勇将,依然没把握。你一个才练骑战数月的人,如何比得上练了十几年、靠这个吃饭的三国猛人?既然如此,不如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长项。马悍的长项是什么?自然是机械之力了。 单论力量,这时代的猛将再牛,也没法以血肉之躯与马悍的钢铁属性相比。那么在骑战中,就要淋漓尽致地将这一个优势全力发挥出来。 超级骑枪的重量,不是问题;长度所造成的坠力,不是问题;对战马的重压,也因为银箭的神骏,不成问题。当这所有一切都不成问题时,一杆令人望而生畏的重型骑枪——霸王枪,横空出世。 骑战,真正能够体现一寸长一寸强,若你的兵器比对手长一尺,而且还能运用自如,你的胜率最起码多三成。这或许也是张飞能够纵横捭阖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现在有比他更的人与枪出现了。 正策马来回奔驰,指挥汉戈骑兵射击的乌追,看着部帅一十三重骑那甲光耀日、威风凛凛的骑影,既兴奋又有些许担心,催马近前道:“部帅,重骑虽猛,但人马实在太少,还是让属下以弓矢破之吧。” 马悍正将一面赤红色的大旗系于重型骑枪上,其上用金黄颜色的丝线,绣着一条张牙舞爪、奋力挣断锁链的黄龙,这就是汉戈部的旗帜“金龙破锁旗”。 马悍听出了乌追的担忧,却坚定摇头:“不成!欲破敌骑,除了不断以弓矢削弱混乱,还必须出动重骑,行致命一击,否则无法真正击破敌骑。一十三骑,少是少了点,但以敌军之颓势,未必没有赢的机会。” 说罢面罩一合,长枪一竖,巨枪耸立,大旗飞扬,象是一根小型的桅杆。 “重骑兵,出击!” 十三重骑排成一个前锐后丰的锋矢队型,以猎猎飞扬的金龙破锁旗为箭头,挟奔雷之势,如离弦之箭,居高临下,向因心疼战马,正弃骑就步的乌丸人迅猛冲击。 重骑一出,汉戈骑兵的箭雨戛然而止。 乌丸人大概从未见过如此武装到牙齿的重装骑兵,一个个看得呆了,惊恐之下,纷纷举弓将箭矢射向这些重装骑兵。 一阵阵噼噼啪啪异响,那些青铜箭头或熟铁箭头被铁盔弹厚甲得四下乱飞,有弓力强劲的箭矢射穿厚毡、钻破皮甲,却最终动能耗尽,插在重骑兵的甲毡上。不过短短数息,几乎每一个重骑兵浑身上下,抱括战马,都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看上去如刺猬一般,好不吓人,却也仅仅是吓人而已。 好,射够了是吧?哪就轮到我们发威了! 嘭!冲在最前的马悍最先触敌,霸王枪一挺,一个慌乱欲挡的乌丸人刀被撞飞,胸口被撞得塌陷,仰面张口喷出带血的破碎内脏,肉葫芦似地跌飞数丈,骨碌碌滚下山坡。 几乎不分先后,又一个乌丸人被重枪撞飞,脑袋像砸烂的西瓜。 这就是马悍使用钝形枪头而不是锐形枪头的原因,无论是快马的俯冲动能,还是马悍机械臂的恐怖巨力,只要枪尖击中敌躯,非死即残,百分百丧失战斗力。如果枪头是尖锐的,一击之下,入体过深,拔出来都费事,并且粘稠的血迹也会影响到马悍的发挥。而钝形枪头就完全没有这种不便,一击毙敌,一沾即走,挥一挥大旗,不沾染一滴鲜血…… 跟在马悍身后的重骑兵,除了三个骑士自持臂力,使用狼牙棒这种专用的以骑破步的凶器外,其余九个骑士使用的全是铁流星,也就是铁制流星锤。这种铁料十足的流星锤,链粗如指,锤大如拳,盘旋挥舞,基本上是擦着即伤,磕着重创,一砸就是一个坑,不死都难。最适宜在乱战中使用。 一杆重型巨枪开路,三根狼牙棒上下翻飞,九枚铁流星呼呼飞舞,一十三骑如一艘巨型舰艇,碾过人潮,翻犁出一片片血浪。 砰砰噗噗,硬物与躯体冲撞声不绝于耳。马悍纵骑如飞,一路横冲直撞,所有挡在前进路线上的乌丸人,不管是步卒还是骑兵,全被放风筝。许多乌丸人都是被捅飞到半空时才来得及发出惨叫,这凄厉的叫声常常从乌丸步卒的头顶飞过,随即重重坠地声戛然而止。 乌丸人终于知道害怕了,远远见到龙旗赤影,便抱头鼠蹿,四下奔逃。 乌追见此情景,喜不自胜,立即把握战机,挥骑缓缓压上。汉戈骑兵的箭雨又开始挥洒,箭矢不绝,将本已胆寒的乌丸人杀得满山乱窜、遗尸遍野。 马悍并未四下追击,而是保持直冲方向不变,他的目标,就是山坡下那个被三重护卫牢牢环护着的暴跳主将——普弗卢。 普弗卢的确在暴跳,额头青筋毕露,眼角高高扯起。怎都想不到,敌人不过才十三骑,就算盔甲穿好点,战马雄壮点,怎么就能将自己的几百骑步兵冲得一塌糊涂?但不管他想没想明白,那十三个煞星已笔直朝他冲过来。距离拉近,普弗卢才看清为首骑士所持那杆(粗)长得吓人的超级重枪。 普弗卢看得呆了,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武器——一柄三尺环首刀。就用这柄三尺刀,去迎战那杆超长巨枪?用菊花都能猜出是什么结果。 “上!上!快截下这群该死的铁甲怪兽!”一向自诩勇士的普弗卢,瞳孔也因恐惧而缩成针尖。 普弗卢的护卫纷纷收弓拔刀,套上臂盾,夹马驰出,合围汉戈重骑。 普弗卢所率五百乌丸骑兵中,真正的精锐就是他的五十骑牙帐护卫。这是他在成年之后,自立别部时,父王交给他的老底子。而且近十年来,他又注入了不少新血,牙帐护卫的战斗力一直保持不坠。 大多数乌丸骑兵只着简陋的皮甲,或干脆无甲,刀弓也多为自制,质量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没有马鞍,只垫块厚毡。唯有牙帐护卫皮甲簇新,鞍辔齐备,刀斧枪弓均为制式,箭镞为铁制,还配有骑兵圆盾,装备不可谓不精良。但这一切,在马悍眼里,与纸糊无异。 嘭嘭嘭!重枪过处,枪尖染赤,尽管多了一重盾牌的防御,依旧改变不了乌丸人被震得口吐鲜血、臂骨尽折而坠马的结局。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一连放了七个乌丸护卫骑兵的风筝,马悍如下山猛虎的冲势才算耗尽。而此时,挡在前面的只剩下两个乌丸护卫,其余护卫尽数被十二汉戈重骑或痛击或隔绝于两侧,救援不及。 踢掉这两个拦路石,前面,就是普弗卢那愤怒中夹杂着惊恐的眼睛。 这时候,马悍下山的冲势与战马高速奔驰的动能,已因七连击而消耗殆尽,速度放缓。那两个乌丸护卫本已被马悍的绝杀震骇,内心正煎熬着要不要上前送死?此时一看机会来了,当即挥刀挺矛夹马合击。 对付这种双人或者多人合击,马悍也自有一套破解之术,右臂夹枪不变,左手从马后鞍旁的革囊里顺出一根四尺长的投枪。枪杆粗若鸡蛋,枪头长达半尺,沉重坠手。这种重型投枪,堪称中短距离破甲凶器,就算是防护卫最好的明光铠都挡不了。 呼!投枪出手,一乌丸护卫左胸贯穿,发出撕裂的惨叫,象块石头一样重重坠地,失去主人的战马长嘶跑开,只留下一地血腥。 另一个乌丸护卫惊骇之下,勒缰掉头欲逃。马悍双足一夹马腹,银箭感应到主人意志,猛然发力,追上敌骑。根本无须战马冲势,机械臂一屈一弹,几千斤的推力带动重枪重重撞击在那乌丸护卫的后背。 喀啦爆响,脊柱碎裂,铁拳型的枪头甚至将后背钻出了一个血窟窿。乌丸护卫连惨叫声都发不出,象团烂肉一样叭唧拍在地上。 马悍将面罩一推,露出真容,长枪一指:“普弗卢,趁我没出手之前,伏地投降,否则一击之下,生死由天不由人!” 普弗卢只做了一个动作,把刀盾往地上一扔,伏鞍狂逃。 马悍顿枪于地,伸手抚着满身是汗的银箭鬃毛,并未追击。以他所披重甲,加上马力耗尽,已不可能追得上一只破了胆的兔子,也没必要追,因为,他赢了。 乌丸人本已被汉戈弓骑的箭雨射杀得溃不成军,再加上重骑血腥翻犁,更是心胆俱丧,主将普弗卢一逃,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远远看着小支山下狼奔豕突的乌丸人,阎柔与他的三十余从骑脸上的表情象刚刚挨了三十记耳光。沉默,窒息般地沉默。 良久,阎柔才闷闷地吐出一口浊气,叹道:“当年蓟侯公孙瓒为涿县尉时,率数十骑外出巡边,遭遇数百鲜卑骑兵。蓟侯退至空亭对随行队伍言道‘如不主动进攻必将被杀’。遂执长矛策马带队冲杀鲜卑人,遍体披创,杀伤数十。鲜卑人以此为戒,再不敢轻易越进关塞。如今这位汉戈部帅马悍,骁勇犹胜当年蓟侯,其部骑卒精锐亦在幽州兵之上。看来这漠北之地,又多了一位白马悍将了。” 阎柔只是概叹,而乌丸人则是欲哭无泪。由于马匹多数伤蹄,乌丸人连游牧民族最拿手的“胜则蜂聚,败则鸟散”这一最令汉王朝无可奈何的惯用逃窜大招都使不出来,一一被汉戈骑兵追及,绝望地看着越来越大的箭矢…… 乌丸人溃败得比当日濡水之畔的鲜卑人更惨。鲜卑人玩单挑,好歹还能全军而退,而乌丸人玩群殴,最终的结果,是全军覆没。 第三十二章 【猛虎下山】 第三十二章 【猛虎下山】 第三十三章 【护乌丸校尉】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三章 【护乌丸校尉】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三章 【护乌丸校尉】 (向“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致谢。) ~~~~~~~~~~~~~~~~~~~~~~~~~~~~~~~ 小支山之战令人跌碎一地眼镜的结局,在短短数日之内,如同长了翅膀一样传遍漠北。这在古代这个通讯基本靠吼的大环境下,着实少见。 事实上,这个消息能如此快速传遍漠北,还真是靠吼——靠阎氏兄弟帮忙吼一嗓子。 战斗结束当日,见识到汉戈骑兵凶猛的阎柔,立即打定主意要加强与汉戈部的关系,为此兄弟俩使尽浑身解数,向马悍与汉戈部展现自己在漠北的号召力与人脉。 阎氏兄弟先是向汉庭的护乌丸校尉上报此战经过,随后向三郡乌丸、三部鲜卑的牙帐通报此战结果,同时还派出十批传讯使,深入漠北草泽,向各大小部族大肆宣扬此事,不但震慑漠北各部,更令许多部落的汉奴惊喜莫名。直接后果,就是漠北草原上,到处涌动着一股股潜逃暗流。 这就是马悍所要的效果。 除了充当义务宣员,阎氏兄弟还慷慨赠予汉戈部紧缺的生铁料万斤、盐五十斛、粟米三百斛。同时承诺替汉戈部向护乌丸校尉府提请参与榷市。 当然,马悍也没白要这些东西,他将部分被俘乌丸人交给阎氏兄弟,让他们去向汗鲁王乌延卖好。相比较而言,这些俘虏足以巩固阎氏兄弟在异族人眼里的地位能量,其政治作用,远不是区区物资所能比的。从这一点上说,阎氏兄弟还赚了。 七日后,刚从护乌丸校尉府所在宁县(今河北万全县)风尘仆仆赶回来的阎志,带回了一个消息,护乌丸校尉邢举,敦请马悍前往宁城议事。 护乌丸校尉,管的就是乌丸本族或与外族的纠纷,汉戈部与汗鲁王部在小支山大打出手,正是护乌丸校尉职责范围所在。这场战斗,规模不大,敌对双方加在一起,总计不足千人,但伤亡惨重:五百乌丸骑兵,其中包括五十乌丸精骑,当场杀死或重伤不治身死者,达三百六十余人,被俘百余人,仅普弗卢率十余骑逃生。这对于只有八百余落,五万余部众,骑兵不过五千,实力在三郡乌丸中最弱的乌延部而言,绝对是一场十年不遇的惨重损失。 漠北草原上,诸部间相互攻伐,千人以上的战斗甚少,即便是几千人的大战,以游牧民族的作战风格而言,到最后分出胜负时,真正杀死的,十不足一。如今一场小规模的几百人厮杀,就有大半阵亡,而且还是人马少的一方将人马多出近两倍的一方杀得大败,而且还是一个由逃奴所组成的新部落所为……试想护乌丸校尉怎会无视? 得到消息的次日,马悍按排好诸般事宜,率乌追等二十骑与阎氏兄弟一同上路。其余三百汉戈骑兵(小支山之战,死伤近三十人),尽数留下防护本部。尽管乌丸人刚经历一场惨败,不太可能立即兴兵报复,但也不得不防汗鲁王怒火攻心,不按常理出牌。 从汉戈寨至宁县,约三百余里,按正常马程,两到三日可至。由于心牵汉戈部,马悍打算速去速回,一路快马加鞭,结果第二天黄昏时就赶到了宁县。由于随行有阎氏兄弟及其十余随从,为了保密起见,出发之前,马悍下令收起了马镫,改踩绳镫。结果两腿长时间夹紧马腹,肌肉紧张,两腿酸胀,到了宁县时已疲惫不堪,就连马悍那么强壮的身体,都有些吃不消。 宁县是上谷郡治下八县之一,自东汉以来,一直作为护乌丸校尉府治所。整个县城不大,人口不过三万,听上去少得可怜。其实在汉中晚期时,宁县的人口还有五、六万之多,但在汉中平四年(187年),中山相张纯与泰山太守张举、乌丸首领丘力居反叛,杀掉上一任护乌丸校尉箕稠,劫掠宁县,残杀边民,造成人口锐减。 护乌丸校尉极别不小,与郡太守相当,都是二千石高官,但所指挥的军队并不多,只有两部司马,也就是骑司马与步司马,分别指挥数百骑兵与数千步卒。区区三、四千骑、步兵,当然不可能镇得住乌丸、鲜卑等桀骜不逊的胡人,但护乌丸校尉不但能镇慑住胡人,而且在有战事时,还有征调乌丸、鲜卑诸部骑兵从役的权力。这一切,依仗的不是区区一个护乌丸校尉,而是它身后的大汉帝国。 大汉帝国强,护乌丸校尉就牛叉;大汉帝国羸弱,护乌丸校尉就软趴,甚至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成问题。前任护乌丸校尉箕稠就是个明显例子,这一任的护乌丸校尉又如何? 正是带着这样的忧虑,上任五年,无日不忧烦的护乌丸校尉邢举,在得知三百里外新崛起一个由汉人逃奴组成的新部落,惊退强大的鲜卑犍提部三百劲骑,击破右北平乌丸汗鲁王乌延五百强骑,打得普弗卢只身而逃。如此煊赫战绩,竟是由一个叫马悍的青年汉人率领一群逃奴所创造。邢举震惊之余,喜出望外,如此强横的同族,真是天助我也。正好阎志前来报告消息,邢举立即委托他传话,请马悍前来校尉府议事。 黄昏的宁县东门外,一行人正在官道右侧旁的树荫下翘首以待。这群人为首者是个年届弱冠的青年,束发戴弁,轮廓硬朗,嘴角总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但眼神很锐利。他就那样负手站在人群之前,挺拔的身躯一动不动,仿佛不知疲倦。长风卷起青色的衣袂,猎猎有声,为他增添了几分飘逸之感。 青年身后一名二十五六岁的男子带着歉意低声道:“国让,为兄此番向邢校尉推荐你为从事史,完全是应邢校尉征辟之辞,只是没想到,所征辟之掾史,居然是为了这个……” 青年抬手止住男子的道歉,转身正色道:“明达兄向邢君推荐,豫感激尚且不及,如何会怪罪兄长?明达兄多虑了。” 那明达兄急道:“国让莫非还看不出来,邢校尉让你携我等出迎此人,其意是……” 刚说到这,就听有人大喊:“来了来了,总算到了!” 薄暮余晖,白山(燕山山脉的余支)染晕,红云在万里苍天翻涌,远处地平线上,一队疾劲的骑队剪影,正背映落日,飞奔而来。 汉戈部部帅马悍,到了。 第三十三章 【护乌丸校尉】 第三十三章 【护乌丸校尉】 第三十四章 【开始收人才了】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四章 【开始收人才了】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四章 【开始收人才了】 (感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6圣剑的火枪”、“七夜子明”、“梦53”诸位书友同时出手打赏支持,感激不尽。) ~~~~~~~~~~~~~~~~~~~~~~~~~~~~~~~~~~~~~~~~~~~~~~~~~~~~~~~~~~~~~~~~~~~~~~~~~~~~~~~~~ 当马悍得报,邢举已派人至东城门迎接时,阎柔含笑且意有所指地对马悍道:“邢校尉对马部帅此行,甚是期待啊。” 马悍淡然一笑,不用阎柔刻意提醒,他也知道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不过,或许邢举所求的,也正是自己所需的,只要条件谈得拢,对彼此有利,何乐不为? 城门下一群夹杂着官吏、三老、寺役(衙役)、仆夫、庶民的人群迎将上前来,为首一长弁青衣的青年,来到马悍马前,举臂合袖为礼,朗声道:“乌丸校尉府从事史田豫,见过马部帅。” 田豫!这姓名略熟啊,印象中三国还真有这么一号人物。在这个大浪淘沙的英雄年代,能被史书浓墨重彩记上一笔,怎么着也是个人物吧。 马悍略带惊讶地望着马前这个年轻名人,从对方眼中,看到的是更为惊异的眼神。 的确,比起马悍的惊讶,田豫更为惊异,眼神满是不可置信之色——眼前这个看上去比自己还年轻几分的青年,就是那个威慑鲜卑、大败乌丸、令护乌丸校尉都为之刮目相看的汉戈部首领? 若是一般人倒也罢了,既然知道是三国名人,马悍也不敢托大,立即下马还礼。马悍一下马,身后的汉戈骑兵与阎氏兄弟及从骑也纷纷下马,一齐行礼。 田豫又一一为马悍引见身后的吏员、三老等有人望的人物。双方又是好一阵互相致礼。 城门前近百人互相行礼、还礼,场面煞是壮观,把城墙上值守的军卒看呆了眼。 好不容易见礼完毕,在田豫等人引领下,马悍一行进入宁县门城。 入城之前,马悍特意观察了一阵这个号为北疆重镇的城防。 首先是城墙,宁县的城墙的高三丈,厚四丈,夯土筑成,有三个门楼、六个角楼,城墙上有垛、雉碟、走马道、夹墙复道,但没有马面。城门前有吊桥,桥下有护城壕,引于延水灌之。时值盛夏,河水满溢,宽达三丈的护城河,给人难以逾越之感。城墙上巡逻的军卒均有护甲,持矛提盾,面有风霜,满面苍劲,一看就是老军卒。 马悍暗暗点头,这边城就是不一样,城防建设做得比河北那些郡县都要好。或许是因为五年前那场血腥动乱所致(马悍在来时路上,已向阎氏兄弟打探清楚历任护乌丸校尉的情报),令整个宁县上至护乌丸校尉,下至庶民,都心有余悸,对县城城防,那叫一个不遗余力。如此,方有此良好结果。 如果说宁县的城防令马悍感到坚实可靠的话,那么护乌丸校尉邢举,竟给人以相似的感觉。 马悍是在护乌丸校尉府拜见邢举的,这是一个四方脸膛,长眉凤目,身躯修伟,象学士多过象军将的中年。邢举的笑声很爽朗,令马悍想起了刘备。 “这位就是令鲜卑、乌丸人闻风丧胆的汉戈部帅么?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哈哈哈!”邢举目注马悍,眼中飞快掠过一丝惊异之色,随即恢复正常,谈笑自如。 阎柔、阎志兄弟也一一上前参见。然后以邢举为首,马悍、田豫、阎氏兄弟,一同进入府内正堂。 此时大堂正中与天井回廓已摆下一排排的长案,置酒釜肉,两侧一长溜仆役侍立于廓下,一副流水大宴的架势。 随后邢举坐上首,马悍、田豫、阎氏兄弟及一干府吏、乡坤分列两侧入坐,而汉戈部众与阎氏兄弟的随从则通通留在堂下。在邢举爽朗笑声中,众人一齐举爵致礼,随后大块朵颐。 邢举虽然对马悍的年轻大感意外与惊讶,但心下对这年轻人的态度甚为满意。不仅仅是因为马悍送给他乌丸奴仆、战马、金器等礼物,更重要的是,马悍此次及时应召前来,表现了应有的恭敬。而且,他竟只带了二十从骑前来,丝毫不担心会在宁县有所不利,这种信任,才是最让邢举满意的。 马悍从邢举的眼神,看出这位护乌丸校尉对自己的赞赏,心知这一宝押对了。实际上他完全不担心邢举会对自己不利,因为汉戈部的存在,对护乌丸校尉而言,绝对是个难得的臂助,这等有利无弊之事,除非邢举疯了,否则决不会为难他马悍。退一万步说,真要是出现什么意外情况,马悍也有这个自信,率二十骑汉戈精锐,杀进杀出。 觥杯交错,谈笑生风,面对一位威压塞外诸胡王侯的二千石高官,马悍从容淡定、不卑不亢、应对得体的表现,令每一位在座者都为之暗暗惊讶不已。 阎氏兄弟这段时间与马悍接触不少,已经感觉到这少年不凡。邢举、田豫等人,之前还想像能把凶残的胡人打得哭爹喊娘的人,该是何等威猛雄壮,不料见面却是一个俊朗健谈的年轻人,这已经是够意外的了。此时与马悍一番交谈下来,此人见识谈吐俱是不俗,纵不是世家子弟,也当是寒门士子,着实令人喜出望外。 席间谈话,自然离不开马悍濡水却敌,小支山大破乌丸。此事野间虽有流传,阎志也有汇报,但濡水之斗,却无人得以目睹,只有马悍这个当事人能说得清。尽管马悍已经尽量淡化斗战过程,却依然引得举座惊叹。 邢举快慰不已,欣然对马悍道:“某欲征辟惊龙为属掾,表奏朝廷,请为骑部假司马,如何?”说罢目光殷切地望着马悍,那温和欣赏之色,令人兴不起拒绝之念。 此言一出,马悍还没说话,田豫及一众府吏、乡老,无不举袖道贺。在他们看来,一介塞外部族头领,一跃而升为六百石军中高官,这是何等幸运? 护乌丸校尉,麾下最主要的战力,就是骑部八百骑兵。骑司马为主要军事助手,通常由副校尉兼任,比步军司马高半级。而假司马就是军司马的副职,相当于后世副师长的职位。如果放在公孙瓒或袁绍的数万大军中,这个假司马倒也不算什么。但在这里,这可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六百石军中高官。 马悍是什么出身?对权柄问题最为敏感不过,一听邢举之言,就知道这里面有猫腻。假司马听上去挺高大上,但也只是表面光鲜,一旦应允,自己的汉戈骑兵就得归护乌丸校尉府了,然后还只是个副职,那军权最后落到谁手里?没有小弟当什么老大?没有军队当什么司马? 马悍微笑,眼神冷冷,目光扫过,注意到阎氏兄弟沉默不语。果然,不只他一人看透邢举的居心。 马悍拱手笑应道:“悍请将汉戈部众上下五千人马,为使君北面屏障,北拒鲜卑,东遏乌丸。” 此言一出,场面一冷,随即闻邢举一阵大笑:“好,好,有惊龙助某,何事不谐。” 铜樽一举,众人急忙应和,事情揭过。 阎氏兄弟交换了一个眼色,暗暗点头。田豫则若有所思地望向马悍。 不动声色地婉拒邢举征辟之后,马悍开始提出自己的要求,诸如参与榷市、开放通关等等。既然成为护乌丸校尉名义上的部属,纳入其治下,自然得要有相应的待遇。 邢举一一应允。马悍轻呼一口气,至少自己这一趟没白跑。对新生的汉戈部而言,能够纳入护乌丸校尉治下是件好事。如此一来,至少乌丸人也好,鲜卑人也好,想动汉戈部时,就要掂量掂量。 就在此时,邢举话锋一转,突然提出一个要求:“汉戈部既为吾北面屏障,此后宁县与贵部往来必频,吾欲遣一使者,为校尉府与汉戈部之间联络,如何?” 一计不成,又施一计,这是要在汉戈骑兵中加塞一个监军啊。这是阎氏兄弟心中的念头,一齐将目光转向马悍,看他如何应对。 马悍笑道:“不知使君所请者何人?” 邢举向马悍对侧一指:“田国让如何?” 马悍眨了眨眼,宛然一笑:“好。” 这么干脆?不单是邢举,就连田豫本人都吃了一惊。阎氏兄弟更是纳闷,这位汉戈部帅之前头脑一直很清醒啊,怎么这下犯迷糊了?这明显是邢举安插的钉子啊。就算不好拒绝,也得提出换人嘛。这田国让谈吐不俗,颇有气度,少年老成,一看便知非易与之辈,何必捡这个麻烦呢? 谁也不知马悍此刻心头正暗笑:好家伙,正发愁手头没人才呢,你就送一个三国名人过来。没错,这的确是一颗钉子,但没关系,哥别的本事没有,收刺头、拔钉子正乃吾所长。 按历史正常走向,田豫的人生履历应当是这样的:早前投奔刘备,后因母病,返回乡梓,随后出仕公孙瓒。公孙瓒败亡后,为渔阳太守鲜于辅之长史。后与鲜于辅共投曹操,官到刺史,爵至亭侯。田豫之所以在三国群英中名声不显,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极少参与到三国内战中,几乎所有魏蜀吴之间的战争,都难得看到他的身影。但与其在中原默默无闻不同,田豫在北疆,声威赫赫,威慑诸胡。他半生戎马生涯,全用在了抵御鲜卑、乌丸等异族外敌上,堪称曹魏军事集团镇北之鼎。 田豫绝对没想到,正是因马悍的出现,令护乌丸校尉邢举想到要安插一个人到汉戈部。这个人,最好与汉戈部首领年纪相当(便于交流)、有勇力,擅骑射、能言善辩、而且还要精通胡语……这样的条件,简直就是为田豫度身定制。结果田豫的好友吴明达就推荐了他——要是再晚个把月,田豫就决定投刘备了。 由于马悍的出现,由于邢举的征辟,在历史上威震北奴的田豫田国让,人生轨迹骤然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他将更早站在他最想待、也是最应当待的位置上,成就更大的辉煌。 第三十四章 【开始收人才了】 第三十四章 【开始收人才了】 第三十五章 【两个逃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五章 【两个逃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五章 【两个逃奴】 (上三江了,喜欢本书而又有投票资格的兄弟,请为本书投上一票。有一张是免费票,不用也会浪费,好歹别让本书的成绩太难看就成,谢谢了。再次感谢“赵无恤2014”、“ledbrian”两位书友大力支持。) ~~~~~~~~~~~~~~~~~~~~~~~~~~~~~~~~~~~~~~~~~~~~~~~~~~~~~~~~~~~~~~~~~~~~~~~~~~ 时至盛夏,连日暴雨,濡水满涨,水流湍急。濡水两岸,遍生芦苇,从浅水泽一直延伸到岸边,绵密连天,随着河风如浪摆动。不时可见一些不知名的飞禽野鸟在芦苇丛中钻进钻出,受惊似地扑棱棱飞起。 飞鸟惊起处,一丛芦苇中分,钻出一大一小两个人来。 大者年约三十许,五官敦实,脸膛赤红,面上有许多象麻点似地灼痕,一口绕腮短髭,微微卷曲。他的身材并不高,却很壮实,身穿左衽胡服,腰别一柄打磨得很锋利的短刀。 小者年不过十四、五岁,面庞瘦削,眼睛颇有神,圆圆的鼻头与厚嘴唇给人一种木讷感。他穿的却是一身右衽汉服,手脚微微发抖,神情紧张,不时翘首张望。 过了一会,少年吃吃开口:“蒙叔……好像、没人、追来,咱们是不是……要找条船才好。” 被称为蒙叔的壮汉警惕地侧耳细听一会,确认安全后,才轻轻舒了口气,目光热切地盯住对岸,喃喃道:“过了这条河,就是他们说的自由之城‘汉戈部’了……娃他娘,你会不会在哪里……” 少年等了一会,不见壮汉回答,忍不住轻推了他一下:“蒙叔、船,怎么、找船。”这一下可听清楚了,原来这少年竟是个口吃。 蒙叔总算回过神来,用力搓搓脸,四下张望,道:“这塞外之地,河上基本无桥,若要渡河,需寻舟楫,而舟楫得在合适的渡口才有。小马,咱们往上游走,看看有没有舟楫。” 二人猫着腰,拨开齐腰高的芦草向西行,深一脚浅一腿地踩草泽里,破旧的皮靴沾满黑乎乎的泥巴,不时惊起一些蚱蜢、蟾蜍之类的小昆虫,从眼前窜过,将惊弓之鸟的二人吓得不轻。 行不过半炷香,东北方向隐隐传来一阵接一阵闷雷般的马蹄声,吓得二人伏地不动。过得一会,一阵狗吠声响起,蒙叔与小马脸都白了。如果他们有胆子抬头张望,必定看到河滩之上,竟有一股不下百骑的乌丸骑兵。 这百余骑乌丸骑兵个个背弓挎刀,马健轻剽,四下奔走,散而不乱,显然不是由一般牧民所组成的游骑。 过得一会,令人心惊肉跳的狗吠声大响,芦苇破开,七八个乌丸人牵着两只猎犬,执刀弓押着两个人出来,正是蒙叔与小马。 乌丸人将二人押到一个骑着花骝马的乌丸骑士面前,用力一推,二人踉跄跪倒,头发披散,垂首不言。 这个为首的乌丸骑士年约二十五六,因为追赶甚急,光亮的脑门满是汗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此人长着一张圆脸,眉毛粗短,眼睛不大,但眼神很凶,胡须又黑又密,左耳挂一金环。头发结辫披在两肩,膀大腰圆,两条手臂粗壮有力,一看便知是个骑射好手。 “抬起头来!”乌丸骑士声音不大,却透着一股令人胆寒的肃杀之气。 蒙叔与小马低头互相看了一眼,缓缓抬起带着鞭痕的脸庞。 “叫什么?”乌丸骑士将手中的马鞭指向蒙叔。 “蒙远。” “所从何事?” “制弓匠。” “嗯?”乌丸骑士眼睛眯了一下,闪过一道寒光,马鞭向少年一指,“你叫什么?所从何事?” 小马脸色苍白,咬牙不答。乌丸骑士大怒,正要举鞭,蒙远急道:“请大人息怒,这位小郎刚被抓来不久,听不懂胡语,故此……” 乌丸骑士哼了一声,马鞭垂落,一下下敲打着自己手掌心,淡淡道:“你可识得我是谁?” 蒙远抖了抖,低声道:“识得,大人是右歙侯能臣抵之……” “能识得本侯之人,至少也是居于本部五年以上的老仆役了。”能臣抵之逼视蒙远,“你既是老仆,又擅制弓,部落待你想必不薄,为何还要逃跑?” 蒙远慢慢回首南望,再转过头时,泪水已沾满胡须,声音哽咽道:“小奴待遇的确不差,可独居一帐,又有大人所赐女奴为妻。只是……小奴原配之妻,离散数年,当时已怀有孩儿,小奴无日夜不思之。近来听闻有汉戈部解救大批汉奴,想我娘子,或在其间,小奴难忍思念,故此……” “原来如此。”能臣抵之面无表情,对蒙远的悲伤之色视若无睹,“逃奴抓获,你可知如何惩处?” 蒙远身体微微发抖,悲声道:“知道,马踏而死……” 能臣抵之以手抚须阴阴一笑:“别说本侯没给你与妻团聚的机会,本侯让你们现在就渡河,就在本侯眼皮子底下泅水。你二人若能安然洇渡过河,便任你们逃亡,如何?” 蒙远回首望着那滚滚河水,脸若死灰。少年小马连问数声,蒙远才将能臣抵之的话翻译出来。小马咬牙道:“既如此、便将、性命、交付与天,总胜过被……被胡奴活活……折磨死好。” 蒙远惨然一笑:“多谢右歙侯成全。” 二人身上绳索被割断,在百余双冰冷的目光中,踉跄走向河滩。 河风阴凉,芦苇如浪,获花似雪,恶吠催魂。 蒙远与小马互相扶持着一步步走下河滩,低头看了一眼浑身都在抖的小马,道:“会浮水吗?” 小马摇头。 蒙远苦笑:“我水性也不佳,小溪倒是扑腾过,但从来没游过这样的大河。” 小马难过地抵下头:“都、怪我,若不是……我告诉你、汉戈部的消息,以你制弓的技艺,虽是为奴,但总比、那些、为主人牧畜的生口、好过得多,又、又何至于此……” 蒙远摇头:“不怪你,我与娃他娘分离太久,太想她们了。这一次若不逃,过得十年八年,人一老迈,就再没勇气与力气逃跑了。唉!我逃往汉戈部,也只是抱万一的希望而已,也许娃他娘早就……也罢,早死早解脱,就与她们娘俩相会于地府吧……” 小马定定南望一会,突然放开蒙远,整理衣帻,然后恭恭敬敬跪下,朝西南方向重重磕了三个头,默念:“阿翁、阿母、兄长、族老……孩儿先去了……” 蒙远看着难过,强笑打气道:“当个落水鬼,也好过被乱马踏成肉酱好。能臣抵之大人也算宽待你我了。” 如果此刻蒙远听到能臣抵之对属下所说的话,只怕会悲愤如狂了。 能臣抵之说的是:“好肉别浪费了,先让他们在河水里泡个半死,再派人捞上来,拴在马尾拖至将死,然后喂狗。” 日头很毒,但河水冰凉,加上死亡的阴影盘绕,蒙远与小马刚趟入水中,就抑制不住浑身发抖,牙齿咯咯击响。 “小马,长痛不如短痛,去吧!”蒙远将衣服一掀,露出黑黝的犍子肉,一手挟起小马瘦弱的身躯,正要纵身跃向深水处,蓦闻岸上传来一阵雷鸣般地奔马之声。 回首望去,却见数百骑乌丸骑兵飞驰而近,而能臣抵之那一拔乌丸人却一个个下马伏跪于地。蒙远愕然,能让右歙侯能臣抵之这等身份的人跪迎,那会是谁? 不一会,两骑乌丸人纵马至河边,将蒙远与小马重新押回上岸。这时二人才发现,这批乌丸骑兵押着足足有近百人与他们一样的逃奴。尤其令人瞩目的是,几十个逃奴推着一辆巨大的笼车,车外蒙着黑布,无人知晓内中何物,但当蒙远与小马目光投向这笼车时,心下甚是不安,有一种发悸之感。里面究竟是什么? “快来叩见蹋顿大人。”乌丸人将蒙远与小马推到一个众多骑兵簇拥着的乌丸青年贵人面前。 蒙远与小马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个雄壮如狮的威猛青年。这,这就是统领三郡乌丸人的乌丸大人蹋顿? 蹋顿淡淡扫了蒙远与小马一眼,对能臣抵之道:“我不是说过,尽量抓活的么?” 方才还一脸桀骜的能臣抵之,此刻却是恭敬地伏在地上,应道:“这逃奴是个制弓匠,若送与汉戈部,只怕会涨他人之势。” “区区一个制弓匠算什么,又能涨得了几分势?”蹋顿冷笑一声,“不错,我是说过要送一份大礼给那个叫马悍的汉人勇士,但能否接得下来,还得看他的本事。” 第三十五章 【两个逃奴】 第三十五章 【两个逃奴】 第三十六章 【乌丸人的“礼物”】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六章 【乌丸人的“礼物”】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六章 【乌丸人的“礼物”】 (中秋之际,大盟一份红亮眩目厚礼,令十五郎百感交集,感激无语,唯谢而已。顿首!!!) (感谢“赵无恤2014”、“140404150524739”、“恶狼之星”几位书友的中秋红包,谢谢!) ~~~~~~~~~~~~~~~~~~~~~~~~~~~~~~~~~~~~~~~~~~~~~~~~~~~~~~~~~~~~~~~~~~~~~~~~~~~~~~~~~~ 七月末,马悍一行渡过沽水,穿过长城,沿燕山山脉北进,即将返回汉戈寨。 与去时相比,队伍并未减少,还多出了三人,田豫与他的两个随从。眼下的田豫,与在宁县时的装束又大为不同:头饰武弁,朱绦束颌,身着棕色牛皮短甲,腰别长刀,鞍后褡插着一把短弓及一袋箭矢。看上去颇为威武,一扫宁县初见时的文质之状。 田豫家境并不宽裕,又是寒门出身,这一身价值不菲的兵甲与马匹置备,半是邢举所赏,半是如吴明达等乡党所赠。马悍与阎氏兄弟倒想赠送他钱帛财物,以壮行色,但田豫坚决不受。历史上田豫有“不受怀金”之美誉,这样的良好品格,在少年时就已养成。 阎氏兄弟及其随从在前头开路,乌追领二十汉戈骑兵居中,押解此次入关时顺手采购的各种部落短缺物资,这也是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之一。马悍则与田豫行在最后,偶尔与田豫交谈,每行一段路,便领着数骑纵马四出,观察山形地势,然后用炭笔在一张羊皮纸上描绘。不时掏出从袁绍那里弄来的地图比对。 田豫对此也极有兴趣,不时加入其中,指指点点,频频点头。 阎志看在眼里,喟然道:“为将者须知天时、地理、人心,这位马部帅已颇有为将之质了。” 阎柔目光闪动:“不受护乌丸校尉之骑部假司马,却又甘为屏障,以所部兵马拒胡蛮,此人之志不小啊!” 阎志有些担忧,问道:“如此,我们是否还要与之结盟?” “结盟!为何不结?”阎柔回答得十分干脆,嘴角含着一丝莫名的笑意,“如今汉戈部已得护乌丸校尉庇护,鲜卑人亦畏之,乌丸人更不敢轻易招惹,如此如日初升之新兴部落,焉能不结好之。” 再往前行,就是白檀了,这时有前方探道的随从飞马回报:“前方有两个乌丸人求见马部帅。” 听说是乌丸人,加上此地又近右北平,马悍令骑士环护物资车辆,然后携乌追等三骑前往。田豫与阎氏兄弟自然也不能坐视,一同前去。 马悍与田豫、阎氏兄弟、乌追等前行里许,看到两个骑马的乌丸人静静伫立,一见马悍等人,扬声道:“那位是汉戈马部帅?” 马悍单骑驰出:“某便是。” 乌丸人下意识勒马往后退了两步,沙哑着嗓子道:“我等乃乌丸大人蹋顿帐下骑卫,奉蹋顿大人之令,在此恭候。大人邀马部帅前往小支山下会面,有厚礼相赠,请马部帅务必践行。” 乌丸大人蹋顿?! 无论是田豫还是阎氏兄弟,都露出震惊的表情。 乌追也拍马近前,低促地向马悍叙述:“蹋顿乃昔日乌丸大人丘力居之从子。丘力居死后,遗有一子名楼班,本应由其继位,但时年尚幼,恐难服众,便由其从兄,也就是这个蹋顿暂慑其位。眼下蹋顿代楼班统领三郡乌丸,虽不名单于,实如单于。” 马悍出塞也有一段时间了,对乌丸与鲜卑的情况也有一定了解,知道这丘力居曾统领三郡乌丸,什么汗鲁王乌延、峭王苏仆延,都听从其调遣。此人在汉末中平年间,曾称雄一时,连公孙瓒都吃过他的大亏,被围于管子城二百余日,差点被活捉。之后还与张纯、张举叛乱,杀了上一任护乌丸校尉,是一个令大汉边境将官头疼的人物。蹋顿乃其从子(侄子),接手了丘力居对三郡乌丸的统御,称得上是王中之王,只是没有汉朝封敕,不敢称单于而已。 乌丸人有实无名的单于,居然大老远从乌丸人的王帐所在地辽西罕山跑来这里,究竟想干什么?兴师问罪,替乌延部出头? 这个问题,不光马悍,田豫与阎氏兄弟同样想知道。 “蹋顿,嗯?这id……这名字略熟啊,看来也是一个上得了台盘的人物。”马悍扭头对田豫与阎氏兄弟道,“如何,可愿随某前往一会?” 田豫淡淡一笑:“豫本是使汉戈部从事,惊龙兄所至之处,豫理当随之。” 阎柔则笑容可掬:“蹋顿大人啊,有年余未曾拜会了,此时拜见,正其时也。” 马悍长笑,长鞭一指:“小支山,我汉戈部扬名之地,管他什么大人,到了我的地盘,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是王,得趴着!” …… 小支山下,乌丸三百余骑,围成一个半圆,中央貂旄大旗下,人影绰绰,周围数十游骑不断逡巡游走,防卫甚严。 马悍看到了蹋顿所说的“厚礼”:大约百余名逃奴,七成以上是汉奴。此刻,这些逃奴正在乌丸人的督促下,砍伐林木,掘洞竖栅。马悍有点搞不懂了,这位乌丸大人搞什么名堂?眼下天色尚早,天边虽然有乌云翻卷,但跑快点回家收衣裳还来得及,难不成他还想在这安营扎寨子不成? 阎氏兄弟已上前拜见,并应对垂询,过得一会,在阎氏兄弟引领下,对面簇拥着数十骑过来。为首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乌丸青年,衣饰华贵,帽插白翎,个头不高,身材雄壮,手臂奇长,须发猬张,形如雄狮;他的五官看上去似乎很粗犷,但一双眼睛却细得看不见,而且还不时眯起,给人一种阴沉的感觉。 马悍心知这便是乌丸之王蹋顿了,给他印象最深的,就是蹋顿那一双粗壮而长如猿的巨臂,这样的手臂,正是强弓手的标志。 蹋顿盯住马悍看了很长时间,目光闪烁不定,充满惊异与狐疑。良久,他才缓缓开腔道:“以一敌二杀死黑罴兄弟,以二百骑打败乌延部五百骑兵,你足以称勇士。乌丸人不论敌我,只崇敬勇士,所以,我,乌丸大人蹋顿,要赠给勇士以礼物——看,这就是我的礼物,是我一路上‘收集’的,全是慕汉戈部之名而从各部逃亡的逃奴。以往抓到逃奴,我会用最残酷的手段虐杀,但现在我给他们一个能够活命、并且达成所愿的机会。你若能接受一个挑战,我会把这些逃奴全放了,并且约束部众,不再向你寻仇启衅。如何?” 马悍锐利的目光刷一下盯在蹋顿身上,冷峻开口:“是你来挑战,还是你再加上一群人来挑战?” 蹋顿的眼睛习惯性眯起,阴阴一笑:“你要挑战的不是人,而是……”猛地一挥手,已经扎好围成一圈的寨栅木门大开,数名乌丸骑兵冲进寨内,拔出斫刀利斧,对着一辆蒙着黑布的笼车奋力披砍。不过三两下,绑着黑布的粗绳被利刃砍断,黑布哗啦垂地,露出笼车内中的事物…… “吼——”一声惊得人马瘫软的兽吼声响彻天地。 蹋顿最后的尾音才缓缓吐出:“……真正的熊罴!” 第三十六章 【乌丸人的“礼物”】 第三十六章 【乌丸人的“礼物”】 第三十七章 【毙 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七章 【毙 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七章 【毙 罴】 (感谢“赵无恤2014”中秋大礼包,“虎爷不惑”联赏,“叶颂叶真名0828”红包,谢谢支持。) ~~~~~~~~~~~~~~~~~~~~~~~~~~~~~~~~~~~~~~~~~~~~~~~~~~~~~~~~~~~~~~~~~~~~~~~~~~~~~~~~~~~~~~ 这是一只成年棕熊,在古代,又称之为“罴”。体长达两米,重达半吨,体形庞大,披毛粗密,前臂粗壮,前爪长达十余厘米。此刻棕熊得见天日,仰首咆哮,尖齿森森,不断拍击碗口粗的笼车栅栏,击打得木屑纷飞,囚笼摇摇欲垮。看这样子,随时有破笼而出的危险。这样的凶猛的野兽,就算是号称兽中之王的东北虎,遇上了也得掉头逃跑吧。 周围逃奴,甚至乌丸骑兵惊叫声一片,胯下马匹蹶蹄拉稀,乱蹦乱跳。不少奴隶骇然乱跑,只想远远离开这可怕的凶兽,结果被乌丸人撒蹄追上,劈头盖脸一顿抽打。 蒙远与小马一直站着不敢动,倒少吃了一顿好打。看到那只站起来比人还高的巨熊,蒙远惨然道:“完了!谁敢挑战这样的凶兽,我们死定了。” 蹋顿的眼睛眯得快看不见了,肃手一摆:“这就是你要面对的挑战,如何,敢不敢接受?” 阎氏兄弟暗抽了一口冷气:“乌丸人好生毒辣,这蹋顿好心计。鲜卑人与乌丸人的失败,更拱托汉戈部名声如日中天,各部落奴隶,尤其是汉奴无日不出现逃亡之事,长此以往,那个部落都吃不消。而汗鲁王的惨败,又令各部胆寒,不敢兴师问罪。要破此局,只有打破汉戈部第一勇士不败的神话,让马悍在乌丸大人面前认怂,还要当着他的面屠杀上百逃奴。如此,不费一兵一卒,汉戈部好不容易积累的名声,尽付流水,而诸部奴隶逃亡潮也可得到有效遏制……” 田豫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当即催马而前,大声道:“蹋顿大人,某乃护乌丸校尉邢使君之属掾,使汉戈部从事史田豫。如此人兽相斗之事,有干天和,邢使君有知,绝不会答应。” 蹋顿微笑拱手:“田从事有礼了,好叫田从事得知,去岁吾曾延请邢使君至王帐。宴会之余,亦请使君观人兽扑斗,斗胜者还得到使君赠金奖赏。只可惜邢使君不在此地,否则必定会开出巨金,嘉赏马部帅……哈哈哈!” 田豫气得满面胀红,紧紧握住弓把,一时作声不得。忽感肩膀被人拍了拍,扭头看去,却是马悍。 马悍向田豫点点头:“国让有心了,不必多言,这个挑战是躲不过去的,其实蹋顿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希望我不要答应。但敌人越不想让我们做的事,我们就一定要做。” 马悍紧盯着那边厢将囚笼又抓又咬,折腾得震天响的棕熊一会,神色冷峻地对蹋顿道:“蹋顿大人不会禁止我用兵器吧——别跟我说你部帐中所谓的人兽斗,不用兵器而赤手空拳。” 蹋顿咂了咂嘴,嘿嘿笑道:“你可以用兵器,不过,用兵器的话,我只能放一半人。你若是空手斗熊,赢了的话,我前面所说的条件,全部兑现。如何?” “不可!”田豫立即阻止道,“惊龙兄,不战只是名声有损,日后可再设法弥补,但若战,一旦有闪失,所有努力,尽付东流啊。” 阎志也道:“熊罴乃天下凶兽,便是百兽之王亦不敢与之相斗,遑论人乎?部帅拒之,人必不以之责难。” 马悍却在一点点解除身上的武装,对一脸惊骇的田豫与阎氏兄弟笑道:“我这十几年……自征战以来,总是与人斗,多少有点腻了,斗兽倒没试过。眼下机会难得,又能过一把瘾,又能保名兼救命,何乐而不为?”转首向蹋顿一字一句道,“这个挑战,我接下了。” 蹋顿瞳孔一缩,缓缓点头:“果然是罕见的勇士,你若不死,罕山脚下的王帐,随时为你而开。” 马悍再不理会蹋顿,紧了紧身上的皮甲,舒展了一下四肢,大步向前。汉戈骑兵纷纷下马,按刀提弓,跟随在马悍身后,一步步走向围栅。那令人心惊肉跳地砰砰砸木声与吼嗥声,令所有汉戈骑兵口干舌燥,心寒股战。但是,他们的脚步尽管迟疑,毕竟在向前走,而且没有停顿。 马悍没有回头,听到身后腿步沙沙,心下甚慰,人心可用。他举了一下手,脚步声停止,转身对众手下展颜道:“前次在此处杀了人罴,今次在此杀熊罴,不亦快哉!我宣布,今晚的食谱是炖熊掌。” 乌追与汉戈部众呼吸急促,胸脯起伏,若非怕惊扰棕熊,必定激动欢呼。望着马悍渐去的雄健背影,目光有着止不住的狂热与崇拜。这些汉戈骑士的表情落在阎氏兄弟的眼里,彼此互望,沉默不语。 蹋顿刀锋般的目光一直紧随马悍的身影,直到那身影消失于围栅后,重重吐出一口气,对身旁的能臣抵之道:“此人若是朋友,则是最令人安心的朋友;若是敌人,必是最危险的敌人。” 能臣抵之紧握弓把,杀气腾腾道:“若他选朋友倒也罢了,若非要当敌人,我这张弓,早晚取他性命!” 风萧萧兮濡水寒……在数百双带着感激、崇拜、惊愕、钦佩的目光下,马悍用力拉开围栅木门,身后砰地一声木门重重关闭时,脑海里不禁闪过这句有点悼词味道的话。不过,很快他就将这浪漫情怀抛到九霄云外,因为——囚笼终于被击破了! 嗷—— 吼声在荒野上空远远荡开,天边乌云似乎都被这咆哮声震得翻腾不已,旷野之上的人马牲畜,更是骇然失惊,骚动不停。 或许是被困了太久,或许是被饿得太久,那棕熊一见有人出现,顿时暴怒如狂,疯狂地撞击囚笼木柱,而这些粗大的木柱,已被它破坏得差不多了……猛听哗啦啦一阵大响,木柱四散,囚笼轰然坍塌——陆地最强猛兽之一,出笼了! 棕熊落地一滚,人立而起,比马悍还高半头,短吻大张,尖锐利齿闪耀着暗黄光芒,琥珀色的眼珠凶残盯住马悍。僵持不过短短一瞬,棕熊前肢着地,象猴子一样颠跑着扑向马悍。 马悍屈臂举起右手,一根根手指弯曲,攥捏成拳,凝视着这只拳头,喃喃道:“全靠你了。”猛然发足向棕熊冲去。 马悍没有什么斗兽经验,甚至没看过人兽相斗,无从借鉴,但他有野外生存经验,自然对各种动物有过详细的了解。别看棕熊体型庞大,跑起来动作笨拙,但奔跑的速度比人还快,根本逃不了。尤其在这宽不过半个足球场大小的空间,无遮无挡,跟棕熊比赛跑,绝对是个蠢透了的主意。但跟千斤重的庞然大物近身硬拼,也绝不是个好主意。 马悍有把握一击活杀这头巨熊,但以野兽的顽强生命力,他不能确定会不会被棕熊濒死反噬抓咬伤。要知道,熊的抓咬力量是何等可怕,开膛破肚都是轻的,铠甲什么的,在巨爪之下,跟纸片没差,而这时代的医疗水平……所以,他不是冲上前与棕熊角力,而是—— 眼看就要与棕熊撞上,马悍猝然旋踵,身体一偏,嗖地一下,从棕熊利爪五尺开外滑过,扑向笼车。但从棕熊侧旁冲过时,棕熊突然张臂一探,啪一下抓破马悍肩甲披膊,利爪如钩,将戎衣撕裂,钢网般坚韧的右臂肌组织,生生被抓出三道划痕。若这一记抓的是左臂,不废也得重伤。 人、熊错身而过,马悍惊出一身冷汗,不愧是陆地最凶猛兽之一,看来再不能让这凶兽近身了,否则后果可怕。不近身就必须要有武器,哪里有武器? 答案是……笼车! 笼车很结实。当然,要装载一头千斤巨熊怎能不结实?笼车上半部分已被棕熊拆得支离破碎,就剩下一副平板车。车辕长两丈,车身宽厚,两个轮辘足有半人高,轮彀宽如巴掌,辐条致密,重不下五十斤。 马悍俯冲而至,五指一合,扣住轮彀,铁臂一收,咔嚓将一个轮子生生拆下,一个大甩臂将轮子扔出。轮子在空中打转,发出沉重地箜箜声,嘭一下正中刚刚掉转头的棕熊躯体。 千斤巨躯被打得向后一仰,几乎摔倒,棕熊暴怒已极,抓起轮子扯得碎裂四散,这时第二个轮子又挟着可怕地呼啸声劈面砸来,棕熊一挥前臂,将轮子拍爆。 “再尝尝这个!”马悍抓着车辕拖着笼车飞扑而来,距棕熊尚有七八步,猝然抡起若大一辆平板车,重重砸向棕熊圆硕的脑袋。 啪!嗷! 厚达五分的车板爆裂破碎,木块四溅纷飞。棕熊被砸得皮破血流,摇摇晃晃,怒嗥震天。 “去死吧!”马悍手持两丈余长的车辕,怒吼跃起,百日刺枪训练在这一刻发挥到极致,猛然刺向棕熊张开的大嘴——噗!辕木破脑而出,腥臭的兽血象拧开水龙头一样哗哗喷涌四溅…… 当马悍浑身浴血,推栅门而出时,云破日出,乌云裂开,一缕金光射下,照在他身上,赤红发亮,仿佛神迹。 小支山下,伏跪一片:有汉戈骑士、有阎氏随从、有乌丸骑兵、更有逃奴…… 在这人力极限的奇迹面前,谁不敬畏膜拜? 不,还有人端坐马背不动:阎氏兄弟、田豫、能臣抵之,还有……乌丸之王蹋顿。 他们没有如庶民般伏跪,但脸上表情各异,心头百味杂陈,但都有一个共同念头:乌丸人的图谋破裂了。乌丸人本想一举两得,既败了汉戈部的名声,又找回了场子,顺利的话,甚至还能借猛兽之爪牙除掉大敌。没想到,最终反而成全了马悍的威名。这一下,再没哪个乌丸人敢向马悍、向汉戈部挑衅了。 马悍与他的汉戈部,从这一刻起,真正在这一片草原上站稳了脚跟。 蹋顿木立良久,兜马掉头,默默盯着那红亮发光的人影,心头默念:“马悍!马惊龙!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第三十七章 【毙 罴】 第三十七章 【毙 罴】 第三十八章 【新型骑弩】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八章 【新型骑弩】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八章 【新型骑弩】 (感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连续打赏!) ~~~~~~~~~~~~~~~~~~~~~~~~~~~~~~~~~~~~~~~~~~~~~~~ 汉戈寨内,蒙远与小马跟在一个汉戈骑卫身后,来到一个白色的毡帐前,骑卫上前禀报:“部帅,人带到了。” 帐帘掀开,露出一张瘦小脸蛋,却是马僮阿苏,向三人点点头:“部帅吩咐,到了就进来。” 帐篷上首端坐一人,手里摆弄着一张大弓,正是马悍。身旁短案后面跪坐着一个明眸皓齿的明丽少女,正手持笔墨,在一卷硝制过的羊皮上勾画着什么。嗯,是马悍的贴身婢女念奴。 当日小支山下人熊大战,蒙远与小马距离较远,加上人潮汹涌,群马乱奔,看得不太真切。此时近距离看到心目中神一样的英雄,不由自主伏跪在厚毡上,颤声道:“小奴蒙远(马钧),拜见部帅,谢部帅活命之恩,当粉身碎骨以报之。” 马悍摆摆手:“不用自称小奴,汉人打进入汉戈寨大门那一刻起,奴隶身份就自动解除了。我们汉戈部也有奴隶,但绝不会是汉奴。蒙远,我听说你是为了找妻儿而逃亡的,汉戈部里有不少被解救的女人与孩童,有找到你妻子吗?” “多承部帅挂心。”蒙远神色黯然,“可惜,没有找到……” “没关系,且放宽心,我会不断向鲜卑人、乌丸人施压,追索被他们掳去的汉奴。只要你的妻子还活着,总有一天,会回到你身边。” “谢……部帅……”蒙远嘴唇哆嗦,已经不知该说什么来表达自己心中的感激。 马悍安抚罢,才引入正题:“我听说你是制弓匠?” “是,小奴……小人原是雒京将作监下一制弓匠,中平元年时,携妻室返乡祭祖,至渔阳时,被乌丸人所掳,就此与妻分离……”蒙远说着,声音低沉下去。 念奴在一旁听了,眼圈也发红了。 帐篷内气氛有些压抑,马悍只得再一次将话题拉回,将手中豹弓(红外线瞄准器已取下)递给蒙远:“你看我这张弓如何?还能有什么改进?” 蒙远恭敬接过,弓一入手,他那卑谦的神情立即为之一变,仿佛瞬间就变了一个人,专注而自信。马悍看了暗暗点头,这样的人,纵不是大匠,也算得上是优秀匠人。 这时蒙远已试听弹弦,检视弓臂并尝试张弦完毕,恭恭敬敬呈还马悍,道:“部帅此弓,柘木优良、胶漆上好、弹力极佳、弓力强劲,实是一把上好的步弓。” 马悍不接弓,而是直盯住他:“你看还有什么能改进的?” 蒙远捧弓茫然道:“这把弓很完善了,便是京城武库所用之弓,也不过如此。” 马悍终于放下心来,他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他发现无论是幽州军、冀州军,抑或乌丸人、鲜卑人,所用之弓,都少了一样辅助装置。不知是这时代还没发明,还是北人与胡奴弓矢简陋,未臻完善所至。蒙远曾是大汉朝廷将作监之匠人,那是最有发言权的了,他说没有,那就是没有。看来,自己又可以在武器方面板回一点优势。 马悍走上前,向两侧弓梢与弓弦衔接处一指,道:“这里若加两块皮垫,将发射箭矢后的弓弦回弹力尽快消除,会不会让箭射得更准呢?” 蒙远一听,顿时愣住,旋即喜道:“对啊!弓弦越快恢复静止,下一箭就能越快上弦,而且更精准!” 一般情况下,每射出一箭,弓弦必定急剧颤抖,须以掌指轻抚,令之恢复静止,这样下一次射击时命中率才高。只是在分秒必争的战场上,尤其是双方骑战对射,慢一点都会失去先手,生死立判。如此,加装弓垫,争取先机,就非常有意义了。 弓垫是清弓的标志之一,而清弓是近代弓威力比较强的一种弓,马悍原先也是玩弓弩的,自然不会不知。不过,他把蒙远叫来,可不是为了加装弓垫这等小事,而是—— 马悍侧首向念奴做了个手势,念奴捧起案上羊皮,娉娉婷婷走过来,递给蒙远。蒙远惑然接过一看,神色越来越惊讶,一旁的小马也探过头来,脸上的表情也很吃惊。 小马是什么人,马悍也不清楚,只当是蒙远的徒弟,否则也不会将他一起叫来,自然也不会阻止其看自己所画的新型骑弩图谱。 没错,马悍所绘的,就是自己以前在危地马拉丛林时,所使用的强弩的翻版,这种武器他再熟悉不过,闭着眼睛都能画得分毫不差。不管这时代的工艺水平能不能做出来,总得试试。马悍之所以想到要制造新武器,主要是因为小支山之战,对他造成的冲击力很大。 当初与乌丸人的小支山之战,面对同样精于骑射的乌丸人,训练不足的“曼古歹战法”,根本体现不出应有的威力。曼古歹战法,主要是对付步兵与重骑的,对上轻骑,尤其是弓骑,就不太好使了。如果一定要以之对付弓骑兵,那就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弓箭的射程、马的速度。 马的速度好解决,挑选优良战马,作战时先发制人——也就是先跑,只要距离拉开了,除非敌军战马素质整体高出一截,否则绝难追上。但弓箭的射程却是个难题,唐努、乌追等人曾提过一个笨办法,集中部落里能拉二石以上的强弓手,专门组成一队。可是二石的骑弓哪有那么好拉的?就连他们自个也只是勉强使用而已,那些大块头的重骑兵倒是可以,但驰射却十不中一,有力道无准头也是枉然。 既可开强弓,又是神射手,这样的优质兵员,即便是盛产控弦之士的漠北草原,那也是百里挑一啊。以眼下汉戈部的人口基数,能收集得了多少这样的骑射好手?有没有一队?很显然,这样的精兵战术,就目前汉戈部的情况而言,行不通。 人力既然无法解决,那就用机械之力,这是每一个现代人都具有的思维。 弓是解决不了问题了,只有用弩。两汉三国时代的弩,射程也相当不错,比如当初麴义所指挥的先登死士,所用的腰张弩,就是汉朝著名的大黄弩,李广曾用它射入石头。不过这种弩射程远是够远了,但太重太大,上一次弦也费事,还得使出吃奶的劲,马上根本用不了。马上能用的弩只有一种,那就是擎张弩。 擎张弩,也就是单纯以臂力张开的弩,是弩中射程最近的一种,甚至不如二石弓,只是准头要好过弓,马上倒也能用。缺点是射速太慢,若与弓箭对射,完全会被压制。这样看来,也行不通。 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使用加入现代元素的新型骑弩。 马悍所绘制的新型骑弩,有两个技术突破点:一是弓弦。弓弦短,则弩臂张力不足,蓄力弱,射程不远;弓弦长,则弩臂过长,无法在马上使用。这是一个矛盾,难以调合的矛盾。马悍解决的办法,就是用复弦。所谓复弦,就是在弩把上多加装两到三个支点,然后将弩弦交叉串连(就象球鞋的鞋带串法那样),使长而韧的弩弦所产生的强大拉力局限在一个极小的区域内。这样就可以装置在短小轻便的弩上,解决了马上使用的问题。 接下来的问题是拉力,也就是怎么拉开?这种复弦弩,其实就相当于将蹶张弩的拉力,转到擎张弩上,用手来拉必须脚蹬才能开的弩,如何能拉得开? 马悍解决的办法就是滑轮拉杆。现代弓多数都是滑轮弓,很省力,十来岁少年都可开近百磅弓。不是因为力大,而是因为省力。所以马悍根本没花多少心思琢磨,直接就拿出这个省力方案。在弩把两侧,各使用两到三个金属齿轮,合成一个滑轮组,拉杆板动上弦。将必须要用足蹬的强大拉力,化为轻松的手动上弦。 复弦、拉杆、齿轮、滑轮组……各种令人眼界与脑洞大开的新东西,令蒙远与小马两眼放光。蒙远是因为他本职就是个制弓匠,看到这些足以改变战斗形态的新武器,神情激动很自然,那小马又为何两眼放光呢? 还是马悍的话将二人惊醒:“如何?能制否?” “能!”蒙远下意识应道,这种前所未见的强弩,若不试上一试,只怕他睡觉都不安稳,“只是小人不识字,这上面的解说……” 这些文字说明是马悍口述,念奴执笔写的,没想到蒙远却不识,白瞎了念奴一手娟秀小隶。 就在这时,小马却道:“我认识字,我、可以、念给、蒙叔……蒙叔听,而且……” 马悍皱眉,这小子居然是个结巴,听口吃者说话,其实挺难受的,不过马悍还是捏着鼻子听下去:“你说。” 小马得到鼓励,脸胀得通红,口吃得更厉害了:“而且、而且、我、我觉得、还、还可以、改进、改进成、连发弩……” 马悍有些惊讶地看着小马,赞许道:“不错,有想法,的确可以加装箭匣,改制成连弩。不过,这样会影响射程,而且影响很大。眼下我最需要的是射程,而不是射速,所以……当然,你们可以好好琢磨,争取将二者统一,既兼顾射程,又能提高射速,如此大善。若有新突破,我绝不吝于赏赐。” “嗯!”蒙远还未出声,小马却抢先重重点头,木讷的脸上散发出一种名为“坚定”的神采,双目灼灼有神。 马悍都不禁为之小小惊讶一把,脱口道:“你叫什么?” “马钧。” 马悍想了想,对这名字没什么印象。他所不知道的是,如果三国时代真有一个人能改进连弩,那就一定是此君——马钧。 帐外传来卫士的禀报声:“禀报部帅,田从事求见。” 马悍挥挥手:“好,你们下去吧,好好做,缺人缺钱缺物都可以找我要,不要考虑糜费,我只要你们拿出合格的实物。另外,注意保密,不得让无关人等看到此图。” 蒙远与马钧凛然遵命,然后将羊皮小心卷好,躬身退下,出帐而去。 马悍向站在帐处的阿苏招招手,待阿苏近前,低声叮嘱:“今后你的最重要任务就是盯住他们,好好做事便罢,若有不对,立即向我禀报。” 阿苏重重点头,领命而去。 不一会,帐帘一掀,田豫手持一块令箭似的铜牌入内,向马悍展示了一下:“惊龙兄可知此物为何?” 马悍将铜牌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半天,除了刻着一圈圈古怪花纹,一个字都没有,想猜都没处下手。 田豫也不叫他为难了,笑着解迷:“这是鲜卑大人轲比能,请阎氏兄弟转交给部帅的聚会牌,相当于我朝的请谏,轲比能是邀请部帅参加鲜卑人的大会。” 马悍一怔:“大会?什么大会?” 田豫微微一笑:“鲜卑人的‘八月蹛林大会’。” 第三十八章 【新型骑弩】 第三十八章 【新型骑弩】 第三十九章 【大会?林(一)】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九章 【大会?林(一)】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三十九章 【大会?林(一)】 (感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叶颂叶真名0828”持续打赏支持,都是老朋友啊!) ~~~~~~~~~~~~~~~~~~~~~~~~~~~~~~~~~~~~~~~~~~~~~~~~~~~~~~~~~~~~~~~~~~~~~~~~~~~~~~~~~~~~~ 五月大会龙城:每年五月,大小首领齐聚龙城,由单于统领各首领祭祀祖先、田地、鬼神,是匈奴最重要也是最庄严的祭祀活动。 八月大会蹛林:每年八月,大小首领齐聚王庭,大会蹛林,这一次属于行政大会。主要目的是计算人口和牲畜数量,并进行刑狱判决等相关行政事宜。 这是匈奴时代最重要的两次王庭级会议,给匈奴人当了近千年的附庸与臣属的鲜卑人,也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了这两个重要传统。在檀石槐时代,鲜卑一统,曾经举行过几次大会龙城。不过聚会名字不变,但地点变了,不再是匈奴王庭龙城,而是大鲜卑山下,饶乐水畔。只不过,鲜卑人的辉煌来得快,去得也快。檀石槐死后,鲜卑分裂成三部,互相攻伐,五月大会龙城(饶乐水),就成为了昨日黄花。 龙城之会是黄了,但八月大会蹛林却延续下来,毕竟这只是一次行政会议,地盘大点,人多点,就开大行政会议;地盘小点,人少点,就开小行政会议。计算人口和牲畜数量,还有刑狱判决这等事都是必须的,有单于要搞,没有单于也要搞。 三部鲜卑,每到八月,都各搞各的蹛林大会,并争相邀请与自己地盘相邻或友好的势力参加,以壮声势。比如西部鲜卑一般会邀请南匈奴、屠各胡、先零羌等;中部与东部鲜卑,则会邀请三郡乌丸、高句丽、扶余、秽貊等等。当然,有一个势力,三部鲜卑必将争相邀请,那便是管理乌丸人与鲜卑人的护乌丸校尉。 护乌丸校尉只得一人,哪能分身三处?而且过得半月,又要参加乌丸人的蹛林大会。这种事还不能派使者,必须亲自参加,否则必得罪一方。此前护乌丸校尉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轮流制,这样大家都没话说。尽管此时汉朝暗弱,护乌丸校尉在异民族心目中也越来越没威信,以至于到了喊打喊杀的程度,但用来当作贴脸的金铂,还是不错滴。 今年的聚会,护乌丸校尉正好轮到中部鲜卑坐庄,也就是轲比能部。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何汉戈部会接到邀请。但仅仅是因为汉戈部的崛起,令轲比能不能忽视的缘故吗? 马悍把这个问题抛出来,询问田豫。 田豫毫不犹豫答道:“不,是因为逃奴。” 马悍点头笑了,英雄所见略同。 汉戈部是怎么崛起的?攻掠别部,拯救汉奴,然后以汉奴为主体,结合成一个紧密的团体,他们有着别部所没有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但是问题来了,你拯救奴隶,鼓动逃亡,收拢逃奴,这不就是在挖各部族的根,吸他们的血么?鲜卑人也好,乌丸人也罢,怎会对此无动于衷?如果任由马悍这样搞下去,漠北各部落早晚要被弄垮。 面对马悍咄咄逼人之势,鲜卑人试探了,乌丸人动手了,结果证明硬来不行,那么接下来就会进行谈判。借大会蹛林之便,由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亲自出面,无疑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马悍也同样需要这样的解决之道,毕竟汉戈部还太弱小,吸一两口血可以,若是把鲜卑人与乌丸人咬得太痛了,联合起来对付他,那时就算是护乌丸校尉都护不住他。所以这蹛林大会,马悍必定要去。 在部族大会上,当马悍将自己的决定与理由通报诸老与各头目时,众人都沉默了。 过了一会,唐努才道:“最怕就是鲜卑人心怀恶意,在人家的地盘上,若是鲜卑人翻脸……” 这时客居汉戈部的阎志忙站起来道:“我阎氏私兵五百骑,全力站在汉戈部一边,鲜卑人再怎么蛮横,也得顾及一下敝兄弟的颜面。若轲比能心怀叵测,我阎氏五百骑便是死光,也要护卫马部帅周全。” 阎志是代表阎氏一门来与汉戈部联盟的,已达成初步意向,就等阎柔亲自来敲定了。没想到阎柔还没来,轲比能的邀请牌先来了。即将与汉戈部连成一体的阎志,自然要拍胸脯保证,宣称休戚与共。 果然,阎志的豪言收获了不少感谢的目光,木吉老汉更以耆老的身份,向其行礼表示感谢。 没有人劝阻马悍,因为大家都知道,此举势在必行,这关系到汉戈部未来的生存与发展。冒险是一定要冒的,其实汉戈部每存在一天,何尝不是在冒险?要在这片铁与血之地生存,何时何处不需冒险? 此事通过之后,接下来,就是安排留守与随行的人员了。 田豫是要去的。谈判这种事,最好不要一开始就让老板赤膊上场,这样一旦谈僵了,就没有回旋余地了。最好先上一个副手做为台前,马悍隐于幕后,如此可进可退。马悍是混帮派的没错,但现在的帮派哪个名下没有一批正当商业?当初他头上顶着董事长、总经理的衔头就有一堆,商业谈判也不知参加过多少,谈判就更多了,这谈判之道,他岂有不知之理。 还有一点不可对人言的是,田豫是护乌丸校尉派来的副手,是汉戈部第二号人物,马悍以下就到他,若不带走,怎能放心? 然后,乌追是要去的。这个汉戈骑兵头领之一已等同于马悍的侍卫头领了。此外还挑选了二十名汉戈正骑兵——人数带多了也没用,那毕竟是人家的地盘,真要收拾你,带几百人都不够塞牙缝。最重要的是,汉戈骑兵太少了,如今勉强达到四百骑,其中有一半还是辅助从骑。这些刚洗脱奴籍的汉民,骑术都还没过关,守寨都勉强,野战?还是与胡人野战?找死也不兴用这方法。 兵少、老弱多、寨子防御力弱,周围群狼环伺——这就是马悍与他的汉戈部所面临的艰难处境。若非如此,马悍又怎会一听邢举召唤,立马赶去宁县面议?纵然对阎氏兄弟有戒心,却不得不接受他们的联合请求。包括这一次北上之行,无不是如此。 汉戈部如同新生的婴儿,实在太需要帮扶,更需要一个适宜的成长环境。 “我把绝大部分兵力都交给你了,你要看好家。”马悍左手重重拍着唐努厚实的肩膀,“不管出现什么情况,以守好家园为原则,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唐努抱拳,眼睛微红,重重顿首。 八月初三,马悍、田豫、阎志、乌追,各率本部人马,在汉戈部数千部众相送十数里、依依惜别中,渡过濡水,北上大鲜卑山而去。 第三十九章 【大会?林(一)】 第三十九章 【大会?林(一)】 第四十章 【大会?林(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章 【大会?林(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章 【大会?林(二)】 (“赵无恤2014”夜半连赏,足见厚意;“恶狼之星”也已连续多日打赏支持,谢谢!) ~~~~~~~~~~~~~~~~~~~~~~~~~~~~~~~~~~~~~~~~~~~~~~~~~~~~~~~~~~~~~~~~~~~~~~~~~~~~~~~~ 八月的饶乐水,河流丰沛,鱼肥虾美,两岸绿草如茵,远山层峦叠嶂。一个个蘑菇般的穹帐,仿佛雨后冒出,遍布山冈平野,一眼望不到边际。草原的寂静,已被无数纵横驰骋的骑士打破,日夜不停奔驰穿梭,将草原搅动如沸。 这是马悍一行,刚进入鲜卑牙帐所属范围,第一眼看到的情景。 经过近十日的长途跋涉,风尘仆仆的马悍一行,终于来到目的地。距离鲜卑牙帐尚有百里时,他们遇到鲜卑巡骑,检视铜牌之后,派出一什骑兵,引导前行,直至饶乐水畔。 远处,一队骑兵迎面驰来,尚在里许之外,阎志便看清是兄长所率家兵,兴奋地向马悍告了个罪,率随从催马迎上。不多时,蹄声雷动,阎氏兄弟携数十从骑迎将上来。 阎柔的爽朗笑声老远就传来,显然心情极好:“柔翘首以待多日,终于盼到惊龙出现了。惊龙真是掐着手指算日子,在大会开始前一日方到,当真吊足诸位大人的胃口啊。” 马悍与阎柔互相致礼,笑道:“我怎么吊人胃口了?” 阎柔挑起大拇指,赞道:“小支山空手屠罴,令乌丸大人蹋顿献奴退兵,铩羽而归,此事早已在漠北传开,诸部鲜卑,诸郡乌丸,无人不知。此次大会,到场的各部大人最想见到的人就是你,偏偏你是最迟来的一个,你说,怎不吊足了诸部大人们的胃口?” 马悍淡然一笑,没说什么,只是他身后的田豫问道:“邢使君是否到了?” “昨日方到。” “好,待拜会轲比能大人之后,烦请若水兄引豫前往邢使君主帐参见。” “自当效劳。” 谈笑间,众人信马由缰,一路指点,缓缓而行。 当一行人走近饶乐水上的浮桥时,斜刺里,一队骑士飞驰奔来,气势汹汹。 乌追反应极快,手一动,弓矢俱在手,大声呼喝,率二十汉戈骑兵拦在马悍身前,二十一张弓一齐指向来骑。 马悍抬头望去,从服饰上看,这支骑兵是乌丸人,其中有一个居然识得。马悍眯眼笑了,拍拍乌追的肩膀,示意他让开,催马排众而出,笑道:“原来是右歙侯,怎么?又找到什么有趣的猎物,让我来练手么?” 这熟人正是右北平乌丸的右歙侯能臣抵之。此刻他的表情有点尴尬,咧了咧嘴,勉强挤出一丝笑意。先表示自己并无恶意,然后勒马后退,现出身后一个乌丸少年来。 这乌丸少年不过十四、五岁,头戴脱浑帽,乃是极罕见的雪貂皮所制,帽插三根白羽,身着白狐袭衣,身体健硕,五官英俊。此刻,这少年正目不转睛盯住马悍,神情之专注,仿佛不是在看人,而是看一件稀有之物。 半晌,乌丸少年才困惑摇头:“虽然很雄壮,但比黑罴兄弟还有所不及,看不出能手杀一只真正的熊罴啊!马惊龙,你是怎么做到的?” 一旁的阎柔正想靠告诉马悍这少年的身份,马悍却抬手止住,笑道:“如某所料不差,这位一定就是谷蠡王了吧。” 乌丸少年点头:“没错,我就是楼班。” 这少年竟是乌丸人的未来单于,丘力居之子,以左谷蠡王居鲜卑王储之位的楼班。轲比能居然能将他请来参加蹛林大会,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他在三部鲜卑中的实力与威望。 马悍、田豫、阎氏兄弟及一众收起刀弓的从骑,一齐在马上向楼班行了个礼。 礼毕,马悍笑道:“谷蠡王真想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 楼班重重点头,年轻的脸庞,充满渴望。 马悍伸出手:“借右歙侯腰刀一用。” 能臣抵之犹豫了一下,看到楼班脸色不善,只得拔出腰间三尺斫刀,扔给马悍。 马悍扬手接过,屈指弹了弹,赞道:“好刀,至少有三十炼。” “是五十炼。”能臣抵之冷哼道。 “哦,五十炼,弄坏不要紧吧?” 能臣抵之脸色一变,刚要说话,不料楼班却抢先道:“不要紧,若弄坏了,我会还他一把七十炼好刀。” 能臣抵之郁闷极了,他倒不是很在意自己的刀会不会被弄坏,这样的刀他还收藏有好几柄,只是若被马悍当着自己的面弄坏,那等于不轻不重地打了一下脸。唔,等等,他想干嘛?这可是一把五十炼的钢刀啊! 马悍直接用动作告诉他答案——左手持刀柄,右手执刀身,五指一夹一折。嘣!一声刺声脆响,五十炼的钢刀,就像五两重的木片,折成两断。 马悍将断刀往地下一扔,大笑:“钢铁犹如此,何况血肉乎?” 笑声中,当先策马飞驰过桥,身后一众汉戈骑士与田豫、阎氏兄弟紧随其后。 能臣抵之看着草地上的断刀,脸色阵青阵白,目中隐隐透着惊惧。身后一众乌丸骑兵,交头接耳,既惊且佩。 只有楼班眼睛发亮,望着马悍一行远去的身影,喃喃道:“屠罴勇士,果然名不虚传,他的手,竟然比铁还硬么?” …… 深入虎狼窝,马悍知道,唯勇方能慑胡奴。只要有展示的机会,就一定要亮出来。游牧民族只相信拳头,只服武力,藏着腋着,只会遭人轻视,从而招致更大的麻烦。 镇住了乌丸人之后,马悍本欲前往拜会轲比能,但牙帐来使告之,轲比能大人与各部大人外出围猎,尚未归来。于是,马悍与田豫及阎氏兄弟一道,转而拜会护乌丸校尉邢举。 邢举也接到轲比能的围猎邀约,不过他也只比马悍早到一天,连日赶路疲惫,尚未恢复,故而谢绝。此刻,邢举满面笑容,正在帐中会见马悍一行。 尽管一路奔波劳顿,邢举的须发仪容仍梳理得非常整齐,纵使是塞外会客,也绝不失仪。他的身边侍立着一个年约三旬的军将,是护送邢举北上聚会的骑部曲军侯李固。 邢举对马悍小支山屠罴退敌之事赞不绝口:“赤手搏罴,惊退蹋顿,惊龙实有信、布之勇。有惊龙与汉戈部为吾屏障,大汉北疆无忧矣。” 马悍跪坐于右侧上首,欠身道:“使君过誉了,悍之勇,终究只是匹夫之勇,要真正镇慑诸胡,靠的,还是一支强军。” “是啊是啊!强军难得。胡弓疾劲,胡马如飞,何以破之,唯强军利器耳。”邢举仿佛想起前任之悲剧,感叹不已。 “使君……”跪坐在马悍下首的田豫张了张口,感应到身侧投射过来的锐利目光,终于还是把话吞了回去。 马悍知道田豫想说什么——新式马具。 身为汉戈部二号人物,田豫不可能不注意到汉戈骑兵这种独特装备,当然,这也与马悍没有刻意隐瞒他有关。田豫立即意识到这种新式马具对骑兵的重大作用,当时就想写信告之邢举,却为马悍所阻。 马悍直言不讳对田豫道,给他一年时间,打造出一支可与鲜卑、乌丸精骑相抗衡的骑军,再将此秘献与邢举。“知道的人越多,就越容易泄密。如果让鲜卑人与乌丸人知道了、装备了,将如虎添翼,而那时我的骑兵还没成军。如此,汉戈骑兵优势尽丧,汉戈部也将危殆。” 田豫沉默,终于点头,同意马悍这个一年后再揭秘的条件。 此次北上,出发之前,马悍已下令,除下所有马镫与马掌。而随行北上的二十名汉戈骑兵,都是家有亲人死于胡人之手,更屡遭胡人凌虐,对胡人有刻骨仇恨的汉奴,纵使是牺牲性命,也断不会泄露半点秘密。 田豫方才受邢举所感,一时激动,差点要脱口而出,幸好马悍及时阻止。 一番交谈后,邢举本欲留马悍一行宴饮,但有使者通传,轲比能大人回来了,请前往相见。众人只得告辞而出。 ~~~~~~~~~~~~~~~~~~~~~~~~~~~~~~~~~~~~~~~~~~~~~~~ (三江票,别忘了。) 第四十章 【大会?林(二)】 第四十章 【大会?林(二)】 第四十一章 【大会?林(三)】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一章 【大会?林(三)】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一章 【大会?林(三)】 (感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持续打赏。) ~~~~~~~~~~~~~~~~~~~~~~~~~~~~~~~~~~~~~~~~~~~~~~~~ 在一座顶饰貂旄,角端兽纛飞扬的巨大白色穹帐前,马悍见到了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骨子铭刻着草原人特有的勇士情结的轲比能,一见马悍,丝毫不介意自家身份之尊,大笑着上前与之拥抱。 马悍笑得比轲比能还欢,也热烈张臂回抱,不过他只敢左臂用力,右臂只是虚碰轲比能的后背,装个样子而已。这条胳膊杀伤力太大,搞不好会变成刺杀事件。 “赤手屠罴,真勇士也!”轲比能满面激赏之色,随后亲热地与马悍并肩而行,不断向出帐迎接的各部大人介绍。 其实马悍赤手屠罴,固然令人称道,但真正令这些草原之雄敬畏的,是他濡水之畔,三阵退鲜卑;小支山下,一击破乌丸。但这些扫自家脸面之事,不便宣之于口,所以人人称赞的,就是他的屠罴壮举。 马悍在轲比能那宽大堪比蓝球场、铺着纯白厚毯、壁挂各种金饰的主帐里,见到了不少鲜卑与乌丸诸部豪酋,其中也有不少熟人:乌丸左谷蠡王楼班;鲜卑犍提部大人扶罗韩,以及其子泄归泥;鲜卑轲比能之弟苴罗侯;辽东属国鲜卑厥机之子沙末汗;辽西鲜卑素利之弟成律归;三郡乌丸之一的辽西乌丸峭王苏仆延;右北平乌丸汗鲁王乌延部右歙侯能臣抵之等等。 鲜卑人与乌丸人虽同属东胡遗支,但并非同族,彼此时常征伐,互相抢掠是常事。不过草原上就是这样,打完了就可以坐下来喝酒,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解不开的世仇,不打仗的时候还是朋友,有什么重大祭祀,还要互派使者庆贺。 马悍一直是笑容可掬,哪怕是与昔日对手,如泄归泥、能臣抵之相见,也面无异色,招呼自如,昔日帮派大哥气质一展无余。马悍本就俊朗,再加上笑容阳光,谈吐从容,除了因他的悍勇留下心理阴影的泄归泥与能臣抵之二人之外,其余部族豪酋,无不欣然与之谈笑甚欢。 田豫与阎氏兄弟亦得到诸豪酋之欢迎,只有在这个诸部豪酋聚会之地,才发现阎氏兄弟的地位声望相当不凡:许多部落头领络绎不绝向二人行礼问安,敬献礼物;阎氏兄弟也不断还礼,笑语晏晏,显得与每一个人都异常熟络。而后身为主人的轲比能,更将兄弟二人请入上座,其位竟与护乌丸校尉邢举相对,更与诸豪酋相邻。而马悍呢,则坐在下首,几乎靠近帐门。 坐哪里马悍倒无所谓,他本就不是鲜卑人的贵客,也不指望人家有多热情招待他。但他所处的位置,正与轲比能斜对面,并处于围坐两边的鲜卑人与乌丸人夹持之中,这样一个座次安排,可就有些微妙了。 一旁的田豫低声道:“鲜卑人似有不善之意啊。” 马悍从容喝着酪浆,咬着羊肉,含混道:“说白了,咱们是来谈判的,鲜卑人能有个好脸色就不错了,你还指望他们打心眼里欢迎咱们?” 田豫有些不满地朝阎氏兄弟座位处瞥了一眼,道:“鲜卑人也太无礼了些,竟让阎若水、阎子鲲仲昆与邢使君相对而坐,而阎氏仲昆竟也安之若贻……真是奇怪啊,以阎氏仲昆的机敏,怎会未见到邢使君脸色不豫?” 马悍听田豫一说,目光从阎氏兄弟红光满面的脸上扫过,再瞥向邢举那淡淡的神色,不禁微微沉吟起来。不过,鲜卑人没给他机会思考,开始发难了。 首先发话的是吃过闷亏的犍提部大人扶罗韩:“马部帅,我想知道,你为何无故攻击我部帐之民?” 虽然内定发言人是田豫,但人家直冲自己而来,而且扶罗韩的身份也非同一般,马悍便亲自回应:“扶罗韩大人有所不知,非是悍主动进攻,而是贵部之帐落先挑衅。” “什么!你……”扶罗韩勃然大怒,以为死无对证,就反咬一口么。 马悍做了个稍安毋燥的手势,平静道:“有汉人逃奴逃至汉戈部,寻求庇护,悍怎忍将同族之人拒之门外,任由族人被肆意鞭杀拖毙?自然要伸出援手,如此,便与贵帐落冲突。需要提醒大人的是,发生冲突的地点,就在我汉戈部的地盘上。所以,我有理由认为,是贵部帐落先发起挑衅。” 马悍一番话,有理有节,听得鲜卑人一愣一愣的。田豫更是暗暗喝彩,部帅口齿比自己也不遑多让,若不是担心谈僵了不好收场,由部帅谈判最好不过。 扶罗韩怒不可遏:“我不管谁先挑衅,我只知道,我部帐落尽为你所毁,部民被掳,财物被夺,你如何交待?” 马悍忍不住用吃剩的羊骨指着扶罗韩大笑:“交待?扶罗韩大人不会是喝多了吧?这漠北草原上,今日你强你吃我,明日我强我吞你,物竞天择,弱肉强食,何需向谁交待?你的犍提部之所以能成为这片草原上强盛部落之一,也不知吞并了多少部落,你又向谁交待过?” 阎氏兄弟听到“物竞天泽,弱肉强食”八字,心头一震,俱有所感,几乎忍不住要叫好。邢举听了,也捻须点头,笑而不语。一干鲜卑人与乌丸人也频频点头,弄得扶罗韩脸色胀如猪肝,几乎要发飙。 轲比能身为主人,这时自然要打圆场:“苴罗侯无需动怒,此事系误会所至。如今将马部帅请来,便是要商议如何妥善解决此事,让草原不再有刀兵战火、妇孺啼哭。马部帅认为如何?” 马悍干脆而简洁地道:“悍不远千里而来,便因此故。” 轲比能抚掌笑道:“那好,今日有邢使君在此,又有以公道著称的阎氏仲昆与诸部大人在场,二位可提出自己的要求,请诸君评判合理与否,如何?” 马悍与扶罗韩自无不可。 扶罗韩当即道:“若要我不追究,须将我部被吞并之四个部落之部众及财物交还,还要按杀我部众人数赔偿牛羊谷粟。我也不欺你,这是漠北一贯的规矩。还有,若此后再有逃奴相投,汉戈部不得随意收留,需交还我部。” 乌丸乌延部能臣抵之也嚷道:“我部众之事也当依此处理。” 战场上拿不到的东西,还想在谈判桌上拿到?马悍心下冷笑,向田豫使了一下眼色。 田豫点点头,也开出了汉戈部的条件:“我部之条件,当初也曾与乌延部左歙侯说过,以汉奴换俘虏,一对一交换,其余不予考虑。” 双方条件相差太大,哪里能谈得下去? 扶罗韩拍案怒吼:“在这漠北草原,你们胆敢不按草原规矩!” 马悍同样拍案,嗓门比扶罗韩更大:“休要以为我不懂草原规矩!你这规矩所针对的对象是谁?这是战胜者对战败者的规矩!你战胜了吗?我战败了吗?” 扶罗韩被噎得直翻白眼,他儿子带着三百精骑找上门,结果三阵皆负,死掉三个族中最负盛名的勇士,余者溃乱,他哪里胜了? 眼见双方要吵起来,阎柔急忙站起打圆场:“诸君稍安毋燥,请听柔一言,不若双方各退一步,重开条件,如何?” 邢举也在轲比能的请求下,出面仲裁:“各退一步,勿伤和气。” 在场诸人中,唯有邢举的身份,足以压制争吵双方,并督促双方各自退让。至于其他各部豪酋,一是忌惮马悍的凶名,二是碍于邢举在场,不便施压而已,但毫无疑问,他们绝对是站在鲜卑人与乌丸人一边的。 马悍既然来了,当然是做好了退让一步的心理准备。所谓谈判,就是相互妥协,若谁都不肯让步,那还用什么谈判,直接摆开阵势开打就得了?鲜卑人与乌丸人尽管强横,但也知这个年轻人不好惹,单挑群殴都不是一般的厉害,胡人吃硬不吃软,服力不服理,加上有护乌丸校尉与阎氏仲昆仲裁,也勉强愿意退一步。 当下经过一番争论与讨价还价,由阎柔拿出了一份折中方案:一、汉戈部归还一部分俘虏(多为青壮),财物就算是战利品了,中部鲜卑与三郡乌丸同意汉戈部建帐;二、汉戈部建帐放牧之地在濡水以南,未经许可,不得渡河登北岸,更不得随意攻击各部帐落;三、汉戈部只接受护乌丸校尉的调遣,若与各部有冲突,可由护乌丸校尉与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所派使者调解;四、按草原规矩,新建帐部落,可得诸部贺礼。鲜卑与乌丸诸部,会送上贺礼汉奴若干,以示诚意。 马悍对第四条还算满意,这其实是之前他提出的交换条件的变相妥协,只是以贺礼方式送出,给鲜卑人与乌丸人留下了面子。除了以上四条大原则,还有不少具体的小条款,比如牧区界线的划定、迁徙时范围、与诸部交易、与邻近部帐纠纷处理等等,这些事项都交由田豫去谈了。 谈判顺利,了结心事的马悍与鲜卑人、乌丸人满面欢笑地碰碗,丝毫看不出方才几乎要拔刀子的模样。 马悍玩惯了这种翻脸与翻书差不多的伎俩,心态转换调整得非常自然,但部分鲜卑人与乌丸人却难以一下转过弯来,尤其马悍之前的强硬态度,令他们非常不爽,若非马悍屠罴掏心的战绩太过骇人,只怕早就有成排的胡人勇士上前挑战了。不过,马悍的威名吓住了大部分人,但还有那么一小撮不信邪的。 当谈判近尾声,马悍正准备起身告退之时,一个身材不高,但体格异常粗壮的鲜卑人踏着重重的脚步走过来,挡在马悍面前。此人异常举动,立即引起帐内所有人的注意。 邢举不悦地扫了苴罗侯一眼,道:“苴罗侯,这是何意?” 邢举看得真切,这鲜卑壮汉正是轲比能之弟苴罗侯的贴身护卫,故有此问。 苴罗侯嘿了一声,道:“这是我帐下勇士洛邦,与布陀乃是生死之交,大概是不忿布陀之死,故而向马部帅讨教吧。” 邢举不知布陀是谁,一问左右,才知是犍提部第一勇士,在濡水之畔,被马悍一击掏心而毙。心惊之余,也不便过问了,草原上这等寻仇之事,只要是一对一的公平较量,谁都无权干涉。 田豫刚想挡在马悍身前,却被轻轻推开,马悍向这位年轻的副手做了个“安心”的手势,端坐不动,斜睥洛邦,道:“这位勇士有何指教?” 洛邦的声音与他的长相一般难听,破音大喝:“布陀是我的兄弟,你杀了他,而且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我洛邦若不替他讨还血债,他的灵魂不会得到安宁——我要向你挑战!” 大帐一时俱静,所有人的目光一齐聚焦在马悍身上,除了少数几人,大多数的目光充满着兴奋。 马悍笑笑:“为兄弟复仇,很够义气啊!不过,你确定能复仇?可别把自己搭进去啊。你若是输了,可不止被挖心那么简单,按规矩,你所有一切,都要归我。” 未战先攻心,马悍一番话,顿时引得洛邦一阵踟蹰。草原上勇士之间的挑战,有不成文规定,输了的人,要把自己所有一切,包括家人财产,全交给胜利者处置。当日马悍三阵击杀鲜卑勇士,纵是两军阵前,照样剥去失败者衣甲兵器。而当时三百鲜卑骑兵,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不敢阻止,就是因为有这规矩在。 如今若是两人之间的单挑,那么失败者失去的,可就不止是生命与身上财物那么简单的事了。 洛邦与布陀的确是极好的兄弟,但他能成为苴罗侯贴身近卫,也不是无脑之人。布陀的勇悍,犹在他之上,能一击毙杀布陀之人,岂是好相与的?若不是主人苴罗侯一再暗令,若不是看到马悍的形象与自己想像中的巨汉形象反差太大,洛邦绝不敢上前挑衅。纵然如此,毕竟马悍的威名太盛,输了的话,代价又太大,洛邦还是犹豫了。 马悍也有心在诸胡豪酋面前,给所有心怀恶意的人一个下马威,但也不想弄得太血腥,当下向洛邦一笑,伸出手:“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向我挑战的,先试试你的腕力如何。” 洛邦大喜,他自负力大,本担心马悍技巧好,轻捷难击,没想到对方主动要比腕力。哈哈!看他那胳膊肌肉,比自己小了足足一圈,纵有韧力,又强得到哪里去? 洛邦立即伸出手,与马悍握在一起。 马悍采用的是标准的握手方式,用的自然是右手。双方一搭手,刹时握紧。马悍面色如常,洛邦的脸色就精彩了:先是胀红,然后铁青,然后惨白,最后随着一声骨节喀啦啦爆响,变成死灰色…… 马悍机械手的握力足足有半吨,就算是块生铁都要捏变形,更遑论血肉之手了。五指一合,洛邦的右手便碎成骨渣,随手一掀,轰隆一下将洛邦摔飞到苴罗侯面前的短案上,杯碗酪浆溅了苴罗侯一脸一身。 整座大帐之人骇然失声,马悍向轲比能、邢举及诸胡豪酋从容致礼,携田豫施施然而去。 半晌,轲比能才长长呼出一口气,目光对上阎氏兄弟,微不可察点点头,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 第四十一章 【大会?林(三)】 第四十一章 【大会?林(三)】 第四十二章 【魔弓传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二章 【魔弓传说】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二章 【魔弓传说】 (谢谢“赵无恤2014”、“端木王楚”、“河马象”各位书友大力捧场!话说河马象君还是上本书的老书友,我有印象哦。) ~~~~~~~~~~~~~~~~~~~~~~~~~~~~~~~~~~~~~~~~~~~~~~~~~~~~~~~~~~~~~~~~~~~~~~~~~~~~~~~~~~~~~~~~~~~~~~~~~~~~~~~~~~ 八月初八,大会蹛林。 天空蓝得如洗过一般清澄明亮,朵朵白云点缀其间,令人心旷神怡。晴空之下的草原,绿得发蓝,一眼望去,无边无际。 就在这片最肥美的草原深处的饶乐水畔,鲜卑各个帐落头人川流不息地向轲比能部通报生口、奴隶、牲畜数目,同时将部族中犯偷盗、奸邪、杀人之罪的部众押送牙帐,择日杀之祭祀。鲜卑人没有文字,也没有法律,刑律很简单,偷盗者死!杀人者死!除了这两项,其余犯罪,最多只关押十几天,等蹛林大会结束,释之并归。 这样的盛会,当然不会少了边境往来的汉商、胡商。这样难得的聚会,正是做大宗买卖的好时机,嗅觉灵敏的商人如何会放过。鲜卑人忙着处置部落中大小事宜,而请来的观礼客人,自然就是商人们的最佳顾客了。 马悍与田豫率汉戈骑兵正沿河缓行,谈论着昨夜与鲜卑人及乌丸人敲定的条款。末了,田豫问道:“鲜卑人将在两日后告天祭祖,我们是否待礼毕便回寨?” 马悍沉吟一会,道:“邢使君之意如何?” 田豫道:“使君亦是待礼成即返。” 马悍笑道:“那好,到时一起走,路上也好多多向邢使君讨教。” 田豫欢喜道:“正该如此。我闻使君有意表奏朝廷,表彰惊龙护汉民之功,并请朝廷将汉戈部之民转置别县,让惊龙兄出任县尉之职……” 马悍笑而不语,说实话,汉戈部内老弱太多,还真不适合在塞外长居,能内迁郡县,自然是最好不过。县尉嘛,似乎也不错,记得公孙瓒也是以县尉起家的…… 二人正谈笑间,前方迎来一队人马,远远便向马悍行礼。定睛看去,却是乌丸人,个个挎刀背弓,毡帽披甲,为首几人有点眼熟……嗯,好像昨日见过,是乌丸左谷蠡王楼班的护卫。 重重护卫遮蔽后方,传来一个年轻的笑声,证实了马悍的猜想。 “哈哈!巧了,又见到漠北第一勇士了。”楼班那张圆圆的脸蛋从护卫身后挤出来,向马悍绽放一个笑脸。 “漠北第一勇士?我?”马悍有些啼笑皆非。 “对,就是你!”楼班认真说道,“昨夜你轻易击败苴罗侯帐下勇士洛邦,向各部大人证实了你屠罴破军之勇。鲜卑轲比能部第一勇士布陀为你所杀;乌丸乌延部第一勇士黑罴兄弟亦命丧你手。大家都承认,在漠北,没有比你更勇猛的战士。所以,你现在就是‘漠北第一勇士’。” 乌追与汉戈骑兵听得兴奋不已,齐齐举刀高呼:“漠北第一勇士!漠北第一勇士!” 声响传至远处,惹得许多商人与部民纷纷回首,不知是什么情况。 马悍脸色一整,道:“其实我不想当什么漠北第一勇士,要当,就当塞上第一勇士。不知道鲜卑步度根部,还有匈奴屠各部,湟中羌人那里,还有什么勇士,一起来就好了。” 楼班与诸护卫听得一愣一愣的,好一会才大笑并大赞豪气。 马悍方才所说的,都是大汉朝野公认的悍勇之士,语出自议郎郑泰对董卓所说的话:“天下之拳勇,今见在者,不过并、凉、匈奴屠各、湟中义从、八种西羌,皆百姓素所畏服,而明公以为爪牙。” 楼班更是笑道:“为何不说当天下第一勇士?” 马悍嘿嘿一笑,心道,老子可没那么自大,这个名号现在还在吕布手上捏着呢。 楼班这时已将目光转到马悍的豹弓上,颇感兴趣:“不知勇士这张弓如何?” 马悍取下红外线瞄准器,将弓扔给楼班。 楼班接过一看,此弓臂成锐角,而非圆弧状,讶然道:“这是步弓,为何不用骑弓?” 马悍耸耸肩:“我也想用骑弓,可惜没有称手的。” 楼班这时已试着持弓张弦,随着弓弦渐张,他那微黑的圆脸开始涨红;弓弦咯吱吱响,他的指关节也在变白……终于,弓被弦张满,而楼班已面如渗血。 缓缓松弦,让弓恢复原状后,楼班微喘着将弓递还马悍,目光尽是钦佩:“我的从兄塌顿,可张五石弓,本以为是天下罕有,未料想更有强中手,单凭此弓,便可称漠北第一勇士。” 楼班说着似乎想起什么,眉头一扬,道:“其实鲜卑人倒是有一把好弓,只不过,那把弓只有神才能用。” 马悍对鲜卑人能制出什么好弓本不抱希望,但那句“神才能用的弓”,却引起了他的兴趣。 楼班见勾起了马悍的兴趣,也得意起来,一挥手道:“走,我带你去看看。” 一路上,楼班才慢慢说起这把号称“神才能用”的弓是怎么回事。 这是一把流传了近三十年的鲜卑镇山之宝,说到这把弓,就不能不提到“鲜卑”这个名称的由来。鲜卑就是“瑞兽”之意。而这个“瑞兽”,指的就是角端牛,这是一种后世已灭绝的物种。 由于角端牛的角乌亮硕大,质地坚韧且弹性极佳,鲜卑人常以之制弓,是为角端弓,与秽貊人的貊弓齐名。角端弓固然是上佳好弓,但还在正常范围内,直到五十年前,一头变异的角端牛出现。 说变异,那是按后世的说法,而按鲜卑人的说法,那是神迹。角端牛所长的角,正常有黑、灰、靛、棕四色,纵有不同,也不过颜色深一点或浅一点而已。而那一头变异的角端牛,所长的角,竟是血红色,鲜艳刺目,望之惊心。 这只被萨满神师定为“异兽”的角端牛,因其异相而被重点保护,活了整整二十年,才寿终正寝。死后被葬于祖灵旁,那对血色异角,则被制成一把弓。弓尚未成,制弓匠惊骇发现,弓上下臂出现两圈螺旋纹,望之如血色眼眸,令人战粟。而且血角坚韧异常,弹性极佳,超出寻常角端甚多,可制成石力极高的弓。 萨满神师认为此弓用之不详,当时的鲜卑大人檀石槐便下令将此角制成十二石超强硬弓,远远超出人力可使用范围,以之供俸祖灵,谓之神兽弓。而在漠北大草原,各部落牧民,则称此弓为“魔瞳弓”。 魔瞳弓!十二石!马悍也不禁暗吸一口凉气,是自己这把豹弓的一倍啊!七百斤拉力的强弓,这世上有人能用得了么? 乌追也道:“属下也听说过这个魔瞳弓,从制成之日起,历任鲜卑大人,如檀石槐、魁头、步度根、轲比能、素利、弥加,包括素以勇力著称的乌丸王蹋顿都试拉过,却无一人能使用。” 楼班点点头,同意乌追的说法:“吾兄的确试拉过此弓,可拉满,但他私下对我说,顶多拉满三次便力尽,不足以射矢。” 楼班与乌追等人的话,更令马悍对这把弓的兴趣大增,这是一把怎样的弓呢? 在大鲜卑山余脉,一座山道崎岖、丛林密布的山冈上,有一座插着白色幡旗,用白色石头修砌成,挂满各种异兽头骨的穹庐,这便是鲜卑人的祖灵之地。平日里有两个萨满祭司、十个鲜卑侍者、三十个鲜卑游骑护卫。 祖灵之地,除了有重大祭典或重要人物来访,等闲人是禁止进入的,擅入者杀无赦。如果是马悍只身前来,那就是擅入者,但与楼班一道前来,那就是重要人物了。 楼班的身份,不在轲比能之下,那两个祭司,便依拜见本部大人的最高礼节参见。听闻楼班来意,这两个脸上涂满各种垩粉颜色,基本看不出长什么样的祭司面有难色:“神弓尚未装置新弦,亦未训弓,只怕难以令贵人满意。” 弓若久置不用,必须松弦保养,这一点,与乐器同理。魔瞳弓是礼器,基本上就是能看不能用的,所以平日并不上弦,只有在祭祀或观礼之时,才重新上弦训弓。 所谓训弓,就是利用调节弓弦松紧、空弦拉放的手法,使松弦太久的弓,重新适应拉力,避免因骤松骤紧,损伤弓体。 寻常的弓,找一个训弓匠不难,但这把魔瞳弓就不一样了,非力士不足训弓,而现在合适的力士型弓匠还没到位。 楼班听罢,转头看向马悍,目光隐隐有几分期待:“不知马部帅之意……” 马悍淡淡一笑:“训弓,我还是懂得一点的。” 不得不说,楼班的面子实在够大,而这把弓在外名气很大,但在祖灵,也不过一祭器而已。所以,在祭司引领下,马悍与楼班得以进入穹殿,见到了这把传说中的魔弓。 这是一把红黑相间,弓臂粗如儿臂,以百年柘木与血角叠压而成的角弓。弓体光亮鉴人,弧线流畅,无论是视觉还是触手感觉都十分舒服。正如传言一般,在上下弓臂两侧,清晰显现出两个红黑相间,极似血眸的轮圈,纵使经过数十年岁月浸蚀,依旧清晰可辨。在这充满灵异气息的鲜卑人的祖灵殿里,看到这样一把诡异的血弓,怎不令人心头发寒? 由于还未上弦,弓身展开呈“c”型,长约五尺(约12米),一旦上弦之后,弓体收缩,变成“b”形,可缩短为一米左右,正是标准的骑弓长度。 马悍取弓在手,入手沉坠,估计不下二十斤。马悍向侍者索来此弓专用的,粗若拇指的金丝胶筋弦,一手压弓臂,一手绷弦上弦。 那祭司与侍者齐声呼道:“此弓强硬异常,非数力士无以压弯上弦,这位贵人……” 话音未落,马悍已将弓弦勾挂上弓臂,旋扭金属扣拧紧。 