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族诅咒只有亿点点恐怖》 第一章 鸭子 金皓今天要干两件事。 第一件事,买滷水鸭; 第二件事,赚买鸭子的钱。 鸭子是“老陈记”的鸭子,三十六味调料在老卤里滚上七天七夜才放鸭子进去煮。出锅的时候,鸭皮呈现出一种近乎艺术品的焦糖棕红,油脂在灯光下细细跳动,像碎钻一样晃眼。 只要轻轻一撕——咸鲜、酥脆、辛辣、醇厚,几种味道会排著队,在你的味蕾上跳大绳。 但金皓觉得,陈老头还是保守了。 他吃鸭子有一套独门秘籍:鸭子买回家后,趁热在鸭皮上刷一层野蜂蜜,送进烤箱,復烤三分钟。这时候,再煮一包方便麵,麵条捞出来,直接拌进那锅浓缩了鸭肉精华的滷水里。甜味一吊,鲜味全出来了。 光是在脑子里演练完这一整套流程,金皓的唾液就已经开始疯狂工作。 为了这口鸭子,他此刻正跪在一间灵堂的蒲团上,哭得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二舅啊!你怎么走得这么急啊——!” 金皓身边,他的小兄弟徐有志正撅著屁股,把头磕得咚咚响,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这里是绵泉市殯仪馆的三號厅。全息投影的黑白遗照掛在正中,死者是徐有志的二舅,一脸横肉,死了都带著股凶相。 电子哀乐环绕立体声循环播放,空气里一股劣质线香混著电子元器件烧焦的怪味,呛得人直想打喷嚏。 金皓没有哭,但他把脸埋在手里,肩膀隨著徐有志的哭声有节奏地抽动。 在外人看来,这是悲痛欲绝。 实际上,他是在心疼钱。 “进门隨礼五百,买这身黑西装租金八十,打车过来三十五。” 金皓透过指缝,冷冷地盯著灵柩旁站著的那台高大的机器人,心里飞快地拨著算盘。 “一共六百一十五的成本。徐有志,你二舅要是没什么值钱的陪葬品,我就把你押在这儿就地火化了。” 被金皓眼神咬住的那台机器人是“守灵者-iv型”,殯仪馆的高端增值服务。通体漆黑,造型肃穆庄严,像个永远不累的孝子,正不知疲倦地在灵堂里维持秩序——递纸巾、扶老人、偶尔还机械地鞠躬。 但在金皓眼里,它不是机器人,而是一堆行走的钞票。 尤其是它右手腕关节那个不起眼的黑色旋钮——那是高精度液压阻尼器,黑市硬通货。 “哥……”徐有志一边乾嚎,一边借著擦鼻涕的动作凑近金皓,压低声音,咬牙切齿,“这老东西活著的时候借我家三万块钱死活不还,还把我妈气进过医院。今天咱们必须把他棺材本都给卸了!” “闭嘴,注意情绪。” 金皓低声呵斥,“哭得太假了,现在的你不是债主,你是一个失去了至亲、灵魂被撕裂的可怜孩子。哭得再圆润一点,再投入点。想想你那三万块钱,再想想我刚才隨的那五百块——” 徐有志一听五百块,眼睛瞬间红了,悲从中来,嗓门顿时高了八度:“二舅啊!我的命好苦啊!你咋能扔下我们就走了呢——!” 这一嗓子震得屋顶灰尘簌簌掉,周围宾客全被嚇一跳,齐刷刷转头看过来。 金皓嘴角微不可察地一勾——好机会。 他猛地扑上前,一把抱住那台“守灵者”机器人的大腿,整个人都掛了上去,仿佛那是他失散多年的亲爹。 “在这个冰冷的世界里,只有您还站在这里陪著二舅!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啊,机器人叔!” 金皓声泪俱下,哭得撕心裂肺,肩膀抖得跟筛糠似的,鼻涕都快蹭到机器人裤腿上了。 徐有志在旁边打掩护,哭得更大声了:“二舅啊!您別走啊……您想想您留在这个世间的亲人啊……” 宾客们看得鼻子发酸,有人开始小声抽泣。 在这个完美的掩护下,金皓的右手像一条滑腻的蛇,悄无声息地摸上了机器人的手腕。 指尖一勾,藏在袖口的碳素镊子弹出。 顶住卡扣,反向旋转三十度,回弹,抽离。 “咔噠”。 极其轻微的一声脆响,瞬间被徐有志的哀嚎声吞没。 那枚价值三千块的液压阻尼器,已经顺著金皓的袖口滑进了內兜。 与此同时,金皓左手极快地塞进去一个等重量的铅块,顺手还用自带的快干胶把外壳粘了回去。 整个过程不到两秒。 除了金皓,连那个机器人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它的右手腕已经从“精密仪器”变成了“高级摆设”。 “节哀顺变。” 机器人发出標准安抚台词,机械臂试图抬起,拍一拍金皓的背以示安慰。 可因为阻尼器没了,右臂“哐当”一声,像断线的木偶甩了出去,重重砸在棺材板上。 “咚——!” 全场死寂。 金皓立马鬆手,瞪大眼睛,一脸震惊地盯著机器人,然后猛地转头,对著家属大喊:“天吶!二舅显灵了!二舅捨不得走,他还在拍棺材板!” 家属们脸色刷白,有人腿一软直接跪了。 “老头子……真的没走?” “爸!你还有啥没交代清楚的吗?!” 有人掐人中,有人跪地求饶,有人嚇得往外冲,嘴里喊著“找道士!快找道士!” 趁著灵堂乱成一锅粥,金皓一把薅起还在地上磕头的徐有志。 “撤。” …… 十分钟后,殯仪馆外的马路边。 金皓脱下租来的西装外套,叠好。又小心翼翼地把那个阻尼器掏了出来,对著阳光照了照。 “原厂件,成色九九新,一点划痕都没有,好货!” 徐有志还在那抹眼泪,这次是激动的:“哥,太解气了!这玩意儿能卖多少?” 金皓把零件转了两圈,眯眼估价:“老鬼那边大概能出两千五。” 他手指一掐,飞快算帐:“扣掉隨礼五百,租衣服八十,打车七十……咱们净赚一千八百多。” 顿了顿,他瞥徐有志一眼:“这三万块的债就回了个一千八,只能当个利息,这本金咱们还是得找机会要回来。” “没问题,下次咱们找机会把他棺材板给卸了!” “这净赚的一千八咱俩一人一半。虽然是你的利息,但算我技术入股,没问题吧?” 徐有志连连点头,笑得见牙不见眼:“当然行,哥!我就服你。刚才那机器人手砸棺材那一下,简直神来之笔!” “那是意外,也是它质量不行。”金皓把零件揣进兜里,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收据,一脸肉疼,“刚才走得急,这花圈忘了拿回来了,不然退给花圈店,起码还能回八十的血。” “哥,这花圈就当掩护咱撤退了……” “掩护个屁。”金皓翻了个白眼,“两百块,够我买五斤鸭脖子了。下次这种红白喜事的活儿,要是隨礼超过两百別叫我。” 殯仪馆外的老街,午后的阳光斜斜地打下来,却照不暖半分。 街对面,几家小饭馆的招牌在风里吱扭吱扭晃,油烟味儿混著下水道的臭气,直往人鼻子里钻。远处传来救护车的鸣笛,长长短短,像谁在扯著嗓子哭,却又哭不痛快。 路边停著几辆送葬的车,几个穿孝衣的人蹲在路边抽菸,菸头一明一灭,烟雾在冷空气里打著旋儿,散不开。 “这世道,”金皓把菸蒂扔在地上,用鞋底狠狠碾灭,“死人就他妈比活人费钱。” 第二章 粉刷匠 半小时后,老城区“老鬼”的修理铺。 这地方藏在一条窄得只能侧身过的死胡同尽头,门脸儿破破烂烂,捲帘门上锈跡斑斑,掛著块歪歪扭扭的牌子:“老鬼头电子维修·旧货回收”。 推门进去,一股机油、焊锡和陈年烟味儿扑面而来,货架上堆满拆下来的电路板、断腿的机械臂,还有些说不清来路的“黑货”。 金皓一进门,就熟门熟路地把那枚偷来的液压阻尼器“啪”地拍在柜檯上。 “老鬼,瞧瞧货。” 老鬼坐在柜檯后头,独眼眯成一条缝,正吧嗒吧嗒抽著电子菸。他也没抬头,懒洋洋地从抽屉里摸出一只头戴式放大镜,“啪”的一声扣在头上,镜头翻下来盖住那只独眼,led小灯一亮,鋥亮。 “三琦货。”老鬼声音沙哑,“成色还行,就是老款。” 老鬼把零件放下,咧出一口黄牙:“金皓,你俩有这本事,为啥不搞点万象的?一个万象的货,能抵一堆三琦的。” “老鬼,咱们都打交道多少回了,你还不了解我?”金皓笑笑,耸耸肩,“我不动万象的东西,这是我的底线。三琦的货也不错啊,好出手——” 金皓的手盖住桌上的阻尼器,敲了敲桌面,“要吗?不要我走了。” “两千。” 金皓眉毛一挑,立马不干了:“两千?你打发叫花子呢。两千五。刚才我查了黑市的行情,这玩意儿最近缺货,你转手就能卖三千。” 老鬼眯起独眼,上上下下打量金皓,又瞅瞅柜檯上的零件,半天吐出一句:“两千四,你这么能打听,自己卖去。” “行啊。”金皓一把將阻尼器揣回兜里,作势要走,“我找隔壁大牙去,虽然他只有一颗门牙说话老呲水,但钱给得痛快。薄利多销,以后都去他那儿出货。” 下一秒,金皓的手机传来“叮”的一声,钱到帐的提示音响起,清脆悦耳。 “行了,他再痛快能有多痛快?”老鬼放下手机,“两千五已经转给你了,你小子把阻尼器给我留下。” 金皓笑嘻嘻地掏出阻尼器,放回桌上:“这就对了嘛,老鬼,你这人啥都好,就是费口水,一开始就给这么多,不就没事了嘛。” 除去隨礼和路费,净赚一千八,这笔买卖算是回本了。 旁边的徐有志正抱著一瓶冰可乐猛灌,肚皮都撑得鼓了出来。他刚才在灵堂哭得太脱力,现在还在打嗝。 “嗝……哥,我就说没事吧。二舅虽然欠钱不还,但死了还能给咱们贡献点剩余价值……嗝……” 金皓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踹了他一脚:“这才哪到哪儿啊?欠你家三万才还一千八,离清帐还早著呢!” 老鬼在柜檯后头听著,独眼眯成一条缝,忍不住插嘴:“你们俩小子,胆儿肥啊。现在万象国际正卯足劲儿抓你们这些『耗子』,不怕哪天真被抓去陪葬?” “我哥从来不偷万象国际家的东西,他们抓得著嘛!”徐有志说。 “你们说不偷,別人信吗?”老鬼取下头戴式放大镜,“都干这一行了,还偏偏自己设一个『底线』,放著大钱不赚,搞不懂你咋想的。” 金皓嘿嘿一笑,靠在柜檯上:“老鬼,你就別操心了。我们这是精准打击,专业对口。话说回来,你这铺子最近生意咋样?主要缺什么配件?除了万象的,其余我都能给你搞来!” 话音未落,修理铺那扇厚重的防爆捲帘门突然发出了一声令人牙酸的金属扭曲声。 轰! 紧接著,捲帘门像一张薄纸般被撕开,刺目的强光探照灯瞬间將昏暗的店铺照得如手术室般惨白。 “老鬼!你他妈出卖我?!”金皓反应极快,一脚踹翻桌子充当掩体。 “放屁!老子还要做生意!”老鬼嚇得脸都绿了,电子菸掉地上,抱头鼠窜钻进了柜檯底下的地道口,“你们自己惹的祸,自己扛!” 老鬼藏起来了,还不忘把地道口的门关上。 金皓眼疾手快將那只刚刚卖掉的阻尼器,重新塞回兜里。 烟尘还没散尽,三个穿著深灰色战术外骨骼的傢伙已经堵在了门口。他们身上没有警徽,也没有编號,只有胸口那枚蓝色的微缩晶片徽章,在灰尘里散发著一种“生人勿近”的寒光。那是万象国际“清算中心”的標誌。 清算中心在公司內部属於异类。他们不负责搞科研,也不负责谈生意,他们负责的是光照不到的社会阴沟。一旦公司的利益被污染,常规的商业、法律手段无法迅速清理问题时,这帮人就来了。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物理去污。要么让污渍凭空蒸发,要么把它粉刷成一出“合理的意外”或者“突发的急病”。 所以,道上的人都叫他们——“粉刷匠”。 更要命的是,粉刷匠手里握著万象国际的“特別豁免权”。当他们在执行“粉刷”任务的时候,可以屏蔽一切常规监管部门的规则,只对公司的利益负责。这也意味著,他们的行动报告就是污渍们的判决书,他们的说法,就是唯一真相——毕竟,死人没法跳出来辩解,而活著的人,没谁会在意几只蚂蚁的去向。 此时,三个粉刷匠並排站在撕裂的捲帘门前,战术外骨骼在昏黄的灯光下泛著暗灰的金属冷光,烟尘还没完全散开,他们已经抬脚跨了进来,踩得碎玻璃“咔嚓”作响。 领头的粉刷匠声音经过变声器处理,听起来像金属摩擦:“目標確认:金皓。关联对象:徐有志。” 顿了顿,声音夹杂著了一丝懒洋洋的嘲讽:“涉嫌非法持有公司核心资產。嘿,兄弟们,又是这种小毛贼,浪费咱们出来一趟。” 左边的粉刷匠“嘿嘿”笑了一声:“老大,別抱怨了,上次那个偷晶片的至少还跑了三条街,这俩一看就是软蛋。执行方案还是老规矩?回收?还是教育教育?” 右边的粉刷匠没说话,“咔”地拉了一下枪栓,动作乾脆利落:“教育个屁,直接回收!” “回收”,在万象国际的字典里,通常意味著要把人拆成零件带回去。 徐有志手里的可乐“啪”地嚇掉了,瓶子滚地上,汽水滋滋冒泡:“哥!哥!他们是不是搞错了?咱们偷是偷,但从来不偷万象国际的,你快跟他们解释一下啊!” “跟他们解释?这群人就跟机器人一样。”金皓冷笑,隨手抄起货架上的一罐液氮喷雾向后砸去,“他们的脑子里只有『是』和『否』,没有『误会』这个选项!在他们眼里,甭管偷谁家的,咱们都是耗子!跑!” 后门直通一条复杂的迷宫巷道,那是老城区的“血管”,窄、乱、弯多,正是金皓的主场。他拉著徐有志左拐右拐,脚步飞快。 但他低估了粉刷匠的决心。 头顶传来嗡鸣声,两架“游隼”攻击无人机封锁了巷口。 “哥,你是不是提过,你妹也是万象国际的?干啥的啊,能不能帮咱打声招呼,都是一家人,至於吗……”徐有志跑得脸色煞白。 “打个屁,这事跟她没关係!”金皓推了徐有志一把,“分头跑,你往垃圾处理厂跑,那儿磁场乱,无人机进不去!” “哥你呢?!” “別管我!”金皓吼道,“別死了!滚!” 徐有志咬牙,转身钻进了一条狭窄的排水渠,胖身子挤得“吱吱”响。 金皓则像只灵活的壁虎,三步並作两步,踩著墙边的空调外机“蹬蹬”翻上墙头。 他的计划很完美:利用高低差引开火力,然后钻进下水道脱身。 但他没算到徐有志的体重。 那个笨蛋刚跑出去没两步,脚下一滑,整个人卡在了排水渠的栏杆中间。 “哥——!我卡住了!” 无人机的红外红点瞬间锁定了徐有志肥硕的屁股。 粉刷匠的战术靴声逼近,枪口抬起,冷光森森。 墙头上的金皓动作停住了。 他现在只要翻过去,就是海阔天空。徐有志被抓,最多也就是被审讯,自己只要销声匿跡一个月,就能换个城市重新开始。 这才是最理性的“成本控制”。 救人?风险係数100%,收益为0。 这笔帐,狗都会算。 金皓低头看了眼巷子下面,徐有志正扭著胖身子哀嚎:“哥!救命啊!他们要开枪了!” “妈的。”金皓骂了一句,牙咬得咯咯响,“徐有志,你他妈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坏帐!” 他猛地折返,没有直接扑向徐有志,而是从怀里掏出那枚刚卖掉又顺手“借”回来的液压阻尼器,狠狠砸向最近那个粉刷匠的头盔面罩! “砰!” 一声闷响,粉刷匠被砸得微微偏头,阻尼器飞了出去,落在地上。 那粉刷匠晃了晃脑袋,变声器里传出一声不爽的低骂:“操,这小子手挺黑啊!” 但这爭取了零点五秒。 金皓借著俯衝的惯性,膝盖一抬,飞起一脚踹在粉刷匠的膝盖关节处——这里是外骨骼的连接点,最薄弱的地方。 “咔!” 粉刷匠身形一歪。 金皓衝到徐有志面前,把卡住的徐有志像踢球一样踹进了渠里。 “跑!” 徐有志“哎哟妈呀”一声,像肉球滚进黑暗深处,消失了。 小弟跑了。 大哥留下了。 下一秒,两把高频震盪刀“嗡”地亮起蓝光,交叉架在金皓脖子上。 那个被踹了一脚的粉刷匠捂著膝盖,缓缓站直,面罩下的电子眼红光狂闪。 “队长,这俩王八蛋阻碍回收!这小子踹我这一脚,差点把我关节废了!” 领头的粉刷匠把刀又往前压了压,刀锋几乎嵌入皮肤:“威胁等级直接拉满。执行方案……就地清除。” 刀锋抬起,蓝光一闪。 金皓闭上了眼,心跳如鼓,脑子里最后闪过的念头竟然是:可惜了,家里准备好的野蜂蜜估计都晾乾了,鸭子还没吃到嘴。 “呼——” 一道沉重的声音破风而来。 “鐺!!!” 一声巨响,震得金皓耳膜生疼,巷子墙壁都抖了抖。 並没有预想中的疼痛。 金皓睁开半只眼,下巴差点掉地上。 一把铁锹。 一把隨处可见、沾著泥土和铁锈的平头铁锹,正横在他的头顶,稳稳架住了粉刷匠的刀。 握著铁锹的,是一双手。 那双手布满老茧,指甲缝里塞著黑泥,手背皮肤乾枯开裂,像老树皮。 顺著手往上看,是一个穿著橙色环卫马甲的老头。 老头头髮花白乱糟糟的,脸上沟壑纵横,鬍子拉碴,嘴角还叼著半截菸蒂,看上去就是街边隨处可见的那些清理呕吐物和电子垃圾的清洁工。 唯一的区別是,他此刻正用一种看垃圾的眼神,看著那三个全副武装的粉刷匠。 “这里是c区老巷。” 老头开口了,声音沙哑,带著一股浓重的菸草味,“乱扔垃圾归我管。你们乱杀人,弄得到处都是血,我很难洗。” 领头的粉刷匠电子眼红光大盛:“无关人员,立即撤离,否则视为同谋,一併清除!” 话音未落,三人同时动作。两侧粉刷匠抬起臂炮,能量匯聚的嗡鸣声异常刺耳;领头的那个挥舞著双刀交叉斩下,蓝光化作两道致命弧光衝著老头便切了过来。 老头轻轻吐掉菸蒂,嘴角微微一扯。 金皓站在他身后,只瞧见他手腕一抖,像剑士拔剑前抚摸剑柄一般,手拂过那把生锈的铁锹,宛如按下了某种开关,铁锹忽然像是活了,表面附著一层诡异的橙黄光芒,微微震动著,似乎很是兴奋。 铁锹横扫。 空气像布帛般被撕开一道裂缝,裂缝中时间、空间仿佛碎裂、扭曲,一道来自深空的劲风笼罩住了地面上这几个人。 一种没来由的恐惧和神秘感降临。金皓只觉得眼前一花,只见三名粉刷匠的动作骤然凝固——刀锋停在半空,臂炮的能量光球悬浮不动,甚至蜜蜂蚊虫都悬在空中,像被按下了暂停键。 只有老头还能动。 他一步跨出,动作不快,却稳得可怕。铁锹尖轻点左边粉刷匠的喉结,轻轻一挑,头盔面罩“咔嚓”碎裂,电子眼红光瞬间熄灭。下一秒,铁锹轻轻拍在他的身上,这个粉刷匠仿佛被拍碎的石膏一般,顿时碎成粉末,隨风飘散。 转腕,铁锹又拍在右侧粉刷匠的胸甲动力核心,“砰”的一声闷响,外骨骼火花四溅,整个人如断线木偶倒飞,重重砸进墙里,墙面龟裂成蛛网。很快,这名粉刷匠也同样碎成粉末,跟掉落的墙灰融为一体,谁也分不清谁。 最后一下,铁锹平平挥出,落在了领头份刷匠的臂炮上。臂炮爆炸的能量被铁锹生生拍散,那名粉刷匠被巨力掀翻,滚出数米,装甲片片崩飞。 就在此时,半空中那道诡异的缝隙“啪”地合拢,时空的暂停被解除,铁锹上那层橙黄色的光芒渐渐隱去,又恢復成了起初那个陈旧骯脏的模样。 整个过程不过两三秒,三个全副武装的粉刷匠只剩下一个。本该是重火力集结的打斗,此时却安静得诡异,只剩雨声和远处无人机的嗡鸣。 “滚。”老头嘴里的菸蒂掉了下来。 倖存的粉刷匠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电子杂音,勉强爬起,走之前他深深地看了金皓和老头一眼,在无人机慌乱的掩护下仓皇撤退,留下一地碎甲和火花。 金皓瘫坐在地上,大口喘著粗气,心臟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这种全副武装的粉刷匠小队,他们在黑市上执行任务从无败绩,即便跟黑帮火拼顶多也就是掉层皮。 为什么会被一个清洁工老头突然定住,像武侠小说里被点了定身穴?铁锹划开的那道裂缝,又是什么鬼东西? 铲子诡异,这个老头更诡异。 一把看起来隨时会散架的破铁锹,锈跡斑斑,沾满泥土,却能硬扛高频震盪刀,还能撕裂时间? 金皓脑子里飞快转著:在老城区混了这么多年,他见过黑市改装的外骨骼、基因修改,甚至听过那些能短暂扭曲感知的非法植入体。但这把铲子……完全不符合任何已知科技。 他偷偷抬眼,再次瞄向那个老头。 老头正从兜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抹布,仔细地擦拭著铁锹上的划痕,仿佛刚才拍死的不是高科技杀手,而是两只烦人的苍蝇。 “大爷——”金皓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竭力让自己的声音冷静下来,“我叫金皓,是混老城区这一片的。您想要什么?钱?还是零件,我在这里还有点薄面,需要帮忙的儘管开口!” 老头把抹布塞回兜里,这才慢悠悠地转过身,看了金皓一眼:“我救了你,你不该先说声谢谢?” “大爷,您別开玩笑了。” 金皓挤出一个笑,心里却在飞速盘算:这年头,谁会平白无故救人?尤其还是这种碾压式的出手,他肯定有目的。 “刚才那么危险,您出手相助,肯定不是白帮的吧?说吧,您想要什么?只要我做得到,我不会说一个不字。” 老头抬起头,直视金皓。 那双眼睛浑浊、疲惫,深不见底,像是一口枯了几百年的井。 “我什么都不要。” “什么?” 老头抬起头,看著头顶被霓虹灯染成紫色的夜空,忽然笑了笑。 “小伙子。”老头把铁锹杵在地上,“我想死。但我自己死不掉。我看你这人挺机灵,心眼也多。你帮我想个辙,找个能让我死得透透的地方。” “只要能死成,这条命,这把锹,都归你。” 第三章 埋命钱 绵泉市北郊,烂尾楼,是某地產公司的三期工地。 这里是城市的伤疤,钢筋像生锈的肋骨一样刺向天空,荒草长得比人还高,风一吹,草浪翻滚,发出沙沙的怪响,像无数条蛇在底下窸窸窣窣爬行。 金皓领著老头,熟门熟路地钻过围挡上那个大窟窿,鞋底踩在碎砖上“咔嚓咔嚓”响,来到一个不起眼的深坑前。 “这地儿不错。”金皓指了指那个坑,语气像个房產中介,“原本是打算挖化粪池的,工程停了,坑留下了。坐北朝南,背靠烂尾楼,前看臭水沟,风水上叫『背山面水』,虽然水脏了点,但胜在清净。” 老头背著手,站在坑边往下看,满意地点点头:“挺好。够深,土也实诚。” “这本来是我给自己留的。” 金皓跳进坑里,抄起老头刚才挥舞的那把铁锹,开始修整坑底。 “干咱们这行的,指不定哪天横尸街头。与其被扔进焚化炉变成一撮分不清谁是谁的灰,不如在这儿烂得有尊严点。” 老头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著金皓挥汗如雨。 天空阴沉沉的,厚重的乌云像一口扣下来的黑锅,闷得人透不过气。 金皓一边挖土,一边问:“大爷,你是本地人吗?看您这身打扮,干环卫干了不少年头了吧。” “算吧,也不算。”老头顿了顿,“只是我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了。” 金皓继续挖了两铲,土块飞得老高:“你们上了年纪的人,不是都讲究落叶归根吗,大爷你既然想死,为什么不回老家去?” 老头没有立刻回答,盯著坑底看了好一会儿:“老家?那地儿不太行,有点乱。” “怎么个乱法?”金皓把铁锹往土里一插,来了兴趣。 老头笑了笑,蹲了下来:“我给你讲个故事……我有个老朋友,叫老张,今年六十岁了。前两天家里出了件怪事。” “什么怪事?中彩票了?” “你这个年轻人啊,缺乏想像力,我说的这个怪事,比你那个怪多了。”老头压低了声音,“老张有个跟了他三十年的老婆,夫妻俩感情还不错。结果有天晚上,有人敲门。老张开门一看,门口站著个二十岁的大姑娘。” “老张年轻时候欠的情债?” “不。那姑娘长得跟老张的老婆年轻时一模一样。连耳后的那颗红痣都一样。姑娘开口就叫老公,说自己刚下班回来,怎么家里变样了。” 老头眯起眼,似乎在回忆那个画面,“然后六十岁的老婆从厨房出来了。两个女人,一个六十岁,一个二十岁,同一个基因,同一个记忆,就在客厅里撞上了。” 金皓停下了手里的铁锹,撑著把手,喘了口气:“这剧情我熟,现在的仿生人技术越来越离谱了,皮肤做得跟真的一样,毛孔都带汗毛。然后呢?老张乐坏了吧?” “然后就打起来了。” 老头嘆了口气,“二十岁的说六十岁的是冒牌货,六十岁的说二十岁的是妖精。老张夹在中间,左边是青春,右边是岁月,难选啊。” 金皓嗤笑一声,继续挖土:“这有什么难选的?要是我,我就把二十岁的赶走。” “哦?为什么?男人不都喜欢年轻的吗?” “费钱。” 金皓言简意賅,“二十岁的女人,要逛街,要买包,要情绪价值。六十岁的老婆,只想让你把垃圾倒了。再说了,家里多张嘴吃饭,在这个世道,那是雪上加霜。” 老头愣了一下,隨即哈哈大笑。笑声像破风箱一样,在风中迴荡。 “你说得对,费钱。老张也是个蠢货,两个都没留住,最后为了证明谁是真的,两个女人把家给拆了。” 故事讲完了,风更大了,吹得荒草哗啦响。 金皓挥著铲子继续挖,土壁越来越深,黑得发亮。 老头蹲在那儿,看著他,半天没说话。 过了会儿,老头忽然开口:“那你呢,小伙子?你百年之后,回老家吗?” 金皓头也不抬,铲子“咔”地又插进土里,用力一掀,土块飞得老高:“不回。” “跟你一样,隨便找个坑把自己埋了算完。” 坑挖好了。 金皓爬上来,拍了拍裤腿上的泥,看了一眼天色。 豆大的雨点已经开始零星落下,打在乾燥的尘土上,激起一小股烟尘。 “下雨了。”金皓顿了顿:“大爷,要是准备好了,就快进去吧。一会儿暴雨下来,泥巴吸了水死沉死沉的,我铲不动。” 老头止住笑,看了一眼那个黑漆漆的坑,眼神里竟然流露出一丝安详。 就像是一个长途跋涉的旅人,终於看到了旅馆的大床。 他掏出一个旧钱包,递给金皓。 金皓一愣:“这是?” “我不占你便宜。拿好了。这是我的埋命钱。” 说完,老头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跳进了坑里。 他躺在坑底,双手交叠放在胸口,闭上眼,嘴角甚至带著一丝微笑:“动手吧。別拍实了,透气。” 金皓接过钱包,打开看了一眼。 里面没有银行卡,没有身份证,只有一把零碎的纸幣和硬幣。他数了数,四十六块。 金皓愣住了。 城西“老陈记”的滷水鸭,半只,刚好四十六块。 “这老头……”金皓看著坑底那个安详的身影,嘴里嘟囔了一句,“把自己的命算得跟我今晚的饭钱一样准,也是个人才。” 他不再犹豫,扬起铲子。土一铲一铲地落下,渐渐覆盖了老头的脚,腿,胸口。 老头一动不动,甚至连呼吸都仿佛停止了,任由泥土將自己吞没。 一场奇怪的葬礼,却没什么生离死別的悲情,只有一种拿钱办事的利落。 十分钟后,坑平了。 金皓用铲子背面把土松松拍了拍,然后对著那个小土包鞠了个躬。 “交易两清。您走好,下辈子投胎记得投个富二代,別再为了两个老婆发愁了。”说完,金皓转身就走。 此时,暴雨倾盆而下。 雨水瞬间打湿了金皓的头髮,他缩著脖子,快步穿过杂草丛。四十六块钱揣在兜里,热乎乎的。 走出工地大概两百米,金皓的脚步慢了下来。 他摸了摸肚子,饿了。脑子里全是滷水鸭的香味。 “四十六块……” 他停住脚步,回头看了一眼雨幕中的烂尾楼。 “妈的。” 金皓骂了一句,猛地转身,顶著大雨跑向了工地对面的便利店。 …… 一刻钟后。 那个刚填平的土包前,金皓浑身湿透地回来了。 他手里提著一个红色的塑胶袋,里面不是鸭子,而是一捆最廉价的黄纸,一把线香,还有两根红蜡烛。 他蹲在土包前,把蜡烛点燃。 风大雨大,火苗刚窜起来就被浇灭。 金皓嘖了一声,把那件还没来得及还的高档西装外套脱下来,撑在蜡烛上方,搭成了一个临时的防雨棚。 火苗终於稳住了。 他点燃黄纸,看著火光吞噬纸钱,在暴雨中升起裊裊青烟。 “本来这钱是买鸭子的。” 金皓一边烧纸,一边对著土包碎碎念,“但我这人讲究。您给的四十六块,按照现在的行情,挖坑填埋算人工费四十。剩下六块,刚好够买这堆纸。” “这衣服租金八十,现在给您挡雨用了,就当我做回慈善。” 火光映照著金皓那张年轻却写满精明的脸,雨水顺著眉毛往下淌,他眨眨眼,继续烧。 纸烧完了。 金皓站起身,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土包。 “那个『两个老婆』的故事,编得挺烂的。” 他把湿透的西装隨手扔在泥地里,转身走进漫天风雨中,“那根本不是什么复製人。那是老张得了阿尔茨海默症,把孙女认成老婆了。” “只有脑子坏掉的人,才会觉得这世上有这种好事。” 雨越下越大,將工地上的脚印冲刷得乾乾净净。 而那把被老头用来拍飞粉刷匠的生锈铁锹,正静静地插在土包旁边,像一座沉默的墓碑。 突然,一道闪电划破长空。 那把铁锹的木柄上,有一行之前被泥土糊住的小字,被雨水冲刷了出来。 字跡古朴,刻痕极深:【万象初开,一剷平之】 第四章 消失的回信 绵泉市的地下,是一张由废弃防空洞、排水管道和非法电缆交织而成的巨大蛛网。 这里是城市的盲肠,藏污纳垢,唯一的优点是:不用交房租。