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漫威当卧底》 第1章 漫威世界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m国,纽约布鲁克林。 林默裹著一件半旧的灰色呢子大衣,缩在布鲁克林区一间廉价公寓的窗户后面,手指夹著根快要烧到过滤嘴的骆驼烟。 窗户开著一条缝,冷风嗖嗖地往里灌,但他不在乎。他的眼睛死死盯著街对角那栋褐色砖楼——布鲁克林招待所,一个不起眼的中档旅馆。 “妈的,真他妈冷。”林默吸了口烟,把烟屁股弹出窗外,搓了搓手。 他今年二十岁,龙国沪市人,十二岁之前是个孤儿,后来被国家的人带走,训练了八年。射击、格斗、密写、电台、爆破,什么都学。 三个月前,他接到任务,用一个新的身份前往m国纽约。 任务很简单:收集情报,观察m国动向,尤其是跟战爭相关的技术和人物。 但林默知道,这事儿从一开始就简单不了。 因为他看见霍华德·斯塔克了。 就在他抵达纽约的第三天,就在电视新闻屏幕上,看见那个留著精致小鬍子,一脸玩世不恭的男人正在接受採访,旁边是他新发明的玩意儿,一个会悬浮的汽车轮轂。 林默当时就愣在那儿,手里的热狗差点掉地上。 霍华德·斯塔克。 斯塔克工业的创始人,m国顶尖的武器发明家,也是漫威世界里,钢铁侠他爹。 “操。”林默当时就骂了一句。 他上辈子是个漫威迷,漫画、电影、同人,刷了不知道多少遍。他太清楚了,霍华德·斯塔克站在那儿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这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一九四三年。 意味著这个世界有超级士兵,有宇宙魔方,有九头蛇,有將来会穿著铁壳满天飞的托尼·斯塔克,有从冰窟里挖出来的m国队长,有神,有怪物,有外星人。 也意味著,他林默,一个龙国特工,带著前世全部的记忆,掉进了这个特么的全是妖魔鬼怪的大染缸里。 震惊了三天,骂了三天娘,林默很快冷静下来。 慌个屁。既然来了,就得干点啥。前世他是个普通打工仔,这辈子国家养了他八年,教了他一身本事,给了他一个明確的目標。 他没什么拯救世界的中二理想,但他知道自己该干嘛。龙国培养他,他就得为龙国做事。这世界再魔幻,道理也一样。 他开始利用特工的身份,小心翼翼地接触情报网,暗中关注那些他知道的“关键点”。 然后,他就盯上了布鲁克林招待所。 因为根据他这几个月从各种渠道,军工厂的招工信息和报纸角落的徵兵新闻,甚至是从他那个在陆军后勤部当文员的情人嘴里套出来的话,综合分析出一个结论。 一个叫史蒂夫·罗杰斯的小个子,来自布鲁克林,体弱多病,徵兵体检被拒了四次,但就是不死心。 而霍华德·斯塔克最近频繁进出布鲁克林区,跟军方的人秘密见面。 再往前推,亚伯拉罕·厄斯金博士,一个d国来的流亡科学家,已经加入了m国的“超级士兵”计划。 时间线对上了,“超级士兵血清”,“m国队长”,史蒂夫·罗杰斯。 林默把烟盒里最后一根烟抽出来,在手指间转了转,没点。 他盯著那栋招待所,脑子里飞快地过著电影里的画面。他记得,史蒂夫就是在布鲁克林,在这个破地方,被菲利普斯上校和卡特特工找上门,然后被带去参加那个改变他一生的试验。 试验地点应该在纽约,一个秘密实验室。注射完血清后,会发生什么? 刺杀。 一个混在观眾里的九头蛇特工,会在注射完成后引爆炸弹,然后趁乱抢走最后一瓶血清。史蒂夫会追上去,一路追到河边,最后那个九头蛇特工开著潜艇逃跑,被史蒂夫抓回后血清被毁掉。 电影里是这么演的。 林默眯起眼睛,如果他能比史蒂夫更快一步,在那个码头,在那个九头蛇特工上船之前截住他…… 血清。 完整的最后一瓶超级士兵血清。 那玩意儿代表著什么?代表著人类体能的极限突破,代表著力量的倍增,代表著可以批量製造超级战士的可能。 霍华德·斯塔克后来研究了一辈子,也没能完全复製出来的东西。 如果这玩意儿落到龙国手里…… 林默的心臟跳得快了一点。他把烟放回烟盒,站起身,在狭窄的房间里走了两步。 风险极大。 他只有一个大概的时间范围,史蒂夫注射血清就在这几天,可能明天,可能后天。 他只知道事件发生在纽约,但不知道具体实验室在哪。他只知道码头,但纽约有多少个码头?那个九头蛇特工会上哪一个?情报太少了。 但他不能去查。这种级別的绝密项目,m国军方的反间谍部门不是吃乾饭的,他一个龙国特工稍微靠近一点,可能就是死。 唯一的办法,就是等。等那个试验成功,等那个爆炸发生,等那个追逐开始。 电影里,史蒂夫追著九头蛇特工跑了大半个纽约,动静不小。只要他听见风声,看见街上的骚乱,他就能判断方向,就能往码头赶。 这是赌博,赌他的记忆没错,赌事件会发生,赌他能跑在那个刚刚注射完血清,身体素质还没完全適应的史蒂夫·罗杰斯前面。 “玛的,这赌注够大。”林默自言自语,声音里带著点沙哑的粗糲感。 他走到床头,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巴掌大的铁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些零碎的东西:几卷不同面额的美元,一把备用钥匙,一份偽造的船厂工作证,还有一支压满了子弹的柯尔特m1911手枪。 他把枪拿出来,在手里掂了掂,退出弹夹检查了一下,又“咔噠”一声推回去。 八年训练,他杀过人。在龙国边境清理过特务,执行过秘密任务。他不是什么好人,也不是什么英雄,他就是一个干活的。 但这次不一样。 这次截的,是m国军方最核心的机密。成了,他就是龙国的功臣,哪怕一辈子隱姓埋名也值了。败了,死在这儿,没人知道他是谁,尸体可能被扔进海里餵鱼。 “干特娘的。”林默把枪塞回枕头底下,重新走到窗边,盯著那栋招待所。 街对面,布鲁克林招待所的门口,一个穿著臃肿大衣的瘦小身影匆匆走过,手里拎著一袋东西,好像是牛奶和麵包。 林默的目光在那个身影上停了一瞬。 史蒂夫·罗杰斯。就是那个小个子,现在还是个谁都能揍一拳的弱鸡,过几天,就要变成那个举著盾牌打希特勒的m国队长了。 “对不住了,哥们儿。”林默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咱俩各为其主,你要当你的m国队长,我得给我的国家弄点好东西。血清给你喝一口就够了,剩下的,龙国更需要。” 他重新点上一根烟,烟雾在冷风里迅速散开。夜色越来越深,布鲁克林招待所的灯光亮了起来。 林默靠在窗边,像一块沉默的石头,一动不动。 他在等。等那场改变一切的爆炸,等那条大鱼自己游进他的网里。 第2章 截胡血清 十二月十七日,早上七点,布鲁克林。 林默裹著大衣靠在窗边,手里端著杯凉透的咖啡。三天了,他几乎没怎么睡,眼睛一闭就是血清、码头、九头蛇这些玩意儿在脑子里转。实在困了就靠著墙眯一会儿,听到点动静就醒。 今天早上七点十五分,一辆黑色的別克轿车从街角拐过来,稳稳停在布鲁克林招待所门口。车门打开,下来一个女人。 深色套装,红头髮,面容冷峻,腰板挺得笔直。 佩姬·卡特。 林默眯起眼睛,把手里的咖啡杯放下。他认识那张脸,电影里就是这个女人,后来成了神盾局的创始人之一。 “操,来了。” 林默的呼吸快了一瞬,但马上压下去。他盯著招待所门口,果然,没过几分钟,那个瘦小的身影就从楼里出来了。 史蒂夫·罗杰斯,拎著个小包,跟在卡特后面上了车。別克发动,很快消失在街角。 林默没动。他站在窗边,又等了五分钟,確认没有尾巴,才转身开始收拾东西。 手枪,两个备用弹夹,揣进大衣內兜。证件,贴身放著。他把包背在身上,最后看了一眼房间,开门下楼。 楼下街角有个电话亭。林默走进去,投了硬幣,拨出一个號码。 响了三声,对面接了。 “说。” 一个男人的声音,很沉,带著点南方口音。这是林默的搭档,代號“老刀”,比他早两年来m国,一直潜伏在纽约,负责支援和通讯。 “是我!”林默压低声音,“今天有活干,带上傢伙到布鲁克林海军码头,南边那条街,找个位置等我。” “什么活?” “截东西。到时候会有人追过来,你盯著,看见一个屁股很翘的白人追过来,就开枪打他车胎。记住,只打车胎,別打人。”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你確定?” “少废话,照做。那小子不好对付,你的抢可对付不了他,你的任务就是给我爭取时间。” “行。几点?” “现在就去,我不知道具体几点,但肯定是今天。你在那蹲著,按计划行事。” 林默把话筒放回去,站在电话亭里深吸了口气。老刀这人靠得住,干活利索,从不多问。 唯一的问题是他也只知道这么多,林默没告诉他全部计划。不是不信任,是没必要。知道得越少越安全。 林默走出电话亭,拦了辆计程车,“布鲁克林海军码头。” 车子开动,林默靠在座椅上,眼睛盯著窗外飞快掠过的街景。他脑子里过著电影里的画面。 史蒂夫注射血清,厄斯金博士被枪杀,那个九头蛇特工抢了最后一瓶血清跑路,史蒂夫追出去,一路追到河边码头。 那个码头,林默反覆回忆过,应该就是布鲁克林海军码头。电影里那个镜头,背景能看到一些仓库和吊车,跟布鲁克林海军码头的布局很像。 林默的计划很简单他让老刀带著步枪到码头街外埋伏,等史蒂夫和九头蛇特工过来的时候狙击史蒂夫扒著的那辆车的轮胎。 延缓史蒂夫的追击,给林默截胡血清拖延时间。林默清楚记得电影里史蒂夫和九头蛇是前后脚到达码头的,他可没有自信能够同时对付两人,更何况史蒂夫还是已经完成血清改造的超级士兵。 车子开了二十分钟,在码头外围停下。林默付了钱,下车往码头里走。 码头很大,一排排仓库堆著货物,有几艘货轮停在泊位,吊车高高耸立。工人们正在装卸,人声嘈杂,没人注意他这个背著包的男人。 林默沿著仓库外围走,避开人多的地方,一点点往里摸。他记得电影里那个九头蛇特工最后跑向的地方有一个小型潜艇停靠,靠近码头最南端,比较偏僻。 他花了半小时找到那个位置,一个水泥码头突出去,旁边立著个小吊车,泊位里空空的,没船。但地上有新留下的轮胎印,还有几根电缆拖进水里。 就是这儿。 林默看了看四周。最近的仓库离这儿有五十米,堆著些空木箱。他走过去,找了个位置,然后他掏出自己的手枪,检查一遍,插回腰间。 接下来就是等。 太阳一点点升高,工人们来来往往,码头上的噪音时大时小。林默一动不动蹲在那儿,眼睛盯著码头入口,耳朵听著周围的动静。 十二点,一点,两点。 没人。 林默啃了块隨身带的乾麵包,就著水壶喝了两口。他不敢多喝,怕上厕所。 三点,四点。太阳开始西斜,码头上的人少了。 林默心里有点打鼓。难道猜错了?不是这个码头?还是说注射实验还没开始?或者已经完了,但他没听到动静? 不可能。卡特来接人肯定是今天,电影里就是白天注射,下午出事。 再等等。 五点。 天色开始暗下来,林默正准备换口气,突然——“砰!” 一声枪响,从码头外面传来,很远,但很清楚。林默浑身一紧,整个人绷起来。他抓起手枪,压低身体,死死盯著码头入口。 紧接著,外面街上传来乱糟糟的喊叫声,汽车喇叭响成一片,还有玻璃破碎的声音。骚乱越来越近,能听见有人在跑,有人在喊。 林默的心跳快起来。他往后退了一步,藏进木箱后面的阴影里,手枪贴著大腿,枪口朝下,保险已经打开。 来了。 码头入口,一个人影冲了进来。是个穿深色外套的男人,跑得很快,边跑边回头往后看。 林默看不清脸,但他认得那身衣服。电影里那个九头蛇特工,就穿这个。男人手里攥著个小金属箱,银白色的,不大。 血清就在那里面。 林默屏住呼吸,一动不动。男人从他藏身的位置前面跑过,直奔那个停潜艇的码头。他跑得急,根本没往旁边看。 五米,三米,一米。男人从林默面前跑过去,背对著他,还在往前冲。 林默抬手,枪口对准后脑,扣扳机。 “砰!” 枪声在码头上炸开。男人往前一栽,脑袋上溅出血,整个人扑倒在地,手里的金属箱摔出去,在地上滚了两圈,停在水泥边缘。 林默没急著动。他端著枪,站在原地,盯著地上的尸体看了三秒。 没动静。死透了。 林默这才走过去,一脚把尸体旁边的手枪踢开,弯腰捡起那个金属箱。箱子不大,但扣得很紧。他没时间打开看,直接夹在腋下。 远处街上的骚乱还在继续,能听见有人在喊“站住”,还有奔跑的脚步声。 史蒂夫快到了,林默转身就跑。他没有往码头出口跑,而是沿著码头边缘往另一个方向冲。 那里有一排仓库,仓库后面有条小路,可以绕到另一条街上。跑出去二十米,他回头看了一眼。 码头入口,一个翘臀男人冲了进来,正是史蒂夫·罗杰斯。 他衝进码头,一眼就看见了地上的尸体,整个人愣了一瞬,然后猛地抬头,往四周看。 林默没再看,埋头衝进仓库之间的夹道。 身后传来史蒂夫的喊声:“站住!” 林默不理他,玩命跑。他穿过夹道,翻过一道矮墙,跳进一条小巷,七拐八绕,最后从一个废弃的仓库后门钻出来,到了另一条街上。 街上很乱,有人在议论刚才的枪声和骚乱,但没人注意他这个气喘吁吁跑出来的人。 林默把金属箱塞进大衣里,裹紧衣服,混进人群,往街角走。 走了半条街,他看见一个电话亭。他进去,投幣,拨號。 响了两声,老刀接了。 “是我。” 电话那头老刀的声音有点喘,应该也是刚回到安全屋:“刚才那小子从我这儿跑过去了,我只开了一枪打掉车胎都没有开第二枪的机会,对方就躲起来了速度太快了。” “没事,活干完了。老地方见。” 林默掛了电话,走出电话亭,顺著人群消失在夜色里。 二十分钟后,他在一个偏僻的废弃仓库里见到了老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瘦高个,脸上有道疤,手里拎著那个装步枪的帆布包。 两人对视一眼,老刀没说话,只是看著他。林默从大衣里掏出那个金属箱,放在地上。 老刀盯著箱子看了几秒,抬起头:“这什么?” “好东西。”林默点了根烟,深吸一口,烟雾从鼻子里喷出来。 老刀沉默了一下,点点头,没再多问。 林默蹲下,仔细看著那个箱子。 “操!希望別特么是空的让我白忙活一场。”他吐了口烟,低声骂了一句。 第3章 血清到手 废弃仓库里光线很暗,只有墙上一扇破窗透进来一点路灯的光。林默蹲在地上,盯著那个金属箱,手指在箱盖上敲了敲。 “没上锁,直接掀开就行。”老刀凑过来看了一眼。 林默没动。他把烟叼在嘴里,眯著眼睛想了想。 “你说这玩意儿会不会有机关?电影里那些特工都喜欢搞点花样,一打开就冒烟或者爆炸什么的。” 老刀看了他一眼:“你电影看多了。” “操,这世道,谁知道。”林默嘴上骂著,手已经伸过去,按住箱盖两边,深吸了口气,往上一掀。 箱子开了。 里面垫著一层灰色泡沫,泡沫中间挖了个凹槽,凹槽里躺著一支玻璃管。玻璃管比手指粗一点,里面装著淡蓝色的液体,在昏暗的光线里泛著微微的萤光。 林默盯著那管液体,一动不动。老刀也愣住了。两人就这么蹲著,看了足足五秒钟。 “这就是……”老刀声音有点干。 “超级士兵血清。”林默把菸头扔地上踩灭,伸手把玻璃管拿起来,对著窗户透进来的光看。 液体很清澈,没有杂质,轻轻一晃,里面的萤光也跟著晃。 就是这玩意儿。电影里,史蒂夫·罗杰斯注射的就是这个东西。一个弱鸡,就变成能打一百个的超级战士。 林默的手指有点发麻。他想起电影里那个博士说过的话,血清会放大一个人內在的一切。好人会变得更好,坏人会变得更坏。 “特么的,咱俩发了。”他把玻璃管小心放回箱子里,合上盖子。 老刀没说话,但眼神变了。他看著那个箱子,又看看林默,喉结动了动。 “这东西……给国內?” “废话。”林默站起来,把箱子夹在腋下,“不然我拼死拼活抢它干嘛。留著自个儿打针变超人?变完超人干啥,去马戏团卖艺?” 老刀咧了咧嘴,算是笑了。林默走到仓库门口,往外看了一眼。外面是一条死胡同,很安静,没人。他回头冲老刀招手: “走,先换个地方。这儿不安全。”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仓库,穿过几条巷子,最后钻进一栋废弃的居民楼。楼里没人住,地上全是垃圾和灰。 他们上到三楼,找了个角落的房间,老刀把门关上,用根木棍顶上。 林默把箱子放在地上,自己靠著墙坐下,掏出烟盒,递了根给老刀。老刀接过去,两人点上烟,谁都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老刀开口了:“刚才那个小子,是什么人?跑得跟鬼似的,我瞄了半天没机会开枪,太快了。” “史蒂夫·罗杰斯。m国军方新造的超级士兵,今天刚打的针。”林默吐了口烟, 老刀抽菸的动作停了,扭头看著他:“你早知道了?” “知道。”林默没否认,“所以我让你去打他车胎,不是打他。那玩意儿刚打完,身体还没完全適应,但也不是咱俩能对付的。一枪打不死他,咱俩就得死。” 老刀沉默了几秒,然后问:“你还知道什么?” 林默看了他一眼,没回答。他知道老刀在试探,想知道自己到底藏著多少东西,但他不能说。 不是不信任,是没法解释。难道说自己上辈子看过电影?知道这世界以后会变成什么鸟样? “知道的不多,但够用。別问了,干活吧。这玩意儿怎么送回去?”林默把菸头按灭在地上。 老刀吸了口烟,脑子开始转起来。 “常规渠道不行。这玩意儿太扎眼,m国军方丟了这东西,肯定要疯。海关、港口、机场,这几天全得查。” “偷渡呢?” “偷渡也得有人接。我在纽约认识几个蛇头,但这种货,他们不敢碰。万一被查出来,他们全家都得死。” 林默点点头。他知道老刀说得对。九头蛇的人死了,血清丟了,m国军方和九头蛇两拨人都会发疯一样找。这时候往外送,风险太大。 “先藏著,找个安全的地方,等风头过去再说。这东西不能离身,得咱俩亲自看著。”林默下了决定。 老刀想了想:“我在皇后区有个安全屋,有地下室,没人知道。可以把东西放那儿。” “行。但別放地下室,太明显。找个不起眼的地方,比如墙里或者地板下面。” 老刀点头,站起来:“现在就走?” 林默看了看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街上偶尔有人走过,没什么异常。 “走。” 两人收拾东西,老刀把步枪重新拆开装进帆布包,林默把金属箱塞进大衣里,裹紧衣服。他们从后门离开废弃楼,沿著小路往皇后区方向走。 路上没敢坐车,怕被岗哨拦截搜查。两人走了快两个小时,最后进了一片老旧住宅区。老刀带著林默七拐八绕,停在一栋两层小楼前面。 “就这儿。” 老刀掏出钥匙开门,两人进去。屋里很乱,家具上落著灰,像是很久没人住。 老刀没开灯,直接带著林默穿过客厅,进了厨房。他把冰箱挪开,露出后面一块地板,撬开,下面是个地窖口。 “下去看看。” 林默跟著他爬下去。地窖不大,十几个平方,堆著些杂物和罐头。老刀走到墙角,蹲下,在墙上敲了敲,然后用力一推,一块墙板动了。后面是个更小的夹层,刚好能塞进一个箱子。 “这地方是我自己挖的,除了我没人知道。”老刀说。 林默把金属箱拿出来,塞进夹层里。老刀把墙板推回去,抹了点灰在上面,根本看不出来。 两人爬出地窖,把冰箱挪回原位。林默坐到沙发上,长出了口气。这一整天,从早上盯梢到现在,精神一直绷著,现在稍微松下来,累得浑身发酸。 老刀从厨房拿了瓶威士忌出来,倒了两个半杯,递给林默一杯。林默接过来,灌了一大口。火辣辣的液体从喉咙下去,整个人暖了一点。 “接下来怎么办?”老刀坐到对面,问他。 “等。”林默说,“这几天什么都不能做,老老实实待著。等风声过去,再想办法联繫国內。” “万一他们找到这儿呢?” 林默把酒杯放在茶几上,看著老刀的眼睛:“那就拼。东西不能给他们,咱俩死了都不能给。” 老刀点点头,没再说话。两人坐著喝了一会儿酒,外面偶尔传来汽车驶过的声音。林默脑子里一直在转,想著今天的事。 那个九头蛇特工死在他枪下的时候,他没什么感觉。但后来看见史蒂夫追过来,他確实紧张了一下。 那小子跑起来的速度,確实不是正常人。如果真被他追上,林默没把握能跑掉。还好赌对了。码头、时间、位置,全对。 但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东西到手了,只是第一步。怎么送回去,才是最大的问题。m国军方和九头蛇的人不是傻子,他们会查,会找,会翻遍整个纽约。 林默又喝了一口酒,心里骂了一句。操,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老刀站起来,走到窗边,掀开窗帘一角往外看。看了几秒,他回头说:“街口有辆车停了有十分钟了,没熄火。” 林默立刻站起来,走到窗边。从窗帘缝里看出去,街口確实停著一辆黑色的轿车,看不清里面几个人,但能看见车灯亮著,没关。 “是警察?”老刀问。 林默盯著那辆车,看了一会儿。车没动,也没人下来。 “不知道,但咱俩不能待这儿了。”他说。 老刀转身就往厨房走,准备去取箱子。林默拦住他。 “別动。箱子就放那儿。咱俩先走,看看那车是不是冲咱们来的。如果不是,过两天再回来取。” 老刀想了想,点头。两人从后门出去,翻过一道矮墙,钻进隔壁的巷子。林默回头看了一眼,那辆车还停在那儿,没动。 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在一家廉价旅馆开了个房间。房间很小,只有两张床一把椅子,窗户对著隔壁楼的墙。 林默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脑子里反覆过著今天的每个细节。有没有留下痕跡?有没有被人看见脸?那个电话亭有没有被盯上? 想不出结果。老刀坐在椅子上,也没睡。两人就这么熬著。窗外天快亮的时候,林默终於闭上眼睛,睡了两个小时。 醒来的时候,老刀已经把早餐买回来了,两份三明治和两杯咖啡。林默坐起来,接过三明治咬了一口,没滋没味地嚼著。 老刀打开收音机,调到新闻频道。 “……昨天下午布鲁克林区发生一起枪击案,一名不明身份男子在海军码头附近被枪杀。警方表示,死者身份正在確认中,目前没有逮捕任何嫌疑人。另外,有目击者称,事发时曾看见一名翘臀男子在附近奔跑,军方发言人拒绝就此发表评论……” 林默嚼著三明治,听著广播。老刀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广播继续:“……斯塔克工业创始人霍华德·斯塔克今天將出席国会听证会,就近期军方合作项目接受质询。有消息称,该项目涉及一项高度机密的军事技术,但斯塔克工业方面拒绝透露细节……” 林默把最后一口三明治塞进嘴里,喝了口咖啡。 霍华德·斯塔克去听证会。正常流程。血清丟了,军方肯定要查,他是项目负责人之一,跑不掉。 林默把咖啡杯放下,站起来走到窗边。外面的天灰濛濛的,看不出几点。 “接下来咱俩就躲著?”老刀问。 “躲著。”林默说。 “但不是干躲。你去打听打听风声,看看军方那边什么动静。別直接问,就听听街上的议论,看看报纸。我去搞点吃的用的,咱俩得在这儿住一阵子。” 老刀点头,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他回头问:“那个箱子,真那么重要?” 林默看著他,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老刀走了,林默回到床边坐下,从兜里掏出烟,点了一根。 他想起电影里的情节,m国队长后来拿著盾牌成了m国的精神象徵。但那个血清,除了他那一份,剩下的全毁了。配方也没了。 现在,那最后一管血清,就藏在皇后区那个破房子墙里。龙国要是有了这东西,能造出多少超级士兵?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这东西落到谁手里,谁就能改变这场战爭的走向。 窗外的天越来越亮。林默抽完烟,把菸头按灭在窗台上。 操,管他什么m国队长,什么九头蛇。这东西,他吃定了。 第4章 交接血清 两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林默和老刀窝在旅馆那间逼仄的房间里,除了上厕所,几乎没出过门。 窗户一直拉著帘子,门反锁著,椅子顶在门把手下。吃的全是老刀每天早上出去买的便宜三明治和咖啡,中午晚上接著啃,林默吃得想吐。 第一天下午,警察来了。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林默正躺在床上发呆,老刀坐在椅子上擦他那把从不离身的小刀。 两人对视一眼,林默冲老刀努努嘴,老刀把小刀塞进靴筒里,站起来走到门口。 “谁?” “警察,开门。” 老刀把椅子挪开,打开门。两个穿制服的纽约警察站在门口,后面还跟著一个便衣。 三个人都是白人,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在房间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林默身上。 “检查证件。”便衣说。 林默从兜里掏出证件递过去。老刀也掏出来。便衣接过来看了看,又抬头看看两人的脸,把证件递给后面的警察核对。 “你们是移民?”便衣问。 “是!从龙国来的,投奔亲戚。亲戚没找著,先在这儿住著。”林默站起来,脸上掛著点笑。 便衣没接话,走进房间,开始四处看。他把窗帘拉开,打开衣柜,掀开床单看床底下。 另外两个警察也进来,一个翻抽屉,一个把老刀放在桌上的包打开,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检查。 林默站在旁边,看著他们把房间翻得乱七八糟,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在骂娘。 操尼玛的,翻吧,反正啥也没有。 便衣走到林默面前,盯著他看了一会儿。林默没躲,跟他对视。这种时候不能躲,越躲越可疑。 “这两天布鲁克林出了命案,我们在排查。你们这两天在哪儿?”便衣说。 “除了买食物就在房间里,一直没出门。”林默说。 “有人能证明吗?” “旅馆前台能证明我们登记了,但出没出门,没人能证明。” 便衣又看了他几秒,然后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他回头说:“最近別乱跑,隨时可能再来检查。” 门关上,林默和老刀站在原地,听著脚步声走远。过了好一会儿,林默才骂了一句:“操他姥姥的。” 房间里乱七八糟,衣服扔了一地,包被翻得底朝天,床单被拽到地上。要是以后谁还敢跟林默说m国是个讲人权的国家,林默肯定会上去给对方一个大逼兜! 林默和老刀收拾了半天才恢復原样。第二天上午,警察又来了。 这次换了两个人,还是翻了一遍,还是什么都没翻出来。走的时候,一个警察看了林默一眼,说: “你们这些亚洲人,最近老实点。” 林默没吭声,等他们走了,把门关上,对著门板竖了个中指。两天后的下午,老刀出去买吃的,回来的时候带了张纸条。 纸条很小,捲成卷塞在麵包里。林默接过来展开,上面只有一行字:明后天有人来取货,等通知。 他把纸条烧了,灰衝进马桶。 “怎么说?”老刀问。 “上头来人了,让咱俩等著,有人来取。”林默坐到床上。 老刀点点头,想了想,又问:“那箱子呢?还放在那边?” 林默没马上回答。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掀开帘子一角往外看。街上人不多,偶尔有车经过,看不出异常。 这两天警察来过两次,但都没发现什么。安全屋那边呢?有没有被人盯上?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现在旅馆已经被查过两次了,短期內应该不会再有人来。 反而是安全屋那边,如果当初有人跟踪他们,哪怕只是远远看见他们进了那栋楼,现在那边可能已经被监控了。 “我去取。”林默说。 老刀看著他:“现在?” “现在。你在这儿等著,万一有人来,就说我出去买东西了。天黑之前我要是没回来,你就走,別等我。” 老刀沉默了一下,然后点头:“小心点。” 林默从兜里掏出钱,数了一半递给老刀:“拿著,万一真出事儿,有路费。” 老刀没推辞,接过来塞进內兜。林默穿上大衣,开门出去。 外面天已经快黑了,街上亮起路灯。林默顺著街边走了半条街,拦了辆计程车,报了个离安全屋三条街远的地名。 下车后他钻进一条巷子,七拐八绕,最后从一个废弃车场后面绕出来,到了安全屋所在的那条街对面。 他没急著过去,站在街角的报摊旁边,他点了根烟,假装看报纸,眼睛在街上来回扫。 一辆辆车开过去,一个个行人走过,有拎著菜的妇女,有下班回家的工人,有追跑打闹的小孩。看了半个小时,没发现异常。 他又换了个位置,到街对面的咖啡馆里要了杯咖啡,坐在窗边继续观察。天色越来越暗,路灯全亮了,街上的人渐渐少了。 又看了半个小时,还是没发现可疑的人或车。林默把咖啡喝完,付了钱,走出咖啡馆。 他穿过街,走到安全屋那栋楼前面,没进去,继续往前走,绕到楼后面,从后门进去。 楼里很安静,没亮灯。他摸黑上到二楼,走到那个房间门口,侧耳听了听,没动静。掏出钥匙开门,进去,反手把门关上。 屋里跟他和老刀离开时一样,没人动过。他走到厨房,挪开冰箱,撬开地板,爬进地窖。地窖里还是那些杂物,他把墙板推开,伸手进去一摸。 箱子还在,林默把箱子拿出来,打开看了一眼。玻璃管安安稳稳躺在泡沫里,里面的液体还是淡蓝色,泛著萤光。 他把箱子合上,塞进大衣里面,用胳膊夹紧,爬出地窖,把冰箱挪回原位。然后他开门出去,从后门离开,消失在夜色里。 回到旅馆的时候,老刀正坐在椅子上抽菸,看见他进来,长出了口气。 “拿到没?” 林默拍拍大衣,箱子硌著肋骨,有点疼。老刀点点头,没再问。这一夜两人轮流睡,箱子放在枕头底下,谁都没踏实。 第二天下午两点,有人敲门。三下,停两秒,再三下。暗號。 林默站起来,走到门口,隔著门问:“谁?” “龙国大使馆的,我们找林先生。”外面是个男人的声音,带著点口音。 林默把椅子挪开,打开门。门口站著两个男人,都是华裔面孔,三十来岁,穿著深色大衣,戴著帽子。 前面那个个子高点,脸很瘦,眼神挺利索。后面那个矮胖些,站在走廊里,眼睛往两边扫。 “林默?”高个子问。 “是我。” 高个子从內兜掏出证件,递过来。林默接过去看了一眼,是龙国大使馆的工作证,上面有照片和印章,名字叫陈永仁,职务是武官。 林默把证件还给他,侧身让开:“进来。” 陈永仁进来,矮胖子留在门口,把门带上。房间里,老刀站起来,冲陈永仁点点头。陈永仁也冲他点点头,然后看向林默。 “东西呢?” 林默从枕头底下把箱子拿出来,放在床上,打开。 陈永仁低头看著那管淡蓝色的液体,看了好几秒,然后伸手把玻璃管拿出来,对著窗户的光看了看。他的动作很轻,很小心,像捧著什么易碎的东西。 “就是它?”他问。 “就是它。”林默说,“m国军方超级士兵计划的最终產品。那个叫史蒂夫·罗杰斯的,打的就是这个。” 陈永仁把玻璃管放回箱子,合上盖子,然后抬起头看著林默。 “你知道这东西意味著什么吗?” 林默点了根烟,吸了一口:“知道。意味著国內如果仿製成功的话,能造出一堆超级士兵。” 陈永仁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把箱子夹在腋下,从大衣內兜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林默。 “这是组织给你的。钱不多,但够你用一阵子。另外,你的任务还没完,继续潜伏,等下一步指示。” 林默接过信封,没打开看,直接塞进兜里。 陈永仁走到门口,拉开门,回头看了林默一眼:“保重。” 然后他出去了。矮胖子跟在他后面,门关上,脚步声走远。 房间里安静下来。林默站在那儿,抽著烟,盯著关上的门。老刀坐在椅子上,也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老刀开口了:“完事了?” “完事了。”林默吐了口烟。 老刀站起来,拿起自己的外套穿上,走到林默面前,伸出手。林默愣了一下,然后伸手跟他握了一下。 “走了。”老刀说。 “嗯。” 老刀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没说话,开门走了。房间里只剩林默一个人。 他站在那儿把烟抽完,然后从兜里掏出那个信封,打开。里面是一沓美元,数了数,五百块。不算多,但够花一阵子。 林默也没想到上级会让大使馆的人来接收血清,不过转念一想也合理。眾所周知大使馆工作人员都是有外交豁免权的,让他们带著血清回国算是最优选择。 交接完血清后林默突然觉得有点累。这两天的神经一直绷著,现在突然松下来,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似的。他坐回床上,又点了一根烟。 那个箱子现在应该已经上了使馆的车,再过几天,就会登上回国的船。等它到了龙国,会有一群科学家围著它研究,想办法复製,然后造出一批超级士兵。 到时候,这场战爭会变成什么样?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做的事,值了。 “玛的,累死老子了。”林默骂了一句。 然后他出门下楼,走到街上,拦了辆计程车。 “布鲁克林区,阿姆斯特丹大道。”他跟司机说。 司机是个白人老头,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那个区可不近。” “废话少说,开车。” 车子发动,往布鲁克林开。林默靠在座椅上,看著窗外闪过的街景。天快黑了,路灯亮起来,霓虹灯也开始闪。 二十分钟后,车停在一栋公寓楼前面。林默付了钱下车,走进楼里,上到三楼,敲了敲一扇门。 门开了,一个金髮女人站在门口,穿著睡袍,看见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林?你怎么来了?” 林默走进去,把门关上,搂住她的腰。 “想你了,过来看看。” 女人叫艾米丽,二十四岁,在陆军后勤部当文员。三个月前林默在一家酒吧认识了她,后来就经常来往。她不知道林默是干什么的,只知道他是个来m国投奔亲戚的龙国移民。 “这两天忙什么呢?也不来找我。”艾米丽问。 “忙著找工作呢!你知道的我刚到m国得找份工作养活自己。”林默敷衍得说著。 艾米丽笑著拍拍他的脸:“那今天好好休息。” 林默跟著她走进臥室,把自己扔在床上。床很软,枕头有股香味。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东西交出去了,任务完成了,接下来,该好好享受一下了。这辈子,总得对得起自己。 第5章 吃上软饭了 林默醒过来的时候,窗外还是黑的。他躺在床上愣了几秒,才想起来自己在哪儿。 艾米丽的公寓,布鲁克林,阿姆斯特丹大道。昨晚从旅馆出来,直接奔这儿了。 身上盖著条薄毯子,旁边躺著个人,背对著他,金色的头髮散在枕头上。艾米丽。 林默动了动,浑身酸疼。这两天神经绷得太紧,突然松下来,整个人像被卡车碾过一遍。他扭头看了看床头柜上的小钟,六点零三分。 玛的,才五点。他躺平,盯著天花板。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一会儿闪过那个金属箱,一会儿闪过史蒂夫追过来的样子,一会儿又闪过陈永仁那张瘦脸。 想了一会儿,他懒得想了。东西交出去了,任务完成了,剩下的事不归他管。 旁边的人翻了个身,脸转过来。睡袍的领口有点松,林默侧头看了一眼。 艾米丽穿著件深蓝色的真丝睡袍,料子很滑,贴在身上。领口敞开一片,锁骨下面鼓鼓囊囊的。睡袍腰带系得松,衣襟散开一点,能看见大腿根。 林默盯著看了几秒。 操。 他本来没想那么多,就想好好睡一觉。但这会儿睡醒了,身上不累了,精神头回来了,眼睛看见点不该看见的,脑子就开始往別的地方转。 艾米丽睡得挺沉,呼吸很均匀,胸脯跟著一起一伏。林默看著那个起伏,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这娘们儿身材是真特么好。 他想起第一次在酒吧见到她的时候,穿著条紧身裙子,坐在吧檯旁边喝酒,腰细得一只手能握过来,屁股把裙子撑得满满的。当时他就想,这大洋马,得骑一回。 后来骑上了,还特么不止一回。这娘们儿身材和前世耍视频中的网红一样,是那种妥妥的妥妥的细支接硕果呀! 林默舔了舔嘴唇,他知道应该让艾米丽接著睡。人家天亮还要上班,折腾醒了不好。但他躺在那儿,眼睛就是移不开。睡袍下面那条缝,若隱若现的,比擦边舞还勾人。 忍了几秒,没忍住。林默翻了个身,凑过去,手从睡袍下摆伸进去。艾米丽迷迷糊糊哼了一声,扭了扭,没醒。 林默手往上摸,摸到一团软肉,捏了捏。真特么大。 艾米丽被吵醒了,她睁开眼,看见林默的脸凑在跟前,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声音还带著睡意:“你干什么……” 林默没说话,直接压上去。 艾米丽被他压得闷哼一声,推了他一把:“快天亮了……” “天亮怎么了?天亮就不能干了?”林默嘴凑到她耳朵边上。 艾米丽笑著骂了他一句,手搂住他的脖子。接下来两个多小时,臥室里就没消停。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床嘎吱嘎吱响了半天,艾米丽的叫声压著嗓子,怕吵著邻居。林默不管那个,该使劲使劲,该出声出声。反正这楼隔音差,邻居听见就听见,关他屁事。 完事的时候,窗外天已经亮了。林默躺在那儿喘气,身上出了一层汗。艾米丽趴在他胸口,手指在他肚子上划来划去。 “你今天怎么这么精神?”她问。 “前两天憋坏了。”林默说。 艾米丽抬起头看他,眼睛弯弯的:“憋坏了?你干什么去了憋坏了?” 林默没回答,手在她屁股上拍了一下:“上班去,一会儿迟到了。” 艾米丽看了看床头柜的钟,八点五十。她“哎呀”一声,翻身下床,光著脚跑进浴室。林默躺在床上,听著浴室里哗哗的水声,点了根烟。 二十分钟后,艾米丽从浴室出来,换了身衣服,深色的套装,头髮盘起来,看著挺正经。她走到床边,弯腰在林默脸上亲了一下。 “我走了。冰箱里有吃的,你自己弄。” 林默“嗯”了一声。 艾米丽拎起包,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晚上还来吗?” “来。” 她笑了笑,开门出去了。门关上,房间里安静下来。林默躺了一会儿,把烟按灭,坐起来。 他看了看这间臥室,不大,但收拾得挺乾净,衣柜、梳妆檯、床头柜,都是女人的东西。 窗帘是碎花的,床单是粉色的,跟他平时住的那种破旅馆完全是两个世界。 他下床,光著脚走到窗边,掀开窗帘往外看。街上有几个人在走,一辆车开过去,一切正常。 他把窗帘放下,走回床边坐下。接下来怎么办? 东西交出去了,任务暂时告一段落。上级没说让他干什么,只说等下一步指示。那就等唄。但等归等,总得有个地方待著。 回旅馆?那破地方已经被警察翻过两次了,虽说没翻出什么,但谁知道还会不会再查。而且那房间又小又脏,床硬得跟石板似的,睡一宿浑身疼。 去別的旅馆?得花钱。组织给那五百块,看著不少,真花起来撑不了多久。而且新地方不熟,万一撞上什么事儿,连跑都不知道往哪儿跑。 林默把烟盒拿出来,又点了一根。他抬头看了看这间臥室。衣柜,梳妆檯,碎花窗帘,粉红床单。浴室有热水,冰箱有吃的,床躺著舒服。 最关键的是,这儿有个女人。艾米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只知道他是个从龙国来的移民。她没问过他太多,他也没主动说过。 两人就是那种关係——睡觉,吃饭,偶尔聊几句天,谁也不打听谁的底细。这种关係,挺好。 林默吸了口烟,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要不,就住这儿? 反正艾米丽也没说不让,昨晚过来她还挺高兴的。刚才走的时候,她说“晚上还来吗”,意思是欢迎他继续来。 至於住多久,到时候再说。反正最近风声太紧他是不打算在继续瞎搞了,他是打定主意留在艾米丽家吃她的住她的,每晚还能跟她打打『友谊赛』解决身理需求。 林默把烟按灭,站起来,走到浴室冲了个澡。热水冲在身上,舒服得他想哼哼。洗完出来,他光著身子在臥室里晃了一圈,打开衣柜看了看。 衣柜里一半是艾米丽的衣服,另一半空著,能掛东西。他把自己的衣服掛进去,然后光著躺回床上。 玛的!这才叫日子。 躺了一会儿,肚子叫了。他爬起来,光著脚走进厨房。冰箱里有鸡蛋、培根、牛奶、麵包。 他翻了翻,找到煎锅,开火,给自己做了顿早饭。两个煎蛋,三片培根,两片麵包,一杯牛奶。 吃完他把锅碗扔进水池,没洗,又躺回床上。中午的时候他醒了一次,翻了翻艾米丽床头柜的抽屉。 里面有些女人用的东西,还有几封信。他没拆信,就看了看信封,是艾米丽家里写来的,地址是俄亥俄州一个小镇。他把信放回去,什么都没动。 下午他出门了一趟,去街角的杂货店买了包烟。店里老头认识他,知道他是艾米丽的男朋友,冲他笑了笑,没多问。林默付了钱,又买了两份报纸,带回公寓。 报纸上还有血清那件事的报导。布鲁克林码头枪击案,死者身份確认了,是个d国移民,在纽约开小商店。 警方怀疑是抢劫,但没找到凶手。后面还有一小段,说军方拒绝就此案发表评论,林默把报纸放下。 d国移民,开小商店。骗鬼呢。那个死人是九头蛇特工,身上带著m国军方最机密的实验样品。但这事儿不能说,说了也没人信。 他把报纸扔一边,躺回床上。五点半的时候,门锁响了。 艾米丽进来,手里拎著个纸袋,看见林默躺在床上,笑了:“你真没走?” “没走,不是说晚上还来吗,我就没走。”林默说。 艾米丽走过来,把纸袋放在床头柜上:“我带了吃的,三明治。” 林默坐起来,打开纸袋,拿出三明治咬了一口。牛肉的,还挺好吃。艾米丽脱了外套,掛在衣柜里,换了睡袍出来,坐到床边。 “你今天一天都在家?” “嗯。” “没出去?” “出去买了包烟。” 艾米丽点点头,没再问。她靠在床头,拿起一本杂誌翻著。林默吃著三明治,眼睛往她身上瞄。 睡袍换了件,粉红色的,比早上那件薄,能看见里面没穿。他把最后一口三明治塞进嘴里,擦了擦手,凑过去。 艾米丽从杂誌后面抬眼看他:“又想?” 林默把手伸进她睡袍里,捏了一把。 艾米丽笑著骂他:“你怎么跟饿狼似的。” “饿了好几天了。”林默说。 杂誌扔到一边,灯关了。第二天早上,林默醒的时候,艾米丽已经走了。床头柜上留了张纸条:冰箱里有吃的,晚上见。 林默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躺在那儿发呆,他也算是吃上软饭了。 接下来几天,日子过得挺规律。白天睡觉,偶尔出门买烟买报纸,晚上艾米丽回来,两人吃饭,然后打友谊赛,打完睡觉。 艾米丽上班的时候,他就在公寓里待著,看看报纸,听听收音机,什么都不想。 报纸上的新闻他一条条看。欧洲战场,太平洋战场,m国內部的消息。斯塔克工业的霍华德·斯塔克又上新闻了,出席什么听证会,跟军方的人吵架。 那个叫史蒂夫·罗杰斯的小子,没见报,不知道现在在干什么。林默不管那些,他现在就想老老实实猫著,等风头过去,等上级指示。外面的事,爱咋咋地。 第五天晚上,艾米丽回来的时候,拎著两瓶酒。 “发工资了?”林默问。 “嗯!庆祝一下。”艾米丽把酒放桌上。 林默拿起一瓶看了看,威士忌,还行。他开瓶倒了两杯,递给艾米丽一杯。 艾米丽接过去,喝了一口,看著他:“你就打算一直住我这儿?” 林默愣了一下:“怎么,不让住了?” “没说不让,我就是问问。”艾米丽放下杯子。 林默看著她,突然觉得这娘们儿还挺好。不问东问西,不嘮叨,不嫌他白吃白住。每天上班挣钱,回来给他带吃的,晚上还陪他打比赛。 这种好事,上辈子想都不敢想。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心里感嘆。操,这日子,真特么爽。 第6章 找工作 林默在艾米丽家住了整整一周,这一周他过得挺舒服。每天睡到自然醒,饿了翻冰箱,困了接著睡,无聊了就出门溜达一圈买包烟,回来躺床上看报纸听收音机。 晚上艾米丽下班回来,两人吃饭聊天,然后关灯打一场友谊赛,打完睡觉。舒服是真舒服,但林默总觉得哪不得劲。 这天晚上,友谊赛刚打完。艾米丽趴在床上喘气,林默躺旁边抽菸,眼睛盯著天花板。 “想什么呢?”艾米丽侧过脸看他。 林默吸了口烟,没马上说话。他在想这几天的事,任务完成了,东西交出去了,上级没指示,他这么閒待著也正常。 但閒待著归閒待著,老这么吃软饭,他心里有点过不去。 不是说软饭不好吃。软饭挺好吃的,不用干活,有人养著,晚上还有人陪著睡觉,这种日子上辈子做梦都想要。 但就是不得劲。 他林默是什么人?龙国特工,八年训练,枪林弹雨里趟过来的。现在窝在女人家里,白天睡觉晚上打『友谊赛』,跟个废物似的。 再说了,老这么待著也不是事儿。上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指示,到时候他得动。万一那时候艾米丽问他去哪,干什么,他怎么回答? 得找个由头,让自己有点正当理由在外面活动。 “问你呢!想什么?”艾米丽推了他一下。 林默把烟按灭,翻身看著她:“你上次说,你在后勤部上班?” “嗯,怎么了?” “你们那儿还缺人吗?” 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想上班?” “天天待著也无聊,找点活干,挣点钱,总不能一直白吃你的。”林默说。 艾米丽笑得更厉害了,伸手在他脸上拍了拍:“哎哟,你还知道不好意思呢?” 林默把她的手打开:“少废话,帮不帮问?” 艾米丽收了笑,认真想了想:“我也不清楚缺不缺人。明天上班我帮你问问。” “行。” 艾米丽看著他,眼睛转了转:“问是可以问,但你能干什么?你会什么?” 林默也想了想。他会开枪会杀人会搞情报会撬锁会爆破,但这些都不能说。得想个正常点的特长。 “我打杂总会吧!搬东西跑腿送文件,谁不会干。”他说。 艾米丽点点头:“那倒是。后勤部就缺这种干杂活的。” “那不就结了。” 艾米丽打了个哈欠,翻过身去:“明天帮你问。睡吧。” 林默躺在那儿,盯著天花板,心里盘算著。进后勤部打杂,不是什么好差事,挣不了几个钱。 但有个正当身份,以后在外面活动就方便多了。別人问起来,就说在后勤部上班,没人怀疑。 而且后勤部跟军方打交道多,能接触到不少信息。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得上。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第二天早上,艾米丽七点就起来了。林默还躺著,眯著眼看她换衣服。 “你今天干嘛?”艾米丽边系扣子边问。 “睡觉。”林默说。 “懒死你算了,我走了。”艾米丽对著镜子整理头髮。 林默翻了个身,接著睡。艾米丽出了公寓,走到街角,拦了辆计程车。 “去布鲁克林陆军后勤部。” 车子发动,往城外开。艾米丽坐在后座,脑子里想著林默的事,她认识林默三个多月了。 这男人有点神秘,不爱说自己以前的事,但他对她是真好,不花心,那方面也厉害,她挺喜欢的。 他说想找工作,艾米丽当然愿意帮。但后勤部不是隨便进的,得有人帮忙说话。 不过她有熟人,二十分钟后,计程车停在一栋灰色的大楼前面。楼门口掛著牌子:布鲁克林陆军后勤部。艾米丽付了钱,下车,走进大楼。 她在一楼大厅的打卡机上打了卡,然后上楼,直奔三楼的主任办公室。 走廊里人来人往,有穿军装的,有穿便服的,都走得匆匆忙忙。艾米丽穿过走廊,走到最里面一扇门前,门上掛著牌子:后勤部主任罗伯特。 她没敲门,直接推门进去。办公室里坐著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著军装,头髮花白,正低头看文件。 听见门响,他抬起头,看见是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小艾米丽,你怎么不敲门?” 艾米丽关上门,走过去,一屁股坐到他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 “不敲门怎么了,你是我叔叔,又不是外人。” 罗伯特·科尔森,艾米丽的亲叔叔,她爸爸的弟弟。他在军队干了三十年,从小兵干到中校,现在管著布鲁克林后勤部这一摊子。艾米丽能进后勤部当文员,就是他一句话的事。 “又有什么事?”罗伯特放下手里的文件,看著她,“说吧,是不是又要请假?” “不是!叔叔,我问你个事儿。”艾米丽往前探了探身子。 “说。” “咱们部里还缺人吗?” 罗伯特愣了一下:“缺人?缺什么人?” “就是那种干杂活的,搬东西跑腿送文件什么的。” 罗伯特看著她,眼神有点奇怪:“你问这个干什么?你有朋友想找工作?” 艾米丽点点头,脸上挤出点笑:“叔叔,你帮帮忙嘛。” 罗伯特靠回椅背,手指在桌上敲了敲:“男的女的?” “男的。” “什么来路?” 艾米丽把早就想好的说辞搬出来:“龙国来的移民,有绿卡,来m国几个月了,想找个稳定的工作。” 罗伯特没说话,看著她。艾米丽站起来,绕过办公桌,走到罗伯特身边,拉著他的胳膊晃了晃: “叔叔,你就帮帮忙嘛。就一个干杂活的,又不是什么要紧职位。你一句话的事。” (新书求催更、求收藏、求评论!) 第7章 面试成功 罗伯特被她晃得没办法,笑著推开她的手:“行了行了,別晃了。” 艾米丽停下来,眼睛亮亮地看著他:“你答应了?” 罗伯特嘆了口气:“我问你,这个男的是你什么人?” 艾米丽眨了眨眼:“朋友啊。” “什么朋友?” “就是……普通朋友。” 罗伯特看著她,眼神里带著点笑意:“普通朋友你这么上心?还跑来跟我撒娇?” 艾米丽脸有点红,嘴硬道:“就是普通朋友嘛。他帮过我,我还他个人情。” 罗伯特笑了一声,没继续追问。他想了想,说:“后勤部最近確实要招几个临时工,干杂活的。你要是想让你那个朋友来,就让他明天过来面试一下。走个过场。” 艾米丽眼睛亮了:“真的?谢谢叔叔!” “別高兴太早。”罗伯特说,“临时工,没编制,工资不高。干得好,以后有机会转正。干不好,隨时走人。” 艾米丽连连点头:“行行行,都行。他肯定好好干。” 罗伯特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表格,递给她:“让他填这个,明天带过来。” 艾米丽接过表格,看了看,折好放进包里。她俯身在罗伯特脸上亲了一下:“叔叔你最好了。” 罗伯特笑著摆摆手:“行了行了,上班去。” 艾米丽高高兴兴地出了办公室,门关上。罗伯特坐在那儿,脸上的笑容慢慢收了。他拿起电话,拨了个號码。 “是我。帮我查个人……” 艾米丽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到工位上,从包里拿出那张表格看了看。申请表,姓名,年龄,住址,工作经歷,挺简单的。 她把表格收好,看了看墙上的钟。九点半。林默这会儿应该还在睡觉,她笑了笑,开始处理手头的工作。 下午五点,艾米丽下班回家。推开公寓门,林默正躺在床上看报纸,听见动静,抬起头。 “回来了?” “嗯,给你。”艾米丽把包放下,走到床边坐下,从包里掏出那张表格。 林默接过来看了看:“申请表?” “我叔叔给的。”艾米丽说,“他是后勤部的主任,答应让你去面试。明天你过去一趟,走个过场,就能上班了。” 林默愣了一下:“你叔叔是后勤部主任?” “嗯。” “亲叔叔?” “亲的。” 林默看著手里的表格,又看看艾米丽,脑子里转过几个弯。特么的,这娘们儿家里还有人?还是个大官? “你怎么不早说?”他问。 “你也没问啊!我叔叔从小疼我,我求他办事,他肯定答应。”艾米丽脱了外套,掛进衣柜。 林默坐在那儿,盯著表格看了一会儿。后勤部主任的侄女。陆军后勤部的文员。 他以前就知道艾米丽在后勤部上班,但没想到她还有这层关係。 “想什么呢?”艾米丽走过来,坐到他旁边。 林默把表格放下,看著她:“你帮我找工作,你叔叔没问我是谁?” “问了!我说你是我朋友,帮过我,我还个人情。”艾米丽说。 “他信了?” 艾米丽眨眨眼:“信不信的不重要,反正他答应了。” 林默没说话。 艾米丽凑过来,看著他:“怎么了?你不想去?” “不是,就是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大本事。”林默说。 艾米丽笑了,伸手在他脸上拍了拍:“那是。以后对我好点,不然我让我叔叔解僱你。” 林默把她手打开,骂了一句:“操,嚇唬谁呢。” 艾米丽笑著倒进他怀里。林默搂著她,眼睛还盯著那张表格。后勤部。军方机构。能接触到文件,能打听到消息,还有个主任的侄女当靠山。 这他妈比他自己找什么工作强多了,他把表格放到床头柜上,翻身把艾米丽压住。 “干嘛?”艾米丽笑著推他。 “奖励你。”林默说。 此处省略两万字,书友们自己脑补......... 第二天上午九点,林默准时出现在布鲁克林陆军后勤部。他穿著艾米丽给他挑的衣服,一件深色外套,白衬衫,打了条领带。不太习惯,勒得慌。 他按照艾米丽说的,上了三楼,找到主任办公室,敲了敲门。 “进来。” 林默推门进去,办公桌后面坐著一个花白头髮的男人,穿著军装,肩章上是中校军衔。男人抬起头,打量了他一下,眼神挺利索。 “林默?” “是。” 罗伯特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坐。” 林默坐下,罗伯特拿起桌上的申请表看了看,然后放下,看著林默。 “艾米丽说你在找工作?” “是。” 罗伯特点点头,又问:“你是龙国来的?” “是。四个月前来的。” “以前在国內干什么?” 林默早就想好了答案:“上学。后来家里没人了,就出来了。” 罗伯特又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著他。 “艾米丽是我侄女,我从小看著她长大。她帮你说话,我给她面子。但你记住,后勤部不是混日子的地方。干不好,隨时走人。”罗伯特敲打道。 林默说:“明白。” 罗伯特转过身,看著他:“明天开始上班。早上八点,一楼大厅找詹森中士,他会安排你干什么。工资一个月三十五美元,临时工,没別的待遇。” 林默站起来:“谢谢科尔森中校。” 罗伯特摆摆手:“出去吧。” 林默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听见罗伯特在背后说了一句。 “对艾米丽好点。” 林默回头看了一眼,罗伯特已经坐回办公桌后面,低头看文件了。 林默拉开门,出去。走廊里,艾米丽正站在不远处,看见他出来,快步走过来。 “怎么样?” “成了,明天上班。”林默说。 艾米丽笑了,拉著他的胳膊:“我就说嘛,我叔叔肯定答应。” 林默看著她高兴的样子,没说话。他心里清楚,罗伯特答应让他进来,不光是给艾米丽面子。那个老傢伙肯定查国他,查他的背景,查他的来歷。 但查吧!他的证件都是真的,身份是真的,绿卡是真的。龙国那边办的事,查不出来。 林默跟著艾米丽往外走,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后勤部。军方机构。这地方,来对了。 第8章 工作日常 林默在后勤部上班半个月了,每天早上七点半起床,洗漱完穿衣服,艾米丽还在床上躺著。 她上班比林默晚,能多睡一个小时。林默出门前会在她脸上亲一下,她迷迷糊糊哼一声,翻个身接著睡。 从公寓到后勤部走路二十分钟。林默每天走著去,路上在街角的小店买份报纸,边看边走。天气冷,他裹紧大衣,走得快一点。 八点整,准时到一楼大厅找詹森中士报到。詹森中士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兵,在军队干了快二十年,右腿受过伤,走路有点跛。 他管著后勤部二十多个临时工,每天分配任务。林默来的第一天,他看了林默一眼,什么也没问,直接让他去搬货。 “新来的,跟著杰克逊,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杰克逊是个黑人,三十来岁,力气大,话少。林默跟著他搬了三天货,从仓库搬到卡车,从卡车搬到仓库,来回倒腾。累倒是不累,就是无聊。 三天后,詹森中士把他叫过去。 “你会写字?” 林默愣了一下:“会。” “会认字?” “会。” 詹森点点头,递给他一张单子:“以后你跟著送文件。每天把这些送到各个办公室,別送错了。” 林默接过单子看了看,上面列著十几个部门的名字和位置。 从那以后,林默的工作就变成了跑腿。每天早上先到文书室领一堆文件,然后按照单子上的顺序,一个办公室一个办公室送。 有的办公室在一楼,有的在二楼三楼,有的在旁边另一栋楼。他每天楼上楼下跑几十趟,腿都跑细了。 但比搬货强。搬货累,跑腿只是走路,而且能到处转,能看见不少人。 后勤部是个大部门,管著布鲁克林区所有陆军单位的物资供应。吃的、穿的、用的、武器弹药,什么都管。 林默每天送文件,慢慢摸清了这栋楼的格局,也认识了几个熟面孔。 文书室的玛丽是个胖胖的中年女人,戴眼镜,说话慢吞吞的,每次给林默文件都要叮嘱几句“別弄丟了”“別送错了”。 二楼军需科有个叫汤普森的少尉,年轻,爱吹牛,每次林默去送文件他都要拉著聊几句,说他认识哪个將军,见过哪个明星。 三楼人事科有几个女文员,看见林默就笑,问他从哪来的,有没有女朋友。林默说有了,她们就笑著问他介不介意再多一个女友。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林默每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回到艾米丽家吃饭睡觉打友谊赛。 周末休息,两人有时出门逛逛,有时在家窝著。艾米丽问他工作累不累,林默说不累。艾米丽就笑,说那就好。 林默没告诉她,他其实挺喜欢这工作。不是喜欢干活,是喜欢能光明正大在军方机构里走动。 送文件的时候,他能看见很多不该看的东西。哪个部门在忙什么,哪个办公室来了新人,哪些文件是加急的,哪些是保密的。 他不用刻意打听,光是每天路过,就能收集不少信息。当然,他什么也没干。上级没指示,他就老老实实上班,老老实实下班,不惹事,不打听,不让人注意。 第十天的时候,他看见一个人。那天他送文件到三楼,走廊里迎面走来一个穿军装的女人。 红头髮,深色套装,腰板挺直,走得很快。两人擦肩而过,林默脚步顿了一下。 佩姬·卡特。 他认得那张脸。布鲁克林招待所门口,他亲眼看见她从车上下来,接走了史蒂夫·罗杰斯。 林默没回头,继续往前走。他把文件送到人事科,然后下楼,回到一楼大厅。 卡特来后勤部干什么?他不知道。也许是来办事,也许是来找人。但他知道一件事:这个女人不简单,以后会很重要。 他没跟任何人说,第十五天的早上,林默照常上班。 八点整,他到一楼大厅找詹森中士报到。詹森正站在门口抽菸,看见他来,招招手。 “林,过来。” 林默走过去。 詹森把菸头扔地上踩灭,看著他:“今天不送文件了。” 林默愣了一下:“干什么?” “跟我出趟外勤,去码头,送批物资,跟军部的人交接。你跟著去,到时候帮忙搬东西。”詹森说。 林默点点头:“行。” 詹森看了他一眼:“去准备一下,十分钟后门口上车。” 林默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停下来,回头问了一句:“中士,去哪个码头?” “布鲁克林海军码头。”詹森说。 林默脚步顿了一下,布鲁克林海军码头。就是半个月前他打死那个九头蛇特工的地方。 他没说话,继续往外走。 十分钟后,林默和詹森上了一辆军用卡车。开车的是个年轻士兵,林默没见过。詹森坐副驾驶,林默坐后车厢,跟货物待在一起。 车厢里装满了木箱,摞得高高的,用绳子固定住。林默找了个角落坐下,靠著箱子,掏出烟点了一根。 车子发动,驶出后勤部大院。 林默抽著烟,看著车厢里那些木箱。箱子上印著编號和標识,有的是军需品,有的是武器弹药。 他不认识那些编號,但他能猜到,这批货肯定不简单。詹森亲自出马,去码头交接,还是海军码头。 半个月前,他在那儿打死一个人,抢了一管血清。半个月后,他又要回去。林默吸了口烟,眼睛眯起来。 他不知道这次去会碰上什么事。也许就是普通交接,搬完东西就回来。也许会有意外,会碰上什么人,看见什么事。 但他知道一件事,那个码头,以后还会出事。车子开得很快,车厢里顛得厉害。林默靠在箱子上,把烟抽完,菸头扔出车厢外。 他看著那些木箱,脑子里转过几个念头。这批货是运给谁的?海军?还是別的什么部门?詹森为什么要带他去?是隨便点的,还是有人安排的? 想了一会儿,他懒得想了。管他呢。去了就知道了。车子继续往前开,离码头越来越近。 (求催更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9章 遭遇伏击 林默正靠在木箱上胡思乱想,突然——“噠噠噠噠噠” 一阵急促的枪声从前方传来,很近,就在卡车前面不远。 林默还没反应过来,卡车猛地一个急剎,轮胎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音。巨大的惯性把他整个人甩出去,一头撞在车厢板上,然后摔了个屁墩,后背砸在几个木箱角上,疼得他齜牙咧嘴。 “操特么的会不会开车!” 他骂了一句,爬起来,耳朵里嗡嗡响。枪声还在响,比刚才更密了,中间夹杂著玻璃破碎的声音和人的喊叫。 林默脑子飞快转起来,伏击。有人打伏击。卡车停了,司机呢?詹森呢? 他顾不上疼,扑到车厢门口往外看。驾驶室那边看不见,只看见车头歪在路边,挡风玻璃碎了。 又有几颗子弹打在卡车侧面,发出“砰砰”的闷响。林默缩回头,眼睛扫过车厢里的木箱。 有个箱子上印著枪械的標誌。他扑过去,撬开箱子,里面是崭新的m1伽兰德步枪,还有一盒盒子弹。他抓起一支,拉开枪栓检查了一下,又抓了几盒子弹塞进口袋,然后跳下车。 他贴著车厢往车头摸,到驾驶室旁边探头一看。开车那个年轻士兵歪在座位上,半个脑袋没了,血溅得挡风玻璃上全是。 詹森趴在副驾驶那边,用手枪从破碎的车窗往外射击,一边打一边骂。林默看见詹森还活著,鬆了口气。 不是他多关心詹森。这老傢伙死不死关他屁事。但这次出来就他俩,司机死了,如果詹森也死了,就他一个人活著回去,怎么解释?上面问起来,他怎么说?说遇上伏击,別人都死了就他没事? 好不容易有份安稳工作,能光明正大待在军方机构里,能有效隱藏身份,他可不想因为这种事丟掉。 “詹森!”他喊了一声。 詹森回头,看见他,眼睛瞪大:“你出来干什么!回去躲著!” 林默没理他,探头往前面看。路两边是些破旧的仓库和民房,枪声就是从左边那排房子里传出来的。他数著枪响,大概三四支步枪,位置分散,不是专业的狙击手,就是一群拿枪的货。 “几个人?”他问。 “fuck我怎么知道!七八个吧!”詹森又开了一枪。 林默缩回头,把步枪端起来,他本来不想出手。暴露身手有风险,万一传出去,引起有心人注意,以后就不好混了。 但不出手不行。詹森的手枪打不了多远,对面步枪压著,等他们摸过来,两个人都得死。 本书首发101??????.??????,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死一个司机还能解释,死两个就说不清了。而且,那群杂碎差点害他丟掉工作,林默心里来了气。 特么的老子好不容易找份安稳工作,每天跑跑腿送送文件,晚上回去还有女人陪著睡觉,日子过得正舒服。 你们这群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杂碎,跑这儿来打伏击,差点让老子回去没法交代。这特么能忍? 林默端著枪,从卡车后面绕出去。他猫著腰,贴著路边往前摸。左边那排房子离路边大概三十米,中间隔著片空地,有几堆垃圾和几辆破车。 枪声还在响,子弹从他头顶飞过,嗖嗖的。林默跑到一堆垃圾后面蹲下,观察了一下。 左边第二栋房子,二楼窗口,有个人在开枪。左边第四栋,一楼门口,蹲著两个,也在打。再往远一点,还有个在房顶上。 他数了数,七个。林默端起枪,瞄准二楼窗口那个。 “砰。” 一枪,那人往后一倒,枪从窗口掉出来。林默拉动枪栓,退壳上膛,瞄准门口那两个。 两个人都没反应过来,还在往卡车方向打。林默连开两枪,一个胸口中弹往后倒,一个脑袋开花栽地上。 剩下四个慌了,枪声乱起来,有往卡车打的,有往他这边打的。林默缩回垃圾堆后面,子弹打在垃圾上噗噗响。 他等了几秒,探头再看。房顶上那个还在,另外三个换了位置,躲在另一栋房子后面。 林默端起枪,瞄准房顶。 “砰。” 那人从房顶上滚下来,砸在地上。 还剩三个。林默没动。他蹲在那儿,等著。那三个人沉不住气,开始往外跑,想换位置。林默抓住机会,一枪一个『小朋友』。 最后一个跑出两步,被他从侧面打中,扑倒在地。 枪声停了,林默端著枪站起来,扫了一圈。七个,全躺地上,没一个动的。他往回走,走到卡车旁边。詹森还趴在副驾驶那儿,举著手枪,愣愣地看著他。 林默把步枪往车上一靠,掏出烟,点了一根。詹森从车上下来,腿一软,差点摔倒。他扶著车站住,眼睛瞪著林默,嘴巴张著,说不出话。 林默吸了口烟,看著他:“没事吧?” 詹森没理他,眼睛还在他身上来回扫,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跟看怪物似的。 林默被他看得发毛:“看什么?” 詹森咽了口唾沫,终於说出话来:“你……你特么怎么这么牛批?” 林默愣了一下,然后明白过来。刚才那几下,確实有点猛。翻滚跳跃开枪,一枪一个『小朋友』,换谁看了都得愣。 他在决定出手时就想好说辞。 “龙国功夫,从小练的。”他说。 詹森眨眨眼:“龙国功夫?” “嗯!就是那种,飞檐走壁,一拳打死一个那种。”林默吸了口烟。 詹森一脸不信:“飞檐走壁?你刚才也没飞啊。” “那是你没看见,刚才我跳那几下,就叫轻功。”林默胡扯。 詹森想了想,好像也有道理。他没见过龙国功夫,但听人说过,挺厉害的。林默刚才那几下,確实不像普通人能干的。 他又看了林默一眼,眼神变了。 “开枪呢?开枪也是功夫?”他问。 林默弹了弹菸灰:“开枪不是。这年头到处打仗谁还不会开枪?会开枪不稀奇。” 詹森点点头。这话倒是不假,现在到处打仗,会开枪的人多了去了。林默枪法好,可能是天赋原因,反正不奇怪。 他站在那儿,看著地上那七具尸体,又看看林默,突然哆嗦了一下。 “刚才那子弹,从我头顶飞过去,嗖嗖的。我特么都看见我太奶了,以为这次死定了。”他说。 林默没接话,把烟抽完,扔地上踩灭。詹森走过来,从兜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递给林默。林默接过来,詹森又掏出火柴,给他点上。 林默吸了一口,看著詹森。詹森把烟盒收起来,突然抓住林默的手,一脸认真。 “林,你救了我的命。” 林默被他抓得有点不自在,抽了抽手,没抽动。 “以后你就是我兄弟......亲兄弟。”詹森说。 林默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点点头。詹森激动起来,握著他的手更用力了:“咱们拜把子吧!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林默愣住了,他看著詹森这张四十多岁的脸,花白的头髮,眼角的皱纹,还有一脸激动的表情,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同年同月同日死?你特么都四十多了,比我大二十多岁!老子好不容易救你一命,你一句话想让老子少活二十年?林默想把他的头塞进他屁眼子里去。 但这话不能说出口。他只能挤出一个笑,把手抽回来。 “拜把子就算了,咱们是同事,互相帮忙应该的。”他说。 詹森不依不饶:“那不行!你救了我的命,就是我的恩人!以后你有什么事,只管说!我詹森上刀山下火海,绝不皱一下眉头!” 林默听著他这套江湖话,脑仁疼。 他摆摆手:“行了行了,先把眼前的事处理了。” 詹森这才想起来,他们还在伏击现场。他转身看了看那辆卡车,驾驶室里还趴著那个年轻的士兵,半个脑袋没了。 他脸上的激动褪下去,换上一种复杂的表情。 “他叫威廉士,上个月刚来的,才十九岁。”詹森说。 林默没说话,詹森站了一会儿,然后走到卡车旁边,拿起车上的电话摇了几下。他接通后勤部,简单说了几句,掛了电话。 “部里会派人来处理,让咱俩原地等著。”他说。 林默点点头,坐到卡车踏板上,又点了一根烟。詹森走过来,坐到他旁边,也点了一根烟。 两人就这么坐著,看著路上那七具尸体,还有路边那栋破房子。冬天的风吹过来,很冷。 过了好一会儿,詹森开口了,“林,你真的会龙国功夫?” 林默吸了口烟:“真的。” “能教我吗?” 林默扭头看了他一眼。四十多岁,腿还有点跛,教他功夫? “不能!你太老了我怕把你练死了。”他说。 詹森有点失望,但没追问。他抽著烟,看著远方。 “今天这事,回去怎么写报告?”他问。 林默想了想:“就说遇上伏击,司机牺牲了,你和我反击,打死了七个。” 詹森扭头看著他:“就这些?” “就这些。” “那你那几下……” 林默打断他:“我那几下就是开枪。谁开枪都一样。” 詹森愣了一下,然后明白了。他看著林默,点点头。 “行,就这么写。” 林默靠在卡车上,抽著烟,等著后勤部的人来。风还在吹,很冷。他裹紧大衣,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 今天这事,肯定会上报。到时候上面会查,会问,会有人注意到他。 但无所谓。他有说辞,有证件,有詹森这个证人。只要詹森不乱说,就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打死那七个的。 而且,救了詹森一条命,这老傢伙以后肯定会帮他。在后勤部有个中士罩著,日子更好混。 林默把菸头扔地上,踩灭。操,今天虽然惊险,但这波不亏。 第10章 善后 林默和詹森在路边等了將近一个小时。风一直刮,越刮越冷。林默把大衣裹紧,蹲在卡车背风的一面,又点了一根烟。 詹森坐他旁边,两人谁都没说话,就看著路上那七具尸体。尸体早就凉透了,血凝成暗红色的一摊,在灰扑扑的路面上格外扎眼。 偶尔有过路的车,远远看见这边的情况,掉头就跑,没人敢靠近。林默抽完第三根烟的时候,远处传来汽车的声音。 他站起来,往那边看。一溜军车开过来,打头的是一辆吉普,后面跟著两辆卡车,车上站满了兵。 车队在离他们几十米的地方停下,吉普车上跳下来一个军官,上尉军衔,三十来岁,脸绷得很紧。 他快步走过来,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又看了看那辆被打成筛子的卡车,最后目光落在林默和詹森身上。 “谁是负责人?” 詹森往前走了一步:“我是詹森中士,布鲁克林后勤部人员。” 上尉点点头,掏出本子:“匯报情况。” 詹森把经过说了一遍:早上从后勤部出发,运送物资到海军码头,走到这儿突然遭遇伏击,司机威廉士当场牺牲,他和临时工林默反击,击毙七名袭击者。 上尉一边听一边记,偶尔问两句。问完詹森,他转向林默。 “你是临时工?” “是。”林默说。 “你也参加了反击?” “是。” 上尉盯著他看了一会儿,眼神有点奇怪。林默知道他在想什么......一个临时工,跟著中士出来送货,遇上伏击,居然能打死七个,確实有点不寻常。 但他没多问。战场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枪法好的平民多了去了。 “枪法不错。”上尉说。 林默没接话。上尉合上本子,转身冲后面的兵挥手。那些兵从卡车上跳下来,开始清理现场。有的去查看尸体,有的去检查卡车,有的在周围搜索。 一个穿便服的男人从后面一辆车上下来,拎著个箱子,走到卡车旁边。他趴在地上看了半天,又钻进驾驶室,最后站起来,衝上尉摇摇头。 上尉走过来,对詹森说:“车上的货少了吗?” 本书首发 看书就上 101 看书网,1?1???.???超讚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詹森愣了一下,赶紧跑到车厢后面看了一眼。林默跟过去,车厢里那些木箱还在,摞得好好的,绳子也没断。 “没少。”詹森说。 上尉点点头,没说话。林默站在那儿,看著那些兵把尸体一具具抬上车。 七个袭击者,全是男的,穿著普通衣服,没有军装,没有任何標识。不知道是什么来路。他脑子里转过几个念头。 这些人是谁?九头蛇的,看起来也不像呀主要是太弱了。还是別的什么组织?为什么在这儿伏击后勤部的卡车?是衝著这批货来的,还是隨机挑的目標? 林默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今天这事,肯定会上报,肯定会有人查。查出来查不出来,不关他的事。他只管自己別被卷进去。 一个小时后,现场清理完了。尸体被拉走,卡车被拖走,那栋被当成掩体的破房子也被搜了一遍,什么都没找到。 上尉走过来,对詹森说:“你们俩跟我们回去,要做笔录。” 詹森点头:“行。” 林默跟著他上了吉普车。车子发动,往回开。路上林默没说话,就看著窗外。詹森坐他旁边,也不说话,时不时看他一眼。 到了后勤部,上尉把他们带到一间办公室,让人分別做笔录。林默被一个戴眼镜的少尉问了半个多小时,问的全是细节:什么时候听见枪声,怎么下的车,怎么打的枪,打死几个,用的什么枪。 林默按之前想好的说,只说开枪反击,没说那些翻滚跳跃的事。少尉问什么他答什么,不多说一个字。 做完笔录出来,詹森已经在走廊里等著了。看见他,詹森招招手,两人一起往外走。 “完事了?”詹森问。 “完事了。” “问你什么了?” “就问怎么打的,照实说的。”林默说。 詹森点点头,没再问。两人走到一楼大厅,詹森停下来,看著林默。 “今天这事,我欠你一条命。以后有什么事,你说话。”他说。 林默摆摆手:“別老说这个。” 詹森没再说什么,拍了拍他肩膀,转身走了。 林默站在大厅里,看了看墙上的钟。下午三点半,离下班还有两个小时。他想了想,还是回到自己平时待的地方,接著干活。 下午五点,林默下班回家。推开公寓门,艾米丽还没回来。他脱了外套,躺到床上,盯著天花板发呆。 今天这一天,太他妈累了。不是身体累,是心累。遇上伏击,开枪打死人,还要做笔录,还要应付那些军官的眼神。他现在就想躺著,什么都不想。 躺了半个小时,门锁响了。 艾米丽进来,看见他躺在床上,愣了一下:“今天回来这么早?” “嗯。”林默说。 艾米丽走过来,坐到他旁边,看了看他的脸:“怎么了?不舒服?” “没有,就是累了。”林默说。 艾米丽伸手摸摸他的额头,没发烧。她俯身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我给你做饭去。” 林默点点头。艾米丽进了厨房,不一会儿传来切菜的声音和油锅的滋滋声。林默躺在那儿,听著那些声音,心里慢慢静下来。 晚饭吃的什么他都没注意,吃完就躺回床上。艾米丽洗完碗过来,看见他那副样子,也没多问,只是躺到他旁边,靠著他。 第二天早上,林默照常上班。八点整到一楼大厅,詹森已经在那儿了。看见他来,詹森点点头,递给他一张单子。 “今天还送文件。” 林默接过来,看了看,还是那些部门。他转身要走,詹森叫住他。 “等等。” 林默回头。 詹森压低声音:“昨天那事,上面来人了。问了些问题,我没多说。” 林默看著他:“说什么了?” “就说你开枪反击,打死几个,別的没问。”詹森说。 林默点点头:“行。” 他转身往外走,去文书室领文件。玛丽看见他,还是那副慢吞吞的样子,把一摞文件递给他,叮嘱別弄丟了。林默接过文件,开始挨个办公室送。 楼上楼下跑了一上午,中午休息的时候,他在食堂吃饭。食堂里人不少,都在议论昨天的事。 有人说伏击的是d国间谍,有人说只是普通劫匪,说什么的都有。林默低著头吃饭,没参与。 下午接著送文件。三楼人事科那几个女文员看见他,又笑著问他昨天是不是真的遇上枪战了。林默说嗯,她们就兴奋地追问细节。林默隨便说了几句,应付过去。 下班的时候,詹森又来找他。 “明天还出外勤。”詹森说。 林默愣了一下:“还出?” “嗯,还是送物资,还是去码头。这回多派几个人,带著重火力。”詹森说。 林默看著他:“你还要去?” 詹森点点头:“上面安排的,不去不行。你要是不想去,我给你换个活。” 林默想了想。不去?昨天刚出事,今天就缩了,別人会怎么想?说他怕了?说他怂了? 再说,真不去,万一换个別的工作,以后就没机会出外勤了。不出外勤,就接触不到更多东西,就只能在楼里跑腿送文件。 “我去。”他说。 詹森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行。明早八点,门口集合。” 第二天早上八点,林默准时到门口。这次是三辆车。打头一辆吉普,架著机枪,后面两辆卡车,一辆装货,一辆坐人。 林默数了数,坐人的那辆卡车上至少二十个兵,都带著枪。詹森站在第一辆卡车旁边,看见他来,招招手。 “你跟我坐这辆。” 林默上了车,坐副驾驶。詹森坐驾驶位,发动车子。车队出发,往码头方向开。 路过昨天那个地方,林默往外看了一眼。路边的血跡还在,暗红色的一片,没人清理。那栋破房子还是老样子,窗户上多了几个弹孔。 车队减速,但没停。几个兵从卡车上跳下来,端著枪在周围搜索了一圈,然后挥手示意继续前进。林默收回目光,看著前面的路。 詹森开著车,突然开口:“昨天上面来的人,问了个奇怪的问题。” 林默扭头看他:“什么问题?” “问我,那个临时工是什么来路,怎么枪法那么好。” 林默心里一动:“你怎么说的?” “照实说的,龙国来的移民,会龙国功夫。枪法好不稀奇,这年头谁还不会开枪。”詹森说。 林默点点头,没说话。 詹森接著说:“那人又问,你以前是不是当过兵。我说不知道,反正资料上没有。他又问,你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我说没有,就是普通移民,干活挺老实。” 林默看著他:“那人是谁?” “不知道,没见过,不是后勤部的。可能是军部的,也可能是別的部门。”詹森说。 林默没再问。车子继续往前开,离码头越来越近。远远能看见那些仓库和吊车,还有海面上停著的船。 林默看著窗外,脑子里想著詹森说的那些话。有人开始查他了。 不是查他是不是间谍,只是查他的背景,查他的枪法为什么那么好。这很正常,昨天那事太扎眼,一个临时工打死七个,上面肯定会问。 但问归问,查归查,只要他的证件没问题,就查不出什么。他现在最担心的,是以后怎么办。 上级一直没有指示,他就得一直这么待著。待著就得干活,干活就可能再遇上这种事。再遇上,他还得出手。出手就得暴露更多,就会引来更多注意。 这是个死循环。但没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车队开进码头,在一排仓库前面停下。詹森跳下车,开始指挥那些兵卸货。林默也下来,跟著一起搬。 搬了一个多小时,货全卸完了。交接的人签了单子,詹森收了,挥手让大伙上车。林默上了车,坐回副驾驶。詹森发动车子,往外开。 出了码头,詹森突然说:“晚上去喝一杯?” 林默愣了一下:“什么?” “喝一杯,我知道个好地方,酒不错妞也漂亮。”詹森猥琐的说道。 林默想了想,点点头:“行。” 车子拐上另一条路,往布鲁克林区深处开。 第11章 组织消息 林默和詹森下班后,两人直接去了酒吧。 酒吧在布鲁克林一条僻静的街上,门脸不大,外面掛著个破旧的霓虹招牌,写著“蓝调之家”。詹森推门进去,林默跟在后面。 一进门,热气混著菸酒味扑面而来。里面人不算多,稀稀拉拉坐著十来桌,台上有个白人弹著钢琴,调子慢悠悠的。 最惹眼的是吧檯旁边站著七八个姑娘,穿著各式各样的裙子,有金髮的,有棕发的,长得都不错。 林默扫了一眼,眼睛亮了。 “操,你早说有这好地方啊。”他拍了詹森一下。 詹森笑了笑,带他走到吧檯前,要了两杯威士忌。林默端著杯子,眼睛还在那些姑娘身上转。有个蓝眼睛的金髮姑娘冲他笑了笑,林默也冲她笑了笑。 几杯酒下肚,林默放鬆下来。白天那些破事,什么伏击,什么调查,什么以后怎么办,全他妈扔脑后了。 他现在就想喝酒,想跳舞,想跟这些蓝眼睛大姑娘待一会儿。詹森已经下场了,拉著一个棕发姑娘在舞池里扭。 他腿有点跛,但扭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林默喝完杯中酒,也站起来,走到那个冲他笑的金髮姑娘面前。 “跳舞吗?” 姑娘笑著点点头,把手伸给他。林默拉著她下了舞池。音乐慢悠悠的,两人就慢慢晃。 姑娘身上有股香水味,挺好闻的。林默手放在她腰上,能感觉到衣服下面软软的。 “你叫什么?”姑娘问。 “林。你呢?” “露西。” 林默点点头,继续晃。他的手从腰上往下滑了一点,摸到屁股边上。姑娘没躲,反而往他身边靠了靠。林默心里颤了一下,但马上想起艾米丽。 操,不行。 这姑娘再漂亮,也就是一夜的事。艾米丽那边,可是长期饭票。有工作,有地方住,有人陪著睡觉,还帮他解决了身份问题。 这种好事,上辈子想都不敢想。要是今天跟这姑娘“搽枪走火”,万一传出去,传到艾米丽耳朵里,那就完犊子了。 林默把手收回来,放回腰上。姑娘看了他一眼,有点奇怪,但没说什么。 跳完一曲,林默拉著她回到吧檯,给她要了杯酒。两人坐著聊了一会儿,姑娘问他是干什么的,他说在后勤部上班。 本书首发????????????.??????,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姑娘问他是哪来的,他说龙国。姑娘眼睛亮了,说没见过龙国人,问他龙国什么样。林默隨便扯了几句,说龙国挺大的,人挺多,別的就不知道了。 聊了半个小时,林默又请她跳了两曲。手还是放腰上,没再往下摸。十一点的时候,林默看了看表,站起来。 “该走了。” 露西有点失望:“这么早? “明天还要上班,下次再来。”林默说。 露西点点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林默擦了擦脸上的口红印,冲她笑了笑,转身往外走。 詹森还在舞池里扭,看见他走,冲他挥挥手。林默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 “我先走了。” “行,路上小心。”詹森说。 林默出了酒吧,冷风一吹,酒醒了一半。他把大衣裹紧,点了根烟,往街口走。 走了大概五分钟,拐进一条巷子。巷子里很黑,只有尽头有一点路灯的光。林默走著走著,突然感觉不对。 他停下来,手摸向腰间。那里有把小手枪,今天出门时带的。自从那天遇袭,他就养成了隨身带枪的习惯。 “別紧张。是我!”一个声音从巷子暗处传来。 林默愣了一下,然后看见一个人从阴影里走出来。 老刀。 林默鬆了口气,把手放下。他看著老刀走近,在昏暗的光线里打量了他一下。 “你特么怎么在这儿?” 老刀走到他跟前,压低声音:“找你有事。” 林默看看四周,巷子里没人,远处偶尔有车开过。他冲老刀努努嘴,两人往巷子深处走了几步,躲进一个凹进去的门洞里。 “什么事?”林默问。 老刀看著他说,“上级传来消息。” 林默心里一动:“什么消息?” 老刀压低声音:“血清的事,有进展了。” 林默愣了一下,然后心跳快了一拍。他盯著老刀,等他往下说。 “国內那边,有个科学家,专门研究这个的。拿到血清后,他就带著团队开始破解。折腾了快一个月,昨天传来消息,有眉目了。”老刀说。 林默吸了口烟,没说话。 老刀接著说:“那科学家说,血清的成分很复杂,有些东西他们没见过。但他们已经分析出基本的配方框架,正在做动物实验。如果顺利,有很大机率能复製成功。” 林默把菸头扔地上踩灭,声音有点干:“然后呢?” 老刀看著他,慢慢说:“然后,如果真成了,咱们俩都有机会。” 林默愣住了,“什么机会?” “注射的机会,上级说了,这东西是咱俩拼死抢回来的,第一批名额,咱俩优先。等复製成功,第一批註射的就是咱们。”老刀说。 林默站在那儿,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注射血清? 变成超级士兵? 像史蒂夫·罗杰斯那样? 他想起电影里那个小个子,打完血清之后,从弱鸡变成能打一百个的猛男。那个身材,那个力气,那个速度,那个怎么打都打不死的体质。 还有那个翘臀。 林默低头看了看自己。一米七出头,不胖不瘦,有点力气,赤手空拳也就能打几个普通人。跟史蒂夫那种比起来,差远了。 如果能注射血清,变成一米九的大肌霸,加上那个翘臀……操! 林默心里突然涌上一股热流,整个人都激动起来。但他压著,没表现出来。 “真的?”他问。 老刀点点头:“真的。我亲自接的消息,错不了。” 林默站在那儿,脑子里已经开始有画面了。一米九的身高,宽肩膀,八块腹肌,跑起来比马还快,跳起来能摸到房顶,一拳能把人打飞。 到时候那些姑娘,还不疯了似的往他身上扑?什么艾米丽,什么露西,到时候他想要多少有多少。 他想著想著,突然笑了一下。老刀看著他,眼神有点奇怪。 “你笑什么?” 林默收了笑,摇摇头:“没什么。就是觉得,这趟没白干。” 老刀点点头,没多问。两人在门洞里站了一会儿,外面偶尔有车开过,巷子里很安静。 “什么时候能成?”林默问。 老刀摇摇头:“不知道。那科学家说,快的话几个月,慢的话一年半载。这东西不好弄,他们也是摸著石头过河。” 林默点点头,他知道这种事急不来。电影里厄斯金博士研究了一辈子,才弄出那两管。国內那边拿到样品才一个月,能分析出框架已经是神速了。 “那这段时间,咱俩干什么?” 老刀看著他:“接著等。你继续在后勤部待著,该干嘛干嘛。我继续在暗处,有事联繫你。” 林默点点头。老刀往巷子外看了一眼,然后回过头来。 “还有件事。” “说。” “上次伏击那事,上面也知道了。他们让我转告你,小心点。你这次太扎眼了,可能会有人注意到你。”老刀说。 林默没说话,他知道老刀说得对。一个临时工,遇上伏击打死七个,確实太扎眼。 那天做笔录的时候,那个上尉看他的眼神就不对。后来詹森说有人问他来歷,也证明有人在查他。 但当时不出手不行。不出手,詹森死了,他回去没法解释。出手了,就得承担后果。 “知道了。”他说。 老刀看了他一眼,没再多说。他转身往外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 “对了,那个姑娘不错。別玩过火,耽误事。”他头也不回地说,然后他消失在巷子尽头。 林默站在那儿,愣了一下,然后骂了一句:“操,你特么跟踪我?” 没人回答。 林默站在门洞里,把烟盒掏出来,又点了一根。风吹过来,有点冷。他裹紧大衣,慢慢往巷子外走。 脑子里还在转著老刀说的话。血清快成了。第一批註射的,有他。 一米九的身高,大肌霸,翘臀。特么的,想想就激动。 他走出巷子,上了大街。街上没什么人,偶尔有辆车开过。他顺著街边往艾米丽家走,走得不快,一边走一边想。 如果真能变成超级士兵,以后干什么?继续当特工?肯定的。变强了,能干的活就更多了。以前干不了的,以后能干。以前不敢接的,以后敢接,说不定还能干点別的。 走到艾米丽公寓楼下,他抬头看了看。三楼的窗户亮著灯,艾米丽还没睡。他上楼,掏出钥匙开门。艾米丽正躺在床上看书,看见他进来,抬起头。 “回来了?玩得开心吗?” 林默脱了外套,掛进衣柜,走到床边坐下。 “还行。喝了点酒,跳了跳舞。” 艾米丽看著他,眼睛眨了眨:“跟姑娘跳的?” 林默点点头:“跟好几个姑娘跳的。” 艾米丽笑了,伸手在他脸上拍了一下:“不要脸。” 林默抓住她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 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脸有点红。她把手抽回去,瞪了他一眼:“喝多了?” “没有,就是高兴。”林默说。 艾米丽看著他,眼神有点奇怪:“高兴什么?” 林默没回答。他躺到床上,盯著天花板,嘴角还掛著点笑。艾米丽凑过来,趴在他胸口,看著他。 “到底高兴什么?” 林默低头看著她。金色的头髮,蓝色的眼睛,白白净净的脸,睡袍领口敞著,能看见里面鼓鼓囊囊的。他伸手搂住她,把她往怀里带了带。 “高兴能遇见你。” 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脸更红了。她把脸埋在他胸口,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林默没听清。 林默搂著她,眼睛还盯著天花板。操,这日子,真好。等变成超级士兵,会更好。 第12章 转正了 第二天早上,林默起床洗漱完穿衣服准备上班,艾米丽还在床上躺著。他出门前照例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她迷迷糊糊哼了一声,翻个身接著睡。 林默在街角小店买了份报纸。天气还是冷,他把大衣裹紧,边走边看报纸头条。欧洲战场又打了几场仗,死了多少人,他扫了一眼就翻过去。 他到一楼大厅后,詹森已经在那儿等著了,看见他来,招招手,脸上带著笑。 “走,跟我去个地方。” 林默愣了一下:“去哪?” “主任办公室,罗伯特中校找你。”詹森说。 林默心里一动。罗伯特找他?什么事?他跟著詹森上楼,走到三楼最里面那扇门前。詹森敲了敲门。 “进来。” 两人推门进去。罗伯特坐在办公桌后面,正在看文件,看见他们进来,放下手里的东西。 “来了,坐。”罗伯特说。 林默和詹森在椅子上坐下。林默看著罗伯特,等他说话。罗伯特靠在椅背上,看著林默,脸上没什么表情。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林,你在后勤部干了多久了?” 林默算了算:“快一个月了。” 罗伯特点点头:“这一个月,干得怎么样?” 林默不知道他什么意思,照实说:“还行。跑腿送文件,搬东西,都干。” 罗伯特转向詹森:“詹森中士,你给他评价一下。” 詹森清了清嗓子,一脸认真地说:“报告长官,林干活踏实,不偷懒,不惹事。上次遇袭那事,他表现很好,救了我的命。我觉得他是个好兵。” 罗伯特点点头,又看向林默。 “上次遇袭的事,我看了报告。你一个人打死七个,枪法不错。”罗伯特说。 林默没说话。罗伯特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著他们。 “林,你知道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別吗?” 林默说:“知道。临时工没编制,工资低,隨时可能走人。正式工有编制,待遇好,稳定。” 罗伯特转过身,看著他,“从今天起,你是正式工了。” 林默愣了一下,“什么?” 罗伯特走回办公桌后面,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递给他。 “转正通知。从今天开始,你是布鲁克林后勤部的正式雇员,陆军文职,有编制,工资涨到六十五美元一个月。” 林默接过那张纸,低头看了看。上面確实写著他的名字,还有职务和工资,盖著后勤部的章。 他抬起头,看著罗伯特。 “这……” 罗伯特摆摆手:“不用谢我。你干活踏实,表现好,上次遇袭的事也证明你有能力。后勤部需要这样的人。” 林默站在那儿,手里拿著那张纸,脑子里转得飞快。 转正了,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他的身份通过了审查,那些调查他的人没查出问题。不然军方不可能给一个有问题的人转正,让他成为正式雇员。 这很正常。他现在的身份是组织办的,一个强大的组织办的身份,怎么可能轻易被查出问题? 证件是真的,经歷是真的,绿卡是真的,查来查去也就是个龙国移民,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可疑背景。 至於上次遇袭那事,枪法好怎么了?这年头会开枪的人多了,一个亚裔没事打打枪练练准头,不稀奇。 詹森也帮他说话,说他是个好兵,救了自己的命。有中士作保,上面更不会怀疑什么。 林默心里鬆了一口大气。但他也知道,自己能转正,不光是这些原因。 他看了罗伯特一眼。这老登,是艾米丽的亲叔叔。艾米丽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她找的男人,他能不照顾? 上次找工作,罗伯特二话不说就给了机会。这次转正,肯定也是他出的力。 不然一个干了不到一个月的临时工,凭什么转正?凭枪法好?凭救了詹森?那些都是虚的,真正的原因是他林默是艾米丽的男人。 林默心里骂了一句。操,这软饭,吃得值。他把转正通知折好,塞进口袋,看著罗伯特。 “谢谢罗伯特中校。” 罗伯特点点头,坐回椅子上。他看著林默,眼神有点复杂。 “林,我对你没別的要求,就一条。”罗伯特说。 林默等他往下说。 “对艾米丽好点。”罗伯特说,“她爸妈死得早,从小是我带大的。她喜欢你,我就认你。你要是对她不好,我不管你救过谁,立过什么功,我饶不了你。” 林默看著他,认真地点点头。 “明白。” 罗伯特摆摆手:“行了,出去吧。” 林默和詹森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林默回头看了一眼。罗伯特已经低头看文件了,没抬头。两人出了办公室,门关上。 詹森拍了他一下,笑著说:“小子,你走运了。转正了,以后就是自己人了。” 林默看著他:“这事你知道?” 詹森点点头:“知道。昨天罗伯特中校找我,问了你的情况。” 林默听完后气的咬牙说,“那你特么的昨晚怎么不说?” 詹森见林默发飆,连忙说道:“兄弟別激动,我虽然瞒著你但我昨晚不也请你喝酒了吗?还带你认识了路西美妞。” “那也不能解释你隱瞒我的理由,这事没有两顿烤肉不算完。今天还送文件?”林默发完飆后问道。 詹森想了想:“送!反正也没別的事。” 詹森走后,林默站在大厅里,把那张转正通知又拿出来看了一眼。上面写著他的名字,职务是“后勤助理”,工资六十五美元一个月。 他把通知折好,放回口袋,去文书室领文件。玛丽看见他,还是那副慢吞吞的样子,把一摞文件递给他。林默接过文件,开始挨个办公室送。 楼上楼下跑了一上午,中午休息的时候,他在食堂吃饭。今天食堂的人看他的眼神有点不一样,有几个认识他的冲他点头,有两个还跟他打招呼。 林默知道,转正的消息传出去了。以后他就是正式雇员,不是临时工了。 下午接著送文件。三楼人事科那几个女文员看见他,笑著问他是不是转正了。林默说是。她们就恭喜他,说要让林默请客。林默应付过去,继续送文件。 下午五点,林默下班回家。推开公寓门,艾米丽已经回来了,正在厨房做饭。听见动静,她探出头来。 “回来了?” “嗯。” 林默脱了外套,掛进衣柜,走到厨房门口。艾米丽围著围裙,正在切菜,锅里煮著什么东西,冒著热气。 林默站在那儿,看著她。 艾米丽回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林默从口袋里掏出那张转正通知,递给她。艾米丽接过去看了一眼,愣了一下,然后眼睛亮了。 “你转正了?” “嗯。” 艾米丽把通知放下,扑过来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太好了!” 林默被她搂著,闻著她身上的味道,手放在她腰上。 艾米丽鬆开他,眼睛亮亮地看著他:“我叔叔帮的忙吧?” 林默点点头:“应该是。” 艾米丽笑了,又亲了他一下:“我就知道,我叔叔最疼我了。” 林默看著她高兴的样子,心里突然有点复杂。这娘们儿是真心对他好。给他地方住,给他饭吃,给他找工作,还让他白睡。现在他转正了,她比他还高兴。 他想起罗伯特说的话:“她喜欢你,我就认你。” 操,这老登,还挺疼他这个侄女。林默伸手把艾米丽搂过来,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脸有点红,推了他一把:“干什么,做饭呢。” 林默鬆开她,看著她继续切菜。 “晚上吃什么?” “燉牛肉,庆祝你转正。”艾米丽说。 林默点点头,走出厨房,躺到床上。他盯著天花板,脑子里转著今天的事。 转正了,以后就是军方正式雇员了。有编制,有工资,有身份,有罗伯特这个靠山。在后勤部,他能接触到更多东西,能收集更多信息。 林默心里踏实了,等国內那边血清复製成功,他就能注射,变成超级士兵。到时候,他更强,能干更多事。 第13章 注射血清 一转眼半年时间过去,林默在后勤部待了一百八十多天,每天干差不多的活。 早上送文件,下午有时候送文件,有时候跟詹森出外勤,去码头或者仓库搬货。周末休息,跟艾米丽在家待著,偶尔出去逛逛。 日子过得挺规律。转正之后,他的工资涨到六十五美元一个月。他每个月给艾米丽交二十美元伙食费,剩下的自己攒著。 半年下来,攒了快两百块,藏在艾米丽家衣柜后面的墙缝里。这半年里,他经常在报纸上看见一个人。 史蒂夫·罗杰斯。 不在是那个在布鲁克林招待所门口瘦小的身影,照片上的男人,身高一米九,肩膀宽得像门板,下巴能当开瓶器,穿著那身红白蓝的紧身衣,举著个圆盾牌,衝著镜头笑。 m国队长。 报纸上隔三差五就有他的消息。今天在纽约,明天在芝加哥,后天在洛杉磯。每到一处,都是人山人海,姑娘们尖叫著往台上扔花,小孩们举著小盾牌跟著跑。 林默每次看见这些新闻,都觉得挺有意思。 一个超级士兵,人类顶尖的身体素质,跑得比马快,跳得比房高,力气能掀翻汽车。这种人不放到战场上去战斗,天天在台上扭屁股,给老百姓表演怎么用盾牌挡假子弹。 林默搞不懂m国高层的脑迴路。但他也懒得多想。反正不关他的事。史蒂夫爱扭屁股扭去,他在后勤部送他的文件,各干各的,两不相干。 有时候他也会想,等自己注射了血清,变成超级士兵,会不会也这样?天天上台表演,被一群姑娘围著尖叫? 操,想想就带劲。 但这半年里,国內那边一直没有消息。老刀偶尔出现,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让他继续潜伏,继续等。林默等得有点烦,但也只能等。 这天下午,林默下班回家。天快黑了,街上人不多。他走著走著,拐进一条巷子不是回家的路,是他和老刀约定的地方。 老刀果然在。他靠在巷子深处的墙上,抽著烟,看见林默来,把烟掐了。林默走过去,两人站在阴影里。 “有消息了吗?”林默问。 老刀看著他,眼神有点不一样。林默注意到他嘴角带著点笑,那种憋著好事儿的笑。 “有消息了。”老刀说。 林默心里一跳:“说。” 老刀压低声音:“血清成了。” 林默愣了一下。 “什么?” “血清。”老刀说,“国內那边,科学家的团队,复製成功了。动物实验全过了,效果跟原版一样。上个月,他们开始做人实验,找了几个志愿者,打了之后,全成了超级士兵。” 林默站在那儿,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成了? 真的成了? 老刀接著说:“上面说了,这东西是咱俩拼死抢回来的,第一批名额,咱俩优先。这次就是带了两支过来,给咱俩注射。” 林默看著他,声音有点干:“带了两支?现在?” 老刀点点头,拍了拍自己身上的衣服:“在身上。等你安排好时间,找个安全的地方,咱俩一块儿打。” 林默站在那儿,心臟跳得飞快。 大半年了,他终於等到了。史蒂夫·罗杰斯有的,他现在也有了。一米九的身高,大肌霸,翘臀,还有能打一百个的力气和速度。 操! 林默突然想笑,但他忍住了。他看著老刀,问:“什么时候?” 老刀说:“儘快。这东西放我身上,我不放心。找个你能脱身的时间,咱俩找个地方,一天就能完事。注射很快,但身体改造需要时间,得在那儿待著等。” 林默想了想。他现在有工作,有艾米丽,有正常的生活。突然消失一天,得有个说法。 但这不是问题。请个假就行。就说身体不舒服,休息一天。詹森不会多问,艾米丽更不会。 “明天!明天我请假,咱俩找个地方。”他说。 老刀点点头:“行。地方我找好了,皇后区那边有个废弃仓库,没人去。明天上午九点,你到那儿找我。” 他报了个地址,林默记在心里。 老刀看了他一眼,突然笑了:“你小子,激动坏了吧?” 林默没说话,但嘴角確实往上翘了翘。 老刀拍拍他肩膀:“行了,回去吧。明天见。” 他转身消失在巷子深处。林默站在那儿,点了根烟,深吸了一口。烟雾在冷风里散开,他抬头看著巷子上面那一小片天,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玛的,终於轮到老子了。他抽完烟,走出巷子,往艾米丽家走。 一路上,他脑子里全是画面。一米九的身高,大宽肩膀,八块腹肌,还有那个翘臀。到时候站在镜子前面,得照多久才捨得走? 还有那些姑娘。以后再去酒吧,还用得著偷偷摸摸占便宜?往那儿一站,她们自己就扑上来了。 林默想著想著,差点笑出声。走到艾米丽公寓楼下,他收了收表情,上楼。推开门,艾米丽正在沙发上坐著看书,看见他进来,抬起头。 “回来了?” “嗯。” 林默脱了外套,掛进衣柜,走到沙发上坐下。艾米丽往他身边靠了靠,把头靠在他肩膀上。 “今天怎么这么晚?” “路上遇见个朋友,聊了几句。”林默说。 艾米丽没多问,继续看书。 林默坐了一会儿,开口说:“明天我想请个假。” 艾米丽抬起头,看著他:“请假?怎么了?” “没什么大事,就是有点累,想休息一天。最近出外勤多,腿都跑细了。”林默说。 艾米丽点点头:“那就在家歇著吧。我明天上班,你自己弄吃的。” 林默“嗯”了一声。晚上吃完饭,两人早早就睡了。林默躺在那儿,睡不著,脑子里全是明天的事。 他翻来覆去,艾米丽被吵醒了两次,嘟囔著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让她接著睡。 第二天早上七点,艾米丽起床。林默也醒了,但没起,躺在那儿装睡。艾米丽洗漱完,换好衣服,走到床边,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我走了。你好好歇著。” 林默“嗯”了一声,眼睛没睁,继续躺了几分钟,然后坐起来。他下床,洗漱,穿衣服。 今天穿了件宽鬆的外套,方便活动。他把藏在衣柜后面的钱拿出来数了数,留了一半,另一半带在身上。 八点,他出门。坐了两站公交车,又走了二十分钟,到了老刀说的那个地方。皇后区一片废弃的厂房,很久没人用了,墙上全是涂鸦,地上长著杂草。 他找到那栋楼,进去,上到三楼。老刀已经在里面了,站在窗边,看见他来,招招手。 林默走过去。地上放著两个金属箱子,跟上次那个差不多大,但样式不一样。老刀蹲下,打开一个,里面躺著两支玻璃管,管里是淡蓝色的液体,跟他抢到的那管一模一样。 老刀拿起一支,对著窗户的光看了看。 “就是这个,一人一支,打完就变超人。”老刀激动的说。 林默接过那支玻璃管,在手里掂了掂。凉的,有点分量。 “怎么打?”他问。 老刀从箱子里拿出两个注射器,还有一小瓶酒精和棉球。 “跟打针一样。扎进去,推到底。”老刀讲解道。 “专家说注射的时候会疼,很疼,但忍过去就好了。改造过程大概几个小时,这期间人会发烧,浑身疼,想睡觉。睡醒就完事了。” 林默点点头,把玻璃管递给老刀。老刀打开,把液体吸进注射器,递给他。林默接过注射器,看著那管淡蓝色的液体,深吸了口气。 特么的,拼了。他挽起袖子,用棉球擦了擦胳膊,然后拿著注射器,对著血管扎下去。 针头刺破皮肤,有点疼。他慢慢把液体推进去,感觉到一股凉意顺著血管往上走,很快蔓延到全身。推完,他把注射器拔出来,扔在地上。 老刀看著他说:“感觉怎么样?” 林默刚想说话,突然一股剧痛从身体深处涌上来。像有人拿刀在他骨头里刮,又像被火烧,又像被电击。他整个人抽搐了一下,腿一软,跪在地上。 “操!”他骂了一句,声音都变了。 老刀赶紧扶住他,把他拖到墙边靠著。林默蜷缩在那儿,全身都在抖,汗哗哗往下流。疼,太特么疼了,比挨枪子还疼。 老刀蹲在他旁边,看著他,没说话。林默咬著牙,忍著那股疼,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忍过去。忍过去就是超级士兵。忍不过去,就他妈白干了。 疼持续了很久。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林默感觉那股疼慢慢退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热流,在身体里涌动。他浑身发烫,像发了高烧,眼皮沉得抬不起来。 (新书求催更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14章 林默红温了 林默醒来的时候,窗外天已经暗了。他躺在地上,浑身酸疼,像被人拿棍子从头到脚敲了一遍。 他睁开眼睛,盯著头顶破旧的房梁愣了几秒,然后想起来自己干了什么。 血清。 他打血清了。 林默一骨碌坐起来,低头检查自己的身体。他掀开衣服看了一眼肚子——操,八块腹肌真有了。 不是原来那种有点轮廓的腹肌,是真真切切一块一块的,硬邦邦的,跟搓衣板似的。他伸手摸了摸,確实是自己身上的肉。 林默心里一喜,连忙站起来,想看看別的地方。他走到窗边,借著外面透进来的光,从头到脚把自己看了一遍。 腿还是那条腿,胳膊还是那条胳膊,肩膀宽了一点,但没宽太多。他低头看了看屁股,扭头看了半天,看不出来。 他又摸了摸身高。 不对! 他走到墙边,背靠著墙,用手在头顶比了一下。墙上有个裂缝,他记得那个裂缝的位置。来的时候他靠过这面墙,头顶刚好在裂缝下面一点。 现在头顶还在裂缝下面一点。 没变。 林默愣在那儿,又比了一下。还是没变。 操尼玛的! 他转身对著窗户,借著玻璃上的反光,仔细看自己的脸。脸还是那张脸,没变长,没变宽,下巴还是那个下巴。 他又低头看屁股。这回看清了,屁股还是原来那个屁股,没翘起来,也没变大。林默站在那儿,脑子里轰的一下。 一米九呢? 大肌霸呢? 翘臀呢? 他转身看向老刀躺著的地方。老刀还躺在地上,没醒。林默走过去,低头一看,愣住了。 老刀变了,脸还是那张脸,但整个人大了一圈。躺在那儿,肩膀宽得像门板,把衣服撑得满满的。腿也长了,脚伸出去,比原来长了一大截。 林默盯著他看了几秒,又低头看自己,然后他张嘴就骂。 “操尼玛的看人下菜碟是吧?” 声音在废弃厂房里迴荡,把屋顶的灰都震下来几粒。 “凭什么?凭什么他长个了老子没长?凭什么他有翘臀老子没有?操!这特么什么破血清,还挑人?” 老刀被他吵醒了。他睁开眼睛,看见林默站在旁边,脸红脖子粗地骂著。老刀坐起来,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林默,愣了一下。 然后他站起来。 林默看著老刀站起来,心里更气了。老刀原来比他矮一点,现在站在他面前,比他高出一截。 一米九。 绝对一米九。 而且老刀的屁股,从后面看,翘得能放个盘子。跟史蒂夫那张宣传海报上一模一样。林默的血压蹭蹭往上涨,脑袋像烧热的开水壶,快冒烟了。 “凭什么?”他指著老刀,“你说凭什么?咱俩打的一样东西,凭什么你长个了老子没长?凭什么你有翘臀老子没有?” 老刀看了他一眼,没说话。他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动了动胳膊腿,摸了摸肚子上的腹肌,又扭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屁股。 然后他脸上露出一点满意的表情。林默看见那点表情,更炸了。 “你还笑?你特么还笑?” 老刀没理他,从兜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点上,吸了一口。然后他找了块乾净点的地儿坐下,靠著墙,看著林默在那发飆。 老刀知道自己要是去劝林默,他会更来劲儿骂的更凶,急眼了梆梆给他两拳都有可能。林默这傢伙绝对乾的出这事,所以老刀不想惹火上身就坐著抽菸看林默发飆。 林默在厂房里走来走去,一边走一边骂。 “操特么的,这血清是不是有毛病?凭什么看人下菜碟?老子哪点不如你?你比我帅?你比我能干?老子拼死拼活抢血清的时候,你在哪儿?现在好了,你长个了,你有翘臀了,老子还是原来这德行!” 老刀抽著烟,不说话。 林默走到他面前,指著他的脸:“你说,你是不是认识那个专家?他是不是偷偷给你加了料?” 老刀吐了口烟:“没加。” “那凭什么?” 老刀想了想:“可能跟体质有关。” “体质?什么体质?你体质比我好?”林默瞪著他。 老刀摇摇头:“不知道。周科学家说过,血清会放大一个人內在的东西。史蒂夫·罗杰斯原来是个好人,打完变得更好。可能……” 他看了林默一眼,没说下去。 林默愣了一下:“可能什么?” 老刀没说话。林默盯著他,等了几秒,然后明白了。 “操尼玛的,你是说老子內在不行?” 老刀抽了口烟,没承认也没否认。林默气得又想骂,但张了张嘴,没骂出来。他站在那儿,喘著粗气,脑子里乱糟糟的。 老刀说得有道理。电影里厄斯金博士说过,血清会放大一个人內在的一切。好人会变得更好,坏人会变得更坏。 史蒂夫原来就是个好人,打完血清,成了m国队长。 那他林默呢?他原来是什么人?特工,杀人,算计,滚刀肉。这些算好还是算坏? 操,当然不算好。所以血清给他加了八块腹肌,但没加身高和翘臀?林默越想越气,但又不知道气谁。气血清?气老刀?气自己? 他走到另一面墙边,靠著墙蹲下,掏出烟点了一根。老刀坐在那儿,抽著烟,看他。 厂房里安静下来,只有风吹过破窗户的声音。林默抽完一根烟,又点了一根。 老刀开口了:“身体感觉怎么样?” 林默没理他。 老刀接著说:“力气,速度,恢復力,这些应该都加了。你自己试试。” 林默愣了一下,然后站起来。他走到一根水泥柱子前面,深吸了口气,一拳打上去。 “砰”的一声闷响,柱子表面裂开几道缝,他的拳头陷进去一小块。 林默看著那个坑,又看看自己的手。手没事,不疼,连皮都没破。 他又试了试速度。从这头跑到那头,十几米的距离,他感觉就是一眨眼的工夫。跑到墙边差点撞上,赶紧剎住,脚在地上划出一道印子。 力气確实大了,速度確实快了,身体也確实结实了。林默站在那儿,低头看著自己的手,这些都有了。 就是没长个,没翘臀。 操。 老刀站起来,走到他身边,递给他一根烟。林默接过来,点上。 “別想了,就这样吧!至少变强了,比原来强多了。”老刀说。 林默吸了口烟,没说话。 老刀接著说:“而且你这身材,也有好处。不显眼,不容易被人注意。我这样,走哪儿都扎眼,以后干活麻烦。” 林默扭头看了他一眼。一米九的大高个,宽肩膀,翘臀,確实扎眼。走大街上,十个有九个得回头看他。 而他林默,还是原来那副样子,扔人堆里找不著。老刀说得对,不显眼,对特工来说,是好事。但林默心里还是不平衡。 “那翘臀呢?老子凭什么没有翘臀?”林默酸酸的说。 老刀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林默瞪著他:“你笑什么?” 老刀收了笑,摇摇头:“没什么。” 林默盯著他看了几秒,然后骂了一句:“操,你特么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老刀没反驳。两人站在那儿,抽著烟,看著窗外越来越暗的天。过了好一会儿,林默开口了。 “我试试別的。” 他把烟扔地上踩灭,走到厂房中间,找了块空地。然后他开始做动作——跳跃,翻滚,出拳,踢腿。 速度快得惊人,跳起来能摸到三米多高的房梁,落地轻得没声音。一拳打出,带起一阵风。一脚踢出,踢断了一根手臂粗的木棍。 林默停下来,喘了口气。 確实强了。 比以前强太多了。现在,他觉得能打二三十个之前的自己。他走到墙边,看著玻璃上映出的自己。 脸还是那张脸,身材还是那个身材,只是肚子上的肉变成了八块腹肌。林默突然觉得,这样也挺好。 不显眼,不招摇,继续在后勤部送文件,继续跟艾米丽过日子。没人会注意到他,没人会怀疑他。 等需要动手的时候,再让人看看,什么叫真正的超级士兵。他转过身,看著老刀。 “行了,就这样吧。” 老刀点点头,把菸头扔地上踩灭。 “接下来怎么办?”林默问。 老刀说:“你接著回去上班,该干嘛干嘛。我换个地方待著,这身材太扎眼,得躲一阵子。” 林默点点头。两人收拾了一下,把注射器和玻璃管装进箱子里。老刀拎著箱子,走到门口,回头看了林默一眼。 “保重。” 林默点点头,老刀走了。林默站在厂房里,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刚才打柱子的地方,手还是好好的,一点伤没有。 他握了握拳,感觉浑身都是力气。 操,没长个就没长个吧。 翘臀也没有就没有吧。 至少变强了。 他走出厂房,往艾米丽家走。天已经黑了,街上亮起路灯。他走著走著,突然跳起来,伸手够了一下头顶的树枝。够著了,以前够不著。 他又跑了几步,快得像一阵风,把路边一个遛狗的老头嚇了一跳。 林默停下来,慢慢走。行了,就这样吧。以后的日子,还长著呢。 第15章 释放憋屈 林默走在回艾米丽家的路上,天已经黑透了,街上路灯亮著,偶尔有几辆车开过。他走得不快,一边走一边还在想刚才的事。 一米九没了,翘臀没了,就剩八块腹肌和一身力气。 操!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还是那副样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扔人堆里找不著。要不是衣服底下多了几块硬邦邦的腹肌,就跟早上出门时一模一样。 林默越想越憋屈,但他也没办法。东西已经打了,都已经改造完了,还能怎么办?总不能把老刀那个翘臀割下来安自己身上。 他嘆了口气,加快脚步往家走。 走了二十分钟,到公寓楼下。他抬头看了看,三楼的窗户亮著灯,艾米丽已经回来了。林默上楼,掏出钥匙开门。 门一开,一股油烟味扑面而来。厨房里传来滋滋啦啦的炒菜声,艾米丽围著围裙,站在灶台前,手里拿著锅铲,正在翻锅里的东西。 听见门响,她回过头来。 “回来了?” 林默“嗯”了一声,脱了外套,掛进衣柜。 艾米丽看了他一眼,愣了一下。 “你怎么了?” 林默没说话,往屋里走。艾米丽把火关小,走过来,站在他面前,上下打量他。 “脸色这么差?不舒服?不是在家歇了一天吗,怎么看著更累了?”她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林默低头看著她。艾米丽穿著那件旧睡袍,外面套著围裙,头髮有点乱,脸上还沾著一点油渍。她站在那儿,仰著头看他,眼睛里有担心。 然后她转身,胸前那一对车灯跟著晃了一下。林默眼睛盯著那对晃动的车灯,脑子里的憋屈突然找到了出口。 他一步上前,弯腰,扛起艾米丽就往臥室走。艾米丽整个人腾空,手里的锅铲差点飞出去。她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在他背上拍了一巴掌。 “你干嘛!我做饭呢!” 林默不理她,扛著她进了臥室,把她扔床上。 艾米丽在床上弹了一下,爬起来,瞪著他:“林默!你发什么疯?” 林默开始解衣服扣子。艾米丽看著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今天的林默跟平时不太一样,眼神不对,动作也不对。 她还没想明白,林默已经压上来了。接下来三个小时,臥室里没消停。 床嘎吱嘎吱响了半天,艾米丽的叫声从大到小,从小到大,来来回回好几轮。中间她骂了好几次“牲口”“疯了”“不要脸”,但骂完接著叫。 林默像不知道累似的,一遍一遍折腾。他感觉浑身都是力气,使不完的劲。以前跟艾米丽打友谊赛,三四十分钟就差不多了。今天三个小时,他还觉得没过癮。 但艾米丽不行了。最后一次完事,她瘫在床上,浑身软得像一摊泥,连手指头都不想动。她趴在那儿,喘著气,眼睛半闭著,嘴里嘟囔著什么,听不清。 林默躺在她旁边,点了根烟,吸了一口。他看著天花板,心里的憋屈总算消下去一点。 刚才那三个小时,他把所有的不爽都发泄出来了。一米九没了,翘臀没了,但他有艾米丽,有这间屋,有这张床。这些东西没变,还是他的。 而且,他变强了。 艾米丽刚才的反应骗不了人。以前他只能让她叫半小时,今天叫了三个小时。这说明什么?说明他確实不一样了。 林默吐了口烟,嘴角翘了翘。操,虽然没有翘臀,但別的地方好使也行。 艾米丽缓了快半个小时,才慢慢恢復过来。她翻了个身,侧躺著,看著林默。 林默还在抽菸,眼睛盯著天花板,嘴角带著点笑,跟傻了一样。艾米丽伸手在他胸口拍了一下。 “笑什么?” 林默回过神来,低头看她。艾米丽头髮乱糟糟的,脸上还有汗,但眼睛亮亮的,看著他。 “你今天怎么回事?”她问。 林默吸了口烟:“什么怎么回事?” “跟疯了似的。折腾我三个小时,你想累死我?”艾米丽说。 林默没说话,只是笑了一下。 艾米丽瞪著他,又拍了他一下:“还笑?我问你,你今天是不是哪儿不舒服?早上走的时候还好好的,晚上回来就这副德行。” 林默想了想,说:“没什么,就是有点累。” “累?累你还这么折腾?”艾米丽愣了一下。 林默说:“累是累,但该干的事还得干。” 艾米丽被他气笑了,骂了一句:“牲口。” 她坐起来,被子滑下去,露出身上那些痕跡。她低头看了看,又瞪了林默一眼,然后下床,光著脚走出臥室。 林默躺在那儿,听著厨房里传来声音。锅铲碰到锅底,煤气灶打开,油下锅,滋滋啦啦响起来。 他抽完烟,把菸头按灭在床头柜上的菸灰缸里,也下床,光著身子走到厨房门口。 艾米丽已经重新系上围裙,站在灶台前炒菜。锅里是刚才没做完的东西,已经糊了一点,她正拿锅铲翻著。 听见动静,她回头看了一眼,看见林默光著站在那儿,脸一红,又转回去。 “穿上衣服!不要脸!”她喊。 林默没动,就靠在门框上看她。 艾米丽不理他,继续炒菜。过了几分钟,菜出锅,她盛到盘子里,端著往餐桌走。路过林默身边,她停了一下,上下扫了他一眼。 林默以为她要说什么,但她只是抿了抿嘴,然后端著盘子走了。林默回臥室穿上裤子,套了件背心,出来坐到餐桌前。 艾米丽已经把饭菜摆好了。一盘炒糊了的菜,几个麵包,还有一碟咸菜。林默拿起筷子,夹了口菜,嚼了嚼。糊了,但还能吃。 艾米丽坐到他旁边,也拿起筷子。她吃了一口,皱了皱眉,然后把那盘菜往林默那边推了推。 “你多吃点。” 林默看了她一眼:“你怎么不吃?” 艾米丽说:“我不饿。” 林默没说话,继续吃。艾米丽看著他吃,看了一会儿,突然开口。 “林默,我问你个事。” 林默嘴里塞著饭,含糊地“嗯”了一声。 艾米丽犹豫了一下,说:“你今天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 林默嚼著饭,没说话。 艾米丽接著说:“你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对。后来……也不对。跟平时不一样。” 林默把饭咽下去,放下筷子,看著她。艾米丽也看著他,眼睛里有点担心。 林默想了想,说:“没什么大事。就是今天想通了一些事。” “什么事?” “以前老想著变成別人那样,今天突然想通了,变成別人那样没意思,还是当自己好。”林默说。 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你能这么想就好,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不用变。”她说。 林默看著她,没说话。艾米丽站起来,收拾碗筷。她端著盘子进厨房,放水洗碗。林默坐在餐桌前,看著她的背影。 洗著洗著,艾米丽突然回头,看著他说:“对了,你今天確实跟平时不一样。” 林默等著她往下说。 艾米丽脸有点红,但还是说了:“比以前猛多了。” 林默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艾米丽瞪了他一眼,转回去继续洗碗。林默站起来,走到她身后,从后面搂住她的腰。 艾米丽手湿著,甩了甩,没挣开。 “干嘛?” 林默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闻著她头髮上的味道。 “不干嘛!就是谢谢你。”林默不要脸的说。 艾米丽愣了一下:“谢我什么?” 林默没回答。 谢什么?谢她没问东问西,谢她不管他干什么都接著,谢她做了饭等著他回来吃,谢她刚才在床上陪了他三个小时。 但这些话他说不出口。他就那么搂著她,站著。艾米丽也不动,让他搂著。过了好一会儿,林默鬆开手,转身回臥室。 艾米丽站在那儿,愣了一会儿,然后继续洗碗。洗著洗著,她突然笑了一下。这男人,今天真奇怪,但她喜欢。 艾米丽其实还满享受的,也对林默那方面的能力很是满意,想著明天要做点什么给林默好好补补,不能杀鸡取卵要好好『保养保养』。 第16章 谋划 接下来的几天,林默日子过得挺规律。白天上班,送文件,出外勤,跟詹森喝酒。晚上回家,吃饭,折腾艾米丽,睡觉。 当然,折腾归折腾,该做的措施一样没少。林默可不想现在搞出个“小林默”来。 这年头,生孩子容易养孩子难,他一个潜伏在m国的特工,带著个孩子算怎么回事?再说了,以后的事还说不准,有个拖累什么事都干不成。 艾米丽也同意。她虽然喜欢孩子,但也知道现在不是时候。两人商量好了,等战爭结束,稳定下来,再考虑这事。 所以每次折腾完,林默都老老实实收拾乾净。艾米丽有时候笑他,说比她还小心。林默就骂一句,少废话,睡觉。 一周后,林默心里那点憋屈彻底消了,但他开始想別的事了。 这天下午,他在后勤部送完文件,坐在楼梯间里抽菸。外面走廊里人来人往,脚步声和说话声混成一片。他没管那些,就盯著墙上的裂缝,脑子里想著事。 血清打了,变强了,然后呢?继续在后勤部送文件?一年,两年,十年?等战爭结束,跟艾米丽结婚生孩子,过普通日子? 操,那是人过的日子吗?他林默是什么人?龙国特工,八年训练,拼死拼活抢血清,不是为了在后勤部送一辈子文件的。 再说了,血清只能让他变强,不能让他长寿,电影里那些事他都记得。 史蒂夫·罗杰斯,打完血清,活了快一百岁还是那副样子。但那是因为他被冰封了七十年,实际活的时间没那么长。 如果没被冰封呢?血清能让人活多久?电影没说,但林默知道,肯定不能长生不老。顶多比普通人健康一点,多活几十年。但几十年后呢?照样得死。 而这个世界,后面会发生什么,他全知道。 阿斯加德那些自称神族的傢伙,会来地球。雷神,洛基,还有那个拿著彩虹桥的守门人。他们能活几千年,甚至上万年。 还有灭霸。那个紫薯精,打个响指就能灭掉一半生命。他林默,一个普通超级士兵,拿什么跟那些傢伙拼? 只有一条路。 冰封。 像史蒂夫那样,在那场意外里掉进冰里,冻起来。等几十年后,漫威剧情开始,被神盾局捞出来。 那时候,他就能接触到更多东西,什么钢铁侠的战甲,宇宙魔方,振金,还有那些神族带来的玩意儿。 到时候,把这些东西统统搬回国內。林默把菸头按灭在墙上,站起来。这事得谋划。首先,他得接近史蒂夫。 现在史蒂夫在干什么?到处表演,宣传徵兵,当他的宣传大使。林默每天看报纸,都能看见他的消息。 今天在芝加哥,明天在底特律,后天又去了哪儿。他那个咆哮突击队还没成立,现在还是单人表演。 但林默知道,快了。电影里,史蒂夫会带著咆哮突击队去欧洲战场,打九头蛇,抓红骷髏。那才是他真正发挥作用的时候。 林默要做的,就是在那个时候加入他们。 怎么加入?他有办法。他现在是后勤部正式雇员,有军方身份,有工作经歷,有詹森和罗伯特作保。 上次遇袭的事,让他有了点小名气,上面有人知道他枪法好,能打。如果他想上前线,申请调动,不是没可能。 但得找个好理由。林默一边想,一边往楼下走。走到一楼大厅,詹森正好从外面进来,看见他,招招手。 “林,明天出外勤。” 林默点点头:“行。” 詹森走过来,压低声音说:“去布鲁克林海军码头,送批货。这回带的人多,你放心。” 林默愣了一下。又是海军码头。他想起上次在那儿的伏击,想起那个被他打死的九头蛇特工,想起那管血清。那个码头,好像跟他特別有缘。 “几点?”他问。 “早上八点,门口集合。这回是跟军部的人交接,別迟到。”詹森说。 林默点点头。詹森拍拍他肩膀,走了。林默站在大厅里,看著詹森的背影,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海军码头,军部交接。会不会碰上什么人?史蒂夫会不会也在那儿?他不知道。但这念头一冒出来,就压不下去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林默准时到门口。 这次是三辆车,跟上次一样,打头一辆吉普架著机枪,后面两辆卡车。但坐人的那辆车上,足足坐了二十多个兵,全副武装。 林默上了第一辆卡车,坐副驾驶。詹森开车,冲他点点头。车队出发,往码头开。 一路上林默没说话,就看著窗外。路过上次遇袭的地方,血跡已经没了,但那栋破房子还在,窗户上的弹孔还在。 车队减速,几个兵跳下来搜索了一圈,然后挥手示意继续前进。林默收回目光,靠在座椅上。 二十分钟后,车队开进海军码头。 码头上人不少,有穿军装的,有穿便服的,有搬货的,有站岗的。詹森把车停在一排仓库前面,跳下车,开始指挥卸货。 林默也下来,帮著搬。搬了半个小时,货卸完了。交接的人签了单子,詹森收了,正准备招呼大伙上车。 林默站在那儿,眼睛扫过码头。突然,他看见一个人。 远处,靠海的那边,站著一群人。有穿军装的军官,有穿西装的文职,还有一个红白蓝的紧身衣,圆盾牌背在背上,金髮,宽肩膀,翘臀。 史蒂夫·罗杰斯。 林默心跳快了一拍,但脸上没动。他站在那儿,看著史蒂夫跟那群人说话。 隔得太远,听不清说什么,但看动作,好像在商量什么事。史蒂夫旁边站著一个女人,红头髮,深色套装——佩姬·卡特。 还有一个人,林默也认出来了。霍华德·斯塔克,穿著笔挺的西装,手里拿著什么东西,正在跟史蒂夫比划。 林默盯著那边看了几秒,然后收回目光。詹森走过来,顺著他的视线看了一眼。 “看什么呢?” 林默摇摇头:“没什么。” 詹森没多问,拍拍他肩膀:“走了,回去。” 林默上了车,坐在副驾驶。车子发动,往外开。他透过后视镜,看著那群人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视线里。 史蒂夫·罗杰斯,佩姬·卡特,霍华德·斯塔克。 全在这儿。这意味著什么? 林默脑子飞快转著。电影里,史蒂夫成立咆哮突击队之前,確实在纽约待过一阵子。那时候他忙著表演,忙著宣传,但也经常跟军方的人见面,商量下一步计划。 今天这个场合,可能就是商量去欧洲战场的事。 林默握了握拳。 快了。 他得抓紧时间。回去的路上,林默一直在想。怎么才能接近史蒂夫?怎么才能加入咆哮突击队? 申请调动是最直接的。他现在是后勤部正式雇员,可以申请转岗,调到作战部门。但他明面上没有作战经验,没有战功,凭什么让人家要他? 得有东西证明自己。比如,再立个功。 上次伏击的事,让他出了点小名。如果再有一次类似的事,表现再好一点,上面就会注意到他。到时候申请转岗,就容易多了。 林默想著想著,嘴角翘了翘。操,这办法行。 晚上回到家,艾米丽已经回来了,正在做饭。看见他进来,照例问了一句“回来了”,然后继续忙。 林默躺到床上,盯著天花板。艾米丽做完饭,端到桌上,叫他起来吃。林默坐起来,走到餐桌前,坐下吃饭。 艾米丽看著他,突然说:“你今天怎么了?心不在焉的。” 林默嚼著饭,没说话。艾米丽也没追问,就默默吃著。吃完饭,林默洗碗。洗著洗著,艾米丽从后面搂住他的腰。 “林默,你是不是有什么事?” 林默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 艾米丽把脸贴在他背上,说:“你最近不对劲。以前回来就躺床上,现在回来就想事。吃饭也想,睡觉也想。到底怎么了?” 林默没说话。他想了想,转过身,看著她。艾米丽仰著头,眼睛里有点担心。 林默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说:“没什么大事。就是工作上的事,在想要不要换个岗位。” 艾米丽愣了一下:“换岗位?换什么岗位?” 林默说:“可能上前线。” 艾米丽愣住了。她看著林默,眼睛里的担心变成別的什么。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开口。 “你想上前线?” 林默点点头。 “为什么?现在这工作不是挺好的?稳定,安全,钱也不少。干嘛要去前线?”艾米丽问。 林默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他不能说他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不能说他想被冰封,不能说他想等几十年后偷那些东西。这些说出来,艾米丽只会当他疯了。 他只能说:“我想要建立军功,到时候才好向罗伯特提亲和你结婚。” 艾米丽看著他,眼睛红了。林默伸手把她搂进怀里。艾米丽没说话,就靠在他胸口,肩膀一抖一抖的。 第17章 申请转岗 那天晚上,艾米丽没再说话。林默搂著她站了一会儿,她挣开,去收拾碗筷。洗完碗,她去浴室洗澡,洗完出来直接上床,背对著他躺下。 林默躺在她旁边,看著她的后背,没动。他知道艾米丽心里不好受。哪个女人愿意自己的男人上前线? 这年头,上前线意味著什么,谁都清楚。天天有阵亡名单送回来,那些名字家属看了哭,別人看了嘆气。艾米丽在后勤部上班,那些名单她见得多了。 但林默没改口。有些事,必须做。 第二天早上,林默起床的时候,艾米丽已经走了。床头柜上留著张纸条:冰箱里有吃的。 林默把纸条折好,放进口袋,洗漱完出门。 八点整,他到后勤部。今天没外勤,还是送文件。他领了文件,楼上楼下跑了一上午。 中午在食堂吃饭,詹森坐过来,跟他聊了几句閒话,他没多说。 下午三点,文件送完了。林默没回一楼大厅,直接上了三楼,走到最里面那扇门前。 主任办公室,他敲了敲门。 “进来。” 林默推门进去。罗伯特坐在办公桌后面,正在看文件,看见他进来,抬起头。 “有事?” 林默走过去,站在办公桌前。 “罗伯特中校,我想申请调岗。” 罗伯特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文件。 “调岗?调什么岗?” 林默说:“我想上前线。” 罗伯特看著他,没说话。过了几秒,他靠回椅背,手指在桌上敲了敲。 “为什么?” 林默早想好了说辞:“我想到前线去积累战功,將来好向艾米丽求婚。” 罗伯特盯著他,眼神有点复杂。 “你知道上前线意味著什么吗?” 林默说:“知道。可能会死。” 罗伯特点点头:“知道就行。还有別的理由吗?” 林默想了想,说:“我想干点正经事。” 罗伯特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著他。 “艾米丽知道吗?” 林默说:“知道。我跟她说了。” “她什么反应?” 林默没回答,罗伯特转过身,看著他。 “她不同意,对吧?” 林默没说话。罗伯特嘆了口气,走回办公桌后面坐下。 “林,你是我招进来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林默说:“知道。因为艾米丽。” 罗伯特点点头:“艾米丽是我侄女,她爸妈死得早,从小是我带大的。她喜欢你,你现在跟我说要上前线,你让我怎么跟她说?” 林默站在那儿,没接话。 罗伯特看著他,说:“你枪法好,能打,我知道。但前线不是打枪那么简单。那边天天死人,有的是比你厉害的。你去了,不一定能回来。” 林默说:“我知道。” 罗伯特愣了一下:“知道还去?” 林默点点头。罗伯特盯著他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摇摇头。 “行吧。我帮你问问。” 林默心里一动:“谢谢中校。” 罗伯特摆摆手:“別谢太早。上前线不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得有编制,有调令,有接收单位。我帮你问,但不一定能成。” 林默点点头。罗伯特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个號码。 “喂,我是罗伯特。帮我接作战署……” 林默站在那儿,听著罗伯特打电话。电话那头说什么他听不清,只听见罗伯特这边“嗯”“啊”“行”地应著。 过了几分钟,罗伯特掛了电话。 他看著林默,说:“作战署那边说,最近在组建一支新部队,专门去欧洲执行特殊任务的。叫什么……咆哮突击队。他们正在招人,要枪法好的,能打的。” 林默心跳快了一拍,咆哮突击队,就是那个。 罗伯特接著说:“我跟那边说了你的身手和枪法,他们有点兴趣。让你明天去一趟,面试一下。” 林默点点头:“行。” 罗伯特看著他,说:“林,我再问你一次,你真想好了?” 林默说:“想好了。” 罗伯特嘆了口气,没再说什么。他拿起桌上的文件,低头看起来,摆摆手示意林默可以走了。 林默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听见罗伯特在背后说了一句。 “对艾米丽好点。” 林默回头看了一眼。罗伯特没抬头,还在看文件。他拉开门,出去。 走廊里,林默站了几秒,然后下楼。晚上回到家,艾米丽已经在做饭了。 林默开门进去,脱了外套,走到厨房门口。艾米丽正背对著他炒菜,听见动静,没回头。 林默站在那儿,看著她。过了好一会儿,艾米丽开口了。 “你今天去找我叔叔了?” 林默说:“找了。” “说什么了?” “申请调岗。” 艾米丽炒菜的动作停了一下,然后继续。 “他怎么说?” “让我明天去面试,咆哮突击队。”林默说。 艾米丽没说话。林默走过去,从后面搂住她的腰。艾米丽没挣开,也没回头。她就站在那儿,手握著锅铲,一动不动。 过了好一会儿,她说:“你真要去?” 林默说:“是的。” 艾米丽转过身,看著他。眼睛红了,但没哭。 “为什么?” 林默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想了想,说:“有些事,必须做。” 艾米丽看著他,说:“那我呢?” 林默没说话。艾米丽低下头,把手里的锅铲放下。她转身关了火,然后走出厨房,进了臥室,关上门。 林默站在厨房里,听著臥室里没有声音。他点了根烟,靠在灶台边上,慢慢抽著。抽完烟,他去臥室门口,敲了敲门。 没回应,他又敲了敲,还是没回应。林默站在门口,想了想,没再敲。他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盯著天花板。 过了很久,臥室门开了。艾米丽走出来,眼睛还是红的,但脸上已经没什么表情。她走到厨房,重新开火,继续做饭。 林默坐在沙发上,没动。二十分钟后,艾米丽端著饭菜出来,放在餐桌上。她摆好碗筷,坐下,拿起筷子。 林默走过去,坐下,也拿起筷子。两人默默吃饭,谁都没说话。吃完饭,艾米丽收拾碗筷。林默去洗碗,她在旁边站著。 洗完碗,林默擦乾手,看著她。艾米丽也看著他。两人站了一会儿,艾米丽突然走过来,搂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胸口。 林默搂著她,没说话。过了很久,艾米丽抬起头,看著他。 “活著回来。” 林默点点头,那天晚上,两人没怎么睡。艾米丽一直缩在他怀里,不说话,也不动。林默搂著她,盯著天花板,脑子里想著明天的事。 第二天早上七点,林默起床。艾米丽也起来了,给他做了早饭。吃完饭,她帮他整理衣服,把领子翻好,把扣子扣好。 林默看著她做这些,没说话。弄完了,艾米丽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了他一下。 “行了。” 林默点点头,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他回头看了一眼。艾米丽站在那儿,看著他,没动。 林默拉开门,走出家。他站在走廊里,点了根烟,慢慢抽完。然后下楼,往作战署的方向走。 走了二十分钟,到一栋灰色的大楼前面。门口掛著牌子:陆军作战署。 林默进去,按照罗伯特给的地址,上到三楼,找到一间办公室。门开著,里面坐著一个少校,正在看文件。 林默敲了敲门。少校抬起头,看著他。 “林默?” “是。” 少校点点头,指了指椅子:“坐。” 林默坐下。 少校看著他,问:“就是你,上次遇袭打死七个?” 林默说:“是。” 少校点点头,拿起桌上的文件看了看,又放下。 “枪法不错?” 林默说:“还行。” 少校笑了一下,站起来,从柜子里拿出一把步枪,放在桌上。 “打两枪看看。” 林默站起来,拿起枪。m1903春田,他用过。他检查了一下枪膛,然后端著枪,对著窗外远处一个目標,瞄准,扣扳机。 “砰。” 远处的铁罐被打飞。少校点点头,又指了指远处另一个目標。林默瞄准,再扣扳机。 “砰。” 又打飞。少校走过来,接过枪,放回柜子里。他坐回椅子上,看著林默。 “咆哮突击队,知道是什么地方吗?” 林默说:“知道。去欧洲,执行特殊任务。” 少校点点头:“那地方危险,九死一生。你確定要去?” 林默说:“確定。” 少校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递给他。 “填了。明天来报到。” 林默接过那张纸,低头看了看。是一份调令,上面有他的名字,还有咆哮突击队的番號。 他把纸折好,放进口袋,“谢谢长官。” 少校摆摆手:“出去吧。” 林默站起来,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少校在背后说了一句:“好好干,別丟脸。” 林默回头看了一眼,点点头,心里想著老子又不是震要为你们打仗,好好干个屁活著等和史蒂夫一起冰封才是我的目的。 咆哮突击队,史蒂夫·罗杰斯。冰封,七十年,漫威剧情。 操,真成了。他把调令放回口袋,大步往外走。 第18章 咆哮突击队 林默加入咆哮突击队三个月了。 报到那天,他拿著调令找到驻地,一进门就看见了史蒂夫·罗杰斯。真人比报纸上的照片还高还壮,穿著那身作战服,盾牌背在背上,正跟几个士兵说话。看见林默进来,他停下话头,走过来。 “新来的?” 林默点点头:“林默,后勤部转过来的。” 史蒂夫伸出手:“史蒂夫·罗杰斯。欢迎加入。” 林默握了一下。手很大,很有力,但没使劲,就是正常握手。 后来他才知道,史蒂夫对谁都这样。不摆架子,不耍大牌,跟普通士兵一样吃饭睡觉训练。 打仗的时候冲在最前面,打完仗回来帮著抬担架。队伍里的人都服他,不是因为他是什么m国队长,就因为他这人实在。 林默在队伍里很低调,他枪法好,但没到让人怀疑的地步。平时训练,成绩中上,不出风头。打仗的时候,该冲冲,该躲躲,绝不做多余的事。 林默心里有数。他注射过血清的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尤其不能让史蒂夫知道。史蒂夫自己是超级士兵,他对这东西敏感。 万一哪天被他察觉出不对,问起来,林默没法解释。所以他一直压著,能跑多快,能跳多高,能打多狠,他都控制在“精锐士兵”的水平。比普通人强,但没强到离谱。 这三个月,他跟咆哮突击队去了好几个地方。每次都是坐飞机去,跳伞下去,打一仗,然后撤。九头蛇的据点一个接一个被端掉,红骷髏的名字在情报里出现得越来越多。 林默对这些不关心。他就盯著史蒂夫,等那个时刻到来。 电影里,史蒂夫最后是在一架飞机上跟红骷髏打,然后飞机坠毁,他被冰封在北极。那个时刻什么时候来,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一定会来。 他要做的,就是在那时候跟著史蒂夫一起。当然,这事不能告诉任何人。老刀不能说,上级不能说,谁都不能说。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书库全,101??????.??????任你选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除了等那个时刻,林默还干了另一件事,收集九头蛇的武器。 九头蛇科技比盟军强一大截,那些能量枪,那些载具,那些通讯设备,全是好东西。第一次出任务,林默就盯上了。 那是在f国一个九头蛇基地,打完仗,满地都是尸体和装备。林默趁別人不注意,捡了一把能量枪,塞进背包里。后来找机会,把位置告诉老刀,让他去取。 老刀怎么取的,他不知道。但过了两周,老刀传来消息,东西到手了,已经送回国。 从那以后,每次出任务,林默都留个心眼。看见没见过的装备,能拿就拿,拿不了就记位置。打完仗,把位置告诉老刀,让他去处理。 三个月下来,他给了老刀五个位置。能量枪、通讯器、小型载具零件,什么都有。老刀每次都说收到了,送回去了,让他继续。 组织上对他进入咆哮突击队的事很支持。老刀传话说,上级让他好好干,多收集情报,多弄装备,別暴露自己。 这天打完一仗,回到驻地,林默躺在行军床上,盯著帐篷顶发呆。 这次打的是九头蛇一个军工厂,炸了不少东西,也死了几个兄弟。林默没死,连伤都没受。他压著实力打,该躲就躲,该跑就跑,子弹擦著耳朵飞过去好几回,都躲开了。 史蒂夫这回又冲在最前面,一个人端了九头蛇一个火力点。回来的时候身上全是灰,但没受伤。他就是这样,怎么打都打不死。 林默翻了个身,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数了数,三千两百美元。 这是咆哮突击队的津贴和奖金。三个月,出了七次任务,每次都有额外奖励。林默没怎么花钱,都攒著。 他看著那沓钱,想起艾米丽。临走那天,艾米丽站在门口看著他,眼睛红红的,但没哭。 她帮他整理衣服,把领子翻好,把扣子扣好,然后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了他一下,说“一定要活著回来”。 林默当时没多想,就转身走了。现在想想,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他知道自己的计划。跟史蒂夫一起冰封,等几十年后解封。那时候艾米丽还在不在,他不知道。 七十多年,正常人的寿命,肯定不在了。也就是说,这次分开,就是永別。 林默躺在那儿,盯著帐篷顶,心里冒出一股说不清的感觉。不是后悔,就是有点堵。 操,这娘们儿对他挺好的。 但他不能改。改了,他就活不了那么久,就等不到那些东西,就白来这个世界一趟。 林默坐起来,把钱数了一遍,留下两百美元够花,剩下的三千塞进一个信封里。 第二天,他找到军邮处,把信封寄出去。地址是艾米丽的公寓,布鲁克林,阿姆斯特丹大道。 寄完信,他站在军邮处门口,点了根烟。信里没写什么,就是钱,加一张纸条。纸条上就几个字:留著花,別省。 林默抽完烟,把菸头扔地上踩灭,转身往回走。回到驻地,史蒂夫正在集合队伍。 “林,过来开会。” 林默走过去,跟大家一起围成一圈。史蒂夫拿出一张地图,指著上面一个点。 “下一站,d国巴伐利亚。九头蛇最后一个主要基地,红骷髏在那儿。” 眾人看著地图,没人说话。 史蒂夫接著说:“这次可能是最后一次大仗。打完这个,九头蛇就完了。” 林默盯著地图上那个点,心里跳了一下。 巴伐利亚。电影里,史蒂夫最后就是在那追红骷髏,上了那架飞机。然后飞机坠毁在北极,他被冰封了七十年。 就是这次,林默深吸了口气,脸上没什么表情。 史蒂夫分配完任务,让大家去准备。林默站起来,往自己帐篷走。走了几步,他回头看了一眼。 史蒂夫正蹲在地上,跟几个士兵说话,脸上带著笑,跟平时一样。 林默转过头,继续走。回到帐篷,他收拾东西。枪,子弹,匕首,乾粮,水壶。东西不多,都塞进背包里。 收拾完,他坐在行军床上,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翻到最后空白页,写了几个字。 “老刀:这次任务结束前,別联繫。等我消息。” 他把那一页撕下来,折好,塞进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小铁盒里。然后他走出帐篷,找到平时联繫老刀的那个暗点,把铁盒塞进去。 弄完这些,他回到帐篷,躺下。外面天快黑了,营地亮起灯,有人在说话,有人在笑。林默听著那些声音,盯著帐篷顶,脑子里什么也没想。 第二天一早,队伍出发。飞机把他们送到d国边境,然后跳伞下去。落地后集合,清点人数,然后往目標地点摸。 巴伐利亚山区,冬天,雪很厚。林默踩著雪,跟著队伍往前走,呼出的气在面前结成白雾。 走了大半天,天黑的时候,他们到了目標地点附近。一个山谷里,有建筑,有灯光,有岗哨。 九头蛇最后一个基地。 史蒂夫让大家隱蔽,然后开始布置任务。林默蹲在雪地里,听著史蒂夫说话,眼睛盯著远处那些建筑。灯光照在雪上,有点刺眼。 任务布置完,大家开始行动。林默跟著队伍往前摸,枪端在手里,保险开著。 前面传来枪声,有人喊叫,有人倒下。林默开枪,打死两个,继续往前。枪声越来越密,爆炸声也响起来。 林默看见史蒂夫冲在最前面,盾牌挡著子弹,一路往前冲。 他也跟著冲。 操,就这次了。 (求催更和书架,感谢大家!) 第19章 冰封 枪声在夜色里炸开,林默端著步枪往前推进。九头蛇的基地比想像中大,建筑一座连著一座,到处都是掩体和火力点。 子弹从四面八方飞过来,打在墙上噗噗响,打在雪里溅起一团团白雾。 林默猫著腰,从一个掩体跑到另一个掩体,开枪,换弹,再跑。他压著实力,只比身边的队友快一点,准一点,不敢太出格。 但他眼睛一直盯著前面那个身影,史蒂夫·罗杰斯。 那个红白蓝的身影冲在最前面,盾牌挡著子弹,一路往前推进。九头蛇的士兵朝他开枪,子弹打在盾牌上叮叮噹噹响,他连停都不带停的。 林默加快脚步,跟上去。穿过一片空地,前面是一排机库。巨大的铁门敞开著,里面亮著灯,能看见飞机的轮廓。史蒂夫衝到门口,停了一下,然后衝进去。 林默心里一跳,就是这儿。他几步衝过去,跟著进了机库。 机库里停著一架大型飞机,机身上印著九头蛇的標誌。飞机旁边站著几个人,穿著九头蛇的制服,端著枪,正朝门口射击。 史蒂夫已经跟那些人打在一起。盾牌砸倒两个,拳头撂倒三个,几秒钟的事。林默没管那些,眼睛扫过机库,然后他看见了。 飞机另一侧,站著一个人。穿著墨绿色的制服,戴著帽子,脸很瘦,眼神阴鷙。 红骷髏,约翰·施密特。 他站在那儿,手里拿著什么东西,正看著史蒂夫。史蒂夫也看见了他。他把盾牌端起来,朝红骷髏走过去。 “施密特。” 红骷髏笑了一下,把手里东西放下。林默看清了,那是一个金属箱子,箱盖开著,里面有个东西在发光。 宇宙魔方! 蓝色的光芒从箱子里透出来,照亮了周围一小片地方,红骷髏和史蒂夫打起来了。 两个超级士兵,身体素质都达到人类巔峰,拳头对拳头,谁也不让谁。红骷髏身手狠辣,招招往要害打。史蒂夫稳扎稳打,盾牌挡一下,还一拳。 (请记住 101 看书网伴你閒,101??????.??????超方便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林默站在旁边,端著枪,没动。他在等机会,两人打了快一分钟,还是分不出胜负。 红骷髏抓住一个空档,一拳打在史蒂夫脸上,史蒂夫退了一步,盾牌歪了一下。 林默扣扳机。 “砰。” 子弹打中红骷髏的右臂,他身体一晃,血从袖子里流出来。他转头看向林默,眼神阴得能滴出水。 史蒂夫趁这个机会衝上去,一拳把他打倒在地。红骷髏躺在地上,喘著气,看著史蒂夫,又看了看林默。 他突然笑了,爬起来,踉蹌著跑到那个箱子旁边。他抓起箱子,从里面取出宇宙魔方。 魔方在他手里发著蓝光,照亮了他的脸。他把魔方往旁边一台机器上一塞,机器立刻启动,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蓝光炸开,林默亲眼看见红骷髏消失在原地。就那么一下,一个大活人没了,只剩那台机器还在嗡嗡响。 他愣了一秒。 操! 他知道漫威世界很魔幻,知道有神有外星人有无限宝石。但亲眼看见一个人就这样消失,还是让他脑子空白了一下。 史蒂夫也愣住了。他看著红骷髏消失的地方,半天没动。 然后飞机开始启动,巨大的轰鸣声从机身里传出来,螺旋桨开始转动。林默回过神,看向那架飞机。 里面有人?不对,没人。但飞机確实启动了。史蒂夫脸色变了。他衝到飞机旁边,往里面看了一眼,然后回头冲林默喊。 “炸弹!飞机上全是炸弹!自动驾驶启动了,坐標是m国本土!” 林默心里一动,就是这次。史蒂夫二话不说,抓著宇宙魔方就往飞机上跑。他跳上舷梯,几步衝进机舱。 林默跟上,他跑到舷梯旁边,也往上跳。史蒂夫听见动静,回头看见他,愣了一下,然后喊。 “林!下去!这是命令!” 林默不理他,继续往上跑。史蒂夫站在舱门口,挡住他。 “下去!这飞机没法安全降落,上去就是死!” 林默看著他,说:“我知道。” 史蒂夫愣住了,林默从他身边挤过去,进了机舱。飞机里全是炸弹,一排一排码著,上面连著引信,仪錶盘上的红灯一闪一闪。 他回头看著史蒂夫。 “m国有我未婚妻,她叫艾米丽,在布鲁克林等我。我不会让这玩意儿在m国爆炸。”他说。 史蒂夫站在舱门口,看著他,眼神变了。几秒后,他走过来,拍了拍林默的肩膀。 “那就一起。” 舱门关上,飞机开始滑行。林默和史蒂夫衝到驾驶舱,史蒂夫坐到驾驶位上,开始操作那些复杂的仪錶盘。林默站在他旁边,看著窗外。 机库的门打开,飞机衝出去,升上夜空。下面,九头蛇的基地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黑暗中。 飞机在云层上面飞,月亮很亮,照得云海一片银白。林默看著窗外,脑子里转著念头。 坐標是m国本土,这飞机不能在那儿降落,否则炸弹会把半个城市炸飞。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它坠毁在没人的地方。 北极!电影里就是北极。 史蒂夫在驾驶座上,手握著操纵杆,盯著仪錶盘。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林默能看见他手上的青筋。 “能改坐標吗?”林默问。 史蒂夫摇摇头:“自动驾驶锁死了,改不了。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它坠毁。” “坠哪儿?” 史蒂夫沉默了一下,然后说:“北极。那儿没人。” 林默点点头,跟电影一样。 飞机继续飞,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窗外的云海变成冰原,下面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温度越来越低,驾驶舱的窗户上开始结霜。 史蒂夫回头看了他一眼。 “林,你怕吗?” 林默想了想,说:“怕有用吗?” 史蒂夫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没用。” 林默点点头:“那还怕个鸟啊!” 史蒂夫转回去,继续盯著前方。又过了一个小时,飞机开始下降。冰原越来越近,白得刺眼。史蒂夫握著操纵杆,眼睛盯著窗外,额头上渗出汗。 “要迫降了,抓稳。”史蒂夫提醒道。 林默抓住旁边的扶手,身体绷紧。飞机衝进冰原,剧烈的震动从脚下传来。 林默被甩来甩去,头撞在仪錶盘上,疼得他骂了一句。玻璃碎了,冷风灌进来,刀割一样。 然后一切都停了。 