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一开始的文豪生活》 第1章 九月的热浪 粉笔在黑板上划过去,那声音听得人牙酸。 头顶的吊扇发出不堪重负的嘎吱声,將把九月午后热气往下赶。空气里瀰漫著劣质粉笔灰和还有男生打完球回来那股汗酸气。 林书白坐在教室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桌上堆的书快把他挡住了。他歪著头,看著讲台上那个正唾沫横飞的中年男人身上。 “同学们,看黑板!” 语文老师老陈用黑板擦用力敲击著桌面,震得前排女生的水杯直晃。 “这篇《秋日悲歌》,是当代著名作家赵明诚的代表作。大家注意体会这句『秋天的风颳过树梢,带走黄叶,留下悲伤』。这用词,这意境,把秋天的萧瑟写活了!” 林书白垂下眼帘,看著摊开的语文书。那一页印著《秋日悲歌》,字密密麻麻的,旁边还配著详尽的赏析。 这就是二零一零年,这个世界的语文课。 书页有点黄了,边角毛毛糙糙的。他用手指蹭了蹭纸面,糙糙的。 三天了,二十八岁资深网络作家的记忆与十六岁高一新生的记忆在过去的三天里已经彻底融合。 这个世界有著和前世一模一样的科技树,诺基亚5230依然是学生群体中的奢侈品,街角的网吧依然贴著《魔兽世界》的海报。 唯独文娱產业与之前不同,没有鲁迅老舍,没有金庸古龙,没有《哈利波特》,没有《指环王》。那些他以前看烂了的东西,这儿连影子都没有。 “铃...铃...铃” 林书白仿佛没察觉到下课铃声响起,还保持著刚才的姿势,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书白!” 有人拍他胳膊。 “林书白,下课了!” 他回过神,看见苏婉凑在边上。她眼睛弯弯的,盯著他看。 “发什么呆呢?叫你好几声。” “没什么,走吧,放学了。” 苏婉右手拿起书包,一把將书包甩到背上,动作乾净利落。 “走著。” 两人隨著人流走出教室。九月的阳光依旧毒辣,將走廊的瓷砖晒得烫脚。 林书白眯起眼睛,看著眼前这座建於九十年代的教学楼,墙皮掉了一块一块的,爬山虎在墙角肆意生长。 苏婉走在前面,马尾辫隨著步伐轻轻晃动,白色的校服衬衫被汗水浸湿了一小块。 校门口全是学生,自行车铃鐺响成一片。 2010年的魔都,世博会刚刚结束,城市还沉浸在那种躁动与期待交织的氛围中。街边的店铺掛著“世博纪念品打折“的横幅,报亭前围著几个看《故事会》的学生。 公交车摇摇晃晃地驶来,车身上的gg是诺基亚n8的大幅海报——“连接世界“。 林书白和苏婉挤上车,车里一股汗味儿,混著不知道谁的香水。 车窗外的风景从高楼大厦逐渐变成低矮的民房,再到成片的工地和新建的楼盘。 “看那边,”苏婉指著窗外,“在修地铁呢,听说后年就能坐,到时候去市区就方便多了。“ 林书白点点头。他当然知道,这条地铁线將在两年后通车,到时候城郊到市区的通勤时间会缩短一半。但现在,他和苏婉还得坐公交。 坐了七站,两人在城郊结合部的一个老旧小区下车。 小区门口的保安亭里,收音机正播放著邓莉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甜美的女声在空气中流淌。 几个老人坐在树荫下下棋,楚河汉界旁放著搪瓷杯,杯壁上印著“先进工作者“的红字。 他和苏婉住在同一个小区,从小一块儿长大,算的上青梅竹马。 书包还隨意甩在肩上,苏婉走到自家楼层,一脚踩在台阶上,回头冲还在楼梯上的林书白扬了扬下巴。 苏婉:“喂,林书白,我到了,你退下吧。”说著还学著电视剧里的娘娘甩了甩手。 可能是受记忆融合后原主的影响,林书白下意识说道:“回去早点写作业,別又明天到处找人抄作业。” “知道了知道了,你比我妈还嘮叨!”苏婉说著还衝他做了个鬼脸,“砰”地一声带上家门。 林书白无奈摇了摇头。 他家住在六楼,苏婉楼上。 钥匙插进锁孔,门开了。 “回来啦?“母亲王秀兰的声音从厨房传来,伴隨著油锅爆响的滋滋声,还有一股葱花爆香的味儿传入林书白的鼻子。 “嗯。“林书白换鞋,目光扫过客厅。老式的布艺沙发,茶几上摆著父亲的保温杯和母亲的备课笔记。墙上掛著全家福。 “快去洗手,饭马上好。“王秀兰探出头,三十八岁的女人,脸上已经有了细纹,但笑容温和。她身上繫著洗得发白的围裙,手里还拿著锅铲。 林书白走进卫生间,镜子里的少年清秀帅气,眼神却透著与年龄不符的沉稳。他拧开水龙头,冷水冲刷著手掌,带走一天的燥热。 洗手台上放著一块魔都牌硫磺皂,旁边是他爸的剃鬚刀,刀片都锈了。 “老林,儿子回来了,起来吃饭!“王秀兰喊了一嗓子声音提高了八度。 客厅里传来沙发弹簧的吱呀声,然后是父亲林建国略带沙哑的回应:“知道了知道了。“ 林书白擦乾手走出来,父亲正揉著眼睛从沙发上坐起。 这就是他现在的家。 父亲林建国,魔都国企普通职员,工作稳定、福利尚可,每天朝九晚五,偶尔加班,最大的爱好是晚饭后看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 母亲王秀兰,38岁,小学语文老师,可能是当了十几年老师的影响,浑身透著一股“威严味”。 可能是上一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缘故,林书白格外珍惜这一世亲情。那种下班回家有人等、有人惦记的感觉,是他前世梦寐以求却从未拥有过的。 “你放心吧,既然占用了你的身体,我会好好照顾好你的父母的。”林书白在心里默默说道。 这既是对原主的承诺,也是对自己的期许。 王秀兰端著菜出来,一盘番茄炒蛋,一盘咸菜炒肉丝,还有一碗紫菜蛋花汤,“你们今天不是重新分座位了吗?同桌好相处吗?“ “我同桌还是苏婉,没变。“林书白拿起筷子。 “老苏家闺女是吧,那挺好的,有个熟人做同桌,互相有个照应。“王秀兰给林书白盛了一碗饭。 “嗯。”林书白点了点头。 苏婉的父亲跟王秀兰是同事,也是小学老师,只不过苏婉的父亲教的是数学。 一家三口围坐在餐桌旁,昏黄的灯光將影子拉得很长。 窗外传来邻居家的电视声,是《新闻联播》的开头音乐。远处工地上的塔吊亮起了灯,一闪一闪的。 这就是2010年魔都城郊一个普通工薪家庭的晚餐时光。菜不多,但吃著挺暖和。 吃完饭,林书白正准备回自己的房间时,林建国的声音从沙发上传了过来。 “书白,给你买了块手錶,算是你考上高中的礼物,我看挺多学生都戴这种,你你拿去试试,看看喜不喜欢。” 林书白愣了一下,隨即笑道:“知道了,谢谢爸。“ 林书白回到自己的房间。 房间不大,十平米左右,一张单人床,一个书桌,一个衣柜。书桌上摆著一台二手的桌上型电脑,显示器还是那种笨重的crt,开机时会发出“嗡嗡“的电流声。 这时电脑桌子上一个黑色的盒子引起了林书白的注意,这应该就是林建国给他买的手錶。 他打开盒子,黑色的卡西欧w-800h静静的躺在盒子里。 就在林书白的手碰到手錶时。 “滴” 脑子里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提示音,前世的写网文的习惯让他瞬间反应过来,金手指来了?! 【触发关键词】 【礼物+手錶】 【《麦琪的礼物》(欧?亨利)】 就在这时林书白脑海里突然涌入了《麦琪的礼物》完整的原文,一字一句,清晰无比,仿佛刻在他的记忆里一般。 不是模糊的片段,而是完整的故事脉络、细腻的人物描写、那句经典的结尾尾——“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甚至连欧·亨利式的反转伏笔,都清晰可见。 林书白猛地睁大眼睛,心臟剧烈地跳动起来。 他颤抖著手指,感受著脑海中流淌的文字。这不是梦,这是真实的,属於前世那个世界的文学瑰宝。 而此刻,它只属於他一个人。 窗外,九月的晚风终於带来一丝凉意,吹动窗帘轻轻摆动,远处霓虹灯一盏一盏亮起来,天边泛著橙红的光。 林书白深吸一口气,嘴角缓缓上扬。 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一切都將不同。 这个平行世界,即將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文学风暴。 第2章 桃子 第二天一早,林书白是被窗外工地打桩的声音吵醒的。 咚、咚、咚——有节奏的闷响从远处传来,像某种巨大的心跳。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脑子里还在回放昨晚的事。 《麦琪的礼物》。 全文,一字不差,连那些细微的描写都清晰得像刻在脑子里。 他翻身坐起来,看了眼书桌上那个黑色的表盒。卡西欧w-800h静静躺在里面,手錶上显示著时间6:18,早读是七点半,时间还绰绰有余。 林书白搓了把脸,穿好衣服推门出去。厨房里已经传来油烟声,王秀兰正在煎荷包蛋。 “起了?快去洗脸,你爸都快吃完了。”王秀兰头也不回,锅铲翻动,蛋黄完整地臥在锅底。 卫生间里,林建国正对著镜子刮鬍子,脸上还沾著剃鬚泡。他从镜子里看见儿子进来,往旁边让了让:“手錶戴了吗?合不合適?” “戴了,正好。”林书白抬起手腕给他看。黑色錶盘,数字显示,简单实用。 早饭是稀饭、咸菜和煎蛋。 林书白坐在餐桌旁喝著粥,脑子里想的却全是昨晚的事,再解锁《麦琪的礼物》后,他尝试过无数种方法试图再次唤醒系统。可就好像昨天是场梦一样,无论怎么叫系统都没有一点反应。 昨晚林书白也尝试过接触其他物品,可依旧是毫无反应。 “关键词?到底要怎么再次触发呢?”林书白碗里已经空了,可依旧机械的喝著碗里的不存在的粥。 “想什么呢?都喝完了,还要吗?”王秀兰的声音將林书白拉回现实。 “没什么,不要了吃饱了,我先去学校了。” 楼下,苏婉已经等在单元门口,正蹲在地上逗一只流浪猫。那猫是小区里的老住户了,黄白相间,瘦得肋骨能数清。 “来了?”苏婉站起身,拍拍手上的灰,“今天怎么这么慢?我还以为你睡过头了。” “没。”林书白跟她並肩往外走,“想点事。” “想什么事?数学作业没写完?不对啊,你昨天不是说写完了吗?”苏婉歪头看他,“还是老陈的背诵?《秋日悲歌》那篇,我背得头都大了,什么秋风黄叶悲伤的,背完我自己都悲伤了。” 林书白忍不住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苏婉瞪他,“我跟你说正经的呢,早读老陈肯定要抽查,你背完了没?背完了给我讲讲,我昨天晚上看《仙剑奇侠传》重播,忘了背。” “差不多吧。” “什么叫差不多?差不多就是没背熟!快快快,边走边给我讲讲,第一句是什么来著?” 两人一路说著往公交站走。九月的早晨已经有了凉意,路边的梧桐树叶子还绿著,但边缘开始泛黄。卖早点的摊位前排著队,煎饼果子的香味飘过来。 公交车晃晃悠悠地来,两人挤上去,照例没座位,就站在后门旁边拉著扶手。 苏婉还在嘟囔著背书,林书白看著车窗外掠过的街景,脑子里想的却还是系统的事。 “难不成是一天只能触发一次?晚上回去再试试吧。” 上午最后一节课是语文。 老陈准时踏著铃声进教室,腋下夹著教案,手里端著个印著“先进工作者“的搪瓷杯,和小区里下棋的老人是同款。 他往讲台前一站,目光扫过全班,最后落在林书白这边。 “昨天的《秋日悲歌》都背了吗?” 底下稀稀拉拉地回应:“背了——” “好,那我抽个人。”老陈翻开点名册,“林书白,你来背一下第三段。” 苏婉在旁边偷偷拽他袖子,压低声音:“完了完了,连累你了。” 林书白站起来,稍微顿了一下,然后开口。 “秋天的风颳过树梢,带走黄叶,留下悲伤。那悲伤是透明的,像黄昏时分的雾气,笼罩著远去的夏日,也笼罩著即將到来的寒冬……” 他背得很顺,一字不差。 老陈点点头,示意他坐下:“嗯,背得不错。大家听听,这才叫用心背了。有些人啊,嘴上说背了,一站起来就卡壳。” ...... 中午放学,因为家里住的比较远,林书白和苏婉是不回家的,午饭一般都在学校食堂解决。 在食堂打完饭坐下后,苏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两个桃子,递给林书白一个:“给你,我妈昨天买的,特意让我给你带一个。” “替我谢谢阿姨。”就在林书白手指碰到桃子的时候昨晚的声音又出现了! 【触发关键词】 【午餐+桃子】 【《午餐》(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又触发了,难不成真是一天只能触发一次?” 林书白接过桃子咬了一口。 “还挺甜。” 下午第一节课是数学课。老师在黑板上写著复杂的公式,林书白却心不在焉。他脑子里全是系统的事。 如果系统可以源源不断的解锁现实世界的文学作品,那他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些作品,在这个平行世界闯出一片天? 苏婉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一本《故事会》,正看得入迷。林书白瞥了一眼封面,上面印著“都市奇谈”“民间故事”之类的標题。 “好看吗?”他问。 “还行吧,就那样。”苏婉翻了一页,“这个月的故事没上个月精彩,那个连载的武侠也完结了,新开的这个不好看。” 林书白没说话,心里却在想:如果《麦琪的礼物》和《午餐》出现在故事会上呢? 他知道《故事会》的定位是大眾通俗读物,发行量很大,读者遍布各个年龄段。 《麦琪的礼物》当然可以投稿,林书白前世也听说过欧?亨利的大名。 “阿美丽卡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阿美丽卡生活的百科全书”。《麦琪的礼物》更是欧?亨利经典作品,想来放到这个世界也绝对是经典之作。 但像《午餐》和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个人他完全没有印象,写的好是毋庸置疑的,但具体有多好,请原谅林书白,他前世就是个臭写网文的,根本无法具体判断。 第3章 《最珍贵的礼物》 公交车摇摇晃晃地停靠在城郊结合部的站台时,天已经擦黑了。 林书白和苏婉挤下车,傍晚的风带了点凉意,吹在脸上很舒服。路灯刚亮起来,昏黄的光晕里飞著几只小虫。 走到苏婉家门口,她回头冲林书白挥挥手:“我到了,你上去吧。明天星期六,睡懒觉啊,没事別来找我。” “知道了。” 林书白看著她上楼,听见五楼的门开了又关,这才继续往上走。 六楼,钥匙插进锁孔,门开了。 “回来啦?”王秀兰的声音从厨房传出来,伴隨著炒菜声。 “嗯。” “今天怎么这么晚?”林建国头也不回的问道。 “老陈拖堂,布置背诵。” “语文老师?那个老陈?”林建国终於转过头,“你们那个语文老师我听说过,挺负责的,就是有点古板。” 林书白换了拖鞋,目光扫过客厅。林建国照例坐在沙发上看新闻联播,手里的遥控器对著电视按来按去,其实也就那么几个台。茶几上摆著一个果盘,里面有几个橘子和苹果。 进了卫生间洗手。镜子里的少年还是那副样子,清秀,眼神有点沉。 他拧开水龙头,冷水冲在手上,脑子里又开始想系统的事。如果真的一天只能一次,那要明天才能再次触发。但万一是按二十四小时算呢?那得等到明天中午。 他擦乾手走出来,王秀兰正好端著菜上桌。 “今天学校有什么事没?”王秀兰给他盛饭。 “没有,就正常上课。” “那就好。吃完饭早点写作业,別拖到明天。明天星期六,你爸说带你去百货商店看看秋装。” “好” 林书白点点头,拿起筷子。 吃完饭后,林建国放下筷子,伸手从茶几上的果盘里拿了两个橘子,递了一个给林书白:“饭后吃点水果,补充维生素。” 林书白接过橘子。 就在他手指触碰到橘子皮的瞬间—— “滴” 脑子里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提示音。 【触发关键词】 【父亲+橘子】 【《背影》(朱自清)】 又触发了?!而且是在晚上?! 不是一天一次。中午解锁了《午餐》,现在晚上又解锁了《背影》。中间隔了大概七个小时。 那规律是什么?不是冷却时间,而是需要特定的关键词组合。中午是“午餐+桃子”,晚上是“父亲+橘子”。两个组合都与现实中的物品或人物相关——桃子是苏婉给的,午餐是当时的场景;橘子是父亲递的,父亲就在眼前。 所以触发条件不是隨机碰触物品,而是需要“有意义”的组合。 他掰了一瓣橘子放进嘴里,酸甜的汁液在口腔里炸开。脑子里那篇《背影》还在一遍遍回放,尤其是父亲买橘子的那段描写,此刻看著对面林建国正低头喝汤的侧影,他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林书白帮王秀兰收了碗筷后,就回了自己房间。 关上门,他靠在门板上,深呼吸了几下。 《麦琪的礼物》《午餐》《背影》。三篇了。 他坐到书桌前,拿出作业本,翻到最后一页空白,开始记录: 第一次触发:手錶+礼物→《麦琪的礼物》 第二次触发:午餐+桃子→《午餐》 第三次触发:父亲+橘子→《背影》 他盯著这三行字,开始分析规律。 前两次的关键词都是两个词组合,第三次也是两个词。 而且每次触发都与现实中的具体事物有关——手錶是父亲送的礼物,桃子是苏婉给的午餐水果,橘子是父亲刚递给他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事物,但恰好对应了某篇经典作品的核心意象。 《麦琪的礼物》核心是夫妻互赠礼物,丈夫卖手錶给妻子买发梳,妻子卖长发给丈夫买表链。手錶和礼物,直接对应。 《午餐》由午餐和桃子触发,原文里那位女士点了桃子作为甜点。 《背影》更明显,父亲在火车站给儿子买橘子,那个背影成了文学史上的经典。 所以系统需要的是“与某篇作品核心意象相匹配的现实组合”。只要他生活中出现了这样的组合,系统就会自动解锁对应的作品。 他放下笔,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窗外工地上的打桩声还在继续,咚、咚、咚,有节奏地响著。 既然有了三篇,也弄清楚了规律,那接下来就是如何利用这些作品牟利了,很自然顺畅的想法,他甚至没一点愧疚感。 短篇小说集也不能上传到站,这2010年,知乎严选,还有微信公眾號也没发展起来,没收益啊! 一边想著一边拿出作业,高一的內容对於好歹是本科毕业的林书白来说是没有什么难度的。 做完作业后,林书白脑海里闪过了学校里苏婉看的《故事会》。 “对啊,《故事会》,这种短篇故事,《故事会》肯定能喜欢。” “就是不知道《故事会》具体的投稿要求。” 怎么投、投给谁、有什么格式要求,林书白完全不清楚。万一寄错了地方,或者格式不对被退回来,那就白费功夫了。 他看了眼时间,八点十分。 林书白推门出去:“妈,咱家有《故事会》吗?我想看看。” 王秀兰毕竟是教语文的,她並不反对林书白看一些课外书,在她看来看一些课外读物对作文写作是有帮助的。 王秀兰头也没抬,回復道:“《故事会》?你苏叔家有,你去楼下借吧。” “就想看看,了解一下。”林书白含糊道。 “明天再去借,现在都几点了。”王秀兰继续低头织毛衣,“早点洗漱睡觉,明天还要去百货商店。” “才八点多,不晚,我去啦。”说完也不等王秀兰回復,就急匆匆的走了出去。 “嘿,这孩子。”王秀兰的声音被已经关上的门挡的严严实实的,並没有传到林书白耳朵里。 敲开五楼的门,开门的是苏婉爸。苏父戴著眼镜,手里拿著份报纸,看见林书白就笑了:“书白啊,找小婉?她在屋里躺著呢。” “没,不找她,叔叔,我想借几本《故事会》看看,就上个月的,或者今年的都行。” “《故事会》?”苏父放下报纸,“有有有,我每个月都买,攒了一摞呢。你等著。” 他转身进屋,不一会儿抱出七八本杂誌,花花绿绿堆了一摞:“都在这儿,今年的,还有去年年底的。你拿去看,看完还回来就行。” 林书白接过杂誌,厚厚一摞,封面印著“故事会”三个大字,还有各种標题:《东方夜谈》《海外故事》《幽默世界》…… “谢谢叔叔。” “客气啥。”苏父拍拍他肩膀,“你跟小婉一个班,多帮帮她。” “好嘞,那我先走啦,叔叔再见。” 林书白笑了笑,抱著杂誌上楼。 回到家,他把杂誌摊在书桌上,开始仔细研究。 最先翻到的是版权页,上面印著杂誌的基本信息:《故事会》,半月刊,魔都故事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办,地址是魔都市绍兴路74號,邮编200020。 他继续往后翻,终於在某一期的最后一页找到了“投稿须知”。上面写著: “本刊长期徵收各类故事稿件,要求原创,未曾在其他媒体发表。来稿请註明作者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以便邮寄稿费。 投稿方式: 1.邮寄:魔都市绍兴路74號《故事会》杂誌社,邮编200020。 2.电子邮件:可发送至各责任编辑邮箱。” 再往后翻,下一页列著几位编辑的邮箱:红版编辑吕佳、绿版编辑等等。后面跟著两位编辑的邮箱。 继续往后翻,又看到一段重要提示: “来稿请务必遵守『一稿一人』原则,同一篇稿件不要同时投给两位编辑。稿件一经採用,稿费將在刊发后第二个月通过邮局匯出。首次投稿的作者请留下真实姓名、地址、电话,以便联繫。本刊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林书白拿著杂誌,心里有了数。 两种投稿方式:邮寄、电子邮件 邮寄最传统,但速度慢。电子邮件快,但需要邮箱,他没有。 而且家里虽然有电脑但用的是电话线拨號,慢得要命,而且王秀兰管得严,不让他隨便上网。 那就只能邮寄了。 他又翻了几本杂誌,想確认稿费標准。翻到某一期的封底,看到一则启事:“本刊稿费標准:每千字300-500元,优稿优酬,特別优秀的作品可参加年底评奖,最高可获千字千元。 林书白在心里算了一笔帐:“《麦琪的礼物》三千多字,《午餐》也有两千多字,《背影》属於散文,不適合投到《故事会》。稿酬按千字400元算,两篇加在一起也有两千多块钱。” 这对林书白来说称得上是一笔巨款了,要知道王秀兰在小学当老师一个月基础工资也就四千。 林书白继续翻著,看到一句话:“稿费可根据您提供的地址从邮局寄,也可打到银行卡上。” 银行卡?他没有银行卡,也办不了,得十八岁才行。 那就只能邮局匯款了。 了解清楚投稿的事情后接下来就是改稿了,林书白当然不会认为他能將稿子改的比原本要好,改稿的主要目的是將故事背景、主要人物等內容本地化,尤其是《麦琪的礼物》和《午餐》这两篇。 不然怎么解释他如此了解国外的物价和风土人情。这些都不是一句天才可以解释的。 更何况现在是2010年,国內网际网路还不像十几年之后那样,想了解什么信息,网上一查就都知道了。 最起码在高中时期,一切的作品都要符合人设。 他拿出信纸,准备先写《麦琪的礼物》。 才刚提笔,他想起刚才看到的投稿须知里有一条:手写稿要字跡工整,最好用方格稿纸,方便编辑统计字数。 看了眼自己用的横线信纸,皱了皱眉。家里好像有方格稿纸,王秀兰以前批作文用过。 林书白推门出去:“妈,咱家有方格稿纸吗?” 王秀兰正在厨房收拾:“有,在我书桌抽屉里,你自己拿。” 林书白去王秀兰房间,从抽屉里翻出一沓方格稿纸。他抽了几张,回到自己房间,重新开始写。 林书白在方格稿纸上写下標题:《麦琪的礼物》,然后划掉,改成《礼物》。 又想了想,再划掉,改成《最珍贵的礼物》。 最后定稿:《最珍贵的礼物》。 他开始动笔。 首先,人物名字要改。德拉——叫翠芳吧,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华夏女孩名字。吉姆——叫建国,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最常见的男孩名字之一,现在四十来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 其次,背景要改。纽约的公寓——改成魔都弄堂里一间十来平米的亭子间,窗户对著隔壁的厨房,每天下午能闻见邻居烧菜的香味。 然后,细节要改。德拉的金髮——改成一条又黑又长的辫子,从十八岁留到现在,从来没捨得剪。吉姆的金表——改成一块老怀表,是他爸临终前留给他的,表壳上刻著“自力更生”四个字,那是他爸当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时厂里发的奖品。 最后,情感內核要保留。一对贫穷的年轻夫妇,为了给对方买礼物,各自卖掉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妻子卖头髮给丈夫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丈夫卖手錶给妻子买了一套玳瑁发梳。结果发梳用不上了,表链也用不上了。但他们得到的,是比任何礼物都珍贵的东西——彼此毫无保留的爱。 他放下笔,读了一遍,眼眶有点热。 原作的情感还在,但已经彻底变成了华夏的故事。翠芳和建国,不再是德拉和吉姆,他们是2010年华夏大地上无数对普通夫妻中的一对。他们的贫穷、他们的爱、他们的牺牲,是华夏式的,是读者能懂的。 他数了数字数,三千五左右,比原版多了几百字,但篇幅仍在《故事会》的接受范围內。 检查完后,抬头看了看时间,已经凌晨一点多了。 林书白打了个哈欠,將笔放下。 “今天就先到这吧,《午餐》明天再改,后天一起寄出去。” 第4章 春华麵馆 星期六早晨,窗外工地依旧在施工。 昨晚睡得太晚,现在头还有点沉。他躺了一会儿,脑子里过了一遍今天的计划:上午跟父母去百货商店,下午回来写《午餐》,明天一起去邮局寄出去。 客厅里传来王秀兰的声音:“书白,起了没?” 他坐起来,揉了揉眼睛。阳光从窗帘缝隙里挤进来,在地板上拉出一条亮线。 早饭是稀饭、油条和咸鸭蛋。林建国已经吃完了,正坐在沙发上翻报纸,等著出门。王秀兰在厨房收拾碗筷,嘴里念叨著:“今天去市里人多,你俩跟紧点,別走散了。书白你看著点你爸,他一逛商场就找不著北。” 林建国放下报纸,急忙为自己狡辩:“我什么时候找不著北了?” “上次去百货大楼,你在电器区转了三圈才找到出口。” 林建国不说话了。 林书白剥开咸鸭蛋,用筷子挑出蛋黄,就著稀饭吃。油条有点凉了,但还脆。 “爸,”他抬头问,“去哪个百货商店?” “第一百货,南京路上的。”林建国说,“你妈说那儿秋装款式多,让你自己挑两件好的。你现在长个子,去年的衣服都短了。” 林书白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t恤,確实短了一截。十六岁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原主这半年窜了快十厘米。 吃完饭,父子俩出门。王秀兰送到门口,嘱咐道:“早点回来,別逛太晚。” 楼下,苏婉家没有动静,估计还在睡懒觉。 公交车上人不多,周末的早晨,进城的人还没那么多。林书白坐在靠窗的位置,林建国坐在他旁边,手里攥著钱包。 “爸,我妈怎么不去?”林书白问。 车窗外的街景一点点变化,城郊结合部的景象逐渐被越来越密集的楼房和商铺取代。 南京路步行街,人山人海。 第一百货大楼矗立在街口,玻璃橱窗里展示著各种秋装新款,穿著时髦的模特假人摆著姿势。门口进进出出的人流,有拖家带口的,有拎著大包小包的。 “这件怎么样?”林建国拿起一件藏青色的夹克,在他身上比划。 “还行。” “试试。” 林书白穿上夹克,站在镜子前。镜子里的少年瘦瘦的,衣服有点大,但款式还行。 “太大了,”林建国皱眉,“你试试小一码的。” 售货员翻了好一会儿,说:“这个款小一码的卖完了,要不看看別的?” 又试了几件,最后选中一件浅灰色的连帽卫衣,一件藏青色休閒外套,还有一条牛仔裤。林建国掏钱付帐,一共三百二十块,对於林建国的工资来说不算特別贵。 “够穿一季了。”林建国拎著袋子,满意地点头,“你妈看见肯定说好看。” 买完衣服,已经快十一点了。林建国看了眼手錶:“饿了没?找个地方吃饭。” “行。” 两人从百货大楼出来,在南京路上走著。周末的步行街人挤人,到处都是拎著购物袋的游客。路边的小吃店飘来各种香味,生煎、小笼包、炸串…… “吃啥?”林建国问。 林书白正想说话,目光扫过街角一家麵馆。店面不大,招牌也有些旧了,上面写著四个字:春华麵馆。透过玻璃窗,能看见里面坐满了人,热气腾腾的。 “吃麵吧。”林书白说。 “行。” 两人穿过马路,推开麵馆的玻璃门。一股热气和面香扑面而来,夹杂著猪油和葱花的香味。店里人声嘈杂,碗筷碰撞声、吸溜麵条声、服务员吆喝声混成一片。 “两位?里边请!”一个繫著围裙的中年女人迎上来,手里拿著菜单,“拼个桌行不?这会儿人多。” “行。”林建国点头。 女人把他们领到靠墙的一张桌子,那里已经坐了一个老头,正埋头吃麵。父子俩在对面坐下。 林书白接过菜单,扫了一眼。最便宜的阳春麵四块一碗,最贵的红烧牛肉麵十二块。 “爸,你吃啥?” 林建国凑过来看了看:“来个红烧牛肉麵吧,你呢?” “我也要牛肉麵吧。”他对服务员说。 “好嘞,两碗红烧牛肉麵——稍等啊!”服务员记下菜单,转身走了。 等面的功夫,林书白打量著店里。墙面有点发黄,贴著几张手写的菜单和褪色的年画。隔壁桌坐著一家三口,小孩正用筷子挑著麵条,妈妈在旁边给他擦嘴。 又扫了一眼柜檯,她正在给一桌客人结帐,笑著说著什么。她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看起来是个和气的人。 “这店有年头了。”林建国指了指柜檯说道。 林书白顺著林建国指的方向看去,柜檯旁边贴著一张红纸告示——“本店开业十五年”。十五年了,这家店在这条街上开了十五年。 林建国继续说道:“我年轻时候,刚上班那会儿,也老在这种小店吃麵。”林建国靠在椅背上,眼神有些悠远,“一碗阳春麵,两毛钱,再加个荷包蛋,那就是改善生活了。” 林书白没说话,听著父亲絮叨。 “后来跟你妈处对象,第一次请她吃饭,就是在南京路一家麵馆。”林建国笑了笑,“她点了一碗麵,我点了一碗麵,两个人对著吃,话都不敢多说。吃完我送她回家,一路上就说了三句话——『吃饱了吗』『饱了』『那我回去了』『好』。” 林书白忍不住笑了:“就这?” “就这。”林建国也笑,“后来你妈跟我说,那天回去她妈问她吃的啥,她说吃的面。她妈问跟谁吃的,她说不告诉你。她妈说是不是跟那个小林,她脸一下就红了。” 林书白想像著那个画面,觉得有点好笑,又有点暖。 面端上来了。 两碗红烧牛肉麵,汤色酱红,上面铺著几块牛肉和香菜。 【触发关键词】 【父子+面】 【《一碗清汤蕎麦麵》(栗良平)】 又触发了,这次作品又是完全没怎么听说过的。经过前几次的洗礼,这次的触发没有引起一丝波澜。 吃完饭,林建国说要去看看电器。家里那台老电视最近老是闪雪花,想换一台。於是一大一小又拐进商场,在电器区转悠。 电器区在商场四楼,一整层都是各种家电。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琳琅满目。几个穿著统一制服的售货员站在柜檯后面,有的在给顾客介绍產品,有的在閒聊。 林建国直奔彩电区。 “先生,看看电视?”一个年轻售货员迎上来,脸上带著职业性的笑容,“想买多大的?这边是国產的,那边是进口的。” 林建国点点头,开始在国產区转悠。长虹、康佳、tcl、海信……一台台电视摆成一排,屏幕上放著统一的演示画面——风景片,色彩艷丽,画面清晰。 “这款不错。”林建国停在一台29寸的康佳面前,“多少钱?” “这款啊,”售货员走过来,“1899,纯平的,带超重低音,效果特別好。” 林建国凑近看了看,又绕到侧面瞅了瞅接口:“有优惠吗?” “现在买送一根高清线,再送一年延保。”售货员说,“您要是今天定,我可以再申请个小礼品。” 林建国没说话,又去看旁边的几台。林书白跟在他后面,看著他一会儿蹲下看型號,一会儿站起来比划尺寸,一会儿又跟售货员问这问那。 “这款海信的多少钱?” “1699,比康佳那款便宜两百,功能差不多。” 林建国又看了半天,最后站直身子,揉了揉腰,对售货员说:“我再看看,谢谢啊。” 售货员脸上的笑容淡了一些,但还是礼貌地点点头:“行,您慢慢看,有需要叫我。” 林建国又转了一圈,在进口区也看了看。索尼、松下、东芝……那些电视看著確实漂亮,但价格也漂亮,最便宜的都要三千多。 他站在一台索尼电视前面看了好一会儿,屏幕上正放著一个海底世界的画面,鱼群游来游去,色彩真实得像是隔著玻璃缸看。 “这个多少钱?”他问。 “3499。”售货员说,“纯进口的,效果您也看见了,国產的比不了。” 林建国没接话,又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爸,不看了?”林书白跟上他。 “不看了,太贵。”林建国摇摇头,“等过年再说吧,说不定能便宜点。” 可能是因为早上被王秀兰说了,或者是因为不想在儿子面前丟了面子,林建国在出去的路上经常左右打量。所以这次倒没有在电器区绕三圈。 回到家,王秀兰正在阳台晾衣服。看见他们回来,擦了擦手迎上来:“买著了?让我看看。” 林书白把袋子递给她。王秀兰一件件拿出来看,摸了摸料子,又让林书白上身试了试,最后点点头:“还行,你爸眼光有进步。” 林建国在旁边得意地笑。 “电视呢?”王秀兰问,“不是说去看电视吗?” “没买,”林建国往沙发上一坐,“看上的太贵,便宜的又不想要,等等再说。” 王秀兰没多说,只是“哦”了一声,继续去阳台晾衣服了。 林书白回自己房间,关上门,坐到书桌前。 他从抽屉里拿出方格稿纸,又拿出昨晚写的《最珍贵的礼物》读了一遍。三千五百字,字跡还算工整,个別地方有涂改,但整体能看。 接下来是《午餐》了。 毛姆的《午餐》讲的是一个年轻作家被一位女士蹭饭的故事。女士说“我只吃一道菜”,结果一道接一道地点,从鮭鱼到鱼子酱到香檳到芦笋到冰淇淋到咖啡,把年轻作家吃破產了。最后她终於停下来,心满意足地说:“你看,我说过我只吃一道菜吧。” 讽刺的是,这位女士身材很瘦,她反覆强调自己“从不吃午饭”,却在点菜时毫不手软。 和修改《麦琪的礼物》是一个路子,改人名,改背景。 那位女士——叫张女士,四十来岁,自称“文艺爱好者”。年轻作家——叫小毛,二十出头,刚在杂誌上发表了几篇短文。餐厅——改成魔都法租界一家小西餐馆。鮭鱼改清蒸鱸鱼,鱼子酱改蟹黄,芦笋改冬笋…… 对话要保留。张女士每次点菜都说“我只吃一道菜”“我不吃午饭”“我只是稍微尝一点”,然后心安理得地吃著最贵的菜。小毛看著菜单上的价格,心在滴血,面上还得保持微笑。 最后那一段也要保留。张女士离开时说:“你请我吃了一顿很不错的午餐,我过得非常愉快。”多年后,小毛收到一封信,信上说她“死於心力衰竭”——他想起那顿午餐,忍不住想,她到底吃了多少东西,才把心撑破? 写到晚上七点多,终於写完。两千八百字,比原版多了几百,但篇幅合適。 林书白把两篇稿子並排放在桌上,《最珍贵的礼物》三千五,《午餐》两千八,加起来六千三百字。按千字四百算,就是两千五百多块。 他放下笔,活动了一下手腕。窗外天已经黑了。 王秀兰敲门:“书白,吃饭了。” “来了。” 晚饭是红烧肉、炒青菜和番茄蛋汤。王秀兰喝著汤,问:“今天怎么一直关著门?写作业呢?” “嗯,写完了。” 吃完饭,林书白帮王秀兰收拾了碗筷,又回了房间。 他坐到书桌前,盯著桌上的方格稿纸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拿出一张新的稿纸。 《一碗清汤蕎麦麵》 这是今天触发的,在回来的路上林书白已经读完了这篇文章。 原作的故事发生在大年夜,岛国札幌的“北海亭”麵馆。丈夫因车祸离世、留下巨债的母亲,带著两个儿子连续三年在打烊前到店,羞怯的点一碗清汤蕎麦麵。 善良的店主夫妇没有怠慢,反而悄悄多加分量,並安排到温暖的座位。 之后多年,老板夫妇始终为他们保留那张“二號桌”。14年后,长大成人、还清债务的母子三人重返麵馆,各自点了一碗麵,向店主致谢。 故事不算复杂,主要改编后不能破坏原文里那种温暖的感觉。 第5章 投稿 林书白把笔搁在桌上,往后一靠,闭上眼。 他脑子里冒出中午那家麵馆。 春华麵馆。 玻璃门推开的时候会吱呀响,一股热气混著面香扑过来。墙上贴的年画顏色都淡了,吊扇转起来有声音。 柜檯旁边贴了张红纸,上面写著“本店开业十五年”。 系蓝布围裙的女人站在收银台后面,往店里看了一圈。她笑的时候,眼角有褶子。 隔壁桌的小孩,妈妈把麵条卷在筷子上,吹几下才餵过去。 父亲说过,他年轻时候吃阳春麵,第一次请母亲吃饭就是去的麵馆。 如果“北海亭”变成“春华麵馆”呢? 大年夜改成除夕夜呢? 母亲是个下岗女工,两个儿子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小学呢? 老板夫妇就是那个系蓝布围裙的女人和她丈夫呢? 他重新拿起笔。 人物名字:母亲——叫秀英吧,普通的名字。大儿子——叫志强,小儿子——叫志明。麵馆老板娘——就叫春华嫂,麵馆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背景:不是北海道札幌,是魔都老城厢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子。春华麵馆开了十五年,街坊邻居都认识。麵馆不大,七八张桌子,墙上的年画已经褪色,吊扇转起来会嘎吱响。 时间:不是昭和年代,就是现在,2010年。但故事从很多年前的除夕夜开始,一直讲到今天。 细节:麵馆的格局,收银台的位置,墙上贴的年画,吊扇的嘎吱声,门口那张开业十五年的告示……他把今天中午看到的那些画面,一点点写进稿纸里。 他写秀英第一次带著两个儿子走进春华麵馆的那个除夕夜。外面下著雪,店里热气腾腾。志强和志明紧紧跟在母亲身后,眼睛却忍不住往別人桌上的面碗里瞟。春华嫂看见那个最小的孩子直勾勾盯著邻桌的面,却一声不吭,只是咽了咽口水。 秀英犹豫了很久,最后说:“一碗清汤蕎麦麵。”春华嫂愣了一下,看了看那两个孩子,没说什么,转身进了厨房。她多抓了一把面,多舀了一勺汤,端出来的时候对丈夫说:“一样的,就一碗。”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解无聊,101??????.??????超实用 全手打无错站 一年又一年,每年除夕夜,秀英都带著两个孩子来。每年都只点一碗麵。春华嫂每年都偷偷多放半份,每年都说“一样的”。有一年除夕雪特別大,母子三人来的时候浑身是雪,春华嫂给他们倒了三杯热水,让他们暖和了再吃。临走的时候,秀英深深鞠了一躬,说:“谢谢,祝你们过个好年。” 有一年除夕,母子三人没来。第二年也没来。春华嫂有时候会念叨:“那母子三个,不知道怎么样了。”她丈夫说:“可能孩子大了,去別处了吧。”春华嫂没再说话,只是每年除夕夜,都会在收银台旁边多摆三双筷子。 十几年后,一个大年三十的晚上,两个穿著体面的年轻人扶著一个头髮花白的女人走进麵馆。他们要了三碗清汤蕎麦麵。结帐的时候,大儿子多付了十倍的钱。他说:“老板娘,这些年,谢谢您的那半份面。” 春华嫂愣在那里,看著那三碗面冒著的热气,眼眶红了。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只是问:“今年雪大,路上好走吗?”秀英点点头,眼眶也红了。 写到这儿,林书白自己的眼眶也有点热。 他继续写最后一段: “外面还在下雪。春华嫂站在店门口,看著那母子三人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尽头。雪越下越大,把他们的脚印都盖住了。她转过身,看见丈夫正在收拾碗筷,三只碗都空了,汤都喝得乾乾净净。 『今年的雪真大。』丈夫说。 『嗯。』 『明天还营业吗?』 『营业。』春华嫂说,『大年初一,说不定还有人来吃麵。』 她走进厨房,围裙上还沾著麵粉。外面的雪还在下,春华麵馆的灯还亮著。那盏灯在风雪里一晃一晃的,照著门口那块写了十五年的招牌。” 他放下笔,读了一遍。 窗外,晚风轻轻吹进来,带著一丝凉意。 他看了眼时间,凌晨一点四十。 这一写,就写了三个多小时。 他把稿子从头到尾又读了一遍。三千八百字。比原作长了一点,但他觉得刚刚好。 那些细节——春华嫂的目光,收银台的位置,墙上的年画,吊扇的嘎吱声,门口那张开业十五年的告示——都是从今天中午那家麵馆里来的。 他想起那个系蓝布围裙的女人。不知道她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母子。不知道她的麵馆开了多少年,经歷过多少个除夕夜。 林书白把稿子小心地放回抽屉,关上檯灯。 窗外,工地上的打桩声早就停了。远处的高架桥上,车流稀疏。2010年的魔都,凌晨时分终於安静下来。 他躺到床上,闭上眼睛。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周日早晨。 林书白翻身坐起来,看了眼书桌上那沓方格稿纸。三篇稿子叠在一起,《最珍贵的礼物》《午餐》,还有昨晚刚写完的那篇。他把《一碗清汤蕎麦麵》改成了《春华麵馆》,麵馆的名字改了,故事也彻底变成了魔都的故事。 林书白看了眼手錶,早上八点十分。今天是星期天,不用上学。他穿好衣服,把三篇稿子装进书包,推门出去,他打算去问问老板娘愿不愿意用她家麵馆做背景,昨天脑子一热就用了人家麵馆的名字,也不知道知道老板娘是不是真的叫春华。 “起了?”王秀兰正在盛粥。 “嗯。”林书白接过碗,“妈,我今天要出去一趟,去南京路,有点事。” 王秀兰看了他一眼,没多问:“早点回来。” “知道了。” 林书白匆匆喝完粥,背上书包出了门。刚走到五楼拐角,就看见苏婉家的门开了。 苏婉探出头来,头髮还没梳,乱糟糟地披著,身上穿著一件宽大的睡衣,上面印著米老鼠。她手里拿著一袋牛奶,正叼著吸管喝。 “林书白?”她含糊不清地说,“你这么早去哪儿?” “出去一趟。” “去哪儿?”苏婉把牛奶袋从嘴里拿开,眼睛亮了起来,“星期六你窝在家里写作业,星期天倒往外跑?不对劲。” “没什么不对劲的,就是去办点事。” “什么事?”苏婉追问道,上下打量他,“你背著书包,装的什么?” 林书白犹豫了一下。苏婉跟他从小一起长大,有什么事从来瞒不住她。他拉开书包拉链,把三篇稿子拿出来给她看。 “我写了三篇故事,”他说,“想去投稿。” 苏婉接过稿纸,翻了翻,眼睛越瞪越大:“你写的?什么时候写的?” “这几天。” “你还会写故事?”苏婉把稿纸递还给他,满脸不可思议,“投到哪儿?” “《故事会》。” 苏婉愣了两秒,然后把牛奶袋往嘴里一塞,转身就往屋里跑:“你等我!我换衣服!我跟你一起去!” “你不用陪我去——” “等著!” “砰!” 林书白站在楼梯口,无奈地笑了笑。不到五分钟,苏婉就换好衣服冲了出来,头髮用皮筋扎了个马尾,外套套在身上,拉链都没来得及拉。 “走走走。”她拉著林书白就往楼下走。 两人走到公交站,正好来了一辆车。 站在公交车后门旁边。苏婉拽著扶手,凑过来问:“你写的什么故事?给我讲讲唄。” “三篇,一篇写一对穷夫妻给对方买礼物,各自卖了最珍贵的东西。一篇写一个年轻作家请客吃饭,被客人吃破產了。还有一篇写一个麵馆,一个温暖的麵馆。” “感觉你写的都奇奇怪怪的,我还以为你写的事武侠故事呢。”苏婉回答道。 “以后有机会的。” 苏婉歪著头看他,眼神有点奇怪,突然问道:“你以前不写东西啊,怎么突然写起故事来了?” 林书白顿了顿:“就是突然想写。” 苏婉没再追问,只是“哦”了一声。 到了南京路,林书白带著苏婉拐了个湾,春华麵馆的招牌就在前面。 “不是去投稿吗?来这干嘛?”苏婉打量了一下周围。 “麵馆那篇,我照著那家店写的,所以今天得去问问人家同不同意。” 林书白推开门,玻璃门吱呀响了一声。 “来啦?里头坐呀!”柜檯后面传来女人的声音,带著魔都口音。 繫著蓝布围裙的周春华抬起头,看见林书白就笑了:“噢,是儂啊。今朝哪能又来了?” “阿姨,我想跟您说点事。”林书白走过去,“这是我同学,苏婉,陪我来的。” 苏婉乖巧地喊了一声:“阿姨好。” “好好好。”周春华点点头,“啥事体啊?” “阿姨,您贵姓?” “我姓周,周春华。这店就是以我名字起的。” 林书白从书包里拿出《春华麵馆》的稿子,递给她:“周阿姨,我写了一篇文章,写的就是您这家麵馆。我用了您店的名字,也照著您的样子写了里面那个老板娘。我想把这篇稿子投到《故事会》去发表,所以想问问您同不同意。” 周春华接过稿纸,戴上老花镜,慢慢看起来。苏婉站在旁边,好奇地探头探脑。 店里很安静。隔壁桌的客人吃完面走了。 周春华读完最后一段,摘下老花镜,把稿纸轻轻放在桌上:“这写的……是我?” “我是照著您这店写的,但故事是编的,那个秀英和她的两个孩子都是假的。就是觉得您这店特別好,想写下来。” 周春华点点头:“发表了好呀,让更多人看看。用我这店名字,用我样子,都勿搭界额(都没关係)。” “谢谢周阿姨。” “勿用谢。”周春华指了指稿纸,“不过儂要改个地方。我店开了十七年了,勿是十五年。” “好。”林书白拿笔当场改了。 周春华看著改完的稿子,笑了笑:“小囡写得好呀,读了海暖洋洋额(暖洋洋的)。” 苏婉在旁边一直没说话,这时候突然插嘴:“阿姨,您真大方,换了我肯定不好意思让別人写。” “有啥勿好意思啦。”周春华摆摆手,“写得好就是写得好。儂啊,以后也写写,说不定比伊还灵光。” 苏婉吐了吐舌头。 林书白把稿子收好,站起来道別。走到门口,身后传来周春华的声音:“下趟来吃麵啊!” “一定来!” “那现在去哪儿?回家?” 林书白看了眼街对面的邮局:“去寄稿子。” 两人过了马路,走进邮局。林书白买了一个大信封,坐在椅子上,把三篇稿子又检查了一遍。《最珍贵的礼物》《午餐》《春华麵馆》,三篇都装进去。 他拿起笔,在大信封上写地址。写到一半,突然停住了。 “怎么了?”苏婉凑过来看。 “投稿须知上说要標明投给哪个编辑。《故事会》分红版和绿版,两个版有不同的编辑。” “那投哪个?” 林书白想了想,翻开书包里带来的那本《故事会》。 徵稿启事底下用小字写著:“来稿请务必在信封上註明『红版』或『绿版』,以便编辑分拣。” “得选一个。”林书白说。 “你写的这几个故事,算什么类型?”苏婉问。 林书白想了想。《最珍贵的礼物》是温情故事,《午餐》带点讽刺,《春华麵馆》也是温情向。他翻了翻手里的杂誌,红版的风格偏都市、情感、世相,绿版偏民间、传奇、悬疑。 “投红版吧。” 他在信封右下角工工整整地写上:“红版编辑收”。 然后在寄件人一栏写上自己的名字和家里的地址。 把信封封好,走到邮筒前面。苏婉跟在他后面,看著他投进去。 信封落进去的时候,发出轻轻的“咚”一声。 “就这样?”苏婉问。 “就这样。” “什么时候能有消息?” “不知道。”林书白看著邮筒。 “可能一周,可能两周。也可能没消息。” “怎么可能没消息?写这么好,肯定能发表”苏婉撇了撇了嘴说到。 林书白没说话,只是笑了笑。 两人走出邮局,阳光已经铺满了整条街。九月的魔都,天高云淡,南京路上人来人往。 林书白说:“走吧,请你吃生煎。” “真的?”苏婉眼睛一亮,“那我不客气了。” “你客气过吗。” 两人穿过步行街,往小吃店的方向走。苏婉走在前面,嘴里还在念叨:“你什么时候学的写故事啊?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有这本事……” 林书白跟在她后面,听著她絮絮叨叨,没有回答。 阳光照在他脸上,暖洋洋的。 接下来就是等待了。 第6章 雨 周一早晨,天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 林书白到教室的时候,苏婉已经在座位上了。她正拿著一本《故事会》翻来覆去地看,听见脚步声抬起头,压低声音问:“有消息没?” 林书白把书包塞进抽屉,“才过了一天,哪有这么快。” 苏婉把杂誌塞回去,“我就是著急嘛。” 上课铃还没响,教室里闹哄哄的。几个男生在过道里追逐打闹,撞得桌椅歪歪斜斜。前排的女生凑在一起传纸条,时不时发出压抑的笑声。 这时,一个圆脸男生从前排晃过来,一屁股坐在他前面的空位上,转过身来趴在林书白的桌上:“林书白,数学卷子写完没?借我抄抄。” 刘洋,外號“胖子”,班里有名的社交达人。这人跟谁都能聊两句,跟原主也算熟,准確地说,他跟谁都算熟。 刚开学没几周,他已经跟全班大部分人混熟了,上课接话茬、下课到处串,走到哪儿都能听见他的大嗓门。至於学习成绩嘛,开学摸底考在班里排三十多名,数学尤其差,他自己倒是一点不著急。 卷子写完了,別全抄,改两道”林书白从书包里抽出数学卷子递给他。 “放心放心,我有数。”刘洋接过卷子,眼睛亮了一下,压低声音说,“誒,你们知道吗,下个月有个作文比赛。” 苏婉仿佛来了兴趣,“什么作文比赛?” “全市中学生作文大赛,”刘洋掰著手指头数,“一等奖奖金五百块呢,还有奖状,听说高考还能加分,不知道真的假的。” “你从哪听来的?”林书白问道。 刘洋嘿嘿一笑说道:“老陈上星期五在办公室说的,我正好去交检討,偷听到的。” “你怎么又写检討了?”苏婉一脸嫌弃。 刘洋挠挠头,“上星期三英语课睡觉,被孙老师逮著了,没事,写了八百字,凑够了。” 上课铃响了。刘洋赶紧转过身去,把自己的卷子塞进抽屉里。 第一节课是英语。孙老师踩著高跟鞋走进来,面无表情地把教案往讲台上一摔:“把课本翻到第四十二页,上节课讲到动词的时態,今天继续。” 林书白看了一眼课本,內容很简单,初中就学过了。他索性开始想作文比赛的事。 全市中学生作文大赛,一等奖五百块。钱不算多,但如果能拿个奖,对投稿《故事会》也是个助力——一个高一学生,又是投稿又是获奖,说出去至少有个由头。 不过老陈自己选人,不知道会选谁。他语文成绩不算拔尖,作文也中规中矩,以前从来没在这方面冒过头。 正想著,胳膊被苏婉捅了一下。 “想什么呢?”苏婉小声问,“老师叫你呢。” 林书白抬起头,发现孙老师正盯著他,手指敲著黑板:“林书白,这个空怎么填?” 黑板上写著一个例句:“i ___(watch) tv when she came in.” “was watching.”林书白说。 孙老师点点头:“对,坐下吧。上课別走神。” 林书白坐下来,苏婉在旁边偷笑,小声不知道说了句什么,不过从口型看应该是“活该”。 上午最后一节课是语文。老陈照例踏著铃声进教室,腋下夹著教案。 “今天不讲新课,讲作文。”老陈说到。 底下响起一片哀嚎。老陈不为所动,从教案里抽出一沓作文本,翻到其中一本:“上星期的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我批完之后发现一个问题——大家的理想都差不多,不是当老师就是当医生,要不就是当警察。全班四十五个人,有三十八个写的这三样。” 他顿了顿,拿起一本作文本:“只有少数几个同学写的不一样。比如这个——” 他翻开作文本,念道:“我的理想是开一家书店。书店不用太大,但要有整面墙的书架,要有木头桌子,要有热茶。我想每天坐在柜檯后面,看各种各样的人进来挑书,听他们聊天,看他们笑。如果有人买不起书,我就让他们坐在店里看,看到关门为止。” 老陈合上作文本:“这是谁写的?” 最后一排有个女生怯怯地举了手。林书白回头看了一眼——是个扎马尾的瘦小姑娘,戴著厚厚的眼镜,平时不怎么说话。 “写得好。”老陈点点头,“有画面感,有真情实感,不像有些同学写的『我要当老师,因为老师是蜡烛』——你们自己信吗?” 底下有人没忍住笑了出来。 老陈只是看了一眼那个笑出声的同学,继续说到:“写作文最怕的就是假。假话、假情感、假理想。你们这个年纪,正是最有想法的时候,別把自己框死了。” 下课铃响了。老陈端起搪瓷杯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停下来,回过头说了一句:“对了,下个月有个全市中学生作文大赛,每个班三个名额。有兴趣的可以找我报名,我看了上星期的作文,心里大概有数了。” 刘洋从前排转过头来,一脸“我说什么来著”的表情:“看见没?我的情报什么时候出过错。” “你那叫情报吗?那叫偷听。”苏婉懟回去。 刘洋不跟她爭,转头看林书白:“走,食堂吃饭去?” “行。”林书白站起来。 三个人往食堂走。走廊里人挤人,刘洋走在前面开路,嘴里喊著“让一让让一让”,活像一辆开路的警车。苏婉跟在后面,时不时跟认识的人打招呼。 食堂在一楼,打饭的窗口排著长队。空气里瀰漫著红烧肉和炒青菜的味道,还有一股食堂特有的油腻味。林书白排在队伍里,刘洋站在他后面,垫著脚往前看。 “今天有鸡腿!”刘洋兴奋地说。 打好饭,三个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刘洋的盘子里除了鸡腿还有红烧肉、炒鸡蛋和一大碗米饭,堆得像小山一样。苏婉看了一眼,嘖嘖两声:“你是来吃饭的还是来进货的?” “长身体嘛。”刘洋咬了一口鸡腿,含糊不清地说,“我妈说了,男孩子要多吃。” 吃完饭,三个人往回走。走到教学楼底下的时候,刘洋突然拉住林书白的袖子:“书白,你不打算报名?” 林书白愣了一下:“我?” “对啊,你语文又不差,作文也还行,试试唄,万一选上了呢。”刘洋说道。 “再说吧。” 下午第一节课是数学。林书白坐在座位上,看著窗外发呆。天空比早上更暗了,乌云压得很低,像是隨时会下雨。 苏婉在旁边翻数学课本,嘴里念念有词。刘洋趴在前面睡觉,呼嚕声都出来了。 林书白收回目光,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卡西欧手錶。黑色錶盘,数字显示,简单实用。父亲送的,考上高中的礼物。 作文比赛的事,他在犹豫。不是怕写不好——他脑子里有前世几十年的阅读积累,哪怕不靠系统解锁的经典作品,自己写一篇参赛也绰绰有余。他犹豫的是,要不要这么早就在学校里冒头。 投稿《故事会》是匿名的,编辑和读者只看到故事,不会知道作者是谁。但作文比赛不一样,获奖了名字会公示,老师同学都会知道。一个以前作文中规中矩的学生,突然写出能拿奖的文章,怎么解释? 可转念一想,他总不能一直藏著掖著。系统还会解锁更多作品,他迟早要走到台前。与其到时候突然冒出来惹人怀疑,不如一步一步来,让人慢慢接受“林书白会写东西”这个事实。 放学的时候,雨终於下起来了。 豆大的雨点砸在教学楼的窗户上,噼里啪啦响成一片。走廊里挤满了等雨停的学生,有人打电话让家长送伞,有人乾脆把书包顶在头上往外冲。 林书白和苏婉站在一楼大厅的门口,看著外面瓢泼的大雨发愁。 “我没带伞。”苏婉苦著脸说。 “我也没带。” “那怎么办?” 林书白看了看天,雨势一点没有变小的意思:“等一会儿吧,说不定马上就停了。” “这雨哪像马上停的样子。”苏婉嘆了口气继续说到:“我妈今天晚自习,家里没人,我爸也不在家,没人给我送伞。” 刘洋从后面钻出来,手里撑著一把蓝色格子伞,伞面上印著“xx保险公司”的字样,一看就是赠品。 “你们没带伞?”刘洋问,“我家近,走回去就行,伞借你们?” “那你怎么办?” “我跑回去唄。”说著刘洋把伞往苏婉手里一塞。 说完不等他们反应,把书包往头上一顶,衝进雨里,胖乎乎的身影很快消失在雨幕中。 苏婉举著伞,看了看林书白:“这伞够大,一起走吧。” 两个人撑著伞往校门口走。雨太大了,伞根本遮不住两个人,林书白的左半边肩膀湿了一大片。苏婉往他那边靠了靠,胳膊挨著胳膊,谁也没说话。 走到公交站台,等车的人排了很长的队。雨小了一些,但风大了,吹得站台上的gg牌哗哗响。 “你今天怎么了?”苏婉忽然问。 “什么怎么了?” “感觉你心不在焉的,上课走神,吃饭也不怎么说话,是不是稿子的事?”苏婉看著他。 “不是。”林书白想了想继续说:“就是在想作文比赛的事。” “你想参加?” “在考虑。” 苏婉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觉得你应该参加。” 林书白转头看她。 “你那三篇故事写得那么好,参加作文比赛肯定没问题。而且老陈一直挺喜欢你的,说不定他本来就打算选你。” “你怎么知道老陈喜欢我?”林书白好奇的问道。 “他上课老往你这边看,你以为我没注意?” 公交车来了,两个人挤上去,照例没座位,站在后门旁边拉著扶手。车窗外的雨还在下,路灯的光晕在雨水里化开,变成一团一团模糊的橙色。 “林书白。”苏婉忽然叫了他一声。 “嗯?” “你那三篇故事,写得真好。” 林书白愣了一下,转头看她。