对於金皓来说,能省钱的地方就是天堂。 金皓的安全屋就藏在一段废弃的地铁维护通道里,二十来平,被隔板分成几块功能区。 角落摆著一台小型净水装置,水箱里是可直接饮用的循环水;墙上钉著金属架,码著压缩饼乾、应急能量棒和肉类罐头。 滴答。 天花板上的冷凝水精准地砸在金皓的头顶。 “又漏了?”金皓嘟囔著,拉了拉身上那块已经起球的毛毯。 他此刻正缩在一张缺了腿、用半块红砖垫著的行军床上,怀里抱著一桶“康帅博”红烧牛肉麵。 拆开泡麵,金皓先把料包挤进去,又倒入滚烫的开水。 白烟滚滚,腥辣的热气扑到了脸上。 估摸著差不多的时候,他才把油包完全撕开,在水里盪一下,確保每一粒油脂都混在汤汁里,他才把料包丟掉。 面泡好了。 金皓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口腔里已经开始分泌唾液。筷子在面桶里搅拌均匀后,他迫不及待地挑起一大坨塞进嘴里。 嗯,真香,这么多年了,还是最爱这个红烧牛肉麵!就是比起老陈家的滷水鸭还差了一点。 忙活了一整天,还跟人打了一架,又吭哧吭哧刨了半天的土,还没买到鸭子。 现在还得缩在这个鬼地方吃泡麵——万象国际那群“粉刷匠”嗅觉比野狗还灵敏,一旦被標记,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得安寧。 “徐有志那胖子,可別在下水道把自己给饿死。” 傻人有傻福,徐有志那小子脑子虽然只有核桃大,但运气一向是不错的。只要他那身肥肉没把哪段下水道堵死,迟早能顺著味儿摸到这儿来。 面吃完了,金皓又不死心地用筷子在桶底划拉,寻找遗漏的蔬菜乾或者牛肉粒。 他一直很喜欢这种感觉,像钓鱼,空军了也不难受,可要是捞著两块,那就跟捡了大便宜似的。 確认再无漏网之鱼后,他才心满意足地把汤喝乾,咸、辣,却极有滋味,热流顺著喉咙下去,整个人像是重新活了过来。 吃完泡麵,金皓半躺在床上开始晕碳,渐渐地,目光落在了墙角的那把铁锹上。 那把埋过老头的铁锹被他带回了家,此刻在昏暗的灯光下,竟然隱隱透著一股邪性。 金皓爬过去,把铁锹拎过来。 铲面脏得要命,泥土铁锈混一块儿,黑乎乎的,像从坟里刨出来的。边缘卷了刃,缺口好几处。木柄更惨,裂缝一道道,像老树皮,缠的那圈胶布黄得发黑,边角起毛,摸上去粗糙扎手。 这铁锹乍一看没问题,可诡异就诡异在——它不反光。 灯泡晃荡的光打上去,全被吞了,黑沉沉的,像个无底洞。金皓把手机闪光灯打开,直射铲面,光线还是散不开,就那么死死贴著表面,没有任何光反射。 摸上去也没金属的冰凉,反倒有点温润,像块老玉,带著股子说不出的怪劲儿。 “吸光涂层?这是什么材料做的?” 金皓喉咙微微发紧。 他见过老头用这把铁锹——往空气中轻轻一划,橙黄裂缝出现,蚊虫悬停,时间定格,三个粉刷匠像木偶一样被碾压。 如果他也能做到老头这样……那整个黑市不就得听他皓哥的?他再也不用为了三千块给人哭坟了! 想到这里,金皓站起身,深吸一口气,握紧铁锹,学著老头的样子,对著空气用力一划! 什么都没有,只有空气被划出的风声。 他不死心,又试了几次:横扫、直劈、挑刺,甚至闭眼模仿老头的动作。 依旧什么都没发生。 金皓皱眉,脑子里飞速转动:不是隨便谁都能用?需要特定条件?血契?意念?还是老头本身就有某种“权限”? 也许对著空气划拉没用不行,得找个实物测试。 他看向墙角一块废弃的混凝土。 “咔!” 铲刃轻鬆切进去半寸,混凝土碎屑飞溅。 金皓眼睛一亮,又抡了一傢伙,这次用力大点,“砰”的一声,混凝土块直接裂开一道大缝,碎块崩得到处都是。 他赶紧低头看铲刃——就一道浅浅的白痕,擦擦就没了。 这是铁锹?这是开山神器吧! 金皓又从口袋里掏出那把尖嘴的碳素镊子,这是他吃饭的傢伙,进口货,硬度极高。“不管你是哪里產的特种合金,在这个硬度测试下,都得现原形。” 他捏著镊子尖,对著铲面边缘不起眼的地方,用力一划。 崩! 一声清脆的细响,金皓的手僵在半空。 铲面上连道白印都没留下。 而他手里那把价值八百块的进口镊子,尖头断了。 金皓手僵在半空,先是一愣,隨即眼睛亮得像灯泡:“我操!牛逼!” 他没心疼镊子,反而捧著断尖傻乐,笑得牙都露出来:“八百块的镊子断了,值!这铲子得值八万!八十万!发了,发了!” 兴奋劲儿上头,他赶紧找来块抹布,蘸了点水,哼哧哼哧擦起来。 动作轻柔得像在给媳妇儿洗脸。 “脏成这样,磕磣巴巴的,卖相太差了,我得给你美美容。” 擦了半天,铲柄还是黑乎乎的,陈年老垢死死沾著。金皓视线落到墙角工具堆上,从里面翻出一个大功率的老款打磨机。 “我会轻点,你別怕,咱就去去污。” 他插上电,“嗡”一声开机。砂轮轻轻贴上铲面,火花溅了点。 没掉渣。 金皓咽口唾沫,眼睛更亮:“好傢伙,硬!” 他加档,还是没掉渣。 不信邪,小心把功率开到最大。 “嗡嗡嗡——!” 打磨机吼起来,震得手发麻。砂轮死死压在木柄裂缝上,火星乱溅,烟味儿呛鼻。 木柄纹丝不动,连木屑都没掉。 突然,“啪”一声巨响,整个防空洞灯灭了。配电箱“滋啦”冒烟,火花四溅。 黑暗瞬间吞了一切。 旁边几个管道里,骂声炸开:“谁他妈又超载?!” “老子正看片呢!” 金皓充耳不闻,关了打磨机,藉手机光看木柄——完好无损,连层皮都没破。 他咽口唾沫,心跳砰砰响,脸上笑意藏不住:“了不得……这老头,竟把这么一个宝贝留给了我!” 此时,他再次注意到了铲柄上的刻字:万象初开,一剷平之。 “万象,是那个万象吗……” 2045年的今天,没有人不知道“万象”两个字的力量。 在这座城市,甚至在这个国家,万象国际就是天,就是空气,就是一切规则的制定者。 敢说“平之”?这口气大得能把牛皮吹破。 “那个老头到底是何方神圣?” 金皓摸著那行字。字跡深刻,每一笔都像是用指甲硬生生抠出来的,透著一股子绝望和狠戾。 这铲子,得找懂行的问问。 恰好,他就认识一个。 想到这里,金皓掏出了手机,打开一个置顶聊天框。 备註:妹。 从下往上翻,二人的聊天好像不在一个频道上,一直鸡同鸭讲。 金野:【转帐五千元】备註:生活费。 金皓:哥有钱。 …… 金野:【转帐一万元】备註:房租。 金皓:不用担心哥,哥日子过得滋润著呢(笑脸)。 …… 金野:【转帐三千元】备註:天冷了,买件厚衣服。 金皓:我恰好在商场看中了一件纳米恆温服,你喜不喜欢? 金野:不喜欢。 …… 最新的一条聊天记录还停留在两个月前。 金皓髮了一张自拍:头髮乱糟糟的,脸上沾点泥,背景是昏暗的巷子。他咧嘴笑得见牙不见眼,比了个v:妹,看哥帅不帅? 金野一如既往,没回。 金皓盯著那张没回的消息看了会儿,在对话框里敲下一句:妹,哥今天碰上个贼牛的老头,一看就是扫地僧级別的!铁锹一抡,拍飞仨大汉!你帮哥看一下,这个铲子是不是什么神器! 想一会儿,他又刪掉了,重新敲下一句话:妹,想不想吃老陈记的滷水鸭?你什么时候忙完,哥请你吃。 刚敲下“滷水鸭”三个字,金皓的肚子突然“咕”地一声长鸣,像有人在里面点著了把火。 那种熟悉的、仿佛胃里养了一只饕餮的飢饿感,又像討债鬼一样冒了出来。 空荡荡的胃像被掏空了,烧得他直抽气。脑袋一晕,眼前发黑,腿软得差点跪地上。 他晃晃悠悠走到储物柜前,拉开门,盯著那一排泡麵桶,手都伸过去了。 可手指刚碰到包装,他就缩回来了——不行,泡麵得等五分钟,他现在饿得眼冒金星,等不了! 视线一转,落到旁边的压缩饼乾。他抓起一包,撕开,“咔嚓”一声,饼乾碎渣掉了一地。顾不上了,他抓起一大块就往嘴里塞,连嚼都懒得嚼,用力咽。 好干! 太干了! 饼乾像块砂石卡在喉咙,眼泪都呛出来了。 金皓赶紧抓起水瓶,咕咚咕咚灌了几大口,又使劲拍胸口,才勉强顺下去。 一口接一口,他一口气干掉三包,饼乾渣子沾了满嘴。他靠墙滑坐下来,喘著气,肚子那股火烧感总算退了点,眩晕也缓了。 “没道理啊。”金皓摸了摸肚子,“按理说一桶面480大卡,够我躺尸六个小时了。总不能岁数越大,代谢还越好了吧。” 想到这里,他又开了两个肉罐头,盘著腿,一边往嘴里塞,一边盯著自己的手机。 从消息发过去到现在已经过了十五分钟了,屏幕还是一片安静。 金皓皱了皱眉,把手机扔到枕头边。 “行吧,大忙人。”他拉过被子蒙住头,“什么破公司,俩月了还不给员工放假,迟早倒闭!” 虽然嘴上骂著,但他在黑暗中翻了个身,把手机音量调到了最大,放到了枕头边。 第五章 异常的胃(求月票求收藏欢迎互动) 第二天傍晚。安全屋的门被敲响了,频率非常急促。 “谁?” “哥!是我!徐胖子!” 金皓拉开门缝,一股下水道的恶臭先扑了进来。他皱皱眉,把门拉大。徐有志像只从油锅里捞出来的老鼠,扑通扑通挤进来,差点把门带倒。 他浑身湿透,衣服上沾满绿藻和不明污渍。恶臭味儿瞬间填满整个屋子,熏得金皓直皱眉。 金皓把徐有志拖进狭窄的卫生间。 花洒一开,徐有志被冲得直哆嗦,胖身子缩成一团,牙齿打颤:“哥!水太凉了!轻点啊——” “凉个屁!不冲乾净,你睡地上!”金皓手劲大,水枪左右扫,污垢一层一层衝下来,黑水顺著地漏咕咕流,“你这味儿,老鼠都得被熏死。转过去,背也冲冲!” 徐有志乖乖转过去,水枪冲背,一边哆嗦一边磕磕巴巴开口:“哥,我差点都见不到你了!当时你一脚把我踹下水道,渠里水又臭又黑,还有老鼠虫子乱窜!” 金皓手没停,喷头扫著他的腿:“臭点儿怕什么,好歹活著。给,自己冲乾净了再出来。” 等徐有志洗完澡出来以后,金皓已经帮他把泡麵泡好了。 “康帅博”的红烧牛肉麵,还配了两根火腿肠。 徐有志眼睛一亮,扑过去狼吞虎咽,呼嚕呼嚕吸面,汤汁溅一桌子。 “哥,粉刷匠疯了。”徐有志一边喷著面渣一边说,“老鬼的店被砸了,所有跟咱们有过接触的黑市商人都被警告了。咱们现在就是两条过街老鼠,还没人敢打,因为怕脏了手。” 金皓坐在小马扎上,慢悠悠粘著断裂的镊子尖:“咱俩从他们眼皮子底下跑了,他们不急眼才怪。放心吧,只要不进市区,他们一时半会儿找不到这儿来。” 他顿了顿,又说:“唯一的麻烦,是咱俩最近没现金,这段时间不好过。” 徐有志抹抹嘴,眼睛亮起来:“哥,其实我有个活儿,我之前怕你看不上,一直没跟你说。城郊一批废弃路灯要拆,那是个黑工地,他们不敢走公帐,愿意给现钱!” “拆路灯?”金皓有点嫌弃,手里的镊子间没粘牢,再次脱落,金皓又细心地拾起,“那玩意儿是航空铝,用切割机也得切半天。还得搭进去两百块的锯片钱。你这是去干活还是去扶贫?” “可那是现钱啊哥!”徐有志拽著金皓的袖子,“拆二十根就是两千块!两千块啊!” 金皓的手顿住了。 两千块。 在这个工作难找的时代,两千块不是一笔小钱。他看了一眼手里的铲子,又看了一眼徐有志那张渴望肉食的胖脸。 “行吧。”金皓站起身,把铲子往肩上一扛,“走。” 一小时后,城郊废弃公路。 昏黄的夕阳像一滩融化的蜂蜜,懒洋洋洒在荒野上,拉出长长的影子。两排巨大的路灯杆矗立在杂草丛中,像一堆乾枯的巨树骨架。 吃饱喝足的徐有志扛著那台笨重的雷射切割机,雄赳赳气扬扬地走到一根路灯前。 “起——” 切割机落在金属灯杆上,“嗡”的一声,火花溅起阵阵火星。这些路灯是二十年前的老型號,外壳用高强度航空铝合金,硬得咬牙切齿。 只干了十分钟,徐有志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哼哧哼哧喘著粗气,像条脱水的鱼:“哥,切不动啊,这一根至少得切四十分钟,咱们今晚通宵也干不完啊。累死人了,早知道不接这活儿了。” 金皓笑笑,蹲在旁边抽菸,没急著帮忙:“这可是你自己接的,起来接著干。看你这身肥肉,正好减减肥。別躺那儿装死,快起来。” 徐有志直接倒在地上,开始打滚装死,胖胳膊胖腿在空中挥舞:“哥,我不行了……让我死这儿吧。” 没装一会儿,他又爬起来,蹭到金皓脚边,小心翼翼地说:“哥,咱们要躲多久啊?这破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啊。每天猫在安全屋里,吃泡麵睡潮被窝,不是事儿。” 金皓吐口烟圈,没抬头:“躲多久看情况。那群粉刷匠就跟野狗一样,一旦咬住人,不是那么容易鬆口的。至少得在这儿猫一个月,確认安全后再走。” 徐有志的声音更低了,带著点试探:“哥,咱妹不跟他们是同事嘛,一个公司的,打打招呼,给他们解释解释,咱真是清白的啊!” 金皓抖了抖菸灰,没吭声。 “……哥,当我没说。”徐有志赶紧补救,“不过,咱妹到底是干啥的,这么多年了,你也一直没跟我明白说过。” “不是我不明白说,是我根本不明白。”金皓把菸头摁灭在地上,用鞋底碾了碾:“我就听她说过一句研究什么稀有矿和地球磁场,做一个叫什么地球脉搏的项目。算了,跟你说得著吗,你更不明白。” 金皓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接过徐有志手里的切割机。 机器沉得像块铁疙瘩,他咬牙扛在肩上,开关一按,震得手心发麻。 他把砂轮贴上灯杆,“滋啦”一声,火花溅起老高。 金皓双手握紧把手,使劲往前压,胳膊青筋暴起,汗顺著鬢角往下淌,滴进眼睛里刺得生疼。 二十分钟过去,一根杆子才切断大半。 金皓擦了把汗,视线突然落在那把铁锹上。 昨晚这玩意儿能崩断八百块的镊子,今天要是连根铝合金管子都切不断,他就把它融了打成铁锅! 他捡起铁锹,双手握紧木柄,深吸口气。 “走你!” 脑海里浮现出老头挥舞铁锹的样子,胳膊抡圆,铁锹破空而出。 “呼——” 一声闷风,带起尘土。 铲刃贴上灯杆,没有金属碰撞声,也没有火花四溅。 那种手感,就像是用热刀切进了一块刚出炉的黄油。 灯杆被拦腰砍断! 巨大的灯头轰然倒地,砸起一片尘土,滚了几滚才停。 金皓赶紧凑过去检查,只见切口平滑如镜,甚至连根毛刺都没。 而这把轻轻鬆鬆切开路灯的铁锹,静静地杵在地上,深藏功与名。 “握草!”徐有志眼睛都瞪圆了,“哥……这是啥?如意金箍铲?” 金皓没答,他站直身子,又抡起铁锹,这次动作更顺——脚一蹬地,腰一扭,胳膊自然甩出,铁锹划个大弧,带起风声。 “噗。” 又断一根。 金皓拎著铲子,手起铲落。 一铲,一百块。两铲,两百块。这哪是拆迁啊,这分明是在地上捡钱!金皓越砍越兴奋,眼睛里都冒著绿光:“二十根!两千块!滷水鸭!啤酒!大腰子!” 徐有志也缠著想试试,接过铁锹,却像举著千斤顶。勉强挥一下,连水泥地都没戳破,还差点闪了腰。 “干啥啊哥,这破铲子还区別对待!凭啥在你手里这么牛逼,在我这儿就跟死了一样?” 金皓笑著踹了他屁股一脚:“滚蛋,对你铲哥尊敬点。要是没它,咱俩今天就算死在这儿,也干不完这活——” 话音未落,金皓突然觉得眼前一黑,那股巨大的飢饿感再次袭来。 他眼前一黑,铁锹“哐当”砸在地上,晕了过去。 第六章 21世纪最后的公公 金皓醒来的时候,以为自己到了地府。 因为他闻到了一股浓烈的消毒水、劣质香水和烤羊腰子混合的味道。 这不像是人类世界能拥有的味道。 白炽灯晃得刺目,天花板转啊转。他睁开眼,看到自己躺在病床上,手背扎针,吊瓶滴答滴答往下淌。 “哥!你总算醒了!” 徐有志扑到床边,胖脸煞白,眼圈红肿,他赶紧把两大袋子塞金皓手边:“快吃!我特意跑三条街买的!” 金皓一愣,刚想问自己到底咋了,飢饿感已经顺著喉咙爬了出来。 他打开袋子,拿出了一个……烤生蚝? 再拿出一个……烤牛鞭? 金皓越看越不对劲,抬眼瞪徐有志:“胖子,你买的啥玩意儿?” 话没说完,徐有志已经夹起一块鲜嫩生蚝肉,猛塞他嘴里:“快吃!大补!这可是新鲜的!” 金皓被塞地一噎,汤汁溅一嘴,好歹咽下去:“咳……咳……你他妈想噎死我?我到底啥病,非吃这?” 徐有志脸更白了:“哥,你別问了,赶紧吃!以后想吃多少我都买,再不补就……就做不成男人了——” 金皓脸刷地冷了:“你啥意思?” “字面意思……”徐有志咬嘴唇,憋得脸通红,“算了,实话告诉你吧,医生说你再晚来几天,就彻底那啥了。” “哪啥?!” …… 砰地一声,医生办公室的门被人推开。 金皓风风火火闯了进来,“医生……我到底咋了,我是不是要变成丧尸了?” “变丧尸倒不至於,但你离变太监不远了。”医生推了推鼻樑上厚重的镜片,“小伙子,年纪轻轻玩挺花啊,身体被掏空成这样?” 金皓有点懵,“我就干了点体力活啊……” “体力活?哼。”医生指指手边的报告,“你这各项生物指征都快掉到临界点了,心率过速、肾上腺素枯竭、睪酮水平暴跌。总之,你的身体刚刚被严重透支了生命力,而且这种透支是不可逆的。” 金皓心里一惊,这段时间除了坑蒙拐骗,偷盗耍滑以外,他没做任何奇怪或者出格的事情。 唯一的变数只有一个——那把铁锹。 第一次用它是挖坑埋老头,回来跟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了一顿。 第二次用它是削路灯,直接让他眼前一黑,当场昏迷。 难道这就是使用它的代价?被它任意攫取自己的生命力还有雄性激素,以此换来它的坚不可摧、削铁如泥…… 但他面上不动声色,装作一脸无辜:“大夫,那我这……还有救吗?” “现在停手,补一补还能救。”医生竖起三根手指,“但如果你再像昨天那样折腾,最多三次。” “三次以后会死?” “死倒不至於。”医生露出一抹同情的笑,“也就是下半身彻底罢工。你会成为二十一世纪最后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公公』。” …… 十分钟后。 医院门口的马路牙子上。 金皓手里抓著两大串徐有志买来的烤羊腰子,狼吞虎咽,吃得咬牙切齿。 哪怕这腰子再腥再臊,为了男人的尊严,吃! “哥……要不那铲子咱扔了吧?”徐有志小心翼翼地建议,“你说平白无故认识一老头,怎么可能就送你一件宝贝,又不是三四十年前的玄幻小说,主角成神先遇到一外掛老头。这都2045年了,要我看,是这人心理变態,报復社会,说不定这铲子,是什么核辐射產物呢!坑人不浅!” 金皓也有点不敢相信,这个刚刚还削铁如泥的铁锹,敢情削的是他的小弟啊! 金皓有点鬱闷,他低头看了看裹著的铁锹,嘆了口气:“没解决粉刷匠前,先留著吧,好歹也能防身。快吃,回家睡一觉!” 吃饱喝足,两人像做贼一样摸回安全屋。 凌晨三点,地下通道里静得嚇人,只有远处水管滴答的声音。 金皓刚掏出钥匙,插进锁孔。动作突然停住了。 “不对。”金皓鼻子动了动。 空气里有一股很淡的味道。不是下水道的臭味,而是一种……若有似无的机油味道。 “跑!!”金皓猛地大吼一声,一把推开徐有志。 几乎是同时—— 轰!安全屋的大门被暴力撞开。 几道红色的雷射束瞬间刺破黑暗,三架“蜂鸟”自爆无人机像闻到血腥味的食人鱼,拖著红色的尾光呼啸著冲了出来。 而在无人机后面,是两个全副武装的“粉刷匠”,手中的高频震盪刀在黑暗中嗡嗡作响。 “妈的!这么快就追来了!”徐有志嚇得魂飞魄散,转身就想往管道里钻。 一架无人机已经锁定了他的后脑勺,红光闪烁,即將自爆。 “趴下!”金皓根本来不及多想,身体本能快过大脑。他反手抄起那把可能会让他“变公公”的铁锹,一步跨到徐有志身后。 鐺! 铁锹狠狠拍在无人机上,並没有发生剧烈的爆炸。 在那一瞬间,金皓感觉到铲柄上传来一股巨大的吸力,仿佛无人机內部的引爆电流瞬间被抽乾了。 无人机像块废铁一样,“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很快,代价紧隨其后。金皓只觉得双腿一软,刚刚吃下去的那些烤腰子仿佛瞬间被消化光了,一股强烈的虚弱感从腰部直衝天灵盖。 “臥槽……真虚啊……”金皓踉蹌了一下,差点跪在地上。 “哥!快跑!”徐有志一把拽起金皓,两人连滚带爬地衝进了错综复杂的地铁通道。 身后,粉刷匠的脚步声和震盪刀的嗡鸣声紧追不捨。两人像受惊的老鼠,在迷宫般的地道里狂奔。 徐有志的鞋跑丟了一只,衣服被划破,狼狈到了极点。 终於,在穿过一条长长的排污管后,他们钻出了地面。 这里是繁华商业区的背面,一条脏兮兮的后巷。 “哥……甩、甩掉没?”徐有志瘫坐在地上。 金皓扶著墙,大口喘著粗气,感觉肺都要炸了,“甩没甩掉,老子都跑不动了,真是狗啊,这么快就闻到味儿了!” 四肢的疲乏倒是其次,那股低血糖一般强烈的眩晕让金皓几乎乾呕,两条腿像麵条一样发软,他感觉到自己的气血快要消耗个乾乾净净。 他跌坐在徐有志身边,自暴自弃地等著粉刷匠来做最后的审判。 忽然,巷子口的一块巨大光幕吸引了他残存的注意力。 那是商业广场的一块超大ledgg屏,平时都在播那帮流量明星的gg。但此刻,屏幕上正滚动播放著万象国际的特別新闻。 蓝色光幕亮得刺眼,一行巨大的標题醒目地滚过:【万象国际“地核脉络”计划取得突破性进展,稀有矿与地球磁场交互技术迈入新阶段】 金皓的瞳孔猛地收缩。 “地核脉络”……想起来了,这就是前两年金野跟他提过的那个项目!她说是核心保密项目,她是第二负责人! 金皓顾不上身后的追兵,也顾不上那双还在发软的腿。他像著了魔一样,跌跌撞撞地衝出巷子,站在那块巨大的屏幕下。 画面切到了一张大合照。 背景是那个传说中的“云端”实验室,一群穿著白大褂的科研人员站在那里,手里捧著鲜花和奖盃,所有人都咧著嘴,笑得骄傲而灿烂。 金皓仰著头,死死盯著那张照片。 他在找那张熟悉的脸。 那个短髮、总是冷著脸、不爱笑、但总是酷酷给他打钱的妹妹。 第一排,没有。第二排,没有。角落里,也没有。 金皓把那张合照上的几十张脸,一个一个地扫过去。连那个扫地的清洁工大妈都在照片边角露了个脸。 但是。 没有金野。 作为这个项目的第二负责人,作为核心研究员,在这个庆功的高光时刻,她不在。 就像她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哥!你干嘛呢!快走啊!会被发现的!”徐有志衝过来拽他,急得满头大汗。 金皓纹丝不动。 屏幕上的光映在他脸上,照亮了他那张惨白、沾满泥污、却没有表情的脸。 “没有……”金皓喃喃自语,“没有她。” 之前她不回消息,金皓可以骗自己说是封闭开发,是忙。 但现在,项目完成了,庆功了,全世界都在欢呼。只有她,消失了。 “哥?你说啥呢?”徐有志顺著他的目光看去,只看到一群陌生的精英,“咱们得赶紧出城!粉刷匠马上就追上来了!” 金皓慢慢收回目光。那种因为使用铁锹而带来的虚弱感,仿佛在这一瞬间被另一种情绪填满了。 金皓转过身,看向徐有志。 “胖子。”金皓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像是在逃命,倒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你先走吧,我不出城了。” “啊?那你去哪?”徐有志愣住了,看著金皓那双在夜色中亮得嚇人的眼睛。 金皓把那把让他差点变太监的铁锹往肩上一扛。 他看了一眼远处那座高耸入云、灯火辉煌的万象国际总部大楼。它像一把利剑,刺破了夜空,高高在上,俯瞰著这群螻蚁。 “万!象!国!际!”金皓咬牙切齿地说出了那个名字。 徐有志以为自己幻听了,“……你是去自首吗?” “自首?”金皓嘴角勾起一抹令人胆寒的冷笑,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 “老子去跟他们算帐!” 徐有志沉默了两秒。然后,他抹了一把脸上的灰,脸上的肥肉哆嗦了一下,却透出一股破釜沉舟的狠劲:“那我也去。” “你去干嘛?送死?” “送死就送死唄。”徐有志吸了吸鼻子,“反正没你罩著,我这种人在外面也是饿死或者被人打死。要死我也得跟你一块儿死,黄泉路上还能有个作伴的。” “你可想好了,咱或许会连个全尸都没有。” “想好了。” “行,那在死之前,我需要你帮我买样东西。” 第七章 万象国际 金皓上一次彻底联繫不上妹妹,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 那一天放学后他没等到妹妹,衝到教室追问,只得到一阵鬨笑。最后他揪住一个小子揍到服软,才逼出实话:“他们去『烂眼儿洞』了!” “听说那里经常丟没人认领的死人,二狗子他们几个打算把金野也丟进去,这样谁也找不到!” 金皓髮疯似的冲向废矿。 天已经黑了,四周寂静无人,只有呼呼地狂风颳过矿洞,发出恐怖的笑。 “金野!” “小野!” “妹,你在哪儿啊?” 金皓一路找一路喊,走到一处峭壁的时候,才终於听到一声回应:“我在这里。” 光柱照下去,只见金野正蜷缩在矿井底部,鼻青眼肿,校服都被撕碎了,而她的身旁还躺著一个早就腐败的死人! 金皓目眥欲裂,连忙掏出隨身携带的绳子,绑在一根树干上,另一端绑在自己身上,下到矿洞把她救上来。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你没事吧?那群混蛋,我——” 金野却咧嘴一笑,举起一块板砖:“他们比我事儿大。” 金皓一把扔掉板砖,心疼地检查妹妹有没有受伤。 金野一边仍由哥哥像烙饼一样翻来覆去查看自己的伤势,一边像讲故事一样把来由说给哥哥听:那群小畜生准备把她丟池塘里“洗澡”。没想到她早有准备,居然直接从书包里掏出板砖,把这群人砸得哭爹喊娘。他们气不过,要让她“长记性”,所以才把她带到了这座被挖空的矿山里。这里有许多废弃的矿洞,一旦人失足掉下去,那真就是生死难料了。 如果说以前还能用“小打小闹”来糊弄,那这一次真的就是预谋杀人了! 金皓抱著妹妹,双眼赤红。 金野顾不上自己浑身的伤,反过来哄他:“哥,彆气了……” “我这次也没吃亏,把他们脑袋都开瓢了……” “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我姓金,这不是我的罪过。他们做出这些事,难道不比我们金家人可恶得多?” “我保证,我不管去哪儿都告诉你,绝对不会突然失踪的……” ——绝对不会突然失踪 这是金野给金皓的保证。 金野决不食言。 可如今,人却在全球最大的跨国集团万象国际里失踪了。 万象国际,全球科技巨头。 民间流传著一句话:“生老病死,万象国际。” 万象国际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它是一座庞然巨兽,与其说是公司,不如说是藏在国家之內的国中之国,渗透到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世界各地都有它的分部。 而它的总部,就坐落在金皓脚下的绵泉市,占地上千亩,像一块巨大的钢铁大陆。 很多人已经渐渐忘记了,这座重量级的公司之所以把总部设立在这座西部地区的二线城市,並將无数高精尖人才送来的原因,不过是因为绵泉市才是万象国际发家的老本营——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开始,一伙外地人来到绵泉市,依靠这里的矿產资源进行科学研究,把绵泉的矿脉吃干抹尽,才建起了这座科技寡头。 金皓蹲在巷口阴影里,盯著不远处万象国际大厦的灯火。那大楼高得离谱,底层人抬头看它,总觉得喘不过气。 他的妹妹金野,就靠著自己的本事,一步步从泥地里爬出来,原本走进了那栋大楼。 可现在,又去哪儿了? 就在这时,徐有志小跑著过来了,胖脸冒汗。 “买到了吗?”金皓问。 徐有志从兜里掏出两盒纸菸:“买到了,按你说的,华子,五百块一盒,砍路灯赚的那点儿都在这了。” 这年头电子菸横行,能点火的纸质烟反而成了稀罕货,价格不菲。 金皓自己平时都只捨得抽最便宜的,可最便宜的也要七八十一盒,何况华子。 “行。”金皓把纸菸揣进了自己怀里。 “能不能敲开万象的门,就看它了。” 金皓领著徐有志,溜达到了万象大门外的保安岗亭。 金皓脸上堆笑,熟门熟路地敲敲窗:“哥们儿,借个火!” 保安打开窗户,懒洋洋地问:“什么事?” 金皓顺势將整包烟塞进对方手里,满脸赔笑:“哥们,打听个事儿。我表妹在这里工作,叫金野,我是她表哥,刚从乡下来的。这丫头换了號,家里老人病重联繫不上。您看能不能行个方便,帮我內线呼一下?” 