林默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堆碎片里。身上疼,但没断骨头。他爬起来,看向驾驶座。 史蒂夫歪在那儿,头上流著血,但还有呼吸。 林默走过去,推了推他。 “史蒂夫。” 史蒂夫动了一下,睁开眼睛。 “林……你没事?” 林默点点头。 史蒂夫想站起来,但腿被卡住了。林默帮他搬开那些碎片,把他扶起来。两人站在破碎的驾驶舱里,看著窗外。 外面是冰原,一望无际的白。飞机埋冰水里,两人已经被困住。史蒂夫看著那些冰,沉默了一会儿。 “这地方……没人能找到。” 林默没说话,他知道,七十多年后才会有人找到。史蒂夫转过头,看著他。 “林,对不起。是我把你带进来的。” 林默摇摇头:“我自己上来的,跟你没关係。” 史蒂夫看著他,突然问:“你为什么上来?” 林默想了想,说:“我说过我未婚妻在m国。我不想她醒过来的时候,听见纽约被炸了的消息。” 史蒂夫看著他,点了点头。 “你是个好人,林。” 林默没接话。好人?算不上,但他確实不想艾米丽被炸死。 两人站了一会儿,温度越来越低。林默的眉毛上结了霜,手指冻得发僵。他看了看飞机外面,雪还在下,风颳得呼呼响。 史蒂夫走到一个箱子旁边,打开,从里面拿出两件厚衣服。递给林默一件。 “穿上。” 林默接过来,穿上。衣服很厚,但在这地方,也就是多撑一会儿的事。史蒂夫也穿上另一件,然后坐到一个角落里,靠著墙。 林默坐到他旁边,两人都没说话,就听著外面的风声。过了很久,史蒂夫开口了。 “林,你说以后的人,会记得咱们吗?” 林默想了想,说:“会吧!” 史蒂夫点点头,没再说话。林默靠在墙上,闭上眼睛。 他想起艾米丽。想起她穿著睡袍在厨房做饭的样子,想起她红著脸骂他牲口的样子,想起他走的那天她站在门口帮他整理衣服的样子。 操,这娘们儿。 他睁开眼睛,看著机舱顶上的冰。等以后解封,她早就不在了。但没办法,这条路是他自己选的,得走下去。 史蒂夫在旁边动了一下,说:“林,如果还有下辈子,咱们还做战友。” 林默扭头看了他一眼。这个金髮大个子,m国队长,超级士兵,就坐在他旁边,脸上带著笑,跟个傻子似的。 林默说:“行。” 史蒂夫笑了一下,然后闭上眼睛,林默也闭上眼睛。冷,越来越冷。他能感觉到体温在流失,意识在模糊。但他没动。 就这么睡吧,睡醒了,就是七十年后了。外面,风雪越来越大,把飞机埋进冰里。 第20章 身后事 一九四五年,五月。欧洲战场胜利的消息传遍全世界。d国投降了,战爭结束了。 九头蛇的最后一个基地被摧毁,红骷髏失踪,那些让盟军头疼了整整两年的超级武器生產线全部停摆。 纽约时代广场上,几十万人挤在一起欢呼。水手抱著护士接吻的照片登上了所有报纸的头版。 人们在街上跳舞、喝酒、哭、笑,庆祝这打了整整六年的仗终於完了。在所有的庆祝里,有两个名字被反覆提起。 史蒂夫·罗杰斯。林默。 美国队长的故事被写成了长篇报导,在全国的报纸上连载。他从布鲁克林一个瘦弱的少年,变成超级士兵,变成咆哮突击队的队长,变成九头蛇的噩梦。 最后,他驾驶著满载炸弹的飞机,坠毁在北极的冰原里,救了百万人的命。 而那个跟在他身边的龙国移民,咆哮突击队里唯一的亚裔面孔,也被写进了报导。 报导说,林默是布鲁克林后勤部的文职人员,主动申请调入前线。在咆哮突击队里,他参加了十七次对九头蛇的作战行动,表现英勇。 最后一战,他跟隨史蒂夫·罗杰斯衝进九头蛇基地,在红骷髏逃跑后,自愿登上那架註定坠毁的飞机。 报导引用了史蒂夫·罗杰斯在飞机上的最后一次匯报:“林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之一,他知道那架飞机不会回来,但他上去了,因为他的未婚妻在纽约。” 这段话说出来,全国的报纸都转载了。林默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头版,跟史蒂夫·罗杰斯並列。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军方的追授令在一个月后下达,史蒂夫·罗杰斯被追授上校军衔,授予荣誉勋章。 林默被追授少校军衔,同样授予荣誉勋章。两个人的名字被刻在华盛顿的军人纪念碑上,排在一起。 老刀是在五月中旬看到消息的,那天他在纽约皇后区的安全屋里,打开收音机听新闻。 播音员用那种標准的播音腔念著:“……林默少校,原布鲁克林后勤部雇员,咆哮突击队成员,在行动中英勇牺牲……” 老刀手里的烟掉在地上,他坐在那儿,听著收音机里反覆播报的消息,一动没动。烟在脚边烧完了,灰烬散了一地。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掀开窗帘往外看。街上有人在庆祝,举著旗子,喊著口號。阳光照在那些笑脸上,刺得他眼睛疼。 老刀关上收音机,坐在黑暗中。 林默死了,那个骂骂咧咧油嘴滑舌,整天想著翘臀和大肌霸的混蛋,死了。死在北极的冰里,跟美国队长一起,为了救他那该死的未婚妻。 老刀点了根烟,深吸了一口。他不信,不是不信林默死了,是不信林默会为了一个女人去死。 那傢伙是块滚刀肉,比谁都精,比谁都惜命。他能为了任务拼命,但不会为了什么英雄主义去送死。 但他確实死了。官方消息,追授勋章,全国报导。老刀抽完那根烟,站起来,出了门。 他走了很远的路,换了三次公交车,最后到了布鲁克林。他站在阿姆斯特丹大道上,看著远处那栋公寓楼。 三楼的窗户开著,窗帘被风吹出来,又缩回去。他想上去看看,但没动。站了十分钟,转身走了。 三天后,老刀通过秘密渠道把消息传回了国內。 报告写得很短:林默,在任务中牺牲,追授少校军衔,已確认。隨报告一起传回去的,还有林默在咆哮突击队期间收集的所有情报和武器清单的完整副本。 国內的回覆在两周后到达,只有一行字:林默同志的资料已封存,保密等级最高。老刀把那张纸条烧了,灰衝进马桶。 他知道,林默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跡,从现在开始,要一点一点被抹掉了。不是被遗忘,是藏起来。藏到很久很久以后,也许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但老刀知道,龙国在这半年里,变化很快。林默从九头蛇基地搞到的那些武器,能量枪、通讯器、载具零件,全被送回了国內。 周科学家的团队在血清的基础上,又做了改良。新的超级士兵开始批量训练,数量不多,但每一个都是顶尖的战力。 那些九头蛇的武器被拆解、研究、仿製。半年之內,龙国的军工水平往前跳了一大步。 战爭结束的时候,龙国已经是跟m国並列的世界第一大国。没有人知道这个国家的崛起背后,有一个二十岁的年轻特工,在纽约的码头上抢了一管血清,在欧洲的战场上捡了一把枪,最后冻死在北极的冰里。 艾米丽是在林默『牺牲』后的一个下午收到消息的,那天她下班回家,看见门口停著一辆军车。两个军官站在门口,手里拿著一个信封。 她站在那里,钥匙在手里攥著,没动。军官走过来,敬了个礼说了什么,她没听清。她只看见那个信封,棕色的,上面盖著军部的印章。 她接过信封,打开。里面是一张纸,写著林默的名字,写著“英勇牺牲”四个字。还有一枚勋章,铜色的,有点沉。 艾米丽站在门口,把那张纸看了三遍。然后她抬起头,看著那两个军官。 “他有没有说什么?” 军官愣了一下:“什么?” 艾米丽说:“他走的时候,有没有说什么?” 军官摇摇头:“对不起,太太。他是跟罗杰斯队长一起行动的,没有留下遗言。” 艾米丽点点头,把那张纸折好,放回信封里。她谢了那两个军官,转身进屋,关上门。 她靠著门,站了很久。然后她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还有林默走之前买的鸡蛋和培根。 她看著那些东西,站了一会儿,然后把冰箱关上。那天晚上她没有吃饭。她坐在床上,抱著林默的枕头,没有哭。 第二天,她照常去上班,军部的抚恤金在两周后发下来。按照林默战前立的遗嘱,全部交给艾米丽。三千二百美元,加上追授的抚恤金,一共一万五千块。 艾米丽拿到钱的那天,去银行开了一个帐户,把钱全部存进去。她在开户单上签字的时候,工作人员问她婚姻状况,她说已婚。 工作人员看了看她的名字,又看了看她。 “太太,您的丈夫……” “我丈夫叫林默,他出去执行任务了,还没回来。”她说。 工作人员没再问,从那以后,艾米丽再也没有跟任何男人交往过。 她拒绝了所有介绍对象的人,拒绝了所有追求者。有人劝她,说她还年轻,说林默已经死了,说她不值得为一个死人守著。她听了后只是笑笑,不说话。 她每年都去华盛顿的军人纪念碑,碑上刻著很多名字,她找到林默那一个,站一会儿然后走。她不去扫墓,不买花,不带任何东西。就站著,看著那个名字,然后离开。 她始终住在布鲁克林阿姆斯特丹大道那间公寓里。房租涨了,她就省著花。暖气坏了,她就多盖一床被子。邻居换了又换,她一直在。 有人问过她为什么不搬走。她说,他回来的时候,得找得到家。 一年,十年,二十年....... 艾米丽的头髮白了,脸上的皱纹多了,走路也没有以前利索了。但她还是住在那里,还是自称林太太,还是每年去纪念碑。 官方的人来看过她,说要接她去养老院。她不去。来人问她为什么,她说,万一他回来了,家里没人,他该著急了。 工作人员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们知道那个故事,知道那个叫林默的男人,知道那架飞机,本以为艾米丽早就接受了现实。 但没想到艾米丽还是没有接受,她不是不知道林默死了。她只是不愿意承认。 在她心里,林默不是死了。他是出去执行任务了,还没回来。也许明天,也许后天,也许明年,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的。 他会推开门,脱了外套掛进衣柜,然后躺到床上,盯著天花板,骂一句“操特么的,累死老子了”!她等著那一天。 等到她再也走不动路,等到她记不清很多事情,等到她连自己叫什么有时候都要想半天的时候。 但她记得林默,记得他抽菸的样子,记得他骂人的样子,记得他从后面搂住她腰的样子。记得他走的那天,她帮他整理衣服,把领子翻好,把扣子扣好。 那年她二十四岁,他二十岁。她等了五十多年,他一直没有回来。 .......... 直到七十年后,秋天。 北极圈內,一架科学考察队的直升机在冰原上空盘旋。探测仪发出持续的蜂鸣声,操作员盯著屏幕,瞪大了眼睛。 “下面有东西。很大。像是……金属结构。” 队长走过来,看著屏幕上的图像。冰层下面,一个巨大的轮廓逐渐清晰。不是沉船,不是地质结构,是人造的东西。有翼,有机身,有驾驶舱。 是一架飞机,队长拿起对讲机。 “通知基地,我们发现了点东西。可能需要考古队和军方的人。” 直升机在冰原上空盘旋了整整一天,確认了位置,拍了照片,然后飞走。 冰层下面,那架飞机安安静静地躺著,被埋了快七十年。 驾驶舱里,两个人並排坐著,身上的冰比钢铁还硬。一个金髮,一个黑髮,脸上都带著霜,像是睡著了一样。 第21章 醒来 林默觉得自己睡了很长一觉,没有梦,没有知觉,什么都没有。就像关掉了一盏灯,然后突然又打开。 他睁开眼睛,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灯,白色的墙。空气里有消毒水的味道,很淡,但他闻得到。 他躺在一张床上,被子是白色的,床单是白色的。身上穿著一件白色的病號服。 操,又是白的。他脑子里第一个念头是这个,第二个念头是,他果然没死。 林默动了动手指,能动。动了动胳膊,能动。他慢慢坐起来,低头看自己。手还是那双手,胳膊还是那两条胳膊。他握了握拳,力气还在,甚至比以前更大。 他愣了一下!不对!被冰封之前,他的力气是注射血清之后那个水平。现在握拳的感觉不一样,更紧,更实,像是攥著一块铁。 他试著往床边轻轻捶了一下,床架是铁的,被他捶出一个坑。林默看著那个坑,愣了几秒。 操,这是怎么回事? 正在这时门开了,一个女人走进来,穿著护士的衣服,手里端著一个托盘。看见他坐在床上,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你醒了?太好了。你感觉怎么样?” 林默看著她,没说话。护士把托盘放在床头柜上,拿起一个手电筒,照了照他的眼睛。林默没躲,让她照。 “你昏迷了很久。身体有什么不舒服吗?”护士说。 林默摇摇头,护士在本子上记了什么,然后转身出去了。林默坐在床上,看著窗外。 窗户关著,窗帘拉开一半,能看见外面的天。天很蓝,有几朵云,还有一架飞机飞过去。 飞机样子有点奇怪,跟他见过的那些不一样,线条更流畅,机身更小。他盯著那架飞机看了几秒,然后收回目光。 旁边那张床上躺著一个人,史蒂夫·罗杰斯。 他还睡著,胸口均匀地起伏著,脸上没什么表情。身上也穿著白色病號服,露出来的胳膊上有些瘀青,但看起来没什么大问题。 林默看著他,心里鬆了口气。 成了!计划成了。 他被冰封了,然后被解冻了。现在应该是几十年后,漫威剧情开始的时候。他不知道具体是哪一年,但看窗外那架飞机的样子,至少是六七十年代以后。 他需要搞清楚现在是哪一年,还需要搞清楚自己在哪。但在这之前,他得先搞清楚一件事。他的身体怎么了? 林默低头看著自己的手。刚才捶床架那一下,他没使劲,就是轻轻碰了一下,铁架子就凹进去了。 这力气,比以前大了不止一倍。他试著跳了一下,就是坐在床上往上躥了躥。整个人轻飘飘的,像没什么分量。 速度快了,力气大了,反应也快了。刚才护士进来的时候,他听见了走廊里的脚步声,听见了门把手转动的声音,甚至听见了托盘上药瓶碰撞的声音。 这些声音很清晰,不是那种隱约听见的感觉,是清清楚楚的,像贴在耳边一样。 注射血清的时候,他变强过一次。现在,他又变强了。而且是毫无理由地变强了。林默坐在床上,脑子里飞快地转著。 宇宙魔方! 他想起红骷髏消失时那阵蓝光,想起宇宙魔方被塞进机器里发出的轰鸣声。当时他站在机库里,离那台机器不到二十米。 蓝光照过来的时候,他感觉到了什么,很短暂,像被电了一下,然后就没了。 后来上了飞机,在冰原上坠落,他昏过去之前,確实感觉到什么东西从身体里涌上来。 不是冷,不是疼,是热。像有一股东西在血管里跑,从胸口跑到四肢,跑到头顶,跑到指尖,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是宇宙魔方的能量!林默攥了攥拳头,感觉到那股力量还在,安安静静地待在身体里,等著他用。 特么的,这算是意外之喜。 门又开了,这次进来的是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男人穿著西装,五十来岁,头髮花白,脸上带著笑。 女人也穿著西装,年轻一些,手里拿著一个文件夹。 “林先生,你醒了。感觉怎么样?”男人说,语气很温和。 林默看著他:“挺好的。这是哪儿?” “华盛顿,三军总医院。你被送来的时候情况很危急,医生们花了很大功夫才把你救回来。”男人说。 林默点点头,没说话。男人拉了把椅子,坐到床边。女人站在他身后,打开文件夹,准备记什么。 “林先生,你还记得发生了什么吗?” 林默想了想,说:“记得。我跟罗杰斯队长上了一架飞机,飞机坠毁了。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男人点点头,在文件夹上写了几笔。 “那架飞机是九头蛇的轰炸机,装载了大量炸药,目的地是纽约。你和罗杰斯队长改变了飞机的航向,让它坠毁在北极。你们救了成千上万人的命。” 林默没接话。他看了一眼旁边床上的史蒂夫,还睡著。 “他怎么样?”林默问。 “罗杰斯队长的情况很稳定,他应该很快就能醒来。”男人说。 林默点点头,男人又问了几个问题,都是关於那次行动的细节。林默挑著回答了一些,不多说,也不少说。男人问完,站起来,合上文件夹。 “林先生,你好好休息。有什么需要,隨时叫护士。” 林默说:“行。” 男人转身往外走,女人跟在后面。走到门口,男人停下来,回头看了林默一眼,笑了笑,然后出去了。 林默躺回床上,盯著天花板。那个男人在演戏,他看得出来。那种温和的语气,那种关心的眼神,全是假的。 他是个特工,受过训练,见过世面。一个人在说谎还是在说真话,他能分辨出来。 那个男人在说谎,不是恶意的那种,是隱瞒的那种。他在隱瞒一些事,一些很重要的事,林默没拆穿。 他知道这是测试。电影里,神盾局对史蒂夫做过同样的事。用假的环境,假的广播,假的报纸,让史蒂夫以为自己还在四十年代。 为的就是测试他的心理状態,看他能不能接受现实。现在,他们对他做同样的事。林默闭上眼睛,假装睡觉。 他心里在盘算,既然他们想玩,那就陪他们玩。反正被冰封了几十年,好不容易解冻出来,閒著也是閒著。跟这帮特工演演戏,就当打发时间了。 但有一件事他得弄清楚。现在是哪一年?外面变成什么样了?龙国呢?老刀呢?艾米丽呢? 艾米丽!他想起那个名字,心里抽了一下,他知道她肯定不在了。 几十年的时间,正常人的寿命,等不了那么久。他走的时候就知道,那次分开就是永別。 但他还是想知道。她后来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嫁人?有没有孩子?有没有…… 林默睁开眼睛,盯著天花板,把那些念头压下去。不想了,想也没用。 旁边床上传来动静,林默转头,看见史蒂夫动了一下。他的手指在动,然后胳膊,然后头。他皱了一下眉头,然后慢慢睁开眼睛。 蓝色的眼睛,很亮,跟七十年前一样。史蒂夫坐起来,看著周围,眼神有点迷茫。然后他看见林默,愣了一下。 “林?” “醒了?”林默说。 史蒂夫看著他,愣了几秒,然后笑了。 “你没事。” “没事!你不也没事吗?”林默说。 史蒂夫点点头,然后看了看房间,看了看窗户,看了看那些白色的家具。 “这是哪儿?” “华盛顿,三军总医院。”林默说。 史蒂夫皱了皱眉,没说话。门开了,那个男人又进来。看见史蒂夫醒了,他脸上的笑更大了。 “罗杰斯队长,你醒了。太好了。” 史蒂夫看著他:“你是谁?” “我叫理察森,是这里的负责人。你已经昏迷了很长时间,但我们把你救回来了。”男人说。 史蒂夫点点头,没多问。男人坐下来,又问了一遍那些问题。史蒂夫回答得很简短,跟林默差不多。 问完之后,男人站起来,说了几句安慰的话,然后出去了,房间里只剩他们两个。 史蒂夫看著林默,低声说:“你觉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林默看著他:“哪不对?” 史蒂夫想了想,说:“说不上来。就是感觉不对。” 林默没说话。他当然知道不对。但他不打算拆穿。让史蒂夫自己去发现,那是电影里的剧情,他不应该插手。 “可能是睡太久了,脑子还没清醒。”林默说。 史蒂夫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第22章 尼克·弗瑞的怀疑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都在病房里待著。护士每天来检查身体,量血压,抽血,做各种检查。 那个叫理察森的男人每天来一次,跟他们聊几句,问问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需要。 房间里有一台收音机,放的节目都是四十年代的老歌。林默听著那些歌,心里好笑。这帮特工,为了演戏,连这种细节都想到了。 有一天,护士推著轮椅进来,说要带史蒂夫出去透透气。史蒂夫看了林默一眼,林默冲他点点头。史蒂夫跟著护士出去了。 过了很久,史蒂夫才回来,他的脸色变了。 林默知道史蒂夫肯定是发现了什么,外面的世界不对,跟收音机里说的不一样,跟病房里营造的气氛不一样。 果然,当天晚上,史蒂夫突然问了护士一个问题。 “今天几號?” 护士愣了一下,笑著说:“1945年6月啊,罗杰斯队长。你昏迷了快一个月了。” 史蒂夫看著她,没说话。然后他站起来,走到门口,拉开门。外面不是走廊,是一堵墙。一堵用木板和石膏板搭起来的假墙。 护士的脸色变了,史蒂夫转过身,看著那个叫理察森的男人。男人站在角落里,脸上的笑不见了。 “不解释一下吗?”史蒂夫说。 理察森沉默了几秒,然后嘆了口气。 “对不起,罗杰斯队长。这是命令。我们需要评估你的心理状態,確保你能接受现实。” “什么现实?” 理察森看著他,说:“现在是2014年。你被冰封了將近七十年。”(不要在意时间线,因为我没有查到漫威故事具体发生在哪一年,大家不要纠结这个。) 史蒂夫站在那儿,一动没动。林默坐在床上,看著这一切,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早就知道。但他没说话,理察森带他们去了另一间办公室。 办公室很大,墙上掛著一个巨大的显示屏。一个黑人站在显示屏前面,穿著一件黑色风衣,左眼戴著一个眼罩。 尼克·弗瑞! 林默认识他,不是见过面,是认识这张脸。电影里的神盾局局长,独眼龙,永远一副谁都欠他钱的表情。 尼克·弗瑞看著他们走进来,点了点头。 “罗杰斯队长,林少校。请坐。” 两人坐下,尼克·弗瑞按下遥控器,显示屏亮起来。上面是新闻画面,是照片,是视频。 纽约的天际线,双子塔,智慧型手机,平板电视,伊拉克战爭,阿富汗战爭。全是这几十年发生过的事情。 史蒂夫看著那些画面,一句话没说。 尼克·弗瑞开始解释。九头蛇的覆灭,战爭的胜利,冷战,登月,网际网路,一切。他说得很简短,但该说的都说了。 史蒂夫听完,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问了一句:“我睡了多久?” “六十九年,差一点七十年。”尼克·弗瑞说。 史蒂夫点点头没再问,尼克·弗瑞转向林默。 “林少校,我有个问题。” 林默看著他:“问。” 尼克·弗瑞盯著他,那只独眼里的目光很锐利。 “罗杰斯队长注射过超级士兵血清,他的身体能承受冰封和解冻的过程,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但你,林少校,你的档案里没有任何接受过血清注射的记录。你只是一个普通的陆军文职人员,枪法不错,体能不错,但没有任何超常的能力。那么,你为什么会跟罗杰斯队长一样,在冰封六十九年后依然还活著?” 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史蒂夫转头看著林默,眼神里也有疑问。 林默坐在那儿,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心里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从醒来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尼克·弗瑞会问。 “我应该是吸收过宇宙魔方的能量。”他说。 尼克·弗瑞的眼睛眯了一下。 “能详细说一下具体过程吗?” 林默点点头说:“我被冰封之后,有过一瞬间清醒。而就在那一瞬间中,我感受到了自己身体在吸收宇宙魔方的力量。” 他顿了顿,看著尼克·弗瑞。 “被救醒之后,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变了。力气大了很多,速度快了很多,反应也快了很多。比以前强了不止一倍,你们可以检查,我不介意。” 尼克·弗瑞看著他,没说话。林默知道他不信,但他不担心。因为他说的是事实,宇宙魔方的能量確实在他身体里,他能感觉到。 至於这能量是怎么来的,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既然尼克·弗瑞要的是一个解释,他就给一个解释。真真假假,混在一起,查不出来。 尼克·弗瑞沉默了很久,然后他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著他们。 “林少校,你的档案里写著,你是1943年从龙国移民到m国的。在布鲁克林后勤部工作七个月,后调入咆哮突击队。参加过十七次作战行动,获荣誉勋章,追授少校军衔。” 他转过身,看著林默。 “这些记录很乾净。乾净得让人有点不放心。” 林默没说话,就看著他。尼克·弗瑞盯著他看了几秒,然后摇了摇头没有再怀疑。 毕竟林默为m国做的事是实打实的,人家实实在在的和史蒂夫一起拯救了百万平明的生命,尼克·弗瑞觉得自己不应该去怀疑这样一位英雄。 “但你跟罗杰斯队长一起上了那架飞机。你救了几百万人的命。这是事实,我不应该因为一点说不清的疑虑,去怀疑一个英雄。” 他走回来,站在林默面前。 “林少校,你的身体变化,我会让医疗组做全面检查。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宇宙魔方的能量改造了你的身体,那我们需要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但这不是审问,只是配合检查身体,你能理解吗?” 林默说:“明白。” 尼克·弗瑞点点头,转向史蒂夫。 “罗杰斯队长,世界变了。但有些东西没变。我们需要你。” 史蒂夫站起来,看著他。 “我需要点时间。” 尼克·弗瑞点点头:“当然。” 两人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尼克·弗瑞在身后说了一句。 “林少校,你未婚妻的事,我很抱歉。” 林默的脚步停了一下,他没回头,也没说话。站了一秒,然后推门出去了。 走廊里,史蒂夫看著他,想说什么。 林默摆摆手。 “別说了。” 他往前走,步子很稳,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第23章 身体数据 林默回到房间后躺了整整一夜没睡著,不是不想睡,是睡不著。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了,尼克·弗瑞那句话一直在转“你未婚妻的事,我很抱歉。” 他盯著天花板,把那些念头压下去。压不下去,就瞪著天花板上的裂纹数数。数到一千多的时候,窗外天亮了。 早上七点,门开了。两个穿白大褂的人走进来,后面跟著四个拿仪器的技术人员。 “林先生,请跟我们去做检查。” 林默坐起来,跟著他们走。检查室在地下一层,很大,摆满了仪器。林默被带进去,换上一身贴满电极片的紧身衣。 一个戴眼镜的女医生走过来,让他站到一个平台上。“先测力量,全力击打这个测力板。” 林默看著面前那块灰色的板子,握了握拳。他没有全力打,打了八成力“砰”的一声,测力板上的数字跳了一下。 女医生看了一眼,愣了一下,然后在本子上记了什么,隨即说“再来一次。” 林默又打了一次,还是八成力。数字跟第一次差不多,女医生让他做速度测试、反应测试、耐力测试、平衡测试,一项接一项,折腾了快两个小时。 每项测试的数据出来,女医生的表情都有点不对劲了。不是那种“有问题”的不对,是那种“不敢相信”的表情。 最后一项做完,林默从平台上下来。女医生拿著那沓数据看了好一会儿,抬头看著他。 “林先生,您的身体素质……远超常人。” 林默穿上衣服,“比罗杰斯队长呢?” 女医生犹豫了一下。“你的数据比罗杰斯队长高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二。” 林默点点头,没说话。他心里有数,刚才打测力板的时候他只用了八成力,如果全力打,数据会更高。 回到房间的时候,史蒂夫已经做完检查回来了。他坐在床上,看著林默进来问道。“怎么样?” 林默坐到床上,“他们说我比你强。” 史蒂夫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挺好。” 林默没笑,他知道这些数据意味著什么。尼克·弗瑞看了这些数据,就会彻底打消对他的怀疑。 一个注射过血清的人,体质应该跟史蒂夫差不多,甚至应该差一点。眾所周知欧美人的体质普,遍会比东方人强上一些。 而他现在比史蒂夫还强,那就不是血清的问题,宇宙魔方的说法就站住脚了。 尼克·弗瑞確实看到了数据。下午两点,女医生把报告送到他办公室。尼克·弗瑞接过去,一页一页翻。 力量超史蒂夫百分之九,速度超百分之十一,反应速度超百分之十二,耐力超百分之八。他翻完最后一页,把报告放下,靠在椅背上,脸上露出一个笑。 旁边的希尔探员看著他,“局长,林默的数据比罗杰斯队长还高。” 尼克·弗瑞点点头。“你觉得这说明了什么?” 希尔想了想。“说明他確实吸收了宇宙魔方的能量。如果他注射过血清,体质应该跟罗杰斯队长差不多,不会高出这么多。而且四十年代能从九头蛇手里抢血清的组织,不可能培养出一个比美国队长还强的士兵。” 尼克·弗瑞又笑了。“你跟我想的一样。” 他把报告锁进抽屉里,站起来走到窗边,看著外面。“两个超级士兵,一个美国队长,一个比美国队长还强的林少校。希尔,你说这是不是捡到宝了?” 希尔没接话,尼克·弗瑞也不需要她接。他站在窗边,脸上的笑一直没散。 接下来两周,林默和史蒂夫都在做恢復性训练。 神盾局调来了各种营养液和恢復药剂,每天给他们注射。训练从最简单的开始,走路,慢跑,拉伸,然后逐渐加量。 负责训练的是一个叫布莱恩的教练,四十多岁,身材精瘦,以前是海豹突击队的教官。第一天训练的时候,他让两人做基础体能测试。 史蒂夫做完,布莱恩在本子上记了数字。林默做完,布莱恩看了他好几秒,然后把本子合上。 布莱恩说,“你们不用恢復训练了,你们的身体已经恢復了,比任何人都好。” 但医疗队不同意,女医生说他们被冰封了几十年,肌肉和骨骼虽然没有萎缩,但细胞层面的损伤需要时间修復。 所以恢復训练还是继续,只是强度加大了很多。跑步机上跑一个小时,心率不到一百。举重,史密斯机的最大重量像玩具。打沙袋,沙袋一天换几十个,最后换成了实心铁柱在外面包了一层橡胶。 布莱恩后来不叫它恢復训练了,叫它“陪超级士兵玩”。每次训练完,他都要感嘆一句。“你们俩应该去奥运会,把所有金牌拿回来。” 林默对这些话没什么反应。他每天训练完就回房间,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史蒂夫有时候来找他聊天,两人说几句,然后各自沉默。 第三周的时候,尼克·弗瑞来了。他站在训练室外面,透过玻璃看著里面。林默在举重,史蒂夫在跑步。 两个人都不像在训练,更像是在散步,尼克·弗瑞看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他回到办公室,打开抽屉,把那份报告又看了一遍。然后拿起电话,拨了一个號码。 “是我,林默少校的档案,再查一遍。从1943年他入境开始,所有能查到的记录都查。还有那次血清抢夺事件,所有相关档案,重新调出来。” 他掛了电话,靠在椅背上。他知道查不出什么,之前已经查过两遍了,什么都没查到,但他还是想再查一遍。 不是怀疑林默,是习惯。他尼克·弗瑞不相信巧合,一个龙国移民,在美国军方后勤部干了七个月,然后加入咆哮突击队。 跟美国队长一起上了那架飞机,被冰封七十年,醒来后身体里有了宇宙魔方的能量。这故事听起来太魔幻了,魔幻得像编出来的。 但数据不会骗人,林默確实比史蒂夫强。如果是注射了血清,不可能比史蒂夫强,这不科学。 尼克·弗瑞把那些念头压下去,开始处理別的文件。 他没想到的是,在他看那份报告的时候,另一个人也在看。 亚歷山大·皮尔斯坐在自己办公室里,面前的电脑屏幕上显示著林默和史蒂夫的全部测试数据。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著,脸上带著一种淡淡的笑。那种笑不是高兴,是满意,像猎人看见猎物走进陷阱时的满意。 皮尔斯是神盾局的前任局长,现在是世界安全理事会的部长。没有人知道,他是九头蛇的领导人之一。 九头蛇在七十年前被摧毁了,但那只是表面。红骷髏失踪之后,九头蛇的核心並没有死,他们只是沉到了水底,像蛇一样冬眠。 几十年里,他们慢慢渗透进神盾局,渗透进各国政府,渗透进一切他们需要渗透的地方。现在,九头蛇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跟纳粹合作的组织了。它更大,更隱蔽,也藏得更深。 皮尔斯看著屏幕上的数据,嘴角的弧度大了一点。史蒂夫·罗杰斯,美国队长,七十年前的敌人。 林默,一个龙国移民,咆哮突击队队员,跟史蒂夫一起被冰封的士兵,比史蒂夫还强。 皮尔斯把数据保存到一个加密文件夹里,然后关掉电脑。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看著外面的华盛顿。 阳光照在那些白色建筑上,他站了一会儿,拿起电话,拨了一个號码。 “林默的档案,我要所有细节。还有,找机会接触他。不要急,慢慢来。”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然后说:“明白。” 皮尔斯掛了电话,坐回椅子上。他的手指还在桌上敲著,一下一下,很有节奏。 第24章 获得外出 一个月后,医疗队终於给出了评估报告。林默和史蒂夫的身体状態完全恢復,心理状態也通过了测试,两人可以出去了。 走出神盾局大楼的时候,阳光很刺眼。林默眯著眼睛站了一会儿,看著外面的停车场。 车很多,都是他不认识的牌子。线条很流畅,顏色很亮,跟他七十年前见过的那些铁疙瘩完全不一样。 尼克·弗瑞给他们每人配了一辆车。史蒂夫拿了一把钥匙,看了看车,又看了看林默。 “我去看佩姬。” 林默点点头,史蒂夫犹豫了一下,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他拍了拍林默的肩膀,转身上了车。车子发动,很快消失在街角。 林默站在停车场里,看著手里那把钥匙。钥匙上有个標誌,三个字母,他不认识。他走到那辆车前面,拉开车门坐进去。 座椅是真皮的,很软。仪錶盘是亮的,上面显示著各种数字,他看不懂。他在方向盘旁边找了找,看见一个按钮,按了一下。 车子嗡嗡响了一声,然后安静下来。他踩了一脚油门,车子往前躥了一下。操,这玩意儿比四十年代的好开多了。 林默把车开出停车场,上了路。他不知道该往哪开,但他的手自己动了。方向盘往左打,上了布鲁克林方向的路。 车开了四十分钟。布鲁克林变了,完全变了。路变宽了,房子变高了,那些他认识的老建筑一栋都看不见了。街道的名字还在,但街已经不是那条街了。 他把车停在一条街边,下车。阿姆斯特丹大道还在,但两边的房子全换了。只有一栋还在,那栋楼夹在两栋新楼之间,矮了一截,外墙刷过很多次,但刷得很糙,能看出底下的老砖。 林默站在街对面,看著那栋楼。三楼那间窗户关著,窗帘没了,玻璃碎了一块,已经没人住了。 他站了一会儿,转身走了。他不是来看那间公寓的,他是来看艾米丽的。 艾米丽葬在布鲁克林区的一个公墓里。神盾局的资料上写得很清楚。她2003年去世,七十四岁。终身未嫁,无子女,墓地的位置在林默的纪念碑旁边。 是的,林默有一座纪念碑。艾米丽在他墓地旁边立了一座小的,就在布鲁克林公墓里。 墓碑上写著他的名字,写著他的生卒年,写著“我丈夫”。下面是她自己的名字,艾米丽·林,生卒年,然后是“林默之妻”。 林默开车到公墓门口,下车走进去。公墓不大,树很多,阳光从树叶缝里漏下来,在地上照出一片一片的光斑。他沿著小路往里走,走了大概十分钟,看见了那块碑。 碑不大,灰色的大理石,擦得很乾净。上面刻著字,英文的,一行一行。最上面是他的名字,碑前放著一束花,已经干了,但还有人换过,不是很久以前的。 林默站在碑前,看著那些字。他站了很久,然后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一根。他就那么蹲著,抽菸,看著墓碑,不说话。 林默抽完一根烟,又点了一根。他想起第一次见艾米丽的时候,那是在一个酒吧,她穿著一条裙子,坐在吧檯旁边,手里端著一杯酒。 他走过去,跟她说了一句话。她回头看他,蓝色的眼睛,白白净净的脸,笑了一下。他没费什么劲就把她带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他醒的时候,她已经做好了早饭,站在床边看著他笑。 他想起她穿著睡袍在厨房做饭的样子,睡袍是深蓝色的,真丝的,腰带系得松松垮垮,从后面能看见腰窝。 他经常从后面搂住她,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她就那么让他搂著,继续炒菜,嘴里嘟囔一句“別闹”。 他想起她骂他牲口的样子,每次折腾完,她浑身瘫软地躺在床上,看著他抽菸,骂一句“牲口”。 不是真的责骂,那是两人特有的情调,骂完翻个身,缩进他怀里,几分钟就睡著了。 他想起他走的那天。她帮他整理衣服,把领子翻好,把扣子扣好。她的手指有点抖,但动作很稳。弄完了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了他一下,说“行了”。 就两个字,没哭,没闹,没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也许在那个时候,艾米丽就已经预见了两人的结局。 他知道她等了他一辈子,神盾局的资料上写著,她在布鲁克林那间公寓里住了一辈子。邻居换了十几茬,她一直没搬。 有人劝过她,说林默不会回来了,她说他会回来的,他让我等他。后来她老了,走不动了,官方人员来接她去养老院,她也拒绝了。她怕万一他回来了,家里没人,他该著急了。 她七十四岁那年冬天,在公寓里去世了。邻居发现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好几天。 手边放著一张照片,是林默走之前跟她拍的。照片上她穿著那条深蓝色睡袍,他穿著白衬衫,搂著她的腰,两个人都笑著。 林默蹲在墓碑前,把第三根烟抽完。他站起来,腿有点麻。他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看著墓碑上的字。 “林默之妻。” 他站在那儿,喉咙里堵著什么,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但他没有哭,他很久没哭过了。 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十二岁那年,父母死了,他蹲在巷子里哭了一晚上。后来被国家的人带走,训练了八年,再没哭过。 “对不住了。”他说。声音很低,被风吹散了。 他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但他不后悔,从来没有后悔过。穿越到这个世界,被国家培养,抢血清,加入咆哮突击队,上那架飞机,被冰封七十年。每一步都是他自己选的,选了就不能后悔。 但看著这块墓碑,看著“林默之妻”这四个字,他心里確实有东西在翻。不是后悔,是別的什么说不上来。 他俯身亲吻了一下墓碑,然后转身走了。 走出公墓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块灰色的碑在树荫下面,安安静静的。 林默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马上发动。他点了根烟,吸了一口。烟雾在车厢里散不开,他开了条窗缝,让烟飘出去。 他把烟抽完,发动车子,开出了布鲁克林,他去了皇后区。 七十年了,那个地方变了很多。路修宽了,房子拆了建,建了拆,好几轮了。但他记得那栋楼的样子。他开著车在那片转了两圈,找到了那条街。 楼还在! 不是原来那栋了,外墙重新砌过,门窗都换了新的。但地基还是那个地基,位置还是那个位置。林默把车停在街对面,下车走进去。 楼里住著人,有小孩在走廊里跑,有女人在门口洗衣服。没人注意他。他上了三楼,找到那间屋子。 门关著,锁著,门上贴著一张纸,写著出租。他看了一眼,然后转身走到走廊尽头,拐进楼梯间。 楼梯间很窄,墙上刷著绿漆,掉了一大片。他走到二楼和三楼之间的拐角处,蹲下来,看著墙根那块砖。 他伸手摸了摸那块砖,能摸到鬆动。他把砖抽出来,里面是空的。七十年前,他跟老刀在这里留了一个暗格。他把手伸进去,摸到一个东西。 一个铁盒! 很小,锈得很厉害,但还在。他把铁盒拿出来,打开。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標记。 刻在铁盒底部的標记,很小,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两条线,一个圆。龙国情报组织的標记。 他盯著那个標记看了几秒,標记还在,说明这个联络点至少没有被敌人发现。但老刀肯定不在了,七十年前老刀就三十多了,现在活著的可能性不大。 就算活著,也一百多岁了。 林默站在楼梯间里,想了想。他需要留下自己的標记,告诉组织他还活著。但他不能留得太明显,万一这地方被神盾局或者其他什么人盯上了,留下標记就等於暴露。 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没点,在手里捏了捏。然后他蹲下来,把烟从过滤嘴那头撕开,把菸丝倒出来,用过滤嘴的纸在铁盒盖子的背面画了一个標记。 一个很小的標记,跟那个刻在底部的標记对应,但多了几个笔画。这是他的个人標识,只有他们自己人知道。 做完这些后他把铁盒放回去,砖塞好。然后下楼,上车。 他不知道组织的人还会不会来,七十年了,也许换了好几代人,也许联络方式全换了,也许这个地方早就没人用了。 但他还是做了,就是试试。反正他和史蒂夫被解冻的事情早晚会传出去,到时候全世界都会知道美国队长和他从冰里活过来了。 如果组织还在,一定会有人来找他。林默抽完烟,发动车子,开回神盾局。 第25章 任务 林默回到神盾局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把车停好,上楼,走廊里很安静,只有灯亮著。他推开房间的门,史蒂夫已经回来了,坐在床上,手里拿著一张照片。 佩姬·卡特的照片,年轻时候的,穿著军装,红头髮,笑得很自信。 史蒂夫听见门响,把照片收起来,抬头看林默。“去了哪里?” “布鲁克林。”林默说。 他没多解释,史蒂夫也没多问。两人坐在各自的床上,沉默了很久。窗外有风,吹得窗户轻轻响。 林默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史蒂夫坐在床边,看著窗外。谁都没说话,谁都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第二天早上,科尔森来了。他拎著一个箱子,里面装满了文件、录像带、照片、报纸。他把东西放在桌上,看著两人。 “这些是过去七十年的大事记。战爭、政治、科技、文化,都有。弗瑞局长让我拿给你们,让你们了解一下这个世界。” 科尔森走后,两人开始看。录像带是纪录片,黑白的,然后变成彩色的。二战结束,冷战开始,柏林围墙建起来又推倒。 韩战,越南战爭,海湾战爭。人类登月,电脑发明,网际网路出现。手机,卫星,全球定位系统。一桩桩一件件,像放电影一样,七十年压缩在几十盘录像带里。 林默坐在椅子上,一盘一盘看,不放过任何一个画面,他在找龙国的部分,龙国在这七十年里变化很大。 二战结束的时候,龙国已经是跟m国並列的世界第一大国。战后几十年,龙国发展得更快,科技、经济、军事,样样不落人后。 录像带里提到龙国的次数不少,每次提到,林默都多看几眼。他看到龙国的城市,高楼林立,灯火通明,跟他小时候待过的沪市完全不一样。 他看到龙国的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士兵站得笔直。他看到龙国的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在世界各地活跃著。 林默看著那些画面,心里说不出什么感觉。他当年抢血清,搞武器,不就是为了让龙国更加强盛吗?现在看著这些画面,他觉得那几年的拼命,值了。 史蒂夫也在看,他看的是m国的部分。m国也变了,变得他认不出来。他出生的布鲁克林,他长大的那条街,全没了。他认识的人,全没了。就剩他一个。 一周的时间,两人把那些资料看了个大概。不算多了解,但至少知道这世界变成什么样了。 第二天早上,尼克·弗瑞来了。 他穿著一件黑色风衣,左眼戴著眼罩,脸上的表情很严肃。他走进房间,把一份文件夹扔在桌上,看著两人。 “先生们,有任务了。” 林默坐起来,史蒂夫放下手里的照片。尼克·弗瑞打开文件夹,里面是几张照片和一页简报。 照片上是一艘船,很大的运输船,船身上有神盾局的標誌。船体有几个弹孔,甲板上躺著几具尸体。还有一张照片,是几个人的脸,被打了马赛克。 “索科维亚,东欧的一个小国。三天前,神盾局的一艘运输船在索科维亚沿海被劫持。船上装著敏感物资,具体是什么你们不需要知道。船上有十二个人,目前生死不明。劫持者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也没有联繫任何方面,船最后出现的位置在这里。”尼克·弗瑞说。 他指了指地图上的一个点,在索科维亚和另一个国家的交界处,是一片山区。 “需要我们做什么?”史蒂夫问。 尼克·弗瑞看著两人。“把人救出来,把物资带回来。船上有多少劫持者,是什么人,目前不清楚。情报部门还在查,但时间不等人。你们明天出发,到了当地会有人接应。” 林默看著那些照片,没说话。史蒂夫点了点头,他们都想通过做任务来暂时忘记一些不好的回忆。 “我们接受。”史蒂夫说。 尼克·弗瑞看了两人一眼,转身走了。 第二天一早,两人登上了一架飞机。飞机不大,里面坐著一队神盾局的特工,大概十来个人。没人说话,都在检查自己的装备。 林默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著窗外。云层很厚,灰濛濛的,什么也看不见。他闭了一会儿眼睛,没睡著,脑子里什么也没想。 几个小时之后,飞机开始下降。下面是一片山区,山不高,树很多,有雾,能见度不好。飞机在一片空地上降落,螺旋桨还在转,舱门就开了。 一个当地人走过来,穿著旧军装,脸上的鬍子好几天没刮。他用英语说:“跟我来。” 林默和史蒂夫跟著那个人走下山坡,穿过一片树林,到了一个小村子。村子不大,几十户人家,房子都是石头砌的,矮矮的,屋顶盖著瓦片。 那人把他们带进一间屋子里,屋里有一张桌子,桌上放著一张地图。 “船在这里,三天前到的,一直没动。周围有武装人员巡逻,大概二十到三十个人。装备一般,步枪,手雷,没有重武器。”那人指著地图上的一个位置。 史蒂夫看著地图。“船里的人质呢?” “不知道。没看见他们出来,也没听见枪声。可能还活著,也可能死了。” 史蒂夫点点头,转向林默。林默看著地图,把那个位置记在脑子里。 “晚上动手。”史蒂夫说。 天黑之后,两人出发。他们没带那队特工,就两个人。史蒂夫背著盾牌,林默带著一把步枪和一把手枪。 两人穿过树林,往船的方向摸。山里的夜很黑,没有月亮,只有远处的村子亮著几点灯光。 林默的眼睛早就適应了黑暗,他能看见几十米外的树枝在晃,能听见几百米外的溪水在流。 走了大概一个小时,他们看见了那艘船。船搁浅在河滩上,歪著,船头翘起来,船身有好几个弹孔。 船上没有灯,黑漆漆的,像一头死掉的鯨鱼。周围有几个人在巡逻,端著枪,走得很慢。林默数了数,四个人。 史蒂夫低声说:“我左边两个,你右边两个。” 林默点点头,两人摸上去。林默的脚步声很轻,踩在沙地上几乎没有声音。他绕到右边,第一个巡逻的人背对著他,离他不到十米。 他走过去,从后面勒住那人的脖子,用力一拧。那人软下去,没出声。他把尸体轻轻放在地上,往第二个巡逻的人摸过去。 那人正在点菸,打火机亮了一下。林默趁著那点亮光衝上去,一拳打在他太阳穴上。那人直接倒下去,手里的烟掉在地上,还在冒火星。 林默低头看了一眼,確认两个都死了。他转身看史蒂夫那边。史蒂夫也搞定了,两个巡逻的躺在地上,没动静。 两人在船头碰头,史蒂夫冲林默点点头,两人从船侧的舷梯爬上去。 船舱里很暗,空气里有血腥味和机油味。林默端著枪,走在前面。他听见船舱深处有声音,很轻,像有人在喘气。 他顺著声音摸过去,推开一扇门。门后面是一个货舱,角落里蹲著几个人,穿著神盾局的制服,手被绑著,嘴上贴著胶带。 看见门开了,他们往后退了一下,眼睛里全是恐惧。林默把手指竖在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那几个人愣了一下,然后有人认出了他。 不是认出他是谁,是认出他身上的神盾局標誌。有人开始哭,被胶带堵著,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林默走过去,撕掉胶带,割开绳子他低声问,“几个人?” 一个看起来像船长的人说:“八个。有四个被打死了。” 林默数了数,他转身对史蒂夫说:“人找到了,八个。” 史蒂夫点点头,走到门口往外看了一眼。“物资呢?” 船长指了指货舱的另一头。“在后面,没动。” 林默走过去看了一眼。几个金属箱子,锁著,上面有神盾局的封条。他没打开看,转身回来。 “物资也在。” 史蒂夫说:“带人走。” 林默让那八个人站起来,排成一排,跟在后面。他们从舷梯下去,沿著来时的路往回走。走了大概十分钟,后面传来喊叫声,劫持者发现了尸体。 史蒂夫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你带他们走,我断后。” 林默看了他一眼。“行。” 他没多废话,带著那八个人加快速度往山里走。身后传来枪声,先是手枪,然后是步枪,然后是史蒂夫的盾牌弹开子弹的声音。林默没回头,继续走。 走了半个小时,到了接应的地点。那队特工还在,看见他们回来,立刻围上来。林默把那八个人交给他们,转身往回走。 “林先生!”一个特工喊他。 林默没理,往枪响的方向跑。跑了没多远,看见史蒂夫从树林里走出来。盾牌上多了几个弹坑,人没事。 “搞定了?物资呢?”林默问。 史蒂夫点点头。“跑了几个,物资在船上,让后面的人去取。” 两人一起往回走,到了接应点,那八个人已经被送上飞机了。一个特工走过来,递给两人两瓶水。林默接过来,喝了一口,水是凉的,从喉咙一直凉到胃里。 史蒂夫坐在一块石头上,看著远处的山。两人就那么坐著,一个抽菸,一个喝水,谁都没提今天为什么要来。 但他们都知道,做任务比待在房间里看那些录像带强。忙起来,就不会想那些不好的回忆了。 第26章 完蛋,被俘虏了 林默和史蒂夫坐在山坡上,远处的山峦在月光下泛著银白色的光。林默把最后一口烟抽完,菸头扔在地上踩灭,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走吧。”他说。 史蒂夫点点头,也站起来。两人转身往接应点走。走了几步,林默突然觉得脑袋里嗡了一下,像有人拿锤子在太阳穴上敲了一记。 他停下脚步,扶住旁边一棵树,甩了甩头。操,怎么回事? 他回头看史蒂夫。史蒂夫也停下来了,手按著额头,眉头皱得很紧。 “你感觉到了吗?”史蒂夫问。 林默刚要说话,眼前一黑,腿就软了。他听见史蒂夫喊了一声什么,没听清,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过来的时候,林默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他睁开眼睛,盯著天花板。天花板是白色的,有一盏灯,没开。 房间不大,没有窗户,只有一扇门,关著。他动了动手脚,没有被绑住,但浑身使不上劲,像被人抽走了骨头。 他试著握拳,手指能弯,但没什么力气。试著坐起来,撑了一下,胳膊抖了两下,又躺回去了。 操特么的。那瓶水有问题! 他盯著天花板,脑子里飞快地转著。水是接应点的特工给的,就是那队跟他们一起坐飞机来的人。 神盾局的人,不对,不是神盾局的人,是藏在神盾局里的人。九头蛇! 林默闭上眼睛,深呼吸了几次。身体没劲,但脑子还在转。九头蛇把他和史蒂夫弄到这儿来,想干什么?史蒂夫在哪儿?也在同一个地方吗? 这时候门开了,三个人走进来。林默侧头看了一眼,认出了前面两个。 就是那队特工里的两人,一个高个,一个矮个,穿著作战服,腰里別著枪。就他们给的水,也是他们下的药。 第三个人走进来,林默的目光落在他身上。这人他也认识,不是在现实里见过面,是前世看电影的时候见过。 方脸,短髮,眼神很硬,嘴角带著点不笑不笑的表情。布洛克·朗姆洛。神盾局特別行动队队长,也是九头蛇埋在神盾局里的人。 朗姆洛走到床边,低头看著林默。林默也看著他,没说话。 朗姆洛拉了一把椅子过来,坐下,翘起腿。“林先生,感觉怎么样?”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林默没回答。他试著动了动手指,还是没劲。 朗姆洛看见他的动作,笑了一下。“別费劲了。给你打了一针,专门配的药剂,能让一头棕熊变成乖巧的猫咪。你身体素质再好,也得几个小时才能缓过来。” 林默看著他。“史蒂夫呢?” “罗杰斯队长在另一个房间,跟你一样,躺著呢。你放心他没事,我们对他很尊重,没动他一根手指头。”朗姆洛说。 林默没接话,心里想著你特么爱动不动,就算是把他大卸八块老子也不邹一下眉头。 林默看著朗姆洛那张脸,心里在盘算。九头蛇把史蒂夫和他弄来,没有直接杀掉,说明有目的。什么目的?招揽?拷问情报?还是別的什么? 朗姆洛等了一会儿,见他不说话,主动开口了。“林先生,我们想请你加入我们。” 林默看著他。“加入什么?” “九头蛇。” 朗姆洛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脸上没什么表情,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林默也没露出什么惊讶的表情。他早就猜到了。 “为什么找我?” 朗姆洛说:“你的身体数据我们看过了。比罗杰斯队长还强。九头蛇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林默没说话,他在想九头蛇,神盾局,对他来说其实没什么区別。他又不是m国人,也不是神盾局的人,他是龙国人。 在哪儿都一样,只要记得自己是谁就行。加入九头蛇,能接触到更多东西,能拿到更多资源。 神盾局那边,尼克·弗瑞虽然给了他一个身份,但说白了就是把他当成打手用。住的地方是宿舍,出门开的是公车,连零花钱都没给过一毛。 朗姆洛见他半天不说话,又问了一句。“考虑得怎么样?” 林默看著他,脸上露出一点玩味的表情。“加入有什么好处?” 朗姆洛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他会问这个。 林默接著说:“你刚才说了,我的身体数据比罗杰斯强。九头蛇需要我这种人才。那你们拿什么换?总不能让我白干活吧?” 朗姆洛看著他,眼神变了一点。“你想要什么?” 林默说:“你不够资格,叫你们能管事的人来和我谈。” 朗姆洛的脸僵了一下,他盯著林默看了几秒,然后站起来,转身出去了。另外两个人也跟著出去,门关上了。 房间里又剩下林默一个人,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身体还是没劲,但比刚才好了一点。手指能握紧了,胳膊也能撑起来一点。 隔壁房间,亚歷山大·皮尔斯坐在一把椅子上,面前摆著一台监听设备,林默和朗姆洛的对话一字不漏地传过来。 当听到林默说“叫你们能管事的人来”的时候,皮尔斯嘴角动了一下,对林默更加高看一眼。 觉得林默除了武力突出外,还是一个有头脑的人,並非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莽夫。他站起来,整了整西装领子,推门走出去。 林默听见门响,转头看。一个头髮花白的男人走进来,穿著深色西装,戴著眼镜,脸上掛著一种温和的笑。 林默认识这张脸。亚歷山大·皮尔斯。神盾局前任局长,世界安全理事会部长,也是九头蛇的领导人之一。 皮尔斯走到床边,拉了把椅子坐下。他看著林默,像看一件很值钱的东西。 “林先生,朗姆洛不懂礼貌,我替他向你道歉。” 林默看著他。“你是管事的?” 皮尔斯说,“算是,我叫亚歷山大·皮尔斯,你可能听说过我的名字。” 林默点点头。“听说过。神盾局前任局长。” 皮尔斯笑了一下。“那是明面上的身份。现在你知道了,我真正的身份是什么。朗姆洛跟你说了,我们想请你加入九头蛇。你有什么条件,可以跟我谈。” 林默看著他。“什么条件都行?” “在我能力范围內,什么都可以。” 林默想了想,说:“钱,女人,权力。” 皮尔斯又笑了。这次是真笑。“你很直接。” “废话少说。” 林默说,“我这个人不玩虚的,你让我加入九头蛇,给你办事,那你就得给我好处。钱,我要花不完的钱。女人,我要最漂亮的。权力,我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你给得起吗?” 第27章 加入九头蛇 皮尔斯看著他,眼睛里有一种满意。“给得起。” 林默说:“那我加入。” 皮尔斯愣了一下,他没想到林默答应得这么快。“你不多考虑考虑?” 林默说:“考虑什么?我特么早就不想跟尼克·弗瑞那个滷蛋头混了。你知道他给我什么待遇吗?一间宿舍,连个公寓都不捨得安排。出门开公车,加油还得写申请。零花钱?一毛钱都没给过。更別提女人了,毛都没见过一根。我在神盾局待了一个多月,连个女特工的手都没摸过。你们九头蛇要是能给钱给女人,我凭什么不干?” 皮尔斯听完,笑了起来。这回是真的大笑。“林先生,你这个人很有意思。” 林默说:“我就是个实在人,你对我好,我对你好。你给钱,我办事,就这么简单。” 皮尔斯收了笑,看著林默。“林先生,我很想相信你。但我这个人做事有个习惯,不轻易相信任何人。尤其是像你这样有本事的人,更得小心。” 林默看著他。“那你想怎么办?” 皮尔斯说:“心理测谎。我们有自己的技术,比神盾局的先进。只要你说的都是真话,通过了测试,你要什么我给什么。” 林默说:“行。” 皮尔斯又愣了一下。“你不怕?” 林默说:“我怕什么?我说的都是真话。我確实不想跟滷蛋头混了,他也確实没给过我钱和女人,这些话拿到哪儿测都一样。” 皮尔斯点点头,站起来。“那就开始吧。” 几分钟后,几个人走进来,手里拿著仪器和电线。他们把林默从床上扶起来,让他坐在一把椅子上。 电线贴在他身上,太阳穴、胸口、手腕,贴了好几处。一个人给他胳膊上打了一针,凉凉的,跟刚才那种浑身没劲的感觉不一样,这一针下去,他的脑子更迷糊了。 皮尔斯坐在他对面,面前摆著一台仪器。仪器上的指针在跳,线条在走。“林先生,开始了。我问你答,是或者不是。” 林默说:“问吧。” 皮尔斯问:“你是不是m国人?” 林默说:“不是。” 皮尔斯看了看仪器上的数据,指针跳了一下,但很稳。他点点头。“你是不是神盾局的特工?” 林默说:“不是,我就是个被他们从冰里挖出来的打手。” 皮尔斯点点头。“你对神盾局怎么看?” 林默说:“神盾局就是个披著联合国外衣的强盗组织,嘴上说著维护世界和平,背地里乾的都是见不得人的勾当。” 皮尔斯笑了一下。仪器上的数据很稳,没有撒谎的跡象。“你对尼克·弗瑞怎么看?” 林默毫不犹豫的说:“那个滷蛋头,一天到晚板著张脸,跟谁都欠他钱似的。他把我从冰里挖出来,直接扔给医疗队检查了半个月。检查完了扔宿舍里,跟我说有任务会叫我。操特么的,老子好歹也是救过m国的英雄,就这待遇?” 皮尔斯笑出了声。他看了看仪器,数据还是稳的。“你对九头蛇怎么看?” 林默想了想,说:“没什么看法。我以前在咆哮突击队的时候跟九头蛇打过仗,但那都是七十年前的事了。现在你们是什么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们能给钱给女人,这就够了。” 皮尔斯点点头。“最后一个问题,你加入九头蛇之后,会对九头蛇忠心吗?” 林默说:“不会。” 皮尔斯愣了一下。他看著仪器,数据还是稳的。林默说真话。他问:“为什么?” 林默说:“我这个人不讲什么忠诚,谁给我好处,我就给谁办事。今天你给我钱,我给你卖命。明天別人给得更多,我就去给別人卖命。就是这么简单。你要是想要一个忠心耿耿的人,那別找我。” 皮尔斯看著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他笑了。 “林先生,你是第一个在我面前把话说得这么明白的人。” 林默说:“我不喜欢拐弯抹角。” 皮尔斯站起来,走到林默面前,伸出手。“欢迎加入九头蛇。” 林默看著他伸过来的手,没有马上握。他抬起头,看著皮尔斯的脸。“我的条件呢?” 皮尔斯说:“钱,明天就给你个新帐户,並打进去一千万,不够再要。女人,等你回到纽约,我给你安排。权力,只要你好好干,九头蛇不会亏待自己人。” 林默握了他的手。“成交,对了我想要娜塔莎·罗曼诺夫,那妞带劲嘿嘿!” 皮尔斯嘴角狠狠的抽动了一下,马上转身对朗姆洛说:“给他打一针解药,立刻送他回房间休息,明天一早送回纽约。” 交代完后皮尔斯就快步离开,连身后林默的叫喊都装作没听见,像是怕被狗撵一样。 朗姆洛点点头,看著林默的眼神有点复杂。他不喜欢这个人,但皮尔斯看上他了,他就得忍著。 解药打下去,林默感觉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回来了。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骨头咔咔响了几声。他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皮尔斯。 “史蒂夫呢?” 朗姆洛说:“罗杰斯队长我们另有安排,你放心,不会伤害他。” 林默点点头,没再问。他跟著朗姆洛出了房间,穿过走廊,进了另一间屋子。 这间比刚才那间大一点,有床有桌子有椅子,还有一扇小窗户,能看到外面。天快亮了,灰濛濛的。 朗姆洛站在门口,看了他一眼。“你好好休息,明天一早走。” 林默坐到床上,看著朗姆洛。“问你个事。” 朗姆洛没说话,等著他问。 林默说:“你们给史蒂夫打药了没?” 朗姆洛说:“打了。跟你一样,使不上劲。你放心,他没事。” 林默点点头。“那就行!那个咱们组织有没有那种打一针后,就会让別人的翘臀消失还能让八块腹肌变成九九归一那种药剂?” 朗姆洛听后不想理林默,转身出去,门关上了。 林默听见锁响了两声,然后是脚步声走远。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身体还有点软,但比刚才好多了。 他闭上眼睛,把今天的事从头到尾过了一遍。皮尔斯信了吗?不一定。那个老狐狸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但他信了林默说的话。 因为林默说的都是真话,他確实不想跟尼克·弗瑞混,神盾局確实没给他什么好处。这些是真的,测谎测不出来问题。 至於其他的,林默没说,没说自己的真实身份。皮尔斯也没问,皮尔斯不需要知道这些,他只需要知道林默可以收买,可以被控制这就够了。 林默睁开眼睛,嘴角动了一下。操,跟这帮人玩,就得玩真的。真真假假混在一起,让他们自己去猜。 (求催更) 第28章 演戏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完全亮,林默就听见了敲门声。他从床上坐起来,活动了一下脖子。昨天的药效早就过了,身体已经完全恢復,甚至感觉比昨天更有劲。 “进来。”他说。 门开了,皮尔斯走进来。他今天穿著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头髮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掛著那种温和的笑容。他走进房间,隨手把门带上,拉了一把椅子坐到林默对面。 “休息得怎么样?”皮尔斯问。 “还行,有什么事直说。”林默说。 皮尔斯点点头,从西装內袋里掏出一张摺叠的地图,展开铺在床边的桌子上。地图上標著几个位置,用红笔画了圈,还有一些箭头和线条。 “这是计划,也是你今天的任务。”皮尔斯说。 林默站起来,走到桌边,低头看著地图。 皮尔斯指著地图上一个点。“这里是关押罗杰斯的营房,离你昨天待的地方不远。今天下午,你会从那里醒来。罗杰斯在隔壁房间,还在昏迷中,你会比预定时间早醒两个小时。” 林默抬头看著他。“早醒?” 皮尔斯点点头。“你的身体被宇宙魔方的能量改造过,对药物的抗性比普通人强。这个解释很合理,神盾局的人会相信的。你醒了之后,药效还没完全退,但已经能行动了。你找到罗杰斯,带他离开营地。往东走,穿过这片树林,到这个地方。” 他指著地图上另一个点,离营地大概三公里。“那里有一辆车,钥匙在驾驶座下面的铁盒里。开车往南,到最近的城镇,然后联繫神盾局,他们会派人来接你们。” 林默看著地图,把路线记在脑子里。“那些守卫呢?” 皮尔斯看著他,脸上的笑容没变。“杀了。” 林默没说话,等著他往下说。 皮尔斯靠在椅背上,语气很平淡,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营地里有十二个守卫,都是我们的人。他们不知道你是自己人,会向你开枪。你杀他们的时候,不用留手。杀几个没有关係,九头蛇不缺炮灰。” 林默心里动了一下,十二个人说杀就杀,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九头蛇是真的狠,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不过他也没什么好说的。反正杀的不是自己人,怕个鸟。 “行。”林默说。 皮尔斯站起来,把地图收回去,塞进口袋里。他走到门口,停下来,回头看了林默一眼。 “林先生,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林默看著他。“问。” 皮尔斯说:“你不好奇我为什么不把罗杰斯也拉进来吗?” 林默靠在床头上,点了根烟。“好奇啊!你说说看。” 皮尔斯转过身,面对著林默。“我们研究过罗杰斯,他的档案,他的行动记录,他在咆哮突击队期间的所有表现。所有资料都指向同一个结论,史蒂夫·罗杰斯是无法被拉拢的人。” 林默吸了口烟,没接话。 皮尔斯接著说:“他有自己的信念,非常坚定,比钢铁还硬。这种人不看重利益,不受威胁。你给他全世界,他也不会背叛自己的原则。这种人很可怕,也很没用。我们不能用他,也不能留他。但这次不行,这次他得活著回去。你要是自己一个人回去,尼克·弗瑞会起疑心。所以罗杰斯必须跟你一起回去。但以后……” 皮尔斯没有说下去,但意思很明显。 皮尔斯笑了一下。“现在杀他容易,但杀了他之后呢?你是跟他一起被绑架的,他死了你还活著,你怎么跟尼克·弗瑞解释?所以这次他得活著。以后有的是机会。” 林默点点头。“明白了。” 皮尔斯转身拉开门,走了出去。走到门口,他停了一下,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出手的时候,別留活口。做得乾净点。” 林默坐在床上,把烟抽完。他把菸头扔在地上,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关节咔咔响了几声,他攥了攥拳头,力气全回来了。 下午两点,林默睁开眼睛。他躺在一间小屋里,地上是水泥的,墙上刷著白漆,有一扇铁门关著。 他慢慢坐起来,揉了揉太阳穴,做出药效还没完全退的样子。然后他站起来,走到门口,推了推门。门锁著,推不开。 他退后两步,一脚踹在门锁的位置。铁门“砰”的一声弹开,撞在墙上,回声在走廊里嗡嗡响了半天。 走廊里没有人,他按照皮尔斯给的地图,往左走,经过两扇门,然后右转。第二个房间,门上也掛著锁。他踹开门,走进去。 史蒂夫躺在一张行军床上,还在昏迷。脸色不太好,嘴唇有点干,但呼吸很稳。林默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脸。 “史蒂夫,醒醒。” 史蒂夫动了一下,皱了皱眉头,没醒。林默又拍了两下,用力大了一点。史蒂夫的眼睛慢慢睁开,看见林默的脸,愣了一下。 “林?这是……” “別问了先出去再说,能站起来吗?”林默说。 史蒂夫试著坐起来,撑了一下,胳膊抖了一下,又躺回去了。“没劲。” 林默伸手把他拉起来。史蒂夫靠在他肩膀上,腿软得像麵条。林默架著他往外走,史蒂夫的脚在地上拖著,鞋底磨出沙沙的声音。 走廊尽头是另一扇铁门,推出去是一片空地。空地上停著几辆车,有两个人站在车旁边抽菸。 看见林默架著史蒂夫出来,那两个人愣了一下,然后扔掉菸头,伸手去摸腰里的枪。 林默没给他们机会,他把史蒂夫靠到墙上,两步衝过去,一拳打在第一个人脸上。那人的鼻樑直接塌下去,整个人往后飞出去,撞在车上,滑到地上,不动了。 第二个人刚把枪掏出来,林默已经到他面前了。他抓住那人握枪的手腕,往反方向一拧,骨头断了,枪掉在地上。 那人张嘴要喊,林默一拳打在他喉咙上,喊声变成了“咯咯”的气声。那人捂著喉咙跪下去,林默一脚踢在他太阳穴上,他歪在地上,也不动了。 林默弯腰捡起那把枪,別在腰后面。转身回去把史蒂夫架起来,继续往外走。营地不大,几间石头房子围成一圈。 他们走到营地边缘的时候,又有人从房子里衝出来。三个端著枪,看见他们就开枪。子弹打在林默脚边的地上,溅起一片碎石。 林默把史蒂夫推到一块大石头后面,自己从腰后拔出那把枪,探出半个身子,连开三枪,三个人应声倒地。 第一枪打中一个人的胸口,第二枪打中一个人的脑袋,第三枪打中另一个人的脖子。枪枪要害。 他退回石头后面,换了个弹夹。史蒂夫靠在石头上,看著他,眼神有点奇怪。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史蒂夫问。 林默没回头。“我一直这么厉害。” 枪声停了,林默探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再衝出来。他架起史蒂夫,继续往营地外面走。走到围墙外面,是一片树林。 按照皮尔斯说的方向,往东走。树林里很安静,只有他们踩在落叶上的声音。 走了大概二十分钟,史蒂夫突然开口了。“林,那些人是谁?” 林默说:“不知道,可能是恐怖组织,也可能是別的什么,反正不是好人。” 史蒂夫没再问,又走了十分钟,林默看见了那辆车。一辆灰色的旧轿车,停在树林边的一条土路上。 他把史蒂夫扶到副驾驶座上,自己绕到驾驶座,打开车门坐进去。他在驾驶座下面摸了摸,摸到一个铁盒,打开,里面有一把钥匙。 车子发动了。林默把车开出土路,上了大路,往南开。他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后面。土路上扬起一片尘土,没有人追来。 皮尔斯派了人在后面追。林默知道,那是演戏。他开了一会儿,然后猛踩油门,拐进一条小路,七拐八绕,把追兵甩掉了。 车子开了两个小时,天快黑的时候,到了一个小镇。林默把车停在路边,找了一个电话亭,拨了神盾局的紧急联络號码。 “我是林默,神盾局特工编號零零三。我和罗杰斯队长在一起,我们被袭击了,需要支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然后说:“位置。” 林默报了小镇的名字和街道,掛了电话,回到车上,把座椅放倒,躺下来。史蒂夫已经睡著了,歪在副驾驶座上,呼吸很沉。 第29章 蛇盾局 昆式战斗机降落在神盾局总部楼顶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林默扶著史蒂夫从舱门走出来,几个医疗兵推著担架车衝上来。 史蒂夫摆摆手,说自己能走,但腿还有点软,步子不太稳。林默架著他,两人跟著医疗兵进了电梯,下到医疗层。 医疗层灯火通明,医生护士已经准备好了。两人被带进不同的检查室,林默脱掉外套,躺到检查床上。 医生给他接了心电监护,抽了血,量了血压,又用仪器扫描了全身。折腾了快一个小时,医生看完所有数据,摘下口罩。 “林先生,你的身体没有问题。血液里还有微量药物残留,但已经被你的新陈代谢分解得差不多了,休息一晚就能完全恢復。” 林默点点头,穿上衣服,走出检查室。隔壁的门也开了,史蒂夫从里面走出来,脸色比刚才好了一些,步子也稳了。 “怎么样?”林默问。 “没事了,医生说药效还没完全退,但明天就会好了。”史蒂夫说。 两人往走廊里走,拐了个弯,迎面看见尼克·弗瑞站在走廊尽头。他穿著那件黑色风衣,左眼的眼罩在灯光下反著光,脸上的表情很沉。 他看见两人,走过来,目光在两人脸上扫了一遍。 “跟我来。” 三人进了一间小会议室。尼克·弗瑞关上门,坐到桌子对面,看著林默。“从头说。” 林默靠在椅背上,把事先想好的话慢慢说出来。他从那瓶水开始讲,说喝了之后不久就晕了,醒过来的时候在一间小屋里,浑身没劲,但比预想的恢復得快。 他说自己觉得身体对药物有抗性,可能是宇宙魔方能量改造过的原因。然后他踹开门,找到史蒂夫,架著他往外跑,路上打死了几个守卫,抢了一辆车,甩掉追兵,到了一个小镇,联繫了神盾局。 尼克·弗瑞听得很仔细,中间没有打断。等林默说完,他沉默了一会儿。 “那些特工呢?给你水的那几个。” 林默摇摇头。“不知道。我醒过来的时候他们就不在了。营地里的守卫不是他们,是另一拨人。” 尼克·弗瑞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声音很轻。“你的意思是,神盾局的人被收买了。” 林默没接话,这话不需要他接。尼克·弗瑞站起来,在房间里走了两步,停下来看著窗外。窗外是华盛顿的夜景,灯火通明,跟他脸上的表情完全不搭。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读好书上 101 看书网,????????s.???超省心 】 “你们先休息,这件事我来处理。”尼克·弗瑞说。 林默和史蒂夫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尼克·弗瑞在背后说了一句。“林,这次多亏了你。” 林默没回头,推门出去了。 两人回到自己的房间,史蒂夫在门口停了一下,看著林默。“明天见。” 林默点点头,进了自己的房间。他躺到床上,盯著天花板。今天杀的那几个人,皮尔斯说的那些话,还有尼克·弗瑞那张黑脸,在脑子里来迴转。 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没过多久就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林默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他活动了一下身体,昨天的药效已经完全没了,浑身都是劲。 他洗漱完,出门去找史蒂夫。史蒂夫也刚醒,正在房间里做伏地挺身,做了大概五百个,气都不喘。 “身体恢復了?”林默问。 史蒂夫站起来,擦了擦脸上的汗。“已经完全恢復了,你呢?” “我没事,已经完全好了。” 两人去食堂吃了早饭。食堂里的人看见他们,有人点头,有人多看两眼,有人小声议论。林默没管那些,吃完就回了房间。 上午十点,有人敲门。林默开门,看见朗姆洛站在门口。他穿著神盾局的作战服,胸口的徽章擦得很亮,脸上的表情跟平时一样,不冷不热。 “林先生,借一步说话。” 林默侧身让他进来,关上门。朗姆洛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放在桌上,推到林默面前。 “皮尔斯先生让我转交的,里面是一千万美元,密码在卡背面写著。” 林默拿起卡,翻过来看了一眼。背面贴著一张纸条,写著六位数字。他把卡揣进口袋里,抬头看朗姆洛。 “就这些?” 朗姆洛点点头。“就这些。皮尔斯先生说,这只是见面礼。以后好好干,不会亏待你。” 林默没说话。朗姆洛转身要走,走到门口,停了一下,回头看了林默一眼。 “昨天的事,干得漂亮。” 他拉开门出去了,林默坐在床上,把卡又掏出来看了一眼。一千万美元,皮尔斯出手確实大方,尼克·弗瑞连一毛钱都没给过。 他把卡放回口袋,站起来走到窗边。楼下的大厅里,朗姆洛正从走廊经过,几个神盾局的工作人员迎面走过来,冲他点头打招呼。 朗姆洛也点点头,步子不紧不慢,跟在自己家一样。林默看著这一幕,嘴角抽了一下。操特么的,这哪是神盾局,分明是蛇盾局。 九头蛇的人大摇大摆在走廊里走,路过的人还都得跟他问好。皮尔斯当过局长,朗姆洛是行动队队长,天知道这栋楼里还藏著多少九头蛇的人。林默点了根烟,靠在窗台上,看著楼下的人来人往。 与此同时,尼克·弗瑞的办公室里气氛很沉。科尔森站在办公桌前,脸上没什么表情,但耳朵里灌满了尼克·弗瑞的声音。 “神盾局的人,被收买了。他们把我的两个人迷晕了,绑走了,关在一个不知名的山沟里。科尔森,你说这是什么?”尼克·弗瑞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科尔森没敢接话。 尼克·弗瑞站起来,走到他面前喷了他一脸口水咆哮道,“这是打脸。打神盾局的脸,打我的脸。” 科尔森还是没说话。他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 尼克·弗瑞在办公室里走了两圈,停下来,指著科尔森的鼻子。 “查!给我查清楚,是哪个势力乾的。九头蛇的残党?別的什么组织?还是哪个国家的情报机构?我要名字要地址要证据,查不出来你別回来见我。” 科尔森点点头。“是。” 尼克·弗瑞挥挥手,让他出去。科尔森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听见尼克·弗瑞在背后说了一句。 “还有,那几个被收买的特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科尔森出去了,尼克·弗瑞坐回椅子上,盯著墙上的神盾局徽章看了很久。 下午,林默和史蒂夫又做了一次检查。医生看完两人的数据,摇摇头把报告递给他们。 “你们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復了,尤其是林先生,你的各项指標比之前又高了一点。” 林默接过报告,看了一眼,没说什么。他知道这是因为宇宙魔方的能量还在慢慢改造他的身体,每次恢復之后都会比之前强一点。 史蒂夫也看了自己的报告,比林默低一些,但比普通人高了十几倍。 两人从医疗室出来,走到走廊拐角,林默停下脚步。大厅里,朗姆洛正带著一队人从楼下经过,脚步整齐,装备齐全。 一个文职工作人员抱著文件从旁边经过,冲朗姆洛问好。朗姆洛只是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走过去了。 林默盯著那个画面看了好几秒。 史蒂夫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什么也没看出来。“看什么?” 林默摇摇头。“没什么。走吧。” 两人往房间走。林默走在后面,手插在口袋里,手指碰到那张银行卡的边缘。一千万皮尔斯给的,他走得慢,脑子里想著事。 神盾局他不知道有多少九头蛇的人,但他知道,从现在开始,他得两边的戏都演好。在尼克·弗瑞面前,他是被药物迷晕,拼死救出队友的英雄。 在皮尔斯面前,他是拿钱办事,不讲忠诚的僱佣兵。哪边都不能出错,哪边都不能暴露。 林默回到房间,把银行卡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枕头底下。然后躺下来,点了根烟,他吐了口烟,把菸灰弹在地上。特么的这日子,越来越有意思了。 第30章 组建復仇者 绑架事件过去两周后,尼克·弗瑞的调查结果出来了。他把林默和史蒂夫叫到办公室,把一份文件夹扔在桌上。 文件夹里装著照片,报告和一堆情报分析,封面上印著“十戒帮”的字样。 “查清楚了。”尼克·弗瑞靠在椅背上,脸上的表情说不上是鬆了一口气还是更凝重了。 “十戒帮!中东那边的一个恐怖组织,势力不小。他们收买了神盾局內部的几个特工,策划了那次绑架。目的是什么,还不清楚。可能是想拿你们跟神盾局谈条件,也可能是別的。” 林默站在办公桌前,翻著那些文件。十戒帮,他知道这个组织,钢铁侠第一部里的反派,绑架托尼·斯塔克的那个。 但这次的事肯定不是十戒帮乾的,是九头蛇嫁祸的。他看了一眼那些照片,上面是几个被打上红叉的脸,下面標註著“已击毙”。那几个被收买的特工死了,死人不会说话,九头蛇的脏水泼得乾乾净净。 “那几个特工死了?”林默问。 “死了!我们找到他们的时候,已经被人灭口了。很乾净,没留下任何线索。”尼克·弗瑞说。 林默点点头没再问,他当然知道他们为什么死了,皮尔斯不会留下活口。史蒂夫也翻了翻文件,然后把文件夹合上。 “十戒帮,他们在哪?” 尼克·弗瑞看了他一眼。“这件事你不用管,我会处理。叫你们来,是有別的事。” 他从抽屉里拿出两个文件夹,分別推到两人面前。封面上印著神盾局的徽章,下面一行字:復仇者 initiative。 林默打开文件夹,里面是一份任命书。史蒂夫·罗杰斯,任命为復仇者小队队长。林默,任命为復仇者小队副队长。下面是尼克·弗瑞的签名和神盾局的印章。 林默看著那份任命书,心里跳了一下。復仇者联盟,他知道这个东西,在前世的电影里,復仇者联盟是在纽约大战之后才正式成立的。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超好用,101??????.??????隨时享 】 现在提前了,是他的出现改变了剧情。他这只小蝴蝶,扇了几下翅膀,把整个时间线都往前推了。史蒂夫看著任命书,抬起头。“这是什么?” 尼克·弗瑞站起来,走到窗边。“这个世界不安全。十戒帮,九头蛇残党,还有別的什么牛鬼蛇神,都在暗处盯著。神盾局需要一支快速反应部队,专门处理这些事。你们就是这支部队。队长是你,副队长是林。” 史蒂夫看了林默一眼,林默耸耸肩。“我没意见。” 史蒂夫点点头,把文件夹合上。“我接受。” 尼克·弗瑞转过身,看著两人。“下周开始,会有其他成员加入。你们先熟悉一下,后面有任务。” 任命书下来三天后,林默第一次见到鹰眼和黑寡妇。 那天上午,科尔森带著两个人走进训练室。林默正在打铁柱子,史蒂夫在跑步。科尔森拍了拍手,两人停下来,看向门口。 “介绍一下,克林特·巴顿,代號鹰眼。娜塔莎·罗曼诺夫,代號黑寡妇。从今天起,他们是復仇者小队的成员。”科尔森说。 鹰眼站在门口,中等个子,棕色头髮,肩膀上背著一张摺叠弓,箭袋掛在腰后。他冲史蒂夫点了点头,又看了看林默,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秒,然后移开。 黑寡妇站在鹰眼旁边,红色头髮,绿色眼睛,穿著一件黑色的紧身作战服。腰很细,肩很窄,但该有的地方一点都不小。 作战服绷在身上,能看出下面的线条。林默的眼睛在她身上扫了一遍,细腰,丰臀,胸前那对车灯也不小。 特么的,这小妞真不赖。 林默把拳套摘下来,走过去伸出手。“林默,副队长。” 黑寡妇看著他,伸出手跟他握了一下。“娜塔莎·罗曼诺夫。” 她的手很软,但握得很实。林默没鬆手,多握了两秒。黑寡妇看了他一眼,把手抽回去,脸上没什么表情。 林默不在意,他转过身,指著史蒂夫。“那是史蒂夫队长,人不错就是有点闷。” 史蒂夫走过来,跟两人握手,態度很正式。“欢迎加入。” 鹰眼点点头,没多说话。黑寡妇跟史蒂夫握了手,然后退后一步,站在旁边。林默又凑上去。 “娜塔莎,你从哪来的?以前在哪个部门?干这行多久了?” 黑寡妇看了他一眼。“神盾局。” 林默点点头。“神盾局好啊,我以前在后勤部干过,送文件的。后来调到咆哮突击队,跟史蒂夫一起上了飞机,被冻了七十年。你知道被冻七十年是什么感觉吗?就跟睡了一觉似的,醒来世界全变了。” 黑寡妇没接话。 林默继续说:“你们现在这年代好啊,什么东西都有。手机,电脑,网际网路。我来的那会儿,打个电话都得找电话亭。对了,你有手机吗?什么牌子?” 黑寡妇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在他面前晃了一下,又放回去了。林默看见那个手机,眼睛亮了一下。 “这个好用吗?我还没买手机呢。神盾局也不给我配。尼克·弗瑞那个滷蛋头,抠得要死。” 鹰眼在旁边咳嗽了一声,林默没理他,继续跟黑寡妇说话。“你平时喜欢干什么?看电影?逛街?我请你看电影唄。现在电影院跟以前不一样了,还有那种巨幕的,声音特別大。” 黑寡妇终於开口了。“林先生,我对电影不感兴趣。” 林默说:“那你对什么感兴趣?吃饭也行。我知道一家中餐馆,就在华盛顿,做的菜特別地道。老板是沪市人,跟我是老乡。” 黑寡妇没说话,转身走了。鹰眼跟在她后面,经过林默身边的时候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点同情,不知道是同情林默还是同情黑寡妇。 林默站在训练室中间,看著两人走远,回头冲史蒂夫说:“这小妞有意思。” 史蒂夫看了他一眼,没说话,继续跑步去了。 接下来几天,林默每天都要去找黑寡妇搭訕。训练的时候站在她旁边,吃饭的时候坐她对面,走廊里碰见了就跟著走。 黑寡妇对他爱搭不理,他就自己找话说。从天气说到伙食,从伙食说到训练,从训练说到任务,从任务说到电影,从电影说到音乐。 黑寡妇偶尔回一句,大部分时候不理他。林默不在乎,反正他脸皮厚。 有一次训练对打,黑寡妇跟林默分在一组。她用的是格斗术,快准狠,招招往要害打。林默没用全力,就躲,躲得轻鬆自如。 黑寡妇打了五分钟,一拳都没碰到他。最后林默抓住她一个破绽,一只手握住她两个手腕,另一只手搂住她的腰,把她按在墙上。 两人贴得很近。林默低头看著她,闻到她头髮上的香味。“认输吗?” 黑寡妇瞪著他,挣了两下,没挣开。她的力气在普通人里算大的,但在林默面前跟小孩一样。她咬了咬牙,说: “放开。” 林默鬆了手。黑寡妇退后两步,揉了揉手腕,看著他的眼神有点复杂。她不高兴,但没办法。打不过就是打不过。林默笑了一下,说: “你身手不错,就是力气小了点。” 黑寡妇没理他,转身走了。鹰眼在旁边看著,摇了摇头。史蒂夫站在角落里,脸上的表情说不上是无奈还是好笑。 又过了几天,尼克·弗瑞终於良心发现了。他把林默叫到办公室,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扔在桌上。 “给你安排了个公寓。两室的,在乔治城。离总部不远,开车二十分钟。” 林默拿起钥匙,看了看。“两室的?” 尼克·弗瑞说:“两室的,客厅,臥室,厨房,卫生间。家具电器都配好了。你要是不满意,自己换。” 林默把钥匙揣进口袋里。“总算干了件人事。” 尼克·弗瑞看了他一眼,没接话。林默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回头说了一句:“滷蛋头,谢了啊。” 尼克·弗瑞的眼角跳了一下,林默已经关门出去了。 当天晚上,林默搬进了新公寓。两室一厅,家具是新的,冰箱里有牛奶和麵包,橱柜里有碗筷和锅铲。 客厅有一台大电视,臥室的床很大,被子是白色的,叠得很整齐。 林默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躺到床上,盯著天花板。天花板是白色的,有一盏灯,开著。 他躺了一会儿,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是乔治城的夜景,路灯亮著,车灯在街上流动,远处有大厦的霓虹灯在闪。 他点了根烟,靠在窗台上,看著那些灯光。林默抽完烟,把菸头按灭在窗台上的菸灰缸里。他走回床边,躺下来,闭上眼睛。 明天还要训练,还得去跟黑寡妇搭訕,还得在尼克·弗瑞面前装好兵,在皮尔斯面前当好用的刀。事不少,但日子总得过。 他翻了个身,把被子拉过来盖在身上。被子很软,有股洗衣粉的味道。他闻著那个味道,慢慢睡著了。 第31章 都是『自己人』 復仇者联盟正式成立的消息在神盾局內部传开,尼克·弗瑞在一份內部文件上签了字,然后科尔森拿著文件夹挨个通知相关人员。 林默拿到自己的任命书时,下面多了一页纸,上面列著分配给他的小队名单。 第一行写著:布洛克·朗姆洛,特別行动队队长。 林默看著那个名字,嘴角动了一下。操,这里面要是说没有九头蛇插手分配,他第一个不信。 神盾局那么多特別行动队,偏偏把朗姆洛分给他。皮尔斯那老狐狸,手伸得够长的,不过林默不在乎。 反正他已经两边下注了,神盾局是同事,九头蛇是同伙,都特么是自己人。 朗姆洛接到通知的时候是什么反应,林默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只需要知道一件事,这个人他能用,好用,用起来不心疼。 第一次带队训练,林默站在训练场中间,面前站著十二个人。朗姆洛站在排头,站得笔直,脸上的表情跟平时一样,不冷不热。 林默从队伍前面走过去,一个一个看过去,走到朗姆洛面前停下来,看了他一眼。 “朗姆洛。” 朗姆洛看著他。“到。” 林默说:“以后你跟著我。我说干什么就干什么,別问为什么,別打折扣。听明白了吗?” 朗姆洛说:“明白。” 林默点点头,继续往下走。他走过每个人面前,记住他们的脸,记住他们的名字。十二个人,全是神盾局特別行动队的精锐。 但林默知道,这里面至少有一半是九头蛇的人。他没点破,也不需要点破。反正都是给他干活的,谁给谁卖命不重要,活干好了就行。 训练结束后,朗姆洛留下来收拾器械。林默走到他旁边,拿起一个沙袋,隨手扔到架子上。沙袋四十公斤,他扔上去的时候像扔一个枕头。 “朗姆洛,有个事你去办一下。” 朗姆洛停下手里的事,站直了看著他。“什么事?” 林默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他。纸上写著一个名字和一个地址。朗姆洛接过来,看了一眼。 “彼得·帕克,皇后区,是什么人?” 林默说:“你不用知道是什么人,找到他,查清楚他每天干什么,去哪里,跟什么人见面。他的家庭情况,学校情况,社交情况。所有能查到的,都要。不要惊动他,不要让他发现,不要跟神盾局报备。这是你私底下的任务。” 朗姆洛看著那张纸,抬起头。“查到什么程度?” 林默说:“查到他的日常作息,越细越好。他什么时候出门,什么时候回家,走哪条路,经过哪些地方。他家里人什么时候在家,什么时候不在。他有什么习惯,有什么爱好。都查清楚。” 朗姆洛把纸折起来,放进口袋里。“什么时候要?” 林默想了想。“越快越好。一周之內,我要初步报告。” 朗姆洛点点头,转身走了。林默站在训练场中间,看著他的背影。朗姆洛走得很快,步子很稳,腰板挺得很直。一个標准的军人。可惜是九头蛇的人。 林默知道彼得·帕克现在是什么情况。十五岁,父母双亡,跟叔叔本·帕克和梅姨住在一起。 皇后区,森林 hills,普通的中產家庭。成绩好,人聪明,但在学校不太合群。被同学欺负,不还手。暗恋一个叫玛丽·简的女孩。 这些都是林默前世看电影和漫画知道的,现在他要做的,是抢在彼得·帕克之前,拿到那只蜘蛛。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放射性蜘蛛,变异蜘蛛,隨便叫什么。就是那只在展览会上咬了彼得·帕克的那只。那次展览会在哪,什么时候,林默记不清了。 但他知道大概的时间段,就在这一两年。他需要朗姆洛去查清楚彼得·帕克的日常,然后盯著他。 等他接触到那只蜘蛛的时候,林默就出手。先拿到蜘蛛,让它咬自己一口,林默不在乎彼得·帕克会不会成为蜘蛛侠,他只需要自己得到蜘蛛侠的能力,尤其是蜘蛛感应是林默最眼馋的。 接下来的日子,林默的生活分成几块。白天训练,带小队,跟史蒂夫商量战术。晚上回公寓,看电视,吃外卖,睡觉,中间穿插著调戏娜塔莎。 娜塔莎对他的態度慢慢变了,不是那种突然转变,是一点一点的。从完全不搭理,到偶尔回一句,到有时候主动说两句。 林默不知道她是真的对他没那么反感了,还是职业习惯,对谁都保持基本礼貌。他不在乎,美女怕缠郎,这句老话不会错。 更何况是他林默这样的优质男人,个人战力顶尖,身体强悍,脸蛋也不差。是个女人见了都得夹紧双腿。当然,这话他只在心里想想,没说出口,说出来就掉价了。 有一天训练完,林默在走廊里碰见娜塔莎。她刚从射击训练场出来,头髮扎成马尾,脸上有点汗,作战服的拉链拉到锁骨位置。 林默走过去,靠在墙上,挡住她的路。“娜塔莎,今天手枪打得怎么样?” 娜塔莎看了他一眼。“还行。” 林默说:“改天我教你。我枪法很好的,在咆哮突击队的时候,我是神枪手。” 娜塔莎看著他,嘴角动了一下,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说什么。“你教我还是我教你?” 林默说:“互相学习嘛!你格斗术好,我枪法好,互补。” 娜塔莎没接话,从他旁边走过去。走了几步,回头说了一句:“你枪法好我知道,你的档案我看过。” 林默跟上去,走在她旁边。“你看过我档案?那你对我应该很了解了。身高,体重,三围,都知道了?” 娜塔莎脚步顿了一下,然后加快速度往前走。林默在后面笑了一声,没跟上去。 他站在走廊里,看著她走远。马尾在背后甩来甩去,腰很细,屁股在作战服下面绷得很紧。操,这小妞,迟早是他的。 一周后,朗姆洛来交报告。他站在林默的公寓门口,穿著一件便装,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 林默开门让他进来,朗姆洛站在客厅里,眼睛扫了一圈。两室一厅,家具简单,电视开著,播的是新闻频道。 “坐。”林默坐到沙发上,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朗姆洛坐下来,把信封递过去。“彼得·帕克。十五岁,中城高中二年级学生。跟叔叔本·帕克和婶婶梅·帕克住在皇后区森林 hills。父母理察和玛丽·帕克,几年前死於空难。叔叔本·帕克在联合包裹公司工作,婶婶梅·帕克在社区服务中心做义工。彼得学习成绩优秀,理科尤其好。在学校没什么朋友,跟一个叫哈里·奥斯本的同学走得比较近。暗恋一个叫玛丽·简·沃森的女孩,同班同学。” 朗姆洛说完,停下来看著林默。林默翻开信封里的照片,十几张,全是偷拍的。 彼得·帕克背著书包走在街上,在学校门口跟同学说话,在超市买东西,在公园长椅上看书。 一个普普通通的十五岁男孩,瘦瘦小小的,戴著眼镜,脸上有点雀斑。 林默翻完照片,把信封放在茶几上。“他每天走哪条路?” 朗姆洛说:“上学从森林 hills坐公交车到中城高中,下车走两个街区。放学原路返回。周末有时候去图书馆,有时候在社区公园待著。晚上基本不出门。” 林默点点头。“盯住他。特別是他参加的任何校外活动,科学展览,学校组织的参观,这些都要注意。一旦有消息,第一时间告诉我。” 朗姆洛站起来,看了林默一眼。“林先生,我能问一句,这个人很重要吗?” 林默看著他,没说话。朗姆洛等了两秒,点点头。“明白了。”他转身往门口走。 “朗姆洛。”林默叫住他。 朗姆洛停下来,回头。 林默说:“这件事,只有你我知道。皮尔斯那边,不用匯报。这是我私人的事。” 朗姆洛看著他,眼神动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开门出去了。 林默坐在沙发上,拿起那些照片又看了一遍。彼得·帕克蜘蛛侠,未来的復仇者联盟核心成员之一。 现在还是个小屁孩,戴眼镜,瘦得像根柴火棍。林默把照片放回信封里,靠在沙发上,点了根烟。特么的再过不久,那只蜘蛛就是老子的了。 (求催更!) 第32章 拿下娜塔莎 林默安排朗姆洛盯著彼得·帕克之后,日子又回到了老样子。白天训练、带小队、跟史蒂夫商量战术,晚上回公寓看电视吃外卖。 唯一的区別是,他把省下来的精力全放在了娜塔莎身上。 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从哪一刻开始对这小妞上头的,也许是第一次见面那天,她穿著那身黑色作战服站在训练室门口。 腰细得一把能掐住,胸前那对车灯把衣服撑得满满的。也许是后来训练对打,他把她按在墙上的时候,她瞪著他的那个眼神,又凶又好看。 也许就是单纯被冰封了七十年,憋太久了。任谁在冰里睡了將近七十年,醒过来看见对眼的女人,都得像他这样贴上去。 反正林默不在乎理由,他只知道一件事这小妞,他要定了。 娜塔莎对他的態度確实变了,训练的时候会多看他几眼,食堂吃饭会坐到他旁边,出任务的时候会站在他身边。 林默不知道她是真的被他打动了,还是职业习惯在观察他。他不在乎,美女怕缠郎,这话不会错。他林默別的本事没有,脸皮厚是第一位的。 这天晚上,两人在华盛顿一家餐厅吃饭。餐厅不大,灯光昏黄,桌上摆著蜡烛。林默不知道这是谁选的,反正不是他。 他对吃饭的地方没什么讲究,能吃饱就行。但娜塔莎喜欢这里,他就跟著来了。娜塔莎穿著一件黑色的连衣裙,头髮散下来,靠在椅背上,手里端著一杯红酒。 烛光照在她脸上,绿色的眼睛亮亮的,皮肤白得发光。林默坐在对面,看著她,手里的叉子停在半空,牛排都忘了切。 “看什么?”娜塔莎问。 “看你呀。”林默说。 娜塔莎瞪了他一眼,没说话,低头喝酒。嘴角动了一下,不知道是笑还是什么。 吃完饭,两人走出餐厅。外面风有点凉,娜塔莎抱著胳膊站了一会儿。林默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肩膀上。 娜塔莎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拒绝。两人沿著街走,谁都没说话。路灯照著人行道,偶尔有车开过去,车灯在路面上划出一道白光。走到林默公寓楼下,他停住脚步。 “上去坐坐?” 娜塔莎看著他,过了几秒,她点了点头。 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林默站在她旁边,能闻到她头髮上的香味。他看著电梯门上自己的影子,西装革履,人模狗样。 娜塔莎站在他旁边,黑色连衣裙,红色头髮,安静得像一幅画。电梯门开了,林默走出去,掏出钥匙开门。门开了,他侧身让娜塔莎先进去。 她走进客厅,四处看了看。两室一厅,家具简单,电视柜上放著遥控器,茶几上摊著几本军事杂誌,厨房檯面上有一个咖啡杯没洗。 跟她想像的差不多,一个单身男人住了快一个月的公寓,不算太乱,但也算不上乾净。 “隨便坐。”林默说,走到厨房拿了两个杯子,倒了两杯水。 他端著水回来的时候,娜塔莎站在窗边,看著外面的夜景。乔治城的灯亮著,远处的国会山穹顶在灯光下泛著白光。林默把水放在茶几上,走到她旁边站著。 “风景不错。”娜塔莎说。 “还行!就是有点吵。晚上车多。”林默说。 娜塔莎转过身,面对著他。两个人离得很近,不到半步的距离。娜塔莎仰著头看他,林默也低著头与她对视。 烛光晚餐的红酒味还在她呼吸里,她嘴唇微微张开,像是在说什么,又什么都没说。 林默低头吻了下去,娜塔莎没有躲。她的手搭上他的肩膀,手指攥著他衬衫的领口。 林默一只手搂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按在她后脑勺上,手指插进她的红头髮里。娜塔莎的嘴唇很软,带著红酒的味道。 她的舌尖碰到他的舌头,凉凉的,然后变热。娜塔莎往后推了两步,后背撞在窗台上。林默往前跟了一步,把她抵在窗台边上。 娜塔莎的手从他领口滑到胸口,手指解开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第二颗,第三颗。林默的手从她腰上往下滑,摸到大腿侧面。 娜塔莎跳起来,双腿夹住他的腰,像一只布袋熊掛在他身上。林默托住她的屁股,掌心底下是温热的肉,隔著裙子也能感觉到弹性。 她低下头,嘴唇贴著他的耳朵,呼吸很重,林默抱著她往臥室走。娜塔莎的裙子肩带从肩膀上滑下来,露出锁骨和肩膀。 林默低头咬住她肩膀上的皮肤,不重,但她缩了一下,手指攥紧了他的头髮。进了臥室,林默把她放在床上。 娜塔莎仰面躺著,红头髮散在白色床单上,裙子皱成一团,堆在腰上。林默站在床边,看著她,绿色的眼睛在黑暗中亮得不像话。 林默脱掉衬衫,扔在地上。娜塔莎看著他身上的肌肉,胸肌,腹肌,肩膀,手臂,每一块都像用刀刻出来的。 她伸出手,手指碰到他的腹肌,从上往下,慢慢滑过去。林默抓住她的手,按在枕头旁边,低头吻她的脖子。她仰起头,喉咙里发出一声很轻的声音。 两人身上的束缚越来越少,娜塔莎的身体完整地展现在林默眼前。细腰,丰臀,胸前那对车灯又白又软,在黑暗中晃得他眼睛疼。 林默盯著她看了好几秒,喉咙里咕嚕一声,咽了一大口口水。特么的这小妞,真他玛带劲。 林默压上去,娜塔莎的腿缠住他的腰,脚后跟抵在他后腰上。她身上很热,皮肤贴著他的皮肤,像一团火。 林默没有收敛,这傢伙恨不得站起来登。因为娜塔莎的体质能够承受住他的『攻击』。她的身体经受过改造,虽然比不上他,但比普通人强上不少所以扛得住。 两个小时后,娜塔莎趴在床上,脸埋在枕头里,头髮散了一背。林默躺在她旁边,点了根烟,吸了一口。 林默侧头看她,从肩膀到腰到屁股,那条曲线跟山脊线一样顺。他伸手放在她腰上,手指在她脊椎上慢慢划过。娜塔莎动了一下,翻过身来,仰面躺著,眼睛半睁半闭,看著他。 “你故意的。”她说。 “什么故意的?” “第一次见面就缠著我。训练的时候故意让著我。吃饭的时候故意盯著我看。” 林默吐了口烟。“什么叫故意让著你?我那是真让著你。我要是不让著你,你一招都接不住。” 娜塔莎侧过身,手撑著头,看著他。“你这个人,脸皮是真厚。” “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著。”林默说。 娜塔莎看著他,嘴角翘起来,笑了一下。林默看见那个笑,心里动了一下。他把烟按灭在床头柜上,翻身把她压在身下。 娜塔莎推了他一下,“还来?” 林默低头亲她。“你扛得住。” 娜塔莎没再推他。她的手搂住他的脖子,腿缠上他的腰。两个人贴在一起,谁都没说话。 天亮的时候,林默醒过来。娜塔莎还在睡,侧躺在他旁边,脸朝著他,呼吸很轻。 被子滑到肩膀下面,露出锁骨和一小片雪白。林默看著她的脸,睫毛很长,嘴唇微微张开,皮肤在晨光里几乎透明。 他伸手把她脸上的头髮拨开,手指碰到她的脸颊。娜塔莎动了一下,往他怀里缩了缩,没醒。 林默躺在那儿,盯著天花板。心里冒出一个念头这小妞,他不想放手了。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操特么的,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矫情了。 第33章 科学展览会 半个月,林默觉得自己这半个月过的日子才叫人过的。 白天训练,晚上回公寓。以前回公寓是一个人,电视开著当背景音,菸灰缸满了他才倒。 现在不一样了,娜塔莎的牙刷出现在卫生间的杯子里,她的浴液放在淋浴间的架子上,她的拖鞋摆在门口,整整齐齐。 衣柜里掛了几件她的衣服,跟他的衬衫挤在一起。冰箱里多了酸奶和水果,橱柜里多了几盒茶叶和咖啡,公寓里有了第二个人的味道。 每天训练结束,两人就像两块磁铁一样往一块贴。有时候在林默公寓,有时候在娜塔莎家。 进门就开始,连门都没关严实。娜塔莎的身体经受过改造,虽然比不上他,但比普通人强太多。 她能扛得住林默的衝击,跟得上他的速度,林默不用收著力,不用像以前那样怕把人弄坏了,这种感觉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有一次在训练场的更衣室里,两人刚洗完澡出来,更衣室没有別人。林默擦著头髮,看见娜塔莎弯腰繫鞋带, 作战服的裤子绷在屁股上,那条曲线从腰窝到臀尖像一张拉满的弓。他把毛巾扔在椅子上,走过去从后面搂住她。 娜塔莎头也没回,“这里是更衣室。” 林默说:“门关著呢。” 娜塔莎转过身,双手搭在他肩膀上,看著他。“你是真的不要脸。” 林默说:“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娜塔莎看了他两秒,然后把他推进了淋浴间。后来科尔森问他们为什么换衣服换了四十分钟,林默说两人在討论战术。 半个月后的一个下午,林默正在训练场跟史蒂夫对打。两人都没用全力,拳来脚往,主要是练反应。 林默的拳头擦著史蒂夫的盾牌过去,史蒂夫的盾牌贴著林默的耳朵回来。旁边几个小队的队员站在一边看,没人敢出声。 朗姆洛站在角落里,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一直盯著林默的动作。 训练结束,林默摘掉拳套,走到场边喝水。他刚拧开水壶盖子,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 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是朗姆洛发的消息:彼得·帕克明天去科学展览会。柯蒂斯·康纳斯教授的展览,地点在皇后区科学馆,门票已准备好。 林默看著那条消息,心跳快了一拍。康纳斯教授,科学展览会。他记得这个,在前世的电影里,就是在这场展览会上,那只蜘蛛咬了彼得·帕克。 展览会上有很多蜘蛛,各种各样的,关在玻璃容器里。其中一只是变异的,基因改造过的,会在展览过程中跑出来,咬伤彼得·帕克,然后彼得·帕克就会变成蜘蛛侠。 林默把水壶放下,回了一条消息:门票明天给我。盯住彼得·帕克,他到了通知我。 朗姆洛回了一个字:是。 林默把手机揣进口袋里,站在场边发了一会儿呆。史蒂夫走过来,擦著脸上的汗。“怎么了?” “没什么,明天有点私事,请个假。”林默说。 史蒂夫看了他一眼,没问是什么事。“行。” 晚上,林默和娜塔莎在他公寓里。两人刚吃完饭,盘子堆在茶几上,电视开著,谁都没看。 娜塔莎靠在沙发一头,腿搭在林默腿上。林默的手放在她小腿上,手指在她脚踝上慢慢画圈。娜塔莎翻著一本杂誌,看了半天没翻页。 “明天有事?”她突然问。 林默的手停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你今天晚上心不在焉,吃饭的时候走神了两次,洗澡的时候忘拿毛巾了,你只有在想事的时候才会这样。” 林默看著她,娜塔莎的眼睛从杂誌后面露出来,他想了想,说:“明天去办点私事。” 娜塔莎没追问,把杂誌放下,从他腿上把脚收回来,坐起来面对著他。“麻烦事?” “不是,就是有点事要处理。”林默说。 娜塔莎看著他,没说话。过了几秒,她凑过来,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那办完了早点回来。” 林默搂住她的腰,把她拉进怀里。“知道了。” 两人在沙发上腻歪了一会,电视里放的什么谁也没看。 第二天一早,林默换了一身便装。深色夹克,牛仔裤,运动鞋。他对著镜子看了一眼,跟街上隨便一个普通人没什么区別。 娜塔莎还在睡觉,被子裹到下巴,红头髮散在枕头上。他走过去,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她动了一下,哼了一声,没醒。 林默出门下楼,在街角买了一杯咖啡和一个三明治,边走边吃。 朗姆洛的车停在一个街区外的一辆黑色轿车,看见林默走过来,从驾驶座探出头,林默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 “这是门票。”朗姆洛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递给他。 卡片上印著“皇后区科学馆·生物科技展览会·特邀嘉宾”,林默把卡揣进口袋里。 “彼得·帕克呢?”朗姆洛发动车子,往皇后区开。 “今天早上七点从他家出来,坐公交车,现在已经在科学馆了。跟他的同学一起,中城高中的学生团。目標人物在队伍里,没有异常。” “康纳斯教授呢?” “已经到了。九点钟有他的主题演讲,然后带学生团参观实验室和展区。第三展厅是生物科技区,大概有十几个品种,都关在强化玻璃容器里。安保一般,有几个保安,不是武装人员。展览是公开的,有市民和学生参观,人流量不大。” 林默点点头,没再问。朗姆洛把车停在科学馆对面的停车场,熄了火。 “我在外面等你,有情况隨时联繫。” 林默推开车门下车,科学馆不大,一栋白色的三层建筑,门口立著几面旗子,上面印著赞助商的標誌。 门口有人在排队,大多是带著孩子的家长,也有几拨穿校服的学生团。林默排在队伍后面,掏出那张卡递给门口的检票员。 检票员扫了一眼,点点头。“请进,先生。” 林默走进去,一楼大厅很宽敞,正中间是一个巨大的恐龙骨架,周围摆著各种互动展台。他没停,直接上三楼。 三楼是生物科技展区,走廊两边摆满了玻璃展柜,里面是各种生物標本和活体。有几个展厅是开放的,门口掛著指示牌。 他走进第三展厅,展厅不大,靠墙一圈摆著十几个玻璃容器,每个容器里都有蜘蛛。 大小不一,顏色各异,有的在织网,有的趴著不动,有的在玻璃壁上爬。每个容器旁边都贴著一张小卡片,写著品种名称和简介。 展厅里已经有几十个人了,大多是学生,三三两两地站在展柜前面看。林默走进去,站在门口的位置,眼睛扫了一圈。 然后他看见了彼得·帕克。 那个瘦瘦小小的男孩站在靠里面的一个展柜前面,戴著一副黑框眼镜,穿著一件蓝色的中城高中校服,背上背著一个旧书包。 他旁边站著一个女孩,金髮,高挑,穿著一件浅色的外套。格温·斯泰西。林默认识那张脸,前世看电影的时候见过。 彼得·帕克正在跟格温说著什么,指著展柜里的蜘蛛,表情很兴奋。格温笑著听,偶尔点点头。 林默没走过去,他靠在门口的墙上,双手插在夹克口袋里,看著彼得·帕克。展厅里的蜘蛛很多,大大小小十几个品种。 他不知道具体是哪一只,但他知道那只蜘蛛会自己跑出来。在前世的剧情里,就是在这场展览会上,有一只变异蜘蛛从容器里跑出来,咬了彼得·帕克。 林默不需要知道是哪一只,他只需要盯著彼得·帕克,蜘蛛会去找他。 一个穿白大褂的男人从展厅后面的门走进来,头髮有点乱,戴著一副眼镜,手里拿著一个文件夹,康纳斯教授。 他走到展区中间,拍了拍手。“同学们,欢迎来到生物科技展区。我是柯蒂斯·康纳斯,今天由我带大家参观。” 学生们围过去,彼得·帕克也走过去,站在人群前面。 林默没动,他站在门口,看著康纳斯教授开始介绍那些蜘蛛。康纳斯讲得很快,专业术语一串一串的,学生们听得似懂非懂。 但彼得·帕克听得很认真,偶尔还会问一两个问题。康纳斯注意到他,多看了他两眼。 林默站在门口,眼睛一直在彼得·帕克身上。他在等待,等那只蜘蛛自己跑出来。 林默知道它会出现的,他只需要盯著彼得·帕克,然后在蜘蛛咬到他之前,把它抓住。 林默的手插在口袋里,手指轻轻敲著大腿。展厅里康纳斯教授还在讲,学生们在记笔记,彼得·帕克站在最前面,眼镜片后面的眼睛亮亮的。 格温站在他旁边,低头在本子上写著什么。一切都很正常,一切都很安静。 (新书求催更和评论,感谢大家!) 第34章 到手了 康纳斯教授的讲解持续了將近四十分钟,他从蜘蛛的进化史讲到基因结构,从蛛丝的力学特性讲到仿生学应用。 学生们有的在记笔记,有的在打哈欠,有几个小学生蹲在展柜前面,脸贴著玻璃看里面的蜘蛛织网。 彼得·帕克站在第一排,从头听到尾,一个问题都没落下。康纳斯讲到一个关於跨物种基因横向传递的案例时,彼得举手问了一个很专业的问题。 康纳斯看了他一眼,眼镜片后面的眼睛亮了一下,多问了他两句是哪个学校的、叫什么名字。 林默站在门口,看著这一幕。他双手插在夹克口袋里,靠墙站著,姿势很放鬆。有几个人从他旁边经过,看了他一眼,然后走开了。 他长得不扎眼,穿著也不扎眼,往那儿一站就是普通人一个,没人会多注意。 讲解结束后,康纳斯被几个老师围住,说著什么。学生们各自散开,去找感兴趣的展柜。 彼得·帕克和格温·斯泰西走在一起,两个人肩並肩,从第一个展柜开始一个一个看过去。 彼得看得很快,每个展柜前停十几秒,扫一眼卡片上的简介,然后往下走。格温跟在他旁边,有时候停下来多看两眼,彼得就站在旁边等她。 林默跟在他们后面,隔著大概几米远。他走得不快不慢,每个展柜前面也停一下,装出感兴趣的样子。 有人从对面走过来,他就侧身让一下,然后继续跟著。他不用一直盯著彼得看,余光就够了。 彼得的蓝色校服在人堆里很好认,格温的金头髮也扎眼。两个人走到哪里,林默就跟到哪里。 展厅里的人慢慢少了,有几个带孩子的家长先走了,然后是一拨小学生团,被老师领著出去了。 中城高中的学生还在,三三两两地分布在几个展厅里。彼得和格温从第三展厅走到第二展厅,又走到第一展厅。 林默跟著他们走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生。蜘蛛们安安静静地待在玻璃容器里,有的在爬,有的在睡,没有一只跑出来。 林默心里不急,他知道那只蜘蛛会出来的。在前世看过的那些画面里,就是在所有人快要走的时候,在彼得·帕克快要离开的时候,那只蜘蛛从他头顶上落下来。 十一点半的时候,带队的老师在走廊里喊了一声,说再过二十分钟集合,大巴在门口等著。 学生们开始往外走,彼得和格温从第一展厅走出来,在走廊里停了一下。格温说她去一趟洗手间,让彼得等她一下。 彼得点点头,站在走廊里,把书包从背上取下来,拉开拉链翻里面的笔记本。 林默站在走廊拐角处,手里拿著一本科普手册,假装在翻。他的眼睛从手册上方看过去,盯著彼得站的位置。走廊里只有彼得一个人,还有远处几个在说话的家长。 然后林默看见了,那只蜘蛛是从天花板上下来的。 他眼角扫到一个东西在动,抬头看的时候,一只蜘蛛正从天花板的通风口旁边垂下来。 很小,大概拇指盖大小,身上有深褐色的花纹,几条腿在半空中慢慢晃著。它顺著蛛丝往下落,落得很慢,一截一截地停。 落下来的方向,正好是彼得·帕克的头顶。彼得低著头在翻笔记本,完全没有察觉。 林默动了,他从拐角处走出来,步子不大,但很快。走廊里有別人,他不能跑,一跑就引人注意了。 他走过去,到了彼得身后的时候,那只蜘蛛已经落到了彼得头顶不到半米的位置。 林默伸出手,手掌朝上,在蜘蛛碰到彼得头髮的前一秒,把它抄在掌心里。 蜘蛛落在他的手掌上,毛茸茸的腿碰到他的皮肤。它受了惊,在掌心里飞快地爬了两圈,然后一口咬在他手掌边缘。 刺痛,像被针扎了一下,很轻,比蚊子咬重不了多少。林默感觉到那一下,没缩手。他把手合上,把蜘蛛扣在掌心里,然后转身就走。 彼得·帕克听见身后有动静,回头看了一眼。一个男人正从他背后走开,步子很快,背影有点急。 彼得愣了一下,没看清那个人的脸,只看见一个深色夹克的后背,转眼就拐过了走廊的拐角。他摸了摸自己的头顶,什么也没有。 又看了看周围,什么也没发生。心想这人怕不是个神经病吧!彼得心里冒出这个念头,摇了摇头,把笔记本塞回书包里,继续等格温。 林默拐过走廊拐角的时候,已经感觉到手掌上的刺痛在扩散。一股热流,从手掌边缘往手腕上蔓延。 他把握著蜘蛛的那只手揣进口袋里,步子加快,但没有跑,他不能让人看出来他不对劲。 走到一楼大厅的时候,那股热流已经到了小臂。他的心跳比平时快了一点,呼吸也重了一点,但还能控制。 他穿过大厅,推开玻璃门,走出去。外面的阳光很亮,他眯了一下眼睛,往停车场走。 朗姆洛的车停在对面的树荫底下,林默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把车门关上。 “走!送我回公寓。”林默下令道。 朗姆洛看了他一眼,没问什么,发动车子,驶出停车场。车子拐上大路的时候,林默把右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摊开手掌看了一眼。 手掌边缘有一个小红点,是蜘蛛咬的。周围的皮肤已经开始发红,以那个红点为中心,像涟漪一样往外扩散。他把手翻过来,手背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热!越来越热。从小臂到上臂,从胸口到后背,像有人在他血管里倒了热水。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呼吸放慢。 身体在变,他能感觉到。细胞在动,在重组,在变异。跟前世在电影里看到的一样,彼得·帕克被咬之后也是这样,发了一晚上烧,第二天就变了一个人。 连彼得·帕克那个弱鸡都能扛过去,他林默没道理扛不过去。 朗姆洛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林队长,你没事吧?” “没事,开你的车。”林默说。 朗姆洛没再问,车子往乔治城方向开。林默靠在座椅上,闭著眼睛,身上的热一阵一阵地涌上来,像沸水一样。 他用意志压著,不让自己显出异常。这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身体在適应新的力量,他脑子里转著几个念头。 这件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神盾局不能知道,九头蛇更不能知道,谁都不能知道。 他现在是神盾局復仇者小队的副队长,也是九头蛇花一千万拉拢的僱佣兵,这两边將来都会成为他的敌人。 他需要底牌,越多越好。现在这只蜘蛛能力也是底牌,底牌之所以叫底牌,就是因为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车子停在公寓楼下的时候,林默身上的热已经退了一些。他睁开眼睛,活动了一下手指。 手掌上的红点还在,但周围的红色已经消了,皮肤恢復了正常顏色。他握了握拳,力气还在,甚至感觉比之前更满了。 “今天的事,不要跟任何人说。”林默推开车门,回头看了朗姆洛一眼。 朗姆洛点了点头。“明白。” 林默下了车,走进公寓楼。电梯里只有他一个人,他靠著电梯壁,把右手举到眼前看了看。手掌边缘那个小红点还在,像一颗痣。 他把手放下,攥了攥拳头。热还在,但已经不是那种烧灼感了,是一种温热,像泡在热水里,从骨头缝里往外透。 他回到家走进卫生间,打开灯,对著镜子看了看自己的脸。没什么变化,还是那张脸。他脱掉夹克,脱掉衬衫,站在镜子前面看自己的身体。 胸肌,腹肌,肩膀,手臂,跟之前一样。他转了个身,看了看后背,也没什么变化。 他把衬衫扔进脏衣篓里,走到客厅,坐到沙发上。身体还在发热,但不是很难受的那种。他靠在那儿,闭上眼睛,感觉著身体里的变化。 像有什么东西在血管里流动,从心臟到四肢,从四肢回到心臟。一圈一圈,慢慢变缓。 第35章 蜕变 林默坐在沙发上,感觉身体里的热正在慢慢退下去。他闭著眼睛,仔细感受著身上的变化。力气好像大了一点,但不是很明显。 速度快了一点,也就一点。他攥了攥拳头,又鬆开,反覆几次,觉得跟之前没什么两样。特么的,这不对呀! 电影里彼得·帕克被咬之后,第二天醒来就能徒手接住飞奔的校车,能在墙上爬,能跳三层楼高。 他怎么没什么感觉?林默睁开眼睛,看著自己的手。手掌上那个小红点还在,但已经不红了,跟周围皮肤差不多顏色,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外面阳光很好,街上有人在走,有车在开,一切正常。 然后他脑袋里嗡的一声!像有人在他脑子里敲了一下钟,余音在颅腔里迴荡。他扶住窗台,等著那阵嗡鸣过去。 可这声音不但没过去,嗡鸣还变成了一种热,从脑子中间往外扩散,比刚才打针的时候还热。 他的视线开始模糊,窗外的阳光变成一团白光,街上的房子和车都融进了那团白光里。 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一下比一下慢,一下比一下重。他想迈步,腿不听使唤。他想喊,嘴张不开。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林默倒在沙发上,脸埋在靠垫里,一只手垂在地上。客厅里的电视还开著,播的是下午的新闻。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身上,从这头挪到那头,慢慢暗下去。 娜塔莎开门进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她手里拎著一个纸袋,里面装著晚餐。 她换了鞋,走进客厅,一眼看见林默歪在沙发上,姿势很怪,一只手垂在地上,脸埋在靠垫里。她走过去,把纸袋放在茶几上,蹲下来推了推他的肩膀。 “林,你怎么啦!” 没反应,她又推了一下,用力大了一点。林默动了一下,喉咙里发出一声含糊的声音。 娜塔莎的手按在他脖子上,摸了一下脉搏。脉搏很稳,比正常人慢一点,但很有力。她鬆了口气,又推了他一下。 “林,快醒醒。” 林默睁开眼睛,视野里是模糊的,娜塔莎的脸在灯光下有个轮廓,但看不清。他眨了眨眼,视力慢慢恢復。 客厅的灯开著,电视关著,窗外黑了。娜塔莎蹲在他面前,手还搭在他肩膀上,脸上的表情很是紧张。 “你睡了一下午。”她说。 林默坐起来,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八点二十。他出门的时候是早上,回来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多,睡了大概四个小时。 比电影里彼得·帕克昏了一晚上短得多,想来是因为自己体质特殊的关係。 才没有像彼得帕克那样昏迷一整晚,他揉了揉太阳穴,脑袋还有点沉,但已经不热了。 “没事!可能是昨天没睡好。”林默解释说。 娜塔莎看著他,没追问。她站起来,把茶几上的纸袋打开,里面是两份三明治和两杯咖啡。她拿出一份递给林默,自己拿了一份,坐到他旁边。 林默接过三明治,咬了一口,嚼了两下咽下去。他伸手去拿咖啡,手指碰到杯盖的时候,他听见了一个声音。 嗡嗡嗡,很细很高,像是马达在耳边转动。他把手缩回来,转头看向窗户。窗帘拉著,什么也没有。 嗡嗡声还在,他又转头看向厨房,看向臥室,看向天花板。嗡嗡声跟著他转,就在他耳边,不是从外面来的,是就在他旁边。 娜塔莎看著他。“怎么了?” 林默没回答,他侧过头,耳朵朝向声音来的方向。嗡嗡声在左边,很近。他慢慢转过头,目光落在茶几旁边,离他不到一米的地方。 一只蚊子,悬停在空中,翅膀扇得快成一片虚影。他能看见翅膀上的纹路,能看见六条腿,能看见头上有两根触鬚。 蚊子很小,比他小指甲盖还小,但他看得清清楚楚,像贴在眼前一样。林默盯著那只蚊子,脑子里嗡了一下,但不是头晕,是明白了。 他的视力变了,听力也变了,他下意识抬起手,朝那只蚊子挥了一下。动作很轻,就是隨手一拍。 手掌划过去的时候,带起一阵风,那只蚊子被风卷进去,不知道飞哪去了。手掌却没停,继续往前,拍在了客厅的隔墙上。 轰的一声,墙塌了!不是裂了一条缝,不是掉了一块皮,是整面墙塌了。石膏板碎成几大块,砸在地上,扬起一片灰。 里面的木龙骨断了几根,歪歪扭扭地露出来。墙上的相框掉在地上,玻璃碎了,照片散了一地。隔壁臥室的床露出来一半,被子被灰盖了一层。 林默的手还停在墙的位置,手掌上沾著白色的墙灰。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抬头看了看那面塌了的墙,又转头看娜塔莎。 娜塔莎坐在沙发上,手里拿著三明治,嘴里的还没咽下去,眼睛瞪得比平时大了一倍,脸上的表情像是见鬼了。 她见过林默训练,见过他打测力板,见过他把铁柱打飞,见过他把训练场的铁架子踹弯。 但那都是用了力的,是蓄了势的,是看得出来他在使劲的。可刚才这一下,她就是眼睁睁看著他隨手一挥,像赶蚊子一样,然后墙就塌了。 林默也愣住了,他把手收回来,在裤子上蹭了蹭灰,站起来走到那堆碎石膏板前面,蹲下来看了看。 墙是真的塌了,不是幻觉。他拿起一块碎石膏板,在手里掂了掂,厚度大概两厘米,標准的室內隔墙。 他用手指捏了一下,石膏板碎成粉末,从指缝里漏下去。他又拿起一根断了的木龙骨,两指粗细的松木,他轻轻一掰,断了。 断面是新的,木头纤维一根一根地炸开。操!林默心里冒出一个字。然后是一串,操操操操操! 他站起来,转身看著那面墙。不,看著那面墙原来在的位置。他刚才那一巴掌,没使劲真的没使劲。 就是隨手一挥,跟平时赶苍蝇赶蚊子一样的力气。要是用这种力气打在普通人身上,能把人打飞出去。 要是打在超级士兵身上,能打退好几步。但把墙打塌,他以前做不到。以前他要用三成的力,才能打出这种效果。 (新书求催更求书架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36章 超强耐力 可是现在隨手一挥就做到了,这差距不是一倍两倍,是没有可比性。娜塔莎站起来,走到他旁边,看著那堆废墟,又看了看他的手。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林默没回答,他低头看著自己的手,攥了攥拳头,又鬆开。拳头攥紧的时候,能感觉到一股力量在掌心里面,像攥著一颗炸弹,隨时能炸开。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那股劲鬆掉。 “我去试试。”他说。 他没说试什么,娜塔莎也没问。他走到客厅中间的空地上,站定,然后跳了一下。很轻地跳了一下,膝盖微微弯了一下,脚掌用了点力。 整个人弹起来,脑袋差点撞上天花板。天花板离地面三米,他跳了大概两米五。 他落地的时候脚掌先著地,没发出什么声音,他以前立定跳高能跳一米八,现在隨便蹦一下就两米五。 他往后退了两步,靠著墙站好,然后往对面的墙衝过去。脚蹬在地板上,整个人横著飞出去,左脚踩在对面的墙上,右脚跟上,身体跟地面平行,在墙上跑了两步,然后一个翻身,稳稳地落在地上。 蜘蛛感应,超级力量,超凡敏捷与反射还有吸附能力全有了。他站在客厅中间,胸口起伏了一下,心跳很快,不是累是兴奋。 他转了个身,走到沙发旁边,蹲下来,把沙发的一角抓住,往上抬。沙发是实木框架的,很重,平时要两个人才能搬动。 他单手抬起来,举过头顶,停了两秒,轻轻放下。力量!他现在的力量,至少在二十五吨以上。 以前他的力量在超级士兵里算顶尖的,能举起一辆小汽车,大概两吨多。 现在是二十五吨,翻了十倍不止。他站在那儿,低头看著自己的手,手指微微发抖。不是累,是压著那股劲,压得手指都在抖,他感觉自己现在能一拳打穿坦克装甲。 还有蜘蛛感应,刚才他跳起来的时候,在空中的每一秒,身体都知道该往哪落,该用多大的力,该用什么角度著地。 不是想出来的,是身体的本能反应。像有一个人在脑子里画图,告诉他每一步该怎么走。以后有人从背后开枪,他不用回头看,身体自己会躲。 还有超强耐力与自愈。他抬起手掌,四个小时,新陈代谢已经把蜘蛛的毒液完全吸收了。 以后受了伤,恢復速度会比以前快很多倍。至於超强耐力……林默转头看了一眼娜塔莎。 娜塔莎站在那堆碎墙旁边,双手抱在胸前,看著他做完这一串动作。脸上的表情已经不是见鬼了,是一种很复杂的东西。 有惊讶,有审视,有別的什么。林默看著她,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以前他跟娜塔莎在一起的时候,已经觉得很好了。 她的体质经受过改造,能扛得住他的衝击,他能放开了折腾。但现在他变强了,强了十倍不止。她还能不能扛得住? 试试就知道了! 林默走过去,一步就到了她面前。娜塔莎抬头看著他,眼睛亮亮的。他伸手搂住她的腰,把她抱起来。娜塔莎的腿夹住他的腰,手搭在他肩膀上。 林默看著她的眼睛,说:“我带你试试新的能力。” 娜塔莎没说话,低头咬住他的嘴唇。林默脚下一蹬,整个人弹出去。从客厅到臥室,几米的距离,一步就到了快得像闪现一样。 林默把娜塔莎放在床上,床垫弹了一下。娜塔莎仰面躺著,红头髮散在枕头上,伸手去解他的衬衫扣子。手指碰到他胸口的时候,林默感觉到她的指尖有一点点凉。 林默没收著,虽然现在他也怕,但他想看看娜塔莎的极限在哪。娜塔莎的身体绷紧了一下,然后放鬆了。 她的手攥著床单,指节发白。她的呼吸从平稳变得急促,从急促变得断断续续。有一段时间她连呼吸都停了,就憋著那口气,眼睛闭著,睫毛在抖。 林默撑在她上面,低头看著她。她的脖子上有汗,锁骨上有一层薄薄的光。她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有火。 她的腿缠在他腰上,脚后跟抵著他的后腰,用力往下压。她把他的头拉下来,嘴唇贴著他的耳朵。 “別停。” 林默听后像是收到命令的士兵,开始疯狂的进攻。隨著时间流逝林默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窗外的灯亮著,然后暗了。 车声也多了,街道外面变得热闹起来。娜塔莎的声音从大到小,从小到大,来来回回好几轮。 中间有一阵她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就张著嘴,喘气,手指攥著他的手臂,指甲掐进肉里。他手臂上那几道印子,过了几分钟就自己好了。 最后一次结束的时候,娜塔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她的头髮散在枕头上,湿了一片。 她的手指鬆开床单,床单上有几道被攥出来的褶子,褶子很深,弹不回去。她闭上眼睛,呼吸很浅,像睡著了又想是休克了。 她的腿从林默腰上滑下来,滑到床单上,抽动了一下没抬起来,她现在连动一根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林默躺在她旁边,胸口起伏著,心跳比平时快一点,但已经稳了。林默转头看她,娜塔莎的睫毛动了一下,没睁开眼。 她的嘴唇微微张开,呼吸从嘴唇缝里出来很轻。林默伸手把她脸上的头髮拨开,手指碰到她的脸颊,她动了一下,往他手心里蹭了蹭。 “死了没?”林默问。 娜塔莎没回答。 “娜塔莎。” “……別说话。”她的声音很低,很哑,像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 林默笑了一下,他躺平看著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细长的裂缝,从灯座旁边延伸到墙角。 他盯著那道裂缝,脑子里转著刚才的事。力量,二十五吨。蜘蛛感应,危险预警。自愈,快速恢復。还有超强耐力。 他侧头看了娜塔莎一眼,她还闭著眼睛,呼吸比刚才稳了一点。她扛住了。虽然差点被他弄死,但扛住了。 换了普通人,早就进太平间了。林默把被子拉过来,盖在她身上。娜塔莎的手从被子里伸出来,搭在他胳膊上,没力气攥,就搭著。 林默没动,让她搭著。窗外的灯亮著,楼下偶尔有车开过。臥室里很安静,只有娜塔莎的呼吸声。林默闭著眼睛,脑子里在想后面的事。 蜘蛛能力到手了,但他不能让人知道。神盾局那边,训练的时候得收著,不能露出马脚。 九头蛇那边,皮尔斯给他安排的任务得照做,不能让他起疑心。娜塔莎这边……他低头看了一眼。她已经睡著了,呼吸很沉,脸朝著他,手还搭在他胳膊上。 林默看著她,心里动了一下。这小妞,是他的。这事不用想,也不用商量。是他的就是他的。谁碰谁死。 他闭上眼睛,把手覆在娜塔莎手背上,也睡了。 (感谢老油条送来的花,谢谢大佬打赏!感谢喜欢绿米的刑彼青送来的用爱发电) 第37章 娜塔莎的后怕 林默醒过来的时候,窗外的天是黑的。他侧头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钟,凌晨两点四十,睡了將近二十个小时。 他躺在那儿没动,身上很轻,像卸掉了一层壳。昨天那种从骨头缝里往外涌的热已经完全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很满的感觉。 身体里像被什么东西填得严严实实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骨头,每一条血管,都恰到好处地绷著。 娜塔莎还睡著,她侧躺在他旁边,脸朝著他,一只手搭在他胸口上,手指微微蜷著。被子裹到肩膀,露出一小片锁骨和肩头的皮肤。 她的呼吸很轻,但林默听得清清楚楚。不只是呼吸,他能听见她的心跳,比他慢,比正常人慢一点,很稳,咚,咚,咚,像远处有人在敲鼓。 他低头看著搭在胸口上的那只手,娜塔莎的手指很细,指节分明,指甲剪得很短。他记得这双手掐进他手臂里的感觉,指甲陷进肉里,只是自愈能力几分钟就让那伤口恢復。 他伸手把她脸上的头髮拨开,手指碰到她额头的时候,她动了一下,眉头皱了皱,往他手心里蹭了蹭,没醒。 林默把手收回来,他攥了攥拳头,又鬆开。不能让人知道,训练的时候得收著点,出任务的时候也得收著。 在神盾局得收著,在九头蛇也得收著。底牌之所以是底牌,就是因为它藏在最底下,谁都不知道你有。 娜塔莎动了一下。她的手指在他胸口上划了划,指甲碰到他皮肤的时候有一点凉。 “醒了?”林默问。 娜塔莎没回答,她的眼睛还闭著,但呼吸变了,从沉睡的深长变成清醒的浅缓。她慢慢睁开眼睛,绿色的瞳孔在黑暗中亮了一下。 她看著林默,没说话,眼神里有一种东西,不是怀疑,是审视。她坐起来,被子从肩膀上滑下去,露出上半身。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上有几块红印,是昨天被他攥出来的。她伸手摸了摸那些红印,不疼,但也没消。她抬头看著林默。 “你昨天晚上,差点把我弄死。” 娜塔莎看著他,语气平缓道。“我们在一起大半个月了,你的耐力有多强,我清楚。我也清楚自己能扛到什么程度,但昨天晚上不一样你没有收敛?” 林默说:“没有。” 娜塔莎点了点头,她当然知道他没收。她扛不住,差点就扛不住了。那种感觉不是累,是被碾压,像是被一辆卡车反覆的衝撞,撞了一遍又一遍。 她的身体是经过改造的,在黑寡妇计划里注射过强化药剂,虽然不是超级士兵那种级別的,但也比普通人强了几倍。 昨天晚上她差点没扛住,不是心理上的扛不住,是身体上的。她的肌肉在发抖,她的心跳在失控,她的意识好几次差点断掉,她真的以为自己会死掉。 “你身上发生了什么?”娜塔莎问。 林默看著她,她的眼睛很平静,不是质问,是在等一个答案。他想了想,决定说一半真话。 “是宇宙魔方的能量。”他说。 娜塔莎没接话,等著他往下说。 林默靠在床头上,点了根烟。“我在冰里的时候,醒过来一瞬间。那一次我吸收了宇宙魔方的能量。回来之后你也知道,我的体质比史蒂夫强了百分之十几。但那不是全部,昨天那股能量被我的身体完全吸收了。” 他说的是假的,也是真的。宇宙魔方的能量確实在改造他的身体,確实让他的体质比史蒂夫强。 但昨天那一下不是宇宙魔方的能量,是蜘蛛力量。但他不能说实话,娜塔莎是神盾局的人,是復仇者的人。但她不是龙国的人,有些事,不能告诉她。 娜塔莎看著他,沉默了一会儿。她在神盾局的权限是八级,林默和史蒂夫的档案她看过不止一遍。 档案里写得清清楚楚,林默在冰里的时候接触过宇宙魔方,醒来之后体质確实比史蒂夫强了几分。 医疗队的报告她也看过,宇宙魔方的能量残留確实在他的细胞里。这个解释合理,她找不到漏洞。 “能量完全吸收了,所以你又变强了。”她说。 林默点点头,“昨天晚上是第一次全力发挥,以前我一直收著,怕控制不住。” 娜塔莎看著他,眼神里那点审视慢慢退了。她伸手从林默手里把烟拿过来,吸了一口,吐出一团白雾。 “下次不许再这样了。” 林默愣了一下! 娜塔莎把烟递迴给他,语气很认真。“你现在的身体强度,我扛不住。昨天晚上那种情况,再来一次我会死的。你控制一下,別放开了蹂躪我。” 林默看著她,她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睛里有一点东西,不是害怕,是认真。她是真的在说这件事,不是在开玩笑。 他乾笑了两声,“行!我以后会控制的。” 娜塔莎点点头,靠回枕头上。她伸手把被子拉过来盖在身上,闭上眼睛。“记住你说的话。” 林默把烟按灭在床头柜上,躺下来,侧头看著她。娜塔莎的呼吸又变得很浅很慢,睫毛一动不动。她没睡著,林默盯著她的侧脸看了一会儿,然后也闭上眼睛。 两人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了,娜塔莎先下的床,脚踩在地上的时候腿软了一下,扶住了床头柜。 她站了几秒,然后走进浴室,水声哗哗地响了很久。林默躺在床上听著那个水声,脑子里什么都没想。 娜塔莎洗完出来,头髮湿著,裹著浴袍,走到厨房去弄吃的。林默起来洗了个澡,换上乾净衣服,出来的时候餐桌上摆著两盘意面和两杯水。 两人坐下来吃饭,谁都没说话。 (求催更和评论,感谢大家!) 第38章 联繫上组织 第二天到神盾局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林默走进训练场,史蒂夫正在锻炼。 他穿著一件灰色t恤,胳膊上的肌肉把袖子撑得满满的,铁柱子被他打得晃来晃去,链条嘎吱嘎吱响。看见林默进来,他停下手。 “昨天你和娜塔莎怎么没来。”史蒂夫说。 林默走过去,拿起一个哑铃在手里掂了掂。“有点事,耽误了。” 史蒂夫看著他,又看了看他身后。娜塔莎从走廊那头走过来,步子比平时慢一点,但看不出来什么。 她走到训练场边上,拿起一瓶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史蒂夫的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一下,然后转回林默身上。 “嗯,下次有事打个电话。”说完他转身锻炼去了。 林默站在训练场中间,看著史蒂夫的背影。这傢伙什么都看出来了,但什么都不说。 林默有时候觉得史蒂夫这个人太正经了,正经得让人没脾气。他不会问你不该问的事,你做什么他都支持,你犯什么错他都原谅。 跟这种人做朋友,很舒服。林默拿起哑铃开始做弯举,二十公斤的哑铃在他手里跟玩具一样,他做了两组就放下了,怕被人看出来。 训练的时候他一直收著,举的重量跟以前一样,跑步的速度跟以前一样,打铁柱的力度跟以前一样,没人看出来他变强了。 下午的时候,林默在局里摸鱼。他在自己办公室里坐著,把门关上,灯关了一半,靠在椅背上闭著眼睛。 脑子里在盘算后面的事,蜘蛛的能力需要时间適应,他得找个没人的地方练习。神盾局的训练场不行,到处都是摄像头。 九头蛇的基地也不行,皮尔斯的人在盯著他。得找个偏僻的地方,荒郊野外,没人去的那种。他想了几个地方,都不太合適。他打算周末开车出去转转,找找看。 五点钟的时候,林默收拾东西准备下班。他在走廊里碰见娜塔莎,她刚从科尔森的办公室出来,手里拿著一个文件夹。 林默走过去,冲她笑了一下。“晚上去我那?” 娜塔莎看了他一眼,脚步没停,从他旁边走过去了。走了几步,回头说了一句:“今天不行,我要回自己家。” 林默站在走廊里,看著她的背影。她走得不快,但很坚决,一点犹豫都没有。他咂了咂嘴,特么的,看来今晚的计划泡汤了。 昨天是有点过分了,他自己心里清楚,以他现在的耐力,娜塔莎一个人根本扛不住。以后得收著点,不能把人弄坏了。 他开车回公寓,天已经黑了,乔治城的街上车不多,路灯亮著,树影在路面上晃。 他把车停在地下车库,坐电梯上楼。电梯门开了,他走到自家门口,掏钥匙准备开门。 然后他突然看见,信箱里有东西,他走过去拉开信箱盖子,里面有一封信。白色的信封,没有邮票,没有邮戳,没有寄件人地址。 收件人那栏写著他的名字:林默,字是手写的,用钢笔,字跡歪斜,一笔一划,像小学生练字。 林默把信封拿出来,翻到背面。封口是用胶水粘的,没有蜡封,没有火漆,什么都没有。他把信封揣进口袋里,开门进屋,把门关上反锁。 他没有马上拆信,他站在客厅中间,看著那面被他打塌的墙。昨天塌的时候碎了一地,后来他打电话叫人来修,修墙的人来了,看了一眼,问怎么回事。 他说搬东西撞的,修墙的人没多问,用石膏板重新补了,颳了腻子,刷了漆。 新补的墙比周围的墙白一点,能看出来。他盯著那面墙看了几秒,然后走到沙发上坐下来,把信封从口袋里掏出来。 信封里是一张纸,折成三折。纸是普通的白纸,没有抬头,没有落款。上面写著一行字,不是英文,是中文。 字还是那种很正的字体,一笔一划。林默把那行字看了三遍,他认出来了,这是组织当年用的密码。 把每个字按照笔画顺序拆开,重新排列,就能得到真正的信息。这种密码是他还在训练营的时候学的。 林默把纸放在茶几上,从抽屉里拿出一支笔和一张空白纸。他开始拆字,第一个字拆开,得到数字8。 第二个字拆开,得到数字2。第三个字拆开,得到数字1。一个字一个字拆下去,最后得到一串数字。十一位数。一个电话號码。 林默看著那串数字,心跳快了一拍。他把那张白纸折好,放进口袋里。然后站起来走到窗边,点了根烟,看著外面的夜景。 乔治城的灯亮著,远处国会山的穹顶在灯光下泛著白光。他抽完那根烟,把菸头按灭在窗台上的菸灰缸里,然后拿起茶几上的手机。 他按下那串数字,拨了出去。嘟、嘟、嘟、三声之后,对面接通了。没有人说话,林默也没说话。 电话里很安静,能听见对方的呼吸声,很稳,很平。林默按照当年的规矩,先开口。 “编號九五二七。” 对面沉默了三秒,然后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很低,很平,像在念文件。“编號確认。姓名林默。一九四三年入境m国,潜伏代號『滚石』。一九四五年五月,在行动中牺牲。追授少校军衔,资料封存,保密等级最高。你是谁?” 林默说:“我是林默。” 电话那头沉默了,沉默了很久。林默能听见对方的呼吸变了,从平稳变得急促,然后又变回平稳。 那个人在消化这个消息,七十年了,一个死了七十年的人,打电话来说自己还活著,换了谁都得消化一会儿。 “你说你是林默,你怎么证明?”那个声音说。 林默说:“一九四三年十二月,我在布鲁克林海军码头截获超级士兵血清一份,交给代號『老刀』的联络员。一九四四年三月,我调入咆哮突击队,期间从九头蛇基地缴获能量枪七支、通讯器三台、载具零件若干,通过老刀送回国內。一九四五年五月,我隨史蒂夫·罗杰斯登上九头蛇轰炸机,坠毁於北极。我被冰封了六十九年。今年神盾局把我挖出来,救活了。”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这次沉默的时间更长。林默听见对方在翻什么东西,纸张沙沙地响。 然后那个声音又响起来,跟刚才不一样了,多了一些东西,不是怀疑,是震惊之后的確认。 “你的资料显示,你在一九四五年五月牺牲。追授少校军衔,荣誉勋章。档案封存在最高保密等级,我都没有权限调阅,你的名字在烈士名录上。” “从名录上划掉,我没死。”林默说。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我会把消息上报,等回復。不要用这个號码再打,等我们联繫你。” 电话掛了,林默把手机放下,靠在沙发上,盯著天花板。他闭上眼睛,脑子里在转,组织还在。 七十年了,组织还在。密码没换,编號没换,规矩没变。他留下的那些东西,血清,武器,零件,全送到了。 龙国现在是世界第一大国之一,他的任务完成了。 但还没完,这个世界还有九头蛇,有灭霸,有那些神族,有那些他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东西。 他得继续潜伏,继续变强,继续等,等到所有东西都到手的那一天。 林默睁开眼睛,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乔治城的灯亮著,车灯在街上流动,远处有大厦的霓虹灯在闪。 他点了根烟,靠在窗台上,看著那些灯光。不知道过了多久,手机屏幕亮了一下。 一条消息,娜塔莎发的。“明天训练场见。” 林默看著那条消息,打了两个字。“好的。” (感谢老油条送来的点个讚,谢谢大佬打赏!) 第39章 震动 林默掛掉电话的那一刻,大洋彼岸的龙国首都,一栋不起眼的灰色小楼里,接线员的手停在电话机上,没有马上放下来。 他坐在工位上,保持著掛断电话的姿势,眼睛盯著桌面上的通话记录本。那串號码写在纸上,墨跡还没干。 他今年三十二岁,在情报部门干了九年,接过的秘密电话有几百通,从来没有一通让他像现在这样手心出汗。 编號九五二七,他入职培训的时候背过烈士名录,几千个名字按编號排列,那些编號都是四几年和五几年牺牲的老前辈。 早就封存了,不会有人用。但今天有人报出了编號,那个人说他叫林默,说他没死,说他在北极的冰里睡了七十年,被神盾局挖出来救活了。 接线员把电话机放好,站起来。他走出值班室,穿过走廊,走到走廊尽头的一扇门前。门上没有牌子只有编號,他敲了三下,推门进去。 值班科长姓周,五十多岁,头髮花白,戴著一副老花镜,正在看文件。他抬起头,看见接线员的脸色,把老花镜摘下来。 “什么事?” 接线员把通话记录本递过去。“周科长,编號九五二七刚刚来电。” 周科长接过本子,看了一眼那串號码,又看了一眼记录的內容。他的手停在纸上,翻到前一页看了一眼编號的对应表。 九五二七林默,一九四五年牺牲,北极,冰封,无遗体。周科长把本子合上,放在桌上。他没有说话,沉默了很久。然后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一个號码。 “给我接林卫国的紧急电话,现在马上!” 林卫国在二十分钟后赶到灰色小楼,他从训练场直接过来的,身上还穿著作训服,脚上的作战靴沾著泥。 他推开周科长办公室的门时,脸上的表情很沉,不是愤怒,是一种紧绷著的严肃。 “周科长,什么事?” 周科长把通话记录本递给他。“你自己看。” 林卫国接过去,低头看那几行字。他看完一遍,又看了一遍。他的手没有抖,呼吸变的粗重,他的瞳孔缩了一下。 他今年四十五岁,在情报部门干了二十六年。他见过太多离奇的事件,可他从来没见过这种事,死人居然復活了! “编號九五二七,林默!一九四五年五月牺牲,咆哮突击队员,跟美国队长一起上的那架飞机,坠毁在北极。”林卫国说。 周科长点点头。“你的父亲林国栋,代號老刀,是他的联络员。” 林卫国知道,他父亲林国栋在他八岁那年第一次跟他讲林默的故事,讲那个从龙国来的年轻人。 在布鲁克林的码头上抢了一管血清,在咆哮突击队里打了一年仗,最后牺牲在荒野连尸骨都没有找到。 他父亲说,林默是他见过的最不要命的人,也是最命大的人。但命再大,也有到头的时候。 一九四五年五月,林默的档案被盖上牺牲的章,他父亲哭了。那一年他父亲三十二岁,从m国被调回国內,负责训练新人。 他很少提林默的名字,但每次提起脸上都是惋惜的神色。每年五月,他会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对著墙上那张泛黄的照片坐一晚上。 那张照片上有两个人,一个是年轻的林国栋,瘦高个,脸上有道疤,另一个更年轻,个子不高,穿著咆哮突击队的作战服,叼著烟,笑得一脸不在乎。 那张照片林卫国看了几十年,他认识那张脸。他父亲八十岁那年冬天,躺在病床上,拉著他的手,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林默要是活著,该多好。” 他父亲走的时候很安详,但林卫国知道,他父亲这辈子有一件事没放下,那就是没有找回他战友(林默)的遗体。 “周科长,我需要核实。”林卫国的声音很稳。 周科长点点头,“已经安排了,技术科的人在查通话来源,翻译组的人在分析通话內容。我要你在二十四小时之內拿出初步报告。確认这个人是不是林默,是不是我们的九五二七前辈。” 林卫国把通话记录本放回桌上。“如果是呢?” 周科长看著他,沉默了一会儿。“如果是,那我们就得跟一个死了七十年的人重新建立联繫。不管是不是真的,我们都得搞清楚。” 林卫国点了点头。他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停下来。“周科长,如果他真的是林默……” “那就把他接回来。”周科长说。 林卫国没再说什么,推门出去了。技术科的人在当天夜里就出了初步报告,通话来源是m国华盛顿,一个民用电话號码,登记在一家公寓楼的名下。 技术科的人查了那个地址,查到登记人的名字叫林默。资料显示,林默是神盾局的特工,復仇者小队的副队长。 技术科的人把这份资料调出来的时候,整个值班室安静了整整十秒,翻译组的分析报告在同一天出来。 通话记录里的中文是標准的北方口音,用词习惯、语速、停顿点,跟档案里林默在四十年代留下的几份录音样本做了比对。 分析结果是匹配度百分之九十七点三。翻译组的组长在报告上签了字,备註栏里写了一句话: “鑑於样本和留存的录音设备比对,百分之九十七点三的匹配度已可確认为同一人。” 两份报告放在周科长桌上的时候,是凌晨三点。他看完,把报告锁进保险柜里,然后拿起电话,拨了一个號码。 那个號码不在任何通讯录上,不在任何资料库里,只存在於三个人的脑子里,周科长是其中之一。 电话响了很久,久到周科长以为不会有人接。然后对面接起来了。一个很老的声音,带著浓重的睡意,但很清醒。 “说。” 周科长说:“部长,编號九五二七林默有消息了,他还活著。”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周科长以为电话断了。然后那个声音又响起来,跟刚才不一样了,没有了睡意,没有了老態,是一种很沉的、很稳的声音。 “把报告送来,现在。” 周科长带著报告赶到部长办公室的时候,天还没亮。部长姓陈,六十七岁,在这个位置上坐了十二年。 他看过无数份情报,批过无数次行动,从来没有在凌晨三点把一份报告从头到尾看三遍。他看完第三遍,把报告放下,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樑。 “林卫国知道了吗?” “知道了,核实是他负责的。”周科长说。 陈部长点点头。“把他叫来。” (求催更和五星好评) 第40章 南天门计划 林卫国在二十分钟后到了。他进来的时候,陈部长已经把报告翻到了第四遍。他抬头看了一眼林卫国,指了指对面的椅子。林卫国坐下,腰板挺得很直。 “你父亲是老刀。”陈部长说。 “是。” “他跟你讲过林默的事吗?” “讲过,从小讲到大。” 陈部长靠在椅背上,看著林卫国。“那你跟我说说,林默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卫国想了想,这个问题他父亲回答过无数次,每次说的都不一样。但有一句话每次都一样。 “我父亲说,林默是个滚刀肉。不要命,不守规矩,不讲道理。但他是个好兵,最好的那种。” 陈部长点了点头,他把报告合上,放在桌上,手指在封面上敲了两下。 “技术科的报告说,他的声音匹配度百分之九十七点三。翻译组的报告说,他的用词习惯跟七十年代完全一致。