苏婉没看他,望著车窗外的雨,侧脸的线条在昏黄的车厢灯光下显得柔和。 “我就写不出来,”她继续说,“我写作文都费劲。你以前也不写东西,突然就会写了,而且写得那么好。” 她转过头来,眼睛亮亮的:“我觉得你以后肯定能成大事。” 林书白被她说得有点不好意思:“別瞎说,就几篇故事而已。” “不是瞎说。”苏婉很认真地说,“我就是有这种感觉。你跟我认识的其他人都不一样。” 公交车到站了。两个人下车,雨已经小了很多,只剩毛毛细雨。他们走过小区门口的保安亭,收音机里还在放邓莉君的歌,这次是《甜蜜蜜》。 走到苏婉家门口,她把伞收好递给他:“伞你拿著,明天还给刘洋。” “行。” 苏婉推开门,走进去,又回过头来:“林书白。” “嗯?” “明天见。” 她笑了笑,转身,关门。 六楼,钥匙插进锁孔,门开了。 “回来啦?”王秀兰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嗯。” “淋湿了?快去换衣服,別感冒了。” 林书白换了拖鞋,走进卫生间。镜子里的少年头髮湿了一半,校服外套上全是水渍。他拧开水龙头,热水冲在手上,慢慢暖过来。 窗外,雨还在下,打在窗户上发出细碎的声响。远处工地上的塔吊在雨雾里若隱若现,像一根巨大的指针,指向看不见的方向。 他擦乾手,回到自己房间,坐到书桌前。桌上还摊著那天晚上写稿子用的方格稿纸,笔帽没盖,墨水已经干了。 系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触发,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消息,作文比赛不知道老陈会选谁。 但没关係。 来日方长。 他闭上眼,嘴角微微上扬。 窗外,雨渐渐小了。远处的霓虹灯在雨雾里亮著,把半边天映成橘红色。工地上的打桩声早就停了,只剩下雨打在梧桐叶上的声音,沙沙沙,像翻书页的声音。 第7章 背影 星期二早上,天总算晴了。 昨夜的雨把空气洗得乾乾净净,梧桐树的叶子绿得发亮。 林书白昨晚琢磨了半天,还是决定报名。 与其藏著掖著,不如趁这个机会,让人慢慢习惯“林书白会写东西”这件事。 到教室的时候,苏婉已经在座位上了。她今天扎了个高马尾,露出一截白净的后颈,正低著头翻一本杂誌。 “早啊。” 苏婉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今天看著还行嘛,想明白了?” “嗯。” “真的假的?你决定好要去报名?”苏婉眼睛睁大了点。 “对。” “太好了!”苏婉差点站起来,被林书白看了一眼,又坐回去了,“那你什么时候找老陈?” “今天吧,课间的时候。” 前排的刘洋转过来,嘴里还咬著半个包子:“报啥名?作文比赛?” “嗯。” 刘洋一拍桌子,包子馅儿掉出来一块,落在桌上。“我就说嘛,你语文又不赖,不去白不去。老陈肯定高兴。” “你怎么知道?” “我昨天去办公室交检討,听见老陈跟隔壁班老师聊天,说咱们班有几个作文写得可以的,还提了你名字。” 林书白愣了一下:“提到我了?” “对啊,他说林书白这个学生,底子不错,就是平时不怎么表现,得推一推。”刘洋学老陈的语气学得惟妙惟肖,连搪瓷杯端著的姿势都模仿出来了。 苏婉在旁边笑出了声。 林书白没说话,心里却有点意外。他一直以为自己在语文课上不算突出,作文也中规中矩,没想到老陈会注意到他。 全市中学生作文比赛,主题隨便,体裁隨便,字数八百到两千。一等奖五百块,二等奖三百,三等奖一百,优秀奖就一张纸。 比赛分两轮。初赛是学校自己选,每个班交三篇上去,学校再挑十篇送到市里。复赛是市里统一评。 也就是说,他得先过老陈这关,再过学校这关,才能到市里比。 “挺麻烦的。”林书白想道。 上午最后一节课是语文。 老陈照例踏著铃声进来,把搪瓷杯往讲台上一放,教案摊开,然后抬头扫了一眼全班。 “上回说了作文比赛的事。今天定名额,想报名的下课来找我。” 老陈照例踏著铃声进来,把搪瓷杯往讲台上一放,教案摊开,然后抬头扫了一眼全班。 “上节课讲了作文,我说过下个月有全市作文比赛的事。今天把名额定下来,有兴趣的同学下课来找我。” 下课铃响了。老陈端起搪瓷杯往外走,林书白站起来跟了上去。 走廊里人来人往,老陈走得不快,搪瓷杯里的水晃出来一点,洒在地上。他走到办公室门口,推开门,回头看见林书白跟在后面。 “林书白?有事?” “陈老师,我想报名作文比赛。” 老陈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进来吧。” 办公室不大,六张桌子挤在一起,墙上贴著课程表和值日表。老陈的桌子在靠窗的位置,桌上摆著一摞作文本、一个笔筒、一盏檯灯。 老陈坐下来,指了指旁边的椅子:“坐。” 林书白坐下。老陈拧开搪瓷杯的盖子,喝了一口水,然后看著他。 “怎么想参加了?” “想试试。”林书白说到。 老陈点点头,没说话,从桌上那摞作文本里翻出林书白的那本,翻开来看了一会儿。 “你之前的作文,写的是《我的理想》,你说你想当一个作家。” 林书白愣了一下。原主的记忆告诉他,之前的作文確实是原主写的,但內容他已经记不清了。 老陈翻开的那一页写著: “我的理想是当一个作家。我想写很多很多故事,让很多人看到。我觉得故事是有力量的,能让人笑,也能让人哭。我想写出那种让人看完之后还想再看一遍的故事。” 林书白看著那些字,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大概是原主唯一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写下自己的理想。 “写得不算特別好,但里面有一句话打动了我,故事是有力量的”老陈合上作文本说到。 老陈又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表格,递给他。 “把这张表填了,这周五之前交一篇作文给我,题材不限,字数不限。我看了之后再决定能不能代表班里去参加学校的初选。” 林书白接过表格,上面印著“全市中学生作文大赛报名表”几个字,下面是一排排需要填写的空格。 “谢谢陈老师。” “別急著谢,”老陈端起搪瓷杯,“你的作文我看过,中规中矩,不算差,但也不算拔尖。如果想拿奖,得拿出点真东西来。” 林书白站起来,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走出办公室,林书白低头看著手里的报名表,心里开始盘算写什么。 老陈的要求很明確——拿出点真东西来。不能敷衍,不能应付,得写一篇真正能打动人、让人记住的作文。 他脑子里闪过很多选择。那些系统解锁的作品,《麦琪的礼物》《午餐》《背影》《春华麵馆》,每一篇都有足够的份量。但问题是,这些作品已经投给了《故事会》,万一发表了,到时候作文比赛又拿出来,会不会有问题? 而且,《背影》是散文,適合比赛。《春华麵馆》偏小说,也可以。但他得选一篇最適合的。 正想著,苏婉从后面追上来:“怎么样?老陈怎么说?” “让我这周五之前交一篇作文给他看看。” “那你写什么?” “还没想好。” 苏婉歪著头想了想:“你那天给我看的《春华麵馆》就写得特別好,要不就把那个交上去?” “那篇已经投给《故事会》了,万一发表了,比赛这边再用,不合適。” “那就新写一篇唄。” 林书白没说话,脑子里却在想另一件事。 《背影》。 这篇散文是前几天触发的,父亲递橘子的时候解锁的。全文一千三百字,写的是父亲送儿子去车站,在月台上爬过铁轨买橘子的背影。 朱自清的文字朴实无华,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人心上。那种沉默的、笨拙的、不善言辞的父爱,通过一个背影,写得淋漓尽致。 这篇散文没有投给《故事会》,因为它不是小说,不適合那本杂誌的风格。但如果拿来参加作文比赛,正好合適。 而且,它有一个天然的优势——真实。 林书白想起那天晚上,父亲递给他橘子的样子。没有多余的话,只是简单的一句“饭后吃点水果,补充维生素”。那种笨拙的关心,和《背影》里的父亲如出一辙。 如果把《背影》改编成自己的故事,把朱自清的父亲换成林建国,把浦口火车站换成魔都火车站,把那些细节换成自己生活的细节——那就不是抄袭,而是创作。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再创造。 他越想越觉得可行。 下午的课林书白没怎么听进去,脑子里全是《背影》的句子。 “我看见他戴著黑布小帽,穿著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蹣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 放学后,林书白没有跟苏婉一起走。他去了学校的图书馆。 图书馆在教学楼的四楼,不大,两间教室打通,靠墙摆著一排书架,中间放著几张长条桌。管理员是个退休返聘的老太太,戴著老花镜坐在门口看报纸。 林书白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拿出笔和稿纸。 他决定今晚就把《背影》改出来。 但改之前,他需要想清楚一件事:这篇作文,他想表达什么? 《背影》的原作,表达的是儿子对父亲的愧疚和怀念。朱自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二十多岁了,回想起八年前父亲送他去车站的场景,才真正理解了父亲的爱。 他今年十六岁,高一学生。如果以这个年纪的视角来写,不应该有那么深的愧疚和感悟,而应该是一种“当时只道是寻常”的懵懂,以及事后回想起来才慢慢体味到的温暖。 这才是真实的。 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不会在父亲给他买橘子的时候就泪流满面。他会觉得理所当然,甚至会觉得父亲囉嗦、多事。只有多年以后,经歷过一些事情,才会突然明白,那些看似平常的瞬间,其实藏著最深的爱。 但他不能写“多年以后”,因为这是作文比赛,要求写当下的生活和感悟。他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能展现《背影》的力量,又符合一个高一学生的视角和情感。 林书白想了很久,最后决定这样写: 以一个十六岁少年的视角,写一次和父亲出行的经歷。地点就设在魔都火车站,时间是去年冬天。父亲送他坐火车去杭城参加一个什么活动(可以编一个),在候车的时候,父亲说去买点东西给他路上吃。 然后,他看见父亲的背影。 不是爬月台买橘子,而是穿过拥挤的人群,在候车厅的小卖部前排队。父亲个子不高,在人堆里被挤来挤去,踮著脚往里面看,时不时回头望他一眼,怕他走丟了。 好不容易买到了,是一袋麵包和一瓶水。父亲走回来的时候,脸上带著笑,把东西塞给他,说:“路上吃,別饿著。” 他当时觉得没什么,甚至还嫌父亲买的牌子不好吃。但后来,他每次想起那个背影,心里就会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那种感觉,就是爱。 思路理清后林书白开始动笔。 “去年冬天,父亲送我去火车站。” “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去杭城参加竞赛。其实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比赛,但父亲很重视,提前好几天就开始准备,又是查路线又是问人,生怕我走丟了。” 他写父亲在火车站的表现是笨拙的、囉嗦的、过度的关心。 “候车的时候,父亲说要给我买点东西路上吃。我本来想说不用,但他已经转身往小卖部走了。 候车厅里人很多,父亲个子不高,很快就被淹没在人堆里。我站在原地,看著他在人群里挤来挤去,踮著脚往小卖部的柜檯里看,时不时回头望我一眼——大概是怕我走丟了。 那一瞬间,我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说不清是什么,就是觉得鼻子有点酸。” 他写父亲买到东西回来的样子。 “过了很久,父亲终於回来了。他手里拎著一个塑胶袋,里面装著一袋麵包和一瓶水。他的头髮有点乱,额头上出了汗,但脸上带著笑,把袋子塞给我,说:“路上吃,別饿著。” 我接过袋子,看了一眼麵包的牌子,心里想:这个牌子不好吃。 但嘴上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他写火车开走之后。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看见父亲还站在站台上,朝我挥手。他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点,消失在视线里。 那天在火车上,我打开那袋麵包,咬了一口。不好吃,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把它吃完了。 后来我才明白,那袋麵包好不好吃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是父亲挤了半天的人堆,特意给我买的。 很多年以后,我大概还会记得那个画面——父亲在人堆里踮著脚往柜檯里看,时不时回头望我一眼。 那是一个父亲的背影。” 写完最后一个字,林书白放下笔,读了一遍。 一千六百字。比原版的《背影》多了三百字,但情感是连贯的,视角是真实的。 他没有直接抄《背影》,而是把《背影》的精神內核,林书白用他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出来。这是改编,是再创作,是一个十六岁少年视角下的父爱。 窗外的天已经黑了。图书馆里的灯亮著,昏黄的光照在稿纸上。管理员老太太走过来,敲了敲桌子:“同学,要关门了。” 林书白看了看手錶,马上七点了。 他把稿纸收好,装进书包,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图书馆。空荡荡的,只剩长条桌上的几盏檯灯还亮著。 公交车来了,林书白挤上去,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窗外的街景一点点掠过,霓虹灯、gg牌、行色匆匆的路人。 他看著窗外,脑子里还在想那篇作文。 明天再修改一遍,周五之前交给老陈。 接下来,就是等了。等老陈的答覆,等学校的评选,等《故事会》的消息。 一切都是未知的。 但没关係。他有时间,有耐心,有那些藏在他脑子里的故事。 第8章 拯救刘洋作文计划 周三早晨,林书白到教室的时候,发现课桌抽屉里塞了一个信封。 鼓鼓囊囊的,封面用原子笔写著他的名字。字跡歪歪扭扭,一看就是刘洋的。 “什么东西?”苏婉凑过来。 林书白拆开信封,里面掉出来一张折成四折的a4纸。纸上写著: “林书白同学:鑑於你上次数学卷子借我抄得比较有质量(虽然我改错了两道),现邀请你参加本班第一届『拯救刘洋作文计划』研討会。时间:今天中午12点,地点:食堂第三排靠窗位置。议题:如何让我写出一篇能看的作文。请务必出席,缺席者后果自负。——刘洋”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ps:如果你不来,我就跟別人说你抄我数学作业。” 苏婉凑过来看完,捂著嘴笑:“他这是威胁你?” “这字条写了跟没写一样。”林书白把纸折好塞回去。 “那你去不去?” “去唄,反正中午也没事。”林书白把信封塞进抽屉里。 这时刘洋从门口走了进来,嘴里还咬著半个包子,走到座位上转过身,含含糊糊的说到:“林书白,课桌里的邀请函看了吗?” “看了。” “要不要参加我的计划?” “好,去。” “够意思!”刘洋一拍桌子,包子馅儿掉出来一块,正好落在苏婉的课本上。 苏婉眼睛都瞪直了:“刘洋!” “对不起对不起!”刘洋赶紧伸手去捡,手指在课本上蹭了一道油印子,越擦越花。 苏婉的脸都绿了。 林书白从书包里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她,转头对刘洋说:“你赔她一包辣条这事就算了。” “行行行!明天就买!”刘洋连连点头。 苏婉擦了擦课本,哼了一声:“两包。” “两包就两包。”刘洋嘿嘿一笑,转回去了。 中午吃完饭,林书白按时到了食堂第三排靠窗的位置。 刘洋已经占好了座,面前摆著三个空盘子和一杯可乐——可乐是食堂小卖部新上的,三块钱一杯。 “来来来。”刘洋把可乐往林书白面前推了推,“给你买的。” 林书白看了一眼可乐,又看了一眼刘洋:“你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这不是有事求你吗。”刘洋搓著手,表情难得有点不好意思,“那个……作文的事,你帮我看看唄?我自己写了一个,你帮我瞅瞅能不能交差。” 他从书包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稿纸,递过来的时候手都在抖。 林书白接过来一看,题目是《我的榜样》。 “我记得你上次就是写的这个?怎么又写一遍?” 刘洋趴在桌上,一脸生无可恋说到:“別提了。” “上次那篇被老陈毙了,说『价值观严重偏差』,让我重新写一篇,这周五之前交。要是再不合格,他说要找我爸谈话。” “找你爸谈话?这么严重?” 刘洋挠挠头,说到:“上次我写了我表哥打游戏厉害,能连续通宵三天三夜不带眨眼的。” “你还真是...”林书白听到这也是无语了。 “我怎么知道榜样不能写打游戏的。”刘洋不服气的反驳道:“我表哥真厉害啊,上次网吧联赛拿了第三名,奖了一箱泡麵。” “算了,那你这次写的什么?” 刘洋认真的说,“这次我换了个榜样,你看看这次写的怎么样。” 林书白闻言继续往下看: “我的榜样是我们班的林书白。他学习很好,数学卷子总是全对,语文作文也写得很好。每次我问他问题,他都会耐心回答(虽然有时候会翻白眼)。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我以后也要像他一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林书白看完,沉默了三秒。 “你这写的什么?” “写你啊!你不是我的榜样吗?”刘洋理直气壮的说到。 “行,但你写得太假了。”林书白指著那段话,“『每次我问他问题他都会耐心回答』,你什么时候问过我问题?” 刘洋想了想:“上星期二?我问你英语作业写没写。” “那是抄作业,不是问问题。” “差不多差不多。” “还有这句,『数学卷子总是全对』——上次借你抄的那张,我自己都错了两道。” 刘洋挠挠头小心翼翼的问道:“那我改改?” “写我爸?”刘洋眼睛一亮,“这个好!我爸修自行车特別厉害,上次我的车链条断了,他五分钟就修好了!” “那就写这个。”林书白站起来,“修自行车的事写详细点,他怎么修的,用的什么工具,你当时什么感觉。別写什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那是口號,不是作文。” 刘洋一边听一边点头,拿起笔在稿纸上记:“修自行车……详细点……別写口號……” 林书白看了他一眼,有点无奈:“你就正常写,把你爸怎么修车的过程写出来,再加一两句你的感受,就够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你上次写你表哥打游戏能写五百字,写你爸修车写不出来?” 刘洋想了想,嘿嘿一笑:“也是哦。” 刘洋写著写著忽然停下来,抬头看著林书白:“誒,你说我写我爸修车,会不会太普通了?別人的作文都是写什么『我的父亲是超人』『我的母亲是天使』,我写修自行车,是不是有点low?” “不low,修自行车比超人真实。”林书白说到。 刘洋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行,那我就写修自行车。” 他埋头写了一会儿,抬起头:“书白,『辐条』两个字怎么写?” 刘洋继续写,写著写著忽然停下来,抬头说:“誒,我写我爸修车,开头能不能写『我的爸爸是一个普通的修车师傅』?” “可以。” “然后写他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手艺特別好——” “別写『虽然但是』。”林书白说。 “为什么?” “你一写『虽然但是』,就说明你心里还是觉得修车低人一等。直接写他手艺好就行,不用铺垫。” 刘洋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把“虽然”划掉了。 过了大概二十分钟,刘洋把稿纸递过来:“写完了,你帮我瞅瞅。” 林书白接过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六百多字,写的是他爸怎么帮他修自行车链条。开头写链条断了,他推著车回家,他爸正在吃晚饭。他爸放下筷子就出来看,蹲在地上转车轮,用手摸了摸断掉的地方,说“小事”。 然后写他爸翻出工具箱,让他帮忙打手电筒,一边修一边教他认工具:“这个是活动扳手,这个是梅花扳手,別搞混了。”最后写车修好了,他骑上去试了一圈,回头看他爸正站在门口擦手,手上全是黑机油,但笑得很开心。 比上一篇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个可以,改两个错別字就能交了。”林书白把稿纸还给他。 “真的?”刘洋眼睛亮了。 “真的,骗你干嘛。你这个写得真实,比你写我的那个强一百倍。老陈要是再看不上,我请你吃一星期鸡腿。” “那不用那不用。”刘洋把稿纸小心翼翼地折好,塞进书包里,然后靠在椅背上,长出一口气,“总算搞定了。你是不知道,我昨天晚上想了一宿,头髮都抓掉好几根。上次老陈说找我爸谈话的时候,我腿都软了。” “你会腿软?” “那可不,我爸要是知道我在学校这样,他能把我腿打断。”刘洋摸了摸自己的膝盖,“你是没见我爸修车的样子,抡起扳手来那叫一个猛。” 林书白笑了笑:“那你这次好好交差,別让他抡扳手。” “必须的。”刘洋站起来,拍了拍裤子,“走了走了,下午还有英语课呢。” 两人从食堂出来,阳光正好。操场上有几个男生在踢球,喊叫声远远地传过来。 刘洋走在前面,走了几步忽然回过头来:“书白。” “嗯?” “谢谢你啊。” “谢什么?” “就是……”刘洋挠挠头,“你刚才说的那些话。什么『不用虽然但是』,什么『眼睛是亮的』。”他难得认真地说,“我本来觉得写我爸修车挺丟人的,但你那么一说,我觉得好像也没那么丟人。” “本来就没什么丟人的。” 刘洋嘿嘿一笑,加快脚步往前走了。 晚上放学的时候。 刘洋从后面追上来:“书白,明天带两包辣条给苏婉,你帮我拿给她唄,我怕她又骂我。” “你自己拿给她。” “我不敢。” “有什么不敢的?” 刘洋苦著脸:“她瞪人的时候眼睛特別圆,跟铜铃似的。” 林书白想了想苏婉瞪人的样子——眼睛睁得圆圆的,眉毛拧在一起,嘴巴抿成一条线。说实话,確实有点凶。 “……行吧,我帮你拿。” “够意思!”刘洋拍拍他肩膀,小跑著走了。 苏婉从后面走上来,正好看见刘洋跑远的背影:“他跟你说什么呢?” “说明天带辣条还你。” “算他识相。”苏婉哼了一声,然后问,“中午怎么样了?” “帮他看了看作文。老陈让他重写一篇,他之前那篇写表哥打游戏拿了二十分。” 苏婉忍不住笑了:“他真写表哥打游戏啊?” “写了,还说表哥拿了网吧联赛第三名,奖了一箱泡麵。” “这也太离谱了,老陈没叫他家长算客气了。”苏婉笑得直摇头。 “所以他今天急得要命,怕老陈找他爸谈话。” 苏婉点了点头:“那你帮他看了?写得怎么样?” “他自己写的,我就提了点建议。写他爸修自行车,写得还不错。” “他爸修自行车的?” “嗯。” 苏婉沉默了一下,说:“他平时从来不提他爸做什么的。” “我知道。” 两人走到公交站,车正好来了。照例没座位,照例站在后门旁边拉著扶手。 苏婉忽然说:“你知道吗,刘洋上学期摸底考,语文只考了四十几分。” “这么多?” “他作文跑题,阅读理解全错。但他不著急,整天嘻嘻哈哈的。” “他心態好。” “是脸皮厚。”苏婉纠正道。 林书白笑了一下。 车窗外的街景一点点掠过,霓虹灯、gg牌、行色匆匆的路人。天边有一抹晚霞,橘红色的,很好看。 苏婉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今天天气不错。” “嗯。” “你那篇作文改完了吗?” “晚上回去在改改就差不多了。” “明天交给老陈?” “嗯。” 苏婉点点头,没再说话。 公交车到站,两人下车。天已经暗了,小区里的路灯亮起来,橘黄色的光洒在地上。 走到苏婉家门口,她回头说:“明天別忘了提醒我带伞还给刘洋。” “你不是说记著吗?” “我记著呢!就是……怕忘。” 到家的时候,王秀兰正在厨房炒菜,油烟机的轰鸣声盖过了电视的声音。 “洗手吃饭。” 林书白应了一声,换了拖鞋。 客厅里,王秀兰已经把菜端上了桌。红烧带鱼、炒青菜、紫菜蛋花汤。林建国坐在餐桌旁,拿著筷子等他。 “愣著干嘛,吃饭。”林建国说。 林书白走过去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带鱼。 “爸。” “嗯?” “你那年在火车站给我买麵包的时候,排了多久的队?” 林建国愣了一下,筷子停在半空:“什么火车站?什么麵包?” “就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那次,你送我去杭城。” 林建国想了想,笑了,问道:“那都多久的事了。怎么突然问这个?” “就是想起来问问。” “排了多久……”林建国皱著眉回忆,想了想继续说到:“挺久的吧,那会儿人多,挤得很。怎么了?” “没怎么。”林书白低头扒了一口饭,“就是想起来,那个麵包其实不好吃。” 林建国笑出了声:“不好吃你还吃完了?” “饿了嘛。” “那你还记著这事。”林建国摇摇头,夹了一块带鱼放到林书白碗里,“吃鱼,別光想那些有的没的。” 林书白看著碗里的带鱼,笑了笑,没再说话。 第9章 网 周四早晨,阳光明媚。 林书白坐在书桌前,把昨晚改好的作文又看了一遍。一千六百字,字跡工整,方格稿纸上的每一个字都写得很认真。他读到最后一段——“那是一个父亲的背影”——觉得差不多了。 他將稿纸折好,夹进语文课本里,塞进书包。 林书白打算今天將改好的作文交给老陈。 楼下,苏婉已经等在单元门口。 楼下,苏婉已经等在单元门口。她今天穿了一件新短袖,粉色的。 苏婉靠在墙上,低著头看手机,那部诺基亚是她爸上个月给她买的,宝贝得跟什么似的。 “来了?”苏婉抬起头。 “今天穿新衣服了?”林书白隨口问了一句。 苏婉低头看了看自己,又抬头瞪他:“什么叫今天穿?我昨天就穿了!” “哦,没注意。” “你眼睛是摆设吗?还有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苏婉气鼓鼓的问道。 “七点十分?” 苏婉直接把手机屏幕懟到了林书白面前,“七点十二!你又迟了两分钟。” “你天天掐表等我是吧?” “我掐什么表,我凭感觉,我的感觉比表准。”苏婉把手机塞进口袋,昂著头往前走。 林书白跟在后面,忍不住笑了一声。 “你笑什么?”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的感觉挺厉害的。” “那当然。”苏婉的脚步明显轻快了起来。 两个人走到公交站,等车的时候,苏婉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对了,刘洋昨天说今天要带辣条还我,不会忘了吧?” “他记性没那么差。” “那可不一定。上次他借我五块钱,拖了三天才还,还是我堵在男厕所门口要回来的。” “你堵男厕所门口?” 苏婉理直气壮:“我又没进去。我就站在门口喊了一嗓子。” 林书白想像了一下那个画面,来了一句:“不愧是你。” 到学校的时候,离上课还有二十分钟。校门口已经热闹起来了,自行车铃鐺响成一片,卖早点的摊位前排著最后几个人。 林书白和苏婉刚走进校门,就看见刘洋站在教学楼底下的花坛边,手里拎著两个塑胶袋,嘴里叼著一根吸管,正在喝袋装牛奶。书包就放在脚旁。 “刘洋!”苏婉对著刘洋喊了一声。 刘洋抬起头,看见他们,眼睛一亮,拎著塑胶袋跑过来。他跑起来的时候身上的肉一颤一颤的,书包都忘了拿,还是林书白指了一下他才回头去捡。 “等你们半天了!”刘洋气喘吁吁的说到。 说著刘洋把塑胶袋往苏婉面前一递,“辣条,两包,卫龙的,特意去小卖部买的。” 苏婉接过去,打开看了一眼,满意的点了点头:“算你识相。” 三个人闹哄哄地往教室走。九月底的早晨已经有了一丝凉意,路边的梧桐树叶子开始泛黄,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在地上洒了一地碎金。 到教室的时候,已经来了不少人。林书白把书包放好,拿出那篇作文,站起来往办公室走。 “现在去交?”苏婉问道。 “嗯,趁还没上课。” “加油啊,要是老陈说不行,你就说是我说的,他眼光有问题。”苏婉冲他比了个手势。 “你確定要我说这个?” “你別真说啊!我又不是傻子。”苏婉瞪了他一眼。 办公室的门半开著,老陈正坐在座位上吃早饭一个馒头,一杯豆浆。 林书白敲了敲门:“陈老师。” 老陈抬起头,嘴里还嚼著馒头:“进来。” 林书白走过去,把稿纸递给他:“老师,我作文写好了。” 老陈放下馒头,擦了擦手,接过稿纸。他没有马上看,而是先看了林书白一眼,然后看向稿纸。 办公室里很安静。窗外传来操场上的广播操音乐。另一个老师趴在桌上批改作业,红笔在本子上划来划去。 老陈看得很慢。他的表情没什么变化,读到中间的时候,他停了一下,把眼镜往上推了推,然后继续往下看。 林书白站在旁边,心里有点紧张。他虽然知道这篇作文的分量,但老陈的反应还是让他有点在意。 过了大概十分钟,老陈把稿纸放下,摘掉眼镜,坐在椅子上看著他。 这是你写的?” “是。” “你自己写的?” 林书白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是我自己写的。” 老陈又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低下头,把稿纸拿起来,又读了一遍。 “坐下说。”老陈指了指旁边的椅子。 林书白坐下来。 老陈翻开桌上的一摞作文本,找出林书白那本,说到:“你上次交上来的作文,《我的理想》,写的是想当作家。这篇写父亲的文章,比那篇好太多了。” “你爸在火车站给你买麵包那次,是真的?”老陈问道。 “是真的,但有一些加工。” 老陈点点头,把稿纸放下:“这篇留下来,我拿去参加学校的初选。” “谢谢陈老师。” “別谢我,”老陈端起搪瓷杯喝了一口水,“你写得好,我才能推你。要是写得不好,我说什么都没用。” 林书白站起来,准备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老陈忽然叫住他:“林书白。” “嗯?” 老陈指了指桌上的作文本说到:“好好写,你那个理想说不定真能成。” 林书白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鑑定的说到:“好,谢谢陈老师。” 走到教室门口就看到苏婉正抻著脖子往外看。看见林书白走过来,眼睛一亮,压低声音问:“怎么样?” 林书白坐回座位,把课本从书包里拿出来,“老陈说留下来,拿去参加学校的初选。” “真的!”苏婉的声音大了点,前排几个同学回头看过来。她赶紧捂住嘴,凑近了小声说:“那是不是说有机会去市里比赛?” “还不知道,得等初选结果。” “肯定能过,你那篇写得那么好,老陈又不是瞎子。”苏婉倒是很有把握。 林书白听后打趣道:“你这话说的,好像老陈以前是瞎子似的。” 苏婉瞪了他一眼:“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上课铃响了。数学老师夹著课本走进来,在黑板上写下一串公式。林书白看著黑板,脑子里却在想別的事。 如果学校的初选过了,就能去市里比赛。如果市里比赛拿了奖,那他的名字就不只是在班里,而是在整个学校都会有人知道。这对林书白来说,算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名”。 他需要这个。不是因为虚荣,而是因为他需要一个身份一个“作文写的很好”的身份。这个身份建立得越早、越自然,以后那些作品拿出来的时候,质疑就会越少。 中午吃饭的时候,刘洋端著盘子坐到对面,嘴里还塞著一块红烧肉,问道:“听说你作文交上去了,老陈怎么说?” “说还不错。” “还不错?那不就是能选上的意思?”刘洋眼睛顿时就亮了,“那你以后就是大作家了?” “別瞎说,就是一篇作文而已。”林书白夹了一块豆腐。 刘洋放下筷子,一脸认真,“你要是拿了奖,那就是咱们班的荣誉!到时候我出去吹牛都有底气——林书白,我兄弟,作文比赛拿过奖的!” “你拿我出去吹牛?” “那不然呢?我总不能吹我自己吧?我作文才几分。”刘洋理直气壮的说。 苏婉在旁边笑得差点把汤喷出来:“你那个作文能及格就不错了。” 吃完饭,三个人往回走。经过操场的时候,花坛边上蹲著几个初中部的学生,围成一圈,不知道在看什么。 刘洋是个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凑的主儿,立刻屁顛屁顛的跑了过去。 林书白和苏婉跟在后面,走近一看,原来是花坛的角落里有一张很大的蜘蛛网,网上掛著一只蜻蜓,正在拼命挣扎。 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蹲在最前面,扭头跟同伴说:“这蜘蛛得有巴掌大吧!” 另一个高个子男生凑过去,“顶多半个巴掌。不过这网织得挺漂亮,跟电影里的盘丝洞似的。” “盘丝洞那是蜘蛛精,你小心被吸乾。”旁边一个女生白了他一眼,但还是忍不住探头去看,“它要开始吃了吧?蜻蜓好像不动了。” 蜘蛛网在阳光下闪著细细的银光,一圈一圈的,织得很完整。那只蜻蜓的翅膀还在扇动,但已经没什么力气了,蜘蛛慢慢的爬了过去。 刘洋蹲下来,捡了一根树枝,跃跃欲试的说到:“要不要救它?” 苏婉一把拉住他,“你救什么救,蜘蛛也要吃饭的好吧。” “可是蜻蜓多可怜啊。”刘洋举著树枝,左右为难。 “那蜘蛛就不可怜了?它辛辛苦苦织了一上午的网,好不容易抓到一只,你给它放跑了,它今天就得饿肚子。”苏婉双手叉腰,一副主持公道的样子。 刘洋愣了一下,把树枝扔了:“你说的也有道理。” 那个戴眼镜的男生抬头看了苏婉一眼,点点头:“这姐姐说得对,食物链嘛,生物课刚学过。” “可以啊同学,学以致用嘛。”苏婉冲他竖了个大拇指。 高个子男生却不以为然:“食物链归食物链,但咱们见死不救,是不是有点冷血?” “那你救了蜻蜓,蜘蛛饿死了算不算冷血?”女生立刻懟了回去。 “我又没说救……”高个子男生缩了缩脖子。 刘洋在旁边出主意:“要不扔硬幣?正面救蜻蜓,反面救蜘蛛?” “硬幣怎么救蜘蛛?”苏婉反问道。 “就是……不救蜻蜓嘛。” 林书白站在旁边,看著那张蜘蛛网。蜘蛛已经爬到蜻蜓旁边了,但没有急著下口,而是绕了一圈,像是在检查猎物。蜻蜓的翅膀又扇了两下,然后彻底不动了。 刘洋站起来拍了拍裤子,放弃了主持公道:“算了算了,大自然的事咱们別管了。走吧走吧,回去趴一会儿,下午还有英语课呢。” 几个初中生也散了。戴眼镜的男生站起来的时候顺手从花坛边捡了一片落叶,小心翼翼地凑到蜘蛛网旁边,用叶尖轻轻碰了碰蛛丝。 “你干嘛?”高个子男生问。 “我就碰一下,看看蛛丝是不是真那么粘。”说著他用叶子尖点了一下蛛丝,蛛丝微微颤了颤,蜘蛛警觉地缩了缩腿。 “你別弄坏了。”女生在后面喊。 “碰一下又不会坏。”他把叶子扔了,拍拍手站起来。 那片落叶飘到地上,正好落在林书白脚边。叶子背面粘著一小段蛛丝,在阳光下闪著细弱的光。 林书白低头看了一眼,鬼使神差地弯腰捡了起来。他用手指轻轻捻了一下那段蛛丝,滑滑的,韧韧的,像一根极细的线。 就在他指尖触到蛛丝的瞬间。 【触发关键词】 【蛛丝+落叶】 【《夏洛的网》(e·b·怀特)】 脑子里突然涌入一大片文字。从“爸爸拿著斧子去哪儿”开始,到威尔伯在穀仓里看著夏洛的卵袋结束。每一个角色,每一句对话,每一次夏洛在网里织出的字,都清清楚楚的在林书白脑子里。 林书白愣了一秒,然后把那片落叶翻了个面,假装在看叶子上的纹路。 “你没事捡叶子干嘛?”刘洋回头看见他蹲著,一脸困惑。 “看看。”林书白把落叶塞进口袋里,站起来。 “你最近怎么什么都看?叶子也看,你想学生物?” “可能吧。” 苏婉走在他旁边,回头看了林书白一眼,没说话,但眼神里带著一点奇怪。 下午的课,林书白坐在座位上,脑子里全是穀仓里的画面。那只灰色的大蜘蛛,那个叫威尔伯的小猪,那个叫芬的小女孩,还有老鼠坦普尔顿、老羊、鹅太太…… 这是e·b·怀特的经典,全球销量超过五千万册。如果说《麦琪的礼物》和《背影》是短篇,那《夏洛的网》就是一部长篇童话,体量完全不一样。这种篇幅的作品不適合投给《故事会》,太长了。但如果能出版呢? 不过出版的事太远了,他连《故事会》的稿子都还没消息,想那么多也没用。 第10章 重点作者 放学的时候。 刘洋从后面追上来,手里举著一张纸条:“书白!快看!” 林书白接过来一看,是英语课的听写成绩。刘洋这次居然对了八个,以前都是对两三个的。 “有进步啊。”林书白把纸条还给他。 刘洋挺起胸说到:“那必须,我跟你说,我这周每天晚上都背单词,背到十一点。我妈都说我转性了。” “你能坚持几天?”苏婉在旁边泼冷水道。 刘洋不服气的说:“嘿,你少小看人,我这次是认真的。” “你最好是。”苏婉立刻回懟。 走到校门口,刘洋挥挥手:“我先走了啊,今天我妈做红烧排骨,我得早点回去。” “你回去吃排骨跟你早走有什么关係?”苏婉问道。 “你不懂,我哥每次吃饭都跟我抢,去晚了连骨头都没得啃。”刘洋说完,书包往后背一甩,往校门口跑去。 苏婉看著他跑远的背影,摇了摇头:“这人真是。” “他这样就挺好。”林书白说。 苏婉转头看他,眼神有点奇怪:“你今天真的很奇怪。” “哪里奇怪了?” “说话一套一套的,跟个老头子似的。还有中午捡片叶子塞口袋里,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那叶子挺好看的。” “好看你就塞口袋,你当又不是捡破烂的。”苏婉一脸嫌弃。 林书白从口袋里掏出那片落叶,在她面前晃了晃:“你看这纹路,像不像一张网?” 苏婉凑近看了一眼:“有点像...所以呢?” “没什么,就是觉得大自然挺神奇的。” 苏婉盯著他看了两秒,然后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没发烧啊。”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解闷好,101??????.??????超流畅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你摸我干嘛?” “看看你是不是病了。正常人不会捡片叶子然后说『大自然挺神奇的』。” 林书白把她的手拨开:“走了,车来了。” 公交车上,蛮幸运的,后排刚好有两个挨著的座位。 苏婉坐在靠窗的位置忽然问道:“你说你那三篇稿子,到编辑部了没有?” 林书白想了想回答道:“应该到了吧,魔都本市,都好几天了。” “那是不是很快就有消息了?” “不好说,投稿的人那么多,编辑每天收到几百封信,谁知道什么时候能拆到我的。” 苏婉想了想:“也是哦,那你就不著急吗?” “急也没用。” 苏婉歪著头看了他一眼:“你心態倒是好。” “不好也没办法。” 公交车到站了。两个人下车,走到苏婉家门口,她回头说:“明天见。” “明天见。” “林书白。”苏婉忽然又叫了他一声。 “嗯?” “你那篇作文,还有投稿的小说,肯定都能选上。” 她笑了笑,转身,关门。 林书白站在苏婉家门口,楞了几秒,脑子里忽然冒出《夏洛的网》里的那句话——“你一直是我的朋友,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他笑了一下,转身上楼。 六楼,林书白家,厨房里传来高压锅嘶嘶的响声,王秀兰正在做饭。 王秀兰从厨房探出头,“洗手吃饭,今天燉了排骨。” “好。” 林书白走到餐桌旁坐下。王秀兰端著一锅排骨汤出来,汤麵上浮著几片冬瓜和葱花,香味飘了满屋。 林建国夹了一块排骨,忽然开口,“书白,你今天是不是参加了个什么作文比赛?” 林书白愣了一下:“爸,你怎么知道的?” 林建国笑了笑:“今天下班回来,在楼下碰见苏婉她爸了。他说苏婉回家跟他讲的,说你写了一篇作文,好像是参加什么比赛?” 王秀兰放下汤勺,看向林书白:“作文比赛?什么作文比赛?你怎么没跟我说过?” 林书白没想到这件事这么块就传到家里了,顿了顿说到:“就是全市中学生作文大赛,每个班选三篇送到学校参加初选。我写了篇交上去,老师说先看看,还不一定能选上呢。 “这种事好歹跟我说一下。”王秀兰的语气里带著一点意外,又有一点不高兴。 “我寻思著还不一定选上呢,说了万一没选上,多丟人。”林书白低头喝了一口汤。此乃谎言,林书白对《背影》还是挺有信心的,他本来是想等等,获奖了在跟家里摊牌的。 林建国倒是不太在意,笑著说:“这孩子,跟我们还怕丟人?选不上就选不上唄,又不是什么大事。重在参与嘛。” 王秀兰瞪了林建国一眼:“你倒是心大。”然后又看向林书白,“那你写的什么內容?给妈讲讲。” “就写的爸那次送我去火车站的事。” 林建国筷子停在半空:“火车站?送你去杭城那次?” “嗯。” “那有什么好写的?不就买了个麵包吗?”林建国挠挠头。 “你就別管了”王秀兰打断他,看著林书白,眼神里带著一点好奇,“已经交上去了是吗?到时候给妈妈看看。” “好。” 林建国这时在旁边突然插嘴:“你一个教小学的,人家高中作文能看懂吗?” 王秀兰听完立刻就炸了:“小学语文就不是语文了?基础不都是小学打下来的?你连个请假条都写不利索,还好意思说我。” 林建国缩了缩脖子,不吱声了。 林书白看著父母拌嘴,忍不住笑了一下,低头继续吃饭。 吃完饭,林书白帮王秀兰收拾了碗筷,回到自己房间。他坐到书桌前,把那片落叶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檯灯下仔细看。叶子已经有点蔫了,但上面的纹路还是很清晰,蛛丝早就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他把叶子夹进一本不用的课本里,然后拿出一个新的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下: 《夏洛的网》——长篇童话,约五万字。主角:小猪威尔伯,蜘蛛夏洛。 他写下这些的时候,脑子里又浮现出那只灰色蜘蛛在蛛网上织出字的样子——“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一个蜘蛛用网织出文字,拯救了一头猪的生命,最后自己死在空荡荡的集市上。 这个故事的力量不在於情节有多复杂,而在於內核精神,友谊、生命、死亡、牺牲与承诺,一只蜘蛛对一头猪的承诺,从春天到秋天,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 林书白合上笔记本,看著天花板。窗外工地上的打桩声已经停了,地基已经快打完了,远处高架桥上的车流声隱隱约约传过来。 他关掉檯灯,躺到床上,远处不知道哪家的狗叫了几声,然后又安静了,闭上眼睛,脑子里最后又闪过的是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句话——“你永远是我的朋友,这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然后他就睡著了。 周五早上九点,魔都市绍兴路74號,《故事会》杂誌社。 这栋老建筑是典型的石库门风格,红砖墙,木楼梯,走上去会吱呀作响。 吕佳拿著一杯咖啡走进办公室,把包往椅子上一放,习惯性地扫了一眼桌上的信堆。这些是昨天下班前新送来的一批稿件已经分拣好了,整整齐齐码在桌子右边,大概四五十封。 她四十出头,留著一头干练的短髮,鬢角已经能看见几根白头髮了。 喝了一口咖啡,吕佳坐下来开始拆信。做了八年编辑,她已经练出了一套高效的流程。一天下来,能从几十篇里挑出一两篇能用的,就算运气不错了。 拆到第七封信的时候,这是一个大信封,信封上的字跡很端正,寄件人地址写的是魔都本市的某个小区,名字叫“林书白”。信封右下角工工整整地写著“红版编辑收”五个字。 用裁纸刀划开封口。 里面装著三份稿子,用回形针別著,每一份都用方格稿纸写得整整齐齐。她看了一眼第一页——《最珍贵的礼物》。 她把三份稿子按顺序排好,开始看第一篇。 吕佳看稿子的习惯是先读一段。如果开头不行,直接放退稿堆,不浪费时间。但这篇的开头,她读完第一段就没有放下。 “翠芳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那条又黑又长的辫子。这条辫子她从十八岁留到现在,从来没捨得剪。” 她继续往下读。翠芳和建国,一对住在弄堂亭子间里的年轻夫妻,穷得叮噹响。快过年了,两个人都想给对方买一份像样的礼物。翠芳卖掉了留了多年的长辫子,给建国那块老怀表买了一条白金表链。建国卖掉了父亲留给他的怀表,给翠芳的辫子买了一套玳瑁发梳。 吕佳读到两个人回到家,发现礼物都用不上的那段,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又感觉鼻子好像有点酸。 “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她放下稿子,愣了几秒,然后在稿纸右上角用铅笔画了一个圈——这是她的標记,表示“待定,再看一遍”。 没有急著看第二篇,而是拿起咖啡又喝了一口。对面的同事正在接电话,声音压得很低,听不清在说什么。 第二篇,《午餐》。 开头是一段自述:“我第一次见到张女士,是在魔都法租界一家小西餐馆里。那时候我刚在杂誌上发表了几篇短文,算是个文学新秀,她通过编辑找到我,说想请我吃顿饭,聊聊文学。” 吕佳看著看著,表情从专注变成了忍俊不禁。那个张女士反覆说“我只吃一道菜”“我不吃午饭”“我只是稍微尝一点”,结果一道接一道地点——清蒸鱸鱼、蟹黄、冬笋、冰淇淋、咖啡。年轻作家看著菜单上的价格,心在滴血,面上还得保持微笑。 最后一段她读了两遍。 “很多年后,我收到一封信,信上说张女士『死於心力衰竭』。我看著那封信,忍不住想——她到底吃了多少东西,才把心撑破?” 吕佳这次没忍住,笑出了声。 对面工位的同事掛了电话,抬头看她:“笑什么呢?” “看到一个好稿子。”吕佳说。 “难得啊,你这周都退了多少了?” “没数,少说也有百来篇了。” 同事摇摇头,没在说话。 吕佳把第二篇也画了圈,然后拿起第三篇——《春华麵馆》。 这篇的开头不一样,没有什么情节推进,就是一个小麵馆的场景。 “春华麵馆开在老城厢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玻璃门推开的时候会吱呀响,墙上的年画顏色都淡了,吊扇转起来有声音。柜檯旁边贴了张红纸,上面写著『本店开业十七年』。” 吕佳读完最后一段,她放下稿子,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拿起红笔,在三篇稿子的右上角都写了一个字:“用。” 写完她又想了想,把第三篇拿起来重新读了一遍,在“用”字后面加了一个感嘆號。 “这三篇,你从哪儿翻出来的?”对面的同事看她表情不对,探过头来。 “新稿,刚拆的,你看看,”吕佳把三篇稿子递了过去。 同事接过去翻了翻,看了大概十分钟,抬起头来的时候表情有点复杂:“这谁写的?新人?” “看地址和名字,应该是个新人。林书白,没听说过。” “这三篇风格不太一样啊。第一篇是温情,第二篇是讽刺,第三篇是……怎么说呢,看完心里暖洋洋的。”同事翻到第三篇的结尾又看了一遍,问道:“你打算怎么处理?” 三篇都要。”吕佳说,“红版每期用两到三篇新人稿,这三篇质量都够。第一篇可以放在『情感故事』,第二篇放『都市故事』,第三篇……”她想了想继续说到,“第三篇放卷首。” 同事有点意外,“卷首?卷首一般不都是名家约稿吗?” 吕佳把《春华麵馆》拿起来,“但这篇值得。你看这个结尾——『外面的雪还在下,春华麵馆的灯还亮著』多好的画面。放在卷首,读者翻开杂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篇,多好。” 同事想了想,点点头:“行,你跟主编商量吧。不过这个作者你联繫了吗?留电话了没?” 吕佳翻了一下信封背面,寄件人信息栏里果然写著一串数字:“留了,手机號。” 她拿出手机,存下了这个號码,想了想,没有马上拨过去。 “先发个简讯吧。”吕佳想到。 她编辑了一条简讯:“林老师您好,我是《故事会》红版编辑吕佳。您的来稿已收到,三篇均擬採用。方便时请回电沟通稿费等事宜。吕佳。”之后吕佳把三篇稿子收进“採用”文件夹,在备忘录上记下了林书白的名字和电话,备註栏写了四个字:“重点作者。” 第11章 线下? 周五中午十二点。 “铃——” 下课铃响了。 隨著老师的“下课”传来,教室里瞬间炸开了锅。椅子推拉的声音、课本合上的声音,椅子推拉的声音、课本合上的声音、笔袋拉链被拉开又合上的声音,混成一片嘈杂的交响乐。 几个坐在后排的男生已经站起来伸懒腰了,前排的女生们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商量著中午去哪个窗口打饭。 刘洋从前排转过来,整个人趴在林书白的桌上,脸上的表情像是三天没吃饭的人看到了一桌满汉全席似的。 “食堂食堂食堂!今天有鸡腿!” “你就知道鸡腿。”苏婉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回懟道。 “鸡腿怎么了?鸡腿是人类文明的结晶。” “你上次说红烧肉才是。” “都是,都是。”刘洋大手一挥,把这个哲学问题一笔带过,然后看向林书白,“走啊,发什么呆?再不去鸡腿没了!” 林书白从抽屉里拿出手机。 屏幕上静静躺著一条简讯,时间显示“09:48”。 简讯是上午上课的时候到的。手机在抽屉里震了一下,他当时低头看了一眼,屏幕上显示著一条新消息预览——“林书白你好,我是《故事会》红版编辑吕佳……” 他只看了一眼就把手机塞回去了,因为老陈正站在讲台上讲古文,目光扫过全班的时候在他身上多停了一秒。 林书白站起来把手机塞回口袋,“你们先去。” “怎么了?”刘洋好奇的问道。 “有点事。” “什么事能比吃饭重要?”刘洋一脸不可思议,好像听到了一句大逆不道的话。 苏婉看了林书白一眼,拽了一下刘洋的袖子:“走了走了,你当谁都跟你一样,就知道吃。” “可是...” “走。” 苏婉的语气不容置疑。刘洋话都还没说完就被她从椅子上拽了起来,书包都差点没拿稳。他一边被拖著往外走一边回头看林书白,嘴里还嘟囔著“那我给你占座啊”。 “好。” 两个人走出教室的时候,苏婉在门口停了一下,回头看了他一眼。那个眼神很短,只有一两秒,但林书白读懂了——她在说“要是有事要跟我说”。 教室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个值日生在擦黑板。林书白走出教室,沿著走廊走到拐角处,那里有一扇窗户,正好对著操场。 他靠在窗台上,看著手机屏幕上那行字。 三篇均擬採用。 上一世写了八年网文,收到过编辑的消息没有一百条也有八十条。那些消息里,“追读不够”“建议修改”“上架再看看”是常客,“擬採用”三个字从来没有出现过。 这辈子不一样。这些稿子不是他写的——不对,是他写的,但不是他“创作”的。它们是经过时间验证的作品,被採用是大概率事件。如果没被採用,那才叫意外。 所以他收到简讯的时候,心里更多是一种“果然如此”的踏实感,而不是“天哪居然中了”的狂喜。 当然,心跳还是快了几拍。十六岁的身体不太受控制,这点他没办法。 林书白照著简讯上的號码拨了过去。 嘟——嘟——嘟—— 响了三声,电话接通了。 “餵?”一个女声,带著一点南方口音。 “您好,请问是吕佳老师吗?我是林书白,收到了您的简讯。” “哦,你好你好!”对方的声音明显热情起来,语速也快了一些,“林老师,我本来想直接给您打电话的,但怕您可能不方便接,就先发了个简讯。” 听到“林老师”这三个字的瞬间,林书白差点没绷住。 “林老师”他上辈子可没听过这个称呼。 他清了清嗓子,儘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想“林老师”:“是的,上午有事,不太方便接电话。” “理解理解,工作时间嘛。您的三篇稿子我都看了,质量很好,我们这边都打算用。” “谢谢吕老师。” “谢什么,是您自己写得好。”吕佳那边传来翻纸的声音,大概是在翻他的稿子。 吕佳接著说到:“我跟主编聊过了,简单跟您说一下安排,三篇稿子我们分两期发。《春华麵馆》那篇我打算放在卷首。《最珍贵的礼物》和《午餐》放在后面的栏目里,分两期刊出。具体哪篇先哪篇后,我回去排一下版再定。您觉得怎么样?” “可以的。” “好。稿费的话,千字五百,三篇一起三千二左右。您看行吗?” 三千二。王秀兰一个月的工资四千出头。 “可以的。” “那行。稿费走邮局匯款还是银行卡?” “邮局匯款。” “好,地址就是信封上那个?” “对。” “行。署名的话就用林书白?” “对。” “林书白,”吕佳念了一遍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挺好的,简洁好记,是笔名还是真名?” “真名。” “真名就挺好,很多作者用笔名,但真名有时候反而更有辨识度。”吕佳的语气里带著一种閒聊的隨意,像是在跟一个老朋友说话。 “对了,”吕佳话锋一转,“林老师,您那个《春华麵馆》,是写的真实的麵馆吗?” “对,南京路上的一家老店。” “我好像有点印象,以前路过的时候见过,您跟老板娘很熟吗?” “不算太熟。投稿之前去问过她同不同意,她说没关係。” 吕佳笑了:“老板娘倒是大方。林老师,您看这周末方便吗?我想约您见一面,顺便去那家麵馆坐坐。聊聊稿子的事,也让我实地看看那个地方。” 林书白想了想。见面是迟早的事,电话里能聊的东西有限。而且关於《夏洛的网》,他確实想諮询一下吕佳的意见——虽然这是一部长篇童话,跟《故事会》的风格不太搭,但吕佳做了八年编辑,对出版行业肯定比他了解得多。 “可以的。周六还是周日?” “周六吧,上午十点?就在那家麵馆门口碰面,您看行吗?” “行。” “那就这么说定了。周六见,林老师。” “周六见。” 电话掛断。 林书白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看了一眼屏幕上的通话时长显示“05:47”。五分多钟,比他预想的要短。 他以为会聊更久,比如聊聊写作的初衷、聊聊以后的发展方向,但吕佳没有问这些。她只问了最核心的事——稿子怎么安排、稿费怎么算、什么时候见面。 专业、高效、不拖泥带水。林书白对这个编辑的印象不错。 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校服。 他想起吕佳在电话里叫他“林老师”时的语气——客气、尊重,带著一种对平辈甚至前辈的礼貌。 如果她知道自己说的“林老师”是一个穿著校服裤、说话之前还要清一下嗓子才能显得不那么像高中生的十六岁少年—— 林书白忍不住笑了一下。 这个画面他有点想看。 食堂里人声鼎沸。 林书白端著餐盘往老位置走。刘洋和苏婉占了第三排靠窗的桌子,那是他们的固定“窝点”离打饭窗口不远不近,刚好能避开排队的人流,又能看到窗外的操场。 