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天下第二》 第1章:不带剑的人 “没有人能带剑走进令家庄。” ———江湖上凡是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不曾听过这句话。 这不是一句虚言。 所有人都知道在长安乃至整个江湖,令家庄的庄主令別鹤令大侠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 他从十七岁出师,仗剑行侠、笑傲江湖。 至如今四十余岁年纪,一生大大小小七十余战而无一败绩,被人称作“金银双掌,铁剑无双”! 指的便是他的两项赖以成名的绝技: 一项是阳冥神掌,一项便是无双一剑。 传闻他的阳冥神掌已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冰火九重天”,举手抬足之间摧金断石不在话下。 而他的无双一剑却比他的掌法更可怕,一剑之威非但势不可挡,更不差毫釐,连敌人的一根头髮丝都能从中斩成两半! 正因如此,由他一手建立的令家庄才能虎踞长安,被誉为长安第一大帮。 有人说,这长安城里大大小小九家门派,一十七家帮派以及五大世家门阀加起来的钱,都没有他令家庄一半的多; 这些人的名望和侠义加起来,也拍马及不上令別鹤大侠的半分; 更没有一个人能挡得住、敢抵挡令別鹤的轻轻一剑! 可就是这样一位名满江湖、誉满天下、被江湖人列入武林正道十大高手之一的大人物,却突然决定金盆洗手,退出江湖! 秋。 残秋。 正午,骄阳似火。 令家庄。 庄內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 令家庄占地极大,从正门进去,先是一片能容下数百人的青石大院,再往里走,才是接待贵客的正堂。 此时,这偌大的庄子里里外外全都是人。 从正门到院內,从院內到正堂,到处是攒动的人头。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超好用,.??????隨时看 】 大院里摆满了酒席,一眼望去少说也有上百桌,红的桌布、红的椅套,映著日头,晃得人眼晕。 席面上鸡鸭鱼肉、山珍海味,流水般往上端。 庄里的伙计们端著托盘在人海里穿梭,额头上全是汗,脸上却全是笑。 外面那条长街上,更是被车马轿子堵得水泄不通。 赶车的车夫、抬轿的脚力、牵马的隨从,三三两两蹲在墙角阴凉处,抱著一碗热气腾腾的红烧肉、啃著馒头,一边议论著这难得一见的盛事。 来的客人,天南海北。 有本地的小刀会、青龙门、黄家、周家……但凡在长安地面上叫得出名號的,全都来了。 也有外地的,丐帮帮主、武当派长老、少林寺达摩院的首座,点苍派宫主,峨嵋派真人,一个个都是在江湖上跺跺脚能震三震的人物。 同样是以剑术扬名立万的五岳剑派自然更是到了,华山、衡山、嵩山、泰山,恆山掌门人亲自到场,可谓是给足了面子。 就连官府也来了人。 长安的知府虽然没露面,却也派人送来了贺礼。 此刻那贺礼就摆在正堂门口的条案上,红绸盖著,格外显眼。 但,没有人带剑。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令家庄的规矩。 除了庄主令別鹤,没有人可以带著剑走进令家庄。 那么,不带剑,带別的兵器行不行? 当然也不行! 所有人也知道这里绝不是开玩笑、耍小聪明的地方。 那些平日里兵器不离身的英雄好汉们,不管以往用的是什么兵器,今日都老老实实把兵器交给了庄门外的迎客僕人。 刀、剑、鞭、鐧,各式各样的兵器堆满了数十张条案,阳光下泛著冷冷的光,倒像是个卖兵器的摊子。 薛十一就是这个时候走进令家庄的。 他也没有带剑。 他刚走进来,便有一旁负责唱名的僕人陪笑著迎了上去。 “爷,是哪一路的英雄好汉?” 薛十一递上请帖。 僕人接过一看,立即扯开嗓子吆喝:“黄河帮好汉,翻江蛟——!” 这一声吆喝,引得大院里一些人转头看来。 只见来人二十余岁年纪,一身黑衫,既无华服,也无佩饰,浑身上下乾净利落,看起来平平无奇,好像没什么特別的。 眾人看了几眼,便不再看了。 至於什么翻江蛟? 听说过。 黄河帮帮主的亲传弟子之一,算是个后起之秀,但也仅此而已。 今日这场合,最不缺的就是“后起之秀”。 倒是大院角落里一张空桌旁,一个生的猥琐精瘦的汉子朝他挥了挥手。 “好汉,到这边来!小人也是黄河上的人!” 这人一看便贼眉鼠眼,绝非光明磊落之辈。 也难怪如此热闹的场景,始终无人与他同桌。 毕竟谁愿意和一个这般猥琐的傢伙坐一块儿,平白掉了身份? 不过他自己看起来倒也乐得自在,一个人独占一桌,在那角落里自斟自饮。 薛十一径直走了过去,在他对面坐下。 精瘦汉子立即给他倒了杯酒,主动陪著笑说: “听说好汉也是黄河上的人,小人是黄河边走水探信的,大號余三儿,名號“河泥鰍”。偶尔嘛,嘿嘿,也偷鸡摸狗,不过杀人是万万不敢的。” 他又给薛十一斟满酒,举杯道: “久仰翻江蛟大名了,听闻您可是黄河帮帮主的亲传弟子,只是从前无缘一见,今日小人能向您敬酒真是不胜荣幸!” 难怪旁人都不屑与他同桌。 原来非但猥琐,还是个偷鸡摸狗之辈。 薛十一却不像旁人那样看不起他,伸手接过酒,抿了一口。 目光却越过满院的人头,看向正堂。 那里坐著的才是真正的大人物。 隔著这偌大的庭院,隔著层层叠叠的人影,只能隱约看见正堂里摆的不是方桌,而是长条的案几,一人一几,错落有致。 坐在那里的个个气度不凡,衣著华贵,举杯谈笑间自有一种与院中这些人截然不同的气势。 余三儿察觉到薛十一的目光,又嘿嘿一笑,凑近了些说: “那里面坐的,可个个都是大人物!” 他掰著指头数起来: “除了咱们长安本地的,小刀会会长、青龙门门主、黄老爷、周老爷……还有江湖上的,丐帮华帮主、武当派玄真道长、少林寺释法大师、华山派宋大侠、嵩山派蒋掌门……” 他滔滔不绝,如数家珍。 薛十一却只是静静地看著,没说什么,似乎对这些並不感兴趣。 余三儿也不气馁,又指了指正堂最里面的位置: “那位,就是咱们令大侠了!” 薛十一顺著他的目光看去。 正堂深处,一张宽大的紫檀木椅,令別鹤端坐其上。 此人四十余岁,方脸阔口,浓眉虎目,一身紫红色的锦袍,衬得他格外威猛。 此刻正与身旁的几位掌门谈笑,笑声洪亮,隔著老远都能隱约听见。 他身边站著八个人。 这八人个个身强力壮,虎背熊腰,浑身的肌肉虬结,几乎要將衣衫撑破。 他们面色冷峻,目光如电,身上没有半件兵器,站在令別鹤身后一动不动,仿佛木雕泥塑一般。 但那股无形的威压,却让人不敢直视。 余三儿也注意到了那八人,压低声音说: “那就是令大侠身边的八大金刚!听说个个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当年在江湖上也是有名有姓的人物,后来不知怎的,都被令大侠收服了,成了他最忠心的护卫。” “这些年来,这八人寸步不离令大侠左右,就连……” 他左右看了看,声音压得更低,神神秘秘地说: “就连令大侠洗澡、如厕、睡女人的时候,这八人也守在一旁!” 这当然是八卦。 但人们往往最喜欢的就是八卦。 薛十一终於收回了目光,直勾勾的看向余三儿。 余三儿被他看得有些发毛,乾笑两声: “好汉別不信,江湖上都知道这事!不是我胡吹呢。” 薛十一没有接话,端起酒杯,又抿了一口。 余三儿却忽然凑近了些,一脸神秘地说: “好汉,您就不奇怪吗?” “这令家庄的庄主……” 余三儿朝正堂方向努了努嘴: “正值壮年,威名正盛,怎么会突然好好的要金盆洗手?” 薛十一端著酒杯的手微微一顿,终於正眼看向余三儿,开口后,声音低沉: “为何?” 余三儿嘿嘿一笑,左右看了看,见无人注意他们这边,这才一副八卦的样子说: “小人也是机缘巧合之下才听说的。” “这令別鹤令大侠,虽说如此了得,可最近有一件事叫他不得不退出江湖,他若是退得晚一点,那便是大事不妙了!” 薛十一嘴角微微上扬,神情似笑非笑: “哦?你说下去。” 余三儿见薛十一终於来了兴致,顿时精神一振,话匣子彻底打开了。 “既然好汉感兴趣,那咱就把话往开了说!” 他压低声音,却掩不住语气里的兴奋: “其实令大侠之所以要退出江湖,並非真的是愿意金盆洗手、退隱江湖,而是不得不退!那是因为——” 他顿了顿,一字一顿: “他前些日子收到了一把剑!” “一把剑?” 薛十一挑眉。 余三儿此话说的甚是古怪。 令任何人听了都很难不奇怪。 一辈子和剑打交道的令大侠竟会因为收到一把剑而不得已退出江湖? 余三儿却把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连连说: “不错,一把剑!” “那把剑並不是什么有名的剑,甚至就是普普通通的一把铁剑,但却是近些年来江湖上最致命的剑——” 他又停了一下,才说出那三个字: “无情剑!” 薛十一笑了: “无情剑?” “这无情剑又是如何无情?” “既然有无情之剑,是否还有有情之剑呢?” 余三儿却是一脸惊恐,压低声音说: “好汉,您可莫要当我是在开玩笑!” “近些年来这把无情剑在江湖上,那可真是令人闻风丧胆了!” “听说用这剑的人是一个顶尖的刺客,自他出道江湖以来不过短短十年,已经杀得江湖上腥风血雨!” “凡是收到他这把无情剑的人,没有一个能活著的!” 他越说越激动,连声音都在颤抖: “不管是正派威名极大的武林名宿,还是江湖上翻云覆雨的好汉,甚至连朝廷的人都有,管他好坏,都有人收到过这把剑!” “起初,谁也不把这刺客当一回事。” “可结果呢?” “至如今少说也有十余人收到过这把剑了!” “这些人本来个个都是威名远扬的一代宗师,谁也不认为自己会被一个籍籍无名的刺客所杀,但是最后无一例外,全都死在了这柄无情剑之下!” 薛十一静静地听著,静静的笑著。 余三儿没注意他,只是缓了口气,接著说: “当然了,这无情剑不是单纯指一把剑,而是指此人无情,他用什么剑,什么剑就是无情剑。” “你想啊,他无论正邪好坏、什么人都要杀,岂不是无情之人,岂不是无情之剑?” “而且据说他若是要杀一个人,还十分囂张,竟会提前主动送上一把剑,在剑身上刻下他要到来的准確日期!往往让別人有所防备。” “可即便如此,很多人布下天罗地网却始终还是被他得手,扬长而去,至如今此人竟没有一次失手!” “江湖黑道上的朋友更是把他列为当今刺客榜上的第一位!取了个绰號叫做无情剑邪,从这个邪字就看得出来大伙对他可是敬畏至极,生怕自己有一天也收到这么一把无情剑。” 讲到这里,他突然瞪大了眼睛,问薛十一: “您说,这人是不是可怕至极?” 薛十一笑著,又喝了一口酒,隨后一副若有所思地说: “照你这般说来,这无情剑倒还真厉害。” “不过你的意思是说,令大侠此次金盆洗手真正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收到了这样一把剑,所以他心里怕了才要退出江湖?” “可难道他今日退出江湖,那个人就不杀他了吗?” “此人既然已叫做无情剑邪,行事邪气至极,只怕不会讲江湖规矩吧。” 余三儿口中发出“嗨害嗨”的怪笑: “那是!令大侠是什么人,也不会幼稚到这般地步!” “依我猜……不对,是据我所推测——” “只怕今日这场面是天罗地网!” “这金盆洗手大会,就是专门为了对付那无情剑邪而来!” 薛十一环顾四周乌泱泱的群雄,不得不承认地说: “不错,今日如此多的英雄好汉在场,想要杀令大侠確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何止不容易!” 余三儿的声音忽然放大了些,手指点著满院的人: “您瞧瞧今日来的这些人,哪个不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个个都是身怀绝技!他若真敢来,便是这偌大的一个庭院,他都闯不过去!更別说——” 他的目光看向正堂: “此时令大侠身边还有各派掌门、帮主!” “就算这些大人物不会出手抢了令大侠的风头,那人来了,也休想从令大侠身边的八大金刚护卫中安然无恙地过去!” 他又看向那八尊铁塔般的汉子: “这八大金刚个个都是横练功夫的高手,那一身金钟罩铁布衫儿的功夫岂是浪得虚名?” “何况——” 他收回目光,看向薛十一,一字一顿地说: “就算是那人真的侥倖偽装,逃过了这天下如此多英雄的眼线,又躲过了八大金刚,到了令大侠的身边,但您也別忘了令大侠的武功!” “令大侠的金银双掌和无双铁剑,如今可绝没有放下!” “再说了——在这令家庄除了令大侠以外,没有人能带著剑走进来。” “难道那人要赤手空拳来吗?无情剑邪若是没有剑,又怎能杀得了手中有剑的令大侠呢?而他若是带剑而来,根本就走不到令大侠面前。” 薛十一听罢,脸上的笑意愈发明显。 余三儿愣了愣,不知这位翻江蛟到底在笑什么。 是他的话好笑,还是他本人长得好笑? 薛十一端起酒杯,目光越过眾人,看著那正堂里正在谈笑风生的令別鹤,缓缓说: “这么一说,这令大侠还真是处心积虑。” “人人都言令大侠为人顶天立地、洒脱不羈,却不想有如此心机城府,倒是和他往日风范全然不同。” 余三儿一愣,没想到薛十一的关注点竟在这里。 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 “令大侠,令大侠他……” 可话还没说完,薛十一便將手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站了起来。 他拍了拍余三儿的肩膀。 “那你今日便看好了。” 他低头,看著一脸茫然的余三儿,笑意更深。 “好好看,无情剑邪没有剑,如何杀得了这位令大侠。” 说完,薛十一转身,朝正堂走去。 余三儿坐在原地,目瞪口呆。 他张著嘴,瞪著眼,手里还举著那个刚要给薛十一倒酒的酒壶。 酒壶里的酒洒了出来,洒在他的裤子上,他却浑然不觉。 大院里,人声鼎沸,觥筹交错。 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平平无奇的年轻人,正穿行在酒席之间。 薛十一走得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 他从一张张酒桌前走过,从一个个江湖客身边走过。 有人正在划拳,脸红脖子粗; 有人正在吹牛,唾沫横飞; 有人正在敬酒,你来我往; 有人正在大笑,前仰后合。 没有人看他。 也没有人拦他。 他就这样穿过大院,一步一步,走向正堂。 正堂门口,站著两个令家庄的內门弟子。 这两人身穿青色劲装,腰扎板带,膀阔腰圆,目光炯炯。 看见薛十一走来,两人对视一眼,同时伸手。 “兄台,且留步,此间——” 话没说完。 薛十一双手一伸,轻轻鬆鬆便將两人提了起来。 两个魁伟的壮汉在他手里竟似两只小鸡。 然后他双手一送,两人便飞了出去。 “砰!砰!” 两人摔在院中的一张酒桌上,桌翻酒洒,杯盘碎裂,惊得那一桌人跳了起来。 热闹的大院,瞬间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齐刷刷地转头看向薛十一。 那些划拳的、吹牛的、敬酒的、大笑的,全都愣住了。 正堂里,那些正在谈笑风生的掌门、帮主、长老、首座、乡绅们也纷纷转头。 令別鹤身边,那八尊铁打般的汉子,八双目光同时锁定了门口那个黑衫年轻人。 而薛十一几乎是在將二人拋出的同时,整个人已倏然而起! 