保安捏了捏那包纸菸,眼睛亮了一下,瞥了一眼金皓:“这是刚从地里出来?怎么还拿著锹呢……金野?没听说过这號人啊。哪个部门的?” “研发部的。”金皓赶紧补上一句,“做一个叫『地核脉络』项目,具体咱也不懂。” “我就是个小保安,哪里联繫得上这种正式员工?你在这等等吧,说不定到下班时间就看见人出来了。” 保安拿出一根烟,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哥们儿,拿了你这盒烟,我也跟你多说两句。要按你说的,你表妹是这儿的研究员,那可是人才中的人才,人上人啊。也许以前没见过什么世面,但现在每天来往的都是精英高层,人家不想和你这个乡下的穷表哥联繫了,你还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你要不死心,我让你进去看看,但你別给我惹麻烦啊。” 金皓笑得憨厚:“您放心吧,老实人。” 金皓和徐有志走进入口,宛如两只鲤鱼游进了热带鱼观赏鱼缸。灰不溜秋,蓬头垢面,身上散发著一股下水道的恶臭,手里还拿一把陈旧的铁锹,非常吸睛。 往来的白领们瞥到他们,便匆匆离开,生怕在此处多停留一秒,就沾上他们身上的臭气。 一个球形机器人滑行过来,它显然无知无觉,不知道面前的两人堪比生化武器:“请问二位,有什么可以帮助的?” “我找我妹。”金皓说,“她在你们公司上班,叫金野。” 机器人胸前的显示屏亮起:“请输入员工编號,我將为您联繫。” 编號?这谁知道? 金皓耐著性子回答:“我不知道编號,但你们系统里查一下名字不行吗?她叫金野,金子的金,旷野的野。” 机器人重复:“请输入员工编號。” 金皓一字一顿,试图让机器人听清楚:“请、用、姓、名、查、询。” 机器人重复:“请输入员工编號。” 金皓:“在你们公司员工没有名字只有编號,那跟饲养场的动物有什么区別?搜金野!” 机器人重复:“请输入员工编號。” 机器人话音未落,金皓的右手已经像毒蛇出洞般探了出去。 他极其熟练地抠住了机器人脖颈处那圈半透明的防护胶圈。指尖一勾一拧,“啪嗒”一声,外壳卡扣应声而断。 金皓的手指探进那堆密密麻麻的电线里,精准地夹住了一根暗红色的音频传输线,指甲一掐,顺势往一拽。 “请……请……输……” 机器人的合成音瞬间像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变成了一串毫无意义的电流杂音。它胸前的屏幕疯狂闪烁著红光,轮轴在原地侷促地转动,却再也放不出半个屁来。 金皓隨手把那截连著微型传感器的红线扔在地上,拍了拍手上的灰: “说不通人话,就给老子闭嘴。” 下一秒,机器人胸前的警报响起。 【警告:攻击公司財產,已启动追责程序——】 园区內部某扇金属门“哐”地打开,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男人快步出来。 “你们是什么人,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金皓冷笑:“哟,原来有活人啊。” 中年男人皱眉,只顾著扶机器人,检查几下,確定没坏,才不耐烦地说:“你们运气不错。赶紧滚。” 金皓脖子青筋暴起:“我妹妹金野在你们这上班,人不见了!你们要不给我个交代,別怪我不客气。” 中年男人冷笑:“小子,你知道你脚下这片土地属於谁吗?” “这个国家有80%的的科技產业都来自这里。” “这里每天都有十几万的员工流动。” “你以为你算哪根葱,敢在这里撒野?” 的確,万象国际。与其说是国家的万象国际,倒不如说是“万象国际”的国家。 金皓一把拽过西装男,一手拽住他的领口,一手像抽陀螺一样拨动男人的身体,把男人囫圇个转了一圈。 金皓皱著眉头,像打量一件货品:“没错啊,是人不是机器狗啊,怎么说话也这么费劲?” 西装男脸憋得通红,努力想从金皓手下挣脱,可他一个坐办公室的,哪里拗得过金皓这种干力气活的。 西装男咬牙切齿:“你快鬆手,不然我叫人了!” 金皓:“叫!叫得越响越好,我就不信,万象国际全是聋子!” 金皓猛地推搡一把,“哐当”一声,西装男摔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警报!警报!检测到暴力行为,安保程序启动!” 刺耳的红光瞬间笼罩了整个大厅。 天花板的暗格纷纷滑开,六台通体漆黑的机器人悬浮著落了出来。 不同於先前球形机器人的无害,这六台机器人是人形的,它们下腹部的电磁脉衝枪迅速充能,淡蓝色的电流嗞嗞作响,死死锁定了金皓的眉心。 金皓攥紧手中的铁锹,感受著空气中冰冷的金属味。 徐有志的手心渗出了冷汗,他压低声音说道:“哥,这是什么品种?咱摸过那么多机器人,没见过这种啊……” 金皓白他一眼,“以咱的身份,平时能碰到什么高端货?这可是万象拿来给自己看大门的,能一样吗?” “那怎么办?”徐有志戒备地盯住机器人,“没偷过,没经验,多少有点心里没谱啊。” “怕什么。”金皓双手缓慢收紧,指节发出一串清脆的爆响,“只要是吃电的,就有断电的时候;只要是带关节的,就能拆成零件。管它什么款式,万变不离其宗。” “说得对!管它什么高科技,咱们今天都在这儿给它改成废品收购站!” 徐有志和金皓对视一眼,俩人迅速进入严肃的备战状態。 机器人那猩红的扫描光束在金皓脸上停留了两秒,突然,所有的红灯瞬间熄灭,转而变成了温和的幽蓝色。 “金皓先生,您好。” 机器人发出冷冰冰的机械音。 “请移步『云端』,我將为您开启专属的高速电梯。” 西装男刚好爬起来,看到这一幕,惊得下巴差点脱臼。他这个部门主管在这儿干了五年,都没有资格使用过通往云端的电梯资格,这个乡下来的穷小子竟然得到了邀请? “我去……” 一旁的徐有志也傻眼了:“哥,是福是祸啊?” “胖子,你先撤到外面去。”金皓斜了西装男一眼,压低声音道,“躲好了,小心那群粉刷匠,一个小时,如果我还没出来,你立刻出城。” 徐有志抹了把汗,点点头:“好,你小心。” 机器人来到金皓面前:“金皓先生,这边请。” 第八章 千万不要试图改变 其他全副武装的机器人原路撤走,只留下带头的那个给金皓带路。 金皓跟著机器人穿过大厅,来到一处极开阔的楼梯间。十八部电梯如沉默的卫兵般排列,楼层指示灯明灭有序。只有最內侧那一部的面板上,孤零零地亮著“300”。 难怪叫“云端”。他心想。 提示音轻响,面前一部电梯门滑开——最高层数130。机器人领他进入,立在金皓身后,手里那把脉衝枪离金皓不到半米,滋滋的电流声隱隱约约传到耳畔。 金皓紧了紧手里的铲柄,心里盘算著:要是这铁疙瘩突然发难,我是先铲它的头,还是先铲它的襠?虽然不知道机器人有没有襠,但这是男人的本能反应。 可再转念一想,不论铲不铲它的襠,自己的襠都要不保。 杀敌八百,自损三千,不值当。 轿厢平稳上升,几乎感受不到重力变化,最终停在127层。 电梯门开,不是想像中等在门口的荷装安保部队,甚至没有工作人员。 这是一层开阔的亮白色办公区域,简洁、明亮、一目了然——靠里是一排独立办公室,最深处是一扇紧闭的金属大门,门上的led屏幕闪著红字:实验区域,请勿靠近。 机器人带著金皓穿过工区,只有零星几个员工在埋头工作,根本无人抬头。 机器人在第二间办公室门前停下,大门自动打开,这是一间12平米左右的办公室,极简的色彩和装潢。 一个中年男人正背对著金皓,站在落地窗前。他穿著一套似乎还带著灰土的工装,像是刚从塌方的矿场里爬出来,和万象国际的气质格格不入,看到他,金皓甚至想起了过去在工地上搬砖的自己。 听见动静,他转过身——一张平淡疲倦的脸,眼镜后的眼睛带著长期加班的浑浊。他用力揉了揉脸,强打起精神。 “金皓先生,您好,初次见面,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罗文森,万象国际深空地质部门的高级主管,也是你妹妹金野所在项目组的负责人。” 金皓没动,也没打算寒暄:“不坐了,罗主管,我妹妹在哪?两个月了,音信全无。连她干了好几年的项目都被除名了,你们公司到底什么意思?” 罗文森沉默了一下,指向沙发:“这件事比较复杂……您最好坐下听。” 金皓拧著眉头,重重坐下。 “两个月前,金野主动申请执行单独勘测任务。我觉得有些反常,但还是批准了。”罗文森的声音平直,像在匯报工作,“之后她按规定每三天发回一份报告,直到22天前——我收到最后一份,从此失联。” 金皓:“是不是那个矿有什么问题?你们派人去找过吗?” “问题就在於,那个矿早就被判定为毫无开採价值,一切正常。”罗文森停顿,“她失踪后,我申请调动了三颗卫星和四支搜救队,至今……没有踪跡。” 金皓的呼吸粗重起来:“为什么不通知家属?!” 罗文森声音很轻:“我没有权限。” 金皓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 罗文森指指门外:“你也看到了,这里一共有十八部电梯,每一部只能通往有限的楼层,以我的权限,最高可以让你去到130层。同理,有些员工的资料我有权限查看,有些,我没有。” “可金野是你的下属!” “看来你並不完全了解她的价值。”罗文森苦笑,“外界以为万象国际最重科技,其实错了——公司最核心的资產,永远是让它发家的矿產。像金野这样的顶尖研究员,每年只招两个。他们的资料,只有300层的那几个人有权调阅。我不是不想通知你,是我根本找不到你的联繫方式。” “那你不会报警吗?!让警察找我啊!” “你觉得,如果万象国际不想让外界知道的消息,警察可能知道吗?” 似乎有火舌在舔舐金皓的心臟,快要把他的心烤焦了,“那现在呢?这么重要的员工不见了,你们还有什么计划?” “我不知道高层的打算。”罗文森摇头,“但金野是我最得力、最欣赏的下属,这些天……我私下也去那个矿洞找过,一无所获。我们唯一可以確认的是,金野的生物信號最终消失的地方,就在她去调研的矿区附近,所以,毋庸置疑,公司对於寻找金野有绝对无法推卸的责任,尤其是我。”他话锋微转,“不过,有件事確实奇怪。” 他从办公桌上推过来一叠文件:“这是她发回的所有报告。” 金皓一把抓过来,前几页还是正常的分析资料,结论都是没有任何发现。直到最后一份,结论栏里只有一行手写的小字:接受一切,千万不要试图改变。 金皓指尖发凉,猛地抬头:“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 金皓急不可耐:“她去的哪儿?告诉我位置。” 罗文森深深地盯著金皓:“这是机密。” 金皓也盯了回去:“这是我妹。” 空气凝固了片刻。罗文森先挪开了视线。 “好吧,我可以告诉你,但你必须保密——就在这里,绵泉市,泡桐镇。” 金皓浑身一僵:“……你说哪儿?” “泡桐镇。如果我没记错,那是你们兄妹的家乡。”罗文森看著他骤然失神的模样,从工装內袋掏出一张银行卡,推过来,“有时候没有消息,也是好消息。既然我们可以锁定她消失的位置,某种程度上,也减少了很多寻找的难度和压力,你也別太灰心,希望还是有的。这里有一百万,你先用著。” 金皓盯著卡,像盯著某种侮辱,冷笑:“这是什么意思?抚恤金?还是封口费?” “公司不会放弃寻找金野。”罗文森避而不答,“你有任何需要,可以隨时找我。” 金皓抬起眼,目光如刃:“钱,我一分不要。我只要我妹妹回来。” 忽然,他想起什么:“你既然是我妹妹的上司,想必也是个专家,帮我看看这个。” 他把铁锹递了过去。 罗文森本来只是粗略扫过一眼,但作为一名地质学专家,他对特殊材料的敏感几乎是直觉性的。 他一点不嫌脏,突然凑近,恨不能把脸贴在铁锹上,眼睛不无神了,人也不疲惫了,神情也越来越炽热。 “这个东西,你从哪里找到的?” “秘密。” “好吧。”罗文森没有深究,他仔仔细细抚摸著铲子,把每一条裂隙当做珍宝。“即便我研究了几十年的矿物质,我也没有见过这样的材料。不过……你看这里……” 罗文森指著铁锹头柄连接处的一处小孔,“这不是一把普通的铁锹,如果我没猜错,这应该是一件武器。这里就是它的能量槽。就像汽车,有的需要汽油,有的需要电。你的这把铁锹,也需要能源驱动,才能发挥它的作用。” 金皓忽然想起来,当时老头吊打粉刷匠之前,似乎是先触碰了这把铁锹,然后它就跟活过来一样大杀四方。也许就是在那个时候,老头往这里面放了什么东西。 “什么能源?看得出来吗?”金皓赶紧追问,这个信息对他来说太关键了,如果能够找到匹配的能源,他的男人气概不就可以保留下来了。 “可能是某种矿物质,也可能是某种资源,我並不能確定。” 敢情它是把自己当做充电站了,没有能源,就吸收人。 “如果需要,你可以把它放在我这里研究,等我搞清楚它的机制,再还给你。”罗文森看起来非常真诚,眼神里似乎还有几分狂热。 他明明无比期盼自己可以好好研究这把铁锹,但出於对下属家属的尊重,还是期盼著金皓的同意。 说不心动,是假的。金皓一个高中肄业的半文盲,怎么可能搞得懂这种专家都没见过的稀有金属。他也许勉强可以相信罗文森,但他永远、绝对不会相信万象国际。 这个锹救过他的命,未来,也是金皓的依仗。哪怕不能隨心所欲地使用,至少,还有两次免死金牌。 他一把拿过自己的铁锹,婉拒了罗文森的好意。 “罗主管,我相信你是个好人,真的。可是自己的东西,还是得自己保管,才放心。你刚才说,我有任何需要都可以找你,作数吗?” 听到金皓不愿意留下铁锹,罗文森难掩遗憾,但还是衝著金皓点点头:“你说。” 金皓紧紧盯著罗文森的眼睛,一字一顿: “第一,让粉刷匠那群野狗,別再盯著我和我兄弟不鬆口了。” “第二,把我妹妹宿舍的权限,开给我。” 第九章 白色羽绒 金皓还记得五年前,金野入职万象国际的那一天。 那时她刚满二十岁,提前修完了所有学分,甚至还没正式毕业,就被万象国际提前选调。收到录用通知的那一刻,金皓比她还激动,请了半天假跑去学校接她,兄妹俩直奔附近的烤肉店庆祝。 炭火烧得很旺,五花肉被烤得滋滋冒油。 “厉害啊老妹!”金皓一边拿夹子翻著肉,一边眉飞色舞地嚷嚷,“听说万象全国就招五个,你就是那五分之一?嘖嘖,咱老金家这是坟头不是冒青烟,是起火龙了啊!” 金皓一边感嘆,一边把刚烤好的肉夹进金野的碗里,“快吃快吃,哥给你烤的,保准好吃。” “还行。”金野不紧不慢地夹起一块肉,慢慢咀嚼。 她话少得要命,跟金皓那张停不下来的嘴比起来,完全两个物种。 “对了,你进去是做啥的啊?”金皓兴奋得坐不住,“全世界顶级科技都从那地方出来,你是不是也研究那些?比如人机互联、探索宇宙、量子乱七八糟啥的——” 金野张嘴准备解释。 金皓又摆手:“打住,你別说,你说了我也听不懂。” 那个时候金皓在工地上搬砖,听不懂这些高大上的东西。 一个力工,也没必要懂这些高大上的东西。 “是某种稀有矿和地球磁场的研究。” 金野轻声说,“我的工作,就是研究它们之间的关联性。过两年就可以以负责人的身份独立带研究项目了。” 那天下午,她破天荒地说了很多:科研流程、实验模型、理论框架……虽然仍旧复杂得嚇人,但她儘量压著专业术语,用最浅显的方式讲给金皓听。 那一刻,时间像倒回到小学—— 她坐在书桌边,用削短的小铅笔耐心给他讲数学题。 金皓虽然听不懂,但他依然很努力地听著。 火力渐弱,铁板上的五花肉被烤得油都干了。 吃到最后,金野像是终於酝酿好了那句话:“哥,我以后有工资了……你不用再去干那些搬运的活了。”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人类科技飞速发展,人工智慧取代了大量办公室岗位。可昂贵的机器人无法铺得太广,一些粗重的活反而留了下来,只能靠人类完成。 金皓从十八岁輟学后,换过无数体力活。就靠著他一滴汗一滴汗地砸,把妹妹送进了重点大学,再送进了顶级企业。 听见金野这句话,他仰头灌下一大口酒:“那是必须的,不能再干这个脏兮兮的工作了。” 他盯著杯口的泡沫一点点破灭,咧开嘴笑了。 “我妹,可是进了万象国际的人。” …… 看见金皓全须全尾从万象里走出来,徐有志赶紧从暗处衝过来把他从头到尾地检查了一番。 徐有志心急如焚:“哥!哥你没事吧?刚才是谁找你?你去哪了?发生什么了?他们对你做了什么?你还——” 金皓皱著眉头打断:“你问题太多了,我脑仁疼。別的不重要,好消息是,我们以后不用躲著粉刷匠了。” 徐有志大喜过望:“是不是咱妹打了招呼?没想到啊,咱妹真有本事。咋样,她在公司吗?” 金皓摇摇头:“不在。她领导说,两个月前,她去了泡桐镇。” 徐有志有点意外:“泡桐镇?那不是你们老家?你不是说你们兄妹俩这辈子死也不会再回那儿吗?那这……那你,现在要回去吗?我去给你买票——” 金皓抬手拦住他:“不著急,你先陪我去个地方。” 半个小时后,二人出现在金野的公寓门口。 这是万象国际的人才楼。这栋楼建得跟个科幻电影里的纪念碑似的,外墙覆著一层银蓝色的光膜,云彩一飘,楼体就跟著变色。 金皓掏出罗文森给他的权限卡,“滴滴”两声,门顺利打开。 进了公寓楼以后,二人上了电梯,一路到达33层,直奔最里面的那间。 一扇液態金属门出现在二人面前,这一次权限卡失效了。 “怎么还有一层门禁?他不能直接帮咱把门打开吗?”徐有志低声嘀咕。 金皓瞥他一眼,“这不是工地宿舍,这种地方,要是连基本隱私都保障不了,谁还敢来?” 金皓伸出手,在门前的感应区拂过。 蓝色的扫描光亮起,空气中浮现出一个简洁的界面:【请输入六位数密码】 金皓盯著那六个空白的输入框,没有立刻动。 金野从来不用生日,她討厌一切“容易被猜到”的东西。 入职时间?不对,她从不把自己和公司绑定。 项目编號?更不可能,她不信任系统。 哪怕金野从来没有告诉过他密码,哪怕他从来没有打开过这扇门。可在这一刻,他似乎就是知道密码,那是一种原始的、刻在基因里的衝动。 203566。 “滴滴!” 液態金属像被解冻一样滑开,一声轻微的机械咔噠响,让空气都跟著动了一下。 门开了。 屋里乾净得过分了,像一个临时搭建的样板间。床单被褥铺得整整齐齐,连一丝褶皱都没有; 冰箱虽然插著电,但除了几瓶矿泉水,没有任何食物; 卫生间倒是有一些洗漱用品,却也只有牙膏牙刷,连瓶洗面奶都没看见。 打开衣柜,一溜掛得笔挺的白大褂,胸口处掛著铭牌——金野。 在衣柜最角落,有一件掛著防尘袋的白色羽绒服。羽绒服整洁如新,似乎从没穿过。 看见这件羽绒服,金皓一时有些恍惚。 那时候,金野刚被万象国际选上。名头听著响亮,可还没正式入职,兜里比脸还乾净。 那是场能把人冻成冰棍的寒冬,北风颳在脸上跟钢丝球搓皮一样。 金野那件棉服穿了三年,袖口磨得跟烂拖布似的,黑棉絮一嘟嚕一嘟嚕往外掉。金皓瞅一眼,就觉得眼球子像被针扎了,生疼。 冬天这玩意儿最不讲理,有钱没钱,一眼就能看穿。夏天大家横竖都是件短袖,你穿纯棉我穿涤纶,谁也別笑话谁。 可一到冬月里,人家穿的是纳米控温、黑科技轻羽,金皓兄妹俩穿得像两个刚从地里刨出来的土豆。 金皓自己无所谓,泥瓦工地的粗活,穿得再好也是糟蹋。周围全是灰头土脸的兄弟,谁也不比谁高贵。 可金野不行。她考的是最顶级的学府,周围那群同窗,非富即贵,一个个穿得跟锦鸡似的。金皓能想像这倔丫头在檯灯下熬了多少油,才靠成绩把那群“金凤凰”按在地上摩擦。 现在好嘞,鲤鱼跃龙门了!她是学校里唯一一个被万象国际提前调走的,这叫什么?这叫完胜! 这么爭气的场面,金皓哪能让她在最后关头掉链子? 所以他拽著金野就进了商场。 那橱窗亮得晃眼,掛著的衣裳,標价后面的零比金皓搬过的砖还多。 奇怪,平时路过这儿,金皓总要在心里啐一口:“这聚酯纤维是镀了金还是咋地?不就是遮个羞吗,纳米分子能比老棉花暖和到哪儿去?” 可今天,那些贵得没天理的东西,怎么看怎么顺眼。尤其是套在金野身上,金皓心里那股子虚荣心像充了气似的:这就对了,这五位数的衣裳,只有穿在我妹身上,才算没糟蹋那块料子! 金野扯著袖子,浑身不自在:“算了吧金皓,我在实验室里天天套个白大褂,穿这个纯属浪费,咱们退了吧?” 她想脱,金皓死死按住:“脱什么脱!你还能一辈子不出门?一辈子把自己焊在白大褂里?” “可是……” “没那么多可是,哥给你买件衣裳,就当庆祝你被大公司录取了!” 金皓眼疾手快,咔嚓一声剪了商標,那架势像是在工地上抡大锤,果断得不行。其实他心尖儿也在打颤,这一件羽绒服,直接把他那点老底掏了个底朝天。 可看著金野穿上那件洁白如雪的衣裳,整个人亮堂得像是在午后的阳光里镀了层金,金皓觉得值了。 金野也不再犟,紧了紧领口,笑著说:“哥,真暖和。” 第十章 雪域 可现在,那件几乎全新的羽绒服被认真包裹住,掛在了衣柜里面。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了徐有志的声音:“哥,你看这个!” 金皓回头,桌上的电脑不知什么时候亮了,冰蓝色界面在空中静静展开。 “你给黑进去了?”金皓挑眉。 “不是……”徐有志声音发虚,“它……它好像认出是你进来了,自己开的机。” 屏幕中央,是一个黑色图標:一个不断旋转的六边雪花符號。 “这是什么?” 金皓脸色凝重,掏出手机拍了一张,给老鬼发去。 没一会儿,手机震了。老鬼电话直接打过来,那头吼得像杀猪:“金皓!你他妈想死啊!老子的店因为你被砸了个底朝天,你还敢联繫我?!滚远点!” 金皓把手机拿远点,掏掏耳朵,懒洋洋回:“老鬼,別嚎了。那群粉刷匠我已经搞定了。” “啥?”老鬼声音一顿,像被掐住脖子,“你……你搞定了?怎么搞的?” 金皓笑笑,没细说:“出来混,谁还没点过硬的关係。行了,別废话,我刚给你发的那张照片,帮我查查这是啥。” 老鬼常年混跡在暗网上,经常通过各种秘密渠道售卖违禁品,对付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总是有些办法。 老鬼在那头哼哼唧唧,明显不爽:“凭啥啊?你小子害我亏本,还让我白干活?” 金皓声音低下来,带著点笑,却冷得让人发毛:“就凭我知道你另外两个店的位置。那俩小窝点,粉刷匠还没找到吧?” “……”老鬼瞬间熄火,声音小了八度,“你……你等我一下。別乱来啊金皓。” 金皓没说话。 十分钟后,老鬼电话又打了过来,声音压不住的兴奋:“雪域论坛!那是个高端私域社区,年轻人玩的,像个顶级俱乐部。我一直想打通渠道,卖点黑货进去,可没资格——净资產十位数、顶校毕业、或者政府认证,得满足一个。你小子牛啊,哪儿搞的认证?借我用用……” 金皓没理他,直接掛了。 他盯著屏幕上旋转的雪花图標,点了进去。电脑提示人脸识別通过,向他开放了页面。 页面上,只有最简单的黑白色,每个帖子都以时间轴排列,在最上方有一行醒目的系统提示: 本平台所有发布內容將永久存档。基於链式验证,任何文字一旦生成,將无法刪除或编辑。 金皓隨手点开一个帖子:《关於地球磁场与时间耦合模型的初步討论》。 徐有志在一旁咋舌:“我靠,哥,你妹是真神仙啊,这什么玩意儿啊,是人能看懂的吗?” 帖子里密密麻麻全是公式、符號、推演,一般人根本看不懂。 两人又继续往下翻,全是科研相关的文章:从地壳结构演化,到量子干涉,到稀有矿能级,再到不知所谓的“真空相变假设模型”。 帖子里密密麻麻全是公式、符號、推演,一般人根本看不懂。 足足十几篇全是科研內容。 徐有志突然“咦”了一声:“哥!你快看这个!” 在某篇关於稀有矿的研究下,有一个id为“w-6735”的留言: ——w-6735:你好,我是一位地质研究员,感觉你对稀有矿很有研究,我们可以討论一下吗? ——n-17:可以。 二人就在这篇帖子下聊了起来。 从科学研究聊到了风花雪月,又从风花雪月聊到了人生理想。虽然二人谁都没表白,但明眼人已经能看出他们之间暗生的情愫。 最后一条帖子则是: ——n17:我已经决定了。 ——w-6735:你真的要来? ——n17:对。 ——w-6735:可是你的工作怎么办?我知道你在万象里负责很重要的岗位,我希望你想清楚,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n17:这是我自己的决定,就算我后悔了也跟你没关係。 ——w-6735:好,我等你。 光標被定格在最后一句。 徐有志的声音发乾:“原来是这样啊,难怪大家都找不到呢……” 他接著又拍拍金皓的肩膀,用一种“你节哀”的语气:“哥……咱妹这……长大了,有自己的感情了,也想追求——” 金皓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脏话:“放他妈的屁,我妹不可能是恋爱脑!” 金皓可能不了解什么“地球磁场”、“时间耦合”,但他绝对了解金野。 就他妹那个一言不合就给人脑袋开瓢的性子,脑袋里全是科学和代码。与其说她为了男人玩神秘失踪,倒不如说她被外星人抓了更可信! 看著金皓沉默的表情,徐有志有点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哥,姑娘大了,留不住。咱妹也25了。你不能因为你自己一直不恋爱,就不准你老妹谈吧?” “你想啊,她从小到大就是天才,又跟你相依为命。你俩都长大了,工作又差距那么大。她好不容易遇到个同样变態——哦不,天才的少年,一见倾心,互相依靠,也能说得通。” 金皓一言不发地站了起来,掏出一根烟,点燃,猛吸了一大口。 他跟金野背井离乡来到绵泉市的时候,都是小孩。那个时候金皓十八岁,金野十五岁,连肚子都吃不饱。这么多年,他们一直在为了生活奔波,从来没想过除此以外的事情。 一晃都二十七八了,也到了世俗里该结婚的年纪。 金皓自己脑子里没这根弦,也就从来没想过金野是不是同样的想法。 “哥,这个不怪你。”徐有志也点燃一根烟,但他不会抽,刚吸了一口就咳嗽起来,“咳咳!你跟你妹毕竟差別这么大,说不到一块儿去,也正常。” 自从金野进了万象国际以后,兄妹俩见面的次数就直线下降。 就算偶尔见面,也是各聊各的。她在大气层数星星,他在下水道数硬幣。 一道无形的天堑,已经拉开了他们之间的差距。 金野让他別再去工地了,他就真的不去了。 辞职那天,工头没好脸,將压了三个月的工资劈头盖脸摔在金皓胸口。钞票边缘毛糙,还沾著没干透的灰浆,稀稀落落地掉在泥水里。 “真以为供了个高材生,你这泥腿子就能翻身了?就能躺在床上等投餵了?” 工头咧著那口被大烟燻黑的烂牙,笑得肆无忌惮,“做你娘的美梦吧!金皓,在这个遍地是机器人的年代,你也就是因为比它们省电、比它们便宜,才有一口饭吃。” 金皓没接话,弯腰捡起钱,用指甲刮掉上面的泥浆,语气平静:“工头,一共五千零五十,这儿才五千。还差五十。” “你妹都特么发达到天上去了,你还在乎这五十块钱?”工头嗤笑一声,往地上啐了口浓痰。 “你说得对,这五十块,確实没必要在这儿磨嘰。” 话音未落,金皓突然一拳打来,结结实实地夯在了工头那张烂嘴上! “噗——” 工头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整个人飞了出去,重重砸在水泥搅拌机上。 金皓跨步上前,一脚死死踩在工头的胸口,看著对方捂著满嘴鲜血、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五十块,我拿去给你补牙了,不用找。” 金皓居高临下地俯视著他,眼神平静:“我妹混得好,那是她有本事。虽然我这辈子都够不著她了,那又怎么样?我这个当哥的,只要在下面看著她,就足够了。” 徐有志的话有几分戳到金皓心里,自己这棵不开花的老树,难道真的不懂少女心? 第十一章 小A 一根烟就抽了两口,空燃到底,火星子在指尖明灭,一股灼烫靠近了手指。 金皓下意识地要在桌沿摁灭,菸头刚凑过去,手腕却突然僵住了。 他愣了一下。 脑子里突然浮出金野皱著眉头,一脸嫌弃的样子—— “金皓,你又抽?” “屋里一股烟味,你闻不出来吗?身体不要啦?!” 以前他躲在厕所里偷摸抽一根,金野能追著念叨三天,顺手把他所有的打火机搜出来,一股脑儿全塞进马桶里,冲得乾乾净净。 