刘洋面前已经堆了三个盘子。一盘鸡腿,一盘红烧肉,一盘炒青菜,旁边还有一大碗米饭,堆得像小山一样。他正啃著鸡腿,油从嘴角流到了下巴上。 苏婉坐在他对面,慢条斯理地吃著面前的番茄炒蛋。她的餐盘里只有一份菜和一份米饭,跟刘洋的比起来简直是极简主义。她的眼睛一直往门口瞟,筷子夹起一块鸡蛋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又往门口看了一眼。 “林书白!这儿!”刘洋老远就冲他挥手,手里还攥著半个鸡腿 林书白走过去,把餐盘放在桌上,坐下来。他的餐盘里是一份麻婆豆腐和一份米饭 “你干嘛去了?饭都不吃了?”刘洋嘴里还塞著鸡腿。 苏婉也抬起头看他,虽然没说话,但明显也是好奇的。 林书白夹了一块豆腐,嚼了两口,然后说:“刚才接了个电话。” 苏婉停下筷子,看著他。 “《故事会》的编辑打来的。” 刘洋听到后也停下了啃鸡腿的进度,“啥?” “说三篇稿子都要用。”林书白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儘量平淡,但嘴角还是有点压不住。 苏婉愣了两秒,然后眼睛一下子亮了:“真的!你不是说还没消息吗!” “上午刚收到的简讯,刚才回的电话。” 刘洋终於把鸡腿放下来了,但他显然还没跟上节奏。他看看林书白,又看看苏婉,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了更深的困惑。 “你们在说什么啊,我怎么有点听不懂。” “就是之前给《故事会》投了几篇稿子,今天收到消息,说已经决定採用了。” “就校门口那个《故事会》?八块钱一本那个?”刘洋的眼睛瞪大了,嘴巴也张大了,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对” “臥槽!”刘洋一拍桌子,声音大得整个食堂都能听见,好几桌人都转过头来看他。他浑然不觉,或者说根本不在乎,“林书白,你这么牛逼!” “稿费多少?”苏婉问了一句。 “三千二左右。” “三千二!”刘洋的声音直接飆高了八度,周围好几个同学都转过头来看。 林书白瞪了他一眼:“你小点声。” 刘洋捂住嘴,压低了声音但压不住语气里的震惊:“三千二!我一个月零花钱才多少钱!你写几篇故事就赚三千二!” 苏婉的眼睛也亮了一下,但没像刘洋那样大惊小怪。她点了点头,夹了一块鸡蛋放进嘴里,嚼了两下,说:“那是不是该请客了?” “请。想吃什么?” “生煎。” 旁边的刘洋终於把嘴里的鸡腿咽下去了,拍著桌子说:“三千二你就请吃生煎?起码得红烧排骨!” “行,排骨就排骨。” 苏婉补充:“外加辣条。” 林书白笑了笑有点无奈的说到:“好,还有辣条。” 下午的课波澜不惊。数学老师讲了一节函数,英语老师讲了一节定语从句,林书白坐在座位上听得有一搭没一搭,脑子里偶尔闪过周六见面的画面。 他想像了一下那个场景:一个四十来岁的女编辑,在麵馆门口等一个叫“林老师”的人,然后看到一个穿校服的高中生走过来,说“您好,我就是林书白”。 吕佳的表情大概会很有意思。 想到这里,他又笑了一下。 旁边的苏婉正在抄笔记,余光扫到他在笑,小声问:“你笑什么?” “没什么。” “你从中午就开始笑了,跟个傻子似的。” “有吗?” “有。”苏婉很肯定的点了点头“你自己看不见,我看著特別明显。” 林书白收了一下表情,但嘴角还是压不下去。 放学的时候,刘洋从后面追上来,书包甩在肩上,嘴里还在念叨生煎和排骨的事。 “书白,你什么时候请客?周六行不行?” “周六不行,周六我有事。” “什么事?” “去见编辑。” 刘洋的脚步顿了一下:“见编辑?就是给你打电话那个?” “嗯,约了周六上午见面。” “好吧好吧” 走到校门口,刘洋挥挥手跑了。林书白和苏婉往公交站走。 苏婉走在旁边,忽然问道:“你紧张吗?” “什么?” “周六见编辑。” 林书白想了想:“不紧张。” “真不紧张?” “真不紧张,见面只是聊聊天,没什么好紧张的。” 苏婉歪著头看了他一眼:“你心態倒是好。” “不好也没办法。” “对了,那个编辑,她知道你是高中生吗?” “不知道。她电话里叫我『林老师』” 苏婉“噗”地笑出声:“林老师?那她周六见到你的时候...” “大概会很惊讶。”林书白说到。 “你不怕她觉得你太小,不跟你合作了?” “稿子已经过了,跟年龄没关係。再说,”林书白顿了顿继续说到:“年龄小不一定是坏事。一个高中生写出这样的稿子,比一个中年人写出来更有话题性。” 苏婉想了想,点点头:“你这么说也对。” “还有你那个『林老师』,记得拍照。” “拍什么照?” “拍那个编辑看到你的时候的表情。我想看。” “这怎么拍?” “那你形容给我听。详细点。” “行。” 第12章 天才 周六上午,天高云淡。 林书白出门前在镜子前站了一会儿。他穿这昨天那件浅灰色卫衣,还有林建国在第一百货买的那件牛仔裤,白色帆布鞋。头髮洗过了,没抹东西,自然垂著,看起来就是个普通高中生。 “还行。”林书白对著镜子自言自语。 王秀兰在客厅织毛衣,看他出来,上下打量了一眼:“今天穿新衣服?去哪儿?” “出去一趟,约了人。” “谁啊?苏婉?” “一个编辑。” 王秀兰手里的毛衣针停了一下:“编辑?什么编辑?” “《故事会》的编辑。我之前投了几篇稿子,人家说要用,约我今天见一面。” 王秀兰放下毛衣针,表情从意外变成了认真,又变成了某种不太好形容的东西——大概是“我儿子投稿给《故事会》还被採用了”和“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之间的那种状態。 “你这孩子,什么都不跟家里说,作文比赛就是,这次也是,我好歹交了那么多年语文,给我看看还能害了你不成。” 林书白见状连忙说到:“当然不是那个意思,这不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吗。” 王秀兰看了他几秒,然后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伸手把林书白的衣服理好。她做这些的时候没说话,动作很慢。 “几点回来?”王秀兰问道。 “中午吧。” “別在外面乱吃东西。” “知道了。” “钱够吗?” “够。” 王秀兰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塞到他手里:“拿著,万一要用。” 林书白想说我稿费都快三千二了,但看著母亲塞钱的动作,还是接了。 “早点回来。” “好,知道了。” 走到五楼的时候,苏婉家的门开著。苏婉正蹲在门口繫鞋带,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见是林书白后立刻就站了起来:“要出门了?” “嗯,跟编辑约的上午。” 苏婉打量了他一眼,点了点头:“穿得还行,不算丟人。”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我什么时候丟过人?” “反正你注意点。”苏婉说著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塞给他。 林书白低头一看,是一面小圆镜,巴掌大,背面印著hellokitty。是苏婉平时放在书包里照镜子用的。 “你给我这个干嘛?” “让你看看自己表情正不正常。別到时候紧张得跟个木偶似的,让人家觉得你不靠谱。” “我才不会紧张。” “你就拿著镜子吧,隨时检查一下自己的表情。笑的时候別太僵硬,说话的时候看著人家眼睛,別东张西望的。” 林书白看著手里的hellokitty镜子,有点哭笑不得:“你什么时候变这么囉嗦了?” “我一直这么囉嗦,你没发现而已。” 两人下楼,走到小区门口分开了。苏婉往左拐,去买早点。林书白往右拐,往公交站走。 走出去十几步,他回头看了一眼。苏婉还站在原地,正低头翻找什么东西,马尾辫垂下来挡住半边脸。她大概感觉到了目光,抬起头,冲他挥了挥手。 林书白也挥了一下,转身走了。 公交车上人不多。周六早晨,上班的人少,进城逛街的人还没出门。林书白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把那面hellokitty镜子塞进口袋里。 车窗外的街景一点点变化,南京路快到了。 林书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今天要做的事:见面,聊稿子,諮询《夏洛的网》,还有苏婉拜託的『看吕佳的反应』当然他自己也有点好奇。 公交车到站了。林书白下车,往春华麵馆的方向走。南京路步行街上已经有不少人了,游客、逛街的年轻人、拎著菜篮子的老人。路边的橱窗里摆著秋季新款,几个穿著时髦的女孩在玻璃前拍照。 拐进小巷子的时候,那块写了“春华麵馆”四个字的招牌掛在门口,边角有点翘,漆也掉了些,但擦得很乾净。 麵馆门口的台阶上站著一个人。 女人,四十出头,短髮,鬢角有几根白头髮。穿著一件深蓝色的薄外套,背著一个黑色的单肩包,手里拿著一个文件夹。她正站在门口,抬头看那块招牌。 林书白走近的时候,她转过头来。两人对视了一眼。 吕佳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秒,然后移开了,往他身后看了一眼——大概在等一个看起来更像“林老师”的人。 林书白走到她面前,停下来。 “您好,请问是吕佳老师吗?” 吕佳转过头,重新看著他。这次的目光停留时间长了很多,从上到下,然后回到脸上。 “我是吕佳。你是……” “林书白。” 安静。小巷子里很安静。远处南京路上的嘈杂声像是隔了一层玻璃,模模糊糊的。头顶的电线上一只麻雀叫了两声,飞走了。 吕佳的表情经歷了几个阶段:先是困惑,然后是意外,然后是某种介於惊讶和好笑之间的东西。她的眉毛微微抬起来,嘴角动了一下,像是在忍笑,又像是在確认什么。 “你就是林书白?”吕佳问道。语气里的“林老师”变成了“林书白”,称呼变了,但声音还是电话里那个声音。 “对。” “高一。”林书白又补了一句。 吕佳又看了林书白几秒,资深编辑的职业素养让她迅速调整了过来,把文件夹换到左手,伸出右手,“林书白同学,你好。我是吕佳,《故事会》红版编辑。” 林书白跟她握了一下手。吕佳的手很乾爽,力度適中,不轻不重。 “走吧,”吕佳看了一眼麵馆的门口,“进去坐坐?我还没吃早饭。” “好。” 推开的时候吱呀响了一声。店里没什么人,周六早晨,吃麵的人还没来。七八张桌子空著大半,只有靠墙角坐著一个老头,面前摆著一碗阳春麵,正慢吞吞地吃。 周春华站在柜檯后面,正在往一个暖壶里灌开水。她抬起头,看见林书白,笑了:“小囡来啦?今朝带朋友来吃麵?” “周阿姨好。”林书白走进去,“这是吕老师,《故事会》的编辑,就是我跟您说过的那个。” 周春华放下暖壶,擦了擦手,上下打量了吕佳一眼:“噢,就是儂要发表我店里故事的那个编辑啊?” 吕佳笑了笑:“老板娘好。您那家店写得特別好,我们主编看了都说好。” “有啥好啦,就一个破麵馆。”周春华摆摆手,但脸上的笑藏不住,“坐坐坐,想吃啥?今天我请客。” “那怎么好意思。”吕佳说。 “客气啥,小囡写我店里的事,我还没谢他呢。”周春华从柜檯后面走出来,手里拿著菜单,“两碗面?红烧牛肉麵,我家的招牌。” “行。”林书白说。 吕佳也点了点头:“那就麻烦您了。” 两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窗玻璃擦得很乾净,能看见外面巷子里的光影。 吕佳把文件夹放在桌上,打开,里面是林书白那三篇稿子的复印件。纸上用红笔做了很多標记,有些地方画了圈,有些地方画了波浪线,旁边写著小字。 吕佳看见林书白视线放到稿子上,像是想到了什么,急忙说到:“你別误会,这些標记不是改稿,是我自己做的笔记。有些地方我觉得特別好,標出来备忘。” “没事。” “方便问一下你今年多大吗?” “十六。” “我女儿比你小两岁。”吕佳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但眼神里有一种东西,大概是“我女儿跟你差不多大,你却写出了那样的稿子”的复杂情绪。 这时面端上来了。周春华亲自端过来的,两碗红烧牛肉麵,汤色酱红,上面铺著几块牛肉和香菜,麵条码得整整齐齐。 “慢用啊,不够再加。”周春华说。 “够了够了。”吕佳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面,吹了吹,放进嘴里。嚼了两下,点了点头:“嗯,好吃。” 林书白也吃起来。麵条筋道,汤头浓郁,牛肉燉得烂,和上次来吃的时候一个味道。 吕佳吃了几口面,放下筷子,翻开文件夹。 “说正事。”吕佳的语气变了,从閒聊变成了工作状態,“你的三篇稿子,我们这边已经定了。《最珍贵的礼物》放『情感故事』栏目,《午餐》放『都市故事』栏目,十月上半月刊。《春华麵馆》放红版卷首,十一月上半月刊。” “好,你们决定就行。” “稿费刚才电话里说了,千字五百,三篇一共三千二百四十块。匯款单下周寄出,到你留的那个地址。” “好的。” 吕佳在文件夹里写了几个字,然后抬起头,看著他,目光变了。从编辑对作者的工作交流,变成了另一种东西,大概是好奇。 吕佳看著林书白的眼睛:“一个十六岁的人,怎么能写出这样的东西?” “我不是怀疑你,只是好奇。”吕佳意识到自己的话有歧义,有解释了一句。 “没事。”这个问题林书白想过很多遍,他需要找一个既能解释过去、又不会引起太多怀疑的说法。 林书白回答道:“可能因为我从小就喜欢看故事,各种各样的故事,小说、杂誌、电视、路边听来的。看多了,脑子里就有很多画面。我只是把那些画面写下来。” 吕佳看著他,没有马上说话。 “你刚才说『从小就喜欢』,你小时候看什么?” “什么都看。语文课本、故事会、报纸副刊、路边摊买的旧杂誌。”这些是原主的记忆,原主確实看过这些东西。 吕佳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三篇稿子,你写了多久?” “断断续续写了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三篇。”吕佳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像是在確认自己没有听错。 “第一篇写得慢一点,后面两篇快一些,故事已经在脑子里了,写下来只是时间问题。” 吕佳把筷子放在碗上,靠在椅背上,看著林书白。那目光里有好奇,也有某种认可。 “你让我想起一个人,我刚开始做编辑的时候,遇到过一个小伙子,二十出头,写了一篇短篇小说投过来。那篇稿子写得特別好,我打电话跟他说要用,他在电话那头激动得话都说不清楚。后来他成了我们杂誌的常客,现在已经是挺有名的作家了。” 她停了一下,继续说:“但你跟他不一样。他写得好,是那种年轻人的、有衝劲的好。你写的这些东西……”她低头看了一眼文件夹里的稿子,“这些东西不像是年轻人写的。不是说写得老气,而是——太稳了。结构、节奏、情感的控制,都太稳了。” “可能因为我是个天才吧。”这也是林书白想好的回答,不管是哪个世界,天才都是一种不讲道理的存在。 吕佳看著他,愣了一下,好像是被林书白的“不要脸”震惊到了,然后像是认同林书白的话一样,点了一下头:“你確实是个天才,希望你以后能写出更好的东西。” 面吃完了。周春华过来收碗,问要不要加碗汤。吕佳说不用,够了。周春华又看了看林书白,问:“小囡,面够不够?要不要再加点?” “够了,谢谢周阿姨。” 周春华端著碗走了。吕佳看著她回到柜檯后面,忽然说:“你写的那个老板娘,就是照著她写的?” “差不多。” “她丈夫呢?你写的那篇里面,老板娘有个丈夫,一直在后厨忙活。” “周阿姨的丈夫確实在后厨,我刚才来的时候看见了。”林书白往厨房的方向看了一眼,门帘后面有个人影在忙活,“我没跟他聊过,但周阿姨说他也同意我用麵馆写故事。” 吕佳点了点头,在文件夹里又写了几笔。然后她合上文件夹,看著林书白。 “稿子的事说完了。你是不是还有別的事要跟我说?” 林书白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电话里我就感觉到了。你说稿子的事的时候很乾脆,问什么答什么,一点都不犹豫。但你有几次说话的时候顿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又没说。” 林书白没想到吕佳的观察力这么强。 第13章 长篇 “是有一件事,”林书白想了想继续说到:“我最近准备写一个长篇。” 吕佳的眉毛抬了一下:“长篇?多长?” “大概五万字左右。” “什么类型?” “童话。或者说,儿童文学。” 吕佳听到是儿童文学后明显楞了一下:“你这转变倒是挺大的,方便大概跟我说一下吗?” 林书白想了想说到:“讲一头小猪和一只蜘蛛的故事。” 吕佳没说话,等他继续。 “小猪生下来的时候很瘦,主人本来想把它处理掉,但主人的女儿救下了它。小猪在猪圈里慢慢长大,认识了很多动物朋友。有一天,它听说自己会在冬天被宰杀,做成火腿和燻肉。” “它很害怕,但它的朋友,一只灰色的大蜘蛛,叫夏洛,它说『我救你』。夏洛在它的网上织出字来,『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让农场主觉得这头猪不一般,不能杀。” “然后呢?”吕佳挺听到这明显有了兴趣。 “最后,小猪在集市上得了奖,不用被杀了。但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它死在了集市上,留下一个卵袋,里面装著它的孩子。小猪把卵袋带回猪圈,第二年春天,小蜘蛛们孵出来了,大部分走了,但有三只留了下来。” “你写了多少了?”吕佳听完后问道。 “还没开始写,脑子里大概有框架了。” “五万字的童话,在《故事会》上发不了,太长了。”这是实话,故事会確实不適合发这种童话。 “我知道。所以想问问您的意见,这种篇幅的作品,往哪儿投比较合適。” 吕佳想了想:“儿童文学类杂誌,或者直接出书。但你是个新人,没有名气,出版社一般不会接新人的长篇,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写?” “就这两天吧。” 吕佳看了他几秒,然后说:“你先把这篇童话写出来。写完之后给我看看,如果质量和你那三篇短篇在一个水平线上,我帮你想办法。” “好。”林书白等的就是这句话,有吕佳这种资深编辑推荐的话,《夏洛的网》出版会顺利很多。 “但你得答应我一件事,”吕佳竖起一根手指,“这篇童话写完之前,不要投给別的地方。先给我看。” “行。” 吕佳看著他,忽然笑了:“你答应得这么干脆,不怕我坑你?” “不会。” “为什么?” “您是编辑。编辑看到好稿子,比作者还高兴。” 吕佳愣了一下,然后笑出了声:“你这话说得,好像干了很多年似的。” 林书白笑了笑,没接话。 两人站起来,往柜檯走。吕佳要付钱,周春华死活不肯收。 “说好了我请客,哪能收钱。”周春华把吕佳递过来的钱推回去。 “那怎么好意思,您开门做生意的——” “小囡写我店里的事,我还没谢他呢。一碗麵算什么。”周春华看了林书白一眼,又看看吕佳,问道:“儂是编辑?小囡的文章要发表啦?” “对,十一月就发。” “好呀好呀。”周春华笑著点头,“到时候给我看看,我买几本送人。” “一定给您寄样刊。” 两人走出麵馆,站在门口。阳光比来时更亮了,巷子里的光影斑斑驳驳。电线上的麻雀还在,换了个位置,歪著头看他们。 吕佳站在台阶上,把文件夹放进包里,然后转头看著林书白。 “林书白,你的稿子很好。我做了八年编辑,看过几千篇来稿,像你这样的,第一次见。”吕佳说道。 “谢谢吕老师。” “別谢我,是你自己写得好。”她顿了顿,“那个童话,好好写。写完了给我打电话,任何时候都行。” “好。” 吕佳伸出手,又跟他握了一下。这次握得比见面时重了一点,时间也长了一点。 “那我走了,你回去路上小心。” “吕老师再见。” 林书白站在麵馆门口,看著吕佳消失的方向。周春华从店里探出头来:“小囡,吕编辑走了?要不要再进来坐坐?” “不了,周阿姨,我先回去了。” “好,下趟来吃麵啊。” “一定来。” 林书白往公交站走。走到巷子口的时候,他停下来,从口袋里掏出那面hellokitty镜子,看了一眼。 镜子里的少年表情正常,嘴角微微上翘,眼睛里有一点亮光。不算太僵硬,也不算太得意。 他笑了一下,把镜子塞回口袋,继续走。 公交车上,林书白眼睛看著窗外的景色,但脑子里一直在想《夏洛的网》。 五万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如果每天写一千字,两个月能写完。如果每天写两千字,一个月就够了。但他不能只抄——不对,不能只“写”。他要做的是和前三篇一样的工作:本地化改编。 小猪威尔伯不能叫威尔伯,得有个中国名字。穀仓要改成农村的猪圈。蜘蛛夏洛的名字可以保留,但它的网上的字——“some pig”“terrific”“radiant”——不能直译。 “王牌猪”“了不起”,这些翻译已经够好了,但放在中国农村的语境里,会不会太文雅了? “王牌猪”可以换成“神猪”,“了不起”可以换成“厉害”,这样更符合农村的风格。 公交车到站了。林书白下车,往小区走。走到门口的时候,保安亭里的收音机在放一首老歌,听不清是什么,旋律很慢。 五楼,苏婉家的门关著。没有动静,大概出去了。 六楼,钥匙插进锁孔,门开了。 家里没有人,王秀兰大概是去买菜了,林建国应该是去加班了。 林书白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坐到书桌前。 然后他拿出方格稿纸,在第一行写下標题,——《夏洛的网》这个名字挺好的。一只蜘蛛的名字,一张网,一个承诺。 他提起笔,开始写第一句。 “爸爸拿著斧子去哪儿?” 这个开头是原作的,他不想改。这个问句有一种魔力,能让人一下子被拉进故事里。小女孩芬问爸爸为什么拿著斧子,爸爸说要去处理那头生下来就很弱小的小猪。芬追出去,从爸爸手里夺下了小猪。 这个开头不需要改。不管是美国农场还是中国农村,一个小女孩从父亲手里救下一头小猪的场景,都是一样的。 第14章 《背影》过了 周一早晨,天空蓝得透亮。 林书白到教室的时候,刘洋正趴在桌上补作业,手里的笔划得飞快。听到脚步声后,他抬头看了一眼,看到是林书白后,眼睛顿时亮了,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 “书白!英语卷子第三题选啥?” “b。” “確定?” “確定。” 林书白穿越的这段时间,成绩在別人眼里已经从“还不错”变成“学霸”了,起码在苏婉和刘洋眼里是这样的。至於其他同学反正刘洋是这么宣传的,拦都拦不住。 刘洋在卷子上划了一个“b”,笔尖差点戳破纸。然后他又翻了一页,继续划拉,嘴里念念有词:“第五题呢?第七题?最后那个阅读理解——算了那个我自己蒙吧,蒙对的概率还高点。” 林书白把书包放好,坐下来。苏婉已经在座位上了,面前摊著一本《故事会》,是九月的下半月刊。她看得入神,手指捏著书页,半天没翻。 “早。”林书白说道。 苏婉转过头来,把杂誌合上,眼睛亮亮的:“你周六跟编辑聊得怎么样?什么时候能看到你的大作?” “不出意外的话下个月就能看见了。” “这么快,我还以为要等好久呢,杂誌不是都要提前很久准备吗?”苏婉有些惊讶。 “正常是,但吕老师说正好有一期的版面能排进去。” “吕老师?”苏婉眨眨眼,“你叫得挺顺口啊。” “不然叫什么?吕编辑?” “叫吕姐唄,套套近乎。” “人家四十多了,我叫姐不合適吧。” “那就叫吕老师,也挺好。”苏婉点点头,忽然又凑近了一点,压低声音,“她见到你的时候什么反应?惊讶不惊讶?” 林书白回想了一下吕佳看到他时的表情,先是困惑,然后是意外,最后是那种介於惊讶和好笑之间的东西。 “挺惊讶的。她大概以为『林老师』至少是个成年人。” “哈哈哈!”苏婉笑出了声,引来周围好几个同学的目光。她赶紧捂住嘴,肩膀还在抖,“你当时是不是特想笑?” “还好,忍住了。” “要是我在场,肯定忍不住。”苏婉擦了擦眼角笑出来的泪。 刘洋这时候终於把英语卷子补完了,长出一口气,整个人瘫在椅子上。他转过头来,看见两人在笑,立刻来了精神:“你们聊什么呢?笑得跟傻子似的。” “没什么。”苏婉收了笑,但嘴角还是翘著。 “骗人,你们每次这样就是有事。”刘洋指著他们,一副“我早就看穿了”的表情,继续问道:“是不是书白那个稿子的事?” 苏婉看了林书白一眼,林书白点了点头:“嗯,下个月发。” “那是不是我下个月就能在校门口买到了?” “应该是。” “臥槽!”刘洋喊了一声,然后自己捂住嘴,左右看了看,凑过来小声说,“那我到时候买十本!不,买二十本!见人就送一本!” “你买那么多干嘛?”林书有点白哭笑不得。 “宣传啊!我兄弟上杂誌了,这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 “你別到处说,等发了再说。”林书白警告道。 “对对对,低调低调。”刘洋连连点头,但看他那表情,估计出了这个教室门就忘了。 上午的课波澜不惊。数学讲了一节不等式,英语讲了一节现在完成时。林书白坐在座位上,该记笔记的时候记笔记,该抬头的时候抬头,一切正常。只是偶尔能感觉到刘洋从前排转过来偷看他的眼神,带著一种“我兄弟要上杂誌了”的莫名兴奋。 第三节课是语文。 老陈踏著铃声进来,把搪瓷杯往讲台上一放,教案摊开,然后抬头扫了一眼全班。他的目光在林书白身上停了一下,很短,但林书白注意到了。 “上节课讲了古文《泰山记》,今天继续,把书翻到第五十八页”老陈翻开课本。 底下响起一片翻书的声音。 老陈站在讲台上,开始讲作者。讲他的生平,讲他的政治理想。讲到划粥断齏的时候,他忽然停下来,看了一眼全班。 “作者小时候,粥煮好了放凉,划成几块,一顿吃一块。看你们现在,食堂打饭,这个菜不好吃,那个菜吃腻了,挑三拣四的,。” 底下有人笑出了声。 “笑什么笑?”老陈板著脸,但嘴角明显动了一下,“今天早上开会的时候领导还特意说了浪费粮食的问题,我看你们是没挨过饿。我跟你们讲,我小时候,一个馒头掰两半,早上吃一半,中午吃一半...” “老师,那是你小时候,现在都二零一零年了。”刘洋没等老陈说完就在后面接了一句。 全班鬨笑。 老陈瞪了他一眼:“二零一零年怎么了?二零一零年就不用节约了?你那个包子,天天掉馅儿,你以为我不知道?” 这回轮到刘洋被笑了。他缩了缩脖子,嘿嘿笑了两声,不吱声了。 老陈继续说道:“你们也是,以后都不许浪费粮食,吃多少打多少!” 下课铃响了。老陈合上课本,端起搪瓷杯,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下,回过头来:“林书白,你来一下。” 苏婉在旁边小声说:“是不是作文比赛的事?” 林书白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清楚。 办公室里,老陈坐下来,从桌上的一摞文件里抽出一张纸,递给林书白。 “作文比赛的初选结果出来了。” 林书白接过那张纸。上面印著“全市中学生作文大赛初选入围名单”,下面是一串名字。他的眼睛扫过去,在中间的位置找到了自己的名字——“林书白高一(三)班作文《背影》”。 “过了。”老陈说,声音平淡,但嘴角是翘著的,“学校一共选了十篇送到市里,你是其中之一。” “谢谢陈老师。” “別谢我,是你自己写得好。”老陈靠在椅背上,端起搪瓷杯喝了一口水,“你那篇作文,我拿给语文组的其他老师看了,大家都觉得好。有几个老师还问我,这个学生平时作文怎么样,我说中规中矩,他们都不信。” 老陈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明显带著笑,那种“我的学生你们不懂”的得意。 “不过你也別飘。”老陈收了笑,“初选过了,后面是市里的比赛。全市几百所学校,上千篇作文,评委都是市里的专家。你的作文在咱们学校算好的,放到全市就不一定了。” “我知道。” “知道就好。”老陈点点头,又喝了一口水,“好了,回去上课吧。” 第15章 一个月 林书白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手里捏著那张入围通知,心情不错。 走廊里人来人往,几个別班的同学从他身边经过,目光扫过他手里的纸,又移开了。 没人知道这张纸上写的是什么,也没人知道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高一学生,刚乾了两件在这个年纪算得上“出格”的事——稿子被杂誌採用了,写一篇长篇童话。 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里面闹哄哄的,课间十分钟永远是这个样子——男生在过道里追跑打闹,女生凑在一起聊天,偶尔有人被推得撞到桌子,发出“砰”的一声。 他推门进去。 苏婉正坐在座位上看一本杂誌,听见动静抬起头,她没说话,但表情已经问了——怎么样? 林书白坐回座位,从兜里掏出那张纸,在桌面上展开,推到她面前。 苏婉低头看了一眼,然后抬起头,嘴角翘起来:“过了?” “过了。” “我就说嘛。”她把纸推回来,语气里带著一种“我早就知道”的得意,“老陈怎么说的?” “说让我別飘。” “那確实是老陈的风格。”苏婉点点头,然后压低声音说道:“那你现在算不算咱们班的『名人』了?又是投稿又是比赛的。” “別瞎说,稿子还没发呢。” “快了嘛。”苏婉靠在椅背上,眼睛弯弯的,“到时候杂誌出来了,你往讲台上一放,全班都得震惊。” “我放讲台上干嘛?又不是教材。” “炫耀啊,要是我,我就放”苏婉理直气壮的说道。 林书白笑了一下,没接话。他把那张纸重新折好,塞进课本里夹著。 “你们又在说悄悄话,是不是作文比赛的事?”刘洋从前排转过来,手里拿著一包辣条,嘴角还沾著辣椒油。 林书白点了点头:“初选过了。” “牛啊书白!”刘洋把辣条往嘴里一塞,“到时候拿了奖,记得在致谢里提我一嘴。” “提你什么?提你天天掉包子馅儿?”这是苏婉,她好像一天不懟刘洋两句就难受一样。 “提我是林书白最好的朋友啊。” 苏婉在旁边“嘖”了一声:“你什么时候成他最好的朋友了?” “我一直都是啊。”刘洋掰著手指头数,“你看,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抄作业——不对,是一起討论作业。这不是好朋友是什么?” “抄作业是你抄他的。”苏婉纠正道。 “那他也是我朋友。”刘洋嘿嘿一笑,准备转回去,忽然又停住了,“对了书白,你那个投稿的事,编辑有没有说什么时候能看到?” “下个月。” “下个月!那快了!” 本来刘洋都已经转过去了,过了一会又突然转了回来,“书白,我问你个事。” “什么事?” “你最近是不是在写什么东西?” 林书白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刘洋挠挠头,“你这几天上课老走神,有时候还拿个本子写写画画的。上次英语课我回头借橡皮,看见你在本子上写东西,写的还不是笔记。” 苏婉也转过头来看他,眼神里带著好奇。 林书白想了想,觉得也没什么好瞒的。刘洋这人虽然大嘴巴,但该保密的时候还是靠得住的。 “在写一个长篇。” 苏婉和刘洋同时愣了一下。 “长篇?多长?”苏婉先反应过来。 “大概五万字左右。” “我写八百字检討都要憋一晚上,你写五万字?”刘洋的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苏婉虽然没像刘洋那么夸张,但眼睛也瞪大了不少:“什么时候开始写的?写的什么?” “就这几天刚开始。写一个童话,讲一头小猪和一只蜘蛛的故事。” “蜘蛛?”苏婉皱了皱眉头,“蜘蛛有什么好写的?多嚇人。” “这只蜘蛛不一样,它会织字。” “织字?在蜘蛛网上织字,蜘蛛还会这本事?”苏婉更好奇了。 “所以说是童话嘛,等你看了就知道了。” “那我能看吗?写完了给我看看唄?”刘洋在一旁问道。 “行。”林书白说道。 苏婉也点了点头:“写完了我也要看。” 刘洋顿时眉开眼笑,转回去之前又说了一句:“书白,你以后要是真成了大作家,记得请我吃饭。” “你不是已经让他请排骨了吗?”苏婉在旁边提醒。 “那是稿费的,这是当大作家的,不一样。稿费请一顿,比赛获奖请一顿,长篇发表了再请一顿。三顿,不能少。” “你倒是不客气。”苏婉说道。 “跟他客气什么。”刘洋拍了拍林书白的肩膀,转回去了。 上课铃响了。下午第一节课是物理,老师讲的是加速度。林书白穿越过来,除了那个解锁作品的金手指以外,他的记忆力也增强了不少,高中学的內容基本上都在脑子里,起码应付高考没什么问题。 《夏洛的网》昨天写了开头,大概一千字出头。按照这个速度,一个月能写完。但吕佳说写完了先给她看,那就得保质保量,不能赶工。 他想了想,决定每天写一千字左右,周末多写一点。这样一个月左右写完,等《故事会》发了他第一篇稿子,有了发表的成绩垫底,再拿出长篇来,吕佳帮他推荐的时候也更有底气。 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林书白把物理作业写完,又拿出方格稿纸,接著往下写。 “神猪”“厉害”“真不一般”。他在心里过了几遍这几个词,觉得比文縐縐的说法更对味。 写了一会儿,他停下来数了数字数。加上昨天写的,已经有两千多字了。进度不错。 他把稿纸收好,放进书包里。 放学的时候,刘洋从后面追上来,书包甩在肩上:“书白,你那个长篇,写多少了?” “才开了个头。” “写了多少字?” “两千多。” “两千多还叫才开头?”刘洋瞪大了眼睛。 苏婉走在旁边,也忍不住问:“你打算多久写完?” “一个月左右吧。” “这么快?”苏婉有点意外,“五万字一个月写完?” “故事框架我已经构思完了,每天写一千多字,差不多。” 苏婉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但那个眼神里有一种东西,大概是“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的意思。 第16章 刑警 下午放学,三人走到校门口,刘洋挥挥手跑了。林书白和苏婉往公交站走。 公交车上人不多,两个人找了后排的座位坐下。车窗外的街景一点点掠过,天边的晚霞把半边天映成了橘红色。 苏婉坐在靠窗的位置,把书包放在腿上,拉开拉链翻了翻,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了糖纸塞进嘴里。她嚼了两下,忽然想起什么,又在书包里翻了翻,掏出另一颗,递给林书白。 “给你。” 林书白接过来,剥开糖纸,把奶白的糖放进嘴里。甜丝丝的,有一股浓郁的奶香味。 苏婉靠著窗户,嘴里含著糖,腮帮子鼓起一小块。她看著窗外发了一会儿呆,忽然开口:“林书白,你现在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 林书白转过头看她:“哪里不一样?” “说不上来。”苏婉想了想,把糖从左边腮帮子滚到右边,“就是感觉你比以前……更確定了。” “確定什么?” “確定自己要做什么。”苏婉转过头来看他,“以前你好像什么都无所谓,上课听讲,下课回家,也没什么特別想做的事。问你想考哪个大学,你说『到时候再说』。问你以后想干什么,你说『没想过』。现在不一样了,你知道自己要写东西,而且写得很好。这种状態,挺好的。 林书白愣了一下,没想到她会说这些。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糖纸,叠了两下,又展开,然后说:“可能人总得找到一件自己想做的事吧。” “那你找到了?” “算是吧。” 苏婉点点头,重新靠回窗户上。 “你呢?你想做什么?” 苏婉想了想,把糖纸捏在手心里揉来揉去:“小时候想法可多了,想当大侠,仗剑走天涯那种。后来看电视,觉得刑警特別酷——破案、抓坏人、伸张正义。我就想,以后要是能当刑警就好了。” “刑警?”林书白有点意外。 “怎么了?不像吗?”苏婉瞪了他一眼。 “不是不像,就是……”林书白想了想措辞,“你平时看恐怖片都捂眼睛。” “那能一样吗?看恐怖片是被嚇的,当刑警是嚇別人的。再说了,我捂眼睛是因为那些鬼太假了,一点不专业。真让我破案,我肯定比他们强。”苏婉理直气壮的说道。 林书白忍不住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苏婉伸手拍了他一下,“我说真的。我观察力特別强,你那天捡叶子塞口袋,我一眼就注意到了。这种细节,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 “所以你觉得这个能帮你破案?” “当然能。警察不就是这样吗?观察细节,推理分析。”苏婉说得一本正经,“不过……”她语气突然软了下来,“警校分数挺高的,我成绩不算特別好,也不知道考不考得上。” 林书白看著她,忽然说:“那就努力唄。” 苏婉转过头来看他。 林书白说道:“你不是说你观察力强吗?那就好好学,把成绩提上去。刑警也不是光靠观察力就能当的,还得学法律、学刑侦技术、学很多东西。你现在才高一,来得及。” 苏婉盯著他看了两秒,然后把头转回去,看著窗外。 “你说得倒轻鬆。”她小声说道,但嘴角是翘著的。 公交车到站了。两个人下车,往小区走。路灯已经亮了,橘黄色的光洒在地上,把影子拉得很长。 走到苏婉家门口,她回头说:“明天见。” “明天见。” “对了,”她忽然想起来,“你那篇长篇,写完了一定先给我看。” “好。” 六楼,客厅里飘著一股红烧肉的香味,王秀兰正在厨房里忙活,油烟机轰轰响著。 “回来啦?洗手吃饭。” “好。” 林书白换了拖鞋,走进卫生间。镜子里的少年表情平静,但眼睛里有一点亮光。他拧开水龙头,冷水冲在手上,脑子里还在想苏婉刚才说的话——“你现在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 是啊,確实不一样了。 他擦乾手,走出来。王秀兰已经把菜端上桌了。红烧肉、炒豆芽、番茄蛋花汤。 “爸呢?”林书白问。 “加班,说七点回来。”王秀兰把汤碗放好,“你先吃,给他留点就行。” 林书白坐下来,夹了一块红烧肉。肉燉得很烂,入口即化。 “妈,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 “上次那个作文比赛,初选过了。学校把我的作文送到市里去了。” 王秀兰手里的筷子停了一下,然后放下,看著林书白:“真的?” “真的。今天老陈告诉我的。” “怎么现在才说?” “想当面跟你说,打电话说不清楚。” 王秀兰看了他一会儿,忽然笑了:“你这孩子,学会报喜不报忧了?” “没有忧,都是喜。” “行。”王秀兰重新拿起筷子,“那等你爸回来,你跟他说一声,他肯定高兴。” “好。” 吃完饭,林书白帮王秀兰收拾了碗筷。林建国回来的时候,已经七点半了。他推门进来,看见林书白坐在客厅看电视,“作业写完了?” “写完了。” 林建国点点头,没再问。他靠在沙发上,揉了揉肩膀,说:“你妈刚才打电话跟我说,你那个作文比赛过了初选?” “嗯,送到市里去了。” “好。”林建国说了一个字,然后沉默了一会儿,又说,“你从小就爱看书,小时候我带你逛书店,你能在儿童区蹲一下午。现在自己会写了,挺好。” 客厅里很安静,只有电视的声音。王秀兰从厨房出来,把一盘切好的苹果放在茶几上,坐下来织毛衣。林建国正在吃饭。 一家三口,各干各的,谁也没说话。但这种安静不让人觉得冷清,反而有一种踏实的感觉。 林书白拿起一块苹果咬了一口。脆的,甜的。 他看了一眼父母,忽然想起系统解锁《背影》那天的场景——父亲递给他一个橘子,说“饭后吃点水果,补充维生素”。 那天他在心里对原主说:“你放心吧,既然占用了你的身体,我会好好照顾好你的父母的。” 现在他觉得,这句话他正在做到。 林书白又送了两块苹果进嘴里,站起来:“我先回房间了。” “早点睡。”王秀兰说。 “知道了。” 第17章 全国比赛 九月的最后一天,周五,天还没亮透,林书白就被窗外的雨声吵醒了。 雨不大,细细密密地打在窗户上,发出沙沙的声响。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脑子里过了一遍这个月的事:稿子被《故事会》採用了,《夏洛的网》写了一万多字。 两件事,都算得上好消息。 今天是国庆前的最后一天上课。放完假回来,杂誌就该出了。老陈上次说全市作文比赛的结果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出来。 穿好衣服推门出去,厨房里已经飘出粥的香味。王秀兰站在灶台前,手里拿著勺子在搅锅。 “起了?今天天气有点冷,多穿点。” “嗯。” 林书白走进卫生间。洗手台上那块魔都牌硫磺皂又小了一圈。 早饭是白粥、咸鸭蛋和昨天的剩油条。王秀兰把油条切成段,放在盘子里。 “你爸已经走了,说今天厂里有点事,早点去。”王秀兰坐下来。 林书白剥开咸鸭蛋,用筷子挑出蛋黄,拌进粥里。 “妈,放完假杂誌应该就出了。” “就是发你文章那本?”王秀兰放下筷子。 “嗯,《故事会》,十月上半月刊。” “那到时候留意著。” “不用,到时候杂誌社会计样刊过来。”这件事之前吕佳跟他说过。 王秀兰想了想问道:“你爸还不知道吧?” “还没跟他说。” “那等杂誌出来了再告诉他,给他个惊喜。”王秀兰笑了。 “好。” 到学校的时候,雨还没停。 林书白撑著伞往教学楼走,校门口的报亭已经开了。他往报亭里看了一眼,架子上摆的还是九月下半月那期,封面是个穿红衣服的女人。 他收回目光,继续往教学楼走。 到教室的时候,苏婉已经在座位上了。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长袖t恤,外面套了件淡蓝色的薄外套。昨天苏婉和他说了,今天是她值日要早点来学校。 “早。”林书白把伞放在教室后面的桶里。 苏婉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淋湿了?” “没有。” 她把桌上的一包纸巾推过来:“擦擦手。” 林书白抽了一张纸巾,坐下来。 刘洋从前排转过来,嘴里咬著一根吸管,正在喝袋装牛奶。他含含糊糊地说:“书白,你那个杂誌,是不是放假的时候出?” “十月上半月刊,放完假回来应该就有了。” 上午最后一节课是语文。 老陈踏著铃声进来,把搪瓷杯往讲台上一放,教案摊开,然后抬头扫了一眼全班。 “明天就放假了,放七天。七天时间,別光顾著玩。节后回来月考,语文的范围是第一到第三单元,古诗文要背的赶紧背。” 底下响起一片哀嚎。 “嚎什么嚎?”老陈瞪了一眼,“放假七天,一天背一篇,七篇都背完了。” 刘洋在后面小声嘀咕:“一天背一篇,那还是人吗。” 老陈的耳朵不知道是怎么长的,隔了七八排居然听见了:“刘洋,你嘀咕什么呢?” “没、没什么,我说老师说得对。” 全班哄堂大笑。 老陈瞪了他一眼,继续说:“另外,全市作文比赛的结果,国庆放假回来就知道了。到时候学校会统一通知。” 他的目光扫过林书白,停了一秒。 “还有个事,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学校发了通知。这个比赛含金量很高,是全国性的,跟之前那个全市比赛不是一个级別。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愿报名参加。” 底下安静了不少。 “我把赛程跟你们说一下。”老陈翻开手里的通知,“初赛是命题作文,国庆放假回来我就把题目告诉你们,你们有一周左右的时间来写,十月十五號之前交上来就行。通过初赛的,再去参加赛区决赛。” 他顿了顿,加重了语气:“赛区决赛是十月二十五號,就在魔都举行,现场命题,当场写。赛区决赛拿到二等奖以上的,可以参加全国总决赛。总决赛是十一月一號,今年总决赛也在京城。也就是说,从初赛到总决赛,前后也就一个月的时间,节奏很快。” 底下有人开始小声议论。全国性的比赛,还分三轮,听著就很有距离感。 “所以你们要想清楚,”老陈说,“这个比赛难度很大。初赛虽然可以带回去写,时间也宽裕,但题目不会简单。组委会出的题,考的是创新性、思想性、思辨能力。写那种四平八稳的套路作文,肯定过不了。有兴趣的同学,放假回来找我报名。” 下课铃响了。老陈合上课本往外走,“林书白,你来一下。” 苏婉在旁边小声说:“肯定是那个创新大赛的事。” 林书白站起来,跟著老陈出了教室。 办公室里,老陈坐下来,把通知递给林书白。 “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的通知。你看看。” 林书白接过来,上面印著大赛的主办单位、时间安排和参赛要求。 初赛:组委会统一命题,十月十五日前上交作品。 赛区决赛:十月二十五日,在魔都举行,现场命题写作。 全国总决赛:十一月一日,在京城举行。 “这个比赛和之前那个全市比赛不一样,之前的比赛看的是基本功。这个比赛看的是创新能力,是你能不能写出別人写不出来的东西。而且赛程很紧,初赛、赛区决赛、总决赛,一个月之內全部比完。能走多远,全看你自己的本事。” 他看了林书白一眼:“怎么样?有兴趣吗?” 林书白想了想:“有。” “好。”老陈点了点头,“初赛的命题,国庆放假回来我就告诉你。你有一周多的时间来写,可以反覆打磨。十月十五號之前交上来,我统一寄到组委会。” “我知道了。” “全市比赛的结果,放假回来就知道了。”老陈看了他一眼,“你那篇《背影》,语文组的老师都觉得好。但全市那么多学校,高手不少,能不能拿奖不好说。不管结果怎么样,別太当回事。后面的创新大赛才是重头戏。如果初赛过了,十月二十五號要去京城比赛,到时候学校统一组织去。” “回去好好准备,放假这几天也別閒著,多看点东西。脑子里有货,到时候什么题目都不怕。” “知道了,谢谢陈老师。” “行了,回去吧。” 林书白走出办公室,手里捏著那张通知。一个月之內,三轮比赛,一轮比一轮难。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通知折好,塞进口袋里。 有挑战,但他不怕。 第18章 苏婉的日记(本章是为了补充苏婉的人物设定,见议的可以跳过) 九月十五日,星期四,晴 这几天林书白怪怪的。 说不上来哪里怪,就是感觉他跟以前不一样了。上课的时候他老走神,盯著窗外看,我叫他好几声他才听见。以前他上课虽然也不怎么爱发言,但至少不会这样发呆。 九月十六日,星期五,晴 今天林书白更怪了。 上午语文课,老陈抽查背《秋日悲歌》。我昨天晚上看《仙剑奇侠传》忘了背,正紧张得要命,结果老陈叫了林书白。他站起来,背得一字不差,连磕巴都没打。 他什么时候背的?昨天放学他还跟我一起走的。 中午在食堂,我妈让我给他带了个桃子。他接过去咬了一口,说“还挺甜”。然后他就愣住了,眼睛瞪得圆圆的,跟见了鬼似的。 我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 这人今天怎么老愣神。 晚上他敲我家的门,找我爸借《故事会》。我爸抱了一大摞给他,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喜欢看故事会了。 九月十八日,星期日,晴 今天一大早,林书白就出门了。 我在门口遇见的他。 “你去哪儿?”我问。 “出去一趟。” “去哪儿?” 他没回答,从书包里掏出一沓稿纸给我看。 我接过来翻了翻,是三个故事。一个讲一对穷夫妻卖东西给对方买礼物的,一个讲一个年轻作家请客被吃破產的,还有一个讲一家麵馆的。 “你写的?”我问他。 “嗯。去投稿。” 我愣了好几秒。“投到哪儿?” “《故事会》。” 我当时就傻了。他什么时候学会写故事的? 我跑回家换了衣服,跟他一起去了。他要去南京路上一家麵馆,说故事就是照著那家店写的,得去问问人家同不同意。 那个老板娘姓周,人特別好。看完他写的故事,眼眶都红了,说“小囡写得好呀”。 从麵馆出来,我们去了邮局。他把稿子装进大信封里,写上地址,投进了邮筒。 信封落进去的时候发出“咚”的一声。 “什么时候能有消息?”我问。 “可能一周,可能两周。也可能没消息。” 他说“可能没消息”的时候,语气很平静,但我看见他投完稿子之后站在邮筒前面看了好几秒。 他其实很在意的吧。 九月十九日,星期一,阴 今天刘洋从前排转过来,说他听老陈说下个月有个作文比赛,一等奖五百块。 我隨口问了一句“什么作文比赛”,刘洋就开始滔滔不绝。 林书白坐在旁边,没说话,但我注意到他在听。 放学的时候刘洋把他的伞借给我们了,自己顶著书包跑回去。我和林书白撑一把伞往校门口走,雨太大了,他的左肩膀全湿了。 我往他那边靠了靠,胳膊挨著胳膊,他好像僵了一下,但没躲开。 九月二十二日,星期四,阴 今天中午吃完饭回教室,经过操场的时候看见花坛边上蹲著几个初中生,围著一只蜘蛛网看。刘洋凑过去凑热闹,我也跟著看了一眼。 那只蜘蛛网上掛著一只蜻蜓,正在拼命挣扎。几个初中生在爭论要不要救蜻蜓,吵了半天没吵出结果。 林书白蹲下来,捡了一片叶子。叶子上粘著一小段蛛丝,他用手指捻了一下。 然后他又愣住了,跟那天吃桃子的时候一样。 九月二十三日,星期五,阴 今天上课的时候,林书白收到了一条简讯。 他看了一眼,然后把手机塞回抽屉里,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我注意到他后来一直在走神。 中午他接了一个电话,出去打了很久。回来的时候,嘴角是翘著的。 “怎么了?”我问。 “《故事会》的编辑打来的,说三篇稿子都要用。” 我当时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三千二百块稿费!他写几篇故事就赚了三千二百块! 刘洋听到之后差点把食堂的桌子拍碎了,大喊大叫说要请客。 林书白瞪了他一眼让他小点声,但自己也在笑。 九月二十四日,星期六,晴 今天他去见编辑了。 出门之前我在门口等他,他穿了一件新衣服,头髮也洗过了。我问他紧不紧张,他说不紧张。 我还把我最喜欢的hello kitty的镜子借给他了,希望他今天跟编辑见面一切顺利。 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一,晴 今天老陈告诉林书白说作文比赛的初试过了,他装的倒是蛮平静的,但我注意到了,他回来后握紧拳头在桌子底下挥了一下。 还有在公交车上的事,到家后我关上门,靠在门板上,站了好一会儿。 脑子里一直在转他说的话。“那就努力唄。”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那么平淡,好像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你想做什么,就去努力,就这么简单。 可是別人都不这么想。別人会觉得你不行,会觉得你不適合,会觉得你在做梦。 但他不会。 我突然想起那天在公交车上,他说“人总得找到一件自己想做的事”。他说这话的时候看著窗外,语气很平淡。但我现在觉得,他大概也是花了很多时间,才找到那件事的吧。 只是他找到了,就开始做。写故事,投稿,参加比赛。一步一步,不声不响的。 我好像有点明白他为什么“不一样”了。 不是因为突然会写故事了,而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一个人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时候,走路的样子都会不一样。 我以前没注意过这些。大概是以前的他,走路的时候脚底下是空的吧。 我不知道我以后能不能当上刑警。警校分数挺高的,我成绩不算特別好。但他说“那就努力唄”。 那就努力唄。 这句话我记著了。 九月三十日,星期五,阴 今天是国庆前的最后一天。 老陈在班上说了两个事。一个是全市作文比赛的结果放假回来就知道了。还有一个是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自愿报名。 我知道他肯定会参加,结果果然没错。 明天就放假了。七天。 然后杂誌就出了。比赛结果也出来了。 我有点紧张,明明不是我比赛也不是我投稿。 但就是紧张。 可能是因为,我希望他能成吧。 第19章 合集? 国庆假期的第一天,林书白是被阳光晃醒的。 窗帘没拉严,阳光正好落在他眼皮上。他翻了个身,摸到床头的手錶看了一眼——七点四十三分。比平时上课晚了一个小时,但比周末的习惯早起时间早了不少。 窗外没有打桩声。工地的地基已经打完了,据说要停工几天,工人们都回家过节了。远处的高架上车流稀稀拉拉的,和平时完全不一样。整个城市像是慢了下来。 林书白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发了会儿呆。 七天假期。不算长,但足够做很多事。 他脑子里过了一遍这七天想做的事情:继续写《夏洛的网》,现在写了一万三千字左右,目標假期结束前写到两万五。准备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初赛,虽然命题还没下来,但可以先看看往年的题目找找感觉。 两件事,排得满满当当。 他翻身坐起来,穿好衣服推门出去。 客厅里很安静。王秀兰的臥室门开著,床铺已经叠好了,人不在。厨房的灶台上放著一口锅,锅盖盖著,旁边有一张纸条和五十块钱,用杯子压著。 林书白走过去拿起纸条,上面是王秀兰的字跡:“粥在锅里,咸鸭蛋在冰箱。我跟你爸去你外婆家,晚上回来。午饭自己解决。” 他把纸条放下,揭开锅盖。白粥还温著,表面结了一层米皮。他盛了一碗,从冰箱里拿了一个咸鸭蛋,坐到餐桌旁。 粥熬得很稠,米粒都开了花。他用筷子把咸鸭蛋敲开,蛋黄是橘红色的,油汪汪的,用筷子尖挑了一点放进嘴里,咸香浓郁。 吃到一半的时候,手机响了。 他看了一眼屏幕,是苏婉的简讯:“起了没?” 林书白单手打字:“起了,在吃早饭。” 几秒钟后,简讯又来了:“我爸妈也去外婆家了,就我一个人。无聊死了。你今天干嘛?” “写东西。” “又是那个长篇?” “嗯。” “你就不觉得闷吗?放假还写。” “不觉得。”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简讯又来了:“那你写完今天的量之后呢?” “还没想好。” “那你写完了叫我,我们出去走走。今天天气这么好,窝在家里不是浪费吗。” 林书白看了一眼窗外。天蓝得透亮,阳光把对面楼的玻璃幕墙照得反光。確实是个好天气。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超顺畅,????????????.??????隨时看 】 “行。”他回復道。 吃完早饭,林书白把碗洗了,回到自己房间,坐到书桌前。 他翻开桌上那个笔记本,翻过已经写完的稿子,找到昨天停下的地方,继续往下写。 写了大概两个小时,手机又响了。这次不是简讯,是来电。屏幕上显示著“刘洋”两个字。 林书白接起来。 “书白!你在家吗?”刘洋的声音从听筒里炸出来,背景里还有电视的声音。 “在。怎么了?” “出来玩啊!今天天气这么好,在家待著干嘛?” “在写东西。” “又是那个长篇?放假还写,你疯了吧,出来出来,別写了。我跟你说,学校后面那条街上新开了一家电玩城,我昨天去看了,特別大,有跳舞机还有赛车模擬器。一起去唄。”刘洋的语气里带著一种“你是不是神经病”的感觉。 “现在不行,今天的目標还没写完。” “那你什么时候写完?” “下午吧。” “那下午去?我叫上苏婉。” “我问问她。” “行行行,你写完了给我打电话。我先去找別人玩。”刘洋说完就掛了。 林书白放下手机,继续写。写了差不多两千多字后,把稿纸收好,拿起手机给苏婉发简讯:“我写完了。刘洋说去新开的电玩城,你去吗?” 回復来得很快:“去!几点?” “我问问他。” 他给刘洋打了个电话,约了下午两点在学校门口碰头。