他化作一道黑色的闪电,直衝正堂! “大胆!” “站住!” “呱!快拦住他口牙!” 惊呼声、喝骂声此起彼伏。 大院里的人纷纷起身,有的下意识去拔刀剑,这才想起刀剑早已交给了庄门外的迎客童子。 有的则是一跃而起,想要阻拦,却根本跟不上对方速度。 正堂里,各派掌门、帮主纷纷站起。 但果然没有动。 只因为今日他们是客,这里又是令別鹤的主场,若真有仇家来寻仇,以他们这般尊贵身份断然不会抢令別鹤这等高手的风头。 若令別鹤真箇不敌,他们在场如此多的高手,到时再出手也不迟。 况且—— 令別鹤面前,还有八大金刚。 八大金刚已经动了。 八条铁塔般的汉子同时向前跨出一步,组成了一道任何人都无法突破的人墙。 他们双臂张开,十指如鉤,浑身肌肉賁张,青筋暴起。 那架势,就算是一头蛮牛撞上来,也能被他们生生撕碎! 然而—— 薛十一太快了! 快到八大金刚刚刚迈出一步,只觉得眼前劲风一闪,那道黑影竟已从他们之间的缝隙中穿了过去! 不是绕过,不是撞开,而是穿了过去! 八人之间不过一臂的距离,连只猫都很难钻过去,可那道黑影偏偏就钻了过去! 只因为,薛十一毕竟是薛十一! 嘭! 身法如电,脚踏长桌,薛十一已衝到了令別鹤的面前! 八大金刚动作慢了,令別鹤的动作却不慢。 他腰间有剑。 铁剑。 他赖以成名的无双铁剑! 几乎就在薛十一穿过八大金刚的一瞬间,令別鹤的手已经握住了剑柄。 “仓啷——” 长剑出鞘! 剑光如雪,剑锋如霜。 令別鹤毫不犹豫地刺出了他那成名绝技,无双一剑! 这一剑,当真是雷霆震怒! 剑光一闪,剑锋已至薛十一咽喉前三寸! 这一剑的速度,快到连空气都来不及让开,发出“嗤”的一声轻响。 这一剑的精准更是无可挑剔。 剑锋所指,正是薛十一咽喉正中。 不多一分,不少一分。 天下剑道,若有人能达到他这般地步也当真是此生无憾了。 就连五岳剑派的掌门们,心中也均是一凛。 ——令大侠的剑法,的確远胜於他们。 没有人不承认。 所有人都认为薛十一必死无疑。 因为他手中无剑! 而面对手中有剑的令大侠,这岂不是飞蛾扑火? 然而—— 谁也没有想到的一幕发生了。 薛十一直扑上前,一手伸出。 没有惊天动地的招式,没有眼花繚乱的身法。 只是伸出一手,移花接玉! 然后,令別鹤手中的剑忽然就到了他的手里。 不是夺,不是抢,而是好像令別鹤亲手把剑递给他一样。 剑锋在薛十一手中一转,变换了方位。 然后,一剑反刺! 噗—— 剑锋刺穿令別鹤的咽喉。 所有人都惊呆了。 正堂里,那些掌门、帮主、长老、首座、乡绅们全都僵在原地。 大院里,那上百桌的江湖豪客们,全都瞪大眼睛。 没有人敢相信这一幕。 没有人能相信这一幕。 这……这怎么可能? 令別鹤双眼突出,眼珠子几乎要从眼眶里瞪出来。 他也不相信这一幕! 他眼睛里满是惊恐,满是难以置信,满是恐惧! 他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是血沫从气管里涌出的声音。 剑还在他的喉咙里,血还没有流出来。 他颤抖著抬起手,手指指向薛十一。 他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薛十一一剑得手,在眾人惊愕、呆立当场的那一剎那,看著令別鹤那双渐渐失去神采的眼睛,微微一笑: “无情剑邪即便不带剑,也是可以杀人的。” “因为你的剑,就是我的剑。” 说完,他横著拔出了那柄剑。 噗—— 鲜血狂喷! 令別鹤的身躯晃了晃,然后轰然倒地。 “啊——!” 不知是谁最先从震惊之中反应过来,发出第一声惊呼。 正堂里、大院里,瞬间炸开了锅! “他杀了令大侠!” “抓住他!” “別让他跑了!” 八大金刚最先反应过来,怒吼著扑了上去! 然而薛十一早已弃剑、抽身,整个人如神燕一般飞起,直上屋樑! 砰! 屋瓦碎裂,瓦片如雨点般落下。 阳光从破洞里照射进来,刺得眾人恍惚片刻。 等他们再看时,屋顶上已空无一人。 只有那破洞处,几片碎瓦还在往下滑落,“啪嗒、啪嗒”地砸在地上。 大院里,正堂里,乌泱泱的英雄好汉们全部呆呆地站在原地。 看著那具倒在血泊中的尸体。 看著那个还在流血的剑孔。 看著屋顶上那个破碎的窟窿。 没有人说话。 没有人动。 只有秋风,从破洞里灌进来,吹得满堂红绸轻轻飘动。 余三儿还坐在角落里。 他手里的酒壶早已掉落在地,酒洒了一地。 他张著嘴,瞪著眼,脸上一片煞白。 他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赶紧溜!” 第2章:墨门 这是一座小楼。 薛十一此刻正站在二楼的窗边。 他的样貌已和七天前在令家庄时完全不同。 现在的他,剑眉星目,鼻樑挺直,脸颊稜角分明,薄唇笑起来时如春风拂过大地。 任何人若见了他现在这副样子,都很难忘却。 屋內有人。 女人。 漂亮的女人。 环肥燕瘦,鶯鶯燕燕,玉体横陈,各有风情。 女人都似已沉沉睡著了,脸上红扑扑的。 屋子里到处都是喝空的酒罈、酒渍,飘散著美酒香气。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满室都是醉意。 薛十一静静望著窗外的夜空。 灯火摇曳,光影晃动。 这座小楼里,在这个时候总是会有美酒和美人。 美酒总是能令人陶醉。 美人也总是能令人忘记烦恼。 每当他结束了任务以后,他就会回到这座小楼。 喝酒,作乐,一如既往。 没有烦恼,没有忧虑,也没有痛苦。 他也不会去想。 每一个人都知道,一个再厉害的人也终有死的那一天。 更何况他还是一个在刀光剑影之间活著的人,岂非比別人更难看到明日升起的太阳? 像他这样的人,若不及时行乐岂非辜负了年华? 其实,他是一个穿越者。 那是一个夜晚。 本正在看小说的他,只因为给一个写武侠的扑街作者,叫什么薛十一郎的投了月票,便来到了这个世界。 这个离奇而荒诞的往事,当然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而相比於他从前看过的许多穿越小说而言,他的年龄现在也有些大了。 他已实在不能称作少年了。 今年也有二十多岁了。 他並不是不喜欢做书中那般鲜衣怒马少年郎。 只不过,他从六岁那个几乎要饿死的风雪夜被恩师“古留香”收养开始,就已註定此生不能成为一个声名显赫的人。 只因为他是个刺客! 他如今,非但已精通足足三千种暗杀法门,更练成了一门江湖上几乎无人知晓的无上內功剑技: “不败九式” 这是古留香所传授他的一门压箱底绝学。 共有九式九诀,容纳了天下各门各派的武学特性,將其造诣发挥到顶峰。 一旦练至大成,无论面对何等高手,也许未必一定百战百胜,可至少能处於不败之地。 这样的一门神功,本来对修炼者的资质要求是极高的。 若非真正百年难得一遇的天纵奇才,哪怕是旁人眼中那“自幼不凡”的青年才俊,只怕一生也未必能练成其中一式一诀的十之一二。 但,薛十一恰好就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纵奇才。 所以他非但练成了其中一式一诀,甚至如今都已经练到了八式八诀,只是唯独那最后一式一诀,竟是空的! 没有口诀,没有剑招,什么都没有。 古留香只丟下一句话: “你这么聪明,自己悟!” “……” 他七天之前,夺令別鹤手中剑时用的就是其中一式“移花接玉诀”。 任凭你何等高手,在这一旦大成之后足矣挪移乾坤、招数神鬼莫测的移花接玉诀面前也只能把兵器乖乖“奉上”。 令別鹤绝想不到天下间会有这样的武功。 所以他死了。 算一算,薛十一是从十年前开始接任务的。 到现在,十年间除掉了二十三个目標。 二十三个人,听起来很少。 少到连一些不入流的江湖草寇都远比他杀的多。 但薛十一从前所对付的每一个人都不是无名小辈。 每一个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 这些人里有正道,有邪道,甚至还有官府的人。 但却无一例外,都是该死的人。 一般的刺客,往往是收钱办事。 而他,却是按教义办事。 “兼爱天下,救苦救难。” “以杀止杀,弔民伐罪。” 这就是他背后组织的教义,也是上古墨家教义的演化。 他们的组织名为墨门,是二十年前才在江湖暗地里崛起的一个为义而行的神秘组织。 有多神秘? 薛十一只知道墨门有一百零八道门,每一门后面都有一个门主。 门主或是各行各业的人才,或是本就手下千百眾的领袖,或是像他这样单独行动的光杆司令,又或者是平日里默默无闻的贩夫走卒,全都隱於江湖。 也许他们之间早就见过,也许他们之间本身有不共戴天之仇,也许他们之间根本就是每日都能见到的亲朋好友、枕边人…… 彼此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知道谁。 而薛十一便是其中之一,天诛门的门主。 只刺杀江湖最一等一的人物,十年来从未失手,每一次出手都必定令江湖震惊。 可即便如此,直到现在,以他天诛门门主的身份也没有见过除了他恩师以外的其他任何一个人。 哪怕是他每次行动之前要易容,也须得蒙上眼睛,坐上马车,经过三天三夜的来回周折才能抵达负责替墨门子弟易容的“千面门”。 期间无论是吃饭、喝酒还是如厕,都不能摘下眼布。 没有人说过摘下眼布会怎么样。 但墨门从建立至今,没有一个墨家子弟会主动摘下眼布。 而到了千面门。 那里有酒,数不清的美酒。 薛十一到了之后就要喝酒,直到烂醉如泥。 等到他再醒来时,就已经是另外一个人的样子了。 这並非是古留香,也就是墨门当今的巨子在故弄玄虚。 只不过是为了防止走前人的老路。 所谓前人,就是指千年之前的墨家。 当初墨家的地位何其之盛? 代表天下穷苦苍生的墨家,可以和代表传统贵族、士大夫的儒家並驾齐驱,为天下唯二之大派。 “以自苦为极,为天下之利。” 可惜,谁也没想到。 仅仅墨子一死,之后的巨子、长老,嘴上依旧喊著兼爱、非攻、兴天下之利,暗地里却在为了爭权夺利而你死我活。 他们手中都掌握著墨家最核心的机关秘术、暗杀权柄、地下財源、律法刑法、为理想而隨时可奉献生命的死士…… 这些本来是公器,是为天下弱者而握的力量,但最后成为了內斗毁灭的工具。 谁又能想得到曾经辉煌一时、威名赫赫的墨家会在一夜之间解体? 古留香不愿意看到墨门赴前人后尘。 所以墨门之內,互相没有任何联繫。 所有人都只奉命办事。 所有人奉他一个人的命令。 直到古留香死去,新一任的墨门巨子诞生,手持载有墨门一百零八道门所有讯息的巨子令,號令子弟,继续弔民伐罪。 第3章:笑傲江湖 薛十一是在一个月前收到命令去杀令別鹤的。 除了规定的时间、日期之外,还有令別鹤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 墨门密令之上,罪状字字分明—— 这位江湖上人人敬仰的令大侠,表面侠名赫赫,背地里却阴毒至极: 一,少年时为夺取师门镇派之紫霞绝技,他狠心杀害了对自己最为亲近信任的兄弟,再將罪名全盘嫁祸给同门师兄。 二,勾结採花大盗上演英雄救美的戏码,引诱恆山女尼动了芳心、失去清白,最后更害其得知真相羞愤自尽,他却毫无羞愧之心,反而依旧与那採花大盗兄弟相称、整日饮酒作乐。 三,覬覦武林名门“夏家”的家传绝学《盪魔剑法》,盗取练成后被人发觉,谎称此剑法是师门中早已逝去、却实则“隱居不问世事”的太师叔所传授,將其改名“无双一剑”,对外宣扬曾发誓不可说出传授其剑法高人来歷,端的是死无对证。 之后还因自己心心念念的江湖第一美人“林梦”嫁於夏家后人夏葆诚,便反诬陷其修炼盪魔剑法之后非但变的不男不女,甚至已坠入魔道,当眾刺瞎了夏葆诚双眼,暗地里囚禁西湖底,以泄之愤。 四,表面上正大光明、侠肝义胆,私下却是另一幅面孔,与魔教妖女暗通款曲,一边操控正道舆论为自己造势,一边又助前任魔教教主夺权,企图独霸江湖,幸在最后被少林、武当两派联手秘密制衡,为求江湖稳定,双方各退一步才免了一场武林大劫。 五,十年前亲笔撰写“笑傲江湖”之自传,流传江湖,妄图顛倒黑白,以春秋笔法矇骗世人,凡有质疑书中人设前后崩陷,所行所为矛盾之人,皆被“魔教”灭门。 少林、武当虽知真相却也充耳不闻,只求江湖安寧、统治稳定。 …… 恶行累累,罄竹难书。 只不过令別鹤怎么也没想到,墨门的人竟能找到西湖底下的那位已经瞎了眼睛、奄奄一息的夏葆诚,將当初的一切查得清清楚楚。 令別鹤的故事,似乎似曾相识。 但薛十一不在意。 穿越二十多年,他每日都在生死、女人、美酒之间,自然已和从前不一样了。 有些事情再不会那么一惊一乍、大惊小怪的。 毕竟,他又不是第一天穿越。 他已躺下。 他只是翻了个身,把手臂从一个女人颈下抽出来。 那女人嚶嚀了一声,翻个身,又沉沉睡去。 薛十一也闭上眼睛。 小楼外,风在吹。 吹著竹林的竹叶窸窸窣窣。 不一会,似乎下起了小雨。 雨打竹叶,沙沙作响。 一阵冷风从窗户缝里吹进来,吹得烛火晃动,光影摇曳。 床上的女人们似乎感觉到了凉意,一个个往被子里缩了缩,挤得更紧了。 薛十一也睡著了。 不知过了多久。 他终於醒了。 睁开眼睛的瞬间,身边已是空荡荡的。 床上只剩下他一个人。 那些女人,那些各具风情的、环肥燕瘦的女人们全都不见了。 只剩下一地的酒罈、衣衫。 薛十一眨了眨眼。 “衣服还在,难道她们是光著屁股离开的?” 他醒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去想她们为何一声不吭的离去,而只想到了她们的屁股。 然后他自己笑了。 其实他早知道女人们离去了。 但他也不在乎。 他记得红楼梦里的贾宝玉说过,女人是水做的骨肉。 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以后,他认为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错。 当一个人手里有银子的时候,女人就会如流水般到来。 而当一个人手里没银子的时候,女人自然也要如流水般离去。 这实在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他一点也不討厌这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相反,他还很喜欢这样的女人,觉得她们很可爱。 倘若世界上都是这样的女人,那么就会少去太多尔虞我诈,少去太多算计,少去太多的可悲可笑的男人因此墮入地狱。 他並不是一个喜欢被人算计的人。 所以他寧愿身边躺著的都是这种明明白白为了银子来,拿了银子就走、直来直去的可爱女人。 窗外的雨已经停了。 天色灰濛濛的,分不清是什么时辰。 小楼里很安静,只有外面的风吹过竹林的声音。 然后,小楼的门忽然开了。 门开了,是因为有人来了。 所以门后面自然走进来一个人。 薛十一的小楼经常会进来人,但都是漂亮的女人。 可这一次不一样了。 不是身姿妖嬈的女人。 而是一个男人。 非但是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半点也扯不上好看的男人。 他年纪老了,个子很矮,人也很胖,尤其脑袋很大,整个人好似一个圆球似的。 他留著两撇小鬍子,微微上翘,看著跟另外两条眉毛似的,带了点滑稽可爱。 可是,他那双眼睛里却自有一股天生的风趣瀟洒,让人一看就生不出轻视。 他就这么走了进来。 古留香就这么走了进来。 薛十一也坐了起来。 两人互相看著。 满地的酒罈横七竖八,有的倒了,有的歪著,有的还剩下半坛酒,酒香还在瀰漫。 