他报的编號是对的密码也是对的,他报的血清抢夺事件、咆哮突击队行动记录、九头蛇武器缴获清单,全是对的。这些东西,档案里有。但他说的另一件事,档案里没有。” 林卫国看著他。 陈部长说:“他说他被冰封了六十九年,二零一一年被神盾局挖出来救活。这件事,我们还没有查到任何信息。我们的档案里,他是一九四五年牺牲的烈士。如果他不是林默,不可能知道那些事的细节。如果他是林默,那他就是我们国家活著资歷最老的特工。” 办公室沉默了一会儿。 “部长!我去m国,我要见他。”林卫国说。 陈部长看著他,没有马上回答。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是龙国首都的夜景,高楼林立,灯火通明。 七十年前,这里是一片荒地。什么都没有。那些高楼,那些灯,那些在路上跑的车,那些在工厂里造的飞机大炮, 那些在实验室里研究的能量武器和机甲,全是林默从那个年代一点一点攒出来的。 那个年代有一个人,在布鲁克林的码头上抢了一管血清,在欧洲的战场上捡了一把枪,在北极的冰里睡了几十年,那个人现在活过来了。 “林卫国,你去m国。以什么身份,用什么方式,跟什么人接头,周科长会安排。你的任务只有一个,確认林默的身份。如果他是真的,把他带回来。”陈部长转过身。 林卫国站起来,立正。“是。” 陈部长看著他,忽然问了一句。“你父亲走的时候,说什么了?” 林卫国愣了一下。“他说,林默要是活著,该多好。” 陈部长点点头,没再说话。他转过身,继续看著窗外的夜景。林卫国敬了个礼,转身出去了。 走廊里,周科长在等他。两人並肩往外走,谁都没说话。走到楼下的时候,周科长停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林卫国。 “这是林默在华盛顿的地址和联繫方式,还有一份他的近期照片,从神盾局的公开资料里截取的你看看。” 林卫国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男人,穿著神盾局的作战服,站在训练场中间,手里拿著拳套。 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脸很普通,扔人堆里找不著。但那双眼睛跟七十年前那张泛黄的照片上一模一样。叼著烟,笑得一脸不在乎。 林卫国盯著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他想起他父亲书房里墙上那张照片,两个年轻人站在一起,一个瘦高个脸上有道疤,另一个叼著烟笑得一脸不在乎。 他父亲说,那是他这辈子最好的兄弟。现在那个兄弟的照片在他手里,穿著一件他认不出来的作战服,站在一个他认不出来的地方,脸上的笑跟七十年前一模一样。 “周科长,他还活著。”林卫国的声音有点哑。 周科长拍了拍他的肩膀。“去吧!把他接回来。” 林卫国把照片收好,揣进贴身的口袋里。他转身走进夜色里,步子很快,很稳。他父亲等了一辈子没等到的人,这一次他要把人带回来。 与此同时,陈部长还站在办公室里,没有走。他站在窗边,看著窗外的夜景,脑子里在想一件事。 那件事只有他和另外两个人知道,南天门计划。国家最高机密,以林默当年从九头蛇基地搞回来的能量武器为基础, 集合全国最顶尖的科学家,研发了整整三十年,造出了第一批原型机。能量炮、能量护盾、能量引擎, 全是林默当年从欧洲战场上捡回来的那些破烂里拆出来的。那些破烂被周科学家的团队拆了装,装了拆,反覆研究了几十年,才有了今天的成果。 还有机甲,陆战型机甲的原型机已经造出来了,高八米,重六十吨,装备两门能量炮和四挺重机枪,能在平原上以每小时八十公里的速度前进。 试车的时候,那些老兵看著那个铁疙瘩在地面上跑起来,有人哭了。他们说,当年要是有这东西,哪用得著拿命去填。 但机甲造出来了,却动不了。不是跑不动,是跑不远。能源系统不过关,能量消耗太大,现有的电池只能支撑二十分钟。 二十分钟,够干什么?从边境跑到战场都不够。 机甲项目卡在能源问题上,卡了五年。无数资金砸进去,也没砸出结果。有人提议用小型核反应堆,被否了。 太危险,太重,太大,装不进去。也有人提议用九头蛇当年那种能量核心,但当年的样品太少,拆了就没得研究了。 那个能量核心,也是林默从九头蛇基地搞回来的。那东西现在锁在国家科学院的保险库里, 周科学家的学生们隔三差五拿出来研究一下,每次都是失望地放回去。仿製不出来,技术差太远了。 陈部长站在窗边,看著窗外的夜景,他不知道林默能不能帮上忙。一个在冰里睡了七十年的人,能懂什么? 但他知道一件事,这个人从来没有让国家失望过。一九四三年,他一个人从m国军方手里抢了血清回来。 一九四四年,他从九头蛇的基地里搬了半个军火库回来。一九四五年,他跟著美国队长上了那架飞机, 在北极的冰里睡了七十年,醒过来之后第一件事是跟组织联繫。七十年了,他什么都没有忘。编號没忘,密码没忘,规矩没忘。他没有忘记自己是谁! 陈部长转过身,走回办公桌后面,拉开抽屉,从最底层翻出一个文件袋。文件袋很旧,牛皮纸发黄髮脆,边角都磨毛了。 封面上用钢笔写著四个字:林默,绝密。他把文件袋打开,抽出里面的东西。几张照片,几封信,一份手写的任务报告。 照片上有两个人,一个是年轻的林国栋,一个是年轻的林默。叼著烟,笑得一脸不在乎。陈部长看著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他把照片放回去,把文件袋锁回抽屉里。天快亮了,窗外的灯光暗了一些,远处的地平线上泛起一层灰白。 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一个號码。 “传我的命令,情报部门第一行动小队,全员待命。准备启动『归途』计划。目標代號『滚石』。” 他掛了电话,站在窗边,等著天亮。 第41章 见面 林卫国带著第一行动小队抵达华盛顿的时候,是三天后的下午。他们乔装成龙国大使馆的工作人员, 护照、证件、身份背景全是提前做好的,经得起任何常规检查。小队一共六个人,分散在不同的航班, 不同的时间入境,住在不同的酒店。落地之后各自换装,甩掉可能存在的尾巴,在预定时间內陆续到达安全屋。 安全屋在乔治城西边的一栋公寓楼里,离林默住的地方隔了六个街区。房子是大使馆的產业,名义上是一个商务参赞的私人住所, 实际上从冷战时期就是情报部门的联络点。林卫国最后一个到的,他进门的时候,其他五个人已经把设备架好了, 监听器、信號扫描仪、加密通讯终端,全摆在客厅的长桌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灯也没开大,只有桌上一盏檯灯亮著。 “队长。”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站起来,把一份文件夹递给他。 “这是三天来收集的所有资料。神盾局那边没有封锁消息,尼克·弗瑞甚至开了个內部简报会,通报了罗杰斯和林默的救援行动。我们的內线拿到了一份会议记录。” 林卫国接过文件夹翻开,第一页是一张照片,林默穿著神盾局的作战服,站在一面神盾局旗帜前面,表情很淡,眼睛看著镜头。 照片下面印著几行字:林默,一九四三年入境m国,原布鲁克林后勤部雇员,咆哮突击队成员,一九四五年在行动中牺牲, 二零一四年在北极冰层中被发现並救回,现为神盾局復仇者小队副队长。林卫国看著那张照片,跟他口袋里那张从公开资料截取的一样,但这一张更清晰。 他把文件夹合上,放到桌上。 “把这三天的调查结果,匯总一下。”他说。 戴眼镜的年轻人打开笔记本。“第一,神盾局確实在去年派遣了一支科考队前往北极,在冰层下挖掘出一架九头蛇轰炸机。飞机残骸中发现了两个人的冰冻遗体,经確认是史蒂夫·罗杰斯和林默。第二,救援行动由尼克·弗瑞直接指挥,没有对外公开,但神盾局內部有完整记录。第三,林默被救回后接受了为期一个月的医疗观察,身体各项指標正常,隨后被编入復仇者小队。第四,林默在神盾局的登记住址在乔治城,公寓號与我们掌握的一致。第五,林默近期没有异常行为,正常出勤,正常训练,正常休假。他与黑寡妇娜塔莎·罗曼诺夫存在私人关係,两人经常在他的公寓过夜。” 林卫国听完,点了点头。“信息可信度?” “內线是潜伏了十五年的老同志,他提供的情报从来没有出过错。而且这些信息跟我们能从公开渠道查到的对得上。尼克·弗瑞確实没有隱瞒这件事。” “那就是真的了。”林卫国说。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把窗帘掀开一条缝。外面是一条安静的街道,路灯亮著,树影在地上晃。没有人,没有车,什么也没有。 他把窗帘放下,转过身。“准备联繫林默。明天晚上八点,在这个地址见面。” 他报了林默公寓的地址,戴眼镜的年轻人愣了一下。“队长,在他的地方见面?安全吗?” 林卫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的公寓是神盾局安排的。我们在別的地方见面,反而容易引起注意。” “那我们需要在他公寓里布置吗?” “不用!就两个人见面,我一个人去。你们在外面警戒。带设备,但不要靠近。確认他是林默之后,我会发信號。如果超过两个小时我没有出来,你们就撤。” 戴眼镜的年轻人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他跟了林卫国六年,知道这位队长的脾气说一不二。他点了点头,坐回去继续调试设备。 第二天晚上七点半,林默的公寓楼下,街对面的长椅上坐著一个戴帽子的老人,手里拿著一张报纸,翻得很慢。 斜对面的咖啡馆里靠窗的位置坐著一对年轻男女,面前摆著两杯咖啡,已经凉了。公寓楼侧面的巷子里停著一辆麵包车, 车窗贴著深色膜,里面的人看不清。林卫国一个人走进公寓楼大门的时候,手插在夹克口袋里,步子不紧不慢。 他没带武器,没带任何能暴露身份的东西。口袋里只有一张纸条,上面写著一个名字和一个编號。 林默在客厅里坐著,电视开著,声音调得很低。他今天没有去训练,请了假,说身体不舒服。 娜塔莎昨天晚上就走了,回她自己家去了。走的时候步子有点急,林默在门口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咂了咂嘴,把门关上了。 这几天他心里一直吊著块石头。电话打出去三天了,没有回音。他知道组织要核实,要確认,要走程序。 他本身就是体制內的人,这些流程他比谁都清楚。但清楚归清楚,心里还是著急。所以这几天林默把紧张忐忑的心情,全部发泄在娜塔莎身上。 娜塔莎现在是真的怕了林默了,身体根本著不住林默的摧残。 林默坐在沙发上,烟一根接一根地抽,茶几上的菸灰缸满了又倒,倒了又满。七点五十八分,有人敲门。 林默从沙发上站起来,他走到门口,没急著开门。蜘蛛感应没有反应,门外的人没有恶意。 他透过猫眼看出去,走廊里站著一个男人,四十来岁,中等个子,穿著一件深色夹克,头髮理得很短,腰板挺得很直。 手插在口袋里,姿势很放鬆,但林默看得出来,这个人受过训练。那种站姿,那种呼吸的节奏,是练过的。不是杀手,是军人。 他打开门,两个人面对面站著。走廊的灯是声控的,刚才暗了一会儿,这会儿又亮了。灯光照在林卫国的脸上,林默看清了他的五官。 眼睛不大,鼻子挺直,嘴唇薄薄的,下巴方正。林卫国看著林默,也在打量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脸很普通,扔人堆里找不著。 穿一件灰色t恤,脚上趿著拖鞋,手里还夹著半根烟。跟照片上一模一样,跟档案里那几张泛黄的旧照片上一模一样。 七十年前那个叼著烟、笑得一脸不在乎的年轻人,就站在他面前。没老,没变,连烟的品牌都没换。 “林叔。”林卫国先开口了,声音有点哑。“我是林卫国,情报部门第一行动小队队长。我的父亲是林国栋。代號老刀。” 林默手里的烟停在半空,他盯著林卫国看了几秒,然后把烟塞进嘴里,吸了一口。烟雾从他鼻子里喷出来,在两人之间散开。 “你是老刀的儿子。”他说。 “是。” 林默侧身,让开门口。“进来。” 林卫国走进去,客厅不大,电视开著,声音很低,茶几上摊著几本军事杂誌,菸灰缸满得快溢出来。 靠墙的位置有一面新补的墙,腻子没干透,比周围的白一点。林卫国在沙发上坐下,林默坐到他对面,把烟按灭在菸灰缸里。 (新书求催更、求书架、求评论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支持!) 第42章 给大侄子见面礼 “老刀。他还好吗?”林默说。 林卫国沉默了一下。“父亲一九八五年去世。八十岁。走的时候很安详。” 林默点了点头,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两下。这个动作很小,很快,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他有没有说……算了。”林默没问下去。 林卫国看著他。“父亲每年五月都会说起你,说你在布鲁克林抢血清的事,说你在咆哮突击队打九头蛇的事,说你上了那架飞机再也没回来的事。他说你这辈子最大的毛病就是太拼,拼起来不要命。他还说,你要是活著,该多好。” 林默没接话,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把窗帘拉开一条缝,看著外面的街灯。背对著林卫国的时候, 他的肩膀动了一下,很轻,像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来。他转过身,脸上又恢復成那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怎么长得不像老刀。”林默说。 他走过去,围著林卫国转了两圈,从上看到下,又从下看到上。“老刀是长脸,瘦高个,脸上有道疤。你是方脸,比他壮,比他帅。特么的你真是老刀的种?別特么是老刀捡来的吧!” 林卫国脸上冒出几根黑线,他没说话。林默还在转,转到林卫国背后的时候,停住了。他盯著林卫国的屁股看了两秒,然后嘖了一声。 “操!”林默说,“你小子虽然长得不像老刀,但特么的你父子俩怎么都有那让人討厌的翘臀呢?这玩意儿还带遗传的吗?” 林卫国深吸了一口气,他想起他父亲说过的话。林默这个人,嘴贱,说话总是让人喜欢不起来。他忍了,他站起来,转过身面对林默。 “林叔!我这体型是服用血清后改造的。说起来还得谢您,要不是您当年从九头蛇人手里抢回那管血清,我也没有这个福利。” 林默的脸僵了一下,他的目光从林卫国的屁股上移开,落到自己身上。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屁股, 又抬头看了看林卫国的屁股,脸上的表情变了。不是生气,是那种吃了苍蝇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的表情。 “操。”他说,“怎么別人服用血清都有翘臀大肌霸,就我没有?难道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林卫国看著他那副样子,嘴角抽了一下,他想起父亲老刀说过的另一句话。当初两人打完血清,林默发现自己没长个没长翘臀,把老刀骂了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不带重样的。眼前这个人,七十年前骂了他父亲半个小时,七十年后站在他面前,还在骂。 林卫国心里那点紧张、那点试探、那点小心翼翼,全没了,他完全相信了,这就是林默。 就是他父亲书房墙上那张泛黄照片里的人,就是这个站在他面前,围著他转圈,盯著他屁股骂骂咧咧的滚刀肉。 “林叔!我这次过来,是接您回去的。陈部长亲自下的命令。”林卫国打断他。 林默愣了一下。“回去?” “回国!陈部长说,您在m国潜伏了这么多年,该回去了。” 林默没说话,他走回沙发坐下,又点了一根烟。烟雾在灯光下飘著,他看著那些烟,想了一会儿。 回去!他当然想回去,七十年了。他离开龙国的时候是二十岁,现在他九十了。虽然身体还是二十岁的样子, 但心里那个回家的念头,从来没有断过。但他不能回去,这边的事还没完。钢铁战甲、奇塔瑞军团、无限宝石、灭霸,这些东西还没来。他要是回去了,这些东西就搞不到了。 “我不能回去。”林默说。 林卫国看著他。“为什么?” 林默吸了口烟。“这边还有事没办完,有几件宝贝,我看上了,正在谋划。搞到手之前,我不能走。” 林卫国想问什么宝贝,但想了一下没开口。他从林默的语气里听出来,这件事林默不会解释。 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卫星电话。“我做不了主,您跟陈部长说。” 林默接过电话。林卫国拨了號码,响了两声,对面接了。 “陈部长,林叔要跟您通话。” 林默把电话放到耳边。“陈部长,我是林默。”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然后一个声音响起来,很老,很沉,但很稳。“林默同志,我是陈致远。” 林默不认识这个名字,他离开龙国的时候,陈部长可能还是个普通职员。但他知道能接这个电话的人,不会是小角色。 “陈部长,我暂时不能回去。这边有几件东西,我得搞到手。” “什么东西?” 林默想了想。“说不好,还没到手的,我不好跟您打包票。但这些东西,对国家有用有大用。” 电话那头沉默了,沉默了很久。林默能听见对方的呼吸声,很稳,很平,像在思考。过了大概一分钟,那个声音又响了。 “林默,你的档案我看了三遍。你在m国做的事,你从九头蛇基地搞回来的那些东西,国家现在还在用。你的判断,我相信。但你一个人在那边,不安全。” 林默说:“我不是一个人,林卫国在这边,他是我大侄子。以后让他跟我单线联繫,有什么事我直接找他。”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下。“行!让林卫国跟你单线联繫。你在m国,一切小心。需要什么,跟他说。国家能给的,都会给你支援。” “谢谢陈部长。” “保重。” 电话掛了,林默把电话递迴给林卫国。林卫国接过电话,看著他。 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大侄子,以后你就跟叔混了。” 林卫国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林默又拍了拍他,然后想起什么,掏出手机。 “对了,第一次见大侄子,我也没准备什么礼物,你帐號多少?” 林卫国愣了一下。“什么?” “帐號!银行帐號。叔给你转点钱,就当见面礼。” 林卫国呆愣的报了帐號,他以为林默转个几千美元,意思意思。手机响了一下,他低头一看。帐户到帐一百万美元,他的眼皮跳了一下。 “林叔,这……” “拿著,別跟叔客气,叔现在別的没有就是有钱,不够再跟叔说。”林默把手机揣回口袋。 林卫国站在那儿,看著手机屏幕上的数字,眨巴了一下嘴,一百万!他干了二十六年情报工作,所有津贴奖金加起来都没那么多。 他叔隨手就转了,这不算贪污吧?要不要跟上级报备一下?他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压下去。林叔做事,確实大方。 一百万,说给就给了,这特么都够买他这条命了。 “林叔!那我先走了。后面怎么联繫,我会安排。您等我消息。”林卫国说。 林默点点头,送他到门口。林卫国拉开门,走出去。走到走廊里,他回头看了一眼。林默靠在门框上,手里又点了一根烟,冲他摆了摆手。 “走吧走吧!別让你叔我操心。” 林卫国转身走了,电梯门关上的时候,他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关门声。 他靠在电梯壁上,看著手机屏幕上那一百万的数字,笑了一下。这个林叔,跟他父亲说的一模一样。虽然是个滚刀肉,但对自己大方做事也让人放心。 (感谢细风—细雨、风@~送来的用爱发电) 第43章 薅羊毛 林默送走林卫国之后,关上门,靠在门板上站了一会儿。老刀的儿子,长得跟老刀不太像,但那个翘臀一脉相承。 他想起老刀当年打完血清之后,站在废弃厂房里扭著屁股检查自己身形的样子,那副又惊又喜的嘴脸,他到现在还记得。 操!不想了,越想越气。 他走回客厅,坐到沙发上,把那根没抽完的烟掐灭,又重新点了一根。茶几上的菸灰缸满了,他把菸灰磕在地板上, 反正这公寓也不是他的,神盾局配的,脏了就脏了有人打扫。脑子里开始想正经事,现在组织联繫上了,大侄子也见了。 该给老家搞点好东西回去了,他当年在咆哮突击队的时候,从九头蛇基地搞了一批武器零件送回国內, 那些东西帮国家渡过了最困难的时期。现在他手里有神盾局和九头蛇两条线,能搞到的东西比当年多得多。 能量武器,九头蛇手里有存货,比当年他在欧洲战场上捡的那些破烂先进了不知道多少代。 单兵装备,九头蛇那些特种部队用的东西,神盾局的特工见了都得眼红,还有冬兵的改造技术。 那个机械臂,那个洗脑程序,那个体能强化方案,虽然比不上超级士兵血清,但对普通人来说已经是顶尖的战力了。 这些东西弄回去,够国家消化好一阵子。 林默把烟抽完,站起来走到臥室,躺到床上,他闭上眼睛,脑子里开始排计划。先找皮尔斯要东西。 那老狐狸欠他的,一千万是见面礼,答应他的权力和女人还没兑现呢。女人就算了,他有娜塔莎了, 皮尔斯后来给他送过几个,他看了一眼就打发走了,不是不好看,是看著不顺眼。 他林默现在也是有主的人了,不能乱来(主要是没看上)。至於权力,皮尔斯办不到,他也懒得要。 在神盾局当官有什么好的,天天开会写报告,不如当个打手自在。但东西他得要,不要白不要。 第二天早上,林默到神盾局的时候,没去训练场。他现在根本不去训练了,那些训练对他没用。 上次拿到蜘蛛能力之后,他专门找了个周末,开车跑到郊外找了个没人的山谷,好好试了一把自己的实力。 结果把他自己都嚇了一跳,他一拳打在一块两米高的巨石上,石头碎成七八块,最大的那块飞出去十几米远。 他试著全力奔跑,脚底下的地面都被踩出坑来,速度比高速公路上的汽车还快。他在山谷里跳来跳去, 从这面崖壁跳到那面崖壁,脚掌踩在几乎垂直的岩壁上如履平地。蜘蛛感应灵敏得过分,他闭著眼睛在山谷里跑了一圈, 每一棵树、每一块石头、每一条裂缝的位置都清清楚楚地在他脑子里,根本不用看。最后他有点收不住, 一拳打在旁边的山壁上,轰的一声,整面山壁塌了一大片,碎石哗啦啦往下滚,扬起漫天灰尘。他站在那堆碎石前面, 看著自己的拳头,愣了好一会儿。这他妈哪还是人类,超级士兵在他面前就是个弟弟。他现在的实力,说出去都没人信。 从那天起,林默就彻底不去训练了。科尔森问过一次,他说身体不舒服。科尔森又问他是不是训练强度太大了,要不要调整一下计划。 他说不用,就是懒。科尔森看了他一眼,没再问了。 林默走进自己的办公室,把门关上,坐到椅子上,翘起腿搭在桌上。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一个號码。响了四声,对面接了。 “什么事?”皮尔斯的声音,不冷不热。 “我要东西。”林默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什么东西?” “能量武器,单兵装备。你们九头蛇仓库里那些好东西,给我来一批。还有,冬兵的改造技术,我要全套。从手术方案到洗脑程序到体能强化方案,一样不能少。我拿回去研究一下,看能不能再增强点实力。” 皮尔斯没说话,林默能听见他在电话那头呼吸粗重了一下。可能被气到了,不过很快又调整了回来,他在考虑。 过了大概十秒,皮尔斯开口了。“能量武器和单兵装备,可以给你一些。但冬兵的改造技术,那是九头蛇的核心资產,不是隨便能外流的。” 林默把腿从桌上放下来,坐直了。“皮尔斯,你跟我谈核心资產?你答应我的好处呢?一千万是给了,但也就一千万。女人呢?你给我送的那几个什么货色?我林默眼光是高了点,但你也不能拿那种路边货糊弄我吧?娜塔莎是我自己死皮赖脸搞到手的,跟你有一毛钱关係?再说权力,你答应给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现在呢?我特么还是个副队长,你自己说说,你们九头蛇待我怎么样?” 皮尔斯没接话。 林默继续说:“我现在要点东西,你就跟我扣扣搜搜的。皮尔斯,我告诉你,我这个人实在,不跟你玩虚的。你给我好处,我给你办事。你不给我好处,我就撂挑子不干了。你自己掂量。”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这次沉默的时间更长。林默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上敲著,他知道皮尔斯会答应。 不是因为他说的那些话多有道理,是因为他值这个价。他的身体数据皮尔斯看过,比史蒂夫还强。 九头蛇现在最缺的就是他这种战力。冬兵那一批虽然也能打,但跟他比差远了。皮尔斯是个聪明人, 聪明人更懂得取捨,能量武器和单兵装备,九头蛇仓库里堆了一堆,给出去不心疼。 冬兵的改造技术,虽然是核心资產,但也不是不能商量。只要他林默还在九头蛇这条船上,这些东西给出去就是投资,不是损失。 “行!明天我让朗姆洛把东西送到你家。能量武器五套,单兵装备十套。冬兵的改造技术,全套资料,刻在光碟里。够不够?”皮尔斯说。 林默说:“能量武器十套。单兵装备二十套。” 皮尔斯又沉默了一下。“八套能量武器,十五套单兵装备。不能再多了。” “成交。”林默说。 皮尔斯掛了电话。林默把话筒放回座机上,嘴里还在骂骂咧咧。“操,跟老子討价还价,老子给你提供了多少神盾局的情报?那些情报不值钱?要不是老子现在还需要你,早他妈翻脸了。” 他骂了一会儿,自己觉得没意思,停了。 虽然他不是真心加入九头蛇,但最近他可没少给皮尔斯提供神盾局的情报。科尔森的行动计划,尼克·弗瑞的会议日程, 復仇者小队的训练安排,这些东西他隨口就能说出七八条。他林默做事,讲究一个公道。 你对我好,我对你好。你给钱,我办事。谁他妈也別想白嫖老子。 骂完之后,林默开始想正事。东西拿到手,先让大侄子带回去给国家研究。能量武器和单兵装备,龙国的军工部门肯定能用上。 冬兵的改造技术,那个机械臂替换还是有点用处的,虽然他自己用不上,但龙国的特种部队里肯定有人需要。这些都是小头。 真正的大头还在后面,托尼屎大颗。钢铁侠!那个被十戒帮绑架的天才花花公子。如果他没记错的话, 屎大颗被掳走的剧情应该快开始了,就在这一年內,在阿富汗,一次军售之后,车队遭袭,他被炮弹碎片击中胸口, 被关在山洞里,造出了第一代钢铁战甲。那身铁疙瘩,林默不感兴趣。穿在身上跟个罐头似的,又笨又重,哪有他自己这身本事好用。 但那个方舟反应堆,是个好东西。巴掌大的东西,能供一栋大楼的用电。如果能量產,能解决多少能源问题?龙国肯定需要这个东西。 第44章 折腾黑寡妇 等剧情开始,他得想办法搞到手。他现在可是神盾局的人,也是九头蛇的人,两边都能利用。 神盾局这边,他可以申请参与救援行动。九头蛇那边,他可以让皮尔斯帮忙截胡。反正不管哪条路,他都要拿到那个反应堆。 还有斯塔克在山洞里造的那套战甲,虽然简陋,但设计图纸和原理是值钱的。如果能弄到,一起送回去。 林默打定主意,心情就好了。心情一好,就想找点乐子。找什么乐子呢?他站起来,走出办公室,往走廊那头走。 拐了两个弯,到了娜塔莎的办公室门口。门关著,里面的灯亮著。他敲了两下,没等里面回应,直接推门进去了。 娜塔莎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摊著一份文件,手里拿著笔。她抬头看见林默,眉头皱了一下。 “你来干什么?” 林默把门关上反锁,咔噠一声,锁舌弹进门框里。娜塔莎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她把笔放下,靠在椅背上,双手抱在胸前虚张声势道。 “林默,我警告你这里是办公室,你別乱来。” “我知道,但是你不觉得这样更有情趣吗?”林默走过去,绕过办公桌,站到她面前。 娜塔莎抬起头看著他,她今天穿的是神盾局的作训服,拉链拉到领口,头髮扎成马尾,脸上什么都没涂。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素净,利落,但那双绿色的眼睛里已经有点警惕了。她跟林默在一起一个多月了,太了解这个男人了。 他心情好的时候来找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也来找她。反正有事没事就喜欢来折腾她。而且他来,就一个目的。 “不行。”娜塔莎说。 林默没说话,就站在那儿看著她。娜塔莎站起来,往后退了一步,椅子被她推得往后滑了半米。 “林默,你昨天把我折腾成什么样你忘了?我今天腰还在疼。你休想。” 林默往前走了一步,娜塔莎又退了一步,后腰碰到办公桌的边缘,没地方退了。她伸手抵住林默的胸口,手指撑开,掌心贴著他的衣服。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你上次怎么说的?你说你会控制。你控制了吗?昨天你在家里把我弄了多久?三个小时。三个小时!我差点以为我要死在你的床上。” 林默低头看了看她抵在他胸口上的手,又抬头看她的脸。“今天会控制的。” “你每次都这样说。但你哪次控制了?” 林默伸手抓住她的手腕,轻轻一提,把她整个人从地上提了起来。娜塔莎的双脚离了地,身体悬在半空,另一只手拍在他肩膀上。 “放我下来!林默你这该死的混蛋!” 林默没理会她的叫骂,提著她就像提一只猫一样,绕过办公桌,往办公室里面的休息间走去。 神盾局每个高级特工的办公室里都有一个小休息间,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娜塔莎的休息间他来过不止一次了。 娜塔莎被他提在半空中,两条腿乱蹬,但根本挣不开他的手,恼怒之下直接破口大骂。 “畜生!牲口!不是人的东西!你放开我!这里是神盾局!科尔森隨时会来!尼克·弗瑞隨时会来!你疯了!” 林默推开休息间的门,把她放在床上。单人床不大,她躺在上面就占了大半。她撑著胳膊想坐起来,林默一只手按在她肩膀上,轻轻一推,她又躺了回去。 娜塔莎的声音提高了八度,“林默!你敢!我告诉你,你要是敢在这里乱来,我以后再也不去你家了!我说到做到!” 林默看著她,娜塔莎的脸红红的,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別的什么。眼睛瞪得很大,嘴唇抿得紧紧的。胸口的起伏很快,作训服的拉链跟著一起一伏。 “你捨得?”林默问。 娜塔莎被噎住了,她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林默低头亲在她嘴上。 娜塔莎推了他两下,没推动。然后她的手从他肩膀上滑下来,攥住他衬衫的领口,没再推了。 休息间的门关著,灯没开,只有门缝下面透进来一道光。单人床嘎吱嘎吱响了很久。 两个小时后,林默从休息间走出来,神清气爽。他活动了一下脖子,骨头咔咔响了两声。 走到娜塔莎的办公桌前,拿起她的水杯喝了一口水,然后坐到她的椅子上,把腿翘到桌上,点了根烟。 又过了十分钟,娜塔莎从休息间里走出来。她扶著门框,步子很慢,腿有点软,像踩在棉花上。 她的头髮散乱,马尾变成了一团乱糟糟的红髮披在肩膀上。作训服的拉链拉到了一半,领口歪著,露出锁骨上面几块红印。 她走到办公桌前面,扶著桌沿站住,低头看著林默。眼神里有气,也有满足后的余韵。她的嘴唇动了动,想骂,但嗓子哑了,骂不出来。 林默把烟从嘴里拿下来,冲她笑了一下。“今天真的控制了,你看这才两个小时。” 娜塔莎抄起桌上的文件夹砸在他身上,文件夹的硬角砸在他肩膀上,不疼,但啪的一声很响。 林默没躲,让她砸反正和挠痒痒一样。娜塔莎又抄起笔筒砸过来,笔筒里的笔散了一地。 然后是便签本,跟著是水杯盖,最后是手机。手机砸在林默胸口上,弹到地上,屏幕亮了一下,又暗了。 林默把烟按灭在菸灰缸里,弯腰把手机捡起来,放到桌上。 “砸完了?” 娜塔莎喘著气,看著他。她的眼眶有点红,不是要哭,是气的。她深吸了一口气,又吸了一口,把呼吸稳下来。 “林默,我警告你。下次你再敢在办公室这样,我杀了你。” 林默站起来,走到她面前。她嚇得往后退了一步,腿软了一下,扶住了桌子。 林默伸手把她歪了的领口正了正,把拉链拉到顶。他的手指碰到她下巴的时候,她躲了一下,没躲开。 “行!下次我先问你。”林默说。 娜塔莎瞪著他。“问了我也不会答应。” 林默笑了笑,没接话。他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娜塔莎还站在办公桌前面,扶著桌沿, 两条腿並得很直,像是在撑著不让自己倒下去。她的头髮还是乱糟糟的,脸上还有没退的潮红。林默拉开门,走出去,轻轻把门带上。 走廊里没人。他走了两步,听见身后传来一声闷响,像是什么东西被摔在桌上。然后是娜塔莎的声音,隔著门听不太清,但大概能猜到是什么內容。 林默加快脚步,拐过走廊拐角,进了电梯。他靠在电梯壁上,看著不锈钢门板上自己的影子,心情不错。 今天薅了皮尔斯的羊毛,盘了后面的计划,还跟娜塔莎待了两个小时,真是完美的一天。 就是娜塔莎的腰,可能又得疼两天了,下次得再控制控制。林默这么想著,电梯到了一楼,门开了,他走出去,步伐轻快。 (验证期已过以后每天都是三更,喜欢本书的书友帮小弟点点催更给个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45章 蜥蜴博士出现 第二天上午,朗姆洛准时把皮尔斯答应的装备送到了林默的公寓。林默开门的时候,朗姆洛站在走廊里, 身后跟著两个穿黑色作训服的人,手里各拎著两个大號战术背包。背包是黑色的,神盾局的制式装备,但里面装的东西跟神盾局可没半点关係。 “您要的东西都在里面。” 朗姆洛说,“能量武器八套,单兵装备十五套。冬兵的改造技术资料在单独的硬碟里,加密了,密码在硬碟盒背面写著。” 林默侧身让他们进来。两个黑衣人把背包放在客厅地上,站直了,没说话,等著朗姆洛的下一步指示。 朗姆洛冲他们抬了抬下巴,两人转身出去了。林默蹲下来,拉开一个背包的拉链。里面是一把能量步枪, 通体黑色,枪身比常规步枪短一截,握把处有九头蛇的標誌。他拿起来掂了掂,比想像中轻,材质像塑料但手感冰凉。 他检查了能量弹夹,又检查了枪口,然后把枪放回去,拉好拉链。 “东西没问题,回去告诉皮尔斯,下次有好货记得想著我点別那么抠门。”林默说。 朗姆洛嘴角抽搐了下,还是点了点头,没多说什么,转身走了。 林默站在客厅里,看著地上四个鼓鼓囊囊的战术背包,点了根烟。八套能量武器,十五套单兵装备, 冬兵改造技术的全套资料。这些东西够龙国的军工部门忙活一阵子了。他把烟叼在嘴里,將冬兵资料和各种装备都拿了一份, 然后提著背包下楼,公寓楼的地下车库停著他那辆神盾局配的车,后备箱够大,放一个背包塞进去完全没有问题。 他关上后备箱,坐进驾驶座,发动车子。车子开出地下车库的时候,林默把蜘蛛感应开到最大。 不是平时那种被动接收的状態,是主动往四面八方释放感知,像雷达一样扫过周围的每一条街道、每一栋建筑、每一辆车。 他的蜘蛛感应自从上次在郊外测试之后,已经能收放自如了。平时收著,跟正常人差不多。需要的时候再放开, 方圆五百米內的任何生物活动,任何机械运转和有敌意的目光,都逃不过他的感知。 车开出乔治城,上了主路。后面没有发现尾巴。他换了一条路,绕了个圈,又换了一条路。 蜘蛛感应安安静静的,没有任何异常的波动。他开了二十分钟,把车停在了林卫国安全屋楼下。 拎著背包上楼的时候,楼梯间里很安静,每层楼的声控灯在他经过的时候亮起来,在他走过去之后暗下去。 他敲了五下门,三长两短,这是上次跟林卫国约定好的暗號。门开了后,林卫国站在门口,穿著一件深色卫衣, 帽子没戴,头髮有点乱,像是刚从床上爬起来。他看了一眼林默手里的四个背包,没问是什么,侧身让林默进来。 屋里还有其他三个人,都穿著便装,坐在长桌前面,面前摆著设备。看见林默进来,三个人都站起来,腰板挺得很直。 “都坐!別客气。我是你们林队长的叔叔,自己人。”林默说。 三个人看了林卫国一眼,林卫国点了点头,他们才坐回去。林默把四个背包放在长桌上,拉开拉链,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拿出来。 能量步枪,能量手枪,战术头盔,防弹背心,通讯器,夜视仪,还有一块单独的硬碟,装在一个防静电的密封袋里。 “最先进的能量武器一套,单兵装备一套。”林默开始介绍。 “还有九头蛇冬兵的改造技术资料在硬碟里。”他拿起硬碟,在手里掂了掂,递给林卫国。 “里面记载了冬兵的强化方案,包括体能改造、洗脑程序、还有那个机械臂的製造图纸。但有一件事我得说清楚。” 林卫国接过硬碟问。“什么事?” 林默说:“冬兵的强化药剂副作用很大。资料里应该有写,但我得再强调一遍。这东西不是超级士兵血清,打完之后身体素质確实会大幅提升,但精神稳定性会出问题。冬兵被洗脑了几十年,不是因为他们自愿被洗脑,是因为那个药本身就伤脑子。国內的接收人员拿到资料之后,不要轻易尝试。先研究分析,先做动物实验。没有万全的把握,不要用在人身上。” 林卫国点了点头,把硬碟放进一个金属箱子里,锁好。“我会把您的话原封不动转达回去。” 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走到门口,拉开门。“东西交给你了。我走了。有事联繫。” “林叔。”林卫国在身后喊了一声。 林默回头,林卫国站在长桌前面,灯光照在他脸上,那张方正的脸表情有点复杂。 “您小心点。” 林默摆摆手,没说话,拉开门出去了。回到神盾局的时候,刚过中午。林默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屁股还没坐热,门就被人敲响了。 听声音还挺著急的,林默喊了一声进来,朗姆洛推门进来,手里拿著一份文件夹,脸上的表情比平时紧张了一些。 “出事了!皇后区发生多起恐怖事件。神盾局的情报部门確认了,对方是科特·康纳斯。”朗姆洛把文件夹放在林默桌上。 林默翻开文件夹,第一页是一张照片,一个穿白大褂的中年男人,头髮乱糟糟的,戴著眼镜,右臂的袖子空著, 在袖口处打了个结。康纳斯教授,奥斯本公司的生物科学家,爬行动物基因再生领域的顶尖专家,林默当然认识他。 上次在科学展览会上,他还听过康纳斯的演讲,讲过蜘蛛的基因结构和跨物种基因横向传递。 那时候康纳斯还是个正常人,缺了右臂,但脑子好使,眼睛里全是学术热情。现在照片下面印著几行字: 科特·康纳斯,前奥斯本公司生物科学部主任,因非法人体实验被公司停职。实验室被查封后失踪,近期在皇后区多地出现,涉嫌製造多起恐怖事件。 (感谢老油条送来的点个讚,感谢喜欢绿米的刑彼青送来的用爱发电。) 第46章 科学疯子 林默翻到第二页,是几张现场照片,受害者身上有明显的爬行动物咬痕,有些伤口周围有绿色的粘液,看起来噁心又诡异。 第三页是目击者描述,有人看见一个巨大的爬行动物在皇后区的下水道里出没,绿色的鳞片,至少有两个人那么高,有一条粗壮的尾巴。 蜥蜴人! 林默心中想著,看来康纳斯教授还是走上了老路,被奥斯本公司停了实验室,冒险注射了再生药剂变成了蜥蜴人。 林默把文件夹合上,靠在椅背上。前世看电影的时候他就知道康纳斯这个人。一个天才生物学家, 为了再生自己的右臂,研究了十几年的爬行动物基因。他在实验室里捣鼓出了一种再生药剂,成分来自蜥蜴的基因,能让人断肢再生。 但他低估了蜥蜴基因的副作用。药剂打进去,右臂长出来了,但人也开始变了。皮肤变绿,长鳞片,长尾巴, 最后完全变成一只两米多高的大蜥蜴。康纳斯变成蜥蜴人之后,脑子也跟著改变了。他开始觉得人类的身体太脆弱, 人类的进化方向错了,蜥蜴才是完美的生命形態。他要让全人类都变成蜥蜴人。 林默正在翻资料,门又被人推开了,这次是科尔森。他衝进来的速度很快,手里拿著一个平板电脑, 屏幕上显示著一张卫星图。他的领带歪了,额头上有一层薄汗,这在科尔森身上很少见。 “林,纽约出事了。”科尔森把平板电脑递过来。 “康纳斯控制了奥斯本工业的实验室,製造了大批蜥蜴药剂。他现在在皇后区,手里拿著那些药剂到处拋投。已经有几十个人被感染了,变成了蜥蜴人。尼克·弗瑞局长下令,让你带你的小队立刻出发。天台的昆式战斗机已经准备好了。” 林默站起来,接过平板电脑。屏幕上是一张皇后区的航拍图,一片居民区的街道上,能看到几十个绿色的点在移动。 那些是被感染的人,街道上还有几辆翻倒的车,有浓烟从建筑物的窗户里冒出来。 “康纳斯这个疯子,这特么是想自己製造出一个新的族群啊。”林默说。 科尔森没接话。“你还有五分钟准备时间,朗姆洛的小队已经在天台集合了。” 林默拿起桌上的文件夹,大步往外走。朗姆洛跟在他身后,两人穿过走廊,进了电梯,上了楼顶。 天台上,昆式战斗机的引擎已经启动了,螺旋桨带起的风吹得人睁不开眼。十二个人的小队全副武装, 排成两列,站在飞机旁边。朗姆洛走到队伍前面,清点人数,然后转身冲林默点了点头。 “登机。” 十二个人鱼贯而入,在机舱两侧的座位上坐下。林默最后一个上去,站在机舱中间,一只手抓著顶部的扶手。 舱门关闭,飞机升空,往纽约方向飞去。引擎的轰鸣声在封闭的机舱里震得人耳朵发麻,但林默的脑子比引擎转得还快。 康纳斯,蜥蜴药剂,奥斯本公司,皇后区。这些东西组合在一起,能让他得到什么好处?首先蜥蜴药剂对他没用。 他已经是超级士兵,加蜘蛛侠加宇宙魔方能量改造过的体质了,蜥蜴那点再生能力在他面前不值一提。 他对製造蜥蜴族群也没兴趣,他又不是康纳斯那种疯子。想来想去,只有康纳斯教授本人还有点用处。 一个顶尖的生物学家,研究爬行动物基因十几年,造出了能让断肢再生的药剂。虽然副作用大了点, 但思路是对的,技术是有的。这样的人要是能弄回龙国,给那帮科学家的团队当助手,能发挥多大作用? 组织里有的是注射了超级血清的兵王,个个都是顶尖战力。康纳斯一个注射了蜥蜴药剂的疯子,在他们面前能翻出什么浪花? 带回国內,给他一个实验室,让他继续研究。把蜥蜴药剂的副作用解决了,断肢再生技术就是革命性的突破。 那些在战场上失去手脚的士兵,那些因为意外致残的普通人,都能受益。林默打定主意,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给林卫国发了一条简讯。 “纽约皇后区,康纳斯事件,你带人过来待命,等我消息。有大货交接。” 简讯发出去,半分钟后收到回復。“收到!已经在路上了。” 林默把手机揣回口袋,靠在机舱壁上。飞机在云层上面飞,阳光从舷窗照进来,亮得晃眼。他闭了一会儿眼睛,脑子里在想计划。 康纳斯不能当著朗姆洛的面带走。朗姆洛是九头蛇的人,他看见什么都会报告皮尔斯。神盾局那边也一样, 他要是把康纳斯抓回去交到神盾局手里,再想弄出来就难了。得找个机会,让康纳斯从神盾局的视线里消失, 然后由他亲手抓住,交给林卫国。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康纳斯跑掉。他去追,追到没人的地方,再抓了带走。 至於回去怎么交代,就说被没拦住,让康纳斯趁机跑了。反正自己给出了合理的解释,尼克·弗瑞要是不相信,就自己去查。 昆式战斗机在皇后区上空盘旋了一圈,找了一块空地降落。舱门打开,林默第一个跳下去。 脚下的地面是柏油路,周围已经被纽约警察局的警车封锁了,黄色的警戒带拉了好几层,几十个警察站在警戒线外面, 手里拿著枪,但没有一个人敢往里走。看见神盾局的人来了,一个胖墩墩的警官小跑著过来,帽子歪了,脸上的汗跟下雨似的。 “你们可算来了!”胖警官喘著气。 “里面那个东西,绿色的,两米多高,有尾巴,力气大得离谱,把我们三辆警车掀翻了。他手里拿著一种冒绿烟的罐子,到处扔,被那个烟沾到的人全变成了跟他一样的东西!我们已经有十几个兄弟中招了!” 林默没理他,大步往里走。朗姆洛带著小队跟在后面,十二个人呈扇形散开,枪口朝前,稳步推进。 街道上一片狼藉,翻倒的汽车,破碎的玻璃,地上到处是绿色的粘液。 第47章 地狱厨房 路边有几个刚被感染的人,皮肤正在从肉色变成绿色,指甲变长变尖,瞳孔缩成一条竖线。 他们趴在路面上,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像蛇一样吐著舌头。 “控制住他们,要活的。別打死了,打晕就行。”林默头也不回地命令。 朗姆洛挥了一下手,小队成员分散开,朝那些蜥蜴人围过去。林默一个人继续往前走,他的蜘蛛感应已经放开了, 方圆五百米內的一切都在他的感知里。前面一百五十米,一个巨大的热源,体温比正常人低,但能量波动比正常人高得多。 正是康纳斯! 林默加快脚步,拐过一个街角,就看见了一个两米多高的蜥蜴人站在街道中间,浑身覆盖著墨绿色的鳞片, 一条粗壮的尾巴拖在地上,在柏油路面上划出一道道痕跡。他的右手.......不,他的右臂,已经长出来了。 完完整整的一只手臂,覆盖著跟身体一样的鳞片,五根手指,指甲锋利得像刀刃。康纳斯成功了,也变得疯狂了。 他的左手里抓著一个金属罐,罐口冒著绿色的烟雾,他正要把罐子往人群聚集的方向扔。 林默没给他机会,他脚下一蹬,整个人弹出去,几十米的距离一眨眼就到了。康纳斯的手刚抬起来,林默已经到了他面前。 林默一拳打在康纳斯的左臂上,金属罐脱手飞出去,落在地上滚了两圈,绿色的烟雾从罐口汩汩往外冒。 康纳斯发出一声嘶吼,不是人的声音,是爬行动物的那种低沉的、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嘶嘶声。他转过身,用那条新长出来的右臂朝林默横扫过来。 林默没躲,他抬手格挡,康纳斯的右臂砸在他的小臂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像两根铁棍撞在一起。 康纳斯的力气很大,比普通人大了不知道多少倍。但在林默面前,依然不够看。林默纹丝不动,连脚都没挪一下。 康纳斯却愣住了,他那双竖瞳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困惑。他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没有飞出去。 林默抓住他愣神的这一瞬间,欺身而上,一拳打在他胸口。这一拳收了力,收了大概八成。 但即便只有两成力道,康纳斯还是被打得往后踉蹌了好几步,尾巴在地上乱扫,差点没站稳。 他的胸口上,几片鳞片裂开了缝,绿色的血从裂缝里渗出来。康纳斯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胸口,又抬头看林默。 他的眼睛里开始有了恐惧,他虽然不认识林默这个人,但他能感觉到,这个人跟他以前遇到过的所有对手都不一样。 他肯定自己打不过,康纳斯转身就跑。他跑起来的样子不像人,像蜥蜴,四肢著地,尾巴在后面甩著,速度快得惊人。 但他快,林默却更快。林默不紧不慢地跟在他后面,始终保持著二十米的距离。康纳斯拐进一条小巷, 跳进一个下水道井口。林默跟上去,站在井口旁边,往下看了一眼。下水道里黑漆漆的,只有远处有微弱的光。 他听见康纳斯的尾巴在水里拍打的声音,越来越远。 林默按著耳麦,“朗姆洛!康纳斯进了下水道,我去追他。你们把外面的蜥蜴人控制住,全部带回神盾局看管。” 耳麦里传来朗姆洛的声音。“收到!外面的蜥蜴人大概有三十几个,我们人手不够。” “叫纽约警察局的人帮忙,让他们戴上防毒面具,別碰那个绿烟。被感染的人打晕了捆起来,等康纳斯的事解决了再说。” “明白!” 林默关掉耳麦,跳进下水道。脚踩在水里,冰凉刺骨。下水道很宽敞,像一条地下河流,两边是水泥砌的墙壁, 头顶是弧形的拱顶。康纳斯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跟,不紧不慢。他故意不追上去,林默要的就是让康纳斯跑, 跑到没人的地方,跑出神盾局和九头蛇的视线。康纳斯在下水道里七拐八拐,拐过好几道弯,爬过好几段梯子。 林默一直跟著,蜘蛛感应锁定了康纳斯的位置,让他怎么跑都甩不掉。 大概二十分钟后,康纳斯从一个出口钻了出去。林默跟出去,打开手腕上的战术终端,调出地图发现是地狱厨房。 纽约最臭名昭著的街区,犯罪率常年居高不下,警察都轻易不敢进来。而地狱厨房的地下皇帝,正是金並。 威尔逊·菲斯克,一个身高三米、体重四百斤的巨人,表面上是合法商人,实际上掌控著纽约一半的地下犯罪网络。 他的手下有靶眼,一个投掷能力精准到变態的手下,任何东西到了他手里都是致命武器。 还有西恩妮,金並的贴身保鏢,冷静高效,擅长近身格斗和枪械,是金並手下最锋利的刀。康纳斯把林默引到这里来不是巧合,开来他跟金並是有联繫。 林默站在街道上,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这是一条破旧的街道,两边是老旧的公寓楼,墙上全是涂鸦,路面上到处是裂缝。 街角有一个酒吧,招牌上的灯管坏了几个字,在夜色中一闪一闪的,康纳斯的踪跡在前面一栋楼前消失了。 那栋楼比周围的建筑高出一截,外墙刷著深灰色的漆,窗户全是黑的,但林默的蜘蛛感应告诉他,楼里有很多人。 不是普通的人,是一群训练有素的人。心跳很稳,呼吸很匀,肌肉紧张度很高,都是打手。 林默走进去,一楼大厅很空旷,没有家具,没有装饰,只有水泥地面和水泥墙壁。大厅对面有一道楼梯,通往楼上。 楼梯口站著两个人,穿著黑色西装,戴著墨镜,大晚上的戴墨镜,一看就不是好人。看见林默进来,两个人同时把手伸进怀里。 林默没理他们,继续往前走。他刚走到大厅中间,头顶传来一阵尖锐的破风声。 他偏了一下头,一把叉子从他耳边飞过去,钉在他身后的水泥柱上,叉子的四个齿全没进了混凝土里,只露出手柄在外面。 操,是靶眼! 林默把叉子从水泥柱上拔下来,在手里掂了掂。叉子的齿已经弯了,但还能用。他抬头看过去,二楼的走廊上站著一个人。 中等个子,穿著黑色的战术服,脸上没什么表情,手里还捏著几把叉子。 正是金並得力手下靶眼! (新书求催更,求书架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48章 暴打金並 他的旁边站著一个人,高挑的女人,金色的头髮扎成马尾,穿著一件白色的紧身裙,手里握著一把银色的手枪。 这是西恩妮!两个人后面,站著一个巨大的身影。至少三米高,西装被撑得快要裂开,胸口的扣子崩了两颗, 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衫。他的头很大,脖子很粗,两只手像蒲扇一样大。这人正是金並!康纳斯站在金並旁边, 喘著气,胸口的伤口还在往外渗绿色的血。他的竖瞳眼睛里已经没有恐惧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有恃无恐的镇定。 康纳斯开口了,声音还是那种低沉的嘶嘶声,但说出来的话能听懂。“菲斯克先生,就是他。神盾局的人,帮我解决他,你让我做什么都行。” 金並低头看了康纳斯一眼,又抬头看向林默。他的眼睛很小,但目光很沉,像两块压在人胸口的石头。 “神盾局!我的地盘,轮不到你们来管。”他的声音很低很粗,像大提琴的c弦在震动。 林默把叉子扔在地上,叉子落地的时候弹了一下,叮叮噹噹响了几声。 “金並,我今天不是来找你的。把康纳斯交出来,我就走人。其他事给我没关係,我不管那些。” 金並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在他那张巨大的脸上看起来很违和,像一个小孩硬挤出来的大人表情。 “康纳斯现在是我的人。你要动他,就是和我作对。” 林默嘆了口气。“那就是没得谈了。” 金並冲靶眼和西恩妮抬了抬下巴,两人同时出手。靶眼的右手一扬,五把叉子从他的指缝间飞出来,封住了林默所有的闪避路线。 叉子的飞行速度极快,比子弹慢不了多少,而且每一把的轨跡都不一样,有的直飞,有的弧线,有的旋转著画出一道弧线。 西恩妮的动作比靶眼慢了一拍,但更致命。她拔枪的速度快得几乎看不清,第一枪打向林默的额头, 第二枪打向心臟,第三枪打向膝盖。三枪几乎同时出膛,枪口的火光在昏暗的大厅里闪了三下。 林默没躲,他的蜘蛛感应在他踏进这栋楼的那一刻就已经把周围的一切都扫描了一遍。靶眼的叉子会从哪个角度飞来, 西恩妮的子弹会打中他的哪个部位,金並会从哪个方向出手,康纳斯会往哪个方向逃跑,全在他脑子里。 靶眼的叉子先到,林默偏了一下头,第一把叉子擦著他的耳朵飞过去。他的身体往左侧倾斜了十五度, 第二把和第三把叉子从他右侧飞过。他抬起右手,食指和中指张开,夹住了第四把叉子。 第五把叉子飞向他的腹部,他用夹住的那把叉子拨开了。 西恩妮的子弹紧跟著到来,林默的身体已经完成了闪避叉子的动作,按理说没有余力再躲子弹,但林默不是普通人。 他的脚掌在地面上碾了一下,整个人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拽了一下,往后平移了半米。 三颗子弹全部落空,最后一颗从他鼻尖前面飞过去,气浪吹得他的头髮往后飘了一下。 靶眼和西恩妮同时愣住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这样躲开他们的攻击,但林默不会给他们第二次机会。 他的速度全开,整个人在原地消失了一瞬。不是真的消失,是快到肉眼无法捕捉。西恩妮的瞳孔还没来得及放大, 林默已经到了她面前。他的右拳打在西恩妮的太阳穴上,力道收了九成,但即便只有一成,也不是普通人的头骨能承受的。 西恩妮的脑袋猛地往左一甩,整个人横著飞出去,撞在走廊的墙上,墙上的砖碎了一圈。她滑落在地上,七窍流血,瞳孔散了。 靶眼反应比西恩妮快一点,他看见西恩妮飞出去的那一瞬间,就知道自己跑不掉了。他也没有跑, 而是把手里剩下的所有暗器,扑克牌、碎玻璃、铁钉、一把不知从哪摸出来的手术刀,—全部朝林默扔过去。 十几件暗器像一蓬炸开的烟花,铺天盖地。林默迎著那蓬暗器衝过去。蜘蛛感应告诉他哪些会打中他,哪些不会。 他只需要躲开那些会打中他的,剩下的连看都不用看。他在暗器雨中穿行,像一条蛇在草丛里游动。 三张扑克牌从他头顶飞过,两颗铁钉从他腋下穿过,那把手术刀贴著他的腰划过,划破了他的衣服,但没有碰到他的皮肤。 一秒钟后,他到了靶眼面前,一脚踢在靶眼的胸口。靶眼飞出去,撞穿了走廊尽头的窗户,从二楼摔到外面的街道上。 他的胸口凹下去一大块,肋骨全断了,內臟被碎骨扎穿,落地的时候已经没有呼吸了。 金並暴怒了,他亲眼看著自己最得力的两个手下在林默面前撑不过三个回合,一个死在大厅里,一个死在街道上。 他的眼睛红了,鼻孔撑开,喘气的声音像一头被激怒的公牛。“啊.....”金並大吼一声,身上的西装被撑裂成碎片, 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衫。衬衫很快也被撑裂了,他上半身的肌肉像充了气一样鼓起来,青筋暴起, 每一块肌肉都在跳动。他一拳朝林默砸下来,拳头的体积比林默的头还大,带起的风声呜呜作响。 林默没有躲,他伸出手,抓住了金並的手腕。金並的拳头停在半空中,距离林默的脸不到十厘米。 金並用力往下压,林默却纹丝不动。金並又加了一把力,全身的重量都压在那条胳膊上,却还是无法撼动林默半分。 金並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恐惧,他不明白,他四百斤的体重,经过特殊训练的力量比普通人大了十几倍,一拳能打穿一堵砖墙。 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能单手接住他拳头的人。 林默看著金並的眼睛,嘴角动了一下,也不知道是笑还是什么。然后他的右手猛地往下一拽, 金並三百公斤的身体失去平衡,整个人往前栽。林默的左手抓住金並的腰,把他抡了起来。不是推,不是摔,是抡。 像抡一个破布娃娃一样,把三米高、四百斤重的金並抡过头顶,然后砸在地上。轰的一声,地面裂了。 金並的后背砸在水泥地面上,地面凹下去一个坑,裂纹从坑的边缘往外扩散,像一张蜘蛛网。 金並的嘴里喷出一口血,但他还没死,还在挣扎。林默也没有停,他把金並从地上提起来,又抡过头顶,又砸下去。 轰!再提起来,再砸!轰,轰,轰。(具体请参考浩克砸洛基的画面) 第49章 抓获康纳斯 砸到第五下的时候,金並的身体已经软了,像一摊烂泥。他的四肢以不规则的角度弯曲著,脊椎断成了好几截, 肋骨全碎了,骨盆碎了,肩胛骨碎了。他的嘴里、鼻子里、耳朵里都在往外冒血,但那双小眼睛还睁著,看著林默。 眼神里没有仇恨,没有愤怒,只有一种东西......恐惧。后悔啊!他后悔了,后悔为什么要来招惹这个人。 他恨康纳斯那个白痴为什么要跑到他的地盘上来。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替康纳斯出头。 康纳斯!这一切都是因为康纳斯,金並的眼睛转动了一下,恨恨得看了眼康纳斯后就晕过去了。 而康纳斯此时正跪在地上,从林默接住靶眼的叉子开始,他就跪在地上了。他的竖瞳眼睛瞪得很大,嘴巴张著, 舌头吐在外面,像一条被踩住脖子的蛇。他不是不想跑,是腿软了,站不起来。林默鬆开金並的手腕, 金並的身体从地上滑出去半米,停在一滩血里不动了。林默转身走向康纳斯,他的鞋踩在碎砖和碎玻璃上,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每走一步,康纳斯的身体就抖一下。 康纳斯的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发出的声音不成句子。“別……別杀我……我……我投降……投降……” 林默站在他面前,低头看著他。康纳斯的鳞片上沾满了汗水和下水道的污水,胸口的伤口还在渗血, 右臂上那片新长出来的鳞片在灯光下泛著油光。一个天才生物学家,变成了这幅模样。 “把手伸出来。”林默说。 康纳斯颤巍巍地伸出双手,林默从腰后的战术包里掏出一副特製手銬,咔嗒一声扣在康纳斯的双手上, 又咔嗒一声扣在他的脖子上。手銬是金属的,很沉,连接处有蓝色的指示灯在闪烁。这种手銬不是普通的警用装备, 是神盾局的特製產品,专门用来关押超能力者的。电影里洛基被抓住带回阿斯加德的时候,手上戴的就是这种手銬。 能抑制超能力者的体能,能放电,能远程解锁非常结实。林默銬好康纳斯,站起来,掏出手机,拨了林卫国的电话。 “你在哪?”林默问。 “皇后区,你说的那个位置附近。我们已经到了,一共六个人,两辆车。” 林默把手机换到左手,右手把康纳斯从地上拽起来。康纳斯的腿还在抖,站不稳,林默提著他的后领,像提一只待宰的小鸡儿。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地狱厨房,第42街,一栋灰色的楼。你过来,在楼下等著。我有一批货要交接。” “什么货?”林卫国问。 林默低头看了一眼手里提著的康纳斯。“一个老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林卫国显然没明白他这个便宜叔叔又在搞什么名堂。 “……老头?” “你个没见识的憨货。”林默骂道。 “这可不是普通老头,这是个牛逼的生物学专家。柯蒂斯·康纳斯,奥斯本公司的前首席科学家,爬行动物基因再生领域的顶尖人物。他造出来的药剂能让断肢再生。虽然现在还有点副作用,但技术是实打实的。把人带回去,交给科学家的团队,让他们看著办。” 林卫国又沉默了一秒,这次是在消化信息。“明白了,我们在楼下等您。” 林默掛了电话,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在康纳斯面前晃了晃。“这把手銬的钥匙,全世界只有两把。一把在我手里,一把在我的人手里。你要是老老实实的,路上別搞事,到了地方自然有人给你打开。你要是敢跑,手銬会放电,电压够电死一头牛。你自己掂量。” 康纳斯拼命点头,他已经完全丧失了反抗的意志,林默提著他下了楼。楼下停著两辆黑色的suv,没有掛牌照,车窗贴著深色膜。 林卫国站在第一辆车的旁边,穿著一件深色的衝锋衣,双手插在口袋里,看起来很放鬆,但林默能看出来他的身体绷得很紧,隨时能进入战斗状態。 林默把康纳斯塞进第二辆车的后座,关上门。他把钥匙从口袋里掏出来,递给林卫国。 “这是手銬的钥匙,路上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准打开。到了地方,交给接收的人,让他们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开。记住了?” 林卫国接过钥匙,放进贴身的口袋里。“记住了。” 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往回走。走了两步,停下来,回头说了一句。 “回去的路上小心点,康纳斯这个人,脑子好使,你別让他给忽悠了。” “放心吧!林叔。” 林默摆摆手,大步走进夜色里。他走了几个街区,找了一个没人的角落,按著耳麦呼了朗姆洛。 “朗姆洛,康纳斯跑了。金並的人插手了,我跟他的人打了一架,康纳斯趁乱跑了。现在外面情况什么样?” 朗姆洛的声音从耳麦里传来。“外面的蜥蜴人已经全部控制住了,一共三十七个,全部打晕了,绑好了,等运输机来拉走,你在哪?” “地狱厨房,我马上回去。” “需要支援吗?” “不用!康纳斯已经跑远了,追不上了。你们先把人送回去,我回去之后写报告。” “明白。” 林默关掉耳麦,靠在一面墙上,点了根烟。夜风吹过来,烟雾被吹散了。他深吸了一口,把肺里灌满尼古丁,然后慢慢吐出来。 康纳斯的事暂时搞定了,人抓到了,交给大侄子了,运回国之后就不关他的事了。金並和靶眼和西恩妮的事, 他回去得写进报告里,就说金並的人阻拦他追康纳斯,他跟他们交了手,打死了两个,打伤了一个,康纳斯趁乱跑了。 这些都是真话,只是隱去了一部分。金並確实拦了他,他確实打死了靶眼和西恩妮,打残了金並,康纳斯也確实跑了。 至於康纳斯跑去了哪里,他不知道!反正不是被他抓走的。 尼克·弗瑞要是不相信,就自己去查。地狱厨房那一地的碎砖和碎玻璃,金並手下那些人的尸体,都是证据。 他林默就是个诚实小郎君,重来不说假话! 林默把烟抽完,菸头扔在地上踩灭,然后迈开步子,往皇后区走去。夜色很深,街道很静。他 的影子在路灯下拉长又缩短,缩短又拉长,最后消失在一条没有灯的巷子里。 第50章 神盾局『动物园』 林默回到神盾局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昆式战斗机降落在总部楼顶的停机坪上,舱门打开, 一股混杂著机油和消毒水的空气扑面而来。他跳下飞机,大步往楼里走。走廊里的灯亮著惨白的光, 几个夜班工作人员推著推车从他旁边经过,推车上堆著文件和咖啡杯,没人多看他一眼。 朗姆洛的小队比他早回来二十分钟。林默走进地下层的关押区时,远远就听见一阵此起彼伏的嘶嘶声。 走廊尽头是一排强化玻璃隔成的关押室,每间大概二十平米,四面墙都是透明的,但玻璃里面嵌著细密的金属网,通电的那种。 关押室的门是鈦合金的,上面有电子锁和观察窗。 林默站在走廊中间,透过玻璃看进去。第一个关押室里关了四个蜥蜴人,两个蹲在角落里,一个趴在地上, 还有一个站在玻璃前面,用长满鳞片的手掌拍打著玻璃,每拍一下,玻璃上就闪过一道蓝色的电光,蜥蜴人被电得缩回手,嘶嘶直叫。 他盯著那些蜥蜴人看了几秒,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这场面就特么挺魔幻的,跟特么进了动物园似的。 不!动物园里好歹还有分类,爬行类、哺乳类、鸟类分门別类,玻璃上贴著標籤,写著学名、分布区域和保护等级。 这里倒好,清一色的绿皮大蜥蜴,蹲著趴著站著,吐著舌头拍著玻璃,就差给游客表演钻火圈了。 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疗人员从关押区里面走出来,手里拿著一个记录板,看见林默,停下来。 “林队长,这些蜥蜴人怎么处理?” 林默看了他一眼。“那是你们医疗部的事,能变回来的治,变不回来的关著。別问我,我就是个打手。” 白大褂张了张嘴,没再问了,低头在记录板上写了几个字,匆匆走了。 林默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把门关上,灯打开,坐到椅子上,把腿翘到桌上,点了根烟。 办公桌上堆著几份没处理完的文件,他看都没看一眼,从抽屉里抽出一沓空白的行动报告纸,铺在桌上,拿起笔。 写报告这种事,他这辈子最烦。在咆哮突击队的时候,每次打完仗都要写报告,他都是让史蒂夫帮他写的。 史蒂夫那人正经,写报告写得跟论文似的,条理清晰,用词考究,每次上级看了都讚不绝口。 他林默写的报告,上级看了想骂人。后来他学聪明了,写报告就一个原则。能省则省,能简则简,能糊弄就糊弄。 今天这份报告,他早就在脑子里打好了草稿。就跟事先想好的一样:接获命令,带队前往皇后区, 遭遇康纳斯变身的蜥蜴人。康纳斯手持蜥蜴药剂在街头拋投,已有多名市民被感染。 他命令朗姆洛小队控制现场並抓捕被感染的蜥蜴人,只身追击康纳斯。康纳斯逃入下水道,他一路追踪至地狱厨房。 在地狱厨房遭遇不明身份武装人员袭击,经確认对方为金並及其手下。他与金並及其手下交火, 击毙两名武装人员,击伤金並。康纳斯趁乱逃脱,去向不明。后经搜索未果,收队返回。完事! 林默把笔往桌上一扔,把那几张纸拿起来抖了抖,墨水还没干透。他看了一遍,觉得大差不差了。 反正该写的都写了,不该写的一个字没写。康纳斯跑了,跑了就是跑了,谁知道他跑哪儿去了?反正自己不知道。 金並的人拦他,他杀了两个打残一个,这都是事实。至於康纳斯是被他抓走了,这种事写进报告里那叫自投罗网。 他把报告塞进一个牛皮纸信封里,封好口,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內线。 “来我办公室一趟,有份报告送到局长那儿。” 几分钟后,一个年轻的助理敲门进来,接过信封,带著出去了。林默靠在椅背上,把腿重新翘到桌上, 又点了一根烟,康纳斯的事暂时翻篇了。接下来,他得把注意力转到另一件事上。 托尼·斯塔克!这个花花公子同时也是霍华德·斯塔克的儿子。 说起霍华德·斯塔克,林默心里是有点感慨的。当年在咆哮突击队的时候,他跟霍华德打过不少交道。 那傢伙是个天才,就是嘴巴比他还欠,但人不坏。林默靠著那副厚脸皮,从霍华德手里搞到过不少好东西。 能量核心的设计草图,反重力引擎的原始数据,还有几份霍华德自己都说不清是什么玩意的实验记录。 那些东西全被他通过老刀送回了国內,周科学家团队拿到的时候如获至宝。 霍华德管他叫“那个不要脸的龙国人”,他管霍华德叫“碎嘴子”。两人见面就掐,掐完就喝酒,喝完继续掐。 后来他上了那架飞机,冻在北极的冰里,霍华德满世界找了他很久,这些都是解冻后从神盾局资料里看见的。 神盾局的解密档案里有记录,霍华德·斯塔克在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七年间,先后向北极派遣了六支科考队, 名义上是研究极地气候,实际上是在找他和斯蒂夫,只是没有找到。林默有时候想,要是当年霍华德找到他了, 把他从冰里挖出来,那他现在会是什么样?可能还在神盾局干活,可能跟霍华德成了老伙计,可能看著托尼从小屁孩长成花花公子。 操,不想了,没有那么多可能。 现在他要做的,是盯著托尼·斯塔克。准確地说,是盯著托尼·斯塔克被绑架的那个时间节点。 钢铁侠的起源故事他前世看过无数遍,每一个细节都刻在脑子里。托尼·斯塔克在阿富汗展示完杰里科飞弹之后, 回程途中车队遭袭,他被炮弹碎片击中胸口,被十戒帮的人关在山洞里,在山洞里造出了第一代钢铁战甲。 那是整个漫威电影宇宙的起点! 他要做的,就是在那个时间节点上,出现在正確的地点,做正確的事。林默要做的,是把托尼从那个山洞里救出来。 (新书求催更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支持!) 第51章 谋划能源 还有那个方舟反应堆,那个在山洞里用一堆破烂造出来的微型电弧发生器,才是他真正想要的东西。 巴掌大的东西,就可以供应一栋摩天大楼或一个小型城镇。斯塔克工业后期就靠这个发家,托尼靠这个活成了钢铁侠。 龙国也需要这种能源,而且很需要! 至於托尼·斯塔克本人,林默倒是有个想法。严格来说,托尼得管他叫一声叔。他当年跟霍华德平辈论交, 虽然两人见面就掐,但那份交情是真的。现在霍华德不在了,他的儿子继承了他的家业,也继承了他的天才智慧和做派。 林默觉得自己有义务替老友看著点这个不省心的儿子。当然,顺便从他身上薅点羊毛,那也是应该的。 老子当年就被他薅过,现在薅下他儿子的没毛病。林默对自己这种薅完老子薅儿子的行为,没有半点不好意思。 能咋滴吧!他林默就脸皮厚了,没听说过“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著”吗? 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林卫国的號码。响了两声,林卫国接了。 “大侄子,有个事你去办一下。”林默说。 “林叔,您说。” “派人盯著托尼·斯塔克。斯塔克工业的那个花花公子。不用盯太紧,小心別让他发现。就是注意一下他的行程,特別是他去阿富汗的时候。一旦他去了阿富汗,第一时间通知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托尼·斯塔克?霍华德·斯塔克的儿子?” “就是他。” “林叔,您盯他干什么?他一个军火商,跟我们有什么关係?”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林默说:“这你就不用管了,盯著就行。记住,他去阿富汗的时候,第一时间通知我,一分钟都不能耽误。” 林卫国没再多问,“明白了,我这就安排。” 林默掛了电话,把烟按灭在菸灰缸里。窗外的天快亮了,地平线上泛起一层灰白色的光。他在办公室的沙发上躺下来, 把外套盖在身上,闭上眼睛。托尼·斯塔克的事得等,等那个剧情开始。在那之前,他什么都做不了。 ............................... 与此同时,林卫国那边正在忙活別的事。 林默交给他的那批货,能量武器、套单兵装备、冬兵改造技术的全套资料,还有那只大蜥蜴康纳斯教授, 得全部安全运回国內,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m国到龙国,跨过整个太平洋,沿途要经过好几个国家的领空和海域。 神盾局和九头蛇在各大口岸都安插了眼线,cia和fbi也不是吃素的。一个不小心,东西被扣了,人被抓了,一切就都完了。 林卫国用的是组织的秘密渠道,这条渠道从冷战时期就开始运营,经过几十年的完善,已经形成了一套严密的运输网络。 从m国东海岸到龙国沿海,沿途设了十几个中转站,每个中转站都有独立的安全屋、独立的交通方式、独立的联络密码。 货物从m国出发,经过加拿大、阿拉斯加、白令海峡、堪察加半岛、千岛群岛、日本海、黄海,最后到达龙国。 全程一万两千公里,跨越三个时区,需要七十二小时。每一段都有专门的人负责, 每一个人都只知道自己的那一小段,不知道货物的来源和目的地。即使中间有一段出了问题,其他的分段也不会受影响。 林卫国这次亲自押送前两段,不是不信任手下的人,是这批货太重要了。能量武器和单兵装备还好说, 虽然先进,但龙国自己的军工部门已经在逆向工程类似的东西了,只是进度慢一些。 冬兵的改造技术,那个东西价值连城。虽然林默说了副作用很大,不能轻易用在人身上, 但那套洗脑程序,那个机械臂的製造图纸,还有体能强化的具体方案,都是龙国情报部门做梦都想得到的。 至於康纳斯教授,林卫国暂时还没想明白林叔要这个人干什么。一个断了右臂的生物学家, 一个把自己变成蜥蜴的疯子,能有什么用?但他相信林叔的判断。林叔说有用,那就肯定有用。 从华盛顿出发的时候,康纳斯被关在一个特製的货柜里。货柜是標准的海运尺寸,外面刷著某家皮包公司的標誌, 里面被改装成了一个移动牢房。康纳斯的手銬和脚镣都没摘,脖子上的那个特製项圈也没摘, 项圈上的蓝色指示灯一直在闪,提醒康纳斯別动歪心思。货柜里没有窗户,只有一盏低压灯照明。 温度控制在十度左右,蜥蜴人怕冷,温度越低他的行动能力就越弱。 林卫国坐在货柜对面的摺叠椅上,手里拿著一把能量步枪,枪口斜指著地面。他的旁边坐著另外三个人, 都是第一行动小队的成员,其中一个是在秘密部队服役的超级兵王,注射过超级士兵血清的那种。 这个人姓赵,叫赵铁生,三十一岁,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一百一十公斤,浑身上下全是肌肉。 他坐在那儿,双手抱在胸前,眼睛半闭著,像是在打盹,但林卫国知道,只要康纳斯动一下, 赵铁生能在零点三秒內站起来衝过去,把康纳斯的脑袋按在地上摩擦。 康纳斯蜷缩在货柜最里面的角落里,膝盖抵著胸口,尾巴绕在腿边。他的竖瞳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泛著黄绿色的光,像两盏小灯笼。 他的呼吸很慢,很长,嘶嘶的声音从喉咙里漏出来,在封闭的空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车开了大概两个小时,康纳斯动了。 他先是用尾巴尖试探性地碰了碰脚镣,脚镣纹丝不动。他又用手銬的链条蹭了蹭墙壁,发出刺耳的金属摩擦声。 赵铁生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又闭上了。康纳斯继续蹭,这次蹭得更用力了,链条在墙上刮出一道白印子。赵铁生没理他。 康纳斯停下来,喘了几口气,然后猛地发力。他的尾巴突然甩起来,带著破风声抽向林卫国的脑袋。 这一下的力道很大,普通人的头骨会被抽碎,但林卫国也不是普通人。他甚至连站都没站起来, 只是偏了一下头,康纳斯的尾巴从他耳边扫过去,抽在货柜的钢壁上,发出“咣”的一声巨响,钢壁上凹进去一道印子。 (感谢韭菜切段儿、流星雪燕、神兽送来的用爱发电。) 第52章 货物到达 林卫国的眼睛睁开了,眼中闪烁著寒光。他站起来,走到康纳斯面前,低头看著他。康纳斯的尾巴还在颤抖, 刚才那一下抽在钢壁上,疼的是他自己。林卫国伸出手,一把抓住康纳斯的尾巴,像抓一条蛇一样攥在手里。 康纳斯的身体被拽得往前一扑,脸朝下摔在地上。林卫国鬆开尾巴,蹲下来,一只手按住康纳斯的后颈, 把脸按在地上梆梆就是几拳。康纳斯被揍的眼冒金星,鳞片在地面上颳得沙沙响,但他动弹不了,林卫国的力气比他大得多。 “老林!別打死了。”赵铁生在旁边慢悠悠的开口。 林卫国嗯了一声,鬆开手,站起来,退后两步。康纳斯趴在地上,喘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 这次他没再搞事,老老实实缩回角落里,把尾巴紧紧地缠在腿上,连头都不敢抬。 林卫国看著他,忍不住骂了一句。“操,真当老子是盘菜了。自己虽然比不上林叔那么牛逼,但也是注射过超级血清的好吧!你这点三脚猫功夫,在我面前显摆什么?” 康纳斯没吭声,他的竖瞳眼睛闭著,鳞片上沾著灰尘和汗水,整个人散发著一股难闻的爬行动物的气味。 林卫国懒得再看他,把能量步枪往腿上一搁,闭上眼睛假寐。赵铁生坐回椅子上,又恢復了那个双手抱胸半睡半醒的姿势,但这次他没再闭眼。 康纳斯从那以后就彻底老实了。车过境加拿大,换船,换飞机再换车,林卫国没有继续押送返回了m国。 沿途经过四个中转站,换了三批押送人员,但康纳斯始终被关在那个特製的货柜里,手銬脚镣项圈一样没摘。 每到一个中转站,押送人员都会检查一遍手銬和脚镣的锁扣,確认项圈的蓝色指示灯还在闪,確认康纳斯还活著。 康纳斯活得好好的,虽然精神萎靡,但身体没什么大碍。蜥蜴基因赋予他的再生能力在起作用, 林默在他胸口上打出的那道伤口已经基本癒合了,裂开的鳞片下面长出了新的鳞片。 七十二小时后,货物安全抵达龙国。一个由军方和科学院联合组成的接收小组在沿海某秘密港口等著, 带队的正是科学家团队的一个年轻研究员。赵铁生把货清单和康纳斯教授一起交接过去的时候, 那个年轻研究员看了一眼康纳斯,推了推眼镜,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了兴奋。 “这是……柯蒂斯·康纳斯?爬行动物基因再生领域的那个康纳斯?” “就是他。”赵铁生说。 年轻研究员的眼睛亮了,围著康纳斯转了两圈,像看一件稀世珍宝。 “你的蜥蜴化现象是永久性的还是可逆的?你的右臂是通过再生药剂长出来的还是蜥蜴基因表达的结果?你的认知功能受损程度如何?你能进行正常的科研工作吗?” 康纳斯被这一连串问题问得张了张嘴,没说出话。赵铁生拍了拍年轻研究员的肩膀。 “这些问题你以后慢慢问他,现在先把他关好,別让他跑了。还有,林卫国让我转告你们,他身上的手銬是特製的,钥匙在这里。现在交给你们了,你们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开。” 年轻研究员接过钥匙,点了点头。他转身对手下的人挥了挥手,几个人上来把康纳斯押走了。 康纳斯被带走的时候,回头看了赵铁生一眼。那双竖瞳眼睛里已经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了,只有一种认命之后的空洞。 赵铁生站在港口,看著康纳斯被押上军车,军车开走,尾灯消失在夜色里。他掏出手机,给林卫国发了一条简讯。 “林队长,货已到。康纳斯已交接,东西全部安全送达。” 赵铁生交接完后车子发动,驶离港口。后视镜里,港口的灯光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黑暗中。 ............. 林默接到林卫国消息的时候,正在神盾局的食堂里吃午饭。餐盘里堆著一座小山似的食物, 牛排、土豆泥、炒蛋、培根、麵包、牛奶,满满当当。周围的人已经习惯了他的饭量,没人多看一眼。 手机震了一下,他掏出来看了一眼。林卫国发来的简讯,很简短: “林叔,货到了。赵铁生那边確认了,东西全部安全交接。康纳斯已移交科学院。” 林默把手机放下,叉起一块牛排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他对组织的运输渠道很有信心。 从冷战时期运营到现在,几十年没出过大紕漏的线路,不至於在他这儿翻车。东西安全到了,康纳斯也到了, 国內的研究人员拿到了冬兵改造技术和能量武器,又添了一个顶尖的生物学家,够他们忙活一阵子了。 但有一件事,他得单独交代一下。林默把嘴里的牛排咽下去,擦了擦手,拿起手机,给林卫国回了一条简讯。 “东西到了就好,有件事你帮我转告国內的研究人员,让他们把康纳斯蜥蜴药剂里的再生能力復刻出来之后,给我送两份过来!要快。” 发完这条简讯,林默把手机扣在桌上,端起牛奶喝了一口。他的目光穿过食堂的大厅,落在角落那张桌子上。 娜塔莎坐在那里,面前摆著一盘沙拉,用叉子拨拉著菜叶,没什么胃口。她今天穿了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 头髮散著,遮住了半边脸。从侧面看过去,她的脸色不太好,有点苍白,眼底下有一圈淡淡的青色。 林默知道她为什么这样! 这几天,每次两人温存过后,娜塔莎都会侧躺在床上,一只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手指轻轻地在皮肤上画著圈。 她的动作很轻,很慢,像是在抚摸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她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林默能看出来, 那种眼神不是放鬆,不是满足,是一种痛苦和遗憾。有一次他半夜醒过来,发现娜塔莎没睡,一个人坐在床边, 手还放在小腹上,眼睛盯著窗外的黑暗。他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让他接著睡。林默没有追问,但心里知道。 第53章 缺心眼 娜塔莎在红房子训练的时候,被教官下令摘除了子宫。这是寡妇训练中的一部分,他们不要未来的特工有生育能力, 不让他们有牵掛,不让他们有任何除了任务之外的念想。娜塔莎从来没有跟林默提过这件事,但林默知道。 前世看电影的时候,他就知道。娜塔莎每次摸著自己小腹时露出的那种表情,不是疼,是遗憾!一种永远无法弥补遗憾。 林默把牛奶喝完,拿起手机,又给林卫国发了一条简讯。 “跟研究人员说清楚,我要的是蜥蜴药剂的再生能力。他们接到康纳斯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研究他的再生机制。断肢再生,器官再生,组织再生。记住,要快!越快越好。” 发完简讯,林默靠在椅背上,脑子里转著一个念头。娜塔莎本来就不是m国人。她是苏联人,在红房子里长大, 从小被训练成杀人机器。后来苏联解体了,她辗转被招安进了神盾局。她对m国没有忠诚,对神盾局也没有忠诚, 她只是没有別的地方可去。林默不一样,他对她好,不只是嘴上说说。娜塔莎知道,林默是真的拿她当自己人,不是当工具。 如果林默能让她恢復孕育能力,如果能让她重新拥有那个被夺走的东西。她会怎么选?林默有十成把握,將娜塔莎拉到自己阵营来。 林默站起来,把餐盘端到回收处,走出食堂。他没有回自己的办公室,而是往走廊的另一头走, 拐了两个弯,到了史蒂夫的办公室门口。门开著一条缝,里面有人说话的声音,他推门进去。 史蒂夫的办公室不大,一张办公桌,两把椅子,一个文件柜,墙上掛著一幅咆哮突击队的老照片。 照片上有八个人,史蒂夫站在中间,旁边是巴基,林默站在最边上,叼著烟,笑得一脸不在乎。 办公室里不止史蒂夫一个人。科尔森站在办公桌旁边,手里拿著一个平板电脑,正在跟史蒂夫说什么。 希尔副局长站在窗边,双手抱在胸前,金色的头髮在阳光下反著光。见林默进来三个人都转过头来看他。 而林默的目光却落在办公桌上,那里放著一面盾牌。圆形的,红白蓝三色相间,中间有一颗银色的星星。 盾牌的边缘有些细微的划痕,但整体看起来很新,像是刚被保养过。这正是史蒂夫在咆哮突击队用过的那面盾牌,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是由振金和某种陨石合金打造的,能吸收动能,能反弹子弹,能挡下任何物理攻击。二战结束后,这面盾牌跟著史蒂夫一起失踪了, 后来被神盾局找到,收藏在仓库里。现在它被拿出来了,擦乾净了,摆在史蒂夫的办公桌上。 林默走过去,左手抓起盾牌,掂了掂分量。比他想像中轻,振金的密度比普通金属小,但强度是普通金属的几十倍。 林默左手握紧盾牌的背带,把盾牌举到面前,右手攥成拳头,使出三成力道,一拳砸在盾牌正面。 咣!!! 一声巨响在办公室里炸开,声音大得像有人把一口铜钟扣在了房间中央然后用铁锤猛砸了一下。 盾牌纹丝不动,林默的左手只感觉到一股极小的衝击力,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低头看著盾牌, 盾牌表面完好无损,连一道划痕都没留下。三成力!他的三成力,那也是好几吨的力量。打在坦克装甲上, 坦克装甲都会报废掉。打在混凝土墙上,混凝土墙会塌。但打在振金盾牌上,却没有造成任何损伤,所有的力量都被吸收了。 林默的眼睛亮了,操,这玩意儿好使啊。比电影里看著还好使,他正想转头问希尔能不能给自己也搞一个, 余光扫到旁边两个人的状態。希尔双手扶著头,指节发白,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科尔森更惨,整个人靠在墙上, 一只手撑著墙壁,另一只手按著太阳穴,脸上的表情像是刚被人用钝器敲了一下后脑勺。 两人都被那声巨响震得头晕脑胀,耳朵里嗡嗡作响,眼前全是金星。 史蒂夫倒是什么事都没有,他走过来,一把从林默手里把盾牌夺过去,动作快得像是怕林默拿著跑了。 他把盾牌翻过来覆过去地检查,手指在盾牌表面摸了一遍,確认没有凹痕没有划痕没有损伤,才鬆了口气。 他抬起头,瞪著林默,语气不善。“林默,你脑子里到底装的什么?你自己有多大的力道心里没点数吗?这盾牌我好不容易才拿回来,你一拳给我打坏了怎么办?” 林默撇了撇嘴。“小气吧啦的!这盾牌什么材料做的你不知道?那可是振金!宇宙里最硬的金属之一。我这一拳能把它打坏?我要是有那本事,我还在这待著?” 史蒂夫不理他,把盾牌竖在办公桌旁边,靠墙放著,离林默远远的。林默又伸手去够,被史蒂夫一巴掌把手打开了。 两人正斗嘴,希尔终於缓过来了。她放下扶著头的手,深吸了一口气,看著林默,眼神里带著一种“你是不是有病”的意味。 “林默,你下次想试东西,能不能提前说一声?你知不知道刚才那一下,我差点以为地震了?” 科尔森也缓过来了,从墙上直起身,揉著太阳穴。“我的耳朵现在还在耳鸣。林!你是真的不怕把整栋楼的人都招来。” 话音未落,办公室的门被猛地推开了。两个全副武装的安保人员衝进来,手里端著枪,枪口朝下, 眼睛快速扫过房间里的每一个人,最后落在史蒂夫手里那面盾牌上。 “我们听见巨大的撞击声,怀疑有敌袭。是怎么回事?” 希尔冲他们摆了摆手。“没事!有人手贱,拿拳头砸盾牌玩。” 两个安保人员对视一眼,又看了看林默,嘴角抽了一下,敬了个礼,转身出去了。 (今天三更奉上,喜欢的书友请帮小弟点点催更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54章 金並的背景 林默见安保走了,立刻凑到希尔身边,脸上堆出一副討好的笑容,两只手伸过去,搭在希尔的肩膀上,就开始捏。 他的手法很不专业,力气忽大忽小,跟揉面似的。但希尔没躲开,主要是林默的力气太大了,她想躲也躲不开。 “希尔姐姐。”林默的声音甜得发腻,跟他平时那个粗声粗气的德性判若两人。 “你看这盾牌多好啊,振金做的,又轻又硬,还能吸收动能。咱们神盾局仓库里还有没有这种材料?给我也打造一把武器唄。不用太大,跟这盾牌差不多大小就行。形状嘛,我觉得斧头不错,或者锤子也行。实在不行,给我打一把匕首也成。” 希尔低头看了一眼在自己肩膀上乱揉的两只手,又抬头看了一眼林默那张堆满笑的脸。 “鬆开!” 林默没松,揉得更起劲了。“希尔姐姐,你別这么绝情嘛。我好歹也是復仇者小队的副队长,为神盾局出生入死,上刀山下火海,你就不能看在我这么卖力的份上,给我点好处?” 希尔伸手把林默的手从自己肩膀上扒下来,退后一步,看著他。 “林默,我跟你说实话。神盾局仓库里现在没有振金材料,一块都没有。你想打造武器,等什么时候我们搞到了振金,再说。” 林默的脸立刻就变了,笑容没了,討好的表情也收了,手从希尔肩膀上收回来,插进裤兜里,转身就走。 他走到史蒂夫旁边,又伸手去拿盾牌。史蒂夫眼疾手快,一把將盾牌抱在怀里,像护崽的老母鸡。 “你走开。”史蒂夫说。 林默不理他,伸手去够盾牌的边缘。史蒂夫转身,林默跟著转。两人在办公室里转了好几圈,像两个小孩在抢一个玩具。 科尔森站在旁边看著,脸上的表情从无奈变成了麻木。林默的现实迎来希尔的一顿白眼,转身对科尔森说了一句“走吧”,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办公室。 林默见希尔走了,也懒得跟史蒂夫抢了。他从史蒂夫怀里把盾牌拽出来,最后看了一眼,又还给他。 “行了行了,不抢了。你留著吧,反正我也用不上。” 这话说得酸溜溜的,史蒂夫把盾牌放回办公桌旁边,拍了拍上面的灰,坐回椅子上。 “你不是用不上,你是弄不到。” 林默被噎了一下,张了张嘴,没找到反驳的话。操,这闷葫芦什么时候学会懟人了。 他骂骂咧咧地出了史蒂夫的办公室,心里憋著一股火。心里盘算著振金,瓦坎达。那个藏在非洲大陆深处与世隔绝的国家, 地表上是全世界最贫穷落后的地方之一,地下却埋著全世界最值钱的金属。整个瓦坎达的科技都是建立在振金之上的, 他们的能源、武器、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全是用振金造的。那个国家富得流油,也抠得要死。 振金不外流,技术不外传,关起门来自己过自己的好日子,外面的人打死打活都跟他们没关係。 林默边走边想,瓦坎达那地方,正常途径进不去。他们识別偽装的技术太先进了,卫星拍下来就是一片贫瘠的草原, 连个像样的建筑都没有。但他是正常人吗?他不是。他有蜘蛛感应,有超级力量,有宇宙魔方的能量。 他要是想进瓦坎达,总能找到办法,但不是现在。瓦坎达的剧情还没开始,他现在贸然闯进去,打草惊蛇, 以后就不好办了。得等!等那个叫特查拉的王子变成黑豹,等他打开瓦坎达的国门,等他们自己把振金送出来。 到时候,再让让国內派几支注射过超级血清的兵王小队一起来。一个队负责搬,一个队负责扛攻击,剩下的负责警戒。 到时候把瓦坎达的振金矿给他搬空,妈的,这么好的材料,给瓦坎达那群傢伙真是白瞎了。 林默一边骂一边走,不知不觉走到了娜塔莎的办公室门口。他敲了两下门,没等里面回应,他直接推门进去了。 娜塔莎坐在办公桌后面,手里拿著一支笔,面前摊著一份文件。她抬头看见林默,眉头立刻皱了起来,身体本能地往后缩了缩。 那个动作很小,但林默看得很清楚。娜塔莎这是怕他了,倒不是那种恐惧的怕,是“你又来了”的表情。 林默走过去,拉了把椅子坐在她对面,把腿翘起来,双手枕在脑后,看著天花板。 “放心我今天不折腾你,我就坐会儿。”他说。 娜塔莎看著他,没说话。过了几秒,她把手里的笔放下,靠在椅背上。 “你脸色不对,怎么了?” 林默把腿放下来,身体往前倾,两只手撑在办公桌上。“我问你个事,金並这个人的资料,你知道多少?” 上次金並被林默打残后,本以为神盾局不会放过这个阻止他们抓普康纳斯的罪魁祸首。 结果没想到事后尼克·弗瑞居然没有下令抓捕金並,而且林默还听说金並现在的伤势已经完全好了, 他可是清楚记得上次自己可是把金並的浑身骨头都给打断了,不知道这傢伙用了什么药剂居然能够恢復过来, 而且还能摆平神盾局这个大麻烦,让尼克·弗瑞放弃对他进行抓捕。 娜塔莎见林默过来,不是又要折腾她后送了口气,对於金並的背景她倒是知道一些。 “威尔逊·菲斯克,外號金並。地狱厨房的地下皇帝。明面上的身份是菲斯克企业的董事长,经营房地產、物流、进出口贸易。暗地里的生意包括毒品、军火、人口贩卖、洗钱、高利贷。他的势力范围覆盖整个纽约的地下世界,手下有靶眼和西恩妮两员大將,还有几百號打手。纽约警察局拿他没办法,fbi拿他没办法。” 林默说:“动不了他?为什么?” 娜塔莎看了他一眼。“你知道他在政界有多少人脉吗?纽约州的参议员,眾议员,市议会的议长,警察局的局长,法院的法官。这些人里,有一半是他花钱扶持上去的。他们的竞选经费,有一大半都是金並出的。金並手里也攥著他们的把柄,互相捆绑著,谁也跑不掉。尼克·弗瑞不是不想抓金並,是抓不了。他前脚刚下逮捕令,后脚就有参议员打电话给世界安全理事会投诉。他派特工去调查,法官不批搜查令。他把金並抓回来审问,金並的律师团队能在十分钟內把人保释出去。这就是为什么金並在地狱厨房作威作福这么多年,谁也动不了他的原因。” 林默听完,沉默了几秒,他倒不是生气。金並活著还是死了,对他林默来说没什么区別。 反正留著金並也对他构不成威胁,他一只手就能捏死他。金並活著,还能给尼克·弗瑞添堵。 让那个黑滷蛋天天头疼去,关他屁事。但听后娜塔莎的话后,有一件事他很不爽。 “金並很有钱?”林默问。 娜塔莎看了他一眼,眼神就像在看白痴。“他控制了纽约大半的地下產业,你觉得他有没有钱?” 林默的嘴角抽了一下,特么的!上次他把金並全身骨头都打断了,怎么没想到顺手敲他一笔呢? 那傢伙钱多到拿去扶持议员,收买法官养律师团队,自己却穷得在神盾局吃食堂住宿舍。 这公平吗?这不公平!林默站起来,转身就往外走。娜塔莎在身后喊了一声:“你去哪”。 林默没回答,大步流星地走了。 (感谢超级小硕硕送来的点个讚,感谢爱吃吴家燻肉的赵海棠、喜欢椰胡的四叶环、爱吃煎牛小排的黄雷送来的用爱发电。) 第55章 勒索金並 走廊里,林默掏出手机拨通了朗姆洛的电话。“朗姆洛,给我准备一架飞机。我要去纽约,现在立刻马上!!!” 一个小时后的地狱厨房,那栋灰色的楼前,林默从车上下来。他今天没穿神盾局的作战服, 穿了一件黑色的夹克和深色牛仔裤,脚上蹬著一双作战靴。看起来像个普通的混混,但气势不减。 他走进大楼的时候,一楼大厅里站著两个穿黑色西装的壮汉,看见他进来,两个人的脸同时白了。 他们认识这张脸,上次这个人来的时候,把他们的老板金並打的半死,还把老板最得力的两个手下给打死了。 他们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腰间的枪,林默看了他们一眼。 “你们可以拔枪,但我建议你们別那样做,会死人的!” 两个人的手停在枪套上,谁都没敢动。林默从他们中间走过去,上了楼梯。每层楼都有人,有人站在走廊里, 有人坐在椅子上,有人在房间里打牌。他们看见林默,有人站起来,有人缩回去,有人把手伸进衣服里,又慢慢地抽出来。 没有人敢拔枪开枪,也没有人敢对林默开枪。林默走到五楼,推开走廊尽头那扇双开门的办公室,金並坐在办公桌后面。 他的伤已经好了,上次被林默打断的肋骨、脊椎、肩胛骨、骨盆,全恢復了。他坐在一把特製的巨大椅子上, 西装是新做的,比上次那件大了一號,领带系得很正,头髮梳得一丝不苟,但他的脸色很不好。 不是身体受过的伤,是心理上的恐惧。他看见林默推门进来的那一瞬间,嘴角不受控制地抽搐了一下, 攥著钢笔的手指关节发白,腿肚子在桌子底下发抖。心里想著这个煞星怎么又来了,他不是没遇到过能打的人。 他金並自己就很能打,一拳能打死一头牛那种。他手下的靶眼和西恩妮,放到外面去,哪个不是一等一的顶尖高手。 但这个人不一样,这个人不是能打,是特么变態。上次交手的时候,他的拳头打在这个人身上,这个人连晃都没晃一下。 而这个人打在他身上,他直接飞出去好几米,全身骨头断了十几处,在医院里躺了三天。 要不是他人脉广花了大价钱,从一个地下渠道买到一瓶来歷不明的疗伤药剂,才从瘫痪的边缘捡回一条命。 现在这个煞星又来了!林默走到办公桌前,拉开椅子坐下,翘起腿,看著金並。他也不说话,就那么看著。 办公室里的空气像凝固了一样,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掛钟的滴答声。过了大概半分钟,金並先开口了。 他在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林先生,您今天来,有什么事?” 林默把腿放下来,身体往前倾,两只手撑在办公桌上,盯著金並的眼睛。“金並,我今天来,是跟你算帐的。” 金並的瞳孔缩了一下。“算什么帐?” 林默说:“上次你的人对我出手,导致我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受了『重伤』。康纳斯也跑了,任务失败了。我回去被上面骂得狗血淋头,还被扣了三个月的津贴。你说,这帐该怎么算?” 金並看著他,金並的眼睛虽然小,但不瞎。这个人站在他面前,面色红润,气息平稳,浑身上下连块淤青都没有。 他居然有脸说自己受了重伤?金並的嘴角又抽了一下。知道这傢伙是来要钱的,金並活了五十多年,在道上混了三十多年,什么场面没见过。 敲诈勒索这种事,他自己就是行家。但被人敲诈到头上,还是第一次。而且这个人敲诈的方式,也太不要脸了。 林默见金並的表情,以为他不愿意花钱消灾,当即威胁金並说要是不拿出赔偿给他的话,那他隔三岔五就会来地狱厨房一趟,话里威胁的意味金並那里会听不出来, “林先生,您开个价。”金並说。 林默伸出食指,在桌上敲了一下。“一个亿,给我一亿这事就算了。” 金並的眼皮跳了一下。“美元?” “废话!难道我跟你收日元?” 金並沉默了,一亿美元。他拿得出来,但这不是小数目。他的生意看著大,流水多,但开销也大。 几百手下的工资,政界人脉的打点,律师团队的 retain,各路神仙的打点,每个月哗哗地往外流。 一亿美元,够他养整个团队大半年的了。但他没有选择。自己又打不过这傢伙,他的背景在林默面前也没用。 林默是神盾局的金牌打手,背后站著尼克·弗瑞,站著復仇者联盟,站著整个m国政府。 “一亿美元我给,只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找我的麻烦!”金並咬牙说道。 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笔记本电脑,打开,登录了一个瑞士银行的帐户,然后把屏幕转向林默。 屏幕上显示著一个不记名帐户的界面,帐户名是一串数字,余额是一后面八个零。林默把电脑转过来, 手指在键盘上敲了几下,確认了余额,一亿没错。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u盘,插进电脑的usb口,操作了几下, 把那一亿美元转到了自己在开曼群岛的帐户里。转完之后,他把u盘拔出来,电脑合上,推回去。 林默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並不存在的灰,转身往门口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金並一眼。 “金並,下次你要是敢再派人拦我执行任务,我就不光打断你的骨头了。我把你全身的骨头一根一根抽出来,编成扇子,拿出去拍卖。” 金並没敢接话,他的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但攥著钢笔的那只手,指甲已经嵌进了掌心里。 林默拉开门,出去了。他下了楼,走出那栋灰色的建筑,站在地狱厨房的街道上,点了根烟。 夜风吹过来,烟雾被吹散了。他深吸了一口,把肺里灌满尼古丁,然后慢慢吐出来。 一亿美元到手!这下本金有了。接下来,等托尼·斯塔克被救回来,等他宣布关闭斯塔克工业武器部的那一天, 斯塔克工业的股票会像跳楼一样往下跌。那时候,他要把这一亿全部砸进去抄底。等钢铁侠火遍全世界的时候, 斯塔克工业的股票会涨回来,翻著倍地涨回来。那时候他的钱会变成两亿,五亿,十亿。操特么的想想就爽啊! 林默把烟抽完,菸头扔在地上踩灭,然后迈开步子,往停车场走去。他的心情很好,非常的好,好到想找人分享一下。 他掏出手机,给娜塔莎发了一条简讯。“宝贝,我今天发財了。回去请你吃饭。” 几秒后,娜塔莎回了一条。“你又去干什么了?” 林默嘿嘿笑了一下,没回復,把手机揣进口袋里,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出地狱厨房,匯入纽约的夜色中。 第56章 汤药费 林默返回神盾局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他带著娜塔莎走出神盾局大楼,开了一辆神盾局配的黑色轿车, 娜塔莎坐在副驾驶,系好安全带,看著窗外。车子驶出停车场,匯入晚高峰的车流。 林默一只手握著方向盘,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在导航上输了一个地址。 “去哪?”娜塔莎问。 “吃饭啊!我请你吃大餐。”林默说。 娜塔莎看了他一眼,没再问。车子开了二十分钟,停在华盛顿市中心一条安静的街道上。路两边是红砖砌的老建筑, 落地玻璃窗里面透出暖黄色的灯光。林默把车停好,带著娜塔莎走进一栋楼。门童穿著燕尾服,替他们拉开门,鞠躬说了一句“欢迎光临”。 里面的装潢是深色调的,木质地板,天鹅绒的座椅,每张桌子上摆著白色的桌布和银色的烛台。 水晶吊灯从高高的天花板上垂下来,灯光照在银质餐具上,反出细碎的光点。 娜塔莎扫了一眼餐厅,认出这是华盛顿最贵的法国餐厅之一,平时很难订得到位置。她转头看著林默,眼神里有点意外。 “你什么时候订的?” 林默说:“今天下午,打电话跟老板说我是神盾局的,不给我订就把他家厨房给炸了。” 娜塔莎看著他,嘴角动了一下,知道他在开玩笑所以没说什么。侍者把他们领到靠窗的位置, 拉开椅子,铺好餐巾,递上菜单。娜塔莎翻开菜单,看了一眼上面的价格,然后把菜单合上,看著林默。 “你確定你请得起?” 林默把菜单拿过来,看都没看,对侍者说了一句。“把你们这最贵的菜,每样来一份。再开一瓶最贵的红酒。” 侍者微微欠身,拿著菜单走了。娜塔莎靠在椅背上,双手抱在胸前,看著林默。 “你今天怎么了?发財了?” 林默笑了笑,没回答。菜一道一道地上来,鹅肝、鱼子酱、松露汤、龙虾、牛排、熔岩蛋糕,摆了满满一桌。 林默吃得很香,刀叉並用,风捲残云。娜塔莎吃得慢,每道菜尝几口就放下了,大部分时间在喝酒。 红酒开了一瓶,她一个人喝了四分之三,脸上泛著淡淡的红。 吃完饭,林默结了帐。帐单上的数字是五位数,他看都没看就刷了卡。走出餐厅的时候,娜塔莎的脚步比平时轻了一点, 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別的什么。林默拉著她往街对面走,那边是一排奢侈品商店,橱窗里摆著各种包包,衣服鞋子首饰,灯光把每一样东西都照得像艺术品。 “走,带你逛街购物去。”林默说。 娜塔莎看了一眼那些橱窗,又看了林默一眼。“你认真的?” 林默已经推开了第一家店的门,他拉著娜塔莎进去,对店员说了一句。“把她全身上下,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全部换新的。” 店员的眼睛当即就亮了,笑容像花一样绽开,殷勤地领著娜塔莎往里面走。娜塔莎回头看了林默一眼, 林默冲她挥了挥手,自己坐到沙发上,翘起腿,掏出手机开始刷新闻。一个小时后,娜塔莎从试衣间出来。 她穿著一件黑色的长裙,外面套著一件驼色的羊绒大衣,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手里拎著一个新款的皮包。 头髮散著,脸上没有化妆,但整个人看起来跟在神盾局穿作战服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林默抬头看了一眼,然后低头继续刷手机。 “还行。”他说。 娜塔莎走过来,站在他面前。“好看吧?” 林默抬起头,认真看了她一眼。“好看,走吧!去下一家。” 他们逛了三个小时,从衣服店逛到鞋店,从鞋店逛到包店,从包店逛到首饰店。 林默全程跟著,不说话,不催促,不发表意见。娜塔莎试什么,他都说好看。娜塔莎问买不买,他都说买。 最后林默的手上和脑袋掛了十几个袋子,全是娜塔莎的衣服、鞋子和包。 从香水店出来的时候,林默看见街角有一家金店。他眼睛亮了一下,拉著娜塔莎走进去。橱窗里摆著各种黄金饰品, 项炼、手鐲、戒指、耳环,在灯光下金灿灿的一片。林默指著柜檯里一条最粗的金炼子,对店员说。 “这个,拿出来看看。” 店员把金炼子拿出来,放在绒布托盘上。链子有大拇指那么粗,表面是光面的,在灯光下晃得人眼睛疼。 林默拿起来掂了掂,分量很足,实心的。他把链子绕在娜塔莎脖子上,退后一步看了看,满意的点了点头。 “好看!买了。” 娜塔莎低头看著脖子上那条粗得跟狗链子一样的金项炼,脸上冒出几根黑线。她伸手把链子摘下来,放回托盘上。 看著林默,“林默,你是不是对审美有什么误解?” 林默辩解道:“黄金多保值啊!你买那些钻石,上一秒买了下一秒出手就得亏三成。那玩意儿就是资本做局用来割韭菜的,我可不想做那个冤大头。” 娜塔莎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她不想跟林默爭辩了。这个人对钱的理解还停留在七十年前, 以为金子就是硬通货,钻石就是骗局。她懒得解释,转身走出金店。林默追出来,手里还拎著那条大金炼子,冲娜塔莎的背影喊了一句。 “真不要了?挺好看的啊!” 娜塔莎没回头,步子加快了。林默咂了咂嘴,把金炼子揣进口袋里,跟上去。不要拉倒,自己留著。以后等黄金涨价了再卖,又是一笔收入。 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了。娜塔莎把十几个购物袋扔在沙发上,踢掉高跟鞋,光著脚走进臥室。 林默跟进去,把金炼子掛在衣架上,坐到床上,开始脱鞋。娜塔莎坐在床边,就看著他,没说话。 林默把鞋踢掉,把外套脱了,扔在椅子上,然后躺到床上,双手枕在脑后,盯著天花板。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娜塔莎开口了。 “说吧!钱哪来的?” 林默老实交代说:“金並赔给我的汤药费。” 娜塔莎的眉头动了一下。“你去找金並了?” “去了。” 林默说,“上次他派人拦我,害我任务失败,导致康纳斯跑了。我被上面骂得狗血淋头,还被扣了三个月的津贴。我去找他要点医药费,合情合理吧?而且金並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同意给出一亿美元作为汤药费赔偿给我。” (今天三章奉上,喜欢本书的书友请帮我点点催更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57章 托尼被绑架 娜塔莎看著他,沉默了好几秒。“一亿美元?” “嗯吶!一亿美元,瑞士银行的不记名帐户乾净得很。”林默说。 娜塔莎又沉默了几秒,对此她也没说什么,她自己以前出任务的时候,也会顺手捞点外快。 主要是神盾局的工资確实不够花,尼克·弗瑞那个黑滷蛋把经费大头都砸在了装备和安全屋上了。 天知道他在全球设置了多少个安全据点,每一处都是真金白银堆出来的。但她以前也只是捞点小钱, 几万,十几万,最多的一次也不过五十万。林默倒好,一次敲了一个亿。这人是不是对“汤药费”有什么误解? 娜塔莎很是无语也不好说什么,反正都弄来了总不能再还回去吧!而且钱是林默的,怎么花是他的事。 她现在又不是林默老婆,也管不著这些。而且,这个国家可没有老婆管钱的规矩。 “行了,睡觉。”娜塔莎说。 林默侧过身,看著她。娜塔莎穿著今天新买的那件黑色长裙,还没换下来。裙子是贴身的,从肩膀到腰到臀部, 每一寸线条都被勾勒得清清楚楚。林默的目光从她的锁骨滑到腰,又从腰滑到臀。娜塔莎感觉到了他的目光,身体紧绷了一下。 “林默,今天太晚了。” 林默没说话,伸手搂住她的腰,把她拉进怀里。娜塔莎推了他一下,没推动。她嘆了口气,手从他胸口滑到肩膀上,攥住了他的衣领。 灯关了! 第二天早上,林默精神焕发地走出臥室。他洗漱完,换了衣服,在厨房里煎了鸡蛋和培根,烤了两片麵包,冲了两杯咖啡。 娜塔莎从臥室出来的时候,步子很慢,两条腿夹得很紧,走路的姿势跟平时也不太一样。 她穿著昨天新买的衣服,头髮扎起来,脸上的妆画得很淡。她坐到餐桌前,接过林默递来的咖啡,喝了一口。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伴你读,101??????.?????超贴心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林默坐在她对面,吃著煎蛋,看著她。“今天要不要请个假?” 娜塔莎看了他一眼。“不用。” 林默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两人吃完早饭,出门上班。到了神盾局,林默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儿, 把腿翘到桌上,点了根烟。刚抽了两口,手机就响了,是林卫国打来的。 “林叔,托尼·斯塔克今天早上从斯塔克工业出发了。坐的私人飞机,目的地是阿富汗。他去给驻阿美军演示一款新型飞弹,叫杰里科。隨行人员有他的保鏢哈皮·霍根。” 林默把烟从嘴里拿下来,坐直了。“確定?” “確定!我们的线人在斯塔克工业內部,消息来源可靠。” “好!继续盯著,他到了阿富汗之后,有任何消息,第一时间通知我。”林默说。 “明白。” 林默掛了电话,把烟抽完,靠在椅背上。心里想著剧情要开始了,托尼·斯塔克去阿富汗演示杰里科飞弹, 回程途中车队遭袭,他被炮弹碎片击中胸口,被十戒帮的人关在山洞里。他在山洞里用一堆破烂造出了第一代钢铁战甲, 这是钢铁侠的起源,也是整个漫威电影宇宙的起点。林默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地图,铺在桌上。阿富汗, 兴都库什山脉,十戒帮的势力范围。他在地图上標了几个可能的位置,然后又把地图收起来。 林默现在要做的就是等!等托尼被绑架的消息传出来。 两天后,消息来了。林默正在训练场里跟史蒂夫打桌球,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林卫国。 “林叔,托尼·斯塔克出事了。他的车队在返回机场的途中遭遇袭击,隨行人员全部遇难,托尼·斯塔克下落不明。五角大楼已经確认了消息,但还没有对外公布。十戒帮可能很快就会发布绑架声明。” 林默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沉默了两秒。然后他拨了尼克·弗瑞的电话。 “局长,我要去阿富汗。” 尼克·弗瑞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为了托尼·斯塔克?” 显然神盾局已经收到了托尼被绑架的消息了。 “他是我老友的儿子,霍华德·斯塔克,您知道吧?我跟他是过命的交情。现在他儿子出事了,我不能不管。” 尼克·弗瑞沉默了几秒,神盾局的资料库里,林默和霍华德·斯塔克的关係记载得很清楚。 两人在咆哮突击队期间多次协同作战,这是有据可查的。神盾局的档案里还记录了“林默曾协助霍华德·斯塔克测试新型装备”。 尼克·弗瑞没有理由拒绝,而且托尼·斯塔克是m国最大的军火商之一,是国防部的重要合作伙伴。 他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对m国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林默去救他,合情合理。 “可以,你一个人去?”尼克·弗瑞说。 林默说:“我要带娜塔莎。” 尼克·弗瑞又沉默了,林默和娜塔莎的关係在神盾局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两人天天腻在一起, 一起上班一起下班,连科尔森都看出来了。尼克·弗瑞不知道他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他知道,林默要带娜塔莎去, 不是因为缺少帮手,而是因为娜塔莎是他的女人。真要算起来,娜塔莎也算是托尼的婶婶。婶婶去救侄子,没毛病。 “行!天台上有一架昆式战斗机,已经准备好了,你们隨时可以出发。”尼克·弗瑞说。 林默掛了电话,转身去找娜塔莎。她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看文件,看见林默推门进来,脸色不对,放下手里的笔。 “怎么了?” “托尼·斯塔克被绑架了,就在阿富汗。” 娜塔莎站起来。“什么时候的事?” “两天前,消息刚確认。我跟尼克·弗瑞说了,你是他的婶婶我们俩去救他。”林默看著她。 娜塔莎瞪了他一眼,但没反驳。两人出了办公室,上了天台。昆式战斗机的引擎已经启动了,螺旋桨带起的风吹得人睁不开眼。 娜塔莎坐进驾驶位,林默坐到副驾驶,系好安全带。飞机升空,穿过云层,往东飞去。 (感谢烧鸡腿111送的点个讚,感谢好点的吧送来的两朵花,感谢爱吃玫瑰鲜奶的袁月、爱吃咸安砖茶的陆天齐、躺平14138、农村娃娃菜送来的用爱发电。) 第58章 解救托尼 阿富汗,兴都库什山脉。昆式战斗机在沙漠上空盘旋了两圈,林默坐在副驾驶,眼睛盯著地面,蜘蛛感应全开。 他的蜘蛛感应范围是方圆五百米,在这个高度不够用。他让娜塔莎把飞机降到低空,贴著山脊飞行。 地面的沙漠在阳光下泛著刺眼的白光,远处的山脉在热浪中扭曲变形。林默闭上眼睛,把感知往外扩散。 他前世看过电影,知道托尼被关在山洞里。那个山洞在一个小型的十戒帮营地旁边,周围是荒山, 有一条乾涸的河床从营地旁边流过。他在脑子里把那些画面一帧一帧地过,跟地面的地形做比对。 “那边。”林默突然睁开眼睛,指著西北方向。 娜塔莎把机头转过去,飞了大概十分钟,林默看见了。一个很小的营地,几顶帐篷,几辆车,一条乾涸的河床。 营地的后面是一面陡峭的山壁,山壁上有一个洞口,被铁柵栏封住了,就是这里。 娜塔莎把飞机停在营地外两公里的地方,开启了隱身功能。两人下了飞机,徒步往营地摸。沙漠里很热, 太阳晒在皮肤上像火烧。林默穿著神盾局的作战服,头上包著围巾,只露出眼睛。娜塔莎跟在他身后,脚步很轻,几乎没有声音。 营地外围有两个巡逻的人,端著ak,走得很慢。林默从后面摸上去,一只手捂住一个人的嘴,另一只手拧断了他的脖子。 尸体轻轻放在地上,没有发出声音。娜塔莎解决了另一个,用的是匕首,一刀割喉,乾净利落。 两人摸进营地,营地里大概有二十来个人,有的在帐篷里睡觉,有的在外面抽菸,有的在擦枪。 林默想著现在已经是托尼被绑架的第三天了,这傢伙肯定已经將那个小型反应堆做出来,同时在计划焊接钢铁战甲了吧! 想到这里林默不在犹豫带著娜塔莎就对这些十戒帮成员发动攻击,在林默的蜘蛛感应和反应速度再加上那一身巨力的加持下,很快就將山洞外面的人给清除掉。 林默从地上捡起一块钢板,长方形的,大概半米宽,一米长,是从一辆被炸毁的装甲车上拆下来的。 他把钢板举在身前,招呼了娜塔莎一声,往山洞洞口走去。 “你拿那玩意儿干什么?”娜塔莎问。 林默说:“洞里的人有重火力。rpg,机枪,手雷。虽然打不死我,但打在身上也疼啊。我又不是自虐狂,能挡一下总是好的。” 娜塔莎看了他一眼,没再问了。两人走到洞口,山洞里很暗,只有几盏昏黄的灯泡照明。空气里瀰漫著火药味和血腥味, 还有一股说不清的化学药剂的味道。洞很深,越往里走越宽敞。林默走在前面,钢板举在身前,蜘蛛感应全开。 拐过一个弯,前面出现了火光。三个人端著枪,站在一个用沙袋垒成的掩体后面,枪口指著洞口的方向。 看见林默进来,三个人同时开枪。子弹打在钢板上,叮叮噹噹响成一片。林默顶著钢板往前走,他走到掩体前面, 把钢板往旁边一扔,一拳打在第一个人脸上。那人的脑袋猛地往后一仰,身体倒飞出去,撞在洞壁上,滑下来,不动了。 第二个人想跑,林默抓住他的后领,把他拽回来,一脚踢在他膝盖上,膝盖反向弯折,他惨叫著倒下去。 第三个人已经跑出了十几步,林默从地上捡起一把ak,没瞄准,隨手一枪,那人后脑中弹,扑倒在地。 林默把ak扔了,继续往前走。洞里的十戒帮成员一个接一个衝出来。林默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娜塔莎跟在他身后,偶尔补一抢,但大部分时候她只需要看著,林默一个人就够了。杀到最后,只剩下一个人。 光头,黑鬍子,穿著一件黑色的长袍,手里拿著一把手枪。他站在山洞最深处的一个房间门口,枪口指著林默,手指在发抖。 他的眼睛里有恐惧,有愤怒,有绝望。他就是十戒帮这个营地的首领,拉扎。 林默看著拉扎没有杀他,倒不是因为仁慈。林默是想把这个机会留给托尼,怎么说也是自己大侄子,初次见面总得送点见面礼的。 他把拉扎的手枪夺过来,反拧著他的胳膊,把他推到娜塔莎面前。 “看著这光头,別让他跑了。” 娜塔莎接过拉扎,一只手掐著他的后颈,把他按在墙上。拉扎的脸贴著冰冷的岩石,不敢动。 林默转身走到那扇铁门前,铁门很厚,上面焊著铁条,门缝里透出微弱的灯光。他凑到门缝往里看了一眼。 房间里两个人,一个坐在床边上,另一个站在工作檯前面。坐著的那个,头髮乱糟糟的,脸上有淤青, 胸口上有一个发光的圆环,圆环连著电线,电线通到旁边一个汽车电瓶上。正是托尼·斯塔克! 站著的那个,五十来岁,戴著一副圆框眼镜,满脸络腮鬍子,穿著一件破旧的衬衫,手里拿著一把扳手的伊森。 林默拍了拍铁门,吆喝道:“大侄子!在里面吗?” 房间里的两个人同时抬起头,托尼看著铁门,眼神里满是警惕。他不认识这个声音,伊森握紧了手里的扳手,往后退了一步,护在托尼前面。 林默又说了一句。“你们离门口远一点,我要破门了。” 托尼拉著伊森退到房间最里面,林默抬脚,一脚踹在铁门上。铁门连同门框一起飞了出去,撞在对面的墙上, 发出巨大的轰响,扬起一片灰尘。灰尘散去,林默走进来。他穿著神盾局的作战服,头上包著围巾,只露出两只眼睛。 他把围巾扯下来,露出一张普普通通的亚裔面孔,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扔人堆里找不著。 伊森下意识地举起手里的扳手,朝林默砸过来。扳手旋转著飞向林默的脑袋,速度很快,力道也不小。 林默却没躲,扳手砸在他额头上,“当”的一声,弹飞了掉在地上,滚了两圈。林默的额头上连个红印都没留下。 伊森愣住了,他看著林默,又看了看地上的扳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第59章 成功解救 林默没理伊森,走到托尼面前,上下打量了一遍。托尼的胸口上有一个圆形的伤口,伤口里嵌著弹片,周围是一圈被烧焦的皮肤。 那个发光的圆环是电磁铁,连著汽车电瓶,用来吸住弹片不让它进入心臟。这是伊森的杰作,在山洞里用一堆破烂造出来的生命维持装置。 林默伸手摸了摸托尼的脑袋,手指在他乱糟糟的头髮里拨了拨,检查他头上有没有伤。然后他又捏了捏托尼的肩膀, 掰了掰他的胳膊,按了按他的肋骨,蹲下来检查他的腿。托尼被他摸得浑身不自在,一把推开林默的手。 尷尬的是居然没推动,他又推了一把,还是纹丝不动。气的托尼往后退了一步,警惕地看著林默。 “你谁啊?” 林默见托尼的表情后也不逗他了,从兜里摸出和霍华德合照的相片(在神盾局资料库中拿的)交给托尼。 托尼拿在手中看了看,他早就听说了神盾局从北极挖出了两个』老傢伙『。也知道那是自己父亲以前的好友,他小时候也听自己父亲说起过林默。 “你是林默?”托尼说。 林默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叫林叔。” 托尼张了张嘴,没叫出来。他今年三十多岁了,让他管一个看起来比他还年轻的人叫叔叔,他叫不出口。 林默也不逼他,转身从娜塔莎手里把拉扎提过来,扔在托尼脚边。拉扎趴在地上,浑身发抖,连头都不敢抬。 林默说,“这是叔送你的见面礼,这个光头是十戒帮的头儿,隨你怎么处置。” 托尼低头看著拉扎,眼睛里的目光变了。就是这个光头,带著人袭击了他的车队,杀了他所有的隨行人员, 把他关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山洞里,逼他给他们造飞弹。托尼蹲下来,一拳打在拉扎脸上。 拉扎的嘴角裂开了,血从嘴角流下来。托尼又打了一拳,又一拳,又一拳。他的拳头不算重,但每一拳都带著恨意, 带著这三天来所有的恐惧和愤怒。拉扎的脸被打得血肉模糊,牙掉了两颗,鼻樑断了,眼眶肿得睁不开,但他不敢还手,连叫都不敢叫。 托尼打累了,喘著气站起来。林默从腰后拔出一把手枪,递给托尼。 “送他上路吧!” 托尼接过枪,看著拉扎。拉扎跪在地上,满脸是血,嘴里含混不清地说著什么,像是在求饶。 托尼把枪口抵在拉扎的额头上,扣了扳机。枪声在山洞里迴荡,震得人耳朵嗡嗡响。拉扎的身体往后一仰,倒在地上,死了。 林默拿回手枪,插回腰后。他把娜塔莎拉过来,对托尼介绍道。 “这是你婶婶,娜塔莎。” 101看书 101 看书网书库多,.??????任你选 全手打无错站 托尼看著娜塔莎,又看了看林默,他的表情很复杂。他这几天经歷的事情太多了。被人绑架,关在山洞里, 差点死在沙漠里,然后突然冒出来一个自称是他叔叔的人,带著一个红头髮的美女,杀光了所有绑匪, 还给他送了一个人头当见面礼,自己现在要是对他们冷著脸会不会太过分了点。 只是托尼本身就是一个不善表达的人,要让他叫林默和娜塔莎叔叔婶婶。他又实在是开不了这个口,感觉好羞耻呀! 托尼张了张嘴,脸憋得有点红。他这辈子没叫过谁叔叔。他托尼·斯塔克是个骄傲的人,现在让他对著一个看起来比他还年轻的人叫叔叔, 他感觉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在抗拒。但他不叫,又显得自己不懂事。人家大老远从m国飞到阿富汗, 杀了几十个人,把他从山洞里救出来,他连句称呼都不给,像话吗?托尼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他的声音很小,小到几乎听不见,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林叔。” 林默嘿嘿的贱笑起来,笑得一脸灿烂,跟照片上那个叼著烟的年轻人一模一样。托尼又转向娜塔莎,脸更红了。 “婶婶。” 娜塔莎嘴角翘了一下,点了点头。 托尼叫完之后,整个人像泄了气一样,肩膀塌下来,转身走到工作檯旁边,拿起一个金属箱子。 箱子里装著他和伊森在山洞里造出来的东西。第一代钢铁战甲,马克一號的零部件。胸口那个方舟反应堆, 微型电弧发生器,是他用一堆飞弹零件和一个汽车电瓶捣鼓出来的,林默的目光在那个反应堆上停了一下。 “走了,外面有飞机。”林默说。 托尼抱起金属箱,伊森跟在他后面,两人走出了山洞。洞口外面的地上,堆著几十具尸体,全是十戒帮的人。 托尼从那些尸体旁边走过,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在沙漠里走了几步,停下来,看著营地外面那片空地。 空地上停著几辆卡车,卡车上装满了武器。全是斯塔克工业製造的飞弹、火箭弹、炸弹。 这些武器从斯塔克工业的工厂里流出来的,被卖到m国军方手里,然后被人“遗落”在阿富汗的战场上, 最后被十戒帮『捡走』,现在居然用在了他自己身上。托尼站在那儿,看著那些武器,沉默了很久。 林默和娜塔莎站在他旁边,没说话。伊森站在最后面,抱著那个金属箱,看著托尼的背影。 托尼也是做出了和原剧中同样的事情,將这些武器全部引爆毁掉。托尼站在那里,看著那些武器被炸成碎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四个人往昆式战斗机的位置走去,托尼走在最前面,步子很稳,但林默能看出来,他在强撑著。 他的胸口上那个电磁铁还在发光,电瓶里的电量已经快耗尽了。伊森跟在他后面,时不时扶他一把。 娜塔莎走在中间,林默走在最后面,眼睛扫著周围的山脊,蜘蛛感应全开,没有发现追兵。 四人上了飞机,娜塔莎坐进驾驶位,启动引擎。飞机升空,往西飞去。托尼坐在机舱里,靠著墙壁,闭上眼睛。 伊森坐在他对面,低头看著手里的金属箱。林默坐在驾驶舱后面,看著窗外。托尼闭著眼睛休息了一会,又睁开,看著林默。 “林叔,你怎么知道我在那里?” 林默没回头。“你猜。” 托尼沉默了一会儿。“神盾局有卫星?” “也许吧!” 托尼知道他不会说实话,不再多问了。飞机飞了几个小时,进入m国领空。娜塔莎联繫了纽约的军用机场,申请降落。 塔台批准了,指引他们降落在纽约郊区的一个空军基地。飞机降落的时候,跑道旁边的停车场上停著两辆黑色的轿车。 一辆是林肯,一辆是奥迪。林肯的车门开了,一个红头髮的女人从车上下来,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衫,外面套著米色的风衣,脸上的表情很紧张。 佩珀·波茨,小辣椒!奥迪的车门也开了,一个穿著黑色西装的壮汉走下来,戴著墨镜,脸上的表情很严肃。 正是哈皮·霍根,托尼的保鏢兼司机。 (新书求催更和五星好评!喜欢的书友请帮小弟点点催更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60章 小辣椒 托尼从飞机上走下来的时候,小辣椒跑过去,一把抱住他,眼泪哗哗地流。她摸著托尼的脸,摸著他的头髮, 摸著他的胸口,摸到那个发光的圆环时,她的手停了一下,眼泪流得更凶了。托尼搂著她,拍了拍她的背。 “没事了,没事了。” 哈皮站在旁边,没说话,但林默看见他的眼眶有点红,车队把托尼送回了他曼哈顿的別墅。 別墅很大,客厅里摆著各种艺术品和科技產品,落地窗外是纽约的天际线。托尼被小辣椒扶著坐到沙发上, 伊森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林默和娜塔莎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小辣椒蹲在托尼面前,手指轻轻摸著他胸口那个发光的圆环。 “这是什么?” “电磁装置,用来吸住弹片不让它进入心臟,伊森帮我做的。”托尼轻鬆的说著。 小辣椒的眼泪又流下来了。她看著托尼,想说什么,嘴唇抖了几下,没说出来。她站起来,走到伊森面前,握住他的手。 “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托尼。” 伊森摇摇头。“是林先生救了我们,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 小辣椒转向林默,林默摆摆手。“別谢我,我跟霍华德是老朋友,托尼是我大侄子,救他是应该的。” 小辣椒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林默,叫林先生太生分,叫林叔又觉得奇怪,最后只是点了点头,说了声谢谢。 托尼靠在沙发上,看著伊森。“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伊森沉默了一会儿。“我想回家,我的家乡在阿富汗的一个小村庄,战爭把那里毁了。我想回去,重建我的家园。” 托尼看著他。“你可以在m国生活。我给你安排工作,给你房子,给你钱。你不用回去那个地方。” 伊森摇摇头。“谢谢你,斯塔克先生。但我的根在那里,我的妻子和儿子死在那里,我不能把他们留在那里,自己一个人在这里过好日子。” 托尼沉默了很久,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支票,写了一个数字,递给伊森。 “拿著,这是我资助你的路费,不要拒绝我。” 伊森接过支票,看了一眼上面的数字,瞳孔缩了一下。然后他把支票折好,放进口袋里。 “谢谢。” 当天晚上,伊森离开了。托尼让哈皮送他去机场,给他买了回阿富汗的机票。伊森走的时候,林默送到门口。 他靠在门框上,看著伊森上了车,然后掏出手机,给林卫国发了一条简讯。简讯里附了一张伊森的照片,还有一句话: “伊森,阿富汗人,找人盯著他。” 林卫国回了两个字,“收到。” 林默把手机揣回口袋,转身回到客厅。托尼和小辣椒在低声说话,娜塔莎坐在沙发上,手里端著一杯红酒。 林默走过去,坐到她旁边,把她手里的酒拿过来喝了一口。娜塔莎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过了一会儿,托尼抬起头,看著林默。 “林叔,你刚才跟伊森说了什么?” 林默说:“没说什么,就送他出门而已。” 托尼点了点头,没再问。林默看著他胸口的反应堆,那个蓝色的圆环在白色衬衫下面发著光,透过布料能看到清晰的轮廓。 “大侄子,你胸口那个东西,能撑多久?” 托尼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胸口。“电磁装置的电量还能撑几天,方舟反应堆的电量够用一辈子。” 林默说:“那玩意儿是你自己做的?” “在山洞里用一堆破烂做的。”托尼的语气很平淡,但林默能听出来他话里的骄傲。 林默点了点头,没再问了。他已经看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那个方舟反应堆,巴掌大的东西,能供一栋大楼的用电。 托尼·斯塔克在山洞里用一堆飞弹零件和一个汽车电瓶捣鼓出来的东西,比世界上任何一家能源公司的技术都先进了二十年。 这东西他得搞到手,但不是现在。现在托尼刚回来,小辣椒还坐在他旁边哭,他要是开口要反应堆,托尼肯定给他,但他不想这样。 不是不好意思,是不划算。刚把人家就出来就拿人家东西,那两人那点交情也就到头了,估计以后托尼都不会再跟林默有任何交集。 林默站起来,拍了拍托尼的肩膀。“大侄子,你好好养伤。过段时间我再去看看,有没有什么特殊药剂能帮你把胸口的伤治好。” 托尼抬头看著他,没说话。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是心里还是被林默这个叔叔的关心感动到,只是嘴上没有说出口而已。 林默知道托尼这个人,嘴硬心软。他不会说感激的话,林默叫上娜塔莎,两人出了別墅。哈皮开车送他们到曼哈顿的一家酒店, 林默订了一间套房。进房间的时候,娜塔莎把外套脱了,扔在沙发上,走进浴室。 水声哗哗地响了很久,她出来的时候裹著浴袍,头髮湿著,脸上红扑扑的。林默靠在床头,手里拿著遥控器,电视开著却没看。 娜塔莎走过来,坐到床边,擦著头髮。“你今天很累?” 林默说:“还行!杀几十个人而已不累。” 娜塔莎看了他一眼,把毛巾扔在椅子上,躺到床上。林默关了电视,翻过身,手搭在她腰上。 娜塔莎的身体绷了一下,然后又放鬆了。她闭上眼睛,没说话。 第二天早上,娜塔莎醒过来的时候,林默已经不在床上了。她坐起来,腰有点酸,腿有点软,但比前几天好多了。 她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林默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里拿著手机,在看什么。她走过去,坐到他对面,拿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 “今天回华盛顿?” 林默把手机放下。“你先回去吧!我还有点事。” 娜塔莎看著他。“什么事?” 林默说:“一点私事。” 娜塔莎没再问,她喝完咖啡,换了衣服就出了酒店。林默送她到门口,看著她上了计程车,然后转身回到房间,关上门。 (感谢林夕&幻狮x送来的点个讚,感谢风之秋起、荒古城的藏边五丑、天华阁的刑天、心比天高的卡利坦、喜欢罗利的秦焱、涿郡的玉皇送来的用爱发电。) 第61章 记仇的林默 林默掏出手机,拨了林卫国的號码。 “伊森现在在哪?” 林卫国说:“我们的人在酒店盯著他,他今天凌晨的飞机回阿富汗。” “地址发给我。” 林卫国发了一个地址过来,林默看了一眼,是一个位於皇后区的酒店。林默把地址记下来,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 他等了一整天,晚上十点,林默出了酒店,拦了一辆计程车,报了伊森住的酒店地址。车子开了半个小时, 停在皇后区一条安静的街道上。林默下了车,走到酒店对面,抬头看了一眼。酒店不高,六层,伊森住在四楼。 林默绕到酒店后面,確认周围没有监控,没有行人,然后脚下一蹬,整个人弹起来,跳到二楼的窗台上。 手抓住窗台的边缘,使出蜘蛛吸附能力到了四楼。窗户关著,窗帘拉著,里面透出微弱的灯光。 林默把手贴在窗户上,他用手指勾住窗框的缝隙,轻轻往上一提,窗户就打开了。 窗帘后面是一间单人房,床不大,床头柜上放著一盏檯灯,灯亮著。伊森坐在床上,手里拿著一个相框, 相框里是一张照片,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他的眼睛红红的,林默翻进窗户,落地的时候发出了点声音。 伊森听见动静,转过头来,看见林默站在窗帘旁边,瞳孔猛地一缩。主要是林默给他的第一印象太过深刻, 昨天在山洞里,这个人的脑袋被他的扳手砸了一下,连个红印都没留下。 “林先生?你怎么在这里?”伊森站起来,手里的相框还握著。 林默没回答,他走到伊森面前,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麻袋。伊森看著那个麻袋,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了恐惧。 他张嘴要喊,林默一拳打在他太阳穴上,力道控制在刚好能让人昏迷的程度。伊森的身体软下去,林默接住他, 把他塞进麻袋里,扎紧袋口。嘴上骂骂咧咧道,叫你丫的拿扳手打我,真以为我林默不记仇的啊! 他把麻袋扛在肩上,走到窗边翻出去,单手吸附在墙上,往地面移动。蜘蛛感应全开,周围没有人在看。 他落地之后,扛著麻袋走到街角,一辆黑色的suv停在那里,没有掛牌照。车窗摇下来,林卫国坐在驾驶座上。 林默把麻袋塞进后座,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林卫国发动车子,驶出街道。 “林叔,这又是谁?” 林默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一根。“伊森!机械与电子工程专家。阿富汗人,昨天跟托尼·斯塔克一起被关在山洞里的那个。” 林卫国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后座上的麻袋。“他是搞机械和电子的?” “顶尖的那种。” 林默说,“托尼在山洞里造出来的那个小型反应堆,伊森帮了大忙。没有他,托尼一个人搞不出来。而且这傢伙的人品过硬,在山洞里明明有机会自己跑,他都没走,留下来照顾托尼。这种人,值得信任。” 林卫国点了点头。“送到哪去?” “送回国啊!交给科学家的团队。告诉他们,这个人对南天门计划有大用。让他参与机甲能源系统的研发。路上照顾好他,別饿著別冻著也別嚇著了。这可是个大宝贝,弄坏了你赔不起。” 林卫国从后视镜里又看了一眼麻袋,麻袋动了一下,林卫国没理会,踩了一脚油门,车子加速驶入主路。 林默靠在座椅上,把烟抽完,菸头扔出窗外。车子开了二十分钟,到了组织在纽约的一个秘密据点。 林卫国把车停在地下车库,两个人把麻袋从后座抬出来,搬进电梯,上了三楼。三楼的房间里,已经有几个组织的人在等著了。 他们把伊森从麻袋里放出来,放在一张床上。伊森还在昏迷,呼吸很平稳。林默站在床边,低头看著他。 “等他醒了,跟他说清楚。不是绑架他,是请他去龙国工作。他有才华,在阿富汗那个地方浪费了。龙国需要他这样的人。他要是愿意合作,好吃好喝招待著,工资待遇从优。他要是不愿意合作……先让他试试你们的手段,试完了再做他的工作。总之,人不能放走。” 旁边的人点了点头,在本子上记下了。林默转身走出房间,林卫国跟在他后面。两人站在走廊里, 林卫国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林默。林默接过来,打开,里面是一沓照片,全是托尼·斯塔克的。 “这是今天拍的,他回来之后,一直待在家里没出门,助手小辣椒陪著他。”林卫国说。 林默把照片装回信封里,还给林卫国。 “继续盯著,特別是他的公司,斯塔克工业。他最近可能会做出一些大动作,比如关闭武器部门什么的。到时候第一时间通知我。” 林卫国愣了一下。“关闭武器部门?斯塔克工业是做军火的,关闭武器部门他们卖什么?” 林默笑了笑。“你看著吧!托尼·斯塔克就是这种疯子。” 林卫国没再问了,他把信封收好,转身去安排后面的事。林默站在走廊里,点了一根烟,明天回华盛顿。 回去之后,该干嘛干嘛。等托尼宣布关闭斯塔克工业武器部的那一天,他就把那一亿美元全部砸进去抄底。 然后等钢铁侠火遍全世界,等斯塔克工业的股票涨回来,等他的钱翻倍,翻五倍,翻十倍。操,想想就爽。 林默把烟抽完,菸头扔在地上踩灭,然后走出大楼,拦了一辆计程车,回了酒店。 林默闭上眼睛,脑子里过了一遍今天的事。伊森送走了,股票的钱准备好了。等托尼开那个发布会, 等他宣布关闭武器部门,等斯塔克工业的股票跌成狗。然后他进场,捡便宜。 第62章 抄底斯塔克工业 第二天林默一个人退了酒店房间就返回华盛顿了,娜塔莎提前一天回来,说是要收拾一下公寓。他给娜塔莎发了条简讯,说中午到家。 一个多小时后,飞机降落华盛顿机场。林默打车回到公寓,坐电梯上楼。掏钥匙开门的时候,闻到了饭菜的味道。 土豆燉牛肉,番茄炒蛋,还有一股烤麵包的香味。娜塔莎围著围裙站在厨房里,锅铲在锅里翻动,灶台上摆著几个已经做好的菜。 林默站在厨房门口看了几秒。娜塔莎回头看了他一眼。“看什么?” “看你呀!”林默说。 娜塔莎没理他,把锅里的菜盛出来,端著盘子走到餐桌前。林默跟过去,坐到椅子上,拿起筷子就吃。 两人正吃著饭,客厅的电视开著,播放的是新闻频道。画面突然切换,镜头对准了纽约曼哈顿的一个发布会现场。 斯塔克工业的標誌掛在大厅正中央,托尼·斯塔克站在演讲台后面,穿著一身深色西装,脸上的伤还没好全, 嘴角贴著一块创可贴。他的表情跟平时不一样,没有那种玩世不恭的笑,没有那种“我是天才你们都是蠢货”的眼神, 很严肃,很认真。台下坐满了记者,长枪短炮对著他,闪光灯噼里啪啦地闪。托尼开口了。他的声音不大,但很稳,每一个字都说得清清楚楚。 “我决定,斯塔克工业从今天起,关闭武器部门,此决定立即生效。” 台下炸了锅,记者们站起来,举手提问,声音嘈杂得听不清谁在说什么。托尼没有回答任何问题,转身走下演讲台,消失在后台。 娜塔莎放下筷子,看著电视,又看了看林默。林默也在看电视,但他的表情不是意外,不是震惊,是一种“果然如此”的平静。 他放下碗筷,站起来走到窗边,掏出手机。屏幕上有一条新简讯,林卫国发来的,只有一句话。 “林叔,斯塔克工业宣布关闭武器部门,股票已经开始跌了。” 林默盯著那条简讯,嘴角翘了起来。他转身走回餐桌旁,一把抱起娜塔莎,在客厅里原地转了好几圈。 娜塔莎被他转得头晕,拍著他的肩膀喊“你发什么疯”,林默把她放下来,双手捧著她的脸,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 “下午帮我去办件事。” 娜塔莎看著他。“什么事?” 林默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银行帐户,把手机递给她。“这里面有一亿美元,你下午去交易所,帮我买斯塔克工业的股票。全部买进去,一分不留。” 娜塔莎接过手机,看著屏幕上的余额,沉默了两秒一亿美元。 “你疯了?斯塔克工业的股票今天刚开始跌,明天还会继续跌。你现在买进去,等於把钱往水里扔。” 林默说:“你不懂。” “那你解释给我听。” 林默想了想,说了一句让他自己都觉得厚顏无耻的话。“我是托尼的叔叔,当叔叔的总得支持一下大侄子的公司吧!” 娜塔莎看著他,没有拆穿他。她跟林默在一起这么久了,知道这个人说话从来不会把真正的理由放在第一句。 他要买斯塔克工业的股票,一定有他的道理。她不需要知道那个道理是什么,她只需要帮他办好这件事。 “行!我现在就去,你在家待著,別惹事。”娜塔莎把手机放进口袋里,拿起桌上的包。 林默跟到门口,看著她换鞋。娜塔莎穿了一双平底鞋,弯腰繫鞋带的时候,t恤领口垂下来,露出一片锁骨。 “早点回来。”林默说。 娜塔莎站起来,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拉开门出去了。门关上之后,林默在门口站了几秒,然后走回客厅,躺到沙发上,打开电视。 新闻频道还在播斯塔克工业的新闻,画面切到华尔街,交易所的大厅里人头攒动,屏幕上斯塔克工业的股票代码旁边是一片绿色,数字在往下跳。 林默看著那些数字往下掉,心情不但没有变差,反而越来越好。跌吧,跌得越多越好。等他抄底的时候,跌得越狠,他赚得就越多。 接下来的日子,不紧不慢地过去。 第一个月,斯塔克工业的股票跌成了狗。从宣布关闭武器部门的那天起,股价像坐滑梯一样往下溜, 偶尔反弹一下,然后又继续跌。股东们骂娘,分析师们唱衰,竞爭对手们看笑话。托尼·斯塔克本人倒是不在乎, 天天待在他马里布的海边別墅里,地下室的灯从早亮到晚,不知道在捣鼓什么。 林默知道他在製作钢铁战甲,马克二號。托尼在山洞里造的那身铁罐子是马克一號,粗糙笨重,飞不高跑不远,但证明了原理可行。 回到家之后,他有更好的设备,更多的资源,更充裕的时间,他要造一身真正的战甲。能飞,能打,能扛。 林默每天都会收到林卫国的报告,托尼几点起床,几点睡觉,几点叫外卖,几点地下室的灯灭了。 报告写得很细,但內容很无聊。托尼不出门,不见客,不开会,连小辣椒都很少见到他。 他把自己关在地下室里,跟一个人工智慧说话,跟一堆金属零件较劲。林默不急,他知道托尼需要时间。 第二个月,斯塔克工业的股票跌到了谷底。林默让娜塔莎分批买入,一亿美元全部进去了,买在了最低点。 娜塔莎每次下单之前都会看他一眼,那眼神的意思是你確定?林默每次都点点头,娜塔莎就不再多说了。 第三个月,新闻里出现了一条奇怪的报导。空军的两架f-22战斗机在洛杉磯附近的海域上空拦截了一个不明飞行物, 速度极快,机动性极强,雷达几乎捕捉不到。两架战斗机试图迫降它,但被它轻鬆摆脱,其中一架战斗机在追逐过程中失控坠毁,飞行员跳伞逃生。 空军发言人称,事件正在调查中,不便透露更多细节。林默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正在神盾局的食堂里吃午饭。 他把手机放下,舀了一勺土豆泥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后笑了。林默知道马克二號试飞成功了。 跟原剧一样,托尼穿著那身铁罐子在天上飞,测试战甲的性能,飞得太高兴了,忘了关广播,被空军发现了。 (这几天我看有许多书友留言骂我不该將艾米丽给写死了,对此我也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后面会让主角找齐六颗无限宝石將她復活,大家不要再骂我了。还有小弟在这里郑重声明,这部小说保证不会断更、烂尾,大家可以放心品鑑。只求各位大佬多给小弟点点催更,再给个五星好评就最好啦!) 第63章 再生药剂 第四个月,第五个月,风平浪静。托尼继续改进他的战甲,斯塔克工业的股票开始缓慢回升。 林默每天看看新闻,上上班摸摸鱼,偶尔去纽约看看托尼。托尼每次都让他进去坐坐,但每次都很忙, 说了没几句话就又钻回地下室了。林默不打扰他,看看他的状態,確认他还活著,就走了。 第六个月的一天下午,林默正在办公室里把腿翘在桌上发呆,手机震了。林卫国打来的。 “林叔,东西到了。” 林默把腿放下来。“什么东西?” “再生药剂!国內的研究人员花了大半年时间,把康纳斯蜥蜴药剂里的再生能力復刻出来了,而且解决了副作用的问题。科学家亲自带团队做的,第一批成品两支,今天刚送到。” 林默站起来。“你现在在哪?” “安全屋,东西在我手上。” “我马上过去。” 林默掛了电话,大步走出办公室。走廊里碰到科尔森,科尔森喊了他一声,他没停,摆了摆手,继续走。 出了大楼上了车,发动引擎,一脚油门踩到底。车子从车库衝出去,轮胎在地上留下两道黑印。 他用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开到了安全屋楼下,平时要三十分钟。上楼的时候,蜘蛛感应扫过周围,没有异常。他敲开门,侧身让他进去。 客厅的长桌上放著一个小型恆温箱,银白色的,比鞋盒小一圈。林卫国打开箱盖,里面垫著蓝色的保温棉, 保温棉中间嵌著两支玻璃管。玻璃管比手指粗一点,里面的液体是淡绿色的,在灯光下泛著微光, 跟康纳斯手里那种冒著绿烟的蜥蜴药剂完全不一样。更清澈,更透亮,看起来不像毒药,像高级饮料。 “国內那边说,这种再生药剂是从康纳斯的蜥蜴基因里提取的再生因子,经过纯化和重组,去除了蜥蜴化的副作用。注射之后,人体会获得蜥蜴的再生能力,但不会变成蜥蜴。断肢再生,器官再生,组织再生,全都能修復。而且没有任何副作用,动物实验和人体实验都通过了。” 林默拿起一支玻璃管,对著灯光看了看。淡绿色的液体在他手指的转动下慢慢晃荡, 里面的微光像萤火虫一样闪。他把玻璃管放回恆温箱,盖上盖子,把恆温箱夹在腋下。 “我拿走了,替我跟国內说一声,东西很好,下次继续努力。” 林卫国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他本来想问林叔要这东西干什么用,但想了想,还是没问出口。 林叔做事,从来不解释,问了也白问。林默夹著恆温箱出了安全屋,下楼,上车,把恆温箱放在副驾驶座上,系好安全带。 他没有回神盾局,直接开车回了公寓。路上的时候给娜塔莎发了条简讯:在家等我,有事。 他到家的时候,娜塔莎已经回来了。她坐在沙发上,手里端著一杯茶,电视开著没看。 看见林默进来,她放下茶杯,目光落在他腋下那个银白色的箱子上。 “你拿的什么东西?” 林默把恆温箱放在茶几上,打开箱盖,取出那两支玻璃管。淡绿色的液体在灯光下泛著微光,娜塔莎盯著那两支玻璃管,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再生药剂!能够修復身体缺陷的那种。断肢再生,器官再生,组织再生什么都能修。”林默说。 娜塔莎的眉头没有鬆开,但她的眼神变了。她看著林默,没有说话,等他说下去。 林默从箱子里取出注射器,把一支玻璃管打开,把里面的液体吸进注射器里。他拿著注射器,看著娜塔莎。 “你身上的旧伤疤,能消掉。你体內那些因为红房子训练留下的暗伤,能治好。还有……” 他停了一下。“红房子给你做的手术,也能修復。” 娜塔莎的手指动了一下,她的手指本来搭在膝盖上,很放鬆,但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她的指节微微弯了一下,攥住了膝盖上的裤子布料。 那个动作很小,很快,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但林默看出来了,他没有再说话,把注射器放在茶几上,等著她。 娜塔莎低下头,看著那支注射器。她的脸上没有表情,但她的眼眶开始泛红。她想起红房子的那个手术台, 冷冰冰的,灯亮得刺眼,几个穿白大褂的人按著她的手脚,不让她动。她那时候才十五岁,手术做完之后, 教官告诉她,她不再是女人了,她是一件武器,武器不需要有孩子,她以为自己早就把这件事忘了。 她以为自己可以不在乎,但每次跟林默在一起之后,她的手会不自觉地放在小腹上,手指会不自觉地摸著那片平坦空荡荡的皮肤。 她不是在想孩子,她是在想,如果当年没有被送上那个手术台,她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 娜塔莎抬起头,看著林默。她的眼眶红红的,但没有哭。她伸手拿起注射器,把针头扎进自己的手臂,慢慢把液体推了进去。 注射完之后,她把注射器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林默坐在她旁边,没有说话。两个人就那么坐著,安静地等。 变化是从第二分钟开始的,娜塔莎手背上有一道旧伤疤,是十年前在布达佩斯执行任务时留下的。 那道疤慢慢地变淡了,边缘开始模糊,顏色从白色变成粉色,从粉色变成肉色,最后跟周围的皮肤融为一体, 完全看不出来了。她的手臂上,腿上,背上,那些大大小小的伤疤,一个一个地消失。 像有人在用一块看不见的橡皮,把她身上所有痛苦的痕跡一点一点擦掉。 第五分钟的时候,娜塔莎的身体突然绷紧了。她的手按在小腹上,眉头皱起来,嘴唇抿成一条线。 她的身体里有一股暖流在涌动,从小腹中央往外扩散,像温水慢慢漫过乾涸的河床。 林默连忙询问。“疼吗?” 娜塔莎摇了摇头,没说话。她的眼睛闭著,睫毛在微微颤抖。那股暖流持续了很久,她的身体从紧绷慢慢变得放鬆,呼吸从急促变得平缓。 她的手一直放在小腹上,没有拿开。一个小时过去了,娜塔莎睁开眼睛。她的眼眶还是红红的,但眼神跟以前不一样了。 不是那种锋利有距离感的眼神,是一种很软的、没有设防的眼神。她看著林默,嘴角动了一下,像是想笑在感激。 (感谢宝藏z大佬送来的4张催更符,也感谢其他给小弟送礼物的书友。因为人数过多在这里我就不一一感谢了,怕大家说我在水字数嘿嘿!) 第64章 娜塔莎的变化 “去医院检查一下。”林默连忙说。 娜塔莎点了点头,两人出了门,开车去了最近的一家医院。他直接掛了妇產科的號,护士看了一眼娜塔莎,又看了一眼林默,没多问,给他们安排了一个急诊b超。 b超室里,医生让娜塔莎躺在床上,解开衣服,露出小腹。医生把耦合剂涂在她的皮肤上,凉凉的, 她的腹肌绷了一下,又放鬆了。探头贴上去,在皮肤上慢慢滑动。医生的眼睛盯著屏幕,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 “你以前做过子宫切除手术?”医生问。 娜塔莎说:“是。” 医生的眼睛没有离开屏幕。“不可能啊!你的子宫完好无损,没有任何手术痕跡。双侧附件正常,卵巢功能正常,你是不是记错了?” 娜塔莎没有回答,她躺在检查床上,看著天花板,眼泪从眼角滑下来。她没有出声,就那样静静地流著眼泪。 林默站在旁边,一只手握著她的手,另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出了医院,两人上了车。娜塔莎坐在副驾驶, 系好安全带,看著窗外,没说话。林默发动车子,开出医院,往公寓的方向开。开到半路的时候,娜塔莎突然开口了。 “林默,你知道红房子给我做手术的时候,我多大吗?” 林默没说话。 “十五岁。”娜塔莎说。 “他们把我的子宫切了,然后跟我说,你现在是完美的武器了。武器不需要生孩子,我那时候以为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后来我来了神盾局,认识了很多人,做了很多事,我以为我已经不在乎了。但每次看到街上那些抱著孩子的女人,我心里还是会疼。就像有什么东西被挖走了,留下一个洞,怎么填都填不满。” 她转过头,看著林默。“现在你把这个洞填上了。” 