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夺天赋成圣》 第1章 军户 大晋,五衢州,良城千户所外。 “阿弟,阿弟。” 林轩並未睡醒,是被晃醒的。 他睁开眼睛,长相清秀的少女站在他床前。 “怎么了,安姐。”林轩这几日才穿越过来,记忆的整合让脑袋昏昏沉沉,睡觉的时候更是雷打都不醒。 面前的少女名叫林安,十六岁,比他大一岁,名义上是原主的养姐,实际上是童养媳,和他没有血缘关係。 “快起床了,家中食盐已经见底,娘让你今天去县城买盐。” 林轩拖著昏昏的脑袋坐了起来,急匆匆穿衣。 林家吃饭在堂屋,堂屋不大,四面都是土坯墙,靠近地面的一截墙皮泛著发黑的潮渍,手一碰就簌簌掉土渣。 家里冷冷清清的,原本能够坐满的一张大桌子,座位直接空了一大半。 家中男丁,只剩林轩一个了,女人也只剩下母亲陈芳和林安。 这一切,都是拜北方的羌渠人所赐。 羌渠原本是大晋的蕃国,近些年趁国势衰落骤然崛起,铁骑屡屡入关,掠夺大晋边境人丁牲口,捣毁屯堡,成为了北方大患。 林家是大晋军户,家中男子世代参军,父亡子继,兄终弟及。 因此林轩的父亲、叔父相继上了抗击羌渠人的前线。 前几日,就连四十七岁的老祖父也被征走了! 林轩今年才十五,是家中最后一个男丁,也只是晚一年被勾军罢了。 大晋底层的军户算得上是最苦的一批人,不仅要种地、自备粮食武器作战,还要无偿服徭役,地位低於普通民户。 前线告急,大晋在西方流寇,北方羌渠人的攻势之下,节节败退,恐怕到时候撑不了多久,卫所便会再来捉人充军。 林轩不想死。 但怎么办?他不知道。 逃跑是风险极高的,大晋对民眾的监督比较严格,没有官府、卫所发放的路引,逃到外地就只能当黑户,干一些贱籍、附籍的脏活、累活。 若被发现是逃跑军户,免不了一阵毒打和充军,家人还要连坐。 投奔西方的流寇,但现在外面有无数北方州县陷落、闹灾荒后南逃的流民,乱七八糟。 他现在这幅小身板,带著母亲、童养媳出逃,一旦遇到散兵歹人,后果非常严重。 林安给二人盛饭递碗,林轩看到,这双少女的手上,有了老茧和数个针眼。 他坐在桌边,看著桌上寡淡的稀粥和苦菜根,心里一片发沉。 母亲眼神无光,神情黯淡坐在主座,家中男丁尽数被征,养活一家人的重担便落在了她身上。 近些年,年年大旱,家中积蓄到现在已经快用完了。 前些天她干活时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右脚肿胀,几乎走不动路,捨不得去看郎中,只是让林安简单用草药处理了下,想著再撑几天看看能不能好些。 林轩也知道母亲腿的问题,便问道:“娘,腿脚好些了吗?还没好的话咱去看郎中,为了省点钱,到时候腿不中用了那可不行。” “不用,安安给我用草药敷了,现在肿痛已经消下不少,没那么痛。”陈芳连忙摇头。 现在母亲伤了腿都不敢去治! 林轩吹著热腾腾刚煮出来的小米粥,想道:“赚钱,行贿,让那千户得利,就不会征我了。” 单次行贿,可能会收钱不办事。 但持续行贿,让千户知道他要一直活著才能持续给他带来收入,效果就不一样了。 怎么挣钱?林轩不是很清楚,他不会精炼盐、炼糖。 前世踩了网际网路、ai的风口,赚了不少钱。 但时势造英雄,没有那个环境,他前世的经验几乎没有作用。 林轩首先想练武,他觉得这个世界,武力才是財富的基础。 家中男丁之所以连连战死,原因就是武力值太低,此方世界盛行武道,通过进食、锻炼蕴养真气,高阶武者能轻鬆以一敌百,甚至更强,无论是速度、力量都远超常人。 底层的军户基本都快穷得活不下去,连饭都吃不起,哪里还能有余力学武? “轩儿,待会吃完饭,你去县城买点盐,十文一斤的粗盐就够了。”陈芳向他叮嘱道。 林轩点点头,快速將稀汤喝完,吃了点凉拌苦菜根。 这种菜吃起来和前世的鱼腥草差不多,但是没有腥味,苦味中夹杂著星点甜味。 他拿起了家中的一把旧腰刀,路上遇到歹人和野兽能防身。 这刀长约三尺,重两斤左右,他拿起来还行,挥舞稍微有些吃力。 “阿弟自己去行吗?不然我跟著去?”林安有些担心,望著陈芳,期望允许她同去。 林轩摇摇头:“不用,买点盐而已,我自己去就够。” 此地距离县城有五里路,不算远,但他觉得林安跟他去是增加风险。 因为她长得清俊。 拿了钱后,林轩带著自己的户牌、盐罐,以及些许自己的零花钱,便朝著记忆中县城的位置走去。 来往县城的人不多,林轩观察到,绝大多数人都是面有菜色,完全是这些年饿的。 五衢州已经连续十几年,年年有灾。 旱、涝、蝗不断。 林家之前也是挺富裕的,和大多数军户不同,他们家里有二十亩私田,还有佃农帮忙种地。 但一年年的灾,废了这些田的收成,男丁又上了战场,田更没人种,所以越来越穷。 今年再有灾,恐怕就得卖房卖田了。 忽然,林轩看到前面不远处,好像有一大片卫所军在拿著农具挖坑,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卫所军基本都在卫所內操练、屯田,现在出现在县衙附近,肯定是出什么事儿了。 林轩好奇地上前观望,发现卫所兵们都在偷懒耍滑,磨磨唧唧。 主要是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发餉了,再加上这些年的天灾,挨饿太久了,能来干活都已不容易。 几个卫所兵也转头看向他,但没说什么话。 正当林轩想要离开时,身穿战袄的,监工的旗官林杰向他道:“大柱,过来搭把手。” 大柱是林轩的贱名,乡下人特有的习俗,认为取个贱名好养活。 林杰是他祖父的弟弟,两家曾经因为闹过大矛盾,关係很一般。 林杰家儿子多,儘管军役已经征走数人,但他家中仍然有几个劳力,所以比林轩家富些。 “二爷爷,这在是干什么?”林轩並没有一口答应,而是选择先问清楚情况。 第2章 命书 林杰一笑:“最近有的流民胆子大了,县城不让进,就聚集起来杀富裕农户抢粮抢钱。 卫所派兵镇压,杀了不少人。 尸体堆积,必生瘟疫,千户大人让俺们清理尸体,挖坑掩埋。 你没有挖土工具,去跟那些劳力搬尸,他们身上有什么大额財物,你上交。 小份財物,你能拿点回家,补贴家用。” 林轩感觉背后发寒,但听闻可能有钱拿,还是上前走了几步。 毕竟听说,这些流民杀富农抢钱抢粮,总有点钱在身上吧?这趟能带一点钱回去,好像也不错。 林杰给他指了指路。 林轩便往卫所军剿灭流民的地方赶去,可以看见不少的流民尸体,散落在一处土胚房的內外,身体基本都还完整,血染红了土地。 这番场景实在有些骇人。 但是,他们身上的衣服凌乱不堪,有的甚至还裸著,分明是被扒过一遍了。 他意识到,这林杰说能在尸体上找到小额財物,分明是骗他来当免费的劳动力! 原主为人憨厚、老实,或许会傻乎乎的继续扒,但他可不傻。 “老不死的老壁登。”林轩暗自骂了一声,转身便想离开。 不过,他在离开之前,意外看到一具尸体上漂浮著两个金色大字:【耐饿】 林轩以为自己看错了,揉了揉双眼,但那具尸体之上,依然漂浮著两个大字。 那具尸体是个青年男人,身材非常正常,看上去根本就不像是饥民。 两个字在尸体上漂浮的同时,林轩的面前似乎漂浮著一张泛黄的纸。 上面书写著: 【命书】 【宿主天赋:无】 【天赋池:可暂存无用天赋】 【当前可掠夺天赋:耐饿】 【融合天赋:多种天赋整合为全新天赋】 【道韵:通过献祭不用的天赋获取,当前道韵为0】 【复製天赋:可通过增加对其他生物的了解程度,查看该生物天赋,消耗道韵复製其天赋。 被献祭的天赋,可在天赋池留存记录,用相应的道韵可復刻】 【赐予天赋:可將当前拥有天赋赐予他人,可隨心意收回】 “这是…”林轩看见这几行字,不由得大喜,这就是自己在这乱世之中,活下去的希望啊。 林轩对林杰的態度立刻改口:“老东西,我爱死你了。” 很快,面前这张纸又发生了变化: 掠夺天赋:【耐饿】? 【是】【否】 是否两个字,上面覆盖著一层薄薄的白光,林轩发现自己用眼神便可以控制这白光的动向。 他毫不犹豫將目光停留在【是】。 林轩再次向那具飘著大字的尸体看去,发现那尸体並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头顶漂浮的字消失了。 须臾之间,面前那张纸上的字又发生了变化。 【宿主天赋:耐饿】 林轩目光移动,白色光团便跟著移动,直到停留在了【耐饿】上。 他很想知道这天赋有多大用。 目光停留,详细信息也隨之展开。 【耐饿】:饿感减少,身体消耗降低。 【是否装备】 林轩选择装备,但他刚吃完饭,这天赋对他来说,没有表现出作用。 而且这个天赋对目前的自己脱离困境並无太大帮助,还是要多去获取天赋。 他看了一眼军户余丁和那些旗官、百户,他们的头顶並没有漂浮著金色大字。 林轩看向远处,有几具尸体似乎也漂浮著字,但看不清楚,需要靠近。 这些流民尸体,大约一百多具,看著有两三个金色小字。 军户和军官们两百多人,却没有一个头顶飘著字,这有点不太符合常理。 他结合已有信息进行了猜测,夺取天赋应该要在死人身上获取。 没有报酬,林轩压根不想干这活,他掠夺了【耐饿】,便朝著其他飘著金色小字的尸体旁边走去。 第二具尸体,上面飘著【静步】二字。 林轩按照刚才的操作,將静步收入自己的天赋池中。 【静步】:踏雪无痕,走路无声。 林轩再次装备天赋,这一次他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天赋的作用了。 因为他感觉到自己走路时,腿部、足部的发力方式都好像练了百千次似的变了,的確没有任何声音。 这意味著,用来搞暗杀、打猎非常合適。 “咋的,嚇著了?”见到林轩只看不干活,林杰心中诧异,平常这小子可不这样,让他帮忙干活一点不犹豫的,今天却有些反常。 按照这些卫所兵的状態,今天想要把活干完恐怕很困难,所以他才想著拉林轩过来白干活。 林轩听到,回头微微笑著说:“二爷爷,你骗我,这些尸体明显都被翻过一遍了,我来搬尸体就是白干活。” 林杰皱了皱眉,看向他的眼神中,也多了一分嫌弃,脸上稍微有些不耐烦。 “你小子咋那么懒?让你干个活费劲了。” 林轩不理会他这话术,继续说道:“走了,娘还等著我买盐回去,我要回去得晚,她会担心。” 说著,他便向著下一具飘著字的尸体旁走去。 这具尸体漂浮著【练武奇才】四个字。 这天赋来自一个男孩,身高估摸著不到一米五,身体瘦成了皮包骨,衣服残破,看著就像骨架上裹了一层皮。 他没有任何的伤口,也没有流血,应该是活活被饿死的。 看到这四个字,林轩不禁精神抖擞,直接启用命书將天赋收录。 收录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点开详细信息。 【练武奇才:更容易记住武学招式、动作,武学的学习速度较普通人提升三倍,真气凝聚速度提升五倍。】 他看到这个效果之后,身心的疲惫不由得消散了不少,这意味著如果自己走武道,必然是事半功倍的。 练武速度比其他人快三倍!这是个什么概念? 只需要练两年半,就能胜过常人练七年多的功。 更主要的是真气凝聚速度,是正常人的整整五倍!这才是最重要的。 刚刚获取,林轩就迫不及待地將【练武奇才】装备上。 凭藉这个,可以迅速入门武道,接下来活下来的机率就变高了不少。 不过这个男孩虽然是练武奇才,但有命无运,还未发光发热,便身殞命亡。 林轩不禁感嘆: “时也,命也,若不是那羌渠入侵,流寇作乱,过几年他的天赋显现,武力高於同龄人,以后立功成为世袭的军官、甚至成为將军也说不准。 可惜,他没死在对抗异族的战场上,竟然活生生饿死。” 林轩嘆气,將可怜的男孩抱了起来,向著军户挖的乱葬岗走去。 林杰见到他终於还是帮忙干活,心中便有些得意,以为是自己的话起了作用。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林轩將那男孩的尸体放入乱葬岗后,便直接踏上官道,头也不回地走了。 林杰见他如此不给面子,暗自冷哼。 第3章 凑钱 林杰虽然和他是亲戚,但根本就不是什么能拉拢的人脉,是典型的你过得好他难受,你过得不好他开心的人。 对林轩来说毫无价值,不用浪费时间在此人身上。 拥有本地户牌,县城很好进。 但如果要走出百里之外,就需要去官府申请路引,不然会被按流民处理,轻则打残,重则处死。 林轩在县城买了盐,放在盐罐中,提著便赶忙回家去。 他来的时候就带了些自己的零花钱,那是母亲让他买东西剩的、过年时的压岁钱。 已经许久没吃肉了,他带钱正是来买肉的。 鲜猪肉二十五文一斤,他忍痛买了一斤五花肉。 猪肉的价格,比太平时期贵了快两倍。 米价更凶,如今四十文一斤,涨了五倍! 林轩拿布包著猪肉,迅速溜回家。 到了家,他將自己买的猪肉拿出,递给了母亲。 “娘,我买了斤猪肉,你煮一下咱们吃。” “哎呦,你买猪肉乾什么?”陈芳心疼钱,她许久没有吃过肉,觉得林轩买肉有些浪费了。 林轩便主动向母亲和林安提道:“我想练武。” 陈芳闻言,手里的针线猛地顿住,半晌才重重嘆了口气: “傻孩子,你当练武是那么容易的事?老话都说穷文富武,读书尚且能借些旧书抄录,练武要吃精粮、练筋骨、寻师傅,哪一样不烧银子?” 她抬眼扫了扫家徒四壁的屋子,土坯墙裂著细缝,声音不由得低了下去: “家里统共就剩二十两银子,还是你祖父多年前攒下的。 这些年天灾不断,已经绝收五年了,若是再遭灾,咱们娘仨连稀粥都喝不上,你再把钱往练武上填,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独丁免徵,你不一定会被征,咱放弃练武这个想法吧?” 大晋有个规矩,独丁免徵,意思就是家中只有一个男丁,是不用服军役的。 林轩又怎会不知道这些?但拥有了天赋【练武奇才】,走武道便是最好的出路。 就算以后跑路,也能保护她们娘俩。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至於“独丁免徵”,到了国家危机时刻,没有人会遵守这个规矩的。 前世的石壕吏、国军抓丁,都是血淋淋的例子,指望穷途末路的统治者守规矩,完全是异想天开。 他思虑一番,开口说道:“咱家的男丁,连老祖父都上了战场,战事没有任何捷报传来,和羌渠人的战爭只会越陷越深,我可能逃过军役吗?” “前线是什么样子,咱们应该清楚,没功夫没力气,上去就是给羌渠人砍的靶子。” “我练武是为了活下来,立军功。 只有我活下来,咱们娘仨才能有个指望,不然等到被征去军营,成了羌渠人刀下的鬼,咱们这个家,就真的散了。 娘,你只需要给我三两银子,我自想办法练武。” 陈芳何尝不知道儿子说的是实话?这些年看著丈夫、小叔、公公一个个被拉去前线,她最怕的就是最后这个小儿子也步了后尘。 “三两银子,真能行吗?你別是在城里遭人忽悠,想著赌博以小博大。” “娘,信我,我自有办法。”林轩语气坚定。 林安在一旁默默看著二人,並不说话,因为他们母子的想法都没有错,错的…大抵是这个世道。 陈芳沉默半晌,而后拖著自己那条肿了的腿,慢悠悠起身,来到米缸处掏了掏。 半会儿,一个木质盒子被她掏了出来。 她慢慢將盒子打开,从中掏出了五枚拇指大小,稍微有些发黑的银子。 “娘给你五两银子,可千万別拿去赌。” 林轩嘴角微笑,坦诚道:“娘,儘管放心,我打算先將力气养上去,然后打猎整肉食,卖兽肉、皮毛赚钱,跟赌没有半文钱关係。” 他前世喜欢舞枪弄棒、练习弓箭,对传统弓比较熟络,打些小型猎物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见到陈芳支持林轩,林安也小步走回了自己的屋子,拿出了一个小猪形状的陶瓦罐。 看上去沉甸甸的,她拿出来的时候手有些不稳。 此物名为扑满,是古代的存钱罐,瓦罐猪的背上有一孔,从来只进不出。 要將里面的钱拿出来时,就意味著扑满要被摔碎了。 陈芳看到林安拿出扑满,心中宽慰。 林安將此物向地上一砸,瓦罐瞬间四分五裂,不少铜钱显露了出来。 她笑著向林轩说道:“阿弟,这是我这些年存的零钱,你要练武,就拿去用吧。” 林安的父亲是郎中,耳濡目染之下,她也懂一些药理。 被林家收养后,在干农活的时候她趁机精选一些药草,晒乾了拿去卖钱,这些年偷偷攒著,想著当做自己的嫁妆钱,她不想林家对她单方面的付出。 林轩以往憨厚老实,相貌也出眾,平时对她也足够尊重,是个能过日子的。 她早就想明白了,不看陈芳的態度办事,如果陈芳拒绝给林轩银子练武,她会私底下將这些钱给林轩,不驳婆婆的面子。 既然陈芳支持,她也就明著拿出来了。 林轩看著母亲和林安拿出来的钱,深受感动。 原主虽然苦了些,穷到吃不起肉,穿不起衣,但还有个爱他的母亲和童养媳,自己前世虽然富裕,但真心爱自己的人,一个都没有。 他原本升起过的,想要將二人拋下不管自己跑路的想法,此刻荡然无存了。 他伸手將林安抱著,向她脸颊亲了一口,並轻声道:“姐,你太好了!等我发达了,这些钱一定十倍,百倍还你。” 林安的脸颊和耳根不由得发红,这小子之前老实的很,可没有做过这种举动。 她支支吾吾道:“还…还什么?你和我还讲这些?” 陈芳看到这一幕,向儿子翻了个白眼:“行了行了,俺还在这呢,恁不嫌臊?” 林轩数了数林安的存款,碎银和铜钱,加起来一共四两三百六十三文。 也就是说,自己现在的启动资金,是九两多银子,差不多够了。 他不需要去县里找武馆拜师,因为军户本身就拥有练武的渠道。 大晋太祖以武立国,將自己所修內功编纂成册,在军中流传,底层军户基本上都能学到太祖內劲。 底层军户能练的,就是最基础的內劲功法,需要杀敌立功,才能获得更高阶的功法。 林轩在父亲留下的遗物中翻找,很快便找到了《太祖內劲》。 第4章 先练带动后练 这书的书页泛黄,有一股浓厚的书香味。 他早些年上过蒙学,绝大部分字都认得,便开始修习太祖內劲。 早些年不练,是因为时间未到,步入武道一途,十五岁上下为最佳。 通过这书,他得知人体的真气凝聚有两种渠道,一是吐纳呼吸,自然採纳天地间的真气,二就是通过药物、高阶兽肉来摄取。 也就是说,就算资源不充足,只要吸纳天地间真气的速度足够快,照样也能修行,只不过多耗费许多时间。 武道的第一个境界为束骸,一旦开始练武,就可以称作束骸武者。 束练骸骨、强固筋腱,纯肉身打磨。 特点便是骨坚筋韧,只凭肉身力量可裂木断石,是凡夫武者的入门极境。 这个阶段需要用真气滋养筋肉血骨,无法直接给武力带来增幅,比如出拳带有真气,此阶段不可能出现。 一般来说,普通人只需要资源足够,两三年便可以到这个境界的顶峰。 不过对林轩来说,这个时间会极度减少。 毕竟吐纳呼吸获取的真气提升五倍,这是多少人散尽家財都求不来的天赋! 林轩按照书中所教,很快便感应到了有一股气,在通过呼吸凝聚到自己小腹中间的丹田之中。 而且和书中不同,书中正常人都是一丝一缕的凝聚真气,经常会断掉。 而林轩虽然也感觉到真气稀少,但绵绵不绝,从未断掉。 直到肉香在他的鼻子前飘过。 “阿弟,吃饭了。”林安推开了房间的门,看著认真凝气的林轩,心中舒坦。 她心中想道:“原来不是做样子,希望真能炼出个门道来吧。” “来了。”林轩睁开眼睛,跟林安一起去吃饭。 “猪肉我加陈香料煮了,怪味是没有了,但味道没好到哪去,將就吃吧。”陈芳將肉全部盛出,递给林轩。 林轩见到自己碗里的肉不对,问道:“娘,你和安姐不吃?” 陈芳摇摇头,看了一眼林安,她觉得自己和林安喝汤就够了。 “娘不喜欢吃。” 林安读懂了婆婆的意思,也应和道:“嗯,阿弟要练武,得多吃肉,要是练武有成,我们到时候什么肉吃不上?” 说这话的时候,她下意识咽了口口水。 林轩才不信这些话。 他用筷子夹了一半肉出来,分给母亲和林安。 “我说了,我有方法搞到钱,娘和安姐也是咱们家的支柱,为家里出力那么多,凭什么只有我吃肉? 你们要是不吃,那我也不吃了。”林轩佯怒。 见到林轩的態度,陈芳和林安便不再推脱。 命书拥有赐予天赋、回收天赋的功能,意味著林轩以后可以用来培养亲信。 而亲近的人,可信度天然就要高一些。 