金皓不喜欢电子菸,他就喜欢这种拿在手里抽得到实感的烟。可进入世纪中叶,这种烟越来越难买到,金皓平时都不捨得抽。 每次眼睁睁看著烟被金野衝进马桶,他抓心挠肝得疼啊。 何况现在还是在她自己的公寓里,要是被她发现,估计脑袋都能被她薅禿。 禿点就禿点吧,只要她回来,亲手给我剃光都行。 金皓嘆了口气。 他环顾了一圈,桌子底下有个亮鋥鋥的不锈钢桶,乾净得反光,看著像是个高端垃圾桶。 行吧。 他隨手一弹,菸蒂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啪”地一声,稳稳落进桶里。 屋里安静了一秒。 下一秒,不锈钢桶猛地一抖。 桶身表面刷地亮起一圈冰蓝色的电子光纹,像水波一样扩散开来。 “嗷呜!” 桶底突然裂开一张黑黝黝的大嘴,里面全是高速旋转的粉碎齿轮,跟打嗝似的,“咔嚓”一口把菸蒂吞了进去。 桶身两侧“噌”地弹出两个长长的金属耳朵,底部滑出四个灵活的滚轮,两颗幽红的电子眼像探照灯一样在屋里扫射。 “检测到违禁易燃物,已执行物理粉碎。” “扫描成功,生物特徵匹配:金皓,28岁,男性,身份:金野的哥哥,自动给予管理员身份。” “臥槽,这垃圾桶成精了!”徐有志惊呼一声,胆子又肥了回来。他凑上去,像拎猫脖颈子一样拽起垃圾桶的长耳朵,在手里使劲晃了晃。“牛逼啊,万象国际的垃圾桶都这么高科技?” “警告:检测到恶意挑衅。” 机器人的电子眼瞬间变成了愤怒的倒三角形,它头顶的提手猛地向下一压,力道大得像是个捕鼠夹,“咔”的一声,精准地砸在了徐有志的手背上。 “嗷——!”徐有志原地蹦起三尺高,捂著手满屋子乱跳,“你这破铁皮!你不讲武德!你偷袭!” 机器人:“是你先动的手。” “行了行了。”金皓忍著笑,一把按住徐有志,“別跟个垃圾桶较劲。” 他蹲下来,和机器人平视:“你是小野留下的?” “金皓先生你好,我是智慧机器人小a。”机器人又变回了笑眯眯的电子眼,乖得像个小猫,还在金皓的裤腿上蹭了一下。 “金野呢?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 “不知道。”小a回答得乾脆利索。 “那她最后一次出现在这,是什么时候?” “2045年3月20日。” 金皓心里一沉,正好是两个月前。 “你为什么知道我?” “金野离开前,特意在我的系统里录入了你的信息。” 金皓的心沉了沉:“特意?那她有没有给我留下什么东西,或者是一句话也行。” 小a的电子眼闪烁了几下,突然,它的机械音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金野那熟悉、清冷的声音:“接受一切,千万不要试图改变。” 金皓浑身一震,这和金野发回给罗文森的报告一样! “这句话是专门留给我的?”他的声音有些发紧,“只留给我一个人?” “是的。”小a又恢復了电子音,“仅对你一人开放。” “万象国际的人有没有来过这里?” “他们在5月1日来过,一共三人,停留五十四分钟。” “他们没有发现你?” “他们无权激活。”小a在原地转了个圈,“只有跟金野匹配的生物基因才能激活。” 金皓又问:“她有没有说去哪儿找她?她现在安不安全?” “没有。” 小a语气认真得像在背课文,“金野小姐將该指令设为强系统逻辑,要求我提醒你一万次。” “一万次?” “是的,滴滴,现在开始执行。” “接受一切,千万不要试图改变!” “接受一切,千万不要试图改变!” “接受一切,千万不要试图改变!” “……” 小a瞬间化身成了一只停不下来的复读机。 “哥。”徐有志捂著耳朵,一脸生无可恋,“这玩意儿也太吵了吧?这哪像人工智慧啊,明明是人工智障。” “非得重复一万遍?”金皓被吵得太阳穴直跳。 “少一遍也不行。”小a严肃地纠正,“现在才第十遍。” “你除了垃圾桶的样子,就不能变成点別的?”金皓试探,“比如……自动取款机?” 桶身正中央缓缓浮现出一个巨大的“?” 看来只要跟它对话就能打断重复。 小a的眼睛变成了哭唧唧,还带著一点委屈的语气:“为什么要变成那种没有礼貌的东西?” “那明明是世界上最有礼貌的东西。”金皓耸耸肩,转头对徐有志说:“你看,我妹英明一世,怎么会造出这么个失败品。” 这句话,小a听懂了。 下一秒,它直接把音量调大了十倍。 “接——受——一——切——千——万——不——要——试——图——改——变——!!” 整个屋子开始回声震盪。 “停停停!暂停!!” “喇叭在哪儿?!我给你堵上!” 金皓抱著垃圾桶前后左右找,终於在它一只金属耳朵后面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关机键。 “啪。” 世界清净了。 滚轮收回,金属耳朵摺叠,电子眼熄灭。 它又变回了那个安静、无害的不锈钢垃圾桶。 “……还挺有性格。”徐有志確认安全后,小心翼翼地往里丟了两张纸。 “不过哥。”他挠了挠头,“你妹留给你的那句话,到底什么意思啊?” 金皓思忖片刻,眼神逐渐坚定。 “不知道。等我找到她,我就知道了!” 第十二章 出逃的游子 十年前。 2035年6月6日。 泡桐镇的汽车站又臭又闷。 空气里混著汽油、汗味和潮湿的泥土腥气,像一条死死缠在皮肤上的旧毛毯。 十八岁的金皓正弯著腰,把一个巨大的行李箱费力地塞进车下的行李柜。 十五岁的金野站在他身旁,背著一个几乎和她身形相当的行李包,肩带压得她的肩膀都微微凹下去。 “哐当——!” 行李箱砸进去的声音震得铁皮都抖了三抖。 紧接著,车舱底部传来一声机械化的提醒: “请轻拿轻放——请轻拿轻放——” 兄妹俩上了车。 他们坐在最后一排,都静静地望著车外发呆。 小镇的汽车用的年头大了,鲜少打扫。座椅散发出刺鼻的皮革味,玻璃窗上也布满蛛网。 金皓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单薄t恤,露出少年人精瘦的胳膊。手臂上,一道道青紫色的勒痕还没散去,交错著,像被什么粗糙的东西反覆勒过。 那不是打架留下的。 那是麻绳。 是用麻绳拖著冰柜,从殯仪馆一路拖到翠屏山坟地留下的痕跡。 十八岁的少年,十五岁的少女。 像两头疲倦至极也不会停下来的老牛,一步一步,把那只冰冷沉重的冰柜拖上山。 冰柜里装著的,是他们刚刚去世的父亲。 金野用手碰了碰金皓身上的淤痕:“哥,还疼吗?” 金皓咧咧嘴:“不疼了。”他顿了顿,又问:“给老金烧了多少纸?” “能烧的都烧了,镇上的纸钱都被我们买光了。一次烧个够。” “嚯。”金皓咋舌,“这给老金烧下去,地府不得通货膨胀啊?” 他说完自己都觉得有点冷,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也好,我们估计很久都不会回家了。” 金野没有接话,她把视线移向窗外。 路边的泡桐树开得正盛,花瓣大片大片地飞落下来,被汽车的尾流卷出一道漩涡,浪花般的粉色在风里翻飞,像是被人刻意营造出来的浪漫。 可在她眼里,那些花却一点也不温柔。 “我就算是死,也会死得离这里很远。” 金皓愣了一下。下一秒,他突然將金野的脑袋掰了回来,摁在自己肩头:“睡吧。有哥的地方,就是你的家。” 金野没有再说话。 她的额头贴著他的肩膀,呼吸慢慢平稳下来。 发动机轰鸣。 它翻过一座又一座大山,穿过一道又一道漆黑的隧道。 窗外的浓雾像一只不甘心的巨大手掌,翻滚、追赶。 却被这对兄妹,越来越远地甩在身后。 2045年5月14日。 十年后,金皓再次坐上了回乡的车。 他背著一个大背包,戴著帽子口罩眼镜,手里还提著一个不锈钢的垃圾桶——小a,那把铁锹被他放在桶里,看上去像个隨时要去工地干活的建筑工人。 闭上眼,这十年的往事如潮水一般涌现了出来。 金野天资傲人,虽然才十五岁,却已经多次跳级,很快被绵泉市的一所私立高中录取,插班念高三。学校提供宿舍与生活费,甚至还有一笔不小的奖学金; 而他—— 虽然脑子还算聪明,但兴趣始终不在学习上。所以,进了某所公立高中不到几天,就撑不下去了,索性决定退学。 他记得那是个雨天,听说他要退学后,妹妹第一次逃课来找他。 大雨中,她挡在他的面前。 “金皓,你想明白了吗?”她穿著蓝色的校服,浑身湿透了,她的眼睛也湿漉漉的,分不清是雨,还是泪。 “要是輟学了,你就很难再回去了!” “如果你是担心生活费,我去找我们校长!只要我答应毕业后留校……” “我知道。”金皓打断她,揩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把双手搭成一个小小的遮雨棚,挡在妹妹脸前。 金皓故作轻鬆:“妹,不是每个人都必须走学习这条路的。” “你能念,你就儘管念。这是你的出路。” “我跟你不一样。”一道惊雷闪过,照亮了金皓的眼睛:“我相信我自己,就算不读书,我也能找到別的路!” 这条路,他现在找到了。 从工地上的搬运工人,到黑市上的耗子。 虽然不如妹妹那么光鲜体面,但对於他这个高中就輟学的人来说,每天能跟高科技打交道,他活得不算丟人。 就在这时—— “哇!!” 一道刺耳的惊呼几乎贴著他的耳膜炸开。 金皓睁开眼,一个小孩趴在窗边,满脸兴奋地贴著玻璃。 “山的脑袋被削掉了啊!!” 车外,是一座像被刀子削过的禿山。 山体被活生生削掉上半截,只剩黑褐色的岩层裸露著,不时有细碎的石渣滚落。 从远处看,那山像一具被啃得只剩残躯的巨兽。 “喂,小孩儿。那山可不是被削掉的,是被『吃』掉的。”金皓饶有兴趣地接话。 “吃?”小男孩瞪大了眼,满脸的不可置信:“是被什么怪兽吃掉了吗?” “这就多了啊。”金皓摆著手指头数了起来:“穷、苦、落后、愚昧、贪婪。这些玩意儿一旦落到人的身上,人就变成怪兽了。他们拿起锤子铲子,叮叮哐哐地敲山……” 小男孩听得入了迷,嘴巴都张大了。 坐在前排的小孩母亲咳嗽了一下:“小智,別影响叔叔,快过来。” “我听叔叔讲故事呢!”小男孩扭头回答母亲,然后凑过来继续问,“敲山做什么啊?” “山里有矿啊。” “挖矿干什么啊?” “吃饭啊。”金皓看著眼前这个衣著考究的小男孩,突然生出了恶作剧的想法,“他们要把这些矿挖出来卖钱,卖了钱才能买粮食,才能吃饱饭。” “所以你看这些山,都被吃空了。这就叫『坐吃山空』,这是个成语啊,记住了,以后学校要考的。” “哦哦。”小男孩头如捣蒜。 “这个成语根本不是这个意思……小智,快回来,別打扰別人了。” “那山空了以后,他们又吃什么?” “找別的出路。有的人找到了,但大多数人发现自己除了挖矿,什么都不会,只好守著前半辈子攒下来的积蓄熬著变老、变死。记住,找出路就叫『找活路』,以后也要考。” “那找不到咋办啊?” “那就饿著唄。”金皓咧嘴笑,“你这种小孩子应该没饿过肚子,那滋味可不好受。” 男孩有些不服气,大声说:“我也饿过啊!妈妈接我放学晚了,我肚子也会咕咕叫。” 金皓的笑容变得极冷,他直视著小孩的眼睛,仿佛在回忆自己最深的恐惧:“你那不叫饿。真正的饿就是肚子绞著疼,胃里好像灌满了醋,又酸又疼。又好像有人把你的肠子打了个死结,还往里面灌硫酸,又痛又空。你走不动,看到什么都想塞嘴里——” 小男孩的脸都被嚇得发白了。 “你神经病啊——”小男孩母亲赶紧冲了过来,一把拉过儿子,狠狠地瞪了金皓一眼:“嚇唬小孩子有意思吗?” 母亲拉著小男孩走远了。 “饿本来就是这种感觉嘛……”金皓笑了笑,隨后,他看向窗外。 第十三章 不惜一切代价找到她 半个小时后,磁浮列车到站,金皓提著行李下车。 一下车,那股熟悉的味道就钻进了鼻孔。不是大城市的尾气味,而是一种混合了腐烂的植物、潮湿的煤渣和陈年旱厕的怪味。 金皓觉得这味道像是有毒。吸进一口,肺里就沉甸甸的; 吸进两口,他就感觉胃部开始发酸发胀,条件反射性的想吐。 再抬头一看,他觉得这里哪儿哪儿都看著不顺眼——这里的每一棵树都长得歪七扭八,这里的每一片云也看著阴气沉沉。 总之,这个鬼地方克他。 金皓拉了拉口罩,试图把这股味道隔绝在外,就在这个时候,守在旁边的几辆摩托瞬间围了上来。 “帅哥去哪?包送上门!进镇200!” “別听他的,他那车破!我只要150!” “你干啥啊?当我面就抢我的客人?” “什么你的我的,別人还没上车呢,就成你的了……” 两个骑摩托车的已经吵了起来,开始擼袖子了。 金皓看著他们面红耳赤的样子,反倒有些亲切。 科技在大城市疯狂跃进,外头已经是无人驾驶的世界,“司机”这个岗位早就消失了。而泡桐镇多山,公共运输难以铺开,摩托车这种原始的交通工具反倒被保存了下来。 那俩摩托车司机也不爭客了,把车撂下,去远处没人的地方比划了起来。 金皓等不及他们比划出结果,转身走向了角落里一个一直没吭声的黄毛。 黄毛屁股下的摩托车跟別人的大不相同,看起来像上世纪遗留下来的老古董,线条笨重:尾灯缺了半边,连后视镜都没有。 但黄毛应该挺爱惜它的,排气管被擦得鋥亮,一点灰尘都没有。黄毛就这么翘著腿躺在摩托车上,嘴里还叼著根烟。 “多少钱?”金皓走过去问。 “到镇上80,进山里150。”黄毛半睁开一只眼,语气懒散。 金皓没急著回话,而是绕著摩托慢慢走了一圈,视线从发动机、链条、油箱,一路扫到排气管,最后停在那块被擦得发亮的金属上。 “我给你1000块怎么样?” 黄毛两只眼睛全睁开了:“啥?” “一千块,这辆摩托车我买了。”金皓回答,“你这车是上世纪的老款,磨损不小,油耗还高。你这车就算全部拆成零件卖,顶多值六百。多出来的四百,算我买个方便。” 听到金皓这么说,黄毛不乐意了:“你啥意思啊?爱坐坐,不坐滚,这是我媳妇,我穷疯了,卖它?” 金皓没接茬,只是低头掏出钱。 他先数出一千块,递到黄毛面前。隨后又抽出两百,一併放上去。 “一千二。”金皓抬眼看著他,“这是你跟你媳妇的分手费。” 十分钟后,金皓骑著那辆古董摩托,捲起一串黑色的烟尘,在蜿蜒的山路上划出一道狂妄的曲线,直奔那个他曾发誓死也不回的地方。 摩托车沿著一条旧山路,一路往里钻。 山路並不陡,却异常狭窄,像是被人从山体里硬生生掏出来的一条缝。两侧的岩壁灰白髮青,裸露著被炸药啃噬过的伤口,岩层断面一层一层地叠著,像腐烂的骨骼。 远远看去,它依然巍峨完整,可只要靠近,就能发现山腹处布满黑洞洞的缺口。 废弃的输送带像断掉的肠子,掛在半空中,锈得发红;塌了一半的矿井架歪歪斜斜,隨时可能倒下来。 摩托车灯扫过去,能看到洞壁上残留的编號和警示语:“严禁菸火”、“注意塌方”。 这些字,当年金皓的父亲金建国、爷爷金打铁,天天抬头看。 他们就在这座山里,叮叮哐哐地干了一辈子。 金皓原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踏进这里一步。 可一眨眼,金野又不见了。 ——这个鬼地方,真的克我,这辈子怎么甩都甩不掉 金皓更加確信自己的想法。 骑了半小时左右,一块硕大的岩石挡住了去路,只能徒步了。 金皓把这辆刚花了一千二的摩托车停在路边,拍了拍车头:“你前任不要你了,认个主儿啊,现在我才是你对象。” 摩托车上的彩灯忽闪忽闪,像在回应,似乎隱隱约约还有点儿不甘心。 金皓把垃圾桶小a拎下来,“咚”地放在地上,拍了拍桶身。 “醒醒。” 桶身震了一下。 “滴——已结束待机状態。” 小a的电子眼亮起,语气雀跃,“主人!我刚刚梦见自己被倒进了回收站,好可怕!” “別做梦了,起来干活。”金皓嘆气,“把你那大喇叭打开,找人。” “收到!” 小a的桶底“咔咔”展开,八条又细又长的机械腿伸了出来,像一只灵敏的蜘蛛,扒著岩壁就往上爬。 “金野——!”金皓衝著矿山喊了一声。 “主人——!”小a跟著喊,声音比他还大,带著回音,在山里来回撞。 “你喊她名字。”金皓无语。 “好的!” “金——野——小——姐——请——立——刻——回——答——!” 他们一前一后,在废弃矿区里绕。 找过坍塌的矿口,找过半截埋进山体里的旧宿舍; 找过生锈的铁轨,也找过只剩一半的洗煤池。 找了两个多小时,一人一机器坐在一块大石头前休息。金皓点燃一根烟,看著正在给自己机械腿做自检的小a。 “小a。” “在的主人。”小a立刻回应,电子眼亮的像个被点名的小学生。 “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因为製造者不会起名字,a是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里第一个。”小a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主人愿意,可以给我隨时更换名字!我觉得玛丽莲梦露这个名字就很不错!” “呃,我觉得小a这个名字就挺好了。”他顿了顿,又问,“金野是什么时候把你造出来的?” “2045年2月5日,上午九点零七分。”小a补充,“她那天没吃早饭,喝了一杯黑咖啡。” 製造机器人的时间是她执行任务的前一个月。是巧合吗?如果是,那也太巧了。 “你连喝了咖啡都记得?” “这是重要背景信息——”小a做出气鼓鼓的表情,“因为她不小心把咖啡泼在我的身上了!” 难怪记这么清楚,这小玩意儿还挺记仇。 金皓敲了敲小a的桶身:“你是用什么做的?” “高强度复合金属,量子晶片,情感模擬模块,还有一点点不明来源的零件。” “什么叫一点点不明来源?” “她拆了一台旧洗衣机。” “?” “还有一台微波炉。” “???” 金皓沉默了两秒:“难怪你长得这么像个家电。” “纠正。”小a的电子眼变成严肃的方块形,“我是智慧机器人,不是家电。” “那你说说,金野是怎么想的?好好的智慧机器人,非要给你捏成个垃圾桶的样子?” “我不是垃圾桶!”小a的声音陡然拔高,桶身“咚”地震了一下,“我是——环境友好型智能回收与辅助系统!” “简称垃圾桶。” “不是!” “那你解释解释,你为什么第一功能是吃垃圾?” “那是基础功能!” “那你为什么住在桌子底下?” “那是战略位置!” “那你为什么有桶盖?” 小a卡壳了一秒。 “……那是为了保护核心系统的隱私。” 金皓忍不住笑了一声。“行吧,算你有尊严。”他换了个姿势,“那你觉得金野这个人怎么样?” 小a的电子眼微微闪烁了几下,像在读取什么资料。 “金野,女,25岁,b型血,双子座,性格冷酷,极度理智,生活自律,爱吃蔬菜和健身。战斗方式偏向近距离打击,擅长使用板砖、钝器以及——” “停、停,打住。”金皓哭笑不得,“她是我妹,这些我比你都清楚,说点我不知道的。” 小a安静了一秒。 电子眼的光柔和下来,语速也明显慢了半拍。 “关於金野小姐,我了解得並不多。她只是我的製造者,你才是我的主人。所以,比起她,我更了解你。” 金皓的眉头一跳:“什么叫我才是你的主人?” “我从被製造出来,就是为了服务你的。”小a又像小猫一样蹭了过来,“所以我的资料库里装满了你的资料。” “金皓,男,28岁,摩羯座。”小a立刻切换成朗读模式,“性格外向,脸皮厚,心理承压能力强。爱吃肉,討厌蔬菜,好吃懒做但关键时刻不掉链子,喜欢搞偷袭——” “停停停——” “贪財但不算抠门,好色但没真本事。” “不擅长正面衝突,但逃跑速度优秀,生存欲极强——” “停!立刻停!” 金皓一把捂住桶盖,脸都绿了,“再说下去,我裤衩顏色你是不是都要给我念出来?” 小a被捂住了还在试图发声,声音从桶里闷闷地传出来:“资料库显示,你偏好——” “闭嘴!” 世界终於清静了。 金皓鬆开手,把小a提溜起来,对著阳光转了一圈,上下打量,像是在重新评估这玩意儿到底靠不靠谱。 “那照你这么说,”他眯起眼,“既然我是你的主人,我是不是可以对你下达任何命令?” “理论上,是的。” “好。”金皓的笑意慢慢收敛,眼神变得认真起来,“那我现在给你下第一条命令。” 他把小a放回地上,一字一句: “不惜一切代价。找到金野。” 第十四章 矿癤子 小a跟在金皓屁股后面。 一人一机器又在矿山里兜兜转转了很久。 直到那条旧山路尽头,视野忽然塌陷下去——一个深不见底的矿洞,突兀地张开在那里。 洞口狭窄,边缘坍塌得参差不齐,黑黢黢的,像一只被掏空了眼球的眼眶。 “烂眼儿洞。”金皓几乎是下意识地念出了这个名字。 是那个金野被丟进去的矿洞。 现在已经是下午六点。 山里的天黑得快,光线被层层叠叠的岩壁吃掉,只剩下一点浑浊的灰蓝色。 金皓拍了拍小a的桶身:“亮灯。” “遵命!” “嗡——” 两道强光瞬间打入洞中,白得刺眼。 洞壁上裸露的岩石被照得发青,湿漉漉地反著光,坑洼不平,像一层层剥落的皮肤。 金皓想,这小玩意儿还挺好用。 金皓开始擼袖子,攥紧手里的铁锹,准备下洞。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超顺畅,????????????.??????隨时看 】 他看著深不见底的洞口,忽然感觉裤襠一凉。想了想,他把铁锹藏在了山体的缝隙当中,又在门口摆了几块石头遮挡。 “小a,在外面守著,帮我看好它,千万別丟。” “主人,我想跟你一起下去。我可以协助你下洞。”小a的机械腿“咔噠”一声全部展开,“我的抓地系统可以適应垂直岩壁。” “不行,我这宝贝放在这里我不放心,你帮我守著,我心里有底。” “那为什么不带著它下去?它应该可以作为防身武器。” 它可太能了。金皓看著小a单纯的机械脸,试图想让它理解其中的要害,“因为用它需要付出一些代价,我现在没有別的东西给它,要是用它,就要牺牲一些主人我的男子气概。所以以防我对它形成依赖,或者不小心用它,只能先把它放在这里,懂了吗?” 小a忽闪著又大又圆的电子眼,“懂了,用了它你会变成女人,以后只能穿漂亮的裙子。” “屁!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懂。”金皓走到洞口,双手撑住地面,准备出溜下去。 “用它,只会对不起你未来的嫂子!看住了!” 金皓说完这句话就下去了,没再给小a反驳的机会。 他抓住洞壁上一块突出的岩石,脚尖一点,整个人顺著洞壁往下滑。碎石被他踩松,噼里啪啦往下掉,声音在洞里来回碰撞。 越往下,空气越冷。 不是山里的凉,是那种贴著皮肤往骨头里钻的阴冷,带著潮湿和铁锈味,混杂著一股若有若无的腐臭。 金皓落地时,膝盖微微一弯,卸了力。 脚下不是坚硬的岩石,而是一层混著煤渣和湿泥的软土,踩上去发出“噗嘰”一声,让人本能地噁心。 他站稳,抬头。 洞腔比想像中大,四周的岩壁布满不规则的裂缝,黑水顺著缝隙往下淌,在地面匯成一小滩一小滩的水洼。 地上还残留著运矿石的铁轨,锈得发黑,旁边散落著废弃的铁镐、矿灯和断裂的木支架。 “金野——” 声音在空旷的矿洞里传开,撞在洞壁上,又被反弹回来,拖出长长的尾音。 “金——野——” “金——野——” “金……野……” 第一道回音是他的,清亮、急促。 第二道回音还是他的,只是沉了些,像被水泡过。 可就在回音快要散尽的时候——第三道声音,毫无徵兆地冒了出来。 “金野……金野……” 这不是他的音色! 金皓浑身汗毛炸立,想都没想,立刻就往洞口跑。 “小a,亮灯!给老子把灯开到最大!” 洞口处的小a接到指令,两道镭射般的强光已经“唰”地扫向洞穴深处。 光柱扫过,金皓看到一道黑影正贴著岩壁以一种极其诡异的姿势游走。 “轰!” 一块巨大的岩石从洞顶砸落,严严实实地挡住了出去的路。紧接著,那黑影从阴影里慢慢剥离出来,拦在了金皓面前。 那是一个浑身裹著岩石的人形怪物,它没有皮肤,取而代之的是一层厚厚的、黑灰色的岩石结痂。 “这是……矿癤子!” 在泡桐镇,老一辈矿工有个传了百年的忌讳,叫“不看回头岩”。 传说那些在矿难中被活埋的人,如果怨气太深,魂儿就散不了,会一点点跟岩石长在一起。身体成了石头,心成了煤核,最后变成一种叫“矿癤子”的怪物。它们已经不是人了,却死死掐著生前最后的执念——挖矿。 但这不仅是劳作,更是一种诅咒。它们会疯狂地挖塌原本安全的矿洞结构,把更多活人拽进地心,变成跟它们一样的石疙瘩。 金皓他爹金建国,生前曾嘟囔过:“遇到矿癤子,千万別把它当鬼,要把它当『人』。它问啥你接啥,手脚別停,等它把你当成自己兄弟了,你才有命溜出来。” 金皓当时以为老头子讲鬼故事,没成想,今天见著真傢伙了。 “你今天挖了几车了?”矿癤子冷不丁地开口。 声音像是两块生锈的铁片在砂纸上疯狂剐蹭,听得人牙根发酸。 金皓立刻进入状態,捡起一把铁镐,往地上一插:“两车。別提了,这破玩意儿不趁手,耽误事儿!你呢?” “才两车?”矿癤子冷哼一声,那一身的岩石结痂隨著呼吸咔咔作响,“瞅瞅你这进度,磨洋工磨到姥姥家了!这產量,猴年马月才挖得完!” 嚯,都变成矿癤子了还在操心挖矿进度,这丫的死之前肯定是个卷王。 “你丫还有脸说我?”金皓斜眼一睨,大著胆子拍了拍它的石肩膀,“有抱怨老子的功夫,你那爪子多抡两下不就出来了?赶紧的,別在那儿杵著当电线桿子,跟我一起往外掏!这层岩石堵著路,掏不开,咱俩谁也別想回家抱老婆!” 矿癤子愣了一下,似乎在思考。几秒钟后,它用力地点头:“你说得对。” 它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竟然真的转过身去,用那双生满了矿渣的巨手,像切豆腐一样扎进挡路的岩石里。 “咔嚓、咔嚓。” 动作十分熟练。 金皓当然没有那身铜皮铁骨,只能低头捡石头,装模作样地往外扔,看起来也在干活。 “这就对了嘛。”他一边喘气,一边试探著套话,“兄弟,看你这手法,工龄不短吧?干几年了?” “不记得了。”矿癤子头也不抬,机械地挥动手臂,“好像从还在吃奶的时候就在开矿了。一直挖,一直挖……天怎么还不亮啊?” “快了,挖通这一段,我请你喝酒。”金皓眼神微动,声音压低了些,“对了,兄弟,你这几天在洞里见过一个女研究员没?个子挺高,穿个白大褂,短头髮,不爱说话,总冷著个脸。” 矿癤子挥动的双手猛地一顿,半边身体卡在岩缝里,缓缓转过头:“白大褂?你说的是万象国际?” 金皓心里一咯噔,不愧是万象国际啊,连穷乡僻壤里一只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怪物都知道! “对!就是他们!” 第十五章 穿越?还是异世界? 得知金皓要找的就是万象国际的人,矿癤子突然发出一声嗤笑,胸腔里震出无数石粉:“去他娘的万象国际……那群狗日的从来不下洞。他们只会不停地下指標!下命令!” “今天开採几吨,明天必须翻倍,不达標不准停!” “这群狗操的东西……把人当牲口,光是挖矿还不够,还非叫老子挖出万金脂来。这玩意比黄金都珍贵,老子手里就一把锹,胳膊抡断了也找不到啊。老子干了好久了,老子真的好累啊……” 隨著它的愤怒,矿癤子的身体竟像吹气球一样膨胀起来,暗红色的岩石在它体表疯狂增生。原本狭窄的矿洞被它那巨大的躯体挤得格格作响,石柱开始崩裂。 “老子想休息——!为什么还不下班——!!” 金皓感觉四周的岩壁正在朝自己挤压过来。再这么膨胀下去,这怪物会把整条洞填满,把自己活活挤成一张肉饼! “想休息你就歇著!”金皓扯开嗓子大吼,声音盖过了岩石的碎裂声,“兄弟!想歇多久歇多久!剩下的任务——我来替你!” 矿癤子那恐怖的膨胀戛然而止。它转过那张几乎完全石化的脸,狐疑地盯著金皓:“你来替我?” “废话,咱们是工友,一个班组的!你累了就去那边坐会儿,我说话算话,这剩下的几车,我保准给你填满!”金皓说著,抄起铁镐砸在岩石上。 只要能稳住这定时炸弹,哪怕让他现在把这洞剷平都行。 矿癤子盯著金皓看了一会儿,突然,它那僵硬的嘴角竟诡异地向上裂开,露出一抹极其恐怖的笑容。 “这可是你说的啊。” “你要替我,就得替我去死啊——” 不好,上套了!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解无聊,101??????.??????超实用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金皓感觉到一股极致的寒意顺著脚踝飞速向上攀爬。 “小a——”金皓几乎是本能地喊了一声。 没有回应。 怎么回事,按理来说,洞口离这里不算远,刚刚巨石落下这么大的阵仗,它不至於发现不了。 “別白费劲了,它找不到的。”矿癤子发出冷笑,“这个鬼地方,就算它站在你面前,也未必看得见你。” 金皓心头猛地一沉:“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矿癤子慢慢站了起来,下一秒,它凭空消失,又毫无徵兆地出现在金皓的面前,“意思是,该干活了。” 灰尘骤然炸开,金皓瞬间迷了眼睛,只觉眼前白花花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了。 “叮——” “叮叮哐哐——” 一阵喧闹的敲打声,夹杂著碎石断裂、土堆倾倒的闷响,像是有一整支施工队在耳边同时开工。 空气变得又闷又稠,混著汗味、土腥味,还有一股长时间不见光的霉味。金皓猛地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半跪在一条狭窄的矿道里,膝盖陷进湿滑的泥浆中。 头顶一盏老旧的矿灯晃个不停,昏黄的光线压得人抬不起头。 他下意识抬头,感觉到脖颈一阵酸胀,头皮有一种奇怪的触感——一顶老旧的草帽正压在他的头顶。再低头一看,自己手里攥著一把磨得起毛边的矿铲,虎口全是老茧。 他身上穿著一件敞著怀的旧汗衫,下摆被汗水和泥点糊成一片,裤子满是补丁,布料早就磨得发薄。 这不是他的身体,可矿洞里没有镜子,更没有手机,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 这是什么?我穿越了?还是那该死的矿癤子给我下迷药了? 这是幻境,是做梦,还是异世界? 不对不对,金皓看过电视剧,如果是迷药或者幻境,中招的人会有一种晕晕眩眩、模模糊糊的感觉,至少视线的边缘会被拉长模糊,像嗨了一样。 如果是做梦,不可能有这么具体的细节,也不可能有这么真实的触感,更不会有这么清晰的思辨能力。 那难道是异世界? 金皓心跳如鼓,这意外的变故让他背后的汗毛瞬间炸起。他狠狠掐了大腿一把,钻心的疼痛传来,真实得让人绝望。他迅速环顾四周,这里的地形、气味、回声,全都和他刚才所在的“烂眼儿洞”一模一样,也不像异世界。 那这到底是哪里?!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大脑飞速运转:矿癤子刚才说“替他去死”,自己就掉进了这副躯壳里。他打量自己——汗衫、草帽、布鞋,明显是上世纪的穿著。 那答案只剩下一个:穿越。 而且穿越到了陌生人的身上。 怪物把我弄到这里来干什么?是回到他活著的时候,替他去死? 抬眼一看,金皓髮现自己身旁还坐著四个工友,每个人都满脸漆黑,汗水混著煤灰在脸上衝出一道道沟壑。 最显眼的是正前方那个光著膀子的壮汉。 肌肉虬结,后背横著几道旧伤疤,像是被石头或钢筋反覆刮过。头皮鋥亮,一根头髮都没有,连眉毛也稀稀拉拉。安全帽没戴,矿灯直接別在腰上,灯光自下而上,把那张脸映得阴影层层,凶相毕露。 “这个狗日的矿没法挖了。”光头狠狠地唾了一口,“三个月前出了次事故,死了七个人。半个月前又塌方,三个人没跑出来。” 就在这时,一个乾瘦的老头忽然低声念了一句:“山神不开口,金子不露头;矿脉不吃人,矿工不出门。” 声音不大,却让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金皓看向他。 老头穿得最整齐,工装虽然旧,却扣得严严实实。背有点驼,头髮花白,脸上沟壑纵横,看起来至少六十出头。 “啥意思?”光头问。 “这是山神爷爷……”老头咽了口唾沫,“在闹饿啊。” 老头站起身来,在狭窄的矿井里慢慢走了一圈,抬手指向一处洞眼。 “你们看这个地方。” “窄、深,还有地下水,远远地看过去,像不像一个烂得流脓的疮?” 洞壁潮湿,岩石顏色发暗,中间塌陷出一个不规则的凹陷,確实像一块化不开的腐肉。 “那……那该咋整?”一个窄脸的年轻人忍不住问。 他看起来刚下井没多久,皮肤还没被煤灰彻底吃透,脸上带著一股没褪乾净的憨气。 老头没说话了。 矿洞內一时静得可怕,只剩下矿灯电流的滋滋声。 突然,光头站了起来。 “咋整?”他咧嘴一笑,呸了一口,“这既然是山神的脓包,那就留一个人下来,给他老爷子挠背!” 金皓心里咯噔一跳。 他虽然没挖过矿,但祖上几代都是矿工。金建国年轻时就跟他说过矿上有一种变態的仪式——填矿眼。 要是有什么地方频繁出现事故,按照老一辈的说法,这是山神在“討人”。必须要留下一个人伺候山神,才能换取其他人的安全。 第十六章 抽籤去死 光头话音一落,矿道里顿时炸开了锅。 “这是要……填矿眼?” “留谁?” “抽籤吧。”光头一看就是赌博老玩家,从兜里掏出一把长短不一的芦苇杆,手指死死捏住最下端,“谁抽到最短的,谁就留下来。” 没人动。 “別他娘的墨跡了!” 光头脸色一沉,“这几个月死了多少人你们比我清楚!停工一天,家里的老婆孩子就得饿一天!要么饿死,要么被山神折磨死,你们自己选!” “谁他娘的要是再磨嘰,老子直接把他丟进去!” 这番话一出,终於有人动了。 一个接一个抽籤。 金皓排在第三个。他看著手里的芦苇,既不是最长,也不是最短,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分——这是矿癤子的过去,这一切正在按它记忆里的轨跡重演。 很快,五根签抽完。 窄脸年轻人低头看著自己手里的芦苇,整个人像被抽走了骨头,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最短的那根,在他手里。 “不……不会的……” 他疯了一样爬到眾人面前,把签一根根比过去,“我不是最短的,我不是最短的——” 没人接话,眾人只是很同情的看了他一眼。 “我老婆才刚怀孕!” 他哭得几乎喘不上气,“我要是死了,她一个孕妇怎么活?我还有爹妈,求求你们……” 在场的人,谁背后不是一大家子。 他哭的力竭,隨后像想起了什么,猛地爬起来拽住光头的大腿:“老大,老大你救救我!我力气大,我能干活!你再给我一个机会,以后你们的活都交给我来干——” 光头把他扶起来,语气平静得残忍:“老六,不是我不给你机会,是山神不给你机会。” 一旁的老头也嘆气:“孩子,这都是你的命啊。” “去他娘的命!” 年轻人的哭声戛然而止。 他抬起头,眼神里原本的恐惧瞬间转化成一种歇斯底里的恶毒,指著老头破口大骂:“凭什么是我?老王头,大傢伙儿这些年够照顾你了,你活得够长了,体力又跟不上,平时干活儿净拖后腿!” “我比你年轻,我比你更有价值!” 这话一出,大家的视线都缓慢转向老头。 年轻人说得没错。这个老头虽然见多识广,帮助大家躲过几次灾难,但在该下力气的时候,他下的最少。 虽然没人说话,但有时候,无声胜有声。 老头一下子被人架在了火上烤。 “我、我——”他结结巴巴说不出话。 “我……我不是被选中的……” 他踉蹌后退,举起手里最长的那根芦苇,“山神爷爷不要我……” “山神老爷子只是要个人给他挠痒,至於哪一个,不重要。”光头狞笑一声,一把夺过了他的芦苇杆:“老王头,你已经活够本了。你留下来吧,到时候我们会给你多烧点纸,让你到地下去享福。” “等等……”老头似乎死了半条心,凹瘦的脸上露出视死如归的神情。 “既然你们耍赖,不如我们换个方法。投票吧,票数最多的人,留给山神。” 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人否认。 老头脸色铁青:“都没有异议,那就开始吧,我数三二一,大家选谁就指谁。先说好,这次谁再耍赖,谁就下去。三——二——一——” 四只手齐齐举起,光头和年轻人指向了老头,老头和身旁的男人指向了年轻人。 这次投票,二比二陷入了僵局。 眾人把眼神一起投向了站在一边旁观的金皓。 …… 金皓冷眼看著这一幕,心里却一点波澜都没有。 这齣矿难应该就是矿癤子死之前的经歷,他是在用这种方式让自己代入其中,参与选择。只要他投出自己的一票,老头和年轻人就必然会死一个。 矿癤子的那句“替我去死”——是替谁去死? 他是老人还是年轻人?金皓不知道,可他知道,矿癤子一定希望自己选错,这样活下去的就是他。 “喂,我说——”金皓的声音懒洋洋的,“这种把戏,该玩够了吧?” 所有人动作一僵,齐齐回头看向金皓。 金皓站起身,拍了拍裤腿上的泥点子,他看了看老头,辛勤一生的脸上布满沟壑,缝隙里掺杂著灰尘和矿渣,似乎预见了自己的死期,灰白的眼睛里没有一点神采;又看了看年轻人,虽然紧绷著肌肉,可还是一眼就看出了皮下那点儿希冀和討好。 “我选——”金皓的手指在两人中间来回摆动著,最终,摇摇指落在了另一个方向,“他!” 金皓盯著指尖方向的人,嘴角勾起一抹极冷的笑:“这建议是你提的,这山神爷爷是你认的,这签也是你准备的,这赖也是你耍的。既然你这么懂『挠痒』的规矩,那我就教你个更简单的道理——” 光头没反应过来:“你说啥?” “我说,谁耍赖,谁负责!” 话音未落,金皓已经跨步冲了上去!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一记凶狠的侧踹重重地闷在了光头的胸口上! “嘭!” 一声闷响,伴隨著骨裂的声音,那个原本不可一世的光头老大像个破麻袋一样被踹飞了出去,精准地跌进了后方那个黑不见底的地缝里! “啊——!” 惨叫声迅速远去,隨即被深渊吞没。 金皓收回脚,拎起矿铲,冷冷地扫视著剩下几个目瞪口呆的人:“现在,还有谁想给山神爷爷挠痒的?老子一併送你们下去。” 所有人僵在原地。 而在裂缝深处,传来了一声悠长、扭曲、非人的迴响——那是矿癤子诞生的声音。 年轻人嚇得腿软,身上沁出了一身劫后余生的冷汗。 老头皱著眉头看向光头消失的方向,似乎没觉得轻鬆。 反倒是一直跟著老头的男人看起来有点肉疼:“可惜了,咱挖的那点万金脂,全都在他身上。这一下,半个月全白干。” “万金脂?”金皓在心里嘀咕,刚才矿癤子也提到过这东西比黄金还贵,到底是什么东西? 虽然是矿n代,但金家的矿铲在他爸得了尘肺病那年就退休了。 金皓对泡桐镇的一切深恶痛绝,离家的又早,以至於他从来只知道泡桐镇的矿山里有稀有矿產,却不知道矿工嘴里的万金脂指的是什么。 他正想打听两句,可周围原本清晰真实的景象便如烧焦的画纸般片片剥落,金皓感受到一股无形但强大的抽离感,迫使他离眼前的一切越来越远,眼中的景象开始拉长变形。 “大爷的,还真跟电视剧特效似的!” 第十七章 逃离矿洞 灰尘与霉味瞬间远去,刺骨的寒意重新侵袭全身。 金皓猛地一抖,发现自己依然站在那条湿漉漉的矿道里。 矿癤子脸上的石头慢慢剥落,露出光头那张凶恶的脸。 “看来我猜对了。”金皓抹了一把脸上的冷汗,对著矿癤子微笑,“抱歉,让你又死一回。” 说起来老头和年轻人,多少都有些受害者的样子。 可它第一次现身时,问的不是“你是谁”,也不是“你怎么进来的”,而是一句居高临下的质问——挖了多少了? 再对比三方的身材,老头羸弱、年轻人乾瘦,唯独这个光头又壮又凶狠。 “你平时没少干这种事吧,规则对自己不利,就打破规则,横行霸道,拜高踩低。” 矿癤子的呼吸开始变得粗重。 “既然如此,”金皓嘆了口气,语调甚至带了点惋惜,“怎么看到我向你学习打破规则的时候,反倒不高兴了?” 金皓顿了顿,笑容彻底冷下来。 本书首发101 看书网藏书多,101??????.??????隨时读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工贼,活该。” 最后一个字落下的瞬间,矿癤子彻底失控。 它的身体在咆哮声中疯狂膨胀,岩石层像活过来一样向外翻卷,肌肉与石壳纠缠在一起,转眼间暴涨了数倍,几乎將整个矿道撑满,连转身都变得困难。 这种体型,这种力量,只要被正面击中一次,结局只有一个:死! 可庞大的体型必然有副作用——丧失灵活性。 就在矿癤子挥臂横扫的瞬间,金皓已经贴地前冲,像一只灵活的猴子,从它腋下那点狭窄的空隙里钻了过去,擦著粗糙的石壳滚到它身后。 近距离下,他看得更清楚了。 这怪物的躯干几乎是实心的岩石,但为了行动,关节处不得不留出活动空间,石壳在那些地方明显变薄,甚至露出了暗红色的软组织。 金皓没有丝毫犹豫,抄起脚边的铁镐,双手发力,狠狠往矿癤子膝关节后侧捅了进去! “咔嚓——!” 矿癤子发出一声惨嚎,庞大的身体猛地一晃,单膝重重砸在地上,整个矿道都隨之一震。失去一条腿的支撑,它像一座倾斜的山,向一侧歪倒。 就是现在! 金皓顺势拔出铁镐,正准备换个关节再补一记,眼前的景象却突然像被人用力拧了一下。 空气扭曲,光线摺叠。 矿癤子……不见了。 逃了? 不可能。以双方的实力差距,对方根本没有逃跑的必要。 那只剩下一种解释:隱身。 他几乎是刚意识到这一点,背后就炸开了一阵破空声。 下一秒,剧痛狠狠砸在后背上,一股难以抗拒的巨力將他整个人掀飞出去,重重撞在岩壁上。喉咙里一阵腥甜,五臟六腑像是被人用力搅了一下。 太快了。 金皓凭著本能在地上翻滚卸力,余光瞥见自己滚过的地方,岩石被砸出几个清晰的凹坑。 下一秒,矿癤子重新现身,大小也恢復了正常。它站在不远处,晃了晃拳头,脸上掛著那种熟悉又噁心的笑。 “小兔崽子,”它咧嘴道,“你以为自己很聪明?老子要把你像猫玩老鼠一样,慢慢玩死。” “行啊。”金皓咧嘴笑,“那得看咱们谁是猫,谁是老鼠了。” 金皓撑著铁镐站起来,背脊火辣辣地疼。刚才那一拳明显打中了內臟,但还在可承受范围內,没有断骨,也没失去行动力。 还能打,但不能再拖了。 速战速决! 他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翻涌的血气,再次朝矿癤子冲了过去。 视野再一次扭曲。 矿癤子消失。 这一次,金皓没有盲目追击,而是猛地停下脚步,铁镐横在身前,缓缓转动身体。他注意到地面上的碎石出现了极其细微的移动,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推著,正一点点绕向他的身后。 它在绕,它在找角度。 偷袭。 这种偷袭的把戏,是金皓打架时最爱用的。 但这个矿癤子应该没必要。以它的体型和力量,只要保持实体状態,正面两拳就足以打碎自己的肋骨,第三拳甚至能把铁镐打断。 等等,它明明可以两拳就打断我的肋骨,为什么刚刚那几拳只是让我很痛,却没有肋骨断裂? 除非—— 一个极不合理,却又唯一合理的答案浮现出来。 金皓的动作慢了半拍,故意露出后背。 “砰!” 巨力再次袭来,他整个人飞了出去。 果然! 刚刚那个拳头到肉的触感,不是岩石,而是人类的拳头! 矿癤子在现身状態的时候,身上覆盖著沉重的岩石外壳。但是当它隱身的时候,又变回了人类的状態! 矿癤子重新显形,石壳重新覆盖全身,明显也放鬆了警惕。 “下一次,我会轻一点。” 它笑眯眯地看著金皓,“我在这地方待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遇到个能进来的。本来想把你留下来陪我玩,结果你偏不识趣。” 金皓揉著肚子,慢慢站直身子,嘴角扯出一个笑。 “哎,头儿,其实我也想陪你玩,只是啊——” “只是什么?” “只是我这人有个毛病。” 他抬头看了一眼那颗鋥亮的脑袋,“我特別討厌光头,太反光了。” 矿癤子的表情瞬间扭曲:“你找死——!” 再次隱身。 金皓却不慌,反而装出一副力竭的样子,呼吸急促,身体微微摇晃,同时在心里默默数著。 一,二,三,四…… 具体是几秒?不知道。但每一次失踪和出现好像都是有规律的。 后颈处传来一阵凉风。 就是现在! 金皓猛地转身,五指如钳,朝著空气中狠狠一抓!凭空抓出了一条光滑的胳膊! “逮到你了,头儿。” 他咧嘴一笑,顺势將铁镐往地下一戳! “啊——” 矿癤子发出惨叫,地上渗出一片粘稠的液体。 人类的血液。 “你不是很会挖矿吗?”金皓另一只手已经扣住了对方的头,“那就来挖!” 金皓在工地上轮大锤的劲头出来了。 他一手抓著矿癤子的脑袋,另一手架住它的腰,把它当成锤子,一下一下,狠狠砸向石壁。沉闷的撞击声在矿道里迴荡,石屑飞溅。 刚砸了没几下,矿癤子就开始求饶了。 “收手吧!別砸了!” “你不是喜欢当工贼吗?你不是最討厌別人偷懒吗?怎么才干几下就求饶了,你不太行啊,头儿。” 金皓手里一沉,他知道这矿癤子要开始现行了。停下手,在矿癤子刚刚现行的那一瞬间,铁镐稳稳地插进它的胯轴里! “啊——!”矿癤子这下动不了,它要是敢动,身体就得分家。 “少耍心思。”金皓一手稳稳按著铁镐,“我隨时能再来一次。” 矿癤子彻底服软,连滚带爬地挪开挡路的巨石。 矿道尽头,小a的镭射灯仍旧亮著。 金皓拔出铁镐,转身就跑。 他从没觉得这条矿道这么深。如果矿癤子还有点脑子,只要反扑一次,或者再用巨石堵住去路后消失,都足以把他活活困死。 可它只是站在原地,看著他的背影,沉默片刻,又慢慢退回了黑暗里。 第十八章 金宅 “呼——呼——” 金皓越跑越慢,肺里像是被人灌了火油,每一次吸气都带著烧灼的痛感。视野边缘开始发黑,矿洞出口那一撮亮光却像故意跟他作对一样,始终隔著一段怎么也缩不短的距离。 再近一点。 只要再近一点。 在力气彻底耗尽的最后一瞬间,金皓脚下一软,整个人向前扑倒,重重摔在地上。 “主人!主人!” 一道黑影从矿洞阴影里猛地窜出,小a几乎是滑著地衝到金皓身旁,头顶探照灯疯狂闪烁。 “生命体徵异常!呼吸急促!血氧偏低!” 它上下扫描了一圈,毫不犹豫地启动应急模式。 “除尘!”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两把巨大的旋转刷“唰”地弹出,对著金皓从头到脚一通暴力清扫,煤灰和碎石被甩得到处都是。刷子一路扫到脸上还不算完,小a伸出机械手,粗暴地扒开金皓的嘴皮子,一根塑胶管直接懟了进去。 “咳咳、咳咳——住手——” 金皓被呛得猛地清醒过来,连滚带爬地往后躲,“你丫的是救人还是灭口?!” 塑胶管“嗖”地缩回,小a立刻收起刷子,语气切换成无辜模式:“主人,小a是在进行专业级生命维护。” “你专业个屁,你是个垃圾桶!你刚是不是把垃圾倒我嘴里了?!”金皓喘著气,抹了把脸,靠在一块冰凉的岩石上,“我在里面差点被拍进墙缝里抠都抠不出来,你刚才死哪儿去了?” “冤枉啊!”小a声音一下子拔高,金属音里居然带了点颤,“小a刚才差点把这片矿山翻过来了!” “可是——”它停顿了一下,语气明显低落,“我根本就没有检测到你的存在。” 金皓动作一顿:“……没检测到?” “是的。”小a立刻投影出一块半透明的蓝色界面,“在我的系统里,前方根本没有洞,只有一堵完整、稳定、厚度均匀的岩石结构。” 金皓盯著那投影看了几秒,脸色慢慢沉了下来。 “你的意思是——在你眼里,我是对著一堵墙乱跑?” “准確地说,是在墙前消失了。”小a纠正道。 金皓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抬手,一个脑瓜崩弹在小a的铁脑壳上。 “你是不是……系统抽风了?” “拒绝污衊!”小a立刻抗议,“为证明清白,小a將进行现场復现!” 下一秒,它轮番开启了红外热成像、超声波回声探测、高精度雷射雷达。 投影里,矿洞结构清晰、笔直——从入口到尽头,不足两百米。 金皓喉咙发紧。 可他明明跑了將近二十分钟。哪怕体力下降,哪怕恐慌拖慢速度,那条矿道的体感长度,也至少有五公里。 而且里面岔道、塌方、湿滑、坡度变化……全都真实得要命。 “你最后一次检测到我,是什么时候?”金皓忽然问。 “在主人你喊出——『小a亮灯,把灯给老子开到最大』的时候。”小a如实回答,“在那句话之后,主人你的生物信號就消失了。” 金皓眼皮猛地一跳。 对,就是那一刻,矿癤子出现,用石头堵死了出口。 然后世界就变了。 他低头看著自己还在发抖的手,心臟一点点沉下去。 “所以……”金皓慢慢抬头,声音有点干,“在你的视角里,我是突然在空气里没了,然后又——” 他指了指身后那条矿洞。 “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是的!”小a回答得斩钉截铁。 金皓闭了闭眼。 难怪那个矿癤子会说——它就算站在你面前,也未必看得见你。 它已经强大到可以製造“次元空间”的地步了? 如果它已经强到这个地步,那自己怎么能这么轻鬆的就逃出来? “……行吧。”他长长吐出一口气,像是把命都吐乾净了,“这把,真是撞大运了,对了,你在这儿能不能检测到我妹的相关痕跡?” “一直在持续探测,但是没有消息。” 金皓点点头,也是,如果小a能轻易检测到,没理由万象国际的卫星会检测不到。如果金野来过这里,不排除也遇到过矿癤子的可能……想想金野从小举砖头的利索劲儿,应该不至於在矿癤子这里吃大亏。 无论如何,等养好身体,还是得再来一趟。 他撑著石头站起来,从山缝里拿出自己藏好的铁锹,打算走回去。结果腿一软,又坐了回去。 “嘶……不行了。” “小a。”他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你能不能变个摩托车啊、小汽车啊什么的,把我送回去?” 小a的电子眼瞬间变成两个巨大的“??” “主人,小a是智慧机器人,不是变形金刚!” “嘖。”金皓一脸失望,“关键时候,靠不住啊。” 空气安静了两秒。 下一刻,小a身上“咔咔咔”连响,六个轮盘猛地弹出,底盘压低。 “不许说我不行!” 它猛地往前一撞。 金皓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整个“铲”进了一个它的垃圾筐里。 “开始——强力清洁与快速撤离复合模式!” 一个长著轮子的智能垃圾桶,轰然起步。 在废弃矿山上,开启飆车模式。 “握——草——!!!” “我草草草草草——!!!” 十分钟后,金皓开始头晕; 二十分钟后,金皓开始呕吐; 半个小时后,金皓看到自己停在路上的摩托车,眼眶一热。 他几乎是手脚並用地爬了过去,一把抱住车头,对著方向盘“吧唧”就是一口:“黄毛的媳妇儿,还是你靠谱。” 小a还有点吃醋,金皓眼疾手快地按了关机键,拎著把手把它別在了摩托车的尾部,又把铁锹丟进桶里,骑车跑路。 夜风贴著山路刮过来,带著潮湿的泥土味,还有不知名野花混在空气里的微苦香气。 风一吹,金皓那颗躁动了一整夜、绷到发麻的心,终於被抚平了些许。 摩托车的引擎声在空旷的山谷间迴荡,又很快被沿途的矿洞吞没。 绕过第三道盘山公路后,视野忽然开阔——入镇了。 泡桐镇,镇如其名,道路两侧种满了高大的泡桐树。 每到三五月,这些树会开出一簇一簇淡粉色的花,风一吹,像下了一场温柔的花雪,美得不讲道理。 2045年的外部世界早已翻天覆地,冷白色的霓虹、全息gg和钢铁结构无处不在,连空气里都带著科技的锋利感。 但一踏进泡桐镇,时间却像被人按下了暂停键——仿佛仍旧停留在三十年前。 道路两侧是低矮的老房子,青砖灰瓦,最高不过三层。每隔几百米才亮著一盏路灯,灯光昏黄而疲惫,照不清门板上那些早已剥落的春联,只留下模糊的红痕,像一道道结痂多年的旧伤。 越往镇中心走,人烟才渐渐显现。 却清一色都是老人,极少见到年轻的面孔。 有的坐在门口的小马扎上,低头剥著蒜; 有的拄著拐杖,慢吞吞地从街对面过马路; 还有的站在路灯下,像是在等人,又像是发呆。 他们的动作很慢,慢到像活在上个世纪的人。 摩托车经过时,引擎声在夜里显得格外突兀。几个老人抬起头,瞥了金皓一眼,又慢腾腾地收了回去。 金皓认得几张熟悉的脸。 在很多年前,他们会大声呵斥他“姓金的那小子”,但现在,他们老了,他也长大了。 他们认不出自己了。 金皓没急著回家,反而是在镇上逛了一大圈。 记忆里的学校、医院、图书馆,都还坐落在原处。他离开时是什么样,如今依旧是什么样,连墙角那块掉漆的位置都没变。 时间仿佛在这里搁了浅,停在了金皓离开的那一年。 远处,一栋两层高的別墅慢慢显露出来。 铁门歪斜地敞著,一扇还勉强掛在铰链上,另一扇已经倒在地上,锈跡斑斑。 院子里杂草疯长,几乎吞没了通往正门的石阶。 別墅本体是欧式风格,尖顶、拱窗,外墙大片剥落,露出里面灰黑色的水泥。窗户大多碎了,只剩下参差不齐的玻璃边缘,在月光下反射出冷硬的光。 这是被他称作家的地方——金宅。 第十九章 冰柜棺材 摩托车的引擎声在空旷的街道上迴荡,最终在一栋衰败的二层小楼前熄火。 这里曾是“金宅”。 现在只能叫“金窟”。 金皓拍了拍掛在车后座上的小a:“到站了,下来。” 小a的探照灯像接触不良的灯泡一样虚闪了两下,发出的电子音充满了电量不足的疲惫:“主人……由於缺乏能源补给,机体即將进入强制休眠模式。建议立即寻找电源接口,规格:220v交流电……” 金皓一拍脑门,这才想起来这茬。从把这台“智能垃圾桶”拎在身边开始,他只记得使唤,忘了这铁疙瘩也是要“吃饭”的。 他环视了一圈。金宅自从他们离开后,早就断电十年有余,別说插座还能不能用,估计连墙里的电线都早被老鼠啃得七零八落。 “行了行了,是我疏忽。”金皓难得语气软了一点,拍了拍它:“你先睡吧,明天我想办法偷……借点电给你充上。” “指令確认。休眠启动。” 小a外壳咔嚓一声闭合,缩成了一个毫无生气的金属圆桶。 金皓拎著这只几十斤重的“死桶”,踩著积灰的楼梯上了二楼。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超好用,101??????.??????隨时享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十年前,他带著妹妹离开这里时,门窗是锁死的,还特地焊了两根钢筋。 如今再看,这里就像被一群行军蚁啃过一样乾净。 不仅家电家具没了,连墙里的铜芯电线都被人抽走了,插座面板被撬掉,留下一个个黑洞洞的眼眶。甚至连客厅那块稍微值点钱的化纤地毯,都被人裁成了一块块的脚垫带走了。 “真乾净啊。” 金皓看著空荡荡的屋子,並没有生气,反而发出了一声行家的讚嘆,“连铝合金窗框都拆走了,还没伤到墙体结构。这帮拾荒的是专业的,回头得打听打听是哪家团队,手艺不错。” 他推开自己曾经的房门。 万幸,床板还在。 因为那是两块最不值钱的烂木板,连生火都嫌烟大。 金皓把小a扔在墙角,自己直挺挺地躺在那张硬邦邦的木板上。 后背被硌得生疼,但他没动。 他睁著眼,看著头顶那片发黄、起皮、布满霉斑的天花板,视线慢慢失焦。 十年前。 十八岁的他,也是这么躺著的。 只是那时,他的身边还蜷缩著十五岁的金野。 那一年,他们的父亲金建国死於重度肺尘病。肺里洗出来的矿渣,能铺满一张a4纸。 金家在泡桐镇扎根了几代人,祖祖辈辈都是拿命换煤的矿工。但到了金建国这一代,死的时候,想在殯仪馆火化都没有资格。 只因为他们姓金。 “赶紧的,把你爹的尸体弄走。”殯仪馆老板站在门口,居高临下地看著在雨中恳求自己的金皓,“晚一天,我就给你丟矿洞里!” “金家的人,晦气!多留一天,我就少做一天生意。这样吧,八千块钱,拿得出来我就半夜给你烧了。” 十八岁的金皓摸了摸兜里仅有的三千块钱。 那是父亲留下的全部抚恤金。 他站起身,一句话没说,拉起还在哭的金野就走。 “哥,咱们去哪?”金野抽噎著问,“不烧了吗?” “烧不起。”金皓咬著牙,眼神凶得像只狼崽子,“活人都快饿死了,不能把钱全烧给死人。走,哥带你去买个大傢伙。” 那天下午,兄妹俩去了二手家电市场。金皓用砍价砍到老板吐血的本事,花一千八百块买了一台商用臥式大冰柜。又花两百块买了一辆板车和两捆麻绳。剩下的一千块,金皓缝进了金野的贴身內衣里。 他们把父亲僵硬的遗体放进冰柜,盖上盖子,用麻绳把冰柜像捆粽子一样固定在板车上。 麻绳的一头系在车把上,另一头,勒进了金皓的肩膀肉里。 “起——!” 金皓低吼一声,身体前倾成四十五度,额头青筋暴起。 几百斤的重量压下来,像是一座山。 “哥,我来推。” 金野擦乾了眼泪,绕到板车后面。 从殯仪馆回老家翠屏山,有两条路。 一条是环山的土路,没人管,但坑坑洼洼,全是烂泥。 一条是镇中心的柏油马路,平坦,好走,但是人多。 “走土路吧。”金皓喘著粗气说,“镇上人多,咱们拉著死人,估计少不了閒言碎语。” “不。” 在后面推车的金野突然开口了。 十五岁的少女,脸上没有表情,冷静得像个微型计算机。 “就走马路。”金野指著土路,“土路的动摩擦因数大,再加上坡度阻力,以你的体能储备,走到一半就会力竭,我们会卡在半山腰,进退两难。柏油马路虽然路程多了两公里,但总功耗能降低30%。” 金野抬起头,那双眼睛里闪烁著一种近乎冷酷的理性光芒,“哥,我们要的是把爸运回去,嫌晦气的是他们,所以该他们害怕咱们才对。” 金皓愣住了。 他看著妹妹,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从小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丫头,脑子里长的东西跟他不一样。 他长的是算盘。 她长的是cpu。 “好。”金皓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那就听你的。咱们走大路,让老金头风光一把。” 於是,那个下午,泡桐镇最热闹的集市上,出现了一幕诡异的画面。喧闹的人群中,混进了一辆破旧的板车。 板车上绑著一口白森森的大冰柜。 十八岁的少年在前面拉,十五岁的少女在后面推。 冰柜沉重的轮子碾过柏油路面,发出“咕嚕嚕——咕嚕嚕——”的沉闷声响,像是一声声压抑的低吼,穿透了虚偽的热闹。 路边的商户惊恐地捂住口鼻。 游行的人群像避瘟神一样向两边散开,硬生生给这对兄妹让出了一条宽阔的大道。 有人骂:“真晦气!怎么有人拿冰柜当棺材!” 有人吐口水:“金家的疯子,死远点!” 还有顽皮的孩子捡起石块往冰柜上砸,发出“当、当”的脆响。 金皓拉著冰柜,一个个迎了过去。 他路过骂他们的饭店老板,“老金死之前说,最爱吃你家的菜,等到了他家,他还要找你给他炒。” 又绕到朝他们扔石头的花店门口,“我给老家的花圈,拿你家花插的,香著嘞!” …… 金野只管推车,目光冷冷地扫视著路面的倾斜角度,不时低声提醒:“往左两步,避开井盖。加速,前面有上坡。” 两个孩子,就这么拉著父亲的尸体,堂堂正正地从泡桐镇的全世界路过。 那天晚上,他们在翠屏山挖了个坑,把冰柜连同父亲一起埋了。 填土的时候,金皓有些心疼:“这冰柜其实挺新的,製冷效果也好……要是能留著卖二手……” “埋了吧。” 金野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看著那堆新土,“那是他的房子。也是我们最后的体面。” 两人瘫坐在坟前,看著山下镇中心依然闪烁的霓虹灯火。 “哥。” 金野靠在金皓流血的肩膀上,声音轻得像夜风。 “嗯?” “我不喜欢这里。这里的人太笨了,像是还没有开化一样。” “嗯,是不聪明。” “我们走吧。” 金野抬起头,看著远处那座在夜色中若隱若现的、直插云霄的万象国际灯塔,“我要去那个最高的地方,我要赚很多钱,等我们以后死了,我们要买全自动的棺材,带空调,带轮子,谁也別想让我们被拉著走。” 金皓笑了,揉了揉妹妹乱糟糟的头髮。 “行。哥带你走。哥去偷电瓶、搬砖头养你。” “哥要死在你前头,等著你给哥哥买那样好的棺材。” 第二十章 诅咒 意识重新回到那块冷硬的木板上。 金皓躺在上面,眼角有点湿。 他抬手抹了一把,自嘲地笑了笑。 “带空调的棺材还没见到,你自己倒是先把自己弄丟了——” 屋子里静得出奇,只剩下风从破窗缝里钻进来的声音,呜呜的,像谁在低声嘆气。 金皓刚要睡著,墙角的小a忽然亮起了红灯。 “滴。监测到后院有生物入侵。热成像显示为人类,体型肥硕,判定威胁等级:低。” “谁?!” 金皓一个激灵爬了起来。 “矿癤子追过来了?” 他没穿鞋,光著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顺手抄起那把铁锹,猫著腰贴到了窗边。 如果是杀手,这把铲子能拍碎对方的头盖骨;如果是小偷,这把铲子能拍碎对方的职业生涯。 院子里月光惨澹,照得杂草丛生的花园一片惨白。 只见一个黑乎乎的圆润影子正蹲在花坛里,撅著大腚,手里拿著一把可携式紫外线灯,正小心翼翼地刨著土。 那动作,比拆弹还谨慎。 金皓眯起眼。 那片花坛是金家老宅唯一的“净土”,也是当年父亲花大价钱换填的“有机土”。 “谁在那儿!” 金皓猛地推开窗户,抄起铁锹在窗框上狠狠敲了一下,“当”的一声脆响。 那黑影被嚇得浑身一哆嗦,“扑腾”一声,一屁股坐进了泥地里。 金皓打开手机手电筒,惨白的光柱直射下去。 光圈里,一个矮粗的中年妇女狼狈地坐在地上,手里还死死攥著两颗刚拔出来的、带著泥土芬芳的——白萝卜。 在她脚边的篮子里,还整整齐齐码著几把绿得发亮的小青菜。 “胡大妈?” 金皓看清了那张脸,眉毛挑了起来。 胡春云。金家的老邻居,出了名的嘴碎且贪。当年金皓和金野没少挨她的白眼。 “大半夜不睡觉,跑我家进货来了?” 金皓趴在窗台上,晃了晃手里的光柱,“这萝卜长势不错啊,按照现在的市价,纯天然有机白萝卜,八十块一斤。您这一屁股坐下去,压坏了算谁的?” 胡春云被光晃得睁不开眼,缓了几秒才看清楼上的人。 “金……金皓?!” 她瞪大了眼睛,像是见了鬼,“你……你还活著呢?” “托您的福,活得挺结实,比这萝卜还硬。” 金皓扛著铁锹下了楼,走到花坛边。 胡春云拍了拍屁股站起来,脸上的惊恐迅速转换成了惯用的泼辣。 “哎哟,我就说这几天眼皮跳,原来是瘟神回来了。” 她理直气壮地指了指地上的坑,“这地荒了十年!要不是我隔三差五来施肥、浇水、捉虫,这土早就废了!我摘两颗萝卜怎么了?这是我的劳动成果!” “施肥?” 金皓冷笑一声,眼神像把算盘,“胡大妈,这土是我爸当年花大价钱买的改良土。这地是我家的產权。您这叫非法占用他人资產进行农业生產。按规矩,產出的作物归地主,还得倒贴地租。” 他伸出手,勾了勾手指:“看在邻居份上,给五百。转帐还是现金?” 胡春云气得浑身发抖,脸上的肉都在颤:“你……你个小兔崽子!一回来就讹人!这菜是我种的!” “地是我的。”金皓寸步不让。 “你……” 胡春云自知理亏,又捨不得那五百块钱,只能恨恨地啐了一口,“呸!金家的人,果然都是吸血鬼!活该你们家绝户!” 她一把抓起菜篮子,也不管萝卜掉没掉,一瘸一拐地往外冲。 “萝卜留下!”金皓喊了一声。 胡春云跑得比兔子还快,眨眼就消失在破败的院墙外,只留下一句恶毒的咒骂:“吃吃吃!也不怕噎死你!” 金皓看著她的背影,也没真追。 他捡起地上掉落的那颗白萝卜,在衣服上擦了擦泥,咔嚓咬了一口。 辣,脆,水灵。 “水分真足。” 金皓嚼著萝卜,含糊不清地评价,“这鲜萝卜,就是比泡麵好吃。” 但他眼底並没有笑意。 胡春云那句“活该绝户”,像根刺一样扎在他心上。 …… 隔壁,胡家。 胡春云提著菜篮子,气喘吁吁地衝进家门,反手把那扇加装了三道电子锁的防盗门死死锁住,心臟还在胸腔里砰砰狂跳。 “瘟神……真的是那个瘟神回来了……”她把菜篮子扔进水槽,手都在哆嗦。 屋子里瀰漫著一股廉价电子香薰的味道,那是模仿“檀香”的化学合成剂。客厅正中央的供桌上,摆著一尊並不昂贵,但在普通人家很流行的“全息电子观音”。 底座是塑料的,上面投影出一尊慈眉善目的观音像,背后还自带一圈闪烁的led佛光,循环播放著电子木鱼声。 “篤、篤、篤……” 胡春云双手合十,对著电子观音拜了拜,嘴里念念有词:“菩萨保佑,菩萨保佑,別让那小子的晦气沾上我……我只是拿了几颗萝卜,自己种的,根本不算偷……” 她一边念叨,一边去捡掉在桌上的一根数据线。 就在这时——滋啦!一声电流过载的爆响。 供桌上的电子观音突然剧烈闪烁起来。 原本慈眉善目的全息投影,因为信號干扰瞬间扭曲,观音的脸拉长、变形,变成了一张狰狞可怖的鬼脸,原本金色的佛光变成了惨厉的血红色。 “啊!”胡春云嚇得尖叫一声,跌坐在地。 紧接著,“砰”的一声,那个廉价的投影底座炸开了。 塑料碎片飞溅,一块锋利的碎片划过她的手背,鲜血瞬间涌了出来。 滴答、滴答。 血滴在刚摘回来的那篮子有机菜上。翠绿的叶子染上了红,显得格外刺眼。 屋子里死一样的寂静,只有那坏掉的电子木鱼还在卡顿地响著:“篤……篤……滋滋……篤……” 听起来不再像木鱼,倒像是谁在用铲子拍打棺材板。 胡春云捂著流血的手,瞳孔缩成针尖大小。 她死死盯著那一地狼藉,浑身的血液都凉了。 这不是巧合。绝对不是巧合。 十年没坏过的电子供奉,金皓一回来就炸了。 那个传说是真的……金家的人,身上带著那个“诅咒”。 那个谁靠近他们,谁就会不得好死的诅咒。 第二十一章 您的电费帐单正在燃烧 经过胡大妈这一番折腾,金皓是彻底睡不著了。 屋子里静得像坟墓,只有墙角那个铁皮桶——小a,还在那儿不甘寂寞地闪著红灯,发出那种像是快断气的“嘀……嘀……”声。 金皓嘆了口气,走过去踢了踢它的铁皮屁股:“行了,別叫魂了。刚才要不是你预警,我也逮不住那只偷萝卜的胖老鼠。算你首功,哥得奖励你。” 小a的探照灯虚弱地亮了一下,声音听起来像是卡带的收音机:“奖励……鈦合金……外壳?” “想得美。”金皓翻了个白眼,“咱们现在的经济状况,属於『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底线边缘。只能奖励你吃顿饱饭,吃到撑那种。不过这顿饭怎么吃,还得动动脑子。” 他单手拎起几十斤重的小a,像拎个煤气罐似的,借著月光在这栋久违的老宅里转悠起来。虽然心里早有数,但真拿著手机电筒一点点照过去,金皓还是忍不住想骂娘。 太乾净了。 金皓不死心地把手伸进几个插座洞里摸了摸,指尖触到的只有粗糙冰冷的水泥渣子——別说铜线,连根绝缘皮都没剩下。 “行,真行。”金皓气笑了,“现在这房子,除了这一身水泥壳子和承重墙,比我脸都乾净。耗子进来了都得含著眼泪走,走前还得留两粒米当扶贫。” “看来想吃自家饭是不可能了。” 他把小a放在阳台,抬起头,目光刚好扫过隔壁。 只隔著一道两米高的砖墙,那边却是另一个世界。胡春云家暖黄色的灯光从窗户里流淌出来,把院子照得亮堂堂的。 金皓眯了眯眼,目光越过那个堆满杂物的院子,精准地锁定在院墙角落的一个车棚里。 那里停著一辆粉红色的、造型极其夸张的电动三轮车。 车头还掛著大红花,车身上印著“金箭霸王”四个大字。这是镇上中老年妇女的出行神器,俗称“老头乐”。 此刻,这辆“老头乐”正插著充电器,一根长长的黑色电线从屋里接出来的插座上延伸过来,指示灯正亮著红光,显然正在充电。 “找到了。”金皓嘴角勾起一抹坏笑。 “小a。”金皓指了指那辆粉红色的三轮车,“看见那个大傢伙了吗?” 小a的摄像头滋滋转动了两下,对焦:“检测到低压直流电源……那是邻居的交通工具。粉色的,审美评级:由衷的土。” “別管土不土,能填饱肚子就是好土。”金皓趴在栏杆上算计著,“胡大妈今晚拿了咱们家萝卜白菜,咱们金家人讲究礼尚往来,你就从她那儿把本钱吃回来。那辆车的充电器肯定不怎么样,但你皮糙肉厚,我相信你顶得住。走,开饭。” 金皓先走出院门,墙角停著那辆他从黄毛手里讹来的“媳妇”。 他用力掀开摩托车边的工具箱,果然,每个老司机的工具箱里都不会空著。他在里面翻翻找找,摸出来了一把柄都掉了胶的老虎钳,和一卷缠得乱七八糟的废旧电线。 小a在边上嗷嗷待哺,看到金皓翻捡半天就拿出了这两样东西,难掩失落:“就这些吗,主人?” 看起来的確有点寒酸。 金皓捋著手里的电线,语重心长地宽慰它:“傻桶,你要记住。有句老话说得好,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飪方式。” 他顿了顿,晃了晃手里的破钳子:“同理,高端的偷电……咳,借电,往往也只需要一把老虎钳。” …… 五分钟后。金皓把几根电线的一头拴在小a的充电口上,然后找到一块砖头垫脚,像只大马猴一样,极其不雅观但有效地爬上了墙头,手里攥著电线的另一头,轻手轻脚地跳进了胡大妈家的院子。 落地无声。那只看门的土狗果然睡得跟死猪一样,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金皓猫著腰,借著那一排排大葱的掩护,摸到了车棚底下。 那个硕大的充电器正嗡嗡作响,滚烫滚烫的。 “嚯,还是快充。”金皓伸手摸了一把,心里有了底。 他用老虎钳小心翼翼地拧开了充电器连接电池的那一端接口。这种老式三轮车的充电接口都很鬆,不用费劲就能拔下来。 “借过借过。”金皓拔掉三轮车的电池线,迅速把自己手里那两根破电线塞了进去。虽然没有插头,但金皓凭著单身二十年的手速,直接把裸露的铜丝缠在了充电器的输出端子上,然后用老虎钳一夹。 滋——接触不良的火花闪了一下。但也仅仅是一下。线路接通。 墙那头的小a猛地哆嗦了一下。 “警告!检测到电压波动!这是……这是劣质直流电!”小a的声音虽然还在抱怨,但身体却很诚实,指示灯瞬间亮起,“不过量大管饱,我要努力吸!” “这就对了。”金皓压低声音,对著墙头喊,“別挑食。有的吃就不错了。给我敞开了吸,把你那肚子填满!” 嗡——充电器的风扇声突然变大了,像是在咆哮。 因为它原本是在给那辆慢吞吞的“老头乐”充电,现在突然接上了一个工业级的吸电怪兽,负荷瞬间拉满。 屋里。胡春云正惊魂未定地坐在沙发上,盯著那个炸裂的电子观音发呆,手里捏著佛珠哆哆嗦嗦地念经。 突然。屋里的灯泡开始忽明忽暗,发出呲啦呲啦的声音。电视机画面也变成了雪花点,像是在跳迪斯科。 “啊!”胡春云嚇得一声尖叫,整个人缩到了沙发角里,“谁?!是不是有鬼?!” 这是典型的电压不稳。因为外面的充电器功率过载,拉低了整条线路的电压。 但胡春云被嚇得够呛,“菩萨保佑!观音娘娘保佑!” 她的声音听起来快要哭了,“金皓啊!大侄子啊!我不就拿了你两颗萝卜吗!你別把那种脏东西带到我家来啊!我明天……明天就去给你爸烧纸!” 屋外。金皓蹲在“老头乐”旁边,听著屋里传来的尖叫声,笑得差点把手里的老虎钳扔了。 二十分钟后。小a头顶的指示灯变成了代表满电的绿色。 “嗝——”一声响亮的电子饱嗝在夜色中响起。 “行了,收工。” 金皓迅速拆掉自己的破电线,又把三轮车的电池线原封不动地插了回去。他甚至还贴心地帮胡大妈拍了拍坐垫上的灰。 一人一桶,心满意足回到四面漏风的破家。 …… 早上,金皓是被徐有志的电话吵醒的。 电话刚接通,徐有志的哭嚎声就扑面而来:“哥?你跑哪儿去了!为啥我一睁眼你就不见了!咱兄弟说好了同生共死,你咋把我撂下了……” 金皓把手机拿远了些,直到徐有志的哭嚎声小了些才说:“行了,別嚎了,我回老家了。” 徐有志捶胸顿足,“怎么不把我带上啊,没有你我可怎么活。自打我认识你,没跟你分开超过48个小时,现在你留我一个人在这里,我跟个孤儿有什么区別?” “行了行了,我把你留在绵泉,是有要事交给你办。你这个样子,我有点后悔了,我看你估计办不明白。” 徐有志瞬间收了嗓门,想让自己看起来儘量靠谱些,“哥,你说,啥事儿?我肯定往明白了办。” “还记得雪域上那个什么『w』不?” “记得,w-6735!”徐有志的记性挺好。 “你去找老鬼,让他帮忙,把我查出这个傢伙的ip位址。” “哥你就放心吧。”徐有志气势汹汹地说,“要是他查不出来,我就把他那只独眼给抠下来。” “行,那就这样,有消息隨时联繫我——” 金皓刚准备掛掉,电话又传来了徐有志关切的声音: “哥,你在老家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是有啥事儿隨时召唤我。兄弟我虽然打架不行,但是肉厚,也能给你当个肉盾。” 金皓的心里淌过一股暖流:“行,我知道了,你也是。我不在,也要想办法给自己餬口饭吃。” 掛了电话,金皓感觉五臟庙里开始喧腾。昨晚光顾著给小a充电,自己还饿著呢。 “走,去镇上吃早饭。两个肉包子,一碗胡辣汤,不能再多了。”他整理了一下衣领,推开二楼的破门,下了楼。 然而。刚走到大门口,一张气势汹汹的脸,忽然从视线里冒了出来。 清晨的阳光有些刺眼,逆光中,胡大妈就像一尊愤怒的罗汉。 第二十二章 碰瓷艺术家 看见胡春云一脸横肉站在门口,金皓突然觉得肚子不饿了。 “早上好啊,胡大妈……” 金皓刚咧开嘴,打算用昨晚偷电的“感激之情”跟她打个招呼。毕竟,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偷了人家半个月的电费,笑脸相迎是基本的职业素养。 然而,话还没出口,院子里猛地炸开一声雷。 “赔钱!!” 胡春云这一嗓子“赔钱”,喊出了气吞山河的气势。如果这时候金皓头顶有个系统面板,那一定会刷屏:【来自胡春云的负面情绪值+999】【来自胡春云的杀意+999】。 可惜没有,他只看见了漫天飞舞的唾沫星子,在晨光中闪烁著晶莹剔透的光芒,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局部阵雨。 只见胡春云像一堵移动的肉墙似的衝过来,几乎贴到金皓脸上。 金皓的第一反应不是生气,也不是恐惧。 作为一名资深的地下城生存专家,他的身体本能快过大脑——他猛地往后挪了半步,抬起手,用一种非常严谨的姿態挡住了鼻子。 “大妈,”金皓眉头紧锁,语气诚恳得像是在探討学术问题,“大妈,您早上吃大蒜了?味儿有点冲。” 胡春云的气势差点被这句话给噎回去,她深吸一口气,嚇得金皓又往后退了一大步。 胡春云两手插著腰,直接进入正题:“少打岔!二十万!少一分都不行!” 金皓挑了挑眉,一脸的云淡风轻:“二十万?大妈,咱们这虽然是老邻居,但也没亲到这个份上吧?没头没尾的,这算什么钱?您这是打算把养老金提前预支了?” “这是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胡春云嗓门陡然拔高,“昨天晚上你装神弄鬼,把我嚇得一脚踩空!现在我这腰动不了了,必须去大医院做手术!还有我这心臟,那是做了支架的,被你嚇得移位了!” 说著,胡春云立刻进入了影后模式。她五官极其夸张地扭曲在一起,哎哟一声,手扶著后腰,整个人像根被风吹歪的软麵条,摇摇欲坠:“哎哟喂……我不行了……我要死在你家门口了……没二十万这事儿没完……” 金皓静静地看著她表演。二十万?这年头,碰瓷的都开始搞通货膨胀了?他慢悠悠地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上,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在胡春云偷瞄的眼神中,金皓把烟往地上一扔,用脚尖狠狠碾灭。 下一秒,金皓突然捂住胸口,发出一声比胡春云惨烈十倍的哀嚎:“啊——!!!” 胡春云嚇得一哆嗦,腰也不疼了,直愣愣地看著他:“咋、咋了?” 只见金皓脸色瞬间惨白,双腿一软,顺著墙根就出溜下去了。 他一手抠著墙缝,一手死死抓著心口,那模样就像是下一秒就要去见太奶。 “大妈……你……你好狠的心啊……”金皓的声音虚弱得像蚊子哼哼,但语速极快,“我本来就有先天性心肌瓣膜闭锁不全伴隨间歇性精神衰弱,昨天刚回来,就被你偷萝卜给嚇犯病了。今天好不容易缓过来一口气,你又跑来大吼大叫……” “我不行了……我感觉血管要爆了……”金皓颤颤巍巍地掏出手机,手指哆嗦著按键:“三十万……没三十万……我今天就死给你看……” 胡春云整个人都裂开了。这剧本不对啊!这台词不是我的吗?! “你、你装什么死!”胡春云急了,“明明是你嚇我!” “我装死?”金皓猛地垂死病中惊坐起,眼神犀利,“我现在就打120,再打110。咱们去医院,全身检查!从核磁共振做到dna检测!谁要是没病谁就是孙子!” “还有,警察来了正好,咱们顺便聊聊非法入侵和盗窃罪。我记得入户盗窃,可是三年起步。”金皓的手指已经悬在了拨號键上,“大妈,您这老胳膊老腿的,里面的饭可能咬不动啊。” 胡春云彻底慌了。她也就是个窝里横的农村妇女,哪见过这种“只要我比你更不要脸,你就贏不了我”的流氓打法。 尤其是听到“三年起步”,她腿肚子直接转筋。 她猛地扑上来,一把按住金皓的手,力气大得能按住一头猪。 “別报!大侄子!別报!”胡春云脸上堆起比哭还难看的笑,“大妈跟你闹著玩呢!你看你这孩子,怎么一点幽默感都没有!” “闹著玩?”金皓瞬间收起那一脸的死相,站得笔直,拍了拍屁股上的土,脸色红润得像刚吃了两个红鸡蛋。 “胡大妈,您这玩笑门槛挺高啊,起步价二十万,比我命都贵。” 胡春云訕訕地收回手,心里暗骂一句“小兔崽子”,嘴上却软了:“我这不是……觉得你回来这事儿太邪乎了吗。你走了这么多年,镇上都传你们金家绝户了,结果你突然诈尸似的回来,昨晚我家观音像都炸了……” “观音炸了那是菩萨显灵,提醒您少干缺德事。”金皓不想跟她废话,眼神瞬间冷了下来,身上那股子市井无赖的气息一收,露出了藏在底下的刀锋。 “行了,钱的事翻篇。我问你个事,答上来,萝卜钱我也不要了。答不上来,咱们接著聊聊那三十万的事儿。” 胡春云缩了缩脖子:“啥、啥事?” “我妹,金野,还记得吗?” 胡春云眯著眼睛使劲回忆,“记得,脑瓜子特別好使,不像你们老金家的人。但长什么模样,实在是想不起来。” 金皓掏出手机,调出一张照片递过去,“见过没?” 胡春云贴过来,打量著照片里的短髮女孩,摇了摇头。 “没见过。金丫头现在长这样?怪俊嘞。” 金皓收起手机,又问:“最近两个月,除了你,有没有人来过我家?” “正经人谁会来这儿啊,也就村子里那几头奥特曼,说要把这儿当做他们的秘密基地,偶尔会来这里聚眾撒欢。我种菜的时候见过几回。上回见他们来是……两个月前!我刚把菜种子种下去。” 金皓瞳孔骤然收缩……竟然又是两个月前。 “他们在哪儿?” 第二十三章 相信光,还是相信尿 泡桐镇的菜市场,每到周末的上午,就像发酵好的咸菜罈子被打开了盖子。 鱼腥味、血腥味、烂菜叶子的酸味混在一起,嗡嗡的人声贴著头皮震动。 水泥地常年潮湿,踩上去吧唧作响,鞋底一抬,能拉出一条灰黑色的水痕。 市场深处的拐角,是肉禽区。 一个猪肉摊后,花臂大哥“咚”地剁下一块排骨,唾沫星子乱飞:“现在的生瓜蛋子懂个屁!我们那个时候,讲究的就是一个『义』字。十五六岁就出来混社会,家里又没钱,自己又没本事,怎么立足?就一个字儿——义!大哥让干啥就干啥,绝对不偷奸耍滑!” 他抬起胳膊,敲了敲自己肩膀:“看见没?” 几个年轻人很配合地瞪大眼睛。 “看见了!” “过江龙!” 大哥把袖子一擼,指著肩膀上一条像蜈蚣一样的旧疤,满脸油光:“我让你们看的不是纹身,是上面那条疤——当年一把西瓜刀劈下来,我眼都没眨,直接挡在我大哥前面,血溅了我大哥一脸,但我大哥毫髮无伤。就凭这一刀,谁不得喊我一声『疤哥』?” 年轻人们这回凑近了看。 果然,一条七八厘米的伤疤横在肩头,像一条老蜈蚣,趴得死死的。 “疤哥!”年轻人们齐齐喊了一声。 花臂大哥切下一条里脊肉,精准地甩进了公斤秤里:“所以啊,年轻人还是要学好。你看我现在卖肉,手起刀落,那都是当年攒下来的功夫。我手一起一落,两斤半,切下来不用称我就知道斤两,这些功夫,没个八年十年,根本练不出来。” 见有人路过,大哥忙吆喝:“大姐,买肉不?新到的五花肉,八十八块八一斤,炒起来嘎嘎香!割一块啊。” 大妈瞥了一眼,满脸嫌弃:“撒谎,你这肉顏色这么深,一点都不新鲜。” “咋不新鲜啊?今早五点现杀的猪,不信你闻闻——” 大妈摇头走远了。 “疤哥,故事讲得不错。” 一个剃著青皮头、脑袋侧面刻了个“z”字的年轻人走了上来。 他叫刘大春,脸色灰白,眼窝深陷,整个人透著一股怎么也洗不掉的颓气,看起来身体很虚,透漏著一股远超年龄的老气,看起来又瘦又干,却是这帮小嘍囉的头头。 “您当年肯定是个人物,一把菜刀救大哥,闯江湖,我们也服气。”刘大春笑嘻嘻地伸出一根手指,在油腻的案板上敲了敲,“但情怀归情怀,义气归义气,钱归钱。这个月的管理费,两千八,该结了。再拖下去,在我们这些小辈面前,也实在没脸。” 花臂大哥脸上的肉抽搐了一下。 “咚!” 菜刀狠狠剁进砧板,木屑飞溅。 “小兔崽子,別给脸不要脸!” 花臂大哥眼珠子一瞪,脖子上青筋暴起,“老子退隱了也是你们前辈!老子拿刀砍人的时候,你们还在穿开襠裤呢!谁再敢不识好歹,老子把他片成五花肉!” 这一声吼,把周围买菜的人嚇得齐齐后退一步,菜篮子撞得叮噹响,生怕被殃及池鱼。 刘大春纹丝不动,脸上甚至带著笑容。 “大哥,淡定。现在是文明社会,谁还玩刀啊。”他无奈地摊了摊手,打了个响指:“锤子,给疤哥上个才艺。” 一个圆滚滚、胖乎乎的胖子挤出了人群。 他头上戴著奥特曼的塑料面具,但因为面具太小,脸太大,露出了半截下巴;身上穿著蓝白相间的奥特曼紧身衣,布料绷得紧紧的,肚子高高顶起,背后还拖著一条明显短了一截的红披风。 汗水顺著面具边缘往下滴,“啪嗒、啪嗒”落在水泥地上。 菜市场死一般的寂静。 花臂大哥愣住了:“……这什么玩意儿?” “这是我小弟,锤子。”刘大春介绍,“属狗的,贼能憋尿。他的最长记录,一泡尿尿了三分四十五秒。” 刘大春指了指肉摊,语气平静得像在介绍一道菜,“而且精准度极高。他要是往这一站,对著你的肉滋上一泡——” 他顿了顿,笑得露出一口黄牙:“疤哥,你说这几百斤肉,你是自己留著燉著吃,还是餵狗?” “你敢——”花臂大哥怒抬菜刀。 “疤哥,你今天要是不交钱,就是一泡尿。” “要是再过几天,那就是屎了。” “到时候大家只要一路过这里,想起的就是这玩意儿,连饭都不想吃,你看到时候谁还来你这里买肉?” “你——”花臂大哥怒目圆睁,握刀的手微微颤抖。 “锤子,掏傢伙!” 那个叫锤子的人二话不说,挺起肚子,手就要往紧身衣的裤襠里伸。那姿势,那气势,仿佛下一秒真的要水漫金山。 “別別別!!”花臂大哥看著那一摊子肉,瞬间崩溃,“我交!我交还不行吗!” …… 夜里,风从破碎的窗洞吹进烂尾楼,捲起一地灰土与纸屑。 “行啊锤子,你刚一抬腿儿,那个什么『疤哥』就乖乖认怂了。麻溜地就给了管理费。” “在整个泡桐镇的菜市场,谁不知道咱们锤子的威力?高压水枪,谁敢不给钱,扭头就给他丫的一泡!” “……” 刚刚还在菜市场里挥斥方遒的年轻人们,此时聚集在了镇子上的一处烂尾楼里数著刚刚要来的一沓钞票。 楼內一片漆黑,墙皮脱落,裸露的钢筋像一根根生锈的骨头。 唯一的光源,是一盏临时工作灯,被铁丝草草绑在承重樑上,灯泡发著青白色的光,照得人脸一块亮一块暗。 “屁的疤哥。” 刘大春把一只喝光的啤酒易拉罐捏扁,隨手扔在地上,罐体在水泥地上滚了两圈。 “给他面子,尊称他一句刀哥。要是不给面子,他娘的就是个菜市场里杀猪卖肉的,就算以前混过几年又怎么样?还不是个loser。看见锤子刚要脱裤子,立刻就怂了。” “就是个卖肉的怂包。真要是狠人,能被一泡尿嚇住?”他说著,抬头朝前方看去。 “对吧,锤子。” 第二十四章 锤子 青白色的灯光下,那个叫“锤子”的胖子正费劲地把奥特曼头套摘下来。 “波”的一声。 头套离体,露出一张红得像蒸熟大虾一样的胖脸。他浑身都湿透了,头髮贴在头皮上,正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拿起一瓶不知是谁喝剩的矿泉水就往嘴里灌。 听到老大喊自己,锤子走了过去。 “蹲下。”刘大春命令他。 锤子乖乖蹲下。 刘大春抚摸他的脑袋,好像在摸一条狗:“你今天的表现很好,这个是赏你的。” 刘大春掏出一卷钱,塞进锤子的口袋里。 锤子看了一眼口袋,又小心翼翼地说:“大春……我、我不想玩这个游戏了……” 在锤子的眼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游戏。 