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第1章 突然的记忆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1章 突然的记忆 清晨,六点零三分。 林煜坐在桌前,手中捏著一把小號的十字螺丝刀,面前摆放著一座早已沉默多年的古董座钟。 三点零七分二十四秒。 这是三根静止的鎏金指针在錶盘上显示的时间。 林煜记得这款座钟。 十九世纪末常见的款式,德国黑森林地区小作坊的风格。 深吸一口气,林煜屏住呼吸,將螺丝刀抵上了座钟外壳背后一枚精巧的螺丝,手指微微使力。 螺丝的螺纹偏细,確实是记忆中十九世纪黑森林地区小作坊常用的规格。 片刻后,林煜卸下了所有螺丝,稍微定了定神,小心地取下了黄铜后盖。 有条不紊的拆卸下座钟的內部零件,清理、除锈、润滑,再重新组装,上紧发条。 吱嘎。 那静止了上百年的鎏金秒针终於转动,稳稳地向前跳动了一格。 三点零七分二十五秒。 停摆上百年的座钟,在这一刻恢復了心跳。 “我靠!你真会啊!”一声惊呼从旁边传来。 室友刘志远不知什么时候醒了,顶著个鸡窝头,睡衣松垮,此刻正侧身扒著门框,满脸写满了不可思议。 “这玩意儿我买回来就当个摆件放著,你居然真给弄好了?” 鬆开握著发条钥匙的手,林煜嘴角勾起一个淡淡的弧度:“试试看,没想到还行。” 林煜这次並非只是尝试,他確实清楚地知道,怎样才能修好这只座钟。 每一个步骤,从拆卸外壳螺丝,到调配清洁液的成分比例,再到机芯內部每一个零部件的功能和组装顺序,以及最后上发条的圈数与力道…… 所有这一切,都有著详细的记忆,精准的引导著他的双手。 林煜以前並没有了解过机械钟錶的內部结构,更没有学习过怎样维修这样的古董钟錶,他能够做到这些,完全是凭藉脑海中的记忆。 这些记忆是前天早上林煜起床时突然出现的,准確的说是林煜发现那个陪伴了自己一整个高中生涯的保温杯丟失时出现的。 林煜,二十岁,青州理工大学歷史系的大二学生。 生活轨跡简单到乏味:教室、图书馆、打工的便利店、合租的小公寓。最大的烦恼是期末考试和出来租房住后总是有点紧巴巴的生活费。 到前天为止,他对钟錶的全部认知,仅限於手上那块十几元钱的廉价腕錶。 可是现在,他不仅能轻鬆拆卸保养一座十九世纪的古董机械座钟,甚至能通过齿轮咬合发出的轻微声音判断一座钟表的健康程度。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看书首选 101 看书网,????????????.??????超给力 】 这绝非一个普通大学生该有的能力。 一切的改变发生在一周前,那个普通的星期三。 林煜整理书架时发现,之前论斤收的一套旧书《天文星象大全》不见了。同时,他脑子里多了一段在暴风雨中驾驶帆船的记忆。 自那以后,林煜发现,每天醒来他都会丟失一件物品,並获得一段陌生记忆。 第二天,林煜发现手机的充电器没了踪影,相应的,他收穫了关於如何弹奏一曲名为《致爱丽丝》的钢琴曲的记忆。哪怕他从来没有碰过钢琴。 第三天,在林煜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自己那半瓶沐浴露的时候,脑子里出现了一段在烛光下品尝法国料理的记忆。 实话说,真的很香。 这些记忆五花八门,来自不同的地区,甚至不同的时代,有些是某人一段有趣的经歷,有的则是关於某种技能的记忆。 这让林煜很兴奋。 而且,林煜获得的记忆並非是单纯脑中的记忆,更加宽泛的肌肉记忆林煜也会获得。 所有林煜可以通过这些记忆快速地掌握一些新技能。 脑子:我学会了! 手:俺也一样! 这些正常来说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才能获得的技能,自己只需要根据这些记忆稍加练习就能掌握。而付出的代价,不过是些类似水杯、閒书、沐浴露这样无关痛痒的小玩意而已。 前天,林煜发现自己有了这段关於维修钟錶的记忆后,立马准备了一套工具並把刘志远从夜市淘来的古董钟要了过来,兴致勃勃的尝试起来。 “牛啊煜哥!”刘志远凑近了,听著那座钟沉稳的滴答声,嘖嘖称奇,“你还有这手,深藏不露啊!” 林煜笑了笑:“自己平时瞎琢磨的。” “行了,物归原主。”林煜將座钟往刘志远那边推了推,“小心点,这东西纯机械结构的,娇气。” 刘志远乐呵呵地抱起来,像得了件新玩具:“谢了啊!这下,我这钱算是没白花!” 林煜看著刘志远把钟抱回他自己房间,这才收起工具,擦了擦手。 今天早上十点有课,中午要去便利店打工。 林煜的生活似乎依旧沿著原来的轨道,除了他的大脑里多了一个由记忆构成的,不断扩充的宝库之外。 这感觉不坏,就像拥有了一种奇妙的超能力。 昨天是关於钟錶维修的记忆,那今天呢? 林煜起身检查著周围的东西,根据之前的经验,一般是在他发现自己具体丟掉了什么之后,相应的记忆就会出现在脑中。 昨天丟了什么东西还没有发现,相应的,林煜脑中也就没有多出任何记忆。 当然,也有可能这能力並不是每天都会触发一次。 走到自己的书桌前,目光习惯性地扫过桌面——电脑、摊开的笔记本、几支笔、一盆仙人掌。 这一次,林煜很快就发现什么东西不见了。 那是一个林煜在超市打折时买的玻璃杯,直筒造型,透明玻璃,没有任何花纹,林煜经常用它装冷饮喝。 就在林煜发现玻璃杯失踪的同时,一段记忆,毫无徵兆的衝进他的脑海! 一双手。 一双指甲缝里嵌著黑红色污垢的手。 这双手正握著一把打磨得异常锋利的黑曜石短刀。视野隨著这双手移动,那里,躺著一个赤身裸体的枯瘦的人。 黑曜石刀锋落下,沿著肌肉的纹理,剥离皮肤与筋膜…… 林煜脸色苍白,胃里一阵阵痉挛,一股噁心的感觉直衝咽喉。 “呕——” 衝进厕所,挤开正在洗漱的刘志远,林煜扶著掀起的马桶盖一阵呕吐。 “煜哥,你没事吧?” 一旁正在洗漱的刘志远被林煜这一套嚇坏了,端著漱口杯,叼著牙刷,满嘴的白沫子,愣愣的看著脸色苍白,满头虚汗的林煜问道。 “没事,突然有点反胃。” 林煜吐乾净了胃里的东西,直到再也吐不出东西来为止,这才起身用袖口擦了擦嘴,做了几次深呼吸平復了一下心情。 转身看著刘志远的头,林煜下意识的冒出一句话来。 “刘啊,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的头盖非常圆润,特適合做一个嘎巴啦碗。” “煜哥,你別以为我不知道,嘎巴啦要用修行有成的喇嘛的,用我的可不行的。” “是啊,可惜了。” “对了,你有兴趣当喇嘛吗?” 第2章 万能的网友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2章 万能的网友 “煜哥,今天还是你来开车吧,我坐后边。” 刘志远戴著不知道从哪个箱子里翻出来的鸭舌帽,將电动车钥匙递给林煜。 这辆不知道几手的小电动是两人合资从一个学长手中继承来的。 男大学生自用,七手,九成新。 因为搬离宿舍在学校旁边租了个小公寓,林煜的手头目前还是比较拮据的。 “以前你不是老嫌弃我开得不稳吗?” “没事,煜哥你开吧,我今天不想开。” 林煜骑电动车確实比较激进,往常刘志远总说坐林煜的车很没有安全感。 刘志远本来也不想的,但一想到林煜在自己身后,一路打量著自己的后脑勺,就感觉头皮发麻,光是一顶鸭舌帽根本给不了他什么安全感。 “走吧,走吧,別迟到了。” 两人租住的老公寓就在学校旁边,骑电动车很快就能赶到教学楼。 因为早上出门前林煜浪费了些时间,两人在教室前排落座时已经快要上课了。 今天早上是英语课,老师marry是来自美国的美女外教,一般到这个时候,刘志远都格外的兴奋,特別乐意前排落座。 刘志远很快就把早上的事拋到了脑后,注意力完全被讲台上的美女外教marry吸引了过去。 marry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宽鬆针织衫,金色长髮鬆鬆地挽起,露出纤细的脖颈。颈间戴著一条造型独特的灰白色项炼。 她正低头调试著多媒体设备,灰白的项炼隨著动作,在胸前轻轻摇晃。 “嘖,煜哥你看,”刘志远用手肘碰了碰林煜,压低声音,眼睛却亮闪闪的,“marry老师今天真好看,那条项炼也挺配她的。” 林煜顺著他的目光看去,视线落在marry颈间那灰白色的项炼上,目光被紧紧吸引,隨著项炼的摇晃,一起一落。 那个……我好像见过? 看著那条熟悉的项炼,林煜顿时有些反胃。 今天早上,林煜得到的是某个邪教祭司活祭,並用人身上的零件製作各种法器的一些记忆。 得到了这些记忆的林煜,可以说是一个富有做人经验的老资歷了。 所以,他一眼就认出了那条正掛在marry胸前的项炼! 很不幸的是,那个不知道属於哪个教派的邪门玩意,正好出现在了林煜记忆的一角。林煜甚至能看到记忆里,那双手的主人留下的类似签名的小標记。 林煜可以肯定,那玩意的原材料, 绝对的100%人骨! “我决定了,”刘志远摩拳擦掌,声音压得更低,带著点跃跃欲试,“今天下课,我要去跟她搭訕。就从……就从她那条特別的项炼聊起!既自然,又能体现我们的品味相同,对吧煜哥?” 林煜转过头,看了刘志远一眼,那眼神让刘志远没由来的觉得后颈又是一凉。 “你確定?”林煜的语气很平缓,“我建议你最好別跟她聊那个项炼。” “啊?”刘志远愣了一下,“啥意思?就聊个项炼而已,有啥不行的?” 林煜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转回头,翻开了英语课本。 记忆里拆解製作那些东西的手,是一双饱经沧桑的男人的手,並非marry老师这样年轻女士的手。 那条项炼多半是她在家乡购买的,而非她亲手製作的。这样的话,应该不会对刘志远造成什么物理上的伤害。 “隨你。”林煜最终只是淡淡说了两个字。 课堂上,与往常不同,刘志远有点心不在焉,满脑子都是那条摇晃的项炼。 “煜哥,你就告诉我吧,那个项炼到底是啥?你肯定知道!你告诉我,待会儿我不是更好跟她聊吗?” “说真的,有时候知道得太多,未必是好事。”林煜实在是不太想回忆那些不太美好的记忆,所以並没有向刘志远解释。 见林煜怎样都不肯说,刘志远心生一计。 “煜哥,你不肯说,我还有万能的网友呢!” 刘志远压低声音,飞快地掏出手机,在桌子底下將手机摄像头对准讲台方向,小心翼翼地抓拍marry颈间项炼的图像。 “等我问出来,看你还有什么话说。”刘志远手指轻点,將图片上传到各种网络社群,向万能的网友进行询问。 “遇到一个外国美女,想跟她搭訕,聊聊这个项炼,不知道哪位老哥认识她戴的项炼?在线等,挺急的。” 林煜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几秒钟后,刘志远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显示出各种网友的回覆。 “楼主眼瞎?这明显是骨製品啊。” “@文玩老哥出来鉴宝!” “別问,问就是菩提根。” “臥槽,等等,这形状,我怎么觉得有点像人的指节?” “指节+1,看关节面像。” “指节+10086,学过解剖的弱弱飘过……” “细思极恐,美女戴人骨项炼?电影素材有了。” “兄弟,已经帮你想好开场白了:美女,您戴的是您前任的指骨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白的指骨。” “好大的……嗯,指骨?” “不管怎样,楼主快去搭訕!等著直播!” “在线等后续!急!” 刘志远默默地关掉了手机屏幕。 “煜哥,他们说那可能,可能是人骨。” “网友们还挺有见识的。”林煜顿了顿,再次问道,“现在你还想去跟她聊聊,你们有相同的品味吗?” “篤篤。” 讲台上传来敲击黑板的轻响。 刘志远浑身一僵,以为是自己的小动作被发现了。他小心翼翼地抬眼,却发现是marry老师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板书,似乎只是无意识的动作。 她的指尖圆润,指甲修剪得很乾净,涂著淡粉色的指甲油。 “如果我告诉你,那玩意不是她自己做的,多半是买来的,这样你会好受些吗?” 林煜轻轻肘了一下正在胡思乱想的刘志远,低声说道。 製作那个项炼的手明显属於一个老男人,与marry老师的纤纤玉手对应不上。所以,那东西多半只是她特殊的小收藏。 刘志远这时也反应过来了。 marry老师年轻漂亮,又是高级知识分子,算得上是事业有成,生活幸福。不过是有些小爱好,毕竟文化氛围不同,可以理解的, 怎么可能真的是什么信仰邪教的变態杀人魔呢? “你现在还想和她搭訕吗?” “不想。” 刘志远已经完全没有了多余的想法。 真好,又抑制住了一个青春少年无处安放的荷尔蒙。 林煜轻轻一笑。 “说起来,煜哥,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啊?又会修钟,又认识那个东西。咱上的是一个大学吗?” 刘志远对英语课喜爱的心情已经被彻底破坏,只得开始找林煜聊天。 “其实我不想知道这么多的。” “煜哥你说得对,我也不想知道这么多。以后我一定要少读书,少看报,多玩游戏,多睡觉。” 刘志远一脸严肃地宣布著,仿佛在立下什么了不得的人生信条。 林煜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觉悟搞得差点没绷住,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 不是?这纯粹是你自己想这么干的吧! 第3章 力工林煜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章 力工林煜 “走了。” 下课铃响,林煜抓起书包起身:“先送你回去。还有,车我骑走了,等会店里有班。” 刘志远一愣:“啊?现在去?你不吃午饭吗?” “饭点去能蹭老板一顿盒饭。” “不是,你就这样把我丟下了?” “反正你平时也不出门,白天不醒,晚上不睡。没课的时候直接在床上躺到天黑,连午饭你都懒得吃。” “可是今天有课啊!” 无视了刘志远的哀嚎,林煜將刘志远丟在公寓楼下。 眯缝著眼睛,迎著有些刺眼的正午阳光,拧动了饱经沧桑的电动车钥匙。朝著几条街外,林煜打工的那家便利店驶去。 拐过街角,那家熟悉的24小时便利店的招牌映入眼帘。店面不大,但货品齐全,说是便利店,但实际上和一个小超市差不多了。 老板王姨是个爽利的中年妇女,对林煜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一向不错。 停好车,推开玻璃门,门楣上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叮噹声。 “来啦,小林。”柜檯后正在整理香菸柜的王姨抬起头,脸上带著爽朗的笑容,“又来蹭饭了是吧?我说你小子,之前就不该管你那顿饭。” 林煜也不尷尬,笑了笑:“王姨英明,这不早点来,能给您多干会儿活儿嘛。” “少来这套,”王姨笑骂一句,“吃完赶紧干活。” “好嘞,谢谢王姨。”林煜心里一暖。王姨嘴上这样说,但还是每次都给他准备了一份。 他应了一声,熟门熟路地往后面休息区走去。 狭小的休息间里,陈书雁坐在小桌前,小口小口地吃著盒饭。她穿著便利店的深蓝色工装,头髮在脑后扎成一个低马尾,几缕碎发垂在白净秀丽的脸颊旁。 因为在大学城,有特殊的人力资源优势,王姨这个店用的都是附近物美价廉的大学生。林煜曾经算过,王姨这个黑心资本家每个月雇大学生的成本,竟然比正经雇两个员工还要少上一两千! 这可能也是王姨愿意给他们这些兼职的学生包饭的原因之一。 陈书雁和林煜虽然不是一个大学的,但因为在王姨这里搭伙干活有些日子了,算是比较熟悉了,经常在摸鱼时聊上几句。 见到林煜进来,陈书雁轻轻点头,微笑示意。 简单和陈书雁打过招呼后,林煜便坐下专心吃饭。王姨的手艺一如既往的实在,土豆燉排骨香气扑鼻,炒时蔬清爽可口。他吃得快,但动作並不粗鲁。 林煜匆匆吃完自己那份饭的间隙,抬眼看到眼前的少女,目光不自觉地被吸引。 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呢?林煜下意识地想到。 她的手指这么漂亮,marry老师脖子上那串项炼中没有一个比她的好看。 这个念头闪过的瞬间,林煜猛地一怔,立刻心虚地移开了视线。 该死!我在想什么? 林煜觉得自己一定被早上那段记忆给污染了,老是想这些有的没的。无论是刘志远的头盖,还是陈书雁的手指。 跃跃欲试的。 对面的陈书雁完全没有察觉到林煜的想法,吃完了最后一口饭菜,她放下筷子,开始收拾自己面前乾乾净净的餐盒,动作依旧不紧不慢。 素白无暇的小手在面前晃动,惹得林煜心猿意马。 林煜连忙咽下了最后一口米饭,迅速起身,將空餐盒扔进垃圾桶,仿佛將刚才那些个不合时宜的念头也一起扔掉。 “我吃好了,先去干活了。”林煜丟下一句话,掀开门帘就离开了休息间。 陈书雁看著落下的门帘,眼眸里掠过一丝淡淡的疑惑。 奇怪。 她记得很清楚,就在前几天,也是午饭后。那时的林煜一边慢吞吞地收拾饭盒,一边很认真地跟王姨狡辩: “饭后半小时最好別立刻乾重活,对胃不好,容易伤身体。” 是有什么著急的事情吗? 陈书雁垂下眼睫,依旧不紧不慢的继续自己收拾餐盒的动作。 此时,仓库里正有一批全新的货物正在等待著林煜的到来。 林煜深吸一口气,戴上劳保手套,开始搬动那些沉重的纸箱。 明明林煜当初是和陈书雁前后脚来应聘的收银员,怎么事到如今,是他在这吭哧吭哧地搬箱子,而陈书雁则是一个人悠閒的坐在柜檯后面呢? 林煜还记得,那时王姨是这样说的: “你一个大小伙子不干,难道让人家小姑娘干吗?” 当时林煜就震惊於王姨偷换概念的水平。 陈书雁確实是个文静的美女,乌黑柔顺的长髮扎成活泼的高马尾,五官精致漂亮,最让人念念不忘的是那双宝石般耀眼的琥珀色瞳孔,皮肤白皙得像是会发光。 有这样的美女当收银员,当然是可以显著提升营业额的。 但林煜还是想说:王姨你可以把陈书雁开了,招一个装卸货的来,让我林煜可以轻轻鬆鬆坐在柜檯后面收银。不行吗? 难道我林煜长得就很拿不出手吗? 当然,最后林煜还是没有好意思说出这些话来。这话太下头了,哪怕是林煜也张不开这个口,虽然这里面也有林煜害怕王姨听了这话,直接把林煜开了,再找一个肯搬东西的员工的原因在。 为了这份工作时间灵活,还能蹭饭的兼职,搬箱子就搬箱子吧。 林煜並不是没有尝试过涉足更加轻鬆且易於摸鱼的家教行业,但可惜这里是大学城,常住人口不多,gdp全靠这群大学生撑著。 附近的家教这种轻鬆体面的好活本来就数量紧张,加上旁边还有一个全国有名的985高校吴东大学,听说附近所有的家教资源,都被吴东大学里边的一个黑中介握在手里。这下好了,本就不多的家教工作,自然就被那些学霸给瓜分了。 毕竟那可是直接用省份命名的大学,跟青州理工这种用市名还得加后缀的地方大学可不一样。 跟那些学霸相比,林煜这个双非破一本確实一点竞爭力都没有。 可恶!那么好的大学,招那么多人干什么? 好在林煜的工作是整理清点仓库里的货物,並摆上货架,不是装卸货车。他只是生活费有些拮据,还没到那种地步,那种苦活他是绝对不会干的。 认命地开始將一瓶瓶饮料摆上货架,林煜的动作十分熟练。 偶尔,他的目光会掠过前面收银台的方向。陈书雁正站在那儿,安静的看著手机,因为正是饭点,店里没有什么人,显得格外閒適。 和林煜这边的体力劳动相比,陈书雁那边简直是个安静的度假区。 该死!这简直是性別歧视! 等我记起来一个方便赚钱的本事,马上就把王姨给炒了! 王姨的小店面积不大,加上林煜手脚麻利,干活还是比较快的,两点刚过,货架上的货物就已经摆满了。 林煜把最后一箱矿泉水码进角落,直起腰,长长舒了口气。 他走到冰柜前,拉开玻璃门,冷气扑面而来。林煜拿了瓶百岁山,拧开瓶盖,仰头灌了几大口。 这也是在王姨这乾的福利,干完活喝一两瓶水还是没问题的。 搞得林煜现在喝农夫山泉都觉得剌嗓子。 “小林啊,”王姨从后面的小办公室里探出头,“仓库里那批新到的饼乾,你待会清点一下,把货单给我。” “好,马上去。”林煜应了一声,把剩下的半瓶水放在收银台上,转身往后仓走去。 经过柜檯时,陈书雁正好拿起手机,似乎要查看什么信息。她的手指在屏幕上滑动,手机隨著动作微微倾斜。 就在那一瞬间,林煜的视线捕捉到了—— 手机壳的右下角,灰白色的,在黑色手机壳的衬托下格外显眼的, 那个掛饰。 灰白色,指节大小,用一根细绳系在手机壳的掛件孔上,此刻正绕过陈书雁的掌心,悬在手腕下方。 虽然只有一个,並不起眼,但它毫无疑问,与marry老师胸前的是同样的东西。 林煜十分不解。 不是?为什么我今天老是能遇到这些东西? 第4章 我能握枪能起飞手啊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4章 我能握枪能起飞手啊 她应该不知道那是什么吧?要不要提醒她一下呢? 林煜有些按捺不住自己。 自从林煜获得那些记忆后,他总是忍不住有卖弄一番的衝动,这段时间的表现欲强过之前二十年的总和。 是被那些记忆影响了吗? 就好像现在我老是忍不住看陈书雁的手一样。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 虽然有些下流,但…… 不对!这样有点太奇怪了吧! 林煜强迫自己移开了视线。 视线游移,目光扫过陈书雁的手机,然后落在她脸上,用閒聊般的口吻问道:“陈书雁,你这个手机掛饰挺別致的,在哪儿买的?” 林煜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决定旁敲侧击的暗示一番。 陈书雁闻言,手上刷手机的动作一顿,抬起眼看向林煜。 “这个吗?这个不是我买的啦。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也不知道呢。” “那方便告诉我是谁吗?” “嗯~这样吧,要是你请我吃顿饭的话,我就去帮你问问她。怎么样?” “行!正好我今天发工资,请你吃顿饭怎么了?” “我记得王姨这边是日结吧。” 陈书雁葱白的小手抵在唇边,眉眼弯弯,轻轻微笑道。 林煜没有料到,陈书雁会这样一本正经的拆穿自己。愣了一下,看著陈书雁脸上那抹略带狡黠的笑意,林煜这才反应过来,她也顺著自己的话开了个小玩笑。 原来她还会开这种玩笑吗? 我还以为她这种吴东大学的学霸都是高冷掛的呢。 “咳,”林煜摸了摸鼻子,也跟著笑了起来,“行啊,不过先说好,太贵的我可请不起。” “那当然。”陈书雁眼里的笑意更深了,“正好我知道家小馆子,味道不错,价格也实惠。”她说话时,指尖轻轻点著手机边缘,那枚灰白的掛件隨著动作小幅度晃动 “听起来不错。” “小林!” “啊,马上!”林煜下意识地应了一声。 见林煜还在和陈书雁有说有笑,等得有些不耐烦的王姨忍不住出声提醒。 林煜这才反应过来,光顾著和陈书雁说话了,忘了他还有活。 “那你先去忙吧。” “那我先去忙了。” 两道声音交织,两人相视一笑。 连忙拿上货单的林煜,走进了仓库,一边清点货物,一边胡思乱想。 陈书雁似乎並不排斥我的邀约,难道…… 不对,林煜,冷静下来!想想人生三大错觉——手机震动、我能反杀、她喜欢我! 可是我手机真的震动了啊。 林煜掏出手机,是刘志远发来的消息。 “煜哥,我看到一家店,客人生日当月半价,你不是这个月生日吗,咱们晚上出去吃点好的咋样?” “刘啊,我晚上有约了。” “有约了?谁啊?我认识不?” “同事,就一起吃个饭。” “同事?你搬货的那个店里的?那个漂亮的收银妹妹?我去,可以啊煜哥!” “真不是你想的那样。”林煜无奈扶额,“就是……有点事情请教人家。再说了,人家是吴东大学的高材生,能看上我?” “啥啊,你当高考呢!耍朋友又不看这个!行吧行吧,重色轻友的傢伙。可惜这个月快过去了,等我生日还要半年呢,生日半价啊,亏了亏了。” “你可以拿我身份证去啊,你戴个口罩,人家又不会仔细看是不是你。我身份证就放在……” “嘿!还得是你!真够畜生啊!” 林煜收起手机,重新將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货单和纸箱上。一箱,两箱……数量清点完毕,与货单核对无误。他把数据记录下来,拿著货单走出仓库。 “王姨,点好了,没问题。” “好” 王姨正在门口跟隔壁老板聊天,只是简单的回了一句。 陈书雁安静地站在收银台后,清点著机器里的零钱。听到林煜的声音,她抬头看了一眼,目光与林煜对上,又自然地移开,继续手里的动作。 林煜刚把货单收好,手机再次震动起来。 还是刘志远。 “没找到。” 没找到?不可能啊,我明明就放在那个装证件的铁盒子里,压在抽屉最下面。那里是林煜习惯放这些重要的零碎物品的地方。 林煜皱紧眉头,努力回想。 上一次用到身份证,是上周末去网吧包宿,之后肯定是放回去了。自从有了这个特殊能力之后,他一直有意识地规划自己东西的摆放,以確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丟了什么东西。 对了!这星期没用过身份证,还没有看过那里呢! 难道说? 林煜登时眼前一黑,一段记忆毫无徵兆地闯入了脑中。 浑身软绵绵的,连一根手指都没有动弹的力气。张不开嘴,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颈部和眼球可以稍微转动。 林煜向右侧看去,他看见自己的右手以一种奇怪的姿態摊开,像块破布。 手掌向上,掌心、手背,直至每一根手指的关节处,皮肤与肌肉被仔细的切开,暴露出下面鲜红湿润的肌肉组织。 没有白色。 没有本该支撑著肌肉的骨骼,此刻林煜的右手只剩下一个软趴趴的皮囊。 我能握枪能起飞的右手啊! 林煜艰难地转动脖子,带著一丝奢侈的期待看向左侧。 那里是一个穿著宽大黑袍的人,戴著兜帽,低著头,面容隱藏在深深的阴影里,看不清男女。 唯一能看见的,是那人胸前隨著动作轻轻摇晃著的那一大串指节项炼。粗略看去,其中的数量,至少用了十五根手指作为原材料。也就是说除了林煜之外,至少还有两人已经遇害了。 黑袍人没有戴手套,露出一双纤细美丽的玉手。那双白玉般的双手沾染著片片殷红,像是飘红的翡翠。此刻,那双手握著黑曜石利刃,对著林煜被固定的左手—— 林煜左手手腕处,已经被切开了一个整洁的切口,皮肉向两侧翻开。 我能起飞能握枪的左手啊!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做过那种局部麻醉的手术,虽然感觉不到疼痛,但是还是能够清晰体会到那种刀刃划过皮肤,肌肉被切开,骨头被抽离的感觉。 身后的平台逐渐竖起,视野也变得更加宽阔了些。 林煜终於可以稍微看见一点这间屋子里的环境。 许多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镜子散落在周围,围成一个诡异的排列。 看向镜子,里面只有一张苍白的熟悉面孔。 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席捲而来。 从小到大,那张脸林煜早已在各式各样的镜子里见过了无数次。 那是林煜自己的脸。 “別怕,”黑袍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靠近了林煜。 黑袍人伸出那双被鲜血染红的漂亮双手,轻轻捧起了林煜的脸。 她凑上前,轻吻著林煜乾涩的唇: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说好的事情怎么能反悔呢?” 这一刻,林煜终於看清了那张藏在阴影里的,带著微笑的美丽脸庞。 “啊!——” 陈书雁那张精致的俏脸凑到林煜面前,琥珀色的瞳孔里带著担忧的神色。 “你没事吧?你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第5章 晚餐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5章 晚餐 “你怎么了?脸色好差。”陈书雁走近了一步,想伸手扶林煜一把。 看著面前这张除了表情之外与记忆中如出一辙的精致俏脸,林煜摆摆手,稍微退后了半步。 “没事,就是有点低血糖。”这个藉口拙劣至极,但他一时之间根本想不出更好的说辞。 “低血糖虽然不是大事,可还是要注意,来。” 平时陈书雁並没有隨身携带糖果的习惯,不过这里是便利店的收银台,最不缺的就是这类小糖果。 陈书雁顺手从旁边取下一根棒棒糖,撕开糖纸,白玉般的指尖捏著糖棍,轻轻送到林煜嘴边。 眼前带著关切的俏脸与记忆中那张面庞逐渐重合。 林煜一时间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那是什么情况? 那是我的记忆? 林煜捏著棒棒糖,分明的感受著自己依旧健全的右手。 根据之前的情况,那些多出的记忆都是真实的,能够通过各种方法验证,证明其並不是自己脑中的臆想。 但是这一次,出现的又绝对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难道是我失忆了?我和陈书雁还有著这样一段? 但是我和陈书雁认识到现在,她可一点奇怪的跡象都没有啊。 林煜看著自己健全的双手,否定了这个猜测。以现在的医疗水平,是绝不可能將一个人双手的骨骼剔出再完整的装回去而不留一点痕跡的。 这又不是座钟!可以拆开来保养后完好无损的装回去。 难道这是未来会发生的事情? 这样想想也有几分可能,毕竟之前曾经也出现过发生於过去的记忆。 也就是说,陈书雁真的喜欢我?而且以后会…… 不是?! 虽然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但你也不能搞这种邪门玩意吧? “林煜,你要不先回去休息吧?”陈书雁见林煜依旧脸色难看,担心地开口道。 “没事,休息一下就行,晚上我还请你吃饭呢。” 林煜现在確实是想一走了之,逃离陈书雁的视线范围,跑得远远的,最好从此不再相见。但是转念一想, 万一那真的是未来的记忆怎么办? 大部分关於预知未来题材的作品,都提到了这样一个悖论:那个会发生的未来,恰恰就是因为你预知了未来,想要做出改变才会变为现实的。 现在我们假设,她真的对我有点意思,然后我今天鸽了陈书雁之后人间蒸发,从此她念念不忘,怀恨在心。 最后…… 陈书雁该不会还是个病娇吧? 別看网上说的如何如何,现实里真的遇到了, 林煜现在只想报警! “真的没事吗?” “小问题,再说了,说好的事情怎么能反悔呢?” 林煜最终还是没有离开便利店。 找了个角落的凳子坐下,慢慢舔著那根橙子味的棒棒糖,一边用眼角余光观察著收银台后的陈书雁。 她恢復了之前的安静,午后温暖的阳光在她脸上洒下一层淡淡的金色。 看起来那么的文静阳光。 怎么办? 直接辞了工作逃跑? 不行。直接玩消失说不定会提前刺激到她。 直接明確的拒绝她? 不行。她多半不会太在意我的想法。 找个女朋友过来跳脸? 不行!这跟自杀有什么区別?! 最后办法还得落在陈书雁身上,得让她自己对我失去兴趣。 下午的时间对於林煜来说格外漫长,终於熬到了六点换班,简单交接后,林煜去后面休息室换下工装,穿上自己的常服。 走出来时,陈书雁也已经收拾好了。她脱掉了深蓝色的工装,穿著简单的米白色针织衫和牛仔裤,肩上挎著一个帆布包。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便利店。傍晚的风带著一丝凉意,这时街道上行人也多了起来,下班放学的,买菜散步的,这样的场景让林煜紧绷的神经稍微鬆弛了一点。 “你……”两人几乎同时开口。 “你先说。”林煜示意。 陈书雁轻轻笑了笑:“我是想说,你现在感觉好点了吗?” “好多了,真的。”林煜看著街上的人群,有些躲闪陈书雁的视线,“可能就是中午干活有点著急。” “你以前不是说过,吃完饭要休息一会,不然对身体不好吗?以后要记得自己说过的话哦。”陈书雁继续问道,“那你刚才想说什么呢?” “我就是想问下地方远不远。” “不远的,就两个路口,走路十分钟左右吧。”她看向林煜,语气平静自然。 “嗯,我带你。”林煜推著那辆小电动,点了点头。 “嗯。”陈书雁拢了拢头髮,侧身坐在了林煜的后座。 带著满腹心思,林煜骑得很慢很稳。 林煜根据陈书雁的指示,拐进了一条相对安静的小街。街道不宽,两旁是些有些年头的居民楼,底层开著各种小店。 陈书雁说的那家小餐馆就在其中,门脸不大,玻璃窗擦得乾净明亮,能看见里面简单的几张桌椅,几乎已经坐满了人。 “就是这里了,你看,生意挺好的吧。”陈书雁说著,推开了玻璃门。 一股温暖的食物香气混杂著家常的喧囂声扑面而来。林煜暂时將脑中的纷乱思绪压下,跟著走了进去。 无论如何,现在先顺著她来总不会错。 “这家的糖排骨很不错的,我每次来都点!你可以试一下。” “不好意思啊,我最近不是很喜欢吃要吐骨头的东西。” “啊!那可以试试他们的无骨鸡爪,老板自己做的,味道也很棒。” “不不不,这个我更是吃不了一点。” 陈书雁轻轻撅起小嘴,脸色似乎有些僵硬。 林煜你在干什么?!不是要顺著她吗,怎么她说一句你顶一句! “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你有这么多忌口。”陈书雁將菜单递到林煜手上,“你来点菜吧,你请客应该由你来点菜才是。” “真不好意思,我有点挑食。难得你好心给我介绍了。”林煜双手合十,举过头顶做出拜託的手势,“对了,你有什么忌口吗?” “没有,这家的东西我都挺喜欢的。” 林煜这才接过菜单,点了几个不用吐骨头的家常菜,陈书雁又要了两听啤酒。 “你喝点吗?”陈书雁將打开的啤酒推到林煜面前。 “不了,我等会儿还骑车呢。” “也是。”陈书雁没有强行劝酒,只是拿回易拉罐自己喝了一口。 小小的方桌,两人相对而坐,没有人说话。 “你……”陈书雁似乎是觉得这样沉默下去有些奇怪,又灌了一口酒,主动开口说话,“是对这个感兴趣吗?” “对,你要告诉我了吗?” 林煜隱约觉得,那个掛饰就是关键。 “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啦,这是我做家教的时候,那家女主人送给我的小礼物。” “说起来,那家女主人也在青州理工工作呢,说不定林煜你们还认识。” “是老师吗?叫什么名字?说不定我还真认识。” “叫marry,好像她自己就是教英语的。你知道最有意思的是什么吗?可能因为是小孩在中国长大的原因吧,小孩竟然不会说英文,反而会说我们吴东话呢。” marry老师?