窗外的风一吹,那香味混著残留的脂粉气,又香又熏。 薛十一先开口。 “师父,你没来过这里。” 古留香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 “我没来过,只因为我向来不爱打扰別人寻欢作乐,除非他主动邀请我一起。” 薛十一嘆息: “但是你现在来了,而我又没有邀请你。” 古留香却笑了:“你猜是什么事?” 薛十一也笑了,却是苦笑。 “一定有什么非常大的事情,不然你不会亲自来,尤其是距离上次办事才不过七天。” 古留香忽然靠在了椅背上,翘著二郎腿,看著他,眼睛里带著一种逗孩子般的笑意。 “你猜得不错,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而且只有你能做。” “只有我能做?” “只有你能做。” “这句话,我已经听了不下十次。” “那就再多听一次,我爱说。” 薛十一沉默了片刻。 “到底是什么事?” “三月初七之前,你要到张家口的八仙镇去。” 薛十一没有接话,只是等著他说下去。 可是,古留香却故意没有接著说。 薛十一无奈,只好主动问: “去八仙镇,杀谁?” 古留香摇了摇头。 “不杀人。” 薛十一略感惊讶。 他在墨门十余年,接到的命令从来只有“杀人”两个字。 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不杀人”。 “不杀人?” “不杀人。” 古留香笑道:“去保一个人。” 这谜语人,为什么总是不肯一口气把话说完。 难道他说话是按段收费的? 一定要一段接著一段,才高兴么? 第4章:荒唐的风流往事 薛十一只好继续问: “保什么人?” 古留香反问。 “你知不知道护凤山庄?” 薛十一当然知道。 护凤山庄,是当今大胤王朝女帝的皇叔岳无视一手创办的。 这座山庄並非寻常江湖门派,也非朝堂势力,而是一座悬於江湖朝堂之间的秘府。 山庄內掌握著天下最核心的机密机要,上至藩王异动,下至江湖秘闻,无一不知无一不晓。 仅凭一己之力,便足矣与朝廷的另外三大势力——东厂宦官集团、文林党羽、北朔军分庭抗礼。 而这位岳无视,绰號“大胤神侯”,本人就是一个传奇。 论容顏,他相貌堂堂,英明神武,端的是威风凛凛。 论武功,他是当今正道十大高手之一,一手“岳家神枪”冠绝天下。 年轻时行走江湖,神枪盪魔,杀的那些魑魅魍魎闻风丧胆,望风而逃。 至今人不在江湖,江湖却仍有他的传说。 后来他回到京师,便成了朝廷最忠坚的柱石。 这样的人,往往树敌无数。 他的手下,以“天地玄黄”四大密探为首,各掌一系精锐密探,皆是武功一品,才智一品,胆识一品,手段一品…… 除了官衔不是一品,其余皆是一品。 “知道。” 薛十一点头。 古留香右手抬起,慢悠悠的捻了捻唇上的小鬍子: “岳无视是我的老朋友。” 薛十一挑了挑眉。 他没有问。 他这次就要等古留香说。 古留香见他不问,无奈,只好接著说: “三天前他派人送了一封信给我,我还蛮惊讶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竟主动给我写信了。” “惊讶?” “只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和我联繫了。” “为什么?” “我曾和他是情敌,还抢了他的心上人,他一气之下就跟我绝交了。” 薛十一愣住。 他实在很难想像眼前这位圆滚滚、如一个肉球似的人物,是怎么成为那位大胤神侯的情敌。 难道是江湖上的传闻不对,其实那位大胤神侯生的也甚是…… 又或者,他们追求的那个女人是个瞎子? 那就不奇怪了。 古留香立即就看出了他脸上古怪的表情,瞪了瞪眼睛,几乎要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你那是什么表情?你不信?” 薛十一立即摇了摇头:“我信!” 薛十一太清楚自己这位自詡风流的恩师什么性子了。 你若说他武功不行,他也许只会一笑而过。 可你若说他不够风流,那些引以为傲的小头往事都是编出来的,他可要翻脸了。 “其实这世上有些女人,並不是一定要看脸的。” 古留香又坐了下去,悠悠道: “你有银子也好,有权力也罢,或者生的一张能说会道的好嘴、一副能干的好身体,都可以討得女人欢喜。” “而正好,我虽然人长得差了一点,可別的本事却比岳无视多了那么一点点,自然就抱得美人归。” “遥想当初……” 薛十一嘆息: “我觉得我们应该说正事,师父你的这些风流事,俱往矣,我不是很关心。” 古留香急了,一拍大腿: “我说的就是正事!” 薛十一无奈: “那继续说,后来呢?” 古留香却忽然长长嘆了口气: “后来她跟了我五个月,生了个孩子,女孩。” 薛十一抬头,又是一愣。 “五个月?” 通常一个男人如果和女人未婚先孕,绝不会是这种语气和表达。 那无疑只说明了一件事。 “不错,五个月。” “在她选择我之前,我从来没有碰过她。那孩子的確不是我的,是岳无视的。” 古留香苦笑: “她说,我们三人本是好朋友,她选择我本已是对不起他了,可跟了他又对不起我。” “所以她选了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先给岳无视生一个孩子然后再和我一起生活。她觉得和岳无视生下里的孩子一定很漂亮,和我在一起生活一定很幸福。” “这对她而言,实在已是一个绝佳的聪明法子了。” 薛十一又沉默,却沉默的头皮发麻。 他真的后悔昨天晚上喝的酒那么少,今天醒的却又这么早。 不然,他也不至於一大早就在这里受折磨。 古留香道: “那时我虽年纪实在不小了,可你知道的,一个男人无论多大年纪,只要那玩意还能站得起来,在女人的事情上就总是有些衝动,於是我一气之下就去京城找岳无视决斗了。” “我们约战在塞外长白山巔,不死不休,但战至最后一刻,几乎要到玉石俱焚的时候,她来了。” “她挡在了我们之间,以她的性命阻止了我们二人的死战……” 他的声音说的渐渐低了。 这位风流一世的老人家,似乎在这一刻也黯然。 “后来,她倒在了岳无视的怀里,祈求岳无视把那孩子带回去养育,隨后看著我,她说她是真的爱我,她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岳无视,她只是想给他生个孩子而已……” “打那之后,我和岳无视就彻底再没有过联繫了。” “当然我也不想联繫他,看见他就来气。” “……” 薛十一觉得此刻自己应该表现的难过一些。 所以他继续保持著沉默。 古留香却忽然抬起头,笑了一笑,好似从前的一切都不过风轻云淡: “不过这些事情都已过去了,像你我这样的人,是大可不必为了往事耽误人生路上的寻欢作乐的。” “现在时间一晃,那女孩也长大了。” 薛十一道:“那个女孩?” 古留香道:“她叫岳缨,今年刚满十八岁。” 古留香顿了一顿: “那封信就是岳无视为了岳缨送来的。” “他说岳缨这丫头生来没娘,却偏偏跟她娘一个性子,一直就不是个听话的主,做的事情更总是出人意料、匪夷所思。” “这丫头从小立志要做天下第一女神捕,却不喜欢她爹给她铺好的路,非要靠自己的本事闯。” “前些日子一声不吭,悄然离家出走,独自一人闯荡江湖去了。” 薛十一道:“所以她去了八仙镇?” 古留香道: “她去八仙镇本是去追一个江洋大盗的,结果误打误撞,反倒在那砸了一家客栈。” “砸了客栈?” “砸了,砸得稀巴烂,最后被人家拦在那里,她拉不下脸就这么跑路,出来带的银子早在一路上就都散给了穷人,根本没钱赔付,索性一拍脑瓜、想了一个天才般的主意,竟在那里自封了神捕身份,留在了八仙镇办案,还要当地的衙门按月给她差钱来还债。” 薛十一摇头。 “天下竟有如此莽撞的女人?” 他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 只因为这句话他根本就不必说。 刚才他岂不是已知道这天下已经有一个更荒唐的女人了? 这个女人岂非就是岳缨的母亲? 第5章:吃上皇粮了 古留香也笑道: “天下莽撞的女人多的是,荒唐的女人更是不少,只不过都不如她这般能肆无忌惮的闯祸罢了。” “我敢说,倘若这世上的女人闯祸不需要代价,没有一个女人是不作的。” “另外,当地衙门当天下午就知道她身份特殊了,虽然没有明说,但谁也知道她是京城来的人,只不过——” 薛十一接口道: “只不过那位大胤神侯在江湖上和朝堂上都结仇太多,不知有多少仇人盯著,所以他担心有人会对岳缨不利。” 古留香道: “何止担心?简直一定会有!” 薛十一说:“所以,你才会来找我了。” 古留香道: “岳缨从小在护凤山庄长大,那些大內密探她个个都熟,但凡靠近半步只怕也要被大小姐脾气轰走了。” “而如果是普通人也保不了她,所以他便拉下老脸来写信送到了我这里,毕竟……她也算是我半个女儿。” “我都能想像得到他写这封信的时候,那张老脸定比苍蝇吃了还难受。” 薛十一道: “可我只会杀人,不会保人。” 古留香笑了。 “最好的刺客就是最好的保鏢,因为所有的杀人手法、手段,你全都会。” “有人想杀她,你就能看出来;有人想对她不利,你就能提前阻止。” “这世上还有什么人比你更合適?” 薛十一悠悠嘆了口气。 “看来我是非去不可了。” 古留香说: “你自然要去!” “这不仅是因为这丫头她娘曾经是我的老婆,你的师娘,也更是因为——” 他故意拖长了声音,等著薛十一来问。 薛十一果然只能去问: “因为什么?” 古留香神秘一笑。 “因为我知道她很漂亮。” 薛十一也笑了: “你见过她后来的样子?” “我没见过她,难道还没有见过她爹和她娘?” “漂亮的爹娘也未必能生出漂亮的女儿。” “不错,但有一点你莫要忘了。” “什么?” “通常来说,一个家世不错还愿意出来闯荡江湖的女人都生的不差,不然的话,倘若我是女人,倘若我是丑八怪,我一定会躲在家里而不是出来拋头露面。” 保护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薛十一点了点头。 “看来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古留香道: “这种轻轻鬆鬆又有福利的任务,谁要拒绝,简直是傻瓜。” “那些来对付她的人,总不会有你从前杀过的那些人更厉害。” “还有护凤山庄那边已经给你安排好了身份。” “你去了以后,对外是新到那里的捕快,同时也是护凤山庄举荐、由女帝亲授的正七品大內密探,直承皇命,持有便宜行事之权,便是当地知县见了你也要礼让九分九,方便你一切行事。” 薛十一道:“女帝亲授?” 古留香道: “嗯,当年先帝驾崩突然,来不及立下储君,各方皇子爭位,太后、后宫、宦官、文林党、锦衣卫、北朔军尽数捲入,朝局一片混乱……那就是一个说起来很麻烦的事情了,总而言之,最后登基的是谁也没想到的公主岳曌,这当然和岳无视脱不了干係,所以女帝虽然日理万机,但对於岳缨之事也颇为上心。” 薛十一忽然轻轻一笑: “我这辈子都不曾想到自己竟会吃上皇粮。” 古留香也笑。 大笑! “何止!” “等这件事情做好了,说不定你能吃一辈子,但要看你能不能把握住了。” 他还朝薛十一挤了挤眼睛。 那意思很明显—— 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处久了,那就难免日久生情。 一旦生情,自然不免擦枪走火…… 薛十一脸上立即变为苦笑。 “你想的是不是太多了?” 古留香笑得更大声了。 “若一个男人身边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这个男人却不想著怎么把这个女人勾引到手,那他还是男人吗?” 很显然他说的对。 薛十一是个男人,也是个经常勾引女人的男人。 所以薛十一不说了。 可古留香却似乎还有话要说。 “还有一件事。” “你去了之后,那边有人会接应你,那人叫做慕容仙儿。” “她是?” 古留香轻轻一咳: “那是我的老朋友,碰巧前几年到那里开客栈,而更碰巧的是岳缨砸的就是她的客栈。” 薛十一点点头,心领神会。 沉默,气氛忽然的沉默。 沉默,是因为两人已无话可说了。 无话可说时,要么散场,要么没话找话。 古留香显然是一个喜欢没话找话的人。 他忽然看了看满地的酒罈。 “你昨晚喝了不少的酒。” 薛十一道:“我在这个地方从来都喝得很多。” 古留香又问:“那你现在还能不能喝?” 薛十一却笑著反问: “为什么不能?” 古留香也笑了。 “那现在就再喝一次,咱们师徒下一次见面已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薛十一便要去取杯。 古留香却摆了摆手,然后將一旁的脸盆端过来。 那脸盆是铜的,盆里还有半盆水,是昨夜女人们洗脸用过的。 古留香把水倒掉,把脸盆往地上一放,隨手抓起旁边的酒罈就开始咕嘟嘟的不断往里面倒,各种美酒很快就混在了一起。 “男人喝酒就用盆喝,用酒杯怎会痛快?” ———— 三月初三,艷阳天。 八仙镇。 八仙镇不是镇,是县。 是先有的八仙镇,后来升格为县,只是名字未改,大多也都叫习惯了。 八仙镇的规模不大。 从东头走到西头,用不了一炷香的工夫。 从南街逛到北街,也花不了半个时辰。 但麻雀虽小,五臟俱全,该有的一样不少。 青石板铺成的长街,被日头晒得微微发烫。 两旁的铺子一家挨著一家,卖布的、卖菜的、打铁的、磨刀的、卖包子的、卖混沌的什么都有。 摊贩们扯著嗓子吆喝。 “刚出炉的烧饼——” “新鲜的蔬菜——” “刀剪嘞——磨得飞快——” 人来人往,摩肩接踵。 有挑著担子的货郎,有拎著菜篮的妇人,有追著跑闹的孩童,有拄著拐杖的老者。 吵吵嚷嚷,热热闹闹。 镇上的建筑大多朴素,青砖灰瓦,木门木窗,不高不大,也不气派。 而唯独镇子中央,那一片宽敞的市集广场正中间立著一座恢宏的石雕。 八仙过海。 铁拐李、汉钟离、张果老、何仙姑、蓝采和、吕洞宾、韩湘子、曹国舅,八位仙人各显神通,踏浪而行。 雕得不算精致,甚至有些粗糙,却自有一股拙朴的韵味。 传说当年八仙过海之前,曾路过此地。 见此处百姓淳朴,便施展神通,留下福泽。 从此以后,这镇子就叫八仙镇,年年风调雨顺,岁岁平安如意。 八仙镇,就是因此得名。 而薛十一就是这个时候来的。 他从镇南口进入,手里牵著一匹马。 那马浑身雪白,没有半根杂毛,阳光下白得耀眼。 身形高大,四蹄修长,鬃毛隨风飘动,一看便知不是凡品。 这马名为照夜玉狮子,的確是一件罕见物。 江湖上能骑得起这种马的,没有几个,他师父算一个。 在临行之前,古留香把这匹马送给了他,只因为古留香料想岳无视虽如今求於他,可也一定会派大內密探再来暗中打探。 古留香可不想被岳无视取笑自己的人竟连一匹好马都没有。 所以他非但要令薛十一有一匹好马,而且这匹马还一定要世间罕有。 薛十一腰间也有剑。 剑鞘普普通通,剑柄普普通通,连剑穗都没有,就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铁剑。 但古留香却没有送他一柄好一点的剑。 只因为古留香可不想被岳无视取笑自己的人华而不实。 ——即便我的人只带著一柄再普通不过的剑,也足够保护你那宝贝闺女了。 薛十一就这样,牵著马,带著剑,走进了八仙镇。 第6章:呆霸王 秋日明媚的阳光洒在薛十一的身上。 见他一身黑衣,剑眉,星目,鼻樑挺直,薄薄的嘴唇,嘴角微微上扬。 他即便不笑时也像是带著三分笑意。 他没有一如往常的偽装成別人。 