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寒门国士》 第一章 宣和二年的雪 宣和二年,腊月。 河北路,河间府,凌家庄。 窗外的风声像是钝刀子割在老旧的窗户上,发出吱呀声。寒气顺著缝隙钻进来,將屋內的最后一丝暖意吞噬殆尽。 凌恆醒来时,只觉得头痛欲裂。鼻尖縈绕著一股苦涩的草药味,那是柴胡和黄芩混合的味道,廉价且刺鼻。 “三少爷醒了?谢天谢地!” 一个带著哭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凌恆费力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发黄的天花板和一张冻得通红的小脸。 那是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女,穿著一身打著补丁的青色夹袄,手里正端著一碗冒著热气的黑汤药。那是他的贴身丫鬟,青衣。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与现代那个正在图书馆查阅《宋史》的歷史系研究生的记忆剧烈衝撞,最终融合。 他穿越了。 现在是北宋宣和二年(1120年)。 凌恆深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呛入肺部,让他剧烈地咳嗽起来,也让他彻底清醒。 作为一个专攻宋史的文科生,他对这个年份太敏感了。 宣和二年,看似歌舞昇平,宋徽宗赵佶还在汴京城里写著他的瘦金体,画著他的瑞鹤图,但这却是大宋王朝最后的迴光返照。 就在这一年,宋朝与金国定下了臭名昭著的“海上之盟”,妄图联金灭辽。就在这一年,方腊在东南即將在十月起义,震动江南。再过五年,金兵的铁蹄就会踏破汴京的繁华,那是汉民族歷史上最惨痛的记忆——靖康之耻。 “三少爷,您別嚇奴婢,先把药喝了吧。”青衣见凌恆眼神发直,以为他烧坏了脑子,眼泪又要在眼眶里打转。 凌恆回过神,撑起虚弱的身体,接过药碗一饮而尽。苦涩的药汁顺著喉咙流下,却让他的心神安定了几分。 “青衣,我不碍事。”凌恆的声音有些沙哑,但透著一股前所未有的冷静,“我睡了多久?” “整整三天了。大夫说是风寒入体,加上……加上前些日子被大房那边气的……”青衣欲言又止,愤愤不平地咬了咬嘴唇。 凌恆眯了眯眼,脑海中浮现出前身的记忆。 凌家本是河间府的耕读世家,祖上也曾出过两任知县,算得上是地方豪强。但这几代逐渐没落,到了这一代,父亲早亡,大权掌握在大伯手中。前身凌恆是二房庶子,自幼读书刻苦,本指望考取功名翻身,却因为性格迂腐,在族学里备受排挤。 而这次生病,是因为大伯为了凑足州府摊派下来的花石纲供奉,竟然要变卖二房仅剩的三十亩祭田。前身去理论,被家丁推入雪地,这才一病不起。 “花石纲……”凌恆冷笑了一声。 这三个字,便是敲响北宋丧钟的第一下。为了满足皇帝修艮岳的私慾,东南民力耗尽,如今这股妖风,竟然也刮到了北方边境。 “三少爷,大老爷那边说了,等雪停了,就让人来收地契。若是没有地契,咱们连这最后的偏院都住不下去了。”青衣说著,眼泪终於掉了下来。 凌恆揭开有些发硬的被子,试图下床。 “少爷,天寒地冻的,您要去哪?” “出去走走。”凌恆穿上那双有些磨损的皂靴,披上一件旧狐裘,推开了房门。 门外,大雪纷飞,天地一色。 凌恆站在廊下,看著这漫天飞雪,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苍凉。 这就是宋朝。 它是华夏文明的巔峰,陈寅恪先生曾言:“华夏民族之文化,歷数千载之演进,造极於赵宋之世。”但这也是最软弱、最让人扼腕嘆息的朝代。 远处隱约传来几声沉闷的鼓声,那是河间府城楼的更鼓。这里距离宋辽边境只有咫尺之遥。 “既来之,则安之。”凌恆伸出手,接住一片雪花,看著它在掌心融化成水,“既然上天让我来到了这个节点,我就绝不能让靖康之耻重演。” 在这个时代,文官的地位极高。只要能科举入仕,掌握话语权,凭藉他对歷史大势的预判,对地缘政治的理解,以及超越千年的经济手段,足够他翻云覆雨。 但首先,他得活下去。得保住这三十亩地,得在这个吃人的家族里站稳脚跟。 “青衣,”凌恆回头,看著那个瑟瑟发抖的小丫鬟,眼神变得锐利起来,“去把老黄叫来。让他带上家里剩下的所有积蓄。” “啊?少爷,老黄他……他还在柴房劈柴呢。剩下的钱也不多了,只有两吊钱,那是留著给您买笔墨的……” “叫他来。”凌恆语气平淡,却带著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这笔墨钱,我有大用。” 片刻后,一个背有些佝僂的中年汉子跑了过来,满身木屑,眼神憨厚中透著精明。他是凌恆父亲留下的老僕,叫黄大山,早年当过西军的辅兵,受过伤才退下来的。 “三少爷,您叫我?”老黄搓著手,看著眼前这个似乎有些不一样的少爷。 以前的三少爷,满口之乎者也,迂腐得很。今天的少爷,虽然脸色苍白,但那双眼睛,亮得嚇人,像极了他在西军见过的那位种老经略相公。 “老黄,这雪下了几天了?”凌恆问。 “回少爷,三天三夜了,还没停的跡象。听说城外的流民冻死了不少。”老黄嘆了口气。 凌恆点了点头,指著院角那几缸被雪覆盖的大瓮:“那里头存的是不是去年的陈醋?” “是,那是本来打算卖给醋坊的,结果人家嫌酸度不够,退回来了,一直堆在那。” 凌恆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笑容。 北宋由於粮食专卖,酒是官营的,私酿是重罪。但是,醋不是。而这个时候的醋,很多是因为酿酒失败或者工艺不纯转化而来的。 河间府地处边陲,天寒地冻,无论是戍边的军卒还是来往的客商,最缺的一样东西就是——烈酒。宋朝的酒,多为发酵酒,度数低,所谓的三碗不过岗,在现代人看来不过是度数稍高的米酒罢了。 他不能直接私酿酒,但他可以通过“提纯”废弃的醋基,或者利用蒸馏技术,从劣质酒中提取高浓度的酒精。不,更安全的方法是——提纯酒精作为药引或者防冻液出售。 但这只是小道。 凌恆看向老黄:“老黄,你信不信我?” 老黄一愣,隨即挺直腰杆:“少爷这是哪里话,老奴这条命都是老爷救的,少爷指东,老奴绝不往西!” “好。”凌恆从怀中摸出一枚铜钱,在指尖轻轻弹起,铜钱在雪中翻转,发出清脆的嗡鸣,“带上那两吊钱,去城里买几样东西。另外,去大房那边传个话。” “传什么话?” 凌恆看著漫天风雪,目光仿佛穿透了时光,看向了遥远的幽燕大地。 “告诉大伯,那三十亩祭田的地契,我可以给他。但我有一个条件,我要大房手里那张推荐入州学的帖子。” 老黄大惊失色:“少爷!祭田是根基啊!没了地,咱们吃什么?而且那州学的名额,是大老爷留给大少爷的……” “地没了,可以再买。若是没有功名护身,在这乱世,纵有万亩良田,也不过是別人案板上的肥肉。” 凌恆的声音很轻,却字字千钧。 花石纲的搜刮只会越来越狠,有地无官,就是待宰的羔羊。只有进入州学,获得解试资格,考取进士,才是大宋朝真正的护身符。 更重要的是,他记得很清楚,宣和三年的那场科举,主考官是谁,考题偏向什么风格。 “去吧。”凌恆挥了挥手,“告诉大伯,如果他不给,我就去县衙击鼓,告他侵吞孤儿寡母的家產。现在的知县正愁没有政绩,我不介意送他一个整治豪强的名声。” 老黄看著眼前这个瘦弱却挺拔的少年,突然觉得眼眶发热。三少爷,终於长大了。 “哎!老奴这就去!”老黄狠狠抹了一把脸,转身衝进风雪中。 凌恆转身回屋,走到书桌前。桌上摆著一本翻开的资治通鑑。他拿起毛笔,饱蘸墨汁,在泛黄的纸张上,力透纸背地写下了四个大字: 还我河山。 墨跡淋漓,杀气腾腾。 这不仅是岳飞的遗憾,也是所有读史之人的意难平。既然来了,这燕云十六州,我凌恆,收定了! 而这一切,就从这河间府的一场大雪开始 第二章 交易与筹码 风雪越发紧了。 老黄去而復返的时间比凌恆预想的要快。不到半个时辰,这汉子就气喘吁吁地跑回了院子,眉毛鬍子上结满了冰碴,脸上还带著几分未消的惊恐。 “少爷,大老爷……大老爷叫您过去。”老黄抹了一把脸上的雪水,压低声音道,“那脸色,黑得像锅底。您待会儿可千万得顺著点,大少爷也在场,正阴阳怪气地等著看笑话呢。” 凌恆轻轻弹了弹衣袖,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淡然的笑意:“黑脸是对的。若是他笑脸相迎,我反倒要担心这买卖做不成了。” “买卖?”青衣在一旁急得直跺脚,小手紧紧攥著凌恆的衣角,“少爷,那可是祭田啊!您真要给大老爷?没了地,咱们以后吃糠咽菜都难……” 凌恆转过身,看著这个比自己还小几岁、从小相依为命的丫鬟,眼神柔和了一些,伸手帮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刘海。 “青衣,你记住。在这个世道,手里握著守不住的財,那叫取死之道。只有换成別人夺不走的东西,才叫安身立命。” 说完,凌恆拢了拢那件破旧的狐裘,迈步走入风雪之中,“走,去会会我那位好伯父。” …… 凌家主宅,暖阁。 与凌恆那四面漏风的偏院不同,这里烧著上好的银丝炭,地龙烧得滚热,一进门便是一股暖香扑鼻。 正堂之上,端坐著一个身穿暗紫员外袍的中年人,身形微胖,手里转著两个核桃,目光阴沉。正是凌家如今的当家人,凌恆的大伯,凌振廷。 在他下首,坐著一个锦衣青年,面容与凌振廷有几分相似,正端著茶盏,一脸戏謔地看著走进来的凌恆。这是大房长子,凌云志。 凌恆跨过门槛,並没有像往常那般唯唯诺诺地跪下磕头,而是挺直脊背,长揖及地,行了一个標准的书生礼。 “侄儿凌恆,见过伯父,见过堂兄。” 声音清朗,不卑不亢。 “哼!”凌振廷重重地把核桃拍在桌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凌恆,你好大的胆子!让个下人来传话,威胁长辈?还要去县衙击鼓?你是读书读傻了,还是失心疯了?” 一旁的凌云志也嗤笑一声,放下茶盏:“三弟,你也別怪父亲生气。那三十亩祭田虽说是二叔留下的,但也是凌家的產业。如今家里为了应付花石纲,已经捉襟见肘。你身为凌家子孙,这时候不思报效家族,反而以此要挟,想要去州学的名额?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就你那读死书的木鱼脑袋,去了也是丟人现眼。” 凌恆直起身,目光扫过这对父子。 如果还是从前那个懦弱的书呆子,此刻恐怕早就嚇得跪地求饶了。但他不是。他是从一千年后回来的灵魂,看惯了史书上的诡譎风云,眼前这点宅斗,在他看来不过是小儿科。 “伯父言重了。”凌恆神色平静,仿佛说的不是自己的身家性命,“侄儿並非威胁,而是交易。” “交易?”凌振廷眯起眼睛,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正是。”凌恆上前一步“现在的局势,伯父比我清楚。朱勔大人的手下已经在河间府催逼甚急,若是拿不出银子,或者交不够奇石,咱们凌家虽有几分薄面,恐怕也难逃破家之祸。” 凌振廷脸色微变。这正是他的痛处。花石纲这把火,烧得太多富户家破人亡,他也是急得火烧眉毛,才打起二房祭田的主意。 凌恆继续道:“那三十亩地,位置虽然偏,但胜在水利方便。若急著出手,大概能卖个一百五十贯。这一百五十贯,足以帮伯父度过眼下的难关。” “那是家族的钱!本来就该你出!”凌云志插嘴道。 凌恆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冷冽如刀,竟让凌云志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堂兄此言差矣。大宋律法,诸子均分。父亲去世早,二房本就没分到多少家產。这三十亩祭田,红契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若我不点头,伯父若是强卖……”凌恆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讥讽,“这官司打到开封府,也是我贏,到时候,花石纲的差役没等到钱,伯父您觉得,他们会先抓谁?” 凌振廷的呼吸粗重了几分,死死盯著凌恆。这小子,怎么突然变得如此牙尖嘴利,而且句句打在七寸上? “你要州学的名额做什么?”凌振廷沉声问道,“那名额虽然珍贵,但也只是个进学的机会。你若考不中解试,依然是个白身。用祖產换个虚名,值得?” 在宋代,官学兴盛。尤其是徽宗朝,通过“三舍法”或者州学推荐,是科举的重要途径。有了州学弟子的身份,不仅免除徭役,更重要的是,这是士大夫阶层的入场券。 “值不值,是侄儿的事。”凌恆从袖中缓缓抽出那张泛黄的地契,放在桌案上,手指按住,没有鬆开,“伯父,地契在此。州学举荐信,给我。咱们两清。” 凌振廷盯著那张地契,眼中的贪婪一闪而过。一百五十贯,这可是救命钱。而州学的名额……虽然难得,但他本来是打算花钱给凌云志买一个监生的路子,州学这苦哈哈的读书路,自家儿子未必吃得消。 给这个庶子又如何?就凭他? “好!”凌振廷也是果决之人,当即从书案下的暗格里取出一封盖著火漆的信函,扔在桌上,“这是知府大人签发的路引和举荐信。拿去!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出了这个门,那三十亩地就跟你没关係了。以后你在州学是死是活,也別来求家里!” 凌恆拿起信函,仔细检查了印信,確认无误后,才將地契推了过去。 “多谢伯父成全。” 凌恆將信函小心翼翼地收入怀中,再次行了一礼。这一次,他的腰弯得很低,但心却抬得比谁都高。 这不仅仅是一张纸,这是通往大宋权力核心的云梯。 …… 回到偏院时,天色已近黄昏。 青衣哭得眼睛像个桃子,看著空荡荡的桌子发呆。老黄也是蹲在门口,愁云惨雾。 “都哭丧著脸做什么?”凌恆心情不错,推门进来,带进一股寒风。 “少爷,地没了……”青衣哽咽道,“米缸里的米也只够吃三天了。咱们以后……是不是要去討饭了?” 凌恆笑了笑,走到那几口大缸前,伸手拍了拍覆满积雪的盖子。 “討饭?你也太小看你家少爷了。”凌恆解下狐裘,捲起袖子,“老黄,去把灶房里那口最大的蒸锅搬出来。再去弄几根竹管,要通透的。另外,把这些醋缸都给我搬进去。” “少爷,您这是要……”老黄一脸茫然,“煮醋喝?” “不,我要炼金。”凌恆神秘一笑。 这一夜,凌家偏院的灶房里火光通明。 凌恆並没有吹牛。他虽然造不出精密仪器,但作为一个文史研究生,对於古代科技史烂熟於心。宋代的酒,大多是压榨酒,度数低,易变质。而蒸馏酒技术虽然在元代才大规模普及,但在宋代已有萌芽,只是工艺极不成熟,且因为粮食管制,未成主流。 他不需要酿酒,因为那是违法的,且周期太长。他要做的是——提纯。 这几缸被废弃的坏醋,其实是因为酿造过程中发酵过度或杂菌感染的劣质酒水,里面含有大量的乙醇和乙酸。 凌恆指挥老黄架起大锅,將酸臭的液体倒入,上面罩上木桶,连接竹管,竹管通过屋外的积雪进行冷凝冷却,最后滴入一个小瓷瓶中。 隨著灶火的升腾,一股奇异的、带著刺激性的辛辣味道开始在狭小的空间里瀰漫。 青衣捂著鼻子:“好冲的味道!少爷,这能喝吗?” 凌恆盯著竹管口,直到第一滴清澈透明的液体缓缓滴落。他伸出手指接住,放在鼻尖闻了闻,隨即眼中爆发出精光。 大概四十度左右。虽然杂质还很多,口感肯定辛辣刺喉,但在这个时代,这就是“烈火”。 在河北这苦寒之地,这是能救命的药。 “这当然不能直接喝。”凌恆看著那一小瓶液体,仿佛看著流淌的黄金,“老黄,明天一早,你拿个小瓶装上二两,去城西的回春堂药铺。记住,別说卖酒,就说咱们这是祖传的洗创神水,专治刀伤溃烂和风寒入骨。” 宋辽边境,刀兵不断,外伤感染和冻疮是最大的杀手。高度酒精的杀菌作用,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年代,简直就是神跡。 “洗创神水?”老黄听得云里雾里。 “对。”凌恆目光灼灼,“另外,告诉掌柜的,此物不仅能外敷,还能內服驱寒。一两银子一瓶,少一个子儿都不卖。” “一……一两?!”青衣惊呼出声,“少爷,那一瓶才多大点?抢钱呢?” 在这个时代,一两银子能买一石好米。这一小瓶水,就要一石米? 凌恆看著窗外的风雪,眼神幽深。 “抢钱?不。” “我要抢的,是这大宋朝的一线生机。” 有了这第一桶金,他就能在州学立足。只要进了州学,结识了那些未来的士大夫,他的布局才刚刚开始。 “青衣,磨墨。” 凌恆转身回到书桌前,今晚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要凭藉记忆,將宣和三年科举的几道策论题默写下来,不仅是题目,还有当年状元的答卷,以及……他对这些答卷的改良版。 他要做的,不是模仿古人,而是要用超越千年的眼光,在这腐朽的朝堂上,撕开一道口子。 笔锋落下,纸上只写了一行字: 《论燕云十六州之战略虚实与御戎策》。 这不仅是文章,这是他的投名状。 第三章 暴利与人心 河间府的清晨,寒风如刀。 虽然是受灾的年份,但作为河北重镇,城內的主街依旧人声鼎沸。卖炭翁瑟缩在墙角,哈著白气,挑著担子的货郎穿梭在人群中叫卖,时不时还要避让那些骑著高头大马、神色匆匆的传令兵。 这里是宋辽边境的后方,繁华中透著一股子令人不安的躁动。 老黄怀里揣著那只小瓷瓶,手一直捂在胸口,生怕体温不够冻著了这宝贝,又怕路滑摔碎了这救命的希望。他身上那件破羊皮袄子已经有好几个洞了,冷风灌进去,冻得他直哆嗦,但他的心却比这天气还要忐忑。 “一两银子……少爷这不是让我去抢吗?”老黄嘟囔著,在回春堂的金字招牌下徘徊了足足半柱香的时间。 回春堂是河间府最大的药铺,据说背后的东家跟东京汴梁的太医局都有关係。 “喂!那个那老汉!在门口鬼鬼祟祟干什么呢?没钱抓药就滚远点,別挡著贵人的道!” 一个小伙计拿著扫帚出来扫雪,见老黄衣衫襤褸,眉头一皱,开口便骂。 老黄被骂得老脸一红,若是换做以前,他早就赔著笑脸走了。可一想到家里那个眼神清亮的少爷,还有那只有三天的口粮,他咬了咬牙,硬著头皮迎了上去。 “这位小哥,我不抓药。我是来……卖药的。” “卖药?”小伙计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嗤笑道,“去去去!要饭的老叫花子手里能有什么好药?別是路边挖的野菜根吧?” “我有神水!专治……专治刀伤和冻疮!”老黄按照凌恆教的话,大声喊了出来。 这一嗓子,倒是把柜檯后面正在拨弄算盘的掌柜给惊动了。 掌柜姓孙,是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留著两撇山羊鬍,一双小眼睛透著精明。他放下算盘,走了出来,挥手止住了正要赶人的伙计。 “神水?好大的口气。”孙掌柜背著手,居高临下地看著老黄,“拿出来瞧瞧。” 老黄哆哆嗦嗦地从怀里掏出那个如掌心般大小的粗瓷瓶,递了过去。 孙掌柜接过瓶子,入手温热,显然是被人一路捂在怀里的。他拔开木塞,凑到鼻子底下轻轻一嗅。 瞬间,一股极其霸道、辛辣且带著一丝粮食发酵特有香气的味道直衝天灵盖。 “阿嚏!”孙掌柜猛地打了个喷嚏,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这……”孙掌柜脸色一变。他是行家,自然闻得出这是酒味,但这酒味之浓烈,简直闻所未闻。哪怕是樊楼里號称最烈的眉寿,也远不及此物的一半刺鼻。 “这是酒?”孙掌柜狐疑地看著老黄,“老汉,你莫不是拿老夫寻开心?酒能治伤?” “不……不是酒!这是洗创神水!”老黄急得脖子都粗了,结结巴巴地背诵著凌恆教给他的话,“少爷说了,此物乃是……乃是取五穀之精,经九次……九次什么炼,最能……那个……杀毒!” “杀毒?”孙掌柜皱眉,这个词对他来说太新鲜了。中医讲究拔毒、排毒,这直接杀毒,听著怎么透著一股肃杀之气? 就在孙掌柜准备把瓶子退回去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马蹄声和呼救声。 “快!让开!都让开!” 几个身穿红黑公衣的公差抬著一块门板冲了进来,门板上躺著一个满身是血的汉子,那汉子大腿上裹著的白布已经被鲜血浸透,整个人面色惨白,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 “孙掌柜!快救人!”领头的公差是一个满脸络腮鬍的都头,急得满头大汗,“刚在城外巡逻,碰上了几个过境打草谷的辽人斥候!老赵挨了一刀,那刀上有锈,伤口止不住血,这会儿人都开始发热说胡话了!” 药铺里瞬间乱作一团。 孙掌柜也顾不上老黄了,连忙招呼伙计把人抬到后堂的诊床上。他揭开那汉子腿上的布条,只见一道深可见骨的刀口横亘在大腿外侧,伤口边缘已经翻捲髮白,流出的血带著一股腥臭味,显然是已经开始化脓感染了。 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年代,一旦发作,十个人里能活下来两个就算命大。 “这……这伤口太深,且染了秽气。”孙掌柜眉头紧锁,手里拿著金疮药,却迟迟不敢下手,“必须先清创,把腐肉剜掉,再用烈酒清洗,最后敷药。但这人已经高热昏迷,这一刀下去,怕是挺不过去啊。” “那怎么办?总不能看著老赵死吧!”络腮鬍都头急得直拍大腿,“孙掌柜,你可是神医,你想想办法啊!只要能救活,我把这身皮扒了给你当鞋垫都行!” 孙掌柜嘆了口气:“不是老夫不救,是清洗伤口的酒,劲儿不够。寻常黄酒,洗不净这入骨的秽气。除非……” 他猛地停住,目光下意识地落在了手里还紧紧攥著的那个粗瓷瓶上。 那股辛辣刺鼻的味道,再次钻入鼻孔。 “那个……少爷说了,这水,专治刀伤溃烂。”角落里,老黄弱弱地插了一句嘴。 眾人的目光瞬间集中在老黄身上,或者说,集中在他指著的那个小瓶子上。 孙掌柜眼神变幻了几下,牙一咬,心一横:“死马当活马医吧!都头,按住他!老夫要试药!” “试!只要有一口气,就得试!” 几个公差七手八脚地按住了床上的伤者。孙掌柜深吸一口气,拿起那瓶“神水”,对著那发黑的伤口,倾倒下去。 清澈的液体接触到翻卷血肉的一瞬间。 “啊!!!” 原本已经昏迷的伤者,竟然猛地瞪大双眼,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身体像是触电一般剧烈弹起,险些把按著他的三个壮汉都掀翻在地。 “按住!別让他动!”孙掌柜大吼,手却没停。 奇蹟发生了。 隨著那股刺鼻的味道瀰漫开来,伤口处的脓血仿佛被沸水浇过一般,迅速被冲刷乾净。更神奇的是,原本还在不断渗出的鲜血,在酒精强烈的作用下,竟然慢慢止住了势头。伤口周围那原本发黑的死肉,也呈现出一种被清洗过后的惨白。 虽然看著嚇人,但作为行家的孙掌柜知道,这伤口,算是洗了! 他不再犹豫,飞快地撒上最好的金疮药,熟练地包扎。 那伤者惨叫过那一阵后,满头大汗地虚脱了过去,但原本急促得像拉风箱一样的呼吸,竟然平稳了不少。 “神了……”孙掌柜看著手里空了一半的瓷瓶,喃喃自语。 行医三十年,他从未见过如此霸道的洗创之物。这哪里是水,这分明就是刮骨的钢刀,却也是救命的仙露! “活了?老赵活了?”络腮鬍都头抹了一把汗,看著呼吸平稳下来的兄弟,喜极而泣,转身一把抓住孙掌柜的手,“神医!真是神医啊!” 孙掌柜尷尬地咳嗽了一声,把手抽出来,指了指角落里已经被嚇傻的老黄:“要谢別谢我,谢这位老哥……带来的神水。” …… 半个时辰后。 老黄走出回春堂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飘的。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沉甸甸的银锭子。不是一两,而是整整十两! 那是孙掌柜把剩下的半瓶神水视若珍宝地收起来后,二话不说塞给他的定金。並且千叮嚀万嘱咐,以后有多少要多少,价格好商量。 “十两……”老黄咽了口唾沫。他做了一辈子工,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他回头看了一眼回春堂的招牌,脑海里全是刚才孙掌柜那恭敬得有些諂媚的笑脸,以及那个平日里威风凛凛的都头对他千恩万谢的样子。 “少爷……真乃神人也。”老黄喃喃自语,脚下的步伐不由得轻快了起来,甚至想哼两句不知名的小调。 …… 凌家庄,偏院。 凌恆正在教青衣研墨。 “磨墨要重按轻推,心要静。”凌恆握著青衣有些冻疮的小手,耐心地示范著,“只有心静了,墨色才能正。字如其人,也是这个道理。” 青衣红著脸,低著头不敢看自家少爷。她觉得今天的少爷格外好看,虽然还是那身旧衣裳,但眉宇间那种运筹帷幄的气度,让她觉得安心无比。 “少爷!少爷!” 院门被撞开,老黄像一阵旋风一样冲了进来,手里举著两个银锭子,笑得满脸褶子都开了花。 “成了!真成了!孙掌柜抢著要,还给了十两定金!” 老黄把银子放在桌上,兴奋地手舞足蹈,把药铺里发生的事情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 凌恆静静地听著,神色並未有太大的波动,只是在听到“辽人斥候”四个字时,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辽国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被金国打得节节败退,竟然还有余力派斥候深入河间府?这说明,辽国为了寻找退路或者掠夺物资,已经开始狗急跳墙了。 边境,要乱了。 “少爷,孙掌柜问,咱们什么时候能再送货去?”老黄一脸希冀地问道,“咱们是不是再去买些陈醋回来?” 凌恆拿起那两锭银子,轻轻掂了掂,然后放入袖中。 “不卖了。” “啊?”老黄和青衣同时愣住了,“为什么?这么赚钱的买卖……” 凌恆站起身,走到窗前,看著外面渐渐停歇的风雪。 “物以稀为贵。这东西若是源源不断地拿出去,一是不值钱了,二是……”凌恆转过身,眼中闪过一丝冷意,“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咱们现在毫无根基,若是让人知道这神水源自我们之手,你觉得咱们守得住这配方吗?” 老黄浑身一颤,冷汗瞬间下来了。是啊,若是被那些豪强或者官府知道了,他们这主僕三人,怕是连骨头渣子都要被吞了。 “那……那怎么办?” “这一瓶,是敲门砖,也是障眼法。孙掌柜得了这半瓶,足够他研究一阵子,也足够他在那都头面前卖好。”凌恆淡淡道,“我们要做的,是借著这个机会,消失。” “消失?” “对。收拾东西。”凌恆环视这间破旧的屋子,眼神中没有丝毫留恋,“有了这十两银子,再加上路引。我们立刻动身,进城,去河间府学。” “现在就走?” “迟则生变。大伯拿了地契,很快就会反应过来那是块烫手山芋。等他回过味来,想找麻烦的时候,我们必须已经不在他的掌控之中了。” 凌恆走到书桌前,將那篇刚写好的《御戎策》摺叠好,贴身收好。 “老黄,去雇一辆马车。青衣,只带细软和书,其他的破烂,都留给大伯做个念想吧。” 半个时辰后。 一辆不起眼的青蓬马车驶出了凌家庄。 车轮碾过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凌恆掀开车帘,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庄园。 那里埋葬著前身的懦弱与悲苦。而从今天起,他凌恆,將以河间府为起点,一步步走向大宋权力的巔峰。 “少爷,咱们去城里住哪?”青衣缩在车角,有些怯生生地问。 凌恆放下车帘,闭上眼睛养神。 “去状元楼附近租个院子。我要让整个河间府都知道,凌家出了个要考状元的狂生。” 既然要入世,那就得高调。在这个名声就是资本的宋代,没有什么比狂更能吸引士大夫的注意了。 只要肚子里有货,越狂,越有人捧。 马车渐行渐远,风雪中,只留下一道深深的车辙,通向那未知的远方。 而在河间府的知府衙门內,一位身穿朱红官袍的老者,正皱著眉头看著手中的一份军报。 “金人已破中京……辽主西逃……这天下,怕是要大乱了啊。” 老者嘆了口气,目光投向窗外。他並不知道,一个能改变这乱世格局的年轻人,正坐著一辆破马车,朝著他的治所缓缓驶来。 第四章 语出惊人 河间府的繁华,远非凌家庄那般苦寒之地可比。 虽是北地,但毕竟是大宋重镇。街道两侧瓦舍勾栏林立,叫卖声此起彼伏。煎茶的,卖汤饼的,耍把戏的,將宽阔的街道挤得满满当当的。空气中瀰漫著羊肉汤混合著脂粉味的奇异香气。 凌恆带著老黄和青衣,並未去客栈,而是距离府学两条街的甜水巷租了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 租金贵得嚇人,一个月就要三贯钱。老黄付钱的时候手都在抖,十贯钱就这么花出去了三成。 “少爷,这也太贵了……””老黄看著只有三间房的小院,心疼得直吸凉气。 “贵有贵的道理。”凌恆站在院中,听著从巷子深处传来的读书声,“这里住的多是备考的士子,环境清幽。且距离府学近,消息灵通。咱们是来求名的,不是来省钱的。” 安顿好一切后,凌恆换上了一身洗得发白但熨烫平整的澜衫,头戴方巾,手里拿著那封举荐信,独自一人前往河间府学。 河间府学,坐落在城东文庙旁,红墙黄瓦,气势恢宏。作为河北路最高学府,这里匯聚了整个北地的青年才俊。 此时正值清晨,府学门口车水马龙。不少锦衣华服的士子三五成群,或高谈阔论,或互相作揖,一派儒林盛景。 凌恆走到报名处的案台前,將手中的举荐信递了过去。 案台后的学录是个眼皮耷拉的中年人,他懒洋洋地接过信封,扫了一眼上面的火漆,又瞥了一眼凌恆那身寒酸的衣著,鼻孔里哼了一声。 “凌恆?凌家庄的?”学录隨手將信扔在一旁,也不登记,“等著吧。今日报名的贵人多,你这种靠恩荫推荐来的,得排队核验。” 这便是赤裸裸的刁难了。 凌恆神色不变,也不动怒,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他知道,在宋朝,虽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这读书人圈子里的鄙视链,比哪里都严重。寒门子弟若无惊世才华,註定要受白眼。 正当这时,一群衣著光鲜的年轻学子结伴走来,在案台前停下。 “那是王员外家的公子王安,据说这次解试有望夺魁。” “旁边那是赵通判的侄子……” 周围响起一阵窃窃私语。 那被簇拥在中间的王安,手持摺扇(虽然是冬天,这是风度,但也確实骚包),正满面红光地高谈阔论:“诸位,听说了吗?官家已遣使童贯童太师出使北地,与金国商议夹击辽国之事!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啊!” “不错!”旁边一人附和道,“辽狗占据燕云百年,如今气数已尽。金国兵强马壮,若是南北夹击,燕云十六州指日可待!到时候,我等便可赋诗幽燕,勒石燕然,岂不快哉!” “正是正是!这可是不世之功!” 眾人一片叫好,仿佛燕云十六州已经成了大宋囊中之物。 凌恆站在一旁,听著这些热血沸腾却又幼稚可笑的言论,忍不住摇了摇头,发出了一声极轻的冷笑。 “嗤。” 这声音虽轻,但在眾口一词的讚美声中,却显得格外刺耳。 “谁?”王安正说得兴起,闻声猛地转头,目光锐利地扫向人群,最终落在了衣著寒酸的凌恆身上,“刚才是你在冷笑?” 周围瞬间安静下来,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凌恆。那学录也抬起眼皮,幸灾乐祸地看著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穷书生。 凌恆理了理衣袖,上前一步,直视王安:“正是在下。”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解闷好,????????????.??????超顺畅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你笑什么?”王安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眼中满是轻蔑,“看你这身打扮,也是来求学的?莫非觉得收復燕云、雪我国耻不仅不值得高兴,反而可笑?” 这一顶大帽子扣下来,若是寻常书生,怕是立刻就要被扣上不忠不义的罪名。 凌恆面色平静,淡淡道:“收復燕云,自然是大宋子民的夙愿。但我笑的是,诸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看见了眼前的肥肉,却没看见背后的饿狼。” “饿狼?你说金国?”王安冷哼一声,“金国乃是新兴蛮夷,仰慕我大宋教化。此次结盟,乃是各取所需。待辽国一灭,我大宋只需给些岁幣,便可安享太平,何来饿狼之说?” 这正是当时北宋朝野上下的主流观点——花钱买平安,利用金国打手灭辽。 凌恆环视四周,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连府学大门內,都有几位身穿官袍的教諭停下了脚步。 机会来了。 凌恆深吸一口气,声音陡然拔高,清朗如玉石相击: “谬论!用你的屁股想想吧!” “你!”王安大怒,“你敢辱骂斯文?” “你说辽国气数已尽,不错。但辽国虽弱,毕竟与我大宋对峙百年,早已知根知底。如今辽国就像是一堵虽然破败、但尚能挡风的烂墙。” 凌恆伸手指著北方,目光如炬,“而金国是什么?那是刚刚从白山黑水中杀出来的虎狼!他们茹毛饮血,贪得无厌,且不知礼义廉耻。” “如今诸位为了收復燕云,竟然要主动拆掉这堵烂墙,放这只虎狼进来与大宋接壤?” 凌恆冷笑一声,踏前一步,逼视著王安,“我且问你,若辽国灭了,大宋拿什么去抵挡金国的铁骑?靠你们在这里吟诗作赋吗?还是靠那每年区区几十万的岁幣?” “一旦宋金接壤,漫长的边境线上无险可守。燕云尚未捂热,恐怕汴京的城墙就要先听到金人的马蹄声了!” 全场死寂。 在这个人人高唱讚歌的时代,凌恆的这番话,就像是一盆冰水,狠狠地浇在了所有人的头上。 唇亡齿寒的道理谁都懂,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没人愿意去想那个“寒”字。 王安脸色涨红,指著凌恆的手都在颤抖:“你……你这是危言耸听!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这是朝廷的国策,岂容你这狂徒置喙!” “国策若误,便是亡国之策!”凌恆寸步不让,声音鏗鏘,“古人云,拒虎进狼,祸不旋踵。今日之联金灭辽,便是明日之引火烧身。这道理,连三岁小儿都懂,为何诸位饱读诗书,却视而不见?” “好!好一个拒虎进狼!” 突然,一声苍老却中气十足的喝彩声从府学大门內传来。 眾人回头,只见一位身穿灰色儒袍、鬚髮皆白的老者缓步走出。他手里拿著一卷书,目光炯炯有神地盯著凌恆。 看到此人,刚才还趾高气昂的王安等人脸色瞬间大变,连忙躬身行礼,態度恭敬至极: “见过宗学正!” 学正,是一府学官之长。而这位宗泽,更是以刚正不阿、知兵事而闻名。 老者没有理会那些富家子弟,而是径直走到凌恆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 “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凌恆心中一动。他赌对了。 他整了整衣冠,再次行了一个无可挑剔的书生礼: “学生河间凌恆,字致远。见过先生。” “凌恆……”老者咀嚼著这个名字,眼中闪过一丝讚赏,“你说辽是墙,金是狼。那你觉得,若是你来操盘,这局棋,该如何下?” 这是考校了。 周围所有人的耳朵都竖了起来。王安更是咬著牙,等著看这个狂徒如何出丑。反对谁都会,但提出解决办法才是真本事。 凌恆直起身,目光平静地看著老者。他知道,接下来的这几句话,或许將决定他能不能直接跳过繁琐的考核,成为这府学的核心弟子。 “回先生。”凌恆竖起三根手指。 “上策,扶辽抗金。暗中输血给辽国残部,让他们在前方消耗金国兵力,我大宋在后方整军经武,坐山观虎斗,待其两败俱伤,再收渔翁之利。” 老者眼中精光一闪,微微点头。 “中策,据河而守。若燕云不可得,便死守黄河天险,深沟高垒,坚壁清野,绝不与金人在平原野战,耗死他们的粮草。” “那下策呢?”老者追问。 “下策……”凌恆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便是如今朝廷所行之事。倾举国之力,为金人作嫁衣裳。最后不仅燕云得不到,还要赔上这大宋的半壁江山!” “大胆!”旁边的学录嚇得魂飞魄散,“竟敢妄议朝廷大政,这是杀头的罪过!” “让他说!”老者猛地一挥袖子,喝止了学录,然后深深地看著凌恆,“好狂的小子,好毒的眼光。” 老者转过身,从袖中掏出一块木质的腰牌,扔给那个早已呆若木鸡的学录。 “给他办入学。记在內舍,不用去外舍混日子了。” 此言一出,全场譁然。 宋代太学三舍法,分外舍、內舍、上舍。刚入学的通常都是外捨生,需要经过严格考试才能升入內舍。凌恆这一来,竟然直接跳级进了內舍? 王安嫉妒得眼睛都红了:“学正大人,这……这不合规矩啊!” “规矩?”老者冷哼一声,“老夫就是河间府学的规矩!能看出金人乃虎狼这一点的,整个河间府学,除了他,还有谁?” 老者说完,也不多做解释,转身就走,走了几步又停下,回头看了一眼凌恆。 “小子,今晚来我书房。老夫那里有些兵书,想必你会感兴趣。” 直到老者的背影消失,现场依然鸦雀无声。 凌恆接过学录颤颤巍巍递过来的內舍腰牌,神色依旧淡然,仿佛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他转过身,看了一眼面色铁青的王安,淡淡道: “燕云之志,不在嘴上,在心里,更在刀剑之上。王兄,借过。” 说完,他拂袖而去,留给眾人一个孤傲的背影。 第五章 烛下论兵 河间府学的后院,幽静的精舍內,烛火摇曳。 不同於前院学舍的朗朗读书声,这里静得有些压抑。屋內陈设极简,除了书架上一排排被翻得起毛边的兵书,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墙上掛著的一幅巨大的河北地图。 宗泽穿著一身宽鬆的便服,手里拿著剪刀,轻轻剪去烛芯的一截。灯火跳动了一下,映照出这位老者沟壑纵横的脸庞。 此时的宗泽,已年届六十。虽满腹经纶,胸藏甲兵,却因刚直不阿屡次触怒上官,如今虽在河间府学任职,实则是被閒置。 “篤篤篤。” 门外传来三声不急不缓的叩门声。 “进来。”宗泽放下剪刀,目光並未离开墙上的地图。 门被推开,凌恆走了进来,轻轻掩上房门,走到堂下,再次恭恭敬敬地行礼:“学生凌恆,拜见宗先生。” 宗泽转过身,目光锐利,上下审视著眼前这个年轻人。 白天在府学门口,这小子的那番拒虎进狼论,確实惊艷。但在大宋,夸夸其谈、纸上谈兵的书生太多了。赵括能说出满腹韜略,上了长平战场却是四十万枯骨。 “坐。”宗泽指了指对面的蒲团。 凌恆谢座,腰背挺直,双手置於膝上,神色泰然。 “你白天说,扶辽抗金是上策。”宗泽没有寒暄,开门见山,声音低沉而有力,“但你可知,如今辽国天祚帝昏庸无道,耶律一族早已腐朽不堪。扶持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朝廷,岂不是浪费我大宋国力?” 这是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 凌恆微微一笑,目光投向墙上的地图,伸手虚指幽燕之地。 “先生,烂泥虽然扶不上墙,但烂泥可以糊墙。” 宗泽眉头一挑:“哦?” “辽国虽烂,但其百年积威尚在。辽兵虽不能战,但那是对金人而言。若是对上我大宋……”凌恆顿了顿,直言不讳,“恕学生直言,我河北禁军,未必能胜辽国残部。” 宗泽脸色一沉,却没有反驳。他是知兵之人,河北禁军早已烂到了根子里,缺额严重,训练荒废,甚至不如民间的乡勇。 凌恆继续道:“所谓扶辽,並非是要帮辽国反攻,而是给钱、给粮,让他们守城。辽人也是人,在这个冬天,若有我大宋的粮食支撑,他们为了活命,为了妻儿不被金人掳掠,必会死守。只要辽国能在燕云一线多撑三年,金人的锐气便会受挫。” “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这话虽狂,却道出了金人的弱点——兵少。” 凌恆站起身,走到地图前,手指沿著长城线重重一划。 “金人乃渔猎游牧之族,利在速决,弊在后勤。一旦战事拖入僵持,他们的战马需要草料,士兵需要休整。若是中间隔著一个辽国做缓衝,这几千里的补给线,就能把金人拖垮。” 宗泽看著凌恆的手指在地图上移动,眼中渐渐浮现出讚赏之色。 这年轻人,懂的不仅仅是战略,更是势。 “你说得对。”宗泽长嘆一声,走到桌案后坐下,神色显得有些萧索,“可惜啊,庙堂之上的诸公,只想著收復故土的不世之功,却忘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道理。童贯……哼,童太师此时恐怕已经过了界河,正做著封王的美梦呢。” 提起童贯,宗泽眼中的厌恶毫不掩饰。 “先生既知局势危急,可有应对之策?”凌恆反问道。 宗泽苦笑摇头:“老夫不过一介学官,位卑言轻。纵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唯有……”他拍了拍桌上那叠厚厚的手稿,“唯有將这半生所学,传授给几个有心杀贼的后生,望日后金兵南下时,这河北大地不至於无人敢战。” 凌恆心中一震。史书上说宗泽至死高呼过河,这份赤诚忠心,隔了千年依然滚烫。 “先生莫要灰心。”凌恆目光灼灼,“金人虽猛,却並非不可战胜。学生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 “宋金之战,若在平原野战,我军必败。”凌恆冷静地分析道,“金人铁浮屠、拐子马,衝击力举世无双。我军步卒,若无坚城依託,触之即溃。” 宗泽点头:“那你意下如何?” “结硬寨,打呆仗。”凌恆缓缓吐出六个字。 这也是曾国藩后来平定太平天国的核心战术,但在宋朝,更是对付骑兵的不二法门。 “既然野战不如人,那就不野战。以堡垒推进,步步为营。利用我大宋工匠之利,改良神臂弓,配备长斧重甲。敌人骑兵衝锋,我以壕沟拒马阻之,以强弩射之。待其势尽,再以重步兵掩杀。” 凌恆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在桌上蘸著茶水画阵图。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不在兵,而在民。” “民?”宗泽眼神一凝。 “正是。金人南下,必以抢掠为补给。若我在河北实行坚壁清,將百姓撤入坞堡,粮食藏於深窖。金兵所过之处,得不到一粒粮,喝不到一口水,连个带路的人都找不到。陷於人民战爭的汪洋大海……咳,陷於全民皆兵的泥潭之中,纵有铁骑万千,也得饿死在马背上!” 宗泽猛地站起身,死死盯著凌恆。 这番话,听著简单,却字字珠璣,直指金人死穴。尤其是那句坚壁清野,全民皆兵,更是让他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以往的兵书,多讲排兵布阵,少讲民力动员。但这年轻人,却似乎看透了战爭的本质——拼的是国力,是后勤,是人心。 “好一个结硬寨,打呆仗!”宗泽在屋內来回踱步,神情激动,“若能给老夫三万精兵,依此法守河间,定叫那金兀朮有来无回!” 说完,他突然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凌恆,眼中满是期许。 “凌恆,你虽有大才,但毕竟年轻,且无功名在身。这河北的烂摊子,你现在插不上手。” 凌恆拱手:“学生明白。所以学生才来府学,求取功名。” “功名要考,但这书,也不能死读。”宗泽走到书架旁,取出一个落满灰尘的木匣,郑重地递给凌恆。 “这是老夫早年游歷边关,绘製的《九边山川险要图》,以及老夫对战阵的一些心得。你拿去,仔细研读。” 凌恆双手接过,只觉这木匣沉甸甸的。这哪里是书,这是宗泽一生的心血,也是未来抗金的火种。 “多谢先生厚爱!” 宗泽摆了摆手,示意他收好,隨后语气变得严肃起来:“你入了內舍,虽不用和那些紈絝混在一起,但府学內也是派系林立。特別是那个王安,他父亲王员外是河间府的豪商,也是主张联金的一派,且与知府大人关係匪浅。你今日驳了他的面子,日后怕是有不少麻烦。” “学生省得。”凌恆淡淡一笑,“木秀於林,风必摧之。但若是这木头硬得像铁一样,风又能奈我何?” 宗泽闻言,哈哈大笑:“好!有骨气!这才是我辈读书人该有的样子!去吧,明日起,每日卯时来此,隨老夫习射。” “习射?”凌恆一愣。 “怎么?以为读书人就不用练武了?”宗泽瞪了他一眼,“君子六艺,射为其一。日后上了战场,难道你要靠嘴皮子杀敌?身板这么弱,一阵风就吹倒了,如何披甲?” 凌恆低头看了看自己这具虽然修长但略显单薄的身体,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宗泽这是真的把他当子侄后辈在培养了。 “是!学生遵命!” …… 辞別宗泽,走出府学时,夜已深沉。 寒风呼啸,凌恆紧了紧衣领,心中却是一片火热。 有了宗泽这层关係,他在河间府就算有了靠山。但这还不够。宗泽现在自身难保,真正的大风暴还在后面。 他摸了摸怀里的木匣,又摸了摸袖还没花完的银子。 钱,还是不够。想要练兵,想要打造班底,甚至想要在未来的乱世中建立一支属於自己的武装,没有海量的银子是不行的。 卖酒精只是小打小闹。 凌恆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更加大胆的计划。 既然朝廷要联金,那么必然会开放边境贸易市场4。而在这种动盪的贸易中,什么东西最暴利? 不是茶,不是盐。而是——情报。 他停下脚步,看向北方。 “老黄,青衣,等著吧。”凌恆喃喃自语,“这大宋的天,再大的窟窿也要把它补上。但在补天之前,我得先让自己变成那根擎天柱。” 回到甜水巷的小院,老黄还没睡,正守著一盏油灯在磨刀。那是一把生锈的朴刀,他磨得很认真。 “少爷回来了?”老黄见凌恆进门,连忙站起来。 “这么晚了,磨刀做什么?” 老黄憨厚一笑:“这世道不太平,咱得防著点小人。” 凌恆看著那把渐渐露出寒光的朴刀,点了点头。 “是得防著点。” “老黄,明天你去城里的牙行转转。” “买啥?” “买人。”凌恆眼中闪过一丝厉色,“买那种从边境逃难来的,见过血的,最好是家里死绝了、无牵无掛的少年。我要养几个死士。” 既然要做大事,手里就不能没有刀。而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忠诚,有时候比银子更便宜,也更昂贵。 第六章 獠牙初露 河间府的西市,是整个城池最骯脏,也最真实的地方。 这里没有东市的茶楼酒肆,也没有御街的朱门绣户。有的只是混著马粪味的泥泞道路,和一个个插著草標、眼神麻木的活人。 这就是牙行,俗称人市。 由於连年的天灾和花石纲的盘剥,加上北方边境的不稳,大量的流民涌入河间府。官府賑济不过来,许多人为了活命,只能自卖自身。 凌恆走在泥泞中,眉头微皱。虽然在史书中读过易子而食的惨状,但亲眼看到这如牲口般被挑选的同类,心中的沉重感依旧压得他透不过气。 “少爷,那边几个看著壮实,能干力气活。”老黄指著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说道。 凌恆摇了摇头:“那是干农活的好手,但不是我要的人。” “那少爷想要啥样的?” “眼神。”凌恆轻声道,“我要那种……狼一样的眼神。” 他在人堆里穿梭,目光掠过一个个面孔。绝大多数人的眼里只有恐惧、乞怜和麻木,那是待宰羔羊的眼神。 直到他走到一个角落。 那里缩著三个少年,最大的不过十六七岁,最小的才十二三岁。他们衣衫襤褸,瘦骨嶙峋,身上带著不少淤青。寒风中,他们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瑟瑟发抖地求买主,而是背靠背挤在一起,警惕地盯著每一个靠近的人。 尤其是那个最大的少年,手里紧紧攥著一块磨尖了的石头,那双眼睛布满血丝,透著一股不加掩饰的凶狠与死寂。 就像是一头受了伤、被逼入绝境的孤狼。 “牙郎。”凌恆停下脚步,唤了一声。 一个满脸油光的牙侩立刻凑了上来,赔笑道:“公子好眼光!这三个小子是从燕云那边逃过来的,说是遭了辽兵的灾,家里死绝了。只是这性子太烈,前两天有个买主想买那个小的去做……咳,做孌童,结果差点被这大的咬断了手指。公子若是买回去看家护院,倒是把好手,就是得费心调教。” 本书首发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超靠谱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燕云遗民。 凌恆心中一动。那地方的人,在辽国统治下苟延残喘百年,骨子里就带著一股狠劲。 “这三个,我都要了。”凌恆淡淡道。 那少年猛地抬头,盯著凌恆,声音沙哑得像吞了炭:“不分开?” “不分开。”凌恆看著他,“但我有个条件。把手里的石头扔了。以后,我给你们发刀。” 少年愣了一下,那双凶狠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错愕,隨即是深深的怀疑。但他看了看身后那个已经饿得快昏过去的弟弟,终究还是鬆开了手。 “噹啷”一声,石头落地。 …… 回到甜水巷的小院,青衣已经蒸好了一笼杂粮馒头,熬了一锅浓稠的肉粥。 三个少年看著那冒著热气的食物,喉结剧烈滚动,却没敢动。 “吃吧。”凌恆坐在石凳上,手里拿著一卷书,头也没抬。 得到了许可,三个少年如同饿虎扑食一般冲了上去。没有爭抢,那个最大的少年抢到馒头,先塞给了最小的弟弟,然后自己才大口吞咽,噎得直翻白眼也不肯停。 凌恆静静地看著,直到他们把最后一滴粥都舔乾净。 “吃饱了?”凌恆放下书,看著那个最大的少年,“叫什么名字?” 少年擦了擦嘴,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一个头:“小的没大名,家里排行老七,人们都叫我燕七。这是我两个弟弟,燕八,燕九。以后这条命,就是公子的。” 在这乱世,一顿饱饭,足以买命。 “燕七……”凌恆点了点头,“好名字。不过既然跟了我,就得守我的规矩。” “公子请讲。” “第一,我不把你们当奴隶,我把你们当人。所以,站起来说话。” 燕七浑身一震,难以置信地看著凌恆。在这个时代,买了身契就是主奴,哪有把奴隶当人的道理? “第二,”凌恆站起身,走到燕七面前,虽然他现在的身体还不如燕七,但那股气势却完全压倒了对方,“我要你们做的,是杀人的勾当。若是怕死,现在领钱滚蛋,我不拦著。” 燕七的眼神瞬间变了。那是一种找到了归宿的狂热。 “公子,燕云的人,生下来就是为了杀人的。只要公子给饭吃,天王老子我们也敢杀!” “好。”凌恆从袖中摸出那把老黄磨了一夜的朴刀,扔给燕七,“老黄,从今天起,教他们杀人技。不用教什么花架子,只教怎么最快把刀送进敌人的心窝子。” 老黄嘿嘿一笑,露出一口黄牙:“少爷放心,西军的破阵刀,最適合这种狼崽子。” 就在这时,院门突然被人重重地踹响。 “嘭!嘭!嘭!” 伴隨著踹门声,还有一个囂张的声音传来:“里面的人听著!我家少爷说了,这院子原本的主人不租了!限你们半个时辰內搬出去!否则別怪爷们不客气!” 凌恆眼神一冷。 这就来了? 他本以为王安会在学业上找麻烦,没想到对方这么下作,直接从住处下手。也是,对於那些权贵子弟来说,碾死一个寒门书生,就像碾死一只蚂蚁,断其后路,让其流落街头,是最高效的羞辱。 青衣嚇得脸色煞白,躲在凌恆身后。 凌恆给了老黄一个眼神,老黄心领神会,走过去打开了院门。 门外站著七八个手持木棍的地痞,领头的是个一脸横肉的壮汉,正是王家养的家奴头子。 “哟,还挺淡定?”那壮汉斜眼看著凌恆,嗤笑道,“听不懂人话吗?这地界,王公子说了算。赶紧捲铺盖滚蛋!这大冷天的,若是露宿街头冻死了,可別怨天尤人。” 凌恆负手而立,站在院中,神色平静:“租约签了半年,白纸黑字,按了手印。王公子若是想毁约,让他拿著官府的判书来。派几条狗来叫唤,这就是王家的家教?” “你找死!”壮汉大怒,“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给我砸!把这破烂院子给我拆了!我看他往哪住!” 几个地痞怪叫著冲了进来,挥舞著木棍就要砸东西。 “老黄。”凌恆轻轻吐出两个字。 “得嘞!” 早就憋了一肚子火的老黄猛地暴起。他虽然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利索,但那是跟正规军比。对付这几个地痞,他就像一只下山的猛虎。 只见他侧身避开一根木棍,那双满是老茧的大手如铁钳般扣住一个地痞的手腕,猛地一折。 “咔嚓!” 一声清脆的骨裂声伴隨著惨叫响起。老黄顺势一脚踹在那人膝盖上,那地痞直接跪倒在地,疼得满地打滚。 “点子扎手!一起上!”壮汉见状,从腰间摸出一把短刀,恶狠狠地扑向凌恆。所谓擒贼先擒王,他看准了凌恆是个弱书生。 然而,他还没衝到凌恆面前,一道瘦小的黑影突然从侧面窜出。 快。太快了。 那是刚刚吃饱饭的燕七。 他手里没有提刀,但他有一口好牙,还有那一股子不要命的狠劲。 燕七像一只野猫一样扑在那壮汉背上,双手死死勒住他的脖子,张开嘴,对著壮汉的耳朵狠狠地咬了下去。 “啊!!!” 壮汉发出杀猪般的嚎叫,鲜血顺著燕七的嘴角流下,但他死不鬆口,反而越勒越紧。 剩下的几个地痞被这血腥的一幕嚇住了。他们平日里欺负欺负良善百姓还行,哪见过这种一上来就生吃活人的阵仗? “住手。哦不对,住嘴。”凌恆淡淡开口。 燕七这才鬆开嘴,从壮汉背上跳下来,顺手捡起地上的朴刀,护在凌恆身前,那双还在滴血的眼睛死死盯著剩下的人,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 那壮汉捂著耳朵,满脸是血,惊恐地看著这一屋子“怪物”。 一个能打的老头,几个不要命的小狼崽子,还有一个……从始至终连眼皮都没眨一下的书生。 凌恆缓步走到那壮汉面前,靴子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回去告诉王安。” 凌恆俯下身,看著壮汉惊恐的眼睛,声音温和得像是在拉家常,“这院子,我住定了。他若是想玩,我奉陪。不过下次,別派这种废物来了。再有下次……” 凌恆指了指燕七手里的刀,“这刀,就要见红了。” “滚。” 壮汉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带著手下逃出了院子。 院子里重新恢復了安静。 燕七有些侷促地擦了擦嘴角的血,怕凌恆嫌弃他脏。 凌恆掏出一块手帕,递给燕七。 “擦擦。” 然后他转身看向惊魂未定的青衣和有些气喘的老黄。 “看来,咱们是被盯上了。”凌恆的声音很冷,“王安这种人,睚眥必报。这次吃了亏,下次手段只会更狠。” “少爷,那咱们怎么办?报官?”老黄问。 “报官?”凌恆冷笑,“王家和知府穿一条裤子,报官就是自投罗网。” 他走到石桌旁,看著那把还未真正见血的朴刀。 “既然他不让我安生读书,那我就让他知道,惹错人的代价。” 凌恆从袖中取出剩下的钱,那是最后的家底。 “老黄,这钱你拿去。明天一早,去找城里的铁匠铺,我要订做几样东西。” “什么东西?” 凌恆拿起笔,在纸上画出了几个奇怪的图形。 那是三棱军刺的草图,还有一种小巧的,可以藏在袖中的手弩。 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三棱军刺造成的放血伤口几乎无法缝合,是近战的大杀器。而袖箭,则是阴人的祖宗。 “另外,放出风去。”凌恆眯起眼睛,“就说我有祖传的烈酒提纯法,为了潜心读书,准备献给……这河间府里最大的酒楼,太白楼。” 老黄一惊:“少爷,那是咱们的摇钱树啊!怎么能献出去?” “笨。”凌恆敲了敲桌子,“太白楼的东家是谁?那是京城蔡京蔡太师府上的管事!王安他爹再有钱,在蔡太师面前,连条狗都算不上。” 这就是凌恆的驱虎吞狼之计。 既然自己现在不够强,那就拉一张更大的虎皮来做大旗。用一个技术,换取蔡系势力的短暂庇护,足以让他度过最危险的幼苗期。 只要入了蔡家的眼,王安再想动他,就得掂量掂量了。 “把水搅浑。”凌恆抬头看著夜空,“水越浑,鱼才越好摸。” 燕七紧紧握著手里的刀,虽然听不懂少爷在说什么,但他知道,跟著这个少爷,这辈子,值了。 第七章 钓鱼 翌日清晨,雪后的河间府透著一股乾冷。 甜水巷的小院里,空气却显得格外燥热。 “喝!哈!” 燕七赤著上身,在雪地里不知疲倦地挥舞著那把朴刀。他的刀法没有任何章法,全是老黄教的绝户计——劈脑门、撩阴腿、扎心窝。动作虽丑,却透著一股子令人心悸的狠辣。燕八和燕九则蹲在一旁,用沙袋绑著腿,练习扎马步,小脸冻得通红,却一声不吭。 凌恆站在廊下,手里端著一碗热茶,静静地看著。 “少爷,铁匠铺那边交代下去了。”老黄快步走来,压低声音道,“那铁匠看了图纸,说是怪模怪样的,还得专门开炉,要加钱。那一支『三棱刺』就要二两银子,至於袖箭,那是精细活,得半个月才能出货。” “钱不是问题,只要东西好。”凌恆吹了吹浮沫,“告诉铁匠,我要的是百炼钢,淬火要深。这东西是用来保命的,若是断在骨头里拔不出来,我要砸了他的招牌。” “晓得。”老黄点头,隨即有些担忧地看了看凌恆那一身旧长衫,“少爷,您真就这样去太白楼?那地方可是销金窟,门口的伙计都是势利眼,您这身打扮,怕是连门都进不去。” 凌恆放下茶碗,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人靠衣装,那是因为肚子里没货。今日我去,不是去吃饭的,是去当爷的。” 他回屋取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精致紫檀木盒,这是昨晚让青衣把那个装梳妆匣的旧盒子腾空,重新擦拭打蜡弄出来的。盒子里,垫著深红色的绒布,正中央摆著那个装著高纯度酒精的小瓷瓶。 所谓买櫝还珠,包装有时候比產品更能唬人。 “走,老黄。带上燕七。咱们去会会这河间府的第一酒楼。” …… 太白楼,位於河间府最繁华的御街中心,高达三层,飞檐斗拱,门口两座石狮子威风凛凛。 还没进门,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脂粉气和酒肉香。往来的宾客非富即贵,门口迎客的店小二穿著绸缎號衣,眼神毒辣,將来人的身价估得八九不离十。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当凌恆带著一老一少两个隨从出现在台阶下时,那店小二的眉头果然皱了起来。 凌恆一袭洗得发白的青衫,虽浆洗得乾净,但明显是寒酸书生。身后的老黄穿著羊皮袄,一看就是苦力。倒是那个半大少年燕七,眼神凶得嚇人,手里抱著个长条布包,像是个还没长开的护卫。 “去去去!哪来的穷酸?”店小二挥舞著手里的抹布,像赶苍蝇一样,“这儿不是施粥棚,要討饭去城西观音庙!” 老黄大怒,刚要上前理论,却被凌恆伸手拦住。 凌恆也不恼,只是站在台阶上,微微仰头,看著太白楼那块金字招牌,淡淡道:“这太白楼的门槛,什么时候比贡院还高了?连我都进不得?” “哟呵,口气不小!”店小二嗤笑一声,“贡院那是考状元的地方,咱们这是销金的地界。看你这穷酸样,怕是连一壶兰陵美酒的钱都凑不齐吧?” 周围进出的食客纷纷驻足,指指点点,大多是看笑话的神情。 凌恆神色自若,既不爭辩,也不动怒。他只是缓缓伸出手,从老黄怀里接过那个紫檀木盒。 “我不喝兰陵美酒。” 凌恆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在场每个人的耳中,“因为那种淡得像水的玩意儿,不配叫酒。” 此言一出,周围一片譁然。 “狂妄!” “这书生疯了吧?兰陵美酒乃是贡酒,他竟说是水?” “譁眾取宠之辈!” 店小二更是气乐了:“好啊,既然你瞧不上咱们的酒,那你倒是拿点好东西出来让爷们开开眼?若是拿不出,今日就治你个寻衅滋事,送官查办!” 凌恆淡淡一笑,手指轻轻扣在紫檀木盒的锁扣上。 “啪。” 一声脆响,盒盖开启。 他並没有把瓶子拿出来,而是慢条斯理地拔掉了瓷瓶上的软木塞。 起风了。 寒风顺著凌恆的方向,吹向了酒楼大门,也吹向了那些围观的人群。 一息。 两息。 三息。 原本嘈杂的人群,突然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那个正在嘲讽的店小二,鼻子突然抽动了两下,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 一股极其霸道、凛冽,却又纯粹到极致的酒香,如同一把无形的利剑,瞬间穿透了空气中混杂的脂粉气和油烟味,直钻入每一个人的心肺。 这味道,不似凡间物。 它烈,烈得让人闻一下就觉得喉咙发烫;它香,香得没有一丝杂质。 在这天寒地冻的北国,这股味道简直就是勾魂的鉤子,勾起了所有男人心底最原始的渴望。 “这……这是什么味道?”一个穿著锦袍的胖员外使劲吸了吸鼻子,眼神迷离,“好香!好烈!” “这酒味……竟比我那藏了十年的女儿红还要醇厚百倍!” 人群开始躁动。懂酒的人都知道,这绝对是稀世珍品。 凌恆看著眾人的反应,嘴角微微上扬。他伸出两根手指,重新將木塞塞了回去。 香味戛然而止。 那种感觉,就像是刚刚把一块红烧肉送到饿汉嘴边,又猛地收了回去。 “这就是我要喝的酒。”凌恆將木盒合上,递给老黄,然后看著那个早已目瞪口呆的店小二,“现在,我能进去了吗?” 店小二咽了口唾沫,態度瞬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腰弯得差点碰到地上:“公……公子恕罪!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您……您里面请!雅座伺候!” 开玩笑,能拿出这种酒的人,绝不是普通穷书生! 凌恆轻哼一声,拂袖而入。 …… 二楼,临窗雅座。 凌恆並未点菜,只是要了一壶茶。那个紫檀木盒就那样隨意地摆在桌角。 没过多久,一个身穿绸衫,身材微胖的中年人快步走了过来。他面白无须,一双眼睛精明透亮,正是太白楼的掌柜,姓刘。 “鄙人刘三,添为这太白楼的掌柜。”刘掌柜满脸堆笑,拱手行礼,“听说公子带了绝世好酒?不知可否让鄙人开开眼?” 刚才楼下的动静,早就有人报上去了。 凌恆端著茶盏,轻轻抿了一口,並没有急著说话。他在晾著对方。 刘掌柜也不急,只是目光有意无意地瞟向那个木盒。 许久,凌恆才放下茶盏,手指在木盒上轻轻敲了敲。 “刘掌柜,明人不说暗话。这酒,名为醉仙酿。乃是家师云游海外,从极西之地带回的秘方。”凌恆隨口扯了个谎,反正这年头也没人能去海外验证,“此酒极烈,一杯入腹,如火烧身,寒气尽除。最適合这北地的天气。” “海外秘方?”刘掌柜眼神一亮,“那公子的意思是……” “我不是来卖酒的。”凌恆直视刘掌柜,“我是来送一场富贵的。” “哦?” “此酒若是在太白楼独家售卖,刘掌柜以为,价值几何?” 刘掌柜心中一震。太白楼虽大,但竞爭对手也不少。若是有了这独门秘方,足以垄断整个河间府乃至河北路的高端酒业! 他沉吟片刻,试探道:“若是真如公子所言,鄙人愿出五百贯,买断此方。” 五百贯! 站在凌恆身后的老黄呼吸都急促了。这可是一笔巨款! 然而,凌恆却笑了。笑得有些轻蔑。 “五百贯?”凌恆摇了摇头,“刘掌柜,你是在打发叫花子吗?” 刘掌柜脸色一沉:“公子,五百贯可不少了。这河间府的一处三进大宅,也不过三百贯。年轻人,莫要贪心不足。” 凌恆站起身,拿起木盒就要走。 “既然刘掌柜没诚意,那我就去对面的樊楼分號问问。我想,那边应该会对压过太白楼一头很感兴趣。” 这就是阳谋。利用竞爭对手抬价。 “慢著!”刘掌柜急了,连忙起身拦阻,“公子留步!价钱好商量!” 凌恆停下脚步,转过身,伸出一根手指。 “方子我不卖。我要入股。” “入股?” “不错。”凌恆眼神锐利,“这醉仙酿的独家售卖权归太白楼。我要拿三成乾股。另外,我要预支一千贯的分红。” “三成?!还要一千贯?!”刘掌柜惊得声音都变调了,“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太白楼背后的东家是谁你知道吗?那是蔡太师府!你一个穷书生,敢跟蔡家分利?” 终於把蔡家的大旗扯出来了。 凌恆並没有被嚇到,反而逼近一步,压低声音道:“正因为是蔡太师的產业,所以我才敢要。因为这酒,只有献给蔡太师,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若是刘掌柜把这酒献上去,说是您发掘的祥瑞之物,能为太师祝寿……这份功劳,难道不比几千贯钱更值钱?” 刘掌柜愣住了。 他只是个外派的掌柜,虽然有钱,但在蔡府那种豪门里,地位並不高。若是能藉此物討好太师……升职调回汴京岂不是指日可待? 这小子,把人心算透了! 就在刘掌柜犹豫不决,额头冒汗的时候。 三楼的楼梯口,突然传来一阵环佩叮噹的脆响。紧接著,一个慵懒而嫵媚的女子声音,隔著珠帘悠悠传了下来: “刘掌柜,既然这位公子有如此胆识,不妨请上来一敘。” 声音如黄鶯出谷,却带著一股上位者不容置疑的威严。 刘掌柜听到这个声音,浑身一颤,脸上的精明瞬间变成了恭敬,甚至带著几分畏惧。他连忙对著楼上躬身行礼: “是……大娘子。” 凌恆眉梢一挑,抬头看向那道珠帘。 珠帘后,隱约可见一道曼妙的身影,正斜倚在栏杆旁,手里似乎把玩著一把团扇。 看来,这才是真正的正主。 凌恆整理了一下衣冠,对著老黄和燕七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在下面等著,然后迈步向楼上走去。 鱼,咬鉤了。 而且,似乎比想像中还要大。 第八章 胭脂虎 三楼的雅间,比二楼更加宽敞幽静。 空气中瀰漫著一股淡淡的龙涎香,地上铺著厚厚的波斯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正对著门的,是一架绣著双面绣的巨大屏风,隱约遮挡住了后面的人影。 凌恆示意老黄和燕七守在楼梯口,自己独自一人掀帘而入。 绕过屏风,一张紫檀木的大案映入眼帘。案后坐著一位身穿緋色罗裙的女子,约莫二十五六岁,云鬢高挽,插著一支金步摇。她生得极美,是那种带著攻击性的美,眼角眉梢透著一股久经商场的精明与干练。 她手里正把玩著一把团扇,目光肆无忌惮地在凌恆身上扫视,仿佛在估量一件货物的价值。 “妾身云娘,添为这太白楼的大掌柜。”女子声音慵懒,却带著一丝沙哑的磁性,“公子好手段,一瓶酒,几句话,就让我那精明的刘管事乱了方寸。” 凌恆不卑不亢,长揖一礼:“在下凌恆。手段是被逼出来的,若非太白楼门槛高,在下也不必出此下策。” “坐。”云娘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立刻有侍女奉上香茶。 “酒呢?”云娘伸出一只如玉般的手,“拿来我尝尝。” 凌恆將木盒放在案上,推了过去。 云娘打开木塞,那股浓烈的酒香再次溢出。她没有像那些俗人一样惊呼,而是优雅地倒了一小杯在翡翠杯中。 酒液清澈见底。 她举杯,轻抿一口。 瞬间,她的黛眉猛地皱起,俏脸瞬间涌上一层红晕,显然是被那辛辣的口感衝到了。 “咳咳……”云娘轻咳两声,放下酒杯,眼中闪过一丝失望,甚至是一丝怒意。 “烈是够烈,香也够香。但这口感……辛辣刺喉,燥火太重,且隱约有一丝焦糊味。”云娘看著凌恆,冷笑道,“凌公子,这酒若是说是药,或许是好药。但若说是美酒,怕是还差了点火候吧?你拿这种半成品来糊弄蔡家,就不怕走不出这太白楼?” 果然是行家。 凌恆心中暗赞,这女人不好忽悠。但这正是他想要的。 “大娘子果然慧眼如炬。”凌恆神色淡定,丝毫不慌,“但这恰恰证明了,这酒的价值所在。” “哦?口感差还是优点了?” “大娘子既然懂酒,自然知道,这酒之所以辛辣,是因为它纯。市面上的兰陵美酒、蔷薇露,靠的是药材和花果来掩盖酒的寡淡。而我这酒,取的是五穀之精魄。”凌恆指了指那杯酒“实不相瞒,之前在下囊中羞涩,只能用些市井劣醋废料提纯,所得之物,只能去污疗伤。但这瓶,乃是在下变卖了家当,购入上好的金华酒作为底料,经掐头去尾之法,取其中段最精华的酒心而成。” “它现在之所以辛辣,是因为它是一块璞玉。” 凌恆目光灼灼地看著云娘:“此物名为原浆。也就是酒的魂。只要有了这原浆,大娘子想让它变成什么酒,它就是什么酒。” “兑入泉水,便是清酒;勾兑花蜜,便是甜酒;窖藏三年,便是天下第一的神酒!” “大娘子,我卖的不是这一瓶酒,而是这点石成金之术,以及……只有我懂的勾兑之法。”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云娘听著凌恆的解释,眼中的怒意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深思。 她是聪明人,一点就透。 现在的宋酒,度数低是硬伤,怎么运都容易变质。如果有了这种高浓度的原浆,不仅运输方便,而且可以隨意勾兑出各种口味。 这不仅仅是酒,这是掌握了酒业的源头。 “点石成金……”云娘喃喃自语,隨后重新审视起眼前这个年轻的书生,“你想要什么?” “三成乾股,一千贯现银。”凌恆重复了一遍之前的条件。 “三成太多。”云娘恢復了商人的精明,手指轻轻敲击著桌面,“太白楼出人、出地、出原料,还要顶著蔡家的名头给你挡灾。你只出一个方子,最多一成。” “两成。”凌恆退了一步,“且我要这太白楼的一块腰牌。日后我在河间府若有麻烦,太白楼要出面。” “两成也不行。”云娘摇头,“除非……” 她美目流转,突然身子前倾,盯著凌恆的眼睛:“除非你能证明,这酒除了烈,还能有雅。我太白楼往来的都是文人雅士,若是没有好的诗词相佐,再烈的酒,也只是莽夫的饮品。”云娘美目流转,身子微微前倾,带著几分考较,几分挑逗:“凌公子,你既然能从那废醋中炼出金液,想必这肚子里的墨水,也不会让妾身失望吧?” 凌恆闻言,轻轻一笑。 比起酿酒,这才是文科生的老本行。 他站起身,並没有急著动笔,而是走到窗前。窗外,御街上的积雪未消,寒风卷著枯叶在空中打旋。远处,隱约可见颓败的城墙和灰暗的天空。 这大宋的江山,就像这漏风的窗户,看似繁华,实则摇摇欲坠。 “满江红?”凌恆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隨即摇了摇头。那是岳武穆的悲愤,是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无奈。 现在的局势,还不到那般绝望的时候。 他凌恆来了,就不是来收拾旧山河的,他是来把这天撑住的! 这酒,够烈。这词,便要比酒更硬! “笔墨伺候。” 凌恆转过身,声音不大,却透著一股自信。 侍女立刻铺开上好的澄心堂纸,研好徽墨。 凌恆提笔,饱蘸浓墨,看著那张洁白的宣纸,胸中块垒顿生。前世的憋屈,今生的宏愿,在这个瞬间,化作了笔端的惊雷。 他没有写题目,直接落笔。笔锋如刀,力透纸背! “老大那堪说!” 起笔便是苍凉一声嘆。云娘心头一跳,这起调,好狂,也好悲。 “似而今,元龙臭味,孟公瓜葛。我病君来高歌饮,惊散楼头飞雪。” 凌恆写得极快,仿佛不是在写字,而是在发泄。 “笑富贵,千钧如发。硬语盘空谁来听?记当时,只有西窗月。” 写到此处,凌恆猛地停顿了一下,抬头看了一眼云娘,眼中那一抹孤傲,竟让这位阅人无数的胭脂虎感到了心惊肉跳。 那是怀才不遇的愤懣,也是视富贵如粪土的傲气。 紧接著,凌恆笔锋一转,杀气骤起! “重进酒,换鸣瑟。” “事无两样人心別。汗血盐车无人顾,千里空收骏骨!” 最后两句,凌恆深吸一口气,手腕如铁铸一般,重重落下,每一个字都像是砸在纸上,墨汁飞溅,如血如泪: “男儿到死心如铁。” “看试手,补天裂!” 隨著那个裂字的一竖狠狠拉下,凌恆掷笔於地,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雅间內,死一般的寂静。 云娘死死盯著那最后两句。 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 她只觉得一股电流从尾椎骨直衝天灵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哪里是写酒? 这是要用这颗铁打的心,去补这大宋已经裂开的天啊! 这等气魄,这等狂妄,这等……让人无法拒绝的雄性荷尔蒙。 与之相比,那些整日里吟诵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才子,简直就像是没断奶的孩子。 “呼……” 云娘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感觉胸口被那首词激盪得发疼。她抬起头,眼神复杂到了极点。 “补天裂……”云娘喃喃自语,隨后看向凌恆,眼中不再有商人的精明,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震撼和……某种被征服的异彩。 “此酒名为醉仙,確实俗了。”凌恆负手而立,神色恢復了平静,仿佛刚才那个狂生不是他,“此酒当名——烧刀子。这首词,送给大娘子,便是这酒的魂。” “烧刀子……心如铁……” 云娘站起身,竟是有些失態地绕过书案,走到凌恆面前。 这一次,她没有再用那种审视货物的眼神,而是郑重其事地敛衽一礼,动作標准得像是面对朝廷大员。 “凌公子大才,妾身……服了。” “这两成乾股,我替蔡家应下了。一千贯现银,稍后便送去府上。” “爽快。”凌恆拱手,“既如此,合作愉快。” “慢著。” 就在凌恆准备转身离开时,云娘突然叫住了他。她走到案前,取出一块象牙雕刻的精致腰牌,上面刻著一个“云”字。 她走到凌恆面前,亲自將腰牌掛在他的腰间。 距离很近。凌恆甚至能闻到她身上那股幽幽的龙涎香,以及看到她因为激动而微微起伏的胸口。 “这块牌子,见牌如见我。在这河间府,还没几个人敢不给面子。” 云娘吐气如兰,声音却低得只有两人能听见,带著一丝平日里绝不会有的颤抖: “凌公子,这首词,太硬了。硬得……让妾身都觉得有些扎手。” “不过,”她媚眼如丝,眼波流转,“妾身喜欢。” 凌恆后退半步,拉开距离,淡淡一笑: “大娘子喜欢便好。不过在下这块铁,只用来补天,不作绕指柔。” 说完,他转身大步离去,没有丝毫留恋。 云娘站在原地,看著他消失在屏风后的背影,又转头看了看桌上那幅墨跡未乾的狂草。 良久,她伸出手指,轻轻抚摸过那句补天裂,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不作绕指柔么……” 她招手唤来心腹侍女,声音恢復了往日的冷冽: “去,把这首词裱起来,掛在太白楼最显眼的位置。另外,查查那个叫王安的,最近是不是在找凌公子的麻烦?” “是大娘子。” “传话出去,凌恆是我太白楼的贵客。谁动他,就是动我云娘的钱袋子,更是动我看中的……人。” …… 走出太白楼,被冷风一吹,凌恆才感觉背后的冷汗落了下来。 这首词选得险。辛弃疾是南宋的词中之龙,这首《贺新郎》更是豪放派的巔峰之作,若非云娘这种虽在风尘却心有沟壑的奇女子,换个普通掌柜,怕是根本看不懂其中的好。 “少爷,真成了?”老黄看著凌恆手里那一叠厚厚的银票,眼睛瞪得像铜铃,呼吸都快停滯了。 “成了。”凌恆將银票塞进怀里。 整整一千贯。在这个时代,足以买下一个中等规模的庄园,或者武装一支百人的精锐家丁。 “走,先去铁匠铺。再去天工坊。” “去干啥?” 凌恆眼中闪过一丝寒芒,那是刚才写词时未散尽的杀气。 “王安不是要玩吗?现在我有钱了。我要给他准备一份大礼。” “另外,”凌恆看了一眼一直沉默不语、紧紧抱著刀的燕七,“燕七,带你去吃肉。吃完肉,今晚带你去个地方。” “哪?”燕七沙哑地问,眼神像是一头闻到了血腥味的幼狼。 “王家的……城外货仓。” 凌恆看著远处王家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冷酷的弧度。 既然说了男儿到死心如铁,那这第一刀,就得砍得足够狠,砍得让人怕。 第九章 投名状与燎原火 夜黑风高,杀人夜。 河间府城外五里,落马坡。 这里是王家最大的囤货地。几座巨大的仓库挺立在黑暗中,周围围著两人高的木柵栏。里面堆积的,不是粮食,而是王家准备趁著这个寒冬高价倒卖的黑心炭和从辽国走私来的皮毛。 寒风呼啸,捲起地上的积雪,发出呜呜的响声,正好掩盖了踩在雪地上的脚步声。 凌恆趴在一处背风的山坡后,身下垫著厚厚的羊毛毡子,手里拿著一只单筒望远镜,这是他在天工坊花重金,用两片打磨得並不完美的水晶镜片临时拼凑的。虽然视野模糊,但在雪夜的微光下,足够看清仓库门口那两个缩著脖子烤火的守卫。 “少爷,那是王家的命根子。” 老黄趴在他身边,呼吸有些急促。他当过兵,杀过人,但那是战场廝杀。像这样趁夜摸进豪强的货仓放火,还是头一遭。 “我知道。”凌恆放下望远镜,眼神比周围的冰雪还要冷,“王安想让我冻死在街头,我就烧光他过冬的资本。这就叫礼尚往来。” 他转头看向身后的燕七。 少年一身黑色的紧身短打,那是刚买的新衣裳,袖口扎得紧紧的。他的手里反握著一把刚刚打造出来的三棱军刺。这是一根三棱形的钢锥,开了血槽,通体黝黑,没有光泽。这是凌恆专门设计的放血槽,一旦刺入人体,空气进入血管,伤口无法闭合,神仙难救。 “燕七。”凌恆轻声唤道。 “在。”燕七的声音依旧沙哑,但眼中的光芒却像是一团压抑的火。 “这是你的第一战,也是你的投名状。”凌恆指了指那两个守卫,“不留活口。能不能做到?” 燕七没有说话,只是伸出舌头舔了舔乾裂的嘴唇,然后像一只猫一样,悄无声息地滑下了山坡。 凌恆举起望远镜。 视野中,燕七的身影几乎融化在夜色里。他没有走正门,而是利用身体的轻盈,从侧面的视线死角翻过了木柵栏。 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任何多余的花哨。 这就是天赋。在辽国那种人吃人的环境下活下来的野兽本能。 几息之后。 左边的守卫正要把手里的柴火扔进火盆,突然身体一僵。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出,死死捂住了他的口鼻。紧接著,一点寒芒闪过。 三棱军刺毫无阻滯地从他的后心刺入,直透心臟。 没有惨叫,只有一声沉闷的倒地声。 右边的守卫听到动静刚要回头,燕七已经像弹簧一样扑了上去。军刺拔出,带著一蓬血雾,瞬间切断了对方的喉管。 “噗嗤。” 鲜血喷洒在雪地上,瞬间冻结成冰。 整个过程不到五息。乾脆,利落,残忍。 老黄看得目瞪口呆,咽了口唾沫:“乖乖……这小子是个天生的杀才。” 凌恆面无表情地看著这一幕,心中並没有太多的波澜。 自从来到这个即將崩塌的时代,他的心就已经开始硬化。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今晚若是他不狠,说不定明日横尸街头的就是他和青衣。 “走,下去。” 凌恆起身,拍了拍身上的雪。 三人走进仓库区。空气中瀰漫著淡淡的血腥味。燕七站在两具尸体旁,浑身都在微微颤抖。那不是恐惧,而是第一次手握利刃掌控生死的亢奋。 凌恆走过去,伸手拍了拍燕七的肩膀。 “做得好。” 只这一句,燕七眼中的狂乱便渐渐平息,只剩下坚定 “老黄,把东西拿出来。” 老黄卸下背上的背篓,里面装著十几个密封的陶罐。 这里面装的不是烧刀子,那是给人喝的。这里面装的是酿酒过程中產生的酒头和酒尾,甲醇含量极高,虽不能喝,但却是最好的助燃剂。 “洒在那些皮毛和木炭上。”凌恆指挥道,“尤其是通风口,多洒点。” 三人分头行动,很快,刺鼻的酒精味便瀰漫在整个货仓。 做完这一切,凌恆站在仓廩门口,从怀中掏出一个火摺子。 哪怕是在寒风中,那一点微弱的火星也显得格外明亮。 “少爷,真烧啊?”老黄看著这几大仓的货物,有些肉疼,“这一把火下去,起码烧掉王家几万贯啊!” 几万贯,那是多少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凌恆看著手中的火摺子,火光映照在他的瞳孔中。 “烧。” “不烧痛他,他不知道怕。不把这旧秩序烧个窟窿,我的新秩序怎么建立?” 凌恆手腕一翻,火摺子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在了淋满酒精的皮毛堆上。 “轰!” 几乎是瞬间,幽蓝色的火苗猛地躥起,紧接著变成了狂暴的橘红色。高浓度的酒精遇到了易燃的皮毛和木炭,就像是乾柴遇烈火,瞬间引发了爆燃。 火势顺著风向,迅速吞噬了第一座仓库,紧接著是第二座,第三座…… 冲天的火光,瞬间撕裂了河间府城外的夜幕! 那是真正的燎原之火。 热浪扑面而来,逼得老黄和燕七连连后退。 凌恆却站在原地,没有动。他背对著熊熊大火,影子被拉得极长,宛如一尊从地狱走出的修罗。 他看著远处河间府的方向。 那里,王安或许正在温柔乡里做著美梦;那里,知府或许还在將为收復燕云而沾沾自喜。 他们不知道,这把火,不仅烧的是王家的货,更是凌恆向这个腐朽时代宣战的狼烟! “王兄,这份回礼,够不够热乎?” 凌恆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转身挥手。 “撤!” …… 河间府,王家大宅。 王安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锣声惊醒的。 “走水了!走水了!” “大少爷!不好了!城外的货仓……全烧了!” 王安披著衣服衝出房门,爬上自家的望火楼。只见城西方向,半边天都被映红了。那冲天的火光,即便隔著五里地,似乎都能感觉到那股灼人的热意。 “我的炭……我的皮子……” 王安双腿一软,直接瘫坐在地上,面如土色。 那是他家为了应付明年的花石纲,挪用了家族公款囤积的货物啊!这把火,不仅烧了钱,更是烧断了他的前程! “是谁?!是谁干的?!”王安歇斯底里地咆哮。 突然,一张清秀而冷漠的脸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那个白天在府学门口说人心如铁的书生。那个在太白楼写下补天裂的狂徒。 “凌恆……一定是凌恆!” 王安咬牙切齿,眼中满是怨毒,“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全家!” “少爷!使不得啊!”旁边的管家连忙拉住他,“刚才太白楼那边传来话了,那凌恆……那凌恆现在是云娘的座上宾!而且听说,他还拿了蔡太师府的腰牌!” “什么?!” 王安如遭雷击,整个人僵在原地。 云娘?蔡太师? 那可是连他爹都要巴结的存在。那个穷书生,怎么可能在一夜之间攀上这棵大树? 他看著远处还在燃烧的大火,突然感到一股彻骨的寒意从脚底升起。 他意识到,自己惹了一个不该惹的人。那个平日里看著文弱的书生,不动则已,一动便是雷霆万钧,不仅杀人,还要诛心! …… 甜水巷,小院。 当满城都在为那场大火而惊慌失措时,这个偏僻的小院里却是一片寧静。 燕七正在井边用冰水冲洗身上的血跡,他洗得很仔细,连指甲缝都没放过。那把三棱军刺已经被他擦得鋥亮,贴身藏在腰间。 屋內,炉火正旺。 凌恆换了一身乾净的宽袍,正坐在灯下,手里捧著宗泽给的那捲《九边山川险要图》。 青衣在一旁研墨,时不时偷看一眼少爷。她不知道少爷今晚去了哪里,只觉得少爷回来后,身上的那股书卷气里,似乎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煞气。 “少爷,外面好像著火了,火光好大。”青衣小声说道。 凌恆翻过一页书,头也没抬,语气平淡如水: “天乾物燥,小心火烛。这世道乱,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他提起笔,在地图上燕云十六州的位置,重重地圈了一个红圈。 第一步,立威,搞钱,练兵。这三件事,今晚算是初步完成了。 接下来,就是利用府学这个平台,利用宗泽这条线,真正踏入大宋的军政核心。 “青衣。” “哎。” “明天去买几斤好肉。燕七他们长身体,得吃饱。” 凌恆放下笔,目光透过窗户,看向那漆黑的夜空。 那里的火光已经渐渐暗淡,但属於他的时代,才刚刚点燃引信。 “这大宋的天,终究是要变的。” 第十章 杀人不用刀 清晨,河间府的雪停了。 但整座城市却像是一锅煮沸的水。王家货仓的那场大火,足足烧了三个时辰,直到天亮才渐渐熄灭。曾经堆积如山的皮毛和木炭,如今只剩下一地焦黑的残渣和还在冒著黑烟的废墟。 府衙的差役们围在废墟旁,一个个灰头土脸。知府大人的咆哮声,隔著两条街都能听见。 王安披头散髮,双眼通红,像是只疯狗一样拽著捕头的领子:“抓人!去抓凌恆!一定是他干的!只有他跟我不对付!是他放的火!” 捕头一脸苦涩,扒开王安的手:“王公子,慎言啊。咱们勘查过了,现场全是酒气。看守的尸体虽然有刀伤,但这把火……更像是看守醉酒失火,引燃了酒罈子炸开的。况且……” 捕头压低了声音,神色晦暗:“那位凌公子,昨晚一直在太白楼云大娘子那里做客,后来回了甜水巷,不少邻居都看见了。他有人证,有不在场的时间。您这空口白牙的指控,知府大人也不好办啊。” “放屁!那是他的诡计!那是……”王安还想嘶吼,却被赶来的王家家主——他的父亲王员外狠狠一巴掌扇在脸上。 “啪!” “逆子!还嫌不够丟人吗!”王员外脸色铁青,浑身发抖,“几万贯的货啊……这一把火,烧掉了王家十年的积蓄!你还有脸在这里撒泼?还不给我滚回去!” 王员外虽然心疼钱,但他更怕事。太白楼那边传出的风声——“凌恆是蔡太师看重的人”,像是一座大山压在他心头。 在这个拼爹的时代,蔡京的腿毛都比他王家的大腿粗。 若是真为了这事去动凌恆,万一惹恼了蔡家,王家怕是不仅破財,还得家破人亡。 “这亏……咱们只能咽了。”王员外看著废墟,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吞,“对外就说是……不小心走火。” …… 与此同时,河间府学內舍。 这里的气氛同样诡异。 能进內舍读书的,大多是有些家底背景的士子。王家货仓被烧的消息早已传遍,而凌恆与王安的恩怨,大家也心知肚明。 当凌恆抱著几卷书,神色淡然地走进学堂时,原本嘈杂的议论声瞬间消失。 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盯著他。有惊惧,有好奇,也有鄙夷。 在他们看来,凌恆不过是个靠著宗学正走后门进来的寒门之徒,如今又捲入这种是非,简直是有辱斯文。 凌恆视若无睹,径直走到角落里的一张空案前坐下。青衫磊落,气定神閒,仿佛昨夜那场惊天大火与他毫无关係。 “哼,沐猴而冠。” 前排,一个锦衣公子冷哼一声,故意提高了音量,“有些人,书没读几本,作奸犯科的勾当倒是熟练。也不知这府学是怎么了,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放进来。” 说话的人叫赵时,河间府通判的侄子,也是王安的死党。如今王安没来,他自然要替兄弟出头。 凌恆铺开纸笔,头也没抬:“赵兄若是觉得府学门槛低,大可退学回家。在这里聒噪,除了显得你家教不严,並不能证明你有多高贵。” “你!”赵时拍案而起,“凌恆,你別太囂张!王家的火是不是你放的,大家心里都有数!也就是王家宽厚,不愿与你计较。你这种纵火行凶的暴徒,也配与我等同窗?” 此言一出,周围顿时响起一片附和之声。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就是,这种人坐在我旁边,我都怕哪天被烧死。”“有辱斯文,简直是有辱斯文!” 面对千夫所指,凌恆终於放下了手中的笔。 他缓缓抬起头,目光如刀,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那眼神中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带著一种看透世情的嘲弄。 “暴徒?” 凌恆站起身,理了理衣袖,声音清朗,响彻学堂。 “赵兄口口声声说王家宽厚,那我倒要问问。如今正值隆冬,边关吃紧,流民遍地。王家身为河间富户,不思賑灾,反而囤积居奇,將市面上的木炭、皮毛搜刮一空,致使城中炭价一日三涨,多少百姓冻死街头?” 凌恆前进一步,逼视著赵时。 “《孟子》云: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飢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王家此举,与吃人何异?!” “这把火,是不是我放的,並不重要。” 凌恆的声音陡然拔高,带著一股浩然正气,“重要的是,这把火烧得好!烧得妙!烧掉了奸商的贪婪,烧出了百姓的活路!” “就在今早,因为王家货仓被烧,城中其他囤货的商贾唯恐天降天火,纷纷开始拋售存货。炭价已跌回三日前!无数百姓因此得活!” “若这是暴行,那凌某愿做这暴徒!若这是罪孽,那这满城的百姓,谁不称快?!” 一番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聵。 学堂內一片死寂。 那些原本跟著起鬨的学子,一个个张口结舌,面红耳赤。他们读的是圣贤书,讲的是仁义道德。凌恆这番话,直接站在了民生和大义的制高点上,把王家钉在了为富不仁的耻辱柱上。 赵时更是脸色惨白,指著凌恆“你你你”了半天,却憋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难道他能说“百姓冻死活该,王家赚钱无罪”?那他这辈子的名声就彻底臭了。 “啪!啪!啪!”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阵击掌声。 眾人回头,只见一位身穿深衣、手持戒尺的中年夫子正站在门口。他是內舍的教諭,姓陈,出了名的古板严厉,平日里最恨学生喧譁。 但此刻,陈夫子的脸上却没有什么怒意,反而带著几分深思。 “说得好。”陈夫子缓步走进学堂,目光落在凌恆身上,“虽然偏激了些,但道理没错。读书人,若只知死读书,不知民间疾苦,不知大是大非,读再多也是犬儒。” “赵时。”陈夫子看向那个锦衣公子。 “学……学生在。”赵时冷汗直冒。 “回去抄写《孟子·梁惠王上》十遍。好好想想,什么是仁政,什么是率兽食人。” “是……”赵时如丧考妣,恶毒地瞪了凌恆一眼,却再也不敢吱声。 陈夫子走到讲台上,放下戒尺,环视眾人。 “今日的课,不讲经义。既然提到了火,那我们就来讲讲势。” 陈夫子拿起笔在沙盘上写下一个大大的“势”字。 “凌恆,你既然能看出王家囤货之弊,那你觉得,如今这河北路,最大的势是什么?” 这显然是考校了。而且是在给凌恆扬名的机会。 凌恆心中一动。陈夫子这是在帮他。看来昨晚那把火,不仅烧痛了王家,也烧进了一些有良知的读书人心里。 “回夫子。”凌恆拱手道,“学生以为,河北之势,在,亦在变。” “危在何处?” “危在人心浮动,危在武备废弛,危在……庙堂之高,不知江湖之远。”凌恆直言不讳,“百姓只知有辽金,不知有朝廷。长此以往,河北必乱。” “那变在何处?” “变在……”凌恆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变在必將有破局之人出现。或以雷霆手段打破旧制,或以非常之法重塑河山。正如昨夜之火,虽毁了一仓之货,却活了一城之民。” 陈夫子深深地看了凌恆一眼。 这哪里是在说火,分明是在说他自己的志向。 “坐吧。”陈夫子没有评价,只是淡淡道,“你虽有才,但锋芒太露。木秀於林,风必摧之。这內舍不比外面,学问要做,做人……也要学。” “学生受教。”凌恆恭敬坐下。 这堂课,凌恆没有再多言。但他能感觉到,周围同学看他的眼神变了。 不再是看一个走后门的穷小子,而是看一个深不可测、且极具攻击性的狠人。 …… 散学后。 凌恆刚走出府学大门,就被一辆装饰低调却奢华的马车拦住了去路。 车帘掀开一角,露出一张娇艷如花的脸庞。 “凌公子,好口才。率兽食人这顶帽子扣下去,王家这次怕是不仅赔了钱,连名声都要臭大街了。” 云娘笑吟吟地看著他,眼中满是讚赏,“上车吧。我有样东西要给你看。” 凌恆也不客气,踩著脚凳上了车。 马车內温暖如春,淡淡的龙涎香让人心神一松。 “什么东西?”凌恆问。 云娘从袖中取出一封密信,递给凌恆。 “京城来的。”云娘收起了媚態,神色变得严肃,“你的烧刀子,有人看上了。而且,是个大人物。” 凌恆接过信,拆开一看。信纸是特製的洒金笺,字跡瘦硬有力,只有寥寥数语,却透著一股上位者的威压。 “酒甚烈,词甚狂。人若如酒,可堪大用。腊月初八,令其携酒入京,老夫要在樊楼宴客。” 落款只有一个字:蔡。 凌恆的手指微微一紧。 蔡京! 那个权倾朝野、被后世骂为六贼之首的蔡太师,竟然亲自过问了? 这比他预想的要快得多,也危险得多。 “凌公子,这是你的机会,也是你的劫数。”云娘看著凌恆,“蔡太师要见你,还要你去汴京。这意味著,你已经半只脚踏进了那个大染缸。去,还是不去?” 凌恆合上信笺,將它在指尖轻轻摩挲。 此时去汴京,为时尚早。他根基未稳,去了只能当个受人摆布的棋子。但若是不去,就是驳了蔡太师的面子,在河北路也別想混了。 “腊月初八……”凌恆算算日子,还有半个月,“这宴客,宴的是谁?” “听说是金国的使臣。”云娘压低声音,“为了商谈夹击辽国的细节。” 凌恆的瞳孔猛地一缩。 金国使臣?如果是这样,那这趟汴京之行,他就非去不可了。 因为这是一个能亲眼见到金国虚实,甚至影海上之盟进程的绝佳机会。 “去。”凌恆抬起头,眼神坚定,“既然太师有请,凌某怎敢不从?” “不过……”凌恆话锋一转,“在去之前,我得先解决掉身后的尾巴。我不希望我前脚刚走,后脚河间府的老窝就被王家端了。” “你想怎么做?”云娘好奇道。 凌恆掀开车帘,看著窗外熙熙攘攘的街道,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 “王家现在虽然伤筋动骨,但还没死透。我要在他伤口上,再撒一把盐。” “一把……足以让他万劫不復的盐。” 第十一章 墙倒眾人推 王家大宅的朱漆大门紧闭,往日里车水马龙的景象荡然无存。门口那两座石狮子依旧威武,但门槛上却被人泼了粪水,散发著难闻的恶臭。几个討债的牙郎裹著破棉袄,蹲在墙根底下,时不时往门上啐一口唾沫。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王振廷,你躲在里面装死也没用!今日若是拿不出银子,这宅子咱们就拆了抵债!” 叫骂声此起彼伏。 正如凌恆所料,那把火烧掉的不止是皮毛和木炭,更是王家的资金炼。 大宋商业繁荣,但也意味著高槓桿。王家为了垄断过冬物资,借了大量的印子钱。货在,钱就在。货没了,这就是催命符。 …… 太白楼,顶层。 凌恆临窗而立,俯瞰著远处那乱鬨鬨的王家大门。手里把玩著那一枚刻著云字的象牙腰牌。 “这就是你要撒的盐?” 云娘懒洋洋地靠在软榻上,手里剥著一颗岭南运来的荔枝干,“买下王家所有的债条,这可花了你不少银子。若是王家真的破產,你这三千贯怕是只能收回些破桌烂椅。” 就在半个时辰前,凌恆用那一千贯预支的分红,再加上以烧刀子未来收益做抵押,让云娘出面,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收购了王家在各大钱庄和印子铺的债权。 现在的凌恆,就是王家最大的债主。 “破桌烂椅我不要。”凌恆转过身,眼神幽深,“我要的是王家的根。” “根?” “王家之所以能起家,靠的是手里那张盐引的专卖权,还有河间府到幽州的熟路。”凌恆淡淡道,“盐引能生钱,熟路能送情报。这两样东西,我要了。” 云娘剥荔枝的手微微一顿,看向凌恆的目光中多了一丝忌惮。 这小子,胃口真大。 盐引是大宋最暴利的特许经营权,向来是豪强和官府勾结的產物。至於通往辽国的商路,那更是用人命填出来的。他这是要彻底吸乾王家的血。 “盐引是官府发的,王家倒了,知府大人未必肯给你。”云娘提醒道。 “以前未必,但现在……”凌恆扬了扬手中的蔡府腰牌“知府大人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该怎么选。” …… 王家正堂。 气氛压抑得令人窒息。王振廷仿佛一夜之间老了十岁,原本乌黑的头髮白了大半,瘫坐在太师椅上,手里那对把玩多年的核桃早已不知去向。 王安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连头都不敢抬。 “爹,知府大人怎么说?咱们每年给他送那么多孝敬,这时候他总得拉咱们一把吧?”王安带著哭腔问道。 “拉一把?”王振廷惨笑一声,猛地將手中的茶盏砸向儿子,“蠢货!刚才我去府衙求见,连大门都没进去!师爷传话出来,说大人正忙著给蔡太师准备寿礼,没空见閒杂人等!” 閒杂人等。 这四个字,彻底判了王家死刑。 以前是座上宾,现在是丧家犬。这就是官场,这就是现实。 “老爷!不好了!”管家跌跌撞撞地衝进来,面如土色,“债主……债主进门了!拦都拦不住!” “混帐!谁敢闯我王家內宅?”王振廷霍然起身,试图维持最后的体面。 “是我。” 一道清朗的声音传来。 门帘被掀开,寒风灌入。凌恆披著一件崭新的黑色大氅,踩著厚底靴,缓步走入。身后跟著面无表情的燕七,手按刀柄,目光如狼。 “凌恆?!”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王安猛地跳起来,指著凌恆尖叫:“是你!一定是你害我王家!来人!给我打死他!” 然而,周围的家丁互相对视,却没人敢动。 凌恆连看都没看王安一眼,径直走到客座首位,大马金刀地坐下。燕七立刻上前,將一叠厚厚的借据啪的一声拍在桌上。 “王员外,咱们就不敘旧了。” 凌恆手指点了点那叠纸,“一共三千二百贯。连本带利。今日若是还不上,按照大宋律例,可是要流放三千里的。” 王振廷死死盯著那叠借据,又看了看凌恆那张年轻得过分的脸,只觉得胸口一阵腥甜。 他做梦也没想到,把自己逼上绝路的,竟然是几天前那个还要靠卖祭田求生存的庶子! “你想怎么样?”王振廷咬著牙,声音沙哑。 “简单。”凌恆从袖中取出一份早已写好的契书,“把你名下的盐引转让文书籤了,再把通往幽州的商队路引和地图交出来。这些债,一笔勾销。” “你做梦!”王振廷怒吼,“盐引是我王家的命根子!那是传家宝!给你了,我王家以后吃什么?” “命根子?”凌恆笑了,笑得让人心寒。 他站起身,走到王振廷面前,俯下身,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王员外,你还没看清形势吗?你以为知府为什么不见你?因为我的酒,过几天就要送上蔡太师的寿宴。” “你若是签了,还能留点家底回乡下。若是不签……” 凌恆眼神一厉,声音如冰刀刮骨: “王安之前雇凶伤人的事,再加上你们王家歷年偷税漏税的帐本,明日就会出现在皇城司的案头。” “到时候,恐怕就不是流放三千里那么简单了。搞不好,就是……满门抄斩。” “你选哪条路?” 王振廷浑身一颤,瞳孔剧烈收缩。 皇城司!那可是直属皇帝的特务机构,也是蔡京排除异己的工具。一旦沾上,不死也得脱层皮。 他看著凌恆那双毫无波澜的眼睛,终於明白,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根本不是什么书生,而是一头披著羊皮的恶狼。 “我……签。” 王振廷像是被抽走了脊梁骨,瘫软在椅子上,老泪纵横。 一旁的王安还要叫囂:“爹!不能签啊!那是……” “啪!” 王振廷反手又是一巴掌,狠狠抽在儿子脸上,打得他嘴角流血。 “逆子!闭嘴!还嫌死得不够快吗!” …… 半个时辰后。 凌恆走出了王家大门。 天空又开始飘起了雪花。他怀里揣著热乎乎的盐引转让文书和一份详细的北地商路地图。 身后的王家大宅內,隱约传来了哭喊声和打砸声。墙倒眾人推,失去了盐引这根支柱,剩下的家產很快就会被其他债主瓜分。 曾经不可一世的河间王家,在这一天,彻底成为了歷史。 “少爷,这就……完了?”燕七跟在身后,有些不可置信。他原本以为今天还要拔刀见血。 “杀人未必用刀。”凌恆紧了紧大氅,看著漫天飞雪,“有时候,一张纸,比刀更锋利。” 他回头看了一眼王家的牌匾。 “燕七。” “在。” “回去收拾东西。告诉老黄,把那几坛最好的烧刀子封好。” 凌恆转过身,目光投向南方。那里是汴京的方向,是大宋的心臟,也是即將到来的风暴中心。 “咱们该去见见真正的大场面了。” “还有,”凌恆顿了顿,想起宗泽的嘱託,“走之前,去一趟宗先生那里。这份商路地图,他应该会很感兴趣。” 把私利留给自己,把公义献给国家。这就是凌恆的处世之道。 …… 出发前,凌恆给了燕八和燕九留足了生活费,並嘱咐道:“我和老黄、燕七去汴京办事。你们留在这里,每日练功不可懈怠。若有急事,拿著腰牌去太白楼找云掌柜。守好这个家,等我回来,我要考校你们的武艺。 三日后。 一辆双驾马车驶出了河间府的南门。 车上没有掛任何家族的徽记,但赶车的老僕腰间鼓鼓囊囊,一看就不好惹。车厢旁,一个骑著黑马的少年背著长条布包,警惕地注视著四周。 城楼上,宗泽迎风而立,手里拿著那份凌恆临走前留下的北地商路图。图上详细標註了辽国边境的水源,关隘和几条隱秘的走私小道。 对於即將面临战爭的大宋而言,这份图的价值,抵得上十万大军。 “此子心机深沉,手段狠辣,却又不失家国大义。” 旁边的副將感嘆道,“学正,您就不怕他到了汴京,被那个大染缸染黑了?” 宗泽收起地图,望著马车消失的方向,苍老的脸上露出一丝复杂的笑容。 “黑?” “这大宋的官场早就黑透了。正因为黑,才需要这样一把够黑,够硬的刀,去把这烂透了的天捅个窟窿。” “凌恆……致远。老夫等著看你名动天下的那一天。” …… 官道上,马蹄声碎。 凌恆坐在车厢內,青衣正在给他温酒。 “少爷,汴京离这儿有多远?”青衣好奇地问。 “一千多里。”凌恆接过酒杯,轻抿一口。 “那汴京是不是比河间府繁华很多?” “繁华十倍,百倍。”凌恆看著窗外萧瑟的冬景,眼中闪过一丝冷意,“但那里的水,也比这里深千倍,万倍。” 在那里,他要面对的不再是王安这种蠢货,而是蔡京、童贯、李邦彦这些在史书上留名的奸雄,以及……那个才华横溢却昏庸无道的道君皇帝赵佶。 “怕吗?”凌恆问。 青衣摇了摇头,握住凌恆的衣袖:“有少爷在,青衣不怕。” 凌恆笑了笑,从怀中摸出一本册子。那不是兵书,也不是诗集,而是一本他这几天默写下来的《宋徽宗时期朝堂人物关係谱》。 这是他作为歷史系研究生的最大外掛。 “既然来了,那就好好陪诸公下这盘棋。” 凌恆闭上眼,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击。 第一步,借蔡京之势。第二步,见金国使臣。第三步……他要在这场海上之盟的谈判桌上,哪怕掀不了桌子,也要往金人的碗里,扔进一只苍蝇。 “燕七。”凌恆突然开口。 “少爷?”外面的少年勒马靠近窗边。 “到了汴京,你的刀得收一收。”凌恆淡淡道,“但在收刀之前,咱们得先过一关。” “什么关?” “前面十里,就是野猪林。”凌恆睁开眼,杀气一闪而逝,“王家虽然倒了,但王安那个疯子,未必会这么轻易认输。