在两个祭司与众侍者瞠目结舌中,马悍已将弓弦反复调整,感应到弓臂已适应拉力之后,将弦调至最佳松紧度,开始轻拉慢放的训弓。 “差不多可以了,谷蠡王要不要试试?”马悍将弓递给楼班。 楼班此行,也正是想试试这把传说中的超强弓,欣然接过。先在两根手指缠上皮套,然后气沉丹田,双足张开,双臂水平,形如抱月,缓缓拉动——弓弦咯吱吱绷响,弓臂渐弯,而楼班的脸也越来越红,最后甚至胀成血色,与弓体颜色倒是蛮相近了。 弦张至半时,楼班终于顶不住,猛然松弦,额角见汗,气喘吁吁,将弓交给马悍:“不行了,果然不是人能用的弓啊!你来试试。” 马悍接过,大步走出祖灵穹殿,来到东面一处悬崖边,在楼班与诸祭司侍者的惊骇目光中,抽出一支铁镞箭,搭箭上弦,深吸一口气,缓缓举弓指向苍穹。 长空之下,悬崖之巅,一声鸣镝,箭穿入云。 ~~~~~~~~~~~~~~~~~~~~~~~~~~~~~~~~~~~~~~~~~~~~~~~~~~~~~~~~~~~~ (三江票,嘿嘿。) 第四十二章 【魔弓传说】 第四十二章 【魔弓传说】 第四十三章 【神秘少女】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三章 【神秘少女】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三章 【神秘少女】 (“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恶狼之星”双连发,谢谢!) ~~~~~~~~~~~~~~~~~~~~~~~~~~~~~~~~~~~~~~~~~~~~~~~~~~~~~~~~~~~ “拉开了魔瞳弓么?” 浩渺的星空下,阎柔立于帐前,负手眺望,说完这一句话后,便陷入长时间的沉默。远处一堆堆的篝火旁,无数的鲜卑人在载歌载舞,明灭的火光映着他的眼瞳闪烁不定,半边面孔深深隐入黑暗中。 阎志恭立于兄长身后数步之外,轻叹:“此君勇力绝人,前所未闻。此事传开,鲜卑人与乌丸人皆敬畏拜服。看来,兄长必须要做出一些牺牲了……” 阎柔一直挺立笔直的身躯,微微一颤,他知道兄弟说的是什么。是啊,除此之外,真是没办法了,可是,要他将珍藏数年的宝贝送出去,真心难以割舍啊…… 看到兄长的反应,阎志心下暗叹,轻声道:“此时送出去,彼时尚可取。兄长,明日便是大会最后的祭祀,过了那个时候,可就……” “我知道,你不用再说了。”阎柔微喟,挥了挥手,“把人叫过来吧。” “兄长果决,小弟膺服。”阎志连声奉承几句,悄然退下。 过得一会,一个娉娉婷婷的身影出现。远处火光明灭,映照在来人身上,可以看到是一个身着红白相间的曲裾深衣的年轻女子。汉代的曲裾深衣,穿着复杂,裹身缠绕,女子穿着,尽显体态。少女踏着柔软的绿草,一步步走来,身段窈窕,身形曼妙,尤其她行走时的仪态,从容淡雅,如清风拂柳,给人一种受过非常良好教养的感觉。 唯一遗憾的是,她的脸上,蒙着一块白纱巾,只露出洁净细白的前额与一双可与天上星光争辉的美眸。 “主人,离姬奉召而来。”少女垂首敛袖,仪态如莲,在幽远的草原夜空下,有一种说不出的静态美。 阎柔听到脚步声,慢慢转回头,眼神满是柔情,随即掠过一丝痛惜,声音低哑:“离姬、离姬,终有离别之机。难道你当初起此字,便知有今日么?” “那是小奴阿翁临终前所赐之字……啊,主人何出此言?难道、难道要将奴……”少女离姬失惊抬头,星眸充满惊慌。她的声音娇柔,带着一丝天生的慵懒,似乎就在闺中软榻上呢喃,与她优雅端庄的仪态形成强烈的反差——而这种反差,最能刺激雄性荷尔蒙。 阎柔与此女相处时日也不短了,尽管出于某种目的,不曾碰这女子,但每次见面,都是对他身为男人的挑战。唉!这样的礼物,相信没有哪个男子能拒绝吧?阎柔叹息点头:“是的,正如你所猜想那般……” 离姬失声道:“主人……要将离姬送与胡人不成?” 阎柔忙安慰道:“不,不是胡人,是汉人。你应当听过他的名字——那个屠罴破胡的汉戈部首领。” “是他!”离姬的惊骇非但未减,反而更甚。的确,自入草原以来,这段时间满耳俱是此人的惊人事迹:赤手屠罴、空手挖心、掼喉断颈,大破乌丸。草原上口耳相传,将此人描述为一个头如笆斗、眼似铜铃、身高寻丈、腰大十围、须发如猬、浑身黑毛的黑罴形像。这样一个不似人的人,只要想想,就足以令任何一个女子为之颤栗。 阎柔听出了离姬的惊恐,心念转动,也猜到了她为何惊恐,本想说明,却又忍住。自己忍痛割爱就已经够难受的了,为何还要让心仪的女子对那个人产生爱慕之情呢? 想到这里,阎柔心头一阵难受,但正如其弟所言,为了大计,有时必须要有所牺牲。看到夜风中因恐惧而颤抖的窈窕柔躯,阎柔既痛且怜,忍不住伸出手,想抚摸少女玉颜。 离姬却微不可察地退后半步,玉首低垂,明媚的眼眸掠过一抹恙怒,嘴角勾起一丝鄙夷。 阎柔碰了个空,愣了一下,随即苦笑,收手摇头:“我知道,你心有怨怼……” 离姬惶恐道:“小奴不敢……” “不,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怪你,要怪,只怪我啊……”阎柔长吁短叹,那神情,若让鲜卑人或乌丸人看到,定会吃惊不已——一向赠女送姬慷慨大方的阎若水,竟也会为了一个女子而英雄气短到这个地步。 望着离姬远去的倩影,阎柔的神情慢慢转为坚毅,用他一贯冷静的声音道:“子鲲,按计议行事。” 黑暗中传来阎志的声音:“遵命,兄长。” …… 这里是阎氏兄弟的宿营地,一共有三十余个穹帐,外围是其私兵住处,内圈七八个穹帐,便是阎氏兄弟及其仆役近侍的居所。 此刻,内围一个不起眼的穹帐亮起烛光,少女离姬正默默跪坐于软垫上。烛光照在她的侧后面,可以看到她已将蒙面纱巾摘下,从侧后可看到她天鹅般优美的玉颈,珠玉般圆润的耳垂,莹莹生辉的玉颊,惜乎五官看不真切。 帐门处,立着一个身材干瘦,长着一张橘皮脸的老人。 良久,老人才低声道:“细探走了,可以说话了。” 离姬幽幽一叹:“阎君终于还是将我送人了。” 老人惊讶不已:“这、这怎么可能!他一直属意于你,怎会……” “我想,或许是他急于与汉戈部联盟的原因。” “汉戈部?那个漠北第一勇士的部族?莫非……莫非……” “是,他要将我送与那个叫马悍的人。”离姬按膝的手微微颤抖。 老人灰眉紧皱:“小主母想怎么办?” 离姬轻叹道:“我本以为可利用阎君的心意,避过那些姐妹的遭遇,没想到,还是未能逃过一劫……看来,我们要提前离开了。” 老人神色一振,语带兴奋道:“老奴听到传言,长安国贼已就戮,或许,我们可以回去了。” 离姬昂起头,虽看不到脸,却也可想像她那明眸中的星光:“嗯,离家太久,还真的想回去看一看,弟弟也该长大了。” “是啊,老奴也很想见到小主人……”老人感慨良久,总算回到现实,“那个马悍怎么办?” 离姬咬咬牙:“只有用那种药了,希望能让我们支撑到鲜卑人的祭典结束,离开轲比能的牙帐范围,若能回到渔阳,就更好了。” 星光遥远,篝火遍野,这一夜,很多人注定无眠。 第四十三章 【神秘少女】 第四十三章 【神秘少女】 第四十四章 【离 姬】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四章 【离 姬】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四章 【离 姬】 (恭喜“赵无恤2014”成为本书第一位执事。谢谢“恶狼之星”再一次打赏。) ~~~~~~~~~~~~~~~~~~~~~~~~~~~~~~~~~~~~~~~~~~~~~~~~~~~~~~~~~~~~~~~~~~~~~~ 八月初十,鲜卑人最重大的祭祀仪式开始,祭司跳神、杀俘祭灵、屠牛占卜,万众诵祷。 巨大的穹帐观礼帐内,诸部豪酋济济一堂,马悍自然也在其中。 马悍在非洲、在南美、中美,看过许多原始祭祀,早就没有好奇心了,他不是民俗爱好者,对这玩意不太感兴趣。很显然,有人看出了他的意兴阑珊,凑过头来对他低语:“惊龙,这祭祀的确没什么好看的,柔有一物,你看了必定很有兴趣。” “嗯?”马悍斜了阎柔一眼。 阎柔微笑着向不远处载歌载舞的鲜卑少女们一指。 马悍顿时敬谢不敏:“不必,谢了,这些女人不适合我。” 马悍说的是实话,自从他“漠北第一勇士”的大名传开,这段时间,许多大小部落豪酋们都向他透露,自家或部族中有适龄女子,愿赠之,为妻为妾随意。草原部落间联姻是很普遍的现象,尤其对于一个新建帐的部落更是如此。但马悍对此的回复却是一一谢绝,笑话,真当自己的志向就是当个部落酋长?他的根在河北、在中原。且不说这些胡女难看的发式与体味、肤色,就算真有姿色,你弄个胡女为妻,以后还怎么到中原混? 阎柔仿佛看出他的顾虑,笑道:“惊龙不要误会,柔怎会以胡女赠之?要赠,必是汉女,而且,是绝色。” 马悍眉头一挑,扫了阎柔一眼:“你是说,你金屋所藏之娇?” 阎柔有三辆顶盖饰金泊的大车,以八峰骆驼拉拽,随其商队行走于各部帐之间。这三辆驼车内,据说居住着阎氏兄弟从大汉、匈奴、西羌、鲜卑、乌丸、高句丽、扶余、三韩等地收集来的美女,应有尽有。依各部落豪酋们的不同需求,择适者以赠之,极受豪酋们欢迎,这也是阎氏兄弟能在这个群狼环伺的大草原上,左右逢源,周旋自若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悍早听过这事,对此不予置评,在这个时代,这样的行为,其实再正常不过。而且,这也是阎氏兄弟的生存方式,他没有权力置喙。更何况,这种事,在后世还怕少了? 马悍似笑非笑斜睨阎柔,道:“我的审美观……嗯,我是说,我对美色的看法,或许与你不同,你眼中的绝色,未必入得了我的眼。” 阎柔仰首欲笑,但看看左右,还是强忍住了,低声道:“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此女可是柔之金屋娇娃中最鲜艳的一朵,惊龙若见之,必知吾所言不虚。” 阎柔说得那么吸引人,是个男人就不会不动心,马悍也动了好奇之念,倒要看看阎柔的金屋之娇是什么样,当下微笑而应。 马悍自来到三国,屈指算来,已经四个月了,还没碰过一个女人。他是个很正常的成年男子,有这方面的需求再正常不过。很可惜,他在河北还没混几天,就被迫出塞。成为汉戈部首领之后,部众之中倒是不乏年青女性,有鲜卑女、有乌丸女、有高句丽女,更多的,是汉女。但如前所言,这些胡女与他的要求差距太远,而汉女,多是屡遭摧残的女性,他当然不能去雪上加霜。真正能引起他性趣的女子,目前为止,只有一个,那就是念奴。 只可惜,念奴还是太幼了,十三岁啊,也不知道满了没有,只能先养着。当然,在这个时代,无论是中原,还是草原,十三岁成亲生娃再正常不过。但是在可控制的情况下,能晚一些,就尽量晚一些。苹果,总要熟了才好吃,对吧? 念奴还没熟,部族中的女人们又熟得烂了,在没得选择的情况下,马悍只能憋着。现在阎柔给了他一个不用再憋的机会,马悍可不姓柳,而且又不用拿个人与部族的利益交换,何乐而不为? …… 果然,入夜时分,当马悍与邢举商议明日回程之事完毕后,回到帐前时,乌追前来禀报:“阎君送来一女子,说是部帅同意收纳的。” 马悍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朝帐子瞥了一眼,低声问道:“看清楚了么?长什么样?” 乌追搔搔后脑勺,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说。 马悍拍拍他肩膀:“我知道你不知如何形容,你就说比念奴如何。” 乌追苦笑道:“这个,还真是没法比。” 马悍一瞪眼:“什么没法比,谁跟谁没法比?” “这女子用纱巾蒙着脸……” “……”马悍好一阵无语,这阎柔难道还豢养过安息女奴么?也来玩这种蒙面手法,会不会还有露脐装? “在外面守着,不相干的人就别放进来。”马悍边说边除去身上内甲,摘去裹头巾,抬手掀帘。 帐帘挑起,一丝淡淡的香味逸出,这香味并不是令人反感的浓郁,而是带着一股天然草木的薰香,淡淡的,柔柔的,很好嗅。 马悍立刻停下脚步,屏住呼吸,自查了一下,身体无异样。再仔细体会了一下这香气,嗯,多半是女人身上的薰香。马悍摇头自嘲一笑,被这草原上牛马酸臭与常年不洗澡的牧民包围太久,对香气竟变得如此敏感了。要是以现在这状态,跑到法国夜总会去,会不会被薰死? 马悍确认无异状之后,方才掀帘而入。 帐内的确有一个女人,的确蒙的脸,但马悍一眼看到她那呈“s”形优雅跪坐,双手交叠置于腿间,饱满的胸脯挺翘,白色的曲裾深衣下摆如荷绽放,宛若一朵夜间盛开的白莲的娇俏模样,就确定阎柔没说大话。现在,只要将她脸上的白纱巾取下,就能确定答案了。 这少女,自然就是离姬了。虽然有所准备,但心情说不紧张是假的,计划能顺利吗?若对方粗鲁不堪,半点情趣也欠奉,直接推倒怎么办?守身如玉十七载,固然不能便宜那阎柔,可更不能于一个毛熊般的粗鄙汉子啊! 她的老仆梁恩,也被那群凶恶的汉戈护卫远远赶开,万一计划出岔子,难道真要舍身换自由? 离姬就在这样忐忑纠结的心情下,等来了帐帘掀开,决定命运的时刻。 在马悍看到离姬的时候,离姬也在同一瞬间看到马悍,然后,愣住了。 看到这个年龄与自己差不多大,高大雄壮,英气勃勃的少年郎,边走进来帐边随手将内甲、腰刀、弓箭、头巾、皮靴乱扔的架势,离姬芳心砰砰乱跳,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她那本已够大的美眸又睁大一圈,吃吃道:“你、你是谁?” “马悍,马惊龙。嗯,如果你对这个名字不熟的话……他们都叫我‘漠北第一勇士’。”马悍暗暗点头,这女子声音很软、很媚、很勾人,他喜欢。 “你就是马惊龙!”离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英武雄壮的少年,与臆想中那个屠罴掏心的恶来形象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怎么可能?如果屠罴杀敌是天生神勇的话,可他那么年轻,怎会在短短数月之间,由一介无名小卒,空手打下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拥众五千余口的部落豪帅? “看你的眼神,你一定不敢相信,传说中的我,定然是个青面獠牙的山枭模样吧。”马悍除去身上甲器,很自然地坐在离姬右侧三步之处——从心理学上说,这是一个与异性相处时,比较微妙的距离。这其实就是两人同时伸手,手指堪堪相触的距离。这个距离,既不显疏远,也不过份迫近,保持一份安全感——至少对于女性而言如此。 马悍与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上到政府高官,下到陋巷娼妓,更有一言不合,拔枪乱射的亡命徒,不懂得一点心理学怎么行? 果然,马悍坐下后,离姬只是微微一扭娇躯,便安坐不动了。 “既然没有露脐装,那就摘下面巾吧。” 离姬等了一会,听到的却是这么一句有些奇怪的话,虽然听不懂什么叫“露脐装”,但后半句的意思却很清楚。离姬略微犹豫,但还是伸出纤手,取下勾挂在耳廓上的绦丝,纱巾也随之揭下。 眉如弯月,目若星辰,鼻如玉管,唇似红菱,轮廓秀美而柔和,肌肤晶莹剔透,白嫩中透着一抹淡淡嫣红。尤其当她露齿微笑时,花瓣般的芳唇与洁白整齐的贝齿相映,红唇愈艳,贝齿似玉,分外惊心动魄,令人有一种情不自禁想亲吻的冲动。 果然是绝色!马悍暗叹,如果阎柔的金屋里所收藏的娇娃,都似此女一般……不,只需有此女一半姿色,便足以倾倒那些部落豪酋了,难怪这家伙能混得风声水起。嗯,能面对这样的佳人而不动心,慷慨赠人,这阎若水的心志当真不可小觑。 马悍却是不知,阎柔为此事经历了怎样的内心挣扎。 同样的,离姬此刻内心也在挣扎。她做梦都想不到,令胡人闻名丧胆的漠北第一勇士,会是这样一个少年郎。而且此人气度沉稳,并不象一般男子初见自己时的那种失态,那么,还要不要做那样的事呢? 离姬固然是绝色,但经过后世如此多佳丽视觉轰炸,并有过负距离接触的马悍,当然不会露出什么猪哥样。如果一两个美女就能让他失态,他还能活到现在? “你叫……” “奴婢离姬。” “哦,有点伤春悲秋的名字,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问小娘子芳龄么?” “奴今岁二九。” “呵呵,比我小一点啊。” 马悍知道,这时代的人都是报虚岁,离姬所报十八,实则就是十七。嗯,这个年龄就蛮搭了。 “我是钜鹿人,你哪的人啊?” “奴祖籍雒阳。”离姬眨眨眼,慢慢将视线移到这少年郎面上。年岁相当,又同是汉人,还是一个长得很顺眼、说话很温和的少年,离姬的戒心也慢慢减淡,话匣子也打开了,“马氏名门,首推扶风马氏,乃汉马伏波之后;其次是扶风马氏的分支,邯郸马氏。钜鹿与邯郸相去不远,你莫不是……” 马悍耸耸肩:“这个我也不清楚,或许有关,或许无关,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胡人可不认你是马氏牛氏,只认你是英雄还是狗熊。” 离姬抬袖掩口轻轻一笑。这一笑,整个穹帐仿佛为之一亮,更使二人之间的戒备淡去,谈话的氛围开始轻快起来。 马悍的心境,早已过了一见美色,就急吼吼提枪上马的年岁,与绝色佳人秉烛夜谈,也是一种绝佳的享受。当然,这年轻而强壮的的身体,也得适当满足一下,只是须找到适当的时侯。 什么时侯适当?马悍暂时未知,但他已看到促成这种时机的辅助物品——一瓮酒。不是鲜卑人那种腥臊难咽的羊酪酒,而是真正的高档酎酒(汉代一种精酿酒,原料和酿制方法都很考究,主要供给贵族和宴席享用)。 这是阎柔“配套”送来的,还有酒樽,酒勺,真是个知情趣的家伙,看来他干这事真不是一回两回了。 乌追与四名汉戈护卫在帐外十步巡视,偶尔回头看到烛光映出两个剪影,举樽相敬,人影渐近,不禁相视一笑,慢慢退远。 ~~~~~~~~~~~~~~~~~~~~~~~~~~~~~~~~~~~~~~~~~~~~~~~~~~~~` (三江票啊!谢谢。) 第四十四章 【离 姬】 第四十四章 【离 姬】 第四十五章 【变生肘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五章 【变生肘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五章 【变生肘腋】 (感谢赵执事与虎爷不惑打赏。) ~~~~~~~~~~~~~~~~~~~~~~~~~~~~~~~~~~~~~~~~~~ 就在马悍与美人浅酌轻语之时,距他所在穹帐直线五里外,护乌丸校尉邢举的穹帐内,正发生激烈争吵。 此刻,邢举正端坐上首,满面怒容,瞪着帐下之人。而被这位掌控漠北诸胡的大汉校尉盯住的人,正是被马悍认为知情识趣的家伙——阎柔。 此刻的阎大先生,脸上再没有一贯的恭敬,面对盛怒的邢校尉,脸色平静,语气从容:“使君明鉴,柔向朝廷赠金鬻爵,实为大汉靖边耳。这些时日以来,使君未曾看到么?柔与弟在诸胡中之人望,比诸使君,也不遑多让。难道区区一个骑司马都不配么?” 邢举冷笑连声:“阎若水,某知你早就想入校尉府,某也曾征辟你入幕任从事,你却嫌官小,张口就想吃个大的。哼,骑司马之职,你这等人也配么?某辟你为从事,已经是看在你在胡奴中素有声望之故了,若非如此,以你寒微之家,商贾之业,也配与某同席?” 阎柔原本还冷静,但一说到这出身,顿时色变,拳头慢慢攥紧,一脸激愤。说到出身,邢举也不过是寒门之士、世家别支,放到中原,尤其是颖川、南阳、陈留这样的世家云集之地,根本算不得什么,但在他这样的寒微出身,又从事商贾之业的人面前,却是足以昂起头,用眼角看人了。 阎柔屡屡求辟而不能如愿,便走起曲线谋官之路。趁着董卓弄权,朝纲紊乱,他与其弟大批财物进献上去,周转数月,终于得到想要的结果,不日朝中便有敕令,辟其为护乌丸校尉府之骑司马,其弟阎志为从事史。 阎氏兄弟这些举动都是绕开了邢举,结果邢举刚刚得到消息,顿时勃然大怒,立即招来阎氏兄弟,怒斥其非。 阎柔长吸一口气,淡淡道:“那马惊龙,出身不明,只怕比柔还不如,使君却极力招揽,不惜以假司马之职诱之。嘿嘿,那马惊龙倒也有几分眼力,固辞不就,否则,不出一年半载,他手下数百精骑便改姓邢了……” “放肆!竟敢用此等言语污蔑使君。”邢举身后侍立的军侯李固怒声喝止,向邢举躬身道,“请赐刀诛此狂悖之徒。” 邢举怒极,一双眼睛死死盯住阎柔,也不理李固请缨,一字一句道:“今后你阎氏之市易凭籍,一概取消。” 阎柔盯住邢举,同样一字一句道:“我阎氏已经不需要了。” 邢举眯缝着眼,寒意碜人:“那好,且看你这骑司马能当多久——赶出去!” 阎柔轻轻一叹,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望着邢举,摇摇头:“柔能当多久的骑司马不好说,但使君这个护乌丸校尉,柔却知能当多久。” 这话够狂悖,甚至可以说是诛心。邢举原本要大发雷霆的,但在这一刻,他看到了阎柔的眼神——里面有一种令他心悸的东西。为何对方会有这样的眼神?邢举隐隐感觉出什么,突然抬手将身旁的三十炼钢刀抓起,向李固扔去,断喝道:“诛阎氏!” “遵命!”李固接刀拔刀,猛然砍向——邢举! 邢举一直死盯住阎柔的眼睛,当对方的眼睛反射一道杀机凛冽的异常刀光时,陡然失惊,身躯本能避让——啊!惨呼声中,血光迸现,一条血淋淋的手臂飞起。 邢举断臂处血如泉涌,仅仅短短一瞬,那张红润方正的脸庞就惨白若纸,痛苦扭曲,须发俱张,怨毒地盯住背后黑手:“李、固!” 半身染血的李固面无表情,再次举刀,阎柔却出声阻止:“等等。”然后侧耳倾听。 这时就听得帐外一阵急促的腿步声与呼喝声:“使君……啊!” 金铁交击,利刃入肉,甚至可以听到血液激喷洒落草地的沙沙声,一具接一具身躯嘭嘭倒地。过得一会,帐外传来阎志的声音:“禀兄长,事已谐。” 阎柔满意一笑,转回头对全身尽染的邢举道:“看,柔所言之不虚吧,使君这个护乌丸校尉,当到头了。” 邢举将半身倚靠在短案上,怒视二人:“你们要造反!” “不,不是造反,而是取而代之。”阎柔微笑道,“别忘了我可是朝廷经制的骑司马,校尉殉职,司马代之,惯例如此。” 邢举冷笑:“你手弑上官,还想取而代之?” 阎柔一脸惊讶:“此话从何说起?柔何曾动了使君一根指头?使君之殁,自是另有凶手。柔还要亲手斩下凶手头颅,为使君复仇哩!” 邢举血手指向李固,张开染血的大嘴大笑,只可惜只能发出几声暗哑之音:“果然,走狗利用完,总是要烹的……” “使君不要误会,凶手另有其人。”阎柔笑容可掬,“李军侯未能及时阻止刺客行凶,只是失职。柔就任护乌丸校尉之后,会将其降职,当然,过一段时日,自会官复原职,并加以擢升。” “你要找替罪羊?莫非……是……”邢举霍然而惊。 阎柔点头肯定:“正如使君所想,就是他。” “好狠毒,好手段。”邢举倒抽一口冷气,随即冷笑,“只不过,那人可不是邢某,以其人之勇悍,你带的这点人,只怕不够看。” 阎柔坦然承认:“我带的二百私兵的确不足以围杀此人,但加上李军侯三百骑如何?然后,再有乌丸能臣抵之百骑如何?再有轲比能、扶罗韩、苴罗侯联合数千鲜卑精骑如何?” 邢举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了。 阎柔轻叹:“他之所以敢孤身赴险,是因为有我兄弟二人襄助,更有使君你的庇护。但如今他的庇护倒了,襄助转为劫杀,鲜卑人与乌丸人就再无所顾忌了。我相信,胡人杀他之心,比我更甚十分。” “你原本有一线生机的。”阎柔最后对邢举如是说,“我就任骑司马的消息,是我故意选择这个时候放出来的。若使君能容得我兄弟侧身立足,柔亦不会对使君无礼。只可惜,使君非要逼我……” 阎柔说罢,对李固做了一个下劈的手势,转身出帐。在他掀帘的一瞬,身后传来一声怨毒地怒吼:“阎柔!我在地府等着你……”声音戛然而止。 走出帐外,阎柔长长吸了口气,空气中同样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 少顷,一身甲胄的阎志与满身是血、杀气腾腾的李固率一群甲兵聚拢过来。 “兄长。” “阎司马,呃,阎使君。” 阎柔环顾左右,志得意满,向西边某个方向静静凝视,长长吐了口气:“是时候拜会他了,走。” ~~~~~~~~~~~~~~~~~~~~~~~~~~~~~~~~~~~~~~~~~~~~~~~~~~~~~~~~~~~~~~~~~~~~~~~~~~~~~ (历史上,阎柔勾结鲜卑人及乌丸人,杀护乌丸校尉邢举,并取而代之,大约就发生在此时。阎柔杀邢举,孰是孰非,史料太少,无从知晓。但依照倒果为因的定律,其结果是胡人支持阎柔以暴力手段上位,那么,阎柔的屁股必定是坐在胡人一边,代表胡人的利益,其人属性,不言自明。) 第四十五章 【变生肘腋】 第四十五章 【变生肘腋】 第四十六章 【想杀我,你先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六章 【想杀我,你先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六章 【想杀我,你先死!】 (感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打赏支持。) ~~~~~~~~~~~~~~~~~~~~~~~~~~~~~~~~~~~~~~~~~~~~~~~~~~ 洒是美酒,香是异香,美人是醉美人。 灯光之下,美人如玉,脸颊、秀颈、双手,莹白酡红,再渗着一丝丝的酒气,气氛迷漓。 酎酒只是醪酒,度数很低,对马悍这等酒精考验的人而言,跟水差不多。 离姬呢?媚眼如丝,吐气如兰,双颊酡红,那馥香的樱唇润着酒渍,更是鲜艳欲滴。 看上去,好象时机到了。 但马悍却隐隐感觉到,离姬心内似乎在挣扎,她那迷漓的秋波后面,隐藏着一种不甘。不甘什么?不甘心委身于自己这样的部落豪帅么?马悍心头冷笑,他清楚知道,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将此女正法,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之所以如此,不是马悍仰慕先贤柳君,而是因为他此刻心潮汹涌,一阵阵不安,仿佛有什么事要发生。这是他多年生涯,无数次与危险擦肩而过磨练出的第六感。这种感觉很准,唯其精准,更令人不安。 当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时,马悍再也坐不住了,他要对乌追交待一下,更要四处巡视一番,看看是什么地方出问题。 就在马悍挺身欲起时,他的脸色倏然大变,左手一伸,扣住离姬的柔滑的玉颈,森然道:“说!你在酒里放了什么?” 离姬惊诧莫名,她原本的确是想放药的,但与马悍一番交谈,她却犹豫了,此刻那药就在她的衣袖里,何曾到了酒里?而且她的药是迷药,只会让人昏睡,哪会似这般模样? “不……是……我……”离姬被扼得咯咯有声,俏脸憋得通红,说不出话来。 马悍眼神厉芒越来越盛,掌指渐收,离姬香舌吐出,面红如血,几乎要断气的时刻,马悍手一软,颓然垂落——不是他玩什么怜香惜玉,而是他的全身肌肉渐渐无力。 马悍用力挪动身躯,倚靠着短案,目光射向帐角,那里堆放着他的兵器与鞍辔甲具。 离姬险死还生,弯腰抚颈剧咳,原本射向马悍的目光带着极度愤怒,但一见马悍的样子,顿时明白过来,边咳边道:“不、不是酒……我们一同饮的酒,我、我却没事……” 不是酒的问题!难道是那股异香?那更不对了,这是离姬的体香,她没事,自己更不应有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就在此时,帐外传来一阵激烈的兵刃撞击声,持续时间很短暂,随即帐帘一掀,两人大笑而入。 阎柔、阎志兄弟。后面更有数名私兵将脸上数道血痕、满面愤怒的乌追推入。 背叛!暗算!对于一个混了多年江湖的老大,这事见过、经历过太多了。马悍只看一眼,就明白七七八八,今次,将是他穿越三国以来最大的危机。 “乌追,兄弟们如何?”弄清了一切,马悍反而放轻松了,他现在只关于手下的损失情况。 “部帅,我等猝然遇袭,对方数倍于我,兄弟们三人身亡,两人受伤,余者被擒。”乌追咬破嘴唇,血和泪下,充满仇恨的目光死死盯住阎氏兄弟。 马悍点点头——他做这个动作都有点吃力了,但却并不影响说话,这说明致使他出现肌无力现象的药物,只作用于骨骼肌,对平滑肌无效——若非如此,五脏六腑(均为平滑肌)全都失去动力,人还能活? 马悍将目光转向阎氏兄弟,淡淡道:“邢使君是被囚禁了,还是被杀了?” 阎柔赞许点点头:“看来惊龙不光有勇,也颇有智略。不错,邢举已死。” “田国让呢?” “收拾完你,下一个就轮到他。”说这话的是阎志。 阎柔则小心避让马悍,将手伸向离姬,却被两道冷清的目光止住:“你利用我做了什么?” 尽管离姬神情冷漠,也不再自称奴婢,令阎柔微感不悦,但看到她那白嫩的脖颈上一道紫红色掐痕宛然,也是一阵心疼,但更感喜悦。先前他忍痛献姬,只为实施阴谋,没想到马悍非但没有在事发后下毒手,甚至都没碰离姬一下,等于是原封不动地还给了自己。这意外之喜,当真令阎柔喜不自胜。 阎柔欢喜之下,带着得意的语气,对马悍道:“看在你并未侵犯离姬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答案——很简单,酒、没有问题;异香,没有问题;但二者混合,就有问题。这样你明白了吧?” 马悍这下明白了,两样无毒的东西,混合在一起却产生毒性,这样的东西,世上并不少,有很多都不为人所知。阎柔本就是靠装神弄鬼起家的,有些特殊手段,不足为奇。 离姬也恍然道:“无怪乎这几日侍婢在我汤沐水中,多放了几味香料,原来……”目光转向身旁这个面色平静的少年,念及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心头一痛,泪珠滚落。 阎柔得意道:“子鲲曾对我言道,你平日里很谨慎,寻常手段,对你未必有用。故此,我不得不将心爱之人奉上,诱你入彀。呵呵,我曾以此手段,放倒过不下十数个诸胡豪酋,其中不乏扼牛拽马之勇士。你纵然再强,也一样是血肉之躯,焉能不倒?哈哈哈!” 马悍默默感受身体状况,的确如阎柔所说,他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了,如果拖延时间,会不会有转机呢?思绪在转动,嘴巴却未停:“如此说来,什么结盟、什么条约,都只是烟雾弹而已喽?” 阎柔虽听不懂什么是烟雾弹,但联系上下文,也能明白是什么意思,笑道:“不,我的确是真心与你结盟。小支山一战,我看到你的汉戈骑兵堪称劲骑。这样的骑兵,若能随我入主护乌丸校尉府,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只可惜,他们对你实在过于忠心,更有崇拜,只要有你在一日,这支骑兵,我兄弟二人永远拿不到手。但你若意外身故,身为盟友,以我兄弟二人的人望,接手汉戈部自是顺理成章之事。如此一说,你明白了吧?” 这时阎志在后面阴:“兄长,他想拖延时间。” 阎柔微怔,随即摇头失笑:“惊龙不必枉费心机,这种混合药物,十个时辰之内无解。” 阎志沉声提醒:“兄长,莫忘了此人勇悍绝伦,不可以常理度之。” 阎柔微怔,缓缓点头:“子鲲言之有理,须防夜长梦多,你来下手。”说罢一边示意手下将乌追拖出去正法,一边向离姬微笑着伸出手。 阎志移步上前,缓缓拔出腰刀,迎着马悍冷漠的目光,冷声道:“你挡了我们兄弟的路,只能如此。你的手下,我会接手,但老弱妇孺,必须卖掉——除了你那个娇俏的侍婢。” 马悍倚靠着案几支撑,脸色平静得出奇,仿佛已认命——至少在阎志眼里,是这么认为。 当阎志走近三步之距,缓缓将刀举过头顶,正待斩下之时,马悍突然开口道:“你告诉我,你们兄弟杀了邢举与我之后,怎么善后,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阎志本不想回答,但耐不住好奇心,嘿嘿冷笑:“何需什么善后?邢举是你杀的,我们杀了你为邢使君报仇。当然,这是对校尉府的说法。对汉戈部,则是鲜卑人杀的,而我们将会千里扶柩,将你的遗体送回。” “果然好手段,难怪能在这片混乱之地混得风生水起,只可惜,你不知道我的一个秘密。” 阎志触及马悍那冷如水银的眼眸,没来由泛起一阵心寒,脱口而出:“什么秘密?” “我并不完全是血肉之躯!” 马悍迅速伸出铁臂,抓住案几上的酒坛重重扔砸在阎志的膝盖上。 阎志惨叫一声,屈膝跪地,身躯前倾。马悍铁臂一探,扼住阎志咽喉,五指一错,喀啦!生生扭断颈骨。 “子鲲!”阎柔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刚冲上两步,触及马悍那森寒的目光,顿时宛若一盆冷水浇头,从头凉到脚。一个急刹车,身躯急转,象见了鬼一样窜出穹帐。不一会,帐外传来一阵纷乱的马蹄声,仓皇远去。 ~~~~~~~~~~~~~~~~~~~~~~~~~~~~~~~~~~~~~~~~~~~~~~~~~~~~~~~~~~~~~~~~~~~~~~~~~ (三江票啊三江票。) 第四十六章 【想杀我,你先死!】 第四十六章 【想杀我,你先死!】 第四十七章 【围追堵截】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七章 【围追堵截】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七章 【围追堵截】 (谢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虎爷不惑”连续打赏,感激!) ~~~~~~~~~~~~~~~~~~~~~~~~~~~~~~~~~~~~~~~~~~~~~~~~~~~~~~~~~~~~~~~~~~~ 静,穹帐里一片死寂,空气中流动着一股难闻的恶臭,恶臭源自阎志的尸体——人死之后,谷道松驰,秽物自泄,怎不薰臭? 但穹帐内死里逃生的三人,已全然不在意这难闻的恶臭了。 乌追被捆绑得如棕子一般,横卧在地,毡帽被劈落,头顶大绺头发被切掉,甚至刮掉了一层油皮,沁出血珠。明显是被利刃削切,险之又险。乌追的确是从鬼门关前打了个转——原本是要被斩首的,结果阎志一死,阎柔惊逃,本已举刀斩首的阎氏私兵失惊之下,刀锋砍偏,就成了这模样。 此刻乌追正激动万分:“部帅,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马悍却苦笑一下,对一旁惊呆的离姬道:“劳驾小娘,帮我割开乌追的绳索。” 离姬既惊且惑:“你……没事,为何不自己动手?” “谁说我没事。”马悍缓缓举起铁臂,喟然长叹,“我只有这一只手能动。” 阎氏兄弟所用的不知名药物的确是有效的,马悍眼下的情况,说是一团烂泥都不过份,就算是传说中那个三国第一,遇到这情况,也只有束手待毙的份。马悍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他拥有一条不属于血肉之躯的机械臂。 马悍用以操控机械臂的,不是肌肉群或者韧带之类,而是神经丛,所以,药物对此无效。阎志打破脑袋都想不到这世上竟有如此神异之臂,所以,他死得一点都不冤,但阎柔被惊逃就有些冤了。实际上,此时的马悍也就只有个虎架子而已,如果阎柔不近身,而是命人远射,马悍也就只有当靶子的份了。 离姬与乌追同样不明白,为什么只有一只手能动,但时间紧迫,没工夫思考了,思考也没用。 离姬捡起阎志遗落的斫刀,双手持柄,抵住乌追手背的粗绳用力拖了数下,绳断脱困。 乌追束缚一去,立即跃起,接过离姬递过的斫刀,就听马悍下令:“时不待我,阎柔自付杀不了我,必去搬请鲜卑人来袭,我们要尽快逃离。乌追,召集活着的兄弟,速去请田从事前来。” 乌追重重点头行礼,转身飞快出帐而去。 马悍目光移到离姬身上,后者正局促不安地绞着两只细白的纤手,望向自己的目光,充满愧疚与歉意。 “我真不想对你不利……” “我明白。”马悍淡淡打断离姬的话,这事主要怪自己,或者说,是阎柔这一招太毒了。只要自己不拒绝,即便换了别的女人,结局也是一样的。 “如今你要怎么办?回阎柔那里还是……” “不,我早就想摆脱阎柔……离家太久,我也该回去了。”离姬向马悍盈盈一拜,目闪异彩,“你是个了不起的汉家郎,今次你若能脱难,或许有一天,我能帮助你。” 马悍微感惊讶地看了离姬一眼,笑道:“今后的事谁也说不准,但眼下我的确需要你的帮助。” 离姬一怔:“什么……” “你应该是乘车而不是骑马离开,没错吧?” “是,我有一辆轺车,就是阎柔的三辆金屋车之一……噢!我明白了。”离姬望着马悍软绵绵的身躯,恍然大悟。 马悍用铁臂支撑着身躯,缓缓道:“我借用你的车离开,你也可以得到我们的保护,如此合则两利之事,离姬不会不知吧?” 离姬咬着嘴唇想了想,点头道:“好吧,我有一个老仆,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派人通传一声……” 就在此时,帐外脚步声大作,帐帘一掀,田豫、乌追等人相继而入。情况已经很清楚,没必要也没时间多说,收拾兵甲,拉来马匹,收殓遇难的汉戈骑兵尸骨,通知离姬的老仆驾车前来。 当马悍与离姬刚刚钻入阎柔那辆超豪华的金顶轺车之时,就听得远处蹄声如春夏之交的闷雷,轰轰隆隆,绵密不绝,在黑暗之中,分外惊心动魄。 望着离姬与汉戈骑兵们骇然失色的模样,马悍只向乌追下达了一个指令:“过河,毁桥,全速突围。” …… 天"se yu"晓,东方微明,草原的清晨,分外静谧。远远的地平线上,一条黑线渐渐推近,蹄声雷动,铺天盖地,惊得草原上的黄羊、野驴、角端牛群四散奔逃。前一刻还是青青绿草,只是转瞬间,就被千万双铁蹄践踏得面目全非。 前方五里之外,少得可怜的十数骑护着一辆顶盖金光闪闪的双辕马车,拼命打马飞奔。而在他们身后,足足有好几千骑兵,拉成一条零散的斜线,狂追不止。 大草原并不是想像中的平稳,看似厚软的草甸下有凹坑、有石块、有浅沼、有坚韧的草索横枝。这些障碍物不仅会对马车行驶造成严重影响,更令马车内的人颠簸摇摆,坐卧不稳。 离姬也算是坐惯了这辆金屋轺车,但从来没想过,在双马全速奔驰之下,竟颠得恁般难受,俏脸发白,抚胸欲呕。忍不住恨恨盯住另一侧窗口旁的那个人,若不是他,自己怎会卷入这场莫名其妙的逃亡。纵然孤身行走草原很危险,但总好过被千军万马追杀吧。只可惜,眼下已经是上了贼船,下不来了。 令人好生奇怪的是,他明明全身瘫软,为何却有一只手臂如此有力,扣住窗沿,就能在如此颠簸起伏之下稳坐如钟? 逃亡了整整一夜,此时距离马悍中招已经过去了五个时辰,按阎柔的说法,药效大约为十个时辰。马悍已经感觉到随着时间的流逝,药效已经在不断降解,至少他的手脚、脖颈什么的都能动了,只是肌肉依然无力,感觉就象大病初愈一样,什么劲都使不上。以他眼下的情形,如果没有铁臂,随便一个普通人就能放倒他。 由于渡过饶乐水后,及时烧毁了浮桥,令鲜卑追兵不得不改道,从而赢得一段宝贵时间。但千骑狂追,如附骨之蛆,还是渐渐逼近。尤其马悍为了保密的缘故,没有为汉戈骑兵们的战马配上新型马具,使得骑兵们疲劳度上升,马蹄磨损严重,已经有五匹备用马蹄裂而弃。 “惊龙兄,我们已经度废了五匹马,再这么跑下去,只怕所有的马匹都会瘫掉……”田豫头发散乱,双眼被劲风吹得通红,正拨马贴近马车,对掀帘向外观察的马悍大叫。 “我知道,再坚持一会,只要赶在追兵拦截之前抵达百丈峡,我们就有机会。”马悍说话之时,身体随车厢摇晃,但目光却直盯住右前方一片淡淡的山影。还有十余里吧,但愿能坚持到目的地。 田豫一怔,仿佛想到了什么,勒缰的手一缓,战马一下慢了下来,落到了队伍后面。田豫回过神来,赶紧猛抽一鞭,奋力赶上,对马悍高声道:“惊龙兄,你的意思是……断后拦截?” 马悍吃力地点头,目光凛冽。 百丈峡其实是个山谷,所谓“百丈”,并不是山高百丈,而是谷道长百丈,从此峡出去后,又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百丈峡谷口不宽,大约十丈左右,两侧山壁陡峭,高不过三十丈,山上林深叶茂,只有少数几条窄径可通。这是南下平冈的三条道路之一,另外两条道,最近也要在二十里之外。也就是说,如果能在百丈峡留下一支人马断后,的确能迟滞追兵,为胜利逃亡争取时间。 问题在于,谁留下断后? “请部帅、田从事与离姬娘子先走,乌追愿与兄弟们留下断后。”乌追拍马靠近马车窗,面容坚毅,眼中流露出一股死志。 马悍默然望着这位忠仆一眼,正要开口说话,突闻田豫一声大喊:“不好,鲜卑人追上来了!” 马悍霍然回首,但见一队约百骑的鲜卑骑兵,人配双马,弓马精良,冲在最前头。大多数追骑还在数里之外,只有这一队骑兵,已接近百丈,而冲在最前头的人貌似眼熟,而且他的动作也有点怪……哦,原来是被捏碎手掌的洛邦,那个苴罗侯的帐下勇士,看来他是复仇心切…… “快!梁恩,不要担心马受不了,只要冲入百丈峡,就是胜利!”马悍一见鲜卑人的速度,就知道有麻烦,边催促驾车的老仆梁恩边对离姬喝道,“把马车里所有的东西全扔下车,案几、毡毯、薰炉、碗碟,除了你自己以外,全给我扔下车!” 离姬也知事态紧急,一边强忍身体不适,一边手忙脚乱将车上东西全抛下去,嘴里低低嘟囔:“把你抛下车才是最好。” 就在这时,头顶响起一片嗡嗡异响,离姬动作停顿,茫然抬头。 马悍铁臂一撑,整个身体横弹过来,张臂揽住离姬,将她压在身下。 离姬还来不及惊叫挣扎,但闻“笃笃笃”一声绵密响声,无数箭矢插在车盖之上。有两支流矢更是从窗口飞入,自二人头顶掠过,夺地插在车门上。 离姬惊出一身冷汗,若非马悍将她压倒,这两支流矢多半会插在她身上。离姬心下感激,正想道声感谢,突然驾马一声悲呜,向前冲扑滑倒。驾马一倒,车轮重重碾压在马身上,巨大的阻力令轺车一顿,车体倾斜,一侧轮子高高翘起。然后在强大的惯性冲力下,整个车体凌空弹起,倒扣着向前掀飞出去。 “部帅——” “惊龙兄——” 第四十七章 【围追堵截】 第四十七章 【围追堵截】 第四十八章 【绝地反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八章 【绝地反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八章 【绝地反击】 (感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一如既往的支持!) ~~~~~~~~~~~~~~~~~~~~~~~~~~~~~~~~~~~~~~~~~~~~~~~~~~~~ 轰隆隆! 轺车重重倒扣在地上,声若惊雷,四分五裂,碎片纷飞,两个轮彀弹跳着骨碌碌滚出老远。 马悍与离姬早在翻车时就被狠狠甩飞出去。若在正常情况下,这样的空中飞人,足以令人筋断骨裂,但马悍是幸运的——他有一条铁臂。 当身体即将与地面重重接触时,马悍铁臂一伸——噗!铁臂入土半截,强烈的反震力令臂膀剧震,五脏六腑一阵难受,若非机械臂各关节的液压缓冲能力强大,这一下就够他受的。 离姬也是幸运的,因为她被马悍抱在怀里,甚至身体落地时都有马悍这个肉垫,毫发无伤。但她泪水却滚滚而落,因为她看到乱草丛中寂然不动的一头苍苍白发,其上斑斑血迹,那是老仆梁恩…… 田豫、乌追及十数名汉戈骑兵已奔出数十步外,急急勒马,惊骇的目光随着飞车掠空,重重砸地,所有人的心腔都猛烈一缩。直到看见马悍抱着离姬滚翻,躲避不断射来的箭矢后,众人才反应过来,纷纷打马回援。 但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鲜卑人原本在百步开外,一阵箭雨之后,已追及八十步。驾马中箭倒地,轺车倾覆后,距离又拉近到七十步。汉戈骑兵原本距离马悍与离姬更近,不超过四十步,但鲜卑人一直是马不停蹄地冲刺,而汉戈骑兵却是紧急勒马,然后再掉头、再加速、再冲刺。这一系列动作完成,鲜卑人已冲近至六十步,进入鲜卑骑兵常规骑弓有效射程。 “射!给我拚命射,射到手臂拉不开弓为止!”洛邦疯狂的嚎叫,清晰传入马悍与汉戈骑兵们的耳中。 随着这疯狂的嚎叫,更疯狂的箭矢如雨疾落。 马悍已及时搂着离姬滚到已变成一堆碎木的破碎车厢后面,箭矢不断从头顶飞过,或钉在碎车厢另一面,未能伤及二人分毫。但是,汉戈骑兵却没那么幸运了。或许他们的骑射能力已经不亚于鲜卑精骑,或许他们为了首领不顾一切,但他们的人太少了。数里之外的好几大千鲜卑、乌丸骑兵不说,光是洛邦率领的这一小撮骑兵,就有百骑,六、七倍于汉戈骑兵,双方相对互射,结果不问可知。 眨眼之间,十余骑汉戈骑兵就倒下一半,连乌追的臂膀都中了一箭,马悍看得眼睛都红了。如果汉戈骑兵不掉头回援,他们不会死,而他们距离自己越近,伤亡就越大。 马悍嘶声大叫:“汉戈骑兵听令——掉转马头,穿过百丈峡,返回汉戈寨!” 乌追与仅存的七名汉戈骑兵已经习惯了马悍的命令,闻言本能勒马,随即仿佛意识到什么,失声悲号:“部帅……” 马悍声如裂帛:“乌追!军令一下,立即执行,否则军法无情!” “诺!”乌追与七名汉戈骑兵一齐悲声应诺,急急掉转马头,只这么耽搁一会,又有一人被七八支箭矢射中,惨呼落马。 马悍伸出铁臂,从尖锐如棘的乱木堆中抓住一物,一抽而出。离姬眼尖,惊骇地看到马悍右臂衣袖被锋利断茬的木片划得到处开裂,而手臂却丝毫无损。更让她惊得说不出话的是,马悍抽出的东西,竟是一柄长得难以想像的巨枪——这柄枪何时放在她车上的?啊,一定是放在隔层板里。这么长而重的枪,难怪车速快不起来。适才居然还叫自己把车上的东西全扔掉,却藏了一支重枪…… 离姬一想到这,整个人都不好起来,真想狠狠地拧他一下,而在下一刻,马悍的举动让她吓呆了。 马悍以枪支地,奋力站起,大枪一抖,呼地一声劲爆啪响,金龙破锁旗迎风卷扬,打落七八支箭。马悍扭头望着二十步外,一脸悲愤与不甘地田豫,舌绽春雷:“田国让,将此枪旗地图带回去,在我返回之前,汉戈部三千同族就交给你了!” 声落从怀中掏出一张羊皮图卷,套在枪头之上,铁臂一挥,霸王枪裹着一股狂飙直飞向田豫。 田豫气沉丹田,将全身气力聚于右臂,奋力一抄,接过霸王枪,那强劲的冲击力差点没让栽下马来。 田豫将羊皮图取下,双手持定枪旗,奋力挥舞,大旗飞卷,将射来的箭矢尽数拍落,嘶声大叫:“惊龙兄,田豫在此发誓,必不负兄所托。”咬牙转身,纵马而去。 望着田豫、乌追与幸存的六名汉戈骑兵远去,马悍长长吁出一口气,力尽坐倒,斜靠在破车旁。他知道,鲜卑人要的只是他,只要自己拖住鲜卑人,田豫一行终能脱险。 马悍再次伸手从破车里一阵翻腾,拽出自己的豹弓及破甲重箭,搁在脚下。这时听到身旁传来一个声音:“我被你害死了!” 马悍扭头看了一眼面色苍白如纸,眼神绝望的离姬,淡淡道:“你不会死,因为我也不会死,只要我不死,就轮不到你。把纱巾蒙上,不要引起鲜卑人的注意。” 离姬实在无法理解,这个人全身软得连站起来都吃力,怎会如此有把握?难道就凭他那仅剩力量的一臂?尽管无法解理,离姬还是依言以纱巾蒙住面庞,她轻易不以真容示人,今日已是少有的破例了,哪容如此之多的粗鄙胡人围观。 离姬刚将面蒙上,蹄声如闷雷,搅起满天烟尘,眼前尽是错落如林的马腿,鲜卑人已将二人团团包围。 “套住他!” 洛邦一声令下,呼呼呼,半空飞出七八条牛皮索,精准套在马悍身上,将他牢牢捆住。八个鲜卑骑兵分居八方,用力一拽,生生将马悍提起, “哈哈哈!”洛邦催马而前,心花怒放。想不到啊想不到,这个把犍提部人吓尿的“挖心汉兽”,废了自己右手的仇人,竟栽在自己手里。 “鲜卑人恩怨分明,你废我一只手,我鞭瞎你一只眼,两不相欠!”洛邦驱马近前,高举手中熟牛皮鞭,正待狠狠抽向马悍的眼睛,但就在这时,马悍说了一句话,令他悚然而惊,鞭势一滞。 马悍说的是:“你一定没听说过,我在濡水之畔,是怎么杀掉你们一个用套索的鲜卑勇士的。” 马悍说完这句话,右掌指尖一拂,捆住双臂与上半身的牛皮韧索寸寸断裂,八个拽索的鲜卑骑兵骤然扯空,无不惊叫着摔下马去。马悍甫一脱困,奋力向前一扑,抓住洛邦的腰带重重掼在地上,铁手扼住其咽喉,厉声道:“信不信我用这只手就能捏碎你的喉咙!” 洛邦哪会不信,他的一只手还缠着绷带呢。 马悍的行动受身体所限,并不算快捷,但太过匪夷所思,谁能想到一个被套索勒捆得像棕子一样的人,眨眼间就破茧而出,猝然反袭。 主将受制,鲜卑人一阵大乱,纷纷将箭镞与刀斧对准马悍,怒喝连声,却不敢动手。 洛邦嘎声道:“没用的,我只不过是苴罗侯大人帐下一个百人将,你以我为质,根本胁迫不了大人。等会大人率兵追来,你必死无疑。” 马悍扭头看了看后方,鲜卑大批骑兵已在二里开外,正如黑云般压来。 马悍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我根本不指望用你当什么人质,我只要求你能送我们到前方百丈峡谷口前,然后就会放了你,如何?” 洛邦听得一愣一愣,送到百丈峡前?为什么?难不成他以为到了那里就能逃得了么? 时间紧迫,马悍也不去管洛邦怎么想,将他丢上马背,拾取自己的弓箭,然后费力爬上战马,再示意鲜卑人给离姬送来一匹马。二人双骑,押着洛邦,向里许之外的百丈峡飞驰而去。 这近百鲜卑骑兵俱为洛邦的手下,否则也不会那么拚命追杀。此刻见主将命悬敌手,也不敢乱来,只得远远跟着,伺机而动。 马悍全身仍软,根本夹不住马腹,只能以右臂抱住马脖子,否则根本坐不稳。好在百丈峡已非常接近,二人奔驰到峡谷前,鲜卑人的大批追兵尚在一里之外。 马悍一直有每至一地,便手绘地图的良好习惯,当初北上经过这峡谷时,对这险地有过详细考察,知道距离谷口最近的一条山道在何处。一入峡谷,马悍便将洛邦扔下马,冷然道:“你若能不死,我们等会战场见。” 离姬惊道:“你放走人质,我们怎办?” “鲜卑人大批人马一到,这个小小的百人将根本没有人质的意义。”马悍目光冷冽,向峡谷陡峭的山崖一指,“我与鲜卑人决战之地,就在彼端!” ~~~~~~~~~~~~~~~~~~~~~~~~~~~~~~~~~~~~~~ (最后一天的三江票,要记得哈。) 第四十八章 【绝地反击】 第四十八章 【绝地反击】 第四十九章 【一夫当道】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九章 【一夫当道】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四十九章 【一夫当道】 (感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虎爷不惑”、“zuxjzuxj”诸位书友鼎力支持。) ~~~~~~~~~~~~~~~~~~~~~~~~~~~~~~~~~~~~~~~~~~~~~~~~~~~~~~~~~~~~~~~~~~~~~~~~~~~~~~~~ 百丈峡谷口前方三百步外,黑压压一片,足足有三、四千鲜卑、乌丸胡骑。在这支混合追杀大军中央,中部鲜卑之主轲比能、副王苴罗侯、犍提部大人扶罗韩、裨小王泄归泥、乌丸右歙侯能臣抵之、以及阎柔、李固等人俱在。但不见乌丸左谷蠡王楼班、辽东属国鲜卑沙末汗、辽西鲜卑成律归、辽东属国乌丸峭王苏仆延等人身影。很显然,在对付马悍的问题上,并不是所有胡人的意见都是一致,马悍还不算是胡人公敌。 此时,苴罗侯正咬牙切齿狠鞭洛邦:“到手的糜鹿都被你放跑掉,混帐!丢尽鲜卑勇士的脸!为何不与他一命换一命!” 洛邦匍匐于地,背部被抽打得布屑纷飞,血迹斑斑,只是咬紧牙关,半句不敢多言。 阎柔待苴罗侯气消得差不多时,方才策骑出列,拱手道:“副王无须大动肝火,那马悍已被困山颠,插翅难逃,何须用贵部一难得勇士来换一个将死之人的性命?” 有人出面给了台阶,苴罗侯方才停下鞭打,余怒未休,喝道:“人是从你手里走脱,等会你要第一个冲上去,枭其首以换回你失去的荣耀!” 洛邦重重叩头,嘶声道:“请大人给我五十个人,我会用那个‘汉兽’的血来洗刷我的耻辱。” 自轲比能以下,诸部大人都皱起了眉头,这苴罗侯明着是惩罚手下,实则是想抢功啊。按阎柔所说,这只“挖心汉兽”已经被药物所制,变成了软脚虾。洛邦也证实了这一点,现在正是拿下此獠,打破其不败勇士的光环的最佳时刻,偏偏被苴罗侯抢了先。只是其所言占足道理,实在没法跟他争。 阎柔却在困惑,从马悍的表现来看,的确是中了药,但为何还有一臂能用?先杀自己兄弟,再示敌以弱,制住洛邦。还有,如此坚韧的牛皮索,他是怎么弄断的?莫非他身上藏有一把类似“鱼肠”的神兵?想半天想不明白,阎柔只得晃晃头放弃,算了,反正此人已是瓮中之鳖,抓住他,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洛邦左手持刀,强忍断掌与背伤的剧痛,率五十个持弓执刃的鲜卑人,奔至谷口,开始登山。 洛邦只挑五十人,并不是他想说大话,而是这条山道狭窄,只容两人并行,人多也起不了作用。那个汉兽的确骨酥了,至少他的下肢还没恢复——洛邦被扔下马后,亲眼看到那女子半抱半扶着他,背弓携箭上山。如果不是双手被对方用奇怪的方式反绑大拇指,而且被那扼喉之力几乎掐断气,真想追上去击杀之。倘若当时勇气再足一点,也不至于在众目睽睽之下,遭此大辱。 想到此处,洛邦狠得直挫牙——好,拐过前面那个弯,就到顶峰了。挖心汉兽!现在该轮到爷爷来挖你的心了…… 洛邦冲在最前,刚刚转过弯,斫刀伸出拨开挡在眼前的山壁杂草,就听“绷”地一声闷响。 “不好!”洛邦气血下沉,刚想做出规避反应,但一切已来不及,眼前一个黑点如电而至,噗!直没眉心。 洛邦临死前脑海里最后一句话就是:“待会我们战场见!” 以洛邦之死为发端,山石之上,杂树之间,弓弦绷绷响声震耳,箭矢一支接一支,连珠袭至。山道上血箭标射,惨叫声、翻滚声,在山谷中不断回荡扩大。远在数百步外的数千胡骑都不禁色变,胯下马匹,更是蹶蹄喷鼻,烦躁不安。 “为什么?为什么他还有还手之力?”苴罗侯惊怒交集,冲阎柔咆哮,手中皮鞭捏得咯吱直响,若非阎柔是贵客,早就一鞭抽过去。 阎柔脸色也是一片苍白,喃喃道:“才过了不到六个时辰,难道药性就过了?没道理啊,从来没人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恢复过来,就算是一头牯头都不可能!”在这一刻,阎柔狠不得飞上山颠,亲眼看一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 “他们一定很想弄清是怎么回事——尤其是那个阎柔,只怕狠不得飞上山,或是抠出眼珠子扔过来,亲眼看一看吧。” 马悍说这句话的时候,正舒坦地倚靠在一块表面光滑竖起的大石之上。在他面前,是一颗碗口粗的树桩,根部深植于乱石间,树桩三尺以上部分被利刃削去,只保留着两根拳头粗的分杈,乍一看,很像一只大弹弓。而马悍的豹弓,就水平架在这“大弹弓”树桩上。 正如阎柔所推测的那样,马悍的身体并未恢复,走路都勉强。拉弓?想都不要想,别说六石,连六斗都撑不开。 胡骑云集,磨刀霍霍,身临绝境,天地不应,唯一的办法,只有自救!而马悍唯一的凭仗,就是屡屡助他脱险的机械臂。如何能让机械臂单臂开弓狙敌,便是决定生死的关键。 马悍与离姬上山之后,先是找到一颗合适的小树,以斫刀砍去上端,保留分杈,然后用割下来的皮缰索将弓背牢牢固定在树杈上。马悍固定弓背的部位很有讲究,正好是握把两端接近弓臂处,这样一来,既不会遮挡箭矢射击,又不至于禁锢弓臂弹力,影响射程。如此一来,这树桩就相当于是马悍的左手,助其撑开强弓,狙杀胡骑。 唯一的缺陷,就是弓体被固定,无法移动转向,弓箭的射界,大约只有三十度左右。不过也足够了,完全足以封杀山道与峡谷入口。 “我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想必你也不会告诉我。”身旁传来一个语气很淡,却不减柔媚的声音。 马悍微微侧首,正看到离姬跪坐在旁,帮自己将箭矢从箭袋里取出,一一摆放在自己右手边,方便取箭。此刻的离姬,秀发散乱,脸蛋潮红,头上、衣服上都沾满了杂草与刺棘,甚至衣裳都裂了好几处。与昨夜的娴静秀雅相比,着实狼狈,但即使是这样狼狈,离姬的跪坐姿态依然端正优雅,仿佛置身于明堂雅室一般。很明显,这是一种已经刻入骨髓中的礼仪风姿与高门风度。 马悍心下明悟,离姬出身定然不凡,只是,她会是谁呢?心里猜测,嘴上却笑笑:“我也想告诉你,但你一定不信,所以还是算了。” 离姬撇撇嘴,道:“不说算了,但有一件事你一定要告诉我——你的臂力能射多少箭?鲜卑人又要进攻了,这次来的人可比先前更多。” 马悍转头看去,果然,鲜卑人这次派出了上百人,人人持弓,马悍脸色一整:“快躲到岩石后面去,不叫你不要出来。至于我能射多少箭,你如果无聊不妨数一数。” 看到敌人还有强悍的战斗力,竟在短短十数息内,射杀了三十余人,鲜卑人再不敢大竟,不但人数增加了一倍,而且使用了新战术。五十人在峡谷道口引弓向上射击掩护,另五十人飞快持弓冲向山道。 马悍对此早有防备,他所处之地,是一块突前的悬崖,离地二十余丈,周围有岩石小树。鲜卑人从下向上仰视,基本看不到他,根本没法瞄准平射,只能估摸着抛射,准头什么的自然谈不上,充其量也就是乱箭流矢了。当然,流矢也是不可小看的,三国时代,死于流矢之下名将一抓一大把。所以马悍还在身旁支起了几根木头,头顶横放枝叶繁茂的树枝,看起来就像个粗陋不堪的窝棚,难看是难看了点,但管用。可以说,除非从山道冲上来对他攒射,在谷口抛射几乎不可能伤到他。 谷口下面那帮担任“掩护”的鲜卑人不用理会,马悍只须集中精力对付从山道杀上来的五十个鲜卑人。 这五十人中,有着甲的,有不着甲的,有持盾牌的,有持弓的……但在马悍眼里,准确的说是在豹弓强悍的杀伤力面前,一切都是浮云。从他所在的位置看下去,当第一个鲜卑人冲上弯曲的山道时,他就可以放箭射杀。但马悍并未出手,他要等到鲜卑人全部冲上山道,然后,拈起一支三棱破甲重箭,铁臂搭箭引弓,瞄准最前面的那个—— 咻!一箭凶狠而至。 最前面的几个鲜卑人很谨慎,他们手持蒙着皮革的木盾,将身躯与头顶俱遮挡住。但是当盾牌猛烈一震,仿佛被巨弩所击时,鲜卑人的脸色倏地变了。 噗!一口血箭喷出,最前面的鲜卑人似是被重锤一击,盾牌脱手,胸前赫然插着一支穿心箭,重重向后仰摔,将身后数人一齐撞倒,骨碌碌滚下倾斜的山道。所过之处,带倒一片,串起一溜地滚地葫芦。一条窄小的山道上,尽是手忙脚乱躲避的鲜卑人。 咻咻咻咻咻! 马悍抓住机会,连射五箭,每一箭间隔时间不到一秒,二十丈距离,箭无虚发,连杀五人,又增加了四个血葫芦。最可怖的是第五人,刚刚跳起来躲避翻滚的同伴,结果双脚离地的瞬间,被一箭穿胸,身躯撞到后面的一棵大树,竟被生生吊着钉死在树干上。 如此凶暴的劲矢,吓破了幸存鲜卑人的苦胆,一个个连滚带爬逃下山去。而负责掩护的五十个鲜卑射手,也受到恐惧传染,加上放了老半天的箭矢,连鸟都没射下一只,气沮加惊惧之下,也是一哄而散。 马悍扭头唤道:“离姬小娘子,可以出来了,趁鲜卑人刚退,快去捡几袋箭矢来。”马悍原本只有一袋铁镞箭,劫持了洛邦之后,又从两匹马上弄到两袋箭。不过方才前后两轮连珠快箭,已耗去三分之一的箭矢,但有机会,就要补充,以免出现“箭到用时方恨少”的窘境。 离姬探头出来,惊讶地看着血迹斑斑的山道与一地遗尸:“这……这么快……” 马悍淡淡道:“这就是地利之便——这条山道就是一根绳,五十个鲜卑人就是串在绳上的蚱蜢,串五十只‘蚱蜢’,你觉得要多久?” 第四十九章 【一夫当道】 第四十九章 【一夫当道】 第五十章 【人肉机关枪】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章 【人肉机关枪】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章 【人肉机关枪】 (感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哥就一屁民”、“困的不行”大力支持!) ~~~~~~~~~~~~~~~~~~~~~~~~~~~~~~~~~~~~~~~~~~~~~~~~~~~~~~~~~~~~~~~~~~~~~~~~~~~~ 峡谷口外,轲比能正拿着一面破盾牌反复察看,脸色阴沉。 盾牌是坚木所制,盾面蒙着生牛皮,沉重而坚韧,刀砍不入,箭射难穿,除了骑兵矛或强弩,轲比能想不出还有什么兵器能击穿。但现在他看到了,盾面贯穿了一个核桃大小的箭洞,盾牌木质那一面,因强劲的冲击而爆裂,整面盾牌都废掉了。 一箭之威,竟至于斯! “阎君说过,他开的是六石弓。”轲比能细小的眼睛眯成一条缝隙,掠向阎柔。 阎柔躬身道:“是的,看来,他的力气已然恢复。险道当关,一可挡百,更遑论此人乃万人敌。大人需另行计议。” 轲比能原本很是敬重阎柔,但今日却因阎柔失手,弄得不上不下,几千人生生被一个人堵住,进退不得,心里那份窝火就甭提了。所以也没给阎柔好脸色,斜眼以视,道:“先生有何计议?” 阎柔微微一笑,显得胸有成竹:“柔曾多次经过此峡谷,地形甚熟。此山并不止一条上山通道,而且左右山壁皆有径道登顶。柔方才所见,从谷底漫射,不辩目标,难伤分毫。不如遣兵冲入峡谷,然后分兵,一部登右山道,绕其后袭之;一部登左山道,至山顶处与之对射。任他箭术再高,弓力再强,一把弓也敌不过百十把弓……” “好计!”阎柔还没说完,苴罗侯就已拍腿叫好,“就这么干,我再派一百人,登右山道袭杀之。” 轲比能点点头,表示同意,以目示阎柔:“狼崽被咬死了,头狼一定会复仇。此人与先生有杀弟之仇,相信先生不会旁观吧?” 阎柔面色不变,但眼中掠过一丝刻骨仇恨,淡淡道:“无须大人提醒,柔自然不会袖手——李军侯。” “在!”李固催马而前,向阎柔行了个军礼。 “率百人入谷,待见到谷道中有一棵胡柳时,从那处上山,登顶后以弓箭压制马悍,若能射杀之,必有重赏。” “诺!”李固从鞍辔钩上摘下大弓,回首对手下那群胡汉相杂的校尉府骑兵大喝,“取敌首,领重赏。杀!” “杀!”百人一齐下马,持盾捉弓,向峡谷奔涌而去。 二百人一下涌入峡谷,寂静的山谷,刹时杀声震天。 马悍早已做好准备,箭已扣弦,目光灼灼盯住蜂拥入谷的人潮。他目力奇佳,远远便看到其中一支百人队装备与鲜卑人不同,人人顶盔披甲,手持圆盾,身上刀弓一应俱全,戎衣统一齐整。 是邢举的校尉府骑部精兵,不过,此刻已沦为李固,也可以说是阎柔手中凶器。经过昨夜李固的清洗,三百骑兵中,尚存二百余人,已转投向阎柔。 当二百胡、汉精兵冲入谷中时,马悍眼睛一下眯起——这帮家伙居然不抢登山道,而是往峡谷奔去。 马悍虽然是第一次来百丈峡,不及阎柔熟悉地形,但与阎柔不同的是,他却是以军事眼光来观察这种峡谷的。虽然只在数日前观察了短短时间,但对此谷路径,也大致了解得七七八八,所以很快就判断出鲜卑人的意图。 鲜卑人想抄另一条道登山背袭! 马悍嘴角勾起一弧冷笑,算盘打得不错,不过,鲜卑人似乎漏算了一点。马悍所在的山崖处,是入谷的第一条山道口,任何想从岔道登山的人,必定要先经过马悍所扼守的崖壁下。嘿嘿,要打此路过,你问过咱手里的家伙没有? 鲜卑人,尤其是李固率领的校尉府骑兵,也知道这路口的危险,头顶上可是安着一把令人胆寒的强弓与追魂利矢,所以他们要用最快的速度,通过从谷口到第二条山道这一小段路。 “快!快!举起盾,赶紧跑,跟上跟上……杨二豕,你再磨磨蹭蹭,不用那个煞星出手,爷爷先砍了你!”李固神情紧张,不断大声喝令部下快跑。他已经远远看到了,从谷口到阎使君所说的那棵胡柳处,大约五十步,只要冲过这五十步危险区,立即折入拐弯山道,就基本安全了。 杨二豕是个胖大汉子,本名杨二松,因人生得痴胖,被同袍戏称为“二豕”,豕即猪的意思。此刻他手持圆盾,跑得气喘吁吁,汗出如桨,尺半圆盾拿在手上如同木碗,根本遮挡不住那胖大的身躯。 这杨二豕因体形胖大,冲锋在前时,可收慑敌之效,故而常任小队前锋,但眼下最需要的却是加快速度,结果这慢吞吞的杨二豕在前面生生挡住了不少军卒的去路。 李固催促几次,杨二豕也拼命想跑快,但这速度又岂是想快就能快得起来的?李固眼见无用,大怒拽过杨二豕:“混帐,混开……” 话音未落,就见杨二豕的大胖脸噗地一下裂开,一枚带血的箭镞透骨而出,鲜血喷溅了李固一脸。 李固一呆,只觉腿一软,差点跪倒。这一箭明摆着是射自己的,若非恰好拉拽杨二豕挡在身前…… 下一刻,令他如坠噩梦的事情发生了—— 箭雨,一支连一支的利箭,挟着刺耳的尖啸,带着死亡的气息,骤然降临。许多正在奔跑的士卒,被强劲的箭矢射得打横跌出,大蓬迸溅的鲜血,被正午的阳光一照,鲜艳夺目…… 噗噗噗!无论是骑兵圆盾,还是步兵方盾,在强劲堪比大黄弩所发之劲矢面前,犹如纸糊一般,与它们的主人一起洞穿、破碎、崩裂。在这一刻,山崖上仿佛多了数十强弓手,将五十步的危险区变成死亡区、一块流血不干之地。 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峡谷回荡,一声未息,一声又起,如雷贯耳,绵绵不绝。 当踏入那片死亡区的胡、汉军卒一个接一个倒下之后,跟在后面的人无不心胆俱裂,裹足不前。最后不知何人发喊一声,一窝蜂掉头就跑,人多挤压之下,竟生生撞倒踩死踩伤七八人。 此时谷道上一片血腥,遗尸累累,而最接近胡柳的一具尸体,只有不到十步…… 也并不是所有中箭的人都当场死亡,至少有一半轻重伤者,哀号着在尸堆上爬行,所过之处,拖出长长血痕,触目惊心。 突然,一具胖大尸体一动,向侧旁翻倒,一披甲军将从地上一跃而起,掉头向谷外飞跑,连头盔跑掉都顾不上捡。刚跑出十余步,就听绷地一声轻响,在空灵的山谷中分外惊心。 “阎使君,救我……”李固绝望地向三百步外的某人伸出手。 噗!一枚带血箭头从他的喉头穿出,截断了他的求救,也截断了他的生命。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只有风吹获草之声。静,将近四千骑的鲜卑人、乌丸人竟是一片安静,仿佛突然一下变成循规蹈矩的汉人。 “怎么回事?”苴罗侯扯下头盔,双手直揪头发,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一个人,怎么可能在瞬息之间射杀数十人?山崖上究竟有几个人?难道早就有伏兵?可是怎么看都不像啊! 乌丸的能臣抵之实在忍不住了,催马上前,问阎柔道:“跟他一起逃走的那女子究竟是什么人?是否会箭术?” 阎柔满面苦笑:“我原以为早就摸清她的底子,但如今看来,我也不敢说她是什么人了。” 阎柔只觉得满嘴发苦,这李固是他以金钱美女攻势拿下的一个棋子,现在这步棋才刚放出,就折在这鬼地方,再加上稼祸马悍不成,要想顺利坐上护乌丸校尉这个位置,可就更难了。 至于犍提部的扶罗韩与其子泄归泥,半句话都不敢多说,他们的部众,早就被“挖心汉兽”之威名震住了。此刻见到数千人围攻一人,竟屡攻不下,死伤累累,更是惊骇得毫无战意。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注在轲比能身上,是战是退,端看这位鲜卑大人一言而决了。 轲比能细眼透出一抹血光,鼻翼急剧歙动,宛如一头被激怒的野兽,猛地巨掌一挥,声嘶力竭地大吼:“牙帐骑卫出击!尽弃弓箭,以刀斧长矛近攻,就算他是铁打的,我也要将他的气力耗尽!箭矢耗光!” 第五十章 【人肉机关枪】 第五十章 【人肉机关枪】 第五十一章 【一将当千】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一章 【一将当千】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一章 【一将当千】 (感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恶狼之星”、“哥就一屁民”、“鹦鹉螺子”诸位书友的打赏。呵,“鹦鹉螺子”可是老书的舵主,终于来了哈!) ~~~~~~~~~~~~~~~~~~~~~~~~~~~~~~~~~~~~~~~~~~~~~~~~~~~~~~~~~~~~~~~~~~~~~~~~~~~~~~~~~~~~~~~~~~~~~~~~~~~~~~~~~~~~~~~~~~~~~~~~~~~~~~~~~~~~~~~~ “你……一点都不觉得累吗?”离姬说这话时,眼神满满的难以置信。 就在方才,因为没有敌人箭矢威胁,所以她偷偷从大石后面探出头来,然后就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这个人就只用一条胳膊,拉弓射击,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她真的一一细数了,就在一盏茶不到的时间内,他足足发射了三十八支箭。是不是箭箭中敌,她所在的角度看不清,但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单手射出如此之多的箭矢,却把她骇呆了。 而更让离姬惊悚的是,这个人那条手臂竟无半点因疲惫而产生的迟滞之状,仿佛射一箭与射三十八箭并无不同。而且射完之后,他还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测试左臂与双腿恢复情况,那条右臂,却浑若无事。 离姬看到这匪夷所思的情景,也有一种想揪扯什么东西的冲动,好在她的素养极好,所有疑虑最后只变成了一句干巴巴的话:“你……一点都不觉得累吗?” 马悍并未回答她这句明知故问的废话,他在检查弓弦。一口气射出近四十箭,加上前两轮共射出七、八十箭,短时间高强度地开弓拉弦,已经明显看到弓弦的磨痕了。马悍的备用弓弦放在自己的宝马银箭鞍袋内,但因为自己无法骑马,便将马交给田豫乘骑了,结果……也就是说,弓弦一旦出问题,他将无弦可换。 马悍扭头看一眼离姬:“到山道那里找一找,看有没有弓,弄几把过来,再找点箭矢……但不可下到谷道,我不能确定还有没有人装死。” 离姬颔首以应,从大石后钻出,双手提起裙裾,刚跑出几步,却被马悍及时喝止:“快回来,鲜卑人进攻了。” 是的,鲜卑人进攻了,而且是不顾一切地疯狂进攻。四千鲜卑大军,以中部鲜卑大人为首,囊括了各部族大人的精锐,攻打一个人,或者顶多是两个人,结果死伤惨重,半点奈何不得。这事传出去,鲜卑人的名声就完了。毫无疑问,此战过后,那个人如果不死,必将成为草原传奇,无冕之王。 “杀死他,无论付出多大代价!” 这是轲比能下达的必杀令。 上千鲜卑人就在这必杀令下,分五个梯队,依次入谷。由于山谷不宽,山道更狭窄,所以一次最多只能投放二百人。轲比能已经豁出去了,他命令二百人分两队,一百人抢入山谷,一百人冲击山道。冲击山道的人只能持刀斧(因山道窄,连长矛都不便使用),而入谷之人则可持弓箭。 这一次,所有部族都要出兵,甚至连乌丸人都出手了,而且还是能臣抵之亲自率队上阵。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犍提部慑于马悍威名,但扶罗韩还是派出二百精卒,但他也留了个心眼,没有让自己的儿子泄归泥出阵。 悬崖之上,山风猎猎,马悍面色冷峻,缓缓将一支缴获的做工粗劣的青铜箭扣上弓弦。他知道,现在到了最危机的时刻。危机不仅来自于敌人,也来自于他的箭矢存量。他刚清点过,还剩一百零八支箭,其中只有不到十支是自己的三棱重箭,还有三支纯铁训练箭,其余箭矢,多为缴获。鲜卑人的箭矢多为自制,长短不一,箭镞材料也各有不同:生铁、青铜、骨矢、石矢,什么样的都有。如果不是他的弓力够强,哪怕是根削尖的木杆,都能破甲夺命,只怕早被鲜卑人冲到跟前了。 鲜卑人已经找到了他的软肋,以命换箭,一百零八支箭,能撑到几时? 马悍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正午已过,也许是未时(下午一到三点),只要能撑到天黑,他就赢了。鲜卑人有天大的本事,也拦不住象他这样的人趁夜而遁。 两个时辰!轲比能、阎柔,看谁能跑在时间的前面。 马悍钢牙一挫,弓弦倏松,咻——拉开了一将当千的血腥之战。 马悍重点打击,首先集中在谷道那片死亡区,封锁住那里,鲜卑人的弓箭就无法对他形成威胁。至于循山道而上的近战兵,暂时不用理会,等来得更近一些再说。 居高临下,视野开阔,在强弓利矢威胁下,谷道上的鲜卑人,完全是待宰羔羊。但这一次鲜卑人也学乖了,他们骑马飞驰,用最快的速度冲过死亡区。山道宽不过十丈,既不能太靠近崖壁,又需让出一半空间给抢登山道的步卒,以分散马悍注意力,所以一次只能并行冲过五匹马。 在一名鲜卑百人长的率领下,百骑分二十列,一声唿哨,蹄声大作,声如闷雷,响彻山谷。 咻咻咻咻! 马悍四箭连珠,但射的不是人,而是马。三箭中马首,一箭中马腹,谷道上一阵人仰马翻,造成后面跟进的鲜卑骑兵躲避不及,带倒一片。更糟糕的是,后面近百骑全被堵住,进退不得,尽成箭靶。 咻咻!噗噗!咻咻咻!噗噗噗! 十数箭射下来,谷道上已是一片狼藉,重伤倒地的战马与被践踏成泥的鲜卑人,将谷道垫高三尺。 鲜卑人本想快速通过谷道,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谷道反而被自己堵死了。 马悍解除了谷道威胁,迅速将箭矢指向登山的鲜卑人,而这时冲在最前面的鲜卑人,才刚冲到半山腰。 鲜卑人同样吸取了教训,再不敢一下上几十人,而是一次上十人,第一批不冲上山顶,第二批绝不动。 既然鲜卑人摆明了要送死,或者说是以命换箭矢,马悍也不客气,能杀多少杀多少。弓弦一张,惨叫声应弦而起…… 正当马悍以机械杀手之姿,血手屠胡之际,突闻离姬一声惊叫:“小心!” 几乎同时,马悍也感觉到一股危险迫近,倏地一道锐风迎面而来,马悍迅速举臂一挡,卟地闷响,一支利箭射在他右前臂上,力道强劲。旋即每二箭连珠而至,笃地一响,竟射中豹弓弓臂上,箭镞入木半分。 马悍大怒,他已经发现,偷袭他的人,正是最开始驰马冲锋时,逃过他死亡之箭的那个鲜卑百人长。由于此人起步快、冲锋迅猛,加上马悍将精力放在截断鲜卑大队人马上,让此人成为漏网之鱼。不想他竟然登上对面山崖,以箭突袭。 马悍已经看到鲜卑百人长袭杀无果后,迅速隐身到一颗水桶粗的树干后,当下冷冷一笑,从地上拈起一支黑沉沉的生铁箭。这种铁箭,是马悍令汉戈部匠人新近打制的训练箭,只有三支。之所以叫训练箭,是因为豹弓弓力太强,平时马悍练习骑射时,所射出的箭,屡有损坏。想当初还在公孙瓒军营时,马悍首试豹弓,二十支箭就被废掉三分之一,便是明显例子。 为了节省箭矢,马悍便令匠人打造了十支纯铁箭,如此便可反复使用。这次北上,他带了三支,骑射这种事,须时时勤加练习,没有捷径,唯手熟耳。 马悍将重达七斤的铁箭扣在弦上,眼睛眯起,锋芒闪烁,在咯吱吱响声中,豹弓被拉成满月。马悍并不是每射一箭,都拉弓如满月的,象射杀山道上的鲜卑人,顶多只开半弓足矣。而现在他开了满弓,而且首次使用铁箭。 嗡—— 铁箭射出之声,都与普通木箭大为不同。一道乌光,直射三十丈外崖壁大树。 那鲜卑百人长正背靠大树,抽出三支箭,一支上弦,一支挟在指间,一支咬在嘴里。他用力呼出几口气,身形一动,正要闪身而出,来个三箭连珠。蓦闻身后啪地一声爆响,浑身一震,左胸倏地冒出一枚带血的乌黑箭头,那箭头上,还沾着几片细碎的木屑。 鲜卑百人长眼珠怒凸,难以置信,浑身不停抽搐,嘴巴与双手一松,弓矢落地…… 日影西斜,谷道上尸体层层层叠叠,非但不能骑马,甚至步行都无法落足,严重影响持续作战。在这样的情况下,想快速通过死亡区,已完全不可能。 近千鲜卑人已被干掉了三分之一,由于谷道阻塞,轲比能只得下令暂停进攻,先清理谷道。数千鲜卑骑兵寂寂无声, 大旗之下,阎柔眯着眼,向山崖张望一阵,忽然一指:“我有一种预感,他的箭矢快用完了。” 苴罗侯咬牙切齿,又怕又恨道:“这个恶魔,半个时辰内,先后射杀我大鲜卑勇士近三百人……我就不信,他还有气力!” 轲比能面无表情,马鞭攥得紧紧,胸中怒焰翻腾。堂堂大鲜卑之王,被一个人逼成这样,活了二十多年,从未听过,更未见过,但今天让他见识到了。他真有一种冲动,想亲自提弓冲上山,亲眼看一看,那个人究竟是怎样做到的。但他却只能狠狠将马鞭抽向手心,掌心地剧痛令他头脑为之一醒,一字一吐:“看来,该到了决胜时刻——谷道清理完毕后,全力猛攻。这一次,不、死、不、休!” 第五十一章 【一将当千】 第五十一章 【一将当千】 第五十二章 【一箭定乾坤】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二章 【一箭定乾坤】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二章 【一箭定乾坤】 (多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天寒无量”打赏支持!) ~~~~~~~~~~~~~~~~~~~~~~~~~~~~~~~~~~~~~~~~~~~~~~~~~~~~~~~~~~~ 山崖之上,马悍默然看着身旁箭支,只剩不足十支箭了。 离姬蹲在身旁,一脸焦急,再次请求道:“让我下山搜寻箭矢吧,否则鲜卑人下一次进攻的话,就完了。” “不行,太危险。”马悍断然拒绝,眼睛直盯着峡谷口鲜卑人的动静。 “要不,我到山道看看,也许有遗失的箭矢……”离姬不死心,再次请求。 “……可以,要小心。” 见马悍终于同意,离姬嘴角一弯,提起裙裾顺山道跑去。 山道上同样遍布尸体,几乎难以落足,鲜血浸染了每一寸土地,两旁的绿草,洒落斑斑血迹,越是走近,血腥味越冲鼻,中人欲呕。 离姬秀眉微皱,掩住口鼻,强忍不适,慢慢走近,灵动的双眸四下打转。 鲜卑人头两次进攻,还有不少弓箭手,离姬也捡拾了不少箭矢补充,但其后鲜卑人也意识到箭矢资敌的问题,再次派出的兵力,全是刀斧手。箭矢的收集,也就越发困难了。 离姬强忍恐惧,一路向下,翻捡了很多尸体,皆无所获,正失望之际,蓦然眼睛一亮——一个俯卧倒地的乌丸人,身下压着几支羽毛,似乎是…… 离姬快步上前,蹲下身,伸出纤细白嫩的两指,一夹一扯,果然是一支鹰羽箭。 离姬兴奋回头,举箭向山崖示意:“嗳——我找到箭了……” 马悍一直盯住离姬,箭扣弦上,但就在这瞬间,他脸色变了——倏地跳起来,发足狂奔。 离姬呆了一呆,嘴巴刚张开,突然被一只从后面伸出的毛茸大手捂住,身后传来一阵嘎嘎怪笑:“马悍,你想自己死,还是这个女人死?” “能臣抵之,我要你死!”马悍已像一头被激惹的山豹,凶猛扑近。 没错!这个诈死并以箭矢为诱饵的乌丸人,正是能臣抵之,此刻他眼露凶光,一手捂住离姬口鼻,一手从腰间拔出短斧,狠狠掷向马悍。 马悍迅急如风,半步不停,一抬手便抓住迎面劈来的飞斧柄,身形没有半分停滞,冲势更猛。 能臣抵之吓了一跳,伸手扼住离姬颈项,厉声道:“快停下,否则我杀了她……啊!” 看似柔弱惊慌的离姬,突然抬手,将握在手心的鹰羽箭向后一捅,不偏不倚,正插中能臣抵之右眼。 能臣抵之如负伤野兽般地惨叫声,响彻山谷,粗手按住眼睛,血水从指缝间流出。天旋地转之下,粗壮的身躯倾歪,向山道外侧的山崖坠去,同时将离姬也一并扯倒。 离姬花容变色,如绿柳倾覆,似花瓣零落,翩然坠向山崖。 千均一发之际,已冲到五步之外的马悍奋力前扑,铁臂急探,险险抓住离姬皓腕,止住其下坠之势。手臂一抬,生生将离姬从崖边拉上来。拉到一半时才发现离姬一脸痛苦之色。马悍一怔,目光越过离姬身后,就见目插一矢,满脸是血,面目狰狞的能臣抵之,竟咬牙切齿死死抓住离姬足踝不放。 马悍眼睛厉芒一闪,蹲下,让离姬搂住自己脖子,伸手托住离姬臀部,身躯一挺,将离姬整个身体抱上来。而能臣抵之也随势攀住崖壁边沿,但一只手仍紧紧抓住离姬足踝不放。 “右歙侯,后会无期了!”马悍声如冰渣,一手高举利斧,重重斩下,咔嚓!血光迸现。 “哇——”能臣抵之发出长长地惨叫,象块石头一样,一路弹跳,到得崖底,已摔成了一团烂肉。 马悍扔下斧子,用力将能臣抵之的断手掰开,随手扔下山崖,让它与主人团聚。 离姬悬崖惊魂,死里逃生,娇躯仍软得没有半分气力,依然搂紧马悍,吐气如兰,惊喜耳语:“你……你的气力恢复了!” 马悍一怔,适才救人心切,浑然忘我,一时竟忘记了自己根本跑不动的,更不可能接斧砍人,难道……他缓缓抬起左手,收握成拳,运力一震,一股久违的力量感,遍布全身,充沛于臂。这一刻,他有一种哪怕是石头都可以轰碎的快感! “哈哈哈!我的力量恢复了,阎柔、轲比能,你们就要倒霉了!”马悍大笑着拉起离姬的玉臂,“来,我们与鲜卑人赌一赌,看谁的运气好。” 山道上短暂而惊险地交手,鲜卑人也有看到,但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一切就结束了。 是的,一切都该结束了。 马悍手持豹弓,离开山崖,缓步走向山顶。离姬敛袖低眉,在后亦步亦趋。 山顶绿荫如盖,杂草密布,疾风吹过,枝叶乱舞。 马悍一直走到山崖边,抬手示意离姬停在十步之外,然后慢慢抽出一支铁箭。 鲜卑大军,就在三百步外,而那白底金边的角端兽旗,就在大军中央,直线距离三百八十步至四百步之间,放到现在,就是一里左右的距离。大旗之下,可以看到几个衣着华贵的人影,虽然看不清他们的脸,但从他们骑马的排列,以及掌旗手正常站位推算,隐隐可判断出大旗下偏右的正是轲比能。 四百步,超过了豹弓的有效射程,但依然在最大射程之内。所谓有效射程,就是箭矢可破甲毙敌的距离;而最大射程,则是箭矢可以射多远,也就是强弩之末的距离。 六石强弓,射四百步是没问题的,当然必须是抛射,利用箭矢自重所产生的下坠势能杀伤敌人。 所以马悍登上山顶,使用铁箭,利用高度与重力,使箭矢射得更远、更具杀伤力。唯一令人担心的是,之前豹弓弓臂被射了一箭,出现了一丝裂隙,还能否承受一次满月远狙? 还有就是瞄准的问题。四百步超远程狙杀,没有辅助瞄准,射杀某个固定目标,马悍自问做不到。别说是他,就算整个三国最顶尖的名将射手大集合,也做不到,这已经超出了人力极限,所以鲜卑人才敢大模大样观战。 马悍张弓搭箭,弓弦渐张,箭指胡骑,明亮的眼睛眯起,慢慢寻找着契机。突然,他似乎看到了什么,眯缝的眼睛一下瞪大,满是兴奋之色。 令马悍兴奋不已的是一道橘红色的反光!反光来某个鲜卑贵人头顶的头盔。 马悍给豹弓配备的红外线瞄准器,最大照射距离实际超过一千米,问题是人的肉眼根本看不到那么远,这也是为何明明拥有一把能射三百步远的强弓,但马悍却常常要等到敌人接近百步之内方才出手的原因。 方才马悍用弓箭扫瞄,寻找战机时,无意中发现,远方时不时有一闪一闪的红色反光,讶异之下,略加思索,恍然大悟。他已然明白,这些奇怪的反光,是在烈日之下,红外线照射到铁质头盔上所产生的炫光点。这些光点,可不像红外线光点那样微弱暗淡,而是强烈晃眼,就象远处有人用镜子反射阳光一样,分外耀眼。别说是四百步外,只怕千米之外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这可是后世野外求生时的一种远距离求援方法。 当然,要产生这种强烈反光,还得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要有强光,也就是烈日当空;其次,日影照射的角度要合适,必须是迎面光,若是背面光,照在后脑勺也是没用;最后,还得是正照在打磨光滑的金属物品上,才有良好的反射效果——还有比铁盔打磨得更光滑的铁质物品么? 鲜卑人当然不会有什么制式装备,铁盔这种奢侈品就更少了——胡人宁愿用这些铁来造更多的箭头。但是鲜卑的贵人却是例外,尤其在场的那几位,是中部鲜卑的最高首领,几乎每一个都戴着铁头盔。 今日烈日当空,时近申时(下午三至五点),日影西斜,由西南向东北望去,那一个个反光亮点,历历在目。而这些个反光亮点,为马悍的远狙,指明了清晰的方向。 当马悍将红外线瞄准器校对良久,终于看到轲比能的脑门亮起来时,欣喜得手都有些抖了。他赶紧深深吸一口气,手臂稳定下来,象这样远距锁定,哪怕手稍微一抖,都有可能丢失目标。因为他原本就看不见光源,全凭手感寻找,锁定不易,只要有半点抖动,那就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 锁定反光点,计算距离与角度,幸好这是在高处,无须抬起太高的仰角,否则即便有反光辅助锁定也会失去意义。 “轲比能,就让这一箭,来为你我做个了断吧!” 马悍心头默念,无视鲜卑人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人叫马嘶,准备杀向谷口。 绷!嗡—— 咔嚓!豹弓在完成绝杀一击后,终于以谢幕之姿态折断了。 一箭横空,挟风雷之音,从千百鲜卑人头顶掠过,划出一道带着死亡气息的黑色弧线。 不少鲜卑人有所察觉,纷纷抬头,目光追随着天空那道细细的黑影,惊讶地张大嘴巴。 当铁箭下坠距地面不足寻丈时,大旗之下的鲜卑豪酋们才似有所觉,一齐抬头。 就在此时,阎柔正好策马近前,探头想对轲比能说句什么。 铁箭重重坠下。 铁矢锋锐,贴着阎柔面颊掠过,血光飞溅,阎柔惨叫一声,鼻子削飞。箭势未尽,狠狠穿透轲比能皮甲,扎入右胸。 轲比能闷哼落马,鲜卑人大乱。斩首成功! 苴罗侯、扶罗韩、泄归泥等酋帅吓坏了——箭都射到这里来了!下一个是会是谁? 鲜卑之王落马,其余诸酋帅纷纷后撤,谁也不敢再呆在原处。中军一移,人马大乱。鲜卑人本就已被杀得心惊胆战,此刻更是被这神鬼莫测的一箭彻底打掉士气,主帅被干倒而全军不溃者,古来几稀,更何况是这些临时召集来的牧民战士。结果退着退着,最后竟轰然而溃。 望着辽阔无边的原野上,狼奔豕突的鲜卑人与乌丸人,马悍扬起手里的断弓怒吼: “鲜卑奴!别以为这样就算了!暗算、追杀、杀我护卫、毁我宝弓,我要你们百倍偿还——” 第五十二章 【一箭定乾坤】 第五十二章 【一箭定乾坤】 第五十三章 【夺弓焚原】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三章 【夺弓焚原】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三章 【夺弓焚原】 (谢谢“赵无恤2014”、“天寒无量”、“虎爷不惑”、“喀喀咖”众书友打赏支持!) ~~~~~~~~~~~~~~~~~~~~~~~~~~~~~~~~~~~~~~~~~~~~~~~~~~~~~~~~~~~~~~~~~~~~~~~~~~~~~ 夜色如墨,弦月如钩,惨淡的月光下,铁灰色的饶乐水静静流淌。 饶乐水两岸,人影幢幢,铁蹄声声,不时可见一队队鲜卑巡逻骑兵,手持火把,来回巡视,防守极为严密。这还只是游哨,更有隐于草丛、坑洞、树梢等处的暗梢,分布于鲜卑牙帐方圆十里之内,警戒之森严,就算是只老鼠,都难以在不惊动明暗哨的情况下摸进来。 鲜卑人平日当然不会警戒如此森严,只是今次惹下烦,几千人追杀十几人,反而被揍得头破血流,连大人都受了重伤。整个部族,人心惶惶,为防止某人铤而走险,不得不摆出一付前所未见的大阵仗。 一支三十骑的巡逻队刚刚驰过饶乐水南岸,草丛中分,一个黑影迅捷跃出,快速潜行十数丈,没入对面草丛中。 黑影刚刚伏下,不远处一棵大树后面转出一个鲜卑暗哨,困惑地向这边看了好一会,摇摇头,又慢慢靠回树干坐下。 少倾,黑影缓缓向前匍匐而进,猝然探手从伸手不见五指的的草丛里抓出一个暗哨,咔嚓一下扭断脖子。黑影微扬起脸,目光警惕四下扫瞄,淡淡的月光照着一对精光四射的眸子——正是马悍。 没错,马悍杀回来了!穿越三国以来,这是他首次吃亏,险些丧命,这个场子,一定要找回来! 要么不动手,要动手就往绝处干!这是马悍的座右铭。 鲜卑人的防卫,的确严密到了飞鸟难入的程度,马悍不是飞鸟,他只是个拥有一条神秘机械臂的人。 一条价值数亿美金的机械臂,当然不仅仅只是巨力与锋利而已。由于机械手掌切割物体时,大拇指太短,无法与其余四指配合,参与切割,近似于无用,因此机智的研发者们,赋予它另一样功能。大拇指指甲盖,并不是锋利可断钢筋的特种合金,而是一片钢化超薄型热源探测器,可探测半径一公里内的所有热血动物。探测所形成的热源点,会直接反映在指甲盖屏幕上,可以使用触屏来放大缩小。探测器的电力来源有二:一是太阳能;二是机械臂动能转化电能,蓄存于一枚芝麻粒大小的纳米化超微太阳能/电能两用电池里。 当初克鲁伯公司之所以安装上这个仪器,也是为了保障马悍能安全抵达丛林深处的食人部落,完成任务。而马悍自来到三国以后,还从来没有使用过这项功能。这热源探测器在这个时代的作用,其实只有两个:一是可在行军时探测周边是否有埋伏;二是可在夜间偷营。 马悍之前从未遇到过上述两种情况,自然也就没有启用这项功能的必要。而今夜,就必须用上了。 鲜卑人自诩的天罗地网,明暗险哨,在马悍眼里,就象是黑夜中的萤火虫,光芒耀眼,醒目无比,毫无威胁可言。 马悍安顿好离姬之后,只身杀回鲜卑牙帐,他的报复计划有两个:首先要再弄一把强弓,鲜卑人毁了他的弓,这事就得着落到他们头上。鲜卑人有强弓吗?当然有,而且只有一把——魔瞳弓。至于第二个计划,嗯,与第一个计划密切相关,等拿到魔瞳弓再说。 有了超强科技,再加上马悍以前也暗杀过不少人物,本身就擅长潜行匿踪,不说闲庭信步,至少鲜卑人的防卫对他没有半点作用。一直到鲜卑祖灵的祭山山脚时,才稍稍遇到一点麻烦。 鲜卑人的祖灵神殿前,有两条獒犬,前几日马悍上山试弓时曾见到过。如何让这两条獒犬不发出叫声呢?马悍早有准备。他伏在山脚下的草丛中,解开后背包裹,抱出一只毛茸茸的小狗——这是他从牧民帐篷里弄来的。 确认周围安全后,身体一长,抱着小狗沿着山道飞快向半山腰的祖灵殿奔去。刚跑出百米,就听到山上一阵阵狂吠之声。马悍脚步不停,闷头向前冲,远远感应到有两个飞速移动的红点迎面冲来,立即将小狗向道旁树上一抛,然后飞快爬上大树。 就见黑暗中四点幽光,由远及近,冲着树上不断咆哮。那只小狗则在树上发抖,呜呜哀鸣。 不一会,两个打着火把的灵殿侍者走来,举起火把向树上照了照,松了口气:“原来是一只小犬,怎会跑到树上?” 一个侍者道:“帮我拿着火把,我将这小犬抓下来。” 当这侍者爬上大树后,灵殿巡逻护卫也闻声而至,询问情况。 为首的百人长听到树下侍者的解释后,再举起火把抬头望去,但见树上隐约有一个模糊人影,便问道:“情形如何?” 树上侍者回答:“无事,就……就一只小犬而已。” 百人长点点头,对另一个侍者道:“别让这两条狗再叫了,吵得方圆十里不得安宁。” “畜生就是这样,不把那条小犬抓下来,它们是不会安静的。”侍者也是无奈。 待百人长与巡逻护卫走后,树下侍者忍不住抱怨:“怎么还不下来?区区一条小犬,有那么难抓吗?” “来嘞!”树上传来一个陌生声音,然后就见一个人直直扑下。树下侍者躲闪不及,被重重压在地上,火把抛飞,哀声惨叫,却被獒犬狂吠声掩盖。 随即树上飞跃下一道黑影,重重踩在叠压在一起的两个侍者背上,咔嚓之声过后,惨叫消失。至于两只獒犬,一只被一巴掌拍飞寻丈,头颅破裂而死;另一只则被树藤套住,生生勒毙。 轻松干掉獒犬之后,马悍将人犬尸体往道旁森林一丢,飞快冲上山。 一炷香后,祖灵殿里血腥刺鼻,横七竖八仰躺着祭司与侍者的尸体。马悍走出殿门时,手里已多了一把血红色大弓,这将是他的新武器,拉力只能用恐怖来形容的十二石超级强弓——魔瞳弓。 足足七百斤的拉力,从古至今怕也找不出一个人能使用,所以鲜卑人才说这是神才能用的奇弓。 事实上,马悍也只能勉强正常使用,他的机械臂开弓没问题,但肉臂比较吃力。上回开弓试射了一箭,他心里有数,左臂最多只能撑到二十箭就会力尽,也就是说,他只能正常使用,想如豹弓一般超常使用,基本不可能。不过如果对这把弓加以改良的话,这个问题或许能解决。马悍已然想到一个解决办法,但眼下还办不到,只有等回到汉戈部,找部落里的能工巧匠帮忙才行。 只是马悍今夜必须使用此弓,而在使用之后,还必须保持充足的体力逃走,所以只能采取一些临时辅助措施,就像日间在百丈峡时,他所使用的豹弓那样…… 站在祭山之颠,极目远眺,漠漠原野上,鲜卑人的牙帐如菜心,周围副帐群一圈圈环绕,层层叠叠,如结实紧密的包菜。不时可见巡哨手中星星点点的火光来回飘动,几乎没有半分停歇与空隙,比诸外围的防卫更严密三分。如此严密的帐落及巡卫,纵然马悍有热能探测器,要悄无声息突入牙帐,也是一件非常困难与危险的事。 还好,马悍并不打算这么做,他有更简单的方法。 他取出军用指北针,开始测距以及风向、风速。半刻时后,得到的数据是,从此处到鲜卑牙帐外围的副帐,大约是九百米至一千米之间,而他上次曾拉满魔瞳弓试射了一箭,事后在七百米外找到了自己的箭矢。由于当时他是朝天空射击,依此推论,只要弓箭的仰角调低,居高临下,以近乎平射的方式射出去,可以射到千米之外的目标。 想好就干,这是马悍的性格,成不成,亮箭说话。 