对上了,这就对上了! 回去我就举报她,说她宣传邪教,说不定这事就解决了! 突然林煜发现了华点。 “不是,你还去教外国人英语啊?” “不是啊,我教的是数学。” 第6章 约好了哦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6章 约好了哦 “这样啊。”林煜轻轻点了点头。 “吴东大学的才女,做个家教肯定是手到擒来吧。当年我要是有你这样的美女学霸当家教,高考至少多考50分。” “才不是什么才女呢。”陈书雁轻轻摆手,“就是当初运气稍微好一点而已。” “还是你有实力……” 共进晚餐確实能够迅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关係。 隨著几道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上桌,两人之间的气氛比刚才热切了许多。 林煜稍微放鬆了些,话也多了起来:“对了,你既然有在做家教,为什么还出来当收银员?” “家教的工作都是周末,和王姨这里的排班时间不衝突的。” “而且,”陈书雁稍微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的,“你也知道的,王姨这里兼职,可以蹭一顿饭呢。” 原来你也!不过咱俩有熟悉到说这些的地步吗? 林煜仿佛看见了知音,一抬头,就看见陈书雁脸颊红扑扑的,已经喝完了一罐啤酒,正在打开第二罐的拉环。 这是已经有点上头了?就一听? 陈书雁原来是那种喝点酒就什么都往外说的类型吗? 晚餐在相对轻鬆的氛围中接近尾声,席间主要是陈书雁在不断地寻找话题,林煜则是心不在焉的附和满脑子想的都是接下来怎么办。但总体上两人聊得还算得上愉快。 说实话,陈书雁长得又漂亮,性格又好,还挺喜欢林煜的,林煜確实不是没有过什么其他的想法。 可惜了,如果你不会对我做那样的事情,我倒真想试著追一下你了。 林煜到底还是没有被美色冲昏了头脑。 还是手足重要些。 结帐离开小餐馆,晚风带著凉意吹来。 “好热啊~” 陈书雁双颊飞红,扯了扯身上那件薄薄的外衣,露出精致的锁骨。 喝醉了吗?量这么小? “晚上风不小,別著凉了。”林煜伸手把陈书雁的外套拉好。 “时间不早了,你一个女孩子自己回去不安全,我送你回去吧。”林煜推出了那辆久经战阵的小电动,下意识地开口。 现在不到晚上八点,街上五彩的霓虹灯闪烁,人声鼎沸。 “你人真好。嘻~”陈书雁没有推辞,很自然地侧身坐在了林煜的后座,轻轻拉住林煜的衣角。 骑出一段后,陈书雁忽然轻声开口。 “林煜……” 兴许是因为酒精的作用,她的声音黏糊糊的,刚一出口就飘散在风里,林煜没有听清。 “嗯?” “我想说,今天晚上多少钱?我转给你。”陈书雁侧身靠近了林煜的肩膀,声音大了些,一股暖暖的气息呼在林煜的脖颈。 这回她的话终於穿过呼呼的风声进入了林煜耳中。 “说好了请你吃饭的,哪能让你出钱。” “那只是开玩笑的啦。” “一顿饭而已,”林煜笑了笑,“再说了,请你这样的美女吃饭也是我的荣幸。” “可你今天看起来不是很开心的样子,不和你胃口吗?” 並不是,主要是你给我的压力太大了。 “这样吧,我找机会也请你吃一顿,你来挑地方,这样咱们就扯平了!” 在这里等著我呢! “……” 美女,你知道跟你吃饭我压力有多大吗?我胃痉挛啊都有点!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哦!” 林煜有点胃疼,他现在不太敢跟陈书雁过多地接触,但又不敢太过忤逆她的想法,只能暂时保持沉默。 吴东大学並不远,小电驴载著两人很快就到了校门口。林煜捏紧了剎车,陈书雁因为侧著身,一时没有准备,整个人靠到了林煜的背上。 “啊,对不起!”陈书雁连忙向后挪开,手也鬆开了他的衣角,“我没注意……” “是我剎车太急了才是。” 陈书雁用学生卡刷开闸门,林煜骑著七手小电驴,后座载著美少女学霸,第一次驶进了这座歷史悠久的名校。 曾经林煜也有报考这所大学的计划,可惜了,语文数学英语都有不同意见: 我们觉得青州理工更適合你。 吴东大学歷史悠久,可能是因为建校时房地產还没有发力的原因,学校的占地面积不小,道路宽敞,绿化充足,校內环境很好,远非林煜那个狭小的青州理工可以比擬。 但是有一点让林煜稍感欣慰。 同样是因为吴东大学建校久远,校內的建筑实在是略显陈旧,眼前这栋宿舍楼目测比林煜还要大上至少一轮。 在这一点上,青州理工那些五年以內落成的年轻宿舍就稍占优势了。 此乃青州理工一胜。 一胜个啥啊!我又不在宿舍住!我现在租的那个公寓指不定比我大多少轮呢! “就停在这里吧,我到了。”陈书雁轻声说。 林煜停下车,陈书雁这回倒是有所准备了,没有整个人扑到林煜背上。她轻盈地跳了下来,脚尖点地轻轻转了了半圈,这才稳住身子,站在路灯下。 暖黄色的光晕洒在她身上,整个人看起来柔软而温暖。 “谢谢你送我回来。”陈书雁的脸蛋红扑扑的,她看著林煜,眼睛在灯光下显得很亮,“也谢谢你的晚餐。” “那说好了,下次我要回请你一次的。”少女巧笑嫣然,向林煜发起了约定。 “好。” 看著少女月牙般的眉眼,林煜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最好还是先不要拒绝她,先稳住她。按照在王姨的排班,下次见面大概在三天后。既然有了这个约定,那么这三天大应该是安全的。 要利用好这三天时间啊! 林煜在心中这样告诫著自己。 “那我先走了。” 林煜朝陈书雁挥了挥手,拧动小电驴的电门走了。 话说我是不是忘了什么来著? 林煜骑著车想著。 陈书雁静静站在楼下,手指绕著柔顺的髮丝,目送著林煜离去。 他似乎对这个很感兴趣呢。找个机会帮他问一下这东西的来歷吧,正好下次请他吃饭的时候可以一块告诉他。 在陈书雁摩挲著手机掛饰思考的时候,一道纤细柔软的身影悄悄靠近。 “雁雁,就是那个帅哥吗?”莫闻雪从背后一把抱住了陈书雁。 “小雪別闹。”陈书雁轻轻推开了掛在自己身上的莫闻雪,声音乾净清脆,哪里还有半点酒精作用下大舌头的感觉。 “那个就是让你还坚持去兼职收银员的帅哥吗?快说说,你们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是你男朋友了吗?” 一进宿舍,莫闻雪就迫不及待地发问,其他几个同寢室的姐妹听到这个大八卦,也纷纷围了上来。 “就是一起吃了顿饭的普通朋友而已。” “呦呦呦,普通朋友?学校里边多少普通朋友愿意请咱们雁雁吃饭,排著队来一个学期都不带重样的!你可是一个都没答应呢!” “你俩肯定有事!快快快,告诉我,你看上他哪里了!” “硬要说的话,就感觉和他在一起很亲切吧。而且他手很好看啊。” “原来雁雁你喜欢这个啊。” “雁雁你放心,有我们给你出谋划策,一定帮你拿下他!” 与此同时,面对著吴东大学校门口紧闭的闸机,林煜陷入了沉思。 第7章 军师助我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7章 军师助我 我真傻,真的。 我单知道进这个学校的大门要刷学生卡,我不知道出这个大门也要刷学生卡。 我刚刚送陈书雁进去的时候怎么忘了这回事了。 林煜已经在校门口蹲了十五分钟了。 林煜蹲在电驴子旁边,定定地盯著那扇闭合的闸门。他本想跟著本校学生混出去,结果在这里吹了十五分钟风,一个人都没有遇到。 吴东大学的学生这么卷吗?才八点多,一个出入校门的都没有? 学霸都没有夜生活的吗? 可恶啊!怎么连保安都没有?! 林煜扒著窗户,朝空无一人的保安室里头张望。 吴东大学的学生可都是未来的国家栋樑!一个保安都没有,万一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连青州理工校门口都配了两个保安呢! 此乃青州理工二胜! 林煜又等了五分钟左右,终於有人从学校里走了过来。 “兄弟,你不是本校的吧?” “啊,是。我送朋友进来,忘了这门要刷卡了。”林煜有些无奈地挠了挠头。 “兄弟,我给你开门的话,你捎我一段咋样?金城饭店,不远的,就过一个红绿灯。” “行,上来吧。” 李同尘扶著林煜肩膀坐上车后座,隨后掏出学生卡刷开了闸门。 林煜驾驶著小电驴,碾过闸门前的减速带,驶出了吴东大学校门。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认准 101 看书网,101??????.??????超便捷 】 这个吴东大学就是逊啦!还要刷卡,我们大青州理工早都换成人脸识別了。 林煜回头看了一眼无能的闸机。 此乃青州理工三胜。 “兄弟,我叫李同尘,下次有机会我还给你开门。” 金城饭店確实不远,大概也就一公里左右的路程,以小电驴的速度很快就到了。 告別了李同尘,林煜一路向北,离开有陈书雁的吴东大学。 回程经过青州理工大学西门时,林煜特意放慢速度,朝著青州理工校门瞥了一眼——很好,两个保安大叔一个在岗亭里看手机,一个在外面背著手溜达。人脸识別的闸机也在尽职尽责地工作著,学生进出顺畅。 青州理工平平无奇的日常罢了。 贏! 林煜就租住在青州理工方圆三百米內的一栋老公寓楼里,因为老旧所以租金不高。 这片楼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落成,比青州理工这个校区建校还要早,当初在这里买房的人肯定没有预料到,住了十几年的地方突然变成了大学城。 “靠,我还以为你今天不回来了呢!” 林煜刚打开门,就看见了只穿一条短裤躺在沙发上的刘志远。 “老刘啊,我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你。” 林煜拖过一张椅子,郑重其事地坐在了刘志远对面。 经过一路上的思考,他已经有了初步的策略。 “哟!煜哥,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来,有什么问题儘管问我!有我给你出谋划策,保证你下次不用自己一个人回来!”刘志远坐直了身子。 “你之前不是谈了个女朋友吗,从认识到分手总共用了四天。”林煜双手搭在刘志远的肩膀上。 安全起见,肯定不能自己主动提分手,要让她对自己失去兴趣,主动离开自己!当然,要把握好这个度,不能太过刺激她,这个过程要是潜移默化的。 “你快跟我说说,你到底是做了什么,才让人家女生这么快对你失去兴趣的!” 刘志远:“?” …… “小雪,你之前和你前男友,不是光三天就从认识到好上了吗?你快给雁雁参谋参谋,怎么拿下那个帅哥。”与此同时,陈书雁的几个室友正围在一起。 “小鱼儿!”陈书雁嗔怪地给了孙梦鲤一个漂亮的白眼。 “我知道!你可以给他发个“在吗?”先!”一旁的柳巧抢先发言。 “別捣乱!”莫闻雪连忙伸手捂住柳巧的嘴,“雁雁你別听她的。” “雁雁,你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把他约出来!” “可我已经和他约好之后一起吃饭了啊。” 莫闻雪面色稍一凝重。 此女段位不低,看来我得拿出十二分的本事了!可不能让她们给看扁了! …… “什么!你们已经定好下次约会的时间了!”刘志远一副重新认识了林煜的样子,“好手段啊!煜哥!” 林煜却愁眉苦脸:“问题是我不想跟她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啊!” “啊?”刘志远愣住了,“不是,人家女生主动约你,你还不乐意?我之前去找你的时候见过她,標准大美女啊!” “漂亮归漂亮啦……” 你是不知道她有多可怕! 林煜往后一靠,抓了抓头髮,这种事情他实在没有办法和刘志远解释。 “总之,我不想和她再这样发展下去了。这方面你有经验,你给我出出主意!” “你!”刘志远怒目圆睁,“算了,算了,搞不明白你。” “行吧,那我给你指点几点。首先,要表现得像一块不解风情的木头!” “具体点?” “比如说,聊天千万別主动找话题,多用“嗯”、“哦”、“呵呵”这样没有含义的语气词。还有,千万別夸她,多挑刺!说她今天衣服顏色不搭,说她朋友圈照片构图不好……” 林煜打开手机备忘录,开始认真记录。 “还有!多聊有些女生肯定不感兴趣的东西!”刘志远越说越起劲,“跟她讲显卡,聊电脑,讲足球越位规则,聊nba老山羊乐邦詹士!保证她听得云里雾里,觉得跟你完全没有共同语言!” 林煜停下打字,抬头看著刘志远,眼神复杂:“老刘,我忽然有点理解你前女友了。” “什么意思?” “没什么,你继续。” 打字速度已经有些赶不上刘志远的嘴了,林煜直接打开了录音。 …… “雁雁你一定要了解他感兴趣的东西!”莫闻雪抬手一推眼镜,镜片闪过一片白光。 “这个年纪的男人,喜欢的无非就是篮球,足球,电脑游戏这样的东西!” “来雁雁,你看这个图,他有没有穿过类似的鞋子。” 莫问雪给陈书雁发了一张照片,上面是各种各样的球鞋。 “这个!林煜他穿过和这个很像的鞋子。”陈书雁指出了其中一双。 “詹姆斯吗?好,这个就是考试范围了!你就先从这个开始准备!” “可是小雪老师,雁雁也不能一直这样子去押题吧?”好学生柳巧適时提出了疑问。 “所以接下来就是我的下一步计划了!小鱼儿!” “到!” “你去问问你男朋友,还有没有家教的活。” 孙梦鲤的男朋友李同尘是吴东大学大四的学长,手上匯总了大学城周边大半家教工作的信息。陈书雁的家教工作就是由他介绍的。 “雁雁,你先再接一个家教的活。然后给林煜说你没有空閒时间,请他帮忙,让他帮你分担工作。” “这样一来,你们不仅有了共同话题,还能一起辅导小孩功课,就如同辅导小孩功课的老夫妻……” “小鱼儿,听明白了吗!雁雁的幸福就寄托在你的身上了!” “明白!雁雁,为了你,我一定会说服李学长!” 孙梦鲤拍著胸脯保证道。 “放心,有我们在,一定帮咱们雁雁大美女拿下那个小帅哥!” 莫问雪自信地敲了敲桌子。 “放心,有我在,一定让那个美女对你这个下头男毫无兴趣!” 刘志远自信地哈哈大笑著。 第8章 像鸵鸟一样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8章 像鸵鸟一样 早晨八点。 对於一个高中生来说,这样的上课时间確实可以算作是难以想像的美梦了,但对於一个大学生来说, 这无异於上刑。 也许有些人並不认同这样的看法,但是可惜,刘志远不是这样的人。 因为林煜平时习惯早起,所以一般都是林煜负责叫刘志远起床。 但是今天不同,林煜难得失眠了。 自从获得这个特殊能力之后,林煜对於每天的早上一直是十分期待的,但是今天不同。 在昨天经歷连续暴击,连续两次开出噩梦cg之后,林煜终於开始审视起自己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能力了。 今天不会还是什么怪东西吧? 连续两天开出不好记忆的林煜现在只想逃避,只要我不睁眼,我就不知道到底丟了什么,也就不会有不好的记忆了! “煜哥,別睡了,要迟到了!今天公选课那老头可严了!你不去上课那老头也不会放过你的!” 刘志远扒拉著把头藏在被子里的林煜,从前都是林煜扒拉他,没想到今天却正好反了过来。 林煜艰难掀起蒙在脸上的被子,艰难地起身。 逃避是没有用的。 鸵鸟一样把头埋进地里並没有什么实际作用。昨天的事情证明了,不知道不代表不会起作用。 那些记忆只是停在那里,静静的等待林煜去发现它们。 今天不看,明天不看,那些记忆不会消失,可林煜的东西却是实打实的不见了!等哪一天这屋子里的的东西丟空了,自然也就躲不下去了。 到那时,所有记忆一股脑的往脑子里边涌…… 太多了!塞不下了……会坏掉的…… 想想就可怕! 大脑焦黄的林煜不敢再细想下去。 两人走进梯形教室时,后排的座位已经基本坐满了。 “这里!” 刘一元朝著两人招了招手,他身边坐著李思,他们早就占好了四个人的位子。 这两人是林煜还没有和刘志远搬出去时的室友。 林煜搬出宿舍倒不是因为和两个室友相处的不愉快,主要是因为他和刘志远私拉电线的时候被宿管大爷抓了个正著。 青州理工的宿舍管理算是比较严格的了,晚上十点半关门,十一点熄灯。不是学生主动熄灯,而是宿管直接把电源总闸给拉了。 如果光只是没有灯也就罢了,毕竟大学生这种生物,就像下水道里的老鼠,早就习惯了暗无天日的生活。最关键的是,断电熄灯之后,宿舍里竟然连插座,热水器这些东西的电源也没有了! 这谁忍得了啊! 林煜反正是忍不了一点,然后就被起来巡逻的宿管大爷逮了个正著。 喜提处分加取消住宿资格。 当然,在外面住也没有什么不好。可以享受二十四小时电源,隨时可以上小网站,不用担心手机没电。 大学的课堂还是比较安静的,相比高中班级里所有人都十分熟络的环境,这种大规模的公共选修课,大部分人只能认识自己的舍友。 所以课前大部分的人要么低头看手机,要么只和身边相熟的人小声聊天。这里更像是一个公共场合。 上课铃声响,教室门口走进来一个中年男人,穿著休閒西装,油头梳得一丝不苟,国字脸,神情严肃,人到中年,有一股內敛的气质。 他一出现,教室立刻安静下来。 老荆教授,英文名quark荆,学生们私底下称之为掛课荆。 最出名的战绩是第一次上课,就將一名胆大包天在前排玩手机的学生的这门课直接给掛了,连补考的机会都不给。 青州理工毕业是要求修够多种不同类型的学分的,这门课被掛了,下学期还得选修一门来补这个学分,相当於直接浪费一学期。 这也导致了这节课上的学生们都十分老实。 “今天咱们讲讲民俗文化的形成…… 老荆教授的专业水平还是没得说的,虽然上课严格,事多,但也算不上是水课。 “下课之前给大家布置一个任务。各位组成小组,选择一个地方,对当地的民俗文化进行研究。那这个就当作我们这门课的平时作业了。” 果然,老荆教授不会就这么轻易地放过大家。 “当然,为了锻炼各位的团队合作能力,就不让各位自行组队了,我在本节课程的群里发了一个连结,各位就由抽籤来决定组队吧。” 老荆教授还在蒸! “啊!不是吧,又搞这些?” 类似的小声哀嚎此起彼伏,林煜抬头看向讲台,只看见老荆教授脸上似有若无的微笑。 他在享受学生的哀嚎对吧!他绝对在享受对吧! 林煜掏出手机,班级群里果然已经弹出了老荆教授发的抽籤连结,按照指引输入了学號和姓名。 “煜哥,发什么呆?抽啊!”刘志远用胳膊肘碰了碰他,自己已经一脸悲壮地点进了连结,“是死是活给个痛快……臥槽!” “怎么了?”刘一元和李思也凑过来。 刘志远把手机屏幕亮给他们看,上面显示著他的组队成员:看学號可以分辨出有两个是其他学院的同学,还有一个完全不认识的英文名字,学號的组成也和他们的完全不一样。 “完了,抽著留学生了!这还合作个屁啊,沟通都费劲。” 刘一元和李思倒是运气不错,抽到了一起,外加另外几个不认识的同学。 “林煜,你呢?”李思问。 林煜深吸一口气,点下连结。加载圈转了转,跳出结果: 虽然没有抽到认识的同学,但所幸,也没有像刘志远那样倒霉,抽到一个留学生。 “看这个学號,还有大三的选这个课啊。” “你以为,掛课荆啊!” “唉,苏婉晴,这个名字好耳熟……好像是咱们学校去年的十佳歌手!美女啊!” 三个人围著林煜的手机七嘴八舌。 林煜的目光在苏婉晴这个名字上停留片刻。他有印象,去年青州理工十佳歌手,站在台上时像一朵盛放的玫瑰。 “好了。”讲台上,老荆教授敲了敲话筒,“组队结果都看到了?你们自己私下联繫,確定一下初步的调研方向。下课前把选题报上来。” 老荆教授话音刚落,林煜这边就收到了好友申请的消息。 “林煜同学,我是这次和你一组的黎麦。” 第9章 林煜要单身一万年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9章 林煜要单身一万年 通过了黎麦的好友申请,林煜顺便给另外两个分配的队友发去了申请。 这种课程作业是最麻烦的,和陌生人组队做小组作业,可以说是大学生最不愿意进行的课程活动了。 黎麦的消息很快跳了出来:“林煜同学,你好!我们建个群吧?后边方便討论。” “好的,学姐。”林煜回復。 有这种主动站出来的人在小组里真的是太好了。 小组作业,最怕的就是没有任何人有动作,只是在群里比拼谁更能沉得住气。那样发展,只会导致到最后截止日期时,大家赶进度又忙又累,还只能突击出来一个乱七八糟的东西。 可是林煜左等右等,都已经和几个舍友吃完午饭了,还没有收到新建群的消息。 “那个,学姐,咱们那个群建好了吗?” “这个,另外两个同学还没有通过,就我们两个人还建不了群。” 林煜看了一眼申请消息,果然,发给那两个队友的好友申请通通还在等待验证。 可能是还没来得及看消息吧。希望他们两个不要是那种不干活的类型,这种隨机组队的小组作业最怕的就是碰到那种死活不干活的滚刀肉。 “唉,老林,你那个组里是不是有苏婉晴啊?去年十佳歌手那个苏婉晴!” “好像是吧。” “真好,上个课都能加到这种女神的联繫方式。” 苏婉晴,学校艺术节的时候林煜曾经远远地见过一面。那天她身穿红色长裙,握著话筒站在舞台中央,全场的目光集中都在她身上。 不知道是不是聚光灯的原因,那天在舞台上唱歌的她整个人就好像在发光一样。 確实是让人过目不忘的类型。 “羡慕个啥,这年头谁在qq上聊天啊,都是上课才会用到的。”林煜白了他一眼,“再说了,人家现在还没有通过我申请呢!” “早晚的事,她还能不要平时分不成?到时候你就说加没加上吧!” 林煜倒没有这么乐观,按他的直觉来说,此人绝对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到时候你加了她的qq,视奸一下她的空间,窥视她的喜好,像个舔狗一样天天点讚加评论人家每一条说说的时候,希望你能像现在这样硬气。” 李思语重心长地拍著林煜的肩膀。 “丞相此言差矣,煜哥最近正在为被女生追求而烦恼,怎么会有心情去当舔狗?”刘志远站了出来。 “什么?!” “林煜我看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飢吧!” 林煜被刘志远一句话推到风口浪尖,另外两人瞬间炸开了锅,显得十分激动。 “靠!林煜你就这样脱单了,留下我们三个单身男人互相击剑吗?” “不是这回事,我对她没兴趣,我现在一点和她发生什么事情的想法都没有。” 我和陈书雁能发生什么,变成无骨鸡爪吗? 那种事情不要啊! “那我问你,她是男的还是女的?”这是李思在胡扯。 “女的。” “她长得不漂亮?”这是刘一元的疑问。 “当然漂亮。” “那我看你是分不清大小王了!”这是刘志远的总结。 “妈的,昨天你还头头是道的传授我分手经验,现在你在这里狗叫。” “嘻。”刘志远重新总结道,“总之咱们的任务就是帮助煜哥保持单身,听明白了吗!” “明白!” “放心吧,有我们几个,你肯定要单身一万年啊!一万年!” 林煜看著眼前这三人,心中確信,这三个下头男的功力,只要学到一点点皮毛,陈书雁绝对不会再对自己有半点兴趣。 哦,对了!保险起见,先把marry老师给举报了。 林煜同时给教务处和警察局都提交了匿名举报材料。为了我的小左小右,就算是误伤我也不能放任! “呀,来消息了。” 林煜掏出手机,正是陈书雁发来的消息。 “来吧,诸位到展示功力的时候了。” 林煜把手机一摊,展示出陈书雁发来的消息弹窗。 陈书雁:你今天有课吗? “別急,先晾一会儿。最好让她觉得你不重视她!”林煜正要回復,却被手疾眼快的刘志远按住了,“走,咱们回寢室聊。” 林煜觉得有道理,便將手机收起来。 “事先说好,是让她对我失去兴趣,觉得我是个没意思的人,可不是要那种上来直接开麦之类的粗暴的方式。”路上林煜突然补充道,他还是不敢太过刺激陈书雁。 “小问题,哥几个也不是那些没品的人。”三个下头男倒是自信极了。 食堂离宿舍楼不远,林煜很快就和几人一同回到了阔別已久的三號楼112宿舍。 虽然林煜已经许久没在学校宿舍居住,但学校並没有將林煜的床位再次分配给其他人,这些日子,李思和刘一元便享受著两人间的豪华寢室。 林煜和刘志远的位置也早已经被两人彻底霸占。 青州理工的宿舍是標准的四人间上床下桌的布局,现在正空著的两张光板床上堆满了行李箱等大件的杂物,而床底下的书桌部分也已经被留守宿舍的两人徵用。 地面上更是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让人毫无立锥之地。整间宿舍只有两块地方是空出来可以行动的,显然是李思和刘一元给自己留下的生活空间。 “我说你们拿我的位置放杂物也就算了,你们在自己的地方放杂物,人跑到我的位置上坐著算咋回事?” 林煜看著自己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再看看李思桌上摆满的鸡零狗碎的日常杂物,不由得发出疑问。 “你这乾净嘛!我那里还得收拾。”李思嘿嘿一笑,將过道中间的杂物推到一旁,把椅子搬到宿舍中间,几人围成了一个圈,对著林煜的手机商討著对策。 “差不多了,可以回了。”刘志远看了看表,“记住回復的要义,简短,冷淡,不要带话题!你最好就回一个“嗯”就好。” “说得对,敷衍式的回答最下头了!” 按照舍友们的教导,林煜直接回了一个“嗯”过去。 几秒后,手机又震了:“我们下午也有课。你中午休息了吗?” 林煜继续贯彻执行敷衍式回答的策略。 “没。” “哎呀,你別急著回啊!”刘一元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不,老林做的没错。”李思发话了,“这个时候你刚回復消息,对面秒回是可以看见你已读的,这个时候不回就有些刻意了!” “可是就是要让对面觉得老林不重视她才对啊!”刘一元针锋相对,不肯退后一步,势必要决出谁才是这个寢室里最下头的男人! “不,你不懂,现在老林是守方,这些困难对於对方根本不算什么!” “……” “……” 就在两人爭论时,又是一条新的消息发了过来。 陈书雁:那你现在在干什么呢? 第10章 少鰥夫巧设连环计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10章 少鰥夫巧设连环计 “好机会!”人在做坏事的时候是不会感觉到累的。李思现在就是这种状態,显得十分激动,“直接给她来个大的!” “这种时候你直接油腻腻的土味情话甩过去,隨便哪个女的都受不了!保证她被你这个下头男噁心的吃不下饭!” “丞相,那我说什么好呢?” 林煜觉得李思说得有几分道理,连忙询问。 “你就是这样说,你正在和美女聊天,然后等她问你的时候,再把你和她的聊天截图发过去!” 李思说著,不禁回想起了之前,那时候他加到了一个社团认识的同学。 一开始聊得还算顺利。 可自从那天他在微信上说了这样一句话之后,那个同学就再也没有理会过李思,等过了几天李思再给她发消息时,只收穫到了红色的感嘆號。 后来李思私下復盘时得出结论,问题应该就在这句话上,对方肯定是在看到这句话之后把他秒刪了! 现在,李思选择无私地讲这一招传授给林煜。 收下吧,这是我最后的计策了!一定要单身一辈子啊! “有道理!”林煜心领神会,隨即编辑信息给陈书雁发送过去。 “我正在和一个美女聊天。” “好现在只需要等待她回復就行了!”李思表现得胸有成竹,“你瞧好了,这么油腻的话绝对让她把隔夜饭都给吐出来!” 一分钟过去了。 聊天界面显示著对方正在输入几个字。 三分钟过去了。 聊天框上面的那行小字已经悄然消失。 五分钟过去了。 林煜只感觉脊背发酸,双手冰凉。 不对劲! 林煜察觉到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qq的聊天界面,如果接收方在接收消息时正好处於聊天界面,那么发出消息的一方则会看到对方正在输入的提示,这就意味著,陈书雁已经看到了这条消息,但是迟迟没有回覆。 “丞相,这不对吧?她明明已经看到了,怎么不回啊?” “没事,这不正好?她不回你,你直接以后就不理会不就好了?” 李思表情得意,已经看到了林煜未来单身一辈子,而为了今天的事情后悔的样子。 不不不!陈书雁可和普通的女生不一样! 对有病娇倾向的陈书雁这样搞,得到的结果多半不会是她自觉没趣的离开,而是会导致她一时想不开,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陈书雁还年轻,可不能让她走到违法乱纪的道路上! “你干嘛!哎呀!”这是李思不甘心的痛呼。 林煜求生心切,直接把和陈书雁聊天的截图甩了过去,並配文:“美女突然不和我聊天了。” “你到底是不是不想和她搞对象啊!”李思有些急眼了,“你莫不是在消遣洒家!” “唉!回了回了!”刘一元指著手机,打断了李思。 陈书雁:(????w????) 李思挤到了最前面,张著嘴,那句“看吧她肯定吐了”卡在喉咙里,硬生生拐了个弯:“……啥?” “不是,凭啥啊?”李思破防了。 李思一脸世界观崩塌的表情,瘫在椅子上:“为什么啊?这种瞎话她都吃?她现在不应该秒拉黑你吗?” “上一边去吧,你个垃圾!接下来看我的!”刘一元挤开了李思,占据了首发位置。 “土味情话还是太吃建模了,你让老林用那当然是效果拔群!”替补上场的刘一元做如下部署,“老林,现在的女孩子最討厌说教了,现在我要你展现出超绝的爹味说教来!” “教练,我想当你爹!”林煜向刘一元说出了最真挚的话语。 “你这罔顾人伦的逆子!亏我还教你这些!” 刘一元捂著心口,做痛心疾首状,但隨即又清了清嗓子,摆出一副“专家”姿態,“言归正传!总之,你就要突出那种居高临下,自以为是的调调,让她觉得你是个无可救药的普信男!” 林煜看著手机屏幕上陈书雁发来的那个害羞的表情,总觉得自己这边的所有“战术”在她面前都像纸糊的城墙。 “具体……怎么说?” 刘一元摸著下巴,眼睛转得飞快:“有了!你乾脆问她最近在干什么,不管她怎么回答,你挑刺就行了!然后在劝她好好读书之类的!” “这……这听起来有点找打。”林煜嘴角抽搐。 “你不懂!”刘一元一拍大腿,“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架子这么大却一点官都没有的样子,是个人都不喜欢!这样一来,自然而然就觉得你下头了!” 在刘一元“信我准没错”的催促中,林煜硬著头皮,敲下了信息。 林煜:在干嘛呢? 陈书雁:我刚刚在看书呢。 林煜:说道看书,我觉得还是要给你推荐一下。比如《资本论》这样的,可以很好地提升你的格局和思辨能力,对你以后的发展也是很有好处滴! 消息发送出去,宿舍里一片寂静。三个人六只眼睛死死盯著屏幕。 李思率先打破沉默:“老林,你这话说得,听得我都想揍你。” 刘志远:“纯血嘉豪。” 刘一元却得意洋洋:“怎么样,这味够冲吧?保证让她眉头一皱,感觉跟你聊天是浪费生命。” 对方正在输入…… 一秒钟,两秒钟…… 陈书雁的回覆跳了出来: 陈书雁:哇!林煜同学没想到你对这些还有兴趣! 陈书雁:我对这些也蛮感兴趣的,正好我们可以一起討论~(〃▽〃) 陈书雁发来了一张书架的照片,上面赫然摆著《资本论》,旁边还摆著许多大部头的名著。 与这间寢室里四人书架上那些落满灰尘,大学四年过后多半还是会崭新如初的书相比,这张照片上的书本书脊有些磨损,看起来確实是有被认真阅读过。 “……” 宿舍里陷入了更深的死寂。 刘一元脸上的得意彻底僵住,然后缓缓碎裂。他机械地转过头,看到了同样石化的林煜,和已经笑得从椅子上滑下去,捶地不起的李思。 “不……这不科学……”刘一元喃喃自语,“这反应不对啊!现在怎么会有人真的去看这些东西?这不科学!” 第11章 林大郎误上断头台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11章 林大郎误上断头台 总体来说,林煜心中还是有一丝窃喜的。 能被这样一个女生这样对待自己…… 这是林煜从没有过的体验。 林煜啊林煜!你怎么能这样就被美色所迷惑呢?!想想你的未来!想想小左和小右无数个日日夜夜的陪伴! 但是谈了女朋友他们好像就没什么用了…… 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作用啊!混蛋!!! 就在林煜天人交战的时候,陈书雁这边倒是充满了欢快的空气。 虽然说不能將女寢刻板的与整洁划等號,但与林煜现在所处的难以下脚的环境相比,任何一间宿舍都能算得上是乾净整洁。 “小雪,我觉得我和他还是蛮有共同话题的嘛!” 莫闻雪看著捧著手机,一会儿面色阴沉,一会儿呵呵傻乐的陈书雁,默默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妈的,那天晚上没有看清楚,那小子到底得是长得多帅啊? 这都给雁雁迷成啥了? 撮合他们俩真的是正確的选择吗? 窗明几净,乾净整洁的宿舍中,陈书雁看著自己的外援,发出了疑问。 “小雪,接下来该怎么办?” 说实话,莫闻雪不太能理解。陈书雁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连一点关於恋爱这方面经验都没有? 难道她高中的同学连追求她的勇气都没有吗? 搞得陈书雁现在看到那些土到爆炸,油腻的要死的话竟然都能乐出来。 难道说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不,出潘安吗? “雁雁,你现在和他聊这些很好,但是你要多关注他喜欢的东西哦。”莫闻雪看著跃跃欲试要继续討论《资本论》的陈书雁,“注意不要到最后变成一直聊你喜欢的东西了。” “那他会喜欢什么呢?” “你乾脆直接问他好了。” 反正你俩聊天一点拉扯机锋都没有,乾脆直入主题也好。 陈书雁觉得莫闻雪说得有道理。有话就要直接说出来,哪有藏著掖著让人家猜,最后还要怪人家猜错了的。与其这样,乾脆有话直接说出来。 她稍微斟酌了一下语句,手指在屏幕上轻点。 陈书雁:对了林煜,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有什么喜欢做的事呢? 消息发送出去,陈书雁轻轻把手机放在桌上,心里有点小小的期待,又没来由的有点紧张。 林煜盯著屏幕上陈书雁的问题,指尖悬在键盘上有点发愣。 爱好?他倒是还真有那么几个爱好。 总体来说,林煜是喜欢天文的。之前也专门收集过一些这方面的书籍,当然后来林煜靠那套书学会了玩帆船。 可惜的是,现在的城市里,仰望夜空只能看见稀稀疏疏的几颗星星,再也见不到小时候在村里的时候,夜晚抬头仰望满天星河的美景了。 但是这种爱好能说吗?如果是一个可以正常安全发展的女生,林煜肯定毫不犹豫地说了,仰望满天星河,多浪漫的爱好。 但现在林煜想要的並不是和陈书雁发展下去啊,林煜只想逃! 那说我喜欢看美女呢?那她万一让我看她怎么办? 