他现在就是薛十一。 他就这样走进了八仙镇。 镇上的居民们,最先注意到的是那匹马。 “哎哟,好俊的马!” “这是啥马?咋这么白?” “白的跟雪似的,真好看!” 然后,他们才注意到牵马的人。 有妇人正蹲在地上择菜,一抬头,看见薛十一从面前走过。 她愣住了。 手里的菜掉在地上,她都没发觉。 有少女,正低头洗衣服,被她娘扯了扯袖子。 “丫头,你看——” 少女也抬起头。 脸一下子就红了。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只是呆呆地看著那道身影从面前走过。 街道两旁,那些原本在討价还价、说说笑笑的人们,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是外面来的人啊……” “他好好看……” 几个年轻的大姑娘凑在一起,你推我一下,我推你一下,脸红红的,眼睛却捨不得从那人身上移开。 “你看他的眼睛……” “还有鼻子……” “別说了別说了,他看过来了!” 薛十一恰好转过头,朝这边看了一眼。 他看见了那几个羞红了脸的姑娘。 然后他笑了。 淡淡一笑,像春风拂过湖面,泛起微微的涟漪。 那几个姑娘只觉得心猛地跳了一下,然后整个人都软了。 “他……他冲我笑了……” “是冲我!” “才不是,是冲我!” 她们夹著嗓子,小声爭执著,脸红得像熟透的柿子。 卖包子的大婶把包子递给客人,客人接了包子却没给钱,两个人就那么站著,都扭头看著同一个方向。 挑担子的货郎忘了吆喝,就那么站在路中间,担子压得肩膀生疼,他也顾不上。 一个老头正躺在墙角下的摇椅上晒太阳,眯著眼睛打盹儿。 旁边的人推了推他:“老李头,快看——” 老李头睁开眼,瞅了瞅,又眯上了。 “有啥好看的,不就是个外人嘛,大惊小怪,八仙镇又不是没有外人来。” “可是这人长得……” “长得咋了?能当饭吃?我老李年轻时候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上门提亲的都能把我家门槛踏破了,现在还不是在这儿睡觉?” 老李头嘟囔著,翻了个身,继续打盹儿。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 长街的另一头忽然起了一阵骚动。 “让开让开!” “都给我让开!” 几个穿著短打的汉子,横衝直撞地走过来。 他们一个个膀大腰圆,面目凶恶,一看就相当的不好惹。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比他们还要肥上一圈的胖子。 这胖子少说也三十多岁了,肥头大耳,脑满肠肥,浑身上下穿得那叫一个华贵。一身绸缎袍子,金丝腰带,手指上戴著好几个金戒指,恨不得把“我有钱”三个字写在脸上。 他走路的姿势也很有特点。 挺著肚子,昂著头,眼睛恨不得长到头顶上去。 根本不看路,更不看人。 只因为他这种人从生下来就知道在这里只有別人给他让路的份,而没有他给別人让路的道理。 两旁的人看见他来了,脸色都变了。 卖菜的慌忙把菜篮子往里挪。 洗衣服的的赶紧往旁边躲。 摆摊的恨不得把摊子搬到墙根儿去。 原本热热闹闹的长街,硬是被这伙人走出了一条空荡荡的通道。 谁也不想沾上他们。 连多看一眼都不敢。 唯有薛十一没有躲。 他牵著马,依旧走在路中间。 不紧不慢。 不快不慢。 就好像根本没有看见前面有人。 只因为他也没有给別人让路的习惯。 两边的人就这么走。 一个从南往北。 一个从北往南。 走的都是路中间。 越来越近。 越来越近。 十步。 五步。 三步。 终於,两边碰上了。 气氛一下子就凝固了。 那胖子停下脚步,斜著眼睛,上下打量著眼前来者。 他先看到的果然也是那匹照夜玉狮子,然后才落到这个不长眼的外来人脸上。 旁边那几个狗腿子,立刻跳了出来。 “嘿!你瞎了?没看见我们吴大少爷在这儿?” “滚开滚开!” “懂不懂规矩?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他们叫囂著,唾沫星子四溅。 薛十一没有动。 他牵著马,静静地站在原地,像一尊雕像。 两旁的人,大气都不敢喘。 那些刚才还在为薛十一样貌痴迷的少女少妇们,此刻脸上全是担忧。 “是吴家的人……” “那是吴家的大少爷,吴天霸!” “外號叫“呆霸王”的那个?” “就是他!就是他!” “听说他一言不合就要杀人,县衙都管不了!他之前不是去少林寺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可不是嘛,吴家歷代都是在少林寺练武的俗家弟子,有少林寺做靠山,而且还是本地一霸,谁敢惹?” “这可怎么办?” “这年轻人可麻烦了……” 眾人你一言我一语,窃窃私语。 却没有人敢上前。 没有人敢说一句话。 吴天霸把那些窃窃私语听在耳朵里,脸上的得意之色更浓了。 他挺著肚子,眼睛鼻子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餵。” 他开口了,声音又粗又横。 “小白脸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偷本大爷的马?” 他说的理所当然,仿佛这一切都是真的。 薛十一牵著马,停住脚步。 他看著眼前这个胖子。 目光平静,没有愤怒,没有恐惧。 就好像在看一件根本不值得他多看一眼的东西。 ——毕竟这件东西既然说话了,那自然是要看一看的。 然后薛十一也开口了。 声音不高不低,不冷不热,只彬彬有礼的说了两个字: “滚开。” 吴天霸愣了一下。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说什么?” 他歪著脑袋,凑近了些。 “我没听见。你再说一遍?” 旁边那几个狗腿子也愣住了。 这人……疯了吧? 在这八仙镇,敢跟吴大少爷这么说话的……也不能说没有,但至少是屈指可数的。 吴天霸忽然笑了。 笑得很囂张。 “好好好,你知道这是哪儿吗?这是我的地盘!你在这里吃东西是要给钱的,而我在这里吃东西是不用给钱的。” “我在这里杀人是不犯法的,而你在这里……只能被人杀。” 第7章:脑袋搬家的呆霸王 吴天霸在等。 等著眼前这个小白脸露出恐惧的表情。 等著他跪地求饶。 等著他把那匹白马乖乖奉上。 他已完全看上了那匹马。 好马! 真是好马! 比他见过的任何一匹马都好! 他刚才第一眼看见这马,眼睛就亮了。 这马,必须是他的! 不对,应该说一早就是他的,只不过是被眼前这个小白脸给偷走了而已。 他有自信能够令此刻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他证明。 可是薛十一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就那么静静地看著他。 吴天霸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人的眼神……怎么看著这么瘮得慌? 他不是没有杀过人。 他十三岁就已经当街杀人了! 人人都称讚他简直就是秦舞阳在世,是个少年勇士。 虽然以他的文化可能並不知道秦舞阳是谁。 但从那一天开始,他就知道杀人只会被讚赏、被畏惧而没有任何坏处。 旁边的狗腿子也察觉到了不对,壮著胆子叫囂起来。 “嘿!你看什么看?” “哑巴了?” “我们吴大少爷跟你说话呢!”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超讚 】 薛十一的目光终於从吴天霸脸上移开。 他看了看那几个狗腿子。 然后又看向吴天霸。 他的手,缓缓摸上了腰间的剑。 “我从不重复我说过的话。” 他的声音依然平静。 平静得可怕。 “不滚,就死。” 此话一出。 整条长街,瞬间安静了。 安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所有人都惊呆了。 那几个大姑娘捂住了嘴,眼睛里满是不可置信。 卖包子的大婶手里的包子掉了。 货郎的担子终於滑了下来,“哐当”一声砸在地上。 没有人说话。 没有人敢动。 就连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这个外来人—— 他竟然敢这么说话?! 他竟然敢让吴天霸滚?! 他竟然敢威胁要杀了吴天霸?! 吴天霸的脸色变了。 先是愣住,然后涨红,然后铁青。 然后,他笑了。 “哈!” “哈哈哈!” 他笑得浑身肥肉都在抖。 “你们听见没有?他说什么?他说让我滚?不滚就死?” 狗腿子们也跟著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 “这小子疯了!” “一定是疯了!” “没见过这么找死的人!” 吴天霸忽然抬起手。 狗腿子们立刻收声。 吴天霸看著薛十一,眼睛里闪烁著兴奋的光。 “好!好!好!” 他一连说了三个“好”。 “在这八仙镇,我还没见过这么囂张的人。” 他擼起袖子,露出两条粗壮的胳膊。 “正好,我刚从少林寺学艺回来,这套罗汉拳还没机会大展身手。” 他往前一站,双拳一握。 “就拿你开开刀!” 那几个狗腿子一听,立刻退到一边,满脸的幸灾乐祸。 他们都知道自家少爷的底细。 少林寺的俗家弟子,在少林寺的罗汉堂正儿八经练过的。 虽然因为耐不住那里的非人训练,不到几个月就跑回来了,但毕竟是少林寺出身! 这小子完了。 肯定完了。 虽说最近八仙镇里来了一个什么女神捕,对外扬言凡有冤屈者皆可找她伸冤,据说还大有来头,不过谁在乎? 明眼人都看得出这位女神捕不会在这里久留。 谁也不会真的蠢到因她一句话便和当地三大家族作对。 以后她走了,自己还过不过了? 街上的人,心都提了起来。 吴天霸往前又走了两步。 他那膀大腰圆的身躯像一座肉山似的,往那里一站,就给人一种压迫感。 他看见了薛十一腰间的剑。 看见了薛十一的手已经放在了剑上。 於是,他故意挑衅地笑了: “怎么?你还想拔剑?” 他挺著肚子,拍了拍自己的脖子。 “来啊!有本事就拔出你的剑,杀了我!” “不敢?” “不敢就乖乖把你偷来的马还给本大爷,然后从本大爷的胯下钻过去!” 他张开双腿,往那里一站。 “本大爷乃少林弟子,兴许会慈悲为怀,饶你一条狗命!” 他哈哈大笑起来。 狗腿子们也哈哈大笑起来。 街上的人,脸色更难看了。 薛十一看著眼前这个囂张跋扈的胖子,却也忽然笑了。 不是冷笑,不是讥笑。 而是轻蔑的笑。 就好像在看一只蚂蚁对著大象挥舞触鬚。 他以前从没有杀过这种不入流的货色。 只因为他从前是令天下正邪两道闻风丧胆的无情剑邪。 只因为他的剑只杀有资格被杀的人。 但现在不同了。 他是薛十一。 薛十一就是薛十一! “像这种要求——” 薛十一忽然淡淡的笑著说:“我这辈子都没见过。” 然后,他拔剑! 剑光一闪。 没有人看清他是怎么拔剑的。 没有人看清那把剑是怎么斩下的。 也没有人看清那把剑是怎么收回剑鞘的。 只看见剑光一闪。 就像一道闪电,在眼前亮起,又熄灭。 然后吴天霸的人头,飞了起来。 那颗肥硕的头颅,带著满脸来不及变换的囂张,带著眼睛里的得意与轻蔑,飞向空中。 血,从脖颈的断口处喷涌而出。 像一道红色的喷泉。 洒在青石板上。 洒在旁边的摊位上。 洒在那几个狗腿子脸上。 “咚”的一声。 人头落在地上,滚了几滚。 停在路中间。 那双眼睛还睁著,还带著猖狂的笑容。 只是那笑,看起来格外诡异。 因为薛十一的剑太快! 以至於吴天霸死了,却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死了,他就这么“开开心心”的被薛十一砍下了脑袋。 他肥大的身躯还站在原地。 站了那么一瞬,然后轰然倒下,像一座肉山崩塌在长街上。 全场惊住。 全场骇然。 所有人都僵在原地,像一尊尊泥塑。 那几个狗腿子,脸上全是血。 温热的、腥甜的血。 他们张著嘴,瞪著眼,浑身发抖。 然后—— “扑通!” 他们颤抖发软的双腿无法支撑他们站住,齐齐跪倒在地。 裤襠里,湿了一片。 可没有人笑话他们。 因为整条街上所有人的脸色都比他们还白,比照夜玉狮子还白。 那几个大姑娘捂著嘴,浑身颤抖。 卖包子的大婶也不用再担心包子掉地了,因为她自己已嚇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没有人说话。 没有人动。 只有那匹照夜玉狮子轻轻打了个响鼻,甩了甩尾巴。 薛十一却看都没看那些人一眼。 他牵著马,从那具无头的尸体旁边走过。 从那些跪在地上、满脸是血的狗腿子身边走过。 从那一双双惊恐的眼睛前面走过。 他走得不快,也不慢。 就像他来时一样,轻轻的来,轻轻的走。 挥一挥衣袖,不过是带走了一个囂张的蠢货罢了。 第8章:慕容小仙 马儿雪白,蹄声得得。 阳光洒在薛十一身上,洒在他的脸上。 那张俊朗的脸上,依然带著淡淡的笑意。 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 长街上,鸦雀无声。 所有人就那么看著那道身影渐渐走远。 走到长街尽头,拐过一个弯后就消失不见,许久许久。 不知过了多久,终於有人动了。 是那几个狗腿子。 他们瘫在地上,浑身颤抖,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大少……大少爷……” “大少爷死了……” “快……快回家去报信!” “我去附近找人,先拦住他,別让他给跑了。” 他们挣扎著爬起来,连滚带爬,一路跌跌撞撞往长街的另一头跑去,留下一路血跡。 是吴天霸的血,溅在他们身上的血。 长街上,那些人依旧站在原地。 彼此面面相覷,谁也说不出话来。 只有风吹过长街,吹动摊位上的布帘,吹动地上的血泊。 秋日的阳光还是那么暖。 八仙镇,似乎还是那个八仙镇。 薛十一穿行过巷,走过一条又一条街。 阳光很好,晒在身上暖洋洋的。 走著走著,眼前豁然开朗。 八仙镇的广场到了。 好大一片广场。 四面都是街道,通向镇子的各个方向。 广场边上摆满了摊子,卖什么的都有。 卖糖人的、卖面人的、卖泥人的、卖风箏的、卖绢花的、卖珠串的。 还有耍把式的、变戏法的、说书的、唱曲的。 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广场正中央,立著那座八仙过海的巨大石雕。 八位仙人,各具神態。 铁拐李拄著拐杖,汉钟离摇著扇子,张果老倒骑著驴,何仙姑捧著莲花,蓝采和提著花篮,吕洞宾背著长剑,韩湘子吹簫,曹国舅敲著玉板。 雕工虽然粗糙,但那股子仙气倒也隱约可见。 薛十一抬头看了一眼,然后环顾四周。 他要到的客栈就在这里。 他正要细看,忽然听到有人喊他。 “餵——” 声音脆生生的,带著三分调皮,七分张扬。 薛十一循声望去。 广场东南角,果然有一家客栈。 规模不小,上下两层,青砖灰瓦,飞檐翘角,门口掛著一块匾,写著四个大字—— 天涯客栈。 此时阳光正盛。 客栈的屋顶上,坐著一个少女。 十六七岁的样子。 一张脸白里透红,眼睛又圆又亮,嘴唇小巧红润,活脱脱一个精致的瓷娃娃。 天生自带一股天真娇媚,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笑。 她穿著一件粉红色的衫子,在阳光下格外显眼。 两条腿悬在屋檐外,一晃一晃的。 