更不用说將攒了几年私房钱,然后一口气全支持自己练武的林安了。 林安才刚刚十六岁,身体未长成,应该多吃些肉。 有了健康的身体,过两年想要练武也还来得及。 他打算自己先练武,用武力赚钱,富起来后支持林安练武,先练带动后练。 六日以后。 林轩猜测过,命书的夺取天赋只能在死人身上获取,为了验证猜想,这几日他便路过很多坟墓,共计几乎百座,甚至还去了多年前的乱葬岗,但没有任何一座坟上,有金色天赋显现。 命书掠夺天赋,应该对掠夺对象有时间限制。 这些终究只是林轩的猜测,无从验证。 这几天,他每天都要买半斤肉,吃两斤米。 练武的效果很明显,林轩感觉到自己的力气比先前增加了太多,再拿那两斤的短刀,已经轻的像玩具了。 有了练武奇才这个天赋在,他六日的凝气,顶得过旁人苦练一个月。 也亏了真气能促进骨肉的生长,不然他要吃的饭得翻倍,才能达到现在的效果。 就这六天,他便消耗了五百五十余文钱! 一两银子可以换一千五百文,他那些银子只够他这样吃五个月。 他若不练武,这些钱都够娘仨活五个月。 已经连续数年绝收,今年麦子刚种下不久,还有六个月收穫,能正常收成还行,现在粮价那么高,正常收粮,家里的经济还能撑下去。 一旦绝收,娘仨今年就得卖地卖宅。 林轩不打算坐吃山空。 家中的六力弓箭,折算下来,要拉来的力量是五十五晋斤。 他也能够拉开、搭箭射出,但只能射三箭,第四箭便手软发酸、发抖,没有那么准了。 加上天赋【静步】,他走路几乎无声,是完美的猎人苗子。 打猎竞爭也少,这几天买肉的时候他打听过,五衢州的猎户很大一部分都被征军了,肉价又比太平时代涨了一倍,所以城內对肉食的需求是欠缺的。 附近有座“揉山”,据说是一座大山的山顶,这座山被天上的神仙一鞭子削下来,山顶被抽飞到了数百里之外。 揉山高百丈,面积无法估算,整座山植被茂密、鬱鬱葱葱,听说有狼、老虎、野猪出没,还是比较危险的。 但基本都是在深山,林轩只想简单在外围找些小猎物。 练武之后,儘管只有六天,他的各项力量都提升了不少。 这山距离林轩家有足足五里路,他跑过来很轻鬆。 林轩穿著底层兵士的战袄,腰间配掛短刀,背上背著弓和箭,一看就知道是来打猎的。 五衢州都是平原,山非常少,附近也就五六座小山,规模都没有揉山大,这么一座大山拔地而起,或许那传说是真的。 他才刚刚来到揉山,就看到了一只大野鸡,而且还不是在山上看见,而是在农田里。 这只野鸡大得异常,颈部有一圈白色的羽毛,颈部以上是一片五彩斑斕的黑色羽毛,身体的羽毛灰色,有很多白色斑点,尾巴很长。 这只野鸡很漂亮。 林轩一喜,立刻张弓搭箭,打算狩猎。 天赋静步,让他在接近野鸡的时候,几乎没有动静。 搭箭、瞄准,第一箭射空。 这野鸡的反应很快,视力极好,看到林轩张弓搭箭,便迅速逃离原地。 林轩皱眉,搭箭、瞄准,打算射移动靶。 第二箭也是射空,甚至没到这弓的最大有效射程。 此时的野鸡已是停住了,它觉得距离这么远,那个奇怪的生物应该不会追上来了。 林轩並未放弃,躡手躡脚,收回射在地上的箭,打算继续追猎这只大野鸡。 拉第三箭的时候,他的力气已经够呛了,射程连第一箭的一半都没有。 所以这第一次打猎,是註定要空手而归了。 正当他想要收箭回家时,远处的野鸡中箭,尖叫叫了两声,隨后倒地不起。 第5章锐目 林轩向周边望去。 只见一个穿著新战袄的少年,站在不远处,手中握著一张大弓,一脸得意。 他身边还有两个持刀的少年在一旁捧哏。 “秦少爷厉害!那人数箭射不到的猎物,秦少爷一箭便解决了!” “是啊,秦少爷这箭术简直出神入化了,那么远的距离一箭射中,换做我,连想都不敢想。” 秦姓少年听著奉承,面带笑意,假装谦逊地回应道:“无它,惟手熟尔。” 秦少爷名叫秦晟,在千户所之內颇有名声,是卫所百户秦烈的次子,练武天赋高,不过短短两年有余,便已经將肉身打磨到束骸圆满,隨后更是一鼓作气,一次突破到通息境,別说是和他父亲,就连千户他都能过几招。 他为人和善、豪爽,是个仗义的人。 林轩嘆气,想要转身离去。 不过还没等他转身,他便感觉远处那野鸡身上似乎有金光飘过。 他惊讶又诧异,心中想道:“动物身上也有天赋?” 上前几步,他想看清楚那野鸡身上飘的是什么字。 还没等林轩走几步,他便听到秦晟喊道:“小子,这野鸡王,谁打到就是谁的,可莫动了贪念啊。” 林轩摇摇头:“公子误会了,在下没有歪心思,只是想看看,这只野鸡王长什么样。” 他终於看清了那野鸡身上漂浮的字,上面正是【锐目】二字。 很显然,是和眼睛有关的天赋。 想要用命书吸收,必须要到一定距离。 秦姓少年让自己身边的男子將野鸡捡来,好好端详著。 “不知道公子可不可以將这只野鸡卖给在下?” 秦晟瞥了眼野鸡,淡淡道:“这可是野鸡王,肉质蕴含一缕纯阳真气,对初练武者有益,估摸著得有个四五斤,市价最少二百文。” 对已然通息境的他来说,这野物毫无用处,卖了也无妨。 林轩没有半分犹豫,当即掏出碎银与铜钱,凑足二百文递上:“公子,在下母亲腿伤需滋补,愿意买,还请公子割爱。” 秦晟听闻是买给母亲的,便爽快接过钱,示意隨从把野鸡递过去:“好!那你便拿去吧。” 林轩强压狂喜,对著秦晟拱手道谢。 接过尚有余温的野鸡,指尖刚触碰到羽毛,便在心中默念掠夺。 【是否掠夺天赋:锐目】 【是】 【锐目:白日视力大涨,可捕捉到微小的动作,动態视觉增强,夜间视力下降。】 【宿主天赋:耐饿、静步、练武奇才、锐目】 一股清凉气流直衝双眼,眼前世界骤然清晰——十步外的草叶纹路、林间虫蚁,全都看得一清二楚,格外分明。 让他惊喜的是动態视觉的增强,所有动物的动作,在他眼里像是开了慢放一样,动作比之前明显要慢一些。 倘若在战斗中,会是一个特別好用的天赋。 “夜间视力下降,这天赋竟然还有负面状態?那是不是,有些负面的天赋,也能被夺取?”林轩皱了皱眉,转身回家。 林安和母亲都在家,此时已是傍晚,二人仍在织布。 看见林轩提著一只大野鸡回家,两人都暗暗高兴。 林安更是直接夸讚道:“阿弟真厉害,第一次出门狩猎,就打到这么大一只野鸡。” 林轩原本想说这鸡是自己买的,但终究没说出口。 说是买的太丟脸了,也会降低她们二人的信心。 “没错!今天运气好,我原本只能射三箭,前两箭都空了,这最后一箭没想到竟然打到了这么大一只野雉。” “娘,你们歇著,我去杀鸡,给你们燉汤喝。” 林安连忙起身:“阿弟打猎应该很累,这种事交给我来就好。” 他摆摆手,拿著野鸡出门去。 林安並没有止步,而是追著他一块出去。 二人一起处理野鸡。 趁著二人独处,林轩提醒道: “姐,趁著现在都有肉吃,要不然你也试试练那太祖內劲,对身体好,遇到什么危险的话,你自己也能应付一二。” 林安沉默片刻,答道:“家里情况,供养你一人练武就已捉襟见...” 话没说完,她顿了顿,改口道: “供养你一人练武就已不容易,我再练,岂不是让家中更加揭不开锅?” 林轩见她將话说了两遍,只是愣了一下,便明白了缘由,她怕说成语自己听不懂。 他回道:“我能打猎啊,以后少不了肉食。” 儘管现在他是买的猎物骗她们娘俩,但隨著练武奇才天赋对他实力的快速提升,不久之后,他应该就能轻鬆打到猎物了。 林安犹豫了。 林轩见她还在犹豫,便接著旁敲侧击: “你想想,如果你遇到流氓、地痞怎么办?你怎么保护自己,保护娘?我不可能一直在你身边。” 她想了想这些场景,感觉如果林轩不在,完全没有办法应对! 於是她赶忙点头:“行,那我试试。” 一个时辰后,鸡汤煲好了。 儘管没放什么调料,可一家人长久缺肉少荤,喝起来只觉得鲜美无比。 少量的纯阳真气,对於普通人来说是大补之物,能够补气养血,但量多了,对普通人有害。 武者不用担心这些问题,直接將真气炼化便可。 吃完饭后,林轩便继续修习太祖內劲,將自己这些天的经验,全盘讲给林安听。 太祖內劲练出来的真气,是属於中正平和类的,以后想要换修其他武道气功,都容易得多。 林安原本的家庭环境很好,毕竟郎中家庭,她耳濡目染之下,经史子集都读过,文化水准比只上过蒙学的林轩高多了。 理解这本就写的通俗易懂的太祖內劲更是轻鬆。 “姐,这些我不懂的字,你可得好好给我讲讲。” 林轩向坐在床边的林安挪了挪,拉近双方距离,两人的身体几乎靠在一起。 林安的脸微微发红,她觉得面前的这个男人,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之前,儘管她是林轩的童养媳,但林轩一直非常拘谨,有意无意和她保持距离,现如今倒是亲近得很了。 看著林轩那张端正偏英俊的脸距离她那么近,她的心跳也不禁快了起来。 林安被林家收为童养媳,决定安稳待在这里的原因,就是林家对她不差,当亲女儿来对待,而且这个未来的夫君英俊又踏实。 --- 林杰最近每次回家,看见大哥家的地,都会有种异样的感觉。 他对这地馋得很。 “孤儿寡母拥有二十亩地,就是小儿持金啊,估计其他军官已经在观望了,也不知他们会用什么手段將这些田夺走。 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些田到我手上,总比以后到了外姓手上强。” 之前大哥还在的时候,他心有忌惮,现在大哥被拉去前线,被压制的歪心思在此时膨胀了起来。 一个吞併田產的计划在他的脑海中成型。 第6章 屯田 五日后,林轩的力量又进了一个等级,六力弓,他完全可以连续三次拉满,第四次开始泄力,第五次减半。 相当於一个健壮劳力的水准了,远超普通男丁。 这进步的速度让他咋舌,他觉得现在的自己能打十个十天前的自己! 进步速度大,除了天赋加持之外,还有就是那野鸡王的肉起了作用,一斤抵得上普通肉食两斤。 林安的力量也稍有进步,虽然不像他那么大,但一些重活可以自己干了。 比如锄草,二人同时在地里忙活,相同的活,比从前轻鬆太多了。 而且林轩发现了神奇的一点,就是林安的体力似乎特別旺盛,她力气不是很大,但是干活的时间可和他差不太多。 但林轩並没有看到她的身上有天赋显现。 “莫非是,我们之间的了解度还不够?或者她根本没有可以让我復刻的天赋?”林轩在心中琢磨。 “那自己是不是该推进二人之间的关係了?”林轩如此想著,却带著弓箭来到了揉山。 自从上次买野鸡王,他就没有再狩猎过,因为他有自知之明,自己只有那第一箭是最准的,第二箭就开始歪了。 力气提上来之后,射箭回到了他前世的水准。 现如今前三箭都是准的!所以他觉得自己又行了。 这几天,他在卫所购买了三支三棱箭簇,三支柳叶箭簇,花了整整一百多钱。 三棱箭簇杀伤力强大,容易破坏皮毛完整性,用来对付意外出现大型野兽,比如熊虎之类。 柳叶箭簇,就是用来打小型猎物的。 锐目发动,他能轻鬆捕捉到远处的动態物体,小动物在他的眼里像是开了慢放,虽然只比之前的视觉慢一点,但这一点便足够给他带来更高的成功概率。 有只兔子,在四十步之外,就吸引了他的目光。 这只兔子不是很肥,估摸著只有两斤左右,正在警惕地左右看,意图啃食庄稼。 林轩搭箭,使用地中海式射法,一箭將野兔钉在土地上。 野兔被箭射中后,猛烈挣扎了几下,一股股鲜血將乾旱的土地浸湿,又蹬了两次腿,便彻底不动。 林轩观望一番,又找到了一群野猪,这群野猪也在啃食庄稼,体型都不太大,由一头大野猪带队。 林轩暗暗高兴,这要是射到一只,可就小发一波了,皮毛和肉都能卖钱。 他选了柳叶箭,瞄准,发射。 一只小野猪没反应过来,身体便中了箭,疼痛感瞬间爆发,它痛苦哀嚎,向前方奔跑,但血流得很快,甚至从伤口喷了出来。 其他野猪被它这激烈的反应嚇了一跳,四处惊散,各自逃跑。 林轩並没有急著追,因为他视力增强,能够清晰观察到野猪留下的血跡。 不一会,被射中的野猪终於跑不动,倒在了血泊之中,林轩来到跟前,將其拽起。 “还真不轻,估摸著得有个五六十斤。”他心中得意,將野猪腿绑起来,提回家。 已是黄昏,林轩在路上走著,感觉到自己的视力似乎没有以前好了。 他默默將【锐目】卸下,视力便瞬间恢復正常。 —— 两个身披战袄的卫所兵踹开了林家院门,腰刀咣咣作响,嗓门粗得嚇人。 林安和陈芳正在劳作,被他们这一举动嚇了一跳。 “林轩接令,千户所下令,征你入所屯田,明日启程,不得延误!” 陈芳一怔,强压著怒火,向他们问询道:“官爷,按照规矩,我们家林轩尚未成年,怎可征去屯田?” 卫所兵冷笑道:“都什么时候了?还讲年纪?现在他正是壮劳力,北边的羌渠人闹得多凶?他们打进来,能有你们好日子过?” “可是…可是我林家男丁全都上了战场,就剩下林轩这一根独苗,你们要把他征走,让我们怎么活?” 卫所兵听了不耐烦:“老东西,这是军令,想抗命,就等著充作官奴!” 林安心中愤怒,但她也没有解决方法,只是默默握紧了自己的拳头。 林家现在的情况比林轩之前说的地痞流氓更让人难受。 林杰看到林轩家这情况,暗道不妙,因为他的计划还在酝酿之中,竟然有人抢先他一步! 这种家里有私田的,抓去屯田。 屯田兵,妻儿老小都可以带在身边,当然也可以选择只带一个。 如此一来,田里没了壮劳力,庄稼没法打理,慢慢的再恐嚇、威胁其家眷,让家眷觉得田地有之无用弃之可惜,隨后以低价收田,已经是见惯不惯的吃绝户手段了。 看样子这种事应该是做过不少,在卫所里的资歷只会比他老,不会比他年轻。 老资歷,他不敢明著对抗。 但可以暗地里搞一些操作,让其碰壁! 林杰打算向外散布林轩上官欺负林轩这家军户遗孤、孤儿寡母的流言,让其不好吞併林轩家的家產。 届时林轩上官只会以为是林轩乾的,然后对林轩使绊子。 到时候自己便可以坐收渔翁之利。 林轩家还养了个清俊漂亮的童养媳,按照林家的情况来看,应该还没有成婚圆房,倘若能將其弄过来给自家孙子当老婆… 林杰想到这里,一抹笑意浮现在脸上。 …… 林轩提著小野猪和野兔姍姍来迟。 回到家里,他就感觉到了母亲和林安脸上的表情不太对劲,母亲像是刚哭过一场,眼睛通红,还时不时擤鼻子。 林安脸上掛著明显可以看出来的恨意。 瞬间觉得大事不妙,他好忙问道:“娘,安姐,怎么了?” 陈芳刚想说出原委,眼泪就直衝眼眶,嘴里呜呜地哭著,说不出话来。 林安无奈,嘆了一口气道:“卫所来人了,说要你明天去屯田。” 林轩眉头一皱。 卫所的屯田,要兵丁十六岁成年才能授田,他现在还差一岁。 所谓屯田,便是帮卫所种公田。 通常是授田五十亩,军户一家人耕种。 然后卫所拿走一大部分,军户拿一小部分,拿这一小部分用来购买兵器甲冑、乾粮服役、养活自己,养活一家人。 可这根本不现实!卫所抽成太多了,要种的地也足足五十亩,以至於比普通农民更苦,卫所兵完全就是军官的农奴。 林家现在所持有的二十亩地是私田,那是林家还有余丁、余財时收购的土地。 二十亩私田正常收成,除去杂七杂八的税收,还够勉强养活一家人。 但屯田,盘剥太甚,就算五十亩也完全养不起!这就是卫所兵一个个干活无精打采的原因。 若是他去屯田,家里这二十亩私田怎么打理? “从上到下,真是烂透了!”林轩无奈地摇了摇头。 “娘,媳妇,你们先冷静一下,这不是什么死局,有得解。”林轩笑了笑,选择先安抚二人的情绪。 第7章 震慑 林轩將今日打来的野猪和野兔扔在地上:“先吃饭,屯田的事我有办法。 这野猪两三天吃不完,家里还有盐的话就醃上。” “以往你们不捨得吃肉,这次可以吃个够。” 娘俩看到他胸有成竹的样子,认为他真有办法,心情放鬆了不少,放下手中的针线活,去收拾这两只猎物。 她们都暗暗高兴,看来支持林轩练武,是一件极其正確的事。 他的天赋应该很高,因为林家其他男丁也尝试过练习太祖內劲,长进哪里有他那么快? 林轩在想,到底是谁想整他? 这个问题搞不清楚,很多想法就没有办法转化为行动。 就算想把这人杀了,也得先知道这个人是谁吧? “林杰?不太可能,那废物自己就是小旗,怎么能使唤得动两个小旗过来吆喝自己?” 能让他去屯田的,至少也是总旗、百户。 而且很有可能就是掌管自己户籍的军官。 他没和任何人有深仇大恨,针对他的人,无非就是为了利,並没到不死不休的境地。 他练武十天,实力便超过壮劳力,极具潜力,展现自己的价值,然后给予部分利益,这个问题就能解决了。 要是这个人聪明,知道投资,或许自己都不需要给出利益,还能將这人从敌人转变为他的助力。 两个时辰后,猎物收拾好了,烤兔肉、煮猪肉摆满了整个桌子,之前林家男丁都在时,也没见有过这么多肉吃。 “你们儘管放心,敞开了吃,这事不严重,我明天去摆平。”林轩给她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 饭后,陈芳回到自己的房间,林安则是拉著林轩进了他们的臥室,她问道: “阿弟,你真的有办法解决吗?我感觉他们是奔著咱们的田来的。” 林安之所以会这么猜,因为这种事在卫所已经屡见不鲜了。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林轩点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有办法应对,这几天你照顾好娘,习武別落下了。” 次日清晨,那两个卫所小旗赶来林轩家,要將林轩带走。 林轩背著被褥和一些乾粮、母亲醃好的猪肉,还將弓箭一併拿上了。 军户去屯田时带弓箭、武器,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了。 小旗见到林轩並未抗拒,很是配合的和他们前往卫所,也就没有什么过分的行为,默默带著他走。 “旗爷,我想问问,我明明是家中独子,未成年也未娶妻,征去屯田,无论怎么说都不合理啊,为什么要征我呢?” 小旗不耐烦,回头呵斥道:“你问那...” “刚醃上的野猪肉,我打的,当做是给二位的见面礼了。” 两个旗官原本想骂他多打听,但看见林轩將两串沉甸甸的肉递给他们,他们也就收敛了脾气,態度缓和了不少。 毕竟林轩只是问个问题嘛... “你问我那是问对人了,实话告诉你,这事是张总旗让我们来的,应该是得到了他族叔张百户的授意。” “张总旗,张百户...”林轩念叨这两个人。 那大抵就是这两个人在搞鬼了。 很快,一行人便来到了良城千户所。 千户所就是个小堡垒,长宽各百余丈,夯土城墙甚至比县城的城墙还要厚。 入门后便可以见到校场,不少军户子弟在校场操练,射箭、刀兵、拳脚。 林轩见了,便放下自己的被褥、乾粮,取下自己背后的弓。 “你要干什么?”林轩身边的小旗见了他这动作,赶忙想要制止,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林轩的柳叶箭簇,嗖的一声划过天空,直勾勾钉在了一个空靶的靶心上。 小旗见他不是在射人,也就没有制止,而是朝著他射箭的方向看去。 “旗爷莫慌,在下看见靶子手痒而已。”说著,他又一箭射出,另一个靶子的靶心也被他的箭矢穿透。 第三箭,依然命中靶心。 身处靶场之外,三箭三中,神乎其技! 这箭术看得正在训练的军户子弟都觉得惊讶。 隨后,林轩大喊道: “在下林轩,是家中独苗,年十五,自练武十日有余,便三矢三中。 上官征我屯田,如用宝剑锄地、美玉铺路,这是何道理?” 校场上的军官和军户闻言都愣了,毕竟徵召独丁、幼丁屯田这种事情虽然有,但並不是太多,更何况此人所说若是属实,武学天赋如此之高,莫不是受到了何人的报復? 幕后操纵此事的张百户此时也在现场,见到林轩这番行动,无比惊异。 他原以为是一户好拿捏的孤儿寡母,现在看来並非如此。 练武十日,便有如此水准,未来可期。 这下整个校场的军户子弟都知道了,倘若自己再针对他,不合適。 那样只会让人觉得他鱼目混珠。 所以必须由打压改为拉拢。 林轩观察著校场上的军官与军户子弟的反应,在心中暗自思忖。 和平不是妥协出来的,他拥有武力和潜力,那就必须展示出来,作为和平的筹码,让人知道,自己不是那么好拿捏的。 倘若私下和张百户和解,他只会觉得自己软弱可欺,然后试探性地让他去做几件张百户这个位置做不了的事。 到时候做什么就由不得自己了。 长期下来,就是个干脏活的白手套,永无出头之日。 他这样做,虽然可能会得罪张百户,但更大概率是张百户不会动他。 张百户来到了林轩面前。 他是一个壮年人,相貌平凡,鬍子和头髮尚青。 