算了,想不出来办法,还是再给这三个下头男一个机会吧! “你们说,我该怎么回呢?” “你直接回唄,煜哥你不是对天文感兴趣吗?你直接告诉她不就得了。” 刘一元提出了反对意见:“老刘你糊涂!星星啊月亮啊,这不明摆著大半夜约会的绝佳由头吗?你小子到底哪边的!” 李思则是推了推眼镜,一本正经:“確实,天文这个话题,很適合小情侣创造浪漫的约会氛围。” 刘志远则是信誓旦旦的反驳:“现在哪能看到星星啊,你想约会也没这个机会啊!也就平时能聊一聊,煜哥你再表现得云一点,人家不久对你没兴趣了吗?” 不懂装懂?那样確实挺令人討厌的。 刘志远说得有几分道理,既然说什么对面都能接上,那乾脆表现出一副不懂装懂的纯血嘉豪模样。 应该没有女生会喜欢那种样子的吧? 这似乎是一个好办法。 林煜:没什么特別的,就偶尔喜欢看看星星,研究下天文之类的。 陈书雁:我知道一个地方,晚上可以看到星星哦!正好到时候咱们吃完饭可以一块去! 林煜:“!”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得找个理由搪塞过去,乾脆直接说我有事情没空就好了!” “孽畜住手!”刘志远急忙出手拦住了林煜的动作,“这不正是个好机会吗?在约会中狠狠地展现出你的无趣之所在啊!你这下头男!” “你还没发现吗?你现在完全处於下风啊!” “哦?此话怎讲?” 此刻,刘志远终於不再隱藏气息,一身惊世智慧展露无遗。 “你没发现她每一句都在接你的话吗?你如果不直接拒绝她的话,她可以顺著你的话聊到天荒地老!” 这种人他见得太多了,这间寢室就有三个。 “以我的经验,她现在对你有著一层滤镜,无论你说什么她都会主动接话!这种情况下,只有面对面亲自展现你的下头才能够让她自觉无趣啊!” “是这样吗?” 林煜產生了一丝动摇。 …… “小雪,幸好有你在,不然我都不知怎么跟他聊下去。” 陈书雁原本是对篮球没有一点兴趣的,昨晚硬是看了一晚上詹姆斯的集锦,到最后只记得一个强壮的黑大汉抱著球,像泥头车一样在人堆里横衝直撞。 本以为准备不充分,还有些担心,却没想到是直接押错了题。 幸好,场外援助组够给力。 “雁雁,我知道一个地方,晚上去可以看到星空哦!” 莫闻雪嘿嘿一笑。 老娘可是吴京本地人,这题正中老娘下怀! “雁雁,你不是还和他约好了一块吃饭吗?我告诉你个地方,你到时候直接带他去,到时候漫天星辰,多么浪漫的景象!保证他被你迷得不要不要的!” “果然,小雪最棒了。” “嘿嘿。” 陈书雁摸了摸莫闻雪的头,接著给林煜发去了消息。 陈书雁:那我们说好了,到时候我带你去。 陈书雁:说好的事情就不能反悔了哦。 第12章 舔狗爪巴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12章 舔狗爪巴 林煜通过理性分析,认为自己现在是绝对不能拒绝陈书雁的。 毕竟她刚刚都已经说出了和记忆里一样的话。 这时候拒绝她,会发生什么? 林煜不敢想。 吃饭,看星星,听起来多浪漫的约会计划。如果林煜的记忆里从来不曾出现过那些画面,如果林煜未曾见过那双沾满殷红的手的话。 “煜哥?”刘志远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发什么愣?答应她啊!这可是面对面展示你下头男本色的绝佳机会!” 李思摸著下巴:“確实,老刘说得有道理。我认识不少搞网恋的朋友,在网上说得什么天长地久,最后都是见光死了!” “到时候你抠抠鼻子,抖抖腿,吃饭吧唧吧唧嘴,保准什么滤镜都给你碎一地。” 刘一元也开口补充:“最好再聊聊显卡型號和跑分,我保证没几个女生受得了。” 林煜深吸一口气,该死,似乎也只能如此了。 他敲下几个字,按下了发送键。 林煜:行,那说好了。 此刻,112宿舍里瀰漫著一股战败后的颓丧。 虽然三人嘴上討论著见光死战术,但心里都明白,这一回是他们输了。 刘志远更是在心中暗道,他们两个都认识多久了,哪里还会发生见光死的情况?那姑娘那么漂亮,到时候这小会一约,小氛围一到位,那老林煜哪里还能忍得住? 煜哥,以后你会感谢我的。 刘志远露出了看透一切的表情。 妈的,这几个人眼神都很不智慧啊!我真的要相信他们吗? 林煜再一次陷入了沉思。 时间过得很快,李思和刘一元两人嘰嘰喳喳地说了一中午,要林煜仔细的將这些要点都记录了下来,以观后效。 上完下午的一节课,林煜和刘志远骑著小电驴回到了租住的公寓。 那个破宿舍环境太差了,还是这里好啊! 刘志远一进门就脱得只剩一条短裤,躺在床上玩手机。而林煜则是开始检查起来了自己的东西。 为了防止脑中被塞满然后爆掉,林煜决定每天抽出一点时间来专门寻找失物並接收这些记忆,就好像电脑为防止卡顿定期清理进程一样。 这事不能拖,最好还是当天清点清楚。 很快,林煜找到了,这次是一瓶墨水。 希望今天別再是那些可怕的东西了。 林煜轻轻闔上双眼,片刻后睁开,露出了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 只有指尖触摸温润的墨条,將上好的松烟墨在精致的砚台上缓缓摩擦的触感,和鼻尖縈绕的淡淡墨香。 还不错,只是些研磨墨条的手法记忆。 林煜长舒了一口气。 三天前,林煜或许还在嫌弃这些记忆“无用”,不能迅速地变现给他带来收益。他也曾幻想过,要是能够获得一些市场內幕消息的记忆,林煜就可以乘借东风,一飞冲天。 但现在,林煜已经不奢望能够获得什么能够立刻改变他生活的记忆了,这样简简单单的就挺好。 平平淡淡才是福啊。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又震了一下。 林煜掏出手机,这次不是陈书雁,而是之前公选课小组的学姐黎麦。 黎麦:林煜同学,群我建好了,已经拉你进来。我们儘快討论一下选题吧?最好今天能够定下来初步的分工。 对了,忘了还有这正事。 这就是中国学生的通病吗,学业还是比生死这些琐事更加重要一些的。 林煜自嘲地摇了摇头。 群里成员除了他、黎麦,还有另外两个迟迟没有通过林煜好友申请的同学,当然他们也都已经通过了申请。 一个的头像是个笑容灿烂的动漫少女,暱称叫“晴空万里”,应该就是那位学校里有名的的十佳歌手苏婉晴。另一个的头像则是一张风景照,群暱称也早已经改成了本名“周明浩”。 黎麦:大家好,我是歷史系的黎麦,这次小组作业大家有什么想法吗? 晴空万里:听学姐安排~(^▽^) 周明浩:听学姐安排就好。 林煜也赶紧回覆:我也没有想法,看学姐的意思。 黎麦:那我就简单提几条,大家一起看看…… 这个小组除了黎麦都是大学二年级学生,加上又是黎麦主动牵头,大家也都自然地选择服从黎麦的安排。 在黎麦的领导下,小组的效率很高,很快就確定好了选题与几人负责的分工。 就在初步的分工都已经完成的时候,苏婉晴突然发话了。 晴空万里:我最近社团活动有点忙,可能不能及时完成任务,能多给我一点时间? 晴空万里:{{{(amp;amp;gt;_amp;amp;lt;)}}} 消息弹出,林煜心头一震。 真遇到事儿妈了? 不要啊,我现在真的是顶著很大的压力我都没有说话,你怎么先开口了?再这样下去的话,我可要说我命不久矣,也要少干活了哦! 就在苏婉晴发出那条消息的同时,周明浩的消息几乎是秒回。 周明浩:没事的!苏同学你先忙你自己的事情,作业的事情我们可以多分担,时间也可以为你调整的! 妈的,住口!舔狗爪巴啊! 这条消息更是让林煜瞳孔地震。 不是?!这小子也太殷勤了点吧?人家都没要別人帮忙啊!你这就这样直接舔上去了!还把我和学姐给豁出去了?! 你小子这方面倒是挺慷慨的啊! 晴空万里:不不不,不用的!我的任务我会完成的,就是希望各位能接受我稍微慢一点。 呵呵,死舔狗,你看你女神领情不。 幸好苏婉晴还是个明事理的,没有顺著周明浩的话把自己的任务甩出去。 黎麦:没事的,苏同学。既然你有事情,那我们的分工也可以调整一下,前期的调研工作就由我和林同学完成,后期的工作就交给苏同学和周同学。 黎麦:这样可以吗?@所有人 晴空万里:好的学姐,收到。 苏婉晴:麻烦各位了。 苏婉晴终於是把群暱称改了过来,换成了自己的本名。 周明浩:收到,学姐安排得很合理。 林煜:收到。 林煜对这个分工倒是没什么意见,不用和那条慷他人之慨的舔狗一起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 第13章 那才叫豪迈呢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13章 那才叫豪迈呢 备考前临时抱佛脚的日子过得总是很快。 毕竟是关乎自己未来的事情,林煜暂且把这事和高考列为同一级別。 这些天,在三个舍友的轮番特训之下,林煜自认为自己已经是一个非常注重细节的下头男了。 值得庆幸的是,这几天林煜的记忆並没有作妖。 好消息,这几天也没有触发奇怪的cg。 坏消息,这几天得到的记忆对林煜目前来说还是没什么用。 可恶!得到这个能力似乎已经一个半星期了吧,就算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一飞冲天的能力消息,至少来个可以解燃眉之急的办法吧? 按照那些都市小说里边常见的套路,林煜现在不说是十项全能,能唱能导能演,至少也应该凭藉每天获得的技能在网上小有名气了才是!接著一环套一环的滚雪球,资產名气节节攀升,走上人生巔峰!顺便在成功的路上遇到天才少女、富家千金、国民女神……好好谈上几段甜甜的恋爱才对啊! 可现在的林煜呢? 倒是尚且能导……虽然说不定哪天就不行了。 “今天,应该不会是我最后的晚餐吧。” 周五中午,林煜在王姨的小便利店门口徘徊了好一会儿,却迟迟没有进去。 “小林,进来啊,在外边干啥呢?” “哦,来了。” 王姨的声音从门里传了出来,柜檯后的陈书雁掛著精心雕琢的浅笑,朝林煜投来了目光。她穿著淡粉色的水洗棉长袖衬衫,內搭一件白色短t恤,配一条高腰白色长裙。 小雪说了,恰到好处的甜美笑容是无往不利的绝技! 不对!陈书雁这个表情!和记忆里那时候一模一样! 没有一刻时间留给林煜犹豫了。 接下来登场的是—— 特训三天的最强下头男!林煜! 林煜用力推开了小便利店的玻璃门,撞得门楣上的风铃桌球乱响。 “你要死啊!这是老娘的门!”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王姨的怒喝顿时击碎了林煜的气场。 “小林你今天怎么毛毛躁躁的。”王姨瞪了林煜一眼,將手里的单子往林煜手里一塞,“去,快干活去。” 天生邪恶的资本家老登,我的气势全没了! 被王姨破功的林煜只能借著工作的由头,选择暂避陈书雁锋芒。 很快,林煜得出了一个令人心碎的结论—— 工作竟然是会做完的! 这是林煜第一次如此的共情资本家。这个工时也实在太短了点吧! “来,吃颗糖,別再低血糖了。”陈书雁雪白的手心托著一颗糖果,递到了林煜面前。 竟然记住了我之前隨口胡诌的理由? 她真的,我哭死。 “待会儿一起喝点吧?”陈书雁另一只手提著用一个小塑胶袋装著的两罐低度果酒,脸上依旧保持著那被精心设计过的完美微笑。 素十景菜,清炒时令蔬菜,还有一盘浓油赤酱的糖醋小排,都是些吴京当地人喜欢的家常菜式。 此时的林煜已经克服了对带骨食物的不適,在点菜的选择上没有什么忌口,自然选择了这家店里拿手的家常菜。 他竟然专门记住了我喜欢吃什么。陈书雁盯著那盘小排,心中暗自窃喜。 “你怎么就只点这么一点?既然说好了这顿饭我请,就不要客气。”陈书雁笑著接过菜单,又点了两道菜。 “总不能还比不上你请我的那次吧?” 陈书雁不动声色地將一缕垂落到脸颊的髮丝拢到耳后,恰到好处的露出纤细白嫩的颈部和精致的锁骨。这个动作她在莫闻雪的指导下练习了无数次,精巧而又不刻意。 “这家的小排做得不错。”陈书雁夹起一块,用筷子轻轻划开燉煮充分的小排,软烂脱骨的小排立刻骨肉分离,“我记得你不喜欢吐骨头吧,这样就没问题了。” 骨肉分离后的排骨肉被完整地放在了林煜面前的小碟子里。陈书雁抬眼看向林煜,琥珀色的瞳孔里是恰到好处的关切。 林煜盯著碟子里那块被精心剔骨的排骨肉,胃里一阵翻腾,仿佛那被剔骨的不是土猪兄弟的肋骨,而是自己的双手。 不是?这叫我怎么吃啊?我本来已经適应了的! 林煜没有去吃那块排骨肉,而是直接伸筷子从盘子里夹起另一块带软骨的小排放进嘴里,故意嚼得嘎吱嘎吱响。 一边啃还一边含糊地说:“其实这样带软骨的啃著才香呢,有嚼头!” 陈书雁眨了眨眼,看著林煜那略显浮夸的吃相。 小雪说男生在女生面前总是会刻意表现,是这样吗?他在向我表现他的豪迈?虽然有点幼稚,但蛮可爱的呢。 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对了,顺著他,捧著他,把他当小孩子哄就行了。陈书雁暗自点头,幸好我早有准备。 “確实,男孩子这样才叫豪迈呢。” 听到这话,林煜顿时有点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是什么鬼话!她竟然真的在一本正经的给我找补! 但是林煜还是克服住了尷尬,选择继续进攻。 说出这种话,她肯定已经感受到尷尬了,只要我乘胜追击! “其实还是怕你破费,我才选的这个小饭店。”林煜故作高深地开口。 “可是这家挺好吃的啊。” “如果说小饭店好吃的话,那大饭店个个都倒闭了。” “可是我觉得这並不比外面的那些大饭店差啊?” “大饭店他確实好吃啊。我们做一个简单的质量分析好了。” “哦?”这次陈书雁並不是在顺著林煜的话在捧,她確实对林煜的话產生了好奇。 “就比如说炒这道蔬菜的油,他一定是炸过肉的。”林煜用筷子指著桌上的那盘清炒时蔬。 “不会吧?”陈书雁將信將疑地顺著林煜的筷子看去。 “你尝尝。”林煜拿著筷子在空中划了几下,示意陈书雁尝尝。 “唉!好像真是有点猪肉味!”陈书雁夹起一片菜叶,小口小口地品尝著。 “还有……” “你个呆逼,满嘴b大胡话,老子这菜拿猪油炒的,吃不出来在哪里乱讲话!” 林煜突然觉得气氛不对,身后感到一股奇怪的视线,如芒在背。一扭头直直的迎上了小饭店老板直勾勾的目光。 “小子,你再说说,我这小饭店还有什么地方不如人家大饭店的?” “哈…哈哈……” 这一刻,林煜直面了饭店老板的目光。 第14章 林煜希望自己是美食家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14章 林煜希望自己是美食家 “小子,继续说啊,我看你还能说出些什么花来!” 老板的脸上分明带著笑,但林煜还是从他因为发力而略显突出的咬肌,太阳穴旁边微微跳动的青筋中发现了端倪。 如果这是一部漫画或者动漫,那现在老板额头上应该已经出现了一个加粗的“井”字符號。 “哈…哈哈……”林煜打著哈哈,扑闪著大眼睛,试图萌混过关。 “小子,別这副样子,要是那个女娃这样也就算了,你一个大老爷们搞这些!”显然,老板是一个地道的吴京本地人,祖籍並不是某个天府之国,“你倒是说说,我这米,这肉,还有这虾,都有哪里比不上人家大饭店?” “你要是能说出来,今天这单我给你免了!” 老板十分自信,在他看来,林煜不过是一个为了討女孩子欢心而在那里胡咧咧的小男孩罢了。 我这可是百年老店,家族里的祖宗以前那都是给洪天王做御膳的!我这祖宗传下来的手艺,能被你一个毛头小子挑出毛病来?要不是当年…… 唉!好汉不提当年勇啊! “这个,那个,你,我,”林煜一时语塞,嘴里支支吾吾地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这家老店物美价廉,虽然不大,但做出来的菜品不说毫无瑕疵,至少也算得上在水准之上了,自然不可能被轻易挑出毛病。林煜当时只是想扯一些很明显是硬装的嘉豪言论,好让陈书雁觉得自己这人轻浮而已。 谁能想到,这老板閒著没事直接就开上来了啊! 这要是品鑑一下法餐的话,他倒是可以凭藉记忆里的內容装上一波,但是面前这桌可是地道的老吴京菜…… 评判標准都不一样,明显的专业不对口啊!总不能生搬法餐的话术来硬套吴东菜吧! “噗……”陈书雁看著半天吐不出一句完整话的林煜,扑哧一声乐了,眼睛弯成一对好看的月牙,“老板您就別为难他了,您店里的菜味道真的很棒!” 看林煜实在是坚持不下去,陈书雁终於出来打圆场了。 真好啊,她还会帮我说话。 “哼!还是这个小姑娘有品位,小姑娘我跟你说啊,这种满嘴胡咧咧的男人不能要……”老板给了陈书雁一个面子,“哼”了一声便走开了,临走时还不忘对林煜进行了一番詆毁。 老板你这样我都不知道应该感谢您还是討厌你了。 林煜第一次在被人骂的时候產生了这样一种奇怪的感觉,心中渐渐升起了別样的滋味…… 陈书雁捂著嘴,轻笑著看著正在疯狂进食以掩饰尷尬的林煜。 他这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吗?为了在我面前表现吗?他这副幼稚的样子也好可爱。 “那个,你怎么不吃啊?”因为陈书雁一直保持著和那时候一模一样的微笑,直勾勾的盯著自己,林煜感觉十分的不自在,“是我脸上也有什么东西吗?” “啊!”陈书雁回过神来,连忙夹起了一块排骨,“没,没什么。” “那就好,还担心你吃不不习惯……呢。” 看著陈书雁殷红的小嘴轻轻张开,从排骨上撕下顏色诱人的排骨肉,再將那苍白的骨头轻轻吐在骨碟中,林煜刚吐出的半句话差点没卡在嗓子里。 这么好看,性格又好,还对我有意思的美少女,为什么要做那些事情呢? 林煜这些天时常回想那些记忆。也许是因为是那不知名的特使能力的缘故,那些获得的记忆都异常清晰,林煜可以回忆起其中的任何一处细节。 结合之前记忆里的经验,在那段记忆里陈书雁脖子上的那串项炼,其零件至少来自两个不同的人,而且材料都很新。 这一点从数量上也能很明確地推断出,因为一个人只有两只手,而那时陈书雁脖子上的项炼零件数量,是两只手十个指头绝对凑不出来的。 那些该不会是我认识的其他女性朋友吧?我最近认识的,在吴京的,应该会常联繫的女性朋友…… 黎麦?苏婉晴? 考虑到陈书雁后续的所作所为,林煜这样猜测到。 “啊……吃得好饱。”陈书雁轻轻伸了个懒腰,舒展著腰背手臂,那件短t恤隨著她的动作向上,不经意间露出了饱餐一顿后依旧平坦雪白的小腹,“这家菜味道真好,我们以后常来吧。” 这次林煜却是没有回应。 不能再轻易和她定下约定了!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寢。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弊在赂秦也! 主要是实在不能和她再吃下去了,每次和陈书雁吃饭林煜都带著巨大的心理压力,一直感觉胃部在隱隱地痉挛。 再这样下去,该吃出胃病来了! 这次晚餐和上一次並没有太大的差別,依旧是陈书雁在努力地维繫著两人之间的话题,而林煜则通过这几天特训的內容,儘可能的在一句话之间杀死话题。 结帐离开时,林煜特意盯著老板多看了几秒。 好好等著吧,你这个路人反派!等我什么时候对吴东菜有了了解,我一定会回来砸场子的! 走出小饭店,林煜抬头看了看天。 很好!多云,无风,怎么都不是一个看星星的好日子。 虽然昨天刚下过一阵小雨,但今天的天气並没有变得清爽,反而是愈发的闷热了,显然云层中还酝酿著一股更大的暴雨。 “那我们走吧?”陈书雁看著天空,也有些担心,反覆看著手机里的天气预报。 天气预报说多云转晴,而且晚上九点左右会颳大风,应该没问题吧? 从王姨那里下班,再到这里吃饭,现在已经八点钟了,再算上去那边,爬山上去的时间……应该差不多! “走吧。” 林煜轻轻点头。 这云层厚度一时半会儿多半是散不了,只要过去之后我不停的抱怨,不停地输出负面情绪,她总会受不了的。到时候她自然就再也不想和我一起出来玩了。 等把她对我的那点好感消磨完,我再把工作辞了……这样应该就算是平稳落地了吧。她总不能还要追著杀吧? 带著这样的畅想,以及坐在后座的陈书雁,林煜发动了那辆劳模小电驴子。 林煜:来吧!我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陈书雁:来吧!我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第15章 乌云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15章 乌云 陈书雁计划的目的地是吴京市有名的风景名胜区。 紫金山。 是融生態、文化、体育、休閒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风景名胜区及国家级森林公园。 车轮转动,陈书雁扶住前方林煜的腰部,双手不轻不重地贴在林煜的腰侧。 林煜从后视镜中看到的,是隨著晚风飘扬的柔顺马尾辫,以及陈书雁那被暖色的路灯照亮了的笑脸。 紫金山位於吴京市区东部,正好大学城也在市区东边,两处地点离得不算远。大概行驶了二十多分钟,小电驴带著两人驶进了紫金山景区的范围。 也许是因为天气並不是那么的晴朗,加上虽然紫金山景区全天开放,但內部的设施会关门,所以晚上来这里游玩的人並不多 紫金山的山道修得很宽敞,景区开放时会作为潮汐车道使用。道路两旁路灯明亮,显得小电驴作为卖点搭载的卤素大灯没什么用武之地。 电车行驶,掠过两旁又粗又高的百年古木,很快,侧身坐在后座的陈书雁便提醒林煜到地方了。 “这里上去就是天文台了。” 山间微风吹过,陈书雁的语气变得期待起来。 到了啊。林煜稳稳停住小电驴,扭头看向那道通往天文台的阶梯。现在他们还在山里,抬头只能看见密密麻麻的古树树冠,还看不清楚天空。 “吶,喝点吧。”陈书雁“咔擦”一声打开易拉罐,將果酒递向林煜。 因为马上还要骑车,所以刚刚林煜並没有喝酒。 “待会儿回去我还得……”看著陈书雁轻轻撅起的小嘴,林煜鬼使神差地伸手接过果酒。 “没事啦,一点点度数而已。”陈书雁又打开了自己那罐,仰脖子故作豪迈地喝了一口,“你瞧,没问题的。” “好吧,”看著陈书雁迅速染上緋红的双颊,林煜只得点头,“你慢点喝……” 真是的,又菜又爱玩。 两人一前一后踏上通往天文台的石阶。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1?1???.???超好用 】 因为是晚上,上边天文台的园区已经关闭了,现在根本没有別人上来,山道上只有林煜两人。 夜里的山道很安静,只有山风拂过叶片的沙沙声,和偶尔传来的几声虫鸣。山道两侧造型古朴的路灯光线昏暗,在地上投下模糊的树影,道路边上还有偽装成石头的小路灯,功能是照亮路面,防止游客摔倒。 陈书雁走在前面,双手背在身后,手上拎著那只易拉罐轻轻晃动,脚步轻快高马尾隨著步伐的节奏上下活泼的跳跃。 “快到了。”陈书雁眼睛亮晶晶的,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格外亮眼。 她仿佛不知道累,一路蹦蹦跳跳的,还不忘回头招呼著才爬了一小段山路就气喘吁吁的林煜。 不是,她这么有活力的吗?是因为酒的原因吗?的確是有许多人,喝一点酒之后,话也变多了,人也活泼了,社也不恐了。 可是没听说喝酒还能加体力的啊!这又不是三国杀! 难道是我太弱了? 林煜艰难地跟上了前面的那道倩影。 登上平台,视野豁然开朗。 天文台白色的圆顶在夜色中显出静謐的轮廓。古朴的建筑充满了民国时期的风格,所有高於那座圆顶的植物都被精心管理,修整出了这一片视野极佳的观景平台。 平台四周设有栏杆,那里原本应是仰望星空的绝佳地点。然而—— 被圈起来收门票了。 “这里…呼……就是这里了吧……”林煜撑著膝盖,勉强跟上了陈书雁的脚步,“大晚上的爬山,也太奇怪了吧。” 陈书雁抬头望天,轻轻的“啊”了一声。 听到声音,林煜也抬起头。 “什么嘛,害我白跑一趟。” 试想一下,要是林煜自己精心准备带朋友去玩,到地方朋友来上这样一句,自己绝对是再也不想和他一块出去了。 在山顶上看云层比在山脚下看云层更清晰。 云层看起来比山脚下看到的更厚也更辽阔了,像一层黑色缎子笼罩著天空,在微风中轻轻翻卷。偶尔能在稍微较薄的云层缝隙间看见一轮淡淡的光晕,那是藏在云层后面月亮的位置。 但是就连月亮都难以看清楚轮廓,就更別提星星了。 一丝星光也看不见。 “看来今天运气不太好啊。”陈书雁转过身,背靠著栏杆,面向林煜。举起手中的易拉罐,又喝了一口,“可惜了,害你白爬这么高。” 林煜也走到栏杆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抬头,凝望著那绸缎般的云层。 这样也好,不要留下什么浪漫的回忆,只留下现在的这种白跑一趟的感觉就行。 “你出来都没看天气预报的吗?”林煜决定再添一把火。 “其实,我看了的。”陈书雁晃了晃手中已经快要见底的易拉罐,“我想著九点要起风,就想来碰碰运气。我想著万一呢,万一云散开了,就能看见点什么了。” 她转过头,眼睛弯了起来:“是不是有点傻。” 林煜点点头,举起自己手里的易拉罐,和她轻轻碰了一下。 “什么嘛,你还是不喝。”陈书雁从手上的触感清晰地感受到林煜手上那罐几乎没怎么动过。 林煜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看著天空。 两人就这样静静地靠著栏杆站著,听著山间微风的沙沙声,看著天空中几乎没有移动过的云层。 半晌,山风变得大了些,带著雨后山间潮湿的草木气息掠过平台,调皮的拂动著陈书雁的裙摆与发梢。 陈书雁静静仰望那被彻底笼罩的夜空,侧脸在昏暗的路灯下有些朦朧,林煜看不清她的表情。她轻轻地笑了,笑声很轻,混在山间的风声里几乎听不到。 起风了。 “走吧,都到这里了。”陈书雁转身面向林煜,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在林煜惊讶的目光中,伸手夺过林煜手里的大半罐酒一饮而尽。 “我们继续向上去看看吧!” 潮湿的山风吹起少女柔顺的长髮与裙摆,透过云层后略显模糊的月光之下,少女双手各握住一个空易拉罐,打开双臂高高地向上伸展著,尽情地拥抱著山风与夜空。 第16章 东风不与周郎便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16章 东风不与周郎便 “我们两个,大晚上的在这里这样……真的好吗?” “就是晚上才要这样嘛!” “要是被別人发现了……” “放心,晚上这里不会有人来的。” “来吧,来吧!我一个女生不怕,你怕什么啊!” “好吧,那我……进来了?” “快进来吧,等你好久了,都有点冷了。” 潮湿的山风吹过,確实有几分寒冷,陈书雁微微发颤,光洁细腻的肌肤上浮现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 算了!管他这那的,上就完了! 林煜伸手,拉住了陈书雁伸过来的手,同时脚上向前一跨,踩著栏杆爬上了围住上面更加广阔平台的围墙,小心翼翼地骑在那道铁栏杆组成的围墙顶端。 这个围墙没有加装什么电网之类的防护措施,只是简单的铁栏杆。林煜爬上去之后,骑在栏杆的两道尖刺中间,双腿紧紧地夹住身下的横樑,还算得上是稳当。 “看吧,没什么好怕的。” 见林煜终於也爬了上来,陈书雁笑得更开心了。现在两人面对面的骑在围墙上,就像小时候玩蹺蹺板一样的动作。 “真挺危险的,別到时候咱俩谁掛在这里了。” 林煜感受著身前身后两个与自己身体亲密接触的铁栏杆,有些心虚,之前他就曾经看到过有大学生翻墙拿外卖,然后被掛在围栏上的新闻。 我可不想变成那副如鸭得炉的样子。 “来吧,没事的。我小时候经常爬的。”陈书雁提著裙摆,很轻鬆就翻身下了围栏。 可恶,穿著长裙都这么灵活的吗? 反观林煜,由於从来没有过这种经验,只能双手紧紧地抓著身下的铁栏杆,小心翼翼的往下顺。 对不起啊川哥!当年你叫我翻墙去上网,我还觉得你是害我呢! “我小时候经常来这里呢,这里可以看到很漂亮的星空!”也许是酒劲上来了,陈书雁越发兴奋地向林煜介绍著,“那样美丽的星空,我希望你也能看到!” “……” 林煜没有回答,只是盯著陈书雁脑后隨著她动作活泼跳跃的马尾辫。 她真的很想让我感到快乐呢。 这一点林煜可以感受得到。 毕竟是天文台的选址,周围自然没有什么可能遮挡视线的东西,是很適合在晴朗的夜晚观赏夜空的地方。 由於是封闭的地点,没有什么照明,路上两人只能靠著手机微弱的手电筒辨別脚下由平整的石面铺成的路面。 这一段路程不太长,总共花了不到十分钟。 到了天文台建筑的面前,这下是彻底没有办法继续前进了,之前的铁栏杆可以翻过去,但面前的门锁,除了撬锁也实在没有別的办法了。 清风拂过,可是天上的云层好似没有边际,看不到尽头。 “时间不早了吧。”林煜抬头看了看天,“咱们回去吧。” “再等等好吗,”陈书雁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不甘,“现在已经起风了,只要……” 只要再等一等。 “你明天不用去上家教吗?” “没事的,marry说她最近工作上可能有变动,可能要回国,不能再继续留在中国了,这段时间的课程先取消,所以我明天有空的。”陈书雁说著,抬起头看著被云层笼罩的天空。 举报起作用了? 我说今天英语课怎么换人代课了呢! 看著陈书雁执拗的侧脸,林煜也没有继续说什么,只是和她一起坐到了天文台前石阶上,抱著膝盖,静静的仰望夜空。 风確实来过几阵,或者说山上一直是有风的。 清爽的山风吹散了沉闷的空气,有那么几个瞬间,头顶墨色的浓重云层似乎真的鬆动了,露出了藏在云层后的那轮皎洁的明月。 每当这个时候,陈书雁都会激动的晃著林煜的手臂: “快看!好像要散开了!” 但是很快,那几道刚刚显露出的缝隙就会重新被填补,抹平,云层再次恢復成一块厚重的铅灰色绒布。 严严实实的挡住了所有的光亮。 那几道稍纵即逝的月光仿佛就是陈书雁今晚仅有的几次好运气。 周遭很快陷入了安静,连最后一丝风声都听不到了,只能听到周围不知名小虫子振翅的声音。 潮湿的山风可以轻易的拂起少女柔顺的长髮与裙摆,却怎么也无法掀开那块覆盖天空的,仿佛无穷无尽的穹顶。 陈书雁不再说话,环抱著膝盖,下巴搁在臂弯里。先前明亮的眼眸黯淡下去,只是盯著身下的台阶。 林煜清晰地感受到了她身上的失落,他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將嘴里的话咽了回去。 就这样吧,记住这不愉快的一天。 我们之间不需要有太多美好的记忆,我们之间甚至不需要有什么记忆才好。 良久,陈书雁吸了吸鼻子,声音有些闷闷的: “风停了。” 没有什么语气,只是简单的陈述了他们所感知到的事实。 “看来我最近的运气不怎么样呢。”陈书雁抬起头,努力的挤出来一个僵硬的笑容。这个时候陈书雁的表情已经完全看不出下午那精心设计过的笑容的影子了。 “我最近的运气好像一直很差。” 明明已经做了那么多的准备,最后还是遇到了最糟糕的情况。 “我们走吧。对不起,浪费你那么多的时间。”陈书雁站起身,拍了拍裙子。 “不会的。”林煜起身,跟上了陈书雁的背影。 “你今天一点都不高兴吧。” “怎么会……” 走到围栏边,陈书雁停下脚步低头抓住眼前的围栏,没有回头。 “无论是今天,还是之前那次,你都是强顏欢笑在陪著我而已。你其实一点都不想和我出来吧。” “……” 林煜没有说话,只是停下脚步,静静的看著栏杆边那道单薄的背影。 被看出来了啊…… 这也不奇怪,林煜从来不是一个擅长表演的人,心里也藏不住太多的事情。 只是林煜没有想到,陈书雁会在这时候直接把这件事情挑明。 沉默几秒,陈书雁突然开口。 “还有一个地方,你还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 “好。” 第17章 也许我就是这样的不幸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17章 也许我就是这样的不幸 林煜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 如果说之前那次是被刘志远攛掇的,那这一次呢? 也许是看到陈书雁一副失落的样子,却还是不忘邀请林煜的时候,心头莫名一软。 她真的很想让我开心呢。 如果没有那些记忆,我肯定早就沦陷了吧。 林煜是能够感受到陈书雁的真心的。但確实没有办法,面对一个隨时可能把自己剥皮萱草的人,哪怕她是天上的仙女下凡,林煜也实在没有办法放鬆下来。 为了今天林煜准备了很多,就好像在面对一场不知道结果却能够决定生死的大考。 林煜想像不到有人能在这种场景下,还能在做题的时候做著做著突然笑出来。 无所谓了,总之今天结束之后,应该会消磨掉陈书雁大量的热情了吧。 也许之后陈书雁就会放弃对我的想法了。 林煜这样想著。 听到林煜答应了,陈书雁紧绷的肩膀终於微微放鬆。她还是没有回头,只是用比来时更加轻盈的动作翻越了那道围墙。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林煜紧隨其后,有过一次翻墙经验的他用比之前更加熟练的动作翻过了栏杆,跟上了陈书雁的步伐。 与之前不同,现在的陈书雁並没有那么活泼了,她没有说话,只是安静的在前方带路。 陈书雁並没有往刚才的地方回去,而是带著林煜走向了另一处小径,石板铺成的地面很快走到了尽头,面前是一条被人行走踩出来的小径。 被人行走时夯实的泥土在硬度与平整性上显然不能与石板路相提並论,两边肆意生长的灌木枝条向路中间延伸,时不时回鉤住裤脚。 手机的手电筒只能照亮眼前的一小片区域,行走间光亮隨著脚步动作摇晃,映照著陈书雁单薄的背影。 她走得很快,丝毫没有在意长裙下摆扫过湿润的草叶染上的点点污渍。 “我们要去哪?” 看著周围的环境越发野趣,林煜不由得有些紧张。 她该不会恼羞成怒要找一个偏僻的地方…… “快到了。”陈书雁简短地回答道,没做多余的解释。 只要能让他看到,就还有希望…… 雨后初晴的夜晚,是紫金山观赏萤火虫的好时候,虽然看不见天空的星河,但是可以看到地面上的繁星点点,似乎也能够弥补些许遗憾。 这一点林煜也清楚,走到一半的时候他就大致猜到陈书雁在想什么了。 萤火飞舞组,地上繁星。 那確实是极其浪漫的一幕。 但是陈书雁的计划是註定要失败的。 吴京的气候条件,萤火虫的成虫期一般在每年的6月到8月,若是想要看到地上繁星一样的景色,最好的时间也是7月份。 而现在,才刚刚五月份。 “这里……有什么吗?”林煜开口了,与其在这里无谓的空耗,不如让她早些认清现实。 “能再借我一点时间吗?”陈书雁的声音带上了一丝哀求,“我也是偶然发现的。夏天的时候会有。今晚……我不知道,但我想再碰碰运气。” 