林默握著方向盘,眼睛盯著前面的路,没说话。娜塔莎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 “谢谢你。” 林默还是没说话,他把车停在路边,解开安全带,转过身,把娜塔莎搂进怀里。 两个人就那么抱著,在马路边上,车里,谁都没说话。过了很久,林默鬆开她,重新系好安全带,发动车子。 “回家。”他说。 娜塔莎点了点头,回到家之后,娜塔莎一改往日的风格。她没等林默换鞋,没等林默脱外套,没等林默关好门。 她抓住林默的衣领,就把他往臥室里拽。林默被她拽得踉蹌了一下,顺手把门关上反锁。娜塔莎把他推倒在床上,骑在他身上,低头看著他。 “你欠我的。”她说。 林默笑了。“欠你什么?” “欠我三个小时。”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臥室里的动静很大。床嘎吱嘎吱响了很久,中间夹杂著娜塔莎的声音,不是骂,不是叫,是一种林默从来没听过的声音。 像是哭,又像是笑,像是在释放什么积压了十几年的东西。林默没有收著力,娜塔莎也没有让他收著。 她扛住了,比以前任何一次都疯狂。不是因为她的身体变强了,是因为她的心里有什么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完事之后,娜塔莎趴在床上,脸埋在枕头里,手指摸著平坦的小腹。她的头髮散了一背,肩膀上有一排浅浅的牙印,是林默刚才留下的。 她翻了个身,仰面躺著,把手举到眼前,看著手背上那块消失的伤疤,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些消失了痕跡,最后把手放回小腹上。 她想做妈妈了,这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从十五岁被送上那个手术台开始,她就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可能有孩子了。 她接受了,习惯了,以为自己不在乎了。但现在,这个问题被她身边这个男人解决了。她的手放在小腹上, 能感觉到里面的温度,那个曾经空荡荡,被挖走了一块的器官,现在完完整整地回来了,暖暖的,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生长。不是孩子,是希望。 她转头看著林默。林默躺在她旁边,手里夹著一根烟,眼睛盯著天花板。他的胸口上有一道指甲划出来的红印,是刚才她太激动的时候留下的。娜塔莎侧过身,手撑著头,看著他。 “林默,我给你生个儿子吧。” 林默把烟从嘴里拿下来,看了她一眼。“生一堆。” 娜塔莎笑了。“生一堆,那不得累死你。” 林默把烟按灭在床头柜上,翻身把她压在身下。“再来?” 娜塔莎推了他一下。“你让我歇会儿。刚恢復,你想把我弄死啊?” 林默躺回去,伸手把她搂进怀里。娜塔莎靠在他胸口上,听著他的心跳,闭上眼睛。 她的手指在他腹肌上慢慢画著圈,画了一会儿,停了。呼吸变得很轻很慢,她睡著了。 林默低头看著她的脸,她的嘴角微微翘著,不是在笑,是一种放松,一种彻底放下所有防备之后的鬆弛。 她睡得很沉,很安稳,没有做噩梦。林默把被子拉上来,盖在她肩膀上,然后闭上眼睛。 第二天一早,林默的手机震动,林卫国打来的。他从娜塔莎的胳膊下面把手机抽出来,走到阳台上,关了门。 “说。” “林叔,奥巴代亚·斯坦要动手了。我们的线人截获了一份內部通讯记录,奥巴代亚最近在大量调集资金,联繫了几个退役的军事承包商。他很可能要对托尼·斯塔克下手。” 林默靠在阳台栏杆上,点了一根烟。“什么时候?” “不知道!但我们的分析应该就在这两天中。” “知道了。” 林默掛了电话,回到臥室。娜塔莎还在睡,被子裹到下巴,红头髮散在枕头上。他看了她一眼,没叫醒她。 他换了一身衣服,拿上车钥匙,出门了。开车去纽约的路上,林默一直在想奥巴代亚的事。 这个人他前世在电影里看过,托尼父亲的合伙人,斯塔克工业的元老,表面上是个慈祥的长辈, 背地里是个想弄死托尼自己当家的狠人。他跟十戒帮勾结,卖武器给恐怖分子,还派人绑架托尼,想在山洞里把他干掉。 现在托尼活著回来了,他又想別的办法。原剧里,奥巴代亚抢走了托尼胸口的方舟反应堆,差点把托尼弄死在別墅里。 但现在有林默在,托尼就死不了。 第65章 暴揍澳巴代亚 车子开了四个多小时,到纽约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林默把车停在托尼別墅外面,下了车就往里走。 门口没有保鏢,没有保安,连个门卫都没有。托尼·斯塔克的家,就这么敞著。 林默推开门,走进客厅。客厅里没有人,电视开著,声音调得很低,茶几上放著半杯没喝完的威士忌。 “托尼?”林默喊了一声。 没人回答。他往地下室走,楼梯口有一道防弹玻璃门,关著。他透过玻璃往里看,地下室的灯亮著, 工作檯上堆满了工具和零件,马克三號的战甲立在充电架上。托尼躺在地上,脸朝下,一只手伸向旁边,一动不动。 林默想推开玻璃门,接过没推开。贾维斯的声音从天花板上的扬声器里传出来。 “林先生,您没有进入地下室的权限。” “开门。” “抱歉,没有托尼·斯塔克的授权,我不能为您开门。” 林默低头看著躺在地上的托尼,又看了看那道防弹玻璃门。他退后一步,攥紧拳头,一拳打在玻璃门上。 玻璃门碎了一大片,碎渣哗啦啦地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把门框上的碎玻璃拨开,大步走进去,蹲下来把托尼翻过来。 托尼的脸很白,嘴唇发紫,胸口的反应堆不见了,只剩下一个圆形的空洞,洞里面那些电线露出来,有的断了,有的还连著。 他的呼吸很弱,脉搏几乎摸不到。林默把手指按在托尼的脖子上,感觉到了微弱的跳动,还在,但快没了。 林默把托尼抱起来,公主抱,像抱一个小孩一样。托尼的脑袋歪在林默的肩膀上,胳膊垂下来,晃来晃去。 林默抱著他走到工作檯旁边,在工作檯上翻找。零件,工具,半成品,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找到了那个在山洞里造出来的方舟反应堆,旧的,功率比新版的差一些,但还能用。 他把反应堆塞进托尼胸口的空洞里,拧紧接口,按下启动开关。蓝色的光从反应堆里亮起来,顺著电线流进托尼的身体。 托尼的身体猛地弹了一下,像被电击了一样,然后他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气。他睁开眼睛,看见林默的脸,瞳孔缩了一下,然后慢慢聚焦。 “林叔……”他的声音很哑,像砂纸在玻璃上刮。 “別说话,你身上的反应堆被人抢了走了,是谁干的?”林默说。 托尼点了点头,喘了几口气。“小辣椒……奥巴代亚抓了小辣椒……斯塔克工业……他去拿走了我的反应堆……” 他的话说得断断续续,不成句子,但林默听懂了。 “你先把气喘匀了再说。”林默说。 托尼又喘了几口,呼吸慢慢稳下来。他伸手摸了摸胸口的反应堆,確认它还在工作,然后扶著林默的胳膊站起来。 他看著那扇被林默一拳打碎的玻璃门,嘴角抽了一下。 “林叔,那扇门是防弹的,你一拳就打碎了?” 本书首发101??????.?????,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林默没理他,连忙让他给贾维斯下令解除警报。林默可不想被一个人工智慧,报警將纽约警察给招来。 托尼听后立刻开口,“贾维斯,解除警报。採集林叔的特徵並授予二级权限。以后他来了,直接开门。” 贾维斯的声音响起来。“已解除警报,已录入林默先生的特徵,二级权限已授权。” 托尼转过身,看著林默。“林叔,谢谢。” 这是托尼·斯塔克第一次真心实意地对林默说谢谢。不是客套,不是应付,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没说什么。 托尼走到战甲著装区域,站在一个圆形平台上。机械臂从天花板上伸下来,把马克二號的各个部件一件一件地装在他身上。 胸甲,背甲,臂甲,腿甲,头盔。红色的,金色的,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托尼的面罩落下来,盖住他的脸,眼睛部位亮起两道白光。 “林叔,我去救小辣椒。你在家等我。” 林默说:“我跟你一起去。” 托尼犹豫了一下。“你怎么过去?要不我提著你飞过去。” 林默从工作檯上拿起一把钥匙,在手里掂了掂。“你管我怎么去,你先走,我隨后到。” 托尼没再说什么,脚底喷出火焰,整个人从地下室的通道里飞了出去,在空中留下一道白色的尾跡。 虽然让托尼带著自己飞过去更快,但是林默可不想自己被大侄子像提孙子一样提著飞过去。 林默拿著钥匙走出別墅,找到托尼的车库,按了一下钥匙上的解锁键,一辆银色的奥迪r8亮了灯。 他拉开车门坐进去,发动引擎,一脚油门踩到底。车子从车库里衝出去,轮胎在地上尖叫了一声,然后像炮弹一样射向斯塔克工业的方向。 事实证明飞行確实比开车快,林默到斯塔克工业的时候,托尼已经跟奥巴代亚打了一会儿了。 斯塔克工业的大楼顶部,一个巨大的铁王八站在那儿。奥巴代亚穿著铁霸王战甲,跟托尼的马克二號扭打在一起。 铁霸王比马克二號大了整整一圈,浑身上下掛满了武器,肩膀上两挺六管机枪,手臂上掛著微型飞弹, 胸口的反应堆发出的蓝光把整个楼顶照得透亮。托尼的马克二號已经被打得不成样子了, 胸甲凹进去一块,左臂的液压系统坏了,耷拉著,头盔上的漆被刮掉了一大片,露出下面的银白色金属。 铁霸王一拳打在马克二號的胸口上,托尼整个人飞出去,撞在一根柱子上,柱子都被撞弯了。 托尼从柱子上滑下来,单膝跪地,右臂撑著地面,左臂完全动不了了。铁霸王走过来,抬起一只脚,踩在托尼的胸口上, 把他踩在地上,动弹不得。奥巴代亚的声音从铁霸王的扩音器里传出来,闷闷的,像一头熊在吼。 “托尼,你本可以跟我合作的。你父亲跟我合作了一辈子,斯塔克工业能有今天,是我们两个人一起打下来的。你为什么要毁掉它?” 托尼的声音从马克二號的头盔里传出来,虽然喘著气,但语气还是那副欠揍的德性。 “因为我比你帅。” 奥巴代亚暴怒,铁霸王的拳头举起来,准备给托尼最后一击。林默从车上下来的时候,看到的正是这个画面。 他站在斯塔克工业大楼前面的广场上,抬头看著楼顶上那个巨大的铁王八,嘴里叼著一根还没点的烟。 他把烟从嘴里拿下来,塞进口袋里,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脚下一蹬,整个人弹了起来。他跳了將近十米高, 踩在一楼的窗台上,又往上弹了一下,到了二楼。手抓住三楼的栏杆,脚蹬著四楼的墙壁,身体像炮弹一样往上躥。 几秒钟后,他到了楼顶。铁霸王正要踩爆托尼的脑袋,林默从后面衝上去,一拳打在铁霸王的后背上。 咣!!!铁霸王往前踉蹌了两步,后背上凹进去一个拳印。铁霸王转过身,看见林默,愣了一下。 林默没给他反应的时间,他衝上去,双手抓住铁霸王的一只胳膊,用力一拧。铁霸王的胳膊发出刺耳的金属摩擦声, 关节处的铆钉崩飞了两颗,整条胳膊被拧成了麻花。里面的电线露出来,火花四溅。奥巴代亚惨叫了一声,不是疼,是震惊。 他不明白这个人的力气为什么这么大,他的铁霸王战甲是用军用合金打造的,能扛住穿甲弹的直接命中,能扛住反坦克飞弹的爆炸衝击。 但在这个人面前,像纸糊的一样。 (我在评论区看见有许多书友都说追完了不够看,大家看完每天更新的章节后可以去看看小弟另一本书“南洋小道”,写的是灵异邪修的故事,大家可以看看打发时间。对了!喜欢本书的大佬帮小弟点点催更,再给个五星好评就最好啦!感谢感谢。) 第66章 能源设计图 林默鬆开那只废了的胳膊,转到铁霸王侧面,一脚踹在它的膝盖上。 膝盖关节弯了,铁霸王单膝跪地,地面被砸出一个坑。林默跳到铁霸王的肩膀上,双手抓住它头上的面罩, 用力往外一拔。面罩连著几根电线被拔了下来,露出奥巴代亚的脸。他的脸上全是汗,眼睛里全是恐惧。 “別……別杀我……” 林默看著他的脸,想起这个人派人绑架托尼,派人抢走托尼胸口的反应堆,差点把托尼害死。 他想起霍华德·斯塔克的脸,想起那个在咆哮突击队里跟他喝酒吹牛的傢伙。 如果霍华德知道他最信任的合伙人这样对他的儿子,会怎么想? 林默没想太久,他伸手把奥巴代亚从铁霸王里拽了出来,像从罐头里拽出一条沙丁鱼一样。 奥巴代亚被他提著后领,两条腿在地上蹬,嘴里喊著“我是斯塔克工业的ceo,你不能动我” 林默没理他,把他扔在托尼面前。托尼从地上爬起来,马克二號的左臂还耷拉著,头盔面罩上全是划痕。 他低头看著奥巴代亚,看了几秒,然后把面罩掀起来,露出自己的脸。他的脸上有血,嘴角破了,左眼眶肿了一块,但眼睛很亮。 “奥比,你老了。”托尼说。 奥巴代亚趴在地上,浑身发抖,不敢抬头。他失败了,他不再是那个在董事会上翻云覆雨的商界大佬, 不再是那个在军火市场上叱吒风云的军工巨头。他就是一个被人从铁罐子里拽出来的老头,浑身发抖,等著別人告诉他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楼顶的门被推开了,科尔森带著几个神盾局的特工衝上来。他看见林默,愣了一下。 “林?你怎么在这?” 林默说:“我来救我大侄子。” 科尔森看了看被打成废铁的铁霸王,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奥巴代亚,又看了看林默的拳头,嘴唇动了一下,没说出话。 小辣椒跟在科尔森后面跑上来,看见托尼浑身是伤地站在那儿,跑过去抱住他,眼泪哗哗地流。 托尼搂著她,拍著她的背。“没事了,没事了。奥比被制服了,我没事。” 小辣椒抬起头,摸著他脸上的伤,哭著骂他。“你每次都这样,每次都说没事,每次都是一身伤回来……” 托尼笑了笑,没说话。 科尔森走到奥巴代亚面前,蹲下来,掏出手銬。“奥巴代亚·斯坦,你涉嫌谋杀绑架,非法持有武器和叛国。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將作为呈堂证供。” 奥巴代亚被銬起来,被两个特工架著带走了。 回到別墅之后,小辣椒扶著托尼坐到沙发上,忙著给他搽药。她拿著棉签蘸了碘伏, 小心翼翼地涂在他嘴角的伤口上,托尼嘶了一声,小辣椒的手抖了一下,眼泪又掉下来了。 她又拿起冰袋敷在他眼眶上,托尼接过冰袋自己按著,另一只手把小辣椒搂过来,让她靠在自己肩膀上。 林默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看著小辣椒忙前忙后,想起自己口袋里还有一支再生药剂。 昨天给娜塔莎用了一支,还剩一支。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那支淡绿色的玻璃管,在手里转了转,然后扔给托尼。 “接著。” 托尼接住玻璃管,看了看里面的液体。“这什么?” “上次答应帮你找的再生药剂,能治你胸口的伤,自己注射吧!” 托尼看著那支玻璃管,又看了看林默,没问这东西从哪来的,没问有没有副作用,也没问他为什么要帮自己。 他把玻璃管打开,把液体吸进注射器里,扎在自己的手臂上,推了进去。液体推进去之后,托尼的身体开始发热。 他低头看著自己的胸口,那个圆形的空洞周围,皮肤开始发痒。不是普通的痒,是那种伤口癒合时的痒,从里面往外痒,痒得他想伸手去抓。 他忍住了,林默站起来,走到托尼面前,伸手把他胸口的方舟反应堆取了下来。 托尼胸口的空洞里,那些电线在跳动,新生的组织在生长。林默把反应堆放在茶几上,绕到托尼身后, 手掌贴在他的后背上,运了一口气,一掌拍了下去。这一掌的力道不大,但很巧, 掌力穿透皮肤、肌肉、肋骨,直达胸腔。那些嵌在心臟表面的细小弹片被这一掌震得鬆动,从心肌里弹出来,从胸口的空洞里飞了出去。 几块黑色的弹片落在地上,叮叮噹噹响了几声。托尼的身体猛地一震,嘴里喷出一口黑血,喷在地毯上,触目惊心。 小辣椒尖叫了一声,扑过来扶住托尼,眼泪哗哗地流。“托尼!托尼你怎么样?” 托尼咳嗽了几声,又咳出一些血块,然后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他低头看著自己的胸口,那个圆形的空洞里, 新生的组织和血管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从边缘向中心合拢,像有人在用一支看不见的笔,一笔一笔地填补那个空缺。 半小时后,托尼胸口的伤完全癒合了。皮肤光滑如初,没有疤痕,没有色素沉著,连一个印记都没有留下。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摸到的是光滑的皮肤,不是那个冰冷的金属环,不是那些缠绕的电线。 他又摸了摸,確认自己没有在做梦。小辣椒蹲在他面前,手指轻轻摸著他的胸口,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在他的皮肤上。 她抬起头,看著林默,嘴唇抖了几下,想说谢谢,但说不出来。林默摆摆手,让她別说了。 托尼靠在沙发上,看著林默,沉默了很久。 “林叔,你想要什么?” 林默笑了。“你要是想报答我,就给我来百八十个方舟反应堆吧!你给得起吗?” 托尼差点从沙发上滑下去,百八十个?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他看了一眼林默的表情,发现这个人不是在开玩笑。 托尼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来。他站起来,走到茶几旁边,拿起那个从自己胸口取下来的方舟反应堆,递给林默。 然后他转身走进地下室,过了一会儿,拿著一沓图纸上来,塞进林默手里。 “就这些了,別想再薅我的羊毛了。” 林默低头看著手里的方舟反应堆和设计图纸,眨了眨眼。他本来只是开个玩笑,想拿一个反应堆就行。 没想到托尼这么大方,连设计图纸都给他了,这整得他怪不好意思的。 不过他的手可不慢,图纸往口袋里一塞,反应堆往怀里一揣,动作一气呵成。 “行,大侄子,你好好养伤我先走了。” 林默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转身往外走。 托尼在身后喊了一声。“林叔。” 林默停下来,回头。 托尼看著他,嘴唇动了几下,最后说了一句。“有空常来。” 林默摆了摆手,拉开门出去了。夜色很深,纽约的街头灯火通明。 林默把方舟反应堆和设计图纸放在副驾驶座上,发动车子,往华盛顿开。上了高速之后, 他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点了一根烟。脑子里在盘算。方舟反应堆拿到了,设计图纸也拿到了。 这东西交给组织,南天门计划的能源问题就能解决了。机甲能跑了,能飞了,能上战场了。 以后龙国的边境线上,站著的將不再是血肉之躯的士兵,而是八米高的钢铁巨人。 他把烟抽完,菸头扔出窗外,踩了一脚油门,车子加速往前冲。 后视镜里,纽约的灯光越来越远。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也感谢大家的催更。谢谢各位大佬支持!) 第67章 南天门计划的心臟 林默回到华盛顿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他把车停在安全屋楼下,没急著上去, 坐在驾驶座上把那支方舟反应堆从口袋里掏出来。巴掌大的东西,在路灯的光线下泛著幽蓝色的光。 他托在掌心里,看了一会儿,觉得这玩意儿比他见过所有的珠宝都好看。不是因为它值钱, 是因为它能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他把反应堆揣回口袋,拎著那一沓设计图纸上了楼。 来到安全屋后是林卫国开的门,他还没睡,身上穿著作训服,脚上蹬著作战靴,一副隨时能出发的架势。 安全屋里还有三个人,都在收拾东西,地上摆著几个战术背包,桌上摊著地图和设备。 “林叔。”林卫国侧身让他进来。 林默走进屋,把方舟反应堆和设计图纸放在桌上。反应堆放在桌上的时候发出轻轻的磕碰声, 设计图纸摊开来铺了半张桌子,上面密密麻麻全是托尼·斯塔克的手写標註。 林卫国低头看著那个发光的小东西,眉头皱了一下。他没见过这个,但能让林叔半夜亲自送来的东西,不会是小玩意儿。 “林叔!这是什么?”林卫国问。 林默从桌上拿起一个杯子,倒了一杯水,一口气喝了半杯。 “托尼·斯塔克造的那个方舟反应堆,微型电弧发生器,冷聚变装置。巴掌大的东西,能供一栋大厦的用电。这是实物,这个是设计图纸。” 林卫国的目光从反应堆上移到图纸上,又从图纸上移到林默脸上。他的表情从困惑变成了震惊, 又从震惊变成了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他是情报部门的行动队长,不是科学家,但他跟了林默这么久, 知道林叔每一次拿出来的东西都不是普通货色。能量武器,冬兵技术,再生药剂,康纳斯教授,现在又是这个。 每一件都是別的国家做梦都想得到的东西。但他还是没完全明白这个东西的意义。 “林叔,这东西到底有多重要?” 林默放下杯子,看著林卫国。他想了想,决定说实话。 “你知道国家的南天门计划吗?” 林卫国愣了一下,他当然知道南天门计划,那是国家最高机密。他的级別虽然不够, 但也听说过这个计划的存在,只是具体內容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跟军事科技有关的重大工程, 投入了海量的资金和人力,搞了好多年了。他的父亲老刀在世的时候,有一次喝醉了酒,提到过几句。 说什么,“要是当年有这些东西,哪用得著拿命去填”。 老刀没说具体是什么,林卫国也没问。不该问的別问,这是组织的基本规矩。 “听说过,不知道细节。”林卫国说。 林默靠在桌沿上,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一根。烟雾在灯光下慢慢飘散,他的眼睛盯著那些烟雾, 像是在组织语言。南天门计划,他在前世就知道。不是看电影看到的,是在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 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通过组织內部的渠道了解到的。龙国在这个世界里的科技水平,比他在前世所在世界的技术要超前很多。 有些先进技术是他从外面弄回去,但大部份技术还是国內那些科研专家自行研究的成果,林默本身也不是一个会抢功劳的性格。 超级士兵血清是基础,能量武器是骨干,南天门计划是巔峰。这个计划的核心, 是打造一支能够在地球大气层內,和近地轨道空间进行作战的空中战略舰队。不是一架飞机,不是一架机甲,是一整支舰队。 林默吐出一口烟,开始说。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说得很清楚。 “南天门计划包括几个部分。承影,战术机甲。高八米,重六十吨,装备两门能量炮和四挺重机枪,能在平原上以每小时八十公里的速度前进。这东西的防护能力能扛住现役所有常规武器的直接命中,火力相当於一个机械化步兵营。目前的问题不是造不出来,是造出来之后跑不远。能源系统不过关,能量消耗太大,现有的电池只能支撑二十分钟。” 林卫国听著,没有说话。 林默接著说:“玄鸟,空战机甲。比承影小一號,但机动性更强,能在大气层內以超音速飞行。装备能量武器和飞弹,主要用於对空作战和近地支援。 白帝,空天战机。不是机甲,是飞机,但比现役所有的飞机都先进。能在大气层內和近地轨道空间切换飞行模式,装备能量护盾和定向能武器,这玩意儿的设计指標是能单机突防任何国家的防空系统。 欒华,重型空天战机。比白帝大三倍,是舰队的旗舰。能搭载两架白帝,或者六架玄鸟,或者一个机甲作战单元。欒华的武器系统包括一门主炮和十二门副炮,主炮的威力能一炮击穿航空母舰的甲板。” 林卫国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了两下,他是军人,他知道这些东西意味著什么。承影,玄鸟,白帝,欒华。 每一件都是改变战爭规则的武器,不是改进,不是升级,是跨代。是把现役的所有武器都甩开一个时代的差距。 林默把烟按灭在菸灰缸里,拿起桌上的方舟反应堆,托在掌心里。蓝色的光照亮了他的脸,他的表情很平静, 但眼睛里有一种光。“这些东西,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知道怎么造。他们知道需要什么样的能源系统,知道需要什么样的能量密度,知道需要什么样的输出功率。 但他们做不出来,不是因为技术不够,是因为能源系统的核心理论一直卡在瓶颈上。他们需要一种能够在极小体积內產生极大能量输出的装置,需要一种清洁的、可控的、稳定的、持久的能源。 需要一种能把机甲从充电桩上解放出来的东西,需要一种能让飞舟真正飞起来的能源,就是这个。” 他把反应堆放回桌上,“托尼·斯塔克在山洞里用一堆飞弹零件和汽车电瓶捣鼓出来的东西,解决了全世界科学家几十年没解决的问题。 微型冷聚变装置,用鈀元素作为催化剂,通过磁场约束等离子体,在常温下实现可控核聚变。能量密度是现有电池的几千倍,没有辐射,没有污染,只要燃料不耗尽就能一直运转。 把这个东西装到承影身上,承影能连续作战七十二小时。装到玄鸟身上,玄鸟能飞到大气层边缘。 装到白帝身上,白帝能突破第一宇宙速度。装到欒华身上,整个南天门计划就活了。” 林卫国的呼吸停了一瞬,他虽然不是科学家,但他听懂了,他完全听懂了。林叔不是在给他送一个高科技產品,林叔是在给南天门计划送心臟。 “林叔,我亲自送回去。” 林默点点头,把反应堆和设计图纸装进一个防静电的密封袋里,封好口,交给林卫国。 “路上小心,这东西比你的命都值钱。” 第68章 秘密基地 林卫国接过密封袋,放进一个特製的金属箱子里,锁好。他把箱子抱在怀里,看著林默。 “林叔,您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林默想了想。“到了国內,把这个东西交给陈部长。告诉他,有了这个,南天门计划就可以顺利推进了。具体怎么用,让科学家们自己琢磨。托尼·斯塔克的设计图纸写得很清楚,鈀元素的用量磁场约束的参数,等离子体的温度范围,全在上面。只要照著图纸做,就能造出来。等他们造出来了,让研究专家的团队结合九头蛇的能量武器技术做优化,把反应堆的能量输出接到能量炮上。到时候,承影的能量炮就不再是摆设,玄鸟的能量护盾也不再是实验室里的样品,白帝能从地球飞到月球。南天门舰队,该上天了。” 林卫国抱著箱子,立正,冲林默敬了个礼。林默摆摆手,没还礼,转身走了。 ............. 一周后林卫国安全返回龙国,將方舟反应堆和设计图纸交给陈部长,並且將林默的原话转告他说这是能源装置, 有了这个南天门计划就可以顺利进行。陈部长听完后大吃一惊,以他的级別是见过秘密基地中那些飞舟和机甲的, 单是机甲就有八米高更別说运载机甲的飞舟了,那玩意简直大的出奇。同时也正因为这样所需的能源也是海量的, 想要让这玩意飞起来正是研发人员最头疼的问题。陈部长不敢怠慢带著林卫国下楼上车后,亲自开车前往秘密基地, 到地方后单是在外围就经过了三次盘查足以可见这里的保密等级之高。陈部长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林卫国跟在他后面,怀里抱著那个金属箱子,一路上没撒手,连上厕所都带著。从华盛顿到龙国, 一万两千公里,跨过三个时区,换了四次交通工具,每天休息时间不到两小时。他现在眼睛红得像兔子,但精神还好。 陈部长走到基地入口,停下来,转身看著林卫国。 “东西呢?” 林卫国把金属箱子递过去,陈部长接过来,没打开,抱在怀里往里走。入口处是一道厚重的防爆门, 门上有两个持枪的哨兵,看见陈部长,敬了个礼,按下开门按钮。防爆门缓缓打开,露出一条长长的走廊。 走廊两侧是灰色的混凝土墙壁,每隔几米有一盏防爆灯,灯光惨白,照得人脸上没有血色。 走过走廊,又是一道防爆门。这次检查更严格,指纹、虹膜、声纹、密码,四道验证,缺一不可。 陈部长把金属箱子交给门口的哨兵扫描了一下,確认没有危险物品,才被放行。林卫国跟在后面, 一路走一路被查,每道门都要验证身份。他不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但这里的保密等级比他以前去过的任何地方都高。 “陈部长,这里的保密等级是多少?” “最高。” 陈部长说,“整个龙国,知道这个地方存在的不超过一百人。出去之后签了保密协议,就当没来过。” 林卫国点了点头,不再问了。走过第三道防爆门之后,视野突然开阔了。林卫国站在门口,看著眼前的一切,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这是一个巨大的地下机库。有多大?他目测了一下,至少有四个足球场那么大,高度超过五十米, 拱形的穹顶上嵌著密密麻麻的照明灯,把整个空间照得亮如白昼。机库里停著的东西,让他的呼吸停了一瞬。 承影!八米高的战术机甲,通体深灰色涂装,表面覆盖著厚重的复合装甲,胸口的位置有一个凹陷的接口, 那是预留的能源插槽。两门能量炮掛在机甲的两侧,炮口向下,四挺重机枪分別安装在肩部和腰部。 机甲的双腿微微弯曲,像是在站立,又像是在蓄势待发。林卫国站在承影的脚下,需要仰起头才能看到它的肩膀。 八米,他脑子里闪过林默说过的话。他以为八米就跟三层楼差不多高,但站在它面前的时候,他才知道, 八米的钢铁巨人站在你面前是什么感觉。是压迫,是窒息,而自己却是那么渺小。 他见过注射了超级血清的兵王,见过他们一拳打穿墙壁的威力。但那些兵王在这台机甲面前,就像蚂蚁站在大象面前。 承影的旁边,是玄鸟。比承影小一號,但姿態更灵动,流线型的机身,翅膀向后收拢,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猛禽。 它的表面不是深灰色,是一种接近黑色的深蓝,在灯光下泛著冷光。机头尖锐,座舱盖是透明的,里面能看到复杂的仪錶盘和操纵杆。 玄鸟的后面,是白帝。空天战机,体型比玄鸟大一圈,机身更宽,机翼更厚,机腹下面掛载著两个巨大的发动机喷口。 白帝的涂装是白色的,在灯光下反著柔和的光。它的设计不像任何现役的战斗机,更像是一个从科幻电影里走出来的东西。 线条流畅,表面平滑,没有任何铆钉和焊缝的痕跡,像是一整块金属雕刻出来的。白帝的旁边,是欒华。 重型空天战机,整个机库里最大的一个。它的机翼展开有將近四十米,机身长度超过六十米,高度跟一栋六层楼差不多。 欒华的涂装也是白色的,但比白帝更厚重,机身表面覆盖著跟承影类似的复合装甲,胸口的位置也有一个巨大的能源插槽。 它的主炮从机头延伸出来,炮口直径目测超过一米。林卫国站在欒华面前,感觉自己像一只蚂蚁。 陈部长站在欒华的机翼下面,回头看著林卫国。 “这就是南天门计划。” 林卫国张了张嘴,没说出话。他知道国家在搞大工程,但没想到这么大。承影,玄鸟,白帝,欒华。 每一件都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东西,这些东西不是图纸,不是模型,是实物。是已经造出来的、能动的、能打的实物。 它们现在站在这儿,安安静静的,像一群沉睡的巨兽。但它们隨时能醒过来。 陈部长抱著金属箱子,穿过机库,走到基地深处的一个研究室。研究室不大,里面摆著几张长桌, 桌上堆满了图纸、仪器和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设备。几个头髮花白的老专家围著一张桌子,正在爭论什么。 他们的声音很大,方言夹杂著专业术语,林卫国一句都听不懂。 为首的老专家姓周,今年七十二岁,是国家科学院能源研究所的所长,南天门计划能源系统的总负责人。 (新书求催更、求书架、求评论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支持!) 第69章 交接设计图 他从年轻的时候就开始研究能源问题,从林默当年从九头蛇基地搞回来的那些能量武器入手。 拆了装,装了拆,反覆研究了三十多年。他造出了龙国第一台能量炮原型机,造出了龙国第一套能量护盾系统, 但他始终解决不了能源供应的问题。能量炮需要海量的电能,现有的电池撑不了几下。 能量护盾更耗能,开起来一分钟就能把一座小型发电站的储备耗光。机甲需要能源,飞舟需要能源, 空天战机需要能源。整个南天门计划,卡在能源上,卡了五年。 陈部长走到周专家面前,把金属箱子放在桌上,打开锁扣,掀开箱盖。方舟反应堆躺在蓝色的保温棉里, 发著幽蓝色的光。设计图纸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反应堆旁边。周专家低头看著那个发蓝光的小东西,眉头皱了一下。 他拿起反应堆,托在掌心里,凑到眼前看了看,又用鼻子闻了闻,像在鑑定一件古董。然后他拿起设计图纸,摊开来,铺在桌上。 他的眼睛扫过第一页的时候,眉头没动。扫过第二页的时候,眉头皱了一下。扫过第三页的时候,他的手开始发抖。 “这……这是……” 他的声音在发抖,嘴唇在哆嗦,眼睛里的光变了,从困惑变成了震惊,从震惊变成了狂喜。 他把图纸放下,拿起反应堆,又放下,又拿起图纸,反反覆覆看了好几遍。旁边几个老专家凑过来, 脑袋挤在一起,把图纸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开始爭论,声音越来越大,语速越来越快, 林卫国一个字都听不懂,但他能感觉到那种气氛。那种憋了五年终於找到出口的气氛。 周专家抬起头,看著陈部长,眼眶红了。 “这个东西,理论上完全可行。托卡马克概念的冷聚变装置,用鈀元素作为催化剂,磁场约束等离子体,在常温下实现可控核聚变。能量密度是我们现有电池的几千倍,没有辐射,没有污染,只要燃料不耗尽就能一直运转。有了这个东西,机甲能跑,飞舟能飞,空天战机能从地球飞到月球。南天门计划,活了。” 陈部长的手也抖了一下,他的手放在桌沿上,指节发白,但他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当了十二年部长,见过大风大浪,知道什么时候该激动,什么时候该镇定,他拍了拍周专家的肩膀。 “那就开始造。” 周专家点了点头,转身对那几个老专家吼了一句。“还看什么看!干活!” 几个老专家像被针扎了一样,从图纸前面弹开,各就各位,开始忙碌。有人去拿工具,有人去调设备, 有人在纸上飞快地计算,有人对著设计图纸画新的图纸。研究室里一下子热闹起来,像一锅烧开的水。 陈部长带著林卫国走出研究室,穿过机库,走到基地的另一头。那边有一间办公室,不大,一张办公桌, 一把椅子,一个文件柜,墙上掛著一幅地图。陈部长推门进去,让林卫国坐下,自己坐到办公桌后面, 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烟,抽出一根点上。他抽菸的样子很老练,深吸一口,在肺里闷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吐出来。 烟雾在灯光下飘散,他的脸在烟雾后面显得很模糊。 “林卫国,你见过林默了,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卫国想了想。“我父亲说他是滚刀肉,我觉得他是条老狐狸。表面上看什么都无所谓,心里比谁都清楚比谁都精。” 陈部长点了点头。“你父亲说得对,他確实是滚刀肉,但他是龙国的滚刀肉。一九四三年,他一个人从m国军方手里抢了超级士兵血清回来。一九四四年,他从九头蛇的基地里搬了半个军火库回来。一九四五,他跟著美国队长上了那架飞机,在北极的冰里睡了六十九年。醒过来之后,第一件事是跟组织联繫。他的编號没忘,密码没忘,规矩没忘。他没有忘记自己是谁,这次他又送来了方舟反应堆。这东西有多重要,你知道吗?南天门计划要是成功了,龙国的国防力量会提升一个世代。不是一代,是一整个世代。到时候,没有人敢在我们的边境线上动武,没有人敢在我们的领海上挑衅,没有人敢在我们的领空上撒野。” 陈部长把烟按灭在菸灰缸里,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是地下机库,承影、玄鸟、白帝、欒华安静地停在那里,在灯光下投下巨大的阴影。 “你跟林默保持联繫,他需要什么,就给什么。他想要什么,就满足什么。他在m国做的事,比我们在这里做的一切都重要。他在前线打仗,我们就在后方支援。他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装备给装备,不惜一切代价。听明白了吗?” 林卫国站起来,立正。“明白。” “去吧!” 林卫国敬了个礼,转身走出办公室。他穿过机库的时候,又抬头看了一眼那些巨大的机甲和战机。 承影的八米身躯在灯光下泛著冷光,玄鸟的流线型机身像一只沉睡的猎鹰,白帝的白色涂装乾净得像刚下过的雪, 欒华的厚重装甲让人想起远古的巨兽。它们现在站在这儿,安安静静的,像一群等待唤醒的巨人。 林卫国走出基地,上了车,发动引擎。他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身后那扇厚重的防爆门,门已经关上了, 跟山体融为一体,看不出任何人工的痕跡。他把车开上公路,往机场的方向驶去。夜风吹进来, 带著田野的气息。他深吸了一口气,觉得今晚的空气特別新鲜。 ............ 大洋彼岸,华盛顿。 林默还不知道国內发生的事情,他正在九头蛇的秘密据点里,坐在皮尔斯的对面,翘著腿,手里转著一支笔。 皮尔斯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摆著一份文件,文件上印著几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大块头,浑身绿色,肌肉賁张,面目狰狞。 正是浩克......布鲁斯·班纳! 皮尔斯把文件推过来。“九头蛇需要布鲁斯·班纳的血液样本,研究他的能力来源,看看能不能复製。这个人现在在南美,行踪不定。我们的情报网很难锁定他的位置,但他很快就会来纽约,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你等消息,到时候找机会下手。” 林默拿起文件,翻了翻。照片上的浩克正在砸一辆坦克,拳头砸在坦克装甲上,装甲凹进去一大块, 坦克的炮管弯了,履带断了。旁边有几个士兵在跑,脸上全是恐惧。林默看著那张照片,嘴角动了一下。 他放下文件,靠在椅背上,看著皮尔斯。他的眼神有点古怪,像在看一个脑子不太清醒的人。 (感谢取个小说名大佬送来的啵啵奶茶,也感谢各位送礼物的书友和点讚催更的大佬们。谢谢大家支持!) 第70章 发財了 “皮尔斯,你是认真的?” 皮尔斯看著他。“什么意思?” 林默说:“浩克的能力你了解多少?他的力量不是超级士兵那种级別。他的力量是没有上限的,越愤怒越强,强到能一拳打穿外星战舰。 他的自愈能力比任何已知的生物都快,快到他被子弹打中,子弹还没穿过皮肤伤口就已经癒合了。 他的血液里全是伽马射线,你抽他一管血,那管血的辐射量能把一个普通人变成一滩烂肉。 你想要他的血液样本,复製他的能力,然后呢?造一个九头蛇的浩克?你怎么控制他?冬兵那种洗脑程序对浩克有用? 你派十个洗脑专家围著他念咒,他一个巴掌能把你们全拍成照片。浩克不是武器,浩克是天灾。 你把他放出来,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他高兴了砸东西,不高兴了也砸东西。他的智商大概跟一个两岁小孩差不多, 唯一的区別是两岁小孩发脾气顶多摔个玩具,他发脾气能把整栋楼拆了,你確定你要搞这个东西?” 皮尔斯听完,脸上的表情没变。他听进去了,但他不在乎,九头蛇的宗旨是不择手段地获取力量。 浩克的力量摆在面前,不可能不眼馋。控制不了是以后的事,先拿到手再说,这就是九头蛇的逻辑。 “你只管拿到血液样本,怎么用是研究员的事。”皮尔斯说。 林默看了他两秒,把文件合上。“行!我试试。但我丑话说在前头,布鲁斯·班纳不好对付。我要是打不过他,跑了別怪我。” 皮尔斯点了点头。“量力而行就好。” 林默站起来,把文件塞进怀里,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下来,回头看了皮尔斯一眼。 “皮尔斯,你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 “你费尽心思想要复製浩克的能力,万一复製出来的不是浩克,是憎恶呢?比浩克丑,比浩克疯,比浩克难控制一万倍,到时候他第一个要砸的就是九头蛇的总部。你坐在办公室里,喝著咖啡,看著文件,突然一面墙飞了,一个大光头伸进来,冲你咧嘴一笑。那画面,想想就刺激。” 皮尔斯的脸黑了。林默没理他,说完后就拉开门出去了。 走廊里,林默把文件从怀里掏出来,又看了一眼照片上的浩克,然后把文件捲成筒,塞进口袋里。 心里想著九头蛇都特么是一群脑子不正常的傢伙,居然敢打浩克的主意,但那可不是九头蛇冬兵计划中, 那个简单的洗脑程序能够控制的。要是控制不好那九头蛇基地都得被注射了浩克血清的傢伙给拆了, 林默想到一个浑身绿色的傢伙对著九头蛇基地一通打砸,朝著那些九头蛇成员一拳一个小朋友的画面,就浑身打了一个机灵,那画面简直不敢想....太残暴了。 不过皮尔斯都亲自下令了,林默也不能拒绝。再怎么说他名义上也是九头蛇的一员,这个身份在某些时候还是挺好用的。 反正死的又不是自己人,死在多他也不心疼。要是万一他们真的搞出来一个可控的绿巨人出来,他到时候也能相办法搞到手,反正怎样都不吃亏。 林默走出据点,上了车发动引擎。他没回神盾局,直接开车回了公寓。娜塔莎不在家,茶几上留了一张纸条, 说去超市买东西了。林默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躺到沙发上,掏出手机,打开股票软体。 斯塔克工业的股票又涨了,自从托尼在新闻发布会上承认自己就是钢铁侠之后,斯塔克工业的股票就像坐了火箭一样往上躥。 那些在他宣布关闭武器部门时哭著喊著拋售股票的股东们,现在哭著喊著想买回来。但是已经晚了! 他林默在一亿买进去的时候,股价是最低点。现在股价翻了三倍,他的资產变成了三亿多,看这趋势还得继续涨。 他看著屏幕上的数字,心情很好,好到他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现在也是有钱人了,而且还不是小钱,是大钱。他现在也有底气大声对別人说『老子现在不缺钱,我对钱也没有兴趣』。 他想起皮尔斯上次说要给他现金奖励,他当时没说什么,现在想起来觉得好笑。他现在缺那点现金?他林默现在也是亿万富翁了。 娜塔莎回来的时候,林默还躺在沙发上,手里拿著手机,嘴角掛著笑。她把购物袋放在厨房檯面上,走过来踢了踢他的脚。 “傻笑什么呢?” 林默把手机屏幕转过来给她看。“斯塔克工业的股票,翻了三倍我赚了两亿多,而且这市值还在连续上涨。” 娜塔莎看了一眼屏幕,又看了一眼林默,没说话。她早就知道林默买斯塔克工业的股票涨了,但没想到涨这么多。 她转身去收拾购物袋,把东西一样一样放进冰箱。林默从沙发上坐起来,跟到厨房,靠在门框上,看著她的背影。 娜塔莎穿著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灰色的运动裤,头髮扎成低马尾,弯腰放东西的时候,t恤往上缩了一截,露出一小段腰。 林默盯著那段腰看了几秒,走过去从后面搂住她,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娜塔莎没回头,继续往冰箱里放东西。 “林默,你是不是又有什么事要跟我说?” 林默说:“没有。” 娜塔莎把最后一盒牛奶放进冰箱,关上冰箱门,转过身,面对著他。 “你每次有事瞒著我的时候,都会从后面搂我。” 林默鬆开她,走回沙发坐下,拿起茶几上的烟盒,抽出一根点上。娜塔莎跟过来,坐到他旁边,看著他。 林默吸了口烟,把皮尔斯要他搞浩克血液样本的事说了。他没提九头蛇,只说“上面的人”, 娜塔莎知道他在神盾局之外还有別的关係,但她没问过,他也不说。两人之间有一种默契,你不问,我不说,但你知道我有,我也知道你知道。 “浩克!布鲁斯·班纳,你见过他?”娜塔莎说。 “没有!但他很快会来纽约,具体时间地点还不知道,等人通知。” 娜塔莎沉默了一会儿。“你打算怎么办?” 林默说:“凉拌!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跑。让我拼命?不可能,为了上面那些人,不值得。” 娜塔莎点了点头,她知道林默这个人,看起来什么都无所谓,但心里有桿秤。 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事值不值得拼命,他分得很清。她靠在他肩膀上,手指在他胸口上画著圈。 “你什么时候去?” “等通知。” “那这几天呢?” 林默低头看著她,把烟按灭在菸灰缸里。“这几天陪你。” 娜塔莎的嘴角翘了一下,从他肩膀上抬起头,看著他的眼睛。林默伸手把她的头髮拨到耳后,低头亲在她额头上。 娜塔莎闭上眼睛,靠回他怀里。 窗外的天黑了。客厅里的灯没开,只有厨房的灯亮著,暖黄色的光照过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第71章 开始摆烂 自从林默赚钱后他就开始摆烂了,每天高兴了就去神盾局点个卯,要是早上起不来他连点卯都不去。 反正林默又没想著往上爬,再说了就算他想,以他亚裔的身份在m国再怎么努力也进不了高层。 就算他是和斯蒂夫一样,是二战时期的国民英雄也没机会,人家顶多將他当成打手或者是个吉祥物。 对此林默看的很清楚,当然他本身也是无所谓的,反正他待在这里也是別有目的。 这天早上闹钟响了三遍,他按掉三遍,翻个身把被子蒙在头上继续睡。娜塔莎已经洗漱完换好衣服, 站在床边看著床上那坨鼓起来的被子,用脚尖踢了踢他的小腿。林默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 在空中胡乱挥了两下,像赶苍蝇一样,然后缩回去,连个声都没出。 娜塔莎又踢了一脚,这次用力大了点。林默闷声闷气地从被子里挤出一句话: “帮我请个假,说我今天头疼。” “你上次说头疼,上上次说腰疼,上上上次说腿疼。你的头疼腰疼腿疼是轮著来的吗?” “这回是真的,头疼!疼得要死,你再踢我两下我就死了,你就成寡妇了。” 娜塔莎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她跟林默在一起这么久了,早就摸清了这个人的套路。 他不是头疼,也不是腰疼,更不是腿疼。他就是不想去上班,林默在神盾局本来就很閒。 他每天去上班就是去训练场打打沙包,去食堂吃吃饭,去自己办公室坐坐,去史蒂夫办公室抢盾牌玩玩。 正经事一件不干,閒事干了一堆。现在他有钱了,就更不愿意去了。 娜塔莎拿起包,走到门口换鞋。“中午记得吃饭,冰箱里有昨天剩的菜,你自己热一下。” 被子里又伸出一只手,这次竖了个大拇指,娜塔莎难得管他拉开门出去了。 林默睡到十点多才起来,他光著脚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出昨天剩的菜,放在微波炉里转了两分钟,端出来就著麵包开吃。 吃完把盘子往水池里一扔,也没洗。他走到客厅,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调到新闻频道,然后躺到沙发上, 把腿翘到扶手上,点了根烟。电视里在播中东局势,某个地方的某个武装组织又跟谁打起来了, 死了多少人,谁又谴责了谁。林默看了两眼就换台了,换到財经频道,斯塔克工业的股价又涨了。 他看著屏幕上那个绿色的向上箭头,嘴角忍不住翘了翘。 三亿多!他当初投进去的一个亿,现在变成了三亿多。这还没到头,托尼·斯塔克的新闻一天比一天多, 钢铁侠的名號一天比一天响,斯塔克工业的股票还会继续涨。等涨到五亿,他就拋一半,留一半继续吃红利。 到时候他林默也是有钱人了,有钱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就是他现在这样。想上班就上班,不想上班就不上。 谁也別想管他,谁也管不著他。反正他又没想著往上爬。他看得清楚得很,尼克·弗瑞对他客气, 不是因为他是二战英雄,是因为他能打。要是哪天他不能打了,尼克·弗瑞连看都不会多看他一眼。 所以他不在乎,爱咋咋地吧! 林默把烟按灭在菸灰缸里,从沙发上坐起来,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没有未读消息,没有未接来电。 很好,今天又是平安无事的一天。他决定去神盾局点个卯,不是因为他想去,是因为他答应过娜塔莎“儘量”去。 他换了一身乾净衣服,拿上车钥匙,出了门。 到神盾局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半了,林默从停车场出来,走进大楼,一路上碰见几个认识的人, 冲他们点了点头,那些人也都客气的和他打招呼。他走进自己的办公室,说是办公室其实就是一间放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文件柜的小房间, 在走廊尽头,挨著卫生间。他坐到椅子上,把腿往桌上一翘,拿起桌上的报纸翻了两页。然后他掏出手机, 开始刷新闻。刷了大概十分钟,有人敲门。门开后发现是希尔站在门口,双手抱在胸前,金色的头髮扎得很紧,脸上的表情像是在看一个不听话的下属。 “林默,你这周来了几天?” 林默抬起头,想了想。“今天周四。来了……两天吧!” “你上周来了几天?” “三天。” “上上周呢?” 林默又想了想。“记不清了,大概两三天?” 希尔的眉头皱起来,手指在胳膊上敲了两下。“你的出勤率不到百分之四十。你是神盾局的特工,不是退休老干部。” 林默把腿从桌上放下来,坐直了,看著希尔。 “希尔副局长,我问你个事。我出勤率百分之四十,跟出勤率百分百,有什么区別?我该出的任务一个没落下吧?该打的仗一场没输过吧?你让我去抓恐怖分子,还有那些威胁地球安全的组织,我哪次给你掉链子了?” 希尔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林默说的是事实,他虽然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但每次出任务的时候从来没有推諉过,而且完成得非常漂亮。希尔虽然不爽,但她没法反驳,她转身走了。 她没回自己的办公室,而是直接上了电梯,去了尼克·弗瑞那一层。 尼克·弗瑞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的屏幕上显示著几份情报报告,他正在看。希尔推门进来的时候,他头都没抬。 “什么事?” 希尔站在办公桌前,双手撑在桌沿上。 “林默副队长!他这周只来了两天,上周来了三天,上上周来了两天半。他的出勤率不到百分之四十,严重影响团队士气。其他队员看到他这样,也会有样学样的,局长你就不管管他?” 尼克·弗瑞把目光从屏幕上移开,抬起头看著希尔。他的那只独眼在灯光下反著光,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 他把椅子往后推了推,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 (喜欢本书的大佬们请帮小老弟点点催更和五星好评,大家有问题的可以评论留言我码完字都会看,也会给大家回復的。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 第72章 林默溜號 “希尔,你知道林默上次跟我怎么说的吗?” 希尔没接话,她在等著尼克·弗瑞继续说。 “他说,『老子现在是有钱人了,你还让我天天去局里坐班,那我特么钱不是白赚了?』原话!一个字都没改。” 希尔的嘴角没忍住抽了一下,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个理由太不要脸了,但又是事实。 林默確实有钱了,斯塔克工业的股票翻了三倍,他的身家从一亿变成三亿多,在神盾局里除了托尼·斯塔克本人,(托尼已经被林默拉近神盾局了,不过暂时只是编外人员,托尼自己要求的。) 没有人比他更有钱。一个身家三亿的人,你让他天天坐班,確实不太现实。 尼克·弗瑞继续说:“我跟他谈过,他说他保证出任务的时候不拉胯,平时让他摸鱼就行。我想了想,觉得行。这个人,你让他坐办公室,他难受,你也难受。你让他出去打架,他高兴,你不也乐得轻鬆吗?那就让他去打架好了。平时他爱来不来,別管他了。” 希尔鬆开撑著桌沿的手,站直了。她的表情还是不太好看,但她也知道尼克·弗瑞说得有道理。 林默不是普通员工,不能用普通员工的规矩来要求他。他能打而且是超级能打,他还能完成任务,这就够了。 至於他每天来不来上班,跟他的战斗力没有任何关係。 “行了,我知道了。”希尔不情不愿的说。 她转身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停下来,回头看了尼克·弗瑞一眼。 “局长,你就不怕他哪天彻底不来了?” 尼克·弗瑞拿起桌上的咖啡杯,喝了一口。“他不会的,娜塔莎在这儿,他就跑不了。” 希尔愣了一下然后走了,心里想著不愧是局长真是老奸巨猾呀!把林默那傢伙拿捏的死死的。(林默要是知道估计会喷她一脸口水,瞧不起谁呢?还想拿捏老子没门!) 尼克·弗瑞放下咖啡杯,看著屏幕上那些情报报告,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一切尽在掌握”的表情。 他早就把林默看透了,这个人不在乎权力,不在乎地位,不在乎名誉。他在乎的就两样东西:一样是娜塔莎,一样是自由。 娜塔莎在神盾局,他就不会走。自由,他已经在神盾局得到了。没有人在他头上管著他,没有人给他定kpi, 没有人催他交报告。他爱来不来,爱走不走。这种日子,他捨不得丟的。 林默从神盾局出来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了。他没吃午饭,开车上了高速,往纽约方向赶去。 他被希尔那娘们烦透了,决定去托尼那躲躲清楚。华盛顿到纽约,四个小时的车程,他开了三个半小时。 下了高速之后,他拐进曼哈顿,直奔托尼的海边別墅。 托尼·斯塔克的別墅在悬崖上,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门口没有保安,没有门卫,连个门铃都没有。 林默推门进去,客厅里没人,电视开著,茶几上摆著半杯威士忌和几个空的外卖盒。 他走到地下室楼梯口,玻璃门开著,贾维斯没有拦他。自从上次他一拳打碎了那扇防弹玻璃门之后,托尼就给了林默二级权限。 他可以自由进出地下室,可以调阅托尼的部分资料,可以控制別墅的某些功能。托尼后来跟他说过, 给他权限不是因为他能打,是因为信得过他。林默觉得这话说得还挺感人,然后就把托尼的酒柜翻了个遍打包带走了,气的托尼打电话和他大吵了一架。 地下室很大,分成好几个区域。工作区,测试区,战甲停放区,还有一个休息区,摆著沙发和茶几。 托尼站在工作檯前面,穿著一件黑色t恤和一条牛仔裤,手里拿著一个扳手,正在调试马克三號的左臂。 听见脚步声,他头都没回。 “林叔,你又来了。” “什么叫又来了?我来看看我大侄子,不行吗?” “你上周就来了三次,今天又来了,你是把我这儿当食堂还是宿舍了?” 林默走到工作檯旁边,拿起一个零件在手里掂了掂,又放下了。 “你家厨子做菜好吃,神盾局食堂那玩意,狗都不吃。” 托尼从工作檯上抬起头,看了林默一眼。他的嘴角贴著一块创可贴,不是林默打的,是自己不小心磕的。 他的眼眶下面有一圈青色,是熬夜熬的。他的头髮乱糟糟的,鬍子好几天没颳了,整个人看起来像刚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 “你昨晚又熬夜了?”林默问。 “没熬夜,就是没睡。”托尼说。 “那不叫熬夜叫什么?” “叫通宵。” 林默噎了一下,他发现托尼·斯塔克这个人,跟他爹霍华德一个德行,嘴欠,欠抽。 他伸手在托尼后脑勺上拍了一下,不重,但啪的一声很响。托尼捂著后脑勺瞪了他一眼。 “林叔,你打我干什么?” “看你欠打。” 托尼没再说话,低头继续修他的战甲。林默在休息区的沙发上坐下来,翘起腿,打开电视,调到体育频道。 棒球比赛,洋基队对红袜队,比分三比二,洋基队领先。他看了两眼,觉得没意思,换到电影频道。 老电影,黑白片,他看过的。他又换了一个台。托尼在工作檯那边忙了一会儿,停下来,转过身看著林默。 “林叔,你没事干吗?” “没事干。” “神盾局不用上班?” “上不上都一样。” 托尼沉默了两秒。“那你也不能天天来我家蹭饭吧?” 林默从沙发上坐起来,走到工作檯旁边,指著马克三號的胸甲说: “你这个设计有问题。装甲太薄了,胸口这个反应堆的位置是最大的弱点,你把它露在外面,敌人一枪打中这里你就废了。你应该加一个可伸缩的护甲,平时打开散热,战斗的时候关上防护。” 托尼看了他一眼。“你懂什么?散热问题怎么解决?反应堆工作的时候温度有多高你知道吗?你要是把散热口堵上,反应堆五分钟就过热停机,我连打都打不了,直接趴窝。” 林默说:“你不会把散热口设计到背面吗?” 托尼愣了一下,他想了想,走到工作檯旁边,拿起一张草图纸,在上面画了几笔。画完之后,他看著那张纸,又看了看林默。 (感谢老师说名字太长不好记送来的爆更撒花,感谢飞叶不知道送来的催更符,感谢矛_盾送来的啵啵奶茶和寄刀片,我就想问你是想干啥?感谢404相见欢送来的2个点个讚。) 第73章 揍托尼 他的表情很复杂,像是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林默看出来托尼被他说动了,他凑过去看了一眼那张草图,摇了摇头。 “你这个散热口还是太小了,你应该把整个后背都做成散热片,像汽车发动机那种。打起来的时候空气从散热片之间流过,带走热量,比你这个破散热口效率高多了。” 托尼盯著那张草图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拿起笔,在上面改了几笔。改完之后,他把图纸举起来, 对著灯光看了看。他的眼睛亮了一下。然后他放下图纸,看著林默。 “林叔,你是不是偷偷学过机械工程?” “没有!我就是觉得你设计得太丑了。” 托尼深吸了一口气,他忍了。 接下来几天,林默天天住托尼家。他不是来帮忙的,他是来添乱的。托尼在工作檯前忙活,他在后面指手画脚。 托尼说这个螺丝应该用鈦合金的,他说用不锈钢的就行,便宜还结实。托尼说那个关节的液压系统需要升级, 他说你升什么级,你整个人都该升级。托尼被他烦得不行,好几次想把扳手扔他脸上,但想了想自己打不过他,又忍了。 终於在第五天,托尼爆发了。那天下午,林默又在托尼的地下室里指手画脚。 托尼在调试马克三號的飞行系统,林默站在旁边,看著屏幕上的数据,说了一句 “你这飞行稳定性不行啊,飞起来晃晃悠悠的,跟喝醉了似的”。 托尼关掉屏幕,转过身,摘下护目镜,看著林默。 “林叔,你是不是觉得你很懂?” 林默说:“我不懂,但我看得出来你不行。” 说著还伸出一根手指对著托尼晃了晃,托尼气的眼皮跳了一下。他走到战甲停放区,按下按钮, 马克三號的胸甲、臂甲、腿甲一件一件地装到他身上。头盔落下来,面罩合上,眼睛部位亮起两道白光。 他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出来,闷闷的,带著一股火气。 “林叔,出去打一架。你要是贏了,以后你说什么是什么。你要是输了,以后別来烦我。” 林默看著面前这身红金相间的铁罐头,嘴角翘了一下。 “你確定?” 托尼没说话,脚底喷出火焰,整个人从地下室的通道里飞了出去。林默慢悠悠地走出別墅, 上了车,发动引擎,往托尼飞走的方向开。他开了大概二十分钟,到了郊外的一片荒地。 四周没有人,没有建筑,只有光禿禿的地面和远处的山丘。托尼悬停在半空中,脚底的火焰把地面的草烤得焦黄。 林默从车上下来,活动了一下脖子,掰了掰手指,关节咔咔响了几声。他抬头看著半空中的托尼。 “大侄子,我可说好了,你被我揍了不许哭鼻子。” 托尼没说话,俯衝下来,一拳打向林默的面门。他的速度快得惊人,战甲的推进器全开,拳头带著破风声砸过来。 这一拳的力道,打在普通人身上能把人打飞出去几十米。林默偏了一下头,托尼的拳头擦著他的耳朵飞过去, 拳风把他的头髮吹得往后飘了一下。林默伸手抓住托尼的手腕,用力往下一拽。托尼的身体失去平衡, 整个人从半空中被拽了下来,脸朝下摔在地上。地面被砸出一个浅坑,托尼的头盔埋进了土里。 “第一回合完胜!欧耶。” 林默说著,还对坑里的托尼比了个耶的手势。 托尼从土里把脑袋拔出来,甩了甩头盔上的泥。他站起来,脚底的火焰重新点燃,整个人弹起来, 飞到十几米的高空,然后翻转身体,头朝下,脚朝上,像一枚飞弹一样朝林默俯衝下来。 他的双掌张开,掌心的脉衝炮亮起白光,两道光束朝林默射过来。林默没躲,伸手挡住那两道光束。 脉衝炮打在他的手掌上,发出“嘭嘭”的闷响,他的手被推得往后挪了几厘米,但没受伤。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掌,掌心红了两块,但没破皮。他抬头看著托尼,轻蔑的笑了一下。 “就这?” 托尼悬停在半空中,看著林默。他的头盔面罩上显示著各种数据,衝击力分析目標生命体徵, 能量消耗率,每一组数据都在告诉他同一个结论.....这傢伙不是人。脉衝炮的衝击力能把一辆装甲车掀翻, 打在他手掌上,连个水泡都没起。托尼咬了咬牙,把战甲的推进器开到最大,整个人像一颗炮弹一样撞向林默。 林默也没躲,他站在原地,等托尼衝到面前,然后一拳打在托尼的胸口上。这一拳没怎么用力, 大概用了三成力道。但即便只有三成,也不是马克三號的装甲能扛住的。托尼的胸甲凹进去一个大坑, 整个人倒飞出去,在空中翻滚了好几圈,撞在远处的小山丘上,山丘的土壁被他撞出一个大洞,碎石哗啦啦地往下掉。 托尼从碎石堆里爬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胸甲凹进去一大块,里面的电线露出来几根, 火花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他的左臂液压系统坏了,抬不起来。右腿的推进器也出了故障,一瘸一拐的。 他把头盔摘下来,扔在地上,靠著山壁坐下,大口大口地喘著气。 林默走过来,蹲在他面前,看了看他那身破破烂烂的战甲,又看了看他那张鼻青脸肿的脸,突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刚才打起来没收住手,他这个人有个毛病,一打架就容易上头,一上头就忘了收力。以前在咆哮突击队的时候, 史蒂夫就说过他,说他一打起来跟疯了一样,谁拉都拉不住。他还嘴硬,说自己没疯,就是太投入了。 现在看著托尼这幅惨样,他觉得自己可能有点过分了。 “大侄子,你没事吧?” 托尼喘著气,看著他。“林叔,你刚才用了多少力?” 林默想了想。“三成。” 托尼的眼皮跳了一下,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那个凹进去的大坑,又抬头看了看林默那张若无其事的脸,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傢伙不是人。这特么是个人形暴龙。自己这身战甲,能扛住反坦克飞弹的直接命中,在他面前连一成力都扛不住。 这架还怎么打? 第74章 说谎二人组 林默伸手把托尼从地上拉起来,拍了拍他肩膀上的土。 “大侄子,你也別灰心。不是你的战甲不行,主要是材料的问题。你这战甲用的什么材料?军用合金? 那玩意儿在我面前跟纸糊的没什么区別。你要是换成振金来打造战甲,效果会好得多。振金你知道吧?就是史蒂夫那面盾牌的材料。 那玩意儿能吸收动能,我一拳打上去,九成九的力道被吸收了,你承受到的力道不到百分之一。你要是用振金做一身战甲,別说我了,浩克来了都打不动你。” 托尼看著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振金,他当然知道。他父亲霍华德·斯塔克当年找到了一小块振金, 掺了一些陨石,给史蒂夫·罗杰斯打造了那面盾牌。那面盾牌他小时候见过,拿在手里掂过, 轻得不像话,硬度更是夸张。他父亲找了一辈子,再也没有找到第二块振金。他托尼·斯塔克, 斯塔克工业的董事长,钢铁侠,身家上千亿富豪,手里却连一克振金都没有。不是买不起,是买不到。 那玩意根本不在市场上流通。 “林叔,你知道振金多难搞吗?” 托尼的语气里带著一股无奈,“我爹找了一辈子,就找到那一小块。那东西有多稀有,又让多少大佬眼馋!你让我上哪搞去?” 林默看著他,嘴角翘了一下,露出一个神秘兮兮的表情。 “大侄子,我跟你说个事,你別跟別人说。” 托尼凑过来。“什么事?” “我知道哪里有振金。” 托尼的眼睛瞪大了。“在哪?” 林默把食指竖在嘴边,嘘了一声。“现在不能告诉你,等以后有机会,叔带你去搞点回来。” 托尼急了。“林叔,你別卖关子。到底在哪?你要多少钱?你开个价。” 林默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瞧不起谁呢?老子像是缺钱的人吗?说完转身往回走。 “我都说了现在不能告诉你,等时机成熟了,我自然会带你去。你现在先把你这身破铁罐子修好,別整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看著碍眼。” 托尼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跟在他后面,嘴里骂骂咧咧的,但声音很小,怕林默听见再揍他一顿。 两人回到別墅的时候,小辣椒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里拿著一个平板电脑,在看什么文件。 她听见门响,抬起头,看见托尼的样子,手里的平板电脑差点掉在地上。托尼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 左眼眶肿了,嘴角破了,鼻子下面还有干了的血跡。他的衣服上全是土,裤腿撕开了一道口子, 膝盖上蹭破了一层皮。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左手垂在身侧不敢动。 小辣椒从沙发上弹起来,衝到托尼面前,双手捧著他的脸,左看右看。 “托尼!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谁打你了?” 托尼张了张嘴,看了林默一眼。林默站在后面,双手插在口袋里,脸上的表情很无辜,托尼深吸了一口气。 “不小心摔的,从战甲上摔下来了。” “被车撞得。” 林默和托尼同时开口,可是说出来的却是两个版本。 小辣椒转头看著林默。“林叔,他说的是真的吗?” 林默连忙改口,点头附和道,“对,摔的。从战甲上摔下来的。” 小辣椒看了看托尼,又看了看林默,脸上的表情从担心变成了怀疑。她认识托尼这么多年, 知道这个人撒谎的时候有个习惯,眼睛会往右上方瞟。刚才托尼说“摔的”的时候,他的眼睛往右上方瞟了。 林默说“对”的时候,他的眼睛也往右上方瞟了,两个人在撒谎。而且两个人的谎话也对不上。 托尼说是从战甲上摔下来的,林默说是被车撞的。一个说摔,一个说撞,这俩版本差得太远了。 这也不怪两人说谎,主要是托尼觉得自己都三十好几了,还被林默这个便宜叔叔揍觉得没面子, 林默是觉得自己下手狠了点,把小辣椒的男人给打成猪头所以不好意思说。 小辣椒双手叉腰,看著两个人。“托尼,你说是摔的。林叔,你说是被车撞的。你们两个能不能先把口供对好了再跟我说?” 托尼和林默对视了一眼,托尼的眼神在说:都怪你。 林默的眼神在说:谁让你先撒谎的。 小辣椒等了五秒钟,两个人谁都没说话。她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她现在没时间管这两个人了。 斯塔克工业的事情一大堆,董事会那帮老傢伙天天吵来吵去,武器部门的善后工作还没做完, 新的能源部门刚成立,一堆烂摊子等著她收拾。她看了看托尼的伤,確认不致命,又看了看林默那张无辜的脸, 想了想,决定不管了。反正托尼有林默这个叔叔在身边,安全应该没问题,她可是见识过林默的厉害的。 奥巴代亚穿著那个巨大的铁霸王战甲,都被林默徒手拆成了零件。有他在,托尼不会出大事。 “我走了,公司还有会呢!”小辣椒拿起包,在托尼脸上亲了一下。 又看了林默一眼,“林叔,帮我看著他,別让他再摔了,也別让他再被车撞了。” 林默点点头,脸上的表情非常诚恳。“你放心,我看著呢!不会出问题的。” (只能说小辣椒还是太年轻呀!要是让她知道托尼的伤就是被林默给揍的,那她肯定不会再那么放心托尼的安全了。) 小辣椒走了,门关上之后,林默和托尼同时鬆了一口气。两个人走进地下室,托尼开始修復被打坏的马克三號。 他拆下胸甲,看著上面那个凹进去的拳印,嘴角抽了一下。这个拳印,是他林叔用三成力打的。 他拿起锤子,把凹进去的钢板敲平,然后用电焊把裂缝补上,打磨,喷漆。林默站在旁边,看著他干活,嘴一直没停。 “你这个战甲的设计思路就有问题,你太注重机动性了,牺牲了防护。你看你这胸甲,薄得跟纸片似的。 你应该把胸甲加厚两倍,反正你那个反应堆功率大,多带几十公斤没问题。还有你这个武器系统, 就两个脉衝炮和几枚微型飞弹,火力太弱了。你应该多装一些重火力,比如机关炮啊,小型飞弹啊, 雷射武器啊,能装多少装多少。下次你再跟我打,就能多坚持几分钟了。” 托尼把手里的扳手放下,转过身看著林默。 “多坚持那几分钟有什么用?到最后还不是得被你揍?你让我多装重火力,我装再多重火力也打不过你。你那一拳把我胸甲都打凹了,我装一百门炮又有什么用?” (新书求催更、求书架、求评论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支持!) 第75章 娜塔莎被抓 林默想了想,觉得托尼说得有道理,多坚持几分钟確实没什么用。打得贏才是硬道理,而打贏林默, 不是多装几门炮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是质的差距,就像拿步枪打坦克,你步枪再先进,打得穿坦克装甲吗? 打不穿,托尼认命了。他转过身,继续敲他的胸甲。 两人在地下室里待了一下午,林默喋喋不休地说了三个小时,托尼忍了三个小时。 就在托尼快要忍不住想把林默轰出去的时候,林默的手机响了。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 是尼克·弗瑞。 林默接了电话。“局长,什么事?” 尼克·弗瑞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林默,娜塔莎出事了。” 林默的手指停在半空中,他的身体没有动,但他的气场变了。托尼站在旁边, 突然觉得地下室的温度下降了好几度,后背一阵发凉。他转头看向林默,发现这个便宜叔叔的眼神变了。 不再是那种吊儿郎当,嬉皮笑脸的眼神,变成了一种他完全陌生,冷得像冰一样的眼神那是......杀气。 托尼的脖子不自觉地缩了缩,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別惹他,千万別惹他,这人现在隨时能把人撕了。 “说清楚点。” 林默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尼克·弗瑞说:“娜塔莎在阿富汗出任务的时候,被一个自称『十环』的组织抓获了。对方打电话来,说要找你。 他们说,十戒帮是他们的外围势力,你上次在阿富汗救托尼的时候,杀了他们很多人。他们要你亲自去阿富汗,一个人去。如果带別人,他们就撕票。” 林默沉默了两秒。“娜塔莎现在怎么样?” “对方说她还活著,我们没法验证。他们只给了一段录音,是娜塔莎的声音,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她说,『林默,別来。』” 林默的手指攥紧了手机,指节发白。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的脑子里有一根弦,绷得快要断了。 娜塔莎说別来,是因为她知道这是陷阱。对方设好了圈套等著他跳。他去了,凶多吉少。 但林默如果不去,他林默成什么人了?他本身就是个滚刀肉,是不要命的疯子,是那种明知道前面是火坑也会往里跳的犟种。 他不可能不去救娜塔莎,不是为了什么大义,也不是为了什么任务。只是为了娜塔莎,他不想再失去一个心爱的女人了。 “地址发给我,我今晚出发。” 尼克·弗瑞说:“你需要什么支援?” “不需要!我一个人去。” 尼克·弗瑞沉默了两秒。“林默,小心点。” 林默掛了电话,把手机揣进口袋里。他转过身,看著托尼。托尼站在工作檯旁边,手里还拿著扳手,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他已经听见了电话里的內容,不是他想听,是林默的手机听筒声音太大了,尼克·弗瑞的嗓门又大, 隔著一米都能听见。娜塔莎婶婶出事了,被十环组织抓了。那个什么十戒帮,就是上次在阿富汗绑架他的那帮人。 他们找上门来了,是因为林叔在救他的时候杀了他们很多人,这是一次对林默的报復。而林默杀的那些人,是为了救他。 “林叔,我跟你去。” 托尼放下扳手,走到战甲停放区,按下按钮。马克三號从架子上滑下来,胸甲、臂甲、腿甲一件一件地展开,等著他穿上去。 林默看了他一眼。“你不用去。” “他们抓了娜塔莎婶婶,就是因为你救了我,这件事我也有责任。” 林默想了想,最后没有拒绝,多一个人帮忙总是好的。他一个人去,能打能跑,但万一对方人多,他就顾不过来。 托尼的战甲虽然在他面前跟纸糊的一样,但在普通人面前,那就是无敌的存在。 而且托尼会飞,能侦察,能支援,能当移动炮台。多一个帮手,总比单枪匹马强。 “给我也弄一套,你那破铁罐子虽然打架不怎么样,但飞起来还行。我赶时间,坐飞机太慢了。”林默说。 托尼点了点头,打开收藏室。收藏室不大,里面停著几套战甲,都是马克系列的早期型號,有些是原型机, 有些是测试机,有些是被林默打坏了还没修好的。托尼从最里面推出一套银灰色的战甲,马克三號, 穿在身上之后能提供基础的防护和飞行能力。没有武器系统,没有飞弹,只有飞行功能和基础的生命维持系统。托尼把这套战甲交给林默。 “马克三號,穿上之后能在空中以超音速飞行。没有武器,但以你的拳头,也不需要武器。穿上它,你从纽约飞到阿富汗,三个小时就能到比飞机快。” 林默接过那套战甲,按下开关后,辅助机械就开始为林默穿戴。金属部件一片一片地翻出来, 覆盖在他的手臂、胸口、背部、腿部,最后在面部合拢。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银灰色战甲,活动了一下手指,又活动了一下肩膀。 “走吧!”林默说。 托尼也穿上马克三號,面罩合拢,眼睛部位亮起白光。两人从地下室的通道里飞出去,一前一后,往东飞去。 托尼在前面领路,林默跟在后面。银灰色的战甲和红金相间的战甲在夜空中並排飞行,像两颗流星划过天际。 托尼的声音从通讯器里传出来。“林叔,到了阿富汗你打算怎么办?” “先找到关押娜塔莎的地方,把人救出来,然后把那个什么十环组织的人全杀了。” “然后呢?” “然后回家。” 托尼沉默了一会儿。“林叔,你就这么有信心?对方敢设圈套让你去,肯定准备了万全的手段。你要是打不过怎么办?” 林默看著前方,夜色中,纽约的灯光在身后越来越远,大西洋的黑色在脚下铺展开来。 “打不过?我林默这辈子还没遇到打不过的人。” 托尼没再问了,两人加速往东飞去,很快消失在夜空中。 (感谢爱吃椒盐鯽鱼的慕雨柔、江油海哥、武道无仙送来的点个讚,感谢催更和评论的兄弟们,谢谢大家支持!) 第76章 林默的怒火 三个小时的飞行,横跨大西洋和中东的夜空。林默穿著马克三號跟在托尼后面,银灰色的战甲在月光下泛著冷光, 背后的助推器喷出淡蓝色的火焰。他飞得不算快,维持在亚音速,足够跟住托尼的速度,又不会因为太快错过地面的標誌性地標。 脚下的海洋变成了沙漠,沙漠变成了山脉,山脉变成了戈壁。阿富汗的夜空没有灯光,地面上黑漆漆的一片, 只有偶尔经过的村庄亮著几点微弱的灯火。托尼的声音从通讯器里传出来,被风声和引擎声搅得有些模糊。 “林叔,距离目標还有五十公里。对方的位置在一个废弃的建筑工地,周围是开阔地,没有遮蔽。卫星图像显示,工地里有大约三十到四十个人,装备轻武器,没有重火力。但有一个热源信號异常,不像是普通人。” 林默没有回答,他的目光穿过战甲的面罩,盯著前方黑暗中的地平线。他的蜘蛛感应没有响,但他知道前面有危险。 不是直觉,是经验。打了这么多年的仗,他分得清什么时候是暴风雨前的寧静。十环组织首领.....文武, 一个活了上千年的老怪物。他从那个年代过来,知道活了一千年的人意味著什么。不是力量,是经验。 一千年的战斗经验,一千年的生死搏杀,一千年的积累和沉淀。这样的人,不好对付。 “林叔!还有二十公里,你打算怎么办?”托尼的声音又响起来。 林默想了想开口了,他的声音通过战甲的通讯器传过去,很稳,很平,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你找个地方藏起来,別太远也別靠太近,等我信號。” “什么信號?” “等我救出娜塔莎,我会通知你。到时候你过来帮忙,在那之前,你別露面。对方要的是我,你出现只会打草惊蛇。” 托尼沉默了两秒,“你一个人行吗?” 林默没回答这个问题。“记住,等我信號。没我的信號,你別动。” 通讯器里传来托尼的声音,带著一点不情愿,但还是答应了。 “知道了。” 林默关掉通讯器,加速往前飞。托尼在后面减慢了速度,很快消失在后方的夜色中。 林默一个人继续往前飞,战甲的导航系统显示,距离目標还有十公里,五公里,一公里。 他的蜘蛛感应开始响了,像有什么东西在前方等著他,不远不近,不急不躁。对方知道他要来,而且在等他。 林默降低高度,贴著地面飞行。战甲的助推器捲起地上的沙尘,在他身后拖出一条长长的尾巴。 前方出现了一片建筑工地的轮廓,几栋未完工的烂尾楼矗立在黑暗中,像几具巨大的骨架。 工地上亮著几盏应急灯,惨白的光照亮了中间的一片空地。空地上停著几辆越野车,车旁边站著十几个人, 手里端著枪,枪口朝下,但手指搭在扳机上。烂尾楼的二楼和三楼也有人影在晃动,都是武装人员。 林默在一百米外降落,战甲的脚掌踩在沙地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他没有隱藏自己,因为没有必要。 对方知道他来了,林默也没打算偷偷摸摸地进去。他是来救人的,不是来搞暗杀的。但如果有必要,他也不介意把这里的人全杀了。 林默往前走,他的步子不快不慢,每一步都踩得很实,沙地上留下深深的脚印。 战甲的面罩已经打开了,露出他的脸。夜风吹过来,带著沙漠乾燥的气息和火药的味道。 他走到工地入口的时候,两个持枪的武装人员拦住了他,枪口指著他的胸口,嘴里喊著什么, 不是英语,也不是阿拉伯语,听起来像是一种古老的方言。林默听不懂,也懒得听。他伸手抓住两支枪管, 用力往中间一合,两支枪撞在一起,发出金属碰撞的声响,枪管弯了。两个武装人员被这突如其来的力道带得往前一踉蹌, 林默左右各一掌,砍在他们脖子上,两个人软绵绵地倒下去,没死,但一时半会儿是醒不过来了。 林默跨过他们的身体,继续往里走。工地上的人开始骚动,有人喊叫,有人举枪,有人往后退。 林默没有理会他们,他的目光穿过人群,落在空地中间那根水泥柱上。 娜塔莎被绑在上面! 她的双手被反绑在柱子后面,绳索是粗麻绳,缠了好几道,勒得很紧。她的脸上有一个巴掌印, 左脸颊红了一片,嘴角有一点血跡,已经干了。她的头髮散著,几缕头髮粘在脸上,挡住了半边眼睛。 她的衣服还是那件神盾局的作战服,但上面沾满了灰尘和汗渍,膝盖的位置磨破了一个洞。 她看起来很狼狈,但她的眼睛没有慌。那双绿色的眼睛在应急灯的灯光下亮著,看著林默,眼神里有担心,有无奈。 还有一种“你怎么还是来了”的责备。 林默站在空地中间,看著娜塔莎脸上的巴掌印,他心中的杀意从身体里涌出来,像决堤的洪水, 裹挟著他所有的理智和克制,直往外冲。他的手指攥紧,关节咔咔作响。他的眼睛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 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在清点猎物。他要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林默!別衝动。”娜塔莎看出了林默的异常。 林默没有听,他迈出一步,脚下的地面裂了一道缝。离他最近的两个武装人员下意识地举起枪,还没扣动扳机, 林默已经到了他们面前。一拳打在第一个人胸口,那人的胸口凹下去一个坑,整个人飞出去, 撞在后面的越野车上,越野车的车门凹了,那人从车门上滑下来,不动了。 第二个人转身要跑,林默抓住他的后颈,像提小鸡一样把他提起来,往地上一摔,地面被砸出一个浅坑, 那人的身体在坑里弹了一下,嘴里喷出一口血,然后也不动了。 娜塔莎的声音提高了八度,“林默!他们还有人在后面!你要是现在杀红了眼,我们都走不了!” 林默身体停了一下,他的拳头举在半空中,拳面上沾著血,不是他的。 他转头看著娜塔莎,娜塔莎的眼神很坚定,没有恐惧,没有慌张,只有一种“你听我的”的篤定。 林默把手放下来,深吸了一口气,把那股杀意压回去。虽然没有完全压住,但至少控制住了。 第77章 大战(一)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从烂尾楼后面开出来。车灯很亮,照在林默脸上,他眯了一下眼睛。 车子在他面前停下来,引擎熄了,车灯熄灭了。车门打开,一个人从车上下来。 亚裔面孔,黑髮,梳得一丝不苟。穿著一件深色的长袍,外面罩著一件黑色的外套。 中等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的中年人。但他的眼睛不一样,那双眼睛很黑,很深, 像两口古井,看不到底。那双眼睛里没有愤怒,没有仇恨,甚至没有杀意,只有一种很平静的,像在看一件东西的目光。 来人正是文武! 十环组织的首领,十环神器的持有者,活了上千年的老怪物。 林默看著文武,文武看著林默。两人对视了大概三秒钟,谁都没说话。工地上安静得能听见风沙打在墙壁上的声音。 最后文武先开口了,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英语带著一点口音,很轻,不仔细听听不出来。 “你就是林默。” 林默说:“你是文武。” 文武点了一下头。“你杀了我的很多人,在救那个军火商的时候。” “他们该死。” 文武没有反驳,他看著林默,目光在他身上扫了一遍,从头到脚,像是在评估一件武器的性能。 “你的实力比我想像的强,难怪能杀我那么多手下。” 林默没有接话,他的眼睛一直在文武身上,准確地说,在文武的手腕上。那是十环!十个圆环, 套在文武的前臂上,顏色暗沉,像生锈的青铜,在应急灯的灯光下泛著幽幽的冷光。 这十个环子,就是十环神器的本体。每一枚环子都蕴含著古老难以想像的能量,它们能增强使用者的拳力, 能发射能量束,能让使用者飞行,能形成能量护盾,能操控周围的物体,甚至能延缓衰老、赐予永生,这东西算是漫威世界里的顶级神器之一。 文武注意到了林默的目光,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十环,然后抬起头,看著林默。 “你对这个感兴趣?” 林默没有否认。“好东西谁不感兴趣?” 文武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淡,嘴角微微动了一下,算不上是笑,更像是某种確认。 “很多人都想得到它,但没有人能从我的手腕上將它拿走。” 林默说:“那是以前。” 文武的笑容消失了,他看著林默,目光变了,从平静变成了一种认真专注的审视。 他听出了林默不是在说大话,刚才这个人走烂尾楼时,几秒钟就放倒了他四个人,动作乾脆利落,没有多余的花哨。 这种身手,他活了一千年,见过的不超过五个。 “你很有自信,但自信和实力是两回事。”文武说。 林默说:“试试就知道了。” 文武看了他两秒,然后动了。 他的动作没有任何预兆,前一秒他还站在原地,双手垂在身侧,姿態很放鬆。 下一秒他已经到了林默面前,右拳带著十环的能量,朝林默的面门轰过来。拳头的速度极快, 快得连空气都被撕裂,发出尖锐的呼啸声。十环在他挥拳的瞬间亮了一下,暗沉的顏色变成刺眼的白光, 能量从环子里涌出来,缠绕在他的拳头上,像一层看不见的火焰。 林默偏了一下头,文武的拳头擦著他的耳朵飞过去。拳风扫过他的脸颊,皮肤火辣辣地疼。 他的蜘蛛感应提前了一瞬间发出警报,让他躲开了这一拳。但只是躲开,没有余力反击。 林默的瞳孔缩了一下,他知道文武不好对付,但没想到是这么难缠的程度。刚才那一拳的速度和力量, 已经超出了他之前遇到过的任何对手。金並在他面前像个小孩子,奥巴代亚的铁霸王像个铁皮玩具,康纳斯像个爬虫。 文武不一样,文武是跟他同一个级別的对手。 文武一拳落空,没有停顿,左手紧跟著挥过来,十环的能量化作一道蓝色的光束,从环子中间射出来,直取林默的胸口。 林默来不及躲,双手交叉挡在胸前,硬接了这一击。光束打在他的前臂上,发出一声沉闷的爆响,他被推得往后滑了好几米, 脚掌在沙地上犁出两道深沟。他的前臂上,战甲的护甲裂了,露出下面的皮肤,皮肤上红了一片,但没有破防。 文武看著林默的前臂,眉头微微动了一下。他那一击的威力,足以把一辆坦克炸成废铁。 打在这个人身上,居然没有破开对方防御。这傢伙不是普通人,文武心里有了判断。 “你不错。”文武说。 林默甩了甩髮麻的前臂,把裂开的护甲从手上扯下来,扔在地上。战甲的碎片落在沙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老傢伙!你也不赖。” 说完林默就冲了上去,这一次他没有防守,全力进攻。他的拳头像暴雨一样砸向文武, 每一拳都带著二十五吨的力量,每一拳都能打穿坦克装甲。文武没有硬接,他利用十环的能量护盾挡住林默的拳头, 然后借力后退,拉开距离,再用法术反击。能量束、衝击波、能量弹,从他手腕上的十环里源源不断地射出来, 像一挺无限弹药的能量机枪。林默在弹雨中穿行,蜘蛛感应全开,左躲右闪,偶尔被击中一两下, 战甲的护甲一块一块地碎裂,从他的身上脱落。手臂上的护甲没了,腿上的护甲也消失了,胸口的护甲也裂了,露出下面的黑色作战服。 两人从地上打到天上,文武用十环的能量托著自己飞起来,林默用战甲背部的助推器跟上去, 两人在夜空中追逐、缠斗、碰撞。能量束在夜空中划过一道道蓝色的轨跡,拳头碰撞时发出的巨响在空旷的戈壁上迴荡。 地面上的武装人员早就退到了远处,没有人敢靠近。这不是他们能参与的战斗,这是两个怪物在打架。 林默有意识地往远离烂尾楼的方向移动,他一边打一边往后退,把文武往烂尾楼外面的开阔地引。 文武察觉到了他的意图,但他不在乎。他的目標只有林默一个人,其他人对他来说无足轻重。 (兄弟们,新书求书架、求催更、求用爱发电、求五星好评!谢谢!) 第78章 大战(二) 两人在戈壁滩上打成一团,拳头对拳头,能量束对肉身,谁也不让谁。地面的沙石被两人的战斗余波掀起, 像被炮弹炸过一样,到处是深坑和裂缝。一块两米高的巨石被林默一拳打碎,碎石飞溅,文武用能量护盾挡住, 护盾表面盪起一圈圈涟漪。一道能量束打偏了,在地面上犁出一道十几米长的沟壑,泥土和沙子被烧成焦黑的玻璃状。 托尼在两公里外的一个山丘后面,蹲在建筑的阴影里,通过战甲的望远镜功能看著这场战斗。 他的眼睛瞪得很大,嘴巴微张,面罩下面的脸白得像纸。他知道林叔厉害,但不知道厉害到这个程度。 这个便宜叔叔在空中飞,在地下跑,拳头打在能量护盾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跟天神下凡似的。 而他的对手,那个叫文武的傢伙,更不像人。手腕上戴著十个环子,能飞能打能放能量炮,跟特么神话传说里走出来的一样。 托尼咽了口唾沫,把手放在胸口的方舟反应堆上,摸了一下那个发光的圆环。 他觉得自己这身战甲,在这两个人面前,跟纸糊的没什么区別。 娜塔莎还绑在水泥柱上,她看不到远处的战斗,但她能听到声音。爆炸声撞击声,还有地面震动的感觉, 从远处传过来,一波接一波,像打雷一样。她的手指在绳索上使劲地磨,绳索勒进她的手腕, 磨破了皮,血从伤口渗出来,她不在乎。她要挣开这些绳子,她要去找林默。 一个武装人员从远处跑过来,嘴里喊著什么,朝娜塔莎这边看了一眼,又跑开了。 他的脸上全是恐惧,不是怕娜塔莎跑掉,是怕远处的那个怪物。林默已经把文武引开了,烂尾楼周围只剩下十几个小嘍囉, 他们的注意力全在远处的战场上,没有人注意到烂尾楼后面的黑暗中,一个红金相间的身影正在悄悄地接近。 托尼从烂尾楼的侧面绕过来,战甲的推进器调到了最低功率,几乎没有声音。他贴著墙壁飞行, 绕过一根根水泥柱子,避开了那些武装人员的视线。来到了娜塔莎身后,从战甲的手臂上伸出一把雷射切割刀, 红色的光束切在麻绳上,麻绳一根一根地断开。娜塔莎的手自由了,她活动了一下手腕, 血从破皮的地方流下来,她没有理会。她转过身,看著托尼,脸上的巴掌印在应急灯的灯光下格外刺眼。 “托尼,带我去找林默。” 托尼愣了一下。“婶婶,林叔让我先带你走,他说等他信號。” 娜塔莎没有理他,从他身边走过去,朝战场的方向走。她的步子很快,腿上的肌肉绷得很紧, 像一头被激怒的母豹。托尼跟在后面,急得直跺脚,但又不敢伸手拉她。 托尼可是知道这位婶婶的厉害,別看娜塔莎一副小巧玲瓏的样子,惹急眼了是真会揍人的。 那一身格斗技能,托尼要是没有战甲辅助,还真不是她的对手。 “婶婶,林叔说了,让你先走,你在这里不安全。” 娜塔莎停下来,回头看著托尼。她的眼神很平静,但托尼从那平静底下看到了別的东西。 那是担心,是恐惧,是那种害怕失去最重要的人才会有的眼神。 “托尼,你林叔在跟一个活了上千年的老怪物打架,你觉得我能先走吗?” 托尼张了张嘴,没说出话。他跟著娜塔莎往前走,两人走到战场外围的一个小土丘上,蹲下来,看著远处的战斗。 夜空中,两个身影在互相追逐,一个银灰色,一个深色长袍。能量束在夜空中画出一道道蓝色的弧线, 拳头碰撞时爆出的白光把周围的黑暗撕成碎片。地面在震动,空气在颤抖,连远处的山丘都在往下掉碎石。 托尼的面罩上显示著各种数据,衝击力的数值一直在往上跳,从几百跳到几千,从几千跳到几万,还在往上跳。 他看著那些数字,嘴唇动了几下,没出声。娜塔莎蹲在他旁边,双手撑在地上,手指插进沙土里, 指甲里全是泥。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远处那两个身影,嘴里念叨著什么,声音太小,托尼没听清。 而这场战斗也是被神盾局尼克福瑞和九头蛇的皮尔斯,通过各自的卫星监察看到。 两人都对林默的实力有了新的认识,都在心中將林默的重要等级又往上提了提,决定对於林默这傢伙一定要交好拉拢在自己的阵营中。 他们从卫星监控上看见这两人交战所產生的破坏力,尼玛的这完全是两个魔神,就这实力都特么不似人。 ..................... 远处,林默和文武的战斗还在继续。林默身上的马克三號战甲已经快散架了,胸口的护甲碎了一大半,露出里面的黑色作战服。 左臂的护甲完全没了,整条胳膊露在外面,皮肤上有几道被能量束灼伤的痕跡,红红的但没有破。 右腿的助推器坏了,只剩下左腿的还能用,飞起来歪歪扭扭的,像一只翅膀受伤的小鸟。 他索性关掉助推器,落到地面上。在地面上,他的脚步比在空中更灵活,他的拳头比在空中更有力。 文武也落下来了,他在空中追著林默打了好一会儿,发现这个人虽然飞得不怎么样,但躲得很快, 能量束打不中,追又追不上。落到地面上,反而更好打。 两人在地面上对峙,夜风吹过戈壁,捲起一阵沙尘。文武的长袍在风中猎猎作响,他手腕上的十环在黑暗中发著幽幽的蓝光, 像十只沉睡的眼睛正在慢慢睁开。他的呼吸很稳,没有喘,没有累。这么多年的战斗经验告诉他,这场战斗才刚刚开始。 “你是我遇到过的对手里,最强的一个。” 文武开口说,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夜风都没有把声音吹散。 林默活动了一下脖子,骨节咔咔响了几声。 “你也一样。” 文武点了一下头。“可惜,你必须死。” “那就试试,看最后到底是谁死。” 两人同时动了,这一次,没有人退让。林默的拳头砸在文武的能量护盾上,护盾盪起剧烈的涟漪, 像一块石头扔进了平静的湖面。文武的能量束打在林默的身上,他躲开了大部分,没躲开的那些被他用拳头打散, (感谢大家送来的礼物和点讚催更!) 第79章 文武身死 能量束碎裂成无数蓝色的光点,像萤火虫一样在空中飘散,然后熄灭。林默的拳头越来越重,越来越快。 蜘蛛感应提醒他文武的每一个动作,他不需要思考,身体本能的会做出反应。 他的拳头打在护盾上的同一个位置,一下,两下,三下,十下,二十下。护盾开始出现裂纹,像玻璃一样, 从中心向四周扩散。文武的脸色变了。他活了一千年多年,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用拳头硬生生打碎十环的能量护盾。 护盾碎了! 林默的拳头穿过碎裂的蓝色光幕,砸在文武的胸口上。文武飞了出去,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 长袍被碎石划破了好几道口子,嘴角渗出一丝血。他用手撑著地面,慢慢地站起来, 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上的拳印,又抬头看了看林默。他的眼神变了,不再是那种平静的目光,变成了一种认真带著一点兴奋的表情。 “好。” 文武兴奋的大叫,他抬起双手,十环从他的手腕上浮起来,在他身前旋转组合变形。 十个环子合在一起,变成一个巨大的圆环,圆环中间亮起刺眼的白光,能量在圆环中凝聚压缩再蓄势。 这是十环的终极攻击形態,能量炮,威力足以摧毁一座小山的能量炮。 林默的蜘蛛感应在疯狂的发出预警,尖锐的警报声在他脑子里炸开,他不能硬接这一击。 但林默躲不开,这一击能量炮覆盖的范围太大了,他跑不出那个范围。就在文武將要发射的瞬间, 远处一道白光闪过,托尼的脉衝炮精准地打在文武的后背上。让文武的身体猛地往前一倾, 让那发能量炮偏离了轨跡,巨大的光束从林默身边擦过,射进远处的山丘里,山丘被炸开一个巨大的缺口,碎石飞溅烟尘瀰漫。 托尼从黑暗中飞出来,双掌的脉衝炮连续发射,一道道白光打在文武的背上、肩上、腿上。 这些攻击对文武造不成致命伤害,但足够干扰他的注意力。文武转过身,十环从巨大的圆环重新分解成十个独立的环子, 套回他的前臂上。他看著托尼,眉头皱了一下。托尼悬停在半空中,掌心的脉衝炮还在发光, 面罩下的脸绷得很紧。他知道自己打不过这个傢伙,但他不能看著林叔一个人扛。 “又多了一个送死的。”文武轻蔑的说道。 托尼没理他,掌心的脉衝炮继续发射。文武挥手挡住那些光束,像赶苍蝇一样,虽然不费力但就尼玛特烦人。 林默从地上爬起来,擦掉嘴角的血。他的左肩被刚才那发能量炮擦了一下,已经皮开肉绽,血顺著胳膊往下流。 他低头看了一眼伤口,还好不深也不致命。他看著文武的背影,看著他在处理托尼的骚扰,心里有了一个主意。 他转头看了一眼远处的小土丘,娜塔莎蹲在那里,托尼从她旁边飞出来的。 见到她没事,林默鬆了口气。然后他把目光转回文武身上,深吸了一口气,脚下一蹬,整个人弹了出去。 这一次他没有保留,他的速度全开,力量全开,蜘蛛感应全开,同时调动体內宇宙魔方的能量。 他的拳头带著破风声砸向文武的后脑,文武感觉到了背后的杀意,转过身,匆忙的重新凝聚十环的能量护盾。 林默的拳头也同时到了,不是一拳,是连续不断的拳头,左右开弓,每一拳都打在能量护盾上,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一拳比一拳重,一拳比一拳快。护盾的裂纹越来越多,越来越密。托尼从空中俯衝下来, 掌心的脉衝炮对准文武的面门,连续发射。文武被两面夹击,护盾维持不住了,碎了。 林默的拳头穿过护盾,砸在文武的面门上。文武的脑袋猛地往后一仰,鼻樑断了,血从鼻孔里喷出来。 林默没有停,『趁你病要你命』的道理他玩的贼溜。拳头继续砸出,一拳,两拳,三拳,每一拳都打在同一个位置。 文武的眼眶裂了,牙齿飞了两颗,嘴唇翻开了,露出里面的血肉。他的身体开始往后倒,但林默抓住了他的衣领,不让他倒下去。 “这一拳,是替娜塔莎打的。”林默一拳打在他脸上。 “这一拳,是替我自己打的,让你丫的来找老子的麻烦。” “这一拳是......算了我特么单纯就是想揍你。” 文武的嘴里含混不清地说著什么,林默听不清,也懒得听。他攥紧拳头,最后一拳,蓄满力全力, 砸在文武的太阳穴上。一声闷响。文武的脑袋歪向一边,脖子发出咔的一声脆响。 他的身体软了下去,眼睛还睁著但瞳孔散,这个活了上千年的老傢伙已经死了。 林默鬆开手,文武的身体倒在地上,扬起一片灰尘。林默蹲下来,把手伸到文武的鼻子前面,停了几秒。 没有呼吸,他把手指按在文武的脖子上,也没有脉搏。林默长舒一口气总算是嘎了,一千年的寿命结束了。 林默坐在地上,口中喘著气。他的左肩还在流血,拳头上也全是血,不知道是他自己的还是文武的。 他的战甲只剩几片碎片掛在身上,像乞丐的衣服。他的头髮上全是灰,脸上全是汗,嘴里满是土腥味。 他看著文武的尸体,然后把目光移到文武的手腕上。十环还套在那里,安静地躺著,没有动静,像十个普通的青铜环子。 林默伸手把十环从文武的手腕上取下来,环子离开文武皮肤的一瞬间,温度变了。 在文武手腕上的时候,它们是温的,取下来之后,它们变凉了,就像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金属。 林默把十个环子一个一个地套在自己的左前臂上,从手腕到手肘,排成一排。 环子套上去的时候,他感觉到一股能量从环子里涌出来,顺著他的手臂往上走,经过肩膀,经过胸口,经过脊椎,一直走到他的大脑。 倒是不疼,就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像有人在他脑子里打开了一扇窗户,风吹进来,凉凉的,很舒服。 第80章 返回神盾局 林默低头看著自己左臂上的十个环子,抬起右手,摸了摸其中一个。金属的质感,很光滑, 表面有一些细微的纹路,像是某种古老的文字,但他不认识。他试著把能量从环子里引出来, 像文武那样,环子亮了一下,暗沉的青铜色变成了淡蓝色的光。他又试了一下,这次用力大了一点, 环子变得更亮了,蓝色的光从环子表面溢出来,缠绕在他的前臂上。 林默的嘴角翘了一下,他知道这东西需要时间研究,现在不是时候。他把环子套好,用袖子盖住,站起来。 远处,托尼和娜塔莎正往这边跑。托尼的战甲也破了,胸甲上有一个被能量束烧穿的洞, 左腿的液压系统出了故障,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娜塔莎跑在他前面,步子很快,腿上的作战服被碎石划破了好几道口子。 娜塔莎跑到林默面前,停下来,喘著气。她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从脸看到脚,从脚看到脸。 他的左肩在流血,右手也全是血,战甲碎得不成样子,脸上全是灰和汗。但他站在那里,眼睛发亮,嘴角翘著,看起来不像快要死的样子。 “你没事吧?”娜塔莎还是关心的问道。 “没事!都是皮外伤。” 娜塔莎看著他那张脸,看了两秒,然后抬手就是一个大逼兜,啪的一声,清脆响亮。 林默捂著脸,愣住了。“你打我干什么?” “让你下次还一个人往前冲。” 林默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他放下捂著脸的手,嘿嘿笑了两声。 娜塔莎看著他那个贱笑的样子,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然后伸手摸了摸他左肩上的伤口。 伤口不深,血已经开始凝固了,他的自愈能力在起作用。 “疼不疼?” “不疼。” “骗人,都流血了怎么会不疼。” “真的不疼,倒是你刚才那一巴掌比这个疼多了。” 娜塔莎又白了他一眼,这次没再打他。托尼跑过来,弯著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他的战甲面罩打开,露出一张惨白的脸,额头上全是汗。 “林叔!你刚才……你刚才那几拳……太狠了,我隔著几百米都觉得地面在震。” 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大侄子,今天谢谢你了。” 托尼直起腰,看著他,“林叔,你跟我说谢谢,我浑身不自在,你还是骂我吧!” 林默笑了一下,没骂他。 远处传来引擎的轰鸣声,昆式战斗机从云层中降下来,悬停在工地上空,舱门已经打开。 托尼在救出娜塔莎之后就用通讯器联繫了尼克·弗瑞,让他派飞机来接人。 三人上了飞机,娜塔莎坐在座位上,林默坐在她旁边,托尼只好乖巧的坐在对面。 飞机的舱门关闭,引擎加速,往西飞去。林默靠在座椅上,闭著眼睛。他的左臂上, 十个环子安安静静地躺在袖子下面,不发光的,不出声的,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但他的身体能感受到,能量从环子里渗出来,一点一点地流进他的血液,流进他的肌肉,流进他的骨骼,像细小的溪流匯入大河。 他的伤口在加速癒合,他的体力在快速恢復,他的力量在慢慢增长。已经不是二十五吨了,是更多更强。 林默睁开眼睛,看著对面的托尼。托尼靠在座位上,闭著眼睛,呼吸很沉,像是睡著了。 林默靠在座椅上,他需要好好想想怎么让这东西认主。十环神器,不是谁戴上就能用的。 现在文武死了,十环成了无主之物。他戴上去了,十环没有排斥他,但也没有完全接受他。 他现在能用的,只是十环最基础的功能——增强力量,发射能量束,形成护盾。 那些更高级的能力,永生、延缓衰老、操控物质,他还用不了。得想办法让十环认他为主。 不然的话,这东西跟戴在手腕上的一串手鐲没什么区別。 几个小时后,昆式战斗机降落在神盾局总部楼顶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东边的地平线上泛起一层灰白色的光, 华盛顿的轮廓在晨光中慢慢显现。飞机引擎的轰鸣声在楼顶迴荡,舱门打开,冷风灌进来,带著一股湿漉漉快要下雨的味道。 林默从座位上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脖子,骨头咔咔响了几声。他的左肩上的伤口已经结痂了, 深红色的血痂覆盖在皮肤上,像一条丑陋的蜈蚣。他伸手摸了摸,倒是已经不疼了。 十环在他左前臂上安安静静地躺著,被袖子盖住,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他走出舱门的时候,看见楼顶站著一排人。 尼克·弗瑞站在最前面,穿著一件黑色风衣,左眼的眼罩在晨光中反著光,脸上的表情很严肃, 但林默看得出来,那层严肃底下压著別的东西。希尔站在他右边,金色的头髮被风吹得有点乱,双手抱在胸前, 脸上的表情跟平时一样,不冷不热。科尔森站在希尔旁边,手里拿著一个平板电脑,领带被风吹歪了,他没顾上整理。 史蒂夫在尼克·弗瑞左边,盾牌背在背上,穿著一件深色的夹克,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担心,有欣慰, 还有一点別的什么。鹰眼也来了,背著弓箭,看著林默,点了点头没说话。 六个人,神盾局的核心班子,全在楼顶吹冷风。林默扫了一眼,心里冒出一个念头。 这阵仗,不像是来接人的,倒像是来堵人的。他走下舷梯,脚踩在楼顶的水泥地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娜塔莎跟在他身后,托尼走在最后面,战甲已经脱了,穿著一件皱巴巴的衬衫和一条脏兮兮的牛仔裤, 头髮乱得像鸡窝,脸上的淤青在晨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尼克·弗瑞率先开口了,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沉,带著一种公式化的关心,像是在念一份事先准备好的慰问信。 “林默,辛苦了!伤势怎么样?” 林默抬起左肩,活动了一下。“没事!只是皮外伤,都特么快结痂了。” (我最近看了不少的留言评论,发现评论区真是个个都是人才呀!好多给我出点子我也有採纳,后面会把写好的章节发出来。还有我就想问问大佬们,那些图片你们都是去哪找的啊?我也想去试试,到时候给小说换一个封面。现在这个封面我都感觉太low了。) 第81章 医生的焦虑 尼克·弗瑞的目光在林默的左肩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到他的脸上,又看了看他的左前臂上。 那个动作很快,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但林默却看见了,这黑滷蛋是在看他手臂上的十环。他的嘴角动了一下,没说什么。 史蒂夫走过来,伸手拍了拍林默的肩膀,手掌落在他右肩上,没碰他左肩的伤口。 “你没事就好,听说你在阿富汗跟一个活了一千年的老怪物打了一架?”(以神盾局的情报能力,不要怀疑他们会查不出文武的底细。) 林默轻鬆的说道:“是打了一架,还把他给打死了。” 史蒂夫看著他,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他跟林默並肩作战那么多年,在咆哮突击队的时候, 他见过林默的身手,知道他能打。但他不知道林默能打到这个程度。一个活了一千年的老怪物,居然被他打死了。 史蒂夫沉默了一瞬,把手从林默肩膀上拿下来。“那就好。” 科尔森走过来,看了一眼林默左肩上露出来的血痂,又看了看他左前臂上被袖子盖住的那一圈凸起, 嘴唇动了一下,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他低头在平板电脑上写了几笔,然后抬起头,露出一个职业化的笑容。 “医疗室已经准备好了,先去做个检查吧!” 林默想说不用了,他自己的身体他清楚,那点伤都快好了。但他看见尼克·弗瑞那张黑脸上的表情,改了主意。 黑滷蛋这么殷勤,肯定有所求。肯定不是关心他的伤,应该是关心他手腕上的东西。 林默心里清楚得很,但他没点破,他也想看看这个黑滷蛋会干什么。於是点了点头,跟著科尔森往楼里走。 尼克·弗瑞跟在他后面,希尔、史蒂夫和鹰眼走在最后面。娜塔莎和托尼在林默两边,像两个保鏢。 医疗室里灯火通明,白色的墙壁在灯光下反著刺眼的光。一个医生带著两个护士等在门口,看见林默进来,推了推眼镜,迎上来。 “林先生,请躺到检查床上。” 林默脱掉那件破破烂烂的外套,扔在旁边的椅子上。外套上全是口子,有被能量束烧穿的, 被石头划破和被拳头打烂的,像一块抹布。他躺到检查床上,双手放在身体两侧, 左前臂上的十环在灯光下露出来,暗沉的青铜色,表面有一些细微的纹路,在灯光下泛著幽幽的光。 医生拿起剪刀,开始剪林默身上那件內衣。剪刀从领口剪开,沿著胸口往下,经过腹部,经过左肩的伤口, 经过右臂的肌肉。布片被一片一片地揭开,露出下面的皮肤。医生的手停了一下, 林默的左肩的位置有一块深红色的血痂,大约巴掌大小,边缘已经开始捲起来了,底下露出粉红色的新生的皮肤。 其他地方,完好无损。没有淤青,没有擦伤,没有划痕。之前在那些被能量束击中的痕跡,被碎石划破的口子。 被拳头打出来的红肿,全没了。医生把剪刀放下,用手指轻轻按了按血痂边缘的新生皮肤。 皮肤有弹性,跟周围的老皮没有任何区別。这位医生顿时感觉天都塌了,这尼玛自己不会要失业了吧! 要知道现在工作可不好找呀!特別是像神盾局这种铁饭碗,工作轻鬆福利也还算过得去的岗位。 他把手缩回来,在白大褂上擦了擦,又按了按林默的伤口。確定已经癒合后,医生站直了身体,转过身看著尼克·弗瑞。 他的嘴唇在抖,眼眶红了,脸上的表情像是吞了死苍蝇一样。 “局……局长,林先生的伤势已经基本癒合了。左肩的伤口正在结痂,预计今天之內就能完全脱落,其他部位没有任何损伤。” 尼克·弗瑞看了林默一眼,又看了医生一眼,没说话,他早就猜到了会是这样。 从卫星监控里看到林默跟文武打架的时候,他就知道了。被能量束直接命中,从几十米的高空摔下来,爬起来拍拍土还能继续打。 这种人,他的身体已经不是正常人的范畴了。 医生的手还在抖,他看著自己手里的剪刀,又看了看林默那张若无其事的脸,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尼玛自己不会真要失业了吧? 科尔森看不下去了,走过来拍了拍医生的肩膀,小声说了一句。 “你先出去吧!” 医生吸了吸鼻子,放下剪刀,低著头,带著两个护士快步走出了医疗室关上了门。 医疗室里安静了下来,尼克·弗瑞站在检查床旁边,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看著林默。 希尔站在他身后,双手还是抱在胸前,表情不冷不热。史蒂夫站在门口,盾牌靠著墙,双手交叉在胸口, 看著林默,眼神里有一种复杂的东西,像是欣慰,又像是別的什么。鹰眼站在史蒂夫旁边,背著弓箭,没说话。 科尔森站在角落,手里还拿著那个平板电脑,不知道在上面写什么。 娜塔莎站在林默左边,托尼站在右边。两个人的表情都不太好看,尤其是娜塔莎,她的目光一直在尼克·弗瑞身上,像一头护崽的母狼。 这时候尼克·弗瑞开口了,他的声音还是那种很沉稳的调子,但林默听出来了,那层稳底下压著的东西,比刚才在楼顶的时候更重了。 “林默,你手臂上戴的,是什么?” 林默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左前臂,十个环子整整齐齐地排成一排,从手腕到手肘,青铜色的表面在灯光下泛著幽幽的光。 他没有打算隱瞒,也瞒不住。卫星在天上盯著,他打死文武取下十环的画面,尼克·弗瑞肯定看到了。 “这个叫十环,是我的战利品。” 尼克·弗瑞的目光在十环上停了几秒,然后移到林默的脸上。 “能不能拿下来让我看看?” 林默看著尼克·弗瑞,看了两秒,然后把十环从手臂上取下来,一个一个地摆在检查床旁边的托盘上。 环子落在不锈钢托盘上,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声,叮叮噹噹,像硬幣掉进存钱罐。 他把十个环子全部取下来之后,左前臂上留下了一圈一圈的压痕,皮肤被压得发白,血液还没流回去。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和点讚催更。) 第82章 索要十环 尼克·弗瑞伸手要去拿托盘上的十环,手伸到一半,停住了。他抬头看了林默一眼,林默也在盯著他。 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碰撞了一下,然后尼克·弗瑞把手缩回去了。他没有拿,不是不想拿,是不敢拿。 这十个环子是林默的战利品,林默没有说“你拿去看”,他只是把环子取下来了。 在没有得到明確许可之前,尼克·弗瑞不想碰它们。他跟林默打了这么久的交道,知道这傢伙的脾气。 你要什么,他给什么,那是他大方。你不问他要,自己伸手拿,那就是你手贱。手贱的人,林默可不会给你好脸色。 “我想拿去研究一下。”尼克·弗瑞说。 这话一出口,医疗室里的气氛变了,娜塔莎的眼神从护崽的母狼变成了要咬人的母狼,她的手指攥成了拳头,指节发白。 托尼的眼神从“刚打完架好累”变成了“你特么在逗我”,他的嘴张开了,想说什么,又忍住了。 鹰眼的眼神从“我就是来看热闹的”变成了“局长你这话说得不是时候”,他的嘴角动了一下也没出声。 科尔森的眼神从“我在写报告”变成了“局长你干嘛要现在说”,他的笔停了一下,然后假装继续写。 希尔的眼神则从“不冷不热”变成了“果然如此”,她早就知道尼克·弗瑞会开口,只是没想到他开口得这么急。 只有史蒂夫的表情没变,他看著尼克·弗瑞,又看了看林默,最后將目光看向托盘上的十个环子。 他知道尼克·弗瑞会开口,同时他也知道林默不会给,这件事不需要他掺和。 娜塔莎先开口了,她的声音不大,但很冷,冷得能结冰。 “局长,林默刚从阿富汗回来。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觉都没睡一个。你现在跟他要东西,是不是有点不合適?” 托尼跟著补了一刀。“尼克·弗瑞局长,我林叔刚帮你解决了一个活了上千年的老怪物,这可是全球一个巨大的隱患。还是十环组织的老大,你要是现在把他的战利品拿走了,以后谁还帮你卖命?” 尼克·弗瑞的眼角跳了一下,他看了娜塔莎一眼,又看了看托尼,然后把目光转回林默身上。 他知道自己这话说得不是时候,但这也不能怪他急。他可是从卫星监控里看到了文武操控十环的破坏力,他现在焦虑睡不著啊。 能量束、能量护盾、飞行、物质操控、超强癒合。这些能力,任何一项都足以改变世界的格局。 十个环子加在一起,那就是一个国家的战略武器。这种东西,他不能让它流落在外面。 不是在神盾局的仓库里,就是在神盾局的实验室里,总之不能在一个特工的手腕上。但他说不出口,因为他知道,林默不会给。 林默看著尼克·弗瑞,看了好几秒。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但他的眼睛在观察。他在看尼克·弗瑞的表情, 在看希尔的表情,在看科尔森的表情,在看史蒂夫的表情,在看鹰眼的表情,在看娜塔莎的表情,在看托尼的表情。 他把每一个人的表情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娜塔莎站在他左边,手指攥著拳头,指节发白。她的眼神很冷,冷得能结冰,但林默从那层冷底下看到了关心。 那是愤怒,是维护,是不允许任何人动他东西的决心。托尼站在他右边,虽然穿著皱巴巴的衬衫, 头髮乱得像鸡窝,脸上还青一块紫一块,但他的腰板挺得很直,肩膀很宽,像一堵墙。他正眼神不善的盯著尼克·弗瑞。 林默的心里暖了一下,这两个人,是真的站在他这边的。不是客套,不是利益,不是权衡是真心。 他又看了看史蒂夫,史蒂夫站在门口,盾牌靠著墙,双手交叉在胸口,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的目光在林默身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了。林默知道他在想什么,史蒂夫是m国的队长,是m国的象徵, 也是个极端的爱国主义者。他的忠诚,是给m国的,不是给林默这个战友的。 他只是觉得尼克·弗瑞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开口,不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是因为他觉得尼克·弗瑞应该换一个场合换一种方式。 现在这个场合不对,方式也不对,太急了,吃相也太难看了。 林默又看了看鹰眼和科尔森,鹰眼背著弓箭,站在史蒂夫旁边,脸上没什么表情,没有善恶之意,只是一种旁观者的冷静。 科尔森站在角落,手里拿著平板电脑,笔已经停了,眼睛盯著屏幕,但林默知道他没有在写报告。 他在听,在看,在判断风向。这两个人,跟他没有私交。而且他们是神盾局的“老人”,是尼克·弗瑞的人。 他们不会帮他说话,他们只是事不关己静静看著。 最后,林默看了看希尔。希尔站在尼克·弗瑞身后,双手抱在胸前,脸上的表情不冷不热。 她看著林默,眼神里有一种“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收场”的看戏心態。对此林默也不意外,希尔本来就看他不爽, 林默天天翘班,她天天打小报告,两人不对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她现在这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林默一点都不在意。 医疗室里的沉默持续了大概十秒钟,这十秒钟里,每个人的呼吸声都听得清清楚楚。 娜塔莎的呼吸很轻,但频率比平时快。托尼的呼吸很重,像在压著怒火。 林默將眾人的表情尽收眼底,然后开口打破了医疗室的紧张气氛。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每个字都说得不紧不慢,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不!给!” 自己刚得到十环,都特么还没弄明白怎么让它认主呢!你个黑滷蛋就想要过去研究凭什么? 尼克·弗瑞的眉头动了一下。“林默,这东西太危险了,需要交给专业的人研究。你一个人拿著,万一出了什么问题..........” 林默打断了他。“尼克·弗瑞,我问你个事。你脸比別人黑,是不是就能多要点东西?你少一只眼睛戴个眼罩,是不是就觉得能唬住我?” 尼克·弗瑞的嘴角抽了一下,他没接话。 林默继续说:“这东西是我从文武手上抢来的,我打的架,我受的伤,我拿个战利品天经地义。你想研究?行啊!等我研究完了,玩腻了,不想戴了,扔垃圾桶里了,你再去翻。在那之前,你最好別打它的主意。” 第83章 不要脸的林默 尼克·弗瑞看著他,沉默了好几秒。他的手指在口袋里动了一下,攥了攥,又鬆开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他的脑子里在飞快地权衡,林默这个人,他不能得罪。 不是因为他怕林默,是因为他需要林默。神盾局现在最大的底气,不是那些高科技装备, 不是那些训练有素的特工,而是林默。这次的战斗已经被不少的高层看到,尼克·弗瑞相信其他国家同样也发现了。 他可不想把林默给逼急了,要是这傢伙撂挑子不干了,或者加入了其他阵营,那神盾局不就少了一个强大的战力。 到时候他拿什么去压制那些蠢蠢欲动的势力?拿什么去震慑那些藏在暗处的牛鬼蛇神? 这不符合尼克福瑞的利益,要知道只要林默还在他的手下做事。他尼克福瑞就有底气去和那些高层博弈, 到时候要经费要权力那都是轻轻鬆鬆。所以现在尼克福瑞还真不敢將林默给气跑了, 他可是亲眼看见林默就算没有十环那战力也是』非人』的,十环再厉害那也是死物, 他如果强行索要过去,最后啥也没研究出来,那不就赔了夫人又折兵吗?尼克福瑞暗暗告诫自己不能因小失大將林默给气跑了。 尼克·弗瑞想清楚后,他把拽紧的手从口袋里拿出来,看著林默,点了一下头。 “行!那就你先拿著,研究的事以后再说。” 林默看著他,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黑滷蛋在pua自己,什么“以后再说”,都是屁话。 他就是怕自己撂挑子不干了,林默懒得拆穿他,把托盘上的十个环子一个一个地拿起来,重新套回左前臂上。 环子碰到皮肤的一瞬间,能量又涌出来了,顺著他的手臂往上走,经过肩膀,经过胸口,经过脊椎,一直走到大脑。 那种感觉又来了,像有人在他脑子里打开了一扇窗户,风灌进来,凉凉的,很舒服。林默从检查床上坐起来,准备穿鞋离开。 就在这时,旁边的希尔却开口了! 她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每一个字都说得不紧不慢,像是在念一份正式的文件。 “林默副队长,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你之前在神盾局的测试数据,我们都看过, 你的力量、速度和反应能力只是比史蒂夫高百分之十几。这些数据,我们都有记录。 但你这次在阿富汗表现出来的战力,远远超出了那些数据。你的各项能力,都比之前测试的数据高出数十倍。这点你怎么解释?” 这话一出医疗室里的气氛又变了,这次不是紧张,是微妙。尼克·弗瑞的眉头动了一下,他看了希尔一眼, 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他也想知道答案,史蒂夫的目光从墙上移回来,落在林默身上。 鹰眼的目光也移过来了,他对这个问题也同样很感兴趣。娜塔莎的眉头皱了起来,她张嘴想说什么, 林默看了她一眼,她把嘴闭上了。托尼站在旁边,双手插在裤兜里,看著希尔,眼神里带著一点不爽。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101??????.??????超方便 】 他不喜欢这个女人说话的语气,太冲了,像是在审犯人。 林默看著希尔,看了两秒,然后笑了。不是开心的笑,是那种“我就知道你会问”的冷笑。 他从检查床上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脖子,骨节咔咔响了几声。然后他伸了个懒腰,打了哈欠,揉了揉眼睛,抠了抠耳朵,最后把目光落在希尔脸上。 “希尔副局长,你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为什么变强了?那是因为我吸收了宇宙魔方的能量。谁让那玩意在自己冰封的时候往老子身体里输送能量呢!” 林默还很不要脸的表示自己也很无奈好吧!我就只想安安静静做个普通的美男子, 没想到宇宙魔方那玩意不讲武德,都不经过自己允许就往老子身体里塞能量,还把自己搞成了这种战力逆天的非人类。 我也很苦恼啊!我也很无奈啊!我也没办法啊!你说这事儿我找谁评理去?找宇宙魔方?它又不接我电话。 林默这一番凡尔赛的话一出口,医疗室里顿时安静了,死一般的安静,娜塔莎捂住了脸。 托尼张大了嘴,眼睛瞪得像铜铃。史蒂夫的嘴角抽了一下,然后迅速恢復了面无表情。 鹰眼看著林默,脸上的表情像是在看一个从未见过的物种。科尔森的笔掉在了地上,都忘记了去捡。 尼克·弗瑞的独眼眨了一下,又眨了一下,然后闭上了,他不想看这个人了。他怕自己忍不住,上去给他两拳。 大家心里都暗骂林默这傢伙不要脸,你特么不想要就给我呀!我们不介意变成非人类的。 “林默,你……” 希尔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她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来,强压下心中的怒火。 林默看著希尔,一脸无辜。“我怎么了?我说的是实话。你要是不信,你去问宇宙魔方。它要是告诉你答案了,麻烦你转告我一声,我也想知道原因。” 希尔的嘴角抽了一下,最后转身走出了医疗室。她不想再继续和林默这个无耻的傢伙爭论了! 医疗室里又安静了下来,林默站在检查床旁边,光著上身,左肩上还贴著那个巴掌大的血痂, 左前臂上套著十个环子,右臂上肌肉线条分明。他看著门口,希尔消失的方向,嘴角翘了一下。 然后他转身看著娜塔莎。“我们回家吧!煲个鸡汤给我补补。刚打完架,身体虚。” 娜塔莎看著他,然后伸手在他腰上拧了一把。林默嘶了一声,缩了一下腰。 “你拧我干什么?” “让你不要脸。” “我怎么不要脸了?我说的是实话,宇宙魔方確实不讲武德。” 娜塔莎又拧了一把,这次拧得更狠了,同时小声说道:“还装?” 林默也不装了,他嘿嘿笑了两声,伸手搂住娜塔莎的肩膀。“行了行了,走吧!回家喝鸡汤去。” 托尼从旁边走过来,伸手扶住林默的另一边胳膊,脸上的表情已经从震惊变成了敬佩。 “林叔,你刚才那番话,真是……我特么服了。我在媒体面前吹了这么多年牛逼,跟你一比,我就是个弟弟。” 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大侄子,你也不差。你吹牛逼的功夫,比你爹强多了。” 托尼的嘴角抽了一下,他不知道这是夸奖还是讽刺,但他决定当成夸奖来听。 (今日三章奉上,喜欢本书的书友请帮小弟点点催更和五星好评,还有大佬们说的那个软体我已经下载了,等小说20万字后我试试重新换一个封面看好不好用。谢谢大家!) 第84章 研究十环 三人走出医疗室,往电梯方向走。尼克·弗瑞站在医疗室里,看著他们的背影,没说话。 史蒂夫也站在他旁边,鹰眼捡起科尔森掉在地上的笔,递给他。科尔森接过笔,在平板电脑上写了几个字,然后抬起头,看著尼克·弗瑞。 “局长,林默他……” “別说了!我知道,他虽然不要脸,但他能打。这就够了!”尼克·弗瑞抬起手,打断了他。 科尔森把嘴闭上了。 电梯门打开,林默、娜塔莎、托尼走进去,电梯往下走,林默靠在电梯壁上,长出了一口气。 “妈了个巴子的,跟这帮心眼比蜂窝煤还多的人打交道,真他娘的心累。” 娜塔莎白了他一眼。“你刚才在医疗室说那些话的时候,怎么没觉得心累?我看你说得挺痛快的。” 林默嘿嘿笑了两声。“那不一样,懟人的时候,心情愉悦,神清气爽,百病全消。你让我天天懟人,我能活到两百岁。” 托尼站在旁边,看著林默,欲言又止。 林默注意到了托尼的样子,“大侄子,你想说什么就说,別跟个娘们似的扭扭捏捏的。” 托尼深吸了一口气。“林叔,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吗?宇宙魔方的能量,真的那么强?” 林默看著他,看了两秒说,“你猜。” 托尼张了张嘴,没说出话,他猜不出来。他觉得自己这个便宜叔叔,浑身上下全是谜。 他的力量从哪来的?他的自愈能力从哪来的?他的蜘蛛感应从哪来的?他为什么能跟活了一千年的老傢伙打成平手? 他为什么戴上了十环?这些问题,托尼一个都答不上来。但他知道一件事,这个人是站在他这边的,这就够了。 三人走出电梯,穿过大厅,出了神盾局大楼。天已经亮了,阳光照在停车场的车上,反著刺眼的光。 托尼开了一辆黑色的车,娜塔莎坐进后排,林默坐进副驾驶。托尼发动车子,驶出停车场。 “林叔,去哪?” 林默想了想。“去机场!去你家,我得在你那儿躲几天清净。” 托尼看了他一眼。“躲谁?” “躲那个黑滷蛋,还有那个希尔母老虎。这些当领导的个个都有八百个心眼子。跟他们打交道,比我打文武还累。文武好歹是真刀真枪地干,打完了就了事。这帮人,你打完架回来,他们还要问你为什么贏了,怎么贏的?贏了之后拿了什么东西,拿了东西之后打算怎么用。你娘嘞个脚后跟的,老子要是能预知未来,还在这儿待著?” 托尼没接话,踩了一脚油门,车子加速往机场开去。娜塔莎对此也表示支持,她的经歷可不少, 从红房子到神盾局,那些当领导的哪个都希望自己手下能力出眾,但同时又害怕手下不受控制跳槽反叛。 当权者的本质她早就看的一清二楚了,林默见娜塔莎也认同自己的观念,当即就高兴了,这不就是老祖宗所说的『夫唱妇隨吗?』。 两个半小时后,三人到了纽约。托尼把车停在別墅门口,林默下了车,活动了一下腰。 一个半小时的飞行外加上一小时的开车,他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左肩上的血痂掉了大半, 露出下面的新皮,粉红色的,嫩得跟婴儿屁股似的。他伸手把剩下的血痂抠掉,扔在地上,拍了拍手。 “大侄子,走!去地下室,帮我看个东西。” 托尼锁了车,跟著林默往屋里走。娜塔莎跟在后面,手里拎著一个从机场便利店买的塑胶袋, 里面装著几瓶水和一些零食。三人进了地下室,托尼走到工作檯前,把上面的零件和工具推到一边,腾出一块空地。 林默坐到工作檯前面的椅子上,把左臂的袖子捲起来,露出十个环子。 “大侄子,你帮我看看这玩意儿,怎么才能让我彻底掌控?” 托尼走过来,蹲在林默面前,仔细看著他手臂上的十个环子。环子安安静静地躺著,不发光的,不出声的, 像十个普通的青铜手鐲。托尼伸手摸了摸其中一个,手指碰到环子表面的一瞬间,他缩了一下手。 “凉的!而且看这金属材质,不像是地球上已知的任何一种金属。” 林默著急的说:“我知道,我特么是叫你帮我研究怎么掌控它,不是叫你研究它材质的。” 托尼翻了个白眼,从工作檯上拿起一个扫描仪,对著十环扫了一遍。扫描仪的屏幕上跳出一堆数据, 波形图频谱分析能量读数,全是乱的。托尼盯著那些数据看了好几秒,然后把扫描仪放下。 “林叔,这东西的能量读数太复杂了,我的设备分析不了。它的能量频率在不停变化,从低频到高频,从高频到低频,完全没有规律。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 林默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他早就知道托尼的设备分析不了。十环不是科技產品,是神器!是古老的超越了现代科学理解范畴的东西。 托尼从工作檯上拿起另一个设备,一个电磁场探测器,贴在十环旁边。探测器的屏幕亮了一下,然后灭了。 他又按了一下开关,又亮了,又灭了。他反覆试了好几次,每次都是亮一下,灭一下,像被什么东西干扰了。 “林叔,这东西在干扰我的设备,它不想让我研究它。” 林默低头看著手臂上的十环,环子安安静静地躺著,不发光的,不出声的,但林默能感觉到它们在动。 是能量在动,它们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跟他的身体融合。能量从环子里渗出来,流进他的血液,流进他的肌肉,流进他的骨骼,在慢慢融入他。 “大侄子,不用研究了,这东西认主,应该是需要时间。” 托尼放下探测器,看著林默。“那得多长时间?” 林默想了想。“不知道!这玩意正在慢慢和我自身的能量融合,这东西不按常理出牌的。” 托尼沉默了一会儿。“林叔,你打算一直戴著它?” 林默低头看著手臂上的十个环子,伸手摸了摸其中一个。 “先戴著,戴到它认主为止。”林默说。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谢谢大家支持!) 第85章 磨人的黑寡妇 托尼听林默说十环一直在释放能量进入他的身体,在和林默慢慢融合。便想到让林默操控体內的宇宙魔方力量进入十环试试。 林默听了这个主意后,当即调动体內能量进入十环,没想到这玩意还真管用,林默感觉自己和十环在慢慢建立联繫, 照这样下去,可能要不了多久,自己就能够彻底掌控十环。这个发现让林默大为高兴,对著托尼就是一通彩虹屁猛夸, 托尼算是对自己这个林叔彻底服气了,林默这副嘴脸充份的將『用人朝前,不用人时就朝后,表现的淋漓尽致』。 就特么特不要脸! 就连娜塔莎在旁边见到林默的样子都捂脸,这不要脸的劲是真没眼看。林默对两人的鄙夷完全不放在心上, 他现在正高兴著呢!找到了能够快速掌控十环的方法是真尼玛舒坦。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林默不间断的调动体內能量,对著十环就是一顿输出。 等林默从地下室出来的时候,外面的阳光刺得他眯起了眼睛。托尼家的泳池在阳光下泛著蓝汪汪的光, 水面被风吹起细碎的波纹,像一块被揉皱的绸缎。他穿著一件花里胡哨的沙滩裤,光著膀子,趿拉著人字拖, 走到泳池边的躺椅上,一屁股坐下去,躺椅嘎吱一声,他整个人陷进去。 左臂上的十个环子在阳光下泛著暗沉的青铜色,表面的纹路被光线一照,像活过来了一样,细细的线条在环子表面游走。 他闭著眼睛,调动体內宇宙魔方的能量,继续往十环里送。能量从他的胸口涌出来,像一条看不见的河流, 经过肩膀,经过上臂,流进十环。环子微微亮了一下,淡蓝色的光从青铜色的表面透出来, 像黎明前地平线上那一抹若有若无的光。能量在环子里转了一圈,又流回他的身体,带回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反馈。 不是冷,不是热,是一种“连接”。像有一根线,从他身体里长出来,缠在十环上,越缠越紧,越缠越密。 自从托尼出了那个主意,让他用宇宙魔方的能量去“餵”十环,他就像头老黄牛一样,天天给这十个环子输送能量。 早也输,晚也输,吃饭的时候输,拉屎的时候也输。有时候输著输著睡著了,能量还在自动往外流,像开了闸的水龙头。 半个月前,他只能勉强用十环发出一些散乱的能量束,打出去歪歪扭扭的,跟喝醉了酒似的。 现在,他能精准地控制能量束的方向、强度、射程,指哪打哪,误差不超过十厘米。 半个月前,他用十环凝聚的能量护盾只能挡住手枪子弹。现在,他能挡住托尼马克三號脉衝炮的正面轰击,护盾连个裂纹都不带有的。 最让他高兴的是力量增幅,林默看著自己的双手。他攥了攥拳头,关节咔咔声直响。 半个月前,他的力量大概是二十五吨。现在,他感觉自己的力量至少翻了一倍,五十吨,可能还不止。 他虽然没用仪器测过,但他能感觉到。 林默从躺椅上坐起来,把右手的能量收回体內,只留左手上的十环还在微微发光。 他看著左臂上的十个环子,嘴角翘了一下。现在!他可以很囂张地对托尼说,你这样的菜鸡,老子现在能打八十个。 浩克……唔,浩克只能单挑。不是他谦虚,是他心里没底。浩克那玩意儿,完全是不讲道理的存在。 越愤怒越强,你把他打疼了,他翻倍还回来。你把他打哭了,他能把整座城市掀翻。 他没见过浩克也没和他打过,不知道浩克的极限在哪里。万一哪天跟浩克对上了,他没打过人家, 托尼那嘴欠的玩意儿保准会笑话他一辈子。他可不想自己有这段黑歷史,他怕社死。 以前在咆哮突击队的时候,他就因为一次任务中踩到牛粪滑倒摔了个狗吃屎,被队友笑话了整整一年。 那种滋味,他不想再体验了。 林默正想著,泳池边的玻璃门被推开了。娜塔莎从屋里走出来,穿著一件白色的浴袍,头髮湿漉漉的,刚洗过澡。 她的脸上就算没化妆,皮肤也白得发光,嘴唇是自然的粉色,眼睛是绿色的,在阳光下亮得像两颗宝石。 浴袍的腰带系得很鬆,领口敞开著,露出一截锁骨和一小片胸口。她走到林默旁边,在另一张躺椅上坐下,翘起腿,脚趾上涂著红色的指甲油。 林默看了她一眼,又把目光移开了。不是不想看,是不敢多看。 这半个月里,他可是被娜塔莎折腾得够呛。自打她的子宫修復之后,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以前她是个资深特工,冷静、克制、理性。现在她就是个杀手,而且在床上的时候,她比杀手还可怕。 她疯魔了,一心想要个孩子,只要逮著林默空閒的时候,就把他往房间里拖。 早上拖,中午拖,晚上拖,半夜还拖。林默有时候刚给十环输完能量,累得跟条死狗似的,娜塔莎就过来了, 舔著嘴唇,满脸媚意,眼睛里全是小火苗。他想跑,但是跑不掉。他想躲也躲不开。 娜塔莎的身手虽然不如他,但缠人的功夫一流。她会用各种方式让他就范,有时候是撒娇,有时候是色诱, 有时候是暴力。撒娇的时候,她像只猫,蹭著他的胳膊,声音软得能化开钢铁。 色诱的时候,她像条蛇,缠著林默的身体,让他浑身发烫。暴力的时候,她就是头母老虎,直接把他按在床上, 骑在他身上,居高临下地看著林默,说一句“你动还是我动”,林默就投降了。 所以他现在看见娜塔莎,第一反应不是“老婆真美”,而是“蜘蛛精来了”,这尼玛黑寡妇的外號太贴切了。 他的身体虽然强悍,五十吨的力量,超强的自愈能力,十环的能量加持,但架不住娜塔莎天天这么折腾。 他白天被十环掏空,晚上还要被娜塔莎再『掏』一次,偶尔白天娜塔莎还要加餐。 一天掏空两次,有时候三次甚至更多,这尼玛就算超人来了也经不住这样玩的。 第86章 娜塔莎反思 娜塔莎从躺椅上侧过身,手撑著头,看著林默。她的目光从他脸上滑到胸口,从胸口滑到腹部, 从腹部滑到沙滩裤的裤腰。林默被她看得浑身发毛,鸡皮疙瘩起了一层。他往后退了退,躺椅嘎吱一声,差点翻了。 “你……你想干嘛?”林默的声音有点抖。 娜塔莎见林默嚇成这个样子,也是反思最近自己是不是玩过火了,瞧把这『孩子』嚇的,都有应激反应了都。 不过看著林默那怂样,娜塔莎又开始打趣起来,“你紧张什么?” “我没紧张。” “你说话都哆嗦了。” “风吹的。” “现在没有风。” 林默往四周看了看,泳池边的树一动不动,水面平得像镜子,確实没风。 他把嘴闭上了,娜塔莎从躺椅上站起来,走到他面前,弯腰,双手撑在他躺椅的扶手上,把他圈在中间。 她的脸离林默很近,近到他能看清她睫毛的弧度,能闻到她头髮上的洗髮水味道。她的浴袍领口垂下来,里面的风景若隱若现。 林默的后背紧贴著躺椅,没地方退了。他看著娜塔莎的眼睛,那双绿色的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那种锋利的光,是一种柔和中带著兴奋的光。 但这种光,比锋利更可怕。锋利的光,顶多是被刀子划一下。这种光,是被温水煮青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娜塔莎,我跟你说个事。”林默的声音很严肃。 “你说。” “我最近身体不太舒服。” 娜塔莎的眉头动了一下。“哪不舒服?” “腰不舒服。” “腰怎么了?” “疼,酸,使不上劲!感觉里面有东西在叫唤。” 娜塔莎看著他,看了好几秒,然后直起腰站直了。她把手从扶手上拿开,退后一步,双手抱在胸前,看著他。 林默鬆了一口气,从躺椅上坐起来,揉了揉后腰,脸上的表情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娜塔莎,你最近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咱俩一天一次行不行?你非要一天两三次,我这身体扛不住啊。我不是铁打的,我也是肉做的。你天天这么折腾我,我这把老骨头迟早会散架嘍。” 娜塔莎看著他,没说话。 林默继续说:“我知道你想要孩子,我也想要。但你不能这么急啊!我就算把『地』耕烂了,种子也得有时间发芽不是?你不能今天种下去,明天就挖出来看看长没长,那玩意儿它也是需要时间的。” 娜塔莎的嘴角动了一下,像是在忍笑。 “还有!” 林默越说越来劲,“你这半个月,把我折腾成什么样了?你自己看看我这黑眼圈。你看看!这俩跟熊猫似的。我这眼睛底下青得跟被人揍了两拳一样。我走出去,人家以为我被家暴了。你知道托尼昨天看我的眼神吗?那眼神里写著五个字....『你也有今天』。你让我这老脸往哪搁?” 娜塔莎终於忍不住了,笑了出来。捂著嘴肩膀一抖一抖的,她的眼睛弯成了月牙,脸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看起来不像三十多岁的黑寡妇,像个十几岁的少女。 “你笑什么?”林默一脸不爽,“我说正经的,你再这样,我就离家出走了。” 娜塔莎收了笑,走过来,蹲在他面前,双手捧著林默的脸,看著他的眼睛。 “林默,我最近是不是真的把你累著了?” 林默看著她不说话,他也是有小脾气的好吧啦! 娜塔莎的手指在他脸上轻轻摩挲著,拇指划过他的黑眼圈,指腹蹭过他的眉毛,手指插进他的头髮里。 她的眼神变了,从那种“我要吃了你”的炽热,变成了一种很柔和带著心疼的温柔。 “对不起,我最近是有点疯狂了。” 林默愣了一下,他没料到娜塔莎会道歉。他以为娜塔莎会像平时一样,白他一眼,骂他一句“矫情”,然后把他拖进房间。 她现在是真的在反思,她的眼睛里没有敷衍,没有不耐烦,只有一种很真诚的带著一点愧疚的歉意。 “我太想要孩子了。”娜塔莎的声音很轻,轻得像风吹过水麵。 “我等了这么多年,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了。是你给了我机会,我就……控制不住自己。” 林默看著娜塔莎的眼睛,心里那点怨气像冰块遇到热水一样化了。林默伸手搂住她的腰,把她拉进怀里。 娜塔莎趴在他胸口上,脸埋在他颈窝里,头髮蹭著他的下巴,痒痒的。 “行了行了,你想要就要吧!我还扛得住。”林默拍了拍她的背。 娜塔莎从他胸口上抬起头,看著他。“你不是说腰疼吗?” “腰疼是腰疼,该干的事还是得干。” 娜塔莎看著他的脸,看了两秒,然后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 “今天不折腾你了,你好好歇著。” 林默愣了一下。“真的?” “真的!我找你有正事。” 林默鬆了一口气,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在躺椅上。 “你说吧!什么事?” 娜塔莎从他身上起来,坐回旁边的躺椅上,从浴袍口袋里掏出手机,点了几下,把屏幕转向他。 “斯塔克工业的股票,最近涨不动了。” 林默接过手机,看了看屏幕上的k线图。过去半个月,斯塔克工业的股价从他们买入时的低点一路上涨, 中间有过几次小幅回调,但整体趋势一直是向上的。最近几天,k线的波动变小了,涨幅收窄了,成交量也萎缩了。 股价到了一个平稳期,涨不上去了。 “托尼最近没什么大新闻。”林默把手机还给娜塔莎。 “钢铁侠的热度在慢慢下降,他要是再不搞点大动作,股价就这么晃悠著,涨不了多少了。” 娜塔莎说:“我问过小辣椒。她说托尼最近在忙別的事,没怎么管公司的事。” 林默知道托尼在忙什么,忙著跟佩珀谈恋爱,忙著在家里捣鼓他的战甲,忙著跟军方扯皮。 公司的事全扔给小辣椒了,小辣椒虽然能干,但她不是托尼,她不能像托尼那样,用一次新闻发布会就让股价暴涨三个百分点。 (今日三章已奉上,大家不要熬夜观看哦!喜欢的书友请给小弟点个催更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87章 套现 “赚了多少?”林默隨口问道。 娜塔莎的眼睛亮了一下。“差不多十亿。” 林默从躺椅上坐了起来。“多少?” “十亿美元。” 林默盯著娜塔莎,看了好几秒,然后把目光移到她手里的手机上,又移回她脸上。他的嘴巴张开又合上,合上又张开,像一条被扔上岸的鱼。 “十亿?你確定是十亿?” 娜塔莎把手机递给他,屏幕上是证券帐户的持仓页面。总资產那一栏,数字是1,012,345,678.90。 十亿零一千二百万! 林默的眼睛瞪得像铜铃,手指在屏幕上划了一下,又划了一下,看了好几页交易记录,然后抬起头,看著娜塔莎。 “你玩槓桿了?” 娜塔莎点了点头。“小辣椒教的,她说斯塔克工业的股票稳得很,不会大跌,用槓桿能放大收益,我就试了一下。”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小辣椒佩珀·波茨,托尼的女朋友,斯塔克工业的ceo,一个能在商界摸爬滚打的女强人。 她居然在教娜塔莎怎么用槓桿炒自己家的股票,这女人!也是个缺心眼的败家娘们儿。 林默把手机还给娜塔莎,靠在躺椅上,看著天空。天上飘著几朵白云,慢悠悠地往东边移动。 他看著那些云,脑子里在算帐。十亿!他投了一亿美元,翻了將近十倍。现在他也是身家是十亿的富豪了。 他林默,一个从冰里挖出来的老古董,一个在神盾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摸鱼王,一个在托尼家蹭吃蹭喝的便宜叔叔,现在是亿万富翁了。 “套现五亿吧!”林默说,“剩下的留著,等它慢慢升值。” 娜塔莎看了他一眼。“你確定?现在卖,要交一大笔税。” “交就交唄!钱进了口袋才是自己的,放在股市里那就是別人的。我今天不卖,明天它跌回去了,我找谁哭去?” 娜塔莎点了点头,拿起电脑,开始操作。林默躺在旁边看著她,娜塔莎的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点著, 输入卖出数量,確认,输入密码。每操作一笔,帐户里的数字就往上涨一点。她卖得很慢, 不是一下子把五亿股全拋出去,是分批卖。一次卖几百万股,等股价稳住,再卖几百万股。 她跟小辣椒学了半个月,別的没学会,这点门道倒是学精了。 林默看著她操作,心里美滋滋的。十亿美元呀!他两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前世他就是个穷屌丝,每个月工资到手还完房贷车贷信用卡,剩下的钱只够吃沙县小吃。 这一世,他是个特工,乾的都是刀头舔血的买卖,钱没少赚,但也经不起花。 现在好了,有钱了。要不是想著还要为国家做点贡献,他都想要退休了。找个海岛,买栋別墅, 每天晒太阳喝椰子汁,看娜塔莎穿比基尼游泳。那日子,想想就美呀! 但他不能退休,这些美好的画面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这个世界太危险了。灭霸还在路上呢! 还有那些神族、外星人、超级反派,一个比一个变態。他要是现在退休,等那些玩意儿来了,他拿什么打? 拿椰子汁?拿比基尼去捂他们的脸吗?那样做怕是会死的很难看,所以他得继续变强,还要让国家也变得更强。 林默低头看著左臂上的十环,环子还在微微发光,能量还在缓慢地,持续地流进他的身体。 五十吨的力量还不够,也远没有达到极限。他要一百吨,两百吨,五百吨。他要强到连灭霸都打不动他, 强到连无限手套都奈何不了他。到那时候將艾米丽復活,他再退休,带著娜塔莎和艾米丽,找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生一堆孩子,养一条狗,种一片菜园子。每天早上被鸡叫醒,晚上听著虫鸣睡觉,那才是人过的日子。 娜塔莎操作了一个多小时,把五亿股全部卖出去了。她放下手机,伸了个懒腰,浴袍的袖子滑下来, 露出白皙的手臂。她转头看著林默,脸上的表情很放鬆,嘴角带著一点笑意。 “五亿到帐了,你查一下。” 林默掏出手机,打开银行帐户。余额那一栏,数字是500,000,000.00。后面跟著一堆零,看得他眼晕。 他盯著那个数字看了好几秒,然后关掉手机,把它放在躺椅旁边的小桌上,仰头看著天空。 “林默。”娜塔莎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嗯。” “我们有钱了。” “嗯。” “很多钱。” “嗯。” “你就不激动?” 林默转过头,看著她。娜塔莎的眼睛亮亮的,像两颗星星。她的脸上有一种光,不是那种被金钱照亮的光,是一种发自內心纯粹的喜悦。 她不是在高兴自己有钱了,她是在高兴“他们”有钱了,这是他们两个人的钱,是他们以后退休后的生活保障。 林默笑了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髮。“激动!激动得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娜塔莎把他的手打开,整理了一下被他揉乱的头髮,白了他一眼。然后她舔了舔嘴唇,眼睛里那团小火苗又燃起来了。 她的目光从林默的脸上滑到他的胸口,从胸口滑到腹部,从腹部滑到沙滩裤的裤腰。林默被她看得浑身一激灵,后背的汗毛全竖起来了。 “娜塔莎,你说过今天不折腾我的。” 娜塔莎没说话,从躺椅上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伸手抓住他的手腕,把他从躺椅上拽起来。 她的力气不小,但还是拽不动林默。林默的双脚像钉在了地上,纹丝不动。 “你走不走?”娜塔莎问。 “不走。” “真不走?” “真不走。” 娜塔莎鬆开他的手腕,绕到他身后,双手推著他的后背,林默纹丝不动。娜塔莎又推了两下,还是纹丝不动。 她停下来,喘了口气,然后抬起脚,一脚踹在林默屁股上。林默往前踉蹌了一步,但还是没起来。 娜塔莎又一脚踹上去,这次用了全力。林默往前走了两步,回过头,看著娜塔莎,脸上的表情很委屈。 “娜塔莎,你不能这样!你这是在家暴。” 娜塔莎不理他,双手抓住他的胳膊,使出浑身力气往前拽。她的脸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暴起, 嘴里发出“嗯!嗯!”的使劲声。林默看著她的样子,心里嘆了一口气,他屈服了。 因为他不想让娜塔莎太难堪,她这么使劲,他要是还站在原地不动,娜塔莎多没面子。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谢谢大家支持!) 第88章 托尼的抱怨 林默跟著娜塔莎往屋里走,走了几步,他突然停下来,脸上的表情从无奈变成了惊恐,他想起了一个问题。 他每次和娜塔莎折腾,少则一个小时,多则两三个小时。现在是白天,娜塔莎精力充沛,肯定要折腾很久。 他的腰还酸著,黑眼圈还没消,十环还在等著他回去充能。他现在进去,至少要两三个小时才能出来。 等出来的时候,天都黑了。他的十环今天还没充能呢! “娜塔莎,咱今天不交公粮行吗?”林默的声音带著哭腔。 娜塔莎头都没回,拽著他继续往前走。 “娜塔莎!你不能说话不算数!你是黑寡妇!你是神盾局的高级特工!你要讲信用!” 娜塔莎还是没回答,理都不带理他的。 “娜塔莎!我求你了!让我歇一天!就一天!明天,明天我主动交!交双份!三份!你让我交几份我交几份!” 娜塔莎停了下来,林默心中一喜,以为她改变主意了。然后他看见娜塔莎转过身,看著他, 舔了舔嘴唇,露出一个笑容。那个笑容很好看,但林默看著它,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尖叫。 那不是笑,那是宣判。死刑,立即执行,不得上诉。 娜塔莎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拽进了房间。