马悍先是用斫刀砍下一根碗口粗的巨木,下端削尖,再挖个三尺深的小洞,将巨木敲砸下去,周边踩实,就成了一个高与胸齐的木桩。之后,将魔瞳弓平置于木桩顶端,用牛皮索把弓把扎实,一如当初在百丈崖上所做的一样。 弓安好了,下一步就是箭。马悍后背负着一个箭袋,内有二十支箭。这不是普通的箭矢,而是他临时自制的巨箭:每支长三尺三,箭杆粗若拇指,箭尾羽毛修整得非常整齐,但箭头却无镞。 马悍并不需要箭镞,因为他这二十支箭不是用来杀人的,而是放火的。他身旁放有一大罐火油,这是从祖灵殿里搜出来的,祖灵殿里的长生灯一年四季都是长明不灭,火油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东西。 将顺来羊毛毡切割成线条,缠绕于箭杆前端,再浸入火油中,吸饱油脂之后,再取出晾放。一切准备就绪,马悍点燃了火把——从火光亮起的这一刻起,他必须在一分钟之内,将二十支火箭全部射出去,然后迅速脱离。 熊熊燃烧的火箭已扣在绞金弦上,弓弦咯吱吱地响声,在幽寂的山颠格外碜人。火光明灭,映照得弓臂两侧两只血瞳仿佛也似活了一般,冷酷嗜血,直欲择人而噬。 碗口粗的巨木,已被强大的拉力拽得向后倾斜,弓弦渐满。马悍感受了一下机械臂与臂膀融合处,并无不适,感觉良好。这就意味着,他将来可以自如使用此弓。 “轲比能,接招吧!”马悍吐气开声,两指一松。 绷——一点火光如夜火流星,划过无边的夜空,飞向远处星星点点的群帐。 火光尚未落下,第二道流火、第三道流火已紧追而去……少倾,远处亮起一团火光,然后是第二、第三团火光…… 当巡逻的鲜卑骑兵还在张嘴望天时,一支接一支的火流星从天而降,引燃了牙帐外围的数十座副帐,火借风势,风助火威,一时燎原。 八月十一深夜,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牙帐,一年一度的蹛林大会结束次日,被疑似“挖心汉兽”复仇,火焚牙帐,连营二十里,烧死烧伤部众两万余人。轲比能部众有二十余万,两万死伤原本算不上伤筋动骨,但是偏偏被焚的是牙帐,惨遭火噬的大半为部中贵人及精锐勇士,可以说是部族中的精华,实力一下掉了一半。而偏又逢蹛林大会,统计畜牧,各部帐都将大批牛羊牲畜赶来,结果一把野火,烤糊的牛马羊驼达近百万,损失之惨重,前所未有。 但轲比能已无法报复,在此之前,中部鲜卑实力在三部鲜卑中最为强大,否则也不可能占据鲜卑人的发源地,大鲜卑山与饶乐水。但一把野火过后,中部鲜卑的实力一下掉到了末尾,其余二部,尤其是雁门步度根的西部鲜卑,一直对轲比能虎视眈眈,如此良机,焉能放过? 漠北草原上,战云密布,鲜卑人的统一之战,又将再度打响。只不过,轲比能虽被重伤,其部众也遭重创,但实力犹存,步度根想吞了他,只怕没那么好的牙口。 马悍也想不到,他的一把火,把三部鲜卑烧成了内乱,这场大乱,没个两三年分不出胜负。嗯,在这个时候,隔岸观火,埋头发展是最好的策略。 百丈峡谷前,虽然远隔百里,但天边那片红云,依然清晰可见。 马悍与离姬各乘一骑,互望一眼,相视而笑,猛地一抽马鞭,冲入谷道,向南而去。 山谷间回荡着马悍的豪笑:“回汉戈寨,我娶你。” 离姬娇笑声隐隐传来:“我只怕你娶不起……” 第五十三章 【夺弓焚原】 第五十三章 【夺弓焚原】 第五十四章 【胡骑围城】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四章 【胡骑围城】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四章 【胡骑围城】 (感谢“赵无恤2014”、“q小子”的打赏,q小子很猛啊!还有一位是“虎爷”还是“恶狼”来着,抱歉,榜上找不到名字了,一并谢了。) ~~~~~~~~~~~~~~~~~~~~~~~~~~~~~~~~~~~~~~~~~~~~~~~~~~~~~~~~~~~~~~~~~~~~~~~~~~~~ 就在马悍带着轻快的心情,日夜兼程,携美南下时,汉戈寨,正处在生死关头。 汉戈寨,昔日安宁详和的氛围已消失不见,环护整个寨子的圆形土围子插满箭矢,随处可见刀劈斧凿枪戳的痕迹,不少地方出现明显豁口,甚至垮塌。 距汉戈寨里许之外,是密密麻麻的乌丸骑兵,粗略估计,不下千骑,人马俱轻剽。而在更远处,濡水下游南岸的一个小土坡上,有三百多乌丸披甲精骑,层层环护,中央竖着一杆黑旄,这是乌丸汗鲁王的标志。 汗鲁王乌延,出动了。 而在前面指挥的,则是一杆小一号的青旄,这是乌丸左歙侯的旗帜。 普弗卢,这个马悍与汉戈骑兵的手下败将,也来了。 此刻汉戈寨内部众如临大敌,气氛压抑,土围子后面挤满了手持各种简陋武器的部民,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惶恐、悲愤、绝望,许多人身上都带着伤,脸上血迹未干,满面尘泥,在烈日下和汗流淌,不时因伤口被汗水浸渍而肌肉抽搐。 汉戈寨的临时指挥官唐努也与部民一样,满面灰尘,汗流夹背,挎刀背弓,率领着一队预备骑兵,步行巡视,不时给部民打气。 “大伙都坚持住,乌丸人没什么可怕的,汗鲁王又怎么样?咱们是屠罴勇士的部众,连乌丸王蹋顿都奈何不得的‘塞上惊龙’的子民!什么乌延,什么普弗卢,来一个干一个,爷俩来全干死!” 唐努声音沙哑,嘴唇干裂,脸颊还有数道血痕,身上的皮甲与头盔多处破裂,有些裂痕隐见血迹,显然经过了一番艰苦的厮杀。他接过身后随从的水囊,仰脖猛灌一口,抬手抹去嘴角水渍,用嘶哑的声音继续鼓劲:“大伙不用担心,我们的骑兵已在乌丸人的外围潜伏,随时向乌丸人发动袭击。别看眼下乌丸人攻势凶猛,他们也被我们的骑兵不断放血,等他们的血流干了,就会大败溃逃!我们要做的就是坚持,坚持到部帅回来的那一刻!” 刚说到这里,就见前面一阵骚乱,似乎有几人在争吵,甚至动上了手。 唐努大怒,快步上前,分开人群,却见是一个鲜卑人与汉民在扭打,后面有几个强壮的鲜卑奴隶在起哄,而旁观的汉民则在劝说拉架。打架的鲜卑人唐努认得,是一个汉戈骑兵,昨日随骑兵队与乌丸人作战时伤了腿,轮换回来休整。 “都给我住手!怎么回事?”唐努与手下一齐上前,将打架的二人分开,才发现那汉民已被打得头破血流。 汉民捂住脑袋,指着鲜卑人怒道:“这人散布谣言,说部帅已被鲜卑大人轲比能所擒……” 唐努脸色一变,按刀森然道:“你敢造谣!” 那鲜卑人脸色也变了,退后一步,手握斧柄,但面对上官,却又不敢造次,嘴里不服道:“非是属下造谣,属下与乌丸人交战时,就听他们这么喊的……” “他们是不是还叫你投降!”唐努刀出鞘半截。 鲜卑人也拔出短斧,与几个鲜卑奴隶站在一起,抗声道:“汗鲁王全族来攻,兵力是我们的五倍,我们怎么能抵挡得住?眼下这生死关头,我们的无敌勇士又在哪里?” 唐努咬咬牙,还刀归鞘,向后方土围子一指,厉声道:“你是汉戈正骑,也算有功,你要走,我不拦你,从后面翻墙离开,别在这扰乱军心!” 鲜卑人哼了一声,看了一眼身后的奴隶同族,嘴皮子动了动,摇摇头,拨开人群向后寨走去。刚走出十几步,忽听身后有人惊呼,鲜卑人一惊,似有所悟,手急按住斧柄。一声弦响,鲜卑人后心一痛,天旋地转,向前扑到,后背插着一支箭矢。 唐努收弓冷哼,目光凶狠盯住那些鲜卑奴隶:“想当逃兵,这就是下场!”扭头对身后一名手下道,“韩希。” “属下在。” “任命你为督战官,配四名刀斧手,但有散布谣言或作战不力者,斩立决!” “诺!” 这时哨塔上的义兵冲着唐努大喊:“百长,乌丸人有动静!” …… 就在唐努整肃内部时,乌丸人那边,土坡上临时搭建的王帐之内,汗鲁王乌延,正训斥其子普弗卢。 乌延年近五旬,头戴嵌着金珠的浑脱帽,身着单袍,外罩铁甲,身体胖大,满面油光,发须夹杂少许灰白,样貌粗豪,唯有一双眼睛,带有几分狡诈。此人有个绰号,叫“草原兀鹰”,由此可知其人秉性。 “普弗卢,你这只鹰崽难不成被汉戈部吓破胆了么?我给了你二千人马,打了三天,除了抬下来几百具尸体,你连寨门都没攻破,是不是非要我亲自出马?” 普弗卢伏地顿首,惶恐不安道:“请父王宽恕,汉戈寨防卫严密,抵挡激烈,更有数百游骑在外窥视。孩儿有几次将要攻入,都被汉戈游骑侧击,不得不退兵。父王……” 乌延抬手止住儿子下面的话,缓缓道:“右歙侯已传来消息,阎柔与轲比能已发动攻击,护乌丸校尉邢举已被杀死,下一步就要对马悍动手。” 普弗卢惊喜万状,充满希冀问道:“父王,能臣抵之说得手了吗?” 乌延摇头:“我接到前一个消息时,传信者说第二个消息已经在路上了,若快的话,也许今日就能到。”乌延说到这里,长长吐出一口气,阴阴一笑,“我相信会是个好消息,或许,今日就是见分晓的时候。” 普弗卢大喜:“父王,只要再给我二百、不,一百精骑,孩儿一定能拿下汉戈寨。” “不!”乌延摇头,目光深沉,“你最大的威胁不是来自正面,而是侧后,那支只会抽冷子打了就跑的汉戈狼骑,才是真正威胁。赤鲁!” “汗王。”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乌丸将领应声入帐,这是乌延的亲兵骑卫统领,千人长赤鲁。 乌延取出一支金箭,交给赤鲁,下令道:“持此令箭,率三百骑卫出击,一旦发现汉戈骑兵,立即剿杀,即便追不上,也要将他们远远赶出战场。下一次进攻,我不希望再看到这群老鼠再出现。” 呜呜—— 长长的号角声响彻草原,铁蹄翻土,胡尘漫天,狼旄舞动,千骑如云。 唐努刚刚登上哨塔,远远地一道黑点飞来,从他脸侧飞过,笃地一声,射在哨塔木柱之上,箭尾急剧颤动。 随着这劲势凌厉地一箭,汗鲁王乌延的新一轮攻势再度展开,汉戈寨最危险的一刻来临了。 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原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五十四章 【胡骑围城】 第五十四章 【胡骑围城】 第五十五章 【草原飞燕(上)】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五章 【草原飞燕(上)】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五章 【草原飞燕(上)】 (谢谢“赵无恤2014”从不间断的打赏支持,真心感谢!!) ~~~~~~~~~~~~~~~~~~~~~~~~~~~~~~~~~~~~~~~~~~~~~~~~~~~~~~~ “快让开!快让开!”汉戈部的财务总管陶良,满头大汗,在前头开路。跟在他身后是四个年过半百的老汉,抬着一具担架,担架血迹斑斑,其上躺着一个右膀中箭,满身是血的义兵。 在汉戈寨中部偏西侧,有一片用木栅栏隔开的帐篷区,是临时搭建的战时治疗所,这里有几位略通医术的汉民及一群青壮健妇,在木吉老汉的带领下,负担起为伤者治疗的重任。 担架一入帐篷区,三四个健妇立即迎上,七手八脚接过担架,簇拥入帐。帐篷里立即忙碌起来,不时传来各种声音: “快!快端上热水、白布。” “这是箭伤,请卢先生来。” “剪子、羊肠线、弯针都准备好……” 听到帐篷里忙而不乱的声音,木吉老汉一脸庆幸地对陶良道:“还好部帅早就准备,设立了这个治疗区,还教授了治疗创伤的法子。尤其是那个‘缝合’,还有‘消毒’什么的,救了多少部民性命。唉!我给牲畜与部民看病这么些年,怎就想不到如此妙法呢?” 陶良举袖擦拭了一把额头大汗,连连点头道:“自上回乌丸人入侵未遂后,部帅居安思危,建立一整套防御后勤规制,并下令反复预演,眼下可不就用上了。若非我汉戈寨计对围城多有准备,加之平日训练有素,如何能挡得住两千乌丸人三日猛攻。” 木吉老汉抚着颌下白须,欣慰道:“唐努不错,虽然部帅不在,但面对强敌,却防守得颇有章法……是了,陶帐房,你刚从寨墙那边下来,情况怎么样? “不太好。”陶良忧心仲仲,“乌丸人加强了攻势,如果汉戈骑兵不及时回援,很难顶住……” 木吉老汉与陶良低声商议时,不远处帐篷一角探出一张充满异域风情的少女面庞,栗发碧眼,肌肤如雪,正是念奴。在念奴身后,跟着五六名年约十五六岁的少女,几个女孩在叽叽喳喳说着什么。过得一会,念奴嘘了一声,女孩们安静下来。 念奴看到陶良离开,赶紧从帐子后跑出来,叫了一声:“爷爷。” 木吉老汉讶然回头:“念奴,你来这里干什么?你们后勤饭食做好了?” “连明日的胡饼、羊骨汤都已经做好了。”念奴扑闪着湖兰色的大眼,向治疗帐看了一眼,轻声道,“爷爷,能不能,让我们也加入治疗……” “不行!”木吉老汉断然拒绝,“里面又是血又是骨头,坦胸露腹的,你一个未出阁的女子,岂可做这等事。” “可是,有些只是伤到臂膀或头面的伤,我们是可以的……” “不要再说,爷爷不会同意。”木吉老汉看了一眼一脸难过的孙女,不由低声轻叹,“你怎么就不能明白,这不像以前,你现在是部帅的侍女,有些事情,要避讳……好了,把做好的饮食交给武家嫂子,让她组织妇人上寨墙送吃食,你就不要去了。” 念奴闷闷不乐转回帐后,几个女伴一见她的样子,就知道事情不成,个个一脸扫兴地往回走,边走边抱怨。 “我们怎么不能帮忙?我听二姐说了,受伤的人很多,她们的人手很紧缺。” “我们也不小了啊,治疗帐里有好几人也跟我们一般大,只是嫁了人罢了……又不是没见过。” “啥?你见过啥了?你说长啥样?” “嗳,你讨打啊!” 女孩们嘻笑打闹成一团,直到念奴嗔怪地瞪了她们一眼,女孩们才省起眼下这节骨眼上,可不能这样,一个个安静下来。 这时,不知谁低低说了一声:“要是我们有弓箭就好了,我们也可以像汉戈骑兵一样,骑着白马,趁着乌丸强盗进攻之时,从侧后狠狠射杀这帮恶徒。” 一个女孩突然兴奋道:“我有弓箭,我还有马,是我二哥的,他是从骑,留下守寨,这些东西用不上。” 另一个女孩表示反对:“那些弓太沉,我们拉不满,射得不远不说,放几箭就没力气了。我爹爹也有这样的弓,我试过,用不了。” 女孩们哀声叹气:“要是有适合我们用的弓就好了,我们的骑术也不比那些正骑兵差啊。” 草原女儿,谁不会骑马?谁不会使弓?区别只在于骑术如何、射术如何而已。 “我知道有一种适合我们使用的兵器。” 此话一出,一下将女孩们震住了,齐齐向说话者望去,竟然是念奴。 此时,念奴一双湖兰色的眼珠闪闪发亮,一字一句道:“这种兵器不是弓,而是弩——骑弩!” …… 念奴一行来到距主帐不远的锻造屋,这是汉戈寨为数不多的一排土坯房,有修理兵甲,打造马掌及制造弓矢的几个军器室。 只不过一会工夫,念奴等女孩们的队伍又扩大了,达到了三十余人,全是年轻女孩,没有一个年龄超过十八岁的。可怪的是,这群女孩子里,竟有一个男子,嗯,应当说是男童——阿苏。 军器室是汉戈寨军事禁地,哪怕是眼下这等强敌围城的紧要关头,仍有两个守卫,等闲人不得入内。不过,阿苏是个例外,因为他身负部帅密令,监视制弩匠蒙远与他的助手马钧,平日可自由出入此地。 这些内情,身为马悍的侍女,念奴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当日她也是极少数在场并知悉内情者之一。 而阿苏之所以愿意帮忙,是因为念奴许了一个令他心动不已的好处:“如果你帮我们把那些弩弄出来,我们就带上你一起出战。” 出战!就是这两个令塞上男儿血燃的字眼,使阿苏热血上头,浑然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加入到这支胆大妄为的女子队中。当然,阿苏此举还谈不上是监守自盗,因为他还没这个本事“盗”,他需要一个人的帮助。 “小马,你出来一下。”阿苏来到制弓室,探头向内望了一眼,只见到马钧一人,心下大喜,向他招手。 由于守战紧急,但凡是青壮都要前往参加战斗,体格健壮的匠人们自然去守寨墙了。马钧年少体弱,上去也不顶事,便留守此地。 “阿苏,你来啦。”马钧似是在琢磨什么,阿苏连喊数声,他才回过神来。马钧虽比阿苏年长三岁,但他生性木讷,平日接人待物,不比阿苏机灵,二人相处时,倒是阿苏拿主意更多。 阿苏左右看看,快步进入。这制弓室其实是个带院子的普遍民居,共有三间,呈回字形,左间堆放各种制弓弩的原料,如干、角、筋、胶、丝、漆等,只是数量不多。右间则是成品或半成品的弓箭,这些弓多为普通的单体弓,与大多数牧民所用的差不多,射程不远,但制作简单,生产周期短,能在短期大量制造。而复合弓虽强,工艺要求太高,一把合格的弓,甚至要造一两年,很显然,汉戈部眼下可没这个时间与条件。 正中一间,就是制作室,此刻马钧正手持一把形状奇特的弩,冥思苦想。 阿苏一眼就看到这把弩,眼睛一亮,赶紧凑过来:“成了吗?” 马钧摇摇头,阿苏心头一沉,却听马钧道:“骑弩还在研究中,这是我、依据部帅的弩图,另外、研制的一种连弩。” 马钧的口吃有个特点,与人说话会有点口吃,但问题不大,唯有紧张激动时,口吃最厉害。而一旦涉及到他的专业,说话却颇利索,与常人无异。 连弩?阿苏眨眨眼,惑然道:“这是什么弩?” 马钧与这个部帅的马僮很谈得来,而且也很乐意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与熟人分享,当下指着弩臂下方的木匣道:“这是一个箭匣,可装十支弩矢,两侧活动木罩内、有、有两组青铜滑轮,抹有油脂润滑,通过、嗯,一组青铜弩机构件关联,只要板动拉杆,就象这样……” 马钧说着将弩弓对准十步外的一个测试靶,一手执弩臂,一手快速板动拉杆。但听一阵噗噗噗之声,拉杆每前后板动一次,便有一支弩矢射出,劲道颇强。马钧连板五次,便有五矢射出,虽然不太准,但射速惊人。 阿苏看呆了眼,突然兴奋大叫一声,从马钧手里抢过连弩,学着他的样,连续板动,弩矢连绵而射,直到五矢尽发,咔咔连响,再无箭矢射出。 “太好了!小马,你成功了!有了这闪电连弩,还怕谁来?乌丸人,让他们吃屁去吧!”阿苏兴奋得手舞足蹈。 马钧却没有阿苏那般开心,摇头叹道:“这东西,玩玩可以,真到了战场却是无用。” “啊?为何?” “射程!这个最关键的问题没法解决。”马钧苦笑道,“连弩最远可及三十步,杀伤力约二十步,破甲力为十步,近战、混战或者防身还可以,真到了战场上,十几二十步的杀伤力有何用?尤其胡奴弓强马劲,二十步不过眨眼即至。野战不行,守城也不适合,倒是咱们的土围子可以用一用。我就是出于这个考虑,才琢磨出来这玩意的。” “能用就行。”阿苏可没工夫想得那么长远,什么野战守城,只要眼下能用就成,“你做了多少?” 马钧伸出两个指头:“二十二具。” “全给我。” “什么?” 当阿苏抱着一堆连弩出门时,却见守门的两个守卫都不见了,一问才知刚被喊去守寨,可想而知局面危急到何等程度。 马钧不是迂腐之人,当然知道眼下情况紧急,有什么好东西都别藏着掖着,打退敌人,保住家园是第一要务。只是他万万没想到,首次使用这些连弩的,竟然是一群少女! 连弩使用很容易,比弓简单多了,女孩们连弓箭都玩得转,更别说弩了。拿到这种近战利器,女孩们无不大喜。稍加练习之后,人手一具,再搜刮完箭匣存货,不足的则使用弓箭,纷纷上马,绝尘而去。 “喂!喂!你们答应过我的,要带上我!”阿苏从烟尘中冲出来,灰头土脸的,急得直跳脚。 眼见女孩们跑得快没影了,阿苏指着她们的背影,气得牙痒痒,张嘴刚想痛骂,忽然想起什么,赶紧跑回制弓室。马钧在一旁看呆了眼,一时没回过神来。 过得一会,阿苏得意洋洋拎着一把连弩出来,这正是方才马钧试射的那一把弩,走得匆忙,差点忘了。 “哼!不带我,我自己去……” 阿苏正洋洋得意,突听身后一阵马蹄急响,讶然回头,就见红影入目,手上一轻,连弩被人抢走。 一声娇笑远远传来:“阿苏,谢谢了,姊姊回来再疼你……” “阿、阿姊!”阿苏想哭不敢哭,想嚎嚎不出,一屁股坐在泥尘里,哭丧着脸,“你们,你们都欺负我……” 第五十五章 【草原飞燕(上)】 第五十五章 【草原飞燕(上)】 第五十六章 【草原飞燕(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六章 【草原飞燕(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六章 【草原飞燕(下)】 (感谢“赵无恤2014”、“乌古斯”、“苏木鱼”打赏支持!) ~~~~~~~~~~~~~~~~~~~~~~~~~~~~~~~~~~~~~~~~~~~~~~~~~~~~~~~ 汉戈部寨墙百步之外,上千乌丸人已四下合围,一部分下马,一部分来回奔驰,做好射击准备。 汉戈寨墙虽然只是一人高的土围子,但决不是简简单单的围一道墙而已。经过上一次乌丸人入侵未遂事件,汉戈部引以为戒,对寨墙防御进行了一系列增强改进。比如增加了一个内墙,与外墙间隔三丈,做为第二道防线;比如砍下大量荆棘,堆放在外墙,并用树藤绑定土墙,令来犯之敌难以攀越;再比如,在土墙外围挖出一道宽深近丈的壕沟,阻止敌骑冲击,只能老老实实步战进攻。 正因有了这一系列防御措施,虽然简陋,但对付连梯子都没几架,只靠人海战术的乌丸人,却颇见效,硬生生顶住了三天。只是三天下来,这些简单防御已被破坏得差不多了:壕沟已经被泥土与尸体填平,荆棘也被乌丸人用刀斧破坏,并以长矛挑去。为此,乌丸人付出三百多条性命。现在,终于到了他们索取代价的时候。 轰隆隆隆!寨墙五十步外,密密麻麻的乌丸骑兵沿墙飞掠而过,烟尘漫腾,箭矢如雨,铺天盖地射向墙后的汉戈部民。许多部民都举着锅盖、陶釜、门板以及自制的木盾、革盾抵挡乱箭。乌丸人所用的也多为单体弓,箭矢穿透力有限,只要挡住了,基本射不透,但挡不住就够呛。 唐努站在哨塔高处,手臂套着一个圆盾,手持二石硬弓,紧咬牙关,不停发射。连续不断射了二十余箭,再换上一石单弓,又射十余箭,皮指套都磨破了。短短半炷香,一气射杀近三十骑。他身旁的五个扈从,也竭力狂射,亦颇有斩获。以至乌丸胡骑经过哨塔下时,纷纷拉开距离,远远绕行。 乌丸骑兵环绕汉戈寨驰射压制十数轮后,随着一声粗犷的角号响起,纷纷后撤。数百乌丸人挟刀持矛,策马从浓雾尘土中冲出,扑向寨墙。当快马快要撞到寨墙之时,乌丸人猛然勒马转向,战马从墙根擦过,乌丸人借势纵身跃起。有的身在半空,就被迎面箭矢、标枪射翻,有的则幸运地扑上墙头。 “杀!绝不放一个乌丸人进来!”唐努举弓狠狠一箭,正中一个正欲翻墙的乌丸人右胸。不料他开弓无力,只能半张弦,结果乌丸人中箭非但不倒,反而凶性大发,拔出带血的箭,一刀砍倒一个部民,纵身跳下。立足未定,一个粗壮的人影斜刺里冲来,一锤将乌丸人的脑袋砸爆。 唐努定睛看去,却是那个制弓匠蒙远,不由得向他挑起大拇指。 蒙远嘿嘿一笑,将打铁锤扛上肩。哨塔上的唐努突然脸色一变,对准蒙远抬手就是一箭。蒙远蒙了,眼睁睁看着箭矢射来——从耳边飞过,身后传来一声惨叫。 蒙远骇然回头,才发觉一个高举短斧的乌丸人正掩面倒下…… 寨墙争夺战,就是在这样刀刀入肉,箭箭见血的惨烈厮杀下渐进入白热化。 眼见汉戈部民快要抵挡不住之时,远处传来一阵蹄声铿锵的马蹄声,声势浩大,足有数百骑之多。 唐努一听这特殊的铁蹄声,欣喜大叫:“我们的骑兵又杀回来啦!大伙加把劲,把乌丸人赶出去!” 果然,那股骑兵如旋风般从墙外冲过,举弓齐射,暴击如雨,将来不及翻过土围子的乌丸人尽数射倒,而已翻越寨墙的少数乌丸人,则因失去后援,被一窝蜂围上的汉戈部民刀棒齐下,打得狗脑子都出来了。 汉戈寨这几日之所以能扛得下来,很重要一个原因,就在于有这支在寨外伺机而动的机动骑兵。每到关键时刻,他们就会出现,从后面狠狠捅一下乌丸人的菊花,然后打马飞跑,令乌丸人追之不及。 乌丸人虽然也有游哨,但为了防御这支神出鬼没的骑兵,警戒线不得不拉长,人马分散,根本拦截不住这股力量集中的轻骑。汉戈骑兵就用这一招狼群战术,屡屡奏功,多次在关键时刻挽回危局。 见乌丸人再一次被击退,哨塔上的唐努兴奋地部下骑兵挥手致意,但就在这时,他仿佛看到什么,浑身一僵,脸色大变,向西南戟指嘶吼:“小心,乌丸人……天!是汗鲁王的骑卫,乌延这老贼竟把他的压箱底的货都押上了……” 汗鲁王骑卫,共三百余骑,在首领千人长赤鲁的率领下,一人双骑,弓马精良,从一片密林里突然杀出,紧紧咬住汉戈骑兵,衔尾狂追。 二百汉戈骑兵队猝然遇袭,差点被切成两断。幸好他们久经锻炼,而且纪律性很强,虽惊不乱,骑兵队中央迅速向外飞奔,不时回马攒射,两翼则从侧翼截击,形成一个外凸的半圆形。随着汉戈骑兵的奔驰,半圆不断向外扩张,似乎随时都要散掉,却始终是疏而不散。 双方不断对射,虽然所用弓箭弓力都差不多,但汉戈骑兵是回马射击,顺风顺势,而乌丸骑卫是逆风而射,射程自然略有不及。就这么一点微小的差异,就造成了伤亡比例的倾斜。 汉戈骑兵正与乌丸骑卫绞杀之际,汉戈寨那边,普弗卢却亲率所有乌丸人孤注一掷押上了。一千二百多乌丸人,虽然不是什么精锐,装备也很简陋,但胜在全是精壮,而且嗜血凶悍,比起老弱占半数的汉戈寨,可就强得太多了。全面压上之后,不过短短半个时辰,就突破外墙,杀入汉戈寨。 “退,全部后退入内墙!”唐努的嗓子已沙哑得喊不出声了,每发出一道指令,都是由身旁的扈从一齐助喊。虽然也有打旗指挥,但守寨的部民多为普遍部众,又有几人能看懂旗帜标识?所以这通讯还得基本靠吼。 其实无需唐努发令,大多数部民已发觉不妙,纷纷后退,有跑得慢的,被乌丸人从后面追上,乱斧乱矛戳下,瞬间杀死。唐努看得眼睛都红了,抬臂举弓,但双臂却颤抖不已,仿佛举起一座山,怎么都拉不开弓弦——他今日已先后射出近百箭,已是超常发挥,指套磨破,手指渗血,胳膊已抬不起来,现在一箭都射不动了。部民被屠戮,他的心也在滴血。汉戈寨,危殆。 寨墙百步之外,普弗卢与五十骑卫虎视眈眈,就象一头伺机扑上嘶咬的恶狼。眼看千余勇士大半突入寨墙,而汉戈部民步步后退,普弗卢张开大嘴狂笑不止:“汉戈部要完蛋了,你们的汉戈骑兵呢?怎么不见杀来解围救困?哇哈哈哈!” 话音未落,突然看到不远处烟尘大作,一群乌丸人狼奔豕突,拼命逃跑,似乎后面有一群恶狼追杀。 还没等普弗卢反应过来,就见烟尘中冲出一支装束奇异的骑兵:头戴浑脱帽,身披厚毡,人人蒙面,手中俱执一具样式古怪的手弩,正气势汹汹杀过来。 这些骑兵是打哪来的?普弗卢念头还没转过来,手下骑卫已分出三十骑冲上拦截。对方也不过三十余骑,自己手下的骑卫俱为精锐,一对一可轻松干掉,这是普弗卢的想法。但双方一接触,结果却差点惊掉普弗卢的下巴。 乌丸骑卫因怕误伤被追杀的部众,未敢放箭,而是打算近身用刀斧、长矛、套索,将敌人杀死。他们当然也看到敌人手里的手弩,所以个个擎起圆盾,准备挡住敌人一击之后,再冲近厮杀。但下一刻,乌丸骑卫就发觉大错特错了。 这支骑兵冲近之后,抬手就射——多数乌丸骑卫都挡住了这一矢,只有三四骑动作稍慢而被射下马。而当骑卫们按惯常思维垂下臂盾,拔刀执斧准备大开杀戒时,却惊骇发现,敌人根本不拉弦上箭,而是快速板动一桩杆状事物,然后,连绵不绝的弩矢连珠一般射出…… 乌丸骑卫瞬间遭到致命打击,有的人脸上连中三四矢,血流满面,悲鸣栽倒;有的胸腹中矢,翻滚落马;有的则是战马中矢,惊痛之下,将主人颠下马来。仅仅一个照面,三十个乌丸骑卫就倒下大半,剩余七八人哪见过如此犀利的武器,吓得四散而逃。 这支骑兵一击奏功,一齐发出欢呼,等等,那声音,好像、好像…… 普弗卢嘴巴张大,还来不及把这雌性的声音与这支奇特的骑兵联系在一起,就见对方催骑猛冲过来,那可发连珠矢之弩已对准自己。 噗噗噗噗! 乱矢连珠,乌丸骑卫纷纷栽倒,只有几个眼疾手快的举弓反击,射中了对方数人,但近距离之下,弓箭再快也快不过连弩,很快就被射成刺猬。 普弗卢也执弓射杀了两骑,将射第三箭时,一个体形瘦弱的蒙面骑士从斜刺里冲出,抬手突突突三发,正中普弗卢手腕、臂膀、面颊。尤其面颊一箭,射穿右腮,将槽牙都击飞数枚。 普弗卢血流满面,魂飞天外,拍马飞逃。那瘦弱的蒙面骑士对准普弗卢背影,一个劲板动拉杆,机簧咔咔作响,却无矢射出,却是弩矢已尽。 “马钧这个笨蛋,为什么不给箭匣多装点箭矢。多好的机会……”蒙面骑士一边更换箭匣,一边愤愤抱怨,听声音,竟是念奴。 普弗卢一跑,将旗也随之后移,千余本已攻入汉戈寨的乌丸人听到身后骑兵飞驰射杀之声,再一看主将跑了,顿时一阵大乱。 唐努大喜,顾不得探究这支横空杀出的骑兵是从哪里来的,金龙破锁大旗挥舞,声嘶力竭:“杀!杀!将胡狗赶出去!” 主客势易,此消彼涨,腹背受敌的乌丸人再一次被驱逐出汉戈寨。 这支突袭普弗卢的奇特骑兵,正是念奴所率的三十余名草原飞燕,凭着犀利的连弩,杀得乌丸骑卫措手不及。此时眼见普弗卢负伤败逃,草原飞燕们不约而同驱马猛追,所有女孩们只有一个念头:杀掉乌延部王子,乌丸人必溃,汉戈寨之围必解。 女孩们策骑如飞,控马之术丝毫不在她们的父兄之下,她们在追击中慢慢聚拢,这时才发现只剩二十余骑了,有些是掉队,有些则是不幸牺牲…… “追上去,杀了普弗卢!”念怒紧紧盯住前方五十步外那仓皇的身影,突然,她的脸色变了,不止是她,所有女孩们的脸色都变了…… 前方三百步外,一支乌丸精骑突然从一片矮丘现身,人马达五十骑之多,俯冲而下,向她们迎面杀来。 几乎所有女孩都纷纷勒马,只有一个瘦弱的身影,义无反顾,一往无前冲向已追近至三十步的普弗卢。 “念奴!快跑!” “不要追了!快回来!” 普弗卢原本跑出了五十步外,当他看到父王将身边最后的一队护卫都派出增援时,心头先是一热,随即一片冰凉,不由得松开缰绳,放缓马速。他心下明白,父王这是豁出去了。以倾族之兵,收拾一个小小汉戈寨,如果都打不下、踏不平的话,乌延部的名声,将一败涂地,再难号召别部。所以,他不能逃,必须杀回去。嗯,有这一队精锐生力军,他又何需逃?应当是追杀他的那支骑兵逃才对,他们不过才二十几骑而已…… 普弗卢当即勒马转身,不顾脸颊剧痛,吐出一口血水,拔刀向前一指:“杀回去……” 声未落,迎面一个熟悉的瘦弱骑士风也似地冲上前,抬手一指,一手连拨——咔咔咔咔咔咔! 十矢俱发,普弗卢满面插着短矢,仰天厉吼,重重摔落于尘埃。 历史上,乌延死后,接替其王位的就是其长子普弗卢。谁也想不到,就在这白檀山下,右北平乌丸之王的继任者,竟窝囊地死在一个十三岁的少女之手。 念奴豁出性命的一击,射杀了乌延部王子,而她也处在万分危险之中——前方百步之外,蹄声如雷,烟尘飞扬,人影幢幢,正是汗鲁王的最后精骑! 第五十六章 【草原飞燕(下)】 第五十六章 【草原飞燕(下)】 第五十七章 【威名破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七章 【威名破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七章 【威名破敌】 (感谢“赵无恤2014”、“御贤月下”、“立立之之”、“圆圆肉团团”打赏支持。) ~~~~~~~~~~~~~~~~~~~~~~~~~~~~~~~~~~~~~~~~~~~~~~~~~~~~~~~~~~~~~~~~~~~~~~~~~~ 汗鲁王乌延就站在高坡上,亲眼看到儿子死在跟前,眼前一黑,天旋地转,魁梧的身躯向后一倾,左右护卫急忙扶住。 “杀……全部给我杀!”乌延嘴唇哆嗦,手指颤抖地指向前方,眼神怨毒得令人不寒而栗,“一个不留杀干净!” “遵命!”护卫头领大声应允,但却一动不动,脸上满是为难之色。 乌延大怒,一鞭抽去,将护卫头领的皮盔抽落,怒喝:“还不快去!想抗命么!” 护卫头领跪伏于地,惶恐不安道:“是、是……可是,我们只剩五十人护卫汗王了,要是都去了,万一汉戈骑兵杀回来……” “汉戈骑兵正在十数里之外与我精骑缠战,哪里回得来?我只要你们将前方那二十几个该死的骑兵杀死,马上去!” 在乌延的咆哮声中,护卫头领惶然领命,率仅存的四十余骑尽出,留下护卫乌延的,不足十人。乌延并不担心,他居高临界下,看得清清楚楚。东面十余里外,三百王帐骑卫正与汉戈骑兵互相追逐绞杀,一时半会分不出胜负;西北方汉戈寨虽然刚打退又一轮进攻,但仍处于上千乌丸部众包围当中;距离最近的就是那杀死儿子的二十余汉戈骑士,而自己的护卫骑兵也正准备将之合围剿杀。所以,他所处的地方非常安全,护卫虽少,却是高枕无忧。 但是,有一群人却不这么认为。 就在乌延王帐不远处的一片密林里,七个劫后余生的人,恶狼一样的眼睛正死死盯住乌延。 田豫、乌追、及五个幸存的汉戈骑兵,他们回来了。 田豫七人在今晨就渡过濡水,赶回了汉戈寨,但还没进寨,远远就看到这场惨烈攻防战。乌追原想加入到外围的汉戈游骑中,领兵与乌丸人周旋,但被田豫所阻。田豫提出另一个建议:潜伏不动,伺机突机,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要翻盘。 乌追等人也觉得田豫的计划更好,便同意了。 他们一行人在树林里已经蛰伏良久,目标一直锁定乌延,耐心等待时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苦苦等待的机会终于出现了。 树林中,七个骑士整装待发,如果有乌丸人看到为首的骑士,只怕会心胆俱裂——一身朱色鱼鳞甲,铁盔闪亮,面甲狞恶,白马银箭,神骏无双,最令人胆寒股战的是那杆标志性的超级骑枪,以及枪杆上那面狰狞狂舞的血色大旗。 “出击!”为首骑士霸王枪一指,七骑如风,迅雷般奔杀而出。 当七骑士冲到山坡下时,乌延及其护卫似有所觉,齐齐回首。乌延的细眼一下瞠大,而他的护卫们则发出一声惨叫:“挖心汉兽!” 马悍的威名太盛,尤其对于乌延部而言,更是恶魔一样的存在。俘杀五百乌丸骑兵,秒杀部族中最强勇士,赤手毙杀兽王熊罴,哪一件抖出来都足以吓坏乌丸人。当日目睹马悍神威的乌延部乌丸人不在少数,一见这标志性的骑士装束,尤其那杆吓人的超长骑枪,脚都软了。 得得得! 负重能力超强的银箭驮着马上骑士,奋力冲上土丘,风驰电掣向乌延冲来。乌延还有八个护卫,但在这一刻,竟无一人敢迎上截击。包括乌延在内,惊慌失措翻身上马,拍马狂逃。 骑士控马侧奔,执枪猛冲,拳头大小的纯铁枪尖重重撞击在那杆黑旄大旗上。啪地一声巨响,碗口粗的旗杆爆裂,轰然倒下。这一击声势惊人,但代价是骑士所戴的鹿皮手套被磨破,手臂扭伤——这还是他把枪杆架在鞍辔托上的结果,若是挟在臂下,这胳膊就别想要了。 汗鲁王大旗一倒,攻寨的乌丸人远远看到,张惶失措,潮水般向后退却。 已经包围念奴的乌丸骑卫大惊之下,再顾不得击杀目标,急急兜马而回。刚赶回不过百十步,就见他们的汗王被几个汉戈骑兵衔尾追杀。而土丘之上,王帐之前,一人一马,傲然卓立,一杆长得惊人的骑枪高高擎起,斜指苍穹。 “屠罴勇士!” “马悍!” “那个天煞回来了!快跑!” 乌丸骑卫们一拥而上,护住乌延,没命价地向东狂奔。 当被众护卫簇拥着的乌延从已被射落马下、身负箭伤的念奴侧旁冲过时,对这个前一刻还欲置之于死地的杀子凶手,这一刻却视若无睹。 狂飙过后,烟雾散去,念奴的蒙面巾已被强烈气流掀飞,脏兮兮的脸蛋被泪水冲刷得一道道,泪花晶莹:“主人……回来了!” 王旗倾覆,王子毙命,汗王奔逃,这三大败亡因素叠加在一起,莫说是乌丸这等半牧半兵的部族,即便是大汉王朝训练有素的正规军,也是一个败字没商量。 马悍的威名,加上田豫的突袭,一击斩首,击溃二千乌丸,旋围解。 残阳如血,尸冷如冰,就在刚刚血战一场的汉戈寨外,所有汉戈部民,扶老携幼,鱼贯而出,围成一个数千人的大圈子。在圈子中央,正是手持部帅那杆霸王巨枪的使汉戈部从事田豫。 晚风劲吹,金龙旗舞,枪旗之下的田豫面色冷峻如铁,身旁左右是唐努与乌追。此刻,他洪亮的声音在汉戈寨前回荡:“……部帅为了掩护我们,生死不明,我田豫受部帅所托,带领诸君寻找一条生路。眼下我汉戈部四面皆敌,东面是与我们兵戎相见的乌丸人,北面是欲置我们于死地的鲜卑人,西面是居心叵测的屠各胡,南面本是我们的依靠——大汉护乌丸校尉。但是,我实话对大伙说,很快他们也会变成我们的敌人,向我们进攻……” 听闻连护乌丸校尉也对汉戈心生恶意,南下回家之路断绝,下面的部民一阵骚乱,甚至有隐隐悲泣声。 田豫提气高声:“大伙不要乱,先听我说。我是护乌丸校尉邢使君派来的从事史,我有责任将此误会澄清,但是眼下最紧要的不是登门解释,而是离开此群狼环伺之地,寻找一条生路!” “田从事,我们的生路在哪里?” “我们好不容易才在这里安下家,天下之大,还有哪里可容得我们这些逃人?” “我们不听你的,我们要等部帅回来!” “对,我们要等部帅回来!” 身旁的唐努也近前一步,冷冷道:“我也要等部帅回来,鲜卑狗绝对奈何不了部帅。” 田豫深吸一口气,高举左手,手上有一卷羊皮地图,正是马悍掷枪相赠之物。 “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这条生路,不是我田豫要求你们走的,而是部帅向你们指明的——”田豫一振手中羊皮地图,地图哗啦展开,满目山川河流,线墨飞舞。最醒目的,是地图右上角一处用红漆画了一个圆圈。 田豫面容冷肃,环目四顾,一字一顿:“这就是部帅给我们指明的生路——辽东!” 第五十七章 【威名破敌】 第五十七章 【威名破敌】 第五十八章 【谁敢跟我比箭!】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八章 【谁敢跟我比箭!】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八章 【谁敢跟我比箭!】 (谢谢“赵无恤2014”、“七情六欲、末日”、“奇檬子”、“光辉的宪章”打赏。哈哈,光辉的宪章,老书友了,也来了哈。) ~~~~~~~~~~~~~~~~~~~~~~~~~~~~~~~~~~~~~~~~~~~~~~~~~~~~~~~~~~~~~~~~~~~~~~~~~~~~~~~~~~ 这一支长长的迁徙队伍,用骆驼、牛、马挽着庞大的勒勒车,车上满载着老弱妇孺及各种生活用具,队伍后方跟着上万头牛羊驼马。但凡能骑马的部民,包括年轻的姑娘与刚坐得稳马背的孩童,都扬起马鞭,圈赶牛羊向前行进。 在迁徙队伍左右两侧,是两百多背着弓箭,腰挎刀斧的精壮骑士。他们不时纵马四顾,执弓在手,目光充满着警惕。在队伍前后更远处,是近百个装备更精良的披甲骑士,散布周围,前出十里之外,组成一道严密的警戒线。 这支看似部族迁徙,又有普通部族所不具备的军队性质的迁徙队伍,就是东进的汉戈部四千余部众。 从白檀到辽东,最快捷的路径是渡过濡水,前往平冈,然后沿白狼河谷东行,进入辽西,最后经柳城入辽东。但是这条路有个最关键的地方平冈,是右北平乌丸的主要活动地,若贸然通过,恐有不测之祸。 不得已之下,田豫决定先沿濡水北上,从马盂山脉北面穿过,避开活动范围在马盂山南面的右北平乌丸,然后渡过阴凉河,折道入辽西。虽然这样走是绕了一个大弯,耗费时日,但胜在安全。 九月初的草原天气,正是一年中最好的时节,晴多雨少,草木茂盛,迁徙路上,不虞草料匮乏。以往这个时候,也是草原各部落的迁徙日子,所以一路走来,偶尔也会看到一些迁徙的部落,但大多数是往南迁,象汉戈部这样临冬北迁的,极为罕见。 沿途的部落对他们这支迁徙队伍,有的给予了友善的接待,有些则心怀叵测,但当听到他们是汉戈部时,无不露出又惊又怕的神情,哀求他们尽快离去。也就是在段时日里,汉戈部上下,都听到了在草原上广为流传的鲜卑轲比能部的那场惊天大火。以及他们的部帅马悍孤胆狙敌,击溃鲜卑、乌丸联军数千,杀死右北平乌丸右歙侯能臣抵之,重创鲜卑大人轲比能的传奇事迹。 汉戈部了,连续三天举行盛大欢庆仪式。 九月初六,汉戈部已渡过阴凉河,再东进数百里,就要进入辽西了。 越是近辽西,田豫的心情越是沉重,辽西是乌丸王蹋顿的势力范围,而柳城更是乌丸的大本营。尽管蹋顿曾承诺会约束部众,不会找汉戈部的麻烦,但此一时彼一时,汉戈部刚刚重创乌丸乌延部,身为三郡乌丸的盟主,岂会对从眼皮子底下经过的汉戈部无动于衷?尤其是在部帅未归的情况下,只怕不会轻易放他们过境。 该怎么办?田豫苦苦思索。 仿佛是对田豫感应的一种回应,前方探道开路的汉戈骑兵传来消息:东北十里外出现一股乌丸骑兵,约三百骑,正向本部迎来。 田豫立即下令队伍停止前行,将勒勒车围成一个大圈,老弱俱在其内,牲畜在外。二百汉戈正、从骑兵聚集在车圈西北侧百步外一处高丘上,任何从东北方向来袭的敌人,其侧翼都在本部骑兵的兵锋威胁之下。 很快,第二个消息传来,来者是乌丸峭王苏仆延三子答头。对方表示并无恶意,只想拜会汉戈部帅马悍。汉戈游骑百长乌追告诉他,部帅未归,答头听后表示愿拜会汉戈部主事人。 田豫立即召集唐努、木吉、陶良、于德、蒙远等部中有声望者磋商。综合众人意见,大伙一致认为,峭王苏仆延属辽东属国乌丸,有部帐千余落,其势犹强于汗鲁王乌延。而且汉戈部此次迁往辽东,这辽东属国也是必经之地,早晚要与峭王打交道,避是避不开的。既如此,不妨一见,看这个答头有何企图。 大约一刻时后,前方驰来三十余骑,为首骑士披甲顶盔,胯下战马高大雄壮,鞍辔左右挂着刀斧长矛与弓箭。若不是明了他的身份,就冲这身装束,十足的汉军甲士。 来人远远就发出震耳的大笑:“答头拜见田从事。田从事白檀一战,单枪匹马斩击汗鲁王旗,当真是英雄了得,令人佩服。” 待来骑近了,方才看清这答头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样貌威猛,体格壮实,给人感觉仿佛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胡人不喜客套,有事说事,单刀直入,答头先是解释自己出现在此地的原因:接应参加蹛林大会归来的父王苏仆延,同时因乌延大败,右北平乌丸形式微妙,故而驻帐于此观望。然后再提出自己的要求。 田豫接受了答头的解释,这很合理,但是答头提出的要求,却了人意料。 答头的要求是:“传闻普弗卢败在一支草原飞燕手上,杀死他的是飞燕之首叫念奴,我想见一见这位草原飞燕。” 这要求也太怪异了,汉戈部诸人面面相觑。 答头望着田豫等人狐疑之色,翻身下马,按胸行礼道:“答头绝无恶意,只因我的妹妹想见一见这位草原飞燕,故此代她看看,回去也好有个交待。” 田豫点点头,原来如此,见见倒也无妨,与辽东属国的乌丸人搞好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而且这要求也不算过份。况且对方只带三十骑前来,足见诚意。 过得一会,念奴骑着一匹枣红马,跟随唐努出现在乌丸人眼前。念奴在当日反击乌丸之战时,左臂中箭,幸好当时披着厚毡,入肉不深,将养一段时间,伤口也慢慢收口了。只是沿途劳顿,小脸有点苍白,更衬得她碧眸雪肤,别样妖娆。 答头一见,眼睛一下亮了,但难掩不可置信之色,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你……你就是杀了普弗卢的那只飞燕?” 念奴点点头:“我就是念奴。”淡然在马上施礼,拨马欲走。 “等一等。”答头扬手止住,上前三步,躬身为礼,抬头时脸上带着一丝傲意,“请把你的家人叫来,我要向他们求亲。” “什么?”田豫、唐努、乌追诸人又惊又怒,“这太荒唐了,答头,你好歹也是王子,请自重。” 答头傲然道:“既然你们也知道我是王子,那么求娶一个部族女子,有何不可?” “不行!”唐努断然拒绝,“念奴不是普通部族女子,她是部帅的侍婢,我们无权替部帅做主。” 答头浓眉一皱,目光在诸人面上一溜,忽然狡黠一笑:“我知道你们会去哪里避难,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们,交好我部,对你们今后建帐,会有莫大的好处。我相信,即使是‘昆勃图鲁’在此,也会对我的善意报以真诚的回应。” 昆勃图鲁?这是什么,好像是指部帅,本想问一问,但此情此景,谁也没那心思。这一下,就连唐努都沉默了。不得不说,答头话里话外所隐含的威胁,的确是关乎此次迁徙成败的关键。 念奴咬紧嘴唇,一言不发,只是紧紧扣住鞍旁的连弩。 半晌,田豫长吁一口气,对此事做了最后答复:“部帅的侍女,我们的确无权做主。若王子有心,可在部帅归来,我部众安顿好后,再上门求亲如何?” 答头浓眉渐渐竖起,冷然道:“如果是马惊龙的亲妹,或许我会按田从事所言来做,但不过一个婢女,却这般推三阻四。看来汉戈部是不想接受我的善意了。” 唐努一下火了:“什么善意?强娶也叫善意?” 答头哈哈大笑,翻身上马,向远处飞驰。在汉戈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拔弓抽箭,对准百步之外的一棵大树射出一箭,箭矢如电,笃地一声稳稳插在合抱大树上。 唐努与乌追见了,微微冷笑,这百步射木,他们也能做到。 答头马不停蹄,横向冲出二十余步后,再次引弓发射,咔嚓一声脆响,原先插在大树上的箭矢已消失不见。 这一下,不光是唐努与乌追,田豫以下诸人无不变色,百步之外,将一根手指粗细的箭矢射断,这等百步穿杨之技,整个汉戈部,几乎无人能做到。 答头在乌丸侍卫们的欢呼声中得意地兜马而还,对田豫诸人笑道:“我也不让你们为难,就按草原上的规矩,比箭选亲——只你们当中有人能按照我刚才的样子来一遍,我答头拨马就走,而且保证你们安全进入辽东,如何?” 唐努与乌追涨红了脸,他们是汉戈部最好的射手,答头这话简直就是打他们的脸啊! 答头仰首大笑:“如果做不到,那就请将这位美丽的草原飞燕交给我吧。我向你们保证,一定会好好疼她。哈哈哈!” 唐努哪受得了这等嘲笑,愤然拔弓:“让我上!” 乌追却抢先一步:“你弓力比我强,但我射得比你准,让我上。” 念奴嘴唇都快咬出血,羞辱地垂下头,心里一个声音不断大喊:“主人!主人!快回来吧,你的念奴,还有你的部族被胡奴羞辱了……” “谁都不要吵!”田豫一声断喝,非但镇住了唐努与乌追,甚至连答头都震住了,“这里不是辽东属国,还轮不到你们峭王部定规矩。想要比箭可以,等我们安顿下来,自会上医无虑山(峭王苏仆延牙帐所在)领教,到时随便你们定什么规矩。但这里是马盂山,不是医无虑山!” “哈哈哈,汉人就是这样,只会耍嘴皮子。真正的骑射,只有我们大乌丸骑士,真不知你们是怎么打败乌延的。”答头仰天狂笑,声若打雷,轻蔑地扫了田豫诸人一眼,“看来所谓的昆勃图鲁、百丈峡孤胆阻敌、箭杀数百,千军当中重创轲比能……哈哈!不过是被吓坏了的鲜卑人呓语。马惊龙,不过如此!” 答头此言一出,不光是唐努与乌追怒吼连连,就连周围的汉戈骑士都忍不住拔刃相向——马悍是他们的崇拜偶像,岂容胡奴污蔑! 答头双臂一张,制止住身后的三十骑卫动作,挑衅地斜睨汉戈部诸人,眼睛有隐隐的亢奋。他要的就是汉戈部主动挑衅,这样才有籍口杀人抢人。 咻—— 空气中蓦然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啸,几乎刺破耳膜,答头骇然回首……噗,血光迸射,胯下战马被一箭贯脑,重重倒地,将答头狠狠摔飞出去,跌成滚地葫芦,鼻青脸肿,大牙都磕飞两枚。 当答头怒不可遏抓弓跳起时,倏地浑身僵硬,就见二百步外,一个骑着黑色骏马,手执一把血色大弓的人正用手指向他点了点:“我就是你所说的‘不过如此’的马惊龙。要跟我比箭吗?来来来,我就站在这不动,随便你射,射死了算我命歹,射不中,从哪来就给我滚回哪去!” “是……是‘昆勃图鲁’!”答头的护卫发出惊恐地呼叫。 “部帅回来啦——” 汉戈部众了,轰地一下蜂拥迎上,冲在最前的,赫然是一只草原飞燕。 “感谢天神,听到了念奴的呼唤……”她双手合什,泪眼模糊。 答头惊恐不安地率领护卫,垂头丧气狼狈而逃。他是百步穿杨的神射手不假,但二百步超远距,他连羊毛都射不穿,不跑还等着被羞辱么…… 第五十八章 【谁敢跟我比箭!】 第五十八章 【谁敢跟我比箭!】 第五十九章 【辽东来使】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九章 【辽东来使】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五十九章 【辽东来使】 (多谢“赵无恤2014”、“御贤月下”、“奇檬子”、“魅影-冰心”、“七情六欲、末日”诸位书友打赏!) ~~~~~~~~~~~~~~~~~~~~~~~~~~~~~~~~~~~~~~~~~~~~~~~~~~~~~~~~~~~~~~~~~~~~~~~~~~~~~~~~~~~~ 马悍归来,宛若给整个汉戈部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加活力剂。长长的迁徙队伍如同一条长龙,只是这条长龙一直没有头,以至连区区一个答头都敢欺上门来。马悍回来了,龙便有了头。 马悍当然不是一个人,他身旁还跟着一个大热天却蒙着面的窈窕女子。田豫与乌追都知道她是谁,心中惊讶得无以复加,部帅也太牛了吧,把饶乐水搅得天翻地覆不说,还能带着此女安然脱身,鲜卑人得气疯了吧。 热情激扬的欢迎仪式过后,马悍的主帐里济济一堂,汉戈部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除了听马悍讲述脱险经历之外,更重要的是听取下一步的打算。 众人已经听过了很多个版本,有些夸大得近乎神话,其中最为汉戈部民津津乐道的,就是马悍的新称号,也是迄今为止最响亮的称号——昆勃图鲁! “昆勃图鲁”,是东胡语,意为贪狼射手。在东胡人的神话传说中,有一个侍奉山神的神卫,狼头人身,掌管弓箭。曾经奉山神之命,除掉一条在大鲜卑山兴风作浪的千年巨蟒。昆勃图鲁持神弓于千里之外,一箭射杀巨蟒,解救万千东胡生灵。自此以后,昆勃图鲁就成为东胡故老相传的无上神射手崇高敬称。 鲜卑与乌丸,都源出东胡,自然继承了东胡人的一切文化,而这文化,主要就是指神话。千百年来,无论东胡、匈奴、鲜卑、还是乌丸,各部族中神箭手、强弓手层出不穷,但从没有人能成为公认的漠北第一箭,更没有人能被民众自发冠以“昆勃图鲁”的称号。 而今这个称号,却落到了一个汉家郎的头上,当真令草原勇士们惊掉下巴。但细想似乎也顺理成章,因为那把供奉在鲜卑祖灵神殿的魔瞳弓,就是敬奉给昆勃图鲁的祭器。所有的鲜卑人都相信,只有昆勃图鲁才能使用这把弓。而如今此弓却落到一个汉家郎手上,并且还用这弓射出火矢,焚烧了牙帐,吞噬了数万生灵,简直就是神罚。不由得不让人将神、弓、人三者联系在一起,进而产生无限遐想…… 汉戈部民对他们部帅的本事再熟悉不过,很清楚哪些是夸大,哪些可能是真实的。初时还道那是草原各部民没见过马悍其人的臆想,但当听到部帅以一己之力,扼守山道,一弓百矢,击杀数百鲜卑人,令鲜卑数千大军无可奈何时,无不心驰神往。 待听到部帅四百步远狙轲比能,千步火矢焚牙帐,身为骑射好手的田豫、唐努、乌追等人无不骇然。这完全打破了他们对弓箭射程与精度的认知,用天生神力与目光如鹰都难以解释得通了,反倒是漠北草原上流传的神话,更接近事实。 所有人在这一刻,除了崇拜之外,更添敬畏,“昆勃图鲁”——贪狼神射,果然贴切。 “我在遭到鲜卑人的围杀时,就已想到,有可能部寨也会遭受乌丸人的突袭,这是我们在漠北最主要的两个敌人,轲比能部与乌延部联合阎氏兄弟布下的一个局。好在的是,你们终于击破乌延部的围攻,保住了大部分部民,安全来到阴凉河畔。”马悍面带欣慰之色,一一与在座部民代表点头致意,随即面容一整,肃然道,“但眼下还不到庆贺的时候,我们跳出了乌延部的势力范围,但仍未脱离轲比能部的地盘。眼下轲比能部正处在混乱中,暂时顾不上我们,此地不可久留,需尽快离开,进入辽西。” 田豫忧虑道:“尽快离开自不待言,只是,我们担心柳城乌丸蹋顿部,还有辽东属国的苏仆延。三郡乌丸,尽管互有纷争,但终究也还是联盟,乌延被我们杀得大败,会不会……” 马悍淡然摆摆手:“正如国让所言,三郡乌丸互有纷争,而且还不止纷争那么简单,实际上彼此都想吞并对方,一统乌丸。当年丘力居差点就做到了,幸好他死得快;檀石槐则是做到了,不过他死得更快。无论是鲜卑还是乌丸,一部被削弱,另一部只会暗暗高兴。就像我重伤轲比能,烧了鲜卑牙帐,但我却毫不担心东部鲜卑的素利、阙机与弥加这几位大人找我的麻烦,正相反,他们只会找轲比能的麻烦。” 木吉老汉捋须沉呤一会,道:“部帅之意,我们不用担心蹋顿,是这样吧?” 马悍点头:“还有一点,这次是乌延部入侵我汉戈部。乌延失败后,蹋顿身为三郡乌丸之王,可能会出面调解。所以,更不会对我不利。” 田豫想想还真是这样,目光转向马悍:“那么,部帅会接受调解么?” 马悍冷笑连连:“杀我部民,逼我东迁,打不赢就赔笑脸,嘿嘿,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田豫本不想说,但还是忍不住道:“部帅,眼下我迁徙部众还得从柳城借道,暂不宜与蹋顿破脸为好。” 就连脾气一向犯犟的唐努,也忍住气道:“部帅,先让部民到辽东安顿下来,养精蓄锐后再找乌延算帐,若到时蹋顿阻拦,再跟他翻脸。” 马悍不置可否,沉吟一会,道:“其实我真正担心的,不是乌丸人,而是辽东。” 田豫微微一笑:“豫在十日以前,已先派出一队使者,向辽东太守公孙升济禀报借道之事。” 马悍微怔:“借道?” 田豫笑道:“是,豫在信上只言明是借道避祸入高句丽。” 马悍略加思索,明白过来,微笑点头:“不错,到时候讨价还价起来,不至于被人拿捏。” 田豫屈指算了算时间,道:“按路程算,最多再过十日,就会有消息……” 话音未落,帐外突然传来禀报:“禀部帅,前方来了一队人马,声言是辽东太守公孙使君之使者,请求部帅接见。” 帐内一时愕然,马悍大笑:“看来,有人比我们还着急啊。” …… 辽东太守公孙度的使者,是一个年约二十七八,仪态洒脱的青年人。束发带冠,身长七尺五,体形偏瘦,身着便于长途赶路的窄袖直掇,布料质地上佳,看得出此人出身不错。相貌也称得上堂堂,长脸微须,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闪动着睿智的光芒。 “某乃辽东太守公孙使君之郡府主簿,柳毅柳仲平,见过马部帅。” 马悍心头既讶且喜,主簿,此人身份不低啊。主簿这个官职不高,秩不过三百石,但负责典掌机要,出纳教令,是太守身边的重要助手,相当于后世首长身边的机要秘书,属于那种位卑权重的要职。在辽东太守府文官系统当中,至少能排进前五,公孙度派此等身份之人前来接洽,不得不说,对自己,对汉戈部,都算是挺重视的了。 马悍欣然与柳毅互相见礼,并请上座,其实就是在穹帐里靠马悍最近处加一张短席而已。 田豫在与柳毅见礼时,忍不住道:“柳主簿为何来得如此之速?” 柳毅微笑:“使君早就有意与汉戈部接触,毅在五日前便奉使君之命,出辽东前往渔阳,欲辟召马部帅,结果半途遇到贵部前往辽东之使者。哈哈,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田豫等人明白了,汉戈部与乌延之战,尤其是部帅重创鲜卑轲比能部,公孙度身为辽东太守,是大汉与鲜卑最为接近的郡守,岂有不知之理?辽东郡一直处在大汉最不起眼的东北边缘,周围被鲜卑、乌丸各部势力团团包围、隔绝,历年来也饱受胡人袭扰之苦。如今听闻有如此强悍的汉家部族与首领,自然要千方百计联络,并加以笼络。 马悍也听出味来了,先举樽与柳毅互敬,一饮而尽后,咂吧着嘴道:“护乌丸校尉邢使君,也曾欲辟除马悍,但为悍所拒。” 柳毅微微一笑:“邢使君所封何职?” “护乌丸校尉骑部假司马。” 柳毅哈哈大笑:“邢使君是有眼不识真英雄啊!吾家公孙使君,欲辟召马君为骑都尉,自立一营。” “骑都尉?!” 马悍与田豫惊讶地互望一眼,帐中诸人也兴奋地窃窃私语。 骑都尉是一郡之高级武官,仅次于郡守,比护乌丸校尉骑司马还高半级。公孙度居然辟召自己为骑都尉,这个本钱下得可不小。 不过相比起高级别,马悍更关心的是这个骑都尉的独立性,可别是挂着骑都尉头衔的“假司马”。 柳毅仿佛看出马悍心中所虑,微笑着从随身一个小箱子里取出一卷帛绢地图,展开之后敬呈马悍,伸手向地图上某处一指:“此乃辽西白狼城,马君可于此处驻军,以骑都尉兼领白狼城主,自立一营。” “辽西!白狼城!” 穹帐里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第五十九章 【辽东来使】 第五十九章 【辽东来使】 第六十章 【新的领地】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章 【新的领地】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章 【新的领地】 (谢谢“赵无恤2014”、“鹦鹉螺子”、“1222”、“铁18剑”、“魅影-冰心”支持。) ~~~~~~~~~~~~~~~~~~~~~~~~~~~~~~~~~~~~~~~~~~~~~~~~~~~~~~~~~~~~~~~~~~~~~~~~~~~~~ 白狼山,位于广成(今辽宁建昌)旧址东十里,在主峰以西分水岭上,有一巨大的白石砬子,远看似一蜷卧的白狼,因而得名。此山海拔一千多米,山间云雾环绕,林密沟深,多有虎狼,易入难出。 白狼山北峰侧畔,逶迤绵延的白狼水(今大凌河)浩浩荡荡。这是辽西最重要的一条河流,由西、南、北三条支流,汇聚向东,横贯数百里,注入辽东湾。白狼水西侧的白狼大峡谷,是由西北入辽的必经之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而横亘白狼谷南侧的白狼山,便有了非同一般的军事意义。 西汉时,此地曾属右北平郡,至东汉时,划归辽西郡,公孙度据辽东后,这辽西自然也成为了他的势力范围。由于辽西自东汉中期起,就是乌丸人盘据之地,吏治混乱,难以管束。至汉末幽州公孙瓒崛起之后,更是与其势力范围右北平郡接壤。其时公孙瓒名震幽燕,公孙度为避其锋芒,加之辽西乌丸猖獗,便默认此地为辽东、幽州、鲜卑、乌丸之间的一块缓冲之地。 作为辽东的西面屏障与战略缓冲之地,公孙度不可能弃之不顾,但又无法进行有效治理,如此一来,辽西便成为了公孙度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的一块“鸡肋”。 如何处理这块鸡肋,委实令公孙度大伤脑筋,为此纠结了好几年,直到马悍与汉戈部的出现,才让他看到一丝署光。公孙度采纳了最器重的两个心腹谋士:辽东治中从事掾阳仪与主簿柳毅所献之驱虎逐狼之策,很慷慨地拿出了一个骑都尉与一个白狼城,拉拢马悍。 公孙度的目的再明显不过,就是把马悍与他的汉戈部当成一根楔子,钉在辽西这块名义上属于他,但实际却是失控的土地上,为他将来真正掌控辽西,埋下一支力量。 这个办法公孙度早就想到了,只是他的部下没有一个能胜任——开玩笑,北拒乌丸王蹋顿,南扼白马公孙瓒,这得要多强大的力量与声望,就算是他公孙度,也未必够份量。所以空有良策,却缺乏良将,再好的计划,也只能搁置。 公孙度之所以看重马悍,倒不是说他认为马悍能扼制白马公孙,而是马悍在鲜卑人与乌丸人当中的巨大影响力。在三国这个名声重于一切的时代,有时一个人的影响力,就足以顶一支万人大军。 给一个骑都尉的官职,加一座小城,提供一些钱粮,就能笼络一支强悍的骑兵,在辽西打下楔子,这笔买卖太划算了。公孙度只要脑袋没被驴踢,断不会错过。 公孙度开出的条件很优渥:汉戈部首领马悍为经制骑都尉(所谓经制,就是要表奏朝廷,领取印绶,是朝廷正式承认的官员,不是州郡私下乱封的草头官),领白狼城守,可自行任命文武辅官,名单报备辽东郡即可。辽东方面将为白狼城提供军资糜费百万钱,每季军粮万斛,草料三千石,其余兵器、戎衣、盔甲、马匹,按郡兵待遇供应。 而马悍要做的,则是每逢战事,须听从公孙度调遣,汉戈骑兵要做为客军参战,是为听调不听宣。 彼时三国,象这样居有半独立性质的客军很普遍,诸如刘备之于公孙瓒、臧霸之于陶谦、孙策之于袁术,都是如此。你提供钱粮,我替你打仗,至于我的军队,你不能插手,性质类似雇佣军。 马悍与汉戈部头领们经过简单的商议,很快便同意——能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领地城池,对于这些无根的漂泊汉民而言,简直梦寐以求。 马悍的想法又略有不同,他清楚的知道,公孙度在整个三国期间,始终未曾参与中原军阀混战,顶多就是打打周边异族。也就是说,成为辽东客军,可以获得宝贵的休养生息的机会,借鸡生蛋,借粮养兵,以图发展。与汉戈部得到的好处相比,成为公孙度的“楔子”根本算不上什么。在漠北与辽东这片诸多异族势力密布的辽阔土地上,汉戈部到哪里落脚不是当地部落的眼中钉?既然如此,那就干脆当一个背靠势力、手握好处的“眼中钉”吧! 合议达成,柳毅返回辽东禀报,只留下副手,一个名为郑高的太守府从事为接引,随汉戈部前往白狼城。 九月中,马悍率汉戈部四千余众,沿白狼水北支一路南下,抵达白狼城。 白狼城就处在白狼水东岸二里之外,城体接近方形,东西长二百二十米,南北宽一百八十米,相当于两个标准足球场大小。城里大道呈“井”字形,官寺(县衙)就在井字口中央。城墙系夯土筑成,高约三丈,久不修葺,在夕阳下更显斑驳。城有东西两个大门,城门有吊桥,城外有护壕,宽三十米,引白狼水灌之。防御性不在马悍所见过的宁县之下。 一路上,通过郑高的介绍,马悍初步了解这白狼城的重要性。此城为中原通往东北地区的要冲,即后世“卢龙要道”必经之地,其地理位置尤为险要。四周环绕的白狼山形成了一道道的天然屏障,使白狼城成为进能攻、退能守的战略要地。无论是想要从幽燕进入辽东腹地,抑或辽东要想守住东北大门,白狼城都是举足轻重的兵家必争之地。 不知是公孙度欲对公孙瓒示好,表明无敌意,还是为了避免刺激乌丸人,抑或二者皆有之,这座如此重要的城池,只有辽东驻军三百步卒,而且多为兵甲不齐的老弱羸兵。职务最高的文官,只是一个主簿,最高的武官,则是一个军侯。 这一切都只说明一点,他们的存在,只是公孙度对辽西归属的一种姿态。而当马悍从驻守白狼城的军侯手中接过镇守牌令之时,就已明白,从这一刻起,他将要为公孙度在辽西的姿态,向强硬转化而努力,这就是他的价值所在。 落日余辉下,马悍驻马白狼山北坡,俯视这片属于他的新领地。 山峦叠嶂,大河奔流,平野广袤,城高壑深。向西,是通往漠北的要道白狼峡谷;向东南,是扼守通往幽燕的卢龙要道;向北,则是通向柳城的白狼北道。 这是一处宝地,也是一处险地,如何最大限度地消除危险,让这块宝地结出金粒子,就要看他勇气与胆略了。 远处的白狼城城头上传来城门即将关闭的云板声。 “走,回城!” 马悍长长吐出一口气,长鞭虚空一击,银箭迅捷掉转头,铁蹄轻敲山道,轻快向山坡下飞驰而去。身后,乌追与十余护卫快马加鞭,紧紧跟随。 (第一卷·终) 第六十章 【新的领地】 第六十章 【新的领地】 第六十一章 【猎狼行进时】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一章 【猎狼行进时】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一章 【猎狼行进时】 (感谢“奇檬子”、“carolos”、“小白兔兽行大发”打赏。另外说一声,本书下周强推上架,届时会两更,请催更的童鞋把催更票留到下周再投。) ~~~~~~~~~~~~~~~~~~~~~~~~~~~~~~~~~~~~~~~~~~~~~~~~~~~~~~~~~~~~~~~~~~~~~~~~~~~~ 沿白狼水北支溯流而上,左岸是滔滔奔腾的白狼水,右垅则是巍峨连绵的马首山,这是白狼城通往柳城的必经之道。 九月鹰飞,十月马肥,就在这秋草茂盛,最宜牧马的季节,辽东骑都尉、白狼城守马悍,率领五十余骑,奔行在这条崎岖不平的马首山道上。 马悍此行并非到柳城会见乌丸王蹋顿及楼班,尽管二王已两次派使者来邀请,但马悍刚驻新城,千头万绪,各种杂务处理得脑仁疼。连田豫这龙精虎猛的年轻人都差点累病,实在抽不出时间。其实何止辽西乌丸,辽东属国鲜卑大人厥机、辽西鲜卑大人素利、弥加,还有辽东属国乌丸峭王苏仆延等等实力部落,都派使者来贺,并争相向马悍发出邀请,马悍的出行时间表都已安排到明年了。 与辽西及相邻的实力部族搞好关系,是白狼城生存、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当然,如果有哪个不开眼的部族敬酒不吃,马悍也不介意上罚酒,比如三百里外的平冈城汗鲁王乌延部……只不过,现在还没到时候。乌延部在舔伤,而汉戈部则在蓄力,早早晚晚还会有一场大碰撞。 马悍此行的目的说起来很奇怪——剿狼! 十月正是晚秋初冬交替之际,牧民都要在此时贮藏充足的干草料,这是牲畜能熬过漫长寒冬的保障。汉戈部此时已转为一个半牧半耕的部族,仍然有大量牲口及马匹,需要大量的草料,而公孙度允诺的三千石草料,与前往襄平述职的白狼长(白狼城与县同级,设长)田豫一起,还在半道上,暂时指望不上,一切还得先靠自力更生。 就在这全城牧民与天竞时,抢收草料的紧要关头,却突然传来一个令人不安的消息:白狼山北麓至马首山一带出现大批狼群,先后袭击了数十收草的牧民,甚至侵入部分牧民帐落,造成人员伤亡与大量牛羊死伤。 白狼山历来就有虎狼横行,但数量不多,象这样成群结队的更是罕见,这已经超出威胁,变成一种灾害了。 马悍得知后,初时采取的应对措施是派出三百骑兵围剿,但狼是一种极其狡猾的动物,你派出的人马众多,它们根本不露行踪。打狼队追踪了五天,倒是发现了狼群的踪迹,偏偏战马受惊,裹足不前,结果追之不及,无功而返。 眼见声势浩大的剿狼行动难以奏效,马悍又采纳了田豫的建议,张榜于东西两个城门之外,招募专业猎户,组建打狼队,官府提供米粮,凭狼皮换钱粮赏赐。辽西这地方民风勇悍,有打虎杀狼经验的猎户不少,告示一出,前后有三十余人应募,过半是胡人,组成两支打狼队前去剿狼。结果三天之后,只回来了不到十人,余者皆成了狼粪。 狼群如此猖獗,已经严重影响了白狼城的正常生产生活,人心惶惶,牧民不敢出白狼城方圆十里。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再不解决这个大患,今冬的草料储存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马悍决定亲自出手。当然,他不会拎着把弓,骑上骏马就去打狼——这不是打狼,而是送餐。他首要做的是收集情报,汲取经验。 马悍已根据自狼群出现以来,所有活动过的地方,全标上红点,然后串成线,找出狼群活动的规律。然后询问那些狼口逃生的猎户,尽可能了解狼群的习性、数量、攻击方式等等。 当马悍做足了功课,心中有数,并做好了剿杀计划时,一个意外的情况,提前引发了马悍这次北上猎杀行动。 昨日东、西二门守卒一齐报告了一个特殊情况:猎狼换赏的悬榜,被人揭去了,而且两下一对,揭榜的居然还是同一个人。 一般想猎狼求赏的,都不会把悬榜揭去,若是胆敢这么做,只有一个可能——对方拍胸脯保证,这些标的物,他全包圆了。 当听到这个消息时,就连唐努与乌追都瞪大了眼睛,在他们心目中,能这么干,敢这么干的人只有一个——他们的城守、草原上的“昆勃图鲁”马悍。何时竟冒出这样一个不知死活,敢向狼群,不,是向城守叫板的家伙? 马悍当即拍板:“不管此人是谁,是否有足够的实力支持他这样做,就冲着这胆量,我就要尽可能保住他的性命。做好准备,明日出击——灭狼!” …… 山道上,银箭轻快奔驰,马鞍两侧辔钩挂着两张骑弓。一张就是传说中只有昆勃图鲁才能使用的魔瞳弓,另一张则是弓匠蒙远新制的一把五石弓。这把五石弓是马悍专门用于猎杀恶狼的专用弓,他试过,可以连续发射千矢而手不打颤。根据情报,这群恶狼总数不过三百,他倒要看看,这些恶狼能否抗得住自己这个人肉机关枪的扫射。 此次随马悍出战的是唐努与五十个骑射最好的白狼悍骑。白狼悍骑的前身就是汉戈骑兵,当马悍成为骑都尉、领白狼城守之后,他的骑兵也由义勇向正规军转化,首先要剥离的,就是部族烙印,然后在城外置一营,名“白狼营”,骑兵统称为白狼悍骑。 白狼悍骑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白狼营的剽悍骑兵之意;二是白狼城守马悍的骑兵之意。既表明主公的归属性,又体现生猛悍勇,用田豫的话说,那是“天降之城、天意之兵、天赐之名。” 五十骑,不多不少,既不至于将狼群惊走,也不容易被反噬。马悍此次吸取了前次三百骑打狼的教训,事先用几只关在笼子里的活狼对战马进行适应性强化训练,以防当日白狼悍骑打狼不成反致战马骇退之窘事重演。 五十余骑一路北行,速度极快,唐努与众骑一路绷紧着心弦。除二十骑随护城守之外,其余三十骑,分别派遣出五里之外,对前、后、右三个方向全力侦察,确保不被狼群袭击。至于左边,则是滚滚而下的白狼水,一目了然,倒不需探查了。 相比起白狼悍骑们的谨慎与紧张,马悍却很放松,他已经开启了右手拇指的热源探测器,方圆一公里内,但凡有超过一定数量的红色聚集点,都会暴露在他的眼前。只要有一公里的预警,马悍有把握及时做出反应,按计划从容布置——这才是他灭狼的杀手锏。 唐努他们只是想着怎么将狼群斩尽杀绝,而马悍更多的则在思考,这些狼群的出现,是自然,还是人为?这段时间他已经向当地人了解过了,白狼山至马首山一带是有狼的,但大规模出现,几十年都没听说过。倒是柳城以北的大草原上,偶有成群结队的狼群。结合这个说法,再想想马首山这条道路的起止点,有些东西,就不得不启人疑窦了。 马悍眯起眼,昂首北望,看来,有些人并不甘心,见不得别人的好啊…… 就在这时,前方侦骑突然回报,发现异常,在东北方向,隔着一座山峰,似乎隐隐听闻有狼嚎声。不过因为声音微弱,无法判别是几只狼还是一群狼。几只狼属于正常情况,在这条白狼水流域,大小群山里多少都有一些虎狼,而一群狼则意义完全不同…… 马悍一言不发,立刻催马前行,当他赶到侦骑所言听闻异常声音的地点后,抬手一看,眼睛瞪大一圈,赶紧伸出左手指触屏放大。就见右手拇指指甲盖上,尽是密密麻麻的红点,这些红点,围成一个同心圆,向中心位置一个红点扑击。奇怪的是,无论周围的红点怎么攻击,中心红点都没事,反倒是周围红点不断停滞不动,然后颜色慢慢变淡,最后从视屏上消失——只有生命逝去,热量消散,才会出现这种的情形。 马悍惊讶不已,这个中心红点无疑是一个人,难道他也是采用自己将要使用的方法?但这个方法,可不是一般人能用得了的,如果自己没有一条铁臂加石臂,同样玩不转。 这一刻,马悍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兴趣,当即举鞭向东北一指:“朝这走,听我命令行事。” 一声令下,五十白狼悍骑迅速集合,紧随城守马后,斜插入一条两山夹道,卷起一股如黄龙翻滚的烟尘,飞驰而去。 第六十一章 【猎狼行进时】 第六十一章 【猎狼行进时】 第六十二章 【人狼大战】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二章 【人狼大战】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二章 【人狼大战】 (感谢“赵无恤2014”、“大我成”、“魅影-冰心”、“光辉的宪章”打赏支持。) ~~~~~~~~~~~~~~~~~~~~~~~~~~~~~~~~~~~~~~~~~~~~~~~~~~~~~~~~~~~~~~~~~~~~~~~~~~ 马悍率五十骑刚刚从两山夹道口冲出,眼前的情景,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狼群!密密麻麻的灰狼、黑狼、青狼遍布沃野,声声狼嚎令人腿肚子转筋,胯下的战马也惊恐地蹶蹄后退,灰聿聿地不安嘶鸣。 若从山巅坐俯望,可以看到围成同心圆状的狼头耸动,白牙森森,对着一棵两人合抱的高大樟树咆哮。树上枝叶掩映间,不时有箭矢射出。每发一箭,或贯狼头,或穿狼身,劲道凌厉,箭无虚发。 中箭倒地的灰狼发出一声声悲鸣,尚未死透,就被同类蜂拥而上,一顿噬咬,不过一盏茶工夫,就剩下一副骨架子,干净得象水洗过一样……更多的恶狼则团团围绕着树干不停扑腾,森森利齿在树干上留下无数牙印与嘶咬裂痕。远远看去,树干五尺以下,仿佛被虫蛀了一圈。 尽管相距甚远,但马悍一行所带来的生人气息,随风飘散,还是引起了狼群的警觉。一双双黄绿的眼珠扫过来,幽冷阴森,令人发毛。毛茸茸的头颅沾满了黏结成块的血浆,鼻翼开合,喷着腥臭的气息,咧开的大嘴滴答着混合着鲜血和涎水的黏稠液体,齿缝间清晰可见残存的丝丝肉糜。 唐努等白狼悍骑也算是经过血战的战士,但见到眼前情景,头皮还是一阵阵发麻,握弓把的手指关节全泛了白。此情此景,不由得他们不深深佩服那个站在树梢间射杀恶狼的射手——只身引狼,独斗百兽,这得要多肥的胆量与强大的自信。 马悍率五十白狼悍骑出战,本意是让白狼悍骑吸引狼群,便于自己行动,但眼下一看,得,用不上了,已经有一个牛人代劳,将狼群牢牢吸引住了。马悍迅速调整计划,命令唐努率白狼悍骑在十里外布网,一旦狼群溃散,合围尽歼之。而马悍自个则跳下马,摘下两把弓,再跃上另一匹驮着两大袋箭矢的驽马。 这两大袋箭矢足足有五百支箭,包括了纯铁箭、狼牙箭、三棱箭、白羽箭等等轻重箭,重达百余斤,用两根粗绳串连在一起。马悍将五石弓提在手上,背负魔瞳弓,腰别刀斧,向唐努做了个立即行动的手势。然后猛力一拍马臀,向狼群后面靠近山脚的一片树林冲去。 在唐努等白狼悍骑紧张的注目下,就见城守狠抽马臀,渐渐靠近树林。这时终于引起狼群注意,分出数十头灰狼咆哮着冲过来。这时那匹驽马已吓得拉稀,皮鞭马刺齐下都赶不动了。 马悍迅速跳下马,取下箭矢,背负在身上,全力向三十步外的树林冲去。当他跑到树林边缘时,朝他扑来的群狼距离只有不到三十步。马悍直接将两大袋箭矢朝最近一棵树杈一抛,袋子一甩,稳稳挂在树杈上。然后纵身一跃,五指如钩,十指交替,象狸猫一样轻巧攀上大树。 脚刚收起,冲得最快一只灰狼的利爪就扑过来,啪!在树干上留下三道深深爪痕。再看那匹可怜的驽马,已跪伏在地,身上爬满了恶狼…… 白狼悍骑们长长吁了口气,放下心来,只要城守上了树,这些恶狼就等死吧!当下一声招呼,拍马如风而去。 马悍摘弓在手,箭搭弦上,却并不急于射杀恶狼,他微眯着眼,以异于常人的目力死死盯住二百步外,那浓荫绿影中隐隐绰绰的人影——那的确是一个人,身体半隐于树后,只露出持弓的左肩与半边侧脸。距离太远,又有茂密的树叶交错遮掩,加之树梢间光线暗淡,看不真切,只是从那棱角鲜明的轮廓上能看出是个男子。 当马悍盯住对方时,远处树梢间射击频率也顿了一顿,马悍也感觉到对方也扫了自己一眼。当然,彼此都没看清对方模样。 马悍微微一笑,蓦然振声高呼:“对面的兄弟,杀了这半天,也累了吧,歇一会,下面让我来!”说完抬手就是一箭,将树底下蹦得正欢实的那只恶狼一箭穿喉,血淋淋的箭从脑后穿出。 以这一箭为发端,马悍弓弦频响,势如流水,一箭接一箭,仿佛串成一条线。前一只恶狼刚刚被箭矢钉死在地上,另一只跃起半空的恶狼几乎同时被劲矢射得向后抛飞,重重摔地。 前后十息不到,追咬过来的三十余只恶狼全被屠尽,狼尸遍野,连同类都来不及噬肉。 对面树上那名射手大概也惊呆了,半天没有回应。 马悍狂风暴雨的射击,非但没有吓住狼群,反而引得狼群兽性大发,呼啦啦全向他涌过来。 “来得好!不怕你来,就怕你跑!”马悍张嘴咬住一支箭杆,再伸手抽出一把箭,攥在掌心,右手抽箭拨弦的动作快如幻影,几乎不用瞄准,一箭一个准。 有些恶狼刚跳跃半空,就被一箭穿腹,血线如弧;有些恶狼则被自上而下地一箭贯脑,钉死在地;有的则被箭矢破肚,一时死不了,反而被同类活噬;更有的刚张开血盆大口向树上示威,结果一箭射来,箭从口入,自腚出…… 五石弓,射五十步之内的目标,而且如此密集,马悍完全不需瞄准,只凭手感,就可以做到箭无虚发。他感觉到经过百丈峡一战,他的箭术又有明显长进,已经达到无需眼瞄,而是“手瞄”的境界。而只有达到这个境界,才能射得又快又准,称得上是真正的暴风射手。 无论马悍射得多快,狼群是多么密集,他始终是一箭接一箭的射,而不是传说中的一发双矢或一发三矢。同时搭两支箭或三支箭射击,听上去很炫酷,实际上纯属扯蛋。你搭两支箭射出去,连自个都不知道箭会飞到哪去吧,就算给你两个固定靶,一发双矢连个边都碰不上,更甭提射杀两个无规律的移动目标。别说弓箭这种原生态武器了,就算一手一把大狙,想同时射两个目标也是不可能。 当马悍射出百箭之后,地上狼尸层层叠叠,原本密集的狼群,一下稀疏不少。许多狼已垂着尾巴,发出呜呜的低鸣,慢慢散开、退后。凶残如狼,也开始感到害怕了。 就在这时,马悍发现了一只与众不同的青狼。这只狼原本混在狼群不易发现,但群狼四散,就将它凸显出来。但见它体形硕大,吻颚细长,四肢强健有力,毛色青灰发亮,灰冷的狼瞳,透出一股嗜血的凶残。 “狼王!”马悍的直觉告诉他,这就是这群恶狼的首领。 射杀它,狼群必溃,剩下这百余只畜生就让唐努他们收拾吧。 马悍立即抽出一支三棱重箭,瞄准百步之外的大青狼。 狼王仿佛也感觉到危险,不断在狼群里穿插,奔跑路线也是突左突右,飘忽不定。 突然,狼王一跃而起,以避开前方堆叠得高高的狼尸。但就在这一瞬间,咻——咻——两道箭影同时从枝繁叶茂的树梢间飞出,穿越百步,几乎不分先后,交插贯入狼王硕大的头颅。 血光迸射,狼啸如泣。 狼王毙,狼群溃。 第六十二章 【人狼大战】 第六十二章 【人狼大战】 第六十三章 【远狙VS神射】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三章 【远狙VS神射】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三章 【远狙VS神射】 (感谢“赵无恤2014”、“立立之之”、“圣阳鱼”、“魅影-冰心”支持。本周强推,每天两更,嘿嘿。) ~~~~~~~~~~~~~~~~~~~~~~~~~~~~~~~~~~~~~~~~~~~~~~~~~~~~~~~~~~~~~~~~~~~~~~~~~~~~~~ 郁郁山岗,漠漠平野,风拂林木,草叶翻飞。远处是隐隐铁蹄与箭矢交织锐响,以及此起彼落的恶狼濒死凄嚎,而此处却是沉寂若死。山风吹走了草木,吹不散的,是空气中浓郁得化不开的血腥。 马悍倚在树后,脚踏树杈,将五石弓挂好,抽出魔瞳弓,再拈出一支纯铁箭——这是魔瞳弓的标配箭之一,五斤重的纯铁箭,即远狙重箭;另一种是一斤二两重的中近距飞箭。马悍有一种预感,二百步外那棵大树上的射手,值得他用这支重箭。 良久,对方终于开腔,声音清越,中气沛然,相距二百步,都听得清清楚楚:“能使得如此惊人箭术,若某未猜错,尊驾想必就是鲜卑人与乌丸人口中的‘昆勃图鲁’——贪狼射手马都尉了。” 马悍深吸一口气,气沉丹田,声做霹雳:“我就是马悍,你就是揭榜猎狼之人,为何这么做?” 林间射手沉默一会,扬声道:“鲜卑人传说,都尉抢夺了他们的圣器魔瞳弓,并能持此弓在千步之外狙杀敌人,鲜卑大人轲比能就是这样被重创的,此言确否?” 马悍皱眉:“你冒险屠狼,引我前来,就为了想弄清楚这个?” 林间射手不语,似乎默认了。 “好吧,一般人我不告诉他,但看在你颇有诚意的份上,我跟你说实话——魔瞳弓在我手里没错,轲比能被我重创也没错,但不是千步,而是四百步。” 四百步!林间射手的瞳孔收缩成针。如果马悍说千步狙敌,他真会嗤之以鼻,但言之凿凿四百步反倒可信。但他仍有疑惑,传说中魔瞳弓有十二石弓力,射四百步远当然没问题,但对方怎么拉得开呢?更重要的是,对方如何射得准?四百步远,那人似蚂蚁一般,而且还是混在一群“蚂蚁”当中。如何辩识谁是目标?又如何精准命中目标?这才是他最想知道的。当然,他不会天真的认为对方会告诉他。所以,他才想出这一计,引起马悍注意,出城追寻,创造出一个能够让他亲身体会真正答案的机会。 林间射手缓缓开口:“某习射二十载,使五石弓,射百步环,走遍青州、辽东,与号为天下精骑的乌丸、鲜卑射手较技,无有不胜。闻都尉神技,不远千里,从辽东至辽西,不惜舍身斗狼,只为求一箭之赐。” 马悍闻言笑应道:“能折服眼高于顶的鲜卑人与乌丸人,阁下箭术必定不凡。如果你直接找上白狼城都尉府向我挑战,我二话不说,立马命人叉你出去。不过在这里,我给你一个机会。” “哦?这是为何?” “因为在白狼城,我是堂堂城守,你不过是一介游侠儿,没有资格与我对战。但在这里,你我皆为猎狼人,不谈身份,不谈地位,唯有手中的弓,弦上的箭,决定一切。” “哈哈哈!这话当真说到我心坎上了,就冲这句话,我就知道,都尉一定是个真正的射手。” “想跟我对射一箭,最好在我手下回转之前,你做好准备了吗?” “随时候教。” 二人声音戛然而止,远处蹄声渐远,狼嚎声渐弱。天色阴霾,风势渐劲,从两片树林之间狂扫而过,枝叶沙沙乱舞,人倚树枝,亦随之而动。 身体不稳,劲风激烈,枝叶掩映,光线昏暗,这都是狙击的大忌,但就在诸般不利条件下,马悍与林间射手,即将各换一箭。 诚如马悍所说,他同意对射一击,真心是给对方面子了。以马悍如今身份,哪会接受无名之辈的挑战?如果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上门挑战,然后马悍又应战,那他就不是大汉骑都尉、一个二千石高官,而是武馆馆主了。 事实上近一个多月以来,已经有不下十几拨乌丸、鲜卑骑射好手,在都尉府前请求与“昆勃图鲁”一战。被乌追派白狼悍骑驱赶之后,又退而求其次,请求一观魔瞳弓。结果凡是一炷香内不离开者,一律抓捕,待其部落或族人来请求释放时,按草原规矩,交赎金才能领人。 一段时间下来,光是赎金就收取了价值三、四十万钱的财物。以至于白狼长田豫笑言,干脆城守开门比箭,败者交纳赎金若干,一年、不,一季下来,收入可抵白狼城半年赋税了。 这当然是玩笑,马悍是一城之主,一族之长,汉戈部的顶梁柱,白狼悍骑的精神领袖,哪会随随便便跟不明身份之人比箭。别人输了,不过是一条命,他若输了,刚刚打下的基业,就将烟消云散,谁会穿新鞋踩狗屎? 马悍之所以同意与林间射手对射,除了对方确有诚意,甚至不惜以身犯险,孤身斗狼以求一决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对这个人很感兴趣——来自青州的中原神射手,三国时代,英雄辈出,这位会不会带给他惊喜呢? 天边云层滚滚,风越吹越大,树梢摇曳,枝叶狂舞,但在某一刻,天地似乎为之一静。就在这诡异的极静之下,蓦闻啵地一声音爆,一黑一白两道肉眼难辩的光影从树梢林间飞出。 乌光飞速如电,至一百五十步距离时,白光才刚飞出五十步,两道光影精准对撞。 啪!空中响起一声爆竹般炸响,白光碎裂,化为片片木屑,眨眼间被狂风卷得不知去向。 乌光只是略微偏了毫厘,霸道之势不减,一闪而没—— 噗!林间一声异响,随后一切又重归于沉寂。 马悍深深吸了口气,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惊容,他对自己这一箭之威再清楚不过:十二石超强弓,满弦一击,箭矢的初速,几乎堪比手枪子弹,由于箭镞与空气急剧摩擦,甚至产生了音爆。他直觉感到对手很强,虽然是比试,虽然很赞赏对手,但一旦锋矢相对,就绝不能留情,否则说不定躺下的就是他。 既求一箭之赐,那就要有死的觉悟。 空中双箭对撞,不是巧合,也不是默契,而是林间射手所为。对方显然意识到这一箭根本躲避不了,于是兵行险着,以箭碰箭,意欲将铁箭击落。 以近乎子弹速度射出的铁箭,居然被对手一击而中,如此精准、预判精确的神乎其技,马悍自问做不到。如果这一箭是射向自己,那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有多快闪多快。 以攻对攻,以箭破箭,失之毫厘,血溅命丧。这得要多自信,或者多亡命才干得出来? “好箭术!”马悍长笑一声,纵身跃下大树,“没事吧?没事就出来亮个相。”他听得真切,自己的铁箭,射到了树干上,应该没有伤到那人。铁箭被震偏毫厘,飞向目标时,误差起码达一尺。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了。 几乎同时,对面树上也跳下一人,年约二十五六,青布裹头,束身厚袄,面目俊朗,猿臂蜂腰,身高近八尺,只比马悍略矮一点。背插双戟,修长的手臂挟着一把乌黑油亮的大弓,一双与弓色近似的黑亮眼睛,开合之间,射出两道如针精芒,与他射出的箭一样令人胆寒。不过此刻最令人瞩目的不是他的双瞳,而是左脸颊上一道细细的血线,若是仔细观察,还能看到有少许如针木刺扎在皮肉上…… “快箭无敌,远射无双,原来这就是贪狼射手的实力。”那青年射手收弓拱手,“多谢马都尉赐教,我输了。” 马悍淡淡道:“既然输了,留下姓名,我看能值多少赎金。” 青年射手哑然失笑:“我不过是个浪迹辽东的浪子,今日吃饱,不知明日往何处就餐,只怕要让都尉失望了。” “不!”马悍淡笑指了指对方,“你最值钱,哪怕你现在是个无名之辈,凭此箭术,将来也必定会名扬天下。” 青年射手灿然一笑,俊朗阳光:“如此,就借都尉吉言,希翼他日东莱太史慈之名,响彻天下,大丈夫当如是!” “太、史、慈!”马悍眯眼笑了。果然,真没让自己失望,这一趟,值了。 第六十三章 【远狙VS神射】 第六十三章 【远狙VS神射】 第六十四章 【收将与新弓】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四章 【收将与新弓】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四章 【收将与新弓】 (谢谢“赵无恤2014”、“奇檬子”、“蜗牛公公”打赏支持。) ~~~~~~~~~~~~~~~~~~~~~~~~~~~~~~~~~~~~~~~~~~~~~~~~~~~~~~~~~~~ “白狼营骑司马?!” 白狼城城守府正堂,马悍居上首,太史慈坐右侧,唐努、乌追等坐左侧。 此刻,太史慈正凝视着侍者奉上的一个黑边红底的木盘,盘中只有一块青绿色的青铜符节,其上篆刻着“白狼营骑司马”六字。 汉代,一部或一营的主官通常是校尉,有时高配都尉,司马为副职。 汉朝的校尉,可不像后来的朝代那样不值钱,甚至在三国中后期,这校尉的含金量也是大打折扣,各种杂号将军满天飞,校尉算个屁。但在汉末三国初,这校尉还是杠杠的。比如大名鼎鼎的西园八校尉,比如护乌丸校尉,护羌校尉,都是二千石高官,通常只有皇帝才能任命。在汉末最初几年,汉室影响力犹存之时,甚至许多独霸一方的诸侯都不敢给手下封校尉,而是以司马代之。这也就是三国时各诸侯手下那么多“别部司马”,却少有“别部校尉”的缘故。 一营或一部通常为一千到两千人马,这在三国初期,已经很不错了。所以司马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是校尉的同义词,足以进入准高级军官行列。 唐努与乌追,这两个追随马悍起家的忠心耿耿的班底,眼下也不过是曲军侯之职,太史慈一来,可就压在他们头上了。不过二人并无不服,一是他们完全服从马悍的命令,二是他们对太史慈的胆色与本领也是心悦诚服。虽然他们并未看到马悍与太史慈的惊险一击,但只身独斗狼群这种魄力,与射杀近百只狼的强悍臂力与箭术,却远非他们所能比。草原汉子,敬的就是英雄,不怕你后来居上,就怕你没个蛋蛋本事却骑在头上。 对马悍如此器重,太史慈既高兴又犹豫。 中平末年,太史慈不过一东莱小吏,因为受上官所托,追到京城,智取公文,持刀毁书,因此被州郡官寺所恨。不得已之下,渡海入辽东,开始了长达两年的浪迹辽东落魄生涯。太史慈因私废公,毁公文的行为,在盛世绝对是被打击的一小撮,但在乱世,这样的行为却是重然诺而轻身的侠义之举。以至于当世名士北海相孔融,都慕名遣使拜访,寻之不得后,以衣食馈其母。 而太史慈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整整两年流浪异域,留下家中老母无力奉养。为了所谓的义而放弃了孝,他心中的内疚与痛苦,世间又有几人知之?他太想重新入仕,衣锦还乡,以慰老母之心了,如今摆在眼前就是一个绝好机会。太史慈逃离黄县时,不过一个百石佐曹,而返乡之时若是一个千石的骑司马,这是妥妥的衣锦还乡啊! 但太史慈还是犹豫不决,说实在话,他不想在辽东太守公孙度手下任事。在辽东流浪这两年,他以豪侠之风,结交了不少名士,这些名士无一不痛恨公孙度,一任公孙度屡屡辟召,固辞不就,所以太史慈也不想为其效力。 还有一点,太史慈也不看好马悍这个白狼城主。白狼城不大,但行政范围却不小,足足囊括了整个白狼山及其周边近百里。而且这辽西太荒凉了,全郡在册人口不足六万,总共才五个县,尚不及东莱一郡,周边全是杂胡。这样的边鄙之地,哪有什建功立业的机会? 这一桩桩不利因素,在太史慈心头纠结,令他一时难以委决。 马悍对太史慈的人生履历还是有所了解的,谁让太史子义在三国将星中那么光彩照人呢。而且他也知道,太史慈是属于可收服人才。因为太史慈既不是世家名门,也不是豪强出身,而是寒门之士。历史上太史慈从辽东回来之后,投向乡党扬州刺史刘繇,结果根本得不到重用,只当了个斥侯巡校。当时有人劝刘繇可用太史慈为将,结果刘繇大笑:“我若用子义,许子将必会笑我不识用人。” 就这样,一个文武双全,骑战水战俱精的全能型人才,因为出身,因为风评,被投闲散置。以至后来孙策都说,“子义若舍弃了我,还可以投奔谁呢?”而这个不一样的天下,却还有另一个人敢于登录太史慈,而且先下手为强。 马悍也隐隐猜到太史慈在纠结什么,不过有些话,他现在不便明说,当下笑道:“子义若不能决定,这块符节就先放下。请子义多盘桓些时日,某还要向子义请教箭术。” 太史慈一脸愧色,连连摆手:“都尉手下败卒,安敢言箭,莫要折杀我。” 马悍却是一脸诚恳:“二百步外,你不及我;百步之内,我不及你。太史子义神射之名,岂有虚至?望兄不吝赐教。” 太史慈深为感动,顿首为礼:“都尉如此看重,慈敢不应允?” 马悍暗吁一口气,眯眼而笑,行了,就怕你不留下来,只要你不是甩手就走,早晚会成为我的人……咦,好象有哪里不对…… …… 白狼城城小地窄,马悍只得将一些比较重要的部门安排在城守府左近,比如他的弓弩研究所。从城守府侧门转进,穿过一道回廓,进入一个四方院子,这就是白狼城的弓弩研发基地了。眼下负责弓弩研究的,就是蒙远与马钧。 马悍已经整明白这二人不是什么师徒,但却强胜于师徒。蒙远经验丰富,擅于动手;马钧极具巧思,长于研发。这二人合作,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难住他们。马悍入主白狼城后,直接将一张滑轮弓图纸交给二人,让他们尽快拿出样品,骑弩的研究先放下,然后就没理会了。直到今日,接到侍卫传报,样品出来了。 弓弩所内,蒙远与马钧俱在,这两人眼下也都有官身了,二百石的金曹。官职虽小,但对八辈贫农的蒙远而言,已是不得了的大官了。以至于他现在满面红光,一心想找回妻儿,风光团聚。干起活来,那也是精力充沛。 马钧祖辈倒是有当官的,但还没成年就实授二百石曹掾的,也就只有他一个。这心热乎乎的,他早已着人捎信回家,只是辽西距扶风着实太远,来回数千里,都一个多月了,也不知信捎到家了没。 在马悍入主白狼城后实授的一批官吏中,蒙远与马钧是最招人非议的,毕竟两人一个是匠人,一个尚未成年,多少让人不爽。但马悍力排众议,一言而决。二人感激之余,暗暗发誓尽力报之。拿到马悍交待的任务后,日以继夜,不到一个月,终于初步完成,拿出了样品。 马悍现在手里就拿着蒙远与马钧这一个月的心血,一把滑轮弓。现代无论是体肓弓、竞技弓还是猎弓,都是滑轮弓,有各种逆天的省力配置,什么瞄具、减震、箭台、撒放器、主弦、附弦、止弦器、分弦器、弓缆滑块等等不要太多。在古代条件下,根本不可能原模原样仿制出一把来。不过如果只是简单借鉴一些省力工具,还是可行的。马悍的图纸上只加装了三个装置:偏心轮、三股弦、护弦杆。这是一把滑轮弓最基本的三样装置,这三样成了,一把基本的滑轮弓也就成了。 装置很简单,原理也不复杂,蒙远拿到图纸,一边拿大碗灌凉水,一边琢磨。一碗水没灌完,嘴巴一咂,就琢磨透了。心里暗道乖乖,这玩意要弄成喽,还真是省劲,就是这叫“偏心轮”的玩意很不好弄。 之后这大半个月,他就跟这滑轮耗上了,先找铁匠铸模,然后铸件,然后比对,不行就再来,折腾好几天,总算出来了一个合格的青铜件。之后又是打磨,又是抛光的,再给早做好的弓安上,看上去倒像那么回事了,但拉弦时却涩得很。弓倒是容易拉开了不少,但手感很不好,影响精度与射程,最后还是马钧的巧思把这问题解决了。 马悍饶有兴趣地看着手中的简易版滑轮弓,这是一把步弓,弓体长五尺,上下弓臂各有一个单滑轮,轮上挂双弦,握把上方突出一横条即护弦杆。除了模样有些怪,别的跟这时代的弓差别不大。马悍用左手拉弦试了试弓力,感觉应该在一石至一石五斗之间。 蒙远连忙道:“是一石二斗弓。” 马悍笑着递给马钧:“你试给我看。” 马钧有些难为情地搔搔头,他知道城主的意思,城主开这弓象喝白开水一样,压根显不出什么来。但他不一样,他平日连八斗弓都拉得很吃力,如果他都能轻松开弓,这种弓才有制造意义。