脚上穿著一双小巧的绣花鞋,隨著她的晃动,一盪一盪。 她正嗑著瓜子。 一边嗑,一边往下看。 看见薛十一抬头,她又喊了一声。 “餵——你是薛十一吗?” 说著,她往旁边吐了一口瓜子皮。 瓜子皮飘飘扬扬,落在底下摆摊的人头上。 那摆摊的是个卖针线的小贩,头上落了瓜子皮,却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又低头继续摆弄他的针线,仿佛早就习惯了。 旁边卖糖人的、卖面人的,也都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薛十一看著她。 “你是谁?” 那少女笑嘻嘻的,又嗑了一颗瓜子。 “你既然到八仙镇来,自然就知道我是谁!” 她把瓜子皮一吐。 “我就是你要找的——慕容仙儿!” 薛十一笑了。 “你?” 他上下打量著这个坐在屋顶上晃著腿的小姑娘。 “一个小丫头,看起来也就十来岁的样子。” “且不说能不能撑得起这座客栈,只怕连“请得动我”这几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吧?” 那少女听了,也不恼,反而笑得更加灿烂。 “你倒是不笨!我当然是请不动你了。” 她冲薛十一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但你也不知道我是谁,而且你非但不知道我是谁,我却知道你是谁!” “哦?” “你就是薛十一!” 薛十一看著她,又笑了。 “你刚才岂不是已叫出了我的名字?何必又重复一遍?” 少女又嗑了一颗瓜子,优哉游哉地说: “那当然是因为我喜欢叫你的名字,不行么?我偏要叫薛十一,薛十一,薛十一,薛十一!” 薛十一笑道: “行,那你又如何知道我就一定是薛十一?” 她歪著头,打量著薛十一。 “因为我娘说了,这几日就会来一个人。” “这个人也没什么特別的,就是长得很好看。” “还会骑著一匹白马。” “所以我一看见你,就知道你就是薛十一!因为你是这八仙镇里最好看的一个。” 薛十一脸上的笑容几乎没有中断。 只因为像他这样的一个男人,若遇到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实在是很难不开心。 薛十一果然很开心。 可是他却不能真的就这样站在大街上,一直陪这小丫头在这里开心。 他往客栈门口走去。 “你娘在客栈里吧?” 少女撅了噘嘴。 “我娘不在客栈还能去哪儿?她是老板娘,我是小老板娘!你这么著急见她,我带你进去便是!” 说著,她把剩下手里没吃完的瓜子往怀里一揣。 拍拍手。 然后——轻轻一跃。 整个人像一片粉红色的云彩,从屋顶上飘了下来。 轻飘飘的,落地无声。 这轻功还真不差。 她落地之后,拍了拍衣裳,笑嘻嘻地走过来。 歪著头,又把薛十一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 然后她主动伸出手,拉著薛十一的袖子。 “不逗你啦,我叫慕容小仙!是我娘的女儿!” “走走走,我带你去!” 她拉著薛十一就往客栈走,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 回头看了一眼那匹正瞪著大眼的照夜玉狮子。 “至於这马儿嘛——” 她朝客栈里吆喝了一声。 “阿良——阿良——快来!” 很快,客栈里走出来一个人。 三十多岁的样子。 剑眉,虎目,方脸,阔口,长相很正派,甚至可以说英武。 但整个人却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木訥,呆板,像是木雕出来的木人一般。 他走出来,目光从薛十一脸上扫过,没有任何表情。 然后他又看向那匹马,依旧是没有任何表情,仿佛无论是什么事情都很难令他感兴趣。 慕容小仙一手拉著薛十一,一手指著照夜玉狮子,颐指气使的说: “阿良,把这匹马牵到后院的马厩去!可不准怠慢了,这可是一匹好宝贵的马!出了差池,小心我揍你!” 第9章:慕容仙儿 阿良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然后他走过去接过韁绳,牵著马,往客栈后面走去。 始终没有再看薛十一一眼。 也没有再看慕容小仙一眼。 就好像眼里只有那匹马,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慕容小仙看著他的背影,嘟囔了一句。 “真是个闷葫芦!” 然后转过头,对薛十一说: “他叫阿良,是我们客栈负责跑堂、干杂活的伙计。” “平时我都叫他“没用的阿良”,因为他太没用了,既不会说话,胆子也不大。不过人倒是很老实,叫他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又拉了拉薛十一的袖子。 “走了走了,不说这些了!” 薛十一被她拉进了客栈。 一进门,便是一个大堂。 大堂里摆著十来张饭桌,有方桌,有圆桌。 桌上摆著筷子筒、醋壶、酱油壶,简简单单,却乾乾净净。 此时正是晌午,有几桌客人在吃饭。 靠窗的一桌坐著两个商人模样的中年人,一边吃一边聊著什么。 角落的几桌坐著一些百姓,有的埋头扒饭,有的喝酒,有的正聊得火热。 他们看见慕容小仙拉著一个俊朗的年轻人进来,都抬起头来看。 有常来这里的食客笑著打趣。 “哟,小老板娘,怎么拉了这么一个俊公子进来?” “是不是你的小相好啊?” 慕容小仙也不害羞,笑嘻嘻地回了一句。 “我的相好要是这么俊,我做梦都能笑醒!” 她故意又嘆了口气。 “可惜人家不是来找我的,是来找我娘的!” “我看他只能做我爹,不能做我的小相好了。” 眾人鬨笑起来。 慕容小仙拉著薛十一穿过大堂,往深处走去。 大堂最深处是一个帐房。 帐房前面,立著一扇屏风。 屏风是木製的,雕著花鸟图案,半遮半掩。 还没绕过屏风,就听见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 是算盘珠子在响。 拨得很快,很熟练。 然后,是一个成熟嫵媚的女声。 “初一,客舍钱进帐三钱二分,酒食五钱一分,外加“急脚”一两七钱,日支四钱……” 声音在碎碎念著,算著帐。 慕容小仙听见这声音,脸上立即变得乖巧。 一看就是那种很听话、很懂事、很会討娘欢心的乖孩子。 跟刚才那个坐在屋顶上嗑瓜子、吐瓜子皮、骂阿良“闷葫芦”的小姑娘简直判若两人。 她清了清嗓子,轻轻唤了一声。 “娘——” “薛十一来啦。” 声音软软的,糯糯的,好一个夹子音。 然后,她拉著薛十一绕过屏风。 屏风后面是一个小小的帐房。 帐房里坐著一个人。 一个女人。 一个甚是美丽的女人。 瞧著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眼角眉梢却有近四十岁的风情,可谓是出水芙蓉,风韵犹存。 髮髻堆云,乌黑髮亮,满头珠翠,金釵玉簪,插得恰到好处,既不显得俗气,也不显得冷清,穿著一身藕荷色的精锻长裙,绣著牡丹花,料子滑溜溜的,泛著细腻的柔光,一看就是上等的绸缎。 最绝的是她的身段,即便裹得严严实实,也藏不住那惊心动魄的曲线,腰肢掐的极细,丰腴匀称,光是坐在那里都有一股子成熟女人的魅劲飘散过来。 让人很难想像那衣裳下面,究竟是怎样一副令人垂涎欲滴的光景。 却又足以让人遐想无限。 听见声音,她抬起头来。 先扫了一眼慕容小仙,目光就很快落到了薛十一身上。 她那双秋水般的眼睛就这么直勾勾地看著薛十一,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 然后,她笑了。 不是那种客气的笑,而是醉人的笑。 在一个人没有亲眼见过她的笑容之前,绝想不到这世间还有这样醉人的笑容。 她不止是脸上在笑,她的眼睛也在笑。 笑起来的时候,她的眼尾先弯起来,跟著嘴角一勾,眼睛里像是有光在流动。 光里藏著迷人的笑,笑里有著迷人的光。 一种让人看了就移不开眼睛的光。 像嫦娥仙子,却又比嫦娥仙子多了三分嫵媚。 薛十一这样的人,见过的女人不知有多少。 这一刻,他竟也不由得看得著迷了一瞬,回想起了他的第一个女人。 但那已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 只是一瞬,对方已开口了。 声音娇媚,软软的,糯糯的,像是江南三月天里的春风,又像是刚温好的酒,一口下去从喉咙暖到心里。 “公子是薛十一?果然是一表人才。” “这里的麻烦向来不少,正需要薛公子这样的人。” 薛十一看著慕容仙儿,道: “不错,这里的麻烦的確不少,我刚进城来就惹了一件。” 慕容仙儿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只是歪头,笑著问: “喔?什么麻烦能惹到薛公子身上?” 那副模样,只怕若非慕容小仙在场,估计她现在眼神已几乎要缠到薛十一身上了。 薛十一淡淡道: “我杀了一个人。” “什么人?” “姓吴,叫吴天霸。” 慕容仙儿这位美人的笑容僵住了。 她自然绝想不到这位本该是来解决麻烦的薛十一,一进城就惹出了这么大的麻烦。 但,仅仅只是一瞬间,她又笑了。 这一次,不是醉人的笑容,是无可奈何地笑了。 她摇了摇头,把算盘往旁边一推。 “吴天霸?” “是。” “吴家的大少爷?” “是。” 慕容仙儿就这样看著他,眼睛里说不出是欣赏还是无奈。 “你还真是……” 她想了想,找到了合適的词。 “惹了个不小的麻烦……” “比我这里的麻烦加起来都多。” “我现在都有些怀疑古留香把你派来,是给我捣乱的还是给我解决麻烦的。” “还是说,他只是叫你来我这里白吃白喝,没有半点提到过我的麻烦?” 薛十一没有接话。 只因为古留香的確从没有提到过这些。 很显然,他被古留香这老登给“阴”了。 难怪叫自己来了八仙镇去找慕容仙儿,原来是在这里打的如意算盘。 但古留香自然一定已默认这里的一切麻烦都会被薛十一解决。 因为,薛十一就是薛十一。 现在,薛十一只是看著慕容仙儿,缓缓道: “我的麻烦,对我而言不重要,更不会对你有影响。” “而你这里有什么麻烦?” 第10章:剑拔弩张 现在,无奈的慕容仙儿已放鬆的靠在椅背上。 虽然她口中说著麻烦,可说起话来却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我这里的麻烦……” 她伸出手,一根一根地数。 “第一件事情嘛,你来之前想必已经知道的,那个从京城来的小丫头为了捉贼把我这里打砸了个遍。” “门窗、桌椅、楼梯、栏杆,能砸的都砸了,害得我重修了一遍,重新装修要花的银子可真不少。” “等她什么时候还完了债,什么时候就可以走了。” “不过我听说这位心高气傲的女神捕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开张呢,反倒每日在我这里白吃白喝白住,欠的债可是越来越多了。” 她数完一根手指,又伸出第二根。 “第二,要在八仙镇討生意,本地的三大家族自然不可避免要来往。” “我与他们的主子虽说表面上井水不犯河水,可小鬼难缠,总有些不开眼的货色来找麻烦试探,也让我心烦的很呢。” “第三,还有衙门,虽然是三大家族的狗,但也得餵根骨头,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她把手放下,轻轻嘆了口气。 “唉,做女人难,做一个独立的女人更难,做一个带女儿的独立女人更难。” “这些敲骨吸髓的饿死鬼,哪个不得应付?” “不然我这一个来了没几年的外来户,我这店怎么在这八仙镇安安生生地开得下去?” 她看著薛十一,眼睛里忽然又有了先前的笑意。 依旧醉人,依旧令人浮想联翩。 “不过现在嘛——” 她顿了顿。 “你来了倒是好些,这里总算有个男人了。” 她的目光在薛十一身上又转了一圈,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 “古留香推荐过来的男人,我信得过。” “至少,看起来比古留香那个只会脚底抹油的靠谱得多。” 薛十一道: “你这里的男人似乎並不只有我一个?” 慕容仙儿道:“除了你以外,当然还有两个伙计。”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她朝外面努了努嘴。 “一个是跑堂伙计的叫阿良,是个闷葫芦。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 “还有一个是店里去年请来的厨子,叫江小蓉,和阿良恰恰相反,是个话癆。” “不过也就嘴皮子利索点,说的话多点,厨艺比我高上……一筹,別的也没什么,遇到麻烦跑的比谁都快。” 她又看向薛十一。 “所以你嘛——” 那双会笑的眼睛,又上上下下看了薛十一一眼。 “我倒是很看好的。” 慕容小仙一直站在旁边,乖巧的拉著薛十一的袖子。 这时候,她也忽然眨巴眨巴大眼睛,开口了: “不错呀,不错呀!” 她笑嘻嘻的,眼睛也亮晶晶的。 “他一进城就杀人!” “以后客栈里有这么厉害的杀人魔头在,能有什么麻烦?什么麻烦都能解决!” “娘,你说是不是?” “你啊……”慕容仙儿宠溺的笑了笑,正要说话。 忽然—— 屏风外,大堂里,传来一阵骚动。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后,有人闯进来了。 接著是一声男人的暴喝。 “你亲眼看到的吗?” 另一个声音回答: “我亲眼看到的!” 男人道:“你亲眼看到他进了这家客栈?” 另一个声音回答:“不错!我亲眼看见他进了这家客栈!” 男人道:“那好!那杀人犯呢?让他滚出来!” 接著一眾人叫嚷起来: “滚出来!杀人犯!” “再不出来,老子把这家店拆了!” …… 叫骂声,拍桌子声,乱成一团。 慕容仙儿的脸色变了。 不是害怕。 是生气。 她霍地站起来,往大堂走去。 薛十一跟在她身后。 慕容小仙也跟了上去。 走出帐房,绕过屏风,大堂里的情形一目了然。 七八个汉子。 个个五大三粗,膀阔腰圆,腰间挎著刀。 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比地痞流氓更凶一点,应该是大户人家的护院打手。 他们站在大堂中央,横眉怒目,杀气腾腾。 甚至还有个手欠的,竟踢翻了一张椅子、砸碎了两个盘子。 那气势却已表明他们是来找麻烦的了。 原本在大堂里吃饭的客人,有的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有的趁乱往门口溜。 慕容仙儿出来的第一眼,看见的不是那些打手,而是那些跑掉的客人。 “喂,站住,还没给钱呢!” 她喊了一声。 可没人理她。 那几个客人头也不回,慌慌张张便趁乱跑出了客栈。 只剩下几个老实巴交的坐在角落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敢动,也不敢说话。 慕容仙儿怒了。 她插著腰,瞪著那些打手。 “你们干什么呢?” 声音还是娇媚的,但已经带了三分火气。 “来老娘的客栈捣乱,不想活了是吗?” 那些打手看见她,眼神变的贪婪、猥琐又带著点忌惮。 看来也知道这里的老板娘不好惹。 可他们又偏偏想来招惹招惹。 谁让这里的老板娘这么漂亮呢。 以往他们就没少来。 为首的一个,三角眼,塌鼻樑,看著就是个狠角色。 