门关上了,林默悽厉的惨叫从门缝里传出来,在走廊里迴荡。 “娜塔莎.......你.........不能..........你说过........今天............不交.............公粮的...........” 娜塔莎的回答是“嘭”的一声,什么东西被扔在地上的声音,然后是一阵窸窸窣窣衣服摩擦的声音。 接著是林默的闷哼,像是在挣扎,又像是在投降。娜塔莎的笑声,低低的,哑哑的,像猫捉住老鼠之后发出的那种满足的呼嚕声。 最后陷入安静,死一般的安静。 第二天早上,林默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两个黑眼圈掛在脸上,跟被人揍了两拳似的。 他的头髮乱得像鸡窝,脸上的表情很麻木,眼神空洞,像一具行尸走肉。 他穿著一件皱巴巴的t恤和一条皱巴巴的裤子,脚上趿拉著一双拖鞋,走路的步子很慢, 每一步都像是在丈量地面,小心翼翼,生怕扯到什么不该扯的地方。 娜塔莎跟在他后面,穿著一条碎花裙子,头髮扎成马尾,脸上画著淡妆,气色好得不像话。 她的步子很轻快,嘴角带著笑意,眼睛亮亮的,像刚喝了一碗参汤,整个人容光焕发。 两人走进客厅的时候,托尼和小辣椒正坐在沙发上。托尼穿著一件黑色的睡袍,手里端著一杯咖啡, 脸上的表情很生气。他的眼眶下面也有黑眼圈,但跟林默的不一样。林默的黑眼圈是纵慾过度的黑,而他的黑眼圈是失眠造成的。 小辣椒坐在他旁边,穿著一件白色的家居服,头髮散著,手里拿著一个平板电脑,正在看邮件。她的气色也不太好,眼底下有一圈淡淡的青色,但比托尼好多了。 托尼看见林默进来,放下咖啡杯,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 他的目光在林默的脸上停了一下,又移到娜塔莎的脸上,又移回林默的脸上,最后落在林默的左臂上。 十个环子安安静静地躺著,不发光的,不出声的,像十个普通的青铜手鐲。 托尼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开口了。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带著一种压抑了很久的、快要喷发的怨气。 “林叔,婶婶,你们昨天晚上,从几点开始叫的?” 林默愣了一下。“什么?” “我问你们,昨天晚上,从几点开始叫的。几点开始,几点结束,你们自己说。” 娜塔莎的脸红了一下没说话,林默挠了挠头。“大概……十点多吧!” 托尼点了点头。“十点多,我记的是十点十五分。然后你们叫到几点?你们自己说。” 林默想了想。“大概……一两点?” “一两点?”托尼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一两点?林叔,你是不是对一两点有什么误解?你们叫到凌晨四点!四点呀!我眼睁睁看著窗外的天从黑变灰,从灰变白,从白变亮。你们的声音从大到小,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再从小到大,来来回回七八轮。我数著呢!七八轮!你们不累吗?你们不困吗?你们不睡觉的吗?” 林默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托尼继续说:“林叔,你是我亲叔。婶婶,你也是我亲婶婶。我求你们了,你们能不能考虑一下別人的感受?这別墅隔音不好,你们知道的。你们每天晚上这样,我受不了啊。” 小辣椒在旁边拉了拉他的袖子。“托尼,別说了。” “不,我要说。” 托尼甩开小辣椒的手,站了起来,“林叔,你知道我这段时间都经歷了什么吗?你房间里传出来的声音,我听得一清二楚。婶婶的笑声,婶婶的叫声,婶婶喊『林默你轻点』的声音,『林默你別停』,『林默你不行了』,『林默你还能不能行了』。我全听见了。一个字都没漏。” 娜塔莎的脸都红透了,她把脸埋在林默的肩膀上,不敢抬头,而林默听见托尼的抱怨根本都不搭理他。 托尼是有苦说不出啊!这林叔和婶婶,那是从晚上叫到天亮尤其是娜塔莎的声音贼大。 而托尼以前本来就是个花花公子,虽说有钱平时也注重保养,但是那玩意亏空后又岂是那么容易补回来的。 这就导致,每天晚上只要听见林默房间的动静他就浑身打哆嗦,因为小辣椒也会要求他每天都交一次公粮。 托尼起先对此也不反对交就交吧!可是坏就坏在自己这个林叔不讲武德,尼玛的他就跟斗地主一样决战到天亮。 搞得托尼每次结束和小辣椒的运动后,都会迎来小辣椒那幽怨的小表情,可他现在三十多岁,不是二十几岁的小伙了。 托尼做不到像林默那样,每天晚上决战到天亮。他真做不到呀!所以他每天晚上都很难受。 第89章 逛街 不是身体难受,是心理难受。他不想做,可是小辣椒想呀!他不给的话,小辣椒又不高兴。 可他给了,第二天自己又腰酸背痛腿抽筋。 给多了吧,他扛不住。给少了,小辣椒又不满意。他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进退维谷,生不如死。 这一切的根源,就是林默和娜塔莎。气的托尼差点去林默房间,將那对狗男女赶出家门。 托尼现在是越想越气,继续抱怨著,“林叔,你说你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这么不注意?你就算不注意自己的形象,你也得注意一下別人的感受吧?你知道我每天晚上听著你们的声音,是什么心情吗?” 林默小声说了一句。“你可以戴耳塞。” “我戴了!” 托尼从口袋里掏出两个橙色海绵耳塞,举到林默面前,“我戴了!不管用!婶婶的声音穿透力太强了,隔著一层墙一层耳塞,我都听得清清楚楚!清!清!楚!楚!” 小辣椒又拉了拉他的袖子。“托尼,你真的別说了。” 托尼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他坐回沙发上,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咖啡已经凉了,他皱了皱眉,把杯子放下。 “林叔,我不是不让你们……那个。你们想那个,你们隨便那个。但是,你们能不能小点声?或者,你们能不能换个时间?白天,行不行?你们白天那个,我出去,我把別墅让给你们,我去公司待著。晚上,你们让我睡个好觉,求你们啦!” 林默看著他,点了点头。“行!我们下次注意。” 托尼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娜塔莎,然后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他的黑眼圈在灯光下格外刺眼, 脸上的疲惫不是装出来的。他是真的被折磨得够呛,林默看著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托尼以前是个花花公子,夜夜笙歌,三天换一个女朋友,五天换一个超模。按理说,他对这种事应该早就免疫了。 但问题在於,托尼以前是进攻方,不是防守方。以前是他折腾別人,现在是別人折腾他。 以前是他让別人睡不著觉,现在是別人让他睡不著觉。这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好吧! 林默看著托尼那张生无可恋的脸,心里嘆了一口气。他走到托尼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大侄子,叔对不起你,今晚我们会注意的,儘量动静小一点。” 托尼睁开眼睛,看著他。“你保证?” “我保证。” 托尼点了点头,又闭上了眼睛。 林默也不再搭理托尼,转身走到娜塔莎旁边,拉起她的手和小辣椒打了声招呼就往外走。 娜塔莎的脸还红著,低著头,没说话。两人出了別墅,走到车库里。托尼的车库里停著好几辆车, 一辆奥迪r8,一辆劳斯莱斯幻影,一辆路虎揽胜。两人上了托尼的那辆奥迪r8,林默开车,娜塔莎坐副驾驶。 车子驶出別墅,往曼哈顿的方向开。一路上,林默的脑子里在盘算。十亿身家,五亿套现,剩下的还在股市里滚著。 他现在不缺钱,缺的是花钱的渠道。这赚钱了不得好好享受享受,就带著娜塔莎到处购物, 只是两人逛到一处內衣店,林默看见娜塔莎买了不少性格的小內內后,他一手扶住自己后腰,一手揉著黑眼圈只感觉天要塌了。 眼见娜塔莎还想继续挑选,林默赶紧上前付帐后连拉带拽的將娜塔莎拖走。两人又逛了一个小时, 林默看见自己身上的购物袋越来越多,眼睛一转叫住娜塔莎就表示想要给娜塔莎买辆车(主要是林默难得提了)。 娜塔莎想著她和林默在纽约一直是开托尼的车,现在也是时候自己买一辆了也就没有反对。林默越想越觉得买辆车,是个不错的开始。 两人到了一家汽车四儿子店,店面很大,落地玻璃窗,里面停著几十辆车,从轿车到suv,从跑车到皮卡,应有尽有。 林默把车停好,拉著娜塔莎走进去。一个穿西装的销售员迎上来,笑容满面,热情得像见了亲爹。 “先生,女士,欢迎光临。有什么可以帮你们的?” 林默扫了一眼展厅里的车,目光落在角落里一辆猛禽皮卡上。那辆车又高又大,四个轮子比他的腰还粗, 车头方正,线条硬朗,浑身上下透著一股“別惹我”的气势,当时林默的眼睛就亮了一下。 他拉著娜塔莎走过去,围著猛禽转了一圈,拍了拍车头盖,感受了一下铁皮的厚度,然后打开车门,看了看內饰。 座椅是黑色的真皮,中控台上有一块大屏幕,方向盘上有很多按钮。他坐进去试了试,空间很大,视野很好,坐著很舒服。 林默从车上下来,看著娜塔莎,一脸兴奋。 “娜塔莎,你看这车怎么样?霸气!硬朗!有劲儿!开出去,谁都不敢別你。谁敢別你,你一脚油门上去,把他车头撞烂。” 娜塔莎看著那辆猛禽,脸上的表情从平静变成了困惑,从困惑变成了惊愕,从惊愕变成了不敢置信。 她看著林默,张了张嘴,又合上了。她深吸了一口气后,又缓缓吐出来。这就是林默所说的给自己买车吗? 猛禽皮卡!你確定不是再来玩笑? 她转头看著那个销售员,销售员还在笑,但笑容已经有点僵了,娜塔莎又把目光移回林默身上。 “林默,你认真的?” 娜塔莎的潜在意思,就是暗示林默这车不適合自己这种淑女开。 但林默也是个直男,一脸理所当然道。“当然认真了,这车多好啊。你看这线条,多硬朗。你看这轮子,多粗壮。你看这车头,多霸气,这车就適合你开。” “適合我?”娜塔莎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对啊!你什么性格?雷厉风行,乾脆利落,不拖泥带水。那些跑车,太娘了。那些轿车,太普通了。那些保姆车,太油腻了。你就適合这种霸气的车,跟你的气质绝配。” 娜塔莎的眼皮跳了一下,她的手指攥紧了,指节发白。她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鼻翼微微翕动。 她在忍耐怒火! (喜欢的大佬请我点点催更,感谢大家!) 第90章 甲壳虫 销售员站在旁边,看看林默,又看看娜塔莎,脸上的笑容已经完全僵住了。 他干这行这么多年,见过不少奇葩顾客,但没见过这样的。一个男人,带著一个美女来买车,给美女挑了一辆猛禽皮卡。 他是真的不懂女人,还是故意的? 娜塔莎的声音传来,平静得可怕,“林默!你再跟我说一遍,这车適合我?” 林默终於注意到娜塔莎的脸色不对了,他看著娜塔莎,眨了眨眼,又看了看那辆猛禽,再看了看她。 “怎么了?你不喜欢?这车多好啊。” “我是个女人,女人开皮卡,你觉得合適吗?”娜塔莎一字一顿地说。 “怎么不合適?你又不是普通女人。你是黑寡妇!你开皮卡,谁敢笑话你?” 娜塔莎深吸了一口气,她低下头,看著自己的脚尖,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她抬起头,看著林默,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 那个笑容很好看,但林默看著它,后背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在托尼家见过这个笑容,就是昨天。 娜塔莎舔著嘴唇看著他,露出这个笑容,然后把他拖进了房间。现在,娜塔莎又露出了这个笑容。 完犊子了!这里可不是在臥室,是在汽车四儿子店里。周围有顾客,有销售员,有监控摄像头。 林默想著这娘们儿,不会要发疯在这里就把自己给办了吧! “林默,你过来。”娜塔莎招了招手。 林默忐忑的走过去。“怎么了?” 娜塔莎一拳就打在他肚子上,这一拳那可是带著黑寡妇一身的怒气,直接打在林默的胃部。 林默的胃猛地一缩,酸水往上涌,他弯下了腰,双手捂著肚子,脸上带著痛苦和委屈的表情。 “你……你打我干什么?” 娜塔莎没回答,上去又是一拳打在他肩膀上,这一拳力道又大了不少,林默往后退了一步,撞在猛禽的车门上。 销售员在旁边急得直跺脚,但又不敢上前阻拦。这两个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男的穿著花衬衫沙滩裤, 女的穿著碎花裙子,但动起手来,比职业拳手还猛。他要是上前拉架,被打死了都没地方说理去。 娜塔莎打了林默好几拳,打完之后,她拍了拍手,活动了一下脖子,整个人神清气爽,像刚做了一套瑜伽。 她看著林默,嘴角翘了一下。“走吧!换一家。” 林默捂著肚子,跟在她后面,一瘸一拐地出了四儿子店。两人上了奥迪r8,娜塔莎开车,林默坐副驾驶,揉著肚子。 脸上的表情要多委屈有多委屈。“你打我干什么?我是真的觉得那车適合你。” 娜塔莎没理他,发动车子,驶出四儿子店。车子开了十分钟,到了另一家四儿子店。 这家店比刚才那家小一些,但装修更精致,展厅里的车也更女性化。娜塔莎下了车,走进展厅,林默跟在后面。 销售员迎上来,这次是个女的,三十来岁,穿著职业装,笑容很自然。 娜塔莎在展厅里走了一圈,在一辆甲壳虫前面停下来。车是粉色的,圆润的线条,可爱的造型, 两个大灯像两只大眼睛,看著就让人想笑。娜塔莎打开车门,坐进去试了试,方向盘握在手里, 座椅的包裹性很好,视野也不错。她下来,围著车转了一圈,然后看著林默。 “就它了。” (我也不知道漫威世界有没有甲壳虫这车,反正就这么写了,因为我需要它有。嘿嘿!) 林默看著那辆粉色的甲壳虫,嘴角抽了一下。“这车……是不是太小了?” “不小。” “这顏色……是不是太艷了?” “我喜欢!” “你开这车出去,別人会觉得你是高中生。” “那是他们有眼光,老娘本来长得就嫩。” 林默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他想起刚才在上一家四儿子店挨的那几拳,把嘴闭上了。 他走到销售员旁边,问了一下价格,刷了卡,办了手续。全程不到二十分钟,娜塔莎就开著她那辆崭新的粉色甲壳虫出了四儿子店。 林默开著奥迪r8跟在后面,看著前面那辆粉色的小车在车流中穿梭,心里五味杂陈。 他的猛禽没了,他的霸气硬朗有劲儿的猛禽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辆粉色的、圆润的、可爱的甲壳虫。 他林默,身家十亿的亿万富翁,开著一辆奥迪r8,跟在一辆粉色甲壳虫后面,像一只大灰狼跟在一只小绵羊身后。 只不过这只大灰狼的脸上有黑眼圈,肚子还隱隱作痛。 两辆车一前一后开回托尼的別墅,林默把奥迪停好,下了车,看著娜塔莎把那辆粉色甲壳虫停在他旁边。 娜塔莎从车上下来,关上车门,拍了拍车顶,脸上带著满足的笑容。 “好看吗?”她问。 林默听见娜塔莎询问,立刻拍马屁道。“好看!你开什么都好看。” 娜塔莎白了他一眼,转身往屋里走。林默加快了脚步,跟上去,搂住了娜塔莎的腰。 娜塔莎没有躲,靠在他肩膀上,两人一起走进了別墅。客厅里,托尼还在沙发上坐著,小辣椒已经不在了。茶几上放著两杯新泡的咖啡,冒著热气。 托尼看见他们进来,目光在林默的脸上停了一下问道,“买车了?我听见新车的声音了。” “买了。”林默说。 “什么车?” “甲壳虫,粉色的。” 托尼的嘴角抽了一下,他看著娜塔莎,娜塔莎冲他笑了笑。他又看著林默,林默冲他点了点头。 托尼听完娜塔莎买了辆粉色甲壳虫,嘴角抽了抽,没说话。 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又放下,目光在林默脸上转了一圈,又转回自己手里的杯子上。 他不想评价,他怕评价完了,娜塔莎婶婶不高兴。娜塔莎婶婶不高兴,林叔就不高兴。 林叔不高兴,遭殃的就是他。不是怕被打,是怕被烦死。林默这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嘴特別碎, 能拉著你说三个小时不带重样的,从你为什么还不结婚说到你小时候尿过几次床, 能从斯塔克工业的股价说到你昨天晚上吃的披萨上面的橄欖是不是黑橄欖。托尼领教过一次,再也不想领教第二次。 (感谢大家送来的礼物和催更,谢谢大家!) 第91章 后悔装逼了 林默一屁股坐到托尼旁边的沙发上,沙发垫被他压得陷下去一大块。他翘起腿,人字拖掛在脚尖上晃来晃去, 伸手拿起茶几上托尼那杯咖啡,一口闷了。托尼看著空杯子,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又闭上了。 “大侄子,帮我个忙。”林默把杯子放下,抹了抹嘴。 “什么忙?” “找人帮我问问,这附近有没有別墅卖。” 托尼手里的空咖啡杯差点没拿稳,他的眼睛亮了一下,瞳孔放大了百分之二十,嘴角不自觉地往上翘了翘, 但很快又压下去了。托尼觉得不能让林叔看出来他有多高兴,他不能让林叔知道他每天晚上听著那些声音有多煎熬。 更不能让林叔知道他已经在网上搜过好几次“如何提高房屋隔音效果”和“哪种耳塞隔音效果最好”, 他也不能让林叔知道他甚至考虑过搬到公司去住。托尼稳了稳情绪,用了一种儘量平静漫不经心的,我只是顺嘴问一句的语气开了口。 “林叔,你想买別墅?” 林默说:“买一栋,老住你这儿,不方便。” 托尼的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两下,他的脑子里在飞速运转。林叔要搬走了,林叔要搬走了!林叔要搬走了! 他的內心在放烟花,他的灵魂在跳舞,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但他的脸上,还是那副“哦,是吗,隨便你”的表情。 然后他快速拿起手机,翻了翻通讯录,找到一个做房地產的朋友,拨了过去。电话响了两声,对面就接了。 “托尼?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帮我个忙,马里布这边,就是我別墅附近,有没有其他別墅要卖的?我有个长辈想搬过来住。” “你稍等,我查一下。” 托尼捂著话筒,看著林默。“林叔,你预算多少?” 林默想了想,他卡里躺著五亿,股市里还有五亿,身家总共十亿多。买个別墅,撑死几千万到一亿,剩下的还够他花好几辈子。 隨即豪气的说,“钱不是问题。” 托尼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鬆开话筒,对电话那头说了一句。“预算不限,你先找房子。”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传来键盘敲击的声音。过了一会儿,那个声音又响起来。 “托尼,你运气好。你別墅往东一公里,有一栋別墅要出售。房主要移民去欧洲,急著出手。占地面积四千平米,建筑面积一千两百平米,六个臥室,八个卫生间,一个游泳池,一个网球场,一个家庭影院,一个酒窖。装修刚做了两年,保养得很好。报价两亿。” 托尼把价格报给林默,林默听后嘴角抽了一下。两亿!两亿美金。他刚才说“钱不是问题”,现在问题来了。 两亿美金,不是两亿辛巴威幣。他卡里总共才五亿都还没有捂热乎呢!买个房子就要花掉两亿,就剩下三个亿。 三个亿听著不少,但想想这房子的物业费、水电费、保养费、税费、保险,还有请保姆、请园丁、请泳池清洁工的钱,加上平时的开销,三个亿还真不一定够花多久的。 托尼看著林默的表情,心里有了数。他的嘴角动了一下,用一种非常隨意的、不经意的、我只是顺嘴一提的语气开了口。 “林叔,钱够不够?不够我帮你出。” 林默的眼皮跳了一下,他看著托尼那张脸,那张脸上写满了“我很有钱,我很乐意帮你出钱,你千万別跟我客气”的表情。 林默的脑子里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个小人说,人家大侄子愿意孝敬你,你就收著唄,反正他又不差这点钱。 另一个小人说,你刚才都说了“钱不是问题”,现在又让人家出钱,你还要不要脸了? 第一个小人又说,要脸干什么?脸能当饭吃吗?脸能当房子住吗?你林默什么时候在乎过脸? 你不是一直不要脸的吗?现在怎么突然要脸了?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他看著托尼,托尼也看著他,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碰撞了一下。 托尼的目光里写著“你说啊,你说钱不够,我立马掏钱,眼睛都不眨一下”。林默的目光里写著“你个小兔崽子,你是不是故意的”。 最后林默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不用!老子有钱。” 托尼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他对著电话那头说了一句。“买了,手续你办,费用一会转给你,房子写我林叔的名字。” 掛了电话,托尼看著林默,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真诚,真诚得让林默想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特么的没事装什么逼?人家大侄子愿意孝敬你一栋別墅,你收著便是,非要装逼。 现在好了,两个亿啊!就这么没了。两个亿,能买多少辆猛禽?能买多少条大金炼子?能买多少包娜塔莎爱吃的牛肉乾?就这么没了。 都变成了一栋房子,一栋他每天都要住,却不能吃不能喝还不能卖的,每月还得往里搭钱的房子。 林默把卡號和信息发给了托尼,托尼转发给了那个做房地產的朋友。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 两亿美金就从林默的帐户里飞走了。不是分期付款,不是银行贷款,是全额支付,一次性付清。 林默看著手机银行里那串数字从五亿变成了三亿,感觉自己的心臟被人挖走了一块。 不是疼,是那种“钱没了”的空虚感,比他当年在北极被冰封的时候还难受。 被冰封的时候,他啥都不知道,闭眼睡觉,睁眼七十年后了,现在他是眼睁睁看著自己的钱没了。 他看著手机屏幕上的余额,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他站起来,拉起娜塔莎的手,往房间里走。 托尼看著他们的背影,心里咯噔了一下。不是吧?又来?这大白天的?你们这对狗男女是真不把我当人啊! 娜塔莎被林默拽进房间,关上了门。 托尼坐在客厅里,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没有声音,他又听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声音。 他鬆了一口气,端起小辣椒给他新泡的咖啡,喝了一口。他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享受著这难得的、没有噪音的、属於他自己的时光。 第92章 搬新家 房间里,林默坐在床边,脸上的表情还带著那种“钱没了”的肉痛。 他掏出手机,又看了一眼余额,然后把手机扔在床上,仰面躺下去,盯著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一盏吊灯,水晶的,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他看著那些光,心里在算帐。 两亿,就这么没了。他在金並那儿敲了一亿,在股市里赚了十来亿,本以为自己是亿万富翁了,可以横著走了。 现在一看,横著走个屁。一栋房子就去了两亿,剩下的钱,在纽约这种地方,也就够他体面地活几十年。 他得继续赚钱,不然以后孩子生出来,奶粉、教育还有那种各样的开销都得花钱。 娜塔莎坐到他旁边,看著他,没说话。她跟林默在一起这么久了,早就摸清了这个人的性格。 知道林默在心疼那花出去的钱了,但他在该花钱的时候从来不犹豫。给林卫国转见面礼,一百万,眼睛都不眨一下。 现在买房子,两亿,他肉疼,但他还是买了。因为他要一个家,一个属於他们两个人的家,不用每天晚上担心隔音不好吵到別人。 娜塔莎伸手摸了摸林默的脸,手指在他脸颊上轻轻划了一下。 “別肉疼了,卡里还有三亿,股市里还有五亿呢!够你后半辈子瀟洒了。” 林默侧过头,看著她。“三亿?够干什么的?在纽约这种地方,买个私人飞机都需要一亿左右。我以后还要养孩子,养一个两个还好,你要是生一堆可咋办!一个孩子从出生到大学毕业,少说几百万。七八个孩子就是几千万。还有他们的房子、车子、婚礼、孙子孙女的奶粉钱。你算算,这点钱够花几年?” 娜塔莎看著他,嘴角翘了一下。“你想得还挺远。” 林默说:“不想不行啊!我这人,別的本事没有,就会打架。万一哪天打不动了,孩子们吃什么?喝什么?喝西北风?” 娜塔莎低下头,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那就多打几架,反正你很厉害。” 林默想了想,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他確实很能打。金並打得过,文武打得过,浩克……唔,浩克还没打过,但应该也打得过。 打不过就跑,跑不过就摇人,他有人。 “也是。”林默说。 “钱花完了,大不了再去地狱厨房找金並『借』点。那傢伙钱多,上次借了一亿,气都没喘一下。下次借两亿,他应该也不会拒绝吧!” 林默这个想法一出,远在地狱厨房的金並正在他的办公室里处理文件。他坐在那把特製的巨大椅子上, 手里拿著一支定製的加粗钢笔,在一份合同上签字。签完之后,他把笔放下,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 他刚放下杯子,突然打了个哆嗦,放下笔看著窗外,外面阳光很好,地狱厨房的街道上人来人往,一切正常。 但他总觉得有人在算计他,不是那种“有人在背后说我坏话”的算计,是那种“有人在盘算著怎么从我口袋里掏钱”的算计。 他放下杯子,把椅背往后调了调,闭上眼睛。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个煞星,不会又要来了吧? 半个月后,林默搬进了新家。 搬家那天,托尼高兴的差点放鞭炮庆祝。只是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被林默叫去帮忙了。 林默的原话是“大侄子,你车多,帮我拉点东西”。 托尼开著那辆奥迪r8来了,后备箱里塞了两个行李箱,后座上放了三袋衣服,这就是林默和娜塔莎的全部家当。 两个人攒下的家当,就这么多。托尼看著那两箱三袋东西,沉默了好一会儿。 他林叔,神盾局高级特工,復仇者小队副队长,二战英雄,身家数亿,全部家当就两箱三袋。托尼没说什么,把东西搬上车,开到了林默的新家。 新家离托尼的別墅大概一公里,走路十五分钟,开车一脚油门。白色的外墙,灰色的屋顶, 大门是深棕色的实木门,门把手是铜的,擦得很亮。院子里有一棵大树,不知道是什么品种, 枝叶茂密,遮出一大片阴凉。游泳池在后院,不大不小,水很清,能看到池底的蓝色瓷砖。 网球场在游泳池旁边,场地是新翻修的,地面是绿色的,白线画得很直。 托尼帮林默把东西搬进主臥室,主臥室在二楼,朝南,阳光很好,窗外能看到大海。 床是新的,林默自己买的。床垫很软,娜塔莎试躺了一下,就不想起来了。 衣柜很大,空荡荡的,娜塔莎那几件衣服掛进去,只占了不到十分之一的空间。 林默的衣服更少,掛在娜塔莎旁边,像一小片孤零零的云。 托尼站在主臥室门口,看著林默和娜塔莎把那点可怜的家当往衣柜里塞,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他想说“林叔,我给你们买点家具吧”,但他没说出口,他知道林默不会要。 林叔这个人,嘴上说著不要脸,心里比谁都在乎脸面。他可以在神盾局翘班,可以在尼克·弗瑞面前耍无赖, 可以在他托尼·斯塔克家里蹭吃蹭喝蹭住。但你不能施捨他,你不能让他觉得你是在可怜他。 “林叔,婶婶,我先走了。”托尼从门口退了一步。 林默从衣柜前转过身,看著托尼。“不留下来吃个饭?” “不了。小辣椒还在家等我。” “行。那你慢走。” 托尼转身下楼,出了大门,上了车。他发动引擎,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那栋白色別墅。 林默站在二楼的窗户后面,冲他摆了摆手。托尼也摆了摆手,踩了一脚油门,车子驶出小径,上了主路,往自己家的方向开。 开出去不到一百米,他停下车,从储物箱里拿出一瓶香檳,拧开盖子,对著瓶口吹了一大口。 不是他馋酒,是他太高兴了。林叔搬走了!他终於搬走了! 从今天起,他托尼·斯塔克的別墅,终於恢復了往日的寧静。没有噪音,没有叫床声,没有半夜三更被吵醒然后翻来覆去睡不著觉的煎熬。 他自由了,他解放了,他可以睡个好觉了。 (求个催更,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93章 任务来了 托尼把香檳喝完,擦了擦嘴,发动车子,哼著小曲,开回了家。 晚上,他特意让小辣椒做了一顿大餐,说要庆祝下,小辣椒问他庆祝什么,他说庆祝今天天气好。小辣椒看了看窗外,外面正在下雨。 林默的新家,晚上很安静。没有城市的喧囂,没有车流的噪音,只有海浪拍打悬崖的声音, 远远的,像一首催眠曲。娜塔莎洗完澡,穿著那件深蓝色的真丝睡袍,头髮散著,光著脚,从浴室里走出来。 林默躺在床上,手里拿著手机,在看股票。斯塔克工业的股价又涨了零点五个百分点,不多,但很稳健。 娜塔莎爬上床,趴在他旁边,下巴搁在他胸口上,看著他。 “林默,我们终於有自己的家了。” 林默把手机放下,看著她。“嗯。” “不是托尼的家,不是神盾局的宿舍,是我们自己的家。” “是啊!” “以后我们在这里生孩子,养孩子,看著他们长大,看著他们结婚,看著他们生孩子。我们老了以后,坐在院子里那棵大树下面,晒太阳,喝茶,看孙子们跑来跑去。” 林默看著她的眼睛,那双绿色的眼睛在床头灯的光线下亮得像两颗宝石。他的手指插进她的红头髮里,帮她地梳理著。 “你连孙子都想好了?” 娜塔莎笑了。“想好了,男孩叫詹姆斯.林,女孩叫伊莉莎白.林。如果生两个男孩,一个詹姆斯,一个约翰。如果生两个女孩,一个伊莉莎白,一个安娜。如果生三个,四个,五个……” 林默低下头,连忙堵住了她的嘴。再让娜塔莎说下去,林默感觉自己会英年早逝。 娜塔莎的嘴唇很软,带著牙膏的薄荷味。她的手搂住林默的脖子回应起来。 今天晚上,没有人听见任何不该听见的声音。不是因为他们注意了,是因为方圆一公里內,没有別的房子。 这是林默花了两亿美金买来的安静,两亿美金买的不是房子,是隱私,是自由,是不用每天晚上担心隔音不好的自由。 林默突然觉得,这笔钱,花得也挺值的。 半个月后的一个下午,林默正在新家的院子里那棵大树下面晒太阳。他躺在一张帆布躺椅上, 脸上扣著一顶帽子,光著膀子,穿著一条花裤衩,脚边放著一杯冰镇的柠檬水。十环在他左臂上安安静静地躺著, 能量还在缓慢持续地流进他的身体。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状態,就像习惯了呼吸,习惯了心跳, 习惯了娜塔莎每天早上在他脸上亲一下然后去厨房做早饭,这就是他的日常,他的平静安逸的不用操心的日常。 但这个安稳的日子,却被一个电话打破了。 手机响了,林默从躺椅上摸到手机,拿起来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尼克·弗瑞!他犹豫了一秒,还是接了。 “局长,什么事?” 尼克·弗瑞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带著一种我不是在跟你商量的语气。 “林默,你休息了一个多月了,该出来干活了。” 林默坐起来,把柠檬水端过来喝了一口问。“什么活?” “纽约现在正有两个怪物在打架,一个绿的,一个灰的。绿的那个叫浩克,灰的那个叫憎恶。” 林默的手停了一下,浩克,憎恶,他终於来了。 尼克·弗瑞继续说:“浩克是布鲁斯·班纳,憎恶是埃米尔·布朗斯基。两人现在在纽约哈莱姆区,把半条街拆了。军方的人在现场,但他们控制不住,我需要你去搞定。” 林默把柠檬水放下,站起来,走到院子中间,抬头看了看天。天上飘著几朵白云,慢悠悠地往东边移动。 他看著那些云,脑子里在飞速运转。浩克,憎恶,两个怪物,一个比一个能打。他去搞定?他怎么搞定? 他一个人,赤手空拳,去跟两个能把坦克当易拉罐捏的怪物打架?黑滷蛋是真看得起他啊! 一个浩克都够他喝一壶的了,现在又多出一个憎恶。憎恶比浩克还凶,还狠,还不要命。 浩克打架好歹还有点理智,打累了会停,打够了会变回班纳。憎恶不一样,憎恶就是一头被激怒的野兽,不死不休。 他林默虽然觉得自己挺能打,但还没膨胀到以为自己能同时对付这两个玩意儿。 “局长,你是不是太看得起我了?” 林默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带著一股“你是不是脑子有病”的味道。 “浩克和憎恶,两个怪物,你让我一个人去搞定?你怎么不让托尼去?他有战甲。你怎么不让史蒂夫去?他有盾牌。你怎么不让鹰眼去?他有弓箭。你怎么不自己去?你也有枪啊!” 尼克·弗瑞的声音还是那么沉稳,一点波动都没有。“托尼在开会,史蒂夫在训练,鹰眼在执行別的任务,我在办公室。现在就你閒著!” 林默张了张嘴,想说『我也很忙的』,但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花裤衩,人字拖,草帽,柠檬水。 他在忙什么?忙著晒太阳,他把嘴闭上了。 “我知道了。”林默掛了电话。 他把手机揣进裤兜里,走回屋里。娜塔莎正在厨房里做饭,围裙系在腰上,锅铲在锅里翻动,香味飘得满屋子都是。 林默站在厨房门口,看著她。娜塔莎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怎么了?” “纽约出事了,两个怪物在打架,尼克·弗瑞让我去搞定。” 娜塔莎放下锅铲,关了火,走过来,看著他。 “浩克?” “浩克,还有一个叫憎恶的。也是注射了浩克血清变出来的,比浩克还凶。” 娜塔莎的眉头皱了一下。“你一个人去?” 林默想了想。“我先去看看情况,能打就打,不能打就等。等他们打完了,我再出手收拾残局。” 娜塔莎看著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伸手帮他整了整衣领。 “小心点。” 林默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嗯。”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和催更!) 第94章 浩克和憎恶 林默转身出了厨房,上楼换了一身衣服。深色夹克,牛仔裤,作战靴。 他把十环从袖子里露出来,环子在灯光下泛著暗沉的青铜色。他攥了攥拳头,骨节咔咔响了几声。 然后他下楼,拿上车钥匙,出了门。他开的是娜塔莎那辆粉色甲壳虫。 他的猛禽没了,他的奥迪r8是托尼的,他只有这辆甲壳虫。他坐进去,发动引擎,车子发出“嗡”的一声,很轻,很柔,像一只小蜜蜂。 林默看著方向盘上那个小小的 logo,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他掛挡,踩油门,车子驶出车道,上了主路,往纽约街头开去。 一个小时后,他到了哈莱姆区。 还没到现场,他就看见远处浓烟滚滚,火光冲天,爆炸声撞击声和玻璃破碎声,还有平民的哭喊声混在一起, 像一锅煮沸了的粥。他把甲壳虫停在几条街外,下了车,徒步往现场走。走了一条街, 地上开始出现碎玻璃碎砖头和扭曲的汽车残骸。又走了一段距离,地上开始出现尸体。 穿著军装的,穿著警服的,穿著便服的。有的被砸扁了,有的被撕碎了,有的被烧焦了。 林默从那些尸体旁边走过,脸上没什么表情。他不是冷血,他是见得太多了。从咆哮突击队到神盾局,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藏书全,????????????.??????隨时读 全手打无错站 他见过无数尸体,有敌人的,有战友的,有平民的。你为他们难过,他们也不会活过来。你能做的,就是让该死的人死,让不该死的人少死几个。 林默拐过一个街角,看见了浩克和憎恶在街道中间打成一团。 浩克和憎恶两个都是三米多高,浑身上下全是肌肉,每一块都像充了气的气球,鼓鼓囊囊的, 血管在皮肤下面暴起,像一条条蚯蚓。浩克的拳头砸在憎恶的脸上,憎恶的头往旁边歪了一下,然后转过头来, 一口咬在浩克的肩膀上。浩克大吼一声,双手抓住憎恶的脑袋,用力往外掰。憎恶的嘴被掰开了, 从浩克的肩膀上脱开,带下一块皮肉,绿色的血从浩克的肩膀上喷出来。浩克疼得嗷嗷叫, 一拳打在憎恶的太阳穴上,憎恶飞了出去,撞进街对面的一栋楼里,整栋楼晃了一下,外墙裂了一大片,砖头哗啦啦地往下掉。 林默站在街角,看著这一切,把刚才从路边便利店顺来的一包瓜子拆开了。 他抓了一把瓜子,磕了一个,把壳吐在地上。味道不错,五香的,咸淡適中。 他一边磕一边看著浩克从地上捡起一辆计程车,朝憎恶砸过去。计程车砸在憎恶身上,油箱爆开, 一团火球升起来,黑烟滚滚。憎恶从火里衝出来,浑身是火,像个火球一样撞在浩克身上, 两人一起滚进了旁边的一个建筑工地。工地的塔吊被撞倒了,几十米高的钢铁架子砸下来, 砸在旁边的居民楼上,居民楼的半边脸塌了,灰尘扬起几十米高。 林默想起前世在网上看过的一个段子,浩克和憎恶打架,拆迁队看了沉默,城管看了流泪。 当时他觉得好笑,现在他站在现场,亲眼看著这两个怪物把一条街拆成废墟,他笑不出来了。 那些在废墟下面压著的人,可能上一秒还在家里吃饭看电视跟家人吵架。下一秒什么都没了,林默把瓜子放回口袋里,不磕了。 他靠在墙上,看著浩克和憎恶在建筑工地上翻滚对轰。两人打得难解难分,谁也打不过谁,谁也打不死谁。 浩克的力量没有上限,越愤怒越强。憎恶的力量是固定的,但他的抗击打能力比浩克强,骨头更硬,皮更厚。 两人互有胜负,你来我往,打了快半个小时,谁都没占到便宜。 “插他眼睛!踢他裤襠!踩他脚趾!咬他耳朵!”林默喊了一声。 他的声音被爆炸声淹没了,浩克没听见。他看著浩克被憎恶按在地上揍,摇了摇头。 这绿胖子,打架就靠蛮力,一点技巧都没有。要是让他来打,早就把憎恶打趴下了。 但他不能现在出手,现在出手,就是一对二。浩克不认识他,他要是衝上去,两个怪物可能同时朝他打过来。 他可不想当夹心饼乾,他得等!等他们打累了,等他们两败俱伤,等其中一个趴下了,他再出手收拾另一个。 林默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录像功能,对著浩克和憎恶拍了一段。 镜头里,浩克正举著一根工字钢樑,朝憎恶的脑袋砸下去。憎恶躲开了,钢樑砸在地上,地面裂了一条大缝。 林默把视频发给了托尼,配了一行字。“大侄子,看看人家,这才叫拆迁。你那点破坏力,跟人家比就是个弟弟。” 几秒后,托尼回了消息。“林叔,你在现场?” “在。” “你不帮忙?” “帮啊!等他们打完了再帮。” “聪明。” 林默把手机揣回口袋,又掏出那包瓜子,继续磕。 街道上,浩克和憎恶的战斗还在继续。建筑工地的围墙已经被拆光了,露出了里面的地基和钢筋。 两人在地基里打滚,泥浆四溅,钢筋被掰弯,混凝土块被扔来扔去。 远处的警笛声救护车声和消防车声响成一片,但没有一辆车敢靠近。普通人对付不了这种级別的怪物,来了也是送死。 林默靠在墙根上,嗑瓜子嗑得正欢。 浩克和憎恶在街那头打得热火朝天,一辆公交车被憎恶从地上拔起来,像拔一根葱似的,朝浩克扔过去。 浩克没躲,一巴掌把公交车拍扁了,铁皮像纸一样皱成一团,玻璃渣子飞了一地。 林默嗑了个瓜子,把壳吐在地上,心想这俩玩意儿是真能拆,再打下去这条街就得从地图上消失了。 正看著,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林默的蜘蛛感应轻轻嗡了一下,没有危险,但他还是把手里的瓜子揣回了口袋,转过身去。 一群人朝他走过来,打头的是一个头髮花白的老头,穿著军装,肩上的星星不少,脸上的褶子能夹死苍蝇,走路带风,气势汹汹。 正是罗斯將军! 第95章 大头目 罗斯將军身后跟著两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手里端著枪,枪口朝下,但手指搭在扳机上,隨时能举起来。 两个士兵旁边站著一个女人,棕色的头髮,脸上带著一种“我爸又要发疯了”的无奈表情。 这位就是贝蒂·罗斯,布鲁斯·班纳的前女友,罗斯將军的女儿。 罗斯將军走到林默面前停下来,他的个子比林默矮半头,但气势一点都不矮,胸脯挺得老高,下巴抬得能接雨水。 他上下打量了林默一眼,目光在他左臂的十环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林默看著他那张脸,心里有数了。 这老傢伙认识他,应该是看过他的档案。神盾局的特工,復仇者小队的副队长,二战英雄,从北极冰层里挖出来的老古董。 这些头衔在別人眼里金光闪闪,在罗斯將军眼里,就是一个能打的打手。 “林默。” 罗斯將军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带著命令的口吻,像是在跟自己的下属说话。 “我是军方的罗斯將军,你现在立刻出手,阻止那两个怪物的破坏,这是命令。” 林默看著罗斯將军,看了两秒,然后把目光移到贝蒂脸上。他把嘴里的瓜子壳吐在地上, 不紧不慢地將那包瓜子封好口,重新揣回去。然后他把双手插进裤兜里,歪著头看著罗斯將军。 “命令?你命令我?” 林默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带著一股“你算老几”的味道。 “罗斯將军,你是不是搞错了?我是神盾局的人,不是军方的人。你命令我?你凭什么命令我?凭你脸上的褶子比我多?凭你头髮比我白?凭你肩膀上那几颗星星比我脑门上的抬头纹还多?” 罗斯將军的脸色变了,从红色变成猪肝色,从猪肝色变成紫色。他的嘴唇哆嗦了两下,想说什么,但林默没给他机会。 “再说了,你让我去阻止那两个怪物?罗斯將军,你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林默往前迈了一步,站到罗斯將军面前,低头看著他。 “那两个怪物,一个是布鲁斯·班纳,一个是埃米尔·布朗斯基。班纳为什么变成浩克?那是因为你的实验出了事故。布朗斯基变成憎恶,也因为你的原因。这两个玩意儿,都是你搞出来的。你搞出来的烂摊子,你让我去收拾?你特么是不是觉得我脑子有病?” 罗斯將军的脸色又从紫色变成了黑色,他的拳头攥紧了,指节发白。他想反驳,但他反驳不了。 因为林默说的是事实,浩克是他的实验事故,憎恶的出现也和他有很大的关係。这两个怪物,確实是他搞出来的。 林默看著罗斯將军那张黑脸,嘴角翘了一下。他往后退了一步,双手插在口袋里。 歪著头用一种幸灾乐祸的语气说了一句让罗斯將军血压飆升的话。 “罗斯將军,我劝你现在別想著怎么让我给你卖命。你该想想,事后怎么跟国会解释,怎么跟那些死了儿子死了丈夫死了爹妈的平民解释。你搞出来两个怪物,拆了半条街,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你算过没有?你觉得那些议员会放过你?那些记者会放过你?那些受害者的家属会放过你?” 罗斯將军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胸膛剧烈地起伏,像一台快要过载的发动机。他的眼睛瞪得老大, 眼珠子快从眼眶里蹦出来了,嘴唇哆嗦了好几下,一个字都没说出来。他转身走了,步子很大,走得很快,像是在逃离什么。 两个士兵跟在他后面,小跑著才跟上。贝蒂走在最后面,回头看了林默一眼,眼神很复杂,有无奈,有担忧,还有一点点的……感激? 林默不確定,也不在乎。林默看著罗斯將军的背影,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什么玩意儿,还真想把老子当牛马使唤了。你给草料了吗?你给工钱了吗?你特么连个『请』字都不会说,上来就是命令。命令你个大头鬼,老子在北极睡了几十年,醒过来还得给你当长工?你脸咋那么大呢?你咋不上天呢?” 骂完之后,林默觉得神清气爽,整个人都轻了好几斤。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包瓜子,又磕了一个。 嗯,还是五香的还是那个味儿。他把壳吐在地上,正准备再磕一个,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是林卫国打来的。 “林叔,我到了!哈莱姆区,您说的那个位置。我们现在在卡尔顿大学旁边的一条巷子里,两辆车,六个人。” 林默把瓜子揣回口袋,拍了拍手上的瓜子壳。 “行!你等著,我马上过去。” 他掛了电话,往街对面看了一眼。浩克和憎恶还在打,已经从建筑工地打到了街道的另一头, 离卡尔顿大学越来越远。林默脚下一蹬,整个人弹了起来,跳到旁边一栋楼的二楼窗台上, 手一搭又弹了一下,到了四楼。脚踩著空调外机,手抓著排水管,三下两下就上了楼顶。 他在楼顶上奔跑,从一个楼顶跳到另一个楼顶,脚下是几十米高的高空,但他如履平地。 蜘蛛感应帮他规划好了每一步的落点,哪块砖是松的,哪块瓦是滑的,哪面墙后面有人,全在他脑子里。 不到两分钟,他就到了卡尔顿大学。卡尔顿大学已经没人了,学生们早就跑光了,教授们也跑了,连保安都不见了。 校园里空荡荡的,只有几盏路灯还亮著,照在空无一人的广场上,显得有点瘮人。林默从楼顶上跳下来, 落在广场上,轻得像一片落叶。他快步走进生物系的大楼,走廊里很安静,只有他的脚步声在迴荡。 他上了三楼,推开实验室的门。实验室里一片狼藉,桌子翻了椅子倒了,仪器碎了一地, 各种顏色的液体从破碎的容器里流出来,在地上匯成一条条小溪。空气里瀰漫著一股化学药品的味道, 刺鼻又辣眼睛。林默的蜘蛛感应告诉他,房间里有人。不是死人是活人,就在角落。 林默走过去,绕过翻倒的实验台,跨过地上的碎玻璃,看见了一个人蹲在角落里,双手抱著膝盖,身体在发抖。 他穿著一件白大褂,白大褂上沾满了各种顏色的液体,有红的,有蓝的,有绿的,像一件抽象派艺术品。 他的头很大,不是一般的大,是那种不正常的违反人体比例的大。额头往前凸,后脑勺往后凸, 整个脑袋像一颗橄欖球,竖著插在脖子上。他的眼睛也变大了,眼珠子鼓出来,像金鱼一样,在眼眶里转来转去。 (新书求催更、求书架、求评论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支持!) 第96章 抓捕大头目 这位正是,塞繆尔·史登,蓝博士也是未来的大头目。 他的脑袋已经被浩克的血清改造过了,虽然外表看起来滑稽可笑,但他的大脑已经进化到了远超常人的水平。 智商不输托尼·斯塔克,甚至在某些领域比如生物化学和遗传工程上还要超过托尼。 蓝博士看见林默,瞳孔猛地一缩,身体抖得更厉害了。 他认识林默,不是见过面,是在新闻上看过他的报导。神盾局的特工,二战英雄,从北极冰层里挖出来的老古董。 刚才在窗户边上,他亲眼看见这个人从楼顶上跳下来,落在广场上,一点事都没有。 那可是从几十米高的地方跳下来的,正常人早摔成肉饼了。 “別……別杀我……”史登的声音在发抖,像一只被猫堵在墙角的老鼠。 “我什么都没做……是布朗斯基逼我的……他用枪指著我的头……我没办法……我真的没办法……” 林默蹲下来,跟他平视。 他看著史登那颗硕大无比的脑袋,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脑袋是真大!比电影里看著还大。 跟个西瓜似的,不!西瓜没这么大,更像个南瓜。对!就是南瓜,万圣节那种。 林默忍住笑,脸上的表情很严肃。他伸手拍了拍史登的肩膀,力气不大,但史登被拍得往旁边歪了一下,差点摔倒。 “你叫塞繆尔·史登?” 蓝博士点了点头,嘴唇还在哆嗦。 “你是生物化学家?” 蓝博士又点了点头。 “浩克的血清,是你提取的?就是布朗斯基注射的那管。” 蓝博士的嘴唇哆嗦得更厉害了,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恐惧,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快要掉下来了。 “是……是布朗斯基逼我的……他拿著枪……他威胁我……我如果不做,他会杀了我……” 林默看著他,沉默了两秒。然后他抬起手,一巴掌扇在史登的脸上。力道不大,刚好够把人打晕。 史登的脑袋往旁边一歪,身体软下去,倒在墙角,像一袋被扔在地上的麵粉。他的眼睛闭上了,呼吸变得又慢又沉。 简直就是婴儿般的睡眠! 林默从腰后掏出一副特製手銬,把史登的双手銬在背后,又把他的双脚銬在一起,然后用束缚带把他捆成一个粽子。 这种手銬是神盾局的特製產品,专门用来关押超能力者的,能放电,能远程解锁,结实得连雷神都挣不开。 林默把史登捆好之后,站起来,走到实验台旁边。桌子上有一个金属託盘,托盘里放著一支玻璃管, 玻璃管里残留著一点点绿色的液体。这就是浩克血清,布朗斯基注射完之后剩下的,大概半管。 林默把玻璃管拿起来,对著灯光看了看,液体在灯光下泛著幽幽的绿光。他把玻璃管用泡沫纸包好,塞进口袋里。 然后他走回墙角,把蓝博士从地上提起来,像提一袋大米一样夹在腋下。 他走出实验室,走到走廊尽头,推开窗户,翻了出去。脚踩著窗台,手抓著排水管,他夹著蓝博士, 像一只壁虎一样在墙上爬行。到了二楼,他脚一蹬,跳了下来,落在地上,膝盖弯了一下卸掉衝力。 林默夹著蓝博士,快步穿过校园,从后门出去。外面是一条巷子,很窄很暗路灯坏了,只有远处的霓虹灯反射过来一点微光。 巷子里停著两辆黑色的suv,没有掛牌照,车窗贴著深色膜,引擎没熄,排气管冒著白烟。 林卫国站在第一辆车旁边,穿著一件深色的衝锋衣,帽子没戴,双手插在口袋里,腰板挺得很直。 他看见林默从校园里出来,腋下夹著一个人,快步迎上来。 “林叔。” 林默把史登从腋下放下来,像放一袋货物一样放在地上。史登躺在地上,嘴里发出轻微的鼾声,睡得很香。 林卫国蹲下来,看著史登那颗硕大无比的脑袋,瞳孔缩了一下。他见过很多奇怪的人,但没见过脑袋这么大的。 “这是谁?” “塞繆尔·史登,是个生物化学家,浩克血清就是他提取的。” 林默从口袋里掏出那半管浩克血清,递给林卫国。 “这是浩克血清的样本,还剩半管。带回去,交给科学家的团队,让他们研究一下。这东西虽然副作用大,但里面的技术思路是值得借鑑的。” 林卫国接过玻璃管,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特製的金属箱子里,锁好。他站起来,看著地上那颗大脑袋,眉头皱了一下。 “林叔,这个人有什么用?” 林默低头看著蓝博士,嘴角翘了一下。 “你可別小看这个傢伙。他的大脑被浩克血清改造过了,智商至少提升了好几倍。现在的他,智商不输托尼·斯塔克,在某些领域甚至超过托尼。生物化学、遗传工程、神经科学,这些方面他是顶尖的。把他带回去,让科学家的团队跟他合作,南天门计划的生物能源部分,说不定就能突破了。” 林卫国的眼睛亮了一下,南天门计划,他知道。承影、玄鸟、白帝、欒华,那些巨大的机甲和战机,他亲眼见过。 它们的能源问题已经被林叔送回去的方舟反应堆解决了,但还有很多其他的问题没有解决。 材料控制系统和武器系统还有生命维持系统,每一个都是世界级的难题。如果这个大头脑袋真的像林叔说的那么聪明,那他一个人就能顶得上一个研究团队。 “林叔,我这就安排人送他回去。” 林默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递给林卫国。 “手銬的钥匙,路上別给他打开。这个人聪明得很,嘴上说著『別杀我』,心里指不定在盘算怎么逃跑。你们路上小心点,別被他忽悠了。” 林卫国接过钥匙,放进贴身的口袋里。他转身对身后的队员挥了挥手,两个人上来,把史登从地上抬起来,塞进第二辆车的后座。 史登被塞进去的时候,脑袋撞了一下车门,发出“咚”的一声闷响。他哼了一声,动了动,没醒。 林卫国走到林默面前,看著他。“林叔,您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感谢大家的礼物和催更。) 第97章 给罗斯『埋雷』 林默想了想,说:“回去之后,跟国內的人说,这个蓝博士,不是普通人。他的智商高,心灵感应能力也很强,能感知別人的情绪和想法。你们看管他的时候,別在他面前想任何不能让他知道的事。他可能不需要你开口,就能从你的脑子里读出你的想法。” 听完林默的话,林卫国的表情严肃起来。 “这么厉害?” “就是这么厉害。”林默说。 “所以我才给他戴上手銬脚镣,用束缚带捆著。回去之后,跟陈部长说,给这个傢伙设计一个炸弹项圈。项圈里装个小型的炸药,遥控引爆。他要是敢跑,敢反水,就炸了他。” 林默这话一出口,就把醒来后装晕的蓝博士给震惊到了,在心中大骂林默不是人,居然想出用这么歹毒的东西来控制他。 林卫国点了点头。“明白。” 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走吧!路上小心。” 林卫国转身走向第一辆车,拉开车门坐进去。车子发动,驶出巷子,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林默站在巷子里,看著那两辆suv的尾灯越来越远,最后拐了个弯,就不见了。 他点了根烟,深吸了一口,烟雾在路灯下飘散。他刚才说的那些话,不是只给林卫国听的。 蓝博士在装晕,林默早就发现了。从他扇了蓝博士一巴掌,到他把史登夹在腋下爬墙, 最后把他和浩克血清交给林卫国,还有他交代林卫国转告国內给蓝博士设计炸弹项圈,蓝博士一直听著在装晕。 林默的蜘蛛感应能感知到周围生物的情绪和意图,蓝博士的脑电波在他提到“炸弹项圈”的时候, 剧烈地波动了一下。不是恐惧,是愤怒,是那种被人看穿了一切,没有任何秘密可言的赤裸裸的愤怒。 林默把烟抽完,菸头扔在地上踩灭,然后转身往浩克和憎恶的战场走去。 他走得不快,步子很悠閒,像个吃完晚饭出来遛弯的老头。他一边走一边想,蓝博士这个人,不能放跑了。 不能让他落到任何组织手里,这个人太聪明了,聪明到能在一夜之间改变世界的格局。 这种人,只能放在自己手里。放在自己国家的科学院里,让科学家的团队看著他。 给他实验室,给他设备,给他助手,让他干活。他要是敢有二心,就炸弹项圈伺候。 林默想到这里,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但他不在乎,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蓝博士虽然现在不是他的敌人,但也不是他的朋友。这傢伙就是一把刀,一把非常锋利能自己思考的刀。 刀不握在自己手里,就可能砍到自己。所以他要把刀握紧,握得死死的,握到刀柄嵌进肉里,也不鬆手。 林默走回战场的时候,浩克和憎恶的战斗已经进入了尾声。 街道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碎砖碎玻璃和扭曲的汽车残骸断裂的路灯杆。地上还有几个大坑,是被浩克砸出来的。 旁边那栋楼的墙塌了一半,是被憎恶撞塌的。远处有消防车的警笛声,有救护车的警笛声,有警察的喊话声,但没有一个人敢靠近。 浩克和憎恶还在缠斗,浩克骑在憎恶身上,双手抓著憎恶的脖子,用力往下压。 憎恶躺在地上,双手抓著浩克的手腕,拼命往上推。两人僵持了十几秒,憎恶的力气渐渐不支了。 浩克的力气是无限的,越愤怒越强,越打越有劲。憎恶没有这么变態的能力,打了快一个小时已经快到极限了。 浩克从地上捡起一根粗壮的铁链,绕在憎恶的脖子上,双手抓住铁链的两端,用力往后拉。 憎恶的脸涨成了紫色,舌头伸了出来眼睛爆凸,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像一只被掐住脖子的鸡。 他挣扎了几下,手脚在地上乱蹬,但越蹬越没力气。林默看著憎恶的样子,心里有了一个主意。 憎恶不能死,死了就不好用了。活的憎恶,是一张牌,一张可以打向罗斯將军的牌。 罗斯將军搞出来的怪物,在纽约街头拆了半条街,杀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毁了多少財產。 林默还想著,將憎恶抓回去交给尼克福瑞呢!有这个怪物在手,尼克福瑞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打压罗斯將军的机会,后面肯定会不断的找这个老傢伙的麻烦的。 打定主意后,林默从墙根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他抬起右拳,调动体內宇宙魔方的能量,注入十环。 十个环子亮了起来,淡蓝色的光从青铜色的表面透出来,能量在环子之间流转,发出轻微的嗡鸣声。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瞄准浩克的脑袋,一拳隔空打了出去,这一拳经过十环的增幅有著五十多吨的巨力。 只见一道无形的拳劲从十环中射出,带著尖锐的破风声,划破空气,在夜空中留下一道淡蓝色的轨跡。 拳劲的速度极快,快到连浩克都来不及反应。它精准地打在浩克的太阳穴上,发出一声沉闷的爆响, 像有人拿铁锤砸在了一面大鼓上。浩克的身体猛地往旁边一歪,脖子扭了一下,整个人从憎恶身上飞了出去, 撞穿了旁边的一堵砖墙,又撞穿了后面的第二堵墙,在第三堵墙前面停了下来。他从碎砖堆里爬起来, 晃了晃脑袋,额头上鼓起一个大包,又红又肿,就像个绿色的南极仙翁。 浩克伸手摸了摸额头上的包,疼得嘶了一声。他看著林默,眼睛里燃起了怒火。 他发出一声怒吼,声音大得连地面都在震动,两边的建筑物的玻璃窗被震碎了好几块,碎玻璃哗啦啦地往下掉。 然后浩克朝林默冲了过来,每一步都踩得地面裂开,每一步都在柏油路面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 他的右拳收在腰后,蓄满了力量,朝林默的面门砸过来。 林默也没有退,他站在原地,左腿在前,右腿在后,身体微微下蹲,右拳收在腰侧, 十环的能量在拳面上凝聚,发出刺眼的蓝光。浩克的拳头到了,林默的拳头迎了上去,两个拳头在半空中撞在一起。 第98章 林默VS浩克 轰....... 一道巨大的气浪从两人拳头碰撞的中心炸开,像一颗无形的炸弹爆炸。 气浪向四面八方扩散,把周围的汽车残骸掀飞了,把倒塌的墙壁掀飞了,把地上的碎砖碎玻璃掀飞了。 连躺在地上的憎恶都被气浪掀了起来,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撞在远处的一辆翻倒的公交车车轮上,才停下来。 林默的脚在地面上滑了好几米,鞋底在地上留下两道焦黑的痕跡。他的右臂在发麻,从拳头到肩膀, 整条胳膊像被人用棍子敲了一遍。他甩了甩手,活动了一下手指,骨节咔咔响了几声。不是很疼,但尼玛太麻了。 浩克也也没好到那去,他的右拳红肿了,拳头表面有几道被十环能量灼伤的痕跡,像被火烧过一样。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抬头看了看林默,眼睛里多了一种东西。不是恐惧,是困惑。 他不明白,这个比他矮小得多的人,为什么能接住他的拳头,还能把他打退。 从他出现后的这么多年里,遇到过的对手,没有一个能接住他的全力一拳。今天难道是遇到魔鬼了? 浩克愤怒的又冲了上来,林默也冲了上去,两人在街道中间打成一团。 浩克的拳头像雨点一样砸下来,每一拳都有几十吨的力量,每一拳都能打穿坦克装甲。 林默没有硬接,他利用蜘蛛感应预判浩克的每一个动作,提前躲开。 浩克的拳头从他耳边飞过,拳风颳得他脸颊生疼。浩克的拳头从他头顶砸下来,他侧身一闪, 拳头砸在地上,地面裂了一个大坑。林默躲了十几拳,终於抓住了一个机会。 浩克一拳打空,身体失去平衡,往前踉蹌了一步。林默欺身而上,一拳打在浩克的腋下。 浩克疼得嗷了一声,左手捂住腋窝,右手朝林默横扫过来。林默蹲下躲过,一拳又打在浩克的膝盖侧面。 浩克的腿弯了一下,单膝跪地。林默跳起来,一脚踹在浩克的胸口上。浩克往后一仰,后背砸在地上,扬起一片灰尘。 但浩克很快就爬了起来,他的自愈能力和抗击打能力太强了,林默打在他身上的那些拳脚, 造成的伤害在短时间內就癒合了。腋下的淤青消了,膝盖的红肿退了,胸口的鞋印也不见了。他像一块打不烂的橡胶,怎么打都没事。 林默皱了皱眉,这样打下去不是办法。浩克打不死,两人打上三天三夜也分不出胜负,看来得换个打法。 林默调动体內宇宙魔方的能量,注入十环。 十环的能量输出又提高了一个级別,蓝色的光从环子表面溢出来,缠绕在他的前臂上,像两条发光的蛇。 他一拳打在浩克的胸口上,浩克飞了出去,撞进一栋居民楼里,整栋楼晃了一下。 浩克从废墟里爬出来,林默又衝上去,一拳打在他脸上。浩克的脸往旁边歪了一下,嘴里飞出两颗带血的牙。 林默没停,拳头继续砸,一拳,两拳,三拳,四拳,五拳,每一拳都打在浩克的脸上。 浩克的鼻子歪了,嘴唇裂了,眼眶肿了,脸更是肿得像个猪头。 浩克被打急了,他双手乱挥,一把抓住林默的胳膊,把他往地上一摔。 林默的后背砸在地上,地面凹了一个坑。浩克骑在他身上,举起拳头,朝他脸上砸下来。 林默偏头躲过,浩克的拳头砸在他脑袋旁边的地面上,地面裂了一道缝。 林默屈膝,一脚蹬在浩克的肚子上,把他从自己身上蹬飞了出去。两人从地上爬起来,对视著,喘著气。 林默的胸口挨了两拳,左胸肿了一块,衣服下面的皮肤青紫了一大片。他的左眼也被打了一拳, 眼眶肿了,看东西有点模糊。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左胸,又摸了摸自己的右胸,心里冒出一股火。 “尼玛了个巴子的!” 林默指著浩克的鼻子破口大骂,“你特么是不是有病?你打哪儿不好?你非要逮著老子左胸锤?你看看,你给我锤成啥样了?左边比右边大一圈!老子以后穿紧身衣出去,別人还以为老子胸肌不对称!你让老子的脸往哪儿搁?你特么就是个莽夫,尼玛的没有一点艺术细菌。” 浩克看著他,歪著头,眼睛里满是困惑。他听不懂林默在说什么,但他看得出来,这个人很生气。 很生气的人,打起来更有劲。浩克高兴了,他咧嘴笑了,露出满口带血的牙齿,然后朝林默衝过来。 林默也衝过去,两人这是打出了真火。 这次林默没再留手,他把十环的增幅开到最大,把宇宙魔方的能量输出开到最大,把蜘蛛感应开到最大。 他的速度快得肉眼几乎捕捉不到,在浩克周围留下一串串残影。 他的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浩克身上,头、脸、胸、腹、腰、背、腿,每一寸都不放过。 浩克被打得东倒西歪,但他的自愈能力在不停地修復他身上的伤,这边的淤青刚消,那边又肿起来了。 这边的伤口刚癒合,那边又被打破了。两人又各自给了对方一拳,然后被气浪弹开,拉开了距离。 林默站在原地,喘著气,左胸和左眼都挨了一拳。浩克站在对面,也喘著气,鼻青脸肿的,整张脸没有一块好地方,但他还在笑,笑得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就在两人还要继续出手的时候,天空突然降下一架昆式战斗机。 引擎的轰鸣声由远及近,飞机悬停在街道上方,舱门打开。三个人从飞机上下来。 第一个出来的是尼克·弗瑞,穿著一件黑色风衣,左眼的眼罩在灯光下反著光,脸上的表情很严肃。 第二个是史蒂夫,盾牌背在背上,穿著一件深色的作战服,金色的头髮被风吹得有点乱。 第三个是鹰眼,背著弓箭,穿著黑色作战服,脸上的表情很冷静。 浩克看见史蒂夫,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他的目光在史蒂夫身上停了一下,又移到尼克·弗瑞和鹰眼身上,最后看向林默。 浩克见到斯蒂夫,本能的感觉这傢伙也不好惹,浩克犹豫了一秒之后,然后转身就跑了。 他跑起来的速度快得惊人,几步就跨过了整条街,撞穿了两堵墙,消失在远处的夜色中。 (我最近发现还是有许多新的书友在骂我把艾米丽写死的事,对此我只能说....活爹们轻点骂嗷,骂狠了我就哭给你看哦!还是撒泼打滚那种。) 第99章 浩克跑了 林默看见浩克跑后愣住了。 他站在原地,看著浩克消失的方向,嘴巴张著,眼睛瞪著,整个人像被人点了穴一样。 他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不是说浩克是个没脑子的莽夫吗?不是说他只知道破坏发脾气, 像个心智不成熟的孩子吗?这尼玛画风不对啊!这特么不是也知道打不过就跑吗? 可你跑了劳资咋办?劳资打了半天,左胸都被你锤成了b罩杯,左眼被你打成熊猫眼,你拍拍屁股跑了?你跑了劳资的帐找谁算去? “你给我站住!”林默抬脚就要追。 尼克福瑞赶紧上去將林默给拉住,他可不敢再让林默和浩克在这里继续大战了。 瞧瞧这破坏力再看看这周围倒塌的废墟,再打下去尼克福瑞可能都得吃不了兜著走。 “林默冷静!別跟『小孩子』一般见识。也別追了,你已经打够了。”史蒂夫嘴上不停劝他消消气。 “我打够了?我没打够!你看他把我打成什么样了?”林默指著自己的左胸和左眼,一脸委屈。 “你看看!这是人干的事吗?他打哪儿不好?他非要打我的左胸!我左胸比右胸大一圈!我以后怎么见人?” 尼克·弗瑞看著林默的左胸,嘴角抽了一下。他忍住笑,用一种非常严肃的语气说了一句让林默更生气的话。 “回去让医疗室给你做个检查。左边大,可以抽脂嘛!” “我抽你尼玛个头!” 林默甩开尼克·弗瑞的手,又甩开史蒂夫的手,走到憎恶旁边,弯腰抓住憎恶的脚踝,把他从地上提了起来。 憎恶还在昏迷,嘴里吐著泡泡,浑身上下全是伤,灰色的皮肤上青一块紫一块,像一条被揉皱的抹布。 林默把憎恶拖到尼克·弗瑞脚下,像扔一袋垃圾一样扔在地上。 “给你!这是布朗斯基,罗斯將军的手下。他注射了浩克血清,变成了这个鬼样子。就是他和浩克在这打架,差点毁了整条街。” 林默拍了拍手上的灰,看著尼克·弗瑞,嘴角翘了一下。 “罗斯將军那个老东西,你不是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吗?现在机会来了,你可別浪费了。” 尼克·弗瑞的眼睛亮了一下,他看著地上昏迷的憎恶,又看了看林默,嘴角动了一下,像是在忍著笑。 他早就看罗斯將军不顺眼了,那个老傢伙,仗著自己军衔高,在国会里人脉广,从来不把神盾局放在眼里。 要经费他跟著抢,要情报,他不肯分享。要协作,他推三阻四。尼克·弗瑞忍了他很久了, 现在终於有了一个能治他的把柄。你把纽约拆了半条街,死了这么多人,伤了这么多人,毁了这么多財產, 我看你怎么跟国会解释,怎么跟那些死了儿子死了丈夫死了爹妈的平民解释。 尼克·弗瑞蹲下来,看了看憎恶的脸,確认他还活著,然后站起来,对史蒂夫说了一句。 “把人带上飞机。” 史蒂夫走过来,弯腰把憎恶从地上扛起来,扛在肩上。憎恶三百多公斤的体重压在他身上,他连晃都没晃一下。 他扛著憎恶走到舱门旁边,三下两下爬了上去,把憎恶塞进机舱。尼克·弗瑞走到林默面前,看著他。 “你確定不跟我们一起回去?” 林默摆摆手。“不回去,我在纽约买了新家,要好好待几天,顺便养养伤。” 他指了指自己的左胸和左眼,一脸苦相。“你看看我这伤,不养个十天半个月能好吗?” 尼克·弗瑞看著他左胸上那块青紫,又看了看他左眼上那个黑眼圈,嘴角又抽了一下。 他忍住了转身走向舱门,进入机舱。鹰眼跟在后面,经过林默身边的时候,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没说话。 舱门关闭,昆式战斗机升空,往华盛顿的方向飞去。林默站在街道中间,看著飞机的尾灯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云层里。 远处,罗斯將军站在一辆军车旁边,看著飞机飞走,脸上的表情比锅底还黑。 他知道布朗斯基被神盾局带走了,他知道尼克·弗瑞肯定会利用布朗斯基来对付他,他也知道自己这次麻烦大了。 他也想追上去,把布朗斯基要回来。但他不敢,林默站在那儿,光著膀子,左胸青紫,左眼乌黑, 左臂上戴著十个发光的环子,浑身上下散发著一股“谁过来我打谁”的气势。 罗斯將军看了看林默,又看了看自己身边那两个端著枪的士兵,心里盘算了一下双方的实力对比。林 默一个人,能打他一个师。他咽了口唾沫,转身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贝蒂站在车旁边,看著林默,嘴唇动了一下,想说什么。林默看著她,没说话。 贝蒂低下头,拉开车门,坐进了副驾驶。军车发动了,驶出街道,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林默站在空荡荡的街道中间,看著那辆军车的尾灯消失,嘴角翘了一下。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包瓜子,已经瘪了,还剩最后几颗。他把瓜子倒进嘴里,磕了几下把壳吐在地上,然后转身往停车的方向走去。 走了一段路,他掏出手机,给娜塔莎发了一条简讯。 “搞定了!两个怪物,一个跑了,一个抓了。我受了点伤但不严重,在家等我。” 几秒后,娜塔莎回了一条。“伤哪了?” 林默想了想,打了几个字。“左胸被浩克锤肿了,左边比右边大一圈。” 娜塔莎回了一个字。“滚!” 林默看著那个字,笑了一下。他把手机揣进口袋里,走到那辆粉色甲壳虫旁边,拉开车门坐进去。 座椅是粉色的,方向盘是粉色的,连脚垫都是粉色的。他看著这满眼的粉色,沉默了好一会儿。 然后他发动引擎,掛挡,踩油门,车子发出“嗡”的一声,像一只小蜜蜂,驶入夜色中。 (感谢大家送来的礼物和催更。) 第100章 谋划好处 林默把甲壳虫开出哈莱姆区的时候,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那片废墟。 浓烟还在往上冒,火光在烟尘中忽明忽暗,警笛声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像一群找不到方向的苍蝇。 他收回目光,从怀里摸出一支玻璃管。玻璃管很细,里面装著暗红色的液体,在路灯的光线下泛著幽幽的光。 这是憎恶的血液样本,刚才在战场上,林默趁著没人注意,蹲在憎恶旁边,从憎恶胳膊上抽了一管血。 他把玻璃管举到眼前晃了晃,液体在管壁上掛了一层薄薄的膜,黏稠,暗红,带著一丝不正常的萤光。 林默把玻璃管塞回怀里,拍了拍,確认放稳了。 这东西对他可是有大用的,九头蛇一直想要浩克的血液样本,但林默不打算给皮尔斯弄。 给他搞到憎恶的血液样本就不错了,还要啥自行车呀!反正憎恶也是用浩克血清搞出来的, 血液里一样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皮尔斯那个老狐狸,看到这管血,估计眼睛都得放光。 到时候,林默又可以薅一波九头蛇的羊毛了。现在想想九头蛇组织內还能被林默惦记上的,也就是心灵宝石了。 就是这玩意不容易搞到手,皮尔斯十有八九是不会答应的。不过没事慢慢谋划就是,总能找到机会的。 实在不行,直接要钱。他林默现在虽然身家数亿,但谁又会嫌钱多呢?一亿不嫌少,两亿不嫌多,三亿也不会烫手。 林默把车开上高速,往马里布的方向驶去。粉色甲壳虫在夜色中像一只发光的甲虫,在车流中穿梭。 他开得不快,限速多少他就开多少,不是因为守规矩,是因为这车太扎眼了,开快了容易被警察盯上。 他可不想在凌晨时分被一个刚值完夜班的暴躁交警拦下来,问他为什么一个男人开著一辆粉色甲壳虫在高速上飆车。 那画面,想想就尷尬。 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两点了。林默把甲壳虫停在车库里,关上车库门,走进屋里。 客厅的灯还亮著,暖黄色的光照在米白色的沙发上,茶几上放著一杯水,杯壁上凝著一层细密的水珠。 娜塔莎从厨房里走出来,穿著一件深蓝色的真丝睡袍,腰带系得很鬆,领口敞开著,露出一截锁骨。 她的头髮散著,红髮在灯光下像一团燃烧的火,光著脚,脚趾上涂著红色的指甲油。 她走到林默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目光在他左胸上停了一下。他的左胸肿了一块,比右边大出一圈, 青紫色的淤血从锁骨一直蔓延到肋骨,像一幅抽象画。左眼的黑眼圈也比在电话里说的严重, 整个眼眶青了一圈,像被人揍了一拳........事实也確实是被浩克揍了一拳。 娜塔莎看著他,嘴角翘了一下,然后笑出了声,笑的前仰后合眼泪都笑出来了。 她一只手撑著茶几,另一只手指著林默的左胸,嘴里发出“哈哈哈”的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迴荡,显得格外刺耳。 林默黑著脸,把外套脱了扔在沙发上没好气道。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 娜塔莎笑得更厉害了,整个人蹲了下去,脸埋在膝盖里,肩膀一抖一抖的。 林默站在那里,光著膀子,左胸青紫,左眼乌黑,左臂上戴著十个暗沉沉的青铜环子。 浑身上下散发著一股“我很不爽”的气息。娜塔莎笑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收了声。 她站起来,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深吸了一口气,又看了林默的左胸一眼,嘴角又翘了一下,但这次忍住了,没笑出来。 她赤著脚,踩著猫步,一步一步地走到林默面前。 她的步子很慢很轻,腰肢扭动得像一条蛇,睡袍的下摆隨著她的步伐轻轻摆动,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 她走到林默面前,停下来,仰著头看著他。她的眼睛在灯光下亮亮的,像两颗星星,嘴角带著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林默看著她,心里警铃大作。 这个表情他太熟悉了,每次娜塔莎露出这个表情,不是要折腾他,就是在琢磨怎么折腾他。 他还没来得及后退,娜塔莎的手已经伸过来了。她的手指按在他左胸的淤青上,轻轻地慢慢地一圈一圈地揉著。 林默嘶了一声,不是疼,是凉!娜塔莎的手指是凉的,按在他发烫的淤青上,像一块冰贴在了火炉上。 然后她下意识的捏了一下,林默的眼皮跳了跳。 “你干什么?” 娜塔莎没回答,又捏了一下。 这次不是轻轻的,是用了一点力气的,五根手指陷进他肿起的肌肉里,像在揉一团麵团。 她的手指很灵活,力道不轻不重,捏完之后还下意识地揉了揉,像是在確认手感。 林默低头看著她的手,又抬头看著她的脸,脸上的表情从“我很不爽”变成了“你特么在逗我”。 “你捏够了吗?”林默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可怕。 娜塔莎又捏了一下。“没有。” “你是不是还捏上癮了?” “嗯!手感確实不错嘛!”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他看著娜塔莎那张一脸无辜的脸,心里的火气从胸口往上窜,窜到喉咙口,又被他咽了回去。 他不能发火,发火就输了。这个女人,就是故意的。她知道林默不会真的生气,所以她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捏。 她捏林默的左胸,就像林默平时捏她的——唔,算了,不能说会被和谐掉!!! “娜塔莎,你还有完没完了?”林默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 “你捏一下两下也就算了,你捏了十几下了!我这不是麵团!这是肉!会疼的!” 娜塔莎抬起头,看著他,眼睛里突然蒙上了一层水雾。 她的嘴唇微微颤抖,鼻翼翕动了两下,眼眶红了,然后眼泪就掉了下来。 一颗,两颗,三颗,晶莹的泪珠顺著她的脸颊滑下来,滴在她睡袍的领口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她吸了吸鼻子,声音带著哭腔,委屈得像一个被抢了糖果的小女孩。 “你……你凶我……你以前从来不凶我的……你以前都是让著我的……你现在凶我了……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林默站在那里,嘴巴张著,眼睛瞪著,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 林默看著娜塔莎那张梨花带雨的脸,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这尼玛还是那个黑寡妇吗?那个在红房子里长大,在神盾局干了十几年。杀人不眨眼,审问不皱眉的黑寡妇? 你特么不会是被谁夺舍了吧?你是不是被那个粉色的甲壳虫附身了?你才开了几天甲壳虫,把自己开成了少女心了? 第101章 娜塔莎的挑衅 娜塔莎还在哭,越哭越大声,越哭越伤心,最后整个人蹲了下去,双手捂著脸,肩膀一抖一抖的。 林默看著她,嘴角抽了一下。他蹲下来,伸手把她的手从脸上扒开。 娜塔莎的脸红红的,眼睛红红的,鼻头红红的,嘴唇红红的,看起来真的像刚哭过一场。 但她的眼睛里没有悲伤,只有一种“我看你怎么办”的狡黠。 林默看著那双眼睛,心里嘆了一口气。 他认输了,林默站起来,一把把娜塔莎从地上捞起来,双手托著她的小皮皮,像托一个孩子一样。 娜塔莎的双腿自然地夹住他的腰,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整个人掛在他身上,像一只布袋熊。 她的脸上还掛著泪珠,但嘴角已经翘起来了,笑得像一只偷到了鱼的猫。 林默抱著她往臥室走,边走边骂骂咧咧。“没捏够是吧?劳资让你过足手癮。你今天晚上不把手捏抽筋了,你別想下床。” 娜塔莎把脸埋在他颈窝里,闷声说了一句。“谁怕谁。” 接下自然就是长达三个小时『爱的教育』,臥室里的动静很大。 床嘎吱嘎吱响了很久,中间夹杂著娜塔莎的笑声和叫骂声,还有林默的低吼声。 要知道最近因为买房搬新家,林默可是已经两三天没有使用力量』餵养『十环了,林默感觉现在自己强的可怕。 娜塔莎今天又主动挑衅,林默哪里还忍得住。 娜塔莎被折腾得死去活来,她以前觉得林默已经很厉害了,今天才知道生气的林默,简直不是人。 她只能躺著,任由他折腾。想骂骂不出声,想动动不了,想跑更是跑不掉。 娜塔莎后悔了!后悔不该挑衅林默的。她不该在林默休养了三天的时候挑衅他的。 她不该在挑衅完之后还不知死活地说了一句“谁怕谁”。 但娜塔莎也是要面子的,她可是黑寡妇,她不能认怂更不可能说出求饶的话。 所以娜塔莎咬著牙,强忍著一声不吭。但林默可不打算就这样放过她,故意在她耳边说一些让她脸红心跳的话,逼娜塔莎出声。 她忍不住了。她叫了,骂了,哭了,笑了,疯了。 三个小时后,臥室里终於安静了。 林默躺在床上,胸口起伏著,他的左胸已经不肿了,淤青也消了大半,左眼的黑眼圈淡了很多,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林默的自愈能力在加速,十环的能量在加速自愈,双重加速下,他的身体恢復得比平时快了好几倍。 娜塔莎趴在他旁边,像一摊烂泥。 她的头髮散在枕头上,红髮在床头灯的光线下像一团凌乱的火焰。 她的脸埋在枕头里,只露出半只眼睛,那半只眼睛里没有任何光彩,空洞洞的,像一潭死水。 她的手指动了一下,像是在確认自己还活著。她的腿也动了一下,想確认自己的腿还在不在。 娜塔莎翻了个身,仰面躺著,看著天花板,大口大口地喘著气。她的胸口剧烈地起伏著,锁骨上有一排浅浅的牙印, 这是林默刚才留下的。她伸手摸了摸那些牙印,手指在皮肤上划了一下,確认不是做梦,她真的差点被弄散架了。 “林默。”她的声音很哑,像砂纸在玻璃上刮。 “嗯,咋啦?” “你是不是想弄死我?” “没有,怎么可能!我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 “那你刚才……” “嘿嘿!我就是太激动了没收住。” 娜塔莎沉默了一会儿,她转头看著林默,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碰撞了一下,然后娜塔莎把目光移开了。 “明天我不起床了。”娜塔莎说。 “嗯,反正没事,想睡多久就睡多久唄!” “你也不许起,我们就在床上躺一天。” “好啊!谁怕谁呀?” “你抱我。” 林默侧过身,伸手把她搂进怀里。娜塔莎的脸贴在他胸口上,听著他的心跳。 林默的心跳很稳很慢,像一个精密的节拍器,娜塔莎的眼皮越来越沉,越来越重,最后闭上眼。 呼吸变得又轻又慢,她睡著了。林默低头看著她的脸,她的嘴角微微翘著,那是一种满足后的放鬆。 林默伸手把被子拉上来,盖住她的肩膀,然后也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下午,两人才醒过来。 林默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的阳光已经从窗帘的缝隙里挤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条细细的金线。他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钟,下午两点。 他睡了將近十二个小时,娜塔莎还在睡,趴在他胸口上,呼吸很轻,睫毛一动不动。 她的手指搭在他的锁骨上,指甲是红色的,在阳光下像一颗颗小樱桃。 林默没有动,他就那么躺著,看著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盏吊灯,水晶的,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 他看著那些光,脑子里在想事情。今天要去一个地方,他之前答应了娜塔莎,今天带她去的。 不是去逛街,不是去吃饭,是去布鲁克林,去看艾米丽。 林默动了动肩膀,娜塔莎醒了过来。她睁开眼睛,看著他,眼神从迷糊变成清醒,只用了不到一秒。 这是职业习惯,黑寡妇的本能。她从林默胸口上抬起头,看了看窗外,又看了看钟,然后重新趴回去,把脸埋在他颈窝里。 “几点了?” “下午两点。” “我们睡了多久?” “差不多十二个小时。” “你还行吗?” 林默低头看著她。“你问哪方面?” 娜塔莎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我是问你饿不饿。” “饿。” “那还不起来吃饭。” 两人起床洗漱,简单吃了点东西后就换上衣服。 林默穿了一件黑色的衬衫,把十环遮在袖子下面。娜塔莎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头髮披著,脸上化了淡妆。 她从衣柜里拿出一个纸袋,纸袋里是一束红玫瑰,花瓣上还带著水珠,是她昨天让花店送来的。 林默看著那束玫瑰,愣了一下。红玫瑰!艾米丽最喜欢的花。 “你怎么知道的?”林默问。 娜塔莎把花递给他。“你们的档案里都有记载,当然也包括性格爱好这些。” 林默接过花,低头闻了闻。玫瑰的香味很淡,带著一丝甜。他把花抱在怀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拉起娜塔莎的手,出了门。 (喜欢的书友请帮小弟点点催更和五星好评!本现在6.7分各位大佬帮我顶到7.0去,我要求不高这本书能上7分我就知足了。) 第102章 带娜塔莎去公墓 布鲁克林区,那个公墓,林默来过一次。上一次是他刚被神盾局从冰里挖出来不久,一个人来的。 那天他蹲在墓碑前,抽了好几根烟,对著墓碑说了一些话。这次不一样,这次他不是一个人来,他带著娜塔莎。 公墓在布鲁克林区的一个山坡上,树很多,阳光从树叶缝里漏下来,在地上照出一片一片的光斑。 林默牵著娜塔莎的手,沿著小路往里走。他的步子很慢,比以前来的时候慢了很多。 不是因为路不好走,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怎么跟艾米丽介绍娜塔莎,他想了很久,都没想好。 到了墓碑前,灰色的大理石,擦得很乾净。最上面是林默的名字,下面是艾米丽的名字,然后是“林默之妻”。 林默站在碑前,把那束红玫瑰放在旁边。他蹲下来,伸出手抚摸著艾米丽的墓碑。 动作很温柔,就像当年林默抚摸艾米丽的脸一样,娜塔莎站在他旁边,安静地看著。 “艾米丽,这是娜塔莎。是我给你找的新姐妹,也是我的……女人。” 林默开口了,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每个字都说得不紧不慢。娜塔莎看了他一眼,林默没有看她,他的目光一直在墓碑上。 “她跟你不一样,你温柔,她比较泼辣。你会照顾人,她只会杀人。” 娜塔莎在旁边拧了他一下,林默没躲,继续说。 “但她对我很好,就跟你当年对我一样。” 说完这句话,林默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他坐到地上,背靠著墓碑,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一根。 他吸了一口,烟雾在阳光下飘散,像一缕淡蓝色的丝带。他看著那些烟雾,开始说话。 不是对娜塔莎说,是对艾米丽说。他讲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讲他怎么在神盾局摸鱼, 怎么被尼克·弗瑞当牛马使唤,怎么在阿富汗跟一个活了上千年的老怪物打架, 又是怎么在纽约街头,跟一个绿色的胖子和一个灰色的光头拆了半条街。讲的时候,他的语气很轻鬆, 像在跟一个老朋友聊天。有时候讲到好笑的地方,他自己也会笑出声。有时候讲到气人的地方,他会骂两句。 讲到他左胸被浩克锤肿的时候,他还掀起衣服给墓碑看了一眼。娜塔莎在旁边捂住了脸,不想承认认识这个人。 林默讲了很久,从下午讲到傍晚,从阳光明媚讲到夕阳西下。 娜塔莎一直站在旁边,没有说话,没有走动,更没有催促。她就像一个安静的影子, 陪著他,听著他对著一个不会回应的人自言自语。她看著他的侧脸,看著他抽菸的样子,看著他说话时的手势, 看著他偶尔笑起来眼角挤出的细纹。娜塔莎在想,这个男人,平时看起来没心没肺,嘴里没有一句正经话, 对谁都是一副“老子不在乎”的德性。但他的心里,装著这个死了几十年的人,装了一辈子,从来没有放下过。 太阳落山了。 天边最后一抹红色消失在云层后面,天色暗了下来,公墓里的路灯亮了,昏黄的光照在墓碑上, 把那些刻字照得忽明忽暗。一个老头从公墓管理处的方向走过来,穿著一件灰色的夹克, 手里拿著一个手电筒,手电筒的光在林默和娜塔莎身上晃了一下,然后移开了。 “先生,女士,公墓要关门了,你们明天再来吧!” 林默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他的腿有点麻,蹲太久了,血液不流通。 他活动了一下腿,把菸头按灭在墓碑旁边的石沿上,塞进口袋里。不能隨地乱扔菸头,这是对死者的不尊重。 他转身走了两步,又停下来。他回头看了一眼艾米丽的墓碑。灰色的碑在路灯下安安静静地立著,红玫瑰花瓣在灯光下泛著丝绒般的光泽。 林默看著那块碑,突然对娜塔莎说了一句话。“我如果能復活艾米丽,你能接受她吗?” 娜塔莎愣了一下,她看著林默,发现他的表情很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 林默的眼睛里有光,不是那种“我在做梦”的语气,是那种“我在认真考虑这件事”的口吻。 娜塔莎想了想,觉得林默可能是因为太想念艾米丽了,才会说出这种天方夜谭的话。 復活?人死了怎么能復活?这不是神话,这是现实。现实里人死了就是死了,不会復活, 不会转世,不会变成天使飞上天。死了就是死了,没了就是没了。但林默的眼神告诉她,他是认真的。 他不是在说梦话,林默是在问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娜塔莎看著林默的眼睛,看了好几秒。然后她笑了,笑得很温柔,不像平时那种带著调侃的笑, 是一种很真诚发自內心的微笑说。“我不介意,多一个人帮我分担压力,我还求之不得呢!你每天晚上那么能折腾,我一个人真的扛不住。” 林默听完娜塔莎的回答后,也是放肆的大笑起来,那笑容里带著坚毅。 他伸手搂住娜塔莎的肩膀,把她搂进怀里,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走吧!回家了。” 两人沿著小路往公墓大门走去,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交叠在一起,像一幅水墨画。 走了几步,林默又回头看了一眼。艾米丽的墓碑在路灯下安安静静地立著,红玫瑰的花瓣在灯光下闪著光。 林默转回头,搂著娜塔莎,走出了公墓的大门。 在车上,娜塔莎坐在副驾驶,林默开车。粉色甲壳虫在布鲁克林的街道上行驶,车窗外是纽约的夜景, 霓虹灯、车灯和路灯,各种顏色的光在黑暗中闪烁,像一颗颗散落的宝石。娜塔莎看著窗外,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开口了。 “林默,你刚才说的復活艾米丽,是认真的吗?” 林默握著方向盘,眼睛盯著前面的路。“认真的。” “你觉得人能復活?” “別人不行,但我或许能够办到。” 娜塔莎转过头,看著他。林默的侧脸在路灯的光线下忽明忽暗,表情很平静认真,不像是在说大话。 “你怎么復活她?人死了几十年了,骨头都化成灰了。” 林默没有回答,他的目光穿过挡风玻璃,落在远方的夜空中。 (感谢大佬们送来的礼物和催更) 第103章 联繫皮尔斯 林默知道这个世界有六颗无限宝石,空间宝石,现实宝石,力量宝石,心灵宝石,时间宝石,灵魂宝石。 六颗宝石,各自掌控著宇宙中的一种基本法则。集齐六颗宝石,就能拥有超越一切的力量, 能抹去一半的生命,也能復活一半的生命。他不需要復活那么多的生命,林默只需要復活一个人。 也许不需要集齐六颗,也许一颗就够了。心灵宝石能操控心灵,能不能把一个人的意识从虚无中拉回来? 时间宝石能操控时间,能不能回到过去,在艾米丽死之前把她带到现在?他不知道,但他要去试试。 不是为了什么伟大的理想,不是为了拯救世界,只是为了艾米丽。 那个等了他一辈子的女人,那个到死都自称“林默之妻”的女人,那个林默欠了她一辈子的女人。 林默把车开上高速,加速往马里布的方向驶去。 娜塔莎看著他,没有再问了。她看得出来,林默不想说。不是不信任她,是这件事太离谱了,说出来没人信。 他想復活艾米丽,娜塔莎就帮他復活艾米丽。哪怕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她也会陪著他去找那个不可能。 这就是她能为林默做的,不是杀人,不是打架,是陪伴。陪著他在深夜的公墓里对著一个墓碑自言自语,陪著他去做那些在別人看来荒唐至极的事。 因为林默是她的男人,她的男人想做什么,她就陪他做什么。哪怕他要復活一个死了几十年的女人,她也陪著。 车子在夜色中飞驰,像一颗发光的流星,划过沉睡的大地,朝著马里布的方向,朝著家的方向,朝著那个未知的,也许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一路飞驰。 林默到家的时候,凌晨一点的夜色正浓。 马里布的豪宅区在深夜格外安静,连海浪拍打悬崖的声音都显得遥远而模糊。 林默把粉色甲壳虫缓缓驶入车库,关掉引擎,车里顿时安静下来,只剩下娜塔莎均匀的呼吸声。 她歪在副驾驶座椅上,脑袋靠著车窗,红头髮散落下来遮住了半张脸。 睡得很沉,睫毛一动不动,嘴唇微微张开,嘴角还掛著一丝不知道做什么美梦留下来的笑意。 林默侧头看了她一会儿,把安全带解开,推开车门,绕到副驾驶那边。 拉开门的瞬间,一股带著海盐味的夜风灌进来,吹动了娜塔莎的髮丝。她皱了皱鼻子,嘟囔了一声什么,没有醒。 林默弯下腰,一只手从她膝弯下穿过去,另一只手托住她的后背,轻轻把她从座椅上捞起来。 娜塔莎的身体很轻,在他怀里像一只蜷缩的猫。她的脑袋自然而然地靠上他的肩膀,脸埋进他的颈窝里, 呼吸喷在林默的皮肤上,温热的痒痒的。林默用脚尖把车门带上,走进屋里。 客厅的灯还亮著,暖黄色的光照在米白色的沙发上,茶几上放著一杯没喝完的水,杯壁上凝著一层细密的水珠。 林默穿过客厅,走进臥室,把娜塔莎放在床上。她的后背刚一碰到床垫,身体就自然地蜷缩起来, 侧躺著,双手枕在脸下,像一只找到了窝的猫。林默把被子拉过来盖在她身上,被角掖到她下巴底下。 娜塔莎动了动,把脸埋进枕头里,发出一声满足的嘆息,然后不动了继续睡觉。 林默站在床边,低头看著她。床头灯的光线洒在她的红头髮上,像一团安静的火焰。 她的皮肤在灯光下白得近乎透明,睫毛在眼瞼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他伸手把她脸上的头髮拨开, 手指碰到她脸颊的时候,她的嘴角微微翘了一下,像是在笑。 林默站了一会儿,转身走出臥室,轻轻带上了门。 客厅里很安静,林默走到酒柜前,拿出一瓶威士忌和一个玻璃杯,琥珀色的液体在杯壁上掛了一层薄薄的酒泪。 他端著杯子走到沙发前坐下,把腿翘到茶几上,喝了一口。林默把杯子放在茶几上,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屏幕的光在昏暗的客厅里有些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点开通讯录,找到皮尔斯的號码,想了想,打了一行字。 “搞到一份特殊血液样本,是憎恶的,就是前天在纽约拆街的那个灰色大块头。有兴趣的话,明天纽约安全屋见。”点击发送。 林默把手机放在茶几上,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夜很静,能听见客厅那头的落地钟在滴答滴答地走, 能听见远处海浪拍打悬崖的声音,一浪一浪的,像大地在呼吸。 手机发出震动,林默放下酒杯,拿起手机。皮尔斯的回覆很短,但每一个字都透著一股按捺不住的激动。 “几点?” 林默嘴角翘了一下,打了两个字。 “上午十点。” 皮尔斯秒回。“好。” 林默把手机扔在沙发上,靠在靠垫上,仰头看著天花板。九头蛇对浩克血清的执念,比他想像的要深得多。 他本来想告诉皮尔斯这是浩克的血液样本,但想了想,还是说了实话,正所谓撒谎一时爽,穿帮火葬场。 九头蛇的科研团队也不是吃乾饭的,血液样本一分析,基因序列一比对,是浩克还是憎恶,一目了然。 到时候皮尔斯那个老狐狸表面上不会说什么,心里肯定会给他记上一笔。 他林默虽然不要脸,但还没蠢到在自己还能用得上的金主面前耍这种低级的把戏。 憎恶就憎恶,反正憎恶也是用浩克血清搞出来的,血液里一样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九头蛇拿到了,能研究出什么成果,那是他们的本事。研究不出来,那是他们废物,跟他林默没关係。 他只要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行,至於林默想要什么,他心里已经有谱了。钱?他现在不缺。 九头蛇能给的那点钱,还不够他在纽约买间厕所。装备?上次薅的那批能量武器和单兵装备还在国內的仓库里堆著, 研究人员拆了装装了拆,还没完全吃透。再薅一批,也是堆在仓库里吃灰。 第104章 敲打朗姆洛 他现在最缺的不是装备,是力量。是能让他在这个越来越危险的世界里站得更稳,走得更远活得更久的力量。 心灵宝石就是其一,九头蛇手里有一颗无限宝石。他不知道皮尔斯知不知道那颗宝石的真正来歷, 不知道九头蛇的科学家们有没有研究出它的真正用途。但林默知道,那是他想要的。 那是復活艾米丽的关键,不是为了集齐六颗打响指,是为了获得力量,收集宝石逆转时间,回到过去。 把艾米丽从那个寒冷的冬天里带出来,带到现在,带到他的身边,这是林默欠她的。 林默把杯子里最后一口酒喝完,站起来,走进浴室。 热水从花洒里喷出来,浇在身上,他站在水下,闭著眼睛,让热水冲刷著脸上的疲惫和心里的杂念。 十环在他左臂上安安静静地躺著,不发光的,不出声的,但能量还在缓慢持续地流进他的身体, 像一条看不见的河流,从十环流向他的手臂,从手臂流向心臟,从心臟流向四肢百骸。 他攥了攥拳头,骨节咔咔响了几声。力量还在增长,虽然慢,但確实在长。 洗完澡,林默光著身子走进臥室。娜塔莎已经换了一个姿势,仰面躺著,一只手搭在额头上, 另一只手放在小腹上。被子被她蹬到了床尾,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和半只脚掌。 林默把被子拉上来重新盖好,躺到她旁边,伸手搂住她的腰。娜塔莎在睡梦中往他怀里缩了缩, 后背贴著他的胸口,像两块拼图严丝合缝地嵌在一起。他闭上眼睛,闻著她头髮上的香味,很快就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林默醒的时候,娜塔莎已经不在床上了。 他伸手摸了摸她睡的那一侧,床单是凉的,她起来有一阵了。林默坐起来,揉了揉眼睛,光著脚走出臥室。 厨房里传来锅铲翻动的声音和油花爆开的滋滋声,空气里飘著煎蛋和培根的香味。 娜塔莎站在灶台前,穿著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灰色的运动裤,头髮扎成低马尾,围裙系在腰上,正把煎好的蛋从锅里剷出来放到盘子里。 林默靠在厨房门框上,看著她,娜塔莎头也没回。 “去刷牙洗脸,准备吃饭了。” 林默应了一声,转身去了卫生间。洗漱完,换了一身乾净衣服,黑色t恤,深色牛仔裤,作战靴。 他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小型冷藏箱,银白色的,比鞋盒大一圈。又从保险柜里取出那管憎恶的血液样本, 小心翼翼地放进冷藏箱的凹槽里,扣好锁扣。血液样本在玻璃管里泛著幽幽的暗红色萤光,像一颗凝固的暗星。 林默提著冷藏箱走出臥室,来到厨房。娜塔莎已经把早餐摆好了,煎蛋、培根、烤麵包、牛奶、橙汁,满满一桌。 她坐在餐桌对面,手里端著咖啡看著他。林默把冷藏箱放在脚边,坐下来,拿起叉子开始吃。 “今天有事?”娜塔莎问。 林默把嘴里的煎蛋咽下去。 “嗯,要出去一趟,中午不一定回来吃饭。”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娜塔莎点了点头,没问什么事。 她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目光在林默脸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了。 林默知道她在想什么,娜塔莎已经猜到了。不是猜到了他要去见谁,是知道了林默除了神盾局之外还有別的身份。 这也很正常,再怎么说娜塔莎也是个资深特工,他们在一起这么久,朝夕相处,同床共枕, 她怎么可能一点异常都察觉不到?林默有时候半夜接电话,有时候突然消失一整天, 有时候从外面带回来一些不属於神盾局的东西。那些他从不在神盾局备案的行动,她都知道。 只是现在的娜塔莎对於这些並不在意,不管林默有什么秘密身份,她只要知道林默是真心对她並且不会將她给卖掉就够了。 其他的娜塔莎不关心也不会过问,她现在只想有一个完整的家,再给林默生两个孩子。 林默其实也知道,娜塔莎对自己平时的异常有所察觉。只是两人都没有挑明,这也是两人之间的默契吧! 彼此都信任对方不会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林默也一直再等,等一个合適的机会跟娜塔莎坦白。 林默把最后一块培根塞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他端起牛奶喝了一大口,擦了擦嘴,站起来,弯腰在娜塔莎额头上亲了一下。 “我走了。” 娜塔莎仰起头,在他嘴唇上回亲了一下。 “早点回来。” 林默提著冷藏箱出了门,车库的门缓缓升起来,林默拉开车门坐进去。车子驶出车库,上了主路,往纽约的方向开。 马里布到纽约,开车要四十多分钟,不堵车的话。林默开得不快,限速多少他就开多少。 他的脑子里在想,皮尔斯会出什么价?钱?他不要。装备?他够了。他想要的东西,皮尔斯不一定给得起。 给得起的,又不一定愿意给。 林默把车开进曼哈顿,在一条安静的街道上找到了那栋楼。 楼不高,六层,外墙是深灰色的石材,窗户是深色的,从外面看不到里面。门口没有招牌, 没有门牌號,连个门铃都没有。林默把车停在路边,提著冷藏箱走到门口,敲了两下门就开了。 朗姆洛站在门口,穿著一件黑色的战术服,腰里別著枪,脸上的表情很平静,但眼神里有一丝不自然。 他看见林默,微微点了一下头。 “林先生。” 林默看见朗姆洛后马上就不爽了,你特么的明面上还是劳资手下行动队的队员, 擅自来到纽约居然不提前跟我报告。朗姆洛见林默对他黑著脸一副要炸毛的模样,嚇得愣在原地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跟在林默身边也有一段时间了,他可是知道林默的厉害。从神盾局內部情报和新闻里得知, 林默居然连浩克那种怪物都给打跑了。朗姆洛现在心里很慌,他怕林默一个不爽给他来上一拳直接送他去太奶。 林默一直瞪著朗姆洛,把他嚇得像个鵪鶉后才收回目光。 (求催更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105章 索要心灵宝石 林默接著开口了,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一颗钉子,钉在朗姆洛的耳朵里。 “朗姆洛,你明面上还是我手下的队员。你擅自离开华盛顿,跑到纽约来,跟我打报告了吗?” 朗姆洛的嘴角抽了一下,他没有打报告。他以为跟著皮尔斯来纽约,不需要跟林默打报告。 他以为皮尔斯是九头蛇的领导人,林默也是九头蛇的人,皮尔斯的面子比林默大,但现在他发现错了。 “林先生,我……” “你什么?你觉得你是皮尔斯的人,不是我的手下?你觉得皮尔斯比我官大,他带你出来就不用跟我打招呼?你觉得你一个行动队的小队长,擅自离队没人管得了你?” 朗姆洛张了张嘴,一个字都没说出来。林默往前走了一步,朗姆洛立刻往后退一步。 林默继续往前逼近,朗姆洛的后背撞到了走廊的墙壁,已经没地方退了。林默站在他面前,离他不到半米。 林默低著头看著朗姆洛,朗姆洛眼神畏惧的看著林默。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碰撞了一下,朗姆洛先移开了。 “朗姆洛,我提醒你一句。不管是在神盾局还是在九头蛇,你都是我的手下。你的编制在我这里,你的工资在我这里,你的命也在我这里。下次你再擅自离队,不跟我打报告,我就让你尝试一下『擅自离队』的后果。” 朗姆洛的瞳孔缩了一下,他听懂了林默话里的威胁。擅自离队,在军队里是重罪。 在神盾局,在九头蛇,也是一样。林默要是真拿这个说事,他跑不掉。 不是因为他打不过林默(他本来也打不过),是因为规矩就是规矩。他坏了规矩,理亏在先。 皮尔斯不会保他,在皮尔斯眼里,十个朗姆洛也比不上一个林默。 朗姆洛低下头。“林先生,我错了下次不会了。” 林默看著他,又看了几秒,然后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提著冷藏箱走进了房间。 房间里,皮尔斯坐在沙发上,手里端著一杯威士忌,面前的茶几上摊著几份文件。 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头髮梳得一丝不苟,脸上的表情很放鬆,像在自家客厅里等一个老朋友。 他看见林默进来,微笑了一下,没有站起来。 “林默来了,请坐。” 林默坐到皮尔斯对面的沙发上,把冷藏箱放在茶几上。他打开锁扣,掀开箱盖。 蓝色的保温棉中间,那管憎恶的血液样本安安静静地躺著,暗红色的液体在玻璃管里泛著幽幽的萤光。 皮尔斯立刻激动的上前想要去拿,却被林默眼疾手快先一步將箱子盖上。 林默对著皮尔斯意味深长的说这玩意来之不易,想要可以....得加钱。 对此皮尔斯也不生气,林默当初答应加入九头蛇时就说过他是个利己主义者,只要九头蛇给他好处他就给组织卖命。 皮尔斯再次向林默確认道,“你確定?这是憎恶的血液样本。” “確定!浩克跑了,我追不上。但憎恶的血液一样有用,他也是用浩克血清搞出来的,基因序列跟浩克同源。你们拿回去研究,一样能出成果。” 皮尔斯点了点头,他看著林默,沉默了两秒后说。 “这样吧!我也知道这东西是你好不容易得来的,我出两千万来购买这份样本。” 皮尔斯这话一出,气的林默差点一巴掌拍死他。 林默当场就生气了,尼玛的瞧不起谁呢!劳资现在大小也算是个有钱人好吧! 两千万就想拿走血液样本想屁吃呢?皮尔斯见林默对著自己一顿口水输出这才想起来, 眼前林默这个傢伙可是在股市上,从斯塔克工业赚取了大量財富的,看来这次想要得到血液样本得出些血了。 皮尔斯的眉头动了一下,他的手指在膝盖上又敲了两下问道。 “那你要什么?” 林默一听皮尔斯让自己出价,立刻苍蝇搓手嘿嘿怪笑,看著皮尔斯的眼睛说。 “我最近对各种宝石比较感兴趣,听说咱们组织里有颗心灵宝石,所以想要换过来做成项炼拿去跟娜塔莎求婚。” 这话一出口,皮尔斯气的差点把手里的酒杯砸他脸上,就连在门口放哨的朗姆洛都对著林默翻白眼。 小声的说了句,『你特么想屁吃呢!那玩意组织能给你拿去泡妞?』。 皮尔斯深吸了几口气,压下发飆的衝动。眼神不善的看向林默,不是愤怒,是审视。 他在判断林默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九头蛇拥有心灵宝石的事,是组织最高机密,知道的人不超过十个。 林默加入九头蛇才多久?他是从哪知道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林默靠在沙发上,双手抱在胸前,脸上的表情很轻鬆。 “皮尔斯,你忘了我是什么人了?我七十年前就跟九头蛇打过交道。你们当年能弄到宇宙魔方,现在再弄到一颗別的宝石,很奇怪吗?你们九头蛇的毛病就是藏不住好东西,藏了又藏不住,藏不住又捨不得用,捨不得用又怕別人惦记。你们累不累呀?” 皮尔斯听完后才放下戒备,这才想起眼前这个傢伙可是比自己年龄还大的老古董,知道组织的一些秘密也合理。 皮尔斯沉默了好一会儿,他的手指在膝盖上停了下来。端起威士忌喝了一口,放下杯子,靠在沙发上,看著林默。 “你想要心灵宝石?” “想!特別想,我最近对那种亮晶晶的宝石都很感兴趣。这玩意拿去泡妞,那是一泡一个准儿。” 皮尔斯的手抖了一下,杯子里剩下的威士忌晃了晃,差点洒出来。他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他活了六十多年,见过很多人,听过很多不要脸的要求。但这是他听过的最不要脸的一个,没有之一。 心灵宝石,无限宝石之一,宇宙中最强大的神器。九头蛇费了多大的劲才弄到手,死了多少人, 花了多少钱,动用了多少关係。这个混蛋,居然想拿它去泡妞?皮尔斯的太阳穴在跳,他的血压在升, 他的理智在告诉他不能发火,不能跟林默翻脸,不能因小失大。但他的情绪在告诉他,把杯子砸过去, 砸他脸上,砸他个满脸开花。 (感谢大家的礼物的催更) 第106章 参与实验 皮尔斯费了老劲儿才忍了下来,他把杯子轻轻放在茶几上,看著林默, 用一种很平静很克制,但是每一个字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语气说了一句。 “林默,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林默看著他,脸上的表情很认真。“我没有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皮尔斯又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缓和著內心的怒火开口道。 “林默,心灵宝石是组织最高机密,是九头蛇未来计划的核心。它的价值,比你想像的——不,你根本想像不到。別说一颗宝石,就是一颗宝石的边角料,都不可能给你拿去做求婚项炼。” 林默靠在沙发上,看著皮尔斯,沉默了几秒。然后他笑了,笑得很无所谓,像是一个本来就没抱多大希望的人听到了意料之中的拒绝。 “行吧!不给就不给,那你能给出什么来交换?” 皮尔斯鬆了一口气,他端起酒杯,把剩下的威士忌一饮而尽,放下杯子,看著林默。 他的脑子里在飞速运转,钱?林默现在不缺钱。装备?上次给的那批,他还没用完。 权力?他在神盾局已经是副队长了,再往上就是队长,但史蒂夫·罗杰斯在那儿坐著,谁也动不了。 给什么?皮尔斯的手指在膝盖上又敲了起来。 “林默,组织最近在做一个实验。用心灵宝石的能量,激发普通人的超能力。我们已经有了两个成功的案例,是一对索科维亚的兄妹。哥哥有超快的速度,妹妹有操控能量的混沌魔法。实验还在继续,我们需要更多的志愿者。” 皮尔斯看著林默,目光很认真。“如果你愿意冒险,我可以让你参与实验。” 林默的瞳孔缩了一下,索科维亚人,兄妹,超快的速度,操控能量的能力。这不就是旺达和皮特罗吗? 緋红女巫和快银,他们现在就已经成功了?林默压下心里的波动,脸上做出一种“有点意思”的表情,看著皮尔斯。 “成功的概率是多少?” “不高,只有20%。” “失败的后果呢?” “死!或者变成白痴,或者比死更惨。” 林默沉默了几秒,他的脑子里在飞速运转。心灵宝石的能量激发超能力,这不是九头蛇的独创。 许多强大的组织都做过类似的实验,冬兵计划也借鑑了相关的技术。但成功的案例很少,失败的案例很多。 旺达和皮特罗是幸运的,也是特殊的。他们本身就有著特殊的基因,特殊的体质,特殊的心理状態。 林默想著,自己如果想要得到宝石復活艾米丽,首先自己得拥有超强实力和背景才有可能成功。 背景自己倒是不缺,不管是神盾局和九头蛇或者是龙国。这三方自己都有不低的身份,自己现在缺的是实力。 所以参与九头蛇心灵宝石的实验也是一个获取实力的途径,虽然成功机率低了点,但自己好歹也是主角呀! 有点主角光环加身不过分吧?再说了连旺达和皮特罗兄妹都能成功,没道理自己就点背会失败吧! 劳资向来运气不错要不搏一把,贏了单车变摩托,输.....狗屁劳资是主角有主角光环加身就特么不会输,合理!非常合理! 心灵宝石,就是通往那个力量的钥匙。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成功率,他也要试。 “行!我干了。再怎么说自己也是九头蛇的一员,为了组织的大业自己愿意身先士卒参与实验。” 皮尔斯看著林默,他没想到林默答应得这么干脆。不过对於后面林默那些豪言壮语,皮尔斯是一个字都不信。 这话也就骗骗那些刚出社会眼神清澈的大学生,林默看见皮尔斯那副『你看我信吗?』的表情,也是有点尷尬感觉自己有点中二了。 皮尔斯咳嗽了两声,缓解了这怪异的气氛告诉林默。 “实验在一个月后,地点在欧洲,到时候我让人通知你。” 林默站起来,弯腰提起脚边的冷藏箱,打开箱盖,把那管憎恶的血液样本从保温棉里取出来,放在茶几上。 玻璃管在茶几的玻璃檯面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暗红色的液体在管壁上掛了一层薄薄的膜。 “这算是定金,实验成功后,我再给你弄更好的。” 皮尔斯看著那管血液样本,没有伸手去拿。他看著林默,沉默了两秒后问道。 “林默,你就不怕实验失败?” 林默正要转身往门口走,听了这话停下来,回头看了皮尔斯一眼。 “失败?我林默这辈子,还没失败过。” 他拉开门,走了出去。朗姆洛跟在后面,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他刚才听见了林默和皮尔斯的对话。 他听见林默说要拿心灵宝石做求婚项炼,听见皮尔斯差点被气死,听见林默答应了参与实验。 他看著林默从房间里走出来,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林默没给他机会。 “朗姆洛。” 朗姆洛的腿软了一下。“林先生,您有什么指示。” 林默走到他面前,停下来,看著他。他的脸上带著一种笑,不是那种开心的笑,是那种“我想揍你但我在忍”的笑。 朗姆洛的后背贴到了墙上,无路可退。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手心全是汗。 “朗姆洛,你刚才在里面,翻白眼了是吧?” 朗姆洛的瞳孔地震了。“没……没有……林先生,我没有……” “没有?你当我瞎?你说『你特么想屁吃呢』,你以为我没看见?你以为你站在皮尔斯后面,我就看不见你的表情?” 朗姆洛的脸色从白变青,从青变紫,从紫变黑。他的嘴唇在哆嗦,腿在打颤,他想跑,但他跑不了。 他也不敢跑,跑就是心虚,心虚就是有罪,有罪就是找死。林默看著朗姆洛那张快要哭出来的脸,嘴角翘了一下。 他跳起来,对著朗姆洛就是一顿锤。当然林默控制著力道,只会青一块紫一块,不会东一块西一块。 林默一边打还一边骂朗姆洛,你特么一个小虾米居然也敢质疑长官是不是不想混了。 皮尔斯听见朗姆洛的惨叫声,出来一看,见林默没有下死手也不管了,任由林默去发泄反正只要不打死就行。 第107章 信任 林默打完之后感觉浑身都轻鬆了,他走了两步后又停下来,回头对著朗姆洛说。 “对了,你今天擅自离队的事,回去写一份检討。三千字以上必须手写,明天交到我办公室。” 朗姆洛躺在地上,青紫色的脸更垮了。三千字?还得是手写。 他上一次手写超过一百个字,还是在特工培训的时候写遗书,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他张了张嘴,想求情。林默已经拐过走廊的拐角,不见了。 朗姆洛靠在墙角,蹲在地上,双手抱著头,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煞星,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见了。 林默走出大楼,阳光照在脸上,有点刺眼。他眯著眼睛站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一根。 烟雾在阳光下飘散,像一缕淡蓝色的丝带。他深吸了一口,把肺里灌满尼古丁,然后慢慢吐出来。 一个月后,欧洲,心灵宝石的实验。旺达和皮特罗已经成功了,那他就將是第三个。 他不知道实验的具体內容,不知道会在哪里做,不知道会用什么方式。但他知道一件事,他不能失败。 他必须成功,不是为了九头蛇,不是为了皮尔斯,是为了他自己。为了艾米丽,为了娜塔莎, 为了他还没出生的孩子,为了他欠下的那些债。也为了身后的国家,只要自己实力强大了就能够为国家带去更多的技术和装备。 到时候自己去宇宙中逛两圈,把那些外星文明的先进技术带回来也不是不可能,为此他不惜把命赌上去。 林默把烟抽完,菸头扔在地上踩灭,上了车后发动引擎,往马里布的方向开。 一路上,他的脑子里在想旺达和皮特罗。那对兄妹,现在应该还在索科维亚,还在九头蛇的实验室里, 还在被当作实验体观察和研究。他们不知道自己將来会变成什么样,不知道他们会成为復仇者, 不知道他们会拯救世界,不知道他们会失去彼此。林默握著方向盘,看著前方无尽延伸的高速公路,心里有一个念头。 他要找到旺达和皮特罗,不是现在,是以后。等实验成功了,等他也拥有了超能力, 等他在九头蛇的体系里站稳了脚跟,他要把那对兄妹拉拢过来。拉到他的阵营里,拉到龙国的阵营里。 旺达的能力是修改概率,是混沌魔法,是能改变现实的力量。皮特罗的速度是能超越时间、超越空间、超越死亡的力量。 这两个人,值得他花心思去拉拢,值得他花时间去培养,更值得他花代价去保护。 不是因为林默善良,是因为他在这个越来越危险的世界里,需要每一个他能信任能並肩作战能替他挡子弹的人。 旺达和皮特罗,就是林默选定的人。 林默把车开进车库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两点了。娜塔莎不在客厅,不在厨房,也不在臥室。 林默在院子里找到了她,娜塔莎坐在后院那棵大树下面的躺椅上,手里拿著一本书,腿上盖著一条薄毯,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超顺畅,1?1???.???隨时读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她身上,像一片片碎金。她听见脚步声,从书上抬起头,看著林默。 “回来了?” “嗯。” “吃饭了吗?” “还没呢!” “厨房里有饭,自己去热。” 林默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娜塔莎给他留的饭菜,放进微波炉里加热了两分钟。 他端著盘子走到院子里,坐在娜塔莎旁边的另一张躺椅上,开始吃饭。 娜塔莎把书放下,侧过身,看著他。林默嚼著饭,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 “看什么?” “看你啊!” “我有什么好看的?” 林默把嘴里的饭咽下去,看著她。娜塔莎的眼睛在阳光下亮亮的,绿色的瞳孔里倒映著他的脸。 她伸出手,摸了摸林默左臂上的十环。环子在阳光下泛著暗沉的青铜色,表面的纹路被光线一照,像活过来了一样。 “林默,你刚才去见谁了?” 林默放下筷子,看著她。她的表情很平静,不是在质问,不是在试探,只是在问。像一个妻子在问丈夫,你今天去了哪里。 林默想了想,说了一句。“去见了一个朋友。” 娜塔莎点了点头,没有继续追问。她把薄毯往上拉了拉,盖住膝盖,拿起书,继续看。 林默看著她,心里有一股说不清的感觉在翻涌。娜塔莎什么都知道,她知道林默在撒谎。 她知道林默去见的不是朋友,她也知道林默有秘密瞒著她。但她不问,不是不关心,是信任。 她信任林默,信任他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信任林默不会把他们共同拥有的这一切置於危险之中。 她给了林默最珍贵的东西——信任。 林默放下盘子,伸手握住娜塔莎的手。娜塔莎从书上抬起头,看著他。 林默的表情很认真,不是平时那种吊儿郎当嬉皮笑脸的表情,是一种很少见很郑重很认真的神情。 “娜塔莎,等时机到了,我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你。所有的,一件不落。” 娜塔莎看著他的眼睛,看了好几秒。开心的笑了,笑得很温柔,不像平时那种带著调侃的笑,是一种感觉自己被认可后,发自內心的笑。 “我等你。” 林默握著她的手,没有再说话。林默闭上眼睛,靠在躺椅上,感受著阳光的温暖和海风的咸味,还有娜塔莎手心的温度。 他想,这就是他拼命想要守护的东西。这就是他愿意拿命去赌的原因,这就是他的家。 接下来的日子,林默过得很简单。 早上睡到自然醒,起来吃娜塔莎做的早饭,然后去后院那棵大树下往椅子上一趟,调动体內的宇宙魔方能量,往十环里送。 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像一尊雕塑,只有左臂上的十个环子在微微发光,淡蓝色的光从青铜色的表面透出来, 在阳光下几乎看不见,但到了傍晚,天色暗下来的时候,那十个环子就像十颗小星星一样,在他手臂上一闪一闪的。 (今天遇见个恶意差评的也是把我气炸了,叫什么『拯救地球的凹凸曼』。理由居然是说小说中1943年的时候和m国联繫的是xx党,我真的想问你脑子是不是坏掉了?漫威世界小说你非要带入现实。) 第108章 十环认主 林默现在的日子过得规律又荒唐。 每天早上一睁眼,先给十环输送两个小时的能量,像个定时定点的锅炉工。 十环现在被他餵得油光水滑,十个环子表面那层暗沉的青铜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邃仿佛能吞噬光线的幽蓝色, 像十只眯起来的眼睛,半睡半醒地趴在他左臂上。能量从环子里反哺回他的身体, 那种感觉就像有人在他身体里倒了融化后的铁水,从心臟流向四肢,再从四肢流回心臟,一圈一圈, 把什么东西从他的骨头缝里往外挤,又把什么东西往里灌。林默说不上来那是什么,但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变强。 十环彻底认主的那天,他正在后院那棵大树下面晒太阳。 十个环子突然同时亮了起来,刺眼炽烈的白光,像十颗小太阳在他手臂上炸开了。 能量从环子里涌出来,像决堤的洪水,顺著他的手臂往上冲,经过肩膀,经过胸口,经过脊椎,涌进他的大脑。 林默的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有人在他颅腔里敲了一口铜钟,余音在骨缝里迴荡,久久不散。 然后林默的意识能够清晰的看见,十环的內部结构,那些他之前无论如何都感知不到的能量迴路、符文阵列和空间摺叠结构, 全都在他脑子里摊开了,像一本被翻开的书。他看见了十环的能量核心,那是一个微型的比原子还小的黑洞, 在十环內部以某种他完全无法理解的方式稳定运转著。能量从黑洞的边缘被抽取出来, 经过十环表面的符文阵列转换成他能使用的形態,然后释放出去。林默不明白这些符文是什么意思, 不明白能量转换的原理是什么,不明白那个微型黑洞是怎么稳定存在的。当然他也不需要明白,他只需要知道怎么使用就行。 林默从躺椅上坐起来,举起左臂,十个圆环在他的意念控制下从手臂上浮起来,在他面前旋转组合变形。 它们可以变成一面圆形的能量护盾,比史蒂夫那面振金盾牌还结实。可以变成一柄能量长矛,矛尖吞吐著幽蓝色的电光。 可以变成一对能量翅膀,带著他在空中自由飞行。可以变成无数细小的能量针,铺天盖地地射向敌人。 林默把环子收回手臂上,闭上眼睛,感受著体內的变化,他能清晰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倒计时变慢了。 像一条奔流的河突然遇到了平坦的原野,流速从湍急变成了平缓,从平缓变成了几近停滯。 他以前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流逝,像沙漏里的沙子,一粒一粒地往下掉,虽然慢但確实在流逝。 现在林默感觉不到了,那些沙子好像不掉了,或者掉得慢到他完全无法感知。 以他现在的生命能量消耗速度,林默至少还能活一千多年。一千多年!林默睁开眼睛,看著头顶那棵大树, 树叶在阳光下绿得发亮。他想起文武,那个人活了整整一千年,从公元十世纪活到二十一世纪, 亲眼见证了人类从刀耕火种走到钢铁丛林。他活够了,也活腻了,所以他想死,想找个能杀死他的人。 林默帮他实现了这个愿望,现在,十环传到了林默手上。他也要活那么久吗? 一千多年,看著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地老去死去,看著娜塔莎的头髮从红色变成白色, 看著她的皮肤从光滑变得褶皱,看著她的眼睛从明亮变得浑浊,然后看著她闭上眼睛,再也不会睁开。 最后他一个人活著,一年,十年,一百年,一千年.......林默不敢想了,他开始害怕孤独。 娜塔莎从屋里走出来,穿著一件白色的吊带裙,头髮散著,光著脚,手里端著一杯冰柠檬水。 她走到林默面前,把杯子递给他,弯腰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想什么呢?一脸便秘的表情。” 林默接过杯子,喝了一口,柠檬水酸酸甜甜的,冰得他牙根发软。 “在想我能活多久。” 娜塔莎在他旁边坐下,侧过身看著他。 “那你能活多久?” “一千多年。” 娜塔莎沉默了一会儿,伸手摸了摸他的脸。 “那我得抓紧时间了,在你还没活腻之前,多陪你几年。” 林默看著娜塔莎,她的表情很平静,没有悲伤,没有恐惧,没有那种『我活不过你』的遗憾。 林默握住她的手,手指插进她的指缝里,攥紧。 “我不会让你死在我前面的。” 娜塔莎笑了。“人都会死,你难道还能控制別人的生死吗?” “我说不会就不会,而且我一定会找到方法让你永远陪在我身边。” 娜塔莎看著他的眼睛,没有再说话。她把头靠在林默肩膀上,闭上眼睛,阳光落在她的脸上,白得近乎透明。 林默搂著她,仰头看著天空。他要在娜塔莎老去之前,找到让她长寿的办法。 这个世界有无限宝石,有神族,有魔法,有各种超越生死的力量,总能找到办法的。 自从十环认主之后,林默的身体各项能力都得到了巨大的提升。 力量从五十多吨暴涨到一百多吨,全力一击能把托尼那坦克型战甲砸成一堆废铁。 速度快到能在零点几秒內从静止加速到超音速,跑起来身后会拉出一串残影(无法持久)。 反应速度快到能在子弹射出枪膛击中目標之前,伸手把子弹从空中捏住。自愈能力强到被刀子捅了之后, 刀子还没拔出来伤口就已经开始癒合了。这些能力叠加在一起,让他在娜塔莎面前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怪物。 尤其是晚上在房间中。 以前林默和娜塔莎算是棋逢对手旗鼓相当,林默虽然强,但娜塔莎的身体经受过红房子的改造, 比普通人强太多,勉强能扛得住。但是十环认主之后,局势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林默现在的力量、速度、耐力、恢復力,都比以前翻了好几倍。 而娜塔莎还是原来的娜塔莎,没有变强,没有进化,没有升级。此消彼长,两人之间的差距从『差一点』变成了『差好几个数量级』。 林默现在完全可以对娜塔莎说一句『你这样的菜鸡,劳资能打十个』。 (感谢大家送来的礼物和催更,谢谢支持!) 第109章 受虐狂 娜塔莎很快发现了这个问题,她发现两人『交流』的时候,林默变得小心翼翼畏手畏脚。 像一个大汉在捏一只蚂蚁,怕一用力就把蚂蚁捏死了。娜塔莎不喜欢这样,她喜欢以前的林默, 那个无所顾忌横衝直撞的林默,让她又爱又恨的林默。但她也知道,以前的林默回不来了。 他太强了,强到自己完全跟不上。娜塔莎不是没有努力过,她试过各种方式,调整角度改变节奏。 使用辅助工具,但那些都不行。林默就像一座大山,她就像一只蚂蚁,蚂蚁再怎么努力,也撼动不了大山。 最后娜塔莎放弃了,不是因为认输,是因为真的扛不住了。有一次,林默太过兴奋没收住力,娜塔莎就直接晕过去了。 不是装晕,是真晕。把林默嚇得够呛,以为把她弄死了。 后来娜塔莎醒过来,第一句话是“你离我远点”。 从那以后,娜塔莎再也不在林默面前提让他『交公粮』的事了。不是不想,是不敢。 她还想活著看到自己的孩子出生。 林默对此既愧疚又无奈,愧疚的是他把娜塔莎折腾得够呛,无奈的是他一兴奋就控制不住。 十环认主之后,他的身体一直在变化,每一天都在变,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林默只能儘量控制自己,儘量收著力,儘量在娜塔莎还能承受的范围內活动。 实在忍不住了,就自己去院子里跑几圈,或者去海里游几圈,把过剩的精力消耗掉。 有一次他实在憋得难受,跑到海里游了整整一个晚上,从马里布游到圣莫尼卡,又从圣莫尼卡游回来, 来回將近一百公里。上岸的时候,天都亮了。娜塔莎站在沙滩上,双手抱在胸前,看著他。 林默从水里走出来,浑身湿透,头髮贴在额头上,喘著粗气。娜塔莎看著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 “下次你再这样,我跟你一起游。” 林默说:“你游不了那么远。” “你背著我游。” 林默笑了,弯腰把她背起来,又走进了海里。娜塔莎趴在他背上,双手搂著他的脖子,脸贴著他的耳朵。 两人在海里泡了一个多小时,谁都没说话,就看著太阳一点一点地从海面下升上来,把整个世界照亮。 在这期间,托尼没少来找林默。 他每隔几天就穿著新改装的战甲来一趟,说是『切磋』,其实就是来找揍的。 托尼这个人,骨子里有一种不服输的劲头。他被林默揍了那么多次,每次鼻青脸肿地回去, 都被小辣椒骂得狗血淋头,但他就是不改。每次战甲有什么新功能、新武器、新材料, 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去实验室测试,不是去靶场试射,而是来找林默。 他要拿林默当试金石,看看自己的战甲到底有多强。 第一次来的时候,托尼换了马克三號,用了新元素方舟反应堆,能量输出比之前提升了三倍。 托尼信心满满,觉得这次至少能在林默手下撑过十分钟。结果三分钟不到,他的战甲就被林默拆了。 林默像拆积木一样,把他的胸甲、臂甲、腿甲一件一件地从他身上卸下来,整整齐齐地摆在地上。 托尼穿著一条花裤衩站在院子中间,手里还握著两个脉衝炮的发射器,一脸懵逼。 林默蹲在地上,把那堆零件翻来翻去地看了看,抬头对托尼说了一句。 “材料还是不行,你这破铁皮,我用手都能撕开。” 托尼的脸黑得像锅底,他捡起地上的零件,装进带来的箱子里,一句话没说,就走了。 第二次来的时候,托尼换了马克四號,用了林默建议的最顶级的军用合金,还在战甲里塞了不少他自己研究的小型高爆炸弹。 每一颗炸弹的威力都不小,一次齐射能覆盖几十平方米的范围。托尼管这叫『火力覆盖』,林默管这叫『炸个毛』。 两人在院子里打了不到五分钟,托尼的战甲被林默打得坑坑洼洼,左臂的液压系统又坏了, 右腿的推进器又出了故障,头盔上的面罩裂了一道缝。但这次托尼没有被打成猪头,因为林默根本没打他的脸。 林默一直在拆他的战甲,像拆一个复杂的机械玩具,这里拧一下,那里掰一下,把托尼的战甲拆得七零八落。 托尼站在一堆零件中间,喘著粗气,看著林默。林默手里拿著一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在阳光下翻来覆去地看。 “这是什么?” “高爆炸弹。” “威力多大?” “能把这栋楼炸塌。” “你装了几个?” “二十个。” 两人一问一答,林默看著手里这个小盒子,又看了看托尼那张认真的脸,沉默了一会儿。 “大侄子,你是不是对『火力不足』有什么误解?你特么装了二十个能把楼炸塌的炸弹在身上,你不怕把自己炸死?” 托尼毫不在意的说:“炸不死,战甲的防护层能扛住顶多受到重伤,到时候林叔你再给我一瓶再生药剂,我马上就能生龙活虎。” “你特么当再生药剂是什么?藿香正气水吗?那玩意老贵了好吧!” 林默无语的看著他,突然觉得有点对不起霍华德。霍华德·斯塔克,他的老朋友,一个天才发明家,一个体面人。 他的儿子,托尼·斯塔克,虽然也是一个天才发明家,但不是一个体面人。 托尼就是个疯子,一个穿著铁皮在天上飞,往自己身上绑炸弹的疯子。 林默有时候觉得,托尼之所以这么热衷於找他切磋,不完全是为了测试战甲。 他是真的想打贏林默,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就是为了爭一口气。 他托尼·斯塔克,钢铁侠,地球上最聪明的人之一,造出来的战甲被一个人徒手拆了。 他不服,他很不服,他非常不服。林默理解这种心情,他年轻的时候也不服输,被人揍了就想揍回去, 揍不回去就拼命练,练到能揍回去为止。但两人现在是本质上差距,两人之间的差距,不是技巧、经验、战术能弥补的, 是质的差距,是代差,是物种差。就像一只蚂蚁再怎么锻炼,也不可能打得过大象。托尼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只是不甘心。 第110章 小辣椒的怨念 有一次,林默揍完托尼,两人坐在院子里的台阶上,喝著啤酒,看著海。 托尼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破了,左眼眶肿了,鼻子上贴著一块创可贴。 林默递给他一罐啤酒,他接过去,拉开拉环,喝了一大口。 “林叔,你说我是不是特別贱?” “怎么说?” “明知道打不过你,还每次都来找你打。打完又被你揍,揍完又后悔,后悔完下次又来。” 林默想了想,说了一句。“你不是贱,你是不服,不服是好事,服了人也就废了。” 托尼看著他,“林叔,你有时候说话还挺有道理的。” “废话,你叔我活了多少年,你才活了多少年?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 托尼一听当场就不愿意了,“你那是吃盐吗?你那是吃冰。你在冰里睡了七十年,你吃了什么盐?” 林默噎了一下,把啤酒罐往托尼脑袋上砸了一下,不重,但咚的一声很响。 托尼捂著脑袋,嘶了一声,不说话了。两人看著海,沉默了好一会儿。 太阳快落山了,海面上铺著一层金红色的光,海鸥在天上飞,叫声被海浪声淹没了。 林默看著托尼脸上那些伤,突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他每次都往托尼脸上招呼,不是故意的,是习惯了。 打人不打脸,那是別人的规矩,他林默的规矩是打人就打脸。打脸疼啊,疼了长记性,长记性了就不敢再来了。 他都快被托尼烦死了,托尼就像一条鱼一样七秒记忆力就尼玛不长记性。 他打完又来,来完又被打,被打完接著来。循环往復,周而復始,跟永动机似的。 林默有时候想,托尼是不是有受虐倾向?后来他否定了这个想法。托尼不是受虐狂,他是真的想贏。 只是他贏不了,谁也贏不了林默,至少现在是。 小辣椒对林默的怨念也越来越深,每次托尼被林默揍得鼻青脸肿地回去,小辣椒的脸色就难看一分。 她不敢跟林默发火,但她敢跟托尼发火。托尼一进门,她就衝上去,双手捧著他的脸,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看完之后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骂。“托尼·斯塔克!你是不是又去找林叔打架了?你看看你这张脸!你明天还要去公司开会!你这个样子怎么去?你让董事会那帮老傢伙怎么看你?你让记者怎么拍你?你让我怎么跟別人解释?说你被一个比你大几十岁的老头揍了?別人会信吗?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娘家暴你了。” 托尼每次都赔著笑脸,说没事没事,过两天就好了。 小辣椒不听,继续抱怨著。“林叔也真是的,每次都往你脸上招呼。他是不是故意的?他就不能换个地方打?打胳膊打腿打身上,哪儿不能打?非要打脸?他是不是嫉妒你长得比他帅?” 小辣椒骂完托尼,心里还是不解气。她不敢找林默当面理论,但她可以找娜塔莎告状。 两个女人在电话里聊了半个多小时,小辣椒控诉林默的『暴行』,娜塔莎在电话那头嗯嗯啊啊地应著, 偶尔说一句“我会跟他说的”。 掛了电话,娜塔莎看著林默,“小辣椒又告状了?” “嗯!她说什么啦?” “说你每次都打托尼的脸。” “那不然打哪?打身上?他身上穿著铁皮,打他身上我的手疼。” “你不会轻点?” “我已经很轻了,我现在打他用的力,都跟挠痒痒差不多。” 娜塔莎看著他,沉默了一会儿。“你的挠痒痒,跟別人的不一样。” 林默没话说了,他的挠痒痒,確实跟別人的不一样。他的一成力,能把托尼的战甲打凹。 没过两天,托尼又来了。 这次他没有穿战甲,穿了一件花衬衫和一条白裤子,戴著一副墨镜,头髮梳得油光鋥亮,看起来像要去海边度假。 林默正在院子里给十环输送能量,看见托尼从车上下来,把能量一收,从躺椅上坐起来。 托尼赶忙摆手说,“今天不打架?我来找你问点事。” 托尼走过来,在林默旁边坐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一个文件,递给林默。 “林叔,你看这个。” 林默接过手机,屏幕上是一份化学元素的分析报告。他看了几行没看懂,他把手机还给托尼。 “说人话。” 托尼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激动,有困惑,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林叔,你还记得你上次跟我说,我父亲发现了一种新元素吗?” 林默点了点头,他当然记得,那是他告诉托尼的。 霍华德·斯塔克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发现了一种新的元素,能量比鈀元素更高效、更清洁、更稳定。 他本来打算用这种新元素来替代鈀元素,升级方舟反应堆。但他遇到了技术瓶颈, 无法將这种新元素从理论转化为实物。霍华德把研究成果藏在了斯塔克工业博览会的模型里,等著他的儿子去发现。 在原剧里,托尼是在鈀中毒快死的时候,从神盾局给他的那堆霍华德的遗物中找到了线索, 最终在自家车库里造出了新元素反应堆。现在不一样了,林默用再生药剂治好了托尼胸口的伤,托尼不需要新元素来救命。 但他还是需要新元素来升级方舟反应堆,更高效更清洁更稳定的能源,意味著更强的战甲,更远的航程和更多的可能性。 “你找到了?”林默问。 托尼点了点头。“我昨天晚上在车库里翻我父亲的旧图纸,发现了一组数据。 我之前一直没看懂,今天早上突然想明白了。那是一种新元素的原子结构,理论上完全可行。 能量输出比鈀元素高至少五倍,没有任何辐射污染,稳定性极高。 我父亲七十年代就发现了它,但当时的设备造不出来,现在可以了。” 托尼说著说著,声音有点发抖。他的眼眶红了,鼻头红了,嘴唇在微微颤抖。 林默看著他,没有说话,他知道托尼为什么激动。不是因为新元素,是因为霍华德。 他的父亲,那个他恨了半辈子埋怨了半辈子也误解了半辈子的男人,在他死后几十年居然又给他上了一课。 霍华德不是不爱他,是不懂怎么爱他。霍华德不是不关心他,是不知道该怎么关心他。 霍华德不是一个好父亲,但他是一个好科学家。他把毕生最好的研究成果留给了儿子, 藏在那些托尼从小看到大、看到烦、看到吐的旧图纸里,等著他长大,等著他成熟,等著他有能力去发现去理解去实现。 (各位喜欢本书的大佬请给小弟点个催更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111章 升官了 托尼深吸了一口气,把眼泪憋了回去。他不想在林叔面前哭,丟人。 “林叔,谢谢你。要不是你提醒,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去翻那些旧图纸。” 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別谢我,要谢就谢你老爹。” 托尼点了点头,站起来,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林默一眼。 “林叔,你以后打我的时候,能不能別打脸?” 林默想了想。“不能!那地我打顺手了,不想换。” 托尼深吸了一口气,转回头,上了车,走了。 林默看著他的车尾灯消失在道路尽头,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一根。 他想起霍华德·斯塔克的脸,想起那个在咆哮突击队里跟他喝酒吹牛的花花公子。 霍华德比他大几岁,但看起来比他年轻,保养得好,会打扮,嘴甜,会来事。 林默那时候就一糙老爷们,除了打架什么都不会。霍华德不嫌弃他,拿他当兄弟。 喝酒的时候叫上他,打架的时候叫上他,搞到好东西的时候也想著他。 林默从霍华德手里搞到过不少好东西,能量核心的设计草图,反重力引擎的原始数据。 那些连霍华德自己都说不清是什么玩意的实验记录,林默把那些东西全送回了国內,那帮科学家团队拿到的时候如获至宝。 霍华德知道吗?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霍华德从来没有问过他那些东西去了哪里,林默也从来没有主动说过。 两人心照不宣,你是m国人,我是龙国人。但不妨碍我们是兄弟。现在霍华德不在了,林默替他看著他的儿子。 虽然方式粗暴了点,天天把人家儿子揍得鼻青脸肿,但出发点是好的,林默这么安慰自己。 这天下午,林默正在院子里晒太阳,十环在他左臂上微微发光,能量在环子之间流转,发出轻微的嗡鸣声。 他闭著眼睛,感受著能量在体內的流动,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十环流向心臟,从心臟流向四肢百骸。 身体在变,每一天都在变,越来越强,越来越快,越来越坚硬。他不知道终点在哪里,也许没有终点。 十环的能量是无限的,他的身体能吸收多少,十环就给他多少。他就像一块海绵,扔进了大海里,永远吸不饱,永远吸不完。 院门口传来汽车引擎的声音,不是托尼的车,托尼的车声他很熟悉,这辆不是。 林默睁开眼睛,从躺椅上坐起来,看向院门。一辆黑色的suv停在门口,没有掛牌照,车窗贴著深色膜。 车门开了,林卫国从驾驶座上下来,穿著一件深色的衝锋衣,帽子没戴,头髮被风吹得有点乱。他走到院门口,按了门铃。 林默走过去开了门。“大侄子?你怎么来了?” 林卫国站在门口,腰板挺得很直,脸上的表情很严肃,但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兴奋,是激动。 “林叔,国內来消息了。几位大长老经过商议,决定正式成立神矛局。” 林默愣了一下。“神矛局?” “神盾局是盾,神矛局是矛。盾是防御,矛是进攻。从今天起,龙国有了自己的超级人类组织。神矛局的职责是保护龙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应对一切超自然、超人类、超科技威胁。局长由陈部长担任,副局长.......” 林卫国看著林默,深吸了一口气,“组织任命由您担任。” 林默站在门口,看著林卫国,脑子里在消化这个信息。 神矛局,副局长。他一个在m国潜伏了几十年的特工,一个在神盾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摸鱼王, 一个在托尼家蹭吃蹭喝的便宜叔叔,被任命为龙国超级人类组织的副局长。 林默询问林卫国后才得知,原来科学家们再得到林默搞回去的方舟反应堆后,超级士兵血清的生產得到突破性的增加。 原来的血清需要往里面加入大量的能量元素(林默注射的就是这种),或者藉助大量电力来確保注射者强化成功。 而现在,有了方舟反应堆的存在,则不需要再往血清里添加那些昂贵的能量元素,直接就能利用方舟反应堆里的能量帮助士兵成功强化。 这就节省了大量的成本,也就导致现在国內超级士兵的数量已经达到三千多个,为此几位大长老才决定成立神矛局来专门管理指挥这些强化后的兵王。 林默听完后,吃惊的问道,“三千多个超级兵王,这是真的?” 林卫国点了点头。“真的,现在国內的超级士兵数量已经达到了三千二百人,还在以每个月两百人的速度增长。” 三千二百人!林默的瞳孔缩了一下。 三千二百个超级士兵,每一个都能单挑史蒂夫·罗杰斯。 这就相当於三千二百个m国队长,站在龙国的边境线上,守著他的国家。 他想起自己当年在布鲁克林的码头上抢那管血清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把枪,一个不要命的念头。 他想起自己在咆哮突击队里,从九头蛇的基地里往外搬那些能量武器的时候,只有一双手,一个背包,一个回不了家的希望。 他想起自己在北极的冰里睡了六十九年,醒过来之后第一件事是给组织打电话的时候, 只有一个编號,一个密码,一个刻在骨头里的记忆。现在,那些东西都变成了种子,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生根发芽长成了参天大树。 三千二百个超级士兵,他们受过更好的训练,拥有更好的装备,站在更强大的国家背后。他们不需要像林默一样,一个人扛著整个国家。 林默把烟抽完,菸头扔在地上踩灭。他看著林卫国,嘴角翘了一下。 “大侄子,回去跟陈部长说,副局长我当了。但我现在还不能回国,这边的事还没完。” 林卫国点了点头。“陈部长说了,您在这边的任务继续。神矛局在国內的事,有他和其他人处理,您只需要在关键时刻提供指导就行。” 林默想了想。“指导谈不上,但我有个想法。” “您说。” 林默看著林卫国,眼睛里有光。“大侄子,你说咱们有三千多个超级兵王,是不是该找个地方练练手?” 林卫国的眉头动了一下。“您说的地方是?” 林默笑了,笑得很阴险,很狡黠,很不要脸。 “非洲瓦坎达,那地方地底下埋著全宇宙最值钱的金属,振金!还有心形花,吃了能让人获得超越人类极限的力量和速度。咱们找时间去搞点回来,不用多,够用就行。” 林卫国的嘴角抽了一下。“林叔,瓦坎达虽然表面上是个农业国家,但他们的科技水平不低。他们的振金技术领先全世界,他们的能源技术、材料技术、医疗技术,都是顶级的。而且瓦坎达的国王特查拉,本身也是一个超级战士,吃了心形花的那种。咱们贸然去搞事,会不会引起国际爭端?” (这里做了修改,原剧中像瓦坎达这样有著振金矿的国家,其他大国不可能完全没有发现。这根本就不合理,我们不能小看任何一个超级大国的情报能力。) 林默看著他,沉默了两秒。“大侄子,你是不是傻?谁说咱们要明抢了?咱们是去『友好访问』。神矛局刚成立,需要跟各国的超级人类组织建立联繫。瓦坎达虽然封闭,但他们也有自己的超级英雄....黑豹。咱们派一个代表团去,跟黑豹切磋切磋,交流交流,增进增进感情。顺便,在他们家院子里挖点土特產回来。就当他们送的赠礼了,这合情合理吧!。” 林卫国看著他,沉默了很久。他的嘴角抽了一下,最后忍不住笑了出来。 “林叔,您这个『友好访问』,怕是会把人家国王气得够呛。” 林默嘿嘿笑了两声。“气就气唄,他又打不过我。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等时机到了我联繫你们。” 林卫国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林默站在院门口,看著suv的尾灯消失在道路尽头,从口袋里掏出烟,又点了一根。 三千二百个超级兵王啊!想想就激动,林默现在是完全不考虑人家瓦坎达国王是否愿意的问题。 他现在可以说是小人得志猖狂的不得了,当然这事的往后拖拖,现在还不是去瓦坎达的最佳时机。 慢慢来吧! (感谢盛先生送来的完结666大佬您破费了,这是我收到的最贵重的礼物小弟无以为报,要不就给您磕一个吧!谢谢您嘞。同时也感谢所有给小弟送礼物的书友们,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112章 九头蛇基地 转眼时间一个月就过去了,凌晨四点。 林默被手机震动吵醒,他摸黑从床头柜上抓到手机,屏幕的光刺得他眯起眼睛。 皮尔斯发来一条简讯,只有一行字:“今天,早上七点,有人去接你。” 林默把手机扣回床头柜,躺平盯著天花板。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一丝月光,在天花板上画出一条细细的白线。 娜塔莎睡在他旁边,呼吸很轻,一只手搭在他胸口上,手指微微蜷著。月光落在她的红头髮上,像一层银白色的霜。 林默看了她好一会儿,伸手把她脸上的头髮拨到耳后,动作很轻,但她还是动了,往他手心里蹭了蹭,嘟囔了一声。 林默把手收回来,闭上眼睛。 睡不著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转,实验室心灵宝石旺达皮特罗和20%的成功率, 还有皮尔斯那句『死,或者变成白痴,或者比死更惨』。林默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盯著那道月光。他 不是不怕死,他是怕死了就见不到艾米丽,怕死了也保护不了娜塔莎。 但他更怕孤独的活著,活著眼睁睁看著身边的人一个个老去,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 林默怕那种无力感,所以他要去赌,赌那20%的成功率,赌他这条命够硬,赌他林默就是天选之子, 只有那样林默才能获得强大的力量,才能復活艾米丽並且找到让她们增加寿命的方法。 林默把手伸到枕头底下,摸到十环。能量从环子里涌出来,顺著他的手臂往上走,一直走到大脑。 那种感觉又来了,像有人在他脑子里打开了一扇窗户,风吹进来,凉凉的,很舒服。 早上六点,林默从床上起来。 他光著脚走进浴室,洗漱,刮鬍子,对著镜子看了看自己的脸。黑眼圈有点重,昨晚没睡好。 