陈书雁的希望註定是要破灭的。 这无关幸运与否,只是时机不到罢了。 陈书雁在草地上坐下,丝毫不在意雪白的裙子已经沾满泥点与草屑,她抱著膝盖,眼望著眼前那片草甸。 林煜在陈书雁身后半个身位坐下,同样注视著那片夜色中的草甸。山风拂过,月光偶尔从云层间筛过,在草叶上短暂的涂上一层亮色。 时间流逝,陈书雁只是一动不动的看著夜色中的草甸,双手无意识的绞著裙摆。 林煜坐在她身后,看见她的肩膀开始微微颤抖,陈书雁紧紧抱著膝盖,將脸深深的埋了进去。 林煜听到了断断续续的吸气声。 “……什么都…都没有,”她的声音闷闷的,破碎得不成完整的句子,“又是…又是这样……什么都没有。” 林煜现在已经看不见下午那个做足充分准备,精心设计笑容的陈书雁了,在眼前的只是一个无助的蜷缩在夜色里,被一连串的失望击垮而哭泣的女孩。 “最近……最近所有事情都是这样……” 陈书雁抬起脸,又赶快偏过头去,不让林煜看到她的表情。 “我想带你去看星星……没有,我想带你来看萤火虫……还是没有。不只今天……之前也是……” “……我那么努力地想做好每件事,想……想让你开心一点……”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在抽泣的哭音中含糊得根本听不清,林煜只能勉强从破碎的音节里分辨出几句。 她的崩溃根本不是因为今晚没有萤火虫,甚至不是因为阴云遮蔽的星空。 也许是之前的什么別的事情的积累,也许只是最近过的不太顺利,是一次次精心准备后的落空,是明明那么努力却还是搞砸了一切。 这些不过是一根根稻草而已。 她像一个在地面上不断堆砌积木的孩子,堆一次,塌一次;再堆一次,再塌一次。 她以为是自己堆得不够牢固,不够稳定,於是更专注,更仔细,却不知道地面从一开始就只是漂浮在海浪上一只小舢板。 只需要糟糕的一天,最理性的人也能成为疯子。 “我以为……只要我足够努力,运气就会好一点的。我查了天气,看了攻略,做了两手准备……我以为这次至少能有一样是顺利的。可是……”她看著眼前依旧黑暗的草地,声音低下去,“……是不是我天生就这样不幸?” 也许现在只需要稍微安慰她一下,就能收穫她大量的好感吧。 但是林煜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坐在她身后半步的阴影里。 “我大概……真的没有什么运气,也不怎么会让人开心。” “我就是……想告诉你。谢谢你今天愿意陪我出来,也谢谢你……陪我到现在。” “我以后……不会这样了。”她的声音稍微平復了,但还是很轻很轻,“不会再……麻烦你做不想做的事,也不会再……抱著不切实际的期待了。” 就这样想像中那样如释重负,心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压著,说不出来是什么感受,只觉得手上一阵瘙痒,像是有虫子在爬。 抬起右手。 林煜看见了掌心中的一点亮光。 第18章 陈书雁,我看见了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18章 陈书雁,我看见了 那一点萤光,在林煜的掌心微弱地闪烁著。 他第一反应是愣住,然后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把这点萤光藏起来,就像要捂住一个不该出现的秘密。 萤火虫的发光季节一般是夏季,以当地的气候,这个时间大约是6月下旬到8月初,若是温度更加温暖潮湿也许还会有所提前。 五月份,太早了。 但生命的存在並非是一成不变的,总有一些特殊的个体,会先人一步,提前绽放出属於自己的光芒。 果然,陈书雁是幸运的。 林煜虚握著拳头,保持沉默。 只要把它藏起来,今晚就不会有任何变化。 让陈书雁继续以为今晚诸事不顺,让她彻底失望,让她从此远离自己——这本就是他的想要的,不是吗?现在一切已经基本成功,唯一的变数就是林煜手中这只萤火虫。 就像放上最后一根稻草会压死骆驼一样,这一点点希望,也许会彻底改变陈书雁的想法。 別这样!萤火虫君! 你进入成熟期后大约只有2到3周的生命,你现5月中旬提前成熟,连交配繁衍的机会都没有,就会迈入死亡的啊! 这样真的值得吗? “让你看笑话了。”陈书雁终於调整好了情绪,站起身,“我们走吧。” “让你看我这副样子……我只是……最近真的太倒霉了,好像所有事情都在跟我作对……” 陈书雁已经转身向草甸外走去,她缩著肩膀,背影在夜色中显得十分单薄。她头髮有些凌乱,裙角沾满了泥点与草屑。从刚刚开始她就一直在有意地扭过头去,可能为了避免让林煜看到她那张哭花了的脸吧。 林煜站在原地,目光落在自己虚握的拳头上。 他想起了陈书雁翻过栏杆时朝他伸出的手,想起她喝掉那罐果酒后泛红的脸颊,想起她说“我想让你开心一点”时的闷闷的声音。 也想起了她蜷缩在草地上,肩膀颤抖的样子。 林煜的喉咙发紧。 他有些厌恶现在的感受。 他厌恶那些记忆带来的恐惧,厌恶这种如履薄冰的感觉,厌恶自己像个懦夫一样步步为营。但更厌恶的是此刻, 看著陈书雁的背影,他竟然在犹豫要不要藏起这一点点光。 就为了那可能根本不存在的“未来”? 就为了那甚至不確定会不会发生的“危险”? 就因为害怕,所以要亲手掐灭別人好不容易等来的一点点幸运? 陈书雁已经走出了几步,离他越来越远。明亮的月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几乎要融进夜色里。 林煜的拳头忽然鬆开了。 管他这那的,marry都已经被我点了!已经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陈书雁!” 陈书雁下意识地扭头,看向了身后的林煜。他站在月亮下,向自己伸出了摊开的右手。 林煜五指张开,一点萤光自他掌心升起,缓缓地向著那轮明亮的圆月攀去。 它亮了一下,又暗下去,像是被夜风吹得摇晃。 然后,又固执地亮起来。 陈书雁的嘴唇微微张开,却没发出声音。她往前走了一步,又一步,眼睛死死盯著林煜的掌心上那一点缓缓攀升的萤光。 那一点萤光是那么的微弱,仿佛隨时都会熄灭。 但至少此刻,它还在亮著。 但至少此刻,它被看见了。 陈书雁追著那点萤光,一步一步地向前,渐渐越过了林煜,走向了草甸中心。 然后,第二个光点从她面前的草叶间升起。 第三个,第四个…… 那些微弱的光点一个接一个出现,在黑暗的草甸上零星地亮起。不多,七八点而已,构不成什么壮观的景象。 但陈书雁的眼睛一点点亮了起来。 那些光点慢慢追上了前面的那点萤光,缓缓靠近,接触,盘旋。 它们缓缓向上,向上,逐渐融入了漫天的星河。 陈书雁这才注意到,此时那片看似无垠的云层已经被风无声地扫清,漫天的星辰如同点点明珠撒在黑色天幕上,静静地闪烁著。 林煜转身,刚想往前一步跟上少女的步伐,就看见她已经转过身来。 女孩双手背在身后,单脚点地转过身来,轻轻歪著头。山风將她扎成高马尾的长髮拂起,在这片星空下,微红著眼眶看向自己,展露出了笑顏…… 这个笑容,和之前的任何一个都不一样。 “林煜!” “嗯!” “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 “陈书雁——我看见了!” “很美!” 这是实话,没有任何的隱藏或者別的什么,就是林煜此刻心中想要说出来的话。 陈书雁还保持著那个微微歪头的姿势,表情却有些轻微的变化,像是没料到林煜会说出这样的话。 她看著他,看了好几秒,然后慢慢地,慢慢地弯起眼睛。 这次的笑容没有刻意设计的弧度,没有精心计算的角度,两边嘴角扬起的弧度都不太一致,左边比右边高了那么一点点。 但这是林煜今天见到的最好看的笑容。 “真的吗?”她问。 “真的。”林煜说。 陈书雁又笑了,转过身,重新望向星空。 “我也觉得。”她说,“特別美。” “该回去了。”又过了一会儿,林煜掏出手机看了看,“已经十二点了。” 回去的路比来的时候好走很多,有些是因为月亮出来了,照亮了脚下的路吧。 “林煜。”陈书雁忽然开口,声音在寂静的山道上格外清晰。 “嗯?” “谢谢你。”她没有回头,继续往下走,“谢谢你今天陪我。” 林煜沉默了几秒。 “也谢谢你请我吃饭。” 陈书雁轻笑了一声:“那顿饭本来就是为了谢谢你上次请我。” “那下次我请你。” 脱口而出的瞬间,林煜自己都愣了一下。 陈书雁的脚步也顿了顿,似乎没有预料到林煜的回答。 “……好。那,说定了?” 林煜点了点头,隨即意识到自己在她身后,她可能看不见自己的动作,又补了一句: “说定了。” 走了几步,陈书雁又开口: “那……下次我们可以找个晴天来。” “好。” “不过得提前看好天气,万一又像今天这样……” “那就改天。” 林煜补充道。 “哪天都行。” 第19章 林煜的身份证到底在哪里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19章 林煜的身份证到底在哪里 林煜承认自己动摇了。 他確实处於这种荷尔蒙上头控制大脑的年纪。 管他这那的,marry都已经落网了,应该不会再发生记忆中的那些事情了吧! 这时候两人之间的氛围已经悄然改变。 上山的时候,话题都是陈书雁在主导,现在倒是变成林煜在滔滔不绝了。 幸好,陈书雁是个合格的倾听者,很会提供情绪价值,总能把握住林煜的重点,让林煜飘飘欲仙。 出了景区,陈书雁看了看手机,轻呼一声:“糟了,快要一点了。” 林煜也掏出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是00:47,他皱了皱眉: “这下麻烦了。” “你还能回宿舍吗?”林煜看了陈书雁一眼,青州理工的宿舍楼有门禁,过了十一点就进不去了,林煜不知道吴东大学有没有。 但是看陈书雁一脸担忧的表情,吴东大学多半也是有门禁的。 “我们学校十一点门禁,现在肯定是进不去了。”陈书雁语气中带上了一丝歉意,“你呢,你们学校还开门吗?” “青州理工倒也是十一点……” 不过我住外面,无所谓这个的。 “那要不我们……”陈书雁开口了,话说了一半又停了下来。 到酒店开间房——这是这种情况下最合理的解决方案。但这句话放在现在,在此时的语境下说是否显得过於曖昧。 说出来他会不会觉得我怕太主动了啊…… “我先送你回学校吧,”林煜说,“只能麻烦一下宿管。” 陈书雁摇摇头:“我们楼管阿姨特別严,上周有个女生晚归十分钟,被记了名字报到学院去了。” 还需要宿管上报,什么落后的人力系统!我们青州理工只要门禁时间前系统没有收到学生进宿舍楼门禁的出入信息,就会直接通知导员! 我当时就因为没有刷闸机被导员私聊过呢! 就这还名校呢,一点都不关心学生的生命安全!不像我大青州理工! 此乃青州理工四胜! “那你们学校附近有没有方便的宾馆什么的,只能先凑合一晚上了。”林煜隨口问道。 “有……但是……”陈书雁的脸蛋红扑扑的,不知道是不是那点酒劲还没有消。 啊!他说出来了!我应该答应吗?会不会太快了。 这题小雪没说过啊! “那就行。”林煜点点头,“先过去看看吧。” 他骑上小电驴,陈书雁低著头,侧身坐上了后座。 酒店离吴东大学不远,面积不大,但確实是一家全国连锁的快捷酒店。深夜的大堂里灯光通明,由於已经是凌晨,大堂没什么人,只有前台一个值班员在低头玩手机。 “你好,还有空房吗?”林煜走到前台。 值班员是个年轻男生,抬头看了两人一眼,眼神里闪过一丝“我懂”的神色,手指在电脑上敲了敲:“有,大床房和標间都有。要几间?” “一间標间。”林煜说得很快。 “好的,入住人员身份证登记一下。”值班员伸出手。 林煜回头看向陈书雁,她迟迟没有动作,只是一直低头玩著手指。 “身份证拿一下。”林煜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哦。”陈书雁这才反应过来,將自己的身份证递了过去,“这里。” 前台小哥动作熟练地在机器上登记好了,扭头看向林煜:“先生,您的呢?” “啊?我也要吗?” “是的,公安规定,都要登记的。” “啊,这个我身份证丟了来著。” 前台小哥面色略显无语,给了林煜一个“准备不足啊,兄弟”的眼神,继续开口:“先生您报一下身份证號也行。这是公安规定,所有入住人员都要登记的。” “你早说啊!”林煜恍然大悟,“我不住啊,就她一个人。” 陈书雁猛地抬起头,眼睛睁得圆圆的:“你不住?” “对啊,我住校外啊,我公寓门又不会锁。”林煜一脸理所当然。 “可、可是……”陈书雁一时语塞,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你刚才不是说你们学校也是十一点门禁……” “那是宿舍楼门禁。你不是问我学校有没有门禁吗?”林煜眨眨眼,“我上学期就被赶出来了,和朋友在外面租房子住。” 此时,前台小哥的表情从“我懂”变成了“我好像不懂了”。他看看林煜,又看看陈书雁,最后决定低头继续敲键盘。 我不明白。 “那、那你刚才还问宾馆……”陈书雁的脸更红了。 “我是问你们学校附近有没有,方便你住,也方便你明天回学校啊。”林煜一脸无辜,“不然你晚上在哪里休息?” 陈书雁:“……” 她感觉自己的脸红得发烫。 果然,没有押到的题不能自由发挥。 “行了,房间开好了。”前台小哥递过房卡,“306房间,电梯在那边。押金一百,请扫这里。” 陈书雁机械地接过自己的房卡和身份证,脑子还处於当机状態。 林煜已经转身往门口走了:“走吧,我送你到房间吧。” 306房间在走廊尽头。林煜帮陈书雁打开门,按亮灯,还探头进去看了看:“环境看起来还行。你晚上记得锁好门,链锁也记得掛上。” “嗯……”陈书雁站在门口,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我走了?”林煜掏出车钥匙,“你早点休息。” “等等!”陈书雁下意识叫住他。 林煜回头:“怎么了?” “你……路上小心。” 房门轻轻关上。 陈书雁靠在门板上站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走到床边坐下,看著空荡荡的標间,突然觉得这个房间大得有些过分。 “我到底在想些什么啊……”她捂著脸倒在床上,感觉自己像个傻子。 篤篤篤。 是敲门声,陈书雁走到门前,弯腰从猫眼往外看去。 是林煜正站在门口。 “怎么了吗?”陈书雁打开房门,歪著头问道。 “那个……说起来有点尷尬哈……” 林煜有些尷尬地挠著头,这一幕怎么有点似曾相识。 “那个电梯有门禁,要刷卡才能开哈。” “噗——” 用房卡刷开电梯,送走林煜之后,陈书雁走回了306房间。在开门的时候,陈书雁突然留意到,门缝下静静躺著一张小小的卡片。 弯腰捡起那张卡片,陈书雁看见了卡片上的半身照片。 照片上的他比现在青涩一些,头髮剪得很短,表情严肃得有点好笑。出生日期显示他比她小两个月,户籍地址是南方海边的一个小城市。 是林煜的身份证。 指尖轻抚过那张光滑卡片上的照片,陈书雁忍不住笑出声来。 第20章 梦里不知身是客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20章 梦里不知身是客 我现在应该,大概,可能是安全了。 这是林煜现在所想的事情。 这个结论並非来自他的主观臆测,而是有著一些证据来佐证这个猜想。 当然,这个证据並非marry老师疑似陷入调查中这种没头没尾的消息。 而是陈书雁刚刚发来的一条消息。 陈书雁:林煜,你有东西掉在我这里了,我下次给你送过去吧。 下面的配图是一张带著林煜几年前拍的大头照的小卡片。 那时候,他还很瘦。 “哦,原来我的身份证在那里啊。” 林煜一直有一个疑惑,就是自己丟失这些东西后获得了记忆,但是那些东西跑到哪里去了呢?现在多少有了一些猜测。 也许是某种交换也说不定。 正是那些丟失的东西,换来了这些记忆。 可是关於身份证换来的记忆,应该是属於未来的我的啊?为什么又会到陈书雁手里了呢?这些问题林煜没有细究,总之既然身份证找到了,那是否意味著,记忆里的那个场景已经不会再发生了呢? 肯定是我的某些行动已经改变了未来,使得未来的我收到了货款却没法发货,所以只能退款了! 总不可能我这个超能力还支持仅退款的吧? 不过这女人也太实诚了点吧? 我刚刚说我身份证丟了,你就给我发过来,难道我不要面子的吗?这样不显得我刚才很小丑吗? 呸!下头女! 一点都不懂得照顾男人情绪! 他最终回了条消息。 林煜:好,下次见面给我吧。谢了。 总之,先回去吧。 …… 老吴京人一般没有什么过夜生活的,比起大半夜出门喝酒蹦迪,他们更喜欢斩半只鸭子回家去。 但是这也不影响凌晨马路边摆满了小吃摊子,这种时候出摊的,一般都是些烧烤,炒麵,炒饭这样的宵夜。 浓浓的白烟几乎铺满了街道。 林煜骑著小电驴穿过这些带著浓重油烟气的白雾,回到了租住的小公寓。 推开门,就看见房间內闪著幽暗的萤光。 “你怎么又回来了?”刘志远依旧保持著一年四季不变的裤衩穿搭,抱著手机躺在床上。 这个小公寓是一居室改的,所以刘志远的床直接正对著大门。 “我早就想问你了,你不会冷吗?” “纯靠火力旺!”刘志远语气里透著得意,“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怎么又回来了?” “这不重要。” 林煜把钥匙往鞋柜上的小碗里一丟,发出“哐当”一声脆响。 他没直接回答刘志远的问题,踢掉鞋子,一边拿著衣服往浴室里走:“不回来干嘛?在外面露营啊?” 这就是住校外的好处,不管多晚都能舒舒服服地洗一个热水澡。 “得了吧你,”刘志远眼睛没离开手机屏幕,手指飞快点击屏幕,完全没有停下手上的操作,“结果如何?” “没什么结果。” 林煜含糊的回答散在哗哗的水声里。 林煜擦著头髮走出来时,刘志远已经结束了手上的战斗开始刷起了短视频,背景音是各种夸张的笑声和罐头音效。 见林煜出来了,连忙直起身问道:“所以,你今晚啥情况,怎么又回来了?” “能发生什么?”林煜把毛巾搭在肩膀上,“爬山,看星星,然后送她回酒店。” “然后呢?” “然后我就回来了啊。” “什么叫然后你就回来了?人家都和你……你就一个人回来了?” “不然呢?还能干嘛?我晚上也住酒店?我钱多烧的慌啊?” “你!……不可理喻!” 刘志远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林煜鄙夷地看了刘志远一眼,“我是那种人吗?” “哧!” “哎,说真的,”刘志远重新躺平,望著天花板,“那姑娘挺不错的,长得漂亮,人又聪明。人家还明显对你有意思,你就一点不动心?” 动心吗? 林煜看著自己的右手掌心,上面似乎还有虫子爬过带来的瘙痒感。 脑海中闪过的是陈书雁在星空下回眸的笑脸,那个一点都不精致的微笑。但紧接著,还有一些…… 唉? 没有闪过什么不好的东西! 那些不好的记忆,似乎开始变得模糊了。 这种事情在以前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哪怕是第一天获得的那段玩帆船的记忆,或者是最复杂的修座钟的记忆,还是林煜最不想记得的关於那个不知名邪教的记忆,都依然清晰无比。 唯独这一段记忆,已经开始有些模糊了。 难道真的是退款退货成功了? “咋了,咋不说话了?” “別吵,我在思考。” 林煜屏退刘志远,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躺在床上,林煜看著熟悉的天花板,今天的一切像走马灯一样在脑子里回放。 林煜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上熟悉的味道让他稍微平静了一些。 林煜裹著被子,如释重负般的闔上眼皮。意识渐渐模糊,仿佛正向著一片未知的维度沉去,慢慢进入了梦乡。 意识渐渐下沉,林煜做了一个很长很深的梦。 梦里没有山风,没有星空,也没有萤火虫。 只有一间洒满阳光的房间。 林煜坐在向阳靠窗的书桌旁边,暖和的午后阳光从百叶窗照进来,温暖的光斑洒落在林煜手中的相册上。 林煜轻轻翻动著手中的相册,相册保存著林煜与不同人在不同地方的合影。 就在林煜翻动相册的时候,一双纤细白嫩的玉手从身后探出,轻轻地环住了他的脖子。 那双手的手指修长,皮肤白皙,关节处透著淡粉色的色泽,手腕上缠绕著一根细细的银链。 穿过头,是陈书雁温暖的笑脸。 她弯下腰,將下巴亲昵地搁在林煜的肩膀上。陈书雁没有扎头髮,乌黑柔顺的长髮柔顺地垂落在林煜的肩膀和后颈上。 几缕髮丝擦过脸颊。 痒痒的。 “在看什么呢?” 一股暖暖的热气呼在林煜的耳朵上。 温暖的声线中,她的脸越凑越近了。 …… 再之后的事情,林煜就记得不太清楚了。 第21章 带著小姨子跑路啦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21章 带著小姨子跑路啦 冷。 好冷。 特別冷。 好像行走在冰川雪原上一样。 望著眼前铅灰色的天空,下方是一望无际的白色,只有雪山上裸露出光禿禿的黑色岩石。 冷风卷著雪沫子在空中旋转,冰碴子一样拍打在脸上。 这里是? 记忆中上一刻还坐在温暖的书房里,肩上趴著慵懒的美人儿,下一秒就变成了冰天雪地中的荒野求生。 林煜用力抓向身上裹著的那…… 抓空了? 睁开眼睛,本应该裹在身上的被子早已不翼而飞。 妈的,丟的东西越来越离谱。 之前还是自己没注意到的东西悄然消失,现在连正在用的东西都能不见踪影了? “哟!煜哥起这么早。” 刘志远依旧靠在床上,手里捧著手机。 “现在几点了?” “七点多,你昨晚不是快两点才回来,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睡不著。你呢?早起,还是没睡?” “当然是没睡,今天又没课,早起干什么?” 也是,凡是没课的日子,刘志远一直过得美国时间,美其名曰为日后留学生活做准备。 当然,林煜十分怀疑如果刘志远真去了美国,说不定还要过上中国时间的作息。 “出去吃点东西?” “等我手机充下电。” …… “煜哥你知道吗,marry老师好像出事了。”刘志远嗦著粉丝,“群里有人说,marry老师遭人点了,警察都来了呢!” “是吗?还有这事?”林煜夹起一只汤包,小心地吹气然后放进嘴里,“知道因为啥吗?” “那上哪里知道去,都招条子了,指不定啥事情呢!” 嘿!这个我还真知道。 不过这事林煜也没有到处宣扬的兴致,打小报告到底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你说,这个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五十万吧?”刘志远將信將疑的说道,“你看,她又是外国人,还是条子来处理的。” 要真是五十万就好了,我多少还能分到点。 “不会吧?”林煜不得不佩服这些大学生的想像力,“咱学校有啥值得人家潜伏的?” “你说有没有可能,那些高科技研究所其实並没有设在那些好大学,而是为了掩人耳目,都藏在我们这样普通的学校里。”刘志远突然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这个就叫那啥……大隱隱於市!” “那你还不如说外面那些兰州牛肉拉麵,沙县小吃啥的都是咱们的情报战据点呢!”林煜翻了个白眼。 “有可能啊,怎么不可能?不然你怎么解释那些店全都一个標准配置?”刘志远说得兴起,“说不定咱现在吃的这家店也是呢!” 林煜扭头看了一眼正在煮粉丝汤的师傅,师傅藏在蒸笼与汤锅沸腾的蒸汽后面,看不清面容。 “扯啥犊子呢!这粉丝汤,这汤包,你回你老家还见得到吗?” “切!一点幽默细菌都没有。”刘志远喝下了碗里最后一口汤,“走吧,回去睡觉去。” “你先回去吧,我买点东西再回去。” 实在是不买不行了,最近林煜身边的东西是越来越少了,鬼知道要是身边什么也没有会发生什么! 该不会以后哪天一觉醒来,自己身上少点什么零件吧? 那样子不要啊! 在这种猜测下,林煜决定多买一点东西囤著。 把自己的东西当作一个没有保底的游戏奖池,把自己身上的零件比作是池子里的大金,而其他一些杂物则是一些蓝色、白色的其他奖励。 那为了避免池子里的大金被抽走,林煜能做到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呢? 当然是用白色垃圾把奖池给填满,物理降低抽到大金的概率! 虽然还没有摸清楚丟东西的原理与规律,但这应该是林煜目前能够做到的最好的应对措施了。 今天林煜已经在各种购物平台上疯狂薅那些低价羊毛了,那些一分钱的工业垃圾已经填满了林煜的购物车。 但是在快递的发货的途中,林煜还是要去买一些东西来冲一衝概率的。 不然就以现在林煜身边的存货量。 实在有点心虚。 为了不变成物理上的心虚,林煜决定去购物。 林煜此行的目的地是吴京市的小商品批发中心,因为小电驴还在充电,商品城又比较远,林煜这次选择了坐地铁出行。 刚刚出了地铁站,还未走到目的地,林煜就听到了电喇叭放出的激昂的声音。 “好消息!好消息!……老板带著他的小姨子跑路了!” 这话从小学开始就经常听,没想到到了大学还能够听到。这种gg词买的一般都是些成衣、皮具之类,gg词里一般標配一个欠债跑路的老板和林煜永远也不知道有多么貌美如花的小姨子。 所以说,做生意不能有小姨子啊!你瞧,多少有小姨子的老板都破產了。 玄学的是,没准呢! 听著熟悉的背景音,林煜拐进了一家两元店。 说是两元店,但其实店里什么下到一元,上到十几元的东西都有,林林总总堆满了几十个货架。 货架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玩意,五顏六色的衣架、造型奇特的瓶瓶罐罐、印著明星被拉变形的照片的马克杯…… 这些东西普遍不是做工粗糙就是款式老旧,但这些林煜都不在乎,毕竟他只需要扩充奖池罢了。 虽然肯定还有更便宜的进货渠道,但是这已经是林煜短时间內能够找到的最方便也最实惠的地方了。 推了个购物篮,林煜开始了集邮般的扫货。 每种商品只拿一件,这样方便回去整理,也方便第一时间发现自己到底丟失了那件物品。 篮子越来越沉,每多扔进去一件无关紧要的玩意,就好像为自己多垫上了一层缓衝,林煜甚至甚至开始估算起出货的概率。 “小弟,买这么多……进货啊?”收银的是个有点禿顶的中年大叔,看著林煜那满满一篮子零碎,咧开嘴笑著。 “差不多,对了老板,你知道哪里有收纳柜子买的吗?” “那条路走到底,有一个卖塑料柜子的。卖得挺便宜的,你可以去那里看看。”老板走出门,伸手给林煜指了一个方向。 “谢谢老板。” “小事!你拿这么多东西,要不要我多给你拿两个结实点的袋子?” “那就谢谢老板了,以后有需要我还来你这里。” 第22章 年轻人来吴京打拼不容易啊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22章 年轻人来吴京打拼不容易啊 拎著用蛇皮袋子装著的收纳柜零件,背著两元店老板用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红蓝双色帆布袋打包好的零碎,林煜踏上了返程的地铁。 因为林煜本身穿得就朴素,加上刚刚与老板在店里一番折腾,沾上了不少灰尘。加上身上大包小包的,既是皱巴巴的蛇皮袋又是鼓鼓囊囊的帆布包的,一路上收穫了不少关注。 小商品城位於地铁站的末端,所以在这一站上车的林煜得以有一个位置坐下。 將包裹著柜子零件的蛇皮袋放在身前用双腿夹住,双手抱著红蓝双色的帆布袋子搁在腿上,林煜稳稳地坐在地铁的长椅上。 昨天睡得有点晚,早上又进了小半天货,林煜多少是有点困了。 一低头,林煜稍微小憩了一会。 再一睁眼,地铁里已经嘈杂了起来。 地铁里虽说不是挤满了人,但也已经一个坐的位置都没有了。 再一看敞开著的地铁车门,坏了!已经到站了! 林煜刚想起身,就感觉到一只温暖而有力的手掌按在了自己的肩头。 眾所周知,人在从坐姿起身的时候,由於姿势的原因,往往很容易因为一点外力而起身失败,加上林煜腿上放著的一大包东西,林煜没能成功站起来。 总而言之, 林煜被压起身了。 林煜眼睁睁地看著那扇闭合的车门,隨即疑惑地扭头看向了那只手掌的主人。 那是一个老当益壮的老汉。 他微笑著,眼睛里透著慈祥。 “年轻人一个人来吴京打工不容易吧?”老汉仿佛看见了年轻时一腔热血,扛著一个布包就敢去大城市闯一闯的自己,脸上的神情愈发慈祥,“年轻人你多休息休息,老头子我身体还硬朗著呢!” 不是大爷你谁啊?你压我起身! 你最好是那种都市文里边家財万贯背景通天,有专车接送偏不要,非要自己一个人跑到外边去给主角送人脉送机缘的隱藏大佬哦! 不然我…… 林煜很快放平了心態。 这个年纪大大爷就算不是大佬也不是林煜一个小小大学生可以惹得起的,先不说大爷家境如何了,人家只要往地上一趟林煜就吃不消了。 “大爷,谢谢您关心。我刚刚其实是要下车来著。” “小伙子,不是老人家我说你啊!在地铁上你怎么能睡觉呢?就不说你这大包小包的安不安全了,你看,坐过站了吧!” 大爷面不改色,是个装糊涂的高手。 “这次是有老人家我提醒你,你以后自己可要多注意啊!” 老大爷语重心长地坐在了林煜刚刚起身空出来的座位上,调整了一下坐姿,对著林煜和蔼地点点头,仿佛在原谅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不是? 林煜不明白,但林煜大受震撼。 “……谢谢您提醒。” 林煜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在心中反覆地提醒自己 这里有监控。这里有监控。 下一站不算太远,一来一回也不过十分钟的时间,唯一麻烦的是这里可不是商品城那种地铁线路两端的站点。下一站正属於几条地铁线路交匯的地段,估计是没有位置给林煜坐下小憩一会的空位了。 地铁开始减速,广播报出下一站的站名。 车门打开,人流涌动。 “哎,小伙子!”大爷突然抬起头。 还来? 却见大爷指了指他脚边的蛇皮袋:“你这袋子口没扎紧,刚看到有个小螺丝好像滚出来了,你看看是不是这个?” 林煜低头一看,蛇皮袋口確实鬆了一些,又看向大爷手里捏著的螺丝。 “谢谢啊。” 林煜伸手接过大爷手上的螺丝,又低头检查了一番蛇皮袋子,弯腰把袋子口繫紧。 等他收拾好蛇皮袋子里的东西,系好袋子口的绳结,再次抬头时,就是在他低头忙碌的这一会儿, 车门再次在他眼前,毫不留情地合拢。 林煜彻底僵住,缓缓转头。 “年轻人,做事要稳妥,別毛毛躁躁的。”大爷仍然语重心长,“坐过一站两站没关係,东西丟了可就麻烦了。” 林煜想说些什么,但又没什么好说的。 都快红温了。 “想什么年轻人,快到站了。” 这几站离得都很近,多亏大爷適时提醒,这才避免了林煜再一次错过。 回头看了大爷一眼,林煜这才扛著自己这大包小包下了地铁。 看著眼前的墙壁,林煜真的有点破防了。 因为规划原因,这一站並非常见的那种两个方向地铁面对面的布局,想要换乘另一个方向的地铁需要乘电梯上到到站厅,再从另一个地方重新下去。 嘆了口气,认命地扛起蛇皮袋,拎好帆布包,朝著通往上层站厅的电梯走去。 幸好有电梯啊,不然我真的会恨那个大爷的! 来到站厅的开阔空间,为了几条线路换乘方便,站厅修建得十分宽敞,中间圆形空间出乎意料地摆放著一架公共钢琴。 黑色的漆面在站台明亮的灯光下流转著柔和的光泽,此刻它安静地待在那里,周围行人匆匆,少有人驻足。 林煜脚步慢了下来。 说实话。 有些心动。 自从开始获得这些记忆之后,在与这些记忆的內容的事情上,林煜都变得特別有表现欲。 有条件要尝试,没有条件製造条件也要尝试! 当然,这也直接导致了林煜最近购入了许多只用了一两次就堆在一边吃灰的小玩意,间接导致了林煜现在手头上閒钱不多了。 这个我还真会一点。 蛇皮袋和帆布袋靠在钢琴边,林煜自己则坐在了琴凳上。 抬起已经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的钢琴盖,手指轻轻抚过琴键,轻触几下试了试音。 並没有听出来有什么问题。 林煜根本不会钢琴,只是能够根据脑海中的那段记忆去演奏那固定的一曲钢琴曲。 所以自然也不能清晰准確地分辨出钢琴的音色是否准確。 当然,经过简单的推理,也能判断出这架钢琴的音色肯定有著或多或少的问题,毕竟都已经放到积灰了,肯定已经久疏战阵。 来吧,今天就让我来好好滋润滋润你。 林煜获得的记忆並非是单纯脑中的记忆,更加宽泛的肌肉记忆林煜也会获得。 所有林煜可以通过这些记忆快速地掌握一些新技能。 脑子:我学会了。 手:俺也一样。 和之前一样,尝试过一次之后就没有特別的兴趣了,仿佛一次就把所有的欲望全部释放了。 “啪,啪,啪。”几声不算响亮但清晰的掌声从侧后方传来。 啊!这才是我想要的剧本! 而不是看些在脑子里看些十八禁內容,或是在地铁上被老大爷戏耍。 林煜回头,是个一看就知道是游客的大爷。 要问为什么林煜可以一眼就分辨出那是游客?可能是因为吴京地方歷来没有土著白种人的原因吧。 第23章 莫欺少年穷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23章 莫欺少年穷 “煜哥,所以你到处打工就是为了买这些东西吗?” 看著林煜组装出来的手办柜刘志远摩挲著下巴,满脸不解。 “你这都是些什么啊?”刘志远指著那一柜子的零碎,“你从哪里淘出来这些东西的?” “没见过吗?哥哥的手办。” 林煜从柜子里取出了一个尖嘴中分头的玩偶,小心地放在一个毛脸雷公嘴的和尚造型的手办旁边。 “小黑子,露出鸡脚了吧!”刘志远条件反射地做了一个铁山靠的动作。 忙碌了一下午,作为作息美国人的刘志远都已经从睡梦中清醒了过来,林煜才將自己的东西重新整理完成。 林煜专门准备了一面墙的空间来安置这些杂物,每一个物品都经过了编號,有著自己固定的位置,而且在布局时儘量保证了各个物品相互之间不会形成遮挡,確保林煜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並进行补货。 林煜还特意创建了一个表格,用来记录经过交换失去的东西和获得的记忆,期望在样本多起来之后能够从中找到些许的规律。 製作完这些,林煜总算是稍微安心了下来。 要是这个概率都能出金,那我也就认命了。 林煜坐在椅子上,开始盘算起自己最近的收穫,思考著有哪些记忆能够帮助自己挣钱。 林煜最近是有点缺钱的。 这几天的衝动消费几乎掏空了林煜的钱包,再不找些开源的项目,林煜就要交不起房租了。 钱到用时方恨少啊! 以前林煜没有什么储蓄意识,基本上是今天赚钱明天花,后天没钱就找妈。手上的钱基本上见不到下个月的太阳,只能见到皎洁的月光。 现在缺钱的情况倒是打了林煜一个措手不及。