他盯著慕容仙儿,嘿嘿笑了两声。 “老板娘,今日是俺们又衝动了,但你也莫要怪罪,今日这事不与往常一样。” “我们今天不是冲你来的。” 他嘴里说著衝动,脸上可没有一点道歉的意思。 慕容仙儿冷笑一声,插著腰,怒目而视。 “一群看门狗,也敢如此猖狂?” “哪个想做出头鸟,就往前走一步,让老娘看看。” 她骂人的时候,声音依旧娇媚。 插著腰的样子,不像是发怒,倒像是娇嗔。 而那些打手一个个身形魁梧,一看就是练过的,绝不是普通的流氓。 可被她这么一瞪,见她真发火了,原本的气势竟小了几分。 没有人敢先接话。 也没有人敢先动手。 一时间,没有人敢轻举妄动。 只是彼此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好像在拖延时间等什么人似的。 同时,他们的目光也已经越过慕容仙儿,看向了她身后。 薛十一就站在那里。 一身黑衣,腰间一把普普通通的剑。 俊朗的脸,淡淡的神情。 薛十一也在等。 他看得出一会儿还要有人来。 所以他在等那个人。 打手之中,一个狗腿子看见他,脸色刷地白了。 “就是他!” 这狗腿子就是之前在长街上跟著吴天霸的那几个其中一个,指著薛十一,声音都变了调。 “就是他!就是他杀了吴大少爷!” 其他打手闻言,齐刷刷地看向薛十一。 慕容仙儿一看,立即喝道: “谁敢在我这里动手?” 她看似一个娇媚美妇,可这一喝竟带了几分前所未有的森然,令人不寒而慄。 就连慕容小仙也收起嬉笑,冷冷的看著。 一瞬间,无人敢动,气氛僵住了。 第11章:拔剑 眼看气氛僵住。 客栈外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阴嗖嗖的,像一条蛇在说话。 “老板娘,这件事情,您请勿怪。” 声音由远及近,却异常清晰。 “也许您还不知道吴大少爷被杀了,这件事当真不是一件小事。” “他们也是正好在附近的赌坊里,听了这件事就火急火燎地赶来,一时衝动,我向他们给您赔不是了。” 说话间,一个人走了进来。 身穿青色长衫,文士打扮,身形瘦长,瘦得像一根竹竿。 走路的时候,整个人像是在游动,软软的,没有骨头似的。 眼睛细长,锐利,狡诈。 像蛇。 像一条毒蛇! 看来这一位就是背后的人了。 慕容仙儿看见他,眼神微微一凝,隨即也好似轻鬆下来,笑了。 “哟,这不是吴家的大军师竹叶青吗?” 她抱起了胳膊,红唇嘴角带著笑。 “你也来了?” “你不会也是恰好在附近的赌坊里,又恰好没拦住他们,又恰好在他们几乎要砸了我的店时出现吧?” 显然,两人早就认得了。 而且对於慕容仙儿来说,竹叶青这种人固然比地痞流氓可怕得多,但却绝不如地痞流氓那么难缠。 毕竟竹叶青是个聪明人,聪明人往往能听懂人话。 而狗是听不懂人话的,狗只会乱叫乱咬。 竹叶青走进来,先环顾了一圈大堂。 看见被踢翻的椅子,摔碎的碗碟,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这是谁干的?” 声音很平静,却平静得可怕。 刚才还囂张跋扈的那个三角眼,此刻脸上全是惊恐。 “是……是小的……” “小的也是听说吴大少爷被杀,一时著急才失手……” 竹叶青看了他一眼。 然后,隨手反手一巴掌。 啪! 这一巴掌,看起来轻飘飘的。 但那打手,甚是魁梧的一条汉子竟像一只破麻袋似的,横著飞了出去。 “砰!” 他摔在了外面的街上,惊的街上的百姓瑟瑟发抖。 等到他再吃力的爬起来时,一张嘴,鲜血直流。 竹叶青看著自己的手,嫌弃似的甩了甩。 “真是个粗鲁的人。” “天涯客栈岂是你这种人能在这里囂张的?得罪了老板娘,你吃不了兜著走。” 他抬起头,看嚮慕容仙儿,脸上已经换上了笑容。 他又往前走了一步,对慕容仙儿拱了拱手,从怀里取出一锭银子放在一旁的桌上。 “老板娘,人我已经教训了。” “这里打坏的东西,我赔。” 他微笑著: “那么,你这里的人是不是该交出来了?” “我知道你素来有个规矩,就是不准动你店里的人。” “可今日之情形,非比往日。” “吴大少爷被杀,家主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慕容仙儿却看著他,冷笑。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 她抱著胳膊,一字一句地说。 “叫你的人来我这里撒野,然后你再出来做好人。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 “又在试探我的底线?” 竹叶青的笑容僵了一瞬。 慕容仙儿继续说: “我直说,这小子不单是我的客人,而且就是我的人。” “你想动他?你还不够格。” “叫吴老虎亲自来跟我谈,那还差不多。” 竹叶青的脸色沉了下来。 他身后那些打手,脸色也都沉了下来。 显然,这一切从头到尾都不过是竹叶青自导自演而已。 气氛再次凝固。 比刚才还要紧张。 一个打手终於忍不住了。 “我说,你別给脸不要脸!” 他指著慕容仙儿,骂道。 “你不过就是个不入流的情报贩子,真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了?” 慕容小仙一下子就炸了。 “给脸不要脸怎么了?” 她从薛十一身后跳出来,指著那打手,小脸涨得通红。 “敢在这里大放厥词,你知道我“小夜叉”这个外號是怎么来的吗?” 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薛十一站在那里始终没有说话,因为他在这种情况之下从来不必多言。 他的目光已精准扫过了整个大堂。 扫过瑟瑟发抖的食客们。 扫过那些打手。 扫过竹叶青。 然后,他注意到—— 通往后厨的那个门口,帘子后面,有个人。 那个人偷偷掀开了一条缝,露出一颗脑袋。 是个穿著朴素、生的却甚是俊美的少年,一双眼睛滴溜溜直转,看著甚是狡黠。 他往外看了一眼,正好对上薛十一的目光。 然后他立即缩了回去。 帘子晃了晃,恢復原状。 除此以外,再无旁人。 很好,看来没有其他人了。 薛十一收回目光。 竹叶青又开口了。 他的声音还是阴嗖嗖的,但已经没了刚才的笑意。 “老板娘,你也是聪明人,聪明人就该当以利益为先。” “我已给了你面子,可你却不给我面子。” 他看著慕容仙儿,又看著薛十一。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只好强行把人带走了。” “你確定要为了这么一个人,和吴家开战?” 他看著慕容仙儿那双秋水伊人的眼睛。 “值得吗?” 他缓缓抬起手。 那些打手也没了先前的畏惧,齐刷刷地拔出刀来。 刀,刀光闪闪。 人,往前踏了一步。 慕容仙儿依旧面色不改。 慕容小仙更是瞪著眼睛,像一只炸了毛的小猫。 “你们敢!” 就在这时—— 薛十一动了。 没有人看清他是怎么动的。 他刚才还站在慕容仙儿身后两步远的地方。 下一瞬,他已经站在了那些打手面前。 也没有人看清他是怎么拔剑的。 只看见剑光一闪。 只是一闪。 然后—— “噹啷啷——!” 一连串清脆的声响。 那些打手手里的刀,齐刷刷断了。 刀身掉在地上,刀柄还握在他们手里。 断口整整齐齐。 所有人愣住了! 所有人惊讶了! 所有人呆住了! 没有人敢相信这一幕。 但这一幕,確確实实发生了。 薛十一站在那里。 剑已经回鞘,就好像根本没有拔出来过。 他看著竹叶青。 目光平静。 平静得可怕。 “在此间客栈內,我不杀人。” 他的声音也不高,也不低。 “可出了客栈——” 薛十一顿了顿。 “生死难料。” 竹叶青的瞳孔骤然收缩。 竹叶青也是练武之人,而且武功绝对不低。 他既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內带人到来,就说明他是有自信应对大部分场面的。 可他却看不懂那一剑! 因为快。 太快! 快到连他都没有看清! 如果那一剑不是斩向那些刀,而是斩向那些人的脖子—— 没有人能躲开。 他自己也远远不能。 他本在来之前就已经得知对方是个高手,可也没有想到对方竟是这么厉害可怕的高手!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慕容小仙第一个反应过来。 “好快的剑!” 她拍著手,欢呼起来。 “好厉害的人!” 她跳过来,一把搂住薛十一的脖子,整个人掛在他身上,然后扭头看著竹叶青和其身后的一眾打手。 “现在谁还敢囂张?” 第12章:吴老虎 此刻竹叶青的脸色,阴沉得像是吃了苍蝇。 他看著薛十一,又看著慕容仙儿,唯独没有看最得意的慕容小仙。 毕竟,他是个聪明人。 他很清楚只要自己目光和慕容小仙对视在一起,对方一定会继续趾高气昂。 聪明人,是不会给她这个机会的。 好一会儿,他才开口,声音沙哑。 “好。” “好。” 他连说了两个“好”。 “既然如此,诸位,便走著瞧吧。” 说完,他转身就走。 那些已嚇得面色惨白的打手,连地上的断刀也顾不得捡了,连滚带爬地跟了上去。 一群人灰溜溜地逃出了客栈。 脚步声渐渐远去。 客栈里,安静下来。 那几个老实巴交的客人,终於鬆了口气。 慕容小仙却还掛在薛十一脖子上不肯下来,笑嘻嘻道: “好快的剑法!咱们以后可不怕他们!” 薛十一无奈,扒开她的小手,把她放下来。 然后看嚮慕容仙儿,淡淡一笑: “我刚才不杀他们,是不打算在这里给你惹麻烦,我之前岂非已说过了?” 慕容仙儿也笑了。 她走过来,轻轻拍了拍薛十一的肩膀,一股香风扑面。 “放心吧。” 她笑著,一双媚眼里全是欣赏。 “我在这里虽然混的时间不长,但也不久,要真有什么麻烦早就发生了,这种事情我都能应付得来,不用担心。” 她顿了顿。 “倒是你今日出头,叫我刮目相看。” “你这剑法可是高明的很呢,看来古留香这酒鬼人品不怎么样,教徒弟倒是有一手。” 说完,她抓起一旁桌子上的银子,扭著腰往帐房走去。 “行啦,就这样吧,我这帐还没算完呢。” “你若是累了,饿了,就让小仙给你安排住的地方,或者让江小蓉那傢伙去给你炒两道菜。” “小仙,记得让阿良把地上的断刀都收拾一下,抽时间去卖了。” 她的身影消失在屏风后面。 声音却还在传过来。 “还有——” “刚才那些逃帐的都是谁?小仙,你给我好好想一想!下次见到他,记得给我要钱!” 说到这里,声音忽然拔高。 “这群人,整天就知道趁乱逃帐!” “气死老娘了!” ——— 吴家大宅。 一间只有三个人有资格进入的內室书房。 门窗紧闭,烛火摇曳。 房间內有人。 三个人。 一个站在门边,弓著腰,低著头,久久没有说话,一副请罪的模样。 是竹叶青。 他站的位置离门口最近,离书案最远。 这是下人站的位置,是奴才站的位置。 他本不该站这里。 可他现在却偏偏站在这里,一动不动,像一条盘起来又乖顺的蛇。 这条以往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很危险的毒蛇,在这里却好似没有半点危害。 书案后面,坐著一个人。 一个五十余岁的上位者。 穿金戴银,雍容华贵,一身酱紫色的绸缎袍子,手指上戴著五个金戒指,沉甸甸的,隨著他手指的轻轻移动,泛著黄澄澄的光。 头髮花白,却梳理得一丝不苟。 脸上皱纹不少,却掩不住那股子剽悍江湖气。 他的眼睛不大,却极亮。 亮得像刀子,看人的时候像是能把人剖开。 他就是吴家的现任家主,吴老虎。 此刻,他脸上看不出丝毫丧子之痛。 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右手轻轻地抚摸著紫檀木的椅子扶手。 他身后站著一个魁梧的光头中年人。 这人像一座铁塔。 浑身的肌肉虬结,把一身劲衣撑得紧绷绷的。 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却自有一股凶煞之气。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脸上那道刀疤。 从额头开始,划过左眼,一直延伸到下顎。 那只左眼早已瞎了,只剩下一道缝。 但右眼里,却像是燃著火。 怒火! 將要杀人的怒火! 他是吴老虎在少林寺学艺时的师弟,如今名为铁头,和竹叶青一样是吴老虎的左膀右臂,一文一武。 竹叶青心思诡譎,是吴家的毒蛇。 铁头武功高强,是吴家的猛虎。 即便是吴大少爷吴天霸活著的时候,在他们两人面前也得客客气气。 因为吴老虎心里,这两个人的分量比他那个不成器的儿子重得多。 烛火又在跳动。 光影依旧在三人脸上晃动。 许久,没有人说话。 终於,铁头先忍不住了。 “哼!” 他重重地哼了一声。 “刚进城就他妈杀人,还杀了天霸!” 他往前迈了一步,铁塔般的身子带起一阵风。 “师兄,我去带人替天霸报仇!” 他的声音像打雷,震得烛火都晃了晃。 竹叶青则没有说话。 他只是微微抬起头,看了铁头一眼,又看向吴老虎。 吴老虎却抬起手,轻轻摆了摆。 动作不大,却带著不容置疑的威势。 “不急。” “陪他耍耍。” 他的声音很平淡,平淡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但他毕竟是个人,是个刚刚丧子的男人,声音里那股强压著的怒火隱隱涌动。 竹叶青能听得出他的怒火。 可铁头却听不出,反而急了。 “师兄!” “这么一个外来人,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畜生有什么可耍的?” 他的右眼瞪得滚圆。 “我一只手就能捏死他!你不信我?” 吴老虎却还是摇了摇头。 他的目光转向竹叶青。 “你刚才说,他的剑很快?” 竹叶青低著头,声音恭谨。 “是,很快,快的难以想像。”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 “我从未见过这么快的剑。” 铁头冷笑一声。 他斜眼看著竹叶青,眼神里全是不屑。 “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 他讥讽道: “不过是个会耍点小聪明算计人的,能有什么见识?” “当年我在青城山下,一人掌毙川陕十二煞时,你还不知道在哪呢!” 竹叶青没有接话。 他只是低著头,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吴老虎淡淡开口。 “竹叶青武功虽然不高,但是他见过很多很多的东西。” 他看著铁头,目光平静。 “他说这个人的剑法快,那么这个人的剑法就一定很快。” 他顿了顿。 “而且,快的不可思议。” 他的眼睛眯了起来。 “而这也就代表著这个人,大有来头。” “他来八仙镇,是来干什么的?” “他杀天霸是巧合,还是就衝著我们而来?” 第13章:驱虎吞狼 竹叶青適时开口。 “他在天涯客栈,天涯客栈的那个老板娘慕容仙儿似乎跟他很熟,一心要保他。” “看来两人非但熟,而且非常熟。” 他的声音依旧恭谨,不疾不徐。 “而慕容仙儿这个人本身的来歷就是个谜。” “我们直到现在也没能查出她的底细,唯一知道的就是她一直在背地里贩卖各类江湖消息。” 吴老虎若有所思。 手指在扶手上轻轻敲了敲。 “慕容仙儿,又是她。” “这段时间,我已命你多次派人去试探她,可你始终试探不出她的底细,这人到底是谁?又为什么会来八仙镇?” “一个本可以隨隨便便就发財的神秘女人,带著一个女儿跑到八仙镇来开客栈,总不会是单纯爱好吧?” “还有这小子又是为什么来天涯客栈呢?