他拍了拍脸,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点。换上黑色t恤和深色牛仔裤还有作战靴,把十环一个一个地套回手臂上, 林默把袖口放下来,盖住十环,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手枪,检查弹夹,插进腰后。 走出卫生间的时候,娜塔莎已经醒了,坐在床边,揉著眼睛。她穿著一件白色的吊带睡裙,头髮乱糟糟的,脸上还有枕头印,看著林默。 “你要出去?” “嗯。” “去哪?” “去欧洲,有点事需要处理。” 娜塔莎看著他,沉默了一会儿。 “危险吗?” 101看书 追书就去 101 看书网,?0???????.??????超方便 全手打无错站 林默想了想,说了一句。“不危险。” 娜塔莎点了点头,没有再问。她从床上下来,光著脚走到他面前,踮起脚尖,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 “早点回来。” 林默搂住她的腰,把她搂进怀里,搂得很紧,紧到她的脚差点离了地。娜塔莎拍了拍他的后背。 “勒死我了。” 林默鬆开她,笑了一下,转身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 娜塔莎站在床边,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她身上,白色的睡裙在阳光下近乎透明。娜塔莎看著他,嘴角带著一丝笑意,眼睛里有光。 林默转回头,拉开门,出去了。 来接他的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短髮,方脸,穿著一件深色夹克,看起来像一个普通的上班族。 他站在一辆黑色的轿车旁边,看见林默从別墅里出来,微微点了一下头,拉开车门。 林默坐进后座,车子驶出马里布,往机场的方向开。一路上两人谁都没说话,来人不说话,林默也不想说。 他靠在座椅上,看著窗外。加利福尼亚的阳光很好,天空很蓝,云很白,高速公路两边的山丘上长满了枯黄的野草, 风一吹,像一片金色的海洋。车子开了四十多分钟,到了一个私人机场。停机坪上停著一架小型喷气式飞机, 机身没有涂装,没有標誌,连註册號都被抹掉了。林默上了飞机,机舱里坐著两个人,都是九头蛇的特工, 穿著黑色作战服,腰里別著枪,看见林默进来,站起来敬了个礼,然后坐下,没说话。 林默坐到靠窗的位置,系好安全带,闭上眼睛。飞机起飞,穿过云层,飞向欧洲。 林默一直在闭目养神,不知道过了多久,飞机开始下降。林默睁开眼睛,看了看窗外。 下面是一片山区,山不高,树很密,有一条蜿蜒的河流在山谷间穿过,河面上反射著夕阳的金光。 林默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欧洲时间,下午五点半。他睡了整整一个白天。 飞机降落在一个小型机场,跑道很短,两边是茂密的树林,如果不是提前知道,从空中根本看不出这里有一个机场。 林默下了飞机,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已经在跑道旁边等著了。他上了车,车子驶入林间小路,七拐八拐, 开了大概二十分钟,停在一面山壁前面。司机按了一下喇叭,山壁中间裂开一道缝,露出一条隧道。 车子开进隧道,山壁在身后合拢,外面的一切都被隔绝了。隧道很长,灯光明亮,墙壁是混凝土的, 每隔几米有一道防火门。车子开了大概五分钟,出了隧道,视野突然开阔。 这是一个建在山体內部的地下基地。穹顶很高,目测有七八层楼那么高,上面嵌著密密麻麻的照明灯, 把整个空间照得亮如白昼。基地很大,一眼望不到头,分成好几个区域,实验区、生活区、训练区、仓储区, 每个区域之间都有防爆门隔开。基地里有很多人,穿著白大褂的研究员,穿著黑色作战服的武装人员, 穿著灰色工装的维修人员,各自忙碌,各行其是。没有人多看林默一眼,像他这样的人,在这个基地里不新鲜。 林默从车上下来,蜘蛛感应瞬间放开,方圆两百米內的所有生物都在他的感知里。 他数了数,至少有十几个强化人的气息,分布在基地的各个位置,有的在训练区,有的在实验区,有的在仓储区。 他们的气息比普通人强三四倍,肌肉密度骨骼强度和神经反应速度都远超常人。 这些应该就是冬兵计划的產物,林默心里冒出一个词。九头蛇的冬兵计划, 用洗脑和体能强化技术製造出来的超级士兵,虽然比不上注射了血清的美国队长,但比普通士兵还是强的多。 十几个冬兵,对普通人来说是一支不可阻挡的军队。对他来说,也就是三拳两脚的事。 第113章 实验开始 林默把蜘蛛感应往深处延伸,两百米,三百米,四百米。 他感觉到了,在基地的最深处,有两道气息,跟其他人都不一样。那两道气息像两团火,一团是红色的, 炽烈暴躁的隨时可能喷发的火。另一团是银白色的,快速敏捷的像闪电一样。 这应该就是旺达和皮特罗,林默的嘴角翘了一下,把蜘蛛感应收了回来。 那两个小傢伙,现在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將来会变成什么样。他们不知道自己会成为復仇者, 不知道自己会拯救世界,不知道自己会失去彼此。他们现在只是两个被九头蛇从废墟里捡回来的孤儿, 被当作实验体,关在这个地下基地里,每天被抽血检查。林默想起自己十二岁那年,父母死了, 他被国家的人带走,在训练营里,每天被操练、被考核、被淘汰。他跟旺达兄妹,本质上是一类人。 都是从废墟里爬出来的孩子,都是被训练改造成武器的工具。不同的是,林默是自愿的,而他们却是被迫的。 一个穿白大褂的研究员走过来,推了推眼镜,上下打量了林默一眼。 “林先生?请跟我来。” 林默跟著他走进实验区,实验区在基地的核心位置,周围是厚达一米的混凝土墙壁,门口有两道防爆门, 门上有指纹虹膜的密码锁,研究员按了指纹,扫了虹膜,输了密码,防爆门缓缓打开。 实验区里面很大,被分成好几个小房间,每个房间都有不同的功能。 样品处理室基因测序室,细胞培养室动物实验室,还有最里面的——人体实验舱。 林默走进人体实验舱的时候,皮尔斯正站在实验舱旁边,跟一个穿白大褂的科研专家低声交谈,旁边还站著旺达和皮特罗。 皮尔斯今天没穿西装,穿了一件深色的夹克,头髮梳得一丝不苟,脸上的表情很严肃, 不像平时那种运筹帷幄的从容,多了一些紧张。他看见林默进来,停止了交谈,走过来, 站在林默面前,看著他。两人对视了几秒,皮尔斯先开口了。 “林默,我再问你一次,你確定要参与实验?20%的成功率,80%的失败率。失败的结果,死,或者变成白痴,或者比死更惨。你確定要赌?” 林默没说话,皮尔斯看著他的眼睛,沉默了一会儿。 “林默,你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人。九头蛇需要你,我不想失去你,如果你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 林默看著皮尔斯那张脸,从那张脸上看到了真诚。 不是那种『我为你好』的虚偽的真诚,是那种『你对我有用我不想你死』的功利表情。 皮尔斯这个人,一辈子都在算计,一辈子都在权衡,一辈子都在利用別人。 但他不討厌皮尔斯,因为皮尔斯从来不掩饰自己的功利。你给我好处,我给你办事。 你对我有用,我留著你的命。这就是皮尔斯的逻辑,简单,直接,不装。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林默喜欢这种逻辑,他不需要別人对他好。两人之间就是这种赤裸裸毫不遮掩的利益交换的关係。 他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至少比那些嘴上说著『我为你好』背地里捅你刀子的人强一万倍。 “我確定。”林默说。 皮尔斯点了点头,没有再劝。他转身对那个穿白大褂的科研专家挥了一下手,专家走到控制台前, 按下几个按钮,实验舱的舱门缓缓打开。实验舱是一个圆柱形的透明容器,直径大概两米,高三米, 壁厚十厘米,材质是强化玻璃和某种合金的复合材料。舱体內部有一个座椅,座椅上连接著各种管线, 有输液有心电监护也有脑电波监测的。舱体的顶部有一个圆形的接收器,是用来接收心灵宝石能量的装置。 林默走到实验舱前面,脱掉外套,脱掉t恤,他光著上身,穿著裤子,走进实验舱,坐到座椅上。 座椅的材质是某种柔软的凝胶,坐上去之后,身体微微下陷,被凝胶包裹住,像被一只手托著。 研究员走过来,在他手臂上扎了针,输液管连接到一个试管,里面的液体是无色透明的,在灯光下泛著微光。 这是一种特殊药剂,用来在心灵宝石能量破坏细胞的同时快速修復,防止他在实验结束之前就死掉。 林默看著那管液体,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这玩意儿要是能拿回去给科学家的团队研究,说不定能做出更高级的再生药剂。 算了,等实验完了再说,活著才有以后。 “林先生,请放鬆身体,不要紧张。药剂注射后,您会感到一些不適,但请不要挣扎,不要反抗,儘量保持平静。” 研究员的语气很平淡,像在念一份说明书。林默点了点头,连忙放鬆肌肉让身体处於鬆弛状態。 加上注射针头又是特殊合金製作,才顺利进行了注射,要不然这玩意还真不一定能破开林默的肉身防御。 药剂推进去后凉凉的,从手臂的血管往上走,经过肩膀,经过胸口,经过心臟,流遍全身。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在变软,肌肉在鬆弛,骨骼在放鬆,连意识都在模糊。 不是昏迷,是那种半睡半醒介於清醒和梦境之间的状態。他知道这是药剂的作用,让身体进入最適合接受能量改造的状態。 “舱门关闭,心灵宝石激活倒计时,十,九,八……”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把肺灌满,然后缓缓吐出来。他把意识沉下去,把身体的控制权交给了药剂,交给了命运,交给了那20%的成功率。 “三,二,一。启动。” 心灵宝石发出亮光。 林默没有看见,但他感觉到了。一股巨大纯粹无法抗拒的能量从实验舱顶部的接收器涌进来, 穿过强化玻璃,穿过他的皮肤,穿过他的肌肉,穿过他的骨骼,直接作用在他的细胞上。 他的细胞在破裂,基因链在断裂,分子结构在崩塌。他的身体在心灵宝石的能量衝击下, 像一栋被定向爆破的大楼,从地基开始,一层一层地往下塌。然后在药剂的修復作用下, 那些破裂的细胞,断裂的基因链和崩塌的分子结构又被重新组合,重新拼接搭建。 拆了建,建了拆,反反覆覆,来来回回,每一次都比上一次更彻底,每一次都比上一次更痛苦。 (今天打开后台看见来了许多新的书友,感谢大家前来捧场喜欢的留下个催更或者五星好评,不喜欢的也別喷我,我警告你们敢喷我.....我立马哭给你看。嚶嚶嚶!看我噁心不死你。) 第114章 痛苦的实验过程 林默咬著牙,一声不吭。 他的手指攥紧了座椅的扶手,指节发白,青筋暴起。 他的身体在颤抖,不是害怕,是肌肉在不受控制地痉挛。他的意识在清醒和模糊之间反覆横跳, 像一盏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灯,隨时可能熄灭。但林默没有昏过去,他不敢昏,昏过去就醒不过来了。 林默必须保持清醒,清醒地感受著身体被拆碎又重组的过程,清醒地承受著那种普通人几秒钟就会崩溃的痛苦。 他不能崩溃,他是林默。他是从北极的冰里爬出来的人,他是被宇宙魔方改造过的人。 他是被蜘蛛咬过的人,他是十环的主人。他不能死在这里,他不能死在这个破实验舱里。 娜塔莎还在家等他,艾米丽还在墓碑下等他,他不能死。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几分钟,也许几个小时,也许一整天。 林默感觉自己的意识开始模糊了,不是被痛苦折磨的模糊,是药剂的修復速度跟不上了。 心灵宝石的能量还在持续不断地衝击他的身体,但试管里的药剂已经快用完了,修復的速度越来越慢, 破坏的速度却一点没减。此消彼长,他的身体在被一点一点地侵蚀,一点一点地瓦解。 林默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不能这样下去。就在他的细胞被心灵宝石能量破坏的速度开始大於药剂修復的速度时, 林默感觉到能量进入了他的大脑。那个最脆弱、最精密、最不可替代的器官。 大脑的神经元在心灵宝石的能量衝击下,像被点燃的鞭炮,一个接一个地爆裂。 痛,痛到了极致。不是皮肉之痛,不是骨骼之痛,是灵魂之痛。 像有人拿一把烧红的刀子,在他的脑子里一刀一刀地割,把他的记忆他的意识他的自我, 一点一点地从他的身体里剥离出来。林默感觉自己像一栋被拆了承重墙的大楼,摇摇欲坠,隨时可能轰然倒塌。 而药剂的修復能量已经耗尽了,试管已经空了,输液管里不再有液体注入。没有修復,只有破坏。 他的大脑在心灵宝石的能量衝击下,像一块被扔进碎纸机的硬碟,被撕成碎片,被碾成粉末,被吹散在风里。 林默的意识开始涣散,他感觉自己在往下掉,掉进一个无底的深渊。 黑暗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裹住他,吞噬他,把他拉向那个再也回不来的地方。 他的脑子里闪过一张脸,艾米丽的脸,年轻时的艾米丽,穿著那条深蓝色的睡袍, 站在厨房里,手里拿著锅铲,回头看著他笑著。接著又闪过娜塔莎的脸,红头髮,绿眼睛,站在阳光下, 踮起脚尖,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还有托尼的脸,鼻青脸肿的,笑著骂他『林叔你不是人』。 还有老刀的脸,瘦高个,脸上有道疤,递给他一根烟,说『林,你救了我的命』。 还有林卫国的脸,方正,坚毅,站在他面前,喊他“林叔”。 林默的眼睛猛地睁开了。不能死,他不能死在这! 林默调动体內宇宙魔方的能量,那些沉睡在他细胞深处,被他的身体慢慢吸收的能量, 从他的心臟里涌出来,像一条沉睡的巨龙被唤醒,咆哮著翻滚著奔腾著,冲向他的大脑。 能量所到之处,那些被心灵宝石破坏的神经元开始重新连接,断裂的突触开始重新生长, 破碎的记忆开始重新拼合。林默又调动了十环的癒合修復能力,那股来自十环古老而强大的癒合力量从他的手臂上涌出来, 沿著他细胞基因,追上宇宙魔方的能量,一起衝进他的大脑。两种能量,一种来自宇宙,一种来自神器, 在他的大脑里交匯融合协作,像两支配合默契的工程队,一支负责清理废墟,一支负责重建修復。 痛!比以前任何时候都痛。 林默的身体在实验舱里剧烈地颤抖,座椅的扶手被他捏变了形,凝胶座椅被他压得裂开了好几道口子。 他的嘴张开著,发出一声嘶吼。这声音就像野兽的嘶吼,是从灵魂深处迸发出来压抑的嘶吼。 嘶吼声在实验舱里迴荡,穿过强化玻璃,穿过混凝土墙壁,在基地里久久不散。 实验室內,旺达的手缓缓抬了起来,她的指尖缠绕著红色的能量,那些能量像有生命一样,在她手指间跳跃流转凝聚。 她的眼睛也变成了红色,瞳孔里倒映著实验舱里那个挣扎的身影。她的呼吸变得急促,心跳加速,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 她在准备,如果实验舱里的人失控,如果那些能量从舱体里泄露出来,她会在第一时间出手。 用她的混沌魔法,把那些能量包裹压缩控制住。皮特罗站在她旁边,身体微微前倾,脚尖点地, 像一根被拉到极限的弹簧。他的速度快到肉眼几乎无法捕捉,只要实验舱里出现任何异常, 他会在零点零一秒內衝进去,把在场的所有人转移到安全区域。 基地里的其他人也在看著,皮尔斯站在控制台后面,双手撑在檯面上,手指攥著台面的边缘,指节发白。 他的脸上没有表情,但他的眼神出卖了他。他在紧张,他在害怕,他怕林默死了。 他怕九头蛇失去这个最强的『武器』,他怕自己押错了宝。十几个冬兵分布在实验区周围,全副武装,枪口指向实验舱。 他们不知道自己在防什么,但他们知道,如果实验舱里那个男人失控了,他们就是第一道防线。 实验舱里的嘶吼声持续了很久,林默的身体在座椅上剧烈地扭动,他的肌肉在痉挛,骨骼在颤抖, 血管在皮肤下面暴起,像一条条愤怒的蛇。他的眼睛睁著,瞳孔里倒映著实验舱顶部的蓝色光芒。 然后,嘶吼声停止了。林默的身体不动了,实验舱里的灯光暗了下来,心灵宝石的光芒也暗了下来,一切归於平静。 旺达的手放了下来,皮特罗的身体站直了,冬兵们的枪口垂了下来,皮尔斯的手指从檯面上鬆开。 所有人都在等,等舱门打开,等林默走出来,等一个结果。 舱门缓缓打开,林默出来后,先是適应了一下现在的身体,然后將目光看向了一旁的心灵宝石。 林默差点没忍住內心的欲望,去將心灵宝石给吞了。好在林默够冷静,知道以他现在的肉身强度和恢復能力, 还不足以承受心灵宝石的能量衝击,想要吞噬心灵宝石,获得力量得先让肉身更加强悍才行。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还有催更,谢谢大家支持!) 第115章 精神控制 林默压下內心的欲望,扶著舱壁站了一会儿,然后走了出来。他的身上全是汗,黑色的作战裤湿透了, 贴在腿上,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他的头髮贴在额头上,脸上的肌肉还在微微抽搐,但林默眼睛不一样了。 他的眼睛变了,比以前更亮,亮得像两颗星星,像能看穿一切,洞察一切,掌控一切。 基地里的所有人都看著他的眼睛,被那双眼睛吸引,移不开目光。 那是一种超越了人类范畴的眼神,不是威严,不是压迫,是一种让人不由自主想要臣服, 想要追隨,想要献上一切的力量。皮尔斯最先回过神来,他毕竟是九头蛇的领导人,意志力比普通人强太多。 他走到林默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確认林默还活著,確认他没有变成白痴,確认他没有变成比白痴更惨的东西。 “感觉怎么样?” 林默活动了一下脖子,骨节咔咔响了几声。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攥了攥拳头,然后又鬆开。 “好像,没有什么变化。” 林默发现自己实力没有增加,其他各项能力也还是之前的样子,不由的狐疑的看向旁边研究员。 心里想著,你特么不会是整劳资吧?害劳资白白经歷了一场摧残,这要是啥能力都没有得到,劳资也让你进实验舱去体验一下。 林默刚在心里yy完,就见那个研究员木訥的向著实验舱走去,眼见对方马上就要躺进实验舱林默立刻叫住他。 这个研究员也是很听话的停止了任何动作,看到这里林默总算是知道自己获得的是什么能力了。 这尼玛不就是精神控制吗?这个能力也算是心灵宝石的本命技能了。 在原剧中,洛基就是用镶嵌了心灵宝石的权杖来控制了鹰眼和那些专家。想到这里林默不由得嘿嘿的怪笑起来, 他这个笑声一出现惹得在场所有人浑身发毛,旺达和皮特罗兄妹还鄙夷的瞪了林默一眼。 林默发现眾人的表情后也是尷尬的收起贱笑说。 “好像是精神控制,我能控制別人的思想,让別人按照我的意愿行动,这就是我得到的能力。” 皮尔斯的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两下,他的脑子里在飞速运转,精神控制,跟权杖上的那颗宝石一样的能力。 林默在实验舱里活了下来,没有死,没有变成白痴。他不仅活了下来,还激活了心灵宝石的核心能力。 精神控制! 这是一个比力量和速度,比任何物理能力都可怕的能力。 一个能控制別人思想的人,可以控制一支军队,可以控制一个国家,可以控制整个世界。 皮尔斯看著林默,目光里有审视,有警惕,有忌惮。他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相信林默, 不知道林默有没有对他撒谎。也不知道林默会不会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控制他的思想,皮尔斯感觉自己后背全是汗,他不敢想像下去。 林默看著皮尔斯的眼睛,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了恐惧。 不是那种『我怕你杀了我』的害怕,是那种『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的恐惧。 皮尔斯怕的不是林默的力量,是林默的不可预测。 一个力量再大的人,你可以防备他,可以躲开他,可以找比他更强的人对付他。 但一个能控制你思想的人,你连防备都做不到。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对你动了手脚,不知道他让你做了什么, 知道他让你忘记了什么。这种不確定性,比任何武器都可怕。林默看著皮尔斯,嘴角翘了一下。 林默暂时没有控制皮尔斯的法想,不是不能,是不想。皮尔斯对他还有用,他不想把一个有用的人变成一个没有思想的傀儡。 傀儡只能执行命令,不能思考,不能决策,不能创造。皮尔斯的价值在於他的脑子, 把皮尔斯变成傀儡,等於毁了一件珍贵的工具,他林默没那么蠢。 “皮尔斯,你放心。我不会对你用这个能力,你对我有用,我捨不得把你变成白痴。” 皮尔斯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他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生气。 高兴的是林默暂时不会对他动手,生气的是林默说他还『有用』。 那是不是意味著有一天自己要是没用了,就会把他变成白痴。皮尔斯深吸了一口气,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压下去。 他看著林默,点了点头。“实验成功了,你得到了你想要的能力,我们的交易完成了。” 林默之所以告诉皮尔斯,自己获得了精神控制能力,是因为这没什么好隱瞒的。 自己能够在心灵宝石的刺激下活下来,本身就说明自己成功的激活了一项特殊能力。 要是现在自己隱瞒不说的话,那皮尔斯肯定会对自己起戒心,等自己肉身强度足够后再想要接近心灵宝石。 皮尔斯就不会再像这次一样轻易答应了。 林默拿起外套和t恤穿上,穿好衣服之后,他没有急著走。而是转过身,看著站在角落里的旺达和皮特罗。 旺达的红色能量已经收回去了,皮特罗的身体也不再前倾,两人站在那里,看著林默,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有好奇,有警惕,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林默走过去,站在他们面前。旺达比他矮半个头,仰著头看他,眼睛里的红色已经褪去了,恢復了正常的绿色。 皮特罗比他高一点,微微低著头,银白色的头髮在灯光下反著光,眼神里带著一种年轻人特有的不服气。 “你们就是旺达和皮特罗?” 旺达没说话。皮特罗也没说话。 林默不介意,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一根,吸了一口,烟雾在两人之间飘散。 “我叫林默,以后我们可能会经常见面,你们叫我林叔就行。” 皮特罗的嘴角动了一下,像是想笑,又忍住了。 “你多大?看起来比我们大不了几岁。” 林默吐了口烟。“我一九二三年生的,你说我多大?” 皮特罗的嘴张开了,又合上了。 他看著林默那张年轻的脸,又看了看他左臂上那十个发光的环子,再看了看他那双亮得不像话的眼睛。 一九二三年,他算了一下,那是將近一百年前。一百岁的人,看起来比他还年轻。 皮特罗把嘴闭上了,旺达看著林默,她的眼睛里满是好奇的目光。 “你能控制別人的思想?” 林默看著她。“你想试试?” 旺达摇了摇头。“不想。” 林默笑了一下,把菸头按灭在墙上,扔进垃圾桶里转身走了。 第116章 旺达兄妹的仇恨 林默从实验区出来,跟著一个穿灰色工装的工作人员穿过走廊,拐了几个弯,到了一个房间门口。 工作人员刷了一下门卡,门锁发出“嘀”的一声轻响,绿色的指示灯亮了一下。 他推开门,侧身让林默进去,然后转身走了,从头到尾一个字都没说。 房间不大,二十来平米,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衣柜,床头柜上放著一盏檯灯。 墙上没有窗户,只有一扇门。天花板上有通风口,细微的风声从格柵后面传出来,带著一股空调的乾燥气味。 这就是林默今晚要住的地方,一个地底下没有窗户像棺材一样的房间。他也无所谓,再差的地方他都住过。 咆哮突击队的时候,他在泥坑里睡过觉,在死人堆里趴过一整天,在零下三十度的雪地里蹲过一整夜。 跟那些比起来,这个房间算是五星级酒店级別了。 林默把外套脱了扔在床上,走进浴室。他拧开水龙头,热水喷出来,蒸汽很快充满了整个淋浴间。 他站在水下,闭著眼睛,让热水浇在脸上。他就那么站著,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塑。 热水冲刷著他的身体,冲刷著那些看不见的伤口。实验舱里的痛苦还残留在他的神经末梢里, 像碎玻璃渣子,看不见,摸不著,但一动就疼。他深吸了一口气,把肺里灌满湿热的水蒸气,然后缓缓吐出来。 林默睁开眼睛,低头看著自己的手。双手撑在瓷砖墙上,手指微微弯曲,指甲剪得很短,指节分明。 他翻过手掌,看著掌心的纹路。那些线条在热水的冲刷下变得模糊,像被雨水打湿的地图。 他攥了攥拳头,又鬆开,反覆几次,直到手指不再发抖。 洗完澡,林默光著身子走出浴室,从衣柜里拿出一件浴袍穿上。 他坐到床上,把枕头竖起来靠在床头,仰面躺下去,盯著天花板。他闭上眼睛,脑子里在想今天的事。 实验舱、心灵宝石、精神控制、旺达、皮特罗、皮尔斯的恐惧,还有那个被他控制的研究员。 他把每一个细节都翻出来,反覆咀嚼,像牛反芻一样,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假设下,重新审视分析和评估。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锁响了一声。不是刷卡的声音,是机械钥匙插入锁孔,转动锁舌弹开的声音。 林默没动,他的眼睛还闭著,呼吸还保持著睡眠的节奏,但他的蜘蛛感应已经醒了。 两个人,一男一女,心跳的速度比普通人快一些,脚步声很轻,训练有素,但不是刻意在隱藏,只是一种本能的走路习惯。 应该是旺达和皮特罗,林默心里冒出一个念头,然后翻了个身,面朝门的方向,睁开眼睛。 旺达站在门口,穿著一条深色的紧身裤和一件灰色的卫衣,头髮散著,脸上没化妆,看起来比白天年轻一些。 皮特罗站在她后面,穿著牛仔裤和黑色t恤,银白色的头髮在走廊的灯光下反著光,双手插在裤兜里,歪著头看著林默。 两个人的表情不太一样,旺达的表情是好奇,皮特罗的表情则是不服,是那种『我承认你比我强但我不服气』的表情。 林默从床上坐起来,靠在床头,双手枕在脑后,看著他们。 “你们俩很喜欢半夜闯別人房间吗?” 旺达没理他,走进来,在椅子上坐下。皮特罗跟著走进来,靠在墙上,双手还是插在裤兜里。 “你怎么活下来的?”旺达直接问出心中疑惑。 她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带著一丝东欧口音,林默看著她。“什么意思?” “20%的成功率,我们见过很多人进那个实验舱,出来的只有我们两个。” 旺达指了指自己和皮特罗,“你是第三个。” 林默想了想,说了一句。“我命够硬。” 旺达看著他,沉默了几秒,她在判断这句话是实话还是敷衍。 她看不出来,林默的表情太自然了。旺达把目光从他脸上移开,落在他左臂上。 十个环子安静地躺著,被子盖住了大部分,只露出靠近手腕的一小截。 环子在灯光下泛著暗沉的光,表面的纹路像古老的文字,看不懂。皮特罗看著她,嘴角动了一下,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 林默看著这对兄妹,心里在盘算。 旺达是緋红女巫,能力是混沌魔法,能修改概率、操控能量、扭曲现实。 皮特罗是快银,能力是超高速移动,快到了能超越时间、超越空间和超越死亡。 这两个人,是他预定的队友。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他们还在九头蛇的掌控之下, 被当作实验体关在这个地底下的基地里,每天被抽血检查和观察,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 他们现在只是两个从废墟里捡回来的孤儿,两个被改造成武器的工具,两个不知道自己能飞多高的雏鸟。 “你们那个实验舱,还进去过別人吗?”林默问。 旺达摇了摇头。“进去过十几个都死了,有的死在实验舱里,有的出来之后死的。有一个出来的时候还好好的,跟我们说了几句话,突然就倒下去了脑死亡。” 林默沉默了一会儿。“你们是被逼的,还是自愿的?” 旺达看著他,嘴角动了一下,像是在想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想报仇,九头蛇的人说能给我们力量。” “报仇?找谁报仇?” 旺达没有回答,她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红光,很短暂,像闪电一样,一闪即逝。 但还是被林默看到了,那道红光里有愤怒有仇恨还有痛苦。 林默知道那个故事,旺达和皮特罗的父母死在斯塔克工业的飞弹下,那枚飞弹上印著斯塔克工业的標誌。 他们把仇恨记在了托尼·斯塔克头上。林默看著旺达,沉默了一会儿,说了一句。 “报仇的事不急,先把命保住吧!再说了有时候亲眼看见的也未必就是事实,很多事情还是需要仔细调查再下结论。” 第117章 赶人 旺达低著头没说话,皮特罗靠在墙上也没说话。林默看著他们,心里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托尼是斯塔克工业的董事长,斯塔克工业的飞弹炸死了他们的父母,托尼是造成他们悲剧的元凶之一。 他林默是托尼的叔叔,旺达和皮特罗如果知道他和托尼的关係,还会不会信任他?还会不会愿意跟他走? 也许会,也许不会。但这件事林默不能瞒著他们,也不能主动告诉他们。得等一个机会,等一个他们自己发现的机会。 到时候,林默会把真相告诉他们。你们的仇人不是托尼,是那些按下发射按钮的人,是那些把战爭带到你们家乡的人,是那些把你们父母炸死的人。 林默想著想著,有点困了。他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看著旺达和皮特罗。 “你们还不走?我要睡觉了,明天还要赶路。” 旺达站起来,走到门口,停下来,回头看了林默一眼。 “你到底是什么人?” 林默看著她。“我是你惹不起的人。” 旺达的嘴角翘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好吧!你不想说就算了』的表情。 她拉开门,走了出去。皮特罗跟在后面,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下来,回头看著林默。 “下次我们打一架。” (请记住 看书认准 101 看书网,101??????.??????超给力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林默看著他。“你打不过我。” 皮特罗不服气。“不试试怎么知道?” 林默从床上坐起来,把被子掀开,光著脚站在地上,看著皮特罗。 皮特罗的瞳孔缩了一下,身体往后仰了仰,差点没站稳。林默没有动,就站在那里, 双手插在浴袍口袋里,歪著头看著他。皮特罗咽了口唾沫,转身走了。 门关上后,林默躺回床上,把被子拉过来盖在身上,闭上眼睛。旺达和皮特罗,是两个好苗子。 可惜现在还没长熟,等熟了再摘。到时候,不管用什么手段,软的硬的,哄的骗的, 色诱的——呃,色诱就算了。色诱旺达还行,色诱皮特罗就算了。 他林默虽然不要脸,但还没不要脸到那个程度。把旺达色诱过来,皮特罗自然会跟著来。 兄妹俩相依为命这么多年,谁也离不开谁。搞定一个,就等於搞定了两个。 林默想著想著,嘴角翘了一下,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林默被敲门声吵醒。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钟,七点二十。 他坐起来,揉了揉眼睛,光著脚走到门口,拉开门。皮尔斯站在门口,穿著一身深灰色的西装,脸上的表情很严肃。 他的身后站著两个人,一男一女,都是九头蛇的特工,穿著黑色作战服,腰里別著枪,脸上没什么表情。 林默看著皮尔斯,又看了看他身后的两个特工,嘴角翘了一下。 自从皮尔斯知道林默获得精神控制的能力后,明显不敢再单独与他见面,他怕林默会使用能力將他控制住。 其实林默也不是没有想过將皮尔斯控制,只是精神控制这个能力听著牛批。 但被控制的人虽然会保留原有的记忆,但同时也会表现出木訥呆滯等神情,这种神情是很容易被身边熟悉的人发现。 再说了九头蛇组织中,还有一位將自身意识上传到电脑中的佐拉博士。这位牛批的大佬藏身的超级电脑主机位置, 林默到现在也没有发现,皮尔斯也从未和林默提起过佐拉博士的存在。 林默將来如果要对九头蛇组织动手的话,肯定得先將这些个头脑人物的位置找出一併剷除掉才行。 要不然九头蛇组织还是会像七十年前那样死灰復燃,九头蛇组织中所谓的『砍掉一个头后,会长出另一个头。』这可真不是一句玩笑话。 “这么早,有事吗?”林默看著皮尔斯隨意的问道。 皮尔斯看著他,沉默了一会儿。“林默,你该走了。” 林默靠在门框上,双手抱在胸前,看著皮尔斯。 “皮尔斯,你这个人,是真不会说话。怎么能赶『自己人』离开呢!我还有许多地方没去逛呢?” 听了林默的话后,皮尔斯的嘴角抽了一下,心里想著再让你逛下去,劳资这点家底就都暴露了,语气也变的更加坚定。 “今天就走,我让人送你去机场,飞机已经准备好了。” 林默看著他,没有动。皮尔斯被林默看得浑身发毛,手指在裤缝上蹭了两下,后背的汗毛一根一根地竖起来。 他不知道林默在看什么,不知道林默在想什么,不知道林默会不会突然对他用那个能力。 皮尔斯对此一无所知,这种无法掌控自身安全的感觉,比任何威胁都可怕。 皮尔斯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表情保持镇定。林默看著皮尔斯那张强装镇定的脸,心里觉得有点好笑。 这老狐狸,在神盾局当了那么多年局长,在世界安全理事会当了那么多年部长,见过无数大风大浪, 从来都是他让別人害怕,没有人让他害怕过,没想到现在他居然害怕了。 害怕一个他亲手拉拢进来的人,害怕一个他亲手送进实验舱的人,害怕一个他亲手製造出来的怪物。 “行!我走。” 林默转身走进房间,从床上拿起t恤和外套穿上。他把手枪从枕头底下拿出来,插进腰后。 把浴袍脱了扔在床上,穿上裤子和靴子。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林默走到门口,看著皮尔斯。 “皮尔斯,我走了之后,你们这个基地,是不是该换个地方了?” 皮尔斯的瞳孔缩了一下。“什么意思?” 林默看著他,“没什么意思,隨便问问。” 林默走出了房间,沿著走廊往外走。心里想著劳资嚇不死你个老傢伙,居然敢赶我离开一点都不懂得待客之道。 皮尔斯站在原地,看著林默的背影,手指在裤缝上攥了攥,又鬆开了,他的脑子里在飞速运转。 林默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他是发现了什么,还是在试探?他是隨口一说,还是在警告?皮尔斯不確定。 他唯一確定的是,这个基地不能再用了。林默来过一次,他知道位置,知道布局,知道安保人员。 林默如果哪天翻脸了,这个基地就是他的第一个目標。皮尔斯转身对身后的两个特工说了一句。 “通知基地负责人,三天之內,所有人员和设备转移到二號基地。” 第118章 离开基地 皮尔斯不知道,他这么一决定,恰好让林默寻找佐拉博士的计划落空,佐拉博士的意识就藏在基地的主机里。 如果林默知道,就因为自己一句口嗨让他失去了一个找到佐拉博士的机会,会不会懊恼的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谁也没想到,皮尔斯这老狐狸会自己嚇自己,把林默一句隨口说的话当成了警告,直接下令三天內全部转移。 基地里的设备可以搬,人员可以走,文件可以烧,但超级电脑里佐拉博士的意识想要转移可没那么简单,需要时间。 而三天时间?根本不够。 皮尔斯又不可能单独对这个基地区別对待,因为那样显得太刻意,他没有那个时间也没有那个条件去分辨林默到底发现了什么。 所以他在下达命令的时候,说的是『所有人员和设备』,自然也包括了那台超级电脑里的佐拉博士。 林默走出基地,阳光刺得他眯起了眼睛。山里的空气很新鲜,带著树木和泥土的味道, 跟地底下那个充满消毒水和金属气味的基地完全是两个世界。他深吸了一口气,把肺里残留的消毒水味排出去, 然后缓缓吐出来。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在隧道出口等著,司机还是昨天那个,不说话,不开窗,不看他。 林默上了车,车子驶入林间小路,往机场的方向开。到了机场,那架没有標誌的小型喷气式飞机已经在跑道上等著了。 林默上了飞机,靠窗坐下,系好安全带。飞机起飞,穿过云层,往西飞去。 阳光从舷窗照进来,落在他的脸上,暖洋洋的。林默闭上眼睛,脑子里在盘算。先去洛杉磯,得去神盾局总部露个脸。 很久没回去了,再不回去,他那间办公室怕是会被改成杂物间了。而且他手下那支行动队,朗姆洛那帮人,也该回去看看敲打一下。 虽然他在不在都一样,反正平时都是朗姆洛带队。但他是队长,队长不能长时间不出现。 不然人家以为他死了,把他从花名册上划掉,他找谁哭去? 飞机降落在洛杉磯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林默出了机场,打了一辆计程车,报了神盾局总部的地址。 车子开了四十分钟,到了地方后林默付了钱下车,站在神盾局总部大楼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 大楼很高,玻璃幕墙在阳光下反著刺眼的光,神盾局的標誌掛在大门上方,一只鹰抓著一把箭, 下面写著三个字母——s.h.i.e.l.d.。林默看著那个標誌,沉默了两秒,然后走了进去。 大厅里人来人往,有穿西装的,有穿作战服的,有穿白大褂的,有穿制服的。各种肤色,各种口音,各种步伐。 林默走进去的时候,有人看见了他,愣了一下,然后继续走路。有人看见他,从他旁边走过去,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林默也不在意,他在神盾局本来就是个透明人,除了出任务的时候,平时谁也不会想起他。 他走进电梯,按了高层区的楼层。电梯门关上,往上走。 到地方后,林默走出电梯,他拐过一个弯,看见了希尔。希尔站在走廊中间,手里拿著一个平板电脑, 金色的头髮扎得很紧,脸上的表情很专注,像是在看什么重要的文件。她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见林默, 表情从专注变成了惊讶,从惊讶变成了不悦。希尔把平板电脑从眼前移开,看著林默,嘴角动了一下,像是在组织语言。 “林默,你怎么来了?” 林默看著她,面无表情。“这是我的工作单位,我不能来?” 希尔的表情僵了一下。“你不是在翘班吗?你翘班一个多月了,我以为你不干了。” 林默看著她,沉默了两秒,然后笑了。不是那种开心的笑,是那种『你管得著吗』的笑。 “希尔副局长,我干不干,不是你说了算。尼克·福瑞都没炒我魷鱼,你操什么心?” 希尔的脸色变了,她的手指攥紧了平板电脑,指节发白。她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鼻翼微微翕动。 她在忍,她知道林默说得对。她管不了林默,谁也管不了他。尼克·福瑞不管,別人更管不了。 她就是看不惯,看不惯林默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看不惯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看不惯他明明有那么强的能力却不肯好好干活。 但她没办法。 林默从希尔身边走过去,话都难得再跟她多说一句。他走了两步,停下来,回头看了希尔一眼。 “希尔副局长,你今天的口红顏色不错,跟你那张脸很配。” 希尔的眼角跳了一下,她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该生气。林默已经拐过了走廊的拐角,不见了。 希尔站在走廊里,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她低头看了一眼平板电脑,屏幕上的文件她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了。 林默走到尼克·福瑞的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 “进来。” 尼克·福瑞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林默推门进去。 尼克·福瑞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摊著几份文件,手里拿著一支笔,正在签字。 他抬起头,看见林默,笔停了一下,然后继续签。 “你怎么来了?” “我不能来?” 尼克·福瑞把笔放下,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看著林默。 他的那只独眼在灯光下反著光,脸上的表情很平静,但林默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丝意外。 他没想到林默会来,林默从来不会主动来神盾局,除非有事。 尼克·福瑞等著林默开口,林默没跟他客气,一屁股坐到他对面的椅子上,翘起腿,从口袋里掏出烟,抽出一根。 “这里不能抽菸。”尼克·福瑞说。 林默把烟叼在嘴里,没点。 “局长,我今天来,是想问问你。憎恶抓回来这么久,你们研究出什么好东西了没?” 尼克·福瑞的眉头动了一下。他看著林默,沉默了两秒。 “你来就是为了这个?” “不然呢?你以为我来给你拜年?” 第119章 尼克·福瑞的得意 尼克·福瑞的手指在桌子上敲了两下。他看著林默,在想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憎恶是林默抓回来的,他如果从憎恶身上研究出了什么成果,按道理应该分林默一份。 但问题是,没研究出什么成果来呀!尼克·福瑞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门口,拉开门,回头看了林默一眼。 “跟我来。” 林默跟著他走出办公室,穿过走廊,走进电梯。尼克·福瑞按了地下三层的按钮,电梯往下走。 门开了,是一条长长的走廊,两侧是混凝土墙壁,每隔几米有一道防爆门。 走廊里很冷,空调开得很低,吹得人皮肤发紧。尼克·福瑞走在前面,林默跟在后面。 两人穿过两道防爆门,到了一间实验室门口。实验室的门上写著『危险品,授权人员方可进入』。 尼克·福瑞按了指纹,扫了虹膜,输了密码。门开了后,实验室很大,分成好几个区域。 样品处理区、分析区、存储区、观察区。观察区在最里面,是一间用强化玻璃隔出来的房间, 玻璃壁厚至少二十厘米,里面关著一个人,正是憎恶。他躺在地上,浑身被铁链捆著,铁链的另一端固定在墙壁上。 他的身体比林默上次见到他的时候缩小了一圈,肌肉萎缩了,皮肤鬆弛了,像一件被洗大了的衣服掛在衣架上。 他的眼睛闭著,呼吸很慢,很沉,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像一台老旧的蒸汽机在喘气。 几个穿白大褂的研究员在观察区外面忙碌,有的在记录数据,有的在调试设备,有的在分析样本。 他们看见尼克·福瑞进来,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干活。 尼克·福瑞走到观察区的玻璃前面,看著里面的憎恶,林默站在他旁边。 “从憎恶身上抽取的血液里,我们提取出了一种血清。”尼克·福瑞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很清楚。 “这种血清能大幅增强人的力量和耐力,但同时会带来极强的副作用。注射者会变得暴躁、易怒、具有攻击性,长期使用会导致精神分裂和人格解体。我们做了动物实验,也做了人体实验。动物实验的结果不理想,人体实验的结果更差。三个『志愿者』,注射了血清之后,两个疯了,一个死了。” 林默听著,没说话。 “这种血清里有一种特殊的基因序列,跟浩克的基因序列同源,但更不稳定。浩克的变身是可逆的,愤怒的时候变身,平静的时候变回来。憎恶的变身是不可逆的,他变不回去了。他的身体已经永远停留在了这种形態,他的意识也永远停留在了这种状態。” 尼克·福瑞转过身,看著林默。 “所以我们没有研究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憎恶的血液里提取出来的血清,太危险了,不能用。他的基因序列太不稳定了,不能复製。一旦他的意识完全崩溃了,就无法修復。他就是一堆会呼吸的废铁,放在这里,占用我的空间,浪费我的经费。” 林默看著玻璃窗里面的憎恶,那个曾经把半条街拆成废墟的怪物,躺在地上,浑身被铁链捆著,像一条被拴住的疯狗。 他的胸膛还在起伏,呼吸还在继续,但他的眼睛永远闭上了。不是死了,是比死了更惨。 他虽然还活著,但原本的意识已经不存在了。林默心里没有什么感觉,不同情,不可怜,不惋惜。 布朗斯基自己选的路,他选了注射浩克血清,他选了变成怪物,他选了在纽约街头杀人拆街。 林默把目光从憎恶身上移开,看著尼克·福瑞。 “既然没研究出什么有用的东西,那我就走了。” 尼克·福瑞看著他。“你专门跑一趟,就是为了问这个?” 林默说:“也不是专门,顺便来看看你,这不是想你了吗?” 尼克·福瑞的嘴角抽了一下,心里大骂林默无耻,明明就是想来看看有没有好处可捞,居然有脸说想自己了? 这尼玛噁心谁呢!他可是直男。尼克·福瑞深吸了几口空气,忍住了骂人的衝动。 他把目光从林默身上移开,重新投到玻璃窗里面的憎恶身上。沉默了一会儿,再次开口了, 语气跟刚才不一样了,多了一些东西,不是得意,是那种压抑了很久终於可以释放出来的畅快。 “憎恶虽然没有研究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但罗斯將军那边,麻烦却大了。” 尼克·福瑞的嘴角翘了起来,越翘越高,越翘越大,最后露出了满口的牙齿。 他的牙齿很白,白得发光,白得刺眼,白得跟他那张黑脸形成了鲜明对比。 尼克·福瑞不常笑。不,他从来不笑。至少林默没见过他笑,今天他却笑了。想来这次罗斯將军是大出血了! 林默看著他那一口大白牙在黑脸上闪闪发光,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黑滷蛋,笑起来真特么难看。 “纽约哈莱姆区,半条街被拆了,你猜死了多少人?”林默还没开口,尼克·福瑞自己就说了。 “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是四十七人,实际死亡人数是九十二人。伤者两百多人,財產损失超过五亿美元。这些帐,国会要算,总统要算,那些死了儿子死了丈夫死了爹妈的平民要算。谁来背?当然是罗斯將军,是他主导的浩克实验,是他把布朗斯基派去抓班纳,也是他的手下失自注射了浩克血清变成了憎恶。这个责任,罗斯他跑不掉。” 尼克·福瑞的笑声在实验室里迴荡,在白大褂研究员之间穿梭,在混凝土墙壁上碰撞。 他笑了好一会儿,才收住。他擦了擦眼角——没擦到眼泪,他没笑出眼泪,但那个动作说明他真的很高兴。 林默看著尼克·福瑞那副幸灾乐祸的嘴脸,心里没有鄙夷,只有理解。 罗斯將军那个老东西,仗著自己军衔高资歷老和人脉广,从来不把神盾局放在眼里。 尼克·福瑞跟他打了十几年的交道,被他卡过经费截过情报还抢过功劳也甩过黑锅。 现在终於轮到他看罗斯將军的笑话了,他当然要笑,使劲笑,笑到罗斯將军从梦里惊醒,以为神盾局要来抄他的家。 “行了,局长。你慢慢笑,我先走了。” 尼克·福瑞收了笑,看著他。“你回马里布?” “嗯吶。” “娜塔莎还好吗?” “好著呢!天天在家琢磨怎么折腾我。” 尼克·福瑞的嘴角动了一下,没说什么。林默转身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下来,回头看了尼克·福瑞一眼。 “局长,你笑起来真难看,以后別笑了。” 尼克·福瑞的笑容僵在脸上,林默拉开门,出去了。 (感谢大家送来的礼物和点讚催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20章 反林默装甲 返回马里布后,林默推开別墅的门,屋里安静得有点不正常。 没有油烟味,没有锅铲翻动的声音,没有娜塔莎赤著脚在地板上走来走去的轻响。 冰箱门上贴著一张便利贴,上面是娜塔莎的字跡,圆润流畅的英文: “我去托尼家了,晚饭不回来吃。冰箱里有吃的,自己热。” 林默把便利贴揭下来,看了两秒,揉成团扔进垃圾桶。 他在客厅里站了一会儿,看著那张空荡荡的沙发,这种安静让他有点不习惯。 以前每次出完远门回来,娜塔莎都会在家等他。不管在干什么,他推开门的时候,娜塔莎都会抬起头, 看他一眼,说一句『回来了』。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两字,但那却是家的感觉。 林默把外套脱了扔在沙发上,走进厨房,打开冰箱。里面有牛奶、果汁、鸡蛋、蔬菜,还有一盒昨天剩的意面, 用保鲜膜封著,放在第二层。他把意面拿出来,揭开保鲜膜,用手指勾了一根塞进嘴里。 凉的,芝士的味道还在,但不如热的时候好吃。他把保鲜膜重新封好,把意面放回冰箱关上门。 林默不想吃剩饭,他想去托尼家蹭一顿。不是馋托尼家厨子的手艺,是想去看看娜塔莎。 顺便看看托尼又在捣鼓什么新玩意儿,林默转身出了门也没开车,反正就一公里的路程溜溜达达就走了过去。 马里布的傍晚很美,天边烧著一片橘红色的云,海面上铺著一层碎金,海鸥在天上盘旋。 林默走了十几分钟,到了托尼家。 大门开著,门口停著几辆车,有托尼的奥迪r8,有小辣椒的奔驰,还有一辆粉色甲壳虫——娜塔莎的。 林默看著那辆粉色甲壳虫,嘴角翘了一下,走了进去。客厅里,娜塔莎和小辣椒正坐在沙发上, 面前堆了一堆瓶瓶罐罐,各种顏色、各种形状、各种大小,像一个小型的化妆品柜檯。 娜塔莎手里拿著一个细长的玻璃瓶,对著光看里面的液体,液体是淡粉色的,在灯光下泛著珍珠般的光泽。 小辣椒手里拿著一个小圆盒,打开盖子,用手指沾了一点里面的膏体,在手背上抹开,然后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 两个女人的脑袋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地討论著什么,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 一会儿拿这个瓶子对比那个瓶子,一会儿又把那个盒子和这个盒子並排摆在茶几上,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它们的顏色和质地。 林默走进来的时候,两个女人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同时低下了头。 娜塔莎继续端详手里的玻璃瓶,小辣椒继续研究那个小圆盒。林默站在客厅中间,像一根被遗忘在角落里的晾衣杆。 娜塔莎不理他,是因为她正沉浸在那堆瓶瓶罐罐里没空搭理林默,女人对这种事情是完全没有免疫力的, 就算是娜塔莎这种经受过红房子严格训练的特工也一样。她们可以在任务中面对枪林弹雨面不改色, 可以在审问中用最残酷的手段撬开敌人的嘴,可以在战场上杀死一个武装人员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但你给她们一堆化妆品,她们就跟普通女人没什么区別了。 小辣椒不理他,是因为她在生气。还在气他上次把托尼的脸打成了猪头。 托尼顶著那张青一块紫一块的脸去公司开了会,被董事会那帮老傢伙笑话了三天。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超方便 】 被记者拍到发布后,又被网上的段子手调侃了三天。小辣椒心疼自己男人,又不敢跟林默发火,只能不理他。 不看他,不跟他说话,当他不存在。 对次林默也不在意,在桌上拿了个苹果,边吃边往地下室的工作间走去。 地下室里很安静,只有机器运转的嗡嗡声和托尼偶尔发出的嘀嘀咕咕的自言自语。 托尼站在工作檯前面,穿著一件黑色t恤和一条牛仔裤,头髮乱糟糟的,鬍子好几天没颳了, 手里拿著一个扳手,正在拧一颗螺丝。工作檯上摊著各种零件、图纸、工具,还有一杯已经凉了的咖啡。 战甲停放区立著几套战甲,马克三號在充电,胸口的反应堆闪著蓝光。马克五號摺叠成一个手提箱,放在架子上。 还有两套林默没见过的战甲,正在被机械臂一件一件地组装。那些零件从天花板上垂下来,像一根根机械的手指, 灵巧地抓起各个零件臂甲腿甲和胸甲,对准接口,按上去拧紧。 林默的目光落在那两套正在组装的战甲上,手里的苹果停在了嘴边。 第一套战甲,不是一般的魁梧,比浩克还要胖一圈,浑身上下覆盖著厚重的装甲, 每一块装甲都有五公分那么厚,像穿了一件用钢板焊成的棉袄。肩膀上有两个飞弹发射器, 每个发射器装了六枚小型飞弹,弹头在灯光下泛著金属的光泽。手臂上有两门能量炮,炮口直径比马克三號的粗三倍, 像两个黑洞洞的炮筒子。胸口的反应堆比平时的大四倍,发出的蓝光把整个工作间都照亮了, 像一个微型的太阳被塞进了铁皮里。林默目测了一下这套战甲的重量,至少在五吨以上。 五吨的铁疙瘩穿在身上,別说飞了,站起来都费劲。但托尼肯定解决了动力问题,这胖子战甲的胸口塞了不止一个反应堆。 林默数了数,六个,六个新元素反应堆整整齐齐地排成两排,像六颗蓝色的心臟在同时跳动。 第二套战甲,虽然没有那么夸张,但更让林默皱眉。 流线型的身躯,窄窄的肩膀,细细的腰身,像一名长跑运动员,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多余的装甲, 每一寸设计都是为了减少空气阻力提高移动速度。它的反应堆比正常的马克系列小一圈,但数量眾多。 林默数了数,八个新元素反应堆,塞在战甲的背部、肩部、腰部、腿部。这套战甲的重量估计不到一吨, 甚至可能是半吨,它的设计目標不是防御,是为了追求极致的速度。 林默的眉头皱了起来,苹果在他手里被他无意识地捏著,汁水从指缝间滴下来,滴在地板上,他没注意。 第121章 被抓包了 托尼在工作檯那边一边拧螺丝一边念叨著什么,声音不大,但在这个安静的地下室里,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 “反林默装甲……肉盾型,正面硬抗,装甲厚度五厘米,合金配方是……能量护盾功率调到最大,至少能扛住林叔三拳……不,五拳……不,十拳……算了,能扛几拳是几拳,反正扛不住也得扛……武器系统装配小型高爆飞弹三十六枚,能量炮两门,胸口主炮一门……火力全开的话,应该能让林叔受点伤吧……” 听到这里,林默的眼皮开开跳动了一下。 托尼拧完一颗螺丝,换了个位置,开始拧另一颗,嘴里继续念叨。 “刺客型战甲,极限速度三马赫,作战时移动速度能產生幻影……林叔的反应速度虽然快,但幻影会干扰他的判断……只要他能犹豫零点五秒,我就能……” 他停下来,想了想,摇了摇头。 “零点五秒可能不够,他太快了……零点三秒?零点二秒?零点一秒?操,零点一秒可能也不够……不管了,先造出来再说……” 林默的嘴角抽了一下,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苹果,已经被他捏得稀烂,果肉和汁水糊了一手。 他把烂苹果扔进垃圾桶里,在裤子上擦了擦手,然后大步走了过去。 托尼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扳手在螺丝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嘴里还在念叨。 忽然托尼感觉到背后有一股寒意,一道阴影盖住了他面前的灯光。他转过头,看见林默站在他身后, 离他不到半米,低著头看著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但那双眼睛里有东西在翻涌。 托尼的瞳孔缩了一下,扳手从手里滑落,掉在地上,金属碰撞的声音在地下室里迴荡。 “林……林叔……你什么时候来的?” 林默看著他,没说话。他一步上前,揪住托尼的脖领子。托尼的身体被提了起来,双脚离了地,像一只被拎住后颈的猫。 托尼的脸涨红了起来,不是害羞,是血液循环不畅。他的手抓住林默的手腕,想掰开却掰不动。 他的腿在空中蹬了两下,像一只被翻过来的乌龟。 “林叔……林叔你听我解释……” “解释你个大头鬼!” 林默的声音在地下室里炸开,震得天花板上的机械臂都晃了一下。 “你特么研究製作这两台战甲是几个意思?反林默装甲?肉盾正面硬抗?刺客侧面偷袭?你特么是不是觉得我智商跟你一样低?你当著我的面介绍你的战甲怎么对付我,你是真勇啊!对著劳资贴脸开大是吧?你就不怕我当场把你给拆了?” 托尼被揪著脖领子,呼吸困难,说话断断续续。 “林叔……我这不是……没想真对付你……我就是……想贏你一次……就一次……你每次都把我揍得鼻青脸肿的……小辣椒都不让我上床了……她说我这张脸没法看……” 林默的火气更大了。 “你特么想贏我,你就光明正大地来!你跟我约个时间,约个地点,咱俩堂堂正正地打一架!你偷偷摸摸在地下室里造什么反林默装甲,你几个意思?你是不是觉得你林叔我会怕你这堆破铜烂铁?” 托尼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他的目光从林默的脸上移开, 落到他身后的那两台战甲上,又从战甲上移回林默的脸上。他的表情变了,从紧张变成了委屈,从委屈变成了倔强。 “林叔,我知道你不怕。但我怕.....我怕我永远都贏不了你。” 林默的手鬆了一下,他看著托尼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不甘,有不服,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他想起年轻时的自己,也是这样不服输。林默把托尼放下来,托尼的双脚踩到地上,腿软了一下,扶住工作檯才站稳。 他揉了揉脖子,咳嗽了两声,不敢看林默的眼睛。 林默看著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开口。 “托尼,你造的那些战甲,不管是肉盾型还是刺客型,都打不过我。你不是输在装备上,你是输在根本上。我是超人类,你只是普通人。我在北极冰封了近七十年,被宇宙魔方的能量改造过,身上戴著十个来自远古的神器,刚刚又获得了心灵宝石的能力。你的战甲再先进,也弥补不了我们之间的差距。就像一辆法拉利,再怎么改装,也飞不起来。因为它缺了翅膀。超能力就是我的翅膀。你没有,所以你再怎么努力,也飞不起来。” 托尼低著头,没说话。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不是在打击你,我是在跟你说实话。你不需要打贏我,你也不需要打贏任何人。你是钢铁侠,你穿著那身铁皮在天上飞的时候,那些你保护的人,他们不看你打得过谁,他们在乎的是你愿意为谁而战。” 托尼抬起头,看著林默。他的眼眶红了,嘴唇在微微颤抖。 “林叔,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说会道了?” “我特么嘴皮子一直很溜,只是以前懒得说。” 托尼笑了,他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指著那两台还没有组装完成的战甲。 “林叔,这两台战甲,我还造不造了?” 林默看著那台肉盾型战甲,厚实的装甲,粗獷的线条,浑身上下的武器,像一座移动的军火库。 又看了看那台刺客型战甲,流线型的身躯,轻盈的骨架,八个反应堆在灯光下闪著蓝光,像一颗蓄势待发的子弹。 林默想了一会儿,说了一句。 “造!为什么不造?造完了,我帮你测试性能,看还有那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托尼嘴角抽了一下,他听出了林默话里的意思。 测试!就是挨揍。 但是托尼很无奈,弯腰捡起地上的扳手,走到工作檯前,继续拧螺丝。 林默站在他旁边,苹果没了,手里空空的,嘴有点閒。他从托尼的工具箱里翻出一包饼乾,拆开吃了起来。 托尼拧著螺丝,林默吃著饼乾,两人谁都没说话。地下室里只有机器运转的嗡嗡声,扳手拧螺丝的咔咔声和饼乾被嚼碎的咔嚓声。 第122章 口嗨的托尼 楼上,娜塔莎和小辣椒还在研究那堆瓶瓶罐罐。 娜塔莎拿起一个蓝色的瓶子,在手腕上喷了一下,闻了闻,皱了皱眉放下。 又拿起一个粉色的瓶子,在另一只手腕上喷了一下,闻了闻,眉头舒展开了,嘴角翘了一下,把瓶子递给小辣椒。 “这个好,你试试。” 小辣椒接过去,在自己手腕上喷了一下,闻了闻,点了点头。 “玫瑰味的,还有一点茉莉,適合你。” 娜塔莎把那瓶香水放进自己面前的『待买』堆里,继续翻下一个瓶子。 就在这时,楼下传来一声怒吼。“托尼!你特么给我解释清楚!” 两个女人的手同时停了一下,娜塔莎抬起头,往楼梯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低下头,继续翻瓶子。 反正托尼隔三差五就要被林默揍一顿,她已经习惯了。小辣椒也习惯了一半,一半习惯,一半心疼。 原来是托尼在组装战甲的时候,又开始对林默口嗨了。林默可不会再跟他客气,上去就是梆梆两拳让托尼直接变成『熊猫眼』。 托尼挨了两拳后转身就往楼上跑,从地下室跑上来,脸上两只熊猫眼,眼圈乌黑,鼻樑上还有一道红印。 他衝进客厅,很没骨气的躲到娜塔莎和小辣椒身后,双手抓著娜塔莎的沙发靠背,只露出半个脑袋。 “娜塔莎婶婶,救命呀!” 娜塔莎头都没抬。“你又怎么了?” “林叔打我!” “他为什么打你?” 托尼张了张嘴,没说出来。娜塔莎终於抬起头了,看著托尼那张脸,左眼青了,右眼也青了,鼻樑上红了一道。 娜塔莎看著那两个黑眼圈,嘴角动了一下,想笑但忍住了。她不能笑,笑了小辣椒会不高兴。 她深吸了一口气,把笑憋回去,用一种严肃的语气问了一句。 “你到底干什么了?” 托尼还没回答,林默从地下室走了上来。他的手里还拿著那包饼乾,嘴里嚼著最后一块,腮帮子鼓鼓的。 他走到客厅,站在娜塔莎和小辣椒麵前,看著躲在她们后面的托尼,把嘴里的饼乾咽下去,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反林默装甲,肉盾型,刺客型,当著面介绍战甲怎么对付他,一样不落,添油加醋,把托尼描述得十恶不赦、罪大恶极、不可饶恕。 托尼在后面听著,几次想插嘴,都被林默瞪回去了。 娜塔莎听完,放下了手里的瓶子。她的表情变了,刚才看托尼挨揍,她觉得好笑。 现在听完林默的话,她笑不出来了。娜塔莎转过头,看著托尼,眼睛里有冷光在闪烁。 “托尼,你研究新战甲来对付你林叔?” 托尼的腿软了一下。“不是对付……就是想测试一下新战甲的实战能力……” “测试实战能力,你拿你林叔当靶子?” “他最能打嘛……” 娜塔莎站了起来,当即就不干了也想上去给托尼脸上来两下,小辣椒赶紧拉住娜塔莎的胳膊。 “娜塔莎,別別別,他小孩子不懂事,你別跟他一般见识。” 娜塔莎看了小辣椒一眼,又瞪了托尼一眼,哼了一声,转身拉起林默的手,走了。 小辣椒鬆了口气,她送两人到门口,看著他们的背影消失在暮色中,然后关上门,转过身看著托尼。 托尼站在客厅中间,两只熊猫眼,头髮乱糟糟的,衣服皱巴巴的,看起来又可怜又可笑。 小辣椒看著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开始骂。 “托尼·斯塔克,你是不是有病?你造什么不好,你造反林默装甲?你打得过他吗?你为什么就不肯认输呢?” 托尼张了张嘴,想说他只是想贏一次,但没说出来。 小辣椒继续说:“你林叔是什么人?他是从北极冰层里挖出来的老古董,他是跟美国队长一起打过九头蛇的二战英雄,他是在纽约街头徒手拆了铁霸王还打跑了浩克活捉了憎恶的变態。你一个连伏地挺身都做不了几个的花花公子,你拿什么跟他打?拿你的战甲?你的战甲在他面前跟纸糊的有什么区別?” 托尼低下头,没说话。小辣椒看著他,语气软了下来。 “托尼,我不是在骂你,我是在心疼你。你每次被他揍得鼻青脸肿,你每次输了之后把自己关在地下室里不睡觉不吃饭地改战甲,你每次说『这次一定能贏』然后被揍得更惨,你能不能不要那么爭强好胜?” 托尼抬起头,看著小辣椒。她的眼眶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但她忍住了,没让它掉下来。 托尼伸手把她拉进怀里,搂著她的腰,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 “我不打了。” 小辣椒把脸埋在他胸口上,闷声说了一句。 “真的?你发誓。” “真的!我发誓。” 小辣椒从他怀里抬起头,看著他的眼睛。 “你要是再骗我,我就把你那张破战甲的设计图纸全烧了。”托尼看著她,认真地点了点头。 林默和娜塔莎走在回家的路上,天快黑了,路灯亮了,橘黄色的光洒在人行道上,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娜塔莎和林默两人手牵著手,十指相扣,走得不快不慢。海风吹过来,带著咸腥味和远处烧烤摊的烟火气。 娜塔莎的头髮被风吹乱了,林默伸手帮她拢了一下,手指从她的髮丝间穿过,滑滑的,凉凉的。 “你真生气了?”林默问。 娜塔莎摇了摇头。“没真生气,就是觉得托尼这孩子,有时候挺欠揍的。” “他本来就欠揍。” “那你也不能老打他脸,小辣椒会心疼的。” 林默想了想。“那我以后打他身上,身上有战甲,打不坏。还能帮他的战甲做压力测试,一举两得。” 娜塔莎白了他一眼。“你是不是早就想好了?打他脸是故意的,打他身上才是计划內的?” “被你发现了。” 娜塔莎在他腰上拧了一下,林默嘶了一声,缩了一下腰,没躲开。 两人走了一路,聊了一路。聊托尼的反林默装甲,聊小辣椒的护肤品,聊明天吃什么,聊周末去哪玩。 聊的都是些有的没的,不重要,但说出来心里舒服。 (感谢大家送来的礼物和催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23章 海底训练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林默开门,娜塔莎先进去,换了鞋,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又关上。 “没菜了,明天去超市。” 林默换了鞋,跟进去,从后面搂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娜塔莎没回头,手搭在他的手背上,手指慢慢摩挲著他的指节。 “林默。” “嗯。” “你今天揍托尼,真的只是因为他造了对付你的战甲?” 林默沉默了一会儿。“也不全是,我揍他是因为这傢伙对著我贴脸开大,当著我的面介绍他的反林默装甲。” 娜塔莎看著他,笑了。她踮起脚尖,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然后鬆开手,转身走进臥室。 “洗澡睡觉,明天早起去超市。” 林默站在厨房里,摸了摸被亲的地方,嘴角翘了一下。 接下来几天,林默待在家里,哪儿也没去。他每天早上起来,先给十环输送两个小时的能量,然后去海里训练。 他把上衣脱了扔在沙滩上,光著膀子走进海里。海水凉凉的,没过腰,没过胸口。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一头扎进水里往下潜。十环在他左臂上发著幽蓝色的光,在深海里像一盏灯笼, 照亮了周围的鱼群和珊瑚。他可以在水下憋气很久,久到他从来没有摸到过自己的极限。 林默试过在水下待了整整两个小时,上来的时候,呼吸一点都没有急促,心跳一点都没有加快, 像只是在水面上晒了一会儿太阳。他不知道这是十环的能力还是蜘蛛的能力或者是宇宙魔方的能力。 林默在海里奔跑,脚踩在海底的沙子上,一步一步地往前跑著,阻力很大,每一步都要用比平时大好几倍的力气。 他跑得不快,比在陆地上慢得多,但他不在乎。林默要的不是速度是力量,是那种在水里与大自然抗衡的力量。 林默在海里练习格斗,他站在海底沙地上,一拳一拳地打出去,他在开发自己的能力。 蜘蛛能力被开发得太少了,他以前只是把它当成一种战斗辅助,用来躲子弹、爬墙、感应危险。 但蜘蛛能力远不止这些,它还能让林默变得更强、更快、更敏锐。这些能力,他以前没有好好开发过。 现在林默要在海里,在这个阻力最大条件最恶劣的环境里,把蜘蛛能力的每一分潜力都压榨出来。 一直训练到中午,林默从海里走出来,浑身湿透,头髮贴在额头上,水珠顺著他的胸肌往下流。 他拿起沙滩上的毛巾擦了擦身体,穿上t恤,赤著脚走回屋里。娜塔莎在沙发上坐著,电视开著,播的是新闻。 她穿著一件白色的吊带裙,头髮散著,手里拿著一杯冰柠檬水,看见林默进来,眼睛从电视上移开,落在他身上,上下扫了一眼,又移回电视上。 “饭在锅里,自己盛。” 林默走进厨房,盛了一碗饭,夹了几筷子菜,端著碗走到客厅,坐到娜塔莎旁边。 电视里在播新闻,是一个赛车活动的现场报导。画面里,托尼·斯塔克站在一辆蓝色的赛车旁边, 穿著一身赛车服,戴著墨镜,头髮梳得油光鋥亮,对著镜头笑得很灿烂。 小辣椒站在他旁边,穿著一件红色的连衣裙,手里拿著一个手包,脸上的表情很无奈。 哈皮站在托尼另一边,穿著一件黑色西装,戴著墨镜,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像在防备什么。 林默的筷子停了一下,他知道钢铁侠2的剧情,要开始了,他记得这一段。 托尼在摩纳哥的赛车活动上,被一个拿著电鞭的疯子袭击,战甲不在身边,靠著哈皮从车里拿来的手提式马克五號勉强应战,受了点轻伤。 那个疯子叫伊凡·万科,是前苏联物理学家安东·万科的儿子。安东·万科和霍华德·斯塔克一起研究过方舟反应堆, 后来因为试图把技术卖给苏联被驱逐出境,在寒冷的西伯利亚度过了余生。 他死之前,把方舟反应堆的设计图纸交给了儿子,让儿子为他报仇。 伊凡·万科不是一个普通的疯子,他是一个天才,一个能在垃圾堆里造出杀人武器的天才。 他的电鞭,他的方舟反应堆,他的战斗技巧,都是他自己研究、自己设计、自己製造的。 这样的人,林默想要。 林默把碗放下,看著电视屏幕。托尼在赛车场上跟记者们开著玩笑,小辣椒在旁边无奈地摇头, 哈皮在警戒线外面来回走动,像一只警觉的牧羊犬。 娜塔莎注意到林默的异样。“怎么了?” 林默把目光从电视上移开,看著娜塔莎。 “没什么,想起一点事。” 林默端起碗,继续吃饭。娜塔莎看了他一眼,没再问。隨意的切换到下一个节目,是一个厨艺比赛, 几个穿著围裙的人在台上手忙脚乱地切菜炒菜,评委坐在台下,表情严肃得像在批阅试卷。 娜塔莎看得很认真,偶尔点评一句『那个人的刀工不行』『那个人的火候过了』。 林默心不在焉地应著,脑子里在想伊凡·万科的事,这个人林默得找机会把他得弄到手。 至於伊凡·万科是否愿意,不好意思那不在林默的考虑范围。別忘了林默现在可是有著精神控制的能力, 反正是將伊凡·万科弄回自己国家,所以不用怕伊凡·万科被控制后,表现出来的那种木訥表情会被熟悉的人发现。 因为在龙国,伊凡·万科没有熟人儿嘿嘿! 当然现在林默还不打算出手,而且这次赛车活动上托尼也不会有什么危险,顶多就是受点轻伤死不了。 林默是不会承认,自己就是为了小小的报復一下托尼研究战甲来对付他的事。 林默吃完最后一口饭,把碗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上,双手枕在脑后,看著天花板。 娜塔莎侧过头看著他。“你今天怎么了?心不在焉的。” “没什么,在想一个人。” “谁?” “一个疯子。” 娜塔莎看了一眼林默,又把目光移回电视上。厨艺比赛结束了,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贏了, 她捧著一个金色的奖盃,哭得稀里哗啦,感谢了她的父母、她的丈夫、她的孩子还有她的狗。 林默闭上眼睛,把脑子里的计划过了一遍。娜塔莎在他旁边打了个哈欠,把头靠在他肩膀上,闭上眼睛。 林默伸手搂住她,手指在她的红头髮里慢慢梳著,像在梳一匹柔软的绸缎。 第124章 托尼怀疑林默 林默第二天是被手机吵醒的。 娜塔莎从他怀里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被子拉到下巴,像一只被打扰了冬眠的土拨鼠。 林默伸手从床头柜上摸到手机,眯著眼睛看了一眼屏幕。几十条推送,全是新闻app的弹窗。 標题一个比一个惊悚——“钢铁侠遭遇恐怖袭击!” “神秘杀手现身摩纳哥赛车场,托尼·斯塔克险丧命!” “电鞭狂魔身份成谜,警方至今未公布嫌疑人信息!” 林默点开一条新闻,里面的配图是托尼穿著一身赛车服,被小辣椒搀扶著从赛道上走下来, 脸上有一道血痕,右手捂著左臂,表情又愤怒又狼狈。旁边一个长发大汉被几个警察按在地上, 脸上带著一种『老子还没打够』的狞笑。伊凡·万科,长发满身纹身。林默看著那张照片,嘴角翘了一下,轻笑了一声。 “活该!叫你特么造反林默装甲,还拿两个型號来对付你林叔。肉盾正面扛,刺客侧面偷,你咋不上天呢?现在好了,被一个拿电鞭的长毛怪抽得满地找牙。让你小子吃点小亏,长长记性。不然你以为你林叔是吃素的?” 娜塔莎从枕头里伸出一只手,准確无误地拍在林默的脸上。 “闭嘴!吵死了。” 林默立马嘴闭上了,娜塔莎的手从他脸上滑下来,垂到床沿外面。林默把手机调成静音, 继续翻新闻,翻了十几条,內容大同小异,都是在说托尼被袭击的事,但没有一条提到袭击者的名字。 要么是警方还没公布,要么是被压下去了。林默知道这个人,伊凡·万科,前苏联物理学家安东·万科的儿子。 安东·万科和霍华德·斯塔克在几十年前一起研究过方舟反应堆,后来安东·万科因为试图把技术卖给苏联被驱逐出境, 在寒冷的西伯利亚度过了余生,死之前把方舟反应堆的设计图纸交给了儿子,让儿子为他报仇。 伊凡·万科不是什么恐怖分子,也不是什么疯子。他也是一个天才,一个能在垃圾堆里造出杀人武器的天才, 一个能用一堆废铁造出电鞭的天才。这种人林默也想要,不是想跟他做朋友,是想把他变成自己的工具。 精神控制之下,他没有自己的意志,他就是一台会呼吸的机器。林默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本书首发 追书就上 101 看书网,101??????.??????超讚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林默让他交出所有技术、所有图纸、所有原始码,他就会像一台听话的电脑一样,把『硬碟』里的一切都拷贝出来,双手奉上。 林默从娜塔莎的胳膊底下把手机抽出来,打开相册,找到刚才保存的那张新闻图片, 把伊凡·万科的头像截图,给林卫国发了过去,並配了一行字。 “这个人,伊凡·万科,俄国人。你联繫组织在俄国的人,去沃罗涅日附近的小镇找他的老家。他家里有一只鸚鵡,把那只鸚鵡找到,带到纽约来。” 林卫国秒回了三个问號。“???” 林默又打了一行字。“执行命令照做。” 林卫国立刻回道。“收到。” 林默把手机扔到一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娜塔莎的头髮里。她的头髮很软,散发著洗髮水的香味,像一团温暖的云。 他刚闭上眼睛,楼下就传来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像是要把门铃按碎一样。嗡嗡嗡嗡嗡嗡,在安静的別墅里迴荡。 娜塔莎从床上坐起来,头髮乱得像鸡窝,眼睛还没睁开,抓起枕头朝林默砸过来。 “你惹的祸,你去解决。” 林默接住枕头,放在一边,光著脚走出臥室下楼。门铃还在响,他拉开门,托尼·斯塔克站在门口。 左脸上贴著一块创可贴,右手缠著绷带,整个人看起来像刚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 他的手里拿著一个东西,方舟反应堆,但不是完整的,是被捏碎了的。外壳碎了,里面的线路露出来。 托尼把那个碎了的反应堆举到林默面前,不说话,就那么直愣愣地看著林默。 林默低头看了看那个碎了的反应堆,又抬头看了看托尼那张脸,他的脑子里在飞速运转。 托尼为什么拿著一个碎了的反应堆来找他?托尼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看著他?托尼为什么一句话都不说? 林默想了几秒,终於想明白了,托尼在怀疑他。怀疑他林默把方舟反应堆的设计图纸泄露给了別人。 怀疑伊凡·万科手里的方舟反应堆技术是从他这里流出去的,怀疑他这个林叔背叛了他。 林默的火气蹭地一下从丹田窜到了天灵盖,把他全身的血液都烧开了。 林默伸出手,一巴掌拍在托尼的后脑勺上,力道不大,但啪的一声很响。 托尼的脑袋往前一栽,差点没站稳,手里的碎了反应堆差点掉在地上。 “你特么脑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浆糊?还是你昨天晚上喝多了把智商喝没了?你拿著一个碎了的反应堆跑到我家门口,一句话不说,就看著我,你什么意思?你觉得是老子把你的设计图泄露出去了?你觉得你林叔我会把你的东西卖给一个俄国佬来对付你?你觉得你林叔我是那种人?” 托尼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林默没给他机会。 “你特么给我听好了!伊凡·万科,就是那个拿电鞭抽你的长毛,他爹叫安东·万科,几十年前跟你老爹霍华德一起研究方舟反应堆!两人是合作伙伴!安东·万科负责理论研究,霍华德·斯塔克负责工程实现!后来安东·万科想把这技术卖给苏联,被fbi发现了,最后遣返回俄国,在西伯利亚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关了十几年,放出来之后穷困潦倒,死之前把这技术教给了他儿子!伊凡·万科知道设计图纸,是因为他爹就是设计的参与者之一!不是因为你林叔我!你听明白了吗?” 托尼的嘴张大了,他的眼睛瞪得像铜铃,瞳孔在地震,脸色从白变红,从红变青,从青变紫。 最后定格在一种介於『我想死』和『我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之间的顏色。 “林叔,我……我不知道……我以为……” 第125章 训练日常 “你以为个屁!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就来质问我?你连查都不查你就来怀疑我?你是不是觉得你林叔我这几十年在神盾局白混了?你是不是觉得你林叔我连这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你特么就是个榆木脑袋,不开窍的那种!” 托尼低下了头。“林叔,对不起。” “对不起有用吗?你特么自己就是神盾局的顾问,这些资料在神盾局的资料库里都有记载!你去查一下会死吗?你跑这么远来质问我,尼玛的是不是脑袋秀逗了?你个缺心眼的玩意!” 托尼的头更低了,低到下巴快碰到胸口了。他的耳朵红了,脖子红了,连露在t恤外面的那一小截锁骨都红了。 他想说点什么来挽回一下局面,想说『林叔我错了』,想说『林叔我不该怀疑你』。 但他说不出口,他知道自己理亏,知道自己是猪油蒙了心,知道自己是吃饱了撑的。 他父亲霍华德从来没跟他提过安东·万科,从来没跟他提过他曾经有个合作伙伴,从来没跟他提过那段歷史。 托尼很懊恼,林叔救过他的命,治好了他的伤,帮他解决了很多麻烦。 他知道林叔虽然嘴欠、手欠、脾气差、不要脸,但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而他现在居然怀疑林默,他怀疑了这个唯一不会害他的人。托尼觉得自己的智商在今天跌到了谷底,不,是跌到了地心。 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永远不出来。 林默看著托尼那张恨不得自杀的脸,深吸了一口气,把剩下的脏话咽了回去。 “行了行了,別在那儿装死了。滚回去查资料,查完了再决定要不要继续怀疑我。” 托尼抬起头,看著林默。他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嘴,没说出来。 林默看著他,心里骂了一句......这个二愣子。他深吸了一口气,把反应堆塞回托尼手里。 “滚回去查资料,查完了再来找我。现在,立刻滚蛋。” 托尼接过反应堆,然后转身跑了。他跑得很快,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狗,从门口跑到车道,拉开车门,坐进去, 发动引擎,倒车掉头,一脚油门踩到底,车子像一颗炮弹一样射了出去,轮胎在地上留下两道焦黑的痕跡,消失在道路尽头。 林默站在门口,看著那辆车的尾灯消失在转弯处,摇了摇头。 他转身进屋,把门关上,走到客厅,坐到沙发上,点了一根烟。托尼现在应该已经相信自己了,他只是不知道该怎么下台。 林默把烟抽完,菸头按灭在菸灰缸里,站起来,走到二楼阳台,脱掉t恤,光著膀子。 十环在他左臂上微微发光,在阳光下像十只眯起来的眼睛。他从阳台上跳了下去,不是自杀,是训练。 阳台下就是大海,別墅建在悬崖上,面朝大海。每天早上,他都是从阳台上跳进海里的。 几十米的高度,对他来说跟下楼梯没什么区別。他在空中翻了两个跟头,调整了一下姿势, 然后像一颗炮弹一样扎进水里,溅起一朵小小的水花。 海水很凉,林默闭著眼睛,感受著水流从皮肤上滑过的触感。十环的能量在他体內涌动, 林默继续往下潜,潜到阳光照不到的深度。周围暗了下来,只有十环的蓝光在黑暗中亮著,像一盏孤独的灯笼。 他在水底站定,脚踩在沙子上,开始练习。一拳一拳地打出去,一拳一拳地收回来。 海水被他搅动,在他周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鱼群被嚇得四散奔逃,珊瑚被水流冲得东倒西歪。 他在海里待了整整一个上午,中午才从海里出来。 他爬上岸,甩了甩头髮上的水,拿起毛巾擦了擦身体。十环在他左臂上湿漉漉的,在阳光下泛著幽蓝色的光。 他穿上t恤,赤著脚走回屋里。娜塔莎在厨房里煎培根,油烟机开著,滋滋啦啦的声音充满了整个屋子。 她听见脚步声,头都没回。“饭快好了,你去洗手。” 林默走进厨房,从后面搂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娜塔莎没回头,手里的锅铲在翻动著培根。 “一身海水味,去洗澡。” 林默在她脖颈上蹭了蹭,鬆开手,上楼洗澡去了。 接下来几天,林默没出门。 他每天早上去海里训练,中午回来吃饭,下午在家里晒太阳,晚上跟娜塔莎『造人』。 日子过得像复製粘贴一样,重复、单调但很舒服。林默喜欢这种感觉,不用打架,不用杀人,不用算计。 每天就是吃饭、睡觉、训练、造人。偶尔跟娜塔莎斗斗嘴,偶尔去托尼家蹭顿饭。 林默的身体在海底的训练中一天比一天强,力量从一百多吨涨到了一百五十多吨,速度快到在海里奔跑的时候能追上鱼群。 自愈能力强到被水母蜇了之后,水母的毒液还没扩散到血管就开始被分解了。 他的蜘蛛能力也得到了充分的开发,现在他可以不用眼睛就能感知到方圆一千米內的一切, 林默还是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但他不著急,时间有的是。 十环认主之后,他的生命倒计时已经慢到了几乎停滯。他能活很多年,不差这几天。 这天下午,林默正在院子里晒太阳,十环在他左臂上微微发光,能量在环子之间流转,发出轻微的嗡鸣声。 他闭著眼睛,半睡半醒,脑子里有一搭没一搭地想著伊凡·万科的事。 林卫国已经回了消息,说组织在俄国的人已经出发去沃罗涅日了,预计三天內就能找到那只鸚鵡。 三天! 林默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时间,托尼在摩纳哥被袭击是在四天前,伊凡·万科被抓是当天的事。 按照原剧的剧情,伊凡·万科会在监狱里待一段时间,然后被贾斯汀·汉默救出来。 贾斯汀·汉默,那个军火商,斯塔克工业的死对头。他会把伊凡·万科从监狱里捞出来, 给他提供资金设备和实验室,让他造出远程遥控的无人战甲,然后在斯塔克工业博览会上搞事情。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和催更,谢谢大家的支持!本书评分已有7分了,小弟很满足。各位大佬如果追更完新章节,书架里没有其它小说的话可以去看看我的《南洋小道》已经50多万字了,够肥了大家上吧!) 第126章 劫狱 林默不需要干涉这个过程,他只需要看著。等伊凡·万科完成了他的使命,等他把那些战甲造出来, 等他在博览会上搞事情,等托尼被打得狼狈不堪的时候,他再出手。 林默本来可以在伊凡·万科刚被贾斯汀·汉默从监狱里救出来的时候就把他截胡,用精神控制把他控制住, 带回马里布,关在地下室里,让他老老实实交出所有技术。但他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 伊凡·万科这个人,得留给托尼。不是因为林默善良,是因为他需要托尼经歷这些挫折。 托尼·斯塔克,钢铁侠,天才发明家,亿万富豪,花花公子。他这辈子太顺了,顺到不知道什么叫失败, 顺到不知道什么叫绝望。他需要一个人来告诉他,你不是无敌的,你不是万能的,你不是每次都能贏。 而伊凡·万科就是这个人! 一个跟他一样聪明、一样疯狂並且更加不择手段的人。托尼需要在伊凡·万科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看到自己的另一面,看到自己如果不悬崖勒马会变成什么样子,所以林默不打算提前动手。 他要让托尼自己面对伊凡·万科,自己打败他,自己消化掉这个心魔。 林默只需要在旁边看著,確保托尼不会被打死,然后在他被打得差不多的时候,出手收拾残局。 林默想到这里,贱笑了一下。他其实就是想找乐子,就是想看托尼出丑。 什么『得让托尼经歷一些挫折心態才会变得成熟』,那是冠冕堂皇的说辞。 林默就是想看托尼被打得满地找牙,想看托尼的战甲被电鞭抽得冒烟,想看托尼那张欠揍的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 谁叫你造什么反林默装甲,谁叫你造什么肉盾型刺客型,谁叫你当著我的面介绍怎么对付我。你特么活该! 几天后,林默去了纽约市区。娜塔莎没跟著来,她说要在家研究新买的护肤品,还说小辣椒要来家里做客,她得准备准备。 林默不知道她准备什么,家里除了烟就是酒,除了酒就是零食。但他没问,女人心海底针,问多了容易挨打。 甲壳虫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林默戴著墨镜,一只手握著方向盘,另一只手搭在车窗上, 海风从窗口灌进来,吹得他的头髮像被狗舔过一样贴在头皮上。 林默来到了关押伊凡·万科的监狱门口,把车停在路边。监狱在纽约郊区,周围很荒凉, 除了几棵枯树和一片杂草,什么都没有。高墙铁丝网岗哨和探照灯,一切都很標准,一切都很无聊。 林默把墨镜摘了,然后使用精神能力控制了监控室的一个狱警,偷偷进入监控室准备看戏。 等著伊凡·万科被救出去的那一刻,他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今天是贾斯汀·汉默安排人来救伊凡·万科的日子。 林默在监控室里等了大概一个小时,瓜子磕了半包,喝了两口水,上了三次厕所。 就在林默快要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是不是出错的时候,他看见那个狱警拿著一个餐盘走进伊凡·万科的牢房, 餐盘上放著一坨土豆泥。土豆泥在监狱里是標配,每个犯人的午饭里都有土豆泥。 但伊凡·万科的那坨土豆泥不一样,那坨土豆泥里藏著一个炸弹。林默从监控屏幕上看不清土豆泥的样子, 但他知道里面藏著炸弹。林默从监控室的椅子上坐直了,把腿从桌上放下来,凑近屏幕,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 他看见伊凡·万科吃了一口土豆泥,然后把餐盘放下。还看见那个狱警转身走出了牢房, 然后另一个狱警带著一个犯人走进了伊凡·万科的牢房。那个犯人的长相跟伊凡·万科有七八分相似, 同样的长髮,同样的满身纹身,同样的身高体型。林默知道这就是替身,是用来在事后製造伊凡·万科死亡的假象。 林默在监控里看到伊凡·万科站起来,朝那个替身走过去,抡起拳头,一拳,两拳,三拳。 那个替身倒在血泊中,不动了。林默看到伊凡·万科从餐盘里拿出那坨土豆泥,剥开外面的塑料纸, 露出里面那个小小的圆圆的小东西。他把那个小东西贴在铁门上,退后几步,背过身去。 一声闷响铁门被炸开了,伊凡·万科从里面走出来,走在走廊里。走廊里有守卫,有犯人,有工作人员。 但没有一个人拦他,不是因为他们没看见,是因为他们都被收买了。或者被威胁了,或者被替换了。 林默不知道是哪种情况,但他知道结果是一样的——伊凡·万科大摇大摆地走出了监区,一路上畅通无阻。 林默看著这一切,嘴里嘖嘖有声。“我操!这尼玛也太假了吧?这不是监狱吗?这是五星级酒店吧!你看这个长毛怪,走得多从容,多淡定,多优雅。人家不是越狱,人家是退房。手续都不用办直接走,牛批,真牛批。” 林默看见伊凡·万科走出监区,下了楼梯。楼梯口站著两个狱警,穿著制服,戴著帽子,手里拿著对讲机。 伊凡·万科走到他们面前,两个狱警就像看见了老朋友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头套, 套在伊凡·万科头上,然后一左一右架著他的胳膊,往楼下走。林默看著那两个狱警熟练的动作,嘴里又开始念叨。 “专业!这就叫专业。套头套的动作一气呵成,不加一分一秒。架胳膊的力道恰到好处,不轻不重。这要不是练过的,我把这监控屏幕吃了。你说你们当狱警屈才了,你们应该去当特工。就你们这身手,这心理素质,这职业素养,来监狱看管犯人,不是大材小用?是暴殄天物啊!” 第127章 剧情开始 而就在这时,监狱的大门被撞开,一辆麵包车开进去,没有掛牌照,车窗贴著深色膜。 林默看著那辆车,瓜子磕得更快了。五分钟后,车里开始往外冒烟,不是著火的烟,是催泪瓦斯的烟。 白色的烟雾从监狱的窗户、门口、通风口涌出来,把整个监狱都包裹住了。 外面的守卫们从岗哨上跑下来,有的在咳嗽,有的在流眼泪,有的在捂鼻子。他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只知道有人往监狱里扔了催泪瓦斯,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眼睛疼得睁不开,他们只知道现在不是抓人的时候,现在是逃命的时候。 林默靠在椅子上,看著这一切,嘴里磕著瓜子,品头论足。 “嘖嘖嘖,不愧是资本国家,劫个牢犯都这么有排面。催泪瓦斯开路,全自动定时投放,连个扔烟雾弹的人都省了。环保,高效,低碳,零排放。这要放在我们龙国,早就被城管抓去喝茶了。” 林默吐了一个瓜子壳,继续点评道。 “你看那个守卫,追击得跟兔子似的。你跑什么?你一个月工资多少?两千?三千?为两千块钱玩什么命?” 林默又吐了一个瓜子壳,继续磕。 “还有那个,站在岗哨上那个,你站那么高干什么?你是靶子啊?你是怕別人打不中你?你忠於职守,可惜你老板不在这儿,你表忠心他也看不见。他现在可能正在某个沙滩上搂著比基尼美女喝马提尼呢,哪顾得上你?” 林默的嘴没停过,他一边磕瓜子一边点评,从守卫点评到狱警,从狱警点评到犯人,从犯人点评到监狱的建筑设计。 他说这个监狱的围墙不够高,那个监狱的铁丝网不够密,这个监狱的岗哨位置不对,那个监狱的探照灯角度有问题。 林默就像是一个来视察的领导,对每一个细节都提出了『宝贵意见』。 监狱里的动乱持续了大概二十分钟,从催泪瓦斯爆炸到犯人暴动,从犯人暴动到守卫撤退,从守卫撤退到伊凡·万科被救出。 林默看著这一切,心里只有一个感觉——这尼玛比看电影还精彩。 他看见伊凡·万科被架出了监狱大楼,上了一辆麵包车,林默看著那辆麵包车驶出监狱大门,匯入公路上的车流里,嘴角翘了一下。 林默把最后一把瓜子倒进嘴里,把壳吐在地上,拍拍手,站起来。又活动了一下脖子,骨节咔咔响了几声。 他看著身边那个被他精神控制的狱警,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脸上的表情木訥,眼神空洞,像一个没有灵魂的塑料模特。 “去,放把火。监控室里的设备全都烧了,包括我吃剩的瓜子壳。” 那个狱警转过身,走向监控室的桌子。拿起桌上的一个打火机,按下开关,火苗窜出来,点燃了窗帘。 窗帘是化纤的,遇火即燃,火势很快蔓延到桌椅、文件柜、天花板。林默站在监控室的窗户外面,看著里面冲天的火光。 火焰从窗户里涌出来,黑烟滚滚,把天空都染成了灰色,他不能让人知道他来过这里。 林默在监控室里的椅子上坐了一个多小时,瓜子壳上全是他的唾液,他懒得收拾,乾脆一把火烧掉省事。 这座监狱里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守卫被收买,狱警被买通,犯人里有一大半是罪有应得。 烧了就烧了,死了也活该。谁叫你们要帮贾斯汀·汉默劫狱,谁叫你们要收他的脏钱,虽然你们演得开心,我看得也乐呵。 但看完之后,证据不能留。一把火烧了,乾乾净净,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林默从围墙上跳下来,拍了拍手上的灰,走向那辆粉色甲壳虫。他拉开车门,坐进去,发动引擎。 车速不快,他开得很稳,像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公民。 到家的时候,天快黑了。 林默把车停在车库里,走进屋里。娜塔莎在厨房里煎培根,油烟机开著,滋滋啦啦的声音充满了整个屋子。 她穿著一件白色的吊带裙,头髮散著,赤著脚,围著一条浅蓝色的围裙。 锅铲在锅里翻动著,培根从红色变成棕色,油脂在锅底滋滋地冒泡。娜塔莎听见脚步声,头都没回。 “回来了?饭快好了,去洗手吃饭。” 林默走进厨房,从后面搂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娜塔莎的身体在他怀里僵了一下,然后放鬆了,靠在他身上。 “一身的灰,今天去哪了?” 娜塔莎问,语气很隨意。林默想了想,说了一句。 “去看戏了。” 娜塔莎手里的锅铲停了一下。 “看戏?什么戏?” “越狱大戏。精彩得很。” 娜塔莎沉默了一会儿。“你一个人去看戏,不带我?” 林默轻笑著说。“下次带你去。” 娜塔莎没再问了,她知道林默有很多秘密,知道他经常做一些她不知道的事。 她不问,不是因为不想知道,是因为信任。她信任林默,她知道林默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这就够了。 吃完饭,林默洗了碗,擦了灶台,倒了垃圾。 林默走回客厅的时候,娜塔莎已经洗完澡了,穿著一件深蓝色的真丝睡袍,头髮还湿著,坐在沙发上,手里拿著一本书。 林默走过去,弯腰把娜塔莎从沙发上抱起来,手里的书掉在地上,啪的一声。 娜塔莎搂住林默的脖子,看著他的眼睛,林默抱著她走进臥室,关上了灯。 .................. 四周后,林默正在院子里晒太阳,手机响了起来。 是林卫国发的消息,只有一句话。“林叔,那只鸚鵡到了。” 林默看著那条消息,嘴角翘了一下。他把手机放下,从躺椅上站起来,走到阳台上,看著远处的海面。 今天也是贾斯汀·汉默,在斯塔克工业博览会展示无人战甲的日子,林默知道真正的剧情开始了。 他等这一天等了很久,自从伊凡·万科从监狱里被救出来,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伊凡·万科躲在贾斯汀·汉默提供的实验室里,没日没夜地造那些战甲。 贾斯汀·汉默以为自己捡到了宝,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能帮他打败斯塔克工业的天才。 他不知道的是,他捡到的不是宝,是一颗定时炸弹。伊凡·万科从来不是贾斯汀·汉默的合作伙伴,他是贾斯汀·汉默的利用者。 第128章 失控的战甲 他用贾斯汀·汉默的钱和设备,造出了他自己想造的东西.............一支由无人战甲组成的钢铁军团。 伊凡·万科不需要贾斯汀·汉默,他需要的是贾斯汀·汉默的资源和平台。 等他的战甲造好了,等他的计划完成了,贾斯汀·汉默就是一枚弃子。一枚被利用完就会被扔掉踩碎的弃子。 林默看著海面,他想起在原剧中,托尼因为鈀中毒生命垂危,授权让罗迪上校带走了马克战甲。 后来罗迪上校把战甲交给了军方,军方又把战甲交给了贾斯汀·汉默改装。 贾斯汀·汉默在那套战甲上安装了伊凡·万科设计的武器系统,把罗迪上校变成了他的棋子。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林默早就用再生药剂治好了托尼胸口的伤,托尼没有鈀中毒,没有生命危险, 也就没有授权罗迪上校带走战甲。罗迪上校现在应该还在空军基地里开他的f-22,跟这套战甲没有任何关係。 所以林默得去给托尼帮帮场子,要不然林默真怕出现意外,让托尼被伊凡·万科给嘎了。 林默得去现场看看,確保托尼不会被伊凡·万科打死。林默深吸了一口气,从阳台上跳了起来。 十环从他左臂上浮起来两个圆环,出现在林默的脚下就像踩著两个推进器。整个人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射了出去, 速度快到空气中爆出一声音爆。林默在半空中留下一道淡蓝色的轨跡,朝著斯塔克工业博览会的方向飞去。 林默的眼睛半眯著,看著前方。地平线在视野里弯曲成一个弧形,纽约的天际线在远方若隱若现。 斯塔克工业博览会的標誌性建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一个巨大的金属蘑菇,蘑菇的顶部是一个圆形的展馆,展馆的四周掛满了斯塔克工业的gg牌。 林默在博览会外面找到了一个最佳观光位置,一栋高楼的楼顶。 这里离展馆大概两百米,高度差不多,视野开阔,正对著展馆的主舞台。这里能清楚地看到舞台上的每一个细节, 能看到那些无人战甲,能看到台下密密麻麻的观眾,能看到托尼站在舞台中央,穿著一身笔挺的西装,正在对著麦克风说著什么。 林默看不清托尼的表情,但他能想像出来。托尼一定在笑,那种他惯用的玩世不恭欠揍的笑容。 托尼不知道伊凡·万科躲在哪个角落里,不知道那些无人战甲里藏著什么样的杀机,不知道自己今天会经歷什么。 林默在空中悬停了几秒,调整了一下角度,然后缓缓降落在楼顶上。十环重新回到他的左臂上,安静地躺著。 他走到楼顶的边缘,坐在矮墙上,双腿悬空,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瓜子,撕开包装,开始看热闹。 舞台上几十台战甲整齐地排列,银色的,流线型的,胸口反应堆发著蓝光。 贾斯汀·汉默站在舞台中央,对著麦克风滔滔不绝地介绍他的『钢铁士兵』。 他的声音通过音响传遍整个会场,激动得发抖。林默磕著瓜子,看著舞台上那些战甲。 他知道,这些战甲不是贾斯汀·汉默的,它们是伊凡·万科控制的。 突然,舞台上的战甲开始动了。不是按程序演示的那种,这明显是失控了。 无人战甲的头同时转向台下的人群,胸口的反应堆开始聚能,武器系统自动激活。 贾斯汀·汉默还在台上滔滔不绝,不知道身后的死神已经睁开了眼睛。第一台战甲的手臂抬了起来, 掌心亮起白光,能量炮对准了观眾席。托尼从舞台侧面衝出来,穿著他那身红金相间的马克五號战甲, 一把推开贾斯汀·汉默,掌心的脉衝炮同时发射,打在那台失控的战甲上。 战甲被击飞,撞翻了旁边另外几台战甲,火花四溅,浓烟滚滚。观眾席上的人群尖叫著站起来,往出口跑去。 有人在哭,有人在叫,有人在推搡。孩子被撞倒了,女人被踩了,老人被挤在人群中动弹不得。 林默看著那片混乱的场面,磕了一个瓜子,面无表情,他知道这场闹剧很快就会结束。 托尼飞到空中,把那几些失控的战甲引向高空。 那些战甲像一群被激怒的马蜂,嗡嗡嗡地追著他,武器系统全开,能量炮、飞弹、机枪,各种弹药在空中炸开, 像一朵朵绚丽的烟花。托尼在弹雨中穿行,左躲右闪,好几次差点被击中,都被他险之又险地避开了。 林默看著天空中那场追逐战,嘴里嘖嘖有声。 “这操作,这技术,这反应速度。托尼,你以前是不是开过战斗机?” 林默看到一台战甲被托尼击落了,从高空坠落,砸在地面上,爆出一团火球。 天空中不断有战甲被击落,不断有火花爆开,不断有碎片飘落下来。林默知道那些战甲的地面坐標已经启动, 知道那些战甲的武器系统已经完全激活,知道那些战甲里面的自毁装置也已经被激活。 但林默可不打算提前解决,现在就將这些炸弹解决了,那等托尼打败伊凡·万科的时候林默还怎么支开托尼呢! 林默看到托尼把那群无人战甲引到了远处,那些战甲在低空飞行,在树丛间穿梭,在草坪上追逐。 托尼从空中俯衝下来,一发能量炮打在一台战甲的后背上,战甲的装甲裂开了一道缝,火花从缝隙里溅出来。 又一发打在另一台战甲的胸口,战甲的反应堆被他打碎了,蓝光一闪就熄灭了,战甲从空中掉落, 砸在地上,摔成了两截。林默从楼顶上站起来,展开十环朝那个方向飞去。 林默在空中划出一道淡蓝色的轨跡,像一颗逆向飞行的流星,穿过高楼树丛穿过那些还在空中愚蠢地追逐著托尼的无人战甲。 林默见托尼將那些无人战甲,慢慢引到远处的公园中后也是立刻跟过去,林默知道伊凡·万科这个反派小boss马上就要登场了。 (感谢大家送来的礼物和催更,喜欢本书的大佬请尽情的拿用爱发电砸我吧!) 第129章 伊凡·万科现身 托尼把那些无人战甲引到公园之后,天空中的追逐战变得更加激烈了。 战甲之间的碰撞声,能量炮的发射声和飞弹的爆炸声,在公园上空交织成一片混乱的交响乐。 树被炸断,草坪被烧焦,路灯被撞弯,长椅被砸碎。一台战甲从空中坠落,砸在公园的喷泉池里, 水花溅起好几米高,池子里的雕像被砸得粉碎。又一台战甲被托尼从背后击中,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 一头栽进树林里,撞断了三四棵树,压扁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冰淇淋车。托尼在空中左躲右闪, 掌心的脉衝炮一刻不停地发射。他的能量消耗很快,胸口的反应堆从亮蓝色变成了淡蓝色, 能源指示器上的数字在飞速下降。他还有不到百分之十五的能量,最多还能支撑二十分钟。 而伊凡·万科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他从公园的东边飞来,穿著一套全新的战甲。这套战甲跟之前在摩纳哥赛车场上那套完全不一样, 那套只是一堆焊接在一起的废铁,这套是真正的战爭机器,流线型的外壳,深灰色的涂装, 胸口反应堆的蓝光像一只狰狞的眼睛。他的双手各持一条电鞭,鞭子在空气中噼啪作响,电弧在鞭身上跳跃, 像两条隨时会扑向猎物的毒蛇。他的身后还跟著十几台无人战甲,跟贾斯汀·汉默在博览会上展示的那批一模一样, 银色的外壳,红色的指示灯,整齐地排列在他身后,像一支等待检阅的军队。 托尼悬停在半空中,看著伊凡·万科,马克五號的面罩下,他的脸色很难看。不是害怕,是愤怒。 这身战甲,这套系统,这些武器,全是基於他的方舟反应堆技术造的。 伊凡·万科悬停在托尼对面,两条电鞭在身侧缓缓摆动,像两条嗅到了猎物气息的蛇。 他的脸上带著一种古怪的笑容,不是得意,不是嘲讽,是一种『我终於等到了这一天』的释然。 他看著托尼,像猎人看著掉进陷阱里的猎物,眼神里没有仇恨,只有一种冰冷篤定志在必得的光芒。 “斯塔克,你看起来很累,是能量不够了?” 伊凡·万科的声音从战甲的扩音器里传出来,低沉,沙哑,带著浓重的俄国口音,像砂纸在铁皮上摩擦。 “我的能量还很充足,我的反应堆比你先进,我的战甲比你的强大,我的武器比你致命,你永远不是我的对手。” 托尼没有说话,他的面罩下,嘴角抽了一下。 他想反驳,但找不到反驳的话。伊凡·万科说的都是事实,他的能量確实不够了,他的战甲武器確实不如对方致命。 就在这时,一道幽蓝色的光从远处射来,速度快到连残影都来不及留下。 蓝光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停在托尼和伊凡·万科中间。光芒散去,露出一个人影。 林默踩在十环上,环子在脚下旋转,能量从环子里喷出来,托著他悬浮在半空中。林默看著对面的伊凡·万科,脸上没什么表情。 托尼看见林默,鬆了一口气。那口气松得很彻底,像有人把他胸口的一块大石头搬走了。 他的肩膀塌下来,呼吸变顺畅了,连战甲的能量指示器都不那么刺眼了。 托尼知道只要林叔过来,那伊凡·万科就翻不出什么浪花。伊凡·万科再厉害,能厉害得过浩克?浩克都被林叔打跑了。 伊凡·万科再能打,能打得过文武?文武活了一千年都被林叔打死了。伊凡·万科再疯,能疯得过憎恶? 憎恶现在还被关在神盾局地下室的笼子里,像一只被打了镇定剂的老虎。 伊凡·万科的目光从托尼身上移开,落在林默身上。 他看著林默脚下的十环,看著环子表面流淌的幽蓝色能量,看著林默那张没有任何表情的脸。 他认出了这个人,不是见过面,是看过新闻。神盾局的特工,復仇者小队的副队长,二战的英雄。 伊凡·万科不在乎这些头衔,他在乎的是这个人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气场。 不是杀气,不是威压,是一种让他本能地想后退的东西。伊凡·万科强撑著,他的骄傲不允许他后退, 他的仇恨不允许他后退,他的疯狂不允许他后退。 “你是谁?” 伊凡·万科的声音还是那么低沉沙哑,但多了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紧张。 林默看著他,没回答。 伊凡·万科等了两秒,嘴角抽了一下。他的目光从林默身上移开,扫了一眼托尼。 “斯塔克,这是你叫的帮手?你不是钢铁侠吗?你不是天下无敌吗?你不是一个人就能拯救世界吗?你连我都打不过,还要叫人来帮忙?你父亲要是看到你这个样子,怕是会从棺材里爬出来掐死你。” 托尼的面罩下,脸色变了。 不是因为伊凡·万科骂他,是因为伊凡·万科提到了他父亲。安东·万科和霍华德·斯塔克。 两个天才,两个合作伙伴,两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个被驱逐出境,在寒冷的西伯利亚度过了余生。 一个功成名就,建立了庞大的商业帝国,然后在一次车祸中死在了儿子的面前。(托尼还不知道父母死亡的正在原因) 伊凡·万科把仇恨记在了托尼头上,把仇恨记在了斯塔克工业头上,他不会停手的。 伊凡·万科又看向林默,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从脸看到脚,从脚看到脸。 他不觉得这个人有什么可怕的,不觉得这个人能对他造成什么威胁。 “你这个小虫子,滚远点,不要打扰我的狩猎。等我解决了斯塔克,再来找你玩。” 林默看著他,嘴角翘了一下。 不是笑,是那种『你特么在逗我』的表情。林默活动了一下脖子,骨节咔咔响了几声。 他看著伊凡·万科那张被战甲面罩遮住一半的脸,说了一句话。 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一颗钉子,钉在夜风里,钉在托尼的耳朵里,钉在伊凡·万科的心口上。 “这口气尼玛的比我还囂张啊?你来m国多久了?你不知道在m国,我林默不允许有比我更囂张的人存在?你是从哪个犄角旮旯冒出来的长毛怪?你爹没教过你,出门在外要低调吗?” (感谢大家送来的礼物和催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30章 拆『玩具』 伊凡·万科的瞳孔缩了一下。 不是因为林默的话,是因为林默的语气。那种语气不是愤怒,不是威胁,是一种『你完了』的篤定。 他见过很多人在他面前说狠话,那些人在说完狠话之后,都被他的电鞭抽成了焦炭。 但这个人不一样,这个人说狠话的时候,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这种语气,要么是傻子,要么是真的不怕他。 伊凡·万科从来没见过林默这种人,他深吸了一口气,把心里的那丝不安压下去大喝一声。 “你找死。” 林默没再跟他废话,他脚下的十环突然加速旋转,能量从环子里喷涌而出,在他身后拖出一条幽蓝色的尾焰。 他的身体微微前倾,像一颗被击发的炮弹,朝著伊凡·万科射了过去。 伊凡·万科的反应很快,他的战甲內置的战斗程序在他看到林默启动的瞬间就做出了判断, 锁定目標,预判轨跡,计算拦截点。伊凡的右臂抬起,电鞭从手腕处弹射而出, 鞭身在空气中划出一道炽白的弧线,朝著林默的脖子缠去。这一鞭的速度快到普通人根本无法看到轨跡,力量大到能劈开一辆装甲车。 但林默不是普通人,他的手伸了出去,五指张开,准確无误地抓住了那条电鞭。 鞭子在他掌心里跳动,电弧在他的手指间跳跃,噼啪作响,像一条被掐住七寸的蛇。 林默的皮肤被电得发白,手掌边缘泛起一圈焦黑色,但他没有受伤,林默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伊凡·万科的脸僵住了,他的战甲给他反馈的数据显示,这条电鞭的输出功率足以瞬间击穿一辆坦克的装甲, 足以把一个成年人的身体碳化。但这个人用手抓住了它,还活著还在动,还在朝他衝过来。 战甲的数据不会骗人,但战甲的数据一定出错了。 林默用力一拽,伊凡·万科感觉自己的战甲被一股他无法抗拒的力量拉了一下, 整个人从悬停的状態被拽了出去,像一条被鉤住的鱼。他的身体在空中失去平衡,翻滚著朝林默的方向飞去。 伊凡·万科本能地想鬆开电鞭,但电鞭的握柄已经和他的战甲手套锁死了。他松不开,他只能眼睁睁地看著自己撞向林默。 林默的右拳收在腰侧,蓄满了力量。十环的能量在拳面上凝聚,发出刺眼的白光。 他看著伊凡·万科那张越来越近的脸,一拳打了出去。这一拳打在伊凡·万科的脸颊上, 力道不大,但足够把他的脑袋打偏。伊凡·万科的头猛地往左一甩,脖子发出咔的一声脆响, 头盔的护目镜碎了一片,碎片从他脸上划过,留下几道细细的血痕。 林默没有停手,他的左拳又跟上来,打在伊凡·万科的胸口。战甲的胸甲凹下去一个坑, 反应堆的外壳裂了一道缝,蓝光从裂缝里漏出来,一闪一闪的。伊凡·万科感觉自己的肋骨断了两根, 不是疼是闷,像有人在他胸口上压了一块大石头,喘不上气。他的嘴张开,想喊却喊不出来。 林默的拳头像雨点一样落下来,一拳接一拳,一拳比一拳重,一拳比一拳快。 这些拳头打在伊凡·万科的脸颊上,打在鼻樑上,打在下巴上,打在额头上,打在伊凡·万科的胸甲上。 林默没有用全力,连一成的力都没用,怕把人打死了。但即便只有半成的力,也够伊凡·万科喝一壶的了。 战甲的部件在林默的拳头下一件一件地脱落,胸甲裂了,肩甲碎了,碎片飞溅出去,在草坪上划出一道道沟壑。 臂甲变形了,卡在伊凡·万科的手臂上,他想动一下都动不了。腿甲的关节被林默一拳打碎, 膝盖以下的部件脱落,露出里面的小腿。反应堆的外壳碎了一大半,蓝光从裂缝里涌出来, 像一颗快要熄灭的心臟在做最后的挣扎。头盔的护目镜全碎了,面罩裂成了好几块,从伊凡·万科的脸上脱落。 他的脸露了出来,长头髮,乱糟糟的鬍子,高颧骨深眼窝。他的眼睛瞪得很大,瞳孔里映著林默的拳头。 林默打到最后,伊凡·万科身上的战甲已经所剩无几了。反应堆还在,但也快了。 外壳全碎了,核心部分露在外面,蓝光一闪一闪的,像一盏快没电的灯泡。 伊凡·万科站在地上,不!他站不稳了。他的双腿在发抖,膝盖在打颤,脚踝已经肿了,脚趾头露在靴子外面。 他的身上只剩下一条內裤。不是战甲的內置防护服,是普通的棉质內裤,皱巴巴灰色的,上面有几个小洞。 他的胸膛上全是淤青,青一块紫一块的,像一幅抽象画。他的脸上全是血,嘴角破了,鼻樑断了,眼眶肿了,额头上有一个大包。 林默收拳,退后一步,看著伊凡·万科。 伊凡·万科看著林默,他的眼神变了,不再是那种『老子天下第一』的狂妄,而是变得恐惧。 他这三十多年里,在寒冷的西伯利亚度过了漫长的童年,看著父亲酗酒、骂人、砸东西, 最后在一个冬天的早晨再也没有醒来。他在莫斯科的街头混过,在警察局里挨过打,在监狱里被人欺负过。 伊凡·万科见过坏人,见过恶人,见过疯子,可他从来没见过眼前林默这种人。 这个人把他引以为傲的战甲拆成了一堆废铁,还是用拳头。不是用能量炮,不是用飞弹,不是用高科技武器。 是用拳头!!! 伊凡·万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他的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害怕。 这个人打他的时候,没有用全力。他能感觉到,那些拳头打在他身上的时候,力道被控制在一个很精准的范围內, 刚好能打碎战甲,刚好能打疼他,刚好不会打死他。 这个人不是在打架,他是在拆玩具,把他伊凡·万科当成了玩具。 第131章 裤襠藏枪 托尼悬停在半空中,离得远远的,不敢靠近。不是怕被误伤,是怕被林默打海了顺带把他也给揍一顿。 托尼太了解林叔了,他林默绝对做的出这种事,而且打完肯定会说是打顺手没注意,谁特么让你往上凑的就算是交待了。 托尼曾经在神盾局训练场上亲眼看见林默把一台训练机器拆成零件,然后顺手把站在旁边的朗姆洛也揍了一顿。 朗姆洛什么都没做,只是站在那里。林默的理由是『你站的位置让我分心了』,托尼不想成为下一个朗姆洛。 托尼看著伊凡·万科光著身子站在公园的草坪上,在那条灰色的內裤和满身的伤疤,心里涌起一股同情之色。 这个人,差点毁了他的公司,差点把他父亲留下的遗產付之一炬。他应该恨他,但恨不起来。 托尼看著伊凡·万科现在的样子,只觉得很可悲。伊凡·万科的目光从林默身上移开,落在托尼身上。 他的眼神恢復了清明,恐惧退了,仇恨回来了,比之前更浓烈。 伊凡·万科的手从身侧抬起,他的右手伸进了內裤里。不是裤兜,是內裤。那条灰色皱巴巴的,上面有几个小洞的棉质內裤。 他的手指在布料下面摸索了一下,掏出了一样东西。一把手枪!很小银色的,掌心大小的那种。 不是军用制式手枪,是民用自卫手枪,装五发子弹的那种。伊凡·万科把枪口对准林默,直接扣动了扳机。 砰!!!!! 五发子弹连续射出。 托尼张大了嘴,看著伊凡·万科手里那把小得可怜的手枪,又看了看他那条穿在身上的內裤。 这个画面太荒唐了,一个前物理学家的儿子,一个能在垃圾堆里造出方舟反应堆的天才, 一个用一堆废铁造出电鞭,在摩纳哥赛车场上把托尼·斯塔克的赛车劈成两半的疯子, 在几分钟前还穿著一身足以对抗钢铁侠的先进战甲,现在却只穿著一条內裤站在公园的草坪上, 从內裤里掏出一把小得可怜的手枪,朝著十米外的一个目標射击。托尼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不是被伊凡·万科侮辱,是被这个世界的荒诞侮辱。 五颗子弹打在林默身上,他的t恤上多了五个小洞,洞口边缘烧焦了一圈。 子弹头嵌在林默的皮肤上,没有穿透,只是嵌在表皮里,像五颗嵌在墙里的图钉。 林默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胸口上的五个弹头,伸手把那它们一颗一颗地从皮肤上抠下来, 弹头掉在地上,叮叮噹噹响了几声。他的皮肤上留下五个小红点,红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淡,几秒钟后就完全消失了。 林默抬起头,看著伊凡·万科,脸上的表情不是愤怒,不是惊讶,是一种『你特么在逗我』的呆滯。 伊凡·万科的手还举在半空中,枪口还对著林默,但他的手指已经扣不动扳机了,因为子弹打完了。 他看著林默胸口上那五个小红点消失的过程,看著那个人的皮肤在一瞬间恢復如初,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的手开始发抖,枪从他手里滑落,掉在地上,发出一声轻响。他的腿也开始发抖,膝盖弯了,身体往下坠,最后跪在了地上。 伊凡·万科跪在草坪上,低著头长头髮垂下来,遮住了他的脸。他的肩膀在抖,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 林默看著跪在地上的伊凡·万科,又看了看散落一地的战甲碎片,再看了看自己胸口那五个被子弹烧出来的小洞。 林默的目光落在地上的那把小枪上,最后看向了伊凡·万科那条灰色的棉质內裤。 林默的脑子终於从『我看到了什么』切换到『我被怎么了』? 这个长毛怪,从裤襠里掏出一把枪?重要的是用这把从裤襠里掏出来的枪,打了他五枪。 林默的感觉不是疼,是膈应! 就像有人往他身上泼了一盆洗脚水,不疼,但噁心。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来。 林默走到伊凡·万科面前,蹲下来看著他。伊凡·万科抬起头,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到半米, 伊凡·万科的眼睛里有恐惧,有愤怒,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林默伸出右手,五指张开,一巴掌甩在伊凡·万科的脸上。 啪的一声,清脆响亮,在空旷的公园里迴荡。伊凡·万科的头猛地往右一甩,嘴里飞出两颗带血的牙。 林默的左手又跟上来,又一巴掌,啪!伊凡·万科的头又猛地往左一甩,嘴里又飞出两颗牙。 接著左右开弓,啪啪啪啪啪,林默的大嘴巴子像雨点一样落在伊凡·万科的脸上,不重!但每一下都带著侮辱。 他用的是巴掌,不是拳头。打耳光比拳头更侮辱人。拳头是打架,耳光是教训。 拳头是平等的对手之间的较量,耳光是不平等的长辈对小辈的管教。林默在用耳光告诉伊凡·万科,你在我面前什么都不是。 “你特么从裤襠里掏枪?你特么用裤襠里掏出来的枪打老子?你特么是不是觉得老子好欺负?你特么是不是觉得老子不敢杀你?你特么信不信老子把你那条破內裤塞你嘴里,让你自己尝尝你裤襠里那把枪的味道?” 伊凡·万科的脸已经被打得不成样子了,两边的脸颊肿得老高,嘴唇翻开了,鼻樑歪了,眼眶青了,耳朵红得像煮熟的虾。 林默在克制,他真的很想一拳打死这个变態,但他不能,伊凡·万科对他有用,对龙国也有用, 他的脑子里的那些技术、那些图纸、那些原始码,比他的命值钱一万倍。 所以他忍了!林默打了伊凡·万科几十个耳光,把心里的那口恶气发泄了大半,然后站起来,退后两步。 托尼悬停在旁边的半空中,一直没敢落地,也没敢说话。 从伊凡·万科那把藏在裤襠里的小手枪开火的那一刻起,托尼就知道伊凡·万科完了。 因为藏那把枪的地方侮辱了林叔,打林叔用拳头可以,用能量炮可以,用电鞭可以,用任何武器都可以。 但你不能用从裤襠里掏出来的枪打他,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托尼要是林叔,他也会暴走。 (求催更和免费的小礼物,大家不用怜惜我,直接来一波礼物砸我吧!) 第132章 控制伊凡·万科 林默打完伊凡·万科之后,呼吸恢復了平稳,脸上的表情也恢復了平静。 他低头看了看伊凡·万科,伊凡·万科跪在地上,捂著脸,指缝间渗出血跡,肩膀在抖。 林默冷漠地看了他一眼,正要开口说话,周围那些被击落的无人战甲残骸突然发出了“嘀嘀嘀”的声音。 不是一台,是所有。嘀嘀嘀嘀嘀,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有的很近,就在脚下,有的很远,在公园的草坪那头。 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密,像一群被惊动的蟋蟀在叫。托尼的脸色变了,面罩下的瞳孔猛地一缩。 他听出了那种声音,那是自毁装置启动的倒计时。伊凡·万科在设计这些战甲的时候,在每一台战甲里都预装了自毁装置。 托尼猛地转身,面朝博览会的方向,启动了战甲的推进器,全速飞去。 他的速度快到突破了音障,空气中爆出一声巨响,一道白色的气浪在他身后扩散开来。 林默看著托尼飞走的身影,心里一点都不著急。他知道小辣椒不会有事,在原剧中, 小辣椒在伊凡·万科启动自毁程序爆炸之前就会被托尼带出了展馆,现在应该也一样。 林默转过身,看著跪在地上的伊凡·万科。伊凡·万科还捂著脸,指缝间还在渗血,肩膀还在抖。 他的头髮散落在脸前,遮住了大半张脸。林默看著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像个鵪鶉似的,哪还有刚才那种囂张的气焰。 林默伸手把伊凡·万科从地上提起来,像提一只待宰的鸡。伊凡·万科的双脚离了地,身体在半空中晃荡。 他的眼睛从手指缝后面露出来,看著林默,瞳孔里有恐惧、有不甘。林默看著他的眼睛,大喝一声。 “看著我!” 伊凡·万科的身体猛地一颤,不是被嚇的,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击中了。 他的大脑像被一根针扎了一下,不是疼,是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他的意识被什么东西包裹住了, 像被一层厚厚的棉花裹住,听不见也看不见,感觉不到外界的一切。他的思维开始变慢, 像一台老旧的电脑在运行一个超大的程序,每一个指令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处理。 他的记忆开始模糊,像一面被水雾笼罩的镜子,看不清自己的脸,也看不清镜子里映出的那些画面。 他的自我开始消融,像一块冰被扔进了沸水里,从边缘开始融化,一点一点地缩小。 林默的眼睛里泛起了蓝光,不是十环的蓝,是心灵宝石的蓝。那种蓝色比十环的更深沉,更內敛, 像深海的底部,没有光,没有声音,没有生命。他的瞳孔消失了,整个眼眶被蓝色的光填满, 像两盏蓝色的灯,照进伊凡·万科的眼睛里,照进他的大脑里,照进他的灵魂深处。 林默成功的控制住了伊凡·万科! 伊凡·万科的眼神变了,从恐惧变成了空洞,从空洞变成了木訥。 他的瞳孔扩散了,焦距消失了,像两滩死水,没有任何波澜。 他的表情消失了,没有愤怒,没有恐惧,没有仇恨,什么都没有。 他就像一具站著的傀儡,他呼吸著,像一台呼吸的机器。他活著,但他的意识已经被控制了。 被林默的精神力压制在了大脑的最深处,像一个被关在地牢里的囚犯,看不见光,听不见声音。 伊凡·万科的意识还在,他能感觉到自己还活著,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感觉到自己的呼吸,感觉到风从皮肤上吹过的凉意。 但他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了,他的手不是他的手,他的嘴不是他的嘴。他想动,动不了。 他想说,说不出来。他被困在自己的身体里,像一个被锁在驾驶舱里的飞行员,看著別人在操纵他的『飞机』。 林默把伊凡·万科放下来,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了林卫国的號码,接通后问道。 “你在哪?” “林叔,在公园南边的那条街上,车停在一棵大树下面,就是您交代的位置。” “我马上过去。” 林默掛了电话,把十环从脚下收回来,套回左臂上。 十个环子安安静静地躺著,不发光,不出声,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林默提起伊凡·万科的后领,脚尖一点地,身体轻飘飘地升了起来,十环在他左臂上微微发光, 能量从环子里涌出来,包裹住他的全身,形成了一个看不见的力场。这个力场抵消了重力,让他能在空中悬浮、移动。 林默提著伊凡·万科,像提著一袋大米,朝著林卫国说的方向飞去。 夜风很大,吹得林默的头髮往后飘,也吹得伊凡·万科的长头髮像海草一样在空中扭来扭去。 伊凡·万科的灰色內裤在风中瑟瑟发抖,两条光腿在空中晃荡,脚趾头冻得发紫。 林默看著他那副样子,心里没有同情,只有一种『你活该』的冷漠。他飞了两分钟,找到了那棵大树。 树冠很大,枝叶茂密,在路灯下投下一大片浓重的阴影。树下面停著两辆黑色的suv,没有掛牌照, 车窗贴著深色膜,引擎没熄,排气管冒著白烟。林卫国站在第一辆车旁边,穿著一件深色的衝锋衣, 帽子戴著,双手插在口袋里。他看见林默提著一个人从天上飞过来,瞳孔缩了一下。 林默落在林卫国面前,把伊凡·万科放下来。 伊凡·万科的双脚踩在地上,站不稳,身体晃了两下,林卫国伸手扶住他。然后从腰后掏出一副手銬, 把伊凡·万科的双手銬在背后,又掏出一副脚镣,把他的双脚銬在一起。 伊凡·万科没有任何反应,没有反抗,没有挣扎,没有求饶,甚至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他站在那里,像一个没有灵魂的塑料模特,任由林卫国摆布。林卫国检查了一下手銬和脚镣,確认锁紧了,退后一步。 (感谢时空气大佬送来的秀儿和寄刀片,大佬破费了。也谢谢其他大佬送来的礼物和催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33章 都是人才 就在这时,一阵扑棱扑棱的声音从第二辆suv里传来。 车门打开,一个行动队的小兄弟从后座探出头来,手里抓著一只鸟。 白色的鸚鵡,比成年人的拳头大一圈,羽毛是白色的,它的脖子上有一圈黄色的羽毛,像一条金色的围巾。 它的眼睛圆溜溜的,透著一股机灵劲儿。最好笑的是这鸟的双脚上带著一个银色的金属圆圈。 手銬!还是迷你版的,刚好卡在鸟腿的关节上面。鸚鵡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手銬,又抬头看了看林默,嘴一张一合。“zdravstvuyte!(您好!)” 林默愣了一下,俄语!他听不懂。但他知道这不是在骂人,这只鸚鵡在跟他打招呼。 他看著那只鸚鵡,又看了看鸟腿上的迷你手銬,又看了看旁边一脸憨厚的行动队小兄弟,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默想问『你们为什么要给一只鸟上手銬』,但没问出口。 林卫国看出来林默的困惑,清了清嗓子,脸上的表情很正经,很严肃,很认真。 “林叔,您下过命令,凡是您下令抓捕的生物,不管是人还是別的什么东西,上手銬这种必要的程序都是要走一遍的。这是规矩,不能因为它是鸟就不走程序,程序就是程序,跟对象无关。” 林默站在那里,嘴张开又合上,合上又张开。 他看著林卫国那张正气凛然的脸,又低头看了看那只鸚鵡腿上的迷你手銬。 那手銬的做工很精细,銬环的大小刚好卡住鸟腿,不紧不松,不会掉下来,也不会勒伤鸟腿。 两个銬环之间用一根细细的链条连接,链条大概有两厘米长,足够鸟腿活动。 林默指著鸟腿上的手銬,深吸了一口气。 “你特么要上手銬,不会銬住那鸟的翅膀吗?你銬它腿有毛用啊!这鸟玩意儿不是照样能飞!你銬它翅膀,它飞不了了,你銬它腿有什么用?” 林卫国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鸚鵡腿上的手銬,又抬头看了看林默, 脸上的表情从不理解变成了恍然大悟,从恍然大悟变成了懊恼。 他转身看著那个行动队的小兄弟,那小兄弟已经把头低到胸口了,不敢看林卫国的眼睛。 林卫国的嘴唇动了两下,想骂,但没骂出来。林默看著林卫国那副吃了苍蝇的表情, 又看著那个小兄弟那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样子,再看了看那只鸚鵡腿上的迷你手銬。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行了,別换了,有伊凡·万科在这儿,这鸟不会跑。” 林卫国点了点头,转身要去解鸚鵡腿上的迷你手銬,林默拦住他。 “省省吧,就让它戴著,还挺好看的。” 林卫国的手停在半空中,收回来了。 林默又看了看那只鸚鵡,它正在用喙啄自己脚上的迷你手銬,啄了几下,啄不开,放弃了,歪著头看著林默。 林默看著那只鸚鵡,脑子里在想一件事。这迷你手銬,是哪来的?行动队哪来的迷你手銬? 神盾局都没有这种东西,神盾局的手銬都是標准尺寸,成人用的。 九头蛇也没有这种东西,九头蛇的装备都是实战用的,不会准备迷你版的手銬。 这只手銬一看就是特製的,銬环的尺寸链条的长度和锁扣的精度,都不是批量生產的东西,这是手工打造的。 林默指著鸟腿上的迷你手銬,看著林卫国。 “这玩意儿哪来的?” 林卫国的嘴角抽了一下,他缓缓转过头,看著旁边那个行动队的小兄弟。 那小兄弟穿著一件深色的衝锋衣,帽子没戴,头髮理得很短,脸上的表情很憨厚。 他感觉到林默和林卫国的目光同时落在他身上,身体微微一颤,抬起头,憨憨地笑了笑。 林卫国深吸了一口气,一把將那个小兄弟从车旁边拉了过来,拉到林默面前,一只手按著他的后颈,像按著一个犯了错的小学生。 “林叔,这孩子叫王小石,去年刚调到我们队的。以前在技术处搞装备研发,后来因为太能折腾被赶出来了。他手巧什么都能做,这迷你手銬就是他捣鼓出来的。” 王小石憨厚地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林副局长好。” 林默看著他,点了点头。“这手銬你做的?” 王小石点了点头。“嗯吶!您说要抓一只鸚鵡,我想著鸚鵡的腿细,標准手銬銬不住,就自己动手做了一个。” “你怎么做的?” 王小石的眼睛亮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从憨厚变成了专业。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巧的工具,指著鸟腿上的手銬,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 “这个很简单,就是按照標准手銬的结构等比缩小。標准手銬的銬环內径是八厘米,链条长度是五厘米,锁芯是六齿的。我这个迷你手銬的銬环內径是八毫米,链条长度是两厘米,锁芯是三齿的。材料用的是航空铝合金,阳极氧化处理过能防锈。锁芯的精度控制在零点一毫米以內,不会卡顿也不会鬆动。銬环的內侧加了硅胶垫,防止磨伤鸟腿。链条的每个环节都做了倒角,不会刮手。” 林默站在那里,听王小石讲了五分钟,一字不漏地听完了。 他看著王小石那张憨厚的脸,又看了看那只鸚鵡腿上的迷你手銬,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这尼玛真是个人才啊! 动手能力槓槓的,不等不靠,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组织需要的就是这种人,不需要给他下命令, 不需要给他分配任务,不需要给他提供资源。他自己就会发现问题,自己就会想出解决方案,自己就会动手把事情办好。 林默拍了拍王小石的肩膀,力气不大,但王小石被他拍得往旁边歪了一下,差点没站稳。 “你叫小王吧?你很不错。以后跟你们队长好好干,组织不会亏待你的。”林默说。 王小石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他的腰板挺直了,胸膛挺高了,脸上的笑容更憨厚了,更灿烂了。 他张了张嘴,想说『谢谢林副局长』,但还没说出来,旁边传来一个声音。“pochemu u menya naruchniki?”(为什么要銬我?)俄语。 第134章 心黑的林卫国 林默看著王小石那张激动得快要哭出来的脸,摇了摇头。 这年轻人,动手能力是强,但也是个缺心眼的,给一只鸚鵡上手銬这种事都干得出来。 他倒不是坏,就是脑子有时候转不过弯,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没再说什么。 他转过身,面对著林卫国。 “这是伊凡·万科,已经被我用精神控制住了。把他运回国內,给他份牛马工作让他发挥下余热。” 林默指了指站在旁边双目空洞的长髮壮汉。 “这是我的新能力,精神控制。具体怎么弄的你別问,问了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你就知道一点,他现在没有自己的意志,我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但这种控制不会影响他的智商,他脑子里那些技术、图纸、原始码,全都在,一样不少。” 林卫国听后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林叔居然还有这种能力顿时双眼放光,这尼玛妥妥的神技啊! “林叔,精神控制?你能控制別人的思想?” “能啊!咋滴你想试试。”林默不怀好意的看著他。 “不!!!,我就想问问能控制多久?” “不知道!没试过极限。但以我现在的能量储备,控制他几年应该没问题。” 林卫国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他的脑子里在飞速运转,各种念头像被捅了的马蜂窝一样涌出来, 嗡嗡嗡地在他脑海里飞来飞去。精神控制,这是比超级士兵血清更恐怖的东西。 血清能造出强大的战士,但战士有自己的思想,会累会怕会有背叛的风险。 但精神控制不一样,被控制的人没有自己的意志,不会累不会怕不会逃跑也不会背叛。 他们就是工具,是会呼吸的会思考会解决复杂问题的工具人。 “林叔,这种人要是多来几个,您把国际上那些顶尖的科学家、工程师、武器专家全都控制住,往国內一送。都不用给工资,不用给福利,不用给他们分房子,不用给他们解决户口。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只需要给点吃的喝的,连睡觉都可以在实验室里打地铺,这不比什么人才引进计划好使?” 林默一巴掌呼在林卫国的后脑勺上,啪的一声,清脆响亮。林卫国的脑袋往前一栽, 帽子掉了,头髮乱了,耳朵红了。他捂著后脑勺,一脸委屈地看著林默。 “你特么比资本家还黑!资本家好歹还给个最低工资,你特么是想连那点工资都省了?还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只给『草料』你当人家是牲口啊?” 林卫国张了张嘴,想说『这不是牲口,这是工具人』,但他看著林默那双还在冒火的眼睛,把这句话咽了回去。 林默打完林卫国后,自己也愣了一下。 他想了想林卫国刚才说的那番话,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只给点吃的喝的。 不用给工资,不用给福利,不用解决户口,不用分房子。这尼玛不就是牛马吗?完美的牛马。 不会辞职,不会跳槽,不会要求加薪,不会跟同事勾心斗角,不会在『公司』內部搞派系斗爭。 安安静静地干活,老老实实地输出,勤勤恳恳地奉献。这种劳动力,上哪儿找去? 比什么985、211毕业的高材生好用多了,比什么海外引进的千人计划专家靠谱多了。 林默越想越觉得有搞头,心里那杆天平的指针从『这也太缺德了吧』慢慢偏向了『这好像是个不错的点子』我怎么早没想到。 林默脸上的表情从愤怒变成了思考,从思考变成了盘算,从盘算变成了一种让林卫国看了后背发凉的贱笑。 那不是一个正直的人会露出的笑,那是一个站在悬崖边上,手里攥著一大把绳套,看著下面一群埋头吃草的肥羊的牧羊人的笑。 林默清了清嗓子,看了一眼站在旁边像木偶一样一动不动的伊凡·万科,又看了看林卫国那还在揉后脑勺的脸, 然后用一种很隨意的,我只是考虑一下的语气开了口。 “大侄子,你这个提议,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呢,我们做人要有底线。你不能一上来就给人家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只给点吃的喝的。你要先让他工作十个小时,吃得好一点,住得好一点。等他习惯了,再加到十一个小时。等他再习惯了,再加到十二个小时。循序渐进,温水煮青蛙。你不能一棍子把人打死,你得给他希望。让他觉得,也许明天会更好。明白吗?” 林卫国愣了一下,然后用力地点了点头。 “明白!林叔说得对,做人要有底线,循序渐进,温水煮青蛙。” 林默满意地点了点头,觉得自己今天的教育很成功,他看了一眼伊凡·万科,心里已经开始给他安排工作了。 先把他带回国,交给科学家的团队。让他在实验室里待著,把方舟反应堆的技术,能量武器的技术, 无人战甲的技术,全都写出来,画出来,整理成文档。写不完不许睡觉,不许吃饭,不许上厕所。 林默想到这里,又觉得自己太残忍了。他决定对伊凡·万科好一点,允许他每天上一次厕所,每次不超过五分钟。 林卫国这时候已经掏出了手机,打开了备忘录,在上面飞快地打字。 林默瞟了一眼,看到他在备忘录里写了这样一行字: “人才捕获清单:物理学,工程学,武器设计,人工智慧,生物化学,遗传工程,材料科学,能源技术。每个领域至少捕获三名顶尖专家,不设上限。” 林默的眼皮跳了一下,想说『你特么是不是想把全世界的科学家都抓回去』,但想了想,没说出来。 不是因为他不想,是因为他做不到。精神控制不是万能的,他一次能控制人数应该是有上限的。 而且需要对方在他的视线范围內,看著他的眼睛。他不可能跑到全世界各大高校和研究所, 把那些诺贝尔奖得主一个一个地控制住,装上飞机运回国。那不现实,也太招摇了。 但偶尔控制一两个,在对方被逮捕、被关押、被全世界遗忘的时候,悄悄把他弄走,神不知鬼不觉,还是可以的。 (求催更和小礼物,让小弟今天加个菜!谢谢大家。) 第135章 林默的担忧 伊凡·万科就是这种人,他被抓了,还被偽造了死讯,加上没有人会关心他的死活。 他现在就是个孤家寡人,没有朋友,没有家人,没有同事。他消失了,没有人会发现,没有人会寻找,没有人会在意。 林默要的就是这种人! “行了,別记了。”林默把林卫国的手机按下去。 “你现在先把伊凡·万科运回去,路上小心点,他虽然被我控制住了,不会反抗,但別磕著碰著。到了国內,把人交给科学家的团队,让他们把能挖的东西全挖出来。” 林卫国把手机揣回口袋,点了点头。 “明白。” 林默转身要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他想起了那个大脑袋,塞繆尔·史登(大头目)。 那个被浩克血清改造了大脑的生物化学家,那个智商不输托尼·斯塔克,在某些领域甚至超过托尼的天才。 他还在国內,林默没对他用过精神控制。 “那个大头目,塞繆尔·史登,最近怎么样?”林默问。 林卫国的表情严肃了起来。 “关在西北的一个秘密基地里,单独隔离。按照您的吩咐,脖子上装了项圈炸弹。每天二十四小时有人看守,四个小时轮一班。他的一日三餐都是通过送餐口递进去的,餐具是塑料的,吃完就回收。他不跟任何人接触,也不跟任何人说话。大部分时间就是坐在那里,盯著墙壁发呆。偶尔会要纸和笔,在纸上写一些公式和符號。我们的人看不懂,拍了照传回科学院,科学家团队的反馈是『非常有价值,继续收集』。” 林默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史登的威胁太大了。 他太聪明了,聪明到能在一夜之间改变世界的格局。他如果真的想跑,一定能想出办法。 项圈炸弹不一定拦得住他,他之所以没有跑,不是因为跑不掉,是因为他还没想跑。 他在等,等一个时机,等一个漏洞,等一个所有人都放鬆警惕的瞬间。 林默等不了那么久,他得找机会回龙国,亲自去一趟那个基地,用精神控制,把史登彻底控制住。 让他变成一个只会做研究、写公式、解方程的机器。没得思想,没得感情,没得自我这样才能让人放心。 “林叔!您是不是担心那个大头目会跑?”林卫国看著他。 林默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看著他。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藏书广,101??????.??????超实用 】 “不是担心,是必须確保他不会跑。等我下次回国,亲自去一趟那个基地,用精神控制把他彻底控制住。在那之前,你们看紧他。不能让他接触任何电子设备,不能让他接触任何化学品,也不能让他接触任何人。除了送饭和收纸,不要跟他有任何交流。明白吗?” 林卫国立正,点了点头。 林默看著他那张严肃的脸,看了看站在旁边像木偶一样的伊凡·万科,又看了看那只脚上戴著迷你手銬的绿色鸚鵡, 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转身走了。他的步子很快,脚尖点地,身体轻飘飘地升了起来。 十环在他左臂上微微发光,能量从环子里涌出来,包裹住他的全身,形成了一个看不见的力场。 他的脚离开了地面,身体像一片被风吹起的树叶,缓缓上升,越来越高,越来越高。 夜风很大,吹得他的头髮往后飘,也吹得他的衣角猎猎作响。 他看著脚下的城市,纽约的夜景在黑暗中铺展开来,像一张巨大闪烁著无数光点的黑色绒布。 林默飞回了公园,伊凡·万科被打废的战甲散落在草坪上,东一块西一块,像一堆被拆散的积木。 他落在地上,把那些从战甲上脱落的飞弹一颗一颗地捡起来,集中放在一个大坑里。 那些飞弹个头不大,每一颗只有成年人小臂那么长,但弹头里的炸药足以炸毁一辆装甲车。 林默把所有能找到的飞弹都捡完了,数了数,二十三颗。他走到坑边,脚踩十环升到半空中, 右拳收在腰侧,十环的能量在拳面上凝聚,发出刺眼的白光。一拳轰出,一道无形的拳劲从十环中射出, 带著尖锐的破风声,在夜空中留下一道淡蓝色的轨跡。拳劲落在坑里那些炸弹上,轰的一声,地面剧烈地颤抖了一下。 泥土和碎石被炸飞,浓烟和火光冲天而起,巨大的蘑菇云在夜空中缓缓升起,把周围的云层都染成了橘红色。 气浪向四面八方扩散,吹得林默的头髮往后飘,也吹得他的衣角猎猎作响。 林默看著那片火光,看著那些炸弹在坑里被引爆,化为灰烬。 林默转身飞向远处那栋大厦,那栋大厦的楼顶是托尼和小辣椒的所在位置。 林默飞过去的时候,远远就看见两个人影站在楼顶的边缘。托尼穿著那身红金相间的马克五號战甲, 面罩打开了,露出了他那张鼻青脸肿的脸。小辣椒站在他面前,穿著一件红色的连衣裙,头髮被夜风吹得有点乱。 两个人的脸离得很近,近到鼻尖快要碰到鼻尖,近到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 他们的眼睛都闭著,嘴唇微微张开。林默看著他们,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如果他现在不出声,他就会成为一场浪漫的法式深吻的目击者和打扰者,到时候小辣椒会骂他没眼力劲儿, 托尼会笑话他不懂情调。林默用力地咳嗽了两声,咳咳!声音很大,在空旷的夜空中迴荡,像一个在图书馆里清了清嗓子的討厌鬼。 托尼和小辣椒同时睁开眼睛,托尼的脸上写满了『你特么是不是故意的』,小辣椒的脸上则是『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討厌』。 两人齐刷刷地转过头,四道目光像四把刀子,朝著林默飞过来,要把他钉在墙上。 林默假装没看见,落到楼顶上。他走到托尼和小辣椒旁边,看著远处还在冒烟的公园。 “风景不错。”林默说。 托尼深吸了一口气。“林叔,你来干什么?” “来看看你们,我怕你们出事。” “我们能出什么事?” “怕你亲她的时候,被她一口咬掉舌头。” 第136章 妙尔尼尔出现 托尼的脸黑了,小辣椒的脸红了。林默看著他们俩的表情,笑了一下,然后转过身,看著远处的夜景。 “伊凡·万科呢?”托尼见就林默一个人来,便好奇的问道。 林默的目光从远处收回来,看著托尼。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被人劫走了,刚才那么大一声的爆炸没听见吗?” 这话让托尼大吃一惊,尼玛的是哪路神仙居然有能力从林叔手上抢人?托尼的嘴巴微张,不可置信的再次確认。 “劫走了?” “劫走了,就在你飞走之后,来了几个人,穿著黑色作战服,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动作快得像闪电。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们就把伊凡·万科塞进一辆车里,跑了。” 托尼看著林默,怀疑在他的眼睛里转了一圈,然后消失觉得林默应该不会骗他。 但还是问道:“谁干的?” 林默想了想,说了三个字。“九头蛇。”(九头蛇:得!又背锅了) 托尼的眉头皱了起来,九头蛇,他听过这个名字。 他父亲霍华德·斯塔克在咆哮突击队的时候,就是和九头蛇对立的。 史蒂夫·罗杰斯和林叔在二战的时候,也打过九头蛇。只是后来官方说九头蛇被消灭了,在一九四六年,二战结束的时候。 报导中说是被斯蒂夫队长和林叔一起消灭的。 “林叔,九头蛇不是被您和史蒂夫队长消灭了吗?” 托尼看著林默,“官方报导里说,你们在一九四六年端掉了九头蛇最后一个基地,红骷髏也死了,九头蛇的势力被连根拔起,从此不復存在。这是官方说的。” 林默看著托尼,就像看著一个三岁小孩在问他『天上的星星为什么不会掉下来』。 那眼神里有无奈,有疲惫,有一种『我该怎么跟你解释这个世界有多复杂』的无力感。 “你猪脑子啊?那些废话都是官方报导出来糊弄傻子的,这话你特么也信?你信官方报导?你信那个说『斯塔克工业的武器只卖给m国军方』的官方报导?你信那个说『托尼·斯塔克在阿富汗遇袭纯属意外』的官方报导?你信那个说『钢铁侠是m国军方的秘密武器』的官方报导?” 托尼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林默说的是事实,他確实不信官方报导,因为官方报导从来不说真话。 “九头蛇不是没有被消灭,是消灭不完。你砍掉一个头,他会长出两个头。你以为你贏了,其实你只是把他们赶到了更深的地下。你以为你安全了,其实你只是走进了他们设好的陷阱。你以为你是猎人,其实你才是猎物。” 林默说到这里,停了下来。他看著托尼的眼睛,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了困惑恐惧,还有一丝他看不懂的东西。 林默在心里加了一句——“纵观整个漫威电影,就没有一部中明確说明已经將九头蛇组织完全剷除的。” 当然这话林默没说出口,说出来要是托尼会问他『漫威电影是什么』,他没法解释。 托尼沉默了很久,他看著远处还在冒烟的公园,看著那些被炸毁的树,烧焦的草破碎的路灯, 看著那些在夜风中飘散的灰烬。他想起他的父亲霍华德·斯塔克,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藏书多,?0???????.??????任你读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那个在他记忆中总是忙碌、严肃、对他不满意,说『你不行』的男人。霍华德跟九头蛇打了那么多年,没有贏。 史蒂夫·罗杰斯跟九头蛇打了那么多年,也没有贏。林叔跟九头蛇打了那么多年,还是没有贏。 他托尼·斯塔克,一个穿著铁皮在天上飞的花花公子,一个连伏地挺身都做不了多少个的普通人,他能贏? “林叔,我该怎么做?” 林默看著他,沉默了一会儿。 “你什么都不用做,你就继续当你的钢铁侠,继续救你的人,继续造你的战甲。九头蛇的事,交给我和那些高层去头疼就行。” 托尼看著他,嘴唇动了一下,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他伸手拍了拍林默的肩膀,然后转过身,搂著小辣椒,走了。 林默站在楼顶上,看著他们俩的背影消失在楼梯间。夜风很大,吹得他的头髮往后飘,也吹得他的衣角猎猎作响。 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一根。烟雾在夜风中飘散,像一缕淡蓝色的丝带。 等林默飞回家的时候,夜已经深了。 