然后给苏婉回了消息,又补了一句:“午饭怎么吃?” “不知道。你呢?” “出去吃吧。学校门口那家兰州拉麵?” “行。那咱们一点半在小区门口碰头,吃完直接过去。” “好。” 林书白换了衣服,出门前在镜子前站了一下。一件白色t恤,外面套了件薄外套,牛仔裤,帆布鞋。头髮有点长了,但还能看。 下楼的时候,苏婉已经站在单元门口了。她今天穿了一件淡黄色的卫衣,帽子是白色的,帽绳上掛著两个小绒球。头髮扎成马尾,露出耳朵上戴著的银色小耳钉。 “你今天穿得挺亮。”林书白说。 苏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新买的,国庆打折。怎么了?不好看?” “好看。” 苏婉愣了一下,然后別过头去,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林书白没听清。 两个人往小区外面走。阳光很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小区里的桂花开了,空气里飘著一股甜丝丝的香味。 两个人走到兰州拉麵馆门口,推门进去。店里人不多,靠墙坐著两个工人模样的人,面前摆著大盘鸡,正埋头吃。柜檯后面站著一个戴白帽子的男人,正在揉面,手法很利落,麵团在他手里翻来翻去,发出“啪啪”的声音。 “两碗牛肉拉麵。”林书白对服务员说。 “大碗小碗?” “大碗。”两个人同时说。 他们对视了一眼,苏婉先笑了:“你也是大碗?” “饿了。”林书白说。 面端上来了,汤色清亮,上面飘著几片牛肉、香菜和蒜苗,麵条细细的,卷在碗里。林书白加了点辣椒油,搅了搅,汤变成了淡淡的红色。他夹了一筷子面,吸溜了一口,麵条筋道,汤头鲜香。 苏婉吃麵比他斯文多了,筷子挑起几根面,慢慢捲起来,放进嘴里。她吃了几口,忽然问道:“你那个长篇,写完了打算怎么办?” “先给吕编辑看。她说如果质量好,帮我想办法。” “能出书吗?” “不好说。新人出书挺难的,而且长篇童话受眾窄,出版社不一定愿意接。” 苏婉想了想:“但你写得好的话,肯定会有人要的。你前面那三篇不就被採用了吗?” “那不一样。短篇和长篇是两个概念。短篇发表容易,长篇出版门槛高很多。” 苏婉点了点头,又低头吃麵。 吃完面,两个人往学校走。 学校门口那条街比平时冷清很多,大部分店铺都关了门,只有几家小吃店和文具店还开著。 新开的电玩城在街尾,原来是一家服装店,门面不大,但招牌很亮,花花绿绿的,写著“星光乐园”四个字。门口站著几个初中生,手里拿著游戏幣,嘰嘰喳喳地討论著什么。 刘洋已经到了,站在门口东张西望。看见他们,他挥了挥手,跑过来的时候身上的肉一颤一颤的。 “你们怎么才来,我都等了十分钟了!”刘洋喊道。 “不是两点吗?现在才一点五十。”苏婉看了一眼手机。 “我这不是怕你们早到吗。”刘洋嘿嘿一笑,然后拉著林书白往里走,“走走走,我昨天来看过了,里面特別大。有跳舞机、赛车、投篮机、抓娃娃,我跟你们说,那个抓娃娃机特別坑,爪子松得要命,我昨天花了十个幣什么都没抓到。” “那是你技术不行。”苏婉在一旁嘲讽道。 “你行你上。” “上就上。” 三个人推门进去。电玩城里很热闹,各种机器的声音混在一起,灯光五顏六色,晃得人眼花。几个染著黄头髮的年轻人围在一台格斗游戏机前面,嘴里喊著“打他打他”,声音很大。 刘洋跑去换了五十块钱的游戏幣,回来的时候手里捧著一把,哗啦啦倒进林书白手里一半。 “走,先玩哪个?” “投篮吧。”林书白前世也很少来游戏厅,对这些不算特別熟。 投篮机在靠墙的位置,两台並排。刘洋投了一个幣,机器启动,篮筐开始左右移动。他捡起球开始投,动作很急,球砸在篮筐上弹飞了,一个都没进。 “你这什么水平?”苏婉在旁边看得直皱眉。 “这不是第一次玩吗!”刘洋不服气。 苏婉推开他,站到机器前面,拿起一个球,手腕一抖,球划出一道弧线,空心入网。接著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连进了六个。 刘洋站在旁边,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你什么时候会这个的?”林书白也懵了。 “初中的时候学校门口就有一家,我经常玩。”苏婉头也不回,继续投篮。 刘洋不服气,又投了一个幣,这回认真了一点,进了三个。他转过头来想炫耀,看见苏婉已经投到第二关了,篮筐动得更快,她还是能投进去。 “算了不比了。”刘洋放弃了,往赛车模擬器那边走。 三个人玩了一个多小时,游戏幣花得差不多了。刘洋最后几个幣全花在抓娃娃上,一个都没抓到,气得直拍机器。苏婉看不下去了,拿过他手里最后一个幣,投进去,操纵杆拨了两下,按下按钮,爪子晃晃悠悠下去,稳稳抓住一只棕色小熊,丟进出货口。 刘洋蹲下去把熊掏出来,看著苏婉的眼神像是在看神仙。 “你怎么什么都会?” “观察力。”苏婉拍了拍手,“爪子下去之前先看位置,看哪个角度能卡住。你们就知道瞎按。” 刘洋把小熊塞进书包里,嘴里嘟囔著“下次我也行”。 从电玩城出来的时候,阳光还好。街上的行人比中午多了,大概是出来逛街的。几个拎著购物袋的女人从他们身边经过,说著家长里短的话。 “饿了没?吃个晚饭再回去?”刘洋问。 “才几点就吃晚饭?”苏婉看了一眼手机,“四点半。” “那吃点东西垫垫?前面有家炸串店,特別香。” “行。” 炸串店在街角,门面不大,但香味飘出去老远。一个中年女人站在油锅后面,手里拿著长筷子,正在翻锅里的串。旁边的架子上摆著各种串——鸡柳、里脊、魷鱼、藕片、土豆片,码得整整齐齐。 “我要鸡柳和里脊。”刘洋第一个衝上去。 “我要藕片。”苏婉说。 林书白要了魷鱼和土豆片。 三个人站在店门口吃,油滋滋的,撒了辣椒粉和孜然,烫得直哈气。刘洋吃得最快,三两口就把鸡柳吞了,然后眼巴巴看著苏婉手里的藕片。 “你看什么看?”苏婉瞪了他一眼,但还是掰了一半递给他。 刘洋接过来,嘿嘿一笑,塞进嘴里。 吃完炸串,三个人往公交站走。刘洋家近,走回去就行,在校门口就分了手。林书白和苏婉上了同一路公交,车上人不多,后排有两个空座。 坐下来之后,苏婉靠著窗户,把帽子戴上,帽绳上的小绒球晃来晃去。 “今天挺开心的。”苏婉问道。 “是。” “你那个长篇,明天还写吗?” “写。” “那你明天写完了还出来吗?” “看情况吧,我现在也不確定。” 苏婉想了想:“明天我爸妈应该回来了,家里有人,不一定能出来。后天吧,后天我们再出来。” “行,听你的。” 走到苏婉家门口,她回头说:“明天你好好写,別偷懒。” “不会。” “写完了记得给我看看。” “好,放心吧,到时候第一个就给你看。” 她笑了笑,转身开门,进去了。 林书白继续往上走。客厅里亮著灯,王秀兰和林建国已经回来了。王秀兰在厨房里忙活,油烟机轰轰响著。林建国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手里拿著遥控器,频道换来换去。 林书白换了拖鞋,走到厨房门口看了一眼。灶台上放著高压锅,嘶嘶地冒著气,香味从锅盖缝隙里钻出来,是那种燉了很久的肉香。 “外婆身体怎么样?”林书白问道,在记忆里这个外婆对原主很好。 “挺好的,就是念叨你,说你国庆怎么不去看她。”王秀兰把火关小了一点,“明天你去一趟吧,陪她说说话。” “好。” 晚上,林书白吃完饭,把碗送到厨房,回到自己房间。 林书白余光扫到桌角放著一个旧纸箱。那是前几天王秀兰从储物间翻出来的,说是要扔掉,让他看看里面有没有要留的东西。 林书白一直没顾上翻。这会儿閒著,他把纸箱拉过来,打开。 里面是一些旧书旧杂誌,还有原主小时候的课本和作业本。最上面是一本翻得卷了边的《十万个为什么》,书页泛黄,封面都掉了。他隨手翻了翻,里面夹著几张花花绿绿的贴纸,大概是原主小时候贴的。 纸箱底下压著一本更旧的杂誌,是《故事会》的合订本,封面上印著“1998年珍藏版”几个字。林书白拿出来翻了翻,书页已经发脆了,边角都捲起来了。 翻到中间的时候,一张摺叠的纸从杂誌里滑了出来,飘到地上。 林书白弯腰捡起来,展开。 是一张手绘的画,用水彩笔画的。画面上是一个大坑,坑边上站著几个小人,坑里填满了各种顏色的东西——红色的、绿色的、黄色的,乱七八糟堆在一起。画的右上角歪歪扭扭写著几个字:“不要乱扔垃圾”。 画的背面还有一行小字,是原主的笔跡,写得很认真:“今天老师讲环保,说地球是个大垃圾桶。我觉得不对,垃圾桶会满的,满了就装不下了。那地球满了怎么办?” 林书白看著这行字,愣了一下。 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用歪歪扭扭的字跡,写了一个让很多成年人都想不明白的问题。 他把画翻过来,又看了一眼那个大坑。坑里填满了五顏六色的垃圾,坑边上的小人还在往里面扔东西,浑然不觉地笑著。 就在他碰到张画时—— 脑子里突然涌进来一大片文字。 不是一篇,是一整串。 【触发关键词】 【儿童画+深坑】 【《餵——出来》(星新一)】 【已解锁同名合集:《餵——出来》】 关於主角將作品投稿到故事会的说明 首先小说背景是10年,那时候的故事会还不想现在这样,故事会会收录知名作品,像欧·亨利、马克·吐温、巴尔扎克等人的作品,还有一些很好的小说像《买票》、《永远的白房子》等。 其次在网络还没盛行的年代,故事会算的上是知名度最高的杂誌之一,巔峰超三亿读者不是开玩笑的。我选择让主角投稿到故事会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因为那个时候故事会真就是提升知名度的最好方法。 最后我摘抄了网上的一段话,“如果说《读者》代表的是一种“体面而温和的表达能力”,那《故事会》代表的就是一种“老辣而精准的敘事能力” 前者像在和你聊天。 后者像在给你下鉤子 前者是让你点头。 后者是让你追问:“然后呢?” 而在阅读这件事上,能让人忍不住问出“然后呢”,往往是更稀缺的本事。” 第20章 红高粱 国庆假期的第二天,今天是林书白要去外婆家的日子。 林书白躺在床上脑子里却还是昨天的事。 “已解锁同名作品合集”——这句话他琢磨了一晚上。 按照他的理解,应该是作品名字和合集名字相同,导致触发一篇作品后,整部同名合集也跟著解锁了。 昨天晚上他躺在床上想了很久,还有哪些作品是有同名合集的?结果毫无收穫。毕竟前世那个年代,年轻人很少有看短篇的习惯,更別说关注短篇合集了。星新一他能想起来,还是因为《餵——出来》太有名,语文课本里选过。其他的短篇作家,他连名字都叫不上几个。 昨天翻到那张儿童画的时候,整篇故事涌入脑海的感觉他到现在还记得。那个深不见底的洞,那个扔石子的小孩,那句“餵——出来”,像一颗种子一样扎在他脑子里。 他又躺了一会儿,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了很多。关於系统,关於那些突然涌入脑海的文字,关於这个平行世界和前世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繫。但想再多也没用,系统的规律他还没完全摸透,唯一能做的就是等,等下一次触发,等更多的作品解锁。 躺到快九点,林书白还是决定先做好眼前的事。他翻身坐起来,穿好衣服,坐到书桌前,翻开《夏洛的网》的稿纸。 换了衣服出门。外婆家住在老城区,坐公交要半个多小时。林书白出门的时候,王秀兰在客厅里喊了一声:“早点回来,別让你外婆留你吃晚饭。” “知道了。” 公交车摇摇晃晃地穿过半个城市。 到站下车,林书白拐进一条弄堂。 两边是老式的石库门房子,墙上的白漆剥落了一大片,露出里面的红砖。电线在头顶上横七竖八地拉著,晾著的被单和衣服在风里飘。 几个老人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晒太阳,手里端著茶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一个穿灰色汗衫的老头看见林书白,眯著眼睛认了一会儿,笑著说到:“这不是秀兰家的小子吗?长这么高了。”林书白叫了声“爷爷好”,快步走过去。 外婆家在一栋三层小楼的二楼,木楼梯走上去吱呀作响。林书白敲了敲门,里面传来脚步声,门开了。 外婆站在门口,头髮全白了,梳得整整齐齐,穿著一件藏青色的棉布外套。她看见林书白,脸上笑出了褶子:“书白来了?快进来。” “外婆。”林书白走进去。 客厅不大,但收拾得很乾净。老式的布艺沙发,茶几上摆著一盘橘子和几块糕饼。墙上掛著一个相框,里面是一张黑白照片——年轻时的外公和外婆,並排站著,表情都很严肃。靠墙有一个老旧的书架,上面摆著一些书和杂誌,书脊都褪了色。 外婆拉著他坐到沙发上,上下打量他一眼:“瘦了,是不是学习太累了?” “没有,吃得挺好的。” “你妈做饭咸不咸?我跟她说多少回了,少放盐。” “不咸,刚好。” 外婆点点头,从茶几上拿起一个橘子递给他:“吃个橘子,你小时候最爱吃这个。” 林书白接过来,剥开橘子,掰了一瓣放进嘴里。甜的,汁水很足。 “你姥爷也爱吃橘子。”外婆突然说道,语气很平淡,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每年秋天橘子下来的时候,他都要买一大筐。我说买那么多吃不完,他说慢慢吃,能吃到冬天。” 林书白嚼著橘子,没说话。外公在他五岁的时候就走了,他对这个人几乎没什么印象。只记得个子很高,不爱说话,喜欢坐在窗边看书。有时候翻原主的记忆,能翻到一些碎片——外公抱著他坐在膝盖上,指著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念给他听。念的是什么,记不清了,但那个画面还在。 “你长得像你姥爷,眼睛像,鼻子也像。你妈年轻的时候,大家都说她像她爸,你现在比你妈还像。” 外婆说到这突然顿了顿,然后站了起来,走到那个旧书架前面,弯下腰,在最底层翻了一会儿。书架上的东西很杂,有几本发黄的《故事会》合订本,一摞旧报纸,还有一些看不出年代的杂誌。外婆从最里面掏出一个小纸箱,抱过来放在茶几上。 纸箱不大,灰扑扑的,边角都磨毛了。外婆吹了吹上面的灰,打开盖子。 里面装的东西不多——几本旧书,一沓发黄的照片,还有几个笔记本。 外婆把箱子打开:“你姥爷的东西,他走了之后我一直收著,也没怎么翻过。你妈不爱看这些,你舅舅更不看。我想著,你是家里唯一还喜欢看书写字的,这些东西应该给你。” “拿去看看。”外婆把纸箱往他面前推了推,“有些书我也看不懂,你姥爷当年当宝贝似的。你要是觉得有用就留著,没用就扔了。” 林书白伸手从纸箱里拿出最上面的一本书。是一本小说,封面已经烂了,用牛皮纸重新包过,封面上用钢笔写著书名,字跡工工整整。 他又翻了翻纸箱,里面还有几本小说和散文集,都是八十年代出版的,书页发黄髮脆,但保存得很完整。书的下面压著一沓照片,他拿起来看,大部分是黑白照片,有些已经泛黄了。翻到第三张的时候,他停住了。 照片上是一大片高粱地,穗子沉甸甸的,压弯了腰。地头站著一个年轻人,穿著白衬衫,笑得露出牙齿。照片背面用钢笔写著一行字:“1958年秋,摄於高密老家。” “这是你姥爷,当时回老家拍的。”外婆凑过来看了一眼。 林书白看著照片上那个年轻的外公,五十多年前,站在一片红高粱前面,笑得那么开心。 “你姥爷是高密人。”外婆说,“山东高密。他年轻的时候跑到魔都来,后来就留下来了。刚来那几年,天天想家,一到秋天就念叨,说老家的高粱该红了。” 她把照片从林书白手里拿过去,“他老跟我讲老家的事。说村子后面有一大片高粱地,一眼望不到头。他小时候就在那片地里长大。后来打仗了,那片地就成了战场。再后来,地还是那片地,但种地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 外婆的声音很慢,像是在回忆很远很远的事情。 “你姥爷说,高粱这种东西,看著普通,但有劲儿。根扎得深,风吹不倒。他说做人就得像高粱,看著不起眼,但风来了站得住。” 她把纸箱合上,拍了拍箱子盖。 “这些东西你拿回去慢慢看。你姥爷走的时候你才五岁,他想跟你说的话都没说上。但这些书啊照片啊,也算是他留给你的。” 林书白把纸箱抱起来,放在膝盖上。不算重,但拿在手里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 “你姥爷要是知道你在看这些书,肯定高兴。”外婆笑了笑,“他以前老说,咱家出了个爱看书的孩子,將来说不定能当个作家。” 林书白愣了一下:“他这么说过?” “说过。你小时候坐在他旁边翻小人书,他就在旁边看著你笑。后来跟你妈说,这孩子像我,爱看书。” 林书白低头看著膝盖上的纸箱,手指在箱盖上停了一下。 就在他的手指触到箱盖边缘的时候—— 【触发关键词】 【纸箱+照片】 【《红高粱家族》(莫言)】 那片红高粱地,那个叫“东北乡”的地方,那些在土地上挣扎、爱恨、生死的男人和女人。“我爷爷”“我奶奶”,那个往酒里撒尿的少年,那个在高粱地里出嫁的新娘,那些被子弹打穿的高粱秆子,那碗烈得烧喉咙的高粱酒。一幅一幅画面,一段一段文字,像潮水一样涌进来,铺天盖地,把他整个人淹没了。 林书白的手指微微颤了一下,很快稳住了。他深吸了一口气,把纸箱从膝盖上拿下来,放在脚边。脑子里那些画面还在转,红的、黄的、绿的,高粱地、酒坊、土路、轿子、枪声、血。他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的时候,已经恢復了正常。 “怎么了?”外婆看了他一眼。 “没事。”林书白说,“外婆,这些东西我拿回去了。” “拿去吧。”外婆点点头,“放你那儿比放我这儿强。我这儿潮,再放几年该长霉了。” 林书白在外婆家吃了午饭。外婆做的是红烧带鱼、炒青菜和番茄蛋花汤,都是他小时候爱吃的。带鱼煎得两面金黄,红烧的汤汁浓稠,拌饭特別香。外婆自己吃得不多,一直在给他夹菜,说“多吃点,在学校食堂哪有家里吃得好”。林书白碗里的菜堆得冒了尖,他埋头吃,没说话。 吃完饭,他帮忙洗了碗,又陪外婆看了会儿电视。外婆看的是戏曲频道,一个穿戏服的女人在屏幕上咿咿呀呀地唱,林书白看不太懂,但坐在旁边听著,觉得也挺好。外婆看著看著就打起了瞌睡,头一点一点的,林书白把毯子给她盖在膝盖上,没叫醒她。 下午两点多,他站起来告辞。 “这就走了?”外婆送他到门口。 “嗯,您別送了。” “路上小心。”外婆站在门口,“下礼拜再来。” “好。” 林书白抱著纸箱走下楼梯,木楼梯在脚下吱呀吱呀地响。走到弄堂里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外婆还站在门口,朝他挥了挥手。 公交车摇摇晃晃地往回走。林书白坐在靠窗的位置,把纸箱放在膝盖上,打开盖子,又看了一眼那张照片。年轻的外公站在高粱地前面,笑得露出牙齿。 他把照片小心地放回去,合上盖子,闭上眼睛,在脑海里把整篇作品过了一遍。 这部小说他前世没看过原著,但大概知道一些——莫言的代表作,写的是抗战时期高密东北乡的故事,“我爷爷”和“我奶奶”在高粱地里谱写的传奇。小说里有血腥、有暴力、有粗野的生命力,也有一种原始的美感。那片红高粱不只是背景,它几乎是活的,是故事里最重要的角色之一。 但问题是,这部作品太“重”了。 《麦琪的礼物》《午餐》《背影》《春华麵馆》,这些作品虽然质量高,但题材温和,情感普世,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能写出来,虽然让人惊讶,但勉强说得过去——无非是早慧、敏感、观察力强。一个从小爱看书的孩子,写出了让人感动的故事,大家会说“这孩子有天赋”。 但《红高粱家族》不一样。这部作品里有太多东西不是一个十六岁少年该懂的——那种对土地和歷史的深刻理解,那种粗糲野性的生命力,那种直面暴力与死亡的冷静目光,还有那些成人世界的情慾与挣扎。 这些东西不是靠“天赋”就能解释的。一个在魔都弄堂里长大的高一学生,怎么写得出高密东北乡的故事?怎么写得出那帮在高粱地里打鬼子、酿酒、杀人、谈恋爱的男男女女? 就算他把背景改掉,把高密改成別的地方,把故事里的人改成別的人,內核也改不了。这部作品的內核太深、太重、太成人,和之前那些温情脉脉的短篇完全不是一个路数。 如果他把《红高粱家族》拿出来,別人会怎么想?第一反应不会是“这孩子写得真好”,而是“这不可能是一个高中生写出来的”。 林书白靠在车窗上,看著窗外掠过的街景,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这部作品暂时不能动。 不是永远不动,是现在不能动。等他再大一点,等他的“作家身份”再稳固一点,等他有了更多的作品积累,等他有了足够的理由去解释自己为什么能写出这样的东西——那时候再说。 现在,还是先把《夏洛的网》写完,把《故事会》的稿子发了,把作文比赛的事处理好。 一步一步来。 公交车到站了。林书白抱著纸箱下车,往小区里走。走到楼下的时候,他停下来,把纸箱换了个姿势抱著,抬头看了一眼六楼的窗户。窗帘拉著,看不见里面。 第21章 样刊 十月七號,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 魔都的天终於放晴了,连著一周的阴雨像是被人一把扯掉的灰布,露出底下蓝得发亮的天空。阳光从窗户里斜照进来,在客厅的地板上画出一块明亮的四边形,灰尘在光柱里慢悠悠地飘。 窗外传来邮递员自行车的声音——叮铃铃,清脆的铃声从楼下经过,然后停了。 林书白没在意,他正在写《夏洛的网》。写到夏洛死的时候,他停了一下,盯著稿纸看了几秒。那只灰色的大蜘蛛,在空荡荡的集市上,独自死去。没有人陪著她,连威尔伯都不在。 他深吸了一口气,正准备继续写,客厅里传来王秀兰的声音。 “书白!有你的邮件!” 林书白愣了一下。邮件? 他放下笔,推门出去。王秀兰站在门口,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正翻来覆去地看。阳光照在她脸上,她的表情介於困惑和好奇之间。 “什么东西?”林书白走过去。 王秀兰把信封递给他,“不知道,邮局送来的,是不是你那个杂誌寄来的?” 林书白接过来,一眼就看到了信封左上角的红色logo——《故事会》三个字,旁边印著杂誌社的地址:魔都市绍兴路74號。 “是了。”林书白心跳快了一拍,但面上还算平静。 “快拆开看看!”王秀兰的声音一下子高了八度,连在沙发上看报纸的林建国都抬起头来,把老花镜往下推了推。 林书白拆开信封,从里面倒出三本杂誌。封面是红色的,上面印著“故事会”三个大字,右上角写著“2010年10月上半月刊”。封面的主图是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站在窗前,旁边列著本期要目。 “情感故事”——《最珍贵的礼物》 “都市故事”——《午餐》 两篇,都在。 他把杂誌翻过来,看了一眼封底。没有《春华麵馆》,吕佳说过那篇放在十一月上半月刊的卷首,要下个月才出。 “是不是发了?”王秀兰看过来,手已经伸了过来。 “发了。”林书白把一本递给她,“妈,你看,这两篇是我的。” 王秀兰接过去,翻到目录,手指顺著栏目往下滑,停在“情感故事”那一栏。她的手指微微颤了一下,然后翻到对应的页码。 那一页的左上角印著文章的標题——《最珍贵的礼物》,標题下面印著作者名字:林书白。 “林书白”三个字,宋体,五號,和周围其他的字一模一样,但在王秀兰眼里,大概比什么都大。 她看了好几秒,然后抬起头,看著林书白,眼眶有点红,但嘴角是翘著的。 “还真是你的名字。”王秀兰说著,声音有点哑。 林建国从沙发上站起来,走过来,把杂誌从王秀兰手里拿过去。他看东西的习惯是把眼镜摘下来,凑得很近,几乎要贴到纸面上。 林建国在旁边站了一会儿,忽然说到:“我去买点菜,晚上多做几个菜。” “大下午的买什么菜?”王秀兰看了他一眼。 “庆祝一下。”林建国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不像开玩笑。 王秀兰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行,你去买条鱼,再买点排骨。” “好。”林建国已经走到门口换鞋了。 林书白看著父亲的背影,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林建国打开门,走出去,又探回头来:“书白,晚上想吃什么?” “都行。” “那就红烧鱼,你妈做的那种。”说完,门关上了。 林书白站在原地,手里还拿著另外两本样刊。王秀兰坐在沙发上,已经把杂誌翻到了《午餐》那篇,正低著头看。她看得很快,但时不时停下来,皱著眉头想一想,然后又继续。 “写得怎么样?”林书白问道。 “这个张女士,也太能吃了。”王秀兰忽然笑出了声。 “人家不是能吃,是『只吃一道菜』。” “一道菜一道菜地点了五六道,还好意思说只吃一道。”王秀兰摇了摇头,翻到下一页,“这个小伙子也是,请客就请客,打肿脸充胖子,最后一个月生活费没了。他一个月才挣多少钱?请这种客。” “所以故事才讽刺嘛。张女士从头到尾都说自己不吃午饭,结果一道接一道地点,点完还说『我只是稍微尝了一点』。那个年轻作家一个月的生活费就这么没了,还不好意思说。” “所以故事才讽刺嘛。” 王秀兰看了他一眼:“你一个高中生,怎么写得出这种东西?请客吃饭的事你懂什么?” 林书白顿了顿:“听別人讲的。” “听谁讲的?” “就……听大人聊天的时候说的。”这个藉口不算高明,但王秀兰没追问,继续低头看杂誌了。 她看完《午餐》,又翻回去把《最珍贵的礼物》看了一遍。这次看得比第一遍慢,读到翠芳剪掉辫子的时候,她摸了摸自己的头髮。 “这个翠芳,像你外婆。”王秀兰忽然说道。 “像外婆?” “你外婆年轻的时候也有一条长辫子,一直留到结婚前。后来家里穷,把辫子剪了卖了,换了一匹布,给你外公做了一件衣裳。”王秀兰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你外公穿了好几年,领口磨破了都捨不得扔。” 林书白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自己改编的故事,会和外婆的经歷撞上。 王秀兰看著林书白,“所以你这个故事,虽然是编的,但这种事是真的。以前的人,日子苦,但心是热的。” 她把杂誌合上,放在膝盖上,看著窗外。阳光照在她脸上,那些细纹在光里显得更深了。 “你姥爷要是还在,看到这个,肯定高兴。” 林书白没接话,但心里动了一下。外公——那个站在高粱地里的年轻人,那个说“做人就得像高粱,风来了站得住”的人。如果他还在,看到自己外孙写的文章印在杂誌上,会说什么? 大概也只是说一个“好”字吧。 “妈,你觉得我写得怎么样?”林书白问道。 王秀兰想了想,认真地说:“文字很乾净。没有那些花里胡哨的形容词,也没有那种硬凑的排比句。你班上有同学写作文,动不动就『啊』什么什么的,看著就假。你这个不一样,该写的地方写,不该写的地方一个字都不多。这种克制,很多成年人都做不到。”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你那个《最珍贵的礼物》,结尾那句『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这句话写得真好。但你自己信吗?他们两个把最珍贵的东西都卖了,换来的礼物都用不上,你还说他们是最聪明的。” “那您觉得他们聪明吗?” 王秀兰想了想:“聪明不聪明不好说,但他们是真心的。真心的人,不管做什么都不傻。” 林书白听完,觉得他妈比他懂。 手机响了。林书白拿起来一看,是苏婉的简讯。 “你在家吗?我今天从奶奶家回来了。我妈买了好多橘子,我给你拿点上去?” 林书白打字:“在家。你直接上来就行。” 过了大概三分钟,门铃响了。王秀兰去开门,外面传来苏婉的声音:“阿姨好,我妈让我拿点橘子过来。” “哎呀,你妈太客气了,快进来。” 苏婉换鞋走进来,手里拎著一个红色的塑胶袋,里面装著满满一袋橘子。她一眼就看见茶几上那本《故事会》,眼睛顿时亮了。 “是不是到了?!”她差点把手里的橘子扔了。 “到了。”林书白走过去,把那本杂誌拿起来递给她。 苏婉接过去,翻到目录,找到“林书白”三个字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像是中了彩票。 “真印了!”她把杂誌举到眼前,仔仔细细地看,“林书白——就是你!” “不然还能是谁。” 苏婉没理他,翻到正文,站著就开始读。她读得很快,眼睛在纸面上扫来扫去,读到翠芳卖头髮的时候,她的表情变了一下,摸了摸自己的马尾辫。 “她剪了?”苏婉问道。 “剪了。” “那得多心疼啊,留了那么多年。”苏婉的语气里带著一丝惋惜,继续往下读。 读到建国卖怀表的时候,她停了一下,抬头看了林书白一眼:“他们两个都卖了?” “嗯。” “那礼物怎么办?都白买了?” “你往下看。” 苏婉继续读。读到两个人回到家,发现礼物都用不上的那段,她愣了几秒,然后把杂誌合上了。 “怎么了?” “没怎么。”苏婉把杂誌抱在怀里,“就是觉得,他们两个挺好的。” 她说的“挺好的”三个字,语气很轻,但听著比什么讚美都重。 王秀兰在旁边看著,笑了笑,去厨房洗水果了。 苏婉又在客厅站了一会儿,翻了翻另外两本样刊,问:“怎么有三本一样的?” “样刊一般寄三本,一本给作者,一本留档,还有一本备用。” “那给我一本唄。”苏婉眼睛亮了。 “行,你拿一本。” 苏婉把一本塞进自己的书包里,动作之快,像是怕林书白反悔。 苏婉拿著杂誌走了。门关上的时候,林书白听见她在楼道里小声哼歌,调子听不清,但声音轻快得像窗外那些麻雀。 晚上,林建国买了一条鱸鱼和两斤排骨回来。王秀兰在厨房里忙活了一个多小时,红烧鱸鱼、糖醋排骨、炒青菜、番茄蛋花汤,摆了满满一桌。 “够丰盛的。”林书白看著桌上的菜。 “难得嘛。”王秀兰把最后一道汤端上来,解下围裙坐下来。 林建国倒了一杯黄酒,给自己和王秀兰各倒了一杯。他端起杯子,看了看林书白,又看了看王秀兰。 “来,喝一个。” 王秀兰端起杯子,碰了一下。林书白以茶代酒,也碰了一下。 “书白,”林建国放下杯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到林书白碗里,“你那个文章,我看了。写得挺好。” 他说“挺好”的时候,语气很认真,不像平时那样隨意。 “你爸今天下午把那两篇看了三遍。”王秀兰在旁边补充,“第一遍看的时候没说话,第二遍看的时候笑了一下,第三遍看的时候跟我说『写得真好』。” 林建国被说得有点不好意思,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酒,没接话。 “妈,你呢?你觉得怎么样?”林书白问。 王秀兰想了想:“《最珍贵的礼物》那篇,情感很真,但你写得有点……怎么说呢,太成熟了。不像一个高中生写的。” 林书白心里动了一下:“哪里不像?” “就是那种感觉。写两个人为了给对方买礼物,卖掉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这种牺牲和成全,一般高中生写不出来。不是文笔的问题,是……阅歷的问题。” 王秀兰教了十几年语文,看作文的眼光確实毒辣。 “不过,”她话锋一转,“写得好就是写得好。管它像不像高中生写的,反正印在杂誌上,人家又不知道你多大。” 林建国在旁边插了一句:“下个月那篇什么时候出?” “十一月上半月刊,大概十一月初。” “那到时候再买几本。”林建国说,“给你外婆寄一本,你舅舅那边也寄一本。” “好。”林书白点点头。 吃完饭,回到自己房间。他坐到书桌前,把那本样刊又翻了一遍,然后放到抽屉里。 窗外,天已经黑了。 这时苏婉的电话也打了过来。 “我读完了。” “觉得怎么样?” “《最珍贵的礼物》那篇,我读到建国拿出表链的时候,差点哭了。” “你不是说他们挺好的吗?” “是挺好的。但就是觉得心酸。他们那么穷,还想著给对方买礼物。买完了又用不上。你说他们傻不傻?” 林书白想了想,回復到:“不傻。他们得到的东西比礼物贵重。” “什么东西?” “爱啊。你想想,一个愿意为你卖掉最珍贵东西的人,你得到了什么?不是礼物,是这个人。礼物用不上又怎么样,人还在。”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 “你说得对。” 又过了一会儿,:“那你以后还会写吗?写更多这样的故事。” “会。” “那我等著看。” “好。” 第22章 两个题目 十月八號,国庆假期后的第一个早晨。 林书白到小区门口的时候,苏婉已经等在那里了,手里拎著一个塑胶袋,里面装著两个包子,正冒著热气。 “早。”林书白走过去。 苏婉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你那个杂誌,今天是不是该到报亭了?” “应该是。十月上半月刊,今天八號,正常应该到了。” “那你不买一本?” “家里有三本样刊了,昨天不是给你看过了吗。” 苏婉想了想:“我再买一本,放学校。样刊我昨天虽然看过了,但自己买的感觉不一样。” 两个人往公交站走。九月底那场雨之后,气温降了好几度,早晨的风吹在脸上已经有一丝凉意。小区里的桂花还没谢完,空气里飘著若有若无的甜香。 “昨天你妈看到样刊什么反应?”苏婉问道。 “挺高兴的。我爸还特意去买了条鱼,晚上做了红烧鱼和糖醋排骨,说庆祝一下。” 苏婉点点头。公交车来了,两个人挤上去。 到学校的时候,离上课还有十五分钟。校门口报亭的窗口已经开了,报亭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男人,戴著老花镜,正低头整理一摞报纸。苏婉踮著脚往架子上看,在最上面一排找到了那本红色封面的《故事会》——2010年10月上半月刊。 “老板,这本多少钱?” “八块。” 苏婉从口袋里掏出八块钱递过去,接过杂誌,翻到目录。虽然昨天在林书白家已经看过了,但看到“林书白”三个字印在上面的感觉还是不一样。她盯著那行字看了两秒,然后把杂誌塞进书包里。 教室里已经来了大半人。林书白走到座位坐下,把课本从书包里拿出来。苏婉坐在他旁边,从书包里掏出那本新买的《故事会》,又翻到《最珍贵的礼物》那篇,低头看。她昨天其实已经看过两遍了,但今天坐在教室里看,感觉又不一样。 前排的刘洋转过头来,嘴里咬著一根吸管,正在喝袋装牛奶。他看见苏婉手里的杂誌,眼睛顿时亮了:“哎?到了?” “刚买的。”苏婉头也没抬。 “给我看看给我看看!”刘洋伸手把杂誌拿过去,“我等了好几天了,校门口报亭我问了三次,都说还没到。” 他翻到目录,一眼就找到了“林书白”三个字,然后翻到正文,念出了第一句话:“『翠芳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那条又黑又长的辫子』——书白,你这个开头写得好,一下子就抓住了我。” “你还知道写的好?”苏婉调侃道。 “我语文虽然不好,但好不好我还是能看出来的。”刘洋继续往下读,读到翠芳剪辫子那段,他摸了摸自己的头髮,“这女的,狠人啊。” “你懂什么,这叫爱。” “你又懂了?” 刘洋把杂誌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然后问:“你那篇《春华麵馆》呢?下个月?” “嗯,十一月上半月刊。” “那到时候我再买。这期我先收藏了。”刘洋说著就要把杂誌往书包里塞。 苏婉眼疾手快,一把抢回来:“这是我花钱买的,你要收藏自己买去。” “我下课就去买!”刘洋拍著胸脯,“我买两本!一本自己看,一本寄给我表哥!” 上课铃响了。刘洋转回去,把那本杂誌的事暂时搁下。 上午第二节课间,教室里乱鬨鬨的。林书白正低头翻语文课本,没注意到后排有两个男生正凑在一起看一本杂誌。 那两个男生,一个叫张伟,一个叫李浩然,都是班上的。张伟刚才去厕所的时候路过隔壁班,看见有人在看《故事会》,借过来翻了翻。他本来只是隨便看看,结果在目录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林书白?”张伟指著目录,对李浩然说,“你看这个名字。” 李浩然凑过来看了一眼:“林书白?咱们班那个林书白?” “同名同姓吧?” “也是。”李浩然点点头,“可能是重名。这名字也不算多罕见。” 第三节课间,事情开始起变化。 “张伟,”李浩然拍了拍前排的张伟,“你过来看,这文章里写的是魔都。” 张伟凑过来看了一眼:“还真是。魔都弄堂、亭子间……这不就是咱们这儿吗?”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 “不会真是他吧?”张伟压低声音。 “不知道啊。你去问问?” “你去,你跟他不熟吗?” “我跟他不熟,你跟他就熟了?” 两个人对视一眼,站起来往林书白的座位走过去。 林书白正在翻下节课的课本,苏婉在旁边低头看杂誌。张伟走到桌前,停了一下,有点不確定地开口:“林书白,问你个事。” 林书白抬起头:“什么事?” “那个……《故事会》上有个作者跟你同名,是你吗?” 林书白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是我。” 张伟和李浩然同时愣了一下。 “真是你写的?”张伟的声音不自觉提高了一点,但很快压了下来,“我还以为是同名同姓!” 张伟和李浩然对视了一眼,脸上都是“这也太厉害了”的表情。张伟想再说点什么,上课铃响了,两个人只好回到座位上。 第四节课是物理。课上得很平静,但张伟明显心不在焉。他偷偷用手机上网搜了一下《故事会》的稿费標准,搜完之后嘴巴张成了o型,把手机屏幕懟给旁边的李浩然看。李浩然看了一眼,眼睛也瞪大了。 下课后,张伟和李浩然凑在一起,小声议论起来。 “千字三四百,两篇加起来六千多字,那不是有两千多块?”张伟掰著手指头算。 “不止,我听人说特別优秀的还能更高。”李浩然说。 “他一个星期就赚了两千多?我一个月零花钱才两百。” “人家那是本事。你没看那两篇故事?写得是真的好。” 两个人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周围几个同学断断续续听到了只言片语——“林书白”“故事会”“稿费”——好奇心被勾了起来。 坐在张伟后面的一个男生叫赵磊,平时话不多,但耳朵尖。他听见“林书白”和“故事会”几个字,忍不住插嘴问了一句:“你们说林书白怎么了?” 张伟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说:“林书白在《故事会》上发了两篇文章。” 赵磊愣了一下:“真的假的?” “真的。他自己承认的。” 赵磊没再说话,但心里记住了这件事。 午饭时间,食堂里人声鼎沸。林书白、苏婉和刘洋坐在老位置吃饭,一切如常。但旁边几桌的人偶尔会往他这边瞟一眼——消息已经开始慢慢扩散了。 就这样,一传二,二传三。在课间的时候,有人会走到林书白桌前,问一句“这个是你吗”,得到肯定的答覆后,若有所思地回到座位上,然后跟旁边的人说一句“你知道吗,林书白在《故事会》上发文章了”。 最后一节自习课,林书白把作业写完之后,拿出方格稿纸,继续写《夏洛的网》。 老陈这时候坐了进来,“说两个事。” 老陈翻开桌上的文件夹,从里面抽出一张纸。 “第一个事。全市中学生作文比赛的结果出来了。” 老陈低头看了一眼那张纸,然后抬起头,表情没什么变化,但声音比平时重了一些:“我们班林书白,作文《背影》,获得高一年级组一等奖。” 安静了一瞬,然后开始鼓掌。 林书白坐在座位上,心跳快了几拍。他感觉到了旁边苏婉的目光,也感觉到了前排刘洋转过来时那张笑开花的脸。 “全市一共多少个一等奖?”有人问了一句。 老陈推了推眼镜:“高一年级组,全市一共十五个。我们学校就林书白一个。” 这次掌声大了一些。刘洋使劲拍了几下手,被老陈瞪了一眼,但没忍住,又拍了两下才停下来。 “安静。”老陈敲了敲讲台,等掌声停了,继续说,“这个成绩不错,但不要骄傲。后面还有更大的比赛。” 他说这话的时候看著林书白,林书白点了点头。 “第二个事。”老陈又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纸,“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的初赛命题下来了。” 底下有人小声议论起来。 老陈展开那张纸,念道:“初赛题目——二选一。” “第一题:以『征程与復兴』为题,写一篇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第二题:以『我生活的世界』为题,写一篇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他念完之后把纸放下,看著全班。 “两个题目,任选一个。要求是原创、创新,不能写那种老套的、套路的东西。组委会看中的是你能不能写出別人写不出来的角度和深度。” 他的目光又落在林书白身上:“交稿时间是十月十五號之前,也就是说你们有一周多的时间。题目不难,但想写好不容易。回去好好想,別急著动笔。” “好了,接著自习吧,林书白来一下。” 办公室里,老陈坐下来,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获奖证书,递给林书白。红色封皮,上面印著“全市中学生作文大赛”几个烫金大字。林书白翻开,里面写著他的名字和《背影》的题目,以及“高一年级组一等奖”的字样。 “证书先给你。还有一张奖状,学校要拿去复印存档,过两天给你。”老陈端起搪瓷杯喝了一口水,“全市一等奖,这个含金量不低。你好好收著。” “谢谢陈老师。” 老陈放下杯子,靠在椅背上看著林书白:“你那两篇发在《故事会》上的文章,我今天上午看到了。” “老师,你也知道了?”林书白有些没想到老陈这么快就知道了,因为不管怎么看老陈都不像是会看故事会的人。 “我开始也是听学生说的,后来才去看的。” “《最珍贵的礼物》和《午餐》,我都看了。”老陈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平淡,但语气里有一种认真的东西,“写得很好。尤其是《最珍贵的礼物》结尾那句『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这句话的力量,在於它把『聪明』这个词重新定义了。一般人觉得聪明是精明、不吃亏,但你写的这两个人,卖了最值钱的东西,换来了用不上的礼物,从功利的角度看简直是愚蠢。但你说他们是最聪明的。为什么?因为他们得到了比礼物更珍贵的东西——彼此毫无保留的爱。” 老陈说完这段话,停了一下,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水。 “你能写出这种句子,说明你对『爱』这个字有自己的理解。这是天赋,好好珍惜。” “另外,创新作文大赛的题目你也听到了。”老陈话锋一转,“『征程与復兴』和『我生活的世界』,这两个题目都不难,但想写出新意不容易。你回去好好想想,选哪个题目,怎么写。十月十五號之前交给我。不要赶,也不要拖,找到那个最打动你的角度再动笔。” “我知道了。” “行了,回去吧。” 林书白走出办公室,手里捏著那张获奖证书。走廊里人来人往,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把地面切成一块一块的光影。他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下,深吸一口气,推门进去。 苏婉第一时间看过来,目光落在他手里的红色证书上。她没说话,但嘴角已经翘起来了。 林书白走回座位,把证书放在桌上。苏婉拿过去翻开看了一眼,然后合上,还给他。 前排的刘洋转过头来,看见桌上的证书,伸手想拿,被苏婉一巴掌拍开了。 “你手脏。”苏婉说。 “我手哪里脏了?我刚洗过!”刘洋把手伸出来给她看。 “那也不给看。下课再看。” 刘洋悻悻地缩回手,但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好像获奖的是他自己一样。 林书白坐在座位上,盯著课本的封面发呆。 “征程与復兴”。“我生活的世界”,两个题目,他脑子里都有东西可以写,只是还没决定好选哪个。 第23章 征程与復兴 放学的时候,林书白把那张获奖证书塞进了书包里。红色封皮的证书有点厚,塞进去的时候把课本挤歪了,他重新整理了一下,拉好拉链,两人一起走出班级。 刘洋从后面追上来,书包甩在肩上,嘴里还在念叨:“书白,你那个证书借我拍张照唄?我发我表哥看看。” “拍证书干嘛,你自己去买本杂誌就行了。” “那不一样。杂誌是杂誌,证书是证书。杂誌证明你会写故事,证书证明你会写作文。两个都得炫。” 苏婉瞪了他一眼:“你能不能別什么都想著炫?” “我这叫分享喜悦。”刘洋理直气壮,“我兄弟有出息,我高兴,我告诉全世界,怎么了?” 林书白没理他,三个人往校门口走。校门口报亭的老板正在收摊,看见林书白,喊了一声:“小同学,你那本《故事会》卖得不错啊,今天来了好几个问的。” 林书白被老板说的有点懵了:“问我?” 老板笑了笑,“问你那本。有人专门来找十月刊,说上面有个学生写的文章好看,你挺厉害啊,学生就能上杂誌。” “谢谢老板。”林书白点了点头,没多说什么。 公交车上苏婉忽然叫他:“林书白。” “嗯?” “你写那个翠芳剪辫子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林书白想了想:“没怎么想。就是觉得,一个人愿意卖掉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一定是她觉得有更值得的东西。” 苏婉把杂誌合上,放在膝盖上:“那你说,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看人吧。对翠芳来说是辫子和怀表,对建国来说是怀表和辫子。但他们都觉得对方比这些东西重要。” 苏婉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说得挺有道理的。” 公交车到站了。两个人下车。 走到苏婉家门口,她回头说:“回去给你爸妈看奖状,他们肯定高兴。” “嗯。” “明天见。”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明天见。” 苏婉开门进去了。林书白继续往上走。六楼,钥匙插进锁孔,门开了。 林书白换了拖鞋,把书包放在沙发上。 林建国看了他一眼:“今天怎么晚了一点?” “老陈叫我说作文比赛的事。” “作文比赛?”林建国放下遥控器,“结果出来了?” 林书白没说话,拉开书包拉链,把那张红色封皮的证书拿了出来,放在茶几上。 林建国愣了一下,伸手拿起证书翻开。客厅里的灯光照在“一等奖”三个字上,烫金的字体反射出微微的光。 王秀兰听见没动静了,关了火从厨房走出来。她手上还戴著隔热手套,走过来低头看了一眼茶几上的证书。 “全市中学生作文大赛……高一年级组一等奖?”王秀兰的声音比平时高了一些,“书白,这是你写的那个《背影》?” “嗯。” 王秀兰把隔热手套摘了,拿起奖状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她教了十几年语文,见过无数张奖状,但这一张显然不一样。 “全市一共多少个一等奖?”她问。 “老师说十五个。” “你们学校几个?” “就我一个。” 王秀兰没说话,把奖状放下,又拿起证书翻开看了看。她的眼眶有点红。 林建国在旁边一直没说话,这时候忽然站起来,走到林书白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林建国说了一个字,然后转身往厨房走,“今晚再加个菜。” 王秀兰拦住他:“加什么菜?排骨已经燉上了,我再炒个鸡蛋。” “行。”林建国又坐回沙发上,但这次他没有拿起遥控器,而是盯著茶几上的证书看了好一会儿。 林书白站在客厅中间,看著父母的样子,心里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感觉。这种感觉和收到样刊那天不一样,那天是惊喜,今天更像是踏实。 王秀兰把证书小心的放在茶几上,然后看著林书白:“你那个《背影》,给我看看。” “在老陈那里。他说要拿去给语文组的其他老师看,过两天还我。” 晚饭的时候,餐桌上多了两个菜。除了红烧排骨,还切了一盘酱牛肉,那是林建国前几天买的,本来打算留著慢慢吃。 吃饭的时候,王秀兰突然在旁边说:“你那个作文获奖的事,你外婆还不知道吧?明天给她打个电话,跟她说一声。” “好。” 吃完饭,回到自己房间。他坐到书桌前,把那本《故事会》样刊和获奖证书並排放在桌上,看了几秒。 然后他把证书收进抽屉,翻开《夏洛的网》的稿纸。 今天还没完成目標。 他写了一个多小时,又写了两页稿纸。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坐回书桌前,把今天写的稿纸整理好,夹进笔记本里。然后他拿出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的通知,又看了一遍。 “征程与復兴”——“我生活的世界”。 “征程与復兴”太大,容易写得空。“我生活的世界”看似简单,但想写出新意也不容易。他需要找到一个既能展现自己能力、又不会显得太刻意或太成熟的角度。 想了一会林书白还是决定写復兴与征程,虽然没有现成的作品给他抄,但他觉得就凭他前世看过的那么多范文,和写了那么多年网文的积累,过个初选应该问题不大。 林书白想了一会然后动笔。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弹指一挥间,数十年沧海桑田;百万雄师的长江之歌盪气迴肠,风吼马嘶的黄河之颂歷久弥新。 数十年来,一叶红船领航神州,中华民族在党的带领下,正以全新的姿態屹立於世界东方。百年风华,有人感嘆,时间易逝;千秋伟业,有人讚美,精神长存。 有一种情,百年悠悠岁月,也不会消散丝毫;有一种爱,百年斗转星移,亦不能淡去半分。每次忆起,必然慷慨激昂;每当提及,定会豪情万丈......“ 这篇文章是参考之前林书白之前看的范文,林书白虽然不是记得一字不差,但大概还是记得的。 写完作文已经將近十一点了。 第24章 签名版 十月九號,周日,继续补课。 国庆调休的缘故,这个周末一天都不休,周六周日照常上课。早晨的风比昨天又凉了几分,吹在脸上已经能感觉到秋天的意思了。 林书白到教室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课桌上多了一本《故事会》,翻开著,压在文具盒下面。 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正是十月上半月刊,翻到的那一页是《最珍贵的礼物》。文章標题下面“林书白”三个字被人用萤光笔涂了一圈,亮黄色的,格外醒目。 他转头看向旁边的苏婉。 苏婉正低头看英语课本,但嘴角明显在憋笑。 “你乾的?” “什么?”苏婉抬起头,一脸无辜。 “这个。”林书白把杂誌举起来,指著那圈萤光笔。 “不是我。”苏婉否认得很快,但耳朵尖红了,“可能是刘洋。他昨天说要去买两本,说不定是他放的。” 林书白看了一眼前排,刘洋的座位空著,人还没来。 他把杂誌合上,放到一边,拿出课本。但刚把课本摊开,余光又扫到抽屉里塞著一个东西。他低头一看,是一张折成方块的纸条,上面用原子笔写著“林书白(收)”,字跡很工整,不像刘洋的。 他拆开纸条,上面写著:“林书白同学,你的故事写得真好。尤其是《最珍贵的礼物》结尾,我看了三遍。加油!——一个同学。” 没有署名。 苏婉探头想看,被他挡住了。 “什么东西?” “没什么。” “骗人,我都看见了,是纸条。谁写的?” “没署名。” “不会是情书吧?” “你都想到哪里去了,是我写的小说的事,夸我写的好。” 苏婉“哦”了一声,没再追问,但眼睛往四周扫了一圈,像是在观察谁可能在偷看这边。 刘洋踩著上课铃衝进教室,手里还捏著半个没吃完的煎饼果子。他跑到座位上,转过身来,眼睛死死的看著林书白。 “书白,你看到了吗?” “看到什么?” “杂誌啊!我放你桌上了!”刘洋说著伸手去翻林书白的桌面,“咦,杂誌呢?” “收起来了。” “你怎么不收好!”刘洋急了,“那上面我用萤光笔给你標出来了,多显眼啊!你摆在桌上,让大家都看看嘛。” “果然是你乾的。”林书白无奈地摇了摇头。 刘洋嘿嘿一笑:“我跟你说,我昨天买了三本。一本自己收藏,一本寄给我表哥,还有一本放教室,谁想看就看。宣传嘛。” 苏婉在旁边听得直摇头:“你倒是比林书白本人还上心。” “那当然,他是我们班的荣誉。”刘洋说著又转回去了。 第二节课间,林书白去了一趟厕所。回来的时候,苏婉伸手指了指教室后面:“你看那边。” 林书白顺著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后排有几个男生正凑在一起,传阅著一本《故事会》。他认出来了,那本就是刘洋说“放教室谁想看就看”的。 张伟坐在中间,把杂誌翻到《午餐》那篇,正有声有色地念:“『张女士把最后一块冬笋放进嘴里,细细地嚼著,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她说:你看,我说过我只吃一道菜吧。』——这个张女士也太不要脸了吧!” 旁边几个男生笑成一团。 李浩然拍著桌子说道:“这种人就该让她付钱!请她吃一顿饭,一个月工资没了。” “所以说这个作者写得好啊。”张伟说著,一抬头看见林书白正往这边看,举了举手里的杂誌,“林书白,你这个《午餐》写得真绝了!那个张女士的形象太鲜明了,我脑子里都有画面了。” “谢谢。” “你什么时候再写?我还想看。”张伟问道。 “在写,写完你们就能看到了。” 张伟点了点头,又低头继续看杂誌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食堂里比平时热闹。林书白端著餐盘走到老位置,刘洋已经占好了座,面前堆著三个盘子。苏婉坐在对面,正用筷子挑著米饭。 林书白刚坐下,就听见旁边有人喊他。 “林书白!” 他转头一看,是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叫陈浩,初中时候跟原主同校,不算太熟。陈浩端著餐盘走过来,在他旁边坐下。 “你写的小说我都看了,写得真好。”陈浩说道。 “谢谢。” “你以后是不是打算当作家?” “有这个想法。” 陈浩点了点头,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我小时候也想当作家。但是后来我妈说当作家吃不饱饭,我就不想了。你才高中就能在《故事会》上发表,说明你有天赋,加油別浪费了。” 林书白看了他一眼:“你妈说的不一定对。” 陈浩笑了笑:“也许吧。”他站起来,端著餐盘走了。 刘洋在旁边啃著鸡腿,“书白,你现在是不是算『名人』了?怎么谁都来找你说话?” “你快吃你的鸡腿吧。”林书白打断刘洋的话。 刘洋把鸡腿骨头放下,“我在这学校待了这么久,除了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没人主动找我说话。” “因为你长得不像会说话的样子。”苏婉在旁边补了一刀。 刘洋不服气:“我哪里不像了?我这么和蔼可亲。” 苏婉没理他,低头继续吃饭。但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抬起头,看著林书白:“你那个长篇,写得怎么样了?” “快乐,再过几天应该就写完了。” “这么快?”苏婉有点意外。 “放假这几天写得快。” “到时候要是真的发书了,你可一定要给我一本,要签名款的,你要是成了大作家,那书肯定值不少钱。” “好,一定给你。”林书白笑著回应苏婉。 