他笑著说道:“原来我良城卫所,竟藏著你这样一位少年英才!是老夫眼拙,险些埋没了一块璞玉!” 张百户扫了一眼周围,发现校场的目光都在盯著他们后,又拍著林轩的肩膀讲道: “你方才所言句句在理,以你这般资质,去屯田著实屈才。 从今日起,屯田之事就此作罢。 我给你十两银子,当作是对你在武道一途的资助。且安心习武,若是在武道一途有所不明,可以儘管来卫所找我请教。” 张百户不知从哪儿掏出来了十两银子,递交给林轩。 第8章 存粮 林轩拱手行礼:“多谢百户大人成全,小人家中老母近来有腿伤,需要照料,不便劳作,在下是否可以先回家去了?” 张百户哈哈笑著:“难得一片孝心,回去吧。” 两名小旗目瞪口呆,他们可没有见过被召来屯田,但又中途回去的例子。 校场其他军官並没有想要拉拢林轩的意思,因为林轩敢和上级公开叫板,让他们觉得这个少年不可控。 一个底层军户,尚未有任何根基就敢这么做,等他真正成长起来,还会把上级放在眼里吗? 久居行伍,导致他们更喜欢逆来顺受的顺民,而不是刺头。 与其给陌生人不可控的投资,倒不如给自己的子孙后代。 寒暄几句,林轩便道:“那在下就先回去了。” 他这些行李都没动,直接打道回府。 --- 林安正在水渠旁捞捡田螺,她看那《太祖內劲》上写了,田螺是平民在束骸境界,可以吃到的不错的食物,对打熬身体有好处,便来捞田螺。 因为吃起来麻烦,所以很少有人爱吃。 所以水渠里的田螺很多,大而嫩的更不在少数,老嫩田螺的壳顏色不一样,给林安捡取嫩田螺带来了不少便利。 正在林安捡田螺时,林杰的孙子林立缓缓来到了她身后,开口说道:“是林安啊。” “林轩被军官带去屯田了,可能许久都不会回来。” 林安听到这话,转头看了一眼,看清楚来人以后,便站起来,不再捡田螺,挎著篮子打算回家去。 见到林安没反应,他又继续说道。 “他要是不在,你们娘俩就得过苦日子,你不如跟著我,至少能吃穿不愁。” 林安在心中冷笑,因为对林杰的印象差,她对此人也没有什么好感。 “用不著你管。”林安没好气地反驳道。 “哼,那林轩估计不久之后,就要被卫所征去前线,届时死在战场上,你活不下去的时候別来求我!”林立见她的態度不好,心中也有了些许怨恨。 他其实之前已经多次接触林安了,但林安一直都明確拒绝他的好意,直到现在依然如此。 他不明白,她为何对林轩如此执著,那小子一穷二白三木訥,现在还去屯田了,哪里比得上他? “阿弟,你回来了?”林安看到远处背著弓箭,手提被褥的少年,兴高采烈。 “林轩?你不是被征去屯田了吗?怎么敢私自跑回来?” 林轩刚刚在很远的距离就看到他了,知道他靠近林安没什么好心,便冷笑一声: “我回不回来,与你何干?你消息怎么那么精通,莫非逼我屯田一事,是你们在背后搞鬼?” “我…那两个旗官都堵在你门口了,这邻居谁不知道?”林立感觉林轩说话都像变了个人似的,有一股锐气。 “行吧,就算这事和你们没有关係。 以后別来骚扰我媳妇,不然我的箭可能就要出现在你头上了。” 林立听到这话,心中一惊,这样恐嚇人的话,怎么会从林轩嘴里说出来? 他瞬间慌张,快步离开。 “阿弟,你是怎么做的,那么快就回来了?”林安不由得好奇道。 “我用这弓箭,朝著校场靶子射了三箭,三箭三中。 校场军户都见识到我的武力非凡,是练武的料,不是用来当农奴的料。 与此同时,我说自己既是独丁,又是幼丁,让我来屯田,从哪里都说不过去。 那幕后主使张百户,便放弃了让我屯田的打算。” “怎么样,若不是我坚持学武,我到现在恐怕连弓都开不了,也更別想回来了!”林轩脸上掛著一丝得意。 林安看他这幅样子,就知道他是想要被夸,便顺著他的意:“我的阿弟最厉害了。话说,这种弓三箭三中,正常人十天应该很难达到吧? 莫非阿弟你天赋异稟,是天生的练武奇才?” 林安仔细研究了太祖內劲的內容,她觉得林轩这进步速度太快了! 倘若资质平庸,练这十天恐怕也和以往没多大区別,这样看来他们算是赌对了,林轩选择了一条极为正確的道路。 “那是自然,走吧,我们回家去。”林轩揽著林安的肩膀。 陈芳见儿子真的回来了,便兴奋不已,急忙去做午饭。 那只猪的肉,还够吃好几天的,浑身上下,除了皮毛和肠內的东西不能吃之外,那些內臟、骨头,全被燉了。 这张皮毛还算完整,能够卖个两百文钱。 那粮价又上涨了一文钱。 吃饭时,林轩提议道:“娘,我们现在多囤点粮食吧?趁著粮价的势头还不是很凶,过几年可能我们都吃不起粮食了。” 陈芳有点心疼银子,有些不情愿道:“哎呀,万一今年丰收呢?那粮价不就下来了?现在买粮那么贵,到时候今年丰收粮价低,不就亏了?” 林安也道:“娘,我也认同阿弟的想法,这受灾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长期如此,就算今年丰收,粮食或许会降一点,那明年后年呢? 更何况北方被羌渠人搞得田地荒废,就算这里能降下来,那边粮价也降不下来呀。” 听完她的话,林轩暗自在心中认可,她能有这样的分析能力,值得资源向她倾斜。 见到儿子和儿媳都这么说,陈芳有些动摇了,她觉得好像有些道理。 “行,就依你们的。” 转头,陈芳便將她藏好的积蓄拿了出来。 上次是藏在米缸,这次她从床下的瓦罐里拿出了钱,之前是怕儿子以不正当的途径赚钱,她便留了个心眼,將藏钱的地方换了。 如今看来,是她想多了。 她拿出了十两银子交给林轩,只留下五两银子作备用。 “你小心一点,我听说县城附近最近闹匪,出门的时候带著刀,若对方只图財,將財给了他们便是。”陈芳提醒道。 --- “你是说,林轩那小子从卫所回来了?没去屯田。”林杰皱了皱眉,这不是个好事,卫所怎么可能轻易放人回来? “莫非是这小子背后有人?不对,他家那么穷,背后的人图啥?” “明天去卫所,打听打听,这二十亩地我是吃定了!” 第9章 盗匪 最近良城千户所流言沸沸扬扬,人人都道张百户心黑手狠,为吞占孤寡军户的田地,刻意强征独丁屯田,就算在校场被当眾打脸,也不是真心悔改,只是怕落人口实才装装样子。 良城千户所,张百户家。 烛光的映照下,张百户面色阴沉,这些天外面说什么话的都有。 他咬牙切齿:“混帐东西!我饶他屯田、赏他银两,此事本该了结,如今流言满天飞,都道我欺压孤弱吞占田產。” …… 城內熙攘,正是逢集的时候,林轩自己一个人不方便拿太多粮食,便將林安也喊过来了,帮他分担一点。 现如今,最適合屯的粮食是粟,营养好不说,还耐存储,性价比很高。 小麦、大米售价41文一斤,粟仅30文一斤。 林轩今天直接买了一百斤,他抗七十斤,林安抗三十斤。 七十斤的重量,对於现在的他来说刚刚好,虽然累,但不是很沉重的负担。 两人回家时,林轩就发现不对劲了,林安虽然扛著三十斤看起来也很吃力,脸上都是汗,但不像他,走一段距离需要停下来休息。 “安姐,你不觉得累吗?”林轩將粮食袋放在地上,一屁股坐在地上,看著还在扛著袋子的林安。 “不累呀,要不要我帮你分担点,你那袋看起来太重了。”林安趁势也將袋子放在地上。 “那倒不用,我就是好奇,你为什么不觉得累。”林轩拂袖將脸上的汗擦去。 林安:“我也不知道,从小就这样,不容易生病,也不容易感觉累。 之前我一家逃荒,只有我活了下来,也是这个缘故吧。” “从小就这样…”林轩思忖著,突然看到林安头上,有两个金色小字浮现。 【耐劳】 看到几个金色小字,林轩不感到意外,因为他早觉得林安身上有不俗的天赋。 这个天赋对自己来说,算是有大用处。 毕竟无论是练武、还是射箭,只要他需要活动,快速恢復体力的天赋就是必须的。 现在林轩並没有额外的道韵来復刻天赋。 【练武奇才】是刚需,【静步】也有用,【锐目】对寻找猎物有奇效,【耐饿】看起来和【耐劳】是同一系列,应该能够合成更高级的天赋。 不过命书是可以將献祭的天赋重新復刻的。 片刻后,他便做了决断。 是否献祭【耐饿】? 【是】 【当前道韵:1】 是否復刻【耐劳】? 【是】 【復刻成功】 【耐劳】:体力恢復增加三成,体力消耗降低二成。 片刻功夫,林轩就感觉到自己身上的疲惫感被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似乎源源不断的力量。 “走吧。”林轩坐了起来,重新將粮食口袋扛在肩上。 连续数天,林轩和林安都在抗粮食从县城和家中往返。 这些天,林轩的练武没落下,他现在抗上百斤的粮食已经不需要林安帮忙了,更不需要中途歇息。 但这不意味著林安不用出门,而是继续抗三十斤粮食陪他。 他们买粮食的第四天下午,有人盯上了二人。 这是两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一个看起来敦厚,一脸憨笑,另一个皮肤黝黑,一脸阴鷙,表情看著不高兴。 矮汉子手上拿著柴刀,朝著林轩喊道:“小子,把你背上的粮食交出来,我们可以饶你一命。” 林轩双眼微眯,现在他们在县城到家的一条小路上,几乎没有人。 这里地势空旷,没法埋伏,否则林轩必然要遭到偷袭。 身旁那黑脸汉子也上前一步,三角眼扫过林安清秀的脸庞,涎著脸笑道:“不光粮食,这小娘们也留下,哥俩快活几日,便放你走!” 两人看著皆是壮汉,裤腰上別著柴刀。 林安下意识攥紧林轩的衣袖,却没后退半步,她信林轩这十几日练出的本事。 林轩將背上的粮袋轻轻放在地上,两人的臂膀、虚浮的脚步尽收眼底,皆是没练过武的凡夫。 “那二位爷便拿去吧,什么都给你们。”林轩后退一步,神態看起来有些惶恐。 林安一脸不可置信地看著他。 矮汉子一笑,觉得林轩懦弱可欺:“算你识相。” 说著,他的眼神朝著林安的身上滴溜溜转了两圈,上前两步,打算先拎走林轩放下的粮食袋子。 谁知他刚刚靠近,林轩便迅速拔刀,刀面闪过夕阳的光。 隨后便有血跡泼洒,矮汉子直挺挺倒在地上。 林轩並不停留,直接挥刀向h黑脸汉子。 黑脸汉子又惊又怒,举著手里的柴刀便扑上来,想要砍林轩。 鐺~ 短兵相接,火花迸射,林轩虎口震得微疼,影响不大。 林安看准机会,直接横插一脚,猛地踹上了黑脸汉的膝盖。 黑脸汉疼的齜牙,踉蹌两步差点摔倒,林轩趁势上前,用刀背狠狠砸向此人的手。 “咔嚓”骨裂的声音响起,伴隨著痛苦的哀嚎,黑脸汉在那呲牙咧嘴。 林轩直接將此人按倒在地,把此人的手翻折到背后,黑脸汉瞬间丧失了抵抗能力。 “饶命!小爷饶命!” “说,是谁派你来的?是不是专门盯著我们?” “我说我说,我们帮派的大哥让我来的,他说让我们盯著你家,找机会抢你家的钱粮。” “我何时招惹到你们匪帮了?你难道不知道我是军户家庭吗?” “小的也不知道,就是听老大的命令行事。” “莫非是那张百户用的手段?”林安在心中猜测道,毕竟他们最近有过过节的人物也就这一个。 “你们匪帮有多少人?驻扎在哪儿?老实说实话,我不杀你。” “十…十九个,在狼洞山上。” “那他们的实力怎么样?有通息境武者吗?” “十几个小弟都,都是普通束骸,也就是力气比別人大点,大当家是通息境,二当家是束骸巔峰。” 林安此时也上前来问话:“你们老大,是不是跟卫所或者县衙勾结了?” “我不知道。”黑脸汉子直摇头。 林安继续问道:“你们若是死了,他们会继续来报復吗?”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林安皱了皱眉头。 “是不知道,还是不想说?” 黑脸听到林安语气冷冽,便道:“我真不知道。” 林安冷笑一声:“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 第10章 你能挨几刀? 说著,她拿过黑脸汉落在地上的柴刀,直接叮地一声立在了黑脸汉子的脸前。 她看著黑脸汉惶恐的神色,出言威胁道:“不知千刀万剐,你能挨得住第几刀?” 林轩看向林安的眼神变了,他原以为林安是个温柔恭顺的乖乖女,没想到只是她將狠辣藏得深。 但他並不排斥,反而很喜欢,因为这意味著,她以后能够成为自己最得力的左膀右臂。 黑脸汉听到林安的话,嚇得身体发抖,这两个尚未成年的男女,怎么会有如此狠毒的心肠? 自己真是瞎了眼,才承接下这种活,遇到这种瘟神! 他声音发颤,甚至能听到牙齿碰撞的声音:“我真不知道,我是新来不久的,他们行事什么风格我不知道,知道的最多的哪个人,已经被你们杀了。” …… 林安尝试了几次后续追问,但已经从黑脸汉嘴里套不出来一点有用的话了。 土匪头子是不是和官府认识、那十九个人的具体分工,以及土匪头子有没有什么天赋,一样都没有问出来。 林安无奈道:“阿弟,杀了他吧,我们已经得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了。” “这人是盗匪,我们要不要拿他们去领赏?”林轩持有不同的意见,他太缺银子了。 “我觉得,不能去。”林安摇摇头。 “为何?”林轩疑惑。 林安:“我很早就听说良城有匪患了,一直没有解决。 那军卫所再怎么不堪,也不可能连盗匪都剿杀不了,剿匪可是有军功的,除非他们看不上这点军功,土匪能够给他们交钱。” 林轩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这些盗匪是有人支持的?” 他原本以为匪患一直存在是官府养寇自重,不彻底消灭土匪,这样能够以剿匪的名义捞钱,向本地乡绅要钱,向朝廷要钱。 但没有想过官府就是土匪的靠山,官就是匪,匪就是官这种事! 林安点点头:“嗯,我们现在杀了他们,四下无人,没人知道是我们杀的。 但我们若是报官,这下可就直接暴露了。 倘若官府和卫所真不剿匪,这不是明晃晃让那些盗匪来找我们寻仇吗? 而且你要拿他报官,证据不太足,官府若真和他们勾结,有可能反咬一口,定你擅杀路人、私斗杀人的罪名。” 林轩听完这话,思路大开,自己只想著拿这盗匪换赏钱,没想到这些弯弯绕绕。 黑脸汉子听著两人的对话,心逐渐凉了下来,心想这下要死了。 他还想做最后的挣扎,但双手被林轩死死压制住,如同被铁链锁住,根本动弹不得分毫。 挣扎无果,他又求饶。 “別杀我,別杀我~我说…” 林安皱了皱眉头:“我来动手吧,正好检验一下这几天练的劲!” 林轩点头。 林安想起之前土匪的出言不逊,她就气不打一处来:“別喊了,你不是想快活吗?让你快活一下。” 她的手因为害怕而微微发抖,但一想到土匪的所作所为,她就直接狠狠发力,用林轩短剑的剑鞘抵住了土匪的咽喉,隨后將其勒死。 这土匪不能放回去,那样是给自己留麻烦。 在验证此人彻底断气后,林轩开始搜索两人身上的东西,两个人身上没有一分钱,一个铜板都没有。 甚至天赋也没有,纯纯的负收益。 “两个穷鬼,抢钱怎么不带钱出来!”林轩喃喃自语。 林安听了,噗嗤一笑:“哈哈,听你这话,怎么感觉你才是半路打劫的盗匪。” “那我就是土匪头子咯?先將他们的尸体清理一下吧,我的压寨夫人。” 林安听到这个称呼,支支吾吾:“什…什么压寨夫人…我们还没成亲呢。” “快了,等我练武有成,咱们有钱了就成亲。”林轩笑著。 “抓紧处理尸体。”林安没有正面回答。 林安虽然表面上波澜不惊,其实心中早就在腹誹:“等什么等!今年不行吗?” 二人面对这两具尸体,並没有任何害怕,林安是在幼时逃亡路上见过太多死人。 她若是没有点狠辣和心计,早就死在逃荒的路上了。 林轩也是一样,毕竟这二人要断他活路,意图轻薄在先。 他並没有一丝愧疚之意,杀了两个祸害,不知多少人能够免遭他们的毒手。 “这两具尸体在这儿太明显了,先推水沟里。”林轩一脚一脚將盗匪的尸体踹到水沟中。 水流不算急,不足以將盗匪的尸体冲跑,但能冲刷一点矮汉子的血跡。 二人迅速回家,將粮食放好后,便跑回来处理尸体。 “哎!你们俩又要去哪儿?”陈芳对他们二人感到担忧。 但她只听到远处有一句:“娘,放心,我们很快就回来。” 两人商量一番,决定运到揉山,那里野兽多,盗匪尸体应该很快就会被野兽清理乾净。 林安选择勒死土匪,主要就是没有血跡,不用额外费力去清理路上的血跡,省事。 很快,他们將盗匪的尸体处理完毕,扔在了揉山。 二人做完一切之后,对视一眼,如释重负。 此时太阳已经快落山,天边一片橘黄,快要看不清人了。 林安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她向林轩的身边靠了靠:“下午遇到这两人时,觉得没什么,回想起来,还是好害怕,咱们家还安全吗?” 林轩却搂著她的肩膀,说道: “不怕,有我在呢。” 他嘴上安抚,心底却仍有余悸,前世见过的一些凶案碎片在脑海一闪,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一对夫妻被劫財劫色,毫无还手之力,光是想想让人绝望。 和他今天遭遇有一点相似之处。 但还是大有不同的,这些土匪专挑半路无人处下手,是算准了军户聚居区难下手,县城到村子的路上前后无人,劫杀风险最小。 若不是他这十几天苦修有成,今日他们恐怕就遭这二人毒手了! 剿灭狼洞山匪帮的计划,现在就要提上日程。 不將这帮土匪连带土匪的子孙后代彻底剿灭,他睡不安稳。 按照当前的进度,他觉得想要达到束骸圆满,衝击通息境,少说还需要六个月。 太慢了,要提速! 第11章 邀约 林轩脑海里瞬间蹦出来一个想法:“那二十亩田,可以卖了,助我提速,毕竟突到通息之后,还卖力气、花精力种田挣钱? 这不纯属皇帝用金锄头种田的思维吗?” 以前守田,是无实力只能靠田地安身立命,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现在官匪勾结、危险环伺。 乱世里田地是死资產,匪来抢、官来征,守也未必守得住。 自身修为是底气,只要衝到通息境,自保、护家、挣钱路子远比种田多数倍。 毕竟卫所百户,也不过通息修为,在县城更不用说了,就算混帮派,也能直接制霸一片。 卖田不是败家,是把固化不动產,转换成自身实力。 当然,有人想以吃绝户的方式压价卖田,和他自己商量一个合適的价格主动卖掉,这两种情况完全不一样。 林轩看到对面有三个人正在朝著他走过来,定睛一看,又是秦晟,带著两个同龄人。 这一次的秦晟穿著皮甲,手持长矛,背后有重弓,儼然一副全副武装的样子,后面那两人也是。 “阿弟,前面有人,我们要不要躲起来?”林安悄悄向林轩说道。 林轩觉得没必要躲起来,不如打个招呼。 “不用,这人我之前见过。”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是秦公子?好久不见。” 秦晟正走神想事,觉得声音有点耳熟,朝著林轩的方向看去,恍然想起来,是前些日子向自己买野鸡王的军户。 “是你啊,之前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在下姓林名轩。” 秦晟一听这名字,立刻想起来了:“哦?林轩?就是上次在校场,说自己练武十天,三矢三中的那个?” “正是。”林轩点头。 秦暘惊讶,前些天林轩在这揉山打猎,射个野鸡王半会儿射不中,这才过了多少天,就在校场三矢三中了? 这武道天赋,好像在自己之上,是个值得结交的人。 而且他听说,林轩是在校场外射中靶子,想必视力很不错。 秦晟旁边的甲士嘆气,他也是前些日子看到过林轩狩猎野鸡王的,但没想到,十几日过去,箭术竟能精进到这种程度? “我原以为士別三日刮目相看是句玩笑话,看来竟是真的。” 另外一名甲士沉默不语,从见面就一言不发,心中不知道在想什么。 旋即,秦晟便开口道:“这么晚了,林轩兄弟还在这里作甚?” 林轩隨口编造了一个理由:“哦,在家中闷得慌,带家妻出来转转。” 秦晟皱了皱眉头,心中想道:“哪有这么晚,还出来逛的?肯定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吧?” “罢了,他们不愿意讲,我也不好追问。” 看了眼林安,旋即又將目光转回林轩:“揉山危险,夜里有熊羆虎狼出没,风花雪月还是少来此地的好,正好我也要回卫所了,林轩兄弟若想回去,可以和我一道。” 林轩向他拱手行了一礼:“那就劳烦秦公子了。” 