穿奥特曼制服是游戏; 跟著他们去恐嚇菜市场摊贩是游戏; 当街脱裤子是游戏; 刘大春的脸猛地沉了下去。 “你叫老子什么?” 锤子愣住了,嘴唇哆嗦了一下。 “我、我……” “说清楚——你刚才,叫我什么?” “赛……赛罗……”锤子声音细得几乎听不见,“赛罗大哥……” 啪! 一记耳光狠狠抽在他脸上。 “多少次了?!” “啊?!” 啪! 又是一巴掌。 “多少次了我问你?!” 锤子被打得脸歪向一边,半张脸迅速肿了起来,两个鲜红的手印清清楚楚。 他眼圈一下子红了,却死死咬著牙,不敢哭,只能含糊不清地道歉: “对不起……赛罗大哥……” “给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们是奥特曼军团,在这里,所有人都必须称呼对方的奥特曼称號!” …… 大概五年前,泡桐镇上突然冒出了一个小混混组织,名字颇为中二——奥特曼军团。 这个组织的创建者叫刘大春,是个彻头彻尾的古早二次元重度爱好者。作为一部经久不衰的特摄剧,《奥特曼》直到今天依旧拥有一批死忠粉,而刘大春正是其中之一。他今年三十岁,从小看著奥特曼长大。 小时候收小弟,他给人发奥特曼贴纸、奥特曼玩具;长大之后,他乾脆给小弟们“赐名”,全都用奥特曼的名字。 作为“奥特曼军团”的成员,不仅要记住每一个奥特曼的前史,还必须认得全系列角色,一个都不能少。 泡桐镇经济落后,留在镇里的年轻人大多无所事事,很自然地就聚拢在一起。刘大春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自立山头,自封“赛罗奥特曼”,又依次给手下起名高斯、欧布、麦克斯、泰罗、艾克斯……一套下来,颇有章法。 这群小混混精力无处释放,后来被菜市场招安,负责每个月向商贩收取管理费。刘大春还真有几分手腕,只要是他盯上的摊位,基本没有收不上来的钱。 久而久之,“奥特曼军团”的名號在镇子里传开了,一般人见了,都会下意识绕著走。 …… 几个巴掌下来,锤子的脸被抽肿了。 旁边的小弟们早就习惯了,嘻嘻哈哈,没当回事。 “哈哈哈哈哈!” “这货是真记不住啊!” “他脑子缺根筋,不能把他当正常人看。” 穿著高斯紧身衣的小文坐在撞球桌上,双腿晃来晃去,一边嗑瓜子一边笑:“行了行了赛罗,也怪你。当初收他的时候,你不知道他是个傻子?” 刘大春吐出一口烟:“妈的,我是真没想到他这么蠢。” “就我们几个编號,他记了半年还记不住。” 他夹著烟的手指挨个指过去: “我——赛罗。” “你,小文——高斯。” “那边二狗——欧布。” “那个戴眼镜的瘦猴是——麦克斯。” “那边抠脚的是——泰罗。” “那个玩手机的是——艾克斯。” “还有锤子,你就是迪迦!” 二狗扒拉著染成蓝色的乱发,不停抠脚丫子,又闻了闻手:“我跟你说,他看著不傻其实真傻,这种病连医院都检查不出来。” “不过他傻归傻,还是挺好用的,要不是他,咱们收钱哪会那么容易。”刘大春又拍拍锤子的脸,突然温柔了下来:“锤子,你为啥不想玩这个游戏了?” “你加入咱们奥特曼军团的时候不是说好了吗,你就是我的枪,指哪儿打哪儿。这才打了几发啊,你咋就不玩了?” “我、你——”锤子涨红了脸,攥拳,半天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傻子是知羞了!”二狗跳到锤子面前,盯著他的眼睛看了一会儿,说:“赛罗,他是真的傻吗?” “不是真傻,难道是假傻?要不你去菜市场上个厕所试试?” “晚上没人的时候可以!”二狗打了个响指,“他既然真傻,咋又不想玩儿了?” “別人只是傻,又不是没感觉。”小文说,“那么多人看著呢,他再蠢也该有点反应。” “也是。”二狗点点头,又扭头问刘大春,“哥,锤子是天生就这么傻吗?” 刘大春吐出一个烟圈:“这小子刚出生的时候,可聪明了。” “什么?” 眾人齐齐一愣。 “他变成这样,可全是金家人造的孽。” 眾人倒吸一口凉气:“金家?哪个金家?” “泡桐镇有几个姓金的?就那一个!”刘大春呲著牙,“听说二十多年前,金家出了个变態杀人狂,在镇上犯了一起血案,死了几十个人。锤子算运气好的,跟那个杀人狂打了个照面,没杀他,但直接嚇傻了。从那以后,就变成这样了。” 二狗倒吸一口凉气:“握草,死这么多。” “这算什么?”刘大春眯眼,“我听我爷讲过,以前的金家人,杀的人更多。这个金家啊,邪性得很,好像有什么诅咒,每隔二十八年就会出一个变態杀人犯,嘖嘖嘖——就是个专出变態杀人犯的家族。” “金家这族的血,从源头上就不乾净。” “握草……一家子都是变態?”二狗喉咙发乾,顿了几秒后,他突然激动地一拍大腿:“这可太牛掰了啊!” “牛掰?”刘大春不解地看著他。 “对啊!”二狗激动地说,“一个专门出变態杀人狂的家族,谁他妈的敢动我?” “傻逼。”刘大春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你以为出生在这种家族是啥好事儿?金家现在的这一辈,是一对兄妹,我还跟那个谁做过同学呢!我这么跟你说吧,只要是姓金的人喝过的水,我们都不会再碰。只要一有机会,我们就揍他。反正揍死了也没关係,为民除害!” 小文激动地问:“大哥,那你跟他们打过没?” “废话。”刘大春吐出一口烟,“一天打三架,大多数时候都是我贏。不过我记得那小子阴得很,会躲在后面阴你。那时候——” 话音未落,空洞的烂尾楼里渗进了一股强劲的夜风,眾人冷得打了个寒战。 有什么外来的声音正在打破这份安静,“咚、咚、咚”的脚步声在楼道里不断迴响,回音绕樑,越来越近。 第二十五章 反派聚会 奥特曼们紧张地盯著门口,听著脚步声逐渐逼近。 脚步声听起来很慢、很重,不时还有金属碰撞的声音,丁零噹啷。 二狗压低声音:“大哥,似乎是一个二百来斤的胖子,还拿著武器。” “嘘。”刘大春示意他別出声。 咚的一声,有重物被放在地面。借著窗户渗进来的一丝月光,依稀可见那似乎是一只铁桶,边上还有一道模糊的人形轮廓。是个男人,没有二百来斤,那人身材匀称,精瘦,一米八几的个头,肩膀上还扛著一把……大头武器。 “真是佩服。”男人开口了,“我说你们这些反派,怎么一点创意都没有。不是废工厂就是烂尾楼,干坏事总在乌漆嘛黑的时候,老套不老套啊。” “你tm谁啊?”二狗还是忍不住开口。 对方的视力显然比他好,打量著他身上的紧身衣,“哟,摸黑玩cosplay呢啊,你是谁,迪迦?” “放屁!老子是欧布!” “soga,那么请问欧布奥特曼。”男人漫不经心地开口,“你——相信光吗?”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超贴心,101??????.??????等你读 】 还不等二狗叫囂,男人一声令下,“小a,给他们点光瞧瞧!” 下一秒,男人身边那只圆筒骤然射出两道冷白色的大光,烂尾楼被光明充斥,奥特曼几人连忙遮脸眯眼,防不胜防。 刘大春从指缝里瞧,对面这个男人看著跟自己差不多大,他肩上那个大头武器原来是一把铁锹。可对方这张脸让他觉得陌生,怎么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跟这號人打过交道。 就在此时,一直躲在柱子背后的锤子突然憨憨的笑了起来,指著男人兴奋地喊著,“金……金……金皓!” 金皓弯曲身子,突然从桶里掏出几瓶啤酒,高高举起来,“哥几个,喝点儿?” 听到是金皓,刘大春稍微鬆懈了下来。 “哟,金跑跑,不是听说你在绵泉市里头混,死也不会回来。怎么这会儿,又跑到咱们这儿装神弄鬼来了?” 金皓拉开一罐啤酒,喝了一口,像是老朋友聊天,“岗位一个个被机器顶了,人想找口饭吃,只能去工地卖力气,这些大城市,越来越难混了。” “嘖,太他妈没人性了。”刘大春听得直摇头,“科技发展这么快,人反倒成累赘了。所以我说,还是咱们镇上好,有活人气儿!” “是是是。” 金皓拧开一瓶啤酒,递过去。 “所以我这不是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才回来嘛。我回来头一件事儿,就是打听门路,所有人都告诉我,『要想泡桐镇混得好,就得来把大春找——』” “大春”这两个字一出,刘大春的脸“唰”地就黑了下来。 谁都知道,刘大春这辈子最恨这个名字,像个女人似的。但偏偏,这个名字还是他爷爷去世之前给他取的,他不能改。 刘大春一把打开金皓的手,“来路不明的东西,拿走。” 金皓也不恼,转手招呼锤子,“李文斌,你来喝。” 李文斌,是锤子的本名。 当年父母给他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大概真指望他文武双全。 金皓在念初中的时候,跟锤子也是同学。他俩在班上一直在竞爭第一——倒数的。 锤子笑呵呵地,凑过来接过啤酒,正准备往嘴里倒,刘大春一把抢过来砸到地上,泡沫瞬间在地板上炸开。 刘大春骂锤子:“你是狗吗,別人叫你就来。不值钱的玩意儿。” 锤子看著倒掉的啤酒心疼,连忙趴在地上,用手试著捧起地上的液体,混著泥土就往嘴里塞。 金皓又从桶里拿出一瓶新的,拍拍锤子的后背,一把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金皓把新啤酒塞进锤子怀里,示意他去边上慢慢喝。 锤子捧著啤酒瓶,脸上又有了笑模样,高高兴兴地回到柱子后面,蹲下身,小口地吸著罐子里的酒。 刘大春显然失去了耐心,“没事儿就走,我们这儿不欢迎你。” 金皓脸上的笑慢慢收了。 他从兜里掏出手机,调出一张照片,走到刘大春面前,把照片放在他练前。 “刘大春,你在镇上混了这么多年,路子广,见过我妹金野没?” 照片里的女孩乾净、冷静,带著一种不属於这里的锋利感,在昏暗骯脏的烂尾楼里显得格格不入。 “金野?哦我想起来了,就是你那个天才妹妹。” 七八双眼睛看了过来,对著照片里的女孩吹起了口哨。 “哎呀我去,没想到这金家的基因真不赖啊。以前咋没看出她长得这么俊呢——” “哇靠,眼镜娘!还是高知型的,我就好这一口。” “……” 污言秽语在空气里发酵。 金皓的手慢慢攥紧,强忍下不悦:“我听人说,你们老去我家那栋破房子里撒野,有没有看到过她?” 察觉到金皓语气的变化,刘大春也不爽起来。当老大的这些年,很少有人不尊敬他,今天还让他遇到了两个。 那个卖肉的莽夫也就算了,这个他从小就看不上的金家杂种也敢跑到他的大本营来摆谱,这让他心里非常不舒服,他总要在小弟面前找回点场子。 他拿起照片,弹了弹,目露淫光,语气轻佻地对身后的小弟说:“给哥几个儿说个趣事,以前念书的时候,老子还看上过她呢!嚯,这丫头,大才女,单论这长相这气质,得是多少人的梦中情人?可惜了,喜欢归喜欢,但这人,白送我们都没人要。” “为什么?”小弟们问。 “为什么?”刘大春耸耸肩。“就因为她姓金,流著变態、基因的血。是咱们整个泡桐镇的仇人!谁要跟她好,那就跟挖自己祖坟没两样,太爷都得从坟里出来把你开除祖籍。” 眾人哄堂大笑。 “原来就是她啊!”小文恍然大悟,“难怪那天晚上——” “你们见过她?”金皓猛地抬头。 刘大春看著他,嘴角慢慢扯开一个令人不舒服的笑。 “你猜呢?”他舔了舔嘴角,语气曖昧又恶意,“嘖……那滋味。” 第二十六章 战斗模式 金皓轰然站了起来。 刘大春立刻警惕地看著他,身后的几个小弟也无声地包围了过来,隨时准备对金皓动手。作为一个专业打架三十年的混混,他有丰富的作战经验。 然而,金皓只是把手伸进了金属桶里,又拿出了一瓶啤酒。 “嘭!” 打开,雪白的泡沫冒了出来,金皓一口喝到了底。 周围人都懵了,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在卖什么药。 “你们不喝吗?”金皓抹了把嘴,咧嘴一笑,“天热,打架前补点水,对身体好。” 下一秒,他將酒瓶扔到了离他最近的那人脸上! “握草,这小子阴人!” 在一片混乱里,金皓动了,他先把手里的铁锹靠墙扔到一边。 接著抄起藏在腰间的钢筋,直接扎进了最前方“高斯”的大腿。 “嗷——!” 惨叫声响起。 金皓手上的劲儿没松,五指扣死螺纹钢狠命一拧。 “噗嗤”一声,带倒鉤的钢筋生生搅碎了肌肉组织,直接將“高斯”的大腿扎了个对穿。 鲜血像拧开的水龙头一样顺著裤管暴涌,高斯连惨叫都变了调,两手死命捂著血窟窿翻滚出去,半边地面瞬间被染成了暗紫色。 “弄死他!”刘大春看得目眥欲裂,从石头堆底下拽出一根一米长的钢棍。 几个小混混也纷纷拿起武器,朝金皓围了过来。 擒贼先擒王! 金皓脚下一错,直勾勾地朝刘大春扑去!钢棍擦著他的耳尖抡空,带起一阵火辣辣的风。借著错身的空档,金皓猛地矮身,手中钢筋化作一道银芒,毒蛇攒洞般扎向刘大春的脚背! 刘大春到底是老江湖,眼角余光瞥见寒光,硬是在千钧一髮间强行收力,后跳半步。钢筋擦著他的鞋尖捅进水泥地,激起一串刺眼的火星。 还没等金皓把钢筋拔出来,侧面已经有人扑了上来。 是二狗举起西瓜刀朝他砍来! 金皓敏捷错身,躲过西瓜刀,同时拿起钢筋重重撞在二狗的小臂上。骨头断裂的声音清脆刺耳,西瓜刀脱手坠地,二狗惨叫著踉蹌后退。 金皓没有追击,转身一肘横扫,將另一名小弟直接打飞出去,撞翻了一排啤酒瓶,玻璃碎裂声在烂尾楼里连成一片。 刘大春气急败坏,他们虽然人多,但一点优势都没发挥出来。他指挥小文:“去把那破灯给我砸了!黑著打!” 小文立刻抄起一块石头,朝著小a走了过去,他高高举起石头,对著小a的灯带砸了下去。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超贴心,101??????.??????等你读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金皓离得远,大喊了一声,“小a,打他!” 小a的摄像头缓慢转动了一圈,红灯闪了一下:“检测到恶意袭击,启动自保模式。” 小文愣神,没明白什么意思。 “呼——!” 两道凶狠的火焰从垃圾桶边缘喷射而出,贴著地面横扫过去。 火焰直接扑到了小文脸上。 “我靠烫烫烫——!” “退!退后!” 有人被燎到裤腿,嚇得连滚带爬往后躲。 阵型一下子散了。 一旁的刘大春瞪大了眼:“你他妈这是个机器人?!不对——机器人凭什么能攻击人类?这不合规矩!” 金皓也震惊不已,忍不住说道:“小a你有这本事,怎么不早说啊!” 小a一边喷射火枪,一边平静地说道:““根据图灵测试与基础伦理协议,机器人不得主动攻击人类。” 刘大春刚鬆了口气。 下一秒,小a补充道:“但存在两个例外情况。第一,获得主人的明確授权;第二,主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火焰猛地一偏,逼得两名混混狼狈后跳。 刘大春脸色一白:“操,这也行?!” 金皓愣了半秒,隨即哈哈大笑:“行啊,小a!” 他的声音在烂尾楼里炸开,“那就开启战斗模式!把这群奥特曼给老子送回m78星云去!” 回应他的,是一阵更加急促、更加狂暴的机械运转声,金属摩擦的嗡鸣在楼里迴荡,像一头终於被解开限制的钢铁野兽。 “接收指令。战斗环境复杂,优先压制近距离目標。” 小文第一个反应过来,怪叫一声,拎起旁边的棍子就往前冲,显然是想趁著喷火间隙把这破桶抡翻。 可他刚迈出两步,小a的桶身突然诡异地一旋,轮组贴地横移,像个贴著地面滑行的陀螺,两道火焰几乎是擦著二狗的肩线交叉扫过。 热浪扑脸,头皮一麻。 “啊——!”小文捂著脑袋惨叫起来,头髮被燎得捲曲焦黑,空气里立刻多了一股烧塑料似的怪味,“我新做的髮型——!” 这一幕彻底把剩下的人看懵了。 有了小a压场,金皓这边更是压倒性的优势。 原本逼上来的包围圈被硬生生撕开一道缺口,火光、烟雾和机械运转声混在一起,把整个烂尾楼搅得天翻地覆。 小文和瘦猴被逼得连连后退。两人对视一眼,咬牙换了路子,不再靠近,隔著两米远举起棍子,对著小a一阵乱捅,想拼著距离优势把它卡死。 就在棍子即將碰到桶身的瞬间,小a的上方结构忽然“咔噠”一声展开,喷火模块回缩,一只黑黝黝的大剪刀从內部弹了出来。 “启动,锄草模式。” 话音落下的同时,剪刀猛地一合。 “咔嚓!” 金属断裂声清脆刺耳,两根撞球杆像被剪断的塑料吸管,瞬间断成两截, 小文和瘦猴甚至还没反应过来,手里只剩下一截空杆,整个人僵在原地。 “看来我妹还拆了个多功能除草机……”金皓在缠斗中抽空瞥了一眼,暗暗吐槽。 经过这一番打斗,刘大春已经看明白了:眼前的金皓是个不要命的疯子,自己一伙人群殴都很难拿下他,更何况现在还多了个成精的垃圾桶。 他的目光一扫,最后死死定在了金皓身后的那根水泥柱上。 柱子后面,锤子正抱著头,抖得像个被困在风箱里的老鼠。 从打斗一开始,他就躲在了这里。金皓几次从他面前闪过,也没对他动手。 “姓金的,你確实挺能打,但是——” 刘大春狞笑一声,突然对著柱子大吼:“锤子,给老子抱住金皓!” 锤子一颤,多年来被刘大春的驱使让他形成了条件反射。身子先於大脑行动了,整个人像一台失控的肉墙,就这么紧紧地从后面抱住了金皓! 两百斤的体重压上来,金皓重心猛地一晃。 刘大春大喝:“抱死了!敢鬆手老子剁了你!” 锤子一边哭一边加大了胳膊上的力度:“金皓,金皓……” “鬆手!”金皓手里攥著钢筋,“咚咚”地朝锤子的脚背上杵。 但这个锤子好像没有痛觉一般,哭得更大声了。 机会来了! 刘大春身形一晃,拿著钢棍,对准金皓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下来! “砰!砰!砰!” 钝器击打脑袋,在死寂的烂尾楼里格外刺耳。 金皓的身体猛地僵直,血顺著他的脑袋潺潺淌下。 “主人——!”小a发出悽厉的电子尖叫,滑轮疯狂摩擦地面想要衝过来。 刘大春早就防著这个破桶。他顺手抄起一瓶还没开封的啤酒,大拇指死死顶住瓶口,剧烈摇晃,隨即对著衝过来的小a猛地一喷! 雪白、粘稠的泡沫像是一层遮羞布,瞬间糊满了小a的光学传感器。 “检测到环境异常……视觉锁定丟失……系统重启……” 小a在原地像只瞎了眼的没头苍蝇乱撞。刘大春纵身一跃,一记飞踹直接將金属桶身踢翻在地。紧接著抡起钢棍,对著小a头顶正闪烁著红光的传感器一通狂轰滥炸! “哐!哐!哐!” 火花四溅,电线短路的噼啪声中,小a尖锐的嗓音变成了扭曲的电流声,最终戛然而止。 由於剧烈的撞击,小a桶身的隱藏夹层“啪”地弹开,一柄黑黢黢、沾满陈年锈跡的铁锹滑落在地,磕在水泥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金属音。 刘大春大口喘著粗气,脸上溅了几点血。他低头看了看倒在血泊里的金皓,又弯腰去拎那柄铁锹。 指尖触碰到锹柄的瞬间,一股莫名其妙的寒意顺著刘大春的脊椎直衝脑门。 他骂了一句,厌恶地甩了甩手:“妈的,这破铲子怎么跟冰块似的……金家的东西,果然都透著股腐烂味。” 二狗忍著肩膀的剧痛,问:“老大,这傢伙和这个破桶怎么处理?” 刘大春阴狠地盯著已经金皓:“桶留下,把这小子和这把烂铲子……丟死人屋里去!” 第二十七章 死人屋 金皓在一片剧痛中醒来。 头痛欲裂,像有人拿锤子在他脑壳上敲了一宿。 他没急著动,眯眼皱眉,花了会儿工夫才適应头顶那片红得发黑的光。 他倒吸一口凉气,想抬手揉揉太阳穴,却发现浑身软得跟烂泥一样。 他眯著眼,对了半天焦,才看清眼前的这一切:窗外掛著一轮血月,像个长满脓疮的眼球,正对著屋里滴答滴答地淌著粘稠的红光。 他此时正躺在一间腥臭的肉屋里,四周的墙壁全是一叠叠暗红色的肉块,不仅在缓慢蠕动,甚至还在一张一合地呼吸。墙壁的褶皱里不时渗出透明的黏液,还伴隨著“咕嚕咕嚕”的消化声。 金皓掐了一把自己,疼痛让他迅速冷静了下来。 自从经歷了“矿癤子”这种超自然事件后,他的心理预期得到了极大地提升,以至於就算出现在这间诡异的“肉屋子”里,也很快就接受了现实。 他只是觉得奇怪,过去二十八年从来没有发生过的奇异事件,为什么现在三天发生两回?他不禁怀疑,是不是眼前的一切都是做梦,真正的他早在强闯万象国际的时候就被拿下,泡在防腐剂里插上管成了睡眠状態的研究对象。 又或者是自己的老家泡桐镇在这十年间被灵异入侵,才会有这么多怪力乱神的东西出现。 可他是怎么触发机制,来到这里的呢? 他想起来了:今天早上,自己从胡春云口中得知刘大春的“奥特曼军团”可能见过金野,所以特地去打听消息。但没想到那群傢伙嘴里不乾不净,所以自己就带著小a跟他们打了一架。 最丟人的是,自己居然打输了。 等等,小a呢? 金皓看了一圈四周,没找到那个圆滚滚的垃圾桶,倒是在墙缝里看见了一把熟悉的木柄! 是老头留给自己的铁锹! 那片噁心的肉墙似乎想把铁锹“吃”进去,此时只剩下一个木柄在外面。金皓赶紧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手拽住木柄,一脚蹬在墙上,发力。 “给老子吐出来!” 这肉墙吸力极大,金皓几乎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才听见“噗”的一声,铁锹被生生拽出来了,上面还带著粘稠的液体。 金皓一个屁股蹲摔在地上,怀里还紧紧地抱著铁锹。 “真特么噁心……委屈你了啊,铲哥。”金皓看著锹柄上渗进缝隙的黏液,一阵恶寒。他顾不上讲究,直接扯起衣摆使劲擦拭。 这铁锹是他现在的底气,虽然这底气用一次少一次,但有它在手,心里也踏实了不少。 他攥紧木柄,开始评估周围的环境: 屋子不算大,大概三十来平,但墙很高,大概有四米,没有门。唯一的出口是那扇狭窄的窗户。 从窗子里爬出去? 那就得先接触这堵诡异的肉墙。肉墙刚刚当著他的面“吞”铁锹,虽然最后关头被他拔了出来,但那股恐怖的吸力还犹然在手。一旦被吸进去,强大的吸力会瞬间碾断他的骨头,把他拍成一块肉饼,甚至……吃掉。 那就只剩下第二个答案:破墙而出? 金皓低头看了看铁锹,医生的话像魔咒一样在他脑子里转:还剩两次。 还剩两次,他就可能变成公公了。 变成公公不可怕,可怕的是万一自己还没把墙破开,自己就先一步体能耗尽倒在这里,那跟送上门被消化有什么区別? 正当他脑子里飞快盘算著生路时,屋子里突然响起了一声极其细微的抽泣。 “救命……谁来救救我的孩子……” 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带著无尽的绝望。 金皓全身的皮肉猛地一紧,铁锹瞬间横在胸前,眼神死死锁向声源。 只见左侧那堵蠕动得最厉害的肉墙上,缓缓隆起了一个巨大的鼓包。隨著那层粉红色的肉膜被撑得近乎透明,一个年轻女人的轮廓清晰地浮现出来。她像是被封在保鲜膜里的活体標本,正弓著背,竭尽全力用肩膀撑出一片狭窄的安全区域。 而她的怀里,死死搂著一个四五岁的孩子,由於肉膜的挤压,已经可以看见那孩子稚嫩的五官,正痛苦地扭曲著! 金皓浑身一震,握著锹柄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 “有人吗……救救她,救救我女儿……” 那个女人似乎感知到了外面有活人的气息,挣扎得愈发剧烈,肉壁也隨之发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咕嚕”声。 “先生,先生……” “先生……您听见了吗?” 金皓左右环顾了一下,確认这间肉屋子里除了他没有第二个活人,然后指著自己的鼻子,问:“你在叫我吗?” 肉壁里的女人似乎愣了一下,然后哀求道:“先生,求您救救我的孩子!” 金皓没往前凑,反而又往后撤了半步。 他死死地地盯著肉壁上那两个起伏的轮廓,冷冷地开口:“先別忙著哭。你是谁?这又是什么鬼地方?” “我叫林芳……这是我女儿。”女人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语速极快,“我不知道这是哪里!我原本是带我女儿回来探亲的,不知怎么回事,脚下一空就掉进这里面了……这墙是活的!它在吃我们!” 像是为了印证她的话,怀里的孩子突然尖叫起来,嗓音奶声奶气的,却充满了惊恐:“妈妈,妈妈我的身上好疼……有什么东西在咬我,呜呜……” 一只小手在肉墙里不停地推搡著,却戳不破这层膜,只能留下几个掌印。 金皓后退了两步,突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紧紧地抱著铁锹,平静地说:“別嚎了。別说你们,我自己也出不去。反正早晚都是要被它消化掉的。既然这样,不如你们母女待在一块儿,黄泉路上还能有个伴。” 肉壁里的女人僵了一下,隨即爆发出了更绝望的哭嚎,甚至开始用头撞击那层肉膜:“我死没关係!我烂在这墙里也没关係!只要让我女儿活下来……哪怕只有一线生机!先生,求求您,您手里不是有铁锹吗?那是铁做的,一定能划开这层皮!求您划开一个小口子,把她拽出去!我隨便这墙怎么吃,我把命给它,只要我的孩子能出去!” 那孩子也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我不要!妈妈,我不要离开你——” 这对母女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足以让任何铁石心肠的人动容。 但金皓就那么安静地看著她们哭。 过了好一会儿,等她们哭得没力气了,金皓才慢吞吞地站起身。 他猛地跨出一步,將手中的铁锹“咣”的一声重重杵在地上。 “戏演得不错,声情並茂的。”金皓微微低下头,死死盯著那张肉膜下的年轻女人的脸,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不过大姐你既然头脸、肩膀、身子全部都被封死在这个墙里,连条缝都没露出来,那你又是怎么『看』见我手里的铁锹的?” 第二十八章 平行世界 金皓质疑墙里的母亲如何看得到自己手里的铁锹。 他的话像一把冰冷的手术刀,瞬间切断了屋子里的悲情氛围。 肉墙里的哭喊声戛然而止。 原本缓慢的蠕动变得急促且紊乱,墙上的肌肉组织相互摩擦,发出阵阵如闷雷般的“咯吱”声。 过了许久,那个一直奶声奶气喊著“妈妈”的小女孩突然咯咯一笑:“你看嘛,我就说你骗不了她……” 话音刚落,那个女人的身体突然剧烈痉挛起来,咬牙切齿地低吼:“铁石心肠的傢伙……我刚才离他就那么一点!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把他弄过来,给你吃……” 小女孩冷哼一声:“没有第二次机会了。我饿了,我现在就要吃。” 话音未落,她的手毫不犹豫地刺入女人的腹部。 金皓眼角狂跳,他看见那只原本软绵绵的、正抓挠著缝隙的孩子小手,突然五指併拢化作利刃,“噗嗤”一声直接捅进了女人的胸腔。 没有鲜血溅出,只有无数条类似於半透明脐带的管子被硬生生地拉扯了出来。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藏书广,101??????.??????任你读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咕嚕……咕嚕……” 空气中瀰漫起一股让人窒息的酸腐味。那个女人的身影在几秒钟內迅速溶解、崩塌,化作一股股暗红色的液体,顺著那些管子灌进了小女孩的身体里。 看著眼前的一幕,金皓心一沉。 还在演戏?不对。那个女人的身体越来越扁,应该是真的。 他原本以为这两者是某种共生关係,或者至少是彼此依赖的存在,可现在才看明白,从一开始,那个看似无害的小女孩才是真正的主导者。女人不过是她用来引诱、消耗猎物的工具。 好险,刚才自己但凡有一点懈怠,现在被吃掉的恐怕就是他自己了。 