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超顺畅,1?1???.???隨时读 全手打无错站 但是以后不会了,以后的林煜將会买到所有他想要的东西! 自明日始,存钱! 第一章,莫欺少年穷! 第二章,这个球鞋不错。 第三章,这个手办有意思。 第四章,这个哥哥下的蛋我必须拿下! 第五章,林煜啊林煜!你怎么能够墮落至此? 第六章,我存钱不就是为了买想要的东西吗?这个蛤蟆勺子就是我想要的! 第七章,林煜想要。 第七章,林煜忍住。 第七章,林煜得到! 第八章,莫欺中年穷。 扯远了。林煜很快回过神来,计划著怎么通过自己现有的技能赚钱。 弹钢琴?我只会那一首,应该不会有人专门请人只学一段《致爱丽丝》吧? 修老钟?这个倒是有点可能,但是林煜也不容易接触到客户。机械钟錶这玩意,不好的不值当修,好的又轮不到林煜上手。 活祭?这个怕是有点刑。 那几个治头痛的方子?主料都是一种特產的西方树叶,也没法子在这干。 这么算下来,我的超能力竟然毫无用处? 所以我还是只能出卖肉体,从事一些低级的体力劳动换取价值? “刘啊,你知道有什么快速来钱的路子吗?” 林煜决定虚心求教,就像之前一样。 “我在缅甸有条路,虽然风险很大,但是收益不错。” “哦?这么好的路子你自己怎么不去?” “不知道,可能我捨不得我的腰子吧。” 林煜翻了个白眼,就知道刘志远这傢伙不靠谱。 “说真的,刘。”林煜突然想和刘志远说点心里话,“你乾脆去一趟吧。” “你这身器官跟你过了二十来年的苦日子了,让它们去有钱人身上享几天福吧。”林煜语重心长,“別让它们一辈子没过过好日子。” “……” “那你怎么不去,你那边不是更方便去。” “不知道,可能我捨不得他们吧。” 看来只能先干著现在的兼职,再另寻他法解决赚钱的问题了,实在不行…… 实在不行只能启动后备隱藏能源了。 跟老登爆点金幣。 林煜平时常做的有两份兼职,一份就是每周两次去王姨那里帮忙上货,还有一份就是每周日去宠物店帮忙洗狗。 那可不是个轻鬆的活计。 会送到宠物店洗护的狗一般都是大型犬,那狗跟人差不多重,用后腿直立可以直接把前爪搭在人的肩膀上。 要是再遇上不听话的,洗起来別提多费力了。 星期天,天气有点闷。 很好,今天也没有奇怪的记忆呢。 林煜的布局起了效果,刚起床林煜就发现了今天丟失的东西,也自然而然地获得了今天的记忆。 爬树还算是一个运用场景比较广泛的技能。 林煜来到打工的宠物店时,里边只有一个围著印有卡通爪子围裙的女生正忙著接电话。 “对对,您家猫主子今天洗护完成,可以来接了。”胡琳掛断电话,快速打量了一下林煜,“小林,你可来了!” 林煜警惕地环视店內一周,有种想要逃跑的想法。 “小胡姐,你別告诉我今天就我一个。” “嘿,怎么会呢?这不是有小胡姐我陪著你吗?” 胡琳的话让林煜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杨哥杨嫂呢?” “杨哥杨嫂在后面忙啦!” 林煜鬆了一口气,还以为今天所有的活都要落到自己一个人身上呢。 “太好了,正缺人手呢!小林快进来!”杨嫂穿著围裙,从后面探出头来。 她语速很快,顺手从柜檯下抽出一条乾净的围裙甩到林煜面前的沙发上:“今天预约洗澡的毛孩子特別多,別在那里閒著了!” 从里间走出一个面相憨厚的大叔,冲林煜点点头:“来吧,正好有只小金毛,就交给你了。” 换上胶皮围裙,长长的胶皮手套和胶皮水鞋。 这么一身装扮,林煜在来这里之前只在过年杀年猪的大师傅身上见到过。那个大叔面向憨厚,手上动作却一点不含糊,手起刀落就割断了那头大白猪的喉管,把血放到提前准备好的盆子里。 当时的林煜还没有资格上前按猪,只能在一旁烧烧热水观望。 林煜穿著这身,走进洗护区,伸出双手抱住了那只半大的小金毛。小金毛似乎是第一次洗澡,对一切还很好奇,咧著狗嘴,一脸冲林煜摇著尾巴。 林煜按著小金毛,想像著这是要杀的年猪。 有点太瘦了点。 第24章 我下次还点你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24章 我下次还点你 “嗷呜——” 小金毛的敏锐的动物直觉似乎察觉到了林煜不太好的想法,仰起头髮出了不满意的吠叫。 林煜这才回过神来,连忙拿起花洒。 小金毛似乎对水流十分好奇,隨即开始快活地扑腾起来,张著最想要去咬花洒里喷射的水柱。 一番折腾下,水花溅了林煜一脸。 “稳住,稳住……”林煜低声念叨,手上用力,模仿著记忆中大师傅按住猪头的动作,手上收著力道,小心地控住小金毛。 小金毛髮现挣脱不开,渐渐放弃了剧烈扑腾,转为用湿漉漉的脑袋去顶林煜的手心,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撒娇声。 大部分金毛是亲水的,所以洗起来並没有太费事。 林煜鬆了口气,挤出浴液,拿著梳子开始仔细揉搓。 “可以啊小林,干得挺熟练的了。”杨哥不知何时靠在门边看了会儿,笑著评价。 “哪里,都是杨哥教的好。” “你小子。”杨哥笑了笑,叮嘱道,“待会儿记得要仔细点把它弄乾啊!” “知道了。” 小狗洗完澡后一定要把它仔细地吹乾。特別是这种长毛犬,如果不吹乾毛髮,特別容易得皮肤病。 林煜应了一声,用清水冲洗乾净之后,拿起大毛巾先给小金毛裹著吸掉大部分水分。接著,他打开了吹风机。 “嗡——” 熟悉的噪音响起。 林煜手上拿著风筒,仔细地吹乾小金毛身上的毛髮。 在小金毛身上都吹得差不多的时候,林煜拿著风筒从小金毛的下巴处往上吹去。 强劲的暖风將小金毛的嘴皮掀起,露出犬齿。 “敢呲牙!” 林煜抡起空著的左手,不轻不重地扇在小金毛头顶。 敲得小金毛一愣。 “汪!” 小金毛被拍得脑袋一歪,有点生气,但是又觉得林煜是一个好人,於是看向了一直在发出討厌声音的风筒。 小金毛决定和风筒决斗一场。 隨即张嘴就要咬风筒。 嚇得林煜又给了他一巴掌。 真让它咬下去可不行,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我可付不起责任。 “搞定一个。”林煜关掉吹风机,世界瞬间清净了不少。 將狗狗交到等待的主人手里,看著它欢快的摇著尾巴,林煜也会心一笑。 要是都是这种就好了。 小金毛算是好洗的狗了,要是一些大型犬或者不配合洗澡的,那才是麻烦事。 送走欢快的小金毛,林煜把洗护区的水渍拖乾净,刚准备喘口气坐下喝点水。 “学长!我又带卢米来了!” 一个清脆的女声传来。 林煜抬头,看见一个穿著淡黄色连衣裙,半扎著高马尾的女生正有些费力地拽著一条牵引绳进门。 绳子的另一端,连著一只半大的阿拉斯加犬。那只阿拉斯加犬看起来还很没成年,但骨架已经不小,有半人大,已经可以和阮云羡这样身材比较娇小的女孩角力了。 “阮云羡?” 这是他同校低一级的学妹,摄影社团活动时见过几次,只知道她特別有钱,手上隨便一个镜头都够买刘志远命了。 当然,林煜与刘志远不同,林煜家学渊源,为学走路先学赚钱,现在总身家超过三位数,一个镜头怎么够买他的命呢? 至少要两个镜头! 和林煜不过是洗过几次狗的交情,却已经混得很熟了。 標准的社恐。 社交恐怖份子。 “学长快来帮帮我,卢米好久没好好洗澡了,好臭好臭的。”她拍了拍身边阿拉斯加的脑袋,名叫卢米的阿拉斯加似乎是犟累了,吐著舌头,哈哧哈哧地喘气。 林煜看著卢米那厚实浓密、看起来能藏下至少两只猫的双层毛髮,再估算了一下它的体重,瞬间觉得刚才的小金毛简直是天使。 这活,可不轻鬆。 “欢迎光临。”胡琳已经笑著迎了上去,“好漂亮的阿拉斯加!” “学长,快帮帮我。”卢米趴在地上,任凭阮云羡怎么拉牵引绳就是不动,只管咧著个大嘴,吐著舌头。 胡琳看了看林煜,笑眯眯地说:“小林,交给你了。” 林煜能说不吗?显然不能。 他认命地重新穿上了那身胶皮杀猪套装,上前抱起了正趴在地上耍赖的阿拉斯加卢米。 这小子是真不轻。 狗又不会配合著林煜的动作调整重心,一动不动的趴著,死沉死沉的。 林煜双手穿过它的腋下,腰腹发力將它抱起。 卢米显然经常在外边耍赖,被这样抱起了似乎已经是轻车熟路的事情了,没有丝毫的反抗,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两脚兽。 你好啊,人类。 把卢米放进浴池的过程还算顺利,这傢伙似乎觉得只是换了一个地方,顺势在浴池底部趴下。 林煜仔细地给卢米梳理毛髮,隨后调好水温,拿起花洒。 温水刚淋到卢米背上,它猛地一激灵,隨即像是打开了某个开关,开始疯狂地甩头,抖动身子甩水,还试图用嘴巴去和花洒射出的水流搏斗。 到底是半大的阿拉斯加,体型已经不小了,溅起的水花比刚才的小金毛夸张数倍,瞬间打湿了林煜的围裙前襟和头髮。 “卢米!乖一点!”阮云羡在外边透过玻璃喊道,但声音里没什么威慑力,反而带著丝丝笑意。 显然她对自家狗子的德行十分了解。 林煜对此也早有预料,毕竟这已经不是阮云羡第一次带卢米过来洗澡。 而卢米也不是林煜面对的最难办的狗狗。 攻击水总比直接攻击我来得好。 “加油啊学长!洗得好以后我来还点你!”阮云羡在隔著玻璃挥手吶喊给林煜助威。 可別! 听到这话,林煜不由得脸色一变。 我是拿时薪的,又不是计件收钱的! 给你洗这种双层毛的雪橇犬可不值当! 林煜艰难地控制住了欲与花洒试比高的卢米,对著卢米说道: “你上次来的时候还那么大点,现在已经半人大了,以这个成长速度,下次你过来不得和我勾肩搭背了!” 这要洗上一次不得给我累死? 虽然这钱该宠物店挣,但是现在洗狗的人是我啊! 第25章 你就是欺负人家听不懂人话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25章 你就是欺负人家听不懂人话 好不容易湿透了阿拉斯加的双层毛,原本小毛球一样大小的狗体型顿时小了一半,但是依旧能够看出它肥硕的身材。 一看平时就被照顾得很好。 林煜挤出大量浴液,开始大力揉搓。 这绝对是实打实的力气活,忙活了老半天才把这只凑凑的小狗洗乾净,又花了大力气才把他厚厚的毛髮彻底吹乾。 在林煜的一番忙碌之下,一只毛髮蓬鬆顺滑如毛绒玩具的阿拉斯加新鲜出炉。 刚刚被抱出来的卢米刚一下地就欢腾地扑自己的主人,刚刚翻新的大脑袋径直往阮云羡怀里拱,尾巴摇得像个小螺旋桨一样。 “哇!是香香的小卢米!只有香香的小狗才有妈妈抱哦!” 阮云羡迫不及待地抱住自家狗子,把脸埋进厚厚的长毛里蹭了蹭,然后抬头对林煜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学长,我下次一定还点你!” “可別!还有下次就该是它洗我了。”林煜摆了摆手,一身胶皮杀猪套都不能阻止卢米把林煜弄得一身湿。 这个体型的胖狗,下次来就得要两个人一起忙活了。 “卢米,快来谢谢哥哥。” 阮云羡伸手抱起卢米,把那个毛茸茸的大脑袋往林煜怀里塞。 不是,你抱得动它啊! 林煜没有想到阮云羡娇小的身躯里竟然藏著这样的力量,但他想到了刚才的事情。 刚才卢米趴在门口不肯进来洗澡的时候…… 合著你刚才是嫌弃卢米臭才不抱它的啊! 可怜的小胖狗,年纪轻轻就被主人嫌弃了,以后可怎么办啊! 被阮云羡这么一推,胖胖的阿拉斯加转换目標,开始往林煜怀里钻。 林煜怀里猝不及防的塞进一颗暖烘烘的狗头,卢米湿漉漉的鼻子蹭在他下巴上。他下意识往后仰: “刚洗好澡的,別再给弄湿了。” 阮云羡在对面笑得前仰后合:“学长,你看卢米多喜欢你!”她非但没有收手,反而伸手推了推卢米的屁股,把它往林煜怀里送。 好不容易挣脱怀里的大胖狗,林煜甩掉身上湿漉漉的杀猪套,伸手用力擼了擼狗头。 本书首发.??????,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他下手不轻,但这点力道对於皮实的大胖狗卢米来说,显然是另一种形式的亲密玩耍,不仅不躲,反而配合地往林煜手下凑,尾巴摇得更欢了。 擼得正欢,裤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 林煜掏出来一看,原来是陈书雁发来的消息。 陈书雁:林煜你下午有时间吗?我正好和朋友去你们那边,顺便把身份证还给你。 林煜眉毛一挑,手指飞快打字。 见林煜丟下来卢米,阮云羡上前伸手抓回了自己的小胖狗,放肆的搓著狗头。 “香香的小卢米~生来就是要给妈妈玩弄的!” 很快,林煜回完了消息。 林煜:好呀,咱们什么时候见?在哪里? 確实是早拿回来早安心,身份证一直放在陈书雁手上林煜心里也有点瘮得慌。 而且拿回来之后,我们就可以正常…… “学长!女朋友吗?”阮云羡停止了玩弄狗子的动作,一脸兴奋的向林煜发出了疑问。 “什么女朋友,”林煜按灭手机屏幕,塞回裤兜,“一个朋友而已,之前身份证落她那儿了,今天有空要拿来还给我。” “哦——朋、友、啊——”阮云羡故意拖长了语调,她鬆开蹂躪卢米的手,改为环抱著它毛茸茸的脖子,下巴搁在狗头上,歪著脑袋看林煜,“是哪种朋友呀?出去玩还能用到身份证?” 阮云羡语气里充满了揶揄,显然她脑子里要用到身份证的活动只有一种。 “脑子里都想些什么,上网不行吗,网吧不要身份证吗?” 林煜知道她想的是什么,但林煜嘴硬。 “网吧?上网也要实名的吗?” 显然,这触碰到了阮云羡的知识盲区。 也是,据林煜的观察,阮云羡家境非富即贵,家里有电脑是很正常的事情,从小应该没有去过网吧,存在知识盲区很正常。 “网吧是个好地方啊,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林煜没去过几次网吧,读中学的时候一直都是住宿,川哥的几次邀请也都被林煜拒绝了,只是在上了大学之后和舍友去连坐过几次。 还记得当时他们几个连坐成一排,越打越沉默。 但这並不妨碍他吹牛。 “真的吗?” 阮云羡听得很认真,顺势一歪头,怀里的卢米因为头被阮云羡捧著,也跟著她的动作歪了歪头。 “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打听。” 感觉再多说下去自己就要露馅了,林煜连忙扯开话题。 “没劲!学长你年纪轻轻的,可不能说这种像四五十岁老傢伙才会说的话,小心找不到女朋友!” 阮云羡吐了吐舌头,继续说,“学长,要不要我把卢米借给你啊?” “有卢米在,保证学长你轻鬆撩到那个女生。”阮云羡捧著狗头推销道,“咱们卢米这么可爱!谁都会喜欢的~对不对?” “可別,你这大胖狗自己留著玩吧。” 林煜果断拒绝了。 这明显是想要我帮忙遛狗,我能这么隨便答应吗? 在外边请人上门餵食遛狗一次几十块呢! “呜呜呜~小卢米被嫌弃了……”阮云羡双手捂住卢米的耳朵,“不听不听。” 阮云羡动作夸张地捂著卢米毛茸茸的大耳朵,摆出一副委屈模样。 “傻狗,人家骂你呢还在那里傻乐。”看著卢米还是一副咧著个大嘴傻笑的样子,阮云羡恨铁不成钢地敲了下卢米的脑袋。 “行了行了,”林煜没好气地打断她,“卢米这是被你抱著热的。赶紧鬆开,带它出去透透气,別给狗子热坏了。” 吴京五月份的天气已经开始热起来了,对於阿拉斯加这种雪橇犬来说已经算是有点热的温度了。 阮云羡鬆开了怀里的卢米,重获自由的小胖狗欢快地甩了甩头,又想去蹭林煜。 “你看,卢米一点都不记仇,还这么喜欢你。”阮云羡趁机揶揄林煜,“不像某人,说坏话都不背人的!” “就是欺负我们卢米听不懂人话。” 第26章 好看!爱看!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26章 好看!爱看! 林煜现在暂时没有奢侈一把的实力了。 中午简单吃了个盒饭,花费足足15块大洋,心疼的不行。 要是换以前,高低得加个鸡腿! 在店里把手机充满电之后,林煜这才起身离开去赴陈书雁的约。 林煜前脚刚走,后脚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牵著一只小胖狗也从一旁的茶餐厅跟了出来。 阮云羡悄悄支使著卢米,跟在了林煜身后。 “卢米,你可得盯仔细了!”阮云羡带著卢米这个不稳定因素,不敢跟得太紧,只能寄希望於卢米能够发挥一只狗应有的追踪能力。 显然,这有点太过为难小胖狗了。 林煜打工的宠物店离陈书雁今天的目的地不算太远,所以林煜和陈书雁约定的时候直接將见面地点定在了附近。 也方便林煜下午继续打工。 林煜和陈书雁约在附近一家咖啡馆见面。 五月的吴京,午间阳光还不算太过刺眼,若是再过一个月,吴京就会向人们展示它为什么会被称为四大火炉之一。 林煜到的时候,陈书雁已经坐在靠窗的位置等著了。 身上罩著一件宽鬆的防晒外套,內搭一件简约的纯白翻领衬衫,领口繫著一条黑色的领带。 衬衫修身的版型勾勒出几道优美饱满的曼妙曲线。 下身则搭配一条高腰蓝色牛仔热裤,露出明晃晃,白嫩嫩的两条大长腿。 乌黑柔顺的秀髮用一条红色的缎带繫著高马尾,在头顶结成了一个醒目的大红色蝴蝶结装饰。 整个人一改往日的文静,显得活泼又热情。 是从未见过的穿搭风格呢。 “等很久了吗?”林煜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 陈书雁抬起头,笑了笑:“刚到一会儿。我们约的就是这个时候啊。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给你点了杯冰美式。” “谢了。” 林煜其实並不喜欢喝咖啡,他对於这些饮品什么的没有什么鑑赏能力。 只是单纯的喜欢喝甜的。 比如与某位真著名运动员联名的茶类饮料。 但是吃人家的嘴短,加上实在囊中羞涩,自然也没有多说什么。 “可以啊,今天打扮得这么漂亮!”林煜受了人家的咖啡,自然不会吝嗇讚美。 陈书雁耳朵有些泛红,双腿併拢,两个圆润的膝盖靠在一起,有些许不自然的把那双白嫩的大长腿往咖啡店里的小桌子下藏了藏。 “我舍友给我推荐的。我也是第一次这么穿,你觉得好看吗?” 以前陈书雁不是长裙就是长裤,最短的时候也是到膝盖的短裤,最多只能看见两截白玉般的小腿。 她这样的打扮,林煜也是今天第一次见。 看出来了,確实是有些拘谨。 反正林煜是从来不能理解女生的短裤为什么能够做到如此短小,整条大腿都露在外面。 再好看也不能隨便看吧? 但是林煜一直是看的那个,所以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只是由衷地讚美: “好看!爱看!” 陈书雁的耳朵更红了,甚至有点向脖子和脸颊晕染的趋势。 她拿起面前的冰美式,小口啜饮,意图用冰凉的咖啡压制有些发烫的耳根。 “林煜,你今天怎么会在这里?”陈书雁开始转移话题。 “我在那边宠物店打工。”林煜指了指店的方向,“我每周日都来这里给人家洗狗。” “洗狗?”陈书雁微微睁大眼睛,隨即笑了,“你还在做这么多兼职呢?” “可不是嘛,”林煜也笑了,“你不是也有在兼职做家教吗?” “那一定很累吧。” “还行,习惯了。”林煜不在意地摆摆手,端起那杯冰美式又喝了一口,眉头还是没忍住蹙了一下。 苦,真苦。 还不如便利店四块钱的大瓶ice red tea好喝。 陈书雁注意到了他这个细微的表情:“是不是……不合口味?要不,给你换一杯別的?” “不用不用。” 这十几块钱一杯的东西,浪费了多可惜。 两人之间安静了一小会儿,陈书雁的手指无意识地绕著咖啡杯的杯耳,似乎在斟酌著什么。 “其实今天,”像之前一样,陈书雁率先开口,“还有件事想请你帮个忙。” “嗯?什么忙?”林煜放下咖啡杯。 不是说还我身份证吗?怎么还搞上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一套了? 不是吧陈老板? “是这样的,过段时间我可能会有点忙,有一个孩子家教的课程有点没时间上……”陈书雁抿了抿嘴唇,似乎有些苦恼,“想请你帮忙代几次课。” 她抬起眼,目光真诚地看著林煜: “我知道你平时打工已经很忙了,但这个家教每周只需要一次,周六下午两个小时,时薪还不错。就在大学城附近的小区,过去很方便。我可以把之前用的资料和学习进度都整理好给你,不会太麻烦的。” “啊?” 想吃奶来了妈妈,想娘家的人,孩子他舅舅来了。 林煜现在正好愁没有一个轻鬆好乾的活计,陈书雁就送上门来了。 林煜心头一喜,这简直是瞌睡来了递枕头。隨即仔细问道:“具体是什么情况?孩子多大?什么科目?” “小学二年级的女孩,主要是数学和英语。”陈书雁见他没有一口回绝,语气更顺畅了些,“时间就是周六下午三点到五点,两个小时。时薪……” 她报了个数字,確实比林煜洗狗的时薪要高上不少。 “听起来不错。”林煜点点头,但也没有立刻大包大揽,“不过我没做过家教,特別是教小孩,能行吗?” 林煜虽然多少有些见钱眼开,但是也没有到去挣误人子弟的黑心钱的地步。 不过二年级就开始学英语了吗?我上初中之前,英语这玩意在我们那里都还只是一个江湖传说级別的东西呢! 大城市的小孩是卷哈! 陈书雁细细解释道:“孩子叫轩轩,挺聪明的,就是有点贪玩,注意力容易分散。” “下周我可以先带你试一试。” 陈书雁考虑得很周到。 林煜个人也没什么意见,只是多少有些担心自己能否胜任这份工作。 “我相信你可以的。” 陈书雁补充道。 第27章 和狗一桌只能说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27章 和狗一桌只能说 莫闻雪戴著一副可以遮住半张脸的巨大蛤蟆墨镜,隱藏在墨镜下目光却牢牢锁在窗边的陈书雁身上。 看到陈书雁因为林煜的到来而瞬间挺直背脊,又因为林煜的视线扫过而拘谨地把那双明晃晃的大白腿往桌子底下缩了缩。 莫闻雪莫闻雪恨铁不成钢地磨了磨后槽牙。 真亏了今天给她准备的这一身搭配! …… 咖啡店的另一角。 阮云羡眨了眨眼。 她的目光下意识地集中在陈书雁身上,修身衬衫妥帖地包裹著上半身,领口的黑色领带巧妙地吸引了注意力。 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那双艰难地塞进咖啡店的矮桌底下,愈发显得修长的大白腿。 低头看了看,阮云羡视线越过了自己平坦的胸口,毫无阻碍地看到了自己的脚面。又看了看自己面前的桌子。 怎么感觉比她那边的桌子要高出那么多呢? 这咖啡店的桌子怎么规格不统一啊?肯定是採购吃回扣了! …… 咖啡店门外的宠物休息区。 卢米看著同样被拴在这里的一只萨摩亚,一只哈士奇。 咧开嘴,吐出来舌头。 (好热啊。) …… “那我就试试?”林煜语气里带著一点点心虚 明明之前还说要去干家教来著,现在机会到嘴边了,怎么还犹豫了呢! 说到底,是林煜那仅剩的良心和自卑心理在作怪。 万一我搞不定呢?人家要的是吴东大学的学霸,我区区青州理工…… “没事,我会帮你的。”陈书雁笑了,“晚点我把资料发给你,你先看看,有什么吗问题都可以问我。” “对了,还有这个。” 陈书雁从隨身的小包里掏出来一张小卡片。 “帮大忙了。” 接过身份证,林煜顿时感觉心头的大石头落了地,眼前的陈书雁的笑容也越发温暖起来。 两人又简单確认了一下下周碰头的时间地点,陈书雁把资料发了过去。 正事谈完了,林煜看了眼时间,起身道:“那我先走了,下午店里还有活。” “嗯,走吧。”陈书雁也站起来。 两人一起走向咖啡店门口。 莫闻雪赶紧把头埋进杂誌里。 阮云羡下意识侧了侧身,朝窗外看去。 推开门,午后更显炽热的空气和街道的嘈杂声一同涌来。 林煜刚迈出一步,就听到旁边传来一声熟悉的狗叫声音。 “汪呜。” 一扭头,林煜看见了一堆黑亮的眼珠子。 只见刚才还蔫头耷脑的阿拉斯加,此刻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猛地站了起来,毛茸茸的大尾巴疯狂摇动,试图朝林煜的方向扑。 可能是因为太过激动,忘了身后牵引绳的存在,小胖狗顿时被拉得一趔趄,翻倒在了地上。 陈书雁显然也注意到了这只热情过度的小胖狗,愣了一下:“这是?” “哦,这应该是我一个学妹的狗,叫卢米。我今天早上刚刚给它洗澡来著。”林煜解释道,走上前弯腰扶起了摔倒的狗狗。 这年头,隨便扶一只倒地的狗还是比较安全的。 “好可爱的狗狗~” 陈书雁也走上前,蹲下身体正要伸出手,却有些犹豫。 “放心吧,它应该不咬人的。”林煜笑了笑,“我给它洗了澡它都没咬过我,可乖了。” 除了喜欢和花洒搏斗之外。 陈书雁这才轻轻落下手掌,揉了揉它脑袋上厚实的毛髮。 “它叫卢米?真乖。” 她顺著卢米的头顶,轻轻抚过它竖起的耳朵,手掌顺著狗头向下,不经意间碰到了正扯著小胖狗腮帮子的林煜的手掌。 咖啡店內,从杂誌边缘偷窥的莫闻雪,看到这一幕,墨镜后的眼睛亮了亮: 对!就是这样!哪里来的小狗,真是神助攻!待会儿姐姐买火腿肠奖励你! 坐在另一个角落,也能够清楚地看到门口的阮云羡则微微鼓起了腮帮子。 不是说不用我们卢米帮忙吗!还有卢米,瞧你那点出息,刚刚人家还瞧不起你呢! ……大笨蛋! 林煜半蹲在另一边,双手搓著狗头,与陈书雁的手碰在一起,又鬆开。 他隨口问道:“你以前养过狗吗?” 陈书雁的手微微一顿,声音轻了些:“嗯,小时候家里养过一只,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就在两人气氛良好的玩狗的时候,一道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 “卢米!” 林煜下意识地抬起头,朝咖啡店的门口看去。 果然是阮云羡。 看见林煜扭头看向自己,阮云羡朝林煜吐了吐舌头,扮了个鬼脸。 不是不需要我们卢米吗? 林煜脸色如常。 这可是卢米自己扑上来的,跟我可没关係。 “卢米,你又调皮了!快下来!” 阮云羡上前伸手拍了一下整个上半身都趴在陈书雁大腿上的卢米,抓著它的前爪抱了起来离开了陈书雁的大腿。 稍微扭转方向,把小胖狗往地上一放。 不知是不是巧合,卢米前爪落地的位置正好在陈书雁与林煜身边,巧妙地占据了两人中间那一点点位置。 “学妹。”林煜直起身介绍道,“这是陈书雁。陈书雁,这是我学妹阮云羡,也是卢米的主人。” “姐姐好!”阮云羡立刻转身面向陈书雁,“我叫阮云羡!姐姐你好漂亮啊!身材气质都超好的!刚才远远的看到你,还以为是哪个明星呢!” “你好。我叫陈书雁。你太过奖了。” “才没有过奖呢!”阮云羡眨眨眼,目光在陈书雁身上快速扫过,又落在林煜身上,“学长,在哪里认识这么漂亮的姐姐?藏得挺深呀!” 林煜:“……” 不愧是社交恐怖分子。 阮云羡很快就和陈书雁聊了起来。 明明才刚认识陈书雁不到五分钟,阮云羡却好似在和多年未见的好闺蜜聊天。 热切得林煜一句话都插不进去。 莫闻雪看著门口相谈甚欢的三人。 …… 准確说,是阮云羡单方面热情洋溢的输出,陈书雁礼貌地微笑回应。 而林煜根本插不进去。 只能抱著狗,一起蹲在一旁尷尬地微笑著。 和狗坐一桌只能说。 她藏在墨镜后的眉毛挑了挑。 哪里跑出来这么一个小绿茶?这小丫头片子,段位不低啊。 看不出来,林煜这小子还挺抢手的! 虽然他长得確实挺帅的。 第28章 摄影三要素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28章 摄影三要素 林煜蹲在一旁,手上做著机械运动,擼著卢米厚实的颈毛。 卢米似乎很享受这种“三人行必有我擼”的待遇,咧著个大嘴吐著舌头,尾巴摇得虎虎生风。 “学长,你看卢米多喜欢你!”阮云羡一边和陈书雁说话,一边不忘cue一下旁边和狗作伴的林煜,“我都没见过它跟谁这么亲呢!” 林煜:“……” 胡说,这傻狗明明谁都可以。 “哎呀,差点忘了!”阮云羡一拍手,“学长你下午还要忙吧!” “……嗯。”林煜含糊地应了一声,“那个,时间確实不早了,我下午还要回店里干活。” “那好吧,学长你快去忙吧!” 林煜转向陈书雁:“那……我先走了?家教的事,我们线上再细聊?” “好啊。那我也先走了,我朋友还在等我呢。” 陈书雁告別了林煜,从另一个方向离开了。 看著陈书雁离去的背影,阮云羡眼睛转了转:“学长,你要不要考虑接个私活?” “什么私活?” 今天怎么回事?一个两个都给我派活干? “帮我拍照呀!”阮云羡说,“我最近想拍一组照片,但找不到合適的摄影师。学长你技术那么好,帮帮我唄!我可以按市场价付钱!不,比市场价高一点!反正我零花钱多得花不完。” 林煜一愣。 他是摄影水平虽然和专业的比不了,但摄影三要素他还是清楚的。 模特好看。 模特好看。 以及模特好看。 而阮云羡……林煜上下打量,扫了一遍阮云羡。 似乎是感受到了林煜评估般的目光,阮云羡大大方方地摊开双手,转了个小圈,自信的展示自己的美貌。 裙摆隨著动作扬起一个小小的弧度。 “怎么样?够上镜吧?” 淡黄色连衣裙衬得肤色白皙,半扎高马尾显得活泼灵动,五官精致,笑容灿烂。 就算那个手机隨便拍,出片率都不会低。 是个人都能拍好! “拍什么?”林煜问。 这么好乾的活,简直就白送钱。不接是傻子。 “嗯……”阮云羡想了想,“去紫金山吧,我想去紫金山拍一组。要那种有森林、有光影的感觉!最好还能拍到日出或者日落!” 紫金山?林煜心里盘算了一下。离学校不远,风景確实好,但要是拍日出的话…… “要拍日出的话,得凌晨就出发。” “我可以!”阮云羡立刻举手,“我起得来!” “你確定?”林煜表示怀疑。 “为了好看的照片,我可以!”阮云羡握拳,一副下定决心的样子,“而且我们可以约周末呀!周末时间也方便” 林煜想了想自己这周的安排:“也行,正好下周六上午我有空,下午要去给小孩上家教。” “那就周六上午!”阮云羡立刻拍板,“我们早定出发,去拍日出!说定了哦!不许反悔!” “嗯。” “好嘞!学长慢走!”阮云羡挥挥手,笑容灿烂,“周六见!” “对了,我可以用你的镜头吗?”林煜突然回头问道。 “当然可以!” 林煜点点头,转身朝宠物店方向快步走去,心里已经开始盘算周六要用什么镜头。 这可能是我此生仅有的尝试这些镜头的机会了。 阮云羡目送他走远,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了一些,低头看了看正用湿漉漉鼻子拱她手心的卢米,小声嘀咕:“傻狗。” 卢米:“汪?” …… 陈书雁回到咖啡店角落的座位时,莫闻雪已经摘下了那副夸张的蛤蟆墨镜,那份掩耳盗铃的杂誌丟在一边。莫闻雪正托著腮,似笑非笑地看著陈书雁。 “聊完了?”莫闻雪挑起眉毛,“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小丫头片子,你认识?” 陈书雁坐下,轻轻嘆了口气:“是林煜的学妹,好像叫阮云羡。” “阮云羡……”莫闻雪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若有所思,“名字倒是挺好听。人长得也不错,青春活力型的。” 陈书雁没接话,只是端起了冰美式,抿了一口。 “怎么,有危机感了?”莫闻雪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问。 “什么危机感。”陈书雁別过脸,耳根却悄悄红了,“我和林煜就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需要特意换一身这么——”莫闻雪故意拉长语调,目光在陈书雁身上扫过。 “不是你们说这样穿的嘛。”陈书雁小声辩解,“这裤子也太短了点吧。” “但是效果確实显著。”莫闻雪点头,“刚才林煜眼珠子都快掉你腿上了。” “哪有!”陈书雁把腿往那个桌子底下藏,脸颊更红了。 “快別整这一套了,这桌子底下都快塞不下你的大长腿了!” “好啦好啦,不逗你了。”莫闻雪收起玩笑的表情,正色道,“说正经的,那个阮云羡是吧?可不是个可以轻视的角色!” 陈书雁:“(⊙﹏⊙)” 陈书雁那副茫然又带著点呆萌的表情让莫闻雪忍不住扶额。 “我的大小姐,”莫闻雪压低声音,身体前倾,“你没看出来?那个阮云羡明显对林煜有意思!” 陈书雁眨眨眼:“她……她就是比较活泼吧。” “活泼?”莫闻雪气笑了,“你没发现她出现之后你和林煜就没说过几句完整的话吗?还有她跳出来的时机……” 陈书雁张了张嘴。 是这样吗?完全没有感觉到啊! “也许……只是巧合?”陈书雁声音渐小,自己也觉得没什么说服力。、 莫闻雪:“(lll¬w¬)” “雁雁,你听我的就行。” “好吧。” …… 下午五点,最后一个预约的宠物被主人接走。林煜已经累得几乎直不起腰,胶皮围裙毕竟不是潜水衣,防水性能有限,经过一下午的劳动,林煜的t恤已经湿透,头髮也湿噠噠地贴在额头上。 “辛苦啦小林!”杨嫂递过来一瓶矿泉水水 林煜接过水,咕咚咕咚喝了大半瓶。 不是百岁山。 剌嗓子。 “应该的。”他抹了抹嘴。 换回自己的衣服,林煜跟几人道別后走出了宠物店。 拿出手机,看到几条未读消息。 阮云羡:“学长!別忘了周六五点学校北门!我查了天气预报,那天晴天,日出肯定超美!ヾ(≧▽≦*)o” 陈书雁:“家教资料和地址发你邮箱了,你先看看。萱萱妈妈人很好沟通,不用担心。” 刘志远:“煜哥!来不来?我新研究一套阵容,你来给我垫垫分。” 黎麦:林煜同学,明天有空见一下面吗?稍微商量一下小组作业的事情。 第29章 跟树过不去的大爷们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29章 跟树过不去的大爷们 周一。 一周之中最令人难受的日子。 周末两天的修整並没有让人感到精力充沛,只会让人感受到意犹未尽。 早上六点,林煜习惯性地早起了。 与还没有睡的刘志远简单地打了个招呼之后,林煜开始了今天的晨跑。 自从上周晚上被陈书雁拉到山上拉练,发现自己的体力远远不如陈书雁之后,林煜下定决心开始锻炼。 然后他就拖了两天。 终於在周一这天,林煜真正走出了房门。 从前他虽然早起,但是从来没有做过这种健康的活动。 早晨六点,这个时间说早也不早了,已经有许多城市人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路边的早餐摊子氤氳著白色蒸汽。 晨练的大爷们不谋而合地穿著白色的汗衫背心,各自做著奇怪的养生动作。 有的靠著树木摆动著手脚,有的不停撞击大树,把那些市政辛苦维护的树木磨得鋥亮,更有拿著一条绳子就把脖子往树干上吊的。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甚至还有用胯部突刺某个来歷可疑的光滑树洞的。 总之,就是和树过不去。 林煜穿著自己閒置了好几年的运动服,头一低,顺著河边就开始了难得的晨跑锻炼。 两公里路跑下来,林煜已经感觉有些吃力了,喘著气,扶著腰,林煜停在了河边。 早晨的河边还有著淡淡的雾气,这里和天津卫不同,河里看不见跳水的大爷。 扶著河边的栏杆,林煜轻轻喘著气。 林煜从小体力就不好,中学时体育考试,1000米的项目林煜一般要磨蹭快6分钟才能跑完。 