秦晟哈哈一笑:“叫秦公子多见外,以后林兄弟只管叫我秦兄便好。” 走了一段,秦晟向林轩询问道:“林兄弟,你现在力气练到何种程度了?” “我没有用校场的石墩试过,大概抗百斤粮食数里不累吧。” 秦晟点头:“那还相对不错,若是明日閒暇,不如和我一起去狩熊。” 林轩迟疑:“狩熊?” 秦晟:“对,我听闻山中有几只黑熊,聪慧至极,能人立而走,將人的衣服披在身上,模仿人敲门,有独住的军户就被这样吃了。” “如此聪慧,想必已经开了灵智,倘若能杀之取肉,必然对武道大有裨益。” 林轩闻言嚇了一跳,这个传言他可没有听说过,一直都听说这些猛兽在深林中,幸好今天没有遇到,不然的话,免不了一场恶战。 和秦晟联手狩猎此事,他有点心动,但现实不太允许,他自己现在的实力自己清楚,对抗普通壮汉还行,对抗快成精的黑熊,那不是找死吗? 连秦晟都全身著甲,想必这黑熊不是好惹的。 但是这东西又必须要干掉,不然的话他过几天家里的野猪肉吃完了,自己一个人来打猎时,遇到这黑熊怎么办? 旁边的林安攥紧了抓住他的手,林轩感觉一阵疼痛,回头看到林安给他使了个眼神,好像在担忧他。 林轩懂她的意思,微微皱眉,向秦晟诉苦:“可在下血肉之躯,初入武道,恐怕...” 秦晟闻言,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为了打消他的顾虑,便主动承诺道:“你放心,只要你来,我会从卫所借来全身铁甲,连手指都能护住。你若肯来,猎杀成功后,熊肉分你二成。” 林轩听到秦晟的承诺,便点头:“好,那明日在何处何时相见?” 秦晟想了想,环顾四周后,回道:“明日天亮后,就在此处相见,我会带著甲冑来找你。” “一言为定。”林轩爽快答应了。 到了林轩所在的那一片聚落后,两行人分道扬鑣。 陈芳一直在等待儿子儿媳回来,她心中早就焦急,此时看见他们平安归来,也就鬆了一口气。 “你们两个干什么去了!” “这个…不好说,反正不是什么坏事,你看我和安姐都平安回来了。”林轩嘿嘿笑著,他不想让母亲知道他们二人杀了土匪,让母亲担心。 “哼。”陈芳对儿子这瞒著自己不愿说出真相的行为有些不满,有什么话还不能和亲妈说? “娘,您就別担心了,我们没事的。”林安也开始安抚陈芳。 “哎!你们俩,都多大了,还不懂事,就算乾的什么事情不好说,好歹告诉我一声去哪儿了,就急匆匆的跑出去。 要是在外面出了事,我连找人去帮忙,都不知道去哪里寻你们!” 听完母亲的话,林轩觉得有道理,是自己当时太著急,想要快点將盗匪的尸体处理掉,所以没有考虑周全。 “娘,下次不会了,下次我们去哪儿,一定告诉你。”林轩向陈芳承诺道。 第12章 猎熊 “老十八和那个新来的怎么还没回来?莫不是出什么意外了?”狼洞山土匪们见二人迟迟未归,心中不免有些担心。 按照他们的了解,这一次要抢的是一对军户小夫妻,並没有什么太大的困难。 “到夜里再看看,再不回来,那应该就是出事了。”土匪头子萧重阳对这两个人的安危並不是太关心。 “大哥,若是真出了什么意外,咱还要跟那林轩继续斗吗?”狼洞山二当家萧立冬对那二人,並没有大哥那么漠不关心。 萧重阳回头看了一眼萧立冬,笑道: “那小子,应该有点本事,我们只能慢慢找机会,切不可轻举妄动,这段时间派人盯著点,看著他们就好,不要动手,他有什么动静,都回来跟我匯报。” “大哥的意思是…”萧立冬眉头微微舒展,似乎猜懂了他的意思。 萧重阳声音一沉,双眼微眯:“是,我亲自去干掉他,练武这么快,煮来吃肯定对我的武道大有裨益。” 天未亮,林轩就在练武,今天他主要练《太祖內劲》中的拳法,上面有具体动作的图绘和详细描写,学起来非常容易。 这段时间他主要將重点放到了力量的提升之上,对拳法招式並没有上心,导致他的力量和战斗技巧不匹配。 有了新天赋【耐劳】,林轩现在能够持续两三个时辰的高强度练武。 林安起得也早,她在吐纳凝气,不像林轩有练武奇才的增幅,她的进步速度很慢,和普通武者差不了太多。 天亮以后,林轩做好了准备,便想著赶到昨天约定的地方,和秦晟一起猎杀黑熊。 “你注意点,情况不对及时溜,一定要平安回来。”林安那双动人的杏眼中,满是对他的关心。 “放心好了,我有分寸的。”林轩笑著,背起自己的弓箭,便离开了家门。 秦晟並未食言,已经全副武装,还拿了一副带胄的全身铁质札甲,以及几只三棱箭。 “林轩兄弟,这副铁甲製作精良,价值十两银子呢!你看怎么样?” 林轩看了一眼,银光闪闪的铁甲甲片厚实,堆叠密集,看著形制和秦晟穿的完全一模一样。 甚至还有一副铁製的面具,面具上有崭新的绑带。 若是穿上,还真不容易被普通猛兽所伤。 这说明秦晟並没有糊弄他,真的给他备了他所能够接触到的最好的防具。 “甚好,秦兄有心了,有了这铁甲傍身,我还有什么顾虑呢?” 除了铁甲之外,还有一桿长枪,大概有八尺长。 秦晟点头:“好,既然如此,那我们便出发。” 秦晟之所以发动那么点人来猎熊,主要就是怕军户子弟多了,熊肉不够分。 若是驱使一些普通军户和他合猎,那更不行,本来也没什么战斗力,穿上甲跑不动,不穿甲又会被熊拍死,拉来当肉垫太不人道。 所以来跟他一起狩猎的,基本上都是军户中的佼佼者,能开弓,能披甲奔走。 林轩並没有立刻穿著,而是等到了揉山山下再进行穿戴。 整装完毕之后,他试著走了两步,这副甲冑並没有给他带来太大负担,反倒是带给他自信。 他觉得要是现在遇上那两个土匪,都不需要装糖了,直接拔刀就砍,对方也不能拿自己怎么著。 “好啊,真是英姿颯爽。”秦晟看向林轩的眼神中,多了些许欣赏之意。 他觉得林轩长相不错,武道天赋也高,为人也不傲慢,是个可以值得深交的朋友。 秦晟向林轩说道:“接下来,你和秦淮一队,我与李鹤一队,在这山中搜寻黑熊,若是遇见了,切记不要单打独斗,直接吹响尖哨,我们一併合围。” “好,我知道了,哨子在哪儿?”林轩问道。 秦晟回答道:“秦淮身上,一队有一只就够了,话不多说,我们分头行动。” 话音一落,他便带著另一名披甲的军户离开了,可以看得出来,他想要猎熊的心情是很急切的。 林轩与秦淮对视一眼,说道:“秦淮兄,我们也出发吧。” 秦淮点头,向著森林深处走去。 林轩也跟在后面,锐目天赋发动,动態视力提升了不少,儘可能的捕捉此地的风吹草动,避免被什么野兽突然袭击。 两人搜索了许久,在山中甚至看到了不少野果,但就是没有见过那黑熊的身影。 不久之后,二人便搜寻到了昨日林轩藏尸的地点。 这让林轩的心一阵怦怦跳,居然找到这里来了! 秦淮突然发话,语气稍微带著些颤音:“怪了,此地为何会有两具人尸?” 他往前一看,二人都被野兽吃的差不多了,秦淮查看痕跡,倒吸了一口凉气。 秦淮心中暗道:“这两人就是被那黑熊吃的,黑熊可能图经过此地,不过这二人会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莫非也是想打猎?” 恰在此时,一声尖锐的哨声从远处响起,直接钻进了二人的耳朵。 “走,快走!找到那黑熊了。”秦淮转头便向林轩催促道,面前这两具尸体也顾不上去看了。 二人迅速掉头,向著哨声响起的方向追去,虽然穿著重甲,但是两人奔跑速度却不慢。 不过那哨声却一点儿都没靠近,因为吹哨的人一直在奔跑,这黑熊精是有脑子的,知道人吹哨是为了合围它,便跑的比谁都快。 “我不行了,林轩兄弟,你怎么还能跑?”秦淮此时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气,他虽然也是束骸境界,但耐力远远没有林轩强。 林轩也感到疲惫,但继续追击还是可以的。 “慢慢跟上来吧。”林轩回头向他说道,隨后继续往哨声的方向追击。 路上,他又遇到了李鹤,李鹤也是体力不支掉队了,没能跟得上秦晟的步伐。 “林兄?你还能跑?”李鹤看著林轩继续追击,很是好奇,毕竟他应该跑的距离比自己还要远一些,体力却比自己好的多。 “问题不大。”林轩能够感受到,自己距离那哨声越来越近。 很快他就看到了秦晟的背影,他正拿著长枪,与两只黑熊对峙,其中一只身上受了箭伤,在一路上留下了不少血跡。 受了伤的黑熊小,估计站起来只有五尺高,而旁边那只大的则不一样。 第13章 怪力 那只没有受伤的黑熊人立而起,足足有一丈之高,吼声震穿山林,树叶都在簌簌发抖。 秦晟此时的处境稍显艰难,因为他要面对两只黑熊的围剿。 林轩二话不说,直接从自己的箭袋之中掏出了一只三棱箭,向著黑熊的眼睛射去。 “嗖~”人立而起的一丈高的黑熊被一箭射中眼睛,眼睛瞬间被血液充斥到模糊,这一箭还不足以致命。 但是並没有想逃的意思,吼声更愤怒,直勾勾地向著秦晟扑来,粗大有力的爪子仿佛有千钧力。 “来得好!”秦晟並没有回头看来支援的是谁,那样无疑是將自己的破绽暴露在黑熊眼里。 秦晟也不是吃素的,知道不能和这黑熊硬扛,身体往后一闪,退到了碗口粗的小树后。 小树被这黑熊一巴掌拍到之后,直接从中间断裂,隨后缓缓倒在地上,树叶和地面的摩擦声沙沙作响。 秦晟惊讶,他原本知道这黑熊应该很强,没有想到这么强,若是被拍到自己身上的甲冑都不一定管用。 趁机挥动自己手中的长枪,向著黑熊身上扎去,瞬间在黑熊身上扎了个洞。 黑熊的巨掌直接拍向长枪,本想將长枪直接拍断,但是没有想到,这枪的枪桿韧性极强,被从它身体里拔出来以后,弯到了一个极为夸张的程度,枪桿被弯得近乎九十度,瞬间弹回绷直,枪尖颤了几下,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在此期间,林轩的箭再次有两发射在了黑熊身上,但是依旧不足以给它带来致命伤,因为这只黑熊一直在动,射是能射中,原本想要射它的要害,都在运动之中,射偏了,在此状態下,想要精准射中它的要害,那就只能再看看运气了。 黑熊此时突然调转了方向,向著林轩的位置袭来,它知道自己短时间干不掉拿长枪之人,所以便先来將后面那个干掉。 它的速度极快,电光火石之间便来到了林轩面前,扬起的巨大熊掌向林轩拍去。 林轩虽然境界不够,没有秦晟敏捷的反应,但拥有锐目的加持,它的动作在他眼里,其实並没有那么的快。 林轩头一低,躲过了黑熊的掌击,顺势抽出自己腰间的腰刀,隨后发力,力气从腿腰传来,在黑熊的身上留下了一道很长的血口子,隨后快速跑远,和黑熊保持安全距离。 秦晟趁势追击,意识到自己面前的黑熊弱点稀少后,他也在瞬间做出了判断,眼神一厉,手腕陡然下沉,长枪贴著熊腿內侧疾速突进,直刺熊身最薄弱、最不堪一击的要害。 噗嗤—— 长枪狠狠贯入。 这一枪很关键,黑熊只觉后方传来一阵撕裂般的剧痛,那是比眼伤、刀伤猛烈十倍的痛楚,直衝全身,直达天灵盖。 它庞大的身躯猛地一僵,人立的姿態瞬间崩散,四腿一软,几乎跪倒在地。 剧痛让它疯狂嘶吼,吼声不再是凶戾,而是悽厉、惨绝,惊得林间鸟兽四散奔逃。 它疯狂扭动身躯,想把长枪甩出去,可枪死死卡在体內,枪尖又锐利,每动一下,就又是一阵钻心剧痛。 秦晟死死握住枪桿不放手,和黑熊拼蛮力,此时不落下风。 鲜血顺著枪桿狂涌而出,染红地面。 黑熊彻底疯了,胡乱挥舞熊掌拍击地面、拍击树干,再次拍断一棵碗口粗的树,土石飞溅,却根本碰不到秦晟和林轩分毫。 隨后不久,李鹤与秦淮赶来,他们张弓搭箭,便往黑熊身上的要害处射箭。 看到二人来驰援,林轩便將目光投向远方,另一只中箭的小熊早已嚇得魂不附体,稚嫩的兽瞳里满是惊恐。 它看著大熊惨嚎发狂、浴血,只敢在远处发出细碎又悽厉的呜咽,呲牙咧嘴,喉咙里持续发出声音,却不敢上前半步。 大熊每一次剧痛扭动,都让它嚇得缩紧身体,瑟瑟发抖。 天然的好靶子,林轩直接一箭瞄准它的眼睛,贯穿了它的脑袋,它摇摇晃晃,身体本能在催动它逃,但是已经没用了,本来失血就已经很多,现在根本就跑不动了。 大黑熊看见小黑熊被猎杀,更加愤怒,垂死挣扎,但是已经没用了,它失血过多,开始丧失力气。 很快,它已经无力支撑站起来,躺在地上,嘴里发出阵阵低吼声,几人都不敢上前,怕这野兽临死反扑,突然咬人一口,或者对人重击。 大黑熊的身躯因为呼吸不断起伏,但起伏的幅度越来越小,直到完全静止不动。 林轩死死盯著大黑熊,直到它的头顶缓缓升起两个金色小字:【怪力】。 他轻车熟路將【怪力】收入囊中。 【怪力】:力量增强三成。 “才三成?”林轩皱眉,这天赋显得有些少了,但若是百分比加成,那还不错。 这一次猎杀黑熊,秦晟出了最大的力。 “哈哈,真是多亏了林兄弟,若是没有你,我可能也不会无伤猎杀这孽畜。” “哪里哪里,能杀这黑熊,秦兄才是主力,不然我等之力,怎是黑熊对手?恐怕皆要葬身熊口了!” 秦晟上前去,捏了捏黑熊的皮肉,隨后向眾人说道: “既然黑熊已死,便该分熊肉了。” 林轩和那剩余二人都在静静听著,想知道秦晟具体要怎么分。 秦晟沉思,在考虑评估此次狩猎功劳,半晌之后,他终於做了决断,再次向著周围眾人说道: “我四成五分,林轩兄弟二成五分,秦淮兄弟和李鹤兄弟各一成五分,如何?” 眾人仔细想一想,对这个结果还算满意,有的点头,有的不说话默认。 因为他们自己也都对功劳进行了评估,秦晟是击杀黑熊的主力,没有他,这次狩猎成不了。 林轩也出了大力,射箭命中大黑熊眼睛,吸引大黑熊仇恨,猎杀小熊。 秦淮、李鹤二人因为体力不支而掉队,姍姍来迟,对猎杀黑熊的作用仅为最后补刀,但之前多次陪秦晟搜寻黑熊,自然不可能拿太低。 第14章 重金 一行人来到了山下,喊了些农户来帮忙將黑熊运回卫所。 那些农户听说黑熊被卫所少年猎杀,都很高兴,喜出望外,便主动呼朋唤友过来,帮助他们四人运输熊尸。 毕竟附近农户已经被吃了很多,人心惶惶的,都害怕下一个被直接吃掉的是自己。 这一次有人为民除害,他们自然想要帮忙,顺便看个热闹了,据说这黑熊体型硕大无朋,此次他们要是不来看热闹的话,那这一辈子可能就没有机会再看到了。 农户们看到血流了一地的庞大黑熊精后,心臟怦怦直跳,儘管这东西已经死透,对他们造不成威胁了,但是仍然让他们心有余悸。 “几位当真是少年英雄啊,为我们百姓除了一害!”一个年纪长些的农户向秦晟林轩四人夸讚道。 秦晟面对这种夸讚,嘴角忍不住上扬,哈哈一笑:“有朝一日,秦晟必將为百姓除去更多祸害!” 他说这话的时候,林轩向其看了一眼,对秦晟多了几分认可。 此时,秦淮拉著秦晟的胳膊,嘀嘀咕咕,小声说了些什么。 黑熊太过庞大,不好运输,只能砍碎,用板车运,整整五六个板车,才將黑熊装载完毕,开始运输到卫所。 熊头在最前面的板车上,儘管死了,它依旧保持著那副面目狰狞的样子,看了令人胆寒。 这一行人风风光光的从揉山赶回军卫所去,途中吸引了不少的男女老少前来观看,议论纷纷,这种围观程度,不久之后,此事將会在当地传开。 几人一路奔行早已汗透內衬,早就卸了铁盔散热,满头热汗顺著额角滑落,却没有脱身上铁甲,留著甲冑,才能让沿路百姓一眼认出,是谁替他们除了熊患。 很快这些熊肉便被运输到卫所。 卫所兵们也都出来看热闹,甚至有不少军户子弟,想要询问这熊肉卖不卖。 秦晟见熊肉已经送达卫所,便主动派人过来割肉,过来护送熊肉的农户,一人分一斤,当做报酬。 大约十三人,每人可以分得一斤。 这些农户知道秦晟要分给他们熊肉之后,一个个虽然心中喜出望外,但实际上却不太敢收,因为他们见过很多军官对他们吃拿卡要,帮军官、官差打白工,干白活儿。 这少年主动给他们报酬,倒让他们觉得惴惴不安。 秦晟见状,旋即向眾人说道:“各位父老乡亲,都把熊肉收下吧,秦晟是真心想要给你们报酬。” 儘管卫所军官压榨、腐败已成常態,秦晟从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却並没有沾染半点,让別人白白给他干活,不是他的性格。 父亲已经数次说他这种行事方式傻了,但他却毫不在乎,坚持自己的想法。 见到秦晟態度坚定,那些农户便也就收下了熊肉,高高兴兴的回家去。 现在熊肉的价格高昂无比,他们买不起也吃不起,出了些力,免费得一斤,这放在谁身上,都觉得是天大的好事。 在此期间林轩也看出,分给农户的肉,都是那头小熊的,蕴含真气稀少,对武道一途的助力和普通牲畜差不了太多。 秦晟並不是傻大方,而是將利弊权衡后才干的事,这一次的猎熊,对他来说不只是武道资源、修为上的增加,在当地影响力更有提升! 给农户分完报酬之后,秦晟转头內部再分肉。 这两头黑熊去除掉內臟、骨骼和皮毛等物,还剩五百二十斤! 按照事先约定好的分成份额,这两只熊分开各按比例分配,而不是混在一起分配,秦晟得234斤,林轩得130斤,秦淮和李鹤各得78斤。 林轩所得的肉,大熊肉占107.5斤,小熊肉22.5斤,已经相当不错了。 对武道有益的熊心、熊胆这些內臟、可以熬汤的骨骼,也是平均分配。 林轩获得內臟36斤,其中包含部分熊心熊胆这些珍稀物品的一部分,骨头66斤,可以用来熬汤。 血液嘛…武道体系中,这种东西相当鸡肋,生饮效果最好,但生饮又会导致身体阴阳平衡受到破坏,导致气血两虚,得不偿失。 血液煮熟了之后,补气血的效果大减,和药物搭配效果也不怎么样。 所以血液通常算是边角料,极为便宜,远远比不上骨肉內臟,只有那些很穷还想练武的才会买。 至於熊皮,秦晟打算卖了,然后金额再按照约定分配。 “林轩兄弟,这些肉短时间吃不完,可以用盐醃上,避免坏了。 鲜肉中的真气,就算做成腊肉,也会在一个月之內慢慢散尽,变得和普通腊肉別无二致。 你算好了,可以將熊肉卖给卫所內的军户,大黑熊肉蕴含真气,价格可以卖到150文一斤,小黑熊肉可以卖到60文一斤,內臟骨头可以卖到90文一斤,都是有益於武道的好东西。” 林轩粗略算了一算,自己这一趟猎熊,得到的收益是十八两银子左右,浮动不会超过一两,这已经相当可观了,相当於种地多少年的收益? 林轩算不清了,因为家中田地已经多年绝收。 这么多的熊肉,就算用来做成腊肉,短时间也是吃不完的,更別提肉食中的真气,本来就会隨著时间散溢,处理不好,就算没有腐烂,最后也会慢慢变得和普通肉一般无二。 粮食也是一样的道理,陈粮就是没有新粮对武道帮助大,除非酿成酒,真气保存的时间能够更多一些。 可这兽肉、內臟,是无法用来泡酒保存的,泡酒保存,反而对身体有害,只有骨头能勉勉强强用酒泡著保存真气。 所以林轩必须要將这肉卖掉一部分,免得到时候贬值。 林轩心中一盘算,便有了主意。 他与林安每日共吃两斤半大熊肉,三十天需七十五斤,刚好赶在腊肉真气散尽前吃完。 小熊肉於武道没什么作用,內臟也只留五斤熊心熊肝来烹飪吃,剩下的三十二斤多大熊肉、全部小熊肉与三十一斤其他內臟,尽数卖掉变现。 这般既能吃透所有真气,不浪费,又能换得六两左右的银子傍身,应对家中开销与未来可能出现的危机,再稳妥不过。 第15章 討肉 林轩:“多谢秦兄提醒,我有件事情想问。” “咱们卫所有没有袖箭售卖,我想要置办一件防身。” 秦晟闻言,看了一眼周围有没有人,隨后立刻压低了声音,和林轩悄悄说道: “这个自然是有,可明面上办不到。大晋对机括类暗器管制极严,袖箭归在弩械一类,民间私藏便是重罪,普通军户不许私持。” 他顿了顿,续道:“弓箭是军中常械,你就算持军中硬弓过市,也无人过问,可但凡带机括、不用拉弓蓄力的,全按谋反论罪,抓到便是死罪,半点含糊不得。” 林轩眉头微微一皱:“竟如此严苛……那便难办了。” 秦晟见状摆手,眼睛的余光继续留意周围,低声道:“林轩兄弟放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民间持有弩和暗弩的不在少数,只要你不被人发现,那就是没有。 將看了你用弩的敌人,都处理乾净,就没事了。” 他佯装惊慌:“这如何使得?” 秦晟点头:“使得,想来林兄弟不是什么奸邪之人,面对的敌人,肯定是罪孽深重之人了,但杀之,无妨。 改日我让下人,给你將那东西送过去。” 林轩心中一凛,他感觉秦晟这几句话並非无意所说,可能对方已经猜出自己昨日带著林安去揉山是在拋尸了。 看来自己这个把柄,还终於是被別人抓到了,不过他很想看看,秦晟到底想要怎么做。 林轩郑重拱手:“秦兄肯冒此险相助,这份情,林轩记下了。” 秦晟浑不在意一笑:“你我一同猎熊、出生入死,些许小事何足掛齿。 