他手里还有最后一点私房钱,足够买通几个亡命徒。” “若是有人拦路,怎么做?” 燕七舔了舔嘴唇,眼中凶光毕露:“少爷教过。不留活口。” 凌恆满意地点头,重新闭上了眼睛。 “那便睡个安稳觉吧。” 第十二章 林中截杀 出了河间府向南,官道两旁的景色越发荒凉。 虽是通往汴京的要道,但因连年灾荒和战乱,路上行人稀少。枯树枝伸向灰暗的天空,寒鸦在枝头聒噪,更添几分萧瑟。 行至晌午,前方出现了一片茂密的松林。 这就是野猪林。地势低洼,林木参天,即便是白天走进去,也觉得阴气森森。 “吁——” 赶车的老黄突然一勒韁绳,马车在林子入口处缓缓停下。 “少爷,林子里的鸟不叫了。”老黄的手摸向了腰后的朴刀,声音低沉,“而且,这雪地上虽然看似平整,但那边的灌木丛,雪有些新落的痕跡,像是被人动过。” 车厢帘子掀开一角,凌恆看了一眼幽深的密林,神色平静。 “王安是个紈絝,找不来什么绝顶高手。但他有钱,能买来亡命徒。” 凌恆放下帘子,声音从车厢內传出,带著一股令人心安的镇定,“燕七,这是你的第一场硬仗。別让我失望。” “是。” “驾!” 老黄猛地一抖韁绳,马车没有后退,反而加速衝进了林子! 就在马车进入林中空地的一瞬间。 “崩!崩!崩!” 几声弓弦震动的声响从两侧的树后传来。三支利箭带著破空声,直奔马车而来。 “雕虫小技!” 老黄看都没看,手中的马鞭如灵蛇般甩出,啪啪两声,竟將两支箭直接抽飞。剩下一支射在厚实的车厢板上,发出篤的一声闷响,入木三分,却伤不到里面分毫。 车旁,骑在黑马上的少年翻身下马,摘下了背后的长条布包,从里面取出三棱军刺。 “动手!点子扎手,先杀马!” 树后传来一声暴喝。紧接著,六个蒙面大汉手持钢刀,从雪地里猛地窜出,呈扇形包抄过来。 这些人身手矫健,眼神凶狠,一看就是背著人命案子的悍匪,绝非那天晚上的地痞可比。 “杀!” 领头的悍匪直扑拉车的健马,意图先废了凌恆的脚力。 然而,迎接他的不是慌乱,而是一道黑色的残影。 燕七动了。 他像一头猎豹般冲了出去,手中的三棱军刺反握,借著衝刺的惯性,直刺那悍匪的咽喉。 “找死!”悍匪狞笑一声,挥刀便砍。他欺负燕七是个半大孩子,兵器又短。 但他错了。 就在刀锋即將落下的瞬间,燕七的身形诡异地一矮,膝盖在雪地上滑行,整个人从悍匪的腋下钻了过去。 “噗!” 一声轻响。 悍匪的动作僵住了。他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捂著自己的肋下。那里,多了一个不起眼的血洞。 没有血喷涌而出,因为三棱军刺造成的伤口很小,但空气已经瞬间灌入胸腔。 悍匪只觉得浑身的力气在瞬间被抽空,连惨叫都发不出来,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一击必杀! 剩下的悍匪见状,不仅没怕,反而被激起了凶性。 “小杂种!弄死他!” 三个悍匪围攻燕七,剩下的人则扑向马车。 “老黄,护住车门。” 车厢內,凌恆的声音依旧平稳。 老黄嘿嘿一笑,从车辕下抽出一根熟铜棍。他不习惯用刀,这种长兵器更適合马战。 “来啊!让爷爷给你们松松骨!” 老黄挥舞铜棍,势大力沉,哪怕年过四十,那股西军老卒的悍勇依然不减当年。一根铜棍舞得密不透风,逼得悍匪近身不得。 但双拳难敌四手,老黄毕竟年纪大了,还要护著车厢,很快左臂就被划了一刀,鲜血染红了羊皮袄。 “老东西,去死吧!” 一个悍匪瞅准空档,绕到马车后方,一刀劈向车厢的窗户,意图直接斩杀里面的凌恆。 “咔嚓!” 窗户破碎。 那悍匪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喜色,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个书生人头落地的惨状。 然而,下一秒,他的笑容凝固了。 破碎的窗口后,没有惊慌失措的书生,只有一只黑洞洞的铁管。 那是凌恆花重金打造的袖中弩。 距离太近了,不到三尺。 “再见。” 凌恆淡淡吐出两个字,扣动了扳机。 “嗖!” 一支精钢打造的短箭,带著强大的动能,瞬间射穿了悍匪的眉心。 那悍匪连哼都没哼一声,尸体向后仰倒,重重地摔在雪地上。 这一变故,让剩下的悍匪大惊失色。 “这书生手里有硬傢伙!別留手!用火攻!” 悍匪从怀里掏出火摺子和浸了油的布团,想要烧车。 “燕七!”凌恆厉喝一声。 正在被围攻的燕七听到少爷的声音,眼中血光大盛。他不再游斗,而是选择了以命搏命。 面对迎面砍来的一刀,他没有躲,而是稍微侧身,让那一刀砍在自己的左肩上。 “噗!” 刀锋入肉,深可见骨。 但借著这个机会,燕七的三棱军刺也狠狠地送进了对方的心窝。 “啊!!!” 那悍匪惨叫倒地。 燕七拔出军刺,全然不顾肩膀上的伤,像个不知疼痛的疯子,满脸是血地扑向另外两人。 这种不要命的打法,彻底击溃了悍匪的心理防线。 “疯子……这他娘的是群疯子!” 剩下的几个悍匪怕了。他们是求財的,不是来送命的。这主僕三人,老的猛,小的狠,坐车的那个更是阴毒无比。这哪里是肥羊,分明是铁板! “撤!快撤!” 剩下的几个悍匪转身就跑,恨不得爹娘多生两条腿。 “一个不留。” 车厢內,凌恆冷漠的声音如同死神的宣判。 燕七没有任何犹豫,捡起地上的弓箭。 这几天在府学,他除了练刀,就是跟宗泽学射。虽然时日尚短,但胜在敢射,且力大。 他深吸一口气,拉弓如满月。 “崩!” 一支箭矢飞出,正中一名逃跑悍匪的后心。 “崩!” 第二箭,射穿了大腿。 第三个悍匪跑得最快,眼看就要钻进密林深处。 “少爷,太远了,射不中了。”老黄喘著粗气说道。 车帘掀开。 凌恆走下马车,手里拿著那把袖弩。他没有看那个逃跑的背影,而是看了一眼满身是血的燕七。 “燕七,把刀给我。” 燕七一愣,將带血的三棱军刺递了过去。 凌恆接过军刺,掂了掂分量,然后看著那个已经跑到五十步开外的悍匪。 作为文科生,他体育不行。但他学过物理。他也跟宗泽学过投掷。 他深吸一口气,助跑两步,腰腹发力,猛地將手中的军刺掷了出去! 这当然不是指望能扎死对方。 军刺在空中划过一道拋物线,“咄”的一声,並没有扎中人,而是钉在了那悍匪前方的一棵树干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那悍匪本就是惊弓之鸟,听到前方的响声,下意识地回头一看,脚下一滑,摔了个狗吃屎。 就是这一耽误。 燕七已经追了上去。 手起,刀落。 林子里彻底安静了。 …… 一刻钟后。 尸体被拖进了深沟,用积雪掩埋。地上的血跡也被新雪覆盖。 除了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这里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燕七坐在地上,老黄正在给他包扎伤口。烈酒倒在伤口上,疼得燕七浑身抽搐,但他硬是一声没吭,只是死死咬著一块木头。 凌恆站在一旁,看著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 “疼吗?”凌恆问。 燕七吐出木头,咧嘴一笑,牙齿上还带著血:“少爷,杀人真痛快。” 凌恆沉默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一瓶最好的金疮药,递给老黄。 “这伤是为了我受的。记著。” 凌恆没有多说煽情的话,他转身走回马车。 “王安最后的爪牙断了。这下,他是真的没牌了。” 凌恆坐在车厢里,重新拿起那本《朝堂人物谱》。 虽然手上沾了血,但他的心却前所未有的平静。 这野猪林的截杀,就像是一场入学考试。他合格了。燕七也合格了。 “走吧。去汴京。” “去看看那里的繁华,是不是也是用人血染红的。” 马车再次启动,碾过雪地,向著南方那座纸醉金迷的都城驶去。 而在他们身后,那片死寂的松林中,几只乌鸦落下,开始啄食雪地里露出的半截肢体。 这就是乱世。命如草芥。唯有强者,才能活得像个人。 第十三章 汴梁一梦 腊月初八。 经过半个月的舟车劳顿,凌恆一行人终於抵达了大宋的心臟——东京汴梁。 此时天色已黄昏,残阳如血,铺洒在这座当时世界上最宏伟的城市之上。 马车停在陈州门外,排队进城的队伍绵延数里。 燕七骑在马上,肩膀上的伤已经结痂。他瞪大了眼睛,看著眼前那高耸入云的城墙和护城河上如彩虹般横跨的虹桥。对於一个生在边地,长在乱世的少年来说,眼前的景象超出了他贫瘠的想像力。 “少爷,这就是汴京?”燕七喃喃自语,“这城墙,比河间府高了两倍不止。” 车帘掀开,凌恆走下马车,看著这座被后世无数文人魂牵梦绕的城市。 “八荒爭凑,万国咸通。集四海之珍奇,皆归市易。”这是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 凌恆轻声念著,眼中却並无多少惊艷,只有深沉的悲凉。 他看到的是繁华,更是繁华背后的虚火。 护城河上,几艘满载著巨大太湖石的官船正横衝直撞,逼得两旁的运粮民船纷纷避让,甚至有小船被挤翻,船夫在冰冷的河水中呼救,而官船上的监工却挥舞著鞭子,哈哈大笑。 那就是花石纲。 为了给皇帝修园子,南方的奇石日夜兼程运往汴京,耗尽民脂民膏,甚至阻断了漕运。 “少爷,那船上的人真横。”燕七握紧了刀柄。 “那是给官家运石头的,比运军粮的还金贵。”凌恆按住燕七的手,淡淡道,“別看。看了也別拔刀。在这里,你的刀不够快。” 他回头看了一眼北方。 把年幼的燕八和燕九留在河间府是对的。这里是销金窟,也是英雄冢。那两只雏鹰还没学会飞,若是一头撞进这汴京的富贵迷眼阵里,怕是会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进城。” …… 进了城,才算是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富贵迷人眼。 御街两侧,彩楼欢门高耸,店铺林立。潘楼街的香药铺,界身巷的金银铺,马行街的医铺……灯火如昼,人声鼎沸。 空气中瀰漫著煎茶的清香,烤肉的焦香,还有那一股子挥之不去的脂粉香。 “冰糖葫芦——”“羊肉酥饼——”“新出的官窑瓷器——” 叫卖声此起彼伏。身穿綾罗绸缎的士子,浓妆艷抹的歌妓,高鼻深目的胡商,在这里比肩接踵。 老黄赶著车,眼睛都看直了:“乖乖……这地界,地上铺的砖都比咱们家炕头平整。这得花多少钱啊?” 凌恆坐在车內,透过窗缝看著这一切。 这是宣和二年的汴京。拥有150万人口的超级大都市。它的繁华,建立在对全国的吸血之上。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凌恆冷笑一声。 他刚才分明看到,就在那灯火辉煌的樊楼脚下,几个衣衫襤褸的乞丐正缩在墙角,而在他们头顶,是权贵们挥金如土的欢笑声。 马车穿过繁华的內城,最终停在了一处占地极广,气势恢宏的府邸前。 两尊巨大的汉白玉石狮子镇守大门,门楣上悬掛著一块蓝底金字的匾额,上书三个大字——太师府。 这里,就是大宋权力的核心,蔡京的府邸。 此时,府门前车水马龙。来送礼的官员,豪商排成了长龙。各种奇珍异宝,金银玉器像不要钱一样往里搬。 “干什么的?有拜帖吗?” 凌恆刚走上台阶,就被一个穿著锦衣的门房拦住了。这门房鼻孔朝天,眼神比凌恆见过的知府还要傲慢。 宰相门前七品官,古人诚不欺我。 凌恆没有说话,只是示意老黄將那个装酒的紫檀木盒捧上来,然后从袖中取出了云娘给的那块象牙腰牌。 “河间凌恆,奉云大娘子之命,特来为太师贺寿。” 门房看到那块腰牌,原本傲慢的脸色瞬间一变,虽然没到卑躬屈膝的地步,但也收起了那副狗眼看人低的嘴脸。 “原来是云娘子的人。”门房接过腰牌看了看,又上下打量了凌恆一眼,“既是云娘子荐来的,那就不用排队了。不过太师正在见客,你且隨我去偏厅候著。” “有劳。”凌恆神色淡然,並不因为对方的態度而有所波动。 进了太师府,才知道什么叫庭院深深深几许。 亭台楼阁,假山流水,一步一景。这里的每一块砖、每一株草,都透著一股用金钱堆出来的精致。 凌恆被带到了一处名为听雨轩的偏厅。 这里已经坐了不少人。有身穿緋袍的官员,有大腹便便的富商,甚至还有几个穿著道袍的道士——谁让当今皇上崇道呢,连带著道士在蔡府也是座上宾。 凌恆找了个角落坐下。老黄和燕七只能留在门房处等候,这里不是下人能进的地方。 “听说了吗?这次金国派来的使臣,是个硬茬子。” 旁边,两个低级官员正在窃窃私语。 “可不是嘛。听说在鸿臚寺的宴席上,那个叫完顏什么的金人,竟然当眾索要歌姬,还……还打伤了陪酒的乐师。” “嘘!慎言!现在朝廷正要和金国结盟,太师说了,要以礼相待,切不可因小失大。” “唉,这哪里是结盟,分明是请了个祖宗回来……” 凌恆端著茶盏,轻轻撇著浮沫,耳朵却竖了起来。 金国使臣。 果然,他们已经到了。而且比歷史上记载的还要囂张。 就在这时,偏厅外突然传来一阵喧譁声。 “滚开!我们要见蔡太师!这就是你们宋人的待客之道吗?让我们等了足足半个时辰!” 紧接著,几个身穿皮袍,头戴毡帽,留著金钱鼠尾辫的彪形大汉大步闯了进来。 他们身上带著一股浓烈的膻腥味,腰间掛著弯刀,眼神凶戾。 偏厅內的宋朝官员和富商们嚇得纷纷避让,不少人甚至低下了头,不敢与之对视。 领头的一个金人,身材魁梧如熊,满脸横肉,手里还提著一只啃了一半的羊腿。 “谁是这里的管事?!”那金人用生硬的汉语吼道,“酒呢?女人呢?让我们在这里喝茶?这是人喝的东西吗?” 说著,他抓起旁边桌上的一盏热茶,猛地摔在地上。 “啪!” 瓷片四溅。滚烫的茶水溅在一个小官员的脸上,那官员却敢怒不敢言,只能唯唯诺诺地擦著脸。 全场死寂。 这里可是蔡太师府!是大宋最有权势的地方!这群蛮夷,竟然敢在这里撒野? 然而,更让凌恆感到悲哀的是,在场的几十个大宋精英,竟然无一人敢出声呵斥。 这就是恐金症。还没开打,骨头就已经软了。 那金人见无人敢应,气焰更加囂张。他环视四周,目光突然落在了角落里的凌恆身上。 因为全场只有凌恆一人,依旧端坐著,手里拿著茶盖,不紧不慢地刮著茶沫,仿佛眼前这头咆哮的野熊根本不存在。 “喂!那个小白脸!” 金人把手里的羊骨头隨手一扔,大步走到凌恆面前,居高临下地俯视著他,嘴角带著戏謔的狞笑,“宋人都跪了,你为什么不跪?” 一股浓烈的酒臭味扑面而来。 凌恆缓缓抬起头。 他的目光平静得像是一潭死水,没有恐惧,没有愤怒。 “这里是大宋的太师府,不是你完顏部的毡房。” 凌恆放下茶盏,声音不大,却在寂静的偏厅里清晰可闻。 “在大宋,只有跪天跪地跪君亲师的道理。至於跪畜生……” 凌恆站起身,虽然身形比那金人瘦弱许多,但那股气势却仿佛一座巍峨的高山,瞬间压了过去。 “抱歉,就算我想跪我的膝盖也不答应。”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那些宋朝官员一个个目瞪口呆,看著凌恆像是在看一个死人。这小子疯了吗?这可是金国使臣!惹恼了他们,破坏了结盟大计,蔡太师会扒了他的皮! 那金人愣了一下,似乎没听懂畜生二字,但看著凌恆那轻蔑的眼神,他也知道不是好话。 “找死!” 金人勃然大怒,蒲扇般的大手猛地挥出,带著呼呼的风声,直奔凌恆的面门而来。 这一巴掌若是打实了,凌恆这文弱书生的脖子非断不可! 周围人甚至有人惊呼出声,闭上了眼睛。 然而,预想中骨断筋折的声音並没有响起。 “砰!” 一声闷响。 只见那个金人的手腕,被一只修长却有力的手死死扣住了。 凌恆並没有动手。动手的是不知何时出现在凌恆身前的燕七。 太师府规矩森严,下人不得入內。但燕七不是走正门进来的。自从感觉到里面有杀气,他就翻墙溜进来了。 此时的燕七,像是一只炸了毛的野猫,单手扣住金人的手腕,另一只手虽然没有刀,却死死抵在金人的喉结上。 那是藏在袖子里的——凌恆给他的那根备用三棱刺。 “动一下,死。” 燕七的声音沙哑,带著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寒气。 那金人也是身经百战的勇士,但他此刻却感到一股彻骨的寒意。因为他从这少年的眼睛里看到了真正的杀意。 那不是嚇唬人,那是真的敢杀人,而且是不计后果的那种。 场面瞬间僵持。 就在这时,一个尖细却充满威严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 “啪、啪、啪。” 那是不紧不慢的鼓掌声。 “精彩。真是精彩。” “老夫这太师府,多少年没这么热闹过了。一个敢骂,一个敢杀。看来云娘说的没错,这河北来的酒,果然够烈。” 眾人回头,只见屏风被移开。 一个身穿紫袍、鬚髮皆白、虽然老迈却精神矍鑠的老者,在几个侍女的搀扶下缓步走出。他脸上带著和煦的笑容,但这笑容背后,却是权倾天下数十年的深不可测。 蔡京。 大宋的宰相,六贼之首,也是凌恆此行的目標。 “都退下吧。”蔡京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一样示意那些金人退后。 那金人虽然囂张,但看到蔡京,还是有所收敛,愤愤地甩开燕七的手,退到一旁,用女真语骂骂咧咧。 蔡京没有理会金人,而是走到凌恆面前,那双看似浑浊实则精明的老眼,上下打量著这个敢在太师府动武的年轻人。 “你就是那个写补天裂的凌恆?” 凌恆深吸一口气,示意燕七收起兵器,然后整理衣冠,行了一个晚辈礼。 “河间布衣凌恆,拜见太师。” 蔡京笑了,笑得意味深长。 “布衣?” “敢在金使面前骂畜生,敢在老夫面前亮兵器。你这布衣,怕是比铁甲还要硬啊。” “酒带来了吗?” 凌恆指了指桌上的紫檀木盒。 “带来了。” “好。”蔡京转身,向內堂走去,“带著你的酒,跟老夫进来。老夫倒要看看,你这补天的手艺,能不能补得上老夫这杯中之缺。” 凌恆直起身,看了一眼那个满眼怨毒的金人,然后大步跟上了蔡京的步伐。 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关闭。真正的博弈,开始了。 第十四章 与虎谋皮 太师府內书房。 这里的陈设极简,却极奢。案上摆的是御赐的端砚,墙上掛的是米芾的真跡,就连角落里燃著的,都是一两千金的龙脑香。 蔡京屏退了左右,只留下了那个紫檀木盒。 他坐在太师椅上,那双浑浊的老眼微眯,手里把玩著一串楠木佛珠,没有说话。这种无声的压迫感,足以让朝中三品大员冷汗直流。 凌恆站在堂下,神色平静,仿佛面对的不是权倾天下的奸相,而是一个普通的老人。 “倒酒。” 许久,蔡京才吐出两个字。 凌恆上前,打开木盒,取出瓷瓶。清冽的酒液注入碧玉杯中,瞬间,那股霸道的酒香散发而出。 蔡京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嘶……” 老人的眉头瞬间皱紧,隨即舒展。那股火线顺著喉咙烧进胃里,让他这具常年被酒色掏空,畏寒怕冷的身体,竟然泛起了一丝久违的暖意。 “好烈的酒。”蔡京放下杯子,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云娘说此酒名为烧刀子,確实贴切。喝了这酒,再喝御赐的流香酒,简直淡出个鸟味来。” “太师喜欢便好。”凌恆淡淡道,“此酒不仅能饮,更能暖身活血。若是送到北方苦寒之地,那一小瓶,便能换一匹上好的战马。” “战马?”蔡京的手指顿住了,他抬起眼皮,深深地看了凌恆一眼,“年轻人,你今日在偏厅闹那一出,不仅仅是为了显摆你的骨头硬吧?” “太师明鑑。” 凌恆直视蔡京,语出惊人:“草民是在救太师。” “救我?”蔡京笑了,笑声沙哑乾涩,透著一丝阴冷,“老夫身为太师,鲁国公,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大宋的天下都是老夫在替官家看著,何须你这黄口小儿来救?” “因为太师正坐在火山口上。” 凌恆上前一步,並没有被蔡京的气势嚇退,“如今朝廷与金国结盟,意图夹击辽国。这是童贯童大人的手笔,也是官家的心愿。太师虽然赞同,但心里……怕是没底吧?” 蔡京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审视。 这確实是蔡京的心病。他虽然奸,但不蠢。联金灭辽这种大事,一旦失败,或者引狼入室,总要有人背锅。童贯掌兵权,官家宠信,这锅最后很容易扣在他这个宰相头上。 “继续说。”蔡京重新转动起了佛珠。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解无聊,?0???????.??????超方便 】 “那金国使臣今日的做派,太师也看见了。贪婪、暴虐、不知礼义。”凌恆声音沉稳,“与这种虎狼结盟,无异於与虎谋皮。辽国若灭,宋金接壤,这群虎狼下一个要吃的,就是大宋这块肥肉。” “一旦边关有失,太师作为当朝宰相,这误国的罪名,您担得起吗?” 蔡京的眼神骤然变得锐利:“你想教老夫做事?” “草民不敢。草民只是想给太师献上一条退路。” “什么退路?” “以商制戎,藏兵於民。” 凌恆指了指桌上的酒,“这烧刀子,便是草民送给太师的利器。金人虽猛,但地处苦寒,极缺烈酒、茶叶、铁器。草民愿在河间府为太师经营这门生意。” “通过贸易,用烈酒换取金人的战马、皮毛、人参,为太师聚敛巨富。这笔钱,可充实內库,供官家修艮岳,太师自然圣眷不衰。” 这句话直接击中了蔡京的软肋。他之所以能屹立不倒,靠的就是能帮皇帝搞钱。 凌恆声音压低,“草民会在贸易中,安插眼线,绘製山川地图,探听金国虚实。所有的情报,只呈送太师一人。” “最重要的一点。”凌恆眼中寒芒一闪,“草民恳请太师,许我在河间府组建商队护勇。名义上是护送酒水,实则是为大宋,为太师在河北练一支精兵。” “若將来局势平稳,这支兵就是太师的私產,可保商路畅通;若將来金人南下……这支兵,就是太师力挽狂澜的底牌!” 书房內陷入寂静。 只有蜡烛燃烧发出的轻微爆裂声。 蔡京闭著眼睛,手指有节奏地敲击著桌面。他在权衡。 这个年轻人的胆子太大了,竟然想拥兵自重。但他的诱饵也太香了,巨额的財富,独家的情报,还有一支只听命於他蔡京的私兵。 这笔买卖,划算。 至於这小子会不会造反?蔡京並不担心。一个毫无根基的寒门书生,捏死他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只要他的家人,他的功名捏在手里,他就是一条好狗。 “你想要什么?”蔡京睁开眼,语气恢復了平静。 凌恆心中长舒一口气。赌贏了。 “草民要三样东西。” “讲。” “第一,这烧刀子的专卖权,除了给太师的五成利,剩下的五成,我要用来养兵。” 蔡京冷笑:“你倒是不客气,一开口就是五成。” “养兵费钱。若是兵不精,將来如何护得住太师的家业?” “准了。” “第二,草民恳请太师向官家求一份手諭,许我在河北路便宜行事,设贸易提举之职,不受地方州府节制。” 这就是要摆脱河间知府的管辖,获得独立行政权。 蔡京沉吟片刻:“官家的手諭没那么好拿。老夫可以给你一份太师府採办的关防,见官大一级。至於提举之职……等你真的考中了功名,老夫再运作。” “谢太师。”凌恆知道不能一口吃成胖子,有蔡府的关防,在河北路横著走也够了。 “第三呢?” 凌恆抬起头,目光坚定: “第三,草民想求太师,將那金国使臣完顏宗望,留给我来招待一晚。” 蔡京一愣:“你要干什么?杀了他?” “两国交兵,不斩来使。杀了他那是给大宋惹祸。”凌恆说道“草民只是想让他知道,这大宋的酒虽然好喝,但若是贪杯……是要付出代价的。” “而且,我要让他带著恐惧回到金国。只有让他们怕,他们才不敢轻举妄动。” 蔡京盯著凌恆看了许久,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 “哈哈哈哈!好!好一个带著恐惧回去!” “老夫这一生,见过无数狂生。有人狂在嘴上,有人狂在笔下。唯独你,狂在骨子里。” 蔡京从桌案下抽出一块纯金打造的令牌,扔给凌恆。 “拿去。从今天起,你就是我蔡京的人。在河北,除了谋反,天塌下来,老夫给你顶著。” “但是……”蔡京话锋一转,眼神变得阴冷,“若是让老夫知道你骗我,或者这生意赚不到钱……你会死得很难看。” 凌恆接住令牌,入手沉重。 这是他出卖灵魂换来的第一把保护伞。虽然脏,但能遮风挡雨。 “草民,定不辱命。” …… 半个时辰后,凌恆走出了太师府。 夜风冷冽,吹散了他一身大的龙脑香,却吹不散他心中的沉重。 “少爷?”燕七从阴影中牵马走来,看了一眼凌恆略显疲惫的脸色,“没动手?” “动了嘴皮子,比动刀还累。”凌恆摸了摸怀里的金牌,那是通往权力的钥匙,也是套在脖子上的狗链。 “走。” “去哪?” “去驛馆。”“那个叫完顏宗望的金狗,今晚肯定在闹事。既然太师把这个麻烦扔给了我,那我就去给他上一课。” 驛馆。 此时已是深夜,但金国使团居住的院落里却是灯火通明,喧闹声,摔打声,女子的哭喊声混成一片。 负责接待的鸿臚寺官员站在门口,急得团团转,却不敢进去。 “让开。” 一道冰冷的声音响起。 鸿臚寺官员回头,只见一个年轻书生带著一个佩刀少年大步走来。 “你……你是何人?这里是金使驻地,閒杂人等……” 凌恆直接亮出了蔡京给的金牌。 “太师府办差。” 官员嚇得一哆嗦,连忙让开道路。 凌恆一脚踹开院门。 院子里的景象令人髮指。几个金国护卫正在殴打驛卒,而正厅內,那个白天在太师府囂张跋扈的完顏宗望,正赤裸著上身,一只脚踩在桌子上,手里抓著一个瑟瑟发抖的歌姬,正强行灌酒。 听到门响,完顏宗望回头,看到是凌恆,醉醺醺的眼睛里露出一丝狞笑。 “哟?是你这个不知死活的小白脸?怎么?白天没打够,晚上送上门来找死?” 凌恆没有说话。他环视四周,看著满地的狼藉和受伤的宋人,眼底的杀意一点点凝聚。 “燕七。” “在。” “关门。” “是。” 厚重的院门被重重关上,隔绝了外界的视线。 凌恆解下身上的大氅,扔在一旁,从袖中缓缓抽出了那把精钢打造的袖弩,一边上弦,一边走向完顏宗望。 “我之前说过,在大宋,只有跪天跪地跪父母的道理。” 凌恆举起弩,对准了完顏宗望那张满是横肉的脸。 “今晚,我就教教你,什么叫客隨主便。” 完顏宗望看著那黑洞洞的弩口,酒意瞬间醒了一半。他感觉得到,这个书生不是在开玩笑。 “你想干什么?我是使臣!你敢杀我?!” “杀你?”凌恆冷笑一声,“不。杀你太便宜了。” “我要和你……赌一把。” 凌恆从怀里掏出一把三棱军刺,猛地插在桌子上,入木三分。 “赌你的命硬,还是我的刀快。” 第十五章 赌命 “赌命?” 完顏宗望听到这两个字,先是一愣,隨即爆发出一阵狂笑。那笑声震得屋顶的灰尘簌簌落下,面带著毫不掩饰的轻蔑。 “就凭你?” 他猛地推开怀里的歌姬,那女子尖叫著撞在墙角昏死过去。宗望赤著脚,踩在满地的碎瓷片上,一步步逼近凌恆。他身材极其魁梧,浑身散发著令人作呕的酒气和杀气。 “我是大金国的二皇子!我的卫队就在外面!只要我喊一声,你们两个就会被剁成肉泥!” 面对这扑面而来的压迫感,凌恆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你可以喊。” 凌恆举著那把精巧的袖弩,稳稳地对准宗望的左眼,“但在你的卫队衝进来之前,这根弩箭就会射穿你的眼球,搅烂你的脑浆。” “我的手很快。你要试试吗?” 宗望停下了脚步。 他看著那个黑洞洞的弩口,又看了看旁边那个虽然收了刀,但浑身紧绷隨时准备杀人的少年燕七。 他在草原上猎过无数头狼,他知道狼的眼神是什么样的。眼前这两个宋人,是狼。 “好。”宗望眯起眼睛,凶光毕露,“你想怎么赌?” 凌恆嘴角微扬,走到桌边,一脚踢开地上的杂物。 “既然是酒桌上的事,那就用酒来解决。” 他拿起那个瓷瓶,將里面剩下的半瓶烧刀子,全部倒进了一个碗里。 清冽的酒液倒下,浓烈的酒香瞬间充斥了整个房间,盖过了原本的血腥味。 “这酒,名为烧刀。顾名思义,入喉如吞刀,遇火则焚身。” 凌恆从怀里掏出一个火摺子,轻轻一吹。 “呼。” 明火亮起。 凌恆看著宗望,语气平淡:“我们大宋的规矩,客隨主便。但这酒太烈,我怕二皇子不敢喝。” “放屁!这世上就没有女真勇士不敢喝的酒!”宗望受到了羞辱,咆哮道。 “好。” 凌恆手腕一翻,那点燃的火摺子,竟直接扔进了那满碗的烈酒之中! “轰!” 海碗中腾起了一股幽蓝色的火焰。那火苗足有一尺高,诡异妖艷。 宗望瞳孔一缩。酒能点著?他从未见过如此纯净易燃的烈酒! 凌恆並没有停手。他伸出手,在宗望震惊的目光中,直接將那只燃烧著火焰的海碗端了起来! 滚烫的温度顺著瓷碗传到指尖,凌恆的眉头微微跳动了一下,但他稳住了。 “赌局很简单。” 凌恆端著那碗火酒,上前一步,逼视著宗望: “这碗酒,我喝一半,你喝一半。” “这火在烧,酒在滚。谁若是皱一下眉头,谁若是把碗扔了,或者……谁若是被这火烧烂了嘴不敢下咽。” “谁就输。” “输的人……”凌恆另一只手拔起桌上的三棱军刺,“自己在腿上面,戳个窟窿。” 疯子! 完顏宗望看著那跳动的蓝色火焰,头皮一阵发麻。这哪里是喝酒?这分明是吞火! 这宋人看著文弱,骨子里怎么比辽东的野人还要疯? “怎么?二皇子怕了?”凌恆端著碗,火焰映照著他苍白的脸,“若是怕了,就带著你的人,滚回白山黑水去。这大宋的花花世界,不是懦夫能染指的。” “懦夫?!” 这两个字彻底刺痛了宗望的神经。女真人最重勇武,若是今日退缩,传出去他完顏宗望还怎么统领三军? “喝就喝!老子怕你不成!” “你先喝!”宗望吼道。 凌恆没有任何犹豫,低下头,凑近那跳动的火焰。 这一刻,燕七的手猛地握紧了刀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凌恆当然不是真的要吞火。这是物理学,只要动作够快,在酒入口的瞬间闭气,隔绝氧气,口腔內的火焰就会熄灭。但即便如此,那滚烫的酒液和高温蒸汽,也足以烫伤口腔和食道。 这是一场真正的苦肉计。 凌恆深吸一口气,猛地仰头,一大口燃烧的酒液灌入喉咙! “咕咚!” 火焰在入口的瞬间熄灭,但那高达五十度的酒精,加上被加热后的高温,像是一条火龙,瞬间烧穿了凌恆的食道,直坠胃袋。 痛! 钻心的痛! 凌恆的脸瞬间涨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暴起,冷汗唰地一下就流了下来。但他死死咬著牙,硬是没有咳嗽一声,更没有把酒吐出来。 他强忍著剧痛,將剩下半碗还在燃烧的酒,重重地顿在桌上。 “该……你了。” 凌恆的声音沙哑,像是喉咙里含著炭火。 宗望看呆了。 他看著凌恆那双虽然痛苦却依旧明亮的眼睛,心中第一次產生了一种敬畏的情绪。 这个宋人,是个狠角色。 “好!是个汉子!” 宗望也被激起了凶性。他端起碗,学著凌恆的样子,张开大口,將剩下的残酒一饮而尽! “咕咚!” “吼——!!!” 酒液入喉,宗望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他可不懂什么物理闭气技巧,那火焰是真的烧到了他的鬍鬚和嘴唇。 剧烈的灼烧感让他猛地把碗摔碎在地,双手捂著喉咙,连连后退,整张脸憋成了猪肝色,眼泪鼻涕一起流了下来。 “咳咳咳!水!水!” 宗望拼命地咳嗽,感觉肚子里像是吞了一块烧红的烙铁。 但他终究是身体强悍的女真人,硬是挺过来了,没有当场倒下。 片刻后,两人隔著桌子对视。 一个脸色苍白,嘴角带著燎泡。一个满脸通红,鬍子烧焦了一半。 “痛快……”宗望大口喘著粗气,擦了一把嘴角的酒渍,眼中的杀气消退了不少,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对强者的认同。 “你贏了。”宗望指了指凌恆,“你没咳嗽。我咳了。” 说著,他抓起桌上的三棱军刺,就要往自己大腿上扎。这蛮子虽然混蛋,但赌品竟然出奇的好。 “慢著。” 凌恆伸出手,按住了宗望的手腕。 “这刀,先记著。”凌恆忍著喉咙的剧痛,声音嘶哑,“我不要你的血。我要和你做一笔买卖。” “买卖?”宗望一愣,“什么买卖?” “刚才那酒,你也喝了。够烈吗?” “烈!真他娘的烈!比我们那边的马奶酒强百倍!这是英雄喝的酒!”宗望看著地上的碎瓷片,竟然有些意犹未尽。 “这酒,我有。要多少有多少。” 凌恆坐下来,示意燕七倒了两杯凉茶,推给宗望一杯。 “我知道你们金国现在缺什么。”凌恆缓缓道,“你们在打辽国。辽国虽然烂,但毕竟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你们缺铁,缺粮,缺盐,更缺这种能在冰天雪地里帮士兵御寒的烈酒。” 宗望眼神一凝。这些军事上的问题这宋人怎么说得头头是道? “你想怎么样?” “我想把这烧刀子卖给你们。”凌恆直截了当,“但我不要金银。” “那你要什么?” “我要战马。”凌恆竖起一根手指,“十斤酒,换一匹上好的辽东战马。只能是公马,不能阉割。” “十斤换一匹马?你疯了?!”宗望跳了起来,“在你们大宋,一匹战马至少值五十贯!你这酒是金子做的?” “在这个驛馆里,它不值。但在幽州的雪地里,当你手下的勇士快要冻僵连刀都握不住的时候,这一口酒,就值一条命。” 凌恆盯著宗望的眼睛:“二皇子是带兵的人,应该知道,这笔帐怎么算。” 宗望沉默了。 他想起了去年冬天的战役,因为严寒,他的部下冻死冻伤无数,战斗力大减。如果有这种烈酒…… “而且,”凌恆压低声音,“这笔生意,是蔡太师默许的。只要你点头,商路畅通无阻。甚至……我还可以送你一些大宋的特產,比如茶叶,比如丝绸。” 宗望重新坐了下来,目光闪烁。 他不仅是个將军,也是个有野心的皇子。如果能掌握这条商路,不仅能提升军队战力,还能积累巨额財富,为自己在父亲完顏阿骨打面前爭夺储位增加筹码。 “好。”宗望猛地一拍桌子,“但这价格太黑了。二十斤换一匹!” “成交。”凌恆答应得毫不犹豫。 本来他的心理价位就是五十斤换一匹。十斤只是漫天要价。 “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凌恆说道。 “说。” “今日之事,若是传出去……” “放心。”宗望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我完顏宗望敬重汉子。今晚只有喝酒的朋友,没有动刀的仇人。” 他看了一眼凌恆那只还放在桌上的袖弩。 “你那玩意儿,不错。若是战场上遇见,我必杀你。” “彼此彼此。”凌恆收起袖弩,站起身。 此时,他的喉咙已经肿痛难忍,但他必须保持挺拔的姿態走出这个门。 “酒,明日会有人送来。第一批战马,我要在下个月的河间府见到。” “一言为定!” …… 走出驛馆。 寒风一吹,凌恆身子一晃,差点摔倒。一直紧绷的神经终於鬆懈下来,剧痛感如潮水般袭来。 “少爷!”燕七连忙扶住他。 “没事……死不了。”凌恆捂著喉咙,艰难地挤出一丝笑容,“这步棋,走通了。” 他不仅驯服了一头野兽,还打通了一条通往金国的商路。 更重要的是,他刚才在宗望的眼中看到了贪婪。只要有贪婪,金国的高层就不再是铁板一块。 “回去……”凌恆指了指嘴,“……疼死老子了。” 燕七看著少爷那狼狈却又得意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崇拜。 这就是少爷说的赌命,杀人真的不用刀。 …… 太师府,书房。 蔡京听著心腹的匯报,手中的佛珠转动得越来越快。 “你是说,他不仅没死,还跟完顏宗望喝了顿酒?把生意做成了?” “是。而且完顏宗望亲自送他出的门,还称他为……安达。” “嘶……” 蔡京倒吸一口凉气。这个结果,连他这个老狐狸都没想到。 那个完顏宗望可是出了名的暴脾气,连鸿臚寺卿都挨过他的打。凌恆到底用了什么妖法? “此子……”蔡京眯起眼睛,看著桌上那剩下的烧刀子,“妖孽啊。” “太师,那还要不要派人盯著他?”心腹问。 “不用盯了。”蔡京摆了摆手,“给他发关防。让他回河北。这把刀既然开刃了,就让他去边境饮血吧。” “老夫倒要看看,他能在河北折腾出多大的浪花。” …… 三日后。 凌恆带著蔡府的关防文书,以及完顏宗望赠送的一把金背大砍刀,离开了汴京。 来时,他是前途未卜的寒门书生。去时,他是身兼太师府採办和金国皇子安达双重身份的河北巨头。 虽然喉咙还没好利索,说话像鸭子叫,但凌恆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好。 因为接下来的路,他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去走了。 “回河间。” 凌恆坐在马车里,看著北方。 第十六章 西军泼韩五 汴京城外,陈桥驛。 此处是北上的必经之路,也是往来公文传递、军伍调动的咽喉之地。 因著南方局势不稳,朝廷已下令调西军精锐南下平叛。虽然大军未至,但这几日官道上已多了不少身穿皮甲,操著西北口音的军汉。 天寒地冻,驛站旁的几家酒肆生意火爆。 “少爷,前头路被堵了。” 老黄勒住马韁,回头对著车厢说道,“好像是一群当兵的在闹事,把路给截了。” 车厢內,凌恆放下手中的朝堂人物谱。 “去看看。” 他现在归心似箭,不想在路上耽搁。 下了马车,寒风和喧囂声扑面而来。前方一家名叫杏花村的酒肆外,围了一圈看热闹的百姓和脚夫。 人群中间,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正赤裸著上身,露出满背纵横交错的刀疤,手里提著一条板凳,独自一人对著七八个手持杀威棒的宪兵。 这汉子约莫三十岁,长著一张方脸,满脸络腮鬍子,眼如铜铃,虽然满身酒气,但那股子从尸山血海里滚出来的煞气,逼得那几个宪兵竟不敢上前。 “直娘贼!老子在西夏人堆里杀个七进七出的时候,你们这群软脚虾还在娘胎里吃奶!” 那汉子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骂声如雷,“这酒钱老子又不是不给!等老子打了胜仗,发了赏钱自然会还!为了区区几角酒钱,就要把老子抓去军法处打板子?我呸!” “韩五!你少在那里耍横!” 领头的宪兵队正黑著脸喝道,“你嗜酒烂赌,欠了酒家三贯钱,还打伤了催债的伙计。按照军律,当杖责四十,革去队正之职!” “革职?哈哈哈哈!” 那被唤作韩五的汉子仰天狂笑,笑声中透露著无尽的悲凉,“革了好!这鸟官老子早就不想当了!斩將夺旗的是老子,升官发財的是那群在后面喝茶的太监!这破世道,不干也罢!” 说著,他猛地挥起板凳,主动发起了衝锋。 “来!今日谁想要老子的命,先问问老子手里的傢伙答不答应!” “动手!死活不论!”宪兵队正大怒。 眼看一场血战一触即发。 站在人群后的凌恆,目光死死锁定在那个汉子身上。 韩五,西军,嗜酒烂赌,一身伤疤。还有那股子即便面对军法也敢炸刺的泼皮劲。 凌恆的脑海中,迅速闪过一个名字,一个足以让任何穿越者热血沸腾的名字。 韩世忠。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解无聊,????????????.??????超靠谱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字良臣,延安府人。出身微寒,行伍起家。因在军中排行第五,且性情泼辣无赖,人送外號泼韩五。 这可是未来的中兴四將之一,黄天盪大破金兀朮的绝世猛將! 在原本的歷史轨跡中,此时的他还只是西军中一个鬱郁不得志的底层军官,因为出身低微,立功无数却屡被打压。 凌恆深吸一口气,按住了想要拔刀护主的燕七。 “这人,我要了。” “住手!” 一声清朗的声音,穿透了嘈杂的骂战。 宪兵们下意识地回头,只见一个气度不凡的年轻书生,带著一个杀气腾腾的佩刀少年,大步走入圈內。 “你是何人?军务纠纷,閒人迴避!”宪兵队正警惕地看著凌恆。 凌恆没有废话,直接从怀中掏出了那块蔡京给的纯金腰牌。 “太师府办差。” 凌恆的声音不大,却如惊雷落地。 那队正看到金牌上的蔡字,嚇得手一哆嗦,杀威棒差点掉在地上。在汴京地界,蔡太师就是天。 “原来是太师府的贵人!”队正连忙换上一副諂媚的笑脸,躬身行礼,“不知贵人有何吩咐?” 凌恆收起腰牌,指了指那个还在喘著粗气的韩世忠。 “太师府有一批送往北地的重要货物,急需精锐护送。我看这汉子身手不错,想他一用。” “这…”队正面露难色,“贵人,这韩泼五是个刺头,而且是军籍” “欠多少钱?”凌恆打断了他。 “连本带利,还有打坏的东西,一共五贯。” 凌恆给身后的老黄使了个眼色。老黄立刻掏出一锭十两的银子,扔给那队正。 “剩下的,算是给各位兄弟的茶钱。” 队正接过银子,眼睛都直了。这哪里是茶钱,这是发了笔横財啊! “贵人大气!”队正立刻把军律拋到了九霄云外,“既然贵人看得起这泼皮,那是他的造化!韩五,还不快滚过来谢恩!” 韩世忠站在原地,板凳还举在半空,一脸懵。 他看著那个替他还钱的年轻书生,眉头皱了皱。他不傻,这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 “你是谁?为什么要帮我?”韩世忠瓮声瓮气地问道,语气里並没有多少感激,反而带著几分警惕。 凌恆笑了。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酒,还有钱” 凌恆走到韩世忠面前,无视他身上那股浓烈的汗臭味,取出一个沉甸甸的酒壶,这是离京前,他特意为了路上御寒准备的行军壶,里面装满烧刀子。 拔开壶塞,酒香四溢。 韩世忠的鼻子猛地抽动了两下,喉结剧烈滚动。对於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这种高纯度烈酒的诱惑,比美色更致命。 “想喝吗?”凌恆晃了晃酒杯。 “想。”韩世忠很诚实。 “跟我走。这酒,管够。” 韩世忠盯著那杯酒,又看了看凌恆,突然把手里的板凳一扔,咧开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直娘贼!只要有酒有钱,这条命卖给你又何妨?反正留在军里也是受那群鸟人的气!” 他一把夺过酒杯,一饮而尽。 “好酒!真他娘的烈!”韩世忠大吼一声,脸瞬间涨红,眼中精光四射,“痛快!” …… 一刻钟后。 马车重新上路。 只是这一次,车队里多了一个骑著高头大马的魁梧汉子。 韩世忠虽然答应跟凌恆走,但他毕竟身有军籍。 不过在如今大宋这个腐败到骨子里的朝代,这根本不是问题。凌恆拿著太师府的关防,直接去了一趟附近的军营,找那位负责调兵的统制官喝了杯茶。 有了蔡太师的名头,再加上五十两银子的贿赂,那位统制官二话不说,直接大笔一挥,將韩世忠的名字从南下平叛的名单里划掉,改成了借调太师府护送军需。 一张轻飘飘的纸,就改变了一代名將的命运。 “少爷,这汉子看著是个浑人,真的能用?” 马车內,青衣有些害怕地听著外面韩世忠那破锣般的嗓门,他正在教燕七怎么省力地骑马。 凌恆靠在软垫上。 “浑人好啊。” “浑人只要认准了理,比那些聪明人更靠得住。而且”凌恆透过窗缝,看著那个在马背上肆意狂笑的身影,“他是一把绝世好刀。只不过以前的主人只会拿他砍柴,而我会让他去砍头。” 有了韩世忠做教官,再加上燕七这批死士苗子,还有即將到手的金国战马。 他在河间府的私兵雏形,终於成了。 “韩良臣。”凌恆突然对外喊了一声。 “东家,啥事?”韩世忠策马靠近,手里还拿著个酒葫芦。 “別叫东家,叫公子。”“我看你那一身伤,都是外家功夫。懂兵法吗?” “兵法?”韩世忠嗤笑一声,灌了口酒,“那玩意儿都是纸上谈兵。老子的兵法只有不怕死,跟老子冲!” 凌恆点了点头。现在的韩世忠,还处於勇將阶段,距离那个指挥黄天盪水战的帅才还需要打磨。 “从今天起,除了护卫,你还要帮我练兵。” “练什么兵?就这毛还没长齐的小子?”韩世忠看了一眼燕七,有些不屑。 “练一种能灭辽人,杀金人,哪怕天塌下来也能顶住的兵。” 凌恆的声音带著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韩世忠脸上的嬉笑之色收敛了几分。他是个识货的人,这一路走来,他能感觉到这个年轻书生身上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 有一种比他在西军大帅种师道身上看到的还要深沉的野心。 “只要酒管够,钱给足。”韩世忠拍了拍腰间的长刀,“公子指哪,老韩我就砍哪。哪怕是那汴京城里的” 他指了指天,没敢说下去,但意思不言而喻。 凌恆笑了。 “放心。酒有的是,仗,以后更是打不完。” 车轮滚滚,向北而去。 凌恆闭上眼睛,在心中的名单上,把武將那一栏原本空缺的位置,重重地填上了韩世忠三个字。 接下来,就是回河间府。 那里,才是他一飞冲天的地方。 第十七章 烂摊子与兵油子 腊月二十三,小年。 当凌恆的马车再次驶入河间府的地界时,迎接他的是一股萧瑟与混乱。 官道两侧,流民比他离开时多了整整一倍。 “施捨点吧,孩子快饿死了。”枯瘦如柴的手伸向马车,却被负责开路的老黄挥鞭驱赶。这不是残忍,而是生存法则。一旦停车,这几百个流民能把马车拆了生吞活剥。 韩世忠骑在马上,手里提著酒壶,眼神冷漠地看著这一幕。这种景象他在西北见得多了,心早就硬成了石头。 “公子,这就是你要救的大宋?”韩世忠灌了一口酒,“烂透了。我看这河间府,离炸锅也不远了。” 凌恆坐在车內,脸色苍白。 这一路走来,並不轻鬆。虽然没有再遇到王安那种截杀,但北方的严寒和路途的顛簸,让他这个现代人的身体吃尽了苦头。他发著低烧,喉咙的烫伤还没好全,每吞咽一次唾沫都像是在吞刀片。 “只要还没炸,就能补。”凌恆沙哑地回了一句。 回到甜水巷的小院。 原本以为会看到燕八和燕九迎出来的场景,並没有发生。 院门虚掩著,门板上有一个清晰的脚印。 凌恆心中一沉。 “燕七!” 不用吩咐,燕七已经像一阵风一样冲了进去。韩世忠则慢悠悠地拔出腰刀,一副看戏的表情跟在后面。 院子里一片狼藉。晾晒的咸菜缸被砸碎了,地上还有几滩乾涸的血跡。 正屋的门开著,燕八躺在草蓆上,左腿呈现出一个诡异的扭曲角度,显然是断了。燕九正跪在旁边给他换药,那药渣黑乎乎的,一看就是最廉价的草药。 两个孩子瘦脱了相,脸上全是青紫。 看到凌恆进来,燕九愣了一下,隨即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扑过来抱住凌恆的大腿。 “少爷!您终於回来了!呜呜呜……” 凌恆看著这一幕,眼底的寒意瞬间凝结。 他走之前,留了足够的钱,还有太白楼的腰牌。按理说,在这河间府没人敢动他们。 “谁干的?”凌恆的声音很轻,却让人不寒而慄。 燕九抽噎著:“是,是城里的没毛大虫牛二。他是这一片的泼皮头子。前几天他来收平安钱,我们不给,他就打。我们亮了太白楼的腰牌,他,他说太白楼管天管地,管不到这贫民窟的烂泥坑” “我们去找过云娘子。”燕九低下头,有些羞愧,“可是太白楼的伙计说,云大娘子去大名府查帐了,不在城里。那些伙计看我们穿得破,根本不让我们进门。” 凌恆深吸一口气。 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巴掌。 他以为自己有了蔡京的牌子,有了云娘的交情,就可以高枕无忧。但他忘了,权力的传导是有损耗的。在知府衙门那种高层,他的面子值钱。但在这种阴暗的贫民窟,在那些亡命徒眼里,县官不如现管。 “少爷,我去杀了那牛二。”燕七拔出三棱军刺,眼中杀气腾腾。 “慢著。” 一直在旁边冷眼旁观的韩世忠突然开口了。他走上前,用刀鞘挑起燕八断了的腿看了看。 “下手挺狠,骨头断了。不过这小子硬气,没废。”韩世忠瞥了一眼凌恆,“公子,你要是现在让燕七去杀人,那是泄愤。这河间府的泼皮成千上万,杀了一个牛二,还有马二、杨二。你杀得过来吗?” 凌恆转头看向韩世忠:“那依良臣之见?” “打仗讲究个势。”韩世忠嘿嘿一笑,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公子如今是太师府的採办,手里攥著金人的马,兜里揣著大把的钱。为什么要跟几个泼皮玩命?” “您不是要练兵吗?这现成的靶子不就送上门了吗?” 凌恆眼神一亮。 他明白了韩世忠的意思。 “老黄。”凌恆掏出那块蔡京的金牌,“去知府衙门。告诉知府,我要在城外凌家庄旧址,设立太师府北方马政司,需招募乡勇三百,护卫商路。请他批文,並调拨五十副皮甲,弓弩。” “另外,放出风去。”凌恆看著满院的狼藉,“就说我在招兵。管饭,管饱,每月一贯钱。” “招谁?” “招流民。招那些快饿死,敢玩命的流民。” 三天后。 凌家庄旧址已被凌恆花钱买了回来,並扩建。 这里聚集了黑压压的一千多號流民。寒风中,他们衣衫襤褸,眼神饥渴地盯著前方那几口冒著热气的大锅。锅里煮著稠粥,插著筷子不倒。 凌恆站在高台上,他看了一眼旁边的韩世忠:“一千多人,我只要精锐。剩下的,发两顿乾粮遣散。这事交给你。” 韩世忠拎著酒壶,看著下面那群像饿鬼一样的人。 “公子,你心太软。这些流民身体都垮了,能挑出一百个能用的就算不错了。” 韩世忠跳下高台,走到人群前。他没有废话,直接拔刀吼道。 “想吃这碗饭的,听好了!” 韩世忠的大嗓门如铜钟般炸响,“老子不看能不能跑,也不看能不能跳。老子只看一样东西,那就是胆!” 他指了指远处的一个笼子。笼子里关著饿了两天的野狗,那是他专门让人抓来的。 “想入伙的,两人一组,空手进去。打死狗的,留下吃肉。被狗咬死的,老子管埋!” 全场譁然。 流民们面面相覷,很多人眼中的渴望变成了恐惧。 凌恆站在台上,眉头紧锁。这太残忍了。这完全违背了他现代人的道德底线。 “良臣,这是否太过了?”凌恆低声道。 韩世忠回头,冷冷地看了凌恆一眼。这一刻,他不是那个嬉皮笑脸的酒鬼,而是那个杀人如麻的西军悍將。 “公子,你要对付的是女真人和辽人。女真人的铁浮屠,比这野狗凶残百倍!若是连几条狗都不敢杀,上了战场就是给金人送菜!你花钱养他们,不是养大爷,是养死士!” “慈不掌兵。公子若是看不下去,就回屋读书去。这染血的活,交给我。” 凌恆沉默了。 他看著那些流民,又想起了歷史上靖康之耻中被屠杀的千万汉人。 韩世忠是对的。在这个比地狱还残酷的时代,仁慈就是最大的罪恶。 “开始吧。”凌恆转过身,不再看那一幕。 那天下午,凌家庄的校场上惨叫声此起彼伏。 凌恆坐在屋內,听著外面的动静,手里的书一页都没翻过去。 直到黄昏时分,韩世忠满身是血地走了进来。 “挑出来了。”韩世忠擦了擦脸,“一百二十八个。虽然身体底子差了点,但见了血,眼里的光变了。养上一个月,能用。” “死了几个?”凌恆问。 “五个。”韩世忠轻描淡写,“伤的给治,死的给安家费。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了。” 凌恆点了点头,强压下心中的不適。 “好。这一百二十八人,编背嵬队。你任都头。燕七任副都头。” “接下来,就是让他们见真正的血。” 凌恆站起身,走到地图前,手指指向了河间府城南的一片区域,那里是没毛大虫牛二的盘踞地,也是一片藏污纳垢的贫民窟。 “三天后。带著这帮新兵,去剿了牛二。” “记住,这不是打架斗殴。”凌恆的眼神变得冷酷,“这是剿匪。太师府办事,閒杂人等退避。我要牛二的人头,掛在城门楼上。” 韩世忠咧嘴一笑,笑容狰狞又快意。 “得令!公子,你就瞧好吧。这帮见了血的新兵蛋子,正愁没处撒气呢!” 然而,事情並没有凌恆想的那么顺利。 就在剿匪的前一天晚上。 第一批从金国运来的战马到了。 一共五十匹。 负责押送的,不是普通的马贩子,而是八个身穿皮袍的女真人。 他们赶著马进入凌家庄时,那股囂张的气焰,让刚刚组建的背嵬队都感到了一股压迫感。 “哪个是凌恆?”领头的金人看著迎出来的凌恆,用生硬的汉话说道,“二皇子让我带话。马送到了。但酒,要加倍。” 凌恆看著那些马。 马確实是辽东战马,骨架大,耐力好。但是。 韩世忠走过去,掰开一匹马的嘴看了看,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公子,被坑了。”韩世忠低声道,“全是老马。齿口都磨平了。虽然也能骑,但这价格,咱们亏大发了。” 完顏宗望果然不是善茬。这是在试探他的底线,也是在给他下马威。 如果这次忍了,以后送来的恐怕就是瘸马、病马。 “加倍?”凌恆看著那个金人,脸上浮现出一丝和煦的笑容,“好说。” “不过,按照规矩,验货之后才能结帐。” 凌恆指了指校场,“这些马,看著有些疲了。不如让我的兄弟们骑一骑,溜一溜。若是跑得起来,酒立马奉上。” 那金人一脸不屑:“一群宋猪,也会骑马?隨便!” 凌恆转头看向韩世忠。 “良臣,带几个兄弟,上去试试。让金国的朋友看看,咱们宋人,会不会骑马。” 韩世忠心领神会。他把手指关节捏得咔咔作响,翻身上了一匹最烈的黑马。 “驾!” 韩世忠一声暴喝,战马嘶鸣。 这一夜,凌家庄的校场上,註定不会平静。 凌恆站在寒风中,看著韩世忠在马背上狂奔的身影,心中清楚: 真正的较量,才刚刚开始。內有泼皮恶霸,外有金人敲诈,还要面对这群刚刚放下锄头拿起刀的新兵。 这国士之路,每一步都得踩著刀尖走。 第十八章 祭旗 寒风凛冽,校场上的气氛却热得发烫。 黑色的辽东战马因为受惊,前蹄高高扬起,发出一声暴烈的嘶鸣。 马背上的韩世忠一声暴喝,双腿如铁钳般死死夹住马腹,一手勒紧韁绳,一手猛地在那马脖子上一拍。那匹原本还想撩蹶子的烈马,竟被他这一股子蛮力硬生生压服,鼻孔里喷著白气,不安地打著响鼻,却再也不敢乱动。 韩世忠翻身下马,动作利落,但这匹马却已经累得口吐白沫,浑身哆嗦。 “公子,马是好种,就是老了点,气力不长。”韩世忠把韁绳扔给一旁的新兵,看向那个金国使者,“若是再跑两圈,怕是要废了。” 那个领头的金人脸色有些难看。他本想用劣马给宋人一个下马威,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像个酒鬼的宋人,骑术竟如此精湛,一眼就看穿了马的虚实。 凌恆站在一旁,拢著袖子,淡淡一笑。 “二皇子送来的这份礼,有些厚重啊。”凌恆特意在厚重二字上加了重音,“不过,既是安达送的,我凌恆照单全收。” 他挥了挥手,老黄立刻让人抬上来几坛酒。 “这是定金。剩下的尾款,等下次送来小马驹的时候,一併结清。” 那金人看著酒罈,又看了看满脸杀气的韩世忠,知道今天討不到便宜,冷哼一声:“下次?下次的价格,可就不是这个数了。” “那是自然。只要马好,酒管够。” 打发走了金人,凌恆脸上的笑容消失。 他走到那匹还在喘粗气的战马前,伸手摸了摸马鬃。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1???.???】 “这马虽然老,但还能冲一次阵。”凌恆转头看向韩世忠,“良臣,这几天让兄弟们轮流上马,找找感觉。不过在那之前” 凌恆的目光投向了城南的方向,“得先让他们把胆子练出来。” “三天后的剿匪,准备得怎么样了?” 韩世忠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却透著森森寒意:“放心。刀磨快了,人也饿急了。这帮新兵蛋子见了马都腿软,必须先让他们见见血。杀几个人,胆子就肥了。” 三天后,腊月二十六。 河间府南城的猪笼寨。 这里是城里最骯脏的贫民窟,也是没毛大虫牛二的老巢。 寒风呼啸,卷著烂菜叶和煤灰在空中打转。 一百二十八名身穿破旧皮袄的新兵,稀稀拉拉地堵住了寨子的前后出口。他们手里拿著五花八门的兵器——有的拿著刚发的朴刀,有的拿著削尖的木棍。 他们大多是流民出身,虽然那日在校场上杀了野狗,但此刻面对真正的人,不少人的腿肚子还在转筋。 凌恆坐在一辆没有任何標识的马车里,停在巷口。 他掀开窗帘一角,看著这群乌合之眾,眉头紧锁。 “这就是你练了三天的兵?” 韩世忠骑在那匹老黑马上,手里提著金背大砍刀,嘴里嚼著一根乾草,一脸的无所谓。 “公子,三天能让他们分清左右手就不错了。想要变成狼,得先让他们闻闻血腥味。今天是第一课,也是筛子。筛掉那些光吃饭不干活的软蛋。” 说完,韩世忠猛地一夹马腹,策马衝到队伍最前方。 “都他娘的给老子站直了!” 韩世忠一声暴喝,如平地惊雷,嚇得几个新兵差点把刀扔了。 “里面那帮人,抢了你们的口粮,打了你们的兄弟,还在城里收你们的买路钱!今天,公子给你们撑腰,剿了这窝土匪!杀一个,赏一贯钱!若是谁敢后退” 韩世忠狞笑一声,手中大刀猛地挥过,將路边的一根碗口粗的枯树直接斩断。 “老子的刀可不认人!” “燕七!带一队,衝进去!” 燕七一身黑衣,左手缠著布条,右手反握三棱军刺,像头沉默的孤狼,第一个衝进了巷子。 “杀!” 身后,几十个被一贯钱刺激红了眼的新兵,怪叫著跟了进去。 然而,战斗並没有像凌恆预想的那样势如破竹。 牛二既然能在这里称霸多年,手底下自然也有一帮亡命徒。巷子狭窄,地形复杂,燕七刚衝进去,两边的棚屋顶上就泼下来几盆滚烫的热水和金汁。 “啊!” 几个冲在前面的新兵被淋了个正著,捂著脸惨叫著倒在地上打滚。 紧接著,十几把柴刀和铁棍从暗处伸出来,毫无章法地乱砍。 鲜血瞬间染红了积雪。 那些刚才还喊打喊杀的新兵,见到同伴的肠子流出来,瞬间崩溃了。 “死人了!真的死人了!”“我不干了!我要回家!” 前排的人想往后退,后排的人想往前挤,一百多人瞬间乱成了一锅粥,被牛二带著二十几个泼皮反而杀得节节败退。 凌恆在车上看著这一幕,脸色铁青,指甲深深地掐进了肉里。 这就是真实的战场吗?没有运筹帷幄,没有谈笑间檣櫓灰飞烟灭。只有混乱,恐惧,屎尿齐流的丑陋。 “哈哈哈哈!哪来的雏儿?这点本事也敢来剿你牛爷爷?” 一个满脸横肉,胸口纹著一只老虎的壮汉,提著一把杀猪刀,踩在一个新兵的脑袋上,猖狂大笑,“兄弟们!给我杀!把这帮穷鬼剁了餵狗!” 那个被踩著的新兵,正是前两天杀野狗最狠的一个,此刻却嚇得尿了裤子,只会哭喊求饶。 眼看士气就要崩盘。 “直娘贼!一群废物!” 一直冷眼旁观的韩世忠终於动了。 他没有骑马衝进去,而是翻身下马,將手里的大刀往地上一拖,像是一辆重型战车般撞进了乱军之中。 “滚开!” 韩世忠隨手抓起一个挡路的新兵,像扔小鸡一样扔到身后,然后迎面撞上了一个挥舞铁棍的泼皮。 “鐺!” 一声巨响。 那泼皮的铁棍砸在韩世忠的肩膀上,韩世忠却连晃都没晃一下。下一秒,一道悽厉的刀光闪过。 “噗!” 那泼皮连惨叫都没发出来,半个脑袋就被韩世忠这势大力沉的一刀削飞了! 红白之物喷溅而出,洒了周围几个新兵一脸。 “呕——” 有人当场吐了出来。 韩世忠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宛如杀神降世,一步一杀。他的刀法没有任何花哨,就是劈砍撩。每一刀下去,必有一人倒下,非死即残。 “看著!”韩世忠大吼,“杀人要这样杀!不想死的,就给老子把刀举起来!” 与此同时,燕七也从侧面的屋顶上跳了下来,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直接扑向了人群后的牛二。 牛二正得意呢,突然感觉后颈一凉。 他下意识地一缩脖子,燕七的军刺擦著他的头皮划过,削掉了他的一只耳朵。 “啊!!”牛二捂著流血的耳朵惨叫。 燕七一击不中,又衝上去像个疯子一样,撞进牛二怀里,手中的军刺对著牛二的小腹疯狂捅刺。 一下,两下,三下。 牛二那种街头斗殴的把式,在真正的杀人技面前,显得如此笨拙。他手里的杀猪刀还没举起来,肠子就已经被燕七捅烂了。 “噹啷。” 杀猪刀落地。牛二捂著肚子,不可置信地看著这个还没他肩膀高的小鬼,缓缓跪倒在血泊中。 “头领死了!头领死了!” 剩下的泼皮见状,瞬间没了斗志,扔下兵器四散奔逃。 “一个不留!”韩世忠一脚踢翻一个想逃的泼皮,回头衝著那些还在发愣的新兵怒吼,“看什么看!痛打落水狗都不会吗?给老子追!谁手里要是没沾血,今晚没饭吃!” 在韩世忠的逼迫和求生欲的驱使下,这群新兵终於克服了恐惧,嚎叫著衝上去,將被围住的泼皮乱刀砍死。 …… 半个时辰后。 战斗结束了。 猪笼寨的空地上,跪著十几个投降的泼皮。地上横七竖八地躺著二十几具尸体,有泼皮的,也有新兵的。 空气中瀰漫著浓烈的血腥味和屎尿味。 一百多个新兵,此时站著的只有八十几个。剩下的人,要么死了,要么伤了,要么正蹲在墙角狂吐不止。 凌恆走下马车,踩著粘稠的血泥,一步步走进场中。 他的胃里也在翻江倒海,但他强忍著。作为这支队伍的主心骨,他不能吐,更不能露怯。 韩世忠坐在一块磨盘上,正在擦刀上的血。看到凌恆过来,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沾血的牙齿。 “公子,结束了。死了七个,伤了二十个。这战损,嘖嘖,丟人。” 凌恆没有说话。他走到那个被燕七捅成了马蜂窝,却还剩一口气的牛二面前。 牛二此时已经说不出话了,只是用惊恐的眼神看著凌恆,嘴里涌著血沫。 “记得燕八吗?”凌恆轻声问道,“那个被你打断了腿的孩子。” 牛二的瞳孔缩了缩。 凌恆转过身,看向那群惊魂未定的新兵。 “我不问你们怕不怕。我只问你们一件事。” 凌恆指著牛二,也指著地上那些新兵的尸体,“如果今天你们退了,死的就是你们。而你们贏了” 老黄带著人抬来了两口大箱子。箱子打开,满满当当的铜钱。 “每人一贯赏钱!杀敌者,加倍!战死者,抚恤十贯,家人我凌恆养!” 看到真金白银,原本死气沉沉的队伍瞬间躁动起来。那些恐惧,呕吐,犹豫,在金钱的撞击声中消散了大半。 “公子仁义!”“以后公子指哪我们就打哪!” 凌恆看著这些面孔,心中却只有悲凉。他们是为了钱,也是为了命。这就是乱世的真相。 “把牛二掛在寨门口。曝尸三日。” 凌恆冷冷下令,“告诉这河间府所有的牛鬼蛇神。从今天起,凌家的人,谁动,谁死。” …… 回程的路上。 韩世忠没有再骑马,而是钻进了凌恆的车厢。 “公子,今天这仗打得烂。”韩世忠灌了一口酒,直言不讳,“这帮人,纪律太差。若是遇到辽人的骑兵,一个衝锋就散了。” “我知道。”凌恆闭著眼睛,脸色疲惫。 “所以,得练。”韩世忠眼中闪过一丝狠厉,“光给钱不行,得立规矩。得杀鸡儆猴。” “今天逃跑的那两个,我让人抓回来了。按军法,当斩。” 凌恆的手微微一颤。 那是两个才十七八岁的少年,因为害怕,还没开打就扔了刀往回跑。 “非杀不可吗?”凌恆问。 “必须杀。”韩世忠斩钉截铁,“慈不掌兵。今天不杀他们,明天就会有更多人逃跑。到时候死的就是公子你自己。” 车厢里陷入了沉默。 许久,凌恆才缓缓睁开眼。那双原本清澈的眸子,此刻多了一层阴霾。 “那就,按军法办吧。” “还有,”凌恆看著韩世忠,“那批金国马到了。从明天起,挑选三十个最狠的,教他们骑射。我要在三个月內,看到一支能跑起来的骑兵。” “三个月?”韩世忠皱眉,“太急了吧?” “不急不行。” 凌恆从袖中抽出一份刚刚收到的情报——那是太白楼的商队从北方传回来的。 “辽国天祚帝逃到了夹山。金兵正在大举南下扫荡。不出意外,今年开春,会有大批辽国溃兵和流寇涌入河北。” “真正的考验,还在后头。” 韩世忠接过情报看了一眼,脸色也变得凝重起来。 “得嘞。既然公子捨得花钱,那我就捨得这一身剐。三个月,只要马不死,我练死他们也要练出一支精骑来!” 马车缓缓驶入凌家庄。 夕阳西下,残阳如血。校场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被掛在了旗杆上。旗下,一百多名新兵鸦雀无声,瑟瑟发抖。 这就是祭旗。 这支名为背嵬的军队,在混乱,血腥和恐惧中,迈出了它笨拙而残酷的第一步。 第十九章 陌刀与神臂 腊月二十八 凌家庄的打铁铺里,热浪滚滚,炉火通红。 叮噹的敲击声昼夜不息。这里原本只是个修补农具的草台班子,凌恆花重金从城里挖来的三个老师傅,带著十几个学徒,正日夜赶工。 韩世忠手里拎著酒壶,眉头紧锁地站在雪地里,看著那群还在拿著木棍操练队列的新兵。 “公子,这不行。”韩世忠灌了口酒,哈出一口白气,“光练队列,那是仪仗队。真上了战场,金人的骑兵一个衝锋,这一百多號人就是一百多块肉。咱们缺甲,缺刀,最缺的是,那种能挡住马的傢伙事。” 宋军缺马,这是娘胎里带的毛病。西军之所以能打,是因为西军有马。但在这河北平原,面对辽金的铁骑,步兵就是待宰的羔羊。 凌恆披著大氅,手里拿著一张图纸,神色平静。 “我知道。” “所以,我要造一堵墙。” “墙?”韩世忠一愣,“土墙还是砖墙?骑兵要是绕过去咋办?” “不是土墙,是刀墙。” 凌恆转身走进铁匠铺。 铺子里,为首的铁匠老张头正光著膀子,满身油汗,手里夹著一块烧红的铁条。看到凌恆进来,他连忙放下活计。 “东家,您画的那个,那个长刀,太难打了。”老张头一脸苦相,“那玩意儿两面开刃,刀身要长一丈,重二十斤。若是一体锻造,极易折断,若是用包钢法,费工费时,三天才能出一把。” “而且”老张头咽了口唾沫,“太贵了。这一把刀的用铁量,够打十把朴刀。再加上淬火用的好炭,这一把刀的成本,得十五贯钱!” 十五贯。在这个时代,能买一头好牛了。 韩世忠凑过来,看了一眼图纸,眼睛突然瞪圆了。 “这,这是唐军的陌刀?” 作为军人,他对这种传说中的神兵自然有所耳闻。唐朝安西军曾靠陌刀阵,如墙而进,人马俱碎。但自唐灭亡后,由於造价昂贵且工艺复杂,这种兵器逐渐失传,取而代之的是廉价的斧鉞和长枪。 “不错,正是陌刀。”凌恆指著图纸上的细节,“双刃,重脊,尾端有鐏。哪怕刀刃卷了,靠著重量砸也能把马腿砸断。” “良臣,你不是说怕骑兵吗?”凌恆看著韩世忠,“如果我给你一百把陌刀,列成方阵。你能挡住金人的铁浮屠吗?” 韩世忠呼吸急促起来。 他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那个画面:一百个身披重甲的壮汉,手持三米长的陌刀,如同一堵钢铁洪流。骑兵衝上来,迎接他们的不是脆弱的步兵,而是整齐划一的下劈。 人马俱碎! “能!”韩世忠猛地睁开眼,眼中闪烁著狂热的光芒,“只要有这玩意儿,別说铁浮屠,就是天兵天將来了,老子也能把他剁成肉泥!” “但是”韩世忠隨即有些泄气,“公子,这玩意儿太贵了。一百把就是一千五百贯。再加上配套的重甲,咱们这点家底,烧得起吗?” 凌恆没有说话,只是转头看向老张头。 “钱不是问题。哪怕把太白楼的分红全砸进去,我也要你在一个月內,给我造出五十把。” “另外,”凌恆指了指角落里堆放的一堆破烂,“那些东西,修得怎么样了?” 那是一堆破旧的弩机。 这是凌恆拿著蔡京的採办关防,从河间府武库里低价回收的报废品。大宋武备废弛,库里的神臂弓很多都因弓弦受潮或机括生锈成了废品。 “回东家,那些弩身虽然旧了,但桑木的底子还在。机括换了铜件,重新上油打磨,能用。”老张头匯报导,“就是这弓弦,咱们没有上好的牛筋和麻绳,怕是拉力不够。” 神臂弓,號称宋代单兵武器的巔峰。射程三百四十步,入榆木半箭。金人对此物极为忌惮,称其为宋人妖法。 但它的缺点也很明显:上弦太慢,且对弓弦要求极高。 “用马鬃混编蚕丝,再浸桐油。”凌恆给出了一个偏方,“另外,我在图纸上加了个东西。” 他拿起一支修復好的神臂弓,指了指弩机下方加装的一个不起眼的铁环。 “原本的神臂弓需要用腰力拉开,太费劲。加上这个脚蹬,利用腿部力量上弦,速度能快三成。” “还有这个”凌恆拿出一个类似弹夹的木匣子,那是他根据诸葛连弩的原理,虽然做不到连发,但设计了一个简易的储箭槽,可以让射手在不用低头取箭的情况下,快速完成装填。 “这叫快手匣。”凌恆淡淡道,“虽然不能连发,但能省去取箭的两个动作。战场上,这一息的时间,就是生死。” 韩世忠拿起那把改良后的神臂弓,试著踩住脚蹬,用力一拉。 “咔噠!” 弓弦掛上机括,確实比以前省力不少。 “好东西!”韩世忠爱不释手,“有了陌刀挡在前面,神臂弓在后面收割。这简直就是个绞肉机!” 他看向凌恆的眼神变了。 原本以为这书生只会玩弄权谋,做生意。没想到,他对杀人兵器的理解,竟然比自己这个老兵还要透彻。 “別高兴得太早。”凌恆泼了盆冷水,“兵器是死的,人是活的。陌刀阵要求极高的纪律,一人后退,全阵皆崩。神臂弓要求极高的心理素质,敌骑衝到五十步內,手不能抖。” “这一个月,我只要你练两件事。” 凌恆竖起两根手指: “第一,陌刀手,每天挥刀一千次。动作只要一个:下劈。要练到形成肌肉记忆,闭著眼也能把面前的东西劈开。” “第二,弩手,练三段射。前排射,中排上弦,后排准备。我要箭雨不停,直到把敌人的骑兵射成刺蝟。” 韩世忠舔了舔嘴唇,眼神嗜血:“公子放心。一个月后,若是练不出这股气势,我韩老五把脑袋拧下来当夜壶!” 就在凌家庄热火朝天地大搞军备竞赛时。 河间府城內,太白楼。 云娘正坐在三楼的暖阁里,听著燕九的匯报。 燕九虽然腿还没好利索,拄著拐,但精神头不错。自从凌恆走后,他谨记少爷的吩咐,成了太白楼和凌家庄之间的联络员。 “你是说,你家少爷在庄子里打铁?”云娘剥著橘子,有些好奇,“他不读书备考,打那些破铜烂铁做什么?” “少爷说,那是保命的傢伙。”燕九老老实实地回答,“另外,少爷让我问问大娘子,之前说的金国商队带来的皮毛和人参,能不能先在太白楼代卖?庄子里现在急需现钱。” 云娘笑了笑:“这小子,真把我当管家婆了。行,货我收了,钱明天让人送去。” 打发走了燕九,云娘走到窗前,看著北方阴沉的天空。 “保命”她喃喃自语。 作为一个消息灵通的商人,她也嗅到了风中的血腥味。 这几天,从北边逃难来的流民里,混进了不少带伤的溃兵。那是辽国的败兵。据说金国大將完顏宗翰已经攻破了辽国中京,大批辽军被打散,正像蝗虫一样向南逃窜。 “河北,要乱了。” 云娘嘆了口气。她不知道凌恆那个书生,带著一百多个流民和一堆铁疙瘩,能不能在这场即將到来的风暴中活下来。 半个月后。 凌家庄校场。 五十个精挑细选出来的壮汉,身披加厚的双层皮甲,手里提著刚刚出炉的陌刀。 虽然刀身还没有经过实战的检验,有些粗糙,但那长达一米的双刃在阳光下泛著森森寒光,足以让人胆寒。 “立!” 韩世忠一声令下。 “喝!” 五十人同时立刀,刀柄顿地,发出沉闷的响声。 “劈!” “杀!” 五十把陌刀同时劈下,风声呼啸。虽然动作还有些生涩,不整齐,但那股势不可挡的重量感已经出来了。 凌恆站在高台上,看著这一幕,微微点头。 这仅仅是雏形。真正的陌刀队,需要千锤百炼,需要铁甲护身。 “少爷!” 老黄气喘吁吁地跑上高台,手里捏著一封沾著血的信。 “出事了!” “怎么了?”凌恆心中一凛。 “是燕七,燕七带著斥候队在北边三十里的黑风口巡逻,碰上了硬茬子!” “辽兵?” “是!而且不是一般的溃兵。”老黄咽了口唾沫,“燕七传信回来说,那是辽国的打草谷骑兵,约莫有五十骑!他们正在洗劫村庄,杀人抢粮!” 五十骑。正规军。 这和之前的泼皮流氓完全是两个概念。 凌恆的手猛地握紧了栏杆。 如果是在平时,遇到正规骑兵,最好的选择是紧闭庄门,死守不出。但他现在需要练兵,需要立威,更需要检验陌刀阵和神臂弓的实战效果。 “韩世忠!”凌恆厉喝一声。 “在!”正在操练的韩世忠立刻抬头。 “集结背嵬队!带上陌刀和神臂弓!” 凌恆的眼中闪过一丝决绝,大氅一挥,转身下台。 “全军出击!目標——黑风口!” “今天,咱们就拿辽国骑兵的人头,给这陌刀开锋!” 第二十章 血色黑风口 黑风口,位於河间府以北三十里,是两座土山之间的一条狭长隘口。因风过此处发出悽厉啸声,故而得名。 此时,这里的啸声中夹杂著另一种令人心悸的声音,哭喊声。 隘口下的赵家村,此刻已是一片火海。 几十名身穿皮甲,头戴毡帽的辽国骑兵,正挥舞著弯刀,像赶牲口一样將村民驱赶到村口的空地上。 地上已经躺了十几具尸体,多是反抗的青壮年。鲜血染红了雪地,被火光映照得触目惊心。 “把粮食都装上车!女人也带走!” 领头的辽军百夫长是个独眼龙,满脸横肉,手里提著一个还在滴血的人头,用生硬的汉话吼道,“大辽虽然败了,但收拾你们这群宋猪,还是绰绰有余!” 这就是打草谷。辽国被金国打崩了,军队没了补给,便流窜到大宋境內抢劫。在他们眼里,宋人不是人,是两脚羊,是行走的军粮。 “噠噠噠” 一阵整齐而沉闷的脚步声,突然在隘口的南端响起。 那声音虽然不快,但却异常沉重,声音盖过了风声。 独眼龙百夫长猛地回头,独眼中闪过一丝警惕。 只见风雪中,一支百余人的队伍正缓缓逼近。 没有旗帜,没有吶喊。前排是五十个身披双层厚皮甲的壮汉,手里擎著长得嚇人的双刃长刀。后排是几十个手持神臂弓的射手。 队伍最前方,一匹老黑马上坐著一个提著酒壶的大汉。旁边是一辆没有任何装饰的青蓬马车。 “宋军?” 独眼龙愣了一下,隨即爆发出一阵狂笑,“哈哈哈哈!居然还有敢出城的宋军?看这样子,是哪个村的乡勇吧?” 他身后的辽兵们也跟著鬨笑起来。在大宋边境,他们见惯了宋朝正规军看到辽骑就闭门不出的怂样。这一百多个步兵,在他们这五十精骑面前,就是送菜。 “儿郎们!”独眼龙把手里的人头一扔,举起弯刀,“別管那些泥腿子,衝过去!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 “杀!!” 五十名辽国骑兵立刻怪叫著调转马头。他们並没有列阵,因为对付步兵根本不需要列阵。只要马跑起来,那巨大的衝击力足以撞碎一切。 轰隆隆! 铁蹄踏碎积雪,五十骑发起了衝锋。虽然只是五十骑,但在狭窄的隘口中,那气势竟如千军万马,大地都在颤抖。 “来了。” 凌恆坐在马车辕座上,手里紧紧攥著车框,指节发白。 这是他第一次直面骑兵衝锋。那种扑面而来的压迫感,让他这个现代人的心臟狂跳不止,呼吸困难。 “稳住!都他娘的別动!” 韩世忠没有回头,死死盯著前方越来越近的骑兵线。 一百五十步。一百步。 辽兵狰狞的面孔已经清晰可见。前排的新兵开始颤抖,有人下意识地想往后退。 “谁敢退,老子先劈了他!”韩世忠一声怒吼,镇住了即將溃散的军心。 八十步。 “神臂弓!举!”韩世忠大刀一挥。 后排的弩手慌乱地举起弩机。 “放!” “崩崩崩!” 一阵弓弦震响。因为有快手匣和脚蹬的加持,第一波箭雨比平时快了半息。 “噗噗噗!” 强劲的弩矢射入辽军阵中。 神臂弓不愧是宋军大杀器,在这个距离上穿透力极强。当场有三名辽兵惨叫落马,还有两匹战马中箭扑倒,將背上的骑士甩飞出去,瞬间被后面的马蹄踩成了肉泥。 但五十骑的衝锋,並没有因为这几个人而停止。 反而因为血腥味,更加疯狂! “再放!”韩世忠吼道。 弩手们手忙脚乱地踩鐙上弦。 五十步。 第二波箭雨射出。又有两人落马。 但此时,辽骑已经衝到了三十步內! 这个距离,对於骑兵来说,只是眨眼之间。战马喷出的热气几乎都能喷到脸上。 “弃弩!陌刀队!上前!” 韩世忠翻身下马,一拍那匹老黑马的屁股,让它跑远,自己则提著大刀站在了队伍的最前列。 “立刀!” “喝!” 五十名陌刀手虽然怕得要死,但在韩世忠的带领下,本能地將长刀尾端的铁鐏狠狠插入冻土之中,刀尖斜指向前。 这就是刀墙。 “撞死他们!”独眼龙百夫长狞笑著,挥刀看向最前面的韩世忠。 轰!!! 两军狠狠撞在了一起。 那一瞬间,骨骼碎裂的声音,战马的悲鸣声,兵器的碰撞声,混成了一曲死亡的交响乐。 凌恆眼睁睁看著,处於队伍最左侧的两名新兵,因为手抖,刀没拿稳,直接被高速衝撞的战马撞飞了出去。胸口塌陷,当场毙命。 战马踩过他们的尸体,衝进了阵型。 防线眼看就要被撕开。 “给老子死!!” 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韩世忠爆发了。 他没有躲避独眼龙劈来的弯刀,而是借著身披双层重甲硬抗了一下。 “鐺!” 火星四溅。 与此同时,韩世忠手中的金背大砍刀,借著腰腹的力量,由下而上,划出一道圆弧。 这一刀,不是砍人,是砍马! “噗嗤!” 那匹冲在最前面的辽国战马,两只前蹄竟然被齐齐斩断! 战马悲鸣著栽倒,惯性带著马背上的独眼龙像炮弹一样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陌刀阵的后方。 “劈!给我劈!”韩世忠满脸是血,状若疯虎。 那些原本被撞懵了的陌刀手,看到主將如此神勇,终於想起了这半个月来每天挥刀一千次的肌肉记忆。 “杀!” 几十把陌刀同时举起,落下。 这就是陌刀最恐怖的地方。 一旦陷入阵地战,骑兵失去了速度,面对这种长达三米、重达二十斤的重兵器,就是活靶子。 “咔嚓!”一把陌刀劈下,將一名辽兵连人带肩劈开。“噗!”另一把陌刀横扫,直接切断了马腿。 狭窄的黑风口,成了骑兵的噩梦。后面的辽兵冲不过来,前面的辽兵陷在刀林里出不去。 这就是凌恆选在这里打伏击的原因。 但即便如此,伤亡依然惨重。 辽兵毕竟是正规军,临死前的反扑极为凶狠。 凌恆看到一个年轻的新兵,虽然把刀送进了辽兵的肚子,却被对方临死前一刀割断了喉咙,捂著脖子倒在血泊中,眼神里满是对这个世界的留恋。 还有一个弩手,被衝进来的漏网之鱼一矛钉死在地上。 “少爷!小心!” 老黄突然一声大吼,一把將凌恆扑倒在车厢里。 “哆!” 一支流矢擦著凌恆的头皮飞过,钉在车框上,箭尾还在颤抖。 那是辽兵的神射手。 “燕七!解决那个射手!”凌恆趴在车板上,大声吼道。 一直在战场边缘游走的燕七,此刻就像是个幽灵。他没有加入正面的绞肉机,而是拿著凌恆给他的袖弩,专门盯著那些放冷箭的辽兵。 “嗖!” 弩箭飞出,那个辽兵射手应声倒地。 战斗持续了不到两炷香的时间。 但在凌恆的感觉里,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终於,隨著最后一名辽兵被陌刀剁成肉泥,喧囂的战场安静了下来。 只剩下粗重的喘息声,和伤兵的呻吟声。 雪地已经变成了暗红色,冒著热气。到处是残肢断臂,人血和马血混在一起,匯成小溪。 “贏了” 韩世忠拄著那把已经卷了刃的大刀,单膝跪地,大口喘息。他的重甲上全是刀痕,左臂还插著一支断箭。 “贏了!我们贏了!” 倖存的新兵们先是发愣,隨即爆发出劫后余生的哭喊和欢呼。 这是他们第一次面对正规骑兵。他们活下来了。而且全歼了对手。 凌恆从马车上爬起来。他的腿有些发软,胃里翻江倒海。 他走到战场中央。 那个独眼龙百夫长还没有死透,他在地上爬行,腰部以下已经被踩烂了,身后拖著长长的血痕。 看到凌恆走过来,独眼龙抬起头,眼神怨毒:“宋猪,大辽,不会放过你们的” 凌恆面无表情地看著他。 “大辽?” “你们的大辽,马上就要亡了。” 凌恆拔出燕七递过来的三棱军刺,对准独眼龙的脖子。 “下辈子,別来了。” “噗!” 军刺落下。 凌恆的手被震得发麻,温热的血溅在他的脸上。 他没有擦。 他转过身,看著这惨烈的战场。 五十名辽兵全灭。但背嵬队。。。凌恆扫视了一圈,心里大概有了数。 一百二十八人,站著的,不到八十个。战死三十多,重伤十几。接近一半的战损率。 这就是新军的第一课。用五十条命,换五十条命。 这笔帐,在这个时代看来是大胜,但在凌恆看来,却是惨胜。 “打扫战场。”凌恆的声音有些颤抖,“收拢战马,哪怕是伤马也要。收集盔甲、兵器。” “把兄弟们的尸体,都带回去。” “一个都不能少。” 韩世忠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拔掉胳膊上的箭,咧嘴一笑,虽然笑得比哭还难看。 “公子,別丧气。” “这帮活下来的八十个人。。。从今天起,就是真正的精锐了。” “见了血的刀,才快。” 凌恆点了点头。 他走到一具年轻尸体旁,那是刚才被割喉的那个新兵。凌恆记得他叫二狗,昨天还笑著说发了赏钱要给娘买块肉吃。 凌恆蹲下身,替他合上双眼。 “放心。肉,我会给你娘送去。” “只要我凌恆活著一天,凌家庄就没人敢欺负你们的家人。” 风雪再起。 掩盖了这一地的血腥,却掩盖不了这支军队新生之气。 这一战,名为黑风口大捷。但在凌恆的日记里,这一页只有两个字:蜕变。 第二十一章 红袖添香与卸甲 河间府的南门本已关闭,却在一阵急促的叫门声中破例打开。 守门的兵丁本想骂娘,但借著火把看清城下的队伍时,到嘴边的脏话生生咽了回去。 那是一支从战场归来的队伍。 没有得胜回来的鼓乐,只有沉重的脚步声和马蹄声。八十几个满身血污的汉子,默默地走在风雪中。每两个人抬著一副简易担架,上面盖著白布,下面渗出的血滴了一路。 队伍最前方,几匹马拖著一长串东西,那是五十颗辽国骑兵的人头。 凌恆坐在马车里,並没有露面。但那辆马车,此刻在守门兵丁的眼里,比知府大人的八抬大轿还要威严。 太白楼后院。 这里是云娘的私人住处,平日里除了几个贴身侍女,任何人都不敢踏入半步。 屋內地龙烧得滚热,暖香袭人。 云娘穿著一身素色的家居常服,卸去了白日里那些繁复的金釵首饰,只用一根玉簪挽著长发。她正站在门口,手里绞著一条热毛巾,眼神中难得地透出一丝焦急。 “大娘子,凌公子到了。” 侍女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门帘掀开,一股夹杂著风雪和血腥味的气息扑面而来。 凌恆走了进来。 他身上的黑色大氅已经看不出本色,全是乾涸的紫黑色血块。脸上虽然擦过,但眉宇间那股挥之不去的煞气,让他看起来像个陌生人。 云娘的心猛地揪了一下。 她见过那个在太白楼挥毫写词的狂生,见过那个在商场上老奸巨猾的奸商,但她没见过这样的凌恆。 疲惫,冷酷,像一把刚刚饮饱了血,还没来得及入鞘的刀。 “你们都退下。”云娘挥退了左右,亲自关上了房门。 屋內只剩下两个人。 凌恆似乎有些脱力,並没有行礼,而是径直走到榻边坐下,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 “让大娘子见笑了。”凌恆的声音沙哑,“这身味道太冲,怕是熏坏了这屋里香气。” 云娘没有说话。 她走到凌恆面前,蹲下身,伸手去解他大氅的系带。 凌恆下意识地挡了一下:“脏。” “我不嫌。” 云娘抬起头,那双平日里总是带著三分媚意、七分精明的眼睛,此刻清澈如水,透著一股坚定。 凌恆的手僵了一下,缓缓放下。 云娘解开大氅,露出里面的澜衫。澜衫上也溅满了血点子。再往里,是一件软甲。 “受伤了吗?”云娘轻声问。 “没大碍。被流矢擦破了点皮。”凌恆指了指肩膀。 云娘小心翼翼地帮他卸下软甲。当看到那被汗水和血水浸透的中衣,以及肩膀上那道虽然不深,但皮肉翻卷开来的伤口时,她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 她转身去水盆里重新洗了毛巾,热气腾腾。 “忍著点。” 温热的毛巾擦过伤口边缘。凌恆闷哼了一声,肌肉紧绷。 “疼吗?” “还好。”凌恆闭上眼,感受著这份难得的温存,“比起那些死在黑风口的兄弟,这点疼不算什么。” 云娘的手顿了顿。 “死了多少?” “三十六个。”凌恆睁开眼,盯著天花板强忍著泪水,“都是好小伙子。有个叫二狗的,才十八岁啊,昨天还说要给他娘买肉吃。” “今天,我是抬著他的尸体回来的。” 云娘从旁边取来最好的金疮药,细细地撒在伤口上,然后用乾净的白布包扎好。 “凌恆。” 她突然叫了他的名字,而不是凌公子。 “这乱世,人命如草芥。你能带回八十个活人,还带回五十颗辽人的人头,已经是奇蹟了。” 云娘站起身,走到他对面坐下,给他倒了一杯温热的酒。 “你知道吗?刚才刘掌柜来报,说城里的商户都嚇疯了。五十个辽国正规骑兵啊,若是让他们衝进城郊,这河间府不知要死多少人。” “你这一仗,不仅是练兵,更是救了一方百姓。” 凌恆接过酒杯,笑了笑:“救百姓?我只是不想让人砸了我的饭碗罢了。” “你骗得了別人,骗不了我。” 云娘看著他的眼睛,“你写的词是补天裂。若是没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谁会去补这烂透了的天?” “凌恆,你是个英雄。” 凌恆沉默了。 他喝乾了杯中酒,感觉那股暖流驱散了体內的寒气。 “英雄。。。”凌恆低声喃喃道,“英雄通常都死得很惨。” “那就做一个不死的奸雄。” 云娘突然伸出手,握住了凌恆那只满是老细小伤口的手。她的手很软,很暖。 “凌恆,我不管你是英雄还是奸雄。从今天起,太白楼赚的每一文钱,只要你需要,隨时可以拿去养兵。” “你在前面杀人,我在后面给你递刀,给你收尸。” 凌恆猛地抬头,看著眼前这个女子。 灯光下,她的脸庞柔美而坚毅,那是他从未见过的云娘。不再是那个精明的女掌柜,而是一个愿意把身家性命託付给他的女人。 “值得吗?”凌恆问,“若是有一天我败了,蔡家会第一个把你推出去顶罪。” “我是商人。商人讲究风险越大,收益越大。” 云娘嘴角勾起一抹熟悉的而带著几分狡黠的笑意。但眼底却是一片深情,“这一次,我不想赌钱。我想赌人。” “我想赌你凌致远,能在这乱世里,给我也撑起一片天。” 四目相对。 空气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发酵,那是比烧刀子还要醉人的情愫。 凌恆反手握紧了她的手。 “好。” 只有一个字。却重如千钧。 这一夜,凌恆没有回甜水巷,也没有回凌家庄。 他在云娘的软榻上睡得前所未有的安稳。没有噩梦,没有杀戮,只有淡淡的香气和身边那个温暖的呼吸。 次日清晨。 凌恆醒来时,云娘已经不在身边。床头放著一套崭新熨烫平整的青色澜衫,还有一块温热的玉佩。 他穿戴整齐,推开门。 院子里,老黄和燕七已经等候多时。 “少爷,知府衙门那边来人了。”老黄上前匯报导,“知府看了咱们送去的那五十颗人头,据说震惊得茶杯都摔了,派人来请您过去敘话。” “还有,”老黄压低声音,“咱们的抚恤金髮出去了。那些死难者的家属虽然哭得厉害,但拿了钱,都给少爷磕头。现在城外都在传,说少爷是活菩萨,又有几百个流民想来投奔。” 凌恆点了点头。 “抚恤要给足,不能寒了人心。至於新来的流民,先让韩世忠筛选一遍。咱们现在要的是精兵,不是凑数的。” “走,去知府衙门。” 凌恆整理了一下衣冠,恢復了往日那个儒雅书生的模样。 昨夜的软弱和疲惫已经被他留在了云娘的房间里。走出门,他依然是那个不苟言笑的书生。 “这一次,我要用这五十颗人头,换一个官身。” 只要有了官身,哪怕是虚职,他的背嵬队就能名正言顺地扩编。而且,有了这战功打底,日后的科举路上,谁敢说他是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 “燕七,带上那把缴获的辽將弯刀。” “咱们去给知府大人,送礼。” 第二十二章 官身与扩军 河间知府衙门后堂。 气氛有些微妙。知府张叔夜端坐在主位上,看著堂下摆放的那一长串血淋淋的人头,脸色凝重又带著一丝难以掩饰的震惊。 “五十级。” 张叔夜放下手中的茶盏,目光投向站在堂下的凌恆,“全是辽国正规军的首级。凌恆,你一介书生,带著一群流民,真的做到了?” 凌恆一身青衫,不卑不亢。 “回府尊,非学生之功,乃太师府关防之威,以及,將士用命。” 凌恆回答得滴水不漏。他特意提了太师府,是在点张叔夜:我有蔡京罩著,你別想独吞这份功劳,但他又称张叔夜为府尊,执学生礼,是在给张叔夜面子。 张叔夜是个清流,也是个知兵的人。他对蔡京那一套很反感,但他对能杀辽狗的人,却有著天然的敬重。 “哼,太师府的关防能杀敌?”张叔夜冷哼一声,却没再纠结这个,而是问道,“你想要什么赏赐?金银?还是布帛?” 按照大宋军功,斩首一级赏绢五匹,钱十贯。五十级,也就是几百贯钱的事。 但凌恆缺的不是钱。 “学生不要钱。” 凌恆拱手,声音清朗,“学生想求府尊一纸公文。” “什么公文?” “如今辽人溃兵南下,乡野不寧。学生恳请府尊,准许凌家庄设立保甲乡兵,编制五百人,用以自保,並协助官府靖绥地方。” 凌恆要的是编制。之前的背嵬队是私兵,是黑户,只能有一百多人,再多就是造反。但如果有了乡兵的公文,他就能名正言顺地扩军到五百人,甚至可以合法持有弓弩和皮甲。 张叔夜眉头紧锁,手指轻轻敲击著桌面。 “五百人,这可不是小数目。本府虽有权批准乡兵,但你一无功名,二无军职,让你统领五百人,不合规矩。” 这是一道坎。大宋对兵权防范极严。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道苍老而有力的声音。 “若加上老夫的保举,合不合规矩?” 眾人回头,只见宗泽身穿学官袍服,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他虽然鬚髮皆白,但腰杆笔直,那一身正气让满屋子的衙役都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 “宗学正?”张叔夜连忙起身。他对这位老前辈是极尊重的。 宗泽走到那堆人头前,仔细查验了一番,眼中闪过一丝激赏,隨即转身看向张叔夜。 “府尊,黑风口一战,老夫虽未亲临,但那是实打实的硬仗。五十颗辽狗的人头,这是河间府三年来未有之大捷!” “凌恆虽无功名,但有国士之才,有虎狼之胆。如今边境危如累卵,若还死守著规矩不放,难道要等辽人杀进城里,咱们再抱著规矩一起死吗?” 宗泽的话,字字如铁,掷地有声。 他是在用自己一世的清名为凌恆保举。 张叔夜沉默了。 他看著宗泽,又看了看一脸平静的凌恆。这个年轻人不仅有蔡京的背景,竟然还得到了宗泽这种清流领袖的认可。 黑白通吃。此子,不可限量。 “好。” 张叔夜终於鬆口了,他拿起硃笔,擬好公文后又重重地画了个圈。 “准你设乡兵五百,號河间义勇。但有一条” 张叔夜盯著凌恆,“粮餉自筹,军械自备。官府不出一文钱。而且,若有流寇作乱,你要做先锋。” “学生领命。”凌恆长揖到底。 粮餉?他不缺。先锋?他求之不得。他要的,只是那个不仅不违法、还能合法杀人的义勇指挥使的名头。 走出府衙,阳光刺眼。 凌恆手里攥著那张盖著鲜红大印的公文。 “宗先生,谢了。”凌恆走到宗泽马前,真诚地说道。 宗泽看著他,眼神复杂。 “致远,老夫知道你走的是以商养兵的路子,也知道你和太师府不清不楚。” “老夫不问你的手段,只看你的结果。” 宗泽指了指北方,“只要你的刀是对著辽人金人的,老夫这张老脸,就还给你兜得住。但若有一天,你的刀对准了百姓。。。” “学生明白。”凌恆目光坚定,“凌恆的刀,只杀外贼,不负苍生。” 宗泽点了点头,翻身上马,没再多说,只留下一个萧索却坚挺的背影。 凌家庄,校场。 韩世忠正带著那八十个倖存的老兵,围著新送来的战马打转。 看到凌恆回来,手里扬著那张公文,韩世忠把手里的酒壶一扔,咧嘴笑了。 “公子,成了?” “成了。”凌恆把公文递给他,“从今天起,咱们不是流民武装了。咱们是官军,河间义勇。” “扩编五百人。你可以放开手脚去招人了。” 韩世忠拿著公文,眼中闪过一丝狂热。五百人!在西军,这已经是营指挥使的级別了。 “得嘞!公子,接下来咋练?” 凌恆走到那些辽国战马前,拍了拍马鞍。 “分兵。” “原来的八十个老兵,加上新招募的精锐,凑足一百人,组建骑兵队。每人双马。这不仅是骑兵,更是特种侦察兵。” “剩下的四百人,练陌刀和神臂弓。组建重步兵方阵。” 凌恆看向韩世忠,“良臣,骑兵归你带。我要你在两个月內,把这方圆百里的土匪流寇,全给我犁一遍。” “一来练兵,二来……”凌恆眼中寒光一闪,“二来搞钱。” 土匪手里有的是抢来的不义之財。这就叫黑吃黑,也是原始积累最快的方式。 “放心吧公子。”韩世忠翻身上马,拔出金背大砍刀,身上那股子兵痞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代名將的崢嶸。 “两个月后,这河间府地界,除了咱们河间义勇,连只带把的野狗都別想活!” 安排完军务,凌恆回到了书房。 青衣已经泡好了茶。桌案上,堆满了这几天云娘送来的帐本,以及几本厚厚的经义文章。 那是宗泽让人送来的歷年科举真题。 凌恆坐下来,揉了揉眉心。 他在外面是杀伐果断的指挥使,是精明的商人,但回到这书房,他还得做回那个备考的学生。 “少爷,累了吗?”青衣乖巧地给他按著太阳穴。 “累。”凌恆闭著眼,“但不能停。” “武备有了,钱有了,地盘有了。接下来,该去拿那块敲门砖了。” 他拿起一本诗经翻开。 明年八月,解试。他不仅要考,还要好。只有这样他才能站在那个天子门生的高台上,把今天所有的布局,变成未来撬动天下的支点。 “青衣,磨墨。” “从今天起,每天两个时辰练兵,四个时辰读书。哪怕天上下刀子,也不许打扰我。” 窗外,风雪渐停。凌家庄的打铁声,练兵声,与书房里的读书声,交织成一曲奇异的乐章。 潜龙在渊,蓄势待发。 第二十三章 春雷与暗流 二月初二,龙抬头。这一天,河间府的第一场春雨才淅淅沥沥地落下来。雨水夹杂著未消的冰雪,落在黑色的冻土上,依然寒冷。 本该是春耕的时节,但城外的田垄上却少有农夫的身影。只有偶尔路过的乌鸦,落在荒芜的田埂上,啄食著不知是冻死的野狗还是饿殍的腐肉。 凌家庄。 经过三个月的扩建,这里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原本低矮的土墙被加高到了两丈,外面挖了一圈深达一丈的壕沟,引了河水灌入,即使是枯水期也足以阻挡骑兵的直接衝锋。四角的望楼上,十二个时辰都有背嵬队的射手轮流值守,黑洞洞的弩口警惕地注视著四周。 这哪里还是个庄子,分明就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军事堡垒。 校场上,泥泞不堪。 但那一百骑刚刚成型的骑兵,却像钉子一样钉在雨中。 他们身穿清一色的暗红色皮甲,这是凌恆用太白楼赚来的钱,从私市上高价收来的牛皮,再由庄子里的工匠反覆鞣製刷漆而成。虽然不如铁甲坚固,但在轻便和韧性上却极好。 每人配备双马。一匹用来长途奔袭的辽东战马,一匹用来驮运輜重的駑马。 队伍最前方,韩世忠骑在老黑马上,手里的马鞭指著前方的一排草靶。 “听好了!公子养了你们三个月,给你们吃乾饭,给你们发赏钱,不是让你们当少爷兵的!” 韩世忠的声音在雨幕中穿透力极强,带著一股子血腥气,“现在的你们,马术勉强能看了。但还不够!遇到辽国的皮室军,遇到金国的拐子马,你们这点骑术就是送死!” “骑兵的命,在刀上,更在这一口气上!” “拔刀!” “唰!” 一百把马刀同时出鞘。这不是金背大砍刀,而是凌恆根据后世骑兵刀改良的。刀身微弯,利於借力劈砍,且带有护手,防止混战中手指被削断。 “衝锋!” 隨著韩世忠一声暴喝,一百骑轰然启动。 马蹄溅起泥浆,一道红色的洪流,狠狠撞向那排草靶。没有花哨的动作,只有整齐划一的借力横扫。 “噗噗噗!” 草靶的人头纷纷落地。 站在高台上观战的凌恆,紧了紧身上的狐裘,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 三个月。这支曾经连马都不敢上的流民队伍,终於有了点正规军的模样。尤其是那股子令行禁止的杀气,这才是用钱买不来的东西。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少爷,这韩世忠真是个练兵的奇才。” 老黄站在凌恆身后,撑著一把油纸伞,感嘆道,“这才三个月,这帮兔崽子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昨晚我去巡营,那眼神,哪怕是睡觉都半睁著,像狼。” 凌恆点了点头:“良臣是天生的將才。只要给他兵,他就能给你练出一支铁军。但这还不够。” 他转身看向南方。雨幕遮住了视线,但他好像已经看到千里之外的战火。 “南边的消息传来了吗?”凌恆问。 老黄的神色瞬间凝重起来:“传来了。方腊那伙人在东南闹大了。据说过完年就攻破了杭州,杀了制置使,现在东南半壁江山都乱了。朝廷已经急眼了,调了童贯做宣抚使,带了十五万西军精锐南下平叛。” 凌恆嘆了口气。 果然,歷史的车轮还是滚滚而来。方腊起义,虽然最后被镇压,但却极大地消耗了大宋的国力,更重要的是,它调走了原本用来防备北方的西军精锐。 现在的河北路,就像是一个被抽乾了血的巨人,外强中乾。 “家里乱了,外面的狼就要动了。”凌恆轻声道,“北边的金人,恐怕也要忍不住了。” 就在这时,一骑快马从庄门外飞驰而来。 马上的骑士浑身湿透,背上插著一面象徵著十万火急的红色令旗。但他穿的不是军服,而是凌家庄特有的黑色斥候服。 那是燕七。 他直接衝到高台下,翻身落马,甚至没来得及擦脸上的雨水,就单膝跪地大喊: “少爷!出事了!” “知府衙门的人来了!还有,还有一个自称是宣抚使司的转运官,带著二百禁军,把咱们庄子门口堵住了!” “他们要干什么?”凌恆眼神一冷。 “征马!”燕七咬牙切齿,“那个转运官说,东南战事吃紧,宣抚使大人急需战马组建骑兵。听闻凌家庄藏战马百匹,特来徵用!” 徵用。说得好听,其实就是明抢。 在这个皇权至上的时代,国家机器一旦运转起来,想要碾碎一个小小的乡绅,简直易如反掌。哪怕你有蔡京的牌子,在平叛大局这种政治正確面前,也得掂量掂量。 “征我的马?” 凌恆笑了,笑得有些狂。 他花了多少心血,多少银子,甚至不惜和金人赌命才换来的这批种马,那是他未来的根基。现在有人动动嘴皮子就想牵走? 做梦。 “老黄,取我的官服来。” 凌恆转身走进屋內。 片刻后,他换上了一身从九品武官常服,腰间掛著云娘给的象牙牌和蔡京的金牌。 “韩世忠!” 凌恆走到高台边,对著校场一声厉喝。 “在!”韩世忠策马回头,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 “集合全军!背嵬队陌刀手列阵,骑兵队两侧包抄!” “既然有人想看咱们的马,那就让他们好好看看!”“把庄门打开!迎客!” 庄门外。 两百名身穿宋军制式红袄的禁军,正懒洋洋地站在雨中。他们虽然装备比凌家庄的乡勇好,手里拿著铁枪铁盾,但那精气神却差了一大截。不少人缩著脖子抱怨鬼天气,队伍松松垮垮。 队伍前方,一个身穿绿袍的文官坐在马车里,正一脸傲慢地喝著热茶。 此人名叫周通,是童贯麾下的转运判官。这次南下平叛,他负责筹措物资。听闻河间府有个暴发户手里有百匹好马,他立刻就动了心思。 徵用了这些马,献给童太师,那就是大功一件。至於那个什么凌恆?不过是个靠蔡京太师府狐假虎威的幸进之徒,在童贯这尊统领十五万大军的媼相面前,蔡京的面子也不好使。 “怎么还不开门?”周通不耐烦地放下茶盏,“再去喊话!告诉姓凌的,若是再不开门,本官就治他个抗拒军务之罪,让禁军直接破门!” “是!” 一个禁军都头刚要上前喊话。 “轰隆隆” 沉重的庄门突然缓缓打开。 周通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笑:“算他识相。” 然而,他的笑容还没完全展开,就僵在了脸上。 门开了。但迎接他的不是跪地求饶的乡绅,而是一股令人窒息的钢铁洪流。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五十名身材魁梧得像铁塔一样的壮汉。他们身披双层重革甲,脸上戴著黑铁面具,只露出一双冰冷的眼睛。每人手里擎著一把陌刀,如同一堵缓缓移动的刃墙,每踏一步,大地都震动一下。 “喝!喝!喝!” 陌刀手齐声怒吼,那股从黑风口杀出来的煞气,瞬间衝散了禁军那点可怜的威风。 周通手里的茶盏晃了一下,茶水洒在官袍上。 “这,这是什么兵器?!”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两侧突然响起急促的马蹄声。 一百名骑著高头大马的骑兵,从庄门两侧如离弦之箭般衝出,迅速完成了对这两百禁军的两翼包抄。 马刀出鞘,寒光闪闪。神臂弓上弦,箭头直指禁军的咽喉。 那些禁军平日里欺负老百姓还行,哪里见过这种阵仗?看著那些黑洞洞的弩口和那一排排令人胆寒的陌刀,不少禁军下意识地往后退,原本就鬆散的阵型瞬间乱成一团。 “大胆!大胆!” 周通嚇得脸色煞白,从马车里钻出来,手指颤抖地指著庄內,“凌恆!你想造反吗?!本官是宣抚使司转运判官!你竟敢对朝廷命官亮兵器?” 凌恆坐在一匹白马上,在韩世忠和燕七的护卫下,缓缓从陌刀阵中走出。 他甚至没有下马。 “周大人言重了。”凌恆笑得云淡风轻,“周大人带著两百军士,气势汹汹地堵在下官的庄门口,下官还以为是哪里来的流寇假冒官军,意图抢劫呢。这才集结乡勇自卫。” “既然是周大人,那就是误会了。” 凌恆虽说著误会,但丝毫没有让手下收起兵器的意思。那一百把马刀依然悬在禁军的头顶。 “你,你!”周通气得浑身发抖,“少废话!本官奉童太师之命,徵调战马平叛!你这庄子里的马,本官都要了!识相的立刻交出来,否则。” “否则如何?” 凌恆打断了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取而代之的是冷漠。 他从怀里掏出那块蔡京的金牌,高高举起。 “周大人是奉童太师之命,下官却是奉蔡太师之命,在此组建商队,为国敛財,充实內库。” “这些马,乃是蔡太师的私產。每一匹马的马掌上,都打著太师府的印记。” 凌恆逼视著周通“周大人要徵用?好啊。只要周大人敢写个条子,说是你要抢蔡太师的东西。这马,我双手奉上。” “但若是周大人不敢写。” “那就请回吧。这马,姓蔡,不姓童。” 周通僵住了。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童贯虽然现在掌兵权,红得发紫,但在朝堂上的根基毕竟不如蔡京深厚。而且童贯和蔡京虽然面和心不合,但还没到彻底撕破脸的地步。 如果自己今天强抢了蔡京名下的產业,这官司打到御前,童贯为了大局,绝对会把自己这个小小的判官推出去当替死鬼。 周通看著那块金牌,又看了看周围那些杀气腾腾的私兵,冷汗顺著额头流了下来。 硬抢?打不过。讲理?讲不通。拿权势压?人家后台很硬。 “好,好你个凌恆!” 周通咬碎了牙,知道今天这跟头是栽定了。他狠狠地瞪了凌恆一眼,试图找回最后的场子,“你別得意!今日之事,本官会如实稟报童太师!你有蔡京护著,我看你能护到几时!等到平了方腊,这笔帐咱们慢慢算!” “我们走!” 周通钻回马车,带著两百禁军,灰溜溜地撤了。 看著那狼狈离去的背影,庄门口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韩世忠收刀入鞘,吐掉嘴里的乾草,不屑地啐了一口:“呸!什么狗屁禁军,一帮软蛋。若是真打起来,老子一炷香就能把他们杀光。” 凌恆却没有笑。 他看著周通离去的方向,眼中的阴霾更重了。 这一关虽然过了,但他彻底得罪了童贯系。蔡京这把伞,虽然大,但也会漏雨。 “良臣。”凌恆低声道。 “在。” “看来咱们的时间不多了。”凌恆调转马头,看著这满庄的精兵强將,“童贯南下,北方空虚。金人一定会趁机搞动作。而且。。。” “我得走了。” “走?去哪?”韩世忠一愣。 “回城。闭关。” 凌恆从袖中拿出一本已经被翻得起毛边的礼记。 “这义勇指挥使的皮,太薄了。挡不住真正的大风大浪。” “再过五个月,就是秋闈解试。” “我得去考个真金白银的官身回来。到时候,谁再敢来抢我的东西,我就不仅仅是用嘴把他骂走了。” 凌恆深吸一口凉气,春雨润湿了他的肺腑。 “燕七,备车。我要去府学。” “告诉宗老夫子,他那个不听话,但也爭气的学生,回来了。” 第二十四章 洗心与问策 河间府学。 这里依旧是书声朗朗,红墙黄瓦將外界的流民和饥荒隔绝开来,仿佛世外桃源。 凌恆拿著几本书,走在通往內舍的迴廊上。身后的燕七没有跟进来,府学重地,带刀护卫不得入內。 “快看,那就是凌恆。”“听说他这三个月都没来上课,去庄子里当財主去了?”“什么財主,我听说他是攀上了蔡太师的高枝,去给蔡家当狗腿子,敛財去了。”“嘖嘖,一身铜臭味,也配进这圣人门庭?” 周围的窃窃私语声毫不掩饰地传进凌恆的耳朵。在这些自詡清流的学子眼中,凌恆哪怕杀了辽兵,也洗不掉身上蔡党和商贾的標籤。 凌恆神色淡然,目不斜视。夏虫不可语冰。等金兵的马刀架在这些人脖子上的时候,他们就会知道,铜臭味有时候比书香味更能救命。 学正堂。 这里是宗泽办公的地方,也是整个府学最肃静的所在。 凌恆站在堂下,恭恭敬敬地行礼。 “学生凌恆,拜见宗先生。” 宗泽正坐在案后,手里拿著一份邸报,眉头紧锁成川字。听到声音,他抬起头,那双苍老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回来了?”宗泽放下邸报,声音有些疲惫,“听说你昨天在城外,逼退了童贯的转运判官?” “是。”凌恆没有否认,“他想抢学生的马。学生不能给。” “那马是用来干什么的?” “杀贼。” “杀谁?” “谁来杀谁。” 宗泽盯著凌恆看了许久,突然嘆了口气:“你胆子太大了。童贯如今权势熏天,即將领兵南下平叛。你得罪了他,日后若是想在军中立足,难如登天。” “学生走的是科举正途,不走童贯的门路。”凌恆直言。 “科举?”宗泽冷笑一声,把手里的邸报扔给凌恆,“你自己看看吧。