只是,他的箭术实在磕碜了些,而要体现这弓的性能,靶子却至少要放到五十步之外……但看到城主微笑的明亮眼睛,马钧咬牙,豁出去了……丢一把脸。 弓弩研究所后面有一块狭长的空地,宽不过三丈,但长达三十丈,是用来检测弓弩性能的靶场。 由于实战弓箭追求的是速度,越短时间出越多的箭就越好,精准度反倒不重要,所以马悍将滑轮调整为开弓时轮径大,满弓时轮径小。这样开弓时阻力小,越往后拉阻力越大,虽然不利于瞄准,但能提高射速。 马钧戴上护腕、指套,深吸一口气,举弓搭箭,目标为六十步的人形靶。弓弦渐张,滑轮转动,压榨着弓臂屈折……弓至半开时,马钧一张白脸微微胀红,咬咬牙,手臂未停,继续拉弦。直到近满时,陡然一松,咻!一箭飞出,擦着人形靶飞过,笃一声钉在墙根一棵老树上。 马钧脸胀得通红,一声不吭又抽取一支箭再射,这一箭倒是上靶了,然后又是一箭……连射七箭,才气喘吁吁放下滑轮弓。 马悍看得暗暗点头,马钧的臂力他知道,只能开八斗弓,如果是正常一石二斗的弓,他能拉开就不得了,根本没法射箭,更不可能连射七箭。 马悍径直走到靶子前仔细察看箭矢穿透力,尤其是那支射到院墙大树的箭矢前观察良久,最后满意地踱回来。 “大量制造这样的弓困难么?”马悍直接问蒙远。 “很难。”蒙远老老实实道,“主要是滑轮的铸造难度大,废件率高,铸造十个也不知有没有一个好的。而且滑轮内外轮径不同,弯弯曲曲,又有小洞,铸造、打磨起来很麻烦……” “加多人手怎么样?”马悍还是抱一丝希望。 蒙远咽了咽唾沫,小心应道:“若是能增加二、三十人的话,倒是能在三个月内做出百十把。” 马悍点点头,是慢了一点,想大规模列装部队有难度。不过,如果选出一批速射手,不要多,只要有百把人,装备上这样的弓,绝对可以碾压胡骑。 “行,就这样!”马悍一拍大腿,“把骑弩改成步弩,给步兵使用。明年开春以前,要拿出成熟的步弩,滑轮弓要达到两百把。哦,对了,最重要的是,把我那把魔瞳弓改装成滑轮弓,一个月之内要弄好。嗯,滑轮要用精钢制造。” 蒙远与马钧互相看了一眼,用力点头:“谨遵城守令喻。” 第六十四章 【收将与新弓】 第六十四章 【收将与新弓】 第六十五章 【约 定】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五章 【约 定】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五章 【约 定】 (谢谢“恶狼之星”、“头疼也不行”、“奇檬子”、“河马象”、“魅影-冰心”打赏支持。嘿,“头疼也不行”,老书的堂主啊,终于来了哈。) ~~~~~~~~~~~~~~~~~~~~~~~~~~~~~~~~~~~~~~~~~~~~~~~~~~~~~~~~~~~~~~~~~~~~~~~~~~~~~ 白狼城原住民很少,实际上是一个坞堡,以往只住数百兵卒及其家属。马悍入主白狼城后,将这些士兵分成三类,老弱除军籍为民,壮者留用,不上不下的,专门组成一个治安队,维持治安。如果有守城战也能用上,毕竟是训练过的士兵,总比临时拉壮丁强。 汉戈部近四千人,除了分出千余胡奴在城外周边立帐游牧外,近三千人全挤在这小小白狼城里,可谓人满为患,人员分流是早晚的事。白狼城不是单一的防御城池,它是由白狼、广成、文成三个品字形城池构成一个综合防御体系。在西汉时期,为防御匈奴,这三个城都是县级城池。但到了东汉,匈奴或西迁或内附,此三城的防御作用大减,最终撤县降为坞堡。 到了东汉末年,因乌丸猖獗,朝廷对辽西郡几乎失控,除了地位最重要的白狼城尚有少许驻军,文成已变成了乌丸人的穹帐。至于广成,只剩残垣断壁,早废弃了。 马悍的人员分流,第一个目标就是文成,不过眼下他的兵力不足,除了四百白狼悍骑老底子,再怎么使劲召募,也只召到三百汉人青壮——没法子,人口基数决定了兵员数量。这三百人与先前留下的近百青壮军卒合编为一个步兵曲,目前是乌追率领。 八百骑步军,分守两个城池,还要留出一支机动兵力,实在有些捉襟见肘。所以现在他还不能打文成,打得下也没兵守。不过等田豫回来就好了,田豫此次入辽东,除了述职、运粮之外,还有一种重要使命,请求公孙度允许在辽东募兵。此时的辽东,因青、兖等州黄巾之乱,渡海入辽避难者达数十万之众,募个几千兵轻而易举。 马悍估计募兵问题不大,好歹自己也是个骑都尉,才八百兵太寒碜了,而且兵力太少,也不符合公孙度招揽自己入辽的本意。不过这口子能开多大,公孙度能同意募多少兵,这就难说了,一切只有等田豫回来才有结果。 白狼城再挤,城守府也不能缺了地方,这既是身份需要,也是安全需要。马悍所居住的这个宅子,占整个白狼城面积五分之一,是历任白狼城守留下的老宅。内宅、外宅、仆役居所、护卫居所等等设施齐备,安排得井井有条,都不用带脑子,直接按功能区入住就行。 马悍在进入内宅时,正好碰见念奴。 此时的念奴,已不再是草原牧羊女那种短衣胡裤的装束,而是曲裾深衣,衣袂当风的宫装汉服,衬着她碧眼雪肤,明媚如花,令马悍一时看呆。 念奴粉面羞红,急忙向马悍施了一个很别扭的蹲裾礼,就想跑开,却被马悍一伸手拽回来。 “怎么?草原飞燕已经不屑于多看一眼地上的‘汉兽’了么?” 念奴又羞又急:“奴婢不敢……主人……怎生这样说话……啊,主人恕罪。” 马悍笑笑,生怕拽疼了她,松开手拍拍她柔软的香肩:“在白狼城,你可是能与我这个‘昆勃图鲁’齐名的人物。好像有很多部落头领都向你祖父提亲来着。” 念奴咬着嘴唇低下头,不时偷看一眼,轻声道:“念奴已经是主人的财产,去留只由主人而不是祖父。” “汉戈部是没有汉奴的,我是族长,更无例外,你不是我的财产,只是我的侍女而已。”马悍正说着,似有所觉,抬头,小径尽头,雅室玄关前,一女白衣似雪,娉娉婷婷,倚户俏立,正呡嘴而笑。 离姬。 马悍抚了一下念奴浓密柔顺的栗色秀发,笑道:“去吧。”转身迎向离姬。 念奴轻咬经唇,伸出两条雪白小臂,绾起有些散乱的秀发,心头突突跳:“主人好象很喜欢摸我的头发呢……” 来到玄关处,离姬跪坐于蒲席上,低垂着螓首,就像一个温柔的妻子,安安静静为马悍除去靴子,然后伏首请入。 马悍低头望着她颀长雪白的后颈,还有一丝丝细细的处子汗毛,下腹微热,五指屈伸,几乎想从衣领伸入。想了想还是忍住了,离姬正伏在他的右侧,也就是说,只能用右手……铁手摸人有感觉么? “住得还习惯吧。”马悍着袜抬步而入,打量室内。这是一间两进的雅室,内室入口用四折帛壁屏风隔断,屏风上绘花鸟,四壁雪白。屋内置一案,上有笔墨及一管玉萧,颇显雅致。地上铺着四五块拼接在一起的白色蒲席,便于跪坐。 说实话,马悍很不爽这样的跪坐,即使有蒲席,久了这膝盖也生疼。但令他无语的是,离姬这细皮嫩肉的小娘,却跪坐得端端正正,好象没有半点难受的感觉。真搞不懂,究竟是女人的耐受力天然比男人强,还是她已经习惯了? “还好。”离姬淡淡地笑,眼睛亮晶晶地,双手优雅而自然地合拢放在两膝间,腰挺臀翘成一个优美的“s”形。 马悍印象中她的跪坐姿总是那么优雅,也不知是后天的训练,还有先天薰淘的原因。 “嗯,那就行。这段时日我很忙,接下来恐怕会更忙,而且,还要到辽东述职。” “如果你要到辽东,请务必带上我。”离姬带着恳求的语气,听在耳里,却是那般娇媚惑人,如果不是看到她脸上真诚的神情,甚至以为她是在榻上向良人撒娇说的。 这妞,可真是个尤物,马悍忍住燥动,问道:“为什么?” 离姬犹豫了一下,低声道:“因为……我觉得白狼城并不安全……” 马悍能明白她的忧虑,若大的辽西郡,只有五个县:阳乐、临渝、肥如、海阳、令支。除了郡治阳乐,其余四县均在长城以南,只有一个阳乐孤零零吊在辽西北。从阳乐到最靠北的临渝八百里的辽西境,居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县城。寥寥几个小城坞堡,也多为胡人所据,白狼城是辽西中部唯一还驻有汉军的城池,如同汪洋中的一块砥石。 这样的地方,没有人会有安全感。别说是离姬,就算是那些当地军卒,都担心什么时候会被周围的胡人部落咬上一口。 马悍想了想,道:“此去辽东,行程数百里,这一路上,多为胡人聚集地,只怕也不比城里安全多少。” “不,有你在,就安全。” 马悍眯眼笑了,一个女孩对你这么说话,你若还不知趣,进而有所行动,那你可以去死了! 马悍伸手一拽,离姬便伏到在他的膝上,黑漆漆的齐腰长发披散开,如云泼洒,与皎白襦衣相映,白如雪,黑似墨,惊艳绝人。 念奴手里正托着一个黑漆木盘,其上是一壶清酒与两个木樽,刚走到玄关处,似乎听到咿咿唔唔之声。念奴停住,探头一看,差点没打翻盘子。 但见离姬伏在主人腿上,秀颀的柔躯半扭,俏脸微扬,与主人耳鬓厮磨,唇舌相接,而主人的一只手,竟从那雪白的衣襟伸出,薄薄的绸衣,清晰地凸出恣意的五指…… 念奴捂住嘴,转身就跑,一溜烟跑到内宅外廓下,双颊如火,碧眸含羞,胸脯起伏,如珠滚盘。半晌突然啊地叫起来:“糟糕!我的酒全洒了……” 念奴的身体虽然轻盈,但跑得那样快,总不免有轻微地脚步声传出。马悍自不去理会,继续索取,但离姬却是陡然清醒过来,喘息着从马悍膝腿间滑下,在雪白的蒲席上滚了一圈,正要坐起,却发现马悍竟压了过来,慌忙伸出如玉双掌抵住那强健的胸膛:“等一下……” 马悍却伸左手挑起离姬秀美圆润的下颌,笑道:“等什么?我难得有空闲时间哦。” 离姬轻轻闭了闭眼,长而翘的睫毛微微颤动,双颊嫣红,脸蛋如新鲜剥壳鸡蛋般可口,令人食指大动。 马悍左手按在那饱满上轻捏慢放,脸缓缓凑近…… 离姬双眼一睁,黑眸明亮,清澄莹然,红唇轻启,吐出一句话:“如果你现在得到我,也只是得到一个寻常女子;但你若有耐心,等我禀明家人,到那时你再明媒正娶,我可以达成你心头所愿。” 马悍停住,嘴唇与嫩脸近在咫尺,说话时吐出的热气,喷得离姬身心俱痒:“你知我有何愿望?” 离姬狡黠一笑:“当然知道,区区辽西浅池,怎么能容得下我的蛟龙呢?” 马悍缓缓直起身体,凝视着离姬:“你的家人是谁?告诉我,我帮你联系。” 离姬忧伤地摇头:“我听到了一些不好的消息,现在还不是时候。”看到马悍沉默不语,离姬抬起玉臂,轻抚马悍那刀削斧凿般的轮廓,柔声道,“还记得我在饶乐水畔跟你说过的话么,将来或许我能帮助你。” 马悍微笑着捉住离姬的柔荑,轻轻摩挲,淡淡道:“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只要不伤害到亲近的人就好,我等着你将秘密和盘托出的那一天。” 离姬一手撑起柔躯,咬着嘴唇重重点头:“我不敢说,是生怕泄露出去……现在的你,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护住我,等我认为你的实力足够的那一天,我会亲口告诉你。” 马悍笑道:“好,说定了,一定要‘亲口’告诉我。” 离姬呆了一呆,蓦然醒过味来,霞飞双颊,拿住他的手掌,凑近嘴边,轻轻啮咬一口。微微刺痛,还有一丝丝痒意,直流心底。 第六十五章 【约 定】 第六十五章 【约 定】 第六十六章 【白狼第一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六章 【白狼第一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六章 【白狼第一击】 (感谢“赵无恤2014”三连击。) ~~~~~~~~~~~~~~~~~~~~~~~~~~~~ 十月末,寒风凛冽,天阴欲雪。田豫就在这个时候,带着第一季三千石军粮与五百石粮草回到白狼城。除了三百多随行役夫,还有一千二百新招募的士卒。 这些士卒均从辽东所招,多为来自青、兖、冀、豫等黄巾祸乱及军阀混战最严重的州郡逃难避祸的青壮。辽东郡面积不小,县城也多,但骤然涌入几十万难民,哪有多少生计可言?青壮最好的出路,莫过于当兵了。若是中原的诸侯地盘里涌入那么多青壮,只怕嘴都要笑歪,全拉去当兵。但公孙度却不一样,他的野心只在辽东一域——倒不是他就这么点野心,而是公孙瓒堵死了他的南下之路,除非打败公孙瓒,否则别想染指中原。 这个时候的公孙瓒,还是令天下诸侯侧目的猛虎,尽管败于袁绍之手,但虎死不倒架,何况只是负伤而已。公孙度自问不是白马公孙的对手,辽东这地方,除了偶尔有鲜卑、乌丸搔扰之外,一直很平和,没什么天然对手,所以他也不可能养那么多兵。这年头,无论对哪一个州郡而言,军费开支都是令人头疼的头号难题啊。 当然,公孙度手头有大量兵源,并不表示他就会无限制让马悍招兵养兵,他的目的,是招来一条看门凶犬,而不是一只恶狼。狼与犬的区别,只在于一条锁链,他可不能把这条锁链松开了。 公孙度给白狼城兵员额度的上限是二千人,白狼城原有八百骑步兵,加一千二百新兵,正好两千整。 马悍让田豫带去的招募计划是二千人,结果只拿到一千二百,勉强过半。虽然有些遗憾,但看到这些新兵一个个身强体健,带着标准的郡国兵武器配备:长矛、木盾、弓箭、腰刀,以及部分薄甲与马匹,想想公孙度也算够意思了。当然,如果马悍想招更多的兵也不是不可以,但一是不能到辽东招,二是公孙度只管二千人马的开支,多了就对不住,你自己解决。而且这还有个心照不宣的问题,纵然白狼营是客军,有些隐性规则还是不要太急于打破——驻军人数这种敏感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因此,在目前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二千驻军,是白狼营的上限。 田豫招募时已测试过新兵各项能力,挑选出六百略知骑射的新兵,划为骑兵,另外一半,就是步兵了。如此,白狼营将有骑、步兵各一千,合计两千人马。 白狼营已修筑好足够三千士兵入住的帐子与土屋,新兵一到,立刻有各级营队官领走安顿。三天之后,马悍在城守府正堂召开军政会议,除了白狼城各级官佐、汉戈部耆老,太史慈也以客卿的身份列席。 城守府正堂不大,结构也简单,就一长方形厅堂,按军政两边分四列跪坐,大约能容纳二三十人,倒也够了。 马悍以辽东郡骑都尉、白狼城守身份,正式主持会议。左边是白狼营军官,如唐努、乌追、韩希等;右边是以田豫为首的白狼城佐吏,汉戈部耆老如木吉、于德、陶良、蒙远、马钧等人都在座。 马悍立于正中上首,在他的背后,挂着一幅足有床榻大小的帛制简略地图。这幅地图,是马悍结合了当初从袁绍那里弄来的幽、冀各州地图及自己手绘地图,还有田豫此去辽东随行佐吏奉命绘制的各种地图集成。地图上有两个明显的红圈,一个是白狼城,另一个则是襄平城。此刻,马悍手持长鞭,首次向白狼城军政首脑讲解目前形势。 “……过去一个月,雁门步度根部下帐落,已经在弹汗山以北,与轲比能部帐屡屡冲突,造成数千人死伤,若非寒冬将至,两部必有一场大战。不过,以目前双方摩拳擦掌的势态来看,来年夏秋之时,必有一战。而且届时辽东属国鲜卑厥机、辽西鲜卑素利、弥加,相信也会不甘寂寞插上一脚。三部鲜卑相争,这场内乱有得打。眼下轲比能伤病缠身又难以视事,根本顾不上我们,所以,我们北面的恶狼已无力再伸爪子,北方威胁不击自消。” 唐努、乌追、韩希等人互望一眼,脸上止不住痛快之意。而木吉、于德、陶良、蒙远等人,则长长吁了口气,一脸庆幸。 马悍淡淡地目光从众人脸上扫过,轻咳一声,手中长鞭朝地图某处重重一敲,支撑地图的木板都发出啪地一响:“诸君不要高兴太早,北方狼不咬了,并不代表西方犬不亮牙,这里——平冈!才是我们真正的威胁。” “乌——延——”唐努齿缝里透出两个字。 马悍面目冷峻,鞭子在平冈的位置画了个圈:“没错,就是这个背地里捅了我们一刀子的乌延。大家看,从平冈往东南,沿白狼谷而下,不到三百里,就是白狼城。也就是说,如果乌延欲对我们不利,快马奔袭,最快两日夜即可杀到白狼城下。” 唐努差点跳起来:“怎么?乌延这个杂碎还敢来!” 对面的木吉老人瞪了他一眼,唐努对这个师傅还是心存敬畏地,而且也意识到自己失态,赶紧老老实实跪坐好。 马悍淡淡道:“我不敢肯定今岁乌延敢不敢来,但我可以断定,他明年一定会来。我得到消息,他在阖族部众之前折箭发誓,一定要亲手割下杀死他儿子的凶手的人头,所以,他一定会来。” 折箭起誓,这是胡人的重誓,言出必践。众人心头都是沉甸甸的。 马悍目光冷冽,缓缓巡视一圈,一字一吐:“所以,我不等他拎刀来,而是先杀上门去!” 田豫眼睛一亮:“先发制人,好!好气魄。” 马悍笑道:“没有国让带回的一千二百劲卒,我也不敢玩这先发制人之策。” 唐努一拍大腿:“对!先下手为强,干他娘的!” 马悍又向地图某处一点:“在干乌延的同时,必须拿下此城——文成。这是乌延部的右歙侯能臣抵之的老窝,眼下是他的叔叔能臣兀执掌部众。这是乌延的耳目与后手,一旦乌延攻击白狼城,或我白狼营进击平冈,能臣兀就会从后面扑过来,牵制我们,甚至重创我们。这根刺,必须拔掉。 木吉老人忍不住道:“同时分兵出击,会不会太……太仓促了?” 马悍断然道:“必须同时出击,否则容易走漏风声,而且……”马悍颇为玩味地一笑,“我们也并不是单干,这辽西之地,可不缺帮手。” 帮手?众人面面相觑,只有马悍与田豫一脸淡定。 一直没怎么吭气的太史慈突然道:“如果要干,就得尽快,看这天色,不出十日,必有大雪。” 马悍重重点头,长鞭击案,发出啪地震响:“现在我命令!” 所有人都肃然挺身。 “明日我将带三百白狼悍骑,突击平冈。留五百步卒守城,一百骑兵分南北两队,分别进至南面的广成黑山与北面的马首山道,监视柳城与右北平方向。剩余一百白狼悍骑与一千骑步兵,交由田长率领,攻占文成。” 陶良不安道:“城守才率三百骑,是不是少了点?而且,文成的乌丸人也不少啊,据说有近千控弦之士。” 马悍淡然摆摆手:“兵贵在精而不在多,而且,我刚才说了,我们有帮手。如果先前不是因为担心兵力不足,攻下文成却守不住,我早就动手了。这场仗,我从进入白狼城第一天起,就开始着手准备了,不敢说十足把握,七八分把握还是有的,请诸君不必担忧。” 既然马悍这样说了,以他的威望,自然无人异议。 马悍环顾一圈,目光棱棱生威,声音比室外的寒风更令人发冷:“我将以此战,让鲜卑人与乌丸人明白一点——秋天被咬了,我马悍不会把复仇留到冬天!” 第六十六章 【白狼第一击】 第六十六章 【白狼第一击】 第六十七章 【千骑卷平冈(上)】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七章 【千骑卷平冈(上)】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七章 【千骑卷平冈(上)】 十月末,在江南是晚秋,在漠北就是初冬,凛冽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割人,乌云沉沉压在铁灰色的绵延山脉,白狼水如黑色铁流缓缓流淌,寂寂无声。 这样寒冷的天气,以及随时有可能下雪封道的危险,一般不会有人外出,更不可能征战。但就是这样不宜征伐的时辰,就有一支数百人的骑队,一人双骑,人人裹面蒙头,止露双眼,顶风逆驰,奔行在白狼谷道。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这就是此次马悍中距奔袭作战的关窍。从白狼城到平冈,顺着一条曲折的白狼谷道,不过二百七八十、三百里不到。几百人的小股轻骑兵,一人双骑,快马奔驰,不过两天行程。 马悍这次亲自领队,随行的只有太史慈,而唐努留下守城,乌追则协助田豫攻打文成。这样让唐努很是不甘,向乌延部复仇,是他近两个月来做梦都想做的事。命令一下,他就急白了眼,再三请求出战。马悍只一句话就将他堵了回去:“要不你带队,我守城得了。” 唐努老实了,跟谁抢也不能跟城守抢啊。 太史慈还没有接受白狼营骑司马这个职位,只是以马悍的客卿身份随军作战。天寒地冻,路硬如石,飞骑奔袭,按太史慈的建议,最好一人三骑,并且要做好废掉两匹马的准备。不过当马悍拉过一匹赤色健马交给他之后,太史慈瞪着那生铁重型马掌,踏着亮闪闪的铃形马镫,从西城门直奔白狼山,兜了一圈回来之后,啥话都不说了。他此次随行出战,除了身为客卿,理所应当之外,更重要的是,他要看看。装备了这种新型马具的骑兵,是如何作战的。 但刚出白狼城,看到马悍绑在备用马身上那杆轻易不示人的超级重枪,太史慈目瞪口呆,比照手中的丈二长矛,又多了一个心思,再看看这杆霸王枪是如何做战的…… 马悍一人四骑。白马银箭是作战马,只有开战时方才乘骑,黑马(从轲比能那里抢来的西凉健马)是乘骑马,还有一匹雄健大青马做为轮换。他的霸王枪与大量箭矢,则由一匹棕色的幽燕马驮负。幽燕马冲刺不行,但耐力十足。用来背负兵器最好不过。 这三百白狼悍骑中,有近二百正骑曾随马悍在小支山大破乌丸人,并且在汉戈寨攻防战中,多有出色表现,是白狼营的精英,也是最死心塌地的追随者。其中一百五十骑为弓骑,另有三十骑为重骑。每个重骑配两个扈从,其余近百骑为尚未转正的预备从骑。不过此一战后,只他们表现尚佳,可据功转为正骑兵。 正因手握这样一支忠心耿耿的骑兵精锐,马悍才豪气冲天敢以三百骑远袭右北平乌丸的老巢平冈。那里,足足有五千乌丸人,加上周边部帐超过万人,控弦之士不下三千。 三百袭击三千。这个险可不是一般的大。马悍天然喜欢冒险,否则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年间从一个身无分文的偷渡客,成为一个俯视红尘的大佬。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这样玩,这些精兵都是他的老底子,他不会全拿去拚。说白了,这次袭战。他要达到练兵、威慑的目的,损失要压到最低。所以,他要借力。 黄昏时分,在向导的带领下。骑兵队来到一处背风的山坳子。一个个筋疲力尽从马背下来,强打精神,松解马肚带,给战马喂食饮水。骑兵与步兵的区别就在于马,战马就是骑兵的第二生命,比手里的武器还重要。武器没有了,只要马还在,至少还可以逃,可是若马没有了,有再多的武器又有何用?身为骑兵,无人不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到打尖之时,无论再疲惫,骑兵们都要先把马照料好,然后才轮到自个。 马悍望着乌沉沉的天,估算了一下时间,离入夜至少还有半个时辰,他们大概有两个时辰休息,足够了。 马悍招呼太史慈与向导及一个小个子鲜卑人一块登上山坳高处,听向导介绍:“前方三十里就是平冈城,这里在前汉(即西汉)时是右北平郡的郡治所在,所以城池很大,足有三个白狼城大小。不过后来郡治南移,此城交给乌丸人镇守之后,这些胡奴只知享用,不知维护,几十年下来,那城墙早就残破不堪,到处是窟窿眼,豁口能挤进一个大活人……乌延的王帐就在城南,他不习惯住土屋,在城里照样搭帐子,真是个老蛮夷……” 马悍点点头:“城里有多少控弦之士?” “回城守的话,不过二千人马,还有差不多一千人马分散在周围百里的各部帐中,如果趁夜突袭的话,乌延根本来不及全部召集起来。” 马悍微笑:“也就是说,我们面对的敌人,大约就只有二千,很好。乌延部总共有多少人口与牲畜?” “回城守的话,平冈一带的乌延部有五百帐落,人口两万多,牲畜不下数十万……” “哈哈哈,不错,鲜卑人给的消息,还是真全面啊。” 在马悍与那向导问答时,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个子鲜卑人。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没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着一牛皮护手,腰间挂着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皮囊,鼓鼓囊囊的。这人很沉默,除了对马悍极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与旁人交流。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马悍为什么叫上这个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鲜卑人动了,他从衣襟里摸出一个黑色的小哨,扬起脸,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竟生动起来。 哔—— 一声尖鸣,如锋镝破空。 太史慈一惊,一抬手抓住肩后的短戟,但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掌按住他的肩膀。太史慈侧首,但见马悍微笑摇头,顿时明白了什么,点点头,放松握戟的手。 远天蓦然传来一声长长的鹰唳,一个黑点越来越近。以马悍与太史慈的惊人目力,这黑点还没移动到一半,就已看清,这是一只苍鹰。而当这只苍鹰在天空盘旋一圈,收翅而降,稳稳落在那鲜卑人手臂上时,太史慈恍然大悟。这竟是一只信鹰,而这鲜卑人则是一个鹰奴。 以信鹰传递消息,这是鲜卑人与乌丸人的一种高级通讯手段,而鹰奴则是训鹰人。无论是信鹰还是鹰奴,一般的小部落还真用不起,能用得起的部帐屈指可数。倒不是有多昂贵。主要是信鹰也传递不了多远,顶多百十里,虽然比骑马传递快,但效率也差不了多少,而驿递更简单可靠,所以一般部族是不会养这费力不实在的玩意。不过若是在战斗的时候,需要通过敌军地盘给后方传递消息。而又不想惊动敌人,这信鹰就比驿递可靠多了。 太史慈惊讶地看了马悍一眼:“想不到白狼城还能豢养鹰奴。” 马悍笑笑:“这鹰奴可不是我豢养的,我哪养得起,这是素利派来的联络使。” “素利?辽西鲜卑大人素利!”太史慈的眼睛瞪大了。 这时鹰奴已从鹰腿上取下两块小木片,恭恭敬敬呈给马悍,然后从鼓囊囊的皮囊里取出一小块鲜羊肉抛给信鹰,不断抚摸鹰首。 两块木片上只写了八个汉隶:“诸事皆备,只待君令。” 马悍扭头对太史慈笑道:“素利的一千鲜卑精骑已借道柳城。从北面压向平冈,加上我们的兵力,总计有一千三百精锐骑兵,而平冈城内只有两千乌丸控弦之士。这些人中,真正的精锐,也就是王帐护卫不过五百,其余皆为没有太多训练的牧民战士。敌我战斗力几乎是一比一。又是有心算无备,而平冈城内还有鲜卑人的内应。这一仗还没打,乌延就已经败了。” 太史慈兀自难以置信:“鲜卑人要攻击平冈,身为三郡乌丸盟主的蹋顿不派兵拦截就怪了。怎会借道?” 马悍向北边指了指,淡淡道:“素利打出的旗号是与步度根联合进击轲比能,鲜卑人内讧,蹋顿高兴还来不及,借个道算什么,甚至还想出兵分肉呢。” 太史慈这下明白了,后面的话不用说,他也大致能猜到。素利当然不是发扬什么邻里友爱精神,帮白狼城收拾乌延,实际上辽西之地,乌丸势力占绝对优势,素利与另一个鲜卑首领弥加,一直被打压,他们东部鲜卑三大部落:素利、弥加、厥机,其部众全部加起来,还比不上全盛时期的一个轲比能。 原本三部鲜卑中,东部鲜卑就是实力最弱的,更何况一分为三,那更是弱得没边了。尤其辽西的素利与弥加,被蹋顿压得死死的,部族发展,日见窘迫。他们早就瞄上了平冈,这里的水草才叫肥美,哪象辽西,除了山就是海,这让牧民们怎么活。 以往是忌惮乌延的实力,但眼下乌延连续挫败,部族实力大损,又有人挑头,只要跟着干,就能分肉吃,何乐而不为? 马悍长鞭一指:“我用平冈这块肥肉,引出素利联合出兵,再加上弥加助田国让夺取文成,这笔买卖还合算吧?” 太史慈挑了挑大拇指:“慷他人之慨,再合算不过了。” 二人相视大笑。马悍一振魔瞳弓,对太史慈道:“走,咱们去扫净外围,比一比,看谁干掉得多。” ~~~~~~~~~~~~~~~~~~~~~~~~~~~~~~~~~~~~~~~~~~~~~~~~~~~~~~~~ (上架了,为了让书友们有个洁净的环境百~万\小!说,以后不再专门列出打赏感谢,而是改为隔一段时间才总结感谢,谢谢大家支持。) 第六十七章 【千骑卷平冈(上)】 第六十七章 【千骑卷平冈(上)】 第六十八章 【千骑卷平冈(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八章 【千骑卷平冈(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八章 【千骑卷平冈(下)】 (谢谢“赵无恤2014”投出首张月票,“悄悄流逝的青春”、“封神逍逸”慷慨投票,太感谢了。)~~~~~~~~~~~~~~~~~~~~~~~~~~~~~~~~~~~~~~~~~~~~~~~~~~~~~ 乌延觉得近来真是诸事不顺,被一个小小的逃奴部落连续击败,连儿子都丢了性命,还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这是几十年都不曾有过的奇耻大辱!按他的暴戾脾性,当日失败逃回平冈后,就要召集全族三千战士,再杀回濡水,踏平汉戈寨。但是,当轲比能部惨败的消息传来,乌延顿时消停了。 一个人独战四千鲜卑、乌丸联合骑兵,杀死数百,重创轲比能;夺取传说中只有昆勃图鲁才能使用的魔瞳弓,火焚轲比能牙帐,一家伙干掉了二万多鲜卑精锐,一下打掉了轲比能近半的实力。 这家伙,就是个煞星啊! 乌延听到这一个个令人心惊肉跳的消息时,脸上横肉一个劲地抽,末了,才牙疼似地说了一句:“究竟是鲜卑人太弱了,还是这个马悍太强了……” 前几日,巫祝为他杀牛占卜,得到的结果是近日大凶。乌延郁闷不已,有什么大凶呢?白狼城么,他们总计才八百人马,守城都守不过来,难不成还敢找自己的麻烦?而且有能臣兀替自己监视着,白狼城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消息就会传过来。退一万步说,那个马悍真敢来,老子就让能臣兀抄后路把白狼城端掉,让你小子连个窝都没有……老子还真不信了,你还真能以一敌千! 可如果不是白狼城,那这个大凶又从何而来呢? 乌延只觉得一阵阵头疼,失去儿子的悲痛,加上部众损失。接连失败,在部族中的威信遭到严重削弱,已经有好几个部族对自己的指令阳奉阴违了……这令他心情很不好,这几日一直灌酒。 正薰薰然之际,蓦闻帐外一阵大乱,乌延一瞪眼,正要怒骂。帐外突然传来骑卫首领赤鲁的急促声音:“汗王,城内起火,好像、好像是草料场……” 乌延的酒意消得一干二净,冷汗都下来了。草料场!那里可是堆放着足够整个部族过冬的干草料,要是都烧了,这个冬天牲畜可怎么活?没有足够的牲畜。乌延部不完也完了。 “快滚去救火!”乌延一腿踹飞酒案,狼嚎声全城皆闻,“谁放的火?谁守的夜?抓回来,我要活扒了他们的皮!” 话音未落,一个乌丸巡兵连滚带爬跌起王帐,声音凄厉:“汗王!鲜卑人、鲜卑人偷袭!已经攻到了北门!” 乌延身体晃了晃,一屁股墩坐在地上。嘴里喃喃道:“这大凶,竟然是指鲜卑奴……” …… 平冈城东南方向五里处,一片高高低低的山冈下,静静峙立着一支骑兵队伍,望着远处冲天火光,以及随风传来的隐隐喊杀声,禁不住互相拍肩击掌,难掩兴奋之色。 马悍已经骑上了战斗马银箭。全身披挂,赤盔赤甲,魔弓如血,霸王枪高高竖起。灰冷冷的夜色下,给人一种赤煞夜魔行将噬血的冷酷感。 太史慈看着红透半边天的熊熊火光,心头也滚烫起来。杀胡奴啊,自己浪迹辽东近两载。也没少与胡奴有冲突,但率领几百骑兵……呃,是与几百精锐骑兵冲击胡骑,这样的激昂感觉。还从来没有过。 太史慈看了身旁的马悍一眼,那长得惊人的霸王枪令他心头啧了一下,低声道:“乌丸人乱了,此时出击,正是良机。” 马悍嘿嘿一笑:“还没到时候,鲜卑人与乌丸人还没死磕够。素利一定气得吐血了,不过,谁让他运气不好……嗯,是本事不行,先让乌丸人发现了。子义你信不信,鲜卑人也一定想让我们打头阵来着,这样就可以跟在后面捡便宜。嘿嘿,素利想跟我玩这一手,还欠了点火候。” 其实严格的说,不是素利不够火候,而是他没有马悍那样一条牛逼的机械臂。 乌延在草原混了几十年了,更有“草原兀鹰”之称,眼下又是非常时期,游哨都放出十几里外,有个风吹草动早就有人禀报了,哪会让人杀到城门才醒觉。但他真是流年不利、霉星高照,碰上了马悍与太史慈这两大煞星。 在马悍的热源探测器精确指引下,黑漆漆的荒原上,马悍、太史慈与十名精选的夜射好手,犹如长着一双夜眼一般,横扫方圆十里。许多乌丸游哨被黑暗中一箭穿喉,死得不明不白,连声警告都发不出。太史慈不禁感叹,如果他在白天与马悍对射,死命拉近距离至一百五十步,还有三分胜算,但若是黑夜对决,甭管距离远近,他都必败无疑。这家伙,太非人了。 马悍、太史慈等人几乎扫平了平冈城外围大部分游哨,只留下正北方的游哨没动,这是留给鲜卑人的“见面礼”。果然,素利的大股鲜卑骑兵一出现,就为乌丸哨骑所察觉。素利也派出了精锐斥候骑兵,想无声无悄拔掉乌丸游哨。这些鲜卑斥侯骑术比马悍强,箭术不比马悍差,暗夜拔哨的技术也相当不错,但只少了一样,没有那逆天的探测器。所以当鲜卑斥侯将明暗游哨拔除得七七八八时,还是无可避免地惊动最后几个乌丸哨骑……警讯发出,平冈城内的乌丸骑兵人手一根火把,如一条火龙冲出北门,截杀鲜卑人。 素利一心想让马悍的白狼悍骑先顶上去,等两边打得差不多了,自己再收拾残局,反正不管怎么说,他派出内应纵火焚烧乌丸人的草料,这已是一件大功了……没成想到头来,还是自己的一千骑先与乌丸人交上火。 事已至此,素利也没法,只能红着眼,命令手下千骑,豁出命去干:“杀光乌丸人,抢光乌丸人的女人与财产,割下乌延老贼的头颅给本王当酒器。平冈是我大鲜卑勇士的!” “嗷!” “大鲜卑勇士们”的眼睛一下红了,像打了鸡血似地,向仓促集结的乌丸人发动疯狂攻击。乌丸人仓促应战,被杀得节节后退,最后堵在北门,城内上千乌丸骑兵冲不出去,完全发挥不出兵力优势。在乌延的大骂声中。次子普咄碌率五百骑走西门,绕过半城,侧击鲜卑人。 当马悍看到普咄碌率五百乌丸骑兵从西门呼啸而出时,向太史慈点点头,示意可以出击。 太史慈深吸一口气,摘下四石弓。振声高呼:“白狼悍骑第一队,上马!” 霍霍霍霍……二百白狼悍骑动作整齐胯上马背,战马仿佛也感染到那股澎湃战意,发出希聿聿地长嘶。 “出击!” 太史慈弓梢一指,一马当先窜出,身后二百骑如影随形,铁蹄犁土。迅猛扑向乌丸人。 普咄碌率五百骑兵冲出西门,整好队,正准备绕城侧击时,万万没料到在骑兵队后面竟冲出一股来历不明的骑兵,嗖嗖嗖嗖,一阵乱箭铺天盖地,当场放倒五、六十骑。瞬那间,人仰马翻。火把坠地,点燃地上枯草与翻滚人体,不少人马被火燎得乱蹦乱跳,乱做一团。 在乌丸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白狼悍骑又连射两轮,再次干翻数十骑。在距离乌丸人还有三十步时,划了个大弧一掠而过。没入黑暗中。 夜战最忌与敌混战,敌我不分,乱打一气,指挥失控。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没这样干的。白狼悍骑就是一支标准的弓骑兵,近似于白马义从,别说是黑灯瞎火的夜晚,就算是明晃晃的白昼,那也是边战边撤,保持距离,绝不能被敌人粘住,打一枪就跑。 普咄碌与乌丸人毛愣了,就这么一会工夫,就躺下了近百人?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黑暗中再次传来令人心惊肉跳的铁蹄声,一群杀气腾腾的骑兵就像从暗黑的地狱冲出,人未至,箭如麻,乌丸人又忽啦啦倒下一片。 这些乌丸骑兵可不是乌延的骑卫精锐,而是牧民战士,全凭血勇作战,胜则如狼,败则鼠窜,说白了就是没有纪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军队。突然遭到神出鬼没的伏兵打击,一个个慌乱不堪,眼见城门就在身侧,本能地往城内退却。 普咄碌又惊又怒,一边喝令手下骑兵追击,一边策马挥鞭,狠狠将退缩的牧民抽打得东倒西歪:“混帐!全都给我滚出来,追上去,狠狠射死这些只知偷袭的鲜卑狗!” 白狼悍骑来去如风,加之又是黑夜,竟被当做是鲜卑人了。 突然后方一阵大乱,适才追上去的近百骑乌丸人被杀得七零八落,狼狈逃回,而白狼悍骑更如附骨之蛆,紧追射杀,乌丸人不断从马背摔落。 这下普咄碌也慌神了,奋力抽开挡道的牧民,双足一夹,正欲冲向城门洞,倏地锐风入耳,后心一震,一支血淋淋的箭头从前胸突出……普咄碌艰难扭头,只看到百步之外,一个背插双戟的青年冷冷的眼神,还有手中一张粗大的骑弓…… 普咄碌一死,伤亡过半的乌丸人立即溃不成军,蜂拥入城,几百骑挤在城门洞,被白狼悍骑当靶子一轮轮暴射,死伤累累,逃回城中不足百骑。 当太史慈率二百几乎无损伤的白狼悍骑,带着缴获乌丸人的马匹、弓矢等战利品回到山冈下时,大呼痛快:“这仗打得过瘾,时机抓得好,连续突击,打得乌丸人毫无还手之力……嗯,最重要的是,城守这支白狼悍骑甚为精锐,能在夜战中保持行动一至,驰射娴熟,依慈所见,不亚于幽州白马公孙之义从。” 马悍笑笑:“即如此,何不当他们的指挥官?” 太史慈心头一热,还真是动了心,嘴上却道:“等打完这一仗再说吧。是了,下一步是不是要从南门攻进去?我感觉乌丸人扛不住了。” 马悍望着那烧透半边天的大火,摇摇头:“用不着了,乌延只要不想变烤猪,就一定会突围。平冈只有三个城门,北门有鲜卑人堵住,西门刚被我们杀得满地人马死尸,他多半会从南门突围……” 马悍话音未落,平冈城南门打开,火光如簇,忽啦啦冲出一股乌丸骑兵,向西南而去。刚奔出二里地,就发现马悍这支伏兵,那股骑兵立即一分为二,一支迎向白狼悍骑,一支继续南逃。 “是乌延老贼!”有白狼悍骑眼尖,向南逃的乌丸人一指。 太史慈立刻摘弓:“某去取他性命!” “等等。”马悍做了个手势,“伤而不杀。” 太史慈一怔,想了想,释然一笑。没错,乌延眼下还真不能死,他要是死了,谁跟占据了平冈的鲜卑素利互掐啊! 望着太史慈举弓率众远去的身影,马悍微笑地提起霸王枪——他只是远狙手,专干超远距离的固定而无防备的目标,像乌延这样快速逃窜的中近距目标,最好还是让神射手上。而他要做的,就是扫荡拦截的乌丸人,为太史慈追击乌延,创造条件。 “重骑兵,上马!” 在马悍一声令下,黑暗中响起一片甲叶摩擦的铿锵之声,早已整装待发的三十重骑兵在扈从的帮助下,翻身上马,接过狼牙棒、铁斧、铁流星等重武器。 “重骑兵,出击!” 马悍拉下面甲,提起霸王枪,双足轻轻一磕,通灵的银箭感应到主人的心意,向前猛窜,迎向敌人。 这支拦截掩护的乌丸骑兵有五十人,俱为乌延的骑卫,为首者,正是骑卫首领千人长赤鲁。 赤鲁正想拦住太史慈等白狼悍骑,不料黑暗中冲出一群乌盔黑甲的铁骑,人马俱重铠,面覆甲罩,止露双目,仿佛魔怪一般。尤其为首一将,赤盔赤甲,手持一杆黑乎乎的长矛正向自己冲来。 赤鲁来不及开弓放箭,赶紧夹过一把长矛,催骑迎击。他能成为汗鲁王的骑卫首领,非但骑"she j"绝,骑战在部族中也是无对手,除了角力打不过黑罴兄弟之外,在部族中也是数得着的勇士。他有把握干掉这个全身包裹在重甲内的胆小鬼,然后剥下对手的衣甲当战利品……等等,那是什么? 赤鲁的牛眼一下瞪大,这、这……哪有人用这么长的枪矛?足足比自己手上的家伙长一倍,这玩意是人使的吗?赤鲁悔得肠都青了,他应当用弓箭或绳索的,干嘛用矛啊? 双方近至十步,一切已来不及了! 拼了!赤鲁怒目圆睁,紧紧夹住长矛,望准对方马首刺去——他只能刺马首,这是唯一险中求胜的机会。 马悍黑面甲下的嘴角一弯,刺马首?再给你那把短家伙接长一倍吧! 挺枪纵马,风驰电掣,犹如小号桅杆似地霸王枪闪雷一击—— 噗!一声脆响,象是拳头砸烂西瓜的声音。 赤鲁的头颅被霸王枪拳状枪头重重一击,爆裂破碎,血骨四溅,战马托着无头尸体冲入浓浓的夜色中,消失不见。 三十重骑兵冲击五十轻骑兵,用虎入羊群形容都不为过,更何况还有马悍这个变态存在。不消一时半刻,乌延五十骑卫,连同他们的首领赤鲁,尽数被杀个干净。 当马悍驻马顿枪,顶开面甲,长长吐出一口气之时,远远传来太史慈的大笑:“乌延老贼,记住了,箭削你左耳之人,便是东莱太史慈!” 第六十八章 【千骑卷平冈(下)】 第六十八章 【千骑卷平冈(下)】 第六十九章 【辽西初定】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九章 【辽西初定】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六十九章 【辽西初定】 (说实话,订阅不太令人满意,还不及上本老书,但大家的打赏与月票支持令十五郎深为感动,就冲这份情,十五郎也会好好写下去。谢谢!) ~~~~~~~~~~~~~~~~~~~~~~~~~~~~~~~~~~~~~~~~~~~~~~~~~~~~~~~~~~~~ 十月末,一向平静的辽西发生的一连串战事,搅动了大汉整个幽州刺史部,尤其对辽东、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渔阳、上谷诸郡的冲击极大。 辽东郡骑都尉、领白狼城守马悍,联合辽西鲜卑素利部,一夜之间攻破乌丸汗鲁王乌延盘据多年的老巢平冈,俘杀五千余众,抢掠牛马驼羊数十万。乌延只率了不足百骑而逃,暂居于代郡,托庇于幽州牧刘虞翼下,平冈城为素利所占。这还没完,同一天,白狼长田豫,率骑步千军,进攻乌丸能臣部所在地文成。双方正接战之际,鲜卑弥加部千骑突然从乌丸人后方杀出,前后夹击,大败能臣氏。能臣兀于乱军中被杀,部众财产被田豫与弥加瓜分,文成为马悍所据。 马悍这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完全出乎诸辽各势力意料之外,谁也没想到,一个才安生了不到两个月,手下不过千把号人马的新兴势力,竟能把乌延这个老牌军阀给掀了个底朝天! 马悍这一下狠着,严重损害了三郡乌丸的利益,但身为盟主的蹋顿,除了派出一个使者前往白狼城抗议之外,没有半点实际性动作。之所以如此,有着诸多原因:首先就是天气,蹋顿可不会冒着随时会被大雪封路的危险,对白狼城发动战争;其次白狼城战力不可小觑,而且还有辽西鲜卑帮手;再然后。马悍的威名与神勇也颇令蹋顿忌惮;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马悍攻打乌延,不是挑衅,而是复仇,谁让你乌延首先攻打人家汉戈寨来着?草原之上,复仇之战。没人敢说三道四,占着大义名份。所以,蹋顿的使者甚至连谴责都不敢,而只是抗议。 护乌丸校尉府那边,也得到了田豫书面解释,尽管没有答复。甚至还有消息说意欲对白狼城不利,但马悍霸气侧漏地平冈一击,护乌丸校尉府那边立马消停了。只是在数月之后,新任护乌丸校尉(历史已改变,不再是阎柔接任)与幽州牧刘虞一起,派出了一批使者,调停白狼城与乌延部的争端。已经吃干抹净的马悍自然乐见其成。对于乌延强烈要求归还平冈之事,扔给素利去头疼好了,当日放乌延一马,不就是让他们日后互相撕咬么。 最满意的要属辽东太守公孙度了,这个马悍可真是根扎手的钉子,不,简单就是锥子,刚扔到辽西。就捅了个大窟窿。不过,这窟窿捅得好,反正又不用他来补。只管狠狠地捅!捅得乌丸人菊花痛,这样就不会打他辽东的主意了。 马悍这雷霆一击,令上司满意,仇敌惊惧,恶邻收敛。自家实惠,可谓一举四得。 当马悍率军押解着两千余俘虏,驱赶着分赃之后到手的十余万牛羊马匹,回到白狼城不过两天。纷纷扬扬的大雪便从天而降。一夜之间,雪厚盈尺,山南岭北,谷道尽封,河面冻结。由马悍带来的震憾,也因暴雪而冻结,一切,都暂时消停下来。 …… 初平三年(192年)岁末,雪后初霁,厚厚的云层难得漏出几缕阳光。雪化了不少,但路面仍结着薄冰,一腿踩上去就打滑。雪后更冷,寒风虽不似前阵子那般如冰刀割肤,但冰针刺肤也一样难受。 就在这谁都想猫冬不出的时节,马悍却与太史慈率一队白狼悍骑来到辽东湾西海岸。这里距离文成不足百里,若是雪化,快马大半日即可至。太史慈原本是随马悍巡视文成的,没想到寒冬腊月的,这位城守竟有恁般好兴致,不远百里跑来看海来了。 但是……海在哪里呢? 入目尽是一片白茫茫,说得好听叫银装素裹,说得难听就是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了。这大海,也都给冻上了。 辽东湾沿海,每到腊月,都会有海冰,厚厚的冰层,绵延数里甚至数十里。尤其在西海岸,甚至可以当作战场,拉出千军万马干一仗。 马悍之所以坚决拿下文成,除了解除后顾之忧,重建辽西铁三角,最重要的目的,还是想打通海路。 从文成沿封大水南下三十余里,然后再折向东,不到五十里,就是辽东湾西海岸,距离海岸线不远的海面上,有一个面积十多平方公里的海岛群。马悍这次的主要目的,就是来看这个岛的。在太史慈、田豫等人眼里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岛,在马悍眼里,却至关重要,他一定要亲自登岛勘察,了解通透,以便决定下一步计划。因为这个岛,就是辽东湾最大的岛屿——觉华岛。 觉华岛,是后世的称呼,在三国时代,并不是叫这个名字。马悍问过当地人,因为岛上有一片桃林,当地人便称之为桃花岛。除了鸟蛇之类的动物,无人居住。海岛距离陆地约十五里,如果是快马奔驰,一刻即至。不过,眼下天寒地冻的,趟冰的话,最好别骑马,否则易折蹄。 马悍一行已在靴子上绑扎了一圈圈草绳,这样可以增大摩擦力,不易滑倒。其实按马悍的意思,如果只有他一人,他宁愿削制两根滑板,溜着冰去,这一马平川的,可不是天然滑雪场么?十五里地,照样一刻可至,不输于奔马。可惜,只有他一人会滑冰,太史慈等人,见都没见过这东西。 十五里并不远,但冰上难行,加上海风劲吹,像鞭子沾水狠狠抽打在脸上,任是马悍等人手脸抹着厚厚油脂,又包裹得像木乃伊似地,寒风还是一个劲往衣袍缝隙里灌,被吹得那叫一个够呛。按太史慈的说法,那脸都不是自己的了。 足足一个时辰,一行人才艰难跋涉至岛上。此时天地一片肃杀,什么桃花是别想看了,倒是有一些刺槐、松树、桑树、榆树等等,这时节也是干了吧唧的。 刚登上岛,马悍的感觉就是这岛的确很大,差不多顶得上十个白狼城了。岛呈长葫芦形,两头宽阔,中间窄细,东北至西南走向,长十二里,南北宽二至七、八里之间。中间有一细谷,将岛分成东西两半部,东大西小。东半部山势险峻,多为悬崖峭壁,有一座海拔将近二百米的高峰,便是后世的大架山。西半部为丘陵山区,岭西屯北海沿有石山礁屹立。山南屯海沿山石嶙峋,明暗礁林立。 马悍对西半部比较满意,这里适合扎一个隐蔽的兵营,海滩上可以建一个停泊口。如果从这里乘船南下,可以从辽东湾进入渤海湾,再从莱州湾的黄县,也就是太史慈的家乡登陆,可避开幽、冀二州,直达青州,深入中原。 马悍眯缝起眼睛。他不可能长期与中原隔绝,像公孙度那样,被隔绝久了,憋成了王八,再无问鼎天下之心,只龟缩在地图一角自嗨。到头来,还不是被司马氏给收拾掉。 其实也不怪公孙度没志气,这家伙被两个牛人公孙瓒与袁绍生生堵住南下之路,除非你掐得过他们,否则就老老实实关起门来成一统,中原不是你能来滴。 马悍所面临的,也是与公孙度相同的处境,他的南下之路同样被堵死,而且比公孙度还不如,人家的兵力好歹比自己多了去。既然陆路不通,那就走海路,而且这条路更便捷,用时更短。路都是人走出来的,马悍就不信了,凭着他对地球的认知,还能让这俩只知天圆地方的货挡了道! 马悍琢磨好了打破壁垒的方案,一扭头,却见太史慈站在一块高高露出冰面的礁石上,一任如刀的海风袭面,默默远眺。 马悍纵身跳上礁石,与太史慈并肩而立:“想家了吧?” 太史慈呵出一口雾气,眯缝着眼,隐隐有些发红,也不知是风吹还是怎地,声音微颤:“海天尽处,便是吾家。浪迹三载,只留下家慈与老仆,青州匪患猖獗,兵荒马乱的,也不知这些年过得如何……慈不孝啊!” 马悍拍拍他的肩膀:“子义会回去的,如果合适的话,也许我会与你一道看往伯母。” 太史慈有些惊讶地看了马悍一眼,嘴皮子动了动,想说什么,终是忍住不言。 马悍沉声道:“我希望你能明白两件事,一是白狼城是我马悍的白狼城,公孙使君只能在城头上插一面旗帜而已,别的什么都做不了。二是每一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儿子衣锦荣归,离家越久,就越应当将惊喜奉于父母眼前。” 马悍说罢,转身跳下礁石,向周围白狼悍骑一挥手:“走喽,回文成。” “城守!”太史慈倏地转过身,神情坚毅,仿佛做出了什么重大决定。 马悍抬手止住他说话,从怀中掏出一物,扬手抛向太史慈。 太史慈惑然伸手接过,翻腕一看,却是块铜符,“白狼营骑司马”几个汉隶赫然入目。 太史慈将铜符紧紧攥在手中,重重向马悍一抱拳。四目相对,豁然大笑,声随风荡,海角皆闻。 第六十九章 【辽西初定】 第六十九章 【辽西初定】 第七十章 【狼牙飞骑】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章 【狼牙飞骑】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章 【狼牙飞骑】 春暖花开,大地复苏。辽西的春天比中原来得晚,但终归是会来。三月时节,依然是寒风料峭,不过对于刚从塞北严冬里走出来的白狼悍骑而言,这点冷根本不算什么,眼下他们正训练得热气腾腾。 在马悍、太史慈、田豫、唐努、乌追等人的率领下,以四百白狼悍骑为骨干,以老带新,协同训练一千五百新兵(在攻打文成时,折损百人,总兵力已不足二千)。马悍、唐努、乌追都是非常成熟的骑兵训练官,主要负责骑兵训练,而太史慈、田豫则对大汉的骑、步兵基本训练都颇有心得,负责步兵训练。 一个冬天下来,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得猫冬,训练的时间不多,却也颇见成效,起码看上去像是一支军队了。 这四百最精锐的白狼悍骑,是最早跟随马悍起家的汉奴,其中也有少量胡人,但无论汉、胡,对马悍那都是绝对的崇拜与忠诚。他们当中,近半是白狼营中、低级军官,带领着从辽东招募的骑、步新兵训练,同时也将这种崇拜与忠诚,传递给了整个部队。 在白狼山脚下,二百精选出来的白狼悍骑强弓手,正试射一种新式武器——新型滑轮弓。 蒙远与马钧,加上二十多个工匠,用了差不多四个月的时间,花费大量精力,废掉无数废品,终于拿出了二百多组合格的偏心轮,均为青铜制品(不易生锈),纯手工打制,仿佛是一个个精美的工艺品。马悍也知道这样太慢,但这时代的工艺效率就是这样,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城守,没有足够的财力物力人力来改变提高。 滑轮弓的难点就是这偏心轮,其它弓弦什么的问题不大。配上偏心轮之后,可以省力三到四成,也就是说。如果原先只能开二石弓,现在可以开三石。首批二百把滑轮弓,全是三石弓,所以必须挑选强弓手来使用。 鲜卑人与乌丸人通常意义上的强弓手,是指使用一石五斗或二石骑弓的射手,相当于九十至一百二十斤弓力。由于胡人多数是自己制弓,能力有限。多使用单弓,射程一般,有资格使用专业制弓匠所制的强弓的,多半是牙帐骑卫,而牙帐骑卫所使用的弓力,通常不超过二石。当然。偶尔有几个特别猛的,能使用二石五斗甚至三石,这样的强弓手早就升为百人长或千人长级别的将官了,谁也不会才当个小卒。 故此,一旦白狼悍骑全部装备上只需百斤力就可以拉开的三石弓,那绝对是压制性的战力,骑射战斗完全立于不败之地。曼古歹这种战术也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此刻,马悍、太史慈、田豫、唐努、乌追这些白狼城高级军政官,正驻立在一个小山包上,略带紧张的心情,望着百步之外手持滑轮弓的二百白狼悍骑与五百白狼营骑兵对战演习。 红方白狼悍骑,蓝方白狼营骑兵。双方装备几乎一样,马力相同,鞍具、马镫、马掌皆备。护甲相同,均使用无镞血泡箭。所谓的无镞血泡箭,就是去掉铁镞,箭头裹着一枚两头扎紧的羊肠血袋,羊肠被吹得圆鼓鼓,肠壁薄得近乎透明,内装微量羊血。只要箭头射中身体或战马。箭矢冲击力之下,羊肠血袋就会爆开,在击中部位留下明显血痕,“挂彩”者视为中箭。视中箭部位轻重,但凡躯干中箭,必须退出演习。在战场两侧,有数十持红旗骑兵,专事裁判。 不过,双方也各有一样对手所不具备的优势:蓝方是兵力强势,五百骑兵包括二百白狼悍骑,三百骑射优异的新兵精锐。红方是武器优势,他们统一配备滑轮弓,箭矢也比对手多。这是一场新武器与强兵力的对决,究竟新武器与新战术结合,能不能抵消兵力优势,以少胜多,以小博大,就要看等会的实战演练了。 马悍向旗令兵一点头,那旗令兵背负牛皮旗囊,其上插着各色小旗,得令后立即抽出一支三角赤旗,向山下打出几个简单旗语,山丘脚下的应旗手挥动三角黄旗应答,同时鼓号手吹响牛角。 呜——呜—— 苍茫大地上响起苍凉的号角,七百演习大军,一人双马,上千战马铁蹄震撼,仿佛天上的落雷从地下惊爆。 红蓝两军间距为一箭之地,这是两军对垒的标准距离,红军先走,蓝军分两路追击,模似被敌人优势兵力合围追杀的实战场景。 双方的马力都差不多,控骑能力也差不多——至少对白狼悍骑而言,难分轩致,稍微差劲一些的新骑兵虽然落在后面,但追击本就有前有后,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双方同样也有备用马,如果这样衔尾直追,在马力耗尽之前,未必能追及。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看出兵力的优势所在了。五百狼骑一分为二,一队直追一队绕行,这样三兜两转之后,就会形成一个衔尾追击,一个侧翼截击,令对手腹背受敌的蓝军有利态势。 红军指挥官是乌追,一见蓝军分兵,立即下令吹响反击角号。二百张弓齐齐斜举,在急速奔驰中扭身指向身后百步外的追兵。 三石弓,以五两重的铁镞飞箭顺风抛射,可对百步外的目标造成破甲杀伤,相比起普通骑兵须在五、六十步距离才能发动射击而言,简直就是作弊。 蓝队的指挥官是唐努,他一直不太相信这种加装了古怪铁圈,又弄了细细的三股弦怪弓,会有什么了不得的威力。乌追只让他看了一眼这怪弓的模样,然后说了一句:“等会给我洗马鞍子。” 演习还没开始,就当老子输了!唐努那叫一个怒发冲冠,憋着股气也要让你乌追给我洗马屁股。 唐努兵分两路拦截时,还心下得意,但是,当他看到乌追所率的二百白狼悍骑竟在百步外就举弓时,顿时懵了……这是怎么回事?百步就张弓,这小子想干嘛?难不成还想百步狙敌不成?如果这样也行,那还打个屁,直接认输好了。 下一刻。唐努傻眼了。 绷绷绷绷—— 弦响绵密,漫天箭雨,近到眼前时,那一个个红亮的血泡,就像恶魔一只只血瞳…… 噗噗噗噗!一朵朵血花爆开,人叫马嘶,烟尘飞扬。甚至有人从马背摔下来。 箭,无镞。身,防护。但强劲的冲击力,依然对人马造成不小的伤害。有些箭矢依然刺破马的身体,有些箭矢射中人体脆弱部位,比如手脚头面这些包裹得不是太厚实的部位。疼痛、眩晕之下,摔下马来。 唐努也中了两箭,一是手臂,一是头盔,按演习规则,这属于轻伤,还可以继续战斗。唐努已经不发懵了。他只是无比震惊。百步回马驰射,他也可以做到,四百白狼悍骑中,至少有百人可以做到,前提是使用二石弓。百步外射杀无甲骑兵问题不大,也可以破单层皮甲,但破甲之后,入肉不深。除非射中要害,否则多半伤而不死。 而从自己手臂中箭的冲击力与痛感而言,这一箭力道绝对不止二石,如果装上铁镞,绝对可以射穿手臂。再看看身旁被无镞箭射落马下的士兵,唐努甚至觉得对方使用的是三石弓……可问题是,这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二百人啊!二百个使三石弓的骑兵,只怕将三郡乌丸的强弓手全集中起来,也不过如此吧。 唐努以下二百余骑兵,遭到这意外打击。一时惊乱,正进退失踞时,对面弦如惊雷,第二、第三、第四轮暴击接踵而来。唐努只能跑,而且必须分散开跑,队型过于密集,被“杀”得更快。 红军二百白狼悍骑根本不用传令,每一个狼骑都很熟练地把握战机,立刻回马追杀。不断将落后的骑兵一一清除,直到再也追不上才停下休整。而这时蓝军另一队骑兵也被吓住了,主队不过片刻就溃散,他们这分队兵力不占优势,攻还是不攻?眼睁睁看着红军将养马力,养精蓄锐,竟不敢上前。 不久之后,休整完毕,神完气足的红军又开始反杀过来。百步对五十步,远袭近走狗皮膏,可想而知蓝军副队的下场…… “好强弓!好战术!百步狙敌,人追我避,人逃我追,如附骨之蛆,不死不休。”太史慈以拳击掌,激动得脸色发红,“得此强弓,配以这样的战术,就算是乌丸、鲜卑这等天下名骑,也只有逃的份。若以之进击中原那些缺乏骑兵,以步卒为主的军队,简直……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田豫也是心情激荡:“以前白狼悍骑还被称为汉戈骑兵之时,就曾使用过这种战术,但苦于弓矢不利,对乌丸精骑的优势不显……若是当日汉戈寨被围时有这滑轮弓,哪容乌延老贼猖狂?” 马悍却没有二人那般兴奋,向红军指了指:“红军击溃蓝军主队时,一共发射了五轮齐射,散射无计,你们注意到了么,最少有一半的箭矢,没有射足百步,而是落到七、八十步外,有些甚至连六十步都不到。若非如此,唐努的蓝军主队只怕连逃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溃散。” 太史慈也冷静下来,皱眉道:“难道……这滑轮弓的那个……什么你说的‘性能’不稳定?” “恐怕是这样。”马悍点点头,下令,“演习结束,收队,统计,检查弓矢。” 这一战,不用说,蓝军输得一塌糊涂,连红军毛都没摸到一根,自家净损失达四百余骑——这样的高损失比,对骑兵而言,等同于全军覆没了。但演习中还真造成了十余起轻重伤事故,最严重一个是掉下马后被乱马踩折腿骨。 这样的损失在马悍的可接受范围内,什么是实战演习?除了降低兵器杀伤性,其余一切与真实战场无异,在这样的模似实战情况下,能不死人就已经算很好了。而受伤的士兵,都会得到及时的救治,若因此而致残,也能得到退伍兵的待遇。 乌追兴高彩烈,而唐努垂头丧气,一见马悍就强烈要求给他的骑兵装备这种新式弓。马悍没理会他,只反复询问红方白狼悍骑的使用体验,最后找到了问题所在。 主要还是战场环境与气候时节问题。这里是北疆,此时为三月,风沙扬尘,降附于滑轮表面,造成弓弦与滑轮摩擦增大,拉力不足,所以射不远。这样还会磨损弓弦,划伤滑轮,缩短使用寿命。 马悍随即招来蒙远与马钧,向他们提出采用封闭式偏心轮,以及弦槽活动开合片的设想。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偏心轮,保持杀伤力,延长使用寿命。 这个补充装置并不难,一看就懂,蒙远表示,数日内便可完成全部改装。 完事了一回头,正看到太史慈把玩着自己那把加了百炼精钢偏心轮的魔瞳弓。经过改装之后的魔瞳弓,省力三分之一,只需有七石弓的拉力,便可自如使用这十二石的超强弓。也就是说,马悍可持魔瞳弓完成上百次射击而不会力竭。连太史慈都能勉强射个三五箭的。 “城守,这样的弓,我也得要一副。”太史慈与田豫几乎是异口同声。 “没问题,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开弓力量向蒙远专门定制。” “城守,这二百强骑你看是不是分一部分给我……”唐努也是眼睛发亮。 “少打主意!”马悍挥挥手,“这新式滑轮弓还太少,我们必须集中使用,才能发挥出其威力。我准备将二百强骑抽出,专成立一支强击骑军,由我直领。” 这下连田豫也表示支持:“城守早该有一支直属骑卫了。” 太史慈笑道:“如此强军,得有个名号才行啊。” 马悍摸了摸光滑的下巴,道:“这支骑军源自白狼悍骑,是狼骑中最尖锐的利齿,嗯,就叫——狼牙飞骑!” 第七十章 【狼牙飞骑】 第七十章 【狼牙飞骑】 第七十一章 【辽东来客】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一章 【辽东来客】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一章 【辽东来客】 四月的辽西,终于迎来了真正的春暖花开时节,同时,白狼城也迎来了首位来自辽东的贵客,也是位熟客:辽东太守府主簿柳毅。 柳毅可不是空手来的,他带来了第二批军粮、草料、兵器与各种军资,同时还有做为战损补充的三百兵源。从这一点上看,公孙度不可谓不大方,不可谓不热枕,换成是别的什么人,只怕真要感激涕零了。 马悍当然也很感激,至少表面上,柳毅看到的就是一个满面感激不尽的白狼城守。而马悍对他的接待规格也是非常高,亲自出城三里迎接,甚至没有按照使者的接待规则,安排他住驿馆,而是在城守府侧院扫榻以待。 柳毅很是满意,他这一次出使,是带有任务的,而这个任务是否能顺利达成,首要就是看白狼城守马悍是否恭顺——最起码表面上要恭顺。初步考察结果,柳毅得出一个结论:此人可用。 就在内室里,请马悍屏退左右之后,柳毅从随身锦囊里取出一封火漆信柬,交给马悍。 马悍接过一看,信柬的抬头是“辽东郡骑都尉、领白狼城守马惊龙亲启”,落款是“辽东太守府押”。心下明白,这是公孙度给自己的密函,打开一看,马悍眉毛一挑,随即神色平静下来,一任柳毅反复观察,也没能看出端倪。 整整一刻,内室沉静近乎死寂,空气凝滞,柳毅再有涵养,也有些沉不住气了,一手轻摩腰间的玉如意,似乎很随意地问:“城守之意如何?” 马悍缓缓开口:“东莱混乱,盗寇横行,的确可图,但青州刺史田楷乃幽州所立。且北海相孔文举素有名望,若与之冲突,只怕于使君不利啊。” 柳毅就笑:“使君之意,只是敦请城守为前锋,前往东莱打个前哨,以探虚实,并不要求与田使君或孔北海接触甚至接战。嗯。据闻白狼营之骑司马太史子义者,便是东莱人氏。以此人为先导,必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前锋,探虚实。”马悍淡笑,明白公孙度的真意。 公孙度这封密信,意思只有一个。从辽东渡海取青州东莱郡。公孙度不是没野心,也不是没手段,只是没机会。不过在初平四年的春天,机会来了。首先是兖州牧曹操出兵攻袁术,青、兖之间的兵力抽调一空。随后,发生了管亥率黄巾军围困北海国孔融之战。这个时候东莱连个太守都没有,只有一个郡丞主事。北海国与东莱郡毗邻。某种程度上,东莱就是北海孔融的势力范围。眼下孔北海不行了,曹孟德也自顾不暇,正是渡海取东莱的难得良机。 渡海作战,此前公孙度还真没玩过,心里没底,不敢贸然派大军出击,他需要一支先锋前往探道。建立一个登陆点。这种有危险性又没多大好处的任务,最好交给非嫡系军队去干,白狼营最好不过。 马悍在辽西呆了整整一个冬天,人生地不熟的,消息断绝,完全不知近半年来中原的情况。看到公孙度的密信,加上柳毅的情报补充。这才略知一二。 “管亥,黄巾军,兵围孔北海。”这三个关键词令马悍嘴角一弯,他想到了太史慈。这位老兄人生最精彩的一刻,不就是从此开始的么。 马悍心下已有决断,现在,他只想知道,自己有什么好处。 柳毅身为“资深秘书”,这察颜观色可是基本功,一见马悍神情松动,不待明言,立即心领神会娓娓道来:“使君将再给城守增加一千兵员的装备给养,并向白狼城提供谷米万石、铁料三万斤,布帛千匹,金百镒……嗯,只要城守同意出兵,使君将会派出三艘槛舸,从沓氏(今辽宁金县)开至封大水(今六股河)出海口,接应大军。使君之意,先登精锐,贵精不贵多,人数当控制在三百上下。每艘槛舸可载百人、舸腹可藏马匹及军粮,如此……” 柳毅里里外外说了一通,马悍暗暗点头,公孙度也算人才,或者说,他身边也算有人才,所以一切安排得很得当,可操作性强。公孙度再给他增兵到三千,应当说是形势使然。首先从道理上说,他这个骑都尉,掌兵应当是三至五千之间,二千,确实太少,给人感觉有些刻薄。其次,很关键的一点,去年平冈与文成之战,马悍仅仅以极少的兵力,就搅动了辽西之局,令公孙度感到自己没有看错人,这确实是个会来事的家伙。既然如此,再给他增强一点实力,把乌丸人紧紧吸引住,让他们互相撕咬,辽东就会轻松很多。 只提供少量的兵员、钱粮,就能让一支军队为自己解除外患,如何不干?这笔账,公孙度与他的幕僚们如何不会算?如果大家互换位置,马悍也同样会这样干。这种情况有点类似老美给本哥又是塞钱又是给武器,撺掇着本哥干老毛子一样,只是到头来,本哥反咬了老美一口。而公孙度会不会也一样被反噬呢?天知道…… 但马悍还有顾虑:“虽然眼下是春季,正是牛羊产崽之际,乌丸人不会在这个时节有异动,但我担心柳城那边,如果蹋顿横下心的话……” 柳毅当即给他一颗定心丸:“使君已令司马张敞率二千骑、步军进驻辽东属国扶黎营,乌丸人若敢异动,张司马必定出兵。请城守放心南下。” 公孙度都做到这样了?说得好听是解除后顾之忧,说不好听那就是逼人就范了。 马悍也很干脆:“我会亲自带队,率二百人马,登陆东莱。但我还有一个条件,那三艘槛舸必须归我。” “嗯?”柳毅怔了怔。 “此行我不会空手而返,我需要船从中原运回一些东西。而且,若有机会的话,嘿嘿……”马悍说话时,眼睛露出一丝“贪婪”之色。 “哈哈哈,明白明白。”柳毅大笑点头。是啊,想想乌延的惨状,以此人及其手下虎狼之骑,岂止是探探路就算了?不劫掠一番,装满船舱怕是不会离开的。而且听他的意思,以后还会常去……这样,就很有必要弄一些船了。 “可以,不过三艘槛舸而已,毅可以做主,就赠与城守了。” “如此,多谢柳主簿了,悍甘为使君前驱,为辽东拓土!” …… 正当马悍与柳毅密议之时,同一刻,太史慈也接待了一位辽东来客。 来客做下人打扮,见到太史慈就是深深一鞠:“小奴拜见太史先生。” 太史慈惊讶不已:“是你!你的家主可好?” 来客恭敬答道:“家主一切安好,此次遣小奴前来,致信予太史先生。” “哦,信在何处?” 来客从随着带来的锦盒里小心翼翼取出一卷竹卷,呈与太史慈。 太史慈笑了,那个人果然还是习惯用竹简书字,对脆而薄的蔡伦纸看不上眼。 太史慈展开竹简,认真看毕,一言不发,让侍从安顿好来客,径直前往城守府,求见马悍。 一见面,就将手中的竹卷递上前。 马悍接过一看,笑了,真是无巧不成书。这是避居辽东的北海名士邴原写来的求助信,希望太史慈回辽东一趟,保护一个叫刘政的名士逃离辽东,返回青州。 这是怎么回事呢?此时公孙度正在郡内大肆打压世家望族,手段比曹操还激烈。这刘政乃是邴原的乡党,曾在中平年间任右北平太守,后辞官归乡。黄巾之乱时,北海受祸最重,刘政与邴原等人一同避难辽东。刘政是世家名门出身,正是公孙度专政的对象。这样的人,要么就投向公孙度,要么就得被专政,刘政选择后者。于是公孙度收捕刘政家人,不过刘政却先一步逃跑了。公孙度发布公告给各县“敢藏匿刘政的与其同罪。”刘政走投无路,只得投靠邴原。邴原将刘政藏匿了一个多月,眼见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想让刘政离开辽东,返回北海——黄巾再狠,也狠不过公孙度啊。 辽东不平,海上不靖,东莱不宁,刘政单身上路,若无勇武者护送,只怕未必有命返乡。此时邴原想起曾在他府上当过一段时间门客的太史慈,此人箭术精绝,勇武过人,正是刘政良伴。便让家奴持信前来白狼城。 太史慈早前曾写信告之邴原,自己为白狼城守之门客,而太史慈任骑司马之后,正值辽地严冬季候,音信断绝,结果邴原也不知道人家已高升了,否则决计不会如此冒失。 太史慈搓着手,很是为难:“邴君与慈有恩,所托之事,实难推托,只是慈身为军司马,若因私故离军,只怕……” 马悍哈哈大笑,拿出公孙度密信,递给太史慈:“你看看这个。” 太史慈惑然接过一看,猛然抬头:“城守之意,莫不是……” “子义,你也该回家看看了。”马悍说着站起身,抬臂扩了扩胸,昂首南顾,“我呢,也该去中原去转转了。” 第七十一章 【辽东来客】 第七十一章 【辽东来客】 第七十二章 【南渡!南渡!】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二章 【南渡!南渡!】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二章 【南渡!南渡!】 (感谢大盟现身支持,“赵无恤2014”、“魅影冰心”、“飘香风流4”,谢谢!) ~~~~~~~~~~~~~~~~~~~~~~~~~~~~~~~~~~~~~~~~~~~~~~~~~~~~~~~ 四月中,太史慈先行出发,前往辽东。马悍则率领二百狼牙飞骑,带足装备、马匹,前往觉华岛(马悍改名)。在这里,所有士兵都要在半个月内学会游泳,并且每日坐小船来回海岸与小岛间。不管你吐也好,晕也好,脚软也好,跑肚拉稀也好……总之要在短期内尽可能适应海上颠簸。适应不了的,回白狼城换人,反正还有二百白狼悍骑可替换呢。 没有谁愿意被替换,白狼悍骑百分百出身于汉戈部,汉戈部是个重视武勇与荣耀的部族,被族长选中,随族长征战,这是无上荣光。若被赶回来,族人、同袍的眼光羞也羞死了。而且此去青州,不仅仅只是荣耀,族长还许诺,一切缴获,七成上缴,三成分赏。荣耀与财富,不正是战士的勇气来源么。 田豫留守白狼城,唐努、乌追协助,除了攘外安内,还有一项任务,重新修葺广成,让白狼、广成、文成这铁三角重现辽西。 柳毅的动作比预想中要快,仅仅只过了十天,从辽东沓氏开来的三艘槛舸就开到了渤海湾。马悍接报,立即全军整装,快马奔赴五十里外的封大水入海口。 奔驰半日,马悍终于看到这时代的槛舸是什么样子。这是一种大型民用海船,船长七丈,高两丈,三桅,中部最宽处为二丈,头部较窄。尾部稍宽,底部呈梭形,两端呈流线型上翘。之所以称为“槛”,指的是船有上下两层,既可载人,亦可运货。 汉代的造船业相当发达,西汉武帝曾七次巡海。所乘的都是大舡巨舟,上面起宫殿,可载千人。辽东与中原最便捷的通道,就是海路,从辽东沓氏到东莱黄县,不过二百五十余里。顺风航行,一日夜可至。故此黄巾之乱时,青、兖、豫、冀各州大批流民渡海至辽东避难,而辽东的造船业也由此兴盛。 据马悍所知,公孙度有船舶不下三百艘,其中战船达五十艘,据说还有大型楼船。在沓氏有好几家造船行。马悍打算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 这三艘槛舸的领船之人,也是老熟人——郑高,当初正是他引领马悍一行进白狼城的。 郑高远远在船头举袖揖礼:“半载未见,城守风采如昔,而威名已传遍辽地,可喜可贺。” 马悍也哈哈笑:“郑从事,上回劳驾你走陆路,这回要劳驾你走海路了。” 郑高苦笑:“高就是个劳碌命……唉。不说了,马城守,诸位将士,请登舟。” 狼牙飞骑战士一个接一个下马,将随身物品、兵器,干粮褡裢全放到战马背上,沉默地牵马鱼贯而行。踩着颤悠悠的踏板走上甲板。狼牙飞骑的标准配备是一人双马,自从攻破乌延的老巢平冈之后,缴获了乌丸人的大量好马,白狼城马匹富余得很。只是此次出海。船只载重有限,物品尽量减少,一人一马已是极限。不过,双骑主要用以对付骑兵,对以步战为主的中原军队,足够了。 在二百狼牙飞骑的队伍里,还有两个很不起眼的鲜卑人。人不起眼,但他们肩上的两只羽毛鲜亮,体形硕大的雄鹰却分外惹眼。 人,是鹰奴,鹰,是信鹰。 这是马悍在平冈之战后向素利讨要来的四名鹰奴之二。经过平冈之战的实践,马悍觉得,信鹰这种联络方式,在某些短距战斗中还是很有用的。素利彼时正与马悍结盟,互通消息,自然不吝区区几个鹰奴。 马悍此次行动,有点象后世的登陆特种作战,通讯是第一要务,正是检验信鹰作战性能的时候。 四月,正是东南信风劲吹之时,放舟东下,正其时也。 日出大海,洪波滚涌,海天无极,心雄万里。 楼舱顶上,马悍迎风伫立,望着天空中翻飞追逐的信鹰,心随鹰舞,直放海东。 马悍这一次远航,并不单单是因为辽东太守令喻。白狼营是听调不听宣的,在正常情况下,只会随大军行动,附其尾翼。你公孙度要打东莱的主意,可以!要我出兵打前锋,也可以!但不能只派我的兵,你也得出一份子,而且是大份子。象公孙度这么干,有点让人趟雷的意思,马悍完全可以拒不出兵,或者象征性出少量人马。但他还是出兵了,而且非常痛快,甚至亲自带队。 柳毅当时是喜出望外,感激不已,否则怎会将三艘槛舸相赠?要知道这可是新船,每艘造价不下百万钱,加上随船赠送的熟练掉夫(船员),三艘槛舸,几乎相当于白狼营二千兵马一岁糜费。柳毅还是觉得值,反正辽东船多,不差这三艘。 马悍对此行已经有了一个初步计划,这个计划是建立在目前已知情报基础上制定的,他还需要更多的情报,以便使此行利益最大化。而这一切,只有潜入青州之后,再相机行事。公孙度交待的任务,不过是搂草打兔子,顺手而为而已。 从封大水出海口向东南航行,顺风顺流,两日可至沓氏。在沓氏重新补充之后,扬帆起航,放舟东下,次日午后,即登陆莱州湾。 按马悍与太史慈的约定,谁先到东莱谁就候着。马悍下船后并未见到太史慈,看样子是自己先到。从时间上算,的确也应该是他们先到,毕竟太史慈是绕了一个大弯,从辽西,到辽东属国,再到辽东,再转到中辽,最后从沓氏上船。从地图上看,简直就是一个270度的大转弯,由此可看出,从海路走是何等便捷重要。 狼牙飞骑战士九成九没出过海。尽管老天开眼,这三日海上之行风和日丽,没有什么大风浪,却也令这群草原汉子腿肚子转筋,恶心犯晕,吃一半吐一半,饱受折磨。如果不是上船容易下船难。怕是有不少战士宁愿放弃荣耀与财富,打退堂鼓了。 当脚踏实地的那一刻,许多战士匍匐于地,感谢苍天海神让他们活着看到山川草木。 马悍一言不发看着这群马上像条龙,船上像条虫的家伙,心下打定主意。待回去之后,要将白狼营全体将士拉到觉华岛轮训,非得往死里练不可。下一次再渡海,绝不允许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太史慈还没到,正好让狼牙飞骑战士与战马休整,这帮家伙眼下全是软脚虾,如果此刻来了一支军队……哦。不用说是军队,哪怕是黄巾贼,都能毫不费力将他们赶下大海。 三艘槛舸则退回十数里外的海岛停泊,一旦有需要,马悍自会派人出海联络。从莱州湾到后世旅顺这一段海路,纵向分布着大大小小的群岛,多达数十个。这些辽东掉夫长期航行于这条航线,对附近有什么既不太远。又适宜停泊的海岛,可谓了然于胸,自不需马悍操心。 而二百人马,则携带五日口粮,分散到附近山林间,恢复调养。 如此过了三日,终于等来了太史慈。 哪怕是刚经过数日海上颠簸的太史慈。刚下船时,依旧精神抖擞,目光如背后双戟的锋芒一般闪亮,腰挺得似弓弦一般笔直。仿佛游山玩水刚回到家一般。不愧为海边长大的太史慈啊! 马悍笑了,这一刻,他心目中的觉华岛训练教官的人选,定下了。 太史慈身后,是一个年约四旬,长须飘飘,气度俨然的中年。看太史慈神情,对此人极为尊敬,不消说,此人就是那个政治避难者刘政了。 当刘政听到太史慈介绍说眼前这年轻得过份的少年郎,就是辽东骑都尉、领白狼城守马悍时,先是惊讶得抚须的手都停顿了,然后慢慢转为轻篾,只是据傲然地颔首以应,再然后就无视了。 马悍对三国时代的世家风气还是知道一点的,这也是个拼爹的时代,你出身差,那就是差,一切都差,那怕再有能耐,别人也会看低你一眼。太史慈的人生履历就是最好明证。连太史慈这种身家清白的良家子,在世家名士眼中都不过如此,更别提马悍这来路不正的家伙了。 马悍手下还是很缺谋士的,但他也知道,有些人,哪怕再有本事,再与其结交,也不会为他所用。所以,马悍也不会做这等无用功,你既然这么想抖,那就自个慢慢抖吧。 “吾自去寻东莱郡丞管季礼论书,这几日承蒙子义拂照,政多谢了。”刘政说罢,举袖微拱,转身负手,扬长而去,竟当马悍等人不存在一般。 太史慈面色如常,拱腰做揖,目送刘政远去。 马悍呢,不动声色,并抬手制止了身后狼牙飞骑们的怒斥。刘政的态度,首次令马悍意识到自己的出身,将会是自己霸业的短板。怎么补这块板子,得要好好思量了。 马悍登陆的地点,距离黄县,也就是太史慈的家乡不足二十里,自然不能让人过家门而不入,尤其还是三年不归的家门。 黄昏时分,在城门将要关闭前,马悍率四名护卫,与太史慈一道,来到黄县。 黄县(今山龙龙口市)始建于秦,建县之初,立即出了个名人:徐福。而且徐福东渡时,还选择老家这块地方为启航点,就在黄县这块宝地,成就了他的千年神话。 黄县便是东莱郡治所在,距北海不过三百里,此时北海贼寇正急,黄县上下也是担惊受怕,分外警觉。突然间见到六个精壮男子,人人持械背弓,出现在城外,无不紧张万分,差点就要敲响警钟了。 太史慈望着城墙上箭矢森森,只笑着对那县尉道:“陈县尉,可识得太史慈否?” 那县尉看了好一会,才失惊道:“太史子义,是你!你回来了……” “是,只为探母,别无他意。” “哦,哦,这样啊……既是连孔北海都赞一声义士的太史子义,我等岂敢为难,请入城。” 太史慈入城,走在长长的城门洞里,马悍清楚地感觉到,这个一向从容不迫,敢于直面夺命凶箭的得力助手,这一刻,身体微微颤抖。 黄县东闾,一户陈旧而安静的小院被叩开,探出一颗白发苍苍的老人头颅。 老仆眯着浑浊的老眼,带着惊异的眼神看着眼前六个挺拔雄壮的年轻汉子,吃吃道:“诸位、诸位有何贵干?” 太史慈上前一步,面露微笑:“平叔,家母安康否?” 老仆眯缝着眼看了好一会,突然涌出两行老泪,跌跌撞撞向院里跑:“主母、主母,少主回来了……” 庭院之中,夭桃之下,太史慈一向笔挺如枪的身躯弯伏如弓,向一柱杖老妪潸然跪伏:“母亲大人,儿,回来了……” 第七十二章 【南渡!南渡!】 第七十二章 【南渡!南渡!】 第七十三章 【双雄闯北海】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三章 【双雄闯北海】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三章 【双雄闯北海】 (大盟重赏,必顶!再谢“赵无恤2014”风雨无阻的打赏支持。“魅影冰心”的支持也是扛扛的。) ~~~~~~~~~~~~~~~~~~~~~~~~~~~~~~~~~~~~~~~~~~~~~~~~~~~~~~~~~~~~~~~~~~~~~~~~~~~~~~~~~ “救援孔北海?”马悍一脸“惊讶”的表情,实则已在意料当中。 “是,这是家母的意思。慈北游之时,家中多得孔使君照应。而今黄巾围都昌,孔使君有难,家慈嘱慈必报此恩,城守……”太史慈面上为难,心下惴惴,毕竟他不再是过去那个单枪匹马的游侠了,他的一切与本次作战无关的行动,都必须要得到上司,也就是马悍的批准。可是,为了自家报恩之事,却对整个作战行动造成影响,这对太史慈而言,心下极为不安。 “大丈夫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怨必索,子义乃豪杰之士,有恩岂可不报?”马悍十足一副贴心大老板模样。 见城守并无苛责之意,太史慈心下暗松口气,忙道:“慈并无连累我军之意,若城守同意,慈愿单人独骑,入昌都面见孔使君,呈说厉害,请缨为将,率北海郡兵击溃贼寇,以解北海之围。” 马悍笑而不语,历史上太史慈的确是这样做的,只是孔融空有满腹经论,辩才无碍,于兵事却一窍不通,更缺乏胆略,对太史慈的请求坚决不允。他唯一信任的就是援兵,外来的和尚才会念经,最后让太史慈冲出都昌,向平原刘备求救。结果三千救兵尚未至,黄巾暴徒已闻风而遁。就是这样的乌合之众。却把堂堂孔北海吓尿。 马悍知道太史慈此行必难说服孔融,不过这样正好,他要的就是孔融不敢打,否则,他还怎么实施自己的计划?同样,北海他一定会救,无论太史慈请求与否。只是马悍也一定得等太史慈提出来。然后自己概然允诺,这样才显得太史慈欠他一个老大人情。要收服一个人,不是趁人热血上头时纳头便拜就算完事了,而是要在此过程中,不断示之以恩,结之以义。施之以惠,绑定利益,慢慢巩固,最终使之彻底归心。这种御下手段,混帮会的最清楚不过,也最擅长玩。 “贼军万众围城,子义是我白狼城之重将。岂可独自涉险,我与子义同去。”马悍笑着擎出魔瞳弓,阳光照在两个精钢滑轮上,闪闪发亮,“上次屠狼,咱们还没分出胜负,这次杀贼,正可一较高低。” 太史慈听得热血激昂。感铭五内,不禁握住手上新弓——这是一把五石滑轮弓,早前他使用的是四石强弓,加滑轮后,省力三成。如今开五石弓,射百矢,跟玩儿似的。 “好!这一次。就比看谁射杀贼人多。” 从黄县到都昌,经弦国、曲成、掖国、当利、下密诸县,行程近三百里,按正常骑兵行军速度。至少三天。但马悍这支狼牙飞骑是见不得光的,当然不可能走村过县,在这青州之地肆意乱跑,所以他们绝不能走陆路。而走海路的话,沿莱州湾西行,一昼夜可至,不光隐蔽,更重要的是快速。 经过五日休整,除了还有十余人水土不服,状态不佳之外,绝大部分狼牙飞骑战士都已经恢复过来。但却有近三十匹战马因为不适应海上颠簸,出现问题。马悍干脆留下三个什的兵力,由一名队率率领,在太史慈的安排下,由数名乡党好友掩护,分散潜入黄县隐匿,收集情报,也好向辽东方面交差。其余一百七十人,全部上船,开往莱州湾西岸。 五月初一清晨,三艘槛舸将马悍、太史慈等一百七十余人马运抵莱州湾,潍水出海口。从此处向南望去,可以看到二十余里外的都昌城。看到这个城池的地理环境,马悍才明白孔融为什么会弃北海国治所剧县,而选在此处与黄巾贼对抗。 由于近海,都昌城城池并不高,而城池不大,则利于防守,而且它的地理位置真心好:西侧十里是溉水,东边则紧挨潍水,北面是波涛汹涌的大海,只有南面正对着黄巾贼。这样三面环水,一面对敌的地形,实在无可挑剔。看到孔融的军事不行,但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马悍登陆之后,并不急于突入,而是先让太史慈到附近找村落打听黄巾围城的情况。大约两个时辰之后,太史慈返回,带来的消息是,黄巾贼首是一个叫管亥的渠帅,手下兵力约万余人,大营驻于都昌南面十里的寒亭。除了南面与西面黄巾贼较多之外,东、北两个方向兵力甚少。因为东边紧临大河,北面则是大海,正常情况下,根本不可能会有援兵从这两个方向来。 马悍略加思索,蹲在沙滩上,手指在沙滩上划了个圈,表示都昌,然后在左边划了一条细线,道:“这是潍水,从都昌东门五里外绕过。我们乘两条小船,溯流而上,至东门时,从船上杀出,突破贼军合围,子义看如何?” 太史慈欣然道:“正合吾意。” 马悍当下点了十名识水性,剽悍轻捷的战士,每人一张普通弓、两袋箭、一柄斫刀、一面圆盾,卸甲去盔,尽量轻装。然后从槛舸两侧护舷取下两条救生舟,调八名掉夫,加一名鹰奴。两舟一共二十一人,向潍水上游的都昌划去。 二十余里,不消半个时辰即至,从船舱向外窥探,可以看到沿岸山丘、土垅、树林等处有稀稀拉拉的帐篷。五月稻谷刚刚抽穗,不少田垅却被这伙贼人践踏摧残。 快到东门时,可以看到城门百步之外,堆满了横七竖八的树木,这是黄巾贼为防止城内守军突围或突击而设的障碍。而在那障碍附近,约有百余黄巾贼手持简陋的武器,来回巡逻。更靠近河边处,则有三三两两,头裹灰黄布巾,衣着破烂的黄巾贼在漂洗衣物。或坐在太阳底下捉虱子。这些贼人中青壮不多,老弱不少,甚至还可见有妇人出入营帐…… 狼牙飞骑的战士忍不住啊呸了一声:“就这样的警戒,这样的巡哨,这样老弱残兵,居然也能围困此城!”对黄巾贼与北海郡国兵的不屑,溢于言表。 马悍一拍那战士的脑壳:“少废话。跟我冲!” 船靠岸边,十三人如猛龙出水,纵跃上岸,在漂洗衣物与闲坐磕牙捉虱子的黄巾贼目瞪口呆之中,迅疾如风,向五里外的城门冲去。而两条小舟则忙不迭操楫顺流急下。远远脱离而去。 马悍、太史慈等人的动作太快,一直奔出三里,黄巾贼才反应过来,大呼小叫从四面八方追堵拦截, 马悍只扫一眼就知道,除了正面拦截的那百余巡哨之外,左、右合围不及。而后面的黄巾贼只能在屁股后头吃尘。只要击溃正面贼军,翻越路障,便可突入都昌城。 “狼牙飞骑,自由散射,目标,正前!” 马悍声落,魔瞳弓半张,一箭射出。前方百步外一名汹汹扑来的贼兵被箭矢撞得飞起,一蓬血雨在午后的阳光下分外红亮…… 以马悍的命令为肇端,十一张弓几乎同时张举,嗖嗖嗖嗖—— 短短数息,箭发如雨,十二张弓,居然射出一股类似百人强弓手齐射的暴击效果。 前方黄巾巡哨。顿时倒下一大片,光是马悍与太史慈,就射杀近十人。那群黄巾巡哨,何曾见过如此强悍的暴风打击。惊呼声此起彼落,如鸟兽散。 马悍待等十二暴风射手,五人在前开路,五人在尾断后,马悍、太史慈与鹰奴居中,两个三国远击猛人,左右攒射,出手如电。两人都是速射手,各持一把强劲的滑轮弓,一箭箭连珠射出,远远看去,就象超强连弩一般突突突射击,中箭者几乎是成片地倒下。 “子义,我放翻了五十六人,三十九死,十七伤。” “城守之速射,天下无双,慈自愧不如,只射杀三十二人,伤十一。” 马悍弦响不断,脚步如飞,哈哈大笑:“这次不过瘾,下次有机会再玩。” 十三人还没冲到路障前,前方已空无一人,左右狼奔豕突,后方止步不前。就那么轻轻松松,透围而出。 都昌城上的守兵看得目瞪口呆,全傻了。 这时就见一个背插双戟,手持怪弓的英武青年奔至城下,高声大喊:“东莱太史慈,奉家慈之命,特来相助孔使君!” 城上守兵这才反应过来,无不又惊又喜,急忙放下吊桥,并从城墙垂下两个吊筐。 一守将扒着女墙,高声道:“来人请将兵器放入吊筐,并乘坐另一个吊筐上来。” 在不明来者身份的情况下,人与武器分离,吊筐入城,这是常规处理手段。太史慈当然明白,自不以为忤,将箭矢、双戟扔入筐内,但滑轮弓却背在身上。都昌守将倒也没在意,毕竟弓这东西,没有箭矢的话,连根烧火棍都不如。 这时黄巾贼已反应过来,南门方向,涌现大股贼兵,远远可见这些贼兵有弓有盾,甚至还有十几个骑兵。黄巾骑兵是非常少的,这些骑兵的出现,意味着围困南门的黄巾精锐都被惊动,正兼程赶来堵截。 东城守军指手划脚,大呼小叫,但吊筐只有两个,要取只能跑到城内军资库里调取,却哪里来得及? 这时太史慈刚刚踏上城头,吊筐正颤巍巍垂下,而数百黄巾精兵已冲至三、四百步外…… “城守,请速登城。”十名狼牙飞骑战士一字排开,守在吊桥处,在他们的城守没有安全登城之前,哪怕死绝了也不会有任何人退却半步。 马悍眼皮子都不向那空吊筐撩一下,抓出一把铁箭,往地上一插,转身对准都昌城墙,抽箭、搭弦、开弓、松弦、发射,周而复始,其势若行云流水,快不可言。 噗噗噗噗!箭如连珠,破土而入,深达尺许,尘土飞扬间,二十支铁箭尽数射出。铁箭交错,间距半臂,自下而上,在夯土城墙上搭成了一个“箭梯”。 马悍将弓往弓囊上一插,垫步而上,手搭脚蹬,眨眼间就翻上三丈高墙。旋即摘弓搭箭,卓立女墙上,神威凛凛,令都昌东门守军看傻了眼。 十名狼牙飞骑战士迅速退到城墙下,依次攀援而上,这速度可比吊筐快不知多少。 当最后一名狼牙飞骑战士顺利登城之后,马悍与太史慈方才收弓。在整个过程过,都昌东城守军如同一群呆鹅傻站一旁,看着这群剽悍锐士夹带武器,轻松登城,包括守将在内,竟不敢吭声半句。 马悍走过去,将吊筐从守卒手里抢过,挥手一切,粗绳中断,吊筐坠地。马悍执断绳一甩,卷住一支支铁箭,右臂一收,铁箭破土而出,泥沙俱下。长绳扬起,将铁箭卷上城头,抖落在脚下,不过三五下,二十支铁箭尽数收回。 直到这时,守军才如梦方醒,急急忙忙将吊桥拉起,而此时黄巾贼军尚在二百步之外…… 五月初一申牌时分,马悍、太史慈率十一名狼牙勇士,成功突破黄巾之围,抵达都昌。 第七十三章 【双雄闯北海】 第七十三章 【双雄闯北海】 第七十四章 【救 北 海】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四章 【救 北 海】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四章 【救 北 海】 (大盟连续为十五郎打气,满满感激,必再接再厉。) ~~~~~~~~~~~~~~~~~~~~~~~~~~~~~~~~~~~~~~~~~~ “辽东骑都尉、领辽西白狼城守马悍、辽西白狼营骑司马太史慈,拜见北海相孔使君。” “啊呀呀!融何德何能,竟能得两位不远千里,渡海襄助,请受融一拜。” 在都昌北海相府,孔融跪坐于蒲席之上,抬臀挺身,双袖合拢,手臂平直,冠首端正,向马悍与太史慈行了个标准稽首礼。 马悍与太史慈分坐左右,也依样还礼。 孔融真不知道哪阵风把一个辽东骑都尉加一个辽西骑司马给吹到这北海来了,不过身为鲁地人士,又连任五载北海相,对青州地理甚为熟悉。孔融也是明白,青州距辽东看似极其遥远,其实隔海相望,不过一日夜行程而已。得知太史慈实为奉母命前来报恩,孔融感概不已,世间之事,一饮一啄,自有因果。 历史具体到这都昌一隅,有些似是而非了。如果太史慈没有碰到马悍,他还是一介布衣,虽然奉母命突入都昌,令孔融大为感概,却绝不会得到如此礼遇,更不可能让他掌兵击贼。孔融感激他是一回事,但要用他又是另一回事,想要在孔融这等人身边任事,没有世家出身,或孝廉、或茂才的身份,想都不要想。当然,若你甘愿当个中下级武官,那倒是可以。 历史上,太史慈单骑救北海,如此智勇双全之士,最终却不能为孔融所用,可见一斑。 不过,今时今日。太史慈的人生轨迹已然改变,他是以辽西白狼营骑司马的身份,面谒孔融,这意义就非同一般。再加上还有个职位与孔融相差无几的骑都尉马悍,不由得孔融不郑重而平等相待。 马悍打量这位文圣的二十世孙:年约四旬,长冠巍峨,面容清俊。三绺美髯修剪得十分整齐,身着一袭蜀锦宽袍大袖,保养得极好的细白手掌,握着一柄麈尾(拂尘)。每说上一会话,便轻拂麈尾,仪态从容淡定。儒雅非常。 双方叙谈之时,马悍注意到太史慈在与孔融对答时,十分拘谨,执礼甚恭,也不知是感念孔融恩德,还是为其名声所慑。马悍就没那么多讲究了,他也看得出来。别看自己与孔融在职官上只差半级,但孔大名士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这时代看一个人无非看两样东西,要么是名声,要么是出身。就这一点上说,马悍甚至还不如太史慈,至少人家身家清白,而且在青州还有义士之名。马悍呢,谁知你是打哪蹦出来的。至于名声,辽地漠北,他是大名鼎鼎,但在青州,谁知道他是哪根葱? 如果说,孔融对太史慈还有几分热情的话,对马悍。就是不冷不热了。 马悍不引为意,你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尊重你,你所能做的,就是做让人尊重的事。当下轻咳几声。将话头接过:“未知围城之黄巾贼有何所求?” 孔融冷哼一声:“贼首胆大妄为,竟要胁融提供谷米万石,加兵甲百件,否则破城之后,劫掠一空。融身为北海相,牧守一方,如何能喂狼饱食,纵之四下劫掠,荼毒黎庶,为害一方?” 万石粮,嗯,马悍知道北海一向富庶,拿出万石粮及兵甲百件其实不会有大问题。孔融不给,其实多半还是因青州黄巾为祸太烈,其势如虎,若喂之予饱食,等于养虎为患。到头来,遭殃的还是自个。从这一点来看,孔融还是明白人。 太史慈忍不住道:“使君,都昌兵力如何?甲具如何?可有骑卒?” 孔融淡淡扫他一眼,道:“有郡兵千五,义民过千,甲具精良,骑卒若干。” 太史慈拱手为礼,概然道:“请使君出五百卒,慈愿为前驱,为使君驱逐此乌合之众。” 孔融捻须而笑:“子义勇烈,某知之矣,然贼人万余众,非匹夫之勇可恃也。子义可曾率兵前来?” 太史慈正想说话,马悍却接口道:“渡海艰难,只得百余卒。” 孔融摇头:“太少,太少,无济于事。” 马悍不动声色道:“然则使君之意若如何?” 孔融麈尾一扫,从容不迫道:“无他,固守待援耳。” 马悍与太史慈面面相觑,一时难以理解,甲器精良,兵力不弱的孔融,为何竟不敢出城一战。这其实是有缘故的,孔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早在初平二年(190年),孔融刚任北海相不久,意气风发,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他在北海召集士民,聚兵讲武,下发檄文,又亲写书札,与各州郡互通声气,共同谋划,搞得动静挺大。 次年,孔融觉得时机成熟了,便信心满满联合左近的齐国、乐安国共同讨伐黄巾贼张饶。结果被打得一败涂地,连老剿剧县都被攻下,只得而转至朱虚县,不久更退到都昌。自此而后,孔融就像被拔掉羽毛的凤凰,连鸡都不如,再不敢言剿贼,甚至被打上门来都不敢出战。这是一个由极度自信变极度怯懦的典型。 半晌,太史慈才无奈问道:“使君欲待何处之援?” 孔融轻咳一声:“闻平原相刘使君,出身宗室,兵精将足,久经征伐,且平原距北海不过数百里……只可惜,都昌城中无骁勇之锐士,无法破城而出求援。” 太史慈向马悍请示式地望了一眼,马悍淡笑不言。太史慈当即站起,毅然道:“慈愿为使君前往平原,必定请动刘使君。” 