然后通过收买课代表的方法填一个及格的时间。 幸好林煜中考的时候体育还没有列入考试项目,不然林煜现在指不定在哪里呢。 跑跑停停,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林煜这才开始慢慢地往回走。 路过早餐摊子的时候,顺便吃了一碗粉丝汤,一笼汤包。 由於出门时刘志远没有发出带早餐的奇妙小咒语,所以林煜默认他並不需要。 绝对不是因为没有听到刘志远叫爸爸。 刚刚打开门,刘志远就发出了疑问:“你乾乾甚去了?” “跑步锻炼去了。” “难得啊。”刘志远在床上换了一个姿势,“开一把?” “等我洗个澡。” “快点,开完这把我睡了。” 虽然大早上七点这段对话有些奇怪,但这確实是林煜与刘志远的日常。 凡是没有课的早上,刘志远都会在与刚醒过来的林煜开一把金瓢瓢之弈后入睡。、 其实咱俩租一张床的房子就行了,反正我早起你早睡的。 有时候林煜会这样想。 上午10:00,林煜背上自己的小书包,踏上了前往青州理工图书馆的路程。 说起来,我上一次去图书馆是什么时候来著? 其实林煜根本没有去过图书馆。与图书馆最近的一次,还是刚刚入学时,学长介绍学校的时候在外面看了一眼。 白墙黛瓦,飞檐斗拱。青州理工的图书馆的外形还是花了些心思的。 现在不是期末周也不是考试季,不然在图书馆开门前门口就会排起长龙,那段时间甚至需要提前两天左右预约才能抢到位子。 而现在嘛,反正林煜是没看见几个人。 林煜今天穿了个短袖连帽卫衣,牛仔裤,身后背著个单肩包,看起来有几分高中生的味道。 周一早上並没有课,这是林煜对这学期的排课最满意的一次。 现在图书馆里没几个人,林煜很快就来到了黎麦学姐预定好的小自习室门口。 刚要敲门,正好口袋里手机一震。 林煜掏出手机,是林母发来的语音消息。 林母:“小煜啊,你以前那些课本找不到了啊。” 昨天答应了陈书雁要去辅导小孩功课,虽然陈书雁说好会给林煜资料,但是林煜心里还是没有什么底气。 这才给林母发去消息,打算找出以前的课本,看看以前的笔记什么的,回忆一下小学生上课时是个什么状態。 林煜:妈,您再找找呢?看看我书桌底下那一块? 林母:“都跟你说了没有,你那些东西都是我收起来的,还用你来教我?什么时候见过你去收拾东西,现在找不到了还来赖我……” 林煜:…… 林煜:好吧,没有就没有了,反正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林母:“以后你自己的东西要自己收好,別老是找不到了就来问我……” 林母:“57″” 林母:“59″” 林母:“48″” …… 母亲大人,快收了神通吧…… 林煜看著聊天界面冒出来的一排红点,有些无奈地把手机收了起来。 我说今天早上怎么没有发现少了啥。 以前找不到东西还能怪他丟三落四,不好好收拾,但现在有啥东西找不到了,真的不能怪他啊! 现在真的是有特殊情况啊! 林煜扶额嘆息,这到哪里说去? 这又不是那种可以具体改变物质世界的能力,还可以去展示一下。林煜现在的情况说了估计也没有人会相信吧。 说句难听点的,林煜现在想要人家去研究他,都得看人家的脸色。 不过这次也並非完全没有收穫,至少现在林煜明白,不在自己身边的东西也会被影响。 以后真的得少出远门了。 別那天出去旅游一趟,回家一开门,只剩个毛坯房了! 还没法报警的。 这次和大多数的情况有些不同,是完全代入式的记忆,以前只有过一次这样的情况。 那次是……那次是什么来著? 记忆中,林煜跪在那里。 膝下是一个破旧的垫子,垫子破开的口子里露出已经成了灰色的棉絮。 她仰著脸,望著眼前的那座神像。 从那座神像根本看不出,到底是哪路神佛曾在这里享受过香火。 脸的部分已经模糊,彩绘剥落殆尽,露出內里的木胎,只剩下眼睛的位置,还隱约残留著两个描画出的丹凤眼。 神奇的是,明明大部分漆绘已经剥落,露出的木胎却不见丝毫腐朽。 “娘娘,这是爸爸早上给我的白薯,可甜了!” “娘娘,我要上小学了,妈妈开始说家里买不起书,不想让我去。” “娘娘,我想要上学,隔壁的二丫姐姐说上学可有意思了。” “娘娘……” 林煜记忆里,自己就这样跪在那里,絮絮叨叨地说了很久。 直到膝盖发酸,这才站起身,上前端起神像前供台上放著的小陶碗。 碗里盛著半个已经被咬了一口的煮白薯。 “妈妈说了,拜完娘娘之后就可以吃了。” 说著,她咬了一口白薯。 第30章 抓紧时间,还要赶下一场呢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0章 抓紧时间,还要赶下一场呢 “林煜同学,这里。” 小自习室的门打开了,黎麦轻轻拍了拍站在门口走神的林煜的肩膀。 “哦,好的。” 林煜回过神来,嘴里还残留著煮白薯的甜香。 眼神聚焦,眼前的学姐正微笑著看著他。 乌黑亮丽的超长直发顺滑地垂至衣摆,搭配整齐的齐刘海。端庄柔和的鹅蛋脸,佩戴著一副纤细的细框透明眼镜,五官小巧精致,皮肤白皙细腻。 眉梢眼角掛著一抹浅笑,看上去温婉动人。 一看就是会成为一个好母亲的类型。 “是黎学姐吗?” “是我。” 黎麦手指轻轻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镜,微笑著侧身,让出进门的通道。 “请进吧,林煜同学。”虽然图书馆没什么人但黎麦还是压著声音,“图书的自习室隔音不错,正好也是个方便办事的地方。” 林煜点了点头,虽然从来没有来过学校的图书馆,更別说自习室,但此刻他还是表现出了相当的沉稳。 走进房间,这是个大约十平米左右的小空间。 自习室的结构很简单,一张长方形的桌子居中摆放,周围放著几把椅子。其中一个位置上整齐地摞著几本书,旁边放著用便条贴標记得五顏六色的笔记本。 旁边还放著一个用印有学校logo的透明塑胶袋装著的,已经凉了的半个煮白薯,一看就是早晨从学校食堂买的。 说起来,林煜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学校食堂早饭了。 看来黎麦很早就来了,並且已经在这里自习一段时间了。 “不好意思,学姐您等久了吧。” “没有,还没到时间呢,是你来早了。”黎麦轻轻摆手,解释道,“我本来就是来这边自习,所以来得比较早。” 自习室的门在身后轻轻合上,经过充分润滑的门轴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林煜放下单肩包,小心地拉开椅子坐下,生怕发出一丝声音打破图书馆里的安静。 “不用那么拘谨的,图书馆的小自习室隔音很好的,只要不要在里面故意大声吵闹,外面什么都听不到的。” “呵。呵。” 林煜有些不好意思地乾笑两声。 黎麦此时正微微低头,整理著面前的书本和笔记。她今天穿著一件米白色的针织开衫,里面是浅蓝色的衬衫,整个人散发著一种温婉大方的气质,与陈书雁那种带文静的书卷气,或阮云羡那种活泼灵动截然不同。 下头男!怎么能隨便评价女生呢?一定是最近被那几个下头男带坏了!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解书荒,????????????.??????超靠谱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很快,黎麦將桌上的空间清理了出来。 “抱歉,突然临时找你。”黎麦抬起头,推了推眼镜,“主要是关於我们小组作业的调研部分,我想还是应该提前和你碰一下,別到时候手忙脚乱的。” 她的声音不高,但听著让人很舒服。 “没关係,学姐。我这几天还比较有时间,反而是周末比较忙。”林煜如实说道,同时在心里快速过了一遍自己的日程。 周六上午答应了阮云羡拍照,下午可能要跟陈书雁去试家教,周日还要去洗狗…… 反倒是周一到周五,只需要上几节课就行,甚至没有一天满课的。 好怪啊。 为什么我周末这么忙,反而是周中比较轻鬆呢? “我们初步定的调研地点是棲霞古镇,离市区有点距离,最好能抽出完整的一天。”黎麦点点头,翻开一个看起来像是日程本的本子,用笔尖轻轻点著,“如果可以我们最好在这两周之內搞定调研部分,也要给其他同学留时间准备。你最近时间方便吗?” “嗯,稍等我看下课表。” 林煜打开学校教务网站,登录,输入密码。 密码错误。 重试了两次,组合了自己常用的几个密码,终於成功打开了教务系统。 “我每天都有课耶……周日吧,周日我有时间!” 杨哥杨嫂那里请一天假也无所谓的。 现在已经早晨十点多了,再要赶过去的话,时间上確实是比较紧张。 “那就周日吧,时间上比较充裕。”黎麦在本子上记上了一笔,“这周先做些资料收集的工作,如何?” “行,那就听学姐你的。” “另外,关於调研的具体方向和大致任务我也简单整理了一下。” 她將几张手写的a4纸递到了林煜面前,上面是她手写的任务计划和方案。 林煜接过a4纸,简单地扫了一眼。 上面是黎麦工整娟秀的字跡,详细的列举了这次调研的计划。 面对这种作风严谨,做事仔细的大学生,林煜这个平时靠考前突击应付期末考试的傢伙不由得感到了一丝惭愧。 这才是我小时候想像的大学生的样子啊! 而不是躺在不见天日的小公寓里,过著美式作息,cos下水道里的老鼠。 “学姐你准备得太充分了。”林煜感嘆道。 有这样的队友真好。 也就是林煜不打瓦,不然他都想当场叫妈妈了。 “毕竟小组作业关係到平时分数,仔细点错不了的。” “对了,到时候你记得带上纸笔,方便记录我们调研的內容。”黎麦继续补充道。 “我有相机,到时候咱们直接拍照就行了,我还有录音笔可以录音,很方便的。” “嗯,这些也行,但是咱们最好还是要有一些书面上的材料比较好。” 不知道为什么,黎麦在这方面有些坚持。 还是个传统派? 属於维新派的林煜表示,这都是可以理解並尊重的。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黎麦绝对是这个团队里的大腿。对此,林煜决定是, 一定要紧紧抱住! “好,我记下了。”林煜隨即点头答应,“学姐还有其他事情吗?” “没有了,大概就这些。那我就不多占用你的时间了。”黎麦看著手上的笔记本,点了点头,“你有什么想法可以隨时联繫我。具体时间我会提前联繫你的。” “好的,麻烦学姐了。” 林煜站起身,將黎麦给的资料装进自己的单肩包里,与黎麦道別,后轻手轻脚地离开了。 等等! 刚刚走出图书馆,走在路上的林煜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 不是?! 我这周末也太忙了吧? 短短两天时间,竟然要赶三场?! 第31章 代课不是那么好乾的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1章 代课不是那么好乾的 下午,一点五十六分。 林煜正在五號教学楼底下,排著长队等电梯。 上课铃还有四分钟就会响起。 教学楼总共有十一层高,目前电梯正停留在8楼。 已知,电梯每上一层楼的高度需要5秒,每层楼上下人会停留15秒,林煜的教室在7楼。那么请问,林煜能够在上课铃响起之前到达教室吗? 林煜並不知道,但他享受这种赌博的快感。 绝对不是因为懒得爬7层楼的楼梯。 “煜哥,咱真的要这样等下去吗?” 刘志远有些心虚地问道。 “不然呢?像那两个逊咖一样,爬楼梯上去吗?” “可是现在已经……” 刘志远一分钟之內已经把手机从口袋里反覆掏出看了三四次了,看著时间又跳动了一个位数,终於忍不住了。 “不管了,我先走一步了!”刘志远选择了走楼梯。 可笑。 林煜看著他狼狈奔跑的背影,心中冷笑。 叮铃铃…… 林煜在电梯里听到了上课铃声。 一群表情淡定,面色如常的人站在电梯里,没有人说话。 显然,会在这个时间选择乘坐电梯的人,都不会因为迟到一两分钟而有什么情绪波动。 很快,7楼到了。 林煜走出电梯门,一扭头就看到了正气喘吁吁从楼梯间跑出来的刘志远。 “你好啊。” 林煜面色如常。 刘志远有些破防了。 教室里已经没有连著的位置了,只剩下几个零零散散的空位。 奇怪的是,讲台上空无一人,老师竟然还没有到。 这门课的老师是去年刚招进来的新老师,姓吴,博士刚毕业没几年。 他的特点也很明显。 一个字, 卷。 也好,不在更好,等於没迟到。 吴老师虽然不会说想掛课荆一样严厉,一有点小问题就让你的平时分爆炸,但也会有一些不轻不重的小惩罚。 特別是林煜这种他教过,认识的学生,他更是乐於去整些花活。 林煜目光一扫,在教室后排靠门的地方竟然还有一个空位。 那里竟然有空位? 大学的课堂相对鬆散,如果老师没有特意安排,一般情况下,学生都会下意识地往后坐吧? 这是怎么了? 林煜带著一丝疑惑,决定上前一探究竟。 很快,林煜明白了为什么。 “哈。哈。老师下午好啊。”林煜乾笑两声,还算恭敬地打了个招呼。 任教这门课的吴老师正老神在在地坐在最后一排靠门的位置上,似笑非笑的看著走过来的林煜。 “林煜啊,咱们也认识一年了,我確实是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有胆色。”吴老师笑得像一朵菊花,“我確实是没有想到,明明迟到了,你却还敢从从前门进来。” “……” 怪不得这里没有人呢! 我就说,那里虽然不是最好的位置,但也不应该没人坐啊! 合著是有人在这里堵桥啊! “吴sir,我这能不能算自首啊?” “行啊。” 吴万航善解人意地同意了林煜的提议。 “快坐吧,下节课记得给大家展示一下你笔记呦。” 吴万航站起身,伸手拍了拍林煜的肩膀。 还好,只是查个笔记而已。不算什么太社死的惩罚。 吴万航站在后门口,扫视了一眼教室,已经坐得满满当当,看来是已经到齐了。 “好,那么我们……” 吴万航走上了讲台。 “同学,麻烦开一下门。” 一道低低的声音从后门处传了进来。 还有高手? 林煜回头往外一看,看到教室的后门外边,正蹲著一个人影。 那人蹲在地上,小心地压低身子小心地躲在后门观察窗底下的视觉死角里。 如果不是在林煜现在这个位置,几乎贴著后门,可以从一个几乎垂直於门的视角往外看去,確实很难发现那里还藏了一个人。 这也行? 如果她再早上一分钟藏在那里,不就被吴万航直接抓了个正著了吗? 这运气也有点太好了点吧! 林煜悄悄地抬手,將被吴万航反锁的后门门锁扭开。 后门轻轻地打开一小条缝,林煜从门缝往外看去,看到一张蹲在地上的精致俏脸。 苏婉晴抬起头,正好与林煜对视了一秒。 苏婉晴? 半学期了,我竟然不知道她也上这个课? 奇怪。 苏婉晴也算是在学校里小有名气的人了。虽然吴万航这学期还没点过名,但也这样的人在课堂上也不应该一点浪花都没有啊? “同学,麻烦你帮我看下,那个老师有没有看这里。” 林煜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台上的吴万航。 正好,此刻他正背过身去,在讲解他的ppt。 於是林煜伸手在身后比了一个快来的手势。 “现在没有,快点。”、 苏婉晴眼睛一亮,投来一个感激的目光,溜了进来。 苏婉晴的柔韧性很好,明明蹲著身子却没有影响到她的敏捷,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从椅背后绕了过去。 坐到了吴万航刚刚坐的位置上。 动作倒是挺快的。 但林煜觉得她还得出事。 以她的速度,要是往中间的几个空位过去,吴万航还真不一定能发现有什么不对劲。 但是这里…… 吴万航又不是老年痴呆,还能不记得这个位置上一分钟之前坐著的是谁吗? 成也那一分钟,败也那一分钟啊! “同学,你最好不要……” 林煜决定尝试一下,看看能否挽救一个倒霉的孩子。 “嘘——” 苏婉晴撅起来红润的小嘴,一根手指轻轻竖在嘴唇前。 “同学帮个忙!” 她压低声音,双手合十並在胸前。 “不是……” 林煜还想解释。 “最后一排靠门的女同学,请你回答一下,上节课我们讲到哪里了。” 好吧,看来她的运气也不怎么样。 苏婉晴扭扭捏捏的站起身来,课堂內的其他同学转过头看向她,不由得发出了一阵阵低低的惊讶声音。 “那个……讲到了……” 怎么办?好尷尬啊! 苏婉晴不停地朝著林煜使著眼色,希望能够得到场外援助。 “旁边同学不要帮助她哦。” 看来是没救了。 可惜,尚且年轻的吴万航的视力不是那些带著啤酒瓶底一样厚眼镜的老教授能比得了的。 可以在老教授手里矇混过去的招数在吴万航这里可没有用。 “这位同学叫什么名字呢?” 吴万航的声音里带著一丝笑意。 “……刘思雯。” 第32章 海上生明日,天涯共此肘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2章 海上生明日,天涯共此肘 “咦?” 教室里的各处传来几声此起彼伏的低声轻咦。 好吧,林煜明白了为什么之前没有人发现苏婉晴也上这个课了。 这样看来,她多半是今天刚来给人代课的。 “好,老师记住你的脸了。”吴万航示意她坐下,“这节课要认真听讲哦,下节课老师还要提问你。” “下节课要记得来哦。” 苏婉晴很是沮丧的坐下了。 完蛋了! 我今天只不过是来救火,帮出去约会来不及回来的舍友代个课而已啊! 怎么现在,怎么好像把她的课给代成自己的课了? “同学,这个老师他不会是认真的吧?”坐下之后的苏婉晴小声询问著林煜。 吴万航的课她虽然没有上过,但是也听舍友吐槽过几次。 她还是抱著一丝侥倖心理: “他应该只是开玩笑的吧。” “难说。” 吴万航是开玩笑的吗? 林煜觉得未必,吴万航虽然对学生还算得上不错,但是。 他真的很喜欢在课上整花活。 “吴老师说的话,你最好还是不要去赌他到底是不是认真的。” 林煜觉得有必要跟苏婉晴介绍一下吴万航的光荣事跡。 “他记忆力很好的,说的话一般都会做到。”林煜停顿了一下,语气稍稍凝重。 “我有一个朋友,注意,是我的朋友。” 林煜使用了无中生友。 “上学期上吴老师的课,欠了他作业,他这学期还专门去要了的。” “啊?这么可怕吗……” 这个事情刘思雯曾经给苏婉晴讲过,但苏婉晴一直都是当作都市传说一样的故事来听的。 因为她认为这不合理。 大学的每一门课,结课之后就算是彻底结束了,档案都会在学期末整理好收起来。 哪有老师会閒著没事,去討要上学期的已经彻底结束了的课程的作业的? 可如今又听到了林煜这么一说,苏婉晴心里不禁泛起了嘀咕。 思雯之前不会说的都是真的吧? “总之,你最好不要把他的话当作玩笑来对待。” “好吧……” 苏婉晴还没有彻底放弃了侥倖心理,决定回去和刘思雯再商量一下。 她打开微信,找到和刘思雯的聊天框,手指在桌下飞快地敲击起来: 苏婉晴:雯雯,出大事了…… 从苏婉晴的神色上,林煜看得出来,她还是抱著一丝侥倖心理。 但是林煜却没有任何的侥倖心理。 林煜甚至怀疑吴万航已经看出来苏婉晴的底细了,只是没有拆穿。 不然她怎么会专门说出那样的话来? 希望她能够意识到这一点吧。找代课这个事情,说大不大,但说小也確实不小。 不过林煜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他说的已经够多的了。 她要是还不愿意相信,再多说也没有用。 该说的话已经说完了,林煜开始认真地做起了笔记。 他可不想再经歷一次吴万航追到下学期的课上问他要作业的场景。 “先下课了休息一会儿。” 现在已经上完了两节课,到了大课间的时间。 青州理工的课程安排是半天上四个课时,每节课45分钟,课间10分钟。 然后每两节课中间有25分钟的大课间。 下午则是每个课间的时间比早上少个五分钟。 很多上早八来不及的吃早饭的人会选择在大课间的时候去吃点东西。 下午的时候,也会有许多同学选择趁这个机会去买点小甜水润润嗓子。 “下课之前给大家留一个有意思的小游戏,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 吴万航在黑板上留下了一个小游戏。 “把诗词里的日换成月,月换成日。”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上来写一下,待会儿上课的时候看看,谁想到的的最有意思。” 说完,吴万航拎著他的保温杯走出教室。 “来瓢一把,就差你了。”刘志远走了过来,要趁著大课间的半个小时瓢一把。 亮出手机,他已经开好了房间,刘一元和李思都已经在房间里等著了。 “好,等我上去写一下。” 林煜上前,拿起粉笔头写下了一句改写完的古诗。 海上生明日,天涯共此肘。 “靠!你真他娘的是个人才。” 围观的几人不由得发出了感嘆。 这些人虽然不都是同班的,但都是一个学院,经常在一起上课,也算是混了个脸熟。 看到林煜这句,这些本来兴致缺缺的同学顿时也来了兴趣。 一个接一个的往黑板上写。 他们想不出来了还专门掏出手机来查询。 林煜只是转身走下去,回到了位置上。 “好了,开吧。” 事了拂身去,深藏功与名。 …… 很快,上课铃声响起,刘一元和刘志远已经老七老八离去了,李思也3连败处於淘汰的边缘。 林煜的情况好一点,虽然只有4滴血排在最后一位。 但头像上冒著火,5连胜势头正猛。 “nice,得胜已成定局。”李思轻笑一声。 三星女枪! 三星布隆! 盗爷我成了! 接下来掛机就行了。 林煜自信地把手机息屏,放进了口袋里。 “好的,我们来看看。”吴万航拍了拍手,让大家的目光都看向了黑板。 以前他也做过这种小游戏,但是大家的积极性大都一般,今天是个例外,黑板上写得,满满的。 一月不见,如三月兮。 那很討厌了。 吾月三省吾身。 最偷懒。 海上生明日,天涯共此肘。 嗯? 自从这一句之后,下面的就都变样了。 秦肘明日汉肘关。 江山如画,一肘多少豪杰。 今人不见古肘日,明日何肘初照人。 …… 自从那一句之后,这个游戏的性质就变了,从把古诗词里的日月互换,变成了把时字换成肘字。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年纪的学生对肘这个字总有一种莫名的热情呢。 吴万航站在黑板前,看著满黑板的肘字,露出了难绷的笑容。 显然,最有意思的就是那一条“海上生明日,天涯共此肘”。 但它显然没有完全遵守吴万航最初设下的游戏规则,甚至直接带偏了整个游戏。 “行,改得挺有想法。”吴万航话锋一转,“不过,咱们这节课的主题到底是会说话的古诗词” “不是会说话的肘字。” 底下传来几声压低的闷笑。 “好吧。我们继续上课。” “还有,请这位写出『海上生明日,天涯共此肘』的才子上来擦一下黑板。” 霎时间,班上大半的目光集中到了坐在最后一排靠门的林煜身上。 第33章 哪里的水烧开了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3章 哪里的水烧开了 並不是另一半人仗义,选择不揭穿林煜。 而是他们並不知道那是林煜写的。 “来吧,擦一下黑板吧。” 吴万航手上捏著半截粉笔,笑著看向坐在最后一排靠门的林煜。 安静的教室里响起了低低的鬨笑声。 “上啊,肘哥!” 不知道是哪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傢伙喊了一嗓子,让教室里的笑声更加明显了。 林煜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这种小事情,比起之前被吴万航追討作业的那次,这根本不值一提。 他从教室最后一排穿过课桌中间的通道,在眾人的起鬨下走上了讲台。 就好像在万眾瞩目下走上了舞台。 林煜拿起板擦,开始熟练地擦黑板,白色的粉笔灰簌簌地落下,露出白色字跡下墨绿色的黑板。 “擦得挺乾净的,”吴万航点了点头,“回去吧。” “好了,小插曲结束了。”吴万航拍了拍手,將所有人的注意力拉回,“我们言归正传……” 林煜閒庭信步地走回位子,面不改色地坐下,仿佛只是上去喝了一口水。 他转身,在黑板上重新写下了工整的板书。 课堂重新回到正轨。 苏婉晴悄悄鬆了口气,她都有点为林煜感到尷尬。 她侧头看了眼林煜,发现林煜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已经重新摊开了笔记本,动笔沙沙地记录了起来。 这人心理素质真好。 刚刚被叫起来的时候,我都感觉要社死了! …… 很快,临近下课了。 吴万航突然停下来讲课、 “来吧,我们来点一次名吧。” 啊? 本学期第一次,吴万航在课堂上进行了点名这样墮落的行动。 用点名来维持出勤率可是老师授课水平不行的体现啊! 林煜暗自吐槽,当然他不会傻到把这段话当场说出来。 “赵一。” “到!” “钱二。” “在!” “孙三!” “有!” “李思!” “嗨!” …… “林煜!” “老师我在!” 苏婉晴听到这个有些熟悉的名字,微微侧头看向一旁的林煜。 这个名字,怎么好像在哪里听过? “刘思雯。” “刘思雯?刘思雯在不在?” “……” 就在苏婉晴走神的这一小会儿功夫,吴万航已经叫了刘思雯的名字两次了。 她在干嘛? 上了一上午课,她难道忘了她在干嘛了? 林煜轻轻肘了一下苏婉晴的胳膊。 “嗯?怎么了……” 苏婉晴转过头疑惑地看了林煜一眼,低低的开口询问。 不是吧?真忘了? 林煜连忙抬了抬下巴,朝著上面的方向给苏婉晴微微示意。 “刘思雯!” “啊!!” 糟了! “老师我在!” 苏婉晴终於反应了过来了。 连忙站起身答道,又赶快坐下,趴在桌子上,把头埋在胳膊里。 脸上浮现出一丝緋红。 “刘思雯同学,上课的时候不认真也就算了,点名的时候要注意啊!不然点名的时候没点到你,你今天不就白来了吗?” “下次要注意啊。” “嚶——” 林煜好像听到了水壶烧开的声音。 “苏同学,你还是注意一点吧。吴老师估计是盯上你了。” 林煜忍不住多说了一句。 “啊,你怎么知道……” 苏婉晴显然没有想到林煜认识她,还主动与她搭话。 “我叫林煜,荆老师那个课咱们一个小组的。”林煜解释道,“还有,苏同学你在学校里还算是比较出名的。” 可不吗?十佳歌手那几张等身大小的照片还掛在校园里呢! 林煜现在有八成把握,吴万航肯定早就看出来苏婉晴的底细了。 他绝对是故意的! “啊!那怎么办?” 苏婉晴显然也想到了这个可能性,有些紧张地看向林煜。 代课被抓住了可不是一件小事情! “还好吧。应该不会太严重。”林煜出言安慰,“这种事情可大可小的,就看老师想要怎么处理。” 嘿嘿,这位同学你也不想…… 林煜甩掉了脑子里突然浮现的奇怪声音。 吴万航没有在日本留学过吧? 应该是没有。 “不过下半学期的课你可能得来一下了。” 总体来说,既然吴万航今天没有直接揭穿苏婉晴,那事情就还有迴旋的余地。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 现在这个局面,苏婉晴也只能选择接受,走一步看一步了。 这个时候吴万航已经点完了名,离下课时间也没有多久了。 “好了,大家准备一下下课吧。还有,下节课说好的同学不要忘记了。” 没过多久,下课铃就响起来了。 林煜看著已经开始西斜的太阳,等教室里起身的同学出去大半,教室变得稍微空旷些了,这才起身离开了教室 来到门口,是早已等在门外的112寢室三人。 “好啊!你小子!” “当初说得怎么怎么样的,现在都和苏婉晴坐在一起聊了一节课了!” 刘一元贱笑著搂住了林煜的肩膀。 “对啊,老林,这次你有找人家要个绿泡泡吗?”李思也要来凑热闹。 刘志远则站在一旁失禁的看著林煜。 我磕的cp不是这对。 林煜面无表情地拨开了刘一元搭在自己肩膀上的胳膊 “上课而已,有什么好稀奇的。” “齁~”刘一元酸了。 “上课而已~”李思吃柠檬了。 林煜懒得解释,转身朝楼梯走去:“隨你们怎么想。” 这帮傢伙太过性压抑了。跟他们说什么都没有用。 “誒,別走啊!”李思追上来,“说真的,苏婉晴真人比照片上怎么样?那照片是能信几成?” 他们几个刚刚坐得比较远,几乎在教室的另一头,没太看清楚细节。 “还行。”林煜头也不回。 “还行?!”刘一元怪叫,“还行是几成?她要真和照片上一样,那可是妥妥的校花级別啊!” “就还行。” 林煜回想起了苏婉晴精致的五官,微红的脸颊。 还有她看起来肺活量就很好。 就那个维度来看,肺部很有活动空间。 当然,前提是那个空间不是实心的。虽然这一点林煜表示怀疑。 林煜没有再理会两个性压抑的傢伙,掏出手机看了一眼。 不是! 盗爷我怎么输了?! 第34章 瓢癮犯了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4章 瓢癮犯了 林煜玩盗宗搞来的三星女枪和三星布隆不仅没能成功吃鸡,甚至连老二都没拿到。 仅仅只拿了个第三。 林煜看向排在第一的那个傢伙。 什么时候让他整出来三星安妮了? 在林煜掛机上课了的时候,有一家不知不觉的追出了三星五费卡安妮。 直接將林煜的盗宗阵容轻鬆薄纱。 可恶,怀念女枪用脚填数值的日子。 那时候满蓝三星女枪真的能秒三星五费。 可惜,回调了。 更可恶的是第二名那个傢伙,战力明明比林煜低,两人场上的战力分明是林煜碰上他几次就逮捕他几次的差距。 可是第二名那个傢伙,因为前期运气好走的连胜,导致后期血量十分健康。 愣是拼著让那家三星安妮玩爽了几把! 最终在那家安妮送走林煜之后,成功苟活到了第二名。 “可恶。” 都怪吴万航,上什么课,要是没有他非要上课,我卡他几张牌也不至於发生这种情况。 当然,这只是开玩笑而已,上课还是认真听讲,不能隨便走神或者玩手机之类的。 吃完晚饭,天色已晚。 林煜和刘志远閒著没事,又不想直接回出租屋去躺著,乾脆就在112寢室待了一会儿。 这下倒好,惹得刘一元和李思两人连连叫苦。 “快滚出去啊!这里已经没有你们的位置了!” “是啊,这间宽敞宿舍都因为你们两个变得拥挤了!” 两个霸占了別人留下来的空床位的人渣就这样理直气壮地叫著。 “別叫!”因为位置被两人占据,林煜直接把两人赶到了床上。 没办法,椅子上没得坐,两张空床上又全是杂物,只能把这两个住宿舍的赶到自己床上去了。 “开两把,开两把!”刘志远瓢癮上来了,嚷嚷著就要开瓢。 “来就来,下午老吴的课根本没玩爽。” “来来来,开!” 就这样,几人又开了两把金瓢瓢之弈。 赛季已经开了一段时间了,林煜已经琢磨透了,很轻鬆的摸清了几套盗宗打法。 野怪回合,林煜正好白嫖一个贝利亚,让她在场上打著正好吃利息,林煜点击几个其他人的头像,跑到他们棋盘上视奸他们打野怪。 盗宗打法的核心在於偷。 简单来说就是全拿经济和刷新类的海克斯强化,用经济羈绊过渡,前期卡利息,除了升级嫖卡就不花钱,然后卡八级不上九。 在八级当硬d安人,运气好的话,两三个回合就能掏出三星四费。 按照现在这个节奏,成型就等於吃鸡! 然后就是掛机看淘汰动画就行了。 就这样,吸取了之前经验教训的林煜在小心的卡了所有不需要解锁的五费卡之后,终於稳稳的靠著盗宗打法登顶。 看著免费送的神话小小佛爷打出那段粗製滥造的击杀动画。 林煜成功吃鸡,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爽了。” 林煜靠在椅背上长舒一口气,刚才那点被翻盘的憋闷都隨著这场胜利烟消云散, 林煜突然有点释然了,顿时觉得这个金瓢瓢之弈也就这样。 不过是一个隨便贏的游戏罢了。 出房间一看,段位显示:荣耀黄金。 林煜没趣地退出了游戏。 回到出租屋,林煜有些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虽然周末有很多事情要忙,但是似乎周中就閒下来了? 林煜决定准备一下周末的补习。 別到时候小学生的题目做得磕磕绊绊的,那样多丟人啊! 打开陈书雁发来的邮件,林煜下载后开始仔细的阅读。 邮件里面除了陈书雁准备的资料,还有萱萱近几次数学小测的成绩。 最近的三次都是80分左右。 他盯著屏幕上那几张80分的试卷照片,仿佛能透过它们看到一个小女孩咬著笔头,对著试卷上的题目发愁的样子。 小学二年级数学就80几分啊。 確实是有些不太理想了。 別说陈书雁这样吴东大学的高材生了,就连林煜这一瓶不满半瓶晃荡的傢伙,小学数学也从来都保持在九十几分呢! 虽然到了高中也还是一直保持著这个成绩就是了。 幸好我们歷史不用学高数,不然这个数学我连九十几的均分都保不住。 萱萱的数学確实该补一下了。 又看了一些英语的內容,林煜大概就有底了,还好,是小学生水平。 本来林煜还有些担心,这大城市的小学生从小学英语,该不会练成第二母语了吧? 那样林煜的水平还真不一定能够搞定的。 幸好,小学生还没有进化到那么丧心病狂的地步呢! 对萱萱的水平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接下来林煜面对的是另一个问题。 要怎么教呢? 说实话,这方面林煜还真的没有什么经验,他唯一有过教小孩的经歷,是在自己弟弟学走路的时候,让他在腿上摔出了条老长的口子。 说起来,那小子马上也要上小学了吧? 林煜家的老二是二老利用林煜上高中之后寄宿的机会搞出来的。 那时候, 阿煜的初中成绩並不理想,但是毕竟也给他考上了本校的高中部。 凭著本校初中的优惠加分政策。 然后高二那年爸妈就抱著小老弟来参加家长会了。 当时林煜抱著自家小老二(划掉)大老二走在操场上閒逛。 大老二的头髮都差点被那群狂热的女同学薅乾净。 咳咳!跑偏了。 不去想自家大老二,林煜继续开始烦恼怎么给小学生上课。 实在是没经验啊! 林煜盯著屏幕上那几份80分出头的试卷截图,指尖无意识地敲著桌面。 小学数学考80分…… 说实话,在他记忆里这属於需要被老师叫家长的水平。 只是他当时上的小学还算是当地不错的小学,大家都学得不错,80分已经算是垫底的成绩了。 不知道怎么办,那就学。 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林煜只能打开视频网站,突击学习一下怎么教小孩。 要不说嗶站大学愿意教真的呢! 林煜看著一个个分享的视频,思路逐渐清晰。 如何把抽象的数学逻辑变成具体的例子,如何把枯燥的题目变得有趣,如何建立孩子的信心…… 我逐渐理解了一切。 第35章 这个傢伙就是逊啦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5章 这个傢伙就是逊啦 “煜哥干啥呢?” 刘志远难得在公寓里穿著上衣,平时他都是一年四季只穿一条裤衩的。 冬天就算是开空调也不愿意穿上衣,问就说自己暴露癖。 对这一点林煜有点相信。 大一的时候,他们还住在学校寢室里面,当时刘志远就是外面穿著个长羽绒服,里面搭配一条裤衩出门拿外卖。 见到有人回寢室的时候,还会像个变態一样猛地张开羽绒服。 “学习呢。” “学习?学个屁!”刘志远拍了林煜的肩膀,“走,喝酒去!” “现在?” “那当然,哪有白天去喝酒的?” “……也行。” 住在外面就是方便,想什么时候出去就什么时候出去。 现在晚上九点多了,要是住在学校宿舍里面,现在出去喝一轮再想回去睡觉,那就得走窗户了。 