这是朝廷刚下来的詔书。” 凌恆接过邸报,扫了一眼,瞳孔微微收缩。 詔书上写著:“宣和三年秋,罢诗赋,改试经义与策论。策论之题,当以復燕云,平天下为要。” 这是风向標。朝廷这是在为联金灭辽造势。这次科举,谁要是敢说联金不好,那就是和皇帝过不去,和国策过不去。 “看明白了吗?”宗泽站起身,走到窗前,背对著凌恆,“这次解试的主考官,是礼部侍郎王黼的门生。王黼等人是主张联金最积极的。你若想考中,就得顺著他们的意思写。” “写大宋军威浩荡?写金国是礼义之邦?写燕云指日可待?” 凌恆放下邸报。 “先生,假话说一千遍,也是假话。” “你觉得这是假话?”宗泽猛地转身,“如今童贯即將平定方腊,西军精锐十五万,加上河北禁军,共计二十万。金国在北夹击。辽国天祚帝只剩残兵败將。这局棋,怎么看都是大宋贏。你为何说是假话?” 虽然宗泽也不喜欢金人,但作为传统士大夫,他对大宋的正规军还是抱有幻想的。他需要凌恆给他一个信服的理由。 凌恆深吸一口气。他知道,这是他能否真正折服宗泽,成为宗泽同道中人的关键一战。 “先生,学生不谈兵力,只谈三件事。” “第一,时机。童贯大军南下平叛,虽能胜,但那是南方水乡的仗。西军擅长山地和骑射,到了南方水土不服,且消耗巨大。等他们打完方腊,师老兵疲,再长途跋涉调回北方攻辽。这就是兵家大忌,以疲兵击哀兵。”“辽国虽然败了,但那是被金国打败的。他们在金人面前是羊,但在宋军面前,那是被逼入绝境的狼。这一仗,宋军必败。” 宗泽的脸色变了。他是知兵的人,凌恆切中的要害,正是他最担心的。 “第二,金人。”“先生以为金人是盟友?错。金人是等著吃肉的饿虎。如今河北兵力空虚,我们在此时攻辽,等於把自己的软肋彻底暴露给金人看。”“一旦宋军攻辽失利,金人就会发现——原来大宋如此不堪一击。那时候,盟约就是一张废纸。他们会直接越过燕云,南下牧马!” “第三,人心。”凌恆指了指窗外,“如今河北流民遍地,百姓只求活命。朝廷却在横徵暴敛,花石纲未停,又征军费。民心已失,何谈平天下?” “综上三点。”凌恆上前一步,声音虽轻,却如惊雷:“此次伐辽,大宋不仅收不回燕云,反而会引火烧身,招亡国之祸!” “住口!!” 宗泽一声暴喝,鬍鬚都在颤抖。亡国之祸这四个字,太重了。重到连他这个刚直的人都不敢想。 但他看著凌恆那双清澈坚定的眼睛,心里的那道防线崩塌了。因为理智告诉他,这小子说的是对的。 房间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良久,宗泽颓然坐回椅子上,仿佛瞬间老了十岁。 “若真如你所言,这大宋,还有救吗?”宗泽的声音里透著一股深深的无力感。 “有。” 凌恆斩钉截铁地回答。 “怎么救?” 凌恆走到书案前,提起笔,在那张邸报的背面,写下了一个大大的拖字。 “朝廷要打,我们拦不住。但我们可以在这河间府拖下去。” “先生,学生这次科考,不仅要考,而且要写一篇让满朝文武都睡不著觉的文章。”“我要在文章里,把这三点弊端,血淋淋地剖开给他们看。” “你疯了?”宗泽大惊,“你这样写,主考官会直接罢黜你!甚至治你个妄议国策的罪名!” “罢黜又如何?”凌恆眼中闪烁著一种近乎疯狂的光芒,“文章千古事。我要的不是主考官的赏识,我要的是,当预言成真的那一天,这天下人都会想起,河间府有个凌恆,早就看穿了一切。” “那时候,我才有资格站出来,收拾这烂摊子。” 这叫养望。用一次落榜或者低分录用的风险,换取未来的名声。 宗泽看著眼前的少年,久久无言。他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小看了这个学生的格局。这哪里是求功名,这分明是在以身为饵,钓这天下的气运。 “好。”宗泽猛地一拍桌子,眼中重新燃起了斗志。 “你儘管去写!若是主考官敢因为这个罢黜你,老夫就去敲登闻鼓!老夫这张老脸不要了,也要保住你这个敢说真话的狂生!” “不过。”宗泽话锋一转,从抽屉里拿出一摞厚厚的手稿。 “光有大局观不行,经义的底子还得打牢。这是老夫这三十年来对春秋的註解。你拿回去,背熟了。” “既然要狂,就得狂得有底气。別到时候策论惊天动地,经义却写得狗屁不通,那才是真丟人。” 凌恆双手接过手稿,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这是宗泽的衣钵啊。 “学生,必不负先生厚望。” 离开府学时,天色已晚。春雨淅淅沥沥,带著一股透入骨髓的寒意。 燕七牵著马在门口等候,见凌恆出来,递上一件蓑衣。 “少爷,回庄子吗?” “不,去太白楼。”凌恆翻身上马,看了一眼南方阴沉的天空,“云大娘子手里应该积压了不少卖酒换来的现银。我要去让她把这笔钱花出去。” “花出去?买什么?”燕七不解,“咱们现在什么啊。” 凌恆勒住韁绳:“买粮。” “买光河间府市面上所有的陈粮。哪怕溢价三成,也要买。” 燕七愣住了:“少爷,咱们庄子里的粮够吃半年了。” “不够。”凌恆摇了摇头,语气中透著一股静,“方腊在南方已经截断了运河的漕运。一旦漕粮北上受阻,不出三个月,这河北路就是饿殍遍野。” “那时候,一斗米能换一条命。” “比刀兵更可怕的是饥荒。” “走!去太白楼!” 第二十五章 粮草与耳目 春雨绵绵。 对於文人骚客来说,这正是小楼一夜听春雨,但对於太白楼的云娘来说,这雨下得让人心烦。 南方的丝绸茶叶运不过来,北方的商路又因为流寇阻隔时断时续。虽然烧刀子卖得火爆,日进斗金,但手里攥著大把的钱花不出去,对商人来说就是一种折磨。 太白楼顶层暖阁。 云娘正在拨弄算盘,眉头紧锁。 “云娘。” 门帘掀开,凌恆走了进来。他没脱蓑衣,直接开门见山: “把帐上的钱都提出来。除了留下维持酒楼运转的流水,剩下的,全部换成粮食。” 云娘手里的动作一顿,抬头看著凌恆,像是在看一个疯子。 “粮食?” 云娘指了指窗外,“凌恆,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现在是春天,虽然去年遭了灾,但各大粮铺的陈粮还堆积如山。一石米才八百文。你让我放著好好的丝绸香料生意不做,去屯这种不值钱的粗粮?” “你也说了,那是陈粮。” 凌恆解下蓑衣,走到地图前,这是一幅他凭记忆画的大宋漕运图。 他手指重重地点在杭州和汴河的交匯处。 “大娘子,你是做生意的,消息灵通。你应该知道,方腊已经攻陷了杭州,正在围攻秀州。” “知道啊,那又如何?离咱们几千里地呢。”云娘不以为然。 “杭州是漕粮的转运中心,方腊这把火,烧断了大宋的动脉。现在南方的粮船,一艘都过不了江。而汴京的几百万人口,还有河北的驻军,全靠这条运河吊著命。” “现在的粮价低,是因为消息还没完全传开,恐慌还没蔓延。再加上商户急著拋售陈粮腾仓。” 凌恆转过身,直视云娘:“最多两个月。等汴京的粮仓见底,等朝廷下令在河北括田的时候,你信不信,这一石米能涨到五贯,甚至十贯?” 云娘的脸色变了。 她虽然不懂政治,但她懂供需。如果漕运真的断了两个月,那这河北路,真的会变成人间地狱。 “你想赌一把大的?”云娘的呼吸有些急促。 “不是赌,是救命,也是控制。”凌恆沉声道,“手里有粮,心里不慌。我们要养五百乡勇,还要隨时准备扩军。没有粮食,兵也会变成匪。” “而且,当別人都饿得卖儿卖女的时候,我们手里有粮,就能招募到最忠心的死士,买到最便宜的地,甚至控制整个河间府的民心。” 这是阳谋,也是经济战。 云娘沉默了许久。 终於,她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决绝。 “好!听你的!” “我这就让人去收粮。不仅仅是河间府,真定府,大名府的陈粮,我也让人去扫货!” “不过。”云娘话锋一转,“光有粮不行。王家倒了之后,留下的那条通往辽金边境的私盐路子,现在还空著。你打算怎么处置?” 这正是凌恆此行的第二个目的。 “那条路,不能断。那是我们的眼睛。” 凌恆从怀里掏出一本册子,上面写满了名字。那是他让韩世忠从背嵬队里挑选出来的三十个最机灵不起眼的人。 “把这些人,撒出去。” 凌恆指著册子,“让他们扮作行脚商,货郎混进太白楼的商队里。利用王家留下的盐引,往北走。” “我不指望他们赚钱。” “我要他们记住沿途的每一口水井,每一座桥樑关隘。还要搞清楚,金兵的营盘扎在哪,辽兵的溃兵流窜到了哪。” 这就是特种侦察兵的雏形。 在这个没有卫星的时代,谁掌握了地图和情报,谁就拥有了上帝视角。 “你要建立自己的皇城司?”云娘惊讶地看著凌恆。她发现这个书生的野心,比她想像的还要大。 “皇城司是给皇帝看家护院的。”凌恆淡淡道,“我要建的,是一张能网住这北地风云的网。” “这件事,让燕九去负责。他虽然腿瘸了,但脑子好使,且在市井里混过,懂黑话。” 云娘点了点头:“好。燕九这孩子机灵,我也挺喜欢。就让他掛个太白楼外柜的名头,专门负责北边的生意。” 谈完了正事,外面的雨小了些。 云娘撤去了算盘,换上了一壶热茶和几碟精致的点心。 “说完了公事,说说私事吧。”云娘看著凌恆有些消瘦的脸庞,“还有一个多月就是府学的季考,也是解试前的最后一次大考。听说这次知府大人请了有名的大儒来阅卷。” “你天天在庄子里练兵搞钱,书读得怎么样了?” 云娘有些担心。她虽然不懂经义,但也知道凌恆现在的名声在士林中不太好。 凌恆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该背的都背了,该写的,也都在肚子里。” 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现在的我,比任何时候都清醒。” “那就好。”云娘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若是,我是说若是,这次考不好也没关係。大不了咱们不做官了,就做个富家翁。凭著手里的钱和兵,在这乱世也能活得滋润。” 她是真的在为凌恆留后路。 凌恆心中一暖,放下茶盏,伸手握住了云娘放在桌上的手。 “云娘。” “嗯?” “富家翁救不了大宋,也护不住你。”凌恆看著她的眼睛,语气前所未有的坚定,“这科考,我不仅要考,还要拿解元。” “我要让这河间府的人都知道,我凌恆不仅会做生意,会杀人,还会治国。” 时光飞逝,转眼便是十日之后。 这十天里,河间府的商界发生了一场无声的地震。 起初,只是几个不起眼的商队在市面上收购陈粮。但很快,人们发现,太白楼像是疯了一样,不计成本,不论成色,只要是粮食,来者不拒。 一车车的粮食被运进了太白楼的仓库。周边真定府,大名府的粮商闻风而动,纷纷把陈粮运来套现。 市面上的存粮急剧减少,原本低廉的粮价开始有了抬头的趋势。 谣言,隨之而起。 有人说凌恆是为了给蔡太师修园子敛財,有人说他是为了给金人囤军粮。 一时间,民怨沸腾,尤其是那些自詡为民请命的读书人,更是坐不住了。 凌恆今日正好来查帐。 他正站在三楼的窗口,看著手里厚厚的入库清单,整整五万石粮食,已经堆满了三个大仓。这些粮食,足够五百人吃三年,或者在灾荒时救活半个城的人。 “少爷,差不多了。”燕七在一旁低声道,“咱们手里的现银已经花空了。再买,就要动用本金了。” “够了。停手吧。”凌恆合上帐本,“接下来,就是等。” “等什么?” “等南边的消息传开,等粮价飞涨,等那些忍不住的人跳出来。” 话音未落。 楼下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喧譁声,紧接著是铜锣敲响的声音。 “奸商凌恆!滚出来!”“囤积居奇,吸食民脂民膏!太白楼不倒,河间不寧!”“诸位同窗!今日咱们就砸了这奸商的招牌,替天行道!” 凌恆眼神一凝,推开窗户向下看去。 只见太白楼门口,聚集了不下百名身穿儒衫的学子,一个个群情激奋,手里拿著烂菜叶和石头,正指著太白楼的招牌破口大骂。 围观的百姓也是指指点点,神色愤怒。在他们眼里,粮价上涨就是因为这个奸商捣鬼。 领头的,正是那个冤家路窄的赵时。他站在一块石墩上,挥舞著扇子,一脸的正义凛然。 云娘匆匆跑上楼,脸色有些苍白:“凌恆,不好了!这群书生堵了门,还要衝进来砸店!知府衙门的人就在街角看著,却根本不过来管!这分明是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想借刀杀人!” 凌恆却笑了。 他看著楼下那些激动的面孔,整理了一下衣冠。 “大娘子,別慌。” “他们不是说我发国难財吗?不是说我囤积居奇吗?” 凌恆转身向楼下走去。 “今日,我就借这百名士子的口,把这万家生佛的名声,给坐实了!” “走!下去会会这帮只会读死书的蠢货!” 第二十六章 骂名与万家生佛 气氛紧绷如弓弦。 上百名河间府学子,將酒楼的大门堵得水泄不通。周围围观的百姓更是里三层外三层,指指点点。 “凌恆!滚出来!”“奸商误国!如果不把囤积的粮食吐出来,平价卖给百姓,今日我等绝不罢休!” 赵时站在石墩上,满脸通红,挥舞著手臂,仿佛自己是为民请命的英雄。在他身后,那些平日里只读圣贤书的学子们,也被这种正义感冲昏了头脑,一个个义愤填膺。 而在人群外围,却有几个穿著体面,眼神闪烁的管家模样的人,正在暗中观察。那是城中其他几大粮商的眼线。他们巴不得凌恆被骂臭,最好被逼著低价拋售,他们好趁机接盘。 “吱呀” 太白楼紧闭的大门,终於缓缓打开。 没有想像中的家丁护卫手持棍棒驱赶,只有一个身穿青色澜衫的年轻人,手持摺扇,缓步走出。 凌恆身后只跟著老黄和燕七。面对这闹哄哄的场面,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慌乱,反而带著一丝淡淡的笑意。 “诸位同窗,好大的火气。” 凌恆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地看著赵时,“不在府学攻读经义,跑到这烟火地来行那泼妇骂街之事,这便是圣人教你们的道理?” “住口!”赵时指著凌恆,“少在那还要装斯文!你勾结蔡京,垄断商路,如今又恶意囤积陈粮,致使河间府粮价一日三涨!百姓吃不起饭,都是因为你这只硕鼠!” “硕鼠?” 凌恆啪的一声合上摺扇,一步步走下台阶,逼近赵时。 “赵时,我且问你。半个月前,我在市面上收粮时,粮价几何?” 赵时一愣,下意识道:“八百文一石。” “那现在的市价几何?” “已涨至一千二百文!” “好。”凌恆冷笑一声,环视四周百姓,“那我再问你。半个月前,各大粮铺都在拋售陈粮,若是没有我太白楼接手,这几万石陈粮会去哪?” “会运往大名府!运往汴京!被做成酒,被餵给牲口!” 凌恆的声音陡然拔高,压过了全场的嘈杂,“是我凌恆,真金白银把这些粮食留在了河间府!留在了咱们的眼皮子底下!” “你说我致使粮价上涨?笑话!粮价涨,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南边的运河断了!方腊造反,漕粮北上无门!” 此言一出,全场譁然。虽然有些小道消息在传,但从凌恆嘴里说出来,那分量截然不同。 “你,你危言耸听!”赵时有些慌了,“就算运河断了,那也是暂时的。你现在不肯卖粮,就是想发国难財!” “发国难財?” 凌恆眼中闪过一丝厉色。 “老黄,把牌子竖起来!” 老黄立刻带著几个伙计,从门里抬出一块巨大的木牌,重重地立在台阶旁。 木牌上写著几行大字: 太白楼賑灾告示一、今日起,太白楼每日施粥两千碗,妇孺老弱优先,分文不取。二、凡有手有脚之青壮,不施捨。想吃饭,去城南凌家庄做工。修桥,铺路,挖渠。一日两餐乾饭,外加三十文工钱。三、太白楼存粮,不对外售卖,只用於以工代賑。 全场死寂。 那些原本拿著烂菜叶准备扔的百姓,一个个张大了嘴巴,手里的菜叶掉在地上都不知道。 施粥?不要钱?做工给乾饭?还给钱? 这哪里是奸商?这分明是活菩萨啊! 赵时看著那块牌子,脸色惨白,像是吞了一只死苍蝇。 “你,你这是收买人心!你这是。” “我这是救命!” 凌恆打断了他,目光扫过在场所有的读书人。 “你们口口声声说仁义,说爱民。可当灾难来临的时候,你们除了在这里骂街,为百姓做过什么?” “你们谁家里没有存粮?谁家里没有良田?既然你们这么高尚,为什么不把自家的粮仓打开?为什么不把自家的地租免了?” “让我开仓平价卖粮?卖给谁?卖给那些早就盯著我这块肥肉的奸商吗?让他们把粮买走,再以十倍的高价卖给百姓吗?!” 凌恆指著赵时的鼻子,字字诛心: “赵时,你也是读书人。你读的是圣贤书,还是读成了別人手里的刀?” 赵时踉蹌后退,周围原本支持他的学子们,此刻也羞愧地低下了头。那些原本愤怒的百姓,此时看向赵时的眼神已经变了,这书生,坏得很啊,差点冤枉了好人! “好!说得好!” 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紧接著,叫好声如潮水般爆发。 “凌公子仁义!”“这才是万家生佛啊!”“走!去凌家庄做工去!有乾饭吃!” 凌恆看著这一幕,脸上並没有得意的神色。他转过身,背对著眾人,只留下一句话: “燕七,施粥。若是有人敢捣乱,或者有人敢冒领,腿打断。” 当天下午,河间府的风向彻底变了。 太白楼前排起了领取稀粥的长龙。而城南凌家庄,更是聚集了数千名青壮年流民。 韩世忠带著五百河间义勇,全副武装地维持秩序。 “都给老子排好队!”韩世忠挥舞著马鞭,“想吃饱饭的,就去那边领工具!挖壕沟,修水利,加固城墙!谁要是敢偷懒,或者想闹事,看见那边的旗杆了吗?” 旗杆上,还残留著没洗乾净的血跡。 流民们看著那些身穿皮甲手持陌刀的士兵,一个个老老实实地排队。 凌恆站在高台上,看著这热火朝天的场面。 这就是以工代賑。 与其直接发钱发粮养出一群懒汉,不如把他们组织起来。这一招,一石三鸟: 让青壮年有事做,就不会变成流寇。免费的劳动力,把凌家庄和周边的防御工事修得固若金汤。在高强度的劳动中,那些身体好,服从性强的苗子,会被韩世忠挑出来,补充进背嵬队。 “少爷,这一手玩得漂亮。” 燕九拄著拐杖站在一旁,眼中满是崇拜,“现在满城都在传颂您的名字。就连知府衙门都贴了告示,表彰太白楼义举。” “虚名而已。” 凌恆神色平静,“粮食还能撑多久?” “按现在的消耗速度,三个月没问题。而且云大娘子又从真定府那边调了一批过来。” “三个月。” 凌恆点了点头,“够了。” 三个月后,要么朝廷平定了方腊,漕运恢復;要么,金人南下的前奏就会吹响。无论哪种情况,这批粮食都已经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 “燕九,你负责的北边商路,最近有什么消息?” 提到这个,燕九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 “少爷,咱们撒出去的侦查员,有几个没回来。回来的几个,带回了一个奇怪的消息。” “什么消息?” “辽国那边,好像彻底乱套了。天祚帝跑到了夹山,但他手下的大將耶律大石,却在召集残部,似乎不想投降金人,也不想投降大宋。” “耶律大石!” 凌恆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个名字,在歷史上可是响噹噹的。他是辽国最后的英雄,也是后来西辽帝国的开创者。 如果能和这个人搭上线,或者,如果能在他西征之前,把辽国最精锐的工匠、战马弄到手。 “盯著他。” 凌恆下令,“告诉我们在北边的探子,若是遇到耶律大石的部下,可以给他们粮食,给他们药。哪怕是亏本也要给。” “少爷,咱们为什么要帮辽人?”燕九不解。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凌恆看著北方,“金人太强了。我们需要一条能在北方牵制他们的狼。耶律大石,就是那头狼。” 处理完庄子里的事,天色已黑。 凌恆回到了书房。 接下来的一个月,他真的要闭关了。 外面的名声已经赚足了,钱也花了,兵也练了。剩下的,就是那张入场券。 桌案上,摆著宗泽给他的春秋手稿,还有几篇他这几天试写的策论。 其中一篇的標题只有四个字,御戎十策。 这是他准备在解试考场上拋出来的炸弹。 “少爷,该喝药了。” 青衣端著一碗润喉的汤药走了进来。凌恆之前喝火酒烫伤的喉咙虽然好了大半,但一到阴雨天还是会隱隱作痛,嗓音也变得有些低沉沙哑。 凌恆接过药碗,一饮而尽。 “青衣,这个月,除了宗先生和云大娘子,谁来都不见。” “告诉老黄,守好大门。若是赵时那种人再来闹事。” 凌恆放下空碗。 “直接打出去。不用给我留面子。” “是。” 窗外,雨停了。月亮从云层中探出头来,照亮了凌家庄坚固的城墙,也照亮了书房里那盏彻夜未熄的孤灯。 第二十七章 资格与杀威棒 四月,草长鶯飞。 河间府学內,古槐参天,槐花飘香。然而这原本清幽的求学圣地,今日却瀰漫著一股硝烟味。 今日是季考之日。这也是八月解试前的最后一次大考。按照规矩,只有在季考中评级为优或良的生员,才有资格由府学保举,参加朝廷的解试。 明伦堂前,数百名学子身穿统一的澜衫,排成了长龙,等待入场搜检。 赵时站在队伍前列,神色得意。他这一个月虽然名声臭了,但他也没閒著。他打听到,这次负责监考的提学官,是出了名的道学先生,最恨商贾和幸进之徒。 “来了!那奸商来了!” 人群中一阵骚动。 只见凌恆带著燕七,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他今日穿得很素净,一身洗得发白的儒衫,头上戴著方巾,提著一个装笔墨的考篮。 但他那一身的气度,却让周围喧闹的学子下意识地让开了一条路。那是杀过人,见过血,掌著生死的人才有的气场。 “站住。” 就在凌恆准备踏入搜检口时,一道冷冰冰的声音响起。 负责搜检的不是平时的府学教諭,而是一个面生的中年官员。他留著山羊鬍,手里拿著一本花名册。 此人正是大名府路提学司派来的监考官,周正。 “你就是凌恆?”周正上下打量著凌恆,眼中满是厌恶。 “学生正是。”凌恆拱手行礼。 “回去吧。”周正合上名册,冷冷道,“这季考,你没资格考。” 此言一出,全场譁然。赵时等人更是差点笑出声来。 凌恆神色不变,腰杆挺得笔直:“敢问大人,学生身家清白,乃府学在籍生员,为何没资格?” “身家清白?” 周正嗤笑一声,扬起手中的名册,“本官查过你的底。你虽是生员,却常年混跡市井,经营酒楼,甚至私蓄乡勇,与武夫为伍。圣人门庭,岂容你这等满身铜臭,不守本分的商贾武夫玷污?” “按照学规,商贾之子不得入仕。你虽不是商贾之子,但你自己就是商贾!若是让你进了考场,这河间府学的脸面何存?” 这诛心之论是凌恆最担心的软刀子。在大宋,身份歧视是可以直接毁掉一个人的前程的。 “大人此言差矣。” 凌恆还没说话,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堂內传出。 宗泽身穿学正官服,大步走出。他脸色铁青,显然对周正的刁难极为不满。 “周大人,学规虽禁商贾,但那是禁市籍之人。凌恆户籍乃是士籍,经营太白楼乃是其族中產业,他不过是代为打理,何罪之有?” “再者,他所练乡勇,乃是知府衙门批文的河间义勇,是为了保境安民!若是保家卫国也成了罪过,那这书读出来又有何用?” 宗泽这是在硬保凌恆。 周正却並不买帐。他是理学信徒,最讲究存天理灭人慾,对宗泽这种务实派本就不对付。 “宗学正,你这是在包庇吗?”周正冷哼道,“不管你说出花来,他经商是实,练兵是实。这种人不修德行,心术不正。本官身为提学,有权黜落其参考资格!” “来人!把这斯文败类赶出去!” 两名衙役犹豫著上前。 “慢著。” 凌恆突然上前一步,他看著周正,目光平静。 “周大人说我不修德行,心术不正,不配考试。那请问大人,何为德?何为才?” “如果学生能在考场上,堂堂正正地压过在场所有人,那这不配二字,是不是该由大人吞回去?” 周正愣了一下,隨即大笑:“好狂的口气!就凭你?一个满身铜臭的幸进之徒,也敢妄言压过河间才俊?” “若是不敢,大人为何要拦我?” “莫非大人是怕我这个商贾考了第一,打了你们这些清流的脸?” 激將法。简单,粗暴,但对付这种死要面子的道学先生,最有效。 周正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至极。当著几百学子的面,他若是连考都不敢让凌恆考,那传出去就是他心虚,怕了一个学生。 “好!好!好!” 周正连说三个好字,眼神阴毒,“既然你要自取其辱,本官就成全你!” “放他进去!” 周正压低声音,在凌恆路过时阴测测地说道,“今日季考,考的是经义。本官亲自阅卷。若是你的文章有一字不通,或是有一句离经叛道,本官不仅要革了你的功名,还要治你个咆哮公堂之罪!”凌恆脚步未停,只留下淡淡的一句:“那大人可要睁大眼睛,看仔细了。” 考场內。 號舍狭窄,仅容一人一桌。 凌恆磨好墨,铺开试卷。 隨著一声钟响,考题公布。 果然是针对他的。题目只有四个字:君子喻於义。 出自论语:“君子喻於义,小人喻於利。”这题目摆明了就是要让考生痛骂逐利之徒,以此来羞辱凌恆。如果凌恆顺著题目写,就是骂自己,如果反著写,就是离经叛道。 是个死局。 但凌恆却笑了。这种题目,在宋史研究生的眼里,简直就是送分题。 他没有急著动笔,而是闭目沉思。宗泽给他的春秋手稿,以及王安石变法理论,在脑海中交织。 义?利?在这乱世,救国即是大义,强兵即是大义! 一炷香后。凌恆提笔。 他的字,不是馆阁体,也不是瘦金体,而是刚劲有力的顏体。字如其人,筋骨內敛,杀伐暗藏。 破题:“义者,天下之公利也。利者,一人之私慾也。公利不兴,则国无以为立。私慾不遏,则民无以为生。” 第一句,就跳出了义利对立的死胡同。他把义重新定义为国家公利”。 接著,笔锋一转:“昔管仲相齐,通鱼盐之利,而齐桓公霸。商鞅相秦,开阡陌之利,而秦统六合。此皆以利行义,以富强国之大者也。” 他直接搬出了管仲和商鞅。他在告诉周正,告诉所有人:搞经济搞钱,不是小人行径,而是富国强兵的大道! 洋洋洒洒八百字,一气呵成。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无病呻吟的感概。有的只是逻辑严密的辩证,和一股子务实精神。 日落西山,考试结束。 周正坐在明伦堂上,脸色阴沉地翻阅著收上来的卷子。大部分考生的卷子,都是千篇一律的陈词滥调,大谈特谈存天理灭人慾,痛骂商贾误国。周正看得频频点头,觉得这才是正统。 直到他翻到了凌恆的卷子。 刚看第一眼,他就想扔。“一派胡言!离经叛道!竟然敢把利说成是义?” 但当他耐著性子往下读,看到那句仓廩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民不聊生,何谈礼义?国库空虚,何谈尊严时,他的手抖了一下。 他虽然迂腐,但他不是文盲。这篇文章的逻辑之严密,引经据典之精准,让他根本找不到反驳的漏洞。而且,这篇文章里藏著的那股子忧国忧民的沉重感,比那些只会喊口號的文章,高出了不知多少个境界。 “这,这。” 周正拿著卷子,额头上渗出了冷汗。他想黜落这份卷子。理由隨手一抓一大把:观点偏激、尊崇法家、不合圣道。 “周大人,这份卷子如何?” 一直坐在旁边的宗泽,突然开口了。他手里捧著茶盏,眼神玩味地看著纠结的周正。 “这,文笔尚可,但立意。”周正支支吾吾。 “立意怎么了?” 宗泽站起身,一把夺过卷子,大声朗读起来。 读到精彩处,宗泽甚至拍案叫绝。 “好一个公利即大义!周大人,如今北地流民遍野,朝廷財政枯竭。凌恆这篇文章,说的是富国强兵的实务,比那些只会空谈心性的文章强百倍!” “你若是因为这个黜落他,那你就是要把大宋往死路上逼!” 宗泽这顶帽子扣得太大了。而且周围还有其他几位阅卷的教諭在场,大家都听到了这篇文章,不少人都在暗暗点头。 周正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知道,自己今天若是硬要毙了这份卷子,恐怕走不出这河间府学的大门。 “哼!” 周正猛地一甩袖子,愤然起身。 “宗学正既然如此看重此子,那这甲等给他便是!只是,这种离经叛道的文章,到了秋闈解试,到了礼部大老爷们的眼里,我看他怎么死!” 说完,周正连茶都没喝,气急败坏地走了。 宗泽看著他的背影,冷笑一声,然后低头看著手中的卷子,眼中满是欣慰。 “甲等。” 他在卷首重重地画了一个圈。 第二天榜单公布。凌恆的名字,赫然列在经义科榜首。 虽然只是季考,虽然周正走的时候放了狠话,但这个第一名,就像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抽在了赵时等人的脸上。 太白楼前。凌恆看著那张抄录回来的榜单,神色平静。 “少爷,第一!真的是第一!”燕九兴奋地挥舞著拐杖。 凌恆却摇了摇头。 “这只是入场券。” 他看向汴京的方向。 “周正说得对。这种文章,在这小小的河间府能拿第一,是因为有宗先生保我。 “但到了真正的秋闈解试,那是真刀真枪的拼杀。那时候,我要写的,是真正能救命也能杀人的文章。” 凌恆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激盪。 “燕九,备车。” “去哪?回庄子读书吗?”燕九问。 “不,去城北的三號货仓。” 凌恆的声音压得很低,“云娘说,给北边准备的那批特殊的货已经备齐了。我要亲自去验验。” “那可是咱们用来撬动辽国残部,结交耶律大石的敲门砖。” “这也是我这四个月闭关备考期间,唯一能做的布局了。” 半个时辰后。 城北,隱蔽的三號货仓。 巨大的仓库里,堆满了麻袋。燕九上前划开一个口子,流出来的不是粮食,而是雪白的精盐和紧压茶。 在草原上,这就硬通货,比金子还值钱。 韩世忠正带著几个骨干在检查车辆。 “公子。”韩世忠走过来,拍了拍腰间的马刀,“兄弟们都准备好了。” “好。”凌恆点点头,“良臣,这次我不去,你带队。记住两件事。” “第一,这批货,只能卖给耶律大石的部下。换他们的战马,换他们的情报,甚至换他们的人心。” “第二,若遇金兵哨骑,能避则避。若避不开。” 凌恆眼中寒光一闪,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那就吃掉他们。別留活口,別露痕跡。” 韩世忠咧嘴一笑:“得令!公子您就安心在家里读书备考。这外面的脏活,交给我。” 凌恆看著整装待发的车队,心中默念:四个月。我在这里用笔战斗,你们在北边用刀战斗。等秋闈揭榜之日,便是咱们双双扬名之时。 第二十八章 北地狼烟 宣和三年的夏天格外炎热。 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著,好像在预示著某种危机。 河间府以北四百里,燕山脚下。这里曾是大辽的腹地,如今却成了一片无主的混乱荒原。金兵的主力在攻破中京后暂时休整,辽国的残兵败將则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撞。 一支商队,正艰难地跋涉在枯黄的草甸上。 车辙压得很深,显然装著重货。这支商队的护卫个个眼神犀利,虽然穿著粗布短褐,但腰间鼓囊囊的,那是藏著的短刀和手弩。 领头的汉子骑著一匹杂毛马,嘴里叼著根狗尾巴草,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目光如鹰隼般扫视著四周的草丛。 正是韩世忠。 “韩头儿,前面就是野狼坡了。” 燕九策马靠了过来。经过几个月的磨练,他虽然腿脚不便,但骑术精进了不少,整个人也晒得黑瘦,透著股精干劲,“按照约定,耶律大石的接头人就在那。” “让弟兄们招子都放亮这。” 韩世忠吐掉嘴里的草,低声道,“辽人现在饿疯了,保不齐会黑吃黑。若是他们敢乱动。” 他做了一个切脖子的手势。 “明白。” 车队缓缓驶入野狼坡。 这里是一处背风的山坳,四周怪石嶙峋。 刚一进入,两侧的乱石后便猛地冒出几十个衣衫襤褸的人影。他们手里拿著生锈的弯刀,甚至削尖的木棒,一个个眼冒绿光,死死盯著车上的麻袋。 “宋人?” 一个满脸胡茬左臂缠著脏兮兮绷带的辽国军官走了出来。他虽然狼狈,但身上那股子彪悍气还在。 “我们要的东西带来了吗?”那军官声音沙哑,像是吞了炭。 韩世忠翻身下马,也不废话,直接走到一辆大车旁,拔出腰刀猛地一划。 “哗啦。” 麻袋破裂,雪白的精盐和散发著药味的紧压茶流了出来。 周围响起了吞咽口水的声音。 对於现在的辽军残部来说,这不仅是调味品,更是救命药。长期吃肉不吃盐,人会浮肿无力,根本没法打仗。 “好东西!” 那军官眼中闪过一丝贪婪,手下意识地握紧了刀柄。周围的辽兵也开始蠢蠢欲动,包围圈在缩小。 “想抢?” 韩世忠冷笑一声,甚至没有拔刀。 “崩!崩!崩!” 一阵令人牙酸的拉弦声响起。 商队的护卫们掀开盖在货物上的偽装,露出了早已上弦的神臂弓。五十把强弩,在十步的距离內,正对著辽兵的脑袋。 “別怪我没提醒你们。”韩世忠拍了拍那袋盐,“这买卖,讲究个细水长流。今天你们要是敢动手,那就是一锤子买卖。杀了我这几十號人容易,但以后,你们就等著渴死病死在这草原上吧!” 那军官脸色变幻。他不是傻子。杀鸡取卵的事不能做,何况这只鸡还带著刺。 “误会!误会!” 军官鬆开刀柄,换上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实在是兄弟们饿怕了。韩掌柜既然守信,咱们也不含糊。” 他挥了挥手。 后方的山坳里,几十匹战马被牵了出来。 韩世忠的眼睛直了。 全是清一色的辽东青驄马!虽然有些瘦,有些还带著伤,但骨架宽大,四肢修长,眼神桀驁。这是真正的战马,比之前金人送来的那些老马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一共六十匹。”军官有些肉疼,“这可是大石林牙的宝贝。若不是为了换药和盐,绝不捨得拿出来。” “成交。” 韩世忠压抑住心头的狂喜。这六十匹马带回去,只要养两个月膘,那就是一支恐怖的重骑兵雏形! 交易进行得很快。辽人拿到了盐茶,韩世忠拿到了马。 但在临走前,韩世忠突然拉住了那个军官。 “还有个东西,我家公子想要。” “什么?” “消息。”韩世忠从怀里掏出一张地图,“金人的先锋大將完顏宗望,现在在哪?他们的拐子马和铁浮屠,有多少人?” 那军官警惕地看了韩世忠一眼:“你们宋人打听这个做什么?想趁火打劫?” “嘿,咱们是做生意的。做生意讲究个趋吉避凶。”韩世忠又摸出一锭十两的银子,塞进军官手里,“再说了,金人也是你们的仇人。把他们的底细卖给我们,你们不亏。” 军官捏了捏银子,咬牙道:“完顏宗望的主力在奉圣州(今河北涿鹿)。但我听说,他派了一支千人队,正在往南渗透,似乎是在探查宋境的虚实。领头的是个叫活女的猛將。” “活女?”韩世忠记下了这个名字。 “谢了。” 回程的路上。 韩世忠骑在一匹新换的青驄马上,心情极好。 “燕九,这次赚大了。回去公子肯定得赏我好酒。” “韩头儿,別高兴太早。”燕九却一脸凝重,指著远处的天空,“你看那边的鸟。” 远处的一片树林上空,惊起了一群飞鸟。 韩世忠脸色瞬间一变。作为老兵,他太清楚这意味著什么了。 有大队骑兵在快速通过树林! “全员戒备!神臂弓上弦!”韩世忠低吼,“把马赶到中间!这地方除了咱们和辽人,就只有。” 话音未落。 一阵低沉的號角声,从树林方向传来。 紧接著,一面绣著黑色狼头的战旗出现在地平线上。 那是金军的旗帜! “直娘贼!是金人的哨骑!”韩世忠骂了一句,“这帮狗东西鼻子真灵,闻著味儿就来了!” 衝出来的金骑约莫百人,个个身穿厚皮袍,头戴护耳帽,虽然没有铁浮屠那么夸张,但那股子野蛮凶悍的气势,隔著老远都能感觉到。 “那是宋人的商队!抢了他们!” 领头的金將正是那个军官口中的先锋斥候。他们本来是在追杀辽兵,没想到撞上了一块肥肉。 “韩头儿,打不打?”燕九的手心里全是汗。 这可是真正的金兵!不是流寇,不是辽国残兵,是刚刚灭了大辽,正处於战力巔峰的女真铁骑! 韩世忠眯起眼睛,看著越来越近的尘土。 他的手按在刀柄上,骨节发白。理智告诉他,应该跑。毕竟这是商队,主要任务是送马。但作为一个武人,作为一个憋了几个月劲儿的將领,他体內的血在烧。 “跑?往哪跑?咱们带著这么多马和货,跑得过这帮在马背上长大的蛮子?” 韩世忠猛地拔出马刀,眼中闪烁著疯狂的光芒。 “传令!结圆阵!” “把大车推倒做墙!神臂弓准备!” “公子说过,若是避不开,那就,吃掉他们!” “今天,老子就要掂量掂量,这女真,到底是不是三头六臂!” “杀!!” 荒原之上,一百名河间义勇並没有崩溃,反而在韩世忠的怒吼声中迅速结阵。 这是大宋民间武装与金国正规军的第一次碰撞。没有人知道结局。但韩世忠知道,这一战如果不打出威风,以后在北方这条道上,凌家的旗號就是一张废纸。 河间府,凌家庄书房。 窗外的蝉鸣声依然聒噪。 凌恆正在练字。他在写一篇策论的最后一段。 “御戎之策,首在知彼,次在修內。知彼者,知其贪婪无度,不可怀柔;修內者,修我甲兵,积我粮草,以待其变。” 突然,他手中的笔尖一顿,一滴墨汁滴落在宣纸上,晕染开来,感觉有些心神不寧,放下笔望向北方。 他不知道韩世忠此刻正面临著怎样的生死考验。但他知道,那是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少爷。” 青衣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府学那边送来帖子。明日便是八月十五,解试开考之日。宗学正让您明日卯时准时到贡院。” 凌恆收回目光,看著那张被墨跡污了的宣纸,並没有扔掉,而是將其摺叠起来,收入怀中。 “知道了。” 他站起身,走到墙边,取下那把掛著的装饰长剑。 “青衣,备水沐浴。” “这一关,终於要来了。” 一边是北方的血战,一边是考场的文战。在这个宣和三年的秋天,凌恆和他的家將们,在两个战场上,同时向这个腐朽的时代宣战。 第二十九章 不平则鸣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本该是人月两圆的日子。但对於河间府的数千名士子来说,今夜註定无眠。 贡院的大门,在卯时的晨钟声中缓缓打开。 这里是河间府最森严的所在。四周高墙耸立,带刺的篱笆密布,数百名兵丁手持长枪,如临大敌地守卫著每一个出口。 “搜检!” 隨著一声厉喝,士子们排著长队,一个个解开衣襟,打散髮髻,甚至连鞋底都要被割开检查,以防夹带。 凌恆提著考篮,站在队伍中。 他今日的气色不错,虽然消瘦了些,但那双眼睛依旧很亮。四个月的闭关,让他身上的那股商贾气彻底沉淀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诗书静气。 “凌恆!” 刚过搜检门,一个阴测测的声音便在耳边响起。 依然是周正,他站在高台上,居高临下地看著凌恆,嘴角掛著一丝冷笑。 “本官等你很久了。这一次,主考官乃是礼部侍郎刘大人。你那套利即是义的歪理邪说,若是再敢写出来,哼哼。” 周正做了一个杀的手势,“本官保证,让你连榜尾都摸不到!” 凌恆停下脚步,抬头看著周正,神色淡然。 “周大人,学生今日不谈义利。” “哦?那你谈什么?” “谈生死。” 凌恆说完,不再理会周正错愕的表情,大步走进了属於自己的那间號舍。 “咣当!” 號舍的木门被从外面锁上。 狭窄的空间,仅容一人一桌。头顶只有一方小小的天空。接下来的三天两夜,吃喝拉撒睡,皆在於此。 这便是科举。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是通天大道也是修罗场。 辰时三刻,考题公布。 衙役举著写有题目的牌子,在甬道上来回巡游。 当凌恆看清那个题目时,手中的墨锭猛地一顿。 题目只有四个字:復燕云论。 果然!不出宗泽所料,朝廷为了配合即將到来的北伐,连科举题目都变成了政治动员令。 这就好比是在问考生:“大宋马上要联金灭辽,收復燕云十六州了,你们快来夸夸皇帝英明神武,快来出谋划策怎么分战利品。” 隔壁號舍传来了赵时压抑不住的笑声。这种题目,对於那些熟读邸报擅长歌功颂德的士子来说,简直就是送分题。只要把皇恩浩荡,金盟牢固,辽人该死这几点写足了,哪怕文采平平,也能混个中榜。 凌恆研墨的手却很慢,很沉。 他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的不是燕云的版图,而是黑风口那满地的碎肉,是北地遇到的金国狼骑,是王安石变法失败后的满目疮痍。 “復燕云。” 凌恆在心中冷笑。“若不先治內病,何以御外侮?若不先防猛虎,何以吞病狼?” 大家都以为这是庆功宴的前奏,只有他知道,这是丧钟的倒计时。 如果顺著写,他能稳中。因为他的文笔和见识远超同济。但如果那样做,他就不是凌恆,也不是那个发誓要补天裂的人。 “不平则鸣。” 凌恆睁开眼,眼中精光爆射。 他提起笔,饱蘸浓墨,在卷首写下了那个早已在心中酝酿了无数遍的標题: 《宣和御戎十策》 这题目看似古板,但第一句破题,便如惊雷落地: “臣闻:天下之患,不在辽之未灭,而在金之已强。今朝廷议復燕云,名为开疆拓土,实为引狼入室。燕云未復,而国门已洞开矣!” 若是周正此刻看到这一句,恐怕会直接嚇晕过去。这哪里是答卷,这分明是大逆不道!是在指著皇帝和宰相的鼻子骂他们是蠢货! 但凌恆没有停笔。他的笔锋如刀,一层层剖开这盛世下的烂疮。 第一策:论敌。“金人狼子野心,贪婪无度。辽为宋之藩篱,今联金灭辽,是自撤藩篱而饲虎狼。辽亡之日,即金兵南下之时!” 第二策:论守。“御戎之上策,非攻也,乃守也。河北平原无险可守,当结硬寨、修坞堡、练强弩。以城池为锁链,以步卒为墙垣,坚壁清野,使敌骑无处劫掠。” 第三策:论兵。“西军虽勇,然不耐北地苦寒。当募河北流民,编练新军。教以陌刀破骑,佐以火器守城。” 洋洋洒洒,三千余字。他没有用任何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都是乾货,每一条策略都是他在河间府这半年来的实践总结。 写到最后,凌恆的手腕已经酸麻,但他的心却前所未有的滚烫。 “呜呼!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学生不避斧鉞之诛,冒死以进此策。愿陛下察之,愿天下警之!若燕云可復,学生愿为马前卒;若国难將至,学生愿为守夜人!” 落笔,捲成。 凌恆看著那张写满墨跡的宣纸,仿佛看到了一团火在燃烧。 这不仅是一份考卷,这是一份战书。向那个即將到来的黑暗时代,下的战书。 三天后,阅卷房。 这里的气氛比考场还要压抑。 正主考官刘豫,正坐在太师椅上,一脸不耐烦地翻著卷子。 “都是些陈词滥调。”刘豫把一份卷子扔到一边,“这个写什么王师北定中原日,虽然立意不错,但文笔太差。那个写联金是千秋伟业,马屁拍得太响,噁心。” 副主考周正在一旁陪笑:“大人,河间府毕竟是偏远之地,才学有限。不过下官看中了一份卷子,乃是赵时所作,虽然中规中矩,但胜在四平八稳,符合朝廷大义。” “嗯,那就先定个乙等吧。” 就在这时,角落里传来啪的一声巨响。 眾人嚇了一跳,回头看去。 只见负责阅卷的宗泽,手正狠狠地拍在桌子上,鬍鬚乱颤,双眼通红,不知道是气的还是激动的。 “怎么了?宗学正?”刘豫皱眉。 “好文章,惊世骇俗的好文章!” 宗泽捧著那份卷子,手都在抖,“字字珠璣,句句见血!这才是国士之论!这才是真正的平戎策!” “哦?”刘豫来了兴趣,“拿来我看看。” 宗泽深吸一口气,把凌恆的卷子递了过去。 刘豫接过卷子,刚看了一眼標题,宣和御戎十策,眉头就皱了起来:“题目倒是古朴。” 接著往下看。 “名为开疆拓土,实为引狼入室。” 刘豫的脸色瞬间变了。 “辽亡之日,即金兵南下之时。” “放肆!” 刘豫猛地將卷子摔在地上,勃然大怒,“这是谁写的?这是诅咒!是妖言惑眾!朝廷大军即將北伐,他竟然敢说必败?还敢说金盟是引狼入室?” “这种狂徒,不仅要黜落,还要抓起来!治他个妄议朝政的大罪!” 周正凑过去看了一眼,隨即心中大喜。凌恆啊凌恆,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这次不用我动手,你自己就把自己作死了! “大人英明!”周正连忙拱手,“此人名叫凌恆,向来狂悖。下官早就说过他心术不正,果然露出马脚了!” “来人!把这份卷子封存,上报朝廷!” “慢著!” 宗泽猛地站起身,一步跨到卷子前,將其捡了起来,紧紧护在怀里。 “宗泽!你想干什么?”刘豫厉喝,“你想包庇逆贼?” “逆贼?” 宗泽仰天大笑,笑声中满是悲凉,“若说真话的都是逆贼,那这大宋朝廷里,还有忠臣吗?!” “刘大人,周大人,你们睁开眼看看!这卷子里写的结硬寨,练新军,防金人,哪一条不是为了大宋江山?” “你们只看到了他对国策的质疑,却没看到他对危机的预警!若是真如他所言,金人南下,这篇策论就是救命的方子!” “一派胡言!”刘豫根本听不进去,“本官是主考,本官说不行就不行!把他黜落!” “你敢!” 宗泽鬚髮皆张,像一头被激怒的老狮子,“老夫虽然只是个从七品的学正,但老夫有直奏权!” “今日这卷子,你若是敢毁了,或者敢黜落他,老夫就带著这卷子进京!去敲登闻鼓!去金鑾殿上,当著官家的面,把这文章念出来!” “我看看到时候,是这文章大逆不道,还是你们这群粉饰太平的庸官误国!” 静。死一般的静。 刘豫死死盯著宗泽。他没想到这个倔老头竟然为了一个考生,敢拿自己的仕途甚至性命去拼。 敲登闻鼓?那可是要把事情闹大的。现在正是北伐的关键时刻,如果这篇唱反调的文章真的闹到了御前,虽然凌恆可能会倒霉,但他刘豫作为主考官,连个考场都压不住,必然会被政敌攻击,说他办事不力。 而且,万一呢?万一这文章里说的事,將来真的应验了呢? 刘豫是个官僚,官僚最怕担责任。 良久,刘豫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怒容强行收敛,换上了一副阴冷的表情。 “好,好个宗泽。” “既然你非要保这个狂徒,本官就给你个面子。”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刘豫重新坐回椅子上,端起茶盏,冷冷道: “这卷子,文采虽好,但立意偏激。解元是別想了,那是给朝廷长脸的。” “给他个最后一名。让他掛在榜尾吧。” “这也是本官的底线。” 周正急了:“大人,这。” “闭嘴!”刘豫瞪了他一眼。 宗泽抱著那份卷子,心中虽然不甘,但也知道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至少,凌恆的功名保住了。有了举人身份,他就有资格进京参加省试,就有资格在这个乱世拥有话语权。 “好。”宗泽咬著牙,“榜尾就榜尾。是金子,放在哪里都会发光。” 八月十八,放榜日。 贡院外人山人海。 赵时一大早就来了,挤在最前面。当他看到自己的名字列在乙榜第十时,虽然不是解元,但也足以让他狂喜乱舞。 “中了!我中了!” 然而,当所有人都在寻找榜首解元的名字时。 燕七却在榜单的最末尾,那个几乎要贴到地上的角落里,找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 河间府解试最后一名:凌恆 “少爷,中了。”燕七的声音有些颤抖,“可是,是最后一名。” 周围的学子也发现了,顿时爆发出一阵鬨笑。 “哈哈!最后一名!这也叫中举?”“估计是考官看他可怜,施捨给他的吧!”“奸商就是奸商,能上榜就不错了,还想拿解元?做梦!” 凌恆站在人群外,远远地看著那个名字。 最后一名。险之又险。 但他没有生气,反而笑了。笑得无比轻鬆。 他知道,这定是宗泽在里面力挽狂澜的结果。能在復燕云这种政治正確的大潮中,凭著一篇骂朝廷的文章杀出一条血路,哪怕是最后一名,其含金量也远超那个所谓的解元。 “最后一名好啊。” 凌恆转身,手中的摺扇轻轻敲打著掌心。 “在这个比谁更能粉饰太平的时代,排在最后,说明我离那群蠢货最远。” “走吧,燕七。” “咱们只要这层举人的皮”。 第三十章 来自北方的战马 自从放榜之后,凌恆的身份变了。虽然只是个吊车尾的举人,但那也是有了官身的老爷。 原本那些对太白楼喊打喊杀的腐儒闭了嘴,原本想趁著粮荒兼併凌家土地的豪绅,也提著礼物上门赔笑脸。一张功名纸,便是护身符。 但凌恆没有时间去应酬这些虚偽的客套。 九月初三,深夜。凌家庄的望楼上,燃起了一盏红灯笼。这是约定的信號,游子归家。 凌恆披著衣服衝出书房,刚到校场,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和马骚味。 庄门大开。一支衣衫襤褸像从泥坑里爬出来的队伍,正跌跌撞撞地涌入。 没有欢呼,只有沉默。 “公子。” 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韩世忠翻身下马,脚下一软,差点跪倒在地。燕七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他。 借著火把的光,凌恆看清了韩世忠的模样。原本那个精壮的汉子,此刻瘦脱了相,左脸颊多了一道狰狞的新伤疤,那是箭矢擦过留下的痕跡。他身上的那件暗红皮甲,已经变成了黑红色,那是乾涸的血浆。 “良臣!”凌恆心中一痛,上前握住他的手,“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幸不辱命。” 韩世忠咧嘴一笑,虽然牵动伤口疼得齜牙咧嘴,但眼中的光芒却很亮。 他指了指身后。 “带出去了五十车盐茶,带回来了一百零二匹马!” “都是辽东的好马!虽然路上死了十几匹,被咱们吃了肉,但剩下的,足够组建一支重骑队了!” 一百零二匹!这比预想的还要多! 凌恆看向那些战马。虽然瘦骨嶙峋,毛色暗淡,但那一副副宽大的骨架,那修长的四肢,即使是在极度疲惫中依然保持著警惕的眼神,无不说明这是真正的战爭机器。 “兄弟们呢?”凌恆问出了那个最沉重的问题。 韩世忠眼中的光瞬间暗淡。 “去的时候一百人。回来六十三人。” “三十七个兄弟,留在了野狼坡和桑乾河。”韩世忠低下头,从怀里掏出一本被血浸透的名册,“抚恤金,得公子发了。” 凌恆接过名册,感觉重如千钧。 近四成的战损。这是一条用命铺出来的商路。 “发。双倍发。”凌恆深吸一口气,“活著的,每人赏五十贯。死了的,父母妻儿凌家养一辈子。” “谢公子!”周围那些疲惫不堪的骑士们,听到这话,一个个眼圈红了,齐刷刷地跪倒在地。 “先別急著谢。” 韩世忠突然压低了声音,神色变得异常凝重,“公子,除了马,我还带回来了一个麻烦。” 他挥了挥手。两名老兵从一辆大车的夹层里,抬出了一个浑身缠满绷带,昏迷不醒的人。 这人穿著一身破烂的辽军皮甲,但从那个独特的髮式和脖子上掛著的狼牙饰品来看,此人身份不凡。 “他是谁?”凌恆皱眉。 “耶律大石的亲卫队长,萧干里。” 韩世忠沉声道,“我们在桑乾河交易的时候,碰到了金军的硬军。辽人被打崩了。耶律大石带著残部往西跑了,这人为了掩护大石撤退,身中三箭,最后被我们从死人堆里刨出来的。” “他昏迷前,一直喊著要见宋朝的官。我看他怀里藏著东西,就把他带回来了。” 凌恆心中猛地一跳。 耶律大石西逃。这意味著辽国在北方的最后一道防线,夹山大营,已经彻底不存在了。现在,在大宋和金国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缓衝地带。 “把他抬到密室。让最好的郎中来治。”凌恆当机立断,“燕七,封锁消息。今晚带回来的马,全部藏进地窖和后山。对外就说商队遭了匪,空手回来的。” “是!” 密室中。 萧干里躺在榻上,脸色惨白如纸。郎中刚刚拔出了他胸口的一支断箭,那是金人的重箭,带著倒刺,拔出来时带出了一块肉。 但他竟然没死,甚至在一炷香后,悠悠转醒。 当他看到凌恆那一身汉人儒衫时,原本浑浊的眼睛突然爆发出迴光返照般的神采。 “宋,宋官?”萧干里挣扎著想要起身,却被韩世忠按住。 “我是河间府的举人,也是这支商队的主人。”凌恆看著他,“萧將军,大石林牙让你带了什么话?” “不是话,是,是命……” 萧干里颤抖著手,从贴身的衣衬里,掏出了一块沾血的羊皮卷。 “这是,金军的布防图……” 萧干里剧烈地咳嗽著,咳出血沫,“大石林牙让我交给宋朝的皇帝。告诉你们,不要攻辽,不要攻燕京……” “为什么?”凌恆明知故问。 “因为,是个圈套。” 萧干里死死抓住凌恆的袖子,指甲几乎嵌入肉里,眼中满是恐惧与绝望。 “我们败了……败得很惨。金人的铁浮屠刀枪不入,我们的骑兵衝上去,就像撞在铁山上。” “但金人没有杀光我们,他们故意留了个口子,把我们往南赶,往你们宋朝的边境赶。” “完顏宗望,他在燕京城外设了伏,他在等著你们的童贯大军。” “他是想用我们的尸体,铺平南下牧马的路啊!” 说完这番话,萧干里像是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重重地倒回榻上,大口喘息著,眼神渐渐涣散。 房间里一片死寂。 韩世忠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他虽然是个兵痞,但他能听懂这话里的意思。 所谓的联金灭辽,从头到尾就是金人给大宋挖的一个坑。金人把辽国残兵当成诱饵,引诱宋军北上。一旦宋军主力离开坚固的城池,在燕京城外的平原上和金军精锐野战。 那就是屠杀。 “公子。”韩世忠声音有些发乾,“这消息,得赶紧送给童贯!或者送给朝廷!若是西军那十五万人真的不管不顾地撞进去。” “没用的。” 凌恆看著那张羊皮卷,摇了摇头,语气冷得像冰。 “童贯现在刚平了方腊,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他急著收復燕云,做大宋唯一的王爵。” “这时候,你告诉他前面是坑,他只会以为你是想抢他的功劳,或者是被辽人嚇破了胆。” “更何况。”凌恆指了指萧干里,“他是辽人。宋辽世仇百年。朝廷会信一个辽国败將的话,还是信盟友金国的话?” 韩世忠沉默了。他一拳砸在墙上:“那咱们就眼睁睁看著西军去送死?那可是大宋最后的精锐底子啊!” 凌恆站起身,走到烛火前,將那张羊皮卷缓缓展开。 图上画得很潦草,但依然能看清金军的兵力部署。完顏宗望的主力,像一把钳子,正张开大口,等著宋军这块肥肉。 “救不了童贯。但或许,能救下一点种子。” 凌恆转过身,看著韩世忠。 “良臣,你的骑兵,练得怎么样了?” “只要有马,再给我两个月,能战!”韩世忠咬牙道。 “好。” 凌恆將羊皮卷收起。 “这两个月,我负责把这批马餵饱,把甲冑配齐。你负责把那一百个人,练成一群饿狼。” “两个月后,咱们不跟童贯的大军走。” “咱们做后卫。” “当童贯的大军在前面崩溃的时候,当金人的屠刀砍下来的时候。” 凌恆的眼中闪过一丝决绝: “咱们去把西军里那些真正能打的老种小种救回来。” “大宋可以没有童贯,但不能没有西军。” 次日清晨。 凌恆刚从密室出来,还没来得及洗漱,老黄就匆匆跑来,神色慌张。 “少爷!不好了!” “知府衙门来人了!还有,还有宣抚使司的军令!” “说什么?” “说咱们河间义勇既然已经有了编制,就该为国效力。宣抚使大人令:河北路所有乡兵、义勇,即刻集结,隨大军北上运粮!” “运粮?” 凌恆冷笑一声。 什么运粮,这就是拿乡勇当炮灰用。在正规军眼里,乡勇的命比草还贱,用来填壕沟挡箭雨最合適不过。 “来的人是谁?” “还是那个周通。”老黄咬牙道,“那傢伙一脸小人得志的样子,还带著几百號人,说是这次一定要看到咱们的人和马。” 凌恆整理了一下衣冠,摸了摸怀里的那份羊皮卷。 “这是把刀架在脖子上了啊。” “躲是躲不过了。” 凌恆看向北方,那个方向,战爭的阴云已经压到了头顶。 “那就去。” “不过,怎么去,去多少人,听谁的命令。” “那就是我凌恆说了算了。” 第三十一章 落子白沟 凌家庄外,马蹄声碎。 数百名身穿红袄的宋军禁军,在转运判官周通的带领下,再次堵住了凌家庄的大门。 和上次不同,这一次周通手里拿的不是那张只有恐嚇作用的条子,而是宣抚使司盖了大印的徵调令。 “凌恆!出来接令!” 周通坐在马上,虽然淋著雨,但脸上的表情却比六月天的太阳还要灿烂。 “奉宣抚使童太师令:大军北伐在即,粮草转运为重。著河间府义勇指挥使凌恆,即刻率所属五百乡兵,前往白沟河大营听用!” “限明日午时前集结完毕,违令者,斩!” 周通念完,得意洋洋地看著缓缓打开的庄门。 上次你拿蔡京压我,这次我拿国战压你!在北伐这顶大帽子下面,別说是你一个小小的举人,就算是知府张叔夜,也得乖乖听命。 庄门大开。凌恆在韩世忠和燕七的护卫下,缓步走出。 他只是微微拱手。“下官,接令。” 周通冷哼一声:“接令就好。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到了大营,你们这五百人要被打散。” “打散?”韩世忠眉头一竖,手按上了刀柄。 “没错。”周通指著韩世忠,“身强力壮的,编入前锋敢死营,去填壕沟。剩下的,编入夫子营,去推车运粮。” “至於你,凌举人。”周通阴阳怪气地笑了,“童太师听说你文采不错,特许你去文书房,做个抄写的刀笔吏。怎么样?算是优待了吧?” 这是杀人诛心。把精兵拆散当炮灰,把主將架空当书吏。这是要彻底废了凌恆花了半年心血建立起来的基业! 韩世忠大怒,刚要拔刀,却被凌恆一把按住。 “周大人。” 凌恆神色平静,仿佛听不出对方话里的歹毒,“下官接的是运粮的令,可没听说要拆我的兵。” “怎么?你想抗命?”周通脸色一沉,“到了军中,便是太师说了算。你想討价还价?” “下官不敢討价还价。下官只是想给太师送一份大礼。” 凌恆从袖中掏出一份早已写好的礼单,递给周通。 周通狐疑地接过,打开一看,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自备军粮两万石,愿捐充军用。另献辽东良马五十匹,孝敬太师。 在这个粮荒的年头,两万石粮食就是命!五十匹战马更是稀缺货!这笔財富,足以让任何一个领兵大將眼红。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周通的手有些抖。 “这点东西,若是通过周大人献给太师,那就是周大人的功劳。” 凌恆上前一步,压低声音,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周大人,之前的过节,不过是意气之爭。如今大家都在一条船上,与其斗得两败俱伤,不如一起发財?” 周通吞了口口水。他是个贪官,也是个聪明人。整死凌恆固然爽,但哪有升官发財爽?有了这两万石粮食的功劳,他在童贯面前的腰杆子都能硬三分。 “你想怎么样?”周通的语气软了下来。 “两万石粮食,我亲自送。” 凌恆指了指身后的五百义勇,“我这五百人,不拆。而且,我要一个独立的编制,宣抚使司下属后军粮草转运营。” “由我任管带,不受沿途州县节制,直接向宣抚使司,也就是你负责。” “这。”周通犹豫了,“独立成营,这不合规矩。”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凌恆笑了笑,又加了一个筹码,“而且,我知道周大人担心什么。前线危险,辽人虽然败了,但也不是好惹的。如果周大人同意,我这五百人,愿意走最危险的东线运粮。” “若是出了事,我凌恆自己扛。若是平安运到,功劳全是周大人的。” 周通心动了。东线確实危险,听说那边有金人的游骑出没,正规军都不愿意去。如果凌恆这帮傻子愿意去送死,还能把粮食运过去,那简直是完美。 “好!” 周通一咬牙,“看在你一片报国之心的份上,本官准了!”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文书你自己写,若是半路上被金人杀了,或者是粮食丟了,军法从事!” “一言为定。” 目送周通离开,韩世忠终於忍不住了。 “公子!为什么要给那个狗官送钱送粮?还要去走东线?那是送死啊!” “而且,咱们不是要去救西军吗?走东线运粮,离西军的主力十万八千里,怎么救?” 凌恆转过身,看著韩世忠,眼中温和。 “良臣,你以为西军为什么会败?” “因为辽人强?”韩世忠摇头,“辽人早被打废了。” “因为金人设伏?” “那只是其一。”凌恆看著北方阴沉的天空,“西军真正的死因,是饿。” “饿?” “童贯大军二十万,號称百万。这么多人涌入燕云,后勤补给线会拉得极长。而河北早已民穷財尽,根本供不起。” 凌恆从怀里掏出那张羊皮卷,手指在地图上划了一道弧线。 “一旦开战,金人哪怕不动手,只需要派轻骑切断宋军的粮道,西军就会不战自溃。” “而我们走的东线。” 凌恆的手指重重地点在一个不起眼的地名上,白沟河渡口。 “这里,是西军撤退的必经之路。也是金军如果想要包抄宋军后路,必经的屠宰场。” “我们要做的,不是去前线帮童贯打仗。” “我们要带著这两万石粮食,钉在这个渡口。” 凌恆看著韩世忠,一字一顿: “当二十万大军崩溃的时候,当种师道老將军带著残兵败將被追杀到这里的时候。” “我们要成为那块绊马索。” “只要我们守住渡口两个时辰,给西军一口吃的,让他们过河。大宋的脊樑,就断不了。” 韩世忠听得浑身颤抖。 他看著地图上那个红点,仿佛看到了尸山血海。 以五百人,在败军如潮的战场上,挡住金国最精锐的追兵,还要护住粮草,接应大军过河。 这哪里是运粮?这就是去填命! “怕吗?”凌恆问。 “怕个球!” 韩世忠猛地拔出马刀,狠狠劈在旁边的木桩上,“只要公子敢去,我老韩这条命就交给公子了!大不了就是个死,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死不了。” 凌恆拍了拍他的肩膀,“別忘了,咱们还有那一百重骑兵。那是我给金人准备的惊喜。” “传令下去。” “全庄杀猪宰羊,今晚让弟兄们吃顿好的。” “明日午时,拔营。目標白沟河!” 第三十二章 红袖温酒赠唐刀 黎明前的黑暗最为浓稠,整片大地还沉睡在一片死寂之中。只有打更人的梆子声,在空旷的长街上迴荡,带著一股冷清。 太白楼顶层,那盏长明灯却彻夜未熄。 凌恆站在窗前,身上已经换下了那身穿了半年的儒衫,取而代之的是一套十分贴身的黑色皮甲。腰间掛著的,不再是摺扇,而是一把朴实无华的汉剑。 他看著窗外那座生活了大半年的城市。雨还在下,淅淅沥沥地敲打著瓦片,像是在为即將远行的人送行。 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云娘端著一个托盘走了进来。托盘上是一壶温好的状元红,两只白玉杯,还有一叠厚厚的帐本。 她的眼睛有些红肿,显然是一夜未睡,但此刻她的脸上並没有半分儿女情长的哭啼,只有一种近乎决绝的冷静。 “都准备好了?”云娘把酒壶放下,声音有些沙哑。 “嗯。”凌恆转过身,看著这个与自己从微末中一路扶持走来的女子,“韩世忠已经拔营了,五百义勇在城南十里亭集结。我该走了。” 云娘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斟满两杯酒。酒香溢出,醇厚而辛辣。 “这一去,多久?”她问。 “少则三月,多则。”凌恆顿了顿,接过酒杯,“也许回不来。” 云娘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几滴酒洒落在桌面上。 她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的酸楚,將那一叠帐本推到凌恆面前。 “这是太白楼这半年的总帐,还有那条北上盐路的所有的线人名单暗號。”云娘盯著凌恆的眼睛,“你把这些都带上。到了前线,若是缺钱,或者需要买通关节,这些能救命。” 凌恆看著那叠纸幣,却没有接。 他伸出手,轻轻地却不容置疑地將纸幣推回了云娘面前。 “我不带。” “你疯了?”云娘急了,“那是打仗!打仗就是烧钱!没有钱,你拿什么养那五百个如狼似虎的兵?拿什么去买通那些贪婪的军官?” “钱,我有。”凌恆拍了拍腰间的一个革囊,那里装著早已兑换好的数百两金叶子,“但这些纸幣,不能动。更不能带去死地。” 凌恆走近一步,目光灼灼地看著云娘。 “云娘,你听我说。” “这次北伐,大概率是个无底洞。西军会败,童贯会逃,整个河北路都將陷入战火。” “我带著这五百人去,不是为了打胜仗,而是为了在这场浩劫里,给大宋留一点火种。” “而你。”凌恆的手指轻轻点在纸幣上,“你是我的后路,也是这五百兄弟最后的依靠。” “我要你留在河间府,守住太白楼。” “如果,我是说如果,三个月后,金人真的打过来了,河间府守不住了。” 凌恆从怀里掏出一封信。 “你就带著这封信,带著所有的现银和核心伙计,立刻南下。去汴京,或者更南边的建康。” “这封信是写给宗泽老先生的。只要他在,就能保你周全。” “记住,人在,本钱就在。只要你还活著,我就算在前线拼光了,也知道身后还有个家。” 云娘的眼泪终於忍不住夺眶而出。 她是个精明的商人,是个见惯了风浪的女掌柜。但此刻,她只是个要把丈夫送上战场的女人。 “凌恆,你混蛋。” 云娘哽咽著,猛地扑进凌恆怀里,死死抱住他冰冷的铁甲,“你都要去送死了,还给我安排什么后路!我不走!我就在太白楼等你!你若是死了,我就一把火烧了这楼,咱们地下见!” 凌恆感受著怀中女子的温度,心如刀绞。但他不能软弱。 他轻轻抚摸著云娘的头髮,声音温柔却坚定: “傻瓜。谁说我会死?” “我还要回来娶你,还要让你做一品誥命夫人。这太白楼的生意,咱们还没做到全天下呢。” “听话。守好家。每隔十天,我会派人给你送平安信。” “只要信没断,我就还在。” 云娘在怀里哭了一会儿,终於慢慢平静下来。她抬起头,擦乾眼泪,眼神重新变得坚毅。 “好。我听你的。” 她端起那杯酒,仰头一饮而尽。 “我云娘在此立誓。你在前方一日,太白楼的粮草便一日不断。你若胜,我等你回来娶我,你若败,我给你收尸。” “这杯酒,为你壮行!” 凌恆也喝乾了杯中酒。 “走了。” 他没有再回头,抓起桌上的汉剑,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房间。 身后,云娘死死咬著嘴唇,直到鲜血渗出,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卯时三刻,天色微亮。 河间府学,大成殿。 这里供奉著孔圣人的牌位,平日里只有大典时才会开启。但今日,殿门虚掩,香菸繚绕。 一个苍老的身影,正跪在圣人像前的蒲团上,默默诵经。 是宗泽。 凌恆並没有惊动守门的学子,而是悄无声息地走了进去,在宗泽身后三步远的地方,恭恭敬敬地跪下,行了一个大礼。 “学生凌恆,拜別宗师。” 宗泽没有回头,诵经声也未停。直到一篇大学诵完,他才缓缓睁开眼,扶著膝盖慢慢站了起来。 “你要走了?”宗泽的声音听起来比往日苍老了许多。 “是。军令如山,不得不发。” “周通那个小人,让你去运粮?”宗泽转过身,目光如炬。 “是。不过学生自己爭取到了独立营的编制,並主动请缨走东线。” “东线?”宗泽眉头猛地一皱,“那里靠近金人防区,且无险可守。你是嫌命长吗?” “置之死地而后生。” 凌恆抬起头,直视著这位老人的眼睛,“宗师,您也知道,西线虽然看似安全,但那是童贯的主场。学生若是去了那边,只会被当成炮灰填进那个巨大的绞肉机里。” “走东线,虽然险,但那是我的地盘。而且。” 凌恆顿了顿,“白沟河渡口在东线。那里,是这盘死棋唯一的气眼。” 宗泽定定地看著凌恆,良久,长嘆一声。 “老夫教了一辈子书,自问阅人无数。但像你这般既有商人的狡诈,又有赌徒的疯狂,却偏偏还怀著一颗国士之心的学生,老夫是第一次见。” “也罢。既然你意已决,老夫拦不住你。” 宗泽走到神案前,拿起一个长条形的紫檀木盒,递给凌恆。 “这东西,老夫珍藏了三十年。原本是想留著给自己当陪葬的。现在,给你了。” 凌恆双手接过,感觉沉甸甸的。 打开木盒,里面躺著的不是书,也不是笔墨,而是一把带鞘的横刀。 刀鞘古朴,蒙著一层皮,虽然有些磨损,但依然透著一股杀气。 “这是?” “这是老夫当年中进士前,游歷天下时,一位唐军后裔赠予老夫的。” 宗泽的手抚过刀身,“这是大唐陌刀队的副佩刀。” “大宋重文轻武太久了。久到我们都忘了,这天下的道理,有时候是在书里,但更多的时候。” 宗泽猛地拔出半截刀身,寒光凛冽,映照著圣人像。 “是在刀锋上!” “凌恆,你此去北伐,不仅是去打仗,更是去替我们这些读圣贤书的人,把丟掉的一百年的脊梁骨,找回来!” “若是有人敢因为你是文官而轻视你,敢因为你是商贾而羞辱你。” “用这把刀,告诉他们,何为大宋国士!” 凌恆感到一股热血直衝天灵盖。他单膝跪地,双手高举这把横刀。 “学生,谨记宗师教诲!刀在人在,刀断人亡!” 宗泽扶起他,替他整理了一下皮甲的领口,就像一个父亲在送別即將远行的儿子。 “去吧。不要有后顾之忧。” “朝堂上的暗箭,老夫替你挡著。周正那帮小人若是敢在你背后捅刀子,老夫拼了这把老骨头,也会在御前告到底。” “活著回来。” “是!” 辰时。 凌恆策马衝出了河间府的北门。 雨终於停了。东方的天际,撕开了一道血红色的口子,朝阳如血。 十里亭外。五百名河间义勇早已集结完毕。 他们没有穿朝廷发的號衣,而是清一色的黑色皮甲,手持陌刀长枪神臂弓。一百零二名重骑兵护卫在侧,战马披著简易的皮甲,喷著响鼻。 大车上,两万石粮食堆积如山,用油布盖得严严实实。 这是一支沉默的军队。没有喧譁,没有战鼓,只有肃杀的风声。 韩世忠骑著马,立在阵前。看到凌恆到来,他猛地举起手中的长刀。 “全体都有!” “向公子敬礼!” “唰!”五百人齐刷刷地单膝跪地,兵器拄地,发出一声整齐的闷响。 “愿为公子效死!!” 吼声如雷,震散了清晨的雾气。 凌恆勒住马韁,看著这五百张年轻而坚毅的面孔。这里面有流民,有泼皮,有农夫。半年前,他们还是在泥地里乞食的可怜虫。今天,他们是这大宋的希望。 凌恆拔出宗泽赠予的那把唐刀,直指北方。 “兄弟们!” “前面是狼窝,是虎穴,是九死一生!” “但我凌恆向你们保证。” “只要我有一口吃的,绝不让你们饿著!只要我还没死,绝不丟下任何一个兄弟!” “此去燕云,不求升官发財,只求。” 凌恆的目光变得无比深邃,声音穿透云霄: “杀胡虏!保卫家园!” “出发!!” “杀!杀!杀!” 第三十三章 红妆击鼓送王师 午时,雨终於停了。 河间府北门外的官道上,此刻已是人声鼎沸,旌旗蔽日。 宣抚使童贯的大军先锋,正浩浩荡荡地通过这里,向北挺进。 若是外行人看去,这绝对是一支威武之师。士兵们身穿鲜红色的制服,手里的长枪擦得鋥亮,每一面旗帜都用金线绣著宋和童字,在秋风中猎猎作响。 道路两旁,不知情的百姓们挤破了头,欢呼雀跃,甚至有人焚香顶礼,高呼王师北定,收復燕云。在他们眼里,这支军队就是去捡功劳的,只要到了燕京,就能收復丟失了一百多年的燕云十六州,那就是大宋的中兴盛世。 然而,停在官道一侧土坡上的凌恆,眼中却只有冰冷。 他看得真切。这些士兵虽然衣甲鲜亮,但很多人脚步虚浮,眼神游离。队伍里甚至夹杂著不少浓妆艷抹的营妓,还有装著私人物品的大车。这哪里是去打仗的虎狼之师?这分明是一支去武装游行的仪仗队。 “这就是號称二十万的王师?” 韩世忠骑在马上,吐了口唾沫,“绣花枕头。这要是遇到辽人金人的骑兵,一个衝锋就得散。” “小点声。” 凌恆勒著韁绳,目光扫过自己的队伍。 在他的身后,五百名河间义勇静静地肃立在泥泞中。与官军那鲜艷的红色不同,他们清一色穿著经过桐油浸泡的黑色皮甲。没人说话,没人欢呼,甚至连战马都被带上了嚼子防止嘶鸣。 这五百人,就像是这喧闹盛世里的一道伤疤,显得格格不入。 “凌大人,怎么还不拔营?” 一个尖锐的声音传来。转运判官周通,坐在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上,探出头来。他看著凌恆这支乌漆嘛黑的队伍,眼中闪过一丝嫌弃。 “我说凌举人,今儿可是出征大喜的日子。你怎么让你的人穿得跟奔丧似的?晦气不晦气?” 凌恆转过头,淡淡地看了一眼周通。 “奔丧?” “周大人说笑了。下官这是为了省得洗。” 凌恆指了指那黑色的皮甲,“黑色耐脏。若是溅上了血,看不出来,弟兄们也不容易害怕。” 周通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感觉后背一阵发凉。这书生,说话怎么阴森森的? “哼!故弄玄虚!”周通甩了甩袖子,“赶紧跟上!你的运粮队走在最后面。若是掉队了,太师怪罪下来,本官可保不住你!” “下官领命。” 凌恆没有爭辩。走在最后面?正合他意。走在最后,才能在崩溃的时候,第一时间脱身,去守那个真正要命的渡口。 “全军听令!” 凌恆拔出腰间的横刀,直指北方。 “开拔!” “轰隆隆”两万石粮食的大车开始缓缓转动,车轴发出沉重的呻吟。五百名黑甲义勇,迈著整齐的步伐,匯入了那条向北的洪流。 就在这时。 “咚”“咚”“咚” 一声声沉闷而巨大的鼓声,突然从身后的河间府城楼上传来。 这鼓声来得突兀,既不是官军的点將鼓,更加不是更夫的暮鼓。它的节奏缓慢而苍凉,每一声都像是砸在人的心坎上。 凌恆浑身一震,猛地回头。 只见灰色的城墙之上,不知何时立起了一面巨大的牛皮战鼓。 一个红色的身影,正站在鼓前。 那是云娘。 今日的她,没有穿平日里的绸缎,而是换上了一身如火般鲜艷的红色劲装,长发高高束起。 风很大,吹得她的衣袂翻飞,像是一团在灰暗天地间燃烧的烈火。 她手中挥舞著沉重的鼓槌,一下,又一下,狠狠地砸向鼓面。 “咚!”“咚!”“咚!” 那是渔阳掺。是古时候名士禰衡击鼓骂曹的曲子,也是壮士一去不復还的悲歌。 没有哭喊,没有送別的吉利话。她只是在用这鼓声告诉那个远行的男人:你去上阵杀敌,我来擂鼓。我陪你一起疯。 官道上,原本喧闹的人群渐渐安静下来。那些嬉皮笑脸的官军也都停下了脚步,愕然地看著城楼上那个疯狂击鼓的女子。 只有凌恆懂。 他死死盯著那个红色的身影,眼眶微红,但嘴角却勾起了一抹狂傲的笑意。 “好。” “有此红妆送行,此去燕云,何惧鬼神!” 凌恆转回身,不再回头。 “燕七!竖旗!” “是!” 一面巨大的战旗,在风雨中猛地展开。 与周围官军那鲜艷刺眼的红旗不同,这面旗帜是纯黑色的。旗面上没有任何花哨的纹饰,也没有什么狂妄的口號。只有正中央,用银线绣著一个苍劲有力的斗大汉字:凌! 黑底银字,在漫天灰暗的雨幕中,显得格外扎眼。它像是一块沉默的墓碑,又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刃立在这一片红色的海洋中。 这不仅是一个姓氏。这是在这片虚假的繁华与即將到来的崩溃中,凌恆立下的一个誓言: 即便大厦將倾,依然有一群人,愿意做那根大宋的硬骨头。 “韩世忠!起歌!” 韩世忠大笑一声,扯开破锣嗓子,吼出了那首在西北边军中流传的最苍凉的军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於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五百名黑甲汉子,齐声怒吼:“与子同仇!!” 这吼声夹杂著城楼上的鼓声,盖过了官军的喧囂,盖过了风雨声,如同一把利剑,刺破了这秋天沉闷的天空。 城楼的角落里。宗泽撑著一把油纸伞,静静地看著那支渐行渐远的黑色队伍,看著那面孤傲的凌字大旗。 老人的手紧紧抓著城墙的砖石,眼中早已老泪纵横。 他看著那个年轻的背影,嘴唇颤抖,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缓缓吐出了四个字: “国士无双。” “去吧,雏鹰。”“去那尸山血海里,把自己炼成真正的钢铁。”“大宋的未来在你们身上。” 队伍越走越远,终於消失在北方的地平线上。 只有那隆隆的鼓声,还在河间府的上空迴荡,久久不息。 第一卷·边地风云【完】 第三十四章 冰河血祭 十一月二十,大雪。 白沟河,这条横贯在宋辽两国之间的界河,往年此时早已被坚冰封死,但此时,这里的安静被彻底撕裂。 南岸,连绵数十里的宋军营帐一眼望不到边。旌旗遮天,战马嘶鸣,灶火產生的黑烟在低空盘旋,久久不散。 这是大宋枢密使,宣抚使童贯率领的十五万精锐主力。集结於此,剑指北岸,誓要拿回那一百年来魂牵梦绕的燕云十六州。 而在大军喧囂的最东侧,距离中军大营约莫十里的地方,有一处不起眼的偏僻渡口。 这里是拒马河与白沟河的交匯处,地势低洼,芦苇丛生,是被正规军嫌弃的烂泥地。 一支五百人的黑甲队伍扎在这里。 “噗” 一瓢冰冷的河水泼在夯土墙上,瞬间冒起一阵白烟,紧接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成了一层坚硬的白冰。 韩世忠赤著上身,浑身冒著热气,正扛著一筐混杂了碎石和芦苇杆的冻土,狠狠倒在墙头。 “都给老子快点!別想偷懒!”韩世忠抹了一把脸上的冰碴子,骂骂咧咧道,“隔壁那帮胜捷军的大爷们正在帐篷里赌钱喝热汤,咱们却在这喝西北风。要是这墙修不结实,回头辽人杀过来,咱们就得去喝孟婆汤!” 在他身后,一座半月形的坞堡已经彻底成型。 这坞堡不大,外墙不是普通的夯土,而是经过几十遍泼水冻结而成的冰墙。这种墙面滑不留手,坚硬如铁,哪怕是辽军最锋利的弯刀砍上去,也只能留下一道白印,若是骑兵硬撞,唯一的下场就是骨断筋折。 “少爷。” 燕七缩著脖子,抱著一捆打磨好的箭矢爬上箭塔,“这鬼天气,尿尿都得带根棍儿。咱们这都守了半个月了,对面连个动静都没有。我看那童太师是想多了,辽人估计早跑了。” 凌恆站在箭塔顶端,身上裹著厚厚的羊皮裘,手里握著那把宗泽赠予的横刀。 他的目光穿过漫天飞雪,死死盯著河对岸。 那里是一片枯黄的芦苇盪,戒备森严的辽军大营,此刻静得有些诡异。 “跑?” 凌恆冷笑一声,呼出的白气瞬间被风吹散,“耶律大石若是会跑,他就不是那个能在大漠里重建大辽的男人了。” “传令下去,地窖里的粮食再盖一层土。重骑兵的战马全部餵精料,马嚼子勒紧,不许发出半点声响。” “是。” 就在这时。 沉闷的战鼓声,如同雷鸣般从西面的中军大营方向滚滚而来。 紧接著,悠长的號角声撕裂了风雪。 凌恆神色一凛,举起那支自製的单筒望远镜,转向中军方向。 视野中,宋军的方阵开始蠕动。 为了在皇帝面前露脸,也为了震慑辽人,童贯这一次可谓是下了血本。 数十台巨大的三弓床弩被推到了河岸最前沿。这种恐怖的攻城器械,需要三十名壮汉用绞盘才能拉开,一支弩枪就有手臂粗,射程可达千步。 “放!” 隨著一声令下。 “嗡” 空气仿佛被撕裂。数十支巨大的弩枪带著刺耳的尖啸,狠狠扎进了北岸的辽军大营。有的直接射穿了营帐,有的钉在地上,尾羽还在剧烈颤抖。 紧接著,数千名神臂弓手列阵,向著对岸拋射出了一轮密集的箭雨。 黑色的箭矢噼里啪啦地覆盖了北岸。 这阵仗,足以嚇破任何一支残兵败將的胆。 果然。 北岸的辽营炸了。 透过望远镜,凌恆清晰地看到:辽营里一片大乱。几处营帐被射塌,燃起了大火,黑烟滚滚。原本偶尔还能看到的巡逻兵,此刻像是没头苍蝇一样乱撞。 紧接著,那一面代表辽军主帅的青色狼头大旗,在混乱中剧烈摇晃了几下,然后轰然倒地! “大帅死了!快跑啊!”隱约的喊叫声顺风飘来。 数百名衣衫襤褸的辽兵,开始从营寨后方涌出。他们赶著牛羊,背著大包小包的细软,甚至还有人为了抢一匹马而大打出手。整个辽营呈现出溃败之势。 “哈哈哈哈!” 南岸,身披金甲,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童贯,看著这一幕,爆发出一阵狂笑。 “本帅早就说过,辽人已是冢中枯骨!看到我大宋王师,焉能不惧?” 在他身旁,那些原本还有些紧张的宋军將领们,此刻一个个眼冒金光。 那哪里是逃跑的辽兵?那分明是行走的功劳簿!是升官发財的垫脚石!这时候谁冲得慢,谁就是傻子! “胜捷军听令!” 一名满脸横肉的宋军统制拔出腰刀,指著北岸,“抢占北岸大营!抓活的!谁先登岸,赏银千两!” “杀啊!!” 三千名身披重甲的胜捷军先锋,瞬间沸腾了。 他们原本应该携带的拒马,大盾被扔在了一边。士兵们三人一组,扛著用来铺设冰缝的长木板,推著装满物资的偏箱车,吶喊著冲向冰封的河面。 “大宋威武!”“收復燕云!” 冰面在震动。数千双铁底战靴踩踏在冰面上,发出令人牙酸的咔嚓声。 但没人在此刻在意脚下。他们的眼睛里只有对岸那座空营,和那些看似唾手可得的牛羊。 凌恆站在箭塔上,放下望远镜,嘴角勾起一抹极度冰冷的嘲讽。 “蠢货。” “若是一触即溃,耶律大石凭什么在夹山跟金人周旋半年?” “他在把你们往鬼门关里引。” 凌恆猛地回头,声音不再有一丝温度: “良臣!所有人,穿甲!上弦!进入一级战备!” “把咱们的重骑兵藏到冰墙后面!从现在开始,任何人不许发出声音!” “谁敢露头,斩!” 韩世忠浑身一颤,他从凌恆的语气里听出了前所未有的杀意。“得令!” 半个时辰后。 战场上的气氛,从狂热的巔峰,瞬间跌入了地狱的深渊。 宋军先锋顺利衝过了河中心,甚至最快的一批人已经踏上了北岸的土地,衝进了那座混乱的辽营。 “抢啊!”“这只羊是老子的!”一名宋军什长一刀砍翻了一个跑得慢的辽兵,正要去牵那头肥羊。 突然。 “嘣” 一支冷箭,不知从何处射来,精准地洞穿了他的咽喉。 什长捂著脖子,难以置信地倒下。 紧接著,一声悽厉的响箭,刺破了漫天风雪。 原本正在溃逃的辽兵,突然停下了脚步。他们扔掉手中的包裹,从雪地里,从牛羊的肚皮下,抽出了雪亮的弯刀。 而那片看似空无一人的芦苇盪里,更是传来了如雷般的马蹄声。 “杀光南蛮子!” 大地颤抖。无数身穿灰色皮甲,脸上涂著油彩的辽国骑兵,如同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从左右两翼呼啸而出。 这是辽国最后的精锐,怨军。他们没有退路,没有家园,只有满腔的怨恨。 领头的,正是那个身披重甲、目光如狼的耶律大石。 “冲阵!” 辽骑如两把锋利的剪刀,狠狠地剪向了宋军那鬆散得像筛子一样的队伍。 “轰!” 血肉横飞。宋军的偏箱车还没来得及结阵就被撞翻。笨重的步人甲在冰面上滑得根本站不住脚,被辽骑借著马势一刀削去了脑袋。 “有埋伏!”“跑啊!快跑!” 刚才还气势如虹的宋军,瞬间崩盘。前军想要后退,中军还在往前挤。两股人流在脆弱的冰面上撞在一起。 “咔嚓!” 一声巨响。早已不堪重负的冰层,终於从中央断裂。 无数人惨叫著掉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河水瞬间吞没了一切,只有无数只手在水面上挣扎,旋即被冻僵沉底。 鲜血染红了白沟河。 而在东线渡口。 凌恆冷冷地看著这宛如炼狱的一幕。他没有丝毫怜悯。这是贪婪的代价,也是大宋这一百年文恬武嬉必须付出的学费。 “统,统领。”燕七的牙齿在打颤,“他们过来了。” 凌恆转过头。 只见远处的冰面上,一支约莫三百人的辽军骑兵,显然是杀红了眼。他们发现这边还有一个落单的宋军据点,立刻脱离了大部队,怪叫著,挥舞著还在滴血的弯刀,顺著东线渡口的冰面呼啸而来。 他们看不起这个小小的土堆。在他们眼里,这不过是又一群待宰的羔羊。 “三百人吗?” 凌恆嘴角微扬,但这笑容里全是杀气。 他缓缓拔出那把横刀,刀锋在寒风中发出清越的鸣响。 “全体都有!” “这是咱们凌家军的第一战。” “咱们为自己活命打仗!” “放近了打!神臂弓准备。” 冰墙之上,两百张神臂弓被拉成了满月。两百双眼睛,透过风雪,死死锁定了那三百名不知死活直衝而来的辽国骑兵。 三百步。两百步。一百步。 辽兵狰狞的面孔已经清晰可见,甚至能听到他们嘴里喊著的脏话。 凌恆猛地挥刀,吼出了那个字: “放!!” “崩崩崩” 弓弦炸响,如同一曲死亡的琵琶。两百支特製的破甲重箭,带著撕裂空气的尖啸,在这个寒冷的冬日午后,发出了第一轮怒吼。 第三十五章 冰城绞肉机 两百支神臂弓射出的特製重箭,如同黑色的闪电,瞬间跨越了一百步的生死界限,狠狠撞进了辽军衝锋的骑阵之中。 大宋的神臂弓,號称三百步外洞穿重甲。这一百步的距离上,它的杀伤力是毁灭性的。 利刃入肉声密集地响起。 冲在最前面的几十名辽兵,甚至还没看清箭是从哪飞来的,身体就被巨大的动能带得倒飞出去。弩矢轻易地撕碎了他们身上那层单薄的皮甲,射穿了胸膛。 战马悲鸣。前排的战马轰然栽倒,巨大的惯性让它们在光滑的冰面上滑行了数丈,將背上的骑士摔得骨断筋折。 后排的骑兵收不住脚,狠狠撞了上来,一时间,人仰马翻,血雾炸裂。 原本如同一把尖刀般锋利的衝锋阵型,瞬间像是撞上了一堵无形的墙,被硬生生地削去了一层。 “神臂弓?这种地方怎么会有这么多神臂弓?” 辽军的那名千夫长趴在马背上,惊恐地看著那个不起眼的冰土堆。 这种国之重器,除了禁军精锐,普通部队根本不可能装备。而且看这射击的密度和准头,根本不像是一群运粮的民夫,反倒像是训练有素的杀人机器! “不要停!他们装填慢!” 千夫长挥舞著弯刀,嘶吼道,“衝过去!衝进那座破城,杀光他们!” 辽兵毕竟是常年在马背上长大的悍卒。虽然被第一轮箭雨打懵了,但剩下的两百多骑很快反应过来。神臂弓虽然威力大,但上弦极慢。这一百步的距离,足够骑兵冲个来回。 “杀!!” 辽军骑兵压低身子,双腿猛夹马腹,踩著同伴的尸体,再次加速。 八十步。五十步。三十步。 凌恆站在冰墙之上,双手按在冰冷的城垛上,冷冷地看著那些越来越近的狰狞面孔。 他没有下令射第二轮。因为来不及了,而且没必要。 101看书 101 看书网伴你閒,101??????.??????超方便 全手打无错站 “弃弓!”“举枪!” 凌恆的声音不大,但通过韩世忠的大嗓门传达下去,就变成了雷霆般的怒吼。 两百名弓手迅速后退,將神臂弓掛在腰间 他们手中的兵器,不是普通的红缨枪,而是凌恆花重金打造的斩马刀,重达三十斤。 “架!” 两百柄斩马刀顺著冰墙上预留的射击孔和墙垛缝隙,如同刺蝟的尖刺,死死地架在了外面。 也就是在这时,辽军衝到了。 “给老子破!” 一名辽兵怒吼著,驱马狠狠撞向那座看起来並不算太高的坞堡墙壁,试图利用马速直接撞塌这堵土墙。 然而下一秒。 “咚!” 一声沉闷的巨响。 战马撞在墙上,並没有发生预想中的崩塌。 经过无数次泼水冷冻,这堵墙的表面光滑如镜,硬度堪比花岗岩。战马撞上去的一瞬间,马蹄在光滑的冰面上根本借不到力,只能打滑,跪倒,然后头骨碎裂。 “呲啦” 那名辽兵还没来得及从摔倒的马背上爬起来,一柄锋利的斩马刀就从墙上的射击孔里像毒蛇般钻出,精准地捅穿了他的喉咙。 “进!”“收!”“再进!” 韩世忠站在阵中,如同一个监工,喊著枯燥的號子。 根本不需要复杂的武艺。依託著这座滑不溜手的冰城,凌恆的士兵只需要做这种机械的活塞运动。 衝上来的辽军骑兵此时十分尷尬。战马在冰墙下挤成一团,四蹄打滑,站都站不稳。想爬墙,但这墙面全是冰,鉤索也掛不住。想砍人,但对方缩在墙后面,只露出一个个要命的枪头。 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绞肉机。 三百名原本凶悍的辽军骑兵,此刻就像是被困在冰桶里的待宰羔羊,被一个个戳死。 鲜血喷溅在晶莹的冰墙上,瞬间冻结,给这座冰城染上了一层妖艷的红妆。 “魔鬼,他们是魔鬼!” 辽军千夫长终於崩溃了。这哪里是宋军的粮仓?这分明是阎王殿! 他拨转马头,想要逃离这个恐怖的地方。剩下的几十名残兵也早已嚇破了胆,丟下满地的尸体,掉头就跑。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凌恆站在高处,看著那几十个仓皇逃窜的背影,眼中的杀意没有丝毫波动。 他早已不是那个初到大宋见血会吐的书生了。在这乱世,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他缓缓举起手中的横刀,指向正在打开的坞堡大门。 “韩世忠!”“那是你的猎物。” “碾碎他们!” “得令!!” “轰隆隆” 坞堡那两扇厚重的木门,轰然洞开。 一股黑色的钢铁洪流,从门洞中喷涌而出。 一百零二骑。连人带马,全部披掛著厚重的黑色铁甲。甚至连马眼都被铁网罩住,只露出喷著白气的鼻孔。 这是凌恆用光了这一年经商赚来的所有利润,砸出来的最后底牌,重装具装骑兵。 “河间韩良臣在此!” 韩世忠一马当先,手中的长刀早已换成了一根沉重的狼牙棒。他就像一头出笼的猛虎,带著这一百名重骑兵,以后发制人的雷霆之势,追向了那群早已丧胆的轻骑兵。 重骑兵追轻骑兵,本来是追不上的。但此刻,辽军的马早已在刚才的衝锋和打滑中耗尽了体力,而在坞堡里养精蓄锐,餵足了黑豆精料的战马,此刻正是体力巔峰。 一百步的距离,转瞬即逝。 “死!” 韩世忠追上一名辽兵,手中的狼牙棒借著马势横扫而出。 “砰!” 那名辽兵连惨叫都没发出来,整个脑袋连同肩膀直接被砸烂,尸体像个破布娃娃一样飞了出去。 紧接著,黑色的钢铁洪流狠狠地碾压了过去。 没有任何花哨。就是纯粹的重量和速度的碾压。 那几十名辽兵就像是被收割的麦秆,连人带马被踏成了肉泥。 那名辽军千夫长听著身后的惨叫声越来越近,嚇得魂飞魄散。他疯狂地抽打著战马,想要逃回主力军那边。 突然,一阵风袭来。 一只大手从后面探出,一把抓住了他的后脖。 “下来吧你!” 韩世忠大笑一声,单臂发力,竟然直接將那个一百多斤的壮汉从马上硬生生地提了起来,然后狠狠摔在冰面上。 “咔嚓!”脊椎断裂的声音清晰可闻。 战斗结束了。从辽军衝锋到全军覆没,不过一盏茶的功夫。 “贏了!公子!咱们贏了!” 韩世忠骑著马回来,浑身是血,脸上带著难以抑制的兴奋,“这仗打得太痛快了!那些辽狗就像傻子一样往墙上撞,咱们闭著眼睛都能贏!” 凌恆站在城门口,看著满地的尸体,脸上並没有太多的喜悦。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刀柄上沾到的一点血跡。 “良臣,这不叫打仗。” 凌恆淡淡地说道,“这叫狩猎。” “我们贏,不是因为我们比辽人能打。而是因为我们选了这个地形,修了这堵墙,然后逼著他们按照写好的剧本去死。” “我不懂怎么在野地里跟骑兵对冲,那是找死。但我懂怎么挖坑。” 韩世忠愣了一下,隨即咧嘴一笑,“管他是打仗还是狩猎,能带著弟兄们不死人就把辽狗杀光,那就是本事!俺老韩这就去把那千夫长的脑袋砍下来给公子!” “脑袋掛旗杆上去。” 凌恆收刀入鞘,不再看战场一眼。他转身走向坞堡的高处,目光投向了西方。 那里,才是真正的修罗场。 黑烟遮天蔽日,喊杀声已经蔓延到了南岸十几里。童贯的十五万大军正在经歷史诗级的大溃败。无数曾经骄横的西军士卒,此刻正像无头苍蝇一样在冰原上乱撞,被耶律大石的主力像赶羊一样追杀。 “耶律大石正在吃肉,没空理我们这根骨头。” 凌恆看著远处那些绝望的溃兵。 “传令!” “升起凌字旗!”“点燃狼烟!让那帮迷路的瞎子能看见!” “打开侧门,燕七,你带一队弓弩手守住门口。” 凌恆的声音透著一股不容置疑的严肃: “衝著溃兵喊话,这里能活命!” “但是。” “凡入坞堡者,无论官阶大小,立刻缴械!” “若有敢仗著军阶炸刺的,不管他是都头还是统制” 凌恆做了一个下劈的手势。 “杀。” “是!” 隨著狼烟冲天而起。远处那些绝望的西军溃兵,终於发现风雪中还立著一面未倒的旗帜,一座未破的堡垒。 他们疯狂地向著这边涌来。一场关於生存与吞併的残酷博弈,才刚刚开始。 第三十六章 败军如潮 白沟河南岸,此刻就像是末日。 几个时辰前还旌旗蔽日,不可一世的十五万宋军,现在就像是被踹翻了蚁穴的蚂蚁,漫山遍野地向南奔逃。 “別挤!我是统制!让我先走!”“滚开!別挡老子的路!”“娘啊!我想回家!” 为了逃命,昔日的同袍拔刀相向。为了抢一匹马,有人不惜砍断战友的腿。盔甲,旗帜,粮草,被扔得满地都是。 而在他们身后,耶律大石率领的辽国精骑,不紧不慢地吊在后面。 他们不急著杀光所有人,只是驱赶。每当溃兵想要停下来喘口气,或者试图聚拢结阵,辽骑就会衝上去一阵砍杀,把他们再次杀散,让他们在恐惧和寒冷中继续消耗体力,直到冻死累死。 领头的一名辽將看到了这边坞堡的动静,勒住了马韁。 “大帅!”辽將指著远处的坞堡,“那边有个宋军的硬骨头,刚才咱们的一支偏师好像折在那了。要不要过去平了它?” 队伍中央,一位面容冷峻的男子,正是耶律大石,顺著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 他看到了那座晶莹剔透的冰墙,看到了墙头上掛著的几百颗人头,也看到了墙下那支全副武装的黑色重骑兵。 “冰墙,重骑。” 耶律大石眯了眯眼,眼中闪过一丝讶异,“没想到南蛮子里还有懂兵法的硬茬子。” “大帅,我去灭了他们!”辽將请战。 “蠢货。” 耶律大石冷哼一声,马鞭指向南方,“看看那边。那是童贯的中军,带著无数的金银財宝和粮草。那是一块肥肉。” “而这个坞堡。”耶律大石收回目光,“是一块石头。” “金人的大军就在后面,咱们的时间不多了。”“只有傻子才会放著满地的肥肉不吃,去啃这块崩牙的石头。” “传令!全军加速追击童贯!別理会那个坞堡!” “是!” 隆隆的马蹄声再次响起。辽军主力如同一股灰色的旋风,直接绕过了凌恆的坞堡,继续向南追杀而去。 溃兵人群中。 张三喘著粗气,胸膛像拉风箱一样剧烈起伏。他是一名西军的老卒,在西北跟西夏人打了十年仗都没死,没想到今天差点死在这该死的白沟河。 “头儿,我不行了。”身边的同乡狗子扑通一声跪在雪地里,脸冻得发紫,“太冷了,我想睡会儿。” “睡个屁!睡了就醒不过来了!” 张三一把拽起狗子,狠狠抽了他一耳光,“给老子站起来!还没死绝呢!” 可是,往哪跑?到处都是雪,到处都是死人。童贯的中军大旗早就没影了。没有粮食,没有火,就算不被辽人砍死,今晚这天寒地冻,也得冻死一半人。 就在张三绝望得想要放弃的时候。 “头儿!你看那边!”狗子突然指著东面大喊。 张三眯著眼,透过风雪望去。 只见东面的天际,黑色的狼烟笔直地冲入云霄。而在狼烟之下,一面巨大的黑色旗帜,正在风雪中傲然挺立。 那旗上写著什么看不清,但那里有墙!有烟!甚至隱约还能闻到粥香味? “有人接应!那边有人接应!” 不仅仅是张三,周围成百上千的溃兵都看到了那边的景象。那是溺水者看到的最后一根稻草。 “快跑啊!那边有寨子!”“有活路了!” 原本已经麻木的溃兵群,爆发出了最后的力量,疯狂地向著那座坞堡涌去。 坞堡外。 凌恆站在箭塔上,看著远处那黑压压如潮水般涌来的人群。 那至少有一两千人。 “公子,人太多了。”燕七握著强弩的手心全是汗,“咱们只有五百人。要是他们一拥而上,咱们这坞堡瞬间就会被衝垮。” 这確实是最危险的时候。这帮溃兵手里有刀,肚子里有火,如果不加控制,他们会像蝗虫一样吃光坞堡里的一切,然后把这里变成新的混乱源。 “慌什么。” 凌恆冷冷地俯视著下方,“一群没头的苍蝇,来多少都是菜。” “韩世忠!” “在!” “把重骑兵拉到门口列阵!把那三百颗辽兵的人头给我掛在墙头上!”“谁敢衝击营门,杀无赦!” “得令!” 很快,第一波溃兵衝到了坞堡前。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穿明光鎧的宋军將领,骑著战马,身后还跟著几十个亲兵。 看甲冑,这至少是个指挥使甚至是统制级別的军官。 “开门!快开门!”那將领挥舞著马鞭,衝著城头大吼,“我是前军统制赵野!快放本官进去!后面辽兵杀来了!” 在他身后,数千名溃兵挤成一团,哭喊著要进城。 然而,迎接他们的不是打开的大门,而是一排冰冷的利箭。 “站住!” 韩世忠骑著黑马,带著一百重骑兵堵在门口,手中的狼牙棒重重地砸在地上。 “再往前一步,死!” 赵野愣住了。他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坞堡居然敢拦他。 “混帐!没看到本官的官服吗?”赵野大怒,“你们是哪部分的?谁是主官?让他滚出来见我!我是正五品的统制!我要徵用这个坞堡!” 这种时候,官威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城头上,凌恆慢慢探出身子。 “赵大人是吧?” 凌恆的声音不大,“你想徵用我的坞堡?” “废话!”赵野指著凌恆,“既然是宋军,就该听本官调遣!还不快开门让本官进去修整?若是耽误了军机,我砍了你的脑袋!” “军机?” 凌恆笑了。笑得极为讽刺。 他指了指墙头上掛著的那一排排还在滴血的辽军首级。 “睁大你的狗眼看看。” “老子在这里杀辽人的时候,你在哪?你们这帮所谓的王师在干什么?”“现在败了,像丧家犬一样逃回来了,还要摆官威徵用我的地盘?” 赵野被懟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但他看清了那些人头,那是真的辽军首级,而且足足有几百颗!这让他心里一惊:这小小的坞堡,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战力? “既然你是前军统制,为何不在白沟河前线杀敌,反而跑到这十里之外的后方?” “身为大將,临阵脱逃,丟弃部眾,是为不忠!”“为了一己私利,衝击友军营垒,意图炸营,是为不义!” 凌恆手中的横刀猛地指向赵野,厉声喝道: “按照大宋军律,临阵脱逃者,斩!衝击中军者,斩!” “我今日不是杀上官,我是替天行道,杀你这个逃兵!” 这几顶大帽子扣下来,赵野瞬间脸色煞白。他没想到这个小小的举人竟然敢拿军法说事!而且句句诛心! 周围的溃兵们也愣住了。他们原本跟著赵野跑,是因为他是官。现在被凌恆一吼,大家才反应过来:对啊,这货就是个逃跑的软蛋,凭什么听他的? 赵野慌了。他看出了凌恆眼中的杀意,那是真的敢动手的眼神。“你,你敢!我是五品!” “杀。” 凌恆面无表情地挥了挥手。 “崩!” 根本不需要韩世忠动手。墙头上一支早就瞄准多时的神臂弓,骤然发射。 “噗!” 粗大的弩矢直接洞穿了赵野的胸膛,巨大的衝击力將他从马上带得倒飞出去,狠狠钉在雪地上。 赵野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全场死寂。 那几千名原本躁动的溃兵,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了。 真的杀了?连五品的统制都敢杀? 韩世忠策马上前,环视四周,声如洪钟: “还有谁想徵用的?站出来!” 无人敢应。 凌恆看著下面那群被震慑住的溃兵,知道火候到了。这帮人就是欺软怕硬。 “听好了!” 凌恆的声音响彻全场。 “我不管你们以前是归谁管,也不管你们以前是什么官。”“到了这白沟河畔,在凌字旗下,只有一条规矩:” “想活命的,把兵器扔了!盔甲脱了!”“排队进城!喝粥!睡觉!” “不想交的,儘管滚!去餵辽人的狼!” “给你们三息时间!” “一!” 还没数到二,人群中就传来了噹啷一声。那是张三。他第一个解下腰刀,扔在地上,然后举起双手,大步向门口走去。“我交!只要给口吃的,让我干啥都行!”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噹啷!”“噹啷!” 兵器落地的声音此起彼伏,很快就响成了一片。无数把长枪,腰刀,弓弩被扔在雪地里,堆成了一座小山。 这些刚才还为了抢路互相残杀的溃兵,此刻乖顺得很,老老实实地排成了长队,在韩世忠那些杀气腾腾的重骑兵监视下,走进了那扇代表著生的大门。 凌恆站在高处,看著这一幕,悄悄鬆开了紧握刀柄的手。 这一把,他赌贏了。 通过这一场残酷的筛选,他不仅消除了內部隱患,还没收了数千件兵器,更重要的是,他得到了两千多名经过战火洗礼的西军老卒。 只要给他们一口饭吃,给他们一个胜仗的希望。这些人,就是未来的背嵬军。 就在这时,燕七突然指著远处的冰面大喊:“公子!你看那边!有大傢伙!” 凌恆顺著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溃兵的队尾,有一支十几人的小队,虽然也是狼狈不堪,但却始终保持著整齐的阵型。他们没有扔掉兵器,而是护著一辆断了轴的大车,正在且战且退,艰难地向这边移动。 而在他们身后,几十名辽军骑兵正在疯狂围攻。 “那是?” 凌恆眯起眼,透过望远镜,看清了那辆大车上插著的一面残破的小旗。旗上绣著一个种字。 凌恆心头猛地一跳。 西军种家军? “韩世忠!”凌恆大吼一声。 “在!” “带上你的人,把那十几个人给我救回来!”“不惜一切代价!” “得令!!” 第三十七章 脊樑 “当!” 一声震耳欲聋的金铁交鸣声。 韩世忠手中的狼牙棒带著千钧之力,狠狠砸在了一名辽军游骑的弯刀上。那柄弯刀瞬间折断,带血的棒头顺势落下,將那辽兵连人带马砸得塌陷下去。 “滚!” 韩世忠怒吼一声,身后的百名重骑兵如同一堵黑色的铁墙,平推而过。 那几十名正在围攻大车的辽军游骑,本就是为了捡漏发財而来。此刻见对方来了这么一群武装到牙齿的铁军,哪里还敢恋战? “跑”辽兵利用轻骑兵的速度优势,四散而逃。 韩世忠也不追赶。凌恆给他的命令是救人,不是杀敌。在这乱军之中,把人捞回去才是第一位的。 “没事吧?咱们是。” 韩世忠勒住战马,刚想展现一下友军的热情。 “刷!”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解无聊,?0???????.??????超方便 】 回应他的,是十八柄瞬间竖起的长枪。 那十八名护卫大车的宋兵,虽然个个带伤,衣甲破碎,甚至有人已经站立不稳,但当韩世忠靠近时,他们依然迅速结成了一个紧密的圆阵,將那辆断轴的大车死死护在中间。 他们的眼神里没有劫后余生的感激,只有警惕和凶狠。 “退后!”领头的一名队正,半边脸全是血,手里握著一把卷刃的朴刀,死死盯著韩世忠,“再靠近一步,杀!” 韩世忠愣住了。他也是西军出身,但他从没见过这么硬的兵。面对一百名重骑兵的威压,这十几个人竟然没有一丝溃退的意思,反而散发出一股让人心悸的杀气。 “嘿,老子好心救了你们,你们还炸刺?”韩世忠脾气上来了,狼牙棒一指,“信不信老子一棒子把你这破车砸烂?” “你试试!”那队正啐了一口血沫,“种家军只有断头的鬼,没有屈膝的人!” 种家军。 这就解释得通了。 “良臣,退下。” 凌恆骑著马,带著燕七缓缓走来。他挥了挥手,示意韩世忠的重骑兵向后撤出三十步,以示诚意。 凌恆翻身下马,没有带兵器,独自一人走上前。 他打量著这十八个人。全是四十岁往上的老兵。满脸风霜,手上的老茧厚得像树皮。甲冑虽然破旧,但擦拭得极乾净。哪怕是在逃命,他们的眼神依然坚定。 这就是西军的魂。 “这位壮士。”凌恆拱了拱手,语气诚恳,“在下河间凌恆。刚才见辽兵围攻,特来解围。既然是种相公的部下,为何不进我的坞堡暂避风雪?” 那队正冷冷地看著凌恆,目光扫过远处坞堡门口正在缴械的溃兵。 “避风雪?还是当俘虏?”队正冷笑一声,“凌公子好大的威风。连堂堂统制官都敢杀,我们进去,怕是连骨头都不剩了吧?” 原来刚才射杀赵野那一幕,他们都看到了。 “特殊时期,行特殊之事。”凌恆神色坦然,声音不大,却字字鏗鏘:“赵野身为统制,临阵脱逃,乱我军心,按律当斩。我杀他,是为了这里几千条人命。” “至於缴械。” 凌恆停顿了一下,目光扫过那辆被护在中间的大车。 “那是为了防备譁变。但对於种家军的义士。” 凌恆忽然侧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声音变得格外庄重: “我凌恆,信得过这面旗。” “你们不需要缴械。”“只要你们进堡,我的私兵绝不靠近这辆马车十步之內。最好的粮草,伤药,马匹,隨你们取用。” 那队正愣住了。在这个人人自危的乱世,这是一种极大的信任。 “为什么?”队正不解,“你也想要这车里的东西?” “不。” 凌恆指了指车头插著的那面残破的种字旗。 “刚才几千溃兵像猪羊一样被辽人追杀,只有你们,只有这面旗,还在。”“大宋的骨头快断完了,但这根脊樑还在。” “我敬的是这根脊樑。” 那队正的手颤抖了一下。这一路逃亡,他们受尽了白眼,被友军推搡,被辽人羞辱。这是第一次,有人对他们说出脊樑二字。 “咳,咳咳” 车厢里,忽然传来一阵苍老而剧烈的咳嗽声。 紧接著,一只枯瘦如柴的手,缓缓掀开了厚重的棉帘。 “扶我,下去。” “相公!”十八名死士齐声惊呼,慌忙收起兵器,围了过去。 凌恆心头一震。相公?在大宋西军里,能被这群骄兵悍將称为相公的,只有那位老种经略相公,种师道。 