孔融摇头道:“现今贼围甚密,众人皆说难以突围,子义虽有壮志,然此事着实太过艰难。” 太史慈答道:“昔日使君倾意照料家母,家母感戴使君恩遇,方才遣慈来相助使君之急。此乃慈应有可取之处,此来必能有益于使君。如今众人说不可突围,若慈也言不可,如此岂是使君所以爱顾之情谊与家母所以遣慈之本意呢?情势已急,望使君务必答应。” 孔融怔怔望着太史慈,半晌起身上前,执太史慈之手,叹道:“子义真吾少友也!” 马悍等孔融感概完了,才悠然道:“若请刘使君,这出兵糜费,犒劳之资,总得说好才是。否则若刘使君问起,子义怕也为难啊。” 孔融哈哈大笑,麈尾一甩:“刘使君若能退兵,万石粮加兵甲百副——黄巾贼我是不会给的,但却可赠与刘使君。” 马悍立即打蛇随棍上:“刘使君若然出兵,自是最好不过,但凡事都得有个成败之说,若刘使君无法出兵,却有别家诸侯愿出兵襄助,这答酬……” 孔融毫不犹豫:“答酬如前,绝无折扣。” “好!”马悍要的就是这句话。 历史上,刘备率三千根本谈不上精锐的郡兵出击,结果管亥这群乌合之众一仗未接就跑路了,白白便宜了刘备,既捞取了名声,又竖立了威望,更得到了实惠——虽然《三国志》里无记载,但用脚趾都能想到,人家出兵几千为你解围,你说声“谢了哥们”就算完事了?多的不说,这开拔费你得掏吧?粮草你得给吧?人吃马嚼你得管吧?意思意思你得要有吧? 很好,现在,我马悍来了,就没你刘大耳什么事了。 孔融,是三国时代数得着的名士,建安七子之一,玩笔头,的确可流芳千古,动刀枪,渣都不如。这是马悍见到的第一位三国名士,没想到就这个弱鸡样,令马悍心头油然生出轻篾之意。 走出相府,回到孔融临时安排的驿馆住处,马悍笑问太史慈:“你真要再突出重围,找什么平原相刘使君求助?” 太史慈也狡黠一笑:“有我二百狼牙飞骑,何需什么刘平原。我要的不是突围,而是合围。” 马悍哈哈大笑,向太史慈挑了挑大拇指,招来鹰奴,用专用的黑炭笔,在一小片羊皮卷上写了一行暗语,交给鹰奴。 鹰奴接过,放入细圆木管,在鹰腿上绑好。然后轻抚鹰首,手臂一振。雄鹰展翅,冲上云霄,绕城一匝,振翅远去。 第七十四章 【救 北 海】 第七十四章 【救 北 海】 第七十五章 【挑 管 亥】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五章 【挑 管 亥】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五章 【挑 管 亥】 (大盟的心意,记下了,谢谢!赵无恤2014、魅影冰心、光辉的宪章,都是老朋友,感谢支持。) ~~~~~~~~~~~~~~~~~~~~~~~~~~~~~~~~~~~~~~~~~~~~~~~~~~~~~~~~~~~~~~~~~~~~~~~~~~~~~~~~~~~~~ 五月初二,清晨,鼓声隆隆,都昌城南门大开,马悍背弓挎刀,骑着一匹孔融提供的黄骠马。身后跟着十名狼牙飞骑,人人俱骑马持弓,从城门洞纵马驰出,马蹄踩踏得吊桥急剧震颤,桥面尘土扑簌直落,激得护城河水泛起一圈圈涟漪。 城头之上,太史慈与鹰奴倚城而望,身后左右,俱是吃惊不已的北海郡兵,一个个象看怪物一般——十一个人,竟然敢向万军挑战,太疯狂了! 太史慈多少有点郁闷,原本这样的搦战,应当是他这个部将出马,马悍这个上司倚城观战的,结果现在却反了过来。不过,太史慈也是知道,城守此举非常有必要。 立威! 在青州,太史慈有义士之名,马悍有什么?一个能让最剽悍的胡人听到名字就浑身发抖的漠北英豪,一个已经取代了白马将军,成为新一代胡人噩梦的昆勃图鲁,来到青州,却什么都不是。 三国时代,名气可抵万军。名士、世家、豪强,你可以任选一样,只要有一样傍身,就不用担心没名声,没地方混。如果一样都不沾边,那就只能靠自己,文士用笔,成就自己不朽篇章;武将用力,打出自己一片天空。 这是送上门来的扬名之机。马悍如何会放过?这个时代的舆论,就在名士的嘴里,他就要在孔大名士的眼皮子底下,好好扬名一把。 南门百步之外,同样堆满了路障,不过这些路障并未堵实,中间都有间隙。可容一人一马穿过。马悍率十骑从容淡定,好似闲庭散步一般,从路障间隙穿过,对百步外惊疑不定的黄巾巡哨大喊:“管亥在哪里?叫他出来跟我比划比划,单挑群殴任选。给你半个时辰现身,有种来战。没种滚蛋!” 声音远远鼓荡开去,顿时如同凉水浇热锅,在黄巾贼众中一下炸开了。 说来也是巧,黄巾渠帅管亥,正好在南门大营巡视。这其实也是马悍、太史慈等人突营造成的影响。近一个月以来,因为孔融一直避战,坚守不出。管亥数次挥兵攻打不下,一时无奈,只得回寒亭大本营喝闷酒。直到昨日,得知有十数援兵突入都昌城中,还杀死杀伤百余士卒。这一下,可惹毛了管亥,次日一早,就骑着一匹大青马。率二十心腹从骑力士,奔赴前方大营,要搞清楚是什么状况。结果刚到南大营没多久,都昌城下就传来嚣张已极的搦战声,这一下,管亥真的炸毛了。 当管亥率二十黄巾力士,五百步卒从营门奔出。来到都昌南门二百步时,远远看到都昌城下十一骑——竟然只有十一骑!不,准确的说,只有一骑在搦战。孔北海手下啥时有这样雄胆的人物了?嗯。难道是那个把北海豪强杀得肝颤的王修?不对啊,王修的胆气的确够雄,但也不过一介书生而已,胆气壮并不代表拳头硬啊! 这时有手下巡哨跑来禀报,这是昨日突营的那十余人,最明显的标志,就是那为首搦战之人手中的血色妖弓。 “好,好,正愁找不到这些混蛋,这就送上门来了。”管亥咬牙切齿,声音从齿缝挤出,伸手接过从骑递来的丈二长刀,一磕马腹,在二十从骑的环护下,缓缓出阵。 朝阳初现,五月的海风,带着潮湿的腥气,从莱州湾登陆,扫过都昌城上空,将南城门楼顶上竖着的各色旗帜,卷舞飞扬,噼啪作响。旗帜掩映间,门楼二层栏杆上,北海相孔融与一年约三旬、面目刚毅、腰佩长剑的文士凭栏而眺。 远远看到那面黄色帅旗之上斗大的“管”字缓缓移近,孔融眼皮子不由自主抽动数下,捏麈尾的手指节都僵硬了,长长吸了口气,对身旁的文士道:“叔治,你看看,这个马惊龙,也不知他是艺高胆大呢,还是不知死活。居然想用这声东击西之计,以掩护太史子义突围,实在太过弄险,太过弄险……”边说边摇头叹气,一脸不引为然。 佩剑文士双眉微蹙,似问孔融,又似自语:“将管贼的兵力吸引到南门,然后让太史子义从西门突围么?主意虽不错,但怎生渡过十里外的溉水?若无法渡过溉水,那还得从南面的寒亭方能转道平原。这条突围之道,看似不错,其实还是绕了一个大弯,未必行得通啊……” 孔融想了想,道:“那马惊龙自称有军卒百余,只不知布于何处,或许就在溉水吧,这样也可解释太史子义为何选择从西门突围了。” 文士点点头:“只能这样解释了……” 门楼上在讨论着马悍此举真意,都昌城下,马悍半眯着眼,望着不断移近的那杆帅旗——“管”,莫不是管亥?若真是他,那就最好了。 双方接近百步,黄巾力士兜马向两侧散开,露出正中一个彪形大汉:头裹黄巾,以金环箍束,身披黑色牛皮甲,鞍后有弓,腰间有斧,手上有刀,气势凛然。 尽管间距百步,但以马悍异于常人的目力,还是能够看清,这是一个年约三十出头,浓眉大眼,狮鼻厚唇,满面虬须的精壮汉子。 “适才哪个混蛋想要挑战我管亥?滚出来受死!” 管亥声若打雷,长刀高举,从旗下驰出,左右奔驰,高声呼喝。五百黄巾步卒乱哄哄地围聚于帅旗后,或举矛顿地,或以刀击盾,呼喝助威。加上南大营数千黄巾贼众远远应和之声,甚嚣尘上。交汇于潍、溉之间,声势煞是惊人。 门楼之上的孔融,眼皮子抽得更厉害了。而那文士,则紧紧握住腰畔剑柄,用力吐出一口肺内浊气,目光越过城头上的太史慈,盯住那手执血色妖弓的背影。这个人。面临的压力最大,可他居然……居然扭头与身后的从骑聊天!是自信过头?还是不知天高地厚? 马悍的确在与狼牙飞骑说话,他说的是:“管亥这个笨贼,他根本不知道,我若要取他的性命,弹指可也。” 狼牙飞骑俱笑道:“敢在城守眼前二百步内毫无遮蔽溜哒之人。俱是插标卖首之辈。这个管亥在百步外耀武扬威,真是不知死活。城守,何不立取其性命,这伙乌合之众必溃,北海之围可解。” 马悍摇头:“杀此人很容易,但我们来这里,不是替孔融捉刀的。也不仅仅只为他那点粮食兵甲,我所需要的更多。这些,死了的管亥给不了,只有活的管亥,才符合我们的最大利益。我对你们说这些,是要你们记住,将来你们也有独当一面的机会,当面临选择时。有多重考虑,而利益,须放在首位。” 狼牙飞骑们默默点头,似有所悟。 那边厢,管亥已经将黄巾众的士气充分调动起来,一个个似打了鸡血,嗷嗷乱叫。 管亥纵声大笑。长刀挥舞,不断向马悍挑逗,却不肯驰近。 马悍笑笑,这管亥倒也不笨。知道他们这十余人射箭厉害,自己若不过去,对方绝不敢过来。马悍将魔瞳弓插回鞍侧弓囊,一夹马腹,向前冲出,双臂箕张,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 马悍手上没有武器,但却比拿着霸王枪更让管亥吃惊——这是什么情况,空手对刀?这人疯癫了么? 管亥纵横青州多年,从一个小兵打拚到渠帅,战斗经验可谓丰富,对危险也有异于常人灵敏触觉。他现在就感觉到一丝危险,而且随着对方接近,这不安的感觉也越发强烈。他甚至产生了拨马而走的念头,这令他大吃一惊,怎会这样?为了驱散这不安之意,他只能做一件事,大吼一声:“来者何人?”吼声喊出,胆气似也为之一壮。 “管亥,记住了,今日击败你之人,便是某家——辽东马惊龙!” 马悍没有报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因为一个辽东郡骑都尉,不应当出现在这里,他只要青州人记住,有一个“辽东马惊龙”就行了。 “混帐!去死!”管亥怒了,尚未交手,就下此断语,真当自己是死人么?没人能忍受这种无视。 管亥单手舞刀,眼睛充血,如暴怒的公牛向马悍冲来——冲冲冲冲,别让他拔取兵刃,装逼活该要被刀劈! “要糟!”门楼上孔融失声惊呼,“马都尉怎地如此托大?还有他的从骑,竟毫无反应……他们昨日突城的那股凶猛劲到哪里去了?” 文士目光骤缩,他看到,马悍动了。 马悍动了,就在管亥冲近五十步时,加强版魔瞳弓从弓囊抽出,一支狼牙飞箭在手。搭箭、扣弦、半开、松弦,一气呵成,快得令管亥完全来不及反应。 咻!一箭射出——当! 管亥手中大刀如遭巨锤所击,竟脱手飞出,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子,啪地一下直拍在地上。宽阔的刀面上,一支狼牙飞箭的尾羽急剧颤动。这一箭,竟生生钉入熟铁刀面,将重达三十多斤的重刀撞飞数丈开外。 管亥脸都绿了,紧急勒马,大青马被勒得前蹄乱刨,人立而起,将管亥掀翻落地。管亥落地翻滚,弹跳而起,撒腿就跑,而那二十黄巾力士拚命打马飞奔,紧急驰援。 从马悍发箭,到击飞大刀,再到管亥受惊落马,前后不过眨几下眼工夫。无论是黄巾这边,还是都昌这边,都没人反应过来。除了太史慈、鹰奴,以及狼牙飞骑。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必然结果。所以,当马悍一挥手时,早已蓄势待发的狼牙飞骑纵马而前,弓箭齐举,向接应管亥的黄巾力士发动驰射。 没错,马悍的目标就是这些黄巾力士。 众所周知,黄巾军的来源多为平民,无训练、无兵甲、无给养,纯“三无人员”,战斗力豆腐渣。打仗靠的是人海战术,胜则亢奋,败则溃散。而要重新凝聚,却是不难,只要核心还在,这核心,就是黄巾力士,黄巾军最核心的力量。 黄巾力士,是那些对太平道信仰虔诚,身强力壮,有一定战斗经验的黄巾精锐的统称。从某种程度而言,击杀多少黄巾力士,就能在多大程度上削弱、重创黄巾军。这二十黄巾力士,就是管亥军的精锐,尽歼之,比杀掉成百上千的普通贼众更有价值。 “杀!” 嗤嗤嗤嗤嗤嗤!乱箭横空,黄巾力士接二连三混跌下马,人马浴血。 “不——” 管亥心在滴血,奋力挽住最后一个黄巾力士,自己身中两箭都浑然不觉。 咻——一箭飞来,正中最后一个黄巾力士的眉心,强劲的箭矢透脑而出,骨片飞溅,血喷如泉。 管亥扭头,只见一把血色大弓,弓弦剧颤,一只大手抚上弓弦,弦静止,一如血弓的主人那冷漠的神情。 管亥血贯双瞳,切齿大吼:“杀,全军压上,给我杀!” 第七十五章 【挑 管 亥】 第七十五章 【挑 管 亥】 第七十六章 【破 黄 巾】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六章 【破 黄 巾】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六章 【破 黄 巾】 (大盟凌晨重赏,赵无恤2014、魅影冰心、大象1111打发,夜深支持,太感谢了。) ~~~~~~~~~~~~~~~~~~~~~~~~~~~~~~~~~~~~~~~~~~~~~~~~~~~~~~~ 孔融打死都没想到,一场预谋突围之战,竟然演变成一场惨烈的攻城战。 战斗尹始,孔大名士就第一时间离开南门楼,匆匆回到相府,手持经卷,开始……读书。 没错,孔大名士开始读书了。外面在打仗,他则握卷哦吟,这才是“名士风度”。 在历史上,孔融这样的名士风度,一直保持到了建安元年(196年)。这一年,他再次遭到敌人围攻,而这次的对手却远非昔日黄巾乌合之众能比——击败幽州田楷,取而代之的新任青州刺史,袁谭! 当是时,都昌城内外战斗激烈到只剩几百守兵之时,孔大名士所做的不是激励战士,不是亲自披挂上阵,不是苦思退敌之计,而是……读书。而当袁谭击破都昌之时,孔大名士飘然而去,成功逃逸。听上去还真有几分洒脱,这逼装得似乎还算没散架子,但是、但是……他的妻儿俱被袁谭所掳! 连家人都保不住,甚至不做任何退路安排,大难临头才抛妻弃儿,仓皇逃跑——这真是装逼装成了傻逼! 孔融撒手不管守城之事,不是他信任太史慈。将守城之事托附于他,而是他有一个值得托附之人。就是那个一直在他身边的佩剑文士。 这个人,就是下密令,王修。 王修,字叔治,北海郡营陵人,得孔融举孝廉,先任高密令,缉拿当地豪强孙氏。威慑诸强。后为胶东令,亲率随从骑马闯进设置营寨壕堑,不肯听从官府的发派调遣的豪强公沙卢家中,斩杀了公沙卢兄弟,堪称豪强克星。孔融每次有了危难,王修即使是在家里休息归养,没有不马上到的。孔融往往倚仗王修得以免于祸患。此次黄巾围城,是孔融任北海相以来最危急的一次,王修自然不会缺席。 王修是雄雄大汉那种标准的士子,允文允武,有胆有识。连袁绍都闻其名,欲辟召其为治中从事。这可是一级谋臣才有的待遇,这对谋士如云的袁绍而言,殊为难得。 王修此时最得孔融信任,担任都昌的防御指挥,黄巾围城月余。多次进攻,都是他指挥得当。防守得法,令管亥劳而无功。有这样一位得力助手,孔融当然要当甩手掌柜了。 此刻,这位令孔融安心的王修,面对城下如潮狂涌的黄巾贼,扭头盯住刚刚撤回城中的马悍,只问了一句话:“为何要放走管亥?” 马悍淡淡道:“因为我没有把握在不伤害他的情况下生擒他。” 马悍说的是实情,因为魔瞳弓的杀伤力太强,甭管射中那个部位,非死即残,想轻伤都难。而放弃射击的话,在五百狂涌而前的贼众面前擒拿他们的首领,实在是极其冒险的事。 “但你可以射杀他!如此,贼人必溃。”王修愤怒地眉头高高扬起,手握剑柄。 马悍仿佛没看到王修的举动,眉头一剔:“溃了又如何?等下一次又有什么张亥、李亥,把他们再聚集起来,再来一次北海之围?” 王修怔住,愤怒的神情慢慢退去,手也缓缓松开剑柄,直视马悍道:“然则都尉又有何釜底抽薪之策不成?” 马悍笑笑,向城下一指:“当务之急,是击溃这些发狂的黄巾贼,其余之事,容后再议。” 王修淡淡向如蚁而涌的人潮一瞥,冷嗤道:“乌合之众耳,且看修破之。” 城墙之下,没头苍蝇一样乱哄哄的黄巾贼,唯一的攻城器具,只是十余架捆扎在一起的两截长梯,仅有的技术含量,就是梯子顶端伸出两个铁钩,可以在搭上城头时钩住城墙,不易被推翻。 身后十名狼牙飞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攻城,心头难免紧张,甚至手脚微微颤抖。 马悍与太史慈却视若等闲。太史慈的胆略是怎么练出来的,马悍不知道,至于他自个呢?哼哼!曾经面对四千最凶残的鲜卑、乌丸联军都硬生生抗下来了,眼前这些乌合之众又算得了什么。 南门之下,黄巾贼攻势如潮水。他们将长梯架到护城河上,铺上木板,蜂拥而过。再将十数架长梯架上城墙,数人扶梯固定,余人飞攀而上。 王修按剑不动,对周围焦虑的目光视若无睹,直到黄巾贼挤满城墙根下时,才缓缓拔剑,锋芒映日,耀眼生辉,猛地向下一劈,声音与剑光一样冰寒:“杀贼!” 早已蓄足势的刀斧手猛力挥砍,城头上捆扎着一根根巨木的绳索断裂,轰隆轰隆,一根根合抱粗的滚木高高弹起、砸下。巨木滚过之处,梯折、人坠、板碎,人尽成肉糜,原本搭在护城河上的梯桥也被砸断,黄巾贼众被一道护城河截为两断。没来得及过河的还算是命大,已经过河的,就算一时没被滚木砸死,这进退不得,身陷绝境,迟早也是被乱箭射杀的命。 退路已断的黄巾贼,人人面露绝望之色,一个个扔下手里竹枪木盾,跪在血淋淋的地上,呼喊叩头求饶。 王修倚墙冷睨,他的答复就是手里长剑一指。 近百弓手探身而出,箭矢映日,汇成冷芒一片。 嗤嗤嗤嗤嗤嗤嗤!乱箭如雨,惨叫如泣,城墙之下,血雾弥漫。 血腥冲鼻,血肉模糊,护城河水,一时尽染。只这短短半个时辰,至少杀戮了三、四百黄巾贼。前一刻,还是活生生的人,下一刻,就变成肉饼或箭猪。战争,就是这样残酷,人命,就是这样廉价。 十名狼牙飞骑面冷如铁,心潮起伏,他们不由得联想到自身。如果他们不是被掳到塞外,如果不是得到城守的解救,他们的命运,又能比这些蝼蚁一般的生命好多少? 黄巾贼的攻城,仅仅是一种发泄,是头领渠帅愤怒的盲动。以这样简陋的攻城器具,别说拿下都昌,甚至连登上城头都是不可能。惨重的死伤,如一盆冷水,浇得管亥几乎爆炸的神经冷却下来,深为后悔,将不以怒兴兵啊! “撤!”管亥有气无力地下达命令。 锣声敲响,各营队旗帜舞动,早已胆寒的黄巾贼众潮水般溃退。 王修长剑归鞘,望了马悍与太史慈一眼,长叹道:“可惜,使君严令,只准严守,不可出击。此时若有一勇将,率数百卒出城突击,贼人必溃,重围必解。奈何……” 王修的确无奈,北海文事兴盛,名士众多,偏偏最缺武将,使君手下,几无可用之将才。好不容易有一个太史慈,偏又是寒门出身……至于这个马惊龙,虽然是个骑都尉,那出身,比太史还不堪,使君考虑都不用考虑,根本不会让其将兵。 马悍与太史慈对视一眼,淡然一笑,一挥手:“放鹰!” 早已做好准备的鹰奴,闻声振臂,雄鹰展翅,鹰唳长空。 不到一刻时,北面烟尘滚滚,铁蹄如雷。在北海郡兵与黄巾贼兵目瞪口呆之中,一百七十狼牙飞骑,杀到! ~~~~~~~~~~~~~~~~~~~~~~~~~~~~~~~~~~~~~~~~~~~~~~~~~~~~~~~~~~~~~~~~~~~~~~~~ (恢复正常一更,大家晚上不用等了。) 第七十六章 【破 黄 巾】 第七十六章 【破 黄 巾】 第七十七章 【收 降】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七章 【收 降】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七章 【收 降】 (大盟每日必赏,既感激又惭愧。赵无恤2014,从不间断,除了谢实在不知说什么了。魅影冰心,支持杠杠。悄悄流逝的青春,新朋友的支持,谢谢。) ~~~~~~~~~~~~~~~~~~~~~~~~~~~~~~~~~~~~~~~~~~~~~~~~~~~~~~~~~~~~~~~~~~~~~~~~~ 一支溃退的军队,最怕就是遭到敌军衔尾追击。管亥也是黄巾老渠帅,大小战斗打过几十次,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当前军攻城受挫之后,管亥命中军五百卒压住阵脚,其余各营队大小头目执旗收拢败卒,徐徐而退。 但管亥的全部注意力只在都昌城内,打死都想不到北面会冲杀来一支军队,而且还是罕见的集团骑兵。 狼牙飞骑一出,铁蹄奔雷,百箭齐飞,首先击溃的就是西门的黄巾贼,数百惊慌失措的贼兵被快马利箭驱赶着向南门奔逃,将好不容易才稳住阵脚的黄巾贼冲得一片大乱。 “不要乱,列阵!列阵!” 管亥声嘶力竭大叫,甚至抢过手下的指挥令旗,拚命挥舞,结果惹来一阵暴雨般地箭矢,中军贼兵,成片倒下, “反击!反击!快射箭!” 黄巾大小头目乱糟糟大叫,贼兵射出的箭矢稀稀拉拉,绵软无力。黄巾贼几乎没有制式弓箭,多为自制的单弓。射程有限,连披甲步兵都射不伤。更别提骑兵了。 轰隆轰隆轰隆轰隆!铁蹄如雷,快马如风从黄巾贼众阵前扫过,马上骑士弦响不绝,密集的弦声响成一片。对黄巾贼众而言,简直就是死亡的乐章。烟尘漫天中,人影纷纷载倒。 狼牙飞骑从黄巾阵前划了个死亡半弧,搅起漫天烟尘与血雨,向东奔出百步之后。纷纷勒马,手中怪弓高举,发出令人胆寒地呜呼呼之声。然后纵马飞驰,再向黄巾阵前发动箭雨暴击。 百步之外,暴矢如雨,挡无可挡,避无可避。如风吹蒿草般栽倒……如此干挨打不能还手的惨境,便是训练有素的军队都扛不住,更别提几无训练的贼兵,而且还是败兵。 轰!贼兵终于扛不住了,哄然崩溃,四散而逃。 从都昌城头望去。但见平野之上,人潮如蚊,到处都是狼奔豕突的逃窜人影,各色半新不旧的旗帜、钲鼓扔了一地。 北海郡兵们看得目瞪口呆,连王修都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如此疾如旋风。矢如暴雨的弓骑兵,似乎在哪里听说过……是了。白马公孙的义从飞骑!可是,这里是北海啊,幽州骑兵怎会出现在此地?! 马悍一按太史慈肩膀:“你扫荡残敌,我追击敌酋。” 都昌南门轰然洞开,十三骑如风飞驰而出,与一百七十余狼牙飞骑汇合,旋即兵分两路。太史慈率百骑冲入黄巾南大营,驱逐残敌。而马悍换乘宝马银箭,自率七十骑衔尾追击管亥,直奔寒亭而去。 …… 风在耳畔劲吹,血从肩背蜿流,所有感觉都已麻木,只有不停催马、狂奔,逃离那个煞星。 管亥从头扎黄巾的那一天起,不知打过多少仗,其中不少是败仗。但对他,甚至对整个黄巾军而言,打败仗没什么,家常便饭。他们这些人,聚则为贼,散则为民,一打就散,一散又聚,根本消灭不了。但这一次,真伤到筋骨了。因为折损了二十个黄巾力士,比折了千军还令人心痛,而且骑兵追杀败卒,根本没法跑。更可恶的是,那个手持血色妖弓的家伙,竟然有一匹快得惊人的宝马,甚至不惜甩开大部队,一路追击,箭箭夺命,生生将他随行十余骑尽数射杀。 现在,管亥的马力已尽,体力已疲,扭头,百步之外,追敌只有一人,但在他眼里,却比千军万马还可怖。 既然逃不了,那就与敌死战吧! 管亥深深吸一口气,放松长时间夹马腹而僵木的双腿。胯下战马遍体尽湿,喷鼻咻咻,不住颤抖,这马不行了……管亥摇摇头,吃力偏身下马。他宁愿步战,也不敢把性命寄托于一匹体力透支的战马身上。 马悍也缓缓松缰,他追了整整五十里,早过寒亭了。从乱军当中,模模糊糊看到一点人影,一直追到百步近距,着实费了不少功夫。有马镫、马掌、高桥鞍等完备的鞍具,无论人或马都不会太疲惫,再加上银箭的神速,竟生生拖垮管亥。 管亥的长刀没有了,只得一把环首刀。但见他解下裹头的黄巾,将布巾穿过刀环,绑了个死结。然后右手握刀,左手将布巾牢牢将右手与刀柄缠绕在一起,用牙咬紧结头。做完这一系列动作,管亥腮帮子一鼓,刀锋指向马悍:“来吧!做一个了断。” 马悍的魔瞳弓早已插回了弓囊,他空着双手,缓缓张开:“蝼蚁皆偷生,你就这么想死?” 管亥一愣:“我追我那么久,难道不是为了杀死我?” 马悍失笑摇头:“你也是一方渠帅,就那么没脑子?我若想杀你,还用等到现在?早在都昌城下时,我射人不就行了,还射什么刀?” 管亥怔了半晌,手中刀缓缓垂下:“你既不想杀我,为何却杀尽我手下力士?” 马悍淡淡道:“很简单,我要用你,就不能让你有私人力量。与其将来我用权利逼你杀,还不如在战场上给他们一个痛快。身为战士,战死疆场,岂非死得其所?” “用我?你……你是什么人?” 马悍笑道:“你总算记得问些有用的东西了。我是大汉辽东郡骑都尉、领辽西白狼城守。我来北海,只有一个目的——将这万余黄巾乱民。带到辽西,给他们一条活路。你若怜自己部下性命。不想他们饿死、杀死、互易骨肉自食死,就帮助我,将所有离散的乱民集结起来,跟着我,我将会让他们重获新生!” 管亥茫然望着眼前的英武青年,跟着他,能活命?还重获新生?可能吗? 马悍牵马兜转,丢下一句话:“你们只有两条路。不干,必死!试一试,或许能活。管亥,你能当上一方渠帅,不至于连这个简单道理都看不明白吧? 马悍说罢,纵马而去,不再理会管亥。 不一会。后面传来管亥沙哑的嘶喊:“不要叫我的名,我有字——生德!上天有好生之德的生德,管生德!” …… 都昌相府,太史慈正向孔融拱手:“黄巾已破,慈幸不辱命。” 孔融手中的麈尾已摇不动了,他本想捻须。但不自觉一使劲,竟扯下几根须茎,喟然长叹:“城外那百骑,就是辽西劲骑么?” “是,白狼城守护卫精骑‘狼牙飞骑’。” “狼牙飞骑!”一旁的王修脱口而出。“矢如狼牙绝利,马做的卢飞驰。果然不愧为辽骑精锐,只怕比幽州公孙的白马义从更胜几分。” “以此精锐,攻彼乌合,无怪乎可轻取黄巾。”孔融感叹之余,也略感不悦,“辽西既有此劲卒,为何不明言,还道子义要请平原刘使君。” 太史慈略感尴尬:“城守虽有心为使君出力,奈何兵微将寡,恐难取信于使君,故而……” 王修急忙打圆场:“这也是马都尉恃重之举,如今贼人已破,辽西军功不可没,使君必有答酬。” 孔融也知道,自己原本就不信任辽西军的战力,实在怪不得人家藏拙。干咳一声道:“酬功之事,自不待言,万石谷米,百副兵甲,稍后自有计曹给付……嗯,不知马都尉此时在何处?” 太史慈翘首北望,微微一笑:“城守此刻,只怕会很忙吧。” 马悍的确很忙,忙着收编管亥的黄巾众。黄巾贼打仗的本事没有,但逃命的能力很强。这些人本就是百姓,裹上黄巾,拿上木枪,就是贼;枪一扔,头巾一脱,就是民。再往深山老林一钻,你怎么抓? 马悍虽有骑兵,但毕竟太少,想用百十骑兵围捉上万民贼不分的黄巾众,显然是不可能。所以,他才不惜单骑追击,擒贼擒王。拿下了管亥,这支黄巾贼众也就差不多了。 管亥这个渠帅果然不是盖的,先找到部分大小头目,然后再通过这些头目四下收拢残兵,一日夜后,居然得众五千余人。加上狼牙飞骑所掳千余人,合计近七千人众。 此刻在莱州湾的海滨,到处是黑压压的拥动人头,破旧的头巾、黝黑的面庞、麻木的神情、简陋的兵器。许多面庞都是瘦削而苍老,壮年者不过十之二三。嗯,管亥所谓的万人黄巾,真正能拿得起简陋兵器的也不过二、三千人,余者皆为羸弱,在战场上也就是摇旗呐喊的料。而孔融就是被这样的杂兵给吓住。 马悍骑着银箭,站在高高礁石之上,红日初生,潮水激涌,浪花拍礁,天地澄碧。 不远处催骑四下游弋的狼牙飞骑,不时注目背映红日,孤高卓然,恍若神明的城守,心头涌动着一股要膜拜的冲动。 而对更多的黄巾众而言,那个高高在上的人,决定着他们的命运,他们茫然而无措,惶恐不安地等待命运的宣判。 不远的海上,是三艘高大的槛舸,随海浪起伏不定,海滩上已搜集了十数条渔舟,由于此处没有停泊栈道,要上槛舸,只能通过小舟转运。 马悍默然注视着这些人。黄巾,大汉的毒瘤,这颗毒瘤,让大汉这个巨人,千疮百孔,最终倒下。但这颗毒瘤,却是大汉自身百年“毒素”积累总爆发,是必然结果。中原土地兼并日渐严重,平民流离失所,无以为依,只有从贼,一茬又一茬,杀之不绝。可以说,一日土地兼并不靖,黄巾一日不绝。 而这一切,在辽西都不成问题。辽西地广人稀,几乎没有任何世家大族,那是一片空白肥沃的土地,任何人,只要肯劳作,就绝不会挨饿。只是辽西夹在辽东与幽州之间,地理位置尴尬,流民若走陆路,根本通不过幽州,若走海路,必然就先到辽东。海陆都不通辽西,除非有专人组织渡海前往辽西,否则哪怕这些人在中原死绝、往辽东挤爆,都不会有辽西的份。 而马悍此行最大目的,就是要打开这条移民辽西的海上通道。乱世之中,什么最宝贵?不是兵,不是钱,不是粮,不是武器,而是人。有人,一切都会有;没人,就算有一切,也终将会失去。 移民辽西,是白狼城崛起的不二选择! “昨日,我曾对你们的渠帅管生德说过一句话,今日我再将这句话奉告尔等。你们只有两条路,渡海者生,留青州者死。”马悍长鞭向前一指,厉喝,“尔等愿生否?” 被长鞭指到的一众黄巾忙不迭点头,面色惊惶,眼巴巴望向他们的渠帅管亥。而管亥只是冷着脸,面无表情。 马悍厉喝再起:“尔等愿耕田饱食否?” 这还用说么?绝大部分黄巾众都在点头,甚至大声喊出愿意。只有少许人满怀疑虑,一时不吭气。 马悍声色俱厉:“尔等愿携家眷,远离战争,安度余生否?” “愿意!愿意!愿意!” 这一次,再无人迟疑。数千人声,令海风为之一遏。 马悍长鞭向大海一指,气沉丹田,振聋发聩:“渡海!到辽西!有田有地有生计。走——生!留——死!诸君愿走愿留?” “我等愿至辽西求活路!”数千人纷纷叫嚷。 马悍长鞭击空,声裂金石:“上——船!” 第七十七章 【收 降】 第七十七章 【收 降】 第七十八章 【冀州战云】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八章 【冀州战云】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八章 【冀州战云】 (谢谢大盟、赵无恤2014、魅影冰心、恶狼之星、lisanshao001。) ~~~~~~~~~~~~~~~~~~~~~~~~~~~~~~~~~~~~~~~~~~~~~~~~~~~~~~~~~~~~~ 马悍的三艘槛舸,上下层全部装人的话,一次可运千人渡海,七千人,就得来回十四趟,耗时近两月。虽说有孔融的万石米粮做保障,足以支撑移民辽西,但时间太久,耗不起。 根据太史慈的建议,辽东沓氏有不下数十艘大型客船,可在经过沓氏时租赁这些船只参与客运,短时间内将黄巾降众移至辽西。 马悍当即采纳,交由郑高负责联系,租赁资金,找白狼长田豫解决。 从五月初三开始,一场持续不断的移民行动,在青州北岸的莱州湾紧张展开。随着当日被打散的黄巾众陆续回归,移民北渡的丁口越来越多,最终竟聚集了九千多人,倒是出乎马悍意料。 对于辽西移民,北海孔融是举双手双脚赞成——太好了!把这些祸乱份子全弄走,北海定矣!青州安矣!哦,送瘟神是吧?孔融这样的态度,马悍当然不会放过这敲竹杠的好机会,不但又榨出北海郡三千石粮的“移民费”,还让孔融出兵维持治安,出帐篷、柴薪等生活物资,甚至把王修都弄过来当移民总指挥。还别说,王修当了近十年县令,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态度务实,将近万人的移民工作打理得井井有条,的确是个内政人才。 眼看整个北海郡都在为自个的移民计划转动起来,机会难得,马悍开始不甘心只收罗这么点丁口了。青州黄巾曾经在汉末闹得最凶。鼎盛时达三十万之众。不过,就在去年,被兖州牧曹操耗时半年,残酷镇压,尽收其众,编为青州兵。当然,这种镇压并不彻底,黄巾就象野草,一把火看似烧尽,来年春天。时机合宜,又迎风发芽。否则,也不会有管亥之围北海。 不过,眼下青州黄巾刚刚被割了一茬,一时半会是没有黄巾动乱的了,那么哪里还有呢? 正当马悍寻找新的人口来源之时,五月初九,在都昌相府,从孔融接到的一份青州刺史公函中。马悍得知了一个重要战况:冀州牧袁绍,即将向黑山军发动复仇之战。冀州,战云密布。 这场战事的起因,要从两个月前说起。初平四年(193年)三月。黑山校尉于毒,在黑山军主帅平难中郎将张燕的授意下,联合陶升、黄龙、左校、郭大贤、李大目、于氐根等等流民坞堡头目,趁袁绍与公孙瓒在龙凑决战之机。袭击冀州魏郡邺城。这邺城可是袁绍的老巢,他本人就被封为邺侯,其妻子儿女。包括军中诸将士家眷尽在邺城。 邺城失陷,魏郡太守栗成以下众官吏被杀。刚取得龙凑大捷,回师薄落津的袁军军心动摇,紧急回援。紧赶慢赶,好容易赶到邺城之时,看到的,却是满城老弱被屠,妇女被淫辱,财物被劫掠一空的惨状。 一时间,军心大恸,满城缟素,怨气冲天。 袁绍的运气却出奇的好,他的妻子儿女本已落入黑山军之手,偏偏这时黑山军出了一个叛徒——陶升。陶升也是司马一级的高级将领,此人早年曾任内黄小史,天然与袁绍这等世家名门有亲和力,对黑山军劫掠邺城之举,认为是自掘坟墓。于是反戈一击,从于毒手中抢过袁绍家眷,并安全护送到斥丘,交到袁绍手中。袁绍大喜过望,任其为建义中郎将。陶升投机成功,而他的昔日黑山同袍们,则将面临冀州军的残酷报复。 经过两个月的休整,冀州军军心渐稳,复仇之声,甚嚣尘上。加上又有奋武将军吕布率军来投,袁绍实力大增,信心大涨。 五月初五,袁绍顺应军心民心,正式向黑山军发起剿杀令。汉末以来,冀州最大一场战事大幕,即将拉开。 “你们看看,这件事,我们能从中得到什么?”在都昌驿馆里,马悍将从孔融那里弄来的公函副本扔给太史慈与管亥。 管亥,嗯,现在也是辽西白狼城的一员了,暂任步军假司马一职,为乌追副手。不过,马悍并不打算让他跟船回辽西,正相反,在北海黄巾被分割安顿下来之前,管亥这个前黄巾渠帅必须置于马悍眼皮子底下。 太史慈沉吟一会,道:“城守想参与其中么?” 马悍微笑:“如果有好处的话,亦无不可。” 管亥轻咳几声,他在都昌之战中,身中流矢,幸好铠甲防护不错,且未中要害,休养一阵后,以他强壮的体质,已无大碍。管亥是那种只服武力之人,马悍对他两次强力压制,令他不得不服,既然败了,被掳了,又能给自己与手下找到一个好前程,又有什么理由不臣服呢? 或许是马悍对管亥的压力较大,他的发言,略显拘谨:“黄巾青壮其实无甚战力,而城守的狼牙飞骑虽劲,但人马略少。这冀州军可不下数万,黑山军也有十余万众啊……” 马悍哈哈笑道:“我们又不以二者为敌,他们人再多,又与我何干?” 不以二者为敌?管亥愣了愣,搔搔后脑:“那我们站哪边?” “我们站自己一边,或者,站在有好处给我们的一边。” “这样啊……那我们就得站黑山军一边了。” 马悍与太史慈惧是一怔,一齐看向管亥。 管亥干咳一声:“想必城守与司马也是知道,黑山军其实与黄巾军差不多,两军渠帅多有联系,黄巾军被打散了,多有投奔黑山军。嗯,我与黑山军的左髭丈八、青牛角俱有往来,这二人手下有数万黑山军卒,其实多为老弱,连我的手下士卒都不如,逃兵是家常便饭。据我所知,黑山军别看有数十万众,其实除了各渠帅的几百义从还算精锐,其余军卒,不堪一击……呃,只有黑山帅张燕与其手下悍将孙轻有一支骑兵,其中胡人较多,战力强悍。” 马悍听出管亥话中之意,摸着下巴咂着嘴:“你是说,黑山军三十万众,大多数如你的黄巾军一样,很容易就……嗯,这些黑山渠帅手下的军卒,很容易就会被收降?” 管亥正色道:“若有似当日城守所承诺的那般条件,我可以拍胸脯保证,这些人绝对会跟随城守去辽西。” 正说话间,突然府外传来狼牙飞骑禀报:“禀城守,我们三艘槛舸已回来了,同时还有八艘大型客船……” 马悍推案而起,哈哈一笑:“好极了,船一到,后顾之忧去矣。那么我就到冀州一趟,会会老朋友。” 第七十八章 【冀州战云】 第七十八章 【冀州战云】 第七十九章 【河岸惊变】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九章 【河岸惊变】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七十九章 【河岸惊变】 (感谢大盟力挺!还有赵无恤2014,成为本书首位舵主,开心。) ~~~~~~~~~~~~~~~~~~~~~~~~~~~~~~~~~~~~~~~~~~~~~~~~~~ 沿河北最大的河流滹沱河逆流上行,至冀州西北的常山国,有一片广袤的原始森林,郁郁葱葱,一眼望去,无边无际。在后世,这里被开辟成中国北方最大的城市森林公园——滹沱河城市森林公园。在后世滥砍滥伐的刀斧之下,还能有这样一片青葱山林保留,可想而知,在三国时代,这片森林是何等广阔。 马悍此刻正与管亥及二十狼牙飞骑,在滹沱河北岸芦苇滩旁松解马鞍,休息饮马。 不是说要去会会老朋友吗?缘何出现在五百里之外的丛林之旁,大河之畔? 事实上,马悍正是来会晤老朋友的。当日马悍决定前往河内战场(黑山军于毒的老巢在河内郡朝歌鹿肠山)时,选中水路。马悍对别州不是很清楚,唯独对冀州的地形非常熟悉——他从袁绍那里弄来的地图,就是冀州地形图,这份地图他早已看过无数遍,闭着眼睛都可以在脑海中再现。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黄河。 黄河在三国时叫河水,并未改道,出海口在渤海湾,距离莱州湾不过几十里,就是那么近。从黄河出海口溯流而上,一路经过青州、兖州、冀州及司隶校尉部的河内郡。如果乘船从水路走的话,远比走陆路更便捷安全,更不易与沿途诸势力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因此马悍决定走水路。但走水路也有一个问题,这段近千里的黄河水情如何?能否正常行船?半道会不会有淤塞?这些问题必须要先搞清楚,否则懵头懵脑上路,被堵在半路就丢人大发了。 在派出探路船之后,至少大半个月是没啥事了。这时。马悍从青州刺史府送达公文的驿卒那里,得知了一个消息。原白马义从骑将,后任平原军骑部军侯的赵云,早在去年,因兄长病故,辞别平原相刘备,回家乡常山去了。 这个驿卒之所以会知道赵云,是因为他的兄弟也是白马义从,而且还曾是赵云手下。 马悍一听到这个消息,大喜过望。好机会啊!历史上,赵云因为对公孙瓒霸业无果的失望,进而对仰人鼻息的刘备也甚觉无望,便以兄长病亡之故,辞官而归。这一归隐,足足有七年之久。人生最宝贵、最精华的七年,赵云就这么扔在山沟里了,这对于一颗雄心,是何等的折磨?人道是好马不吃回头草。而赵云为酬壮志,不惜再做冯妇,于七年之后,再投刘备。可想而知,他对于功业的重视。 不得不说,隐居常山,是赵云一生中最大的失策。他错过了与刘备共度患难的最好时光。以至到后来始终未得刘备重用,未能成为蜀国四征将军之一,或许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跟在领导人身边越早。资格越老,获得的信任与好处越大,这条定律,从古至今都是不变的。 赵云的失策,却成了马悍的机会。从渤海至常山,不过六百里,骑马正常驰行,不过七、八日可至,来回正好半月,半点都不耽误正事。 马悍立即点了二十名狼牙飞骑护卫同行,他不能带多人,因为一路之上,尽是幽州军与冀州军的地盘,人马带多了,危险系数反而增大。人越少,目标越小,反而安全。 北海这边,必须要留个主事人,当然非太史慈莫属。而带上管亥,明面上是因为他对渤海到常山的路径比较熟,可当向导,可真要找向导,北海有的是,何时需要一个步军假司马干这勾当?真正的原因,是马悍生怕自己走后,管亥这家伙会搞什么妖娥子,在北海黄巾乱民被尽数运走之前,此人必须置其于自己眼皮子底下。 这是对新降之将的基本警戒之心,并非马悍多疑,毕竟十天以前,他与管亥还是生死搏杀的敌对者。信任这种东西,不是一时臣服就ok了,而要靠时间的长期积累。 马悍这次南渡,受船只载重所限,未能带来所有作战马匹,只带了银箭。事先并未料到要前往冀州,甚至还要经过信都。为免发生类似当年的意外,马悍特地将银箭额前那撮标志性的银色鬃毛剪去。只是鬃毛虽剪,那股子神骏犹在,一望便知是一匹罕见的大宛良驹。 这是马悍一行出发的第九天,由于冀州军即将发动扫荡黑山军之战,大量军队向南边的魏郡集结,而北面又严防幽州公孙瓒,造成冀州中部兵力空虚。以致一路上,除了一些流民与盗匪之外,基本没有遇上冀州军,安然抵达滹沱河北岸的中山国。而河的对岸,西南三十里,就是常山郡,真定城。 就在马悍一行饮马休息之际,从中山毋极(今河北无极)方向,行来一队装饰华丽的马车,细数之下,共有三辆。马车是有一定身份才能乘坐的双辕轺车,挽马高大健硕,随行仆役数十,甚至还有十余背刀弓的骑士护卫,显然车中人非富即贵。 这一行车辆也是要到河边饮马歇息,不过远远看到马悍这一伙背弓挎刀之人,顿时戒心大起,远远避开,在距离他们三百步外停车休整。那十余骑士还散开成一个半弧形,虎视眈眈面向马悍等人。 管亥是打家劫舍惯了的人,一见这模样,气不打一处来,狠狠道:“他娘的,把咱们当贼防。好啊,咱们就劫他一把,城守……” 马悍竖起手掌,示意禁言,淡淡道:“那车里有女眷,见到我们二十几条精壮汉子,扈从小心防御是正常的。办正事要紧,别给我节外生枝。” 管亥诺诺而应,他对这个年轻得不像话,但箭术强悍得更不像话的上司,心存敬畏。 两路人马间隔三百步,各行其事。井水不犯河水。马悍偶尔目光掠过,只见三辆马车车帘微微掀开一角,隐见雪白素手与半张素颜,只是相距太远,模糊不清。 休息得差不多后,马悍打发两人去找船渡河。大约半个时辰后,两个狼牙飞骑返回,在他们身后远处河面上,出现一个小黑点。以马悍特异的目力,一眼便看出。那是一条小舟。 两个狼牙飞骑下马躬身禀报:“禀城守,属下寻遍北岸十里,只找到这一条小舟。” 马悍皱了皱眉,这舟也太小了些,载人可以,但加上战马,就有些麻烦,无奈挥手:“可以了,舟虽小。我们人也少,顶多十趟八趟也就过去了。” 小舟划近,梢公有两人,一五旬老者。须发皆白,背有些驼,手脸有明显的水斑,一看便知是长期操舵的船夫梢公。另一人年约二十七、八。豹额虎目,黑脸虬须,胡须根根似针。身材雄壮,身高七尺余。这人大概是老梢公的儿子,虽然是一个大块头,但那厚厚的嘴唇与憨笑,给人以敦厚的感觉。 “各位爷要渡河?” “嗯,不过你的舟子好象小了点。” “是,是,一次只能载一匹马加一个人,大约十次才可渡完。” “十次就十次,老汉,这是你儿子吧?倒是一条壮汉,多出把力,船钱不会少给你。”管亥从一个狼牙飞骑手里接过钱袋,扔给老梢公,“这是五百钱,足够了吧。” 老梢公喜笑颜开:“够了够了,各位爷,请上船。” 按护卫原则,先过一半人打前哨,一半断后,马悍走中间,当下由一个狼牙飞骑牵马先渡河。 滹沱河面极为宽阔,来回一趟至少一刻时,二十余人马渡尽,至少一个时辰。好在天色还早,马悍等得起。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人马渡河已近半,连马悍的座骑银箭都已先行送过河对岸。当船再划回来时,却见船上只有老梢公,他那壮儿子已不见。 “我家那黑小子正在芦苇荡里拉稀,这一趟可以多乘坐一位爷。” 管亥原本是下一趟才轮到,因为少了个黑大个,结果提前上船。当船刚刚离开一会,滹沱河北岸,突然生变。 那边一队车马旅人,休息大半个时辰后,也觉得差不多了,纷纷整队,收拾物品,准备离去。那十余骑护卫,也看到马悍一行并无他意,而且人马都过渡一半了,也放松了警惕,而变故,偏偏就在此时发生。 北岸莽莽丛林边缘,突然冲出一彪人马,人数在百人左右,只有七八人骑马,余者皆为步卒。这些人马一冲出来,目标直指那一行车马旅人。 “强梁!” “是、是黄巾贼!” “快、快保护诸位娘子。” 那十余骑士惊怒不已,擎弓拔刀,面对近十倍之敌,竟勇于履行护卫职责,毫无畏惧迎上。 一片慌乱之下,车夫抖缰驱马,急忙往毋极方向逃跑。惊慌失措之下,一辆轺车刚驰出不到百步,车轮一歪,竟陷入一浅坑中。车夫越是惊慌,马鞭抽得啪啪直响,却越驶不出坑来。而周围仆役已被吓得四散而逃,一时竟无人过来帮忙推车。 只有远远跑在前面的两辆轺车,突然掀开车帘,探出两张秀美的面庞,尖声惊叫:“小妹——” 那十余骑士首先便与七、八骑黄巾贼冲撞在一起,骑影团团,烟雾腾腾,矛刺、刀击、箭射、呐喊,交织成一片,不断有人影从马背摔下。黄巾贼摔落,还可得同伙救助,而护卫骑士落马,则立即被黄巾步卒蜂拥而上,木枪、短刀、棍棒齐落,打得那叫一个惨。 原本护卫这一方骑士较多,骑对步拥有先天优势,但黄巾这边却有一骑士极为勇猛,手持大刀,左冲右突,一个人就劈翻了三个护卫,甚至还追着别外两个护卫打,端是凶悍。其余护卫,则被数名黄巾骑士截击,迅速淹没于黄巾贼众中。骑兵一旦失去速度与灵活,在马背上简直就是活靶子,很快就被拖下马来,活活打死…… 收拾了护卫骑士,这群衣衫破烂的黄巾贼呼啸着冲向那辆动弹不得的轺车。 这边的十名狼牙飞骑已快速置好鞍辔,骑上战马,开弓搭箭,护在马悍身前,远远看着黄巾肆虐,肃然不动,静等城守指令。 马悍蹙眉略加沉吟,正待摇首,蓦然似有所觉,目光向河对岸一扫,顿时勃然大怒,戟指黄巾贼:“动手,杀贼!” 第七十九章 【河岸惊变】 第七十九章 【河岸惊变】 第八十章 【劫马风波】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章 【劫马风波】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章 【劫马风波】 (嘿嘿,谢谢大盟、赵无恤2014、魅影冰心、zhuanaiguai、光辉的宪章,鼎力支持!) ~~~~~~~~~~~~~~~~~~~~~~~~~~~~~~~~~~~~~~~~~~~~~~~~~~~~~~~~~~~~~~~~~~~~~~~~~~ 马悍看到的一幕,发生在河对岸,那老梢公的“儿子”黑壮汉,先是与看守银箭的狼牙飞骑战士闲聊,然后不时抚摸银箭马鬃。被狼牙飞骑战士斥喝之后,先是憨憨赔笑,毫远征兆,突然挥拳打倒护马战士,纵身跳上光溜溜的马背,一夹马腹,绝尘而去。 别说众战士了,就连马悍也大吃一惊,不知此人使了什么招,竟令一向不让陌生人乘骑的银箭也乖乖奔驰。 几乎就在黑壮汉袭击抢马之时,那老梢公也猝然丢掉竹篙,一个猛扎子潜入水中。再出现时,已在十丈之外,钻入绵密连天的芦苇荡里消失不见。失去掌舵的小舟立即打横,在急流中颠簸,差点令舟上的战士与战马摔入水中。好在管亥毕竟是北海人,精通水性,操舟之术也不错,急忙稳住小舟。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拚命摇橹。 船尚未抵岸,管亥怒气冲冲一跃登岸,拉过自家的大青马,夹刀纵身而上,招呼狼牙飞骑战士一起追那抢马贼,但众战士却不为所动——尽管被人当面揍一拳又抢马,令他们怒火如炽,但狼牙飞骑的战士始终把城守的安危放在首位。这个时候不应当追马,而应等候并关注城守彼岸的动静,一旦有需要或城守发出指令,立刻返回。 管亥新降不久,而且他是假司马,不是扈从。根本没有保护上司的觉悟——或者说,他压根没想过,这位战斗力变态的上司还需要保护。他一心只想抓住这太岁头上动土的该死盗马贼,敲断他的腿! 一见众战士不动,管亥哦呸了一声,尾指勾住的马鞭一扬一甩,啪地抽在马臀上,大青马灰聿聿一声长嘶,向前窜出,向百步外的盗马贼追去。 那黑壮汉一抢到马。彼岸的黄巾贼顿时隔岸欢呼大叫,挥舞着手中简陋的兵器。这情形,明眼人一看,哪里会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马悍首先打出手势,让对岸的狼牙飞骑战士无须返回,然后十个狼牙飞骑战士一齐抽出弓箭——狼牙飞骑标配两把弓,一是普通弓,弓力普遍在一石五斗至二石;一是装备了新型封闭式偏心轮的滑轮弓。两种弓,根据需要交替使用。原则上对付骑兵用滑轮弓。对付步兵用普通弓。眼下对付的是步卒,而且还是散兵游勇一样的黄巾乱贼,普通弓足矣。 马悍扬手向正蜂拥包围轺车的黄巾贼一指,十飞骑纵马飞驰。以第一骑为先导,后面九骑一至看齐,骑与骑之间,错开一个马位。十把弓齐举。箭镞随奔马起伏,在阳光下乌光流动,耀目惊心。 无需发令。无需指挥,每一个狼牙飞骑成员,都有着丰富的骑射经验。到什么位置可以发射,首先攻击哪一个方向的敌人,是否可以连续发射,控马转向的时机把握等等。最难得的是,不是只有一个人这样,而是所有成员都如此,他们的感觉基本一致——这就是默契。只有这样的默契,才能真正发挥出骑射的“齐射”效果。虽只十骑,其势如飙,侵略如火,一骑当百。 嗤嗤嗤嗤嗤! 箭矢交错,破空慑魂,依仗自己人多势众,只当马悍等人不敢乱来的黄巾贼,猝不及防,一下被射倒人,其中两人身上插了两支箭矢。 六十步,对狼牙飞骑而言,绝对是箭无虚发。 嗤嗤——嗤嗤——嗤嗤! 一矢、二矢、三矢。短短数息之间,十飞骑就射出三轮,三十支箭,射杀二十余贼,另有数人受伤,伤者倒地,被乱贼踩得伤上加伤,眼见难活。狼牙飞骑在先导骑的率领下,纵马如飞,在三十步外,沿着黄巾贼众的外侧缘,斜斜掠过。但这还没完,十飞骑齐齐扭身向后,再度举弓,对黄巾贼众的尾队,连发两矢,再度激起一片血雾。在黄巾贼众此起彼落的惨叫声中,绝尘而去。 狼牙飞骑从发动攻击,到闪电脱离,整个行动,不到半分钟,整整放翻了黄巾贼众一半步卒。正常情况下,这些乌合之众,遭到如此惊人的打击,损失超过五分之一,必定溃散。但眼下足足损失了一半,黄巾贼众竟然还没崩溃——不是他们的素质太好,而是狼牙飞骑打击太猛、太快,黄巾贼还来不及感受害怕,甚至来不及崩溃。 也就是说,狼牙飞骑的迅猛暴击,超过了黄巾贼众的反射弧…… 一直到狼牙飞骑奔出百步之外,齐齐勒马转向,然后一磕马腹,再度杀回之时,所有贼人的反射弧终于到位了——然后,轰然崩溃。 当黄巾贼众围攻马车的时候,那个最凶悍的贼首正拍马拎刀追砍最后两个护卫骑士。估计贼众对他们这位首领的身手极具信心,也没人扈从,就只有贼首挥舞一把九尺长的木柄生铁刀,两个对冲就砍翻其中一骑。剩余最后一骑士,落胆之下,慌不择路,向马悍这边跑来。 骑士手里的长矛都断了半截,裹头的青巾额头部分全被汗水打湿,浸成墨绿色。他气喘吁吁奔向马悍,还没靠近,就被一把血红色妖弓上的两只血瞳之间的锋矢吓住,张了张口,想求助,到底没敢说出口,勒马右转,仓皇而逃。 黄巾贼首追近二十步,突然举刀呼地掷出,刀锋从那护卫肩膀上方飞过,带起一溜血光。骑士闷哼一声,摔下马去。贼首哈哈大笑,上前拢住对方的马匹,再拔出插在地上的长刀,兜马而回。来到满面痛苦,抚肩挣扎的骑士跟前。狞笑着抬起手中大刀,正要一刀结果之。就在此时,狼牙飞骑雷霆攻势发动,不到一分钟,黄巾贼溃。 黄巾贼首手中长刀高举,摆出正要斩杀的姿势,就此定格,直愣愣地望着溃不成军的手下,连地上受伤的骑士趁机逃走都不知道。 两道冷森森的寒光射来,令黄巾贼首激灵灵打了个冷战。魂魄归窍,但见五十步外,一个手持血色妖弓的青年,正冷冷盯着他。他记得清楚,这人正是那十个可怕的骑射手首领。 这一刻,痛失手下的黄巾贼首暴怒了!狂怒掩没了恐惧。 “混蛋!杀我儿郎,坏我大事,不管你是谁,你死定了!纳命来!” 黄巾贼首须发猬张。舞刀拍马冲来。 马悍轻蔑一笑,抬起魔瞳弓,上狼牙箭,只拉开三分。待对手冲近三十步时,咻地一箭射出。 箭矢如电,咔嚓一下,正中长刀木柄。韧木所制的刀柄竟被生生射断,余劲未衰,扎入黄巾贼首的胸膛。黄巾贼首大叫一声。双手齐扬,断刀甩飞,仰倒在马背上,死活不知。 马悍皱了皱眉,他是打算生擒的,并未下重手,照理说,这一箭杀不死此贼,怎么…… 就在此时,黄巾贼首动了。但见他猛然挺身,狠狠一抽马臀,驱马冲向数十步外的大河。距大河尚有七八步远时,双足从绳镫里脱出,踩在马背,借马冲势纵身跃起,身体在半空中划过一条高高的弧线,噗通落水,水花飞溅数尺,消失不见。 马悍在此过程中,至少可发三箭取其性命,但他没有这么干,只是淡淡看着这身手伶俐的家伙水遁逃命。反正地上有的是半死的俘虏,完全可以讯问出他想要知道的消息,他此行的次要目标就是收服黄巾及黑山贼众的,对这些贼首,能不杀最好不杀。 这时十飞骑已纵马而还,几乎人手一匹马,有些是缴获黄巾贼的,有些则是被杀掉的骑士所遗。马悍翻上骑上一匹马,策骑来到那轺车前。刚走到车旁,就见车上跳下一车夫与一中年仆妇,匍匐于地,口中连连称谢。 马悍扫了二仆一眼,正要动问,蓦然感觉车窗掀开一角,一只乌溜溜地眼珠盯着自己。马悍扭头,目光与对方相触,那人似是一吓,慌忙放下窗帘。过得一会,窗帘重新拉开,露出一张粉妆玉琢,珠圆玉润的髫龄女孩秀美面庞。 这看上去比念奴还小的女孩儿身着素锦云纹团袍,秀发垂髫,面容虽稚嫩,却如含苞欲放之荷花,明丽动人,一看便知是个美人胚子。女孩儿跪坐于车内锦席之上,恭恭敬敬向马悍稽首而拜,口称:“毋极甄氏幼女,感谢壮士援手之恩。” 毋极?甄氏?马悍想了想,印象中三国没这个字号的人物。 这时远处那两辆轺车正慌里慌张赶回,车尚未停稳,一前一后跳下两个身着彩锦、头饰步摇,秀丽明艳的少女。此时正花容失色,边提着裙裾跑来,边惊声叫喊:“小妹!小妹!无恙否?” 女孩儿用金钩将车帘向两边挂起,向两个少女颔首以应:“小妹无恙,劳烦大姊二姊挂心了。” 两个少女眼见女孩儿无恙,方才放下心来。妙目流盼,一齐望向马悍,明眸中带着一丝惊异与羞怯,含羞敛袖为礼:“毋极甄氏二女,谢过壮士援手之德,救妹之恩。” 两名如花似玉的少女,含羞带怯地盈盈施礼,姿容曼妙,在漠北那等边鄙之地,着实少见,十飞骑一时看得呆了。 马悍颔首为礼:“这群贼人抢了我的马,就算他们没有冒犯三位娘子,我也不会饶过他们。无须介怀。” 这时那唯一生还的负伤骑士,一拐一拐走过来,向三女单膝下跪,满面愧色:“施彦无能,未能保护诸小主母,甘领重责。” 那年龄稍大,约摸十六、七岁的少女淡淡道:“你自己向家主领罪去吧。” 施彦重重叩了一个头,站起退到一旁,不断打量马悍及十飞骑,越看心头越震撼。他身手不行,但眼光不差,一眼便看出,这些骑士都是军士,而且是精锐。他们是什么人,怎会到这中山来? 少女扬起脸,嫣然一笑,明艳动人:“可否请壮士送我们回毋极甄府,必有重酬。” 请一个骑都尉当保镖?你确定请得起?马悍淡然摇头:“不可以,我们还要追马。” 少女一时为之气结,什么马,难不成比她们这些人还重要? 另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轻轻拉扯了一下年长少女衣袖,用微不可闻的声音道:“大姊,小心引狼入室。” 大姊惊讶地看了二妹一眼,低声道:“不能吧?看这少年郎气宇不凡,怎会……” “小心一些好,你看他身后那些骑士,一个个凶悍如狼,看你我的眼神……” 大姊经二妹提醒,下意识一抬头,那二十道如狼似虎的眼神令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勉强向马悍拂礼致谢,携二妹袅袅而返,登上轺车。不一会,着随车的仆妇送来三匹绢帛及一盒金饰。 大姊清婉的声音从车里传出:“此三匹乃蜀帛,寸帛寸金,值钱五十万,金饰亦足抵十万钱,就此赠予壮士,以谢相助之恩。我甄氏,不欠人情。” 马悍笑笑,向狼牙飞骑一抬下巴:“收下,别辜负了小娘的美意。” 车里的少女闷闷一会,气鼓鼓叫道:“启程,回府。” 两辆轺车远去,马悍正待转身,却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壮士请收下这个。” 马悍扭头,却见那女孩儿探出车窗,伸出白嫩的小手,递来一物。马悍一愣接过,却是一方玉佩,其上篆刻着一个“甄”字。 “这是我甄府的信物,壮士可持此玉,沿河上行二十里,到得一个渡口,出示给那里的掌舵看,他会用大船一次性将你们全送过河。” 马悍真心笑了,这才是他最需要的,这女孩儿,真是兰质惠心啊。 轺车远去,马悍还可感觉到那车窗里透出的清澈目光…… 这时,审讯黄巾贼完毕的狼牙飞骑,向马悍禀报结果。马悍听得眉头慢慢扬起,显然颇感意外,不一会,哈哈大笑:“原来是这两个家伙!很好,看来这一趟,还真是不虚此行啊。”( 第八十章 【劫马风波】 第八十章 【劫马风波】 第八十一章 【误打误撞】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一章 【误打误撞】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一章 【误打误撞】 (感谢大盟与赵无恤2014一如既往的支持!) ~~~~~~~~~~~~~~~~~~~~~~~~~~~~~~~~~~~~~~~~~~ 管亥所乘的大青马,是他的座骑,夺自北海朱虚县尉。这是一匹并州马,马力足,冲刺猛,而且马性熟。饶是如此,跟银箭这种纯种大宛驹也是没得比,更何况那盗马贼还领先数百步。结果追出数里之后,对方先是变成一个小黑点,然后若隐若现,最后消失无踪。 管亥岂是轻易放弃之人,既然追不上,索性放缓马速,一路观察蹄印踏痕,循迹追踪。这道上尽管也有不少牲口蹄印,但银箭的蹄印却是独一无二的。银箭的蹄子本就硕大,加上钉着重型马掌,踏痕沉重,每一步都在泥地上留下明显的铁蹄印。就目前而言,除了辽西白狼营骑兵,还没有哪一支骑兵装备上马掌,所以很容易就可以循迹追踪。 管亥就这么一路追追停停,也不知跑了多久,竟追入一片群山中。这里山深林密,群峰壁立,只有一条曲折的峡谷山道向深处延伸。如果管亥带着一支追兵的话,他绝不会进入这条谷道。但眼下只他一人,而且对方仓促逃跑也没多长时间,无论如何也来不及布伏兵。除非早早就预设好伏兵——这可能吗?这盗马贼若有这样的兵法,还用得着干这勾当? 所以管亥毫不畏惧,扬鞭而入。而他的坚持与勇气,似乎也得到了回报——就在他拐过一个峡谷弯道时,前方山道似有骑影一闪,没错,人虽没看清,但马就是白马! 管亥提起丈二大刀,双足一磕马腹。拨刺刺向前冲去。不出半刻,拐过山道,前面果然有一个人,骑着白马,但头上裹的却不是黄巾,而是青巾,身上所穿衣服也似与那黑汉不同。不过…… “哼哼,以为换了一张皮咱就不认识了?”管亥将刀抬至与肋间水平,猛力一夹马腹,哈了一声。对准那人影冲去。 前方那人听到蹄声,回头一望,大吃一惊,立即催马急奔,管亥紧追不舍。说来也怪,或许是山道崎岖,盗马贼跑得却不快,不消一时半刻,就被管亥追上。但追到近处,管亥已发觉不对。 此人体形瘦长,与那盗马黑汉完全不同,而且鞍旁挂着一杆长矛。那盗马黑汉却是空手的。最重要的是,其所骑之白马,远不及银箭高大神骏,远远看不出来。及至近处,目测尚不及自己的座骑大青马高大,哪可能是银箭。难怪被自己追上。 发觉找错人的管亥想停下来,如果是平原之上,只须控马侧转,向一旁跑开就行,偏偏这里是山道,宽不过数丈,急速转弯极易撞崖,只能直来直去。 这时管亥已冲至三十步距,再不勒马,就真的要“误打误撞”了。管亥一咬牙,准备收缰勒马——放在二十天前,他真不敢这么干,因为这样很容易被人立而起的战马甩下来。当初在都昌城下,他就是这样被马悍弄翻的。不过如今他已是“鸟枪换炮”,再也不是踩那软绵绵的绳镫了,而是真正的铃状铁马镫,双足牢牢扣紧,完全不必担心被颠下马背。 但就在这时,对方趁管亥战马减速的空档,左臂急勒马辔,生生扯得战马回转,终于与管亥面对面。 这是一个年约二十五、六,模样周正,身躯修长矫健青年。此刻他正满面怒容,一抖手中长矛,右手穿插,将套臂牢牢固定在手臂上,摆出了一副与敌对决的架势。 “好你个蟊贼,瞎了你的狗眼,竟敢尾随偷袭你夏侯小爷,且看小爷如何取你狗命!”年青汉子喝罢,长矛一挺,夹马急冲,长达半尺的铁矛尖,对准管亥疾刺而来。 这一下,管亥是不拚都不行了,他若勒马,失去马速,必死无疑。而且对方骂得难听,登时激起管亥怒火。管你是谁,打了再说。管亥夹刀的手臂一紧,放开马速,迎敌而上。 刀对矛单挑,持矛者会占一定便宜,因为矛是直线攻击,而刀是曲线砍杀,直线永远比曲线快。用刀者除非自持武力,或者是群战惯了,断不会舍矛用刀。倒是群战用刀比矛造成面杀伤更大,否则在一般情况下,都是选择用矛或戟为兵器,三国大部分武将都是如此。 管亥既自持武力,又惯于单骑突杀,所以选用刀为常用兵器。但若是碰上一个使矛好手,还是单挑,情况就不乐观了。 三十步距,两马对冲,转瞬即至,管亥单臂挥刀,青年夹矛直刺,电光石火间,两骑交错而过。 啪!刀矛相击,管亥右臂衣袖哗地一下被贴臂擦过的矛锋刺裂,手臂更是被擦出一道血痕。好在矛刃通常是不开锋的,否则必定会深深切割他的肌肤。 两骑交错,各冲出五十余步,这才奋力勒缰按骑兜转。 管亥深深吐出一口浊气,方才那一击,着实危险。他本想先一步斩击对手,但没想到对手实力不在他之下,出矛速度很快,刺法娴熟,不得已之下,只得挥刀磕击。结果对手臂力很强,而他箭伤刚愈,勉强磕偏半尺,虽避过穿腹之厄,却险些被刺断手臂。 管亥怒了,他自北海兴兵以来,骑战还没碰到过对手,想不到刚到这常山,险些就栽跟斗,长吐出一口浊气后,怒吼:“再来!” 青年也冷笑一声,活动一下手臂,长矛一抖,催马相迎。 双方冲近二十步时,管亥突然松开缠臂的臂套,改成双手持刀,瞠目吐气,大刀在头顶抡了半圈,狠狠劈向青年。 青年大吃一惊,在战力相近的情况下,此贼竟敢放开缰绳,双手挥刀,他就不怕被反震跌下马吗? 要说在二十天前,管亥还真不敢这么干。你双手伦刀,力气都灌注在双臂,就算把对手劈翻了,那股反震力也会令你夹不稳马腹,控骑之术稍有差池,就会被震跌下马。敢这么干的,一般也只有在马上玩了半辈子的胡人。但是,现在管亥不怕不怕了,高桥马鞍纵向固定,铃状马镫横向固定,使马上骑士形成一个十字交叉中心点,极其稳固。除非骑术实在太差,或是受伤失去身体控制力,否则决不虞掉下马去。 青年骑士并不知道这一点,一惊之后,便是大喜。一手持缰,一手夹矛,身体随着奔马的频率,极富韵律地起伏。就在两骑接近十步时,双足一紧,马通人意,倏地向前窜出,长矛如风,闪击对手右胸。 青年骑士对出矛的时机把握得非常好,一看便知是受过名家指点,并有相当实战经验的好手。 管亥知道自己出手不如对手快,刀砍也比不上矛刺,在自己还没砍中对手时,就会先一步被挑下马。所以,他这一刀,并不斩人,而是劈矛。 啪!又一次刀矛相撞,但这一次,结果与上次完全不同。 管亥在技巧上颇为不如,但胜在力大。一刀斩下,生生将坚木矛杆劈成两断,木片四射。 青年骑士被震得双手发麻,身躯歪斜,差点摔下马背。而管亥只向后仰了一下壮躯,浑若无事。 两骑再度交错而过。这一次,青年骑士可是吃了大亏,虽然没受伤,但兵刃损毁,接下来除了逃命,实在没得打了。 管亥勒马转身,手中长刀一摆,却见那青年骑士已落荒而逃。管亥狂笑不止,北海无敌的名头保住了,立即拍马追赶。反正盗马贼已跟丢了,先取此人首级,以平心头之忿吧。 青年骑士在前面跑,管亥在后面追。那青年骑术甚好,但马力不行,追不出数里,已冲出山道,前方一片开阔地。这时双方距离已拉近至一刀之距,管亥的长刀已扬起。就在这时,青年突然嘶声大喊:“二郎救我!” 声落,斜刺里从林中冲出一骑,势如狂飙,迅如奔雷。管亥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枪拍离马鞍,手舞足蹈,在半空中来了好几个365度转体,嘭地一下,摔入一片灌木丛里。 天旋地转,树倒山摇,浑身发麻,满嘴腥咸,这就是管亥此刻的感觉。当他晃着眩晕的脑袋,眼瞳终于聚焦之时,先是看到四条修长的白色马腿,目光上移,眼前是一个同样骑着高大白马,英气逼人,面庞刚毅,手持一杆长矛,矛尖正指着自己咽喉的年青人。 管亥呸地吐出一口血沫,含混不清道:“偷袭……不算好汉,有种,让我起来,面对面,打一场。” 青年淡淡道:“我不跟黑山贼讲规矩,因为黑山贼从不跟我讲规矩。” 这时先前那青年骑士已跳下马,捡回管亥的大铁刀,边走边甩手,显然之前被管亥那断枪一击震伤虎口。此时他那清秀的面庞已透出一股恨意加杀机,倒拖着长刀,一步步走近,站定在青年马侧,歪了歪头:“二郎,这家伙,交给我吧?” 骑马青年收回长矛,抖缰控马倒退几步,显然是默许了。 青年骑士眯缝着眼,长刀一挥,斜劈而下。 管亥不但摔得手腿麻木,而且衣服都被灌木棘刺勾住,一时挣扎不脱,眼见长刀砍下,怒目圆睁,切齿大恨,想不到今日会死在自己的刀下。 咻——当! 斜刺里一箭飞来,将大铁刀射飞,铁刀在空中打着旋子,清楚看到刀面上稳稳插着一支箭——这是大铁刀第二次“受伤”了。 远远地,一把从容淡定地笑声传来:“子龙兄,别来无恙?” 第八十一章 【误打误撞】 第八十一章 【误打误撞】 第八十二章 【踢 寨】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二章 【踢 寨】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二章 【踢 寨】 (感谢大盟、赵无恤2014,在新书上架最脆弱的时候,一如既往的坚定支持,顿首以谢!) ~~~~~~~~~~~~~~~~~~~~~~~~~~~~~~~~~~~~~~~~~~~~~~~~~~~~~~~~~~~~~~~~~~~~~~~~~~~~~ 常山国西北,是绵亘千里,纵贯河北的巍巍太行。越往西去越多大大小小的山峰,山峦叠障,古木森然,随便一个山岭,都可以藏得下千军万马。乱世之中,这是啸聚山林的最好去处,也是历朝历代山贼们的风水宝地。 别的不说,光就三国时期而言,黄巾、黑山、白波,数股乱军,人数多达数十万,就潜藏在这云深不知处的太行深山里。朝廷也好,诸侯也好,俱奈何不得。 此时一座叫抱犊岭的险峻山峰上,正聚集着一股千余人的黄巾寨子,数百寨众正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观赏一匹高大神骏的良驹。 “瞧见没有?这可是连西凉马都比不了的大宛宝马,而且只认旧主,若非爷爷有驱马手段,还真盗不到手哩。” 说话之人,正是在滹沱河边伪装梢公的黑壮汉,此刻他正得意洋洋,向周围寨众炫耀他的手段。这样罕见的宝驹,的确也是少有,千余寨众从未见过,一个个看得啧啧称奇,两眼发光。 黑壮汉正吹到自己怎样将那追来的汉子远远甩开,连吃尘都没机会之时。突然寨门处一阵骚动。不一会,就见寨众簇拥着一群连伤带血、狼狈不堪的黄巾同伙回来。为首者,正是那被马悍射断长刀,箭伤胸膛,然后跳水逃亡的黄巾贼首。此时他胸膛的箭已拔出,胸前后用布巾包裹扎实,隐见血迹。 黑壮汉吓了一跳,赶紧住口,快步迎上:“老二。怎么会搞成这样?那甄氏的扈从人马不多啊,而且也不是什么硬点子……” “可是你盗马的那帮家伙是硬点子,只是十个人,就干掉了我们一半儿郎。”被称为老二的黄巾贼首气咻咻道,“为首那个家伙更硬扎,一箭就射折了我的刀,还伤了我胸口。若不是我跑得快。水性好,这条命就交待了。” “十个人……就打败了你带的一百多号人?”黑壮汉瞪大牛眼,难以置信,“莫非,他们是冀州军兵?” 黄巾贼首摇头:“咱们又不是没与冀州军打过交道,那些军卒也没那么强悍。他们的箭射得太快、太猛了……我听说,幽州军有一支白马义从……嗯,不可能,这可是冀州军的地盘,那公孙伯圭的义从哪可能来这里……” “要糟!”黑壮汉大叫。目光投注到身后马厩里的大宛宝驹上。 黄巾贼首一怔,随即也省过味来。脸色顿变。是啊!这支骑队的驰射战力如此之强,必不好惹,岂有失宝驹而不四下搜杀之理?先前只是十骑,就将他们手下精兵杀得一败涂地,而这支骑队,可是有二十人啊! “我看,他们未必能找得到咱们头上吧?”黄巾贼首看着那匹罕见宝驹,伸出舌头直舔厚唇,两眼射出贪婪之色,如同色狼见了美女一般,岂愿轻易放手。 “他们会找到的。”黑壮汉脸色沉了下来,想起一路追逐自己的那个家伙,自己虽然暂时甩开他,但安知对方不能寻迹或向当地打听,找上门来? 突然,一个守山道的贼兵远远跑来,口中大叫:“山下有人叫骂,叫嚷着还他们宝驹。”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黑壮汉与黄巾贼首互望一眼,俱是凛然。 抱犊岭西峰,山势陡峻,只有前后两条山路,不过自从此山被黄巾所占后,后山已被石堆堵死,根本攀不上来。而前面一条山路曲折窄仄,又有黄巾贼重重把守,就算是千军围寨,也别想攻上来。 两个黄巾贼首从寨门望去,但见山脚下密林前,一字排开二十余骑,人人背弓带刀,显然很不好惹。 “果然是那帮家伙!”黄巾老二眼睛一下红了,他手下百多人可都是精壮,结果眨眼工夫就躺下一半,半路上又逃走一半,最后回来的不足三十人,这损失可不是一般的大。 “老大,打不打?” 黑壮汉明白老二的意思,想打,又怕打不过;不打,人家都上门踢寨了,缩头不应的话,弟兄们脸上须不好看。 “打!”黑壮汉钵大的拳头一握,下了决定。 “可是这些家伙的驰射真的很厉害……” “无妨,这里是抱犊岭,可不是滹沱河畔。你看山脚下除了一片密林,只有一条狭长谷道,哪有地方给他们腾挪?驰射在这里压根无用武之地。” 黄巾贼首眼睛一亮,咧嘴大笑:“不错,还是老大眼神好,既然这样,咱们就去会会,看是哪路牛鬼蛇神。” 山脚之下,二十狼牙飞骑驻立于密林之前,在他们前方十余步外,一人持矛按辔而立,神色淡然,正是久违了的赵云。跟在赵云身后的,则是那青年骑士,此时他手里已多了一把弓,鞍旁挂着一个箭囊。 在众人最前方,则是被摔得鼻青脸肿的管亥,此刻他正提着穿了俩眼的大铁刀,骑着大青马,向山寨大骂。 不多一会,山道上出现百余贼人,簇拥着两个身材魁梧的壮汉,飞快下山。快到山脚时,大约一半贼人向两侧散开,不一会,出现在乱石顶上,居高临下,手持自制木弓,一齐拉开,对准管亥及其身后的狼牙飞骑。 而狼牙飞骑们只瞥了一眼,根本无动于衷。他们无一不是玩弓老手,一眼就看出这种自制软弓杀伤力有限。三十步外别说破甲,连厚点的衣服都射不穿。压根没威胁。 管亥自打这群黄巾贼下山时,眼睛就一直恨恨盯住为首那黑壮汉,蓦然粗声大吼:“你是周仓还是裴元绍!” 黑壮汉咧嘴一笑:“某家便是周仓,你是何人,有何指教?” “北海管生德!” “北海……管,生德?”周仓愣了愣,扭头看向裴元绍,“老二。你听说过吗?” 裴元绍摇头:“没有,只听说有个叫管亥的同道兄弟,闹得挺凶的。” “我就是管亥管生德,不过眼下已不是乱贼渠帅,而是辽西白狼营步军假司马。”管亥阴沉着脸,手中大铁刀向周仓与裴元绍分别点了点,“尔等竟敢盗抢辽东骑都尉的爱马。当真不知死活。看在曾是同道兄弟的份上,我劝尔等赶紧献马谢罪,都尉或许会看在管某的脸面上,放尔等一码。” 周仓与裴元绍对望一眼,噗地一声,捧腹大笑:“脸面?哈哈哈哈……看看你那张脸。都破相成什么样了……还、还有何脸面……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们了……” 身后一众黄巾贼,包括乱石之上的持弓警戒贼众,俱是仰天大笑。百人齐笑,声震山谷。 管亥火冒三丈。大铁刀一挥,猛磕马腹。箭一般冲出:“小蟊贼胆敢消遣你爷爷,来吃我一刀!” 裴元绍刚要动,却被周仓拦住:“你有伤,而且这厮是冲我来的,让我来会会他。” 周仓也有马,但不是银箭,那匹宝驹虽神骏,但刚到手不久,马性未熟,直接乘骑作战的话,只怕非但未能帮忙,关键时刻趵蹄子就惨了。周仓使的也是刀,他们这些黄巾贼,主要以战场冲锋,大砍大杀为主,使刀最称手。 两人都是猛打猛冲型,两马相交,刀光匹练,金铁交击,火星四溅。 当!剧震之后,二人俱闷哼一声,向后一仰,两骑交错而过。 第一击,平分秋色。 管亥真是郁闷得不行,早前他打遍北海,甚至打遍青州无敌手。不想短短大半月内,先是一个变态的强悍主公,然后又有一个常山猛士,再然后,连这小小的黄巾寨子里,也有一个能与自己交手,不分上下的家伙。常山、常山,是不是藏(常)龙卧虎山的意思? 如果说管亥只是郁闷,那周仓可就是吓一跳了。他早已看出,管亥多少受了点伤,而且体力也不在颠峰状态,方才交手一击,他已占了便宜。但就是这样,竟然也没能奈何得了此人,若是正常状态下,岂不是…… 二人心念转动,再次勒马转头,长刀再举,策马回击。 就在此时,那青年骑士嘿了一声:“管生德赢了。” 赵云一怔:“为何这么说?” “二郎且看他运刀的姿势。” “唔?双手刀。” “嗯,我就是被他这一刀劈断长矛所败。” “他的下盘这么稳固?唔,不对,他踩登的地方有点不对。”赵云目光移到管亥贴近马腹的足部,那里被一幅灰巾遮盖住,但快马奔驰,风掀一角,隐约可见一抹金属光泽……那是什么? 管亥第一击无功,立即使出绝活双手斩。其实这所谓“双手斩”,不过是凭借着新式马具,得以解放双手,然后以双手运力击斩单手执刀之敌,从而占便宜而已。管亥得新马具的时间不长,一时还不怎么习惯,所以在骑战时,依然习惯性一手执缰,一手执刀攻击。单手攻击,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臂展较长,可以先一步攻击到对手,坏处的力量不足。如果管亥的兵器是矛,那么单手攻击的是好的姿势,因为矛要求的是刺击,越早刺中对手越好;但刀就不一样,刀要求的是劈砍,力量越强越好,所以双手要比单手更合适。 周仓也看到了对手的双手执斩之势,惊讶之余,狞笑一声,执刀的手臂挟得愈紧,全身肌肉绷紧,两条粗腿死死扣住马腹。这一击,他只需挡住对手击斩,并坐稳在马背,对手必落马而败。 蹄声密如鼓点,卷起两股尾尘,两骑风驰电掣,交错而过。 “咣!” 半截断刀飞起,周仓从马背跌落泥尘。 第八十二章 【踢 寨】 第八十二章 【踢 寨】 第八十三章 【降 伏】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三章 【降 伏】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三章 【降 伏】 (谢大盟与舵主给力支持!) ~~~~~~~~~~~~~~~~~~~~~~~~~ 周仓一倒,黄巾贼众慌忙扑上抢人,裴元绍更是不顾伤势,执刀策马扑向管亥。管亥虽然只与周仓交手两合,却耗去大量体力,尤其第二击,砍断了周仓的大刀,更将之震翻落马,但自家两臂也是麻痹不已,一时间根本无法迎战,拍马而逃。 裴元绍刚追出十余步,眼角突然瞥见一骑从侧旁冲来,还没看清对方模样,就觉手臂一痛,手中大刀握不住,啪地掉在地上。裴元绍吓得夹马就跑,远远逃开之后,发现对方没追赶,惊魂甫定,定睛看去,却是那执矛的青年。 “某仍真定九宫坞之亭长,赵子龙。看两位也算是一条好汉,那北海管生德亦是一方渠帅,更有兵围北海之恶行,犹能迷途知返,投效名主。二位何不学管生德,投效辽西,胜过在此为乱。” “辽西?” 裴元绍与手臂被震脱臼,痛得满头大汉的周仓互望一眼,皱眉摇头。辽西,这也太偏远了吧?也不知那管亥发什么神经,放着好好的一方渠帅不干,竟投靠什么白狼城,当什么白狼营假司马。 突然周仓似是想起什么,瞪着赵云道:“九宫坞!是不是上回将老鹰洞的雷公手下八百黑山卒杀死过半的那个坞堡?” 赵云尚未答话,他身后的青年骑士已放声大笑:“没错,好叫尔等知晓,那雷公的右膀子,就是我夏侯兰射伤的。” 周仓与裴元绍牙疼似地吸了口气,原来是那个坞堡出来的人物,这叫赵子龙的还是负责坞堡缉盗的亭长,想必更不好惹,难怪一击就伤了裴元绍的手臂。看样子,似乎还是手下留情了。 两个黄巾贼首低声商议了一阵,裴元绍咽了口唾沫,向赵云拱手道:“既然赵亭长出面,方才又手下留情,而且,我等与管兄也算是黄巾一脉。那马就还给你们,也算是交个朋友。” 裴元绍说话时,周仓抬起左手,不断向后打手势,示意退回山寨。 这时一直安静不动的狼牙飞骑某甲,策骑走近赵云。低声请示:“他们想退了,城守还没发信号。赵亭长,是不是要发动攻势拖一下。” 赵云略微沉吟,点点头:“听我讯号,我先突击将裴元绍击落生擒。子惠,那周仓就交给你,不要射人。只射马!” “没问题。”夏侯兰信心满满。他可是白马义从之一,已经混到了什长,这骑射之技,自不待言。 说话间,周仓、裴元绍二人已率黄巾贼众徐徐而退,正准备登山。 “准备——” 赵云缓缓把矛提起,浑身肌肉放松,在攻击前肌肉必须松驰。只有在攻击目标一刹那,肌肉才绷紧爆发。 就在这时,夏侯兰猛抬头,吃惊道:“有烟,山寨起烟,不,是起火了……他。他真的攀越上去了?” 赵云脸上笑纹一点点绽开:“好一个马惊龙,果然有手段。”长矛一指,“杀!” 二十余骑,猝然发攻袭击。一阵乱箭,将来不及撤向山道的十余黄巾贼尽数射杀。周仓的战马也被一箭射毙,若非他身手矫健,未等战马倒地,飞快跳上裴元绍马背,必定为赵云所擒。 周仓与裴元绍怒极大骂,却不敢有半点停留,仓皇退向山寨。却不料刚到半山,就见寨门大开,数百寨众一窝蜂冲出来,鬼叫连天,寨内浓烟滚滚,火苗高窜。 山寨失火了? 周仓与裴元绍身体骤冷,互望一眼,额头冷汗都淌下来了。 当二人奋力冲进寨子时,目光所及,浑身发僵,瞠目结舌。 就见一个年轻英武的青年,站在百丈之外,后山绝壁那块象蘑菇一样的飞来石上,脚下插着一根猎猎火把。而飞来石下,那匹盗来的大宛宝驹,正拖着断绳,对着高石上的少年灰聿聿长嘶。此刻,这少年正手执一把血色大弓,不断将一支支火矢射向山寨各处建筑。房屋、聚义堂、演武场、马厩……到处都是火。 这人是如何从后山绝壁攀上来的?又是怎样上到那块滑不溜手的蘑菇状飞来石的?周仓与裴元绍完全想像不出,但对眼下的他们而言,想这些已经没有必要了,因为人都好端端出现在眼前了。最可怕的是,对方正好整以暇地张弓搭箭,箭矢前端那团拳头大小的赤色火焰,方向正对着——粮仓! 没错!粮仓!距离后山飞来石约二百余步外,是一座圆形石屋,顶铺茅草的谷仓。那里有八百石谷粟,是整个山寨全部的口粮,一旦着火烧毁,不须一卒一矢攻击,全寨自溃。 “啊——”周仓目眦欲裂,抢过一把大刀,向前冲出数十步,两脚叉开,刀尖戟指,声嘶力竭大吼,“混蛋!有种下来跟周爷厮杀,躲藏在石头上面偷偷放冷箭算什么英雄!来啊!下来啊!爷就在这站着,有种你咬爷鸟……” 话音未落,一道流火从天而降,刷地一下从周仓两裆之间穿过,深深扎入土中。周仓先是一愕,然后猛地将大刀一扔,双手拚命拍打裤裆,又蹦又跳,鬼叫连天。 贼众看得呆了,裴元绍吃吃指着周仓的裤裆:“火……快,快灭火。” 如梦方醒的贼众一拥而上,将周仓推倒,手拍脚踹,好一阵折腾,在周仓的家伙被烧焦之前,终于将火灭了。 “停、停、停。”随着裴元绍的叫声,大伙都停了手,只有一个满脸疙瘩的小头目还在使劲踩着,嘴里还一个劲叫:“看你还烧!看你还烧!” 啪!斜刺里一巴掌搧过来,将小头目打飞。再看周仓,两眼已翻白了。 马悍早已搭上又一支火矢,冷冷看着寨门前的闹剧,缓缓将火矢再对准粮仓。这时就见山寨前一群衣衫焦黑的老弱,其中更夹杂着妇孺,约有数百人模样,一齐向马悍跪下叩头,大声哀求。 这年头,粮食就是命啊!马悍的火矢,没有对准任何一个人,他对准的,是所有人的命根。 马悍箭头微微下垂,提气振声,声随风传,四方皆闻:“不想饿死,就投降!” 裴元绍拨开人群,向前冲近百步,仰头大叫:“要我们归降,也得亮个字号,所降何人?” “辽东郡骑都尉、领辽西白狼城守,马悍!” 裴元绍扭头与一扭一拐走来的周仓互看一眼,虽然不知道白狼城在哪里,但骑都尉这个官职可不小,完全有资格受降。现在的问题是,降还是不降? “尔等若不降,我会烧尽粮仓,然后堵住尔等下山通道,不出三日,尔等就会饿死、渴死,绝无幸理。”马悍目如冷电,从二贼首脸上扫过,大热的天,竟让二人激灵灵打了个冷颤。马悍继道:“如果你们不是叫周仓与裴元绍,今日我必杀之,绝不会手下留情!是降是死,全在尔等一念之间。决定吧!” 那一群老弱妇孺齐声哀求:“寨主,降了吧!” 这些人都是黄巾贼众的家眷,家眷如此,贼兵还能有什么反抗之心? 裴元绍苦笑地望着老搭挡:“事已至此,恐怕也只能降了。” 周仓呲牙咧嘴,不断揉着裆部,那里早已被烧穿一个大窟窿,里面黑黑一团,也不知是天生的,还是被熏的…… “等等,他说他叫什么?”周仓揉裆的手陡然住,“马……悍?” 裴元绍也醒悟过来,失声惊呼:“难不成,是去岁冀州军与幽州军大战时,那个连杀冀州军大将,捉放袁本初,最后还抢走袁氏宝马的‘日杀一将’马悍?” 周仓一拍大腿:“那匹马难不成就是……哎哟,痛、痛!” 裴元绍立即扯着嗓子大喊:“尊驾可曾在白马公孙帐下任事?” 马悍不知裴元绍为什么问这个,却也毫不回避,他有这个底气,冷然应道:“去岁袁氏与公孙氏界桥大战时,某曾是公孙将军帐下斥侯曲队率。” “足下那匹大宛宝驹何来?” 马悍瞥了一眼银箭,豁然大笑:“原来你想问的是这个——没错,这是袁本初的座骑,我抢来的,用以换他的命。” “果然是‘日杀一将’马君!”裴元绍与周仓互望一眼,齐齐跪拜,“我等愿降!” 第八十三章 【降 伏】 第八十三章 【降 伏】 第八十四章 【双龙再会】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四章 【双龙再会】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四章 【双龙再会】 (感谢大盟、舵主、魅影冰心、物竹、恶狼之星、光辉的宪章、悠然情天,诸位书友戮力支持,太感谢了!) ~~~~~~~~~~~~~~~~~~~~~~~~~~~~~~~~~~~~~~~~~~~~~~~~~~~~~~~~~~~~~~~~~~~~~~~~~~~~~~~~~~~~~~~ 九宫坞,距真定西六十余里,紧临太行余脉,依山傍水,林密谷深,若是在盛世,必是一寻幽探胜的风景名胜。可惜,这是在乱世。 所以马悍第一眼看到时,差点以为是座城池:鹿砦、壕沟、吊桥、高墙、哨塔,还有来回巡逻、目光警惕的义勇。 三国乱世,从北到南,几乎处处坞堡。没有坞堡,就如同没有篱笆的羊圈,随时会被饿狼闯入吞噬得骨渣都不剩。这样的坞堡,从汉末起,一直到两晋南北朝时依然存在,甚至发展为独立武装。以至后来的祖逖北伐,很大一部分力量,都是来自这些坞堡武装。 九宫坞原本是一个乡,居民有几百户,环绕全乡的只是一圈破败的土围子,四周有许多入口,甚至是乡民为方便出入,自行扒开的豁口。不过,自从中平年间,黄巾祸乱,加上黑山匪乱四起,为求自保,乡民自行筑高土墙,设栅立寨,训练义勇,并集结附近村民,联村自保,成为远近闻名的坞堡。 前阵子,黑山匪老鹰洞的雷公,率手下八百卒突袭九宫堡,义勇奋起反击。结果雷公硬是被堵在堡前寸步难进,死伤近半,最后连自己也中了一箭,铩羽而归。 马悍对此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九宫坞的义勇头目。就是亭长赵云,副头目就是夏侯兰。这些义勇,是他二人一手训练出来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黑山匪也想在这两位大小牛人手下讨便宜,那可是撞铁板上了。 赵云与夏侯兰是同乡,两人所在村庄相邻,自幼相识,一同习武,之后又一同率领郡中义勇投奔幽州公孙瓒。甚至后来赵云对公孙瓒失望,离开幽州军,夏侯兰也毫无怨言随之一道返乡。相交不可谓不厚。 此刻,九宫坞一处宅院之内,济济一堂,全是三国时期上得了台面的人物:赵云、夏侯兰、管亥、周仓、裴元绍,还有一个本不属于这个时代,却已渐渐在这个时代发出自己的声音之人——马悍。 在座诸人,全应了那句俗话“不打不相识”,周仓与裴元绍虽是迫降,但自打知道马悍就是在冀州军中流传很广的“士卒英雄”。曾掳袁绍、夺宝马,有“日杀一将”之称的马悍之后,这迫降就变成了归降——心悦诚服的归降。 这就是名声在外的好处。马悍第一次体会到名声居然竟然能当信誉使用,将一支不甘不服的黄巾匪军。收拾得服服贴贴。难怪三国时代文人削尖脑袋想当名士;武将拚命想扬名。这名声果然能当金牙使。 众人扑灭火势之后,留下寨众收拾行囊粮食,周仓与裴元绍自率三十精壮,随马悍、管亥及二十狼牙飞骑。在赵云、夏侯兰引领下,前往九宫坞。 细问起来,才知道由于冀州战云密布。许多隐于太行的乱匪,都嗅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危险气息,纷纷逃离。周仓与裴元绍实力弱小,也生怕在这场漩涡中被绞成渣子,准备逃离常山,迁往汝南。据说那里有多支黄巾活跃,比较好混。只不过,在走之前,想干上一票大的,吃饱走人。 正好这时探知中山豪强甄氏三女出游,便打算劫上一票,勒索一笔转进钱粮。这中山甄氏家资巨万,又是官宦之家,私兵众多,寻常盗匪是不敢惹的。原本周仓与裴元绍也不敢惹,不过,既然要走了,就没这个顾忌了,有能耐,你甄氏追到汝南去。 只是没成想,因周仓一时手贱,抢了一匹不该抢的马,功败垂成,更惹来一帮煞星,差点灭寨。不过,祸兮福所伏,也由此因祸得福,不用千里迢迢跑到汝南当流寇了,而是直接洗白,由匪变兵了。 而赵云、夏侯兰与管亥的遭遇,也不是偶然,而是二人例常在坞堡周边十里巡视,结果撞上管亥这鲁莽的家伙,这才误会打了一架。若不是马悍及时赶到,管亥就会被当成盗匪(貌似也不算冤枉)斩杀了。 将二十狼牙飞骑与三十黄巾众安排在坞堡外休息,马悍先到赵云的兄长墓前拜奠一番,然后回到赵氏老宅,与赵云叙话别后之情。 “如此说来,当日我离开界桥大营之后不久,子龙与子惠(夏侯兰字)也离开幽州军了?” 赵云点头:“兄长辞世,只留下寡嫂孤女,云不能不回,只是有负将军与刘使君之恩义……唉!自古孝义难两全啊!” “子龙返乡自属应当,只是,如今想必孝期早满,不知子龙有何打算?”马悍在出发之前,特意向太史慈询问了这个时代的孝期情况,得知汉代一般平民守父母丧为三十六日,兄丧相应缩短。当然,有些有资产地位的士人,为博名望,可能会守孝三年。但普通黎庶,不可能这么做。人家守孝几年,那是不愁吃穿的,你一小老百姓,一日不劳做,半旬不得食,那有恁多工夫?死人能重要过活人?天大地大肚皮最大,仓禀实才能知礼仪,老百姓是最讲实际的。 赵云寒门出身,不可能也没那资格博名望,此事已过大半年,早就除丧服了。听到马悍的话,赵云不答反问:“惊龙当日离营之后,去往何处?如何在短短一年间,就成为辽东骑都尉?” 马悍笑笑,毫不隐瞒将自己当初离开界桥大营后,近一年来的种种经历一一道出。在座诸人,全是第一次听到马悍的传奇经历:那曲折离奇,热血激昂的反抗;由弱变强,逆境求存的奋争;单弓匹马,以一当千的雄姿;绝地反击,烈焰焚原的逆袭。无不令在场诸人惊叹不已。 管亥虽降于马悍。但心里多少还有疙瘩,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已。但此刻听到这位主公竟有如此彪悍瑰丽的人生,界桥之战曾屡斩袁军大将,甚至差点活捉袁绍,这样的功绩,放到哪里都是惊世骇俗了的。这还不算,单弓匹马跑到草原上,短短半年,就拉起一支队伍——这可不是他的黄巾乌合那种队伍。当日都昌城下。狼牙百骑突阵,不过一时半刻,就击溃他万人大军,这可是管亥生平最深刻的记忆。而最终人家还得到辽东太守的辟召,成为二千石高官骑都尉……这一下,管亥心服口服了。难怪那两个黄巾贼首,一听主公大名,就立马放弃抵抗,伏拜归降。看来这位主公。还真是值得追随啊。 周仓与裴元绍早就对马悍这样的草根英雄敬仰不已,在得知马悍的起家经历后,更佩服得五体投地,只觉得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盗马…… 夏侯兰生平最敬佩的人,一直只有一个,就是赵云,但现在又多了一个。细论起来。马悍初临三国的那一刻,就曾间接拯救白马义从,而夏侯兰就是被救者之一。当初赵云率三十骑突阵。接应陷于先登死士重围的马悍,助其突围,夏侯兰就是这三十骑之一。这样算来,他与马悍相识最早,只可惜马悍在幽州军中所待的时间实在太短,错失相交机会,那么这一次,可不能再错过了。 赵云更是感概不已,眼前这个少年,从出现在世人眼里的那一刻,他就认识了,更与其有所交集。怎都没想到,不过短短一年,当日一个小兵,就跃升为骑都尉,拥兵数千,独领一城,比平原相刘使君更具独立性,俨然一方势力。相比之下,自己却是越混越回去,由当日一个军侯、骑将,变成了亭长,窝在这山沟里,抚枪叹老,人生之际遇无常,令人嗟叹。 马悍这一番叙述,足足讲了大半个时辰,待众人都消化得差不多时,才诚挚对赵云与夏侯兰道:“子龙、子惠,白狼城草创之际,噬需各路英才相助,二位兄长都是有大才之人,悍不远数百里,冒险而来,恳请二位兄长相助,愿以骑司马与假司马之职辟除之,请二位兄长万勿推辞。” 说实话,马悍一行从北海穿行数百里,跑到这常山来,以骑都尉之身,纡尊降贵,辟除他们这两个比白身强不了多少的小吏,这份诚意真是没话说。即便是尚未发生的三顾茅庐,也比不上——毕竟刘关张可没跑几百里,而且还要穿越诸多心怀叵测的诸侯领地。 夏侯兰心里早就千肯万肯——骑军假司马啊,给子龙当副手,率千骑杀胡,傲啸塞外,男儿当如是!只是,他还得看赵云的意思。 偏偏赵云在沉吟,他不能不沉吟。这一次与上回投公孙瓒不一样,那会不过是一介军吏,只要有合适借口,去留随意,而这一次,一旦出山,就不能回头。无论是与马悍的关系,还是自己的人生,都已经没有退路,这是赌上前程的出仕——不是赵云不敢赌,而是他不能确定,值不值得赌。毕竟,他没有见过辽西与白狼城,没有调查,就无从决断。 正当所有人的目光,全聚焦在赵云身上,等待他的最终决定时,突然院外一阵嘈杂,随后一义勇如风冲入院内,面色惊惶:“亭长,不好了!南庄遭袭,白岭烽火燧已看到南庄浓烟冲天……” “什么!”赵云一下跳起来,脸色大变。 马悍从来没见过赵云会如此失态,惊讶不已。 夏侯兰也是又惊又怒,立马操弓抓矛:“子龙,事不宜迟,赶紧救援,迟了大嫂与侄女就危险了。” 赵云立即向马悍一抱拳:“惊龙,某有要事,出仕之事容后再议。请惊龙在此暂歇,云去去就来……” 马悍拂然不悦,断然道:“子龙休要多言,你我情同兄弟,岂有兄弟急难而袖手旁观之理?子龙,同去!” 赵云深深望了马悍一眼,重重点头:“好,同去!” 第八十四章 【双龙再会】 第八十四章 【双龙再会】 第八十五章 【英姿飒爽】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五章 【英姿飒爽】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五章 【英姿飒爽】 (大盟三连重炮,好强大!呃,不会是出门三天的提前奖赏吧?) ~~~~~~~~~~~~~~~~~~~~~~~~~~~~~~~~~~~~~~~~~~~~~~~~~~~~~~~~~~ 夕阳淡淡的余晖洒落在群山间一条弯曲的山道,这是先前管亥追周仓时的那条山道。此刻幽静的山谷间,传来一连串清脆的马蹄声,回音袅袅。少倾,一人一骑,出现在山道拐角处。 山风劲吹,撩起她鬓角丝丝秀发,烈马鬃扬,拂过她柔嫩光滑的玉颊。这一个青巾裹头,身着紧身窄袖月白短衫,年约十五、六岁,容貌清秀的少女。她的眼睛异常明亮,但微微红肿,也不知是风吹的抑或伤心所至,红菱似的嘴唇呡得紧紧,透着一丝倔强。少女骑着一匹枣红马,手持一把骑弓,腰间插着一柄长匕首,鞍侧挂着一个箭壶。不过,箭壶里已不剩几支箭了。 就在少女刚转过山道,奔出不到五十步时,山道拐角处先后涌出十余骑,似是紧追前方的少女。 髡头、散发、结辫、左衽、短刀、胡弓——这些追骑,居然是胡人。 十余骑胡人,追得最近的一个,距少女不足五十步。一转过弯,射界平直,最前头的胡骑立即张臂引弓,拇指扣弦,箭矢略微上扬,瞄准少女背影上方。身体虽随马势上下起伏,但两臂却纹丝不动,当战马后蹄腾起的那一刻,咻!箭矢离弦。 几乎同一时刻,少女倏地扭身,抽箭、举弓、开弓、回射,动作如行云流水。尤为难得的是,她竟然能转身发射回马箭!控骑技术之精。令人难以相信这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女。 咻—— 少女箭矢后发先至,正中敌马首,战马一声悲鸣,向前扑倒。而马上的胡人则重重向前摔出,不停翻滚。后面的追骑纷纷勒马避开,嘴里大骂。其中一人飞快跳下战马,将那摔得半死胡人扶起,扛在肩上,丢上马背。 这一耽搁,追骑与少女的距离又被拉开至六十余步。追骑指着少女背影一阵大骂。如果马悍在这里。一定能听出,这些胡人说的是匈奴语: “该死的,已经被这小女人杀伤七人了。” “博塔百人长都被她袭射伤胸,死活不知,不捉她回来,咱们都没法交差。” “她跑不了啦!木克射伤了她的马。” 方才那一箭,由于少女后发先至,先伤对手,结果胡骑箭矢力道减弱。本想射少女后背,结果却射中了枣红马的臀部。枣红马中箭,反而被激得向前狂奔,大大拉开与胡骑的距离。只是这终究是受伤。待疼痛刺激过去,流血与无力,最终还是会令马匹减速,搞不好还会力竭而倒。到那时。就是少女遭殃之时。 果然,又追出里许之后,枣红马咻咻喷鼻。突然后腿一软,马躯倾歪,差点将少女颠下马来。十余胡骑一见大喜,快马加鞭,又接近十余步。若不是山道狭窄,胡骑只要来个分路包抄,很容易就能将少女包围,根本不用追赶那么久。 少女一咬银牙,再抽出一支箭,猛然扭身,弓弦绷地一响。追得最近那胡骑下意识一低头,同时控马偏闪,但是……没有箭矢——少女放的是空弦。 那胡骑还来不及恼怒,绷!第二响入耳,一阵锐痛从脖子传至周身,直挺挺从马上重重摔落。 “混帐!该死的汉人小娘皮,这是一匹母狼!快包围上去,抓住她,把这匹母狼的皮剥下来!” 胡骑叫骂声一片,而这时,他们也看到了擒杀少女的机会。 山道前方不远,出现一片开阔地带,这也是早前管亥被赵云挑下马的地方。 少女脸色也变了,但她别无选择,只能跑,尽可能地跑,快跑,还有十多里就到了……但是,胡人再没给她机会。 追逃双方一进入开阔地带,胡骑立刻分出一半,从侧面绕驰,另一半则衔尾紧追。