別墅里的灯还亮著,暖黄色的光从窗户里透出来,在黑暗的海面上投下一小片温暖的倒影。 林默落在阳台上,推开玻璃门,走进去。 娜塔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穿著一件白色的吊带睡裙,头髮散著,手里拿著一本书。 她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著林默。林默站在客厅中间,衣服上有几个被子弹烧出来的小洞,头髮被风吹得乱糟糟的,脸上有灰,手上有灰。 “回来了?” 娜塔莎放下书,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看了看他的衣服,“又打架了?” “嗯吶!” “打贏了?” “那必须贏啊!” 娜塔莎点了点头,转身走进厨房。林默跟进去,看见她在灶台前忙碌,锅里的水开了,蒸汽在厨房里瀰漫。 她打开冰箱,拿出一把青菜,洗乾净,切好,放进锅里。又拿出几个鸡蛋,打在碗里,用筷子搅匀。 娜塔莎没问林默跟谁打,没问他为什么打,没问他打贏了之后怎么处理。 她只是给他煮了一碗麵,面煮好了,她把面捞进碗里,浇上汤,放上青菜和一个荷包蛋,端到餐桌上。 林默坐到餐桌前,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林默把伊凡·万科的事处理完,把锅甩给九头蛇自己乾乾净净,把托尼打发走了。 他刚吃了两口麵条,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兜里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林默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尼克·福瑞。他把手机放在茶几上,让它响了几秒,然后拿起来接。 “局长,什么事啊?” “林默,你现在在哪?” “在家呢!咋了?” “立刻出发,去新墨西哥州。那里有一个小镇,叫普恩特安蒂古,那地方突然出现了一柄锤子。” 第137章 林默的谋划 林默听完尼克·福瑞的话后愣了一下,锤子?新墨西哥州普恩特安蒂古小镇。 他立刻知道那是什么了,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尼克·福瑞用命令的口吻在跟他说话,这让林默很不爽。 “局长,我现在去不了,娜塔莎下了死命令,说要是不能让她怀上孩子,就不让我出门。” 林默说得一本正经,好像这件事比神盾局的任务重要一万倍。 电话那头沉默了,尼克·福瑞肯定在翻白眼,肯定在深呼吸,肯定在心里骂了林默一百遍。 “林默,你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没有!我说真的。娜塔莎说了,她想要孩子。她想要,我肯定得给,我不能让她失望啊!” “你上次说腰疼,上上次说头疼,上上上次说腿疼。你这次又说娜塔莎不让你出门,那下次是不是要说你怀孕了?” 林默被噎了一下,这黑滷蛋,嘴上功夫越来越厉害了。 “总之,我今天是指定去不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林默,这个任务很重要,那柄锤子...........” “重要?有什么任务是重要的?那个锤子长腿了?会跑?会飞?会自己长翅膀飞走?明天去不行?后天去不行?非得今天去?局长,你是不是觉得我是铁打的?你是不是觉得我不需要休息?你是不是觉得我必须二十四小时待命,隨叫隨到?”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尼克·福瑞在思考,在权衡,在判断。 林默这个人,你不能跟他硬来,你硬他比你更硬,你横他比你更横,你讲道理他跟你耍无赖,你跟他耍无赖他跟你讲道理。 你永远摸不透他的套路,你永远猜不到他的下一招是什么。尼克·福瑞深吸了一口气, 用一种非常平静克制的,每一个字都是他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语气说了一句。 “林默,这件事真的很重要。那柄锤子,不是普通的东西。我们的初步分析显示,它的材质不属於地球上的任何已知元素。它的能量读数异常,远超我们之前见过的任何东西。我们必须儘快搞清楚它是什么,从哪里来,有什么作用。你是目前最適合执行这个任务的人,我希望你认真考虑。” 林默沉默了一下,尼克·福瑞在跟他说实话,这很难得,黑滷蛋一般不说实话,他只说他觉得你该知道的那部分。 这次他说的,可能真的是全部。林默想了想,锤子的事他確实该去看看,不是为了尼克·福瑞,是为了他自己。 他要知道那柄锤子现在在什么位置,周围有什么人,神盾局介入了多少,事情发展到什么阶段了,这些信息对他很重要。 “知道了,我明天就去,你派飞机来接我。”林默说完,没等尼克·福瑞回答,直接掛了。 尼克·福瑞拿著手机,听著听筒里传来的忙音。他看著窗外,华盛顿的夜景在黑暗中闪烁。 他想了想,给娜塔莎发了一条简讯。 “娜塔莎,林默明天要去新墨西哥州出任务。一两周就回来,你別担心。” 娜塔莎从卫生间里走出来,光著脚,脸上还有没擦乾的水珠。 她一边走一边拿著手机看,看到尼克·福瑞的简讯,嘴角翘了一下。 她走到客厅,看著林默,林默坐在沙发上,手里拿著遥控器在换台。 “尼克·福瑞说明天有任务,让你去新墨西哥州。” “嗯。” “什么任务?” “说是有个锤子从天上掉下来了。” 娜塔莎的眉头动了一下。 “锤子?” “嗯吶!就是个锤子。不说了,我洗澡去一身灰。” 林默走进卫生间,脱下那件被子弹烧了好几个洞的t恤,扔进脏衣篓里。 他拧开水龙头,热水从花洒里喷出来,浇在身上,烫得皮肤发红。他站在水下,闭著眼睛,脑子里在想雷神的事。 那柄锤子,妙尔尼尔,雷神索尔的武器。索尔因为自大狂妄,挑起了一场对冰霜巨人的战爭, 被他的父亲奥丁贬下凡间,失去了神力,被放逐到地球。他的锤子也被奥丁施了魔法, 索尔要想拿回锤子,必须在地球上学会谦逊、学会仁慈、学会牺牲。 林默对那柄锤子没有任何想法,所以首先妙尔尼尔这件神器就要排除,这玩意就算他能拿起来林默也不敢要。 別问为什么?问就是他打不过奥丁!妙尔尼尔是人家奥丁给自己儿子索尔准备的武器,以他林默现在的实力可不敢染指。 不过,等到剧情开始后倒是有一件东西是林默可以谋划的,那就是毁灭者战甲,那才是他真正想要的东西。 毁灭者战甲是奥丁用来守护阿斯加德宝库的战爭机器,由一种特殊的乌鲁金属打造,拥有强大的能量输出和近乎无解的防御能力。 在原剧里,洛基假扮奥丁派毁灭者战甲来地球,想要杀死索尔。 毁灭者战甲摧毁了半个小镇,索尔用生命保护了人类,拿起锤子,恢復了神力,打败了毁灭者战甲。 毁灭者战甲被打成了一堆碎片,散落在那个小镇上,最后被神盾局回收,林默要的就是那堆碎片。 乌鲁金属,阿斯加德的特產,九界的锻造材料。用它打造的武器,能承受神级的战斗,能传导魔法能量,能自我修復。 到现在林默也没有一件趁手的武器,十环虽然强大,但林默用著还是觉得不顺手。 所以林默想著等到时候,自己搞点毁灭者战甲碎片让神盾局製造部帮自己打造一件顺手的武器。 林默想著有好处捞,也就不在那么牴触明天前往普恩特安蒂古小镇了。 他把热水关了,擦乾身体,穿上浴袍,走出卫生间。娜塔莎已经躺在床上了,被子盖到下巴,只露出一张脸。 灯光调得很暗,暖黄色的光洒在她的红头髮上,像一团安静的火焰。 林默钻进被子里,搂住她的腰,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娜塔莎的手指在他后背上慢慢地画著圈。 “明天几点走?”她问。 “不知道,飞机来了就走。” “去几天?” “一两周吧!” “小心点。” “嗯。” 灯关了,黑暗中,林默闭著眼睛,手放在娜塔莎的小腹上。 (感谢大家送来的礼物和催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38章 出发新墨西哥州 第二天一早,林默是被吵醒的。 不是闹钟,不是娜塔莎,不是手机震动,是飞机引擎的声音。 那种声音他很熟悉,昆式战斗机的垂直起降引擎,在低速模式下会发出一种低频的嗡嗡声, 像一只巨大的蜜蜂在你耳边盘旋,声音不大,但穿透力极强,能隔著墙壁精准地钻进你的耳朵里,在你的脑浆里共振。 林默从床上弹起来,眼睛还没睁开,嘴里已经开始骂了。 “大清早的,五点钟,天还没亮,谁特么开飞机来我家?尼玛的有没有公德心?你当你开的是救护车?还带鸣笛的?” 林默光著脚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外面天还是黑的。 別墅门口的空地上,停著一架昆式战斗机,银灰色的机身,神盾局的標誌在机身上反著光。 引擎的喷口还在缓缓转动,尾焰在黑暗中发出橘红色的光。舷梯已经放下来了,鹰眼站在舷梯旁边, 背著他那张摺叠弓,箭袋掛在腰后,穿著一件黑色的战术夹克,头髮理得很短,脸上的表情很平静。 但林默从那张平静的表情底下看到了一丝『我不想来的,是局长逼我来的』委屈。 林默穿上裤子,套了件t恤,趿拉著拖鞋出了门。早晨的空气很凉,海风从悬崖下面吹上来,带著咸腥味。 他走到鹰眼面前,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眼。鹰眼被他看得浑身发毛,后退了半步,手指不自觉地摸了一下箭袋。 “林队长,局长让我来接您。” 林默看著他,没说话。 “新墨西哥州,普恩特安蒂古小镇。那边有一柄锤子,从天上掉下来的。局长说,您到了就知道了。” 林默还是看著他,鹰眼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这人该不会是还没睡醒,在梦游吧? 他看著林默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那些血丝不是熬夜熬的,是被吵醒之后气的。 “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 鹰眼看了一眼手錶。“早上五点十三分。” “你知不知道我几点睡的?” 鹰眼没回答,他不敢猜。 “我凌晨一点才睡,四点多被你吵醒。你算算,我睡了几个小时?三个小时!三个小时!你知不知道睡眠不足对身体的危害?你知不知道睡眠不足会导致免疫力下降,记忆力减退情绪烦躁,反应迟钝內分泌失调皮肤老化,肥胖高血压糖尿病?” 鹰眼的嘴角抽了一下,他不知道这些,他不是医生,他是特工。特工的职责是执行任务,不是研究睡眠不足的危害。 “你知不知道,我要是因为你吵醒我而没睡好,导致我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反应迟钝,导致我被敌人打死,导致娜塔莎守寡,导致我的孩子没爹,这个责任你负不负?” 鹰眼的腿软了一下,他就开个飞机接个人,怎么就扯到守寡和没爹了?他想说『林队长您想多了』,但他不敢。 鹰眼看著林默那双还在冒火的眼睛,他觉得现在说什么都是错的,最好的办法就是闭嘴, 当自己是一台没有感情的机器,把林默安全地送到新墨西哥州,然后安全地开回来,就当今天什么都没发生过。 鹰眼无辜的点了点头。 “明白了!林队长对不起。” 林默又骂了几句,口乾舌燥了,骂不动了。转身回屋,洗漱,换了身乾净衣服。 他出来的时候,娜塔莎还睡著,被子裹到下巴,红头髮散在枕头上,睡得很沉,外面的动静一点都没听到。 林默走到床边,弯腰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她动了一下,嘟囔了一声什么,翻了个身,继续睡。 林默走出別墅,上了飞机。几个小时后,飞机开始下降。透过舷窗,林默看到了新墨西哥州的荒漠。 广阔无垠的戈壁,红色的土壤,稀疏的灌木丛,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道灰蓝色的山脉,像一道被谁隨手涂抹的墨痕。 普恩特安蒂古小镇就在这片荒漠中间,很小,小到在地图上找不到名字。镇子只有一条主街, 街两边是些低矮的建筑,杂货店、加油站、汽车旅馆、酒吧,都是那种美墨边境常见的土坯房。 镇子外面有一片空地,空地上围了一圈临时搭建的铁丝网。神盾局的旗子插在四个角上,在风中猎猎作响。 四周都是站岗的特工和巡逻的守卫。 林默下了飞机,脚踩在红色的土地上,那种乾燥带著沙砾的触感透过鞋底传上来。 科尔森站在铁丝网入口处,手里拿著一个平板电脑,脸上的表情很严肃,但林默从他眼睛里的血丝看出来,这傢伙也好几天没睡了。 “林队长,你来了。” 科尔森迎上来,跟林默握了一下手。“局长说你会来帮忙,他说你是这方面的专家。” 林默看著他。“哪方面的专家?” “锤子专家。” 林默看著他,沉默了两秒,决定不跟科尔森计较。 科尔森不会说话,这不是新闻,这是常识。神盾局的人都知道,科尔森什么都好,就是不会聊天。 林默跟著科尔森往空地中间走,空地中间有一个坑,不大不深,像是被一颗陨石砸出来的。 坑底躺著一柄锤子,银灰色的,手柄上缠著深色的皮革,锤头上有复杂的花纹,像某种古老的文字。 锤子周围站著几个穿白大褂的研究员,有的在拍照,有的在测量,有的在记录数据。 科尔森一边走一边介绍。 “这柄锤子出现在三天前,凌晨三点十五分,一颗流星划过天空,坠落在小镇外这片空地上。当地居民报了警,警长联繫了fbi,fbi联繫了我们。我们的人赶到的时候,锤子就在这里。三天来,我们尝试了各种方法,想把它拿起来,或者移动一下,都没有成功。” “什么方法?” “人拉,车拽,千斤顶,起重机,甚至直升机,锤子纹丝不动。它好像被钉在了地球上,或者说,它好像把整颗地球当成了它的底座。” (感谢大家送来的礼物和催更!) 第139章 雷神之锤 林默走到坑边,看著坑底那柄锤子。雷神之锤,妙尔尼尔。 前世他在电影里看过无数次,但亲眼看到的感觉不一样。那层银灰色的金属表面不像钢铁, 不像任何地球上的金属,有一种介於金属和陶瓷之间的质感。锤头上的花纹,在阳光下会动。 不是错觉,是真的在动,像血液在血管里流动,像能量在导流管里传输。 林默站在坑边,看著那柄锤子,心里没有任何欲望,林默知道这是一柄被奥丁施了神力的锤子。 除了雷神索尔,外人要是敢染指奥丁肯定会暴走的,林默可不想去触这个霉头。 鹰眼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了过来,站在林默旁边,看著坑底的锤子。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贪婪,是好奇。 科尔森用胳膊肘碰了碰林默,小声说了一句。 “让鹰眼试试?” 林默转头看著鹰眼,嘴角翘了一下。他想起了鹰眼刚才在飞机上被他骂得跟孙子似的。 想起了鹰眼这一路上连大气都不敢出,想起了鹰眼早上吵醒自己的事。 林默也想整整他,想看他的笑话,想让他出丑,想让他也尝尝被人坑的滋味,隨即开口说道。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书库全,101??????.??????任你选 】 “鹰眼,你去试试。你要是能移动这柄锤子,哪怕只移动一毫米,以后不管什么时候你再来打扰我,我都不抱怨一声,我林默说到做到。” 鹰眼看著他,又看著坑底的锤子,他的眼睛亮了一下。 他不是一个容易上当的人,他是神盾局最顶尖的特工之一,他的直觉、判断力、洞察力都是一流的。 但林默的这个提议,他拒绝不了。不是因为林默的承诺,而是因为他也想知道这柄锤子到底有多神奇,想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移动它。 鹰眼二话没说就跳进了坑里,他蹲下来,用一只手握住锤柄,试著提了一下,锤子纹丝不动。 他皱了皱眉,换了两只手,双手握住锤柄,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用力,锤子还是纹丝不动。 鹰眼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力气是不是变小了,怀疑这柄锤子是不是被焊死在坑底了,怀疑科尔森是不是在坑他。 鹰眼换了一个姿势,双腿分开,马步下蹲,重心降低,腰背挺直,双手死死地攥住锤柄,把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 他的脸涨的通红,额头的青筋暴起来了,脖子上的血管像蚯蚓一样鼓起来了。 他的脚在发力,踩在红色的土地上,脚掌把地面压出两个深深的坑。他的手臂在用力,二头肌和三头肌绷得像两块坚硬的石头。 鹰眼的呼吸屏住了,肺里的空气被他锁在胸腔里。锤子没有动,一动都没有。 反而是鹰眼的双脚在泥土里陷得更深了,脚脖子都快没进土里了。那双作战靴,靴面上全是红泥,靴筒里灌满了沙土。 但他还在用力,还在使劲,还在跟自己较劲。他不想认输,不想在林默面前认输,不想在一柄锤子面前认输。 他是个高傲的人,他的高傲藏得很深,不轻易示人。 林默站在坑边,看著鹰眼在那里跟一柄锤子较劲,表情没有任何波动。 因为他知道结果,从林默知道这柄锤子是什么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没有人能拿起来,除了索尔。 鹰眼终於放弃了,他鬆开锤柄,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他的脸红还没退,额头的青筋还没消,呼吸还没喘匀。 鹰眼看著那柄锤子,表情很复杂,有挫败,有困惑,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科尔森站在坑边,看著林默。他的眼神很明確,在说『你去试试』。 林默看著科尔森,翻了个白眼,转身就走了。科尔森愣住了,看著林默的背影,张了张嘴,想喊他回来。 他看著林默越来越远的背影,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人怎么不按套路出牌?你不想试试你来看什么锤子? 你不试你来新墨西哥州干什么?你昨晚不是说你要在家造人吗?你来都来了,为什么不试试? 林默没回头,声音从远处飘过来。 “给我安排个房间,我要睡觉。今天起太早了,困死了。” 科尔森站在那里,嘴巴张著,风从嘴巴灌进去,从耳朵冒出来。 林默被科尔森安排在营地的一间帐篷里,房间不大,一张摺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床头柜。 林默也不在乎,他睡过比这差一万倍的地方。他脱了鞋,躺在床上,被子拉到下巴。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挤进来,在天花板上画出一道细细的金线。林默看著那道金线,闭上了眼睛。 这一觉就睡到了晚上,他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林默坐起来,揉了揉眼睛,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钟,晚上九点。 他睡了將近十个小时! 这个时候有人敲门,林默穿上鞋,走过去拉开门。科尔森和鹰眼站在门口,两人的表情都很难看。 “怎么了?见鬼了这是?”林默打趣著两人问道。 “有人闯进来了。”科尔森说。 “外围岗哨发现有人靠近锤子,一个人,步行,从北边过来的。速度很快,守卫没有拦住。” 林默的心跳快了一拍,不是紧张,是激动。他知道这个人是谁,是索尔来了。 被奥丁贬下凡间的雷神,失去了神力的阿斯加德王子,一个除了身体比普通人强壮一点之外没有任何特殊能力的人。 林默看著科尔森和鹰眼,嘴角翘了一下。 “走,去看看。” 监控室在一辆改装过的通讯车里,几个技术员坐在屏幕前面,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著。 科尔森走到其中一个屏幕前面,指著画面。 “就是这个人,红外线摄像头拍的。” 屏幕上,一个男人在黑暗中行走。金色的长髮个子很高,长得跟海报上的健美先生似的。 穿著一件黑色的t恤和一条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登山靴。 脸上有伤,嘴角破了,眼眶青了,额头上有血痕,胳膊上有淤青。 林默看著那张脸,在心里点了点头,雷神索尔,就算被贬下凡失去神力,摔得鼻青脸肿,那张脸还是很有辨识度。 鹰眼站在旁边,看著屏幕上的索尔,眉头皱了起来。 “这人怎么进来的?外围不是有岗哨吗?不是有巡逻吗?不是有红外线探测器吗?” 第140章 雷神索尔 科尔森的声音乾巴巴的传来。 “他绕过了所有岗哨,避开了所有巡逻,躲过了所有探测器。他要么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要么对这个地方的安保部署了如指掌。不管是哪种情况,这都很麻烦。” 林默看著他俩那一脸紧张的样子,心里想笑,但不能笑。 他不能告诉他们这个人不是间谍,不是恐怖分子,不是任何他们想像中的威胁。 他只是一个被父亲贬下凡间的神,一个被剥夺了神力的王子,一个想拿回自己锤子的可怜虫。 林默的眼睛转了一下,清了清嗓子,用一种义正言辞的、慷慨激昂的、充满正义感的语气开了口。 “这个入侵者太狂妄了!他当这是什么地方?菜市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他把我们神盾局当成什么了?摆设?他这是完全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 科尔森和鹰眼同时转头看著林默,林默的脸上一本正经,那眼睛里有光,那是一种『我要找乐子了』的目光。 “鹰眼,你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让他知道,神盾局不是好惹的。让他知道,这个地方不是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让他知道,我们神盾局的拳头硬不硬。” 鹰眼看著林默,没感觉有什么不对,点了一下头。转身走出通讯车,从腰后掏出摺叠弓, 甩开,从箭袋里抽出一支箭,搭在弓弦上。他的步子很快,但没有声音,脚掌踩在红色的土地上,像猫科动物的肉垫。 鹰眼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林默站在监控室里,看著屏幕上鹰眼的身影在黑暗中移动,嘴角翘了一下。 鹰眼在空地边缘追上了索尔,索尔正朝著那柄锤子的方向走,步子很快,眼神很坚定, 仿佛那柄锤子是他失散多年的爱人。鹰眼从侧面衝出来,弓弦拉满,箭头对准索尔的胸口。 “站住!不许动!这里是神盾局营地。” 索尔停下来,转头看著鹰眼。他的眼神里没有恐惧,没有紧张,没有惊讶。 他只是平静地看著鹰眼,像一个大人看著一个举著玩具剑的小孩。 “你是谁?” 索尔问道,他的声音很低,很沉,带著一种与生俱来的威严。 鹰眼没有回答,箭尖从索尔的胸口移到了膝盖。 “双手抱头,蹲下!” 索尔没有动,他看著鹰眼手里的弓,看著那支箭头在月光下闪著寒光。他的手缓缓抬起来,不是抱头,是伸向鹰眼。 “你不是战士,你的站姿,你的呼吸,你的握弓方式,都不是军人的习惯。你是杀手?你受过专业的训练,杀过很多人。你的弓不错,箭也不错。但你不应该挡我的路,让开!” 鹰眼的瞳孔缩了一下,这个人一眼就看穿了他,在他的第一眼,在他的第一句话里,他把他的一切都看穿了。 这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入侵者能做到的,鹰眼的箭尖又回到了索尔的胸口位置。 “最后一次警告,双手抱头,蹲下。” 索尔没有再说话,他朝前走了一步,鹰眼的箭射了出去。 不是射向要害,是射向索尔的腿。鹰眼不想杀人,至少在没有问出对方目的之前不想。 索尔偏了一下头,箭从他的耳边飞过,钉在身后的地上。他的眼睛都没有眨,步伐没有停。 鹰眼的第二支箭又射出去了,索尔已经走到了他面前,一拳朝他面门砸过来。 那一拳不快,但在鹰眼的眼里,它封住了他所有可能的闪避路线。不是速度,是预判。这个人预判了他的预判。 鹰眼后退了一步,索尔的拳头擦著他的鼻尖飞过。鹰眼侧身,弓臂一挥,砸向索尔的肋骨。 索尔的左手抬起来,抓住了弓臂。鹰眼的弓被锁住了,拉不开,转不动,抽不回,索尔的手像一把铁钳。 “你很不错,但你打不过我。”索尔傲气的开口。 鹰眼鬆开弓,从腰后拔出一把手枪。索尔一拳打在他手腕上,枪飞了。 鹰眼一脚踢在索尔的小腿上,又一拳打在索尔的腹部,索尔的身体晃了一下。 鹰眼又一拳打在索尔的胸口,下巴和太阳穴。索尔的脸被打得偏来偏去,血从嘴角流下来,眼眶青了,鼻樑紫了。 但他没有倒,索尔的身体像一棵扎根在岩石里的老树,任你风吹雨打,纹丝不动。 鹰眼打累了,打完了,打不动了。他站在那里,喘著粗气,看著索尔。 索尔盯著他,擦了一下嘴角的血,然后一脚踹在他屁股上。鹰眼飞了出去,摔在地上,滑了好几米,吃了一嘴土。 鹰眼从地上爬起来,看著索尔,眼神里有一种东西。不是恐惧,不是愤怒,是困惑。 这个人,他打不过。不是技巧问题,不是策略问题,他跟索尔就不在一个级別上。 鹰眼从地上起来后,没有继续阻拦索尔,只是站在那里,看著索尔的背影消失在空地中央的那片黑暗中。 索尔走到锤子旁边,停下来,低头看著坑底那柄银灰色的锤子。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怀念的表情。 他跳进坑里,蹲下来,伸手握住锤柄。他的手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激动,是因为期待。 索尔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用力一提。结果锤子没有动,他又提了一下,还是没有动。 索尔站在那里,看著自己空空的双手,低头看了看锤子。他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碎了,那是信仰崩塌。 他活了那么多年,在白矮星的核心锻造的雷神之锤,现在不要他了。 索尔要回到阿斯加德,要回到他父王身边,要回到他兄弟身边。他还要把那些冰霜巨人赶回约顿海姆,还要把九界的秩序恢復。 但现在,他拿不起他的锤子了,他回不去了。 索尔抬起头,看著天空,发出一声嘶吼,声音很大,大到整个空地都在迴荡, 大到远处汽车旅馆的窗户都在震动,大到夜空中飞过的鸟都被嚇散了。撕心裂肺,闻者落泪。 “父王!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你为什么要把我贬下凡间!为什么要夺走我的神力!为什么要让我拿不起自己的锤子!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我是个取名废,很多章节的名字都取得很low,大家將就看吧不要喷我。喜欢的书友请点点催更免费的礼物走一波,最后再加个书架,加书架不迷路。) 第141章 简·福斯特 鹰眼跑了过来,看著索尔跪在坑边,对著天空大喊大叫。 鹰眼看著索尔那张脸,从那张脸上看到了痛苦、愤怒、困惑。 他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人的战斗力虽然比他强,但是脑子可能有点毛病。 正常人不会自称『我是雷神』,不会对著天空大喊『为什么夺走我的神力』。 鹰眼开始怀疑自己刚才是被一个有精神疾病的疯子给揍了。 科尔森从通讯车里跑出来,跑到坑边,看著索尔跪在地上大喊大叫,眉头皱了起来。 “这人是疯子吧?” 林默站在他旁边,双手插在口袋里。 “不然呢?正常人谁会半夜闯进神盾局的禁区?正常人谁会对著天上喊『父王』?正常人谁会说自己是什么阿斯加德的雷神?明摆著就是个疯子。” 科尔森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看著索尔,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个人。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一阵吵闹声。女人的声音,很愤怒。还有一个老人和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科尔森和林默对视了一眼,两人同时转身朝吵闹声的方向走去。 铁丝网门口,三个当地人在跟守卫爭吵。一个女人,三十来岁,棕色的头髮,穿著一件灰色的卫衣和牛仔裤,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解书荒,101??????.??????超全 】 脸上有些雀斑,眼睛是深褐色的很有神。还有一个老头,六十多岁,头髮花白,戴著眼镜,穿著一件旧夹克,看起来很普通。 最后是一个年轻女人,二十出头,金髮,皮肤晒得黝黑,穿著牛仔短裤和背心,手里拿著一个小型摄像机。 这三人正是简·福斯特,艾瑞克·塞尔维格和黛西·露易丝。 简·福斯特对著科尔森大声控诉。 “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凭什么抓我的朋友?你们有逮捕令吗?你们有搜查令吗?你们有什么权利在这里设立禁区?这里是公共土地!” 旁边的艾瑞克·塞尔维格拿著一个相机,对著科尔森咔嚓咔嚓地拍,黛西·露易丝拿著摄像机也在拍。 科尔森的脸白了,不是被嚇的,是被气的。他做神盾局特工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他。 他想说『我是神盾局特工,我有权利在任何地方设立禁区』,但不能说,说出来就上新闻了。 科尔森深吸了一口气,准备用特工惯用的那套——打太极、拖时间、装傻充愣。 林默却在他旁边开口了。“放人吧。” 科尔森转过头看著林默,眼神里写满了『你在说什么』的表情。 林默看著索尔,看著他那张被打得稀烂的脸,看著他跪在地上还在对著天空大喊大叫,看他那副『我爹不要我了』的可怜样。 “这人是个疯子,正常人谁会半夜不睡觉跑到沙漠里来?正常人谁会对著坑里的锤子喊『父王』?正常人谁会说自己是什么阿斯加德的雷神?你跟一个疯子计较什么?你把他抓起来,关起来,审问他,他也不会说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他只会跟你说一些『我是雷神』『我父亲是奥丁』『我弟弟是洛基』之类的疯话。你浪费时间和精力,最后还得放了他。何必呢?” 科尔森沉默了,他觉得林默说得有道理,他跟一个疯子较劲,输的只会是他自己。 他不在乎名声,但他在乎效率,效率是他衡量一切的標准。抓一个疯子,关一个疯子,审一个疯子, 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精力,最后什么也得不到,这不是效率,这是浪费。 科尔森对两个守卫使了个眼色,守卫上前把索尔从地上架起来,带出了铁丝网。 简·福斯特衝上去,扶住索尔。索尔站在那里,像一个被抽空了灵魂的皮囊,任由简扶著他,什么反应都没有。 简回头看著科尔森,眼神里有感激,也有警惕。她不知道科尔森是什么人,但她知道这不是普通人。 林默看著那一行人离开,简扶著索尔,艾瑞克·塞尔维格和黛西·露易丝跟在后面。 索尔走得很慢,每走一步都要停一下,像一个不知道要去哪里的人,没有方向没有目標。 科尔森站在林默旁边,看著那一行人消失在夜色中,小声地问。 “你觉得他真的是疯子吗?” 林默想了想。“是不是疯子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对我们没有威胁。有威胁的不是他,是別的东西。” 科尔森转头看著林默。 “什么东西?” 林默没回答,转身走了,他不能告诉科尔森別的东西是洛基。 他不能告诉科尔森洛基是谎言之神,是诡计之神,是索尔的弟弟。 他不能告诉科尔森洛基会来,会试图拿起雷神之锤,会被锤子拒绝。他什么都不能说,只能等。 后半夜,林默没有睡。 他坐在帐篷的床上,背靠著枕头,双手枕在脑后,十环在他左臂上微微发光。 他在等,等洛基来。 林默知道洛基会来,在原剧中奥丁將索尔剥夺神力並放逐至地球。 洛基得知身世,发现自己其实是约顿海姆的冰霜巨人后裔(劳菲之子),內心受到极大衝击。 洛基去质问奥丁为何隱瞒他的身世,以及奥丁计划將他作为未来与约顿海姆和平的筹码。 而此时奥丁因心力交瘁(既要承受索尔被放逐之痛,又要面对洛基的质问),再加上长期维持“奥丁之眠”的旧伤, 导致身体支撑不住在对话中,奥丁突然变得疲惫虚弱,隨后陷入“奥丁之眠”——一种类似深度休眠的恢復状態。 这一状態原本是阿斯加德国王定期进入的,但此时提前触发,使得奥丁完全失去知觉。 洛基趁机將昏迷的奥丁移入寢宫,对外宣称奥丁需要休息,並暂代王位。 实际上,洛基以此限制了奥丁的行动,並阻止弗丽嘉或其他臣子唤醒奥丁,从而开始实施自己的阴谋。 包括试图毁灭约顿海姆以证明自己配得上王位。 最后洛基降临地球,试图拿起雷神之锤,被锤子的力量击退。现在,洛基应该快要来了。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和催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42章 洛基到来 林默闭上眼睛,將蜘蛛感应放开到最大。 方圆一千米內的所有生物都在他的感知里,小镇里那些睡著的居民,空地里有几个巡逻的守卫, 沙漠里有几只在觅食的啮齿动物,这些都清晰的被林默捕抓到。 他等了很久,久到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是不是出了错,久到他开始怀疑洛基今天不来了,怀疑自己是不是白等了一晚上。 然后在凌晨三点的时候,林默的蜘蛛感应捕捉到了一个异常的波动。 不是心跳,不是呼吸,是空间的波动,像有人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了一颗石子,涟漪向四面八方扩散。 林默从床上坐起来,眼睛睁开了。 洛基来了!他隱身了,但他的能量波动藏不住。林默透过蜘蛛感应感知到了他的位置,他从北边来的,速度很快。 他越过了铁丝网,越过了巡逻的守卫,越过了红外线探测器,畅通无阻地走到了空地中间,走到了那柄锤子旁边。 林默从床上起来,出了房间。夜风很大,吹得他的衣角猎猎作响。他走到空地边缘,站在一堆木箱的阴影里。 空地中间站著一个人,他的身形高挑而修长,黑色的长髮垂在肩膀上,墨绿色的长袍在夜风中轻轻摆动。 他站在坑边,低头看著坑底那柄银灰色的锤子,脸上带著一种林默看不懂的表情。 “妙尔尼尔。” 洛基开口了,声音很轻,带著一丝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颤抖。 “雷神之锤,阿斯加德最强的武器之一。父王把它给了索尔,给了那个莽夫,那个只会用蛮力的蠢货。他从来没想过给我,从来没想过我是不是也配得上它,从来没想过我是不是比索尔更適合它。我在阿斯加德待了那么多年,学魔法,学权术,学治国。而他呢!什么都不学,只知道打架,只知道喝酒,只知道在九界到处惹事。父王惩罚他,把他贬下凡间,把他的锤子扔到地球。我现在来了,我来拿这柄锤子。我拿起来了,我就是雷神,我就有资格继承王位,谁也无法阻止我成为阿斯加德的国王。” 洛基说完,伸手握住了锤柄。他的手指修长而白皙,握得很紧,紧到指节发白。 洛基用力一提,结果一道雷电从妙尔尼尔上发出,劈在他身上。 银白色的电弧从锤头上炸开,顺著洛基的手臂窜上去,穿过他的身体,从他的脚底窜入大地。 洛基被电得惨叫了一声,整个人倒飞了出去,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摔在地上,绿色的长袍被电得焦黑, 头髮冒烟,脸上全是灰。他的隱身魔法也被解除了,在夜色的映衬下显出墨绿色的身影。 周围的守卫被惊动了,灯光从四面八方射过来,照在洛基身上。 脚步声从四面八方响起,十几个特工端著枪,从不同的方向朝著洛基围过来。 洛基从地上爬起来,摸了摸自己被电焦的头髮,看著远处雷神之锤坑的方向,低声骂了一句。 “该死的奥丁,居然在锤子中种下了神力。” 科尔森和鹰眼从通讯车里跑出来,两人都穿著作战服,腰里別著枪,脸上的表情很难看。 科尔森的脸色像锅底,他们今天已经被折腾够呛了,先是索尔,接著又来了一个更神秘的傢伙。 一个被揍得鼻青脸肿,一个被电得头髮冒烟。科尔森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出来,在夜空中迴荡。 “前面的人听著,你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双手抱头,立刻蹲下!” 洛基没有放下武器,没有双手抱头,也没有蹲下。他看著周围那些荷枪实弹的特工,嘴角翘了一下。 那种笑很好看,但很冷。 “你们这些凡人,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洛基,阿斯加德的王子,约顿海姆的合法继承人,诡计之神。你们这些凡人,在我面前,不过是螻蚁。” 科尔森的嘴角抽了一下,这一天天的,刚赶走一个疯子,现在又来一个。 这个比上一个还能吹,上一个还说自己是雷神,他直接说自己是诡计之神。 科尔森不想再跟疯子废话了。“上!抓住他。” 十几个特工同时衝上去,洛基挥了一下手,一道绿色的光芒从他手中射出,最前面的两个特工被击飞了出去。 又有两个特工从侧面扑上来,洛基侧身躲过,一脚踹在其中一个的膝盖上,那人惨叫一声倒了下去。 另一个被抓著衣领扔了出去,砸在几个同伴身上,几个人滚成一团。 洛基的动作太快了,快到特工们根本看不清他的动作,快到他们的枪口根本跟不上他的移动速度。 科尔森看著自己的手下一个个倒下,脸上的神色变的凝重了起来。 这些人都是神盾局最精锐的特工,每个人都经过最严格的训练,每个人都执行过最危险的任务。 但是现在,在这个人面前,他们就像一群拿著玩具枪的小孩,毫无还手之力。 鹰眼拔出枪,对著洛基连开三枪。 洛基的身体在子弹即將击中他的瞬间化作一道绿色的烟雾,烟雾散开后,人却不见了。 鹰眼四处寻找洛基的身影,然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你在找我吗?” 鹰眼猛地转身,洛基站在他身后,手里拿著他的枪。 鹰眼后退几步,从背上摘下摺叠弓,甩开,从箭袋抽出一支箭。洛基把枪扔了,看著鹰眼的弓,嘴角翘了一下。 鹰眼一箭射出去,洛基的身体又化作烟雾。烟雾在原地盘旋了几秒,又在鹰眼的侧面重新凝聚。 洛基一拳打在鹰眼的肋骨上,鹰眼疼的弯下了腰。洛基又一脚踹在他的膝盖后面,將鹰眼踹的跪在了地上。 洛基抓住鹰眼的头髮,把他从地上提起来,凑到他耳边说了一句。 “你是我见过最能打的凡人,但你不是我的对手。” 鹰眼的拳头从下往上击中了洛基的下巴,洛基的头猛地往后一仰,手鬆开了。 鹰眼从地上弹起来,弓臂砸在洛基的肩膀上。洛基退了一步,脸上的笑消失了。 他看著鹰眼,眼神变了,不是愤怒,是欣赏。 “你不错,但你还是要死。” 第143章 林默出手 洛基说完后,他的手里多了一把短剑,剑身很窄,剑刃很薄。 他不喜欢夜长梦多,不喜欢后患无穷,不喜欢放虎归山,洛基的剑刺向鹰眼的心臟。 那一剑又快又准,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没有任何花哨的技巧。鹰眼看著那柄剑朝自己的胸口刺来,想躲却躲不开。 鹰眼的瞳孔里,剑尖越来越大。就在这个时候林默从黑暗中衝出来,站在了鹰眼面前。 林默拳头上的十环砸在了那柄短剑上,十个环子从他左臂上浮起来,瞬间组合成一面小型的能量盾, 挡在林默的拳头前面。洛基的短剑刺在那面能量盾上,发出一声金属碰撞的脆响,剑刃从中间断成了两截。 一截飞向天空,在夜空中翻了几个跟头,落在远处的沙地里。另一截还握在洛基的手里,剑刃的断面在月光下闪著银白色的光。 洛基的身体被巨大的衝击力推得往后滑了好几米,脚掌在地上犁出两道深深的沟。 他的手在发抖,虎口裂了,血从裂口渗出来。他看著林默,眼神第一次出现了恐惧。 “你是什么人?”洛基的声音不再像刚才那样从容。 林默看著他,没说话。他把十环收回来,套回左臂上。 洛基看著那一圈圈缠绕在林默左臂上的环子,瞳孔缩了一下。他不认识那是什么,但能將他的短剑击碎肯定不是简单武器。 洛基看著林默那张没有任何表情的脸,看著他左臂上那一圈圈发光的环子。心里只有一个结论——这个人,惹不起。 洛基退后一步,看了看林默,又看了看地上的鹰眼,他知道自己这次输了,不是输在战斗上,是输在判断上。 他低估了地球,低估了这个人,他不能再留在这里了。他要想办法回到阿斯加德,要想办法对付索尔。 “你们这些凡人,今天的事,我记下了。等我接替了阿斯加德的王位,等我成为了九界的君主,我会回来的。我会带著我的军队回来的。我会让你们为今天的行为付出代价。” 洛基说完,身体慢慢变得透明,像一块冰在阳光下融化。他的身影越来越淡,越来越模糊, 最后完全消失在夜风中。地上只留下那半截断剑和他被电焦的几缕头髮。 林默站在那里,看著洛基消失的位置。他看著那半截断剑和那几缕头髮,弯腰捡起那半截断剑, 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看。剑刃的材质跟地球上的任何金属都不一样,重量很轻,但强度很高。 林默把断剑揣进兜里,转身走了。科尔森跑到林默面前,喘著粗气。 “那个人呢?” “跑了。” “跑了?你怎么不追?” “追不上啊!他会隱身。” 科尔森看著他,又看了看洛基消失的方向。他想说『你不是很能打吗』,但没说出来。 他看著林默那张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林默是故意放那个人走的。 没有证据,就只是直觉。科尔森的直觉很少出错,但他没有追问。 鹰眼从地上爬起来,走到林默面前,看著他的眼睛。 “林队长,你认识那个人?” 林默看著他。“不认识。” “不认识?那他怎么会跑?他不是说自己是什么阿斯加德的王子吗?他不是说自己是什么诡计之神吗?他不是说要回去带军队来报復我们吗?他就这样跑了?” 林默看著他。“你觉得一个王子会半夜一个人跑来这里?你觉得一个神会隱身溜进我们的基地?你觉得他要是真的有军队,他还会跑?他就是个骗子,装神弄鬼的,你被他骗了。” 鹰眼看著林默,看了好几秒,不知道该不该信。他觉得林默在说谎,但他没有证据。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今天是他这辈子最憋屈的一天,但他无可奈何。 鹰眼跟在林默后面往营地的方向走,他看著林默的后脑勺,心里有一个念头: 林默知道那两个『神』的身份,他什么都知道,他就是不告诉你。鹰眼想到这里,心里更堵了。 他想起几个小时前,林默让他去教训那个入侵者,他把那个自称雷神的疯子揍了一顿。 现在他知道了,那个疯子有可能真的是雷神。而他揍了雷神,把雷神揍得鼻青脸肿。 要是等那个人恢復了神力,回来找他报仇怎么办?他还不想死。他还有很多任务没完成,还有很多箭没射出去。 他不想死在一个神的锤子底下,鹰眼的脚步越来越慢,越来越沉重。 他看著林默的背影,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恨他。恨他?不敢,打不过他,骂他?也不敢,说不过他。 鹰眼深吸了一口气,加快了脚步,追上了林默。 “林队长,你既然知道那两个人的身份,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还怂恿我去揍那个雷神。他要是以后恢復了神力,来找我报仇怎么办?” 林默见鹰眼和科尔森同时看向他,眼里满是『你快拿个主意』的神情。林默被两个大男人盯著觉得很不自在,顿时没好气的对两人骂道; “看尼玛的头,俩神经病盯著劳资干哈”。 鹰眼被骂后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深吸了一口气,决定不想了,今天太累了。 他只想回到房间,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睡一觉,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科尔森则跑向通讯车旁边,他的手里拿著平板电脑,开始向尼克·福瑞匯报今天发生的事情。 科尔森拿著电脑,却一下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写,难道要说一个自称雷神的疯子闯进禁区。 还是从一个自称诡计之神的疯子隱身进来拿锤子,被锤子电焦了头髮,然后被林默打跑了。 科长深吸了一口气,他的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点著。他决定从最离谱的开始写,这样后面的內容看起来就没那么离谱了。 反正不管局长信不信,自己如实匯报就行,而且现场还有那么多人在,都可以给自己作证他科尔森的报告完全属实。 (各位土豪大佬,觉得看著爽的给小弟甩两个礼物,让小弟晚上也加个菜。谢谢啦!) 第144章 串门 林默躺在帐篷里的行军床上,盯著帆布顶棚。夜风从帐篷的缝隙里灌进来,带著沙漠特有的乾燥和凉意。 外面的守卫换了一班,脚步声从远处传过来,又渐渐消失在夜色里。 林默翻了个身,把枕头拍了两下垫在脑袋下面,双手枕在脑后,开始復盘今天的事。 洛基跑了,他放跑的。不是追不上,是不想追。那个谎言之神要是真死在地球上, 奥丁能从奥丁之眠里直接蹦起来,开著彩虹桥杀过来,到时候可就不是一柄锤子的事了。 他林默再能打,也不是一个神王的对手,索尔他能隨便揍,奥丁他却打不过,这是事实,不需要羞耻。 林默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脑子里又转过另一个念头,鹰眼今天被他坑惨了。 大清早天没亮就飞到马里布接他,碰上他的起床气,被骂得跟孙子似的。 到了营地,又被怂恿去揍索尔,把阿斯加德的雷神揍得鼻青脸肿。晚上又被洛基胖揍一顿,差点丟了性命。 虽然被林默这个坑货救下,但是白天揍索尔埋下的雷迟早会爆。 也就是说鹰眼迟早会被索尔给打一顿,这里里外外算起来鹰眼就被林默坑了三次。 林默想到这里,嘴角翘了一下,不是愧疚,是满意。谁叫你大清早开飞机来吵我睡觉? 不知道我起床气大吗?不知道我睡觉的时候六亲不认吗?这次给他个教训,下次接人的时候, 先在门口等两个小时,等我自然醒了再按门铃。林默翻了个身,把被子裹紧,闭上眼睛睡觉。 今天坑鹰眼坑得有点狠,下次对人好一点。 第二天早上,林默从帐篷里出来的时候,阳光已经铺满了整个营地。 守卫们换了新的一班,个个精神抖擞,站得笔直。 科尔森站在通讯车旁边,手里端著一杯咖啡,脸上的黑眼圈比昨天还重,衬衫领口解开了两颗扣子。 鹰眼比他更惨,额头上一片青紫,左手缠著绷带,走路的时候右腿有点瘸。 看见林默从帐篷里出来,鹰眼的眼睛立刻看向別处。他不是不想看林默,他怕自己忍不住。 林默从他身边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今天气色不错啊!” 鹰眼的嘴角抽了一下,林默上了车,发动引擎,往小镇的方向开去。 科尔森从后视镜里看著那辆车消失在公路尽头,转头看了鹰眼一眼问。 “他去哪?” 鹰眼面无表情的说;“不知道。” 林默把车停在简·福斯特家门口,没有急著下车。 他坐在驾驶座上,双手搭在方向盘上,闭上眼睛,把蜘蛛感应放开。 房间里有两个人的心跳,一男一女,离得很近,呼吸频率都差不多。不是陌生人之间的距离, 是熟人的距离,是那种在一起待了很久,已经不需要用语言来交流的距离。 这一发现让林默大跌眼镜,这尼玛的该说索尔是个大心臟,还是说索尔应该接受事实选择了摆烂呢! 这特么发展也太快了吧!才一个晚上这两人就勾搭上了? 林默带著疑惑和不解下车打开后备箱,从里面取出一瓶便宜的红酒和两根大肉肠带著准备进去串个门。 其实林默是想提前和索尔拉近关係,等之后毁灭者战甲被击碎后,林默再提出討要那些碎片。 这样想来到时候索尔应该不会拒绝,只要索尔答应了林默的要求,那奥丁应该就不会因为自己拿走毁灭者战甲碎片而记恨自己了。 想到这里林默嘆了口气,没办法啊谁叫自己实力不如人家奥丁呢!实力弱小就是没有话语权呀! 要是林默实力足够强大那到时候直接抢,他奥丁也不敢说半句屁话。 林默提著东西来到门口敲响了房门,门开后简·福斯特站在门口,穿著一件宽鬆的卫衣和一条牛仔裤,头髮散著,脸上没化妆。 她的脚上穿著一双毛绒拖鞋,拖鞋上印著卡通猫的脸,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一个天体物理学博士, 倒像一个刚睡醒的邻家女孩。她看到林默,眼睛里的警惕像一道闪电,瞳孔缩了一下,身体本能地后退了半步。 昨天晚上,科尔森审问她的时候,林默就站在旁边,那是神盾局的人。她的嘴唇抿紧了,手指攥著门把手。 林默把腋下的红酒举起来,在简·福斯特面前晃了一下,又把手里的两根肉肠也举起来; “路过,顺便来看看。带了点东西,不成敬意。” 简·福斯特奇怪的看著林默,这尼玛送红酒就算了,谁特么好人串门还提两根大肉肠的? 而且你这还是来一个女士家里做客,这俩大肉肠怎么看怎么感觉有点歧义。 林默简·福斯特的神情直接无视,没办法谁让后备箱里就只有这两样东西呢,反正他林默脸皮厚就当没看见简·福斯特的表情就行了。 索尔从简·福斯特身后走过来,一只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把门完全拉开了。 他的脸上还有伤,嘴角的创可贴换了一块新的,眼眶周围青紫的顏色变深了,但看起来精神比昨天好了不少。 索尔认出了林默,眼神里没有警惕,没有敌意,甚至有一丝亲近。昨天在营地里,这个人帮他说了话。 简·福斯特还想拦他,科尔森不想放他,那些端著枪的守卫更不想放他。是这个人说了一句话, “跟一个疯子计较什么”,科尔森才鬆了口,简才把他从那个地方捞了出来。 “进来吧。”索尔侧身让开门口。 进了屋,简·福斯特把那两根肉肠和那瓶红酒拿到厨房,拆开真空包装,把肉肠切片装盘,又打开红酒倒进醒酒器里。 她的动作一气呵成,像一个在厨房里摸爬滚打了多年的家庭主妇,完全看不出是一个拿著望远镜看星星的天体物理学博士。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和催更!) 第145章 卖了鹰眼 林默和索尔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两人之间隔了半米的距离,谁也不觉得挤。 “你伤怎么样?”林默指了指索尔脸上的伤。 索尔伸手摸了摸嘴角的创可贴,嘶了一声。 “不严重,过几天就好了。” “那个打你的人,叫克林特·巴顿,代號鹰眼。神盾局特工,擅长射箭。” 索尔把这个名字在嘴里反覆嚼了两遍,像一个猎人把猎物的气味牢牢记在鼻子里。 “他还会用別的武器吗?”索尔问。 “会!枪,匕首,拳头,什么都行,但最厉害的还是弓箭。” 索尔点了点头,林默看著他那张还在疼得直抽的脸,又补了一句。 “等你恢復了神力,你去揍他一顿。不用给我面子,我跟他不太熟,普通同事而已。” 索尔转头看著林默,他看著林默的眼睛,想从那双眼睛里找到一丝在开玩笑的痕跡。 他没有找到,林默的眼睛里只有认真、诚恳、真诚,像是一个真心实意帮朋友出主意的兄弟,不掺杂任何私心。 “你不拦我?他可是你的同事。”索尔说。 “同事而已,又不是亲兄弟。”林默说。 “你不一样,我相信你是雷神,相信你是阿斯加德的王子,相信你是被冤枉的。他们都不信,就我信。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他揍了你,我帮你出主意,有什么问题?” 就这样在林默的刻意结交下,索尔对林默的好感顿时大增。 主要是现在就只有林默愿意相信索尔是雷神和阿斯加德王子的身份,这让索尔对林默的信任有了好感,所以两人的聊天很是愉快。 索尔看著林默眼眶都红了,昨天是他这辈子最黑暗的一天。 先是被父王贬下凡间,被剥夺了神力,拿不起自己的锤子。他跪在那个坑边对著天空嘶吼,没有人理解他,没有人在乎他。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被当作疯话,他的每一个解释都被当作谎言。简信他,但简是一个天体物理学家, 她信的是一个从天上掉下来,需要她照顾的可怜男人。林默不一样,不是因为他可怜,是真的相信自己是雷神。 “兄弟!你以后就是我索尔的兄弟。” 索尔伸出手,握住了林默的手。林默没有躲,让他握著,但看著索尔那张鼻青脸肿的脸,怎么看都感觉彆扭。 简·福斯特端著一个大托盘从厨房里走出来,托盘上放著切好的肉肠醒好的红酒。 三个酒杯,还有一碟奶酪和几块饼乾。她走过来,把托盘放在茶几上,坐到索尔旁边,给二个人各倒了一杯红酒。 林默端起酒杯,晃了晃闻了闻,抿了一口。酒很涩,很廉价。 但他脸上没有露出任何不悦的表情,把酒杯放下,拿起一根肉肠塞进嘴里。肉肠是凉的,咸味很重,肉质偏硬。 索尔也拿起一根肉肠,塞进嘴里嚼了一口,脸立刻皱了起来,不是因为难吃,是因为嘴角的伤口被撑开了。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101??????.??????超给力 】 简·福斯特看著索尔那副痛苦的表情,忍不住笑了。她伸手把他嘴角的创可贴按了按。 “让你吃,没人跟你抢。慢慢嚼,別把嘴撑那么大。” 索尔把肉肠从嘴里拿出来,用手撕成小块,一块一块地塞进嘴里,嚼得很慢,咽得很小心。 林默看著他,觉得这个神挺可怜的,一身神力被封印,连吃点硬东西都得小心翼翼。 林默举起酒杯。“来,敬兄弟。” 索尔也举起酒杯。“敬兄弟。” 两人一饮而尽! 接下来的几天,林默每天都来。上午来,下午走,有时候中午在这蹭顿饭,有时候晚饭也在这吃。 他跟索尔聊天,聊阿斯加德,聊九界,聊奥丁,聊弗丽嘉,聊洛基,聊索尔小时候乾的那些蠢事。 索尔什么都说,他的嘴没有把门,因为他把林默当兄弟了。兄弟之间不需要秘密,兄弟之间就是什么都能说。 林默问什么他答什么,林默没问的他也说,在阿斯加德,兄弟不分你我,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 林默从索尔嘴里套出了不少话,阿斯加德的兵力部署,九界的政治格局,彩虹桥的运作原理, 奥丁之眠的秘密,甚至弗丽嘉的魔法体系。他把这些信息全部记在脑子里,等安全的时候再转述给林卫国。 这些东西比什么武器技术都值钱。 这天下午,林默和索尔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一人手里拿著一瓶啤酒。 天边的云被夕阳烧成了橘红色,沙漠在暮色中像一片金色的海洋。索尔喝了一大口啤酒,打了个嗝。 林默在旁边也喝了一口,看著远处的地平线,索尔突然转过头看著他。 “林默,你是不是在利用我?” 林默没有转头,没有犹豫,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是。” 索尔愣了一下,他以为林默会否认,会说怎么可能,你想多了之类的谎言。 结果林默直接说『是』,就那么坦然那么直接,就让索尔一时脑子没有转过弯来。 “你利用我什么?”索尔问。 “我想知道阿斯加德的事,想了解你们的力量体系,想搞明白你们这些神到底有多厉害。”林默说。 “知道了这些,我才能判断以后怎么跟你们打交道。是当朋友,还是当敌人。” 索尔看著林默,沉默了很久,然后笑了。他一笑就咳嗽,咳嗽了嘴角的伤口就疼,疼了他就伸手捂脸,捂著脸还在笑。 “你这个人,很诚实。”索尔说。 “我喜欢诚实的人,阿斯加德需要更多诚实的人。等我恢復神力,回到阿斯加德,当上国王,你来阿斯加德做客。我带你参观金宫,带你去看彩虹桥,带你去见我的父王和母后,他们会喜欢你的。” 林默看著他那张鼻青脸肿但笑得像个傻子的脸,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人是真的单纯。 被他卖了还帮他数钱,不是索尔傻,是阿斯加德人的世界观跟地球人不一样。 他们不玩心眼,应该说他们大多数人没有心眼,他们信奉力量,觉得任何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实力之下都会被摧毁。 林默举起啤酒瓶,跟索尔碰了一下。“行!等你当了国王,我去找你。” 第146章 黛西·露易丝 简·福斯特从屋里走出来,手里端著一盘切好的水果。她把盘子放在台阶上,坐到索尔旁边,靠在他肩膀上。 索尔伸手搂住她,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林默看著他们俩,觉得自己有点像电灯泡多余了。 “我走了,明天再来。” 林默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转身要走。黛西·露易丝正好从外面回来,手里拿著一袋超市的购物袋。 她看见林默,眼睛亮了一下。这段时间林默经常往简·福斯特家跑,自然也就认识了黛西。 这个女人怎么说呢!嗯有点像个恋爱脑,她对林默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可能是黛西·露易丝看见自己的好朋友简·福斯特找到了男友,她自己也馋了。 所以对林默这个帅气亚洲面孔帅哥穷追猛打起来,这让林默浑身惊悚起来,这尼玛要是被娜塔莎知道还不得把自己活剐了。 林默想到娜塔莎发飆的画面后打了个冷战,连忙对黛西·露易丝说自己已经有未婚妻了。 林默怕黛西·露易丝不死心,还明確的表示自己对她的身材不来电。这话可是把黛西·露易丝气得不轻, 暗骂林默有眼无珠,老娘前凸后翘的身材尼玛的居然不来电,这不是眼瞎是什么? 但是黛西·露易丝也没办法,眼见林默这块肥肉自己是吃不上了心里很是不甘。 但她又不敢对林默霸王硬上弓,只得自个独自生闷气。林默要是知道黛西·露易丝居然会有霸王硬上弓的想法, 肯定会大声告诉她『你倒是上呀!只要你敢硬上劳资拼著被娜塔莎暴揍一顿也会让你得逞一次』。 怎么说呢!林默这傢伙有时候就是有点闷骚。 “林默!” 黛西·露易丝把购物袋往门口的桌子上一放,小跑著过来,挡在林默面前。 她穿著一件紧身的白色背心和一条牛仔短裤,金黄色的头髮扎成高马尾,脸上画著淡妆, 嘴唇涂了粉色的唇彩,在夕阳下亮晶晶的。她不像一个天文学博士的研究助理,像一个刚从健身房里走出来的网红。 她上上下下打量了林默一眼,目光从他的脸滑到胸口,从胸口滑到腰,从腰滑到腿,又从腿滑回脸上。 “你每天都来,也不跟我说话。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眼里只有索尔,没有我?” 林默的头皮发麻,他的蜘蛛感应没有发出任何警报,因为黛西·露易丝对他没有恶意。 她只是馋林默身子想睡他,可这比恶意还可怕。恶意可以打回去,恶意可以骂回去。 但一个想睡你的女人,你不能打她,不能骂她,你连跑都不好意思跑。 “黛西,我已经跟你说过自己有未婚妻了。” 黛西·露易丝的眼睛眨了一下。 “未婚妻?在哪?” “在马里布,在我家里。” “长得漂亮吗?” “漂亮。” “比我漂亮?” “嗯吶!比你还漂亮。” 黛西-露易丝的眼角跳了一下,脸上有点掛不住了。她咬著嘴唇,双手叉腰,挺了挺胸膛。 白色背心下面,两座山峰在夕阳下投射出深深的阴影。 “你看看我,你再好好看看我。我这身材,前凸后翘,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你看我这腰,你看我这腿,你看我这皮肤,你未婚妻有这些吗?” 林默看著黛西·露易丝那张带著点不服气的脸,看著那对被背心紧紧包裹著的山峰, 看著那双在夕阳下泛著健康光泽的长腿。他承认,黛西·露易丝的身材確实很好。 但她不是林默的菜,他林默的女人是红头髮绿眼睛,穿深蓝色真丝睡袍的娜塔莎。 是会在厨房里给他煮麵,会在床上被他折腾得死去活来,还会在沙发上等他回家的娜塔莎。 “我对你这身材不来电。”林默的语气很平静,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黛西-露易丝的脸僵了,她看著林默,等著他下一句接『我开玩笑的,或者逗你玩的』解释。 结果林默什么都没说,他的眼睛很平静,表情很平静,姿態很平静,像一潭死水。 黛西·露易丝的眼眶红了,不是伤心,是愤怒。她的手指攥成了拳头,指节发白。 她深吸了一口气,憋在胸腔里,憋了好几秒,然后缓缓吐出来。 “你特么眼瞎啊!” 她转身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拿起刚才放在桌上的购物袋,甩著马尾辫进了屋。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声音很大,大到简·福斯特从索尔肩膀上抬起头,大到索尔手里的啤酒瓶晃了一下洒了几滴出来。 他看著林默,又看了看那扇紧闭的门问道;“她怎么了?” 林默双手一摊,做出一幅很无辜的样子说。 “我不知道啊!” 说完林默走下台阶上了车,简·福斯特看著他发动引擎,掉头驶入暮色中。 远处的地平线上,最后一抹红色正在消退,天空从橘红变成深紫,从深紫变成墨蓝。 沙漠在暮色中像一片沉睡的海洋,安静、辽阔、深不见底。 黛西·露易丝可能还在屋里生闷气,咬著枕头骂他眼瞎,林默也不在乎。 他现在只想回家,夜风从窗口灌进来,吹得他的头髮往后飘,也吹散了他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 他的小兄弟在裤襠里耷拉著脑袋,觉得今天很委屈。它难得遇到一个主动送上门来的女人, 还是前凸后翘金髮碧眼,紧身背心牛仔短裤。然后被林默拒绝了,就那么直接地毫不留情地, 没有一丝犹豫地拒绝了。它还想抗议,林默一盆冷水浇下去,让它闭嘴。 林默把车开回营地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科尔森还站在通讯车旁边,手里还端著那杯咖啡,不知道是不是早上那杯。 鹰眼已经不在了,估计回帐篷里养伤了。林默停好车,走进自己的帐篷,倒在行军床上,看著帆布顶棚。 黛西-露易丝的脸在她眼前晃了一下,被他一巴掌拍散了。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娜塔莎,想听她的声音, 想看她穿著深蓝色真丝睡袍在厨房里煎培根的样子。他掏出手机,没有信號。 林默把手机扔在枕头旁边,闭上眼睛。明天继续去找索尔,继续喝酒,继续套话,继续做兄弟。 (求催更和免费的小礼物,感谢各位土豪的打赏!) 第147章 黑滷蛋到来 第二天,林默是被科尔森叫醒的。 他正做著梦,梦里娜塔莎穿著一件深蓝色的真丝睡袍,摆出各种姿势诱惑著林默。 林默站起来,朝她走过去,正要伸手去搂娜塔莎的腰。手还没碰到,科尔森的声音就从帐篷外面传了进来, 直接將林默给惊醒,像一盆冷水浇在他头上。 “林队长,局长来了,他要见你。” 林默睁开眼睛,盯著帆布顶棚。晨光从帐篷的缝隙里漏进来,在顶棚上画出一道道金线。 他躺了几秒,坐起来,揉了揉眼睛。局长!尼克·福瑞。 那个黑滷蛋不在华盛顿待著,跑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干什么?林默光著脚踩在地上,帐篷的地垫很薄, 底下的沙砾硌得脚底板生疼。他穿上裤子,套上t恤,趿拉著拖鞋出了帐篷。 科尔森站在帐篷外面,他看著林默,嘴唇动了一下,想催他快点,只是没敢开口。 林默从他身边走过去,朝指挥车的方向走。指挥车停在营地中央,是一辆改装过的大型通讯车, 车身上布满了各种天线和卫星接收器。车门开著,尼克·福瑞站在门口,穿著一件黑色风衣,左眼的眼罩在晨光中反著光。 他的独眼看著林默走过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林默走到他面前,停下来,两个人对视了两秒。 尼克·福瑞先开口了,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带著一种让人不舒服的阴阳怪气的调子,像一根羽毛在你耳朵里挠。 “林默,我听说你最近交了新朋友。每天往营地外面跑,连守卫营地的任务都忘了。” 林默看著尼克·福瑞那张黑脸,心里没有慌张,只有一种『又来了』的疲惫。 这黑滷蛋,每次见面都要敲打他几句,每次敲打的方式都不一样,有时候是阴阳怪气, 有时候是冷嘲热讽,有时候是拐弯抹角。但核心內容永远一样——你是我的人,你得听我的,你得干活。 林默把双手插进裤兜里,歪著头看著尼克·福瑞。 “局长,你这话说的。我虽然每天外出,但营地不是没出什么事吗?锤子还在坑里,一切正常。再说了,以我的实力和速度,真要出事,分分钟就能赶回来,你又不是不知道。” 尼克·福瑞的眉头动了一下。 林默继续说:“再说了我本来就不想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吃灰,是你大局长,亲自打电话,非要派我来。我说不来,你还不高兴。你说这个任务很重要,只有我能胜任。我来了,我干活了,我每天出去也是为了工作。你现在要是觉得我无法胜任这个工作,完全可以將我调走嘛!我没有任何意见的。” 尼克·福瑞的独眼眯了起来,林默这几句话,句句扎心。 是他派林默来的,是他说的这个任务很重要,只有你能胜任。现在他说林默不干活, (请记住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101??????.??????超给力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林默反过来將了他一军——你要是觉得我不行,你把我调走啊!尼克·福瑞还真不能把林默调走。 从收到科尔森发来的那份匯报开始,他就坐不住了。科尔森的匯报內容很简短,但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 扎在他最敏感的神经上,疑似阿斯加德神灵进入地球,自称雷神,自称诡计之神, 展现了超乎常人的战斗力和超自然能力。別人不知道阿斯加德神灵的真实性,他尼克·福瑞还不知道吗? 他见过惊奇队长,见过斯克鲁人,见过外星舰队。他知道这个世界不像普通人以为的那么简单, 在那层看似平静的表象下面,藏著无数普通人无法想像的秘密。阿斯加德是真实存在的, 雷神是真实存在的,那些北欧神话里的神,也是真实存在的,现在他们来了地球。 尼克·福瑞不知道他们来干什么,不知道他们有什么目的,不知道他们是敌是友。 他只知道一件事,整个神盾局,除了林默,没有人能对付得了那些傢伙。 除非他尼克·福瑞愿意把那些秘密武器拿出来,那些利用宇宙魔方研究製造出来的能量武器。 但那些东西一旦见光,就不是他尼克·福瑞能保得住的了。要知道名义上神盾局可是联合国的下属机构, 一旦暴露出这么先进的武器,联合国里那些常任理事国家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些先进技术的, 到时候就算m国出面也顶不住这么多国家的压力。联合国那帮人会像饿狼一样扑上来, 要求共享技术,要求开放研究,要求派监督员进驻。他不能冒这个险,所以他需要林默。 所以尼克福瑞立刻改变了对林默的態度,从阴阳怪气变成了和蔼可亲。 从和蔼可亲变成了推心置腹,从一个严厉的上司变成了一个慈祥的长辈。他伸手拍了拍林默的肩膀,力道恰到好处。 “林默,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没有幽默感。我刚才跟你开玩笑呢,你怎么还急眼了呢?我怎么可能把你调走?你是我最信任的特工,是我最得力的干將,是我最倚重的左膀右臂。这个任务,非你不可。別人来,我不放心。” 林默看著尼克·福瑞那张黑脸,看著那只独眼里挤出来的真诚,嘴角翘了一下也是连忙借坡下驴。 “局长,你这幽默感,真不是一般人能跟得上的,我差点就当真了。以后我得跟你好好学习,怎么开玩笑才能开得这么自然,开得这么不经意,开得让被开玩笑的人完全分辨不出真假。” 尼克·福瑞的眼角跳了一下。“你学得很快,我看好你。” 鹰眼站在指挥车旁边,背著他的摺叠弓,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他看著局长和林默两人站在指挥车门口,一个比一个笑得真诚,一个比一个说得动听。 鹰眼在神盾局干了这么多年,见过局长跟很多人谈话,从来没有见过他用这种语气、这种表情、这种姿態跟一个人说话。 科尔森站在鹰眼旁边,他看著尼克·福瑞和林默,嘴唇动了一下,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 科尔森心里连连感嘆,就这俩货这个不要脸的劲儿,怪不得人家能够当领导而他只能做个小兵先锋。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和催更!) 第148章 二女爭夫 然而就在林默和尼克福瑞互相吹嘘的时候,远处传来一声巨响。 不是爆炸,不是雷声,是一种低沉浑厚的轰鸣。地面开始震动,所有人同时转头。 只见远处,小镇方向,一道光柱从天而降。 彩虹的顏色,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顏色交织在一起,像一座从天上垂下来的七彩桥樑。 光柱落在地面上,激起一圈肉眼可见的衝击波,沙尘向四面八方扩散。 光柱持续了大概三秒钟,然后消失了。地面还在震动,空气中还残留著那种低沉的迴响。 尼克·福瑞的独眼死死盯著那道光柱消失的方向,他的手指攥紧了指挥车的车门边缘,指节发白。 “那是什么?” 他开口询问,然而没有人回答。鹰眼不知道,科尔森不知道,周围的特工们更不知道。 尼克·福瑞转头看著林默,林默看著那道光柱消失的方向,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林默当然知道那是什么,彩虹桥,阿斯加德的传送装置。 那道光柱里,应该是索尔手下最忠诚的战友,希芙和仙宫三勇士。沃斯塔格,巨汉,使一把双刃战斧。 范达尔,剑客,使一柄细长的刺剑。霍根,沉默寡言,是仙宫三勇士里最不起眼但最可靠的一个。 还有希芙,身材高挑,金色长髮,手持一柄长剑,同时也是索尔的爱慕者。 林默看著彩虹光柱的方向知道这四人来到地球后,那么雷神的剧情就將正式开始了。 洛基很快会派出毁灭者战甲前来地球追杀索尔,只是林默並没有將这些信息告诉尼克福瑞。 (请记住 101 看书网体验棒,????????????.??????超讚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很快指挥车中的特工就匯报说,卫星已经锁定彩虹光柱的位置,並且发现了四个衣著古怪的人。 尼克福瑞转身进入指挥车,那只独眼死死盯著监控屏幕中的四人。只见那四个人进入小镇后,直接到了简·福斯特家寻找索尔, 尼克·福瑞的声音从指挥车那边传过来,带著不容置疑的命令。 “林默,你去看看。那四个人,很可能去找索尔了。我要知道他们是谁,来干什么,跟索尔什么关係。” 林默站在原地,没有动。他看了看尼克·福瑞那张黑脸,又看了看那道光柱消失的方向。 刚才这黑滷蛋还在暗示他工作懈怠,他要是现在屁顛屁顛地跑过去,那不是坐实了自己之前確实没干活? 他得矜持一下,得让尼克·福瑞知道,他林默不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局长,经过你刚才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护卫营地的职责。我现在应该坚守岗位,寸步不离。” 尼克·福瑞听后深吸了一口气,他伸出手,指了指林默,又指了指小镇的方向,手指在空中点了好几下。 “林默,你去,现在就去,这是命令。” 林默看著他,嘴角翘了一下。 “行!局长你早这么说不就完了。还绕那么大一个弯子,多累。” 林默见尼克福瑞这是真急眼了也不再顶嘴,生怕真把这黑滷蛋气晕过去以后会给自己穿小鞋。 连忙转身就往小镇方向跑去,朝著小镇的方向。走了几步,停下来,回头看了尼克·福瑞一眼。 “局长,你那个玩笑,下次別开了。真的不好笑。” 没等尼克·福瑞回答,林默跑了起来。他的速度很快,在晨光中像一支离弦的箭,身后扬起一路沙尘。 林默跑到简·福斯特家门口,没有急著进去。他站在门外,把蜘蛛感应放开,屋里有七个人的心跳。 林默推门进去,就发现客厅里的气氛很微妙,不,应该说是很危险。 简·福斯特站在沙发旁边,双手抱在胸前,脸上的表情是那种『这是我的家,我不欢迎你但你进来了我不能把你赶出去』的僵硬。 索尔站在客厅中间,脸上的表情比昨天更丰富了,除了鼻青脸肿之外,还有一种『我该怎么办』的绝望。 索尔的对面站著一个人,正是希芙。 金色的长髮在晨光中泛著金属般的光泽,穿著一件古铜色的鎧甲,肩甲上覆著一层细密的鳞片。 腰后掛著一柄长剑,她的脸很精致,五官像文艺復兴时期的雕塑,但表情很冷。 她没有看索尔,她在看简·福斯特,简·福斯特也在看她。两个女人的目光在空气中交匯,大眼瞪小眼两人之间火药味特別浓。 林默的脑子里蹦出一句话——二女爭夫! 他在心里大骂了一声,索尔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傢伙,长得跟个金毛大猩猩似的,居然还有这种艷遇。 他在阿斯加德有个希芙,到了地球又勾搭上简·福斯特。两个女人,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能干。 他林默,长得比索尔帅,比索尔有钱,比索尔能打,凭什么没有这种待遇?就尼玛的不科学。 林默在心里骂了好几句,骂完才想起来,他有娜塔莎,林默瞬间平衡了。 索尔看见林默,眼睛亮了一下,像是溺水的人看见了一根浮木。 “林默!你来了!” 索尔大步走过来,拉住林默的胳膊,把他拽到客厅中间。 “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希芙,这是我的战友,沃斯塔格,范达尔,霍根,他们是从阿斯加德来的。这是林默,我在地球认识的朋友,真正的兄弟。他相信我是雷神,相信我是阿斯加德的王子。这里的人都不信,只有他信。” 希芙转过身,金色的长髮在空气中划过一道弧线,目光从简·福斯特身上移开,落在林默身上。 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眼,长相普通,穿著普通,但左臂上有十个环子,手腕到手肘,一排,整整齐齐。 她没见过那是什么,但她能够感受到从十环中散发出来的气息,那是与阿斯加德同等级的神器。 希芙伸出手握拳和林默碰了一下,拳头撞击的声音沉闷而短促。 “谢谢你照顾索尔。” 希芙的声音很冷,但语气很真诚。沃斯塔格的大手像一把蒲扇,握住林默的拳头,用力晃了两下。 “林默!索尔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 范达尔就比较內敛了,嘴角带著一丝笑意,像在说『你运气不错,能认识我们』。 霍根最沉默,点了一下头,面无表情。 第149章 吵架 希芙转过身,看著索尔。她的眼神变了,从冷漠变得柔软。 金色长髮在晨光中微微飘动,鎧甲下的胸口起伏了一下。她来地球不是为了观光,是为了带索尔回去。 “索尔,跟我们回阿斯加德吧!阿斯加德需要你。洛基他……”希芙停了,没有继续说下去。 索尔沉默了很久,他看著希芙,看著沃斯塔格,看著范达尔,看著霍根。 这些人是他的战友,是他的兄弟,是他最信任的人。 他们从阿斯加德来,穿越彩虹桥,穿越九界,只为了找到他,带他回去。 他们相信他,相信他能恢復神力,相信他能打败洛基,相信他能拯救阿斯加德。 但他们不知道,他拿不起锤子了。他跪在坑边,对著天空嘶吼,他的父亲没有回应他, 他的锤子没有回应他,他的神力没有回应他,他已经被拋弃了。 “我不回去。” 索尔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很清楚。 希芙脸上的表情僵了。“索尔,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回去。” 希芙看著索尔,眼神从柔软变成了不可置信,从不可置信变成了愤怒。 她转头看著简·福斯特,目光从愤怒变成了冰冷。这个女人,一定是这个女人。 她用她的美貌温柔和身体,迷惑了索尔,让他失去了斗志,让他忘记了阿斯加德的荣誉,希芙的手按在了剑柄上。 “是你,是你让索尔变成这样的。你用什么妖术迷惑了他,让他拒绝回到阿斯加德?” 简·福斯特的脸红了,不是娇羞的红,是愤怒的红,她的眉毛都竖了起来。 “你凭什么说我?你谁啊?你从哪冒出来的?你跟索尔什么关係?你是他老婆?你是他女朋友?你什么都不是你凭什么管他?他想回去就回去,他不想回去就不回去。你管得著吗?” 希芙的手从剑柄上抬了起来,林默往后退了两步,给自己找了个最佳观战位置。 沙发角上,视野开阔,能看到客厅全景。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瓜子,磕了一个。 两个女人吵架可比男人打架好看多了,男人打架,你一拳我一脚的没意思。女人吵架,能从眼前吵到十年前,能从你这个人吵到你全家。 希芙的声音像冰刃。“我是希芙,阿斯加德的战士,索尔的战友,从小一起长大。我从五岁起就认识他,从五岁起就跟他一起训练,从五岁起就知道我会成为他的妻子。” 简·福斯特的眼皮跳了一下。“妻子?你们结婚了?有结婚证吗?有戒指吗?有婚礼吗?” 希芙不知道什么是结婚证,什么是戒指,什么是婚礼。 “在阿斯加德,誓言就是最神圣的契约!不需要你们那些凡人的仪式。” 简·福斯特笑了,那种笑著里还带著一点『你天真得可爱』的怜悯。 “誓言?嘴皮子一碰就是誓言?那我现在说我嫁给索尔了,我是不是也成他妻子了?” 希芙的脸彻底红温了! 林默磕了一个瓜子,暗赞精彩,太精彩了! 索尔站在中间,一会看看希芙,一会看看简·福斯特,额头上的汗比昨天在沙漠里跑了一整天还多。 他想说『你们別吵了』,他的嘴张开了好几次,每次刚发出一个音节,就被两个女人同时瞪了回去。 林默看著索尔那副手足无措的样子,在心里给他点了一根蜡。兄弟,你自求多福吧!这是你欠的风流债,你自己还。 黛西·露易丝的小摄像机一直在拍,她的镜头对著希芙和简·福斯特,嘴里小声念叨。 “太精彩了,太劲爆了,太有画面了。两个女人爭一个男人,北欧神话现实版,阿斯加德女武士大战地球女博士。这个视频要是发出去,我的点击量能破百万。” 林默伸手把她的摄像机按了下去。 “你敢发出去,我把你摄像机吃了。” 黛西·露易丝白了他一眼。 “你不是不来电吗?你管我发不发?” 林默看了她一眼,黛西-露易丝把头扭过去了,不理他。 沃斯塔格、范达尔、霍根三个人站在门口,表情各异。 沃斯塔格一脸尷尬,范达尔一脸『我好想看戏但我要忍住』的挣扎,霍根一脸『跟我没关係』的表情。 沃斯塔格往前迈了一步。“希芙,简,你们別吵了。索尔........” “闭嘴!” 希芙和简·福斯特同时转头,同时开口,声音叠加在一起,把沃斯塔格后面的话全堵了回去。 沃斯塔格的嘴瞬间闭上了! 林默把瓜子壳吐在手掌里,握成一团,塞进口袋。不扔在地上,这是別人家的地板。 希芙和简·福斯特又开始吵了,这次吵得更激烈,从索尔吵到阿斯加德,从阿斯加德吵到地球。 希芙说阿斯加德是九界之首,其他世界都应该臣服。简·福斯特说地球不需要臣服任何人,地球人自己管自己的事。 希芙说阿斯加德的文明比地球先进几千年,简·福斯特说先进不代表你有权利管別人。 希芙说索尔是阿斯加德的王子,简·福斯特说索尔现在是地球的公民。 黛西·露易丝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把摄像机举起来了,嘴里还在念叨。 “这个画面不能错过,绝对不能错过。两个女人为爱而战,这是纪录片级別的素材。” 林默又伸手把她的摄像机按了下去。“你再拍,我连你一起打。” 黛西·露易丝把摄像机放下,“你打女人,你不是男人。” “我不是男人,我是你惹不起的人。” 黛西·露易丝看著他,嘴巴动了动,转头不看他。 索尔终於忍不住了,他深吸了一口气,走到两个女人中间,张开双臂大喊。 “够了!” 希芙和简·福斯特同时停下来,同时看著他。 索尔的脸很红,脖子上的青筋在跳。 “希芙,我不会跟你回阿斯加德,至少现在不会。我失去了神力,拿不起锤子。我回去有什么用?当一个废物王子,被洛基笑话吗?” “简,希芙只是我的战友,从小一起长大。我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从来没有,你误会了。” (求催更和免费的小礼物,感谢大家!) 第150章 毁灭者 希芙脸上的表情从愤怒变成了震惊,她看著索尔,看著这个她认识了上千年的男人。 索尔不要她了,那句『我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从来没有』,深深的伤害到了希芙。 希芙的手从剑柄上滑下来,垂在身体两侧,嘴唇动了一下没有说话,转身走了。沃斯塔格、范达尔、霍根连忙跟在后面。 简·福斯特站在原地,看著希芙的背影,看著那些金色长髮在阳光下渐渐远去。 她的表情很复杂,有贏了之后的畅快,也有伤害到希芙之后的后悔。她走到索尔面前,伸手摸了摸他的脸。 “对不起,我不该跟她吵的。” 索尔握住她的手。“跟你没关係,是我的错。” 林默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那个!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 林默的手刚碰到门把手,天空就是一声炸响。 不是雷声,不是爆炸,是一种低沉的像有人用铁锤在天地之间敲击的轰鸣。声音从头顶压下来,连地面都在跟著抖。 林默透过门上的玻璃窗往外看,远处的小镇边缘,一道光柱再一次从天而降,彩虹桥又开了。 但这次不一样,这次像一道从伤口里流出来的脓。光柱里有什么东西正在降落。 同时刚刚离开的希芙从门外衝进来,鎧甲上的鳞片哗啦啦地响,金色的长髮被风吹散了,脸上没有血色的白。 沃斯塔格跟在她后面,巨斧已经握在手里,额头上的青筋暴起。范达尔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里的细剑在微微发抖。 霍根也不再是面无表情,而是变得急迫了起来。希芙一进门就抓住索尔的胳膊,指甲快掐进他的肉里。 “索尔,你快走!洛基派出了毁灭者战甲,来地球追杀你了!” 索尔脸上的表情变了,从困惑变成了震惊,从震惊变成了不信。 “不可能!毁灭者战甲没有父王的命令是不会出动!它是父王亲自打造出来镇守阿斯加德的,只听从父王的指令!洛基怎么可能调动它?除非父王……” 希芙这时候才想起来,刚刚只顾著和简·福斯特吵架,忘了將神界发生的事情告诉索尔了。 “索尔,你走了之后,神王就陷入了奥丁之眠。洛基把他移到了寢宫里,对外宣称神王需要休息,谁也不让见。王后弗丽嘉去看神王的时候,都被洛基给阻止了。洛基现在变成了神王的模样,坐在王座上,发號施令。毁灭者战甲,就是他变成神王的模样调动的。” 索尔听完后他的手在发抖,他看著希芙的眼睛,想从那双眼睛里找到一丝开玩笑的痕跡。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但索尔从希芙的眼睛里,看到的只有恐惧和焦急,她冒著被洛基发现的风险跑到地球上来,不是为了骗他。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杀我?我们是兄弟,一起长大,一起打仗,一起喝酒。我对不起他了吗?我什么时候做过对不起他的事?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索尔的咆哮声在房间里迴荡,窗户都在跟著震动。简·福斯特跑过去抱住他的胳膊, 黛西·露易丝的摄像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举起来了,往外看了一眼,腿都软了。 而在一旁看戏的林默,听见这么劲爆的隱秘却是无比激动,因为林默知道毁灭者战甲降临地球后, 自己打造武器的材料就有著落了。至於那些可能在这场战斗中死亡的人,林默表示那与他无关又不是自己杀的。 再说了死的也不是咱们自己人,跟他有毛的关係啊! 正在希芙眾人想著赶快將索尔带走,远离这个危险小镇的时候。 只见一架巨大的战甲出现在外面,那是一个比任何战甲都古老强大的恐怖存在。 它有三米高,通体呈暗沉的金属灰色,表面没有任何焊缝和铆钉的痕跡。 战甲的脸部是一排竖著的柵格,像鱼鳃,又像散热口。它的身体不是人的比例,肩膀太宽, 腰太细,手臂太长,像是一尊从地狱里走出来的青铜雕像。它的每一步踩在地上,地面裂开一道缝, 每一步踩在空气里,空气爆出一声闷响。它朝著这个方向走过来,直线行走,没有绕过任何障碍物。 挡在前面的汽车被它一脚踩扁,铁皮像纸片一样皱成一团。挡在前面的电线桿被它撞断, 半截杆子飞出去,砸穿了旁边房子的墙。挡在前面的树被它推倒。它的眼睛发著光,那是炽烈的像焊枪尖端一样的光。 那道红光从柵格后面射出来,扫到哪,哪就烧起来。希芙鬆开索尔的手,拔出了腰间的长剑。 沃斯塔格把巨斧扛在肩上,范达尔在引擎盖上磨了几下剑刃,霍根从背上取下一对短柄战锤。 四个人站在索尔面前,像一堵人墙。 “索尔,带他们先走。” 希芙头也不回的说道,“我们挡不住它太久,但你至少要让这些人活下来。” 索尔看著希芙的背影,看著沃斯塔格的巨斧,看著范达尔的细剑,看著霍根的战锤,这些人要为他而战。 林默这个时候自然也得出些力,要不然等毁灭者战甲被打碎后,他怎么好意思开口索要呢! 林默也对索尔说,让他带著简·福斯特和黛西·露易丝往镇神盾局的方向跑。 “走!往神盾局的方向跑!那里有军队,有武器,有人能保护你们!” 索尔也知道现在事態紧急,连忙拉著简·福斯特和黛西·露易丝就朝著小镇外面神盾局的营地跑去。 林默走到希芙旁边,看著远处那尊正在逼近的毁灭者战甲,十环从袖口滑出来,贴在他的左臂上,微微发光。 “你们负责吸引它的注意力,我负责找它的弱点。別硬扛,扛不住就跑,死了没人给你们收尸。” 希芙看了林默一眼,眼中有一丝感激。 然后她冲了出去,长剑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银白色的弧线,砍在毁灭者战甲的小腿上。 剑刃与金属碰撞的地方爆出一团火花,长剑被弹了回来,希芙的手震得发麻。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还有催更!) 第151章 心黑的尼克·福瑞 毁灭者战甲的小腿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白印,连漆都没掉。沃斯塔格的巨斧砍在它的腰上,又是一团火花, 巨斧被弹了回来,沃斯塔格的虎口裂了,血顺著手腕往下流,毁灭者战甲的腰上又多了一道白印。 范达尔的细剑刺向它的眼部,那是唯一看起来像弱点的地方。剑尖还没碰到,毁灭者战甲的眼睛就亮了, 红色的光从柵格后面射出来,烤得范达尔的脸皮发烫。他猛地侧身翻滚,红光擦著他的肩膀扫过, 身后的房子被红光切开,像一把烧红的刀切进黄油里,切口整整齐齐,瓦砾落在地上,哗啦一声,房子塌了。 霍根的战锤砸在它的膝盖上,砸了十几下,毁灭者战甲的膝盖弯了一下。不是被砸弯的,是它在走路的时候自然弯曲。 霍根愣了一下。 林默站在远处,看著希芙和三勇士在那跟一尊铁乌龟较劲。 林默则是全程划水並没有使出全力,他其实可以一拳打过去的,但他不能那样做。 不是打不过,是不能打。林默知道这场戏的导演是谁。就是奥丁那位眾神之父,阿斯加德的国王。 这次事件,本身就是神王奥丁为索尔设下的局,为得就是让索尔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能够成熟起来『。 要是现在林默上去三拳两脚就將毁灭者战甲给解决了,保不准奥丁马上就会大发雷霆甦醒过来暴揍林默一顿。 所以林默才会出工不出力,在旁边就起到个牵制的作用,让希芙和三勇士顶在前面当主力。 毁灭者战甲越走越近,红光从它脸上射出来,在地上扫出一道道焦黑的沟壑。 希芙被火光逼退,沃斯塔格被气浪掀翻在地,范达尔被碎砖埋了半截身子,霍根被衝击波推出几米远。 周围的房屋开始燃烧,火焰从窗口窜出来,浓烟滚滚。有人的惨叫声从房子里传出来,但没有人能进去救人。 谁进去谁死。 索尔带著简·福斯特和黛西·露易丝跑了一阵,走出小镇后停了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毁灭者战甲开始喷出火焰攻击著希芙和三勇士,他们虽然没事,但是周围那些平民和房屋却遭了殃。 眼看著希芙和三勇士被毁灭者战甲追的无路可走,林默也装出一副不敌的样子快速后退。 索尔心中非常著急,他可不想看著希芙和三勇士们死在毁灭者战甲的手上。 至於那些被牵连的平民,则被索尔选择性的忽略掉了。这要是被那些死伤的平民知道的话,肯定会对著索尔破口大骂。 索尔看著那片火海,“黛西!你带著简·福斯特继续往神盾局营地的方向跑,到了那里就安全了。” 说完后,索尔就转身朝著毁灭者战甲跑。简·福斯特这个时候也顾不上自己的情郎了,跟著黛西·露易丝拼命的跑向神盾局的营地。 索尔跑到了毁灭者战甲面前,张开双臂,挡在它和希芙之间。 “洛基!我知道你能听见!我知道你在看著!你要杀的人是我,放了他们!你把我带回去,我任由你处置。” 毁灭者战甲停下来,它的脸微微低垂,像在打量这个不自量力的凡人。 索尔已经失去了神力,现在在洛基眼中他就是一介凡人。但索尔站在那里,张开双臂,像一棵被狂风颳弯了却不肯折断的树。 “我是索尔,奥丁之子!你要杀就杀我!不要伤害无辜的人!” 索尔的声音变得沙哑,但他的腰板挺得像一把標尺。 ............. 而尼克·福瑞和鹰眼还有科尔森这个时候,也在指挥车中盯著监控里的画面。 看著卫星传回来的实时画面,他看著那尊巨大的战甲在小镇里横衝直撞,看著希芙和三勇士被一次一次击退, 看著周围的房屋一座一座地燃烧倒塌。他看著索尔从远处跑回来,张开双臂,挡在毁灭者战甲面前。 尼克·福瑞的手从风衣口袋里伸出来,攥紧了指挥车的台面边缘。 鹰眼站在他旁边,背上的弓箭还没取下来。他看著屏幕上的画面,嘴唇动了一下。 “局长,我们是不是该派人去支援?那些平民........” 尼克·福瑞指著屏幕上的毁灭者战甲,手指在屏幕上戳了好几下。 “拿什么支援?你拿弓箭射它?你的弓箭,连它的漆都蹭不掉。你上去就是送死。我派你去送死,我图什么?图你的人死了能给我省工资?” 鹰眼的嘴闭上了。 科尔森站在另一边,手里的平板电脑上显示著小镇的实时伤亡报告,一个数字正在以令人心寒的速度上涨。 “局长,伤亡人数还在增加。我们是不是该调集更多力量?” 尼克·福瑞反问道;“力量在哪?神盾局最强大的力量现在就在现场。林默在那里,他已经是我们能拿出来的最大支援了。” 尼克·福瑞说完这句话,沉默了两秒。他看著屏幕上林默的身影,他正在后退,退得很从容很悠閒。 尼克·福瑞相信林默,相信他能处理好这件事。他是神盾局的杀手鐧,是他尼克·福瑞手里最强的那张牌。 “等这件事结束后,上面肯定会问我们做了什么。”尼克·福瑞的声音恢復了那种让人听了就不舒服的感觉。 “科尔森,你准备好你的报告。第一,我们第一时间发现了异常情况。第二,我们第一时间派出了最精锐的特工。第三,我们第一时间组织了救援行动,措辞自己把握。” 科尔森的手指在平板电脑上停了一下。“局长,林默他不是我们派去的,他本来就在现场。” 尼克·福瑞转头看著他。“林默在现场,就是因为我派他去的。你写报告的时候,就写『神盾局特工林默奉命前往现场执行任务』。后面怎么写你自己看著办,意思到了就行。” 鹰眼和科尔森也是被尼克·福瑞的无耻言论给震惊了,两人都在心里暗骂这些当官的心真黑。 都特么的是即当x子又立牌坊,难怪人家能够当领导,看来自己等人没能升职加薪就是因为心不够黑呀! 两人同时对尼克·福瑞升起一股高山仰止的敬意,不!不是敬意,应该是服气。 第152章 雷神归来 画面中,索尔被打的跪在了地上。他跪在毁灭者战甲面前,低著头,像一个等待判决的囚犯。 毁灭者战甲的眼睛亮起,炽烈的红光在它眼部柵格后面凝聚,越来越亮,越来越烫。 希芙被沃斯塔格拉著往后退,范达尔朝索尔伸出手,霍根在喊『索尔快跑』。 林默站在不远处,看著索尔跪在地上的背影。他的机会来了,毁灭者战甲会被摧毁,索尔会恢復神力, 洛基的阴谋会失败,一切都会像原剧那样发展。他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等著那尊铁罐子被打成一堆碎片,然后去捡。 索尔跪在地上,低著头,肩膀在抖他的声音很轻。 “父王……我知道错了。我不该那么狂妄,不该那么自大,不该挑起战爭。我不是一个好儿子,也不是一个好的王位继承人。父王……我配不上你的期望……配不上你的培养……配不上你的爱……” 红光从毁灭者的眼中喷射而出,炽烈的能量光束撕裂了空气,烧灼著大地,朝著索尔跪著地方轰过去。 希芙尖叫了一声,沃斯塔格闭上了眼睛,范达尔转过了头,霍根攥紧了锤柄,指甲嵌进了掌心里。 林默动了,不是衝上去挡住红光,而是衝到索尔面前把他从地上拽起来,往身后一扔。 索尔摔在地上,滑了好几米。红光打在他们刚才站的位置上,地面烧出一个大坑,熔化的沙石在坑底流动。 林默站在坑边,一颗火星溅到他的裤腿上,烧了一个小洞。他低头看了看那个小洞,面无表情。 索尔被林默甩到身后,在地上滚了两圈,吃了一嘴土。 他还没爬起来,毁灭者战甲已经跨过那个被红光烧出的大坑,朝他逼过来。 三米高的巨大身躯投下的阴影罩住了索尔,那些没有表情的金属面孔,那一排发著白光的柵格,是冷冰冰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杀意。 希芙冲了过来,她的鎧甲上全是灰,脸上有一道被碎石划破的血痕,金色的长髮被烧焦了好几缕,但她还是冲了过来。 长剑砍在毁灭者的小腿上,火花四溅,剑刃崩了一个口子。她又一剑砍在同一个位置,火花更大,但是却没有效果。 毁灭者低下头看了她一眼,抬起右臂,一拳打在她的胸口。 希芙的胸甲碎了几片,整个人像一颗被击飞的保龄球,撞穿了两堵墙,消失在废墟里。 沃斯塔格的巨斧劈在毁灭者的后背上,斧刃嵌进金属里,拔不出来了。 沃斯塔格双手握住斧柄,脚蹬著毁灭者的后背,使出了全身力气往外拔。 毁灭者转过身来,一把抓住沃斯塔格的头,把他提起来像提一只小鸡,隨手一甩,沃斯塔格飞了出去。 范达尔的剑刺向毁灭者的眼部柵格,那是他能想到的唯一弱点。他的速度很快,快到空气都在他的剑尖发出尖啸。 但他还没有靠近,毁灭者脸上的柵格里喷出一道火焰,范达尔的头髮鬍子和衣领烧著了。 他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把火扑灭了,脸上全是燎泡,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霍根冲了上去,不是用战锤,是用自己的身体。他抱住毁灭者的小腿,双脚蹬地,想把毁灭者推倒。 毁灭者纹丝不动,它伸出左手,抓住霍根的肩膀,把他也从地上提起来,像刚才扔沃斯塔格那样,隨手一甩。 霍根飞向了另一个方向,撞在路边的消防栓上,水柱从地面喷起几米高。 索尔看著他的战友们一个一个被打飞,不知是死是活。这些人在阿斯加德陪他出生入死, 跟他一起杀进约顿海姆,跟他一起对抗冰霜巨人的军队。现在他们为了救他,在地球上一个小镇里, 被一尊由他父王亲手打造的战爭机器打得生死不明。他的眼睛红了,不是要哭,是要拼命。 索尔从地上爬起来,他的身上没有鎧甲,没有武器,没有任何能与毁灭者抗衡的东西。 他有的只是血肉之躯,一个凡人脆弱不堪一击的身体。索尔朝毁灭者冲了过去,拳头砸在它的腿上。 毁灭者低下头,看著这个不自量力的索尔。 它抬起脚,踩在索尔的胸口上,把他踩在地上,像一个脚印,那么轻鬆,那么隨意。 索尔的手抓著毁灭者的脚踝,他的肋骨断了几根,呼吸时胸口像有刀子在里面搅,他的嘴里涌出血腥味。 毁灭者头部的柵格里,一团红色的光芒开始匯聚,像熔岩,像火焰,像末日。 红光越来越亮,越来越热,烤焦了索尔的头髮,烫伤了他的脸。 而就在这个时候,远在神盾局营地的那柄锤子开始动了。 坑底的妙尔尼尔,那柄被奥丁施了魔法除了索尔之外没有任何人能拿起的锤子。 那柄被神盾局科学家研究了几天几夜也没有研究出任何名堂的锤子,它开始发光。 银白色的电弧从锤头上跳出来,打在地上,打出一片焦黑的痕跡。 锤子从坑底浮了起来,悬浮在半空中,像是在寻找什么一样。然后它飞了,像一颗被电磁炮射出的炮弹, 撕裂空气,划破天际,朝著小镇的方向飞去,在夕阳的余暉中留下一道银色的轨跡。 索尔的手鬆开了毁灭者的脚踝,他像是感应到了什么手抬了起来,伸向天空,像在抓什么东西。 接著掌心一沉,妙尔尼尔落进了他的手里,沉重又熟悉。锤柄握在手心的那个瞬间, 一股电流从妙尔尼尔涌出,顺著索尔的手臂进入全身,所经之处,那些断掉的骨头在癒合, 撕裂的肌肉在重生,乾涸的经脉在重新充满力量。索尔握著妙尔尼尔猛的爆发出强大的力量,直接將毁灭者战甲给掀飞出去。 他升到半空中,雷光缠绕著他,银白色的电弧在他身上跳跃。暗红色的披风从他的肩后展开,在雷光中猎猎作响。 银灰色的战甲覆盖了他的胸腹和四肢,鳞片在电弧的照耀下闪著金属的光泽。索尔的眼睛也在闪烁著电光。 (求催更和免费的小礼物,感谢大家!) 第153章 打秋风的来了 林默往后退了好几步,给自己腾出一个不会被误伤的观战空间。这场戏,他等了很久,现在终於开演了。 林默在旁边看的暗暗高兴,內心不断吶喊上啊!上去揍它丫的,直接將毁灭者打碎劳资好去捡漏。 索尔举起锤子,天空暗了下来,云层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在小镇上空聚集成一个巨大的漩涡。 雷声从远处滚过来,一声接一声,越来越密,越来越响。闪电在云层中穿梭,像一条条银白色的蛇。 索尔把锤子指向天空,一道闪电从云层中劈下来,击中锤头,电弧在锤头上跳跃匯聚和压缩。 索尔把锤子指向毁灭者战甲,那道压缩到极致的雷光从锤头射出去,划破空气,撕开大地,击中了毁灭者的胸口。 毁灭者战甲的胸甲被击中处裂开了一道缝,裂缝像蛛网一样向四面八方扩散,接著蔓延到全身。 然后整个毁灭者战甲碎成了一堆碎片,大的像脸盆,小的像指甲盖,散落在被烧焦的地面上, 散落在还在冒烟的废墟里,散落在索尔和希芙和三勇士流下的血跡旁边。 索尔落在地上,披风在身后缓缓垂下。他转头看著希芙和沃斯塔格、范达尔和霍根落在废墟里的身体, 大步走过去,把希芙从碎石下面挖出来,摸了摸她的脉搏,还在跳。 把沃斯塔格从凹坑里翻过来,探了探他的鼻息,还在喘。又把范达尔从烧焦的草丛里扶起来,检查了他的烧伤,不致命。 接著把霍根从消防栓旁边抱开,拍了拍他的脸,他睁开眼睛,看了索尔一眼,又闭上了。 索尔一一检查他们身上的伤势,好在他们虽然受伤不轻但是没有性命之忧。 林默走到索尔身后,蹲下来,用手指戳了戳沃斯塔格的胳膊。 这人还活著,林默看著索尔那张被烫伤被燻黑,被菸灰糊满但眼中全是歉意的脸安慰道。 “他们都还活著,没致命伤。阿斯加德人的体质比地球人强,休息几天就能恢復。” 索尔点了点头。“谢谢你,林默。谢谢你救了他们,也救了我。” “我没做什么。” 林默指了指地上那堆毁灭者战甲的碎片,迫不及待的询问道。 “那些东西,你要不要?你不要的话我收起来了,这玩意儿我带回去找神盾局的製造部打几把趁手的武器。” 索尔站起来,看了一眼那堆散落一地的碎片,见林默向自己索要大方表示。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不要!你要是喜欢,儘管拿去,大家都是哥们儿不用客气。” 林默看著索尔那张被烫伤的脸上写满了『哥俩好』的真诚,连连讚嘆索尔够意思。 然后屁顛顛的就去收集那些碎片了,这可都是好东西啊!只有像索尔这种地主家的傻儿子,才会这么败家不把宝贝放在眼中。 奥丁要是知道他儿子把他亲手打造的毁灭者战甲送人了,估计棺材板都得掀翻。 不过幸好奥丁还没死。 就在林默收集毁灭者碎片的时候,远处营地中的尼克·福瑞从指挥车的监控屏幕上看到锤子飞走了。 他从监控屏幕上看到索尔恢復了神力,穿著战甲举著锤子,召唤闪电把毁灭者战甲劈碎了。 他的那只独眼在监控屏幕上一眨不眨地看著一切,手指在指挥台上轻轻敲了两下。 “走,去现场。” 鹰眼转头看著他。“局长,那边还在打。” “已经打完了,现在该我们登场收拾残局了。” 尼克·福瑞拿起掛在指挥车门口的风衣,披在肩上, “锤子飞走了,战甲碎了,雷神贏了。现在过去正是时候,不用担心被误伤,还能跟那位阿斯加德的王子说上几句话,晚了人家就回神界了。” 鹰眼跟在他身后下车,科尔森抱著平板电脑也快步跟上。 尼克·福瑞走到那片废墟边缘后,先是客气的和索尔这位阿斯加德的王子交谈几句,但是眼睛余光却看向林默的方向。 正好看见林默正在悄摸摸的走到一个神盾局特工面前,提著对方的脖领子就將那人从皮卡车內拽出来,还美其名曰本长官要徵用车辆。 接著林默开始指挥两个神盾局的特工搬运东西,皮卡车上装满了毁灭者战甲的碎片,大的小的,堆满了皮卡车的车厢。 林默站在车旁边,对著那两个特工嚷嚷。 “都轻点轻点轻点,这是神级的金属,摔坏了你们赔不起。放这边,这个大块的放下面,小的塞缝里。对对对,就这样,別摞太高,会压坏了底下的。” 眼看装的差不多了,林默就上车准备开车跑路了。 尼克·福瑞见此那里还忍得住,立刻拋弃索尔跑去拦著林默。 那只独眼盯著那辆皮卡车上堆得满满当当的金属碎片,眼神在那一瞬间变得很复杂。 尼克·福瑞看著那些战甲碎片,像是看著一堆从天上掉下来的金砖,他以领导的身份对著林默要求道。 “林默,这些东西得上交。” 林默看著尼克·福瑞那张黑脸,根本不吃他这套开口懟道。 “局长,这些东西可不是我的战利品,更不属於神盾局。是我兄弟阿斯加德的王子,索尔,奥丁之子,雷神,他亲手送给我的。私人赠与,你没有权利要求我上交。” 尼克·福瑞的独眼在林默脸上停了好一会儿,然后移到了那辆皮卡车上的碎片。 他的脑子里在飞速运转,林默说的是事实,这东西確实是索尔送给他的。 私人赠与,不在神盾局的管辖范围內,他確实没有权利强行要求林默上交。 但是跟尼克·福瑞讲法律没有用,他不跟你讲法律,他跟你讲的是『我是你领导,你是我下属,你应该听我的』。 “林默,这不是私人赠与的问题。这东西太危险了,阿斯加德的战爭机器,它的金属材质和能量传导机制,还有自我修復能力,都是我们从未接触过的,你必须交给神盾局研究。” 林默现在心里冒出几个字——这黑滷蛋真是个无赖。但这话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撕破脸了。 “局长,你说的也有道理。这样吧!我吃点亏,分你三成。” “三成?你一个人拿七成,神盾局拿三成?” “东西是人家送我的,我分你三成已经够意思了。这还是看在你是我领导的份上,不然你一根毛都別想拿到。”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54章 返回总部 尼克·福瑞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他看著林默那副『我已经很给你面子了』的表情,觉得自己的血压在往上升。 但他没有办法,这件事於情於理他都站不住脚,说出去丟人的是他,被问责的也是他。他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 “三成就三成。” 林默笑了,笑得很真诚,笑得很灿烂,笑得很像真心实意感谢领导体谅的好下属。 “局长英明,你放心,东西送到总部,我第一时间把三成送到你库房里。你可以清点数量,每块碎片入库的每一笔都有签字。” 尼克·福瑞看著林默那张笑得像朵花的大脸,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剩下的那七成碎片。 其实林默也很无奈呀!尼玛的好不容易得到点好东西,结果自己顶头上司尼克·福瑞就在旁边。 还特么找自己打秋风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不过林默转念一想,反正这次得到的这些毁灭者碎片是不可能给林卫国运回国內了。 这种被尼克·福瑞见了光的东西,要是林默送回国內,自己臥底的身份不就暴漏了吗? 顶多就是少量的给一点,让林卫国带回去给那帮专家研究研究。 尼克·福瑞和林默分完赃后,再次走向索尔。脸上没有半点不好意思的表情,好像刚才那个和林默討价还价的丑陋嘴脸的人不是他似的。 尼克·福瑞伸出手,跟索尔握了一下。“索尔先生,我是尼克·福瑞,神盾局局长。欢迎来到地球,很抱歉以这种方式与你见面。” 索尔握著他的手。“不怪你,是我们阿斯加德的事,连累了你们地球。” “索尔先生,阿斯加德的事,需不需要我们神盾局提供帮助?” 索尔摇了摇头。“不需要,这是我们內部的事,我们自己能解决。” 尼克·福瑞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了索尔。 “索尔先生,如果你以后再来地球,或者阿斯加德有什么事需要地球方面协助,可以联繫我。神盾局隨时愿意为阿斯加德的朋友提供帮助。” 索尔接过名片,低头看了看。尼克·福瑞,神盾局局长,电话,邮箱,地址。他把名片揣进怀里。 最后眾人一起回到营地和简·福斯特会和,半小时后神盾局的运输机赶到。 运输机降落在小镇外面的空地上,巨大的螺旋桨捲起的沙尘遮天蔽日。 营地开始拆撤,帐篷一顶一顶被放倒,设备一件一件被装箱,人员一批一批登上运输机。 索尔把简·福斯特搂在怀里,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等我!等我解决了洛基的事,处理完阿斯加德的烂摊子,我就回来找你。” 简·福斯特的眼眶红了。“你说话算数?” “我以雷神之名起誓。” 简·福斯特搂著索尔的腰把脸埋在他的胸口,索尔又在她头顶亲了一下,然后鬆开了她,转身走到林默面前,伸出手。 “林默,谢谢你,谢谢你帮助了我。” 林默握著索尔的手。“保重!別再被你老爹贬下来了,下次我可不去接你。” 索尔被林默的话呛了一下,差点没咳出来。 林默看著索尔带著希芙和三勇士走到空地中央,仰头看著天空接著呼唤海姆达尔,声音很大,像打雷一样。 很快天空中彩虹桥降了下来,七彩的光柱罩住了索尔他们。 光柱消失后,索尔他们也消失了,空地上只剩下一个被烧焦的圆形印记。 鹰眼躲在旁边,现在见到索尔等人终於离开后,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天知道刚才他有多煎熬呀! 尼玛的他是生怕索尔想起被他暴揍的事情,要是这位索尔王子上来揍自己一顿。 鹰眼是毫不怀疑尼克·福瑞这位局长一定会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这位黑心的领导绝对干得出这种事来。 又过了半小时,那些特工收拾完营地后,林默也跟著坐上运输机,和尼克·福瑞和鹰眼和科尔森一起回华盛顿。 运输机很大,机舱里坐满了人,也装满了装备。林默坐在靠窗的位置,旁边堆著一箱毁灭者战甲碎片。 林默从口袋里摸出手机,他给托尼发了一条简讯: “大侄子,我搞到顶级材料了。阿斯加德出品,神王奥丁亲手打造,雷神索尔同款认证。比振金还硬,还轻,还能导能。你现在马上飞到神盾局总部来,晚了可就没你的份了。” 点击发送。 很快托尼的回覆,几乎在发送后的十秒內就传了过来。 “马上到,別给別人,给我留著。” 林默看著那条回復,嘴角翘了一下。这小子,手速真快。 林默把手机揣回口袋,靠在座椅上,闭上了眼睛。运输机穿过云层,他的嘴角还翘著,不知道是梦到了什么好事。 等运输机降落在神盾局专用机场的时候,华盛顿的天已经黑了。 跑道两旁的灯光把停机坪照得通亮,远处总部大楼的窗户里透出密密麻麻的灯火,像一栋被点亮的巨大蜂巢。 林默从舷窗看出去,一眼就看见了托尼。他站在停机坪边缘的铁丝网旁边, 穿著一件黑色t恤和一条深色牛仔裤,头髮被螺旋桨捲起的风吹得像个鸡窝,但没有哪一根往旁边飘,全都在往脑后飞。 托尼的双手插在裤兜里,脸上的表情很焦急,像在產房外面等老婆生孩子的丈夫。 林默看著他那个样子,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小子听见有好东西,是真积极啊! 舱门打开后,林默第一个走下去。托尼从铁丝网那边衝过来,速度快得像在参加百米衝刺, 鞋底在水磨石地面上吱吱作响。他的双手从裤兜里拔出来,一把抓住林默的胳膊,眼睛在林默全身上下来回扫。 “东西呢?在哪?” “急什么,又跑不了。” “我能不急吗?你简讯里说阿斯加德出品,神王奥丁亲手打造,比振金还硬还轻。这种材料我做梦都想要,你现在告诉我別急?” 托尼的声音大得周围的几个神盾局特工都转过头来看他,他不在乎,继续盯著林默。 第155章 分赃续 林默朝身后示意了一下,两个神盾局特工正抬著一个大箱子从运输机的货舱里走出来, 箱子是金属的,表面有神盾局的標誌。两个人抬著走得很慢,箱子看著不大,但重量不轻。 托尼的眼睛死死盯著那个箱子,目光像两把刀子,恨不得把箱子外壳剖开。 材料研究部在地下一层,走廊很长,灯光明亮。 林默走在最前面,后面跟著抬箱子的两个特工,再后面是尼克·福瑞、鹰眼、科尔森。 托尼走在最后面,两只眼睛一直没有离开那个箱子。研究部的门是鈦合金的,门口有指纹锁和虹膜锁, 科尔森上前按了指纹,凑上眼睛扫了一下门开了。里面是一间很大的实验室,摆满了各种设备和仪器。 林默让两个特工把箱子放在实验室中间的檯面上,打开锁扣,掀开箱盖。 箱子里的碎片在灯光下泛著暗沉的金属光泽,表面有一些不规则的纹理,像被高温烧灼后又急速冷却形成的裂纹。 碎片的大小不一,大的有脸盆那么大,小的像指甲盖,边缘锋利得像刀片。 几个人围过来,托尼伸手想去拿一块最大的,被林默一巴掌把手打开了。 “別急!先分赃。” 尼克·福瑞站在林默对面,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那只独眼在箱子和林默的脸上轮流打量。 他在等林默开口,林默从箱子里开始分拣碎片,大的归一堆,小的归一堆。 林默挑了几块最大的,推到尼克·福瑞面前。碎片在檯面上滑过去,金属与金属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局长,这是你的那三成,最大的几块都给你了。你清点一下,看看够不够数。” 尼克·福瑞低头看著那几块碎片,平静的脸上没有变化。周围几个材料专家的眼睛已经直了, 他们从来没见过这种金属,那几个专家从旁边走过来,拿起碎片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用指甲敲,用放大镜照,用鼻子闻。 尼克·福瑞看著那几块碎片,又看了看林默,心里在琢磨。林默今天怎么这么大方?最大的几块都给了他。 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林默抠门得像只铁公鸡,从他手里拿一根针都得掰一半回去。 今天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尼克·福瑞的独眼在林默脸上停了好一会儿,没看出什么异常。 他不知道,林默的心思深得很。这些毁灭者碎片极难熔炼,这是林默在飞机上就想到的。 阿斯加德的锻造技术,不是地球能比的。毁灭者战甲由奥丁亲手打造, 用的是一种乌鲁金属和某种神域合金的复合材料,熔点极高。在地球上想要熔炼这种碎片,需要极高的温度。 越大的碎片,需要的温度越高,熔炼的难度越大,周期越长。那些大的碎片很可能在熔炼过程中被浪费掉, 还不如把大的给黑滷蛋,让他去头疼,自己留下那些小的,反而更容易出成果。 林默脸上带著一副『我很够意思,我很讲义气,我把最好的都给了你』的表情,真诚得让人感动。 尼克·福瑞看著他那双写满了诚意的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林默,谢谢。” “不客气,都是自家人应该的。” 旁边的材料专家们已经迫不及待了,一个头髮花白的老专家从尼克·福瑞手里接过那块最大的碎片双手捧著。 像捧著一件易碎的瓷器,他把碎片放在电子显微镜下,镜头对准碎片表面,屏幕上出现了放大了几百倍的结构图像。 林默从箱子里又拿出一块中等大小的碎片,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铺在檯面上。 纸上画著一柄刀,两米长,略微弯曲,刀柄有三十公分,可以双手握持。(那位大佬来上个图) 旁边还有一对双棍,可以伸缩,展开后大概一米二,收缩后四十公分。 画好之后,林默拉过来一位专家,將图纸交给他说道; “按照这个图纸,帮我打造一柄大刀。这刀身要两米长,刀背要厚,刀刃要利,刀柄要缠防滑材料。还有这对双棍,给我媳妇用的,要轻便灵活,要能伸缩不能卡顿。你给算算,大概需要多少材料?” 老专家凑过来,看了一眼图纸,又看了一眼林默,拿起计算器按了几下,又拿尺子在图纸上量了量,又按了几下计算器。 专家刚要开口,旁边传来一声咳嗽。 “咳咳。” 尼克·福瑞站在那里,手掌握拳堵在嘴边,独眼看了老专家一眼,微微摇了摇头,朝箱子的方向努了努嘴。 意思很明显——多报点,给他多报点,剩下的就归局里了。 老专家在神盾局干了几十年,这种暗示接收过不知道多少次。他明白了,清了清嗓子,正准备重新报价。 林默看著尼克·福瑞,看著那只独眼里一闪而过的狡黠,看著老专家脸上准备接旨的表情,一把掌拍在檯面上。 声音大得整个实验室都震了一下,连天花板上的灯都晃了晃。 “尼克·福瑞,你要是敢让人坑我的材料,以后你別想从我手里再得到任何好处。一根毛都別想!以后我再搞到什么好东西,我寧可拿去餵狗,我也不给你。” 尼克·福瑞的手指在口袋里攥了一下,又鬆开了。他看著林默,林默也瞪著他。 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碰撞,像两把刀,谁都不让谁,尼克·福瑞先移开了目光。 不是他怂,是他不敢赌,现在不是跟林默翻脸的时候,要是这傢伙真撂挑子不干了,再遇到这次这种事那到时候谁顶上去? “如实报,需要多少材料,就报多少。” 最后尼克·福瑞妥协了,看著老专家,声音不大,但很清楚。 老专家鬆了一口气,他又按了几下计算器,在纸上写了一个数字,推到林默面前。 林默低头看了一眼,拿过那块中等大小的碎片在手里掂了掂,又从箱子里拿了几块小的,拼在一起。 重量跟纸上写的差不多,他把那几块碎片推到老专家面前。 “就这些,麻烦你了。用心打造,別浪费材料。这东西地球上就这么一堆,浪费一块少一块。” (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今天就不废话了,三章奉上请各位大佬品鑑。) 第156章 给林默养老 这话一出,老专家不干了,他抬起头,脸上泛著一层不正常的红,眼镜片后面的眼睛里冒著火,嘴唇在哆嗦。 “林队长,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叫『別浪费材料』?我在神盾局材料研究部干了三十年,经手过的材料比你吃过的盐还多。振金我都处理过,连宇宙魔方的外壳碎片我也处理过,你怀这是疑我的手艺?” 林默愣了一下,连忙伸手扶著老专家的胳膊,一脸赔笑。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材料贵重,我多叮嘱了几句。我当然相信你的技术,不相信你我还能找谁?” 林默这副没脸没皮的样子,也是惹得在场眾人都十分无语,不过大家也都习惯了所以没说什么。 老专家看著林默的脸,那上面写满了真诚、歉意、懊悔、自责,他的火气消了一点。 “你放心,你的武器,我会亲自打造。每一锤,每一刀,每一道工序,都是我亲手做,不会浪费一丝材料。” 老专家在林默的注视下,拿著那几块碎片转身走进了里面的工作室。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斯蒂夫,他一进来就看向林默询问说。 “林默!听说你这次出任务搞到了外星材料。” 林默见斯蒂夫询问也不隱瞒,得意的从箱子里取出一块碎片,对著斯蒂夫手上的振金盾牌就是一顿敲。 边敲还边说自己马上就要有趁手的武器了,以后不会再眼馋他那块破盾牌。 斯蒂夫见林默手里的碎片也是非常好奇,从林默手中接过碎片仔细看了起来。 不过斯蒂夫並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也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特殊之处。 旁边的尼克·福瑞,看著林默那箱子里还剩下的一半碎片,还是不死心的询问。 “林默!你看这剩下的材料,需不需要局里帮他保存。” 林默听后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对尼克·福瑞说道。 “给你保存,那还能是自己的东西吗?特么的自己家里是没地方存放还是咋滴!用得著你尼克·福瑞操心吗?真是显著你啦!” 尼克·福瑞见林默说的那么坚决,又討了个没趣,也就不在打那些碎片的主意。 托尼在旁边急得团团转,眼见该分的都已经分出去了,他的眼睛一直盯著箱子里剩下的那些碎片。 那些碎片还有原来的一小半,大大小小的,堆在箱子里,眾人都像恶狼一样盯著。 托尼暗暗盘算了一下数量,感觉这剩下的碎片也就够自己打造一套战甲,最后是不会剩下几块了。 托尼的手伸向了箱子,他没有拿,只是把手搭在箱子边缘,指头扣著箱沿指节发白,紧张的询问道。 “林叔,你的材料和婶婶的武器都留出来了。这剩下的,你打算怎么办?” “先存著唄。”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存在哪?你老人家有存放的仓库吗?” “我特么,还不能存在我自己家啊!” 托尼听林默这么说,心里一慌感觉要坏,这林叔难道是不打算分自己点,还是自己暗示的不够明显? “林叔!你家那个仓库,连个温控都没有。这种金属,对温度和湿度敏感,存放不好会影响性能。我们家仓库大,恆温恆湿,安保级別比神盾局还高。你把材料存在我家,保证万无一失。” 林默看著托尼的样子,顿时起了逗弄他的心思。 “存你家,还能是我的东西吗?你托尼·斯塔克是什么人?你是看见好东西就走不动道的人。材料放在你们家,你今天拿一块研究研究,明天拿一块测试测试,后天再拿一块改装改装。过不了多久,那些材料就都穿在你身上了,我还能剩个屁啊!” 托尼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被揭穿的心虚。 “林叔,我怎么会..........” 林默连忙打断托尼后面的话;“你別跟劳资装了,你那点小心思,劳资一眼就能看穿。” 托尼被这话噎了一下,他看看箱子,又看看林默,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开口道。 “林叔,你把剩下的材料给我,等你和娜塔莎婶婶老了,我给你们养老。住最好的房子,吃最好的东西,看最好的医生。你们什么都不用操心,我来负责。” 林默看著托尼,半张著嘴,感觉自己脑子里的某根负责逻辑的弦断了。 这种感觉像是有人在他的程序里植入了一个病毒,让他的思维完全卡住了,他看著托尼那张认真的脸说。 “你给劳资养老?你知不知道劳资今年才多少岁?你知不知道以劳资现在的体质能活多久?你知不知道十环能增加寿命?你给劳资养老?咱俩谁先死还不一定呢!你先把你自己那亏损的身体保养好再说!” 托尼的脸涨红了,他想反驳,但他的知识储备里没有任何关於十环增寿的数据,面对林默的理论,他毫无还手之力。 他看著林默,嘴唇动了好几下,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林默把箱子盖上了,抱起箱子,大步走出了实验室。托尼跟在后面,边走边说。 “林叔,你慢点,箱子重,我帮你抱。” “不用。劳资抱的动。” “林叔,你路上小心,开车別太快。” “我知道了。” “林叔,那些材料你存在家里,別忘了定期保养。要恆温恆湿,不能暴晒,不能受潮。” “你再多说一句,劳资连那几块都不给你。” 托尼的嘴终於闭上了,尼克·福瑞站在实验室门口,看著林默和托尼的背影,一前一后走进了电梯。 那只独眼在灯光下反著光,鹰眼站在旁边,面无表情问道。 “局长,你就让林默把那些材料全拿走了?” 尼克·福瑞看著他,目光不动。“不让他拿走怎么办?派人抢?你打得过他?” 鹰眼顿时不说话了。 回到马里布別墅的时候,娜塔莎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 她穿著一件白色的吊带睡裙,头髮散著,赤著脚,脚趾上涂著红色的指甲油。 她听见门响,从书上抬起头,看著林默抱著一个大箱子走进来。 “这是什么东西?” “好东西。” (感谢26120501送来的点个讚,也感谢其他送来礼物的大佬们,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57章 计划去瓦坎达 林默把箱子放在茶几上,打开箱盖,里面的毁灭者碎片在灯光下泛著暗沉的金属光泽。 娜塔莎放下书,走过来看了一眼,伸手拿起一块小的,在手里掂了掂。很轻,比看起来轻得多。 “这是什么材料?” “阿斯加德的金属,神王奥丁亲手打造的毁灭者战甲,被雷神索尔打碎了,我捡了点回来。” 娜塔莎把那块碎片放回箱子里。 “你打算用这些做什么?” “我准备打造一柄刀,给你也打一对双棍,能伸缩的。已经交给神盾局材料研究部的老专家了,他说亲自打造,不会浪费材料。” 娜塔莎看著他,眼神里的光亮了一下,她伸手摸了摸林默的脸。 “你还想著我呢?” “废话!不想著你想著谁?” 托尼站在旁边,手里还抱著那个从箱子里抢来的几块碎片,感觉自己像一个透明的电灯泡。 他已经在旁边站了好一会儿了,没有人理他。他想说什么,又怕打扰林叔。想走,可又不甘心。 “林叔,这个材料.....” 林默转过头看著他,眼神锐利得像刀子。 “你还在这?东西拿了还不走?等著我请你吃饭啊?麻溜的给劳资滚蛋。” 托尼被林默看得后退了一步,抱著那些块碎片,转身就往门口走。 “林叔,婶婶,我先走了。那个武器的事,老专家要是搞不定,你隨时找我。我们家设备比神盾局先进,保证给你打得漂漂亮亮的。” 林默没有接话,也没有送他到门口。他看著托尼的背影消失在门外,转身从箱子里拣出几块中等大小的碎片,用一块绒布包好,打了个结。 “我出去一下,处理点事。” 娜塔莎看著他,没有问去处理什么事,也没有问去哪里处理。 “早点回来,晚上想吃什么?” “隨便!你做什么我吃什么。” 林默换了鞋,出了门。他走到车库,按了一下钥匙,一辆黑色的猛禽皮卡亮了灯。 这是林默让托尼帮他买的,花了不少钱。林默觉得一个大老爷们,总是天天开著那辆粉红色的甲壳虫到处跑,太丟面子。 林默发动引擎,倒车出库,驶入夜色中。 车子开了很久,从马里布开到市区,穿过几条街,拐进一条安静的巷子。 巷子尽头有一栋不起眼的灰色小楼,没有招牌,没有门牌號。林默把车停在门口,熄了灯,坐在驾驶座上等了几分钟。 周围的街区很安静,居民们都睡了。他用蜘蛛感应扫了一遍,確认没有人跟踪,没有人在暗处观察,没有任何异常。 林默才推开车门,把绒布包夹在腋下,走到小楼门口,敲了下门。 门打开后,林卫国站在门口。穿著一件深色的衝锋衣,帽子没戴,脸上的表情在门厅的灯光下看得很清楚。 他的眼睛里有血丝,像是好几天没睡好。 “林叔。” 林默走进去,林卫国关上门。屋里还有几个人,都是行动队的成员,有的在整理设备,有的在看电脑屏幕。 他们看见林默,全站了起来。 “坐,都坐。在自己家里,別那么客气。”林默朝他们摆摆手。 林默走到客厅的沙发前坐下,把绒布包放在茶几上解开,几块碎片在灯光下泛著暗沉的金属光泽。 “这是毁灭者战甲的碎片,阿斯加德的產物,神王奥丁亲手打造。这种金属被称为乌鲁,是九界中最顶级的锻造材料。它的特性是能容纳和传导巨大的能量,同时具有极高的硬度和韧性。” 林卫国拿起一块碎片,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只是感觉很轻。 “林叔,这东西怎么用?” “先研究,不要急著熔炼。它的熔点极高,以我们现有的技术可能无法加工。先分析它的成分和结构,看看能不能仿製。仿製不出来也没关係,这几块碎片本身就是无价之宝。” 林卫国把那块碎片放回绒布上,用布重新包好,打了一个更结实的结。 “林叔,您还有什么吩咐?” 林默靠在沙发上,翘起腿,从口袋里掏出烟。他叼在嘴里,点上吸了一口。 “你帮我带句话回去,让神矛局那帮超级兵王做好准备,等我这边的事办完,武器打造好,我带他们去非洲干一票大的。” 林卫国的眼睛亮了一下。“非洲?哪?” “瓦坎达,那个藏在非洲大陆深处的国家,地表上是全世界最贫穷落后的地方之一,地底下埋著全宇宙最值钱的金属。振金!” 林卫国的瞳孔像猫科动物在黑暗中捕捉到了猎物的光。 “林叔,瓦坎达虽然表面上是个农业国家,但他们的科技水平不低。振金技术领先全世界,能源技术材料技术和医疗技术都是顶级的。他们的国王特查拉,本身就是一名超级战士,吃过心形草的那种。咱们贸然去,会不会.......” 林默抬起手,打断了他。 “谁说咱们要明抢了?咱们是去友好访问。神矛局刚成立,需要跟各国的超级人类组织建立联繫。瓦坎达虽然封闭,但他们也有自己的超级英雄——黑豹。咱们派一个代表团去,跟黑豹切磋切磋,交流交流,增进增进感情。顺便在他们家院子里挖点土特產回来。这叫友好访问,不叫抢劫。合情合理,合法合规。” 林卫国听明白了,嘴角抽了一下。 “友好访问,明白了。” 林默拍了拍林卫国的肩膀。“大侄子,这次你不用留守。一起去,叔带你见见世面。” 林卫国深吸了一口气,把激动压了下去,声音平静得不像一个马上要参与国际劫案的人。 “林叔,什么时候出发?” “等我消息,武器打好了,我就通知你。” 林默站起来,把菸头按灭在菸灰缸里,转身走到门口。 “林叔,您慢走。” 林默摆了摆手,拉开门,走进了夜色里。夜风吹过来,带著洛杉磯特有的乾燥和汽车尾气的味道。 他吸了吸鼻子,有点想念马里布海边那种咸腥的空气。 林默上了那辆黑色猛禽,发动引擎。车子驶出巷子,匯入主路的车流。 夜已经很深了,路上的车不多,交通灯在头顶变换著顏色。 第158章 生活日常 林默回到马里布別墅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屋里的灯还亮著,暖黄色的光透过落地窗洒在门前的石板路上。 林默推门进去,娜塔莎正从厨房里端菜出来,围著一条浅蓝色的围裙,头髮隨便扎了个马尾,脸上什么都没涂。 她把盘子放在餐桌上,抬头看了他一眼。 “去洗手,准备吃饭。” 林默走进厨房洗了手,出来坐到餐桌前。菜不多,都是他爱吃的。他端起碗,夹了一筷子牛肉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 “好吃。” 娜塔莎坐在他对面,也拿起餐具。 “好吃就多吃点,这几天在外面,肯定没好好吃饭。” 林默点了点头,没有解释。他將发生在新墨西哥州的事情告诉娜塔莎,也没说自己跟一个被贬下凡间的北欧雷神喝了几天啤酒成了兄弟。 吃完饭,林默洗了碗,擦了灶台,倒了垃圾。他回到客厅的时候,娜塔莎已经洗完澡了, 穿著一件深蓝色的真丝睡袍,头髮还湿著,坐在沙发上,手里拿著一本书。 娜塔莎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了林默一眼,合上书,放在茶几上,站起来赤著脚走到他面前。 睡袍的腰带系得很鬆,领口敞开著,露出一截锁骨和一小片胸口,深蓝色衬得她的皮肤白得发光。 娜塔莎的手指从林默的胸口慢慢滑下去,解开了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她的手很凉,指甲上没有涂顏色。 林默的睡衣下摆了鼓了起来,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腰,抬起头看著娜塔莎。 “你刚洗完澡,待会又得弄一身汗。” “那就再洗一次。” 娜塔莎踮起脚尖,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然后抓住了林默的衣领就往臥室里拽。 林默被她拽得跟踉蹌了几步,臥室的灯没开,窗帘拉著,只有走廊的灯光从门缝底下漏进来。 被子被掀开了一半,枕头歪在一边,林默把娜塔莎放在床上,她的红头髮散在白色的枕头上。 她的手搂著林默的脖子,林默的手勾住她睡袍的腰带,轻轻一拉,腰带就鬆开了。 深蓝色的真丝从他的肩膀上滑下来,像水一样流下去。 娜塔莎第二天早上没有起来做早饭,她趴在床上,脸埋在枕头里,一只手垂在床沿外面,手指微微蜷著。 被子只盖到腰,露出整个后背。她的背上还有昨晚留下的痕跡,红红的。 林默已经起来了,穿著一条运动裤,光著膀子站在厨房里煎蛋。锅铲在锅里翻动,油花滋滋啦啦地响。 培根在另一个锅里煎著,油脂在锅底滋滋地冒泡。林默把煎好的蛋剷出来放在盘子里,又把培根夹出来, 摆在蛋旁边。烤麵包机叮了一声,两片麵包跳了出来。他把麵包放在盘子里,倒了两杯牛奶,端到餐桌上。 娜塔莎从臥室里走出来,穿著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灰色的运动裤,头髮乱糟糟的,脸上还有枕头印。 她坐到餐桌前,拿起叉子,叉起一块煎蛋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 娜塔莎看著林默,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累,是那种想把你榨乾但是又榨不干然后把自己累著了的不甘心。 “林默,你今天出门吗?” “暂时没什么事,这两天都会在家陪著你。” 娜塔莎听了后,开心得继续吃起早餐。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林默哪也没去。 他每天早上起来,摆弄一下十环想要研究下这件神器的延寿能力,可惜到现在林默也没搞懂这个原理。 十环认主之后,倒是不需要他刻意去『餵养』,它们会自动从宇宙中吸收能量,再反哺给他。 林默研究不明白十环后,就將问题拋到一边去海里训练了。以前他只训练一两个小时就上来,现在他能在海里待整个上午。 林默在海底奔跑,在珊瑚礁之间穿梭,在鱼群中练习反应速度。 他的蜘蛛感应已经开发到了能感知到海底八百米內每一条鱼的心跳,看清楚是在海底不是在陆地。 林默的力量也已经涨到了近两百吨的巨力,速度已经快到在海里奔跑时能在身后拖出一条白色的水痕。 训练完回到家,冲个澡,吃娜塔莎做好的午饭。 下午,林默在院子里晒太阳,或者陪娜塔莎看一会儿电视,或者两个人什么也不做,就躺在沙发上。 娜塔莎会枕著他的腿看书,林默的手放在她的头髮上轻柔的抚摸著,晚上两人就会继续造人计划,日子过得愜意又舒服。 但是一周后,娜塔莎终於还是受不了了。她不是一个会喊累的人,但她现在真的扛不住了。 林默的身体太强了,强到每次完事之后,她都感觉自己的腰像是被人拆下来又重新装回去,但螺丝没拧紧。 每天早上起来,她的腿都在发抖,膝盖酸软,走路像踩在棉花上。她不需要镜子就知道自己脸上是什么气色,青白的。 娜塔莎觉得自己要是继续这样下去,迟早得得肾亏不可。(大家可別以为女人就不会肾亏,操劳过度后女人一样会肾亏的。) 娜塔莎躺在床上,把被子拉过来盖住自己,看著林默。林默穿著一条运动裤,正在穿t恤,准备去海里训练。 “林默,你今天去托尼那儿玩吧!” 林默停下了穿t恤的动作,看著她。 “怎么了?” “你在我这儿,我受不了了。” “我又没干什么。” “你每天晚上都干。”娜塔莎的声音很平静,但她的话让林默噎了一下。 林默看著娜塔莎那双『老娘不是跟你开玩笑』的眼神,把穿了一半的t恤脱了下来,换了一件乾净的。 娜塔莎把被子拉过来,裹住自己,翻身背对著林默交代道。 “过去后別和托尼打架,不然的话小辣椒又得找自己抱怨了。” “知道了,只要托尼不嘴贱,我保证不揍他。” 就这样林默被赶出了家门,他被娜塔莎赶出来后也不生气,既然娜塔莎受不了了,那自己就去找托尼解闷唄。 別误会啊!林默不搞基,他去找托尼是想看看托尼用毁灭者碎片打造战甲的进度。 林默上车后发动猛禽,就往托尼家的方向开去。 (求催更,给位大佬看完最新章节后请给小弟点个催更,马上主角將要前往瓦坎达谋划振金了。) 第159章 新战甲测试 林默来到托尼別墅后,直接就进入了地下室的工作间。工作间的灯亮著,各种仪器在嗡嗡作响。 托尼站在工作檯前,手里拿著一块银灰色的金属板,正在用放大镜检查表面有没有气泡。 那块金属板不大,比成年人的巴掌大一圈,厚度不到一厘米。板子的表面光滑得像镜子,能照出他的脸。 托尼把它翻过来,检查背面,確认没有问题之后,轻轻地放在旁边的一个架子上。 架子上已经放了好几块同样的金属板,有的是弧形的,有的是平面的,有的是带稜角的。 它们拼接在一起,组成了一副战甲的面罩和胸甲的轮廓。 托尼的工作间里到处都摆满了毁灭者战甲的碎片,大的小的,堆在工作檯的角落和架子上。 有些已经被他用高温熔炼过,杂质被剔除,提取出了纯净的乌鲁金属。 他用这些纯净的乌鲁金属锻造出了面罩和胸甲,那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得意的作品。 林默走进来的时候,托尼正拿著那块胸甲对著灯光看。听见脚步声,托尼转过头,看见林默,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脸上露出了那种林默很熟悉的,带著一丝期待和紧张的笑。很像一个小孩子在学校里画了一幅画,拿回家给家长看。 “林叔,你来得正好,帮我测试一下这件胸甲的强度。” 林默走过去,看了一眼架子上那副半成品的战甲。面罩的线条很凌厉,胸甲的弧度很流畅, 金属的质感介於钢铁和陶瓷之间,在灯光下泛著银灰色的光。 “能扛住吗?” “不知道,所以才要你帮我测试一下。” 托尼把胸甲固定在工作檯旁边的一根铁柱上,退后了两步,看著林默。 林默走到胸甲前面,看了一眼托尼,又看了一眼那块银灰色在灯光下微微发光的金属板。 林默没有用全力,第一拳就五成力。拳头砸在胸甲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不是金属碰撞的脆响,是一声低沉浑厚的嗡鸣。 声音在地下室里迴荡,震得天花板上的灯晃了晃。托尼的耳朵嗡嗡直响,林默的拳头停在胸甲上, 胸甲没有碎,也没有裂,甚至连凹痕都没有。林默收回了拳头,看著那块胸甲,有点意外。 “在我的五成力之下,居然没有变形不愧是乌鲁金属。”林默惊讶的说道。 托尼从耳朵里掏出棉花,又塞了一团新的进去,再次开口道。 “再来。” 林默第二拳用出了七成力,拳头砸在胸甲上,声音比刚才更大,像有人在地下室里放了一颗炸弹,震盪波向四面八方扩散。 架子上几个没固定好的零件被震得掉了下来,铁柱被震歪向后倾斜,胸甲还是附著在铁柱上。 林默把拳头收回来,看著那块胸甲。胸甲的中央微微凹进去了一点,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他把手指按在那个凹陷上,摸了摸。金属还是光滑的,没有任何裂纹。 “七成力道,也只是轻微变形。” 托尼的笔掉在了地上,他没有捡,他的眼睛盯著那块胸甲,嘴巴微张。 这是乌鲁金属打造的战甲胸甲,不是他以前用的那些军用合金,这个结果比他预想的好。 “再来!最后一拳!” 林默看著他,深吸了一口气。这次他动用了全力,林默把拳头收在腰侧,脚掌碾了一下地面,水泥地面裂了几道缝。 一拳砸在胸甲上,整个工作间都在颤抖,天花板上的灯灭了两盏,碎玻璃从灯罩里掉下来。 固定胸甲的铁柱彻底弯了,胸甲从铁柱上脱落,飞了出去,撞在后面的墙上。 墙上被砸出一个坑,胸甲掉在地上,弹了两下。 林默走过去,蹲下来捡起那块胸甲。胸甲的中央有一个清晰的拳印,凹陷了大概一厘米深。 凹陷的周围有几道细如髮丝的裂纹,但没有穿透只是裂了。林默把胸甲翻过来看了看,背面完好无损。 最后得出结论,林默施展全力再加上十环的话,会对这乌鲁金属打造的战甲造成穿透性损伤。 托尼从林默手里把胸甲接过去,翻来覆去地看,用手指摸那块凹陷,又摸那些细如髮丝的裂纹。 他的脸上没有笑容,没有说话,嘴唇抿成了一条线,眉头皱成了一个疙瘩。 托尼的手指在那块凹陷上反覆摩挲,像在抚摸一道永远不会癒合的伤口,像在確认一个他不愿意相信的事实。 “我用了最好的材料,阿斯加德的乌鲁金属,神王奥丁亲手打造的毁灭者战甲,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熔炼锻造,我用了最先进的技术,最精密的设备,最严谨的工艺。我以为用乌鲁金属打造成的战甲能扛住你的全力一击,至少不会被打穿。结果,只是从『一拳打穿』变成了『一拳打裂』,这有什么区別呢?” 托尼自言自语,声音不大,林默听得很清楚。 林默看著托尼那张写满了沮丧的脸,林默想对托尼说,你已经很厉害了,不是你的战甲不行,是你林叔我不是正常人。 林默不是正常人,他早就不是了。他是从北极冰层里爬出来的怪物,被宇宙魔方的能量改造过, 被蜘蛛的基因强化过,被十环的神力加持过。托尼现在打造的战甲,还能扛住他的全力一击,已经很厉害了。 林默张了张嘴,还没说出来,托尼先开口了,他好像自言自语又好像在对林默说。 “林叔,你说我是不是永远打不过你了?” 林默看著他那双写满了不甘的眼睛,沉默了很久。 “你不是打不过我,你是战胜不了你自己。你总觉得不够好,总觉得还能改进,总觉得再加把劲就能贏。你不服输是好事,但你得接受一个事实.......有些差距不是靠努力就能弥补的,那是先天条件的差距。” 托尼低下了头,显然没有將林默的开导听进去,而是看著手里那块被砸出拳印的胸甲。 嘴巴喃喃自语的说,自己还以为只要用乌鲁金属打造完战甲,就能揍林默一顿呢! 结果就这?尼玛的自己不还是打不过林叔。 林默听了托尼的自言自语后脸都黑了,特么的合著你托尼这么热衷的打造战甲是为了完事后好来揍自己呀? (感谢黄朝霸业送来的点个讚,感谢tank漂移送来的催更符,也感谢其他大佬送来的礼物,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60章 霍霍托尼 托尼见林默黑著脸,就知道刚刚自己不小心说出来的心里话被林默听见了,为了不挨揍托尼连忙扯开话题。 “对了林叔,你的武器打得怎么样了?” 林默眼角一跳,托尼看著他,嘴角微微翘了起来,林默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这孙子,是怕自己挨揍,所以故意转移话题。林默也没有拆穿,顺著他的话接了下去。 “不知道!都过去七八天了,神盾局的专家那边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也不敢问,上次多嘴了几句,差点把人家得罪了,人家万一撂挑子不干了,我的武器找谁打去?” 托尼看著林默那副又急又不敢急的样子,內心终於平衡了,还对林默挖苦道; “林叔,你也有今天,你也有求人的时候。” 林默黑著脸看著他。“你笑什么笑?你的胸甲打好了,我的武器还没影呢!你帮我催催。” “我帮你催?我跟神盾局材料研究部又不熟,我帮你催,人家理我?” 托尼指著自己的鼻子,不可思议的反问著林默。 林默沉默了,托尼说得对,他跟材料研究部的人不熟,人家理他才有鬼。但林默自己也催不了,他怕自己一开口又把人家得罪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伴你读,101??????.?????超顺畅 】 技术型人才得罪不起呀!这是林默最近才悟出来的道理。那些人脾气大,架子大动不动就『你行你上』。 那种无力感,比被浩克揍一拳还难受。 “算了,再等等吧!人家总要研究的,那么多的乌鲁金属,又不是做玩具。” 林默在工作间里转了一圈,看了看那些还没有用完的毁灭者碎片,又看了看架子上那副半成品的战甲。 托尼的打造速度,比他预想的快多了。七八天,面罩和胸甲已经成型了,剩下的那些部件,估计再有十天半个月就能完工。 反观自己,同样七八天,同样的材料,人家是战甲都快造好了,自己的武器还没见著影。 林默心里著急,又不能表现出来,脸上还得装出一副『我不急,我不急,我一点都不急』的淡定。 “林叔,你今天怎么有空来?” 林默看了他一眼。“娜塔莎把我赶出来了。” 托尼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婶婶把你赶出来了?为什么?你们吵架了?” “不是吵架,怎么说呢!女人嘛每月总有那么几天情绪会不稳定,你懂我意思吧?” 托尼在脑子里琢磨了一下这句话,琢磨出了好几个意思。不过以托尼的情商,想要领会林默的意思怕是够呛。 托尼当即装出一副恍然的表情,对林默说道。 “那你就在我这待著,想待多久待多久,我一会让人给你收拾一间客房。” 林默摆了摆手,走到沙发前,坐下来翘起腿,拿起茶几上的一本科技杂誌翻了翻,表示不用管自己。 托尼坐回工作檯前,继续打磨那些还没有完成的零件。 林默就这样在托尼家住了下来,期间林默可没有半点身为客人的自觉。 托尼收藏在家的各种好酒可是没少被林默霍霍,渴了他就打开了托尼的酒柜。 托尼的酒柜是定製的,一整面墙恆温恆湿,里面摆满了各种年份的威士忌、红酒、香檳,有些是限量版。 有些是拍卖会拍来的,还有些是酒庄专门为托尼一个人酿的。林默不认识那些牌子,他只知道哪些看著顺眼就开哪瓶。 林默用开瓶器拔出一个软木塞,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没什么特別的味道,倒了半杯一口闷了。 酒液从喉咙滑下去,带著一股烟燻味和橡木桶的香气,林默咂了咂嘴,又倒了半杯。 等托尼从地下室里上来的时候,林默已经干掉了大半瓶。托尼看著那瓶被喝得只剩下一个底子的限量版威士忌, 嘴角抽了一下,想说点什么,但看著林默那张心情不错的脸,又把话咽了回去。 “林叔,这瓶酒是........” 托尼话还没说完,就被林默打断问道;“挺好喝的,还有吗?” 托尼张了张嘴,把那句『这瓶酒是我花了几十万美金拍来的』咽回了肚子里,然后故作大方道; “有!酒柜里还有,你隨便喝。” 林默没有辜负他的慷慨,接下来的几天,托尼酒柜里的好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林默喝酒不分时候,高兴了喝一杯,不高兴了喝两杯,吃饭的时候也喝,有时候半夜起来口渴路过酒柜也会顺一瓶。 他喝完了威士忌喝红酒,喝完了红酒喝香檳,酒柜里的酒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托尼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酒柜前看一眼,看完之后默默地关上柜门,默默地走进地下室,默默地打开工作檯的灯。 酒喝腻了后,林默就开始玩车,托尼的地下车库比他的酒柜更壮观。 托尼收藏了十几辆豪车,从经典老爷车到最新款超跑,从越野车到赛车,从m国肌肉车到义大利手工跑车。 每一辆都是精品,每一辆都保养得像刚从生產线开下来。林默在车库里转了一圈,挑了一辆最贵的, 按了一下钥匙,车灯亮了,引擎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他调整了一下座椅,握紧方向盘,掛挡踩油门,车子像一颗炮弹一样从车库里射了出去。 林默没有豪车这个概念,只有工具能跑的工具,能跑得快的代步工具。 什么限量版,什么珍藏版,什么手工打造,在林默眼里都是一样的铁皮加轮子。 他开车的风格跟他打架的风格一模一样,粗暴直接不留余地。起步地板油,剎车重剎,过弯不减速, 轮胎在柏油路面上发出刺耳的尖叫。引擎被他踩得快要散架了,转速表指针在红色区域来回跳动, 变速箱在他手里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每一次换挡都要发出抗议的嘶吼。 林默开出转了一圈后就回来了,而那辆几百万美金的超跑,轮胎也磨得差不多了。 托尼站在车库门口看著那辆车,看著那四条几乎报废的轮胎,看著引擎盖上被石子崩出的几个小坑,还有保险槓下面那道深深的刮痕。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平復著暴走的心情,换上一副笑脸问道。 “林叔,这车开得还顺手吗?” 林默从车上下来,“还行!就是轮胎抓地力不够,过弯的时候有点滑,你回头换一套好点的轮胎。” 托尼强忍著骂人的火气,点了点头。“行,我明天就让人换。” 第161章 权限降级 接下来几天,林默每天都换著不同的跑车开。 一周之內,托尼车库里的豪车被林默轮番开出去兜风,没有一辆逃过他的魔爪。 有的轮胎废了,有的剎车盘变形了,有的悬掛系统被顛坏了,有的发动机开始异响。 林默的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自己车会爱护保养,別人的车他是恨不得站起来蹬。 托尼现在每天早上起来都去车库看一眼,看著那些被林默祸害的爱车,托尼也是一怒之下就怒了一下。 屁都不敢放一个怕挨揍,托尼也是安慰自己,林叔去祸害他的那些豪车,总比来祸害自己强,这样一想托尼瞬间就念头通达了。 当然在这期间,林默偶尔也会帮著托尼一起製造新的战甲,精细的活他干不了。 那些精密的电路焊接晶片编程和系统调试,林默看著就头疼。但粗活他干得挺好。 但是那些敲敲打打和搬东西的小事,林默还是手拿把掐。托尼有时候会想,林叔要是愿意给他当助手, 他的战甲製造效率至少能提高三分之一。但他不敢提这个要求,他怕林默把他也当成钢板敲平了。 就这样林默又在托尼家里待了一周的时间,托尼终於把新战甲组装完成了。 这次托尼也是下了血本,这套战甲比他之前打造的任何一套都大,宽肩厚背,浑身上下覆盖著银灰色的金属。 胸口的反应堆比平时大了两圈,蓝色的光透过金属的缝隙漏出来。这套战甲耗费了他从林默那里搞来的所有乌鲁金属。 托尼没有留一点库存,全部用上了。因为留也没用,那些小块的根本不够打造一件完整的部件, 与其堆在仓库里吃灰,不如一次性全部用掉。战甲的每一寸都经过精心设计,手臂加装了微型飞弹发射器, 掌心脉衝炮的输出功率比马克五號高三倍,胸口的方舟反应堆是专门为这套战甲设计的, 能量输出比之前的版本提高了五倍。光是这些数据还不够,托尼最得意的设计是战甲的表面涂层, 一种他花了三天三夜调试出来的能量偏移涂层,能够把击中战甲的能量攻击向四周分散。 托尼退后几步,双手叉腰,看著这套花了他无数心血的战甲,嘴角翘了起来,露出一个『老子是天才』的笑容。 林默看著这件战甲也是手痒痒,不怀好意的看向托尼怂恿道; “托尼,穿上试试?” 托尼转过头看著林默,林默把酒杯放在工作檯上,活动了一下脖子,骨节咔咔响了几声,托尼的眼皮跳了一下。 “林叔!你想干什么?” “穿上,咱俩打一架,我看看你这套新战甲到底有多能打。” “不穿。” “你怕了?” 托尼听了林默的话后,对著他翻了顿白眼说道。 “林叔!您把我当傻子呢!你的全力一拳能把我胸甲打凹一厘米,十拳就能把我这身新战甲拆成零件。我跟你打,我这不是找罪受吗?再说了我造这套战甲是为了对付坏人,不是给你当沙包的。”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林默看著他那副义正言辞的表情,见托尼不上套也不在说什么,把酒杯端起来又喝了一口,没有再说打架的事。 只是看著托尼这副全新的战甲,心里想著神盾局材料部那帮老傢伙是真不靠谱,这尼玛时间过去快一个月了。 他的战刀和娜塔莎的双棍居然还没有打造完成,想到这里林默就忍不了了。 他一口喝完那杯威士忌,把杯子放在工作檯上,走到战甲停放区旁边的架子上,拿起一套马克五號便携手提箱战甲, 按下开关,箱子展开,金属板一片一片地翻出来,覆盖在他的手臂、胸口、背部、腿部,最后在面部合拢。 “走,去神盾局。” 托尼愣了一下。“去干什么?” “问问我的武器打好了没有,都尼玛快一个月了,一点消息都没有。那帮老傢伙是不是把我的材料给熔了,打了几口锅自己拿回家炒菜去了。” 托尼看了看自己那套新做好的战甲,也想穿著出去显摆显摆,想了想按下了著装按钮。 机械臂从天花板上伸下来,把战甲的部件一件一件地装在他身上。面罩落下来,盖住托尼的脸,眼睛部位亮起两道白光。 他走到林默旁边,两人对视了一眼。 “走了。” 林默脚底的推进器喷出火焰,整个人从地下室的通道里飞了出去。托尼跟在后面,两人一前一后,在蔚蓝的天空中画出两道白色的尾跡。 神盾局总部的防空系统在他们接近的时候就已经识別出了来人,自动防御系统关闭了,楼顶的停机坪亮起了引导灯。 林默落在停机坪上,收起头盔的面罩,大步走向楼梯口。托尼跟在后面,面罩也收起来了,脸上带著一种『终於可以出来显摆一下』的表情。 两人走进大楼,走廊里的特工们看著他们,有人认出了林默,有人认出了托尼,更多的人在盯著托尼那身新战甲看。 