在眾人的搀扶下,一个身穿布衣,鬚髮皆白的老人,颤巍巍地走了下来。他的左腿似乎有旧疾,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但他站直的那一刻,那种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威压,依然让人不敢直视。 “后生。” 种师道推开了搀扶他的卫兵,拄著拐杖,一步步走到凌恆面前。 “刚才那一箭,射得好。” 老人的第一句话,让凌恆有些意外。 “慈不掌兵。”种师道看著远处赵野的尸体,浑浊的眼中闪过一丝悲凉,“那种废物,占著高位却只会逃跑。杀了他,虽违国法,却合天理。” “前辈谬讚。”凌恆低下头,“只是晚辈不解,老相公乃是西军主帅,大军尚在此处,您为何会?” “主帅?” 种师道听了这个词,自嘲地笑了一声。 “哪还有什么主帅。” “就在三天前,也是在这个白沟河边。”“老夫苦劝童贯,说辽人是哀兵,不可轻敌;说天降大雪,粮道不通,不可冒进。” “结果呢?”种师道用拐杖狠狠戳著地面,眼中满是愤懣: “童贯骂老夫是畏敌如虎,是老朽昏聵!”“他当场夺了老夫的兵符,擼了老夫的官职,让老夫滚回东京去养老!” “老夫这前脚刚走出大营没多远,后脚。” 种师道指著远处那漫山遍野的溃兵,手指都在颤抖: “后脚这十五万大军,就让他给葬送了啊!!” “报应,这都是报应啊!” 老人说到最后,已是老泪纵横。他不是为自己的遭遇而哭,他是为这毁於一旦的大宋精锐而哭。 凌恆看著这位悲愤的老人,心中五味杂陈。这就是大宋武人的宿命。不论你多能打,在那些文官权臣眼里,不过是个夜壶,用完即弃。 “但是。”种师道擦乾眼泪,话锋一转,那根拐杖重重地点在地上。 “你私设关卡,收拢溃兵。” 种师道抬起头,那目光如炬: “后生,你的手段很硬,心也够狠。”“但老夫要问你一句:” “你费尽心机聚拢这些人,究竟是想为这个摇摇欲坠的大宋,还是想趁著乱世裂土?” 这是审判,也是一位一生忠诚的老將,对这乱世新星的拷问。 周围的空气瞬间凝固。 凌恆深吸一口气。他看著这位为了大宋流干了血,最后却被罢官羞辱的老人。 他知道,这时候不能撒谎,也不能说空话。 “老相公。” 凌恆抬起手,指著北面漫天的风雪,指著远处那些还在哭嚎逃命的溃兵。 “童太师跑了,十五万大军散了,朝廷的威严在这里已经扫地。” “若我要裂土,刚才就该放任辽人杀光他们,然后我再坐收渔利。” 凌恆直视著种师道的眼睛,一字一顿: “我杀赵野,我收溃兵,是因为我知道。”“如果官家暂时护不住这些百姓,护不住这些当兵的,那就得有人站出来护。” “我不是想造反,我只是想在这天塌下来的时候,给这北地的汉家百姓,撑起一把伞。” “哪怕这把伞很小,哪怕这把伞,暂时不被朝廷所容。” 静。 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效忠发誓。只有一句最朴素的:官家护不住,我来护。 种师道听完,久久没有说话。他盯著凌恆看了许久,忽然,那张苍老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极为复杂的笑容。是欣慰,也是苦涩。 “撑一把伞。”“好啊,好一个撑伞。” 种师道长嘆一声,身体晃了晃,似乎耗尽了最后的力气。 “老夫这辈子,太守规矩了。”“朝廷让我打我就打,让我退我就退。结果呢?守出个白沟河惨败,守出个十五万冤魂!” “这大宋,缺忠臣,更缺你这种,敢把规矩踩在脚下的能臣。” 老人转过身,看向自己那十八个忠心耿耿的部下,摆了摆手。 “都把刀收起来吧。从今天起,你们听他的。” “相公!!”队正大惊失色,跪倒在地,“我们只认种家旗,不认外人!” “蠢材!”种师道用拐杖狠狠敲了一下队正的头盔,“老夫已经是个被罢官的废人!跟著我,你们只能死在回京的路上!” “这个后生虽然手段狠,但他心里装著人。跟著他,种家军的这点种子才能活下去。” 说完,种师道不再看眾人。他转过身,步履蹣跚地走向凌恆。从怀里掏出一个贴身收藏的油布包,郑重地塞到凌恆手里。 “这是什么?” “这是燕云十六州的布防图,还有,老夫这二十年对辽金作战的心得手记。” 种师道的声音很轻,却像是在交代后事。 “朝廷里的那些相公们,没人看这东西,他们只喜欢看粉饰太平的捷报。这东西留在我手里,也就是个陪葬品。” “给你了。希望能帮你,把这把伞,撑得更久一点。” 说完这句,老人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整个人肉眼可见地委顿下去。 “扶我进去吧。老夫累了,想睡一会儿。” 凌恆握著那个油布包,只觉得重若千钧。这不仅仅是一份地图,这是种师道一生的心血,也是两代人之间,一种无声的传承。 凌恆深吸一口气,对著老人的背影,长揖到地,行了一个弟子大礼。 “晚辈,必不负老相公重託。” 风雪中,属於种师道的时代,在悲凉中落幕。而属於凌恆的时代,在废墟上刚刚升起。 第三十八章 碎骨重塑 夜幕降临。 暴雪没有停歇的跡象,越下越大,整个世界都裹进了一片苍茫的白色之中。 然而,在白沟河畔的这座小小坞堡內,却是热气腾腾。 几十口大锅架在广场中央,锅底的柴火烧得噼啪作响。锅里翻滚著金黄色的粟米粥,混杂著切碎的马肉乾,散发出浓烈香气。 那一千多名刚刚缴械进城的西军溃兵,正眼巴巴地盯著那些大锅,喉结上下滚动,吞咽口水的声音响成一片。 他们饿坏了。从早上出兵到现在,他们不仅滴米未进,还经歷了一场从天堂到地狱的大溃败。现在的他们,只要给碗热粥喝,就得跪下磕头。 但没人敢抢。 因为在那些大锅周围,韩世忠的一百重骑兵虽然下了马,但依然披著重甲,手按刀柄,冷冷地注视著所有人。 还有那一排排站在墙头,端著神臂弓的弓弩手,黑洞洞的箭簇时刻提醒著这里谁说了算。 “都给老子听好了!” 韩世忠站在一口大锅前,手里拿著一把用来搅粥的大铁勺,用那破锣嗓子吼道: “排队!十个人一组!”“谁敢插队,谁敢挤,老子就把他的头按进这滚烫的粥锅里!” 人群开始骚动,慢慢排成了几条长龙。 就在这时,不和谐的声音响起了。 “起开!瞎了你的狗眼!” 队伍前排,一个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的汉子,一脚踹翻了前面一个瘦弱的士兵。那士兵本来就饿得头晕眼花,被这一踹直接趴在雪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我是步军都头!”那魁梧汉子理了理歪斜的头盔,瞪著周围敢怒不敢言的士兵,“长官先吃,这是规矩!懂不懂?” 在大宋军队里,等级森严。军官欺压士兵,剋扣军餉那是家常便饭。逃命的时候长官先跑,吃饭的时候自然也是长官先吃。 那汉子大摇大摆地走到大锅前,拿起一个破碗伸过去:“给爷盛满!多要肉!” 负责打饭的是一个凌恆手下的义勇,只有十七八岁。他愣了一下,看向那汉子:“排队去。统领说了,不管官多大,都得排队。” “排你娘的队!”那都头大怒,反手一巴掌就要抽过去,“老子是正七品的都头!你们这帮民团算个什么东西,也敢管老子?” 他的手刚挥到一半,就被一只铁钳一样的大手在半空中截住了。 “啊!”那都头惨叫一声,感觉自己的手腕都要被捏碎了。 韩世忠不知何时站在了他身后,脸上掛著那標誌性的笑容。 “都头?”韩世忠像看垃圾一样看著他,“好大的官威啊。” “松,鬆手!我是西军……” “砰!” 韩世忠根本没听他废话,直接一脚踹在他膝盖窝里。那都头两百斤的身躯轰然跪地,膝盖骨发出脆响。 “啊!” 惨叫声瞬间压过了风雪声,让整个广场都安静了下来。近两千双眼睛齐刷刷地看了过来。 此时,凌恆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他手里还是没拿兵器,只是端著一碗刚盛好的热粥。 他走到那个疼得满地打滚的都头面前,居高临下地看著他。 “在我的地盘,只有一种规矩。” 凌恆的声音很平静,但传到每个人耳朵里却像炸雷: “这里没有都头,没有指挥使,也没有统制。”“进了这个门,你们只有一个身份,难民。” “是我凌恆给了你们活路,给了你们饭吃。所以我就是你们的天,我就是你们的规矩。” 凌恆把手里的热粥递给刚才那个被踹倒的瘦弱士兵,然后转过身,指著那个还在嚎叫的都头。 “把他扔出去。” “什?什么?”那都头顾不得疼了,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外面是雪地!还没刀没甲!那是死路啊!” “你也知道那是死路?” 凌恆冷冷一笑,“刚才你踹倒同袍抢食的时候,怎么没想到那是死路?” “燕七!扔!” “是!” 燕七带著两个如狼似虎的亲兵衝上来,不顾那都头的哭喊求饶,像拖死猪一样把他拖到了坞堡门口,直接扔进了漫天风雪的黑暗中。 “还有谁觉得自己官大,想试试这风雪够不够冷的?” 凌恆环视四周。 没人敢说话。那些原本还想摆摆架子的旧军官们,此刻全都缩起了脖子,恨不得把头盔上的红缨摘了,装成普通大头兵。 “很好。” 凌恆走上高台,看著下面这群士兵。光靠嚇唬是不够的。要想把他们变成自己的刀,必须进行彻底的重塑。 “吃完这顿饭,所有人,原地整编!” 凌恆大声宣布: “第一,废除你们之前所有的编制!不管你是那个营的,不管你以前跟谁混,全部作废!” “第二,实行十人连坐法!”“十个人一队,隨机打散重组!如果一个人当逃兵,剩下九个人同罪!如果一个人立功,剩下九个人同赏!” “第三,我的五百义勇,从今天起,就是你们的伍长,队正!”“他们的话,就是我的话。” 台下,坐在角落里喝粥的种师道,听到这里,拿著勺子的手微微一顿。 “好狠辣的手段。”老人眯著眼,对身边的十八死士低声说道,“打散建制,那是为了破除旧有的山头,让他的亲信当骨干,那是为了掺沙子。” “这一招碎骨重塑,就算是老夫当年带兵,也不过如此。” “相公,他这样强行混编,不怕这帮老兵兵变吗?”卫兵队长担心地问。 “兵变?”种师道指了指那些士兵,“你看他们现在像敢兵变的样子吗?” 顺著手指看去。只见那些士兵虽然被强行拆散了原来的小团体,被分配到了陌生的队伍里,还要听从一个年轻义勇的指挥,但他们手里捧著热粥,脸上没有愤怒,只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安稳。 人在极度绝望的时候,谁能给他安全感和食物,谁就是爹。凌恆抓住了人性的弱点。 一个时辰后。 整编结束。 除了原有的五百义勇,经过甄別,共收编了西军老卒一千八百多人。连同凌恆的本部人马,总兵力达到两千三百人。 这两千三百多人被重新编成了五个营。虽然目前每营只有四百多人,处於不满编状態,但骨架已经搭起来了。营长由韩世忠,燕七等亲信担任,而最底层的伍长,什长,则全部换成了凌恆带来的那批河间子弟。 “公子。”韩世忠走过来,累得满头大汗“点清了!加上咱们自己人,一共两千三百个脑袋!全是见过血的汉子!只要稍微操练几天,那就是一只嗷嗷叫的虎狼之师!” 凌恆点了点头。 “別高兴得太早。” 凌恆指了指北面,“辽人主力虽然走了,但还有不少被打散的游骑在周围晃荡。而且。” 凌恆压低了声音: “金人要来了。” “根据种老相公的情报,金国大將完顏宗望的前锋,距离白沟河只有不到五十里。”“辽人只是想抢钱,抢完就走。”“但金人,是想吞地。” “这坞堡太小,守不住这么多人。粮食也只够吃半个月。” 凌恆眼中闪过一丝决断。 “传令下去,抓紧时间休息。”“明天一早,我们拔营。” “拔营?”韩世忠一愣,“去哪?回河间府?” “不。” 凌恆摇了摇头,手指在虚空中划出了一道向北的弧线。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不去南边和童贯的败兵挤。”“我们去燕京的南大门,涿州。” “趁著辽人败退,金人未稳,宋军溃逃的这个真空期。”“我们去那里,把种老相公丟掉的那把刀,捡回来!” 韩世忠倒吸一口冷气。这哪里是捡刀?这是要在金国和辽国的眼皮子底下,硬生生插进去一颗钉子啊! 但下一秒,韩世忠笑了。 “好!听公子的!”“这鸟日子,要么窝囊死,要么轰轰烈烈干他娘的一票大的!” 第三十九章 向死而生 翌日。 坞堡的內,气氛压抑。一张粗糙的羊皮地图铺在桌案上,周围围坐著凌恆这支新军的核心骨干:韩世忠,燕七,燕九,以及几名刚刚提拔起来的原西军低级军官。 而坐在上首位置旁听的,是那位裹著厚厚裘皮脸色苍白的种师道。 “疯了!这绝对是疯了!” 一名刚被任命为第三营营长的原西军都头,指著地图上的那个红圈,手指都在哆嗦: “统领,咱们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您现在要带咱们往北走?去涿州?”“那可是辽人的地盘!而且金人的前锋隨时会到!咱们这两千多人孤军深入,没有后援,没有粮道,那不是去送死吗?” 其他几名军官也纷纷点头,脸上写满了抗拒。正常人的思维都是往南跑,回大宋,找爹娘。哪有往狼窝里钻的道理? “往南?” 凌恆站在地图前,手里拿著一根木棍,重重地敲在白沟河以南的区域。 “你们觉得南边是活路?”凌恆冷笑一声,“那我给你们算笔帐。” “童贯十五万大军溃败,现在南边是什么情况?”“沿途的河间府,雄州,霸州,肯定早就紧闭城门,严防溃兵炸营。你们进得去吗?”“进不去城,外面冰天雪地,几十万张嘴在抢食。树皮都能被啃光了!你们带著这两千人回去,是想饿死,还是想被当成流寇剿灭?” 眾人哑然。他们是溃兵,心里最清楚溃兵过境如蝗虫的惨状。南边现在確实是修罗场。 “再说了。”凌恆目光锐利,“咱们杀了赵野。现在回去,那帮文官正愁找不到人背黑锅。咱们这两千精锐,正好是他们眼里最好的替罪羊和肥肉。” “回去,就是把刀把子交到別人手里,任人宰割。” “那,那也不能去涿州啊。”那名营长硬著头皮说道,“咱们这点粮草,顶多撑十天。涿州城高池深,咱们又没攻城器械,要是打不下来,不用金人打,咱们自己就饿死了。” 这是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后勤。 凌恆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转头看向一直沉默不语的种师道。 “老相公,您是跟辽人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帅。您给他们说说,这涿州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种师道抬起眼皮,浑浊的目光在地图上扫了一眼。他虽然不管事了,但眼光还在。 “涿州。”老人的声音沙哑,却透著洞察世事的睿智。 “现在的涿州,是一个烂得流脓的伤口。” “守涿州的是郭药师。此人原是辽国的怨军统领,后来降了宋,现在眼看大宋败了,他肯定在观望,准备降金。”“他是墙头草,但他的常胜军却是块肥肉。” “涿州是辽南重镇,里面囤积了原本准备供应辽军南下的三十万石军粮,还有无数的甲冑兵器。” 听到三十万石军粮,所有人的眼睛都绿了。在这个冬天,粮食就是命。 凌恆接过了话头: “没错。”“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去涿州。” “第一,抢粮。南边没粮,北边有。而且郭药师现在正忙著跟耶律大石勾心斗角,又要防备金人,城防必然空虚混乱。”“第二,打时间差。金人大军还在五十里外,还在忙著消化辽国的地盘。辽军主力在追杀童贯。现在的涿州,就是个金库。” “至於怎么去。” 凌恆指了指坞堡外面的马厩。 “我们缴获了辽马,加上你们原本带来的骡马,再加上我坞堡里的备用马,凑一凑。”“再加上西军留下的几十辆偏箱车。” “我们把带不走的东西全烧了!只带十天的口粮!”“轻装简行,急行军!” 凌恆猛地將木棍插在地图上的涿州二字上: “这是一场豪赌。” “赌贏了,我们就有了一座坚城,有吃不完的粮食,就能在那里钉下一颗钉子,甚至能以此为基业,收拢这燕云十六州的汉儿!”“赌输了。” 凌恆环视眾人,狂傲的笑道: “反正咱们本来就是死人。死在衝锋的路上,总比冻死在逃跑的路上要强吧?” 聚义厅里陷入了死寂。每个人都在权衡。 一边是註定的慢性死亡。一边是九死一生的暴富。 “干了!” 韩世忠第一个跳了起来,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公子说得对!当兵吃粮,要么饿死,要么撑死!去涿州抢他娘的!” “我也干!”燕七紧隨其后。 那几名西军军官互相对视了一眼,眼中的恐惧逐渐被贪婪和狠劲取代。他们本来就是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的人,既然没了退路,那就搏一把。 “听统领的!咱们去涿州!” 军心定了。 凌恆鬆了一口气。但他知道,还有一个最大的隱患。 他看向种师道。“老相公,这急行军苦寒,您的身体?” 种师道摆了摆手,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老夫这把老骨头,死在哪里都一样。”“不过。” 老人深深地看了凌恆一眼。 “后生,你想拿涿州,光靠强攻是不行的。郭药师虽然是墙头草,但他手下的常胜军战力不弱。”“你想进城,得动动脑子。” “什么脑子?”凌恆虚心请教。 种师道从袖子里摸出一块令牌。那是一块纯金打造的令符,上面刻著一个宋字,还有枢密院的印记。 “这是老夫还没被罢官前的枢密副使令符。”“虽然童贯夺了我的兵权,但这块牌子他走得急,没收走。” “郭药师这人,最擅长投机。现在的局面混乱,他未必知道童贯已经彻底败了,也未必知道老夫被罢官了。” 种师道把令符推到凌恆面前。 “如果我是你,我就不攻城。”“我会打著种师道回师勤王,接管涿州防务的旗號,大摇大摆地诈城。” 凌恆瞳孔猛地一缩。妙啊!这就是老帅的智慧! 现在的战场信息极其闭塞。郭药师只知道宋军大乱,但不知道具体细节。如果一支打著种字旗的精锐部队突然出现,手持枢密院令符,声称是来协防或者接管的,郭药师在没搞清状况前,绝对不敢轻易动手,甚至可能会开门迎接,试图在宋金之间两头下注。 “多谢老相公指点!”凌恆抓住那块金牌,心中那个大胆的计划终於补上了最后一环。 一个时辰后。 坞堡燃起了熊熊大火。带不走的物资,营帐,全部付之一炬。绝不给后面来的辽军或金军留下一粒粮食。 风雪中,一支两千三百人的队伍,没有向南,而是义无反顾地掉头向北。 他们每人背著一袋乾粮,腰间掛著马肉乾。所有的战马和车辆都被用来驮运輜重和伤员。 队伍的最前方,那一面崭新的凌字大旗,和那面残破的种字大旗,並排而立,在北风中猎猎作响。 “目標,涿州!”“出发!” 第四十章 孤军入局 几日后。 涿州城南十里。 风雪终於停了,天地间依旧是一片白色。一支两千多人的队伍,蜿蜒在覆盖著厚厚积雪的官道上。 他们没有打火把,也没有敲锣打鼓。每个人脸上涂著防冻的油脂,眼神警惕地扫视著四周。 队伍的最前方,凌恆勒住战马,举起望远镜,看向北方的地平线。 一座巍峨的黑色城池,城墙高耸,墙体上还残留著之前宋辽大战留下的斑驳痕跡。城头的旌旗在寒风中猎猎作响,虽然隔得远,但依然能感受到那股肃杀之气。 涿州。燕云十六州的南大门,也是辽国南京的最后一道屏障。 “这就是涿州。” 韩世忠骑在马上,哈了一口白气,眼神中透著一股狂热,“这城里囤了三十万石军粮,够咱们吃三年!” “別光想著吃。” 凌恆放下望远镜,脸色凝重。 “你看城头。” 韩世忠眯起眼,凭藉著武人的敏锐视力,他看到了城头上密密麻麻的守军。那些士兵並没有像一般的辽军那样鬆散,而是甲冑鲜明,站位严整。巡逻队往来穿梭。 “这是精锐。”韩世忠收起了轻视之心,“比咱们在白沟河杀的那几百辽骑强多了。” “那是常胜军。” 种师道掀开马车的帘子,声音沙哑地说道。 “郭药师这人虽然人品低劣,是个三姓家奴。但他练兵確实有一套。”“这支常胜军原本是辽国的怨军,是在饥荒和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后来他降了宋,童贯为了笼络他,给了最好的装备和粮餉。” “现在的郭药师,手握涿州坚城和五万精兵,坐在金山上。”“他既不听辽人的,也不完全听宋人的。他在等价而沽。” 凌恆点了点头。这就是他要面对的对手,一个极其聪明,极其自私,又手握重兵的军阀。 “公子,咱们怎么搞?”燕七低声问,“直接上去叫门?” “不能直接叫。” 凌恆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这两千多人虽然经过了整编,但装备杂乱,看起来就像是个大杂烩。如果贸然上去,郭药师这种老狐狸一眼就能看出破绽。 “得演戏。” 凌恆从怀里掏出那块沉甸甸的枢密副使令符,掛在腰间最显眼的位置。 “韩世忠!” “在!” “让弟兄们把那面种字大旗打起来!要打在最前面!”“所有人,把头抬起来!把杀气露出来!”“咱们不是溃兵,咱们是种老相公麾下的精锐亲卫,是奉了密令来接管防务的!” “记住了,一会到了城下,谁要是敢露怯,老子砍了他!” “得令!” 涿州,南门城楼。 郭药师正披著一件貂裘,站在城垛后,眉头紧锁地看著南方。 他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眼神凶狠。虽然穿著宋朝的官服,但那股子匪气怎么也遮不住。 “大人,南方这几天一直没动静。”副將甄五臣凑过来,低声道,“童贯那老太监的十五万大军,听说在白沟河败了?真的假的?” “八成是真的。”郭药师冷笑一声,“童贯那个废物,除了贪钱什么都不会。耶律大石虽然是残兵,但那是被逼急了的狼。童贯那帮少爷兵,哪是对手。” “那咱们怎么办?”甄五臣有些慌,“宋军败了,辽人肯定要反扑。而且听说北边的金人也快到了,咱们夹在中间,这……” 郭药师也是心烦意乱。他降宋是为了荣华富贵,如果宋朝败了,他这个降將在辽国那边就是死罪。至於金人,听说金人杀人如麻,更不好伺候。 就在这时,一名斥候慌慌张张地跑上城楼。 “报!大人!城南十里外,发现一支宋军!” “宋军?”郭药师一愣,“多少人?是童贯的败兵吗?” “不,不像败兵。”斥候咽了口唾沫,“约莫两千多人。但是他们打著旗號。” “什么旗?” “一面黑旗,写著凌。还有一面。”斥候犹豫了一下,“是一面残破的大旗,写著种。” “种?” 郭药师的瞳孔猛地收缩。在大宋西军里,这个字的分量太重了。 “难道是种师道?”郭药师心里咯噔一下。他虽然没见过种师道,但那是大宋军神,威名赫赫。 “他不是被童贯排挤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郭药师心思急转。如果真的是种师道带著精锐来了,那说明宋军还没死绝!甚至可能是种师道来收拾残局了! 这可是一根粗大腿啊!或者是,来夺权的? “走!看看去!”郭药师一把推开甄五臣,大步走向城墙边。 一刻钟后。 凌恆带著两千多人马,在距离城门一箭之地的地方停下。队伍排列得整整齐齐,鸦雀无声。一千八百名西军老卒,加上一百名重骑,在雪地中散发著一股肃杀的寒意。 郭药师站在城头,居高临下地打量著这支队伍。他的眼神很毒。一眼就看出来,这绝对是精锐!那种见过血的杀气,是装不出来的。 “城下何人?!”郭药师运气大喝。 韩世忠策马上前,狼牙棒一指城头,吼声如雷: “瞎了你的狗眼!没看见种字旗吗?!” “我等乃是种老相公亲卫!奉枢密院密令,护送老相公回师涿州,接管防务,以抗金兵!” “城上守將可是郭药师?还不快快开门迎接!若是耽误了相公歇息,治你个怠慢军机之罪!” 这一嗓子,中气十足,狂妄至极。这就是凌恆教的:越狂,越像真的。若是客客气气,反倒像是来要饭的。 郭药师被骂得一愣,但心里的怀疑反而消了几分。敢在他郭药师面前这么横的,除了童贯的亲信,也就只有种师道的人了。 “种老相公?”郭药师眯著眼,“种相公何在?本官要验明正身!” “放肆!” 凌恆冷著脸,骑马上前。他没有废话,直接解下腰间的那块金牌,高高举起。 阳光下,纯金打造的枢密副使令符,闪烁著刺眼的光芒。 “枢密院金令在此!”凌恆厉声道,“郭药师,你要造反吗?!” 看到那块金牌,郭药师身边的几个副將腿都有点软了。那是枢密院的牌子,代表著大宋最高的军事指挥权。 郭药师死死盯著那块金牌,又看了看那辆被重兵护卫的马车。车帘紧闭,看不清里面。 如果里面真的是种师道,那这涿州城就有了主心骨。哪怕童贯败了,只要种师道在,这天就塌不下来。但如果开门引狼入室。 “大人,开门吧。”甄五臣低声劝道,“那是种师道啊。咱们要是把他拒之门外,万一朝廷追究起来,或者是他老人家一怒之下攻城。” 郭药师看著城下那一百名武装到牙齿的重骑兵,眼角抽搐了一下。他也是识货的。那种重骑兵,连他手里都没有。 “罢了。” 郭药师权衡利弊,最终还是不敢得罪这位大宋军神。而且他现在正如没头苍蝇,急需一个靠山。 “开城门!” 郭药师换上了一副笑脸,大声喊道:“原来是老相公驾到!末將郭药师,有失远迎!这就开门迎相公入城!” 沉重的吊桥缓缓放下,那扇包著铁皮的巨大城门,发出了刺耳的摩擦声,缓缓向內打开。 凌恆看著那洞开的城门,后背早已被冷汗湿透。这一场赌的就是郭药师的恐惧和贪婪。 他回头看了一眼马车。种师道正透过车帘的缝隙,静静地看著他,那眼神仿佛在说:后生,门开了。但这狼窝,才刚刚进去。 “进城!” 凌恆一挥手。 韩世忠的一百重骑兵率先轰隆隆地衝过吊桥,迅速控制了城门甬道。紧接著,两千多名西军,护著种师道的马车,如同一把利刃,狠狠地插进了涿州的心臟。 第四十一章 虎口夺食 “轰” 隨著身后那扇沉重的包铁城门轰然关闭,涿州城內的景象彻底展现在了凌恆眼前。 和外面死寂的雪原不同,城內竟然出奇地繁华,或者说是畸形的喧囂。街道两旁挤满了从北边逃难来的难民,而在街道中央,一队队身穿宋军制服却留著契丹髮式的士兵正骑马呼啸而过。他们有的手里提著抢来的酒罈,有的马后还拖著抢来的女子,肆无忌惮地狂笑。 这就是常胜军。一支由辽国饥民,马匪和逃兵组成的军队。虽然被大宋招安了,穿上了大宋的皮,但骨子里那股匪气不仅没改,反而因为有了官身而变本加厉。 “这就是郭药师的兵?”韩世忠骑在马上,眉头紧锁,手里的狼牙棒握得更紧了,“这他娘的不就是一群披了皮的土匪吗?” “嘘。”凌恆目视前方,低声道,“別乱看,別说话。咱们现在是在狼窝里。” 两千名西军老卒护著种师道的马车,在常胜军士兵不怀好意的注视下,缓缓开进了一处早就腾空的废弃军营,北校场。 这是郭药师安排的。把这支外来户安置在城北角落,四面都是常胜军的营盘,等於把凌恆他们软禁了起来。 半个时辰后。涿州留守府衙。 凌恆只带了韩世忠和燕七两人前来赴宴。 刚一踏进府衙大厅,一股热浪夹杂著脂粉气扑面而来。 “哈哈哈哈!种相公的特使到了?快请!快请!” 郭药师大笑著迎了出来。他已经脱去了城头上的貂裘,换上了一身宋朝的三品武官服,看起来人模狗样。但他那双刀子般的眼睛,却死死地在凌恆身上打转。 “在下凌恆,乃是种老相公麾下机宜文字,见过郭將军。”凌恆不卑不亢,拱手行礼。 “机宜文字?”郭药师心里冷笑。一个没品级的幕僚,也配跟他平起平坐?但他没有发作,而是热情地拉著凌恆入席:“凌大人一路辛苦!来,尝尝咱们燕云的烤全羊!这可是刚从草原上弄来的!” 宴席很丰盛,但气氛却极其压抑。大厅四周,站著两排全副武装的刀斧手。他们手按刀柄,目光凶狠地盯著凌恆三人。这是一场標准的鸿门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郭药师放下酒杯,用那把切肉的小银刀剔著牙,漫不经心地问道: “凌大人,这几天城里谣言四起。有人说童太师的十五万大军在白沟河败了?” 这是试探。如果凌恆承认败了,那就说明宋朝完了,郭药师下一秒就会把凌恆剁了,吞併那两千精锐,说不定转头去投靠金人。 凌恆夹了一块羊肉放进嘴里,细嚼慢咽后,才轻笑一声: “败?郭將军听谁说的?简直是无稽之谈。” “哦?”郭药师眯起眼,“可末將的斥候回报,宋军大营都烧光了,漫山遍野都是溃兵啊。” “那是诱敌之计。” 凌恆放下筷子,神色淡然,仿佛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耶律大石虽然是残兵,但那是困兽。若是硬拼,伤亡太大。”“童太师那是故意烧营示弱,引诱耶律大石的主力深入,然后在大名府方向布下了天罗地网,准备一举全歼!” “至於种老相公为何带兵回涿州。”凌恆身体前倾,直视郭药师的双眼: “正是为了配合太师的计策,来涿州整顿粮草,加固城防,准备在后面切断辽军的退路!” 这一番鬼话,说得滴水不漏。郭药师虽然生性多疑,但这番话確实符合兵法逻辑。如果童贯真的败得一塌糊涂,种师道这种老狐狸怎么可能还有胆子反向杀回涿州?除非他疯了。 郭药师心里的天平开始摇摆。他是个投机分子,最怕的就是下错注。万一宋军真是诱敌,他现在动手,那就是造反,会被秋后算帐。 “原来如此!高明!童太师高明啊!”郭药师皮笑肉不笑地拍著手,“既然如此,那末將一定全力配合。” “好。”凌恆不想跟他废话,直接图穷匕见。 “既然要配合,那就请郭將军立刻拨付粮草。” 凌恆从袖子里掏出一张早就写好的清单,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 “我们要五万石军粮,三千副步人甲,五千支神臂弓弩矢。”“另外,这北校场太破了,我们要接管城西武库作为驻地。” 听到这狮子大开口,郭药师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那把切肉的小银刀,“咄”的一声,狠狠插在了桌案上。 “凌大人。”郭药师的声音变得阴森恐怖,“五万石?你知道现在一石米在黑市上能换几个女人的命吗?”“你一张嘴就要挖空我半个涿州,是不是太不把末將放在眼里了?” “怎么?”凌恆不仅没怕,反而更横。他猛地站起身,指著郭药师的鼻子: “郭药师!你搞清楚!”“这些粮食是朝廷给你的!甲冑是朝廷发的!那是大宋的脂膏,不是你郭家的私產!” “现在前方战事吃紧,老相公手持枢密院金令要调粮,你敢不给?”“你是想抗命,还是想造反?” “你!”郭药师大怒。他这辈子最恨別人拿大宋压他。 “造反又如何?!”郭药师终於撕下了偽装,狞笑道,“凌恆!別拿个破牌子嚇唬老子!这涿州城里五万兵马都姓郭!老子今天就算把你剁碎了餵狗,也没人知道!” “哗啦”周围的刀斧手齐刷刷地拔刀出鞘。韩世忠虎吼一声,直接掀翻了面前的桌子,挡在凌恆身前,手中的横刀出鞘半寸。 局势一触即发。只要郭药师一声令下,凌恆三人就会被剁成肉酱。 然而,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 “报!” 一名传令兵跌跌撞撞地衝进了大厅,打破了这窒息的对峙。 “將军!祸事了!祸事了!”那传令兵满脸惊恐,连头盔都跑歪了,“城北,城北三十里外……” “慌什么!有话快说!”郭药师吼道。 “发现了金兵!!” “什么?!”郭药师手中的银刀噹啷一声掉在地上。 “多少人?” “是前锋!打著完顏的大旗!看样子至少有三千铁骑!正在朝涿州杀来!!” 金兵来了。那个杀人如麻的女真铁骑,真的来了。 大厅里瞬间乱成一团。刚才还要砍人的刀斧手们,此刻脸上全是恐惧。对於辽国出身的他们来说,女真的恐惧是刻在骨子里的。 凌恆看著这一幕,心中狂喜。他赌贏了。金兵来得越快,郭药师就越不敢杀自己。因为他需要炮灰。 “哈哈哈哈!” 凌恆突然仰天大笑,笑得肆无忌惮,笑得充满了嘲讽。 “郭药师啊郭药师,你看看你这点出息。”“刚才还要杀我造反,现在听到金兵来了,连刀都拿不稳了?” 凌恆推开韩世忠,大步走到脸色惨白的郭药师面前,一把抓起桌上的那份清单,狠狠拍在郭药师的胸口。 “现在,这粮草,你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郭药师死死盯著凌恆,眼神复杂到了极点:“你什么意思?” “意思很简单。”凌恆指了指北方,“金人来了,你这五万常胜军要是守不住,大家一起死。” “种老相公带来的那两千人,是西军最硬的骨头。我们帮你去北门顶住金人前锋!”“但前提是。” 凌恆晃了晃手中的清单,语气冰冷: “把粮食和兵器给我。让我们吃饱了,才有力气替你挡刀。” 郭药师咬著牙,腮帮子鼓起又落下。他在权衡。金兵压境,他確实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跟这支生力军火拼。既然有人愿意主动去啃最硬的骨头,那就给点粮食当买路钱吧。反正让他们去死,死了粮食还能拿回来。 “好。”郭药师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 “给你。”“五万石太多,先给一万石!兵器甲冑给一千副!” 郭药师抓起桌上的大印,狠狠地盖在清单上,然后扔给凌恆。 “拿著令箭,去西仓提粮!”“提了粮,立刻滚去北门布防!若是放进来一个金兵,老子先斩了你!” 凌恆接过清单,看了一眼上面鲜红的大印,嘴角勾起一抹胜利的微笑。 “成交。” 走出府衙大门。冷风一吹,凌恆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全是冷汗。 “公子,太险了。”燕七擦著额头的汗,腿都在抖,“刚才那郭药师要是真动手……” “他不敢。”凌恆深吸一口气,將那张价值连城的调粮令小心地揣进怀里。 “他是商人,商人只看利弊。” “走!去西仓!”“有了这一万石粮,咱们的腰杆子就算硬起来了!” 凌恆翻身上马,但他不知道的是,这一万石粮食,並没有那么好拿。郭药师虽然给了令箭,但他手下的小鬼,可没那么听话。 第四十二章 掺沙的军粮 城西,这里是涿州城的武库和粮仓,门口歪七扭八地站著几十个士兵。 他们虽然穿著宋军的號衣,但领口敞开,露出里面的脏皮袄。有人怀里抱著酒罈子,有人正聚在避风处掷骰子,吆五喝六的声音隔著老远都能听见。 这哪里像军营,分明就是个土匪窝。 “停!” 韩世忠一挥手,身后五百名全副武装的西军停下了脚步。他们推著几百辆从城里徵集来的空大车。 韩世忠大步上前,手里攥著那张盖了郭药师大印的调粮令。 “干什么的?没长眼啊?”一名满脸麻子的库官正输了钱,心情烦躁,见有人过来,提著马鞭就横在了路中间。 “奉郭將军令,来提一万石军粮,一千副甲冑!”韩世忠压著火气,將令箭递了过去,“看清楚了,这是將军的印记!” 那麻子库官接过令箭,大字不识,装模作样地看了半天,然后眼珠一转,隨手把令箭往怀里一揣。 “哦,是有这么回事。”麻子库官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慢条斯理地说: “但这会儿都什么时辰了?未时了!弟兄们忙活了一上午,都要换班吃饭了。等著吧!” “等?”韩世忠抬头看了看天色。虽然是未时,但这帮人刚才明明还在赌钱喝酒,忙个屁? “军情紧急!金人前锋就在三十里外,我们等著这批粮草去布防!”韩世忠上前一步,身形罩住了那个矮小的麻子,“现在就开仓!” “嘿!怎么说话呢?”麻子库官被韩世忠的气势嚇了一跳,但隨即恼羞成怒。他在涿州横行惯了,还没见过敢跟常胜军叫板的外来户。 “这是老子的地盘!我说换班就换班!我说没空就没空!”麻子库官吹了个口哨,“兄弟们!有人来砸场子了!” “呼啦”周围那些原本在赌钱喝酒的兵痞瞬间扔下东西,提著刀鞘哨棒围了上来。足足有两三百號人,一个个面露凶光。 “想闹事?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的地界!”“种师道的人又怎么样?进了涿州,是龙你得盘著,是虎你得臥著!” 韩世忠的手已经摸到了刀柄,青筋暴起。但他忍住了。来之前公子反覆交代过:先礼后兵。要让对方先没理,再动手。 “好。”韩世忠咬著牙,从牙缝里挤出,“爷等!” 这一等,就是整整两个时辰。 这期间,麻子库官和那帮兵痞故意在他们面前烤火吃肉,还时不时衝著站在寒风中的西军老卒们吹口哨吐痰。 但让他们意外的是,那五百名西军老卒,就像是一群沉默的雕塑。任凭风雪扑面,任凭对方挑衅,他们始终列队整齐,手按兵器,连眼皮都没眨一下。这种令人窒息的纪律性,让那些常胜军兵痞心里的嘲笑慢慢变成了忌惮。 直到日头偏西,那麻子库官才慢悠悠地从屋里出来,打著酒嗝,满脸通红。 “行了行了!催命啊?”库官有些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开仓!让他们装!” 几个生锈的大仓门被推开。一股霉烂的味道冲了出来。 韩世忠心里咯噔一下。他带著人衝进去,用刀尖划开一袋堆在最外面的粮袋。 流出来的不是金黄的小米,甚至都不是陈米。那是灰黑色的发霉穀子,里面混杂著大量的沙子碎石,甚至还有老鼠屎。抓一把在手里,沙子石子比粮食还多! “这。”身边的燕七看傻了,“这他娘的是人吃的?这连猪都不吃!” 韩世忠抓起一把带沙的霉米,手都在抖。他们是要去跟金人拼命的!这帮狗娘养的,竟然给这种东西? “啪!” 韩世忠一把將那把沙米狠狠摔在麻子库官的脸上。 “这就是你给我们的粮?!”韩世忠怒吼如雷,“你敢给老子吃这种东西?!” “呸!”麻子库官吐掉嘴里的沙子,不仅没怕,反而更囂张。他指著仓库: “有的吃就不错了!爱吃不吃!”“这涿州城里,好粮食那是给我们郭將军的亲兵吃的!那是给常胜军的弟兄们吃的!你们这帮外来户,能给你们这些那是看得起你们!” “嫌不好?嫌不好自己去金人那里抢啊!” “你找死!” 韩世忠彻底爆发了。他猛地拔出横刀,直接架在了麻子库官的脖子上。 “哎哟!杀人啦!宋军杀人啦!”麻子库官扯著嗓子大喊,显然是个滚刀肉。 周围的常胜军早就等著这一刻,立刻拔刀相向,甚至墙头上的弓箭手也拉开了弓弦,对准了下面的西军。 局势瞬间失控。只要谁手一抖,这就是一场火拼。一旦打起来,凌恆这队人马就算能贏,也会被郭药师以譁变为名,名正言顺地剿灭。 “都在干什么?” 就在这时,一个清冷的声音穿透了嘈杂的人群。 人群分开,凌恆骑著马,缓缓走了进来。他没有看那些剑拔弩张的士兵,也没有看墙上的弓箭手。他只是翻身下马,径直走到那个粮袋前。 他抓起一把发黑的米,放在鼻子下闻了闻。,一股刺鼻的霉味。 凌恆拍了拍手上的灰,转过身,脸上温和,看著那个被韩世忠用刀架著的库官。 “这位兄弟,这米是你发的?” “是,是又怎么样?”麻子库官看著这个文弱书生,虽然被刀架著,但嘴还是硬,“这就是库里的粮!不要就滚!” “哦,库里的粮。”凌恆点了点头,“那我想问问,郭將军平时吃的也是这种粮吗?” “废话!”麻子库官冷笑,“將军那是金枝玉叶,当然吃精米!你们配吗?” “那就是说。” 凌恆的声音突然变了。温和的笑意瞬间消失,一脸寒意。他提高了音量,声音响彻整个校场: “也就是说,这库里明明有精米,但你却私自扣下,拿这种沙土米来糊弄友军?” “你知不知道,金人就在三十里外?”“你知不知道,我们是要去北门替你们挡金人的?”“如果我们因为吃不饱没力气,守不住北门,这涿州城破了,郭將军会怎么样?你全家会怎么样?” “我”麻子库官被凌恆这几顶大帽子扣得有点懵,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少拿大道理压我!这就是规矩!常胜军的规矩!” “规矩?” 凌恆笑了。他慢慢走到库官面前,从韩世忠手里接过那把刀。 “既然你要讲规矩,那我也讲讲我的规矩。” “种老相公有令:大敌当前,凡剋扣军粮,以次充好,动摇军心者” 凌恆盯著库官的眼睛,一字一顿: “视为通敌!” “通敌者,杀无赦!” 麻子库官瞳孔猛地放大:“你敢!我是郭將军的。” “刷!” 话音未落,刀光一闪。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废话。 一颗满脸惊恐的人头冲天而起,脖子里的血喷出三尺高,直接洒在了那袋发霉的粮食上,红得刺眼。 全场死寂。 那些原本还在起鬨叫囂的常胜军兵痞,瞬间像是被冻住了一样。他们见过狠的,没见过这么狠的。这书生上一秒还在笑,下一秒就直接砍人脑袋?连问都不问这库官有什么背景? “燕七!”凌恆把刀扔给韩世忠,从怀里掏出一块白手帕,慢条斯理地擦著手上溅到的一点血跡。 “拿著这颗人头,去给郭將军送礼。”“就说我帮他清理了一个私吞军粮,破坏抗金大局的老鼠。”“请他重新派个懂事的人来。” 说完,凌恆环视四周那几百个嚇傻了的常胜军,目光所及,无人敢与之对视。 “还有谁觉得这沙子好吃的?”“站出来。” 寒风呼啸,只有沉默。 片刻后,那几个副库官腿一软,扑通扑通全都跪了下来。“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我们不知道啊!这都是刘麻子让乾的!”“我们这就开仓!开里面的甲字號仓!给精米!全给精米!” 凌恆看著这一幕,眼神冰冷。这就是乱世的生存法则。跟流氓讲道理是没用的,你必须比流氓更狠。 “良臣,搬粮。” 凌恆转过身,不再看地上的尸体一眼。 “每一袋都给我查仔细了。少一粒米,我就再砍一颗头。” “得令!” 五百名西军老卒此刻只觉得胸中一口恶气尽出,干劲十足地衝进了粮仓。这一次,没人再敢阻拦。 但凌恆知道,这只是个开始。这颗人头送过去,郭药师虽然明面上挑不出理,但暗地里的报復,绝对会来得很快很毒。 第四十三章 借刀杀人 那颗血淋淋的人头送进留守府的时候,郭药师正在品茶。 他没有发怒,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只是挥了挥手让亲兵把人头拿下去餵狗,然后继续慢条斯理地喝完了那盏茶。 不到一个时辰,一道加盖了留守司鲜红大印的军令,像是一道催命符,送到了北校场的凌恆手中。 北校场,临时中军大帐。 那张薄薄的军令纸被韩世忠的大手捏得皱成一团。 “欺人太甚!这哪里是调防?这分明就是让我们去送死!” 韩世忠在大帐里来回踱步,每一步都踩得脚下的冻土咔咔作响,“北瓮城?那是人待的地方吗?那是为了挡金人箭雨修的挡箭牌!三面悬空,没遮没拦,连个藏兵洞都没有!” 另外,郭药师以瓮城狭窄无法屯马,协助餵养,强制要求大部分战马牵入了主城的马厩。 韩世忠死活不肯交出核心亲卫的坐骑,硬是留下了十几匹。 “更毒的是这一条!” 燕七指著军令下方的几行小字,声音都在发抖:“因战事吃紧,为防细作混入水源投毒,城外瓮城水源暂由主城每日吊运供给,每日辰时开闸一次。” “吊运?每日一次?”燕七气极反笑,“咱们两千三百多號人,加上几百匹战马,一天得喝多少水?靠他从城墙上吊下来那点水?那是餵鸟呢!他这是想活活渴死我们,逼著我们还没打仗就先因为抢水而炸营!” 帐內的气氛压抑。几名刚刚提拔起来的原西军营官,此刻也是面如死灰。他们都是老兵油子,一眼就看穿了这所谓的防务调整背后的杀机。 借金人的刀杀他们,再借他们的尸体去迟滯金人的锋芒。无论结果如何,郭药师都稳坐钓鱼台,甚至还能省下一万石粮食。 “都慌什么。” 一直坐在主位上擦拭横刀的凌恆,终於开口了。 他抬起头,目光扫过帐內眾人:“我杀那个库官的时候,就已经料到了会有这一出。郭药师这种人,你跟他讲道理是没用的,你咬了他一口,他肯定要从你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但是。”凌恆站起身,走到掛在架子上的地图前,手指重重地点在那个半圆形红圈上。 “他以为瓮城是死地。”“但在我看来,这是他在无意中,送了咱们一条生路。” 眾人面面相覷,不明所以。 屏风后,传来一阵篤篤的拐杖声。种师道披著厚厚的大氅,在两名死士的搀扶下走了出来。老人的脸色依旧苍白。 “老相公。”眾人连忙行礼。 “后生说得对。”种师道走到地图前,乾枯的手指沿著瓮城的轮廓画了一圈。 “瓮城虽险,但也意味著独立。” 老人咳了两声,声音沙哑:“在主城里,我们四周都是常胜军的眼线,睡觉都得睁著一只眼。那是郭药师的地盘,他想怎么揉捏我们就怎么揉捏。” “但进了瓮城。主城门一关,吊桥一拉,那瓮城就是化外之地!只要我们守住正门,这方圆三百步的地界,就是我们自己说了算!” “可是水。”一名营官犹豫道,“没水,弟兄们撑不过三天。” “水就在脚下。”凌恆接过话头,“这里是白沟河冲积平原。我看过涿州志,地下水位高。郭药师以为填了原来的水井就能困死我们?他忘了人想活下去的决心!” “传令拔营!”“带上所有的粮食兵器木料!”“告诉弟兄们,出了这个门,咱们就没有回头路了。想活命,就听我的!” 涿州北城门,缓缓开启了一条缝隙。 两千三百名士兵,推著大车,牵著战马,每一个人都紧紧抿著嘴唇,眼神复杂地看著两旁城墙上那些指指点点的常胜军。 “哟!这不是西军的好汉吗?”“怎么?要去瓮城餵金人啦?”“慢走不送啊!哥几个在城楼上给你们收尸!” 常胜军的嘲讽声从头顶飘下来扎进这些老兵的心里。韩世忠走在队伍最后,听著这些污言秽语,手里的狼牙棒几次提起又放下。 “別理他们。”凌恆骑马经过他身边,低声道,“记住这份屈辱。总有一天,我们会让他们把这些话吞回去。” 当最后一辆大车吱呀吱呀地碾过吊桥,进入瓮城的那一刻身后传来一声巨响。主城门重重地关上了。紧接著是铁栓落下的声音。瓮城的城墙比主城矮了一截,正好处於主城楼的阴影之中。四面高墙环绕,天空被切割成了一个灰白色的半圆。这里就像是一口巨大的棺材 一股恐慌的情绪,不可避免地在人群中蔓延开来。士兵们看著身后紧闭的退路,再看看前方那扇直面旷野的瓮城门,不少人的腿肚子开始转筋。 “完了,这就是个死牢。”有人小声嘀咕,“这要是守不住,跑都没地方跑。” “谁在乱说话?!” 一声断喝打断了骚动。凌恆翻身下马,大步走到瓮城的正中央。他没有用任何扩音的器具,但声音,在半封闭的瓮城里迴荡。 “看看你们那怂样!”凌恆指著身后那扇紧闭的主城门,“怎么?想回去?回去给郭药师当孙子?回去吃那是掺了沙子的霉米?” 士兵们低下了头,握紧了手中的兵器。 “我告诉你们!”凌恆拔出腰间的长剑,剑锋直指苍穹:“郭药师关了门,那是他蠢!”“他以为把我们关在了外面,其实是把他自己关在了里面!” “在这里,没那么多破规矩!没人敢剋扣你们的粮餉!没人敢骑在你们头上拉屎!”“从今天起,这瓮城不姓赵,也不姓郭,姓凌!是我们两千三百个弟兄的家!” “既然是家,那就得有个家的样子!” 凌恆收剑回鞘,雷厉风行地开始下令: “一营长!带人把所有的大车拆了!车板用来加固城门,车轴做成滚木!”“二营长!清点神臂弓!把所有的箭矢都搬上城头,我要这瓮城变成一只刺蝟!”“韩世忠!” “在!” “带三百个力气大的弟兄,去西北角的墙根下!”凌恆从怀里掏出一张简易的手绘图,指著其中一个点:“照著这个位置,给我挖!”“往下挖三丈!挖不出水来,把你自己埋进去!” “得令!!”韩世忠把头盔一扔,脱掉羊皮袄,露出里面精赤的腱子肉,抄起一把铁锹就冲了过去,“弟兄们!想喝水的跟老子来!” 那种令人窒息的绝望感,在繁重的劳作中被冲淡了。人类就是这样奇怪的生物。当死亡的威胁迫在眉睫时,只要有人指了一条路,他们也会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两个时辰后。 天色完全阴沉下来。 西北角,一个深达两丈的大坑里,泥土纷飞。韩世忠满身是泥。他的双手已经磨出了血泡,但他依然挥舞著铁锹。 “头儿,还没见水啊?”旁边一个老兵喘著粗气,绝望地看著干硬的土层,“统领是不是看错了?这底下全是石头啊。” “闭上你的鸟嘴!”韩世忠吼了一声,又是一锹下去,“公子说有水就是有水!给老子挖!” 就在这时,铁锹似乎撞到了什么硬物,发出一声脆响。韩世忠心里一凉。完了。是岩石层。如果挖到岩石,那就彻底没戏了。 他颤抖著手,扒开土。下一秒,他的眼睛瞪圆了。 那是一层薄薄的已经冻裂的陶片。而在陶片下面,一股浑浊的泥浆,正缓缓渗出来。 “水!”韩世忠狂喜地大吼,“出水了!他娘的出水了!” “真的有水!!”坑里的士兵们扑过去,用手捧起那些带著泥腥味的水,也不管干不乾净,贪婪地往嘴里灌。 “哈哈哈哈!郭药师!你个老王八!渴不死爷爷了吧!!” 欢呼声瞬间传遍了整个瓮城。士兵们扔下工具,拥抱在一起,有了水,就有了活路。 不过,命运总喜欢在给人希望的时候,再开一个残酷的玩笑。 就在欢呼声最热烈的时候。 “呜呜呜” 一阵低沉苍凉的號角声,穿透了风雪,从北方的旷野上传来。 这声音极其穿透力,瞬间盖过了瓮城內的欢呼。所有人的动作都僵住了。那是牛角號。不是辽人的,也不是宋人的。 “咚!咚!咚!”紧接著,是大地的震颤。那种震动非常有节奏,像是无数面战鼓在同时敲击。 凌恆站在城头,扶著满是冰霜的女墙,举起了手中的单筒望远镜。 北方的地平线上,原本灰白色的雪原,突然被一道黑色的潮水吞噬了。那是骑兵。 清一色的黑甲,连战马都披著厚厚的皮甲。他们不像辽人那样乱鬨鬨地呼啸而来,而是排成了整齐得令人髮指的方阵。 三千骑兵,如同一堵黑色的铁墙,在风雪中缓缓推进。只有马蹄声,没有一个人说话。沉默的压迫感往往更让人心悸。 队伍的最前方,一面巨大的黑色狼旗在寒风中猎猎作响。旗帜中央,用金线绣著两个女真大字,即使凌恆不认识,也能感受到其中的血腥味。 “完顏”。 “来了。”种师道不知何时也被搀扶著上了城头。老人看著那面黑旗,浑浊的眼中是深深地忌惮。 老人喃喃自语,“这才是真正的虎狼。跟他们比起来,辽人就是一群没牙的狗。” “传令!” 韩世忠深吸一口气,將那股寒意驱散,声音坚硬: “全军上城墙!”“神臂弓准备!”“所有人都给我把招子放亮了!谁要是敢在金人面前尿裤子,老子会亲手把他扔下去!” 城墙上,五百张神臂弓同时上弦。 韩世忠站在凌恆身边。他看著远处逼近的黑线,舔了舔乾裂的嘴唇,眼中没有恐惧,只有一种野兽遇见天敌时的亢奋。 “公子,这帮杂碎看起来挺硬啊。” “硬?”凌恆从身后的箭壶中抽出一支特製的重箭,搭在了强弓之上。 “骨头再硬,也硬不过咱们手里的钢刀。” “准备接客吧。” 风雪骤紧。涿州城下,大宋与金国的第一次正面碰撞,即將在这座被遗弃的瓮城前,拉开帷幕。 第四十四章 射程之內 那一团黑色的风暴,在距离瓮城五百步的地方停了下来。金兵没有发起衝锋。这三千骑兵展现出了极高的战术素养,他们勒马驻足,冷冷地注视著这座孤城。 片刻后,金军阵中分出了一小队轻骑,约莫五十人。他们没有披重甲,而是手持角弓,向瓮城奔来。 “注意!他们不是来攻城的!”韩世忠大声提醒道,“这是游骑!他们是来骗箭和探底的!” 那五十名金骑並没有直直地撞向城墙,而是在距离城墙大约二百步的地方,突然勒马,开始横向奔跑。 借著马速,金兵在马背上嫻熟地弯弓搭箭,向城头拋射。这是女真骑兵最擅长的战术,漫射。他们不求精准,只求用箭雨压制城头,测试守军的反应。 叮叮噹噹。几支轻飘飘的箭矢落在城墙的青砖上,有些甚至直接掉进了护城壕里。在这个距离上,骑弓的威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他娘的!欺人太甚!”城头上一名新兵被一支流矢擦过头盔,嚇得就要扣动手中神臂弓的悬刀。 “住手!” 一只手死死按住了神臂弓的弓臂。凌恆站在那个新兵身旁。 “谁让你放箭的?”凌恆的声音不大,却透著一股不可违抗的威压。 “统领,他们射我们。”新兵哆哆嗦嗦地说。 “两百步。”凌恆报出数字,“在这个距离上,他们的箭是挠痒痒。但你的弩矢,每一支都金贵得很。” “所有人听令!”凌恆站直身体,对城头所有的弓弩手喝道: “把身子缩回去!”“没有我的命令,谁敢露头,谁敢放一箭,斩!” 城头顿时安静下来。两千多名守军,就这样忍受著城下的挑衅,像缩头乌龟一样躲在女墙后面。 城下。那队金军游骑跑了两圈,见城头毫无动静,连一支反击的箭都没有。 “哈哈哈!谋克大人说得对,这帮南蛮子早就嚇破胆了!”领头的金兵蒲里衍狂笑道。 “他们手里可能有弩,但估计是那种拉不开的烂货。”另一个金兵不屑地说道,“既然他们不敢露头,那咱们就凑近点!给他们点顏色瞧瞧!” 傲慢。这是建立在击溃辽国和宋军主力基础上的绝对自信。在他们经验里,宋军的弓箭软弱无力,八十步外就没杀伤力了。 “走!去一百步!”蒲里衍一挥马鞭,“射死那帮缩头乌龟!” 五十名金骑开始逼近。一百八十步,一百五十步,一百二十步。 他们肆无忌惮地靠近,甚至有人放慢了马速,准备进行精准的点射。在他们眼里,这根本不是战场,而是猎场。 城头。凌恆透过女墙的射击孔,死死盯著那些不断放大的身影。 他在等。神臂弓的有效射程虽然高达三百步,但要想穿透皮甲,甚至连人带马射穿,必须要放近。 “公子,一百二十步了。”韩世忠趴在旁边,声音里带著嗜血的兴奋,“这个距离,神臂弓能把他们串成糖葫芦!” “再等等。”凌恆的手心里全是汗,但他强迫自己不动。他要的不是赶跑他们,而是全歼。只有一次性把这五十人全宰了,才能真正震慑住后面那三千人,让他们不敢轻易造次。 一百步。这已经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距离。金兵的重箭已经能对城头造成威胁了。 “噗!”一名探头观察的宋兵惨叫一声,被一支狼牙箭射穿了肩膀。 “就是现在!”凌恆猛地直起腰,眼中杀机毕露。 “全军起立!”“神臂弓!覆盖射击!”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海量好书在 101 看书网,101??????.??????等你读 】 “放!”早已憋屈到极点的韩世忠,爆发出一声惊雷般的怒吼。 城头上,五百名弓弩手同时探出身体。还没等城下的金兵反应过来这帮缩头乌龟怎么突然冒出来了,一片黑色的乌云就已经罩了下来。 五百支弩矢,带著恐怖的动能,在一百步的距离上,简直就是屠杀。 城下的蒲里衍刚刚搭上一支箭,脸上的狞笑还没消失。一支弩矢直接洞穿了他的胸甲,巨大的衝击力將他整个人从马背上带飞出去,狠狠钉在了雪地上。 紧接著是第二支,第三支。 战马的惨嘶声响彻旷野。五十名金骑,就像是撞上了一堵无形的墙。在这个距离上,没有任何皮甲能挡住神臂弓的直射。 “啊!”惨叫声此起彼伏。前排的骑士瞬间变成了刺蝟,后排的刚想拨马逃跑,就被密集的箭雨覆盖。 没有任何悬念。这根本不是战斗,这是行刑。 除了最后面两个反应极快、直接滚鞍落马躲在马肚子底下的傢伙,剩下的四十八人,连同他们的战马,全部倒在了这一百步的生死线上。 鲜血瞬间染红了积雪,冒著腾腾的热气。 远处。金军本阵。 原本正在观战,准备看宋军出丑的完顏闍母,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他猛地直起身体,不可置信地看著前方。 “神臂弓!”完顏闍母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眼神变得无比凝重。 “而且这帮南蛮子,真能忍啊。”副將也是倒吸一口冷气,“放进一百步才打。这是要把咱们往死里整啊。” “大人,还试吗?” “试个屁!”完顏闍母狠狠一马鞭抽在空气中,“他们有神臂弓,又有坚城,咱们骑兵上去就是活靶子!” “那怎么办?” “后撤!”完顏闍母果断下令,“这块骨头太硬,咱们没带攻城器械,啃不动。”“传令各部,后撤五里扎营!切断他们的水源和补给线!” “另外。”完顏闍母看著瓮城城头那面迎风招展的凌字旗,眼中闪过一丝毒辣: “去抓些百姓来。”“既然硬的不行,咱们就来软的。我倒要看看,这帮標榜仁义的宋人,对著自己的百姓,手里的弓还能不能这么硬!” 瓮城上。看著金兵大队人马缓缓后撤,並没有发动报復性衝锋,凌恆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 他赌贏了。利用金兵的傲慢,利用神臂弓的射程差,打了一场漂亮的伏击。这也让这帮兵明白了一个道理:金人也是肉长的,一箭下去照样一个洞。 “良臣。”凌恆扶著女墙,感觉双腿有些发软,刚才那一刻,他的压力比谁都大。 “把那两个活口放回去。” “啊?”韩世忠不解,“公子,那两个傢伙马死了,正在雪地里爬呢,补一箭就死了。” “放回去。”凌恆看著那两个狼狈逃窜的背影: “让他们把恐惧带回去。”“告诉所有的金人:这里有神臂弓,这里是禁区。” 韩世忠愣了一下,隨即笑了。“公子,您这心,真脏。不过我喜欢!” 第四十五章 围城之虐 一夜风雪,掩盖了昨日瓮城下的血跡。但这一夜,瓮城里的两千多名守军,谁都没能睡著。 因为从后半夜开始,北面的黑暗中就传来了一阵阵隱隱约约的哭声。妇人的哀婉,孩童的惊啼,老人的呻吟。这些声音匯聚在一起,像一把钢锯,在这寒夜里来回锯著每一个守城士兵的心。 天刚蒙蒙亮。 战鼓声再次响起。缓慢而沉重。 凌恆登上城头。当他看清城下的景象时,哪怕是他这个穿越者的灵魂,也不由得感到一阵眩晕,指甲深深抠进了冰冷的女墙缝隙里。 城下五百步外。金军排成了方阵。而在方阵的最前方,是一道由活人组成的墙。 几百名衣衫襤褸的汉人百姓,有男有女,甚至还有抱著婴儿的妇人。他们每人背著沉重的沙袋,或者是抱著石头,在身后金兵明晃晃的钢刀逼迫下,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雪地里。 “走!不许停!”一名金兵狞笑著,一刀背砸在一个走得慢的老农背上,老农踉蹌倒地,还没等爬起来,就被后面的人踩了过去。 “填壕!”完顏闍母骑在马上,没有一丝感情,像是在看一群螻蚁。 壕沟,那是瓮城的生命线。一旦填平,金兵的挠鉤就能搭上城墙。 三百步,二百步。 哭喊声越来越清晰,甚至能看清那些百姓脸上的泪痕和绝望。“军爷!別杀我!我是涿州城的张老三啊!”“上面的军爷!救救孩子吧!”“娘,我怕。”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这声音比万马奔腾更可怕。瓮城的城头上,原本严阵以待的宋军彻底乱了。那些握著神臂弓的手,开始剧烈地颤抖。 “统领,这,这怎么打?”一名老兵转过头,眼眶通红,带著哭腔,“那都是咱们的父老乡亲啊!那一箭射下去,咱们还是人吗?” 韩世忠也急了,这个平日里杀人不眨眼的汉子,此刻却像个无助的孩子。他一把抓住凌恆的胳膊: “公子!不能射!这一箭下去,咱们这辈子的脊梁骨就被戳断了!我韩世忠寧愿死在金人刀下,也不干这丧尽天良的事!” 凌恆没有说话。他脸色苍白,胃里一阵阵痉挛。 他也想喊不射。他也想做个仁义君子。 但他看见了。透过单筒望远镜,他清晰地看见了那些藏在百姓身后的阴影。 一个穿著破烂羊皮袄的罗圈腿老汉,正死死贴在一个抱著孩子的少妇身后。他的左手抓著那少妇的衣服,把她当成肉盾,右手却缩在袖子里,那一抹弯刀的寒光在雪地里刺痛了凌恆的眼睛。还有那个腰间盘著挠鉤绳索的壮汉,正狞笑著把一个老人推向前方。 狼藏在羊群里。狼要吃人,羊也要吃人。 如果不射,等这些狼踩著填平的壕沟衝上来,瓮城里的两千三百个弟兄,连同这满城的百姓,都会变成尸体。 这是个死局。是完顏闍母把凌恆的良心放在火上烤。 “呼”凌恆长长地吐出一口白气。 “韩世忠。”凌恆的声音很轻,轻得仿佛下一秒就会碎掉。 “在!” “把神臂弓端起来。” “公子!”韩世忠双目圆睁,不可置信地看著凌恆。 “你看那里。”凌恆颤抖著手,將望远镜强行塞进韩世忠手里,指著那个抱著孩子的少妇方向。 “看那个少妇身后,那个穿羊皮袄的老头。”“那是金兵死士。他在用那个孩子当盾牌。” 韩世忠举起望远镜。片刻后,他浑身一震,牙齿咬响:“畜生,这帮畜生。” “他就要掏挠鉤了。”凌恆闭上了眼睛,两行清泪从眼角滑落。 “一百五十步。再不射,就晚了。” “可是,他在那女人身后啊!”韩世忠的手在抖,那个女人怀里的孩子还在哭,“这一箭过去,万一” “万一误伤,罪孽算我的。” 凌恆猛地睁开眼,那双温润的眼睛里,此刻布满了血丝。 他一把抓住韩世忠的手腕,帮他稳住了颤抖的弓弩。 “良臣,这世道,想救人,得先变成鬼。” “瞄准那个金兵的脑袋。”“射。” 韩世忠看著凌恆那张扭曲而痛苦的脸,终於明白了这个命令背后的重量。那不是残忍,那是牺牲。牺牲自己的良心,去换这一城的活路。 “啊!”韩世忠发出一声嘶吼宣泄心中的憋屈。他不再犹豫,锁定了那个躲在女人身后的金兵头颅。 强劲的弩矢破空而去。 那个正准备掏出挠鉤的金兵,根本没想到宋军真敢开火。弩矢擦著那少妇的耳朵飞过,精准地钉入了后面金兵的眼窝。 血光迸溅。那少妇感觉脸上温热,回头一看,嚇得尖叫一声,瘫软在地。而那个金兵死士则仰面栽倒,手中的挠鉤掉落在雪地上。 “下一个!红头巾壮汉!”凌恆的声音没有任何停顿,没有感情机械地报著方位。 又是一箭。 “神臂弓第一队!听我口令!”凌恆转过身,面对著城头上那些还在犹豫,还在哭泣的士兵。他拔出腰间的长剑,狠狠插在城墙的砖缝里,嘶哑地大吼道: “都哭什么!”看清楚了!人群里藏著带挠鉤的金兵奸细!”“金人拿咱们的百姓当盾牌,咱们若是手软,就是让这些百姓白死!就是让这一城的兄弟陪葬!” “瞄准那些拿刀的!瞄准那些带挠鉤的!”“若有误伤,所有的罪,我凌恆一人来扛!”“放箭!” 隨著主帅这声带血的咆哮,城头上的犹豫终於崩塌了。士兵们红著眼,一边流泪,一边放箭。 箭雨落下。这是一场最残忍的手术。虽然韩世忠等神射手极力瞄准金兵,但在密集的箭雨下,怎么可能没有误伤? “啊!”一名背沙袋的老人被流矢射中大腿,倒在血泊中。那个抱著孩子的少妇虽然躲过一劫,但身边的同伴却倒下了一片。 这一幕,让城头上的射手们心如刀绞。每射出一箭,都像是在射自己的心。 但效果也是致命的。准备夺城的金兵死士被精准点名,死伤惨重。后排的督战队也被压制。百姓们终於崩溃了,扔下沙袋四散而逃。 “撤!撤!”完顏闍母气急败坏地吼道。他没想到这个文弱的宋將,心肠竟然比石头还硬。 金兵退了。瓮城前,留下了几百具尸体。鲜血染红了雪地,红得刺眼,红得让人想吐。 城头上,韩世忠放下了神臂弓。这个铁打的汉子,此刻却瘫坐在地上,双手抱著头,发出压抑的呜咽声。 凌恆孤零零地站在那里,看著那片战场。风雪吹乱了他的头髮,他却一动不动。 突然。“呕” 凌恆猛地扶著女墙,剧烈地呕吐起来。他吐得那样撕心裂肺,仿佛要把刚才那个下令杀人的灵魂从身体里吐出去。胆汁,胃酸,混杂著悔恨和恐惧,一股脑地涌了出来。 “公子”燕七想上前扶他。 凌恆摆了摆手,推开了所有人。他用一把乾净的雪,狠狠擦著自己的脸,直到把脸擦得通红,擦得生疼。 “记下来。”凌恆靠在冰冷的墙砖上,眼神空洞地看著天空,声音嘶哑: “把今日之事如实记录在案。”射杀金兵奸细,误伤百姓。” 说到误伤二字时,他的声音哽咽了一下,眼角滑落一滴泪。 “这笔血债,记在我凌恆头上。”“等回了京,若是御史台要杀头,拿我这颗脑袋去抵便是。” 说完,他紧紧裹住了大氅,试图留住那一丝温暖。但无论如何,他的心,已经冷透了。 这一天。凌恆守住了城。但也弄丟了那个曾经乾乾净净的自己。 第四十六章 借箭 入夜,暴雪停了,但气温却降到了冰点。瓮城像一口深不见底的冰窖,寒风在四面墙壁间迴旋,发出悽厉的呼啸声。 没有篝火,因为木料要留著加固城门,不能烧,士兵们只能三五成群地挤在一起,靠著彼此的体温取暖。 凌恆裹著大氅,坐在避风的墙角。他刚吐空了胃,现在手里端著一碗米粥,强迫自己一口一口咽下去,那是为了活命,他面无表情,仿佛在吃什么珍饈美味。 “公子。”韩世忠猫著腰走了过来,手里拎著那个空了的箭壶,脸色很难看。 “清点过了?”凌恆放下空碗,擦了擦嘴。 “点过了。”韩世忠一屁股坐在冻硬的地上,声音低沉:“情况不好,这两仗,为了压住阵脚,弟兄们手没收住。咱们一共带了五万支弩矢,今天一天就造进去了八千支。” “八千。”凌恆眉头微皱。这对於一场只有几千人的战斗来说,是个惊人的消耗量。神臂弓威力大,但也是个吞金兽。 “而且损耗率太高。”韩世忠捡起一支断裂的弩矢,“瓮城墙矮,咱们是平射或者俯射,很多箭射在冻土或者石头上,箭头直接崩了,能回收再用的,不到三成。” “照这么个打法,再来三天,咱们就只能拿著烧火棍跟金人拼命了。” 凌恆沉默了。没有箭的神臂弓,连烧火棍都不如。而身后的主城门紧闭,郭药师那个老狐狸给了粮食,却故意卡住了兵器补给。他巴不得凌恆的箭射光了,好被金人屠灭。 “不能坐吃山空。”凌恆抬起头,目光越过低矮的瓮城墙头,看向外面漆黑的旷野。 虽然金人拖走了一些尸体,但还有两百多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雪地里。 “良臣。”凌恆指了指外面。 “看见那些尸体了吗?” 韩世忠愣了一下,隨即明白了什么,眼睛一亮:“公子的意思是?” “那是金人的尸体,也是咱们的武库。”凌恆的声音很轻,透著一股冷静: “那些金兵身上插著的,都是咱们射出去的好箭。还有他们的弯刀,皮甲,甚至那些没来得及带走的挠鉤绳索,都是好东西。” “最重要的是”凌恆顿了顿:“金人的箭,虽然比不上神臂弓的弩矢,但那是重箭,把箭羽修剪一下,也能勉强塞进神臂弓的箭槽里用。” 这就是所谓的草船借箭的尸体版。只不过,借的是死人的箭。 “懂了!”韩世忠舔了舔乾裂的嘴唇,“我这就带人去摸回来!” “慢著。”凌恆按住他,“金人也不傻。尸体堆里可能有诈。” “怎么搞?” “挑五十个身手最利索,胆子最大的老兵。不许穿甲,嘴里衔枚,身上抹油。带上短刀和绳子,一旦发现尸体有动静,先补刀,再摸尸。” 子时三刻。 月亮被乌云遮住,天地间一片漆黑。瓮城的侧门悄无声息地开了一条缝。五十个黑影,像壁虎一样贴著地面游了出来。 韩世忠带队,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布衣,身上涂满了防冻的油脂,手里反握著一把短刀。 外面的空气冷得像刀子,那片战场就在眼前。两百多具尸体在雪地里冻得僵硬,有些保持著死前挣扎的姿势,有些堆叠在一起。 韩世忠打了个手势。五十名老兵迅速散开,两人一组,开始作业。 “噗。”一名老兵极其熟练地踩住一具金兵尸体的胸口,握住插在他眼窝里的弩矢,用力一拔。带著黑色血冰碴的弩矢被拔了出来。老兵在尸体衣服上擦了擦箭头,看了一眼:没卷刃,还能用。隨手扔进背后的布袋里。 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声音,只有轻微的拔箭声。 这帮西军老卒,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摸尸体这种事,对他们来说跟庄稼汉收麦子没什么区別。很快,韩世忠的袋子里就装了几十支弩矢,腰间还別了两把缴获的弯刀。 就在他们推进到距离壕沟只有不到五十步的时候。 韩世忠突然停住了。他趴在一具百姓的尸体后面,耳朵贴著地面动了动。 不对劲。前方那个尸体堆里,有呼吸声。虽然极轻,被风声掩盖了大半,但瞒不过韩世忠这种老兵的耳朵。 金人也在埋伏。他们知道宋军缺箭,猜到了宋军会来回收物资,所以留了尸哨。 韩世忠眯起眼,借著微弱的雪光,看清了前方十步远的地方。那里趴著一具“尸体”,背上插著两支箭。但这具“尸体”的手,正悄悄地摸向腰间的一个铜铃。 那是报警的铃鐺。一旦摇响,远处的金军游骑瞬间就会衝过来,把这五十个没穿甲的宋军砍成肉泥。 韩世忠没有丝毫犹豫。他就像一头在雪地里捕食的豹子,猛地暴起,手中的短刀脱手而出。 “当!”那把刀精准地撞在了铜铃上,却不是为了切断绳子,而是直接钉穿了那只握铃的手,將其死死钉在冻土上。 “呃”那名装死的金兵刚要惨叫。 韩世忠人已经到了,一百八十斤的身躯借著惯性狠狠砸在那金兵身上,膝盖顶住对方的胸口,一只大手像铁钳一样死死卡住了对方的咽喉。 “咔嚓。”那是喉骨碎裂的声音。 金兵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双腿剧烈蹬踏了几下,便不再动弹。 “呼。”韩世忠鬆开手,满头大汗,太险了。 “头儿。”旁边的燕七凑过来,指了指前面。 只见前方的壕沟阴影里,隱隱绰绰似乎还有十几个黑影正在缓缓蠕动。那是金军的摸哨队,他们也在往这边爬,意图偷袭瓮城。 两拨人,在黑暗的尸体堆里,撞上了。 没有什么两军对垒,也没有什么喊杀震天。这是一场发生在死人堆里的无声廝杀。 “干掉他们。”韩世忠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五十名西军老卒,如同幽灵般扑了上去。双方在尸体间翻滚扭打,短刀入肉的声音,骨头折断的声音,被捂住嘴的闷哼声,在这里交织成了一曲诡异的乐章。 一刻钟后,一切归於平静。 韩世忠从一具金兵尸体上拔出短刀,擦了擦脸上的热血。地上多了十几具新鲜的尸体。宋军这边也有三个弟兄没能站起来,永远地留在了这片雪地里。 “撤。”韩世忠低声道,“见好就收。” 瓮城。 当韩世忠带著满载而归的队伍回到城內时,凌恆一直站在门口等著。 “公子,幸不辱命。”韩世忠把那个沉甸甸的布袋往地上一扔,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 “回收神臂弩矢一千二百支,缴获金人狼牙箭两千支。还有弯刀五十把,皮甲二十领。干掉了对面十几个摸哨的斥候,咱们折了三个弟兄。” 凌恆看著那袋染著血冰碴的箭矢,沉默了许久。他弯下腰,捡起一支箭。箭头冰冷刺骨,上面还残留著不知是谁的血跡。 “这就是乱世的本钱。”凌恆轻声说道。 他抬起头,看向身后那高耸的主城墙。隱约可以看到,主城楼的阴影里,似乎有人正在注视著这边。 涿州主城楼。 郭药师手里端著一杯热酒,正居高临下地看著瓮城里的动静。虽然看不清具体细节,但他看到了那些背著大包小包回城的黑影。 “这姓凌的小子,还真有点本事。”郭药师抿了一口酒,“居然敢出城去死人堆里借箭。” “大人。”副將甄五臣低声道,“咱们是不是,卡得太死了?万一真把他们逼急了,他们要是投了金人怎么办?” “投金?”郭药师冷笑一声,“凌恆今天射杀了那么多金兵。完顏闍母恨不得剥了他的皮。他没退路了。” “那咱们就一直看著?” “看著。”郭药师转过身,不再看那座漆黑的瓮城。 “让他们耗,等他们的箭射光了,人死绝了,金人的锐气也就磨没了,到那时,才是咱们常胜军出手的时候。” 瓮城內,凌恆並不知道郭药师的算盘。 他让人把带回来的狼牙箭分发下去,並且安排工匠连夜修剪箭羽,使其適配神臂弓。 “公子,您去歇会儿吧。”燕七看著凌恆苍白的脸,“明天金人肯定还会来。” “睡不著。”凌恆摇了摇头。他走到那口新挖的水井旁,看著里面倒映出的破碎月光。 “燕七,你说,咱们能活著走出这涿州吗?” 燕七愣了一下,挠了挠头:“公子在哪,我就在哪。公子若是死在这,那这涿州就是咱们的坟,公子若是能出去,那这涿州就是咱们的垫脚石。” 凌恆听完,笑了,虽然笑得很苦涩,但眼中的阴霾散去了一些。 “说得对,这就是垫脚石。” 凌恆从怀里掏出那块云娘缝製的护身符,紧紧攥在手心。冰冷的触感让他清醒。 “明天。”凌恆看著北方,“明天,金人该动真格的了。” 第四十七章 铁浮屠下马 雪停了,太阳出来了,但这並没有给瓮城带来一丝暖意。 那令人心悸的牛角號声准时响起,但这一次,伴隨號声的,不再是奔腾的马蹄声,而是一阵沉闷得像雷一样的脚步声。 凌恆站在城头,举起望远镜,当镜头聚焦的那一刻,他的瞳孔骤然收缩,一股前所未有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金军不再是骑兵阵列,而是换成了一个巨大的步兵方阵。 最前排的士兵,身材极其魁梧,每个人都像是一座移动的铁塔。他们身上披著的不是皮甲,也不是普通的铁甲,而是冷锻重札甲,这是一种极其昂贵的鎧甲,甲片经过反覆冷锻,硬度极高。而且他们不止穿了一层,里面还衬著厚厚的毛皮和锁子甲。 他们的脸上戴著狰狞的金属面具,只露出一双毫无感情的眼睛,手中没有拿盾牌,他们手里提著的是长柄大斧,狼牙棒,或者是沉重的铁骨朵。 这就是金军的王牌,铁浮屠。在这个时代,他们就是人形坦克,因为攻城不需要马,他们全部下马步战。 “这就是铁浮屠。”韩世忠站在凌恆身边,咽了一口唾沫,“以前只听西军的老人说过,真他娘的像一群铁王八。” 在铁浮屠方阵的两侧,金军推出了几十辆用原木粗製滥造的偏厢车,车上堆满了沙袋和尸体,显然是用来填平壕沟的掩体。 没有废话,没有劝降,也没有驱赶百姓。完顏闍母已经失去了耐心,他要用最硬的拳头,直接砸碎这颗核桃。 “进攻!”隨著一面红旗挥下。 一千名铁浮屠,推著偏厢车,迈著整齐的步伐,向瓮城压了过来,他们走得很慢,但每一步都不可阻挡。 三百步。二百步。 “神臂弓准备!”韩世忠大吼一声。 虽然昨天消耗了大量箭矢,但经过连夜的借箭修补,城头上的火力勉强恢復了一些。 “一百五十步!放!” (请记住 追书认准 101 看书网,????????s.???超讚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数百支弩矢呼啸而出,狠狠砸向金军方阵。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宋军士兵的心凉了半截。 “叮叮噹噹” 这不再是昨天那种利刃入肉的闷响,而是金属撞击的脆响。神臂弓的弩矢射在铁浮屠的重甲上,竟然大部分被弹开了!即使有几支射穿了外层札甲,也被里面的锁子甲和厚棉衣卡住,根本伤不到筋骨。 那些中箭的金兵,只是身体晃了晃,伸手拔掉掛在甲上的箭,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前进。 “怎么可能!”一名新兵看著手里的神臂弓,信仰崩塌了,“神臂弓,射不穿?” “別慌!”凌恆厉声喝道,但他自己的手心也全是冷汗,这是物理法则的压制。在一百五十步的距离上,弩矢的动能已经被双层重甲抵消了。 “放近了打!”凌恆咬著牙,“五十步!我就不信他们的甲比城墙还厚!” 一百步。八十步,偏厢车已经被推到了壕沟边,金兵开始疯狂地往沟里填沙袋。 “五十步!射面门!射腿!”韩世忠咆哮著。 “崩!” 第二轮齐射。这一次,距离够近,终於有十几名铁浮屠倒下了,弩矢在五十步內展现了破甲能力,射穿了面具或者是膝盖。 但是,太少了。对於这一千人的重步兵方阵来说,死十几个人根本不痛不痒,壕沟已经被填平了几段。 “搭梯子!”金军怒吼.几十架简易的飞梯被架在了只有两丈高的瓮城城墙上。 铁浮屠开始攀爬,他们嘴里衔著刀,手脚並用,动作並不快,但那种压迫感让人窒息。 “推梯子!用叉杆!”宋军试图用长杆把梯子推倒,但梯子顶端有倒鉤,死死扣住城垛,推不动! 第一个铁浮屠冒头了。他刚刚露出一颗带著面具的脑袋。 “杀!”一名宋军长枪手猛地刺出一枪,正中对方胸口。 “当!”火星四溅。枪尖刺在冷锻甲上,竟然滑开了!那名铁浮屠冷笑一声,左手一把抓住枪桿,右手的大斧猛地挥出。 那名宋军长枪手的脑袋直接被削掉了一半。 “啊!”周围的宋军嚇得连连后退,这根本不是人,这是怪物! 那名铁浮屠趁机翻上城头,紧接著是第二个,第三个……重甲步兵一旦上了城头,那就是一场屠杀。宋军的刀剑砍在他们身上只能听响,而他们的一斧头下来,就能连人带甲劈成两半。 防线瞬间告急。西侧城墙的一角,已经被七八个铁浮屠占据,他们结成了一个小圆阵,像钉子一样死死钉在那里,掩护后续部队上来。 “挡不住了!少爷!挡不住了!”燕七浑身是血地跑过来,“刀砍卷了都砍不动啊!” 凌恆看著那个缺口,眼神发狠。他知道,常规打法已经失效了,面对这种重甲罐头,只能用非常手段。 “韩世忠!”凌恆大吼。 “在!”韩世忠正提著一根狼牙棒,刚砸碎了一个金兵的肩膀。 “別用刀了!”凌恆指著那些铁浮屠:“传令敢死队!换钝器!”“大斧,锤子!没有就给我用石头砸!”“把他们的脑浆子震出来!” “还有!”凌恆一把抓住燕七,“把咱们从辽国武库里搜刮的那几桶猛火油搬上来!” “公子,那是留著烧城门的” “现在就是时候!”凌恆红著眼,指著城下密集的金军方阵:“给我倒下去!烧!” “是!” 城头的一角,韩世忠扔掉了卷刃的横刀,双手抡起一柄沉重的长柄大锤。 那金兵手里提著一把沉重的长柄眉尖刀,见韩世忠衝来,他根本来不及变招,只能横起手中的纯铁刀杆硬架。 这一锤,带著韩世忠这一身蛮力和对金人的恨意,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对方的刀杆上。没有什么花哨的招式,就是纯粹的动能。 虽然刀杆挡住了锤头,但巨大的衝击力瞬间震裂了那金兵虎口的韧带,沉重的铁锤压著刀杆,狠狠撞在他覆盖著重甲的胸口上。 那金兵只觉得胸口像是被攻城锤撞了一下,一口鲜血直接喷在了面具里,身体踉蹌后退,双臂软得像麵条一样垂下。 “给爷死!”韩世忠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机会,跟进又是一锤,直接砸在对方的头盔上。 哪怕是冷锻的头盔,也挡不住这种重击,头盔瞬间凹陷,那名金兵连哼都没哼一声,像一滩烂泥一样瘫软下去,红白之物顺著面具缝隙流了出来。 “看见了吗!”韩世忠踩著尸体,高举带血的铁锤:“是铁也就一层皮!也是肉长的!给老子砸!” 与此同时,几桶黑乎乎的猛火油被推倒,顺著云梯和墙根流了下去,淋在了那些正在攀爬的金兵身上。 “点火!”凌恆扔下一支火把。 烈焰冲天而起。瓮城下瞬间变成了一片火海。那些身穿重甲,里面衬著毛皮的金兵,瞬间变成了人形火炬。重甲脱不下来,他们只能在火海中发出悽厉的惨叫,空气中瀰漫著令人作呕的焦臭味。 进攻的势头,终於被遏制住了。 但凌恆看著那冲天的火光,並没有丝毫放鬆,这只是第一波。他的火油不多,韩世忠的力气也快耗尽了,而远处的金军方阵,依然像黑色的潮水一样,一眼望不到头。 第四十八章 钝器的重量 火势熄灭后的黑烟沉沉地笼罩在瓮城上空,空气中瀰漫著令人作呕的焦臭味。 没有休息,没有喘息,那群铁浮屠,踩著还在冒烟的战友尸体,再次踏上了城墙。 这是一场漫长又令人绝望的拉锯战,日头从正午到了西斜,整整两个时辰,这不是什么高手过招,也没有什么兵法奇谋,有的只是最原始的消耗战。 一名宋军老卒,他手里的横刀早就砍卷了刃,变成了一把锯齿铁条。他双手握著刀柄,用尽全身力气,狠狠砸在一名刚刚爬上来的铁浮屠头盔上。 一声脆响,横刀断了。那名铁浮屠只是脑袋歪了一下,隨后便是一记凶狠的斧劈。老卒惨叫一声,半个肩膀被卸了下来,鲜血喷了旁边的战友一脸。 韩世忠手里的那把铁锤,锤头已经沾满了红白之物,连锤柄都微微弯曲了。他已经不想说话,甚至连吼叫的力气都没了。他只是机械地挥舞著手臂,每一次砸下去,都要带走一条命,或者砸碎一块骨头。 但他身后,越来越多的宋军倒下了。不是因为怕死,是因为累。身披六十斤的步人甲,挥舞重兵器连续廝杀了一个时辰,这种体能消耗是致命的。很多士兵挥不动刀了,被金兵一斧头砍翻,有的甚至活活累得吐血。 “顶住!换人!预备队上!”凌恆在二线嘶哑地喊著,但他知道,预备队也没几个人了。眼看西侧的缺口越来越大,七八个铁浮屠已经站稳了脚跟,正在搭建人梯接应后面的人。 一旦让他们衝散阵型,瓮城就完了。 城墙下的藏兵洞里。 燕九满脸黑灰,正绝望地在空荡荡的武库里翻找。“燕九!还有什么能扔的?!快拿上来!”城头上,传令兵的声音带著哭腔。 “没了,真的没了。”燕九看著空空如也的仓库,滚木扔光了,石头搬空了,甚至连拆下来的门板都扔下去了。 咣当一声,一名伤兵因为疼痛,刚好踢翻了脚边的一口大铁锅。 燕九愣了一下。那是他们做饭用的锅。瓮城里一共就剩这么几口锅了,里面还残留著早上的粥底。 突然,一个疯狂的念头钻进了这个少年的脑子。统领在路上讲过:到了拼命的时候,万物皆兵。 “你干什么?那是做饭的锅啊!”旁边的伙夫嚇了一跳。 “还做个屁的饭!”燕九大吼著,一锤子狠狠砸在那口大锅上。 生铁铸造的大锅四分五裂,变成了锋利的铁片。 “砸!都给我砸了!”燕九红著眼睛,“把所有的锅都砸了!把车轮上的铁皮撬下来!把那些生锈的钉子烂瓦片全都给我找出来!” 伤兵和伙夫被这股疯狂感染了。是啊,都要死了,还要这些锅干什么?一时间,藏兵洞里响起了密集的金属碎裂声,这声音听起来悽厉又悲壮。 “找布袋!装起来!快!”燕九一边嘶吼,一边把那些锋利的铁锅碎片往布袋里塞,手指被割破了也浑然不觉。 片刻之后。,燕九拖著三个沉重染著血跡的布袋,跌跌撞撞地爬上了城头。 “公子!没东西了!就剩这些碎铁片了!”燕九把袋子拖到凌恆脚边,气喘吁吁。 看著那一袋子破烂,这就是他们的全部家当了。 “好,好样的。”凌恆看著燕九鲜血淋淋的双手,声音哽咽。 转头看向西侧缺口。韩世忠已经被逼退了。十几名铁浮屠已经占据了缺口向两侧挤压。一个个宋军士兵们像是被收割的麦子一样一个个倒下。 “把这袋东西扔过去!”凌恆指著缺口处。 “公子,这玩意儿扔过去没用啊!”燕九急得跺脚,“这就是些破铁片,砸在他们身上也就是听个响!” “不是就这样扔。”凌恆从怀里掏出最后几个震天雷,这原本是用来发信號的火药,里面装的是黑火药,威力很小。 火药炸不死人,但火药爆炸能產生衝击波,可以把这些铁片变成致命的暗器。 “把火药罐塞进这袋铁片里!燕七,过来帮忙!”凌恆迅速將震天雷埋进装满铁片的布袋里面,只露出一根引信。他还抓了一把雪塞进去压实,为了增加爆炸时的膛压。 “点火!往人堆里扔!” 引信燃烧,燕七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最后一点力气,將那个废铁炸弹,狠狠甩向了正在推进的铁浮屠脚下。 布袋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重重砸在金兵人堆里。几名金兵愣了一下,低头看著那个冒烟的布袋,並不太在意,他们见过宋人的火药,穿著厚甲不会有太大的伤害。 然而,一声沉闷的爆炸声响起。一团黑烟炸开,隨著爆炸,袋子里几百片锋利的铁锅碎片,生锈的铁钉和碎瓷片,在气浪的推动下,向四面八方喷射! 距离太近了,哪怕铁浮屠穿著重甲,也挡不住这种无孔不入的散射。 惨叫声瞬间响起。 一片锋利的铁锅碎片,钻进了一名金兵面具的眼孔,直接搅烂了他的眼球。一颗生锈的长钉,借著气浪钉进了一名金兵脖子处的缝隙,扎穿了动脉。更多的碎瓷片和烂铁皮,扎进了他们的大腿內侧,腋下,手背这些没有重甲保护的肉里。 原本刀枪不入,如同铁塔般的铁浮屠顷刻间倒了一片。有的捂著流血的眼睛在地上打滚,有的捂著脖子却止不住血喷涌,有的因为下体受伤而倒地哀嚎。 虽然不能直接致死,但可以让这群精锐丧失战斗力。 “炸到了!炸到了!”燕九兴奋地大喊,眼泪都流了出来。 “反推回去!快!”韩世忠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但他绝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带著最后几个还能动的士兵迅速冲了上去。 “给老子死!”韩世忠的大锤狂舞,趁著他们视线受损,疼痛难忍,將那几个受伤的金兵硬生生砍下了城头。 重甲坠落,声音沉闷。 缺口,再次堵住了。 天边的夕阳终於落下,金军退了。撤退的號角声在宋军听来,简直是仙音。 瓮城里安安静静,没人欢呼,没人说话。所有人都瘫坐在地上,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刚才那一战,耗尽了他们的体力,也耗尽了他们所有的物资。 凌恆靠在城墙上,看著手里那个空了的火药罐。这是最后的存货了,锅砸了,车拆了,火药也没了,明天呢? 寒风卷著雪花再次落了下来,刺骨的冰冷更加致命。没锅了,连口热水都烧不了。 “公子。”燕九用头盔盛著凉水走了过来,上面还漂著灰。“药没了,有几个弟兄正在发烧,刚才走了两个。”燕九声音哽咽,“他们是被疼死的。” 凌恆的手微微颤抖接过头盔,没有喝,只是看著那浑水面。 转过身抬起头,看向身后那扇高耸入云的主城门,那里灯火通明。他知道,在那道墙后面,郭药师的常胜军正围著火炉吃肉喝酒,那里的武库里箭矢如林,药铺里药材堆积如山。 难以抑制的愤怒直衝天灵盖。 “燕七。” “在。”燕七擦著刀上的血,走了过来。 “拿我的名帖,去主城门下喊话。”凌恆盯著那扇紧闭的城门。 “向郭药师求援。”“要药,要箭,要火油。” “他会给吗?”燕七咬著牙,“那老狗看著我们死了一天都没动静,现在去求他,不是自取其辱吗?” “我知道他不会给。” “但我还是要你去求,我要让这瓮城里还活著的两千个弟兄,让这满城的百姓都看著,看著他是怎么把我们往死里逼的。” “等这层窗户纸捅破了,大家就知道该把刀口对准谁了。” “去吧。”凌恆把名帖扔给燕七,然后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第四十九章 灰烬与焦土 瓮城里没有鼾声,只有伤兵压抑的呻吟。两千三百人进城,经过这两天的血战,还能站著拿刀的,只剩下不到一千二百人,且人人带伤,饿得眼冒金星。燕七站在那扇巨大的主城门下,他手里攥著凌恆的名帖,仰著脖子,衝著城楼上那盏昏黄的灯笼嘶吼,嗓子早就哑了,每喊一声,喉咙里都带著血腥味。 “瓮城缺药!缺箭!”“伤兵要死绝了!求郭相公给条活路!!” 声音在空旷的城墙间迴荡,瓮城里,一千多双眼睛都在黑暗中盯著那个背影,那是他们最后的指望。 过了许久,城楼上的窗户开了一条缝。一个穿著常胜军號衣的校尉探出头来,手里拎著个酒壶,满脸通红,显然是刚喝完暖身酒,他居高临下地看著燕七。 “喊什么丧呢!大半夜的让人睡不睡觉?”校尉打了个酒嗝,一脸的不耐烦。 “我们要药!”燕七举起名帖,手冻得发抖,“还有火油!箭也没了!” “没有。”校尉摆了摆手,“郭相公说了,城里物资也紧缺,金人要是打进主城怎么办?得留著守主城,你们既是西军精锐,那就自个儿想办法。” “哪怕给几捆箭也行啊!”燕七急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没箭怎么守?拿牙咬吗?” “没箭?”校尉怪笑一声,趴在墙垛上,指著瓮城角落里的那十几匹战马:“昨天不是看你们挺能耐的吗?要是实在没箭了,把你们那几匹马杀了,把骨头磨尖了也能杀敌嘛。” “你!”燕七气得浑身发抖,手按在了刀柄上。 “怎么?想造反?”校尉脸色一沉,指了指城头上一排早已对准下面的神臂弓手:“滚回去守著!再敢乱叫,按通敌论处!” 一根吃剩的羊骨头,被人从城头上隨手扔了下来,正好砸在燕七脚边的泥地里。“赏你们的,拿去熬汤吧!”城楼上爆发出一阵鬨笑声,窗户砰地一声关上了。 燕七死死盯著那根骨头,牙齿咬出了血。他没去捡,也没再喊,他转过身,一步一步走回了瓮城。 凌恆就站在阴影里,韩世忠,燕九,还有那一千多残兵,都听见了,每一句话,每一声笑,都听得清清楚楚。 “公子。”燕七走回来,把那张没人接的名帖递还给凌恆,“他们不给。” “我知道。”凌恆接过名帖,並没有愤怒,意料之中,他把名帖撕碎,隨手撒在风里。 “都听见了吗?”凌恆转过身,看著那一双双在黑暗中闪烁著怒火的眼睛。 “这就是我们的友军。”“在他们眼里,我们不是袍泽,我们就是一群看门狗。”“用完了,死了,正好省得浪费粮食。” 人群中传来一阵粗重的呼吸声,原本的委屈,此刻正在发酵成一种恨,。既然郭药师把事情做绝了,那这层窗户纸就算彻底捅破了。 “把恨记在心里。”凌恆指了指城外,“想报仇,就先活过明天。” 燕九缩在墙角,手里捧著个破头盔,正在数数。“三百一十二,三百一十三”他在数刚才从死人堆里回收回来的断箭。大多数箭头都卷了刃,甚至有的只剩下半截杆子,燕九一边数,一边用石头笨拙地磨著箭头,手冻得像胡萝卜,全是口子。 “別磨了。”燕七走过来,靠在墙上,嘴唇乾裂起皮,“那玩意儿射不穿铁甲,磨了也是白磨。” “那也得磨。”燕九头也不抬,吸了吸冻出来的鼻涕,“公子说了,有东西在手里攥著,弟兄们心里才不慌。” 不远处,凌恆正蹲在种师道的担架旁。老相公发烧了,这几天的风雪加上急火攻心,让这位七十岁的老帅终於扛不住了,他身上盖著两层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羊皮袄,脸烧得通红,呼吸急促。 “水……”老人囈语。 凌恆拿起水壶,晃了晃,空的,他又去摸旁边的药罐子。也是空的。 凌恆的手僵在半空,这一刻,那种无力感比刀子还要伤人。他是穿越者,懂歷史,可在这绝境下,他连给老人一口热水都变不出来。 “咚!咚!咚!”催命的战鼓声,掐著点响了。 凌恆猛地站起身,那一瞬间的眩晕让他差点栽倒。“准备迎敌!” 当所有人爬上城头时,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完顏闍母变招了,经过昨天的破片雷教训,金人不再傻乎乎地用铁浮屠去填那个缺口,他们利用这一夜的时间,干了一件更绝的事。 堆尸。 几百名签军,在督战队的皮鞭下,把这几天战死的尸体,金人的,宋人的,百姓的,全部拖了过来。正值严冬,尸体冻得硬邦邦的,他们把这些冻尸层层叠叠地堆在瓮城那段塌陷的缺口前,混合著沙袋和烂木头,硬生生堆出了一条缓坡。 一条直通城头的尸坡。 有了这条坡,铁浮屠不用爬梯子,不用翻墙,直接走上来就能砍人。 “畜生!”韩世忠紧紧握著半截断矛。 “上来了!” 黑压压的金兵沿著尸坡冲了上来,没有了城墙的高度优势,宋军的防御瞬间变得岌岌可危。 “顶住!把他推下去!”一名宋军什长怒吼著,带人想去推那堆尸体,但这坡是用几百具冻尸堆成的,重达千钧,哪里推得动? 双方瞬间在尸坡顶端撞在一起。这是一场在死人身上进行的肉搏,脚下踩的是昔日袍泽的脸,一脚下去可能踩断的是一根冻硬的手臂。 “杀!”韩世忠带著敢死队堵在坡顶。他没兵器了,手里拿著一根从拒马上拆下来的尖木桩。木桩捅不穿铁甲,他就捅金兵的脖子,捅面具的眼窝。 但金兵太多了,沿著这条宽敞的尸坡排著队往上压。前排倒下了,后排把尸体一脚踢开,甚至直接踩著尸体继续上。 防线在后退,一尺,两尺,宋军被逼得步步后退,越来越多的金兵站上了城头。 凌恆站在后面,看著这一幕,他知道,守不住了。物理上的防御已经失效,只要这条尸坡还在,金兵就会源源不断地涌进来。 必须毁了这条路。 “火油呢?还有没有?”凌恆问。“真没了公子!”燕九哭丧著脸,“昨天连桶底都刮乾净了!” 凌恆的目光扫过四周。瓮城里除了拆下来的烂木头,就剩下,他的目光落在那条尸坡上。 尸体,几百具尸体,那是油脂,是燃料。虽然冻硬了,但衣服能烧,皮下脂肪能烧。 但这太伤天和了,那里面不仅有金人,还有宋军的弟兄,甚至有百姓。一把火烧下去,就是挫骨扬灰。 “公子!顶不住了!”前面传来韩世忠的嘶吼声。 凌恆闭上了眼睛。脑海里闪过无数圣贤书的教诲,最后都化作了种师道那张烧得通红的脸,和燕九那双满是冻疮的手。 活人比死人重要。 “拆!”凌恆睁开眼,声音冷酷: “把咱们营房剩下的木头全拆了!”“把伤兵营的草蓆铺盖全拿出来!”“还有,把死人身上穿的衣服,能扒的都扒下来!” “公子?”燕七愣住了。 “堆上去!”凌恆指著缺口处:“把所有能烧的东西,都给我堆在那个坡口上!” 这道命令,让所有人都沉默了,但也就是片刻,生存的本能压倒了对死者的敬畏。 士兵们疯狂地从后面搬运著烂木头,破草蓆,燕九带著人,忍著噁心和恐惧,把一堆堆破烂堆到了尸坡的顶端,挡在了金兵面前。 “点火!” 火苗窜了起来,一开始只是引火物的烟,但很快,火势引燃了尸体上的衣物,引燃了那一层层冻在一起的脂肪。 “滋滋滋”,令人头皮发麻的油脂爆裂声响起。黑烟滚滚而起。 火势顺著尸坡蔓延了下去,因为尸体堆得太密,中间又有空气流通,这堆尸山竟然成了一个天然的炉膛。 正在往上爬的金兵被卷进了火海,铁甲导热极快,他们就像是被扔进烤炉的螃蟹,在火中疯狂挣扎,却因为脚下路面不平而摔倒,变成了新的燃料。 一股浓烈的的焦臭气,瞬间瀰漫了整个瓮城。那是烤肉的味道,和昨天不同,今天是几百具尸体在烧,这味道浓得化不开,直往人鼻子里钻,往胃里钻。 “呕”一名新兵闻到这股味道,当场就吐了,紧接著是第二个,第三个。就连韩世忠这样的老杀才,脸色也变得煞白,捂著嘴乾呕。 太噁心了,也太惨烈了。 凌恆站在火光前,热浪烤著他的脸,黑烟燻著他的眼,他看著那些在火中扭曲的黑色人形,有的曾经是他的敌人,有的曾经是他的兵。 “公子……”燕七递过来一块湿布,想让他捂住口鼻。 凌恆摇了摇头。他深吸了一口那带著人油味的空气,强迫自己记住这个味道。 “记住了。”凌恆看著周围吐成一片的士兵,声音很轻,却很硬: “咱们现在在地狱里,想爬出去,就得先把这股味道咽下去。” 大火整整烧了一个时辰,尸坡塌了,变成了一堆焦黑的骨渣和烂肉。金军的攻势被迫停止了,完顏闍母也没想到,这帮宋军竟然狠到连尸体都烧。 天黑了,瓮城里重新归於死寂,除了那股挥之不去的焦臭味,还多了一样更可怕的东西, 飢饿。 刚才吐空了胃,现在,胃酸开始反噬了,大多数人只喝了几碗稀得能照出人影的粥。现在,连粥都没了。 燕九抱著那个瘪瘪的粮袋,走到凌恆面前,还没说话,眼泪先下来了:“公子,没米了。真的连一粒米都没,刚才烧尸体的时候,那几个伤兵闻著味儿……竟然说饿……” 燕九哭得浑身发抖,这是人的底线被击穿后的恐惧。 凌恆摸了摸燕九的头,转头看向角落里。那里拴著十几匹战马,是这群骑兵最后的伙伴,也是他们突围的希望。 马儿似乎感到了什么,不安地打著响鼻,用大眼睛看著这些两脚兽。 凌恆站起身,走向韩世忠。韩世忠正靠在他的那匹大黑马身上,手里拿著把乾草,一点一点地餵马。 “良臣。”凌恆喊了一声。 韩世忠的手抖了一下,他没回头,只是低著头,声音沙哑得像是在哭:“公子,能不能,別动它?”“它救过我的命,在西北,它驮著我跑了三天三夜。” 凌恆看著那匹马,马瘦得肋骨都出来了,但依然温顺地蹭著韩世忠的手。 “良臣。”凌恆的声音很轻: “我也想留著它,但是。”凌恆指了指身后那些饿得眼冒绿光连站都站不稳的士兵,指了指昏迷不醒的种师道: “人不吃饱,拿不动刀。拿不动刀,明天咱们都得死。” “是马命重要,还是弟兄们的命重要?” 韩世忠的肩膀剧烈地耸动著,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汉子,此刻哭得像个孩子,他抱著马脖子,把脸埋在马鬃里,呜呜地哭。 许久,韩世忠猛地抬起头,满脸是泪,他拔出腰间的短刀,手抖得握不住。 “老黑,对不住了,下辈子,换你骑我。” 刀锋入肉,战马悲鸣一声,倒在了血泊里。 “接血!別浪费!”燕九红著眼衝上去,拿头盔破碗去接喷涌而出的马血。 热腾腾的马血,那是生命的最后一点余温。 第五十章 一匹马的吃法 烧了一整天的尸臭味终於淡了一些。 瓮城避风角里,堆著七八堆小火。燃料是刚才拆下来的烂马鞍子,还有几根从死人堆里扒出来没烧尽的木头。红彤彤的火苗烧著上面的十几口破头盔。 头盔里,暗红色的马血汤正冒著泡。火势不旺,水开得很慢。这种等待对於饿了两天两夜的人来说,简直难以忍受。 太饿了,士兵们蹲在火堆旁,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那滚动的血汤,喉结滚动,吞咽口水的声音清晰可闻。 燕九蹲在地上,手里拿著一把匕首,正在切肉。为了熟得快,马肉必须切得小。他的手满是紫红色的冻疮,指甲缝里全是黑泥和血跡。他切得很认真,每一刀下去后,都要小心翼翼地把沾在刀刃上的肉沫舔乾净。 成段的马肠子,一股脑地倒进了血汤里。 没有盐,也没有撇去浮沫。血沫子在汤麵上翻滚,带著一股浓烈刺鼻的腥膻味,但这味道此刻却无比诱人。 “咕咚。”一名士兵实在忍不住了,伸手想去捞一块半生不熟的肉。“啪!”旁边老卒一巴掌抽在他手背上:“找死啊!那是给伤员的!” 缩回手,把手指头塞进嘴里,贪婪地吮吸著上面沾到的一点点汤汁,眼泪哗哗地流。 肉还没全熟,也就是变了色。 “分肉!”“伤兵先吃!重伤员每人一碗血,三块肉!能动的每人两碗血,五块肉!” 这是最后的晚餐,必须要有规矩。 韩世忠端著第一盔肉,走到了角落里,他没吃,蹲在地上,看著那碗冒著热气的红汤,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汉子,肩膀突然垮了下去。 那肉块里,有一块带著白毛的皮。那是老黑脖子下面那块毛。他记得这块毛,每次老黑撒娇的时候,他就喜欢挠这里。但现在,它熟了。 “良臣。”凌恆端著另一碗走过来,在他身边坐下。 “吃。”凌恆只说了一个字。 韩世忠颤抖著伸出手,抓起那块带著白毛的肉。他闭上眼,把肉塞进嘴里狠狠地嚼。马肉纤维极粗,又是急火猛煮,根本没烂。像是在嚼一块浸了陈醋的湿木头。 “唔”韩世忠嚼著嚼著,眼泪就流进了嘴里。咸涩的泪水混著腥膻的马肉,他哽咽著,但他没有吐。他硬生生把那块肉吞了下去。 这是兄弟的肉。吃了它,才有力气杀人。 隨著第一口肉下肚,瓮城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咀嚼声。 燕九捧著那个破头盔,吃得满脸是血。他太饿了,刚才那几块肉根本没嚼烂就吞了下去。滚烫的肉块滑过食道,烫得他浑身一激灵。胃被填满了,那种火烧火燎的痛感消失了。热量开始向四肢扩散,原本僵硬的手指有了知觉,原本打颤的牙关咬紧了。 “还有吗?还有吗?”燕九舔著头盔底,那一丁点混著泥沙的汤渣都不放过。 旁边,一名老卒正在吸骨髓。马的大腿骨被砸断了,露出了里面白花花的油脂。老卒把嘴凑上去,发出巨大的吸溜声,然后闭上眼,脸上露出一种近乎痴迷的表情。 凌恆只吃了一半。他把剩下的大半碗连肉带汤,端到了种师道的担架前。 老相公醒了,也许是这满城的肉味唤醒了老人的求生欲。他的脸色虽然依旧灰败,但眼神里却生出了一丝光亮。 “老相公,吃点。”凌恆跪在担架旁小心翼翼地餵。 种师道费力地张开嘴。 “这是,马?” “嗯。”凌恆低著头,不敢看老人的眼睛。 种师道浑浊的泪水顺著眼角流进花白的鬢髮里:“杀马造饭,杀马造饭。”老人重复著这四个字。作为带了一辈子兵的老帅,他太清楚这意味著什么。只有到了最后时刻,骑兵才会杀马。 “凌恆啊”种师道咽下一口血汤,声音微弱:“老夫拖累你们了。”“这几日,我都听见了,你们在烧尸体,在砸锅,老夫心里像刀绞一样。” “没事的,都过去了。”凌恆强忍著眼泪,“吃饱了,明天咱们一起回家。” “回不去了。要是动手给我一把刀。老夫虽然走不动了,但坐在担架上也能替你们挡一刀。” 凌恆的眼泪终於忍不住砸了下来,落在碗里的血汤里,泛起一圈涟漪。 十二匹战马,连皮带骨,连內臟带血,被一千多人分食得乾乾净净。连马蹄子都被扔进火里烤软了,刮下来一层角质层嚼了。 从吃饱了,之前是饿得半死的病鬼,现在,那一双双眼睛里闪著精光。压抑了许久的兽性在復甦。 凌恆坐在火堆旁,用雪擦拭著那把横刀。刀刃上的血跡被擦乾净了,露出了寒光。 “公子。”燕七悄无声息地贴著墙溜了回来。他刚才趁著大伙吃饭,又去南门那边听墙根了。他的脸色很难看。 “怎么?”凌恆头也不抬。 “真他娘的绝了。”燕七指了指身后那扇厚重的主城门,咬牙切齿,声音里带著恨意:“咱们在这儿喝马血,那帮孙子在里面烤羊。” 凌恆擦刀的手猛地一顿。 “风向变了。”燕七压低声音,但周围的韩世忠和几个老兵都听见了。“刚才北风一刮,门缝里飘出来的全是孜然味,炭火味,还有酒味,是汴梁那边的羊羔酒,我在汴梁闻到过。” “还有呢?” “还有丝竹声。”燕七吐了一口唾沫,“还有唱曲儿声音,听那动静,喝得正高兴呢。” 空气凝固了。 凌恆慢慢站起身,將横刀归鞘,深吸了一口气,果然,那股隨著风灌进来的味道,太明显了。哪怕这里充满了马血的腥味,依然盖不住那带著油脂香气的烤羊肉味。 此刻,它在提醒著这瓮城里的一千多人:一墙之隔。这边是地狱,那边是天堂。这边在吃好兄弟的肉,那边在拿著卖兄弟的钱喝庆功酒。 “都闻见了吗?”凌恆走到人群中间。 士兵们抬起头。韩世忠还手里攥著一根没捨得扔的马肋骨,那根骨头在他手里被捏得咔咔作响。 “郭药师在请客。拿著咱们的卖命钱,喝著美酒,吃著烤羊,还要听著小曲。”“而咱们,就是那道下酒菜。” “凭什么?”韩世忠猛地把手里的骨头砸在墙上,那双眼睛红得像是要滴血:“老子在外面拼命,他在里面摆席?!凭什么?” 刚吃下去的马肉在胃里燃烧,化作了无穷的力气和杀意。 “不服?”凌恆看著这群已经处在爆发边缘的野兽: “不服就干。”“既然他们不开门请我们进去。”“那我们就自己带傢伙,去砸他们的场子!” “燕九!”“在!”燕九抹了一把嘴上的油。 “把刚才拆下来的那些湿草蓆,还有那些烂马鞍子,都给我搬到南门门缝底下去。” “良臣!”“在!”韩世忠拔出了刀。 “把你那帮敢死队带上。把之前刮下来的那些油垢,还有刚才杀马剩下的一点马板油,都给我拿上。” “公子,你要烧门?”韩世忠愣了一下,但隨即摇摇头,“这铁包木的门,这点油烧不穿。” “谁说要烧门?”凌恆抬头看了一眼夜空,感受著刺骨的北风。风正往主城门洞里灌。 “我要熏耗子。” 凌恆指了指那扇门:“今晚刮的是北风。”“湿草加污油,烧起来火不大,但是烟毒。”“那种带著尸臭味,马骚味的毒烟,只要顺著门缝钻进去。” “正在里面喝酒的那帮孙子,闻惯了羊肉香,冷不丁闻到这个,要么被呛死。要么就得乖乖把门打开透气。” “只要门开一条缝。”凌恆拔出横刀,刀尖指著地面: “咱们就杀进去。”“今晚这顿夜宵,咱们去里面吃!”“把那只烤全羊,给我抢回来!” 韩世忠的眼睛亮了,老子要吃羊肉,老子要杀人。 “干!”士兵们低吼著。 “动手。”凌恆一挥手。 一群黑影,抱著湿漉漉的草蓆,油腻腻的破布,还有满腔的怒火,摸向了那扇隔绝了生与死的大门。 第五十一章 投名状 “咳咳咳!” 一阵剧烈咳嗽声,猛地撕开了南门城楼的暖阁。紧接著,一股混合著焦臭尸油还有马粪味的黄褐色浓烟,顺著地通风孔和地板的缝隙,源源不断地倒灌进了这间温暖的屋子。 郭药师正端著一只金杯,准备给金国密使哈迷蚩敬酒。突如其来的恶臭熏得他眼泪横流,手里的金杯一晃,上好的羊羔酒洒了一地。 “郭相公。”哈迷蚩嫌弃地捂住口鼻推开窗,外面的寒风吹进来,才勉强冲淡了屋內的臭气。他回头看著郭药师,眼神里满是嘲讽:“这就是你说的一切尽在掌握?你在酒桌上请我吃肉,你手下那帮西军叫花子却在桌子底下烧死人。看来,你这家当得並不稳啊。” 郭药师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他刚刚为了保住这五万家底和燕京留守的富贵,跟金人谈好了投降的价码,可这些火,把他的遮羞布给烧了。 “来人!来人!”郭药师掀翻了桌子。 一名亲兵统制官跌跌撞撞地衝进来,眼球被熏得通红:“相公!是瓮城那帮疯子在门缝底下塞了尸油和湿草蓆!烟太毒了,门洞里的弟兄们全被熏出来了,眼睛都睁不开,根本没法守!” “那就开门杀光他们!”郭药师气愤得拔出腰间的佩刀。 “不可。”哈迷蚩地打断了他,慢条斯理地擦著手上的酒渍:“二太子说了,他就喜欢硬骨头。种师道和凌恆这颗人头,必须是完整的乾净的。你现在开门,乱军之中要是让他们被火烧烂了,这份大礼的分量可就轻了” 哈迷蚩走到郭药师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郭相公,你要知道,三千金骑就在城外。我大金能让你继续当都统制,也能让你变成这地上一滩发臭的灰。这份投名状,你到底想怎么写?” 郭药师的身体僵住了。他看著城外那黑压压的铁骑阴影,再听著脚下传来属於凌恆那伙人的垂死挣扎,眼中最后一丝犹豫被狠戾取代。 “传我的將令!”郭药师转过身,对统制官下达了阴毒的指令: “第一,不许开门!哪怕门后面那帮孙子把肺都咳出来,也不许开一条缝!”“第二,封堵门缝!传令民夫,用沙土和稀泥!把南门所有的缝隙锁孔,全部给我糊死!一星半点菸也別让它透进来!”“第三。” 郭药师盯著城门巨大的绞盘:“去,把吊桥的铁链给我加三道重锁!”“他们想进来抢肉吃?好啊,呵呵,那就让他们在那口瓮里,慢慢熏,慢慢饿,直到自己变成一堆干肉!” “这就是我郭某人的投名状。” 烟还在冒。凌恆趴在冰冷的雪地上,由於长时间的飢饿和烟燻,他的视线已经有些模糊。但他依然盯著那道城门。他在等里面的人受不了这种令人发疯的恶臭,等他们为了透气而拉开那道生门。 “公子,动了!我听见动静了!”韩世忠握著那把砍缺了口的横刀。 嘎吱一声,门后面传来了声音。但那只令人慎重大的撞击声和泥土落地的闷响声。 凌恆的瞳孔猛地一缩。 他看见在那条原本还在往里吸菸的城门缝隙里,流出了黑色的泥浆,塞进了湿透的沙土,被一寸一寸地填平抹匀。 常胜军不是在开门,而是在封死这口棺材。 