晚上,林书白写完今天的《夏洛的网》躺在床上,脑子里闪过很多画面——夏洛在蜘蛛网上织出的字,威尔伯在猪圈里等来的春天,芬从爸爸手里救下小猪时那双坚定的眼睛。 这个故事,一定要让它出版。 不管需要多长时间,不管要经过多少道门槛。 第25章 陈远山 十月九號,周日。 魔都的秋天来得慢,早晨的空气里飘著一股味道,混著豆浆油条的香气,从沿街的铺子里漫出来。 绍兴路74號,《故事会》杂誌社。 吕佳比平时早到了二十分钟。她端著咖啡走进办公室,习惯性地扫了一眼桌上的信堆。新到的稿件已经分拣好了,整整齐齐码在桌子右边,大概三四十封。她坐下来,翻开昨天的邮件记录,目光停在一行字上“十月刊已发行,各地反馈陆续收集。” 她拿起电话,拨了发行部的內线。 “王老师,十月刊的销售数据出来了吗?” “吕老师啊,数据还没完全匯总,但魔都这边还不错,比上月同期涨了大概百分之八。有几家报亭反映说卖得挺快,有的已经补了两次货。” “有说哪篇受欢迎吗?” “这个倒没细问。不过我听说南京路上有家报亭,老板说这两天好几个人专门来找十月刊,说上面有个学生写的文章好看。” 吕佳掛了电话,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南京路步行街,上午十点。 老张的报亭开在永安百货斜对面,位置好,人流量大,每个月能卖出去两百多本杂誌。他在这里干了十二年,什么杂誌好卖、什么杂誌滯销,心里门儿清。 今天上午,他已经卖出去七本《故事会》了。这个数字不太正常,平时一整天也就卖十几本。 第九个顾客是个穿灰色夹克的中年男人,头髮梳得整齐,手里拎著一个公文包。他在报亭前站了一会儿,目光扫过架子上的杂誌,最后落在那本红色封面的《故事会》上。 “老板,这本。”他指了指。 老张把杂誌递过去:“八块。” 中年男人掏钱的时候,隨口问了一句:“听说这期有篇文章写得挺好?” 老张接过钱,笑了笑:“你也听说了?这两天好几个人来问。好像是个学生写的,题目叫什么礼物。” “《最珍贵的礼物》。” “对对对,就是这个。你看过?” “还没。就是听同事说的,说写得好,特意来买。”中年男人把杂誌塞进公文包,转身走了。 老张看著他的背影,摇了摇头,继续整理报纸。 过了不到半小时,又来一个。这次是个年轻姑娘,二十出头,扎著马尾,穿著一件淡蓝色的卫衣。她小跑著过来,有点喘。 “老板,还有《故事会》十月刊吗?” “有。最后两本了。”老张从架子上拿下来。 “太好了!”姑娘接过杂誌,翻到目录,找到“林书白”三个字,眼睛亮了一下,“就是这个。” 老张忍不住问了一句:“这文章真那么好看?今天好几个人来问了。” 姑娘抬起头,想了想:“我昨天在朋友家看到的,读完《最珍贵的礼物》那篇,眼眶都红了。那个翠芳剪辫子的时候,我差点哭出来。” “真有那么好?”老张有点怀疑。 姑娘付了钱,抱著杂誌走了。 老张把最后那本《故事会》掛在架子上,心里想:要不要多进几本? 中午十二点,ja区某写字楼,员工食堂。 周敏端著餐盘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她是某gg公司的文案,今年二十六岁,每天的工作就是写各种產品文案和软文。写得多了,对文字越来越麻木,已经很久没有因为读一篇文章而真正感动过了。 今天中午她带了一本《故事会》来食堂。这杂誌是她昨天在地铁站的报亭隨手买的,本来只是想打发午休时间,没想到翻开就放不下了。 她先看了《午餐》,被那个张女士气得不行,但又忍不住笑。读到“她到底吃了多少东西,才把心撑破”那句,她差点把嘴里的汤喷出来。 然后她翻到了《最珍贵的礼物》。 “看什么呢?这么投入?”同事小林端著餐盘走过来,在她对面坐下。 “《故事会》。”周敏把杂誌翻过来给她看。 “《故事会》?有那么好看吗?”小林笑了。 “你看了再说读这个,读完你就知道了。”周敏把杂誌推过去,翻到《最珍贵的礼物》那篇。 小林半信半疑地拿起来,读了大概五分钟,然后抬起头:“这谁写的?写得也太好了吧。” “林书白。上面写著呢。” “林书白?没听过。是个老作者吧?” 周敏摇了摇头:“我查过了,是个新人。有人说是个高中生,不知道真假。” “高中生?”小林的表情和周敏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时一模一样,“不可能吧?这文章里那种对感情的理解,不像是高中生能写出来的。” “我也觉得。但网上是这么传的。” 小林又低头读了一遍结尾,然后把杂誌还给周敏:“不管是不是高中生,这文章確实写得好。我读完想了好久。你说他们聪明吗?卖了最值钱的东西,换了用不上的礼物,从功利的角度看简直蠢透了。但作者说他们是最聪明的。为什么?” “因为他们得到了比礼物更珍贵的东西。”周敏说道。 “什么东西?” “爱啊。你想想,一个愿意为你卖掉最珍贵东西的人,你得到了什么?不是礼物,是这个人。礼物用不上又怎么样,人还在。” 小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你说得对。这文章的后劲真大。” 下午五点,《十月》杂誌社主编办公室。(现实里十月是在bj,因为剧情需要將地址更改到魔都。) 陈远山今年五十六岁,在文学圈摸爬滚打了三十多年,从《十月》的普通编辑一路做到主编,经手的稿子数以万计,见过的作者从初出茅庐的新人到成名已久的大家,什么样的文字都读过。 他今天本来没打算看《故事会》。这本杂誌虽然发行量大,但在纯文学圈子里,地位不算高。他偶尔翻翻,多半是为了了解大眾阅读的动向,很少在上面看到真正让他眼前一亮的东西。 但今天不一样。 给他送杂誌的是社里的年轻编辑小周,刚来不到一年,平时话不多,但眼光不错。小周把杂誌放在他桌上,说了一句:“陈老师,您看看这本《故事会》,里面有个新作者,写得挺好。” 陈远山当时正在审一篇稿子,隨口应了一声,没当回事。等稿子审完,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隨手拿起那本《故事会》翻了翻。 目录。情感故事——《最珍贵的礼物》,林书白。都市故事——《午餐》,林书白。 同一个作者,两篇。 他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最珍贵的礼物》和《午餐》,然后又读了一遍,然后又读了一遍。 读到第三遍的时候,他拿起红笔,在《最珍贵的礼物》里划了几条线。 “翠芳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那条又黑又长的辫子。这条辫子她从十八岁留到现在,从来没捨得剪。” “建国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条白金表链。他说:我卖掉了怀表,给你买了这个。” “翠芳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是一套玳瑁发梳。她说:我剪掉了辫子,给你买了这个。” “两个人看著对方,沉默了很久。然后他们同时笑了。翠芳说:我们的礼物都用不上了。建国说:但我们的礼物都送出去了。” “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陈远山放下红笔,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他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一件事。那时候他刚参加工作,工资低得可怜,攒了三个月给女朋友买了一条围巾。女朋友给他买了一双皮鞋。两个人穷得叮噹响,但拿到礼物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富有的人。 后来那条围巾和那双皮鞋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但那个冬天的晚上,他记得清清楚楚。 他睁开眼睛,拿起电话,拨了吕佳的號码。 “老吕?我陈远山。” 电话那头是《故事会》的资深编辑吕佳。两个人认识好多年了,虽然分属不同的杂誌社,但都在魔都的文学圈里,抬头不见低头见。 “陈老师?稀客啊,什么事?”吕佳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带著一点意外。 “你们十月刊上有个作者,林书白,你认识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 “认识。那两篇稿子就是我经手的。” “什么来头?” 吕佳又沉默了一秒,然后笑了:“你猜。” “猜什么?我哪猜得著。新人?还是哪个老作者换了笔名?” “都不是。”吕佳的语气里带著一种忍住笑的感觉,“是个高中生。高一。” 陈远山拿著电话的手顿了一下。 “高一?” “高一。十六岁。我上周见的面,穿著校服来的,还带了个同学。”吕佳终於没忍住,笑出了声,“你想像一下那个画面——我站在麵馆门口,等了半天『林老师』,结果来了一个穿校服的小孩。” 陈远山沉默了几秒。 “十六岁能写出这种东西?”他的语气里带著一种认真的怀疑,不是针对吕佳的判断,而是这件事本身超出了他的经验范围。 “我亲眼见的,还能骗你?稿子是他手写的,方格稿纸,字跡挺工整。聊了半个小时,说话做事都很稳,不像十六岁,但確实是十六岁。我看了他的学生证。” 陈远山又沉默了一会儿。 “他还在写別的吗?” “在写,他跟我说在写一个长篇,童话,五万字左右。写完了给我看。”吕佳回答道。 陈远山闻言皱了皱眉,“长篇童话?从短篇讽刺小说跳到长篇童话?这跨度有点大。” “他说故事已经在脑子里了,写下来就行。我看了他前三篇的质量,觉得可以期待一下。” 陈远山想了想,“他那个《最珍贵的礼物》,结尾那句话的力量,很多写了十年的作者都写不出来。不是技巧的问题,是对人性的理解。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怎么能写出这种东西?” “我问过他,他说『可能因为我是个天才吧” 陈远山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这小子,倒是不谦虚。” “不谦虚,但也不算狂妄。我见过太多新作者,有点成绩就飘了。他不是那种人。说话的时候很平静,好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那种自信不是装出来的,是骨子里的。” 陈远山把杂誌翻到《最珍贵的礼物》那篇,又看了一眼作者名字。 “他那个长篇写完了,你第一时间给我看看。” “怎么,你有兴趣?” “先看看再说。如果他那个长篇的质量能和这两篇短篇持平,我想办法帮他推一推。五万字的童话,在《故事会》上发不了,但可以出书。” 吕佳的声音明显高兴了一些:“行,那我让他抓紧写。” “还有,”陈远山补充道,“你帮我约一下这个林书白,找个时间见一面。是以《十月》主编的身份。我想跟他聊聊。” “陈老师,你这是要挖墙脚?” “挖什么墙脚,他跟你们《故事会》又不是签约作者。再说,他写的东西,你们那儿也发不了长篇。我只是觉得,这个孩子值得关注。” 吕佳笑了:“行,我帮你约。不过我可提醒你,他穿著校服来的时候,你別太惊讶。” “我什么没见过。”陈远山说完,掛了电话。 他放下电话,又拿起那本《故事会》,把《最珍贵的礼物》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这一次读得比上次更慢,几乎是一句一句地品。 翠芳剪掉辫子之前,在镜子前站了很久。作者没有写她心里在想什么,只写了她的动作——她把辫子从肩上拢到胸前,用手指梳了梳,然后拿起剪刀。就这几个动作,读者什么都懂了。 这种留白,这种克制,不是技巧,是直觉。一种天生的、知道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的直觉。 陈远山做了一辈子编辑,见过太多写得“满”的稿子——每一个情绪都要写透,每一个细节都要交代,生怕读者看不懂。但真正好的文字,恰恰是不写的那部分。 这个叫林书白的孩子,天生就懂这个道理。 他把杂誌放在桌上,拿起笔,在日历上標註了一件事:“约见林书白”。 第26章 初赛没问题 十月十日,周一。 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周一,魔都的天终於有了秋天的样子,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带著一丝乾爽的凉意,吹得教室后排的窗帘轻轻晃。 林书白到教室的时候,离上课还有十几分钟。他把书包放好,从里面抽出那篇改了又改的作文——《征程与復兴》,一千八百字,字跡工整。 他读了一遍,觉得差不多了。 苏婉在旁边啃包子,腮帮子鼓鼓的,含糊的问道:“今天交?” “嗯,趁早读之前给老陈送去。” 林书白站起来,拿著稿纸往办公室走。 他刚走出两步,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 他掏出来一看,是吕佳的简讯:“林书白,方便电话吗?稿费到了,还有別的事跟你说。” 他停下脚步,往走廊拐角走了几步,拨了过去。 “吕老师?” “林书白,早啊。”吕佳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背景很安静,应该刚到办公室,“两件事。第一件,你的稿费匯款单今天应该会寄到你留的地址,三千二百四十块,你留意一下邮局。到了之后拿著身份证和匯款单去邮局取就行。” “好的,谢谢吕老师。” 吕佳的语气郑重了一些,“第二件事,《十月》杂誌的主编陈远山老师看到了你在我们这儿发的两篇稿子,很感兴趣,想约你见一面。” 林书白愣了一下:“《十月》的主编?” “对。陈老师在文学圈很有分量,做了三十多年编辑,很少主动约见新人。他看了你的《最珍贵的礼物》和《午餐》,说结尾那句话『很多写了十年的作者都写不出来』。” 林书白沉默了一秒:“他想什么时候见?” “他说看你方便。这周末行吗?” “行,周六或者周日都可以。” 吕佳突然笑了一下,“那好,我跟他约周六吧。到时候把时间地点发你,他让我提醒你,穿校服来也没关係,他已经有心理准备了。” 林书白也忍不住笑了一声:“好。” 掛了电话,他把手机塞回口袋,《十月》的主编。他前世当然知道这本杂誌的分量——纯文学期刊里的顶尖刊物。现在,它的主编要约见自己。 他深吸一口气,把这件事暂时放到一边,继续往办公室走。 语文组办公室的门开著。老陈坐在桌前,面前摊著一摞作文本,正在低头批改。搪瓷杯里的水冒著热气,旁边还放著半个没吃完的馒头。 “陈老师。”林书白敲了敲门框。 老陈抬起头,看见是他,放下红笔:“来了?作文写好了?” “写好了。”林书白走过去,把方格稿纸递给他。 老陈接过去,没有马上看,而是先放在桌上,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你那个《故事会》上的文章,语文组的老师都在传。写得不错。” “谢谢陈老师。” 老陈拿起那篇作文,开始看。 办公室里很安静,另一个老师趴在桌上批改作业,红笔在本子上划来划去。老陈看得很慢,读到某些地方会停下来想一想,然后又继续。 老陈指了指稿纸,“这个角度选得好。” 他顿了顿,又说道:“语言也稳,不像有些学生写这种题目,满篇口號,拿去过初赛,问题不大。” “谢谢陈老师。” “別急著谢。”老陈端起搪瓷杯喝了一口水,“初赛过了后面还有赛区决赛,现场命题,当场写。你能不能走到那一步,还得看临场发挥。回去多读点东西,脑子里有货,到时候什么题目都不怕。” “我知道了。” 老陈把作文收好,摆了摆手:“行了,回去吧。” 走出办公室,走廊里的阳光正好,林书白回到教室,苏婉马上就凑了过来。 “交完了?老陈怎么说?” “说过初赛问题不大。” 苏婉嘴角翘起来:“那肯定能过。对了,你刚才出去打电话了?我听见你在走廊说话。” “嗯,《故事会》的吕编辑打来的。”林书白压低声音,“说稿费到了,让我去邮局取。还说——” 他顿了一下,苏婉凑得更近了。 “《十月》杂誌的主编想约我见面。” 苏婉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十月》?就是那个很厉害的文学杂誌?” “你知道?” “我爸书架上有一摞,我翻过,虽然看不太懂。”苏婉压低声音,语气里全是兴奋,“主编要见你?林书白,你这是要起飞了啊!” “別瞎说,就是见一面聊聊。” “那也很厉害了!”苏婉拍了拍他的胳膊,“稿费到了,是不是该请客了?” “请。中午食堂加鸡腿。” “就加鸡腿?刘洋知道了肯定不干。” “那再加一包辣条。” “这还差不多。” 中午吃饭的时候,三个人坐在老位置。刘洋面前堆著三个盘子,鸡腿、红烧肉、炒青菜,堆得像小山一样。 吃完饭从食堂出来,阳光正好。操场上几个男生在踢球,喊叫声远远地传过来。刘洋走在前面,忽然回过头来:“书白,你那个长篇写得怎么样了?” “快了,这周应该能写完。” “写完了给我看看唄。” “行。” 苏婉在旁边补了一句:“我先看,你排第二。” “凭什么?” “凭我帮他抄过生词表。” “那我还帮他跑过腿呢!”刘洋不服气。 林书白没理他们,继续往前走。走到教学楼底下的时候,刘洋先跑了,说要去小卖部买水。苏婉站在台阶上,忽然开口:“林书白,那个主编约你什么时候见?” “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还没定,吕编辑说晚点发给我。” “那你去的时候穿什么?” 林书白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校服:“吕编辑说穿校服也没关係,他已经有心理准备了。” 苏婉“噗”的笑出声:“人家主编见一个高中生,还得提前做心理准备。” “大概是上次吕编辑见我的时候被嚇到了,提前给人打了预防针。” 苏婉笑得肩膀直抖。 放学的时候,刘洋从后面追上来,书包甩在肩上:“书白,別忘了请客啊。我今天只加了一个鸡腿,你还欠我排骨呢。” “记著呢。” 第27章 约稿 十月十五日,周六。 魔都的秋天在这一天彻底放晴了,天蓝得透亮。 吕佳昨晚发了简讯:“周六上午十点,南京路春华麵馆,陈老师在那边等你。那地方你熟,我就不带路了。到了直接进来。” 林书白当时看到这条简讯的时候愣了一下。约在麵馆?他想了想,大概明白了——吕佳大概是觉得在杂誌社见面太正式,麵馆更轻鬆,而且那是他写过的地方,也算有特殊意义。 公交车上,林书白把书包放在膝盖上,书包里装著那沓厚厚的稿纸——《夏洛的网》全文,昨天下午刚写完的。五万多字,方格稿纸订成了厚厚一沓,封面用钢笔写著书名和名字。 南京路到了。林书白下车,拐进那条熟悉的小巷子。 他推门进去。周春华站在柜檯后面,正在往一个暖壶里灌开水。她抬起头,看见林书白,笑了:“小囡来啦?今朝又带朋友来吃麵?” 林书白走进去,“周阿姨好,今天约了人,还是上次那个编辑的朋友。” “好好好,里头坐。”周春华指了指靠窗的位置。 林书白走过去坐下。窗玻璃擦得很乾净,能看见外面巷子里的光影。他刚坐下,门就开了。 吕佳走进来,身后跟著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头髮花白,戴著一副银框眼镜,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衫,里面是白衬衫。个子不高,但站得很直,眼神沉稳,带著一种阅人无数的从容。 “林书白,来这么早。”吕佳走过来坐下,然后朝那个男人招了招手,“陈老师,这边。” 陈远山走过来,在对面坐下。他看著林书白,目光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停在他脸上。他的表情和吕佳第一次见面时差不多——先是打量,然后是確认,最后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你就是林书白?”陈远山伸出手。 林书白跟他握了一下。陈远山的手很乾爽,力度適中。 吕佳笑了笑,“陈老师说要见你,我说別在杂誌社了,太正式,这地方你写过,正好来看看。” 陈远山环顾了一下店里。 “就是这儿?”他问林书白。 “就是这儿。” 陈远山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周春华端著三杯茶走过来,放在桌上。 陈远山看著她的背影,又看了看林书白:“你写的那个老板娘,就是她?”吕佳把《春花麵馆》给陈远山看过。 “对。” “写得像。” 吕佳在旁边插了一句:“陈老师,您先聊正事。我去柜檯那边看看,不打扰你们。”她端著茶杯站起来,走到柜檯旁边,跟周春华聊了起来。 陈远山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看著林书白。 “你的三篇稿子,我都看了。”他的声音不高,但很清晰,“我做了三十多年编辑,见过不少有天赋的年轻人,但像你这样的,第一次见。” 林书白没说话,等著他继续。 陈远山扶了下眼镜,“吕佳说你还在写一个长篇,童话?” “写完了。”林书白弯腰从书包里掏出那沓厚厚的手稿,放在桌上,推过去,“昨天刚写完,五万多字。” 陈远山看了一眼那沓稿纸,拿起来,翻开第一页。 “爸爸拿著斧子去哪儿?” 陈远山读得很慢。他看稿子的习惯是一字一句地看,遇到觉得好的地方会停下来想一想,然后又继续。读到夏洛在网上织出“神猪”的时候,他摘下眼镜擦了擦镜片,重新戴上。读到夏洛快死了的那段,他把稿纸翻页的动作停了一下,然后深吸一口气。 林书白坐在对面,看著陈远山的表情变化。他看到陈远山读到夏洛对小猪说的那句话时,嘴角动了一下——“你一直是我的朋友,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过了將近四十分钟,陈远山翻到最后一页。他把稿纸合上,放在桌上,摘掉眼镜,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沉默。 麵馆里安静得能听见窗外树叶沙沙的响声。 过了好一会儿,陈远山睁开眼睛,看著林书白。 “这个故事,应该出版。” 林书白心里跳了一下。 “你是新人,没有名气,长篇童话的受眾也窄,一般的出版社不会接。”陈远山继续说道,“但我做了三十年编辑,在出版圈还有些人脉。我帮你联繫出版社,找愿意出的。少年儿童出版社的总编我认识二十多年了,我拿给他看看。” “谢谢陈老师。” “我只能帮你牵线搭桥,能不能出、以什么条件出,得看出版社那边的评估。你的稿子质量没问题,但出版是一桩生意,出版社要考虑市场、考虑成本。这些不是你我能控制的。” “我明白。” 陈远山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然后把稿纸放到一边。他没有马上说下一件事,而是又喝了一口茶,像是想了想措辞。 “长篇的事先这样。”陈远山放下茶杯,“我还有另一件事跟你说。” 林书白看著他。 “你的短篇,我看完之后跟吕佳说了一句话——放在《故事会》,有点浪费,不是说《故事会》不好。那本杂誌发行量大,读者多,你发在上面能让很多人看到,这是好事。但你的写法,你的风格,更適合《十月》。” 林书白没接话。 “我们《十月》发纯文学作品,读者群体偏成人,审美要求高。你那篇《最珍贵的礼物》,如果放到《十月》上,完全站得住。你写东西不追求花哨,该留白的地方留白,该收的地方收,这种克制很多写了十年的作者都做不到。” 陈远山看著他,目光比刚才更认真了一些。 “我想跟你约稿。给《十月》写短篇小说。题材不限,风格不限,字数八千到一万五左右。你什么时候写完了,直接发给我。” 林书白愣了一下,“陈老师,您確定?” “我確定,我看了你的两篇短篇,心里有数。你天生適合写纯文学。当然,我不催你。你先把眼前的事处理好——作文比赛、长篇出版。等你有灵感了,慢慢写。写完了给我看就行。” 林书白深吸一口气:“好。我一定认真写。” “不用『一定』,正常写就行。”陈远山端起茶杯,嘴角微微翘了一下,“你正常写出来的东西,就比很多人『认真写』的强。” 第28章 新电视 十月十六日,周日,魔都。 林书白是被手机震动吵醒的。 他摸到床头的手錶——七点二十分。屏幕上有条未读简讯,是母亲王秀兰发来的——“粥在锅里,我和你爸去你外婆家了,下午回来。” 林书白穿好衣服推门出去。客厅里很安静,厨房灶台上放著锅,锅盖盖著。他揭开看了一眼——白粥还温著,表面结了一层米皮。 林书白盛了一碗粥,从冰箱里拿了一个咸鸭蛋,坐到餐桌旁。一边吃一边算帐。稿费三千二百四十块,加上这些年攒的压岁钱——他记得大概有一千二三百,拢共四千五左右。那台索尼电视,三千四百九十九。够了。 他放下筷子,心里有了决定。 吃完早饭,林书白把碗洗了,回到自己房间。他从抽屉里翻出一个铁盒,打开,里面是一沓钞票——十块的、二十块的、五十块的,整整齐齐叠好。压岁钱他从小学就开始攒,每年春节亲戚给的、父母给的,他捨不得花,一张一张码在盒子里。数了一遍,一千三百六十块。 林书白从里面挑了三百出来放到钱包,又把身份证揣进口袋,出门前在镜子前站了一下。一件浅灰色卫衣,牛仔裤,帆布鞋,头髮有点长了,但还能看。他拍了拍口袋,確认钱包和身份证都在,然后换鞋出门。 邮局在公交站旁边,走过去五分钟。林书白推门进去,柜檯后面坐著一个中年女人,戴著老花镜,正在整理一沓单据。 “你好,取匯款单。”林书白把身份证和取款通知递过去。 女人接过去看了看,抬头看了他一眼,大概觉得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来取三千多块钱有点意外。她没说什么,低头在电脑上敲了几下,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匯款单,核对了一下信息。 “林书白?” “对。” “三千二百四十块。现金还是存卡里?” “现金。” 女人数了三沓钞票递过来——三沓一千的,一沓二百的,两张二十的。林书白接过钱,当面点了一遍,然后装进钱包。钱包一下子鼓了起来,拉链都有点拉不上了。 “谢谢。” 他把钱包塞进裤子口袋里,拍了拍,確认不会掉出来,然后往公交站走。 公交车到站了。他下车,往第一百货的方向走。周日的南京路步行街人山人海,游客、情侣、拖家带口的,把整条街挤得满满当当。路边的橱窗里摆著秋季新款,几个穿著时髦的女孩在玻璃前拍照。一个卖气球的小贩从人群中穿过去,手里攥著一大把五顏六色的气球,在风里晃来晃去。 第一百货大楼矗立在街口,玻璃幕墙在阳光下反著光。林书白走进去,直接上了四楼。 电器区比上次来的时候冷清一些,几个售货员站在柜檯后面聊天。索尼专柜在靠墙的位置,那台电视还在——黑色的边框,超薄的机身,屏幕黑得像一面镜子。旁边贴著一张標籤:索尼 bravia 32英寸液晶电视 3499元。 一个穿制服的年轻售货员走过来,脸上带著职业性的笑容:“你好,看这款?索尼的新款,32寸全高清,效果特別好。” “能便宜点吗?”林书白问道。 售货员看了他一眼,大概觉得一个高中生不像能掏出三千多块的样子,但还是礼貌地说:“商场標价,便宜不了多少。不过今天买可以送一根高清线,再送一年延保。” 林书白想了想:“三千四?” 售货员犹豫了一下:“我给你问问经理。”他转身走到柜檯后面,打了个电话,然后回来,“经理说最低三千四百五,再送你一副原装耳机。” “行。”林书白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拉开拉链,里面厚厚一沓钞票。 售货员的表情认真了起来,接过钱点了一遍,確认是三千四百五十块。他开了票,然后从库房搬出一台全新的,当著林书白的面拆箱验货。屏幕完好,配件齐全,遥控器用塑胶袋封著。 “送货地址写一下。”售货员从抽屉里拿出一张送货单,递过来。 “今天能送到吗?”林书白问。 售货员看了一眼墙上的钟,上午十点刚过。“今天下午能送。我们的送货车上午已经出去了,下午还有一趟,大概三四点钟到。您家里留人就行。” 林书白接过送货单,在地址栏写下小区的地址和门牌號,又在备註栏写了一句:“六楼,无电梯。” 售货员看了一眼,点点头:“行,没问题。送货师傅会提前打电话。” 林书白把送货单递迴去,售货员撕下底联给他:“这是您的收货凭证,电视送到后让家里人签个字就行。” 林书白把凭证折好塞进口袋,转身往外走。走到电梯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电器区。那台电视的展位已经空了,样机被搬走了,留下一个空荡荡的台面。 他笑了一下,按下电梯按钮。 公交车摇摇晃晃地往回开。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著窗外的街景发呆。脑子里在想父亲看到电视时的表情。他会说什么?大概还是一个字——“好。”然后转身去厨房,问王秀兰“今晚吃什么”。 到家的时候,快十二点了。家里没人,王秀兰和林建国还在外婆家。客厅里很安静,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地板上。电视柜上空荡荡的,那台老式康佳电视还摆在角落里,屏幕上一层灰。 林书白把电视柜擦了一遍,又把老电视的电源线拔了,搬到一旁。然后他去厨房热了昨晚的剩菜,一个人吃了午饭。 吃完饭,他坐在沙发上,看著墙上的钟。 一点。两点。 两点一刻的时候,门口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 林书白站起来,走到门口。 门开了。王秀兰先进来,手里拎著几个塑胶袋,里面装著菜。她换鞋的时候头也没抬,说:“今天你外婆念叨你了,说你怎么不去看她。” 林建国换了鞋,走到沙发旁坐下来,拿起遥控器对著老电视按了一下。没反应——电源线被拔了。 “电视怎么了?”林建国低头看了看插头。 林书白正要说话,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他掏出来一看,是一条简讯:“您好,我是第一百货送货员,您的电视大约半小时后送到,请保持电话畅通。” 林书白说道,“爸,电视没坏。” 林建国抬头看他:“那怎么开不了?” “等一会儿就知道了,给你个惊喜。” 林建国皱了皱眉,没再问。王秀兰从厨房探出头来,也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著困惑。 过了大概二十分钟,楼下传来一阵汽车发动机的声音,然后是车门关上的声音。林书白走到窗前往下看——一辆白色的厢式货车停在楼下,车身上印著“第一百货家电配送”的字样。两个穿蓝色工作服的男人从车上下来,打开车厢门,从里面搬出一个大纸箱。 索尼的logo,白色的箱子。 林书白转身走到门口,打开门,站在楼梯口等著。 脚步声从楼下传上来,越来越近。两个送货员一前一后,抬著纸箱,在狭窄的楼道里慢慢往上挪。前面那个年轻一些,二十出头,后面的四十来岁,脸上有汗。 “六楼?没电梯啊?”年轻的送货员抬头看见林书白,喘著气说。 “辛苦了。”林书白说。 两个人把纸箱抬上六楼,放在门口。年长的送货员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单子,递给林书白:“签个字。” 林书白签了字,把底联收好。两个送货员转身下楼了。 他转过身,把纸箱推进屋里。 客厅里,王秀兰站在厨房门口,手里还拿著锅铲,整个人愣在那里。林建国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纸箱前面,低头看著箱子上印著的索尼logo和电视型號。 “这……这是啥?”王秀兰先开口了,声音有点发飘。 林建国没说话。他蹲下来,把纸箱翻了个面,看了看型號標籤,然后站起来,看著林书白。 “你买的?”他的声音有点哑。 “嗯。”林书白说,“稿费到了,加上压岁钱,刚好够。” 林建国又低下头去看那个纸箱。他伸出手,摸了摸箱子的边角,动作很轻,像是在確认这个东西是真实存在的。 王秀兰放下锅铲,走过来,站在林建国旁边。她也低头看著纸箱,眼眶已经红了。她伸手擦了擦眼角,然后看著林书白,想说什么,但嘴唇动了动,没说出来。 她终於开口了,声音有点抖,“你这孩子,花这么多钱,老电视又不是不能看,稿费留著自己花不好吗。” “没事,还有剩。” 林建国没说好,拍了拍林书白的肩膀然后蹲了下来,开始拆纸箱。他用钥匙划开胶带,把箱子打开,里面是泡沫板,泡沫板中间嵌著那台电视。黑色的边框,超薄的机身,屏幕黑得像一面镜子。 他把电视从箱子里抱出来,比想像中重,他抱稳了,转身放到电视柜上。退后两步,看了看,又往前挪了挪,让电视正好在电视柜中间。 林书白从箱子里找出电源线和遥控器,递过去。林建国蹲下来,把插头插进墙上的插座,然后按下电视侧面的开关,屏幕亮了,虽然不是像林书白上一世那样的4k但也足够清晰了。 林建国转过身来,看著林书白。他的表情很复杂——有惊讶,有感动,还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大概是“我儿子给我买了台电视”的那种恍惚。 “多少钱?” “三千四百五。” 林建国沉默了几秒,然后说了一句:“贵了。” 王秀兰瞪了他一眼:“你上个月看了半天,不是说三千四百九十九吗?这还便宜了四十九呢。” 林建国没接话,又转过去看那台电视。他蹲下来,把插头拔了重新插了一遍,然后按下开关,屏幕又亮了。他站起来,拍了拍手。 他走到沙发上坐下来,看著那台电视,忽然笑了。那个笑容很短,一闪而过,但林书白看见了。 王秀兰也看见了。她走过去,在林建国旁边坐下,拍了拍他的胳膊:“你儿子给你买的,高兴不?”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然后转身对王秀兰说:“晚上多做几个菜。我去买瓶好酒。” 林建国出门了。王秀兰把买回来的菜拎进厨房,开始忙活。林书白跟进去帮忙,王秀兰把他推出来:“你去看电视,別在这儿碍事。” “妈。”林书白叫了一声。 “嗯?” “你觉得我爸高兴吗?” 王秀兰没回头,但声音很轻:“你爸那个人,你还不了解?他心里高兴,嘴上不说。” “你今天给他买电视,他心里比什么都高兴。”王秀兰擦了擦手,“但你以后別乱花钱了,攒著,以后上大学用。” “好。” 晚上七点,一家三口围坐在餐桌旁。红烧肉、炒青菜、酱牛肉、番茄蛋花汤,还有一条清蒸鱸鱼。 林建国夹了一块鱼肉,放在林书白碗里。 “吃鱼。” 林书白看著碗里的鱼肉,笑了笑,夹起来放进嘴里。鱼肉很嫩,很鲜,蒸得刚好。 “好吃吗?”林建国问道。 “好吃。” 林建国点了点头,又夹了一块,放到王秀兰碗里:“你也吃。” 王秀兰看了他一眼,笑了:“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也会给人夹菜了?” 林建国没接话,低头吃饭。 吃完饭,王秀兰收拾完碗筷从厨房出来,擦了擦手,走到林书白旁边,也看了一眼那台电视。 “你爸今天高兴坏了。”她压低声音,“刚才在厨房,他偷偷跟我说,这电视比他看的那台还好,型號更新。” “真的?” “他说的。他研究了好几个月了,什么型號什么参数,背得比谁都熟。”王秀兰笑了笑,“他就是捨不得买。你倒好,一声不吭就给搬回来了。” 林书白笑了笑,没说话。 “行了,早点睡吧。明天还要上学。”王秀兰拍了拍他的胳膊,转身回房间了。 第29章 瞎子的故事 十月十七日,周一。 林书白是被刘洋的橡皮筋崩醒的。 不是闹钟,不是窗外的阳光,是一根黄色的橡皮筋,从前面飞过来,精准地弹在他额头上,昨天想之前解锁的星新一短篇集的事,睡的有点晚,所以今天在课间补补觉。 “哎哟。”林书白摸了摸额头。 刘洋正趴在桌上,手里攥著一根橡皮筋,脸上写满了“我不是故意的”但眼神里全是“我就是故意的”。他旁边还放著一叠折成三角形的纸弹,看样子已经祸害了好几个同学了。 “你干什么?”林书白压低声音。 “叫你起床。”刘洋理直气壮,“老师马上来了,你还在发呆。” 苏婉在旁边头都没抬,手里拿著笔在草稿纸上画小人,嘴里嘟囔了一句:“你就不能正常点叫人?” “正常叫他他听不见。”刘洋振振有词,“上次我叫了他三声,他嗯了一声继续发呆。我这叫非常手段。” 音乐课是林书白每周最想逃的课,没有之一。 不是因为他五音不全——好吧,確实有点。但真正让他头疼的是音乐老师孙梅,一个五十多岁、烫著捲髮、永远穿著碎花衬衫的女人。她有个让所有学生闻风丧胆的习惯:每节课隨机抽人起来唱歌。 今天也不例外。 “林书白!” 孙老师站在钢琴旁边,手里拿著点名册,眼镜后面的目光精准地锁定了第三排靠窗的位置。 林书白站起来的时候,旁边的苏婉已经在憋笑了。前排的刘洋转过来,用口型说了两个字:“节哀。” “今天我们来复习上周学的《茉莉花》,你先唱第一句。”孙老师说著,给了一个调。 林书白深吸一口气。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他唱完第一句,教室里安静了大概两秒钟,然后不知道谁先笑出了声,接著全班都笑了。刘洋笑得趴在桌上,肩膀一抖一抖的。苏婉捂著嘴,眼睛弯成了月牙。 孙老师皱了皱眉,但没说什么难听的,只是摆了摆手:“坐下吧,气息不稳,多练练。” 林书白坐下的同时,用只有苏婉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听到茉莉花。” 苏婉笑得差点从椅子上滑下去。 “好了,安静。”孙老师拍了拍手,“今天不讲新歌,我带来了一样东西。” 她转身从讲台后面拿出一个黑色的大袋子,拉链拉开,从里面取出一把吉他。 木质的琴身,棕黄色的,在教室的日光灯下泛著温润的光。琴颈很长,六根弦绷得紧紧的,从琴头一直拉到琴桥。 “吉他。”孙老师把吉他抱在怀里,手指在弦上拨了一下,发出一串清脆的声音,“別告诉我你们只在电视上见过。谁学过?举一下手。” 班上七八个人举了手。刘洋举得最高,整个人都从椅子上站起来了。 “刘洋,你会弹?”孙老师有点意外。 “会!”刘洋拍著胸脯,“我会弹《两只老虎》,用一根弦。” 全班又笑了。孙老师也忍不住笑了一下:“一根弦也算的话,那也算会。” “老师,能让我试试吗?”刘洋跃跃欲试。 孙老师把吉他递了过去。 刘洋接过吉他,抱在怀里的姿势像抱著一只不听话的猫。琴头朝下,琴身歪著,六根弦在他手里发出了几声刺耳的噪音。他用右手食指在第六弦上拨了两下,嘴里哼著“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拨出来的音却完全不在调上。 “行了行了。”孙老师实在听不下去了,把吉他拿回来,“你还是回去练练再说吧。” 刘洋挠挠头坐下了,一脸“我觉得我弹得挺好的”的无辜表情。 “还有谁想试试?”孙老师抱著吉他,目光扫过全班。 没人举手。 “那这样,我弹一段,你们听听。”孙老师坐下来,把吉他放在腿上,左手按弦,右手拨弦。一段旋律从她指尖流出来,轻快、明亮,像是夏天的风。 林书白对音乐没什么研究,但他得承认,这段旋律挺好听的。他的目光落在孙老师的手指上——那些手指按在琴弦上,指肚压著金属丝,弦被按下去,贴住品丝,发出准確的音高。 一根弦,按下去,弹起来,就是一段声音。 孙老师弹完一段,站起来,把吉他递给前排的一个同学:“传下去,每个人摸摸,感受一下。” 传到林书白这里的时候,已经是五分钟以后了。 他接过吉他。 吉他不重,木头的质感很舒服。他的手指先碰到琴身,光滑的漆面,冰凉的。然后他的手指自然而然地落在了琴弦上。 六根弦,粗细不同。最细的那根绷得最紧,按下去的时候勒得手指疼。最粗的那根松松的,拨一下会嗡嗡地响很久。 他的手指在弦上滑了一下,从第六弦滑到第一弦,金属丝的纹路在指腹下清晰得像刻上去的。 【触发关键词】 【希望+弦】 【《命若琴弦》(史铁生)】 莽莽苍苍的群山,两个瞎子,一老一少。老瞎子手里拉著三弦,小瞎子跟在后面,两个人走村串户,说书为生。 老瞎子的师父告诉他:你只要弹断一千根弦,就能从琴匣里取出药方,治好你的眼睛。 老瞎子弹了一辈子。 弹断一根,他把断弦收起来,像收一根金条。一根,两根,一百根,五百根。弦断了再接上,接上了再弹断。他弹了五十年,终於弹够了一千根。 他打开琴匣——里面没有药方,是一张白纸。 他坐在山崖上,坐了一整天。风吹过来,他的眼睛看不见,但他的耳朵能听见。山下有人在唱歌,有人在哭,有人在吵架。他什么也看不见,但他什么都听见了。 然后他回去找到小瞎子,说:“我记错了,不是一千根,是一千二百根。” 小瞎子信了。 老瞎子知道那个药方是假的。但一个人活著,总得有个念想。弦断了可以接上,念想断了,人就真的瞎了。 林书白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从最初的手錶触发《麦琪的礼物》,到后来的桃子、橘子、蛛丝、儿童画、纸箱照片,每一次触发都伴隨著一大片文字涌入脑海。刚开始还会心跳加速、瞳孔放大,现在他已经能做到面不改色地接收了——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刘洋从前排转过来,手里还比划著名弹吉他的动作:“书白,你刚才摸吉他的时候表情特別严肃,跟老陈批作文似的。是不是也觉得那吉他手感好?” “嗯,手感好。” “我跟你讲,我回去让我爸给我买一把,我认真学。学会了弹给你听。” 苏婉立刻举手:“我申请戴耳塞。” 刘洋假装没听见。 下课铃响了。孙老师把吉他装回袋子里,拎著走了。 《命若琴弦》是一本用谎言支撑生命,探討生存的意义与希望的故事。 昨天本来是打算写一些前世背过的散文投给《十月》的,毕竟当时他手上只有星新一的短篇集和《红高粱家族》,《红高粱家族》他目前並不打算写,星新一的短篇集是科幻,不適合投给《十月》,这篇《命若琴弦》倒是刚好合適。 《命若琴弦》全文有一万多字,要是狠下心来一两天就能写完,主要是不需要对原文进行修改,所以写起来很快。 写完就给陈远山发过去,顺便问一下《夏洛的网》出版的事。 刘洋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书白!走了!食堂!” 林书白站起来,把课本塞进抽屉,跟著刘洋和苏婉往外走。 “你今天怎么了?”苏婉走在他旁边,“上课发呆,下课也发呆。是不是那个长篇写完了,没事干了?” “在构思新故事。” “又来?”刘洋瞪大了眼睛,“你那个长篇还没出版呢,又写新的?” “脑子里有东西,不写难受。” 三个人往食堂走。走廊里人挤人,刘洋在前面开路,嘴里喊著“让一让让一让”,活像一辆开路的警车。苏婉跟在后面,跟路过的同学打招呼。 “书白,你那个长篇,陈主编那边有消息了吗?”刘洋在一旁问道。 “哪有这么快。人家要联繫出版社,出版社要评估,流程走下来至少一两个月。” 刘洋把鸡腿骨头放下,“一两个月?那我不是要等到明年才能拿到签名版?” “你急什么,又不会跑。” 刘洋擦了擦嘴,“我这不是替你急吗,我跟你说,我表哥听说你在《故事会》上发了文章,让我给他寄一本。我寄了,他看完打电话给我,说『你这个同学挺牛啊』,我说那当然,我兄弟。” 苏婉在旁边翻了个白眼:“你什么时候能把『我兄弟』换成『我同学』?听著跟混社会似的。” “那不一样,同学是同学,兄弟是兄弟。同学可以有很多,兄弟就那几个。”刘洋说这话的时候难得认真了一秒,然后立刻又恢復了嬉皮笑脸,“当然,苏婉你算半个兄弟。” “为什么是半个?” “因为你是女的。” 苏婉拿起筷子作势要敲他,刘洋缩了缩脖子,嘿嘿笑了两声。 林书白夹了一块豆腐,嚼了两口,忽然问了一句:“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苏婉问道。 “就是……人活著到底为了什么?” 刘洋和苏婉同时愣住了。 刘洋放下鸡腿,表情有点抽象:“你没事吧?是不是刚才音乐课被孙老师打击到了?唱歌跑调而已,不至於怀疑人生吧?” “不是,我就是隨便问问。” 苏婉看著他,眼神认真了一些:“你怎么突然想这个?” “就是想到的,你们想过吗?”林书白没提《命若琴弦》的事,他也就是过了一遍《命若琴弦》,算是有感而发。 苏婉想了想:“我想当刑警,抓到坏人,让好人安心。这算不算?” “算。” 刘洋挠挠头:“我想……吃遍全世界的美食。这算不算?” “也算。”林书白忍不住笑了一下。 “那你呢?”苏婉反问道,“你想什么?” 林书白想了想,“我想写故事。让很多人看到,让很多人记住。” 刘洋一拍桌子:“这不就结了!你想写故事,我想吃美食,她想抓坏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为了什么』,你管別人怎么想。” 林书白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说得对。” “那当然。”刘洋得意地咬了一口鸡腿,“我虽然语文不好,但人生道理还是懂一些的。” 苏婉难得没懟他。 吃完饭,三个人往教室走。经过操场的时候,花坛边又蹲著几个初中生,还是那天那几个,围著一只蚂蚁窝看。刘洋凑过去看了一眼,说了一句“蚂蚁搬家要下雨”,然后被苏婉拽走了。 下午的课上林书白坐在座位上,该记笔记的时候记笔记,该抬头的时候抬头。但他桌面上还放著一个笔记本,上面写著《命若琴弦》四个字,下面已经写了一小段。 “老瞎子想:弹断一千根弦,就能看见东西了。这念头像一根线,牵著他走了五十年。” 旁边的苏婉瞥了一眼,看见“瞎子”“弦”之类的词,皱了皱眉,但没说什么。 放学的时候,刘洋从后面追上来:“书白,你那个关於『活著为了什么』的问题,我想了一下午。” “想出什么了?” “我觉得吧,人活著就是为了等好吃的。”刘洋一本正经地说,“比如今天的鸡腿,比如明天的排骨,比如后天的火锅。你要是今天就想不开了,明天的排骨就吃不到了。所以不管多难,都得撑到明天。” 苏婉听完,沉默了两秒,然后说道:“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哲理的人。” “真的?”刘洋眼睛亮了。 “假的。” 刘洋泄了气,但很快又振作起来:“反正我的意思你懂就行。” 走到校门口,刘洋挥挥手跑了。林书白和苏婉往公交站走。 “你今天问那个问题,是不是跟你说的那个新故事有关?”苏婉忽然问道。 林书白看了她一眼:“你怎么猜到的?” “你每次写东西之前都会想一些奇怪的问题,上次写《春华麵馆》之前,你蹲在花坛边看蜘蛛网看了半天。这次你问『人活著为了什么』,肯定又在想什么故事。” 林书白没否认:“嗯,想写一个关於瞎子的故事。” “瞎子?” “嗯。两个瞎子,一老一少。” 第30章 约见陈远山 十月二十一日,周五。 教室里,刘洋正趴在桌上补周末的数学卷子,手里的笔划得飞快,嘴里还叼著一袋牛奶,吸管歪在嘴角,奶渍顺著袋子往下淌。 “你昨天干嘛去了?”林书白好奇的问道。 刘洋头都没抬,“打游戏,打了通宵,早上六点才睡,睡了半小时就爬起来上学了。我现在属於行尸走肉。” “你还知道行尸走肉这个词?” “上周英语课学的,zombie,行尸走肉。”刘洋得意了一秒,然后继续低头划拉,“第五题选啥?” “c。” “確定?” “確定。” 刘洋在卷子上写了个c,。然后他翻了一页,忽然停下来,抬头看著林书白,眼神里带著一种“我突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的认真。 “对了,你那个长篇,有消息了吗?” “哪有那么快。” “那个陈主编不是挺厉害的吗?他出面还不行?” “厉害也得走流程。”林书白把课本从书包里拿出来。 刘洋听得直皱眉,眉头拧成一个“川”字:“这么麻烦?我以为你说出版就能出版呢。” “你以为我是谁?” “你是我兄弟啊。”刘洋理直气壮,声音大了半拍,“我兄弟写的东西,凭什么不能马上出版?那些书店里摆的乱七八糟的书都能出,你写的比他们强一万倍。” 苏婉在旁边终於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你看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书吗?”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比它们强一万倍?” “感觉。”刘洋拍了拍胸脯。 刘洋见林书白和苏婉都是用无语的表情看著,挠了挠头,决定不跟他们一般见识,继续低头补卷子。补了两道题又抬起头:“第六题呢?” “b。” “第七题?” “你自己先做。” 刘洋撇了撇嘴,开始在卷子上划拉,嘴里念念有词:“a不对,b也不对,c有点像,选d吧。”然后自己写了个d,写完还得意地晃了晃脑袋。 林书白懒得管他,把数学卷子从抽屉里抽出来开始对答案。 上午第一节课是英语。老师踩著高跟鞋走进来,教案往讲台上一摔,全班瞬间安静。她翻开课本,开始讲定语从句,声音洪亮,唾沫横飞。 刘洋在前排已经开始点头打瞌睡了,脑袋一点一点的,像鸡啄米。老师讲了大概十分钟,忽然停下来,目光扫过全班,最后落在刘洋身上。 “刘洋。” 刘洋猛地抬起头,嘴角还掛著一丝口水:“到!” 全班哄堂大笑。 老师面无表情:“我刚才讲了什么?” 刘洋愣了三秒,然后非常自信地说:“定语从句。” “定语从句的什么?” 刘洋又愣了三秒:“……关係代词?” 老师看了他一眼,大概觉得他能说出“关係代词”四个字已经算是超常发挥了,摆了摆手:“坐下吧,別睡了。” 刘洋坐下来,长出一口气,转过头来用口型对林书白说了一句:“嚇死我了。” 林书白忍住笑,低头继续记笔记。 上午第二节课间,刘洋趴在桌上补觉,呼嚕声刚起来就被老陈的脚步声震醒了。老陈走路有个特点,皮鞋踩在地砖上声音特別响,咚咚咚的,跟打桩似的,隔老远就能听见。 老陈出现在教室门口,端著那个印著“先进工作者”的搪瓷杯,目光精准地锁定了林书白。 “林书白,来一下。” 林书白站起来,跟著老陈往办公室走。走廊里几个別班的同学从他身边经过,有人认出了他,小声说了句“就是那个写故事的”,林书白假装没听见,但耳朵不爭气地红了一下。 办公室里,老陈坐下来,从桌上的一摞文件里抽出一张纸。 “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的初赛结果出来了。” 林书白接过那张纸。上面印著一串名单,他在第三行找到了自己的名字——“林书白高一(三)班作文《征程与復兴》初赛通过”。 “过了。”老陈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著笑,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我的学生就是爭气”的气息,“全市报了三百多篇,初赛过了六十篇。咱们学校报了八个,过了三个。你是其中之一。” “赛区决赛是十月二十五號,周二下午,就在魔都,现场命题当场写。”老陈把一张通知单递给他,“地点是魔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校给你批假,你只管去比赛,课回头补,上午的课你正常上,中午吃完饭就过去,別迟到。” “我知道了。” “行了,回去吧。”老陈摆了摆手。 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林书白低头看著手里那张通知单,心情不错。初赛过了,接下来就是现场决赛。他深吸一口气,把通知单折好塞进口袋。 中午吃完饭,三个人从食堂出来。刘洋打著饱嗝,苏婉在翻手机,林书白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十二点二十。 “你们先回去吧,我还有点事。”林书白对苏婉和刘洋说道。 刘洋看了林书白一眼,“怎么神神秘秘的。” 苏婉也有些好奇,但也没追问,拉著刘洋就走了。 林书白拿出手机给陈远山拨了过去。 “陈老师,我是林书白。” “书白啊,什么事?”陈远山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背景里有人说话,像是在外面。 林书白走到操场边的台阶上坐下来,“陈老师,我最近新写了一篇小说,想投给《十月》。”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秒,然后陈远山带著一丝惊讶的声音传了过来,“这么快就写完新的啦!这离我们上次见面没过多久吧。” 陈远山的惊讶是正常,一些老作家都不一定有林书白的產量。 “有感觉了,故事也不是特別复杂,就写出来了。”林书白的话在陈远山耳朵里有点凡尔赛的嫌疑,可惜现在还不流行凡尔赛这个词,不然陈远山肯定要调侃林书白两句。 林书白接著又说了一句:“陈老师最近有时间吗?我想跟您见一面聊聊稿子的事,还想问一下《夏洛的网》出版的事。” 陈远山笑了一声:“正想跟你说这事。我跟少儿社的总编聊过了,他看了手稿,说故事很好。但他想见见你本人。” “见我?” “对。他说要看看写出这种东西的高中生到底长什么样,你周六有时间吗?” “有的。” “那周六你先来我们杂誌社这边,我先帮你看看稿子,然后再带你去找少儿社的总编,我们见面聊,等等我把位置发你。” “好,麻烦陈老师了。” “这有什么麻烦的,要是每次都有好文章,我巴不得你多麻烦我几次。” 过了一会,陈远山的简讯发过来了,陈远山发的地址是一个叫半日閒的咖啡厅,位置也不算太远坐公交就能过去。 第31章 半日閒 十月二十二日,周六。 林书白推开“半日閒”咖啡厅的玻璃门时,陈远山已经坐在靠窗的位置了。 桌上摆著一杯美式,旁边放著一个黑色的公文包,摊开的文件夹里夹著几页纸。他正低头看手机,听见门响抬起头,朝林书白招了招手。 “来了?坐。” 林书白走过去坐下。服务员过来,他点了一杯拿铁。陈远山把手机收起来,靠在椅背上,打量了他一眼。 “稿子带了?” 林书白从书包里掏出一沓方格稿纸,厚厚一摞,用回形针別著。他把稿纸放在桌上,推过去。 “一万两千字,题目叫《命若琴弦》。” 陈远山没有马上拿起来看,而是先看了一眼標题,念了一遍:“命若琴弦。”他点了点头,“这名字有意思。” 然后他拿起稿纸,翻开第一页,开始读。 林书白坐在对面,端起服务员送来的拿铁喝了一口,没说话。咖啡厅里很安静,背景音乐是一首钢琴曲,声音压得很低,像远处传来的流水声。邻桌坐著两个年轻人,面前摆著笔记本电脑,偶尔低声交谈几句。 陈远山看稿子的习惯和上次一样——很慢,一字一句地读。读到好的地方,他会停下来,把眼镜往上推一推,然后又继续。读到老瞎子跟小瞎子说书的那段,他的嘴角微微动了一下。读到老瞎子弹断第一根弦的时候,他的手指在稿纸边缘轻轻敲了两下。 林书白坐在对面,看著陈远山表情的变化。他不紧张——这篇稿子的质量他有信心。但他好奇,一个做了三十年文学编辑的人,会怎么看待史铁生的文字。 过了大概二十分钟,陈远山翻到第二页,读到了那个核心的设定—— “师父告诉他:你只要弹断一千根弦,就能从琴匣里取出药方,治好你的眼睛。” 陈远山停了一下,把眼镜摘下来擦了擦镜片,重新戴上,然后继续往下读。他的表情从专注变成了某种更认真的东西,眉头微微皱起来,嘴唇抿成一条线。 林书白知道,他读进去了。 读到老瞎子终於弹够了一千根弦,打开琴匣,发现里面是一张白纸的时候,陈远山整个人顿住了。 他盯著那页稿纸看了好几秒,然后把稿纸放下,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咖啡已经凉了,他皱了皱眉,但没在意,放下杯子又拿起稿纸继续读。 老瞎子坐在山崖上,坐了一整天。风吹过来,他的眼睛看不见,但他的耳朵能听见。山下有人在唱歌,有人在哭,有人在吵架。他什么也看不见,但他什么都听见了。 然后他回去找到小瞎子,说:“我记错了,不是一千根,是一千二百根。” 陈远山翻到最后一页,读完最后一段,把稿纸合上,放在桌上。