是来找慕容仙儿办事,还是来替她做事?又或者是別的什么?” “还是说,还有王家和赵家在背后联手搞我?” 铁头站在一旁,瞪著一只大眼,看看吴老虎,又看看竹叶青。 他不懂这些弯弯绕绕。 他只知道有人杀了天霸,他就该去把那人撕成碎片。 可是,吴老虎和竹叶青此刻都在动脑子,没有顾得上理会他的感受。 铁头感觉自己好似被两人给无视了。 於是故意插嘴道: “说不定那小子是老板娘的姘头呢!竹叶青,你说是不是?” 竹叶青微微皱眉:“不清楚。” 这可让铁头抓住机会了,立即冷笑起来: “你不清楚?你不是什么都知道吗?” “慕容仙儿究竟是什么人,你不知道。” “慕容仙儿来八仙镇做什么,你也不知道。” “现在就连一个外来的毛头小子和慕容仙儿是不是姘头,你也不知道?” “既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还不去爬墙头偷听?这不是蛇最擅长的吗?” 竹叶青没有接话,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 铁头还要再讥讽,吴老虎却抬起手,他便立刻安静下来。 “竹叶青,你继续说。” 竹叶青沉吟片刻。 “不管他背后究竟是什么人,又是什么来歷,但他的剑法的確可怕,此时直接正面对敌只怕不妥。” “要不——” 他忽然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丝阴冷的光。 “让衙门那帮人去试探试探他的底细?” “在这里,我们就是王法,何必弃之而不用?” “衙门里,岂不是有一个天天等案子的神捕?” 吴老虎的眼睛亮了。 驱虎吞狼? 好计! 他看向竹叶青,嘴角微微上扬。 “好。” 他靠在椅背上,长长呼出一口气。 “我们养那群人那么久,这种时候也该他们出力了。” 他忽然想起什么。 “我记得,最近黄知县不在?” 竹叶青点头。 “不错。” “只因为黄知县认为那个从京城来、底细不明的女神捕颇有威胁。” “黄知县自己本身就不乾净,担心言多必失,言多必祸,便告病在家躲了起来。” “如今衙门里的事都交给了王家的王奉义和另外一个九品候补知县包星祖。” 吴老虎沉吟道: “包星祖?就是那个天天自称包青天后代的?” 竹叶青点头。 “正是,不过是个贪財好利又毫无本事的小人罢了。” “他的死鬼老爹从前曾在八仙镇做过知县,靠著这层关係后来又花了一笔大价钱才买了这个芝麻大小的官。” “其实不过是黄知县平日用来做替罪羊的,刮地皮、收贿赂全都算在他的头上,城里的百姓无人不骂他。” 吴老虎嗯了一声,显然对包星祖的事情並不关心: “那自封神捕的岳缨,这段时间都办了哪些案子?” 竹叶青微微摇头。 “一件也没办成。” “从前所有的案子,要么是我们都处理得妥妥噹噹,没有留下半点把柄证据,她根本查不到什么。” “要么是根本就没有人敢报案,又何来的案子?” 他顿了顿,继续说: “至於她,这些日子一直都待在衙门里,每日晨起便来坐在堂下,枯著大案上门。” “可她等来等去,自然什么也等不到。” “王奉义和包星祖故作殷勤,整个县衙里的人都联合起来整日里绕著她转,满嘴虚与委蛇的场面话把她哄得云里雾里,每日只是在县衙里练武耍枪打发时间罢了。” 吴老虎听到这里,冷笑一声。 “京城来的又如何?到底不过是个丫头片子。” 他的声音里满是不屑。 “京城的人到了我八仙镇,是龙也得盘著,是虎也得臥著。” 他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 “这种一时兴起的小丫头片子不足为惧。” “等过些日子,她兴趣没了,自然就走了。” 竹叶青点头称是。 吴老虎摆了摆手。 “你下去办吧。” “是。” 竹叶青躬身行礼。 然后退后一步,转身,推门,离开。 门轻轻地关上了。 书房里只剩下了吴老虎和铁头。 烛火还在跳动。 铁头终於再忍不住了。 他上前一步,压低了声音,却压不住语气里的不满。 “师兄,你为什么这么相信那竹叶青?” 他瞪著那只独眼,瞪得很大: “我看他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就是!他就是司马懿!” 铁头能想出这么一个比喻,也实在是难为他了。 吴老虎看著他,一字字地声音很稳。 目光里没有怒意,只有一种淡淡的无奈,就像看著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 “竹叶青是不是司马懿,我自有定论。” “何况他若真的是司马懿,我也是曹操,而不是曹芳那八岁小儿。” 铁头没吱声。 因为他不知道曹芳是谁。 他只知道曹操,曹丕,曹真,曹爽。 吴老虎的手指在扶手上轻轻敲了敲,又道: “放心吧,有我在这里一天,他就永远翻不了天。” “即便我不在了,还有你。” 铁头瞬间动容! 吴老虎顿了顿,又看著铁头,缓缓说道: “而你也不要生气,不要愤怒。” “因为生气和愤怒,只会降低你的智慧,错误你的判断。” 铁头张了张嘴。 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他紧紧地攥著拳头,一想到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好侄儿就这样被人当街砍下了脑袋,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但他还是咬著牙,点了点头。 “是。” 第14章:范捕头 吃饭。 薛十一在吃饭。 他埋头吃著,吃得很快。 两道精致的小菜,一荤一素,油亮亮的,味道是真不错。 一大盆蒸米饭,粒粒分明,冒著热气,堆得冒尖。 一盘油炸花生米,金灿灿的,搁在旁边却没动。 旁边坐著两个人。 慕容小仙,托著香腮,笑眯眯的看著他吃。 江小蓉站在桌子边上,看著薛十一,那双黑漆漆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 阿良回来以后,收拾了地上的断刀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他应该是去干活了。 他总是有干不完的活。 慕容仙儿算完帐,早就回了二楼自己的房间去。 只剩下他们三个,还有几个零零散散的食客,各自吃著各自的、喝著各自的。 上午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暖洋洋的。 只见江小蓉十七八岁,生得唇红齿白,像是个女孩子一样漂亮,眉眼间带著一股子顽皮狡黠。 他看看薛十一,又看看慕容小仙,凑过去小声问: “小仙姐,这位爷是?” 他的年纪比慕容小仙要大,但叫起“姐”来,顺溜得很。 慕容小仙哼哼一笑,小脸上满是得意。 “这位可是一位大人物!” 她故意压低声音,却又压得不够低,旁边几桌的食客都听得见。 “他剑法高超,乃是天下——” 她顿了顿,想了想。 “嗯……是天下第一剑客!” 她指著薛十一。 “薛十一!” 江小蓉一愣,显然没有听说过这位“天下第一剑客薛十一”,可还是配合地“哇”了一声,眼睛瞪得老大。 “他真的是天下第一剑客?” 慕容小仙白了他一眼。 “难道我还会骗你?他当然就是天下第一剑客!天下第一剑客当然就是他!” 她抬了抬下巴。 “难道你没看到,他刚才轻而易举就打发了吴家的人吗?” 江小蓉的眼珠子转了转。 “看到看到,当然看到。” 他连连点头。 “我在后厨门口看得清清楚楚,他一剑就把那些人的刀全都斩断了!那叫一个厉害!” 慕容小仙没好气地挥了挥手。 “看到就看到了,关你什么事,忙你的去,別在这里捣乱。” “刚才也没见你出来帮忙!” 江小蓉吐了吐舌头。 “是是是,小弟这就去,这就去。” 他转身走了,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了一眼薛十一。 然后才掀开门帘,钻进后厨去了。 慕容小仙继续托著腮,看著薛十一,好似看不腻。 薛十一还在吃。 他吃得很快,却不显得粗鲁。 筷子起落,菜和饭就都不见了。 慕容小仙忽然问:“你到八仙镇来,要待多少天?” 薛十一嘴里有饭,没有回答。 慕容小仙继续说: “你是为了那个砸了我们店的笨女人来的吧?那你要待多久?接下来打算怎么做?什么时候去见那个笨女人?” 她皱起小眉头,思忖道: “还有你得罪了吴家,虽然我知道你一定不怕他们,可是他们也不会轻易罢休的。” “他们有很多人,你总不能一个一个把他们都杀光吧?” “喂,人家跟你说话呢,你倒是搭理人家一句呀,討厌!” 絮絮叨叨之间,薛十一终於吃完了。 一盆饭,两碟菜,全都吃光了。 唯有那盘花生米,还是满满的一盘,一颗没动。 他不是不喜欢吃油炸花生米,只是觉得现在不適合吃。 若他现在有空,大可以喝一杯酒,慢慢的吃。 可现在他非但没空,而且知道自己很快就要有事情做了。 他放下筷子,端起已经凉了的茶碗,喝了一大口。 然后转过头,看著慕容小仙。 “我知道。” “所以我在等。” 慕容小仙眨了眨眼睛。 “等什么?” “等他们来。” “他们?” 慕容小仙笑了: “他们刚刚被你打发走,不会来得这么快的。” 薛十一摇了摇头。 “一定会来。” “为什么?” “因为他们一定还要试探我的底细,而且他们等不及。” “你怎么这么確定?” “因为人有两条腿,腿是可以走路的,他们若还想对付我,自然要想到我是可以隨时离开的。” 慕容小仙张了张嘴,刚要说话。 忽然—— 脚步声从客栈外面传来。 她转头看去。 阳光里,一个人正朝客栈走来。 一个中年人,穿著捕头的公服,腰里挎著刀。 那捕头长得国字脸,颧骨稍高,中等个子,没事就皱著眉,撇著嘴,一副心繫百姓、为国为民的样子。 但刚一到客栈门前,他的脸就扬起了咋咋呼呼的笑容,一看就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老油条。 此人正是本地捕头,老范,人称范捕头。 慕容小仙眼睛一亮。 但不是看范捕头,而是回头看薛十一,脸上全是惊奇。 “你说的真对!还真有人来了!” 话音落下时,范捕头已走进客栈。 他脸上掛著笑,好像不是来办案的,是来走亲戚的。 一进门,他就看见了慕容小仙。 “小老板娘!” 他笑呵呵地走过来。 “一早就知道我要来了?看来今天你们客栈来了个聪明人!” 慕容小仙眨眨眼睛,笑嘻嘻地说: “难道我平时就不聪明吗?” 范捕头哈哈一笑。 “聪明,你平时也聪明的很!只是今日更聪明!” 他顺手抓起桌上那盘花生米,捏了两颗,扔进嘴里。 “你娘呢?” 他嚼著花生米,四处张望。 “在楼上,你要见她?” 慕容小仙一歪头。 范捕头却已坐下来,一粒一粒花生米吃得起劲: “不用,我今日不是来见老板娘的,是来找人的。” “咳,怎么没酒啊?” 慕容小仙翻了个白眼。 “你要掏钱就有酒。” “你不掏钱,哪里来的酒?有花生米吃就不错了!” 范捕头嘿嘿一笑。 掏钱? 那可是万万不能的。 所以他闭上了嘴。 所以他的目光从慕容小仙身上移走,落在了薛十一身上。 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 然后,他拱了拱手,语气里带了几分恭敬。 “这位公子,就是杀了吴大少爷的人?” 薛十一也同样打量著他,没有回答他的客套话,等著他主动开口。 范捕头只能接著说: “我是一个人来的。” 薛十一这才开口道: “你是一个人来的。” 范捕头点头。 “我是一个人来的。” “因为我知道来再多的人,就我们县衙里那些货色也打不过公子,还会死伤不少。” 他笑了笑。 “所以又何必呢?” 第15章:大人,刚才里面人多…… 慕容小仙在旁忍不住道: “可你一个人来,难道就能带他走吗?” “你要捉拿他归案?可你一个人也更打不过他呀!他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別白白送了性命!” 范捕头笑了。 “我知道。” 他看著薛十一。 “只不过,也许这位公子愿意主动跟我们走呢?” 慕容小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他愿意跟你们走?” 她笑得前仰后合。 “这天下,难道真的会有人杀人之后,乖乖地跟著官府的人走?” 她指著薛十一。 “那他就不是天下第一剑客,而是天下第一大傻瓜了。” “可我怎么看他都不是天下第一大傻瓜。” “他要是真的跟你乖乖走,我就——” 她顿了顿。 “我就请你喝酒!” 范捕头眼睛一亮。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慕容小仙说完,就眼巴巴看向薛十一,看著这位杀人不眨眼的“天下第一剑客”如何让范捕头吃瘪。 然而—— 薛十一却点了点头,淡淡道: “好,我跟你走。” “现在就走。” 慕容小仙愣住了。 她张著嘴,几乎要叫出声来。 “你——你怎么会跟他走?他是衙门的人!是来抓你的!” 范捕头已忍不住笑了。 “小老板娘有所不知啊。” “这位薛十一薛公子是从別处调来咱们八仙镇的——” 他故意顿了顿: “捕快——” “所以自然是要到县衙去的。” “这一点我知道,薛公子也知道,唯独小老板娘不知道。” 慕容小仙目瞪口呆,樱桃小嘴长得大大的,恐怕已足够塞下一个鸡蛋。 那样子,可爱极了。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 以薛十一的本事,何必要做一个捕快? 捕快是什么? 是低三下四的贱役。 是跟在捕头后面跑腿的。 是给那些乡绅、帮派当狗使唤的。 像范捕头这样混得油滑一点,能保住一点面子,已经是少之又少了。 所以薛十一怎么能做捕快? 薛十一怎么可能是捕快? 而且你既然是捕快,你怎么一进城就杀人呢? 在此之前,慕容小仙一度以为薛十一是个不知从哪里来的、杀人不眨眼的江湖魔头呢。 她眨巴眨巴眼睛,怎么也想不通。 其实慕容小仙想不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可薛十一却没有解释的意思。 他已经站了起来,看了慕容小仙一眼。 “小老板娘记得跟老板娘说一声,就说我先去衙门了,一定会回来的。” 这话听起来倒好像县衙是他家,想去就去,想回就回。 至於杀人的事,好像完全没放在心上。 慕容小仙呆呆地点了点头。 “那……那你可要快去快回……我等著你回来一起吃晚饭。” 薛十一点点头,已经跟著范捕头往门口走去。 走了两步,范捕头忽然回头。 他朝慕容小仙挤了挤眼睛。 “记得给我留一壶酒,改天再来喝!” 慕容小仙立即气鼓鼓的,没好气地说: “知道了知道了!” 两人走出客栈。 秋风一吹,满地的枯叶,金黄金黄打著旋儿飘散。 两人就这么沉默地走著,走了一路,直到停在一处无人的角落里。 范捕头的脸色立马就变了。 刚才那副圆滑世故的笑脸收了起来。 换上的是恭敬。 点头哈腰的那种恭敬。 一转身,立即跪下磕了个头。 “薛大人……刚才客栈里人多,卑职怕旁人看出破绽,才不得已有些放肆,请薛大人见谅!” “若有说话冒犯之处,还请万万见谅,万万见谅。” 薛十一看著俯身在地的他,笑道: “你已知道我是谁?” 范捕头走了这一路,背脊早已冷汗涔涔: “卑职原本不知道大人身份。” “是县衙的王师爷觉得此事有些蹊蹺。” “一向蛮横霸道的吴家面对杀子之仇居然没有动私刑反而来报案,这才……想到了大人的身份定不简单,没有被他们利用。” “但卑职也只是临时知道薛大人是从京城来的大人物,具体是……小人不知,也没资格知道。” 