紧接著,是巨大的铁链撞击声,吊桥的铁链在被拉紧,然后是重锁锁死的声音。 凌恆看著那扇被彻底糊死的大门。由於烟雾倒灌,他被呛得弯下了腰,肺部剧烈地痉挛著,咳出血来。 郭药师是在用这种最安静最冷漠的方式把曾经並肩作战的友军,把大宋的军神,把一千多条活生生的人命,像垃圾一样锁进了这个棺材里。 “不开了。”凌恆踉蹌著退后两步,满脸是血地发出一声惨笑: “这扇门,这辈子都不会开了。” 那一堆还没烧完的湿草蓆发出一阵微弱的红光,隨后被漫天的风雪彻底吞噬。 天快亮了,这个时辰,应该是金人攻势最疯狂的时候,金人惯在黎明前发动,漫天的箭雨让守军从睡梦中惊醒。 但今天,太安静了。 凌恆靠在冰冷的石墙下,由於极度的飢饿和长时间的烟燻,他的耳鸣声很大。但他依然捕捉到了这种诡异的按静。 没有战鼓。没有號角。甚至连这几天一直围著瓮城怪叫,四处放冷箭的金兵游骑,也彻底消失了。 “良臣。”凌恆乾裂的嘴唇动了动。 韩世忠像一尊石雕一样蹲在城墙上盯著城外,眼神里全是困惑:“公子,我也觉得不对劲。这帮金狗转性了?哪怕是死绝了,也该有个动静吧?” “去看看。”凌恆强撑著站起身。 他爬上那座满是箭痕的残破垛口,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往城外望去。 只见城外金军那连绵数里的营火依旧在燃烧,但原本令人窒息的杀气全散了。那些穿著双层重甲隨时准备衝锋的铁浮屠,竟然大大咧咧地卸掉了甲冑。他们三三两两地围坐在篝火旁,正在埋锅造饭。有的人甚至在悠閒地刷洗战马,有的在互相摔跤嬉戏。 那种枕戈待旦的肃杀没有了,被一种只有胜者才配拥有的鬆弛感取代。 “他们不打了?”燕九凑过来看著远处的火光,眼睛里浮现出一丝劫后余生的希望:“公子!他们是不是打累了?还是粮草不够,准备撤了?” “撤兵?”凌恆盯著金军大营中那一面面迎风招展的狼头大旗:“如果是撤兵,他们应该拔营。现在这样子,分明是在等进城吃早饭!” 一个无比真实的念头在凌恆脑中闪过。他转过头,看向身后那扇被郭药师用水和沙土彻底糊死又加了重锁的城门。 “燕七!” “在!” “你身子轻,顺著马道的摸过去,別走空地。”凌恆指著主城楼上方的阴影处:“看看主城门口,看那面宋字旗,尤其是看仔细那些守军的脑袋!看清楚了再回来报我!” “是!”燕七二话没说,消失在门洞的阴影里。 等待的时间並不长,但凌恆感觉每一秒都是挣扎。瓮城里,一千多名残兵有的在喝马血,有的在啃枯草,他们偶尔抬头看向凌恆,眼神里带著麻木。 燕七回来了。他是从城墙马道的射击孔处滑下来的,落地时没站稳,直接摔在了凌恆脚边。他抬起头,凌恆看到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眼球剧烈地震颤著。 “公子!”燕七抓著凌恆的衣角:“锁死了,吊桥的铁链被焊死了。” “旗呢?”韩世忠在一旁嘶声问。 “旗还在掛著,但是。”燕七咽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声音里带著绝望:“旗杆是歪的。我看到城头上站著的那些兵,他们背对著我们,我看不到正脸。但刚好有一阵风把他们的头盔吹歪了。” 燕七比划了一下自己的后脑勺:“全剃光了。只留了一小撮辫子,垂在脖子后面。那,那是金人的金钱鼠尾辫。” 轰。 凌恆只觉得大脑里像是有万马奔腾,震得他踉蹌著退后三步,重重撞在石墙上。 剃髮,锁死吊桥,金军卸甲。 所有的线索在这一刻串联成了最残酷的真相。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啊!”凌恆扶著墙,发出一阵低沉的惨笑,眼泪顺著满是黑灰的面颊横流:“郭药师,你可真是一条好狗!” 他终於看穿了那扇紧闭大门的含义。郭药师之所以不开门,是因为他早已不需要这扇门了。涿州城已经投降了。五万常胜军已经投降了。 而瓮城里这一千个还在为大宋死战,还在满怀希望等著开门的傻子,已经成了这场骯脏交易中,唯一的累赘。 “公子,咱们怎么办?”燕九还在发懵,甚至还带著一丝幻想:“既然降了,那咱们是不是也算自家兄弟了?是不是有饭吃了?” “饭?”韩世忠猛地转过身,一巴掌把燕九扇倒在地,眼角裂开,流出血来:“降的是郭药师!咱们杀的是金兵!你觉得郭药师会留著咱们这千把张嘴去金主子面前分粮?还是会拿著咱们的脑袋去当投名状?!” “他把咱们锁死在这里,是在等太阳升起来。”凌恆拔出那柄染血的横刀,看著刀刃上残缺的缺口彻底绝望:“他在等金人进城,然后指著咱们的脑袋,向他的新主子邀功。” “弟兄们,想活的,別看门了!”“想活的,就把郭药师当成金狗杀!!” 就在这一刻。主城门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极为整齐极为沉重的脚步声。那是刑场行刑官到来的脚步声。 第五十二章 腹背受敌 一千名残兵,在那道紧闭了两天两夜的铁闸门前,缓缓聚拢。 然而,隨著那扇厚重的闸门抬起迎来的是一股浓烈的猛火油味。 散开!快散开!”凌恆猛地扑向旁边的掩体。 三道刺眼的暗红色火龙,从半开的城门缝隙中狂暴地喷射而出! 那是宋军的绝户手段,猛火油柜。这种特製的火油里掺了硫磺和松脂,一旦沾上,水浇不灭,直到把人烧成焦炭。 惨叫声撕裂黑夜,冲在最前面的几名士兵避之不及,变成了翻滚的火球,火光映照出他们扭曲的身形,也映照出了门后那群人的模样。 那是一群披著双层重甲的步兵,他们手里平端著长柄大斧和鉤镰枪,每走一步,铁靴踏在石板上都发出沉重的声音。 更让凌恆心寒的是,这些人的头盔都斜挎在腰间,火光下,是他们额头上那圈新剃出来还渗著血点子的青色头皮,以及脑后那根细长的老鼠尾巴。 常胜军的硬军,他们连头盔都不要了,就是为了让城外的金人主子看清楚,他们已经剃了发,他们正在杀宋人。 “郭药师,你不得好死!”韩世忠目眥欲裂,他手里拎著一块从城砖上撬下来的大青石,半个巴掌大的石头被他用撕碎的布条死死缠在手心里,以此防止脱手。 “杀!一个不留!”门后传来一声冷酷的命令。 隨著令下,那一千名武装到牙齿的重甲步兵,毫不犹豫地压向了这群饿了几天的残兵。 “衝过去抢刀!!”凌恆从掩体旁一跃而起。 “杀!”韩世忠率先发难。他那块缠在手上的青石,带著全身的爆发力,狠狠地砸在了一名常胜军的面门上。砰的一声闷响,石块碎裂,那名重甲兵的鼻樑骨塌了进去,惨叫著倒地,韩世忠顺势扑上去,双手死死扣住对方的脖子,拼命抢夺那柄钢刀。 另一边,“公子,他们甲太厚了!”燕七射出一箭,正中一名硬军的面甲,却被对方隨手拨开,绝对的力量压制让人绝望。 前面是常胜军的屠刀,身后是金人的重围,这里变成了屠宰场。 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整座涿州城猛地颤抖了一下。 “轰!” 一声来自北面的巨响,紧接著,无数声悽厉的胡笳声响了起来。 城楼上原本稳坐钓鱼台的郭药师,猛地扑到了栏杆边,他的尖叫声即便在混乱中也清晰可见:“北门!那是北门的方向!金人,金人炸开了北门!” “报!相公!北门陷了!”“铁浮屠衝进大街了!金人不受降,他们,他们见人就杀!” 混乱像瘟疫一样瞬间席捲了整个城头,原本正准备对凌恆发动总攻的常胜军硬军,脚步也慢了。他们惊恐地回头看向自己的家园,看向那火光冲天的主城內。 他们剃了头髮,卖了灵魂,却没换来金人的仁慈。 凌恆抹了一把被火燎焦的眉毛,眼中的神採在这一刻变得异常疯狂。 金人背约了,他们根本不想要一个完整的常胜军,他要的是吞掉这五万人的血肉,是要用这一城的尸骸给大金国的东路军祭旗! “良臣!燕七!”凌恆猛地转身,指著那扇因为混乱而无人看管的主城门: “这就是我们的生路!”“郭药师想杀咱们去邀功,金人想连他一起吃了!”“乱了,全乱了!趁著他们炸营,咱们杀进城去!” 韩世忠一愣:“进城?里面全是金人!” “进城抢马!”凌恆嘶吼道:“西大营就在南街尽头!那里有最好的马,有刚运到的乾草!只有衝进去,咱们才有命活到明天!!” “老相公,我背你!”凌恆一把將昏迷的种师道扯上后背,用染血的战袍死死系住。 “弟兄们!横竖是死!”“跟著我,杀进涿州城,抢马抢粮逃命啊!” 这一千名原本已经绝望的老卒,在这一刻爆发出来,犹如困兽,他们不再躲避猛火油,不再畏惧重甲,他们踩著同伴的尸体,顶著常胜军的斧头,逆著火光,疯狂地撞进了那扇通往死亡,也通往生机的主城大门。 跨过主城门的那一刻,滚烫的热浪扑面而来,將原本冻得麻木的五官烧得生疼。 城外是冰冷的地狱,城內则是沸腾的修罗场。 南大街两侧的民房已经被点燃,原本该是整齐列阵的五万常胜军,此刻已经成了没头苍蝇,那些刚刚剃了发还没来得及换上金人赏赐的皮袍的叛兵,正被从北面杀进来的金军骑兵像割麦子一样成片砍翻。 “报应!”燕九看著一名刚才还对他举斧杀戮的叛兵,此刻正跪在地上向金人求饶,却被对方勒马踏碎了脑袋,嘴里下意识地呢喃著。 “別看!往前冲!”凌恆猛地顶了顶后背。种师道苍老的身躯很轻,像一捆乾枯的柴禾,但那股紧张感却压得凌恆呼吸困难。 他不敢走大街中央,那里金军铁骑纵横,只能带著这一千號人贴著阴影,疯了般往西面挪。 “老相公,老相公你撑住!”凌恆咬著牙,侧过脸对背后的种师道说,老人没有任何回应,只有微弱的鼻息,喷在他的脖颈上。 “公子!前面有金军!”燕七在侧前方猛地一挥手,示意所有人蹲下。 街道尽头,十几名全身披掛的金军重骑兵,正堵在去往西大营的必经之路上。他们手中的狼牙棒上掛著红白碎肉,马蹄下,几个常胜军正发出悽厉的哭號。 在狭窄的巷子里遇到这种铁疙瘩,手里的木棍和破刀连给人家修脚都不够。 “绕不过去,西大营就在那后头!”韩世忠提著一柄被血肉模糊的重斧面色凝重。 “硬冲是死路一条,得用火。”凌恆环顾四周。 左侧的一间酒肆被烧坍塌,浓烈的酒香混在焦臭味里,墙角倒了几个原本准备过年用的酒缸,酒液流了一地。 “燕九,带人把那些装火油的空罐子拿来灌酒!把你的衣裳撕了当引信!”凌恆一边下令,一边盯著那队铁浮屠。 金人很傲,他们就在马背上,冷漠地看著这些降而復叛的汉人兵奴四散奔逃,在他们眼里,整座城已经是一盘切好的肉,只是想怎么吃的问题。 “公子,弄好了!”燕九手脚麻利,四个土製的火泥罐子被塞满了酒。 “良臣,你力气大,照著马砸过去!” 韩世忠没有废话,整个人猛地转过半圈,两个火罐子带著呼啸声扔了出去。 罐子在铁浮屠的马头前炸裂,虽然威力远不如真正的猛火油,但那股腾起的蓝紫色火苗,却成功惊扰了那些战马。 战马受惊,原本严丝合缝的铁甲阵瞬间乱了。 就是现在!良臣开路!衝过去!”凌恆咆哮著,他並没有冲在最前面,而是由几名老卒护卫著,由於背著种师道,他只能跌跌撞撞地加快脚步。 韩世忠猛衝过去,生生將一名落马的金兵连盾带人劈成了两半。西军的士兵们发疯般地跟上,他们刺马腹夺刀,在混战中强行撕开了一道缺口。 凌恆深一脚浅一脚地从乱军中穿过。他看著韩世忠在前面拼杀,自己只能死死抓紧布带,不让老帅被混乱的人流衝下去。脚踝在一次扭了一下,疼得钻心,但他只能咬牙咽下。 然而,还没等他们衝到西大营的辕门。 鼓声从背后响起。 凌恆惊悚回望。只见南门的方向,郭药师带著那一支还没彻底溃散的亲卫硬军,竟然也正往这边突围,郭药师也想去西大营抢马! “相公!是那帮西军!”郭药师身边的统制官发现了凌恆,原本被金人嚇破的胆,在见到宋军时又硬了起来,“马匹有限,不能让他们抢了先!” “杀了他们!”郭药师在马上嘶吼,面容扭曲得像个厉鬼,“都是这帮丧门星引来了金人!抢回老头子,宰了凌恆!” 前有正在重新集结的金人精锐,后有走投无路想要拿袍泽性命垫脚的叛臣。 凌恆背著种师道,看著那紧闭的西大营马场大门,再看看马道上正疯狂逼近的两方势力。他知道,以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本跑不过那些马匹。 “公子”燕七的声音在打颤。 凌恆咬著牙,汗水浸透了眼睫毛,他死死盯著马场侧面高大的木质围栏。那里的围栏因为靠近火场,木料已经被烤得滋滋作响,甚至有些地方已经冒出了青烟。 “良臣,那门咱们进不去,那是死路!”凌恆指著侧面那一排正在被火烧的柵栏,“带人去那边!把剩下的酒罐子全部砸在柵栏根部!用火烧!”“马怕火!只要柵栏烧了,里面的惊马会自己撞出来的!” “全放出来?”韩世忠瞬间反应过来,“对!这畜生发起疯来比人厉害!弟兄们,跟我来!” “拦住他们!不能让他们烧了马场!”郭药师在后面发现了凌恆的意图,急得魂飞魄散。马要是全散了,他拿什么逃命? “放箭!射死那个背老头的!”郭药师大吼著。 十几支冷箭穿透烟雾射过来。凌恆已经没有任何力气躲闪,他只是下意识地侧过身,用肩膀和脊背死死护住背上的种师道。一支箭扎进了凌恆的小腿,疼得他猛地跪倒在地,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双手却依旧死死勒住胸前的布带。 “公子!”燕七惊呼著扑过来挡在他身前。 “別管我,快,放火!”凌恆满脸是汗,指著前方。 韩世忠和几名老卒冒著箭雨衝到了围栏边,將最后几罐烈酒狠狠砸在木桩根部。本就在高温下烤得干透的木材燃烧了起来。 围栏內传来了雷鸣般的蹄声。上千匹战马在火焰的刺激下彻底炸了锅,它们在狭小的空间里疯狂衝撞。 “快退后!散开!”凌恆被燕七拖著往后挪,他死死盯著那几根已经开始开裂的木桩。 伴隨著断裂声,几十米长的围栏在马群的疯狂衝撞下轰然垮塌! 战马像洪水一般,顺著缺口嘶鸣而出! 郭药师的人马首当其衝,瞬间被这股洪流淹没。 “就是现在,跟著马群后面跑!”凌恆在燕七的搀扶下,拼命挪动那条中箭的伤腿。他看著韩世忠在混乱中顺手牵住了一匹路过的惊马,然后拼命向他跑来。 “公子!上马!” 凌恆看著那匹狂躁的马,再看看背上生死未卜的老帅,这可能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第五十三章 易水寒 战马受了惊,即便最驍勇的骑兵也难以驯服,那匹马不断地打著响鼻,碗口大的蹄子在雪地上刨出深深的沟壑。 “公子!上马!”韩世忠大吼一声,他半个身子几乎都悬在马首,双手死死勒住韁绳,整个人隨著战马的顛簸起伏,像一根被狂风摧残的劲草,他的虎口已经崩裂,鲜血顺著韁绳流进马嘴里,让这马变得更加暴戾。 凌恆想动,可左腿那支断箭正隨著他的每一次呼吸,在肌肉深处疯狂地研磨著骨头,他尝试著支起身体,但钻心的剧痛让他眼前一黑,险些直接载倒在马蹄之下。 “我,我上不去。”凌恆声音嘶哑。他看了一眼自己那条已经麻木的伤腿,又看了看肩头死沉死沉的种师道。他现在的身体,別说骑马,连站稳都靠的是那股近乎病態的执念。 “上不去也得给我上!!”韩世忠猛地一咬牙,竟在这种万马奔腾的乱局中,鬆开了其中一只手,他像一头疯虎,用宽阔的肩膀顶住马首,腾出右手猛地一捞,揪住了凌恆的腰带。 “起!”一声暴喝,韩世忠全身的甲片由於瞬间的爆发力而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凌恆只觉得天旋地转,他整个人像是一件沉重的货物,被韩世忠那股蛮力硬生生地甩向了高耸的马鞍。凌恆的小腿狠狠磕在马鐙上,箭伤处再次崩裂,滚烫的鲜血瞬间浸透了战马的腹侧。 凌恆发出一声惨叫,死死抱住马颈。 “燕九!绳子!快!”韩世忠死死按住马头,不让这畜生把凌恆甩下来。 燕九从雪堆里连滚带爬地冲了过来,他顾不得满手的血污,从怀里扯出原本用来綑扎乾粮的粗麻绳。 “公子,忍著点!”燕九双手翻飞,绳索在凌恆的腰腹和种师道的胸口之间狠狠绕了三圈。 如果战马翻倒,凌恆和种师道会被瞬间压碎在马肚子下面,谁也跑不掉。但如果不捆死,以凌恆现在的体力,在那如潮水般的马群衝撞中,不出十息,他就会被顛下来踩成肉泥。 “走!快走!”凌恆伏在马颈上,他不敢抬头惊人的热浪和腥臭的蹄铁味在四周疯狂交织。 惊马感觉到背上的重压和腰间的束缚,发出一声悽厉的长嘶,顺著前方奔腾而出的马群,一头撞进了瀰漫的硝烟中。 而在他们身后,原本被惊马冲得七零八落的常胜军,正发疯般地想要重新集结。 “拦住他!!种师道的人头就在那马背上!”郭药师在那坍塌的酒肆对面尖叫,他身边的亲卫被惊马踩死了几百號人,剩下的也多是带伤,但为了那份投名状,这帮叛兵斗志爆发。 “放箭!给我把那马射烂!” 弩箭破空的声音在嘈杂的战场上清晰得令人胆颤,凌恆感觉到一支箭矢紧贴著他的头皮飞过,带走了一簇带血的头髮,但他没空去害怕,他的视线里只有前方那扇若隱若现的西门。 西门,那是涿州城防最薄弱的地方。 金人从北门杀入,郭药师在南门设伏,所有的杀气都集中在南北轴线上,这西门反而成了一处被遗忘的地方,几个原本看守西门的叛兵早就被这漫天的惊马嚇破了胆,甚至连城门閂都没来得及插死,就一头扎进了黑暗的胡同里。 赤色惊马像一柄重锤,合著最前方几十匹马的惯性,硬生生地撞开了那扇半掩的城门。 城內那股烧焦味和血腥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来自易水河畔带著透心凉意的凛冽寒风。 这冷风猛地灌进凌恆乾涸的肺部,让他那由於剧痛而涣散的意识竟然出现了一丝清醒。 他们出城了,他们逃离了那个满是背叛火焰和正在沦为人间炼狱的涿州。 但这远远不是终点。 他强忍著腰腹被绳索勒断的感觉,费力地扭过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城池。涿州城像是一个巨大正不断冒烟的炭盆。而那些没能衝出马场的士兵,想必已经在郭药师的屠刀和金人的铁蹄下化为了焦炭。 “公子,咱们总算出来了。”燕七在马后狂奔。他是这支残兵里马术最好的,此时也抢到了一匹无主的战马。他赶到凌恆侧后方,伸手扶住了凌恆那已经开始往马背下歪斜的身体。 “良臣呢?”凌恆沙哑地问。 “他在后头断门!他要把西门的吊桥铁链砍断,不让叛军追上来!”燕七满脸是血,回头张望。 就在此时,北方的地平线上,一抹寒光闪过。 凌恆的心猛地沉入了谷底,原本空无一物的旷野上,出现了一道密密麻麻的黑线。 金军的拐子马。 那些轻骑兵人手一柄长弓,正呈半月形向西门方向包抄而来。完顏闍母早就派了精锐堵在城外,要的是將整座城的人,无论是宋兵还是叛军,全部埋葬在这易水北岸。 “这帮金狗早就算好了。”凌恆伏在马背上,任由马匹疯了一样在荒原上疾驰。 他背后的种师道,在那剧烈的顛簸中,指尖似乎微微颤动了一下,凌恆感觉到那股温热的液体再次顺著自己的脊椎流下,分不清是老帅的血,还是他自己的。 “老帅,你要是醒著,就看看这山河。”凌恆呢喃著,视线再次由於失血而变得模糊。 “只要跨过易水,咱们就带你回家。” 荒原之上,马蹄踏碎冰雪的声音和后方逐渐逼近的尖锐號角声交织在一起,凌恆死死抱住马颈。 “公子撑住!过了前面那道弯,就是易水!”韩世忠此刻追上了大部队骑著马在一侧大喊。 后方,一声尖锐而短促的哨音刺破了旷野。 凌恆费力地转过头,只见远处的地平线上,几十个黑点正以极其惊人的速度朝两侧散开。他们不急於衝锋,而是极有耐心,以半圆弧阵型追来。 一支轻箭从斜后方射入雪地,带起一簇冰渣,堪堪擦过战马的后蹄。 他们知道马群已经跑累了,也知道这群宋人已经是强弩之末。 “良臣,別回身,快跑!”凌恆的声音几乎被风雪吞没。他大腿上的箭伤由於失血和低温,已经从剧痛变成了麻木,他的半边身子正在失去控制。 前方,一条泛著白色寒光的带子横在了天地之间,易水。 正是腊月寒冬,易水河面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但由於水流湍急,冰层下隱约能听到轰鸣声。 “公子,冰太薄了!”燕七勒住了马,马蹄在河岸边不安地打著转,“受惊的马群刚才衝过去,已经踩裂了不少。咱们这两骑负重太沉,直接踩上去就是个死!” 就在这说话的当口,身后的马蹄声已经如雷鸣般压到了几百步之外。金军拐子马已经摘下了背后的短弓,那是专为骑射设计的劲弩,在这个距离上,足以射穿宋军那身已经残破不堪的皮甲。 “顾不得了。”凌恆抬起头,他的嘴唇已经冻得发青,牙齿打战:“良臣,看那边的芦苇盪,那里水浅,冰层底下有淤泥撑著。往那边走!” “走!”韩世忠咬了咬牙,他没让战马减速,而是侧身一记重重的马鞭,抽在凌恆胯下那匹红马的屁股上。 红马吃痛,带著凌恆和种师道一头扎下了河滩。 马蹄踏上冰面的瞬间,碎裂声瞬间炸响。 凌恆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在剧烈摇晃,战马在打滑,在挣扎。他能感觉到冰面在脚下剧烈颤抖,裂纹像蜘蛛网一样迅速蔓延。 身后的箭雨到了。 一支箭精准地钉在了韩世忠的护肩上,溅起一串火星。韩世忠连头都没回,他死死盯著前方的冰面,双眼赤红,手中的重斧反向横在马臀处,充当著最后的盾牌。 凌恆伏在马背上,他听到了冰层下河水奔涌的怒吼,隨时准备將他和他背上的大宋军神一併吞没。 突然,背上的种师道在这一阵剧烈的顛簸中,发出了一连串痛苦的咳嗽。老人原本低垂的头,竟然在那冰冷的河风吹拂下,费力地抬起了一寸。 “凌,凌小子……”那是种师道的声音,沙哑苍老:“別……別背了……解开绳子……你和良臣,逃命去。” 凌恆的眼眶猛地一酸,不知道是冻的还是怎的,一股热流涌了上来,又迅速在眼角冻住。 “老相公,你闭嘴!”凌恆带著对他这个身份来说极不相称的语气:“你还没看到郭药师的人头,还没看到汴梁的太阳,这易水不收你当鬼!” 他死死抠住马鬃,右手在费力地探向前方,指著对岸那一处已经露出泥土的乱石滩:“良臣!衝过去!只要上岸,拐子马不敢冒进!!” 这一刻,冰面终於承受不住踩踏,在红马后蹄落下的瞬间,大片大片的冰块轰然崩塌,湍急的易水瞬间捲走了后排几匹已经力竭的惊马。 红马在绝望中纵身一跃。 凌恆只觉得腰腹间的绳索几乎要將他整个人勒成两截,眼前的世界在这一跃中彻底翻转。 战马重重地撞在对岸的乱石滩上,因为惯性,凌恆和种师道被甩向了侧前方,但那三道该死的绳索又死死地將他们掛在马鞍的一侧。 凌恆疼得几乎昏死过去,他的左手死死撑在冰冷的乱石堆里,掌心被划得血肉模糊。 “公子!”韩世忠隨后衝上岸,连滚带爬地扑过来,手中的短刀迅速割断了那些已经勒进凌恆肉里的麻绳。 凌恆瘫软在雪地上,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他顾不得大腿上再次喷涌的鲜血,拼命转过身,用手去探种师道的鼻息。 老人的眼皮动了动,再次昏死过去,但那抹微弱的暖意还在。 “活著……还没死。”凌恆惨笑一声,整个人仰面躺在碎石堆里,看著天空中那一抹惨澹的鱼腹青。 而在易水的对岸,几十骑金军拐子马勒住了战马。他们看著这片破碎的冰面,又看了看对岸那个即便狼狈到极点,却依然死死护住种师道的书生,沉默了良久。 最后,一名金军將领模样的人,冷冷地举起了手中的复合弓,对著对岸的凌恆,虚晃一指。 那是猎人对猎物的標记。 “走……”凌恆在韩世忠的搀扶下,费力地站起身,他回望那座还在冒烟的涿州城,眼神里没有了先前的迷茫。 “良臣,收拢残部,统计一下,还有多少人跟著咱们。” 第五十四章 太行山下 “公子,数清楚了。” 韩世忠走了过来,他的步子很重,踩在碎石上发出沉闷的响声,那一身原本威风凛凛的甲冑,此刻被火烧得发黑,腰间的战裙更是只剩下几片烂布在寒风中抖动。 他停在凌恆面前,眼眶深红,声音从喉咙深处挤出来:“清点完了。出城的时候,我们有一千一百多號兄弟。刚才过河,惊马衝散了一批,冰面塌了掉下去一批,对岸金狗放冷箭又留下了一批。还能站起来喘气的,剩三百四十二个,带伤能动的,不到两百。” 凌恆的心猛地抽搐了一下,一千一百人,只剩三百四。 这不仅仅是数字,这是刚才在城里跟他一起抢马替他挡箭,把命交在他这个书生手里的活人。 “马呢?”凌恆声音嘶哑地问。 “惊马大多跑散了,攥在咱们手里的只有六十二匹。还有十几匹摔折了腿,只能等死。”韩世忠垂下头。 凌恆环顾四周。这三百多名残兵散落在河滩上,有的在抱著同伴的尸体大哭,有的在木然地啃著带冰渣的草根,更多的人只是瘫在那里,眼神空洞地看著对岸。 对岸,金军的拐子马並没有渡河,那名金將依然立在马上,冷冷地注视著这群在冰雪中挣扎的残寇,他不需要追,这群没粮没衣没药的宋人,根本走不出这片白茫茫的死地。 “公子,咱们得动身了。”燕七凑过来,他刚把几块破布缠在渗血的靴子上,“对岸的金狗不动,是等咱们冻死。要是等冰结实了,他们衝过来,咱们连跑的力气都没有只能任人宰割。” 凌恆想站起来,可刚一发力,左腿那根断箭就像是生了根一样,扯得他整个人往后一倒。 “良臣,扶我一把。”凌恆伸出满是血污的手。韩世忠上前,小心翼翼地將凌恆架了起来。 凌恆深吸一口气,寒风灌进肺里,疼得他剧烈地咳嗽起来。他看著这三百多个满脸绝望的兄弟,知道如果这时候他不开口,这支队伍的魂就真的要散了。 “弟兄们。” “我知道大家累了,饿了,觉得没希望了。郭药师卖了咱们,金人想吃了咱们,连这老天爷都想冻死咱们。”凌恆指著远处那座还在冒烟的涿州城,眼神里透出一股狠劲:“我凌恆是个书生,我跑不快,也杀不了敌。但我把话撂这儿,只要我还剩一口气在,我就会背著老相公带你们回家!” 士兵们逐渐抬起了头,在这个连神佛都要绝望的时候,这个文弱书生身上的疯劲,成了他们唯一的力量。 “公子,你说往哪走,咱们就往哪杀!”燕九提著半截断枪喊道。 凌恆看向西北方向。“不走保州,不走白沟。那边全是金人的口袋,郭药师正等著咱们钻。”凌恆咬著牙,指著地平线尽头那抹漆黑的山影:“往太行山走,进了山,咱们才有活路。” 半个时辰后,这支破碎的队伍重新挪动了脚步。 凌恆重新被捆到了那匹赤色马上,种师道依然在他的背后。韩世忠在前面开路,燕七带了几个腿脚快的在两侧警戒。 三百多个相互搀扶的背影,在易水北岸的雪原上,拖出了一道长长的鲜红的雪路。 离开易水河滩后的第十二个时辰,这支残兵终於在太行山的余脉边缘停了下来。 凌恆坐在一棵枯死的歪脖子树下,呼吸喷出的白雾越来越稀薄。他的意识像是被关进了一面镜子里,眼前的景物由於高烧而不断扭曲。 一股淡淡的带著腥臭的腐肉味,正顺著他左腿的绑腿布缝隙往外钻。那种味道在冷风中並不显眼,却让凌恆感到一种从骨缝里透出来的惊恐。 他知道伤口烂了。 “公子,吃点吧。”燕九递过来一块马肉。 那肉没有火烤,只是冻成了一块暗红色的冰。凌恆接过来,手指早已僵硬得像枯木,他费力地撕咬了一口,冰冷的马肉带著还未凝固的血腥味划过食道,引起阵阵痉挛,但他还是强行咽了下去。 这是刚才那匹摔断腿的战马留下的最后一点东西。 “燕七呢?”凌恆一张嘴,嘴角由於乾裂立刻崩出了一道血口。 “他照顾伤员。”燕九垂下头,声音里透著股死气沉沉,“公子,马没了。” 是的,马没了。 那六十二匹惊马,在这短短一天的急行军中,已经倒下了一半。剩下的,连载著伤员走稳都困难,没有了马,在这茫茫雪原上,他们就是活箭靶。 凌恆没说话。他费力地解开系在腰上的麻绳,由於手指不听使唤,他用牙齿死死咬住绳结,一点点往外拽。 绳索脱落的瞬间,一直靠在他背上的种师道顺著他的脊背滑了下去,被眼疾手快的韩世忠一把抱住。 “公子,你这是干什么!”韩世忠看著凌恆的动作,眼皮狂跳。 “良臣,扶我站起来。”凌恆盯著自己那条由於充血和肿胀而粗了一圈的左腿。 韩世忠不敢怠慢,上前架住凌恆。 凌恆尝试著落脚。在那一瞬间,一股直刺骨髓的剧痛,让这个从书生发出一声变了调的惨叫。他整个人剧烈地颤抖著,冷汗瞬间浸透了內衫,又被寒风吹成冰。 “上不去了。”凌恆虚弱地笑著,脸色惨白如纸,“我上不了马了,那匹红马腾出来,给老相公横在背上。再拨两个人,一左一右扶著。” “那你呢!”韩世忠发出一声闷雷般的咆哮。 “我也腾出来。”凌恆指著身后的雪路,“三百四十人,带著我和老相公两个累赘,跑不过拐子马,良臣,你是西军的种,你带著老帅先走,我带几个重伤的兄弟,留在那边的乾草滩里。” “你再说一遍!” 韩世忠猛地揪住凌恆的衣领,那一双虎目里全是不敢置信的愤怒和痛心。 “你闭嘴!”韩世忠的声音在颤抖,“你是凌恆!你是种老相公拼了命都要带出来的状元种子!你留下来,你是想让我们这辈子都背上一个见死不救的骂名吗!” “我是为了让你们活!”凌恆也吼了出来。可他才吼了一句,便剧烈地咳嗽起来,甚至咳出了一口带著冰渣的血痰,“看看你的兵,看看燕七,看看燕九,他们连刀都拿不稳了,金人的哨骑就在三里外,带著我这个废人,不出半个时辰,大家都得死!” “死就死在一起!”韩世忠猛地鬆开手,由於力气太大,凌恆直接摔在了雪堆里。 “老子背你走。”韩世忠解下甲冑上的背带,“哪怕是爬,老子也把你背回汴梁。” 就在两人爭执不下的时候,在侧翼警戒的燕七突然发出一声短促的哨音。 这是敌袭的预警。 凌恆趴在雪地里,顾不得疼痛,指著远处那片被积雪覆盖的断墙残壁。 在那阴影处,几个身影一闪而过。 不是金人,金人的拐子马即便在雪地里也会保持整齐的半月阵型,而且会有盔甲的摩擦声。 而这几个人,身法灵动,他们披著淡淡的灰白色皮裘,手里拿的不是长弓,而是短弩。 “良臣,別吵了。”凌恆在雪地里翻过身,直视著前方,手已经摸向了韩世忠脚下那柄带血的斧头 在那断墙后,一个头戴银狐面具,腰悬契丹弯刀的女子,正透过面具的孔隙,冷冷地打量著这群几乎已经到了生理极限的宋军残兵。 她的目光在扫过凌恆腰间那块被鲜血浸透的玉佩时,微微愣了一下。 那是耶律大石的信物。 “救,还是杀?”女子身后的隨从轻声问道,用的是纯正的契丹语。 女子没有回答,只是轻轻抬手,那把造型独特的契丹短弩,已经对准了正试图起身的凌恆。 第五十五章 狼与公主 凌恆倒在雪地里,半个身子已经被冻在了冰块中,左腿伤口处剧痛,他能感觉到脓液在肿胀的皮肤下跳动,像是有无数只细小的虫子在啃食他,但他没空去管那条快要烂掉的腿。 在他前方不到三十步的断墙后,几个灰白色的身影正缓缓浮现,没有半点声音。即便是在这没过膝盖的深雪中,他们行进的姿態也透著灵动。 最前面那个女子,头戴一副狐首面具,狐狸的眼孔里锐利的目光锁定了凌恆,她手中的短弩並不是宋军常用的黑弩,而是用一种暗金色木料打造,弩身上还雕刻著契丹人崇拜的猎鹰。 那弩机已经快扣到底,黑色的箭簇正死死地指著凌恆的眉心。 “公子別动。” 韩世忠的声音低沉,他已经缓缓横过了身体,把那柄带血的重斧挡在凌恆身前,双目圆睁,浑身的肌肉紧绷到了极致,只要对方的指尖微微一动,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哪怕用身体去挡住那一支箭。 “西军?” 面具下的女子突然开口了,她的声音並不轻灵,而是带著一种久经风霜的沙哑。 她用的是汉语,虽然带著些许契丹语的生硬,却咬字极准。 “看这盔甲,是种师道的部下,能在涿州那种死地里杀出来,你们倒是比汴梁那帮只会求饶的软骨头硬气些。” 女子的目光像冰冷的刀子,从蜷缩在废墟里的三百多残兵身上缓缓刮过。最后,停在了凌恆腰间那块露出的玉佩上。 那是一块品质极好的羊脂白玉,虽然被血污浸染了大半,但依然闪烁著温润的光泽。 短弩的弩身由於主人的呼吸急促而微微抖动了一下。 “大石林牙的定盟玉?” 凌恆忍著眩晕感,费力地用右手撑住地面,让自己在雪堆里坐直了一些,这个简单的动作让他疼得满头大汗。 “你认识这玉。” 凌恆开口了,在生死关头反而越发冷静从容。 “既然认识大石林牙的信物,那你该知道大宋与契丹,虽有背刺之嫌,但那是汴梁权相的勾当。我背后的这位老人家,和你们的大石林牙,曾在白沟河畔神交已久。” 凌恆费力地指了指昏迷在石板上的种师道。 “那是种师道?” 面具女子身后的几名契丹隨从发出一阵短促的惊呼,在辽人眼中,大宋的將领大多是酒囊饭袋,唯独种家军这三个字,曾是他们在战场上真正敬畏过的对手。 女子沉默了很久。 “背约的人,不配谈交情。” 女子的声音冷若冰霜,眼神里透出刻骨铭心的恨意:“百年的澶渊之盟,你们说毁就毁了。勾结金贼,背后捅了我们最后一刀,你们毁了我的家,烧了我的宗庙,现在,你们被金狗像撵兔子一样追杀,居然还敢拿著这块玉来求情?” “不是求情。” 凌恆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女子,那种近坦诚反而让女子生出了一丝狐疑。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是交易。” 凌恆指了指自己的脖子,又指了指北方地平线,那里,隱约有金军哨骑的號角声在风中迴荡。 “我们这三百个废人,是郭药师和金人眼里的肥肉。只要杀了我们,郭药师就能在金人面前换到他梦寐以求的公爵之位。而你们这几十个流亡的契丹皇族,怕是也不想被金人的拐子马漫山遍野地搜寻吧?” 女子的眼神动了动。 “郭药师的常胜军就在几里外,我的斥候刚才看到了,金人的哨骑也在往这边合围,金人眼里,没有盟友,只有猎物,等他们杀了我们,下一个就是你们这些余孽。” 凌恆喘息著,每说一个字都在消耗他所剩无几的生命力:“你们对这片太行山了如指掌。带我们进去,韩將军这身斩將夺旗的本事,就是你们的,否则,咱们就在这儿一起死,把这最后的一点种子,都餵给雪地里的乌鸦。” “公子!不能信这帮契丹狗!”燕九在一旁悲愤地喊道,他握著断枪的手在发抖。 “闭嘴!”韩世忠低声喝道。他看出了凌恆在用命去赌这个女人的理智。 女子盯著凌恆,良久,她缓缓垂下了手中的短弩。 “你很聪明,宋人的书生。” 她迈开步子,在积雪中走到了凌恆面前,韩世忠下意识地想举斧,却被凌恆用眼神止住。 女子蹲下身,狐首面具离凌恆不到一尺。凌恆能闻到她身上那种混合了乾燥的兽皮以及淡淡檀香味的味道,那是契丹贵族特有的味道。 她伸出一只戴著羊皮手套的手,没有丝毫怜悯,猛地捏住了凌恆那肿胀得不像样子的左腿。 “呃啊!” 凌恆发出一声悽厉的惨叫,由於剧痛而產生的痉挛让他整个人像是一张绷断的弓,冷汗顺著额头大颗大颗地砸进雪里。 “伤口都臭了,宋人的书生。” 女子的声音里带著戏謔,“进了山,这条腿如果不砍掉,你会死得很惨,如果你现在死了,你的交易就一文不值。” 凌恆在剧痛中死死咬住下唇,鲜血顺著下巴滴在雪地上,他盯著女子的眼睛,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不砍……只要……只要你能带我们……进山。剩下的……我自己治。” 女子冷哼一声,站起身,对著身后的隨从做了一个收兵的手势。 “我是耶律余衍。” 她背对著凌恆,语气中透著一种即便沦为流亡者也抹不去的骄傲:“带上你们的马,跟著我的马蹄走。如果有人掉队,我不会回头。” 半个时辰后,队伍在耶律余衍的带领下,扎进了太行山余脉的一处密林阴影里。 进入一处隱秘的岩洞后,凌恆终於撑不住了。 他软绵绵地倒在地上,身体的热度已经高得嚇人,那条伤腿已经开始变成暗紫色。 “韩世忠……刀……” 凌恆在半昏迷中,颤抖著手指向韩世忠腰间的那柄匕首。 “公子,你不能乱来!这怎么治?连药都没有!”韩世忠跪在地上,眼眶通红。 “没药……就用……火……” 凌恆的意识已经模糊到了极点,他在现代医学和古代生存的记忆中疯狂打捞著:“把刀烧红……把烂肉割了……如果不割,这气性……会烂进心肺……到时谁背老相公回家……” 耶律余衍站在岩洞口,抱胸看著这一幕。她原本以为这个书生会哭天喊地地求她施捨点什么,却没想到,这个看起来连风都能吹倒的人,骨子里居然透著一种近乎变態的狠辣。 “阿布里。”她喊了一声。 一名身材魁梧的契丹老者走上前,从腰间取出一个皮囊,递给了韩世忠。 “这是草原上的烈酒,还有我们涂抹箭伤的黑药。”耶律余衍冷冷地说道,“要是疼死了,別指望我给你们收尸。” 凌恆接过酒囊,直接仰头灌了一大口。 剧烈的辛辣感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让他由於虚弱而停滯的心臟再次疯狂跳动起来。 他看向韩世忠,眼神里透著决绝。 “良臣……动手,別让我……废了。” 韩世忠颤抖著手,接过了那柄被火烧得通红的匕首,燕七和燕九两个汉子,已经一左一右死死按住了凌恆的肩膀和大腿。 “公子……忍住了!” 匕首落下的那一瞬间。 一股带著焦臭味的白烟腾空而起。 凌恆的身体像是一张拉满的弓,绷直到了极限。由於极度的痛苦,他双眼向上翻起,口中的布团由於牙齿咬合用力过猛瞬间渗出了鲜血。 但他居然没有昏过去。 他死死地盯著洞顶那一块突出的岩石,他的脑子里浮现的是汴梁的繁华,宗泽和种师道的背影,以及那尚未发生的靖康耻。 “我不能死在这里!” 他在心里疯狂地吶喊著。 耶律余衍看著这个在剧痛中依然不肯闭眼的书生,那双被面具遮住的眼睛里,第一次浮现出了敬重的神色。 她知道,大宋出了一个真正的疯子。 而这个疯子,或许真的能带著这支残兵,在金人的铁蹄下撕开一条生路。 就在这时,岩洞外传来了几声低沉的乌鸦叫声。那是契丹哨骑传来的警示。 耶律余衍脸色一变,瞬间拔出了腰间的弯刀。 “金人的哨骑追上来了,带著猎犬,这洞藏不住多久。” 她看向正在给凌恆包扎伤口的韩世忠,语气凝重:“宋人,想活命,就拿起你们的刀。” 凌恆躺在地上,大口地喘著粗气,汗水早已湿透了,他看著那幽暗的洞口,看著耶律余衍的身影,“狼来了……” 他低声呢喃著,手却紧紧抓住了腰间那快碎掉的玉佩。 第五十六章 弃子与弃子 岩洞內,那股焦臭久久不散,混合著药草味。 凌恆瘫在枯草堆里,胸口剧烈起伏。刚刚那场手术耗尽了他最后的一点精气神,此时药草虽然压住了创口,但高烧带来的眩晕感仍然一波一波地冲刷著他的意识。 他听到了洞外细犬的狂吠,也感觉到了了洞內沉重压抑的气氛,正是韩世忠和那些契丹人在无声地对峙。 “宋人书生,你说的交易,还没开始就要没了。”耶律余衍站在洞口侧面,那一副银色狐首面具在微弱的火光下发著银光。她手中的短弩始终没有放下,弩箭在韩世忠和凌恆之间徘徊。“金人的哨骑就在一里外地。带著你们这些走不动的残废,我们谁也进不了太行山。与其被金狗带回营里剥皮,不如现在就给你们个痛快。” “公子!有我在!”韩世忠把斧子往身前一横,盯著耶律余衍。 “良臣,没事,放下刀。”凌恆虚弱地开口,他费力地抬起沉重的眼皮,看著那个带著面具的契丹女子。 “耶律首领,你恨大宋。恨我们毁了维持了百年的澶渊之盟,恨咱们在这个当口,在你们背后捅了一刀,我明白。”凌恆喘息著说。“但你也该明白,那海上之盟,是朝中蔡京童贯之流为了爭功,在那些人眼里,只要能拿回燕云十六州,收復失地,洗刷百年的岁幣之辱,就是泼天的功劳到手。官家以为引来的是助阵的猎犬,却不知那是吞天的饿虎。如今大辽亡了,宋辽那道维持了百年的屏障,被官家亲手给拆了。在完顏宗望眼里,你们是大辽的余孽,我们是待宰的羔羊。大家不过都是这棋盘上被隨手丟弃的弃子罢了。” 耶律余衍的短弩微微颤了一下,弃子这两个字,像根烧红的钢针,扎进了她得心。 “金人的细犬是闻著味道来的。这洞里现在满是药味和血腥味,你们就算现在杀了我们跑出去,也跑不过金人的四条腿。金兵一旦咬上,必然不死不休。”凌恆看著岩洞斜上方的一处裂缝,那里正有几缕冷风灌入,形成了一个气流迴旋。 耶律首领,你的人懂这山川走势,而良臣燕七燕九还有我们三百多人,咱们合力,把这岩洞变成一处死地。杀了这波哨骑,咱们才有一线生机。” “报!金人哨骑已到坡下!他们,他们分兵了,一队正往后坡包抄,剩下的一队正往这边摸过来!”燕七的声音从洞口传来。 凌恆猛地咬了一下舌尖,血腥味强行驱散了昏沉。 “良臣,听好了。”凌恆说的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金军要的是种老相公的人头。若是他在洞外发现大批马蹄印向北,定会认为咱们主力已逃。把所有的马血和剩下的马肉残渣拿出来,堆到洞后的那个一线天岔道口,弄得越乱越好,细犬嗜血,进洞闻到这股浓腥,定会先带人往死胡同里撞。” “燕九!带上腿脚快的,把剩下的马牵到北边斜坡下。在马上掛上枯木,披上咱们多出来的装备和那件暗红色的披风!在雪地里多绕几圈,马蹄印要踩得深,要像急於逃命的样子,做完后,把马放了让它们往北跑,你们踩著乱石堆再绕回来!” 韩世忠眼神一亮,他明白凌恆的用意:这是要用种老相公的虚影,把金人的大部队钓走。金人绝不会想到,种帅竟然会缩在一个隨时可能坍塌的洞里。 “公子妙计!”韩世忠不再迟疑,带著人迅速动了起来。 凌恆再次看向戴面具的女子。“耶律首领。这岩洞上方是石灰岩层。只要把等金人入洞的一瞬间让你的人用弩箭把上方那处不稳的岩壳射落。不需要太多,只要石头能封死这唯一的入口。” 耶律余衍盯著凌恆:“封死入口?那咱们不也成了瓮中之鱉!” “不。”凌恆虚弱地指了指山洞深处,那里是水流冲刷而形成,常人难以察觉的阴暗裂隙。“刚才我观察过,那裂缝处有风,那后面必通外界,这是你们契丹人当年在这里修建防御工事时留下的气口,对吗?” 耶律余衍一惊,这个书生,竟然在如此绝境中,连这种微小的地势细节都能算到,这洞里的缝隙能通向哪里只有她知道。 “好算计,宋人书生,你不仅对敌人狠,对自己也狠。”她哼一声,“阿布里!听他的!动起来!” 一个时辰后。 金军哨骑领队拔离速正冷冷地打量著这个隱蔽在乱石中的洞口,他身边的细犬正兴奋地刨著雪地,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 “將军,洞口有新鲜的血跡,但北边斜坡下发现了大批急行的马蹄印,看深度载著重物,还有人发现了红色披风。” 拔离速看著那串伸向北方的马蹄印,受了重伤的种师道绝不会在山洞里坐以待毙。 “哼,想逃得过我们金人的骑兵?”拔离速猛地一挥手,对身边的副將下令:“阿赤!你带大部队顺著马蹄印全速追击,活捉种师道!哪怕追到易水边,也要把那系红披风的人给我抓回来!” “剩下的人,隨本將入洞!把这几个断后的宋狗杀了,看看洞里还藏著什么!” 正如凌恆所料,拔离速分出了大半人马去追击那两匹空马,只带著十几个亲兵,持盾提刀,鱼贯进入了岩洞。 岩洞內只有火把燃烧的声音。 就在金兵踏入洞口,细犬疯狂地往里冲时。 “放!”在洞顶裂缝里潜伏已久的弩手,猛地扣动了扳机。 弩箭精准地切断了岩层。 巨石砸落,尘烟四起。坍塌的石灰岩瞬间將洞口堵得严严实实。 “敌袭!退后!”外面的拔离速发出惊怒的咆哮,但他的部下已经成了瓮中之鱉。 “杀!”韩世忠的重斧在黑暗中无声掠过,金铁交击声中,每一斧劈下便是一股滚烫的血。契丹武士则利用弩箭在狭小的空间內精准射杀。 凌恆瘫在阴影中,感受著胸腔里稀薄的空气,他知道,这一仗贏了 三分钟后洞口內恢復了安静。 耶律余衍走到凌恆面前,看著这个脸色惨白,连呼吸都费力的书生。 “拔离速的人追出去,一刻钟內就会发现那是假人折返回来,咱们这活埋自己的戏,演不久。” 凌恆睁开眼,“走,那个气孔后面有路。” 韩世忠跨过金兵的尸体,一边將凌恆背背上,一边抱著种师道,这支由宋辽弃子组成的队伍,顺著那道狭窄的裂隙,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太行山的腹地之中。 第五十七章 裂隙之光 凌恆感觉自己像是一片枯叶隨风飘荡,在狭窄冰冷的石缝中左右摇晃。每一次呼吸都吸进粉尘,每往前移动,左腿处那道刚刚挖去腐肉的伤口都钻心地痛,血已经浸透了包裹的麻布,湿冷地贴在皮肤上。 “公子,再忍著点,看见光了,再有十来丈就能出去了!” 燕七凌恆耳边沉重地喘息著,他是这支残兵里身手最灵活的,此刻背著凌恆,双手死死抠在湿滑的石缝边缘,每挪一步都在踉蹌。 凌恆趴在燕七背上,意识模糊,他能感觉到后方传来的碰撞声,韩世忠正用身体护著种师道,在那些契丹武士的指引下,艰难地在这缝隙中穿行。 三刻钟后。 隨著前方传来石块被踢落的迴响,接著一丝微弱的光,从狭窄的裂隙尽头透了进来。 当最后一名宋卒浑身是血地钻出那道裂口时,所有人都脱力瘫倒在了地上。 这是一个深藏在山体褶皱里的大石坑,深处还有一尊大佛。 韩世忠解开胸前带血的皮索,將面色苍白的种师道放平在一处乾燥不透风的阴影里。 凌恆也被燕七放了下来,他靠在石壁上,大口大口地吞咽著新鲜空气,肺部的灼烧感才稍微缓解了一点。 “药呢!还有药吗?”韩世忠环顾四周,眼眶很红。 没有人回答,为了进入裂缝,他们丟掉了几乎所有的輜重,除了腰间的断刀。 凌恆靠在石壁上,听著韩世忠低声的啜泣,眼皮越来越沉,意识再次產生了幻觉。 好像回到了汴梁那烟雨朦朧的午后。 他看到云娘正坐在窗前刺绣,绣的是一朵並蒂莲。她抬起头,那双清亮的眼睛里满是担忧,温柔地说:“致远,北边冷,记得多添衣裳,早些回来,我在家等你。” 画面一转,是金碧辉煌的垂拱殿。 蔡京正坐在高位上,用浑浊又锐利的眼睛看著他,手里拿著那封海上之盟的国书,旁边是不可一世的童贯,手里拎著被鲜血染红的燕云地图,对他怒斥:“书生误国!燕云已归,你谈什么金人狼子野心!” “官家,不可啊,不可自毁长城。”凌恆发出一声梦囈,冷汗顺著额头大颗滚落下来。 一只冰凉的手突然贴在了他的额头上,强行將他从那个梦境中拽了回来。 凌恆惊醒,映入眼帘的是那副银色的面具。 耶律余衍蹲在他身边,摘下了羊皮手套,用冰冷的手背试著他的体温。/她身后的契丹武士正与剩下的西军士卒对峙,为了抢夺半块冻硬的马肉。 “你在叫你的官家?”耶律余衍看著他,“他在汴梁的深宫里抱著美娇娘,你在这里替他守著这破碎的山河,宋人,你到底图什么?” 凌恆大口喘息著看向她,即使隔著面具他也能感觉到那种深深的嘲讽。 他费力地开口,“凌某图的是这天下不再有靖康之苦,你不明白。” “我是不明白你们宋人的虚偽。”耶律余衍冷哼一声:“这里是大辽当年的佛窟暗哨,里面存著盐,盐可以保命,但填不饱肚子。” 话音刚落,她几步跨到凌恆面前,攥住了他腰间那块血跡斑斑的玉石。 “这块玉是大石林牙的隨身信物,为何会在你一个宋人手里?” 凌恆看著玉佩,这块玉,是当初韩世忠在白沟河乱军中,从耶律大石的亲卫队长萧干里那里拿来的。 “那是良臣从死人堆里捡回来的,大石林牙让萧干里去汴梁,想用唇亡齿寒的道理求一条活路。” 耶律余衍微微一震。 “大石林牙想救辽国,也想救这天下的聪明人。他派使者送玉,是为了警告官家,辽亡则宋孤。可满朝官员只看得到燕云十六州,却看不到那只饿虎已经到了家门口。” “所以这玉,就成了你的战利品?” “不是战利品,这是提醒凌某。”凌恆闭上眼,“它在提醒我,如果今天带不活这三百多个兄弟,大辽的今天,就是我大宋的明天。” 石室里陷入静謐,耶律余衍看著这个重伤垂死的书生,许久,她从怀里掏出一块干硬的奶疙瘩强行塞进了凌恆的嘴里。 “吃下去。別死。” 她重新站直身体,“这块玉既然在你手里,说明还有一丝希望,若你死了,我就把这块玉,连同这洞里所有的宋人,一起葬在这太行山里。” 奶疙瘩的乳香在凌恆口腔里化开。 耶律余衍扫视了一眼这群几乎崩溃的宋兵,指向石窟深处几个被杂木掩盖的石瓮。“盐就在这里面。” “良臣。” “公子,我在。” “找几个人把那几个盐瓮抬出来。” “耶律姑娘,这佛窟暗哨,除了盐,你们当年就没留点其他的活路?”凌恆靠在石壁上,望著那尊残破的佛像。 “那是许多年前的旧跡了,除非。” “除非什么?”韩世忠猛地站起身。 “除非你们敢去动那尊佛。”耶律余衍指了指佛像,“大辽皇室在此建佛窟时,按萨满与佛家的老规矩,佛座下必有往生窟,里面存的不是金银,而是供奉的干肉和陈米。” “干肉?”韩世忠吞了下唾沫。 身后三百多宋军士卒眼睛充血。 “那是给佛吃的,动了便是大不敬!”一名契丹武士喝道,手中的短弩微微抬起。 “佛若慈悲,便该救下这三百多条性命!” 凌恆挣扎著走到石佛面前,目光直视那残破的佛首。 “耶律姑娘,大家都是这乱世里的弃子,若是这三百多个人都饿死在这里,那大石林牙的一丝生机,找谁去圆?” 凌恆看著兄弟们。 “良臣,带几个兄弟去求佛,借粮一用。” 韩世忠没有犹豫,带著几名义勇子弟,拿著断刀在那尊石佛底座疯狂凿击。 隨著岩板裂开,一股被封存了不知多少年的霉味扑面而来,里面露出了几个被火蜡封死的石罐。 韩世忠用刀尖撬开一罐,里面是结成硬块的肉乾,长了白霉的粗米,闻起来一股酸味。 “有吃的,真的有吃的!”有人哭了出来,抓起一把生米就要往嘴里塞。 “慢著!不准生吞!” 凌恆厉喝一声,“良臣,把盐拿出来,用盐水把这些冻米和干肉煮透!谁敢抢,按军法处置!” 三百多名汉子围著残破的瓦罐,忽明忽暗的火光中,隨著那带著盐味霉味的肉粥香气,总算带来了一丝微弱的生机。 凌恆看著兄弟们端著瓦罐,他低声对耶律余衍说:“这顿饭只能撑三天。” 耶律余衍看著这个在濒死之际还能压住三百饿兵的书生,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不过三天够了。”凌恆看著山下若隱若现的金兵火把,“只要有了这口力气,这山里的金人,就是咱们下一顿的粮。” 第五十八章 断魂崖 太行山,断魂崖。 正如耶律余衍所说,这是一处绝地,整条山道最窄处不过三尺悬掛在万丈深渊的边缘。左侧是刀削般的岩壁,上面掛满了冰棱,右侧则是黑黢黢的无底深渊,狂风从深渊底部吹上来,发出呜呜的声音。 这种风口,连最善飞的岩鹰都不敢轻易落脚,更別说人了。 凌恆趴在一块巨岩后方,整个人已经被冻得快要失去知觉,左腿伤口处那种火烧火燎的痛感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麻木。燕九趴在他身边,用自己仅剩的一块破羊皮袄死死裹住凌恆的身体,试图留住一点热气。 “公子,別睡,千万別睡。”燕九的声音在寒风中哆嗦,牙齿打颤的声响清晰可闻。 “没睡。”他费力地抬起眼皮,看向前方那片雪地。 在他前方三十步的隘口处,韩世忠带著二十名精挑细选出来的悍卒,已经把自己彻底埋进了积雪里。 为了保证动作灵便,也为了不在雪地上发出声响,他们在这种滴水成冰的天气里卸掉了所有的皮甲,只穿著单薄的布衣。每个人嘴里都横咬著一根木棍,那是为了防止牙齿打颤的声音暴露位置,也是为了在暴起发力时能咬住劲儿。 他们已经在这里趴了整整半个时辰。 身上的热气早就散光,手脚冻僵,但没人动,甚至连呼吸都被压到了极致,从石佛座下借来的陈粮,要在这一刻化作杀人的刀。 “来了。” 一直沉默的耶律余衍突然动了动,她趴在凌恆左侧,耳朵贴在冰冷的岩面上,那是契丹猎人独有的听地术。 “三骑,两空,五人,还有一条狗。” “距离两百步,但这条路太滑,他们走得很慢。” 凌恆的心臟猛地跳动了一下。 狗对於埋伏者来说,那是最大的变数。 “风向呢?”凌恆轻声问。 “迴旋风,从下往上卷,气味会被风带上天,狗闻不到。”耶律余衍转过头,“关键是那几个金兵,能被拔离速派出来封山的,都是手里有人命的老兵油子,只要有一支响箭放出去,咱们这三百號人就全得给他们陪葬。” 凌恆不再说话,只是目不转睛地看著那处隘口的拐角。 几十息后,几点暗红色的火光在黑暗中晃晃悠悠地冒了出来。 那是金兵为了取暖而掛在马鞍旁的小火炉。 五名金兵哨骑终於现身了。 正如耶律余衍所料,因为断魂崖的风太大,路面结了一层冰,马匹根本不敢跑,甚至连走路都打滑。三个金兵牵著马韁在前面探路,战马的蹄子上裹著厚厚的防滑麻布,即便如此,那些牲口依然不安地喷著响鼻,四蹄在冰面上打著出溜。 另外两个金兵缩在后面,背上背著插著令旗的长条行囊,手里提著带鞘的弯刀,脖子缩在厚实的皮毛领子里,嘴里骂骂咧咧的。 “这鬼地方,连鸟都不拉屎,宋猪能往这儿跑?”一个身材高大的金兵吐了一口口水,唾沫还没落地就冻成了冰珠子。 “少废话。拔离速將军说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那种师道重伤,跑不远。”前面的什长头也没回,手里拽著那条细犬的皮绳。 那条细犬显然是被这怪风吹得晕头转向,夹著尾巴,呜呜咽咽地往马肚子底下钻,完全丧失了平日里的灵敏。 距离越来越近。 一百步,七十步,五十步。 凌恆能清晰地看到那些金兵身上厚实的羊皮袄,看到马鞍旁掛著的鼓鼓囊囊的行囊,甚至能闻到风中飘来的一丝肉乾的香味。 韩世忠埋身的那处雪窝子,就在道路最窄处的一块巨石阴影里,那里积雪最厚,风也是最大的。 当领头的什长牵著狗,那双厚底牛皮靴踩在韩世忠头顶上方三尺处的冰面上时,雪地崩裂的声音被狂风完美地掩盖了,韩世忠像是从阴曹地府爬出来的,浑身裹满了雪,毫无徵兆地暴起,他手中的並不是惯用的重斧,那玩意儿太沉,在这个距离施展不开而是一根两头繫著石头的粗麻绳。 绞杀索。 什长只觉得眼前一花,一股巨力瞬间勒住了他的脖子,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韩世忠借著身体下坠的惯性,猛地往下一扯,膝盖狠狠顶在了他的后脊梁骨上。 “咔嚓!” 那是颈椎断裂的脆响,什长的眼珠子瞬间暴突出来,舌头吐出半截,整个人像一摊烂泥般软了下去。 与此同时,燕七和冻僵了的西军悍卒也动了。 他们不需要任何指挥,每个人早就锁定了自己的目標。 两名老卒配合默契,手中的短刀刺出,分別扎进了第二名和第三名牵马金兵的软肋。刀子进去得极深,那是为了放血,也是为了让肺里的气瞬间泄光,叫不出声来。 那两个金兵身子一僵,捂著腰侧缓缓倒下,嘴里只能发出荷荷的气泡声。 那条细犬终於反应过来,刚要狂吠,就被一名红了眼的河间义勇一脚踹翻。那义勇是个十七八岁的后生,饿得眼眶深陷,此时却爆发出一股狠劲,整个人扑在狗身上,一口咬住了狗的喉咙。 鲜血喷涌而出,溅了那后生一脸,但他死死不鬆口,直到那条细犬不再抽搐。 战斗发生得太快,太突然。 走在最后的那两名背著令旗的金兵反应最快,他们没有试图去救同伴,也没有拔刀,而是后撤,报警! 其中一人猛地去摸腰间的响箭,另一人则试图调转马头,想要撞开一条血路。 “想跑?” 韩世忠刚刚勒死什长,来不及把尸体扔开,反手从腰间抽出一柄短斧,他在冰面上一个翻滚,不顾地上的碎石划破皮肤,借著腰腹的力量,那柄短斧带著风声脱手飞出。 那一斧准得嚇人,直接劈在了那名金兵的面门上,斧刃嵌进骨头,那人直挺挺地向后倒去,手指虽然勾住了响箭的引线,却再也没有力气拉响。 最后一名金兵已经抽出了弯刀,但他面对的是五六个扑上来的饿狼。 几双大手死死抓住了他的胳膊大腿,还有人抱住了他的腰,他在惊恐中胡乱劈砍,砍伤了一名老卒的肩膀,但紧接著就被按倒在地。 没有多余的废话,三把短刀同时捅进了他的胸膛脖颈和肚子。 热血洒在冰冷的岩石上。 风依旧在呼啸,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除了地上那五具还在微微抽搐的尸体,和那三匹受了惊嚇,正在原地不安踏蹄的战马。 韩世忠跪在雪地里,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他赤裸的胳膊上青筋突起,上面满是擦伤和冻伤的痕跡,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转过头,对著凌恆藏身的方向,笑得畅快淋漓。 凌恆在燕九的搀扶下,踉蹌著从岩石后走出来。 “公子!你看!”韩世忠兴奋得全身的肉都在抖,他一刀划开那两匹空马背上的油布包。 冻得硬邦邦的精肉乾,三袋子用来餵马的精炒黑豆,还有两皮囊浑浊的烈酒滚落出来。 所有人都在咽著口水。 “这点东西。。。”一名老卒咽著口水,眼神有些发直,“不够兄弟们塞牙缝啊。” 五人的口粮,对於三百个饿鬼来说,確实太少了。 “这本来就不是让大家吃饱的。” 凌恆捡起一块肉乾。 “肉乾煮成汤,餵给老相公和重伤走不动的兄弟。黑豆,每人分一把,含在嘴里嚼,那是给马吃的精料,最长力气,酒,每人一口,暖暖身子。” 他看向那三匹高大的河曲战马。 “这才是咱们真正的本钱。” 凌恆拍了拍马颈,“种老相公昏迷不醒,咱要是再让人抬著走,没到野狐岭人就累死了。把老相公绑在马背上,我也骑一匹,剩下一匹,驮盐和物资。” 韩世忠眼睛一亮:“公子,有了这马代步,咱们的脚程起码能快一倍!” “对。”凌恆点头,“把尸体剥乾净,皮袄都拿上,尸体扔下深渊埋了。咱们得快。” 他走向那具什长的尸体,从他怀里摸出了一封令书和一张羊皮地图。 借著雪地的反光,耶律余衍凑过来扫了一眼,手指在地图上的点重重一点。 “拔离速把网撒开了,这队哨骑是去封锁南面山口的,咱们如果晚动手半个时辰,这口袋就扎紧了。” 凌恆看著地图上那个名叫野狐岭的废弃古寨。 “既然口子还没扎紧,那咱们就钻出去。” 他抓起一把雪,狠狠搓了搓脸。 “兄弟们,这顿虽然吃不饱,但至少有了马,有了豆子,最重要的是,咱们让金人知道了,这太行山里,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还说不定!” 第五十九章 野狐岭 风越刮越凶,队伍在沉默中行进。 没有火把,三百多號人排成了一条长蛇,后面人踩著前面人的脚印,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这条山道上挪动。 空气里只有轻微的呼吸声,踩在雪地里的咯吱声和嚼豆子的嘎嘣声。 从金兵那儿抢来的三袋子炒黑豆,原本是用来餵马的精料,现在成了这支残兵唯一的口粮。分到每个人手里,也就一小把,约莫二十来粒。 一名年迈的西军老卒小心翼翼地捏起一颗黑豆,没捨得直接扔进嘴里,而是先放在鼻子下闻了闻那股带著土腥气的焦香气,然后才塞进嘴里。他没敢用力嚼,而是含著,让唾沫把那干硬的豆子泡软了一点,才捨得用牙齿细细地磨碎。 这点东西扔进胃里,连个响都听不见,但这股豆腥味,对於这群饿了好几天的兵来说,就能把魂吊著。 凌恆骑在马上,左腿刚刚结疤的伤口,隨著马匹每一次蹄子的起落,都在马鞍上生硬地摩擦。在他旁边的另一匹马上,昏迷不醒的种师道被几根皮索死死绑在马鞍上。 老帅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隨著马匹的晃动,脑袋无力地垂在一侧,如果不是燕七一直在旁边扶著,恐怕早就顛下去了。 第三匹马驮著那几瓮沉甸甸的盐,还有那几十斤从佛窟里挖出来的陈肉。 有了这三匹马,这支原本只能在雪地里像乌龟一样挪动的队伍,硬是加快了不少速度。 耶律余衍骑著那匹驮物资的马在前面探路,她是辽人,骑术精湛,只有她能在这种黑灯瞎火的山道上不让马失蹄。 勒住马,回手指著前方两座如狼牙般交错的山峰。 那里只有一条宽不过五尺的羊肠小道,蜿蜒向上,直通两峰之间的一处断崖平台,而在那平台之上,隱约横贯著一道断壁,卡在风口上。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海量好书在 101 看书网,101??????.??????等你读 】 “那就是野狐岭。” 耶律余衍的声音让风吹得断断续续的,“那是之前大辽为了防备宋军偷袭而建的烽火寨,后来宋辽休战,这里就废了,三面悬崖,只有眼前这一条路能上去,是个死地。” “死地好。” 凌恆强忍著腿上的剧痛,费力地直起腰,眯著眼睛打量著那处险要。 “死地没水没粮,金人看不上,自然就没人防范,只要咱们钻进去,把这口子一堵,那就是活地。” 他转过头,看向身后那些疲惫不堪的士兵们。 “传令下去,全速前进!嚼碎嘴里的豆子,到了岭上,咱们就有墙挡风了!” 山道比想像中更难走。 这里的积雪下面全是碎石和冰,战马打著响鼻,四蹄不断打滑,几次差点摔倒,韩世忠索性扔了手里的韁绳,扛著马脖子硬往上推。 “都他娘的加把劲!不想死在半道,就给老子爬上去!”韩世忠吼著。 终於,在天边刚刚泛起一抹晨光的时候,三百多名残兵终於爬上了野狐岭的平台。 这是一座彻底废弃的古寨。 原本高大的土寨墙早已坍塌了大半,只剩下几段坚硬的石基还立著,参差不齐。寨子里到处是枯死的野草和风化的兽骨,风一刮,从那些破墙洞里钻过去,呜呜直响,跟一群冤鬼在哭號索命似的。 没有房屋,只有几间塌了顶的废墟。 “到了,真他娘的到了。” 一名义勇双腿一软,直接跪倒在了雪地上,大口喘著粗气。 “別歇著!都动起来!”韩世忠一进寨子,连气都没顾上喘匀,衝著瘫倒的士兵们吼道。 “这墙到处是窟窿,金人一箭就能射进来!燕七,带人去搬石头,把缺口给老子堵上!得把墙垒起来!” “燕九!把老相公抬进那间还算完整的石屋!那几块马肉乾別省著,切碎了煮汤!先给重伤的兄弟灌下去!” 整个营地动了起来,没人抱怨,大家都清楚,这里就是最后的阵地,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凌恆被人从马上搀下来时,双腿已经彻底麻木。落地的那一瞬间,他根本感觉不到脚底板的存在,直接像根木头一样栽倒在雪地里。 “公子!”燕九嚇得魂飞魄散,赶忙去扶。 “別动,让我缓口气。”凌恆摆摆手,冷汗顺著下巴滴在雪地上。 他缓了好一会儿,才感觉到血液重新流回双腿。 耶律余衍站在一段最高的残墙上。她没有休息,甚至连那半袋水都没喝一口。她摘下面具,露出一张苍白又惊艷的脸,目光牢牢看著山下的路。 “怎么了?”凌恆在燕九的搀扶下,一步一挪地蹭过去。 “你看。”耶律余衍没有回头,只是伸手一指。 晨光中,顺著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他们刚刚经过的那条山道尽头,也就是几里外的断魂崖方向,几股黑色的狼烟正笔直地升上天空,格外刺眼。 紧接著,雪原的尽头出现了一条黑线。 那是无数像蚂蚁一样的小黑点,正快速向著这边匯聚,即使隔著这么远,凌恆仿佛都能听到那种万马奔腾带来的地颤声。 拔离速的大队骑兵。 “好险。” 凌恆只觉得后背一阵发凉。 如果他们昨晚在断魂崖多耽搁半个时辰,或者没有加快脚程,此刻这三百多人就会在毫无遮拦的荒野上,被这群金国铁骑像碾死蚂蚁一样踩成肉泥。 “他们发现尸体了。”耶律余衍重新戴上面具,“拔离速是条疯狗,闻到了血腥味,咬住了就不会鬆口,他很快就会顺著脚印摸上来。” “让他来。” 凌恆扶著冰冷的石墙站直身体,看著那漫山遍野的金兵,他心里没有恐惧。 他看著这险要的地势,野狐岭就像一个凸出的平台,唯一的通道狭窄陡峭,大队骑兵根本展不开。 典型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形。 “咱们现在手里有盐,有点陈粮。” 凌恆转过身,看著那些正在搬运石块,清理废墟,修补寨墙的兄弟们。 虽然每个人都瘦脱了相,虽然那几块石头搬起来都费劲,但那像待宰羔羊般的恐惧已经没了,只有既然无路可退那就索性拼命的狠劲。 “良臣!”凌恆喊道。 “在!”韩世忠从一堆乱石后探出头,手里是从金兵尸体上扒下来的硬弓。 “把那两面金人的令旗插在寨头上。” “既然要守,就別藏著掖著,告诉拔离速,我们就在这里,想要我们的人头?让他拿命来换!” 片刻后。 两面残破的金兵令旗被倒插在了寨头最高处,寒风捲起旗面,猎猎作响。 这是挑衅,也是战书。 山下那条黑色的线似乎停顿了一下,紧接著,狂暴的號角声响彻了整座太行山。 金兵开始加速了。 凌恆靠著石墙缓缓坐下,从怀里摸出还没吃完的奶疙瘩,放进嘴里用力咬了一口。 第六十章 耶律余衍 山下的金兵並没有立刻攻上来。 拔离速是只老狐狸,他看得很准:野狐岭这地方,地势太陡,骑兵冲不上去,步兵要是硬著头皮往上爬,就是给上面的人当靶子射。 所以他在山脚下停了,几百金兵开始伐木,叮叮噹噹的斧凿声顺著风传上来,他们在造盾车,造简易的云梯。 这给了寨子里的人半天的时间。 正午,太阳掛在头顶,却没有一丝暖意。 寨墙后,凌恆靠坐在避风的石窝子里,燕九端来的一碗浑浊肉汤在他手里捧著,还在冒著热气。那是用金兵的肉乾切碎了煮的,里面加了盐 他喝了一口,目光穿过裊裊的热气,落在了不远处的残墙上。 耶律余衍正站在那儿。 为了调试那张从金兵尸体上缴获的三石强弓,她解开了那件臃肿染血的羊皮袄,只穿著里面紧身的深青色胡服箭袖,腰间束著一条磨损的皮带,勾勒出长期骑射练就的腰身。 因为要用牙咬紧弓弦重新缠绕牛筋,那副时刻不离身的银狐面具被她摘了下来,隨手扣在满是积雪的石台上。 这是这一路逃亡以来,凌恆第一次真正看清她的脸。 那不是一张宋人审美中温婉柔和的脸。 她的轮廓极深,眉骨高耸,鼻樑挺直。长期的逃亡和飢饿让她的脸颊有些凹陷,皮肤缺乏血色,却更突显冷艷。 最摄人的是那双眼睛。 那是一双典型的丹凤眼,眼尾微微上挑,瞳孔不是中原人的纯黑,而是带著一点琥珀色的淡褐。在雪地反光的映照下,那双眼睛透著一股野性和清冷。 她的头髮没有像汉家女子那样挽成云鬢,而是编成了数十根细密的髮辫,匯聚在脑后,只用一枚银扣束起,几缕碎发垂在耳鬢,被汗水打湿,贴在修长的脖颈上。 即便是在这满地狼藉的废寨里,她站在那儿,依然带著一股子大辽皇族与生俱来的傲气。 “看够了吗?” 耶律余衍並没有回头,修长的手指熟练地捻动著弓弦,声音清冷。 凌恆没有迴避,只是捧著碗淡淡一笑:“没有。” 耶律余衍转过身,没有表情,没有回话,只有手里的弓弦发出崩的一声轻响。 她从箭壶里抽出一支羽箭。那是金人的箭,箭杆是樺木的,尾羽是鵰翎,箭簇锋利。 “你们宋人的弓,太软,韩世忠的那张弓虽然力道够,但准头差了火候。” 耶律余衍走到凌恆面前,居高临下地看著他,风吹起她鬢角的碎发,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没有丝毫的情感波动。 “这野狐岭的风向很怪,是从深渊下往上卷的迴旋风。金人在山下仰攻,箭矢会被风吹飘。只有我们契丹的旋风射法,能借著这股风,把箭钉进金人的喉咙里。” 说著,她侧身抬手。 没有任何多余的瞄准动作,挽弓如满月。 那张三石的硬弓在她手里仿佛没有重量。 羽箭带著破空声离弦而去。 在凌恆的视野里,那支箭並没有走直线,而是在风中划出了一道弧线,像是长了眼睛,绕过了一截突出的断墙。 百步开外,寨墙缺口处,一根隨风疯狂摇摆的枯蒿草应声而断,箭矢余势未消钉入了后面的冻土里,箭尾还在剧烈颤抖。 正在搬石头的韩世忠猛地停下了手里的活儿,瞪大了眼睛看著那根断草,嘴里蹦出两个字:“好箭!” 那是行家看行家的眼神。这种风,这种距离,射人容易,射草难,这是把风吃透了。 “厉害。”凌恆由衷地讚嘆。 “我会教你们的弓手怎么看风。”耶律余衍收起弓,“但我只教一次。这三百人里,能学会的恐怕不超过十个。” 她走到凌恆身边,並没有嫌弃地上的脏乱,直接盘腿坐了下来。 “这块肉乾。”她看了一眼凌恆碗里的汤,“趁热喝,等金人的號角一响,说不定这汤就会变成血。” 凌恆看著她侧脸那精致的线条。 “耶律姑娘。”凌恆低声唤道。 耶律余衍正在擦拭箭簇的手顿了一下。 “叫我余衍。” 她低下头,声音低沉,“大辽都没了,没有什么耶律,在这里,我只是一个想活下去的契丹女人,一个想看著金人死的復仇者。” 凌恆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將碗里的肉汤一饮而尽,热流滚进胃里,带起一股狠劲。 “好,余衍。这野狐岭,咱们一定守得住。” 耶律余衍抬起头,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有了一丝温度,那是对同类的认可,也是一种对即將到来的杀戮的期待。 “不是守住。” 她嘴角勾起。 “是咬死他们。” 呜—呜—呜—! 就在这时,山脚下传来了沉闷而悠长的號角声,那是金兵进攻的前奏。 “来了!” 韩世忠一声大吼,扔掉手里的石头,一把抄起那张刚刚被调教好的强弓,衝上了最高的寨墙。 耶律余衍眼中的那一丝温度瞬间消失,她重新抓起那副银狐面具,但在扣上脸的那一刻,她停了一下,看了凌恆一眼。 “你別死。” 说完,面具扣上,现在的她是太行山上最顶尖的猎手。 凌恆扶著墙,强撑著站起来,山下的金兵像潮水一样开始涌动,一面面巨大的木盾正在向山道逼近。 第一战,开始了。 山脚下,號角声停了。 金兵动了。 借著雪地的反光,凌恆站在寨墙缺口处,往下看去。 並没有千军万马衝锋的嘶吼,那五百名金兵全部下了马,留下一百人看守战马,剩下的四百精锐,全是清一色的重甲步兵。 他们举著包了铁皮的大盾,顺著那条陡峭的山道,缓慢地向野狐岭蠕动。 这种打法笨,但也让人绝望。 盾牌护头,双层重甲护身。野狐岭上射下去的箭,哪怕是耶律余衍的强弓,射在盾牌上也只能听个响。只要让他们爬上来,这四百个武装到牙齿的铁罐头,对阵三百个连饭都吃不饱,手里只有断刀的残兵,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第六十一章 铁甲冰棺 “公子,硬茬子。” 韩世忠趴在凌恆身边。 “这铁浮屠的甲是冷锻钢,咱们手里的刀砍上去就是个白印,要是让他们摸上来,兄弟们只能拿命去填,三个换一个都未必换得下来。” 凌恆没说话,他伸出手,感受著指尖的寒意。 “不用拿命填。” 他指著那条山道,“良臣,让兄弟们把剩下的那几瓮水,还有刚才煮肉剩下的汤,哪怕是尿,都给我搬过来。” “水?”韩世忠一愣,虎目圆睁,“公子,这时候要水干啥?” “泼下去。” 凌恆的眼睛死死望著那条蜿蜒向上的山道,“这条路本来就是石头路,又陡又滑。现在这天儿,泼水即冰,我要让这条路,变成一条他们爬不上来也退不下去的冰河。” 半个时辰后。 金兵已经爬到了半山腰。 领头的金兵谋克透过面甲的缝隙,看著头顶那座安静的废寨,距离寨墙已经不足五十步了。 宋人没动静了,没箭了,也没石头砸了。 在他看来,这群宋猪已经是瓮中之鱉,这次任务是拔离速將军亲自下的死命令,拿下种师道的人头,赏银千两,官升三级。 “衝上去!” 谋克挥舞著手中沉重的骨朵,发出了低沉的吼声,“杀光宋猪!一个不留!” 就在这时,头顶的寨墙上突然翻倒下来一片黑乎乎的液体。 不是滚油,也不是金汁,闻起来带著一股子怪味,那是混杂了残羹冷炙和尿液的雪水。 “举盾!” 金兵们下意识地举起大盾格挡。 液体顺著盾牌的缝隙流淌下来,並没有对他们造成什么伤害,几个金兵甚至发出了嘲讽的笑声,以为宋人已经黔驴技穷,只能泼脏水了。 但下一刻,他们的笑声僵住了。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水流过的地方,在太行山极寒的加持下,几乎是在眨眼之间就结成了一层坚硬透明且滑不留手的冰。 那条原本就陡峭难行的山道,变成了一条致命的滑梯。 领头的谋克刚迈出一步,脚下的铁底战靴就在冰面上打了个滑。 他身穿重达六十斤的双层铁鎧,这身甲冑在平地上是保命的龟壳,但在这种陡峭且结冰的斜坡上,就是把他拽向地狱的棺材。 重心一失,根本在那光滑如镜的冰面上站不住。 他惨叫一声,整个人向后仰倒。 这一倒不要紧,直接撞倒了紧跟在他身后的两个同伴。 就像是推倒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在这条狭窄陡峭,两边都是悬崖的山道上,四百名重甲步兵挤在一起,前面的人一倒,后面的人根本没地方躲,也没地方抓。 传来的是沉重的铁甲撞击岩石的声音,是骨头被自己的盔甲压碎的脆响,更是绝望的惊呼声。 十几名金兵像葫芦一样,顺著山道直接滑了下去,速度越来越快,最后直接衝出了山道的转弯处,带著悽厉的惨叫声坠入了万丈深渊。 剩下的人死死趴在冰面上,想要用手里的刀剑凿冰固定身体。但在这样的坡度和六十斤负重的重力下,根本就是徒劳。 只要稍微一动,就会往下滑。 进攻的阵型瞬间崩塌,那条钢铁蜈蚣断成了几截,无数人影在黑暗中翻滚,碰撞,坠落。 惨叫声响彻了整个野狐岭。 “就是现在!” 寨墙上,凌恆看著下面那一片混乱,眼神冷酷得像这漫天的风雪,他狠狠挥下了手。 “良臣!带人下去!痛打落水狗!” “杀!” 韩世忠早就憋红了眼。 他和那几十名敢死队兄弟,脚上早就缠好了厚厚的草绳,那是为了防滑特意准备的,他们抢来金军刚刚留下的长柯斧,大铁锤,没拿到武器的就用大石头,顺著寨墙两边的峭壁,像雪豹一样滑了下去。 下面的金兵此刻已经成了待宰的羔羊。他们趴在冰面上,连站都站不起来,一抬头就看见一群宋人像恶鬼一样扑了下来。 而韩世忠他们,脚下有草绳抓地,站得稳,下手狠。 韩世忠手里的长柄铁斧抡圆了,一斧头劈在一名金兵的头盔上。 哪怕是冷锻钢的头盔也扛不住这种钝击,直接被砸憋了进去,那金兵连哼都没哼一声,脑袋就像烂西瓜一样碎在头盔里。 “用锤砸!用斧子劈!专门往关节和脖子上招呼!” 韩世忠大吼著,一脚將一名试图爬起来的金兵踹下了悬崖。 这根本不是战斗,这是一场不对称的屠杀。 也是这群被追杀了一路的残兵,最痛快的一次宣泄。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山道上再也没有一个站著的金兵,除了摔下悬崖的几十人,剩下的三百多人,全部变成了冰冷的尸体,或者被打断了手脚趴在冰面上哀嚎。 山脚下,那一百名看守战马的金兵听著上面的惨叫声,嚇得魂飞魄散。 他们根本不知道上面发生了什么,在他们看来,那座漆黑的寨子仿佛张开了大嘴,把四百名最精锐的铁浮屠生生吞了进去。 “宋人有妖法!撤!快撤!” 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剩下的金兵慌乱地想要上马逃跑。 “想跑?问过我没有!” 黑暗中,一声娇喝响起。 耶律余衍带著几十名懂骑射的义勇,早就顺著后山的小路摸到了他们的屁股后面。 一阵密集的箭雨过后,十几名刚爬上马背的金兵惨叫著栽了下来。 紧接著,耶律余衍一马当先,从黑暗中衝出,手里的弯刀借著马力,精准地划过一名金兵的咽喉。 这一百名金兵本来就不是精锐战兵,又被山上的惨状嚇破了胆,此刻被偷袭,瞬间炸了营。除了少数几个骑术好的趁著夜色逃窜,剩下的大部分人都做了俘虏。 天亮了。 第一缕阳光照在野狐岭的山道上,那里的冰层已经被血染成了紫红色,在阳光下发光。 三百多名义勇兄弟,此刻正像过年一样,疯狂地打扫著战场。 “发了!公子,咱们发了!” 韩世忠扛著两套扒下来的完好铁浮屠重甲,嘴咧到了耳根子,手里还牵著四五匹膘肥体壮的河曲战马。 “这甲是双层冷锻钢啊!汴梁禁军的教头都不一定穿得起!这刀,这弓,全是上好的货色!这马,全是没掉膘的好马!” 凌恆坐在寨墙上,看著下面堆积如山的战利品。 四百套重甲,四百把弯刀,三百张强弓,还有最关键的,山脚下那一百多匹战马。 这一仗,不仅解了围,更是直接把这支叫花子一样的残兵,武装成了太行山里装备最精良的队伍。 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桶金。 “別光顾著乐。” 凌恆强撑著站起来,燕九连忙上去扶著。他看著那些正在兴奋地试穿盔甲的兄弟们,又看了看远处连绵起伏的太行群山。 “把甲冑都收好,把尸体处理乾净,扔下深渊填沟。” “咱们现在手里有了硬傢伙,有了马。这太行山里,除了金人,还有占山为王的土匪。” 他看向正擦拭著弯刀上血跡的耶律余衍。 “余衍,你对这片山熟,哪股土匪粮食最多?哪股土匪人最多?” 耶律余衍抬起头,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 “三十里外,黑云寨。寨主叫坐地虎,手底下有八百號人,存粮够吃半年的。” “好。” 凌恆点了点头,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儒雅隨和的笑意。 “那咱们就去黑云寨,找这位坐地虎当家的,借点粮食,再,借点人。” 第六十二章 狼皮 野狐岭的风雪停了。 但对於黑云寨的土匪们来说,真正的寒冷才刚刚降临。 此时已是晌午。 太行山深处的雪原上,一支奇怪的队伍正在沉默地行进。 三百多人,没有打旗號,也没有发出任何嘈杂的人声。只有沉重的马蹄声和铁甲摩擦的哗啦声,在这空旷的山谷里迴荡。 若是离得近了看,这分明就是一支金军的精锐铁浮屠。 清一色的双层冷锻钢重甲,头盔上垂下的顿项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双充满血丝的眼睛。 韩世忠骑在一匹最为雄壮的黑马之上。 那身原本属於金兵谋克的精良鎧甲穿在他身上,竟然有些紧,这西北汉子的身板比女真蛮子还要宽厚几分。他手里提著一把缴获来的,足有四十斤重的长柄狼牙棒。 这玩意儿是金兵砸碎宋军天灵盖的凶器,现在握在韩世忠手里,更显出一股凶神恶煞的霸气。 “公子,咱们穿成这样,那帮土匪能信吗?” 韩世忠扭过头,瓮声瓮气地问身边的人。 凌恆骑在另一匹马上。他也换上了一身皮裘软甲,但外面罩了一件抢来的金军红黑色的千夫长披风。 “土匪怕的不是人,是这身皮。” 凌恆他伸手拍了拍身上那冰冷的甲冑,“在这太行山里,这身铁浮屠的甲,就是阎王爷的帖子。不管是官兵还是土匪,见了这身皮,腿先软三分。” 他转过头,看向队伍后面。 耶律余衍並没有穿重甲,她依旧是那身利落的胡服,背著强弓,骑马走在侧翼。 “还有多远?”凌恆问。 “转过前面那道鹰嘴崖,就是黑云寨的山门。” 耶律余衍指了指前方那座险峻的山峰,“坐地虎是个聪明人,他在唯一的山道上设了三道卡子。若是硬攻,八百土匪守山,咱们这三百人就算浑身是铁,也能被滚木石头砸成肉泥。” “聪明人好。” “聪明人想得多,想得多就怕死。怕死,就好办。” 黑云寨。 这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大寨子,地势虽然不如野狐岭险要,但胜在宽敞。寨墙是用巨木排成的,上面还浇了水,冻成了冰墙。 此时,寨墙上的土匪嘍囉正抱著破枪,缩在避风处打瞌睡。 突然,一阵地面颤动惊醒了他们。 “什么动静?” 一个小嘍囉揉了揉眼,探头往山下看去。 这一看,差点把他魂嚇飞了。 只见山下的雪道上,一支重甲队伍正缓缓逼近。黑沉沉的铁甲在阳光下反射著森冷的光,那股扑面而来的煞气,隔著二里地都能看到。 “金兵!是金兵!” 悽厉的铜锣声瞬间响彻了整个山寨。 “当!当!当!” 片刻之后,寨门大开,衝出来一队人马。 为首的一人,身形如铁塔,满脸凶相,手里提著两把板斧,坐下骑著一匹杂毛黄驃马。他就是黑云寨的大当家,绰號坐地虎的刘黑闥。 刘黑闥看著山下那支沉默逼近的金军,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他在这太行山里混了十几年,黑白两道都吃得开。金人来了之后,他也曾暗中送过礼,求个井水不犯河水。可没想到,这群蛮子还是找上门来了。 “停下!” 刘黑闥壮著胆子,隔著几十步大吼一声,“在下黑云寨刘黑闥,与贵军拔离速將军有过一面之缘!不知各位军爷今日到此,有何贵干?” 土匪的生存智慧:先盘道,再送礼。 对面的队伍停了。 三百多名铁浮屠一言不发,整齐划一,让刘黑闥心里直打鼓。这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 两骑越眾而出。 一个是穿著金军千夫长披风的文弱书生,另一个是戴著狰狞面甲,提著狼牙棒的巨汉。 凌恆策马前行了几步,居高临下地看著刘黑闥。他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审视著这群土匪。 这种沉默持续了整整十息。 刘黑闥额头上的冷汗都下来了,他握著板斧的手心开始出汗,身后的八百嘍囉更是大气都不敢出。 “你是刘黑闥?” 凌恆终於开口了,不是女真话,而是標准的汴梁官话,但语气里透著一股不可一世的傲慢。 刘黑闥一愣:“汉人?” 隨即他心里一松,只要是汉人就好办,哪怕是投降了金人的汉奸军,也是能谈价钱的。 “正是刘某。”刘黑闥拱了拱手,脸上堆起笑,“不知这位大人是哪部分的?若是路过缺了盘缠,我黑云寨愿意孝敬……” “我不缺盘缠。” 凌恆打断了他。 “我缺粮。” 凌恆伸出手指,指了指刘黑闥身后的寨子,“拔离速將军的大军在南边剿灭种师道的残部,粮草接济不上。听说你黑云寨存粮不少,特地借来一用。” 借粮? 刘黑闥心里咯噔一下。这哪是借,这分明是抢! “大人说笑了。”刘黑闥皮笑肉不笑地说道,“黑云寨小本经营,几百號弟兄也要吃饭。若是借个千八百斤,刘某咬咬牙也就给了。可若是要多了……” “我要全部。” 凌恆再次打断了他。 这四个字一出,空气瞬间凝固了。 刘黑闥脸上的笑容僵住了,眼中的凶光一闪而过。全部?那是要把黑云寨往死里逼啊! “朋友,胃口未免太大了吧?” 刘黑闥握紧了板斧,语气变得阴沉,“虽然你们披著金人的皮,但这里是太行山!我这八百弟兄也不是吃素的!真要拼个鱼死网破,你们这几百人未必能討得了好!” 他虽然忌惮这身铁浮屠的甲,但他赌这群人不敢真攻山。 “鱼死网破?” 凌恆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他侧过头,看了一眼身边的韩世忠。 “良臣,让他看看,什么是网破。” “得令!” 韩世忠一声暴喝,平地起惊雷。 他猛地一夹马腹,那匹黑马长嘶一声,並没有冲向刘黑闥,而是冲向了山道旁的一块半人高的巨石。 那是土匪用来挡路的石头,足有三五百斤重的坚硬的花岗岩。 韩世忠衝到近前,借著马力,手中的狼牙棒高高举起,一瞬间,他浑身的肌肉暴起。 “开!” 轰一声巨响。 碎石崩飞。 那块坚硬的花岗岩,竟然被这一棒子生生砸掉了一大块角,无数碎石像暗器一样飞溅出去,打在旁边几个土匪嘍囉的脸上,砸得头破血流。 韩世忠单手勒韁,那根沾满了石粉的狼牙棒遥遥指向刘黑闥的鼻子。 “我家公子说了要全部。” 韩世忠的声音透过面甲传出来,带著一种金属的沉闷。 “给,你是黑云寨的大当家。” “不给,这块石头就是你的下场。” 静。 那一棒子的威力太嚇人了。这哪里是人?这分明就是一头披著铁甲的熊! 刘黑闥吞了下口水。他是行家,自然看得出这一棒子的分量。若是砸在人身上,哪怕穿著铁甲也得变成肉泥。 更让他恐惧的是,这三百名金军在韩世忠动手的时候,依然纹丝不动。那种令行禁止的肃杀,比那一棒子更让人胆寒。 凌恆策马缓缓上前,直到马头几乎碰到了刘黑闥的鼻子。 他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温和的笑意。 “刘寨主,我这人讲道理。” 凌恆压低了声音,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拔离速的主力就在三十里外。你觉得大军踏不平你的山寨吗? 刘黑闥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这是一道送命题。 如果不给粮,眼前这三百个铁罐头现在就能冲一阵,就算挡住了,明天真的金军主力一来,黑云寨就是鸡犬不留。 “你,你们到底是谁?”刘黑闥颤声问道。 凌恆直起腰,看向那座囤满了粮食的寨子。 “我们是谁不重要。” “重要的是,想活命,就得学会站队。” 凌恆勒转马头,留下一个背影。 “一炷香。我要看到寨门大开。否则,屠寨。” 第六十三章 易帜 一炷香的时间很短。 对於黑云寨的大当家刘黑闥来说,这却是他这辈子过得最慢的一段时间。 山下的那支队伍依旧一动不动。雪落在他们的铁甲上,积上了一层薄薄的白沙,但令人窒息的肃杀之气,却隨著时间的推移越来越重。 “当家的,怎么办?” 二当家是个乾瘦的师爷模样,此刻牙齿都在打颤,“那可是铁浮屠啊!刚才那一棒子你也看见了,咱们这寨门虽然结实,可挡不住那种怪物啊” 刘黑闥看著那根已经快要燃尽的香,咬了咬牙,脸上肥胖的肉在跳动。 “开门。” 过了半晌终於从牙缝里挤出来。 “当家的?” “我让你开门!”刘黑闥一巴掌扇在二当家脸上,双眼通红,“真等到他们攻上来,咱们这八百號人能贏也少一半!那是正规军!给粮还能活,不给就是灭门!”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巨大的寨门缓缓放下。 凌恆看著那道敞开的口子,微微一笑。 “进寨。” 他一挥手。 韩世忠策马当先,三百名全副武装的铁浮屠並没有一拥而入,保持著战斗队形,两列纵队,缓缓踏过吊桥。 马蹄踩在木板上,发出响亮的咚咚声,像是踩在土匪的心口上。 一进寨子,巨大的反差感扑面而来。 黑云寨虽然大,但毕竟是土匪窝。到处是乱搭的窝棚,地上污水横流,几百个嘍囉拿著五花八门的兵器,生锈的铁刀,削尖的木棍,甚至还有粪叉子,战战兢兢地站在两旁。 看著这支武装到牙齿的重甲兵,土匪们的眼神里只有恐惧和羡慕。 这才是兵。跟人家比,自己这就是一群叫花子。 凌恆没有下马,他在刘黑闥的引导下,径直来到了聚义厅前的广场上。 “这位大人,粮仓在后头。” 刘黑闥陪著笑,额头上全是汗,“寨子里存了五千石陈粮,还有两千斤腊肉。您看……” “不急。” 凌恆翻身下马虽然左腿剧痛,他落地的动作依然稳健,他解开身上那件红黑披风,隨手扔给身后的燕九。 径直走进了聚义厅,毫不客气地在那张铺著虎皮的主座上坐了下来。 韩世忠提著狼牙棒站在他身侧。耶律余衍则带著十几个弓手,迅速占据了厅內的各个制高点,箭已上弦。 刘黑闥站在堂下,心里那种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借粮就借粮,这架势怎么像是要鳩占鹊巢? “刘寨主。”凌恆手指轻轻敲击著虎皮扶手,“你这寨子位置不错,背风向阳,易守难攻。经营了不少年头了吧?” “回大人,十,十三年了。”刘黑闥吞了口唾沫。 “十三年,攒下这点家底不容易。” 凌恆突然话锋一转,目光锐利,“若是就这么毁了,可惜。” “大人这是何意?”刘黑闥脸色一变,“粮我给了,门也开了,难道大人还要赶尽杀绝?” “我没说要杀绝。” 凌恆身体微微前倾,露出那张略显苍白却透著书卷气的脸。 “我只是想问问刘寨主,给了这五千石粮,你这八百號兄弟,这个冬天吃什么?” 刘黑闥一愣。 他刚才光顾著保命,確实没想过后路。粮给了,这冬天肯定得饿死一大半人。 “这,这就不劳大人费心了。”刘黑闥硬著头皮道,“我们还能去山里打猎,或者去別处……” “去別处抢?”凌恆冷笑一声,“现在的太行山,南边是拔离速,北边是完顏闍母。你这点人马,出去就是送死。” “那大人想怎样?!”刘黑闥也被激出了几分火气,手按在板斧上,“若是真不给活路,我刘黑闥虽然不才,拼死也能崩掉大人几颗牙!” “我要给你一条活路。” 凌恆站起身,目光扫视著大厅里的土匪头目们。 “从今天起,黑云寨没了。” “只有太行山抗金义军。” 凌恆的声音不大,却如同一道惊雷炸响在厅內。 “抗金义军?!”刘黑闥瞪大了眼睛,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你们,你们不是金兵?” “你看我这双眼睛,像是女真蛮子吗?” 凌恆冷冷一笑。 韩世忠此刻猛地摘下面甲,露出一张粗獷的汉家脸庞,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爷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西军韩世忠!” “西军,种家军?!” 刘黑闥连退三步,脸色瞬间由白转青。 被骗了! 被这群穿著金人皮的宋军给骗了! “你,你们!”刘黑闥气得浑身发抖,“好手段!好胆色!竟然敢冒充金兵来诈我!” “兵不厌诈。” 凌恆神色平静,“刘寨主,现在的局面你应该清楚。你开了寨门,迎了我们进来。在金人眼里,你就是通敌。在宋人眼里,你是从贼。” “你只有一条路。” 凌恆走到刘黑闥面前。 “跟著我干,这五千石粮,还是大家吃。这身铁甲,以后你们也有机会穿。若是种老相公能回朝,你刘黑闥就不再是土匪,而是大宋的官军。” “若我不干呢?”刘黑闥咬著牙,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不干?” 凌恆笑了,笑得很温和。 “良臣。” “在!” 韩世忠手中的狼牙棒重重顿在地上,震得地面一颤。 大厅外,突然传来一阵整齐的拔刀声。那是三百名全副武装的老兵,对阵一群拿著破铜烂铁的土匪。 “不干,就是通金卖国。”凌恆的声音瞬间变得冰冷,“依照大宋军律,立斩不赦。” 刘黑闥看著韩世忠那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又看了看门外那些如同杀神般的铁甲兵。 他是个聪明人。 聪明人最识时务。 “噹啷。” 两把板斧掉在了地上。 刘黑闥双膝一软,跪了下去。 “草民刘黑闥,愿降。” 隨著大当家这一跪,厅內厅外的土匪们面面相覷,最终稀里哗啦跪倒了一片。 “愿降!” 凌恆看著这满地的降兵,心中那块大石终於落了地。 第一步,成了。 这八百號人虽然是乌合之眾,但那是实打实的壮劳力。有了他们,这里不再是一个死地,而是一个可以修筑工事,可以屯兵,可以真正扎根的基地。 “都起来。” 凌恆重新坐回虎皮椅,语气恢復了平静。 “既然入了我这面旗,以前的匪气就得收一收。” 他看向韩世忠。 “良臣,从今天起,这八百人交给你操练。我不求他们马上能上阵杀敌,但至少要让他们知道,什么是令行禁止。” “还有。” 凌恆目光转向耶律余衍,“把人撒出去。方圆五十里內,所有的猎户流民,只要还能动的,都往这边靠拢。告诉他们,黑云寨有粮,我有种帅的大旗。” “在这太行山里,咱们要把根扎深了。” 第六十四章 铁律与黑石 黑云寨易帜了。 但这並不代表这八百个土匪就真的成了兵。 第二天清晨,风雪稍停。虽然寨子的大旗已经换成了宋字,但校场上的景象依然是一片乌烟瘴气。 一边是三百名西军老卒,一个个腰杆笔直,眼神凌厉。 另一边,是八百名东倒西歪的土匪。 有人揣著手缩著脖子,有人还在打哈欠,更有甚者,几个小头目正聚在一起,为了昨晚分到的那几块肉乾推推搡搡,嘴里骂著脏字。 两边涇渭分明。 韩世忠站在点將台上,那身铁浮屠的重甲还没脱,手按著刀柄,脸很黑。 凌恆坐在虎皮椅上,手里拿著一本昨晚连夜整理出来的花名册。 “刘黑闥。”凌恆没抬头,淡淡地喊了一声。 “欸!在!我在!” 刘黑闥从土匪堆里钻出来,脸上堆著笑。他现在是个尷尬的角色,既不是大当家,也不算正经军官。 “这就是你的人?” 凌恆合上册子,指了指那群还在喧譁的土匪,“八百人,能拉开一石弓的只有五十个?剩下的全是只会拿粪叉子的农夫?就这种货色,也能叫匪?” 刘黑闥老脸一红:“大人,这,这年头能混口饭吃就不错了。咱们是求財,平常也就是劫个道,几十个人一拥而上嚇唬嚇唬也就够了。真要像官军那样操练,弟兄们也吃不消啊。” “吃不消?” 凌恆站起身,走到台前。寒风吹动他那件带血的披风。 “那就让他们看看,什么叫吃得消。” 他一挥手。 “良臣,立规矩。” 韩世忠大步上前,伸出手指,指著土匪堆里那几个还在推搡打闹的小头目:“你们几个,出来!” 那是个绰號叫钻山豹的头目,平时在寨子里横行惯了,是刘黑闥手下的心腹。他斜著眼看了韩世忠一眼,虽然忌惮这大汉昨天的威风,但仗著人多,还是吊儿郎当地区走了出来。 “军爷,啥事啊?刚才分肉的时候那几个小子手脚不乾净,我教训教训……” “噗!” 没有废话。韩世忠手里的刀鞘狠狠抽在了钻山豹的嘴上。 这一下力道极大,伴隨著几颗带血的牙齿飞出,钻山豹整个人横著飞了出去,重重摔在雪地上,半张脸瞬间肿得像馒头,疼得在地上打滚。 全场死寂,刚才还乱鬨鬨的八百土匪,嚇得缩紧了脖子,连大气都不敢出。 “军营重地,喧譁者,打!”韩世忠的声音如雷,“私藏战利品者,斩!不听號令者,斩!” “刘黑闥!”凌恆的声音紧接著响起。 “在……在!”刘黑闥嚇得一哆嗦。 “把这八百人打散编入西军手下。从今天起,同吃同住同操练。” 凌恆目光扫过全场,“我知道你们心里不服,觉得我这是在夺你们的权,是在虐待你们。没关係,谁不服,现在站出来。大路朝天,我不杀他,让他滚下山去。” 没人动,下山?现在外面是冰天雪地,南边是金兵,这时候下山就是个死。 “既然不走,那就守我的规矩。” 凌恆指了指身后的粮仓,“从今天起,不管是西军还是你们,一日两餐,管饱。但谁要是再敢把自己当土匪,刚才那个人就是下场。” 打一巴掌,得给个甜枣。 听到管饱两个字,不少土匪眼神里的怨气消散了不少。 “还有。” 凌恆转身,从地上捡起一块黑乎乎的石头。那是刚才他在寨子角落的煤堆里发现的。 “这东西,寨子里有多少?” 刘黑闥看了一眼,有些嫌弃地说道:“大人,这是石炭。这山沟里到处都是,但这玩意儿不好用。烟大,呛死人,烧久了还容易让人睡死过去。弟兄们寧愿去砍柴,也不愿用这个。” “烟大?有毒?” 凌恆看著手里这块黑漆漆的煤笑了。 太行山自古多煤铁。这黑云寨守著一座金山,却还在过叫花子的日子。对於拥有现代知识的他来说,解决烟大和中毒的问题也太简单了。 “刘黑闥,找几个手巧的泥瓦匠,再找些黄泥来。” 凌恆把煤块拋给韩世忠,“良臣,这八百人交给你操练。往死里练。我去给你们弄点真正的好东西。有了这东西,这个冬天,咱们哪怕睡在雪地里也是热的。” 当天下午。 黑云寨的铁匠铺里,热火朝天。 凌恆亲自画图,指挥著几个老铁匠和泥瓦匠,用黄泥和碎石垒起了一个怪模怪样的炉子。 这炉子不同於宋人常用的敞口炭盆,而是加了一个直到屋顶,穿墙而出的铁皮烟囱。 “大人,这能行吗?”刘黑闥看著这个丑陋的泥炉子,一脸怀疑,“这石炭烧起来那可是黑烟滚滚,加上这个管子就能没毒了?” “点火。” 凌恆没有解释,只是吩咐道。 几块敲碎的黑煤被扔进炉子用引火物点燃。 开始確实有一股浓烟冒出来,但很快,隨著炉膛温度升高,空气对流形成,那股呛人的黑烟顺著铁皮烟囱直接排到了屋外。炉子里,那黑黝黝的煤块开始泛红。 一股热浪隔著墙壁散发出来。 原本潮湿的铁匠铺,不到一盏茶的功夫,竟然变得温暖如春,甚至让人有些燥热。 而且,屋里没有一丝烟味。 “神了!真神了!” 几个老铁匠瞪大了眼睛,围著炉子嘖嘖称奇,“这石炭火力真猛!比木炭强了不知多少倍!用来打铁,这铁汁都能化得更快!” 刘黑闥更是张大了嘴巴,伸手烤著火,感受著那股源源不断的热力,脑子转得飞快。 这山里最不缺的就是石炭。以前冬天最难熬,每年都要冻死几个体弱的,手脚生冻疮那是常事。现在有了这法子,这就是取之不尽的柴火啊! “別急著高兴。” 凌恆拿了一根铁条,插进炉子里,看著铁条迅速变红变软。 “这炉子不仅能取暖,还能炼铁。” 凌恆回头看向角落里一直沉默不语的耶律余衍。 “余衍,咱们缴获的那些金军重甲,有些摔坏了,有些不合身。有了这石炭炉,咱们就能改。” “我会让铁匠把那些甲叶重新回炉,打造成適合咱们身形的扎甲。” 凌恆指著这满屋子的红光,眼神灼灼。 “刘黑闥,你的人不用再去砍柴了。全部去挖煤!把这寨子里的存铁都拿出来!” “我要在这个冬天过去之前,让这八百人,人手一把钢刀,人人穿上铁甲。” 刘黑闥看著凌恆被炉火映红的侧脸,这一次,他是打心底里服了。 这个书生,不仅能杀人,还能把石头变成金子。 “是!大人!”刘黑闥大吼一声,转身就衝出去喊人。 凌恆看著炉膛里跳动的火焰,感受著久违的温暖。 取暖解决了,炼铁解决了。 “接下来。” 他从怀里摸出那张从金兵身上缴获的地图,目光落在了太行山深处的另一个標记上。 地图上標註著一个契丹狼头的符號。 “余衍,该你出马了。我知道你的族人藏在深山里,那个山谷虽然隱蔽,但没吃没喝,更没有这种能过冬的煤炉。” 耶律余衍的眼神闪烁了一下。 她的那三百多名族人,现在正躲在老林子里,靠著剥树皮挖草根度日。前两天刚冻死了两个孩子。她之所以出来,就是为了找条活路。 “你想收编我们?”耶律余衍的声音带著一丝警惕。 “不是收编,是搭伙。” 凌恆指了指那炉火,又指了指外面的粮仓。 “我有粮,我有煤,我还有能修补甲冑的铁匠。这些东西,你的族人现在拿命都换不来。” 凌恆走到她面前,直视著那双琥珀色的眼睛。 “你想要復仇,想要族人活过这个冬天。而我,缺马,缺骑兵。” “这是一笔交易。” 凌恆伸出手,“带你的人来黑云寨。我管吃管住管取暖,甲冑优先给你们修。作为交换,这些骑兵听我调遣。” 耶律余衍看著那只伸出来的手,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散发著惊人热量的土炉子。她想起了山洞里那些瑟瑟发抖的族人,想起了那些生了冻疮溃烂的伤口。 沉默了良久,她没有握凌恆的手,而是冷冷地把面具戴上。 “如果有一天让我发现你在利用我的族人当炮灰,或者断了粮。”耶律余衍的手按在刀柄上,“我会先杀了你,再抢了这寨子。” 凌恆笑著收回手:“成交。” 耶律余衍不再废话,转身大步走入风雪中。 看著她的背影,韩世忠有些担心:“公子,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帮契丹人要是进了寨子,万一反水……” “他们不会。” 凌恆烤著手,“只有跟著我,他们才能在金人的眼皮子底下活著。 第六十五章 狼与旗 三天后,太行山的风雪依旧 黑云寨城墙上,韩世忠握著刀柄,凝重地望著山脚飞舞的漫天暴风雪,他身后百余名西军精锐將士,都换上了改良版金军铁浮屠重型盔甲装备。 “来了。”韩世忠低沉地说道。 风雪中,先是传来了一阵杂乱的马蹄声,紧接著,一支灰扑扑的队伍出现在了视野尽头。 凌恆披著厚厚的皮裘,坐在滑竿上,被两名土匪抬上了寨墙。 “这是契丹骑兵吗?”刘黑闥缩著脖子在一旁说道,他看著下方的队伍时微微皱眉並自语道:“他们看上去更像是流离失所的难民。” 確实像逃荒的。 耶律余衍骑马走在最前面,在她身后,是大约三百多骑。 没有大辽铁骑的威风凛凛。 战马身形瘦弱,鬃毛上结著冰霜结晶,骑士们穿著破旧皮甲,有些仅用麻袋碎片当作临时防护,武器种类杂乱,但每个人眼中都流露出贪婪凶狠。 队伍中间还夹杂著几辆破车,上面挤著几十个老弱妇孺,冻得脸色青紫,蜷缩在一起瑟瑟发抖。 “这才真实。” 凌恆看著这支饱受战乱摧残的队伍,语气平缓地说道:“契丹族自古以来都是勇猛善战的,如果不是到了绝境,怎么会屈尊接受我们的馈赠? 队伍到了寨门口停下。 耶律余衍策马而出,抬头看向寨墙上的凌恆。 “人我带到了。”她的声音有些涩,显然这一路的滋味不好受,“三百战兵,六十三个老弱。按照约定,我把命交给你,你给我们要的活路。 “开门。”凌恆一挥手。 寨门缓缓打开。 但这群契丹人並没有立刻进去。 一个络腮鬍,左眼瞎了的契丹大汉,骑马衝著寨门而来。他望著城墙上面穿著金军铁浮屠鎧甲的宋军將士时,眼神里既有愤怒又有警觉。 “公主!” 壮汉说道:“这里就是宋军据点,我们的將士死在宋军手里无数,贸然进入其中,一旦对方发起突袭,我们就会陷入腹背受敌,无路可走的境地。” 身后的契丹骑兵们一阵骚动,不少人按住了刀柄。 气氛瞬间紧绷。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寨墙上,韩世忠冷哼一声,那一百名铁甲重步兵齐刷刷地往前一步,手中的长柯斧重重顿在地上。 沉闷的撞击声让下面的战马受惊,不安地嘶鸣。 “不想进,可以走。” 凌恆的声音从上方飘下来:“太行山脉的降雪还要持续三个月,各位可以另寻居所,或者去寻找金军,看他们愿不愿意给你们活路” 那独眼壮汉咬著牙,死死盯著凌恆。 “萧干,闭嘴。” 耶律余衍回头,“看看你身后的孩子!是要脸面,还是要活命?” 萧干回头,看著大车上那些已经冻得快要失去知觉的孩子,眼中那股凶光终於黯淡了下去。 他鬆开刀柄,狠狠啐了一口,低下头不再说话。 队伍终於缓缓开进了寨子。 一进寨门,迎接他们的不是刀枪,而是一股难以置信的热浪。 广场周围的几个大石屋里,早就生起了凌恆设计的蜂窝煤炉。那种穿墙而出的铁皮烟囱正冒著白烟,空气中瀰漫著一股淡淡的煤烟味,但更多的是那种暖酥了的热气。 “好暖和……” 大车上的一个契丹小孩忍不住伸出手,想要抓那飘散的白烟。 凌恆给刘黑闥下达命令:“给他们每人一碗热粥,別一下子给乾粮,饿久了的人肠胃受不了。” 看著那些宋人忙前忙后地搬运老弱,原本满怀敌意的契丹骑兵们,眼神变了。 那是野兽在寒冬里找到了巢穴后的安顺。 安顿好契丹人,凌恆刚回到聚义厅,燕九就满头大汗地跑了过来。 “公子!快!老相公……老相公醒了!” 凌恆心头一震,顾不得腿上的剧痛:“快!扶我过去!” 黑云寨后寨一间最为安静和温暖的石屋里。 屋里的煤炉烧得正旺,那股暖意驱散了所有阴寒。 种师道躺在铺著厚厚熊皮的床榻上。那张原本灰败的脸上,终於有了一丝血色。他有些艰难地睁著眼,浑浊的目光正盯著屋顶那根铁皮烟囱出神。 “老相公!” 凌恆推门而入扑到榻前,眼眶红了。 种师道微微转过头,看到了凌恆,又看到了跟在后面的韩世忠。老人的嘴角颤动了,扯出一个极其微弱的笑容。 “致远,良臣,咱们这是在哪儿?” “在太行山,黑云寨。”凌恆紧紧握住老人枯瘦如柴的手,“咱们杀出来了。咱们现在有马,有粮,有兵。老相公,咱们活下来了。” 种师道喘息了几声,似乎在消化这个信息。他的目光扫过韩世忠身上那套改制过的铁浮屠重甲。 “金人的甲?” “是。”韩世忠单膝跪地,眼中含泪:“公子带咱们设伏,全歼了金狗一个谋克,抢了他们的甲和马。现在这寨子里,还有有八百土匪,三百契丹骑兵,都听公子调遣。” “契丹人?” 种师道眼神一凝,似乎有些意外,但很快就变成了释然。 “好,好手段。” 种师道挣扎著想要坐起来。凌恆连忙扶住他,在他身后垫了两个软枕。 “扶我去看看。”种师道的声音虽然虚弱,却透著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老相公,外面风大……” 种师道轻扬双手,坚定回答:“死不了。我种师道带了一辈子兵,不能躺在床上听战报。我要看看,你们给我攒下了多大的家底。” 拗不过老人,凌恆和韩世忠只好一左一右,架著种师道走出了石屋。 此时,正值黄昏。 校场上,三拨人马正在开饭。 左侧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中间是新招募的土匪分子,右侧是初来乍到的契丹族士兵,虽然彼此之间还存在隔阂,相互对峙,但是他们都专心低头饮粥,没有挑衅的行为。 当种师道那佝僂的身影出现在石阶上时。 喧闹的校场突然安静了下来。 西军的那三百老卒,像是触电一般,猛地扔下碗筷,哗啦一声齐刷刷地站了起来。 没有任何人下令。 三百条汉子,眼含热泪,对著那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单膝跪地,重重抱拳。 “老相公!” 这一声吼,带著哭腔,带著委屈,更带著一种找到了魂的踏实感。 土匪首领和部属们都感到十分惊讶,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老头竟然能使这么一帮凶悍的傢伙甘心屈膝。 种师道看著这些跟了他十几年的老兄弟,浑浊的老泪终於滚落下来。 他颤颤巍巍地举起手,想要敬一个军礼,但手臂举到一半就没了力气。 “都在……都在就好。” 种师道喘息著,转头看向凌恆,眼神里满是欣慰,也带著一丝从未有过的郑重。 “致远。” “学生在。” “你看这下面”,种师道指著队列中表情各不相同的成员说,“有匪,有番,有兵。这乱世,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 “但只要这面旗还在。” 种师道指了指寨头那面残破却依旧飘扬的种字大旗。 “他们就有了魂。” 老人突然死死抓住了凌恆的手腕,力气大得惊人,指甲甚至掐进了肉里。 “我这把老骨头,撑不了多久了。这太行山的基业,是你的,也是大宋的退路。” “但你的战场不在这里。” 种师道盯著凌恆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你要回汴梁。” “带著我的印信,带著这份战功,回汴梁!去考那个状元!去进那个政事堂!去把蔡京、童贯那帮误国的奸贼斗倒!” “只有你在朝堂上站稳了,这太行山的弟兄们,才不会变成真正的土匪!这大宋的江山,才有一线生机!” 凌恆看著老人那双燃烧著最后火焰的眼睛,心中巨震。 他知道,这是託孤,也是传承。 “学生……遵命!” 凌恆跪在雪地里,郑重地行礼。 风雪中,那面种字大旗猎猎作响,仿佛一只即將腾空的巨龙,在注视著这一切。 第六十六章 磨刀石 黑云寨的校场上,火药味一触即发 所谓的混编,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登天。这八百土匪,三百宋军,三百契丹骑兵,就像是三股顏色不同的泥水,强行倒在一个缸里,融不到一块。 西军老卒看不起土匪,觉得他们是烂泥扶不上墙的乌合之眾,土匪看不起契丹人,觉得这帮韃子是来抢饭吃的仇家,而契丹人更是高傲,他们虽然落魄,但骨子里那种草原狼的野性还在,除了凌恆和韩世忠,他们谁也不服,看汉人的眼神都带著毫不掩饰的蔑视。 衝突终於在下午的骑术训练时,彻底爆发了。 这一天的训练科目是骑射。 “停!” 一声带著异域口音的娇喝,打断了嘈杂的马蹄声。 