这还是少女紧贴山壁一侧的山道策马奔驰,倘非如此,胡人甚至来个三面包抄。 从道理上说,如果道路是笔直的,那么胡骑无论分出多少路,都未必能追得上骑术极佳的少女,除非她的枣红马力竭。但这天底下,那有一条真正意义上笔直的道路呢?尤其这群山间的山道,随山而绕,百步一拐,半里一弯,少女走山道固然平坦快速,但胡骑七绕八拐的,却渐渐赶在她前头。 偏偏在这时,身后嗤嗤两箭飞来,一箭被少女闪过,另一箭正中枣红马后腿,枣红马一声悲鸣软倒。少女身手轻灵,一手扯断箭壶绑索,一手猝按马鞍,双足一收,从镫绳中脱出,如平沙落雁般飞掠下马。少女纵身下马后,悲伤地看了一眼无力软倒的枣红马,强忍哭泣,发足疾奔,如乳燕投林,闪入山道旁的山林之中。 十余胡骑立刻汇聚,低声商议一番,然后留下三人在山道照看马匹及受伤同伙,防止少女杀回马枪,其余十一人,下马入林搜寻。 所谓山林,顾名思议,自然不是平坦的树林而已,而是一片高低起伏的山丘,山上树木茂密,人迹罕至。这样的深山丛林对于追逃双方而言,各有好处,也各有坏处。对逃的一方好处是山林深邃,易躲难寻;对追的一方好处是,因为人迹罕至,所以但有脚印、枝条折断等等痕迹,很容易确认,就是他们要追杀的人。 少女几乎是与追兵一前一后冲入山林,根本没时间跑远或躲藏,她能做的,只是籍树木掩映,在与胡人对战中,板回一点优势。 山林间很安静,只有不知从何处传来响亮的咕咕鸟鸣,在林间回响,听在耳里,分外惊心。 咻——笃! 一箭飞来,射入树干,木屑纷飞。少女及时缩回头。一片细细的木片,从她光滑细嫩地左颊掠过,划出一条细丝般地红线。少女脸上布满细密的汗珠,面色潮红,丰满的胸胸如波起伏,喘息不定。一道细细汗渍从额头淌过面颊,当从那道细痕流过时,少女面肌微微抽搐,咬紧银牙,手里紧紧扣住三支箭。这是她箭壶里仅有的箭矢。 三支箭,就算箭无虚发,顶多也就只能射杀三人,剩下还有十多人怎么办? 林木掩映间,胡人已分散呈半包围状,渐渐接近少女躲藏那棵大树。 两个相距十余步的胡人举手做了个外人难明的手势,倏地举弓搭箭。咻咻!两箭交叉,贴着少女躲藏的那棵大树树干飞过。如果少女这时窜出来,正好送菜上门。必难逃双箭贯体之厄。 几乎同时,两个持刀的胡人猛扑树后,双刀探出刺去——咦?居然是空的?树后没人。 两个持刀胡人还没从扑空的惊愕中回过神来,突然头顶绷绷两声激响。两支箭矢先后贯入发亮的髡头,骨碎血溅。 “嗷!啊!”两个胡人惨叫倒地,抱头抽搐。 少女从树梢一纵而下,如狸猫般轻灵。嘴里咬着最后一支箭矢。双足落地,一张口,箭矢入手。嗤地一箭射出。饶是左侧发箭的那个胡人闪避得快,依然右肩中箭,闷哼而避,再不能举弓。 少女一箭射出,侧身一滚,不但正好躲过身后射来一箭,更顺手扯下被贯脑胡人之一的箭囊。但这些胡人也非易与之辈,树后人影急动,嗤嗤两箭射来,一箭正中箭囊,强劲的箭矢将箭囊射飞,笃地一下,钉在不远处的树干上。另一箭则从少女左肩飞过,带起一片碎布与血光。 少女轻哼一声,脸色倏白,按住左肩,指间有血渗出。箭矢已尽,又被敌人包围,在这样情况下,几乎只能束手待毙。 束手待毙?绝不!少女眼神一冷,将一绺从头巾散落的秀发咬在嘴里,拔出长匕,冷冷盯住包围上来的胡人。突然靴子插入土里,猛然一扫,蓬!泥沙飞扬。 刚冲近的两个胡人捂眼惊怒大吼,少女犹如一只敏捷地雌豹,从两个胡人之间穿过,反冲向林子外侧。左右尚在十余步之外的胡人本已举弓,却怕误伤两个眼睛被蒙的同伴,箭势一顿,而少女便借机脱出。苗条矫健的身影左突右闪,箭矢咻咻从耳边飞过,将树木击得啪啪暴响。 胡人的箭术的确不赖,但在这树木茂密,视线不良的山林里,却大受影响,频频失手。 在山道防卫的三个胡人刚刚发觉不对,弓箭刚举起,林中一道白影跃出,像飞猿一样扑到一个胡人身上,双方一沾即分,胡人胸口喷出一股血泉。 少女将赤淋淋的长匕一挥,一溜血线飞洒,落地和泥,滚成一颗颗大小不均的泥血粒子。少女一击得手,再不迟疑,纵身跃上一匹战马,长匕一挥切断缰绳,猛夹马腹,向前冲出。 这时身后嗤嗤两箭飞来,少女早有防备,一听弦响,立刻伏鞍,两箭交叉从后背掠过。但就在此时,林中嗤嗤嗤嗤射出四箭,将少女所骑战马射得怒血狂飙。战马刚跑出十余步,长嘶倒下。而少女刚躲过背后箭袭,来不及反应,便被倒下的马躯压住左腿。等她费力抽出腿,正想爬起时,周遭已是团团围住的胡人。 “我要把这母狼剥光吊起来,生生干死她!”那个被射伤右肩的胡人怒不可遏,拔去箭矢,也不裹伤,大步冲上来伸手抓向少女。 少女听不懂匈奴语,但也知落到胡人手里的下场,脸色煞白举起长匕。当地一响,一箭射来,少女手中长匕脱手震飞。那胡人巨灵之爪已抓住少女手腕,桀桀怪笑着将她扯起来:“看不出身板细条,胸部却不小……啊!” 少女奋力挣扎无果,突然伸手猛掐胡人右肩伤处。胡人惨叫松手,少女倏地拔出胡人腰间短刀,噗地捅入对方腹中。那胡人双目怒凸,喉咙咯咯有声,慢慢跪倒,带着难以置信的眼神,死不瞑目。 这也太他娘地彪悍了! 周围包围的胡人本想好生玩弄这胭脂马一样烈性地汉家女子,没成想这女子彪悍若此,一个不留神,又断送一条性命。 胡人再不也玩了,十张弓齐举,十支寒森森的箭矢指向少女,下一刻,这倔强彪悍的少女便将玉殒香消。 少女嘴里还紧紧衔咬着一绺秀发,一双杏眼圆睁,手中短刀不断鲜血……或许,下一刻,这鲜血就将从自己身上流出了吧。 就在这时,一连串令人头皮发麻的咻咻咻咻锐风破空之声入耳,少女眼瞳里出现一幕慢镜奇景:一支箭矢从一个胡人左太阳穴射入,右太阳穴穿出,血骨齐飞。又一个胡人脖颈被一支利矢穿透,当他身旁的胡人骇然扭头之时,噗地一箭,直接将他的鼻子化为肉末,箭矢深入脑髓……一箭又一箭,连绵不断,仿佛数十人齐射,十个胡人,短短数息,九人喋血。最后一人也是大腿中箭,跌扑在地,手中弓矢不知抛飞到哪去了。 少女呆呆地向箭矢来处望去,但见天空如火彤云之下,两百步外,一个模糊人影,横弓立马,睥睨而视。 过不多一会,远处铁蹄如雷,一群骑士如风奔来,远远地,一人焦急大喊:“是英姿么!有无事?” 少女眼眶一红,热泪夺目而出:“叔叔——” 扔下短刀,飞快扑向前方,重重扑入跳下战马的赵云怀中。 第八十五章 【英姿飒爽】 第八十五章 【英姿飒爽】 第八十六章 【休屠之屠】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六章 【休屠之屠】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六章 【休屠之屠】 (汗,猜错……大盟支持依旧给力,合什以谢。) ~~~~~~~~~~~~~~~~~~~~~~~~~~~~~~~~~~~~~~~~~~ “休屠各胡?这些胡人是休屠各胡!” 赵云、夏侯兰、周仓、裴元绍等常山人,一听这些追杀侄女的胡人是休屠各胡,无不色变。只有马悍与管亥面不改色——管亥是北海人,根本没与胡人接触过,不识厉害,无知者无畏。而马悍呢,刚好相反,他与漠北胡人前前后后厮杀了整整一年,手上已不知沾染了多少条胡人性命,号称“胡人克星”的他,哪里会把胡人放在眼里。虽然知道这休屠各胡是正宗的匈奴人,与以往的鲜卑、乌丸不同,但是,今时不比往日,汉末三国时期的匈奴人,早已日薄西山,与汉武时代的匈奴之狼不可同日而语了。 马悍射杀九人,只留一个活口,就是为了弄清这伙胡人的来历,审讯工作交由手下狼牙飞骑负责,因为通晓匈奴语的,只有马悍与二十狼牙飞骑。这一审,才得知,常山将要发生一场大战。 匈奴人怎会跑到这冀州常山来呢?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就得明白休屠各胡的来历。 在汉武帝时期,匈奴浑邪王与休屠王因屡遭汉军打击,又对匈奴单于伊稚斜不满,遂商议降汉。汉武帝得知后自然表示大为欢迎,特地派遣骠骑将军霍去病率部接应这两路匈奴“起义军”。霍去病率领大军迎接浑邪王与休屠王,准备的车仗就有两万辆之多。这么隆重的规格不仅是显示汉帝国的重视程度,更是为了防备匈奴用诈降计忽悠自个。结果当投降的匈奴队伍与迎接汉军相遇时,霍去病属下的军队以排山倒海的气势迎接过来,准确地说是以接战准备的方式正面迎上来。汉军是有诚意受降的,不过他们有足够的理由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匈奴也是有诚意投降的,不过他们有足够的理由认为自己上了当。 结果一场好好的受降。变成围歼。休屠王惊怒而反,但却被坚定的投降份子浑邪王所杀,逼迫两族部众一同投降。仗未开打,休屠部已失首脑,许多部众崩溃逃走。霍去病立刻率军驰入匈奴阵中高呼不动者免死,随即追杀反悔不降者八千余人。 浑邪王后来得到厚待,被封为漯阴侯,安置北地,而被浑邪王杀死的休屠王,其部众只有少部分被挟持归汉。大部分部众脱离匈奴管辖自成一体,仍保留休屠的名号,这便是休屠部,也称休屠各胡的由来。 之所以叫“休屠各胡”而不叫“休屠胡”,那是因为休屠部并非匈奴本部出身,按《后汉书任延传》的说法,休屠是“杂种胡”。部族中大部分是被匈奴人征服和俘获的西域各族如月氏人、乌孙人、龟兹人、且弥人、昆坚人、丁零人等等,这么多胡人杂居一部,十足的“杂种胡”。官方称“杂种胡”不好听。故称“休屠各胡”。虽然休屠各胡是杂胡,但数百年下来,相互通婚,习俗风貌已与匈奴无异。 东汉时期。匈奴日逐王率四万多人南下附汉称臣,被汉朝安置在并州境内的五原、西河、雁门三郡交接处,是为南匈奴。而一带,也正是休屠部的世代休栖地。不消说。大汉把两头狼拴在一起,自有驱之相噬之意。而这两部匈奴,也是时战时和。但谁也吞不了谁。 休屠各胡与南匈奴绝对汉朝的不安定分子,叛服无常,尤其是在汉末,搅风搅雨。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汉中平五年(188年)休屠各胡叛乱,寇西河郡,杀郡守邢纪,不久又攻杀了并州刺史张懿。汉朝派出时任并州牧的董卓,前往平乱,但还没来得及出发,朝中就发生了大将军何进被宦官集团所杀事件。朝纲大乱,董胖立即按兵不动,伺机待举。休屠各胡方逃过一劫。 同年,屯兵于河内的南匈奴单于於扶罗也不甘寂寞,伙同黄巾、白波叛乱,抄掠太原、河东,掀起一片血雨腥风。 这一次,常山郡出现休屠各胡骑兵,其实是休屠部与南匈奴一起,联合黑山军,共击袁绍。或者说,是趁袁绍兵力南调,中部空虚之机,来扯袁绍后腿的。这些胡人与袁绍又有何恩怨呢? 这要追溯到三年前,即初平元年(190)关东诸侯联盟讨伐董卓之时,彼时於扶罗与袁绍、张杨联盟,屯兵于河内郡漳水。之后,於扶罗受董卓引诱,引兵叛离,并劫持了河内太守张杨。袁绍派大将麹义击之,在邺城以南,麹义以先登弩阵击溃於扶罗骑兵大军。於扶罗兵败之后,劫持张杨退到黎阳,击败度辽将军耿祉,尽收其兵粮,站稳脚跟,势力得以重整。 双方仇怨就此结下,此后,无论袁绍跟谁打,匈奴人总要插一腿。比如公孙瓒与袁绍大战,匈奴就曾出兵助战;二袁失和,兄弟相争,匈奴人就帮袁术对抗袁绍;此次袁绍攻打黑山军,匈奴人历来与黑山张燕交好,更视袁某人为仇寇,哪有不撸袖子帮场子的道理? 只是於扶罗驻兵于河内,北面正对着邺城,就算要帮,也只能与黑山军联合出击,正面对抗袁军,没法绕到袁绍背后,发挥骑兵袭扰的优势。但南匈奴无法绕击,并不代表休屠部不行。休屠部的领地,就在雁门以西,而从雁门郡进入太行井陉道,自西而东穿行,一出来就是常山郡。骑兵驰行,不过五日。 如果说,由北至南,纵向狭长的冀州如同一条长蛇的话,那么休屠部这一击,就打在这条长蛇的腰部。弄不好,甚至有可能将之切为两断,令冀州首尾难顾。 应当说,匈奴人这一招够狠够毒够阴险。袁绍的确抽不出足够的兵力来常山阻击休屠胡,幸好,他还有一个铁杆盟友——曹操。 官渡之战前,袁绍与曹操的关系,绝对是好得蜜里调油。曹操的东郡太守之职,是袁绍表奏的;在曹操平定青、兖黄巾之乱,也有袁绍在侧牵制相助;曹操与袁术屡屡交兵,粮草兵员也有袁绍在背后支援。而当曹操遭张邈、陈宫背叛,迎吕布入兖州时,曹操狼狈到在整个兖州,只剩下一个东郡与几个小县还插着曹字旗帜,几无容身之地。当是时,曹操就曾兴起过投奔袁绍的念头,幸好被谋士程昱劝阻。否则曹操兴起之路还得再曲折几年,哪有可能与袁绍官渡对决。 有这么一个铁杆,袁绍岂有不利用之理?在得知休屠胡入井陉的情报后,袁绍立即派使者前往定陶(兖州郡治),密与曹操商议。而此时,曹操也正面临袁术十万大军进攻,袁绍的支持来得正是时候,曹袁一拍即合。五月初,曹操以一万骑步军与袁术、南匈奴、黑山十万联军。即将展开匡亭大战。 解决南顾之忧的袁绍,已兵临朝歌鹿肠山,即将对黑山军于毒部发动雷霆一击。而这个时候,张燕也准备要动了。围魏救赵,避实击虚,打常山,就是黑山军最好的选择。现在就看是袁绍扫平河内黑山军快。还是张燕打常山快。而这些休屠胡,就是张燕的马前卒……常山,要大乱了。 以上就是马悍审讯那胡人得到的部分资料。加上博闻强记,颇有学识的夏侯兰讲述休屠各胡的历史渊源,最后再将从北海处得来的各方情报综合推知的结果,虽不全中,亦不远矣。 大势已大致清楚了,那么,休屠人袭击南庄又是怎么回事呢? 在当事人之一,突出重围前来求救的赵云侄女赵英姿的叙述中,事情其实很简单——休屠各胡攻常山,不是来当和平战士的,他们是要烧杀抢掠的,没好处谁来帮你?如果说黑山军亦兵亦匪,那么休屠各胡就是穷凶极恶的强盗,他们来冀州,准确的说来常山,只有一个目的:搞破坏!烧杀抢掠越狠越好,把冀州烧杀成一片白地,把袁绍搞得元气大伤,这就是最终目的! 距真定城不远的南庄,很不幸成为饿狼眼中的首个目标。而赵云的嫂子与侄女,就是南庄人氏。赵家双亲早逝,在兄长辞世后,嫂子自然不能再待在亡夫家中,便带女儿回到娘家。不曾想,刚回来不到半年,就遭此横祸。 南庄附近也是有坞堡的,但坞堡只在战乱时提供庇护之所。平日无事,百姓总得要回到自家的田地里劳作耕耘,没可能整日窝在坞堡里,否则不用土匪抢掠,自个就饿死了。 休屠人突袭之时,南庄百姓根本来不及撤入坞堡中,结果惨遭屠戮。 “阿母被掳走时,休屠强盗正要对我下手,我趁其不备,用尺刀(匕首)将之刺伤,趁机逃跑,向叔叔求救。”赵英姿眼睛红肿,低声饮泣。 马悍已经从匈奴俘虏口中得知,赵英姿所伤的那个“休屠强盗”,正是这一支休屠骑队的头目,一名百人长,这也是休屠人紧追不放的原因。如果这百人长重伤而死,而手下休屠骑兵却眼睁睁放跑凶手,回去只怕要尽数陪葬。 马悍打量着这个清秀高挑的少女,真看不出,这稚气未脱的小女子,居然能以一已之力,杀死杀伤十一个休屠人,不愧为赵云的徒弟——不消说,这赵英姿的一身本领,必是赵云所授。 这时管亥低声说了一句:“天色已晚,是否等明日……” “不行!”夏侯兰断然道,“救人如救人,趁着休屠奴还没撤回大营,赶紧把人抢回来。” 马悍望向赵云:“子龙之意如何?” 赵云腮帮子鼓起几根棱条,眼里有一点火焰跳动,浑身散发淡淡杀气,缓缓点头。 马悍缓缓抽出魔瞳弓,凝视着那对妖异的血眸,仿佛看到一片赤漓漓的血色:“好极!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我、喜、欢!” 第八十六章 【休屠之屠】 第八十六章 【休屠之屠】 第八十七章 【双龙出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七章 【双龙出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七章 【双龙出击】 (大盟出手,杠杠的!上本老书的萌主,洁曦,也现身了!出手重赏鼓励,谢谢!) ~~~~~~~~~~~~~~~~~~~~~~~~~~~~~~~~~~~~~~~~~~~~~~~~~~~~~~~~~~~~~~~~~~~~~~~~~ 五月下旬,天边无月,只有无数星子,洒满暗蓝色的天空。淡淡星光之下,群山如一条条黑蟒,盘旋静卧。嶙峋山壁夹峙间的山道,便似蟒身伸缩间的空隙,幽暗阴森,腥气扑鼻。 就在这阴森的山道之上,正快速奔驰着一支骑兵,夜风拂过,每一个骑兵身上,似乎都带着淡淡血腥之气。马悍知道,这不是感觉,而是真的有血腥味。因为他们身上裹着的外套,就是从被杀死的休屠人身上扒下来的。 夜袭、伪装、突击。 这是马悍定下的出战方案,赵云、夏侯兰等无不点头。的确,眼下没有比这更好的方案了,因为他们此战不仅要杀敌,更要救人。考虑到此次敌人是以快速机动见长的匈奴骑兵,那么能对付他们的也只能是骑兵,步兵再多也没用。故此马悍与赵云商议后,定下出战人选:马悍、赵云、夏侯兰、管亥、周仓、裴元绍,外加二十狼牙飞骑。除此之外,抱犊寨出五骑,九宫坞方面,出二十骑,这些义勇都是赵云与夏侯兰一手训练出来的,虽然远不能与狼牙飞骑相比,却也是弓马娴熟之壮士。如此,合计五十余骑,马悍为正,赵云为副,一切行动听马悍指挥。 原本无论是抱犊寨也好,九宫坞也好。至少还能拉出三、四十骑射好手——燕赵出猛士可不是说笑的,只是有人却没马,奈何。整个九宫坞都找不出十匹马。如果没有马悍提供了十余匹马(滹沱河岸缴获黄巾与甄氏扈从的马匹),加上适才缴获休屠人的十余匹战马,根本组不成这一支五十余骑的骑兵队。 不过临出发时,又有一人死活要加入——赵英姿。尽管她肩膀受伤,无法开弓,但用她的话说:“就算我开不了弓,但还有一只手,还能用刀。绝不会拖累你们。我一定要亲手救出阿母!” 这是一片孝心,谁还能说什么?结果九宫坞方面退出一人,准确的说是让出一匹马,让赵英姿乘骑。 马悍对此只是摇头,说了一句话:“跟我到辽西,你们想要多少马,我就给你们多少!” 夏侯兰与九宫坞义勇们的眼睛顿时亮了,一齐望向赵云,而赵云只是云淡风轻地笑笑。望向马悍的眼神多了些东西。 虽然纵马如飞,劲风拂面,但夏日的晚风吹拂在脸上,却是格外舒爽。唯一不爽的,就是时时感应到一双明亮的眼睛在盯着自己。而每次马悍回头时,那双眼睛就偏向一边,整个脸蛋都埋在战马飞扬的鬃毛之下。如是几番之后。马悍遂不再理会。 火烧云映照着一双似有火焰跳动的眼瞳,单人独骑,白马血弓。就那么傲立于黄昏的天穹下,二百步外,伏尸成圈……这是赵英姿挥之不去的深刻印象,这一刻,那个人的形象已深深铭刻在她心底。直到现在,她还难以相信,当初包围自己的十个休屠人,竟然是被一个人在短短数息内尽数射杀,这得要多快的箭?尤其那距离竟是不可思议的二百步…… 他竟然是叔叔的袍泽!而且,是那样的年轻、英武……他也是白马义从吗?可是叔叔与夏侯的箭术却比不得他。他的那些扈从为何称他为“城守”?一城守将?会比县令大吗?可是,他也太年轻了吧…… 他救了我,还带着一支骑术很好的骑兵队伍与叔叔去救阿母,就连坞堡义勇的马匹都是他提供的。如果没有他的出现,我一定会死,叔叔也只能带少量骑兵与一群义勇与凶残的休屠人作战。没有足够的骑兵,就算打赢了,也无法阻止休屠人逃跑……这一切都是拜他所赐,他究竟是谁? 就在赵英姿满脑子胡思乱想,纠结不堪时,南庄,到了。 山道口旁,幢幢树影之下,马悍驻马望着五里之外,阡陌田垅中间那片幽暗的建筑物,沉声道:“我再重申一下计划,每各人都要牢记自己的任务,一旦哪个环节出岔子,自己领罪!” 狼牙飞骑已是标准的军人,更熟悉城守的作战风格,视之为理所当然,倒是抱犊寨那七、八人,以及九宫坞的义勇听得一愣一愣,感觉好象是军队一般,不,似乎比军队还严厉,心头俱是凛然。 夏侯兰瞟了赵云一眼,但在浓浓的夜色里,纵然只隔着五六步,却只看到模糊一团,唯一感觉就是这位兄长沉默而专注。 “我、子龙、生德、周仓、赵英姿,伪装休屠人,摸进南庄,找到被掳乡民,摸清敌人虚实。子惠率九宫坞义勇、裴元绍率抱犊寨义从,以及二十狼牙飞骑,堵住东、西两处出入口。无论谁从庄子里逃出,一率杀无赦!”马悍目光迥迥,四下巡视,“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 管亥与周仓互看一眼,干咳一声:“其实,我觉得这摸营哨探的勾当,用不着城守出马。有我们几个足矣……” 马悍淡淡道:“如果子义在这里,他一定不会这么说。我不但要摸营,而且要在前头领路,我可以保障大伙安全潜入——别问我为什么,照做就是。” 管亥摸摸脑袋,不敢再说。 夏侯兰却道:“惊龙,英姿身上有伤,不如换我来。” 这回却是赵英姿嗔道:“这点小伤算什么,我都说不会连累你们了,我能保护自己,而且,谁有我熟悉南庄的地形?兰叔,我记得你来南庄的次数不过三五次,白天还行,晚上你能带路?” 夏侯兰啊啊两声,也不吭气了。 裴元绍却道:“城守。这黑灯瞎火的,若庄里有人逃出,我们也看不真切,万一误伤……” 马悍断然道:“我们会先控制住南庄乡民,或者将他们转移,或者聚集在一处看守,绝不容他们乱跑,这一点绝对要保证。所以,任何从庄里逃出的人,都是敌人。你们尽可放手击杀。” “还有什么问题?”马悍环顾众人,静待三息,无人出声,血弓一指,“出击!” …… 夜色晦暗,星光黯淡,十步之外,人影难辨。赵英姿紧紧握住手中尺刀,心头砰砰乱跳。眼睛瞪得大大的,生怕漆黑一团的黑暗中随时会跳出一个恶形恶状的休屠人。但是,没有,一直没有。 她是领路的。必须要走前面,只是,为何这个少年郎也跟自己并辔而行?论熟悉地形,叔叔也比他强啊!她悄悄放缓马速。低声问叔叔,叔叔只是笑了笑,说了一句:“他是指挥。一切要听他的。” 赵英姿撇撇嘴,正想说什么,突然那少年郎举起手:“停!” 所有人惊讶停下,随即就见马悍向右侧一挥手:“下马,入草丛。” 赵云等人立即依言下马,将马拉入道旁土垅齐腰深的杂草丛中,将马按伏在地。 足足过了顿饭工夫,黑暗中才隐隐传来马蹄声。 这一下,赵云、管亥、周仓,甚至赵英姿的眼光都变了,齐刷刷看向前面那草叶掩映的背影,心中都在转着同一念头:世上竟有如此惊人的耳力,该不是传说中的顺风耳吧? 马悍不用回头,也能猜到众人的震惊,当然他不可能解释什么,现在他只是盯住右手拇指甲盖上的两个小红点,正朝他们埋伏地移动。只有两个人,周边一公里范围内,还有几个缓慢移动的红点,应该是休屠人的巡哨,最近一组,距离这两个小红点都在一里半之外。也就是说,拿下这两人,不会惊动他们的同伙。 马悍悄然移到赵云身边,低声道:“只有两人,我们一齐出手,要活口,但绝不能让敌人发出警讯。” 赵云无声一笑,黑暗中白牙闪光:“我出手,没人能喊!” 蹄声渐近,透过蓬蓬杂草,可见两团模糊黑影在移动。再近,隐约看到是两个骑士,衣着五官俱是不清。两个骑士并非并排,而是错开半个马身。当这两个骑士从一堆土垅下走过时,呼呼两声,两个黑影从天而降,将骑士扑倒在地。 赵云骑在对方身上,一手压住对方手臂,一手扼住其咽喉,对方嗬嗬吐舌,勉力挣扎。就在这时,只听咚地一声闷响,赵云眼睛一斜,愕然看到马悍将对手脑袋重重往地上一磕,然后拎住对手后领,拖死狗一样拖了便走。 赵云摇摇头,突然抬手一拳打在对手太阳穴上,然后往肩膀一扛闪人。 周仓跟着跳出来,拉住两匹战马,也不知使了什么手段,两匹马安安静静跟着进入草丛。 马悍先弄醒一人,用匈奴语进行审讯。在场诸人中,也就只有赵云曾在幽州呆过两年,公孙瓒军中杂胡甚多,勉强能听懂几句,其余诸人,只听得叽叽咕咕直翻白眼。 审完一人,马悍再弄醒另一人,问同样问题,两下印证。当然,这个过程不会是和风细雨,必要的刑讯手段是必须的。 审讯罢,马悍低声对诸人道:“情况清楚了,南庄里有一支休屠百人队,说是百人,其实不满员,只有八十四人。他们先袭击南庄,然后分两队攻击东离、香河两庄……” “啊!”赵英姿失声道,“二舅一家在香河,这下糟了。” 马悍瞥了她一眼,淡淡道:“那两个庄子没事,因为有南庄遭劫在先,另两个庄子得到警讯,乡民及时转移至附近的青塘坞,休屠人兵力少,一时攻不下,撒兵回南庄了。” 赵云点头道:“青塘坞防御不错,等闲百十人决计攻不下。” 赵英姿急问:“那、那你问了阿母她们的下落了没?” “休屠人把她们关在庄子西北角一户民宅的院内及地窖里。” “啊,我知道!”赵英姿低呼,“那是丁啬夫(村长)家的地窖,他家的宅子与地窖是全庄最大的,可容百十人。” 赵云咬咬牙:“地点清楚了,休屠人有多少?” “不足七十人,有二十人在庄外巡哨,庄子里不足五十人。” “惊龙有何计划?” 马悍扬了扬眉:“计划很简单,用最快速度,直插腹心,控制人质,然后,防守反击。” 管亥与周仓抽了口冷气,这是打算用五个人对战七十人啊!这个主公,也太疯狂了吧?不过,好像真的挺刺激哩! 赵云听得豪气倏生,若不是有所顾忌,真想长啸舒怀,握住长矛的手臂一紧:“时隔半载,此矛又可饮胡奴之血了。惊龙,当日校场比试未分胜负,不如今日比一比,以击杀胡奴多寡定胜负,如何?” 马悍瞥了一眼鞍侧的魔瞳弓,再看看赵云的长矛,笑了:“我赌了。” 赵英姿看了一眼被破布堵住嘴巴的两个休屠俘虏,悄声道:“这两个胡人怎么办?” 马悍倏地转身,双手倏出,咔嚓咔嚓两声,捏碎两个休屠人的喉骨,然后朝赵云竖起一根指头:“子龙,一比一。” 第八十七章 【双龙出击】 第八十七章 【双龙出击】 第八十八章 【夜 杀(上)】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八章 【夜 杀(上)】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八章 【夜 杀(上)】 (感谢啊!大盟、赵无恤2014、头疼也不行,给力支持!) ~~~~~~~~~~~~~~~~~~~~~~~~~~~~~~~~~~~~~~~~~~~~~~~~~~~ 赵英姿终于明白为何马悍要待在自己身边了,他们这一路行来,只要这个人说“隐蔽”,躲藏好之后,必定会有敌骑出现。如果说敌骑巡哨多少还会有马蹄声传来,可以提前预知的话,那么有几个躲藏在树梢、屋顶、垣壁的暗梢,没有发出一丝声响,竟也被他察觉,然后悄无声息摸上去做掉。 不要说像赵英姿这样没什么实战经验的小姑娘,便如赵云、管亥、周仓等沙场老手,也俱是惊诧莫名,心下凛然。管亥也终于知道,为何这位主公坚持要亲自出马——没有他的话,单凭他们几个,还真没可能无声无息潜入庄子中心而不被察觉。 几人一路深入,黑沉沉的庄子里,一片死寂,只有空气中传来若有若无的淡淡血腥,可以想见日间这里曾发生过什么。五人一路无言,心里沉甸甸的。 穿过一片树林,赵英姿向北边指了指:“从这里,往左拐,大约一百二十步,经过一条水沟,上一个斜坡,正对面的宅院,就是于啬夫的宅子了。” 马悍并不象管亥等人那般,明知看不清,却还是本能地朝赵英姿所指的方向使劲看,而是低头盯着手指看——若是白昼,马悍这样奇怪的动作,必定引起几人的注意,但在乌漆麻黑的夜里,谁也看不清谁,自然不会留意了。 马悍从视屏上看到有大量固定红点,应当是俘虏。还有少量四下移动的分散红点,无疑是休屠人。可以确认,俘虏的口供属实,当下点点头道:“好,可以取下马嚼子了,我们直接冲进去。” “冲进去?”管亥讶然道,“里面是什么情况还不知道……” “我知道!”马悍断然道,“里面只有九个休屠人……或许是十个,必须一照面就痛下杀手,否则若被休屠人以乡民为质就麻烦了。” “以乡民为质?”赵英姿惊喜道。“乡民真被关在里面?你怎么知道……呃,你怎么能确定?” 马悍笑笑,指了指天:“天机不可泄漏。” 赵英姿恨恨别过脸,心里郁闷极了,平日里这青塘坞附近村庄的少年们,哪个不在她手里吃瘪?说她是青塘坞青少年的大姐头毫不过份。但这个明显大不了几岁的弱冠少年,非但对她颐指气使,连一向令她敬畏的叔叔也听他指挥,这也太……太令人不爽了。 赵云很少说话。他只行动,长矛一提,淡淡道:“我已经落后五个了,惊龙。请恕我僭越了。”声落,猛然催马,向前方冲去。尽管马蹄包着软布,但急剧的奔驰依然惊动了宅子的休屠人。 “什么人!”院门打开。跳出两个执弓握刀,手持火把的休屠人。 这句简单的匈奴语,赵云听懂了。所以他远远应了一声:“是我!” 是我?你谁啊!两个休屠人莫明其妙,但从对方的衣着及口音来看,是自己人。呃,难道是木克那一伙人回来了? 执弓的休屠人垂下箭矢,笑道:“那汉家小娘抓到没有……” 马似疾风,矛如冷电,锋芒破喉,声音戛然而止。 另一个执刀的休屠人还没从震惊中反应过来,白光一闪,噗,一枪穿颈,大股鲜血从矛锋血槽喷涌而出。 瞬杀二人之后,赵云一抖绳缰,马不停蹄,破门而入。 这个于啬夫的院子,赵云来过不止一次,对院内结构十分清楚。一冲进院子,目光扫过,就见右侧厢房大开,几个衣衫不整的休屠人操兵刃跳出来,而厢房里传来女子嘤嘤哭泣声。 赵云刚毅的脸上闪过一道杀气,策马冲前,俯身猛刺,长矛将一个休屠人的脖子剖开一半。长矛半抡,啪地一下,将另一个休屠人打得口吐鲜血,身体重重撞在土墙上,尘土簌簌直落。 最后一个休屠人惊怒交集,刚举刀欲劈,就见冷电袭颈而来。这休屠人是个五十人长,素有勇力,变招甚速,长刀改劈为压,格住矛杆。 赵云冷哼,单臂叫劲,发力倏挑,巨力传来,休屠五十人长闷哼一声,连人带刀被挑飞,摔入厢房内。就在这时,耳畔传来嗤嗤嗤三声连一线的锐响,十步之外的左厢房刚冲出三个休屠人,齐齐仰面摔倒,每个人咽喉处都插着一支箭矢。 赵云回首瞥了一眼院门前飞快搭上第四支箭的马悍,摇摇头:“我刚追平的人数,又被你反超了。” 马悍做了个抱歉的表情,目光闪动:“已倒下八个,没发出声响,很好。还有两个……呃,还有一个。” 马悍的热源探测器只能扫瞄出热源点,并结合情报分析,确认敌踪,但世事无绝对——比如那个被三个休屠人淫辱的妇人,就被马悍误认为是第九个敌人,而实际上不是。 那么第九个敌人在哪里呢? “在这里!这里还有一个!”管亥探头朝左厢房内望去,正看到榻上躺着一人,髡发散辫,正是休屠人。 马悍向跟在身后的周仓抬了抬下巴:“把院子搜一遍。” “诺。”周仓躬身领命,拎起短柄大刀,憋着一股总没机会出手的窝囊气,向宅院正堂奔去。 厢房内点着油灯,马悍进屋时,那休屠人正挺身抓刀,却被管亥先一步用刀背敲在手背上。休屠人缩手,脸上抽搐,却硬气着没吭声。他无法再动,不仅因为管亥架在脖子上的利刀,更因为他本身就受了伤,右胸位置包扎的白布渗着暗红的血迹。 这时赵英姿的声音在后面响起:“他……他就是抓阿母,被我刺杀的胡人!” 马悍释然,原来这人竟是这一支休屠骑兵的百人长博塔。马悍扭头对赵云叔侄道:“你们可以到地窖救人了,我有些问题,要问这位博塔老兄。” 赵云点头。拉着赵英姿退出,过得一会,隐隐听到院内某处传来阵阵喜极而泣的呜咽声。 马悍掩上门,回头看了一眼管亥:“别让他发出声音。” 管亥心领神会点头。然后马悍从箭囊中拔出一支狼牙箭,噗地一下刺穿博塔搭在榻沿的手掌。 博塔的眼珠凸出,面孔扭曲,嘴巴张大,一声“啊!”地惨叫尚未出口,就被管亥用刀身重重拍在嘴巴上,当场打掉几颗门牙。直接滚入博塔喉咙,差点没噎死。 马悍毫不理会被自己的门牙呛得血水鼻涕直流的博塔,自顾用匈奴语道:“等会我会问你一些话,如果你乱答一气,或拒绝回答,我的手下会把你的牙一颗颗敲下来,让你咽下去。如果最后你还不肯说,那么就没必要保留说话的器官了,你能明白我指的是什么吧?” 博塔目光喷火。死死盯住马悍,脸上肌肉不断抽搐。 马悍视若无睹,好整以暇道:“好,那么我们开始。第一个问题,这次休屠各胡来了多少兵力……” 当马悍让管亥敲掉博塔一半牙齿之后,这个硬气的休屠人,终于竹筒倒豆子了。除了熬不过之外。最重要的是,马悍问的问题,并不算什么军事机密。事实上博塔一个百人长。也知晓不了什么军事机密,但总归比马悍之前生俘并审讯的休屠小卒了解的要多。 随着博塔的交待,马悍那在灯光中好似银光流动的眼瞳逐渐收缩,脸上的表情也变幻莫定,新的情报所带来的新战况在他脑海飞速流转,他知道,计划可能要改变了。 就在此时,一声长长的惨叫撕裂夜空的寂静。 马悍嘭地一脚踢开门扉,身体贴墙而立,探出半边脸,往院内看去,却见周仓正大声怒骂不休。马悍皱眉闪身而出,正见赵云与赵英姿从一个黑乎乎的地洞里跃出。二人一齐围上周仓:“怎么回事?” “呃……禀城守,还有一个休屠人躲藏在正堂的一堆人质中间,那些人质也不敢吭声,老使眼色。这乌漆麻黑的,我哪看得清什么眼色啊。结果这厮趁我不备,突然偷袭,幸好我躲闪得快,只伤了手臂,反手一刀结果了他,只是仓促之下,没能切中咽喉……”周仓脸色羞惭,又带着几分惶恐。因为之前说过,杀敌必割喉,绝不能让敌人发声示警。结果他一晚上只杀了一贼,偏偏就是只一个家伙,还弄出了不小动静,真是丢脸到姥姥家了。 身为一个首领,发生意外事件绝不是埋怨或追究,而是补救,这一点,马悍非常清楚,而且他也有相应的b计划,立即分派各自任务:“赵英姿守住地窖口与正堂,确保被人质安全,我们四人各负责一个方向,收集所有弓箭,上屋顶!”扭头对屋里的管亥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然后飞快从银箭鞍后取下两囊箭矢,扣在后背,然后踩着院墙,三蹬两跳就跃上低矮的茅草房顶,守住院门位置。 赵英姿想说什么,回头望望那地窖,咬着嘴唇,不再说话。 少倾,管亥手执血淋淋的大刀,一身杀气冲出厢房,接过周仓递来的一把弓两囊箭,很快攀上左厢房顶,守住西面。 赵云则从他那匹白马鞍侧取出一把大弓,跳上南面矮墙,同时黑暗中传来一个声音:“六比九,还差三个。” 马悍无声一笑,白马义从以驰射名震河北,看来这位云哥很不情愿在箭术上吃瘪啊。 不出所料,四人刚做好准备,不出片刻,一阵密集地蹄声响起,不远处的来路上,火光耀目,人声鼎沸,大队休屠骑兵,来了。 第八十八章 【夜 杀(上)】 第八十八章 【夜 杀(上)】 第八十九章 【夜 杀(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九章 【夜 杀(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八十九章 【夜 杀(下)】 (感谢大盟、赵无恤2014、魅影冰心、光辉的宪章又顶一发,还有新书友“叶颂叶真名0828”打赏支持。) ~~~~~~~~~~~~~~~~~~~~~~~~~~~~~~~~~~~~~~~~~~~~~~~~~~~~~~~~~~~~~~~~~~~~~~~~~~~~~~~~~~~~~~~~~~~~~~~ 这座宅院是村长(啬夫)的宅子,虽是山沟僻壤,却胜在宽大:两进宅屋,左右厢房,中央院子,正对门是正堂,后面是居室。整个宅子呈“甘”字形。 马悍与赵云就据守在这“甘”字形两端,管亥与周仓一个守后宅,一个守大门。 马悍细数火把,共四十个,与休屠俘虏所交待的人数尚有十人左右对不上。不过,这很容易解释,情况不明,休屠人肯定不会全涌进来,庄外多少要放一些巡哨警戒,这是基本常识。 四十个人,很好,刚够自己与赵云瓜分。 黑暗之中,打着这么明亮的火把,简直就是活靶子啊! 马悍朝赵云所在的屋顶看了一眼,因为距离近二十步远,只见到模糊一团。当下从背后抽出一支狼牙箭,向赵云所在方向挥了挥,算是打个招呼,随即张弓搭箭,对准一百五十余步外,正顺着村道,林木掩映间疾驰而来的休屠人,射出打响夜战的第一箭。 “啊——” 一声惨叫,拉开战幕。 马悍的箭术其实谈不上多神,他就只有三字诀:快、狠、远。 快!你射一箭,我射三箭;你越射越没力,我越射越来劲。 狠!你有盾牌,我射穿你;你有铠甲,我照样射穿你。 远!你还没看到我。我就先射翻你;你看到我了,我还是能射翻你。 面对群敌,马悍一旦开弓,根本停不下来。一条永不疲倦的机械臂,与一把加强版的超级弓,赋予他一人就射出一片暴击的可怖杀伤力。 五息!短短五息,休屠人就遭到致命打击,人仰马翻,一片哀鸿。 “有埋伏,大批弓箭手。快躲开!” “扔掉火把,快扔掉火把,该死的!” 林中安静下来,那可怕的破空声,也骤然消失。 十一箭,射杀或射伤十一人,纵然是漆黑一团,马悍却能借助红外线瞄准,锁定一个个目标。矢矢中的,箭无虚发。或许他射中的不一定是要害——他没有什么百步射香火这种变态技能,他也不需要射这眼屎大的东西,他的目标。是人,是长宽高好几尺的人。他也不一定非要射什么要害,只要中了他的箭……哼哼!那就是撕裂加贯通伤,就算是射中四肢。那还要加上一个骨碎。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这样的箭伤,足够见阎王了。 黑暗中突然传来赵云的声音:“今日方信。惊龙有一骑当千之能,眼下只怕惊龙一人,就可阻击这四十休屠骑兵。” 赵云用的是四石弓,有效杀伤也能达到一百五十步,但他才刚举弓,就被马悍的“暴雨梨花箭”震住了。然后,他直接扔掉弓箭,重新抓起长矛。 马悍笑道:“子龙,这么快就认输了?”虽然在说话,但马悍的动作却没有停,休屠人虽然灭了火把,躲藏起来,但在热源扫瞄之下,一个个如黑夜中的萤火虫,敞亮地展示自己的存在。马悍可以任选一个目标,然后在视屏上调取距离、高度,计算好之后,锁定,发射。与之前相比,这射速是慢了,但偏偏目标是固定靶,真是一箭一个准。于是黑暗中不时响起此起彼落地惨叫。 “夜林箭!是夜林箭!” 躲藏在树木、战马、土垅后的休屠人惊叫起来。夜林箭,是传说中一种可怕箭技,能够凭借着惊人的耳力与感触,在目不能视物的情况下,射杀敌人。可是,就算是夜林箭,也没有能射这么远的吧?哪有人的耳力能听得到百余步外的细微声响?更要命的是,对方的箭还是无视防御的——无论是躲藏在树后、战马身后,或是土垅后,那一箭射来,就是穿树、贯马、破土……总之,箭出必见血。 好在夜黑如墨,多数休屠人没看到这一幕,否则早跑路了。 被人当活靶子的滋味,没人能受得了,所以,休屠人动了。 马悍的声音适时响起:“子龙兄,你的猎物来了。” 休屠人显然知道,对方有一个可怕的夜林箭高手,在远距他们就是活靶,必须冲近,才有机会。于是,他们借着夜色的掩护,悄然接近了。只不过在马悍眼里,这些休屠人就象戏台上演《三岔口》的表演者一样,看上去个个在瞎子摸鱼,实际上在观众眼里,通明透亮,好玩极了。 马悍轻松自如地在这些老鼠靠近前,一个个点杀之。最后休屠人慌了,不顾一切,一涌而上,向土墙扑去。冲出去九人,最终只有四人冲到墙根下的射击死角。 赵云提矛纵身跳下,单手持矛,对准土墙某处就是一戳。噗!泥尘纷飞,一矛穿墙,墙外惨叫,矛缩血喷。 与此同时,守在门后的周仓,厚嘴唇咧开,黑脸露出一丝狰狞笑意。双手执刀,浑身肌肉鼓起,倏地隔板一刀穿刺,门板哗啦一声重重垮塌,其上趴着一个后背突突冒血的休屠人。 余下两个休屠人进退维谷,缩在墙根下不敢动弹,但是……这样就算安全了? 下一刻,噗噗,两支铁箭穿墙而过,两个休屠人胸口突出两截滴血的箭镞,休屠人四肢一阵抽搐,慢慢垂下脑袋——马悍的魔弓铁箭下,没有射击死角。 赵云抬头深深看了一眼黑暗中的马悍,他方才能隔墙杀敌,主要是敌人贴墙走动时发出声响,周仓多半也是如此。那马悍呢?他距离那么远,夜色那么暗,而且敌人根本没动弹。他又是如何发现敌踪的?这个人,从自己认识的那一刻起,满满都是迷啊! 突然林道上一阵混乱,人嚷马嘶,接着蹄声响起。 周仓一下跳起来:“休屠人要逃!” 没错,休屠人要逃了。方才他们正打算集结人手,一鼓作气向前冲时,才惊骇发现,居然只剩稀稀拉拉十余人——只这么一会工夫,其余二十余同伴。非死即伤。幽暗的宅院里,不知埋伏着多少可怕强弓手,而已方只剩下不足二十人,这仗还打得下去么? 跑!快跑!这是剩余休屠人的唯一念头。 管亥与周仓郁闷之致,他们两人,一个只斩杀一敌,一个从头到尾看热闹,嗯,实际上是听热闹。连身都没热开。真的是…… 赵云则很干脆道:“我输了。想当年,我还对蓟侯说,你驰射不行……没想到啊,短短一年。你竟然能成长到这个程度。” 赵英姿则象看怪物似地盯住马悍,一霎不霎。 马悍站在屋顶,凝视着视屏上的一群红点远去,一直到完全消失。他的热源探测器搜索半径为一公里。红点消失,说明已超出一公里范围,如此远距。说明休屠人真正逃跑了。只不过,这些烧杀抢掠的强盗只怕做梦都想不到,在外面等待他们的是什么吧…… 马悍纵身跳下院子,对赵英姿指了指大门,示意她看守住,然后向赵云、管亥、周仓三人招招手:“我从那个休屠百人长嘴里掏出了一些东西,计划有变,大家合议一下。” 博塔,也就是那个休屠百人长,供出了一个重要情报:黑山军主帅、平难中郎将张燕,联合冀州牧壹寿(雒阳李傕、郭汜所封,袁绍拒绝承认)、度辽将军耿祉、西河四营屠各、雁门乌丸,即将对常山发动前所未有的进攻。 “张燕攻常山,袁本初一定会尽快结束河内之战,掉头回防,常山,必有一场万军大战。”马悍目光迥迥在三人脸上扫过,看到的,是管、周二人悚然却隐带兴奋的面孔。唯有赵云,面沉如水。是啊!常山,是他的家园,他的嫂子,他的侄女,他的族人,他的故交好友,全都在这片土地上,战乱一起,生灵涂炭,南庄今日之祸,就是常山明日之例。 马悍沉声道:“我改变计划了,不再前往河内,改在常山坐观风云。” 管亥吃惊道:“那我们的骑兵……” “我明日就派遣两名狼牙飞骑,一人三马,速回北海,让太史子义将转运人员的后续事宜全部交给王叔治处理,自率一百五十狼牙飞骑前来会合。”马悍摸着下巴想了想,“这次同样可以走水路。我们一路西行,大抵是沿着滹沱河而走,这条河完全适宜行船没问题。” 管亥看了周仓一眼:“那么我们是不是要先派人联系张燕?” 马悍冷冷看了他一眼:“不必了——我们这一次,不站在他这一边。” 管亥惊讶不已:“跟袁本初联手?可是城守曾斩杀袁氏多名大将,而且,还曾生擒……” 马悍目光闪动:“袁本初是枭雄,枭雄自有其不同一般的胸襟。呵呵,黑山联军足有五万之众,尤其骑兵更达八千之多,袁本初只有不到三万人,骑兵不及黑山之半。在这个时候,他需要一切援助,尤其是骑兵的援助。我想,他会做出正确选择的。” 马悍说罢,面对赵云,正容道:“子龙,可愿与某共击胡虏?” 赵云握紧长矛,脸色冷峻得可怕:“无论谁想涂毒常山,先问赵子龙手中这杆长矛!” 马悍微笑伸出手,赵云一怔,随即会意,毅然伸出手。 两条坚实的臂膀,时隔一年之后,再度紧紧握在一起。 这一次,或许不会再分开。 第八十九章 【夜 杀(下)】 第八十九章 【夜 杀(下)】 第九十章 【战幕拉开】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章 【战幕拉开】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章 【战幕拉开】 (五十万粉值!!感谢大盟厚爱……难以言表万一。感谢赵无恤2014从不间断的打赏支持。拜谢二位!) ~~~~~~~~~~~~~~~~~~~~~~~~~~~~~~~~~~~~~~~~~~~~~ 初平四年(193年)六月初,河内郡大雨连下二十余昼夜,朝歌(今河南淇县)以东泛滥成灾,“漂没民居”。黑山军渠帅于毒回军鹿肠山老虎岭大本营,却不料袁绍亲率数万复仇大军,冒着狂风大雨,克服艰难行军,从魏郡迅速西进占领朝歌,兵分五路堵住各个山口,并派兵从苍岩谷口绕至西大岭截断于毒军退路,最后从各个山谷口向盘踞于老虎岭的于毒军发动总攻。 于毒困兽犹斗,袁军矢志复仇,苍岩谷血雨齐飞,老虎岭喋血五步。 当是时,张燕大军分出一部前往朝歌救援,但遭到冀州军阻击,双方发生激战,无力驰援。于毒被围,率部众左冲左突,奋力拼杀,激战五昼夜,血溅老虎岭。袁军忍辱含垢,披肝沥胆,为的就是手刃涂毒邺城元凶恶贼。鹿肠山之战,可谓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根本无需动员,将士用命,不,是拼命!人道是哀兵必胜,其实真正必胜的,是复仇之军。 最终,于毒被文丑枭首,黑山军被杀者万余人,余部投降,整个老虎岭如血洗过一般。大战结束,云收雨歇,阳光普照,远远看去,老虎岭群山,犹如一个一个血馒头…… 随后,袁军气势如虹,数路齐出。横扫黑山军各头目、攻破坞壁,短短半个月,擒杀诸酋帅,如郭大贤、于氐根、左髭丈八、平汉、大计、掾哉、白雀、五鹿、李大目……等等。只有少数头目如刘石、青牛角、左校等人侥幸逃脱。一时之间,袁氏如魔王降临,成黑山克星。 六月下旬,袁绍获悉常山有变,当即留下长子袁谭率一支偏师,留下继续清剿黑山余孽,自己亲率主力。北上迎战黑山军主帅张燕。 袁军步卒三万、骑兵三千。对决黑山联军步卒五万、骑兵八千。这是一场决定冀州谁属的空前决战。 七月初,常山国真定城,城头已插满黑山军那飞扬张狂的赤色大旗。此时的真定,还不是后世那个大城邑,而只是一个小小县城。常山国的郡治,在南面百里外的元氏而非真定。 此时张燕的黑山军、壹寿的冀州军、耿祉的度辽营、四营屠各与雁门乌丸的骑兵,全部分布于真定、九门、耿乡三角地带,形成一个互为犄角的稳固支点。其中耿乡为三角最突出尖锐,其锋芒。正对准七十里外、漳水之畔的巨鹿郡下曲阳(今河北晋县)。 而下曲阳与河对岸的昔阳亭,也集结了袁氏近四万大军,两城互为守望,即将在一马平川的冀中平原。与黑山联军展开激烈碰撞。 这个时候,谁也没注意到,距离袁军驻地昔阳亭与黑山军驻地九门县不足百里外的毋极,正悄然驶入三艘槛舸。进入滹沱河支流滋水。滋水发源于常山国西北太行支脉牛饮山白陉谷,蜿蜒而下,绕毋极城南垣而过。奔流东下,在昔阳亭北汇入滹沱河。 此刻,三艘槛舸的中间那艘槛舸二层船舱之内,马悍与部下精英济济一堂:赵云、太史慈、夏侯兰、管亥、周仓、裴元绍……呃,还有一个赵英姿。 看到赵云这个侄女,马悍就有些头疼。自那晚南庄之役后,这女孩的一双明眸就整天盯梢自个,不是以目光牢牢粘住魔瞳弓,就是不时当着马悍与她叔叔面前老提什么“夜林箭”,让叔叔教她,弄得赵云头大不已。每当此时,赵云就把脸扭过来,望向马悍,以目询问,而马悍则摊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虽然赵云并不知道马悍为什么会无能为力,但至少明白一点,这“夜林箭”之技,要么就是侄女条件不够,要么就是人家有什么原因不便传授。想想也是,这样的绝技,哪有随随便便教人的? 磨不到技术,甚至连那把奇异的怪弓都没机会把玩,赵英姿显然很不爽。得知叔叔要随这个箭术强悍的家伙打击黑山联军,坚决要求跟来。最初赵云以她肩伤未愈为由,加以拒绝,但等马悍的三艘槛舸载一百五十狼牙飞骑到来时,时间已过了将近一月,赵英姿的肩伤早好了。这一下,赵云可没借口了。 南庄之役,尽歼休屠胡八十四人,一个都没跑,夺得近百匹马,还有可装备百人的弓矢刀斧,直接解决了抱犊寨与九宫坞的义勇有兵无马的窘境。经过整编,抱犊寨精选出三十骑擅驰射及骑战的好手,而九宫坞联合青塘坞挑选出六十精壮义勇骑士,一下又得百骑。马悍将这近百骑分两队,赵云、夏侯兰自领一队,周仓、裴元绍领另一队。 这支骑兵马骠弓劲,看上去很有几分精锐的样子,但马悍却是知道,他们缺少骑战合击训练,单个战力或许可以,配合作战肯定不行,根本发挥不出集群战斗优势,只能作为辅助力量使用。 失踪了一支百人队,休屠人却没能再派军队一探究竟,因为张燕发动了真定之战,休屠人再顾不上一个小小山村了。等真定打下来后,袁绍大军已然北上,就更顾不上一支小队的失踪事件。 马悍一一为太史慈介绍在座新加入的诸将后,宣布合议开始,诸君可畅所欲言,说说对目前形势的看法。 管亥自从诚心归服之后,心胸已然放开,在马悍面前,也恢复了往昔的豪爽之态,首先抛出闷在心里很久的一个疑问:“城守既然要与袁氏联手,为何我们不先与下曲阳袁军联系,反而先跑到这中山来?” 马悍目光从周仓、裴元绍脸上扫过,笑道:“两位能为管生德解惑吗?” 周、裴二人互望一眼,隔着裹头搔头皮,嘿嘿道:“咱就是城守手里的箭矢,指哪打哪,听令行事就是。嘿嘿……” 太史慈摇头笑道:“城守此时不与袁氏联系,想来是担心谈不到一个好价钱,只有找机会先打一场,让袁军见识到我军之威,届时,就可以开个好价码了。” 马悍大笑:“知我者,子义也。” 太史慈与马悍共事大半年,以他灵活机变的心性,多少能对这个主公有所了解,知道这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他们要帮袁绍,自然不可能白忙活,不但要利益,而且还要利益最大化。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要让袁绍看到他们这支骑兵的犀利,这,需要等待时机。 “我们要等待时机,毋极这个地方就是很好的潜伏点,水岸、码头,周围芦苇绵密,可以很好地遮蔽我们的船只。”马悍手指向东、南分别一指,“东面距离昔阳亭袁军不足百里,南面距黑山联军驻守的九门只有三十余里,一旦出击,片刻即至,杀敌措手不及。” 赵云恨恨磨牙:“这帮胡奴恶贼,屠不了真定,就改为抢掠九门,城内已半数破家……休屠人、乌丸人,我饶不了他们!” 一说起这个,赵英姿眼圈也是发红,银牙暗咬,他们从真定一路过来,没少看到九门周边的村庄被烧成白地,满地尸首,血腥与硝烟呛鼻。由于黑山首领张燕是真定人氏,所以严禁手下及休屠各胡、乌丸害真定。结果这些抢掠成性的胡奴就要求改驻于九门,然后,九门县就遭殃了…… 夏侯兰自告奋勇:“九门一带的地形我熟,明日请让我带侦骑前去侦察。” 裴元绍自不甘落后,拍着胸脯嘭嘭响:“这片地儿我闭着眼都知道怎么走,而且我水性也好,让我来!” 就在众将纷纷请缨之时,门外守卫来报:“禀报城守,甄府派人求见。” 甄府?毋极大姓甄氏?舱内众人一下迷糊了,甄氏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他们怎么会找上门的? 马悍却是会心一笑,只有他心里最清楚,眼下三艘槛舸,所停靠的码头,就是甄氏的产业。而他之所以能让码头行主恭敬相迎,安然停泊,所凭借的,就是当日那甄氏幼女送给他的那块刻着“甄”字的玉佩。这个甄氏信物出现于毋极,甄氏族人岂有不知晓之理,故此有请,自是意料中事。 其实就算甄氏不理会,马悍也要登门,毕竟他们要想好好在这片地儿潜伏待机,就不能不与本地豪强打交道,以争取对方支持,至少也是中立。否则一旦行踪泄露,被黑山军知晓,搞不好满船骑兵就得被包饺子。 马悍先询问夏侯兰这甄氏的情况,尤其是甄氏家主的情况等等,然后一再叮嘱周仓与裴元绍约束其手下,尽量不要露面,上回他们这哥俩差点打劫了甄氏三女,还杀了人家不少护卫扈从,一旦被甄府发现,有他们的排头吃。更糟的是,还会连累自个——上回你不是英雄救美么,怎么一转眼工夫,打劫者与救人者就扎到一块去了?演啥双簧啊!太老套了吧! 以马悍与周仓、裴元绍等人眼下的情形,还真是说不清楚了。 所以马悍只带了夏侯兰一块去,而且,首次摘下弓箭,只带礼物与笑脸登门。 嗯,毋极甄氏么?且看是何等人物。 第九十章 【战幕拉开】 第九十章 【战幕拉开】 第九十一章 【豪族甄氏】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一章 【豪族甄氏】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一章 【豪族甄氏】 (感谢大盟强力支持!还有奇檬子、ufgw,一并致谢!) ~~~~~~~~~~~~~~~~~~~~~~~~~~~~~~~~~~~~~~~~~~~~~~~~~ 毋极甄氏,系东汉开国大司马、承新公甄邯的后裔。甄邯位及人臣,后裔世袭二千石俸禄的官职,可谓东汉望族。不过到了汉末,很多前朝的账都不认了,尤其是灵帝这么一个只认钱不认人的主。所以甄氏至今只袭祖爵,而无俸禄。眼下甄氏当代家主是甄豫,其父甄逸曾出任上蔡令,汉末天下大乱,为免遭乱贼残害,辞官归梓,年四十而卒,长子甄豫接任家主。 甄氏乃毋极大族,又累世为官,百年积蓄,产业家资巨万,积谷数十万斛,族中私兵近千,加上百年名望,俨然一方豪强。莫说是毋极县令,便是中山国相,也多有仰仗,有财有势有名望,堪称中山第一豪门。倘非如此,以袁氏四世五公之尊,眼高于顶的孔雀心态,怎会为次子袁熙聘娶甄氏女?真当是因为洛神的才貌?这年头,地方豪强与军阀之间的所有联姻,都只为一样:政治。其他全是假牙。 马悍此时尚未将历史上的洛神与毋极甄氏联系起来,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这个百年望族的尊重。他与夏侯兰,一袭曲裾深衣,头顶长冠,手提礼盒,打扮得跟文士差不多,在甄氏家仆引领下,进入毋极城,前往甄府。 马悍自临三国以来,从来没穿过这种高档礼服。曲裾深衣,是春秋时代就流传来下的一种礼服,穿起来非常麻烦,交领右衽。上襦下衫,裹身缠绕,袖长四尺,垂手拖地,要多麻烦有多麻烦。不过,拜会有名望的士人,尤其是这等世家大族,这是必须的礼仪,就象出席现代重要场合,必须要穿西装一样。 好在的是。马悍一直穿着当初穿越时的那身内衣裤,还有中帮野战靴,只是在外面套了一袭深衣而已。如果完全按古制穿着,里面可是真空的,步子迈大一点就会扯到……呃,是露出蛋蛋。说起这个,让马悍无奈又好笑的是,他们这一伙人,包括赵英姿这个女孩。几乎无人会穿这种“高端”礼服,衣服拿到了,却是大眼瞪小眼。幸好还有一个人,是文职小吏出身。好歹穿过这种服饰,总算不用丢脸请甄府仆役帮忙。嗯,这个上得了台面的人,当然就是太史慈了。 在甄氏仆役的引领下。马悍与夏侯兰来到甄府,却见甄府正门大开,一个同样顶高冠、着深衣的瘦高青年男子。立于阶前,一见二人,目光一亮,合袖见礼:“甄俨甄仲谨,见过二位义士。” 甄俨?马悍小小惊讶了一把,这可是甄氏家主之弟,竟然在阶前相候,而且大开中门,这礼遇的规格相当高啊,难不成,甄氏已知悉了自己的身份? 这时期的世家大族,很是讲究身份及对等的,象二袁那种顶级世家,基本上非海内有名望者不见。甄氏虽非天下名士,只算一方望族,但也决计不会仅仅因为对方救过自家闺女,就纡尊降贵,自折身份开中门迎候。 别说马悍这半调子时空来客不明白,就算是土生土长的夏侯兰,也满腹疑虑。其实说穿了很简单,实力!甄氏注意到了他们的实力,并格外重视。 作为地方豪强,与京幾世家最大的不同,是轻虚名,重实力,尤其在乱世,对这方面有清醒认识的,非地方豪强莫属。马悍当日在滹沱河畔,以十骑击溃十倍之黄巾,甄氏诸人,无不目睹。其中那仅存的扈从护卫施彦,是祖孙三代服侍甄氏的家生子,有过从军经历,甚至当到郡国兵队率之职,自身水平不说,起码眼光不差。 当日回府后,请罪时将那援手义士手下精悍骑卒之事一说,倍加推崇,认为绝对可与天下名骑“白马义从”比肩,立即引起甄氏兄弟的极大兴趣。这兄弟三人,都是交游甚广,极有眼光之人。能与幽州公孙瓒之白马义从比肩的精骑,只怕是车骑将军、冀州牧袁公都没有,什么人才能驱使得了这样的精兵悍骑?他只有二十骑吗?如此精锐,出现于这中山与常山之境,意欲何为? 这件事,梗在甄氏兄弟心里近一月,直到今日得到城外五里一处偏僻码头传来讯息,有三艘大船,近三百人马,持甄氏信物,停泊码头。甄氏兄弟一看那信物,就知道是滹沱河出手的那支人马,果然,他们竟然有三百人马之多。天哪!上次仅仅十骑,就杀败百余黄巾悍卒,自身不损一人,如今却是十数之倍,这还了得!能指挥这样一支精骑之人,身份必定不凡。 甄氏兄弟,立即高度重视,发出邀请,并大开中门,由甄俨迎候。不得不说,此举极具眼光与头脑,不愧是与时俱进的世家豪门。 惊讶归惊讶,马悍不忘举袖还礼:“辽东骑都尉、领辽西白狼城守马悍马惊龙,应邀过府,拜会尊望。”马悍前半句是表明身份,后半句则是表示自己此次登门造访,并不倚仗身份,而是以友之礼,拜会郡国名士。给足了甄氏面子。 夏侯兰也自报家门,其实他很想在名字前冠以新身份“辽西白狼营骑部假司马”,但赵云尚未明确答应出仕,所以夏侯兰也只有先忍着。 甄俨大吃一惊,辽东骑都尉!白狼城守!居然是他! 没错,甄俨知道马悍,更听过他的名声。 甄氏之所以能聚敛如此财富,可不光是种地收租或兼并土地,那会又没有房地产,怎么倒腾土地,都刮不出太多油水。所谓无商不富,要想富,当然得经商。甄氏一族,旁支甚多,或做官,或经商。官为商之护,商为官之赀。互相扶助,犹如后世之徽商。如此官商一体,方可保财富长存久安。 甄氏经商,因地利之便,最暴利一项,莫过于边贸。与匈奴人、乌丸人、鲜卑人,甚至高句丽人交易。甄氏凭借本身影响与雄厚财力,商路囊括了并州、河东、幽州、甚至远及辽东。 就在本月初,从辽东浮海而归的甄氏商队,带回大量毛皮、珍珠、角筋、药材的同时。还说起了辽东的一些传闻。其中,辽西白狼城的神速崛起,以及白狼城守马悍的草原传奇,最为人所津津乐道。马悍的经历与战绩,本就已相当惊人,经口耳相传,只会越来越夸张,几近于神话。而最象神话的竟是胡人自个传出来的。包括鲜卑、乌丸、扶余、邑娄、秽貊等等在内,都坚信白狼城守是“昆勃图鲁”的使者。而巧合的是。白狼城,又暗合“贪狼射手”之言,简直就是天意。 一个冬天过去之后,随着春风遍野。昆勃图鲁的传说也随风传颂于辽东与草原。已经有许多部族纷纷依附白狼城。而马悍四月中就离开辽西,浮海入中原,反倒不知此事。 汉末天下纷争,诸侯并举。世家豪强,最大的使命,就是寻找可依附的强者。托身依靠,以保障家族利益延祚后世。他们就象一个个囊中多金的豪客,择人而下赌注。看中的,下注大点;拿不定主意的,下注小点。但无论如何,身处乱世便如坐上赌桌,无论输赢,你必须下注。自从幽州公孙瓒被袁绍屡屡击败,压制在易京动弹不得,甄氏就开始考虑把最大一注压在袁氏身上。联姻是最好的办法,不过甄氏嫡支未嫁者尚有三女,似乎还可以再另外投资,以图大小通吃。 此前甄氏属意幽州公孙瓒,只是其子公孙续早已成亲,以甄氏之身分,自不愿嫡女为妾。然后又到冀州袁绍,同样,袁绍长子已有正妻,次子未行冠礼,一时半会还联不成;至于辽东公孙度那边,倒是有一个次子公孙恭,年方十七,与甄氏三女甄沁年貌相当,而公孙度也有意与之联姻,但甄氏上下还在犹豫。尽管此时公孙度已隐隐有辽东王的气象,只是此人毕竟是小吏出身,就算是一般的豪强之家都看不上他,更遑论甄氏这样的大世族。 马悍的传奇崛起,甄氏兄弟知道后,只不过付之一笑,只当以讹传讹。不过鉴于此人在诸胡当中有若大威名,甄氏为商贾计,倒是愿意结交一二。但在见到马悍本人之前,甄氏从未想过,这人竟是一弱冠少年! 甄俨在前几日,还跟兄长与三弟讨论过这个问题,不成想,数日之后,竟能见到真人,如何不吃惊。当然,最吃惊的是,这个家伙,也太年轻了吧?行冠礼没有?哦,戴着长冠,只是,比刚行过冠礼不久的三弟叔贤,还显得年轻几分…… 马悍当然不指望上下嘴皮子一碰,就能让人相信自己的身份,所以他拿出随身所佩的印绶——这玩意可是从长安千里迢迢送到辽东,然后再从辽东转送辽西,出自宫中少府监制的正经官印凭信。 以甄俨的眼力,一眼就看出,货真价实,如假包换。当下肃然,再行见礼,心下又是吃惊,又是感佩。为什么?以人家的身份,就算是带几十兵马扈从都说得过去,但人家却只携一友人就来了,而且手无寸铁。如此胆识与姿容,却出身……咦!似乎没有此人的明确出身,莫非另有玄机? 甄俨心念百转,脚步不停,引领马悍、夏侯兰等人入府。行走于若大府邸,有如迷宫般的曲折回廓、花径、亭台楼榭之间。 甄俨笑指前方,对马悍与夏侯兰道:“前面那间宅子,就是府中会客正堂……”话音未落,不远处花树后人影一晃,甄俨脸色一沉,如此失礼,若是下人,必杖毙之。 树影之后躲藏之人,吃不住甄俨那恶狠狠地眼神,怯生生挪出半个身子:“仲兄……” 甄俨失惊,随即气恼道:“四妹,你……你躲藏在这干什么?” 马悍与那少女目光一碰,少女脱口惊呼:“是你!” 第九十一章 【豪族甄氏】 第九十一章 【豪族甄氏】 第九十二章 【甄氏决断】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二章 【甄氏决断】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二章 【甄氏决断】 (感谢大盟、赵无恤2014、奇檬子,如期而至的打赏!) ~~~~~~~~~~~~~~~~~~~~~~~~~~~~~~~~~~~~~~~~~~~~~~~~~~~~~~ 这个少女,正是当日在滹沱河畔,马悍所救甄氏幼女的两个姊姊之一,也就是那个不怎么开口,却总跟其姊咬耳朵的“四妹”。 甄俨虽暗恼其妹冒失之举,但人已经站在眼前了,不介绍一下,就更为失礼,只得对马悍道:“这是俨之四妹,名荣,年未及笈,未有字。” 少女秀美的脸蛋腾地一下红了,嗔了兄长一眼,向马悍福了一礼,慢慢后退,隐于花树间。待消逝于诸人视野后,一提裙裾,慌慌张张跑了。甄荣脸红及逃开,是因为兄长那句话“未有字”。 汉时女子十五及笈,由父(无父则由长兄)许之一字,便可出阁,所谓的“待字闺中”就是这么来的。 甄俨的目光看似望着四妹逃离的方向,实际上有意无意瞟向马悍,但看到的,却是这少年向四妹颔首回礼,淡淡一瞥之后,随即收回目光,未见异色。 甄俨目光闪过一丝异色,他一向很为自家几个妹妹的容貌而自豪,整个冀州的豪强世族子弟,多有慕艾。尚未出阁的三个妹妹,包括最小的幼妹,都有无数求聃登门。这塞外边郡的少年都尉,竟不假辞色。果然不简单呢。 马悍不好色?当然不是,只是他见得多了而已。不说后世超多美女视觉轰炸,就算是白狼城那里。还有一个离姬,堪称绝色。甄氏诸女姿容虽丽,却仍逊色一筹,哪用得着扮猪哥像?嗯,或许甄氏那最小的幼妹,长大后堪可一比。 就在富丽而不失素雅的甄府正堂,马悍见到了甄氏当代家主。甄豫甄伯雅。 这是一个年约三旬,容貌清俊,眉宇间颇显儒雅之气的中年人——按汉代的平均寿命来说。三旬,的确可以算是中年人了。 宾主相互见礼,就席而坐。 得知马悍的身份,甄豫强捺内心的震惊。先向马悍表示敬谢之意。感谢他出手相助,杀贼救妹,更感谢其来访。客套一番后,又大加赞叹狼牙飞骑的精锐,不露痕迹地将话题引入马悍此行来意。 “此前甄氏宗人曾到辽东行商,与诸胡互市时,听得传闻都尉事迹,威名震辽西。便知白狼城必定是天下强兵,滹沱河畔所见。果然不虚。如此精强百骑扈从,天下大可去得,无怪乎可自辽西穿越千里,光临中山……呵呵!” 马悍何许人,一听就知道甄豫兜兜转转一大圈,就是想弄清楚自己此次率百余骑精兵悍将,伏船潜踪至此的目的。如果不把话说明白,估计接下来的谈话,半点营养皆无,净打哈哈了,他可没工夫整这无聊事。 事实上马悍也没打算隐瞒,因为他现在打算助袁绍,而甄氏毫无疑问也是站在袁氏一边的。哪怕马悍并不知晓甄袁之间在未来会有什么关系,也一定确定及肯定,在袁军与黑山军之间,甄氏百分百会站在袁氏一边,这是其阶级必然属性,不会因任何外力而改变。既然大家是同一阵营,那还有什么不好说。 “某将百骑,欲助袁公,邀击黑山,潜袭九门,可否?” 可否?简直太可了!甄氏兄弟惊喜不已,要知道九门距此不过三十余里,登高而望,甚至可以看到胡骑游哨远远卷起的烟尘。若不是隔了一条滋水,加上大战在即,黑山军不欲节外生枝,毋极城早就被胡骑围城了。正因如此,毋极城内外惊俱,生怕袁军失败。毫无疑问,一旦袁军与黑山军在合战中失利,九门胡骑必定渡水袭城,抄掠四方。甄氏族产可不光只在县城里,城外更有大片田地、庄园、谷仓、畜栏,纵有坞堡保护,只怕也会损失惨重。 甄氏私兵近千,甲器精良,又有良马数百,宗兵力量之强,犹在毋极城兵之上。但就是这么强的力量,却绝不敢招惹黑山,黑山十万报复可不是开玩笑的。但若有一支外来力量,愿意替他们出头,那就再好不过了。 甄氏兄弟大喜过望,谀词如潮:“都尉此举,足见英豪,无怪乎美名传辽东,诸胡闻风远遁。幽州公孙向为诸胡所忌,而今都尉已取而代之,年少英武,精骑纵横,来日必成大业……” …… “年少英武,精骑纵横,来日必成大业!兄长真是这么说?” 就在正堂不远的一幢双层楼榭里,甄氏尚未出阁的三姐妹,正紧挨着围坐一起,听婢女从服侍仆役那里听来并复述的只言片语。 “是啊,最啊。”婢女鸡啄米似地点头。 甄沁(本名道,因及笈,得字沁)也就是当日滹沱河畔,与马悍交谈的那位“三姊”(前文误作大姊),歪着头,仔细回忆,嘴里喃喃道:“年少英武,倒是不假;精骑纵横,确是如此;来日必成大业么……辽东骑都尉、白狼城守……白狼城是什么地方?族里有谁去过?” 四妹甄荣想了想,摇摇头:“次房的十一兄也只到过辽东,没有去过辽西,更没到过白狼城,只是听说那里杂胡很多,很混乱。” 幼妹甄洛眨着水汪汪的大眼,呡嘴笑道:“十一兄不是说了么,去岁这个马都尉在辽西打了一仗,把一个乌丸王赶跑了,还夺了几个城,眼下辽西诸胡无不畏服。” 甄沁啊了一声:“那他一定不惧九门那些胡人……”随即又是一叹,“可惜,他才有二十骑,太少了……” 马悍率三百骑前来的消息,只有甄氏当家的几个兄弟知道。如果传扬得阖府尽知,真当黑山军在毋极无细作么? 甄荣似乎想起什么,双眼弯成月牙。掩嘴笑道:“三姊,这次十一兄还为你说了一门姻缘,你还不开心,说辽东边鄙,难有俊杰。你看,这个马惊龙不就是一个少年俊杰么?他穿着一袭深衣,举止有度。丝毫不比那些浊世佳公子差呢。我看呐,那个辽东公孙家的二公子,也许真的不错。” 甄沁咬着红唇:“若那位公孙家二公子。能有这人一半英武,我就很开心了……” “那不如让大兄将你改许给这个马惊龙啊!反正事情还没定嘛。”甄荣吃吃笑着,明眸闪动。 甄沁幽幽一叹:“我听仲兄说,族老们的意思。好像是同意……唉!此去辽东足有千里啊。还要浮海行船,他们怎忍心将我送出如此之远……” 甄荣与甄洛俱面露凄容,甄洛轻挽三姊玉臂,低声道:“小妹听阿母说,方今天下动荡,战乱频仍,处处凶险。远有当日滹沱河之危,近有九门胡骑之祸。咱们的家门口都有胡骑肆虐,整日提心吊胆。而辽东地处海角。承平多年,几无战乱之忧,阿姊虽远嫁,却可保一生平安。阿母最希望的,就是我们姊妹平安……” 甄洛说到这里,泪水涟涟,三姊妹抱头恸哭,因为她们又想起了大姊的命运。 甄氏长女甄姜,嫁与青州大族为妻,但在去岁数十万黄巾乱青州之时,被攻破坞堡的黄巾乱贼淫辱而死,其状极惨。此事深深刺激了甄氏,令他们更明白乱世需抱大腿的至理。而对于五姊妹的母亲张氏而言,想法则最简单,只要女儿平安,无论嫁往何处。而说到太平,方今天下,也就只有那么几个边边角角的地方,比如荆州、益州、汉中、辽东……历史证明,真正太平一世的,只有辽东。 张氏或许不知天下大势,更不知历史走向,但她以一个母亲的直觉,把女儿送往真正平安之所。 甄氏诸妹在亦喜亦悲,而正堂中的商议,已进入正题。 甄氏兄弟同意将渡口码头暂时封闭,专让马悍驻军,并严格保密。同时,提供马悍等三百骑在此其间的一应用度,事成之后,另有答酬。而马悍则保证若胡兵攻毋极,必为臂助;同时,马悍助袁氏攻九门之胡,不得牵扯甄氏,也就是说,这是他个人行为,不能连累甄氏。 除了目前合作之外,双方还订立了远期合作。马悍提出将在辽东建立一个商号,收集各部落物资,由甄氏统一收购,这对双方都有好处。对甄氏而言,再不用深入诸胡部落,整天提防胡人见财起意,随时翻脸,人贷两空。还有辽地除之不绝的马贼强盗,更是商旅的大患。而对马悍而言,这就相当于打开一条商路,以他在胡人当中的威名,只要一张口,没有哪个部族敢不屁颠颠地跑来敬奉,收集这些货物,绝对是又好又便宜。 来自未来的马悍最清楚不过,在没有信仰的年代,一个强大而威信的首领,决定一支军队的凝聚力;而经济基础则决定一支军队的战斗力。有凝聚力,有战斗力,方为强兵。白狼城,必须有自己的财源,有自己的养兵之道,决不能让辽东卡住脖子。 两个时辰之后,马悍与夏侯兰,带着满意的收获,微笑告辞出府。 甄俨代兄礼送出府门,送走二人之后,望着二人走远,一回头,正见幼妹甄洛站在不远处的曲廊上,咬着嘴唇,神情踌躇。 甄俨走近,道:“想向他亲自道谢么?” 甄洛点点头,欲语还休。 甄俨淡笑道:“以后一定有机会。”将一物放到甄洛手里,轻轻抚了一下小妹秀发,转身而去。 甄洛张开晶莹剔透,白里透红的玉掌,但见一块刻着“甄”字的玉佩莹然生光——正是自己送给那少年都尉的信物。 ~~~~~~~~~~~~~~~~~~~~~~~~~~~~~~~~~~~~~~~~~~~~~~~~~~~~~~~~~~~~~~~~~~~~~~~~~~~~~~~ ps:甄姬有洛、宓两个名字,本书以“洛”为名,以“宓”为字。因此时尚待字闺中,故名甄洛。 第九十二章 【甄氏决断】 第九十二章 【甄氏决断】 第九十三章 【潜 入】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三章 【潜 入】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三章 【潜 入】 (谢谢大盟、赵无恤2014) ~~~~~~~~~~~~~~~~~~~~~~~~ 七月初七,甄氏传来消息,袁军与黑山军约定于七月十二,于下曲阳与耿乡之间的平原,进行合战。 马悍与赵云、太史慈等诸将商议一番之后,当夜再至甄府,与甄氏兄弟密议至夜深。 七月初八,马悍、管亥、夏侯兰,率十名狼牙飞骑及一名鹰奴,在甄氏派出的接应引领下,秘密乘舟前往袁军右军驻地昔阳亭。太史慈则率一百六十狼牙飞骑,与赵云所率六十义勇,周仓、裴元绍率三十从骑,蛰伏毋极,等待指令。 黑山军与袁军合战,必定调九门休屠各胡出战,如此,九门必空虚,正是突袭的好时机。但要想得到最大利益,这个时机就得要把握好,不能早,也不能晚,须在两军作战最关键时刻出手,方才能收得奇效。 那么,怎么把握这个时机呢?靠甄氏的耳目吗?毋极至下曲阳七八十里,还要渡过两条大河,快马驿递也要一个时辰,而战场瞬息万变,等消息送达,黄花菜都凉了。最重要的是,什么样的机会,才是关键时机?不是亲眼所见,如何能做出决断? 所以,马悍来了。 他的计划很简单,主力潜伏于毋极,随时候命;自己率少量人马,假以甄氏族兵的身份,前往袁军昔阳亭右大营,在那里,有在袁军中任职的甄氏子弟接应。也就是说,马悍一行十四人,要混入袁军之中,参与到这场大战中来。 大战临近,要混入某阵营,如果只有马悍这些外来户。那叫一个不可能。但有甄氏这等地方望族相助,那就简单之极。 七月初八申时,马悍一行混在甄氏一百多族兵当中,押运千石谷米,从滋水下船,推着百余车粮草,出现在绵延数里的昔阳亭大营北面。接应这支运粮队的,便是在袁军中担任仓曹的甄氏子弟甄仪。 袁军对于当地世家的这种支持,当然举双手双脚欢迎,以甄氏在中山的声望。没有谁会怀疑其中不妥。 马悍一行的身份,只有运粮队头目、当日为马悍所救的施彦,以及前来接应的甄仪知道。其实就算是这两个人,所知的也不多,只知道马悍是甄府请来的一支援兵,用以防御九门胡骑的。之所以混入袁军当中,只是便于观察战场情况,以决定攻击九门的时机。 对这样的大好事,甄仪当即慨然应诺。拍胸脯保证马悍一行的安全。若给他得知马悍的真实身份,估计会惊呆;若让他知晓马悍与袁军最高首脑袁绍之间的恩怨,只怕会吓瘫。 事实上,就连甄氏兄弟都不清楚马悍与袁绍之间的恩怨纠葛。否则根本不敢帮这么一个“危险份子”混进袁军大营。而马悍当初在幽州军中待的时间太短,他的光辉战绩只在下级军士间流传。似他这等来历不明、又流星般消失的草根人物,哪入得了世家名门的法眼。除了袁绍、田丰、郭图等几个当事人,上层人物之中。几乎没人知道他这号人物。 甄仪是个三十出头,肤色微黄的军官,穿着簇新的青色戎衣。头戴弁冠,腰间挂着一枚玉坠,行止颇有儒雅之态,像士子多过像军官。甄家子弟,就算是从军,也是饱学之士。 甄仪对年少英武的马悍与谈吐有礼的夏侯兰,颇为欣赏,但对管亥、狼牙飞骑、以及提着一个黑布笼子,脸色麻木的鹰奴,很不待见。他本想将马悍与夏候兰安排到离自己近的舒适军帐,但施彦得到马悍的暗示,还是请甄仪将马悍等一十四人,安排在甄氏族兵中三个不起眼的军帐里。 安排停当后,天色已晚,夜食的云板声响起,军士们纷纷提着木碗陶盆,熙熙攘攘,前去领食。 马悍自不需亲力亲为这等小事,他正在帐内,与夏侯兰、管亥,讨论袁军的昔阳亭大营的布置情况。 马悍此次入营,除了做为观察员,把握战机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学习。 没错!学习! 学习一支正规军的标准选址、扎营、营外防御、营内巡防、武器粮食的放置、军士营帐的安排等等。 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的很有讲究。比如选址要求近水源、远树林、清杂草,占高地;扎营更讲究,立栅时木与木之间的缝隙,不能宽过两指,营栅外的壕沟宽深均有标准,沟里埋设尖刺,沟外更设有鹿砦、拒马;营寨内某些重要位置如粮仓、马厩等处,更围有车框边插满长矛,犹如刺猬一样的粮车;其他的各营帐分区、挖便溺池、畜拦马厩的分布……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马悍走马观花看了不到半个时辰,已觉收获颇多。其实这些东西,古代是有兵法营式的,但先别说马悍没机会接触到这些兵书,就算是看过,也不如直观感受一回,来得印象深刻。比起袁军扎营的方正标准,当初在幽州军的大营所见,可就差了一大截。估计这跟公孙瓒军营中骑兵及胡兵较多有关。 马悍在与夏侯兰、管亥这两个有一定扎营经验的老军伍,互相讨论,拾遗补缺,获益良多。由此,他对四日后的近十万大军合战,更是充满了期待。这等规模档次的大会战,整个三国时期都不多见,难得赶上一回,一定要好好观摩,看双方是如何排兵布阵,指挥作战的。 马悍不是军人出身,以前最多指挥过几百个小弟街头群战。降临三国后,在战争中学习战斗,加上不断演习、操练,现在他自问可以指挥三五千人马,但是超过万人,就没把握了。他手下没有任何一人可称之为帅才,没法子,赶鸭子上架也只能自己上了。世间之事,未闻生而知之者,只要努力学习,凭着他的阅历、以及跳出这个时代的思维。他深信,自己总有一日,可掌控万军锐士,纵横捭阖。 三人正合议酣谈,突闻帐外一阵骚动,人声嘈杂。管亥刚要跳起来,却被马悍按住,摇了摇手指。这时帐帘一掀,帐外侍卫的狼牙飞骑进来禀报:“是军士闹事,恼恨军食配给差异。故起争端。”因为身处不测之地,所以马悍禁止狼牙飞骑们对自己使用敬称。 就这么一会工夫,争吵声又近了一些,似乎就发生在这甄氏族兵的驻地区域。 马悍微露讶色,示意管亥与夏侯兰一同出去看看。 一掀帘,就看到施彦脸色铁青,身后一群甄氏族兵也是一脸怒容。而在他们对面,同样是一群身着戎衣的袁军,为首是一个一脸胡渣子的瘦高汉子。正将一把尺刀上下抛飞,冷冷盯住施彦。 士兵入营,除非值守,是不能带兵器随意走动的。不过匕首这些小刀子倒不在限制之内。 此时那群军士正不断向施彦鼓噪,甚至有人用木碗里的蒸豆掷砸施彦。施彦那张还算白净的脸,气得更白了。 马悍走近,略略提高声音问道:“怎么回事?” 施彦一向对马悍敬畏有加。更感激他曾救自家性命,纵然是在愤怒之中,依然强压怒气。答道:“这些腌臜军卒,自家吃食粗陋,却眼红我们甄氏的伙食,叫嚷着要均分,岂有此理!” 哦!马悍明白了,军营普通士兵的伙食,确实不咋地,基本上吃的就是黑豆参粟米。也就勉强只够裹腹而已。纯谷粟米饭,只有开战时才能吃上。而甄氏族兵不愧是大族私兵,不但只是承担后勤辎重辅兵的工作,而且吃得那个好:汤饼(类似面条)、粟米、羊肉,甚至还有羊骨汤……人比人得死啊! 循着骨汤香味而来的军士们愤怒了,在一个队率的挑头下,强硬要求分一杯羹。施彦哪肯答应,一边急派人去寻他们的临时上官甄仪,一边与袁军军士对峙。 弄清事情原委之后,马悍就待掉头离开,这事交给甄仪处理就好,没他什么事。但就在这时,他注意到对面那闹事的袁军队率,眼睛直直瞪视着他,手中的尺刀都忘了抛甩,不断用手指点,倒吊眉高高竖起,皱成一团,似在苦苦回忆。 马悍咯登一下,不好,这家伙似是认得自己,可是,自己却一点印象也无…… 就在此时,人群中分,甄仪一脸愠怒,冲那袁军队率吼道:“许成!又是你!怎地每次有世家族兵吃食,你们总要插一腿,分一勺?莫要以为你曾是故吕军侯的扈从,某就不敢动你!” 那许成困惑的目光从马悍脸上收回,显然一时还想不起在何处见过马悍,当他眼睛扫向甄仪之时,立即变成愤然:“甄仓曹,大战在即,我们吃好点,杀敌也更有劲些,多砍几个黑山贼的脑袋,有何不可?” 跟在身后的军士也在大声鼓噪,群情激愤。 马悍低声问施彦:“故吕军侯是谁?” 施彦摇头不知,马悍道:“去问问。”言中自有一股久掌生杀予夺之将的威严,施彦竟不敢有违,径直去了。过得一会,回报道:“是部曲军侯吕翔,去岁曾在追杀敌军时被射杀……” 原来是他! 马悍记起来了,跃马溪畔,一箭穿心,就是那个吕翔。当时追杀自己的骑兵约有三十余骑,被自己干掉三分之一,剩下的人,曾隔河相望,印象必定深刻。只是对方一时不敢相信,一个敌对阵营的悍卒,竟然会出现在自己一方的营帐里…… 这时双方的火气越来越大,已经有动手的趋势。军营之中,小打小闹,只要不动刀兵,上官多半不会管。从古至今,哪有不闹事的兵痞?哪有温良恭谦让的军营?正相反,保持士卒的好勇斗狠,正是任何一个将军所希望的。 马悍向管亥勾勾指头,等管亥凑过来之后,低声道:“揍那个许成一顿,要达到两个效果。第一、让他说不出话;第二、让他发懵几天。” 管亥点点头,自信满满拍拍胸脯,然后大吼一声:“敢从中山甄氏嘴里抢食,他娘的活不耐烦了!大伙跟我冲,揍他奶奶的!” 管亥吼罢,如野猪出林,横冲直撞,扑向许成。 许成这些人全是兵痞,也可以说是悍卒,一向骄横惯了,一般的家族私兵,对上这些打杀惯了的悍卒,胆气总是不及,多被压制。怎都没料到,这甄氏族兵,竟然说打就打。 许成一愕之下,狞笑道:“找死……” 一刀刺出,却被管亥粗大的手臂横架住。许成只觉如击坚木,手臂咯得生疼,尺刀根本刺不下去,顿知不妙。正想后退,来不及了。嘭!一拳打在下巴。因为正张嘴说话,结果牙齿咬住舌头,差点没咬断。 许成痛极而呼,低头吐血水。砰!第二拳打来,正砸在他后脑壳。许成就象被一根木棒重击,当即失去意识,直挺挺倒下。 马悍暗暗点头,管亥不愧为打闷棍好手,很好地贯彻了自己的意图。打破舌头,对方一段时间是说不了话了,打后脑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脑震荡,思维至少混乱好几天。 以管亥动手为发端,甄氏族兵与袁军兵痞瞬间打成一团。 在这乱哄哄地场面中,几个始作俑者却悄然溜得影子也无。 第九十三章 【潜 入】 第九十三章 【潜 入】 第九十四章 【临 阵】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四章 【临 阵】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四章 【临 阵】 (大盟与赵无恤2014支持不断,十五郎坚持不断。。。) ~~~~~~~~~~~~~~~~~~~~~~~~~~~~~~~~~~~~~~~~~~~~~~~ 七月十二,大战开场。 天色微明,马悍正在军帐里细心擦拭、调整魔瞳弓,就听帐外传来施彦的声音:“马兄弟!” 马悍没改姓,但编了个假名。一听施彦呼唤,当下将弓插入弓囊,两头密封套牢,挎在肩上,掀帘而出。 天边暗紫色的层层鳞云,已镀上一层金边,象一条条亘空飞舞的金鳞。带着淡淡腥味的晨风从军营上空吹过,激得旌旗猎猎。军营里到处充斥着纷乱杂踏的脚步声,以及牛马牲畜的嘶叫。辕门方向,不时腾起一股股烟尘,那是一支支袁军正在出发。整个军营,透着一股浓浓地肃杀之气。 晨曦之下,施彦与甄仪并肩而立,望着一脸沉静的马悍,轻叹道:“你真的要出战?” 马悍点头,尚未说话,身后已有一人接口道:“是我们要出战。” 回头,夏侯兰、管亥及一众飞骑,已是人人负弓挎刀,一字排开。 原本甄氏族兵只是辎重辅兵,负责留守大营,并不参与野战,主要是帮个人场,同时也代表着甄氏的一种态度。袁绍要的其实就是这个态度,同时还有钱粮支持,至于家族私兵这块,有则最好,无则也罢。反正袁绍也不指望这些互不统属、号令不一的杂兵真帮得上忙。 甄仪见马悍等人其意已决,无奈点头道:“既然如此,我尽量安排你们到一员悍将麾下,真打起来,可以最大限度保障你们的安全……跟我来吧。” 甄仪带着马悍一行,穿过一队队向辕门行进的士兵。来到一个大帐前,先让马悍等一会,自行钻出帐内。不一会,帐帘掀起,两个人走出来。一个是甄仪,另一个则是一身黑漆甲胄,腰畔挂着一支手戟的军将。 这军将身高近八尺,加上头盔,看似与马悍差不多身高,眉毛浓粗。压着眶下一双威棱棱的环目,胡须猬张,脸肌粗横,肩膀宽阔,两臂筋骨结实,给人一种孔武有力的强悍感。 马悍一见此人,微微一愣,这人他认识,当日公孙瓒与黑山联军兵围袁绍之时。就是这个军将,手持大枪,指挥数百军士,拚死保护土屋里的主公袁绍。 河北四庭柱之名将高览。 不过。初平年间的高览,与颜良、文丑、张郃一样,尚未扬名,军职也并不高。眼下不过是一个骑督而已,大至相当于骑司马,但远不及白狼营骑司马。为什么这么说呢?对比!白狼营骑司马目前只有两人:赵云(尚未定职)与太史慈。而白狼营却有一千骑兵,也就是说,最少每人可分五百骑加五百卒。而袁绍军不过三千骑,其中有五百余骑是吕布的并州骑兵,不属袁军序列。也就是说,袁军只有二千五百骑。袁绍手下叫得出字号的武将不下十几个,大半都是骑督或比骑督更高的军将,僧多粥少,怎么分? 所以眼下这个骑督高览,手下骑兵不过二百之数,但步卒却有一千多,真不知道是骑督还是步督。 高览出帐,面露不豫之色。他手下真正的兵力,其实不过五百,二百骑兵加三百战兵。其余七八百人,或是骑兵扈从,或是辅兵,跟着大部队打顺风仗可以,真碰到硬仗根本指望不上。如果不是怕得罪中山甄氏,高览根本不想接这种家族老爷兵。但是,高览一出来,看到比自个还高几分、雄姿英武的马悍,眼睛一亮。再看到铁塔似地管亥,手长腿长的夏侯兰,还有一个个精悍的狼牙飞骑,暗暗点头:这批私兵,还真是精锐。 高览心头暗赞,却面无表情:“既入某营,某自当一视同仁,便如关照自家麾下军士一般拂照尔等。但某也将丑话说在前头,临阵之际,军令为先,一声令下,虽千万敌亦往矣!敢有畏敌退缩者,军法无情!” 马悍正容道:“既入军伍,临阵自当听从上官调遣,敢不从命邪?” 高览见马悍谈吐不俗,又一表人才,顾盼之间,凛然生威,心道十有八九是某个世家的公子,倒是一副好皮囊,就不知是否真料子。当下上前赞许咧咧嘴,算是笑的意思,举掌重重向马悍肩膀拍下,嘴里道:“好,高某就喜欢这样的兵……嗯!” 嘭!高览一掌拍下,只觉得犹好似打在裹着皮革的石块上,手掌震得生疼,而眼前少年面露微笑,巍然不动。 高览真正吃惊了,他这一下至少用了五分劲,只道会看到这少年呲牙咧嘴的苦楚表情,却不曾想……甄氏百年积威,果然不虚,族中果有异才。高览终于露出了真正的笑容,点点头:“好!很好!只望尔等临战之际,戮力杀敌,不堕中山甄氏美名。” 马悍笑笑,语带双关:“我从不负帮助我的人。” ……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钲鼓如雷,令人心跳加剧,气血下沉。下曲阳西南二十里,一片丘陵与平原交替地带,两支万人大军,陆续进场。旌旗招展,人呼马叫,烟雾蒸腾,声震十里。 马悍一行这时才刚随高览的右翼第三梯队千余步骑,沿长桥渡过漳水北支流,进入预定战场。一看到这里的地形,马悍就明白,为什么袁军与黑山军会选择此处做为合战地点。 丘陵低缓,平原广阔,树林稀少,利于步骑突击,又不易于埋伏。最重要的是,此地被漳水南北两条支流,切割成一条纵径不过五十里的狭长地带,只需一卒登高望远,左右两条长河尽收眼底。如此地形,根本不可能派奇兵实施侧翼突袭,只能硬碰硬正面决战,这是没有半点花巧的硬实力的较量。 “跟上!快跟上!谁落在后面,就把他扔到漳水里喂鱼!”高览的二百骑兵。分驰于队伍两侧,一是可以保护步卒不受黑山军突袭;二是可以起到督战作用。毕竟这些步卒大半都是战力薄弱的辅兵,列阵而战尚勉强,一旦在行军时受到突然冲击,很容易就放羊了。 马悍等人都在辅兵序列当中,这也算是高览力所能及的照顾了。 烟雾腾腾中,马悍脸上蒙着黑巾,低头叮嘱身边的夏侯兰、管亥:“如果要冲锋,我们三人打头,但不要随大部队出击。看准机会先占据高地,然后围成一个圆阵,以箭矢拒敌自保。敌若不攻我,我亦不攻敌。切记,我们只是来打酱油……嗯,来进行战场观察的,不是为袁本初卖命的……尤其是生德,不要打发了性,忘了自己的职责。” 夏侯兰与管亥等人频频点头。身后十个狼牙飞骑则将背着笼子的鹰奴前后保护起来,这可是他们此行能否成功的关键。 袁绍驻于下曲阳的主力中军,已摆开阵势,层层叠叠。人头攒动,矛戟如林,旌旗遮天蔽日。在密密麻麻的人马军阵中央,一个如巨型舞台的望台上。一杆高达三丈的赤色大纛猎猎滚动,上书一巨大的“袁”字。大纛之下,是一大如军帐的明黄伞盖。其下端坐着一个金盔金甲的将军。四周团团环护着手持大戟的甲士,更有数十身背各色令旗的传令兵如飞奔跑,川流不息来往于望台与各军阵之间。 望台两侧,一字排开二十面巨型牛皮大鼓,以牛车托架,每架巨鼓下都立有两个赤膊执槌壮汉。数百衣甲鲜明的骑兵,环绕望台与鼓车,来回奔驰巡视,警戒森严。 嗯,看来,那就是袁绍的中军指挥所在了。 袁绍的中军是背东面西,所以南面是左军,即左翼;北面是右军,即右翼。 马悍等人自北而下,随军南渡,自然属于右军。前方数百步是高览那顶盔披甲的宽厚背影,身后是一个胳膊粗如常人大腿的持旗手。持旗手通常选忠心力大的猛士担任,因为将旗在战场上代表着一军将领,也是敌军的主要目标。持旗手不光要保护将旗帜不倒,更要有能将夺旗敌军斩杀的本领。如此要职,自非猛士不能胜任。 在传令引导骑兵带领下,到达指定地点后,高览勒马停缰,持旗手立即将大旗重重一顿。随着这一声沉闷重响,身后潮水般的大部队慢慢停下脚步,一个个士兵满面泥尘,额头汗水冲刷下来,顿成“迷彩妆”。 马悍摘下面巾,边擦汗边打量二里之外的黑山军阵势。 黑山军同样也分为左中右三军,中军同样打着赤色战旗,分别是“张”、“壹”、“耿”等将旗。士兵多为步卒,前排士卒持矛柱盾,身披皮甲,后面的士卒基本无甲,武器也是刀枪棒弓,不一而足,显得有些杂乱。而左右两翼则多半是骑兵,而且是胡骑,分别打着不同的旗帜。 马悍与胡人打交道甚多,一眼就看出,左翼是乌丸人。并州雁门乌丸,是自号乌丸王的骨进部帐,这一次,据说他也亲自率兵来了。此人与汗鲁王乌延是姻亲,互相结盟,正是马悍打击之列。 右翼则是休屠各胡,根据博塔的交待,指挥这支胡骑的,是南匈奴左部的左贤王。这个人,已列入马悍的必杀名单,只要有机会,一定确定及肯定要杀了他!只为人间莫现《胡笳十八拍》。 正当马悍心念百转,留心观察敌我阵势时,蓦然一阵令人心跳漏一拍的激越鼓声响起,随即一阵兴奋地呼喝声从本阵中军发出,飞快蔓延,最后三军尽呼,如山呼海啸。 马悍不得不扯着嗓子,扯住前面一个满面兴奋的军士大声问道:“怎么回事?” “啊?” “怎么回事?” “哦,哦……是耀阵!我军耀阵!” 马悍顺那士兵手臂望去,但见本阵左翼军阵,一个斗大的“吕”字大纛入目。 吕?是了,听说吕布投奔了袁绍……这么说,左军就是吕布的并州军。 吕布的并州军耀阵?也就是单挑!谁会出场? 马悍也不禁与袁军众将士一样,充满了期待。 第九十四章 【临 阵】 第九十四章 【临 阵】 第九十五章 【耀 阵】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五章 【耀 阵】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五章 【耀 阵】 (大谢大盟、赵无恤2014的厚爱。。。 看最新最全小说“头疼也不行”,终于是舵主了,感谢,开心。) ~~~~~~~~~~~~~~~~~~~~~~~~~~~~~~~~~~~~~~~~~~~~~~~~~~~~~~~~~~~~~~~~~~~~~~~~~ 所谓耀阵,就是单挑。两军阵前,夸武耀力,斩杀敌将,弱敌士气,可谓一举数得,这是一种战场手段。 两军阵前的耀阵,不是随便一个武将都敢这么做的。因为你要在万军阵前耀阵搦战,就要有决死的觉悟。没有强大的自信,没有你死我活的决心,谁敢做这样的事?所谓“将为兵之胆”,只有时刻有战死觉悟武将,才是真正的“兵之胆”。 三国时期,多有斗将,不是因为一将折便全军溃(战场不是演义),而是有如此武勇与将胆的初、中级将领(高级将领或一军主将单挑,是不可接受的,当然,超级猛人例外),才能令骄兵悍将膺服,才能成为一军坚石,以勇猛之姿,摧敌锋刃。这,大概才是三国斗将及单挑的真正意义所在吧。 耀阵单挑,在三国时代,屡见不鲜,尤其是崇尚勇武、以力为雄的并州军、西凉军、幽州军,以及黄巾、黑山、白波等乱军最喜使用。而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吕布的并州军与董卓的西凉军。 吕布在长安之乱时,就曾与郭汜单挑,一击伤其手臂,若非西凉军抢救及时,郭汜早没命了。同样还是吕布军,在郝萌之乱时,曹性反水,曾与郝萌单挑。结果曹性被刺伤,却斩断了郝萌的手臂。 以上事例可不是出自把单挑当过家家玩的演义,而是载于野史。连惜墨如金的史籍都记载此事,可想而知深受胡风影响的并州军的英雄情结。 眼下对阵双方,除了袁绍的直系军队之外,吕布的并州军、张燕的黑山军、休屠各胡与雁门乌丸,全都是最喜夸武耀力之军,在正式开战之前,耀阵扬威,最正常不过。 在一声声助威声中。只见袁军左翼一名骑士越众而出,他身着没有抛光的两档铠,头上用红巾包裹,鞍桥两侧辔钩上各挂有一张骑弓,这正是左右驰射手的标志。随着战马缓慢行走,披膊上的甲叶和鹘尾叶也随之发生碰撞,发出轻微的金铁之声。虽然没有任何耀武扬威的举动,沙场却顿时寂静下来,许多人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名在阵前勒马慢行的骑士。 此人是谁?袁军的士兵不断交头接耳。口口相传,很快,一个熟悉的名字跳入马悍的耳中:成廉。 原来是他!马悍暗暗点头,是他就对了。此人可是吕布手下八健将之一,武力值绝对可以排入八健将的前三,仅逊于张辽及高顺(八健将中,有臧霸而无高顺。不过很显然臧霸与吕布没半毛钱关系,故以高顺代之)。据闻吕布冲阵时,常常带成廉与魏越及数十骠骑。催敌破锋,当者披糜,号称“万人敌”。 嗯,且看看这万人敌有何出奇之处。 成廉自东向西走马,也不出声,斜眼睥睨对面军阵。黑黢黢的铠甲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幽幽的光芒。黑山军的军阵走马道处,有人飞驰而出,面对着成廉跑来。 来人越来越近,手中长矛夹于臂下,斜斜对准成廉。成廉也从鞍钩上摘下长矛,矛尖点地,战马轻驰,目光低垂,仿佛漫不经心。 双方一个疾冲,一个缓行,根本感受不到搏杀之气。待冲到三十步之遥,来人显然被成廉异常举动搞懵了,似乎有些踌躇,马速慢了下来。就在这时,成廉却骤然加快马速,挟着一股疾风,迎面扑向对方。 来人惊愕失惜之下,仓皇一矛刺出。两马接首之际,只听得一声大吼,成廉长矛后发先至,在对手矛尖刺触及自己前档铠之时,手中矛尖已贯喉而过。 两马交错,成廉顺手扭转矛杆,锋利的矛刃生生将对手脖颈绞断。而对手因瞬间死亡,力量骤失,矛尖只在成廉的前档铠上划出一条浅浅的白痕。 来人的脑袋还有一小片皮肉连接在脖颈上,随着战马奔跑,颤巍巍抖动,鲜血怒喷如泉。奔不出十步,无头尸体嗒然坠地。 一击而亡,其状凶残如斯,莫说黑山联军,便是袁军这边,也是一片骇然。直到并州军发出震天价叫喊,袁绍三军才一齐欢呼起来。 马悍点点头,这个成廉,果然是勇猛之士,不愧为长期与胡人作战的并州军悍将。 管亥颇有不服:“嘿,那黑山军之将太弱,若是我出手,同样可一击斩其首。” 马悍瞥了管亥一眼,正想说什么,眼角一扫,改口笑道:“若是接下来这几个,生德又如何对付?” 对面黑山联军中有传来一阵怒骂,没过多久,四名骑士从军阵深处跑出,这一次,出来的似是乌丸人。而吕布这边,却并未派人接应。就在这时,但见成廉将长矛往地上一插,驭马疾驰,摘下左边骑弓,也不知他如何张弓,就已经连出三箭,七十步外,那几个的骑士应弦落马。剩下的那名骑士见状,慌忙掉转马头。 这时成廉已经跑到西边,几乎到阵尾了。他用眼角的余光瞥见敌骑,微微冷笑,当即拨马而还。将骑弓挂好左边辔钩,摘下右边另一张骑弓,拈弓搭箭,也不刻意瞄准,举手就是一箭。 此时敌阵中已有盾骑出来接应,那箭恰好擦盾牌而过,把最后一名骑士射离马鞍…… 冀州军一片寂静,过了一会,欢呼如雷。 马悍笑顾管亥:“如何?” 管亥泄气摇头,他自问骑战不在此人之下,但箭术……差得太远了,怕只有城守才能胜之吧。 夏侯兰出身白马义从,驰射也极好,但与之相较,也自觉不如,或许子龙兄长可胜之。 成廉出阵。以一敌五,近杀远射,摧折敌锋,令袁军士气高炽,欢呼动天。 望楼高台之上,金盔金甲的袁绍安坐长榻之上,头顶黄罗伞盖,身后是围成半圆的玉屏风,左右陪坐着两个谋士:冀州别驾田丰、治中从事牵招,两侧更侍立着数名冀州重将。至于手下第一谋臣沮授。则坐镇邺城,未随军至常山。 袁绍对于今日首战寄予厚望,吕布手下耀阵,旗开得胜,非但打击了黑山军气焰,更是取得一个极好的彩头。袁绍很是满意,只是仍有些许遗憾,取得这般战功的,不是自己直属军将……可惜了。手下两员猛将中,颜良守邺城,文丑战朝歌,都未在此。否则也不会被吕布拔去头筹。 