薛十一示意他起来: “那我的身份,在这里都有谁知道?” 范捕头起来后,忙说: “大人的身份相当的隱秘,除了卑职因和薛大人职司相关、临时知道薛大人身份以外,便只有如今告病在家的黄知县和王师爷可能知道一二,具体知道多少,卑职就不清楚了。” 薛十一微微点头。 “这黄知县告病在家,那么现在衙门里谁在管事?” 范捕头说: “回大人,现在是九品候补知县包星祖包大人明面上管事。” “包星祖?” “是,就是包青天的那个包,他爹曾是本地知县,和王师爷也是昔日的同窗好友。” 薛十一没有说话,但等著听。 范捕头会意,接著说: “大人您刚来,这八仙镇的事可能还不清楚,卑职给您讲讲?” “嗯。” 范捕头清了清嗓子,一边走一边说。 “这八仙镇虽说是县衙管著,实际上,大人您自然也清楚——” 他压低了声音。 “本地三大家族也颇有影响力。” “吴家,王家,赵家。” “吴家,既是有少林寺做靠山的乡绅世家,家里宗族歷代都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也是本地最大帮派虎煞门的实际掌控人。” “城里所有黑道生意,如赌场、妓院、戏班子、斗鸡斗狗场、放贷、集市上的保护费等全是吴家的。” “王家是书香门第,祖上出过不少的举人、秀才,在府城、省城都有同门、师生、同年关係,据说能一路从咱们这小小的八仙镇牵扯到京城去呢。” “现在的王师爷王奉义就是王家本家的人。” “还有赵家是歷代豪商,城里的粮行、布庄、当铺全掌控著,八仙镇里面的生意流水都绕不开赵家。” 范捕头说到这里,看了薛十一一眼。 “所以大人,现在咱们县衙里虽然明面上是包星祖包大人管事,实际上主要还得看王师爷。” “王师爷?” “对,王家的王师爷,他有秀才功名在身,又是当地乡绅,在本地极有威望,知府、县丞他们……都很尊敬王师爷的意见。” 他说的已够直白了。 又悄悄看了看薛十一,似乎是在观察他的態度。 知县、县丞、主簿、典史这些都是朝廷派来的人。 可谁都心知肚明,这些人被派来之后,肯定要被当地的地头蛇架空,根本没什么实权。 反正过几年就要调走了,谁会给他们面子? 但这种事情可以心知肚明,却不能说出来。 不然,你把眼前这位京城来的大人物放在什么地方? 但范捕头也是在“提醒”薛十一,这八仙镇的三大家族没一个善茬。 歷代有功名的王家最不能惹,能一路牵连到朝堂的文林诸君子去。 赵家豪商,钱多的数不完,光是用钱砸出来的各种不要命的杀手刺客就够人头痛了。 看似最容易得罪,而且薛十一已经得罪的黑道吴家,背后依仗的是武林首屈一指的大派少林寺。 尤其是在这个以武爭锋的世道,吴家绝不好惹。 第16章:今日不升堂 薛十一对这些似乎並不放在眼里。 他只问了一句。 “岳缨呢?” 范捕头鬆了口气。 “岳姑娘啊,她好著呢!大家天天哄得她开开心心的,时不时还要耍套枪法给眾人看看。” ——— 与此同时,县衙后院。 院子很大,青砖铺地,平整乾净。 两棵老槐树种在墙角,枝叶稀疏,洒下一地斑驳的日影。 没有案子,不升堂。 所以县衙里的人,一部分聚在这儿看枪。 好快的枪! 院子中央,一个女子正在耍枪。 她如火,如旋风。 枪是白蜡杆子的长枪,枪尖雪亮,红缨如火。 在她手里,那条枪像是活了过来。 一抖,枪花点点,如梨花绽放。 一扎,枪出如龙,破空有声。 一扫,风声呼啸,气势惊人。 一招一式,皆是杀招。 凌厉,狠辣,致命。 但若非顶尖高手,根本看不懂。 因为太快,太过精妙。 快到那些县衙里的捕快根本看不清招式,只看见一团緋色的影子在翻飞,枪花点点,眼花繚乱。 他们只能看个热闹。 但这热闹也足够好看了。 “好!” “岳姑娘好枪法!” 几个捕快站在远处,拍手叫好。 那女子听见叫好声,枪使得更快、更急。 一套枪使完,她收枪而立。 阳光下,她脸上微微泛红,额头有细密的汗珠。 眉眼弯弯,鼻樑挺秀,嘴唇微微上翘,带著得意天真,又有三分傲气。 明明看著像养在深闺的小家碧玉,偏偏身上那股子英气勃发,凛然颯爽。 一身緋色劲装,衬得她整个人像一团火。 捕快们看呆了。 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枪法,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 院子另一边的迴廊里,站著一个人。 三十出头,穿著县官的袍服却歪歪斜斜,怎么看怎么不像官。 正是九品候补知县,包星祖。 他一张脸长得倒是眉清目秀,此刻正目不转睛看著场上,並不似眾人印象里那般愚蠢,反而兀自沉吟著什么。 “阿星!” 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急匆匆走过来,肥肥胖胖,看著颇是憨厚。 是包星祖的三叔,包孟达。 “怎么了?火急火燎的。” 包星祖回过神来。 包孟达走近,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 “我刚才在前堂听说,吴天霸被人杀了。” 包星祖一愣。 “真的?” “真的!” 包孟达点点头: “我回来的时候正撞见吴家派人来告案,还想敲冤鼓。但你知道,自从岳姑娘来了以后,王师爷就下令一定要提防有人敲鼓,刚才硬是被张三李四他们把那人架住了。” “那人还打算嚷嚷“我是吴家的人”,结果一句话没说完就挨了俩嘴巴子,打得那个惨……” “等等。”包星祖皱起眉头: “说正事。谁这么大胆子,敢杀吴天霸?” 包孟达摇头: “具体没听清,只看见王师爷出来跟那人说了几句,然后就派范捕头一个人去了。我……” 他正要再说,一个干杂活的僕役正好从旁边路过。 叔侄俩瞬间闭嘴,眼神变得“智慧”起来,装模作样地看著岳缨耍枪,看得津津有味。 包星祖一边看一边抚掌: “岳姑娘的枪法果然厉害!我对岳姑娘的景仰,真是一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包孟达在旁边接口: “何止啊!依我看,简直犹如黄河泛滥之势,一发不可收拾!” 两人一唱一和,连那杂役叫了声“大人”都没听见。 等杂役走了,两人这才收住,对视一眼。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就回来了。” 包孟达挠了挠脸。 包星祖却陷入沉思: “竟有这么大胆子的人敢杀吴天霸?” “也不知这人是什么来头。三叔,你说咱们要是能抓住这个机会……” 话没说完,一个人走进了院子。 五十来岁,气质儒雅,穿著文士长衫,脸上带著愁容,眉头紧锁,正是王师爷。 包孟达扯了扯包星祖的袖子。 包星祖立即换上一脸諂媚的笑容,迎了上去。 “世伯这是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岳姑娘这枪法可是一绝呀,错过就是可惜。” 包孟达也跟上去,竖起大拇指: “何止一绝,简直是一绝中的一绝。” 王师爷瞥了这叔侄俩一眼。 “朽木不可雕也!” 他哼了一声,声音压得很低: “如今大难临头,你们还不知道?还有閒心在这里看枪?” 包星祖“嚇了一跳”: “大难临头?” 王师爷先看了一眼远处还在耍枪的岳缨,然后带著两人走到一旁迴廊下,確保没人能听见。 “今天上午,街上出了命案。吴家大少爷被人杀了。” 包星祖一副愣住的样子。 包孟达也紧跟著愣住。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这……” 包星祖最先反应过来,叫道: “谁这么大胆子?我立即派人去把他捉拿归案!” 王师爷冷笑: “等你派人?黄花菜都凉了。” “刚才吴家派人来告案了,我已派范捕头去捉人,並且命衙门里所有知情的人守口如瓶,尤其是不可告诉里面那位。” 包星祖被懟了也不恼,一脸陪笑: “是是是,世伯说得是。那吴大少爷被什么人给杀了?只派范捕头一个人去,行吗?” 包孟达在旁边接口: “是啊!这人穷凶极恶,连吴大少爷都敢杀,简直不把王法放在眼里!必须严惩不贷!” 包星祖直起腰板:“有我包青天后人在,自然是……” “行了,別囉嗦了。” 王师爷不耐烦地打断他: “你们有所不知。这杀人犯身份特殊,不是我们能轻易开罪的。你们敢审他,那就是自寻死路。” 包星祖和包孟达又傻眼了。 这回是真傻眼了。 虽然还不知道什么情况,但听起来对方来头很大,而且大得可怕。 王师爷顿了顿,接著道: “先前不与你们说,是当时黄知县还在,轮不到你们知情,更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可现在黄知县告病在家,对方人也已经到了,又惹出这档子事——若不跟你们讲,又怕你们惹出更大的麻烦来牵连我。” 他压低了声音。 “此人是从京城来的。” 他用眼神示意了一下远处叉著腰、得意洋洋的岳缨。 “跟那位大小姐是一路来的,而且就是为了她来的。背后势力极大,得罪了就是掉脑袋的事。” 包星祖和包孟达的眼睛同时瞪大。 “京城来的?” 王师爷点头: “至於具体身份,你们不必多问,但千万守口如瓶,在外人面前不能暴露,却也更不可得罪他。” “不然,上面的人怪罪下来,有你们的好果子吃。” 包星祖立刻保证:“世伯放心,我包星祖绝不敢胡说!” 包孟达也赶紧跟著保证:“我也是!” 王师爷微微点头,捋了捋鬍子。 “总而言之,这事不好办吶。” 第17章:大人到 王师爷皱著眉,看向院子外面,目光深远。 “他是上面派来的人,身份特殊,我们谁也得罪不起,本来只以为走个过场就好,可他偏偏一进城就杀了吴天霸。” “现在吴家那边已经开始在准备发难了,刚才派人来告案就是第一步。” 包星祖小心翼翼地问。 “那以世伯之见,又该如何呢?” 王师爷摇了摇头。 “眼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看看是这人的手段硬,还是吴家的手段硬。”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儘量不要纠缠其中,能避则避,无论是哪一方都不可轻易得罪,甚至决不能得罪。” 包星祖和包孟达连连点头,跟小鸡啄米似的。 三人没再说话。 目光都纷纷看向院子里练枪的岳缨,心里各怀心思。 过了不知多久,一个衙役悄摸摸地走过来。 “师爷,范捕头已经把人请来了。” 王师爷的脸色沉了下来,抬脚往大堂去。 包星祖和包孟达跟在后面,对视一眼,脸上全是担忧。 他们不约而同地回头,看了一眼。 院子里。 岳缨还在那些捕快的欢呼声中耍枪,得意洋洋,翘起的嘴角都快压不住了。 叔侄两个也两人嘆口气,跟著王师爷快步往大堂走去。 ——— 岳缨余光瞥见包星祖跟王师爷聊了几句之后,人就走了。 她收起了枪,皱了皱眉。 “发生什么事情了,包知县他们呢?是有案子?” 一个捕快连忙凑了上来,陪笑道: “没什么,包知县和王师爷多半是出去处理点私事,不然不可能不会通知岳姑娘的。” “自从岳姑娘来了咱们八仙镇以后,真可以说是一片太平清寧,哪里会有案呢?谁敢有案?” 其他的捕快也纷纷跟著起鬨叫好,说让她再耍一套、自己还没看过如此厉害的枪法、真是看一遍少一遍等等之类的吹捧之言。 岳缨却眼珠一转,没再耍枪。 反而手腕一转,枪已扛在了肩头: “想看?明天再说吧!” 脚下一纵,人已轻飘飘掠起。 捕快们还没反应过来,她已往大堂而去了。 —— 县衙大堂,一张“正大光明”的匾额高悬。 此时堂下,站著两个人。 薛十一和范捕头。 范捕头很有眼力见,一早就把两旁的衙役都遣走了。 整个大堂空荡荡的,就他们两个人。 薛十一站在那里,身姿挺拔。 一身黑衣,乾净利落。 范捕头则站在一旁,毕恭毕敬。 很快,脚步声响起,王师爷先一步从后堂走了出来。 他一眼就看见了薛十一。 看见了那挺拔的身姿。 看见了范捕头那毕恭毕敬的样子。 他哪里还能不知道这是谁? 他快步上前,作揖到底。 “可是薛大人?” 声音恭恭敬敬。 他之前和王知县收到的是巡抚衙门发来的密文,很清楚眼前的人就是从京城护凤山庄来的正七品大內密探。 虽然品级上和当地知县一样,可权利却是天差地別,远远不是一个知县能比的。 王师爷只觉一阵头皮发麻。 一想到,眼前这位从护凤山庄来的正七品大內密探是为了那位岳姑娘而来…… 那位岳姑娘的身份还用得著说吗? 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一个小小的八仙镇,居然牵扯到这么大的背景。 这背后到底还有多少人、多少势力盯著? 稍有不慎,只怕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薛十一微微点头,不需要多说什么,从怀里取出一块令牌。 那令牌乌金色,刻著凤凰图案,中间一个“护”字。 正是护凤山庄的令牌。 这也就代表著眼前的薛十一就是薛十一,而非旁人冒充。 王师爷看见了,腿差点一软。 果然是护凤山庄。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此时亲眼所见,还是心里砰砰砰直乱跳。 身后,脚步声又响起。 薛十一收起令牌时,包星祖和包孟达已经“气喘吁吁”地跟了出来。 包星祖一看见薛十一,眼睛一亮,立刻挤上前来,满脸堆笑。 “见过大人!在下包星祖,包青天的后人,是这八仙镇的九品候补知县。” 包孟达也挤过来。 “见过大人!我是他的三叔包孟达。” 王师爷脸色一沉。 “退下!不得无礼!” 他低声呵退二人,隨后转向薛十一,脸上堆起笑。 “薛大人,此处人多眼杂,不如移步內室详谈?” 薛十一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王师爷做了个请的手势。 包星祖也跟著一本正经地往前凑。 “世伯,我现在是代理知县,也能跟著去听听吧?也好为大人分忧……” 王师爷回头瞪了他一眼。 包星祖脚步一顿。 包孟达本来也想往前凑,看见这一幕,赶紧缩了回去。 两人訕訕一笑,没有说话。 王师爷不再理他们,领著薛十一穿过大堂后门,走过一条长廊,来到一间不起眼的屋子前。 推开门,是一间密室。 密室不大。 一张方桌,两把椅子。 墙上掛著一幅山水画,画前摆著香炉,炉中香菸裊裊。 窗户紧闭,窗帘低垂。 门外,范捕头守在走廊尽头。 王师爷关上门。 转过身,脸上已经换了一副神色,恭敬中带著忧虑。 “薛大人,请坐。” 两人落座。 王师爷沉吟片刻,终於开口。 “大人,您刚到八仙镇就杀了吴天霸。” “现在吴家要衙门捉拿凶手。” “他们本想让我把这事稟报给里面那位岳姑娘,毕竟她是京城来的,又一心要办案,若是知道有人当街杀人,必定会亲自出手。” 他顿了顿。 “但是,我把人拦下来了,而且只派了范捕头去请薛大人。” 薛十一微微点头: “这些我都知道。” “我现在坐在这里,正是因为这些。” 王师爷却嘆息: “大人,我王某人在八仙镇混了这么多年,心里还是有桿秤的。” “吴家是什么货色,我比谁都清楚。” “他们想要借岳姑娘的手来对付您,这种借刀杀人的伎俩,我岂能看不出来?” “所以我立即封锁了消息,没有惊动岳姑娘,这一来是不想让您和岳姑娘之间產生误会;二来,也是想听听您的意思。” 他看著薛十一,目光里带著期待。 “大人,您看这件事……该如何处理?” “只要您开口,我只照办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