切记此物隱秘,平日藏在衣袖暗袋,不到生死关头不可动用。” 林轩紧接著又问道:“还有一点,我们借了卫所的甲冑兵器,用来狩猎野兽,是不是应该出一些钱,给那卫所千户一些分润?” 秦晟点点头:“確实应当如此,不过这笔钱不需要你们来出,我已经將我这份熊肉中,划分出了给千户的一份。” 林轩闻言,在心中感慨,秦晟这个人做事滴水不漏,今天做的所有事,都肯定不是一时兴起,而是他已经规划好的。 他原本也只有四成五分的比例,倘若从他的那一部分划出来“孝敬”千户的钱,那他剩的熊肉也不是很多了。 而且他並没有將这部分“孝敬”千户的钱,强迫从另外三人之中凑出。 既不损害他人利益,又显得自己对千户这个长辈独特,所有人都开开心心的,虽然他的短期收益可能少了点,但长期看来,並不会损失什么。 富有人格魅力,光明正大的算计… 秦晟日后必是世所罕见的人杰! 林轩算好了这些日子能吃的肉,卖掉多余的熊肉,到手了七两多银子,比他预估的要多不少。 这熊肉毕竟是对武道有益的稀罕物,吃一斤比得过数日苦修,供不应求,价格也就水涨船高了。 秦晟派了两个军户,帮助林轩將熊肉带回家去。 “將这熊肉煮了,今日我们吃熊肉吃个够,还有熊心,也一併煮了。”林轩將装熊肉的筐子放在堂屋地上。 林安点头,她今天中午便听说有四个卫所少年英雄將熊精猎杀,对此事早有预料。 陈芳对儿子这些天的变化深感震惊,中午她听说有四名少年击杀熊精,將此事与林安说了,林安说那四名少年其中之一是林轩,陈芳还不信呢。 现在这么多的熊肉摆在自己的眼前,她才终於肯相信这事。 很快,熊肉就被林安煮好了,肉香四溢,附近基本上都能闻到。 林杰自然也不例外,他也听说了卫所四名少年猎杀熊精一事,也知道林轩是那其中之一。 林杰嗅著那勾人的肉香,心中不平。 他本就见不得大哥一家好过,原本大哥家已经男丁凋零,快要完了。 如今这孤儿寡母竟吃上了熊精肉,这可是能助练武的大补之物,比寻常猪肉金贵五六倍,他如何能不馋? 再想起之前骗林轩搬尸反被懟、谋夺林家二十亩私田的计划屡屡成空,心头更是又妒又气,当即腆著老脸就往林家赶。 他敲著林轩家的门,嗓门老大:“轩儿!安丫头!原来是你们猎著熊精了,我说怎么这么香。” 陈芳正端著碗筷,见是林杰,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这老东西素来刻薄寡恩,平日里躲都躲不及,如今闻著肉香就上门,准没安好心。 但她还是开了门,想著话应该当面说清,不然这傢伙一直敲自己的门,不是烦死了? 林安站在锅边,杏眼盯著林杰,眼神冰冷,满是戒备。 林轩坐在桌边,抬眼瞥了林杰一眼,神色和语气都很平淡:“有事吗?” 林杰搓著手,目光直勾勾黏在那盆深棕色熊肉上,嘴角咧笑:“你这孩子,二爷爷闻著香味过来沾沾喜气!听说你跟著卫所的秦少爷猎了熊精,本事长了啊!这熊肉是练武补品,二爷爷这把老骨头最近腰酸背痛,你能不能分个两三斤给我补补,也算你尽了同族的孝心!” 话里话外,全是理所当然,仿佛这熊肉本就该有他一份。 林轩闻言,差点气笑了,这人是怎么好意思的? 他嘴角勾起一抹冷意,直接说道:“二百五十文一斤。” 林杰闻言,皱了皱眉,这个价格相对於市场来说是稍贵的。 “咱可是一家人,谈什么钱啊?” 林轩:“亲兄弟更要明算帐!你要不要吧。” “这...你...”林杰讲不出话来,没有想到林轩的態度这么果断、坚决,一点情面都不留。 林轩烦了,这老东西就是想白吃,他直接下了逐客令:“不要就滚吶,还等著吃饭呢。” “你是自己走,还是想我把你赶出去?” 林杰这才灰溜溜离开。 林轩將门关上,大口吃起熊肉。 煮熟的熊心也被他吃了大半,这东西对视力有巨大好处,结合锐目,他以后,白天未必不能精准观察到百步之外的敌人动向。 也有可能抵消掉锐目夜间视力下降的毛病 他打算抓紧时间,趁著熊肉真气彻底消散前,进行一番苦修,將收益搞到最大化。 第16章 种地的执念 林轩搁下碗筷,看著灶间忙碌的母亲,轻声开口: “娘,家里粮囤了半年的量,银子也有十几两,吃穿用度样样不缺。那几亩地往后就別种了。” 陈芳正擦著灶台的手一顿,转过身皱起眉:“好好的地,咋能说不种就不种?” “我还没说完,我的意思是让给其他农户打理吧,咱收点分成就行。” “种地累人,这几年年年遭灾,收不上几粒粮,白费力气。” 林轩语气平和。 “您就在家歇著,每天摘点野菜,给我和安姐调调饮食就成,別的不用管。” “胡说!”陈芳执拗地回应道:“地是咱们的根,撂挑子是造孽!好好的粮食,已经长成了青苗,哪能这个时候给別人种?” 林轩无奈嘆气:“这田就算种出来,也未必有多少能收进家,咱们不缺那点口粮,没必要让您遭这份罪。” 陈芳摸了摸自己早已消肿的右腿,语气软了些,却依旧坚持:“娘的腿早好了,不疼不痒,能干动活。 种了半辈子地,閒下来反倒浑身不自在,看著地荒著,心里不踏实。” 林轩见母亲態度坚决,自己知道劝不动,並没有继续去制止。 幸好她的腿伤已经好了,不然说什么林轩都不会让她再去打理田地。 “罢了,想种便种。 只是不许累著自己,有重活喊我和安姐,绝不能自己扛,不然再像之前那样,摔得几天下不了炕。” 陈芳脸上露出几分欣慰:“娘晓得,累不著。地里的轻活我来,重活等你歇了再搭手。” “安姐,我们要抓紧时间了,这个月不干其他的了,使劲练武,將这些熊肉吃完。” 林安点点头。 一月后,林轩吃完熊肉、喝完了熊骨汤和熊的內臟,將这些资源全部吃干抹净,结束苦修。 参照对象为米缸,他的力量现在已经能够举重四百余斤,达到了一个极为夸张的境地,已经和普通人彻底拉开距离了。 这其中,【怪力】的贡献功不可没,它真的是按照百分比增加的力量,而不是只涨一次。 有了黑熊精肉这种好东西,加上数日苦修,林安的进步也很快,能够举重一百二十斤,已经胜过很多壮年劳力,已经有能力保护自己,倘若將武技再练练,就不是可以任人宰割的弱女子了。 陈芳虽然也跟著吃了些熊肉,但她吃了几口,便拒绝再吃,將肉食让给两个孩子。 老人家对练武根本就没有什么兴趣,再加上现在年纪已高,气血走向衰落,骨骼定型,练武已经没有什么太大进步。这段时间,林轩不止涨了力气,连身高都高了不少。 大晋的尺,一尺大概是他前世的30厘米,他估算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大概有六尺,林安也是,身高长到了五尺五寸。 两人身高已经超过了这个时代的绝大部分男女。 林轩拉六力弓,现在预计可以连续拉满五十箭,但具体能拉满多少,其实並不知道,因为他这里没那么多箭。 弓箭又不能空放,那样太伤弓,所以真的无从估算。 林安也开始练习弓箭,但她的准头一般,经常脱靶,但是十来次拉满也是能的。 林轩觉得自己应该去购买一张更硬的弓了,现在这六力弓,对自己来说,犹如大马拉小车。 而且也是时候去再打些猎物来吃了。 他起身,从自己房间中盒子里拿出来一把小巧的袖箭,绑在自己的胳膊上。 这东西,秦晟早就让人帮忙送来了两副,这段时间他就打开看了一下,然后就放在里面没动过,此时出门,带著防身也好。 “安姐,娘,我去卫所一趟。”林轩拿著短刀、弓箭,掛在腰间之后,便急匆匆出门去。 林轩在路上走著,也在注意观察,是不是有人在盯著自己,有锐目的加成,他的反侦察能力今非昔比。 很快他就察觉到,自己身后百步內,似乎真的有人在跟著自己。 他走了一里路,后面那人一直保持著一定的距离,不近不远。 林轩皱了皱眉头,他不確定这个人到底是不是追踪他,还是也是去军卫所的,便故意在路边停下,佯装坐著休息,看看那人跟不跟过来。 倘若跟过来的话,那不一定是追踪自己的,但要站在那不动,那肯定就是自己想的那种情况了。 果然,对方並没有再继续走,而是在那个地方躲了起来,那些鬼鬼祟祟的。 林轩继续走,大约二里路之后又停了下来,那人依旧没有跟过来,林轩便確定了,这人就是在跟踪自己。 冷笑一声:“阴魂不散,既然你们这么想找死,就成全你们。” 他並没有选择这个时候动手,而是打算先去卫所,採买两件趁手的兵器。 很快,林轩便来到了军卫所之中,他到了秦家在千户所內的住处。 “在下是林轩,想找秦晟公子,他今日在吗?”林轩向秦家下人问道。 因为林轩之前在校场立威,又隨著秦晟狩熊,所以现在还是比较出名的,秦家下人听说了这个名號,自然不敢怠慢。 “少爷不在,老爷在,您要见他,我帮您传话给他。” “好,麻烦了。” 下人快步入內传话,不过片刻,秦晟的父亲秦烈便亲自迎了出来。 秦烈身著半旧的军袍,腰间悬著佩刀,还没走出院门,脸上便堆起爽朗的笑意。 “是林轩侄儿到了,快请进。” 秦烈抬手,邀请林轩进门。 “晟儿今日一早便出门了,並未说去往何处,你有何事,儘管同秦叔讲便是。” 林轩上前一步,对著秦烈郑重行了一礼:“秦叔,晚辈今日前来,是想购置一把重弓与一件趁手的兵器,只是不知卫所內何处可置办,特来向您请教。” 秦烈闻言,当即笑道:“这算不得难事,卫所武库与军匠铺中,弓矢兵器一应俱全。你如今气力如何?先说说你的气力,也好为你挑选合手的弓。” 林轩沉吟片刻,如实回道:“晚辈未曾细测,只是在家中简单试过,大概能举起四百斤的粮缸。” 这话入耳,秦烈脸上的笑意骤然僵住,双眼猛地睁大,满是震惊。 第17章 试探 四百斤之力,已是束骸中期武者的水平,可林轩才十五岁,刚开始练武的年纪,便有这般气力,武道天赋之高,简直骇人听闻。 以这般资质,踏入通息境不过是早晚的事,甚至有机会触及常人不敢奢望的更高境界——凝锋。 秦烈愣怔半晌,才缓缓回过神,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对著林轩沉声道:“空口测力不算准,走,隨我去校场,用练功掇石实打实试上一试,便能摸清你气力的真正极限。” 卫所其实很小,除了军户居住区,便是校场和內部屯田,因此二人很快就来到了校场內。 此时在校场上的人並不多,现在军官子弟基本都腐化了,除了每月十天必须要来操练的时刻,其他时间,基本上就是在斗狗、斗鸡、玩蛐蛐、县城勾栏听曲廝混。 练功掇石都是些方形、被认为打磨好的上佳青石,两侧有可以让手伸进去的凹槽,手伸在凹槽中,將此物提起至腰腹间后,需要悬停一段时间才算。 因为能搬得动和能够维持是两码事。 练功掇石有七八种规格,基本都是一百斤一百斤的加,九百斤封顶,因为这早已踏入通息境了,整个良城都没有几人。 林轩直接来到了掇石前,这些石头上面,都雕刻著白虎、麒麟等异兽,以及这块练功石自身的重量。 他挑选的,就是一块重达四百斤的练功石。 林轩深吸一口气,隨后活动了一下筋骨,咔咔作响。 隨后,他直接將手放在凹槽中,全身发力,將四百斤的练功石抬了起来,悬在和自己的腰部差不多的高度。 臂间肌肉隆起,青筋绷起,线条刚硬,尽显磅礴力量。 秦烈在旁边看著,越看越喜。 几个呼吸之后,林轩还没有力竭的意思,一直將练功石保持在最开始抬起来的那个高度,基本上都没有变过。 秦烈点点头,向著林轩直挥手,替他把这练功石放下来:“好了好了,放下吧,你的力气我已知晓。” 林轩这才將练功石慢慢放下,非常沉稳,丝毫没有如释重负,隨后直接扔石头摆烂的样子。 练功石四百斤能够平稳抬起,放在地球上已经算是满级人类了,但在这里还只算刚刚开始,还得练。 秦烈感慨道:“果然如你所说,没有半分虚言!你这等力气,我推荐使用十二力弓。” 十二力弓的杀伤力和射程,相比於自己之前用的六力弓,几乎算是翻倍。 刚才那跟踪自己的探子,距离大概是一百步左右,他用原来那把六力弓,几乎是没法对其造成有效杀伤的。 而十二力弓,这个距离就绰绰有余了。 这就是他刚才在城外没有选择动手的原因。 林轩好奇地询问道:“十二力弓,现在是什么行情?” 秦烈抬眼看向林轩,报出实价:“卫所军匠铺里,一把正经能用的十二力硬弓需要三两银子。 若再搭三十支破甲箭,需再加一两银子。” 林轩心里默算,他刚卖熊肉得了七两多银子,家中还有九两银子,买弓配箭全然够用,当下便点了点头。 “那军刀呢?”林轩旋即又问。 秦烈:“精锻的雁翎腰刀,要二两半银子,大师精品,要到十两开外。 不过想来在这地方,你也用不到大师级腰刀,毕竟是大晋內省,无蛮夷也无流寇。” 林轩掏出银子:“那,可不可以劳烦秦叔帮我配一套十二力弓,和精品雁翎刀。我在卫所人生地不熟,恐怕不好谈拢价格。” 这包里面足有十两银子。 秦烈接过银子,掂量了一下:“这银子得有八九两以上了吧?多了。” “不多,秦叔。托您办事不能让您白忙活,这点心意您收下就好。” 秦烈客套道:“哎,侄儿莫说此话,你既然和晟儿以兄弟相称,那我自然也要將你视作我的晚辈了,这点小事,何须如此?” 林轩嘿嘿笑道:“正是因为您是我的长辈,孝敬长辈,就是晚辈应该做的嘛。” 秦烈闻言一怔,隨即抚须一笑,將银子揣入怀中,看向林轩的眼中儘是讚许。 他向著周围看了一眼,发现四下无人,於是又开口: “侄儿现在可有婚约在身?我有一女,年岁与你相当,性情温顺,若是你尚无婚约,我有意將她许配於你。 你我两家结亲,往后在卫所,我自会全力提拔你,甚至我秦家这数百亩良田,也可以交给你打理。” 林轩心中一紧,当即躬身行了一礼,语气诚恳且坚决: “秦叔厚爱,晚辈心领。只是晚辈家中早有童养媳林安,自幼相伴,患难与共,待我至诚至善,晚辈绝无另娶之理。还望秦叔见谅。” “这又有何妨?她降为侧室便可,我女儿温顺平和,必然不会亏待於她。” 林轩见他坚持,便进一步说道:“秦叔,林安是晚辈同生共死的枕边人,绝无降为侧室之理,只要她不负我,永远都是正妻。晚辈寧可清贫一世,也绝不愿负她。” 此话一出,秦烈没有觉得脸上无光,反而觉得自己更加欣赏林轩了。 因为这话是他故意说的,之前和儿子谈过话,了解过林轩此人,知道他有妻子。 现在说这话,主要就是看林轩会不会为了前途背叛,是不是重利轻义、可被轻易收买利用的人,值不值得秦家真正拉拢、倾力扶持。 倘若他为了些许利益,结髮妻子也要拋弃,那这样的人,还有什么扶持的意义呢? 早晚有一天,他也会因为利益而背叛自己的。 他在心中做过预演,倘若林轩同意,他便隨便找个“八字不合”的理由將此事推掉。 因为那样的人如果做大了,背叛,或者將自己的家族直接吞併也说不准,如果真出现那样的情况,寧可刚开始就不拉拢。 但林轩的话,让他觉得自己和儿子看对人了。 “好,好!走,我带你去作坊,定要工匠拿出品质最好的弓与刀来!”秦烈向著匠户作坊的方向走去。 林轩见到秦烈並没有生气,反而一脸欣赏,他愣了半晌,隨后略微思忖,猜到了对方心中所想。 第18章 初试赐予功能 半个时辰后,林轩拿著十二力重弓,三十三支箭和崭新的精品腰刀走在校场。 三十支破甲箭,箭身的长度要比之前长了不少。 还有三支,是能够传递消息的哨箭,也称鸣鏑,在射箭时,箭矢可以通过孔洞產生震动,从而发出尖锐响声,能传数百米远,相当於是古代版的信號弹。 这些东西的价值,要远超原本估算的六两半银子,秦烈压根没从他给的那十两银子中获利半分。 他拉弓搭箭,向著校场靶子上射去,瞬间命中靶心,箭矢没入靶心极深。 这张弓的手感非常不错,但林轩感觉用不了太长时间,他就得再换个更重的弓。 因为他的进步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想要到达通息境,顶多半年。 他现在身上有两套武器。 原本那一套原本应该卖掉,但他想到林安也需要武器,就將这个想法推翻。 此时还是中午,是时候回去了,因为林轩还想凑出时间去打猎,家中的肉已经吃完,那些普通的兽肉对於他的武道进益有限。 在路上走著,林轩左右观察,又发现远处有人正在跟踪自己,好像和今天上午那个跟踪自己的,是同一人。 到了现在,他也没有动手,而是装作自己没有发现此人,迅速往家赶。 林安正在练武道招式,《太祖內劲》之中的太祖长拳,出拳有力,虎虎生风。 林轩觉得她都能打死刚刚穿越那几天的自己。 “那么快就回来了?饿不饿?我去给你煮肉。” 林轩摇摇头:“不用,我要出去打猎,等我看看今天能不能打到什么猎物。” “这把弓和短刀,就给你用了。” 林安接过那弓箭和短刀,试著拉了一下弓箭:“好,那你什么时候教我射箭?” 林轩见状,急忙喊道:“停停停,不要空放!” 林安闻言,瞬间停止了拉弓的动作,缓缓將弓弦放鬆。 “没有箭的话,不要隨便乱射,很伤弓的。” 林安点点头:“我知道了,下次一定注意,那你什么时候教我射箭啊?” 林轩摇摇头:“现在先不用学,我要给你一个任务。” “怎么了?”林安好奇道。 林轩向她说了自己的想法:“有人跟踪我,多半是那狼洞山土匪,我要趁著这次去打猎,將他给揪出来,看看能不能套到更多消息,他们还活著,我真是过不安稳。” 林安回应:“那我们一起去,我现在的力气已经远超一般汉子,可以帮上忙了。” 林轩点点头:“嗯,不过你需要在暗处,我明你暗,相互配合,等会儿我射一发哨箭,你听好了这个声音。没有发射哨箭时,你在远处待著就行。 听到哨箭后,你就立刻赶来支援我。 为了保险起见,你將另一只袖箭也装在身上,到时候能够防身。” “好,都听你的,那追踪你的有几个人啊?你可以应付得过来吗?”林安疑惑道。 “这都是小意思,不用担心。”林轩摇摇头,提著鸣鏑,向自己家中的草垛子射去。 鸣鏑射出去的声音如同窜天猴,非常具有辨识度,林安只听了一遍就记住了。 林轩还是有点不放心林安,就打算把【静步】给林安。 毕竟命书的天赋,是可以隨意赐予与收回的。 林轩尝试了一下,將这个天赋赐予林安。 是否赐予天赋【静步】? 【是】 很快,林轩就在林安头顶上看到四个金色大字【耐劳】【静步】。 是否收回天赋【静步】? 【是】 转瞬间,林安头上的【静步】就直接消失了。 林轩再一次试了赐予功能。 是否赐予天赋【静步】? 【是】 林安的头顶上又多了这两个大字。 “果真是可以反覆赐予收回的!”林轩验证了这个功能之后,不由得大喜。 因为这意味著自己过段时间如果突破通息境界,周围又没有什么大敌的话,可以將这个天赋赐予林安,让她的实力也突飞猛进,跟上自己实力进步的速度。 林轩在家中睡了一觉,到了酉时,快要日落西山的时候,他才拿著重弓和雁翎刀走出门去。 “这么晚了,你还去打什么猎?”得知了林轩动向的陈芳,不由得对他担心起来,毕竟这齣门也太晚了,哪有这个时候去打猎的? 林轩劝慰道:“娘,你放心好了,你儿子现在可是能举起四百斤巨石的,现在什么东西能伤到我?打不过,我还跑不过吗? 再说那黑熊精已经死了,短时间也没什么精怪出现。” 陈芳摇头:“拗不过你,去吧,但一定要在戌时之前回来!不然有可能遇到专吃人的姥猫。” 姥猫是一种异兽,听这名字叫猫,实际上它的体型如同老虎一般庞大,叫起来如同婴儿在啼哭,诱骗发善心的人类。 有不諳世事的人会以为是有婴儿在荒郊野外,於心不忍,想要將婴儿找出来,带回乡村县城。 等待人类一靠近,潜伏已久的姥猫就能一口咬断人的脖子。 姥猫具有一口尖牙,咬合力极强,传说中是能把人的骨头当花生米嚼的。 不过传说这种生物並不是无敌的,只要身上有胶水、浆糊之类的物品,有机会糊在它的头上就能活下来。 因为据说它头上糊了东西,会优先伸爪子去將东西扒拉下来,但在扒拉的过程中,它又会莫名奇妙地舔爪子,连远处的猎物都顾不上了,会將身上的脏东西彻底舔完,才会继续去捕食猎物。 林轩小时候顽皮得很,大半夜都想跑出去玩,陈芳管不住他,便讲这个嚇唬他,嚇得他数年都不敢夜里出去。 “娘,我都多大了,你还拿这个嚇唬我呢?现在遇到那种东西,我能直接扭断它的脖子。”林轩半开玩笑地回应了母亲的关心。 实际上本地人基本上没有遇到过这种异兽,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传说还是確有其事。 本地稀奇古怪的那些传说还挺多,林轩觉得大部分应该都是有跡可循的。 林轩走出门去,踏上了前往揉山的道路。 第19章 战通息 萧重阳早就听说了林轩和另外几名卫所少年猎杀黑熊的事了,这让他对林轩的肉更加感兴趣。 