这还是住一楼才有的机会。 別人想爬还没这个门路呢! 青州理工宿舍楼的大部分窗户都有装防盗网,只有一楼其中一侧的防盗网因为不知名的原因拆掉了一直没有重新装上。 其中就有112寢室。 当年还在宿舍的时候林煜也没少见刘志远爬过那扇窗户。 有时候还会有不少刘志远认识的其他寢室的人提前来打招呼,想要晚上走他们寢室的窗户回来。 不知道现在他们出来了,那些人要是晚上回不去要怎么办? 刘志远常去的精酿小酒馆离他们不算远,两人一人扫了一辆共享单车就去了。 到小酒馆的时候正好十点钟。 推开门,只有悠扬的调子和暖黄的暗色灯光。並没有晃眼的彩灯球,也没有震得耳朵发痒的音响。与那些蹦迪找乐子的酒吧不同,这个小酒馆更像是那种纯喝酒聊天的馆子。 空气里瀰漫著淡淡的混合香气。 吧檯后是一整排鋥亮的黄铜龙头,上方掛著马克笔手写的酒名和价格。 “这里!” 一张厚实的实木桌子后方,有人朝著林煜两人挥了挥手。 桌边已经坐了两个人。 一个是戴著黑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男生,叫陈博涛,是他们同系不同班的同学,住隔壁寢室,因为都爱喝点小酒和刘志远混得挺熟悉的。 另一个是短头髮,有著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的女生,穿著件简单的黑色t恤,叫崔菲菲,是陈博涛的女朋友。 “可算来了,等你们半天了。” 他们三人经常一起喝点小酒,林煜也来凑过几次热闹,所以还算相熟。 “来尝尝这个。”陈博涛推过来一个没有標籤的玻璃瓶,里面装著半瓶透明红色液体。 “这啥啊?这就是你叫我们出来的原因啊?” “我自己在宿舍酿的。” “靠!这么吊!” 刘志远兴致勃勃地接过瓶子,跟老板要了一个玻璃杯,倒了一个杯底的酒液。 “哦,麦芽的香气。”刘志远一手托著杯子,一手在杯口轻轻扇动,轻轻嗅著酒液的味道。 “行家啊!” “狗屁!这纯纯番茄酿的,哪里有麦芽的香气。” 陈博涛揭穿了自说自话演起来的林煜两人。 “你这假酒喝了不会有事吧?別到时候咱俩喝了,明天早上起来眼睛看不见了。” 林煜调侃道。 喝自酿酒还是要小心些,要是那一步没有做好,混进去什么杂菌,那可是谁也不知道会酿出来什么东西。 特別是原料里果胶处理不好,导致酿出来的酒甲醇超標的话,那喝下去可就要出大事了。 只要几毫升就会导致中毒,十几毫升导致失明甚至死亡。 “滚蛋!老子都拿试纸测过了,比外面买的都低!”陈博涛笑骂著,伸手给自己也倒了一点,“我早两天就喝过了,要是有事还能拿到这里给你喝?” “难说。说不定你现在已经瞎了,只是瞒著我们,想要骗我也喝呢?” 林煜尝了一口,甜甜的,有著很浓郁的番茄味道,还有不低的酒精感觉。 “还不错耶。” “来,老板你也试试,我朋友自己酿的。” 林煜倒了一点,来到吧檯找到了老板。 老板是个圆脸络腮鬍,留著寸头的大哥。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围著深色围裙,正在擦拭玻璃杯。 他抬头看见林煜递过来的酒杯,眼睛一亮,圆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 轻抿一口,老板的络腮鬍隨著动作轻轻抖动。 “还不错。”老板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稍等。”老板放下杯子,离开了吧檯,走向了酒馆后面仓库。 过了一会儿,老板推著一个小板车走了出来,板车上放著一个半米高的不透明玻璃缸子。 “我也不白喝你们的,来尝尝我酿的。” 老板把小推车推到林煜他们坐的桌子旁边,顺势坐在了林煜的旁边。 “老板大气!” “老板,这是什么?”崔菲菲打量著杯中清澈的液体。 “我自己酿的蜂蜜酒,”老板主动打了满满一杯递给林煜,“试试?” “谢谢。” 林煜接过酒杯,尝了一口。 入口柔顺,没有很强很冲的酒精感,整体的味道是很富有层次的甜味。 饶是林煜这种不懂得欣赏的人,都能做出最朴素的评价。 比牢大汁好喝! “味道很好啊!”林煜贫瘠的语言难以吐出什么好话,只会最直接的表达。 “不错吧,觉得好喝就多喝一点。” 老板似乎也很享受自己的作品被別人说欣赏,大方的表示。 喝!隨便喝! 喝大了也没关係! “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老板,我可说了,我可从来没有喝醉过!” 免费的酒,不喝白不喝!別的不说,占小便宜这块,林煜自认为不会输给任何人。 我三岁开始喝酒…… 五岁…… 不知不觉,几人就喝了不少。 刘志远靠在椅子上,已经有点迷糊了。 “这个傢伙就是逊啦!” 林煜满脸囂张的笑容,拍了拍刘志远的肩膀。 “哈哈,光喝酒没意思,咱们来玩点小游戏吧!” 老板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寸头,笑著对喝美了的几人说道。 “好啊,有什么有意思的。” “跟我来。” …… “小心一点,轻轻地。” “对准了,別歪了。” “很好,就是这样。” 第36章 骰子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6章 骰子 林煜小心地把面前的几个骰子叠了起来。 这正是老板提出来的,適合在酒桌上的小游戏。 老板拿来了十几个骰子和一个骰盅放在桌子中间。 游戏规则很简单,大家轮流摇骰盅,摇出来几个一,就拿出来几个骰子。 然后在桌子中间把骰子叠起来,下一个人则用剩下的骰子继续。 再把摇出来的一点的骰子继续往中间叠起的骰子塔上放。 轮到谁的时候把桌子中间的塔弄倒了,谁就罚酒一杯。 游戏规则很简单。 不过在大家都喝了不少酒的情况下,要稳定地用手把骰子叠起来还是有些难度的。 现在正好轮到了林煜。 不过林煜这段时间觉醒了不少需要手上功夫的记忆,与之相应的,肌肉记忆也体现在了林煜身上。 林煜现在的手上功夫,可是又稳又灵活。 可恶!难道我就只有在玩点这种小游戏的时候用到这些技能吗? 就不能给我一点能够赚快钱的吗? 林煜表现得十分轻鬆,把自己摇出来的三个数字一的骰子稳稳地叠了上去。 其他人倒也不差,不是运气好摇出来的少,就是安全的放了上去。 很快,桌子中间的骰子塔就已经累积到了十三个。 “看我的。” 摇了一圈骰盅,竟然还没有一个人被罚酒,老板决定上点小技巧了。 “哦!牛啊!” “煜哥,这没办法了!你乾脆直接喝吧!” 老板摆好自己的那个骰子,推开身子向眾人展示自己的杰作。 一排整整齐齐放著的骰子上,孤零零地立著一枚骰子。 它下面的骰子一点朝上,正好藉助这个一点形成的小小凹坑,將一个角放在凹坑里,凭藉凹坑里的一点弧度保持住了平衡。 那枚骰子斜过身来立在上面。 “唉!还没试呢,怎么能直接认输呢?” 林煜没有未战先怯,反而在酒精的作用下越发燃起了战意。 “要是我没有摇出来一呢?”林煜拿起了骰盅,里面还有7个骰子,“那这个好机会不就轮到你了吗?” 说实话,老板都这么想贏了,林煜也不是不能让一下。 一杯酒而已。 反正又不是我出钱。 如果下一个不是刘志远的话。 给兄弟留一个大坑,林煜求之不得! 林煜在看到老板摆出这个形状的时候,脑子里就已经有了解题思路,小心一点没什么大问题。 以林煜现在的手上功夫来说。 洒洒水啦! 可惜,没有觉醒玩骰子的记忆,不然我在这个骰盅里面叠一个给你看看! 打开骰盅。 六点两个,四点一个,三点两个,二点一个。 以及一点。 一个。 “来来来,我看你怎么摆上去!”刘志远看到那一个一点,顿时来了精神,“煜哥你就认罚喝一个吧!” “瞧好了您嘞!” 林煜挽起袖子,拾起那枚一点的骰子,小心地悬在那叠骰子上方。 指尖微动,將骰子轻轻旋转,使得一点的那一面朝下,正好和那枚立著的骰子底部朝上的一点平行。 小心地往下放,骰子上表示一点的凹坑与那枚立著的骰子向上的角稳稳对接。 调整好骰子之间的平衡,林煜缓缓地鬆开了手指。 那枚立著的骰子就这样被两个骰子夹在中间,上下两个骰子的一点凹坑对著它的两个角,稳稳地保持住了平衡。 “请吧。” 林煜很是绅士地帮刘志远打了一杯酒。 “不是?这也可以啊?”刘志远有些难以相信。 “刘啊,你知道吗。” “咋了?” “你应该感谢我的。” “为啥?” “因为我可以一直让你喝,但是我都没有这样做。”林煜笑著把酒杯推到了刘志远面前,“你瞧,我对你仁义吧!” “啊?” 在刘志远挑战林煜留下的残局失败后,他痛快地喝下了那杯酒。 然后大家都对这个残局表现出了兴趣。 可惜,包括老板在內,没有人能够破解。 这个游戏就是这样,平时不难,但在喝了些酒的情况下,受酒精影响很难保证手上动作的稳定。 有一点不小心,骰子就倒了。 然后就是罚酒,越罚酒手上越不稳定,手上越不稳定就越容易罚酒。 若是平时,小心些试上几次总能解开的,但是在现在几人都已经喝到微醺的情况下,保持手上的稳定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更何况还要罚酒。 总之是一个越到后期难度越高的小游戏。 很適合用来灌酒。 不过这个游戏他们也没有玩多久,又玩了一两轮就作罢了。 毕竟林煜已经展现了在这个小游戏上绝对的统治力,其他人只会一点一点积累劣势。 一个一人独大的游戏,註定是没意思的。 接下来换著花样的,几人又玩了几个小游戏。 “走吧,差不多了。” 林煜虽然喝了不少,但还是一点醉意都没有。抬手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零点了,差不多是时候该要回去了。 “这就走了?不在多玩会儿?” 老板不知为何有些遗憾。 “以后常来啊!” “好!老板这么大气,我们以后肯定常来支持您!” “是啊老板,您可得教教我酿酒!” “一定一定!” 林煜几人笑著和老板道別。 刘志远勾著林煜的肩膀,步子有些飘:“煜哥,嗝……你说那老板,真是好人啊!” “那是,”陈博涛搓著手,“人老板真是大气!下次还来!” 能不大气吗? 光喝你一个杯底,就让你俩白喝不少酒。 “下次咱也带点酒来吧,別光咱们喝人家的。” 老板这么大方,林煜这样爱贪小便宜的人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那是,我刚好有同学上欧洲那边读大学去了,我让他搞点原厂原瓶的寄过来。” 刘志远大著舌头说, “咱也不能白喝人家的!” “好了,走了!”陈博涛搂著自己的女朋友坐上了网约车,“你们也注意安全!” “咱们咋回去?也打车吗?”林煜看了看周围。 吴京没有什么夜生活,此刻马路上已经没有几个人了。因为不是居民区,路边也没有停几辆车。 “这么近,打车不值当啊。”被风一吹刘志远清醒了不少,觉得自己能够骑车回去,“乾脆扫个共享单车吧。” “也行。” 两人同时转头,看向了不远处,这附近停著的唯一一辆共享单车。 第37章 你的败因就是——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7章 你的败因就是—— 呜——呜—— 午夜的风轻轻吹动绿化带里的树叶。 夜晚清冷的月光下,街上安静得只有微风拂过树叶的声音。 一辆共享单车静静地停在路边。 自行车的的两端,分別站著两个人。 像是两个即將赌上性命决斗的西部牛仔快枪手。 两个人隔空对峙严阵以待,双手放在腰间做著准备。 一个靠近车头,一个靠近车尾。 车头那个,名叫刘志远。他右手扶在腰带上,指尖轻轻摩挲著口袋的边缘,中指悄悄伸进去半个指节。 这样做的好处,是等会儿伸手进口袋拿手机的时候,由於口袋已经被手指撑开,不会对手造成任何阻力。 至少可以节约四分之一秒,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將手插进口袋。 车尾那个,正是林煜。他的右手按在大腿上,虚虚扣住口袋的下缘,指尖隔著口袋托著手机。 这样做的目的,是一会儿可以直接將手机从口袋中挤出来,由於手已经在底部,可以省去將手往下插的距离。 至少可以少移动一部智慧型手机的长度,用最短的行程取出手机。 “真的要这样吗?”林煜的声音冷得像冰。 “那当然。”刘志远开口,回答得没有丝毫犹豫。 这里只有一辆共享单车。 规则很简单,只有率先开锁,抢到共享单车的人有资格骑车。 两人分別守在共享单车的两端,目光灼灼,眼里充满了战意。 只有一辆共享单车,只有率先开锁的那个人能获得使用权! 败者的结果只有一个! 那就是只能去下一个路口碰运气! “那就决斗吧。” “求之不得!” 就是现在! 唰! 两人几乎同时动了! 早已全神贯注,注意力空前集中的两人在启动速度上几乎没有分毫差距! 这时候比的就是绝对的反应速度! 没有任何大幅度的动作,是由小臂带动手掌的迅捷动作! 中指如一只灵活的泥鰍,钻进了那道缝隙! 五指收缩,隔著布料用巧劲扣住,快速移动! 我会快你一步! 我会先你一步! 两人都全身心警惕著对方的时候,却也导致手上动作出了紕漏! 刘志远的中指虽然快速地进去了,没有受到口袋的阻碍,但是小指出了错漏,位置没有找好,竟然卡在了口袋外部! 只有三根手指成功深入! 林煜这边的局面也没有完全按著他的计划发展,由於隔著一层布料,林煜的用力不能用死,只能等手机出来之后才能捏紧。就在手机被完全挤出口袋的时候,林煜的手还按在裤子上,没能第一时间抓住,让手机又顺著裤子往下滑落! 可恶! 两人心中同时咒骂,但手上的动作丝毫没有停滯! 电光火石的决斗之间,根本没有重新调整动作的时间! 唯有隨机应变! 刘志远直接用三根手指按住手机,利用手指的摩擦力把手机往上拉。 林煜则直接將手掌贴住了大腿,將手机夹在掌心大腿中间。 就是现在! “咔!” “嚓!” 两人几乎同时开始了扫码,手机的闪光灯自动亮起,照亮了两人各自面前的二维码。 是我胜利了! 是我胜利了! 几乎在同时,两人的手机传出了扫描跳转页面成功的提示音。 但是可惜,在算法的系统里,並没有所谓的“几乎”存在。 点击开锁,共享单车车锁里传来一声清脆的咔噠声。 “开锁成功。” 林煜捏住手机的手指微微颤抖。 是我的胜利! “可恶啊!”刘志远气得直拍大腿,“是谁贴的小gg啊!” 刘志远看著手机屏幕上突然跳出来对著自己的大白腚,气得握拳用力砸在车座子上。 在手机闪光灯之下,共享单车车龙头中间的那个二维码的位置被照亮了。 那是一张被人为贴上去的二维码,二维码旁边印著一个穿著性感暴露的娃娃。 上书五个粗黑的大字: 成人体验馆。 底下还有几个字母组成的网址。 “哪个这么没素质的!贴小gg哪里有把人家原来的二维码给挡住的!” 刘志远无能狂怒。 这都是因为他没有驾照的原因,如果他有驾照就会知道,上车前要绕车一周检查车况路况才行。 如果他刚刚检查了,就不会对著成人体验馆的小gg与林煜决斗了。 你的败因,就是—— 没有绕车一周! “下次,记得绕车一周。”林煜拍了拍刘志远的肩膀,“这是我给你的忠告。” 你会用到的。 当年林煜也是十分牴触学车。 他朴素的价值观认为,他的人生只有两种情况。 要么开不起车, 要么有司机给他开车。 然后他就被二老丟到了驾校。 “煜哥,別这样。” 刘志远双手扒著车座子不肯鬆开。 “別搞,要是超过半小时要多花钱的。” 从这合回去大概20多分钟,刚刚一个起步价,不多花一块钱。 “不行,你不能拋下我不管!”刘志远依旧抱著车座子耍赖。 “不是我不管你,这是共享自行车,又不是共享电动车,连个后座都没有,我怎么帮你?” “有的,有的,我有办法!” “?” 两个人同乘一辆共享单车的办法应该有很多,但林煜一时之间没有想到。 而刘志远的办法。 並不是很体面。 將共享单车牵到路上,两人开始了杂耍一般的动作配合。 林煜跨上车,但並没有坐在车座子上,而是站在车座子前方,把著车头维持平衡。 刘志远从后方上车,坐在车座子上,双手扶著前方林煜的肩膀。 双腿儘量向前向上伸,確保不会影响到共享单车脚蹬子的运动,使这辆单车能够顺利运行。 林煜则是站著骑自行车,同时向前俯身,基本保持著一个斜向前的姿势骑车。 就这样,林煜站著,刘志远坐著,两人互相借力在自行车上维持了一个脆弱的平衡。 “妈的,你这是什么餿主意?” “安啦!煜哥,看前面,哪里有车!” 艰难的骑行了大约四、五百米的距离,终於在一个十字路口发现了几辆空余著的共享单车。 “终於啊!” 林煜迫不及待甩下了如背后灵一般贴在自己身后的刘志远。 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是什么餿主意,以后绝对不会跟別人再这么骑自行车了。 第38章 我从新东方回来了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8章 我从新东方回来了 林煜觉得自己的好运气终於来了。 在记忆里点评了一系列正宗的吴东菜之后,林煜想起来了大概20多章前发生过口角的餐馆老板。 其实,那好像也不过才三天前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已经过去好久的样子。 不管了,老板等著我。 我从新东方回来了! 林煜看了一眼自己专门收拾出来的柜子,再一次庆幸自己有提前准备。 用刚刚送到的0.1包邮的小玩意填补了柜子里的空缺,林煜也准备好睡下了。 虽然头天晚上喝了点酒,但第二天早上六点,林煜还是准时醒来,开始晨跑锻炼。 七点半回到宿舍,刘志远还没有醒来。 今天有一节英语课了,还有下午就又要见到陈书雁了。 想想还有点小紧张。 不对,我为什么要紧张? 林煜有些奇怪,感觉每次提到陈书雁自己都会有些紧张,可是又说不上来是为什么。 好怪哦。 想不起来更多的细节,林煜乾脆就不去想了。 想不起来的事情,能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重要的事情我会想不起来? 简单的冲了个澡,林煜决定给自己下一碗麵条。 林煜站在灶台前烧水。 柜子里有之前应急时剩下的半袋掛麵,往冰箱里一看还有两颗小青菜,几枚鸡蛋。 东西不多,恰好可以做一碗大名鼎鼎的阳春麵。 林煜现在打算根据记忆中的內容尝试一下。 一把细面,半碗高汤,一杯清水,五钱猪油,一勺桥头老陈家的酱油,烫上两颗挺脆括爽的小白菜。 林煜用筷子挑起一口麵条,放入口中尝试。 眉头一皱,林煜表情瞬间凝固。 用掛麵代替了製成扁薄状的碱面,阳春麵追求的口感、味道都没有。 失败。 没有准备高汤,竟然选择使用方便麵调料包替代。 但是这样做太天真了,用的竟然是没人吃的香菇燉鸡味,好好的一碗汤,做得既没有鸡味也没有蘑菇味。 失败。 没用熟酱油,而用了生抽。 失败。 小白菜在冰箱里至少放了两天,一点都不脆挺。 失败中的失败。 最惨的就是油了,竟然用了花生油!应该用猪油的啊!你哪怕用香油呢? 有没有搞错啊!这是谁做的面! 哦。是我做的啊。 那没事了。 只获得了品尝记忆的林煜並没有同时获得製作的手艺。 哪怕这两个按常理推断,掌握其中一个手艺的人另一项多半也不会差。 林煜现在知道好吃的应该是什么样的,但是要自己下手的话,只能根据记忆里的內容反推。 一板一眼的反推也就罢了,要是在想一些新点子的话…… 那就跟开盲盒一样了。 比如现在。 本著不浪费的原则,林煜又吃了两口。 有些难办。 说难吃也难吃不到哪里去,只不过是味道跟小鸡燉蘑菇味的方便麵一模一样而已。 如果我从未品尝过好吃的东西,我还能面不改色地吃了。 可是现在! 林煜突然觉得好亏。別人这种情况,至少还吃了一次好的,自己呢? 记忆里的那些好东西,有不少自己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就已经吃不惯这些粗茶淡饭了! 没办法了,只能这样了。 林煜把剩下的东西整理了一下,叫醒了刘志远。 “刘,起来吃早饭。” “嗯?”刘志远从被子里探头出来,顶著乱糟糟的头髮,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了。 “吃啥?” …… “以后別煮掛麵了,你哪怕煮方便麵呢?” 刘志远是个北方人,按照他们那里的说法, 不吃好过吃掛麵。 “有的吃还堵不住你的嘴。” 林煜骑著小电驴,回了刘志远一句。 “话是这样说,但我还是得跟你说哦,这个掛麵啊……” 刘志远嘴上对麵条很有要求,但是刚才吃的时候可是一点不含糊。 “对了,你那个汤怎那么弄得,有股好熟悉的味道。” “小鸡燉蘑菇。” “嗯?没见到鸡,也没看见蘑菇啊?” “你平时吃红烧牛肉麵有牛肉吗?” “香菇燉鸡面啊?” “不然呢?就那东西的调料包会剩下来。” 前段时间,有天下暴雨,林煜懒得出去找东西吃,就开了一包香菇燉鸡面。 干啃麵饼吃。 別说,还挺好吃的。 调料包就这样剩下来了。 林煜拧了拧电门,小电驴发出一声轻微的嗡鸣,加速向前。 倾斜身体,调整重心保持住车辆的平衡,林煜做了一个漂亮的压弯。 “靠!” 后排的刘志远终於想起来自己以前为什么不让林煜骑车了。 一个漂亮的漂移,林煜在教学楼底的树荫下找到了一个空位,从容地停下车。 如果不是学校不允许,林煜甚至想把车子开到教学楼里去。 英语课的教室在一楼,不用上楼,他甚至可以直接把车子开到教室门口。 “你还是別开了以后。” 刘志远抢先一步拔了车钥匙:“你带別人的时候也这样吗?” “你这傢伙,就是逊啦!” 林煜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车后座上坐著谁,怎么开,那都是有计划的。 可不敢隨便的。 早上的英语课换成了一个快退休的老头子,上课的时候特別喜欢讲一些他当年留学欧美的经歷。 一节课能有一半的时间都在那里忆往昔崢嶸岁月。 林煜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意见。 毕竟他对欧美区还比较感兴趣的。 有机会肯定要去看看。 在老头子的故事会中,课堂的时间过的格外的快。 下课铃响。 林煜照例是要去王姨那里蹭饭的。 王姨的手艺比林煜好多了,总算不会让林煜感觉到难以下咽的程度了。 看来以后得练一练这手厨艺了,不然自己做的东西自己都吃不下去。 林煜一边扒著米饭,一边想到。 林煜並没有嘴刁到吃不下这些家常便饭的程度。 你没看那个国宴大厨,吃路边摊不是也能吃得很开心吗? 他只是单纯地觉得自己做的饭难吃而已。 “林煜。” 陈书雁今天来得有些晚,林煜饭都快吃完了,她才姍姍来迟。 她穿著一件彩色条纹短袖,配一条白色的背带裤,脚上穿著一双乾净的小白鞋。 背带裤的长度到膝盖,刚好遮住了大腿。 有些可惜。 第39章 这身打扮看著就精神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9章 这身打扮看著就精神 “来了。” 陈书雁今天来得比平时晚些,吴东大学离王姨的店比青州理工更近,一般情况下都是陈书雁先过来的。 但是今天都快吃完饭了,陈书雁这才姍姍来迟。 “稍微有点事情耽误了一下。” 陈书雁手指轻轻卷著鬢角垂下的一缕髮丝。 小雪怎么老是让我换衣服,她该不会是把我当奇蹟暖暖玩吧? 莫闻雪要是知道陈书雁是这样想的,肯定会大呼冤枉。 明明是你自己上次回去之后说什么也不肯再穿那一套,说不习惯的! 明明上一套效果那么好! 不过今天这一身也很適合陈书雁,也许正如摄影三要素一样。 穿搭也有类似的要素。 模特好看。 只要长得好看,披个破麻袋都好看;要是长得不行,穿身龙袍人家都要说你是芒果成精了。 彩色条纹短袖,搭配长度到膝盖的白色的背带裤,露出弧线优美,如玉般的小腿。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伴你读,101??????.?????超顺畅 】 脚上踩著一双乾净简单的小白鞋,更显青春活泼的气质。 林煜抬起头,不由得多看了半秒。 陈书雁被他这样看著,手指下意识地拉了拉胸前的背带: “……怎么了?” “没什么。” 自从那天之后,陈书雁的穿搭就好像换了一个风格。 在林煜的印象里,陈书雁一般都是一件朴素的纯色t恤,搭配长裤或者长裙。 最多再搭一件轻薄的纯色防晒衣。 总之素的不能再素了。 不过现在这样顏色明亮的搭配也不错,很適合陈书雁。 青春活力满满,像个刚入学的大一新生。 虽然据林煜了解,陈书雁和他同龄,同一届上的大学,现在也才大二。 “今天挺好看的。”林煜收拾好餐盒,补了一句。 陈书雁的耳垂“唰”地一下红了,快步走到桌前坐下,看著面前空空的桌子,一下子有些愣住了。 “这里。” 林煜贴心地將王姨准备的饭盒递到了陈书雁面前。 “谢谢。” 刚刚吃完饭,林煜暂时没有马上出去干活的想法,於是留在了休息室里,坐在陈书雁的对面。 一边看著陈书雁,一边胡思乱想。 陈书雁的耳垂似乎更加红润了。 她今天似乎涂了点唇膏,是很淡雅的樱色,在室內的灯光下有点亮晶晶的。 今天的陈书雁確实和以前有点不一样,还化了淡淡的精致妆容。 好像是所谓的素顏妆,追求一个化了妆但是好像没化妆的感觉。 林煜不是很懂这个,没法做出准確的评价。他从小到大就没画过妆,连护肤品都只用过一种。 那就是肥皂。 其实这不是陈书雁第一次化妆了,周日那次见面的时候她也化了妆。 但是林煜没有发现。 当时他的注意力在別的地方。 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些。 就这样光看著陈书雁,林煜多少有些觉得有些无聊。 在这样下去,我都要开始数她的睫毛了。 林煜隨便找了点话题开始与陈书雁搭话:“最近怎么开始换成这种风格了?” 陈书雁动作顿了顿:“不好看吗?” “好看是挺好看的。”林煜实话实说,“感觉就是和以前不太一样的好看了。” “小雪说……我一个朋友说,”陈书雁解释道,“她说我以前的穿得太素了,一点都不精神。” 你这一身打扮,一点也不精神啊! 精神小妹她也不是这个风格啊! 你的黄毛呢? 你的烟燻妆呢? 还有那一身的钉子、链子、铁环、纹身、改花刀呢? 想到那种造型的陈书雁,林煜差点笑出声。 但他忍住了。 “你朋友说得对。”他说,“精神点好啊,就得精神点。” 陈书雁抬起头,琥珀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亮光:“你真的这么觉得?” “嗯。” 林煜点头。 陈书雁的嘴角微微扬起,又迅速压下去。 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下去。 午后的便利店,阳光正好。 这几天店里生意一般,没有太多需要整理上架的货物,所以林煜今天的工作还算比较清閒。 当穿著那件作为工作服、印著便利店名字和logo、轻如鸿毛且薄可透光的围裙站在收银台后面时,林煜终於做上了自己的本职工作。 林煜终於做上了自己的本职工作。 不容易啊! “小哥,拿包红一品。” “好的,您稍等。” 林煜很有职业態度,语气温和,特地用了“您”字。 儘量表现出一个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性。 第一次啊!第一次站在这里收银! 林煜心中有些激动。 虽然从时薪上来看,上货是赚得比收银多些,但是林煜並没有忘记,自己一开始是来应聘收银员的。 这才是我应该做的事情啊! 林煜看著眼前的烟柜,突然有些愣住了。 哪个是红一品来著? 林煜从来没有买过烟,抽菸的次数也是极少,只是偶尔蹭著朋友的烟,尝上那么一两回。 自然也不认识几个烟的牌子。 也就认识那么几款耳熟能详的,什么芙蓉王、利群、锐克、中华这类的。 也仅限於知道名字,至於烟盒长什么样子,这些林煜也不知道。 烟柜里整整齐齐排列著几十种香菸,花花绿绿的包装,烟盒下边贴著一张小小的標籤,写著各种各样的名字。 芙蓉王、利群、锐克…… 这些是林煜第一眼就发现的。 红一品?红一品是哪个牌子? 林煜的视线在烟柜上快速扫过,红色的包装有很多种。 林煜感觉额头开始冒汗。 “那个……红一品是吧?”林煜的眼睛迅速扫过红色烟盒下方的標籤,“稍等啊,我看看……” 顾客是个很精神的小伙子。 一头黄色锅盖头,蓝色虎头紧身衣,黑色虎头紧身裤,单边带著黑色袖套。 还有核心出装。 一双露脚脖子的豆豆鞋。 只是可惜,脖子上没有纹虾线。 他等了几秒,见林煜还没结果,眉头皱了起来:“没有吗?” “有有有,肯定有。您別著急。” “您好,7块。” 一只雪白的纤纤玉手伸进烟柜。 陈书雁伸手准確地挑出一盒红色的烟盒,放在檯面上,递给了那个精神小伙。 “谢谢。” 小伙子接过烟,扫码付了钱之后,还说了声谢谢。 还怪有礼貌的。 第40章 打了小的,来了老的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40章 打了小的,来了老的 “谢谢啊,”林煜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还要你帮我。” 这么久了,林煜一直负责货架上的货品,烟柜这里的货倒是一直由陈书雁负责。 林煜没有碰过,自然不是很熟悉。 “没事的,这本来就是我负责的地方。” “那我请你吃个饭吧。” 林煜突然地转折让陈书雁也有些反应不过来。 怎么突然就要请我吃饭了? “不用吧,也不是什么大忙,而且本来就应该是我……” 他该不会是隨便找了个理由想要和我一起出去吧? 我应该答应才对吧? “之前我们不是说好的?我再请你一次。” 什么时候? 哦!是上周五那次! 原来不是想要和我在一起啊…… 陈书雁有些失望。 “这,这也……” “你没空吗?” “有空是有空啦,但是,” “那就这样说好了。”林煜打断了陈书雁將要说出的话。 上次丟掉的面子,今天就要一併找回来了口牙! 不是同样的时间,但是同一个店,身边的也是同一个人! 我不是要告诉別人我怎么样,我就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我一定要自己拿回来。 自从上次离开那里,林煜就下定了决心,只要有相关的记忆,就一定要去。 给年轻的老板上一课! “又是这家店吗?” 陈书雁侧著身坐在小电驴的后座上,双手轻轻扶著林煜的腰。陈书雁还记得上一次林煜带她来的场景。 “嗯。”林煜目视前方。 “其实这家店挺好吃的,就是老板脾气不大好。” 餐馆的玻璃擦得鋥亮,店里几乎坐满了人,炒菜的烟火气在店门外边都能闻到。 中华美食,讲究一个色香味俱全。 在店外边能够有著这样浓郁的香气,自然是很能够吸引顾客的。 林煜第一次来的时候,自然也是被这股香气所吸引。 但是几天,林煜却从中嗅到了几分別样的味道。 很好,获得那些记忆之后,不仅仅是理论上,实践上的跟著有了些变化。 连味觉似乎也变得敏锐了些。 推开门,熟悉的喧囂扑面而来。 店里的生意还是那么好,几乎是满座,老板这个在给一桌上菜。 老板显然对林煜还是有几分印象的,看见林煜进来,愣了一下。 老板本以为,经过上一次的事情,林煜不会再来了呢! “哟!”老板笑得有些微妙,“今天想吃些什么?” 没想到啊!肯定是被我的手艺所征服了。 老板有一些得意。 他特別喜欢招待这种,被自己的厨艺所征服的年轻人。 待会我亲自上手,也算对得起他对我的追捧。 “嗯,来吃饭。”林煜语气平静,丝毫看不出是要来砸场子的样子。 “正好,这里有位置。” 老板把他们引到一个小桌子,坐两个人正合適。 “想吃些什么?” 林煜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拿起菜单,认真地翻看起来。 陈书雁在他对面坐下,有些紧张地看著林煜。 总感觉他没安好心。 陈书雁有种莫名其妙的直觉,林煜今天绝对是憋著坏来的。 林煜点了几个有名的家常菜。林煜点的这几个没什么耗时耗力的大菜,都是些精致的功夫菜,但很能体现一个厨师的水准。 “老板,这几道菜可都是有名的,特別见功夫,你可要注意了。” 把菜单递给老板的时候,还特意叮嘱了两句。 “放心,我们家味道老正宗了。”老板信誓旦旦的拍了拍胸脯,表现得十分自信。 “对了,麻烦给我来碗杂碎面。” 林煜点的菜很快上齐了。 “碱水面没过过冷水,所以面里面都是碱水味。 失败。 鱼丸也没有鱼味,但是你为了掩饰,特意加上咖喱汁,想要把它做成咖喱鱼丸。但你这么做太天真了,因为你煮的时间不够,咖喱的味道只在表面上,完全没有进到里面去。好好的一颗咖喱鱼丸,让你做得是既没有鱼味又没有咖喱味。 失败。 萝卜没挑过,筋太多。 失败。 猪皮煮得太烂,没咬头。 失败。 猪血又烂兮兮的,一夹就散。 失败中的失败。 最惨的就是大肠了,你洗得太乾净了,没有原味,根本吃不出来这是大肠。 你有没有搞错啊!” 林煜一样一样的挑著那碗杂碎面的问题,说得老板脸色愈发难看。 但是还没有结束,林煜又简单指出了其他几道菜品的问题。 凭藉著对吴东菜品尝点评的记忆,林煜说得鞭辟入里,入木三分。 因为已经详细评价过杂碎面的情况,这里再过於详细地赘述其他菜品的问题就显得太多余了。(绝对不是因某人著没吃过什么细糠的原因) 老板的表情早已僵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震惊的表情。 林煜口中的这桩桩件件,竟让他一时语塞。 因为这些评价,他早已经在不少做厨师的朋友处听过类似的,而且这都是些无伤大雅的问题,只是少时学厨没太过注意而已。 没想到久而久之,成了习惯,也就將就了。 但以他现在这样手艺,虽然不能更上一层楼,但也已算对得起这家店面,这块招牌。 “你……”老板一时语塞,竟不知要说些什么才好,话到嘴边就是吐不出来。 “小伙子嘴倒是挺刁的。” 一个头髮花白的老人走了过来。 老人虽然满头白髮,但是精神矍鑠,龙行虎步,步子迈得稳稳噹噹。 “爸……”老板看到老人的身影,有些尷尬地低下了头。 “哼!以前教你的时候,总是差不多,差不多,到了关键的时候就是总差一点。” 老头面色有些不善, “要我看,这招牌传给你都糟蹋了。” 呀!打了小的,惹出来老的了? 有这种事? 林煜没有想到,有一天竟然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虽然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林煜心中还是没有一点在害怕的。 记忆里的內容给了林煜十足的自信。 反正我挑的都是实打实的毛病。 你老头只要不躺在地上讹我,我都没有在怕的。 老人转向了林煜,语气逐渐平和了下来。 “小兄弟,贵姓啊?师承何处?” 第41章 你竟然用了大褐菇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41章 你竟然用了大褐菇 陈书雁也好奇地看著林煜,她同样有这个疑问。 