耶律余衍骑在精神抖擞的枣红马之上,手里的牛皮马鞭猛地一指,正指著队伍前列的一名西军什长。 “你的马步是死的!腰不发力,只靠韁绳死拽马头,若是上了战场,遇见金人的拐子马侧翼衝撞,一个照面你就被甩下来了!重来!” 那名什长名叫赵铁柱,是韩世忠手下的悍卒,他是延州人,跟西夏人打过仗,杀过人,是个典型的西北硬汉,也是这群兵里的刺头。 被当眾训斥,而且是被一个番邦女人训斥,赵铁柱的脸瞬间涨红。 “我说耶律教官。” 赵铁柱把手里的骑枪往冻得硬邦邦的雪地上一插,歪著头,怪笑著说道: “咱们西军那是硬碰硬跟西夏铁鷂子撞出来的本事,讲究的是结阵衝杀。跟你们契丹人这种骑著马乱跑只敢放冷箭的打法不一样,再说了。” 他斜著眼,肆无忌惮地上下打量了一下耶律余衍那紧身皮甲包裹下的身段,目光里带著几分轻浮和挑衅。 “你一个娘们家家的,不在帐篷里伺候男人,跑这儿来教爷们骑马?你那细胳膊细腿儿,拉得住烈马吗?別是被马给顛散了架,到时候还得咱们公子来哄你!” “哄” 周围的几个兵痞和不知死活的土匪都鬨笑起来,口哨声此起彼伏。 “你说什么?” 契丹骑兵那边瞬间炸了。 那个独眼大汉萧干,双眼通红,像是被激怒的公牛,他一声怒吼,苍啷一声拔出了腰间那把弯刀。 杀了他!” “杀!” 三百契丹骑兵齐刷刷地拔刀,杀气瞬间瀰漫全场。 而赵铁柱这边的西军老卒反应更快,他们几乎是本能地结成了圆阵,长枪对外,那是血战练出来的肌肉记忆。 双方人马瞬间对峙,距离不过十步。刀枪的寒光在雪地里显得格外刺眼,只要有一个人手抖一下,这就是一场血流成河的火拼。 耶律余衍的面色冰冷,她的手死死按在刀柄上。 她想杀人。赵铁柱的那句话,戳中了她的痛处,但她更清楚,这里是黑云寨,是凌恆的地盘。 那是她族人唯一的庇护所。 若是现在动了手,杀了凌恆的老兵,这脆弱的联盟瞬间就会崩塌。她的族人会被赶进风雪里餵狼。 忍?还是杀? 这种屈辱的纠结,让她的身体微微颤抖。 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 “这就觉得好笑了?” 一道平淡的声音,穿透了风雪,清晰地钻进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笑声戛然而止。 点將台上,凌恆拄著一根粗木拐杖,在燕九的搀扶下,一步一步,缓慢而坚定地走下台阶。 韩世忠提著那根骇人的狼牙棒,黑著脸跟在后面,那双虎眼扫过全场,被他看到的人只觉得头皮发麻。 凌恆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是踩在眾人的心跳上。 他径直走到赵铁柱面前,並没有发火,只是静静地看著他,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赵铁柱,延州卫第三营什长。宣和四年斩首级两颗,宣和五年在太原城头杀敌三人,身上有七处刀疤。算是条汉子。” 凌恆背出了花名册上的记录,一字不差。 赵铁柱愣了一下,原本梗著的脖子稍稍软了一些,但还是带著股傲气:“统领大人既然知道我是汉子,那我就不服!咱们汉人的队伍,凭什么让个契丹娘们来管来教?这要是传出去,咱们西军的脸往哪搁?” “凭什么?” 他转过身,看向马背上那个身影僵硬的耶律余衍。 “余衍,下马。” 耶律余衍深吸了一口气,翻身下马,动作依旧利落,但眼神中却藏著一丝委屈和倔强。 凌恆拖著伤腿,走到她面前。 当著全军一千一百多人的面,凌恆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动作。 他解下了自己腰间的那把佩刀。 那是从金军千夫长手里缴获的精钢战刀,是目前寨子里象徵最高指挥权的信物。 他双手捧刀,递到了耶律余衍面前。 “在我的军营里,没有男人女人,也没有汉人契丹人。只有教官和士兵。” 凌恆的声音突然拔高,传遍了整个空旷的校场。 “赵铁柱侮辱上官,乱我军心,挑拨离间,按大宋军律,当斩!” “按太行义军铁律,当斩!” 两个当斩,让赵铁柱的脸色瞬间惨白,冷汗唰地一下就下来了。 “但是。” 凌恆话锋一转,望著耶律余衍那双琥珀色的眼睛。 “你是教官,他的命,你说了算。” “余衍,你是想现在拔刀杀了他立威?还是用你的本事,让他把那些脏话咽回去?” 耶律余衍看著面前这个面色苍白却脊樑笔挺的男人。 风雪中,他的眼神坚定清澈,没有虚偽,更没有那种男人对女人的保护欲或者施捨。 他在把权柄交给她。 他在告诉所有人:耶律余衍站在这里,不是因为她是女人,而是因为她是强者。 这种被尊重的感觉,让这位习惯了背负国讎家恨的女子心臟猛地收缩了一下。 那一瞬间,她眼中的委屈散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属於大辽皇族的骄傲。 她伸出手,接过了那把沉甸甸的佩刀。 但她没有拔出来,而是隨手扔给了身后的萧干。 “杀他?脏了我的刀。” 耶律余衍转过身,摘下了腰间的牛皮马鞭,在手里轻轻一抖,发出一声清脆的爆响。 她冷冷地看著赵铁柱。 “赵铁柱,上马。拿上你的枪。” “我不用刀,不用弓,甚至不穿甲。只要你能在我手底下走过三招不落马,这骑兵教官的位置,你来坐,我耶律余衍,从此给你牵马坠蹬!” “好!” 赵铁柱也被激出了血性。当著这么多人的面,若是认怂,以后就別混了。 “这可是你说的!別说我欺负女人!” 赵铁柱翻身上马,抄起一桿没有枪头的训练用长枪,双腿一夹马腹,战马嘶鸣一声,在这雪地上踏出两个深深的蹄印。 比试开始得快,结束得更快。 甚至可以说,这就不是一场比试,而是一场教学。 “驾!” 赵铁柱大吼一声,催动战马发起衝锋。西军的骑术讲究的是凿穿,直来直去,气势如虹。那一桿长枪带著风声,直刺耶律余衍的胸口。 耶律余衍没有动。 直到枪尖距离她只有三尺的时候,她才猛地一勒韁绳。 她胯下那匹看似瘦弱的战马,竟然像是通了人性一样,四蹄猛地向左侧横移了一步。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横移,却让赵铁柱势在必得的一枪刺了个空。 这就是契丹人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本事。 就在两马交错的瞬间,耶律余衍动了。 她没有硬碰硬,身体如同一只灵猫般侧掛在马鐙上,手中的马鞭如同灵蛇吐信。 “啪!” 第一鞭,並没有抽人,而是精准地捲住了赵铁柱长枪的枪桿。借著两马对冲的巨大惯性,耶律余衍手腕轻轻一抖。 这股巧劲儿顺著枪桿传导过去,赵铁柱只觉得虎口剧震,半边身子瞬间麻了,重心大乱。 “啪!” 第二鞭,狠狠抽在赵铁柱战马的屁股上。那马吃痛,惊恐地扬起后蹄狂奔。 本就重心不稳的赵铁柱,这下彻底失去了平衡。 紧接著,耶律余衍已经策马调头,追到了他的侧翼。她没有用兵器,只是策马贴身而过,看似轻飘飘地用肩膀向赵铁柱的后背一撞。 “下去吧!” “砰!” 这一撞,借的是马力,更是巧劲。 赵铁柱像个沉重的麻袋一样,从飞奔的马背上被生生撞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噗通一声重重砸在雪窝子里,摔了个狗吃屎,半天没爬起来。 连一招都没撑住,甚至连耶律余衍的衣角都没碰到。 全场鸦雀无声。 无论是土匪还是西军老卒,都张大了嘴巴。他们这才明白,刚才人家说的马步是死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耶律余衍勒住战马,那匹马高高扬起前蹄,然后在赵铁柱的鼻子尖前落下,激起一片雪雾。 她居高临下地看著这个灰头土脸的汉子,手中的马鞭指著他。 “你的力气很大,但在马背上,死力气就是累赘。如果不改,下一次把你撞下马的就不是我,而是金人的骨朵。到时候,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说完,她调转马头,径直来到凌恆面前。 萧干连忙跑过来,双手奉上那把佩刀。 耶律余衍接过刀,双手捧著,递还给凌恆。 “幸不辱命。” 凌恆接过刀,看著她那张因为剧烈运动而泛起红晕的脸。 “好骑术。” 凌恆由衷赞道,声音温和了几分,“从今天起,骑兵营归你全权调配,不管他是西军还是土匪,谁敢不服,你直接斩,不用问我。” 耶律余衍抬起头,迎上凌恆的目光。 风雪中,两人的视线交匯。 这一次,没有了之前的试探和交易的冰冷,耶律余衍看到的是信任。 虽然谁都没有说话,但在场的人都感觉得到,这两个人之间,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 “是。”耶律余衍的声音依然清冷,但嘴角却微微上扬。 她转过身,再次面对那些噤若寒蝉的士兵时,气场已经完全变了。 “全体都有!上马!再练两个时辰!谁敢掉队,今晚没饭吃!” “是!” 这一次,吼声震天。那是对强者的服从。 凌恆站在台下,看著那个在风雪中纵马驰骋的红色身影,长出了一口气。 “良臣。” “公子,我在。”韩世忠在旁边也看得热血沸腾,刚才那一手骑术,他也服气。 凌恆目光投向了后山那冒著黑烟的铁匠铺。 “人磨合好了,接下来该磨铁了。” “去,让人把后山那堆没人要的黑石头选一遍,我要洗煤。另外,把那些灰石头和红胶泥都拉回来。” “人有了,还得给他们穿上一身磕不烂的硬皮。” 第六十七章 灰泥与獠牙 虽然黑云寨里有了煤炉,虽然战士们有了热粥,但防御问题,依然像这呼啸的北风一样,让人睡不踏实。 清晨,天刚蒙蒙亮。 韩世忠手里拎著那根沉重的狼牙棒,站在寨墙边,他伸手在冻得硬邦邦的木製寨墙上拍了拍。 “公子,这玩意儿不行。” 韩世忠转头对刚被燕七搀扶过来的凌恆说道,“这木头虽然粗,但毕竟是死木头。若是金人真的拉来两架回回炮,哪怕只是小型的,几石头砸下来,这墙就得散架。” 他指了指脚下的悬崖边缘,“咱们这地势虽然险,但寨墙是软肋。墙一塌,四百铁浮屠就是没壳的乌龟,八百义军就是待宰的鸡。” 凌恆伸手摸了摸那粗糙的木桩,指尖传来一阵朽木的鬆软感。 “確实不行。” 凌恆点了点头,目光却越过寨墙,看向了后山那一片灰扑扑的乱石岗。 那里堆满了这种寨子里没人要的废石头。顏色发灰,质地鬆脆,既不能用来垒墙,也不能用来打磨兵器。 但在凌恆眼里,那是一座金山。 “良臣,让人去后山,把那些灰石头给我拉五车回来。再让人去河沟里挖那种红胶泥,有多少要多少。” “灰石头?”韩世忠挠了挠头,“公子,那石头脆得很,一敲就碎,拿来垒猪圈都嫌软,你要它干啥?” “那是石灰岩。” 凌恆神秘一笑,“那是把这寨子变成铁壁铜墙的好东西。” 半日后,黑云寨的后院变成了一个大型施工现场。 在凌恆的指挥下,几个巨大的土窑立了起来。那些被韩世忠嫌弃的灰石头被砸碎,混著煤块填进了窑里,大火昼夜不停地煅烧。 浓烟滚滚,空气中瀰漫著一股刺鼻的味道。 土匪们一边干活一边嘀咕:“这统领大人是不是中邪了?放著好好的石头不用,非要把石头烧成灰?” 直到第二天傍晚。 第一炉熟料出窑了。 那些原本灰扑扑的石头变成了白色的粉末。凌恆指挥人將这些粉末与磨细的红胶泥和铁渣粉按比例混合,最后倒入大木槽中,加水搅拌。 一阵白烟冒起,灰色的泥浆在槽里翻滚。 “这就是灰泥?” 刘黑闥凑过来,看著那一槽稀稀拉拉的泥浆,一脸的不信,“大人,这玩意儿软塌塌的,能挡住金人的刀?” “现在不能。” 凌恆用木棍搅动著泥浆,“把它倒进寨墙木桩的缝隙里,再把碎石块填进去。等过一晚上,你就知道了。” 隨著凌恆一声令下,几百桶灰泥被提上了寨墙。 这是一种最原始的土水泥。虽然强度比不上现代標號的水泥,但在北宋这个还是用糯米汁拌石灰来砌墙的年代,这种能快速凝固,硬度堪比岩石的东西,就是神跡。 夜深了。 寨子里安静下来,只有远处偶尔传来的狼嚎声。 凌恆没有睡。他在铁匠铺里,借著炉火的光亮,正在仔细打磨一张弓的弓臂。 这张弓很怪。 不同於宋军常用的长梢弓,也不同於契丹人的骑弓。它的弓臂是用几层最好的柘木和牛角压合而成,两端却加装了两个用精钢打磨的小轮子。 这是利用现代力学原理改良的偏心轮复合弓雏形。虽然受限於材料做不出那种高科技复合弓,但这套滑轮系统,足以让开弓的力道节省三成,而射出的箭速却能暴增。 “还没睡?” 一道清冷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耶律余衍走了进来。她换了一身乾净的皮甲,头髮湿漉漉的,显然刚洗过。 她看了一眼凌恆手里的怪东西,並没有多问,而是径直坐到了火炉对面。 “金人的斥候出现在了三十里外。” 耶律余衍从怀里掏出一块乾粮,慢慢嚼著,“完顏闍母的拐子马正在搜山。他们对我的悬赏,又加码了。” 凌恆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抬头看著她。 “多少?” “活捉,赏黄金万两,封万户侯。死尸,赏银五千。”耶律余衍淡淡地说道。 凌恆放下了手里的銼刀,看著耶律余衍。 “万两黄金,万户侯。” 凌恆笑了,“余衍,咱们明人不说暗话。耶律这个姓氏虽然尊贵,但在如今的大辽,宗室女多如牛毛。完顏闍母也是见过世面的梟雄,为了一个普通的郡主或者县主,他犯不著下这么大的血本。” 炉火跳动,映照在耶律余衍那张冷艷的脸上,忽明忽暗。 “你到底是谁?”凌恆问。 耶律余衍嚼乾粮的动作停住了。 大厅里很安静,只有炉膛里煤块爆裂的噼啪声。 良久,她咽下最后一口乾粮,拍了拍手上的碎屑,抬起头,那双琥珀色的眸子里透出一股威仪。 “你很聪明。” 她自嘲地笑了一下,“在这乱世,名字是个累赘。但我不想骗你。” “我父皇是天祚帝耶律延禧。” “我是他的二女儿,封號蜀国公主。” 这几个字一出,即便早有心理准备,凌恆还是感觉心臟猛地跳了一下。 蜀国公主! 歷史上那个以美貌和刚烈著称,最后统领残部抗金的大辽公主!原来站在自己面前的,不仅仅是皇族,而是大辽法统的象徵! 难怪金人要疯了一样抓她。抓住了她,就能用她来招降剩下的契丹残部;杀了她,就是彻底断了大辽的根。 “怕了?” 耶律余衍看著凌恆的表情,“我就是个烫手的山芋。趁著金人还没围上来,你可以把我绑了送去邀功,万户侯就是你的。” 凌恆看著她那张写满了倔强与孤独的脸。 他突然站起身,拿起桌上那张刚刚打磨好的怪弓,还有两把用精钢打造锋利得吹毛断髮的短刃。 他走到耶律余衍面前,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塞进她怀里。 “拿著。” 耶律余衍愣住了,下意识地接住:“这是……” “你的那张弓,弓力虽然大,但太耗力气。你是个女人,耐力不如男人,连射十箭后准头就会偏。” 凌恆指了指那张复合弓,“这张弓,加了滑轮。你只需要用七成的力气,就能射出三石弓的力道。而且,它稳。” 他又指了指那两把短刀。 “这是用黑云寨最好的精铁,反覆摺叠锻打出来的。比金人的弯刀更硬,更利。適合你在马背上近身搏杀。” 耶律余衍捧著这些沉甸甸的兵器,整个人都有些发懵。 她想过凌恆会震惊,会害怕,甚至会动贪念。但她唯独没想过,这个男人在得知她是万两黄金的行走宝藏后,第一反应竟然是送她杀人的利器。 “为什么?” “因为你是蜀国公主。” 凌恆坐回椅子上,拿起一块破布擦著手上的铁屑。 “金人灭了辽,现在又要灭宋。在这个世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凌恆抬起头。 “我知道你心里有恨。你想把箭钉进完顏宗望的心臟,你想看著金人的血流干。我给你这些,不是为了討好你,是给你递刀子。” “只要你还在太行山一天,这把刀,我就帮你磨得飞快。” 耶律余衍低下头,手指轻轻抚摸著那冰冷的弓臂。 这不仅仅是兵器。 这是认可,是支持,更是乱世中,两个人背靠背取暖的契约。 “谢谢。” 这两个字很轻,但却是这位亡国公主第一次卸下所有的防备。 第二天清晨。 当第一缕阳光照在黑云寨的寨墙上时,所有的土匪和士兵都惊呆了。 昨天那些灌进去的软塌塌的灰泥,经过一夜的寒风,竟然彻底凝固了。原本满是缝隙摇摇欲坠的木柵栏,此刻变成了一道灰白色浑然一体的石墙。 刘黑闥不信邪,抄起一把大铁锤,抡圆了狠狠砸在墙面上。 “当!” 一声脆响,火星四溅。 铁锤被弹开了,震得刘黑闥虎口发麻。而那道灰墙上,仅仅留下了一个浅浅的白印。 “这,这他娘的是石头?” 刘黑闥瞪大了眼睛。 “这就是灰泥。” 凌恆站在寨墙上,看著这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而在他身边,耶律余衍背著那张崭新的怪弓,腰间挎著双刀,在那初升的朝阳下,美得像是一尊復仇女武神。 “墙有了,刀有了。” 凌恆转头看向北方,那里是金兵大营的方向。 “接下来,该咱们露出獠牙了。” 第六十八章 炸营 松林铺,位於黑云寨以东八十里。 这里原本是一个繁华的商队驛站,如今却变成了一座巨大的兵营。 夜色深沉,寒风呼啸。连绵数里的营帐像是一头巨兽蛰伏在雪原上。外围是密密麻麻的签军营地,足有一万人,大多衣衫单薄,挤在漏风的帐篷里瑟瑟发抖。而核心区域,则是三千名女真铁骑的营盘,防守森严,火光通明。 这是金军的典型布防:把签军顶在外面当肉盾和炮灰,女真老爷们躲在里面享福。 不过著也是隱患。 中军大帐內,炉火烧得正旺。 前锋大將拔离速正光著膀子,大口啃著一只烤羊腿,满嘴流油。他是个典型的女真悍將,禿头,留著两根小辫子,眼神凶狠如狼。 “那帮斥候还没回来?”拔离速把骨头狠狠摔在地上,骂道,“一群废物!抓几个逃难的契丹狗和宋猪,居然去了整整一天!” 旁边的谋克小心翼翼地赔笑:“將军息怒,太行山路难走。不过咱们有一万签军铺开了搜,那帮老鼠藏不住的。完顏闍母大帅还在涿州等著咱们的好消息,尤其是那个……” 他压低了声音,做了一个手势,暗示著那位公主。 “哼,等抓到了那个娘们,老子先玩两天再送去给大帅。”拔离速狞笑一声,眼中闪过一丝淫邪。 他不知道的是,猎人和猎物的身份,在今晚已经互换了。 子时三刻,正是人睡得最死的时候。 松林铺外围的枯草丛中,几百个身披白布的身影,正像幽灵一样在雪地上匍匐前进。 韩世忠趴在最前面,嘴里咬著一把钢刀,手里提著两罐猛火油。 “听著。” 韩世忠压低声音,对身后的敢死队说道,“公子的命令是:只放火,不恋战。看见粮草堆就烧,看见马厩就点,最重要的是,要把动静闹大!” “明白!” “行动!” 隨著韩世忠一挥手,几十条黑影瞬间窜了出去。 此时,负责外围警戒的几个签军哨兵正抱著长枪打瞌睡,这种天气,谁也不愿意睁眼。 “噗!噗!” 几声闷响。哨兵连惨叫都没发出来,就被抹了脖子。 韩世忠带人摸到了粮草囤积区。这里堆满了从周边村镇抢来的草料和粮食。 “倒油!” 几十罐猛火油被泼洒在乾燥的草料上。 “点火!” “呼!” 火摺子一扔,火苗瞬间窜起,借著太行山狂暴的夜风,火势几乎是在眨眼之间就变成了冲天的火龙。 “走水啦!” 一声悽厉的尖叫划破了夜空。 与此同时,营地的另一侧,耶律余衍带著一百名骑兵,每人马尾巴上绑著树枝,手里拿著铜锣和號角,开始了疯狂的骚扰。 锣鼓喧天,號角齐鸣。 “种家军主力到此!”“杀金狗啊!”“西军十万大军劫营啦!” 三百多人喊出了几万人的声势,马尾拖著树枝在雪地上扬起漫天雪尘,在火光的映照下,仿佛真的有千军万马在衝锋。 外围的一万签军瞬间炸了锅。 这些汉人壮丁本就是被强抓来的,心里恐惧到了极点,又冷又饿。此刻看到火光冲天,又听到种家军主力来了,第一反应根本不是抵抗,而是跑。 “宋军来了!快跑啊!” 不知是谁带头喊了一声,一万人的营地瞬间崩溃。无数人从帐篷里钻出来,没头苍蝇一样四散奔逃。 混乱,像瘟疫一样蔓延。 往外跑的路被大火封住了,恐慌的人群本能地向还没著火的中心区域涌去,那是拔离速的中军大营。 “混帐!怎么回事?!” 拔离速提著狼牙棒衝出大帐,只见外面火光冲天,无数汉人签军像疯了一样往中军大营里涌。 “大帅!外围炸营了!都在喊宋军主力来了!”亲兵惊恐地匯报导。 “哪来的主力?!种师道早就成了丧家犬!” 拔离速大怒,他作战经验丰富,一眼就看出这是炸营。但他做出了一个残忍又愚蠢的决定。 “这群南蛮子要造反!传令!敢衝撞中军者,杀无赦!” 三千女真铁骑立刻结阵,对著涌来的汉人签军亮出了屠刀。 一排羽箭射过去,几百名跑在前面的签军惨叫著倒下。 “別杀我!我是自己人啊!”“军爷饶命啊!” 签军们哭喊著,但后面的火势越来越大,人推人,人挤人,根本停不下来。 “杀!给我杀回去!”拔离速眼都不眨。 女真骑兵挥舞著弯刀,开始砍杀那些乱跑的签军。血腥味彻底刺激了本就处於极度恐慌中的人群。 兔子急了还咬人,何况是一万个拿著兵器的壮丁? “金狗不给活路啦!”“跟他们拼了!” 终於,有签军捡起地上的兵器,开始反抗。 这就是炸营最可怕的地方,恐惧变成了疯狂,最后演变成了不分敌我的自相残杀。 一时间,整个松林铺混乱至极。 凌恆站在远处的一座小山包上,静静地看著这一幕。 “公子,好手段。”刘黑闥站在一旁,这比真刀真枪的打仗还要可怕一百倍。 “这不是手段,这是因果。” “拔离速把汉人当牲口用,今天,牲口就要咬断他的喉咙。” 就在这时,战场上出现了新的变数。 韩世忠带著那身穿金军重甲的铁浮屠,趁乱混进了核心战圈。 他们穿著金人的甲,却在砍金人。 黑暗中,拔离速根本分不清谁是自己人,谁是敌人。 “报!左营有一队铁浮屠造反了!”“报!右营也有一队铁浮屠在杀咱们的人!” “什么?!” 拔离速彻底懵了。铁浮屠是金军最精锐的部队,怎么可能造反? “哇呀呀!气煞我也!” 拔离速一棒砸碎了一个乱跑签军的脑袋,双眼血红。他知道,这仗没法打了,再打下去,连他的三千本部都要被这乱军裹挟著死光。 “撤!传令!向涿州方向撤退!去找大帅!” 拔离速咬碎了钢牙,死死盯著那漫天的火光,不甘地吼道,“宋猪!別让我抓到你们!” 黎明时分。 火渐渐熄灭,松林铺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 拔离速带著残部狼狈逃窜,丟下了满地的尸体和无数的輜重。 这一仗,凌恆这边几乎是零伤亡。 战果却是惊人的: 除了烧毁的,他们抢救下来了足足三千石军粮,五百匹受惊跑散的战马,还有几千件兵器和盔甲。 更重要的是人。 那一万名被打散的签军,除了死掉的和跑散的,有大约两千多名青壮年,此时正跪在雪地里,茫然地看著这支打著种字旗號的队伍。 他们被金人当猪狗杀,现在,他们只想找个能把他们当人看的地方。 凌恆骑在马上,缓缓走到这两千人面前。 “我知道你们是被抓来的。” “想回家的,发两张烙饼,自己走。想报仇的,想活得像个人的,跟我上山。” “黑云寨有粮,有暖房,还有杀金狗的刀。” 片刻的沉默后。 一个浑身是血的汉子猛地磕了个头:“我跟您干!我全家都被金狗杀了,刚才他们还砍我兄弟!我不走了!我要杀金狗!” “我也干!”“算我一个!” 两千人,齐刷刷地跪下。 这一夜,凌恆不仅击败了前锋大將拔离速,更一口气吞下了两千生力军。 这太行山,终於有了和金人叫板的本钱。 第六十九章 倀鬼 原本只有一千多人的寨子,一夜之间涌进来了两千多號俘虏。这些人大多衣衫襤褸,目光呆滯,缩在校场的避风角里,像一群待宰羔羊。 他们是签军,是大宋北疆被金人掳掠来的百姓,被强行塞进军营,前天还在被金人当肉盾,昨天夜里炸了营,今天就成了黑云寨的阶下囚。 聚义厅內。 韩世忠把头盔重重往桌上一顿。 “公子,这帮人是个大麻烦。” 韩世忠压低声音,“人太多了。咱们的老底子根本看不过来。而且我刚才去巡营,发现这里面有些人贼眉鼠眼的,不像是正经庄稼汉,倒像是混进来的倀鬼。” 所谓倀鬼,原指被老虎吃掉后反过来帮老虎诱食的鬼魂。在这里,就是那些为了活命,甚至为了富贵,甘愿给金人当走狗残害同胞的汉奸。 “粮食也是个大问题。” 刘黑闥在一旁苦著脸,“虽然抢回来三千石军粮,但现在多了这两千张嘴,要是敞开了吃,不出两个月咱们就得去啃树皮。” 耶律余衍坐在角落里擦拭著她的复合弓,插了一句:“不想留隱患,就全杀了。或者挑壮的留下,剩下的赶下山去。” 这是契丹人的一贯做法,残酷,但有效。 凌恆坐在虎皮椅上,手里端著一碗热茶,轻轻撇去浮沫。 “赶下山,就是把他们送回给完顏闍母,让他们再拿起刀来砍我们。” 凌恆放下茶盏,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袍。 “杀人容易,诛心难。聚人容易,聚心难。这两千人既然进了我的寨子,那就是我的兵。” “良臣,带上刀斧手。把所有人集合到校场。” “今日,我要拔除这些毒疮。” 校场上,寒风呼啸。 两千多名签军俘虏被驱赶著站在一起,周围是韩世忠带领的三百名全副武装的铁浮屠老兵,手持利刃,虎视眈眈。 俘虏们惊恐万状,他们以为,这些占山为王的土匪要杀俘了。 凌恆拖著伤腿,走上点將台。 他穿著一袭青衫,但这副书生打扮,在周围一群悍匪的衬托下,显得更加深不可测。 “大家都很饿,我也饿。” 凌恆的第一句话,就让骚动的人群安静了下来。 “那边的锅里煮著肉粥,很香。”凌恆指了指校场一侧,那里支起了几十口大锅,肉香隨著热气飘散,引得无数人狂吞口水。 “但我黑云寨不养閒人,更不养畜生。” 凌恆的声音突然转冷。 “我知道,你们大多数人是被金人抓来的苦命人。但也有些人,为了討好金主子,帮著金人抢咱们的女人,杀咱们的老人,甚至比金狗还狠!这种人,就是为虎作倀的倀鬼!” 人群中,有几十个人的脸色瞬间变了,眼神开始游移。 “现在,我给你们一个机会。” 凌恆从袖中掏出一份名单,这是昨晚连夜审讯几个金兵俘虏得到的。 “凡是做过倀鬼的,自己站出来。我只杀你一人,不祸及家人。若是不站出来,被指认出来。” 凌恆顿了顿,语气森然,“我要你被千刀万剐,还要把你的名字刻在石头上,立在路边,让你子子孙孙都被人唾骂!” 校场上一片死寂。 没人动。谁都不想死。 “好。” 凌恆点了点头,“既然没人认,那就只能让苦主来认了。” 他一挥手,燕七带著几十个刚刚从金营里救出来的汉人女子走了上来。这些女人衣不蔽体,满身伤痕,眼中满是仇恨。 “指出来。”凌恆说,“谁祸害过你们,谁帮著金人杀过你们的父兄。指出来一个,赏粮十斤。” 这一下,人群炸了。 一个女子突然尖叫一声,衝进人群,死死抓住一个满脸横肉的汉子:“就是他!他是刘二麻子!金人进村的时候,就是他带的路!他还帮著金人,把我爹推进了井里!” “我不是!我没有!大人饶命啊!”那汉子拼命挣扎。 “拖出来。”韩世忠一挥手,两个如狼似虎的老兵衝上去,像拖死狗一样把他拖到了台前。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 压抑已久的仇恨一旦爆发,就是决堤的洪水。 “还有他!他是金人的监工!每天打死咱们好几个弟兄!”“他是管饭的!剋扣咱们的口粮餵金人的马!”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一百三十多个人被从人群里揪了出来。这些人平日里仗著金人的势作威作福,如今没了靠山,瞬间被打回原形,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剩下的那一千八百多名普通签军,看著这些人,眼中的恐惧消失了,取代得是一种解恨的快意。 “都在这儿了?” 凌恆看了一眼跪成一排的倀鬼,然后转头看向那剩下的一千八百人。 “想吃饭吗?”凌恆问。 “想!”有人带头喊道。 “想以后不被金人欺负吗?” “想!”吼声更大了。 “那好。” 凌恆指著地上的那些汉奸,还有旁边那堆缴获来的生铁刀。 “每人上去,捅一刀。” “捅了这一刀,你们就不再是金人的奴隶,也不是没骨头的逃兵。你们手里沾了金走狗的血,以后除了跟著我杀金人,再无退路。” “杀鬼,做人。” 全场震惊。 连耶律余衍都惊讶地看著凌恆。这招太狠了,也太绝了。 这是把这一千八百人彻底绑上战车。每人一刀,就是每人都交了一份血淋淋的誓言。从此以后,谁要是敢再投降金人,金人也会把他们剥皮抽筋。 “我先来!” 那个最先指认仇人的女子,捡起一把刀,流著泪衝上去,一刀扎进仇人的大腿。 “啊!”惨叫声响起。 但这惨叫声反而成了衝锋號。 “杀!” 无数压抑了许久的汉子冲了上去。他们要把这一路受的屈辱,恐惧,飢饿,全都发泄在这些曾经欺压他们的同类身上。 因为人太多,往往一人一脚,那些汉奸就已经没气了。 半个时辰后。 血腥味被风吹散。 校场上,一千八百名新兵捧著热腾腾的肉粥,大口吞咽著。很多人一边吃,一边流泪。 但这泪水里不再有懦弱,而多了一股狠劲。 凌恆站在高台上,看著这一切。 韩世忠走过来,:“公子,这一手借刀杀人,绝了。这帮人现在看公子的眼神,都变了。” “不是借刀杀人。” 凌恆摇了摇头,看著那些蹲在地上吃饭的汉子,“是帮他们把脊梁骨接上。” 他转过身,看向北方的天空。 “良臣,这只是开始,从明天起,这一千八百人要全部打散,我要你在半个月內,让他们学会怎么用长枪结阵。” “完顏闍母的主力还在涿州,拔离速虽然败了,但那是他轻敌,下一场仗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来。” 韩世忠抱拳,神色肃然:“末將领命!” 凌恆紧了紧身上的皮裘,长出了一口气。 倀鬼已除,人心已聚。接下来,就该考虑怎么在这漫长的冬日里,面对完顏闍母那即將到来的雷霆之怒了。 第七十章 屠夫 大雪已连下了三日,涿州城。 凛冽的北风呼啸著卷过城头,城门楼上,原本的大宋旗帜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几十颗被麻绳串起来的人头,这些人头被冻得铁青,面容扭曲,有的甚至还保持著死前张嘴惨叫的模样。他们大多是誓死不降宋朝官员。 在那串人头的最高处,掛著一面巨大的狼头黑旗,在风雪中猎猎作响,在向这片古老的土地宣示著新的野蛮统治。 府衙大堂內。 几十个火盆在堂下烧得噼啪作响,炭火通红,將整个大堂烘烤得如同盛夏,热浪夹杂著浓烈的羊膻味汗臭味。 大堂正中央,那张原本属於知府大人的红木公案早已被劈碎当了柴火,现在是一张铺著整张斑斕猛虎皮的宽大太师椅。 一个魁梧身影,正踞坐在虎皮之上。 完顏闍母,大金国皇帝完顏阿骨打的亲弟弟,金军六部路都统,人送外號屠夫。 他赤裸著上身,露出一身岩石般坚硬的肌肉,无数道纵横交错的伤疤爬满胸膛,脖子上掛著一串由狼牙和不知名野兽骨头穿成的项炼,隨著他的动作发出脆响。 此时,这位金国皇叔正拿著一把镶金的匕首,专心致志地对付著面前案几上的一只烤全羊。他切下一块带著血丝的羊肉,直接塞进那张血盆大口里,大肆咀嚼。红色的血水顺著他乱糟糟的鬍鬚流淌下来,滴在他满是油污的锦缎裤子上,他却浑然不觉。 “痛快!” 完顏闍母缓缓扫向堂下跪著的一个人。 那是他的前锋大將,拔离速。 只不过,这位平日里在战场上杀人如麻,让人闻风丧胆的女真悍將,此刻却像是一条被打断了骨头的癩皮狗,五体投地趴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他的后背皮开肉绽,鲜血淋漓,那是刚刚领完的五十军棍。 “拔离速。” 完顏闍母的声音低沉浑厚,“肉吃完了,你还没想好怎么跟本帅解释吗?” “大,大帅饶命!” 拔离速顾不得背上的剧痛,拼命磕头,额头撞在青石地砖上咚咚作响,“不是末將无能,实在是那帮宋猪太狡猾了!那个叫凌恆的小子,他在寨子外面修了一道怪路,滑不留手,弟兄们根本上不去!而且,而且他们还有猛火油!” “猛火油?”完顏闍母冷哼一声,手中的匕首猛地插在桌案上,入木三分,“那是辽国人的东西,宋人怎么会有?” “千真万確啊大帅!”拔离速哭丧著脸,“还有,那天晚上炸营,也不是弟兄们怕死。是有几百个穿著咱们铁浮屠盔甲的鬼东西混进来了!天太黑,大家根本分不清谁是自己人,这才乱了套!” “藉口。” 完顏闍母隨手抓起那根羊腿骨,猛地掷了出去。 “砰!” 正中拔离速的面门。拔离速惨叫一声,鼻樑骨当场粉碎,鲜血喷涌而出,但他硬是一动都不敢动,任由鲜血流了一地。 “三千女真铁骑,一万汉人签军。” 完顏闍母站起身,庞大的身躯笼罩了拔离速,“你去太行山抓几只老鼠,结果把老子的脸都丟尽了。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千残兵?你是想让燕京城里的那位皇兄,笑话我完顏闍母连一群流寇都收拾不了吗?” “把这废物拖出去!” 完顏闍母眼神一厉,“砍了餵狗!” “大帅饶命!皇叔饶命啊!再给我一次机会!”拔离速悽厉地惨叫著,被两个亲兵像拖死狗一样往外拖。 “慢著。” 就在这时,一个阴惻惻的声音从大堂左侧的阴影里传了出来。 那声音不大,却令人极不舒服。 完顏闍母眉头一皱,转头看去。 只见那片阴影里,缓缓走出一个中年將领。 他穿著一身汉人的铁甲,却並未束髮,而是按照女真人的习俗剃了头顶,留著两根细细的小辫子垂在脑后,这种不伦不类的打扮,配上他那张脸,显得格外怪异。 尤其是他的左脸颊上,有一道从眼角一直延伸到下巴的刀疤,隨著他嘴角的牵动,那伤疤仿佛活过来一般扭曲著。 郭药师,原辽国怨军统领,后降大宋,又毫不犹豫地背刺旧主,献出燕云重镇投降了大金。 “郭药师?”完顏闍母眯起眼睛,“怎么,你想给这废物求情?” “我是为大帅著想。” 郭药师走到大堂中央,並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跪拜,只是微微躬身行了一礼。 “拔离速虽然蠢,但他也是一员猛將,留著他,让他戴罪立功,哪怕是去填沟壑,也比餵狗强。” 郭药师走到拔离速面前,低头看了一眼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女真將领。 “大帅请看。” 那是从拔离速盔甲上拔下来的一支箭。 “柘木桿,三棱透甲锥,箭羽用的是鵰翎。”郭药师的手指轻轻摩挲著那冰冷的铁鏃,“这不是流寇能有的装备,也不是辽国败兵用的。” “这是大宋西军精锐才有的制式重箭。” 郭药师抬起头,那双三角眼里闪烁著怨毒的光芒,“大帅还记得几个月前,在涿州城下突围的那支宋军吗?那个背著种师道老儿逃跑的小书生。” “种师道的余孽?” 完顏闍母的脸色沉了下来。他当然记得。那场攻城战虽然贏了,但让对方主將跑了,一直是他心头的一根刺。 “没错。”郭药师將断箭扔进火盆,“我有探子回报,太行山那伙流寇的首领,正是那个叫凌恆的小子,当初乱军之中,我砍了他一刀,可惜砍偏了,让他捡回一条命。” “没想到,这小子命这么硬,不仅没死,还敢在太行山立旗子。” 郭药师冷笑一声,“大帅,这可是个祸害,那种读书人脑子活,一旦让他把那群散兵游勇捏合起来,再加上太行山的天险,以后您的粮道,您的后背,就永远別想安寧。” 完顏闍母重新坐回虎皮椅上,沉默了片刻,重新拿起匕首剔著牙缝里的肉丝。 “你说得对,这根刺,得拔。” “但是郭药师,”完顏闍母斜著眼看他,“拔离速都栽了,你说那山里有怪录,有猛火油,你想怎么打?难不成又让我的铁浮屠下马去爬山?” “当然不用。” 郭药师走到墙上掛著的那幅粗糙的羊皮地图前。 “女真不可敌,这是实话,但那是平原野战。” 郭药师的手指,扎在了地图上標著黑云寨的位置。 “对付山里的耗子,不能硬抓,得下套。” 他转过身,看著完顏闍母:“大帅,在下不才,愿领我的三千常胜军做先锋,我的兵都是汉人和契丹人,从小就在这山沟沟里打滚,比您的骑兵更懂怎么爬山。” “而且。” 郭药师指了指自己的脑子,“我了解那个小书生,西军的打法,我熟,他的那些花花肠子,我也能猜个七八分。” “这一仗,不用大帅费心。您只需给我压阵。” “三天,给我三天时间,我把那小子的皮完整地剥下来,给大帅做一盏人皮灯笼。” 完顏闍母盯著郭药师看了许久,突然爆发出一阵如雷般的狂笑。 “哈哈哈哈!好!” “郭药师啊郭药师,我就喜欢你这股子狠劲!为了往上爬,连自己的同胞都能杀得这么利索,还要剥皮做灯笼?” 完顏闍母猛地一拍桌案,震得上面的酒罈都跳了起来。 “准了!” “传令下去!拔离速那废物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让他带著剩下的人给你当副手,要是再敢后退半步,你就直接砍了他!” “另外,本帅调给你十架回回炮,再从城里抓两万汉人百姓去做签军,遇到沟沟坎坎,就拿人命去填!” 完顏闍母站起身,一把扯下身后架子上的狼皮大氅披在身上。 “我要亲自督战。” “既然是涿州没杀乾净的尾巴,那这次,咱们就把它彻底剁碎了餵狗!” 郭药师深深一躬。 “遵命,大帅。” 第七十一章 磨刀 腊月二十,小年。 按照汉人的老规矩,这一天是祭灶的日子,得买些糖,把灶王爷的嘴巴黏住,让他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 但在太行山黑云寨,没有糖,也没有平安。 只有漫天的飞雪和让人喘不过气来的肃杀感。 完顏闍母的大军已经拔营进山的消息,像是一块千斤巨石,死死压在每一个义军兄弟的心头,那是真正的正规军,带著攻城锤,回回炮,还有无数填沟壑的签军。 谁都知道,这一仗,可能就是最后一仗。 入夜,风雪更紧了,吹得窗纸哗哗作响。 凌恆的小屋內,炉火烧得正旺,偶尔爆出一两点火星,噼啪作响。 单调沉闷而有节奏的磨刀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凌恆盘腿坐在炉边的羊毛毡子上,手里拿著一块细腻的青石,正在打磨一把弯刀。 那不是他的兵器,是一把狼牙柄,刀身修长的契丹弯刀,那是耶律余衍的贴身利刃。 门帘被猛地掀开,一股寒风灌了进来,炉火隨之一暗。 耶律余衍走了进来。 她今夜裹著一件火红色的狐裘,这是前几日刘黑闥带人去打猎缴获的,她是寨子里唯一的女人,除了那群被救回来的苦命女子,也是唯一的公主,这件成色最好的皮毛自然归了她。 红衣胜火,映著她那张带著异域野性的脸庞,美得惊心动魄,也烈得让人不敢直视。 她没说话,径直走到凌恆对面坐下。 “给,喝一口。” 凌恆闻了闻飘出来的刺鼻味道,眉头一皱:“这味道?这是我给伤兵营蒸馏出来洗伤口的药酒?你从哪弄来的?” “从老军医那里顺的。” 耶律余衍理所当然地说道,“那老头把这东西看得比命还重,说什么只有肠子流出来的重伤员才配用,我就不信邪,偷了一罐尝尝。” 她自己先仰头灌了一大口,被那极烈的酒劲冲得脸颊泛红,猛咳了两声,却又舒爽地长出了一口气。 “咳咳,够劲。” 耶律余衍把陶罐递给凌恆,嘴角掛著笑,“也就只有你这种怪胎,能把那些发霉的陈粮,变成这种比辽东老窖还要烈十倍的东西,汉人的酒都太软,但这东西像刀子,割嗓子,我喜欢。” 凌恆无奈地摇了摇头,接过陶罐。 “这东西本来就是为了救命用的,度数太高,伤肝。”凌恆看著她,“也就你敢把它当水喝。” “都要死的人了,还管什么肝不肝的。” 耶律余衍静静地看著他磨刀。 以前在辽国皇宫里,有无数侍卫爭著为她擦拭兵器,但她从未觉得安心。而此刻,看著这个大宋的书生,用那双握笔的手,一下一下地为她打磨杀人的利器,她竟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 “刀磨快点。” 耶律余衍突然开口,“这次来的金人很多,如果不快,砍到骨头会卡住。” “我知道。” 凌恆的手很稳,“放心,这把刀,吹毛断髮。” 耶律余衍伸出手,带著老茧的指尖,轻轻划过凌恆的手背,那是长期握兵器留下的痕跡。 “凌恆。” 她突然身体前倾,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注视著凌恆,带著一种侵略性的压迫感,像是一头护食的母狼。 “如果这次守不住,你跑吧。” 凌恆手上的动作一顿,抬起头:“什么?” “我说,让你跑。” 耶律余衍抓起酒壶,仰头猛灌了一大口,酒液顺著她修长的脖颈流进领口,透著一股决绝的豪气。 “往南跑,回你的汴梁去,你是汉人,脑子好使,没必要陪我死在这荒山野岭。” “那你呢?”凌恆反问。 “我是狼。” 耶律余衍笑著露出一颗尖尖的小虎牙,眼神却透著一股狠劲,“狼离不开山,我就死在这鹰嘴崖上,多拉几个金狗垫背,若是能换掉完顏闍母一条命,我到了地下,也有脸去见我父皇。” 她一把抓住了凌恆正在磨刀的手,她的手劲很大,抓得凌恆有些疼。 “但是你不一样。你是要干大事的人。” “记住,你是我的猎物,除了我,谁都不准动你,別死在那些杂碎手里。” 炉火跳动,映著两人的脸。 这是一种在绝境中生出的依恋,没有才子佳人的花前月下,只有狠绝。 凌恆感受著手背上的温度,突然反手握住了她的手。 “我不走。” 凌恆直视著她的眼睛,目光平静,“余衍,还记得我在山下说的话吗?” 耶律余衍一怔。 “我说过,只要我不死,就没人能动你,以前是完顏宗望,现在是完顏闍母,谁都不行。” 凌恆鬆开手,拿起那把磨得雪亮的弯刀,轻轻插回她腰间的刀鞘。 “这把刀,是用来杀敌的,不是用来给你自尽的。” “汴梁我会回,但不是一个人逃回去,我要带著你,带著这太行山的兄弟,堂堂正正地杀回去。” 耶律余衍的眼眶红了。 她张了张嘴,似乎想骂他傻。 就在这时,牛角號声突然从远处的山口传来,刺破了夜的寧静,也撕碎了屋內的温存。 屋內的曖昧气氛被冰冷的杀气取代。 耶律余衍眼神一凛,变回了那个杀伐果断的女將军,她一把裹紧了身上的红狐裘,手按在刀柄上。 “来了。” 她深吸一口气,又深深看了凌恆一眼,想要將他的模样刻进骨子里。 “刀磨得不错。够快。” 说完,她转身大步衝出了房门,红色的身影消失在漫天的风雪中。 凌恆在炉火边坐了片刻,缓缓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袍,他从墙上取下那把虽然有些生锈却一直带在身边的铁剑,推门而出。 次日清晨。 太行山,一线天山口。 在那片白茫茫的雪原尽头,一支庞大的军队正在缓缓推进。 走在最前面的先锋部队,没有打金人的狼头旗。 而是一面红底黑字的大旗,在寒风中猎猎作响。 旗上只有一个斗大的汉字:郭。 在那面大旗旁边,还有一面稍小的旗帜,上书:常胜。 那是常胜军,是曾经辽国的怨军,大宋的降军,如今金国的先锋。 站在高高哨塔上的凌恆,透过手中的单筒望远镜,清晰地看到了这面旗帜。 身后的韩世忠並没有看到旗號,还在紧张地布置防务:“公子,看这阵势,金人这次是下了血本了,咱们的那些陷阱恐怕。。。” “良臣。” 凌恆的声音突然响起,打断了韩世忠。 韩世忠一愣,抬头看去,只见自家公子的手紧紧抓著栏杆。 “不用管那些陷阱了。” 凌恆缓缓放下望远镜。 他摸了摸腿,那里还有一道长长的伤疤,在阴雨天还会隱隱作痛。那是逐州城郭药师留给他的送別礼。 “为什么?公子?”韩世忠不解。 “因为这次来的,不是只有蛮力的完顏闍母。” 凌恆指著远处那面越来越近的郭字旗。 “那是郭药师。” “常胜军,郭药师。” 听到这个名字,韩世忠的瞳孔一缩:“他娘的!是郭药师这只三姓家奴!” 郭药师熟悉宋军的一切战法,更熟悉这太行山的一草一木。 “这老贼……竟然给金人当了嚮导?”韩世忠咬牙切齿。 凌恆转过身,看向身后那片早已布置好的山谷,原本针对金人设计的空城计和疑兵阵,在郭药师面前,就像是小孩子的把戏,毫无用处。 “传令下去,撤销所有外围防线。” “他以为他熟悉西军,熟悉太行山,就能吃定我们?” “那我就让他看看,什么叫请君入瓮。” “良臣,知道鹰嘴崖下面那个存水的冰窖吗?” 韩世忠眼睛一亮,似乎猜到了什么。 “公子的意思是。。。” “对。” 凌恆深吸一口气。 “把口袋张开,让他进来。” 凌恆拔出腰间的剑,直指那面迎风招展的郭字旗。 “他不是想要头功吗?那我就在鹰嘴崖,给他准备一份大得让他吞不下去的厚礼。” 第七十二章 毒饵 黑云寨通往后山的必经之路上,此刻却是一片狼藉。 几辆大车侧翻在路边,车轮断裂,装在车上的粮袋破了口子,米撒了一地,混在雪泥里。几口沉重的木箱子被撬开了盖,里面原本装著的铜钱和布匹散落得满地都是,显然是有人在慌乱中试图抢夺財物,结果引发了哄抢。 甚至在雪地里,还丟弃著几面烧毁的宋军旗帜,上面满是脚印。 “再乱一点。” 凌恆站在高处的树林边缘,看著这一切。 他指挥著燕七和几个亲卫,正在往路边的尸体上补刀,製造出自相残杀的假象。 “公子,这么搞,是不是太,太败家了?” 刘黑闥看著那一地散落的铜钱,心疼得直哆嗦,“那可是我好不容易攒下来的家底啊。” “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凌恆面无表情,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隨手扔在一具穿著校尉鎧甲的尸体旁边,信封上盖著鲜红的印泥,那是种师道的亲笔信。 “郭药师这条老狗,他鼻子灵得很,如果只是单纯的逃跑,他会以为有诈,但如果是分赃不均,內訌火拼,他多半会信。” 凌恆转过身,看向韩世忠。 “良臣,那个舌头安排好了吗?” 韩世忠点了点头,指了指远处路边的一个雪窝:“安排好了,是赖老三,这小子是个戏精,而且能把那种骨子里的怂劲儿演出来。” “好,告诉他,只要能骗过郭药师,赏银百两。走!” 凌恆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精心布置的乱局,挥了挥手,“去鹰嘴崖,等著收网。” 一个时辰后。 一支强悍的骑兵队伍,悄然出现在了这条山道上。 走在最前面的,正是郭药师。 他勒住韁绳,那双三角眼迅速扫过四周。 “停!” 郭药师抬起手,身后的三千常胜军瞬间止步,动作整齐划一。 “將军,你看!” 副將指著前方狼藉的道路,兴奋地说道,“宋军逃了!看这架势,跑得很急,连军餉都不要了!” 郭药师没有说话,只是策马缓缓上前。 他跳下马,走到一辆翻倒的大车旁,抓起一把混著雪的米闻了闻,又捡起一枚散落在地上的铜钱。 “崇寧通宝,是真钱。” 郭药师眯起眼睛,看著地上的脚印,“脚印杂乱,深浅不一,確实是溃散,而且。” 101看书 读小说上 101 看书网,101??????.??????超省心 全手打无错站 他走到那几具尸体旁,蹲下身子翻看伤口。 “刀口在前面,不是背后中箭,这是面对面砍的。” 郭药师的嘴角一挑,冷冷地笑了笑。“有点意思。看来这帮乌合之眾,还没等金人动手,自己就先打起来了。” “將军!这儿有个活口!” 几个亲兵从雪窝子里拖出一个冻得半死瑟瑟发抖的宋军士兵,正是赖老三。 “別杀我!別杀我!我投降!”赖老三一见这阵仗,嚇得裤襠都湿了。 郭药师走到他面前,用马鞭托起他的下巴。 “说,前面怎么回事?” “回……回大王的话。”赖老三牙齿打颤,“昨天晚上听说金人大军来了,寨子里就炸了锅。那个书生……就是凌恆,非要死守,但韩世忠那个泼皮不干了,他说命是自己的,非要带著钱跑路。” “然后呢?” “然后……然后就打起来了!”赖老三指著地上的尸体,“韩世忠带著亲兵杀了人,抢了钱箱子,往后山跑了!那个契丹公主……就是耶律余衍,她看情形不对,带著骑兵去投奔西边的辽国残部了!现在寨子里就是个空壳子!” 郭药师听完,眼中的光芒闪烁不定。 这番话,太符合他对宋军的认知了。 文官不懂兵却爱瞎指挥,武將贪財怕死,关键时刻內訌跑路。 “將军,这可是天赐良机啊!” 副將急切地说道,“耶律余衍往西跑了,韩世忠往后山跑了。咱们要是现在追上去,那几箱子军餉是小事,要是能抓住那个契丹公主,那可是泼天的功劳啊!要是等完顏將军的大军来了……” 副將没说完,但意思很明显:一旦完顏闍母到了,肉就没咱们的份了,连汤都喝不上。 郭药师依然在犹豫,他生性多疑,总觉得这一切太顺了。 直到他的亲兵搜出了那封沾血的信。 “將军,这是在那个死掉的校尉身上搜出来的。” 郭药师接过信,扫了一眼。那是种师道的笔跡,信里严厉斥责韩世忠拥兵自重,要求凌恆夺权。 “呵呵……” 郭药师隨手將信揉碎。 “原来如此,种师道这老东西,都快入土了还玩这一套以文制武的把戏,难怪韩世忠要反。” 最后的一丝疑虑,消散了。 他太了解大宋的这套臭毛病了,这封信,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传令!” 郭药师翻身上马,眼中闪烁著贪婪。 “全军听令!丟掉輜重,轻装追击!” “別管那个穷酸书生了,去追韩世忠!还有,一定要在金人赶到之前,把那个契丹公主和军餉给我截下来!” “走鹰嘴崖那条小路!抄近道!” “是!” 三千常胜军整齐地低吼,在郭药师的带领下,疯狂地衝进了那条狭窄幽深的峡谷,鹰嘴崖。 鹰嘴崖顶。 寒风吹得凌恆的青衫猎猎作响。 他站在一块巨石上,看著那一队队贪婪的士兵,爭先恐后地钻进了这条死亡峡谷。 “公子,他们进去了。” 韩世忠趴在旁边的雪地里,手里握著硬弓,弓弦已经拉满。 “头车过了標誌石,中军也进了一半。” “別急。郭药师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等他看到那些箱子再说。” 峡谷底部。 郭药师策马狂奔,很快就看到了前方路中间堆放著的几十口大箱子,以及散落在旁边的几辆马车。 “將军!追上了!那是他们丟下的輜重!”前锋大喊。 郭药师大喜过望,策马上前,一刀劈开一口箱子的锁扣,掀开盖子。 然而,箱子里没有金光闪闪的铜钱,也没有綾罗绸缎。 只有一堆黑乎乎散发著刺鼻气味的乾草,以及几个密封的陶罐。 “这是……” 郭药师话说到一半,忽然愣住,他鼻子动了动,一股熟悉的刺鼻味钻了进来,那是猛火油的味道! 他心里咯噔一下,身子瞬间发凉,汗毛一根根立了起来。他猛地抬头,盯著两边黑黢黢的悬崖峭壁。 山顶上静得可怕,只有几只乌鸦在头顶懒洋洋地转圈。 “不好!”郭药师扯著嗓子大喊,声音都嚇走了调,“撤退!快撤!有埋伏!” 可已经来不及了。 他喊声刚落,崖顶上嘣的一声脆响,一支火箭拖著火舌窜了出来,直直扎向那口装满猛火油的木箱。 一声巨响,火光冲天而起。 第七十三章 炼狱 那口装满猛火油罐的箱子猛地炸裂开来。 黑色的猛火油四处飞溅,在接触到火星的瞬间,化作了红色的流火。 这只是开始。 鹰嘴崖之所以叫鹰嘴崖,因为其形如鹰嘴,还因为它特殊的漏斗状地形,冬季的北风被狭窄的山谷压缩,在这里形成了穿堂风,这股狂风成了最好的助燃剂。 火焰借著风势,瞬间从第一口箱子蔓延到后面几十口偽装成輜重的油箱。 大火顺著风口,咆哮著向挤在峡谷里的常胜军捲去。 “火!著火了!”“救命啊!我的衣服!”“往回跑!快往回跑!” 悽厉的惨叫声瞬间响彻山谷。 猛火油燃烧的火,根本扑不灭。士兵们在雪地里打滚,试图压灭身上的火,但那粘稠的黑油反而隨著他们的动作蹭得满地都是,將周围的枯草和战友一併点燃。 前面的人想往后退,后面的人还在不知情地往里挤。 三千人马,瞬间乱成了一锅粥。 “不要乱!稳住!” 郭药师此时已经完全顾不上什么大將风度了。他的战马受了惊,疯狂地尥蹶子,將他掀翻在地。 他刚从雪地里爬起来,就被溃乱的人群撞得东倒西歪。 “滚开!” 郭药师一刀砍翻了一个撞在他身上的亲兵,满脸是血地怒吼,“不许退!谁退砍谁!” 军令如山倒,但在死亡的恐惧面前,谁还听得进命令? “放!” 悬崖顶上,凌恆的声音响起。 隨著他一声令下,埋伏在两侧峭壁上的三百名弓弩手同时鬆开了弓弦。 密集的箭雨射下,全是裹著油布的火箭,同时还有一捆捆浸透了油脂的枯柴从崖上扔下。 这些柴火落入峡谷,变成了新的火源,峡谷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炉,而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常胜军,此刻成了炉子里待烤的煤炭。 郭药师感觉自己的头髮都被烤焦了,脸上的伤疤在高温下疼得钻心。 他看著眼前这如人间炼狱般的场景,看著自己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家底在火海中哀嚎,心在滴血,但更多的,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恐惧。 这一幕,太熟悉了。 当年宋军大营被辽军夜袭时,也是这样的大火,也是这样的混乱。 只不过,那时候他是站在高处看笑话的人。而现在,他成了那个笑话。 “凌恆!” 郭药师仰天怒吼,声音惨痛,“我必杀你!!!” “你没机会了。” 就在这时,一声冷喝从头顶传来。 郭药师猛地抬头。 透过繚绕的黑烟和火光,他看到了悬崖边那块突出的巨石上,站著一个青衫人影。 凌恆居高临下。 “郭將军,这份回礼,暖和吗?” 凌恆的声音不大,但在峡谷的回音下,清晰地钻进了郭药师的耳朵里。 “小畜生!” 郭药师目眥欲裂,抓起地上的一张硬弓,搭箭便射。 狼牙箭带著满腔的怒火飞向悬崖。 但距离太远,又是仰射,箭矢飞到一半就力竭,软绵绵地掉进了火海里。 “省省吧。” 凌恆挥了挥手。 两侧山崖上,早已准备好的滚木礌石,如同泥石流一般倾泻而下。 巨大的石头带著呼啸声,砸进了混乱的人群,战马被砸断了脊樑,士兵被砸成了肉泥。火海之中,又添了无数冤魂。 “將军!快走吧!再不走就全交代在这儿了!” 几个浑身是火的亲卫拼死衝过来,架起郭药师就往后拖,“前路被封死了,只能往回冲!” 郭药师最后看了一眼悬崖上的那个身影,眼神怨毒。但他是个极其理智的狠人,知道此刻逞强就是送死。 “走!” 郭药师一咬牙,转身就跑。 为了逃命,他展现出了极致的残忍,凡是挡在他逃跑路上的士兵,不管是自己人还是伤员,都被他毫不留情地砍翻在地。 他踩著手下弟兄的尸体和血肉,在火海中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 峡谷入口处。 原本应该是生路的地方,此刻却成了最后一道鬼门关。 几十名侥倖逃出来的常胜军骑兵,护著狼狈不堪的郭药师刚刚衝出烟雾区,还没来得及喘口气。 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直接洞穿了那名为郭药师牵马的亲卫的咽喉。 “谁?” 郭药师惊魂未定,猛地勒马。 前方的雪坡上,缓缓出现了一排骑兵。 清一色的辽国制式皮甲,手持复合弓。 为首一人,红衣似火,身骑白马,她缓缓摘下面具,露出那张美艷而充满杀气的脸庞。 耶律余衍。 “郭药师。” 耶律余衍的声音冰冷,“辽国的叛徒,大宋的逃兵,金人的走狗。你这三姓家奴,今天想往哪跑?” “耶律公主……”郭药师瞳孔一缩。 “我不是公主。” 耶律余衍缓缓抽出腰间那把刚刚被凌恆磨得雪亮的弯刀,刀锋在雪光下寒气逼人。 “我是来向你討债的恶鬼。” “杀!” 隨著她一声令下,身后的两百名契丹精骑如同下山的猛虎,嚎叫著冲向了这群早已被嚇破胆的残兵败將。 已经被大火和落石折磨得精疲力竭的常胜军,面对以逸待劳,满怀国讎家恨的契丹骑兵,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郭药师也是个狠角色,见退路被断,终於激发了凶性,他挥舞著一把长柄大刀,左衝右突,接连砍翻两名契丹骑兵。 “挡我者死!” 就在他即將衝出重围时,一道红色的影子如同闪电般切入。 耶律余衍策马而过,手中的弯刀迎上他。 火花四溅。 郭药师只觉得虎口剧震,手中的大刀差点脱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耶律余衍在马背上一个极其柔韧的侧身,弯刀再次反撩。 这一刀,极快,极狠。 郭药师虽然极力后仰,但依然慢了半拍,弯刀在他的胸口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护心镜直接碎裂,鲜血染红了衣甲。 “啊!” 郭药师惨叫一声,差点落马。 “大帅救我!” 就在这时,远处的山道上突然传来了一阵沉重的马蹄声。 大地在震动。 一面巨大的狼头金旗出现在地平线上。 那是完顏闍母的五千合扎猛安铁骑,终於赶到了。 “撤!” 耶律余衍看了一眼远处那黑压压的金军主力,眼中闪过一丝不甘,她知道,这点人手不够给完顏闍母塞牙缝的。既然已经重创了郭药师,战术目的已经达到。 “郭药师,你的狗头先寄在你脖子上!” 耶律余衍调转马头,吹了一声口哨。 契丹骑兵们嫻熟地射出一波掩护箭雨,然后如风般散开,消失在茫茫雪原之中,只留下一地的尸体和还在燃烧的余火。 郭药师捂著胸口的伤口,趴在马背上大口喘息著。 看著远处那虽然近在咫尺,却仿佛隔著天堑的黑云寨,再看看身边剩下的不到几百名残兵,这位不可一世的將军,终於感受到了一种痛彻心扉的寒意。 凌恆,那个书生。 这一把火,不仅烧光了他的精锐,更是烧掉了他在金人面前挺直腰杆的资本。 第七十四章 离间 鹰嘴崖的大火已经熄灭,但那股令人作呕的焦臭味顺著北风一路飘到了十里外的金军大营。 中军大帐內,气氛压抑。 郭药师跪在地上,赤裸的上半身缠满了绷带,胸口那道被耶律余衍划开的伤口还在渗血。隨军的郎中正在给他换药,药粉撒上去,疼得他浑身冷汗直冒,但他死死咬著牙,不敢发出半点呻吟。 因为在他面前,坐著一尊杀神。 完顏闍母手里拎著那根还在滴血的马鞭,冷冷地看著郭药师。 “三千常胜军,死了一半,伤了一半。” 完顏闍母的声音听不出喜怒,却让人发寒,“就连你也差点被一个娘们儿给砍了脑袋。” “郭药师,这就是你跟我吹嘘的熟悉西军?这就是你说的三天剥皮?” “大帅!我有罪!” 郭药师猛地磕头,顾不上伤口崩裂,“但这真不怪弟兄们不卖命啊!那个凌恆太阴毒了!他,他在峡谷里藏了那么多猛火油!那种地形,风一吹,神仙也难逃啊!” “啪!” 一声脆响。 完顏闍母手中的马鞭狠狠抽在了郭药师的脸上,顿时皮开肉绽,一道血痕横跨整张脸,原本就狰狞的面容显得更加恐怖。 “藉口!” 完顏闍母咆哮道,“你不是说你了解他吗?结果呢?你像个蠢猪一样带著人往火坑里跳!” “你知道现在外面那些女真儿郎怎么说你吗?” 完顏闍母弯下腰,逼近郭药师,“他们说,辽人和汉人果然都是废物,不管是宋军还是常胜军,都是扶不上墙的烂泥!” 郭药师低著头,鲜血顺著脸颊滴落在地毯上,他的拳头在袖子里死死攥紧。 耻辱,刻骨铭心的耻辱。 但他不敢反驳,更不敢露出一丝怨恨,因为他知道,只要完顏闍母动动手指,他今晚就会变成这营帐外掛著的一具冻尸。 “大帅……” 郭药师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的情绪,抬起头时,眼中只剩下乞怜的忠诚,“给我留三百人。我知道有一条採药的小路能绕到后山……我想戴罪立功。” “省省吧。” 完顏闍母一脚將他踹翻在地,“再让你带兵,我怕你把我也带沟里去。” “滚下去。带著你那帮残废去守粮草。別在这儿碍眼。” 郭药师狼狈地爬起来,捂著胸口,一瘸一拐地退出了大帐。 大帐外。 寒风刺骨。 郭药师刚走出来,就迎上了无数道目光,那些正在擦拭弯刀的女真士兵,看著他的眼神充满了鄙夷和嘲讽。甚至有几个千夫长聚在一起,对著他指指点点,发出肆无忌惮的鬨笑声。 “看,那就是常胜將军。”“什么常胜,就是只被烧焦了尾巴的狗。”“就是不行,还得靠咱们去收拾烂摊子。” 这些话像针一样扎进郭药师的耳朵里。 他面无表情地走过人群,直到回到自己那悽惨的常胜军营地,才猛地一刀砍在辕门的木桩上。 “这帮蛮子……” 郭药师咬牙切齿,“等老子哪天得势了,非把你们一个个都坑死!” 就在这时,远处黑云寨的方向,突然传来了一阵整齐划一的喊话声。 那不是战鼓,也不是號角。而是几百个大嗓门的士兵,拿著铁皮捲成的喇叭,对著金军大营齐声高喊。 声音顺著风,清晰地传了过来。 “郭药师!多谢借刀!”“完顏大帅说了辽人无能,不如餵猪!”“常胜军的弟兄们!你们在前面拼命,金人在后面看戏!死了没人埋,活著还要挨鞭子!这就是当走狗的下场!” 一遍又一遍,字字诛心。 这些话虽然粗俗,但句句都戳在常胜军士兵的心窝子上,刚刚经歷了一场惨败,又在营里受尽了女真人的白眼,此刻听到对面这些喊话,虽然明知道是挑拨,但那种委屈和愤怒却是压不住的。 营地里开始出现骚动,不少常胜军士兵愤愤不平地摔了手里的碗,眼神不善地看著旁边巡逻的女真督战队。 “混帐!” 郭药师听著风中传来的喊话声,气得一口血差点喷出来。 太毒了,凌恆这一招,比那场大火还要毒。 他本来就在完顏闍母那里失去了信任,现在这谣言一散布,完顏闍母只会觉得他更加不可靠,甚至会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和宋军有勾结。 “让那帮宋猪闭嘴!放箭!放箭!”郭药师歇斯底里地吼道。 但距离太远了。 金军中军大帐前。 完顏闍母也听到了这喊话声。 “大帅,要不要派骑兵去冲一下?”副將小心翼翼地问道。 “冲什么冲?黑灯瞎火的再去送死吗?” 完顏闍母冷哼一声,看著远处那座在夜色中的黑云寨。 虽然他看不起郭药师,但他不得不承认,那喊话里的每一个字,都让他很不爽。尤其是那句完顏大帅说了,辽人无能,虽然这確实是他心里的想法,但被这么大张旗鼓地喊出来,军心就乱了。 这只小老鼠,真是牙尖嘴利。 “看来,小打小闹是不行了。” 完顏闍母深吸一口气。 他原本以为靠郭药师就能解决问题,自己只需要坐收渔利,但现在看来,不动真格的,这太行山是平不了了。 “传令工匠营。” 完顏闍母的声音冰冷。 “把那十架回回炮连夜组装起来。” “还有,让签军去伐木,造鹅车,造云梯。” “既然阴谋诡计玩不过他们,那就用最笨的法子。” 完顏闍母伸出一只大手,狠狠地指向远处的黑云寨。 “明日一早,我要用石头把那座寨子砸平。” “郭药师这把刀钝了,那就换锤子。我就不信,这天底下还有我们砸不烂的。” 风雪中,巨大的攻城器械开始在金军大营后方缓缓竖起。 正月初一,黑云寨迎来了巨石坠地的轰鸣。 第一块百斤重的巨石划破天空,重重地砸在黑云寨那道灰泥寨墙上,碎石飞溅,墙体震颤,原本坚固的防御在金人的回回炮面前,显得那般单薄。 完顏闍母坐在虎皮交椅上,还在啃食带血的羊腿,眼神里满是亢奋。他看著那座在烟尘中摇遥欲坠的寨子:“砸!给本帅狠狠地砸!把这窝宋猪一起砸进土里!” 然而,老天爷似乎並不打算让这场战爭顺著金人的心意进行。 正午时分,原本阴沉的天空突然撕开了一道口子,狂风卷著如鹅毛般的暴雪,席捲了整个太行山。气温在短短一个时辰內骤降,那些刚刚组装好的回回炮竟被这突如其来的极寒冻住了关节。 “大帅!绳索冻脆了,一拉就断!回回炮……动不了了!”工匠统领连滚带爬地跑进帅帐。 完顏闍母掀开帐帘,看著外面越来越大的风雪,气得將手中的金杯捏成扁平。这种暴雪一旦封山,粮草运不上来,他的五千精锐也会被冻死在山沟里。 “传令下去,全军缩减口粮,明日准备撤军。”完顏闍母转过身,目光看向缩在角落里的郭药师,“但在走之前,得有人去给那帮宋猪留点记號。” 他將一把带血的匕首扔在郭药师脚下。“郭药师,你不是说后山有一条鬼见愁栈道吗?今晚,你带你剩下的人摸上去,要么烧了他们的粮草,要么,你就把自己冻死在山顶上,別再带著你这张废物的脸回来见我。” 郭药师看著地上的匕首,他知道,这是完顏闍母给他的最后机会,去,是万分之一的生机,不去,现在就得死。 夜半,风雪到了最狂暴的时刻。 鬼见愁栈道。这里的崖壁向內凹陷,经年累月的暴雪受风力影响,在悬崖边缘向外延伸,形成了一层足有三四尺宽的雪檐。 从郭药师的角度看去,这雪檐十分平整,在夜色中闪烁著温润的白光,是栈道向外拓宽的一片坦途。可常年扎根山中的老猎户才知道,那只是悬空的一层虚雪,下面便是万丈深渊。 凌恆披著厚重的羊皮大氅,怀里抱著那支有些破旧的排簫,坐在一块石头上。 他那条伤腿在寒风中隱隱作痛,但他坐得很稳。 甲冑摩擦声,在风雪中传来。 郭药师走在最前面,呼吸沉重。在他身后,百余名残兵紧紧相隨,由於山路奇滑,风力极大,后面的人为了不坠入深渊,本能地死死抓著前面人的甲冑,拼命向前推搡著。 “將军,前面有人!”一个亲兵低呼。 “凌恆,你这条瘸腿的小狗好胆,竟然敢在这儿守著老子?”郭药师抹了一把脸上的冰碴,手中的长刀在地上一寸寸拖过。“韩世忠呢?你的伏兵呢?” “郭药师,你出身幽燕,却忘了这太行山的雪也是会骗人的。”凌恆没有抬头,手指轻轻抚过排簫的音孔,“它载得动我这个书生,却未必载得动你们这百十號人的百炼精铁。” “少在这儿装神弄鬼!”郭药师大声吼著掩饰著內心的不安,他看得很清楚,凌恆身侧那一侧地面极其平整宽阔,只要衝过去,这病懨懨的书生就任他宰割! “老子杀了你,提著你的头去见大帅,我还是那个常胜將军!老子还能封侯!”郭药师咆哮一声,猛地踏前一步! 两百斤的身躯,加上那身沉重的步人甲,这一步踏下,势若千钧。 就在郭药师的重靴踏上那片白光闪烁的瞬间,凌恆睁开了双眼,那双眼里,没有恐惧,只有积压的深沉怒火。 他举起排簫,凑到唇边。 在那排簫最高音的竹管上,吹出了一个极度高亢足以刺穿耳膜的急音! 那声音尖锐到了极致,在狭窄的山谷间激起了共振,这高频率的震动,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声细微的断裂声,从郭药师的脚下传来。 冰层断裂,死神叩门。 郭药师只觉得脚底原本夯实无比的大地,竟然在瞬间变得虚无。 “是雪檐!撤!快撤!”郭药师悽厉地喊著,可他那一身铁骨重甲,此时成了他索命的铁锚,疯狂地拉著他向深渊坠去。 “將军!”后方的亲兵伸手去拽,却只抓到了一片飞散的残雪和郭药师那条大红色的披风。 “救我……凌恆……救我!我愿意投降!我做你的亲兵!常胜军全归你统领!我能帮你杀完顏闍母!”郭药师半个身子已经悬空,双手死死抠住栈道边缘那一块突出的石头,那正是凌恆坐著的石头。 两人的脸离得如此之近,甚至能看清彼此瞳孔中的光。 “郭將军,你问我为什么在这儿守你?”凌恆低下头,声音很轻,却字字如刀。 ”我是来替逐州城那些被你背刺的守军收帐的,是来替白沟河那冤死在你手里的义勇和西军兄弟收帐的,是来替那些被你当做筹码,任由女真人凌辱的燕赵百姓收帐的。 “你太重了。”凌恆伸出手,缓缓握住了弯刀。 他只是用刀背,轻轻地,一点点地拨开了郭药师那几根已经冻得紫黑,却还在死死抠住岩缝的手指。 “你这种人,早就该死了,大宋的门槛,容不下你这种反覆无常的恶鬼,不,你连做鬼的机会都没有。” “不!凌恆!你不得好死!我在下面等你!” 郭药师最后的一根食指在岩石上划出一道血痕,整个人猛地向后仰去。 一代梟雄郭药师,带著他那身象徵权力的重甲,带著他那常胜的名號,如同断线的风箏,被深渊里的黑暗吞噬。 没有回音,万丈深渊下,只有呼啸的风雪。 栈道上剩下的一百多名常胜军被韩世忠带人彻底堵死,在那狭窄的死路上,这群失去了统领的丧家犬,纷纷跪地乞降。 “公子,首恶已除。”韩世忠收起带血的长刀,走到崖边看了一眼,又回头看著凌恆。 凌恆闭上眼,任由风雪打在脸上,许久才说道:“郭药师这一摔,大宋的南门,兴许能多关上几年,走吧。” 第七十五章 退潮 正月初二,黎明。 鬼见愁栈道的断口处,凌恆依然维持著昨夜的姿势,他坐在那块覆满冰霜的巨石上,怀里的排簫已经收起,双手笼在袖中。他在復盘,在计算,在用这彻骨的寒意让头脑更加清醒。 栈道下方的乱石坡传来窸窸窣窣的摩擦声,一只满是泥血的大手攀上了崖边,紧接著是韩世忠那张被沾满雪花的脸,这位西军出身的汉子大口喘著粗气,手里攥著一团东西。 “良臣,没捞著?” “碎了。” 韩世忠翻身上了栈道,一屁股坐在雪地上,他將手里那团东西扔在凌恆脚边,那是半截被撕扯得稀烂的大红披风,上面还连著一块变形严重的护心镜,血跡已经冻成了冰壳。 “几百丈高,又是乱石堆,就算是铁打的罗汉下去也成泥了。”韩世忠从怀里掏出半壶酒,灌了一口,“俺带著兄弟顺著绳索下去,只看见一滩烂肉和散了一地的甲片。脑袋拼不起来了。不过这块护心镜是郭药师的,背后刻著常胜二字,错不了。” 凌恆低头,目光在那块变形的护心镜上停留了片刻。 没有全尸,没有首级。这对於郭药师来说,是最讽刺的归宿。一个想在宋金辽三国之间左右逢源的投机者,最后却落得个粉身碎骨。 “碎了也好。若是留了全尸,我都不知道该把他埋在哪,这大宋的土,嫌他脏。” “那这东西……”韩世忠指了指地上的烂披风和护心镜。 “收起来。”凌恆缓缓站起身,长时间的静坐让他腿部的旧伤刺痛钻心,但他只是微微皱了皱眉,身形依旧挺拔,“虽然只剩残片,但这常胜二字和这身红皮,足够让汴梁那帮人闭嘴了。” 此时,天光乍破。 第一缕阳光刺穿厚重的乌云,照在黑云寨满目疮痍的寨墙上,与此同时,山下传来了异动。 那是沉闷杂乱的马蹄声和车辙声。 “报!” 一名斥候连滚带爬地从山道上衝下来,带著难以置信的狂喜:“公子!金人,金人拔营了!” 凌恆没有露出丝毫意外的神色,他拍了拍大氅上的积雪,转身走向哨塔:“走,去送送完顏闍母。” 黑云寨,最高处的哨塔。 这里视野开阔,能將整个山下的谷地尽收眼底。 凌恆扶著粗糙的木栏杆,身旁站著老帅种师道,身后则是抱著那把弯刀,眼神依旧警惕的耶律余衍。 女真人撤得很果断。 那一架架曾让黑云寨心惊胆战的巨型回回炮,此刻被遗弃在雪窝里,有的被金人烧成了黑炭,有的则因为昨夜的极寒冻裂了主梁,彻底报废。 大队的金国骑兵排成一字长蛇阵,在齐膝深的积雪中艰难地向北蠕动,战马喷出的白气连成了一片云雾。 “这一仗,算是贏了。” 种师道单手扶著栏杆,“完顏闍母不是输给了咱们的刀枪,是输给了这老天爷,还有郭药师的死,郭药师一死,常胜军覆灭,金人就像瞎了眼的猛虎,在这太行山里只能撞墙。” “但他会记住这个地方。” 凌恆看著那面渐渐远去的金狼大旗,语气平静,“完顏闍母这人,睚眥必报,他这次撤,是因为粮道断了,天气绝了,等开春雪化,或者等他们从燕云十六州站稳了脚跟,他一定会回来。” “而且下一次,来的就不止是一个完顏闍母了。”耶律余衍插话,她太了解金人了,“完顏宗望,完顏宗翰,这帮人才是真正的疯狗,黑云寨这次露了脸,也露了底。几千號人,若是硬碰硬,下次怕是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哨塔上一阵沉默。 胜利的喜悦在这一刻被现实的残酷冲淡了许多。 这一仗,凌恆是用地利和人心在赌,赌贏了。但赌博不能当饭吃,大宋的国运更不能靠赌。 凌恆转过身,目光扫过哨塔下正在清理废墟的士兵们。 那是怎样的一群人啊。 三个月前,他们中有的是河间府的轿夫,有的是太行山的流寇,还有的是被打散的西军溃兵。 而现在,经过白沟河的血水一泡,经过这太行山的一冬苦熬,活下来的这几千人,眼神变了。面对强敌时的畏缩不见了,只有对凌恆近乎盲目的信赖。 但这还不够。 “老相公。”凌恆突然开口,对著种师道深深一揖。 种师道侧过身:“怎么?” “学生想问您借一样东西。” “借什么?” “借您留下的那些西军老卒。”凌恆直起身,眼神灼灼,“这几千义军虽然见了血,但到底大多只是草莽,不懂战阵,不通號令,打顺风仗行,一旦逆风就是溃败。我要用这懂西军法度的老卒做骨架,把这几千人的肉填进去。” 种师道看了他一眼,突然笑了,那张布满风霜的脸上露出一丝欣慰:“老夫把人留在黑云寨,本就是给你准备的。你要练兵?” “不仅是练兵,更是为了將来。” 凌恆转头看向韩世忠,声音陡然严肃:“韩良臣!” “在!” 韩世忠上前一步。 “金人一走,太行山周边的流民必会蜂拥入山求活。我要你留在这里,做三件事。” “第一,广纳流民,开垦梯田,咱们不能光靠抢金人的粮草过日子,得让这太行山长出粮食来。” “第二,那三百西军老卒,我全交给你。你要把他们撒进义军里,当都头,当教习,我要你练出一支能钻山林,能打夜战,令行禁止的黑云卫,不需要虚数,我要的是精兵!” “第三……”凌恆顿了顿,目光看向那堆被金人遗弃的回回炮残骸,“把那些东西拖回来。拆了,研究透了,金人能造,咱们也能造。咱们守山,就要有守山的重器。” 韩世忠听得热血沸腾,那双大眼里满是狂热,单膝跪地,重重一抱拳:“公子放心!俺老韩就是把这身肉熬干了,也定给您练出一支铁军来!若是金人再来,除非从俺尸体上跨过去,否则休想动黑云寨一草一木!” 安排完內部,凌恆又將目光投向了耶律余衍。 “余衍。” “说吧。”耶律余衍把玩著刀柄,虽然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但耳朵却竖了起来。 “你的契丹骑兵,不能窝在山沟里。”凌恆指了指北方的群山,“那里才是你的猎场。等金兵退得远了,你要带人出山。在这幽云十六州的边际当一只游隼。我要你做那个藏在暗处的刀,今天烧他一个粮仓,明天杀他一个斥候。联络那些被打散的辽人旧部,告诉他们,想报仇的,就往太行山看。” 耶律余衍眯起眼睛:“你要我当你的一把刀,悬在金人的脖子上?” “不,是让你做回你自己。”凌恆看著她,“你是契丹的公主,这片土地曾经是你的家。把它咬住了,別鬆口。” 一切安排妥当,哨塔上只剩下呼啸的风声。 种师道看著这个有条不紊发布军令的年轻人,心中暗嘆:此子哪里像个寒门举人,分明是个天生的帅才,只可惜,生在这个重文轻武,阉宦当道的年头。 “那你呢?”种师道问出了关键,“你把家底都交出去了,你自己打算去哪?” 凌恆沉默了片刻。 他伸手入怀,摸到了那本被体温焐热的河间府志,那是宗泽在河间府学任学正时赠给他的。 “学生要去汴梁。” 凌恆转过身,目光越过重重山峦,投向了遥远的南方。 “郭药师死了,朝廷很快就会知道。在汴梁那帮相公眼里,咱们杀郭药师不是功,是擅杀大將,是破坏盟约,如果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名分,黑云寨这几千號人,转眼就会被打成贼寇。” “我要去参加春闈,我是河间府的举人。”凌恆深吸一口气。 凌恆转过身,目光投向南方:“郭药师死了,常胜军碎了。虽然我借著云娘的关係,在蔡京那里掛了號,童贯那阉狗未必敢直接对我下手,但礼部那帮酸儒不一样。” “我这三个月在太行山杀人,若是一身血气地回去,礼部那帮人定会拿行止不端,沾染兵戈的藉口,卡住我的解引,废了我的科考资格。他们不想看到一个武夫进贡院。” 种师道听明白了,点了点头:“所以你想找宗泽?他是河间学正,又是你座师,只有他出面给你写这份保结,证明你是为了家国大义才滯留北境,礼部才不敢拦你。” “正是。”凌恆点头,“但我不知恩师如今身在何处。” 种师道用那只完好的手拍了拍栏杆:“你运气不错。老夫的斥候听说,宗润夫刚被起復,任了磁州知州,他就在太行山东麓,离这儿不远。” “磁州?”凌恆眼睛一亮。 “对,你去那儿把郭药师的事交个底。有他给你作保,再加上蔡府的招牌,这汴梁城你也就能横著走一半了。” “多谢老相公指路!” 凌恆对著种师道深深一揖。 “既然黑白两道都要走,那我就先去把这条白道铺平了。” 凌恆直起身。 “我要带著这块常胜的护心镜去见老师,为了敘旧,也是为了我的路走得谁也挑不出刺来。” 风雪已停,阳光正好。 凌恆拢了拢身上那件显得有些单薄的青衫,在这一刻,他终於卸下了作为黑云寨主的沉重甲冑,重新变回了那个心怀天下的河间学子。 但这太行山的风雪,早已浸透了他的骨髓。此去磁州,他不再是为了圣贤书,而是为了手中的剑,能有名有姓地出鞘。 “走吧。” 凌恆最后看了一眼脚下这片土地,转身下楼。 “去磁州,去见老师。” 第七十六章 离恨 黑风寨门口,那杆在寒风中猎猎作响的大旗旁,韩世忠正沉默地替凌恆勒紧马肚带。这位平日里嗓门最大的关西汉子,此刻却像是个要把孩子送去远游的老农,手上的动作有些笨拙,勒好了又鬆开,鬆开了又重新勒紧,生怕这马鞍在路上有一丝鬆动。 凌恆静静地立在马旁,在他身后,燕七燕九早已跨坐在马上,腰悬朴刀,背负行囊。 那件在死人堆里滚过,染了血又破了口的皮甲,已经被他留在了那把虎皮交椅上。此刻,他重新穿回了那件深青色的澜衫,外面罩著一件厚实却略显粗獷的黑狐大氅。 这大氅是昨夜耶律余衍让人送来的,只有这种皮子,才挡得住太行山风口的风。 现在的凌恆,青衫磊落,眉宇清朗,恍惚间又变回了三个月前那个在河间府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寒门学子。只有他马鞍旁掛著的那个用油布层层包裹的沉重木匣,无声地提醒著所有人,这个书生,刚刚埋葬了一代梟雄郭药师。 “公子,真不用俺多派几个好手送您?” 韩世忠终於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眉头紧皱,“这一路去磁州虽说不远,但如今兵荒马乱,流寇四起,这俩小子虽然机灵,但毕竟只有三个人。” 韩头儿放心!”马上的燕七咧嘴一笑,拍了拍背后的包裹,“有我和老九在,谁想动公子一根毫毛,得先问问俺手里的刀答不答应!” 燕九也说道:“除非俺俩死了,否则没人能近公子的身。 “良臣。”凌恆抬手轻轻拍了拍韩世忠,“若是带著黑云卫招摇过市,那是造反,不是求学。我是去见恩师宗公,去求那张进考场的保结书,这一身杀气若是带进了磁州府衙,宗公怕是连门都不会让我进。” 韩世忠张了张嘴,最终只是重重嘆了口气,单膝跪地。 “那你保重,家里的事,你把心放肚子里。只要俺还有一口气在,这太行山的火种就灭不了,俺等著您穿著红袍回来的那天!” 凌恆点了点头,不再多言,翻身上马 “驾。” 三人三骑,踏著积雪,缓缓驶出寨门。 並没有太多人送行。这是凌恆的命令,黑云寨刚经歷大战,人心浮动,他不想把这场离別搞得像是生离死別。 然而,当马蹄转过第一道山弯,进入那片被积雪压弯了腰的松林时,凌恆勒住了马。 前方的雪地上,静静地立著一团火。 耶律余衍骑著那匹枣红马,没有带隨从,她只裹著一件火红色的狐裘,长发隨意地束在脑后,几缕碎发被风吹乱。 燕七和燕九对视一眼,两人极有默契地同时勒马,把马头往旁边的林子里拨了拨,刻意拉开了十几丈的距离,把这片空间留给了自家公子。 凌恆的心猛烈跳动,他策马缓缓靠近,直到两人的马头几乎要挨在一起。 “我还以为,你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要溜了。”耶律余衍率先开口,带著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昨夜不是都交代清楚了吗?”凌恆避开了她灼热的目光,“游隼出山,袭扰粮道。这是军令。” “去他娘的军令!” 耶律余衍手中的马鞭猛地抽在旁边的树干上,震落了积雪。 “凌恆,你看著我!”她策马逼近一步,“你就非去汴梁不可?你比谁都清楚,那个地方太脏了!你一个寒门书生,凭什么觉得自己能在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文官堆里活下来?” “就因为你那个什么狗屁理想?还是因为,”耶律余衍咬了咬牙,“还是因为河间府那个女人?”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远处,燕九缩了缩脖子,小声对燕七嘀咕:“乖乖,这契丹娘们儿是要吃人啊,公子顶得住吗?” 燕七面无表情:“闭嘴,那是公子欠的情债。” 凌恆静静地看著这张近在咫尺的脸。 “余衍。”凌恆的声音很轻,“我是寒门,在大宋,寒门子弟若是不去考那个功名,不穿上那身红袍,手里就没有权柄。没有权柄,这太行山的几千兄弟在朝廷眼里就是一窝隨时可以剿灭的贼。” 他顿了顿:“我也確实还为了云娘,男人的承诺若是轻飘飘地扔了,那这辈子活得再长,也是个直不起腰的软蛋。” 耶律余衍眼中的光芒一点点黯淡下去。 “好……好一个寒门,好一个承诺。” 她突然笑了,笑得有些淒凉。她猛地把手伸进领口,用力一扯,拽断了一根红绳。 “伸手!” 凌恆下意识地伸出手掌,一块带著体温的东西落在了他的掌心。 那是一枚只有半个巴掌大的深海青金石铭牌,周围镶嵌著一圈狼牙,中央刻著一只腾空的海东青。 “这是大辽皇室的宗亲令。” 耶律余衍盯著他的眼睛,语气变得前所未有的郑重,“我父王留给我的最后一样东西,凌恆,你给我听清楚了。” 她凑近他的脸,呼吸在风中交缠:“汴梁是虎穴,若是哪一天,大宋容不下你,你就亮出这块牌子,往北跑。” “哪怕全天下都不要你,只要过了那道关,我耶律余衍接你回家。” “大宋容不下你,这北境的风雪,容得下你这个书生。” 凌恆紧紧握住牌子,那一刻,这块石头比太行山还要重。 他没有说话,只是郑重地將铭牌收入怀中,贴著胸口放好,然后在马背上直起腰。 “此去经年,山高水长,余衍,珍重。” “滚吧!” 她背对著凌恆,“等金人再打来的时候,记得让我在战场上看见你。你要是死在了哪个女人的床上,我会去把你挖出来鞭尸!” 那一团红色的火焰如离弦之箭,衝进了茫茫林海,再也没有回头。 凌恆保持著行礼的姿势,许久才缓缓直起身。 “公子。”燕七和燕九这才小心翼翼地凑上来,“那咱们……” 凌恆深吸一口气,按了按胸口那块坚硬的铭牌,目光投向南方。 “走。” 他轻轻吐出一个字。 三人三骑,重新启程。马蹄踩碎了地上的冰壳,向著太行山东麓疾驰而去。 身后,是埋葬了青春与热血的太行山,是那消失在林海中的红衣,前方,是磁州,是恩师宗泽,是那个繁华迷眼却又步步惊心的汴梁城。 第七十七章 答卷 从太行山到磁州的官道上,积雪被来往的輜重车队碾成了烂泥。路两旁,偶尔能见到倒毙的流民尸体,被薄雪草草覆盖。 凌恆一路沉默。 “公子,前面就是磁州城了。” 燕七驱马凑了上来,指著远处那座城池,“看著倒比咱们路过的其他州府要严实得多。” 顺著燕七的手指望去,磁州的城墙並不高大,但城头上却是一片肃杀。无数民夫正冒著严寒在加固城防,滚木,礌石被一车车运上去。城门口的兵丁盘查得极严,不像別处那般收了钱就放行。 “因为那是宗公坐镇的地方。” 凌恆淡淡说道,眼中闪过一丝敬意。 “走,进城。” 磁州州衙,后堂。 炭火盆里的炭烧得有些暗了,偶尔爆出噼啪的声响,屋子里並没有多暖和。 宗泽坐在一张被磨得油光发亮的案桌后,手里正拿著一份刚送来的邸报,眉头紧皱。 这位刚被朝廷起復不久的老人,比在河间府学时更加苍老了,他身上穿著知州的官服,但袖口却磨破了边,透著一股清贫。 “大人。” 老管家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手里拿著一张名刺,“门外来了个年轻人,带著两个隨从。他说,他是来交卷的。” “交卷?” 宗泽愣了一下,如今不是科考的时节,交什么卷? 他接过名刺,那上面没有头衔,没有官职,只有工工整整的四个字: 河间,凌恆。 “啪!” 宗泽手里的邸报掉在了地上。 老人的手猛地颤抖起来,他霍然起身,带翻了身后的椅子:“是他?这小子还活著?快!快让他进来!不,老夫亲自去迎!” 没等宗泽绕过案桌,厚重的棉帘已经被掀开。 一股寒气夹杂著风雪涌入屋內。 凌恆迈步而入,他身上穿著那件耶律余衍送的黑狐大氅,脸上带著长途跋涉的风霜,但那双眼睛,比两年前在河间府学时更加深邃冷冽。 燕七和燕九候在门外,只有凌恆一人进屋。 见到宗泽的那一刻,凌恆没有说话,而是整了整衣冠,跪了下去,重重地磕了一个头。 “不肖弟子凌恆,拜见恩师。” 这一跪,砸得青砖地面咚的一声响。 宗泽快步上前,一把扶起他。老人的大手死死抓著凌恆的肩膀,力气大得惊人。 “活著就好……活著就好!” 宗泽上下打量著他,眼眶微红,“白沟河一败,老夫听说几万人都没了,后来听说涿州又动乱,老夫还以为,还以为你这棵独苗也折在那儿了!” “学生命硬,阎王爷不敢收。” 凌恆直起身,脸上露出一丝温和的笑意,“学生不仅活著,还把老师想见的人,想做的事,都带回来了。” “哦?”宗泽一愣。 凌恆解下背上的包裹,放在案桌上,一层层解开油布。 一块被砸得微微变形,满是划痕和血锈的铜製护心镜,静静地躺在那里,镜子背面,刻著两个在幽燕大地上曾经不可一世的字: 常胜。 宗泽的双眼圆睁,倒吸一口凉气:“这是,郭药师的护心镜?” “是他。” 凌恆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正月初一,雪夜,太行山鬼见愁。他想来摘我的脑袋,结果自己摔进了万丈深渊,尸骨无存,学生只找回了这点东西,给老师做个信物。” 宗泽震惊地看著凌恆,他知道这个学生狠,但没想过这么狠。郭药师那是何等人物?手握数万常胜军的梟雄,竟然折在了一个书生手里? “你把他杀了?”宗泽的声音有些发涩,“这要是让童贯知道了,这是擅杀大將,是要夷三族的!” “所以我才来找老师。” 凌恆目光清亮,“除了这个,还有一个消息。” 他凑近宗泽,压低了声音: “种老相公,还活著。” “什么?” 这一次,宗泽彻底失態了,他一把抓住凌恆的手腕,“彝叔兄还活著?他在哪?” 白沟河战败后,朝廷对外宣称种师道失踪,这是西军的痛,也是大宋军魂的断裂。 “在太行山,黑云寨。” 凌恆轻声道,“老相公身体不太好,受不得顛簸,我让韩世忠带著几千弟兄护著他,那里现在固若金汤。” “好!好!好!” 宗泽连说三个好字,老泪纵横,“苍天有眼!种公还在,西军的魂就在!你小子,你立了大功啊!” 宗泽看凌恆的眼神变了。 不再仅仅是看一个有才华的晚辈,而是在看一个能够託付家国重任的国士。 “老师,学生这次来,是求一份保结。” 凌恆退后一步,正色道,“太行山的几千弟兄,还有种老相公,都需要一个名分,若是没有朝廷的认可,他们就是贼。我要去汴梁参加春闈,我要考取功名,为他们洗白,为种老相公翻案。” “但礼部那帮人,定会拿我滯留北地行踪不明做文章,我需要老师为我作保。” “这保,老夫作定了!” 宗泽大袖一挥,走到案前,提笔运笔如飞。 “老夫这就给礼部写信!给官家写奏摺!就说你凌恆这半年,是在敌后收拢残部,是在为国保存元气!郭药师那是畏罪自杀,死有余辜!” 笔走龙蛇,一气呵成。 一张盖著磁州知州大印的保结书递到了凌恆手里。 “拿著这个,去汴梁。” 宗泽看著凌恆,眼神变得异常郑重,“但是,致远,你要记住。” “汴梁城的刀,比金人的刀更软,但也更毒,那里没有黑白,只有利害。你这次回去,是要在蔡京、童贯、王黼这群吃人的老虎嘴里抢食。” 凌恆接过文书,贴身收好。他摸了摸怀里那块蔡京给的金牌,又想起了云娘在太白楼的击鼓送行。 “老师放心。” 凌恆眼中闪过一丝寒芒,“学生这次回去,不是去做君子的。” 宗泽愣了一下,隨即大笑,重重地拍了拍凌恆的肩膀。 “好!去吧!把那潭死水,给老夫搅浑了!” 凌恆深深一揖,转身大步离去。 门外,燕七和燕九早已备好了马。 “公子,咱们现在去哪?”燕九问道。 凌恆翻身上马,目光投向南方,那里是繁华似锦醉生梦死的东京汴梁。 “去汴梁。” “去见见咱们的老朋友。” 第七十八章 浊流 离开磁州后的官道,並不比太行山好走多少。 越往南走,雪越少,泥越多。 现在的大宋,就像这脚下的烂泥,表面上看著平整,一脚踩下去,全是发臭的淤泥。 三人三骑,沿著官道一路向南,因为没有了韩世忠开路,燕七和燕九变得格外警惕,燕七背著那个装著郭药师护心镜的包裹,手始终按在刀柄上,燕九则拖著那条微跛的腿,骑在马上,目光扫视著四周的动静。 过了相州,流民渐少,取而代之的是成群结队的商旅,还有一辆辆满载著货物的马车。 “公子,我不明白。” 燕七勒著马,指著路边一个冻死在沟里的老汉,又指了指官道中间那辆掛著丝绸帷幔,香气扑鼻的马车,“咱们在太行山拼命,图个啥?这南边的人,好像压根不知道北边在打仗,该吃吃,该喝喝。” 凌恆骑在马上,目光扫过那具尸体。 “这就是现在的大宋。” 凌恆的声音很轻,“北边的血流干了,就是为了让南边的人能接著醉生梦死。咱们拼命,是为了不让这好日子断了头,但有些人,却觉得这日子是天经地义的。” 正说著,前方突然传来一阵喧譁,紧接著是皮鞭抽打在肉体上的脆响和惨叫声。 官道被堵死了。 一支庞大得令人咋舌的队伍拦在路中央。 那不是运粮的军车,也不是商队的货车。 几十根巨大的滚木铺在泥泞的官道上,几百名衣衫襤褸的苦力喊著號子,背上勒出血痕,正一步步拖拽著一块足有三层楼高,形状奇特的巨石。 那石头生得確实奇绝,玲瓏剔透,为了防止这石头受损,外面竟然还包裹著一层厚厚的蜀锦,甚至为了防尘,专门有人在一旁洒水。 那石头没事,拖拽它的縴夫手脚却烂了。 “闪开!都闪开!” 一名监工模样的虞候骑著高头大马,手里的鞭子雨点般抽打在两旁避让不及的路人身上,“这是官家要的神运石!碰坏了一角,剐了你们全家的皮都赔不起!” 又是花石纲。 正是因为这东西,大伯凌振廷要变卖二房的祭田,逼得刚穿越过来的他差点流落街头。而后,他在白沟河看著几万兄弟为了大宋流干了血,而在这里,这块石头却依然享受著比人命还金贵的待遇。 燕九的手下意识地摸向了腰间的短弩,眼中杀气腾腾,他那条腿就是在太行山冻坏的,此刻看到那些縴夫烂掉的脚,感同身受的恨意让他快要控制不住。 “公子,这帮畜生!” “別动。” 凌恆按住了燕九的手。 “这是为了討好官家修艮岳,从江南搜刮来的奇石,这一块石头运到汴梁,花费的银钱,够养活咱们黑云寨那几千兄弟半年。” “那就看著他们这么欺负人?”燕七气得牙痒痒。 “杀了这个虞候容易,但这石头还是得运,苦力还是得死,还会因为死了监工,周围的百姓会被抓来顶罪。” 凌恆鬆开手,策马退到路边的烂泥地里,给这块神运石让路。 “记住这种憋屈的感觉。” 凌恆看著那块被锦缎包裹的巨石,“咱们去汴梁,就是要爬到这块石头的顶上去,只有站得比他们高,你手里的刀,才能砍断这根要把大宋勒死的绳索。” 那一队花石纲浩浩荡荡地过去了,留下满地带著血的脚印和被鞭子抽得在那儿呻吟的百姓。 凌恆没有再看一眼,他一抖韁绳:“走。” 三日后,黄河渡口。 当那条咆哮的巨龙出现在眼前时,哪怕是已经在生死线走过一遭的燕九,也被震住了。 真正震住他的,是河对岸那座在大雾中若隱若现的巨城。 东京,汴梁。 哪怕隔著几里宽的河面,也能感受到那座城市扑面而来的热浪与繁华。 无数的漕船在码头上排起了长龙,桅杆如林,风帆遮天。虽然方腊之乱曾截断过漕运,但隨著童贯平叛,这条大宋的动脉似乎又恢復了往日的喧囂。 巨大的水门吞吐著来自天南海北的財富,丝绸,茶叶,瓷器,香料等源源不断地涌入那座城池。 而在那高耸入云的城墙之內,隱约可见楼阁重重,金碧辉煌。 和太行山那灰扑扑的黑云寨相比,这里就是天庭,和一路上的冻死骨相比,这里就是极乐世界。 “真大啊……” 燕九张大了嘴巴,喃喃自语,他是第一次来汴梁,这种视觉衝击力让他这个土包子感到一阵眩晕,“公子,这城墙,得有几十丈高吧?这里头的人,是不是都拿金碗吃饭?” “金碗?” 凌恆站在渡船的船头,江风吹得他的黑狐大氅猎猎作响,他微微眯眼,看著那座宏伟的城市。 “这里的確是全世界最繁华的中心,也是全世界最大的烂疮。” 凌恆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那里贴身放著两样东西:一样是宗泽的保结书,那是他通往朝堂的敲门砖,一样是耶律余衍给的宗亲令,那是他万劫不復时的退路。 “燕七。” 凌恆突然回头,“把你背后的包袱看好了,郭药师的护心镜是咱们给礼部那帮老爷准备的见面礼。” 渡船靠岸。 脚踏上南岸土地的那一刻,凌恆能感觉到四周投来的目光变了。 在北岸,人们看他们像看逃难的,在这南岸,码头上那些穿著綾罗绸缎的商户,那些涂脂抹粉的游女,看他们像看三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尤其是燕九那条微跛的腿,和燕七那身虽然洗过但依旧带著血腥味的旧皮袄,在这个脂粉堆里显得格格不入。 “让开让开!哪来的穷酸,別挡了爷的路!” 几个家丁簇拥著一位骑马的锦衣公子衝过码头,差点撞上燕九,燕九刚要发作,被凌恆一个眼神制止。 凌恆弹了弹身上的灰尘,整理了一下头上的儒巾。 “进城。” 他迈步向前,混入了那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 巍峨的汴梁城门洞將这三个背负著刀剑,怀揣著仇恨的异类,一口吞没。 而在城门上空,那面象徵著大宋繁华的龙旗,在风中慵懒地舒展著,似乎根本不知道,北方的狼,已经磨利了牙齿。 第七十九章 洗锋 甜水巷,井水甘甜。 这里虽不及御街那般宽阔气派,却也是汴梁城中极为精贵的去处,住在这里的多是有些身家的商贾外室,或是等待补缺的候补官员,闹中取静,寸土寸金。 两年前,云娘便已在此置办了一座不起眼的二进宅院,说是为了存放烧刀子进京的帐目,实则是狡兔三窟,给自己留的一条后路。 “公子,是这儿吗?” 燕九跳下马,抬头看了看门楣,门上没掛匾额,只贴著一副已经褪了色,边角捲起的春联。 “是这儿。” 凌恆掀开车帘,踩著脚凳下马。 他抬头看了一眼那高耸的青砖院墙,墙头只有几株枯草。 “开门。” 燕七警惕地向四周扫视了一圈,確认巷子里没有閒杂人等盯梢,才掏出钥匙。隨著一声吱呀声,尘封已久的大门缓缓打开。 一股霉味和灰尘扑面而来。 院子不大,院中那棵老槐树光禿禿的,地上积满了落叶,虽然显得萧瑟,但比起太行山那四面漏风的黑云寨,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燕九长出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布满灰尘的石阶上,把背上的包裹一扔,笑了,笑著笑著眼圈就红了。 “总算是有个带瓦片的地方睡觉了,这地儿没风,真暖和。” 燕七没有坐,他依旧保持著在战场上的习惯,像只猫一样窜进屋里,快速地检查了前后门,窗户和围墙的高度后才回到凌恆身边。 “公子,没问题。” “嗯。” 凌恆点了点头,走进正厅。 屋里的陈设很简单,几把太师椅,一张八仙桌,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 凌恆伸出手,在桌面上抹了一把,指尖那冰凉的灰尘,让他感到一种久违的真实感。 “咱们回来了。” 凌恆轻声说道。 这句话不是对燕七他们说的,而是对他自己说的,从一路北上,到白沟河的惨败,再到太行山的茹毛饮血,这三个多月的时间,仿佛过了一辈子。 “燕七,烧水。” 凌恆解下身上那件带著黑狐大氅,放在在角落。 “把咱们身上这层皮,都洗乾净。” “从今天起,把身上的杀气都给我收好,谁要是敢露出一丝马脚,別怪我军法从事。” 半个时辰后。 灶房里的水烧开了。 热气腾腾的浴桶里,凌恆闭著眼,將整个身体浸泡在热水中。 水很烫,烫得他皮肤发红,但他却觉得无比舒坦。 他低下头,看著自己这具身体。 原本书生的白皙皮肤早已不见,现在的他一身精悍的腱子肉,上面布满了伤疤。尤其是左腿上那处箭伤留下的疤痕,依然留有很深的印记。 这是他的勋章,也是他的代价。 “公子。” 门外传来燕九的声音,带著几分不自在,“那衣服太紧了。” “进来。” 门被推开。 焕然一新的燕七和燕九走了进来。 他们换下了那身破烂的皮甲和毡帽,穿上了汴梁城里时兴的短打和长裤。只是这两只狼崽子,穿上这身乾净衣服,怎么看怎么彆扭。 燕七还在下意识地摸腰间,那里原本掛著刀,现在空空如也,让他觉得没安全感。 “刀呢?”凌恆问。 “藏在床底下的暗格里了。”燕七低声道,“公子,这没傢伙在手,心里发慌。这汴梁城里人多眼杂,万一……” “没有万一。” 凌恆从浴桶里站起来,跨出水面。 他擦乾身体,换上了一套早已准备好的青色澜衫,那是他在河间府穿过的样式,虽然旧了些,但胜在斯文。 此时的他,头髮湿漉漉地披散在肩头,眉眼清峻,除了那双眼睛依然深不见底外,活脱脱就是一个进京赶考的举子。 “燕七,你记住。” 凌恆一边繫著腰带,一边看著铜镜里那个自己。 “在太行山,咱们靠刀杀人,但在汴梁,刀是下等人用的。” “在这里,杀人不用刀,用嘴,用笔,用钱。” “把你们那种眼神收起来,从现在开始,我是河间举子凌恆,你们是我的书童和家僕” 燕七和燕九对视一眼,虽然心里还是彆扭,但只能点头:“是,公子。” 就在这时,院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两人迅速衝进院子,一左一右靠在门侧 凌恆按住燕七的手。 这宅子空了两年,没人知道他们今天回来。 “去开门。”凌恆淡淡道,“別拿刀。若是有人问,就说是来租房子的。” 燕七深吸一口气,调整了一下僵硬的脸,挤出一个並不怎么好看的笑容,跑去开门。 大门打开一条缝。 门外站著的,是一个穿著碎花袄子,提著个食盒的中年妇人,她探头探脑地往里看了一眼,看到满院子的荒凉,又看到燕七那张虽然在笑但依然透著凶相的脸,嚇得缩了缩脖子。 “哟,这宅子,总算是有活人气儿了?” 妇人赔著笑,“我是隔壁王婆婆家的媳妇,刚才听见这边有动静,还以为遭了贼。原来是主家回来了?” 燕七刚要开口赶人。 凌恆已经走到了院子里。他此时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对著妇人温和地拱了拱手。 “大嫂有礼了。在下凌恆,是这宅子的租客,刚从河间府过来,准备参加春闈,今日刚到,还没来得及拜访邻里。” “哎哟,原来是举人老爷!” 妇人一听是来考试的举人,眼神立马变了,那是市井小民特有的对读书人的敬畏和討好。 “我就说嘛,看您这气度就不一般!这宅子空了好几年了,听说以前也是个大户人家的外宅,那个,既然是邻居,这以后有啥事您儘管吱声!” 妇人说著,眼珠子却在凌恆身上转了两圈,似乎在估量这个穷书生的身价。 “多谢大嫂。”凌恆从袖子里摸出一把铜钱,约莫有几十文,塞到妇人手里,“初来乍到,还要打扫屋子,就不留大嫂喝茶了,这点钱,请大嫂给家里孩子买点糖吃。” 妇人捏了捏那一手铜钱,脸上的笑容真诚了几分,这书生虽然看著寒酸,但这齣手倒是大方,是个懂规矩的。 “哎哟,这怎么好意思,那成,您忙著!对了,凌相公,最近这城里不太平,晚上可得把门关严实了。” 妇人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 “不太平?”凌恆心中一动,“大嫂此话怎讲?这可是皇城脚下。” “嗨,您是外地来的不知道。” 妇人往四周看了看,小声道,“听说北边打败仗了!虽然官家下旨不让乱说,但咱们老百姓又不瞎。这几天,城里的粮价涨了三成了!而且啊……” 她指了指巷口的方向,脸上露出一丝恐惧。 “前两天,皇城司的人在这一片抓了好几个人,说是细作,直接套了黑头套就拖走了,那惨叫声……嘖嘖,弄得人心惶惶的。您是读书人,可千万別惹上那些活阎王。” 凌恆点了点头。 北边败仗的消息果然压不住了,粮价上涨,皇城司抓人……这汴梁城的水,比他想像的还要浑。 “多谢大嫂提点。”凌恆再次拱手。 送走了妇人,关上大门。 凌恆脸上的温和消失了。 “公子,皇城司在抓人。”燕九有些紧张,“咱们身上这股味儿虽然洗了,但要是被那帮鹰犬闻出来……” “没事。” 凌恆转身走向后院,“咱们现在手里有宗师的保结,有蔡京的金牌,只要咱们不主动惹事,皇城司查不到咱们头上。” “但是,我们需要耳朵和眼睛。” 他站在后院那棵老槐树下,从怀里掏出那块云娘给的象牙腰牌,摩挲了一下。 “天黑之后,燕七,你出去一趟。” “去哪?” “去樊楼。” 凌恆將腰牌递给燕七。 “去找云娘,告诉她,那个欠她债的人,回来了。” “但是记住。”凌恆加重了语气,“只许见她一个人,若是她身边有別人,或者感觉不对劲,立刻撤回来。哪怕没见到人,也不许暴露行踪。” “是!”燕七接过腰牌,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 安排完这一切,凌恆独自一人走进了满是灰尘的书房。 他没有点灯。 黑暗中,他坐在椅子上,闭上眼睛。 脑海里,是太行山的雪,是郭药师坠崖时的惨叫,是那惨死在白沟河的兄弟,还有种师道那双浑浊却充满希望的眼睛。 “汴梁……” 凌恆自语,手指轻轻敲击著桌面。 “蔡京,童贯,王黼。你们准备好接我的招了吗?” 夜色笼罩了甜水巷。 第八十章 生死债 这座天下第一楼里,依旧是灯火如昼,夜夜笙歌。外面的世道再乱,边关的血流得再多,似乎都跟这里毫无关係。 云娘穿著一身明红色长裙,妆容精致,只是那胭脂涂得略微厚了些,为了遮掩她的黑眼圈。 她手里端著酒壶,正在给主座上的一个胖胖的中年官员斟酒。 那是户部右曹的员外郎,朱勔在京城的堂弟,朱孝孙。最近因为花石纲的差事办得好,红得发紫。 “朱大人,您尝尝。”云娘的声音带著职业性的嫵媚,“这是太白楼新到的状元红,比那烧刀子还要醇厚几分。” “嘿嘿,酒是好酒,但这人嘛……” 朱孝孙伸出一只肥腻的手,趁机在云娘的手背上摸了一把,眯著眼笑道:“云娘子,听说你还在打听那个叫凌恆的消息?” 云娘的手微微一抖,几滴酒洒在了桌上,她不动声色地抽回手,脸上笑容不减:“那是妾身的东家,如今北边战事不明,妾身自然要多问几句。” “別问了。” 朱孝孙端起酒杯,滋溜一声喝乾,一脸的不屑,“北边早就烂透了,童太师虽然把方腊平了,但在白沟河可是栽了个大跟头。听说几十万人像鸭子一样被辽人赶下了河,死尸把河道都堵了。” “那个凌恆?”朱孝孙哂笑一声,“一个书生,带著几百个泥腿子去前线运粮,还能有个好?怕是早就成了孤魂野鬼,骨头都被狼啃乾净了。” “啪。” 云娘手中的酒壶重重地顿在桌上,周围作陪的几个商贾嚇得大气都不敢出。 朱孝孙脸色一沉:“怎么?云大娘子这是要给那个死鬼披麻戴孝?別给脸不要脸!爷看上这里,那是给你面子!若是那凌恆真死绝了,你这產业,若是没个靠山,明天就能被皇城司当逆產给抄了!” 云娘紧紧咬著嘴唇。 三个月。 整整三个月没有消息。 自从凌恆带著五百义勇出征,就像是石沉大海。战报一天比一天惨,写著溃败,失踪,阵亡。 她花了无数银子去打点,去求人,只为了听到哪怕一点点关於那支黑字旗的消息。 可换来的,只有嘲笑和覬覦。 “朱大人。” 云娘深吸一口气,抬起头,那双平日里精明强干的眼睛里,此刻蓄满了泪水,但她硬是没让眼泪掉下来。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只要一天没看到他的尸首,太白楼就还是姓凌。” “若是大人想强买强卖。”云娘冷冷地看著他,“蔡太师府的腰牌,妾身这里还有一块,虽然太师如今年迈不管事了,但这汴梁城,还轮不到朱大人一手遮天。” “你!”朱孝孙大怒,拍案而起,“拿个半截入土的老头子压我?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来人!把这……” “那个……” 一道突兀的声音,突然在暖阁门口响起。 眾人回头。 只见一个穿著短打,身材瘦削的年轻人不知何时倚在门框上。他手里转著一把带鞘的匕首,紧紧盯著朱孝孙的脖子。 “你是谁?怎么进来的?”朱孝孙的家丁刚要衝上去。 燕七根本没理会那些家丁。 他只是看著云娘,那张平日里没什么表情的脸上,此刻竟然露出了一丝笑容。 “大娘子。” 燕七从怀里掏出一块东西,往桌上一扔。 象牙腰牌在红木桌面上转了几圈,停在云娘面前。上面那个熟悉的云字,在灯光下泛著温和的光。 云娘整个人僵住了。 她盯著那块腰牌,那是三个月前,她在太白楼亲手交给凌恆的。 “那个欠你债的人,回来了。” 燕七看著云娘,轻声说道,“他在老地方等你。” 云娘猛地站起身,动作太大,直接带翻了身后的椅子。 她像是没听见椅子的倒地声,也没看见朱孝孙那张惊愕的脸,她嘴唇颤抖著,想问什么,却发不出声音。 回来了? 那个狠心的冤家,真的回来了? “带路!” 云娘甚至来不及披上大氅,提著裙摆就往外冲。 “站住!本官让你走了吗?”朱孝孙还在叫囂。 燕七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他一眼。 仅仅是一眼。 那种在杀过人饮过血的眼神,让朱孝孙只觉得一股寒气直衝天灵盖,到嘴边的骂声硬生生憋了回去。 “再废话,杀了你。” 燕七丟下这六个字,转身跟上了云娘的步伐。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正屋里透出一丝亮光。 云娘站在门口,手举在半空,却迟迟不敢推开那扇门。 她怕。 她怕这是一场梦,她怕推开门,里面空无一人,或者,是一个缺胳膊少腿的残废。 这三个月,她在梦里见过无数次凌恆浑身是血的样子,每一次醒来,枕巾都是湿的。 “进来吧,外面冷。” 屋里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清朗,温和。 云娘的眼泪,唰地一下就下来了。 她推开门。 屋里没有生火盆,有些冷。凌恆穿著一件青衫,正背对著门口,站在那张积灰的八仙桌前,看著墙上的一幅旧字画。 听到开门声,他缓缓转过身。 四目相对。 云娘捂住了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瘦了,黑了。 那个曾经意气风发、在太白楼挥毫写下补天裂的书生,如今两颊深陷。