因为他感觉自己卡在了通息境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再进一步,自己天赋的上限可能就在这里了。 按照吃什么补什么的老话,他下意识的觉得,吃了林轩他的武道天赋能够重新焕发生机,更上一层楼。 但是林轩这一个月几乎都躲在自己家里吃黑熊肉,根本就不露面,让他根本就找不到机会。 现在出来买新弓箭和武器,然后独自出来打猎,但是给了他们一个绝佳的机会。 萧重阳之所以选择自己一个人出动,就是为了好躲藏,而且杀了林轩之后不用怎么处理,因为林轩当时没报官,没人知道是谁干的。 此处匪窝那么多,谁会怀疑到他的头上呢?就算林轩有靠山,他也无从报復。 若是人多了,那反倒会露出破绽,有更多人目睹,就增大了暴露的风险。 此时已是傍晚,夕阳西下。 林轩看似表面上悠哉悠哉的在路上走著,但实际上心中已经做好了作战的准备了。 他现在仍旧可以感觉得到有人是在跟踪自己的,时刻在注意他的动向。 他取下自己背上的弓和箭,张弓搭箭,对准路边麦田,仿佛在瞄准麦田之中的野兽,实则在用余光瞟跟踪自己的人。 “嗖~”林轩转头便射向追踪了自己一路的人。 其势如雷,令人猝不及防。 天色已晚,林轩不知道这一箭有没有射中,只听见自己射箭的地方,传来“啊~”的一声哀嚎。 隨后那个人影便一瘸一拐的,某个地方跑。 林轩盖上箭囊,以最快的速度,向那人奔袭而去。 在追逐的过程中,他也是向著此人射箭,不知有没有射到,反正此人行走的速度是越来越慢了。 林轩向天上射了一箭鸣鏑。 响声犹如窜天猴,按照林轩吩咐待命的林安听到声音之后,迅速起身,拿著自己的腰刀和弓箭,向著他的方向奔去。 追了一段距离之后,林轩卸下了自己的天赋【锐目】。 因为天色已晚,它的负面状態夜间视力下降非常严重,已经快看不清楚此地的细节了,自己之前虽然吃了熊心,增强了自己的视力,但对【锐目】负面影响的抵消非常有限。 林轩亲眼看到对方,將要逃往密林之中,自己虽然和他的距离非常近,但是他突然觉得,对方是故意为之,故意將他往那密林中引导。 他当即也反应过来,对方根本就没有受伤,那声惨叫压根就是装出来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跑得距离居民区更远一些。 看来是有备而来! 林轩深感不妙,此处还是处在平原的范畴內,但对方逃亡的方向是密林,倘若里面埋伏了人,自己肯定就凶多吉少了。 於是他转变了策略,撒腿往开阔的地方跑去,让此人的埋伏失效。 对方惊咦一声,显然是没有预料到,他会突然不追了。 “看破我的计划了吗?但那也没什么用。”他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一把弓箭,也向著林轩射去。 一箭向林轩射来。 林轩现在不仅仅是力量上的增强,他全身都强了不少,自然也包括反应能力,伸手抓箭,像老鹰抓一只鸡仔那样简单,这支箭没有方法对他造成任何伤害。 隨后,那人便拔刀奔来,奔跑的速度比之前林轩追逐他时快上不少。 林轩也拔刀,这崭新的精锻雁翎刀刚刚开刃,还没尝过血。 “鐺~”两人的刀撞在了一起,在这漆黑的环境之下,崩出一道闪亮却只有一瞬的火花。 林轩遭此一击,虎口被震的生疼,他瞬间明白,此人的力量在自己之上!自己被那秦百户评价为束骸中期水准,那此人就算不在通息境界,也在束骸巔峰,要不然不会这么难缠。 束骸境界和通息境界的武者,虽然肉身力量强悍无比,但依然是会被冷兵器所伤的,只不过他们的反应更快,不容易被伤到。 林轩毫不犹豫,手指中的铁丝一拉,袖箭的扳机便隨之扣动,阴狠的袖箭,从他的手腕之间射出,直接奔著对方的面门而去。 萧重阳哈哈一笑,他的反应极快,做了一个標准的铁板桥动作,双腿撑地,腰肢和上半身向后仰,直接將这袖箭躲避了。 几乎是转瞬之间,他单手撑地,双脚抬起,重新站稳。 林轩趁势追击,双手抬起雁翎刀,便向著对方的脖子砍去。 谁知萧重阳左手持刀,又是咣当一声,他的刀再一次和林轩的刀撞在一起。 这一式倒是没有那么大力气,堪堪抵挡,並没给林轩带来太大的压力,他收力,双脚站稳,再次向对方劈去一刀。 萧重阳此时已经站稳脚跟,再应对起林轩来,已经是绰绰有余,他斜著劈了一刀,两人的刀再次交错,第三次火星划过。 这一次林轩的手被震的很疼,对方倘若再来几次的话,恐怕自己就落於下风了,很快就会被对方杀死。 两人虽然交手的回合很多,但时间却过得非常快,这仅仅是几息之间完成的。 恰在此时,林安赶来了,她抬起手中的袖箭,便朝著萧重阳射去。 她现在走路无声,从萧重阳的侧面走来,犹如鬼魅般,这冷不丁的一箭,让萧重阳大吃一惊,不过他通息境的修为不是白来,这一箭依然被他躲过。 林轩见了心中骇然,他没有想到他们之间的差距竟如此之大,这么下去,他们两人必然会死在此人手上。 林轩並没有转头,仍然面朝著萧重阳,却向林安吩咐道:“你不用近身,在远处射他便好。” 林安这个级別,倘若近身了,会是被对方一刀秒杀的,所以她必须和这个人保持距离。 萧重阳冷哼一声,抬刀便向著林安的方向衝去,他知道此人稍弱,先解决掉,免得自己被围攻。 林轩嘴角冷笑一声,他从不打无准备之仗,早在出发之前,他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认定了將要袭击自己的是通息境武者。 选择酉时出来,也是他一开始就算计好的。 所以他的应对方法,其实非常简单,让这名通息境武者变成瞎子。 林轩在电光火石之间,打开命书。 是否赐予天赋【锐目】? 【是】 第20章 刺蝟 萧重阳的眼前突然变得一片漆黑,几乎什么都看不到了,突然丧失了所有的光源。 儘管现在还是有一些黄昏的微光,但在他的眼里,这和至暗至深的夜没有区別。 “快躲开,离他远一点。”林轩提醒道。 林安迅速躲开,隨后朝著此人射了一箭,这一次还是袖箭,不过对方已经没有能力躲避了,袖箭这种没有多大声音的暗器,最主要就是靠视力和经验防范。 这土匪的听力和经验,显然还没有强到那种程度。 “噗嗤。”袖箭射入了此人的手臂之中。萧重阳吃痛,一咬牙拿著自己手中的刀往四周乱挥,无招无式,十分散乱。 他根本看不清哪里有人,也根本不知道哪里有人,在突然失明的惊慌之下,他草木皆兵,风声鹤唳,所以只能胡乱挥舞。 如此一来,他全身都是破绽。 “可恶啊,该死啊,你们都得死!你们到底使了什么手段?有本事光明正大和我打一场。” “哪来那么多废话,站在原地不要动,给你一个痛快。”林轩呵斥道。 林安赶忙往后退了几步,躲开了此人的乱砍范围,再加上她被林轩赐予了【静步】,走路又没有声音,更让此人摸不清她的动向。 她突然意识到,现在是她练箭的一个绝佳机会。 抬起手中的弓,她便向著此人身上瞄准,发射。 这个靶子很大,所以她中的很容易。 林轩手中的十二力弓连轴转,平均三秒一件,破甲箭矢一箭一箭被他射出,全部都扎在了这个活靶子身上。 通息境虽然肉身力量无比强悍,但是遇到冷兵器,和俎上的鱼肉並没有什么两样。 很快萧重阳身上便扎了不少箭,从外人的视角上看来,他活像一只刺蝟。 更何况这些都是三棱破甲箭,杀伤力本就强悍,就算射到黑熊猛虎这些猛兽身上,皮肉都得碎得一块一块,更不用说是人了。 不过这通息境还是强悍,哪怕中了那么多三棱破甲箭,萧重阳仍然一副没有力竭的样子,此时的他已经丧失了任何理智,血液流失太多了,在原地疯狂怒吼,胡乱挥砍,空气都被他砍得碎尸万段了,就是没有伤到林轩二人。 两人冷眼旁观,静静等著此人的血流的差不多,没有力气后再了结他,省得他装死反扑。 林轩剩了五发箭,他在等此人力竭。 萧重阳大口大口喘著粗气,林轩认为时间差不多了,便將剩下的箭矢全部射到了他的要害之处。 眼睛、喉咙、命根、心肺。 直到此人的头顶,浮现出【锐目】两个金色大字。 这位通息境界的土匪,全身都没几处完好的地方,就这么死在了荒野之中。 林轩能够確定此人死的不能再死了,便將其斩首,拔箭。 至於此人的尸体,便隨手丟在这荒野中的田地上。 掠夺了半辈子的土匪,不配得到好好安葬。 让林轩感觉到比较可惜的一点就是,此人的身上竟然没有天赋可以让他掠夺,只有一个自己赐予的【锐目】。 说明此人就是纯粹的苦熬苦练,才达到了今天这种境界,真不容易。 林轩肯定他的努力,但否认此人的人品。 “阿弟,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林安见这土匪被林轩斩首,感觉到有些迷茫,此人未免太过强大了,明明刚才能够一人打他们两个。 但却突然像失心疯了一样,刚才这人是怎么死的,她不知道。 “带你去杀人。”林轩拿起土匪的陈旧腰刀,以及他身上携带的柳叶箭。 这么强,应该就是那通息匪首了,如此大敌都被他给干掉了,其他人应该不会强於他,今夜就是將这伙土匪彻底剿灭的最佳时机。 他这段时间和別人打听过狼洞山,知道了他们的具体位置,之前拷打那名土匪,所知道的信息,现在也还没彻底忘记。 林轩一身血气正旺,刚才和此人对战屡落下风,他的念头不太通达。 林轩微微皱眉,此时应该还不是时候,因为母亲说了要等著他们,到时候他们太晚不回去的话,她急了找邻居过来找自己,那就太危险了。 所以他打算先回家,匪首的首级就先放在家门口。 陈芳在家等待儿子儿媳回来。 此时看到两人平安归来,她也就放了心。 “没有打到猎物吗?没事,咱明天再去打,娘给你热好了饭,锅里的米汤还热著呢,趁著热喝,別又等到凉了。” 林轩嘿嘿傻笑:“娘,现在都那么晚了,你先去睡觉吧,我和安姐吃吃饭,谈谈心。” 陈芳发觉有些不对劲,她看到了林轩身上的血跡,便有些担忧的问道:“你这身上的血从哪来的?没受伤吧?” “没有,没有,这是我打了一只野猪,它身上留下的,那野猪可大了,可狡猾了,装死,然后我处理它的时候被他逃掉了。” “不信你看,我身上一点伤都没有。”林轩將衣服脱下,精壮的身体在烛光下,轮廓显得尤为完美,身上並没有半处疤痕。 陈芳看到儿子真的一点伤都没有受,这才如释重负的鬆了一口气。 “哎呀,骇死我了。” 林轩安抚道:“您怕什么呀,早就跟你说了,这地方没有谁能伤到你儿子了,早点睡觉吧。” 陈芳这才作罢,回到自己的房间去。 林轩和林安吃了小米粥和苦菜根,补充一些力气,等夜深了,母亲睡著了就出发。 一个时辰之后,两人来到了狼洞山下,为了防止身份暴露,他们二人选择蒙面。 林轩看了一眼哨匪,现在打哈欠,已是深夜,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处在熟睡之中了,正是他们动手的好时刻。 林轩拉开弓箭,借著月光,以及自己本就不错的视力,向著那名哨匪射出一箭。 “嗖!”此人直接被射中喉咙,应声而倒,连闷哼都没发出来,全因他在那里昏昏欲睡,对危险毫无防备。 此人死了之后,並没有其他人呼喊、叫唤,说明此匪窝只有明哨,而没有暗哨。 常常干那些劫財、劫色、杀人、越货的勾当,他们倒是没有过的提心弔胆,反而觉得自己挺安全。 事实上他们过得確实比老百姓还安全!不用担心被官抢,被匪抢。 林轩默然半晌,心中冷笑:“自己一家数名男丁和边疆万千儿郎,反倒像是为他们而牺牲的了!” 第21章 活阎王林安 这大门是从里面锁的,林轩不需要开门,他只需要翻过去就好,整个过程並没有任何的阻碍。 这门后的结构也就一个门栓,拿掉之后,便可以直接打开。 林安进来之后,两人便持弓刀前往匪窝。 这些匪窝都是茅草房,门內有门栓,都不好打开,窗户也关得严,还不好强闯进去杀人,不然一下能惊动一大片土匪。 若是他们全部都醒来,那还真不好办了。 “唉~我有个好点子!”林安突然脸上掛著一股坏笑。 “你有什么点子?”林轩不由得疑惑道。 林安嘴角微斜,洋洋得意地小声和林轩说道:“咱们直接从外面把他们的房子烧了不就得了?直接从外面所有方向点燃,然后守在门口,反正他们门口的朝向都一样。 想出来只能通过门口,这样做的话,甚至不会惊动他们去拿武器,他们只当是意外著火了,出来一个杀一个!” 林轩听完,感慨:“都说活人见不到阎王,我看活阎王就在我眼前。” “你才是阎王。”林安伸手便去拿明哨那里的火把,將茅草屋从底部挨个点燃。 火势如同预料之中越来越大,毕竟是从底部开始烧,氧气充足,燃料充足,火苗有一尺高的时候,还没有人醒来。 直到火苗一吃半高,滚烫的热浪,和烟燻味儿才將一部分土匪熏醒,他们迅速从梦中清醒,隨后从床上爬起来,便往门口奔去,拉开门栓就直接衝出门外。 场景瞬时无比混乱,儿哭声、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千齐作。 “著火了,著火了!” “大事不妙,走水了,走水了!” “快,快救火!” 可是在门外等待著他们的,不是安全,而是一把把尖刀利刃。 不一会儿功夫,就有五六个土匪,死在了他们两人的刀下,都是刚刚出门,就被一刀夺了命。 片刻,十几个土匪就被直接杀完了,二人这番策略之下,几乎就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 不过这个寨子除了土匪,也有其他人员,土匪们掳掠了数个农村女子来,给他们洗衣做饭生子。 林轩严肃地对著这些妇女说道:“举起手来,双手举过头顶,我不杀你们。” 萧重阳的儿子,都已经十四岁了,看到林轩二人持刀,已经將土匪杀了一堆,他收敛起了自己眼中的杀气,装作自己很无辜的样子,抱著母亲的手臂,可怜兮兮轻声道:“娘,我害怕。” 实则已经在心中怨恨。 林轩看少年完全不理会自己的话,心中冷笑:“不听话…装可怜… 此子断不可留!” 林轩自然是不清楚此人身份,既然此人不听自己的话,他怕被偷袭,打算直接一刀將其斩杀。 “少侠留手!我儿子是无辜的!” 林轩充耳不闻,直接一刀捅入少年的胸膛之中。 口说无凭,他不敢赌这个少年是否有偷袭他的手段,一切都以自己的生存为前提。 即便真是无辜的,知道这灭寨之仇,未免不会心生怨恨,生出復仇的心理来,所以还是防范於未然。 此时,少年的身上浮现出四个金色大字【过目不忘】。 林轩瞬间夺取天赋。 “我的儿啊!”这名妇女惨叫一声,恶狠狠看著林轩。 “你,你该死!还我儿命来!” 她想要抓起地上的刀,但林安早就盯著她了,一脚將那刀踹飞出去,隨后便踩住她的手,对方痛得哀嚎。 “老大,要杀了她吗?”林安转头问道。 林轩听到林安喊自己老大,微微一愣。 “杀。”他只给了极为简短的一个字。 林安照做。 隨后,她看见此人身上有个布袋子,拿起来还沉甸甸的,里面是大约四十两银子。 被掠到寨子的妇女有六名,她们高举著双手,有两名幼童被她们放在脚边,此时正在啼哭,但她们已经看到了萧重阳的压寨夫人的结局,不敢不听林轩的话,只能放任孩子哭。 对於这些无辜的受害者,林轩只感觉到一阵无奈,因为怎么处置她们是个问题。 她们本都是良家妇女,被土匪们掳来,受尽了苦难和折磨,只要不像刚刚那个,真把土匪和小土匪当一家人,还是可以留下她们的命的。 “你们都是被他们掳掠来的吗?家是否住在附近?”林轩向她们问道。 “是,小女是附近李家村人,已经与夫君成婚两年,半年前被这伙歹人劫来,为他们洗衣做饭上床。”说著,她眼中含著的泪光越来越亮,直到两行清泪夺眶而出。 “狼洞山土匪已被全部剿灭,我会一人给你们发点盘缠,你们等天亮了,各回各家去吧。” 几名妇女嘴唇翕动,想说什么话,却说不出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林轩看著几人:“没人反对的话,那就这样了,发钱,每人一两银子。” 此时有一名妇女站了出来,主动向林轩哭诉: “少侠,我不想回去了,回去也是被乡里相邻指著脊梁骨说不洁、不检点。夫家更不会容我,爹娘也会嫌我丟了家族的脸面,横竖都是死路一条。” 其余妇人也纷纷垂泪点头,眼中满是失落,她们清楚现在的风气,都喊著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她们的夫家、娘家倒都希望她们是死了。 对於她们来说,归家不是救赎,而是另一种折磨。 林轩皱眉,他的確没有考虑过这一点,不过以他的视角,这些妇女没什么错,只是想活下来。 “这样吧,你们明个一早,往山北路大路一直走,逢人打听『秦晟家』,他们治下的军户现在缺老婆。 既然你们无处可去,嫁给军户倒不失为一种选择,不用回去被人指点,也能活下来。” 林轩说的是事实,绝大多数军户都娶不起老婆,也没普通民户愿意嫁。 早期官府还会出钱出人,给军户分配老婆,但现在不一样,没有財政预算了,根本出不起钱。 所以现在的军妻都是出身贫穷,或是因家属犯罪而到连累的罪犯之女。 几个妇女面面相覷,在她们眼中,这两个字代表了贫困与辛苦。 第22章 安稳觉 “二狗,给她们一人分一两银子。” 她满脸疑惑的问道:“谁是二狗啊。” “你呀,还有谁。”林轩笑道。 林安当即瞪圆了杏眼,伸手轻轻掐了他胳膊一下,小声嗔道:“我刚帮你出主意立大功,你反倒乱喊我!” 林轩当即笑道:“哈哈,这不是怕暴露身份吗?” “那也不许这么叫。” 林轩见几人神情不一,便说:“你们不愿意那就罢了,拿著银子,各回各家去吧。” 最先开口的是那个李家村的妇人,她抹了把泪,重重磕了个头: “少侠说得对,我们……我们愿去。都是活,总比天天被戳脊梁骨强,动用私刑强。” 其余几人也纷纷垂泪点头,再无半分犹豫: “我也去……” “只求有口饭吃,有个安身之处就够了……” 看到林安给她们分了一人一两银子后,他来到住房区对面的粮仓。 这土匪倒是囤了些粮食,但是不多,看著应该有千余斤,够这一个山的人吃二十到三十天左右。 但他们现在都死了,那这些粮食不能就在这放著发霉发烂吧? 正好旁边还有推车,林轩熟练地將粮食分別放在两辆板车上,隨后一把火將此地所有的住房、尸体全部烧了。 火光很高,木头的爆裂声不绝於耳,那些个被掠来的妇女,在周边蹭著火焰的温暖。 林轩推著粮食,向那几名妇女喊道:“你们好自为之。” 隨后他便和林安一起,將粮食向山下运去。 一人一台板车,运送这些粮食正好,不需要再跑第二回,仓库中还剩了点粮食,板车已经装到极限,林轩也就把这些粮食当做是扔了。 此时依旧是深夜,狼洞山的一点火光,在远处显得尤其明显。 林轩不打算去向官府提交匪首领赏,说不定会被顛倒黑白说成残杀良民。 这些粮食现在是无主之物,那自然是自己运回自家了。 这些粮食大概千余斤,折算成银子也有二十两左右,加上之前的现银,这次剿匪总共获计五十多两。 整整五十两! 真就应了那句杀人放火金腰带,他们辛辛苦苦在家种地,那整整二十亩地,缴了各种苛捐杂税,除去吃穿用度,一年才能获利多少? 一个晚上剿灭土匪窝,就直接抵得过数年辛苦劳作。 实际上,原本应该能够获得更多的,林安烧屋子的战法,应该烧了不少財物。 不过林轩也並不觉得可惜,因为不使用这个方法,他还有可能打不过那帮土匪。 回家后,林轩將大门一关,门栓一放,直接躺在板车上休息。 “这下咱们终於能睡个安稳觉了。”林轩斜著脸看向还在搬粮食的林安,如释重负。 之前被土匪当街拦截,林轩整天提心弔胆的,一门心思就放在提升自己的力量上,如今大敌已灭,算是彻底鬆了一口气。 不过他並没有摆烂的想法,他的实力距离能够摆烂的地步,还差得远呢。 林安点点头,並没有太高兴:“是啊,就是不知道,这安稳觉还能睡多久。” 她能够察觉得到,秩序变得越来越混乱,因为她刚来到良城的时候,哪儿有多少土匪?现在一窝又一窝。 会不会以后变得匪比民多? 她不知道。 林轩闻言,嘿嘿一笑:“那你就放心好了,有我在,保你安稳。” 说完他便直接跳下板车,开始在院落中练起武来,此时月高星稀,月光洒在二人的孜孜不倦的二人身上。 这一次杀死匪二代,获得的那个过目不忘的天赋,很適合用来读书。 林轩却没有想过走科举改变自身命运这条路,资源消耗少是少,他肚子里也有点墨水,想要考科举,应该也是可以混个一官半职的。 但回报周期太长了,而且乱世將至,还是拥有一力破万法的蛮力最好。 人未休,东方白。 狼洞山几名为土匪生了孩子的几个妇女,並未將孩子带下山。 