明明上次他还是一问三不知的样子,怎么今天突然就懂这么多了? “免贵姓林,林煜。”林煜的態度很好,面对一个老人保持著应有的尊重,“没有什么师承,自己在网上瞎看,瞎研究的。” 其实林煜勉强算是有所谓的师承的,就是记忆来源里的那位大师。 但是,且不说那位大师已经离世了,就算真找到那边去,就林煜现实中和人家八竿子打不著一块去的这么个情况,人家的徒子徒孙也不可能承认林煜这个便宜师弟。 索性林煜就厚著脸皮把这功劳昧了下来。 我不是已经拿东西换了吗? “林煜。”老人点点头,咂摸著这个名字,“按道理来说,你吃的不满意我们应该给你退菜的。” 还有这种说法? “不用了吧,您这里的味道对得起您標的价格。” 林煜本质上並不是来找麻烦的,他想的不过是把之前的口嗨还给老板。 我真不是来吃白食的啊! “这是应该的,价格是一回事,客人满不满意是另一回事。既然您不是来胡搅蛮缠的,而是真的懂行,那我们就不能敷衍您。” “我们会重新给您准备的。” 老头子说得很认真,言行举止里显现出对待客人一丝不苟的態度。 “请稍等。” 老头子转身走进了后厨,老板见状连忙小跑著跟上,一起跟进了后厨去。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砸场子』?” 有点年轻食客压低声音窃窃私语,带著一股兴奋劲儿。 “好像是耶,那个小哥真的那么神?” “不知道,反正我觉得挺好吃的啊。” 议论声纷纷扬扬,周围这几桌客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林煜这一桌上。 陈书雁从来都不是一个挑剔的人,自然也没有经歷过这些,有些坐立难安。 “这下可怎么办啊。” 陈书雁探过头来,轻声耳语。暖烘烘的风打在林煜的耳廓。 这下轮到林煜的耳朵有些热热的了。 林煜也没有想到会闹成这样。 我真的没想来砸场子啊!我只是想嘴他两句而已! “没事,那个老师傅看著应该是个讲道理的人,咱们只管吃就是了。” “好吧。” “不过林煜你下次別再这样了,人家老板开店也不容易。” “好,都听你的。” “乖。” 陈书雁轻轻碰了碰林煜的手背,对他的態度很是满意。 等待的时间不长,菜品重新上桌,虽然还是刚刚的那几样,摆盘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但是林煜可以明显地感觉出来。 焕然一新。 “这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一样吧?”陈书雁有些迷茫,她完全分辨不出这些菜和刚刚有什么不一样。 就像刚刚她其实也没品尝出来林煜所说的那些问题一样。 “请。” 老头子示意林煜可以开始了。 深吸了一口气,林煜看向了面前的几道菜品。 这个时候可不能掉链子。 他夹起一筷送入口中。 选材,处理,调味,火候,甚至还有上桌的时间都没有问题。 该脆爽的脆爽,该浓郁的浓郁。 有时候烹飪讲究的並不適合面面俱到,而是那一丝恰到好处的平衡。 林煜仔细地品尝了每一道菜,细细在口中咀嚼,用舌头分辨著菜品中的每一处细节。 陈书雁也吃得眼睛发亮。 虽然她並不能像林煜那样说得头头是道,但她还是能够通过对比,直观地感受出两次菜品质量上的不一样之处。 明明味道差不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第二次地方就是比第一次的吃著更好吃。 陈书雁不懂,只知道好吃。 点的菜不多,而且刚刚已经吃过一次了,所以林煜品尝的进度並不慢。 除了一道大肠,林煜很快就尝试完了所有的菜品。 “这个……” 林煜开口了。 林煜说了不少,主要是夸奖。 毕竟,老爷子做的確实好,就这几道菜而言,確实没有什么可以过多指摘的。 明显能感受到,是下过苦功夫钻研的。 显然,面前的老爷子在年轻的时候就是那种对待做菜一丝不苟的性格。 菜品不多,很快就说的差不多了,林煜突然笑了起来,接著话锋一转。 幸好记忆里面的內容够给力! 虽然老爷子的水平比老板高上不止一筹,而且显然下了十二分的力气。 但还是难不倒林煜。 “原来应该用香菇的菜,您用了花菇,对吧。 虽然作为材料来说,花菇是要比香菇贵上一些的,但是从这道菜的味型搭配上考虑的话,还是用香菇比较好一点吧。” “两者外形虽然有些相似,但以您这几道菜的水准,应该是不会搞错的吧。” 林煜微微一笑,夹起一块菇类,举到眼前,细细端详。 应该是要用小褐菇,你们竟然用了大褐菇。 “老爷子,你这一手,怕是想要考校我啊。” 这句话一出,陈书雁也恍然大悟般地睁大了眼睛。 陈书雁一直在一旁认真地听著林煜的评价。林煜每说一句,她都会紧跟著尝上一筷子。 但是,可能是因为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的原因吧。陈书雁始终尝不出来林煜口中所说的那些味道上的不同。 只知道这个好吃一点,那个普通一点。 只能反覆尝试,希望通过量变引起质变,看看是否能尝出来那些藏在菜品里的小巧思。 结果林煜越说越快,她还没尝明白上一口,下一口就从林煜嘴里送了过来。 陈书雁只能赶著进度,不断地往小嘴里塞著。 不一会儿,就塞得腮帮子鼓鼓的。 林煜终於停了下来,陈书雁这才有机会稍微休息一下。 抬起头,看看林煜,又看看老爷子。 这个我好像真能分出来! 艰难地咽下嘴里的那几口菜,陈书雁这才用筷子夹起一块菌菇,仔细地看了看。 “说得好!” 林煜还没有说完,老爷子已经开始抚掌称讚,眼神满是欣赏。 “那这道呢?快尝尝。” 老爷子指著最后一道大肠,面露期待。 跃跃欲试。 “啊,怎么说呢,” “其实我不喜欢吃大肠来著。” 第42章 吴京小当家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42章 吴京小当家 林煜可还清楚地记得,之前评价老板做的大肠的时候, 他都说了些什么。 现在,不! 以后! 可不敢在这里吃大肠了! 万一他真的把我的话听进去了怎么办? 我可不想吃那天主动上一口热乎的原味大肠! “很感谢您的菜品,我很满意。” 林煜这话说得很真诚。 先不说食材的成本了,光这老爷子的手艺,就不是这个价格能买到的。 老爷子的手艺確实不一般,比他的倒霉儿子好多了。 这几乎已经是这些菜品能够做到的极限了,再多的,也只能是吹毛求疵,鸡蛋里面挑骨头的找茬了。 得到了林煜满意的答覆,老爷子也是欣慰地笑了。 临走的时候,林煜还特意把第一桌的菜打包了起来。 带回去明天吃,再不济给刘志远或者小区里的猫猫狗狗吃也行。 结帐的时候,林煜果断掏出手机扫码,主动付了两份的饭钱过去。 “等等!” 就在林煜拎著打包盒子,正要离开,被身后的声音叫住了。 “钱多付了!” 老板小跑著追上了林煜,手里拿著手机,屏幕还显示著收款页面。 语气有几分急切。 “老板,没有多。这桌重做的菜,还有之前那桌的钱,我一起给了。” “就是多了!之前那桌是退菜,怎么能收你们钱呢?” 老板神色严肃。 “这钱我不能收!我们店里出的菜有问题,退菜重做是应该的!哪里有多收一份钱的道理?” “可是之前这桌你们也没收回去啊,”林煜拎著几个打包盒,朝著老板亮了亮,“我要打包带回去,就应该付钱啊。” “林小弟,我也不怕你笑话,实话跟你说吧。” 老板突然进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態,开始自顾自地和林煜说一些掏心窝子的话。 不是? 这剧本对吗?他怎么说著说著突然开始懺悔了? “我从小不是一个有天赋的,不像你一样,尝一口就能看到一道菜背后的问题。 学厨的时候,我又不够认真,总是想著差不多,差不多……” 老板越说越投入了,就差哭著跪在地上大喊一声: “主厨!我想打荷!”。 “……林小弟,你今天是真的打醒我了,我不能再这样差不多,差不多的墮落下去了!我是时候应该重新审视一番我的厨师之道了!” 画风越来越不对劲了! 这是什么热血番主角打醒墮落的前辈,唤醒他的初心的剧情啊! “林小弟!” 老板突然上前一步,按住了林煜的肩膀。 ! 林煜嚇了一跳。 不是?!难道突然要从小当家风格变成柯南画风了吗? “从明天开始,不!从今晚开始!我重新从基本功开始练!我会用最严格的標准要求自己,差一丝火候、少一厘调味,我都会重做!” 幸好,还是小当家剧情。 “加,加油?” 林煜被老板这突如其来的热血惊到了,真的有点不知所措了。 “你肯定行的。”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就鼓励一下他吧! 四十多岁正是闯的年纪! “誒!林小弟,借你吉言!”老板用力点头,整个人更加热血了,“林小弟,以后你一定常来!带著女朋友一起来!” “我会让你看到我的改变的!” 陈书雁的耳垂又悄悄红了。 悄悄撇了林煜一眼,他此刻正在疲於应对老板,显然没有反应过来。 陈书雁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抿了抿嘴,下意识地抬手,手指卷著胸前的背带。 “好,好,” 林煜確实有些被老板的热切嚇到了,只能机械地回应著。 最终还是收下了老板退回来的钱。 这才得以脱身。 陈书雁走在林煜身边,隔了一会儿,才轻声开口: “林煜,你……你好厉害。” “嗯?”林煜侧头看她。 侧过头,林煜对上了那双在路灯下显得格外明亮的琥珀色瞳孔。 “就是感觉你好厉害,竟然那么懂做菜。” 其实我不太会做菜的,我擅长的是点评品鑑这类的。 “哪里,侥倖而已。” “哪有什么侥倖,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你也是自身有本事才能做到这些的。” “嘿嘿,哪有你说得那么厉害。” 不愧是经常给小学生做家教的女人,轻而易举就把林煜哄成胎盘了。 “对了,”陈书雁突然有些好奇地问道,“你真的不喜欢吃大肠吗?” 额,她怎么突然问这个? “陈书雁同学,”林煜故意板起脸,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你是不是对我的这些弱点关注得也有些太仔细了?” “关於你的事情,” 陈书雁背著手,走在林煜身侧半步的位置,语气认真。 “我都会记住的。” …… 將陈书雁送回吴东大学,这次林煜没有一路將她送到宿舍楼下。 上次已经吃过一次的亏了,这次还能再中招吗? 难道真的要让李同尘再给自己开一次门?再说了,谁能保证今天一定还能再遇到李同尘? 所以林煜选择了只將陈书雁送到校门口。 “回去路上注意安全哦。” “放心吧,学校里很安全的。你才是,路上要注意安全哦。” 林煜跨上小电驴,朝陈书雁挥了挥手: “知道了,你进去吧。我也走了。” “嗯,路上小心。” 陈书雁站在闸机前,也挥了挥手回应了林煜,直到看见林煜骑著车转过了弯,这才转身刷卡走进了校园。 回去的路上,晚风吹在身上,只有凉爽,没有任何寒冷的感觉。 吴京这几天的天气越来越热了。 回到出租屋,刘志远果然还没有睡,正摊在床上刷著短视频。 “哟!煜哥你怎么又回来了。”刘志远头没有动,只是抬眼扫了一眼,“带的什么好东西!” 食物的诱惑轻鬆打破了他的八卦之心。 “嚯!还是温的!讲究!”他迫不及待地打开,眼睛一亮,“可以啊煜哥,和妹妹出去改善伙食还不忘了兄弟!” “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林煜懒得理他,將另一半放进冰箱准备充当明天的午饭。 “看在你上供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今天回来了。” “嗯?” 这傢伙在说些什么啊? 第43章 双眼皮小胖狗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43章 双眼皮小胖狗 星期六,凌晨四点。 城市应该还在沉睡。 刚刚经歷一周劳作的打工人们应该也已经从休閒娱乐中抽身,彻底熬不住睡去了。 但此时,正是林煜醒来的时候。 你见过吴京凌晨四点钟的月亮吗? 林煜见过。 日出没见到,月亮倒是见得真真的。 林煜关掉闹钟,这也是出来住的好处,什么时候醒都行,不用顾及舍友的感受。 “快把闹钟关掉!吵到我打游戏了!” 听著刘志远毫无公德心的苟叫,林煜有些无奈。 你这傢伙定的闹钟平时都是直接响一天的! 我都没说啥。 不上课的时候,刘志远的闹钟平均要响3个小时左右才会停止。 不是他醒了,而是闹钟自动停止了。 当然,他肯定不知道这一点,他要是知道他就会关闹钟了。 刘志远有些奇怪,林煜平时虽然爱早起,但是从没有这个时间起来过。 这已经不算是早起的范畴了吧? 林煜从床上起身,只感觉灵魂还陷在床上。用冷水扑在脸上,这才勉强感觉清醒了些。 看著镜子,眼下泛著淡淡的青色,平时习惯早睡早起的林煜可从来没有这样过。 就算昨天特意调整了作息,但是突然之间,还是有些不习惯。 “所以,你这么早起来是要干啥去?” “赚点钱。” “靠!你该不会是!”刘志远脸上掛著秦武王的神色,语气逐渐猥琐,“你身体吃得消吗?我听说那些阿姨都玩的可花了。” “去去去!满脑子黄色废料的傢伙,我就是被包养也不会去卖的。” “切!” 凌晨的街道空荡荡的,只有路灯昏黄的灯光將马路两边行道树的影子拉得很长。 偶尔有几辆车子行驶过,还有开著不知道价格的跑车炸街扰民的。 林煜骑著共享单车来到了学校北门,远远的就看见了她。 阮云羡站在路灯下,没有看手机,而是仰头看著天空。 深蓝色的夜空下,只能看见几颗比较明亮的星星。 她的身影在路灯下显得十分的安静,与她平时热闹活泼的样子有些不同。 阮云羡脚边,一只凌乱的小胖狗趴在那里。卢米先阮云羡一步发现了林煜,抖了抖耳朵,站起身来叫了两声。 却是有气无力的。 阮云羡转过头,平时那样活泼的笑容瞬间点亮了可爱的小脸。 “学长~” 阮云羡掐著嗓子,有些矫揉造作的用甜甜的声音叫了一声。 “咦——”林煜故作夸张,“你这样子说话好噁心。” “哼!” 阮云羡轻轻拍了一下林煜,说话声音变得重新变得正常起来。 她今天特意穿了件大了一號的宽大卫衣。 袖子和下摆很长,双手都不能从袖口里伸出来,半截袖口垂下,一晃一晃的。 卫衣的下摆几乎完全遮住了短裤,两条纤细的大腿就好像直接从卫衣下伸了出来。 “学长来的真准时。” “我可以理解成你在调侃我吗?” 林煜来得確实准时,一分钟不多,一分钟不少的。 只是阮云羡来得更早一些。 “没有啦!只是想要提醒一下学长而已,” 阮云羡將用被袖口包裹的手遮住小嘴,轻轻的笑著。 “和女孩子约好了的时候,要早一点来哦!哪有让人家女孩子等你的呢?” “瞧,卢米都等困了。” 阮云羡伸手,轻轻拍了拍一旁已经有些睁不开眼睛的小胖狗。 它的毛髮显得凌乱而黯淡,隨著它一点一点的狗头轻轻摆动。 那双原本如同水润的黑葡萄的眼睛,现在眼皮几乎要盖过整只眼睛,两只眼睛一大一小的眯缝著。 连双眼皮都困出来了。 卢米依然坚持站著,没有趴下。 “可怜的小狗。”林煜伸手搓了搓狗头,“你怎么把它也带出来了。” 小狗不会和人一样调整作息,它不会提前一天早睡,它真的是被阮云羡硬生生薅起来的。 “卢米可是妈妈最疼爱的小宝贝,这种时候怎么不和妈妈一起出来呢?” 狗陪人出来玩,狗好。 人不让狗睡觉,人坏。 “好了好了,东西都在车上,咱们走吧。”阮云羡朝著一旁的保姆车指了指。 因为要带的东西不少,阮云羡提前说好了要叫车,所以林煜这次並没有骑上那辆久经战阵的小电驴子。 阮云羡朝那边招了招手,那辆车就打亮转向灯,开了过来。 车子停稳,车门自动打开,露出了里面宽敞的空间。 林煜没有做过这种保姆车。 但他认识的一个好兄弟陈浩南有一辆差不多的移动办公室。 只是没有这辆装修得好而已。 反正在林煜看来,保姆车这玩意儿就跟精装修的麵包车差不多。 卢米抢先跳上车,自然地趴下,抢占了中间的位置。 惹得阮云羡敲了一下它的脑袋。 林煜从另一边上车,一上车就闻到一股好闻的香水味道。 “我有查过了,今天日出大概五点多,咱们现在过去刚刚好。” “我想要这种、这种、还有这种……” 阮云羡拿著手机,侧身靠近林煜,两人的肩膀都快要贴在一起了。 但是,由於中间横著一条小胖狗,两人之间还是保持著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 可恶。 阮云羡悄悄踢了一下卢米,但已经困极了的卢米根本不为所动。 “可以,待会儿我看下位置。” “对了,相机能给我看下吗?” 林煜有些迫不及待。 这一次出来,阮云羡许下的高薪只是一方面的原因,这些平时他根本没有財力搞定的相机和镜头才是林煜答应下来的主要原因。 “好。” 阮云羡探过身子,从座椅后面取出了一个小包。 林煜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这个包是不是有点太小了,装得下镜头吗? “鏘鏘!” 阮云羡从一旁的小包里掏出来一个方形的物体,献宝般聚到林煜面前。 “就是这个!” 林煜的表情有些抽搐。 这是什么东西!用这种东西来糊弄我吗! 你平时社团活动的时候背的那些长枪短炮呢? 看著捧著拍立得的阮云羡,林煜久久没有说话。 “你,是在开玩笑对吧?” 第44章 拍立得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44章 拍立得 “哎呀~学长,用什么拍照都一样的,人家是看中了你的技术啦!” 阮云羡捧著拍立得,吹捧著林煜。 “你认真的吗?” 我想要的镜头呢! 林煜有些绷不住了,用这个东西,还不如用我那个胶捲相机呢! 看到林煜有些失望,阮云羡这才收起手中的拍立得,又从车后座掏出来几个大包。 “好啦,不跟学长你开玩笑了。” “看这里!” 阮云羡打开重新拿出来的设备包,露出了里面摆放得整整齐齐的长枪短炮。 林煜看著这些平时根本连见都见不到的镜头门,忍不住流出了激动的口水。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林煜小心地安装好镜头,將相机掛在胸前。又把几个可能用到的背在身后。 其实阮云羡这里的镜头选一个就够用了,但是林煜本著不用白不用的心態,决定多试用上几个镜头。 別以后没机会了。 毕竟这些镜头的价格,就算林煜把卢米的九族全部都洗上一遍都比不上。 “到了,再往上车就开不了了。” 阮云羡虽然家里有钱有势,算得上是黑白两道通吃的斑马大小姐,但是还没有到为了她拍个照把景区不让车辆进入的地段门禁解除的地步。 “从这里上去,刚刚好五点。” 林煜下了车,身上背著相机和镜头,手上还拎著一个装著阮云羡搭配的衣服的包。 毕竟人家是付了钱的,怎么能让人家提东西呢? 在服务行业浸淫多月,林煜还是很有服务精神的。 “谢谢学长,”见到林煜主动拎包,阮云羡眼睛亮晶晶的,“你好细心哦。” “应该的。” 带上一顶灰色的棒球帽,阮云羡拉著卢米,一马当先地走了上去。 “学长,快跟上哦!” 幸好这星期坚持锻炼了,虽然短时间內不能练出健硕的身材,但是体力还是变好了很多。 林煜拎著包,很快跟上了阮云羡的脚步。 只剩下困得不行的卢米不情不愿地在牵引绳的作用下缀在后面。 “学长爬过紫金山吗?” “白天来过,但是这么早来看日出是第一次。” 晚上也来过。 当然,这话里有没有说出来。 “那今天就是学长的第一次咯?” 是和我一起呢。 “你在说什么怪话?” 话题断断续续,阮云羡是真的很健谈,两人在路上聊了不少。 只是可怜后面小卢米,凌晨四点多被拖出来,还要被拖著爬山。 快要到了,天光也逐渐亮了起来。 天空呈现出一种好看的淡蓝色,向著地平线逐渐变成成橘红色。 上山的石阶路面上也逐渐有了些露水,变得稍微湿滑。 “哎呀!” 在一个转弯处,阮云羡突然踩到一处湿滑的苔蘚,脚下一滑。 “小心——” 林煜本能地伸出手,迅速抓住了她的手腕,將她的身子拉了过来。 她的手腕很纤细,皮肤冰凉。 抓住她的那一刻,林煜能够明显地感觉到,在这突然的意外下,她紧张得浑身紧绷。 阮云羡靠在在林煜胸口,这才稳住了身形。 “呼——嚇死我了。” 阮云羡没有起身,而是继续靠在林煜的胸口,楚楚可怜地抬头,望向林煜。 嗲嗲的开口。 “学长反应好快哦~好帅啊~” 还有心情又整这齣,看来是没有受伤。 “地上有露水,小心路滑。” 林煜身子往后一缩,没让阮云羡继续靠著。 拜託,我身上这么多东西,已经很累了,你还要靠上来? 要不乾脆我背著你,胸前掛著包,腋下再夹著狗爬上山去得了。 “哎呀!” 林煜突然往后缩,阮云羡没有反应过来差点原地爬下去,慌乱中双手死死抓著林煜胸前的衣服才保持住平衡。 “学长——” 阮云羡气得原地跺了跺脚。 “学长真討厌!” 阮云羡气愤地在林煜胸前抓了一把,转身小跑了一段。 这才回过头来对林煜做了一个鬼脸。 林煜有些想要追上去,但是没有行动。 追上去又能干嘛呢? 自说了,林煜现在有些腿软。 毕竟…… 想歪的请自觉懺悔,並留下赎罪券。 林煜是累的。 且不说身上背著的长枪短炮,就是身后那头大几十斤重的小胖狗也是林煜在发力拉著。 是的,阮云羡半道上就把牵引绳交到了林煜手上。 可以说,这一路上,除了阮云羡,所有东西都是扛在林煜的肩上。 有些后悔拿那么多镜头了。 只要把阮云羡舔好了,何愁以后没有镜头? 林煜才晨跑了一个星期,体力確实没有进展那么快。 终於,两人到达了计划中適合出片的地方。 是上顶的一处平台,此时已经有不少人在此处等待,就期望著日出了。 “还好,人不算特別多。” 林煜放下包,靠在栏杆上,这才有了稍微喘息的机会。 今天运气不错,山上等著看日出的人不算多。当然,这可能也和时间有关,看日出最热的时间,就是学期初和学期末。 毕竟那时候是大学生最閒的时候。 现在是学期中段,大部分大学生都习惯於赖在学校不出来。 “大概还有个十几二十分钟的样子,先休息一下吧。” 阮云羡说著,靠在了林煜旁边的栏杆上。 卢米趴在她脚边,吐著舌头,不过这回,它倒是没有抢到中间位置。 一条小狗而已,不足为惧。 两人靠在栏杆上,肩並著肩,手臂几乎已经完全贴在一起了。 “喝点水吧。” 林煜连忙弯下腰,从包的侧边取出一瓶矿泉水。 思考片刻,拧开了盖子,递到阮云羡面前。 “谢谢。”她接过矿泉水瓶,喝了一口,“包里面有个小碗,你看一下。是卢米的水碗。” 这包里还藏了多少东西?怪不得这么沉呢! 林煜翻了翻,掏出来一个小水碗。 又打开一瓶矿泉水,给卢米倒了半瓶,剩下的半瓶自己喝。 天边的橘红色越来越多,像是画布上的顏色晕染开来了。 林煜调试著相机参数,对著越来越亮的天空开始测试。 日出的时间並不是很长,到那时候再去调试相机就有些来不及了。 林煜决定先拍几张试试水。 拿著相机,林煜將镜头转向了阮云羡。 透过镜头。 橘红与淡蓝色交接的天空下,少女手里拿著拍立得,正好也將镜头对准了他。 第45章 日出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45章 日出 快门声几乎同时响起。 林煜放下相机,看向正捧著拍立得的阮云羡。 小小的相纸正从拍立得下方的小口缓缓突出,阮云羡捏住相纸的一角,轻轻扇动,让上面的显影液能够更加迅速地反应。 看来是用的很熟练了。 但是为什么要用拍立得不呢?又贵效果又不好,还不如我的胶捲相机。 虽然需要一个暗房专门用来冲洗照片就是了。 “学长,让我看看,你拍的怎么样!” 阮云羡一只手扇著相纸,一边向林煜这边凑了过来。 “我这么好看的模特,你要是还拍得不好看的话,我可要扣你钱哦!” “放心好了。” 林煜这点信心还是有的。 毕竟一张照片只要满足了摄影三要素,就不会难看到哪里去。 林煜笑著將刚刚的照片挑出来,展示给阮云羡看。 相机屏幕上,阮云羡靠在栏杆上,背后是刚蒙蒙亮的天空,好像一抹橘红的色彩晕染在灰蓝色的画布上。 她微微侧身,双手將拍立得捧到脸前,拍立得遮住了半张娇俏的小脸。 微风吹起棒球帽下露出的几缕碎发,在晨光下更显得活力十足。 “呀!我的状態怎么这么差!脸都油油的!” 阮云羡凑近了看著相机屏幕,脸都快贴到林煜的肩膀上了。 就露了半张脸,你是怎么看出来油的? 林煜对於阮云羡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有些疑惑,他甚至对这个结论持怀疑態度。 不会啊? “肯定是太早起来了!” 不管林煜的看法,总之阮云羡觉得不对。 她连忙蹲下身,从包里掏出一个装化妆品的小包,一手拿著小镜子,蹲在一边就开始补妆。 不是?这个包里到底装了多少东西啊? 林煜有些难以置信,这个包的容量未免也有些太大了吧。 “学长,別愣著了,给卢米梳梳毛吧!它现在这个样子待会怎么拍照?” 林煜在阮云羡的指挥下从包里翻出了给宠物梳毛的小梳子,脸上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 好可怕的容量。 趁著阮云羡补妆的时间,林煜也给卢米收拾了一番。 梳完毛之后的卢米显得精神多了,浑身毛髮蓬鬆,像个小毛球。 也许是上山这一段让它完全清醒了过来,那双迷迷瞪瞪的小黑眼睛也已经完全睁开来。 果然,眼睛大了看著就是精神。 这时候地平线上升起的橘红色已经越来越清晰,逐渐能够看见一道弧线缓缓升起了。 那是太阳的边缘。 “快看,太阳出来了!”阮云羡兴奋地指著东方的那一抹红霞,“学长,快来!快来!” 阮云羡站到太阳升起的方向,摆出了一个姿势。 “好,听我指挥。” “来,侧身,回头。” “抬手,扭胯,抬头。很好!很漂亮。” “好,转过身去,张开双手,做拥抱的动作。完美!” …… 林煜指挥著阮云羡,不断更换动作,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 咔嚓。 快门一次次按下,画面一张张定格。 直到太阳完全升起,林煜才放下相机,长舒了一口气。 “我看看!我看看。” 阮云羡迫不及待地凑过来,不等林煜反应,直接抢过相机。 相机的带子还掛在林煜的脖子上,相机没有办法离开林煜身前太远的距离。 阮云羡似乎有些迫不及待,不等林煜取下相机,直接挤进了这块不大的空间里。 几乎就是直接靠在林煜的怀里看著相机。 林煜只能被迫地稍微弯下腰,身体微微前倾,脸颊靠近阮云羡的头顶。 感受著面前淡淡的洗髮水味道,还混合著不知道来源的清香。 “学长,这几张怎么……啊!” 阮云羡回头,抬起脸想要询问林煜,可因为两人现在距离太近,又因为姿势的原因,脸直接扑到了林煜的颈窝里。 “啊!” 阮云羡连忙放下相机,低下头钻了出来,红著脸落荒而逃,离远了几步。 她伸手摸了摸嘴唇。 好像蹭到了。 “你干嘛~哎呦!” 阮云羡这么突然一放手,相机拉著带子往下坠,坠得林煜脖子生疼。 “对不起嘛~学长~” 阮云羡又凑了上来,摇晃著林煜的胳膊,夹著嗓子发出嗲嗲的声音。 “可別,可別这样。” 林煜很不习惯这样的声音,连忙打住,聊起了正事。林煜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 “还拍嘛?还是你要换衣服再拍?” “对哦!”阮云羡一拍手,好像想起来什么重要的事情,“我都忘了我还带了別的衣服!学长,你等我一下!” 可不敢忘记了啊!要不然我不是白背这些东西上来了? 阮云羡拎起装著衣服的小包,小跑著朝著一处公共卫生间走去。 “好了,我给你也拍几张吧。” 林煜转头,看向了正在一旁撒欢的追著自己的尾巴玩的小胖狗。 “卢米,过来。” 卢米听到召唤,立刻屁顛屁顛地跑了过来。 “汪!” 小胖狗的尾巴摇成了风车。 “卢米,看这里!” 林煜半蹲下身子,让镜头低於正吐著舌头的小胖狗。 晨光已从橘红转变成金色,在小狗蓬鬆的毛髮边缘镀上一层金色的温暖光影。 小胖狗却突然对不远处一只低飞的蝴蝶產生了兴趣,猛地转头,柔软可爱的小耳朵隨之抖动,尾巴在空中划过一个俏皮的弧度。 “好狗!” 林煜从包里掏出来一包小零食。 刚刚给它拿水碗的时候林煜就注意到了,这个包里连狗狗的小零食都有准备。 只能说再次佩服这个包的容量。 吃到小零食的小狗开心地围著林煜的脚边转圈,接著在林煜脚边躺倒,露出毛茸茸,肥嘟嘟的小肚皮。 就在林煜用零食诱惑给小狗拍照的时候,一道清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回来啦!” 林煜闻声抬头。 阮云羡已换好另一套衣服。 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外罩一件浅杏色的防晒衣。她还重新整理了头髮,棒球帽换成了与裙子同色系的登山帽。 裙摆隨著她的步伐轻盈飘动,比起之前的休閒装扮,她多了几分柔美。 咔嚓。 林煜下意识的按动了快门。 第46章 谁是你男朋友 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46章 谁是你男朋友 “怎么样?” “很合適,现在这身很合適排外景。”林煜点头评价道,“现在光线不错,咱们在拍几组。” “切。” 阮云羡悄悄地撇了撇嘴,似乎对林煜的表现不是很满意。 “卢米!到妈妈这里来!” 阮云羡弯下腰拍了拍手,小胖狗卢米立刻翻身而起,欢快地奔向她。 林煜也精准的捕捉到了小狗奔向主人的这一个瞬间。 不知道是因为卢米更听阮云羡这个正牌主人的话,还是因为刚刚它已经知道好好配合拍照会有小零食奖励。 这次小胖狗表现得更加配合,尽职尽责地担任著阮云羡的拍摄时尚单品的作用。 拍摄间隙,阮云羡好像每次都没什分寸感,几乎每次都会自然而然地靠过来,半边身子几乎紧贴著林煜的手臂。 发梢扫过手腕,痒痒的,让林煜不禁绷紧了上身的肌肉。 不知不觉,太阳已经升高,山顶上的光线已经有些太亮了。 “好了,接下来去下一个地方吧。” 山顶適合拍照的地方几乎已经被林煜拍了个遍,阮云羡也在附近的各种位置摆出过各种姿势。 阮云羡已经有些累了。 “呼,好累啊,完全没想到,拍照片也会这么累的。” 阮云羡以前拍照一般倒是到环境很好的私人影楼,全程有人端茶倒水,服务周到贴心。 哪像现在,换身衣服都得走几百米,去公共卫生间。 幸好紫金山的公共设施维护得很好,卫生间的环境算得上可以,还点著淡淡的香薰。 否则阮云羡连换衣服的想法都不会有。 “到哪里的凉亭休息一会儿吧。” 阮云羡听到这话,略显浮夸地做了一个大大的伸懒腰的动作,晨光勾勒出她纤细腰肢的剪影。 只可惜,平平无奇,並没有展示出多少弧度。 “终於听到学长发话可以休息了,可是要累死我了。” “你累了你隨时可以说啊。” “呜呜~学长不发话,人家哪里敢~” 阮云羡的腔调又变成了那种软绵绵的,托著长长的尾音的声音。 “……” 面对阮云羡的间歇式发嗲,林煜现在可以说是已经完全免疫了。 她就是不作一下心里不痛快。 凉亭藏在几颗老树的树荫底下,里面放置著一张石桌,几把石凳。 林煜拿出酒精湿巾简单地擦拭了一下石桌石凳,阮云羡就马上坐了下去,整个人软绵绵的趴在了桌子上。 “呼——”阮云羡把脸枕在手臂上,发出一声长长的呻吟,“活过来了。” “有这么夸张吗?” 明明东西都是我在拿著,你就空手在那里摆个动作而已。 都是我在动,你有什么可累的? 林煜卸下装备包,小心翼翼,动作轻缓地放在另一张石凳上。 从侧袋拿出阮云羡喝剩下的半瓶矿泉水,拧开递到她面前。 自己则拿出卢米分食后剩下的另外半瓶,喝了一口。 目光掠过对面百无聊赖的咬著矿泉水瓶口的少女,又平静地移向亭外葱蘢的山色。 卢米在石凳上转了两圈,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蜷起来,粉色的舌头耷拉在外头。 “吶,学长,”阮云羡正对著矿泉水瓶口说话,声音有些闷闷的,“你以前给別人拍过照吗?” “没有,以前我玩胶捲的,没什么人会找我拍照。” “哦。”阮云羡又拖长了音调,“那你给我拍照感觉怎么样啊?” “还行吧。” “什么叫还行?” “相机很棒。” “哈?” 她猛地坐直了身子,抱著手臂,鼓起腮帮子,別开脸看向亭子外边,只留给林煜一个鼓鼓的侧脸。 “那个,帅哥?” 一道怯生生的女声从身后传了过来,阮云羡连忙回头,往身后看过去。 这又是谁?怎么还有! “那个能帮我和我男朋友拍个合照吗?” 谁是你……哦—— 阮云羡有些急了,但很快反应了过来。 凉亭外边站著两个人。 一个扎著马尾、穿著运动装的女生,她身侧半步,站著一个同样打扮,但看起来有点侷促的男生。 两人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著。 “打扰您了,能帮我们拍个合照吗?” “小事而已,不麻烦。”林煜站起身,朝著两人走了过去,“用你们的手机吗?” “谢谢,用我的就行。” 男孩递过自己的水果手机,屏幕亮著,早已打开了相机。 林煜接过手机看了看。 水果手机的摄像功能还是不错的。 “在哪里拍?” “就在这边,以那边的山为背景。” 女生连忙拉著男朋友到位置站定。 男生似乎不太习惯拍照,姿势有些僵硬,女生则自然地挽住了他的胳膊,头微微靠向他肩膀,笑容灿烂。 “好的,兄弟稍微放鬆一点,和你女朋友靠得近一点,没事的。好,很好。” 林煜熟练地指挥著两人的动作。后退几步,半蹲下身,找好角度,举起了手机。 “看这里,微笑,好。三、二、一!” “非常好!” 林煜连拍了几张,看了看效果,確认没问题后这才將手机递还回去。 “谢谢!太感谢了!” 女生接过手机,开心地和男朋友凑在一起,查看著照片。 “学长,你不是没给別人拍过照吗?怎么这么熟练?” 阮云羡阴惻惻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这傢伙在说什么啊?阮云羡同学,你是否清醒? “是没人跟我约拍过啊,但是出门在外,遇到人请求帮忙拍个合照什么的,也很常见吧?” “哼!” 阮云羡轻哼一声,並没有多说什么。 “帅哥,谢谢你。你们要合照吗?需不需要我也帮你们拍一张?” “哦,我们就……” “好啊姐姐!用这个!用这个!” 阮云羡打断了林煜的话,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灿烂笑容,兴冲冲地把自己的拍立得递给了那个小姐姐。 “学长快来!” 阮云羡拉著林煜的胳膊,拉著他来到了一处空旷的地方。 “帅哥,可以再放鬆一点,可以再靠近一点点。” 阮云羡紧紧地抱著林煜的胳膊,两个人的手臂直接贴了在一起。 “很好,很漂亮。” 小姐姐取出拍立得下方吐出的照片,轻轻甩动。 相纸上图像逐渐显现,露出紧紧靠在一起的两人。 阮云羡笑得开心,身体贴著林煜的胳膊,动作表情显得很是亲密。 而林煜则显得有些拘谨了,身体稍微有些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