他没有马上说话,而是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沉默了很久。 “你写了一个关於谎言的寓言,老瞎子的师父告诉他弹断一千根弦就能看见,这是一个谎言。但就是这个谎言,支撑他活了一辈子,弹了一辈子。等他发现真相之后,他没有告诉小瞎子真相,而是把谎言加码——不是一千根,是一千二百根。他知道小瞎子需要这个谎言。” 他顿了顿,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一下:“这个故事的核心不是『希望』,是『谎言为什么比真相更重要』。” 林书白点了点头:“一个人活著,总得有个念想。念想是真是假不重要,重要的是有。” 陈远山看著他,眼神里多了一些东西,大概是意外,也可能是重新评估。 “你才十六岁。”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不是疑问,而是一种感慨。 “年龄和阅歷不一定成正比。”林书白说,“有些人活到六十岁也没想明白这个问题,有些人十几岁就懂了。” 陈远山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这话说得,像个老头子。” 陈远山又重新拿起稿纸,翻到老瞎子对小瞎子说“一千二百根”的那段,又读了一遍。然后他抬起头,表情变得郑重。 “这篇稿子,我收了。《十月》下一期或者再下一期,我给你排。” “谢谢陈老师。” “別谢我。”陈远山摆了摆手,“我是编辑,看到好稿子不用是我的失职。你这个东西,放在任何一家纯文学刊物上都是头条的水准。一万两千字,不长不短,正好。” 他把稿纸小心地放进文件夹里,然后靠在椅背上,端起凉透的咖啡喝了一口,皱了皱眉,放下了。 “说正事。你这个《命若琴弦》我收了,稿费按《十月》的標准,千字五百到八百。这一次按五百算。等发了之后看反响,年底评稿费的时候可以往上调。” “行。” “还有一件事。”陈远山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过来,“电话里没说清楚,《夏洛的网》的手稿,我上周拿给少年儿童出版社的总编老周看了。” 林书白接过信封,里面是几张纸,他抽出来一看,是出版社的审稿意见表。 “老周看完之后给我打了四十分钟电话。”陈远山的语气里带著一种压抑过的得意,“他说他做了二十多年儿童文学编辑,很少见到这么完整、这么成熟的长篇童话。故事结构、人物塑造、情感张力,都在线。尤其是夏洛死的那段,他说他读了两遍,眼眶红了两遍。” 林书白翻到意见表的最后一页,上面写著几行字,字跡潦草但能辨认:“建议出版。市场风险可控。需与作者面谈。” 陈远山继续说道:“老周这个人比较直接,他见你大概是想確认两件事:第一,这稿子到底是不是你写的;第二,你有没有能力继续写。长篇童话不是一锤子买卖,出版社签一个新人,看的是长期合作的可能。你如果能再拿出一两篇同级別的作品,老周那边会更有信心。” “没问题,我们什么时候过去?” “我跟老周约的是下午,这里离我们杂誌社不远,我先带你参观一下,顺便吃个饭,我们下午再去。” 第32章 版税 从“半日閒”咖啡厅出来的时候,阳光正好。陈远山把文件夹夹在腋下,站在门口抬头看了看天,深吸一口气,然后转头看著林书白。 “走吧,先去我们杂誌社转转,中午吃个饭,下午两点约的老周。” “好。” 陈远山说的“杂誌社”其实就在两条街外。一栋六层的老建筑,灰白色的外墙,门口掛著一块铜牌,上面写著“十月杂誌社”五个字。陈远山推开门,带著林书白走进去。 一楼是前台和收发室,一个戴眼镜的大姐正在分拣信件,看见陈远山进来,喊了一声“陈老师好”,目光顺带扫了一眼他身后的林书白。 “我带个小作者参观一下。”陈远山隨口解释了一句,然后领著林书白往楼上走。 楼梯是水磨石的,踩上去有点滑。墙上掛著一排杂誌封面,从八十年代的黑白版到最近的彩色版,像是时间的刻度。陈远山一边走一边说:“这栋楼是八几年盖的,那时候我还只是个普通编辑,天天爬这楼梯,爬到今天,膝盖都不行了。” “您在这干了三十年?” “三十二年。从大学毕业到现在,没挪过窝。”陈远山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但林书白听得出那种“一辈子只做一件事”的篤定。 二楼是编辑部,一扇大木门推开,里面是一间开放式的大办公室。七八张桌子挤在一起,桌上堆满了书稿和信件,几个编辑正埋头工作,听见门响抬起头来。 “陈老师。”一个年轻女编辑站起来,目光落在林书白身上,“这是……” “林书白。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那个高中生作者。” 办公室里安静了一瞬,然后那几个编辑的眼睛同时亮了起来,像是动物园里的游客突然看到了一只稀有动物。 “就是写《最珍贵的礼物》那个?”一个戴棒球帽的男编辑从座位上探出头来,上下打量著林书白,“还是陈编厉害,这也能把人从故事会挖过来。” 旁边的女编辑接话,“当时我读完跟陈老师说,这不像十六岁的人写的,陈老师说人家就是十六岁,我不信,现在见到真人……” 她顿了顿,笑了一下:“还是不太信。” 林书白被几个人围著看,有点不好意思,但面上还算镇定。他笑了笑,说了句“谢谢各位老师”,然后就被陈远山拉走了。 “別理他们,一帮没见过世面的。”陈远山嘴上这么说,但嘴角的得意藏都藏不住。 中午,陈远山带林书白在杂誌社附近的一家小馆子吃了午饭。陈远山点了一份红烧肉、一份炒青菜、一碗番茄蛋花汤,还要了两碗米饭。他吃得很慢,每口饭都要嚼很久,吃到一半忽然放下筷子,看著林书白。 “你知道我为什么帮你吗?” 林书白想了想:“因为稿子写得好?” “稿子写得好是一方面。”陈远山重新拿起筷子,“但更重要的是,我做了三十二年编辑,见过太多有天赋的年轻人,写著写著就没了。有的是被生活压垮了,有的是自己放弃了,有的是写了一两篇好的之后再也写不出同等水平的东西。天赋这东西,跟火柴一样,划著名了,亮一下,灭了就灭了。能一直烧下去的,少之又少。” 他看著林书白的眼睛,语气认真了几分:“我不知道你能烧多久。但你现在的亮度,是我三十二年里见过最亮的。我不想这根火柴灭掉。所以能帮的,我儘量帮。” 林书白放下筷子,看著陈远山,想说点什么,但觉得说什么都显得轻了。 “谢谢陈老师。”他最后说了这四个字。 陈远山摆了摆手,端起碗继续吃饭。 下午两点,林书白和陈远山准时出现在少年儿童出版社门口。 这栋楼比《十月》杂誌社的新一些,门口立著一块石碑,上面刻著“少年儿童出版社”几个字,是那种很端正的楷书。一楼大厅的墙上掛著一排排童书封面。 前台的小姑娘显然认识陈远山,看见他就笑了:“陈老师,周总编在四楼等您。” “好。” 两个人上了电梯。电梯里很安静,只有电梯运行的嗡嗡声。陈远山看著电梯门上映出的林书白的影子,忽然说了一句:“別紧张,老周不吃人。” “我没紧张。” “没紧张就好。” 电梯到了四楼,门开了。走廊很长,铺著灰色地毯,两边是一扇扇关著的门。陈远山走在前面,脚步很稳,皮鞋踩在地毯上发出轻微的声响。他走到走廊尽头的一扇门前,敲了两下。 “进来。” 陈远山推开门。林书白跟在他后面走进去。 办公室很大,比陈远山那间大了一倍不止。 办公桌后面坐著一个头髮花白的男人。 周明远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头髮虽然白了,但精神很好,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夹克衫,里面是白衬衫,领口敞著两颗扣子。他戴著老花镜,正低头看一份文件,听见门响抬起头来,目光先落在陈远山身上,然后移到林书白身上,停住了。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小孩?”周明远摘下老花镜,上下打量著林书白。 “林书白,十六岁,高一。”陈远山介绍道。 周明远没说话,又看了林书白几秒,然后指了指办公桌前的椅子:“坐。” 林书白坐下来。陈远山在旁边坐下。 周明远从桌上拿起一沓稿纸,林书白认出来了——那是他手写的《夏洛的网》的复印件。稿纸的边角已经被翻得有点卷了,上面用红笔做了不少標记。 “我问你几个问题。”周明远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不像一个总编在跟作者聊天,更像是一个老刑警在审嫌疑人,“第一个问题:这个故事,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林书白早就料到会有这个问题。他清了清嗓子:“我小时候在乡下住过一段时间,见过猪圈里的猪,也见过蜘蛛网。有一天我在学校花坛边看到一只蜘蛛网上掛著一只蜻蜓,突然就想——如果蜘蛛能在网上织出字来,会怎么样?然后就有了这个故事。” 周明远盯著他看了几秒,然后点了点头:“第二个问题:夏洛死的那段,你是怎么写的?” “没怎么特別写,”林书白说,“就是觉得,夏洛必须死。如果她不死,这个故事就不完整。她的生命本来就只有一年,秋天到了,她就该走了。但她的孩子留下来了,第二年春天又回来了。这就是自然,也是生命。” 周明远的表情有了一点变化,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不知道是笑还是別的什么。 “第三个问题:你觉得自己能写出比这个更好的作品吗?” 这个问题有点难。林书白想了想:“能。” “为什么这么自信?” “因为我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 周明远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忽然笑了。那个笑容很短,一闪而过,但林书白看见了。 周明远转头看著陈远山,“老陈,你没骗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上次你说那个谁写得好,我看了,一般。” “那是你眼光不行。”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笑了。林书白坐在旁边,看著这两个加起来一百多岁的老编辑斗嘴,忽然觉得没那么紧张了。 周明远重新看著林书白,表情变得正式起来:“说正事。《夏洛的网》这本书,我们社打算出。但有几个条件,我先跟你说清楚。” 林书白坐直了身子。 “第一,你是新人,没有名气,第一版印数不会太高。我初步定的是一万册。如果卖得好,再加印。如果卖得不好,那就到此为止,故事確实是好故事,但市场怎么样我也没法跟你打包票。” “第二,版税按新人標准偏高一点算,百分之八。也就是说,一本书定价二十五块,你拿两块。一万册卖完,你拿两万块。扣除税费,大概一万七左右。或者你也可以选择买断,这本的话五万多字,我们可以给到两万五左右。” “我选百分之八的版税。” 周明远有点意外:“你不考虑考虑?” “我对自己的书有信心。” “好,那这些条件你还对什么地方有问题或者不满意的嘛?” “没有,我一个新人,没有资格討价还价。” 周明远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头对陈远山说了一句:“这孩子,比你当年会说话。” 陈远山哼了一声:“我当年要是会说话,早当总编了。” 周明远没理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合同,递给林书白:“这是標准的出版合同,你拿回去看看,找家长一起看。签了之后寄给我,或者下次来的时候带过来。” 林书白接过合同,厚厚一沓,密密麻麻的字。他把合同折好,塞进书包里。 “还有一个事。”周明远从桌上拿起一张纸,递给林书白,“这是我们的编辑修改意见,你回去看看。大部分是语言上的调整,有几处我觉得可以再討论一下。比如你写的『神猪』这个词,我觉得可以换成『天猪』,更有神话色彩。你想想,如果不愿意,可以不改。” 林书白接过那张纸,扫了一眼。上面列了七八条意见,大部分是细节调整,没有动核心情节的。 “我会认真看的。” 周明远点了点头,靠在椅背上,表情鬆弛了一些:“行了,正事说完了。老陈,晚上一起吃个饭?” “行。” “小林也来。” 林书白本想拒绝,但看周明远的表情不像客气,就点了点头:“好,谢谢周老师。” 晚上六点,三个人坐在出版社附近的一家本帮菜馆里。周明远点了一桌子菜——红烧肉、糖醋排骨、清炒时蔬、松鼠鱖鱼、蟹粉豆腐、醃篤鲜,摆了满满一桌。 “多了多了。”陈远山看著满桌的菜直皱眉。 “难得高兴。”周明远给自己倒了一杯黄酒,又给陈远山倒了一杯,然后看著林书白,“小林能喝吗?” “不能,我还没到年龄。” “那就喝茶。”周明远把茶壶推过去。 三个人吃著喝著,气氛比下午在办公室轻鬆多了。周明远喝了两杯黄酒之后,话明显多了起来,开始讲他年轻时候的事——怎么从一个小编辑干到总编,怎么在九十年代童书市场最低迷的时候坚持做原创,怎么跟一帮老作家斗智斗勇。 陈远山在旁边来了一句:“你少喝点,明天还要上班。” “明天周日。” “周日你也不上班。” “那我更得喝了。” 林书白看著这两个老编辑拌嘴,忍不住笑了一下。 吃完饭,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周明远结了帐,三个人站在饭店门口。晚风从街道尽头吹过来,带著一丝凉意。路灯把三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映在地上。 “小林,合同拿回去好好看,有问题隨时给我打电话。”周明远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他,“这是我的手机號,二十四小时开机。” 林书白接过名片,上面印著“少年儿童出版社总编辑周明远”一行字,下面是电话號码。 陈远山领著林书白往停车场走。他开的是一辆银灰色的老款帕萨特,车身上有几道划痕,后视镜上还掛著一个褪色的中国结。 “上车。”陈远山拉开驾驶座的门。 陈远山发动车子,掛挡,松剎车。帕萨特稳稳地滑出停车场,匯入车流。 “老周这个人,你別看他说话冲,其实心软得很。”陈远山一边开车一边说,“他给你百分之八的版税,你知道意味著什么吗?” “意味著他看好这本书?” “不止。”陈远山打了把方向,“出版社给新人一般是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六,百分之八是老作者的待遇。他这是破例了。他要是对你没信心,不会开这个条件。” 林书白沉默了一会儿:“那我更得好好写了。” “你已经在好好写了。”陈远山看了一眼后视镜,变了个道,“对了,你那篇《命若琴弦》,我回去再读一遍,下周给你排版。不出意外的话,十二月刊发。” “好。” 第33章 赛区决赛一 十月二十五日,周二,清晨五点半。 林书白睁开眼,天花板上那道裂缝还在。原主小时候觉得它像蛇,后来觉得像路,现在林书白觉得它像一道数学压轴题的辅助线——你知道它有用,但不知道往哪儿画。 躺了十分钟,脑子里在“放电影”。不是《夏洛的网》,不是《命若琴弦》,是他上辈子高考第一天的早晨。那天他也醒得很早,躺在宿舍的床上听室友打呼嚕,心里想的是“十二年就为了这两天天”。后来他考得不错,上了个不错的大学,然后写了八年网文,然后穿越了,然后又坐在了考场的前夜——不对,是当天的清晨。 “歷史总是惊人地相似。”林书白想到,“但相似得有点过分了。” 五点四十五,他放弃了回笼觉的幻想,翻身坐起来。脚踩到拖鞋的时候,左脚穿进了右脚的鞋,绊了一下,差点栽到地上。 “好兆头,说明我今天要『跌』宕起伏。” 客厅的灯没开,厨房的门缝里漏出一线光。王秀兰已经在里面了。 林书白走过去,靠在门框上。王秀兰站在灶台前,穿著一件领口松垮的旧毛衣,头髮隨便扎著,正在往锅里打鸡蛋。蛋液落进油里,刺啦一声,边缘迅速捲起来,像一朵不规则的花。 “妈,你怎么起这么早?” 王秀兰头都没回,“我天天这个点起。” “平时你六点才起。” 王秀兰手里的铲子停了一下,然后继续翻蛋。“今天想早点做饭,不行吗?” 林书白没戳穿她。他妈有一个特点——越是关心什么事,越要装作若无其事。上次他发高烧,王秀兰一边说“没事没事小感冒”,一边半夜起来摸了三次他的额头。这次作文比赛,她嘴上说“拿不拿奖不重要”,但五点钟就爬起来煎蛋,这操作跟“不重要”三个字完全不搭。 王秀兰突然转过身,上下打量他,“昨天让你找的那条围巾呢?” “在柜子里。” “去拿来。今天降温,你穿这么点,到了考场冻得手都僵了,怎么写字?” 林书白低头看了看自己——浅灰色卫衣,牛仔裤,挺正常的秋装。“妈,这才十月份,又不是腊月。” “十月二十五號了!霜降都过了!”王秀兰的语气像是在宣布一项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你知不知道霜降是什么意思?就是开始降霜了!霜一降,温度咔就下来了!” “咔”这个擬声词用得林书白愣了一下。他妈平时说话没那么生动,今天大概是起太早了,语速和脑迴路都进入了某种亢奋状態。 “你去不去拿?”王秀兰举著铲子。 “去去去。” 林书白转身去翻柜子。围巾在衣柜最底层,深蓝色的,纯羊毛,標籤都没拆。他拿起来的时候,一股樟脑丸的味道扑面而来,冲得他鼻子一酸。 “围上。”王秀兰已经把煎蛋剷出来了,走过来亲手把围巾在他脖子上绕了两圈,打了个结。那个结打得异常结实,林书白觉得自己的脖子被固定在了某种標准姿態上,左右转头都费劲。 “好了,去洗脸。” 林书白走进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像一只被主人强行打扮的狗——围巾把半个下巴都埋进去了,只露出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他试著转了转脖子,发出咔咔两声。 洗漱出来的时候,林建国已经坐在餐桌旁了。他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工作服,头髮翘起一撮,显然也是刚被薅起来的。桌上摆著三碗粥、一盘煎蛋、一碟咸菜、一碟酱菜、一盘馒头,还有一碗不知道什么时候蒸的鸡蛋羹。 “这顿早饭的营养密度有点高。”林书白坐下来。 林建国看了他一眼,目光落在那条围巾上,顿了一下,然后说:“你妈让你围的?” “嗯。” 林建国没说话,但嘴角动了一下。 三个人开始吃饭。喝粥的声音此起彼伏,像一首没什么节奏感的打击乐。吃到一半,林建国忽然放下筷子,清了清嗓子。 “那个……比赛,下午?” “嗯,两点。” “在哪儿?” “师大附中。” “学校安排车送。中午在学校集合,统一过去。”林书白有补了一句。 王秀兰在旁边看不下去了:“你就不能说点有用的?” “我说了啊。”林建国一脸无辜,“我问了在哪儿,问了怎么去。” “你就不会说个『好好考』?” “好好考。”林建国立刻转向林书白,语气认真得像在念台词。 林书白差点把粥喷出来。“好,谢谢爸。” 王秀兰翻了个白眼,那个白眼翻得幅度很大,林书白觉得她可能是在练习某种眼部保健操。 吃完饭,林书白帮王秀兰收了碗筷,回到自己房间整理东西。笔袋、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是老陈昨天下午塞给他的,折成四折,上面盖著学校的公章,红彤彤的,格外醒目。他把三样东西並排放在桌上,確认了一遍,然后放进书包的夹层里。 手机震了一下。 苏婉的简讯:“起了没?我昨晚梦见你作文写了一半笔没墨了,嚇醒两次。” 林书白回覆:“你梦见的不是我,是你的焦虑人格。我带了四支笔。” “四支够吗?要不要再带两支?我这儿有。” “够了。我又不是去卖笔的。” “那你到了考场记得先试笔,別上来就写,写到一半发现没水了。” “知道了。你今天怎么这么囉嗦?” 对方沉默了几秒,然后发来一条:“因为我紧张。你紧张不紧张?” 林书白想了想,打字:“还行。大概比你不紧张一点。” “那就好。你要是紧张了,想想刘洋上次在食堂把汤撒裤子上那事,保证笑出来。” 林书白看到这条,確实笑了一下。上周的事,刘洋端著汤碗从窗口往回走,被地上的拖把绊了一下,汤碗稳稳噹噹没洒,但汤从碗里晃出来,精准地浇在了他的裤襠上。他当时低头看了一眼,然后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我这是给裤子加温”,整个食堂安静了零点五秒,然后笑炸了。 他把手机塞进口袋,背上书包,走到门口换鞋。 王秀兰从厨房追出来,手里拿著一块抹布,上下打量了他一遍。“笔带够了吗?” “带了四支。” “身份证呢?” “带了。” “准考证?” “带了。” 王秀兰还是不放心,走过来拉开他的书包拉链,把头探进去看了一眼,像在检查一个可疑包裹。確认笔袋、身份证、准考证都在之后,她拉上拉链,拍了拍书包。 “到了考场先上厕所。” “妈。” “真的,我跟你说,憋著尿写作文,脑子不转。你先进考场,然后跟监考老师说要去厕所,老师会带你去的。” 林书白想说“我不是小学生了”,但看著王秀兰认真的表情,还是点了点头:“好,先上厕所。” “还有,別喝太多水。喝多了老想上厕所。渴了就抿一小口,润润嗓子就行。” “好。” “围巾別摘。考场要是开窗户,风一吹脖子,容易头疼。” “好。” 走到五楼的时候,苏婉家的门开著。 苏婉站在门口,手里拎著一个塑胶袋,里面装著两个包子和一袋豆浆。但她今天穿的不是校服,而是一件大红色的卫衣,胸前印著一只白色的卡通猫,猫的眼睛瞪得溜圆,表情和她本人如出一辙。 “你怎么穿成这样?”林书白问道。 “红色,喜庆,图个好彩头。我妈说的。” “对了。”苏婉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东西,塞进他手里。 林书白低头一看,又是那面hellokitty小圆镜。 “你每次见我都给我这个。” 公交车到学校的时候,还不到七点半。 教室里已经到了大半人。 刘洋突然张开双臂,“我们的英雄来了!” 全班至少有十几个人转过头来看。 林书白面无表情地走到座位上,把书包放下。“你每天早上都这么有活力吗?” “今天不一样!”刘洋一屁股坐到他前面的空位上,转过身来,双手撑著他的桌子,“今天是你比赛的日子!我昨晚激动得睡不著,我妈问我是不是有病,我说我兄弟明天要去参加作文决赛了,她说『你兄弟比赛你激动什么』,我说你不懂,这是荣誉!” 苏婉从旁边幽幽地来了一句:“你妈说得对。” 刘洋假装没听见,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郑重地放在林书白桌上。 是一支笔。 不是普通的笔,是一支通体金色的钢笔,笔帽上刻著一只展翅的鹰,笔身粗得像一根小號火腿肠。 “这是什么?”林书白拿起来看了看。 “我爸的钢笔。英雄牌的,纯铜镀金,二十多年前买的,一直没捨得用。”刘洋说这话的时候难得认真,“我爸说,好笔要借给有本事的人用。你今天拿这个写,肯定能拿奖。” 林书白掂了掂那支笔,確实沉,拿在手里像握著一根小金条。“这太贵重了,万一弄丟了——” “丟不了。”刘洋一挥手。 上午的课照常上。数学老师讲了一节函数,英语老师讲了一节被动语態。林书白坐在座位上,该记笔记的时候记笔记,该抬头的时候抬头,一切正常。 最后一节课是老陈的语文课。 老陈走下讲台,在过道里踱步。走到林书白旁边的时候,他停了一下,“林书白,吃完饭到校门口集合。一点整,別迟到。” 下课铃响了。老陈合上课本往外走。 刘洋从前排转过来:“书白,下午好好考!我虽然不能请假去现场,但我的心跟你一起去!” “你好好上课就行。” “那必须的。我下午英语课睡觉的时候,梦里给你加油。” 苏婉在旁边“嘖”了一声:“你睡觉就是睡觉,別往加油上扯。” 林书白笑了笑,站起来收拾东西。 中午吃完饭,校门口已经停好了一辆银灰色的车,老陈站在车旁边,手里拿著一个文件夹。 “来了?”老陈看了林书白一眼,然后往他身后看了看,“等一会,他们应该一会就来了。” 正说著,一个戴眼镜的瘦高个从教学楼方向小跑过来。是高二(一)班的张思远,据说拿过好几个作文奖。他跑到跟前,气喘吁吁地说:“陈老师,对不起,来晚了。” 老陈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又过了两分钟,一个圆脸的男生从食堂方向走过来,走得不紧不慢,嘴里还嚼著什么东西。这是高三(四)班的李一鸣,林书白只见过他两次,每次都在吃东西。 “人到齐了。”老陈看了一眼手錶,“上车吧。” 林书白、张思远、李一鸣三个人上了车。麵包车后面有两排座位,林书白坐在靠窗的位置,张思远坐在他旁边,李一鸣坐在后面一排,老陈坐在副驾驶。 车子发动了,收音机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在播天气预报——“今天下午多云转阴,局部地区有小雨,最高气温十八度,最低气温十二度。提醒听眾朋友们注意添衣保暖。” 林书白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脖子上的深蓝色围巾。 “你妈让你围的?”张思远在一旁突然问道。 “嗯。” “我妈也让我穿秋裤了,今天才十几度,她就让我穿秋裤。我说不冷,她说『等你觉得冷就晚了』。” 林书白看了张思远的裤子一眼,“我妈说的『先上厕所』。” 张思远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我妈说的『別喝太多水』。”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同时嘆了口气。那种嘆气不是无奈,是一种“咱俩是一路人”的默契。 李一鸣从后面探出头来:“我妈说的『好好考,考完了给你买新手机』。” 林书白和张思远同时转头看他。 “你这是...贿赂?”林书白说道。 “这是激励。”李一鸣纠正道,“我爸说的,『考好了有奖励,考不好也没关係,但奖励就没有了』。这叫风险控制。” 老陈从副驾驶转过头来,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你们三个,安静点。留著脑子下午用。” 三个人立刻闭嘴了。 第34章 赛区决赛二 车在师大附中门口停下来的时候,林书白脖子上的围巾已经歪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多边形。王秀兰打的结太结实,索性放弃了治疗。 “到了到了。”老陈第一个下车,站在车门旁边,像个导游一样举起文件夹,“都下来,別落下东西。笔、身份证、准考证,检查一遍。” 张思远翻了一遍书包,表情严肃得像在拆弹:“笔带了,身份证带了,准考证带了。” 李一鸣从后面跳下来,嘴里还嚼著什么东西:“都带了。” “你吃的什么?”林书白问道。 “早上剩的包子。我妈说空腹写作文脑子转不动,又说吃太饱血液都到胃里了脑子也转不动。所以我吃半个,既不是空腹也不是太饱,完美卡在中间。” 林书白看了他一眼:“你妈是营养师?” “小学后勤处的,管食堂的。她的话你最好信,因为她说『这个菜今天不能吃』的时候,真的不能吃。” 师大附中的校门比他们学校的气派多了。两根大理石柱子,中间嵌著一块巨大的铜牌,上面写著“魔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几个字,在午后的阳光下闪著金光。门口已经站了不少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有的低头看手机,有的捧著笔记本念念有词。 “这么多人啊。”张思远推了推眼镜。 “全市过了初赛的六十个人,加上带队老师,百来號人。”老陈扫了一眼门口的人群,“你们三个跟我走,先去签到处报到。” 签到处设在一楼大厅。一张长桌后面坐著两个年轻女老师,面前摆著一摞表格和一沓准考证。老陈递过去三张报名表,女老师核对了一遍,然后在三张准考证上各盖了一个红章。 女老师抬头看了林书白一眼,目光在他脖子上的围巾上停了一下,嘴角微微抽动。林书白假装没看见,把围巾又往上拽了拽,遮住了半张脸。这样就算作文写砸了,也没人能认出他。 “考场在教学楼三楼,三点准时开考。现在可以先去熟悉一下考场,也可以去休息室等著。”女老师说完,继续处理下一批考生。 三个人跟著老陈往教学楼走。走廊里贴满了各种標语——“知识改变命运”“勤奋铸就辉煌”“今天你努力了吗”——红底白字,密密麻麻。其中有一条写著“细节决定成败”,林书白心想,那我今天的细节是围巾,成败已经被决定了——他快被勒死了。 “这学校的標语比咱们学校多一倍。”张思远小声道。 “咱们学校也不少。”李一鸣回了一句,“只不过咱们的標语是『不要隨地吐痰』,格局不一样。” “確实,一个关注人类命运,一个关注地面卫生。” 考场在三楼的一间大教室里,桌椅已经摆好了,每张桌子上贴著一张號码牌。林书白找到自己的位置——第三排靠窗,和他平时在学校坐的位置惊人地相似。他把书包放下来,拉开拉链,把笔袋、身份证、准考证拿出来摆在桌上。 四支笔並排摆好,像四个整装待命的士兵。刘洋借他的那支金色钢笔摆在最中间,粗得像一根小金条,在日光灯下闪闪发光。林书白拿起来掂了掂,觉得这支笔如果写不出好作文,至少可以用来砸晕监考老师然后逃跑——当然,他不会这么做,但知道有这个选项,心里踏实多了。 张思远凑过来看了一眼:“你这笔……是武器吧?” “朋友借的,说是他爸珍藏了二十年的。”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张思远点点头,“你这个朋友很够意思。” 旁边的李一鸣从口袋里又掏出半块巧克力,默默地塞进嘴里,表情安详得像一只在阳光下晒太阳的猫。 老陈从门口探进头来:“看完了就出来,別在里面待著。休息室在二楼,有饮水机,渴了去喝。別喝太多,不然写到一半憋不住,那可就『细节决定成败』了。” “知道了。”三个人异口同声。 休息室是一间小会议室,摆著几排塑料椅子和一张长条桌。桌上放著一个保温桶和一堆一次性纸杯,已经有十几个人坐在里面了,有的在翻书,有的在闭目养神,还有两个男生正在小声討论“如果题目是这个那个该怎么写”。 “万一考『我的理想』,我就写我想当太空人,从小仰望星空觉得宇宙浩瀚人类渺小——这种套话隨便写写就一千字。” “万一考『我的父亲』呢?” “那就写我爸是工程师,从小就教育我要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又一千字。” “万一考环保呢?” “那就写地球母亲在哭泣,我们是不孝子女——开头先来个『啊,地球』,中间来几个排比句,结尾『让我们行动起来』——万能模板,换主语就行。” 林书白听著,觉得这两个人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应试作文流水线工人”。他们的思路很清晰,套路很熟练,但写出来的东西大概和老陈说的“假话、假情感、假理想”是一个路数。 他找了个角落坐下来,把围巾鬆了松——只鬆了一点点,因为王秀兰打的结实在太结实了,他折腾了半天只弄出了一个勉强能喘气的空隙。 李一鸣坐在他旁边,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 “我妈塞的,说巧克力能缓解紧张。”李一鸣掰了一半递给他,“来一块?吃了之后写出来的作文都是甜的,老师看了心情好,给分高。” “你这理论有科学依据吗?” “我妈说的,小学后勤处的话就是真理。她说『今天的红烧肉是昨天的』,那绝对是昨天的。” 林书白接过来,放进嘴里。巧克力有点化了,黏糊糊的,但甜味確实让人放鬆了一点。 两点四十五分,考务负责人走进休息室,拍了拍手:“各位同学,请到考场门口排队,准备入场。” 六十个人从休息室里涌出来,像一群被放出笼子的——不对,是自愿走进笼子里的鸡。林书白排在队伍中间,前面是张思远,后面是李一鸣。张思远的后脑勺上有一撮翘起来的头髮,大概是中午趴桌上睡觉压的,怎么按都按不下去。 监考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女老师,戴著金丝眼镜,表情严肃得像刚从法庭上下来的法官。她站在讲台上,目光扫过全班,那目光的温度大概在绝对零度左右。 “手机都关了没有?不要放在身上,被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大家的耳朵里,“不要交头接耳,不要左顾右盼。作文纸上不要写自己的名字,只写准考证號。考试结束铃响后立即停笔,否则成绩作废。” 她说完,看了一眼墙上的钟。 “还有三分钟。现在发作文纸和草稿纸。” 林书白在作文纸的左上角工工整整地写下了自己的准考证號——一串十六位的数字,他背了三天,比背古诗还认真。 “还有一分钟。”监考老师说。 教室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时钟的滴答声。林书白深吸一口气,又慢慢吐出来。王秀兰说的“先上厕所”他照做了,巧克力也吃了,围巾也解不开,能做的准备都做了。 “考试开始。” 监考老师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了四个大字。粉笔在黑板上划过去,那声音听得人牙酸——和林书白穿越过来第一天的感觉一模一样,只不过这次他不在教室里发呆,而是在考场上。 黑板上写著: “地球家园” 底下有一行小字说明:“请以『地球家园』为题,写一篇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角度自选。可结合现实,亦可发挥想像。” 林书白盯著那四个字看了几秒。 环保主题。和他在车上猜的差不多。但“地球家园”这个题目比他预想的要宽泛——可以写得很现实,比如污染、垃圾、气候变化;也可以写得很科幻,比如外星人来了发现地球被糟蹋得一塌糊涂;还可以写得很温情,比如一个小村庄里人和自然的故事。 但他脑子里第一个冒出来的,是那篇已经解锁但一直没动用的作品——《餵——出来》。 星新一的那个短篇。一个深不见底的洞,人们把所有垃圾都倒进去,核废料、工业废水、废弃的武器、腐烂的尸体——什么都往里扔。洞像一张永远吃不饱的嘴,来者不拒。人们欢呼雀跃,觉得找到了解决环保问题的终极方案。 然后有一天,洞开始往外吐东西。 最开始是一个小石子,很多年前一个孩子扔进去的。接著是越来越多的垃圾,铺天盖地地涌出来,像一场倒放的雨。而那些最先从洞里出来的东西里,有一句被遗忘在洞里的声音——“餵——出来”。 林书白闭上眼睛,在脑子里把整个故事过了一遍。原文大概三千字左右,不长,但结构非常精巧。开头是一个普通的村庄出现了一个无底洞,科学家们研究了半天也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后来有人提议:要不我们把垃圾倒进去试试? 一试,果然好用。什么都往里倒,怎么都填不满。 消息传开,全世界的人都来了。核废料、工业废水、化学武器、医院的医疗垃圾、屠宰场的动物尸体——全世界的垃圾像瀑布一样涌入那个洞。没有人再关心环保,没有人再担心污染,反正有个洞嘛,往里倒就行了。 几年后的一天,一个村民在洞附近散步,天上突然掉下来一颗小石子,砸在他面前。他挠了挠头,想不起来这颗石子是哪儿来的。然后他听见天上传来一个声音——“餵——出来。” 那是很多年前,他往洞里喊的那句话。 故事到此结束。但所有人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那颗石子只是开始。所有被扔进洞里的东西,迟早都会“出来”。 林书白睁开眼睛,拿起那支金色钢笔。 他不需要全文照抄,也不需要做复杂的本地化改编。这个故事的內核是普世的——人类对自然的贪婪和无知,以及迟早要面对的后果。他只需要把这个核心用他自己的语言讲出来,放到“地球家园”这个题目下,就是一篇完美的参赛作文。 “事情是从那个洞开始的。” “那个洞出现在村后山脚下,圆圆的,黑黑的,深不见底。第一个发现它的是一个放羊的老头,他往里面扔了一颗石子,等了好久好久,没听见落地的声音。” 他写村民们如何发现这个洞,如何报告给政府,如何来了一群又一群的科学家。他们用绳子繫著铅球往下放,放了一万米,绳子到头了,洞还没到底。他们往里面喊话,回声也没有。他们把录音机吊下去,录上来的是一片寂静。 “没有人知道这个洞有多深,也没有人知道它通向哪里。但很快,就没有人在乎这个问题了。” 林书白继续写。第一个往洞里倒垃圾的人是一个开工厂的老板,他的工厂每天產生几十吨废水,处理起来太贵了。他听说有个洞,就偷偷把废水倒了进去。第二天,废水没了。第三天,洞还在。 消息传开了。 “全世界的垃圾都开始往这个洞里运。核电站的核废料、化工厂的毒废水、医院的针头和纱布、屠宰场的动物內臟、过期药品、废旧电池、塑胶袋、泡沫饭盒——什么都往里倒。那个洞像一张永远吃不饱的嘴,来者不拒,从不抱怨。” 他写人类如何狂欢。环保问题解决了!地球有救了!那个洞是我们的救星!科学家们在电视上宣布:“从今以后,人类再也不用为垃圾发愁了。” 工厂照常冒烟,汽车照常排放,塑胶袋照常用。反正有个洞嘛。 林书白写到这儿,笔顿了一下。他知道接下来要写什么——那颗石子,那个声音。这是整个故事最核心的部分,也是最需要控制节奏的地方。不能写得太快,要让读者跟著他一步一步走到那个答案面前。 “几年后的一个黄昏。还是那个放羊的老头,还是那座山。他赶著羊群从山脚下经过,忽然听见头顶传来一阵尖锐的呼啸声。他抬头一看——一颗石子从天上掉下来,『啪』的一声,砸在他面前三寸的地上。” 他写老头捡起石子,觉得眼熟,但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他挠了挠头,继续赶羊。 “然后他听见了那个声音。” “『餵——出来。』” 林书白写下最后一段: “那颗石子只是开始。核废料会出来的,毒废水会出来的,针头、內臟、电池、塑胶袋——所有被倒进去的东西,都会出来的。那个洞不是一张嘴,它是一面镜子。你往里面扔什么,它就还给你什么。” 他放下笔,读了一遍。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排比句,没有感嘆號。就是一个故事,从开头到结尾,乾乾净净。 他把作文纸翻过来扣在桌上,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旁边桌的一个男生正在奋笔疾书,笔尖戳得作文纸沙沙响,大概是在写“啊,地球母亲”之类的排比句。林书白看了一眼他的背影,心想:兄弟,祝你好运。 墙上的钟显示四点二十。还有四十分钟。 他检查了一遍作文,改了两个错別字,又加了一句结尾的话:“那个洞其实一直都在。不在山脚下,在每个人的心里。” 然后他放下笔,看著窗外。 第35章 赛区决赛三 “还有十五分钟。”监考老师又重复了一遍。 林书白已经把作文检查了两遍,现在他无事可做,只能坐在座位上发呆。 旁边的张思远还在写,笔尖都快戳破纸了。李一鸣在后面没什么动静,大概早就写完了,可能在闭目养神,也可能在口袋里翻有没有第三块巧克力。 “还有五分钟。” 教室里开始骚动起来。有人开始翻页检查,有人把笔放下又拿起来,有人盯著作文纸像在祈祷。林书白把四支笔收好,金色钢笔单独放在笔袋的夹层里——这是刘洋他爸的宝贝。 “时间到。全体起立,放下笔。” 监考老师的语气不容置疑。有几个同学还想多写几个字,被她一眼瞪了回去。看到那威力堪比“小男孩”的一眼,那几人马上停了手里的动作。 助手老师开始收卷。一个从前排往后收,一个从后排往前收,林书白把作文纸放在桌角,看著它们被收走,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轻鬆。 “考生请带好个人物品,有序离开考场。” 林书白拿起笔袋和准考证,站起来的时候腿有点麻,他跺了两下脚,发出“咚咚”的声音,旁边的张思远看了他一眼:“你干嘛?” “腿麻了,不然呢?给腿通电?” 张思远面无表情地也跺了两下:“我这双鞋底薄,通电效果更好。” 走廊里已经挤满了人,六十个考生加上带队老师,把三楼走廊堵得水泄不通。有人在对答案——“你写的什么角度?”“我写的环保。”“废话题目就是环保,我问你具体写的什么。”“就是环保啊。”——这种对话基本上等於没对话。 三个人下楼的时候,在二楼楼梯口遇见了老陈。 “考完了?”老陈问道。废话,都出来了当然是考完了。但林书白理解,这是一种开场白,类似於“吃了吗”。 “考完了。”三个人同时说。 “题目是什么?” “地球家园。” 老陈点点头,没问他们怎么写的。他喝了口水,然后说:“走吧,车在门口等著。回去好好休息,別想太多。” 几人人往校门口走。走到一半,林书白忽然想起来什么,掏出手机开机。屏幕亮起来的时候,有七条未读简讯——三条是刘洋发的,两条是苏婉发的,还有两条是10086发的。 刘洋的第一条:“考完了吗?考完了给我打电话!” 第二条:“你是不是还没考完?那我再等一会儿。” 第三条:“我英语课都上完了你怎么还没出来?” 苏婉的第一条:“怎么样?题目是什么?” 第二条:“写完了跟我说一声,別让我干著急。” 林书白先给苏婉回了一条:“考完了。题目是地球家园。我写了个故事。回去跟你说。” 苏婉秒回:“好。路上小心。” 刚给刘洋会玩信息电话就来了。 “书白!考完了?!怎么样?!题目是什么?!你怎么写的?!有没有把握拿奖?!”刘洋的声音从听筒里炸出来,连珠炮一样,林书白把手机拿远了一点。 “你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问。” “好。考完了?” “考完了。” “怎么样?” “还行。” “题目是什么?” “地球家园。” “你怎么写的?” “写了个故事,关於一个洞。” “洞?什么洞?地洞?山洞?黑洞?” “回头再跟你说,电话里说不清楚。” “行行行。那你有没有把握拿奖?” “不知道。等结果吧。” “我觉得你能拿。你要是拿不了,那这个比赛就有黑幕。” “你这话说的,好像你看了我的作文似的。” “不用看,我相信你。” 掛了电话,三个人已经走到校门口了。车还停在原来的位置,司机师傅正靠在车门上抽菸,看见他们过来,把烟掐了,拉开滑动门。 “上车吧,送你们回去。” 老陈照例坐副驾驶。林书白、张思远、李一鸣坐后面。 张思远靠在车窗上,忽然说了一句:“你们猜,我今天写的作文,如果满分一百,能得多少分?” 林书白转头看了他一眼,“你自己估一个。” “我不知道。我写的是一篇议论文,论证『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用了三个分论点,每个分论点两个论据,一个道理论据一个事实论据。结构完整,逻辑清晰,但我觉得没什么意思。” “为什么没意思?” “因为我自己都不信,我写的那些东西,什么『地球是我们唯一的家园』『破坏环境就是自取灭亡』,我自己都觉得像口號。写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怎么拿分。” 林书白沉默了一会儿。他想说“我也有同感”,但没说出口。因为他今天写的那个故事,他自己是信的。不是信那个洞真的存在,而是信那个道理——你往这个世界扔什么,它迟早会还给你什么。 李一鸣从后面探过头来:“我写的是一篇记敘文,写我小时候老家门口有一条河,后来被污染了,再后来治理好了。结尾写『那条河又清了,但河底的石头已经不是当年的石头了』。自我感觉还行,就是不知道评委喜不喜欢这种调调。” “你这个结尾挺好的,有味道。”张思远说道。 “什么味道?河水的味道?” “不是,就是……那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像喝粥的时候吃到一粒没煮开的花生,咯噔一下。” 李一鸣想了想:“你这个比喻也很奇怪。” “彼此彼此。” 车到了林书白家,老陈从副驾驶转过头来:“今天辛苦了,回去早点休息。等结果出来了,到时候学校会通知。” “谢谢陈老师。” 客厅里飘著一股红烧肉的香味。王秀兰从厨房探出头来,“考完了?” “考完了。” “题目是什么?” “地球家园。” 王秀兰点点头,没问怎么写的。她做语文老师这么多年,知道考完试最忌讳的就是追著问“你写了什么”。她转身回到厨房,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洗手吃饭,你爸马上就回来了。” 第36章 一等奖 十月二十八日,周五。 林书白是在数学课上收到消息的。 当时他正在跟一道函数题搏斗,老陈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朝数学老师招了招手。两个人站在走廊里嘀咕了几句,数学老师点了点头,然后老陈推门进来,目光精准地锁定了林书白。 “林书白,出来一下。” 全班安静了零点五秒,然后开始嗡嗡嗡地议论。刘洋从前排转过来,用嘴型说了三个字:“是不是——”后面的话没说出来,但林书白看懂了。 他站起来,走出教室。走廊里的风比前几天更凉了,吹得他脖子一缩——那条围巾他今天没戴,王秀兰说“天又不冷,你戴什么戴”,完全忘了上周是谁把他勒成粽子的。 办公室里,老陈手里拿著一个文件夹,脸上带著藏不住的喜悦,“赛区决赛的结果出来了。” 林书白没说话,等他继续。 “一等奖。” 他把文件夹打开,里面是一张盖了红章的获奖通知,上面写著林书白的名字、学校名称,以及“赛区决赛一等奖”几个字。 “全市六十个人参赛,一等奖六个。你是其中之一。”老陈顿了顿,补充了一句,“咱们学校建校以来,第一次有人进全国总决赛。” 林书白愣了一下。他知道这个比赛含金量高,但没想到自己还顺手破了个校史记录。 “所以,”老陈合上文件夹,“学校很重视。校长要见你。” “现在?” “现在。走吧。” 老陈转身就走,皮鞋踩在地砖上咚咚咚的,节奏比平时快了百分之二十。 校长的办公室在行政楼三楼,门是实木的,上面掛著一块铜牌——“校长室”。老陈敲了两下,里面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进来。” 推门进去,办公室比林书白想像的大。一张深色的大办公桌,后面坐著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头髮梳得一丝不苟,穿著白衬衫,外面套了一件深蓝色的夹克。他看见林书白进来,站了起来,绕过办公桌走过来。 “这就是林书白?”校长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伸出手,“你好,我是校长周志远。” 林书白跟他握了一下。周校长的握手很有力,大概是想表达“我很重视你”的意思。 “坐,坐。”周校长指了指沙发,自己也在对面坐下来。老陈在旁边坐下,把文件夹放在茶几上。 “赛区决赛一等奖,全国总决赛。咱们学校建校这么多年,你是第一个。”周校长的语气里带著一种压抑过的兴奋,“我当校长这些年,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学生能走出去,到更大的舞台上展示自己。你做到了。” “谢谢校长。” “学校这边已经安排好了。你和陈老师一起去京城,火车票已经买好了,三十號的票,下午到。”周校长从茶几下面拿出一个信封,推过来,“这是学校给你准备的参赛补贴,不多,算是心意。” 林书白看了一眼信封,厚薄適中,没打开。他点了点头:“谢谢校长。” “是我该谢谢你,我这次也算是在魔都教育界露脸了”周校长靠在沙发上,笑了笑继续说道:“全国总决赛的对手都是从各个赛区杀出来的高手,难度比赛区决赛大得多。你去比,心態要放平,正常发挥就行。能拿奖最好,拿不了也別有压力。你已经给学校爭光了。” 老陈在旁边插了一句:“总决赛是现场命题,当场写。时间三小时,字数不限。难度確实大,但林书白有这个实力。” 周校长点点头,又看了林书白一眼:“行,那就这样。陈老师,路上多照顾他。” “您放心。” 回到教室的时候,正好是课间。林书白一推门,刘洋就像一颗炮弹一样冲了过来。 “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 全班至少有一半人在往这边看。 “赛区一等奖,进总决赛了。”林书白压低声音,但刘洋的音量控制功能基本等於没有。 “臥槽!我就知道!我早就说了!我兄弟肯定能行!” 苏婉从座位上站起来,走过来,脸上带著笑,“什么时候去?” “三十號的火车,晚上到京城。三十一號看考场,十一月一號考试。” “去几天?” “大概三四天。考完就回来。” “加油,大作家。” 中午吃饭的时候,食堂里比平时热闹。林书白端著餐盘走到老位置,刘洋已经占好了座,面前堆著三个盘子,鸡腿、红烧肉、炒青菜,旁边还多了一碗鸡蛋羹。 “今天加餐了?”林书白坐下来。 “庆祝你进总决赛。”刘洋把鸡蛋羹推过来,“特意给你打的,趁热吃。” 苏婉在旁边幽幽地说:“他给自己打菜的时候顺便给你打了一碗,別感动得太早。” “那也是心意。” 林书白拿起勺子舀了一口鸡蛋羹,味道还行,就是有点咸。 “京城那边冷吧?”苏婉忽然问道。 “大概零度左右。” “那你穿厚点。別到时候冻得手僵了,写不了字。” “放心吧,王秀兰女士会安排好的。” 三个人吃到一半,张伟端著一碗麵从旁边经过,停下来看了林书白一眼:“听说你进全国总决赛了?牛逼啊兄弟。” “谢谢。” 张伟刚走,张思远端著一个餐盘走了过来。 他在林书白对面坐下,把餐盘放下,里面是一份番茄炒蛋和一碗米饭。 “林书白,恭喜啊。”张思远推了推眼镜,“赛区一等奖,全国总决赛。咱们学校第一个。” “谢谢。你怎么样?” 张思远摇了摇头:“三等奖。差一点。” 张思远夹了一块番茄放进嘴里,嚼了两口,“你总决赛什么时候去?” “三十號。” “京城冷,多穿点。我去年冬天去过一次,冻得我耳朵差点掉下来。” 林书白摸了摸自己的耳朵:“那我得买个耳罩。” “买什么耳罩,你那条围巾往上一拽,连耳朵带脸全包住了,就剩一双眼睛,跟抢银行似的。” 苏婉在旁边笑出了声。刘洋更直接,笑得差点把鸡腿喷出来。 第37章 京城 十月三十號,周日。 林书白翻了个身,摸到床头的手錶看了一眼——凌晨五点十分。窗外的天还没完全亮。 火车票是早上七点半的,从城郊到火车站要一个小时,加上安检、检票、找站台,五点十分起床其实刚刚好——至少王秀兰是这么算的。她昨天晚上拿著笔在纸上算了一个小时,从“起床”到“刷牙洗脸”到“吃早饭”到“出门”到“等公交”到“坐公交”到“下车”到“进站”,每一步都精確到了分钟,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五点十分起床,时间“刚刚好,不松不紧”。 他坐起来,穿衣服。昨天晚上王秀兰已经把要带的衣服叠好放在椅子上了——一件厚卫衣、一件羽绒背心、一条围巾、一顶帽子、一副手套。全套装备整整齐齐码在一起,像一个小型的御寒物资展览。 客厅里传来声音。王秀兰已经在厨房忙活了,油烟机的轰鸣声和锅铲碰撞的声音混在一起,林建国坐在餐桌旁,面前摆著一碗粥和两个煎蛋。 “爸,你怎么也起这么早?” 林建国抬起头:“送你。” “不用送吧,老陈来接我。” “送到小区门口。” 林书白没再说什么,走进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顶著鸡窝头,脸上还有枕头压出来的印子。 洗漱出来,王秀兰已经把早饭端上桌了。粥、煎蛋、咸菜、馒头、酱牛肉、一杯热牛奶。六样东西,摆了一桌。 “妈,这也太多了。” “路上饿。”王秀兰把牛奶推过来,“先喝牛奶,趁热。” 林书白端起牛奶喝了一口,烫得他一哆嗦。 “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收拾好了。” 吃到一半,手机震了。 苏婉的简讯:“起了吗?几点走?” 林书白回覆:“正在吃早饭。老陈六点半来接。” “东西都带齐了吗?身份证、准考证、笔?” “带了带了。你今天怎么比我还紧张?” “我没有紧张。我就是提醒你一下。你要是忘了带准考证,到了京城进不了考场,那就成大笑话了。” “放心吧,我妈已经检查过三遍了。” “阿姨靠谱。那你到了京城给我发个消息。” “好。” 六点二十,林书白背著一个双肩包,站在客厅里。王秀兰从上到下打量了他三遍,確认围巾戴了、帽子拿了、手套揣了,才点了点头。 “到了打电话。” “好。” “別乱吃东西,京城那些小吃不知道干不乾净。” “好。” “考试的时候別紧张,正常发挥就行。” “好。” 林建国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门口换鞋。王秀兰看了他一眼:“你穿拖鞋去?” 林建国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沉默了两秒,转身回去换鞋。 三个人下楼。走到五楼的时候,苏婉家的门开著。苏婉站在门口,穿著一件粉色的厚外套,头髮披著,手里拎著一个塑胶袋。 “你怎么起这么早?”林书白愣了一下。 “送你。”苏婉把塑胶袋递过来,“路上吃的。麵包、牛奶、橘子,別饿著。” 林书白接过袋子,里面鼓鼓囊囊的,麵包塞了两个,牛奶是盒装的,橘子有四五个,把塑胶袋撑得变了形。 “这也太多了。” “路上吃不完就分给老师。” “谢了。” “谢什么谢,快走吧,別迟到。” 苏婉说完转身回了屋,关门之前又探出头来补了一句:“到了发消息!” 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一辆银灰色的车已经停在路边了,双闪灯一明一暗地跳著。老陈坐在驾驶座上,窗户摇下来,露出半张脸。 “上车。”老陈说完,又补了一句,“吃早饭了吗?” “吃了。” “那就好。到京城要晚上了,车上別吃太多,小心晕车。” 林书白拉开后车门坐进去。林建国站在车窗外,弯下腰往里看了一眼,对老陈说:“陈老师,麻烦您了。” “不麻烦不麻烦。”老陈摆摆手,“您放心,我会照顾好他的。” 林建国又看了林书白一眼,想说点什么,嘴唇动了动,最后只说了一句:“到了打电话。” “知道了,爸。” 车上只有林书白和老陈两个人。老陈开车很稳,不快不慢,遇到红灯提前松油门,起步的时候也不急不躁。 “紧张吗?”老陈忽然问了一句。 “还行。” “还行是紧张还是不紧张?” “就是还行。不算太紧张,但也不是不紧张。” 老陈有点无语了,毕竟没接受过废话文学的洗礼,但也许是怕林书白紧张,继续说道:“我当年第一次出远门,我妈给我煮了二十个茶叶蛋,说路上吃。我从魔都吃到京城,吃了整整一天,到了之后三天不想看见鸡蛋。” 林书白忍不住笑了:“二十个?您怎么吃完的?” “分给同车厢的人了。一个车厢的人都在吃我妈的茶叶蛋,吃完还问我『你妈还缺儿子吗』。” 林书白笑得肩膀直抖。 车子到了火车站。 魔都火车站比林书白想像的要大得多。巨大的穹顶下,人来人往,拖著行李箱的旅客从四面八方涌来。 老陈把车停好,带著林书白往里走。安检、检票、找站台,老陈走得很急,步子大,频率快,林书白跟在他后面,几乎要小跑才能跟上。 “几號站台?” 林书白看了一眼车票:“三號。” “这边。” 两个人穿过候车大厅,从a2口下去,沿著走廊走了大概五分钟,终於到了三號站台。 “上去找座位。” 两个人上了车。车厢里很暖和,暖气开得很足,林书白一进去就开始冒汗。 火车开动了,林书白靠在椅背上,看著窗外的景色缓缓移动。魔都的城市轮廓一点点退去,高楼变成矮楼,矮楼变成农田,农田变成一片一片的绿色。 他掏出手机,给王秀兰发了一条简讯:“上车了。” 秒回:“好。路上注意安全。到了再发。” 又给苏婉发了一条:“上车了。” 回復也很快:“嗯。到了记得发。別跟陌生人说话。” “我又不是小孩。” “你就是小孩。十六岁,高一,未成年。法律上你就是小孩。” 林书白看著这条简讯,无言以对。她说得对。 林书白把手机塞进口袋,闭上眼睛。火车晃晃悠悠的,晃得他眼皮越来越重。 