不过,似乎身边也有战将,袁绍转头对身侧的骑督张郃道:“温侯麾下果然出手不凡,儁乂。汝以为如何?”说得云淡风清,眼神里却满是期待。 张郃离阵前不是很近,但他眼力过人。成廉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他自认为一连射杀四人不是太难,但要做到像成廉这样举重若轻,绝非易事。他当然知道主公的言外之意,但即使换自己上阵,也不过如此,未必就能稳压成廉一头。即便一连射杀五人乃至更多,又有何意义? 张郃恭身施以一礼,朗声道:“主公明鉴,覆军杀将,一箭足矣,某之箭,从不伤无名小卒。” 袁绍见张郃犹豫,本有些不喜,听到此言,顿时喜上眉梢,连声夸口:“孤有儁乂,又何需左右驰射之士?”说罢,令亲随取来黑漆长弓赐给张郃。 张郃连声称谢,双手接弓,眼角朝成廉的方向看了一眼,嘴皮子动了动,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此刻,袁军右翼“吕”字大纛之下,一人一马,如烈阳赤焰,分外夺人眼目。 金冠束顶,面如紫玉,双目开合如电,一身银光灿灿的明光铠,反射灼目的阳光,令人难睁双目。鞍后宝弓,手中丈八重戟,再加上那伟岸雄健的身躯,给人一种如山沉重的压力。胯下龙驹,如同一团烈火,赤红夺目。远远望去,银甲赤驹,人如虎,马如龙。纵然身边围绕着一群响当当的猛将,但在人群中一眼看到的,就只有他!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看见部下弓矢立功,吕布眼睛眯起,满意点头,侧首对身边亲将、帐内督魏越笑道:“孤本担心义节(成廉字)在西都温柔乡呆久了,对阵难免生疏,孰料他的身手依旧不减当年。当日孤与郭汜交战时,若有义节掠阵,以其箭术,西凉人未必能抢得回郭汜。” 魏越自付身手不在成廉之下,眼见成廉立功,于万军阵前耀阵,风光无两,心头也热切起来,在马上躬身道:“主公,黑山贼一对一无人是义节的对手,必倚多为胜,请准越出击,为义节掠阵。” 吕布尚未答话,旁侧一个一身玄甲、气度威严的将领道:“贼人气已被夺,一时半会不会再有人来挑战……而且,纵有贼人出阵,也须让袁车骑麾下将领展露身手,实不宜与之争锋。” “文远言之有理,我等来此是客,力拨头筹足矣,实不宜喧宾夺主。”吕布深以为然,转头对身后的骑都尉郝萌、高顺说道,“贼骑众多,料来也是精锐,此战一时怕是决不出胜负,汝等在后替孤押阵,非不得已,不许轻启战端。”说罢,微抖缰绳,宝马通灵,向前窜出。 马悍远远看到左翼阵前突然奔出一匹火龙驹,载着一员银甲持戟大将,带了二十来名随从,奔到阵前与成廉汇合。随后一声呼啸,二十余骑卷起一股狂飙,从两军阵前刮过,向南面敌军右侧奔去。 一杆黑底赤边的“吕”字大纛,迎风激扬。 吕布!是吕布! 马悍眼神火热起来,三国第一将啊!就让我看一看,你的风采。 第九十五章 【耀 阵】 第九十五章 【耀 阵】 第九十六章 【决 阵】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六章 【决 阵】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六章 【决 阵】 (拜谢大盟与赵无恤2014打赏!一开机就见到好多月票啊!感谢投票的几位兄弟。本文由 。。 首发) ~~~~~~~~~~~~~~~~~~~~~~~~~~~~~~~~~~~~~~~~~~~~~~~~~~~~~~~~~~~~~~~~~~~~~~~~ 咚咚咚咚!轰轰轰轰! 数千人的脚步,踏着沉重的鼓点节奏,激起漫天黄尘。蒙蒙烟尘中,三个步兵方阵,整整三千战兵,方盾如墙,长矛如林,向袁军压过来。 黑山联军,出击了。 在袁军耀阵的打压下,黑山联军士气为之一泄,如果不鼓起余勇,赶紧发动进攻,士气会一跌再跌。黑山联军这边,都是老于战阵的将领,岂有不知之理。所以张燕一下就派出三千军。 三千军分三个方阵,各属一方:左翼是耿祉的度辽营,右翼是壹寿的冀州军,中央是黑山军王当部。这三支军队可都是精锐,尤其是黑山军王当,他与孙轻俱为张燕的左右手,孙轻任骑都尉,他任步军校尉,在灵帝中平年间,就随张燕征战四方,可谓黑山军的元老了。 黑山联军说是步军五万人,但真投放到战场上,连三万都不足。古时大军作战,需要庞大的辅兵、役夫、随从等后勤辎重人员,这些人,在一支军队中至少要占到半数以上。虽然基本不能算是战斗力,但又是一支军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古时计算一支军队的人数,那绝对是要全部算在内,甚至还嫌不够,硬生生凭空夸大五倍、十倍,仿佛人多就可以吓瘫对手一样。 就连一代枭雄曹操都这么干,赤壁之战,张嘴就敢说八十万!只怕把军营里所有的牲畜全算上都不够。 黑山联军的战兵。骑兵且不说,若单论步卒的话,只有二万五千出头,这其中还包括了新败之军,如刘石、左校、青牛角等坞堡兵,这些刚从朝歌逃回的士卒锐气尽失,根本没法上战场,全被张燕安排守城。 眼下第一场对决,张燕当然不会狂妄到想灭此朝食,所以只率一万步军。三千骑兵出战。一万步军,刨去五千辅兵,实际上他只率战兵五千。也就是说,真正能打的,就是这五千战兵与二千骑兵——这骑兵也是一样,除了骑士,还有扈从,这些人也得计算在内,但实际上他们只是马夫与随从。打仗就别指望了。好在其中有大半是胡骑,胡骑多数没有马夫、随从这些,因为他们自己就是最好的马夫。 不过五千战兵,张燕一下拿出三千。可想见此开局之战,志在必得。 此刻,黑山联军一方,在中军大阵后。冀州牧壶寿正驻马立在大纛下,扬鞭指向对面的袁军,对身旁的度辽将军耿祉道:“袁绍匹夫。貌似忠义,实则包藏祸心,伪命官佐,视朝廷法度于无物,不诛之无以正视听。” 耿祉点头,接过话茬道:“我军势大,以众击寡,无有不胜,使君不必担忧,袁绍不过一莽夫,诛之易如反掌。” 二人一齐望向阵中为首一员大将,此人一身黑甲,年约三十余岁,脸形狭长,长眉入鬓,双目精光闪闪,鼻梁高挺,坚强的下腭及硬硬的短髭,给人一种强硬的感觉。他端坐在一匹黄膘马上,手脚俱长,似乎腿一伸直,就可点到地面一般。 此人就是号称“飞燕”的黑山军首领,张燕。他向来对自己的骑战很自信。成廉耀阵,虽然驰射惊人,但他自度若自己出马,只须容他接近十步,必击杀此人。只是,他是万军主帅,一身系此战之胜负,这种阵前斗将,不是一个将帅应该做的事。而数遍他的麾下,还真没人是这个成廉的对手,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发动进攻。 耀阵输了,但决阵不能输!袁绍想首战必胜,他张燕也一样! 这边厢,袁军望台上频繁挥旗,背插各色令旗的传令兵飞驰入阵,向各军将领传达军令,递交令旗。然后各军将领遵照指令,逐级向军司马、军侯、百将、队率一一传达。从上到下,军令通达之后,本军就开始行动起来。 马悍将袁军一系列指挥过程看在眼里,虽然距离甚远,还有一些具体的东西看不到或看不清,不过以他多次指挥作战的经验,连猜带琢磨,也差不多弄清楚了。他尤其注意袁军从接令到备战,整个过程用时不到一刻,虽然比他的白狼悍骑有所不及,但对步兵而言,已经很不错了。如此看来,袁军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呵呵,袁军训练有素,黑山军兵强马壮,这一仗,有得打了。 马悍目光不由得向南延伸,望向里许之外,土丘之上,那白如银、赤如火的一人一马。环护周围,高低错落的幢幢人影响,就像一群择人而噬的野兽,在不远处虎视眈眈地逡巡。 这个人,将在这场鏖战中,扮演何等角色呢? 张燕派出自己的左膀右臂王当指挥大军进击,袁绍同样也派出手下大将,行奋威将军淳于琼,指挥三千步军迎敌,同时令吕布左军与高干右军派出骑兵,护住迎击步军两翼。 袁绍手下,有将军头衔的,目下只有两人,一个是沮授,一个就是淳于琼。淳于琼在灵帝朝时,就是老资格将领了,当年的西园八校尉之一,与袁绍并列。投靠袁绍后,无论名望、资格,都仅在袁绍之下,为诸将之首,但论能力,在袁军中只算是中等。不过,打这种四平八稳的正面战,却是淳于琼这正规军官出身的将领所长,袁绍用此人指挥首战,还是很有眼光的。 六千大军,踏鼓而进,彼此人数相当,装备接近,甚至排兵布阵都一样,都是刀盾兵在前,枪戟兵在中。弓箭兵居后。看情形,估计连战法都差不多。这是一场没有花巧的正面对决,其胜负,足以检验孰强孰弱。 六千步兵,排成六个大方阵,相向而进。淳于琼率百骑立于阵后,同样,对面的王当也在百余骑环护下,远远以旗鼓指挥。六千步军各有六名军将直接指挥对阵。 两军接近百步时,后方指挥旗同时摇动。并传来长长号角声,然后马悍便看到袁军后阵的近千弓箭兵,齐刷刷从后背箭壶里抽出箭矢,张弓搭箭,斜向上举。 待两军前列接近五十步时,号角声再度吹响,各级军将纷纷厉声下令。 下一刻,弓箭兵齐齐松弦,两军阵前响起一阵打雷似地绵密闷响。箭矢如蝗,在半空中或撞击,或交错,带着强劲的势能。奔向彼此目标。 同一刻,最前排的刀盾兵与中间枪戟兵一声发喊,加快脚步,向敌军冲去。同样。黑山联军步兵也举矛挟盾,对冲而来。 噗噗噗噗噗噗! 箭矢如雨,溅起大片血雾。惨叫声夹杂在冲锋声中,既令人激奋,又让人脚软。许多被射中要害的士卒倒下,一时不得便死,却生生被混乱的冲锋脚步踩成肉泥。有些伤倒手足的士卒,则勉力从军阵两侧跑开,后面自有接应的军士将他们拖回去。大军冲过,身后一片尸骸…… 嘭嘭嘭嘭嘭嘭! 震耳欲聋的沉闷撞击响成一片,两支大军前排士卒终于重重撞在一起,许多盾牌被撞裂,旋即刀枪齐出,矛戟齐下,血肉横飞。 汉军步战,以击刺为主,无论是枪、矛还是刀,都讲究刺,所谓刺死砍伤是也。环首刀并不是后世那种巴掌宽的厚背大砍刀,而是细腰直刀,劈砍的话,往往破不了甲盾,但击刺却可以。 此时两军互相挤做一堆,人挤人,人压人,彼此都用盾牌顶住,无论刀枪矛刺,都只能戳在盾牌上,很难伤敌。这时候,就得用戟了。汉代的戟,其实就是戈的变种,形状上与戈极相似,就一个矛头加一个横枝,成本低廉,便于大量列装。只有武将用戟,才考究一些,多为单面月牙状,双面月牙的画戟很少,只有极少武力极强的大将才会使用,如吕布、甘宁等。 此刻两军对撞,互相挤压、戳刺,正是长戟发挥作用之时。但见阵中长戟兵挤到刀盾兵之后,高高挥动丈余长戟,自上而下向敌军刀盾兵重重劈砍。 噗噗噗噗!尖锐的横枝洞穿一个个裹着黑巾、青巾的头颅与肩背,卡在头骨及身躯里,拔之不出,鲜血咕嘟咕嘟直冒。无论是袁军还是黑山军的戟兵,都有着丰富的经验,戟枝破脑之后,基本上是别想拔出来的了。他们飞快松手,接过从后边递过来的另一杆长戟,再次高高举起,重重劈下…… 在两军长戟兵除草一样的打击之下,刀盾兵大片倒下,渐渐露出阵中的枪矛兵,失去了盾牌的防护,几乎每一击刺,都会有士卒惨叫倒下。战斗,进入了最血腥时刻。 箭矢不断从天而降,激起一声声惨叫;长戟如锄,带起一蓬蓬血雨;刀枪如丛,湮没一条条性命。只有这片干涸的土地,得到了最大的犒赏,饱饮源源不绝的鲜血…… 就在两军厮杀紧要关头,一阵密集如鼓的蹄声响起,黑山联军左右翼胡骑终于动了。 左乌丸、右屠各,各奔出三百骑,犹如一把尖锥,直插袁军左右翼骑兵。目的非常明显,击溃袁军骑兵,从两翼击破袁军步军。 胡骑如飞而至,数十步外就是一蓬箭雨,当即射倒袁军数十骑。 指挥袁军右翼骑兵的,是骑都尉蒋奇,见状大怒,亲率二百骑突击,与左翼乌丸骑兵混战在一起。 而右翼屠各骑兵这边,又有所不同,他们还有一个威胁——虎视狼顾的吕布二十余骑。 屠各兵分两路,一百骑冲向土坡,围杀吕布,另外二百骑直扑张辽所率并州骑兵。 而几乎在屠各人刚刚分兵的瞬间,一声虎啸,声震九霄,几乎盖过战场数千人的喊杀声。随即一团火影入目,如失控的火车,风驰电掣,向屠各百骑凶猛冲撞而来。 马悍心头剧烈一跳!战神吕布,出手了! 第九十六章 【决 阵】 第九十六章 【决 阵】 第九十七章 【破 阵】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七章 【破 阵】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七章 【破 阵】 (大盟与依然坚挺,太感谢了!书友们的月票,更让十五郎知道,原来还是有不少读者在默默支持,谢谢!) ~~~~~~~~~~~~~~~~~~~~~~~~~~~~~~~~~~~~~~~~~~~~~~~~~~~~~~~~~~~~~~~~~~~~~~~~~~~~~~~~~~~~~~~~~~~~~~ 马悍在袁军右翼,中间隔着五千中军,距离左翼至少有三里,若非赤兔马那鲜艳夺目的颜色,以及快如闪电的奔速,他都不敢确定那一人一马就是吕布。此刻他运足目力望去,也只能看到一道蒙蒙赤色光影,如离弦之矢,射入屠各骑兵当中。 那赤影所过之处,血雾炸开,肢体横飞,战马嘶鸣,弦断矢折。 马悍看得清清楚楚,只用了不到半分钟,吕布就从阵前直接杀透到阵尾,破阵而出。百骑屠各,竟未能挡之,血雨腥风过后,方才气势汹汹的胡骑,足足少了三分之一。 就在这时,忽闻屠各人发出惊恐地大叫,骑兵四散而逃。 袁军很多人都听不懂屠各人在叫什么,但马悍听得真切,他们在叫:“是五原飞将!杀神吕奉先!快逃!” 而此时马速落后的成廉与魏越率二十余并州铁骑已冲近,弓箭刀矛齐举,乱矢利矛,连射带冲,瞬间击杀二十余屠各骑兵。余下四、五十骑屠各人,斗志已丧,夹马而逃。 吕布却并不急于追赶,而是率二十精骑,反包围那攻击本部的二百骑屠各。那二百骑屠各人刚与并州军交手,就听到后面同伴的惊叫,再看百骑同伴,不过片刻就被杀散。而那群杀神正包抄而来。屠各人惊骇之下,四下溃散,如风而逃。饶是吕布与张辽前后夹击,也只截下五十余骑,尽数杀死,余者逃散。这也是围剿骑兵的最大难题,很难赶尽杀绝。 屠各胡本属并州,五原飞将的凶名谁个不知,没交手时可能还不清楚(吕布的将旗对这些睁眼瞎来说,毫无用处)。一旦交手,吕布那招牌方天画戟与赤兔龙驹所掀起的血淋淋现实,唤醒了屠各人噩梦般的记忆。惊怖之下,四散而溃。 望楼上的袁绍喟叹道:“好一个吕温侯,不愧‘飞将’之誉,真万人敌也!” 侍立于侧的张郃向来自视甚高,便是那成廉左右驰射之术都未能令其折服,但见吕布之骁勇,也不由得不叹服。自愧不如。 左翼这边,并州军速度解决了屠各人的威胁,而右翼的蒋奇二百骑,却陷入苦战。 袁军骑兵多为轻骑兵。装备骑矛骑盾、环刀短戟等近战武器,而乌丸胡骑多为控弦之士,在袁军骑兵还没靠上来之前,就已先射出数矢。杀伤袁军骑兵三十余骑。直接将双方兵力对比降至二比一。 但袁军骑兵也有优势,那就是他们的铠甲与武器,比乌丸胡骑精良得多。而且,还有阵形——一百余骑组成一个前锐后丰的楔形阵,骑士一手举盾,一手持矛,虽不断在箭雨中落马,但扛过数轮箭矢打击之后,一挨近乌丸胡骑,便如同一枚巨型箭镞,狠狠插入蜂窝之中,惊得“群蜂”乱飞。 “去死!”蒋奇快马突刺,连杀二骑,长矛如锥,矛尖狠狠刺入第三个乌丸胡骑的胸膛,由于过度激愤,持矛过紧,不及松手,右臂被反震力拉了一下,火辣辣生疼。蒋奇咧了咧嘴,知道臂筋(韧带)被拉伤了。 这时对面又冲来数骑,左右从骑迎上截杀,其中一乌丸胡骑骑术极佳,控马左突右闪,避过拦截,手中利斧向蒋奇迎面劈来。蒋奇咬紧牙关,勉强抬起右臂,挺矛虚击。敌骑下意识一闪,两骑交错而过的瞬间,蒋奇大喝一声,右手弃矛,左手从腰间拔出斫刀,一刀将敌骑持斧的手腕斩断。 那乌丸胡骑大叫一声,忍痛驱马奔逃,但在这杀伐之地,手腕断掉无异于弃刃空手,那可能逃得脱围杀,转眼间就被后面的袁军骑兵砍翻下马。 蒋奇还来不及松口气,陡然间浑身一紧,被一斜刺里冲来的胡骑以绳索套住,胡骑纵马奔驰,将蒋奇生生拽下马来,一路拖地。袁军骑兵纷纷大叫追赶,却一时追之不及。 蒋奇被拖得甲片四散、皮开肉绽,愤怒如狂,却偏偏被束缚得动弹不得。正当他几乎要爆炸时,突然拖势一顿,身体随惯性连连翻滚。蒋奇大喘几口气,挣扎几下,未能站起。蓦然蹄声近前,一个熟悉的声音入耳:“义渠无恙否?” 蒋奇抬头,但见高览那方正的面孔,以及血淋淋的长矛,再看到不远处倒地的胡人,顿时明白,感激道:“幸得元伯相救,当真愧煞。” 高览在马上行了半礼,道:“请义渠暂歇,这些胡奴由某代劳。”言罢,双足一磕马腹,率数十骑冲向乌丸人。 高览的生力军一加入,乌丸人再支持不住,很快被杀散。 正当张燕考虑要不要再派出百骑前来板回一局之时,战局突变,改变战局之人,正是吕布。 吕布击溃屠各骑兵之后,犹自紧追不舍,利用惊人马速,一一追上屠各散骑,远射近刺,连杀十余骑,如同一头猛虎冲入羊群一般。莫说是黑山联军,便是袁军这边,都看得心惊肉跳,惊为天神。 吕布也正因此战,在袁军将士当中树立了赫赫威名,以至后来袁吕交恶,袁绍派兵追杀吕布,但追兵在将要追及吕布时,竟无人敢靠近,最后眼睁睁目送吕布扬长而去。一战之威,竟至于斯! 正当两军震慑于吕布追杀敌骑之凶悍,惊得呆住时,竟无人留意,吕布单戟匹马,此时已绕过黑山联军步军阵右翼,距黑山军指挥步军校尉王当的大纛不足二百步…… 吕布画戟一挂,抽出大弓——直到这时,黑山军方面才反应过来。 王当百骑扈从。五十骑擎盾环绕着大纛疾驰,扬起漫天黄尘,以迷视野,另外五十骑则持矛绰弓,向吕布扑来。 吕布一双铁剑似地浓眉之下,眼神如冰,双腿微松,赤兔马感应到主人的心意,缓缓轻驰,碗大的马蹄每一次起落。充满节律。吕布整个人都融合在这种节律中,人马合一,弓矢俱张。 当赤兔马再一次轻跃腾升之时,吕布拇指倏松,绷!弦做龙呤,箭似流星。 扑向吕布的黑山军五十骑,看似交错楔密,无隙可透,但这一道闪电竟间不容发地从幢幢人马间隙穿过。更透过稍纵即逝的如墙环护扈从骑兵,一闪而没。 一声厉吼,王当应弦而倒,不知死活。 主将一倒。失去指挥的黑山联军步兵阵士气大挫,再也抵挡不住,不断后退,阵形摇摇欲坠。 淳于琼立即抓住时机。挥旗号令大军压进,袁军步兵士气高涨,戟飞矛戳。砍杀得黑山军一排排倒地,再支撑不住,哄然溃散。 黑山联军两翼胡骑尽出,箭矢如蝗,射杀近百袁军步兵,生生遏制住袁军的攻势。袁军鸣金收兵,黑山联军也未敢追击,护住残兵败将,徐徐而退。 后面的乱战,马悍已不在意,他脑海里只有那惊艳一箭。 二百步,穿过人墙,一箭中的。 这是马悍迄今为止,所见过的最强一箭。从这一箭的劲道来看,吕布用的至少是六石弓,与当日自己的豹弓相当,甚至犹有过之,因为骑弓比步弓的张力与蓄能更大,这臂力放眼天下,也没几个人及得上。如果说力量令人震惊的话,那么吕布的精准与预判,更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 马悍自问绝对没有这种惊人的预判,更不可能在一瞬间就把握住那稍纵即逝的间隙,这需要多少年的实战与天赋,才能养成这种敏锐的直觉。若换成是自己,同样一箭射出,估计要穿一串血葫芦,凭着超强的弓力,人挡穿人,马挡贯马,最终也能射杀王当。 吕布是力量与技巧相结合的无上武道。而马悍,则只有一力降十会的霸道。 如果他们对射一箭,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马悍不知道,但心里却隐隐有一丝期待。当然,不会是现在。 马悍思虑之间,高览已率十余从骑回本阵,但见他与从骑人马俱浴血,汗透重衫,有的铠甲铁叶脱落,有的头盔凹陷,手中刀矛滴血,马脖子下挂着六、七颗面容扭曲的髡发头颅,惨白的脖子切口不断地滴着暗红色的血珠…… 高览去时率数十从骑,回时只有十余骑,而且人人身上带伤,盔甲俱损,可想见这场短促的接触战之惨烈。 “做好准备!”高览冷冽的目光向麾下众将士一扫而过,“等候主公的命令,随时出击。” 所有士兵的神情都紧张起来,马悍甚至看到前面的一个新兵因为过度紧张,控制不住尿失禁,浸湿了一条裤腿,闷热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骚味……不过,比起扑面而来的浓浓血腥味,这还算是好的了。 十狼骑战士慢慢移动脚步,想将马悍环护起来,却被马悍抬手制止:“各就各位,不要乱动,今日之战,很快就要结束。” 马悍所料不错,袁军与黑山联军经过一场不大不小的交锋,已基本上摸清了对手的底子。袁军步兵略强,黑山联军骑兵骁勇。而同样是骑兵,黑山联军控弦数倍于袁军,而袁军的骑兵却胜在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以少击多,竟能胜之。总体来看,双方势均力敌,这场仗,还有得打,决非短短一两日可决出胜负。 日落西山,火红色的云彩在西方万里苍波之上翻滚。号角呜呜,一声接着一声,袁军交替掩护着退军,而对面的黑山联军也是如此。 马悍正要转身,蓦然似有所感,回首南顾,但见满山云霞之下,那赤焰与银白的一人一马,驻立在山丘高处,孓然孤傲,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高手寂寞…… 第九十七章 【破 阵】 第九十七章 【破 阵】 第九十八章 【袁绍的突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八章 【袁绍的突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八章 【袁绍的突击】 (拜谢大盟与赵无恤2014。本书终于出现第一位堂主:洁曦。谢谢!) ~~~~~~~~~~~~~~~~~~~~~~~~~~~~~~~~~~~~~~~~~~~~~~~~~~~~~~~~~~~~~ 七月十四,袁军与黑山军开战的第三天,经过第一天的血战之后,双方心里都有了底,知道想一口吃掉对手是不可能的,这将是一场耗费时日的胶着战。 两军对垒,列堂堂之阵,这种情形下,什么偷袭、夜袭、截击、诈敌,都不好使。谁都不是省油的灯,袁军自不待说,黑山军虽然在性质上与黄巾、白波等差不多,但军事实力却远远超过二者,兼之又有屠各、乌丸之助,与袁绍抗衡,丝毫不落下风。 不过,这不落下风也只是指军队交战,论及耀阵对决,却是被吃得死死的。 两军经过短暂的两日休息,再次列阵对决。不过这次袁军列阵的方位与前日不同,阵型斜偏西南,即背东南而面西北。如此一来,黑山联军也只能斜偏西北,与袁军面面而向。 吕布依旧率二十余从骑,在两军阵间挑衅。 屠各与乌丸胡骑都已知晓他是谁,就算是不知晓的,也被前两日吕布那杀神之姿所震慑,一时之间,竟无人敢出阵应战。 马悍等人依旧立于高览的军阵之中,目注着这位三国战神纵横驰骋的英姿。 管亥赞叹道:“这一趟真没白来,如此神将,兼手下虎狼之骑,天下谁可匹敌。”突然醒悟失言,连忙道,“当然,若对上我军狼牙飞骑。未必能讨得了好。” 马悍淡淡道:“吕奉先若为将,的确堪称神将……只可惜,他也就只能当将,冲锋陷阵,摧折敌锋。若为帅,只会将这支强军,带向毁灭。” 夏侯兰也接口道:“没错,此人勇武绝伦,但正因此而过依赖自身武力,身为一军主将。竟只带数十从骑,肆意涉险,殊为不智。” 三人低语之间,吕布已率从骑与游曳在阵外的屠各骑兵交上火。 这些屠各骑兵是为了保障本军右翼安全的游骑,原本不敢与吕布交锋,无奈吕布的马速太快,追上去就是连珠箭击,片刻射杀十余骑。屠各游骑跑又跑不过,打又打不赢。不得不狼狈缩回阵中,供手让出了防御线。 而当吕布冲近屠各胡的右翼阵地时,屠各骑兵突然冲出百余骑,一阵泼雨暴击。密集射向吕布。饶是吕布策骑闪避得快,身上依然中了好几箭,连赤兔马都不得幸免。好在屠各胡骑不敢冲近,只是远远放箭。箭矢不劲,吕布身上明光铠钢质细密,箭矢难透。而马身上也覆着马铠,只要不是抵近劲射,普通箭矢威胁不大。 成廉、魏越等从骑慌忙追来,连声请罪。吕布却满不在乎用手拨掉身上的箭枝,对紧跟其后的成廉道:“义节,看孤射最右的贼人。”说罢,一箭射去,那人果然落马,随后又射最左的骑士,如是者反复十二次,无不中的。成廉、魏越等从骑也纷纷引弓驰射。与他们并列而驰的敌骑不时有人中箭,惨叫着落马。双方各射了五轮,吕布一方无一人伤亡,而来拒的骑军却几乎死伤殆尽。 吕布一众之勇悍,令黑山联军失色,也令袁军气势如虹,三军齐喝彩。 望台之上的张郃,一身白衣白甲,更显英姿勃发,眼见并州军立功,心头也热切起来,躬身对端坐榻上的袁绍道:“温侯扬威,固涨本军之势,然终究是并州之军……郃愿领冀州精锐,出击左翼,不令并州人专美于前。” 张郃料想,以主公好大喜功的性子,必定欣然接受,却不料袁绍抬手向下按了按:“儁乂稍安毋噪,会有痛击贼人之时。”侧首对跪坐于右侧软席之上的谋士田丰道,“元皓,时辰至否?” 田丰抬头观望大纛的风势与风向,少倾,缓缓点头:“半个时辰之内,天时必变,主公可调兵了。” 袁绍满意一笑,取出一支令箭,交给传令兵:“令并州牧高干,尽出右营之兵,半个时辰之内,必须做好出击准备。” 马悍很快感觉到袁军的异动,在他们所在阵地的后方,悄然涌出大批袁军,未打旗号,显然是不欲引起黑山军注意。 夏侯兰也注意到了,低声对马悍道:“不对啊,袁军这是想干嘛?孤注一掷么。” 马悍也是惑然,袁绍用兵,便如其人,一向喜正不喜奇,讲究列堂堂之阵,正面击溃对手。而且这种增兵也不算是奇兵,很快就会被黑山联军发觉,不会收到奇兵之效,这唱的是哪一出? 很快,马悍与夏侯兰就知道袁绍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了。 晌午时分,风自东面而来,天边云层积厚,遮住一轮烈日。起初,只是枝摇叶动,渐渐的,风势越来越大,裹挟着沙石向西肆虐,所过之处,士卒双眼难睁。 袁军背南面西,正处上风,而黑山联军就糟糕了,被风沙吹得不敢抬头,阵脚动摇。左右两翼的屠各、乌丸等胡骑,更是四下散开,不复聚集。 望台之上,袁绍腾地站起,纵声大笑:“天助孤也!元皓,不愧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之国士。传令全军冲锋,尽歼黑山贼!” 田丰身为顶级谋士,观星测象是必备技能,但光凭他那点天文测算之术,也未必能推算出今日天时有变。最重要的是,他昨夜还召来当地多个乡老,加以佐证,最后才确认今日会有大风天气,而且是最令人喜出望外的东南风。 如今,大风如期而至,这个机会,袁军已经等了很久。号角阵阵,呼啸声声,袁军就像开闸的洪流,朝对面倾泻而去。 这一次,所有军士都要上阵。马悍等人也不例外。 马悍一行以黑布裹面,防风挡沙,许多袁军也都这样做。尽管他们是背风,但漫天扬尘,甭管迎风背风,都得吃尘,区别只在于吃多吃少,能否睁眼而已。 袁军借助风势,仿佛插上翅膀一般,万余人马。铺天盖地,如出穴蚁群,密密麻麻汹涌扑来。 黑山联军可没有什么高明谋士,对此异象根本无从得知,此时已陷入一片混乱之中。两军甫一接触,血雨纷飞,哀嚎倒下的,大半都是黑山军。而且袁军悄然增兵,兵力已明显超过黑山联军。在老天都帮忙的情况下。黑山联军惨遭致命打击,近万大军,被分割成大小十数块,各自为战。岌岌可危。 大战一起,马悍、管亥、夏侯兰及狼骑、鹰奴等人,便紧紧聚在一起。十狼骑更包围成一个圆圈,将鹰奴与他的鹰笼牢牢护住。然后跟随他们的城守,朝北面一片稀疏丛林的土丘跑去。 刚跑出混乱的军阵,侧面便冲来大片骑兵。险些没将马悍等人撞翻。 就在马悍十余人在乱马群中左闪右避时,这支骑兵的将领打马飞驰而过,正是蒋奇。 蒋奇厌恶地以鞭梢一指:“将这些逃兵尽数杀了,以正军法。”说罢,挥鞭打马而去。 骑兵群中立即冲出八骑,挺矛挥刀向马悍等人杀来。 狼牙飞骑战士脚步不停,齐齐以目示城守。 马悍头也不回,举臂竖掌,猛地向下一切。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这动作的指令却非常明确。狼牙飞骑战士一齐摘弓抽箭,耳听蹄声渐近,然后在心里默数一、二、三!倏地回头,张弓举箭,几乎都不瞄准,十弦响成一声。 噗噗噗噗噗噗! 六个骑兵应弦而倒,剩下两个落后几步,又得前面的袍泽遮掩,幸运躲过一劫,骇得脸都白了。齐齐勒马,正欲脱逃,咻咻两箭飞来,两个袁军骑兵一头栽下马去。 马悍与夏侯兰从容收弓,淡淡道:“有黑山贼不去收拾,偏要找死。走!” 扔下一地尸体,十余人飞快奔上土丘,钻入树林,消失不见。 林外风声呼啸,杀声震天,林中却是一片寂静,不时可见有散兵游勇逃进树林。这片树林子挺大,只要那些逃兵不冲到马悍等人方圆百步之内,马悍自也不管,但若不知死活,非要过来凑热闹,一阵乱箭,让你想逃都没机会。 马悍伏在林中,望着林外漫天风沙,感概不已,看来古之为将,不光要懂得地理,更要懂天文啊!就算主将不懂没关系,至少你身边得要有个懂的,否则,看看那黑山军,就是下场。 嗯,说到这个,自己身边还没有一个谋士呢。不过,以三国时代的门第之见,自己这样的出身,想求得一个谋士,哪怕是寒门士子,何其难也。 突然身旁的夏侯兰轻声道:“下雨了……却是不大。” 马悍抬头,一颗颗雨滴,穿过树杈枝叶间隙,打在脸上,雨滴稀疏,而风势渐缓。透过并不茂密的树叶,可以看到天空的密云已被吹散,云收雨歇。七月盛夏,这种突然狂风大作,最后却只是洒洒水的古怪天气,并不鲜见。 马悍向鹰奴点点头。鹰奴当即掀开黑布,露出硕大鹰笼,伸手捉出信鹰。这只苍鹰已被关得极为不耐,一见主人,欢声引吭长唳。 “如无意外,黑山联军败局已定,此时出击九门,正其时也。”马悍向鹰奴点点头。 鹰奴躬身领命,将早已预备好的纸卷塞入小木筒,用木塞牢牢堵住,固定在鹰足上,然后喂食一块鲜肉,手臂一振,苍鹰扑楞楞穿林而出,振翅长空。盘旋半匝,向西北飞去。 按马悍的计划,接下来就是安安静静呆在此处,等待战斗结束。但就在这时,林外突然传来一声大吼:“休走了伪州牧壹寿!” 咦!壹寿逃到这边来了?而且,那吼声,分明就是高览。 马悍向众人打了个手势,众人一齐用布巾蒙住脸,飞快朝树林边缘走去。 第九十八章 【袁绍的突击】 第九十八章 【袁绍的突击】 第九十九章 【吕布:恐怖如斯】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九章 【吕布:恐怖如斯】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九十九章 【吕布:恐怖如斯】 (万分感谢大盟、赵无恤2014坚定支持!!) ~~~~~~~~~~~~~~~~~~~~~~~~~~~~~~~~~~~~~~~ 马悍一行刚出树林,就见三骑从土丘下飞驰而过,后面十余步外,一骑紧追不舍,正是高览。。。在高览身后,紧跟着十余从骑。 逃者仓皇,追者紧迫,眼见越追越近,三骑中的两骑突然勒马回转,一骑张弓,一骑挥矛,迎击高览。 高览的反应更快,突然举矛飞掷,将那张弓欲射之敌搠了个透心凉。此时另一敌骑已挥矛刺来,高览壮躯一偏,闪过长矛,两马错镫之际,张臂抓住敌骑束甲丝绦,将之扯离马背,重重掼在地上。 高览马不停蹄,紧追最后一骑,在经过那被长矛掷杀的敌骑尸体旁时,伸手一捞,将自家长矛拔出取回,双足一磕马腹,绝尘而去。紧随其后的十余从骑如风驰过,马蹄乱踏,将那被扯落下马的敌卒生生踩死。 管亥以拳击掌,低喝道:“好一个高元伯,果然好手段,真想跟他比一比。” 夏侯兰斜睨着他:“你若真想比,那边来了一个,你不妨去比比。” 管亥抬头一看,嘴巴张大,随即紧紧闭上,再不敢开口。 不远处,驰来二十余骑,为首者,银甲赤驹,正是吕布。他身后二十余骑,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冲突驰杀,竟一骑未损,着实厉害。 吕布经过土丘下时,似有所感,抬头扫了马悍一眼,目如冷电,杀气严霜。 而马悍却只是微微向其颔首,目光如无形之剑。与之交击,毫不示弱。 吕布双目一张,神光暴涨,臂肌倏紧,便欲勒骑转向这个敢向自己挑衅的蒙面小卒。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抓大鱼要紧,深深逼视了马悍一眼,纵骑如飞而去。 这时就听身边管亥与夏侯兰齐齐长吁一声,马悍扭头,但见二人面色苍白。满脸冷汗——吕布冷然一瞥,威压如斯! 威压,自来内心的一种强大自信,吕布自信所向无敌,事实上的确如此,多年霸道杀气盈积,几乎凝聚成实质。要对抗这种威压,需要同样强大的自信。无论管亥抑或夏侯兰,都早被吕布神威所慑。心志为之夺,自然抗不住其威压。但马悍却不一样,他相信,哪怕吕布牛上天。也扛不住三千斤巨力一击。所以,他不怕吕布,他有与吕布一样强大的内心,所谓威压。自然烟消云散。 蓦然,马悍似有所感,失惊道:“不好!高元伯危险!”他回过味来了。吕布刚才就想找自己麻烦,但一顿之后,又放弃了,直追而去。很明显,其意在壹寿,这可是冀州牧,谁不想生擒之?可是高览刚刚追过去——虎豹共争一羊,那豹子可就危险了。 高览给马悍的感觉很好,这几日也多承其照顾,而且,此人也是个难得的将才,岂能眼睁睁看其折于吕布之手? 马悍所料不差,此时高览与吕布已起冲突。 高览飞驰急追,不出三里,已追及壹寿。高览猛地挥鞭重抽马臀,战马吃痛,向前一窜,高览伸出手,堪堪碰触壹寿后腰丝绦,就待将之生擒过来。高览的从骑纷纷勒马,忍不住高声欢呼。 偏生就在此时,异变倏生,一道火影掠过,然后,高览就没有然后了——马背上空空如也,壹寿的身影已消失。 前面不远处,一道骑影勒缰兜转,火红如焰的赤马背上,一金冠银甲,伟岸如山,目中跳动着两点赤焰的武将,正冷冽地盯住高览。在其鞍马前,横放着浑身发软的壹寿。 “吕——奉——先!”高览脸色铁青,握矛的手指节发白。尽管他也有些忌惮这位飞将,但无论谁,眼睁睁望见到手的猎物被抢,又岂能甘心? 吕布嘴角一勾,笑容冷冷:“元伯,承让。” 高览忍了又忍,终于切齿出声:“温侯,莫要欺人太甚!” 吕布斜睨高览,冷然道:“某快一步,如之奈何?” 高览尚未答话,十余从骑已将吕布半包围,群情激愤,意气汹汹,叫嚣着让吕布放下壹寿。 其中那胳膊粗壮的大块头持旗手叫嚷得最凶,突然,一枝箭从背后射来,擦过肩侧,持旗手回头一看,只见十来名骑士立于身后不远处,其中一名骑士手执长弓,弓弦还在颤动不已。那人见持旗手望来,只冷冷地回了一眼。 从骑俱认识此人,他就是前些日子在阵前左右驰射的成廉,从骑见同伴受袭,刚想责问对方。这时成廉身侧一人高喊:“温侯帐内督将成廉、魏越在此,识相的就让开道,否则莫怪刀箭无眼。” 吕布是奋武将军、假节,官职几与袁绍持平,高览惹不起,但区区一个帐下督,也如此拔扈,令高览为之忿然,正欲向吕布问罪,却见那不甘受辱的持旗手怒吼一声,一手持旗,一手拔出短斧,向适才发箭的成廉冲去。 成廉冷笑,又抽出一支箭,却被身旁的魏越按住:“让我来。” 魏越个子偏瘦,但筋骨异常结实,轻剽过人,手持一杆丈二长的单面月牙戟,拨马迎上。 “且慢……”高览呼之不及。 两马已然交错,月牙戟一扫而过,镰刀一般的月刃刮地一声,带起一蓬血雨与半截断臂。持旗手惨叫一声,一晃,再晃,终于从马背摔下,将旗也脱手飞出。 魏越策马兜了一圈,经过将旗旁边时,长戟一挑,将近百斤重的将旗挑得人立而起,一手抓过,看都不看蜷缩在地上的持旗手一眼,将将旗向高览一掷:“高骑督,得罪了。” 高览接过将旗,面沉如水,双目喷火,这是当面打脸啊,欺人太甚! “温侯,这就是你的御下之道?” 吕布淡淡一笑。不以为意:“某御下不严,误伤贵属,布愿赔罪……这壹寿就让于元伯吧。” 吕布说罢,一手抓住壹寿的腰带,像扔玩具一样朝高览扔过来。 高览既惊且讶,吕布会这么好说话?但人已扑面而来,本能伸手去接——就在这一瞬间,寒光倏闪,血光迸射,手舞足蹈在半空的壹寿。大好头颅突然飞起,脖颈血泉喷出近丈高。 高览终于接住壹寿……的尸体,而首级,却钉在方天画戟的长刺之上。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高览终于怒了。 吕布感应到了高览的杀意,淡淡扫了他一眼,拨马而走——当然不是避开,而是拉开骑战距离。 拉开三十步后,吕布长戟一甩,插在戟尖上的人头脱戟而飞。在半空中滴溜溜转了十几圈,落入魏越手中。 吕布嘴角微向上扬,亢声道:“元伯,若能受某一击。壹寿的首级归你。” “既如此,温侯,得罪了!”如此被小觑,高览再按捺不住怒火。策骑挺矛俯冲而前。 得得得,得得得。 马蹄由轻快渐变急遽,长矛斜举。沾血的矛尖遥遥指向明光铠上部护颈顿项的位置。这个部位,通常是铠甲防护不到的薄弱区,如果有头盔披颈遮挡的话还好点,而吕布却是戴金梁冠,根本没有披颈,如此,其脖颈就是最脆弱的目标! 既然要单挑,就不可能留手,尤其对手是吕布,那就更得往绝处干,否则就是自己找死。 高览策马之时,吕布也动了。吕布征伐十数载,与敌将单挑无数,从无败绩,除了武力无双之外,更重要的是,他从不轻敌。无论敌人是兔是鸡,都要以雄狮之势扑杀之。 百胜之道,戮力为先。 两骑飞速接近,吕布的方天画戟,与张飞的丈八长矛一般长,仅次于马悍的二丈重骑枪,与敌交手,先天就占便宜。不过,吕布显然不想占高览这个便宜,所以他不冲刺而是斜斩。 击刺本就比劈斩的动作快,但两骑将将接近时,赤兔马突然加速,原本在十步之外,竟一下缩短至三步。这突如其来的一下,完全破坏了高览的击刺节奏,就在这一瞬间,高览知道,自己败了,欲刺吕布于枪下是不可能的了。下面要做的,就是保命而已…… 有此明悟,高览迅速竖矛格档,几乎就在同一瞬间,一弧弯月已划出一片白蒙蒙的毫光,倏地降临到高览颈侧。 高览的明悟,救了他的命。 咔嚓一响,矛杆折断,高览借着戟势一顿之机,迅速低头,巨镰似地月牙从盔顶掠过,帽缨四逸,余势犹劲,如飞镰切过马颈,噗地一声,血如泉喷。无头战马向前冲出十余步,重重扑倒,将高览从马背掼飞出去。 高览连连翻滚,连头盔都掉了。翻滚数匝之后,猛然拔出手戟插地,生生定住身形。此时的高览,单膝点地,发髻散乱,灰头土脸,面有擦痕,隐隐有鼻血流出。 “吕奉先,杀我爱驹,岂能饶你!”高览眼睛都红了,任何一个百战将士,对自己的战马都视若同伴,遭此毒手,焉能不怒发冲冠! 高览五指叉开,狠狠抹去鼻血,倏地拔出手戟,脱手飞掷,直取二十余步外的赤兔马臀部。他也知道这一招未必能击中吕布,所以目标直取战马,以马换马,天公地道。 吕布仿佛背后长了眼睛,画戟一扫,当!将手戟打飞。然后迅速掉转马头,向高览冲来——他同样被高览这一击所激怒:你掷我不要紧,但欲伤我的宝驹,就得拿命来抵罪! 赤兔如风,长戟如电,风驰电掣刺向高览胸膛。此刻莫说高览赤手空拳,就算是矛戟在手,也挡不住飞将含怒一击。 高览怒目如凸,双拳紧握,昂然而立,纵是死,也要站着、看着。 蹄响如鼓,烟尘飘飞,戟尖上一点寒星,已迫在眉睫…… 第九十九章 【吕布:恐怖如斯】 第九十九章 【吕布:恐怖如斯】 第一百章 【一战吕布:双刀破戟】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章 【一战吕布:双刀破戟】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章 【一战吕布:双刀破戟】 (谢大盟、谢赵无恤2014,还有“波动的浪”、“光辉的宪章”等兄弟支持!) ~~~~~~~~~~~~~~~~~~~~~~~~~~~~~~~~~~~~~~~~~~~~~~~~~~~~~~~~~~~~~~~~~~~~ 咻—— 一声尖锐刺耳的异响自后方传来,在成廉、魏越等从骑惊骇的目光下,一道乌光重重撞在吕布的方天画戟上,生生将这必杀一击震偏半尺,牙刃从高览身侧险险擦过,划破高览手臂,殷红的血液渗出,但终究是避免了穿胸之厄。 吕布生生勒停战马,握戟的手臂阵阵发麻,心头的震惊,如翻江倒海——精铁打制的戟杆上,竟钉着一支箭!一支铁箭!能用一支箭,震开自己这雷霆一击,而且箭镞入铁,这得多强的弓力?就算自己用六石弓也做不到,难道天底下还有比自己所用之弓更强的劲爆射手么?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看向后方土丘,但见数十步外的树林边缘,高高低低立着十余蒙面人。为首一人,手执一把非常奇怪的血色骑弓,不说弓的颜色怪异,单是弓梢两端那圆形的铁块,就有说不出的古怪,更令人瞠目的是,那弦居然有三股! 尽管马悍蒙着脸,但那壮硕伟岸的身躯,以及浑身散发的无形气势,依然未能瞒过高览双眼。此时的高览,当真是又惊又喜。不光是因为这少年救了自己,更令他咋舌不下的是。他居然能以一支箭矢,生生破掉吕布连人带马迅如奔雷的一击。如此强劲,匪夷所思——中山甄氏何时出了这样一个少年英雄? 马悍从容将弓插入弓囊。两头遮盖好——他知道这么横插一杠子,吕布绝不会善罢甘休,但在这样近距离之内,他的弓箭绝对干不过吕布,索性将弓收起来,以杜绝吕布提出对射的可能。 吕布也认出了马悍,不过不是高览那种相识认出,而是认得此人正是方才那不惧自己威压,甚至隐隐有挑衅之意的家伙。当时若不是因为急着追击壹寿。说不定就会向此人出手了——不过,现在也不晚,而且,好象还真是一个能令人兴奋的对手啊! 吕布双目亮了起来,再不理会高览,缓缓策骑近前,长戟一指:“袁本初麾下,果然卧虎藏龙,不管你是谁。既向某挑衅,便接某一击。” 马悍双手一拱,沉声道:“情急救人,温侯见谅。高骑督乃州牧之爱将。贸然伤之,既影响温侯与州牧之谊,更有损温侯名望。故阻止之。温侯乃天下名将,一方雄杰。当知某所言不虚。” 吕布当然不是脑袋里全是肌肉的莽夫,否则也不可能与曹操、刘备这些天下枭雄一争长短。其实在马悍一箭破开他的必杀一击之后,他就已冷静下来,绝不会再动高览了。但这个凭空杀出的家伙,他却不会放过。 “义节,把你的马让给他,还有长矛。”吕布明白归明白,但方才吃了一个暗亏,以他所向无敌的脾性,这笔账必须马上算,绝不押后半刻。 马悍已知道这一战无可避免,事实上,他也有点跃跃欲试,能与这位传说中的三国第一猛将对阵,是一个为将者的荣耀。如果他力有不逮,那倒也罢了,但自我感觉可以一战,为什么不战?冒险?人生无时无刻不在冒险,莫说是三国乱世,就算是现代社会,他不也一样是奋发图强,死中求活,一点点打拚上来的么?没有这种遇强即强,勇于直面挑战的勇气,如何在这三国乱世打出一片天? 战! 马悍摆摆手:“多谢,但不用。”笑话,别人骑惯的马,你也去骑,只怕非但不能以之为助,反而是帮倒忙。至于长矛,说实话,骑战的话,就算提着自己那杆霸王枪,都没有胜出的把握。所以,还是算了。 马悍拔出腰背的环首刀,再向夏侯兰伸手:“把你的刀给我。” 夏侯兰有心劝说,但眼下情形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只得默然拔刀,双手呈给马悍,向他投注一个“小心”的眼神。 马悍点点头,接过环首刀,双手挽了个刀花,握定之时,那姿势怪异得令所有人都瞠目不已——他居然执刀如匕,倒握双刀!这明明是近身作战时的姿势嘛,以吕布强悍到爆的武力,天下有谁可以近身? 吕布眼睛眯缝,瞳缩如针:“你要与我步战?” 马悍走到土丘边沿,距平地大约七八尺高,停住,淡淡道:“对!就在这!” 马悍当然不是托大,实在是没办法,他的银箭没骑来,如果随便骑一匹普通的战马……骑战,骑战,骑不如人,本身就输了三分。更何况霸王枪也不在手,随便找一根长矛,至少比方天画戟短五尺,兵器不如人,这又输了三分。还没开打就输了六分,那还用打吗?找死也不是这么找的。所以,这一战,他要险中求胜,利用地形,就是其一。 马悍可不会那么蠢,跑到平地上,让吕布居高临下,快马俯冲,这是脑袋被驴踢了才那么干。他站在土丘之上,反倒比骑马的吕布还高出数尺,这一下主客易势,抵消了一部分对手优势。最重要的是,马悍立于丘上,吕布就没法对他发动直面冲击,只能采用斜线侧击,如此一来,赤兔马的冲击之势就完全失去威胁了。吕布除了有一个借助马势的重力加速度的优势,其余皆被化解。 马悍这一手花招,在场众人无一不是沙场老将悍卒,岂有不知之理。但人家愿意以步战骑,利用一下地形地势,也真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若是换成高览那样的将领,以吕布之心高气傲。未必愿意占这便宜,但方才马悍那一箭带给他的震惊委实过于强烈。故此,吕布决定给对手一个机会。他一指壹寿的首级。道:“接某一击,若不死,此首级归你。” “这首级对我没用,给高骑督吧。”马悍说罢不等吕布再说,反握双刀,交叉成十,身躯微躬,双足如弓,眼眯如线。两缕寒光从中透出,杀气凛然。 吕布也不再说话,提戟在手,猛力拔出铁箭,横在鼻梁前,目光如豹,越过铁箭上方,紧紧吸住马悍的眼神。 远处的厮杀声仿佛消失,天边云层似是停滞。天地一片死寂肃杀,只有几十颗心脏在噗通噗通剧烈跳动。 马悍心跳倒是很平稳,无论前世今生,他都是生活在刀光剑影中。看惯了血腥,见多了生死,那感觉。已经麻木了,即使面对前所未遇的强敌。也不例外——吕布再危险,也比不上有人拿把枪近距离指着你的头更危险吧。 此刻马悍眼中。天地间只有一人一骑,其余皆为模糊背景。 吕布执戟驱骑,沿土垅轻驰,整个身体随着马身起伏,充满韵律,一双瞳孔,在正午的灼热阳光下,仿佛跳动着两团火焰。 笃笃笃,笃笃笃…… 赤兔马踏地的蹄音很重、很沉,地面仿佛都在颤动,方天画戟向外展开,与赤兔马形成一个笔直的九十度角,吕布这一击用的是斩,而非刺。这也是无法之事,因为马悍站立在高处,如果用刺的话,对方挡不住随时可以跳开,而吕布沿土垅边缘奔驰,一刺不中,再无法迫击。而斩就不一样,大开大合,一丈之内,尽在如镰月牙的攻击范围之内,对手再有能耐,也不可能侧跳一丈之远以避之。 赤兔马前一刻还在十余步之外,倏忽之间,赤影一闪,已迫近眼前,一股凌厉得令人睁不开眼睛的寒芒扑面而来。 如果马悍之前没看到高览吃瘪,说不定也会中招,但此刻早已有备。吕布尚在十余步外时,他就一刀插地,一刀格挡,正好格住大戟——这时就可看出反手握刀的好处了,刀背贴肘,不但可以整条手臂力量档戟,更可有效防止斫刀被击断而戟势未衰,造成二次伤害——高览就是前车之鉴。 当!巨响震耳,火星四溅。重达数十斤的大戟,加上绝世战马的狂暴冲势,化为近千斤之势能,饶是马悍这经过强化的身体,五脏六腑也是一阵翻江倒海,难受得几乎要吐血。被戟势压得不断向后飞退,插地长刀犁出一道深深刀痕。 蹄急如轮,尘土飞扬,马悍一刀格挡,一刀划地,生生被推出二十余步,从土丘奔到平地,才堪堪消除强大冲势,右手环首刀刃与戟杆厮磨,发出令人牙酸的刺耳声。 吕布震惊得无以复加,一把小小的环首刀,就挡住了自己如此狂暴一击!怎么可能!就算这人的臂力再强,握刀的总是肉掌吧?虎口怎可能不震裂?还能握得稳刀? 吕布虎吼一声,双手握戟,向内一收,用月牙背弯处卡住马悍手中刀柄,猛然翻腕拧转。以双臂对只手,任何人都不难想见马悍长刀脱手的结局。 铮!一声脆响,刀未脱手,但生铁打制的厚刀,却被生生拧断。 斫刀一断的瞬间,马悍纵身跃起,左手举刀对准戟牙直插而下,刀身准确穿过月牙与戟刃之间的间隙,插入土中,其深近半。马悍飞快举起右拳,以拳做锤,对准刀柄哐哐哐连砸三下,生生将三尺刀刃,尽数打入土中,只留下一个刀柄露在外面。然后纵身向侧旁跳开,冷睨吕布。 先前吕布用戟卡断马悍斫刀,但不过转眼之间,马悍反过来用刀钉住吕布画戟,当真一报还一报。 吕布自不能弃戟,结果连人带马,被钉在地上的斫刀拽扯得人立而起,差点没摔下马——吕布快气疯了!他可从没丢过这么大的脸,几乎把牙根咬碎,两腿夹牢马腹,双臂叫劲,奋力一夺,硬生生将斫刀从土里扯翻出来。画戟在空中划个半弧,发力一抖,挂在戟上的斫刀,柄前刃后,飞向马悍。 马悍扬手接过,向吕布一拱手:“幸不辱命,接下一击。温侯,后会有期。”言罢,向手下诸人一挥手,飞快向树林奔去。 “等等,何不扯下面罩,让某一睹真容?”吕布极为不甘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马悍头也不回扬扬手:“算了,我比你帅,怕你看了会自卑。”身影急闪,没入林中,只留下身后一片愕然。 吕布死死盯住马悍背影,脸色数变,最后竟哈哈大笑起来:“有趣!不管你是谁,你我之间,来日必有一战!” 第一百章 【一战吕布:双刀破戟】 第一百章 【一战吕布:双刀破戟】 第一百零一章 【张燕的反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一章 【张燕的反击】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一章 【张燕的反击】 (谢大盟、赵无恤2014支持!嘿嘿,本书竟然也有护法了!谢谢洁曦!) ~~~~~~~~~~~~~~~~~~~~~~~~~~~~~~~~~~~~~~~~~~~~~~~~~~~~~~~~~~~~~~ 马悍与吕布之间短促而惊险的交手,只发生在十数里漫漫战场的一角,无人注意。数万人的精力,全投注在袁军对黑山联军的围攻上。 联军左右两翼俱为胡骑,胡骑的特点就是游走驰射,如果短兵相接,胡人的兵器与甲具俱不如袁军骑兵,结阵冲锋更是不及,那就是以短击长了。无论是屠各人还是乌丸人,都是骑兵战术高手,这样的蠢事,是不会干的。 袁军骑兵一冲,千余胡骑立马远飏,分散成大大小小数十股,奔出数十步,然后兜转马头对着追来的袁军骑兵就是一通乱箭。袁军折损数十骑,但却得以接近胡骑,在胡人催马逃离之前,截杀落在后尾的数十胡骑,算是把账讨还了。正因胡人缺乏完善的鞍镫马具,加上多为牧民,缺乏训练,无法做到回马射击,每次射击,必须掉头驻马,这才被袁军追及截杀。若他们像白狼悍骑一般,鞍镫俱备,训练得法,且驰且射,袁军来得再多也不够死的。 胡骑利远射,袁军利近战,双方互相追逐、攻杀,将南北漳水两岸,搅得烟雾腾腾,不时有骑士自马背摔下。 联军左右翼一散,直接暴露出了度辽营与冀州军。这两支军队在前日激战中损失惨重,战斗力急转直下,虽有坞壁军加入补充,但坞壁军同样是丧胆之师。一个是没战斗力,一个是没士气,两下一凑。整个弱弱联手,被袁军一冲,阵势三两下就散了。 壹寿带着数十从骑,慌不择路逃离,结果被高览盯上,更不幸撞上吕布这煞星,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混战之中,黑山军主力没有受到重大损失,张燕十多年戎马生涯,经验丰富。部下也多是跟随他转战南北多年的骁锐,见过的死人不比活人少。左右两翼被击溃,并没有动摇中军,黑山军一面抵挡袁军,一面防止溃兵冲撞军阵。 而另一边的度辽将军耿祉,手下只剩五六百人,被蒋奇、吕威璜二将率军团团包围在一个山丘之上。耿祉不断使人挥舞令旗求救,但张燕的中军就在二里之外,只顾抵挡袁军。却未拨一骑过来救援。 此时度辽营官兵坐骑死伤殆尽,箭矢也已告罄,苦苦与数倍之敌鏖战,士卒不断披血倒下。 耿祉坐在一块石头上。满面烟尘,须眉染灰,双眼布满血丝,紧紧握住剑柄。神情怆然。眼看张燕见死不救,不禁心灰意冷起来,对左右道:“素闻张飞燕狡诈自私。今日之事,果证其名。某空负技艺,却识人不明,倘若早投袁公,再不济也不失为骑都尉。” 麾下将士听闻这话,十分泄气。 主将如此泄气,这仗哪里还打得下去。蒋奇、吕威璜得知耿祉愿降,无不大喜,这可是一条大肥鱼啊!当即令前方军兵后退百步,放耿祉过来。 耿祉摘下头盔、解下佩剑,双手捧定,在四名扈从的护卫下,自山丘而下,走向那“蒋”、“吕”大纛方向。 耿祉刚行至坡下,突然一阵马蹄急响,侧翼一骑如风而至。长刀一挥,嚓!血光冲天,大好头颅飞起。那半路杀出的骑将伸出一手,抓住半空中落下的首级发髻,横刀向蒋奇、吕威璜一拱手:“承让,承让。”纵声大笑,打马如飞而去。 蒋奇、吕威璜目瞪口呆,待回神来时,来骑已远飏。二将气急败坏,破口大骂:“郭援!贼子可恶!欺人太甚!我等要到主公面前告你!” 二将虽气得发昏,但心知肚明,这郭援乃颍川名士钟繇之甥,出身世家望族,向为主公所器重,更与三公子交好,根本不是他们这些寒门将领所能比得了的。妄自到主公面前申诉,只怕是自取其辱,这口恶气,不得不咽。 蒋奇拉住几欲抄刀干仗的吕威璜,向张燕中军一指,道:“且让这小贼去,我等合击黑山贼,自取更大功勋。” 吕威璜这才就坡下驴,愤愤掷刀于地,自引本军而去。 张燕不顾友军危机,利用高地,坚壁自守,袁军仰攻十数次,都无功而返。待蒋奇与吕威璜加入后,压力倍增,情形危急时,主帅张燕甚至亲自操矛,从高地冲突,手杀十数将佐。张燕虽是步战,但来去如风,其速竟不输与奔马,上百袁军竟未能截杀之。 主帅亲临战阵,左冲右突,覆军杀敌,令黑山军士气高炽,战力倍增。 袁军将士见贼人一时难以攻破,加之久战疲乏,便趁蒋奇与吕威璜生力军加入之机,先撤下一部分休整。不少袁军士兵跑到距黑山中军数百步远的地方卸甲休憩,以便回复人、马体力,还有的人取出干粮和水,一边吃喝一边向高地指指点点,意带不屑。 就在袁军上下以为胜券在握,士气松懈之际,地面突然轻微颤抖起来,士兵们疑惑地四处张望,眼尖之人发现,数里外的林边有若干烟尘轻轻扬起。战阵经验丰富的老兵不由得打了个冷战,这是人马衔枚的精锐骑军正在偷偷逼近,所幸日头还没下山,如果暮色四合,他们这些人只怕连组织抵抗的时间都没有了。 厉喝声在人群中次第响起,袁军士兵纷纷起身披甲,一时之间,寂静的黄昏立即嘈杂和躁动起来,金铁交鸣之声响成一片。那支骑军似乎也觉察到被敌人发现,他们放开马速,朝这里汹涌而来。没过多久,骑军层层叠叠的旗帜就映入袁军士兵的眼帘,有人细数这些旗帜,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依这旗帜与人马的密度,这股贼人不少于三千之数。 这支精锐突骑,正是黑山军骑都尉孙轻所率之伏击骑兵。 张燕一直留着这个杀手锏,为的就是趁乱战起时,藉机绕到袁绍中军背后发动突袭。计划很美好,却不料被袁绍先发制人,借天象风势所助,一举击破黑山联军,若再不动用这支预备队,搞不好张燕先把老命给留下了。无奈之下,只得把伏兵变救兵,向孙轻打出解围的旗号。 孙轻是跟随张燕十几年的沙战悍将,得令之后,并未立刻出击,他已看出中军守御有度,袁军一时奈何不得。他不光要救主,更要给袁军一个深刻的教训。终于,机会来了,袁军松懈,将士无备,正是发动突击的好时机。 袁军还在仓皇整队,黑山铁骑就已经呼啸着突入人群中,可怜不少打老了仗的士卒还没来得及结阵抵抗,就被如百兽齐奔的战马冲倒在地。许多袁军士兵翻滚在汹涌的铁蹄下;有些人刚抓起身旁的兵器,就被飞驰而来的黑山骑兵刺穿了胸膛;更有的人大声呼喝,企图阻止败退的同伴,冷不丁从近处飞来绳索,把他套住……几乎是一边倒的屠杀。此时,这些曾经杀人无数的老兵就像一群束手待毙的羔羊,在幢幢骑影中狼奔豕突,四下溃逃。 见此良机,高地上的张燕哪会放过,立即下令全军反击,首尾合击,将前一刻还意气风发的袁军打得溃不成军。 骑都尉蒋奇本想夺得一个大功,没想到被前后夹击,尤其他的当面之敌正是张燕的护卫精精,首当其冲,身边的从骑在敌骑突击下死伤惨重,而他被夹在乱军之中进退不得。 危急之下,蒋奇不得不放弃指挥,带领十余从骑向拥挤的袁军步卒痛下杀手,刀砍鞭挞,杀出一条血路——自己人的血路。飞快地向不远处的土丘跑去。待跑到高处,下马结阵,或持步弓劲射,或持方盾挡住流矢,或持长矛逼退仰攻黑山散兵。待守势一定,蒋奇令人树认旗,同时派遣快马向附近友军告急。 黑山军轮番从北边的高地放马而下,冲击还在抵抗的袁军,他们就像一支支锋利的镰刀不断削向敌阵,直到敌人崩溃,这才穿凿而过,然后回旋包抄,驱逐敌人,试图利用这些溃兵冲开更南边的敌阵。就这样,黑山军把袁军稍北的军阵一个个辗碎,把他们在危急状态中好不容易构筑起来的防线扯得七零八落,直至溃不成军。 在这场突击中,依次被击破的军阵除了骑都尉蒋奇的部曲外,还有骑督阴夔、部曲军侯张南、焦触、吕威璜等军将所领之兵。这些在军中颇有威名的武人,不久前还在战阵之中耀武扬威,此刻也如丧家之犬般在乱军中随波逐流。在这样的情势下,就算他们悍不畏死的掉头顽抗,也不过一二人之敌,对战事影响甚微。 战场形势逆转,敌对双方攻守倒置,交战各方的军阵犬牙交错,不时有铁骑洪流在人群中滚滚而过,许多人就在这些来去如风铁蹄践踏下失去性命。 黑山军百战之余,经过浴血鏖战,又扳回形势。形势千钧一发,袁军还能像界桥合战时那样力挽狂澜么? 望台之上,田丰、牵招、张郃、高干等文武将官,均劝袁绍退回下曲阳,以避敌锋。 袁绍脸色肃然,一言不发,从望台上走下,一直走到中军阵后,拔出手戟,猛掷于地,厉声大喝:“孤便在此督阵,若有退过此戟者,斩无赦。” 第一百零一章 【张燕的反击】 第一百零一章 【张燕的反击】 第一百零二章 【悍卒:大戟士】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二章 【悍卒:大戟士】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二章 【悍卒:大戟士】 (首先要感谢大盟凤栖梧桐626,重磅五连发啊啊啊!这是月末与月初的鼓励啊!感激不尽!感铭五内!还有坚持不懈支持的赵无恤2014,以及诸多打赏投票的朋友。令十五郎意外的是,这本订阅不佳的书,竟然能在分类月票榜上排到三十多位,不比老书差多少,真是意外之喜。开心!谢谢大家支持。) ~~~~~~~~~~~~~~~~~~~~~~~~~~~~~~~~~~~~~~~~~~~~~~~~~~~~~~~~~~~~~~~~~~~~~~~~~~~~~~~~~~~~~~~~~~~~~~~~~~~~ 黑山军反击,袁军先胜后败,马悍都看在眼里,当然,他只做壁上观,绝不会从树林冲出,帮袁军拒战。他们这么点人,投放到乱军当中,连个水花都冒不起来。 但令马悍惊讶的是,吕布的并州军不少,足足有五百骑,步卒也有好几百,在眼下这个关键时刻,足以成为一支扭转战局的重要力量。可是左翼那“吕”字大纛下的精兵悍骑却纹丝不动,可见吕布并未下令出击。只不时有小股并州骑兵冲出,与右翼屠各胡骑搅缠在一起,互相厮杀,对不远处黑山军的反击,却视若无睹。 马悍心头升起一丝明悟,看来吕布也跟自己一样在等机会啊!呵呵,投靠别人,却存这样的心思,而且还做得如此露骨,难怪这袁吕二人最终交恶,分道扬镳。嗯,貌似袁绍还三番两次派人下手,先搞暗杀,暗杀不成就追杀。必欲除之而后快。对一个投奔自己的高级武将,同时又是天下名人,如此穷打猛追,整一个撕破脸的架式,完全不符合一向爱惜羽毛的袁绍个性,可想而知吕布将其得罪之狠。 喏,眼下不就是拿袁绍的性命来讨价还价么。 马悍摇头慨叹,吕布此人,武勇冠绝天下,眼皮子却如此之浅。摆出一付你不给我好处,我不下场帮忙的态势,着实落得下乘。事实上这样下乘的事,吕布还做过好几次。最典型的一次,就是他后来驻守下邳时,当时泰山臧霸攻克莒城,答应给吕布财物钱币,但没来得及送去,吕布就亲自前往讨要。高顺劝他不要去。说:“将军斩杀董卓,威震戎狄,声名远扬,远近都害怕您。要什么东西不能得到,反而亲自去要财货?万一取之不得,岂不有损威名?” 吕布不听,率兵进迫莒城。臧霸恼恨吕布以武力威逼,非但一口回绝,反而坚守莒城以拒之。结果吕布无法攻克。损兵折将,最后灰溜溜引军还下邳。真是十足的捧屎往自家脑袋扣的脑抽行为。 夏侯兰眼见千余骑黑山骑兵,在一杆“孙”字大纛引领下,绕过乱军,直扑望台而来,不禁蹙眉:“袁本初有麻烦了。” 马悍目注望台前百步外,那围成一个半圈,牢牢护住望台的木栅围栏,以及栅栏后那层层叠叠、玄衣玄甲的持戟甲士,脸上颇为玩味地一笑:“那就是袁本初的亲卫,号为‘大戟士’的重甲步兵吧。重甲长戟兵对轻骑兵,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其实这时所谓的重甲兵并不是后世唐陌刀、宋步人那种真正的全套钢铁重甲,而是铁叶札甲。但在三国时期,铠甲都未能普遍装备,多数士兵只有戎衣,骑兵好一些,可着两档铠,军将着札甲,重将则有明光铠。头盔也一样,别说步兵了,连骑兵都未必有。以成廉之勇,也只是裹头巾,着两档铠而已。 故此,大戟士们着铁叶札甲,戴皮头盔,持长戟,这是军侯级别的高给级装备啊。自然,这样的装备耗费巨大,不可能装备太多,一眼望去,不过三四百人而已,但甲器森然,军容整肃,自有气象。 孙轻率千余骑奔杀,冲近栅栏,一声令下,箭矢如雨,同时令数十骑扔出套索,套住栅木顶端,回马发力拉拽。 大戟士一部分以木盾挡箭,另有数十持弩之士,从盾后闪出,发矢射击。 弩矢较准,一轮发射,竟射得十余拉索之骑纷纷落马。而黑山军箭矢虽乱,但胜在密集,一通乱箭下来,也放翻了十余弩兵与好几个大戟士。 “拉!快给我拉!”孙轻打雷一般的噪音,自乱哄哄地嘈杂声中传出。这栅栏阻住骑兵冲势,若不拉倒,纵有千骑,也难冲垮敌阵。 只是这栅栏可不是普通营栅,而是用以护卫望台之用,扎得那叫一个深入坚实,十余匹马拉拽了好一阵,只拉歪了一点而已。就这么一会工夫,又先后被袁军弩兵射杀十数骑。 战场局势瞬息万变,那经得这般消磨?孙轻眼见溃乱的袁军已有重整之势,心下一发狠,马鞭猛抽,吼道:“下马!越栅!先取袁绍匹夫首级者,赏千金,赐美婢,升三级!” 金钱、美女、官爵,自古以来,没有比这三样更好使的快速提高士气与战斗力的东西了。黑山军与右翼一部分乌丸人兴奋高呼,纷纷下马,蚁附攀栅。那栅栏一下挂满近百人,发出不堪承受地嘎嘎吱吱声。 原本摆出结阵守御姿态的大戟士,早就在等这一刻,一声发喊,撤盾执戟,冲前数步,向栅栏缝隙处的敌人乱刺。 黑山军兵不时发出惨叫,从木栅上掉下,后方立即有人踩着同伴的身体,跳上木栅,奋力攀登。这栅栏高不过丈许,但除了上下两条横板,无处借力,没有个三五秒,别想翻过去。而在两军阵前,三秒五秒,足以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具冰冷尸体…… 大戟士隔栅刺杀,杀敌不过一二亭,最终还是有大部分黑山军士翻越过来,但这并不表示好运。举目所见,前排大戟士执戟前刺,而中间数排则持戟斜举,寒芒耀眼,锋刃如丛。跳下去的结果就是变串烧,不跳?那就是靶子。 噗噗噗!一阵弩矢扫过,骑坐在栅栏顶端,进退失踞的黑山军兵一个个被钉在木栅顶上,惨叫连天,余人无不骇然翻滚逃回。 凭着栅栏、长戟、坚甲,不过三百余大戟士,硬生生遏住上千骑兵,寸步难进。 眼见那大纛之下金盔金甲之人近在百步之外,却难得寸进。孙轻眼都红了,怒吼如雷,声嘶力竭,最后更亲自持一把大斧冲上前。 纛旗之下,大戟士督将张郃几次欲拔刃而上,终于还是忍住,主公身边无已将,他要是再冲上去,谁来保护主公? 随着时间流逝。双方都已拚红了眼,在栅栏前后不计伤亡地厮杀,死伤者满地皆是,以至于后来者不得不爬上尸丛搏斗。栅栏前方是下陷的洼地。战事如此激烈,鲜血不断从死伤者身上流出,很快就注满了洼地。战马奔突,溅起朵朵血花。 黄昏渐至。杀戮正酣。突闻战鼓咚咚震响,但见鼓车之上,冀州别驾从事田丰。以绳缚袖袍,双手持槌,奋力槌鼓。 治中从事牵招亦持剑上马冲锋,奋力挥劈,斩杀十数名溃退的袁军士兵,满面溅血如修罗,血剑戟指长空,厉喝如泣:“前方就是屠戮老弱、欺凌女眷、害尔等妻离子散的贼人,某等与贼不共于一天之下,若是男儿,便随某血刃仇雠!” 士卒中不少人来自邺城,听闻此言,又是羞愧又是激愤。此时,将佐们个个身先士卒、不避矢石,大声呼战,这些士兵更没有退却的道理。在袁绍掷戟、田丰槌鼓、牵招奋身的榜样下,袁军一溃千里的颓势终于慢慢得以扭转。 正在左翼纵横捭阖的吕布,终于停止对屠各胡骑的追击,率成廉、魏越数十骑纵马而还本阵,扬声对骑都尉张辽道:“文远,可以突击了。” 吕布已看到真切,袁军已重新整军,慢慢结阵,此时再不出击就没机会了。 张辽早就等着这命令了,闻令长刀向栅栏方向一指:“出击!” 五百并州铁骑,如狂流泄闸,奔涌而出,淹向黑山军。 黑山军这边,其实也在防着吕布这支唯一保持完整建制的千余步骑军。最初孙轻安排五百骑结阵向南,以防并州军突袭,但没想到栅栏久攻不下,兵力越打越少,不得已之下,从拦截的骑兵队中抽来二百,然后再抽一百,最后只剩下不足二百骑防守。而并州军始终不动,也渐渐麻痹了孙轻,防范渐疏。结果没想到并州军不动则已,动如雷霆,沛莫能御。 铁骑席卷而过,二百黑山骑兵猝不及防,浓烟滚滚中,瞬间被刀矛戟矢淹没。 此时栅栏已被黑山军用斧砍刀斫,加套索拉拽,终于破除。孙轻身披札甲,一手执短柄大斧,一手持盾,与数十扈从杀入袁军阵中。盾撞斧斫,戟断甲裂,连杀数人。正呼喝酣战之际,忽闻蹄声滚滚,人叫马嘶。一回头,脸都白了。 “该死的并州人!好阴险的吕布!”孙轻恨得几乎咬碎牙,他久经阵仗,岂有不明之理,并州军一抄后路,如果不快快撤下,不但本军死伤惨重,搞不好连自己都要栽进去。 “鸣金!退兵!撤,快撤!”孙轻恨恨向百步外那几乎伸手可及的目标最后看一眼,颓然一叹,在扈从的护卫下,随人流急急后退。 就在此时,突闻乱军中有人大喝:“孙轻何在?” 孙轻正一肚子火,闻声大怒:“好大胆!谁敢呼爷的名讳!” 话音未落,蹄声急遽,一道白影入目,寒森森的弧光一闪——咔嚓!孙轻斗大的脑袋飞起,血喷七尺,无头尸身一晃、再晃,噗通栽倒。 在扈从目瞪口呆中,一骑将探手捞住首级,如风而过,只留下一句尾音:“……雁门张文远,借尔首级一用。” 孙轻一死,黑山军最接近胜利的一次攻势,功败垂成。但这并不表示袁军获胜,因为黑山中军张燕部元气未损,此时已趁袁军溃退之机,先一步收拢败兵,集结成阵,准备再战,拼了命也要拿下这一阵。沙场宿将张燕最清楚不过,错过今次,以后再无此良机。这是最接近胜利的一次,这样的机会只有一次!拼着元气大伤也要拿下袁绍。黑山军累,袁军更累,现在就看谁更能熬下去! 但就在此时,老天爷再次给了黑山军一记闷棍。 黑山军、尤其是那些胡人发出一阵惊恐大叫,张燕蓦然回首——心腔剧烈收缩! 西北方,三道笔直的狼烟猝然入目,这是置于漳水北岸的峰燧警讯:九门告急! 九门是黑山联军的侧翼,一旦失陷,铁三角不复存在,黑山联军亦将不战自溃。如果说,吕布的并州骑兵突击,是战术上的胜利,那么,突击九门,则是战略上的胜利。 可是,所有袁军都在黑山军密切监视之下啊,绝对不会有哪支军队有可能攻击九门! 那么,九门究竟发生了什么? 张燕急切想知道。 袁绍,也很想知道。 第一百零二章 【悍卒:大戟士】 第一百零二章 【悍卒:大戟士】 第一百零三章 【英姿诱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三章 【英姿诱敌】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三章 【英姿诱敌】 (先谢过大盟、赵无恤2014。。。) ~~~~~~~~~~~~~~~~~~~~~~~~~~ 赵英姿很紧张,不是因为远处的树林里,随时有可能冲出屠各胡游骑,而是因为她这一身装扮。 头梳堕马髻,满缀珠玉钿,身着曲裾衣,绕身显婀娜,腰垂双丝绦,步步玲珑吟……她长这么大,从来没穿戴过这样拘束的衣饰,只不过想找一件女子襦裙,谁想到,甄府那边竟送来这样一套衣物,还有一匣珠翠,让人无语…… “甄府的那几位小娘子,难不成整日就是穿这样的衣物么?那还怎么舒展得开手脚?啊!是了,她们是大户贵人,又不用干农活……”赵英姿坐在一辆无篷平板马车上,前有马夫,身后跟随着五六个推着货车的“随从”,行走在毋极至新市的官道上,嘴里自言自语。 四名随从却是青塘坞义勇,看着前方车上的赵英姿浑身不适,如坐针毡的模样,暗暗发笑。 赵英姿不须回头,也知道义勇们在暗笑,心下更是羞恼:“这个可恶的裴无绍,出这个馊主意,若不能引胡人哨骑入彀,我可不饶他!” 自从九门被黑山军所占后,毋极早已城门紧闭,莫说良家女子,便是庶民农夫,轻易都不敢出门。攻占了九门的屠各胡骑,扫荡周边乡里,哨骑四出,数番兵临滋水,与毋极县城最近时不过三里,站在城头,已乎都可以数得清胡人的胡须,整个毋极县城被胡人兵锋威压得惶恐不安。 这种压力,一直到七月十二,黑山联军与袁军开战时,方才大为减轻。 屠各胡此次出兵三千助黑山军。其中控弦之士超过二千,拨出千骑前往下曲阳助战,再派三百骑紧密监视昔阳亭袁军右大营,以防突袭。然后再撒出百余骑巡哨九门与毋极、新市一带,九门县城内驻五百骑兵,扈从数百。这样的防护安排,可谓滴水不漏了。 只可惜,无论是老于战阵的张燕,还是经验丰富的屠各胡人,千算万算。却万万算不到,眼皮子底下,伏着一支奇兵。 马悍的信鹰传书,不到一刻时就出现在潜伏待命的赵云、太史慈等人眼前。几乎在看到信鹰影子那一刻,伏兵立刻行动起来。 赵云与太史慈等人当然不会一直坐着干等,他们早已做好计划,见鹰行事。 欲袭九门,首先就得剪除那些阴魂不散的巡哨。这些巡哨分散而隐蔽,伏击一两队不难。难就难在万一有所疏漏,跑掉一两个,一旦惊动周围哨骑,就麻烦了。而欲达成袭击九门的突然性。最好能将这些哨骑一网打尽,至少也要歼灭得七七八八,否则难保不为敌所察觉。这歼击胡人哨骑之战,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是突袭九门第一道障碍。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分批引诱敌骑入彀,聚而歼之。 那么。要放出什么样的诱饵才是最勾人呢? 周仓提出用财物,即让人假扮商贾,引胡人打劫——周仓这是把自己代入角色当中,因为换成自个,有丰厚油水,非下山劫道不可。 赵云与太史慈都觉得这主意不错,但裴无绍却觉得饵还不够香,建议除了财之外,再添上色,有财有色,谁能抗拒这般诱惑? 还别说,这两个强盗出身的家伙,对比他们更象强盗的屠各胡了解更深。 不过,财好办,那色…… 除了赵云之外,所有人的眼睛齐刷刷盯在赵英姿身上,把一个敢向胡人亮刀放箭的巾帼英雌,臊得摔门而逃。当然,害臊归害臊,论砍胡人,背负南庄血债的赵英姿岂甘落人后……于是,赵英姿来了。 赵英姿并不害怕胡人,她上回就杀死杀伤了好些胡人,只要刀弓在手,再加上前面拉车的那匹白马——那当然不是挽马,而是一匹真正的战马,她就有充足信心透敌并脱身。唯一令她伤脑筋的就是,万一胡人当真出现,穿这身衣饰,怎么打啊?那甄府的几位小娘子真是,弄这么一袭衣裙出来…… 就在赵英姿为这束手束脚的衣裙而烦恼时,蓦然从道旁林中奔出五骑,呼喝尖啸,打马如飞,阳光斜映下,头顶亮晶晶地分外扎眼。 “胡奴!是胡奴!”随从一齐大叫,扔下货车,撤腿就往道右不远处的滋水逃去。到得河边,一个个争先恐后噗通通跳进河里“逃命”而去。 那车夫则慌里慌张,不断抽打马匹,拉着板车飞跑,将赵英姿颠得几乎摔下车去。 胡人先是围住货车,劈开笼箱,入目是布匹与丝麻,还有一些古玩瓷器等。那几个胡人哨骑先是一阵欢呼,旋即将目光盯住百步外仓皇颠簸的婀娜身影上,相视淫笑,当下留两骑守住货车,其余三骑,纵马追捕。 正常单辕马车,甭管是挽马还是健马,拉两个人加一辆板车,无论如何都是跑不过骑兵追击的。果然,追出不过半刻,双方距离已拉近至五十步。 那车夫显然慌神了,驶到一座小桥上时,一扔绳鞭,纵身跳下河去。几乎同时,赵英姿已从车席下抽出刀弓箭矢,割断辕套,纵上马背,纤手扬鞭,一声娇叱,飞驰过桥。 赵英姿敏捷的身手,令几个屠各哨骑略惊讶了一下,但却不引为意,他们可是三个人,而对方不过一个小女子,赶紧追上去,手到擒来。 但追出近二里,非但没拉近距离,反而更远了些,三个屠各哨骑又惊又怒。这里已超过他们巡哨范围,正犹豫是否放弃,没想到附近巡哨的同伴也看到了,无不举鞭嘲笑。随后或帮着追赶,或从侧面拦截。彼此唿哨相应,呼噪围堵。 赵英姿就象一只被群狼追撵的兔子,东逃西窜,惶恐不已。跑到东边,有胡骑拦截,跑到西边。有胡骑围堵,好几次险险被如风而过的胡骑擒捉下马。如此更引起屠各哨骑的亢奋,一个个高呼狂笑,啸声此起彼落。 由高处望去,但见足足不下三、四十骑,在衔尾狂追,呈半包围状,最近一骑,距离赵英姿不过十步。这样的近距,以胡骑弓矢之利。无论射人射马,绝无失手之理。只是谁也不会这样做,这么多人追一小女子,若未能活捉,那还有脸么? 此刻,前方树林内,赵云率三十坞壁骑兵与太史慈所率的五十狼牙飞骑,正磨刀霍霍。见胡骑渐近,两人互相交换眼色。同时点头。 快到了!就快到了!马儿马儿快加把劲!赵英姿几乎要喊出声,整个身躯伏在马背上。突然,右侧身边出现一个马头,侧首。一张乱蓬蓬胡须的狞笑的脸入目……这追得最快的胡人终于赶上来了,张臂就抓住赵英姿,本想着是手到擒来,结果…… 寒光一闪。血溅三尺,一条断臂飞起,胡人重重摔下马去。脑袋磕裂,当场身亡,至死还瞪着一双难以置信的眼睛。 就在赵英姿果断挥刀杀敌之时,另一骑也从左侧靠近,本待伸手擒捉,一见同伴惨死,骇然缩手,惊怒之下掏出套索,向赵英姿抛去。 赵英姿已看到百步外丛林中一个白马长缨的武将当先冲出,兴奋尖叫:“叔叔——” 赵云脸色一变,脱口惊呼:“英姿小心!” 赵英姿只觉浑身一紧,如被蛛网所缚,顿时花容失色。就在她被拽离马鞍的一瞬,耳畔咻咻两声,两支箭矢如电飞过,一箭射断套索,一箭将胡骑射翻马背。 赵云与太史慈同时收弓,相视一笑,将弓挂于辔钩上。然后摘下矛戟,互相一碰矛杆,纵声大笑,一磕战马,率百骑向屠各胡骑滚滚冲去。 赵英姿险险脱身,羞愤不已,猛地双手一扯,哗啦一声,将身上的深衣撕为两截,扔到风中,露出一袭雪白劲装。纤手一抹,骑弓入手,箭在弦上,扭身一箭,将身后一胡骑射落马下。 屠各胡骑一见中伏,慌忙勒马,战马嘶鸣扬蹄,随惯性驰出十余步,而伏兵迎面奔近至五十步,此时再想逃走已来不及了。胡骑纷纷擎弓,但就在此时,一队飞骑从右侧七、八十步外飞掠而过,马上骑士俱执一把怪弓,居然在正常射程之外张弓齐射。 嗤嗤嗤嗤!一轮飞箭如篷,最外缘十余胡骑,每人身上或胯下战马最少插了三四支箭,人马翻滚如轮,搅得草叶折飞,烟雾腾腾。 诸胡骑大呼小叫,执弓反击,但因距离超出有效射程,除了少数几矢射伤对手之外,绝大多数箭矢虽射中却无力,斜斜插在骑士们的皮甲上,随着马势起伏,一支支箭矢嗒然脱落……下一刻,又一轮箭矢飞来,再次倒下十数胡骑。 屠各哨骑眼见不过数息,自家人马就倒下过半,再不敢对射,一哄而散,拨马急逃。而此时,赵云与太史慈已率三十轻骑杀到。 赵云使的是一杆很普通的骑兵矛,与身后三十骑所用一般无二,但再普通的矛,到了他的手里,也变得非凡。但见他单臂夹矛,一手挽缰,风也似扑入屠各哨骑乱阵中。手中长矛每一点刺,必有血光迸现,或破喉,或贯胸,或穿腹,或刺马。一击即毙,一沾即走,绝无半分停留。始终保持高速奔驰的马速,在数十胡骑中穿插自如,无人可挡,无人可拦,将控骑与击刺配合得妙到毫颠,发挥得淋漓尽致。 太史慈游历辽东数载,无论骑战还是骑射俱无敌手。纵然是城守,骑射虽在他之上,但骑战却也逊他一筹。而此刻见赵云虎入羊群之雄姿,太史慈感佩之余,亦激起好胜之心,手中一杆单面月牙戟,从赵云左侧杀入,大戟如镰,大开大阖,犹如刈草,所过之处,断首残肢满天飞。 二十余胡骑哪经得住两大战将这般摧残,未等三十骑义勇合围,已被斩杀殆尽。 太史慈一身白甲尽染,长戟血色斑斑,仰天大笑:“痛快!痛快!” 赵云则深深注目不远处扬弓轻驰,追杀漏网胡骑的狼牙飞骑。能与胡骑正面驰射而占绝对上风,杀敌数十,自身不损一人。如此强骑,纵是蓟侯的白马义从,也有所不如啊!这就是白狼城的骑兵么?如此看来,这白狼营骑司马,还真是值得期待啊! 这时就见侄女欢快着跑来:“叔叔,我做得还好吧?” 赵云上下打量,见她毫发无伤,点头笑道:“很好,不错。” “那接下来要做什么?” “继续,还有近一半屠各哨骑,亦须引诱聚歼之。” “那还等什么?赶紧……啊!你们谁给我回毋极,再找甄氏几位小娘子弄一套衣裙来……” 第一百零三章 【英姿诱敌】 第一百零三章 【英姿诱敌】 第一百零四章 【突袭九门】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四章 【突袭九门】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四章 【突袭九门】 (必谢大盟与赵无恤2014,悠然情天,感谢!) ~~~~~~~~~~~~~~~~~~~~~~~~~~~~~~~~~~~~~~~~~ 时近黄昏,九门县城北门陆陆续续有哨骑回城。北门守将甚是纳闷,以往这个时候,早就有一批批人马回城休息,催促下一批替换巡夜了,但今日时辰过半,却只回来了不足二十骑。 “该不会出什么事吧?”屠各守将站在城墙上,眺首北望,喃喃自语。想想又觉荒唐,眼下下曲阳的大战正如火如荼,袁军哪有余力北顾,加上昔阳亭敌营也被盯得死死的……退一万步说,至少还有六、七十哨骑没回来,这些哨骑五人一伙,十人一队,足足有近十拨人马,哪可能无声无息被人一网打尽? “来了来了,又有一批回来了,这批人马最多。”身旁有士卒喜叫。 屠各守将抬头,果然,夕阳之下,一群拖着长长斜影的胡骑轻驰而来,足足有二十余骑,个个垂首躬背,人马俱显疲态。巡逻了一整天,纵使没遇到一个敌人,也是不免疲惫。 这队胡骑来到城下,倚马护城河边,抬头挥手,大叫开门。 “怎么回来这么晚?”守将探头大声问道。 “劫了一票买卖。”为首一胡骑大拇指向后点了点,那里有一辆货车。 城头上响起一片会意的笑声,有人大喊:“怎么不顺道劫几个小娘?” 城下胡人嘿嘿笑道:“谁说没劫?伺候我们十几个兄弟一轮之后,只有出气没进气了,丢在那边树林子里,你要不要去试试?想试就快点,再晚我不敢保证会不会变尸体。” 城头上又是一阵大笑,笑声中,吊桥轰然而落。城门大开。那答话的胡人举手一挥,当先而入。 守将望着城下一个一个入城的哨骑,笑容慢慢平复,伸手摩挲着下颌刚割平整的胡须,一对乱糟糟的浓眉渐渐皱起,似乎觉得有什么不对,倒底是哪里不对? 守将越想越不得劲,抬头向门楼处望了一眼,想请示一下,略微犹豫。想想还是算了,扭头对身旁士卒道:“走,下去看看。” 守将率十余卒从走马道下到内城门前立定,望着深邃昏暗的城门洞里,那队巡哨轻驰趋近。 九门只是一个下县,没有置瓮城,所以当初屠各胡夺城时也没费多大劲。此时守将立于内城门前,高声大叫:“把号牌扔过来。” 号牌等同于铭牌,是每一个屠各胡兵的身份标志。虽然只是木牌,且制做粗陋,但人牌互证,足以证明身份。当然。这得要有熟识之人辨认才行。 昏暗的隧洞响起一阵嗡嗡回荡的笑声:“好,接着。” 一物抛来,守将接住,往后退一步。借光一看,的确是号牌,牌上刻着几道或直或弯的线条。匈奴人没有文字。屠各胡也多不识汉文,他们依旧采用古老的刻木(结绳)记事法。一般来说,这种符号简单的刻木记录号牌过于粗陋,很难说有什么实用意义,除非认得人。而偏偏这守将正好认得这号牌主人。 “牙黜?是你回来了?我怎么没见到你?”守将乱糟糟的浓眉先是一蹙,随即高高扬起。这个牙黜与他同一部帐,是个十人长,颇有勇力,不过骑射不行,人又痴胖,易怒易出汗……咦!出汗? 守将脸色变了,他终于想起是什么地方不对劲了——大热天,这群疲惫不堪的巡哨,竟然全都戴着浑脱帽,没有一个露出头顶,怎么可能? “等等,先别入城……” 守将刚抬手阻止,隧洞内传来一声非常生硬的匈奴语:“再接这一块号牌。” 声落,一道黑线一闪而没,守将大叫倒地,咽喉上插着一支急剧颤动的箭矢。守将临死时最后一个念头却是:如果之前对答的是这个箭手,以这半生不熟的匈奴语,我岂会让他进城? 太史慈当然想不到,这个被他一箭射杀的守将,临死时竟然纠结自己的口音问题。他只用最快的马速,冲进内城,弦翻不停,噗噗连响,城门守卒躺倒一片。 左右呼呼两股劲风刮过,周仓与裴元绍如出笼猛兽,后发先至,先太史慈一步冲出内城,两把大刀上下翻飞,将匆匆奔下城门的七八个胡人砍翻。紧随身后的是二十狼牙飞骑,马快如风,见人就射,北门上下,满耳俱是惊心动魄的箭矢破空厉啸声。 太史慈一冲入内城,立即将弓挂上辔钩,纵身跳下战马,从后背拔出两柄各重二十斤的短戟,顺着狭窄的运兵通道向北门城头冲去。城上胡兵纷纷拔刃来拒。太史慈一戟在前拨打,将胡兵的兵刃锁拿钩偏,另一戟挺刺横劈,每往上迈一步,必倒下一人,进逼十步,运兵道上已伏尸累累。 周仓与裴元绍在后面看了,俱是又惊又佩。原先只当此人是早先追随城守的元老,故得以任骑司马之要职,远在二人军侯职位之上。如今看来,原来这白白净净的青年,上到战场,比他们还生猛,而且身手远在他们之上,似乎直追那赵子龙。 周仓与裴元绍感奋之下,自不甘落后,一左一右,与太史慈形成一个品字形,完全封堵了运兵道。双戟双刀,搅拌得满道血肉,角壁尽赤。 三将近杀凶猛,二十狼牙飞骑远狙狠准,不到一时半刻,北门五、六十屠各胡人已被屠杀大半,剩余者或四下寻旮旯躲藏,或跳下城墙逃命。 太史慈已登上城头,折向门楼,冲向楼旁的旗杆。门楼里突然冲出一个胖大胡人,手举铁殳(类似铁锤),猛击太史慈头部。太史慈反应极快,挥戟格住,戟杆一滑一锁一扭,铁殳被挑飞。 胡人兵器脱手,立即一头撞向太史慈,一个拦腰抱摔。将他掀倒。太史慈虽倒地却毫不慌乱,不等胡人腾出手扼喉,抬膝顶住胡人胸膛,反手以戟尾铁鐏痛戳其面。胡人被戳得皮开肉绽,血溅骨折,却毫不理会,喉咙里发出野兽一样的嘶叫,死死压住太史慈不放。 就在此时,太史慈似见门楼窜出一华服胡人,年龄似不大。动作却极敏捷,沿城墙向西北角狂奔。 很明显,这是一个屠各贵人,而这与自己纠缠的胡人猛汉是其扈从,有此勇猛的扈从,这逃跑的屠各贵人身份当不低。 太史慈不假思索,短戟脱手向那逃跑的胡人掷去。短朝脱手瞬间,手臂被压在身上的胡人猛汉重重一顿,方向顿偏。短戟从那逃跑的胡人耳边飞过。月牙尖擦地一下,刮飞半边耳垂,夺地钉在旗杆木柱上,无巧不巧刺断粗索。胡旗颓然而降。那屠各贵人一手掩耳,头也不回逾墙而逃。 胡旗降落,正是出击信号。 远处山丘后立即奔出一彪人马,足有二百余骑。为首正是赵云。铁骑滚滚,杀声震天,奔向九门北城。 太史慈虽失一戟。却得以腾出手来,五指如钩,捏住胡汉长满乱须的下颌向上顶推,另一手横过短戟,对准胡汉粗壮的脖颈一勒一划,噗!滚烫的热血喷了太史慈一脸…… 占领北门,预示着九门已破,屠各胡人长于野战驰射,城池巷战却非其所长。太史慈与周仓、裴元绍率数十抱犊寨义从,清扫各城墙。 赵云则率百余坞堡义勇与狼牙飞骑杀入城中,一路平推,锐不可挡,仓促迎战的胡人一触即溃,四下逃避。不过一刻时,就已杀到九门县官寺,这是县衙所在,屠各胡人也将大本营设于此,据说有好些部帐豪酋,包括那个南匈奴的左贤王都居于此。不过眼下下曲阳两军作战正酣,想来那匈奴左贤王必上前线,不在此处了吧。 赵云一马当先,冲到官寺前,但见大门紧闭,左右无人,耳听寺内男女叫嚷,似是一片混乱。当下勒马人立而起,碗大的马蹄重重叩击在朱漆大门上,在半个马身的沉重压力下,两扇大门轰然而倒。烟尘弥漫中,一骑快如疾风,从赵云身旁飞驰而过,抢先冲入官寺。 “英姿,小心!”赵云生恐侄女有失,飞快策骑而入,手中长矛飞掷,贯穿一挥斧冲出的胡人胸膛。 赵英姿左右开弓,连发三矢,射杀三个胡人。然后跳下马,拔出环首刀,双手持定,快步冲上堂阶,一脚踢开大门……随后,赵云就听到她愤怒已极的尖叫。 赵云已经从敞开的大门看到大堂内躺满许多尸体,全是身无寸缕的女尸,从那汩汩流淌的血流与一双双渐渐黯淡的眼眸,可以看出刚刚被杀害,料想必是屠各胡人自知不敌,仓皇撤逃,却将这些掳来淫辱却并能带走的女子尽数杀之泄愤。 赵云太阳穴突突直跳,九门亦属常山,这是胡奴欠下常山一笔血淋淋的债。 这时坞堡义勇已随之冲入官寺。赵云拔回长矛,咬牙切齿:“搜遍此地,见胡必杀。” 众人也已看到堂上惨状,无不切齿痛恨,当下五人一组,堂前屋后,四下搜杀。而堂上因尽是女尸,只能交给赵英姿处理了。 赵英姿泪流满面,一个个看过去,只望还有生还者,正检查着,倏地转身:“谁在那?出来!” 一个与她差不多大的少年从门扉后转出,双手乱摇,神情惶恐。这少年长得很壮实,也很有几分英俊,只是半边耳垂被削去,鲜血浸透肩膀。但见他头裹黑巾,身着短直缀,却是汉人。 赵英姿慢慢放下斫刀:“你是……被胡人抓来的小厮。” 少年连连点头,捂着耳朵,一脸苦楚,伸手指了指赵英姿手中的刀,再扯扯自己的衣服下摆,然后指指耳朵。 赵英姿明白他的意思,是借她手里的刀,割下一幅衣袂,包裹耳伤。赵英姿点点头,慢慢把刀探过去,搁在少年扯直的衣衫上,少年感激咧嘴一笑。 赵英姿正欲动手割下,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微弱的声音:“杀了他……他是匈奴左……” 赵英姿讶然回头,却见是一个重伤未死的女子——就在此时,手中的刀一紧,似被人按住,随后头上被拳头重重一击,一阵天旋地转,向后摔倒。 那少年夺刀之后,可怜巴巴的面容一下变成厉色,挥刀正欲刺向赵英姿,忽听门外一阵喧闹,似是又有大批援兵赶到。犹豫了一下,把刀一扔,缩肩塌背,偻着身子奔出堂外。 赵英姿好一会才缓过神来,慢慢撑起,捡起环首刀,神情羞愤不已。 这时就听叔叔的声音在堂阶下响起:“英姿,多加留意一个十四、五岁的匈奴少年,见到他立即擒之。” 赵英姿呆了一呆,脱口而出:“那少年是谁?” “匈奴左贤王刘豹。” “啊……这个混蛋!” “什么?” “没事……这里还有一个妇人尚有余息,谁来搭一把手……” 第一百零四章 【突袭九门】 第一百零四章 【突袭九门】 第一百零五章 【双 雄 会】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五章 【双 雄 会】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五章 【双 雄 会】 (感谢大盟、赵无恤2014、波动的浪、光辉的宪章支持。。。 看最新最全小说) ~~~~~~~~~~~~~~~~~~~~~~~~~~ 九门失陷,黑山联军左翼破防,犄角顿失,大好局面一下被翻转,搞不好就会被九门之敌抄截后路,这场常山会战,黑山联军败局已定。张燕接下要伤脑筋的不是如何与袁军作战,而是如何撤退方不至于被敌军追击造成溃败。 大战结束当夜,高览便寻到仓曹甄仪,让他找来那群甄氏子弟,尤其是那姓马的年轻人。但得到的回答是:“已返回毋极甄氏庄园复命。” 马悍一行的确已经离开了。目的达到,功成身退,再在袁军大营呆下去,很快就会引起有心人注意,并传到袁绍的耳中,他可不想以这种方式与袁绍会面。 马悍前脚刚回到九门,袁绍后脚就派来了使者。使者是赵云亲自护送来的——赵云率义勇与飞骑,一日之内,击溃张燕派遣的游哨十余批次,俘杀数十步骑。正好碰到袁绍派出的使者,便亲自护送入城。 马悍不认识这使者,但听说过他的名字:冀州治中从事史,牵招。 袁绍派出牵招这样的高级幕僚为使者,除了表达善意之外,更有重视之意。无论攻击九门的是那一方势力,都是在战略上协助袁军击破了黑山联军。正是这支奇兵,打破了袁军与黑山联军之间的平衡,使一场有可能迁延累月的持久战,只在短短数日便决出了胜负。当然,这种重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带有警惕之意。牵招此行,也负有观察打探之责。 马悍接见了牵招,只给了他一封信:“将此信件交给袁公。见信自明。”然后直接打发牵招走人。马悍不想跟牵招白扯,反正也不可能拉这个人过来,还是赶紧让袁绍送好处来是正经。他在中原呆得够久了,也该回去了。 牵招连酒水酪浆都欠奉一杯,屁股没坐热就被礼送出城,那股憋闷就甭提了。 待回到下曲阳一禀报,袁绍正与诸将议事,闻之甚讶:“子经,这么快就回来了?可有收获?” 牵招苦笑行礼:“得信一封。” 自有侍者接信呈上,袁绍取信在手。却并不忙展开,只问:“九门为何人所据?有兵马几何?” 牵招想了想,道:“看不到多少兵马,不过招行至半途,曾见九门所属一将率数十从骑追逐窥九门之黑山贼,斩获颇多,俘虏甚众,足见精锐。至于据九门之人,乃一弱冠青年。自称辽东郡所属之骑都尉,为辽东太守公孙升济镇守辽西白狼城,至于其姓名来历,据其所言。均写在信上,主公一看便知……” 辽东骑都尉?怎地跑到这里来?而且还帮本军一个大忙,莫非…… 袁绍与田丰对视一眼,彼此都是眼睛一亮。同时想到牵招提到的一个地方——辽西。这是冀州战略最为重要的一处所在,这岂不是说,正想瞌睡。就有人送来枕头? 袁绍立即展开信件,然后,自田丰、牵招以下,诸将都看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主公的脸色非常古怪,原本从容不迫,突然一下变得血红,额头青筋暴起,一双悠闲淡定的丹凤眼也陡然瞠大;随后血色一下褪尽,变成苍白,嘴唇还有些哆嗦;少倾,情绪慢慢平复,面色阴睛不定。合上信后,抬首深吸一口气,挥挥手,示意诸将退下,但让田丰留下。 待诸人退出后,袁绍止住田丰惑然欲问,直接将信交给他:“元皓无须发问,一看便知……想不到,竟然是他。” 什么竟然是他?这人与主公还是熟识?田丰接过信时,并未细想主公为何独留自己下来,并且还将信交给他看,只当是主公欲向其问策。不过,当他将信展开一看时,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袁公界桥赠马之谊,思之无以为报,今据九门,与公遥相呼应,击胡漳水,会猎常山,不亦快哉……” 界桥赠马!这四个字如同黄钟大吕,震得田丰脑子嗡嗡直响;更似一记响亮耳光,打得田丰面皮火辣辣发胀、发红……现在他才知道,主公方才被“打”得有多狠。 原来是他!原来如此!难怪主公特意留下自己,原来不是因为他是首席谋士而问策,而是因为自己是唯一知情者。 当日界桥大战时,袁绍被俘,只有两个知情者,一个是韩猛,另一个就是田丰。而韩猛已死,田丰就是唯一知情人。至于还有一些卫士军卒,这些军兵人微言轻,无论说什么,都不会有人信——这里指的是舆论。舆论这个东西,永远都在上层手里,而军士私底下流传,连谣言都算不上。 “原来是他,马悍马惊龙,竟然在短短一年内,成为公孙升济帐下骑都尉,还独镇一城,与辽西乌丸分庭抗礼。”田丰忍不住赞道,“以丰当日所见,此子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将才,公孙太守倒是有眼光。若破九门黑山贼的是他,倒不足以奇。” 袁绍背着手,来回踱步,沉吟道:“依元皓所见,马惊龙此番助孤示好,是否与公孙升济有关?” 田丰毫不犹豫摇头:“公孙升济守成有余,却绝无南窥之胆色,公孙伯珪不打他,他就已感谢上苍了,岂敢捋其虎须?吾料此子事公孙升济当如刘玄德之事公孙伯珪,不过以别部系之,自有行止,并不完全听命于辽东。” “好!”袁绍双眉扬起,面上再无恼色,反而一脸欣然,“孤欲请马惊龙前来一晤,当面致谢,如何?” 田丰笑道:“理当如此。而且,主公还须优抚之。” 袁绍哈哈大笑,先前诸般不快,一扫而空。 仅仅因为马悍助袁绍打赢了这一场仗,袁绍就这样感恩戴德?当然不是!一切只是因为一个地点——辽西。 若问袁绍生平最强大的对手是谁?毫无疑问,必定是公孙瓒。此时袁绍与公孙瓒,以界桥大战为分水岭,此前公孙强而袁弱。此战之后,双方已进入到一个相持阶段,彼此互有胜负,谁也奈何不了谁。于是在这个时候,军事上最常用的一招就开始了:连横合纵。 公孙瓒连横的是汝南袁术,让袁老二死命拖袁老大的后腿,而且的确成效斐然;袁绍合纵的是乌丸——没错,就是乌丸!辽西乌丸王蹋顿及其附翼三王。历史上袁绍拉拢乌丸可谓卖力之极,送钱、送人、送名。 送钱,这是题中应有之意。自不须多说;送人,将袁氏宗女(有说是亲生庶女)与蹋顿联姻;送名,以朝廷的名义,封蹋顿为乌丸大单于,其余诸王如乌延、苏仆延、难楼等都封单于,并赐印绶。以至于官渡之战后,袁氏兄弟被曹操逐出河北,竟相投奔蹋顿,而蹋顿也借为袁氏复仇的名义。抄掠幽、并二州,掳掠汉民达十万户之多。当初为避中原战乱而逃到刘虞治下的近百万青、徐诸州的黎民百姓,尽陷于乌丸人之手…… 袁绍之所以如此不遗余力交好乌丸人,原因非常简单:一、乌丸人是公孙瓒的死敌。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二、乌丸人所据之地,就在公孙瓒的后方。从辽西到漠北,几乎全线与幽州接壤。从地图上可看得清清楚楚,冀州与辽西、漠北,对幽州形成一个严丝合缝的夹击之势。就算公孙瓒再强再狠。若被这样南北合击,也是难逃败亡之局。 而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孙瓒面临的局面更为凶险,他将面临的是三面合围:南面袁绍、北面乌丸、西面刘虞,而东面,则是大海……这样一个必死之局,就算把曹操扔进来,结局也好不到哪去。而这样一个局面,正是袁绍集团精心策划的结果,堪称袁氏版的“三国杀”。若非刘虞自己作死,提前破局,公孙瓒绝对撑不到那么久。 马悍,正是这必杀之局中堪称意外之喜的一颗棋子。 不过,正所谓世事如局,不到最后时刻,谁是谁的棋子,又有谁能说得准呢? …… 七月十九,马悍应邀前往下曲阳。他只带了管亥、夏侯兰及二十狼牙飞骑。