银灰色的金属在灯光下泛著暗沉的光泽,流线型的设计,精密的接口。 材料研究部在地下一层,林默走到门口,按了一下指纹,凑上眼睛扫了一下虹膜,门却没有开。 屏幕显示『权限不足』,托尼站在后面,看著屏幕上那几个字,嘴角忍不住翘了一下。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又按了一下指纹,又扫了一下虹膜,。还是权限不足。 林默看著那扇鈦合金门,攥了攥拳头,十环从他袖口滑出来。好在他忍住了,没有一拳把门砸开。 林默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了科尔森的號码。 “科尔森,材料研究部的门打不开,说我的权限不足,你给我开一下。”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林队长,你的权限是最高的,怎么会权限不足?” “你问我我问谁?” “你等一下,我查一下。” 十秒后,科尔森的声音又响起来。“林队长,你的权限被临时调整了。调整人是尼克·弗瑞局长,调整时间是三小时前,你的权限从十级降到了五级。” 林默的手指在手机壳上敲了两下。“为什么?” “这个.....局长没说。” 林默掛了电话,站在原地。托尼看著他,想说什么,又把嘴闭上了。 林默又拿起手机,这次没有拨科尔森的號码,拨了尼克·福瑞的號码。 “局长,我的权限怎么从十级降到了五级?” (今天三章奉上,请各位大佬品鑑。喜欢的书友请给小弟点点催更,免费的小礼物走一波。) 第162章 武器打造完成 尼克·福瑞听了林默的询问,声音不紧不慢,像在念一份文件。 “林默,你多久没来上班了?你的档案里,最近半年的出勤记录要查一下吗?你把神盾局当成什么了?旅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权限调整是对你工作態度的提醒。你的级別还在,你的职务还在,你的工资也还在。只是暂时不能隨便进出高权限区域。”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想要平復一下怒火,结果还是没能压住火气,对著尼克·福瑞破口大骂。 “尼玛的,你把劳资权限降了,劳资还怎么进材料部?我的武器还在里面呢!” 尼克·福瑞见林默发飆也不生气,不紧不慢的说道。 “你可以走正常流程,填申请表,我审批,审批通过了你就能进了。” 林默听后直接把电话掛了,看著那扇鈦合金门,林默抬起拳头就准备暴力破开。 好在托尼及时从后面走过来,伸手按了一下门边的紧急呼叫按钮,几秒后就门开了。 一个年轻的研究员从里面探出头来,看见托尼,又看了看林默。 “斯塔克先生?你怎么来了?” 托尼没有回答对方的询问,而是拍了拍林默的肩膀,朝门里努了努嘴。 “走吧!林叔咱们进去。” 林默看了他一眼,收起拳头疑惑的盯著他,托尼低声说了一句。 “这个研究所有三分之一的设备是我捐赠的,我有最高权限。” 林默听后,暗骂一声狗大户,然后走进材料研究部。 来到那间熟悉的实验室,看见老专家站在实验台旁边,穿著白大褂,手里拿著一个平板电脑。 实验台上放著两个箱子,一长一短,深灰色的金属外壳,表面有神盾局的標誌。 老专家看见林默进来,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又舒展开了。 “林队长?你怎么来了?我正准备让人给你送过去呢!你的武器刚刚装好箱。” 老专家走到实验台旁边,拍了拍那个两个箱子。林默走过去,伸手把长箱子的锁扣打开。 箱盖掀开,里面躺著一柄战刀。刀长近两米,刀背厚实,刀刃锋利,刀柄缠绕著黑色的防滑材料, 刀格是银灰色的,跟刀身的顏色一致。整个刀身呈银灰的金属色,在灯光下泛著幽冷的光,表面的纹理像水流又像火焰。 林默见此,当即收起脸上的怒气,一秒切换出笑脸对著老专家就是一顿马屁拍去。还说自己是来总部打卡的,所以顺便就来材料部慰问一下各位专家。 托尼在旁边看著林默这副嘴脸也是撇撇嘴,但是托尼也不敢拆林默的台怕挨揍。 林默伸手握住刀柄,把战刀从箱子里拿了出来,刀很轻比看起来轻得多,二十多斤的份量在他手里像一根羽毛。 他双手握刀,做了一个劈砍的动作,刀锋划破空气,发出一声尖锐的破风声,像是什么东西被撕裂了。 林默又做了一个横扫,刀身在半空中画出一道弧线,带起一阵风,吹得老专家白大褂的下摆飘了起来。 把玩一会后,林默把战刀举到眼前,仔细看著刀身上的纹理。那些纹理不是刻上去的,是金属本身的纹路, 是乌鲁金属在锻造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刀锋在灯光下闪著银白色的光,能感觉到那种锋利。 老专家站在那里,双手背在身后,脸上的表情用一种『怎么样,我的手艺还行吧』的眼神看著林默。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乌鲁金属的熔点太高,我们用了等离子熔炼炉加电弧辅助加热才把它熔化。锻造的过程也很麻烦,它的硬度太高,普通的锻锤根本打不动,我们改装了一台液压锻锤,压力加到原来的三倍,才勉强把它打成型。打磨就更不用说了,普通的砂轮磨几下就报废了,我们专门定製了一批金刚石砂轮才把它磨出来。” 林默把战刀放回箱子里锁好,走到那个短箱子旁边打开。里面躺著一对双棍,银灰色的金属表面, 每根长约一米二,比成年人的手腕细一些,表面有防滑的纹路。林默拿起一根,握在手里,棍子很轻很顺手。 他把棍子的尾部拧了一下,咔嗒一声,棍子缩短了,缩成了四十公分长的一根短棒。 伸缩机构很顺滑,没有卡顿,没有异响。林默试了好几次,每一次都很流畅。 他把双棍放回箱子里锁好,一手提起一个箱子,检查完没有问题后,林默又变脸了说了句; “辛苦了。” 老专家看著他那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张了张嘴,想说『你就说句辛苦了就完了?刚才那个热乎劲呢!』 林默已经转身走了,步子很快,大衣的下摆在身后飘著。 托尼跟在后面,走出材料研究部的时候,回头看了老专家一眼安稳道; “他这个人就这样,您老別介意。” 老专家摇了摇头,转身走回实验台,拿起平板电脑,继续写他的工作报告。 林默提著两个箱子走到电梯口,按了上行键,到地方后转身往走廊的另一头走去,托尼跟在后面。 “林叔,你去哪?” “找尼克·福瑞。” 林默来到局长办公室也没有敲门,一脚把门踹开了。 尼克·福瑞坐在办公桌后面,手里拿著一支笔,面前摊著一份文件。他抬起头,看著林默提著两个箱子走进来, 又看著那扇被踹开的门在身后晃悠,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林默,你的武器拿到了?” “拿到了。” “那就好。” “局长,我要请假。” 尼克·福瑞把笔放下,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看著他。 “请假?你每天都在放假,你还请什么假?” “我说的是正式请假,我要离开一段时间,可能几天,可能一两周,有事没事都別找我。” 尼克·福瑞的独眼在林默脸上停了好一会儿,他想说『你这是在请假还是在通知我』。 但他没说出口,因为他知道就算他说了,林默也不会改。林默不是来请示的,他就是来说一声的。 “行!你去吧。” 林默转身就走,两个箱子提在他手里像两个纸袋,轻飘飘的。 托尼站在门口,看看林默的背影,又看看尼克·福瑞,不知道该跟著走还是该留下来打个招呼。 尼克·福瑞看了他一眼。“你也去?” “我不去,。我就是来参观的。” 尼克·福瑞看著托尼身上那套新战甲,嘴角动了一下。 “斯塔克先生,你这套新战甲不错。” 托尼得意的一笑,转了一圈显摆道。“你也懂战甲?” “不懂!但林默上次在神盾局说,他把所有的乌鲁金属都给你了。你身上这套,应该就是用那种材料打的吧?” “那当然了,林叔是我的长辈,他的东西不给我给谁?” (感谢各位大佬送来的礼物,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63章 准备回国 说完托尼就跟著林默离开了,傍晚的时候,林默回到了马里布的別墅。 他把车停在车库里,一手提起一个箱子,走进屋里。娜塔莎正从厨房里出来,围著围裙,她看见林默手里的两个箱子。 “武器拿到了?” “拿到了。” 林默把箱子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打开那个短箱子,拿出那对双棍,走到娜塔莎面前递给她。 娜塔莎放下盘子,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接过双棍。冰凉的金属触感,暗沉的银灰色表面,在灯光下泛著幽冷的光。 她把双棍握在手里,空挥了两下,风声很轻很顺,像丝绸划过空气。 娜塔莎拧了一下棍尾,咔嗒一声,棍子缩短了。又在另一端拧了一下,咔嗒,棍子弹出来了,恢復成一米二的长度。 娜塔莎的嘴角翘了起来,对这件武器爱不释手。她拿著那对双棍,退后几步,摆了一个起手式。 然后动了起来,双棍在她手里像两条活过来的蛇,上下翻飞,左右穿梭。 她越打越快,越打越兴奋,双棍在她手里发出呜呜的风声。林默靠在沙发上看她,她的头髮在旋转中散开了, 红髮像一团燃烧的火焰,在灯光下跳动。她的身体柔韧得像一根柳条,每一个动作都流畅而精確。 娜塔莎打完收了棍,呼吸微微有些急促,额头上沁出一层薄汗。 她把双棍缩到最短,走到林默面前,双手撑在沙发扶手上,低下头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 林默伸手搂住她的腰。“喜欢吗?” “嗯,非常棒。” 林默坏笑道;“武器有了,是不是该奖励一下?” 娜塔莎看著他的眼睛,“你想要什么奖励?” 林默看著娜塔莎那嫵媚的表情,那里还忍得了,自己都一周没有尝到『肉味』了。 顿时也顾不上娜塔莎恢復的怎么样,一把抱起她,径直走进了臥室。顿时房间內就炮火连天,传出的嘶喊声此起彼伏。 第二天一早,林默从床上醒来的时候,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 被子掀开一角,床单上还有余温,娜塔莎的气味还留在枕头上,那种淡淡的混合著洗髮水和沐浴露的味道。 浴室里传来水声,林默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盯著天花板。想著今天的行程计划,他还没跟娜塔莎说。 林默掀开被子,光著脚走出臥室。浴室的门关著,磨砂玻璃后面隱约能看到她的身影,水声哗哗的,蒸汽从门缝里冒出来。 林默靠在浴室门边的墙上,等她出来。 水声停了,门开了。娜塔莎裹著一条白色浴巾走出来,头髮湿漉漉的,水珠顺著发梢滴在肩膀上。 她看见林默站在门口,愣了一下。 “你站这干什么?” 林默看著她,没说他要走的事。“没什么,就是看看你。” 娜塔莎看著他,嘴角动了一下,把手里的毛巾递给他。 “帮我擦头髮。” 林默接过毛巾,让她坐到床边,他站在她身后,用毛巾裹住她的红头髮,慢慢地擦。 他的动作很轻很慢,不像在擦头髮,像是在抚摸。娜塔莎闭著眼睛,身体微微后仰,靠在他身上。 “林默。” “嗯。” “你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林默的手停了一下,然后继续擦。“我要出趟远门。” 娜塔莎睁开眼睛,从床沿上站起来,转过身看著他。 “要去多久?” “至少两周左右吧!现在还不確定。” 娜塔莎点了点头,没有问他去干什么,没有问他为什么要去两周,也没有问他什么时候走。 只是伸手摸了摸林默的脸,手指从他的颧骨滑到下巴,拇指在他嘴唇上轻轻按了一下。 “注意安全。” 林默握住她的手。“你不问我去干什么?” “你不想说,我问了也没用。你想说,我不问你也会告诉我。” 娜塔莎把手从他掌心里抽出来,转身走向衣柜。 “什么时候走?” “一会儿就出发,车在外面等我。” 娜塔莎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衬衫递给他,林默接过去穿上,扣子一颗一颗地扣。 娜塔莎又从衣柜里拿出一条裤子和一件外套,放在床上。她坐到床边,看著他穿衣服。 林默穿好衣服,走到门口换鞋。娜塔莎跟过来,靠在门框上,看著他弯腰繫鞋带。 林默站起来转过身,两人面对面站著,谁都没说话。林默伸手把她拉进怀里,搂得很紧。 娜塔莎的脸埋在他胸口上,手攥著他后背的衣服。两人就那么抱了一会儿。林默鬆开她,拉开门,走了出去。 门口停著一辆黑色的suv,没有掛牌照。林卫国坐在驾驶座上,穿著一件深色的衝锋衣。 林默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系好安全带。车子驶出別墅,上了主路,往码头的方向开。 “林叔,路线已经规划好了。咱们先坐船去墨西哥,到了墨西哥会有国內的飞机接应,全程大概四到五天。” 林默看著窗外,马里布的海岸线在晨光中慢慢后退,海面上铺著一层金红色的光。 暗自想著自己已经七十多年没有回国了,这次总算是能够回去,看看自己的国家变成了什么样, 林默现在突然有种进乡思切的感觉。 “大侄子。” “嗯。” “你说龙国变了吗?又变成了什么样!” 林卫国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变了!变得您可能认不出来了。” 林默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一路上林默都做好了偽装,蜘蛛感应也一直开启。 隨时感应周围一公里內是否有人跟踪,还好林默在这段时间里,表现出来的不靠谱和摆烂性格非常成功。 尼克福瑞和皮尔斯都没有派人跟踪林默,当让也不排除他们想这样做,但是又怕被发现后,承受不了林默的怒火,所以才不敢的可能性。 第164章 回到祖国 很快两人就来到码头,登上一艘邮轮开始前往墨西哥。邮轮从洛杉磯港出发,沿著海岸线向南航行。 林默的舱室在邮轮的最底层,没有窗户,只有一扇门。房间很简陋,就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卫生间。 林卫国住在隔壁,两人每天见面的次数不多,林卫国出去买饭的时候会过来敲一下门, 把饭递给林默,说几句情况就回自己房间了。林默待在房间里,吃饭睡觉,把蜘蛛感应放开扫描周围。 他的蜘蛛感应覆盖方圆一千多米,邮轮上的一切都在他的感知里。 那些游客的谈话声和打『扑克』的声音,全都匯聚在他的脑子里。 在这期间林默都是待在船舱中,足不出户目的就是减少暴露行踪的风险。 他在神盾局的表现太成功了,那种不靠谱那种不管事,那种『老子只想摸鱼』的姿態,就是一个完美的偽装。 第四天傍晚,邮轮在墨西哥港口靠岸。林默和林卫国混在下船的游客中,低著头压低帽檐,走出了码头。 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路边,车旁站著一个穿便装的年轻人。他看见林卫国,微微点了一下头,拉开车门。 林默和林卫国上了车,车子穿过墨西哥城拥挤的街道,开进了一个小型私人机场。 停机坪上停著一架小型喷气式客机,机身上没有任何標誌,舷梯已经放下来了。 飞机起飞,穿过云层,往东飞去。阳光从舷窗照进来,落在林默的脸上,暖洋洋的。 林默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著窗外,下面是蓝色的海洋,远处的地平线在蓝色和白色之间画出一道模糊的边界。 林默在飞机上睡了一觉,经过差不多二十小时的航程,醒来的时候飞机正在下降。 透过舷窗,林默看见了一片陆地,绿色的,连绵起伏的山脉,宽阔的河流,密密麻麻的城市建筑。 龙国,他回来了! 七十多年前,他离开的时候二十岁,坐著一艘运兵船,从沪市的港口出发,穿过太平洋,去了m国。 他在m国潜伏了两年,在咆哮突击队打了一年仗,在北极的冰里睡了七十年,被神盾局挖出来救活。 他现在已经九十多岁了,但看起来还不到三十岁,现在他林默又回来了。 飞机降落在龙国某军用机场,跑道很长很宽。 飞机停稳后,一辆黑色的suv直接开到了舷梯下面,没有掛牌照,车门没有標誌。 林默下了飞机,就直接被接进车內。林卫国坐在副驾驶,车子驶出机场,上了高速。 没有鲜花也没有仪仗队接机,更没有受到什么隆重的接待,倒不是说林默不够资格。 以林默如今的身份和对国家的贡献,享受再隆重的接待都是应该的,只是像林默这种从事地下工作的人,是不能张扬和暴露在阳光下的。 林默乘坐的车开了很久,从城市开到了郊区,从郊区开到了山区。山越来越高,越来越密,路越来越窄,越来越弯。 林默看著窗外那些连绵起伏的山脉,绿色的树,灰色的岩石,从车窗外掠过。 最后车子停在一座山脚下,前面没有路了,只有一面垂直的岩壁。 司机按了一下喇叭,岩壁中间裂开一道缝,露出一条隧道。车子开进去,岩壁在身后合拢。 隧道很长,灯光明亮,两侧是混凝土墙壁。车子开了大概五分钟,出了隧道,视野豁然开朗。 这是一个被掏空的山体,空间大得像一个地下体育场,穹顶高几十米,上面嵌著密密麻麻的照明灯,把整个空间照得亮如白昼。 基地里到处是人,到处是设备,到处是车辆。有人在训练,有人在调试设备,有人在搬运物资。 林默的眼睛在基地里扫了一圈,看见了许多东西,也看见了一个人。 陈部长站在基地入口不远处,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头髮全白了,但腰板还是直的,步子还是稳的。 他看见林默从车上下来,大步迎过来,一把抓住林默的手,眼睛里满是真诚和感慨。 “林默同志!欢迎你回来。” 林默看著陈部长那张布满皱纹的脸,看著那些岁月在他脸上刻下的痕跡。 他在这一刻也是卸下一切偽装,真情流露的和陈局长交谈起来。 “陈部长,我回来了。” 陈部长握著他的手,用力地握了一下,鬆开手后侧身拉著林默。 “走,进去说。” 两人並肩往基地深处走,林卫国跟在后面。陈部长一边走一边介绍,这个基地是几年前建成的, 山体內部被掏空后做了加固,能抗住常规飞弹的直接命中。基地里什么都有,生活区、训练区、仓储区、实验区, 还有一个能容纳上千人的礼堂。林默听著,时不时点一下头。陈部长的办公室在基地的最深处, 是一间不大的房间,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一个文件柜,墙上掛著一幅地图。 陈部长让林默坐下,林卫国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陈部长坐在办公桌后面,看著林默直奔主题。 “林默同志,你需要的三千名超级兵王已经准备好了,隨时可以出发。” “装备呢?武器,防具,通讯设备,后勤保障,都到位了吗?” “都到位了,能量武器每人一把,防弹背心每人一件,通讯器每人一个。运输飞舟一架,还有六架机甲护航。” 林默靠在椅背上点了点头,这次林默回来就是要带著这三千人前往瓦坎达的。 自从七十年前,林默发现自己穿越到了漫威世界后,心中就一直有种急迫感。 不说地球本土那些异能者和恐怖组织,单是之后的洛基带领奇塔瑞人入侵地球,就够他喝一壶的。 还有宇宙中那个计生办主任灭霸,这傢伙简直就是个疯子,居然想要强行抹除宇宙中一半的生命。 林默对於其他星球的人死不死的不在意,但灭霸连地球都不放过,这林默可就不干了。 所以在这之前,林默必须儘可能的增强自身实力和国家的势力。 而瓦坎达中的振金,就是打造南天门计划中飞舟和各种机甲最好的材料。 只要將国家武装强大起来,到时候就算灭霸带领的军团降临地球,也別想抢夺到无限宝石毁灭一半的人口。 (求催更和书架!) 第165章 解决隱患 想到这些事,林默当即开口询问。 “部长,瓦坎达的事,你知道多少?” 陈部长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推到他面前。 “对於这个国家的情报不多,这个国家太封闭了,我们的情报网很难渗透进去。但基本的情况还是有的,瓦坎达在非洲大陆的中部,表面上是地球上最贫穷落后的国家之一,人均gdp不到一千美元。实际上,他们的科技水平远远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他们的国王叫特查拉,是一名超级战士,吃了心形草之后获得了超越常人的力量、速度、耐力和感官。他们的国土下埋藏著全宇宙最稀有的金属——振金。” 林默翻开文件,里面是几张卫星照片,模糊的,像隔著一层毛玻璃。 瓦坎达的上空似乎总有一层雾,其实那不是雾是偽装,是瓦坎达用来欺骗全世界的高科技投影系统。 “振金。”林默把那两个字在嘴里嚼了一下。 “我们需要它,南天门计划里的飞舟和机甲,如果能用振金打造,性能至少能提升三倍,甚至不止。” 陈部长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他何尝不知道振金的价值? 南天门计划搞了这么多年,造出来的承影、玄鸟、白帝、欒华,每一台都是国之重器。 但它们的材料始终是瓶颈,现有的材料太重,强度不够,能量传导效率太低。 如果换成振金,承影的重量能减轻一半,防护能力能提升好几倍,能量炮的输出功率能翻几番。 玄鸟机甲能飞得更高更快更远,白帝能从地球飞到月球,欒华能成为真正的空中旗舰。 但振金是瓦坎达的命脉,他们不卖也不外流。这就人有种老虎咬龟,却无处下嘴的感觉。 101看书 找书就去 101 看书网,????????????.??????超全 全手打无错站 林默把文件合上,推还给陈部长。 “振金的事交给我,神矛局里的那些兵王借我用用。” 陈部长看著他。“那三千人,全交给你由你全权指挥。” 林默和陈局长谈妥后,突然开口问道大头目是否在基地中,林默可是一直记著这个高智商的』定时炸弹『。 在林默看来,对於大头目这种不稳定因素,只有自己使用精神控制將他彻底控制住才会稳妥。 陈局长自然明白林默的担心,这些事林默早已提前让林卫国转达过了。 现在见林默再次提起,陈局长当即起身就带著林默前往关押大头目的地方。 很快一行人到了地方后,见到了大头目。 塞繆尔·史登被关在一间八百多平方米的实验室里,这个空间对於一个『囚犯』来说奢侈得不像话。 实验台上摆满了各种仪器,有的林默认识,有的他完全看不懂。墙上贴著密密麻麻的公式和图纸, 有的写在纸上,有的直接写在墙上。书架上塞满了专业书籍和笔记本,角落里的垃圾桶装满了揉成一团的草稿纸。 大头目站在实验台前,手里拿著一支笔,在纸上写著什么。 他穿著一件白色的实验服,头髮乱糟糟的,眼镜片后面的眼睛红红的,像是好几天没睡了。 脖子上的项圈在灯光下泛著金属的光泽,他的脑袋还是那么大,额头往前凸,后脑勺往后凸,像一个被拉长了的橄欖球。 样子很滑稽,但没有人敢笑他。他的智商被浩克血清改造后,超越了人类有史以来的任何一个天才。 他一个人,就能顶一个科学小组。 林默见到大头目的待遇也是够好的,各种实验器材应有尽有,还有两个超级兵王贴身』守护『,这待遇自己特么都没有享受过。 实验室的门口站著两个穿黑色作战服的超级兵王,站得笔直,枪口朝下,手指搭在扳机护圈外面。 他们的气息比普通人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但他们的精神高度集中,他们的眼睛一直在盯著大头目。 大头目听见脚步声,转过头,看见了林默,他的手停了一下。 大头目见到林默的时候很是惊讶,同时对林默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就是林默將他抓来的,而且他脖子上的炸弹项圈也是林默要求给他带上去的,所以大头目能对林默有好脸色才怪了。 “林先生,好久不见。”大头目的声音沙哑,像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 林默走到他面前,低头看了看他脖子上的项圈,银白色的金属,上面有一排小小的指示灯,一闪一闪的。 林默看著大头目脖子上的项圈,嘴里嘖嘖有声打趣著说;“这玩意做得挺精致的。” 说完林默伸出一根手指,在项圈上敲了敲,金属发出清脆的响声。 大头目的眼皮跳了一下,此刻已经在心里对林默破口大骂。精致?你管这玩意叫精致? 这尼玛是要命的东西,谁特么稀罕它精致不精致?你脖子上也掛一个试试,我天天夸它精致,你要不要? 大头目的嘴唇动了一下,把这句骂人的话咽了回去。他在林默手里吃过亏,知道这个人不好惹。 林默站起来,退后一步。他看著大头目,大头目也看著他。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碰撞了一下,大头目的目光没有躲闪。 林默突然大喝一声。“看著我的眼睛!” 大头目的身体猛地一颤,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条件反射,林默的声音太大了。 在这个封闭的实验室里迴荡,震得他的耳膜嗡嗡响,他下意识地看向了林默的眼睛。 林默的眼睛里泛起了蓝光,对著大头目施展了精神控制。他的瞳孔消失了,整个眼眶被蓝色的光填满,像两盏蓝色的灯。 大头目的身体也僵住了,他的大脑在被一种他无法抵抗的力量入侵,他的思维记忆和意识被一层一层地剥开, 像一个被拆解的精密的仪器,每一个零件都被仔细检查记录归档。 林默之所以会来这下出其不意的大喊,是因为大头目的大脑被浩克血清改造过。 那玩意不但提高了大头目的智商,同时也强化了大头目的精神,所以要想彻底控制大头目林默只能出其不意, 在大头目精神恍惚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將他控制住。 (感谢爱吃烤鲜菇的奥维利亚送来的花,感谢tank漂移送来的催更符,也感谢其他大佬送来的礼物,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66章 犟种伊凡·万科 大头目被彻底控制后,他的瞳孔扩散了,焦距消失了,像两滩死水,没有任何波澜。 他的表情消失了,没有愤怒,没有恐惧,没有麻木,什么都没有。他站在那里,就像一具站著的尸体。 不过很快大头目就恢復了过来,只是眼中没有了任何情感,林默的精神控制不会影响他们的智商,更不影响他们继续为自己的国家效力。 林默彻底控制了大头目后,收回了目光。他的眼睛里的蓝光慢慢退去,瞳孔重新出现,眼眶恢復了正常的顏色。 林默的额头上沁出一层细汗,为了控制大头目这个变態的傢伙,显然也给他造成了不小的负担。 林默抬手擦了一下额头,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大头目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像一台待机的电脑, 隨时可以唤醒,隨时可以给他下达指令。林默等他的大脑『自动重启』,等他的意识在深层沉睡中稳定下来, 等他变成一个可控的、安全的、不会威胁任何人的工具。 十几分钟后,大头目的身体动了一下,眼睛眨了眨。他看著林默,眼神空洞,表情麻木。 “林先生,您有什么吩咐?” 林默看著他,看了好一会儿,嘴角翘了一下。他没有回答大头目的问题,转身对陈部长说了一句。 “走吧!去下一个。” 伊森被关在基地另一个区域里,他的待遇没有大头目那么好,一个不大的房间,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 桌上放著几本专业书籍,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但是没有联网。伊森坐在椅子上,手里拿著一本书在翻看。 他的鬍子长了,头髮也长了,但精神看起来不错,脸上的表情也不再是当初在纽约酒店里那张绝望的脸。 林默走进来的时候,伊森从书上抬起头,看著林默,两人的目光交匯了一下。 伊森想起了那个麻袋,想起自己被扛在肩上,被林默粗暴塞进车里的那个夜晚。 他的眼神变了一下,不是愤怒,是一种『你终於来了』的平静。林默没有跟他废话,直接施展能力將他给控制住。 伊森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林默控制了。他的瞳孔扩散了,焦距消失了,表情变得木訥,像一具被抽走了灵魂的躯壳。 林默看著他那张木訥的脸,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一根,吸了一口,烟雾在房间里慢慢飘散。 继续走向下一个房间,康纳斯被关在基地的另一间房间里,比伊森的大一些,更像是一间小型实验室。 桌上摆著各种试剂瓶和培养皿,墙上贴著几张蜥蜴的解剖图和基因序列图。 康纳斯坐在实验台前,手里拿著一支试管,对著灯光看里面的液体。他的右臂上长著一层细密的墨绿色鳞片, 右手的五根手指长著锋利的指甲,像蜥蜴的爪子。他一直保持著蜥蜴人的形態,他不想变回去了。 听见门响,康纳斯转过头,看见林默走进来,拿著试管的手抖了一下,差点没拿稳。 他被林默抓来之后,做过很多次噩梦,每次梦见都是林默那张脸。 林默走到他面前,康纳斯紧张地看著他,不知道这个人又要干什么。 林默没有跟他废话,喊了一声看著我的眼睛。康纳斯瞳孔一缩,然后瞳孔就扩散被控制。 伊凡·万科被关在基地的最深处,他的待遇是三人中最差的。 不是神矛局虐待他,是伊凡·万科太难搞了,即使被林默的精神控制压制著。 他的潜意识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头还是会时不时地冒出来,表现在肢体上。 伊凡·万科会在被押送去吃饭的路上突然停下来不肯走,两个超级兵王推都推不动。 他会在被要求工作时故意把实验器材弄乱,让研究员花好长时间去整理,也会在被要求写技术报告时写上几页然后就搁笔了,怎么催都没用。 林默站在门口,看著里面那个长毛。伊凡·万科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目光空洞,表情木訥,像一个被关了太久的囚犯,已经失去了对时间的感觉。 林默走到他面前,伊凡·万科抬起头,看著林默。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不害怕不紧张不期待。 林默检查了一下伊凡·万科的状態,发现这傢伙还真是一头倔驴,上次对他施展的精神控制已经有所鬆动。 这傢伙也是一个人才,凭著犟种性格居然破开了一点精神控制,林默继续对他加深了掌控后就离开了。 从伊凡·万科的房间出来后,林默沿著走廊往生活区的方向走。他的步子不快不慢。陈部长走在林默旁边,沉默了很久。 “林默,你现在的精神控制能力能控制多少人?” 林默想了想。“同时控制的话,三到五个是极限。如果只是压制,不干预他们的日常行为,只是防止他们逃跑或者反抗,能控制更多。” 陈部长闻言点了点头,他对这些人並不同情,老祖宗早就留下了至理名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些人,不是龙国人,他们有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自己的信仰,他们不会真心实意地为龙国服务。 只有彻底控制住他们,才能放心地让他们接触核心的技术和机密。 林默也不是心慈手软的人,他能走到今天,靠的从来不是仁慈。 林默回到陈部长为他安排的房间,出乎意料的好。不是他想像中的那种行军床铁皮柜的配置,里面家具一应俱全。 木地板,白色墙壁,暖黄色的灯光。床很大,铺著浅灰色的床单,叠得整整齐齐。 窗边有一张书桌,桌上放著一盏檯灯和几本书。衣柜是实木的,打开来里面掛著几套乾净的睡衣和浴袍。 浴室里有热水,毛巾叠成三角形放在洗手台上,牙膏和牙刷是新的,还没拆封。 林默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摸了摸床单,拉开衣柜,打开水龙头试了试水温。然后他走到窗边,拉开窗帘。 窗外不是风景,是一面岩壁,灯光从岩壁上的缝隙里透出来,看得出是特意的设计。 林默脱了鞋,光著脚踩在地板上,地板是实木的,脚感很好。 他走到床边躺下去,床垫软硬適中,枕头的高度刚好,他把被子拉过来盖在身上。 明天就要出发去瓦坎达了,他要带三千个超级兵王,去一个地球上科技最发达的国家,抢他们的振金。 他在心里把明天的计划从头到尾过了一遍,確认没有遗漏之后,才闭上眼睛。 第167章 准备出发 第二天一早,林卫国就来了。敲门声很轻,林默从床上坐起来,被子滑到腰际。 晨光从窗户的缝隙里挤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条细细的金线。他揉了揉眼睛,光著脚走过去开了门。 林卫国站在门口,穿著一身深色的作战服,腰板挺得笔直,手里拿著一个东西。 那是一个黑色的面具,表面没有任何装饰,只有两个眼孔。 “林叔,这是给您准备的。马上就要出发去瓦坎达了,那里人多眼杂,您的身份不能暴露。戴上面具会方便很多。” 林默接过来,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很轻材质摸起来像某种复合材料,內壁有一层软垫,戴著应该不会硌脸。 林默把面具扣在脸上,大小刚好。他走到走廊尽头的卫生间,洗了把脸带上面具,对著镜子看了看自己的样子。 黑色的面具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眼睛和下巴。 返回房间后,林卫国把一个布包递给他,里面是战刀的刀鞘,背带加宽加固。 林默把战刀从床头柜旁边拿起来,插进刀鞘里,背在背上,刀柄从右肩上方露出来,伸手就能够到。 战刀背在身后,黑色的刀鞘在灯光下泛著哑光,刀刃虽未出鞘,但那份沉甸甸的压迫感, 已经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离远一些,他把面具扶正,转身跟著林卫国走了。 训练场在基地的最深处,开车走了好一会儿。林默透过车窗往外看,看见了那艘飞舟。 它停在训练场的尽头,通体银灰色,流线型的设计像一条蓄势待发的鯊鱼,长度目测超过百米, 宽度有几十米,高度相当於好几层楼。飞舟的表面看不出任何焊缝和铆钉,像是一整块金属铸造出来的,反射著头顶照明灯的光。 飞舟的旁边停著六架机甲,比飞舟小很多,但每一台都有將近十米高。 它们呈半跪姿態停在那里,像六尊沉默的钢铁巨人,厚重的装甲,粗獷的线条,手臂上掛著能量炮, 肩膀上有飞弹发射器。每台机甲的胸口都有一个发光的能量核心,蓝色的光透过装甲的缝隙漏出来。 训练场上,三千个超级兵王已经列队站好了。 他们站在飞舟的前方,排成几十个方阵,每一个方阵都整整齐齐,横竖成线,间距一致。 他们的身高体格和站姿几乎一样,连呼吸的频率都连成一片。他们穿著统一的黑色作战服, 戴著统一的全封闭头盔,腰间別著统一制式的能量手枪,背上背著统一的战术背包。 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没有军衔標识,没有名牌没有臂章。林默从他们面前走过,脚步声在空旷的训练场上迴荡。 三千双眼睛透过三千个头盔面罩,看著这个戴著黑色面具,背著战刀的人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动。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陈部长站在飞舟的舷梯下面,今天穿的是军装。肩上的將星在灯光下反著光,胸前掛著一排勋章。 他的头髮全白了,但腰板比昨天挺得更直,步子比昨天走得更稳。他看著林默走过来,看著那张被黑色面具遮住的脸, 缓缓抬起右手,敬了一个军礼。林默停下来,也抬手敬了一个礼。陈部长放下手,转身面向那三千个超级兵王。 “同志们,这位是神矛局的林副局长。从今天起,你们归他指挥。他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他的要求,就是我的要求。” 三千个人的目光同时聚焦在林默身上,戴著面具的脸看不出任何表情。 林默走到陈部长旁边,面对著三千个人,目光从左边扫到右边,把每一个人都看了一遍。 林默知道他们在好奇,好奇他的名字,好奇他的样貌。他们是龙国最精锐的战士,注射过超级士兵血清, 拥有远超常人的力量速度和反应能力。他们想知道,这个来指挥他们的人,到底是谁,到底凭什么。 林默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你们在想,这人是谁?凭什么来指挥我们?我的身份之所以保密,是因为我正在执行特殊任务,我的身份是严格保密的。我只能告诉你们两件事,第一我注射过超级士兵血清,比你们早七十年。第二,我现在的战力,打你们三千个,跟玩儿似的。” 全场安静了,安静得能听见头顶照明灯发出的轻微电流声。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动,没有人发出任何声音。 林默又等了十秒,继续说道,声音比刚才大了一些,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鍥进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 “这次行动,所有人必须严格听从我的命令。我让打就打,我让停就停,我让撤就撤。不允许有任何人自作主张,不允许有任何人擅自行动。如果有人接受不了,现在可以提出来,退出这次行动,我绝不追究。” 全场依然安静,三千个人,没有一个人动,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站得像三千根钉子,钉在那里。 “很好,现在所有人登舟。” 林默点了点头,转身走向舷梯,把战刀从背后取下来,拿在手里。 三千个超级兵王在各自小队长的带领下开始登舟,几十个方阵依次移动,走上舷梯,进入飞舟內部。 没有人拥挤,没有人推搡,没有人爭先恐后,脚步声整齐划一。 林默站在舷梯旁边看著他们一个个从面前走过,清一色的黑色作战服,清一色的黑色头盔,清一色的黑色战术靴。 他们的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六架机甲也启动了,胸口的能量核心从蓝色变成了亮白色, 推进器的喷口开始发光,从半跪姿態缓缓站起来,走上升降平台,被送入飞舟腹部的机库。 舷梯收起来,舱门关闭了。 林默坐在飞舟的指挥舱里,面前是一块巨大的全景显示屏,显示著外界的情况。 陈部长站在地面上,看著眾人登上飞舟,看著林默的背影。再次对著林默敬礼,大声说道。 “保重。” “嗯。” 林默点了一头,转身走回座位坐下,系好安全带,对著面前的全景显示屏,深吸了一口气。 “出发。” (求催更和书架) 第168章 到达瓦坎达 飞舟的引擎启动,接著缓缓上升,六架机甲从腹部的机库飞出来,在飞舟两侧排成护航编队。 飞舟越升越高,穿过基地顶部的出口,阳光涌进来,刺得林默眯起了眼睛。 飞舟继续上升,穿过云层。林默看著全景显示屏上的画面,阳光在云层上铺开一片金色的海洋。 “开启隱身模式。” 飞舟的表面亮起一层淡淡的光晕,然后迅速黯淡下去,变得像一块透明的护罩,与天空融为一体。 六架机甲也同时开启了隱身模式,飞舟开始加速了,快到全景显示屏上的画面变得模糊, 快到窗外的云层变成了一条条白色的流线。林默坐在座位上,看著那些流线从眼前掠过, 在心里估算著到达瓦坎达的时间。一个小时,六千公里,时速六千公里,是音速的好几倍。 沿途经过的那些国家,他们的雷达都无法发现飞舟,一来是因为飞舟和机甲的飞行速度和高度已经超过了普通战机的极限。 二来是因为飞舟和机甲表面有著能够隱身的能量护盾,这种护盾还能够避开卫星和雷达的探查。 一个小时后,飞舟开始减速。 林默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全景显示屏前面,屏幕上的画面从模糊变回清晰。 下面是一片广袤的非洲大地,黄色的沙漠,绿色的草原,蓝色的河流,灰白色的山脉。 瓦坎达就在这片大地的中部,面积不大,位置隱蔽。 “飞舟保持现有高度,继续警戒。”林默转身看著指挥舱里的几个军官。 “林卫国,你跟我下去。” 林卫国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林默旁边。林默又叫了另一个超级兵王,名字叫赵铁生,注射过超级血清, 在神矛局里属於战斗力最强的那一档。他把十环从左臂上取下来,踩在脚下,环子旋转起来,能量从环子里喷出。 林卫国和赵铁生一人抱住他一条胳膊,三个人从飞舟的底部门出去了。万米高空,空气稀薄, 气温低得人血液都快凝固了,二个人就这样掛在林默身上,像一串葡萄。 风大到几乎要把他们的皮肉从骨头上刮下来,林卫国和赵铁生的作战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六架机甲,每架带两个人,跟我一起降落!” 林默的声音通过耳麦传到飞舟的指挥舱,又从指挥舱传到六架机甲的驾驶舱里。 六架机甲从护航编队中脱离,降落到飞舟下方。机舱门打开,十二个超级兵王从机舱里跳出来, 每人抓住机甲外壳上的一个凸起,像一串串掛在母体上的幼崽。林默调整了一下角度, 带著林卫国和赵铁生朝地面俯衝下去。风吹在面具上发出尖锐的呼啸声,地面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林默的蜘蛛感应全开,方圆几百米內的每一个生物都在他的感知里。飞鸟走兽昆虫,还有那些藏在暗处的人。 好在大家都注射过超级血清,即使被带著从万米高空降落,也没有表现出惊慌的动作和不適的表情。 林默他们降落在瓦坎达国都附近的一片树林里,林默鬆开十环,环子从脚下飞回左臂,套回手腕上。 林卫国和赵铁生鬆开他的胳膊,蹲在地上,喘了几口气。六架机甲也降落了,十二个超级兵王从机甲上跳下来,在林中空地上迅速集合。 “十四个人,加我十五个。” 林默蹲在地上,用手指在泥地上画了一张简单的地图。 “瓦坎达是由六个部落组成,金色部落是王室家族,国王都出自这个家族。边境部落守护国境,他们常偽装成牧民,饲养战斗犀牛。河流部落守卫水道,他们在嘴唇上佩戴唇盘作为风俗。採矿部落负责开採振金。商人部落负责贸易和製造,是与外界接触最多的群体。贾巴里部落隱居山林,是唯一拒绝使用振金科技的部落。” 林默用手在地图上点了点,这些行动中可能遇到的人。 “我们现在最有可能遇到的是边境部落的人,他们在国境线上巡逻,偽装成牧民。你们的任务是,一旦发现牧民,不要犹豫,上去就打晕,绑起来封住嘴,藏到他们找不到的地方。” 林默带著这十五个人在林间穿行,他走在最前面,蜘蛛感应为他们指引著安全的路径。 他绕过边境部落的巡逻路线,避开河流部落的渔船,从採矿部落的矿区边缘溜了过去,快到王城的时候遇到了两个牧民。 这两个牧民都穿著传统的瓦坎达服饰,皮肤黝黑,身材高大。他们正坐在一块岩石上喝水,身边放著几头牛。 牛低著头在吃草,尾巴甩来甩去赶苍蝇。一个牧民抬起头,向林默他们藏身的方向看了一眼,没有看到任何东西。 林默蹲在灌木丛后面,伸出两根手指朝那两个牧民的方向点了点,又朝身后的两个超级兵王勾了勾手指。 那两个人猫著腰从灌木丛后面绕出去,比猫还轻,比蛇还安静。一个人走到左边的牧民身后,右臂勒住他的脖子, 左手捂住他的嘴,用力一拧,咔嗒一声,颈骨错位,但没有断,不会死只会晕。 另一个牧民听到了动静,刚转过头,还没看清是什么情况,另一个超级兵王的拳头已经砸在了他的太阳穴上。 他的眼睛翻白,身体软下去,像一袋被扔在地上的木炭桩。 几秒钟时间,两个牧民就被放倒了。手銬銬上手腕,脚镣銬上脚踝,嘴里塞了东西,嘴上缠了胶带。 林默挥了挥手,两个超级兵王把那两个牧民抬起来,扔进了灌木丛深处,用树叶和树枝盖住。 解决完两人,林默继续往前走了不远,蜘蛛感应突然发出尖锐的警报。 他停下来蹲下身,抬起右拳示意后面的人停下。前面有一道墙,是透明的看不见,但蜘蛛感应能感觉到。 那是一道能量护盾,从地面延伸到高空,把整个瓦坎达的王城罩在里面。从外面看,只能看见一片荒漠,看不出任何异常。 (感谢萧4509送来的点个讚,也感谢其他大佬送来的礼物,谢谢大家支持!) 第169章 控制苏睿 瓦坎达就是利用这个隱身护盾技术,將自己国家真正的王城给隱藏了起来。 让外界误认为,瓦坎达就是一个落后的非洲小国。其实这种偽装,在大国情报部门中早就被发现记录, 只是大家碍於瓦坎达的先进科技和国王特查卡的闭关锁国政策,才没有对瓦坎达出手而已。 林默如果不是有著这三千名注射了超级血清的兵王,也不会这么早就打瓦坎达的主意。 因为如果没有这些超级兵王,想要拿下瓦坎达就必须出动大量军队才能成功。 只是那样一来其他国家可就不会坐视不管了,尤其是m国绝对不会眼看著龙国对瓦坎达出手获得振金。 m国的那些掌权者肯定会出手阻止。 林默蹲在护盾前面,从腰包里掏出三个装置。这是国內专家研製的特殊装置,能破开能量护盾, 还能阻断护盾的警报系统。他把装置贴在护盾表面,按下了启动按钮。 三个装置同时亮起绿灯,发出轻微的嗡鸣声。护盾上出现了一个三角形的洞,边缘像被烧熔了一样发著光。 林默看著洞里露出的景象,那不是卫星照片上看到的贫瘠荒漠,而是一座现代化程度远超地球上任何城市的巨大都市。 高楼林立,道路宽阔,空中飞行的车辆流光溢彩,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 整座城市的建筑表面都泛著一层淡淡的金属光泽,那是振金,整座城市都是用振金建造的。 “走。”林默率先从三角洞里钻了进去。 他们很顺利就进入了王城內部,也许是瓦坎达已经安逸太久了。瓦坎达建国几百年,从来没有被入侵过。 他们的科技领先外界几十年,他们的振金是无价之宝,他们的黑豹是无敌的战士。 他们太自信了,自信到认为没有人敢来入侵他们,他们自信能量护盾挡住卫星,挡住雷达,挡住所有来自外界的窥探。 而正是这种盲目的自信,让林默轻易的就带人闯入了进来。林默带著十四人在王城的建筑之间穿行, 蜘蛛感应帮他避开了一队又一队的巡逻卫兵。他像一条蛇,在瓦坎达最致命的地方无声无息地滑行。 林默先找到的不是国王特查卡,而是苏睿。 苏睿是特查卡的女儿,特查拉的妹妹,瓦坎达最聪明的科学家。 她掌管著瓦坎达的所有科技研发,黑豹战衣的升级,能量武器的改进和医疗技术的突破,这些都出自她手。 林默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医疗部里工作,白色的大褂,扎著许多小辫子。 耳朵上戴著蓝牙耳机,一边哼著歌一边在操作台前忙碌。操作台的显示屏上是一张人体骨骼的3d模型, 她正在调试一种新型骨骼修復材料的配方,太专注了,专注到完全没有注意到门口站著一个人。 林默走进去,脚步很轻。苏睿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以为是什么工作人员,头都没回道。 “那个骨骼修復材料的样本放在冰箱里,你帮我拿一下。” 林默没有拿,他继续走过去,走到苏睿身后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苏睿回过头,看见一个戴著黑色面具的人站在她身后。 她张嘴要喊,林默已经抓住了她的手,眼睛里的蓝光如决堤之水涌了出来,將苏睿给控制住。 林卫国和赵铁生衝进医疗部,快速解决掉了那几个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的护卫,將人拖进苏睿的办公室里藏起来,关上门。 “特查卡国王在哪?” 林默开口询问,苏睿伸手指了指墙上的地图,点在王宫最深处的那个房间——国王寢宫。 有了苏睿的情报,林默等人很快来到特查卡国王的寢宫。 特查卡坐在寢宫的椅子上,手里拿著一本厚厚的书,戴著老花镜,正在翻阅。 他是瓦坎达的国王,是这一代的黑豹,也是振金矿脉的守护者。 他统治了这个国家几十年,现在年纪大了,动作慢了,但他的眼神还是像鹰一样锐利。 巧合的是特查拉王子也在这里,他站在窗边,穿著一件深色的便装,看著窗外的王城。 他是特查卡的儿子,是瓦坎达的王位继承人,也是下一任黑豹。他的身体里流著歷代黑豹的血, 他看著窗外的王城,人们安居乐业,科技日新月异。他在想瓦坎达的未来,想自己的责任, 想怎么做一个好国王。他有很多烦恼,但他不知道,更大的烦恼正在向他走来。 门突然被推开了,特查拉转过身,就看见一个戴著黑色面具的人站在门口,身后跟著十几个穿黑色作战服的人。 他的妹妹苏睿正跟在那个人身后,眼神空洞表情木訥,很显然自己的妹妹这是被来人给控制了。 特查拉的眼睛里燃起了火焰,一步跨出去,拳头带著风声砸向林默的脸。 林默没有躲,他看著特查拉的拳头越来越近,林默伸出左手,手掌张开,接住了特查拉的拳头。 拳掌相击的声音不大,特查拉的瞳孔却缩了一下,他没有时间多想,右拳又挥了出去, 左拳紧跟著跟上,右腿横扫,左膝上顶。全部被林默接住了,像接住一只飞来的羽毛球一样轻鬆。 特查拉急了,他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对手。他把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右拳上,倾尽全力砸向林默的面门。 林默偏了一下头,拳头蹭著他的耳朵飞过。林默伸手抓住特查拉的手腕一拉,特查拉的身体失去平衡往前扑去。 林默的右拳砸在他的后脑勺上,力道控制在刚好能让他昏迷又不至於打死他的程度。 特查拉的眼睛翻白,身体软下去,林卫国上前接住他的身体,把他轻轻放在地上,取出手銬脚镣把他銬了起来,嘴上缠了胶带。 林默见瓦坎达中,三个最重要的皇室成员都在这里,而且王子和公主还被自己制服,立刻露出了桀桀桀的反派笑容。 这让林卫国当即手捂额头没脸看下去,自己这位林叔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会发神经。 第170章 合约签订 特查卡国王见到林默这副样子也是大怒,这个入侵者显然是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 又看著看著倒在地上的儿子和被控制的女儿,当即特查卡抓住身上的外衣一撕,露出了里面穿著的黑豹战衣, 黑豹战衣,振金打造的纳米战衣,刀枪不入,能够吸收动能並反弹回去,还能释放能量衝击波。 战衣在他的身体表面流动,像一层黑色的液体金属,覆盖了他的每一寸皮肤。 特查卡的眼睛亮了起来,黄色的瞳孔在黑暗中像两盏灯,他的身体微微下蹲,像一头即將扑向猎物的黑豹。 林默看著他,没有动。特查卡扑过来了,速度快到连空气都被撕裂了。 他的拳头砸向林默的胸口,带著他几十年累积的战斗经验和一只老黑豹的全部力量。 林默见特查卡向著自己衝来也不在意,这特查卡虽然被心形草改造过身体,但是和他林默比起来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林默在特查卡一拳打过来的时候头一歪,轻鬆的就躲了过去,然后林默身体一个旋转来到特查卡身后。 抬脚对著特查卡的屁股就踢了过去,这一脚又快又准直接將特查卡踢得趴在地上。 让特查卡一时爬不起来,倒不是特查卡受了多重的伤,而是特查卡不能接受自己在林默手下连一招都没有接住,所以特查卡趴在地上楞住了。 等特查卡反应过来后,站起来就看见林默正似笑非笑的看著他,特查卡现在已经冷静了下来知道自己不是林默的对手。 特查卡的声音沙哑,当即开口询问林默。 “你有什么要求?要什么代价才愿意放了苏睿和特查拉。” 林默见特查卡这么快就冷静下来,也是暗赞对方不愧是一个国家的国王。 林默看著他,也不墨跡当即提出。“我要买振金,並且你还要和自己签订长期出售合同。” 特查卡的眉头皱了起来。“买振金?你想要多少?” “很多!而且每年都需要。” 特查卡沉默了,手指悄悄伸到背后,按下了腰带上的一个隱蔽的按钮。 那是紧急呼救器,只要按下,王城里的所有护卫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 边境部落的战士会在几分钟內集结,贾巴里部落的白猿战士也会从山里赶来。 然而他的小动作没有躲过林默的蜘蛛感应,林默按了一下耳麦。 “命令!飞舟下降到王城上空,主炮充能,瞄准王城中心。机甲进入战斗状態,锁定所有护卫的坐標,等我开火命令。” 特查卡听了林默的话后,手指在紧急呼救器上停住了。他没有按下去,他在等,等林默说的那些东西出现。 几秒钟后,护卫队长衝进了寢宫,他是第一个赶到的,后面还跟著十几个全副武装的护卫。 他们看见倒在地上的特查拉王子,也看见被控制的苏睿,还有林默和那十几个穿黑色作战服的人。 他们举起了武器,振金长矛在灯光下闪著寒光,振金盾牌在他们面前组成了一道墙。 “放下武器!放了王子和公主!” 护卫队长的声音在寢宫里迴荡,林默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他看著特查卡,在两人对视的这段时间里,另一个护卫从外面跑进来,在护卫队长耳边说了几句话。 护卫队长的脸色变了,他快步走到特查卡身边,俯下身低声说了几句。 特查卡的眼睛瞪大了一些,他抬起头,看著林默。 他终於明白为什么这个人敢带著十几个人闯进王宫,为什么他敢在自己的地盘上控制他的儿子和女儿。 因为他外面有一艘巨大的飞舟,六架战斗机甲。那艘飞舟,比他见过的任何飞行器都大。 机甲的火控系统已经锁定了王城里的护卫,隨时可以开火。 飞舟的主炮已经在充能了,能量读数远远超出了瓦坎达能量护盾所能承受的极限。 这一炮要是轰下来,大半个王城会从地图上消失,特查卡心里暗道。 好傢伙,尼玛的这么先进的飞舟和能量炮都搬出来了至於吗? “让你的飞舟停止充能。” 林默看著特查卡,看了两秒,按了一下耳麦。 “停止充能,保持警戒。” 林默的目光越过特查卡,落在窗外那艘巨大的飞舟上。 “特查卡国王,我其实是个和平主义者。打打杀杀这种事,我从来不干,我这辈子最討厌的就是暴力。我是个商人,来这里就是想跟您做笔生意,买点振金带回去造机器,开荒种地。您看我连合同都带来了。” 特查卡听了林默的话后,也是被林默这种无耻的言论给震惊到了。 尼玛的当自己是傻子呢?你特么战舰都开到劳资家门口了,大炮都懟自己脸上了你现在说自己是个和平主义者? 还说过来抢夺振金就是为了造机器开荒?这话糊弄傻子玩呢! 製造开荒的机器,用得著用振金这种坚硬珍贵的金属吗? 不过这话特查卡也不敢挑明说出来,反正现在林默就是爷,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林默也不管特查卡那难看的表情,对著林卫国示意了一下。 林卫国连忙从从背包里拿出一份合同,递到特查卡面前。 那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条款,核心內容只有一条——龙国以国际市场价的两折购买瓦坎达每年出產的振金。 合同有效期九十九年。 特查卡看著合同上的价格,嘴角抽了一下。国际市场价的两折?这跟抢有什么区別? 他那双老花眼看得很清楚,上面写的不是抢,是买。两折童叟无欺,自愿买卖,公平交易。 特查卡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他想著外面的飞舟,想著那几架机甲,想起那些隱藏在暗处的战士。 又看著自己躺在地上的儿子,还有被人控制女儿。 特查卡望向王城里的几百万平民,他睁开眼,拿起笔,在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把合同推回给林卫国,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遥控器按了一下。 王城的地面裂开一道缝,露出一个巨大的地下仓库,里面堆满了振金。 银灰色的金属在灯光下泛著幽冷的光,一块一块整整齐齐。 一百吨,整整齐齐地码在那里。 (各位大佬接下来剧情將会进入快车道,马上古一法师將会登场。大家看完最新章节请给小老弟点点催更,喜欢的书友给个五星好评!谢谢大家。) 第171章 给特查拉注射血清 飞舟这时候也降落到了王城中,只是那六架武装机甲却一直在空中护卫著没有降落。 林默让林卫国带著几个超级兵王下去验货,他们用仪器检测了振金的纯度, 用称重设备確认了重量,用军用运输箱一块一块地包装好,贴上封条,从地下仓库搬到飞舟的货舱。 林默站在寢宫的窗边,看著搬运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想起了心形草,他转过身走到特查卡面前。 “特查卡国王,我还有一个请求。我对瓦坎达的心形草十分好奇,想带一株回去研究研究。” 特查卡听后当即脸色就变了,他看著林默那张被黑色面具遮住的脸,心中大骂林默是个贪得无厌的劫匪。 心形草是瓦坎达王室的根基,是他们歷代国王力量的源泉,是黑豹传承的核心。 瓦坎达之所以能成为瓦坎达,就是因为心形草。 心形草绝对不能外流,这是瓦坎达的铁律,是歷代国王用生命守护的秘密。 “不可能。” 特查卡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地上。 “心形草是瓦坎达的圣物,从不外传。你的任何条件我都可以答应,唯独这个不行。” 林默看著特查卡的眼睛,看到了一种决绝的坚定,那是一个守护了几百年秘密老人最后的底线。 林默也看出了特查卡想要拼命的决绝,对著特查卡没好气道, “我不白要,我拿东西跟你换,而且只要一株用来做研究。” 特查卡听完后这才平復下火气问道。 “换?你用什么换?” “超级血清!” 林默对著旁边,正在向瓦坎达財政官支付振金款项的林卫国一指。 然后对特查卡说,那傢伙就是注射了超级血清。 以他的实力完全能够压著你暴揍,特查卡对林默话里的无礼就当没有听见。 林默继续在旁边介绍道。 “他就注射了超级血清,一种能够大幅强化人体各项机能的药物,力量、速度、耐力、反应能力,全面提升。没有副作用,没有排异反应,成功率接近百分之百。注射后,普通人就能达到他那个水平。底子好的,还能更强。” 特查卡看著林卫国,又看了看林默。他的目光在那两个人之间来迴转了好几圈,最后落回林默身上。 “你愿意用这种血清换一株心形草?” 林默点了点头。“各取所需,公平交易。” 特查卡沉默了很久,他看著窗外正在搬运的振金,看著那艘巨大的飞舟,看著那些穿著黑色作战服的人。 “一株!只能一株,不能再多。” 林默笑了。“一株就一株。” 林默见特查卡答应了交换心形草,也是心中大喜。 看著特查卡把那株心形草幼苗小心翼翼地放进恆温箱,箱盖合上,锁扣咔嗒一声扣紧。 林默没有催,等特查卡直起腰,转过身,目光从恆温箱上移到林默脸上。 那双老花镜片后面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像是鬆了一口气, 又像是把一块压在心口多年的石头终於搬开了。他守护心形草守护了几十年, 这株草是瓦坎达的根基,是黑豹力量的源泉,是他们歷代国王用生命守护的秘密。 现在他要亲手把它交给了一个外人,他不知道这是对是错,但他没有选择。 林默朝林卫国伸出手,林卫国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金属冷藏箱。 银白色的箱子,比巴掌大不了多少,表面有神矛局的標誌。 林卫国打开箱盖,里面躺著一支玻璃管,管里是淡蓝色的液体,在灯光下泛著微弱的萤光。 正是超级血清! 特查卡的目光被那支玻璃管吸引住了,蓝色的液体在灯光下微微晃动,像是有生命。 他伸出了手,林默却没有递给他,他转身走到特查拉身边。 特查拉躺在地上,手銬脚镣銬著,嘴上缠著胶带,眼睛闭著,呼吸平稳。 林默蹲下来,从冷藏箱里取出那支玻璃管,又取出一支注射器,把液体吸进去。 针头刺进特查拉的脖子,这个位置离心臟最近的地方,血液流速最快,血清能在最短时间內抵达全身。 特查卡大惊失色。 “你干什么!” 他的声音又急又怒,老花镜片后面的眼睛瞪得像铜铃,手指颤抖著指著林默。 林默没理他,把注射器推到底,蓝色的液体从针头流进特查拉的颈动脉。 特查拉的身体猛地一颤,像被电击了一样,然后他又不动了。 呼吸还是那么平稳,心跳还是那么规律,脸色还是那么正常。 林默怎么会不知道特查卡心中的小九九,这老傢伙明显就是想要將超级血清拿去研究。 林默正是看出了这点,所以才会直接给特查拉注射。 “你.....你怎么能直接给他注射?你.....” 特查卡的手还在发抖,声音也在发抖,嘴唇哆嗦了好几下才挤出一句完整的话。 “你为什么不把血清给我?你答应过的!你说用血清换心形草!你没说要直接给我的儿子注射呀!” 林默站起来,把空的注射器放回冷藏箱里,盖上箱盖,把箱子递给林卫国。 他转过身,面对特查卡,双手插在口袋里歪著头,脸上的表情要多无辜有多无辜。 “特查卡国王,你这话说的。你交换超级血清,难道不是要给你儿子特查拉吗?他是王位继承人,是未来的黑豹,是你最看重的儿子。你不给他用,给谁用?给护卫?给大臣?还是给你自己?你都多大年纪了,打不打有什么区別?” 特查卡张了张嘴,他想反驳,但他反驳不了。 他要血清確实是要给特查拉用的,这是他从一开始就计划好的。 但他不想只拿到一支成品,他想拿回去研究、分析、复製,他想让瓦坎达拥有自己的超级血清生產线。 可现在林默直接把血清注射进了特查拉体內,他的计划全落空了。 (感谢爱吃安阳粉送来的点个讚,感谢中央公园的石晨送来的点个讚,也感谢其他送礼物的大佬,谢谢大家支持!) 第172章 人质 林默看著特查卡那张黑脸从红变白,从白变青,从青变紫,嘴角翘了一下。 “东西已经给你儿子了,你又没吃亏。你儿子现在是超级士兵了,比以前更强、更快、更能打。你应该高兴才对。” 林默的潜在意思就是,反正东西已经给你儿子特查拉了,你特查卡要是敢反悔,那我林默可是要发飆的哦! 特查卡眼见自己想要研究复製血清的想法落空,心里其实很想不认帐不给林默心形草。 但是看著林默那副你敢不给,我马上就发飆的表情还是忍下来了。 特查卡深吸了一口气,他活了几百年,见过无数不要脸的人,但没见过这林默么不要脸的。 明明是在耍他,却说得好像是在帮他。特查卡想发火,想把林默赶出去,想让护卫把他抓起来。 但他想起那艘飞舟,想起那些机甲,想起那些隱藏在王城暗处的战士。一炮,半座王城,几百万平民。 特查卡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睁开,对身边的护卫挥挥手。 “给他。” 护卫队长愣了一下,看向特查卡,特查卡的眼神很平静,平静得不像一个刚被人抢了东西的国王。 护卫队长拿著恆温箱走上前,双手捧著递到林默面前。 林默打开箱子,看著心形草叶子上还带著泥土,根须上还沾著水珠,嫩绿的叶片在灯光下微微颤动。 这玩意带回去,给那帮老学究看看能不能大量培育出来。 要是成功培育出来,那国家不就又能多出一大批超能力者了。 林默看了一眼,確定东西没有问题后,直接转身递给林卫国。 林卫国拿到恆温箱后,小心的收进背包中存放。 林默看著那个箱子被林卫国背在背上,拍了拍手。 “特查卡国王,合作愉快。” 特查卡见林卫国收起了心形草,便开口说道。 “既然我们双方已经达成了合作,那是不是应该给我的女儿苏睿解开控制了。” 林默一拍脑袋连忙答应,转过身对林卫国挥了一下手。 “给公主鬆绑,同时林默也解开了苏睿的精神控制。” 林卫国走到苏睿身边,解开她手腕上的束缚带,撕掉嘴上的胶布。 苏睿活动了一下手腕,揉了揉被胶布勒红的脸颊。她的眼神变得清明了,瞳孔的焦距也恢復了。 表情也从木訥变回了正常,她看了看林默,又看了看父王特查卡,最后看著躺在地上的哥哥特查拉。 以苏睿的高智商,很快就明白了现场发生的事情,所以没发一言也没有大呼小叫。 林默等苏睿缓了几口气,走了过去。 “苏睿公主,我想请你帮个忙。” 苏睿看著他,不说话,也不动。 “我想请你去龙国学习一段时间,我们国家有很多顶尖的学者,科学家,工程师。你去了可以跟他们交流,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保证给你最好的待遇,最好的环境,最好的资源。” 苏睿听后没有回答,只是眼睛看向自己的父王。 特查卡一听这话就知道,林默这是怕自己以后单方面撕毁出售振金的合约,这是想要带走苏睿当人质。 特查卡的手指攥紧了,手背上的青筋像一条条蚯蚓,当即就要发火。 苏睿是瓦坎达的公主,是特查卡的掌上明珠,是整个王室的命根子。把她带走,等於把刀架在特查卡的脖子上。 特查卡深吸了一口气,强行压下心中的火气,每一个字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你不要太过分,我已经给了你振金,给了你心形草,签了九十九年的合同,你还想怎样?” 林默连忙安抚特查卡说。 “特查卡国王,你別误会。我没有任何恶意,我只是真心诚意地邀请苏睿公主去我国交流学习。这对她好,对你们瓦坎达也好。” “好?好在哪里?” “好在你看得见的地方,也好在你看不见的地方。” 特查卡听懂了,林默在说,我相信你,但我不能完全相信你。 振金的合同签了九十九年,但你隨时可以撕毁。心形草给了我一株,但你隨时可以毁掉剩下的。 我需要一个保证,一个让你不敢轻易撕毁合同,不敢轻易毁掉心形草的保证,而苏睿就是那个保证。 “你....” “我什么我?我又不是把她绑走。我是请她去,她可以拒绝啊!” 这时候苏睿开口了。“我答应。” 其实苏睿她並不排斥出去逛逛,以前是父王特查卡压著不让她出去。 现在好了,自己刚好可以借这个机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特查卡转过头看著女儿,眼眶红了。苏睿走到他面前,伸手握住他的手。 “父王,我早就想出去看看了。你不让我去,说外面危险,说外面的人不可信。现在有人来接我了,你又不高兴,你到底想让我怎样?” 特查卡的嘴唇动了一下,他看著女儿的眼睛,那里面有坚定,没有恐惧,没有勉强。 她是自己决定要去的,不是被逼的,不是被控制的。 同时也清楚林默是一定要带走苏睿的,知道这个无耻的傢伙不会在这件事上妥协的。 自己又打不过林默,所以最后只能无奈默认了。特查卡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去吧。” 苏睿得到父王的同意后笑了,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转身走到林默身边。 林默看著特查卡那双布满了皱纹的手在微微发抖,想说点什么安慰的话,但想了想,觉得说什么都不合適。 他伸手拍了拍特查卡的肩膀。 “老特,你放心。苏睿公主去了我那边,绝对不会有事。我罩著她,谁敢动她一根头髮,我把他的头拧下来当球踢。” 特查卡一把將林默的手从肩膀上扒开,没有说话。 林默对特查卡拍开他手的动作也不生气,乐呵呵的跟他告別,然后带著林卫国和苏睿等人就往外走。 林默一行人来到外面飞舟面前,特查卡也带著护卫在旁边送行。 等所有人都上了飞舟,林默对著特查卡国王挥挥手说。 “老特我走了,等下次有时间我再来找你喝酒。” 特查卡听后对著林默翻白眼,心想你这个混蛋最好一辈子也別来我这,劳资现在看见你就烦。 第173章 林默消失 林默登上了飞舟后,飞舟的引擎发出低沉的嗡鸣,舷梯已经收起来了,舱门已经关闭了。 林默站在全景显示屏前面,看著外面,直到特查卡的身影消失在屏幕的边缘。 林卫国走到林默身后。“林叔,那一百吨振金全部装好了。六架机甲也归位了,飞舟隨时可以起飞。” 林默最后看了一眼全景显示屏上那个越来越小的王城,下令道。 “走出发,咱们回家。” 飞舟开始启动上升,同时护卫在空中的机甲也跟著飞舟上升高度,然后加大马力开始返航回龙国。 林默从全景显示屏前转过身,朝指挥舱后面走去。走了几步,停下来,回头看林卫国说道。 “大侄子啊!你说叔我容易吗?为了搞点振金这次我又客串了一次反派,估计现在特查卡国王都恨死我了。为了让祖国更加强大,我这个善良又爱好和平的形象,算是彻底崩塌了。” 林卫国在旁边听了林默的话后,也是再次刷新了自己对林默无耻下限的认知。 不过他也不敢说什么,反而还要昧著良心安稳林默说。 “林叔你做这些都是为了大局,祖国会记住他的功绩,人民会理解他的做法,歷史也会为您证明。” 林卫国这话可算是说进林默心坎里去了,谁特么又不想族谱单开青史留名呢! 林默也是被林卫国的马屁给拍舒服了,乐滋滋就说。 “大侄子,你盯著点,我回房间躺会儿。刚才谈判太费脑子了,脑细胞死了一大片,得补补觉。” 林卫国立正。“林叔放心,您好好休息。您是国之栋樑,可千万要保重身体。” 林默点了点头,推开指挥舱的门,走进走廊,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 林卫国转身看著全景显示屏,看著窗外的云层,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他想起刚才他说的话,他说了什么? 『您是国之栋樑,可千万要保重身体。』这种话,怎么能从他林卫国嘴里说出来的?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人,他以前不会拍马屁,不会说违心话,不会昧著良心奉承任何人。 在遇到林默之前他林卫国都是个正直严肃,不苟言笑的情报人员。 可自从跟了林默后,他的节操就一天不如一天,他的下限就一天比一天低。 林卫国嘆了口气感嘆道,这大概就是老祖宗所说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 飞舟在飞行了几个小时后回到了龙国,穿过基地顶部的出口,缓缓降落在训练场上。 舱门打开,舷梯放下来,林默第一个走出来。 陈部长站在训练场上,还是那身深绿色的军装,还是那副笔挺的身板。 他看著飞舟降落,看著舷梯放下来,看著林默走出来。 也看著那些穿著黑色作战服的超级兵王们,一队一队地从飞舟里走出来,每一队都抬著几个银白色的金属箱子。 “老陈!” 林默从舷梯上大步走下来,脸上的面具已经摘了,露出那张普普通通的脸上掛著一副兴奋的表情。 “这次出去,我可是搞了不少好东西!” 林默走到陈部长面前,兴奋地比划起来。 “一百吨振金!咱们那些机甲可以全部换成振金材料了!承影的装甲可以换成振金复合装甲,重量能减一半,防护能力能翻好几番。玄鸟的骨架可以换成振金合金,能飞得更高更快更远。白帝的机身可以换成振金蒙皮,能从地球飞到月球。欒华的舰体可以换成振金结构,能成为真正的空中旗舰。” 陈部长看著林默那张兴奋的脸,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林默从林卫国手里接过那个恆温箱,递到陈部长面前。 “心形草!这可是瓦坎达王室的宝贝。你带回去给那帮老学究看看,能不能大量培育出来。如果能成功,咱们国家就又多了一张底牌。” 陈部长看著心形草眼睛都亮了,他把恆温箱接过去,抱在怀里。 对身后的警卫员招了招手,警卫员跑过来,从他手里接过恆温箱,快步走向实验室的方向。 林默的目光从恆温箱上收回来,转向那些正在卸载的振金箱子,掰著手指头算。 “振金,心形草,还有那九十九年的合同,这一趟可是赚大了。” 陈部长看著他,嘴角翘了一下。“是赚大了。” 林默正要开口说话,突然感觉背后有什么东西在变化。 不是声音,不是气味,是空间的波动。他身后的空气开始扭曲了,像有人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了一颗石子,涟漪向外扩散。 陈部长见到林默身后突然出现一个火圈,然后快速扩大。他的眼睛瞪得像铜铃,瞳孔里映著那团橘红色的火焰。 林卫国看见了,他的手按在了腰间的枪套上,指节发白。 周围的超级兵王们也都看见了,他们的身体绷紧了,像一张张拉满的弓。 林默感觉到了那团火焰,那种能量波动他虽然从未见过,但他感觉像是某种传送能量。 林默想动,想跑,想躲。 但他动不了,他的身体被那股能量锁住了,像被一只无形的巨手攥住,从脚底到头顶,动弹不得。 火圈很快扩大,它立在林默身后,直径比林默的身高还宽。 而火圈中央不是火焰,是一片黑暗,深不见底,然后一只手从黑暗里伸了出来。 那只手抓住了林默的肩膀,五根修长白皙的手指扣进他的肩胛骨里,力气大得不像凡人。 那只手抓住林默往后一拉,林默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后仰,整个人被拽进了火圈里。 林默听见陈部长在喊,他听见林卫国在喊,声音越来越远。 火圈在他身前合拢了,橘红色的火焰消失了,扭曲的空气恢復了平静。 训练场上林默原先所站的位置,变得空荡荡的,只有陈部长和林卫国站在傍边。 他们看著林默消失的地方,地上连一片灰烬都没有留下。 陈部长还保持著震惊的神色,林卫国的手还按在枪套上,可是林默却消失不见了。 (求吹更和书架!) 第174章 龙国的大动作 龙国,神矛局秘密基地。 训练场上,飞舟的引擎还在嗡嗡地转,舷梯还没有收回去。 振金的箱子还摞在飞舟旁边,六架机甲还在半跪姿態里等待下一步指令。 那些超级兵王们还在搬运物资,有人抬著箱子,有人检查装备,有人在飞舟的货舱门口清点数目。 陈部长站则在原地,满脸的震惊之色,而震惊过后就是青筋暴起。 他看著林默消失的地方,地面上什么都没有,没有灰烬,没有烧痕,没有脚印。 一个大活人,刚才还在他面前站著,还在跟他说话可转眼居然就不见了。 陈部长抬起头,看著站在旁边的林卫国,林卫国的脸色白得像纸,手还按在枪套上。 手指在发抖,不是怕而是愤怒,他亲眼看见自己的林叔被被抓走了。 陈部长看了他几秒,对身边的警卫下令道,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 “立刻上报,同时基地进入一级戒备。” 消息从神矛局基地传到大长老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秘书收到消息,愣了几秒,拿著文件夹快步穿过走廊,敲响了大长老办公室的门。 大长老从文件堆里抬起头,看著秘书那张不太好看的脸,接过文件夹翻开。 目光在第一行字上停了一下,然后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合上文件夹,放在桌上。 “你確定?” 大长老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像是刚从文件里看到一个大活人凭空消失的消息。 “陈部长亲自打来的电话,消息已经核实过了。” 大长老站起来走到窗边,看著窗外那个城市的夜景,灯火通明,万家安寧。 他的目光越过那些高楼大厦,落在远处那片黑暗的山脉上。 神矛局的基地就在那片山脉的某个地方,他的战士,他的英雄,他的人民,在那里被劫走了。 在一个本该是最安全最隱秘,也是最不可能被渗透的地方消失了。 这个消息也让大长老非常恼火,他拿起桌上的內线电话说道。 “接陈部长。” 很快电话接通,大长老没有寒暄,直奔主题。 “人找到了吗?” 陈部长的声音也从听筒里传来。 “报告大长老,暂时还没有。我们已经封锁了整个基地和周边区域,正在扩大搜索范围,但目前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你的人是怎么做事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你面前被劫走了?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陈部长没有说话,大长老也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 “陈部长,你听好了,林默同志为国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次他又冒著巨大的风险从瓦坎达带回了珍贵的振金和心形草。刚到家门口,人就不见了。你的安保工作是怎么做的?你这个情报部长兼神矛局局长,是干什么吃的?” 陈部长在电话那头站著,腰板挺得笔直,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任由大长老的声音从听筒里倾泻出来。 他知道,这些骂他该挨,人在他面前丟的,责任在他,无可推卸。 大长老骂完了,深吸了一口气,把语气从暴怒压到了严肃。 “人必须找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惜一切代价。” 陈部长站得更直了,脚跟一併,发出清脆的声响。 “是!” 掛了电话后,陈部长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走到门口拉开门,看著走廊里忙碌的眾人喊道。 “林卫国!” 林卫国从走廊那头快步走来,鞋底在地板上发出急促的声响。 “到!” “你,带著训练场那三千人,分散出去,撒网式搜索。国內,国外,任何可能的地方,任何可疑的线索,都不要放过。” 林卫国立正敬礼,转身大步走向训练场。陈部长站在走廊里,看著他的背影,直到消失在走廊尽头。 陈部长转身走回办公室,拿起桌上的红色电话,拨了一个號码。 “通知所有海外站点,启动紧急联络程序。所有人,放下手头的一切任务,全力寻找林默同志的下落。” 命令像涟漪一样从神矛局基地向四面八方扩散,龙国情报网络开始运作。 每一个海外站点,每一个潜伏人员,每一个已暴露或未暴露的暗桩,都在同一时间收到了同一个指令, ——寻找林默。 在伦敦的一个地下室里,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坐在一台老旧的电脑前,屏幕的蓝光照亮了他那张布满皱纹的脸。 他已经在大英潜伏了二十多年,身份是当地一家中餐馆的老板,从来没有接到过这么紧急的命令。 他把命令看了一遍又一遍,確认后关了电脑,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打开墙角的保险柜。 取出一把从未用过的手枪,別在腰后。他走出地下室,穿过餐厅,拉开店门,走进了伦敦的夜色里。 在莫斯科的一间公寓里,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正在给孩子讲故事。 手机震动了一下,她看了一眼,合上童话书,在孩子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妈妈要出去一下,你乖乖睡觉。” 她换了一身衣服,从衣柜最底层翻出一把匕首,插进靴筒里。她拉开门,走进了莫斯科的雪夜里。 远在华盛顿的一栋办公楼里,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正在加班整理文件。 手机也同样受到了信息,他看了一眼,不动声色地放下文件,关掉电脑,把抽屉锁好。 他走到地下车库,坐进一辆不起眼的轿车,发动引擎,驶出了华盛顿。 在东京,在巴黎,在柏林,在雪梨,在开罗,在巴西利亚...... 在任何一个有龙国情报人员驻扎的城市,同样的场景都在上演。 这些人有的是已经暴露的,他们的身份当地官方心知肚明,只是碍於外交惯例没有採取行动。 还有更多的人是尚未暴露的,他们的身份一旦暴露,就意味著十几年的潜伏付诸东流。 但当命令下来了的时候,他们没有任何犹豫,收线收网,暗桩明哨,全部都出动了。 各国的情报部门很快就注意到了龙国的异常。 mi6的局长看著手下送上来的报告,指著上面那些密密麻麻的活动记录,看著手下问道。 “龙国人在干什么?吃错药了?他们的暗桩,那些藏了十几年从没动过的钉子,全拔出来了。他们不要那些人了?不打算继续潜伏了?” cia的局长也在看同样的报告,他把报告摔在桌上咆哮道。 “他们到底在找什么?什么人值得他们这样不惜代价?给我查,不惜一切代价查清楚。” (感谢送礼物的各位大佬!) 第175章 古一法师 就在国家不惜代价寻找林默的时候,再看林默这边。 当他感觉到那只手抓住他肩膀的时候,他的蜘蛛感应发出了他这辈子听过的最尖锐的警报。 他想反抗,想挣扎,想挣脱那只手。但他动不了,他的身体被那股空间能量锁住了,像一只被琥珀封住的虫子。 当他被拉进那个火圈,並且看见身前的火圈逐渐变小消失,林默就知道自己这是被谁给盯上抓来了。 很快林默就出现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大殿中,穹顶上绘著复杂的几何图案,那些图案在烛光中若隱若现。 大殿的两侧立著几尊雕像,每一尊都有好几米高,刻著林默不认识的神祇。 而大殿的尽头是一个圆形平台,平台中央站著一个人。 光头,黄色的僧袍,手里拿著一个类似眼球的东西。 正是古一法师,也叫至尊法师,地球的守护者。 她现在正在使用阿戈摩托之眼也就是时间宝石,在时间的长河中查找什么,很快古一法师收起阿戈摩托之眼。 古一的眼睛在烛光中亮得像两颗星星,看著林默,像是在看一个她研究了很久却始终研究不透的谜题。 古一收起阿戈摩托之眼后,走到平台边缘,从台阶上走下来,走到林默面前看著他,问出心中的疑惑。 “你是谁?” 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 林默看著她的眼睛,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了好奇还有不解。 “我叫林默,是龙国上校,也是神矛局副局长。”(当上副局长的时候升的军衔 林默这样说是为了让古一投鼠忌器,表明自己也是有靠山的,而龙国就是自己的靠山。 没办法要知道古一可是能够和奥丁扳手腕的牛批人物,他林默现在可打不过古一。 所以只好先搬出自己的靠山保命再说。 古一看著林默,她知道林默没有骗她,他確实是龙国上校,確实是神矛局副局长,他的回答没有任何虚假。 但古一更知道,这不是她要的答案,她问的不是这些,而是林默身份。 “我在时间长河里看到了你,你十二岁之前的一切,清清楚楚。你出生在龙国沪市,父母死於战乱,你被龙国的人带走,接受训练后派往m国直到现在。之后你的命运轨跡就从时间长河里消失了,我找不到你之后的任何信息。你像是一个不应该存在的人,突然出现在了这个世界里。阿戈摩托之眼无法预见你的未来,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未见过这种情况。” 其实要不是这次因为林默的原因,让龙国得到瓦坎达的振金,导致龙国的国运突然增强一大截被古一感知到。 她还不会知道地球上居然有林默这个变数,在古一使用阿戈摩托之眼调查林默后才发现。 自从林默出现在m国后龙国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不该出现在龙国的科技和东西, 现在都扎堆的出现在了龙国境內,所以古一才会开口询问林默到底是谁? 林默看著古一,听著那番话,心跳没有加速,呼吸没有变快,表情也没有任何变化。 他在想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说实话?说他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来的? 说他在前世看过一个叫《復仇者联盟》的电影?说他知道灭霸会来,知道无限宝石在哪。 知道古一会在什么时候死去?不可能!这个秘密,他林默不会告诉任何人。 “我就是我,龙国人,现任上校兼神矛局副局长。” 对於林默再次强调自己是龙国人,更是上校兼神矛局副局长的回答,古一显然是听出了他的话外音。 “你不用担心,我是卡玛泰姬的古一法师,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好奇。” 她怕林默不相信,古一又接著说道。 “只要你不动毁灭地球的念头,不做伤害人类的事,我不会对你出手。毕竟『存在即合理』,你的出现必然有你的道理。” 林默鬆了一口气,那口气松得很隱秘,没有表现在脸上,没有表现在身体上,只表现在他那一直颗悬著的心臟上。 他打不过古一,这不是什么丟人的事。 药知道古一和奥丁可是同一级別的人物,他们站在凡人和神祇都无法企及的高度,俯瞰著这个世界。 他林默再能打,也打不过一个守护了地球几百年,並且手握时间宝石精通一切魔法的至尊法师。 这心情一放鬆下来,林默的本性就露了出来,他那颗爱占便宜的心开始蠢蠢欲动。 他看著古一,试探著询问道。 “古一法师,您刚才那个火圈,那个传送门,能教我吗?” 林默说著,还用手在胸前画了一个大圈,像他刚才被拽进来的那个一样。 古一看著他,嘴角动了一下。她活了这么多年,见过无数人。 有来找她求学的,有来挑战的,有来寻求庇护的,也有来乞求力量的。 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在刚被她从异空间拽出来,差点被嚇死好不容易保住一条命之后, 第一件事不是问『你为什么抓我,这是什么地方』,而是想要占便宜学习传送魔法。 “你想学传送魔法?” “想!特別想,您那个火圈太方便了,想去哪就去哪,连机票都省了。” 古一看著他那张毫无愧色的脸,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里写满了『我想占便宜』的心思。 古一见林默想要学习魔法,倒是一下来了兴趣。 她也想看一下林默这个变数在魔法方面的天赋,想看看林默学会魔法之后会发生什么。 古一想了想,伸出手,从僧袍的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古铜色的,表面刻著复杂的纹路,在烛光中泛著幽幽的光。 她把戒指递到林默面前。“这是悬戒,也是学习传送魔法的必需品。” 林默接过戒指,看了看上面的纹路,那些线条像是有生命,在烛光中微微扭动。 “王。”(图书管理员) 古一朝大殿的侧门喊了一声,很快一个穿著红色僧袍的胖大和尚从侧门走了进来。 来人身宽体胖,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古一朝著林默的方向抬了抬下巴, “给他安排一个房间,带他下去学习。” 王看了林默一眼,没有任何表情,转身朝侧门走去。林默看了古一一眼,古一已经转身走向平台。 “古一法师!我能打个电话吗?给单位报个平安。”林默在她身后说。 古一头也没回道。“可以!但不许透露关於我和卡玛泰姬的任何信息。” 林默连忙答应,跟著王走了。 第176章 天才还是白痴 王给他安排了一个小房间,不大就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衣柜。 林默把背包放在桌上,把战刀靠在墙角,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正准备打电话,可发现没有信號。 “这里没有信號,要打电话,去大殿外面的平台,那里有信號。” 王提醒了林默一声,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林默走到大殿外面的平台上,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边还剩最后一抹红色。 远处的群山在暮色中像一尊尊沉睡的巨兽,这里就是喜马拉雅山脉(电影设定中具体在尼泊尔的加德满都)。 林默站在平台边缘,拿起手机,拨通了林卫国的號码。 电话只响了一声就接通了,林卫国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又快又急。 “林叔!您在哪?您没事吧?谁把您抓走的?他们有没有对您怎么样?您.........” “停!” 林默打断了林卫国,“你一口气问这么多,我先答哪个?” “您没事吧?” “没事!活蹦乱跳的,能吃能睡。” “谁把您抓走的?您在哪?” 林默在和林卫国交谈中得知,陈部长和大长老现在都急疯了,正在满世界的寻找他。 林默听后心里也是暖洋洋的,心想不枉费自己一心为国呀!咱『妈』还是很关心自己的嘛! 林卫国不知道林默现在正在心里暗自得意,见林默没有半响没有回答连忙又问了一遍。 林默想了想,他没有骗林卫国的必要,但古一又不许透露信息,所以只好说道。 “我遇到了一个世外高人,他觉得我骨骼精奇,天赋异稟,適合传承他的衣钵,所以把我带走了,想收我当弟子。” 林卫国听后在电话那头沉默了。 林卫国也不是第一天认识林默,他见过林默的训练,见过林默打架,见过林默骂人,也见过林默抠脚。 他不觉得林默的骨骼有什么精奇的,也不觉得林默的天赋有什么异稟。 但林卫国不能说出来,只能自动过滤了林默的吹嘘捧哏道。 “原来如此,林叔果然是天赋异稟,那位高人慧眼识珠。” 林默在电话这头连连点头,嘴角翘得老高,他自动过滤了林卫国话里的违心成分。 林卫国接著询问那个神秘人的信息。 “林叔!那个高人是谁?什么来歷?安全吗?” “我不能说,师傅说了,不许透露她的信息。等我学成了,自然会回去。你帮我跟陈部长和大长老说一声,我没事,让他们別担心了。” “林叔......” “就这样,我还有事掛了。” 林默掛了电话,站在平台上,看著远处最后一丝余辉被黑暗吞噬。他把手机揣进口袋,转身走回大殿。 王把林默带到一个图书馆中,天花板上绘著复杂的魔法阵图。 王从墙上取下一本厚厚的书,翻到画著传送门的那一页,把书递给他。 “传送魔法的基本原理,是在两个地点之间建立一个空间的连接通道。你要做的第一步,是与维度之神维山蒂建立沟通,签订借用力量的契约。只有获得维山蒂的许可,你才能从他那里借来施展魔法所需的力量。” 林默看著书上那些复杂的魔法阵图和密密麻麻的註解,按照王教他的方法, 盘腿坐到地板上,闭上眼將意识从身体里沉下去开始冥想。 他的意识在虚空中漂浮了很久,久到他以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维山蒂。 然后一道光在他面前亮了起来,那道金色的光里有一种气息,它庞大得无法丈量,古老得无法追溯,强大得无法想像。 林默在那道金光面前,像一粒尘埃。他听见了一个声音,也见到了传说中的维山蒂。 並且成功和维度之神维山蒂建立沟通,签订了借用力量的契约。 至於借了要还这个问题,暂时不在林默的考虑范围之內,再说了自己凭本事借的为什么要还? 完成仪式后,林默睁开眼,王站在他面前,看著他的眼神变了,一向严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鬆动,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你成功了?”王的声音有些乾涩。 林默从地上站起来。“成功了,维山蒂同意把力量借给我。” “你用了多久?” “多久?什么多久?” “从你开始冥想,到维山蒂回应你,用了多长时间?” 林默想了想。“几分钟吧?感觉挺快的。” 王的嘴角抽了一下,普通人学习传送魔法,第一步与维山蒂建立沟通。 有的人需要几个月,有的人需要几年,有的人一辈子都做不到,而他只用了不到十分钟。 林默拿出古一给的悬戒,戴在右手的中指上,他抬起右手,手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圈。 金色的火花从他指尖迸出来,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火花越来越多,越来越密。 在弧线的起点和终点之间连成了一条线,那条线缓缓扩大,从一个弯月形变成了一个正圆形。 金色的火焰在圆圈的边缘跳跃,圆圈中央的空间开始扭曲,像一面被搅动的水镜。 那个圆圈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圆圈中央的画面逐渐成型,不是卡玛泰姬的任何地方。 那是马里布的海岸线,那是他別墅的后院,传送门的另一边,是他和娜塔莎的家。 林默发现娜塔莎没有在家,也就熄了过去一趟的念头,反正现在自己学会了传送魔法什么时候回去都很方便。 当然使用这个魔法也有个弊端,就是目的地必须是自己去过的地方,简单来说就是传送需要坐標。 不然的话就会出现隨即传送的情况,除非实力像古一那样强大到一定程度,才可以精准定位坐標想去哪就去哪。 王站在林默旁边,看著那个金色的火圈,脸上的表情终於忍不住了, 嘴巴微微张开,眼睛微微瞪大,久久没有说出一句话。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表情收回去,把情绪压下去,把震惊藏起来。 “你以前学过魔法?” “没有!今天是第一次。” 王的嘴角又抽了一下。“你的天赋……很特別。” “我也觉得。” 林默没有谦虚,他从来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他看著自己手指上那个悬戒,看著面前那个还在燃烧的火圈。 他想起古一用这个魔法把他从龙国拽到卡玛泰姬,几千公里的距离,几秒钟就到了。 他以后再也不用坐飞机了,想去哪画个圈就到了。 林默收回手,火圈缓缓缩小,金色的火花渐渐熄灭,走廊恢復了原样。 这个时候古一也出现在了林默面前,对於他的魔法天赋也是惊讶不已。 这才一会的工夫,林默居然就学会传送魔法,果然是个异数也是天才。 古一称讚了几句,嘱咐林默继续努力后就转身离开了。 然而古一这话刚说没几天就打脸了。 三天后,古一站在大殿的圆形平台上,將王叫来询问林默的现状。 王站在平台下面,双手垂在身侧,脸上的表情很严肃沉默了一会儿说道。 “林默自从学会传送魔法后,其他的一个都没学会。连最简单的魔法护盾,他都怎么也凝聚不起来。他什么都感受不到,什么都凝聚不出来,什么都释放不了。除了传送魔法,林默在其它魔法方面的天赋是零,是负数。” 古一听后,把扇子挡住自己的下半边脸,只露出一双眼睛。 她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被自己的话打了脸。 前几天她还在说林默是天才,现在才发现,林默的传送魔法天赋有多高,其他的魔法天赋就有多低。 他在传送魔法上是天才,在別的魔法上是白痴,不!连白痴都不如。 “他现在在哪?” “在训练室,还在试著凝聚魔法护盾,已经试了三天了。” 古一把扇子合上。“让他继续试。” 三天前才夸过林默是天才,现在就被狠狠地打脸了。 古一不但不生气,反而觉得林默这个变数,越来越有意思了。 (求催更和礼物,感谢大家支持!) 第177章 修炼日常 林默在卡玛泰姬又待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他每天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从大殿的穹顶缝隙中漏下来的时候,他就醒了。 不需要闹钟,不需要人叫,不是因为他勤快,是因为卡玛泰姬的伙食太差了。 差到他梦里都在啃鸡腿,加上这段时间每天勤奋学习魔法,林默这时被饿醒的。 他从床上爬起来,光著脚踩在冰凉的石头地板上,走到墙角的脸盆前,鞠一捧冷水泼在脸上。 洗完脸穿衣服,黑色t恤,深色牛仔裤,作战靴。悬戒戴在右手的中指上,战刀背在身后。 林默走出房间,穿过走廊,来到大殿外面的平台上。 天色蒙蒙亮,远处的群山在晨雾中若隱若现,空气里瀰漫著草木和泥土的气息。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把身体残留的睡意排出去,然后开始练习。不是修练魔法,是在练刀。 他从背后抽出那柄两米长的战刀,双手握柄,刀身横在身前,刀锋在晨光中泛著幽冷的光。 林默闭著眼睛,將蜘蛛感应放开,方圆几百米內的一切都在他脑中,然后他开始挥刀。 不是乱挥,这是他在神矛局基地得到的刀法。 这套刀法的特点是简洁高效和致命,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没有任何花哨的技巧。 每一刀都奔著要害去,每一刀都算好了敌人的下一个动作。 林默练了半个月,越练越顺手,越练越觉得这柄刀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它的重量长度还有重心和手感,都恰到好处,像是从他身体里长出来的一部分。 他练了一个小时,收了刀,额头上出了一层薄汗。 林默擦了擦汗,走到平台边缘的石凳上坐下,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一根,烟雾在晨风中飘散。 抽完烟,林默就去食堂吃饭。 卡玛泰姬的食堂在大殿的东侧,是一间长条形的大厅。 两侧摆著长长的木桌,桌上铺著白色的桌布,最里面的墙上掛著一幅神像。 林默走进食堂的时候,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他们穿著各色的僧袍,有的在吃饭,有的在低声交谈。 他们看见林默进来,有人点头,有人微笑,有人合十行礼。 林默也点点头,端著餐盘走到打饭的窗口。窗口里面站著一位胖乎乎的僧人, 手里的长柄勺从大锅里舀出一勺东西,扣在林默的餐盘里。 林默低头一看,居然又是白菜豆腐。白色的豆腐,白色的白菜,白色的汤汁,连点绿色的葱花都没有。 林默把餐盘端到桌上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豆腐塞进嘴里。 寡淡无味,像在嚼一块没泡开的泡沫,他又夹了一筷子白菜,味道更淡。 林默把筷子放下,深吸了一口气,他来卡玛泰姬快二十多天了,吃了將近六十顿白菜豆腐。 早餐白菜豆腐,午餐白菜豆腐,晚餐也有白菜豆腐。偶尔会换换花样,炒豆腐或者炒白菜。 林默已经很久没见过肉了,他环顾四周,看看那些正在吃饭的法师们。 他们吃得安详,吃得平静,吃得无欲无求。 那些长期营养不良的身体,脸颊凹陷,颧骨突出,僧袍空空荡荡地掛在身上。 再看看王,王坐在食堂角落,面前堆著一摞空盘子,每一只都吃得乾乾净净。 林默一直以为王是卡玛泰姬伙食最好的那个,现在他才知道,王不是伙食好,他是易胖体质,喝凉水都能长胖。 你看其他弟子,哪个不是面黄肌瘦营养不良?林默低下头,把那盘白菜豆腐扒拉完,端著空盘子走到水池边。 他放下盘子,转身走出食堂,站在大殿门口的台阶上,抬头看著天空。 这天晚上,他实在忍不住了,趁著夜深人静,画了个传送门,去了纽约。 林默在曼哈顿找了一家还在营业的牛排馆,点了一份三分熟的肋眼, 一份龙虾浓汤一份凯撒沙拉和一份烤土豆,还要了一瓶红酒。 他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把点的东西全部吃完了,连盘子里的酱汁都用麵包蘸著吃乾净了。 结帐的时候他给了服务员五张百元美钞,说了句不用找了。 服务员的眼睛瞪得比传送门还大,这尼玛的根本就不会剩下几个子好吧! 林默回到卡玛泰姬,没有回房间,直接去了训练室。 他开始练习魔法护盾,这是他学了半个月也没学会的魔法,他要再试一次。 训练室在夜深人静时只有他一个人,月光从窗户漏进来,在石材地板上铺了一层银白色的霜。 林默站在训练室中央,抬起右手,悬戒在他中指上微微发光。 他按照王教他的方法,將意识沉下去,与维山蒂的力量建立连接。 林默调动那些金色的能量,在身前凝聚成一面盾。 那些金色的能量像水一样,从他身体里流出来,在他身前摊开扩散,越来越薄。 林默继续输送能量,金色薄膜出现了裂缝,裂缝越来越大。 他加快了输送速度,金色薄膜碎了,金色的碎片像萤火虫一样在空中飘散,落到地上熄灭了。 “又失败了!” 林默看著那满地的金色碎片,站在那里久久没有动。 他想起第一天来到卡玛泰姬的时候,王告诉他,魔法护盾是最基础的防御魔法,是每个法师必须掌握的第一课。 那个王还跟他说了,资质好的弟子,一周就能学会。资质一般的,一个月也能掌握。 资质再差的,三个月也能勉强凝聚出一面能看的护盾。 他林默资质也不算差好吧!他三天就学会了传送魔法,古一亲口说他是天才,怎么连个护盾都凝聚不出来呢? 林默不死心的又试了一次,还是失败了。他试了一整夜试到了天亮,最后也没能成功。 林默有些泄气的停下手里的动作,心里想著莫非是自己的魔法天赋点歪了。 这尼玛的不会將自己的天赋,全点到传送魔法上去了吧! 这偏科也太严重了,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就一开始给了颗甜枣让自己几分钟就学会传送魔法,后面全特么都是棒子直接是要將自己给打死的节奏啊! (感谢黄朝霸业送来的一封情书,也感谢其他送礼物的大佬们,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78章 被嫌弃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林默试遍了王能教他的所有魔法。 魔法护盾,试了学不会。魔法飞弹,也试了还是学不会。 林默除了传送魔法之外,什么都学不会,他在其他所有魔法上的天赋都是零。 不管林默怎么努力就是学不会,也找不到之前学习传送魔法时的感觉。 林默总感觉这个护盾魔法和自己天生犯冲,在学习的过程中总感觉自己被一道无形的墙烂在外面。 让自己怎么也摸不到这个魔法的窍门,这让林默不得不接受现实。 王站在训练室门口,看著林默在那里学习,看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他的脚步声在走廊里迴荡,越来越远。 在这期间,林默不是没有想过学习黑暗维度的魔法试试。 卡玛泰姬的图书馆里就有记载,那些被禁止的黑暗魔法书籍,就放在图书馆最深处那个上了锁的书架上。 王有钥匙,但从不打开。 可是最后林默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想要学习黑暗维度魔法就必须得使用多玛姆的力量。 要知道多玛姆可是连古一法师都奈何不了的存在,以林默现在的实力去招惹多玛姆就是找死。 最后林默也是彻底放弃了继续学习魔法的心思,没办法谁让自己没那个天赋呢! 林默在这段时间中的经歷,都被古一暗中看在眼里。 古一站在大殿的圆形平台上,面前悬浮著一面光镜,镜子里映著训练室的画面。 林默站在训练室中央,抬起右手,金色的火花从指尖迸出。他试图凝聚护盾,护盾碎了。 他试图发射飞弹,飞弹散了。他试图召唤绳索,绳索断了。 古一也很纳闷为什么林默在传送魔法方面的天赋那么出眾,而在其他魔法方面却表现的像个白痴。 对於这个情况让古一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理解,说白了林默本质上就是个魔法天赋为零的学渣。 他之所以能在传送魔法方面表现出超强的天赋,完全是因为自身穿越的时候, 本书首发 读好书上 101 看书网,.??????超靠谱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灵魂在空间中无意之下吸收了空间本源,这才会发生现在这种情况。 只是这个原因,目前古一不知道而林默自己也不清楚。 古一看著画面,一言不发,经过观察確定林默是真的无法学习其他的魔法。 这让古一一下子对林默失去了兴趣。 王站在平台下面,双手垂在身侧,表情不悲不喜。 “古一法师,林默今天又试了一整天,还是不行。”王的声音很平静。 古一把光镜收了,转过身看著王。 “他在传送魔法上的天赋是我见过最高的,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一种对空间法则的直觉,近乎於本能。这种能力,我活了这么多年,没见过第二个。但他对其他魔法的排斥,也是我从未见过的。魔法护盾需要的是对能量形態的塑造能力,魔法飞弹需要的是对能量轨跡的控制能力,魔法绳索需要的是对能量结构的构建能力。可这些能力,他一样都没有” 王沉默了。“那他还能留下吗?” 古一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 时间又过去几天后,古一让王把林默带到了大殿。 林默站在大殿中央,看著平台上的古一。 古一今天没有拿扇子,手里拿著一本厚厚的书,书页在翻动,但她却没有在看,古一在想怎么开口。 林默等了半天,古一也不说话,林默忍不住了。 “古一法师,您找我有事?” 古一合上书,看著他。 “林默,你已经在卡玛泰姬待了一段时间了。你的传送魔法已经学得很好了,不需要再学了。至於其他的魔法,你也学不会。不是不够努力,是你的天赋不在那上面。你再在这里待下去也是浪费时间。” 言外之意就是让林默赶紧滚蛋,该干嘛干嘛去別留下碍眼。 林默看著古一,古一也看著他,大殿里安静得能听见蜡烛燃烧的声音。 林默显然也是听出了古一的话外之音,他震惊的张大嘴巴。 心里想著尼玛的自己这是被古一给嫌弃了!林默的目光看向了古一胸口带著的阿戈摩托之眼,心里很是不甘心。 林默的眼皮跳了一下,本来他还打算就这样先在卡玛泰姬带著,来卡玛泰姬之前他把一切都计划好了。 等到古一兵解后,找机会从斯特兰奇手中抢夺阿戈摩托之眼(时间宝石),现在看来计划要泡汤了。 但是林默不甘心就这样离开,学不学魔法的对林默来说无所谓。 但是林默计划得到阿戈摩托之眼的谋划不能被打乱。 要知道马上古一就会兵解,然后选择史蒂芬·斯特兰奇作为新的至尊法师。 林默自己要是现在离开,那以后绝对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机会出手。 林默可是知道,史蒂芬·斯特兰奇以后会成为比古一还厉害的至尊法师。 要是不趁他还没成长起来的时候,出手抢夺时间宝石,那以后绝对不会再有这么好的机会。 想到这里,林默的目光落在古一的胸口上,阿戈摩托之眼掛在那里,翠绿色的宝石在烛光中泛著幽幽的光。 那是时间宝石,六颗无限宝石之一,能操控时间,能逆转生死,能预见未来。 那是他想要得到的东西,从知道它有復活能力的那天起,他就想要。 但林默不能让古一发现他的心思,他更不能走,走了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所以林默接下来的表演那绝对是影帝级的,只见林默的眼眶顿时就红了。 他扑通一声跪下了,膝盖结结实实地磕在石头地板上,疼得他嘴角抽了一下。(皮一下,不是真疼。) 林默的双手抱住古一的小腿,把脸贴在古一的膝盖上,声音从嗓子里挤出来。 带著哭腔,带著哽咽,带著满满的真诚,真诚得像一个从小就想当消防员的五岁小孩。 “古一法师,您不能赶我走啊!我从小就有个法师梦,励志长大后要成为一名法师。我做梦都想守护地球,守护全人类。您知道吗,我小时候在沪市,每天晚上都看著天上的星星,想著要是有一天外星人打来了,我能保护我的同伴,保护我的邻居,保护我的国家。我没有天赋,但我有决心呀!只要您肯教我,我一定能学会的。” 第179章 林默大出血 古一低下头看著林默那张真诚的脸,那上面写满了热爱与梦想。 她感觉小腿上有什么东西湿湿的,林默在流眼泪,古一尷尬的脚趾在鞋里蜷了一下。 “你先起来。” “不!您不答应收我,我就不起来!” 古一深吸了一口气,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被人抱大腿。她看著林默那张哭得稀里哗啦的脸,沉默了很久。 “林默,不是我不愿意留下你,是你的天赋真的不在这上面。你再怎么练,也学不会。这是天生的,改不了的。” 林默抬起头,眼眶鼻头都红红的,,脸上还有没干的泪痕。 “古一法师,我知道我天赋差,但我不在乎。只要能留在卡玛泰姬,只要能跟您学习,哪怕一辈子只学会一个传送门,我也心甘情愿。” 古一看著林默这幅表情,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林默见古一在犹豫,顿时咬了咬牙,拋出了杀手鐧。 “古一法师,我愿意捐两亿美元,给卡玛泰姬作为修缮和改善伙食的费用。” 林默在说出这话的时候,那是心都在滴血呀! 林默本来就是个铁公鸡,一分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 现在一下子就要拿出去两个亿,这可真是要了林默的老命了。 然而林默这话刚出口,大殿里就安静了下来,远处传来王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 王本来站在大殿的侧门外面,不想打扰古一和林默的谈话的。 但当他听到『两亿美元』这几个字的时候,那颗修炼了几十年早已波澜不惊的禪心猛地跳动了一下。 王从侧门走进来,站在林默身后。他看了林默一眼,在確认林默是真给钱后,对著古一大义凌然的说道。 “至尊法师,林默他一片赤诚,我觉得可以再给他一个机会。” 古一看著王,王的表情很严肃。 古一在心里嘆了口气,她想起了图书馆那个漏雨的屋顶,想起了食堂那口快漏底的铁锅。 也想起了那些面黄肌瘦的弟子们,那些弟子们多久没吃过一顿肉了。 她虽然修行多年,早已超脱了物质,但她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跟她一样超脱。 那些弟子需要吃饭,需要穿衣,需要看病。 要知道卡玛泰姬虽然是地球的守护者,但是这个组织並没有和世俗建立联繫。 也就是说其实卡玛泰姬目前挺缺钱的! 林默从这段时间的伙食中就看出了端倪,特么的哪个富裕家庭会顿顿都吃白菜豆腐啊? 这段时间林默要不是偷偷送传送魔法出去加餐,他怀疑自己都会瘦个几十斤。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卡玛泰姬虽然也有让天赋差的弟子进入世俗做生意。 但是你指望这帮天天念经的『和尚』去赚钱那是想瞎了心,不给你干破產嘍都算是他福源深厚。 当然也是有个別弟子有经商天赋的,但那也是杯水车薪,赚的那点钱除了够卡玛泰姬平时的开销什么都剩不下。 古一也是知道目前卡玛泰姬的財政吃紧,又见林默一副赤诚之心,最后还是无奈道。 “你留下吧!” 林默当即鬆开古一的小腿,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 “谢谢古一法师。” 林默从大殿出来,一路小跑到大殿外面的平台上。 他掏出手机拨了娜塔莎的號码,没办法林默不管帐他的钱都在娜塔莎手里。 电话很快被接通,那头传来娜塔莎的声音。 “林默?你还活著?这都多长时间了也不联繫我,我都以为你死外面了。” “活著活著,活得好好的。我这不是在忙吗?我亲爱的莎莎就別生我的气了。” 林默赶紧安抚著娜塔莎,嘿嘿笑了两声,把话题赶紧从『从没打电话』转移到正题上。 “娜塔莎,我给个帐户你记一下,帮我转两亿美金过去,快点啊十万火急。” 娜塔莎在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两亿?林默你被诈骗了?” “不是诈骗,我真有急用。” “什么急用要两亿?” “你別问了,先转钱,等我回去跟你解释。” 娜塔莎又沉默了片刻。“你总得让我知道你把钱花在哪了吧?” 林默想了想。“我这是用来交学费,其他的等我回去会和你解释。” 娜塔莎听后没再问了,她跟林默在一起这么久,知道这个人虽然平时不著调,但在大事上从不含糊。 他说急用,就是真的急用。至於刚才说被诈骗的事,也只是调侃林默一下。 以林默现在的实力哪个电诈组织敢骗林默的钱!不想活了? “帐號发给我。” 林默掛了电话,把帐號发了过去。几分钟后,王从大殿里快步走出来。 得知卡玛泰姬帐户多出了两个亿后,再次见到林默那热情劲儿就像是看见自个亲爹一样。 “林默!两亿美金!到帐了!” 接下来的日子,卡玛泰姬的伙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改善了。 白菜豆腐还在,但旁边多了一盘红烧肉。肥瘦相间色泽红亮肉皮弹牙,瘦肉不柴。 王夹了一块塞进嘴里,差点哭了。林默看著这些伙食很是心痛,这尼玛都是我的钱呀! 就这样林默继续留在了卡玛泰姬,而且一待就是大半年。 在这期间,林默通过传送魔法分別回了趟龙国和神盾局。 回龙国林默是怕长时间不出现,陈部长他们会担心。 而回神盾局是怕尼克福瑞长时间见不到自己,又把自己的权限给下降了。 林默这个復仇者副队长现在的权限已经只有五级了,这已经算是神盾局中层管理当中的独一份。 堂堂復仇者小队副队长,二战英雄,神盾局高级特工,权限五级。 五级是什么概念?神盾局的食堂打饭大妈权限都比他高,要是再降级林默估计自己心態得崩。 当林默使用传送门回龙国的时候,他就出现在神矛局基地的训练场上。 他对陈部长说自己还在跟那位世外高人学习魔法,陈部长问他学得怎么样了, 林默说挺好的,传送魔法已经学会了,想去哪就去哪,但是对於其他魔法的事,林默是只字不提。 陈部长看著林默在空中画了个圈,金色的火花迸出来,一个火圈凭空出现,火圈的另一边是马里布的海岸线。 陈部长看完沉默了很久,拍了拍林默的肩膀。 “好好学,国家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从陈部长那离开后,林默画一个传送门回神盾局。 他出现在神盾局总部大楼的门口,大摇大摆地走进去,跟尼克·福瑞打个招呼。 林默还顺便去见了一次皮尔斯,皮尔斯约他在九头蛇的一个安全屋见面。 旺达和皮特罗站在他身后,一左一右,像两尊门神。 皮尔斯自从林默获得了精神控制能力后,就再也不敢单独见他了,每次见面都要带上旺达和皮特罗。 旺达的混沌魔法能感知到精神力的波动,皮特罗的速度能在他被控制的瞬间衝过来打断他的施法。 皮尔斯觉得有这两个人在,林默不敢对他动手。 林默確实不敢,不是怕旺达和皮特罗,是怕打草惊蛇。九头蛇对他还有用,不能现在就翻脸。 和皮尔斯简单聊了几句,林默就离开了,来到没人的地方他直接使用传送门回到了卡玛泰姬。 (求催更,求礼物!) 第180章 同人不同命 林默回来后也不学习什么魔法了,每天就在卡玛泰姬四处转悠。 东看看西看看,像一个退休后在公园里遛弯的老头。 目的就是想看看奇异博士的剧情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林默发现史蒂芬·斯特兰奇出现在卡玛泰姬,那林默就得开始自己得计划了。 史蒂芬·斯特兰奇,这个全世界最顶尖的神经外科医生,一个聪明绝顶又傲慢到令人髮指的天才。 他会在一次车祸中失去双手的功能,他会走遍全世界寻找治疗方法。 他会来到卡玛泰姬,他会找到古一,他会成为至尊法师。 林默这一等就是半年时间,终於在林默的望眼欲穿之下,总算是等来了史蒂芬·斯特兰这个主角。 这天上午,阳光很好,林默正蹲在大殿门口的台阶上晒太阳。 突然就看见王带著一个陌生人从传送门里走了出来,来人穿著一件破旧的夹克, 头髮乱糟糟的,脸上的鬍子好几天没颳了,双手缠著绷带,手指在微微发抖。 正是史蒂芬·斯特兰奇。 他的眼睛里有血丝,眼眶下面有青黑色的阴影,嘴唇乾裂。 斯特兰奇看著周围那些古老的建筑,看著那些穿著僧袍来来往往的法师。 看著那些凭空出现的传送门,眼神里有困惑有不安,有一种『我是不是来错地方了』的迷茫。 林默看著斯特兰奇,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碰撞了一下,斯特兰奇把目光移开了,跟著王快步走进大殿。 林默坐在台阶上,看著斯特兰奇的背影消失在大殿门口。 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一根,深吸了一口。古一马上就要死了,时间宝石马上就是无主之物了。 林默必须在那片混乱中出手,从斯特兰奇手里抢到时间宝石。 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都要把艾米丽带回来。 林默就这样蹲在大殿门口的台阶上,望著斯特兰奇消失的方向,久久没有动。 阳光从穹顶的缝隙漏下来,落在他肩上。他从口袋里掏出烟没点,叼在嘴里。 林默在想,凭什么。他来了卡玛泰姬这么久,古一就见他两次。 第一次是他被火圈拽进来的那天,第二次是捐了两亿美金那天。 之后古一再也没理过他,连个眼神都没给过。王说至尊法师在冥想,在修行,在守护地球。 林默信了,不信也没办法,他总不能闯进古一的禪房去问她为什么不理自己把! 而现在古一亲自出来接斯特兰奇了,不仅亲自接,还亲自带他参观卡玛泰姬, 亲自给他讲解魔法的原理,亲自给他演示传送门的用法。 林默蹲在台阶上,看著古一带著斯特兰奇从他面前走过。 古一看都没看他一眼,斯特兰奇倒是看了林默一眼,没有说话跟著古一一起走了。 林默见到这一幕,在心里开始骂骂咧咧,古一那个势利眼,特么的居然將自己区別对待。 他在卡玛泰姬待了大半年,古一没正眼看过他一次。不怪林默有意见,是这待遇差別也太大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林默每天躲在角落里偷看斯特兰奇上课。 他不得不承认,斯特兰奇在魔法上的天赋確实高。 只是在传送魔法上面表现的迟钝了一点,斯特兰奇花了好几天才学会。 古一教他的时候,他画了好几次都没画出完整的火圈。 古一急了,一脚把他踹进了传送门,传送门的另一边是珠穆朗玛峰的顶。 斯特兰奇穿著单薄的僧袍站在零下几十度的风雪里,冻得嘴唇发紫浑身发抖,然后学会了传送魔法。 在接下来几天,魔法护盾,斯特兰奇也学会了,只用了不到一星期。 他的护盾又大又圆又亮,金色的能量在盾面上流转,王看了都点头说不错。 林默躲在柱子后面,看著斯特兰奇那面金光闪闪的护盾,又看了看自己连个火花都凝聚不出来的双手。 镜像空间,斯特兰奇也学会了,用了不到一个月。 镜像空间是卡玛泰姬最复杂的魔法之一,能在现实世界的基础上复製出一个平行空间, 在里面打架不会影响现实。林默至今连镜像空间的边都没摸到,连最基本的手势都做不对。 林默看著斯特兰奇在训练场上施展镜像空间,空间像一面被打碎的镜子, 无数个斯特兰奇在无数个碎片里做著同样的动作。林默从柱子后面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转身走了。 不看了,看多了心塞。 林默承认,斯特兰奇是天才,也不愧是主角,是古一钦定的接班人。 他林默不是,他就是个半路出家的野路子,是个除了传送门什么都不会的偏科生。 是个捐了两亿美金才被允许留下来蹭饭的编外人员。林默想开了,同人不同命,人比人气死人。 林默感嘆道,看来自己还是適合一力降十会,走暴力路线而不適合魔法这条路。 没看见人家斯特兰奇只是半年时间不到,就基本学会了卡玛泰姬大部分的魔法吗? 林默虽然嫉妒斯特兰奇的天赋,但在交朋友这件事上从来不吝嗇。 他主动跟斯特兰奇打招呼,主动请斯特兰奇吃饭,主动跟斯特兰奇聊天。 斯特兰奇在卡玛泰姬没有朋友,他太骄傲了,骄傲到不屑与那些『资质平庸』的同学为伍。 他太聪明了,聪明到觉得王教的东西太简单太慢太没效率。 同时他也太孤独了,孤独到除了林默之外,没有人愿意跟他说话。 林默是唯一一个不嫉妒他天赋的人,也是唯一一个不在背后说他坏话的人。 这天晚上,林默在图书馆看书。 他看的那本书叫《常见魔法防御术》,里面记载了几十种常见魔法攻击的应对方法。 林默虽然学不会这些魔法,但是可以多了解一下啊,等將来遇上使用魔法的法师自己也好知道该怎么应付。 图书馆很安静,突然林默听到脚步声,很轻像猫踩在地毯上。 他把书举高了一点,遮住自己的脸,从书页上方看过去。 发现进来的居然是斯特兰奇,这傢伙大半夜的来这里干什么? (感谢各位送礼的大佬,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81章 时间魔法 斯特兰奇走进图书馆,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僧袍。 头髮比刚来的时候长了一些,但那双眼睛还是一样的亮,一样的锐,一样的目中无人。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没有看到任何人。王不在,莫度也不在。 斯特兰奇走到书架前,手指从一排排书脊上滑过,抽出一本很厚很旧的书。 封面的皮革已经磨损了,边角捲曲,书脊上的金字也模糊了。 斯特兰奇把那本书拿到桌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苹果,咬了一口,翻开书开始看。 林默躲在书架后面,透过书架的缝隙看著斯特兰奇。 他看见斯特兰奇翻到某一页的时候停了下来,手指在书页上慢慢划过,眼睛里的光越来越亮。 那页上画著一个绿色的五角星阵,阵中心是一颗发光的宝石——阿戈摩托之眼。 斯特兰奇抬起头,看向图书馆中央的那个木台。 阿戈摩托之眼就放在那里,被一个半球形的透明护罩罩著,在烛光中泛著翠绿色的光。 斯特兰奇合上书,把苹果核放在桌上,站起来走到木台前。 他伸手碰了一下护罩,护罩没反应。 斯特兰奇把护罩打开了,阿戈摩托之眼静静地躺在木台上,翠绿色的宝石在烛光中像一只睁开的眼睛。 斯特兰奇拿起阿戈摩托之眼,掛在自己脖子上,转身走回桌前。 他把魔法书翻到画著五角星阵的那一页,双手在胸前缓缓拉开,绿色的光芒从他的指尖迸出来。 在空中勾勒出一个五角星的形状,五角星阵旋转著,绿色的光越来越亮。 斯特兰奇把手伸向桌上那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然后对著桌上的苹果不断左右旋转。 他的手掌里有绿色的光在涌动,顿时神奇的一幕就出现了。 苹果开始变化,果肉在生长,果皮在癒合,缺口在缩小。 几秒钟后,缺口完全消失了,苹果恢復了完整。 斯特兰奇的手停了,他看著那个完整的苹果,就像刚从树上摘下来一样新鲜。 斯特兰奇换了个方向,手掌又开始对著苹果开始反方向转动。 苹果又开始变化,这次是倒著变。果肉在萎缩,果皮在皱褶,顏色从红变绿,从绿变青,从青变白。 几秒钟后,苹果消失了,变成了一颗种子,棕色的小小的,斯特兰奇托在手心里。 斯特兰奇立刻將魔法书翻到后面被人撕掉的那两页,开始施展刚才的魔法顿时被撕掉的书页奇蹟的復原了。 这两页中记载的正是多玛姆的黑暗魔法,其中就有永恆的生命魔法。 其实说白了,就是吸收多玛姆的黑暗力量用来增加寿命。 也就是古一法师暗中所做的事,上面还记载了如何打开时空界限的方法。 就在斯特兰奇按照上面的魔法开始练习,即將打开时空界限的时候。 王和莫度衝进了图书馆,打断了斯特兰奇的魔法。王的眼睛瞪大了,莫度的脸色也白了。 “斯特兰奇!你在干什么!” 王衝过去一把夺过他手里的阿戈摩托之眼,把它放回木台上,扣好护罩。 莫度站在斯特兰奇面前,看著他那张还沉浸在实验中的脸,深吸了一口气。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我知道,时间魔法,书上写的。” “书上写的你就敢试?你知不知道时间魔法有多危险?你知不知道贸然操控时间会创造出一个时间分支?那是一个极不稳定的空间,里面会出现时间循环,被困在里面的人会无限反覆,永世不得脱身。这种后果,你承担得起吗?” 莫度的声音越来越大,手指在桌上敲得砰砰响。 斯特兰奇一句话没说,他看著莫度,看著他愤怒的脸,等著他把话说完。 斯特兰奇才开口。“书上没有写这些。” 莫度被这话噎住了,王走到他旁边,把一本更厚的书放在桌上。 “时间魔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禁忌,都在这一本里。你应该先看这本,再看刚才那本。” 斯特兰奇翻了翻王给他的那本书,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批註。 这些批註跨越了几百年甚至更久,每一代法师都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思心得和警告。 王指著墙壁上三个不同的魔法符號,对著斯特兰奇说道。 “阿戈摩托之眼在现代城市中创造了三个强大的圣殿——香港圣殿、纽约圣殿和伦敦圣殿。三个圣殿构成了当今世界的保护网,圣殿保护世界,而法师保护圣殿。” 斯特兰奇从书上抬起头,不解的问道。 “保护世界?保护圣殿?难道还会有谁来攻击圣殿吗?” 王沉默了一会儿,启动木台上方的圆球。 圆球悬浮在空中,缓缓旋转,表面映出三个圣殿的位置。 香港、纽约、伦敦,三点连线,构成一个巨大的三角形,把整个地球包在里面。 “圣殿会被其他空间的生物覬覦,也会被多玛姆覬覦。多玛姆是黑暗维度的统治者,他想要把所有世界都带入黑暗空间。每吞噬一个世界,他的力量就增强一分,地球也是他覬覦了很久的目標。他一直在等,等圣殿的防御出现漏洞。” 斯特兰奇看著圆球里那些闪烁的光点。“多玛姆,他很强吗?” “古一法师都奈何不了他。” “那我们怎么办?” “守护圣殿,不让它被破坏。只要三座圣殿都在,多玛姆就进不来。只要有一个圣殿被破坏,多玛姆的力量就会渗入地球。如果三座圣殿全部被破坏,地球就会暴露在黑暗维度面前,暴露在多玛姆面前。到时候,没有人能阻止他。” 就在王刚说完这话的时候,图书馆中突然发生爆炸。 图书馆东侧的墙壁被炸开了一个大洞,碎砖和灰尘如瀑布般倾泻而入。 烛火熄灭了大半,只有王头顶那盏还亮著,在烟尘中摇晃著发出昏黄的光。 几个人影从烟尘中走了出来,穿著土黄色的袍子,眼眶凹陷,眼珠漆黑。 林默躲在书架后面,透过缝隙看著那些人。 来人正是卡西利亚斯,古一曾经的弟子,背叛了卡玛泰姬,投靠了多玛姆。 第182章 卡西利亚斯 林默知道这是卡西利亚斯,带领著他的狂热信徒开始进攻圣殿了。 同时奇异博士的剧情也將正式开始,林默赶紧將自己影藏起来。 他死皮赖脸的留在这,可不是为了和卡西利亚斯打架的。 不过林默等的就是这一刻,奇异博士的剧情正式开始。 他不需要出手,这些事有斯特兰奇、王和莫度去解决。他只需要躲好,等著古一兵解生死的那一刻。 林默藏好后立刻开启了蜘蛛感应,很快就发现斯特兰奇和卡西利亚斯带来的人很快打在了一起, 而圣殿里的法师也被卡西利亚斯杀死,卡西利亚斯的手里凝聚出两把透明的刀刃,朝著王和莫度冲了过去。 他的信徒们也动了,有的冲向王,有的冲向莫度,有的冲向斯特兰奇。 斯特兰奇退后一步,右手在身前画了一个圈。一道金色的魔法绳索从他的指尖飞出去,缠住了一个信徒的手腕。 信徒挣扎了几下没挣脱,反手一刀切断了绳索,透明的刀刃划过空气,差点击中斯特兰奇的脸。 斯特兰奇侧身躲过,信徒又挥出一刀,斯特兰奇退到书架旁边,信徒紧追不捨。 一刀劈在书架上,书架被劈成两半,书哗啦啦地掉了一地。 斯特兰奇趁这个机会右手画了一个圈,一道金色的火花在信徒脚下炸开,信徒被炸飞了出去。 斯特兰奇在解决了卡西利亚斯的信徒后,就一直在被卡西利亚斯暴揍。 就在卡西利亚斯想要杀死斯特兰奇的时候,魔法斗篷却帮他拦下了这致命一击。 同时魔法斗篷也就这样不讲道理的认主了斯特兰奇,林默看到这里只能感嘆这尼玛的不愧是主角呀! 魔法斗篷自己穿到了斯特兰奇身上,带著他飞了起来,它带著斯特兰奇在图书馆里穿梭。 斯特兰奇想下去,魔法斗篷不让,它带著他飞得更高。斯特兰奇挣扎了几下,魔法斗篷把他放下来了。 接下来也就出现了搞笑的一幕,斯特兰奇落在一个武器架旁边。 他伸手去拿墙上的斧头,手指刚碰到斧柄,魔法斗篷就拽著他的肩膀往后拉。 斯特兰奇回头瞪了魔法斗篷一眼,魔法斗篷耷拉著领子,不动了。 但就在斯特兰奇又去拿斧头的时候,魔法斗篷又把他给拽回来了。 斯特兰奇急了一拳砸在墙上,魔法斗篷又拽了拽他的肩膀,朝右边努了努领子。 右边有一个机关铁甲,斯特兰奇走过去按了一下铁甲背后的按钮,铁甲弹开,里面是空的。 他看了看卡西利亚斯的位置,又看了看手中的铁甲像是明白了魔法斗篷的意思。 卡西利亚斯站在图书馆中央,双手的刀刃上滴著血,那些信徒们站在他身后。 王和莫度都受伤倒在了地上,斯特兰奇从书架后面走出来,卡西利亚斯看见了他,嘴角翘了一下。 斯特兰奇衝过去,卡西利亚斯这时候也冲了过来。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斯特兰奇突然侧身一闪,露出身后那具机关铁甲。 卡西利亚斯来不及剎住了,机关铁甲猛地合拢,將卡西利亚斯牢牢困在里面。 铁甲的手臂箍住他的身体,腿甲夹住他的双腿,胸甲压住他的胸膛,让他一下就动不了了。 斯特兰奇从地上捡起一把透明的刀刃,走到铁甲面前,刀尖对准卡西利亚斯的胸口。 卡西利亚斯看著他,那双漆黑的眼眶里没有恐惧,没有愤怒,只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你以为杀了我就能阻止多玛姆吗?” 卡西利亚斯的声音从铁甲的缝隙里传出来闷闷的,像一个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迴响。 “多玛姆超越时间,超越死亡。你杀了我,还会有別人来。你杀了別人,还会有更多的人来。多玛姆的力量在黑暗中生长,像霉菌,像藤蔓,像癌症。你杀不完的!” 斯特兰奇握著刀的手停住了,不是因为他信了卡西利亚斯的话,是因为他被卡西利亚斯炽热的目光所吸引。 这个人的眼睛,那双眼眶漆黑的像两口枯井一样的眼睛里,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东西——那是狂热。 是那种狂热的信徒才会有的,同时愿意为信仰付出一切的眼神。 就在斯特兰奇被这个眼神吸引注意力的时候,一个信徒从地上爬起来。 捡起一把透明的刀刃,朝斯特兰奇的后背刺去。斯特兰奇感觉到了背后的风声想躲,但来不及了。 刀尖刺穿了他的左侧腰腹,鲜血瞬间染红了僧袍。 斯特兰奇倒下了,魔法斗篷托著他飞起来,飞向图书馆的门口。 哪些信徒追了几步,被莫度从地上爬起来拦住了。 魔法斗篷带著斯特兰奇穿过走廊,穿过大殿,穿过平台。 斯特兰奇的手在空中画圈,火花从指尖迸出来,一个传送门在他面前缓缓打开。 传送门的另一边是他曾经工作过的医院,走廊里的灯亮著。 魔法斗篷带著他穿过了传送门,落在了医院走廊的地板上。 很快他的出现就被人发现,护士推著车从远处跑过来,一个穿白大褂的女医生蹲下来检查他的伤口。 卡西利亚斯的信徒从传送门里走了出来,不是身体追过来的,而是灵魂。 这个信徒的身体还在图书馆里,灵魂飘了出来,像一团没有重量的物体。 他飘到传送门旁边,穿过了传送门,灵魂在医院的走廊里凝实,他的手又变成了那两把透明的刀刃。 斯特兰奇被送进手术室后,刚躺下就看见了追过来的信徒。 他將肉身留在手术台是,然后灵魂出窍,两个灵魂在医院走廊里对峙著。 一个手中握著刀刃,一个手中没有武器。斯特兰奇的灵魂在卡西利亚斯信徒的刀刃下左躲右闪。 他跳窗,灵魂从窗户飘出去,飘到纽约的街道上空,卡西利亚斯的信徒跟在他后面。 两人的灵魂在空间中追逐缠斗,斯特兰奇不会用灵魂战斗,只能逃跑。 他逃到中央公园的冰湖上,卡西利亚斯的信徒追上了,举著透明的刀刃朝他扑过来。 斯特兰奇蹲下来,双手按在水面上,把整座湖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镜像空间,將卡西利亚斯的信徒困在了里面。 (求催更,求评论,感谢大家!) 第183章 抢夺时间宝石 只是很可惜,也许是斯特兰奇还没有完全掌握镜像空间这个魔法。 让那个信徒挣脱了控制,再次朝著斯特兰奇杀去。 没办法斯特兰奇只好接著跑,最后就在那个信徒抓住斯特兰奇准备杀掉他的时候。 突然一股强大的电流从斯特兰奇灵魂中並发出来,原来这是那个女医生见斯特兰奇失去了心跳。 搬出手动除颤器,设置好电压后对著斯特兰奇就开始了电击,期望能够让他恢復心跳。 也就是这一下电击,帮助了斯特兰奇躲过了那个信徒的致命一击。 斯特兰奇脱身后,灵魂快速飞进医院的手术室,对著女医生克里斯汀·帕尔默说,让她加大电量。 克里斯汀·帕尔默看见斯特兰奇的灵魂后嚇了一跳,但在听完他的话后更是觉得他疯了。 不过最后克里斯汀·帕尔默还是按照斯特兰奇的话做了,加大了除颤器的电量。 然后对著手术台上的斯特兰奇就按了上去,而这时候斯特兰奇的灵魂也正好抓住那个信徒。 很不幸的是,那个信徒的灵魂,被这股从斯特兰奇灵魂里发出强大电流给直接电的魂飞魄散。 林默站在大殿门口,看著远处的天空。 他的蜘蛛感应告诉他,古一在和卡西利亚斯战斗,镜像空间里的战斗,他看不见,但他能感觉到。 斯特兰奇从医院赶回来的时候,古一已经和卡西利亚斯交手了。 不是在他的镜像空间里,是在伦敦圣殿。古一的扇子在手,金色的火花从扇尖迸出。 卡西利亚斯和他的信徒们在古一的魔法下节节败退,人数优势在至尊法师面前毫无意义。 卡西利亚斯明白自己打不过古一,他的目標从来不是正面战胜古一。 他只需要一个瞬间,一个破绽,一个能让他的刀刃刺穿古一身体的机会。 卡西利亚斯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不是透明的刀刃,是金属的匕首。 那是多玛姆赐给他的武器,能在任何维度任何空间和任何时间刺穿任何防御。 古一手中的扇子在半空中画出一道弧线,火花洒落如雨。 卡西利亚斯的信徒们被火花击中,惨叫著倒下。卡西利亚斯衝过那片火雨,身体被火花烧出好几个窟窿。 他的速度没有减慢,古一的扇子又扬起来了。卡西利亚斯掷出了那把匕首,他算准了古一发招的间隙。 匕首成功刺穿了古一的腹部。 古一的身体僵住了,低下头看著自己腹部那个还在冒血的伤口,脸上只有一种表情——平静。 其实古一早就不想活了,要不是一直没有找到能够接替至尊法师位置的人。 古一早就自行兵解了断自己的生命,她看著自己腹部的伤口,没有绝望没有恐惧。 这一刻在古一的眼中,只有一种情绪那就........解脱。 卡西利亚斯一脚踹在古一胸口上,古一的身体从镜像空间里飞了出去,撞穿伦敦圣殿的墙壁,从几十米高的空中坠落。 林默看到这里就知道自己该行动了,他从大殿门口衝出,朝著古一坠落的方向跑去。 他的速度快得像一阵风,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斯特兰奇从另一个方向跑过来,莫度也在另一个方向跑过来。 三个人在古一坠落的地方碰头了,古一躺在地上,腹部有一个拳头大的窟窿, 血从窟窿里涌出来,把僧袍染成了深红色,她的呼吸很微弱,眼睛半闭著,嘴唇在微微颤抖。 “快!將她送去医院。” 斯特兰奇蹲下来,手按在古一的伤口上,血从他的指缝间涌出来。 林默撕下自己的衣袖,按在古一的伤口上,血很快浸透了布片。 斯特兰奇站起来,双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巨大的传送门,传送门的另一边是纽约某家医院的急救室。 莫度把古一从地上抱起来,走进传送门。林默跟在后面,走进传送门之前回头看了一眼伦敦圣殿的方向。 圣殿的墙壁上那个被古一撞穿的大洞还在,烟尘还在往外冒。 医院手术台上,古一躺在那里,腹部被打开了,医生的手在她体內忙碌著。 心电监护髮出规律的嘀声,血压在下降,心跳再变慢。 斯特兰奇站在手术室外面,双手扶著玻璃窗看著里面。 莫度站在他旁边,低著头没有说话。林默靠在走廊的墙上,双手插在口袋里,看著天花板。 很快古一的灵魂就从身体里飘了出来,穿著乾净的黄色僧袍,没有伤口,没有血跡。 她的灵魂穿过手术室的门,穿过走廊,走到斯特兰奇面前。 斯特兰奇看著她,古一法师灵魂出窍,在跟斯特兰奇说话,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 林默只见斯特兰奇站在玻璃窗前,看著空无一人的走廊,脸上的表情从震惊变成愤怒,从愤怒变成悲伤。 古一在和他说最后的话,在告诉他真相,在把至尊法师的责任交给他。 当古一的灵魂消失的那一刻,手术台旁边的仪器发出刺耳的嘀嘀声,心跳变成了一条直线。 古一的身体不动了,林默看著那条直线,等了片刻,確认古一不会再回来了。 他转过头看著斯特兰奇的背影,斯特兰奇还站在那里,望著古一灵魂消失的方向怔怔出神。 林默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他走到莫度身后,莫度正低著头看著地面。 林默抬起手,一掌劈在莫度的后颈上。莫度的身体软了下去,林默接住他,把他轻轻放在地上。 医生护士们转过头看著林默,他们的瞳孔里映出林默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有人张嘴要喊。 林默没有说话,也懒得说话,他用行动表达了一切。 衝到斯特兰奇身边,一把抓住他脖子上的阿戈摩托之眼,链条断了,翠绿色的时间宝石落在他手心里。 林默把宝石揣进口袋,转身就跑。几个保安衝过来想拦他,林默一巴掌一个把他们全拍晕了。 斯特兰奇终於回过神来了,他转过身,看著躺在地上的莫度,看著那些晕过去的保安,看著空荡荡的走廊。 他的脖子被链子勒出一道红印,阿戈摩托之眼不见了,他看向医生护士们问道。 “林默呢?” 一个护士指了指走廊尽头,“他跑了。” 斯特兰奇站在那里,茫然地望著走廊尽头,这让斯特兰奇一时尽然不知道该怎么办。 严格来说斯特兰奇刚开始接触魔法,也是刚刚才正式成为新的至尊法师。 他一下子经歷这么多事一时是真的无法接受,所以才会出现斯特兰奇楞在当场的这一幕。 (感谢各位送礼物的大佬,谢谢大家支持!) 第184章 返回基地 林默从医院跑出来的时候,脚步快得像一阵风。 走廊里的医生护士只看见一个人影闪过,连脸都没看清。 电梯太慢了,楼梯也来不及了,他直接推开安全通道的门, 从消防楼梯的扶手滑了下去,六层楼的高度几秒钟就到了底。 一楼大厅人来人往,掛號处排著长队,药房窗口有人在取药,几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从走廊那头走过来。 林默从他们身边挤过去,撞到了一个人的肩膀,那人回头想骂,只看见一个背影消失在门口。 林默衝到医院外面的街道上,阳光刺得他眯起了眼睛。 他拐进旁边的一条巷子,巷子很窄,两边的墙壁上爬满了藤蔓,地上有几个垃圾袋和一堆落叶。 林默跑进去十几米,確认没有人跟过来后,右手抬起,画了一个圈。 金色的火花从悬戒里迸出来,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火花越来越多,越来越密弧线缓缓扩大,变成了一个正圆形。 火圈里面是另一个地方的景象,巨大的空间,明亮的灯光,远处停著那艘银灰色的飞舟,六架机甲半跪在飞舟旁边。 林默一步跨了过去。 火圈在他身后合拢,训练场上,有几个正在搬运物资的超级兵王看见他突然出现,手里的箱子差点没拿稳。 林默没有理会他们,径直走向基地深处。陈部长正在办公室里看文件,门没关。 林默直接走进去,站在办公桌前,陈部长抬起头,看见林默那张不太好看的脸,放下了手里的笔。 “你回来了?” “陈部长,给我准备一间实验室,要设备最齐全的那种。把大头目、伊森、康纳斯都叫来,现在就要。” 陈部长没有问为什么,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几个號码,说了几句。 然后站起来,从墙上取下钥匙,带著林默穿过走廊,走到基地的另一侧。 走廊的尽头是一扇厚重的金属门,陈部长用钥匙打开了门。 门后是一间很大的实验室,面积超过几百平方米,层高比普通的房间高出一倍。 实验台、显微镜、离心机、培养箱、基因测序仪、电子显微镜、光谱分析仪、x射线衍射仪,应有尽有。 林默走到实验台前,从兜里掏出阿戈摩托之眼。 翠绿色的宝石躺在实验台的檯面上,在灯光下泛著幽幽的光。 不是那种刺眼的亮,是那种深沉內敛的,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一样的幽光。 那层光在宝石的表面缓缓流转,陈部长站在林默身后,看著那颗宝石,他知道无限宝石的存在。 在神矛局內部资料中,有著神盾局的空间宝石和九头蛇心灵宝石的记载。 因为在这两个强大组织当中,都有著不少国內的潜伏人员在里面。 “这是无限宝石中的哪一颗?”陈部长对林默问道。 “时间宝石。” 陈部长的瞳孔微微缩了一下,他没有再问,转身走出实验室,去叫人了。 很快大头目、伊森、康纳斯被林卫国带进了实验室,三人的表情都是那种麻木空洞没有任何波动的平静。 大头目穿著白大褂,伊森穿著灰色工装,康纳斯穿著浅蓝色实验服。 林默没有跟他们废话,把时间宝石推到他们面前。 “这是时间宝石,我要你们立刻开始研究它,计算出如果我吞噬它,成功的机率是多少,失败的结果是什么,我需要最精確的数据。” 没错!林默的计划就是吞噬时间宝石,从而获得时间宝石的能力扭转时间復活艾米丽。 虽然原剧中托尼他们为了復活地球消失的那一半人口,是集齐了六颗无限宝石才完成的。 但那是因为人数太多,需要復活几十亿的人,所以才会需要六颗无限宝石的能力。 而林默现在只是想要復活艾米丽一人,所以並不需要集齐所有的无线宝石。 大头目在听了林默的命令后,他的眼睛亮了,他看著实验台上那颗翠绿色的宝石,那双被精神控制压制了几个月, 一直处於休眠状態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一丝波动。 伊森也看著那颗宝石,康纳斯也围了上来,三个人围著实验台站成一个半圆。 “开始吧。”林默说。 大头目伸手拿起了时间宝石,伊森从架子上取下了光谱分析仪,康纳斯打开了基因测序仪。 三人开始了工作。 三天后,大头目站在林默面前,手里拿著一份厚厚的报告。 他的表情还是那种被控制后的木訥,但他的眼睛里有一些东西在闪动,那是连精神控制都无法完全压制的兴奋。 是一个科学家遇到了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时,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兴奋。 “林先生,结果出来了。” 林默坐在实验室角落的椅子上,把腿从桌上放下来,接过报告翻开。 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数据和专业术语,他看不懂,林默把报告合上。 “直接跟我说结论。” “您吞噬时间宝石的成功机率是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三十?”林默的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两下。“失败的概率呢?” “百分之七十,失败的结果是,您会被时间宝石中的时间之力困在时间长河里,永远无法甦醒。” 大头目指著报告里的图表。 “时间宝石的力量在所有无限宝石中相对温和,不像力量宝石那样具有毁灭性,不像现实宝石那样具有侵蚀性。它的主要作用是操控时间,不是破坏或者改变物质本身。所以吞噬它的存活机率比其他宝石高。” “百分之三十叫高?” “其他宝石的存活机率不到百分之十。” 林默沉默了一会儿。“最大的危险是什么?” “时间循环!时间宝石的核心能量是时间之力,它能逆转时间,能加速时间,能暂停时间,也能创造时间循环。吞噬时间宝石之后,您的意识会被拉进时间长河。您会在时间的长河里迷失方向,分不清过去现在和未来,无法找到出口,永远困在里面。就像被困在一个没有尽头的走廊里,每扇门推开都是另一扇门,每个出口通向的都是另一个入口。” (有一章设置上传时间搞错了,已经提前发了。我没有存稿所以就两章。) 第185章 坦白 林默听完大头目的匯报后,他的手指停在了膝盖上不敲了。 他早就知道吞噬无限宝石有风险,但百分之七十的失败率,比他预想的要高得多,他本以为会有个对半开的机率。 “还有別的方法吗?” 大头目沉默了一会儿。“有!集齐六颗无限宝石,打造容纳宝石的器皿,就能够復活任何你想要復活的人。这样做的风险会降到可控的范围。” 林默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沉默了很久。 集齐六颗无限宝石,他连时间宝石都刚到手,剩下的五颗还在宇宙的各个角落。 空间宝石在神盾局,心灵宝石在九头蛇,现实宝石和力量宝石不知道在哪。 灵魂宝石则需要献祭一个最爱的人才能得到,等他集齐六颗,黄花菜都凉了。 林默把报告放在桌上。“百分之三十就百分之三十,劳资赌了。” 打定主意后,林默將时间宝石留在神矛局中,让大头目三人接著研究。 林默站在神矛局基地的实验室里,抬起右手,画了一个圈。 火圈的另一边是他马里布的別墅,客厅里的灯还亮著,茶几上放著几本杂誌,沙发上的靠垫有些凌乱。 林默走进了火圈,踏上了马里布的土地,他有好多天没回来了。 他在卡玛泰姬待了將近一年的时间,中途虽然回来过几次,但每次都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 跟娜塔莎说几句话温存一夜后就走了。这次他要好好陪陪娜塔莎,也许这將是最后一次陪伴了。 这次冒险吞噬时间宝石,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功,所以林默想要回来將这件事告诉娜塔莎。 林默穿过客厅,走到臥室门口。门虚掩著,里面透出暖黄色的灯光。 娜塔莎坐在床上,穿著一件白色的吊带睡裙,头髮散著,手里拿著一个什么东西,正在对著灯光看。 林默推门进去,娜塔莎抬起头,看著他,她的眼眶和鼻头都红红的。 “你回来了。” 林默走过去,坐到床边。“你怎么了?哭了?” 娜塔莎没有回答,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他。 那是一个塑料棒,白色的一头粗一头细,中间有两个小窗口。 一个窗口里是一条红槓,另一个窗口里也是两条红槓。 林默接过来,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塑料的很轻,里面有几根细细的试纸。 “这是什么?”林默好奇的问。 林默这话可算是把娜塔莎雷的外焦里嫩,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著林默。 娜塔莎看著林默那张疑惑的脸,不確定他是不是在开玩笑。 她认识林默这么久,知道这个人有时候会装傻,有时候是真傻,她不確定这次是哪一种。 “你不知道这是什么?” “不知道!我第一次见这玩意儿。” 娜塔莎的嘴巴微微张开,那双绿眼睛里写满了震惊,然后没好气的说道。 “这是验孕棒。” 林默听见验孕棒这三个字后顿时愣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然后开始重启。 在重启的这个瞬间,他想了很多。前世他是个单身狗,没什么钱,也没什么魅力。 林默解决生理需求的方式很简单,花钱找那些好心的小姐姐,大家都是各取所需。 他从来没有正经找过女朋友,不是不想,是没钱別人看不上他。 而穿越到漫威这个世界之后,他和艾米丽同居过一段时间。 两人虽然从来没有採取过任何安全措施,但艾米丽从来没有怀孕。 林默还以为是自己天生不育,也就没当回事。 后来林默在冰封的几十年里艾米丽死了,他遇到了娜塔莎。 他们在一起之后,两人也从来没有採取过任何安全措施。 那是因为娜塔莎的子宫被红房子摘除了,她不可能怀孕,林默更加不当回事了。 林默拿著手里的验孕棒,看著上面的两道红槓,不好意思的询问娜塔莎。 “两道槓是什么意思?” 娜塔莎也是被林默这个白痴给打败了,一手扶额,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她见过笨的,没见过这么笨的,更没见过不懂验孕棒还这么理直气壮的。 “两道槓,就是怀孕了。” 这个答案一出口,林默当即就愣在了原地。两个人就这么对视著,谁都没说话。 这一刻林默眼中有惊喜有恐慌也有期待! 娜塔莎看著林默那不断变化的表情,还以为林默不想要这个孩子。 当即娜塔莎就不干了,指著林默的鼻子就开始大骂道。 “你个没良心,办事的时候只顾自己爽了,现在意外中標却不想要负责。” 林默被娜塔莎骂的满脸懵逼说道。“自己什么时候说过不想要孩子了?” 娜塔莎听了林默的话后,才知道自己误会他了,当即一秒变脸。 对著林默不断的道歉说自己理解错了林默的意思,两人嘻嘻哈哈打闹一会后,林默將娜塔莎抱在自己腿上问道。 “这怀孕有多久了?” “两个多月,快三个月了。” 林默算算时间,刚好是自己上次从卡玛泰姬回来的时候,看来就是那次两人温存的时候怀上的。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你一直在外面那么忙,我不想打扰你。” 林默的嘴张开又合上,合上又张开。他有很多话想说,想说对不起,这段时间没陪你。 想说谢谢你,谢谢你愿意给我生孩子。想说我爱你,虽然我从来没说过。 但他说不出口,他是一个不善於表达的人,以前是,现在也是。 林默说不出那些肉麻的话,只会用行动表达。 他把娜塔莎拉进怀里,搂得很紧。娜塔莎的脸埋在他胸口上,手攥著他后背的衣服,攥得很紧。 两个人就这么抱著,过了好久,林默才开口。 “娜塔莎,有件事我要跟你说。” 娜塔莎从他怀里抬起头,看著他的眼睛。 她发现林默的眼神变了,以前那种吊儿郎当什么都无所谓的光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很严肃很认真甚至有点沉重的光,她从来没有在林默脸上见过这种表情。 娜塔莎小心翼翼的问道。“是什么事?” 林默把她从怀里扶起来,让她坐在床边,自己蹲在她面前,双手握著她的手。 林默看著她的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说道。 “我不是m国人,我是龙国人。一九四三年,我被龙国派到m国执行潜伏任务,任务是在m国收集情报。我的身份是偽造的,我的证件是偽造的,我的整个人生都是偽造的。我不是什么移民,我是臥底是龙国的特工。” (求催更呀!给位好心的大佬帮我点点吧!这几天的数据都好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