起初是一个妇女丟下了孩子,她打心底憎恨那个孩子,认为他是屈辱的印记、苦难的符號,不是骨肉,是孽障、魔胎。 给她带来了深重的苦难,认为那不应该是她的孩子,她也不应该养,给那种人养孩子就是在造孽。 因此她將那孩子扔下了,拋下过往,找个军户嫁了,將这段已经破碎一地的人生重新开始。 儘管那孩子哭著喊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问:“娘,你不要我了么?” 也没什么用。 人都是有盲从性的,看见一人丟弃了孩子,其他妇女也纷纷產生了这种想法。 因为对她们来说,孩子的確棘手,跟她们的感情爱恨交织,这种又恨又怜的感觉让她们无所適从,见到有人带头,她们也就效仿。 想要去秦家,嫁给军户重新过日子,孩子带了就是拖累、负担。 但还有一个年长些的妇女李翠和她们不太一样。 她看到这些母亲丟下孩子,口中忍不住念著阿弥陀佛,一阵心疼。 “真是造孽哦!” 她觉得这些孩子是无辜的,不愿意下山,也不忍心看到这些孩子在这荒郊野外自己冻死饿死,想想都觉得是一种罪孽。 但她知道,她没有理由指责与苛责他们的母亲。 这一切罪孽的根源,不在她们。 她打算自己將这些被拋弃的孩子一块抚养长大,教他们弃恶向善,以后多行些善事。 好补偿自己为了活著,照顾土匪的这些罪孽,也好让他们补偿他们父辈的罪孽。 其他女人都下山了,她还留在这里。 等到人都走了,她便去已经烧成灰烬废墟的那片住房区,用木棍之类扒拉里面的东西,希望能发现点儿钱財之类的。 这一找还真让她找到了,片刻之后,一块完好无损的玉佩出现在她的眼中。 李翠將玉佩表面的草木灰吹了吹,上面的灰烬瞬间飘走,她惊疑一声:“这不是…王麻子上揉山意外捡到的玉佩吗?” 王麻子是狼洞山盗匪之一,也是李翠的“丈夫”,之前他捡到此物,给李翠看了一眼,隨后便藏起来了,应该是认为此物不凡。 第23章 猜疑 这块玉佩上面雕龙画凤,正面是一条龙,背面是凤凰,整块玉通体纯白,没有半点杂质,品相看著特別好。 在一堆大火之中烘烤了这么久,这块玉佩还光洁如新,让她感觉到非常奇特。 “这…应该是个好宝贝,难怪那傢伙这么贪財,也不愿意將玉佩当了。” 她默不作声,將这玉佩拾起,却被余温烫到,差点將玉佩丟出去。 等冷却下来之后,她將其收进自己的怀中,然后在这堆仍有余温的灰烬之中继续翻找。 很快她便找到了被烤变形的银子,已经失去了原本的光泽,现在有些发黑,不过也勉勉强强可以用。 她在此处扒拉到了不少的財物,合计起来约莫有十两银子。 扒拉完了这边的財物,她又来到另一处米仓,看看那里是否还有米剩下,弄点儿煮来填饱肚子,顺便看看能不能把孩子们餵饱。 她比较惊喜,因为那二人虽然將不少粮食搬走,但还是剩下了一些的,大概有十来斤,而且这个小粮仓,也可以给她用来当做临时住所。 短时间之內她是不用担心生存的问题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逃离了匪窝,那群女子的脚步都轻快了不少,她们才发现,天空是如此纯净、宽阔。 温暖的阳光照在脸上,柔和的微风拂过她们的指尖,压抑了许久的坏心情,此时全被一扫而空。 一路打听,很快那些妇女便找到了秦晟家,跪著求秦晟收留她们。 “我们是被狼洞山盗匪掳掠的女人,现在狼洞山土匪,一共十几人,被两个不知姓名的蒙面少侠灭了,他们说让我们来投奔秦少爷,秦少爷能带给我们活路。” 另一名妇女也哀求道:“求求你们了,我们能干活,能吃苦,我们不是想来白吃的,就是想在这儿混个活儿干,谋个活路。” 秦家的管事向几个妇女说道:“你们先別大声,我知道你们的想法,秦少爷现在不在此地,你们先等著,等秦少爷回来了,看看能不能收留你们。” 秦晟对自家下人的约束还挺好,这五个妇女並没有受到驱逐与暴力,而是被引至一旁等待,等待秦晟回来处置。 半个时辰之后,秦晟从外面回来了,看到府邸中多了几个陌生面孔的女子,他不禁一脸疑惑,向管事问道:“这是怎么回事?这些妇女为何要来此地?” “少爷,是这样的…”管事將事情的始末全部都和秦晟说了一遍。 秦晟听罢,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之色。 他不禁喃喃自语道:“一夜之间,拥有一名通息境界、十几名束骸武者的狼洞山土匪就直接覆灭了?真不知那两位少侠是何等人物!” “秦少爷,那是一男一女两位少侠,似乎年龄不大。”此时一名妇女急於表现,向秦晟提供了这个关键信息。 “一男一女…一男一女!”秦晟像是想到了什么,微微一怔,然后看向那名说话的妇女。 秦晟立刻说道:“你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提起此事,不要再和別人说这两位少侠的事,更不要和其他人透露有关於他们的任何信息。 这关乎著你能不能活,听清楚了吗?” 那名妇女看见秦晟態度如此严肃,著实是被嚇了一跳,默默点了点头。 秦晟其实不太想细管这些小事情,这种事情交给下人做就好。 他道:“好了,李叔,你打探一下,咱们治下的那些军户,还有哪些个没有娶妻的,也问一下这些女子的年龄,若是年龄相仿,就安排一下吧。” 他心中暗喜:“林轩…你给我的惊喜不小啊。这才练武多久,就能直接杀通息了? 狠也是真的狠啊,那么多土匪,一个不剩全给杀完了,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现在烙在秦晟脑海中的,不是想像的林轩屠灭匪窝的画面,而是將近两个月前,那个射了好几箭,没有一箭命中野鸡王的笨拙少年。 …… 张百户最近很烦躁,因为他这几天他才发现,自己纵容的狼洞山土匪,已经很久没有向他提供孝敬钱了。 他派人前往那地一看,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 “张军爷,狼洞山整座山寨基本上都被烧了,只剩个粮仓没有被烧,但是里面的粮食都被搬空了,所有土匪下落不明,连尸体都找不全。 那个十几岁的,过目不忘的少年,都生死不明。” “好一个生死不明,那就是死了?”张百户一直在压制著自己的怒气,因为这些人不止只是土匪而已。 匪首萧重阳是他的妹夫,每年能给他带来不少灰色的收入呢,还有他那个天赋异稟的外甥,未来要是从文,前途不可限量。 但现在他们被杀了,他却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而且他还不能报官。 “究竟是谁烧了狼洞山?” 就是此人大概率不是为了钱而来的,毕竟就一个小土匪寨子,能榨出来多少银子?有这种能力,完全可以赚更多银子。 应该是为了復仇而来的。 他將这些年和他结仇的对象都想了一遍,但一遍又一遍,他都不知道究竟是谁干了这事。 他的脑海中闪过“林轩”两个字,但是很快就被他否决了,毕竟林轩只不过是一个束骸武者,就算武道天赋再逆天,他能修行將近两个月就灭了一个通息加上十几个束骸武者? 而且这事乾的滴水不漏,倘若还留下尸体,他还可以通过尸体的伤,確定行凶者用的是官刀还是江湖武器。 但现在,那些土匪基本上都烧成灰了,他想找点儿破绽都找不出来。 如果这能是林轩干的事的话,未免太骇人听闻了,一个十五岁少年,可能完成这些事情? 这种事完全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 直到两天后,他的下属为他提供了一条新的情报,萧重阳的尸体,被人在揉山找到,找到的时候已经惨不忍睹,但是依稀能够认出身份。 张百户左思右想,觉得自己这个仇人应该就在千户所,就是良城人。 他不由得提心弔胆了起来,既然对方已经將他的羽翼剪除,那下一步是不是就该轮到他了? —— 第24章 超天才 “这些米哪儿来的?咱们的米怎么越吃越多呢?”清早起来做饭的陈芳看著米缸,不由得陷入了沉思,原本这米缸只有两个,现如今却变成了四个! 而且每一个米缸都满满当当的。 林轩撒谎道:“娘,这是我和林安趁著天没亮去买的,现在这个年头多囤点粮食好。” 陈芳点点头,对此事没有什么怀疑。 只是如今天气逐渐转凉,再有一个月左右即將入冬。 林轩一家换上了许久都没有换过的新棉衣,陈芳甚至换了新棉被,他们已经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受冻。 林轩和林安两人练武,现在气血充足,哪怕盖以前的破被子,也不会感觉到有多冷。 林轩武道进步的速度慢了下来,之前进步快,是因为那黑熊精肉蕴含著大量的真气,但这段时间,他就没见过那些成精成怪的异兽,只能吃凡肉。 他进揉山打猎,打到的也只是一些普通野兽罢了,所以当初那黑熊肉才能卖那么贵。 所以眼下要想快速进步,唯一的渠道就是药浴。 而武道的药浴属於管控资源,不是谁想弄都能弄到的,那些普通的药铺甚至买不到药浴需要用到的关键草药。 这方面军卫所掌控的资源最多,其次便是那些城內的武馆。 所以林轩有意现在参军,进入卫所操练,从军方获得武道资源。 当战兵和当屯田兵是两码事,前者具有较大的风险,但是能够获得的资源也多。 后者几乎就没有什么风险,但是身份和佃户农奴差不了多少。 之前林轩对参军打仗感觉恐惧,是因为他没有现在这样的武力,上了战场只能是炮灰。 现在情况完全不一样。 他便將这事儿和母亲、林安说了一下,不过这是通知,不是商量。 母亲陈芳听到的第一反应就是惊恐,他已经失去丈夫,不能再失去儿子了,林家的男丁就只有他一个。 “轩儿啊……你爷爷、你爹、你叔父,哪个不是扛著刀出去的?咱不图战兵那点钱,行不行?现在咱们娘仨的日子不是过得挺好的吗?吃喝都不愁。 娘不想你的扬名立万,只求你平平安安…” 林轩现在的实力如何,林安看得很清楚,她向陈芳劝诫:“娘,你放心好了,阿弟不仅会扬名立万,也会平平安安。 他的武道天赋可高了,高到你没法想!倘若那些武將眼睛亮,他就不会现在就去衝锋陷阵,而是被朝廷托举、养著。” “真的吗?”陈芳好奇地看著林轩。 “真的,您以为那么重的米缸,是谁运来的?看我年纪小,我现在力量能够和一些总旗掰手腕。”林轩向其宽慰。 陈芳思考一番,觉得他说的还挺对,就没有再闹反对。 林安理解林轩的心思,然后在此地安安稳稳打猎,靠著打来的钱做点生意、做个富家翁,是可以过得不错,是不会饿著。 但是一辈子也就那样了,想真正活的和別人不一样,和別人拉开差距,必须在武道这一条路上走到底。 林轩的天赋,正合適这条路! 他便主动来到千户军卫所,想要询问参军的事宜。 按照惯例,他还是找到了秦百户。 秦烈常年都在千户军卫所,所以找他非常容易。 “林轩侄儿,怎么想著今日来到访了?前些日子给你配的弓箭和雁翎刀可还满意?” “挺好用的,多谢秦叔。过些日子,我打到了什么野兽,绝对先来孝敬您。” 秦烈笑道:“哈哈哈哈,你有这份心便好。” “今日我来是想来询问参军之事,我觉得武道进步速度降下来了,参军有药浴资源可以获取,所以我才想来。” “哦?欲速则不达,你的武艺打磨好了吗?倘若只有力气上去,拳脚功夫却不行,那只是徒有其表,是花架子。”秦烈提醒道。 “这有何难?”林轩洋洋自得。 秦烈见他稍微有一些自大,一脸黑线。 这个臭小子好像心性不太好啊,有点儿自视甚高了,需要打磨打磨,不然自傲这一方面,以后绝对会吃大亏。 秦烈便主动提道:“即是如此,那我们切磋两招,我要是觉得你行了,再和你说当战兵的相关事宜,不然的话你就先沉淀两年。” 林轩点头:“那就请秦叔赐教了。” 二人来到了秦家的院子里,切磋武艺的话,此处便已经足够,不需要去卫所校场,那样太引人注目。 林轩率先出拳,他打的是標准的太祖长拳,挥舞起来十分有劲儿。 秦烈刚刚看到林轩起手,眼前便不由得一亮,这小子好像还真没在吹牛,他好像还真有那个本事。 这一套有模有样的。 秦烈也用了太祖长拳,和他近战相搏,林轩出拳有劲,十分狠辣,但每一招都没有向要害打去,毕竟这是和长辈切磋,又不是生死大战。 “好,打得好,看来之前是我小瞧你了!”秦烈虽然对战林轩时,觉得从从容容,游刃有余,对方的力气、招式完全都在自己之下,真要打起来,对方是必败的。 但他丝毫没有轻视林轩,因为林轩现在的年纪太小了,就能够达到这种地步,他自己当初可是练了两三年,才和林轩现在一个水平。 林轩的实战能力,恐怕要超过卫所里大部分的总旗了! 而且一番较量之下,林轩好像丝毫没有力竭的意思,甚至喘气都不怎么粗。 “到此为止吧!”秦烈已经摸清楚了林轩的真实水平,他可以確认的是,林轩不仅仅在锤炼、蕴养真气上是天才,在武技格斗之上也是个天才。 综合起来,是个超天才。 难怪他之前这么自信,他的確是有骄傲的本钱。 换位想一想,秦烈要是十五岁,拥有这样的能力,恐怕他的尾巴早就都翘到天上去了,林轩只是说话洋洋自得了些。 林轩见秦烈久久不说话,便好奇问道:“秦叔,你怎么不说话了?莫非我现在的实力还不够?” “嘶,想当兵这么难,那些普通兵卒都那么厉害吗?” 第25章 兵书 “这还是人话吗?要是每个普通兵卒都能有他的实力,大晋何惧北方羌渠入侵,西边的流寇作乱? 轻鬆就能镇压!” 秦烈听到这句话,忍不住想翻白眼。 但想到自己是长辈的形象,便只是微微偏了偏头。 他也不知这小子是真不了解,还是故意这么说的。 他选择了如实回应林轩:“你完全可以参军,而且直接担任小旗都没问题,你祖父、父亲可曾在卫所担任过什么官职?” 林轩如实回应道:“我祖父与父亲均在卫所担任过小旗。” 秦烈听闻这话,眼睛一亮,直拍大腿:“那正好! 现在你只要向卫所申请復籍战兵,便可以直接继承你祖辈带来的小旗职位,莫非你不知道?” “不知道…”林轩摇头,他的信息获取渠道非常有限,对於军队的制度只是一知半解。 那太祖內劲是武书,为了限制篇幅,便於传播,便只留了武道內容。 他所熟悉的那些未成人不征、未婚不征,都是从祖父那里得知的。 秦烈继续说道:“那带俸也没有了?” “什么是带俸?”林轩听到这个词,愣了一瞬,隨后问道。 秦烈听了半晌之后才开口回应道: “军官若牺牲或者病故,他的子嗣在未成人之前,军卫所会按照军官每个月的俸禄,发放给家属。” 林轩闻言,直摇头:“此事我倒是真一点儿不知。” 秦烈眼一瞪,愤愤不平的说道:“那肯定就是被你的上官,总旗或者百户给扣下了!” 旋即,他又感慨道:“哎!小旗的月俸,不过才一两银子而已。” “又是张百户和张总旗?”林轩闻言,对他二人的印象变得更差了。 “我代你直接与千户说,让你现在就復职,不然让你和张百户申请…哼,恐怕他会使什么么蛾子。” 林轩拱手:“多谢秦叔。” 秦烈:“谢什么,举手之劳而已,另外我提醒你。 一个月后有冬狩演武,在一眾小旗之中,比武选出总旗,我看以你的能力,大概率是能够击败其他小旗,夺下此位! 比武也就比力气、弓箭与实战三样。 在此期间你可要做好准备了,切莫耽误了练武。” 听到这话的林轩,终於对自己的实力有了深刻的了解,原来自己的实力,已经可以轻鬆在军队体系之中担任总旗。 按照军规,小旗管控十人,负责十人的日常操练军演,总旗掌控五名小旗,负责小旗及以下的战兵进行日常操练。 总共应该是五十五人。 林轩满是不可置信:“我现在这能力,能直接担任总旗?” 秦烈点头:“是,而且绝大多数的总旗,恐怕武艺和力气还不如你。” 林轩趁著机会追问道:“我想问一下,总旗的月俸待遇如何?平常都需要干些什么?” “总旗每月能拿一两半银子,娶妻了的话,还有三斤盐。 原本是直接发粮食的,但是现在粮食涨价了,所里不愿意给,就按照之前的匯率,换成了银子,相当於只有开国时期月俸的四分之一。 这点银子,养活自己都难,所以你必须整点其他收入。” 林轩点点头,將这些话都记在心里。 秦烈接著又和他详细讲解道:“平常也不需要干什么,每三天操练士兵,中间的两天任你想去干什么都行,卫所徵召你干活的时候,去就行了。 千户令可千万不要不去,不要违令,不然有可能会夺职,想要担任军官,还需要从头再来,一步一步重新爬上去。” 林轩点头,將这些都记在心里。 “还有,你现在识不识字?”秦烈紧接著追问道。 林轩:“当然识得。” “那我给你一部兵书,你带回去看看吧。真要是想在武道这条路上走得远,怎能不懂兵法呢?” 秦烈从书房掏出一本蓝色书皮的印刷书,上面赫然写著“古氏兵书”。 林轩双手接过这本兵书,隨后再次向秦烈拱手:“多谢秦叔,我回家后必勤加研读。” 这本兵书记载的不是战略、战术,而是最基础的行伍指挥、操练士兵、锻炼技巧等,这也是林轩当了小旗总旗之后的日常工作。 至於那些战略和战术,秦烈觉得他暂时不能够用到,就以后再学,毕竟贪多嚼不烂嘛。 如果一个军队的军官,连最基础的指挥都不会,那討论战略和战术有什么意义呢? 林轩在卫所的集市转了转,发现没有什么自己能够用到的东西之后,便回家去了。 还没有到家,他就看到林杰门口有一名少年身穿孝服,正在向他哭诉。 “林哥,求你了,借我点钱,让我安葬母亲吧,我愿意给你当牛做马。” 这名少年身前的,便是林杰的儿子林禄,他也是在军卫所里面担任小旗之位,面对少年的哭诉,林禄面色冷淡,语气不善: “滚!別在这晦气,你一没有田,二没有產业,家里屋子都快塌了,还想要借钱?拿什么还我!再在我门口哭,別怪我把你乱棍赶走了!” 说著林禄拿起了门边的粗木棍,扬起便要打下去。 少年嚇得坐在地上,没有想到他是来真的,连忙想要爬走。 “不借就不借吧,何故打人呢?”林轩走到跟前,一把抓住了林禄扬起的手。 林禄的手被死死抓住,分毫动弹不得。 “林轩…別他妈多管閒事!”林禄发现自己挣不脱林轩的手。 隨后,林轩將林禄的手甩开。 林禄发现自己的力气略逊下风,便不再动手,想了想直接狠狠关上门。 “欺负刚死了母亲的孩子,亏你做得出来!”林轩冷哼一声,隨后將少年从地上扶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张悬。”少年被林轩救下,说话稍微有点结巴。 “你是没钱安葬你母亲吗?” “嗯…这些年来天灾不断,好几年绝收了,我和母亲將田也卖了,在城中当挑夫,母亲做针线活谋生,本来日子虽苦些,但也能过得下去… 谁曾想,母亲最近大病了一场,我花光家里积蓄给母亲治病,没想到母亲没治好,钱也花完了。” 第26章 今非昔比 张悬语声愈发哽咽,泪水一滴滴从眼眶中滑下来。 “我如今实在凑不出分毫钱財,母亲养育我十六载,可我到头来,竟连一口薄棺都无力置办,实在愧对爹娘养育之恩。” 他越说越难过,低声啜泣不止。 林轩沉默。 等哭声稍稍平復,他才开口轻声询问:“你去別处筹钱,可有收穫?” 张悬抹了把脸上的泪痕,神色落寞: “没能借到多少,如今家家户户日子都拮据,我心里清楚。 向宗族借,他们都说,又不是我父亲死了,让我直接草蓆一卷,隨便找个坑安葬得了,辛辛苦苦在外面要钱,不如早点回去当挑夫。 奔波两日,总共只凑到三百文。” 林轩一听这个数字,长嘆一口气: “带我上你家看看。” 片刻之后,二人便来到了张悬的家中,他们家的屋是茅草屋,房顶漏了个洞,让本来显得昏暗的房间,变得通亮。 堂屋正中间,一具女尸正躺在席上,毫无生机。 林轩见他说的话属实,便继续说道: “那你可会务农耕种?”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会,我什么农活都会干。”张悬直点头。 林轩见状缓缓开口:“既然这样,老人家的后事便由我来代为安葬。 往后你便帮著我家打理田地、耕作。” “真的?”张悬闻言,长期被愁眉苦脸占据的脸上,终於露出了一丁点的喜色。 林轩点点头:“真的。” 他拿出二两银子,递给了张悬。 在良城,二两银子便已经足够办一场普通的葬礼,薄棺、寿衣、简单的仪式,这些应有尽有。 张悬心情激动,当即双膝跪地想,对著林轩深深叩首,语气满是感激: “多谢恩人相助,还未敢问恩人大名? “男儿膝下有黄金,我叫林轩,就住在这户,你什么时候办完了丧事,便来这家找我,若我家无人你就改日再来。”林轩指了指远处被眾多住房包裹住的自家。 “恩人也姓林?莫非和那家姓林的是一家?”张悬十分好奇。 “嗯,他家现任家主算是我二爷爷,但我没有和他们有什么来往。”林轩轻轻点头。 “恩人简直是菩萨心肠,我听闻这户姓林的,经常向外面放贷,所以才会向他们借钱,可没有想到,钱没借到,还差点被他们打了。” 张悬感慨道,感觉这两户姓林的完全就不是一家人嘛! 林轩离开时,他依旧连连道谢。 他看向堂屋中间的女尸,已经许久没有展现过笑容的脸上,终於掛了一个硬挤出来的微笑。 “娘,我能活下来了。” 这两日,张悬以一口薄棺將母亲下葬,既不华丽也不磕磣,算是了了他的一桩心愿。 …… “这是干什么?”陈芳看著正在田间认真浇水的少年,不由得拽住林轩的衣袖,將他拉到一边,慢慢和他说。 “然后从此以后你不用再去种田,这田就给他种了,要是收穫了我们分成,你还是早点享清福吧,咱们家的缺钱了?” “那孩子能行吗?”陈芳疑惑道。 林轩:“行不行你只要盯著,他若是做错了,你就纠正他便可。” 张悬浇水很认真,像是在灌溉自家的田地,没有一点敷衍与偷懒。 三七分,林轩最后拿收成的七成,张悬拿三成,这么分具体就是因为这块地早就已经被林家耕种了,早期一些重的活已经被林家干完了。 下一年若是他的劳动占比多,就不是这个分成了。 林轩之所以让张悬干这个活,是因为他想培养自己的亲信了,不久以后,若是能通过比武,他就直接在卫所这一下变成武官,没点自己的亲信怎么能行? 难不成以后做什么事儿,还都让他亲自干,或者让林安去?不可能永远单打独斗吧? 在粮食还没收穫这段时间,张悬的吃也是由林家解决。 今日到饭点了,陈芳便给张悬送了一碗饭菜。 张悬看到陈芳给他带的饭后,微微咬著嘴唇,呼吸都加重了一些,忍住不让眼泪掉下来。 林轩趁著这段期间没有什么事儿干,就带著林安去揉山打猎。 凭藉前世的经验,此世的力量,和锐目带来的出色动態视觉天赋,他如今已经可以做到箭无虚发。 但山下已经没有什么具有挑战性的猎物让他猎杀了,只能向著山中走去。 不久后,几只野猪出现在林轩的视野之中,其中一头最大的母猪,赫然是之前他猎小猪时,带队的那头。 几乎月余不见,那几只小猪都大了不少,只是数量近乎少了一半,应该也是死在其他野兽手上,或者其他猎人手上。 林轩拉弓便朝著那头最大的母猪瞄准,它看著大约有一百五十斤,之前猎杀这群野猪,他还提心弔胆的,现在基本上可以光明正大的猎杀了,之前这母猪撞他一下,都要掉半条命。 现在徒手就能制服,大概率也不会费多少力气。 更別说想对他造成什么伤害了,基本是不可能的事。 他的实力今非昔比! “嗖~”破甲箭从野猪的眼睛直达大脑,隨后从他的脑后穿了出去,它几乎当场就丧失了行动能力,倒在地上不停抽搐。 “我现在要不要把其他野猪射杀了?”林安揣摩著林轩喊自己来的目的。 “不用,留著他们吧,两三个月,说不定它们长成大的,” 其他野猪林轩並没有去管,毕竟打猎这行,不能竭泽而渔,现在將野猪都打光了,可能也就获得个百来斤的肉,以后慢慢打,长期收益肯定比现在更高。 看著一箭射死野猪,却不让自己继续打猎的林轩,林安只觉得一阵无奈。 “合著你让我来,又不让我动手,就是让我看著你射唄?”林安用拳头锤了锤林轩的肩膀。 林轩摇摇头:“不是,是喊你来当苦力的,毕竟这么大的野猪,我一个人也不好带回去。” 他们此次其实是推了板车过来,不过是在山下,从山上將此物运下去,也是需要点力气的,毕竟不能在肩上扛著吧? 两人各自用麻绳拴著猪腿,用木棍系上抬下山去,要省力不少,也能避免衣服脏了。 第27章 演武 这只体型巨大的野猪,也没有什么天赋存在,让林轩不禁疑惑,这天赋到底是怎么出现的? 思来想去,他觉得最有可能的,就是单一个体的独有突出特质,和物种地位、强弱无关。 这样是最能够解释的通的,因为狼的嗅觉,都比人好,但是他在死狼身上,在狗肉市场里,都没有见过关於嗅觉类的天赋。 林轩这头野猪身上割了几块里脊和外脊肉,隨后將这野猪剩下的皮肉骨全部卖了,共计获利六两银子。 回家后,林轩顺便给张悬送了一条过去。 他笑著向张悬说道:“张悬,我给你带了一条肉过来,这我今天才猎的猪,你趁新鲜赶紧煮了或者炒了吃。 你看你饿的,瘦了吧唧,和一条竹竿儿似的。” 张悬许久都没有沾荤腥了,看到林轩给他带来了一条猪肉,心中不只是喜悦,还有一种浑身上下的暖意。 不过他现在其实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毕竟对方刚刚给了他二两银子,让他安葬母亲,现在又频繁给他送吃的,这得让人家多破费? “这…轩哥,这不太好吧,我还没给你们干几天活儿,这肉那么贵重,我不能收下。” 林轩摇摇头,带著些许教训的口吻:“什么话?这是我打猎打来的,值不了多少钱,再说了,你不吃饱,吃好,哪里有力气干活?赶紧收一下吃了,不然你就別种我家地了。” “那好吧,谢谢轩哥。”张悬向林轩行礼。 林轩紧接著又说道:“你可能好奇,我为什么对你那么好吧?” 他接著说道:“我过些日子要去卫所担任军官了,军官怎么能没有自己的亲信? 其他人我信不过,这年头亲戚都不靠谱,我那个二爷爷一肚子坏水,我都不想搭理他。 看到你那天为了给母亲买口棺材,到处求爷告奶,我就觉得你小子是个有良心,有孝心的,可以信任。 所以,你好好干。” 张悬闻言,心中喜悦,原来林轩是对自己好是这个原因。 原来是因为自己有被信任的价值,而不是只是单纯的觉得自己可怜带来的施捨和怜悯。 这让他原本有些自卑的心理,得到了极大的缓释。 “轩哥,小弟以后就任你驱驰了。” 其实这条猪肉顶多也就四五十文,普通工人两天可以买得起,却让张悬更加坚定跟著林轩的决心。 二十多天后,林轩的臂力从四百斤涨到了四百七十斤,虽然看著没有涨太多,但是想要在冬狩演武中,碰一碰那总旗之位,已然是绰绰有余了。 冬狩演武就在今日。 儘管演武不需要士兵自带弓箭、刀枪,但林轩为了路上安全,还是自带了十二力弓和那把雁翎刀。 以前的冬狩演武是比打猎,看谁猎的猎物多,比武只是顺带的,综合看上去更像是一种军事演习。 但现在不一样,已经不比打猎了,只有单纯的比武,成为了卫所选拔人才的手段。 因为年代不一样了,以前冬狩是军事演习,那是因为处在和平年代,不需要出太多高手,国家没威胁,军队能够保持一定的战斗力,能够平叛、基础维稳就行了。 现在变为卫所选拔人才的手段,原因就是国家有威胁,对抗北虏和流寇,都需要人命去填线的。 现在北虏和流寇的战斗力都比较凶悍,军队若是还按照以前的標准来,那肯定不行。 冬狩演武举行的很早,林轩还没天亮就出发了,到了卫所之后,他发现这里变得非常热闹,之前冷冷清清、就算三天操练日人也不多的校场,如今已经围满了人。 毕竟此地的娱乐生活並不多,看別人比武自然是一桩趣事,更不用说这是在选拔军官,比武的精彩程度,可远比那些私斗强多了。 林轩刚刚来到此地,就受到了秦烈和秦晟父子的欢迎。 他们的身边还有一名少女,穿著便於行动的黑色劲装,静静的站在两人身旁,她的身材玲瓏,面容俊秀,不过不是那种阴柔的美,而是那种像美少年一般的英气,和秦晟长得极为相似。 这都不用介绍,林轩也可以猜到这大概是秦晟的妹妹。 “林侄儿,你来的好巧,再有一刻钟,演武就开始了。” 林轩向他行礼。 那名少女向著林轩投来了好奇的目光,目光扫过,在脸上停留最久。 林轩本来相貌就不错,现在练武之后,身高和身材也窜了上来,气质非凡,吸引更多异性的目光也是正常的。 秦烈向那少女介绍道:“这是卫所小旗官林轩。” “这是家女秦颖…” “原来是秦小姐。”林轩也向她行了一礼。 秦晟也笑著,拍了拍了林轩的肩膀:“林兄,好久不见,想必有你在,今天的演武肯定很精彩。” 林轩也回应道:“应该是没那么有趣的吧,秦叔说我的力量已经超越了许多老总旗,今天是选拔总旗,那多没意思。” “不不不,我说的不是这个,看你一路横推那些对手,肯定没意思。 我的意思是,今天你那林家的亲戚,还有张百户家的儿子,也是来参加演武的,说不定你们碰面呢。” 林轩一笑:“哈哈,那秦兄可放宽心了。” “哎,可別太自大,我听说张家那名小旗,天赋也是异稟,只不过他们一直藏拙,直到今天演武,才打算让他出来,为张家博个名,拉拢一些县內的豪强。” 出个天才,是任何家族的幸事,因为县內的那些豪强很喜欢认识这种天才,出点儿钱资助,结个善缘。 林轩点点头:“好,我自有分寸。” 他心中默默想道:“再天才能天才到哪儿去?” “林兄弟,此次演武第一,听说有两剂健体汤药,对武道增益有些用处,价值十两银子,在外面想买都买不到,你可以尝试去爭一下。”秦晟又提醒道。 林轩点点头:“那我试一下,这演武除了举重、射箭和实战,可还有其他的比试项目?” 第28章 测力 秦烈摇摇头:“这倒是没有,就只有三样,你的膂力达到多少斤了?” “那便好,现在膂力大概四百五十斤。” 秦烈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这段时间林轩没有熊精肉的加成,能够进步已然不易,但还能达到五十斤的增幅,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天才果然是天才,根本就不讲道理。 照这么下去,最多五六个月,他就能摸著通息境界的门槛。 到时候就是十六岁的通息,这种年纪便达到通息,前途不可限量。 “力气、弓法、实战,就这三样,你要都是最杰出的,那可以直接晋升总旗了,这一次冬狩,总旗总共就提拔一个,而小旗则是五个。” “一个名额…好像是有点太少了,那我需要加把劲。” “嗯,林兄弟,你会的武技有多少?这在最后一场,可决定了你能不能贏。”秦晟突然觉得好奇,开口问道。 “我目前还只会太祖长拳,不会其他的武技。” “哦,那你的缺点就大了,到时候有可能比不过其他小旗。” “那该怎么办?临时学已经来不及了吧?”林轩微微皱眉。 “是有点来不及,但是你应该问题不大,可以以一力破万法,我给你演示一套拳法,你看你能学会多少。”说著,秦烈便向林轩演示自己练过的一种武学——四极拳。 这种拳法招式狠辣,非常具有力量感和打击感,主张快准狠,无论是膝盖,还是胳膊肘,都能用作拳法的一部分。 林轩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他第一次看秦烈演示,便將这些动作深深印刻在脑海中。 还没等他练一次,校场便响起了號角,演武开始了。 校场之上,旌旗猎猎。 不少军户少年面黄肌瘦,握著兵器的手却极紧。 他们知道,这不是寻常比武。 而是决定日后命运的机会,底层军户可以通过比武晋升小旗,小旗可通过比武晋升总旗,虽然月俸只有一两和一两半银子,但是灰色渠道多,而且拥有健体汤药的购买权。 但总旗升百户…需要军功。 高台上千户缓缓站起,他站起的瞬间,场內立刻就变安静了,原本在閒谈著的那些百户、副百户,也立刻停止了交谈,都在等著这位良城的最高军事长官发话。 他没有多余废话。 只是扫视眾人,而后开口: “冬狩演武,正式开始!” 一阵鼓声、號角响起之后,一名身披皮甲的总旗出现在了人群中央。 “演武三演,力演,开场。” 这一场其实非常简单,就像林轩那天举那块青石一样,测试武者的极限力气,不过这一次练功掇石,是按照五十斤五十斤加的。 许多军户少年直接来到台上,隨后搬举掇石,大多数只能保持在一百多斤,没有能够超过两百斤的,这些基本上都是小旗的竞爭对手,完全没法儿和林轩比。 所以他也懒得看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他的二爷爷也在其中之列,最多仅仅举起了两百五十斤的掇石,而且持续的时间还很短。 慢慢的,直到一名青年男子搬起两百五十斤的掇石,成功维持数息之后,脸色涨的通红,他就知道,再过几个人就轮到自己了。 “刘继业,两百五十斤,分入总旗组。” 刘继业还想再举,但是他举不起来了,脸涨红的像猪肝,再让他加重,恐怕人得交代在这里。 接下来陆陆续续几个想要竞爭总旗的,最高记录也就三百斤,其余的那些,基本上维持在二百五十斤左右。 “小旗林轩!” “在!”林轩答应了一声。 “来测掇石!总旗遴选最低两百五十斤。”那名皮甲武官,向著他点了点头。 听到这个名字,林杰不禁撇了撇嘴,林轩现在才多大?就来参加总旗选举比武? 林杰对著儿子林禄说道:“没想到这小子也来了,咱就等著看他笑话,他还不到十六,就来参加这总旗选举比武,真是有些自不量力了。 他能举起两百斤的掇石,都算是他厉害了。” 然而下一秒,林轩直接来到了三百斤的掇石旁边,並且整理自己的呼吸,態势仿佛要试试这个。 “装模作样,三百斤是你想举就能举的吗?”林杰见状,嘴角一撇,不由得冷嘲热讽。 林禄也附和道:“是啊,这小子也太狂了,那可是三百斤,我现在都练武多少年了,才勉强二百五十斤,简直是在做梦!” 张全看到此景,眼皮都没抬一下,三百斤的掇石举重,有什么好看的? 林轩站在掇石前,气沉丹田,猛一用力,瞬间就把这个三百斤的掇石提到了自己的腰间。 他似乎脸不红心不跳,就这么坚持著,直到皮甲武官喊停他才停。 林杰看了,脸色微白,死死地盯著场內的林轩看,他怎么看都觉得,这小子压根就不是那种有劲儿的人。 “这…这怎么可能?” 皮甲武官看到林轩的状態,便说道:“还有力气吗?感觉还没到你的极限,再加一百斤?” “可以,加吧。”林轩点头。隨后来到了那四百斤的石头旁边。 依然是轻鬆举起,甚至还是饶有余力的样子,他这个状態让不少低级军官都感觉到好奇。 “他的力气怎么那么大?四百斤,那可是四百斤啊!” 林轩已经破了今日的记录,但是他不满意,就怕接下来那个所谓的张家的麒麟儿会压他一筹,便提议道: “我想再试试五百斤的。” 此言一出,当场炸锅。 竞选总旗,两百五十斤已经达到门槛,没想到他竟然选了翻倍的重量! 狂,太狂了! 这种重量,是很多老牌总旗才敢试的。 不过也能看出来,林轩刚才举四百斤掇石非常从容,所以五百斤是有些底气的。 秦烈点头认可,秦晟一脸欣赏,秦颖脸上满是错愕。 林杰一脸黑线。 张全闻言,忍不住侧目,毕竟五百斤,和他的极限也差不了太多了。 皮甲武官愣著,快速眨了將下眼,隨后便看著林轩走向五百斤掇石。 林轩气沉丹田,调和全身肌肉,最后,重重呼出一口气,双手放在掇石上。 起! 第29章 平分秋色 五百斤,已然达到他力气的极限了。 但停留二十息时间,还是可以做到的。 二十息后,他將掇石放下,大口大口喘著粗气,额头上已经有了细细的汗珠。 眾人哑然,林轩这种成绩,已然是总旗组第一名了,超过第二名整整两百斤! 这是何等的天赋?看来这一次的总旗,非他莫属了。 张百户在心中默默將林轩排除,他的极限力道也不过五百斤,怎么可能是杀死萧重阳的人? 萧重阳虽然是个半吊子通息,境界不稳,远远弱於其他通息,但也有將近600斤的膂力。 千户在远处高台上看著,双眼微眯。 林杰见到这场面以后,之前嘲讽的话也不说了,在心里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当著眾人的面,去公开嘲讽林轩,要不然在卫所他就丟大人了。 林轩下台,坐著进行深呼吸,平復一下身体,为下一场弓试做准备。 “小旗张全!” 这是测力的最后一人了,林轩望著他,很期待看到他表现出来的实力。 这就是秦家人所说的,张家的那位武道小天才了,被张家暗暗培养许久,此时终於肯露面。 张全今年十七岁,虽然没有秦晟的天赋高,但也非普通人可以比,加上家族的资源倾斜,绝对是此次总旗之爭最有力的竞爭者之一。 他长相平凡,五官十分普通,但身高较高。 上台之后,他便直接奔著五百五十斤的掇石走去。 林轩眉头一皱,莫非此人的力量在自己之上? 张全用尽全身力气,在远处都能看见他身上、脖颈的青筋暴起,在一声怒喝壮气后,他將五百五十斤的掇石搬了起来。 维持了二十息之后,他將掇石慢慢放在地上。 此刻,整个卫所直接炸了锅。 他们原以为,能举起五百斤的林轩,就已经是这次眾多小旗中最出色的一人了,但是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在他之上! “精彩,实在是精彩!” “我们良城千户所,什么时候天才都接二连三冒出来了?” 林轩沉默,这下他的处境有点不妙了,对方在测力的成绩高於他,那么在接下来两场,他一场都不能落后,甚至有一场还要胜过对方,才能保住这个总旗的位置。 至於总旗会不会临时加一个位置,来弥补两名天才现身导致的位置太少,他不敢去赌。 原本比较高兴的秦家人,现在都在为林轩的处境而感到担忧,今天爭夺总旗之位这条路,有些不通畅了。 不是林轩不够优秀,而是对手太强,再加上张全长他两岁,本来就具有优势。 只能期待林轩的其他方面表现更加优秀。 张百户此时洋洋自得,为自家子孙出了风头而感到高兴与骄傲。 不过他也在隱隱担忧,因为林轩现在才不过十五岁多,家境贫寒,家中只有一个男丁,赚钱门路稀少,却展现出了和他家全力培养的天骄相差不太多的实力。 张全力量的上限,也就在五百五十斤了。 第二场弓试很快便开始,这一次人们不能再聚在一堆围观了,毕竟这是要射箭,靠得太近,到时候容易误伤。 射箭这方面,比的也很简单,甚至比力试用的时间还要更短。 规则便是拿三种规格的弓箭,六力弓、九力弓、十二力弓射靶,一种弓箭射三次靶,按中靶的情况算成绩。 爭当小旗的那群军户,箭法几乎是没眼看,准度很差,大多数也都是能中靶,但都射不到靶心上去,三箭能中一次靶心的,都算是厉害。 因此並没有什么看点,很快便到了总旗组,这边的箭法都要好很多,因为大多数年纪稍微大一点,接触弓箭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命中靶心的次数,在一半左右,极少数有脱靶的,已经相当不错。 林杰八箭中靶,一箭脱靶。 很快便到了林轩,弓箭组的成绩比较死板,就算在规定距离之外射中靶子,能够得到的分数还是那个样子,不会额外加分。 这一试难点在於距离,射箭的位置和靶子的位置相隔比较远,六力弓射程没有那么远,无法直接命中,而是需要调整射箭角度,拋射命中,这就大大增加了中靶的难度。 几乎所有的失分点都在这里了。 所以在这一方面,林轩只需要不出错,全部射中靶心就行了。 弓试在他眼里,算是这几场演武里面最简单的了,多重因素叠加起来,他想射箭不中靶心都难。 他拿起轻飘飘的六力弓,曾几何时,这种规格的弓,他只能拉动一次,第二次就要不稳,但是现在和玩具也没什么两样,他轻轻鬆鬆都能拉动几十次。 “嗖嗖嗖!” 三只箭矢在空中划过,划过一道精美的拋物线,最终精准命中靶心。 六力弓,三矢三中!全中靶心。 林轩当即又拿起九力弓,九力弓他可真没用过,先是拉动了一下,试试手感,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之后,又是三箭射出。 九力弓,三矢三中,全中靶心。 十二力弓,这段时间他一直在用,所以根本不需要再去试手感,依然是全中靶心。 力试、弓试双绝,在眾人的眼中,林轩已然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峰。 很快便到了张全进行弓试,他看了林轩弓试全过程,感觉自己压力不小,但他丝毫不敢懈怠,按照自己正常的水准发挥。 三种弓箭,总共九箭九中,全中靶心,成绩和林轩一般无二。 秦晟见状,眉头不禁往下压,低声向父亲说道:“感觉林兄弟有点危险了。” 秦烈默不作声,轻微頷首。 秦晟说的是事实,弓试没有拉开差距,那么实战就必须要贏,才能获得这个位置。 而林轩在力试中已经输掉了,力气不如张全大,他在最后一场武试中就具有先天劣势,能不能贏只能全看他的武斗技巧如何了。 目睹这一场景,那些军户们不由得议论纷纷。 “有趣,有趣,实在是精彩啊。” “今天真是来对了!两个难遇的天才,在这针锋相对,真想看最后到底是谁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