九门由太史慈坐镇,赵云则率百骑阻击真定张燕所派遣的哨骑。张燕虽有数万步骑,但在下曲阳袁军的制肘之下,根本不敢向九门发动大规模进攻,否则一旦被袁军抄后路,必定死得很难看。张燕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断派出几百人的小股兵力前往试探,看能不能夺回九门。结果前后派出四、五拨,加起来超过二千人马,尽成肉包子。 马悍今日的装束略奇怪,顶盔披甲,一副行将出战的模样。夏侯兰追随马悍出生入死好几轮,已经完成折服,虽未最后定论,但已以下属自居了,见状小心提醒马悍一下,最好是穿礼服拜见,至不济也应穿常服,如此一身戎装,只怕会令人鄙夷与小觑。 马悍却笑道:“旁人是否会小觑我是不知,但袁公知我是何等人,绝不会存此念想。” 二十余骑在袁绍派出的接引使者引领下,穿过袁军外放三十里的重重巡哨,进入下曲阳。马悍骑的是一匹夺自屠各胡的并州马,颇为雄健,为避免刺激袁绍,节外生枝,白马银箭肯定是不能骑去的。 拜见车骑将军、冀州牧、祁乡侯袁绍,自然不能空手,马悍的礼物是上好并州军马二十匹,屠各、乌丸俘虏百人,还有匈奴左贤王的遗失的印绶。马悍攻取九门,获得数百匹并州马,除了用于赠送甄氏三十匹,及袁绍二十匹之外,其余尽数自收之。至于俘虏,更达千人之多,这些人,无论汉胡,都是要押回辽西的,当奴隶赎罪吧。 下曲阳官寺大堂前,谋士齐聚,武将云集,在一双双咄咄逼人的雪亮目光下,一身甲胄的马悍,携管亥与夏侯兰登堂晋见。 管亥与夏侯兰齐齐跪见,但马悍却只是躬身致礼:“辽东郡骑都尉、领辽西白狼城守马悍,见过袁公。末将甲胄在身,恕不能行大礼。” 这一下,夏侯兰终于明白马悍一身“隆而重之”的装束是什么意思了,也不知应赞马悍聪明,还是对其桀骜摇头。 甲胄不拜,尽人皆知,别说袁绍一个冀州牧,就算是皇帝,也同等处理。马悍这一手,不要说是袁绍及其手下谋士,就算是那些纠纠武将,也都看出来了,这家伙是成心的。 袁绍倒不在意这些小节,时隔近年,再见这个曾给予自己极大羞辱的人,说他无动于衷,从容自若,那是假牙。但做为天下有数的枭雄,袁绍的城府绝对是有的,他只是对这个一身戎装、桀骜不训的年轻人点点头,面露微笑:“辽东郡骑都尉,呵呵,何如冀州骑都尉乎?” 谋士武将们俱暗暗纳罕,此人如此桀骜,主公非但不恼,反而以重职拉拢,着实少见啊。 “谢袁公器重,悍受之有愧。”马悍平身而视,实话实说。 听闻此言,袁绍心底那根刺被狠狠撩拨了一下,纵使他再有雅量,脸上的笑容也僵住,眼角不停抽搐,握剑柄的手背青筋毕露。 田丰急忙救场,随意逮一个理由扭转话题:“马都尉,你有甲胄在身,不拜倒也罢了,却实不宜如此瞠目使君,端是无礼。” 马悍当然也不想激怒袁绍,他是来这里交好的而不是结仇的,当下致礼道:“辽西边鄙,某也是粗鄙之辈,有失礼之处,尚请袁公海涵。” 袁绍不愧为枭雄,很快控制好负面情绪,摆摆手:“此小节耳,元皓不必纠结,惊龙以奇兵袭破九门,助孤击破黑山贼左翼,厥功甚伟,孤实感佩谨谢。” 马悍笑了笑:“黑山联军兵出太行之时,兵马强甚,其势壮大,然在某与公合击之下,一败至斯。可见任是敌势再盛,若能形成首尾、左右合击之势,纵强敌亦难逃败亡之局。” 袁绍与田丰的眼睛一下亮起来,这话里有话啊!什么礼节、恩怨,在实实在在的利益面前,统统都是浮云。看来,很有必要与这辽西白狼城守好好谈一谈。 袁绍暗喜之下,正要下令解散,然后宴请马悍之时,忽闻急报:“黑山贼张燕,率五千步骑,进逼我下曲阳左翼大营。” 诸将一时失惊,怎么?这张燕是不是脑抽了,不赶紧想法脱身,还敢来讨野火? 田丰突然捋须大笑,向袁绍合袖行礼:“恭贺主公,张逆欲遁矣!此战大局抵定。” 听到田丰这么一说,包括马悍在内,冀州军诸将恍然大悟。没错,这是以进为退之策,张燕,要跑路了。 第一百零五章 【双 雄 会】 第一百零五章 【双 雄 会】 第一百零六章 【最后一箭】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六章 【最后一箭】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六章 【最后一箭】 (刚看了后台显示本书十月的成绩,惭愧之余,分外感谢大盟的支持!还有赵无恤2014、头疼也不行,以及各位打赏、订阅、投票的朋友,若无诸位支持,这本书真不知道能走到哪一步……啥也别说了,奉上五千字大章,聊表谢意!鞠躬。。) ~~~~~~~~~~~~~~~~~~~~~~~~~~~~~~~~~~~~~~~~~~~~~~~~~~~~~~~~~~~~~ 还是在三天前的战场,血迹未干,野有遗矢,连空气中那一股若有若无的腐臭都吹之不散。尽管看破了张燕的居心,知道他是虚张声势,看着是旌旗漫天,气势汹汹,实则是安排大军悄然撤退,而袁绍仍然果断出兵,与张燕对阵。 袁绍将计就计,一边暗遣大军渡过北漳水,绕过毋极,折向蒲吾,进行大迂回截击黑山军,一边亲率三千兵马,迎击张燕。因为是追击敌军,故多遣骑兵,吕布的五百并州铁骑,自然不能闲着,尽数派遣而出,故而此战并无并州军。 马悍一行也随袁绍出战,所谓善始善终,这收官之战,当然不能错过。 举目所见,黑山军以骑兵居多,步卒不过二千余,而且阵形散乱,兵甲不整,一看便知是辅兵之流,这明摆着就是打一下随时跑路的架式嘛。而这步卒基本就是弃子,用以阻敌军的。 黑山军,果然要跑路了。 不过,看到那迎风飞扬,代表主帅的黑底红字的“张”字大纛,想到张燕以一军之帅,不惜以身涉险,吸引敌军,这胆略。也是相当了不起。 黑山军默默注视着袁军排兵布阵,也不派小股骑兵骚扰,那安静的架势根本不像开战,倒似谈判。 眼见袁军阵势布置得差不多了,这时对面驰出一骑,大喝道:“吾乃黑山刘石,对面可有敢战之士?” 袁军纛旗之下,田丰失笑道:“黑山贼临去之前,欲复振当日斗将所失之士气,同时又可与我军纠缠。拖延时日,当真打得好算盘。” 牵招抚掌道:“黑山贼此举正与我意不谋而合,主公何不成全之。” 袁绍抚着美髯笑道:“也好,便让……”说到这里,顿了一顿,今日吕布及其手下均不在此,那么派谁去好呢?他侧首看向身侧的张郃。 张郃在马上躬身道:“黑山刘石,鹿肠山游魂耳,某荐一人可斩之。” “哦。何人?” “骑司马王门。” “哦,是他啊。准!” 今次袁绍已不再摆谱,什么望台、鼓车、栅栏一概没有,就与对面黑山军一样。骑马立于纛下。而马悍也陪在其身侧,管亥、夏侯兰及狼牙飞骑在更后边。 这时牵招望了马悍一眼:“马都尉可识得王门否?” 马悍有些奇怪,我为毛要认得这人啊? 牵招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不认识。便低声略加介绍。原来这王门本是公孙瓒的部将,在龙凑之战时,因战败而投降袁绍。原本在幽州军任军侯。投靠袁军后,行情自然得涨一涨,眼下在袁军中任骑司马之职。 马悍点头表示了解,他没听过这人字号,谅来也没什么本事。这时就见袁军左翼阵内驰出一骑,头戴皮兜鍪,身着棕色札甲,手提长矛,鞍后有斫刀弓箭,飞快迎向对面的刘石。 正如张郃所言,刘石是鹿肠山游魂——他本是黑山坞壁军头目,在袁绍大军扫荡之下,坞壁纷纷被破,许多知名的黑山军头目被擒杀。刘石是靠着身手敏捷,逾垣而走,方捡回一条命。被打成这般模样,刘石也憋了一肚子火气,既然战阵不是袁军对手,那就玩单挑,挑飞几个军将,也可消心头之气,更可为惨死的兄弟复仇。 前些日子有吕布的威势压着,黑山军这边谁都不敢动,眼下吕布及其八健将不在,正好一挫袁军势头。张燕的想法更深远一些,这一战,算是败了,不过正所谓胜败乃兵家常事,袁军也没讨得了好,若非九门失陷,侧翼遭到威胁,这场仗再打下去,谁胜谁负还是未知之数。即使现在撤军,也是主动撤退,谈不上大败。唯独只有一样,被袁军压得死死,一点翻身的机会都没有,那就是耀阵斗将!如果不在临走前最后一战时夺回些许荣耀,今后黑山军再对上袁军,战阵未开,士气先弱三分,这可不是好兆头。 张燕已做好准备,必要时他甚至会亲自上阵,反正今日不会再有什么大战,无需指挥,不防放下主帅重担,以战将之姿,与袁军将领决一雌雄。 正是在这样的作战思路指导下,刘石奉命耀阵出击。 前方迎来一将,远远便声如狼嚎:“某家袁公麾下骑司马王门,刘贼授首!” 二人都是持矛,甲具方面,王门的札甲比刘石的两档铠的防护稍好,不过在快马劲冲之下,甭管是什么甲,哪怕是明光铠,刺中薄弱处,一样完玩。 两骑先是轻驰,至五十步时,马速加快,短短五六息,两骑接近、交错—— 铿——铿—— 双方同时出击,也同时击中对手。 王门出身幽州,在白马公孙麾下,屡屡与胡人作战,控骑娴熟。而刘石是山贼,骑马的水平逊色一筹。就是这细微的差距,造成不同的后果。当两骑近至出击距离时,王门双腿控骑侧偏少许,刘石一击略偏,矛尖从其肋下滑过,崩飞了几片甲叶。而王门一矛,同样刺在刘石肋下,但却刺得扎实…… 双方交错一击,旋即背向而驰。王门冲出数十步后,勒马转向,斜睨对手。但见五十步外的刘石伸手按肋,浑身剧颤,终于夹不稳马腹,翻身栽下马来。 王门见状大喜,飞驰而至。拔刀斩下刘石首级,挑在矛尖之上,三千袁军尽呼。 袁绍捻须大笑,顾左右道:“孤麾下之将,比之并州健儿如何?” 左右皆赞,只有马悍神情不动,他已经看到王门要倒霉了。 正当王门悬首耀阵、得意洋洋之时,黑山军阵中飞也似驰出一骑,远远厉喝一声:“王门!以尔首级,祭吾兄弟!” 王门立即把矛尖上的首级取下。悬在马颈下,然后策马挺矛迎击,口中不忘大喝:“来者通名,某家利矛之下不死无名之辈。” “常山张飞燕是也!” 张飞燕?居然是张飞燕!王门还没来得及开心,张燕已驰近王门,一矛刺中王门的战马颈下,迅速松手。疾驰而过的瞬间,猿臂倏伸,将被战马几乎蹶翻的王门扯离马背。重重顿在自家马鞍之上。随即一手拔刀,一手打掉王门皮兜鍪,揪住发髻,一刀斩下。血如泉喷,尸体坠地。 张燕高高举起王门面容扭曲的首级,驰马挥臂耀阵,黑山军爆发出山呼海啸的欢呼。 袁军无不失色。相顾骇然。 张燕擒杀王门,当真是快如闪电,凶如虎豹。其势之甚,犹在当日成廉之上。 袁绍脸色难看,田丰与牵招却兴奋得同声齐呼:“主公,请速速派遣战将,取贼酋之首级!” 袁绍转怒为喜,没错,张燕亲自出马,这机会太难得了,一定要斩杀……不,生擒之。 “儁乂。” “末将在!” “命你与张飞燕斗将,伺机生擒之。” “末将领命!”张郃心情那个激动啊!生擒黑山贼首,这是何等荣耀。在万军之中,取上将头颅,他或许做不到,但两军阵前,擒杀敌酋,他张儁乂却是自信满满。 但张郃还没来得及出马,已有急切立功的两员将领飞驰冲出本阵,一前一后,杀向张燕。 “代郡焦触,黑山酋授首!” “东郡吕威璜,张飞燕纳命!” 两将都是部曲军侯,惯于冲杀在最前线,这等覆军杀将之举,正是其所长。眼见张燕亲自出阵,无不狂喜,争先恐后夺此大功。由于两将分属不同阵翼,又不是统一行动,故此出阵有先有后。焦触在前,吕威璜落后十数步,而且双方左右间距超过百步。 张燕毫不畏惧,抓住这个时间差,先迎向焦触。 两骑接近时,焦触一矛刺出,目标竟然是张燕的马首,看来是想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了。张燕已换了一杆长矛,矛尖探出,吭地一声,刺中并弹开焦触的矛杆。 这一回合,似是不分胜负,至少焦触是这么想的,但他显然忘了,这一回合还没打完。 两骑交错之际,张燕左手倏翻,抽出斫刀,探手挥刀从焦触护甲薄弱的颈侧一抹而过——噗,血喷如雾,焦触按都按不及,咕咚一声栽下马来。 焦触一合被杀,而这时,吕威璜还在数十步外。 吕威璜与焦触素来交好,平日也颇有对练,知道此人身手与自己相若。眼见焦触一合被杀,吕威璜慌不迭勒马,再不敢冲近,而是摘弓取箭,意欲远击取胜。 但就在此时,黑山军阵那边的屠各阵营中,突然驰出一骑,快马冲近,举弓一箭,后发先至,射中吕威璜肩背。吕威璜中箭,手一打滑,箭矢离弦,从张燕马前飞掠而过。 黑山军及屠各胡齐声欢呼,尤其屠各胡更是大呼小叫,并涌出十余骑奔向那屠各骑士,不过这些胡骑明显不是来帮手的,而是护卫那骑士回本阵的。 袁军上下或许没听懂屠各人在叫什么,但马悍却听懂了,眼睛骤然眯成一线,眼瞳有股莫名的寒光闪动,当即向袁绍拱手道:“袁公,某先失陪一会,取那匈奴小儿的性命去也。” 袁绍呵呵笑着捻须道:“惊龙出手,无人可逃,孤翘首以待惊龙神箭久矣。” 听到主公的话,田丰面无表情。牵招却暗暗纳罕,主公似是与此子相识,并见识过其勇力啊,这是何时之事?怎地自己从未听闻? 马悍一骑飙出之时,张郃已奔出阵拦截住张燕对吕威璜痛下杀手,并与之交手两合,不分胜负。这时双方正拉开距离,准备进行第三回合冲刺。 马悍出阵时。恰好张燕也奔驰在这个方向,与马悍相距不过三十步。一见马悍手持弓箭,有吕威璜前车之鉴,张燕生恐再度被袭,竟舍弃张郃,拍马冲向马悍。 马悍的眼睛始终盯住那一箭射伤吕威璜的匈奴少年,但见他在十余屠各胡骑的团团护卫下,已退入本阵。马悍瞄都不瞄,突然举弓向左侧就是一箭,正中张燕马首。战马悲鸣,将张燕掀下马来。 这张燕不愧号称“飞燕”,居然在马身倒地一瞬间,纵身跃起,着地翻滚一匝,竟然无事。 张郃远远大叫:“马都尉,张飞燕项上人头是我的!” 马悍眼皮子都不撩一下,冷然道:“想要你只管拿去,我对此人没兴趣。”说罢拍马飞驰。冲向屠各阵营而去。 张燕愕然看着从身旁不远处飞掠而过的马悍身影,目光惊疑不定,旋即按捺困惑,转头对张郃豁然大笑:“张儁乂。想取某项上人头,你还嫩点!”拔刀在手护住身体,双足如飞,向本阵跑去。其势如奔马,眨眼间便远在数十步之外。 张郃骑着健马,快马加鞭。竟然都追之不及,急切之下顾不得什么生擒了,摘弓取箭——惜乎已晚了一步,张燕的数十扈从早已冲上接应,骑兵团团围拢,烟尘障目。除非张郃有吕布那般神射之技,否则别想穿透人墙,取张燕性命。 张郃的确做不到,但马悍却可以!只是他的目标不是张燕——对马悍而言,张燕必须活着,用以制肘袁绍,这也是他方才射马不射人的原因。别看张燕表现得那么抢眼,但在三十步内被马悍弓箭瞄准的话,管他再能飞,任他再像燕,也是死个定定。 马悍的目标,是那个匈奴少年。 南匈奴左贤王,刘豹! 张燕一入阵,立即鸣金撤兵,刘豹也将没入阵中。袁军也同样鸣金收兵——两军战阵前,只有一人一骑,不管不顾,冲近屠各阵前二百步。 屠各人火大了,这天下除了飞将吕布,竟然还有第二个人敢这么嚣张!忽啦啦一下冲出近百骑,打算围住这个自投罗网的家伙,殴成肉酱。 袁军齐声惊呼,张郃已舍下张燕,快马奔突,欲接应这个不怕死的年轻都尉。 袁绍眼睛眯起,捻须的手指僵住。而田丰则已捻断数根须茎了。只有牵招弹剑概叹:“一人夺阵,真勇士也!惜乎过于莽撞……” 幸好高览已被派遣迂回追击黑山军去了,否则未必不会如张郃一般,飞骑接应之。 马悍已停住战马,二百步,他可没把握驰射中的。他唯一的机会就是,目标并不知道自己是猎物,所以在人群中移动缓慢,而且是垂直运动,几乎等同于固定靶。 魔瞳血弓平伸,铁指勾动细弦,滑轮转动,弓臂一点点压合,弦至极至,弯如满月。 这是自马悍入中原以来,拉弦最满的一次——即便是当日箭破吕布雷霆一击,也只拉了八分满而已,而这一次,拉到了十分。 马悍没有吕布那种千锤百炼的预判能力,但他有科技弥补——当红外线的光点出现在目标后背那一刻,就是发射之时。 对面胡骑干扰极大,人马穿梭,光影流动,蹄卷生烟,满目迷蒙。 马悍头顶的鹰棱盔盔沿,在正午阳光下投下一片阴影,眉目难见,只有两点星芒,炽盛逼人。马悍已开满弦整整五息,纯铁箭依然未射出。如此大的拉力,开弓时间如此之长,换成任何一个人,包括吕布在内,都吃不消。而马悍依旧冷静如恒,两臂纹丝不动,张弓如抱满月,箭镞的寒芒在阳光下闪烁流转。 近百屠各胡骑已冲至五十步,马悍视若无睹,他只在等一个机会,这个机会必须在五息之内出现,否则…… 突然,远处红点微亮,出现在目标背后,阳光映照其后背银色鳞甲,光芒耀眼——此时目标已在二百五十步之外。 就是现在! 咻—— 厉啸如泣,一道乌影似要追回流逝千百年的时光,为此不惜杀出一条血路。 刮!半边耳朵飞起;噗!一条前臂被射断;铮!某个头盔被射裂;箭势一往无前,狂扫障碍。最后,直取目标—— “大王小心!” 胡人勇悍,身为左贤王之尊,身边更不乏死士。一个距离刘豹最近的扈从纵身一跃,跳上刘豹马背,以身挡之。 噗噗!箭矢如铁扦串肉,一箭穿俩! 刘豹那尚带着几分稚气的面庞瞬间扭曲,双目怒凸,带着愤怒、不甘、迷茫、难以置信……他至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在重重保护之下还会中箭?为什么有人甘冒奇险,非要射出这夺命一箭? 刘豹逃过了太史慈的飞戟,躲过了赵英姿的斫刀,但终究还是逃不过马悍的超远狙杀。 历史上,刘豹是一个拥有惊人寿命的家伙,七十岁还能生子,百岁还霸着王位,一生贯穿三国始终。三国还没开始,他就在了;三国没了,他还在……而就是这个匈奴史上的传奇寿星,却在常山平原之上,被一支必杀冷箭,生生将长寿变夭折;将本属于自己的传奇,变成了别人的传奇。 远狙之可怕,就在于此! 这是常山之战的最后一箭,这一箭,结果了一个匈奴少年,此后,不会再有《胡笳十八拍》,不会再有刘渊,更不会有五胡十六国的前赵…… 马悍这一箭,改变了历史,但是,有一个女人的命运,却并未因此而改变,她需要的,不仅仅是一支穿云箭…… ~~~~~~~~~~~~~~~~~~~~~~~~~~~~~~~~~~~~~~~~~~~~~~~~~~~ ps:刘豹七十岁生子刘渊,刘渊建立前赵,为五胡乱华元凶之一。 第一百零六章 【最后一箭】 第一百零六章 【最后一箭】 第一百零七章 【满载而归】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七章 【满载而归】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七章 【满载而归】 (谢过大盟与赵无恤2014的重赏!多谢!) ~~~~~~~~~~~~~~~~~~~~~~~~~~~~~~~~~~~~~~ 常山之战结束了。历史上,这场大战前后持续了大半月,袁军与黑山军互有攻守,各施手段,结果是不分胜负。不过袁军是主场作战,只要打平就算胜,所以最后以黑山军退出常山,撤回太行而告终。而这一次,由于有马悍的加入,战役仅仅持续了七、八日,就以黑山军失败,仓皇而退收尾。 袁军大迂回终究还是绕了远路,紧赶慢赶还是迟了一步,只来得及截下黑山军撤退部队的队尾,多为步卒。一番追亡逐北之后,斩首千余,俘敌三千,随即收复耿乡、真定。战后统计,此役袁军共击杀黑山军五千三百余人,俘敌七千,足足干掉黑山军总兵力四分之一。从这一点上看,黑山军也是必败不可,损失达到这个程度,的的确确也是打不下去了。 袁绍虽然胜利了,但实际上并未从这一战中得到多少好处。因为黑山军是主动撤退,而不是大败,所以辎重、粮草、马匹、甲器什么的,早已运走,袁军缴获寥寥。虽然有七千俘虏,但黑山贼的素质,谁用谁知道。那个谁谁谁,收了三十万青州黄巾,整编了数万“青州兵”当做起家资本。结果宛城之败,青州兵立马叛乱,若无于禁整肃,估计要跑光;与吕布对阵,并州铁骑一冲,青州军阵立溃,老曹还因此坠马烧伤手掌…… 当然,以上都是后话,这时还没发生。但袁绍却早熟知这些贼兵素质:无组织、无纪律、无战意,典型三无人员,胜则一涌而上,败则一哄而散。就象这次常山之战,如果当日不是因为张燕的中军精锐砥柱中流,再有孙轻的铁骑洪流,早就大败亏输了。这种只能当辅兵、役夫的羸弱,抓得再多又有何用? 不过,正当袁绍以为俘虏没用的时候,马悍却告诉他。有用!因为他要收购,收购价就是九门县。 马悍也不开具体价位,只问一句:“你看九门值多少?咱也不还价,看着给,算人不算钱。” 这般市侩嘴脸,当真让袁绍哭笑不得,大手一挥,给一半,凑个整。四千俘虏。同时还提供这四千俘虏二十日口粮,以保障他们能顺利运抵辽西。 这样一来,加上九门原有的千余俘虏,马悍手里共有俘虏五千之众。初步达成了他参与常山大战的其中一个目的。 袁绍本想让马悍多留几日,好好谈谈合作问题,但被马悍以离辽西太久,政务积滞为由谢绝。马悍当然知道袁绍想要什么。而他绝不会在这个时候绑上袁氏集团战车,他要的是在袁氏与公孙氏之间取得一个平衡。所以他并未明确拒绝,只是暗示自己眼下兵不过数千。将不足一掌,地不过一城,实力不足,难以为臂助。 袁绍与幕僚商议之后,决定给予“援助”。虽然不能确定白狼城实力如何,但此番作战中,能以数百骑奇袭九门,击溃近千胡骑,可窥一斑。假以时日,这将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尤其马悍在乌丸、鲜卑诸胡当中的威名,对袁氏集团下一步将要进行的联胡策略,很有帮助。故此,袁氏集团一致同意,援助钱粮、铁器、布帛及各种农具、车辆等等物品。并且承诺,以后青、冀、并等诸州,可与白狼城建立通商贸易。 这一次,马悍真是赚到了。 而此行最大的收获,其实还不仅仅是这些物质、人口,而是赵云终于同意投入麾下,更有夏侯兰、周仓、裴元绍,及常山各坞壁义勇数百,加上千余抱犊寨众,可谓收获满满。哦,还有一个赵英姿…… 七月二十二,五千俘虏,千余抱犊寨众及袁绍援助的大量物资,尽数装上从甄氏租借的二十艘大船,在三艘槛舸引领下,驶出滋水,进入滹沱河,驶向渤海湾。 当船队进入滹沱河时,远远有一骑兵奔到河岸边,大声呼唤。 马悍令一小舟划到岸边,询问何事。不多时,小舟划回,士兵呈上一物。马悍接过一看,竟是一支铁箭,而且貌似是自己所使用的纯铁重箭。不过,箭镞很钝,似乎曾经撞击在什么硬物上。 马悍转念一想,明白了,转头对夏侯兰等人哈哈一笑:“看来,这是某人对我预约的挑战啊!也好,希望有朝一日,我们来一场真正的对决!” …… 八月初,马悍再次回到了北海,莱州湾。两个月前喧嚣的海岸已一片沉寂,各种生活垃圾也已清理,除了坑坑洼洼的扎营痕迹,几乎看不到这里曾驻扎了上万移民。 马悍这次有足够的船舶,不需要停留北海,分批转运了。而且在粮食方面,也得到了中山甄氏的大力支持,加上袁绍提供的口粮,足以支撑六千多人顺利抵达辽西。 船到莱州湾后,马悍决定兵分两路,所有物资、马匹、俘虏及抱犊寨众先行返回辽西,由赵云率夏侯兰、赵英姿、周仓、裴元绍及三百余义勇负责押运。马悍则率太史慈、管亥,及一百七十狼牙飞骑乘槛舸前往东莱,那里还有三十个狼牙飞骑战士需要接应,还要看看侦察任务的完成情况。 马悍这次出来的“主要”任务可是探察东莱的虚实,结果又是跑北海,又是赴常山。要让公孙度知道,他又送人又送船,马悍却这么“不务正业”的话,怕是要暴跳三尺。 不过,在去东莱之前,马悍还是先下船,携太史慈一道,前往都昌,拜会孔融、王修,感谢这二位前段时间对自己移民工作的大力支持。不管二人的出发点是什么,确确实实在移民辽西方面出了大力,在这项工作告一段落之后,登门拜谢是必须的。 在都昌相府里,马悍再次见到了孔融,这位当代名士大儒的气色很好。羽冠轻袍,麈尾飘飘,见到马悍与太史慈,显然颇为高兴,善加款待。问起王修,答曰出任下密令了。 马悍奉上一份礼物,请孔融转交王修,以表谢意。当然,孔融的一份也少不了。 言谈中,马悍表示。若北海,包括青州来日还有黄巾动乱的话,白狼城愿出兵助之。孔融对此喜出望外,狼牙飞骑的战斗力,他是亲自目睹的,这样精锐的弓骑兵,只要有个三五百,击破数万黄巾乌合不在话下。如果马悍果如其所言那般鼎力相助的话,北海此后无忧矣。 孔融身为圣贤之后。岂不知“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当即表示,愿向白狼城提供人力物力。并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出售谷粟。太史慈一旁看了,心下佩服不已,城守看似年纪轻轻。结盟交易却极老练。短短数月,从北海到常山,已从甄氏、袁氏、孔北海等三方势力处取得大量支援。并订立军事协助、商贸往来,为偏于一隅的白狼城,引进了多条支援与发展线路。有此主公,白狼城虽小,辽西虽偏远,却大有可为。这一刻,太史慈才算是真正安心当这个白狼营骑司马。 宾主相叙正欢,却被一封四百里加急公文打断。 孔融接过一看,脸色喜中带忧,长长一叹:“襄贲侯又是何必呢?唉!还是以和为贵啊……”见马悍与太史慈脸上均有征询之意,便将手中文碟交与马悍。 马悍称谢后接过一看,心头格登一下:刘虞与公孙瓒的生死之战,终于开始了么? 初平四年(193年)八月,幽州牧、太傅、襄贲侯刘虞,率军十万,讨伐公孙瓒。幽州大战,爆发! 袁绍立即停止继续追剿黑山军,紧急召集军队,密切关注这场大战,准备伺机而动。袁氏幕府一片欢欣鼓舞,出谋画策,武将们也纷纷磨拳擦掌,督促士兵加紧训练,整甲修戈。 但是,还没等袁氏集团上下的高兴劲过去,这场大战就以一种令人瞠目的方式结束了。 应当说,刘虞开战的时机抓得不错。当是时,公孙瓒的部众都散布在幽冀前线,蓟县及易京并无多少军队。刘虞号称十万的军队虽然听上去很扯,但打个对折也有五万兵马,再打个对折,也有二万战兵。 公孙瓒四下搜罗,也只有数千人,自觉不敌,便想弃城逃走。没想到刘虞的士兵不擅于作战——刘虞与公孙瓒是两个极端,公孙瓒以战争起家,是杀胡狂人;而刘虞是典型的亲胡派,反对外战,讲究以和为贵。这一点,从他儿子的名字就可看出来——刘和。 缺乏训练,更缺少实战,这样的军队如何能比得了公孙瓒的百战精兵? 不过刘虞对拥有二十倍于敌的兵力自信满满,考虑到打下蓟县之后,如果破坏太大,将要花费更多精力重建。便下令只能常规作战,不许焚烧城池。在缺乏有效攻城器具的三国时代,那怕以二十倍兵力蚁附攻城,也得要长时间围攻,才有可能拿下。结果急攻数日,一时间竟打不下来。 公孙瓒得到喘息之机,当夜召集精锐数百,缒绳出城,顺风纵火,趁势突袭,杀入刘军大营,大败刘虞。刘虞数万众崩溃,只率少数人马仓皇向北逃到居庸县。公孙瓒亲率数百骑追击,趁刘虞惨败,士气低迷,城防疏漏,猛打猛攻,三日城陷,活捉了刘虞。 以二十倍兵力围敌,最终却落得这样的下场,可见刘虞的指挥作战才能渣到啥程度。自此,幽州全境皆属公孙。 十月,幽州大战刚结束,朝廷尚未知晓,竟然还派使者段训前来封赏刘虞,并增加其封邑,诏其掌管北方六州的事务。公孙瓒借机拜为前将军,封易侯,假节督幽、并、青、冀四州。并密告刘虞欲与袁绍合谋称帝,要求段训斩杀刘虞。 这倒不是公孙瓒故意诬陷,袁绍确实曾写过书信给刘虞,请求刘虞取代献帝,登基称帝,以摆脱董卓等西凉军阀控制下的中央王朝。只不过,刘虞拒绝了。这事放在任何一个朝代,但凡有这样的苗头,不管你怎么想,只要确有其事,有杀错没放过。只不过在三国乱世,有这野望的军阀诸侯不知有多少,只是没实力的都被“正法”了,而有实力的则活得好好的,而且一步步将野望变成现实。 刘虞正好是没实力的,所以,他死了。 这一切,马悍虽然关注却并不关心,因为他已完成侦察东莱的任务,回到了辽西,回到白狼城。这里,才是他野望发轫之地! 第一百零七章 【满载而归】 第一百零七章 【满载而归】 第一百零八章 【洗脑、整编】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八章 【洗脑、整编】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八章 【洗脑、整编】 (感谢大盟、赵无恤2014一如既往的支持!洁曦成长老了,感谢之致!“ufgw”书友,印象中打过好几次赏了,谢谢!) ~~~~~~~~~~~~~~~~~~~~~~~~~~~~~~~~~~~~~~~~~~~~~~~~~~~~~~~~~~~~~~~~~~~~~~~~~~~~~~~~~~~~~~~~~~~~~~~~~~~~~~ 八月中,马悍率队回到阔别数月的白狼城,白狼长田豫携汉戈部诸耆老,以及白狼营各级军将,如赵云、夏侯兰、周仓、裴元绍、唐努、乌追、韩希等等,出迎十里。。。 马悍下马,按草原礼节,一个接一个来了个热烈的熊抱。赵云、夏侯兰也在北地待过,倒也不觉突兀,周仓与裴元绍更喜欢这样简单直率的见面礼节。但是…… “啊!” 当马悍又重重抱住一个在赵云身旁的裹红色头巾战士时,对方浑身一僵,随即奋力挣扎。但马悍两条胳膊何等巨力,就算吕布、典韦等辈被抱住了,也休想挣脱。被抱者只觉如被铁柱所箍,羞愤之下发出一声尖叫。 那高分贝就在马悍耳边炸响,马悍“丝丝”抽气,终于放手——事实上,他抱的时候确实没看清人,但抱在怀里时,两个肉团顶住胸膛的触感却很明显。 在赵云身边,又是这等装束……马悍一下知道是谁了,本待放手,偏偏对方使劲挣扎起来,马悍戏谑之心顿起,干脆不放,结果越挣扎感触越明显,终于迫使对方使出“狮吼功”杀招。 “这招不错。以后在战场上碰到类似情况,可以考虑用一用。”马悍笑着拍拍她的柔肩,继续下一位,“啊,小马,你看上去壮实多了……” 赵云扭头看满面通红、气咻咻的侄女,笑着摇头:“让你别跟来,你非要来……” 赵英姿气不打一处来:“谁想到他会这样……”很想说他是故意的,但女孩子家怎说得出口?而且看叔叔的表情,压根没有怪罪某人的意思。心下愤愤:“当了人家的手下,就不敢替侄女出头了。哼!” 马悍一一拥抱过后,目光飘向不远处一辆厢车,车旁立着一粟发碧眸,婷婷如玉的少女。数月不见,女孩似乎又拔高了少许,体态也少了几分青涩,多了几分丰腴。 马悍微笑点头,少女念奴露出开心的笑容。 车窗细帘微挑起一角。美人半面,莹然生辉。马悍微微颔首致意,车内半面美人红菱似地唇角一弯,窗帘放下。马车缓缓启动回城。 白狼城前,早已是人潮涌动,许多汉戈部民都穿上节日盛装,杀牛宰羊。载歌载舞,热烈欢迎他们的统帅归来。 马悍骑在高大的银箭背上,盔明甲亮。威严肃穆,周围环护着百骑狼牙飞骑。入得白狼城,马悍不断向两边密集的城民微笑招手,心下很是满意。虽然离开了几个月,但很明显,人气愈盛,威信如前。 短暂的欢迎仪式结束后,马悍迅速投入到工作中,他要做的事实在太多了,首先就是前前后后新增一万五千多人的问题。前期近万人,大半已由田豫安排到了文成与广成两座新城。尤其是广成新筑,周边扩建了大量房舍,如此才勉强安置下来。之后的六千多人,就有些麻烦,只能在白狼城周边划定区域,提供粮食、工具,让他们自行到白狼山伐木,自建居所。 好在这些黑山俘虏多为青壮,打仗不行,但干活都有把子力气,且又是为自家干活,谁也不会偷懒。偶有偷懒的也被告诫,眼下是夏秋之交,倒还没什么,但过得两个月,冬季来临,若木屋还没建好或建得不牢固,就等着变僵尸吧。闻者无不凛然,如此一来,白狼城周边竟成大工地,一派热火朝天景象。 马悍视察之后,对田豫及白狼城寺衙的工作表示满意,随后对包括万余黄巾众在内的一万五千余新增丁口,提出一个融合计划。 嗯,是的,融合!增加人口其实很容易,只要他能承担得起,今后中原地区,会开辟一条由莱州湾至辽东湾以西的新航道,中原逃难人口就会源源不断涌来。但大量人口涌来,这些天南海北的人群,会给在这边鄙小城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如何降低负面影响,让每一分力量皆为我所用?这是马悍一路北返所苦苦思考的问题。 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将这些人,无论是平民还是俘虏,无论是汉民还是胡人,除了一部分有血债的战俘没为奴隶之外,所有人都要融入白狼城民中,成为无分彼此的一份子。那么,具体的操作方法呢?马悍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法子与绝妙的地方。 具体措施是,所有非汉戈部出身的士兵及中原人口,包括胡俘,分批次纳入白狼城内的汉戈部,为临时部民,接受为期三个月到半年的洗脑。 汉戈部是什么地方?那是视马悍为天神、领袖,五体投地拜伏之地。把新加入的人口放到这个地方来,日日夜夜,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着部民们自发的、纯天然的、无休止的、全天候的灌输洗脑。或者还可以专门组织几批能说会道的思想工作小组,轮番轰炸、疲劳战法。在这功能强大到堪比后世传销村的恐怖洗刷刷下,不把你的脑袋洗成锅盖,而且是那种锃光瓦亮的锅盖,你别想出来……如此数月,至多半载之后,马悍就将得到源源不绝的、绝对忠诚的后备兵员与城民。 这些在老曹这等枭雄手上都是无组织、无纪律、无战意的“三无人员”,经过这“触及灵魂的洗礼”,必将化身为有信仰、有决心、有斗志、有因难要上,没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的四有青年。 白手拉起一支军队难,打造一支强军更难,而让这支强军保持长盛不衰更是难上加难。除了有强有力的统帅、精良的装备、优渥的待遇、不断的胜利等等因素之外,最重要的是,要有源源不断的新血补充。检验一支军队。甚至一个国家的国防是否足够强大、后劲是否充足,就在于预备役制度否则足够完善,战争动员机制是否足够快捷。二战时期,老毛子就是靠这个生生拖死德意志人的。 马悍当然知道预备役制度的重要性,但他不是军政出身,拿不出什么很好的预备役方案,只能玩一些比较原始,切合这个时代的东西——各人崇拜就是其一。先让治下城民对他的强大畏服,乱世当中,对强者畏服。是人的天性。再有马悍引领他们逃离战争苦海的再生之德,再造之恩,如此恩威并施,长年累月下来,便可牢牢掌控人心,树立个人绝对权威。 乱世之中,绝对权威比相对民主更有利于国家重建,也更现实。 当田豫等人了解到这个计划后,嗒然无言。最后心悦诚服:“原来汉戈部还可以这样使用……” 这个时代的人们并不反对个人崇拜,相反还很支持,“主公”这个称呼,就很能说明问题。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人。是所有下属进阶的希望,相反若主公表现很渣,反倒令下属弃之而去。 马悍提出洗脑及建立预备役的方案与措施,具体操作与完善。就让田豫一干掾史去完成了。三国时代,精英辈出,只要给一点思想火花。他们就会燃烧起智慧火炬。既然确认是人才,就要放手使用,不要担心做不好,最重要的是把事情做起来。没有什么事是一蹴而就的,把事情做起来,慢慢发现问题,改善问题,完善问题,才是成事之道。 处理完预备役的问题,下一步,就是整合兵力,现阶段,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了。 白狼营原有二千兵力,其中步、骑各一千,两个月前,公孙度再增兵一千,做为马悍身先士卒侦察东莱的回报。再加上此次常山之行,先后收坞壁义勇与山寨义从共三百余人,马悍手上已有三千三百余步骑,真正对得起骑都尉这个官职了。当然,对拥有三个城池,同时要监控北、西、南三个方向的白狼城来说,还是少了一点。因此马悍再从一万五千余黄巾与黑山战俘中再挑选出一千多有战斗经验的青壮,补充到白狼营中为辅兵,最终白狼营总兵力定为五千。 经过严格筛选,得到战兵二千八百余人,其余二千二百人为辅兵。其中骑兵一千二百,步兵一千六百多。 马悍根据骑兵不同功能,分成三类骑兵:弓马精湛者,为弓骑;身强力大,精于骑战者,为重骑;介于二者之间,为轻骑。今后一段时间的骑兵训练,就是训练弓骑、重骑、轻骑之间优势互补,协同作战。要达到能够咬住、围歼任何一支骑兵队伍;撕开、击溃任何一支步兵阵势的程度,方能称之为天下强兵。 步兵方面,马悍也想打造一支由重甲兵、弓弩兵、长枪兵组成的强大步兵。可惜的是,因为步兵远比骑兵易得,因而要在装备上投入也将会一个令人啧舌的数目,以白狼城目前的经济实力,实在无力打造一支类似甚至超过大戟士的重甲兵,而弓弩兵的远程弩在技术上还有待突破。种种制约,使马悍不得不先按下一步到位的奢望,暂时先按郡兵装备组成一支轻步兵,加紧训练磨合。 既然无法一下面面俱到,那就先集中所有的资源,优先向骑兵倾斜,形成拳头主力——白狼悍骑。 无论是辽东,还是将来的河北、河南,甚至更远的西凉,骑兵,都是永远的战场主力。 八月底,白狼城守府发布了整军后各级将领名单: 骑司马二人:赵云,太史慈。各领二千五百步骑。 假司马二人:夏侯兰、管亥,分别辅佐军司马。 周仓、裴元绍、唐努、韩希等均出任军侯。乌追出任狼牙飞骑骑将(相当于马悍的警卫队长) 整编结束,白狼营旋即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练兵。 第一百零八章 【洗脑、整编】 第一百零八章 【洗脑、整编】 第一百零九章 【红妆女骑】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九章 【红妆女骑】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零九章 【红妆女骑】 (昨天那么多朋友支持,大盟、赵无恤2014、头疼也不行、奇檬子、波动的浪,太感谢了!) ~~~~~~~~~~~~~~~~~~~~~~~~~~~~~~~~~~~~~~~~~~~~~~~~~~~~~~~~~~~~~~~~~~~~~~~~~~~~~~~~ 九月初,马悍终于接到辽东太守府正式行文,要求他在本月内前往襄平述职,随行人员不得超过百人。本文由 。。 首发算算时间,确实需要赶早出发,否则赶不及在十月底以前回来,辽东大雪冰封可不是开玩笑的。 正当马悍琢磨着要带多少人,准备什么见面礼,走哪条路线时,一名卫士匆匆走来,在堂下禀报:“禀城守,城外来了一支军队……” “什么?军队?”马悍吃惊挺直身体,瞪着那卫士。散布数十里的哨骑是怎么回事?新建的烽燧是怎么回事?为何竟没有警示? 卫士脸上的表情很古怪,似乎有些不知道怎么开口,嗫嚅道:“其实也不算军队,呃……请城守登城一望便知……” 马悍立即驰马来到白狼城西门,登城一望,果然看到一支军队,一支令人瞠目的军队——整整五排少女,每排十人,五十个统一红裹头、红色窄袖劲装、棕色马甲式皮甲、棕皮马靴,背弓挎刀的少女,骑在五十匹胭脂马上,如红梅,如彤云,如火焰,如彩霞……那阵容,简直亮瞎眼,西门守卒一个个全变成呆头鹅。 这竟是一支女兵,女骑兵!难怪卫士禀报时吞吞吐吐,而且巡哨、烽燧都未传警。这样一支“军队”。哪有半点威胁可言。 马悍以男人兼将军的目光欣赏一番,很快慑定心神。他什么样的女兵没见过?岂会如手下士兵一般发呆。虽然想不明白这些女兵来自何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能有这样装备、马匹、统一着装,这不是一般家族能玩得起的,至少得有军方背景才行。 马悍一边思索这些女兵的来历,一边振声表明身份:“我乃辽东骑都尉、领辽西白狼城守马悍。请教诸位女骑将来此有何贵干?” “女骑将”这个称呼令这群红色女兵们脸漾笑意,而“马悍”这个名字,更令女兵们目泛异彩,百双明眸。齐刷刷聚焦于那张年轻的面孔,一个个脸上溢满惊异之色。 “原来你就是令胡儿畏之如虎的马惊龙!”一个清脆如铃的声音响起,女骑兵突然向两侧整齐移动,骑阵中心一个骑着异常高大神骏胭脂马、一身艳红戎衣外罩银亮铠甲、肩扣火红大麾的少女策骑越众而出,扬起脸面对马悍。 马悍眼睛一亮,这少女不过十四、五岁,红巾裹头,额束一圈缀满宝石的黄金箍,她的眉毛略浓。透出一股英武之气,眼瞳黑如点漆,鼻梁高挺,嘴唇丰盈。两颊颧骨明显,轮廓起伏带着中亚人种特有的雕塑感。用汉代的审美来看,这颇似胡姬的女子,不入世家子弟法眼。但对于马悍来说,这少女却有着与众不同的异域风情。 这种异域风情与念奴不同,如果说。念奴带着土耳其女郎的娇艳的话,那么这少女就是站在加勒比海盗船上的首领。 叮铃、叮铃…… 体形修长,四肢矫健,一望便知是大宛种的胭脂马,迈着小步轻快驰近。少女双耳垂挂着两串细链银铃,随着马身起伏,发出清脆悠扬的声音,分外悦耳。 这少女一看就知是女骑兵队的首领,不光是她与众不同的装束,更在于她那张别样明妍玉面上所绽放骄傲飞扬的神彩——这种如开展孔雀一样的气场,只有一向惯于颐指气使、发号司令的头领脸上才会出现。 马悍边欣赏这位像漂亮的雌豹更多过像孔雀的少女,边笑道:“不知女骑将寻某何事?” 少女嘴角轻轻一撇:“若是我大兄,可能会对你有兴趣,但我不是来找你的,我要寻的是草原飞燕。” 这、这话说得……老子可没基情倾向!若换成男的说这话,马悍早一箭射过去了,但现在他却只能揉着鼻子,闷声道:“原来是我会错意了,你要找……嗯?草原飞燕!” 少女重重顿首:“正是,草原飞燕——念奴!” 马悍忍不住失笑道:“原来你要找我的小婢啊,那么,我要怎么转告念奴,说是谁找她呢?” 少女扬起骄傲的脸庞,一字一顿:“你就说,找她之人,乃征西将军、武威太守马寿成之女,马云騄!” …… 白狼城守府中堂大门外,持戟侍立的卫士们身体依旧笔挺,面无表情,但一双双眼睛,却时不时斜溜向中堂。虽然看不到,但实在忍不住心痒痒想看,那些小娘实在太招人了…… 这其实也怪不得这些卫士,五十个一身戎装、英姿飒爽的女骑士,无论何时何地,都是绝对吸眼球。别说这些小兵了,就算是此时坐于中堂上的赵云、夏侯兰、赵英姿、唐努,包括此次事件的主角——念奴,都瞪大眼。幸好管亥、周仓、裴元绍随太史慈到觉华岛练兵去了,否则只怕眼珠子都要瞪掉。 此时马云騄正以黄金柄马鞭,轻轻敲击掌心,饶有兴味地观察着眼前这个令她不远千里来寻的“草原飞燕”。可惜,除了容貌上与自己颇有几分类同之外,横看竖看,也看不出巾帼须眉之态。倒是她身旁那个一身白色劲装,英气勃勃的清秀少女,那矫健修长的身躯,透着熟悉的气质——这个少女,才是真正与自己属于同一类人。 所以此时马云騄的目光,已转向赵英姿,而后者也毫不示弱,与之对视。秋意凉爽的室内,热度腾地上升。 马悍坐于堂上正中,手指轻扣案几,脑海里飞快权衡:马腾、马超、马云騄,能不能借此事件。与西凉马氏父子关联呢?答案是:能! 马悍心念电转,一个大胆的想法浮现于脑海,有会于心之下,笑意吟吟开口道:“云騄小娘子,难得你千里迢迢从凉州来到这辽西……” 马云騄收回对视的目光,闻言难得脸红了一下,道:“其实我们不是从凉州来的,而是随族叔到并州参加一位羌人部帐豪帅嫁女仪式——该女是我早年玩伴,然后席间听闻城守事迹以及草原飞燕的传闻,故此专程赶来拜会。” 这支由汉、羌各族少女组成的女骑兵。是马云騄在十三岁时,突发奇想搞出来的。为此,她没少费心四下搜寻身轻体健的适龄少女,最好还是略知骑术那种,若会射箭就更好了。这方面,羌人少女颇能满足,因此她的红巾女骑中,羌女最少占了一半。然后又是各种磨老爹,要求武器、马匹、铠甲、训练等各方面支持。耗时两年,终成红巾女骑。 此次那位嫁人的羌人豪帅之女,其实也正是红巾女骑之一,只是嫁人之后。只能是退出女骑。马云騄与诸女不舍之下,相约必出席婚礼。为此不惜跋涉千里以祝。 马云騄一直很得意自己有一支在整个大汉都是独一无二的女骑兵,可惜这支女骑只在武威小有名气,连凉州都知者不多。可是当她到并州时。却听到四下在传颂这支草原飞燕,以数十骑女兵,击杀汗鲁王乌延之子普弗鲁。击溃乌延部数千骑(当然是夸大了)。如此传奇,令一直渴望成为一只飞燕,率女骑纵横驰骋的马云騄产生极大兴趣,更渴望一见,为此不远千里,不辞艰辛而来。 马悍轻哦一声:“原来如此,路上可安靖否?” “有二百鲜卑精骑护送,但到了平冈后,因受到鲜卑大人素利的警告,他们便不敢再过来,由我们自行穿越白狼谷,这数百里谷道倒是很安全。” 马悍点点头,这就对了,如果说这五十个女骑士无沿途势力保护,竟然能一路平安从凉州跑到数千里之外的辽西,打死他都不相信。别看这些女骑士一个个像模像样,真打起来,一伙马贼就能灭了她们。在凉州没人敢打她们的主意,但到了并州、漠北等混乱之地,谁认识你马腾是老几?不过这个马云騄也真够胆大的,竟然因为一个传闻,而不远千里前来一看究竟。这心态,嗯,对自己的计划很有利。只是念奴肯定会让她失望,好在又有一个赵英姿,否则,这计划要顺利实施还真会有麻烦呢。 “其实呢,是这样……”马悍慢条斯理抛出诱饵,“我打算建立一个前所未有的女子骑兵队,不是你这种护卫队,是真的上战场那种,名为‘飞燕翎’。准备从当初那群击败乌延骑卫的草原飞燕中挑选出首位女骑将……” 赵云、夏侯兰听得面面相觑,他们可以肯定,这一定是城守临时想出来的,但是,这也太荒唐了吧?自古未闻女子成军啊!还真上战场,那不是给敌人送菜么? 唐努却不一样,听了忍不住击掌叫好,眼睛瞟向念奴,笑而不语。 念奴脸蛋羞红,连道“不成的,不成的……” 而马云騄与赵英姿二女的眼睛一下亮起来,心头砰砰乱跳,这提议,太让人激动了!这是真的吗?女骑兵啊!成营建制,设立骑将,自古未闻,前所未有。可是凭什么没有?自古巾帼何时让须眉? 马云騄已经没法优雅地以鞭击掌了,而是双手紧紧攥住握柄与鞭梢,好象在攥住她那颗狂跳的心,一排雪白的贝齿紧咬下唇,明亮的双眸瞟向念奴,心怀不甘地道:“那这飞燕翎首位骑将,一定就是这位念奴妹妹的了。” “不!不是念奴,而是她!”马悍伸手一指。 众人随他手指处望去,竟然是——赵英姿! 赵英姿愣了、傻了,手指自个,嘴巴张成了个“我”字,却吐不出声。 赵云也怔了好一会,嘴巴刚一张,却被身侧的夏侯兰暗扯一下。侧头,但见夏侯兰面带玩味地笑意,低声道:“子龙无须多言,城守心里有数。” 赵云想了想,苦笑摇头,也不再出声。 马云騄目光闪闪:“她是谁?” 马悍笑吟吟介绍:“赵英姿,白狼营骑司马赵子龙之侄,手刃过屠各胡十余人,参加过常山大战的九门之役。我要组建飞燕翎,没有比她更合适当骑将的了。” 马云騄琼鼻微皱,轻哼一声:“屠各胡啊,并州见得多了,除了部帐骑卫,其余不外如是。至于战役,我也曾随父兄清剿过几次凉州境内叛乱,大军一到,诸乱皆平……”言下之意,皆不过如此。 马悍啊哈一声,笑眯眯道:“英姿啊,看来有人不服你啊,你说怎么办?” 赵英姿给了他一个后脑勺:“我怎么知道。” 马悍又对马云騄道:“那么,云騄想怎么办?” “比试!”马云騄想都不想地大声道,“谁赢谁就是‘飞燕翎’的首任骑将。” “好!准!”马悍差点没笑出声,双掌一击,“云騄娘子远来疲惫,好生歇息一晚,明日对决,谁胜谁就是飞燕翎首位骑将!” 第一百零九章 【红妆女骑】 第一百零九章 【红妆女骑】 第一百一十章 【双娇争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一十章 【双娇争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一十章 【双娇争锋】 (谢大盟与赵无恤2014,不谢不舒服斯基) ~~~~~~~~~~~~~~~~~~~~~~~~~~~~~~~~~~~~~ 九月鹰飞,草长马肥,秋高气爽,极目远舒,最宜骑射对决。。。 地点选在白狼山下,那里有一片平整的校场,是日常白狼悍骑的训练基地。观众也是有选择的,除了马悍、赵云、田豫、夏侯兰、唐努等将官之外,尚有马云騄的五十女骑士,念奴以下百余名会骑马射箭的汉戈部少女,其中就有二十余名女孩是曾参与当日汉戈寨反击战中的草原飞燕。就连离姬也兴味盎然地乘坐马车,前来观看这难得的双娇对决。 事实上这次比试的消息一直被封锁,否则一旦传开,白狼城内不知有多少人挤破头也要赶来一睹双娇决斗。马悍当然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他得为输的那个人保留颜面,尤其是马云騄,可以输,但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输。 寨场外围有百余骑兵警戒,场内有数十卫士维持秩序,除此之外,基本没有多少无关人员在场,无论谁输谁赢,都不至于太过难堪。 朝阳初升,天高云舒,一红一白两个同样矫健而高挑的身影,披着一身霞光,迈着轻盈的步伐,一齐走到马悍踞坐的案前,躬身行礼。 今日二女分外精神,身穿窄袖短直缀劲装,外罩紧身薄甲,长身玉立,胸脯饱满,蛮腰盈盈一握,双腿浑圆修长,脚蹬高筒皮靴,加上尾指悬吊的马鞭……女王范十足啊! 马悍微笑道:“今日二位巾帼较技,夺取史上首个女军之骑将。我等今日见证,与有荣焉,来日传扬四方,必成一段佳话。故此,这一战无论输赢,请二位都要平心静气,端正心态,输要服气,赢要大度。如何?” 马云騄与赵英姿都是心潮澎湃,有种开创历史的振奋感。齐齐脆声应道:“谨遵都尉令喻。” 马悍满意点头,道:“骑战、步战,刀枪无眼,无论谁受伤,都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因此,今日对决,以驰射定胜负,如何?” “可以,只是……”马云騄略微犹豫一下。如墨浓眉一扬,“我的马是大宛异种,驰射时可能会占便宜……” “无妨。”马悍笑道,“我也有一匹大宛马。其神骏不在你的座骑之下。英姿,银箭就暂借给你比试。” 赵英姿喜孜孜道谢,她一路乘船北上,没事就跑去与银箭亲热。早已与银箭混熟了,完全可以乘骑无碍。 马悍挥手让卫士呈上两壶箭,各二十支。俱为骑兵训练专用的“无镞血泡箭”。规则是先射中对手要害者胜出,当然,射中马的要害也行。如果二十支箭射完,双方都未能有效击中,则判平局。 接下来是选取武器,这个很简单,箭是配给的,弓多半自带,毕竟自己的弓用得最顺手,然后再加上一面骑兵臂盾,武器就算齐了。 马云騄挑了一面臂盾,昂然而出,而赵英姿在选弓的时候犹豫了一下。事实上她有两把弓,一路北上,她终于了解了那种装有圆铁圈的弓的奥秘。欣喜之下,也要求配备一把,马悍批准了。 制弓所根据赵英姿所使用的弓力、身长、臂展,给她量身制做了一把一石五斗的滑轮弓,可在七十步破甲杀敌,比她原先使用的一石弓强劲多了。赵英姿近来已经将这把弓操练得极为熟手,本待要挟此弓制胜,但方才马云騄提出自己的马占便宜之事,令赵英姿有所触动,在选择弓时,她反复权衡,最后纤手不由得握住了那把一石弓。 这时赵云走过来,按了按她的肩膀,温言道:“那位马家小娘子操的也是一石弓,就用一石弓与之对决吧,叔叔相信你能发挥出自己最好水准。” “嗯。”赵英姿咬着红唇,重重点头,挽弓扭腰,飞快跑向远处扬蹄奋起的白马银箭。 咚咚咚咚!战鼓擂响,对决开始。 得得得!得得得!一红一白,两道骑影间距五十步,同向并驰,快马扬鞭,如同两只云燕,沿着一望无际的谷道飞掠而过。 奔驰百步之后,二女同时举弓。 嗖—— 咻—— 赵英姿反应敏捷,猝抬手臂,噼啪!无镞箭正撞在臂盾上,反弹落地。 马云騄眼疾手快,皓腕倏翻,挂在尾指的金丝鞭如灵蛇甩尾,啪地一记,将飞来的箭矢抽得不知所踪。 双方第一箭,战平。 围观的女骑士与汉戈部少女们发出阵阵尖叫欢呼,为各自支持的一方打气鼓劲,就连维持秩序的卫士们都轰然喝彩。 借着这股气势,二女再次开弓,速度惊人一致。 嗤—— 一箭从赵英姿头顶三寸飞过,而赵英姿刚刚伏在马背,若是慢了半分,这一箭就正中脖子。 咻—— 一箭贴着马云騄胸前掠过,若是马云騄胸脯再高耸半分,这一箭足以让她春光乍泄。 这时两骑已跑到终点,正兜马回转,进行下一回合。 两个少女同时将嘴唇咬得发白,一个愤忿,一个羞恼。马靴一夹,策骑如飞,弦翻不停,半空箭矢交错,臂盾马鞭飞击,噼啪之声不绝于耳。 场上的喝彩声几乎就没断过,场面之热烈,不过区区数百人,竟喊出不亚于成千上万观众的气势。 赵云与夏侯兰心悬小侄女,目光紧锁斗场。唐努等军官看得精彩处,拍手叫好。田豫却低声问上座的马悍:“城守,这‘飞燕翎’是说着玩的,还是当真?” 马悍微笑:“你看我象说着玩么?” 田豫张了张嘴,犹豫一下,还是开口道:“自古从无女兵之事,即便是兵圣孙武,当初替吴王训练宫女,也只是使宫女明军律、成阵列而已,亦未尝以之陷阵。城守之举。可是效先贤之雅事?” 马悍笑着摇头:“孙武训吴娃,充其量只算军训而已,但飞燕翎却是真的要上战场的,不是走秀,更不是噱头。国让,你可不要小觑女兵。嗯,我们汉戈部的医护所,七成皆为妇人,她们的功用,你当初可是亲眼见识过的。没有她们。我汉戈部在乌延围寨时,伤亡率最少高五成。” 田豫听不懂什么走秀、噱头,但他对女护的巨大作用,绝无异议。现在白狼营许多伍长以上的军士,都是那一战的幸存者,设若当初没有这个医护所,许多轻伤会变重伤,重伤变死亡。在这一点上,田豫一直很佩服城守的先见之明与奇思妙想。但是。女骑兵与女护兵是两个不同概念,前线厮杀与后方救护,更有天渊之别。此举不可不察,不可不慎啊! 对于田豫的疑虑与担心。马悍并未解释太多,只是悠然道:“飞燕翎将遵循三个原则,一是规模小而精,控制在百人左右;二是绝不作为正兵投入常规作战。只作为奇兵使用;三是其指挥权不归白狼营,独立成军,无本都尉批准。任何人无权调用。” 田豫讶然望向城守,目光闪烁,迟疑道:“这么说飞燕翎将与狼牙飞骑一样,是城守的护卫队……” 马悍以指虚点田豫,大笑不已:“女护卫?你不会以为我想……哈哈哈!我收束指挥权,只是因为这世上除了我,没有人知道女兵的真正好处,以及她们在战争中的作用。国让,将来你一定会看到……” 就在这时,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传来,二女争锋,到了最关键的时刻。 此前双方都小有“损伤”,赵英姿左腿中箭,马云騄战马身中三矢。经过裁判检查,最后判定不影响对决,双方都可以继续作战。 二女互相瞪眼,翻身上马,分别检查了自己背上的箭壶。结果发现只剩下五六支箭了,如果这几支箭射完,还没能给予对手“重创”,今日之战,就将以平局收场。 在场诸将中,田豫的骑射是最弱的,忍不住问马悍:“以城守看,两位小娘子谁会胜出?” 马悍笑道:“论驰射,天下间最有发言权的,莫过于白马义从。子龙,你如何看?” 赵云也不故做谦让,拱手行礼,道:“就箭术而论,二人不分轩轾,马家小娘胜在精准,英姿胜在快捷;就控骑而言,二人亦不分伯仲。此次比试,端看二人谁能发挥自身所长,此乃胜负之关键。” 马悍抚掌笑道:“子龙与某所见略同,马云騄之箭术,乃是训练之箭,精准有余,唯欠杀气。而英姿有过生死追杀的实战经验,所以她的箭术更凌厉、更重手瞄,不求精准,只求快速,以压制对手,这是战场打法。控骑方面,英姿吃亏在初次乘骑银箭,默契不够,错非有马镫之助,只怕已中不止一箭。若她能换乘一匹骑惯的好马,以她的控骑之术,胜算至少多两成。” 赵云一琢磨,连连点头,赞道:“正是此理,城守分析之精僻,更在云之上。” 尽管马悍与赵云都看好赵英姿,但比试场上,风云激变,有时候,实力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运气才是。 得得得!蹄下轻烟飞扬,天空霞光幻影,一红一白两个骑影好似从炫目的光圈驰出,镀着一轮金边,令人目炫神迷。两支白羽红镞的箭矢对指,奔出十余步后,双马腾空的一刹。 咻——咻—— 双箭交错,在半空时擦边而过。 叮!箭矢从马云騄脸颊边擦飞,正中左耳银铃,铃铛弹飞无踪。 噼啪!箭矢贴赵英姿肩侧飞过,击中斜背的箭壶,皮革包裹的木壶破碎,箭矢散落。 看台上下,所有人脸色无不为之一变,无论是红巾女骑还是汉戈部少女们,都齐声惊呼。 赵英姿脸色苍白,紧紧咬住嘴唇,手挽缰绳,用力勒停战马——五十步外,马云騄胸脯急剧起伏,手中箭矢已对准她,却引而不发。 马悍缓缓站起,高举右手:“胜负已分,马云騄胜!” 红巾女骑了,齐齐策马涌上前,团团围住马云騄,如众星捧月,欢呼不断。 赵云急忙上前,扶侄女下马,轻轻按住她双肩,低声说了之前自己与马悍的点评。赵英姿沮丧地表情慢慢消失,大眼睛亮闪闪,神情快活起来,呡着嘴,举起小拳头,用力晃了一下,表达了某种决心。 马悍远远望着的笑靥如秋日般明丽赵英姿,微微一笑,这才是他想要的结局,只有让马云騄胜了,才会令她不舍而去。那个马家的傻妞,到现在还没醒悟哩! 不过,红巾女骑中还是有聪明女孩的。这不,一个长得清清秀秀的少女挽住马云騄的玉臂,贴着她耳朵大声问道:“小娘子,你夺得这女骑将称号,难道真的要留在这白狼城不成?” “啊!”马云騄笑容一下凝固。是啊,之前还没想什么,等当真把这个名头拿到手,这才意识到一个严重问题——她是西凉马氏千金,怎么莫明其妙就成了辽西飞燕翎骑将了?这个所谓的女骑将究竟当还是不当? 第一百一十章 【双娇争锋】 第一百一十章 【双娇争锋】 第一百一十一章 【遭 遇】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一十一章 【遭 遇】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一十一章 【遭 遇】 (谢谢大盟、赵无恤2014、光辉的宪章) ~~~~~~~~~~~~~~~~~~~~~~~~~~~~~~~~~~ 九月初九,重阳登高之日,马悍离开白狼城,前往辽东襄平述职。。。 飞燕翎已经正式成立,马云騄为骑将,赵英姿为骑尉,五十红巾女骑士全部纳入飞燕翎,再从汉戈部略通骑射的未婚少女中,挑选出五十人,组成飞燕翎一百女骑。由马悍亲任主训官,夏侯兰、乌追任辅训官,对新出笼的飞燕翎女兵进行实战训练。 不过,鉴于马悍即将赴辽东,这训练之责,暂交给夏侯兰与乌追了。 飞燕翎是成立了,但主官却并未最终敲定。马云騄盯着案上刚刚打造好的、还带着特殊金属味道的骑将印看了半天,最后还是把它捧回给马悍,表示自己还不能接受任命,必须先禀明父亲,得到谅解后才予以考虑。 看来马云騄也不算太傻妞,知道想让父亲同意那是万万不能,但至少应先禀报,让父亲知晓有这么一回事,然后再考虑怎么避重就轻的说服。 马悍自然同意,让骑尉赵英姿先负责起训练及组建工作。他从念奴口中了解到,现在这双娇可谓不打不相识,眼下关系相当铁,经常互相对练,晚上还有说不完的悄悄话,甚至同寝一室。让赵英姿暂代其职,马云騄非但不会不满,只会开心。 其实马悍知道用什么方法能够让马腾同意马云騄留在白狼城,但眼下时机尚未成熟,他的实力、名望、身份都还不够,所以还没到使用这个方法的时候。 马悍此次北上述职,因为人数受限,再三斟酌后,决定只率周仓、乌追及五十狼牙飞骑。再加上五十役夫押送人马所需粮草,以及各种赠礼共十辆马车上路。 当初离姬曾希望与马悍一同北上,不过那是去年的事,此一时彼一时,当时白狼城四面皆敌,形势窘迫,自然是跟在马悍身边北上更安全。但时隔一年,白狼城早已今非昔比,拥有五千兵马,可谓兵强马壮。良将济济,马悍不找周边异族的麻烦就算好了,还有谁敢惹白狼城势力?因此,离姬还是呆在白狼城里最安全。 只带五十骑,看上去不多,但整个白狼城无人不知,他们的城主可是一敌四千的昆勃图鲁,他能平平安安的去,就一定能毫发无损的回。从白狼城到辽东。最常走的一条道就是顺白狼水北支,沿马首山道至柳城,再折向辽西郡治阳乐,进入辽东属国的昌黎。再经辽东无虑、险渎,最后抵达襄平。 但马悍经过反复对比,决定走另一条道:先沿封大水至辽东湾西海岸,然后沿海岸线北上。进入辽东属国的徙河,再向东行三百里至险渎,最后抵达襄平。这一条道明显比前一条道耗时短。至少缩短三分之一行程,但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路难行,所经之处,人烟稀少。 此前太史慈、田豫等也曾提议坐船到辽东最快,从沓氏上岸,足可缩短一半路程。但马悍认为必须亲自走一趟陆路,既为考察,也有军事目的。自己好歹是辽东骑都尉、辽西白狼城主,却连辽西都看不全,辽东都没走过,哪里说得过去? 趟过海路,走过陆路,才能做到心里有数。 就在这重阳登高之日,马悍一行百人,押着十辆大车,辞别众人,正式起程。 …… 九月十六,出发一周,马悍已行出四百里,虽然路途很不好走,山深林密,道路堵塞。好在这片地区都属于文成县惯例管辖范围,当马悍拿下文成时,曾多次派专人勘察地形,绘制地图,对此地区的小道、山林、河流颇为了解。因此,能走在最正确、最快捷的道路上,半点冤枉路都没绕。饶是如此,每天也不过行走六、七十里,一周下来,还没走出辽西,距离第一个中转站,辽东属国的徙河,尚有百余里。 沿途所见,人烟稀少,无论汉民还是胡人都很少见。想想也是,若大一个辽西郡,不过区区四、五万在籍人口,加上不在籍的黑人黑户,顶多七、八万口,多半分布在几个县城及城池周边。其余穷山恶水、野兽横行之地,有多少人敢居住啊?这又不是漠北,凡有水草处,皆有部帐人烟。 马悍一路行来,此情此景,尽收眼底,心情越发沉重。辽西的确不是一个适合发展的地方,道路不靖,难通商贾,山多地少,耕地有限,养兵五千,已经是极限。白狼城也好,辽西郡也好,都只是一块跳板而不是根基,那么,他与他治下数万军民,将要跳往哪里?他们的根基,又在何处呢? 领导人不是那么好当的,对马悍而言,未来的一年内,他必须要为自己的集团指明发展方向。明年就是公元194年,三国群雄,进入最为激烈纷争的年代,曹操、刘备、吕布、孙策……这些如雷贯耳的枭雄级人物,都将在这一年,或奠定自己的根基,或找到奋争的方向。 天下大局,谁先落子,谁就能占据先机。一步快,步步先;一步慢,步步撵。 时不我待,马悍,你必须要比他们更快才行啊——马悍用力攥紧拳头,为自己打气。 正当马悍苦思破局之策时,前方放出五里之外的十个哨骑,忽啦啦奔回一半,勒马长嘶,气喘吁吁报告:“禀城守,前方有十余胡骑在追赶一个骑手,正朝我们车马方向而来,第一伍的兄弟正盯住他们,是否拦截,请城守示下。” 马悍浓眉微皱,随即断然道:“不必拦截,放他们过来。车辆围成一圈,以十飞骑横于车前,其余四十飞骑,分散于左右翼,警戒半径为百步。胡骑若敢进入百步范围内,断其后路,尽俘杀之!” 五十狼牙飞骑及五十役夫,一路上早已经过无数次预演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案。马悍发令之声刚落,五十役夫便已在周仓的指挥下,有条不紊解下挽马的辔套,将十辆大车围绕成一个圈,车与车之间的缺口用简易三枪拒马封堵,役夫及挽马均进入圈内。而乌追则率四十狼牙飞骑分散于两侧约百步之距,骑驰穿梭,如狼群徘徊,看似散漫,实则暗藏杀机,随时可发动雷霆一击。 马悍则跳下用于乘骑的大青马,翻身骑上银箭,来回轻驰,手中血弓轻拂,修长的手指轻轻抹过箭羽,意有所待。身后十步,是替他捧着指天霸王枪的周仓,以及十名箭扣弦上,跃跃欲击的狼牙飞骑战士。 不多一会,前方地平线上果然出现幢幢骑影,扬起淡淡烟尘。随着距离拉近,就见一骑亡命狂奔,身后数十步外,十余胡骑紧追不舍,不时有骑士张弓射击,箭矢自逃亡者左右飞掠而过,好几次差点射中。 那逃亡者显然发现了马悍一行,顿时如见救星,拼命抽打马臀,向这边奔来。而追击的十余胡骑迟疑了一下,放缓马速,慢慢接近。这些胡骑显然也对散布两则的狼牙飞骑深怀戒心,但又似有所恃,因此不惮接近。 可是当十余胡骑接近车辆至二百步时,突然有人指着车辆上猎猎激风的旗帜大叫,声音充满惊惧,那群本显得有恃无恐的胡骑,如同惊马一下炸开,纷纷拨马奔逃。 马悍迅速抬手一箭射去,箭矢一闪而没,消失在视野,等再出现时,已穿透一匹马脖子,马上骑士被重重掀翻。 马悍的箭矢就是命令,四十狼牙飞骑闻镝而动,铁蹄雷动,翻土扬尘,破空刺耳的箭啸声不绝于耳。短短十数息,胡骑被射杀大半,负伤被俘二人,只逃走了四骑。这还是他们在二百步外就发觉不妙逃跑,若进入百步,必被斩尽杀绝。 那个逃亡者刚奔进百步,就被乌追率四个狼牙飞骑一涌而上,掀翻下马,生擒活捉。然后与那两个胡人俘虏一起扔在马背上,牵驰而回,远远便向马悍禀报:“禀城守,射杀八人,俘二人,逃走四人。获弓十具,马八匹。” 周仓扛着重枪,策马驰近,犹嫌不爽地嚷嚷:“可惜跑掉四个,这帮胡奴也太胆小了吧,二百步外就象见鬼一样逃窜,是不是乌追你露了什么马脚?” 乌追双手一摊:“不赖我,要怪你就怪它。”说着伸手向某个方向指了指。 周仓顺着乌追手指看去,正见大车上迎风卷扬的白狼猎头旗。这是白狼营的战旗,黑麻韧布为底,其上绣着一颗血牙森森的白色狼头,狼瞳镶着拇指大小的翡翠,随着旗帜滚动,瞳光流闪,极为逼真传神。 白狼猎头旗,白狼悍骑的标志,辽西境内,无人不知,无怪乎那群胡人望旗而遁。 周仓咧咧嘴,正想说什么,忽听一阵嘶哑的叫声传来:“马都尉!马城守!是你么?我、我是施彦,甄府的施彦啊!” 马悍闻声大讶,向声源处一勾指头:“把说话的人带过来。” 乌追闻声看去,正是那个被追杀的逃亡者,心下纳罕,这人是谁?竟然认识城守。 逃亡者很快就被押过来,尽管披头散发、满面尘土,脸上还有好几道鞭痕血印,但马悍还是一眼就认出,果然是施彦。 施彦噗通一下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激动不已:“上苍保佑,竟得遇马君!请看在中山甄氏的份上,救救三娘子吧!” 第一百一十一章 【遭 遇】 第一百一十一章 【遭 遇】 第一百一十二章 【抢 亲(上)】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一十二章 【抢 亲(上)】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一十二章 【抢 亲(上)】 (感谢大盟、赵无恤2014) ~~~~~~~~~~~~~~~~~~~~~~~~ 施彦捧着水囊,大口灌水,一任水渍从口角溢出,衣襟淋漓。最后将水狠狠倒在头顶,浇湿满身,重重将水囊顿地,大口喘气,在马悍温和注视下,将事件原委一一道出。 在马悍离开常山,刚回到辽西不久,中山甄氏,也有一支长长的车马队伍启程,前往辽东。这是一支送嫁队伍,甄氏三女甄沁,出嫁辽东太守公孙度次子公孙恭。 从中山到辽东,可走陆路,也可走海路,海路用时较短,而且沿途尚算平靖,甄氏在辽东的商贾往来,多行此道。但这一次不走运,正碰上幽州大战,青州刺史田楷为防范袁绍混水摸鱼,封锁了渤海与青州,禁止冀州商贾通行。无奈之下,甄氏送嫁队伍只得改走幽州以西。从飞狐口进入代郡,自高柳出关,经弹汗山一路折向东北,过平冈、柳城、阳乐,进入辽东属国。 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月,虽然行程艰难,尚幸一路平安,沿途各部落势力都给辽东太守与中山甄氏的面子,拂照接待,甚是热情。这种好运一直持续到辽东属国,随之转为厄运。 就在昨日,送嫁队伍遭遇了一支乌丸骑兵,对方突然下手,连人带车,尽数被劫。施彦等随行护卫被关押在帐子里,夜半时趁看守不备,割破帐子逃跑。当时逃跑的足有十多人,先后被乌丸人抓了回去,最终只有施彦成功逃脱……当然,若不是遇上马悍,施彦迟早也要被抓回去。 施彦说完之后,双膝跪地,重重叩拜:“恳请马君务必救回三娘子。甄氏上下俱感大恩。” 马悍摩挲着下巴,琢磨一下,问道:“你们被俘时,有说了这是辽东太守府的送亲队吗?” “说了,但乌丸人根本不理会。” 这倒奇了,这辽东属国,竟然还有不惧公孙度,公然打脸的家伙存在么?不过想想也不足为怪,这辽东属国就地域性而言,天然归属辽东郡。但其实却是挂在公孙瓒的名下,公孙瓒的一长串头衔里,还挂着一个辽东属国长史的职位呢。而这也是公孙瓒挤身入千石高官的第一个职位,在他十多年的仕途生涯中,有着特殊的意义。 早些年,公孙瓒与叛乱的张纯、张举、丘力居于辽东属国的石门大战,战火差点烧到辽东。之后公孙度经营辽东,公孙瓒掉头南向,与袁绍争雄。这辽东属国的归属。就变得模糊起来。公孙度是想下手,却又不敢,生怕招惹那个煞星,而公孙瓒占着一块飞地。也不吐出,我吃不下,也要梗着你,结果辽东属国就成了一块三不管的地域。 属国郡县官员还好点。毕竟背靠辽东,多有仰仗,政治倾向于辽东多过幽州。但当地胡人却不怎么卖公孙度的账。胡人崇敬强者,鄙视弱者。虽然大家都姓公孙,但辽东公孙与幽州公孙相比,那可差太远了。胡人畏白马将军,可不惧辽东公孙。而且鉴于辽东属国的特殊性,公孙度也不敢妄动刀兵,谁知道会不会引起幽州方面的反弹?所以辽东属国的胡人,尤其是实力强劲的乌丸人,对辽东方面一向不怎么感冒。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公孙瓒灭亡、公孙度称王之后才逐渐好转,不过那是后话了,至少在目前,辽东属国的乌丸人还真不把公孙度放在眼里。 大致明白了事情经过,马悍招招手:“把那两个乌丸人带过来。” 马悍直接用乌丸语,也就是带漠北口音并有少许变音的匈奴语问道:“你们部帐大人是谁?” 一听这口地道的乌丸语,那两个乌丸人忐忑的心顿时安定不少,喜出望外道:“你也是乌丸人?请问是那位部帐大人手下?”他们把马悍当成投奔白狼城的乌丸同族了。 马悍皱眉道:“好象是我先问的吧?” 两个乌丸人连连点头:“我们是峭王部帐左大都尉的部下。” “峭王?苏仆延!”虽然有点意外,但也在情理当中,因为这辽东属国,正是峭王苏仆延的属地,只是没想到碰个正着而已。 马悍暗暗点头,这样才对,苏仆延再怎么不卖辽东的帐,也不会干出这等公然打脸的蠢事,只能是他手下擅自为之,当下问道:“左大都尉?是谁?” “峭王长子答头。” 原来是这个家伙,真是有缘啊!怎么每次碰到他,都是抢女人呢?马悍抬头望了乌追一眼,果然,那小子一听“答头”的名字,额头的青筋顿时暴起,拳头攥得嘎吧响,冲马悍重重抱拳:“城守,咱们找这混蛋要人去。” “城……城守?”两个乌丸人虽然不会说,却也能听懂汉语,顿时瞠目结舌。 马悍展颜一笑:“差点忘了自我介绍,我就是白狼城守,马悍。” …… 在辽西柳城与辽东属国的徙河之间,有一座城池,这就是西汉时的狐苏城,白狼水的支流唐就水(今小凌河)自城南里许处蜿蜒而过,东流而下,奔流百里,注入大海。 不过,到了东汉,城池犹在,却已经没有狐苏城了。这种座城池因为安置乌丸人而成为辽东属国乌丸的聚集地,最终因为高度自治,无论刑兵民事,部众皆谒于各部头人而无视官府,朝廷所设立之县府名存实亡。最后,狐苏与辽西的文成、广成一样,有城而无名,有民而无籍,有地而无赋,最终消失于大汉版图。 这座昔日的狐苏城,眼下就是峭王苏仆延的大本营。不过苏仆延一向不怎么喜欢住在那破败的城里,而是在城南十余里处建王帐视事,只在当寒冬来临时,才搬回城里居住。在乌丸诸王中,苏仆延的帐落上千,控弦八千,实力犹在汗鲁王乌延之上,仅次于柳城蹋顿与上谷难楼。 尽管苏仆延的实力名列乌丸诸势力前三。但昨日长子给他惹下的麻烦,还是令他既生气又忧虑。为此,他将长子叫到王帐内,狠狠地训了半天,最后不忘警告:“……总之,在这件事没处理妥当之前,你不能碰那女人,听到没有!” 答头不甘地低低应了一声,嘟囔道:“孩儿是看到这女子在河边梳洗,美貌过人。这才带人去抢的,当时也不知道她是公孙太守之子的新妇啊!” 苏仆延怒道:“那后来你知道了,竟还将所有送嫁队伍,包括那辽东太守府的迎亲使也一并捉来?你可知这样会给我们惹下多大的麻烦?” “那公孙度自家郡里的麻烦还多得数不过来,不知有多少世家在反对他,眼下他正四处镇压反对势力,兵力分散,哪会因为一个女人找我们的麻烦……” “屁!”苏仆延唾了儿子一口,“此事虽不大。却事关颜面,若无说法,公孙度必会发难。” “人都已经抢到手了,总之是得罪了辽东。就算送回去,再赔礼道歉,那公孙度也未必丢得起这个脸,总会找我们的麻烦。那还不如一家伙全拿下……父王,那陪嫁的妆奁,可真是丰厚啊!你舍得?” 听儿子提到甄氏陪嫁的奁礼。就连苏仆延的眼睛也都亮起来。的确,若是不知道倒也罢了,但亲眼看到如此丰厚的奁礼,再想让他吐出去,无论如何都不甘心。 “但此事总得有个说法,对辽东那边也要有所交待才好……”苏仆延粗手捋着大胡子,沉吟不语。他倒不惧辽东,谅公孙度也不会因为一个女人而擅动刀兵,但好歹得给对方一个台阶下才行。 “父王,兄长……女儿倒有一策。”一个朗朗的声音从帐外传来,帐帘一掀,一人入内。苏仆延不用抬头,就知道说话的人,是他的次女真果。这是一个身材略胖,圆脸细眉的少女,一身厚布胡服,掩不住胸前两团鼓鼓的肉团。 当初答头欲强娶念奴时,曾说是为了给自己的妹妹做个伴,原来他还真是有个妹子的。 苏仆延眉头一皱:“你有什么办法?” 真果细眼一翻,没好气道:“难道父兄忘了‘抢亲’旧俗了么?” “抢亲!”苏仆延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 真果接着道:“咱们就说,此次之事,乃依旧例‘抢亲’所致,并无冒犯之意。公孙家若想讨回人与财物,就按抢亲的规矩,让那公孙恭本人或其门客前来比试夺亲。到时我们可以故意输给他,这样既让他有面子,同时依旧例我们也可留下一半财物,如此便无可指责。” “好计!”苏仆延大喜过望,重重拍了一下大腿。对啊!自己怎么就忘了这个风俗呢,没有比这更好的主意了。 父子二人相视大笑,笑声未已,帐外突然跪伏四个满身泥尘的乌丸人,叩头请罪:“大人,我们追杀逃俘,人没抓到,折损了十余兄弟。” “什么?”苏仆延父子勃然大怒,“一个人就把你们弄成这副鸟样!难道他是马惊龙么!” 其中一个乌丸人嗫嚅道:“我们被白狼城的军队所袭,故而……” 白狼城!马惊龙!不会那么巧吧? 父子二人面面相觑,正想再问,突见远处一骑急促奔来,声音惊惶:“辽东骑都尉、白狼城守马惊龙前来拜会大人!” 马惊龙!真果眼睛一亮。 苏仆延却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半响才问道:“他……带了多少人马?” “五十余骑,还有数十役夫。” 苏仆延心头一松,轻轻呼出一口气,正想跟儿子商量,可一扭头,却发现儿子神情不对。 “他来了……”答头喃喃自语,牙齿咬得咯咯响,目露凶光,伸手握住腰间割肉刀,拔腿欲走。 苏仆延厉声喝道:“答头,你干什么?” “父王,这可是个难得的机会,他只带数十骑,来到咱们的地盘……” “混帐!”苏仆延大怒,一巴掌搧在儿子光脑门上,打得发辫飞起,“什么机会?杀了他?我苏仆延与马惊龙有仇么?你跟马惊龙有仇么?就因为他曾经射杀你一匹马?马惊龙是什么人?辽东骑都尉、白狼城守,武力绝人,手下拥兵数千。前有轲比能被打残,后有乌延被覆巢。你以为我苏仆延部比他们强多少?如此强梁,我等交好尚且不及,你竟然还想与其交恶,以之为敌!何其愚蠢!” 答头也意识到自己被昔日羞辱蒙了心,差点惹乱子,却兀自不服:“可是他来拜会父王,明显不安好心,十有八九是冲着那批财物来的。” 苏仆延冷冷道:“那又如何?难道我们又是好惹的?哼!不管他来意如何,想从我苏仆延嘴里夺食,那就要看他这只狼的爪牙有多利!传令,请贵客进城!” 第一百一十二章 【抢 亲(上)】 第一百一十二章 【抢 亲(上)】 第一百一十三章 【抢 亲(中)】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一十三章 【抢 亲(中)】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一十三章 【抢 亲(中)】 (每日一谢大盟、赵无恤2014) ~~~~~~~~~~~~~~~~~~ 就在狐苏城东南十里,唐就水畔,马悍见到了众骑簇拥下的苏仆延与答头父子。。。 一见面,苏仆延就大笑着从马背下来,向马悍张开手臂:“饶乐水畔一别,转眼就是一岁,再次得见马君,真是太好了!” “我也很高兴看到峭王,更感激峭王当初没有附翼鲜卑人,如此方有今日之会面啊。”马悍也下马微笑向苏仆延行了个躬礼。 苏仆延张开的手臂僵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上前扶住马悍双肩,边拍边笑,热情得不象话。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多年不见的老友,而实际上这两人只有一面之交,总共没说过几句话,而且还隔了一整年。 当初在饶乐水畔,轲比能纠集鲜卑、乌丸四千骑兵,追杀马悍,有相当一部分势力没有参与,诸如楼班、苏仆延等三郡乌丸中实力强劲者。楼班是对马悍有好感,而苏仆延则是觉得几千人杀十几人太没挑战性,而且也没啥好处,加上他与乌延颇不对付,又有楼班反对,所以最终没出兵襄助。 原本觉得这是十指捏螺——十拿九稳的事,万万没料到,事件最终的结果,竟然是轲比能惨败,从他本人到整个部落均遭重创,直接导致一个强大部族的衰落。这件事完全颠覆了苏仆延的经验常识,也令他暗自庆幸,当初做了正确的决定。 不过,苏仆延对漠北盛传的马悍只身却敌,一敌四千的“神话”嗤之以鼻,他认为最有可能的是百丈峡上潜藏着一支伏兵,因为据他事后多方打探,所有当初参与峡谷之战并幸存下来的士兵都表示。敌人箭矢是又快又猛,绵密不绝,怎么看都不象是一人一弓射出来的。以经验判断,至少有十几个强弓手一齐发射,才会有这样的效果。 尽管苏仆延并不相信马悍的勇武有外界流传得那么可怕,但他绝对承认马悍与其部属的战斗力。无论当初潜藏在百丈峡上的伏兵有多少,是五十还是一百,能击溃数十倍之敌,这份实力普足以赢得任何一个部族的尊重。 正是这份对实力的尊重,才使得苏仆延对不带任何武器。只带一个随从前来的马悍,依然亲自出迎,并在王帐设宴款待。 王帐设宴,一般的随从当然没资格入座,不过马悍随即点明随从身份,这是麾下军侯周仓,相当于乌丸部帐的千长,的确有资格入帐了。 入座之后,首先就是一群乌丸少女载歌载舞。以迎贵宾。其中有一个圆脸丰胸的少女,有意无意,不时从马悍案前舞过,胸前的两大团波浪。把周仓都看直了眼。 苏仆延一直很注意马悍的表情,可惜无论他怎么看,都没法从马悍脸上或眼里看到半点波动,令苏仆延好不失望。 一番歌舞、敬浆、净手、分羊一系列贵宾级高规格迎礼之后。宾主就座。 苏仆延先敬一碗酪浆,仰脖饮下之后,咂了咂嘴。直摇头:“我等在此玉浆美食,马君的百余部属却在外以干粮充饥,传扬出去,会被别部取笑我族,认为我苏仆延不懂待客之道……马君,可否请贵部一并前来,入我围帐,必以酪浆牛羊待之。” 马悍微笑婉拒:“随行有多辆马车,均为赠送辽东太守馈礼,为防有失,护卫须臾不得擅离岗位,峭王美意心领了。” 苏仆延一听,脸色顿时难看起来,浆碗重重往短案一顿,拂然不悦:“这方圆三百里都是我部地界,任谁有天大胆子都不敢在此地劫掠,莫非马君认为我苏仆延不值信任么?” 马悍拱手道:“实不相瞒,本将适才路遇一故交,形容甚狼狈,言道所护卫之主人及财物均为强盗所掠,自己更被追杀,险些性命不保。故此不得不小心,还望峭王谅解。” 一听这话,坐在马悍对面的答头勃然变色:“我部帐勇士,果然是你所杀!马惊龙,身在我部竟如此嚣张,嫌命长了么?” 周仓闻言,入帐以来,一直不停切肉的动作终于停顿下来,将割肉刀反握手中,大嘴巴依然不停咀嚼,牛眼圆睁,挑衅盯住答头。 答头如何经得起这般撩拨,抓起割肉刀便欲站起。 “嘭!”苏仆延重重一击案几,勃然大怒,“答头,你要干什么?再出言不逊,就给我滚出去。” 王帐内一闹,外面立即忽啦啦涌入一群膀大腰圆的刀斧手,凶光熠熠盯住马悍与周仓,做势欲击。 “出去!都给我滚出去!惊扰贵客,我剥了你们的皮!”苏仆延把案几拍得震山响,那群刀斧手慌忙垂下手中刀斧,弯着腰后退而出。 训斥了儿子,喝退刀斧手,苏仆延这才转首向马悍连连道歉,却发现这两位贵客正对案上的食物展开品评。 “这肉不错,鲜嫩可口,肉中带血丝,最多只有五分熟,上好的羊扒啊。” “是不错,就是膻味大了点……呃,城守,什么叫‘羊扒’?” “哦,那是极西之人的一种美食。” “极西?是大秦么?我来之前,听那马家小娘吹嘘,说她马家就有极西之国的大秦人的后裔军兵。” “嗯,她说的是罗马……嗯,似乎后世流传一种说法,马家军里有罗马人后裔,莫非这是真的……” “城守说什么,这里太吵了,我没听清。” “啊,没事,是吵了点……” 在王帐上演一出刀斧手戏码的同时,马悍与周仓的话题已经从美食,到地理,到历史,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是可圈可点地海侃了一回。一直到王帐又安静下来后,马悍才对苏仆延歉然道:“方才与麾下讨论甚悦,有失礼之处,请峭王勿怪。” 苏仆延噎然无语。良久,才发出一阵爆笑,声音在近百平米的王帐里嗡嗡作响:“哈哈哈哈!是本王失礼了。马惊龙何许人也,千军万马临头都视若等闲,岂会将区区刀斧手放在眼里。这位周军侯也很不错,果然都是真英雄。” 苏仆延眼见既不能诱使白狼骑兵进入其围帐,又无法以刀斧震慑马悍,对这种软硬不吃的家伙,打开天窗说亮话是最好的选择。 “兔子逃不过老鹰的眼睛,羊群躲不过猎狗的鼻子。牧马人眼睛揉不得沙子,马君此行,可是为那甄氏送嫁财物而来?” 马悍直言不讳:“为人,也为妆奁而来。” 答头发出得意地大笑:“你来晚了,抢亲就是谁下手快就是谁的。” “抢亲?”马悍怔了一下,不是说劫掠么,怎么变成了抢亲? “没错,就是抢亲。”答头眼中得意之色愈浓,“马君曾在白檀山下、濡水之滨建帐立寨。也算是半个草原人,想必不会不知这个草原旧俗吧?” 周仓听得一头雾水,连咀嚼都忘了,但马悍却听明白了。这抢亲他还真知道,在还没有成为半个草原人的现代,他就知道了。这还得归功于那位大名鼎鼎的成吉思汗。 只要稍为了解这位草原天骄的早年经历,就很容易知道。铁木真他妈诃额仑就是其父从蔑儿乞惕部送嫁途中抢来的。同样,铁木真的元配孛儿帖后来也被蔑里乞抢了去,等夺回来时。肚子都大了。因此有种说法,铁木真长子术赤并非其亲生。 抢婚制曾经在蒙古族大行其道,这当然不是蒙古族特有的,而是有着久远的历史,这种制度的产生,与漠北草原地域天然相关。主要由于蒙古游牧地区辽阔,而蒙古族又实行族外婚制,男子求婚往往要到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外的氏族去寻找,非常不易,故而若在游牧过程中发现适龄女性,往往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直接动手抢,他们将这种行为冠以一个温情脉脉的名称——“抢亲”。 既然这种行为是由地域性而非民族性所产生的,那就足以说明,但凡生存在这片草原上的民族,都不可避免有这种行为,只是这些民族都先后消失了,所以其婚俗多不为后世所知。 乌丸人也好,鲜卑人也罢,都不同程度存在抢亲的风俗。乌丸人还好一点,自内附大汉后,迁徙入幽州各郡,各部族间相距近了许多,通婚也容易得多,抢亲这风俗也慢慢淡了——这就是典型的需求决定需要。只有鲜卑人还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里厮混,他们的抢亲要严重得多。 马悍在建立汉戈寨时,听到汉奴提过这风俗,他族中就有不少女奴也曾是这种行为的受害者,想不到今天让他见识到了一回。 当然,马悍不会真认为答头需要什么抢亲,人家抢亲那是实实在在满足传宗接代的需要,身为峭王之子的答头要什么女人没有,还用得着去抢?不用说,这必然是用来掩饰招惹祸事的烟幕弹。还别说,这个理由还真让公孙度有气没处撒,除非他真想为此事与苏仆延交恶,但想想可能性不大,估计最后会借坡下驴,接受苏仆延的道歉。 可这样一来,甄氏怎么办?这个中山大族的脸往哪搁?尤其是当事人,事件的受害者甄沁,背负这样一个屈辱名声,她到辽东还能有个好? 马悍心念电转,已有计较,缓缓站起,道:“抢亲是吧?很好,不介意我也参加一份吧?据说是见者有份的。” 答头冷笑道:“你要代替那位公孙公子夺亲么?可以,先到襄平取得公孙家同意再来吧。” “谁说我要代替公孙恭?”马悍冷冷道,“我只代表自己,不就是争夺交配权么?谁的爪牙更利,谁就更有资格。玩文明老子奉陪,玩野蛮,老子也奉陪。这个亲,我马悍抢定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抢 亲(中)】 第一百一十三章 【抢 亲(中)】 第一百一十四章 【抢 亲(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一十四章 【抢 亲(下)】 猎击三国 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一十四章 【抢 亲(下)】 (谢过大盟、赵无恤14、光辉的宪章) ~~~~~~~~~~~~~~~~~~~~~~~~~~~~~~~~~~~~ 自有抢亲以来,哪个不是抢了便跑,躲躲藏藏的?如马悍这般直接打上门去,横刀夺人的抢亲,前所未有,苏仆延父子别说没见过,听都没听过。?。。更令父子三人怒不可遏的是,这还是在他们的地盘上,这是不把辽东属国的乌丸人放在眼里啊! 尽管不愿与白狼城为敌,尽管不想惹马悍,但人家放下狠话,苏仆延也不能不接着,阴森森道:“看来,马君是执意要与我族为敌啊!” “不,是你们要与我为敌。”马悍毫不在意帐外来回奔行的沉重脚步,以及兵刃碰击响声,慷慨陈辞,“我是什么人?辽东骑都尉!辽东公孙太守就是我的直属上司,上司受辱,我岂能熟视无睹?而中山甄氏更是我白狼城商贸盟友,盟友蒙难,我岂能不出头?此事可大可小,大可演变为一场战争,小可以夺亲比试一笑而泯。想要战争还是朋友,相信峭王会有正确选择。” 马悍这番话,有理有节,既给了苏仆延选择,同时也暗藏机锋。所谓战争,当然不是指辽东,辽东不会因为一个女人而兴刀兵,但白狼城会!公孙度不敢惹公孙瓒,但马悍敢!以白狼城的地理位置,公孙瓒只要不是政治白痴,就绝不会因为这狗屁倒灶的事而动他。苏仆延也慢慢冷静下来,意识到以夺亲比试来结束这件事,的确是最好的选择。不过,计划稍稍改动一下,要真比而不是假比。这里是他堂堂峭王的地盘,岂容人欺上门来。甩一记耳光。然后拿走属于他们的东西? 苏仆延与儿子目光一触,阴阴点头。 就在马悍让周仓回驻地取兵器马匹的时候,苏仆延也正在帐子里与儿子密语。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们有两个选择,一是名正言顺地杀了他,最起码也要打残他,拔除这个乌丸大敌。二是按常规比试。他若赢了,自然是带走那个甄府的女人及其随从,还有一半财物。我们也可结交这个辽西强梁……” “不!孩儿认为应借此机会,除掉这个乌丸公敌。”答头生怕父亲选择第二个。急忙道,“去岁咱们应邀到柳城时,蹋顿曾有言,如果谁能打败这个马惊龙,夺取魔瞳弓,一定会成为乌丸人的大英雄,声望大涨。” 苏仆延沉吟不语。虽然儿子的话颇令他心动。但身为一族之长,他必须从全族及自身的利益考虑。究竟是杀了马悍还是结交马悍更有利。一时难以委决。若是前者,还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必须在公平决斗中击杀,如此才能在面对白狼城有可能的报复时,占据道义顶端,从而得到乌丸诸势力帮助。想到这里,苏仆延对答头道:“按惯例,最多只能打三场,而且只能是单挑,你有把握么?” 答头想起一年前那噩梦般地一箭,脸颊横肉不停抽搐,渐渐地,表情化为阴狠,声音从齿缝间透出:“请秘巫,下血蛊!” …… 在等周仓取兵器马匹这段空隙,马悍让乌丸士兵带他去看看即将举行比试的场地。了解战斗环境,是任何一场决战必须的先决条件,身在敌营尤其如此,马悍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那几个带路的乌丸士兵,看向马悍的眼神,既敬畏又有少许疑惑。毕竟马悍的形象与传说反差很大,传说中的昆勃图鲁,差不多是一个三头六臂的怪物。看到真人,当然不免失望——这不就是一个长得高壮点的汉家士子么?连代表威猛的胡须都没长,与传说中的剽悍完全不沾边呐。不过胆量不错,竟敢赤手空拳,不带任何兵器前来赴宴。 马悍没带武器,并非他托大,而是因为他知道,以他的身份与声望,此次拜访,必然会受到苏仆延隆重的接待,王帐接见是必定的。不管他带什么武器,都不能携入帐内,须交给乌丸卫士保管。而不论是魔瞳弓、霸王重枪,还是宝马银箭,马悍都不想交到乌丸人的手上,谁知道这次谈判的结果会怎样? 当然,他不带武器并不表示他没有武器,乌丸人打死都不会知道,他最厉害的武器,不是魔瞳弓,也不是霸王重枪,而是一条机械臂。 很快,士兵将马悍带到西北面一片跑马场,这也是乌丸人练习骑射之地,可以看到两侧都有箭靶草人,还有用以练习骑砍的木人桩,其上刀痕斑斑。 就在马悍检查场地,以步伐丈量测距时,场边一侧的围栏,不知何时,倚着一个乌丸少女,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马悍扫了乌丸少女一眼,似乎有点印象,唔,方才宴席上见过,那个大胸女子。马悍很讨厌乌丸、鲜卑等少女的髡头,这种发式,给人一种癞痢头的感觉,很恶心。再漂亮的女人,弄这样的发式都会令人鸡皮掉一地,还不如全剃光了好。 这个乌丸少女容貌不过中等偏上,身材还偏胖,实在令见惯美色的马悍连多看一眼的兴致都欠奉。 但这少女一开口,就令马悍为之一讶。她说的是:“我是峭王之女真果。” “原来是真果阿嬷,失礼了。”马悍微欠身行了一礼,“阿嬷”是乌丸语中的姑娘之意。 真果接下第二句话,又令马悍为之无语。她说的是:“你真的喜欢那个甄家的女子?还是为了那笔嫁妆,或是为了讨好你的上司?” 马悍略加思索,答道:“我只有一个目的,阻止你兄长抢亲,让峭王与公孙太守不至于因此事而起纷争,这样也不至于牵连白狼城,如此而已。” 真果显然很满意马悍的回答,所以,她说了第三句话,则令马悍为之一惊:“如果你真这样想,那么我就告诉你一件秘密,我父王与兄长准备请秘巫做法,在决斗时以血蛊害你性命。” 巫蛊,在两汉时代最为盛行,曾经在最高权力中心——皇宫,掀起过喧然大波,酿成了一桩桩惨案。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晚年时的巫蛊之祸,造成一个皇后与一个太子,还有大批臣子的惨死,深刻影响了两汉历史。 时人多信巫蛊,一向信奉怪力乱神的胡人就更不用说了。这些乌丸部落里可以没有祖宗牌位,但决不能没有巫祝。而好似苏仆延这样的大部落,非但供奉着多名巫祝,而是还是“巫术”比较高明那种。 马悍相信这个世上有未知的神秘力量,但他同样坚信,再神秘的力量,也逃不过物理伤害。 马悍目光闪动:“那个秘巫在哪里?” 真果轻轻摇头:“这个我帮不了你。我告诉你这件事,只希望你能退出抢亲。其实父王是愿意与你交好,甚至结盟的。如果你愿意的话……”真果说到这,挺了挺胸脯,眼神变得热切起来,“真想在我的寝帐里,听你亲口述说那些英雄事迹呢……” 草原女子,在这方面是很开放的,游牧部族的风俗也视此为自然,女孩子基本上长到十二、三岁就可留宿心仪的男子了。这真果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但从她的体态上看,估计已是黑木耳了。 “很抱歉,这个我恐怕帮不了你。”马悍转过身,立即开启热源扫描。很快,就发现约三百步之外有一处特别明亮的光点,周围的红点与之相比,明显黯然失色。 马悍当初参加鲜卑人的蹛林大会时,就曾见过多名胡巫行蛊施术,他发现无论规模大小,所有的胡巫都少不了一个重要的辅助事物——火!围火起舞,烧骨卜辞,以血浇火,蹈火诵咒……这就是巫祝术的核心,必不可少的一团火。 那么,显示屏上这块异常亮点,是否就是准备行巫之处呢?很简单,去看一眼就行了。 马悍刚走出几步,就听身后传来真果满含怒气的声音:“你知不知道,这样拒绝一个乌丸女子意味着羞辱,而羞辱乌丸女人,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马悍扭头点了一下,表示歉意,道:“真抱歉让你失望。是了,我的手下,那个叫周仓的,你也见过,他绝对不亚于你所见过的任何乌丸好汉。他对你的胸……呃,比较感兴趣,你可以找他,应当不会让你失望。” 眼见马悍边说边走,很快穿过跑马场,翻过护栏,越走越远。真果突然拔出一把金柄径路刀,重重斫在护栏上,气咻咻冲着马悍的背影大喊:“羞辱乌丸女人,你会付出代价的!你知不知道,多少勇猛的乌丸汉子,愿意为我与任何强大的对手决斗!” 马悍没去理会那个女人,他加快脚步,甩开跟在后面那几个引路的同时也是监视的乌丸士兵。穿过大半个跑马场,翻过护栏,距离亮点只有一百八十步了。再前行百步,入目就见前方竖着一根根木柱,用长长的白色布匹,围成一个帐篷大小的区域。布匹高过寻丈,看不见内中有何事物,但见烟雾腾空,隐隐传来踏歌之声,这咿咿啊啊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在举行某种仪式。 马悍就只能走到这里了,因为前方有守卫阻拦,而后面的士兵也已追近。不过,马悍的目的也已达到,目标确认。 马悍刚与监视的士兵回到跑马场,远处一骑驰来,高声呼喊:“马都尉何在?峭王有令,比式开始!”) 第一百一十四章 【抢 亲(下)】 第一百一十四章 【抢 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