虽然洗净了风尘,但他站在那里,就像是一把归鞘的利刃,暂时收敛了锋芒。 凌恆看著云娘。 看著她单薄的长裙,看著她发红的眼眶,看著她那只因为激动抓著门框的手。 “我回来了。” 凌恆张开双臂,嘴角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没缺胳膊也没少腿,让你久等了。” “你混蛋!” 云娘爆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 她像是一阵红色的风,猛地扑进凌恆怀里,她抡起拳头,狠狠地砸在他的胸口上。 “你说三个月!这都多久了?” “外面都在传你死了!说你被辽人砍了头!说你掉进河里餵了鱼!” “凌恆!你这个骗子!你说过要回来娶我的!你要是敢死在外面,我就,我就把你的牌位扔进汴河里!” 她一边哭一边打,每一拳都用尽了全力,要发泄这三个月来所有的恐惧和委屈。 凌恆没有躲。 他任由云娘捶打著,只是用双臂紧紧地,紧紧地环住了她的腰,將她死死勒进自己的怀里。 当云娘的拳头不小心砸在他伤口附近时,凌恆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身体微微一晃。 云娘停住了。 她惊恐地抬起头,手忙脚乱地去摸他的身体:“怎么了?哪里伤著了?快让我看看!” “没事,一点小伤。” 凌恆抓住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胸口。 “真的没事。就是在鬼门关转了一圈,阎王爷嫌我欠的债太多,不敢收,又把我踢回来了。” 他低下头,额头抵著云娘的额头,看著她那双哭肿了的眼睛。 “云娘。” 凌恆的声音低沉,带著愧疚。 “我把这条命带回来了。” “从今往后,这条命,一半归大宋,一半归你。” 云娘看著他,感受著他胸腔里有力的心跳,那种失而復得的巨大喜悦终於衝垮了所有的矜持和坚强。 她不再打他,而是伸出双臂,死死抱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將自己滚烫的嘴唇印在了他冰凉的唇上。 过了许久,双唇分开。 云娘把头埋在凌恆的颈窝里,贪婪地呼吸著他身上那股淡淡的皂角味。 “郭药师呢?”她问道。 “死了。” 凌恆的手指轻轻抚摸著她的长髮,“摔进了鬼见愁的深渊,尸骨无存。” 云娘的身体颤了一下,隨即抱得更紧了。 “那以后呢?还要走吗?” “不走了。” 凌恆抬起头,目光越过窗户,看向汴梁城那漆黑的夜空。 “太行山的雪太冷,兄弟们的血太热,这笔帐,总得有人来算。” 凌恆鬆开怀抱,扶住云娘的肩膀,看著她。 “云娘,帮我个忙。” “你说。”云娘擦乾眼泪,那个精明干练的大掌柜又回来了。 “给我准备一份拜帖,一份厚礼。” “明天一早,我要去拜会咱们那好朋友,蔡太师。” 第八十一章 恶鬼 云娘亲自端著铜盆,伺候凌恆洗漱。 水很热,巾帕很软,凌恆坐在镜前,看著镜中那个青年书生。 燕七站在一旁,手里拿著一把极薄的剃刀,小心翼翼地刮去凌恆下巴上那层在太行山养出来的黑胡茬。 凌恆感受著刀锋划过皮肤的凉意。 “云娘,东西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云娘將一件崭新的狐白裘披在凌恆肩上,手指灵巧地系好带子。 “按照你的吩咐,两万贯的交子,还有一箱子从金人那里缴获的东珠人参都在车上了。” 云娘的声音有些心疼,毕竟这是太白楼这两年攒下的一大半家底。 “捨不得?”凌恆睁开眼,看著铜镜里的云娘。 “捨不得是捨不得,但这钱若是不花,这门咱们进不去。”云娘嘆了口气,伸手理了理凌恆的衣领,“只是……咱们这刚回来,就把身家性命都送给那个老贼,值得吗?” “值得。” 凌恆站起身,转身看著她。 “蔡京虽然老了,但他还没死。只要他还没咽气,他就是这大宋朝的一棵烂树。童贯在北边打了败仗,正急著找替死鬼,王黼那个幸进小人,正盯著太师的位子流口水。” “咱们送去的不仅仅是钱,咱们送去的是刀,一把能让蔡京用来捅童贯,压王黼的刀。” “只要他肯接这把刀,我的春闈资格,就没人敢动。” 太师府。 虽然已是日薄西山,但这座占据了汴京城最黄金地段的庞大府邸,依然透著富贵与威严。 府门前,车水马龙,前来送礼,求官,拜謁的人排成了长龙。 凌恆下了马车,燕七提著那口沉重的红木箱子跟在身后。 “干什么的?排队去!” 一名穿著锦衣的门房管事,鼻孔朝天,手里拿著根剔牙的银签子,不耐烦地挥赶著凌恆,“这儿是太师府,不是施粥棚!哪怕是三品大员来了也得等著!” 凌恆没有说话,没有正眼看那个管事,他从袖中缓缓掏出一块东西,隨手拋了过去,准確地落入管事的怀里。 管事下意识地接住,低头一看,脸色一变。 那是一块纯金打造的腰牌,正中间一个蔡字熠熠生辉。 这是几个月前,蔡京亲自给凌恆太师府採办金牌。 “这。。。”管事的手哆嗦了一下,重新打量起眼前这个年轻人。 虽然衣著並不算奢华,但那身气度,只有手里握著生杀大权的人才有的沉稳。 “您是?”管事的声音软了下来,带著试探。 “河间,凌恆。” “告诉太师,那个给他送战马酿美酒的人,没死在白沟河,回来给他拜年了。” 凌恆这个名字,在太师府可是个热词,谁都知道太师看重这个年轻人,甚至把北边的私人生意都交给了他。但这半年来,隨著北伐惨败,传言这人已经死了。 “诈尸了?”管事心里嘀咕,但动作却不敢慢。 “哎哟!原来是凌公子!您,您稍候!小的这就去通报!” 管事把金牌双手奉还,转身就往府里跑。 太师府內,这里依然温暖如春。 一个老人,正躺在软榻上,半眯著眼,听著旁边的一位歌女弹琵琶。 蔡京。 这位曾经权倾天下,六度拜相的奸雄,如今是真的老了。他的脸上布满了老人斑,那双曾经握笔写出天下第一瘦金体的手,此刻正微微颤抖著,摩挲著手里的玉如意。 “太师。” 心腹管家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在蔡京耳边低语了几句。 “哦?” 蔡京那浑浊的眼珠转动了一下,“凌恆?那个河间的小书生?他没死?” “没死,就在门外候著呢,带了一大笔钱。” “没死就好,童贯那个没卵子的东西,把十五万大军都败光了,他居然还能活著回来,有点意思。” “让他进来。” 片刻后。 凌恆走进了听雨轩。 这里的香气很重,闻著让人有些胸闷。 凌恆径直走到软榻前五步远的地方行大礼。 “学生凌恆,拜见太师。” 琵琶声停了,歌女抱著琵琶退出房间。 蔡京没有起身,只是半躺著,用那双昏花的眼睛,上下打量著凌恆。 “老夫听说,白沟河的水都染红了。” 蔡京的声音慢吞吞的,“童贯逃回了汴京,嚇得连门都不敢出,种师道那个倔驴也失踪了,你怎么活下来的?” “因为学生不想死。” 凌恆抬起头,不卑不亢。 “学生想著,太师交给我的生意还没做完,答应太师的银子还没送到。若是就这么死了,到了阎王爷那儿也没法交代。” “生意?”蔡京嗤笑一声,“北边都打成了一锅粥,哪还有什么生意?” “乱世的生意,才最赚钱。” 凌恆站起身,从燕七手中接过那口箱子,当著蔡京的面打开。 珠光宝气,照亮了昏暗的暖阁。 整整一箱子极品东珠、老山参,还有一叠厚厚的交子。 “这是学生在北边,替太师攒下的。” 凌恆指著箱子,“虽然因为战乱,商路断了,但学生在太行山收拢了一些旧部。只要太师点头,这太行山就是太师的私库。无论是金人的战马,还是辽人的珍宝,学生都能给太师弄来。” 蔡京看著那箱財宝,眼皮跳了跳。 他现在最缺的就是钱。 官家修艮岳是个无底洞,朝廷財政赤字巨大,他之所以能维持地位,靠的就是能搞钱。而童贯这次战败,不仅赔光了军费,还让他的財政更加雪上加霜。 “你倒是忠心。” 蔡京坐直了身子,语气缓和了一些,“不过,你这次回来,不光是为了送钱吧?” “太师明鑑。” 凌恆上前一步,“学生想参加今年的春闈。” “你想做官?你现在手里有人有钱,在太行山当个山大王岂不快活?何必来这汴京城受罪?” “学生不想当贼。” 凌恆的声音低沉有力,“学生在白沟河杀过辽人,在太行山杀过金人,学生不想让这身功劳,最后变成一纸通缉令。” “而且,学生听说,这次童太师战败,朝中有人想把黑锅扣在咱们这些义勇头上,说我们是乱民,是流寇。” “若是学生成了流寇,那太师在北边的这条財路,可就断了。” 童贯为了推卸战败责任,肯定会找替死鬼。如果把凌恆打成流寇,那蔡京不仅少了一条財路,还可能被牵连。 “哼,童贯!” 蔡京冷哼一声,“他自己无能,还有脸怪別人?这一仗,把大宋的脸都丟尽了!” “你想让老夫保你?”蔡京问。 “不需太师保我。” 凌恆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书,双手呈上。 “这是磁州知州宗泽宗大人给学生开的保结,有了这个,礼部就没理由卡我的解引。” “宗泽?”蔡京一愣,“那个倔老头?他肯给你作保?” 他接过文书看了看,確认无误,宗泽是清流,他的保结含金量极高。 “你小子,倒是左右逢源。” 蔡京把文书扔回给凌恆,“既有宗泽的保结,又有老夫的金牌,这汴京城,確实没人敢拦你。” “但是,凌恆。” 蔡京的话锋突然一转。 “你要知道,这次春闈的主考官,是王黼的人。王黼那廝,最近跟童贯穿一条裤子,正变著法儿地想把老夫挤下去。” “你想考中,光有钱,没用。” “你需要帮我做一件事。” 老狐狸终於露出了尾巴。 “太师请吩咐。” “再过半个月,就是官家的万寿节。”蔡京缓缓摩挲著玉如意,“官家最近因为北伐失利,心情不好。王黼那廝准备了一块从江南运来的神运石,想討官家欢心。” “若是让他得逞了,老夫这太师的位子,怕是坐不稳了。” 蔡京看著凌恆。 “你既然是从北边回来的,又带著一身煞气。” “你去帮老夫做件事,若是做成了,別说春闈,就算是状元,老夫也能帮你爭一爭。” 凌恆低下头:“太师想要草民做什么?” “那块石头,还在汴河上运著,明天就到城外了。” 蔡京淡淡道,“老夫听说,那石头上有煞气,不祥。若是能在进城前,出了点什么意外,比如碎了,或者沉了。” “那官家自然就会明白,谁才是真正的忠臣,谁才是只会媚上的奸佞。” 这是要让凌恆去毁了花石纲! 去毁了皇帝最心爱的石头,去打当朝宰执王黼的脸! 如果成了,蔡京打击了政敌,如果败了,凌恆就是个顶罪的替死鬼。 燕七在后面听得冷汗直冒,这老贼太毒了! 但凌恆却没有丝毫犹豫。 他抬起头,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太师放心。” “那块石头,进不了汴京城。” 走出太师府时,天已经黑了。 凌恆站在府门前的台阶上,深吸了一口冷空气,然后將那股在听雨轩里积压的噁心感吐了出去。 “公子,那老贼让咱们去毁神运石?”燕七一脸焦急,“那可是杀头的罪过!而且那石头周围肯定有重兵把守,咱们就两个人,怎么干?” “谁说要硬干?” 凌恆看著远处汴河的方向。 “花石纲是百姓的血泪,早就该碎了。” “不过,咱们不能蛮干。得借力。” “借谁的力?” “借……天意。” 凌恆翻身上马,一抖韁绳。 “走,回甜水巷,我要给这汴京城,放一个大大的烟火。” 第八十二章 天罚 汴河,这条大宋的动脉,今日,它堵住了。 不是因为冰封,而是因为一块石头。 陈桥门外的水关码头,人山人海,数千名百姓被官兵驱赶著聚集在河岸两侧,充当縴夫和壮丁。 河中央,停泊著一艘经过特殊改造的巨船,那船身吃水极深,几乎要与水面齐平,船上赫然耸立著那一块足有三层楼高的神运石。 它被红绸包裹,形如盘龙。为了將它从江南运来,沿途拆毁了无数桥樑,凿穿了无数城墙。如今,这尊吞噬了无数民脂民膏的石头,终於抵达了汴京的家门口。 因为太大卡在了水门之外。 “拉!都给我拉!” 朱孝孙骑在马上,挥舞著马鞭,“误了吉时,本官把你们这群贱民全都填进河里餵鱼!” 岸上,上千名縴夫赤裸著上身,喊著悲凉的號子,背上的绳索勒进肉里,每挪动一步,脚下就是一滩血。 不远处的茶楼里。 凌恆坐在靠窗的位置,手里捧著一盏热茶,静静地看著这一幕。 “公子,这朱胖子真不是东西。” 燕九蹲在桌子底下,正在摆弄一堆零碎的小玩意儿,那是他刚从城里铁匠铺和烟花铺买来的:几根极细的钢丝,一包黑火药,还有一个用来引火的火摺子。 “他为了把这石头弄进城,要把水门给拆了。” 燕九探出头,指著远处的水关,“你看,工匠正在凿水门的基座,这水门可是汴京防御敌人的第一道防线,拆了容易,想再建起来,没个一年半载可不行。” “为了块石头,自毁城防。” 凌恆笑了,“这就是王黼给官家准备的祥瑞?我看是催命符。” 他放下茶盏,目光落在连接驳船和岸边绞盘的那几根粗大的麻绳上。 “燕九,看准了吗?” “看准了。” 燕九嘿嘿一,虽然他腿脚微跛,但这双手可是经过太行山战火淬炼的,巧得很。 “那绞盘是新造的,为了拉动这几万斤的石头,轴承吃劲吃到了极限。只要在那根主轴上动点手脚。” 燕九比划了一个手势。 “只要它一断,这石头就会失去牵引,这汴河水流湍急,驳船一旦失控,就会顺流而下,直接撞上水关的石墩。” “到时候,”燕九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的光,“就是神仙也救不回来。” “好。” 凌恆从袖中摸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 “记住,要做得像个意外,天意难违,才叫天罚。” “公子放心,这活儿我熟。” 燕九抓起桌上的斗笠扣在头上,那是他偽装成修补匠的行头,他將那些小玩意儿揣进怀里,一瘸一拐地混进了那些被徵召的工匠队伍里。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解闷好,?0???????.??????隨时看 】 一个时辰后。 日头升到了正中,吉时已到。 朱孝孙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对著身旁一位身穿紫袍,气度不凡的官员躬身行礼。 “王相公,一切准备妥当。只等您一声令下,这神石便可入城献给官家!” 那紫袍官员正是当朝宰执,王黼。 他抚须微笑,看著那块被红绸包裹的巨石,仿佛看到了自己加官进爵的未来。 “好,孝孙,这事办得不错,官家若是高兴了,少不了你的好处。” 王黼一挥手,声音洪亮:“起运!” “起—运—咯” 號子声震天动地。 岸上,十二个巨大的绞盘同时转动,麻绳崩得笔直,那艘承载著巨石的驳船,开始缓缓向被拆了一半的水门移动。 一切似乎都很顺利。 燕九此刻正蹲在其中一个绞盘的底座下,假装在加固楔子,没人注意到,他手里的一根极细的钢丝,已经悄无声息地缠绕在了主轴最受力的卡扣上,並且连著一个装满火药的竹筒。 那是他在太行山学来的土雷引信,只要摩擦生热,延时必爆。 “一,二,三。”燕九心里默数著,悄悄抽身,钻进了人群中。 绞盘转得越来越快,受力越来越大。 就在驳船即將通过水门最窄处,也就是水流最急的那一刻。 “崩!” 一声並不算太大的响声,被淹没在了嘈杂的號子声中。 但紧接著,是金属断裂的声音。 那个最大的主绞盘,在巨大的拉力下,主轴突然崩断! 绷紧的麻绳瞬间失去了束缚,带著万钧之力猛地反弹回去。 惨叫声瞬间响,几个推绞盘的壮丁躲闪不及,直接被那根手臂粗的麻绳拦腰扫飞。 “怎么回事?”朱孝孙大惊失色。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连锁反应开始了。 主绳一断,驳船瞬间失去了平衡,湍急的河水猛地衝击在船侧,原本就吃水过深的驳船开始剧烈摇晃。 船上的神运石太重了,重心极高,这一晃,便是天崩地裂。 巨石滑动,固定石头的木架根本承受不住这种横向的力,纷纷断裂。 在无数人惊恐的目光中,那块包裹著红绸、象徵著大宋祥瑞的巨石,缓缓地地向右侧倾倒。 “不!” 王黼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不顾仪態地冲向河边。 但这已经无法阻止。 平地起惊雷。 神运石砸断了船舷,重重地砸进了汴河之中! 巨大的浪花激起数丈高,直接拍在了岸边的王黼和朱孝孙身上,將这两位朝廷大员淋成了落汤鸡。 紧接著,失去平衡的驳船被反作用力掀翻,狠狠地撞在了水门的石墩上。 原本就被凿了一半的水门基座,在这致命一击下,彻底坍塌,半截城墙轰然坠入河中,激起的尘土和水雾遮蔽了天空。 船翻了,石沉了,门塌了。 縴夫们惊恐地四散奔逃,官兵们乱作一团,而在那浑浊的河水中央,只剩下一个巨大的漩涡,正在吞噬著残骸。 人群中突然有人喊了一句: “天罚!这是天罚啊!” “石头沉了!这是老天爷不让它进城啊!” 谣言往往比真相跑得更快。 一时间,神石不祥,天降警示的说法,在人群中蔓延开来。 王黼瘫坐在泥浆里,官帽都掉了,披头散髮,脸色仓白。 完了,全完了。 这石头不仅没送进去,还砸毁了水门,堵塞了河道,这哪里是祥瑞?这是大大的凶兆! 万寿节前出这种事,官家会怎么想?政敌会怎么攻訐? “查!给我查!” 王黼歇斯底里地咆哮,“是谁?一定有人捣鬼!给我把那些工匠全抓起来!一个个审!” 然而,此时的始作俑者,早已混在惊恐的人群中,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码头。 茶楼里。 凌恆放下了手中的茶盏,茶已经凉了。 “精彩。” 他看著远处那乱成一锅粥的场面,还有那个瘫在泥地里的当朝宰执。 燕九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满身泥点子。 “公子,妥了。”燕九压低声音,但眼角眉梢全是得意,“那主轴本来就有裂纹,我稍微加了点火药帮了它一把,神仙来了也查不出痕跡,只能算它倒霉。” “做得好。” “走吧,这里很快就会被皇城司封锁。” 两人走出茶楼,混入入城的人流。 “公子,咱们接下来去哪?”燕九问。 “去太师府。” “现在,该去拿我的回报了。” 凌恆回头看了一眼那堵塞的河道。 “这块石头沉得好,它堵住的不仅是汴河,更是王黼和童贯的退路。” “石头沉了,这汴京城的水混了,咱们这几条从太行山来的过江龙,才能翻江倒海。” 当晚,太师府。 蔡京依旧躺在听雨轩的软榻上,只是这次,並没有听曲,而是在闭目养神。 “太师。” 管家匆匆走进来,语气中带著掩饰不住的震惊,“出事了。神运石在水关,沉了,连水门都塌了一半。” 蔡京眼皮猛地抬起。 “沉了?” “是。据说是因为石头太重,绞盘断裂,引发了意外,现在外面都在传,说是天罚,是不祥之兆。” “哈哈哈哈!” 蔡京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 “好!好一个天罚!好一个意外!” “这个凌恆,下手够黑,够狠,也够乾净!” 蔡京坐直了身子,原本颓败的气息一扫而空。 “王黼那个蠢货,这次算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官家最信道教,最信祥瑞。如今祥瑞变成了凶兆,还毁了城防,我看他怎么交代!” “太师,那凌恆?” “传他进来。” 蔡京脸上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笑容。 “老夫这把老骨头,正好缺一根硬拐杖,这小子,够硬。” 片刻后,凌恆再次走进了听雨轩。 他长揖一礼:“学生幸不辱命。” 蔡京看著他,许久,缓缓从袖中掏出一封早已写好的荐书。 “拿著这个,去礼部。” “今年的春闈,虽然是王黼主考,但副主考,是老夫的门生。” “你去考,哪怕你写出一篇再烂的文章,老夫也能保你进殿试。” 凌恆双手接过荐书,眼神平静。 “谢太师。” “不过……”蔡京话锋一转,“进了朝堂,就不是砸石头那么简单了。” “你,准备好了吗?” 凌恆抬起头,直视蔡京。 “太师放心。” “学生早已准备好了” 第八十三张 盛世危言 二月春风似剪刀,大宋宣和四年的春闈,就在这一片神石沉河的动盪人心和北伐惨胜的虚假狂欢中,拉开了大幕。 贡院门前,人头攒动。 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千名举子,提著考篮,裹著厚厚的棉袍,在寒风中排成了长队,他们眼中有期盼,有焦虑,也有对这汴京局势的茫然。 凌恆站在队伍中,身后跟著背负考篮的燕七。 “听说了吗?那块神石沉了,官家震怒,说是上天示警,这两天连早朝都停了。” “嘘!慎言!这可是王相公主理的事,小心隔墙有耳。” 前排几个士子正在窃窃私语,神色惶恐。 人群里突然响起一声激昂的喊声,压过了所有的低语: “怕什么!沉了好!那块石头上沾满了江南百姓的血!沉了是苍天有眼!是老天爷在告诉官家,这奸臣误国,不可不除!” 人群一片譁然,纷纷侧目。 凌恆抬头看去,只见不远处的石阶上,站著一个身穿布衣,面容清瘦却目光如炬的年轻太学生。他挥舞著手臂,唾沫横飞,即便面对周围巡逻兵丁那吃人的眼神,也毫无惧色。 “那是谁?”凌恆小声问身旁的一位老举人。 “你连他都不知道?”老举人压低声音道,“那是太学的学生领袖,叫陈东。这人是个愣头青,天天带著太学生去敲登闻鼓,骂蔡京,骂童贯,骂王黼。也就是官家宽仁,没杀他,换个朝代早死八百回了。” 陈东。 凌恆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 歷史上,正是此人,在靖康之难时带领太学生伏闕上书,逼迫宋钦宗起用李纲抗金,最后却因为过於激进,落得个被杀头的下场。 这是一把锋利的剑,但也易折。 “可惜,现在的汴梁,光靠嗓门大是救不了的。”凌恆收回目光,心中暗嘆。 “搜检!” 隨著贡院大门开启,搜检官一声厉喝,兵丁衝散了围观陈东的人群,科考正式开始。 辰时,號舍內。 本书首发 找好书上 101 看书网,101??????.?????超方便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考题公布。衙役举著牌子走过甬道,上面写著朱红大字: 《丰亨豫大论》 看到这个题目,凌恆研墨的手微微一顿,眼中闪过浓浓的厌恶。 果然是王黼的手笔。 “丰亨豫大”,语出《周易》。但在如今的朝堂上,这四个字已经变了味。它成了蔡京、王黼等人劝皇帝纵情享乐,大兴土木的遮羞布。意思是:国家府库充盈(丰亨),君主应当安乐且排场盛大(豫大)。 这题目是个陷阱。 顺著写?那是昧著良心说瞎话,虽然能討好主考官,但在清流眼中就是佞臣。反著写?像陈东那样痛陈民生疾苦,国库空虚,那就是当面打皇帝的脸,直接以狂悖之名黜落。 “好一个丰亨豫大。” 凌恆闭上眼,胸口堵得难受。 他在太行山吃过马肉,喝过血汤,他在黑云寨见过那些被金人逼得家破人亡的百姓,他在进京的路上见过那些为了运石头而冻掉脚趾的縴夫。 这就是你们说的丰亨?这就是你们要的豫大? 既然你们想听盛世之音,那我就给你们奏一曲盛世的輓歌。 他猛地睁开眼,提笔落下。 破题:“天下之財,止有此数。不取诸民,將何以丰?不竭泽而渔,將何以亨?所谓豫大者,若无基石之固,恐如楼阁虚悬,危如累卵。” 第一段,他就直接把丰亨的皮给扒了。 他没有直接骂朝廷,而是运用经济学的原理解构这四个字:国家的钱是有限的,朝廷的富足(是建立在剥削百姓的基础上的。 接著,他笔锋一转,引用了前两天刚刚发生的神石沉河事件,做了一个极为精妙的比喻: “昔者巨舟载石,由於过重而沉。舟者,国也;石者,欲也。民力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今以万钧之欲,压於如缕之民力之上,岂有不沉之理?” 他把那块沉掉的祥瑞,比作了皇帝膨胀的私慾,把那艘沉没的驳船,比作了大宋的江山。 这是在指桑骂槐,也是在警钟长鸣。 文章的最后,凌恆写道: “真正的丰亨,非內库之金银堆积,而在野无饿殍;真正的豫大,非宫室之宏丽,而在四夷宾服。愿陛下先忧后乐,去偽存真,勿使天下之財枯竭於土木,勿使天下之民困顿於苛政。” 洋洋洒洒两千言,一气呵成。 凌恆放下笔,只觉手腕酸痛,但心中却是一片畅快。 这篇策论,既没有直接辱骂皇帝,又把道理讲得通透。他知道,这朝堂之上,除了王黼这样的奸佞,总还有几个不想看著大宋沉船的聪明人。 就在这时,一阵轻微脚步声从甬道传来。 那是负责巡视考场的点检官。 按照规矩,考试期间严禁喧譁,巡考官通常只是匆匆走过,防止作弊。 但这次的脚步声,却在凌恆的號舍前停住了。 凌恆依然端坐,目不斜视,这是对考场纪律的起码尊重。但他能感觉到,一道锐利的目光正落在自己那张墨跡未乾的卷子上。 那是一个穿著绿色官袍留著山羊鬍的中年官员。他生得白净斯文,一双细长的眼睛里透著一股说不出的精明,还带著几分阴柔。 那官员看得很仔细,也很慢。 他没有说话。 只是在看到“舟者国也,石者欲也”那一句时,他的眉梢极不明显地挑了一下,玩味一笑。 良久,他抬起头,深深地看了凌恆一眼。 眼神很复杂,像是在看一件即將出土的奇货,又像是在看一把已露寒光的刀。 隨后,他伸出手指,在凌恆的卷角处,轻轻叩了两下。 篤,篤。 声音极轻,只有他们二人能听见。 然后,他背著手,踱著方步,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仿佛从未停留过。 凌恆看著他的背影,不知为何,心里升起一股寒意。这个人的眼神,让他想起了潜伏在草丛中的毒蛇,阴冷,致命,却又极其耐心。 考试结束。 贡院大门开启,疲惫不堪的士子们如同出笼的鸟,涌向街头。 直到走出了那道森严的大门,压抑的气氛才终於鬆动。 “呼……憋死我了!” 隔壁號舍的一名考生凑了过来,是个自来熟的胖子,一边擦汗一边对凌恆说道:“兄台,你运气真好,刚才那位大人在你號舍前停了好久。” “那是哪位大人?”凌恆顺口问道。 胖子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一脸艷羡:“你不知道?那是太学学正,秦檜,秦会之啊!” “秦……檜?” 凌恆的脚步猛地一顿。 “对啊!他可是写得一笔好字,深得上面赏识。听说因为这次神石的事,他上书替王相公辩解了几句,说那是天意警示,非人力可违,正好帮王相公解了围,马上就要升御史台了!” 凌恆已经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了。 秦檜,那个遗臭万年的奸相,那个害死岳飞的罪魁祸首。 此时的他,竟然还只是一个正八品下的太学学正?而且还对自己的文章感兴趣? 凌恆回想起刚才那两声轻轻的叩击声。 那是赏识?还是警告? “原来是你……” 凌恆回头看了一眼贡院那高耸的牌坊,拳头慢慢握紧。这汴京城比太行山的战场还要凶险万分。这里不仅有明面上的陈东那种热血青年,还有这种潜伏在暗处,隨时准备择人而噬的毒蛇。 三日后,阅卷房。 主考官王黼看著凌恆的卷子,手里的硃笔悬在半空,久久没有落下。 “大人,这份卷子……”副主考孙傅小声道,“太师府那边,特意让人带了话。” “太师府……”王黼冷哼一声。 他看著那句“巨舟载石,由於过重而沉”,心里跟明镜似的。这小子是在帮他开脱神石沉没的责任,是在把人祸变成天灾。 凌恆用这篇文章绑住了王黼,让王黼不敢黜落他,否则就是承认自己办事不力。 “这小子,有点邪性。” 王黼眯起眼睛,心中的杀机一闪而过,但他现在四面楚歌,蔡京在盯著他,童贯在看笑话。为了一个举子,不值得。 “罢了。” 王黼把卷子扔在一旁,冷笑一声,“文笔尚可,但锋芒太露,给他个贡士资格。” “至於名次,扔到二甲去吧。” “让他进殿试。”王黼眼中闪过一丝阴狠,“本相倒要看看,到了官家面前,他这张嘴还能不能这么硬。” 三月十五,放榜日。 汴京城內,杏花春雨。 当那张黄榜贴出来的时候,燕九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名字。 虽然不在榜首,但確確实实地写在二甲的名单里: 贡士,凌恆。 甜水巷的小院里。 凌恆听到燕九的报喜声,神色依然平静。 “二甲么。王黼还是压了我一头。” “不过够了。进了殿试,就是天子门生。” “燕七。” “在。” “备车。去太白楼。” 凌恆站起身,看著窗外的春雨。 “去见云娘了,告诉她,今晚,我要在那儿宴请一个人。” “谁?” “秦檜。” 凌恆的眼中闪过一丝捉摸不透的眼神。 “既然被毒蛇盯上了,那就得先下手为强,我要看看,这条未来的毒蛇,现在的牙口到底怎样。” 第八十四章 毒蛇 太白楼,顶层雅间摘星阁。 窗外春雨绵绵,汴河上的雾气瀰漫。屋內却很温暖,云娘亲自掌勺,做了一桌精致的酒菜。 凌恆坐在主位,一身素雅的澜衫。 对面坐著的,正是那位在考场上对他叩指两下的男人,太学学正,秦檜。 秦檜並不像其他官员那样摆架子,他端著酒杯,目光在凌恆那张略显消瘦带著风霜色的脸上停留了许久。 “凌贡士。” 秦檜率先开口,声音温润,“今日放榜,本官特意去查了查你的卷宗。河间府举人,才气纵横。但本官记得,三个月前,有一位同名同姓的凌恆,带著五百义勇,押运粮草去了北边。” 秦檜抿了一口酒,眼睛微微眯起。 “兵部的邸报上说,那支队伍在白沟河全军覆没,主官凌恆失踪,疑似阵亡。” 秦檜放下酒杯,直视凌恆。 “凌兄弟,你是人是鬼?还是说,那个在北边阵亡的英雄,其实是个见势不妙脚底抹油的聪明人?” 如果凌恆承认自己是逃回来的,那就是逃兵,不仅功名不保,还要杀头。 凌恆笑得很坦然,他伸出右手,缓缓挽起了袖子。 那条手臂上,布满了一道道结疤的伤痕。 “正月初一,太行山鬼见愁。” 凌恆放下袖子。 “那一夜,我和兄弟们被三千人围在山上。血把雪都染红了,我们马肉,喝了雪水。” “秦大人,若是逃兵,会往死人堆里逃吗?” 秦檜沉默了,他看得出,那些伤是真的,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杀气也是真的。 既然没逃,为何三个月杳无音讯?”秦檜反问,“而且,你说你被三千人围攻?据本官所知,金人的主力都在追击辽帝,哪来的三千人在太行山围你?” “问得好。” “这就是我今天要请大人喝酒的原因。” 他伸手,拍了拍桌角那个一直没打开的黑木匣。 “因为这三千人,不是金人。或者说,不仅仅是金人。” “他们穿著宋军的甲冑,打著常胜军的旗號,领头的,更是朝廷倚重的大將。” 秦檜的脸色变了。常胜军?那是郭药师的部队!郭药师可是从辽国投降过来的,童贯视若珍宝,指望他收復燕云。 “你是说郭药师?”秦檜的声音压低,“凌兄弟,这种玩笑开不得。郭药师如今驻守燕山,是朝廷的功臣。” “功臣?” 凌恆没有废话,直接打开了木匣的盖子。 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飘了出来。 匣子里,静静地躺著那块铜护心镜。 秦檜刚伸向酒壶的手,硬生生僵在了半空。 “这,这是?”秦檜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颤抖。 “郭药师的护心镜。” “郭药师这廝,早在白沟河之战时就已经再度反叛!他与金暗通款曲,故意在阵前倒戈,將我军布防图泄露给金人,这才导致童太师十五万大军顷刻瓦解!”凌恆把所有过错推给郭药师,撒谎道:“战后,他为了向金人纳投名状,带著三千精锐假扮金兵,企图穿越太行山,偷袭我在磁州的粮道,顺便打开南下汴梁的缺口!” “这块镜子,就是我亲手从他尸体上扒下来的。” 秦檜倒吸一口凉气,整个人都僵住了。 这个消息太劲爆了! 郭药师反了?而且导致了白沟河大败?最关键的是,被眼前这个书生杀了?! “你,你真的杀了他?”秦檜的声音有些发颤,试图从对方脸上找出一丝撒谎的痕跡。 “尸体已经被我扔进了鬼见愁的深渊,餵了狼。” 凌恆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秦大人,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疯狂。一个书生,带著残兵,杀了一个纵横辽宋的一代梟雄。” “但事实就是如此。” “现在,这块镜子就在这儿,我想问问大人,敢不敢接这桩泼天的富贵?” 秦檜毕竟是秦檜。在短暂的震惊之后,他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 他在计算。 计算这其中的风险,和收益。 如果凌恆说的是假的,那这就是欺君之罪,甚至可能被倒打一耙说是杀良冒功。 但如果凌恆说的是真的。 秦檜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如果是真的,这就解决了一个困扰朝廷,尤其是困扰童贯和官家的天大难题,白沟河为什么会败? 之前童贯只能含糊其辞,说是天气恶劣,將士不力,这让官家很不满,也让童贯威信扫地。 但如果败因是出了內奸呢? 如果是郭药师这个反覆无常的小人出卖了大军呢? 那童贯的责任就轻多了!那是被盟友背刺,非战之罪啊! 而且,凌恆杀了郭药师,这不仅是报仇,更是替官家挽回了面子,虽然大军败了,但我大宋还有忠臣义士,能斩杀叛徒! 这是一张完美的牌!一张能同时討好皇帝童贯甚至蔡京的王炸! “凌兄。” 秦檜重新坐了下来,这一次,他的神態变了,是对同类的欣赏,甚至是忌惮。 “你好深的算计。” 秦檜手指轻轻敲击著桌面,“你想让我把这个消息透给官家?你想利用我去帮你圆这个场,把你从逃兵变成功臣?” “不仅是帮我,也是帮大人你自己。” 凌恆看著秦檜。 “大人虽然才华横溢,但在这太学里蹉跎太久了吧?王黼打压异己,蔡京年老昏聵,大人想要上位,缺一块敲门砖。” “这块护心镜,就是你的敲门砖。” “童贯会感激你帮他甩了锅,官家会感激你帮他找回了面子,而我……” 凌恆笑了笑,“我会感激大人救命之恩。以后在朝堂之上,咱们就是天然的盟友。” “盟友?” 秦檜咀嚼著这个词,他伸出手,轻轻抚摸著那块冰冷的护心镜,就像是在抚摸权力的权杖。 “但这其中有个漏洞。” 秦檜突然抬起头,“郭药师毕竟是朝廷册封的大將,如今死无对证,万一童贯不认帐,或者有人说你是擅杀大將,怎么办?” “童贯一定会认。” 凌恆斩钉截铁地说道。 “因为他没得选,如果不认郭药师是叛徒,那白沟河几万人的死,就得算在他童贯头上。这个锅,他背不动。” “至於死无对证。” 凌恆从怀里掏出一封沾著血跡的书信,扔在桌上。 “这是从郭药师身上搜出来的,金国二太子宗望给他的密信。虽然被血浸了一半,但上面的金国大印还在。” 这其实是凌恆偽造的。 秦檜拿起信,看了一眼。 “好!好手段!” 秦檜忍不住讚嘆出声,有了这封信,不管郭药师到底反没反,他都必须是反了!这就是铁证! “凌恆啊凌恆。” 秦檜看著眼前这个比自己还要年轻几岁的男子,心中生出一股寒意。 此人心思之縝密,手段之毒辣,简直匪夷所思。 “这笔买卖,我接了。” “殿试在即。三天之內,我会让这封信的內容,不经意地流传到各位大人的耳朵里。” “到时候,只要你在金殿之上拿得出这番说辞。” 秦檜站起身,端起酒杯,对著凌恆遥遥一敬。 “凌大人,苟富贵,勿相忘。” 凌恆也端起酒杯,与之轻轻一碰。 清脆的碰杯声在雅间內迴荡。 “一言为定。” 秦檜走了。 凌恆站在窗前,看著那辆马车远去,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屏风后,云娘走了出来,她看著凌恆,眼中满是担忧。 “致远,这个秦檜,心思太深了,万一他反咬一口……” “他不会。” 凌恆关上窗户,阻隔了外面的风雨。 “因为他是个聪明人,更是个极致的利己者。” “现在的我,对他只有利用价值,没有威胁。在没有榨乾我的价值之前,他会是我最坚定的盟友。” “而且……” “那封信是我偽造的,如果他敢反咬一口,我就有办法证明那是他秦檜偽造文书,构陷大將。” “跟毒蛇打交道,手里必须捏著它的七寸。” 云娘听得心惊肉跳,她走上前,轻轻抱住凌恆的腰,把头靠在他的背上。 “致远,咱们回家吧,这汴梁城太嚇人了。” “回不去了。” 凌恆转过身,轻轻抚摸著云娘的脸庞。 “既然这把剑已经出鞘,不见血,是收不回来的。” “三天后的殿试,就是我凌恆,真正名扬天下的日子。” 第八十五章 御前对策 四月初一,集英殿,春雨初歇。 今日是殿试之期。大宋优待士大夫,集英殿內並未布置森严的刀斧手,只燃著名贵的瑞脑香,裊裊青烟在雕龙画栋间盘旋。 宋徽宗赵佶端坐在龙椅之上。他今日穿著一身赭黄色的常服,头戴软脚幞头,虽然面色因为最近的烦心事稍显疲惫,但那作为艺术家的风流气度,依然让他显得与眾不同。 殿下,左侧坐墩上是太师蔡京,眼睛微眯,像是睡著了一般,右侧侍立的是刚刚回京不久,神色阴沉的太师童贯,宰执王黼则立於百官之首,盯著殿门口。 三十名通过省试的贡士,身著崭新的绿色襴衫,分列两厢,垂手肃立。 凌恆站在队列中,神色平静,他能感觉到几道不善的目光正他身上游走。 “宣,贡士凌恆,御前奏对。” 隨著知阁门事一声唱喏,凌恆整理衣冠,步出列外,行至殿中。 他双手高揖,身躯微躬,行了一个標准的臣子大礼: “河间贡士凌恆,参见官家,圣躬万福。” 赵佶手中正拿著那份《丰亨豫大论》,目光在凌恆身上打量了一番。 “凌恆。” 赵佶的声音温和,“这篇《丰亨豫大论》,朕看了。文笔老辣,立意新奇,但你把神石沉河比作舟重难载,又说石者欲也。怎么,你是在指责朕贪慾误国吗?” 送命题。 殿內一片安静,王黼冷笑著,等著看这狂生如何自掘坟墓。 凌恆神色不变,依然保持著长揖的姿势,朗声回道: “臣不敢,臣以为,石本无罪,因人而重。昔日女媧补天用石,那是救世之石,今日官家修艮岳用石,乃是盛世之石。然……” 凌恆话锋一转,直起身,目光清正: “然盛世之石,当以此镇压四方邪祟,而非压在百姓肩头。神石沉河,非天罚,乃是示警。示警官家,如今大宋的根基,也就是北境,已然鬆动。若不固本,即便神石入城,亦无处安放。” “北境?” 赵佶眉头微皱,他最不爱听打仗的事,尤其是刚打了败仗。 王黼见缝插针,立刻出列斥责:“放肆!今日乃是殿试论道,你一个书生,妄谈边事!且不说这北伐大局已定,单是你这三个月的行踪,就颇为可疑!” 王黼转身对著赵佶一礼:“官家,臣查过此人底细。三个月前,他曾隨军北上,后在大军转进时失踪。如今突然回京,身家不清白,恐有通匪逃兵之嫌!” 此言一出,满殿皆惊。 逃兵?通匪?这在殿试上可是死罪! 童贯也立刻出列,他在北边吃了败仗,最恨有人提北边的事,也最怕有人知道前线的真相。那双眼睛死死盯著凌恆,阴森道: “王相公所言极是。北边战事复杂,此人若是做了金人或者辽人的细作,混入朝堂,后果不堪设想。臣以为,当交皇城司严审!” 两大权臣同时发难,这是要把凌恆往死里整。 站在角落里的秦檜手心里全是汗。他在赌凌恆那晚说的话是真的,也赌凌恆在金殿上能不能稳得住。 凌恆站在原地,不仅没有慌乱,反而笑了。 “童太师,王相公。” 凌恆的声音在大殿內迴荡,清朗有力。 “你们口口声声说我是逃兵,说我通匪。那我想问童太师一句,您这十五万大军,究竟为何而在白沟河一败涂地?” “大胆!”童贯大怒,脸色涨红,“本帅是战略转进!何来一败涂地?” “是吗?” 凌恆不再理会他,而是转身面向赵佶,再次长揖。 “官家!臣不是逃兵。臣之所以失踪三个月,是因为臣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一个导致白沟河受挫,导致我大宋损兵折將的罪魁祸首!” 赵佶的眼神动了一下:“什么秘密?” 凌恆从怀中缓缓取出一个黑色的木匣,双手高举过头。 “臣在太行山,斩杀了一名勾结金人,意图偷袭我大宋腹地的叛將。请官家御览!” 內侍走下来,接过木匣,呈到御案。 赵佶打开木匣,看到了那块扭曲变形还带著血跡的铜护心镜。他並不认识这是谁的,疑惑地看向童贯。 “童太师,你是知兵的人,这块镜子,你应该认得吧?” 童贯的目光落在御案上,瞳孔收缩。 那镜子背面的常胜二字,太刺眼了。 郭药师? 他不是在北边驻守吗?怎么会死在太行山?而且是被这个书生杀的? 但童贯是何等老辣的政治家,电光火石之间,他就想起了这两天听到的一些风声(秦檜散布的),再联想到凌恆刚才的话…… 既然死了,而且凌恆说是勾结金人…… 那就是一只完美的替罪羊! 童贯的大脑飞速运转。如果承认郭药师是叛徒,那白沟河的败仗就不是指挥无能,而是被盟友出卖! “这……” 童贯深吸一口气,脸上换上了一副痛心疾首,悲愤欲绝的表情,对著赵佶长揖不起: “官家!臣……臣有罪!臣被这郭药师骗了啊!” “此贼乃辽国降將,狼子野心!臣原本以为他真心归附,谁知他在白沟河阵前倒戈,將我军布防图泄露给金人,致使我军陷入重围!臣的大军不是败给了金人,是败给了这个家贼啊!” 童贯这一嗓子嚎出来,王黼傻眼了。 他本来想联合童贯整死凌恆,怎么一转眼,童贯跟这小子唱起双簧了? 赵佶听明白了。原来不是朕的军队不行,是出了叛徒! “原来如此……”赵佶脸色稍缓,心中的一块大石落地,“竟然是家贼难防。童太师,你受委屈了。” “臣不委屈,臣只是恨不能亲手斩了此贼!”童贯擦了擦眼角並不存在的泪水。 “此贼已被斩了。” 凌恆適时地补刀。 “回官家,正月初一,郭药师引金兵三千偷袭太行山,意图打开南下汴梁的通道,臣率领三千太行义勇,借天时地利,在鬼见愁设伏,血战一夜,將其斩落悬崖!” “这封密信,便是从他尸体上搜出来的铁证!” 凌恆又呈上那封早已准备好的金国密信。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逻辑闭环了。 “好!杀得好!” 赵佶龙顏大悦,从龙椅上站了起来。 他看著凌恆,眼神中满是讚赏。他不在乎郭药师到底是不是真的叛变,他在乎的是,这个年轻人给他送来了一个完美的台阶,一个能挽回大宋顏面的台阶! “凌恆!” 赵佶大袖一挥,声音激昂。 “你虽是书生,却有胆识!能斩杀叛將,扬我国威,此乃大功!” “而且……”赵佶看了一眼那篇丰亨豫大论,若有所思,“你说神石沉河是示警。如今奸佞已除,这神石之沉,是否意味著潜龙入渊,镇压邪祟?” 凌恆立刻躬身:“官家圣明!神石有灵,自知奸佞当道,故而沉河以示警。如今叛將伏诛,正是上天感应官家圣德,除旧布新之兆!此乃大宋之幸!” “哈哈哈哈!好一个除旧布新!” 赵佶大笑,心情从未如此舒畅过。 这小子,太会说话了!不仅帮童贯甩了锅,还把祥瑞变凶兆的事给圆回来了! “传朕旨意!” 赵佶心情大好,当即下旨。 “赐凌恆,宣和五年进士及第!” “授……承务郎,充军器监丞。” 说到这里,赵佶顿了一下。他觉得这个官职还不足以表达他对凌恆的喜爱,也不足以彰显这次天意的神奇。 “另,念其深入敌后,知晓边事,特赐紫金鱼袋,许每月初一十五,隨朝听政,御前奏事!” 此言一出,满朝文武皆惊。 军器监丞只是个从八品的小官,但这御前奏事四个字,可是实打实的特权!这意味著他拥有了直达天听的通道,可以绕过中书省和枢密院,直接向皇帝打小报告! 王黼的脸很黑。这根钉子,算是彻底扎进朝堂了,而且还是皇帝亲自钉进去的。 童贯神色复杂地看了凌恆一眼,虽然这小子刚才帮了他,但他总觉得这小子像是一头还没长大的狼,危险得很。 只有蔡京,坐在软墩上,嘴角微微上扬。他知道,自己这把刀,终於磨快了。 “臣,凌恆,谢恩!圣躬万福!” 凌恆再次长揖,深深弯下腰去。 透过宽大的袖袍,他看了一眼站在角落里的秦檜。 秦檜面无表情,但那双细长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那是赌徒贏了大钱后的满足。 这场金殿对策,凌恆不仅贏了,而且贏得漂亮。他用郭药师的一条命,把童贯、蔡京、皇帝,甚至秦檜,全部绑在了自己的战车上。 从今天起,他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草民。 他是大宋的天子门生,是手握杀人利器的军器监丞。 第八十六章 烂透的兵工厂 军器监,这里是一片被高墙围住的灰色地带。按理说,这里是大宋百万禁军的兵器来源,应当是炉火通明,锤声震天。 但当凌恆站在那扇朱漆剥落的大门前时,他听到的只有几声慵懒的蝉鸣。 “公子,这就是军器监?” 燕九吸了吸鼻子,看著门口那两个靠著石狮子打盹,兵器上都结了蜘蛛网的守门厢军,一脸不可思议,“这防备,连咱们黑云寨的茅房都不如。” “防备?” 凌恆身著崭新的绿色官袍,看著那块歪斜的军器监匾额,“这里早就烂透了,还需要防备谁?” 他没有叫醒那两个守卫,径直迈过门槛。 燕七提著装著官印文书的包裹,紧隨其后,眼神警惕地扫视四周。 一进大门,入眼的是一片荒凉的校场。原本应该用来试兵器的草靶子早已烂得只剩木桩,几只野狗正在杂草丛中觅食。远处的工坊倒是冒著几缕黑烟,但稀稀拉拉,毫无生气。 “去公房。”凌恆熟门熟路地指向东侧。 公房內,倒是另一番景象。 虽然已是日上三竿,但这里却依旧酒气熏天。几个身穿吏员服饰的中年人,正围坐在一张桌子旁,吆五喝六地推著牌九,桌上堆满了铜钱和散碎银子,旁边还放著几壶好酒和烧鸡。 “二条!哈哈,胡了!” 一个满脸油光留著八字鬍的主事把牌一推,大笑著去揽桌上的钱,“给钱给钱!今儿个手气真顺!” “哎哟,刘主事,您这都连贏三把了,是不是做了什么法?”另一个乾瘦的吏员酸溜溜地说道。 “去去去!老子的帐做得天衣无缝,连户部都查不出来,还能在这牌桌上作弊?”刘主事得意洋洋。 “咳。” 一声轻咳,打断了屋內的喧闹。 眾人回头,只见门口站著一个年轻的绿袍官员,脸色清冷,身后跟著两个杀气腾腾的隨从。 刘主事愣了一下,隨即反应过来。前两天就有公文下来,说是新任的军器监丞要到了。 但他並没有慌张,也没有起身,只是懒洋洋地拱了拱手,屁股都没离凳子。 “哟,这位莫非就是新来的凌大人?下官刘大有,乃是这军器监的主事。这几位都是各房的管事。” 刘大有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大人来得不巧,监正大人今日身体抱恙,没来点卯。这监里的事儿嘛,暂时由下官代劳。” 凌恆没有理会他的怠慢,径直走到主位前。那里堆满了杂物和灰尘。燕七立刻上前,用袖子狠狠擦了擦椅子。 凌恆坐下,目光扫过桌上的牌九和酒肉。 “刘主事。” 凌恆的声音很平淡,“现在是什么时辰?” “回大人,巳时三刻。”刘大有满不在乎地说道,“大人有所不知,咱们军器监是个苦差事,火气大,弟兄们也是忙里偷閒,放鬆放鬆。” “忙里偷閒?” 凌恆拿起桌上的一本花名册,隨手翻了翻。 “这名册上写著,东作坊有铁匠一千二百人,木匠八百人,漆匠五百人,共计两千五百人。” 凌恆合上册子,看著刘大有。 “但我刚才一路走来,看到的工匠,怕是连两百人都不到,剩下的人呢?” 刘大有眼皮一跳,隨即熟练地堆起笑容:“大人是读书人,不懂这行的规矩。打铁是个力气活,得轮班,有些人病了,有些人家里有事告假,还有些去山里採矿了。这名册嘛,是在籍的人数,实际干活的,自然少点。” “少点?少了九成,也叫少点?” 大宋官场最常见的吃空餉。 两千五百人的军餉照发,但人只有两百个。剩下的钱,自然都进了这些管事和他们背后靠山的口袋。 “还有。” 凌恆指了指公房外,“带我去库房。我要看看,每年朝廷拨下来三十万贯,你们造出了什么神兵利器。” 刘大有脸色微变,眼神闪烁:“大人,库房,库房钥匙在监正大人手里,他今日没来……” “燕七。” 凌恆根本不听他废话。 “在。” “把库房门给我砸开。” “你敢!”刘大有猛地站起来,“这是朝廷重地!没有监正大人的手令,谁敢擅闯?” 周围那几个管事也纷纷围了上来,一个个面色不善,显然是平日里横行惯了的。 “凌大人,做官得懂规矩。”刘大有阴惻惻地说道,“这军器监的水深得很,以前也有不开眼的想来查帐,结果第二天就掉进护城河里淹死了。大人前程远大,何必为了这点小事……”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抽在刘大有的脸上。 但这耳光不是凌恆打的,而是燕九。 燕九虽然腿瘸,但力量很大,直接把刘大有抽得原地转了三圈,满嘴牙掉了一半。 “你也配教我家公子做官?”燕九吐了口唾沫。 “打!给我打死他们!”刘大有捂著脸尖叫,“反了!新官上任就敢行凶!” 门外衝进来几十个手持哨棒的衙役,这些都是刘大有养的打手。 凌恆坐在椅子上,动都没动,只是轻轻挥了挥手。 “燕七,別弄死,留口气。” “得令。” 接下来的半盏茶时间,公房里上演了一场单方面的虐打。 这群平日里只会欺压工匠的衙役,哪里是燕七这种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对手?刀背,肘击,膝撞,每一击都精准地废掉一个人的战斗力。 不消片刻,地上躺倒了一片,哀嚎声此起彼伏。 凌恆站起身,跨过地上的刘大有,径直走向库房。 库房的大门被燕七一脚踹开。 灰尘散去,露出了里面的景象。 一排排兵器架上,摆满了刀枪剑戟,看起来寒光闪闪,颇有威势。 凌恆隨手拿起一把长刀,刀身沉重,开刃锋利,乍一看確实是好刀。 “这就是你们造的刀?”凌恆问跟在后面瑟瑟发抖的一个老库管。 “回,回大人,这都是上好的精铁打的,那是给禁军骑兵用的斩马刀。”老库管哆哆嗦嗦地回答。 “精铁?” 凌恆双手握住刀柄,对著旁边的一根木柱子,狠狠劈了下去。 一声脆响。 断的不是柱子,而是刀。 那把看似威猛的斩马刀,竟然在接触木头的瞬间,从中间整齐地断成了两截! 断口处,全是灰白色的粗糙颗粒。 “这就是精铁?” 凌恆把半截断刀扔在地上。 “外表包了一层铁皮,里面全是生铁甚至泥沙!这种刀上了战场,砍敌人还是砍自己?” 他又拿起一张神臂弓,试著拉了一下弓弦。 还没拉满,弓臂直接炸裂。 那弓臂根本不是用柘木和牛角压制的,而是用普通的桑木刷了层漆,里面甚至还能看到虫蛀的痕跡。 “好,好得很。” 凌恆看著这满屋子的破铜烂铁,心中的怒火终於压不住了。 这就是大宋的军工?这就是每年花三十万贯养出来的东西? 难怪白沟河会败!拿著这种烧火棍拼命简直是送死! “刘大有!” 凌恆转身,看著被燕七拖过来的主事。 “这就是你的天衣无缝?” “这……这……”刘大有还在嘴硬,“这都是以前留下的旧帐!跟我没关係!是工匠手艺不行!是上面的料子不好!” “料子不好?” “我刚才看过了,虽然兵器烂,但帐本上可是写得清清楚楚,每个月都有几千斤的上好鑌铁入库。” “既然兵器里没有鑌铁,那铁去哪了?” 刘大有闭嘴了,眼神却在往旁边的一个偏门飘去。 凌恆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 那个偏门上掛著一把巨大的铜锁,上面还贴著一张封条,写著“內府封存”。 “把那扇门打开。”凌恆命令道。 “使不得!万万使不得!” 刘大有突然像疯了一样扑过来抱住凌恆的腿,“大人!那里面不能动!那是王相公,不,那是给宫里修艮岳留的!” “修艮岳?” 凌恆一脚踢开他。 燕七挥刀,斩断铜锁。 大门推开。 偌大的仓库里,堆满了整整齐齐的鑌铁锭,上好的柘木,还有成桶的猛火油。 但在这些战略物资旁边,却摆放著无数还没雕刻完成的假山石座,铜鹤,香炉。 一群最好的工匠,正被锁链锁在里面,不是在打造兵器,而是在用这些最好的军用物资,给皇帝、给王黼、给蔡京打造赏玩的器物! 甚至,凌恆还看到了一批已经打好的精钢刀剑,上面没有大宋的標记,却用油布包好,显然是准备走私出去卖掉的。 “吃空餉,造假帐,挪用军资,私贩兵器。” 凌恆看著这一幕,声音冷得像是从冰窖里捞出来的。 “刘大有,你有几个脑袋够砍?” 刘大有瘫软在地,彻底绝望了。他知道,盖子被掀开了。 “大人……这不关我的事啊……我只是个办事的……这些东西都是上面要的……” “上面是谁?” “是……是……”刘大有还没说出口。 突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什么人在此喧譁?!不知道这是內廷督办的地方吗?” 一个尖细的嗓音响起。 隨后,一个穿著宦官服饰,面白无须的中年太监,带著一队皇城司的察子,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 “咱家听说,新来的监丞不懂规矩,不仅打了咱家的人,还要砸咱家的场子?” 那太监手里拿著一根拂尘,阴冷地盯著凌恆。 “你是何人?”凌恆明知故问。 “瞎了你的狗眼!”旁边的番子喝道,“这是童太师身边的红人,监军梁公公!” 童贯派系的太监监军。 真正的坐地虎,终於露面了。 这军器监烂成这样,背后就是因为有这些阉人在撑腰。他们把这里当成了自家的私库,把军国重器当成了敛財的工具。 “原来是梁公公。” 凌恆不仅没怕,反而笑了。 他整理了一下官袍,从袖子里掏出那块蔡京的金牌,又摸了摸怀里的御前奏事腰牌。 “公公来得正好。” 凌恆指著满屋子的私货和废铁。 “本官刚要进宫面圣,向官家匯报一下,为什么神石会沉,为什么北伐会败。” “既然公公来了,不如一起去?” “顺便跟官家解释解释,为什么这库房里用来造兵器的鑌铁,会变成了这些……赏玩的玩意儿?” 梁公公的脸色瞬间变了。 他看著凌恆那双毫无惧色的眼睛,又看了看那块代表蔡京的金牌,心里咯噔一下。 这哪里是个新来的雏儿? 第八十七章 雷霆手段 库房內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一边是身穿绿袍却带著一身煞气的凌恆,另一边是面白无须手握拂尘的监军太监梁师成。 两人之间,隔著满地的假山石座和那堆本该用来打造兵器的鑌铁。 “凌大人,你好大的官威啊。” 梁公公皮笑肉不笑,声音阴柔,“咱家奉童太师之命,监管军器监。这里的每一块铁,每一根木头,都有定数。你说这是私货?我看是你眼拙了吧?” “定数?” 凌恆隨手拿起一只还未雕琢完的铜鹤,掂了掂。 “这只鹤,少说也有五十斤重,若是化了,能打十把斩马刀,或者五十个震天雷。” “梁公公,北边的战报你也看了。白沟河一战,童太师的大军就是因为兵器不利,才会被辽人衝垮。” 凌恆的手指轻轻划过铜鹤的脖颈。 “若是让官家知道,童太师败仗的原因,是因为这里的铜铁都变成了这些赏玩的玩意儿。你说,官家是会杀我这个新来的监丞,还是会拿公公的脑袋去祭旗,给天下人一个交代?” 梁公公的脸色一僵,他是在扣帽子,而且是足以压死人的大帽子。 现在皇帝正因为神石沉河和北伐失败而心情暴躁,正愁找不到出气筒。如果这时候把挪用军资导致战败的罪名坐实,別说是他梁师成,就是童贯也得脱层皮。 “你……”梁公公死死盯著凌恆,“你在威胁咱家?” “下官不敢。” 凌恆笑了笑,隨手將那只铜鹤扔回箱子里,发出一声巨响,震得刘大有心头一颤。 “下官只是想请公公做个选择。” “要么,咱们现在就进宫面圣,把这库房里的东西一样样摆在御书房,请官家定夺。” “要么……” 凌恆指了指瘫软在地上,已经嚇得失禁的主事刘大有。 “这只老鼠,贪墨军资,死有余辜。公公把他交给我,这库房里的误会,下官可以当做没看见。至於以后……” 凌恆走近一步,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 “军器监以后出的货,只要是给禁军的,我保证件件精品,绝不让童太师在官家面前丟脸,如何?” 梁公公在心中飞快地权衡。 保刘大有?为了这条狗,得罪这个手里拿著御前奏事特权的疯子,还要冒著被皇帝清算的风险,绝对不划算。 弃车保帅。 梁公公是个聪明人,也是个狠人。他在宫里混了这么多年,最懂的就是什么时候该断尾求生。 “哈哈哈哈!” 梁公公突然发出尖细的笑声,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仿佛刚才的剑拔弩张从未发生过。 “凌大人果然是少年英才,办事利索!” 他嫌弃地看了一眼地上的刘大有。 “这刘大有,咱家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居然敢背著童太师和咱家,偷偷挪用库房物资,简直是胆大包天!咱家也是被蒙蔽了双眼啊。” “既然凌大人要清理门户,那咱家自然是举双手支持的。” 梁公公一甩拂尘,转身就走,连那一库房的宝贝看都不看一眼。 “这里太脏了,咱家回宫去换身衣裳。凌大人,这军器监,以后就交给你了,可別让太师失望啊。” 说完,他带著那群皇城司的察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刘大有彻底傻了。 他看著梁公公的背影,手脚並用地爬向门口:“公公!公公救我啊!我是为您办事的啊!那铜鹤是您要的啊……” “聒噪。” “燕七。” “在。” “拖出去,依大宋军律,贪墨军资者,斩。” “得令!” 燕七上前一步,抓著刘大有的衣领,不顾他的疯狂挣扎和哀嚎,一路拖出了库房。 校场上,风声萧瑟。 两千多名工匠被紧急召集起来。 他们衣衫襤褸,面黄肌瘦,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麻木,看著平日里作威作福不可一世的刘主事,此刻正被按在临时的刑台上,涕泗横流。 “我是朝廷命官!你们不能杀我!我要见太师!” “斩。” 凌恆坐在监斩台上,扔下了一支令箭。 燕七手起刀落,动作乾净利落。 一颗硕大的人头滚落台下,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那片乾涸已久的土地。 工匠们惊恐地看著这一幕,大气都不敢出,他们习惯了被欺压,却从未见过当官的杀当官的。 凌恆站起身,走下高台,来到人群中间。 他没有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而是直接让燕九抬出了两口沉重的大箱子。 箱子打开,阳光下,里面白花花的银子和一串串崭新的铜钱。 “这是从刘大有家里抄出来的。” 凌恆的声音传遍全场,“也是这几年,你们被剋扣的工钱。” 工匠们原本麻木的眼神中,终於泛起了一丝活人的光彩。 “从今天起,军器监改规矩。” 废除匠籍限制。想走的,领一贯钱滚蛋,留下的,按手艺吃饭。手艺好的,工钱翻倍,顿顿有肉,手艺差的,去烧锅炉。” “第二,不许再打那些花里胡哨的玩意儿,,军器监只造杀人的东西,谁要是敢在兵器上偷工减料,刘大有就是下场。” “第三……” 凌恆的目光落在了人群中那个被他救下的老工匠身上。 “张铁手,出列。” 老张头哆哆嗦嗦地走出来,腿一软就要跪下:“大……大人。” “从今天起,你就是军器监的都料匠,俸禄等同从九品官,掌管所有工序。” “啊?”张铁手愣住了,满脸的不可置信,“小老儿……小老儿只是个打铁的,大字不识一个……” “打铁怎么了?” 凌恆扶住他,拍了拍他满是老茧的手,声音坚定。 “在这个乱世,能打出一把好刀的人,比那些只会读死书,只会贪钱的官,更有用。” “谢大人!谢大人!”张铁手再也忍不住,跪在地上,老泪纵横。 “行了,別跪了。” 凌恆扶起他,扫视全场。 “都听好了。咱们不仅要打刀,还要造一种新东西。” “一种能把人炸上天的东西。” 半个时辰后,军器监深处,一处被高墙围起的独立院落被清理出来。 当晚,军器监深处,一处名为天工坊的院落被清理出来,列为禁地。 屋內,凌恆看著桌上的一堆硫磺硝石和木炭,眉头紧锁。 他对面,张铁手和几个老工匠正一脸茫然地看著他。 “大人,您说要造那个……能炸开的雷?”张铁手小心翼翼地问,“咱们以前也造过霹雳炮,但这玩意儿也就是听个响,炸不死人啊。” 宋朝的火药,確实比较原始。 凌恆作为一个文科生只知道后世的火药威力大,是因为两点,一是配方比例更纯,二是颗粒化。 “老张。” 凌恆指著那堆粉末: “咱们现在的火药,那是道士炼丹用的,软绵绵的没劲。” “我想了个法子,你们去试。” 凌恆拿起一把粉末,洒在空中。 “现在的火药是粉,烧起来是一大片,没劲。你们想办法,把它弄成米粒大小的珠子。” “珠子?”张铁手愣住了。 “对,珠子。” 凌恆比划著名,“就像烧灶,你塞一堆锯末进去,只会冒烟,你塞木块进去,火才旺。火药也是这个理,只有成了颗粒,中间有了缝隙,火一烧进去,轰的一下,那才叫炸!” “至於怎么弄成颗粒,怎么防潮,那是你们的手艺活,我给钱,给人,给材料。三天之內,我要看到能炸碎石头的雷。” 张铁手虽然听不懂什么燃烧效率,但他听懂了锯末和木块的比喻,他是几十年的老匠人,一点就透。 “大人……若是弄成颗粒,那得加点粘的东西……蛋清?还是胶水?”张铁手喃喃自语,眼神逐渐亮了起来。 “那是你们的事。” 凌恆摆了摆手,他只负责指路,不负责修路。 “还有这个。” 凌恆又拿出那张画得歪歪扭扭的草图,猛火油柜。 “现在的猛火油柜,喷一下停一下,那是给小孩滋水的。” “我要它一直喷,推也是喷,拉也是喷。” “大人,那得要两个活塞倒著来……”张铁手看著图,“这手艺太难了,铜管容易漏气啊。” “漏气就想办法堵!” “金人的铁浮屠是铁罐头,咱们打不穿,既然打不穿,那就把它变成一口锅,把里面的人煮熟!烤熟!” “这东西不用什么神兵利器,只要火够大,油够毒!” “老张,在这油里加点料。沥青,松脂,甚至是糖。只要是粘在身上擦不掉烧不灭的东西,都给我往里加!” 加沥青?加糖?那是为了让火油粘在人皮上烧啊! 这哪是造兵器,这是在造刑具! “大人……这……这太狠了吧?” “狠?” 凌恆走到窗边。 “等敌人破了城,把你的妻儿老小当两脚羊吃的时候,你就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狠了。” “干活。天塌下来,我顶著。” 第八十八章 十日死期 清明刚过,乍暖还寒。 一阵急促的铜锣声,突然在军器监的正堂门口敲响。 紧接著,两列身穿重甲手持长戟的枢密院亲兵,开了进来,直接將正堂围了个水泄不通。 正堂之上,凌恆端坐在案后,手里的茶盏稳如泰山,连一丝波纹都没有。 “凌大人,好定力啊。” 伴隨著一声阴阳怪气的冷笑声,一个身材魁梧的武將大步跨过门槛。 来人正是童贯麾下的头號猛將,胜捷军统制,王渊。 王渊大马金刀地在客座上坐下,直接把一双满是泥泞的战靴架在了茶几上。 “梁公公前脚刚走,王將军后脚就到。”凌恆放下茶盏,语气平淡,“看来这军器监的门槛,都要被诸位的大驾给踩平了。” “哼,凌监丞不必阴阳怪气。” 王渊从怀里掏出一份手令,拍在凌恆面前的案桌上。 “太师说了,梁师成那是没事找事,但太师不一样,太师是真心实意想给凌大人一个机会。” “机会?”凌恆瞥了一眼那份手令。 “没错,太师在官家面前立了军令状。十日之后,也就是四月二十五,官家要亲临西郊演武场,校阅禁军。” “太师说了,军器监既然花了朝廷那么多银子,若是连个像样的东西都拿不出来,那也没必要存在了。” “题目很简单:克制铁浮屠。” “十天之后,太师会在演武场上安排三百名身穿重甲的死囚,模擬铁浮屠冲阵。到时候,凌大人带著你的利器上场。” “若是挡住了,太师重重有赏,军器监以后要钱给钱,要人给人。” 说到这里,王渊突然顿了顿。 “若是挡不住……” “这三百死囚为了活命,可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到时候这群疯狗衝过来,把凌大人和你的工匠们踩成肉泥,那也只能怪那是演武意外了。” “十天,凌大人,你只有十天时间,给自己的棺材板上钉钉子。” 说完,王渊站起身,大笑著向外走去。 “哦对了,太师还特意吩咐了,別拿神臂弓糊弄事,冷锻甲五十步外神臂弓都射不穿。太师要看新鲜的,要看能一锤定音的真傢伙!” 王渊走了,但留下的那份手令,却像是一大山,压在了军器监所有人的心头。 工匠头领张铁手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手里的锤子掉落在地,砸到了脚趾都忘了疼。 “完了……全完了……” 张铁手老泪纵横,声音都在发抖,“大人,这是死局啊!这是童贯借刀杀人啊!” 周围的几十个老工匠也都围了上来,一个个面如死灰。 “大人,十天时间,光是开模铸炮都来不及啊!” ““就是啊!而且那是铁浮屠啊!咱们虽然没跟金人正式开打,但谁不知道金人灭辽国跟砍瓜切菜一样?辽国几十万大军都挡不住那群铁罐头,咱们拿什么挡?” “去年童太师带兵去打燕京,连辽国的残兵败將都打不过。” “三百个重甲死囚,这哪里是演武,这就是行刑啊!让我们拿什么挡?拿头撞吗?” 恐惧在人群中蔓延,有人甚至开始偷偷解腰带,琢磨著是不是现在上吊算了,省得十天后被乱刀分尸。 “慌什么!” 凌恆站起身,目光扫过每一个人的脸。 “哭有用吗?上吊有用吗?童贯既然想看我们死,那我们就要活给他看!” 他走到案前,拿起那份手令,看都没看一眼,直接扔进了旁边的炭盆里,瞬间化为灰烬。 “铁浮屠是厉害。人马具装,只露一双眼睛,一般的刀枪剑戟砍上去跟挠痒痒一样。” 凌恆的声音沉稳有力,带著一股让人莫名信服的镇定,“但只要是铁打的,就有弱点。” “弱点?”张铁手抹了一把眼泪,“大人,那玩意儿除了怕床子弩,还怕啥?可床子弩笨重,十天根本造不出几架来啊。” “它怕热。” 凌恆指了指炭盆里熊熊燃烧的火焰。 “它是个铁罐头。只要把它加热了,里面的人就是熟肉。” “热?”张铁手愣了一下,隨即苦笑,“大人,您是说火攻?没用的,以前西军也试过用猛火油柜,可是那东西……” 提到猛火油柜,在场的工匠们纷纷摇头。 这是宋朝早就有的装备,武经总要里都有记载,利用火药点燃喷出的石油进行攻击。听起来很嚇人,但实战效果极差。 “那玩意儿射程太短,顶多七八步,还没喷到人,就被骑兵一箭射死了。” “而且那东西喷一下就要拉一下,中间断断续续的,金人骑兵速度多快啊?趁著你拉风箱的功夫,早就衝过来把你脑袋砍了。” “最要命的是容易炸!上次老李头就是因为回火,把自己给烧死了……” 工匠们七嘴八舌地数落著这件鸡肋武器的缺点。 “你们说的都对。” 凌恆点了点头,“射程短,不能连发,容易回火,这就是现在的猛火油柜。” “但如果我能让它射程达到三十步,且喷出的火龙源源不断,永不停歇呢?” “三十步?永不停歇?”张铁手像看疯子一样看著凌恆,“大人,这怎么可能?咱们那风箱结构,推出去才有油,拉回来就得吸气,怎么可能不断?” 凌恆没有立刻回答,他脑海里浮现出自己在读研时,曾在一本关於古代机械復原的专著上看到过的宋代后期改良版喷火器结构,那其实就是双动活塞泵的原理。 他不懂流体力学公式,但他知道那个结构长什么样。 凌恆走到案前,铺开一张桑皮纸,提起炭笔。 “老张,你看好了。” 几笔下去,一个复杂的机械结构图就出现在图上。 我看过一本古书,上面记载了一种前朝用来给皇宫深井汲水的水龙,它的结构很特殊。” 凌恆凭著记忆,画出了那个核心结构。 “你看,现在的风箱是单向的,但如果我们在风箱的两头,都装上管子,並且……” 他在管口的位置画了两个简单的瓣膜状符號。 “在这里,加两个单向阀门。” “当活塞往前推时,把前面的气压出去,当活塞往后拉时,把后面的气压出去,两头出气,匯聚到一根管子里。” 凌恆看著张铁手,儘量用通俗的语言解释: “就像人呼吸,虽然一呼一吸,但如果用两个风箱交替,是不是风就断不了?” 张铁手盯著那个图,眼睛眯了起来,他是打了一辈子铁器的行家,这种机械结构一点就透。 他在脑海里模擬著那个运作过程。 推,阀门开,出气。拉,另一头的阀门开,还是出气。 “这……这……” 张铁手猛地扑到桌案前,颤抖著手抚摸著那图,“妙啊!太妙了!这不就是双鬼拍门吗?只要这两头的气都往一个地方顶,这油就能一直喷!” “大人,您这书读得真是,神了!这古书上真有这法子?” 凌恆面不改色:“古人智慧,不可小覷。” “可是大人……”张铁手兴奋了没两秒,脸色又是一白,“这道理是通了,可密封咋办?咱们以前单向的时候,那麻绳油封都经常漏油,现在这双向加压,压力大了一倍不止,油肯定会从活塞杆缝里滋出来!” 密封,这是古代高压机械的死穴。 凌恆想起了后世的橡胶圈,但这时代没有橡胶。 他又想起了那本书上提到的古代液压土法。 “用皮。” 凌恆篤定地说道,“我在书上看到,那种汲水的水龙,为了不漏水,用的是煮软的生牛皮。” 他用手比划了一个碗状。 “把牛皮压成碗的形状,套在活塞头上,但这碗口,要对著气压来的方向。” “你想想,气压越大,是不是就把这皮碗的边缘撑得越开?撑得越开,是不是就贴铜壁贴得越死?” 张铁手愣住了。 他张大了嘴巴,仿佛听到了天书,醍醐灌顶。 这种利用压力来密封压力的逆向思维,对於这个时代的工匠来说,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神技,这是神技啊!” 张铁手激动得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大人!有了这法子,別说三十步,就是五十步老汉我也敢试一试!” “起来。” 凌恆扶起他。 “解决了喷得远,还得解决烧得狠。” “光靠猛火油,烧得快灭得也快,金人的铁甲光滑,油泼上去留不住。若是他们忍著痛衝过来,咱们还是死。” “所以,还要给这油……加点料。” 凌恆转过身,看向一直守在门口的燕七。 “燕七。” “公子。” “去把帐房里的钱都提出来,给我去买白糖,还有松脂、沥青。” “白糖?” 燕七和张铁手同时傻眼了。 沥青松脂是引火之物,这大家都懂。可白糖?那可是比肉还贵的金贵吃食啊! “大人,您是要做什么?”张铁手小心翼翼地问。 “熬糖。” “白糖熬化了,混进油里,那叫焦糖,一旦烧起来,温度能高出一倍。” “最重要的是……” 凌恆缓缓握紧拳头。 “它会变得像胶水一样粘,粘在铁甲上,甩都甩不掉,粘在皮肤上,能一直烧进骨头里。” “童贯给了我们十天死期,我们就还给他和那三百死囚一个地狱。” 第八十九章 火与糖 三天过去了。 天工坊內的炉火昼夜不息,“一、二、三!走!” 一声声號子声中,一台刚刚组装好的铜製原型机被架上了试验台,这台机器比普通猛火油柜大了一圈,原本的风箱被换成了一个复杂的双管结构。 张铁手赤著上身,他亲自握住那根加长的操纵杆,深吸一口气。 “大人,皮碗装进去了。若是封不住,老汉这张脸怕是要被滋花了。” 凌恆站在安全距离外,点了点头:“开试。” 张铁手猛地向前一推。 一股强劲的水柱从缩小的喷口激射而出,打在十步开外的墙上,发出一声脆响。 紧接著,张铁手臂发力,向后一拉。 奇蹟发生了。 按照以往的经验,回拉是吸气,水柱应该断流,但这一次,因为那个精妙的双动结构和单向阀的配合,回拉的动作竟然將另一个气室的压力顶了上去。 水柱没有任何停歇,依旧强劲有力地喷射著。 推、拉、推、拉。 那道水柱连绵不绝,没有任何断档! “神了……真神了!” 周围的工匠们看得目瞪口呆。 更让他们震惊的是那个密封。 原本大家以为压力这么大,活塞杆肯定会漏水。但那个煮软了的牛皮碗,在水压的挤压下,边缘死死地贴住了铜壁,滴水不漏! “哈哈哈哈!” 张铁手大笑著停了下来,累得气喘吁吁,但满脸狂喜,“大人!成了!那皮子像是活的一样,越压越紧!別说三十步,这劲道,要是换成油,四十步也喷得到!” 凌恆紧绷的脸上终於露出一丝鬆弛。 “不过別高兴得太早。” 凌恆走上前,看著那台机器,“这只是个喷水的龙王爷,咱们要造的,是喷火的阎罗王。” 他转身看向燕七。 “东西买回来了吗?” 军器监一处僻静小院。 这里只有几口架在火上的大铁锅,正在熬煮著黑乎乎的液体。 那味道刺鼻得很。 燕七带著几个太白楼的伙计,气喘吁吁地搬来了十几袋东西。 “公子,全买来了。” 燕七擦了擦汗,心疼地拍了拍那麻袋,“这可是上好的霜糖啊,市面上都快断货了。” 在这个时代,白糖是奢侈品,普通百姓一年到头也尝不到一口甜,只有达官贵人用来做精致的糕点。 张铁手和几个老工匠围了过来,看著那一袋袋雪白晶莹的糖霜,眼睛都直了。 “大人,真,真往里倒啊?” “这也太作孽了,这么多糖,够给全城的孩子冲糖水喝了。” “倒。” 凌恆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 他看著那一锅锅翻滚的猛火油,“孩子们喝糖水,那是太平盛世的事。” 燕七一咬牙,割开麻袋。 雪白的糖霜如同瀑布一般,倾泻进那黑臭的油锅里。 至纯至甜的糖,与至黑至臭的油,在高温下剧烈反应。 隨著搅拌,糖分在高温油液中迅速融化,脱水,焦化。原本稀薄的猛火油开始变得粘稠,顏色变成了深褐色,表面泛起一层油光,气泡冒出了咕嘟声。 接著是沥青松脂。 半个时辰后。 锅里的东西已经完全变了样,它不再是油,而是一种类似岩浆的胶状物。 “试试。” 凌恆指了指院子中央竖著的一块作为靶子的铁板,那铁板是从废弃的甲冑上拆下来的,厚度与铁浮屠相当。 张铁手用长柄铁勺,小心翼翼地舀起一勺这种加料油,泼在了铁板上。 “点火。” 燕七扔了一个火把过去。 火焰腾起的瞬间,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这火,不一样。 它不是那种明黄色的火焰,而是暗红色的近乎妖异的火,而且它燃烧时没有那种噼里啪啦的爆裂声,只有滋滋声。 最可怕的是它的附著力。 原本光滑的竖直铁板,如果是普通火油,早就流光了。但这东西,因为加了糖焦和沥青,变得极粘,死死地糊在铁板上,怎么甩都甩不掉。 隨著温度的急剧升高,那层胶状物形成了一个硬壳,把高温全部锁在了铁板表面。 铁板开始冒烟,然后变色。从黑变红,从红变亮。 “水!泼水试试!”凌恆下令。 一名工匠提著一桶水泼了上去。 水泼上去,不仅没有灭火,反而是火上浇油,燃烧的油滴被炸飞,四散飞溅,落在地上的泥土里继续烧,有几滴溅在了一根湿木头上,瞬间就烧进了木头芯子里。 “我的娘咧……” 张铁手看得脸色煞白,腿肚子直转筋。 他打了一辈子铁,玩了一辈子火,从未见过这种恶毒的火焰。 这哪里是火?这分明是附骨之疽! 只要沾上一点,除非把肉剜掉,否则它能一直烧穿你的骨头! “都看见了吗?” 凌恆走上前,看著那块已经被烧得通红,开始发生形变的铁板。 “这就是金人铁浮屠的下场。” 他转过身,火光映照著他那张年轻而冷峻的脸庞。 “有些残忍,是吗?” 工匠们没人敢说话,大家都低著头,眼神中既有恐惧,也有一种即將復仇的快意。 “想想金人是怎么对待辽国人的,想想燕云十六州那些被他们当成两脚羊的汉人百姓。” “我们是读书人,是手艺人,本不该干这种把甜蜜变成毒药的事。” “但既然世道把我们逼成了这样,那我们造出来的火,就得比地狱里的火更凶,才能把那些恶鬼烧回去!” “还有五天!” 凌恆猛地挥手。 “把库房里那二十架改装好的油柜,全部给我灌满!” “每一滴油,都要加上糖!加足了!” “是!” 第九日,深夜。 明天,就是演武的日子。 军器监的大门依然紧闭。 外面的世界並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那高墙之內,连续几天几夜都飘散著一股怪味。 王渊骑著马,带著三百名精壮的汉子,来到了军器监对面的校场驻扎。 这三百人,个个凶狠,他们是从死牢里提出来的重刑犯,每个人身上都背著几条人命。 此刻,他们正在试穿刚刚领到的重甲,那是枢密院从武库里翻出来仿製的步人甲,虽然不如金人的冷锻甲精良,但也足够厚实,把自己裹成了铁罐头。 “都听好了!” 王渊骑在马上,挥舞著马鞭。 “太师开恩,给了你们一条活路,明天演武场上,对面就是二十几个拿管子滋水的工匠。” “只要你们衝过去,把那群废物砍了,不仅死罪全免,每人还赏银百两!” “若是冲不过去……”王渊冷笑一声,“那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杀!杀!杀!” 三百死囚发出野兽般的咆哮,为了活命,他们明天会像疯狗一样撕碎眼前的一切。 而在军器监的墙內。 二十架灌满了地狱火的猛火油柜,静静地排列在夜色中。 张铁手拿著一块抹布,最后一遍擦拭著铜製的喷口。 凌恆站在高楼上,看著远处王渊的营地,手里把玩著一颗晶莹的冰糖,然后放入嘴里。 糖碎了。 “很甜。” 凌恆喃喃自语。 “希望明天,你们也能尝出这甜味来。” 第九十章 红莲业火 西郊演武场,空气闷热,没有风,校场四周的旌旗无力地垂著。 御台之上,宋徽宗赵佶有些百无聊赖地坐在龙椅上,身旁放著一盏冰镇的葡萄酿,对於这位艺术家天子来说,这种充满汗臭味的军营,远不如艮岳的一块奇石来得有吸引力。 “童爱卿,”赵佶打了个哈欠,看了一眼台下,“朕听说那个凌恆立了军令状?他一个刚上任的绿袍小官,真能挡得住你这三百重甲?” “官家。” 童贯一身紫袍玉带,躬身立在一旁,脸上掛著諂媚的笑,“军中无戏言,凌监丞既然夸下海口,自然要拿命来证。这三百死囚都穿了双层重甲,那可是和金人铁浮屠一样厚的铁罐头,今日这场戏,是要见血的。” “哦?”赵佶的兴致稍微提起来了一些,“见血好,画画也讲究个气韵生动。” 御台另一侧,时任太常少卿的李纲眉头紧锁,他看著场下那两拨实力悬殊的队伍,心中暗嘆:童贯这分明是借刀杀人。凌恆虽然靠著斩郭药师的功劳进了这圈子,但毕竟根基太浅,今日若是输了,怕是连渣子都不剩。 校场中央,气氛肃杀。 左侧,是凌恆和二十名身穿粗布麻衣的工匠,他们面前摆著二十架黄铜铸造的怪柜子,那黑洞洞的管口幽幽地指著前方。 张铁手站在柜子后面,手心全是汗,他攥著那根加长的活塞杆看了一眼身前的凌恆。 凌恆穿著那身崭新的青绿色官袍,腰间掛著紫金鱼袋,身形挺拔,面对对面那如狼似虎的阵势,他脸上没有一丝波澜。 右侧,三百步外。 三百名死囚已经列阵完毕,他们身上裹著厚厚的双层步人甲,脸上戴著铁面具,只露出一双双恶狠狠的眼睛。 王渊骑著高头大马,在死囚阵前大吼: “都听好了!太师有令!衝过去!把那个穿绿袍的砍成肉泥!你们就能活!死罪全免,每人赏银百两!” 三百死囚发出猛兽般的咆哮。 战鼓声响起。 三百个死囚开始移动,起初很慢,伴隨著盔甲撞击的声音,隨后越来越快。 大地在震颤。 一百步。 八十步。 “公子……”燕七握著令旗,“这帮疯狗冲得好快!” 凌恆纹丝不动。 猛火油柜虽然经过了双动活塞的加压改良,射程提高到了三十步以上,但要想造成最大的心理震撼和杀伤效果,必须放近了打。 五十步。 四十步。 死囚们狰狞的眼神已经清晰可见,那扑面而来的杀气让身后的工匠们瑟瑟发抖。 “放。” (请记住101??????.??????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凌恆轻轻吐出一个字,手中的令旗猛地挥下。 二十名工匠咬著牙,用尽全身力气,猛地推动了那个特製的双动拉杆。 二十道黑红色的粘稠液体,在巨大的压力下,瞬间跨越了三十多步的死生界限,狠狠地泼洒在衝锋的死囚身上。 紧接著,喷口的引信被触发。 一瞬间,世界变成了红色。 那是一场粘稠流动的火雨。 冲在最前面的五十名死囚,瞬间被这股火雨兜头盖脸地糊了一身。 惨叫声並不高亢,因为火油瞬间灌进了他们的嘴里和鼻腔里。 御台之上,赵佶手中的念珠停住了。 他看到了令他终生难忘的一幕。 那些火,没有熄灭,它们像是有生命的红莲,死死地攀附在铁甲上。 白糖焦化的声音,混合著皮肉烧焦的声响,在校场上迴荡。 铁甲迅速被烧红,变成了烙铁,里面的死囚疯了一样地撕扯著身上的盔甲,但在高温下,甲冑的皮带扣已经被烧融,根本脱不下来! 他们想在地上打滚灭火,可这地上的泥土沾了油,竟然也跟著烧了起来! “这是什么火?为何不灭?” 童贯嚇得脸色煞白,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指著场下哆嗦,“妖术!这是妖术!” 凌恆没有理会看台上的惊恐。他冷冷地挥动令旗。 “別停!接著喷!” 工匠们此时已经杀红了眼,对死亡的恐惧转化为了机械般的执行力。 双动活塞疯狂运作,那二十条火龙竟然连绵不绝,没有任何间隙! 前排的死囚倒下了,变成了燃烧的障碍物。 后排的死囚想停下,但惯性让他们撞上了前面的火人,那火油只要沾上一点,就会迅速蔓延全身。 空气中,开始瀰漫起一股……甜腻腻的焦糖味。 这股甜味,混杂在焦臭的人肉味里,形成了一种令人作呕的反差。 短短半盏茶的功夫。 那三百个重甲死囚,再没有一个站著的。 整个校场右侧,已经变成了一座还在熊熊燃烧的炼钢炉,地上到处都是扭曲的黑色焦炭,分不清哪里是铁甲,哪里是人骨。 静。 连见惯了生死的王渊,看著眼前这一幕,都忍不住勒紧了马韁,感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太惨了。 即使是战场上最惨烈的廝杀,也比不上这种被活活烧成焦炭的恐怖。 看台上,几名文官终於忍不住,扶著栏杆吐了出来。 只有赵佶,这位艺术家皇帝,虽然脸色苍白,但眼神中却透著一种近乎病態的兴奋。 他站起身,走到栏杆边,看著那二十架还在冒著黑烟的铜柜子,就像是看到了什么绝世珍宝。 “好……好霸道的火!” 赵佶声音发颤,不知道是嚇的还是激动的,“这就是你说的那什么……利器?” 凌恆转过身,大步走到御台之下。 此时的他,身后是还在燃烧的尸堆,那一身青绿色的官袍被火光映照得如同鲜血染就。 他微微躬身。 “回官家。” “此火名为红莲。专烧世间不平,专克番邦铁甲。” 他转头看向童贯。 “太师,这三百铁浮屠已经熟了,不知下官这份答卷,您可还满意?” 童贯看著凌恆那双平静无波的眼睛,只觉得一股寒气升腾。 他意识到,眼前这个小小的监丞,根本不是什么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这是一头已经在磨牙吮血的猛虎。 “好……好东西!” 童贯咽了口唾沫,强撑著站起来,贪婪又忌惮地盯著那二十架铜柜,“凌恆,把这火油的配方,还有这柜子的图纸,立刻呈上来!本太师要……” “太师且慢。” 凌恆打断了他。 “这火油配方极其凶险,熬製时极易炸锅,稍有不慎就是玉石俱焚。且这红莲造价极高,用了大量西域奇物,极难量產。” “至於这柜子……” 凌恆指了指那些因为连续喷射高温而已经有些变形的喷口。 “这是下官为了今日演武,不惜工本特製的,普通的铜料根本承受不住这种高压,太师若是想要大规模装备禁军……” 凌恆顿了顿,拋出了早已准备好的诱饵: “下官倒是可以改良出一个通用版,威力虽减三成,但胜在安全便宜,普通士卒也能操作。” 童贯愣了一下。 他看著那满地的焦尸,心里的恐惧还没散去,威力减三成?那也足够嚇人了。关键是安全便宜。 “好……好!” 童贯强行挤出一丝笑容。 “此事容后再议,今日演武,算你,过关。” 凌恆低下头,命保住了。 而且,那个只能给禁军用的盗版,也顺理成章地铺垫好了。 至於真正的红莲和完全体。 凌恆的目光微不可察地看向了北方。 那才是留给金人的惊喜。 第九十一章 暗度陈仓 演武场的硝烟散去,这场演武的结果,皆大欢喜。 官家赵佶龙顏大悦,当场赐下御酒百坛,锦缎千匹,甚至还兴致勃勃地给那种火油赐名为红莲火。在他眼里,那不是杀人的兵器,是带著美感的焰火表演。 但对於童贯来说,他看到的只有两样东西:威力,以及利益。 枢密院白虎节堂。 这里是大宋最高的军事中枢。 童贯坐在上首,手里端著一盏茶,是用盖碗轻轻拨弄著茶叶。 凌恆穿著那身还沾著菸灰气的绿袍,站在堂下。 “凌监丞。” 童贯终於开口,声音听不出喜怒,“今日这把火,烧得好啊。不仅烧死了那三百死囚,也把咱家的脸面给烧回来了。” “太师谬讚。”凌恆躬身,“下官不过是依令行事。” “哼,少跟咱家打马虎眼。” 童贯放下茶盏,眼睛盯著凌恆,“既然这东西这么好用,图纸呢?配方呢?拿来。” 凌恆早有准备。他从袖中取出一卷早已画好的图纸,还有一张写著配方的桑皮纸,双手呈上。 王渊一把夺过,递给童贯。 童贯展开图纸看了看,眉头微皱。 他是带兵的人,虽然不懂技术,但也看得出这图上的东西,似乎比今日演武场上那个大傢伙要单薄许多。 “这是什么?”童贯指著图纸,“今日我看那柜子也是双管齐下,喷得连绵不绝。怎么这图上变成单管了?还有这配方,为何只有猛火油,不见你加的那什么佐料?” “太师明鑑。” 凌恆面不改色,开始了他的表演。 “今日演武用的,乃是特製版。那是为了在御前不丟脸,不惜工本堆出来的。” “那双管结构虽然威力大,但对铜料要求极高,且极易炸膛,今日演武,二十架柜子,有五架在喷完之后就已经废了,铜管开裂,若是再多喷几息,操纵的工匠就会被当场炸死。” 凌恆指了指图纸,语气诚恳: “太师是知兵的人,禁军几十万人,若是装备这种动不动就炸死自己人的东西,怕是还没杀敌,军心就散了。” “所以,下官连夜改良,去掉了那个危险的副气室,改回了单管,虽然不能连发,射程也只有十五步,但胜在安全。” 说到这里,凌恆顿了顿: “最重要的是造价。” “今日那红莲版,光是加的西域猛火油精和霜糖,一桶就要耗费五十贯钱,若是全军推广,这一仗打下来,烧掉的银子怕是比抚恤金还多。” “而这图纸上的通用版,去掉了那些金贵的佐料,造价只有原版的两成。” “两成?” 听到这两个字,童贯的眼睛亮了。 大宋每年的军费是固定的,兵器造价越低,中间能操作的空间就越大。 “你是说,这东西便宜,还安全?”童贯摸著下巴,若有所思。 “正是。”凌恆低眉顺眼,“威力虽然减了些,但也足够嚇唬金人的骑兵了,此物既能向官家交差,又能为太师省下大笔军费,乃是一举两得。” 童贯笑了。 他指了指凌恆,对旁边的王渊说道:“听听,这才是读书人,既会做事,又会做人。” 对於童贯来说,能不能真的打贏金人其实是次要的,反正打不贏还能用岁幣买,重要的是既能交差,又能捞钱。 凌恆给的这个方案,简直太合他的胃口了。 “好。” 童贯收起图纸,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图纸,咱家收下了。传令下去,军器监即刻开工,先造一千架这种通用版,送到枢密院武库。” 就在童贯心情大好的时候,凌恆面露难色。 “太师,还有一事。” “说。” “今日演武剩下的那五十架柜子,还有剩下的一百桶加料火油,该如何处置?” 凌恆一脸担忧,“那些柜子大多已经变形开裂,那火油更是危险,堆在军器监里,就是个火药桶,万一哪天炸了,惊扰了圣驾……” 童贯一听惊扰圣驾,脸色变了。 军器监离皇宫可不远。 “那是垃圾!留著过年吗?”童贯一挥袖子,一脸嫌弃,“既然是废品,又是危险之物,赶紧弄走!別放在城里晦气!” “是。”凌恆躬身,“下官这就安排人,把这些废品运到城外荒山去销毁掩埋。” “去吧,去吧。”童贯不耐烦地摆摆手。 走出枢密院,风一吹,凌恆背后的汗才慢慢干了。 如果不把这些东西定义为危险的垃圾,根本带不出那道戒备森严的城门。 “公子。” 燕七迎上来,“成了?” “成了。”凌恆翻身上马,“童贯怕死,更怕担责任。他给了我一道销毁废弃军械的手令。” “走,回军器监。” “把那些宝贝都给我装车。记住,要装得像垃圾,越脏越臭越好。” 次日清晨,汴河码头。 因为神运石沉河,水门塌了一半,整个河道被堵得严严实实,工部正在组织打捞,无数商船被迫停在河面上,急得团团转。 负责监管这里的,正是那位户部员外郎,朱孝孙。 他此刻正坐在岸边的一把太师椅上,一边喝茶,一边看著手下的衙役对那些商船进行检查。说是检查,其实就是敲诈,不给钱的,就以疑似夹带私货为由扣下。 “这帮刁民,不榨不出油。”朱孝孙哼著小曲,心情不错。 就在这时,一支奇怪的船队从城內缓缓驶来。 那是三艘破旧的乌篷船,船上堆满了黑乎乎的木桶,还有一堆变形的铜管烂铁。 还没靠近,一股臭味就顺风飘了过来。 “什么味道?这么臭!”朱孝孙捂住鼻子,皱眉骂道。 船队靠岸。 凌恆穿著那身绿袍,站在船头。 “哟,这不是凌监丞吗?” 朱孝孙一看是凌恆,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之前在太白楼被燕七威胁,后来神石沉河虽然没查到凌恆头上,但他直觉就是这小子乾的。 “凌大人,这是要去哪啊?”朱孝孙站起来,皮笑肉不笑地拦住了去路,“水门封锁,只许出不许进,而且所有出城的船,都要严查。” “朱大人,我是奉太师之命,出城销毁废旧军械。” 凌恆从怀里掏出童贯的手令。 “这是演武场上报废的那批猛火油柜,还有一些变质的火油,太师说了,这东西放在城里容易炸,让我运到城外三十里的荒山去埋了。” “废旧军械?” 朱孝孙狐疑地看了一眼船上的东西。 確实像是垃圾,那些铜管都烧黑了,扭曲得不成样子,那些木桶更是脏得要命。 “太师的手令我自然认。” 朱孝孙眼珠一转,走近几步,“不过,例行公事还是要查的,万一凌大人在这垃圾堆里,夹带了什么宝贝私逃呢?” “来人!给我搜!把盖子都打开看看!” 几个衙役捏著鼻子,不情不愿地跳上船。 “慢著。” 凌恆突然大喝一声,“朱大人,查可以,但这油桶里的东西,乃是加了烈性药引的废油,极不稳定,若是见了风,或者磕著碰著,那是会炸的。” 凌恆指了指昨天演武场的方向。 “昨天那三百死囚怎么熟的,朱大人应该听说了吧?” “若是这东西在这儿炸了……”凌恆看了一眼朱孝孙身后那刚刚有些起色的水门修復工地,“把你这刚修好的水门再炸塌一次,或者是伤了朱大人的金贵身子,下官可担待不起。” 朱孝孙的脚步顿住了。 他看著那些还在渗著黑油的木桶,又闻著那股带著火药味的恶臭,心里有些发怵。 昨天演武场的事传得很邪乎,说那火是妖火,沾身即死。 而且童贯的手令上確实写著极度危险,即刻销毁。 但这小子肯定有鬼! 朱孝孙不甘心就这么放过凌恆,他眼珠一转,突然笑了。 “既然是危险之物,那下官就不开封了。” 朱孝孙搓了搓手。 “不过,凌大人,这兄弟们辛苦查验,又是这种污秽之物,总得给点辛苦钱去去晦气吧?” “也不多,一船一百贯,三艘船,三百贯。” 凌恆看著朱孝孙那张贪婪的胖脸,心中冷笑。 贪財好啊,贪財就说明他不想惹事。 “朱大人说得是。” 凌恆从袖子里掏出一叠交子,隨手扔给朱孝孙。 “这是五百贯。” “多出来的两百贯,就当是请朱大人和兄弟们喝茶了,毕竟这东西太臭,熏著各位了。” 朱孝孙接过钱,眉开眼笑,五百贯,这可是一笔巨款。 “哈哈,凌大人果然爽快!” 朱孝孙挥了挥手,“放行!快放行!別让这臭东西熏著了贵人!” 衙役们如蒙大赦,赶紧搬开路障。 三艘装满垃圾的乌篷船,就这样大摇大摆地穿过了戒备森严的水门,驶入了宽阔的汴河。 船头。 燕七回头看了一眼还在数钱的朱孝孙。 “公子,给这狗官五百贯,太便宜他了。” “只要这批货运出去就行,等这批货到了太行山,韩世忠练成了兵,那时候……” 凌恆没有说下去。 因为就在这时,船底突然传来一声轻微的响声。 像是有人在水下,轻轻敲了一下船板。 燕七的脸色一变,手按在了刀柄上。 凌恆却按住了他的手,目光看向水面泛起的一串气泡。 “看来,还有別的鱼。” 第九十二章 夜渡 “有水鬼。” 燕七小声说道,他迅速从靴筒里摸出一把分水刺,盯著船舷左侧冒气泡的地方。 在大宋的漕运江湖里,这是最很普遍的手段:水鬼凿船,逼停商队,然后岸上的同伙趁乱劫掠。 船舱底部传来一声细微的漏水声。 “不知死活。” 燕七猛地吸了一口气,直接翻身跃入水中! 水花四溅。 凌恆站在船头,纹丝不动,只是看著水面。 片刻后,一团殷红的鲜血涌上水面。 燕七破水而出,单手提著一个穿著水靠的瘦小汉子,把他甩到了甲板上,那汉子喉咙被捏碎了,正在抽搐,腰间还掛著一把锋利的凿子。 “公子,是黑鳞帮的探子。” 燕七抹了一把脸上的水,“这帮人专门在水门附近布眼线,盯著出城的肥羊。” 果然。 四周的芦苇盪里,突然响起了几声尖锐的哨声。 几艘快艇如离弦之箭般从芦苇丛中冲了出来,瞬间包围了凌恆的三艘乌篷船。 十几只飞爪飞射而出,死死扣住了船舷,紧接著,几十个光著膀子手持分水刀的悍匪,顺著绳索飞身而上。 “都別动!” 为首一个刀疤脸大汉站在船头,手里提著一把大刀,眼神贪婪地看著凌恆。 “当官的,出手挺阔绰啊!” 刀疤脸狂笑道:“我们在码头的弟兄可都看见了,別的商船都要开箱检查,唯独你,甩给朱孝孙那狗官厚厚一叠银票,连看都不让他看就走了。” “怎么著?这船上藏著什么见不得人的宝贝?是太师府的金银?还是私运的盐铁?” 原来如此。 凌恆心中瞭然。这帮土匪是在码头留了眼线,看到自己用钱砸开了朱孝孙,认定了这是重金免检的肥羊。 “既然知道我是太师府的人,还敢劫?”凌恆问道。 “太师府又怎样?” 刀疤脸啐了一口,“到了这水面上,老子就是太师!兄弟们,动手!把箱子都给我撬开!只要是黄白之物,统统带走!” “杀!” 河盗们红著眼就要往船舱里冲。 凌恆这边的护卫只有燕七和十几个伙计,虽然燕七勇猛,但对方人多势眾,若是真打起来,肯定会波及船舱。 一旦乱刀砍在那些装满猛火油的木桶上,或者火把引燃了泄漏的油气…… “不想死的,就往前走一步试试。” 凌恆大喝一声。 他已经退到了船舱口,手里举著一支点燃的火把,而火把下方,是一个刚刚被他撬开盖子的木桶。 桶盖一开,一股浓烈刺鼻的味道瀰漫开来。 冲在最前面的几个河盗下意识地捂住了鼻子:“什么味儿?这么冲?” 刀疤脸也愣住了,他眯起眼睛看著那个黑乎乎的桶:“酒?不对!这是猛火油?” “有点眼力。” 凌恆把火把压低了一寸,火苗在风中跳跃,映照著那一桶粘稠的液体。 “既然你们在码头有眼线,那这两天汴京城里传得沸沸扬扬的妖火,你们总该听过吧?” “西郊演武场,一把火烧死了三百个重甲死囚,连骨头都烧成了渣,市井里都在传那是阎王爷的业火。” 刀疤脸的脸色变了。 这事儿他確实听过,码头上的苦力都在传,说昨天西边天上都烧红了,那种焦臭味飘了半个城。 “你……你是说……”刀疤脸盯著那个桶,声音颤抖。 “没错。” 凌恆冷笑一声,“这就是那种妖火的废料,这三艘船上,装著整整一百桶,外加三千斤火药。” “我本来就是奉命把这些极不稳定的废料运出城销毁的,太师说了,这东西放在城里容易炸,是个苦差事。” “你们不是要钱吗?” 凌恆的手微微一抖,嚇得对面的河盗齐齐往后退了一步。 “钱就在这桶底下,想拿吗?来拿啊!只要有一点火星子溅进去,咱们所有人,连同这芦苇盪,瞬间就会变成那个演武场!” 河盗们虽然凶残,但不是傻子,那股刺鼻的味道骗不了人,这绝对不是什么金银財宝,这是隨时会炸的催命符! “你,你个疯子!” 刀疤脸握刀的手都在哆嗦,“你自己也在船上!炸了你也活不了!” “我只是个送垃圾的小官,烂命一条。”凌恆面无表情,“拉上你们几十个黑鳞帮的好汉垫背,我不亏。”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刀疤脸怂了。 他看著那一船的火药桶,又闻著那刺鼻的味道,心里的贪念被恐惧浇灭。 “晦气!真他娘的晦气!” 刀疤脸咬著牙,不甘心地挥了挥手,“撤!都撤!別碰那些桶!” 河盗们如蒙大赦,纷纷收起兵器,准备跳回自己的快艇。 “慢著。” 凌恆突然开口。 “我让你们走了吗?” 刀疤脸猛地回头,恶狠狠地盯著凌恆:“姓凌的!別给脸不要脸!老子不抢你了,你还想怎的?” 凌恆把火把递给燕七,拍了拍手上的灰。 “刚才你们的人凿了我的船底,现在想走?” 他指了指正在渗水的船舱。 “这船要是沉了,这些毒油一旦流进汴河,污染了水源,太师怪罪下来,我活不了,你们黑鳞帮也別想活。” “那你想怎样?”刀疤脸咬牙切齿。 凌恆从怀里又掏出一叠交子。 “这是两百贯。” 凌恆把钱扔在甲板上。 “帮我修船。然后,护送我去老柳渡。” “前面那段水路岔口多,我不想再遇到別的不开眼的水匪。” 刀疤脸看著地上的钱,又看了看那满船的恐怖油桶,最后看了一眼凌恆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 这哪是个当官的?这他妈分明比土匪还土匪! “两百贯,当护卫?”刀疤脸心里盘算了一下,虽然没抢到大鱼,但这两百贯也是一笔横財,而且只是送一程,没风险。 “好!” 刀疤脸把刀往甲板上一插,捡起那叠交子。 “今儿个算老子看走了眼!这活,我接了!” 有了这群地头蛇开路,接下来的水路无比顺畅,船队终於抵达了离城三十里的老柳渡。 这里是一处极其隱蔽的野渡口,芦苇丛生。 岸上,几点火光有节奏地闪烁了三下。 “到了。” 凌恆示意船队靠岸。 芦苇丛分开,两百名身穿皮甲,背负强弓的精壮汉子,无声无息地从黑暗中涌出,迅速控制了渡口的各个制高点。 这种令行禁止的杀气,让刚才还在吹牛的刀疤脸瞬间闭了嘴,缩在船尾不敢动弹。 当先一人,身材魁梧,面容刚毅,正是韩世忠。 他快步走到船边,对著凌恆抱拳一礼,声音低沉而有力: “公子!” 凌恆跳下船,扶住韩世忠的手臂。 “良臣,久等了。” “东西都在这儿。” 凌恆指著身后那三船看似垃圾,实则价值连城的军火。 “五十架红莲油柜,一百桶加料火油,三千斤颗粒火药。” 韩世忠看著那些东西,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好东西!” 他抚摸著那些偽装成酒桶的油柜,“有了这批货,咱们在太行山的腰杆子才算真正硬起来了!” “对了。” 凌恆指了指正在指挥手下搬货,此时已经嚇得有些腿软的刀疤脸。 “那个是黑鳞帮的头目,对这一带水路极熟,咱们以后往山里运东西,得有自己人掩护。” 凌恆低声对韩世忠说道: “良臣,这人交给你了,种老相公那边正缺懂水性的人才,想办法把他收了。” 韩世忠瞥了一眼那个刀疤脸,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 “公子放心。” “对付这种江湖草莽,我是行家,给我半个时辰,让他乖乖给咱们当水鬼。” 交接完毕,韩世忠带著船队和那群被“感化”的河盗,消失在了茫茫晨雾中,一路向北。 凌恆站在岸边,看著空荡荡的河面,心中一块大石落地。 “公子,咱们该回去了。”燕七提醒道,“必须早点回城,不然朱孝孙那边不好交代。” “嗯。” 凌恆转过身,翻身上马,望著汴京城的方向。 那里依然灯红酒绿,依然歌舞昇平,仿佛这世间没有任何危机。 第九十三章 生意经 晨曦微露。 汴京城的城门刚刚开启,吊桥缓缓放下。 两骑快马夹杂在进城的菜农和商贩中,显得风尘僕僕。 凌恆勒住马韁,看了一眼守在水门边打哈欠的朱孝孙,这位户部员外郎显然是一夜没睡,正指挥著手下把那几箱昨晚敲诈来的过路费往马车上搬。 看到凌恆,朱孝孙的脸皮抖了一下,隨即堆起一脸假笑。 “哟,凌大人,这是销毁完了?” 朱孝孙虽然贪,但也怕死,生怕凌恆在城外把他自己给炸飞了,连累自己受牵连。 “托朱大人的福。” 凌恆翻身下马,身上故意弄得全是泥点和黑灰,脸上还带著几分疲惫。 “那些晦气东西都埋在烂泥坑里了,太师交代的事办完了,我也能回去睡个安稳觉了。” 凌恆走近几步,故作神秘地说道: “朱大人,昨晚的事……” “昨晚什么事?” 朱孝孙立刻截住话头,眼珠子乱转,“昨晚凌大人是奉太师手令出城公干,我只是依例查验,什么都没看见。” 他拍了拍袖子里那厚厚的一叠交子。 “凌大人放心,这规矩,我懂。” 凌恆笑了。 和聪明人打交道就是省心,只要钱给够了,他们会主动帮你把谎圆得天衣无缝。 “那就多谢了。” 凌恆拱了拱手,带著燕七,大摇大摆地进了城。 回到军器监,已是巳时。 虽然凌恆一夜未归,但这里已经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按照童贯的命令,一千架通用版猛火油柜的生產任务已经下达。 打铁声此起彼伏。 张铁手正带著工匠们在组装第一批通用版的原型机。 看到凌恆进来,张铁手放下手里的锤子,一脸纠结地迎了上去。 “大人,您回来了。” “怎么样?进度如何?”凌恆接过燕七递来的湿毛巾,擦了擦脸。 “快是快……” 张铁手看了一眼那些刚刚组装好的铜柜,嘆了口气,“可是大人,这东西,简直就是糊弄人啊。” 他指著那个单管活塞: “去掉了双动结构,这油喷出去断断续续的,射程顶多十五步,而且没加皮碗密封,压力稍微大点就漏气。” 他又指了指旁边那桶清亮的猛火油: “这油里没加糖,也没加沥青。喷出去就是一团火,看著嚇人,其实也就烧烧衣服眉毛,金人要是穿了厚皮袍子,这火扑腾两下就灭了。” 作为一个顶级工匠,张铁手觉得造这种东西是在侮辱他的手艺。 “大人,咱们真要给禁军用这种货色?”张铁手小声说,“这要是上了战场,那就是害命啊。” “老张。” 凌恆把毛巾扔进水盆里,溅起一片水花。 “你觉得,童太师真的打算跟金人拼命吗?” 张铁手愣了一下。 凌恆走到那架通用版油柜前,伸手拍了拍那光亮的铜壁。 “童贯要的,不是杀人的利器,而是交差和省钱。” “这东西造价二十贯,但他报给朝廷的帐目至少是一百贯。这一千架造出来,转手就是八万贯的油水落进了他和下面將领的腰包。” “至於能不能杀敌……” 凌恆笑一声,“现在的朝堂上,谁还在乎能不能杀敌?” 张铁手听得目瞪口呆,手中的锤子差点掉地上。 “那……那咱们之前造的那五十架真傢伙……”张铁手有些迟疑,“您昨晚运去哪里了?那是咱们的心血啊!” 凌恆看著这个老实巴交的工匠,眼神微微闪烁了一下。 他没有说实话。 “老张,有些事,知道得越少越安全。” 凌恆语气严肃: “那些真傢伙太危险,放在城里就是个雷,童太师容不下。我把它们运到了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安全地方封存起来了。” “你只要记住一点。” 凌恆盯著张铁手的眼睛: “咱们现在造这些样子货,是为了活命,是为了赚钱养活军器监这几千张嘴,但咱们的手艺没丟。” “等到哪一天,金人的刀真的架在脖子上了,咱们封存的那些真傢伙,自然会有重见天日的时候。” 张铁手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他虽然不懂政治,但他信凌恆。只要不是真的销毁了那些心血,他就知足了。 “小老儿明白了。” 张铁手咬了咬牙,“既然太师要这样子货,那咱们就给他造!造得漂漂亮亮的!外壳给他磨得跟镜子一样亮!” “这就对了。” 凌恆拍了拍他的肩膀,“记住,这通用版虽然威力小,但必须耐造,也必须好看,让那些禁军老爷们拿在手里觉得有面子,这就够了。” 就在军器监这边紧锣密鼓地生產样子货时,皇宫大內,却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垂拱殿。 赵佶今日没有画画,而是端坐在龙椅上,脸色有些难看。 殿下站著的,不是大宋的臣子,而是几个留著髡髮,穿著皮裘,神態傲慢的金国使臣。 为首一人,名为乌歇,是金国大將宗望的心腹。 “大宋皇帝。” 乌歇连腰都没弯,只是拱了拱手,操著生硬的汉话说道,“我家二太子说了,燕京城虽然交给你们了,但这城里的租税钱粮,你们还没结清。” “另外,当初盟约里说的岁幣,今年还得再加五十万贯,毕竟为了帮你们打燕京,我们大金可是折了不少马匹。” 这是赤裸裸的敲诈。 明明燕京是一座被金人抢掠一空,连门窗都拆走了的空城,童贯花了百万贯买回来就算了,现在居然还要加钱? 宰相王黼立刻出列,赔著笑脸:“乌使节,这岁幣之事好商量,只是这燕京毕竟是一座空城。” “空城怎么了?” 乌歇眼睛一瞪,杀气腾腾,“若不是我们大金铁骑灭了辽国,你们宋人这辈子也別想踏进燕云一步!怎么?现在想要赖帐?” 王黼被懟得哑口无言,下意识地看向童贯。 童贯缩了缩脖子,他在白沟河被辽人打怕了,更別说面对灭了辽人的金人了。 赵佶坐在上面,只觉得憋屈无比。 他是天子,是道君皇帝,平日里听的都是万国来朝,丰亨豫大,何曾受过这种番邦蛮夷的气? “咳。” 赵佶轻咳一声,试图找回点面子,“贵使远来是客,钱粮之事,自有户部核算。只是朕听说,贵使这次来,还想看我大宋的军容?” “没错。” 乌歇带著嘲讽,“听说前两日,你们在演武场搞了个什么红莲火?烧死了几百个人?我家二太子很好奇,想借来瞧瞧。” 此言一出,满殿皆惊。 童贯的脸色瞬间白了。 金人的消息太灵通了!演武才过两天,他们居然就知道得这么清楚? 这是来探底的! 若是让他们看到了那个红莲火,若是让他们学去了,那大宋的底牌岂不是废了? 但如果不给看。。 “怎么?”乌歇上前一步,咄咄逼人,“大宋皇帝捨不得?还是说,那根本就是骗人的戏法?” “放肆!” 李纲终於忍不住了,怒喝出声,“此乃御前,岂容你这蛮夷咆哮!” “李纲退下!”赵佶却喝止了李纲。 他不敢得罪金人,现在的燕云局势未稳,一旦惹恼了金人,这刚刚花钱买回来的光復大业就要泡汤。 “既然贵使想看……” 赵佶强压下心中的不快,目光扫向童贯。 “童太师,那凌恆造的利器,现在何处?” 童贯硬著头皮出列:“回官家,军器监正在赶製。” “好。”赵佶挥了挥手,“宣凌恆,带上他的红莲,即刻进宫演示!让贵使好好开开眼界!” 赵佶的想法很简单:既然你们金人看不起我们,那朕就拿这把火嚇唬嚇唬你们,让你们知道大宋也不是好惹的! 半个时辰后。 接到圣旨的凌恆,看著面前那几架刚刚组装好的,还没来得及上漆的通用版油柜,笑了。 “大人,您笑什么?”张铁手急得直跺脚,“这可是要在御前给金人看啊!拿这样子货去,万一被人家看穿了,或者被人家笑话威力太小,那可是欺君之罪啊!” “不。” 凌恆整理了一下官袍,眼神中闪烁著狡黠的光芒。 “金人想看,那就给他们看。” 凌恆拍了拍那个单管油柜。 “燕七!” “在。” “带上两架通用版,再带两桶没加料的普通火油。” 凌恆大步向外走去。 “咱们进宫,给这帮远道而来的恶客,演一场好戏。” 第九十四章 戏法 延福宫广场。 这里是平日里赵佶踢蹴鞠办画展的地方,地面铺著平整的石板,四周种满了奇花异草。不过今日,这里却摆开了两架造型怪异的黄铜柜子。 “宣,军器监丞凌恆,入殿演武!” 隨著太监尖细的嗓音,凌恆带著燕七和两名工匠走进了广场。 他故意让工匠们表现得有些畏手畏脚,像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御阶之上,赵佶端坐正中。 在他左侧,是满脸阴沉的童贯和一脸假笑的王黼。在他右侧,则是那几名满脸傲慢的金国使臣。为首的乌歇,正用一种鄙夷的目光,打量著那一身绿袍的小官。 “这就是那个什么红莲火的造物主?”乌歇嗤笑一声,“怎么是个还没断奶的书生?” 旁边的金国隨从也跟著鬨笑起来,丝毫没把大宋的君臣放在眼里。 凌恆仿佛没听见,只是恭恭敬敬地行了大礼。 “微臣凌恆,拜见官家。” “平身。”赵佶挥了挥手,“凌爱卿,金国使节远道而来,想见识见识咱们的红莲火,你也不必藏著掖著,给贵客演示一番。” “臣遵旨。” 凌恆站起身,转身面向乌歇。 “贵使请看。” 凌恆指著那两架拋光得鋥亮,上面还雕刻著云龙纹的通用版油柜。 “此乃我大宋军器监最新研製的神火柜。柜体系精铜铸造,雕工乃是苏州顶级匠人所为,光这一层漆就刷了十八遍。” 凌恆没有介绍威力,反而大谈特谈外观和工艺。 乌歇听得不耐烦了:“行了!別废话!我们要看的是杀人的本事,不是看这破铜烂铁的花纹!” “是是是。” 凌恆擦了擦汗,对身后的工匠一挥手。 “点火!喷!” 工匠点燃引信。 一道黄色的火焰喷涌而出。 因为去掉了双动活塞,这火焰喷一下,停一下,断断续续的,而且因为没加增压皮碗,射程只有可怜的十来步。 最关键的是,因为没加糖和沥青,那火焰看起来虽然热闹,但並不毒。 凌恆特意在十步外放了一个草靶子,还给草靶子穿了一件普通的皮甲。 火焰喷上去,草靶子倒是著了,皮甲也被烧黑了,但也仅此而已。 “就这?” 乌歇看了一会儿,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 “哈哈哈哈!这就是你们吹嘘的红莲火?” 乌歇笑得前仰后合,指著那断断续续的火苗: “这玩意儿,还没我们大金牧民用来烤全羊的火旺!喷一下停一下,怎么?这柜子也肾虚吗?” 金国使团笑作一团。 就连御台上的赵佶和童贯,脸上也有些掛不住了。 童贯更是狠狠瞪了凌恆一眼:这小子怎么回事?那天在演武场上不是很猛吗?怎么今天这火跟拉稀一样? 凌恆却一脸惶恐,赶紧解释: “贵使有所不知。此火虽然看似微弱,但,但它持久啊!而且这火焰顏色纯正,正如官家所赐名红莲,乃是祥瑞之兆。” “祥瑞个屁!” 乌歇一脚踢翻了面前的果盘。 “这种垃圾,也配叫兵器?我们大金铁浮屠一个衝锋,你们这管子还没喷出火来,脑袋就被砍下来了!” 乌歇转过身,轻蔑地看著赵佶。 “大宋皇帝,我还以为你们真有什么杀手鐧,原来就是这种哄小孩的把戏。” “这种东西,送给我们大金当烧火棍都不配!” 赵佶的脸色难看至极,他本想炫耀武力,结果却丟了个大脸。 就在气氛尷尬到极点的时候。 “贵使此言差矣。” 凌恆突然开口了。他脸上的带著諂媚。 “这东西,本来就不是用来对付大金铁骑的。” “哦?”乌歇停下脚步,回头看著他,“那是用来干什么的?” “是用来……” 凌恆指了指那火焰,“给官家在万寿节上放焰火助兴的。还可以用来……驱赶那些不懂事的蚊虫鼠蚁。” “毕竟,大金乃是大宋的友邦,是兄弟之国。” 凌恆拱手,声音朗朗: “既然是兄弟,那就该把酒言欢,何须动刀动枪?这红莲火,若是用来烧烤牛羊,那是极好的。若是用来烧人,那岂不是伤了和气?” 这一番话,既给了金人面子,又顺便暗示了大宋不想打仗的態度。 乌歇愣了一下,隨即再次大笑。 “哈哈哈哈!好!好一张利嘴!” 乌歇指著凌恆,“你这宋官,虽然本事不行,但这嘴皮子倒是利索,比那些只会之乎者也的老头子强多了。” “行了!” 乌歇一挥手,满脸不屑,“看也看过了,没什么意思。既然你们宋人只玩这种戏法,那我也就放心了。” 他转头看向赵佶,语气变得更加强硬: “大宋皇帝,岁幣的事,別忘了。五十万贯,一文都不能少!否则,下次来的就不是我乌歇,而是我们大金的铁骑了!” 说完,乌歇带著金国使团,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延福宫。 金人一走,殿內的气氛冷了下来。 赵佶黑著脸,看著那两架还在冒烟的油柜。 “凌恆。”赵佶的声音有些冷,“这就是你给朕看的利器?让朕在蛮夷面前丟尽了脸面!” “官家息怒。” 凌恆还没说话,童贯却先跳出来了。 童贯虽然也觉得丟脸,但他更怕官家深究。毕竟这通用版是他点头同意造的,也是为了省钱。 “官家,凌监丞这也是为了大局著想啊。” 童贯赔著笑脸,“您想啊,若是咱们真拿出了什么惊天动地的杀器,把金人嚇到了,他们万一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撕毁盟约直接开战怎么办?现在的北边防线还没稳固,咱们还不能跟金人翻脸啊。” “凌恆这是在藏拙。” 童贯拼命给凌恆使眼色,“让金人觉得咱们弱,他们才会轻敌,咱们才有时间整顿兵马,修筑城防。此乃韜光养晦之计啊!” 赵佶听了这番话,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 他本来就是个不想打仗的主,如果能用丟点面子换来和平,他其实是愿意的。 “韜光养晦?” 赵佶看了一眼凌恆,“凌爱卿,你是这个意思吗?” “臣正是此意。” 凌恆低下头。 “金人狼子野心,若是让他们知道了虚实,必会立刻发难。臣故意示弱,便是为了让这头恶狼放鬆警惕。” “罢了,罢了。” 赵佶有些疲惫地挥了挥手。 “既然是韜光养晦,那就这么著吧。童贯,你负责跟金人谈岁幣的事,儘量,少给点。” “是,官家。” 走出皇宫,阳光刺眼。 凌恆站在宫门口,看著那两架被抬出来的通用版油柜,嘴角终於露出了笑意。 “公子。” 燕七跟在后面,“刚才那金人太囂张了,我都想拔刀了。” “拔刀?” 凌恆摇了摇头,翻身上马。 “现在拔刀,只能杀一个使臣,但如果让他们带著宋人软弱可欺,宋军装备低劣的错觉回去。” 凌恆回头看了一眼那金碧辉煌的皇宫。 “那么下次他们在战场上遇到韩世忠的时候,付出的代价,就不仅仅是几颗人头了。” “走,回军器监。” 凌恆一抖韁绳。 “戏演完了,接下来,该干正事了。” “太行山那边,应该已经收到咱们的真货了吧?” 第九十五章 山中凤鸣 太行山脉。 这里是河北与河东的交界,山势险峻,怪石嶙峋,自古以来,这里就是兵家必爭之地,也是藏龙臥虎之所。 聚义厅前的校场上,此刻却是火把通明,亮如白昼。 几天前在老柳渡交接的那三船私货,经过几百里山路的艰难跋涉,终於在这个深夜,运抵了这座悬崖之上的孤寨。 几百名精壮的士卒正喘著粗气,小心翼翼地將那些沉重的木箱从骡背上卸下来。他们大多是韩世忠挑选出来的精锐,平日里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但此刻面对这些箱子,动作却很轻柔。 韩世忠一身戎装,手里提著马鞭,来回巡视。 “都他娘的给老子轻点!”韩世忠吼道,“这里面装的不是娘们的绣花针,是咱们用来保命,用来杀人的!谁要是手抖磕坏了一点,老子不仅扒了他的皮,还要把他扔进那油桶里点天灯!” 在他身旁,耶律余衍静静地佇立著,她披著一件厚重的黑色大氅,只有领口处露出一抹殷红的內衬。双手抱胸,那张脸上依旧掛著標誌性的高傲与冷漠,但那双深邃的眼睛却盯著那些正在被撬开的箱盖。 “老相公到了!” 隨著一声通报,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种师道鬚髮皆白,在一左一右两名亲兵的搀扶下,拄著拐杖缓缓走来。 “这就是致远那小子送来的东西?”种师道停在几个刚刚被撬开的箱子前。 “正是!”韩世忠上前一步,兴奋地指著箱子里的东西,如数家珍:“老相公您看!这五十架铜柜,全是双管双活塞的特製货,跟咱们以前在西军用的那种单管破烂完全不一样!还有这三千斤黑粉,全是颗粒状的,那是震天雷的药引子!至於这一百桶油……” 韩世忠指著那几个封口严密还散发著淡淡怪味的铁箍木桶:“公子信里说了,这叫红莲油。加了糖,加了沥青,那是一点就著,水泼不灭的毒物!” 种师道缓缓伸出手,那双布满老茧和伤痕的手掌,轻轻抚摸过冰冷的铜管。良久,老帅长长地吐出一口白气,声音中带著一丝感慨:“好啊,好啊。老夫守了一辈子的边,跟西夏人打,跟辽人打,做梦都想要这等利器,没想到临了临了,在这个山沟沟里,让你这后生给弄来了。” 就在眾人沉浸在获得神兵利器的喜悦中时,正在清点物资的一名亲兵突然咦了一声。 “將军!这儿,这儿夹著个小盒子!”那亲兵从一堆火药包的缝隙里,摸出一个巴掌大小的木盒,在满场粗豪的汉子和充满杀戮气息的军火中,这个精致得有些过分的小盒子,显得格格不入。 “上面还贴著条子,写著转交公主亲启。” 韩世忠一愣,接过木盒,看了一眼上面的字跡,顿时乐了。他转头看向一直冷眼旁观的耶律余衍,打趣道:“公主殿下,看来公子心里还惦记著您呢,这是给您送私货啊。” 耶律余衍愣了一下,她接过木盒,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幽香,与周围刺鼻的火药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眾目睽睽之下,她轻轻打开了盖子。 一抹红色映入眼帘,那是汴京城最顶级的胭脂斋才有的上品胭脂。 在胭脂下面,压著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字条,耶律余衍展开字条,借著火光,看清了上面那行带著几分狂傲与戏謔的字跡: “这些东西太毒,杀孽重,送你一盒胭脂,杀完人,记得擦擦手。凌恆。” 耶律余衍的手指微微颤抖了一下。她仿佛能看到那个男人坐在汴京城的灯火阑珊处,一边算计著人心,一边漫不经心地写下这行字的模样。 “哼。”耶律余衍那一向冷若冰霜脸上带著淡淡的笑容。 “偽君子。”她低声骂了一句,合上盒子,动作极自然地將其收入怀中,贴身放好。 “韩將军。”耶律余衍抬起头,“告诉那个姓凌的,这胭脂本宫收了,但如果这火不够毒,烧不死金人,我会亲自去汴京,用这把刀在他的脖子上抹点红。” 与此同时,汴京。 此时已是亥时,整座汴京城除了樊楼那种销金窟外,大半都已陷入沉睡。但户部的公房內,依旧灯火通明。 凌恆正坐在客座的椅子上,神色淡然地看著坐在案后的朱孝孙。 空气有些凝重。 “朱大人。”凌恆打破了沉默,“这份军器监原料损耗清单,您已经看了半个时辰了,这茶都凉了,还没看出花来?” 朱孝孙抬起头,那张肥胖的脸上写满了纠结与惊疑,他指著清单上的数字,声音都有些发颤:“凌恆,五千斤精铜,五百桶猛火油,还有那三千斤硝石硫磺,这可不是小数目啊!你那晚运出城的所谓废料,真有这么多?你这哪里是报损,你这是把军器监搬空了一半啊!这要是让御史台查下来……” “查不下来。”凌恆打断了他,语气平静,“这批货,已经在帐面上成了次品和废渣,太师那边,我也已经打点好了,只要能省下那二十万贯的军费,太师根本不在乎这点损耗。” 说著,凌恆从袖子里不紧不慢地抽出一张早已准备好的交子,將其轻轻压在那份清单上,推了过去。 那是一张面额三千贯的柜坊通兑交子。 “朱大人。”凌恆透著一股诚恳:“这批废料我已经找好了下家,是北边的几个大盐商,他们买去那是为了护院保命的。这三千贯,是孝敬您的。” 朱孝孙看著那张交子,三千贯!他在户部辛辛苦苦刮油水,一年也未必能捞到这个数。 但他更在意的是凌恆的態度,凌恆这是在告诉朱孝孙:我也在贪,我也在倒卖军火。 在大宋这潭浑水里,清官是活不下去的,也是没人敢信的,只有大家都手脚不乾净,互相捏著对方的把柄,这盟友关係才算牢靠。 “凌大人……”朱孝孙终於笑了,他一把抓过那张交子,迅速塞进袖筒里,生怕凌恆反悔。“哈哈哈哈!你真是太客气了!我早就说过,凌大人是咱们大宋少有的通透人!” “既然是太师默许的,那这损耗自然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朱孝孙拿起鲜红的官印,重重地盖在了那份清单上。 凌恆看著那个鲜红的印章,这笔交易成了。朱孝孙拿了钱,以为自己抓住了一个贪官的把柄,以为这些物资真的流向了黑市换成了银子。但他做梦也想不到,那批海量的报损物资,此刻已经变成了太行山上那一架架即將喷吐怒火的杀戮机器。 太行山校场。 “试火!”耶律余衍一声令下。 她站在一架刚刚组装调试好的油柜前。。 前方五十步,一块铁板被竖了起来,上面还掛著一副从金人斥候身上缴获的旧皮甲。 伴隨著一声呼啸,一道红色的火龙从铜管中喷涌而出,正是红莲业火。 火焰包裹了目標。 全场数百名將士,齐齐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眼睁睁地看著,那副皮甲在眨眼间化为灰烬,而那块坚硬的铁板,竟然迅速变红髮软,最后像蜡烛一样开始融化,铁水滴落在地上,將岩石都烧裂了。 这种火,水泼不灭,拍打不熄。 种师道看著那团经久不息的烈火,手中的拐杖重重地顿在地上,“好毒的火!”老帅的声音有些激动。“凌恆这小子,看著文质彬彬,这心肠却是比这铁板还要硬,这火一旦用上,那是真的不给金人留全尸啊。” “对付那群野兽,不需要留全尸。”耶律余衍转过身,背对著火光。火红色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作响,宛如一只浴火的凤凰。 “韩將军。”耶律余衍看向一旁同样目瞪口呆的韩世忠,眼中战意沸腾,那是压抑了数月的仇恨与渴望。“东西到了,火也点著了。我听说完顏宗望麾下的拐子马斥候,最近在山下很猖狂,把咱们当成待宰的羔羊。” 她拔出腰间的弯刀,刀锋指向北方:“不如,就拿他们的脑袋,来给本宫这盒胭脂开开光?” 第九十六章 业火 太行山北麓一线天。 正午的日头毒辣辣地悬在头顶,晒得峡谷两侧的岩石滚烫。这一线天是进出太行山的一条隱秘隘口,中间的羊肠小道仅容两马並行,是个天然的伏击场。 空气乾燥得像是一擦就能起火。 耶律余衍趴在半山腰的一处灌木丛后,她今日將那件显眼的红色大氅反穿,露出灰褐色的內衬,整个人融进了岩石的影子里,手里握著那柄镶嵌著宝石的弯刀。 在她身后,蛰伏著三百名早已在此等候多时的神火营士卒。 他们每两人一组,占据了高处的死角,一人背著沉重的双管铜柜,手扣在加压杆上,另一人扛著备用的油桶和一面巨大的木盾。 “公主。”韩世忠像只壁虎一样,从侧后方的岩石缝里探出脑袋,嘴里叼著根草茎,声音很小:“前面的哨探回报,鱼进网了,三队人马,正好五十骑,一人双马,看旗號,是完顏宗望麾下的拐子马斥候。” “拐子马……”耶律余衍眼底闪过一丝冰冷。 “来了。”韩世忠吐掉草茎。 说话间,地面微微震动起来。 密集的马蹄声打破了山谷的寂静。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伴你閒,101??????.??????超方便 】 五十名金国骑兵出现在山道上,不愧是完顏宗望的亲兵,即使是在这种险峻的山道行军,他们依然保持著严整的队形,骑士们身穿双层冷锻甲,头戴护颈铁盔,就连战马的胸口都披著皮甲。 为首的一名金將,身材魁梧,戴著铜面具,腰间掛著狼牙棒,看装束,这是一名金军的谋克。 这名谋克一边策马,一边警惕地扫视著两侧的峭壁。此人名叫蒲察突忽,蒲察氏乃是女真望族,世代与完顏皇室通婚。这蒲察突忽仗著家族势力和一身蛮力,是完顏宗望帐下的一名悍將,以残忍嗜杀著称。他这次带队深入太行山,就是为了摸清那股最近冒出来的流寇到底什么来头。 突然,蒲察突忽猛地勒住马韁,战马发出一声嘶鸣。 “停!”蒲察突忽抽动了两下鼻子,透过面具的缝隙,他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甜腻腻的,又混杂著一种刺鼻的火油味。 作为在辽金战场上杀出来的老兵,他对危险有著野兽般的直觉。 “不对劲!有埋伏!”拔离速用女真语大吼一声,猛地调转马头:“后队变前队,撤!” “晚了。”山腰之上,耶律余衍猛地站起身。她一把扯下反穿的大氅,鲜红的內衬猛然翻转,在灰色的山崖上,宛如一面升起的战旗。 “动手!” 早已蓄势待发的五十名神火营射手,同时从岩石后探出身子,双动活塞被推到底。 令人头皮发麻的呼啸声,瞬间在狭窄的一线天內响起。 五十道红色的火龙,带著巨大的压力,交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火网,狠狠地罩向了那五十名金国骑兵。 没有任何死角。 “那是什……”蒲察突忽只来得及发出半声惊呼,就被一道火龙迎面击中。 火油瞬间泼洒在他的铁盔和胸甲上。 它像是有生命的毒蛇,死死地咬在铁甲上,甩都甩不掉。 “啊!”悽厉的惨叫声爆发。 拔离速瞬间变成了一个火人,精良的冷锻甲在高温下迅速变红,变成了烙铁。他疯了一样地撕扯著身上的盔甲,但在高温下,皮带扣已经被烧融,根本脱不下来!这是被活活燜熟的酷刑。 更可怕的是战马,被火油喷中的战马发了狂,在狭窄的山道上横衝直撞,將落马的骑士踩成肉泥。 “射箭!反击!”有几个悍勇的金兵试图弯弓搭箭,射向山崖。但他们刚抬起头,就被第二波火龙糊了一脸。 皮肉焦糊。 耶律余衍站在高处看著下方的人间炼狱,火光映照在她那张绝美的脸上,看起来就像是復仇的女神。 为了彻底断绝后患,韩世忠下令投掷了震天雷,几十枚装填了颗粒化火药的铸铁雷,被扔进了火海。剧烈的爆炸声中,无数破片横飞,將那些还在挣扎的战马和伤兵彻底收割。 这是一场不对称的屠杀,面对跨时代的热武器,冷兵器时代的巔峰,金国铁骑,脆弱得像纸一样。 一刻钟后。 火势渐熄,韩世忠带著人用沙土掩盖了余火。 即便是杀人如麻的韩泼五,看著眼前的惨状,也忍不住扯了扯嘴,满地焦炭,分不清人马。 韩世忠用刀尖挑起那名谋克已经烧变形的铁面具,嘖嘖称奇:“乖乖,这红莲火太毒了,这面具都烧穿了,里面的脸都没了。” 耶律余衍走了过来,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但眼神却前所未有的坚定。 她走到那具尸体前,看著那只剩下半个带著铜环的左耳。 “割下来。”。 “全割下来?”韩世忠问。 “对,所有金人的左耳,全部割下来。”耶律余衍指著满地的尸体,“装进盒子里,用石灰醃好。” “这可是五十个真女真,还有一个谋克。”韩世忠一边指挥手下干活,一边问道,“送给种老相公报功?” “不。”耶律余衍从怀里摸出那个紫檀木的胭脂盒,指腹轻轻摩挲著盒面。 “送给凌恆。” 她转过身,红色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 “派人把这些耳朵送到汴京,亲手交给他,告诉他,这五十颗人头是这批货的利息,我耶律余衍,不白拿他的东西。” “另外……”她顿了顿,“告诉他,这胭脂顏色不错,这把火够毒,我很喜欢。” 韩世忠看著这位昔日的辽国公主,心中暗暗咋舌,这女人,跟自家公子,还真是绝配。 “得令!”韩世忠一抱拳,隨后转身对著手下的义军大吼:“別光看著!打扫战场!把这帮金狗身上的好铁都给我扒下来!哪怕是烧变形的也別扔!带回去扔进炉子里回炉!咱们山上的铁匠正愁没好料子呢,这可是上好的冷锻钢!” 山风呼啸,吹散了硝烟,却吹不散这太行山上已经燃起的冲天杀气。 这只是个开始。 第九十七章 天谴 垂拱殿內的空气很凝重。 金国使臣乌歇站在大殿中央,像一头暴怒的熊,他指著龙椅上的赵佶,唾沫星子几乎喷到了御阶上。 “大宋皇帝!三天了!”乌歇咆哮道,“我家二太子的亲卫队,整整五十名拐子马精锐,在太行山南麓离奇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分明是你们宋人暗中截杀!” “今日若不交出凶手,不割地赔偿,我大金铁骑必將南下,踏平这汴梁城!” 赵佶脸色煞白,缩在龙椅里,手中的念珠转得飞快,他求助似的看向王黼和童贯。 王黼缩著脖子装死,童贯硬著头皮出列:“贵使,这太行山草木茂盛,地形复杂。或许,或许是迷路了?又或是遭遇了山崩?” “放屁!”乌歇拔出腰间的佩刀,狠狠砍在殿柱上,“拐子马闭著眼都能走出草原,怎么可能在你们这破山沟里迷路?我告诉你们,別想抵赖!这就是谋杀!” 满朝文武噤若寒蝉,金使在御前动刀,这要是放在太祖太宗朝,早被乱棍打出去了,但现在,没人敢吭声。 就在这大宋顏面扫地之时。 “臣,军器监丞凌恆,有本奏。” 一个平静的声音,突兀地在大殿后排响起,凌恆手捧玉笏,缓步出列。他是恭敬地对著赵佶行了一礼。 “凌爱卿?”赵佶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你有何话说?” 凌恆直起身,神色肃穆:“官家,金使索要失踪的五十骑,臣以为,此事並非人力所为,乃是天谴。” “天谴?”赵佶愣住了。“哈!装神弄鬼!”乌歇冷笑,“宋猪,你想拿鬼神来糊弄我?” 凌恆没有理会乌歇,而是转身对外挥了挥手。“带上来。” 燕七捧著一个托盘走了进来,托盘上盖著红布。 凌恆掀开红布,托盘里,静静地躺著一块扭曲焦黑,已经半融化的铁疙瘩。 仔细看去,还能依稀辨认出,那原本是一张狰狞的青铜面具。 “这是?”赵佶探出身子。 “这是河北路一位樵夫,在太行山一线天的焦土中捡到的。”凌恆的声音在大殿內迴荡:“据当地百姓言,五月十二日午时,太行山忽降天火,赤焰焚天,雷声滚滚。大火烧了半个时辰,將半座山谷都化为了焦土。” 凌恆指著那块融化的面具:“官家请看。这面具乃是精铁所铸,非凡火能融,唯有天降神雷,或是传说中的天火,方能將其烧成这般铁水模样。” 说到这里,凌恆转头看向乌歇:“贵使,您看这面具上的花纹,可是贵军之物?” 乌歇盯著那个铁疙瘩,他认得,那是蒲察突忽的面具!蒲察家特有的饕餮纹,就算烧化了一半,他也认得!可是,这怎么可能?什么火能把铁面具烧成这样?就像是被扔进了炼钢炉里一样! 凌恆指著那块融化的面具,声音平稳:“官家请看,亦请贵使明鑑。” “若是人为伏击,必有刀砍斧凿之痕,必有箭矢穿透之孔,但这面具。”凌恆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通体融化,诸公皆知,凡间兵火,岂能瞬间將精铁烧成铁水?” “据太行山樵夫言,那日正午,山中雷声大作,晴天霹雳引燃了山中枯木与地底的猛火油气,引发了极为罕见的雷火炼。” 凌恆看向乌歇,一脸诚恳:“贵使,贵军斥候身穿重甲,这铁乃是引雷之物,想必是贵军不知太行山地气,误入雷区,这才遭此横祸。” 这番话,全是鬼话。 “雷击引火?”乌歇看著那个融化的铁疙瘩,脸色阴晴不定。草原民族敬畏长生天,也敬畏雷霆,如果真是被人杀的,不可能没有尸体,只剩下这堆铁水,难道真是这帮倒霉蛋遭雷劈了? 此时,蔡京终於动了,他颤颤巍巍地出列,一脸悲天悯人的模样: “官家……此乃不幸啊。”蔡京嘆了口气,看向乌歇:“贵使,看来这的確是一场天灾。既然是天雷地火所致,非人力所能抗拒。我大宋对此深表遗憾。但这既然是天意,那所谓的截杀之罪,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 这话一出,满朝文武瞬间反应过来了。太师这是在定调子:是天灾,没责任! 於是,大殿上一片虚偽的惋惜声。 王黼赶紧跟上:“是啊是啊,太行山地势险恶,雷火无情,贵军斥候迷路遇灾,实乃痛心之事。我户部愿出资,呃,五百贯,以此为贵军超度亡魂。” 童贯也咳嗽了一声:“贵使,既然这面具已成铁水,足以证明非兵刃所伤,这谋杀二字,还是休要再提了吧。” 赵佶坐在龙椅上,看著下面这帮大臣配合默契地甩锅,心里那个美啊。不仅面子保住了,钱也省了,还不用打仗,至於是不是真的有天雷?管他呢!反正凌恆说是,那就是! “咳咳。”赵佶清了清嗓子: “贵使,你也听到了,此乃天灾,非人力所为。朕乃道君皇帝,深知天威难测,想必是贵军杀戮过重,或者不敬山神,才引来此劫。” 赵佶这话里带刺,但面上却做得滴水不漏:“朕虽然心痛贵军遭遇,但这天意难违,朕也无能为力啊,这赔偿割地之事,以后就不要再提了,免得褻瀆了上苍。” 乌歇站在大殿中央,手里捏著那个烫手的铁疙瘩,气得肺都要炸了。他明知道这群宋人在鬼扯!什么天雷?什么地火?但他看著那个融化的面具,却找不到任何反驳的证据。他总不能我不信老天爷吧? 而且,宋朝君臣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赖帐嘴脸,让他彻底没脾气了。 “好,好一个天灾!”乌歇咬了咬牙,恶狠狠地瞪了凌恆一眼。“这笔帐,究竟是天算的,还是人算的,我大金迟早会查清楚!” “告辞!”乌歇一甩袖子,带著那个铁面具,怒气冲冲地转身离去。 看著金使离去的背影,赵佶长出了一口气,他看向凌恆,眼神复杂。 这小子,虽然行事诡诈,但这招神鬼之说,確实好用。 散朝后。 童贯特意放慢脚步,等到了凌恆。“天谴?”童贯瞥了凌恆一眼,“小子,你在御前装神弄鬼有一套,那把火,是你放的吧?” “太师说笑了。”凌恆躬身,一脸无辜,“下官哪有那个本事引动天火?那真的是意外。” “最好是意外。”童贯冷哼一声,“只要不给朝廷惹来战祸,咱家懒得管你在外面搞什么鬼。但若是让金人抓住了把柄……” “下官明白。” 深夜。 一匹快马趁著夜色,从水门悄悄溜出,一路向北疾驰。马背上的人是燕七,他带著一个密封的木盒,和一封凌恆的亲笔信。 那木盒里,装的是五十只左耳。 平州留守府。 张觉焦虑地在书房里踱步。桌上摆著完顏宗望的迁徙令:令平州三万户百姓及守军家眷,即刻迁往东北之地垦荒。 这就是要把平州变成空城,打掉他的牙齿! “大哥!”弟弟张锐推门而入,手里提著一个沉重的黑布包裹,“宋那边……来人了。” 张觉屏退了左右,只留下了弟弟张锐。他的案头上摆著那个刚刚送到的木盒,和那封信。 木盒打开,五十只风乾的耳朵静静地躺著。 张觉的手有些颤抖,他拿起信,信上只有寥寥数语,字跡锋利: “金人慾迁平州之民,实为亡族灭种之计。將军若从,便是丧家之犬,若反,则为大宋功臣。”“知將军所惧者,唯金人铁浮屠耳。金人非神,亦肉体凡胎,火烧会死,刀砍会疼。这五十只耳朵,是太行山送给將军的见面礼,平州若归,凌某在汴京,誓死为將军守住后背,大宋凌恆。 “大哥。”张锐看著那些耳朵,呼吸急促,“这凌恆真把拐子马给灭了!而且还敢把耳朵送给咱们!这是个狠人啊!” 张觉猛地合上信纸,他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 市井传言可以是假的,但这一盒耳朵做不了假,汴京城里这个人,手里掌握著能烧化铁浮屠的神器。 “这把赌注,老子下了。” 张觉猛地睁开眼,“传令!封锁城门!今晚动手!把蒲察家那个来催粮的监军给老子剁了!人头掛在城门楼上!” “咱们反金归宋!” 第九十八章 空手套白狼 “报!河北路八百里加急!” 一名背插红翎的驛卒,被特许直接衝到了殿前石阶下。 “平州留守张觉,杀金国监军,带甲五万,归附大宋!” “降表在此!地图在此!” 这一声吼,整个大庆殿瞬间沸腾了。 赵佶猛地从龙椅上站了起来,手中的玉笔啪嗒一声掉在案上,他顾不得帝王威仪,几步衝下御阶,一把抢过那份降表。 张觉的字写得很粗狂,但这在赵佶眼里,简直比王羲之的字帖还要顺眼。 “好!好!好!”赵佶连说了三个好字,脸颊因为兴奋而涨得通红。 “列祖列宗保佑!这是祥瑞!大大的祥瑞啊!”赵佶举著降表,环视群臣,声音都在发颤:“花了百万贯,还没买全的燕云十六州,如今张觉不费朝廷一兵一卒,主动送来了三个!而且是带甲五万!这是人心所向,这是天命在大宋啊!” 宰相王黼反应最快:“恭贺官家!贺喜官家!此乃官家德被四海,道法通玄,感格上苍!那金人残暴不仁,遭了天谴,如今张觉弃暗投明,正是顺应天意!大宋中兴,指日可待啊!”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所有人都失去了理智,白得三座城,五万兵,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吗? 一片欢腾的海洋中,唯有一人,穿著绿色官袍,在满地紫红色的脊背中,显得格格不入。 他看著这群弹冠相庆的君臣,看著赵佶那张扭曲的脸,心中只觉得一股寒意袭来。 他们疯了,他们只看到了地图上多了三块地,却根本没想过,这三块地是在谁的嘴里抢食。那是金国!是刚刚灭了辽国、兵锋正盛的金国! “怎么?凌爱卿不高兴?”赵佶终於注意到了这个唯一的异类,心情极好的他並没有生气,反而调侃道,“你是觉得这祥瑞不够大?” 凌恆深吸一口气,手捧玉笏,缓缓躬身。 “官家,臣不敢贺。”凌恆的声音如同一盆冰水,泼在了这热火朝天的朝堂上。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读好书上 101 看书网,????????s.???超省心 】 大殿內的欢呼声戛然而止。王黼抬起头,眼神狠厉:“凌恆!你什么意思?如此天大的喜事,你敢扫官家的兴?” “这不是喜事,这是祸事。”凌恆直起身,目光灼灼。 “官家,平州地处辽西走廊,乃是金人连接东北老家与燕云的咽喉要道,金人丟了平州,就等於被人掐住了脖子。张觉归宋,金人必怒!完顏宗望的大军,旦夕將至!” 凌恆上前一步,声音陡然拔高:“臣敢问朝廷,若是接纳张觉,便是公然撕毁海上之盟,朝廷可做好了与金国全面开战的准备?!” “这……”赵佶愣住了,他只想收礼,没想打架啊。 “臣再问!”凌恆不给他们思考的机会,语速极快:“平州孤悬海外,被金人包围,若要守平州,必须由燕山府出兵接应,打通粮道。户部现在可拿得出一百万贯军费?枢密院可调得动十万大军北上?” “若无援兵,若无粮草,张觉拿什么守?” 这一连串的质问,振聋发聵。 王黼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户部確实没钱,都被他修园子搞应奉局花光了,童贯的脸色更难看。自己在白沟河被打残了,现在还在舔伤口,哪敢再去招惹金人? “凌恆,你这是危言耸听!”王黼终於找到了反击的切入点,厉声喝道:“张觉手握五万精兵,又有平州坚城,金人也是肉体凡,怎么就守不住?金国虽然势大,但毕竟刚吞下辽国万里疆土,內部未稳,正在休养生息,哪有余力为了区区一个平州大动干戈?” 王黼转身对著赵佶拱手,脸上堆起自信:“况且,官家莫要忘了,前些日子太行山降下天火,这可是凌监丞你自己说的祥瑞!” “那金人乃是化外蛮夷,最是迷信鬼神!如今上苍示警,金人必以为我大宋有神灵护佑,早已为天威所慑,惊魂未定!借他们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冒犯天顏、攻打我大宋新纳的疆土!” “就是。”另一位主和派大臣李邦彦也阴阳怪气地说道,“凌监丞,你昨日才说天佑大宋,今日又说金人必打,莫不是前言不搭后语?还是说你嫉妒张觉的功劳?” 凌恆只觉得一股荒诞感涌上心头。他编造谎言是为了嚇唬金人,没想到反倒成了这帮奸臣麻痹自己拒绝备战的藉口!这真是作茧自缚! “我嫉妒他?”凌恆气极反笑。“我是在救大宋的脸面!若受了人家的降,却不救人家的命,日后天下谁还敢为大宋效死?!” “够了!”赵佶猛地一拍龙案,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最討厌这种让他做选择题的时刻,尤其是这个选择题的一边是诱人的土地,另一边是昂贵的军费。 “童贯。”赵佶看向枢密使,“你是知兵的,你说,这平州能不能收?” 童贯眼珠子飞快地转动。这老狐狸心里跟明镜似的:平州肯定守不住,金人肯定会打。但他不能说不收,说不收,就是驳了官家的面子,也是显得自己无能。但他更不能说派兵,派兵就要花钱,就要死人,这锅他背不动。 於是,童贯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官家,臣以为,平州当然要收。这是祖宗基业,岂能拒之门外?”童贯瞥了凌恆一眼:“不过,凌监丞的顾虑也有道理,朝廷目前財政吃紧,確实不宜大动干戈。” “所以,臣有一计。”童贯拱手道:“可封张觉为泰寧军节度使,世袭平州留守,赐他高官厚禄,给他大义名分。至於兵马钱粮嘛……” 童贯顿了顿:“张觉既然带甲五万,又占据富庶的三州之地,理应自筹钱粮,为国分忧。朝廷只需给他一道圣旨,让他坚守待援,勿生事端即可。” 好一个坚守待援!援兵在哪?不知道。钱粮在哪?自己找。空手套白狼! 赵佶听得龙顏大悦。“妙!妙啊!”赵佶抚掌大笑,“还是童太师老成谋国!既收了地盘,又不花国库一文钱,还能让张觉替咱们守大门。这是一举三得啊!” “官家!不可啊!”凌恆只觉得胸口一阵气血翻涌,他没想到这君臣二人能无耻到这个地步。“这是让张觉去送死!这是背信弃义!这是……” “凌恆!”赵佶冷冷地打断了他,眼神中透著一股帝王特有的冷漠。“朕意已决。你只是个军器监,朝廷大政,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 “退下!” 两个金瓜武士上前,挡在了凌恆面前。 凌恆看著高高在上的赵佶,看著一脸奸笑的童贯,看著满朝那一张张麻木贪婪的脸,他突然觉得很累。也很可笑。 “臣……遵旨。”凌恆缓缓低下头,掩去了眼底那一抹彻底的失望,也就是在这一刻,他对这个赵家朝廷,最后的一丝幻想,破灭了。 散朝后,军器监后堂。 一只上好的宣德窑茶盏被狠狠摔在地上,摔得粉碎。 凌恆双手撑著桌案,胸口剧烈起伏,“无耻!混帐!竖子不足与谋!” 燕七站在一旁,从未见过自家公子发这么大的火。他默默地递上一块湿毛巾。“公子,朝廷真不管?” “管个屁!”凌恆接过毛巾,狠狠擦了一把脸,“给个虚衔,让张觉替他们挡刀,既想吃肉,又不想挨打,童贯那老阉狗,这是要把张觉往死里坑!” 凌恆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走到墙上的舆图前,手指死死地按在平州那个位置上。 完顏宗望不是傻子,一旦得知宋朝接纳了张觉,金军一定会发了疯一样进攻,没有外援,平州就是一座死城。 “公子,那咱们怎么办?张觉是咱们劝反的,若是就这么看著他死”燕七有些不忍。 “当然不能看著他死。朝廷不要脸,我得要,朝廷不给张觉活路,我给。” “燕九!” “在!” 凌恆从暗格里取出一枚黑铁令牌,那是调动他在地下势力的最高信物。 “把咱们在沧州秘密仓库里囤积的那一千枚震天雷,还有所有的库存猛火油,全部装船!不走运河,走海路!从沧州出海,绕过金人的海岸封锁线,直接在平州的榆关登陆,送到张觉手里!” 燕九一惊:“公子,这可是咱们这半年攒下的家底啊!而且走海路风险极大。” “顾不上了。”凌恆摆了摆手,“张觉那五万兵要是折在平州,以后咱们就算想抗金,也没人可用了。” 凌恆走到书案前,提笔疾书。 “还有这封信。”凌恆写完,吹乾墨跡,郑重地交给燕九。“这封信,必须亲手交到张觉手里。” “金军若来攻,能守则守。一旦守不住,不要死磕!不要殉城!带著精锐,立刻突围!往燕山府跑!” 凌恆的眼中闪过一丝狠绝。“只要人活著,跑到燕山府,把战火引到童贯和王安仲的眼皮子底下,我看他们还怎么装死!” “告诉张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燕九接过信,感受到信封沉甸甸的分量。 “属下明白!拼了这条命,也会把东西和信送到!”燕七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凌恆独自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看著窗外那黑沉沉的天空。一道闪电划破长夜,照亮了他那张阴沉的脸。 第九十九章 孤城血火 六月十五,平州,榆关。 暴雨倾盆,狂暴的海浪拍打著礁石,掩盖了那一艘艘趁著夜色靠岸的乌篷船。 “快!都快点!”燕九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指挥著手下的水鬼们搬运著沉重的木箱。 岸边,张觉带著亲兵早已等候多时。看著那一箱箱印著军器监造字样的军火被搬上岸,这位北方汉子的眼眶红了。 “张將军。”燕九把一封被油纸层层包裹的信递过去,语气肃然:“我家公子说了,这一千枚震天雷和三百桶猛火油,是我们最后的家底,沧州那边的海路已经被金人封锁了,这是最后一批,也是咱们的一点心意。” 张觉接过信,没有说话,只是重重地拍了拍燕九的肩膀,然后转身对著汴京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 三日后,平州城下。 黑云压城,风声鹤唳。地平线上,黑压压的金国大军如同潮水般涌来,连绵的营帐一眼望不到头。 金国东路军统帅,二太子完顏宗望,骑在一匹通体乌黑四蹄雪白的宝马上,立马於土坡之上,冷冷地俯瞰著眼前这座城。 在他身后,是三万大金最精锐的铁骑。 “二太子。”一员头髮花白的老將策马而出,手提一柄巨大的开山斧,眼神狂傲。 此人正是完顏闍母。 “不过是个反覆无常的辽狗张觉,何须动用你的中军?”完顏闍母大大咧咧地挥舞著斧头:“这一仗,让你手下的儿郎们歇著,我带本部兵马上去,半日之內,必把张觉的心肝挖出来下酒!” 完顏宗望在马上微微欠身,神色恭敬:“皇叔勇烈,自是无人能及,但这平州城据说有些古怪,那张觉手里似乎有……” “哎!”完顏闍母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什么古怪?汉人就是两脚羊,有什么好怕的!看我铁浮屠一衝,他们就得尿裤子!” 完顏宗望眼中闪过一丝冷意,但並未阻拦,只是点了点头:“既然皇叔求战心切,那便以此为先锋,侄儿为您压阵。” “哈哈哈哈!看著吧!”完顏闍母狂笑一声,调转马头,对著身后的三千本部精锐怒吼:“儿郎们!隨我杀进去!破城之后,財帛女人任你们抢!杀!” 战鼓雷动,为了在侄子面前露脸,完顏闍母竟然下令最为昂贵的铁浮屠重装骑兵下马步战。三千名全身裹在双层冷锻甲里的士卒,推著云梯和撞车,向平州城墙涌去。 平州城头。 张觉手扶垛口,看著那漫山遍野压上来的金军,在他身边,是弟弟张锐。 没有援军,朝廷答应的一百万贯,三十万石粮草,连个影子都没有。 “大哥,金人的铁浮屠上来了!箭射不透啊!”张锐喊道,声音颤抖。 张觉深吸一口气,脑海中迴荡著凌恆信里的话:“金人也是肉体凡胎,没有什么是不死之身。如果有,那就炸碎他!” “传令!”张觉猛地拔刀,眼中凶光毕露。“把那些铁瓜给老子搬上来!放近了再打!谁敢早扔老子砍了他!” 一刻钟后,金军攻势如潮。完顏闍母冲在最前面,挥舞著开山斧,已经逼近了城墙根。铁浮屠们架起云梯,开始往上爬。 “就是现在!”张觉大吼,“扔!” 城墙上,数百名臂力过人的士卒,点燃了手中那黑乎乎的铸铁圆球,奋力砸向了城下密集的金军方阵。 引信燃烧的声音被喊杀声掩盖。 下一秒,惊天动地的爆炸声在城墙下连环炸响。这不是以前那种只能听个响嚇唬马匹的黑火药。这是凌恆提纯了硝石,使用了颗粒化配方的高爆雷。铸铁外壳在瞬间炸裂,无数锋利的锯齿状破片横扫四方。 那坚不可摧的铁浮屠,防得住刀枪箭矢,却防不住这无孔不入的衝击波和破片,重甲步兵被气浪掀翻,內臟震碎,残肢断臂横飞,惨叫声此起彼伏。 还没等完顏闍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放火!”张觉再次下令。 数十桶猛火油被从城头倾倒而下,紧接著一支火箭射落。 加了糖和沥青的红莲火瞬间连成一片火海,城墙下变成了人间炼狱,那些倒地的铁浮屠,根本爬不起来,变成了在火板上煎烤的罐头。 完顏闍母虽然身经百战,皮糙肉厚,但这震天雷的衝击波还是把他震得七荤八素,一枚弹片擦著他的头皮飞过,削掉了他半只耳朵,鲜血淋漓。 “宋狗!敢暗算老子!”完顏闍母满脸是血,挥舞著斧头在火海中咆哮。他不是怕死,他是觉得丟人!在晚辈宗望面前夸下海口,结果连城墙都没爬上去,就被炸成了这副德行! “皇叔!快撤!这火太毒了!”几名亲兵拼死架著发疯的闍母往后拖。 远处土坡上,完顏宗望看著狼狈逃回来的皇叔,又转头盯著那在火海中挣扎的精锐。 “那是什么东西?”完顏宗望的声音阴沉,他打了十年仗,从未见过威力如此巨大的火器。 “二太子……”旁边的蒲察家將领战战兢兢,“这,这就是传闻中,在太行山烧死突忽谋克的那种妖火!宋人,宋人真的有妖术!” “闭嘴。”完顏宗望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这是军国利器,宋人在扮猪吃虎。” 他看了一眼满身焦黑被人抬下去的完顏闍母,冷静地下令:“鸣金,撤兵。调回回炮!把平州城给我围死!一只鸟都不许飞出去!既然攻不进去,那就饿死他们。” 十日后,战况已经惨烈到了极点。 这十天里,金军没有再发起自杀式的衝锋,而是日夜不停地用巨型拋石机轰击城墙,平州那坚固的城墙,已经被磨盘大的石弹砸得千疮百孔,几处墙已经彻底坍塌。 更要命的是,凌恆送来的军火,用光了。震天雷没了,猛火油也没了,失去了外掛的加持,守军只能用血肉之躯去填那个缺口。 张觉满身是血,瘫坐在城楼的废墟上,正在包扎手臂上的箭伤,他的眼神里,那股最初的锐气已经消磨殆尽。 “大哥。”张锐跌跌撞撞地跑过来,手里攥著一只刚飞回来的信鸽,声音带著哭腔:“燕山府的回信到了。” “王安仲怎么说?援军什么时候到?”张觉站起来抓住了弟弟的肩膀。 张锐惨然一笑,摊开手里的字条。上面只有冷冰冰的一行字:“朝廷严令,不得擅开边衅。平州之事,將军自决。” “自决。”张觉看著这两个字,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哈哈哈哈!好一个自决!好一个不得擅开边衅!老子在前面流血,他们在后面看戏!这就是大宋!这就是老子拼了命要投奔的大宋!” 周围的將士们听到了这话,一个个垂下了头,眼中的光彩彻底熄灭了,他们不怕死,就怕死得不值。 “大哥,咱们降了吧?”张锐咬著牙,“回大金,顶多是被罚做奴隶,总比全死在这儿强。” “降?”张觉停止了笑声,他从怀里摸出凌恆的那封信,信纸已经被血水浸透,变得皱皱巴巴。 “金军若来攻,能守则守。一旦守不住,不要死磕!不要殉城!带著精锐,立刻突围!往燕山府跑!” 张觉看著这段话,良久。这是唯一把他当人看的宋官。 “传令!”张觉拔刀怒吼:“丟弃所有輜重!带上所有的战马!今夜子时,全军从南门突围!目標燕山府!老子要死也要死在王安仲的府门口,我看他开不开门!” 第一百张 弃子 燕山府以东三十里,烈日当空。 金军的前锋斥候已经出现在了东面的地平线上。 张觉勒住战马,看著眼前这支庞大而臃肿的队伍。两万多步卒,加上数千名跟隨军队撤退的家眷,车辆马匹担架堵在官道上,行动迟缓得像一只老龟。 而在队伍的北侧,五千名全副武装的亲卫骑兵早已集结完毕,他们一人双马,杀气腾腾。 “大哥。”弟弟张锐骑在马上,指著西边的群山,眼中满是不解:“按照凌公子的信,韩世忠的人已经在山口接应了,太行山那边粮草军械充足,咱们带著所有人一起进山不行吗?为什么要分兵?” “愚蠢!”张觉一鞭子抽在弟弟的护甲上,指著那两万多步卒和家眷怒吼:“你看看他们!拖家带口,一天能走多少里?二十里顶天了!太行山基地是好,但离这儿还有两百里!带著这两万人,没等咱们进山,完顏宗望的铁浮屠就能把咱们踩成肉泥!到时候太行山的秘密基地也会暴露!” 张觉深吸一口气:“必须分兵。步兵和家眷,去燕山府。那里近,只有一个时辰的路,进了城就有城墙挡著,就能活。骑兵,全速向西,进太行山。那里才是咱们日后翻盘的根本!” 张觉转过头,盯著张锐:“你带这五千骑兵走。记住,这五千人是咱们平州的种子,也是凌公子要的刀。到了太行山,听韩世忠的,给老子把这把刀磨快了!” “大哥那你?”张锐声音发颤。 “我得带著这两万人去燕山府。”张觉惨笑一声,回头看了一眼那巍峨的燕山府城廓:“我不去,王安仲那个软蛋不敢开门。我不去,金人就会死咬著你们骑兵不放,我是诱饵。明白吗?” “滚!立刻滚!”张觉一脚踹在张锐的马屁股上。 张锐咬著牙,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他知道大哥说得对,这是唯一的活路。“全军听令!转向正西!全速前进!!” 五千铁骑如同一道闪电,脱离了大部队,捲起漫天烟尘,向著太行山的方向狂奔而去。 一刻钟后,官道上。 张觉策马来到那两万多步卒和家眷面前。人群恐慌地看著那支离去的骑兵,骚乱在蔓延,所有人都以为自己被主帅拋弃了。 “別慌!”张觉拔出长刀,声音坚定:“我张觉还在!我就在这儿!” 他指著前方隱约可见的燕山府城楼:“前面就是燕山府!是大宋的坚城!那里有朝廷的粮仓,有高大的城墙!咱们走不到太行山了,金人太快,但咱们能进燕山府!进了城,就是大宋的官军!哪怕王安仲让咱们当苦力,至少老婆孩子能活命!至少有一口皇粮吃!” “扔掉所有跑不动的輜重!除了乾粮和水,什么都別带!全速向燕山府进发!” 张觉策马跑在最前面,这就是他的选择:把精锐送给凌恆,把累赘送给王安仲。这是最残酷,也是最现实的生存法则。 当金军的主力终於出现在地平线上时,张觉的两万步卒刚好全部涌入了燕山府的瓮城。 城楼上,宣抚使王安仲看著底下这人山人海的场面,脸色铁青。他手里捏著完顏宗望派使者送上来的最后通牒:交出张觉,否则屠城。 “王大人!”张觉浑身是血,仰头喊道:“两万步卒,我都给你带进来了!他们都是壮劳力,能帮你修城墙、守城门!” 王安仲冷冷地扫视了一圈,没看到骑兵,立刻质问:“张觉!你的那些精骑去哪了?” 张觉惨然一笑,指著身后的尘烟:“没了!全没了!为了掩护这两万步卒撤退,我的精骑在三十里外断后,被完顏宗望的铁浮屠全歼了!如今金兵压境,我张觉成了光杆司令,单人独骑入城述职,任凭大人发落!只求大人给这两万倖存的弟兄一口饭吃!” 王安仲听完,紧绷的神经瞬间鬆了一大半,全歼了好啊!如果那五千精骑还在,他还真不敢放张觉进来,现在精锐死光了,张觉就是一只被拔了牙的老虎,剩下这两万步兵就是没头的苍蝇。 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既能白得两万免费苦力,又能拿这个走投无路的张觉去给金人顶罪。 “唉,可惜了那几千健儿。”王安仲假惺惺地嘆了口气,实则心里乐开了花。“好!张將军大义!既然为了大宋拼光了家底,本官岂能坐视不理?” “开城门!接收大军去城西校场安置!把张將军请进府衙!” 宣抚使衙门。 张觉刚一迈进大堂,就闻到了一股肃杀之气,里面只有两排手持利刃的刀斧手。 王安仲坐在主位上,冷冷地看著他,连装都懒得装了。“张將军,得罪了,完顏宗望只要你的人头,为了燕山府的安危,只能借將军一用了。” 张觉没有愤怒。他只是平静地找了把椅子坐下,还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王大人,那两万步卒既然进了城,就是大宋的兵了,你要杀我隨意,但別亏待了他们。” “放心。”王安仲冷笑,“只要你配合,本官保他们不死。来人!拿下!严加看管!” 张觉没有反抗,任由绳索捆住了手脚。他闭上眼:王安仲,你吞下的这两万步兵,迟早会噎死你。 三日后,汴京,垂拱殿。 王安仲的加急奏摺,內容很直白:人已抓,金人索要甚急,杀不杀? 朝堂上,主和派立刻占据了上风,一场脸面与生存的爭吵爆发了。 宰相王黼大声疾呼,唾沫横飞:“官家!张觉引来兵祸,既然已经被擒,正好交给金人谢罪!如此可免刀兵之灾,划算!这笔买卖太划算了!” 枢密使童贯也附和道:“不错,舍一人而保一城,此乃老成谋国之言。” 赵佶坐在龙椅上,神色有些尷尬,但更多的是鬆了一口气。他不在乎张觉是忠是奸,他只在乎能不能继续修道,金人能不能赶紧走。既然抓住了,那就好办了。 “既然眾卿都觉得该杀……”赵佶犹豫著想要下旨。 “且慢。” 凌恆站了出来,他今天很冷静。 “官家,杀张觉容易。”凌恆环视四周,语气平淡:“但张觉若是死了,王安仲在燕山府也就没了挡箭牌,金人的胃口是填不满的,今日要人,明日要地,后日要钱,何时是个头?” 童贯冷哼一声:“王安仲奏摺里说了,张觉精锐尽丧,只剩一群败军,留著也是浪费粮食,不如杀了平事。” 凌恆笑了笑,“那就请官家下旨吧。不过臣有一言在先:今日杀降,明日谁还敢降?朝廷把投奔自己的节度使杀了给敌人看,以后金人再来,咱们就只能靠自己的脖子去硬扛了。” 赵佶被噎了一下,有些恼怒地挥了挥手,凌恆的话太刺耳,戳穿了他那层虚偽的仁义面具,但他现在只想赶紧把这事平了,不想听这些大道理。 “传旨王安仲……”赵佶避开凌恆的目光,小声道:“便宜行事。” 凌恆拱了拱手,面无表情地退回班列,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並不指望能在朝堂上救下张觉。他站出来说话,只是为了再一次確认,这个朝廷已经彻底烂透了。 宫门外。 凌恆走出皇宫,深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却只觉得满嘴苦涩,燕七立刻迎上来,看著公子那张平静的脸,低声问道: “公子,便宜行事,那就是要杀了?” “嗯。”凌恆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封早已写好的密信,递给燕七。 “发给燕九,告诉他,交易达成。” “王安仲要人头去交差,金人要面子退兵。咱们要的是张觉这个人。让他在牢里动手。那个准备好的死囚,可以派上用场了。” 凌恆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那巍峨却腐朽的皇宫。 “另外,告诉韩世忠……” “那五千骑兵既然到了太行山,就立刻重编!全换上咱们的新式马甲和斩马刀!我要在半年內,看到一支属於咱们自己的铁浮屠!” 燕七接过信,心中一凛,他明白公子的意思了。 明面上,张觉死了,大宋跪了。但在暗处,凌恆吞下了这盘棋中最肥的一块肉。 这正是梟雄手段,不爭一时之气,只爭千秋之利。 第一百零一章 狸猫 阴冷潮湿的地下,连老鼠都懒得动弹。 张觉被锁在最深处的一间水牢里。这位泰寧军节度使,此刻正泡在没过脚踝的浑水中,披头散髮,静静地靠在墙上。 沉重的铁门被推开。进来的是一个身穿黑衣提著食盒的精瘦汉子。 张觉抬起眼皮,借著昏暗的灯光,看清了来人的脸,燕九。 燕九没有说话,动作麻利地放下食盒。他先是从怀里掏出一锭沉甸甸的金子,隨手扔给了门口守著的牢头。牢头贪婪地咬了一口金子,“只有一刻钟,手脚麻利点,別让宣抚使大人知道。”说完,牢头识趣地关上门,退了出去。 “张將军。”燕九压低声音,从食盒的夹层里摸出一把精巧的钥匙,插进了张觉手腕上的镣銬。“公子让我带句话:交易达成。” “成了?”张觉声音沙哑,但那双浑浊的眼睛里瞬间爆发出精光。 “成了。”燕九一边熟练地转动钥匙,一边低声道:“那五千铁骑,已经安全进了太行山。韩世忠將军亲自接应的,粮草管够,马甲管换。” 沉重的镣銬落地。张觉揉著手腕,看著那红肿的勒痕,笑了下,只要弟兄们活下来了,他就没有白白入这虎口。 “那我怎么出去?”张觉看了一眼四周坚固的石墙,“王安仲虽然是个软蛋,但这死牢可是重兵把守。” “不用硬闯。”燕九拍了拍手,两名被买通的狱卒拖著一个昏迷的犯人走了过来。 借著昏暗的灯光,张觉看清了那犯人的模样,身材魁梧,骨架极大,与自己竟有八分相似。只是那张脸已经被烫得面目全非,五官模糊。 “这人是个採花大盗,背著三条人命,本就是秋后问斩的死囚。”燕九指了指地上的替死鬼,语气平淡:“为了让他像你,我们费了不少功夫,脸毁了,喉咙也用药毒哑了,就算王安仲怀疑,只要这身形像,他就会装作这就是你。” “为什么?”张觉皱眉。 “因为王安仲比你更想把这事儿了结。”燕九冷笑一声,递给张觉一套狱卒的脏衣服:“金人在城外逼得紧,每天都在用拋石机砸城墙,王安仲只想赶紧交个脑袋出去,让金人退兵,保住他的乌纱帽。至於这脑袋是不是真的……嘿,只要金人认,假的也是真的。” 张觉看著那个替死鬼,深吸一口气,迅速换上了狱卒的衣服,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即將代替他去死的囚犯,又看了一眼这阴暗的牢房。 那个想要投奔大宋建功立业的宋臣张觉,今晚就死在这里了。 “走吧。”燕九给替死鬼套上枷锁,又在他身上偽造了几处刀伤,然后在那张烂脸上抹了一把血。 半个时辰后,宣抚使衙门。 “大人!办妥了!”牢头捧著一个还在滴血的木盒,跪在王安仲面前。 王安仲正在喝茶,闻到那股血腥味,厌恶地用袖子捂住鼻子,眉头紧锁。“怎么这么快?验明正身了吗?” “验……验过了。”牢头低著头,声音有些发颤。“只是……那逆贼张觉知晓要被送给金人,死前发了疯一样撞墙自残,脸,脸被划烂了,怕是不太好认。” 王安仲心里咯噔一下。脸烂了?他是个在官场混成了精的老狐狸,直觉告诉他这里面可能有猫腻。,死囚在死前自残很常见,但烂到认不出来,这就太巧了。 但他没有让人打开盒子。 如果打开盒子,发现不是张觉,怎么办?再把真张觉抓回来杀?那万一真张觉已经跑了呢?金人如果以此为藉口攻城怎么办? 现在,有一个张觉的人头摆在面前。,只要把它送出去,只要完顏宗望收下,这漫天的乌云就散了,燕山府就保住了,他的宣抚使也就保住了。 这是官场的最高智慧,难得糊涂。 “哼,既然是拒捕,受点伤在所难免。”王安仲摆了摆手,连看都没看那盒子一眼,直接下了封口令:“用石灰醃好,加盖官印!立刻派快马送往金营!就说,本官为保两国和议,已將逆贼正法!” “是!”牢头如蒙大赦,捧著盒子退了下去。 王安仲长出了一口气,瘫在太师椅上。他看著窗外的明月,自嘲地笑了一声。“这手狸猫换太子玩得不错,但这黑锅,本官背了。只要金人退兵,大家都好过。” 次日清晨,金军大营。 完顏宗望坐在帅椅上,脚下踩著那个刚刚送来的木盒,木盒已经打开,那颗面目全非的人头,狰狞地对著大帐顶端,散发著血腥的味道。 “侄儿,这……”旁边的完顏闍母皱著眉头,用脚踢了踢那盒子,一脸的不信:“这脸都烂成这样了,亲娘来了都不认得!这肯定是假的!宋人把咱们当傻子耍呢!侄儿,让叔叔带兵衝进去,把王安仲那狗官剁了!” 完顏宗望没有说话,他蹲下身,用马鞭挑起那颗人头的头髮,仔细端详。確实看不出来了。而且,探子回报,张觉那五千精骑在进山后就没了踪影,这很可疑,非常可疑。 但完顏宗望是个比王安仲更现实的战略家,他站起身,走到帐口,感受著外面扑面而来的热浪。 七月的酷暑,让来自白山黑水的女真士兵苦不堪言,军中已经开始出现痢疾,战马也在掉膘。燕山府城高池深,如果为了一个真假难辨的人头去强攻,哪怕打下来,这三万精锐也要折损过半。 他这次南下,本来就没打算灭宋,只是为了试探和勒索。现在,宋朝既然把面子送来了,哪怕是个假的,也代表大宋服软了,跪下了。 这就够了。 “是不是张觉,重要吗?”完顏宗望转过身,將马鞭扔给亲兵,脸上露出一丝轻蔑的冷笑: “宋人为了求和,连自家的节度使都敢杀。一个连自己人都坑的朝廷,还有什么好怕的?” 完顏宗望大声下令:“传令!宋人已斩杀逆贼,大金这口气出了!收下人头!但这事儿没完!告诉王安仲,人头太烂,本帅很不满意!为了平息我大金將士的怒火,再拿五十万贯出来!还要牛羊五千头,美酒五千坛!钱粮一到,本帅立刻退兵!” 完顏闍母愣了一下,隨即哈哈大笑,竖起大拇指:“妙啊!侄儿这招高!管他真假,反正咱们赚翻了!让宋猪自己去窝里斗吧!” 太行山黑云寨。 一辆运送棺材的牛车,在崎嶇的山道上缓缓前行,最终停在了凌恆秘密基地的哨卡前。 棺材盖被推开,张觉从里面坐了起来,大口呼吸著山林间清冷的空气。他跳下车,看著四周。 这里是一座巨大的兵营。无数高炉正在冒著黑烟,铁匠铺的叮噹声不绝於耳。而在校场上,他的五千骑兵,此刻已经换上了凌恆提供的崭新马甲,那是用冷锻技术打造的半身板甲,轻便且坚固。 “大哥!”弟弟张锐衝过来,扶住张觉,泣不成声。 张觉从怀里掏出那块代表他大宋节度使身份的令牌,用力折断。 “从今天起,世上没有张觉。”他看著这满山的旌旗,看著那个巨大的凌字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只有黑云寨的前锋大將。” 张觉走到队伍前告诉所有人:练!往死里练!这仇,得咱们自己报! 这支新的背嵬队,將在中原大地上,成为金人的噩梦。 至此,平州事件落幕。大宋丟了面子,赔了五十万贯。王安仲保住了乌纱帽,却埋下了两万步兵做內应的隱患。金人带著钱財和假人头,心满意足地北撤。而凌恆,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完成了这次惊天的资產转移。 第一百零二章 恶客 虽然北方刚刚经歷了一场割地赔款的屈辱,但这似乎並没有影响到东京汴梁的繁华。正值中元节,御街两侧掛满了祈福的荷花灯,香车宝马川流不息。 这座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就像一贵妇,拼命用胭脂掩盖著脸上的苍白与病容。 太白楼,三楼天字號雅间。 凌恆坐在窗边,手里捏著那份朝廷刚刚刊发的邸报。 头版是一篇由宰相王黼亲自润笔的雄文谢金人退兵表。文中极尽諂媚之能事,將燕山府那场杀良將赔巨款的丑闻,粉饰成了一场圣天子以德服人,金人感念大宋仁义,主动修好的旷世大捷。 “赖陛下洪福,天威所慑,化干戈为玉帛,燕云无恙,天下太平。” “呵,天下太平。”凌恆隨手將那张写满谎言的纸揉成一团,扔进了脚边的炭盆里。 “致远,別看了。”一只纤长的手伸过来,轻轻替他斟满了一杯新酿的玉楼春。 云娘今日穿了一身黛蓝色的蜀锦长裙,髮髻高挽,只插了一支简单的白玉簪,显得端庄而温婉。她坐在凌恆对面,眼神中满是心疼。她懂眼前这个男人,懂他心里的那团火,也懂他眼底的那抹寒冰。 “这些官样文章,看多了只会坏了心情。”云娘柔声道,“今日是中元节,太白楼进了几篓上好的鰣鱼,我让人蒸了,陪你喝两杯?” 凌恆看著云娘那双如秋水般的眸子,紧绷的神经终於鬆弛了几分。他端起酒杯,轻嘆一声:“云娘,这满城的醉生梦死,也不知道还能维持多久。王黼他们以为给了钱,杀了张觉,狼就会变成看门狗。殊不知,狼吃到了肉,只会记得肉的味道,下次还会来,而且胃口会更大。” “那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著。”云娘伸出手,轻轻覆盖在凌恆的手背上,掌心温热:“若是高个子顶不住了,太白楼的酒窖下面,我给你留了后路,咱们去太行山,去海外,去哪都行。只要你在,我就跟著。” 凌恆心中一暖,反手握住那只手,刚想说什么。 楼下突然传来一声巨响,重物砸碎了门板。紧接著,是一阵桌椅翻倒的碎裂声,还有蛮横至极的喝骂声,撕裂了太白楼的雅致氛围。 “闪开!都给大爷闪开!什么鸟店!连个雅座都没有?把这帮宋猪都赶出去!” 凌恆的眉头猛地皱起,眼中的温情瞬间消散,云娘的脸色也沉了下来,她是生意人,更是这汴京第一酒楼的东家,这种砸场子的声音,她最是听不得。 “致远,你且坐著,我去看看。”云娘抽出手,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衣袖。她从温婉的红顏知己,变回了那个八面玲瓏气场强大的太白楼女东家。“在汴京城开酒楼,什么牛鬼蛇神没见过?只要不是官家来拆楼,我都能应付。” 凌恆没有阻拦,只是给身后的燕七递了个眼色。燕七会意,悄无声息地跟了出去。 原本热闹非凡,宾客满座的大堂,此刻已是一片狼藉。一队金国武士竟然骑著马,毫无顾忌地闯了进来!马蹄踩在名贵的地砖上,留下一个个泥泞的印记。几张靠门的桌子直接被掀翻,碗碟碎了一地,食客们惊恐地躲在墙角,瑟瑟发抖。 为首一人,是个满脸络腮鬍的大汉,他身材魁梧,脖子上掛著一串狼牙,手里提著一根马鞭,眼神里透著一股傲慢与残忍。 此人名叫完顏拓,是金国使团的副使,也是完顏宗望麾下的猛將,这次金使入京,名义上是来拿那五十万贯的辛苦费,实际上是来立威的,他们就是要看看,在这天子脚下,大宋的脊梁骨到底有多软。 “掌柜的呢?死绝了吗!”完顏拓一鞭子抽在柜檯上,那上好的红木柜檯多了一道深深的鞭痕,木屑飞溅,嚇得算帐的伙计直接钻到了桌子底下。 “谁在太白楼撒野?”一个清脆有力的声音响起。 云娘在几名孔武有力的护院簇拥下,款款从楼梯上走下来。 “哟?掌柜的是个娘们?”完顏拓眼睛一亮,肆无忌惮地上下打量著云娘,就像是在草原上挑拣一匹良种母马,充满了赤裸裸的欲望与侵略性。“长得倒是不赖,腰细屁股大,比我们草原上的女人白净多了。” 云娘心中涌起一阵噁心,但还是保持著生意人的礼数,福了一福,不卑不亢道:“这位客官,太白楼打开门做生意,讲究个和气生財。您若是来吃饭喝酒,太白楼有好酒好菜伺候,您若是来砸场子……” 云娘指了指门外:“这御街之上,也是有王法的,开封府的巡街差役,片刻便到,到时候闹到鸿臚寺面上,怕是贵使也不好看。” “王法?鸿臚寺?哈哈哈哈!”完顏拓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指著周围那些缩著脖子连大气都不敢出的食客,狂笑起来: “你们的皇帝还有宰相给我们送钱送人头!你一个卖酒的娘们,跟我谈王法?老子告诉你!现在大宋的王法,就是我们大金说了算!” 完顏拓脸色一沉,凶相毕露,指著云娘吼道:“听说你们太白楼是汴京第一?好!今天这楼,我们大金使团包了!把这些宋猪都给老子赶出去!还有你,別装什么贞洁烈女,过来给大爷倒酒!把大爷伺候舒服了,赏你几只羊!” “放肆!”云娘气得浑身发抖,俏脸煞白,她是良家商户,正经生意人,这蛮子竟然把她当成了陪酒的粉头! “这里不是金营!我也不是你的奴隶!滚出去!”云娘厉声喝道。 “给脸不要脸!”完顏拓大怒,“既然你不识抬举,那老子就替你男人管教管教你!” 说完,他大步上前,那只大手直接抓向云娘的头髮,想要把她强行拖过来。云娘身边的两名护院刚衝上去阻拦,却被完顏拓身后的金兵一脚一个,直接踹飞了出去,重重地砸在桌子上,吐血不起。 宋人的护院在这些百战余生的女真野兽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云娘惊呼一声,想要后退,那只大手,眼看就要碰到她的脸。 大堂里的眾人纷纷侧目,有的愤怒,有的不忍,却无一人敢出头。在这个恐金症蔓延的时代,谁敢惹这些洋大人? 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 一声破空声响起,一只洁白的瓷酒杯,从楼梯上方的阴影中飞射而下。 酒杯精准地砸在完顏拓的手腕上,那是凌恆在暴怒之下掷出的一击,准头极佳,且力道不小。瓷杯粉碎,锋利的瓷片飞溅,深深地扎进了完顏拓的手腕,划出了血痕。 完顏拓痛呼一声,动作不得不停了下来。他捂著流血的手腕,猛地抬头看向楼梯口,眼中杀气腾腾:“哪个不要命的狗杂种敢偷袭大爷?” 楼梯上,一个冰冷的声音缓缓传来: “那是我的女人。” 凌恆一袭青衫,手持摺扇,一步步走下楼梯,燕七像个影子一样跟在他身后,那双眼睛已经锁定了完顏拓的喉咙。 “致远……”云娘看到那个身影,刚才强撑的女强人姿態终於软化了一分,眼眶微红。她知道,只要他在,这天就塌不下来。 凌恆走到云娘身前,自然地將她挡在身后,温柔地说道:“退后,这里交给我。”然后,他转过身,冷冷地看著完顏拓,以及他身后那十几名拔刀的金兵。 “你是谁?”完顏拓眯起眼睛,看著这个身穿便服文弱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口气倒是不小。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大金使团副使!伤了我,就是破坏邦交!你们皇帝得砍了你的头!” “邦交?”凌恆笑了,他弯下腰,捡起地上的一块染血的碎瓷片,在指尖轻轻把玩。 “若是你们老老实实当客人,那叫邦交。若是跑到我家里来,砸我的店,欺负我的女人……” 凌恆猛地抬眼:“那叫找死。” “混帐!你也配跟我说话?”完顏拓恼羞成怒,他是金国勇士,怎么能被一个宋朝小白脸嚇住?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弯刀,刀锋直指凌恆的鼻子:“宋猪!你有种!在大宋的地界上,你是第一个敢对本大爷动手的。小的们!给我上!男的剁成肉泥!女的抢回馆驛!出了事,让宋官来给我洗地!” 这几名金国武士挥舞著弯刀,如同一群饿狼般冲向楼梯口。 周围的食客嚇得尖叫四散,云娘紧紧抓住了凌恆的衣袖。 凌恆纹丝不动,只是轻轻合上了手中的摺扇。 “燕七。”凌恆淡淡地吩咐道:“別弄死了,卸几条胳膊腿,扔到御街上去。” “是。”燕七憋屈了这么久,看了这么久朝廷的窝囊戏,听了这么久金人的囂张跋扈,这把刀,终於可以见血了。 刀鞘震动。 燕七动了,他身形一闪,直接撞入了那群金兵之中,冲在最前面的金兵惨叫一声,持刀的手臂向后弯折,那是燕七的分筋错骨手。 紧接著,是一连串密集的响声。 燕七下手极黑,专挑关节和软肋,凌恆说了別弄死,那就让他们生不如死。 仅仅几个呼吸,那几名刚才还囂张跋扈的金国武士,此刻全部躺在地上哀嚎,有的断了手,有的断了腿,还有一个下巴被卸了下来,满地打滚。 大堂內一片安静,所有人都看傻了,那个平日里像个闷葫芦一样的燕七,竟然如此恐怖? 完顏拓瞳孔收缩,他也是行家,一眼就看出眼前这个看似不起眼的隨从,是个顶尖的高手。“你,你们敢伤大金使团的人?这是宣战!”完顏拓色厉內荏地吼道,挥舞著弯刀,大吼一声,朝著凌恆扑了过来,擒贼先擒王! “哼。”凌恆依旧没动。 燕七身形一晃,出现在凌恆身前,避开完顏拓那势大力沉的一刀,右手探出,死死扣住了完顏拓持刀的手腕。 手腕粉碎,弯刀噹啷落地。 完顏拓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整个人跪倒在地。 还没等他挣扎,燕七一脚踹在他的膝盖弯上,迫使他面朝太白楼的大门,跪在了凌恆的脚下。 凌恆低下头,居高临下地看著这个刚才还不可一世的金国副使,他用摺扇挑起完顏拓的下巴: “回去告诉完顏宗望,大宋的朝廷或许怕你们,大宋的官家或许惯著你们,但我凌恆不怕。” “这里是汴京,不是你们的牧场,別想撒野。” “滚。” 燕七飞起一脚,直接把两百多斤的完顏拓像踢皮球一样踢出了大门,重重地摔在了御街的青石板上。 大街上一片譁然,太白楼外围观的百姓看著那个平日里横行霸道的金人被扔出来,先是一愣,隨即爆发出了一阵压抑已久的叫好声。 “打得好!这帮金狗早该打了!这是哪位好汉?真给咱们大宋长脸!” 欢呼声涌来,然而,凌恆並没有笑,他听到了街道尽头传来的急促的铜锣声。 那是开封府的差役来了。 第一百零三章 民意 “围起来!都围起来!一只苍蝇也不许放跑!” 开封府尹聂山气急败坏地吼叫著。他看著那个被踢到大街上正在哀嚎的金国副使完顏拓,只觉得天都要塌了。这可是宰相王黼千叮嚀万嘱咐要供著的活祖宗啊!现在被人像死狗一样扔在大街上,这让他怎么交代? “聂山!”完顏拓捂著粉碎的手腕,疼得面容扭曲,用生硬的汉话咆哮道:“你们宋人想造反吗?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把那两个人给我抓起来!我要剥他们的皮!抽他们的筋!” “是是是!下官这就办!这就办!”聂山点头哈腰,转过身面对太白楼时,脸上的媚態瞬间变成了狰狞的官威。“来人!把里面的凶徒给我锁拿归案!若敢反抗,格杀勿论!” 数十名手持水火棍和铁链的差役衝上台阶。 “慢著。”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 凌恆整理了一下有些褶皱的青色官袍,步履从容地从大堂內走了出来。燕七抱著刀,面无表情地跟在他身后,那股凛冽的杀气让衝上来的差役下意识地退后了两步。 “聂府尹,好大的官威啊。”凌恆站在台阶上看著聂山:“金人在御街行凶,打砸店铺,调戏良家,你开封府的人装聋作哑,连个鬼影都不见。如今本官路见不平,出手惩戒恶徒,你倒是来得挺快。” 周围围观的百姓本来就被刚才金人的囂张气得不轻,此刻听到凌恆这话,人群中顿时响起了一阵嗡嗡的议论声。“是啊,刚才那金人多狂啊,也不见官差来管。这官爷说得对,这开封府怎么尽帮外人?” 聂山脸色一变,指著凌恆喝道:“住口!你是何人?竟敢在此妖言惑眾!” “大宋军器监丞,凌恆。”凌恆声音朗朗:“本官打的,是一条乱咬人的疯狗。怎么,在聂大人眼里,这条金国的狗,比咱们大宋的百姓还金贵?” “放肆!”聂山被戳到了痛处,恼羞成怒:“破坏邦交,殴打使节,乃是死罪!不管你是几品官,今日也得跟本府走一趟!锁了!” “云娘,听著。”凌恆语速极快,声音只有他们两人能听见:“我进去后,你马上去做两件事。记住,这关乎我的命,也关乎太白楼的生死。” “你说,我都记著。”云娘强忍著眼泪。 “去找陈东,去太学门口哭诉!告诉他真相:金人在御街强抢民女,开封府不抓金人反而抓了护花的大宋官员!陈东那帮太学生,最受不得这种国耻!” 凌恆借著整理衣袖的动作,將一颗极小的蜡丸塞进云娘的手心:“想办法把这个送到秦檜的府上。把这东西混在礼盒里送进去,不用多说话,秦檜是个聪明人,看了里面的东西,他知道该怎么做。” 云娘握紧了那颗蜡丸,重重地点了点头:“你放心,我一定办成。” 几个差役一拥而上,將沉重的铁链套在了凌恆和燕七的脖子上。 凌恆转过身,面对著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汴京百姓,突然提高了声音: “乡亲们!今日我凌恆入狱,不为別的。只因为我不想看到咱们大宋的女子,在咱们自己的都城里,被金人隨意糟蹋!只因为我不想看到这御街之上,只有金人的马蹄印,却没了大宋的王法!” “若护民有罪,凌恆愿领此罪!” 这一番话,如同一颗火星,落入了早已干透的柴堆里。人群瞬间炸开了锅。“好官!这是个好官啊!凭什么抓人?那金人该打!放人!放人!” 百姓的情绪被点燃了,有人开始往差役身上扔菜叶子,甚至有人试图衝击警戒线。聂山嚇了一跳,看著那一张张愤怒的脸,他突然感到了一丝恐惧。 “快!带走!快带走!”聂山不敢再停留,催促著差役押著凌恆和燕七,在百姓的骂声中狼狈地逃离了现场。 凌恆最后回头看了一眼云娘,隨后大步走向囚车。 秦檜正对著一堆陈年的案捲髮愁,他有才华,却因为不是王黼的人,一直被压在这个芝麻绿豆大的官位上。 “大人,太白楼那边送来的节礼。”管家提著一个精致的食盒走了进来,“说是给夫人尝鲜的新式点心。” 秦檜有些不耐烦地挥挥手:“放下吧。太白楼现在自身难保,还能送什么礼?” 当他打开食盒最上层的一块糕点时,手指却触碰到了一颗蜡丸。 秦檜心中一惊,屏退左右,捏碎蜡丸。纸条上只有一句话:“金使行凶,聂山抓官,民怨將沸。此乃扳倒开封府,博取清名之天赐良机。” “凌恆……” 秦檜站起身来回踱步。 “风险很大,但收益更大。”如果操作得当,他就能踩著聂山的尸体,成为抗金名臣,直諫御史,这可是通往高官厚禄的捷径! “备车!”秦檜做出了决定:“去太师府!本官要去拜见蔡太师!仅凭我一人之力不够,得拉上蔡太师这面大旗!” 与此同时,太学。 云娘弄乱了头髮,衣袖上还沾著刚才在太白楼沾染的尘土,跪在太学门口哭诉。 “求陈公子做主!求太学的才子们做主啊!金人在御街强抢民女,军器监凌大人为了救奴家,被开封府聂大人抓进死牢了!这大宋的天下,到底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汉人的活路?” 陈东带著几个同窗闻声赶来,看到这一幕,听到这番话,陈东清瘦的脸上涨得通红,双拳紧握。 “岂有此理!简直是岂有此理!”陈东扶起云娘:“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金人如此欺辱我大宋女子,聂山身为府尹不护民反而媚外!此乃国贼也!” “凌大人八品微末小官,尚敢挺身而出。我等读圣贤书,若对此视而不见,还有何顏面立於天地之间?!” 陈东大袖一挥:“召集全学三千同窗!咱们去开封府请愿!我们要问问那聂山,他到底是宋臣,还是金狗的奴才!” 阴暗潮湿的牢房里,凌恆盘腿坐在草蓆上,神色淡然。燕七盘腿坐在门口守著凌恆。 “公子,大娘子能行吗?”燕七有些担忧。 “她能行,她是做大生意的,知道怎么说话最打动人。” 正说著,牢房外隱隱传来了嘈杂声。 “放人!严惩金贼!聂山滚出来!” 声音越来越大,那是数千太学生和上万汴京百姓的怒吼。 紧接著,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牢头慌慌张张地跑进来,脸色惨白:“不好了!外面那帮太学生要衝衙门了!聂大人的轿子都被砸烂了!” 凌恆听著外面的动静,“看来,火烧起来了。” 赵佶被外面的喧闹声吵得头疼欲裂。大太监梁师成捧著奏摺跑进来:“官家!监察御史秦檜还有蔡太师,联名递摺子了!弹劾聂山媚外欺內,激起民变!” 赵佶无奈地把奏摺一摔。外面太学生在闹,里面蔡京和御史台在施压,王黼又躲著不出来。 “传旨!”赵佶揉著太阳穴,做出了那个最擅长的妥协决定:“令开封府即刻放人!凌恆罚俸一年,闭门思过!聂山罚俸三月,滚回家反省!” 第一百零四章 迟到的信 天刚蒙蒙亮,凌府的大门就被两队禁军给堵了个严严实实。赵佶的旨意很明確:罚俸一年,闭门思过。凌恆带著燕七跨进了书房。 “公子,您和七哥可算回来了。”一直守在家里的燕九立刻迎了上来,一脸焦急。 “出什么事了?”凌恆心里咯噔一下。 “有封信,是两天前到的。”燕九从怀里掏出一个密封的红色蜡丸:“当时公子和七哥刚在太白楼出事,接著就被抓进大牢。我和大娘子在外面忙著找陈东搞舆论,家里又被聂山的差役围了。我怕这信被搜去,一直贴身藏著,没敢动。” “哪来的?”凌恆接过蜡丸。 “韩世忠將军发来的绝密加急。” 凌恆的心猛地一沉,韩世忠行事稳重,绝不会无缘无故用这种最高级別的密信。他捏碎蜡丸,展开那张纸条。 字跡潦草,显然是韩世忠在极度焦急的情况下写就的:“五日前暗桩来报,旧辽使馆將移交金人,馆內藏有燕云潜伏名册及復国密库图。余衍公主得知后,言此乃辽国数万遗民之性命,亦是復国之本钱,不顾末將死諫,带三名死士连夜南下,意图夺回名册。末將无能,拦之不住,请公子在汴京务必截住她!切记!切记!” 五日前!算算脚程,快马加鞭的话,她前天晚上就该到汴京了!而在那个时候,正是凌恆在太白楼暴打金使,引发全城戒严的时候! “该死!”凌恆猛地將纸条拍在桌上,脸色煞白。 如果是平时,汴京城防鬆懈,以耶律余衍的身手,潜入旧使馆拿个东西或许不难。但偏偏因为自己为了救云娘,把汴京城搅得天翻地覆,开封府和金人都成了惊弓之鸟,防守力度加强了十倍不止!她这是正好撞在了枪口上! “公子,还有更糟的。”燕九咬著牙说道:“刚才大娘子借著给府里送早点的机会带话进来。昨晚同文馆那边闹刺客,动静很大。听说把金国那个藏在暗处的正主给惊动了。” “正主?”凌恆眉头一皱。 “完顏宗弼。”燕九神色严峻:“这廝阴险得很,大娘子的线人说,完顏拓只是明面上的幌子。完顏宗弼乔装改扮混在使团里,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勘察汴京城防,为日后南侵做准备!昨晚,宋廷正式將旧辽使馆作为战利品移交给金人,他当晚入住,准备接收辽国遗留的文书档案。” “结果好死不死……”燕九嘆了口气,“耶律姑娘就在昨晚潜进去拿名册,两人在密室里撞了个正著。” 这简直是天意弄人,耶律余衍武功再高,面对这么多金人也是九死一生。 “人呢?”凌恆问道。 “没死,但也差不多了。”燕九声音低沉:“她拼死突围,中了一枚毒鏢,最后逃进了太白楼的后巷。大娘子在酒窖通风口发现了血跡,把人拖进了密室。现在人昏迷不醒,毒气攻心。” “现在最大的麻烦是完顏宗弼一口咬定:有宋人刺客深夜潜入使馆,行刺大金使者!这可是破坏邦交,行刺盟友的天大罪名。官家嚇得魂都飞了,严令开封府全城搜捕刺客,给金人一个交代。” “现在满大街都是开封府的差役,金国的高手也在其中。他们在挨家挨户地搜!他们的狗鼻子很灵,正顺著血跡往太白楼方向摸。” “她是个傻子吗?”凌恆声音里带著从未有过的颤抖和愤怒:“为了那个名册,连命都不要了?太行山那几万兵马我都养得起,差她那点復国宝藏吗?” 燕九嚇了一跳,跟了公子这么久,他从未见过公子如此失態。 “公子,现在不是骂人的时候。”燕九小声提醒,“耶律姑娘毒气攻心,若是今晚不弄出来救治……” 凌恆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把即將失控的恐慌压下去。他知道,现在若是自己乱了,她就真的没救了。 “必须转移,我只要她活著。太白楼守不住了,必须找个最好的大夫,找个最安全的地方 “可是公子,现在全城搜捕,能藏哪?”燕七皱眉道,“除非能找个金人不敢搜,开封府不敢查的地方。” 凌恆的脚步停在书架前,目光落在那捲《御史台奏议》上。 “有。秦檜的府邸。” “秦檜?”燕九愣住了,“那个见风使舵的小人?他现在巴不得跟王黼斗法上位,怎么敢沾这种通敌的死罪?” “正因为他想上位,正因为他要立牌坊。他昨天刚弹劾了聂山,现在全汴京的人都盯著他,把他当成敢於直諫的清流。金人再囂张,也不敢大张旗鼓地搜查御史的家,那是大宋文官的脸面。” “可是他凭什么帮咱们?”燕九问到了关键,“这可是掉脑袋的事。” “凭这个。”凌恆转身,从书架最底层那一堆看似杂乱的旧帐簿里,抽出了一叠厚厚的油纸包,里面是一大捆零零碎碎的契约、欠条,还有写在布条上的血书。 “这是什么?”燕九一愣。 “这是云娘这半年来攒的王黼罪证。王黼推行公田法,强买民田,汴京城外多少富户一夜之间家破人亡。这些人有的流落街头,有的卖儿卖女。云娘心善,施粥的时候顺手把他们的冤屈都收了上来,每一张地契,每一份强买强卖的文书,都在这里。” “本来这些东西我是想留著以后用的,但现在管不了这么多了,只要能换她一条命,就是把这乌纱帽扔了,老子也不眨一下眼! “这里面涉及的金额,加起来足足有三百万贯。”凌恆冷笑一声:“那秦檜想做清流,我就送他几百个苦主。” “有了这些东西,他不仅能扳倒王黼,还能博个为民请命的万世名声,这诱惑,比金山银山还要大。” 燕九看著那一堆带著血泪的纸张,重重地点了点头,这东西,確实够分量。 “燕七,守好家,別让禁军看出来我不在。燕九,去找锯子,我们必须出去。” 第一百零五章 雨夜泥泞 暴雨如注,雨水冲刷著地面的泥垢。燕七已经去了前院柴房,按照凌恆的吩咐,点燃了湿稻草和旧料,虽然有雨火烧不大,但浓烟正借著风势瀰漫在前院。 “走水了!快救火!”前院传来了禁军慌乱的喊叫声。 趁著混乱,后花园角落的草丛里,两道人影正在与那个生满铁锈的排水口较劲。 “公子,这柵栏太结实了,还得再锯一会儿。” “再快点。” 一会功夫,那根铁柵栏终於断开了一个缺口,刚好勉强能容一个人挤过去。一股恶臭混合著下水道的沼气味扑面而来。 燕九先探头看了一眼,回头看著自家公子,眼中满是不忍:“公子,这里面通往汴河支流,全是脏污,您身子弱,要不我背您?” “背著过不去。”凌恆看著那个洞口,胃里一阵剧烈的翻腾。 但他脑海里闪过了耶律余衍那张脸。那个在太行山上曾策马扬鞭,意气风发的女子,此刻正躺在冰冷的密室里等死。 凌恆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不再去看那是泥还是粪,直接纵身跳进了齐腰深的污水里。 恶臭味让凌恆差点当场吐出来。但他咬紧牙关,在心里默念:韩信受得胯下辱,勾践尝得吴王粪。今日我凌恆钻个阴沟,只要能把人救回来,值了! “走!” 两人像两只骯脏的老鼠,在这座繁华东京城的下水道里,艰难地前行。 距离凌府两条街外,一条堆满杂物的死胡同,一块沉重的石板被顶开,一只满是污泥的手伸了出来,扣住边缘。 凌恆从地底下爬了出来,刚一上来,他就再也忍不住,剧烈地乾呕起来,直到把胆汁都吐乾净。此刻的他,头髮凌乱地贴在脸上,满身恶臭,哪里还有半点大宋官员的体面?简直比城南破庙里的乞丐还要狼狈。 “公子……”燕九爬出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想要扶他。 “別停。”凌恆推开燕九,挣扎著站起来,任由暴雨冲刷著身体。 他摸了摸胸口,油纸包还在。 秦檜还没睡,他正对著烛火,有些兴奋地把玩著一方端砚,他在想,明天该怎么趁热打铁,再写一本奏摺,彻底把聂山踩死,好坐稳这直諫清流的人设。 砰!书房的窗户突然被风吹开,带著一股臭味。 秦檜眉头一皱,起身关窗,却被眼前的景象嚇得倒退了三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两个浑身滴著脏水,散发著恶臭的“水鬼”,就这么直挺挺地站在他的窗前。 秦檜差点以为是冤魂索命。 “秦御史。”凌恆一步步跨进屋內。 他没有客套,颤抖著手从怀里掏出那个油纸包。 凌恆那张满是污泥的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秦大人,我是把命都豁出去了,从阴沟里爬回来给你送这场富贵的,这笔买卖,你做不做?” 秦檜毕竟是个狠角色,短暂的惊恐后,他迅速冷静下来,捂著鼻子站起身。他看了一眼那个油纸包。“凌大人真是好兴致。这大半夜的,这是唱哪出?” “別废话。看东西。”凌恆指了指桌上。 秦檜狐疑地打开油纸包。 那是厚厚一叠地契、文书,还有血书。每一张,都记录著一个因公田法而家破人亡的故事。 “宣和二年,王相公家奴强占良田百亩,逼死佃户三命……” “宣和三年,开封府勾结王府管事,低价强买……” 秦檜的手开始抖了,这里面的东西,加起来足足有数百万贯的案值,涉及几百条人命。 “凌大人……”秦檜合上包袱,眼神复杂地看著凌恆,“你这是要把王黼往死里整啊。这东西若是递上去,王黼不死也要脱层皮。” “但他死之前,会先弄死我。”秦檜突然冷笑一声,把东西推了回来:“我不过是个七品御史。拿著这东西去整宰相?我嫌命长吗?凌大人,你找错人了。” “我没找错。”凌恆抹了一把脸上的臭水,一屁股坐在秦檜那张太师椅上。 “单凭你,確实动不了王黼。”凌恆盯著秦檜:“但如果加上蔡京蔡太师呢?” 秦檜一愣,眼神猛地一亮。 凌恆语速极快,直击要害:“秦大人,蔡太师虽然看似退居二线,但他依然是公相。他最恨的人是谁?是踩著他上位把他架空的王黼!蔡太师想动王黼,但他老了,爱惜羽毛,不想自己赤膊上阵。他缺一把刀。” 凌恆指著秦檜的鼻子:“你就是这把刀。你拿著这些东西,今晚就去太师府。把这些罪证献给蔡太师。告诉他愿为太师前驱,请太师助我荡平奸邪!』” “如此一来……你在前台博取为民请命的清流美名,蔡太师在后台发力。王黼若是反扑,自有蔡太师替你挡著。这一局,你是首功,事成之后,蔡太师为了酬功,这御史中丞的位置,除了你还能给谁?” 秦檜听得心惊肉跳,真绝。这书生不仅送来了罪证,连怎么用都给他算计得清清楚楚。这是一条通天大道啊!既能上位,又能得名声,还能抱上蔡京的大腿。 秦檜长出了一口气,將油纸包揣进怀里,换上了一副虚偽的笑脸。 “凌大人,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说吧,你要我干什么?別说只是为了送礼,我不信。” “我要你藏一个人。”凌恆语气不容置疑:“就在这所宅子里,藏三天。” 秦檜也是绝顶聪明的人,瞬间联想到外面的全城大搜捕。“那个刺客?那个辽国女人?”秦檜脸色剧变,刚想拒绝。 凌恆直接打断他:“若是不帮……这些东西是我给你的,我既然能给你,也能给別人,而且……我拼了命从阴沟里爬出来,就没打算空手回去。你要是不应,我现在就出门去开封府自首,说是你秦檜指使我偷的这些东西,还指使我窝藏刺客来陷害王相公。” 秦檜僵住了,这一刻,他看著眼前这个满身恶臭却气势逼人的年轻人,心中生出了一丝敬畏。这是个疯子,也是个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同类。 良久,秦檜咬著牙,狠狠地点了点头。“成交。” “你需要派一辆车,一辆御史台採买的车,去太白楼后门,丑时三刻把人接进来。记住,若是她少了一根汗毛……” “行了!”秦檜不耐烦地挥手,显然是被凌恆身上的味道熏得不行,“只要她不给我惹麻烦,我保她在府里活三天。” “还有一件事。”凌恆突然说道。 “又怎么了?”秦檜皱眉。 “她伤重昏迷,身边离不开人。你府里的下人我不放心,你也未必放心让他们知道家里藏了刺客。”凌恆指了指身边的燕九:“到时让他留下。” “什么?”秦檜差点跳起来,指著燕九那把还在滴水的刀,“你让他在我家住?你是想时刻架著刀在我脖子上吗?” “秦大人是个聪明人。燕九粗通医术,懂治金疮,只有他能照顾那个女人,更重要的是……” 凌恆带著赤裸裸的威胁:“有他在,若是那个女人在府上出了什么意外,或者秦大人突然想去开封府告密,燕九就在你隔壁。秦大人也不想睡觉的时候,脑袋突然搬家吧?” 秦檜看著燕九那双毫无感情的眼睛,又看了看凌恆那张满是污泥的脸。他感觉自己完全是引狼入室。 “好,好!”秦檜咬牙切齿:“算你狠。让他留下!当那个女人的哑巴护院!” “多谢秦大人成全。”凌恆拱了拱手然后转头看向燕九:“燕九,照顾好她,要是秦檜敢动歪心思。”凌恆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燕九重重地点了一下头,然后默默地退到了书房的角落里。 凌恆深吸一口气,转身走向窗户,他还要重新钻回那个臭气熏天的下水道,爬回自己的住处。 第一百零六章 擦肩而过 这是场罕见的暴雨,整个东京城都被泡在了一片白茫茫的水雾之中。对於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个难熬的湿冷夜晚,但对於今夜的太白楼来说,这漫天的雨幕,就是最好的遮羞布。 太白楼后巷。 一辆散发著餿味的马车掛著御史台採办的灯笼,停在了后门。赶车的是个老汉,穿著蓑衣,那是秦檜府里最心腹的老家奴。 后门无声地开了。云娘浑身湿透,髮髻散乱,她和一名心腹伙计,正吃力地般著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人。 此时的辽国公主早已没了太行山上弯弓射鵰的英气,她嘴唇发黑,身体滚烫,只有胸口微弱的起伏证明她还活著。 独眼老汉没说话,只是掀开了车厢底部的隔板,下面是用来装厨房泔水的大木桶,此时已经腾空,洗刷得还算乾净,铺著厚厚的棉被。 “委屈贵人了。”老汉低声说了一句,帮著把人塞进了暗格。 云娘握著耶律余衍冰凉的手:“妹子,你一定要撑住。” 就在这时,巷口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来了!”放风的伙计嚇得脸色惨白,连滚带爬地跑回来:“掌柜的!金兵!金兵往这边来了!” 云娘她看了一眼刚刚合上隔板的马车,又看了一眼巷口隱约出现的火光。太快了!金人的搜查速度比预想的还要快! “走!快走!”云娘猛地拍了一下马屁股。 独眼老汉显然也是见过大风浪的,他压低斗笠,一抖韁绳。那辆掛著御史檯灯笼的泔水车,不慌不忙地转过弯,驶入了另一条黑暗的支巷。 轰!太白楼后巷的木柵栏被一匹神骏的黑马直接撞碎。 马背上的骑士勒住韁绳,战马嘶鸣。那人身材高达,披著蓑衣,头戴金环,一双锐利的眼睛闪烁著摄人的寒光,正是金国四太子,完顏宗弼。 他没有理会跟上来的开封府差役,翻身下马,走到太白楼的后门口,鼻子微动。 “大人,怎么了?”一名开封府的捕头陪著笑脸跑上来,手里举著火把,“这太白楼是正经生意,掌柜的还是个女流……” “闭嘴。”完顏宗弼声音不大,却让那捕头瞬间噤若寒蝉。 他蹲下身,伸出带著皮手套的手,在青石板的缝隙里抹了一把。雨水很大,但他还是捻起了一点红色的泥浆,放在鼻端闻了闻。 “血腥味。”完顏宗弼站起身死死盯著那扇紧闭的后门,又看了一眼远处那条空荡荡的巷子。“给我搜!”他一脚踹开了太白楼的后门,杀气腾腾:“把这楼里的人全部赶到大堂!一只耗子也不许放过!尤其是地下酒窖!” 几十名伙计厨子瑟瑟发抖地跪了一地。云娘站在最前面,虽然脸色苍白,但腰杆依然挺得笔直。她是这楼里的主心骨,如果她乱了,大家都会死。 “这位大人。”云娘强压著心中的恐惧,对著完顏宗弼福了一福:“奴家是这太白楼的掌柜。不知犯了什么王法?” 金兀朮没有看她,径直走到一张桌子旁坐下,把玩著手里的一把带血的弯刀,那是他的亲兵刚刚从后院酒窖的通风口下面搜出来的。 “这刀,掌柜的认识吗?”金兀朮抬起头,那双眼睛里没有任何情感。 云娘心猛地跳了起来,那是耶律余衍的隨身兵刃! “奴家不认识。”云娘咬著牙,死不鬆口:“太白楼人来人往,这刀或许是哪个客人落下的,也或许是有贼人路过扔进来的。” “贼人?”完顏宗弼笑了,他突然站起身一步步逼近云娘,身上的杀气压得云娘几乎喘不过气来。 “那个贼人,是个女人。中了我的毒鏢,流了很多血。”完顏宗弼俯下身,在云娘耳边低语:“她在你这里藏了至少两个时辰,你是想告诉我,你不知情?” “既然不知情。”他猛地拔出腰间的佩刀,刀锋架在了云娘的脖子上,冰冷的刀刃割破了她细腻的皮肤,渗出一丝血痕。“那留著你这双眼睛也没用了。” 周围的伙计嚇得尖叫起来。 云娘闭上了眼,浑身颤抖,但她知道,自己绝对不能认。认了,凌恆就是通敌死罪。 “住手!”就在这时,门外传来急迫的吼声。 开封府尹聂山披著官服,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他本来在家睡觉,听说金兀朮要血洗太白楼,嚇得鞋都没穿好就跑来了。 “四太子!刀下留人!刀下留人啊!”聂山扑过来,挡在云娘面前,满头大汗:“这太白楼是正经商户,这掌柜的也是有身份的人。您若是在这杀了人,明日朝堂上那些御史言官能把下官的皮给扒了!” 完顏宗弼冷冷地看著聂山,又看了一眼闭目等死的云娘。这里毕竟是汴京。他虽然囂张,但还没有狂妄到可以在没有確凿证据的情况下,当著开封府尹的面杀人的地步。 “好。”完顏宗弼收回刀,在云娘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既然聂大人作保,我就给个面子。” 他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时,突然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云娘:“掌柜的,你最好祈祷那个贼人已经死了。” 看著金兵如同潮水般退去,云娘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后背早已被冷汗湿透。 与此同时,凌府后花园。 暴雨依旧。 下水道出口,一块石板被推开,凌恆艰难地爬了出来。 他已经彻底脱力了,这一夜,从收到信,到钻下水道,再到逼迫秦檜,最后再钻回来。他的体力和精神都已经到了极限。他躺在后花园的泥水里,大口喘息著,甚至连爬回书房的力气都没有。 “公子!”一直守在附近的燕七冲了过来,一把將他背起,冲向书房。 “快,水…”凌恆趴在燕七背上,声音微弱:“热水,换衣服……”“天快亮了,宫里的人要来了……” 书房內,燕七手脚麻利地帮凌恆擦去了身上的污泥,换上了乾净的中衣,又將那套满是恶臭的夜行衣塞进火盆里彻底烧毁。 就在凌恆刚刚躺在软塌上,装作读书读累了小憩的样子时。 书房的门被敲响了。 “凌大人?”门外传来了禁军统领的声音,带著一丝试探:“宫里的梁公公来了,说是官家有口諭,要宣您问话。” 凌恆睁开眼,那双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他看了一眼窗外渐渐发白的天色,又看了一眼自己还在微微颤抖的手。 这一夜,他在地狱和人间走了一个来回,耶律余衍应该是救下来了。 “知道了。”凌恆开口,声音沙哑却沉稳:“容本官更衣。” 第一百零七章 投石问路 凌恆刚刚换好一身乾净的素色儒衫,髮髻梳理得一丝不苟。书桌上摆著一本翻开的资治通鑑,旁边是一壶刚泡好的热茶。表面上看,这只是一个闭门思过的文官枯燥的清晨。只有燕七知道,就在半个时辰前,这位凌大人还是个满身恶臭,从下水道里爬回来的“水鬼”。 “军器监丞凌恆,接旨!” 尖细的嗓音穿透了清晨的寧静,大门洞开,两队禁军分开,梁师成身穿紫袍,手持拂尘迈著四方步走了进来。 凌恆整理衣冠,快步走出书房,跪地接旨:“臣凌恆,接旨。” 梁师成没有急著宣旨,那双精明的小眼睛在凌恆身上转了两圈,鼻子似乎在嗅著什么。虽然凌恆洗了三遍澡,还在书房里熏了沉香,但梁师成这种在宫里混了一辈子的人,嗅觉比狗还灵。 “凌大人,昨夜睡得可好?”梁师成皮笑肉不笑地问道:“昨晚城里不太平,又是打雷又是抓刺客的,咱家可是听说,不少人都失眠了啊。” 凌恆直起腰,脸上带著一丝疲惫与愤懣:“回梁公公,臣身负闭门思过之罚,心忧国事,確实一夜未眠。况且门外甲冑鏗鏘,臣便是想睡,也睡不著啊。” 梁师成盯著凌恆看了许久,没发现什么破绽,这才慢悠悠地打开圣旨。 “太白楼之事,虽由金人挑起,但凌恆处置失当,致使友邦不睦。今晚,王相公在樊楼设宴,为金国使团压惊。著凌恆即刻解除禁足,赴宴赔罪,不得有误!” 赴宴赔罪。这就是王黼的反击吗?让自己这个“抗金英雄”,在眾目睽睽之下,去给那帮羞辱了大宋百姓的金人敬酒赔罪?这比杀了他还要难受。这是要当眾打断大宋文人的脊梁骨! “臣领旨。”凌恆伏在地上,声音平静,但掩在袖子里的拳头却死死捏紧。好,好得很,既然你们搭好了台子,那就別怪我今晚砸了你们的场子! 巳时,御秦檜后院偏房。 这里原本是秦府堆放杂物的库房,位置偏僻,平时极少有人来。 燕九换了一身粗布衣裳,正蹲在床边,手里拿著一把刚刚在火上烤过的匕首。床上,耶律余衍依然昏迷不醒。她身上的夜行衣已经被剪开,露出了左肩那个发黑的伤口,那是毒鏢留下的痕跡,周围的皮肤已经溃烂。 “忍著点。”燕九低声说了一句,也不知道她听不听得见。 他手起刀落,精准地剜去了那一块腐肉,昏迷中的耶律余衍抽搐了一下,发出一声压抑的闷哼,汗水瞬间湿透了枕头,这女人的意志力,硬得像铁。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燕九迅速將早就备好的金疮药粉撒上去,又用布条包扎好。做完这一切,他才长出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的汗。这命,算是暂时吊住了。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脚步声。秦檜背著手,一脸阴沉地走了进来。 “死了没?”秦檜嫌弃地看了一眼床上的人。 “死不了。”燕九站起身,挡在床前,手下意识地摸向腰间。 秦檜冷哼一声,从袖子里掏出一张路引,扔在桌上:“这是你要的药材和这几天的吃食,我会让人放在门口,你自己取。记住,你是我的哑巴远房侄子,別在府里乱跑。” 说完,秦檜看了一眼燕九,眼神闪烁:“你家主子昨晚给我的东西,我已经看过了,够狠。但他是不是太自信了?就凭这个,想让蔡太师出山?” “公子说了。”燕九面无表情:“蔡太师不是在帮我们,是在帮他自己,这把刀,只有太师拿得起,也只有太师敢砍。” 秦檜眯起眼睛,沉默了片刻,突然笑了。“行。今晚樊楼夜宴,我也要去。既然你家主子要玩大的,那我就去看看,他到底有没有那个命,活著走出樊楼。” 檀香裊裊。一位鬚髮皆白,满脸老年斑的老者,正半躺在太师椅上,闭目养神。他就是曾经权倾朝野,如今看似日薄西山的公相蔡京。虽然因为年老眼疾,他已经很少上朝,但在这汴京城里,依然没人敢小覷这只老虎。 秦檜跪在下首,大气都不敢出。他已经跪了半个时辰了,膝盖生疼,但蔡京一句话都没说。桌案上,放著昨晚凌恆冒死送来的那个油纸包。 良久,蔡京那浑浊的眼珠动了动,声音苍老而沙哑:“会之啊。” “下官在。”秦檜连忙磕头。 “这东西,烫手啊。”蔡京的手指在那堆罪证上轻轻敲击著:“王黼现在是宰相,是官家面前的红人。你把这东西送给我,是想借老夫的手,去杀官家的人?” 秦檜浑身冷汗直冒,但他想起了昨晚凌恆的话,咬牙说道:“太师明鑑!非是下官要杀人,实乃王黼欺人太甚!他推行公田法,搞得民怨沸腾。他在朝中结党营私,早已不把太师放在眼里。如今他又在太白楼一事上媚金辱国……下官以为,王黼之祸,甚於金人!若不除之,太师当年的丰亨豫大之治,恐將毁於一旦!” 这番话,一半是凌恆教的,一半是秦檜自己的发挥。 书房里又是一阵死寂,就在秦檜以为自己赌输了的时候,蔡京突然笑了。 “好一张利嘴。好一颗杀心。”蔡京缓缓坐直了身子,虽然眼睛看不清,但他身上的那股权臣威压,瞬间充满了整个房间。 “王黼那只猴子,確实跳得太高了。”蔡京摸索著拿起那叠罪证:“以前没动他,是因为没有一击必杀的刀,如今,刀有了。” 蔡京將脸转向秦檜的方向:“今晚,樊楼夜宴。听说金人要让那凌恆赔罪?你去告诉那个姓凌的小子:把戏唱足了,只要他能把这把火烧起来,引得群情激奋,老夫这把老骨头,就再替他撑一次腰!” 秦檜大喜过望,重重磕头:“下官遵命!太师英明!” 从太师府出来时,秦檜看著头顶那刺眼的阳光,只觉得后背一阵发凉。 而今晚的樊楼,註定会是一场腥风血雨。 第一百零八章 樊楼夜宴(一) 作为东京七十二家正店之首,樊楼向来是这大宋繁华的象徵。今夜灯火如昼,宰相王黼包下了整座西楼,美其名曰为金国使团压惊。 樊楼外,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身穿重甲的开封府禁军手持长戈,將这座销金窟围得水泄不通,严禁閒杂人等靠近。楼內,却是另一番景象,西楼大厅內,奢靡无度,几十名身穿薄纱的舞姬在中央扭动著腰肢,空气中瀰漫著脂粉味和酒肉香气。 主位之上,宰相王黼满面红光,那一身紫袍在灯光下显得格外尊贵。他频频举杯,对著对面的金人点头哈腰,哪还有半点大国宰相的威仪? 金国副使完顏拓一只脚踩在名贵的红木桌案上,怀里搂著两名瑟瑟发抖的宋人歌姬,那双粗糙的大手在歌姬身上肆意游走,引得歌姬发出惊恐的低呼,却又不敢反抗。 “哈哈哈哈!”完顏拓狂笑,將一杯酒直接倒在了那歌姬的领口里,看著酒水顺著雪白的肌肤流下,眼中满是淫邪与轻蔑:“王宰相,你们宋人的酒太淡,但这娘们儿的皮肤,倒是比我们大金的羊羔还要嫩啊!” “副使大人喜欢就好,喜欢就好。”王黼不但不怒,反而赔著笑脸,一脸的諂媚:“大人乃是当世英雄,阳气鼎盛,这樊楼的姑娘若是能伺候上使,那是她们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大人若是喜欢,尽可带回驛馆享用。” 此言一出,周围的金兵护卫们哄堂大笑。 而在主位身后,那个一直没有说话高大护卫,正端著一杯酒,冷冷地注视著这一切。他的目光扫过王黼那张諂媚的脸,扫过周围那些低头不敢言语的宋朝高官,带著深深的轻蔑。这就是大宋的宰相?这就是大宋的官? 啪!大厅角落里,一名年轻的太学官员愤而摔杯,那是太学博士李若水,他脸色铁青,指著完顏拓怒骂:“蛮夷!此乃大宋都城,尔等安敢如此轻薄我大宋女子!简直是,简直是禽兽!” 王黼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李若水,你醉了。”王黼冷冷地说道:“来人,把这个不知礼数的醉鬼叉出去!別坏了上使的雅兴!” “不用你们动手!”完顏拓冷笑一声,挥了挥手。两个金国护卫还没等宋兵反应过来就已经冲了过去,一把揪住李若水的头髮,对著他的脸就是两拳,打得李若水满脸是血,然后拖到了大厅中央。 “骂我?”完顏拓推开怀里的歌姬,摇摇晃晃地走下来,一脚踩在李若水的脸上,用力碾压:“老子就是轻薄了,你能怎样?我不光要轻薄女人,还要轻薄你们这些所谓的读书人!” “来人!”完顏拓大吼一声:“拿笔墨来!让这小子给我写个服字!写不出来,就剁了他的手!” 满堂宋朝高官,紫袍金带,此刻却个个低头饮酒,或者侧过脸去,竟无一人敢出声阻拦。 就在这令人窒息的屈辱中。楼梯口,传来了一声通报: “军器监丞,凌恆到——” 这一声通报,引来了更多戏謔的目光。所有人都想看看,这个敢打金使的愣头青,今晚是怎么死的。 楼梯口,凌恆一步步走了上来。他穿了一身从八品的官服,那深绿色的官袍,在一眾紫袍緋袍的高官中,显得那么寒酸,那么格格不入。但他腰杆挺得笔直,目光清亮,就像一把剑。 他孤身一人。燕七被禁军拦在了楼下,他只是按照凌恆的吩咐,守在楼梯口,手按刀柄,蓄势待发。 凌恆走进大厅。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被踩在脚下,满脸鲜血却依然怒目圆睁的李若水。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凌恆的脚步顿了一下。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走过去,无视了完顏拓那杀人的目光,蹲下身,从怀里掏出一块干静的手帕,轻轻擦去了李若水脸上的血跡。 “李兄,稍安。”凌恆的声音很轻很稳。 “凌恆!你好大的胆子!”主位上的王黼猛地一拍桌子,厉声喝道:“见了金国上使,不跪拜赔罪,还在那里装什么好人?来人!按著他!让他给副使大人跪下!” 几个金兵想要衝上来。 “慢著。”凌恆缓缓站起身,目光带著淡漠扫视全场。目光所过之处,那些刚才还对此视而不见的高官们,竟然下意识地避开了他的视线。 “王相公,下官是来赴宴的,不是来受刑的。”凌恆语气平淡:“大宋律例,官员只有见了官家才行跪拜大礼。这金使莫非也是我大宋的皇帝不成?” “你!”王黼被噎得脸色发紫,“强词夺理!金使乃是友邦贵客!” “贵客?”凌恆指了指地上满脸是血的李若水,又指了指被凌辱的歌姬,冷笑一声:“客有恶客,强梁之分。这等人,也配叫客?” “好!好一张利嘴!”完顏拓鬆开脚讥笑著走到凌恆面前。他比凌恆高出一头,居高临下,带著一股浓烈的膻腥味逼视著凌恆:“小子,上次在太白楼让你偷袭得手,今晚我看你往哪跑!王宰相说了,你是来赔罪的。” 完顏拓指了指旁边的桌案,上面铺著一张上好的宣纸:“想让我们大金原谅你?行。听说你文採好得很?给本使写首词!要把我们大金国的威风写出来,要把你们宋人的软骨头写出来!若是把爷哄高兴了,赏你一杯酒,留你一条狗命。若是写不出……” 完顏拓拔出腰间的弯刀,猛地剁在桌案上:“老子就剁了你的手,让你这辈子只能用脚吃饭!” “哈哈哈哈!”周围的金兵狂笑。而在暗影处,那个一直没说话的高大护卫,正微微抬起头,目光如炬,锁定了凌恆。 全场的目光都集中在凌恆身上。王黼在冷笑,秦檜在角落里观望,李若水在地上挣扎著喊不能写。 写了,就是汉奸,就是软骨头,这辈子名声臭了,不写,就是血溅当场。 凌恆看著那张雪白的宣纸,笑了。那笑容里,带著三分狂气,七分杀意。 “好。”凌恆大步走到桌案前,一把拔出那把插在桌上的弯刀,隨手扔在地上,然后,他提起大笔。 “既然副使大人想看我大宋的文采,那下官就送大人一首。就怕崩了大人的牙!” 凌恆深吸一口气,脑海中浮现出太行山的烽火,北地的沦陷,还有眼前这满堂衣冠禽兽的丑態。胸中块垒,不吐不快! 他提笔,落笔如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