他睡了一觉。中间醒了一次,老陈递给他一个麵包和一瓶水,他吃了喝了,又睡了。 第二次醒来的时候,车厢里的广播响起来:“各位旅客,前方到站是京城南站,请下车的旅客做好准备。” 林书白看了一眼手錶——十八点四十。比预计晚了十分钟。 两个人下了火车。京城南站比魔都火车站还大,穹顶高得看不见顶。 老陈领著林书白出了站。站前广场上停著一排计程车,还有几辆大巴车,车身上贴著“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的横幅。 “有接站的车。”老陈指了指那辆大巴,“上去吧。” 林书白上了大巴。车上已经坐了不少人,都是参赛选手,穿著各式各样的衣服,有的在聊天,有的在低头看手机,有的靠在椅背上睡觉。林书白找了个靠窗的空位坐下来,老陈坐在他旁边。 大巴车开了大概四十分钟,在一栋灰白色的建筑前面停下来。门口掛著一块牌子——“京城宾馆”。楼不高,六层左右,外墙刷著米黄色的涂料,窗户是铝合金的,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到了。”老陈站起来,“下车吧。” 林书白拎著背包下了车。冷风扑面而来,吹得他一个激灵。他往上拽了拽围巾,把半张脸都埋进去了。 老陈走过去办理入住。林书白站在旁边等。 这时候,门口又进来两个人。走在前面的是一个穿白色羽绒服的女生,扎著马尾,手里拖著一个小行李箱。后面跟著一个戴圆框眼镜的男生,穿著一件深蓝色的衝锋衣,头髮乱糟糟的,背著一个鼓鼓囊囊的双肩包,看起来像一只背著壳的乌龟。 女生走得很稳,步子不大但频率均匀。男生跟在后面,东张西望,一会儿看看天花板上的灯,一会儿看看墙上的画,好几次差点撞到前面的女生。 “你能不能看路?”女生头也没回地说了一句。 “我在看啊。”男生理直气壮,“我在看这酒店的环境。你看那个灯,是不是歪了?” “灯没歪。你脑袋歪了。” 男生愣了一下,歪了歪自己的脑袋,然后说:“我脑袋没歪啊。我对著镜子看过,是正的。” 女生没理他,径直走到前台,从口袋里掏出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檯面上。 “你好,办理入住。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的。” 前台女人抬起头,接过证件,在电脑上敲了几下,然后递给她一张房卡:“四楼,408。” 女生接过房卡,转身要走。男生赶紧凑上去,把自己的证件也递过去:“我也是我也是!同一个比赛的!” 前台女人看了他一眼,接过证件,敲了几下电脑,然后皱了皱眉:“你是跟谁一起来的?带队老师呢?” “在门口接电话呢。让我先办。”男生挠了挠头。 前台女人又敲了几下,递给他一张房卡:“五楼,509。” 男生接过房卡,看了一眼號码,然后转头看见林书白正站在旁边等老陈办手续,眼睛一亮,凑了过来。 “嘿,兄弟,你也是参赛的?” 林书白点了点头。 “你哪个赛区的?”男生的语速很快,像连珠炮一样。 “魔都。” “真的假的?!”男生的声音一下子高了八度,整个人往林书白面前凑了半米,“我也是魔都的!你哪个学校的?” “静安一中。” “交大附中!我叫陈小北!” “你叫什么?” “林书白。” 陈小北的表情瞬间凝固了。他的嘴巴张成了一个o型,眼睛瞪得像铜铃,整个人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僵在那里。 “林书白?”他的声音有点发飘,“就是写《最珍贵的礼物》的那个林书白?” “……应该是吧。” “臥槽!”陈小北喊了一声,然后意识到自己在大堂里,赶紧捂住嘴,但声音已经从指缝里漏出去了,前台的女人抬头看了他一眼。 陈小北凑得更近了,压低声音但压不住语气里的激动:“我姐说的就是你!她让我学习你的文章!她说你写得比她见过的很多成年作者都好!她说你要是坚持下去將来肯定是大作家!” “你姐是?” “陈小南,《收穫》杂誌的编辑。” 林书白愣了一下。《收穫》,纯文学杂誌里的顶刊。他点了点头:“替我谢谢你姐。” 那个穿白色羽绒服的女生从前台那边走了过来。她看了一眼陈小北,又看了一眼林书白,目光在林书白身上停了一秒。 “你也是魔都赛区的?”女生问。她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 “对。” 女生伸出手:“林晚晴。復旦附中。” 林书白跟她握了一下:“林书白。静安一中。” 林晚晴的眉毛微微抬了一下,但表情没太大变化,只是点了点头:“你的文章我看过。写得很好。” “谢谢。” 陈小北在旁边已经加完了微信,把手机收起来,看了看林书白,又看了看林晚晴,忽然一拍手:“太好了!咱们三个都是魔都的!住同一个酒店!这不组团吗?” 林晚晴看了他一眼:“谁跟你组团?” “都是老乡啊!出门在外,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陈小北说著还夸张地擦了擦眼角,一滴眼泪都没有。 林晚晴面无表情:“我没泪汪汪。” “那就是心里泪汪汪。表面平静,內心汹涌。”陈小北说得很认真。 老陈这时候办完了手续,走过来把房卡递给林书白:“五楼,508。你一个人住一间,学校给你单独订的。” 林书白接过房卡。陈小北在旁边一听,眼睛又亮了:“我509!隔壁!咱们是邻居!” 林晚晴看了看手里的房卡——408,又看了看陈小北和林书白,表情没什么变化,但嘴角微微动了一下,大概是在庆幸自己跟他们不在同一层。 第38章 玫瑰花 十月三十一日,周一。 林书白被一阵砸门声吵醒的。 那声音不像是敲门,更像是有人在外面用拳头练拳击——砰、砰、砰——每一下都带著一种破门而入的决心。 他摸到床头的手錶看了一眼,七点二十。昨晚睡得早,十点就躺下了,睡了九个多小时,脑子还算清醒。他坐起来,揉了揉眼睛,朝门口喊了一声:“谁?” “你邻居!”门外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语速快得像机关枪,“陈小北!快开门!我带了早饭!还有重要的事情!” 陈小北站在门口,手里拎著两个塑胶袋,一个里面装著几个包子和一杯豆浆,另一个里面装著油条和一杯小米粥。他的头髮比昨天更乱了,像顶著一个被风吹过的鸟窝。 “你几点起的?”林书白让开门口让他进来。 “六点!”陈小北走进来,把塑胶袋往桌上一放,整个人往床上一坐,床垫弹了两下,“我激动得睡不著!一想到明天就要考试了,我的心臟就跟打鼓似的,咚咚咚的。” 林书白走进卫生间洗漱。陈小北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隔著门都听得清清楚楚。 “我跟你说,我刚才在走廊里碰到一个鲁省赛区的哥们,他说他们学校来了五个人,五个人!你知道这是什么概念吗?人家是组团来参赛的,咱们魔都赛区就咱们三个散兵游勇。不过没关係,兵不在多,在精。你看咱们三个,一个比一个厉害。” 林书白挤牙膏的时候想:这人是不是早上喝了兴奋剂? 他刷牙的时候,陈小北继续输出:“我昨天晚上又想了六个作文题目,我把每个题目的开头都想好了,写在笔记本上。” 他洗完脸出来,陈小北已经把早餐摊开了。包子、油条、豆浆、小米粥,摆了一桌子,像是在搞小型早餐博览会。 “你也吃,我买多了。”陈小北把一杯豆浆推过来,“吃完了咱们去看考场。昨天没去成,今天得去踩个点。” 林书白坐下来,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猪肉大葱的,馅儿挺足,“林晚晴呢?” “不知道,应该还在房间吧。等会儿去叫她。”陈小北咬了一口油条,嚼得嘎嘣脆,“你说她会不会嫌我们烦?” “不知道。” 两个人吃完早饭,收拾了一下。林书白把围巾戴上,陈小北把衝锋衣的拉链拉到最高,整个人缩在衣服里,只露出一双眼睛。 “你这样能看见路吗?” “能。我有雷达。”陈小北说完自己先笑了,“开玩笑的,我视力五点零。” 两个人出了房间,走到楼梯口。陈小北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林晚晴住408,四楼。咱们下去找她。” 下楼的时候,陈小北忽然停下来,回头看著林书白:“你说她会不会还没起床?” “不知道。” “那咱们敲门会不会不太好?” “你刚才敲我的门的时候怎么没想这个问题?” “那不一样,你是男的。男的和男的不讲究这些。” 林书白没接话。两个人走到408门口,陈小北深吸一口气,抬起手,犹豫了两秒,然后轻轻敲了三下。 门很快就开了。 林晚晴站在门口,穿著一件浅灰色的卫衣,头髮扎成低马尾,脸上乾乾净净的。她看了一眼陈小北,又看了一眼站在后面的林书白,表情没什么变化。 “干嘛?”她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 “去看考场!”陈小北说,“昨天没去,今天去踩个点。你去不去?” 林晚晴想了想,回头看了一眼房间里的钟:“等我一下。”她转身回去拿了一个保温杯和一个帆布包,走出来,关上门,“走吧。” 三个人往楼下走。陈小北走在最前面,嘴里又开始输出:“我刚才在走廊里遇到一个鲁省赛区的哥们,他说他们学校来了五个人。五个人!咱们魔都就咱们三个。不过没关係,咱们三个顶他们十五个。” 林晚晴走在后面,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你见过他们写的作文吗?”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顶十五个?” “感觉。” 林晚晴没接话。 到了一楼大堂,老陈正站在前台跟服务员说话,手里拿著一个文件夹。他看见林书白他们下来,招了招手。 “去哪儿?” “去看考场,陈老师。”林书白走过去,“师大附中,离这儿不远。” 老陈想了想:“行,你们去吧。路上注意安全,別走散了。考场具体位置记清楚,明天別找不到地方。” “知道了。” 老陈又看了一眼陈小北和林晚晴:“你们的带队老师知道吗?” “我跟老师说过了,他同意的。”陈小北说道。 林晚晴看了眼老陈,“我老师让我自己决定。” 老陈点了点头:“那行,你们去吧。有事给我打电话。林书白,手机带了吗?” “带了。” “电充了吗?” “充了。” “那就行。去吧。” 三个人出了酒店。京城的早晨灰濛濛的,陈小北走在最前面,他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嘴里念叨著:“你们说,明天的题目会不会跟『路』有关?『我的路』、『人生的路』、『回家的路』——这种题目好写,谁都有话说。” 林晚晴走在中间,头也没回:“太宽泛的题目反而难写。因为谁都能写,想出彩不容易。” “那你说什么题目好写?” “没有好写的题目。只有会不会写的人。” 陈小北被噎了一下,沉默了两秒,然后转头对林书白说:“她说得对吗?” 林书白想了想:“对。” “你也这么觉得?” “嗯。” 陈小北嘆了口气:“你们俩说话怎么都一个调调。一个比一个冷静,显得我特別浮躁。” “你不是浮躁,你是话多。” “话多怎么了?话多是优点。说明我思维活跃,反应快。” “思维活跃和话多是两回事。” “怎么是两回事了?话多的人脑子转得快,不然怎么有话说?” 林晚晴没搭理他。陈小北觉得自己贏了,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三个人走了大概十五分钟,到了师大附中门口。这所学校的大门是铁的,黑色,上面嵌著金色的校名,门口立著两只石狮子。陈小北一看到石狮子就兴奋了,掏出手机就要拍照。 林晚晴站在旁边,面无表情地看著他。林书白觉得她大概在想“我为什么要跟这个人一起来”。 陈小北终於拍了一张满意的,把手机收起来,笑嘻嘻地说:“好了,走吧,进去看看。” 陈小北四处张望,“这学校真气派,比我们学校大多了。” “你们交大附中也不小。” “大是大,但没这么……怎么说呢,有文化。你看这树,一看就种了好多年了。我们学校的树都是新种的,还没我高。” “你多高?” “一米七二。” “那確实不高。” 陈小北被懟得愣了一下,然后说:“一米七二在南方不算矮了。北方人个子高,我在北方算矮的,在南方算中等偏上。” “你在魔都也不算高。”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 “你不是让我评价吗?” “我让你评价树,没让你评价我的身高。” 陈小北转过头小声对林书白说:“她是不是对我有意见?” “没有吧。她就是这样。” “那你跟她熟吗?” “昨天才认识。” “那你已经习惯她了?” “还行。” 陈小北摇了摇头,嘆了口气。 三个人找到教学楼,门口贴著一张告示——“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考场安排”。林书白找到自己的名字:第三考场,12號座位。 陈小北凑过来看:“我第二考场,8號。林晚晴你呢?” “第四考场,3號。” “都不在一层啊。”陈小北有点失望,“那明天只能各自为战了。” “本来就该各自为战。” 三个人在教学楼里转了一圈,找到了各自的考场位置。林书白的第三考场在三楼最东边,教室不大,桌椅摆得很整齐。陈小北的第二考场在二楼,林晚晴的第四考场在四楼。 从教学楼出来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三个人往校门口走,陈小北忽然说道:“你们饿不饿?我早饭好像没吃饱。” “你吃了三个包子两根油条一杯豆浆。” “那是正常饭量。我现在又饿了。” “你那是嘴馋,不是饿。” “嘴馋也是饿的一种。精神上的饿。” 林晚晴走在前面,头也没回地说了一句:“你明天考试的时候要是也这么饿,可以把作文纸吃了。” “作文纸不能吃。上面有字,吃了等於把答案吞进肚子里,算作弊。” 林晚晴终於忍不住,嘴角动了一下。虽然只是微微一翘,但林书白看见了。 三个人出了校门,沿著来时的路往回走。走了大概五分钟,经过一个小广场的时候,陈小北忽然停下来了。 “你们看那边。” 林书白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广场边上的花坛旁边,蹲著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大概七八岁的样子,穿著一件粉红色的棉袄,头髮扎成两个小揪揪,手里挎著一个小篮子。篮子里装著一把玫瑰花,用透明塑胶袋包著,一束一束的。 她蹲在那里,低著头,用脚尖在地上画圈。旁边没有大人。 陈小北走过去,蹲下来,跟她平视:“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小女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画圈。 “你爸爸妈妈呢?”陈小北又问。 小女孩没说话,把篮子往前推了推。篮子里插著一块纸板,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写著:“玫瑰花,五元一支。” 陈小北看了看花,又看了看小女孩,转头对林书白和林晚晴说:“买吗?” 林书白走过去,蹲下来,看著小女孩。小女孩还是低著头,但睫毛在抖。 林书白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一张二十块的,递过去:“我要四支。” 小女孩接过钱,从篮子里挑了四支玫瑰花,递过来。她的手很小,手指上有一道红印子,大概是被花刺扎的。 林书白接过花,把四支分成了三份。两支给陈小北,一支给林晚晴,一支留给自己。 陈小北拿著花,看了看,忽然说:“我买这么多干嘛?我又没女朋友。” “你可以送给你姐。” “我姐在魔都,怎么送?” “带回去。蔫了她也不知道本来什么样。” “你这是什么逻辑?” “实用主义逻辑。” 林晚晴拿著那支玫瑰花,看了看,没说话。她把花举到鼻子前面闻了一下,然后放进帆布包里,只露出一个花头。 陈小北蹲著没起来,又问小女孩:“小妹妹,你一个人在这儿不害怕吗?” 小女孩终於抬起头了。她的眼睛很大,黑亮亮的,像是两颗葡萄。她看著陈小北,嘴唇动了动,小声说了一句:“不怕。” “你爸爸妈妈呢?” “妈妈在那边。”小女孩指了指广场对面的一家小超市。 陈小北顺著她指的方向看过去,超市门口站著一个女人,穿著深蓝色的棉袄,正朝这边看。她看见陈小北在看她,笑了笑,招了招手。 “那是你妈妈?” 小女孩点了点头。 “那你为什么不去超市里面?外面多冷。” “外面人多,好卖。” 林书白蹲在那里,手里拿著那支玫瑰花。他看了看花,又看了看小女孩,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轻轻响了一下。 【触发关键词】 【玫瑰花+儿童】 【《小王子》(圣埃克苏佩里)】 那个来自b-612小行星的小王子,此刻安安静静的躺在林书白脑子里。 三个人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老陈站在大堂里,手里拿著一个保温杯,正在跟一个不认识的中年男人聊天。看见他们进来,招了招手。 “看完了?” “看完了,陈老师。”林书白走过去。 “考场位置记住了吗?” “记住了。三楼最东边。” 老陈点了点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玫瑰花,又看了一眼陈小北和林晚晴手里的,没问为什么,只是说了一句:“花不错。” “谢谢陈老师。” 第39章 决赛 十一月一日,周二,早晨七点四十分。 老陈站在酒店门口,手里拿著那个標誌性的文件夹,看了一眼手錶,又看了一眼电梯方向。 “林书白,快点,別磨蹭。” 林书白从电梯里走出来,围巾把半张脸都裹住了,只露出一双眼睛。他走到老陈面前,老陈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伸手拽了拽他的围巾,把鼻子露出来。 “你这样怎么呼吸?” “没办法,京城太冷了。” “忍一下,到比赛场地就好了。” 林书白把围巾往下拽了拽,露出整张脸。老陈点了点头,转身往外走。林书白跟上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大堂——陈小北还没下来,林晚晴也没见人影。 “陈老师,等一下,我那两个朋友......” 老陈头也没回,“他们有自己的带队老师,不用你操心,你管好你自己就行。” 两个人出了酒店。京城的早晨灰濛濛的,没有太阳,也没有风,就是那种乾冷乾冷的天气,吸一口气鼻子里面都发凉。老陈走在前面,步子很大,林书白跟在后面,几乎要小跑才能跟上。 “陈老师,您走慢点。” “慢什么慢?八点半进场,九点开考。从这里走到师大附中要二十分钟,还得过安检、找考场、上厕所。时间刚好,不松不紧。” 林书白觉得“不松不紧”这个词听起来很耳熟——王秀兰也经常说。大概所有老师和家长都共用同一套时间计算系统。 走了大概五分钟,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隨著一个熟悉的声音:“等等我!等等我!” 林书白回头一看,陈小北正从后面跑过来,衝锋衣的拉链只拉了一半,书包在背上顛来顛去,像一只奔跑的乌龟。他跑到跟前,弯著腰喘了几口气。 老陈在前面停下来,回头看了陈小北一眼:“你的带队老师呢?” “他说他先去考场踩点,让我自己过去。”陈小北直起腰,拍了拍书包,“我认识路,昨天走过。” 老陈皱了皱眉,但没说什么,转身继续走。陈小北跟上来,走在林书白旁边,嘴立刻就开始工作了。 “我跟你说,我今天早上做了一个梦,梦见考试题目是『我的手机』,然后我写了一整篇关於诺基亚怎么抗摔的作文,写了八百字,醒来发现枕头上有口水。” “你那是梦见考试还是梦见手机?” “都有。你说梦到题目算不算透题?会不会我今天真的考『我的手机』?” “不会。” “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不会出这么没水平的题目。” 陈小北想了想:“你说得对。那你说会考什么?” “不知道。” “你猜一个。” “不猜。” “猜一下嘛,又不扣分。” 到了师大附中门口,人明显多了起来。考生、带队老师、家长,把校门口围了个水泄不通,林晚晴和她的带队老师已经再校门口等著了。 几个扛著摄像机的记者在人群中穿梭,一个穿红衣服的女记者正在採访一个戴眼镜的男生,男生对著镜头说“我有信心”,但手在抖。 “记者!”陈小北眼睛亮了,“会不会拍到我?” “你又不是明星。” “万一我拿了奖,这段採访就是珍贵的歷史资料。” “你现在还没考。” “提前准备嘛。” 老陈在前面停下来,转过身,看著林书白。他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纸条,递过来。 “考场规则,再看一遍。別犯低级错误。” 林书白接过来扫了一眼——不许带手机、不许交头接耳、不许在作文纸上写名字、考试时间三小时——都是常识。他把纸条还给老陈。 “记住了?” “记住了。” “身份证、准考证、笔。” 林书白拍了拍口袋:“都带了。” 老陈点了点头,又看了一眼陈小北,“你的带队老师呢?” 陈小北四处张望了一下:“没看见。可能已经进去了。” 老陈有些无奈,这陈小北的带队老师也太不负责了,“那等林书白看完考场规则,你也仔细看一遍。” “好嘞,谢谢老师。” 林晚晴这时候也走了过来。 老陈和林晚晴的带队老师聊了几句,又看了看时间,“行了,进去吧。考完了在校门口集合。林书白,你別跟他们走散了。” “知道了。” 三个人往校门口走。陈小北走在最前面,林晚晴走在中间,林书白走在最后。进校门的时候,陈小北忽然停下来,转过身,把手伸出来。 “来,加油。” 林书白看了看他的手,又看了看林晚晴。林晚晴面无表情地把手伸出来,放在陈小北手上。林书白也把手放上去。 “一、二、三——加油!” 三个人喊完,各自笑了。陈小北笑得很灿烂,林晚晴只是嘴角动了一下。 “考完见。”陈小北说。 “考完见。”林书白说。 “嗯。”林晚晴说。 三个人分开,各自上楼。 林书白到了三楼,找到第三考场。教室门口排著队,两个监考老师站在门口,一个一个地检查准考证和身份证。排在他前面的是一个穿黑色卫衣的男生,手里拿著一个笔袋,笔袋上印著“清华”两个字。 轮到林书白。男老师接过他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对照了一下照片,又看了看他的脸,点了点头:“进去吧,12號座位。” 他把笔袋放在桌上,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右上角,然后坐下来。 教室里已经有十几个人了。有的在闭目养神,有的在转笔,有的盯著桌面发呆。没有人说话,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时钟的滴答声。 八点五十八分。 男老师走到讲台前面,拿起一个牛皮纸信封,举起来,对著全班展示了一下。 “这是考题。密封完好。” 他撕开封口,从里面抽出一张纸,展开,看了一眼,然后面朝下放在讲台上。 “发作文纸。” 女老师站起来,从第一排开始,一张一张往下发。纸张摩擦的声音在安静的教室里显得格外清晰。林书白接过作文纸,用手压了压边角。 “草稿纸。”女老师又发了一沓草稿纸,每人三张。 “现在可以写准考证號。但不要动笔写作文。开考铃响之后才能开始写。” 林书白在作文纸的左上角工工整整地写下自己的准考证號,写完之后又核对了一遍。然后他在草稿纸的右上角也写了准考证號。 墙上的钟指向九点整。 “叮——” 开考铃响了。 男老师拿起讲台上那张考题,翻过来,面向全班。 “考试题目——『少年』。” 他转过身,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两个大字:少年。 粉笔在黑板上划过去,那声音听得人牙酸。但林书白没有在意这个,他的目光落在那两个字上,脑子里已经开始转了。 少年。 题目只有一个词,没有任何附加说明。没有“以『少年』为题写一篇文章”这种废话,就是一个词,你自己理解,自己发挥。 教室里有几个人开始皱眉,有人咬著笔帽,有人盯著草稿纸发呆。这个题目太宽泛了,宽泛到让人不知道从哪儿下手。写自己的少年时代?写少年的理想?写少年的烦恼?写少年的责任?每个人都能写,但想出彩太难了。 林书白盯著那两个字,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这些。 他想起了一篇文章。 不是他写的,是前世一篇他在课本上学过的文章。不,不是文章,是一篇演讲稿,或者说是一篇宣言。一百多年前,梁先生写的。 那篇文章的开头,他到现在还记得。 “日本人之称我中国也,一则曰老大帝国,再则曰老大帝国。是语也,盖袭译欧西人之言也。呜呼!我中国其果老大矣乎?梁启超曰:恶!是何言!是何言!吾心目中有一少年中国在!” 那段话像刻在他脑子里一样,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 然后就是那一段——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於欧洲则国胜於欧洲,少年雄於地球则国雄於地球。” 排比句,一层一层往上推,像浪一样,一波比一波高。读到“少年雄於地球则国雄於地球”的时候,整个人都被托起来了。 林书白拿起那支金色钢笔,在草稿纸上写下了四个字——少年中国。 他停了一下,又加了两个字——说。 《少年中国说》。 他不需要全文照抄。那篇文章写於清末,有些內容放到现在不合適。他需要提取最核心的部分——那种对少年的期望、对未来的信心、那种“少年强则国强”的逻辑链条。这些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会过时。 而且,这个题目出得太巧了。“少年”两个字,正好撞上了那篇文章的核心。如果题目是“青春”或者“理想”,他可能还会犹豫一下。但“少年”,那就是为《少年中国说》量身定做的。 他深吸一口气,拧开笔帽,开始写。 “吾心目中有一少年中国在!欲言国之老少,请先言人之老少。老年人常思既往,少年人常思將来。惟思既往也,故生留恋心;惟思將来也,故生希望心......” 他写得很顺,笔尖在纸上划过去,几乎没有停顿。金色钢笔的墨水很足,写出来的字跡流畅有力。 “立乎今日以指畴昔,唐虞三代,若何之郅治;秦皇汉武,若何之雄杰;汉唐来之文学,若何之隆盛;” “龚自珍氏之集有诗一章,题曰《能令公少年行》。吾尝爱读之,而有味乎其用意之所存......” 写到后面,林书白也是越写越激动,没办法这篇文章就是又如此魔力。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於欧洲,则国胜於欧洲;少年雄於地球,则国雄於地球。” “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他放下笔,把整篇作文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看著那页作文纸,沉默了几秒,然后在心里说了一句:梁先生,借您的光,照亮一下这个世界。得罪了。 墙上的钟指向十点四十。还有一个小时二十分钟。 林书白又把作文检查了一遍,改了两个错別字,调整了一处標点。然后他把作文纸翻过来扣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看著窗外。 十一点五十。还有十分钟。 教室里开始有人提前交卷了。一个穿格子衬衫的男生举手,监考老师走过去,收了他的作文纸和草稿纸,示意他可以离开了。男生站起来,拿起笔袋,走出教室,脚步很轻快。 又过了五分钟,又走了两个。 林书白没有提前交卷的习惯。他把作文纸又检查了一遍,確认准考证號没写错,確认没有在別的地方留下姓名,確认字跡工整可读。 十二点整。 “叮——” 结束铃响了。 “全体起立,放下笔。”男老师的声音不大,但很有力。 林书白站起来,把笔放下。女老师从第一排开始收卷,一张一张地收,动作很快。收到林书白这里的时候,她看了一眼他的作文纸,目光在標题上停了一下,然后收走了。 林书白把笔收进笔袋,拿起准考证和身份证,走出教室。 一楼大厅里,陈小北已经等在那里了。他看见林书白,眼睛一亮,跑过来。 “你怎么才下来?我都等了好久了!” “你不是在二楼吗?应该比我早下来。” “我提前交卷了!最后半个小时坐不住了,检查了三遍,实在没什么可检查的,就交了。” “你写的什么?” “我写的『少年的烦恼』”。 “你呢?你写的什么?” “少年中国。” “少年中国?什么意思?” “就是——少年的中国,和中国的少年。” 陈小北愣了一下,然后竖起大拇指:“听名字就比我那个大气。” 林晚晴从楼梯上走下来,手里拿著文件袋,表情还是那样,不喜不悲。她走过来,看了两个人一眼。 “你们在聊什么?” “聊作文。”陈小北说,“你写的什么?” “少年与时代。” “具体呢?” “写少年不应该只是时代的旁观者,应该是参与者。” 陈小北又竖起了大拇指:“你也比我大气。” 第40章 烤鸭 林书白他们从教学楼出来的时候,阳光正好。 校门口已经乱成一锅粥了。考生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有的在激动地对答案,有的面无表情地往大巴方向走,还有几个蹲在花坛边上,抱著脑袋,看起来像是刚刚经歷了一场脑力核爆。 老陈站在校门口那棵槐树下面,手里拿著保温杯,正在跟一个不认识的老师聊天。他看见林书白出来,跟那人说了句什么,然后走过来,陈小北和林晚晴也去找自己的带队老师了。 “考完了?” “考完了。” “题目是什么?” “少年。” 老陈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好题目。宽,但深。你怎么写的?” 林书白想了想:“我写了一篇……算是议论文吧。核心意思是——少年强则国强。” 老陈端著保温杯的手停了一下,看了林书白一眼,没说话,沉默了几秒,然后说了一句:“口气不小。” “题目给了机会。”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体验棒,101??????.??????超讚 】 老陈又看了他一眼,这次目光里多了一点东西,“走吧,先回酒店。饿了吧?” “还行。” “还行是饿还是不饿?” “就是还行。不算太饿,但也不是不饿。” 老陈脚步顿了一下,转过头看著他,表情有点复杂:“你这个『还行』,到底是什么意思?” “就是……介於饿和不饿之间。” 老陈深吸一口气,大概是在心里默念了三遍“不要跟学生生气”,然后加快脚步走了。 林书白跟上去,走到校门口的时候,陈小北和林晚晴从后面跟了上来,离陈小北还有一段距离就能听到他的声音。 “你写的什么?你之前说『少年与时代』,具体怎么写的?有没有用到什么金句?我跟你说我写了一句特別好的——『少年不是等待风暴过去的人,少年是在风暴中跳舞的人』。怎么样?是不是很有哲理?” 林晚晴沉默了一秒,然后说:“这句话是网上的。” 陈小北愣了一下:“是吗?我在哪儿看到的?我以为我自己想的。” “说明你看过但忘了。” “那也不容易。能记住就是本事。很多人看过就忘,我能记住还能用出来,这说明我的记忆力好。” 林晚晴没接话,直接加速向林书白这边走来。 陈小北在后面追上来,跟林书白说道:“她是不是对我有意见?我觉得我说的挺有道理的。” “她不是对你有意见。她是觉得你话多。” “话多怎么了?话多是优点。说明我思维活跃——” “你说过了。” “说过了也可以再说一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思维活跃、思维活跃、思维活跃。好了,三遍。” 林书白觉得自己的耳朵在抗议。 三个人走回酒店的时候,已经中午了。老陈转头对林书白说:“中午隨便吃点,晚上有个活动。” “什么活动?” “组委会安排的,所有参赛选手和带队老师一起吃个饭,算是闭幕晚宴。在王府井那边,有个餐厅,据说挺有名的。” 陈小北一听“吃饭”两个字,眼睛顿时亮得像两盏探照灯:“什么餐厅?吃什么?烤鸭?涮羊肉?炸酱麵?” 老陈看了他一眼:“我不知道。去了就知道了。” “不管吃什么,反正比学校食堂强。”陈小北转头对林书白说,“我跟你说,我昨天就想吃烤鸭了,但是没找到地方。今天要是吃烤鸭,我能吃一整只。” “你一个人吃一整只?” “我还能吃半只鸭子架。鸭架燉汤,汤泡饭,我能吃三碗。” 林晚晴从旁边经过,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你明天量体重的时候別哭。” “我从来不量体重。我的人生信条是——只要我不上秤,我就没胖。” 下午的时间过得很慢。林书白在房间里躺了一会儿,翻了翻手机,给王秀兰发了一条简讯:“考完了。” 王秀兰秒回:“怎么样?” “就是正常发挥。题目不难。” “那就好。晚上吃什么?” “组委会安排的饭。” “別乱吃东西。” “知道了。” 又给苏婉发了一条:“考完了。” 苏婉的回覆也很快:“题目是什么?你怎么写的?有没有把握拿奖?” 三个问题,连珠炮一样,隔著屏幕都能感受到她的语速。林书白一一回覆:“少年。写的算是一篇议论文吧。不知道。”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因为结果还没出来。” “那你感觉呢?感觉好不好?” “感觉还行。” “你上次说『还行』的时候,全市比赛拿了一等奖。这次『还行』应该也是好兆头。” 林书白看著这条简讯,笑了一下。苏婉的逻辑有时候很奇怪,但奇怪得让人舒服。 傍晚六点,老陈来敲门。 “林书白,走了。车在楼下等著。” 林书白打开门,老陈站在门口,换了一件乾净的外套,头髮也重新梳过了,看起来比平时精神了不少。林书白心想,这大概就是“闭幕晚宴”的仪式感——连老陈这种不修边幅的人都开始收拾自己了。 两个人下楼。大堂里已经站了不少人,都是参赛选手和带队老师,三三两两聚在一起。陈小北站在电梯口,穿著一件崭新的深蓝色卫衣,胸前印著一只卡通老虎,老虎的表情很凶,但配上陈小北那张笑嘻嘻的脸,显得毫无威慑力。 林晚晴从电梯里走出来。她换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头髮放下来了,披在肩上。她走过来的时候,陈小北看了她一眼,愣了一下,然后说了一句:“你今天看起来不太一样。” 林晚晴看著他:“哪里不一样?” “说不上来。就是……不太一样。可能是头髮放下来了?还是衣服顏色变了?反正跟白天不一样。” “那是因为白天你一直在说话,没时间看我。” 陈小北被噎了一下,挠挠头:“也是。” 大巴车在酒店门口等著。几个人上了车,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下。陈小北坐在林书白旁边,林晚晴坐在过道另一边,老陈坐在前面。 车开了。京城的夜晚来得早,六点多天就黑了。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橘黄色的光在车窗上一闪一闪的。 车开了大概四十分钟,在一栋古色古香的建筑前面停下来。门口掛著一块匾额,上面写著四个大字——“全聚德”。 陈小北一看到那块匾,整个人从座位上弹了起来:“烤鸭!我就说嘛!我就说今天要吃烤鸭!我的直觉从来没出过错!” 老陈从前排转过头来,瞪了他一眼:“坐下。还没到站。” 陈小北乖乖坐下来,但屁股像装了弹簧一样,一直在座位上顛来顛去。 大巴停稳了。一群人鱼贯而下。餐厅很大,一楼是大堂,红木桌椅,墙上掛著老照片,都是黑白的那种,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空气中瀰漫著一股烤鸭的香味,混著葱丝和甜麵酱的味道,陈小北深吸一口气,表情陶醉得像在闻什么奢侈品。 “就是这个味儿!我跟你说,烤鸭的香味跟別的肉不一样。別的肉是香,烤鸭是——怎么说呢——是那种让人走不动路的香。” 组委会包了整个二楼。十几张大圆桌,每桌坐十个人,桌上已经摆好了凉菜——拍黄瓜、酱牛肉、桂花藕、芥末墩儿。陈小北一坐下就开始研究菜单,表情严肃得像在做高考数学最后一道大题。 “冷菜六道,热菜八道,主菜是烤鸭,每人一份。甜点是驴打滚和豌豆黄。这配置,可以啊。”他合上菜单,转头对林书白说,“我跟你说,今天晚上我不吃饱,对不起这趟京城之行。” 老陈坐在林书白另一边,正在跟旁边一个老师聊天。林书白百无聊赖地拿起桌上的筷子,看了看,又放下了。 人差不多到齐了。一个穿西装的主持人走上台,拿起话筒,开始致辞。內容无非是“欢迎各位”“感谢各位”“希望大家取得好成绩”之类的套话。陈小北在旁边小声翻译:“他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大家吃好喝好。” 主持人讲完,一个更胖的领导上台接著讲。陈小北又开始翻译:“这位的意思是——烤鸭马上就来,大家再忍忍。” 林晚晴难得接了一句:“你翻译得比他讲的好听。” “那当然。我这叫去芜存菁,取其精华。” 领导终於讲完了。服务员开始上菜。第一道是热菜——宫保鸡丁。陈小北的筷子动得比谁都快,夹了一块鸡肉塞进嘴里,嚼了两下,眼睛亮了:“好吃!比我们学校食堂强一万倍!” 菜一道一道地上。清炒虾仁、葱烧海参、干炸丸子、松鼠鱖鱼——摆了满满一桌。陈小北每道菜都要评价一番,从“这个虾仁很q弹”到“这个海参的葱香味不够浓”,活像一个美食节目的主持人,只不过他的观眾只有林书白一个人,而且林书白也没在认真听。 终於,主菜上来了。 两个服务员推著一辆小车走过来,车上放著一只烤得金黄的鸭子,油光发亮,表皮酥脆,在灯光下泛著诱人的光泽。 片鸭师傅走过来,手里拿著一把锋利的刀。他动作很利落,一刀下去,鸭皮应声而开,露出底下嫩白的鸭肉。一片一片,薄厚均匀,码在盘子里,像一件艺术品。 陈小北终於开口了,声音有点发飘:“这只鸭子,死得其所。” 林晚晴看了他一眼:“你能不能正常说话?” “我说的很正常。一只鸭子,能被片成这样,然后被人吃掉,这就是它的鸭生巔峰。” 陈小北的筷子像闪电一样伸出去,夹了两片鸭肉,放在薄饼上,加葱丝、黄瓜条、甜麵酱,捲起来,一口塞进嘴里。他的腮帮子鼓得像只仓鼠,嚼了几下,闭上眼睛,表情安详得像在冥想。 林书白也夹了一片鸭肉。鸭皮酥脆,鸭肉鲜嫩,配上甜麵酱和葱丝,確实好吃。他前世也吃过烤鸭,但这一只,大概是因为在京城吃的,感觉格外正宗。 【触发关键词】 【京城+烤鸭】 【《四世同堂》(老舍)】 小羊圈胡同,祁家,瑞宣、瑞丰、瑞全,钱默吟,冠晓荷,大赤包。北平沦陷后,普通人家在战爭中挣扎求生。有人抗爭,有人苟且,有人出卖灵魂,有人在沉默中死去。祁老人的四世同堂之梦,在战爭的碾压下一点一点碎裂。 整整一百章,近百万字。 那些人物,那些故事,那些在老舍笔下活过来的北平市民,此刻全部涌进了林书白的脑海。每一个细节都清清楚楚,每一句对话都歷歷在目。祁瑞宣在天安门前的彷徨,钱默吟在狱中的不屈,韵梅在困境中的坚韧,还有那些在战爭中暴露出来的人性——丑陋的、伟大的、卑微的、崇高的,全都清清楚楚。 林书白的手指微微颤了一下,然后稳住了。 他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把脑子里那些画面暂时压了下去。 林晚晴吃得慢条斯理,每一口都嚼很久。她夹了一片鸭肉,不捲饼,不蘸酱,就那么直接吃。陈小北看见了,一脸不可思议:“你就这么吃?不加东西?” “这样能吃出鸭肉本身的味道。” “那多没意思。吃烤鸭就是要卷饼,加葱加酱,一口塞进去,那种满足感,你懂不懂?” “我懂。但我不需要。” 陈小北摇了摇头,又卷了一个,塞进嘴里。 吃完饭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一群人从餐厅出来,冷风扑面而来,林书白把围巾往上拽了拽,整个人缩在衣服里。 陈小北打了个饱嗝,拍了拍肚子:“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饱的饭。我觉得我肚子里现在住著一只完整的鸭子。” “你刚才吃了三卷饼,两只鸭腿,半盘鸭肉,还喝了两碗鸭架汤。”林书白掰著手指头数。 “你帮我记著呢?” “因为太嚇人了。” 林晚晴走在前面,忽然说了一句:“你们明天怎么回去?” “火车。下午的票。” “我也是。那明天颁奖完了一起走?” 陈小北眼睛一亮:“好啊好啊!咱们三个坐一起,路上还能聊天。” 林晚晴看了他一眼:“你路上还聊?你嘴巴不累吗?” “不累。我的嘴巴是永动机。” 林晚晴没接话,转身往大巴方向走了。 第41章 满分 林书白他们在大巴上的时候,阅卷早就已经开始了。 不是晚上开始的,是下午。考生们刚走出考场,卷子就被收走了,装进密封袋,贴上封条,由两个穿黑衣服的工作人员押送到阅捲地点——就在师大附中旁边的一栋小楼里,灰白色的外墙,门口停著一辆警车,看起来不像阅卷的地方,倒像是什么保密单位。 阅卷室在三楼,是一间大教室改的,窗户上贴著磨砂纸,从外面看不见里面。十五张长桌拼成一个大u形,每张桌上放著一盏檯灯、一沓稿纸、一支红笔、一支蓝笔。十五个评委坐在u形的外侧,每人面前都堆著一摞作文纸。 总评委叫钱学深,六十二岁,京城大学中文系教授,头髮全白了,但精神很好,穿著一件深灰色的毛衣,里面是白衬衫。他坐在u形的顶端,面前只有一盏檯灯和一杯茶,作文还没开始看——他是总评委,负责终审和仲裁,初评不需要他动手。 “开始吧。”钱学深看了一眼墙上的钟,下午三点整。 坐在u形左侧第一个位置的是孙明远,四十五岁,某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戴著一副金丝眼镜,头髮梳得一丝不苟。他看作文的习惯是先看开头,如果开头不行,直接给个及格分,然后快速扫一遍,確认没有惊喜,就翻下一篇。 他撕开第一个密封袋,抽出作文纸,看了一眼標题——《少年的烦恼》。他皱了皱眉,这个题目太常见了,今天他已经看过三篇“少年的烦恼”了。他扫了一眼开头:“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但也充满了烦恼和困惑……”他摇了摇头,拿起红笔在打分栏写了一个“72”,然后把作文放到左手边。 下一个密封袋。標题:《我的少年时代》。孙明远又皱了皱眉,这个也常见。开头:“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十六岁了……”他把红笔放下,换蓝笔,在打分栏写了一个“68”。 再下一个。標题:《少年与梦想》。开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而少年时期的梦想最为纯粹……”孙明远嘆了口气,写了个“70”。 连续看了七八篇,全是套路作文。开头不是“时光荏苒”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中间不是“记得有一次”就是“有一件事让我至今难忘”,结尾不是“让我们行动起来”就是“我相信只要努力就能成功”。 坐在u形右侧中间位置的是方梅,五十岁,某重点中学语文特级教师,短髮,不戴眼镜,看作文的时候喜欢把作文纸举起来,离眼睛很近,像在闻什么。她看作文的习惯和孙明远不一样——她每篇都从头读到尾,不管好坏,都读完。她觉得一篇作文好不好,不能只看开头,有时候前面平平无奇,最后一段突然给你来一下,那种感觉就像走路踩到一块鬆动的砖,咯噔一下。 她正在读一篇叫《少年与河》的作文。写的是作者老家门口有一条河,小时候在河里游泳、捉鱼,后来河被污染了,变黑了变臭了,少年们不再去河边玩了。作者写道:“那条河还在,但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河了。就像少年还在,但已经不是那个少年了。” 方梅读完最后一句,拿起红笔,在打分栏写了一个“85”。然后她在作文纸上画了一个圈,表示“推荐”。 旁边的一个年轻评委探头看了一眼:“方老师,这篇不错?” “嗯,不错。” 年轻评委点了点头,继续看自己的。 阅卷进行了两个小时。到了下午四点,第一轮初评已经完成了大半。评委们面前的“已阅”堆越来越高,“待覆核”的堆也有了一些——那些分差超过十分的,需要第三个评委覆核。 孙明远已经看了三十多篇了,平均分大概在七十五左右。 他的左手边放著一篇他打了“92”的作文,標题叫《少年与时代》,作者是魔都赛区的,名字叫林晚晴。 那篇作文他读了两遍,开头写“少年不应该只是时代的旁观者,应该是参与者”,中间用了三个例子——五四运动的青年、上山下乡的知青、汶川地震的志愿者——论证少年如何在不同的时代扮演不同的角色。 结尾写:“时代在变,少年的使命也在变,但有一点从未改变——少年永远是时代最敏感的神经末梢。” 孙明远当时读完,靠在椅背上想了半分钟,然后打了“92”。这是他今天打出的最高分。 方梅那边也出了一篇高分,標题叫《少年的诗》,作者是鲁省赛区的。那篇作文是一首长诗,写了少年的迷茫、挣扎、希望和勇气。方梅不太懂诗,但她读完之后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被拨了一下,就像琴弦被手指轻轻一弹,嗡嗡地响。她打了“90”。 下午五点,阅卷室的门被推开了。 钱学深走进来,在u形顶端坐下,开始翻看评委们已经打过分的那堆作文。他翻得很快,一篇一篇地看標题和分数,偶尔停下来读一段。读了十几篇,他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不喜不悲,像一潭死水。 孙明远把一篇作文放进“待覆核”堆的时候,钱学深的目光扫了过来。 “那篇怎么了?”钱学深问道。 “分差太大。我打了68,旁边的李老师打了89。”孙明远把那篇作文抽出来,“我觉得这篇写得一般,结构鬆散,语言拖沓。李老师觉得这篇有灵气,只是技巧不成熟。” 钱学深接过那篇作文,读了一遍,然后放下:“李老师说得对。这篇给85。” 孙明远没说什么。钱学深的判断,他不怀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窗外的天黑了,阅卷室的灯全亮著。工作人员送来盒饭,评委们一边吃一边看。方梅吃的是番茄炒蛋盖饭,吃得很慢,眼睛一直盯著作文纸,好几次把饭送到鼻子跟前才发现不对。 到了晚上八点,剩下的作文不多了。 孙明远伸手去拿下一个密封袋,撕开封条,抽出作文纸。他先看了一眼標题——《少年中国说》。 五个字。 他愣了一下。这个標题有点意思。“少年中国”四个字本身就带著一种气势,再加一个“说”字,像是要发表什么宣言。 他看了一眼作者信息——魔都赛区,林书白。 没听过。 他开始读。 “吾心目中有一少年中国在!” 第一句话就把他钉在了椅子上。不是那种慢慢进入的状態,是一脚油门踩到底,直接从零飆到一百。他下意识地把作文纸拿近了一点,像方梅那样凑近了看。 “欲言国之老少,请先言人之老少。老年人常思既往,少年人常思將来。惟思既往也,故生留恋心;惟思將来也,故生希望心……” 孙明远读到这里,手已经开始微微发抖了。不是害怕,是激动。他做评委这么多年,看过几千篇中学生作文,从来没有哪一篇能让他手抖。 “使举国之少年而果为少年也,则吾中国为未来之国,其进步未可量也。使举国之少年而亦为老大也,则吾中国为过去之国,其澌亡可翘足而待也。” 孙明远把这段读了两遍。 他继续往下读。读到了那句——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於欧洲,则国胜於欧洲;少年雄於地球,则国雄於地球。” 孙明远放下红笔,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他想了想,在旁边写了一行小字:“建议总评委终审。” 方梅注意到孙明远那边的动静。她看见孙明远站起来,拿著那篇作文走到钱学深面前,说了句什么。钱学深接过作文,开始读。 方梅没见过钱学深那种表情。 钱学深看作文的时候,通常是不动声色的。高兴也好,失望也好,脸上都看不出什么。但这次不一样。方梅看见钱学深的眉毛抬了一下,然后抬得更高了,然后他的嘴巴微微张开,然后他摘下眼镜擦了擦,又重新戴上,然后把作文纸举起来,离眼睛更近了一点,然后他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看了好几秒,然后他又低下头,把作文从头到尾读了一遍。 第二遍读完,钱学深把那篇作文放在桌上,用手掌压了压纸角,然后拿起红笔,在打分栏写了一个数字。 方梅看不清那个数字,但她看见孙明远在旁边笑了。不是那种礼貌性的微笑,是那种“我就知道”的笑。 钱学深把作文放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他皱了皱眉,但没在意。他转头对孙明远说了一句什么,声音不大,但坐在旁边的方梅听见了。 钱学深说的是:“这篇作文,放在任何时代的任何考场里,都是一百分。” 方梅愣住了。 她做了二十多年语文老师,见过无数篇优秀作文,但从来没听钱学深说过这种话。“任何时代的任何考场”——这个评价已经不是评价了,是定论。 她站起来,走到钱学深旁边,低头看那篇作文。標题是《少年中国说》,作者林书白。她从头读到尾,读到“少年强则国强”的时候,她的眼眶红了。 她走回自己的座位,坐下来,把面前的作文纸推开,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阅卷室的其他人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变化。有人小声问旁边的人“怎么了”,有人说“好像出了一篇特別好的”,有人说“钱教授给了一百分”。消息像涟漪一样扩散开来,但涟漪没有变成波浪——阅卷还在继续,不能喧譁。 到了晚上九点半,所有作文都评完了。 工作人员把分数录入电脑,排序,生成排名。钱学深站在电脑旁边,看著屏幕上的名单。第一名,林书白,魔都赛区,总分100。第二名,林晚晴,魔都赛区,总分94。第三名,一个鲁省赛区的男生,总分92。 钱学深看著屏幕上那个名字,沉默了几秒,然后对工作人员说:“列印三份。一份存档,一份公示,一份给我。” 他拿起自己的那份,折好,放进上衣口袋里。 然后他走出阅卷室,站在走廊里,掏出手机,拨了一个號码。 “老李?我钱学深。你们杂誌下一期的稿子排好了吗?我这儿有一篇东西,你一定会感兴趣。不是投稿,是今天创新作文大赛的参赛作文。对,一个高中生写的。你看了就知道了。等等我把稿子给你送过去。好,就这样。” 他掛了电话,站在走廊里,看著窗外的京城夜景。霓虹灯一盏一盏地亮著,远处的长安街车水马龙。十一月的京城,风已经开始硬了,吹在脸上像小刀子。 但他不觉得冷。 他做了一辈子学问,读了一辈子书,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再被文字打动了。但今天,一篇十六岁少年写的作文,让他重新体会到了什么叫“心潮澎湃”。 他把手插进口袋,转身走回阅卷室。 “收工。” 钱学深说“收工”的时候,阅卷室里响起一片椅子挪动的声音。坐了七八个小时,大家的腰都僵了。孙明远站起来的时候,膝盖咔咔响了两声,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说了句:“三十岁的灵魂,六十岁的膝盖。” 方梅在旁边收拾东西,头也没抬:“你五十五。” “那就是五十五岁的膝盖,六十岁的灵魂。” “你的灵魂比你膝盖还老。” 评委们三三两两往外走。走廊里的灯是声控的,人一走过去就亮,走过去又灭了,像有人在后面追著关灯。孙明远和方梅走在最后面,两个人並排下楼。 “那篇《少年中国说》,你读了几遍?” “四遍。” “我也是。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后背在出汗。” 第42章 颁奖典礼 颁奖典礼安排在十一月二日上午,京城师大附中的大礼堂里。 大礼堂在师大附中的最里面,是一栋灰白色的老建筑,门口立著四根大理石柱子,上面雕著花纹,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礼堂很大,能坐四五百人,舞台上方掛著一块红色横幅,上面写著“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颁奖典礼”一行大字,字体是那种很正式的金色楷体。 座位已经安排好了。参赛选手坐在前三排,带队老师坐在后面。每把椅子上贴著一张號码牌,对应每个人的准考证號。林书白找到自己的座位——第二排靠中间,位置不错,不用仰著脖子看舞台,也不用担心被前排的人挡住视线。 陈小北坐在他左边,林晚晴坐在他右边。陈小北一坐下就开始东张西望,像一只刚被放进新笼子里的仓鼠。 陈小北今天的装扮可以用“隆重”来形容。一件深蓝色的西装外套,里面套著白色圆领t恤,下面是黑色休閒裤,脚上是一双擦得鋥亮的皮鞋。这一身搭配说不上难看,但也说不上和谐。 “你这衣服哪儿来的?”林书白忍不住问了一句。 “我爸的。说是『借我穿一天,別弄脏了』。”陈小北扯了扯袖口,袖子明显长了一截。 “你看那边,”陈小北指著舞台左侧,“那是评委席吧?坐了好几个人,看起来都挺有学问的。那个头髮全白的老头,一看就是大教授。还有那个戴眼镜的女的,气质特別好,肯定是特级教师。” 林晚晴顺著他的目光看了一眼,“你认识他们?” “不认识。但看气质就能猜出来。这叫社会观察力。” “你刚才还说这叫观察力,现在又加了个『社会』。” “观察力分很多种。有自然观察力、社会观察力、人际关係观察力。我都有。” “你有的只是话多。” 陈小北假装没听见。 过了一会舞台上的灯光亮了。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走上台,手里拿著话筒,站在舞台中央,朝台下看了一眼。那目光很专业,扫过全场,最后落在正中间的镜头上。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掌声响起来,不算热烈,但很整齐。 “欢迎参加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颁奖典礼。我是今天的主持人,来自组委会的张远。” 陈小北凑过来小声说:“张远,这名字挺常见的。我们小区保安也叫张远。” “你安静点。” “我这是信息分享。” 主持人开始介绍大赛的背景、规模、意义。从“为了推动中学生写作水平的提高”到“为了发现和培养文学新苗”,从“全国三十多个赛区”到“近千所学校参与”,一套標准的开场白,说得流畅但没什么信息量。陈小北在旁边小声翻译:“他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就一句话——这个比赛很重要。” 林书白忍不住笑了一下。 主持人介绍完大赛概况,开始介绍评委。第一个就是钱学深,京城大学中文系教授,白髮苍苍,站起来的时候全场鼓掌。 评委介绍完毕,终於进入了正题——颁奖。 “首先,宣布优秀奖获奖名单。优秀奖共十名,请念到名字的同学依次上台领奖。” 主持人开始念名单。一个接一个的名字从话筒里蹦出来,每念一个,台下就响起一阵掌声。有人欢呼,有人站起来挥手,有人小跑著上台。 陈小北坐在座位上,双手放在膝盖上,手指不停地敲。林书白注意到他的嘴唇在微微颤动,像是在默念什么。 “你紧张?” “不紧张。我在练习上台的姿势。你看,这样走——”他用手比划了一下,“左脚先上,然后右脚,然后站在舞台中间,微微侧身,对著镜头微笑。我昨晚对著镜子练了二十遍。” “你练这个干嘛?” “万一我叫到名字呢?我得准备好。” 优秀奖念完了,没有陈小北。 接下来是三等奖。三等奖共六名。 “三等奖,第一名——京城赛区,王浩。” 一个男生从第三排站起来,快步上台。 “第二名——粤省赛区,李思思。” 一个女生从第一排站起来,马尾辫甩得老高。 名单一个一个地念,陈小北的腿越抖越快。林书白觉得他的膝盖再这么抖下去,可能会从椅子上弹起来。 “第六名——京城赛区,周晓彤。” 二等奖的颁奖环节来了。主持人拿起另一张卡片,清了清嗓子。 “接下来,宣布二等奖获奖名单。二等奖共四名。” 陈小北的腿又开始抖了,这次抖得更厉害,连带著椅子都在微微颤动。林晚晴在左边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那眼神的意思大概是“你能不能把震动模式关掉”。 “二等奖,第一名——京城赛区,刘子轩。” “第二名——鄂省赛区,吴迪。” “第三名——魔都赛区,陈小北。” 陈小北整个人像被电击了一样,猛地从座位上弹起来。 “我!是我!念到我了!”他的声音大得前后三排都能听见。 林书白推了他一把:“上去啊。” 陈小北这才反应过来,从座位里挤出去,步子迈得很大,左脚先迈出去的——和他昨晚练的一样。但走到过道的时候,他的皮鞋在光滑的地板上滑了一下,整个人往前一踉蹌,差点摔倒。他手忙脚乱地稳住身体,回头朝林书白看了一眼,用口型说了两个字:“丟人。” 林书白忍著笑,朝他竖了个大拇指。 主持人看著他这一连串的操作,嘴角微微抽了一下,但职业素养让他保持了微笑。 陈小北站在舞台上,接过证书和奖盃。证书是红色的,奖盃是水晶的,不大,但拿在手里应该挺沉。他把奖盃举起来,对著台下晃了晃,脸上笑得像一朵开了花的向日葵。 台下有人笑了。闪光灯噼里啪啦地闪,陈小北对著每一个镜头都摆出了同样的笑容——嘴巴咧开,眼睛眯成一条缝。 主持人把话筒递过来:“说两句吧。” 陈小北接过话筒,深吸一口气。林书白以为他要说什么“感谢老师感谢父母”之类的標准台词,结果他开口说了一句:“我昨晚对著镜子练了二十遍上台的姿势,没想到第一遍就没走稳。” 台下哄堂大笑。 “但我还是上来了。虽然差点摔了,但奖盃没摔。”他举起奖盃又晃了晃,“这个挺沉的,水晶的,真的。” 笑声更大了。连评委席上都有几个人在笑。 “感谢我的语文老师,他虽然老说我作文跑题,但他每次都认真给我改。感谢我妈,她帮我把西装熨了三遍,虽然熨完还是皱的。感谢我爸,他把他的西装借给我穿,虽然袖子长了这么多——”他把袖子举起来给大家看,那只手只露出几个指尖,像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但没关係,捲起来就行。” 他一边说一边捲袖子,话筒夹在胳膊下面,动作很滑稽。 “最后感谢我的两个魔都老乡,林书白和林晚晴。他们一个太冷静一个太严肃,搞得我像个话癆。但我就是话多,改不了。谢谢大家!” 他把话筒递迴去,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然后抱著奖盃和证书走下了台。下台的时候比上台稳多了,大概是紧张劲儿过去了。 他回到座位上,一屁股坐下来,把奖盃举到林书白面前:“你看!我的!” 林书白接过来看了看,水晶的,上面刻著“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二等奖”一行字。他把奖盃还回去:“恭喜。” “你那个『恭喜』说得太平淡了,能不能有点感情?” “恭喜!”林书白提高了音量,但表情还是那样。 陈小北摇了摇头,转头看林晚晴。林晚晴看了他一眼,说了一个字:“行。” “就一个字?” “够用了。” 陈小北嘆了口气,把奖盃小心翼翼地放进书包里,拉链拉好,拍了拍,確认不会掉出来,然后靠在椅背上,长出一口气。 “我跟你说,我刚才上台的时候,腿都在抖。你看见没?” “没看见。光看见你差点摔了。” “那不是抖,那是舞台太滑。北方的舞台,跟南方的不一样。” “舞台还分南北?” “当然分。北方的乾燥,地板摩擦力小。南方的潮湿,摩擦力大。这是物理,你不懂。” 林书白决定不跟他爭论地板摩擦係数的问题。 主持人又上台了。这次他的表情比之前更正式了一些,手里的卡片换了一张新的。 “接下来,宣布一等奖获奖名单。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共三位。” 礼堂里彻底安静了下来。连陈小北都停止了玩奖盃,把水晶块抱在怀里,安静地看著舞台。 “第一名——魔都赛区,林书白。” 陈小北在旁边“嗷”了一嗓子,声音大得像被人踩了尾巴,整个礼堂都能听见。前排好几个人转过头来看他,他完全不在乎,一把抓住林书白的胳膊,摇了两下:“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能拿!我早就说了!” 林书白站起来,把椅子推回去,走上台。他的心跳快了几拍,但面上还算平静。走上台的时候,他经过评委席,钱学深正看著他。 “第二名——魔都赛区,林晚晴。” 林晚晴站起来,把椅子轻轻推回去,然后走上台。她的步子很稳,不快不慢,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像是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 “第三名——鲁省赛区,陈明。” 一个戴眼镜的男生从第三排站起来,快步走上台,步子很稳,不紧不慢。他接过证书和奖盃,站在舞台左侧,脸上带著笑,但笑得很克制,像是在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激动。 主持人递过来证书和奖盃,林书白接过来——证书是红色封皮的,烫金大字,奖盃是水晶的,和二等奖那个形状不一样,更大一些,拿在手里確实沉。 三个一等奖获得者並排站在舞台上。陈明远在左边,林晚晴在中间,林书白在右边。闪光灯噼里啪啦地闪,台下有人喊“看这边”,有人喊“笑一个”。 拍完照,主持人把话筒递过来:“三位同学,每人说两句获奖感言吧。” 第一个是陈明远。他接过话筒,清了清嗓子:“感谢组委会,感谢评委老师,感谢我的父母和老师。我会继续努力的。”说完把话筒递迴去,站得笔直。 陈小北在台下小声评价:“太模板了,像在背课文。跟我写的检討一个味儿。” 第二个是林晚晴。她接过话筒,沉默了一秒,然后说:“谢谢。”一个字,没了。她把话筒递迴去,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第三个是林书白。他接过话筒,想了想,然后说:“谢谢我的语文老师陈老师,谢谢我妈,谢谢我爸,也谢谢我的同学刘洋,他借了我一支金色钢笔。那支笔挺沉的,写出来的字都显得有分量。还谢谢我的同学苏婉,她每次都说『你肯定能行』,说得我自己都信了。”他顿了顿,“最后谢谢坐在台下的陈小北,虽然他从早上到现在一直在说话,我的耳朵已经快起茧子了,但他是我见过的最热情的人。热情是天赋,別浪费。” 台下笑声更大了。陈小北在台下举著手机,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灯泡,然后大喊了一声:“林书白我爱你!” 全场哄堂大笑。主持人差点没绷住,赶紧用手捂住嘴。 林书白把话筒递迴去,站在台上,耳朵有点红。 颁奖环节结束后,是评委代表发言。钱学深走上台,手里没有稿子,站在话筒前面,看了一眼台下。 “我今天要说的话不多。”他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我做了一辈子学问,读了一辈子书,以为自己不会再被文字打动了。但昨天,我在阅卷的时候,读到一篇作文,读完之后,后背出了汗。” 台下安静了。陈小北把手机放下来,认真听。 “那篇作文,是一等奖获得者之一写的。我不说名字,你们自己去读。” 第43章 《人民文学》 颁奖典礼结束的时候,礼堂里像炸开了锅。 林书白站在舞台边上,手里还拿著那个水晶奖盃,证书夹在胳膊下面。奖盃在灯光下闪著光,证书的红色封皮烫著金字,看起来挺正式的。他正低头看奖盃上刻的字,一个声音从旁边传来。 “林书白。” 他抬起头,钱学深站在他面前。白髮,灰色毛衣,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老头个子不高,但站得很直,眼神沉稳。 “钱教授。”林书白把奖盃换到左手,腾出右手跟他握了一下。 “你的作文,我读了三遍。”他看著林书白的眼睛,“第一遍读的时候,我后背出汗了。第二遍读的时候,我在想,这个孩子是谁。第三遍读的时候,我觉得应该让你去一个更大的地方。” “谢谢钱教授。” 钱学深继续说道:“没事,我跟《人民文学》的主编李和打了电话,他看了你的作文,很感兴趣。想见见你,当面聊聊。” “今天下午。三点钟,在《人民文学》杂誌社,就在王府井那边,不远。”钱学深顿了顿,“你得推迟一天回去了。” 林书白想了想。火车票是今天下午的,老陈已经买好了。但《人民文学》的主编要见他,这个分量他清楚——那是中国文学界的顶级刊物,前世那些他仰望的名字,都在上面发过作品。 “好。我跟老师说一声。” 钱学深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过来:“这是我的电话。下午两点半,我在酒店大堂等你,我们一起过去。” 林书白接过名片,上面印著“京城大学中文系教授钱学深”一行字,下面是手机號码。他把名片小心地塞进钱包里。 “谢谢钱教授。” “別谢我。”钱学深摆了摆手 “林书白!” 陈小北从人群中钻出来,手里举著手机,脸上还带著颁奖时的兴奋劲儿。他的西装外套已经脱了搭在胳膊上,衬衫袖子卷到肘部,领口敞著两颗扣子,看起来像是刚跑完八百米。 “你在这儿啊!我找了你半天!你刚才在台上说的那些话,我都录下来了!你看——”他把手机举到林书白面前,屏幕上是他站在台上的画面,正在说“谢谢陈小北”,声音有点失真,但听得清楚。 “你录这个干嘛?” “留念啊!你第一次拿全国一等奖,多珍贵的画面。等以后你成了大作家,这段视频能卖钱的。”陈小北说得很认真。 “卖给你?” “那不行,我自己收藏。我是当事人,不能买卖,那叫內幕交易。” 林晚晴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著她的奖盃和证书。她走路的姿势和颁奖前一模一样——不快不慢,表情不变,好像拿一等奖是一件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的事。但林书白注意到她的耳尖有点红,大概也不是完全无动於衷。 “恭喜。”林晚晴看著他,说了两个字。 “同喜。” 三个人对视了一眼,陈小北先笑了:“咱们魔都赛区包揽一等奖前两名,外加一个二等奖,这成绩,够咱们吹一年了。” “你那个二等奖確实值得吹。”林晚晴难得接了一句。 “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在陈述事实。” 陈小北想了想,决定当成夸奖来处理:“谢谢。我也觉得挺厉害的。” 三个人往礼堂外面走。走廊里人很多,参赛选手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有人在交换联繫方式,有人在合影,有人蹲在墙角打电话,声音压得很低,但语气很激动。 林书白停下来,“对了,我今天回不去了。” 陈小北和林晚晴同时转头看他。 “钱教授推荐我去见《人民文学》的主编,下午三点。” 陈小北的嘴巴张成了一个標准的o型,眼睛瞪得像铜铃,整个人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僵在那里。过了大概三秒,他发出一声低沉的、从胸腔里挤出来的声音:“臥——槽——” 走廊里好几个人转过头来看他。陈小北完全不在乎,一把抓住林书白的胳膊:“《人民文学》?主编?你要去见《人民文学》的主编?” “嗯。” “你知不知道《人民文学》是什么级別的刊物?” “知道。” 陈小北的声音都变调了,“你知道你还这么冷静?你是不是人?那是《人民文学》啊!” 林晚晴在旁边没说话,但她眼里的震惊是藏不住的。 三个人走出礼堂,老陈站在门口的台阶上,手里拿著保温杯,正在跟一个不认识的老师聊天。他看见林书白出来,跟那人说了句什么,然后走过来。 老陈的表情和平时不太一样——嘴角明显翘著,眼角也有笑纹,整个人散发著一种“我的学生拿了全国一等奖”的得意劲儿。但他看见林书白走过来,还是努力把表情收了收,恢復到平时那副不苟言笑的样子。只是收得不太成功,嘴角还是翘著的。 “陈老师,我有点事跟您说。”林书白走过去。 “什么事?” “我今天回不去了。” 老陈端著保温杯的手停了一下:“为什么?” “钱学深教授推荐我去见《人民文学》的主编,下午三点。” 老陈的表情变化很微妙——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眉毛抬了一下,然后嘴角抽动了一下,像是在忍笑,又像是在忍惊讶,最后回归平静。整个过程大概持续了两秒钟。 “《人民文学》?”他的声音比平时高了一点,但很快压下去了。 “嗯。” 老陈沉默了几秒,把保温杯盖拧开,喝了一口水,又拧上,然后说了一句:“行。那你去。火车票我改签,你妈那边,你跟她说一声。別让她担心。” 老陈转身走了,步子比平时快了不少。林书白看著他的背影,觉得他大概是去找个没人的地方打电话给学校报喜了。 事实上,老陈確实去打电话了。但他没有找没人的地方,而是直接走到了礼堂旁边的楼梯间,掏出手机,翻到校长周志远的號码,拨了过去。 嘟——嘟——嘟—— 响了三声,电话接通了。 “餵?陈老师?成绩出来了?”周志远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带著一种压抑过的紧张。 “出来了。林书白,全国一等奖。”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然后周志远的声音明显高了一个调:“真的?” “真的。奖盃和证书都拿了。” “好好好!”周志远连说了三个“好”字,声音越来越大,“我就说这孩子行!我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他有出息!” “还有一个事。”老陈顿了顿,“京城大学的钱学深教授推荐林书白去见了《人民文学》的主编,今天下午。”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秒,这次更长了。 “《人民文学》?”周志远的声音有点发飘。 “对。” “《人民文学》?” “对,《人民文学》。” 周志远在电话那头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了一句让老陈差点笑出来的话:“陈老师,你掐我一下,我看看是不是在做梦。” “周校长,我在京城,您在魔都,掐不著。” “那你帮我掐一下你自己,疼的话就说明是真的。” 老陈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確实疼。“是真的。” “好!好!好!”周志远又连说了三个“好”,这次一个比一个大声,“陈老师,你让林书白好好见,別紧张。见了主编,说话客气点,但也不用太客气,自然一点就行。还有,你让他问问主编,能不能合个影?要是能合影,我列印出来掛在校史馆里。” 老陈觉得周志远已经开始飘了。“周校长,人家是主编,不是景点。” “我知道我知道,我就是说说。你让他正常发挥就行。对了,你让他把奖盃拍张照片发回来,我要发在学校网站上。” “好。” “陈老师,你辛苦了。回来我给你接风。” 掛了电话,老陈站在楼梯间里,看著手机屏幕上“通话结束”四个字,忽然笑了一下。不是那种礼貌性的微笑,是那种发自內心的、压都压不住的笑。他笑完,清了清嗓子,把表情收回去,推开楼梯间的门,走了出去。 林书白这边刚送走陈小北和林晚晴。陈小北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嘴里念叨著“记得发消息”“別忘了细节”“主编长什么样一定要告诉我”,被林晚晴拽著后脖领子拖走了。林晚晴走之前看了林书白一眼,说了一句“加油”,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林书白站在酒店门口,看著他们上了一辆计程车,陈小北从车窗探出头来朝他挥手,直到车子拐了弯看不见了。 他掏出手机,给王秀兰发了一条简讯:“妈,今天回不去了。钱教授推荐我去见《人民文学》的主编,明天再回去。” 发出去之后,他把手机塞回口袋,没等回復。他知道王秀兰会回一条长长的简讯,內容大概是“注意安全”“別紧张”“见了面要礼貌”之类的,等会儿再看也不迟。 他又给苏婉发了一条:“今天回不去了,明天回。见了主编再跟你说。” 下午两点半,林书白准时出现在酒店大堂。 钱学深已经站在大堂里了。他换了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白衬衫,头髮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比上午更精神。他看见林书白,点了点头:“走吧。车在外面等著。” 两个人出了酒店。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停在门口,司机是个年轻男人,穿著深蓝色的工作服,看见钱学深出来,拉开了后车门。 “李主编在办公室等我们。”钱学深坐进后座,林书白坐在他旁边。 车子发动了,匯入车流。京城的街道比魔都宽,但堵车也厉害。红绿灯一个接一个,走走停停。 车子开了大概半个小时,在一栋灰白色的建筑前面停下来。门口掛著一块铜牌,上面写著“人民文学杂誌社”几个字,字体是那种很端正的楷书,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钱学深推门进去,林书白跟在后面。一楼是前台,一个戴眼镜的年轻女人坐在桌子后面,看见钱学深,站了起来。 “钱教授,李主编在四楼等您。他让我接到您就带您上去。” “好。” 三个人上了电梯。电梯很旧,运行的时候会发出嗡嗡的声音,楼层指示灯一闪一闪的。到了四楼,门开了。走廊很长,铺著灰色地毯,两边是一扇扇关著的门。墙上掛著一排杂誌封面,从八十年代的黑白版到最近的彩色版。 年轻女人走到走廊尽头的一扇门前,敲了两下。 “进来!” 办公桌后面坐著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头髮花白但浓密,乱糟糟的,像是刚睡醒还没来得及梳。他穿著一件深红色的卫衣,卫衣上印著“我爱bj”四个字,下面是“天安门”三个小字,看起来像是旅游景点买的纪念品。他戴著老花镜,正低头啃一个苹果,听见门响抬起头来。 李和的目光先落在钱学深身上,然后移到林书白身上,停住了。他摘下老花镜,上下打量了林书白一遍,然后把手里的苹果核隨手一扔——精准地投进了墙角的垃圾桶里。 “好!三分球!”李和自己给自己鼓了两下掌,然后站起来,绕过办公桌,走过来。 林书白觉得这个开场白跟他想像的完全不一样。他以为主编会是那种严肃、深沉、说话慢条斯理的人,结果眼前这位看起来更像是某个公园里下棋的老大爷,只不过这个老大爷管著一本全国顶级的文学杂誌。 “你就是林书白?”李和伸出手。 林书白跟他握了一下。李和的手很有力,握的时候还晃了两下,像是在跟老朋友打招呼。 李和鬆开手,双手叉腰,“我跟你讲,我读到『少年强则国强』的时候,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 钱学深在旁边咳嗽了一声:“老李,你坐下说。” “我站著说不行吗?我腿又没毛病。”李和嘴上这么说,但还是坐回了椅子上。他指了指沙发,“你们也坐。小林,你坐这边,离我近点,我耳朵不太好。” “你的作文,我决定发。”李和开门见山,没有任何铺垫,“下个月就发。稿费按千字八百算。你那篇大概一千五百字,一千二百块。你要是觉得少了,可以再商量。” “不少了。” “那就行。”李和从桌上抓起一块饼乾,咬了一口,嚼了两下。 (明天开始至少多更2000字,持续时间不定) 第44章 存货盘点 林书白推开家门的时候,客厅里那台索尼电视正开著,播的是央视八套的黄金档电视剧。一个女人在屏幕上哭得撕心裂肺。 林建国坐在沙发上,姿势和平时一模一样——右手拿著遥控器,左手搭在扶手上,眼睛盯著电视。 “回来了?”林建国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和平时问他“吃了吗”一模一样。 “嗯。” 林书白换了拖鞋,把背包放在沙发上。背包里装著那个水晶奖盃和红色证书,还有一堆从京城带回来的零七八碎。 王秀兰从厨房探出头来,手里拿著锅铲,头髮用一根橡皮筋隨便扎著,脸上有汗。她看了林书白一眼,上下打量了一遍,然后说了一句:“瘦了。” “妈,我才去了三天。” “三天也能瘦。京城的水土和魔都不一样,你吃不惯。” 林书白想说“我在京城吃的挺好的”,但看著王秀兰认真的表情,决定不说。 “奖盃呢?”王秀兰把锅铲换到左手,伸出右手。 林书白从背包里把水晶奖盃掏出来递过去。王秀兰接过去,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手指摸著上面刻的字——“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她看了大概有十秒钟,然后把奖盃小心地放在茶几上,转身回了厨房。 晚饭是红烧排骨、清炒时蔬、番茄蛋花汤,还有一盘切好的酱牛肉。王秀兰做了满满一桌,比国庆那天还丰盛。三个人围坐在餐桌旁,林建国给自己倒了一杯黄酒,给王秀兰倒了一杯,然后看了看林书白的杯子。 “你喝什么?” “可乐就行。” 林建国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可乐,放在林书白面前,然后端起自己的酒杯,看了林书白一眼。 “来,喝一个。” 三个人碰了一下杯。林书白喝了一大口可乐,气泡冲得鼻子一酸。 王秀兰放下杯子,开始进入“信息收集模式”。她的问题像连珠炮一样,一个接一个,林书白觉得自己在接受一场小型新闻发布会。 “奖盃是水晶的还是玻璃的?” “水晶的。” “证书呢?给我看看。” 林书白把证书从背包里拿出来递过去。王秀兰翻开看了看,点了点头,然后继续提问:“那个《人民文学》的主编,人怎么样?” “挺……隨和的。”林书白想了想,用了“隨和”这个词。他没说李和穿著“我爱bj”的卫衣啃苹果的画面,怕王秀兰觉得不靠谱。 “他说了要发你的作文?” “嗯,下个月。” “稿费呢?” “千字八百。” 王秀兰的筷子停了一下。她教了十几年语文,知道这个稿费標准意味著什么。她没说话,夹了一块排骨放到林书白碗里。 林建国在旁边一直没插话,这时候忽然来了一句:“那个主编,叫什么?” “李和。” “李和……”林建国念叨了一遍这个名字,然后点了点头,“名字挺好记的。” 王秀兰看了他一眼:“你认识?” “不认识。就是评价一下名字。” 王秀兰翻了个白眼,那个白眼的幅度比上次更大。 林书白没接话,转身回了自己房间。 关上门,他坐到书桌前,把背包里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奖盃、证书、茯苓夹饼、果脯、旅游指南,还有两张火车票,他把这些东西在桌上一字排开,像个小型展览。 然后他开始在脑子里对这次京城行的收穫进行一个盘点。 首先是决赛的一等奖,这个奖项不必多说,比赛本就是他去京城的原因。 其次是在京城解锁的作品,一部《小王子》,一部老舍的《四世同堂》,小王子自然不用多说,童话领域真神,四世同堂他没有听说过,但老舍先生他是知道的,就冲这个名字小说应该就差不了。 最后就是认识了《人民文学》的主编,单单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这本杂誌的含金量了,只是直到现在他也没法把李和这个人和《人民文学》的主编联繫在一起,主要是太违和了,谁能想到《人民文学》的主编穿著“我爱bj”的卫衣用苹果核进行三分投篮。 林书白从抽屉里拿出那个铁盒,打开。里面的钱少了一大半,买电视花掉了三千四百五十块,加上去京城这几天的零花,现在就剩几百块了。他把铁盒合上,放回抽屉里,心想:下一笔稿费什么时候到? 算了一下。《故事会》那篇《春华麵馆》的稿费,千字五百,三千字左右,一千五百块。《十月》的《命若琴弦》,一万两千字,千字五百,六千块。《人民文学》的《少年中国说》,一千五百字,千字八百,一千二百块。三笔加起来,八千多块。当然大头还是《夏洛的网》的钱,只是目前书还没出版,离钱到手还有一段时间。 然后就是手上还剩下的作品了。 《餵——出来》合集,除了同名小说《餵——出来》外,还剩下《小偷公司》、《午后的恐龙》、《人造美人》等30篇短篇小说,这份合集大部分都算是科幻类型的小说,后续改编出来后可以考虑投给《科幻世界》或者《银河边缘》这种杂誌社。 《红高粱家族》暂时封存,现在还不是拿出来的好时机。 《小王子》可以考虑作为下一本童话出版,林书白相信这本书不会让他失望。 《四世同堂》虽说和《红高粱家族》一样是现实题材的小说,但和《红高粱家族》不同,《四世同堂》是普通人的“抗战史记”,关於抗战的歷史不用多说,想来只要是华夏人都了解。 而且林书白去过京城,虽然是只待了几天,但对外好歹是有了说词,最关键的就是《四世同堂》描写的是京城,虽然这么说有些不恰当,但比起《红高粱家族》里的高密东北乡,京城的风俗习惯显然更多人知道,就算你不是京城人,一些习俗和歷史多少也听说过,但高密东北乡显然不是,如果你没在那里生活过,你不可能对那里有那么深刻的理解,这就是林书白打算写《四世同堂》,而將《红高粱家族》暂且封存的原因。 第45章 样书 十一月四日,周五。 屏幕上有三条未读消息,时间从凌晨五点四十分开始,每隔二十分钟一条,全部来自同一个號码。 “林书白!你今天回学校吧?我昨天在学校门口看到横幅了!你的名字!掛在校门口!大红色的!” “你怎么不回我?你是不是还在睡觉?你都拿全国一等奖了还睡觉?你对得起那块水晶奖盃吗?” “算了你睡吧。我帮你把横幅拍下来了,等你来了给你看。我拍了十七张,各个角度的。” 林书白看完三条消息,把手机放到枕头旁边,盯著天花板看了五秒钟。 刘洋这个人的生物钟是个谜。他可以凌晨五点四十分精神抖擞地发简讯,也可以在英语课上三秒钟之內进入深度睡眠。这两种状態在他的身体里共存,像一对互相看不顺眼但不得不挤在同一间屋子里的室友。 他翻身坐起来,穿好衣服推门出去。 林建国已经吃完了,正坐在沙发上繫鞋带,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工作服,头髮翘起一撮,怎么按都按不下去。 “你那个奖盃,我昨晚想了一下,放在客厅茶几上不太安全。” “不安全?” “你妈擦桌子的时候万一碰倒了,水晶的,摔了就没了,我把电视旁边的柜子清出来了,以后专门放你的奖盃和小说。” 林书白看了一眼电视柜旁边的架子,那上面原本放著花,都是王秀兰种的,现在花不见了。 “你把花放哪儿了?” “阳台上。” 林书白坐下来吃早饭。粥熬得很稠,米粒都开了花。他喝了两口,王秀兰从厨房出来,手里拿著抹布,站在餐桌旁边看著他。 “校服太薄了,里面加件毛衣。” “好。” 王秀兰点了点头,转身回厨房,走了两步又停下来:“你那个奖盃,我昨晚擦了三遍,一点灰都没有。” 林书白嘴里含著粥,“嗯”了一声。 王秀兰满意地走了。 走到五楼的时候,苏婉家的门开著。苏婉站在门口,穿著一件白色的校服外套,头髮扎成高马尾,手里拿著一个保温杯。 “你今天怎么这么慢?”她看了一眼手錶,“七点二十了。” “我妈让我加毛衣。” 苏婉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点了点头:“这件毛衣挺好看的,你妈织的?” “嗯。” “我妈也给我织了一件,粉色的,我穿了一次,同学说我像一颗移动的草莓。”苏婉面无表情地说完,转身锁门,“走了。” 公交车到站了。两个人下车,往学校走。 然后林书白看到了那条横幅。 红色的,横跨整个校门,两端系在梧桐树上。白色的字,大得离谱,站在五十米外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热烈祝贺我校林书白同学荣获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一等奖” 林书白站在校门口,抬头看著那条横幅,沉默了大概三秒钟。 校门口已经有人在围观了。一个穿红色羽绒服的女生举著手机在拍照,拍完低头看了看屏幕,然后又举起来拍了一张。一个戴眼镜的男生站在横幅下面,仰著头,嘴巴微张,表情像是在看什么天文奇观。 林书白低著头快步走过校门,假装自己是一个与这条横幅毫无关係的人。 但他的假装失败了。 “林书白!”那个拍照的女生认出了他,手机从横幅转向了他,“看这边!” 林书白加快了脚步,苏婉跟在后面,嘴角明显在憋笑。 “你跑什么?”苏婉追上他。 “我没跑。我走路比较快。” “你刚才的步频至少翻了一倍。” “你在帮我数?” “我在观察。我说过我观察力强。” 两个人走进教学楼。走廊里的墙上也贴著一张红纸,上面用毛笔写著同样的內容,字跡工整,落款是“静安一中校长室”。红纸旁边还贴著林书白站在领奖台上的照片——不知道是谁拍的,角度不太好,他的眼睛是闭著的。 “这张照片谁选的?”林书白问道。 “不知道。但你可以庆幸,至少嘴巴没张著。” 两个人走进教室。林书白推门的瞬间,教室里安静了零点五秒,然后炸了。 “林书白来了!” “全国一等奖!牛啊!” “横幅你看到了吗?校门口那条!” “照片也是你吧?闭眼睛那个!” 林书白走到座位上,把书包放下。课桌上放著一束花——不是那种花店包装精美的花,而是用报纸包著的几支百合,花瓣上还有水珠,看起来是刚从哪个花坛里剪的。 “这谁放的?” 苏婉指了指前排。刘洋趴在桌上,脑袋埋在胳膊里,但从他肩膀抖动的频率来看,他根本没在睡觉,而是在憋笑等林书白问他。 “刘洋。” 刘洋猛地抬起头,脸上带著一种“你终於问到我了”的得意表情:“是我!花是我早上在校门口买的,一个老太太卖的,五块钱一把。我跟她说我同学拿了全国一等奖,她说『那得买花』,我就买了。” “谢谢。” 苏婉在旁边已经坐好了,正在翻英语课本。她看了一眼桌上的“贡品”,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你现在属於『班级供养』状態。” “什么意思?” “就是全班同学自发给你上供。 上课铃响了。第一节课是英语,孙老师踩著高跟鞋走进来,教案往讲台上一摔,全班瞬间安静。她站在讲台上,目光扫过全班,最后落在林书白身上,停了一秒。 “上课之前,先说一件事。” 全班竖起耳朵。 “恭喜我们班的林书白同学,在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孙老师的语气还是那种公事公办的平淡,但嘴角明显翘了一下,“这是我们学校的荣誉,也是我们班的荣誉。大家鼓掌。” 掌声响起来。刘洋拍得最响,两只手像装了马达一样,拍得整个教室都在震。苏婉也拍了,但拍得很克制,手掌碰了两下就停了。 孙老师等掌声停了,继续说:“好了,现在把课本翻到第五十二页,今天我们讲定语从句。” 上午第二节课间,林书白正在座位上翻下节课的课本,教室门口出现了一个不速之客。 一个穿白衬衫的年轻男老师站在门口,朝教室里看了一眼,目光锁定林书白:“林书白?校长请你过去一趟。” 教室里又安静了。 刘洋从前排转过来,用嘴型说了三个字:“发钱了?” 林书白站起来,跟著那个老师往外走。走廊里的阳光很好,几个別班的同学从他身边经过,有人认出了他,小声说了句“就是那个”,林书白假装没听见,但耳朵不爭气地红了一下。 行政楼三楼,校长室的门开著。 周志远坐在办公桌后面,正在接电话。他看见林书白站在门口,朝里面招了招手,示意他进来坐。林书白走进去,在沙发上坐下。周志远对著电话说了几句“好好好”“回头再说”,然后掛了。 “林书白,来了?”周志远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绕过桌子,在对面坐下,“喝水吗?” “不用了,谢谢校长。” “校门口的横幅看到了吗?” “看到了。” “觉得怎么样?” 林书白想了想:“挺红的。” 周志远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挺红的就对了。就是要红,红彤彤的,显眼。我跟后勤处说了,掛一个月,別摘。” 林书白心想:一个月。那条横幅要在校门口掛一个月。也就是说,未来三十天,每天早上他走进校门的时候,都要抬头看一眼自己的名字掛在大红色的布上。 “校长,一个月是不是太长了?” “不长。”周志远一挥手,“你拿了全国一等奖,这是我们学校建校以来第一个。掛一个月都是短的,我还想掛到年底呢。” 林书白决定不反驳。反正他每天进校门的时候可以低头走。 周志远从茶几下面拿出一个信封,推过来:“学校的一点心意。不多,三千块。算是奖励。” 林书白看了一眼信封,厚薄適中。他伸手接过来:“谢谢校长。” ”是你自己爭气。”周志远靠在沙发上,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我跟你说个事。昨天区教育局的领导给我打电话,问你这个学生的情况。我说,这个学生不仅作文写得好,各科成绩都不错,全面发展。领导说,明年市里有个优秀学生的评选,让我推荐一下。” 林书白没接话。 “当然,这是明年的事。你现在的主要任务还是学习,不能因为拿了奖就飘了。”周志远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你那个《人民文学》的事,陈老师跟我说了。你好好写,以后有出息了,別忘了母校。” “不会的。” 周志远点了点头,站起来,伸出手:“行,那就这样。回去上课吧。” 林书白站起来,跟他握了一下手,转身往外走。 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 他掏出来一看,是周明远的简讯。 “小林,书號下来了。这周六下午有空吗?来出版社一趟,看看样书。没问题的话月底就能印了。” 林书白盯著这条简讯看了两秒。 样书。 《夏洛的网》的样书。 从完稿到现在,不过才半个多月。他以为出版流程至少要走一两个月,没想到这么快。 他站在楼梯口,拇指在屏幕上悬了两秒,然后打字:“有空。下午几点?” 回復几乎是秒到的:“三点。到了给我打电话,我让编辑下楼接你。” “好。谢谢周老师。” 回到教室的时候,上课铃还没响。刘洋正趴在桌上补觉,苏婉在翻一本英语辅导书。林书白坐回座位,把校长给的信封塞进书包里。 “校长找你干嘛?”苏婉头也没抬地问。 “给了三千块奖励。” 苏婉的笔停了一下,抬起头看著他:“三千?” “嗯。” 第46章 《小王子》 周六下午两点半,林书白站在少年儿童出版社门口。 推门进去。前台还是上次那个小姑娘,戴著一副圆框眼镜,正在低头吃一盒酸奶。她听见门响抬起头,看见林书白,酸奶勺停在半空。 “你……是上次那个?” “对。” “他说你来了直接上去,四楼。”她用勺子指了指电梯方向,“他说你不用等,直接敲门就行。” “谢谢。” 电梯到了四楼,门开了。 走廊里很安静,灰色地毯踩上去没声音。林书白走到周明远办公室门口,敲了两下。 “进来。” 推门进去。周明远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摊著一堆文件,手里拿著一支红笔,正在低头划拉。他抬头看见林书白,把红笔往桌上一扔,靠在椅背上。 “来了?坐。” 林书白在沙发上坐下。周明远从桌上拿起一个牛皮纸信封,走过来,在对面坐下,把信封往茶几上一倒。 一本样书滑了出来。 封面是淡绿色的,上面画著一只灰色的大蜘蛛和一头粉色的小猪。蜘蛛掛在网上,小猪站在下面,仰著头。书名写著“夏洛的网”四个字,底下是“林书白著”。 林书白拿起样书,翻了一下。纸张摸起来挺舒服,不是那种光溜溜的铜版纸,是有点糙的胶版纸,插图不多,但每一张都画得很用心。 “封面改了三次。”周明远靠在沙发上,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第一次画的太写实,蜘蛛画得像从《动物世界》里跑出来的,嚇人。第二次又太卡通,蜘蛛画得像穿了件毛衣。这是第三次,我觉得还行,你觉得呢?” 林书白又看了看封面上的蜘蛛:“还行” “那就行。”周明远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想了想又塞回去了,“办公室不让抽,忘了。”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的时候杯底磕在茶几上,发出“咚”的一声。 “样书你先看,有问题跟我说。要是没问题,过段时间就印。印完铺货,大概十一月底能在书店看到。” 林书白翻开內页,一行一行地看。他看得很快,但每页都停一下,確认没有明显的错误。翻到夏洛死的那段,他停了一下,看了一眼旁边的插图——一只灰色的蜘蛛趴在空荡荡的网上,画面很安静。 “对了,你那个作文比赛的事,我听说了。全国一等奖?《人民文学》还要发你的作文?” “嗯。” “你这个人,怎么说呢……”周明远歪著头想了想,“你让我想起我年轻时候认识的一个作者,写了一辈子,临死前跟我说,他这辈子最遗憾的事就是没在《人民文学》上发过东西。你十六岁就做到了。” “运气好,题目碰上了。” 周明远看了他一眼,“运气?《人民文学》可不是靠运气就能上的。你心里有东西,笔底下才有东西。” 林书白没接话,继续翻样书。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看见版权页上印著“2010年11月第一版”一行字。 “周老师,版税什么时候能拿到?” 周明远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书卖了才有版税。出版社一般是半年结算一次,六月底和十二月底。你这本书十一月底上市,到十二月底才卖了一个月,那点钱不够结的,得等到明年六月。” “就是说我要等到明年六月才能拿到钱?” “对。第一次出书都这样。以后签合同的时候可以谈预付,但你是新人,没这个条件。”周明远看了他一眼,“急著用钱?” “没有。就是问问。”林书白没说他把压岁钱和稿费花得差不多了。上次给父亲买电视花掉了三千四百五,校长奖励的三千还没动,但那个钱他打算留著。 周明远点了点头,从茶几下面拿出一张纸,递过来:“这是印数確认单。第一版印一万册,你看看,没问题签个字。” 林书白接过来扫了一眼——印数10000,定价25元,版税8%。他在底下签了名字,把单子推回去。 周明远收好单子,靠在沙发上,忽然问了一句:“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林书白想了想:“在写一个新的童话。” 周明远的眉毛抬了一下:“新的?什么內容?” “一个小王子的故事。他从自己的星球出发,去了很多星球,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一个国王、一个商人、一个地理学家、一个点灯的人。最后他来到了地球,遇到了一只狐狸。” “好,你写完了先给我看。如果质量好,我帮你出。条件再谈。” “好。” 林书白把样书合上,拿在手里掂了掂。不重,但拿在手里有一种踏实的感觉。 “周老师,样书能拿走吗?” “拿走吧。本来就是给你的。”周明远站起来,走到办公桌后面,从抽屉里又拿出一个信封,“这是合同副本,你拿回去存著。原件我们这边存档了。” 林书白接过信封,把样书和合同副本一起塞进书包里。书包一下子鼓了起来,拉链拉得有点费劲。 “等月底书出来了,我让发行部给你寄十本样书。你送人也好,自己留著也好,够用了吧?” “够了。” “行了,走吧。路上小心。” 走出出版社大门的时候,阳光还在。十一月的魔都,下午四点多,太阳已经开始往西边斜了,但光线还是亮的。林书白站在门口,把书包换了个肩膀背,往公交站走。 走了没几步,手机震了。 掏出来一看,是陈远山的简讯:“听说你去出版社看样书了?怎么样?” 林书白回了了个电话。 “还行。封面没翻车。” “什么叫『没翻车』?” “就是没画成穿毛衣的蜘蛛。” 对方沉默了几秒,“老周的审美一直不太稳定。上次他们社出的一本童话,封面画了一只穿西装的兔子,丑得我失眠了三天。” “这本还行。兔子没穿西装。” “那就好。对了,你那篇《命若琴弦》排在下个月,十二月刊。稿费单下周给你,留意一下。” “好。谢谢陈老师。” “你写得好我才发。你要是写得不好,穿西装的兔子来求我我也不发。” 林书白到家后走进自己房间。把书包放在书桌上,拉开拉链,把那本样书拿出来,放在桌上。然后他坐下来,看著那本样书。 淡绿色的封面在檯灯下泛著微微的光。他把书翻开,从第一页开始读。虽然內容他早就烂熟於心,但印在纸上、装订成册的感觉还是不一样。那些字不再是手写在方格稿纸上的墨跡,而是整整齐齐的印刷体,横平竖直,每一个都一样大小。 他翻到夏洛织出“神猪”那一页,插图上的蛛网画得很细,网上的两个字用的是手写体,歪歪扭扭的,像真的蜘蛛用丝织出来的。 他又翻到夏洛死的那一页。插图只有一张空荡荡的网,没有蜘蛛。旁边是那段文字——“夏洛死了。集市上一个人都没有,她死在一个空荡荡的角落里。没有人陪著她。” 林书白读了一遍,合上书,放在桌上。 然后他拿出一个新笔记本,翻开第一页,在顶端写下三个字:《小王子》。 他想了想,又在下面写了一行字:“献给所有的成年人,他们曾经都是孩子。” 第48章 喜报 周一早晨,林书白到教室的时候,刘洋正趴在他桌上。 不是坐在前排转过来,是整个人趴在他的桌面上,像一只护食的猫。他的胳膊肘压著林书白的文具盒,下巴搁在胳膊上,眼睛半闭著,看起来像是等了很久。 “你干嘛?”林书白站在座位旁边。 “等你。”刘洋抬起头,眼睛里布满血丝。 “等我干嘛?” 刘洋坐起来,揉了揉眼睛,“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是全校的名人?连食堂打饭的大叔都知道你了。” 林书白把书包放下,“所以呢?” “所以我作为你的同桌兼好朋友兼御用宣传部长,压力很大,你下次有这种事能不能提前跟我说。” “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林书白以为他说的是长篇小说或者作文比赛的事。 “我知道什么?要不是公告栏上贴了喜报我到现在都不知道” 林书白愣了一下。学校门口贴了喜报?他早上进校门的时候低著头走的,完全没注意。 “什么喜报?” “你还没看到?学校门口宣传栏里,大红纸写的,底下是你的名字和北大招生办约见的事。听说是校长亲自擬的稿。” 林书白沉默了两秒。周校长这个人,在“宣传”这件事上,执行力堪称恐怖。 上课铃响了。老陈走进教室,然后抬头扫了一眼全班。他的目光在林书白身上停了一下。 “把课本翻到第六十八页,今天我们讲《师说》。” 底下响起一片翻书的声音。 老陈站在讲台上,开始讲韩愈。讲他的生平,讲他的政治理想,讲他为什么写这篇文章。讲到“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的时候,他忽然停下来,看了一眼全班。 “韩愈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大概四十多岁。他说『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意思是真理在哪里,老师就在哪里。你们现在十六七岁,韩愈那个年纪已经中了进士了。” 他顿了顿,目光又扫过林书白。 “当然,你们现在十六七岁,有人也已经干了一些大事。比如,被北大招生办约见。” 全班安静了零点五秒,然后炸了。 “安静!”老陈敲了敲讲台,“我还没说完。” 教室里慢慢安静下来,但那种嗡嗡嗡的议论声还是压不住。 “林书白,下课来我办公室。”老陈说完这句话,端起搪瓷杯喝了一口水,然后继续讲课,“好了,继续讲《师说》。韩愈说『圣人无常师』,孔子曾经师从郯子、萇弘、师襄、老聃。这些人都不如孔子贤能,但孔子依然向他们学习。这说明什么?说明学习不分贵贱,不分长少。” 他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也不分你考没考上北大。” 全班又笑了。刘洋笑得最大声,被老陈用粉笔头精准地砸中了脑门。 下课铃响了。老陈合上课本,端起搪瓷杯,看了林书白一眼:“走吧。” 办公室的门开著。老陈走进去,把搪瓷杯放在桌上,然后转过身,看著林书白。他的表情从“课堂上严肃的老师”切换到了“私下里关心的长辈”,这种切换只用了半秒钟。 “北大招生办主动联繫高一学生,这种事我教了二十多年书,头一回见。”老陈把保温杯放下,看著林书白,“但你要清楚一件事——破格录取不是保送,你还是得高考,得过一本线。所以文化课不能放鬆。” “我知道。” “你的各科成绩我都看过,数学、英语都不错,物理化学也在中上水平。保持住,过一本线没问题,见了面,人家问你什么问题,你就正常回答。別紧张,也別太放鬆。自然一点就行。” “对了,等等你再去一趟校长办公室。” “好。” 林书白走到楼梯口的时候,看见刘洋正蹲在拐角处,手里拿著一个诺基亚手机,屏幕亮著,上面是一条简讯。他看得太认真,以至於林书白走到跟前他都没发现。 “你在这儿干嘛?” 刘洋抬起头,把手机屏幕懟到林书白面前:“你看,我妈刚给我发的简讯。” 林书白低头一看,屏幕上写著:“儿子,你们班那个林书白真的要上北大了?你跟他关係好,让他帮你辅导辅导语文。妈周末给你燉排骨。” “你妈让你好好学习,你给我看这个干嘛?” “重点是后半句——『妈周末给你燉排骨』。这说明什么?说明你的成功,带动了我家的伙食水平。你这是在造福人类。” “造福人类的標准这么低吗?” “民以食为天,改善伙食就是造福人类。” 行政楼三楼,校长室的门关著。林书白敲了两下。 “进来。” 推门进去。周志远坐在办公桌后面,正在接电话。他看见林书白,朝沙发指了指,示意他坐下等。 周志远掛了电话,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走过来,在对面坐下,“北大招生办的事,你妈跟我通过电话了。学校这边已经知道了,我让后勤处在宣传栏里贴了喜报,也算是给全校师生一个激励——咱们学校的学生,是有实力衝击顶尖高校的。” 林书白心想,原来那个喜报是这么来的。 周志远靠在沙发上,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我跟你说说学校这边的安排。” 他从茶几下面拿出一个文件夹,翻开。 “第一,学校会全力支持你。你需要什么资料、什么证明,学校这边隨时给你开。” “第二,你的各科成绩,学校已经整理好了。从高一入学到现在的成绩单,全部归档,隨时可以提供给北大那边。” “第三,周六见面,学校可以派车送你。当然,如果你父母自己安排,也可以。” 林书白想了想:“我问我妈,她定。” “行。”周志远合上文件夹,“还有一件事。” 他从茶几下面拿出一个信封,推过来。这次的信封比上次厚。 林书白看了一眼信封,没动。 “学校额外的奖励。上次的三千是比赛奖,这次的五千是升学鼓励奖。虽然你还没定,但学校先给你备著。你要是真去了北大,还有更大的。” 林书白接过信封:“谢谢校长。” 周志远摆了摆手,“我跟你说句实话,我当校长这些年,最大的心愿就是送一个学生去北大清华。以前我们学校最好的成绩是復旦交大,北大清华一直没突破。你要是能去,我这个校长退休的时候,脸上也有光。” “我会努力的。” 周志远站起来,走到窗边,“行了,你回去上课吧。周六见面的事,有任何进展,第一时间告诉我。” “好。” 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林书白把作业写完之后,拿出笔记本继续写《小王子》。他写到小王子遇见狐狸那段。 “对我来说,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只是一只狐狸,就像其他成千上万只狐狸。但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他放下笔,读了一遍。这段文字,前世他读过很多遍,每次读到都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被轻轻拨了一下。现在他把它写下来,那种感觉还在。 旁边的苏婉瞥了一眼,看见“驯养”两个字,皱了皱眉:“你写的什么?” “狐狸对小王子说的话。” 苏婉想了想:“那这只狐狸还挺有哲理的。” “你看懂了?” “没完全看懂,但觉得它说的挺有道理的。『彼此需要』——人跟人之间不就是这样吗?你跟我,你妈跟你爸,刘洋跟你——都是彼此需要。” 林书白看了她一眼:“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哲理了?” “我一直有哲理,你没发现而已。”苏婉说完,继续低头写作业。 放学后三个人走出校门。校门口那条横幅还在,红色的布在晚风里轻轻飘著。“热烈祝贺我校林书白同学荣获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一等奖”——白色的大字,在夕阳下格外醒目。旁边的宣传栏里,那张大红喜报贴在最显眼的位置,路过的人都要停下来看一眼。 刘洋抬头看了一眼横幅,忽然说了一句:“书白,你说以后会不会有一条横幅,上面写著『热烈祝贺我校校友林书白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林书白愣了一下:“你想得太远了。” “不远。你十六岁就能上《人民文学》,谁知道你六十岁能不能上诺贝尔?” 苏婉难得没懟他:“这个倒是说得有点道理。” 刘洋得意地挺了挺胸:“我偶尔也是有道理的。” 公交车上,林书白坐在靠窗的位置,苏婉坐在他旁边。“林书白,你要是真去了北大,那我们是不是就不能天天见面了?” 林书白转头看她。苏婉没看他,盯著窗外。 “你还在魔都,我在京城,隔著一千多公里。”她的声音不大,像是在自言自语。 “还没定呢。” “我知道。我就是提前想想。”苏婉转过头来,看著他,笑了一下,“不过没关係,你去了北大,我也靠京城的大学。” 苏婉把目光移回窗外,“你跟我说北大那个事之后,我就想,你要是真去了北大,那我也得去京城。不能让你一个人在那边。” 车厢里安静了一会儿。公交车晃了一下,苏婉的肩膀碰到了林书白的胳膊,她没有挪开。 “那你得好好学习。” “我知道。我这不是在努力吗。”苏婉的语气很平淡,但林书白听得出那种认真。 公交车到站了。两个人下车,往小区走。 走到苏婉家门口,她回头说:“明天见。” “明天见。” 第49章 《春华麵馆》发表 十一月八日,周二。 林书白到教室的时候,课桌上没有成堆的贡品,刘洋本人正趴在前排睡觉。 一切正常。 不正常的是校门口那个报亭。林书白早上路过的时候,看见老板正往架子上码新到的杂誌,《故事会》十一月刊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一个穿灰夹克的中年男人已经站在那儿了,手里拿著那本杂誌,翻到卷首,站著读了起来。 在城市的另一边,那篇《春华麵馆》正在被不同的人翻开。 ja区,某gg公司。 周敏端著咖啡走进办公室,把包往椅子上一放,习惯性地扫了一眼桌上的信堆。没有信,但有一样东西——一本《故事会》,十一月刊,被她的同事小林放在她的键盘上,还压了一张便利贴:“这期卷首特別好,还是上次那个据说是高中生的作者写的,你看看。” 周敏放下咖啡,拿起杂誌。她和小林有一个默契:谁看到好的文章就推荐给对方。上次那篇《最珍贵的礼物》就是小林先发现的,两个人在食堂討论了半天。 她读到秀英带著两个孩子第一次走进麵馆的那个除夕夜。读到春华嫂多抓了一把面,多舀了一勺汤。读到那个最小的孩子直勾勾盯著邻桌的面,一声不吭,只是咽了咽口水。 读到秀英每年除夕都来,每年都只点一碗麵。读到春华嫂每年都偷偷多放半份,每年都说“一样的”。读到有一年除夕雪特別大,春华嫂给他们倒了三杯热水,让他们暖和了再吃。 读到那母子三人连续两年没来。读到春华嫂每年除夕夜都在收银台旁边多摆三双筷子。 读到十几年后,两个穿著体面的年轻人扶著一个头髮花白的女人走进麵馆,要了三碗清汤蕎麦麵。结帐的时候,大儿子多付了十倍的钱。他说:“老板娘,这些年,谢谢您的那半份面。” 周敏把杂誌放下,伸手去拿纸巾盒。 小林从对面工位探过头来,手里拿著一个咬了一半的苹果,看见周敏抽纸巾的动作,咧嘴笑了:“哭了?” “没有。”周敏擤了一下鼻子,“眼睛进东西了。” “办公室哪来的东西?”小林咬了一口苹果,嚼得嘎嘣脆。 周敏把纸巾团成一团扔进垃圾桶,瞪了她一眼:“你到底是不是来看文章的?” “看完了。我早上在地铁上看的。”小林把苹果核扔进垃圾桶,三分命中。 周敏笑了一下,又拿起杂誌把结尾读了一遍。“外面的雪还在下,春华麵馆的灯还亮著。” “这家麵馆是真的吗?” 小林把椅子滑过来,指著杂誌上的地址信息,“我查了,南京路上確实有这个春华麵馆,你要去?” “明天中午。你去不去?” “去。顺便问问老板娘,认不认识那个叫林书白的作者。” 周敏点了点头,把那本杂誌小心地收进了包里。 南京路,春华麵馆。 周春华站在柜檯后面,手里拿著遥控器,正对著墙上的空调按来按去。十一月的魔都店里有点凉要开空调。 上午十点半。还没到饭点,店里只有两桌人:一个老头在角落吃阳春麵,两个年轻姑娘在靠窗的位置吃餛飩。 门被推开了,吱呀一声。 进来的是一个穿快递制服的小伙子,手里抱著一个纸箱,满头汗。他把纸箱放在柜檯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单子:“周春华?签个字。” 周春华接过单子签了名,小伙子转身就走了,跑得比兔子还快。 她拿剪刀划开纸箱,里面是十本杂誌——《故事会》十一月刊。她拿起最上面那本,翻了翻,翻到卷首,看见了那个標题:《春华麵馆》,底下是“林书白”三个字。 她把杂誌放回纸箱,抱起来放到柜檯下面的柜子里,然后拿出手机,翻到通讯录里“小囡”那个名字,发了一条简讯:“小囡,杂誌收到了。写得好呀。下次来吃麵,阿姨请你。” 发完之后她把手机塞回围裙口袋里,继续擦桌子。 下午四点,某中学语文组办公室。 一个戴眼镜的女老师正坐在桌前,面前摊著一本《故事会》。她叫方敏,教初二语文,今年三十四岁。她看完《春华麵馆》之后,拿起红笔,在文章旁边批了一行字:“可用於『温暖』主题阅读材料。” 然后她拿起电话,拨了隔壁班语文老师的號码:“李老师,你看到这期《故事会》的卷首了吗?我打算下周阅读课让学生读这篇。你那边要不要一起?” 电话那头传来翻书的声音,然后是一句:“我刚看完。行,一起。” 傍晚六点,周敏和小林从写字楼出来。 两个人並排往地铁站走,小林手里还拿著那本《故事会》,翻到《春华麵馆》那页,边走边看。 小林把杂誌合上,“你说那个作者林书白,到底是不是高中生?” “网上有人说是,有人说是笔名。我查了,查不到。” 小林把杂誌塞进包里,“明天去麵馆问问老板娘不就知道了,对了,明天中午几点?” “十二点。我请客。” “那我要吃两碗。” “你吃得了两碗?” “吃不了可以打包。好不容易去一趟,不得多买点?” 两个人走进地铁站,消失在刷卡闸机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