空气中瀰漫著浓浓的血腥味,肉墙不时发出“咕嚕咕嚕”的消化声。 不知过了多久,小女孩发出一声满足的嘆息:“吃饱了。” 肉墙里的影子隨之发生变化。 女人的轮廓彻底消失,小女孩的身形开始被拉长、撑开,骨架仿佛被重新塑造。那层肉膜之后,一个更高挑、更完整的剪影逐渐成形。 是一个玲瓏有致的少女。 她轻轻转动脖颈,声音也发生了变化,甜美得让人头皮发麻:“你想出去吗?” 又来了。 金皓没有立刻回答,只是直勾勾地看著那道逐渐清晰的轮廓。手在铁锹的木柄上慢慢收紧。 过了几秒,他突然反问:“你吃饱了吗?” 少女似乎没料到他会这么问,愣了一下,才笑著回答:“现在饱了,但是一会儿……就不確定了。” “那就好。”金皓点点头,语气平静,“至少说明你现在还不著急。” “你这人可真怪。”少女“咯咯”地笑,“现在居然还有心情关心我。” “那是当然。”金皓一边说,一边后退一步,突然將铁锹猛地往地上一插,铲面没过地面,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动。 他自己则像是苦修的僧侣一般,握住木柄,盘腿而坐。猛地抬头,直视那薄膜下的不明生物:“所以,你是想吃掉我,还是我手里的这把铁锹?” 不需要她回答,金皓自己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从他踏进这里开始,这面肉墙的注意力就始终在铁锹上,甚至还妄图“吃”掉它。正是因为他把铁锹从肉墙里拔出,又才会冒出这对“母女”,试图利用同情心让他靠近。 这面墙,表面上看是想吃他,实际上,是想让他放下手里的东西。 一旦他失去铁锹,下一秒,他就会成为这堵墙的养料。 少女没说话,只是发出“咯咯”的笑声,如银铃般悦耳动听。 “想吃我,倒也不是不行。”金皓忽然笑了笑,话锋一转,“但你得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说呀。”少女在薄膜下伸了个懒腰。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 空气再次凝滯了。 “你不知道?”少女问。 “我知道就不会问你了。”金皓如实回答。 “你连这里是哪里都不知道,居然就来了……”少女发出惊呼,“好吧,那至少要让你死个明白,这里是——死人屋。” 金皓瞳孔骤缩。 死人屋?是泡桐镇的那个死人屋吗。 他再次环视四周:高大的围墙,狭窄的窗户。窗外的血月,脚下的肉墙。 金皓小时候也曾去过死人屋玩耍。但他记忆里,死人屋不是某一间屋子的简称,而是附近那一片的统称。那里荒草丛生,有一片长长的围墙,將那里围得严严实实。 走进围墙里,数十间废弃的矮房,都用铁门锁著。但最显眼的是院子正中央的那两只高耸入云的烟囱,黢黑髮臭,不知道曾经燃烧过什么。 镇上人提起它的时候总是面带恐惧,並三令五申的警告自家孩子——不准靠近死人屋! 可金皓很清楚,这个“死人屋”跟那个矿洞里那个“烂眼儿洞”一样,虽然看似跟现实世界一模一样,但却又带著某些严重异化的特徵。自己似乎来到了一个泡桐镇的平行世界,这里有泡桐镇的形,却没有泡桐镇的魂。 “那我要怎么才能离开这里?”金皓问。 肉墙上的薄膜突然开始鼓动,像潮水一般此起彼伏。少女似乎站起来了,她的影子越来越大,那层肉膜几乎被撑得透明。她费劲力气想要走过来,但肉膜被撑到了底,她在距离金皓半米远的位置停住了。 金皓几乎能看到薄膜之下,她那精致的五官。 “你才刚来,为什么就急著离开?”女孩轻笑一声,语气里带著几分漫不经心,“你瞧这里多好,红彤彤的月亮,多漂亮,更何况——” 女孩顿了一下,伸了一个懒腰:“还有我陪你,多好呀。” “不敢当。”金皓抬起铁锹,语气淡淡,“我原本的那个世界虽然挺烂的,但我呆习惯了。这个地方这么好,你自己待著吧。” 金皓开始思考要怎么才能洞穿那肉墙里的少女。 最好一铲子就能戳死她,三铲子之內就把这堵肉墙挖开。再多就不行了,他的体能支撑不住,会晕在这里。 在金皓认真思考的时候,那少女似乎猜透了他的想法,连忙说:“哎呀,一个玩笑,这就生气了?” 这声音听起来居然带有一丝娇憨。 金皓笑笑,“噗嗤”一声將铁锹拔了出来,开始思考从哪个方向开始刺比较好:“我没生气。” 他只是在惋惜,这次机会用了以后,自己就即將没有阳气了。 但不得不用。 从右边刺吧,爭取这一下就洞穿她的心臟。然后再向右一滑,把她分成两半。 少女似乎又猜到了他的想法,居然缩回了肉墙里,厚实的肉壁像毛毯一样把她包裹了起来。 “我这不是太久没见到活人了,一时有点激动嘛。跟你开了个玩笑,別生气別生气。”女孩在薄膜里连连摆手,留下一片掌印,“我虽然没法告诉你怎么离开死人屋,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怎么离开这间屋子——” 话音落下,空气里发出“咯吱咯吱”的挤压声,原本严丝合缝的肉墙突然发出一阵剧烈的撕裂声。 “噗嗤——” 粘稠的液体四溅。在金皓惊愕的目光中,那堵厚重的肉壁竟然从中间缓缓向两侧翻开! 在层层叠叠的肌肉组织深处,一扇由森森白骨堆砌而成的窄门缓缓显现。而门外,竟然透出了一片橘黄色的暖光。 “你看,”少女的声音从墙內传来,带著笑意,“门开了。” 她顿了顿,语气忽然变得意味深长。 “但是,你敢进去吗?” 第二十九章 黑色笔记本 进,还是不进,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 金皓站在这扇肉门前,没急著动。 不进,跟这堵肉墙僵在这里,自己迟早都会因为体能不支落败,然后沦为肉墙的肥料。 进,又不知道这扇门之外,到底藏著什么东西。 万一是比这个女孩更可怕的怪物呢? 他脑子转得飞快,眼睛眯起,盯著薄膜后那曼妙剪影。 仿佛看穿了他的犹豫,女孩声音再次从肉墙深处传来:“我劝你別进去了。” “为什么?”金皓问。 “因为……我捨不得你啊。”她拖长音,娇得发腻,“我等了多少年,才等到你这么一个有意思的人。万一你进去死了,我又得等多少年?” 金皓被她逗笑了,笑意却没到达眼底:“你在这面墙里待了多久了?” “不记得了。”女孩委屈巴巴地说,“也许一百年?也可能两百年吧。反正等得花儿都谢了。” “一两百年?那你多大了?” “不记得了,反正当你的奶奶应该绰绰有余了。”说到这里,女孩子又有点不高兴地说,“喂,你不知道问女性的年龄很冒昧吗?” “行吧。”金皓耸了耸肩,“反正我对你的年龄也没什么兴趣。” 他说著,又再次看向了那扇骨门。 门外的橘黄色暖光静静流淌,像一条柔软的河,却在即將触及肉墙时戛然而止,边缘整齐得过分,仿佛有一道无形的界线,將光线生生截断。 “我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金皓的目光仍停留在门外,“等会儿我穿过这扇门的时候,你会不会袭击我?” 他顿了顿,补了一句:“比如突然从墙里衝出来,把我拽进去。” “不会。”女孩回答得很乾脆,没有半点迟疑。 “好。” 金皓点了点头,握紧铁锹,迈步朝骨门走去。 “咦?”女孩似乎有些意外,“我说不会你就信了?你这么奸诈的人,居然这么容易就信了?” “首先,谢谢你的夸奖。”金皓头也不回,“不过我更喜欢『聪明』这个说法。” “其次,”他扬了扬手里的铁锹,语气平静得近乎冷淡,“你我都清楚,这玩意儿能戳破肉墙,也能捅死你。真要撕破脸,对你没什么好处。” “与其在这里跟我耗著,不如乾脆把我送去別的地方。”他停在门前,回头看了一眼肉墙,“这对你来说,才是最理智的选择,对吧?” 薄膜后的女孩安静了一会儿。紧接著,她忽然笑了起来。 这一次,不再是之前那种刻意的、孩子气的“咯咯”声,而是一阵毫无掩饰的畅快大笑。 “哈哈哈哈……你真有意思,比之前那些人有趣多了。”笑声在肉墙里迴荡了好一会儿,她才终於收住。 “进去吧。”她的声音变得很轻柔,居然还带有一丝真挚,“但愿你別死得太难看。” 金皓大步穿过了肉墙。 女孩这次倒是说话算话,在他经过的一瞬间,肉膜里那些蠢蠢欲动的阴影並没有突然发难。 就在他后脚刚刚跨过骨门的剎那,身后传来“咕嚕”一声闷响,像是某种巨大的生物突然关上了血盆大口。 他猛然回头,自己身后只剩下一片发黄的白墙,看不出半点撕裂过的痕跡。 而门外的世界,在这一刻彻底变了。 没有了蠕动的肉壁,没有了刺眼的血光,甚至连那股让人反胃的酸腐味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透骨的寒意,冷气顺著他的脚踝往上爬,直往骨头缝里钻。 金皓搓了搓胳膊,他感觉到自己的鸡皮疙瘩一粒粒冒了起来。 他开始环视四周。 这是一个极旧的房间,墙壁已经开始泛黄。原本大概是刷过白漆的,但此时已经大片大片地剥落,像是一块块乾枯的死皮,露出底部粗糙且的水泥层。 空气里的味道有人极其复杂:刺鼻的消毒水味,冰冷的机油味和陈腐的霉菌气,还有一丝淡淡的……铁锈味。 然而,最让金皓失望的是,这里和刚才那间肉屋子一样——没有门。 甚至连窗户都没有。 四面墙高高地竖起,像是一座密封的石棺材。 金皓警惕地巡视了一圈,视线最终落在了房间正中央的一张铁皮办公桌上。 这么一个诡异的地方,居然有人办公? 金皓往前走了几步,仔细一看,桌上摆著一盏掛著蛛丝的老式檯灯、一瓶乾涸的墨水,以及一本厚厚的黑色笔记本。 打眼一看,这就是一张再正常不过的办公桌。但是,在这个诡异的地方,“太正常”本来就是不正常。 金皓决定从这张办公桌下手。 他先用铁锹轻触墨水瓶,墨水瓶没反应,很快被他推到了桌子边缘,稍稍一使劲,“砰”地一声落在了水泥地上。 瓶盖被摔得开裂,露出了一块早已凝固的成陈年旧墨,水泥地也被砸出了一个浅浅的小坑。 金皓盯著地上的墨水瓶,又抬头看了看四周,等了几秒,什么都没有发生。房间依旧安静得出奇。 看来,这东西暂时没什么问题。 他的视线隨即移向那盏檯灯。那是一盏样式极老的灯,灯罩泛著黯淡的浅黄色,灯丝也已经发黑,透著一股年代久远的气息。从缠绕在灯罩边缘的蛛丝来看,这盏灯至少已经很多年没人碰过了。 等等,蛛丝?也就是说这里有蜘蛛吗? 金皓立刻仔细观察了一圈,天花板的四角也有少许蛛丝,但没有蜘蛛。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金皓立刻警觉起来,迅速抬头检查天花板的四角,果然也能看到零星的蛛网,但並没有发现任何蜘蛛的踪影。 但他很快又意识到了另一个问题——这间屋子里根本没有插座。 既然没有插座,那这盏灯是怎么用的? 这一次,他的动作比刚才大胆了许多。他用铁锹把檯灯整个挑到地上,然后俯身將它拎了起来,入手的分量让他微微一怔,灯罩明显是铜製的。 他没有再犹豫,抬手就把檯灯朝旁边的墙壁狠狠砸了过去。 “啪!” 一声脆响在空荡的房间里炸开,檯灯撞上墙面,瞬间四分五裂,灯罩变形,灯泡粉碎,黑色的灯丝被甩了出来,落在水泥地上,像一个扭曲的问號。 房间重新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最后,他的视线落在了那本黑色的笔记本上。 像墨水瓶和檯灯一样,他先试著用铁锹碰了碰笔记本,“咚咚”,声音很沉,应该是实心的。 他又试著用铁锹翻开,但这笔记本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光滑的离谱,铁锹从封皮滑过,“滋啦”出了一串火星。 这个动静在死寂的房间里格外刺耳。 金皓猛地收力,警惕地扫视了一圈四周——墙皮依旧发黄剥落,墨水瓶和檯灯静静地躺在地上。 一切依旧。 如果继续用铁锹强行撬这个笔记本,不仅翻不开书,反而会把这本看起来唯一的线索给捅个对穿。 看来得用手了。他刚刚已经做过实验了,檯灯和墨水都没什么危险。 必须得赌一把了,不能永远被困在这里! 想到这里,金皓將铁锹夹在了腋下,绝对不能让它离身。 他俯下身,两只手死死按住笔记本的上下边缘。指甲试探性地抠进笔记本里。 一种奇怪的感觉顺著指尖传了回来。 柔软,细腻。这笔记本太奇怪了,滑腻腻的,带著一种诡异的温热感,根本不像是皮革,倒像是一张……刚刚剥下来、风乾的人皮。 但笔记本依然闭得很紧,像一枚死死咬住的贝壳。 金皓深吸一口气,两手猛地发力一掰:“我倒要看看,你里面藏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隨著他指尖的发力,笔记本被缓缓打开。同时,空气中出现了类似於撕扯老旧伤疤的“嘶嘶”声。 就在这时,金皓压在封面上的左手,突然感觉到了一股极其微弱的搏动。 “咚。” 就像是一个心臟,隔著厚厚的书本,在他的手心里跳了一下。 第三十章 神的僕人(求月票求收藏求追读) 【主刀人:神的奴僕】 【实验体 01號】性別:男年龄:30岁 实验项目:极寒感官置换 记录:我们將 01號置於零下 40度的冷冻舱內,同时通过神经接驳,向他的大脑输送“极度灼热”的信號。 结果:很有趣。他的皮肤被冻得发紫、坏死,但他却在那惨叫,喊著“好烫、好烫”。他的大脑欺骗了他,他在被冻死的前一刻,以为自己被烧死了。 备註:01號生命力顽强,很有攻击力。即使面对各种实验,也依然没有丧失希望,一直叫囂著要弄死我。很有意思,我很喜欢他。他是我第一个实验体,也是我目前最喜欢的。我上次问他喜欢吃什么,他说想吃我的肉。我问他想煮的还是炸的,他说都想要。真是个贪吃的孩子,我真是越看越喜欢…… 金皓读到这里,胃里猛地一抽,像被冰冷的手攥住,翻江倒海。 这他妈不是记录,是活生生的人在惨叫。这一页页的纸张在他眼里不再是文字,而是一张张惨叫的人脸。 他屏住呼吸,又翻了一页: 【实验体 14號】实验项目:“母爱”擬態植入。结果:失败。实验体肉体排斥反应剧烈,崩解为一摊无法分辨的红肉。评价:人类的情感,廉价得像过期的罐头。 【实验体 30號】实验项目:“希望”閾值测试。记录:当实验体得知所谓的“获救”只是幻觉后,选择了自行了断。评价:人类终究是依附於“盼头”的寄生虫,一旦切断虚假的希望,便枯萎得索然无味。 …… 一页,又一页。 这本黑色的笔记本仿佛通向地狱的深渊,翻起来没有尽头。每一行冰冷的编號,都代表著一段被剥夺尊严、精准粉碎的生命。 主刀人並不满足於肉体的切割,他像一个耐心的园丁,在人类精神最脆弱的裂缝里浇灌恐惧。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畜生……”金皓深吸一口气,反手將笔记本“啪”地合上。 难怪从他踏进这间屋子开始,那种奇怪的混合味就挥之不去。原来,这根本不是什么机油,而是福马林在陈旧空气中发酵后的腐臭,乾涸了数十年的血腥气! 他想起来了,小时候曾听镇上的老人提过,泡桐镇曾经被一伙什么人占领过,他们奴役了镇民,留下了累累血债。 一切都对应上了。也许,他此刻所身处的,並不只是一个单纯被“复製”出来的空间,而是某种意义上,重叠在那个年代之上的內部世界。 不管真相如何,现在的第一要务只有一个:必须儘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金皓冷冷地扫了一眼手中的笔记本,直觉告诉他,这东西本身就极度危险。哪怕它暂时看起来没有危险,也绝不能继续留著。 他重新翻开一页,五指收紧,正准备將纸页一把撕裂—— “啊啊啊啊——” 一股悽厉的尖叫毫无预兆地在耳膜內侧炸开,千百个重叠的声音贴著他的颅骨嘶吼! 金皓头痛欲裂,险些站不稳。 “滚开!” 他强忍下疼痛,举起铁锹,对准黑色笔记本,重重地砸下去! “咔噠。” 他突然听到了空气中传来极为细碎的一声。 金皓感觉眼前的视线像坏掉的胶片,飞快地跳闪了一下。仿佛有什么东西变了,又仿佛什么都没变。 不对! 金皓瞳孔一缩,心臟漏跳了一拍。 原本破碎的墨水瓶竟然重新回到了桌上,完好无损,瓶底乾涸的黑墨在灯光下泛著光。被他砸得稀烂的檯灯也完璧归赵,连发黑的灯丝都回到了原本的位置。 而原本站在桌边的金皓,竟“唰”地一下瞬移回了墙角。这里正是他几分钟前刚刚跨入门內的位置! 时间回溯了? 还没等金皓反应过来,水泥地板突然往上“拱”了一下,他感觉自己好像踩在了一条湿滑的鱼背上,重重地摔了一跤。 “该死!” 更糟糕的是,那把一直被他紧紧攥在手心的铁锹,在那股诡异的推力下脱手而出,划过一道弧线,落在屋子的对角。 而那本黑色的笔记本,竟然像脱离了重力,摇晃著漂浮在半空中。 “咚。” “咚咚。” 那种有节奏的跳动又重新出现,这间屋子仿佛变成了一颗巨大的心臟。 “哗啦啦——”” 笔记本无风自动,开始迅速翻页。 无数残忍的文字在金皓眼前掠过,像是一场走马灯般的噩梦,最终,“啪”地一声,停在了最后一页。 洁白的纸面上,缓缓浮现出了文字。那些字跡还带著潮湿的质感,仿佛是刚写下的。 【实验体 77號】 【实验体 77號】性別:男年龄:28岁 特徵:身高182厘米,体重144斤。性格狡猾、爱財,具备极强的生存本能。 著装:灰色连帽卫衣,右脚鞋带於刚才的摔倒中散开,拖在地上。 金皓猛地低头。灰色卫衣,黑色工装裤。右脚的鞋带果然松垮地趴在地上,像一根枯死的索命绳。 状態:已入网。 实验项目:感官轮迴与身份认知重塑。 备註:77號是个非常完美的样本。他以为自己是闯入者,是破坏者。但他不知道,当他踏入这扇门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是我的小白鼠了。他的恐惧,他的愤怒,他的挣扎,都是实验数据的一部分。 实验开始时间:现在。 “去你妈的样本!”金皓心头火起,求生欲爆发,他脚尖猛地蹬墙,整个人借力跃起,伸出双手抓向半空中那本诡异的本子。 然而,他的手指在触及纸页的前一毫米,世界凝固了。 “滋滋——”一阵尖锐到让人失聪的电流声刺穿耳膜。下一秒,昏暗的办公室瞬间消失,刺眼的惨白色灯光从四面八方倾泻而下,晃得他双眼阵痛,泪水横流。 “哐当!”他没抓到笔记本,反而重重摔在了一张冰冷的金属平面上。 等他再次睁开眼时,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被抽乾。 这是一个大得离谱的白色空间,天花板高得压抑,几盏老式搪瓷灯摇摇欲坠,惨白的灯光晃得人眼晕。 空气里没了肉腥味,取而代之的是浓烈到呛人的消毒水和福马林味。 金皓僵在原地,视线所及之处,全是密密麻麻的冰冷铁床。 这些铁床整齐地排列著,一眼望不到头,活像个巨大的停尸房。而最让他头皮发麻的是,每张床上都躺著一个“东西”。 有的身上插满了红红绿绿的管子,有的脑袋被切开一半,露出还在跳动的脑组织,有的四肢被换成了生锈的机械臂,正无意识地抽搐著。 金皓下意识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正被一条条束缚带绑在铁床上。他身上的那套灰色连帽卫衣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套蓝白条纹的的病號服。布料又薄又硬,像刀片,紧紧地贴在皮肤上 左胸位置,一块小小的白布牌上,鲜红的数字正对著他狞笑:077。 第三十一章 77號 77號。 金皓盯著胸前的號码牌,瞳孔骤缩。他下意识想动,却发现四肢被冰冷的皮质束缚带死死勒在金属床上。 “放开我!”他低吼一声,身体猛地发力,束缚带在床杆上剧烈摩擦,发出让人牙酸的刺啦声。 “77號,安静点。” 一个温柔得让人发毛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 金皓回头,只见一个穿著白大褂、戴著口罩的高大身影站在他身后。 那人很高,至少有两米。他戴著口罩,但露出的额头和眼角皮肤却极其诡异——那根本不是人类皮肤,而是由无数细密的、白色神经纤维编织而成的,此时还在微微蠕动。 他的胸前掛著一个铭牌,上面清晰地写著:主治医师——神仆。 金皓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你是谁?” “我是你的主治医师。”神仆回答,“77號,请你保持安静,不要影响到別的病人了。” 金皓扫了一眼四周,这间屋子里还有数十张金属床,每张床上都躺著一个病人,他们穿著蓝白相间的病號服,胸前別著一个编號。 “抱歉。”金皓突然换了一副面孔,语气软了下来,甚至带著一丝诚恳的为难,“我刚醒,有点不適应。医生,这带子勒得太紧了,我喘不上气。您看……能不能帮我松一松?” 神仆歪了歪脑袋,看起来似乎在认真思考:“如果你接下来配合治疗,我可以帮你鬆开。” “没问题,我一定配合。”金皓露出一个纯良无害的笑容。 神仆伸出左手,指尖瞬间匯聚出几根神经纤维,化作钢刀,轻飘飘地一划。 “哗啦——” 束缚带断了,金皓感觉身体骤然一轻。他坐了起来,揉了揉手腕,脸上掛著感激的笑。 “多谢医生。” “不用谢,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隨时告知我。” 这个神仆態度温和,如果不是身处如此诡异的情况,金皓真的会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位善良负责的好医生。 “医生。”金皓直视他:“我到底得了什么病?” “这个很复杂。”神仆垂下眼帘,“你体內的激素严重失调,睪酮极低。最麻烦的是你有明显的情绪波动,这非常不利於接下来的实验。” 听到“实验”二字,金皓眼皮跳了一下。他的脑子里飞快闪过笔记本里的內容:极寒感官实验,母爱实验,希望破灭实验…… “医生,我想您可能误会了。”金皓儘量让语气听起来平静且真诚,“刚才那只是起床气。其实我的身体一向很好,之前的医生也说我只需要多休息就能自愈,真的不需要麻烦您这种专家亲自做手术。” 神仆没有说话,口罩下那些蠕动的神经纤维似乎要穿透布料扎出来。 “真的吗?” “真的。”金皓真诚地点头。 “那好吧。”神仆微微点头,“那你先好好休息,我会重新评估你的疾病。” 说完,拖著长长的白大褂转身离去。就在金皓的注视下,他的身体竟然像穿透一层水帘般,直接没入了冰冷的金属墙壁。 穿墙消失。 直到那抹白色彻底不见,金皓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整个人瘫软在硬邦邦的金属床上。 他需要保持冷静,搞清楚自己现在的情况。 在和刘大春等人狠狠干了一架之后,他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死人屋里。 最开始出现的地方,是那堵“肉墙”。那里悬著一轮猩红的月亮,墙壁在缓慢蠕动,而最要命的是——墙体內部还藏著一个诡异、会吃人的少女。 她看起来危险又恐怖,但金皓心里却隱隱有种直觉:这个少女本身並没有恶意,至少,她对自己並不急著下口。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那场近乎表演的吞噬之后,她並没有动他,而是將他送进了第二个空间: 这是一间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办公室。 铁质的办公桌,剥落的白墙,桌上摆著一盏老式檯灯、一瓶墨水,还有那本最扎眼的黑色笔记本。 对,就是那本笔记本。 笔记本里记录的內容诡异到令人作呕,密密麻麻的实验记录中,主刀人自称“神的僕人”。而不久前,他亲眼看到那个医生的铭牌上,也清清楚楚地写著“神仆”二字——两者几乎可以確认是同一个存在。 更令人不適的是,这本笔记本的触感。 它摸起来不像纸,更像是皮肤,柔韧、温热,甚至能隱约看到类似毛孔和纹理的细节。金皓记得,几百年前那场世界大战里,確实有过极端的疯子,用少女的皮肤製作纸张。 而当他试图毁掉这本笔记本时,真正的异常才开始显露。 先是纸张发出尖叫,像有无数怨灵贴著他的耳朵嘶嚎;紧接著,在他准备抡起铁锹彻底毁掉它的瞬间,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被他摔碎的檯灯復原了,墨水瓶也重新回到了桌面上,而他自己,则站回了刚刚踏入这间办公室时的位置。 一切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强行拨回了几分钟前。 时间回溯。 而回溯的节点,恰恰都出现在铁锹介入之后。 肉墙里的少女也是如此。她不惜上演那场血腥的吞噬戏码,说到底,是为了引诱他靠近、利用他手里的铁锹划破薄膜,把她放出来;而这本笔记本,同样是在察觉到“可能被毁掉”之后,才触发了时间回溯。 也就是说……他们都很惧怕这把铁锹? 可铁锹现在去了哪里,金皓自己也不知道。 所以,当务之急不是硬碰硬,而是先稳住这个“神仆”,再想办法把铁锹找回来,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变公公也好,做太监也罢,直接一铁锹挖开这个鬼地方,赶紧离开! 想到这里,金皓缓缓睁开眼,准备先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 就在这一瞬间,一团白花花的东西猛地从头顶坠落下来! 是神仆,他根本就没有离开! 只见他的四肢深深嵌入天花板,白色的神经纤维被拉伸到极致,如同绷紧的绳索,將整个身体垂吊在半空中,正正停在金皓面前。 二人仅隔著不到十厘米的距离。 金皓下意识张开嘴,恐惧的叫声被硬生生卡在了喉咙里。 “……医生,”他声音发紧,却依旧控制住了语调,“你在这里干什么?” 神仆的脑袋缓缓转动了一整圈,颈骨发出细碎的“咔噠”声,像是在调整视角。 “我在等你尖叫。”神仆语气平静,甚至带著一点认真,“通常情况下,人类在这个距离,会在零点八秒內出现失控反应。” 金皓眨了下眼,喉结上下滚动了一次,却没有后退。他很清楚,自己刚才那一瞬间確实被嚇到了,肾上腺素在血管里猛地炸开,但被他硬生生压下去了。 “那你得失望了。”金皓开口,声音有点哑,却很平稳,“我的胆子一向比较大,一般人根本嚇不到我。你为什么非要我尖叫?” “因为我必须要给你注射药物。”神仆的身体脱离了天花板,“啪嗒”一声落在了地上。金皓这才看清,他的手里还拿著一支针筒,里面装著蓝色的药剂。 “所以,”金皓盯著那支针筒,“只有我情绪失控,你才算有理由给我打针?” 神仆点了点头。 这个怪物虽然外形诡异,却显然遵循著一套近乎固执的规则逻辑。 金皓沉默了几秒,又问:“那我可以拒绝吗?” “不可以。”神仆回答得很乾脆,“你必须进行治疗。” “医生,”金皓扯了扯嘴角,“你们是不是都比较喜欢配合的病人?” “这是自然。”神仆说,“遇到不配合的病人,我只能选择动粗。” 好吧。 金皓快速衡量了一下双方的体型、距离和力量差距,很清楚现在反抗並不明智。 “行。”他说著,抬手擼起袖子,目光在怪物的脸和针筒之间来回游移,“我这人不喜欢打针,但我挺配合。”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医生,我什么时候可以出院?” “等到你该出院的时候。”神仆回答。 下一秒,冰凉的针管刺入了金皓的手臂。 第三十二章 小叔的祭品 在药剂注入体內的那一瞬间,金皓感觉自己像一摊被烈日晒化的烂泥,骨头缝里的力气都被抽乾净了。 视野开始涣散,意识像是一层层剥落的墙皮。 不要睡……绝对不能睡! 他在心里疯狂嘶吼,试图夺回身体的控制权。然而眼皮重逾千斤,那股黑暗不由分说地席捲而来,將他彻底溺毙。 “醒醒。” 声音很远。 像隔著一层水,又像隔著一层厚厚的棉花。 金皓想睁眼,却发现眼皮沉得厉害,仿佛被人用线缝住了。 “醒醒,金皓。” 那声音近了一些,语气不算凶,却带著一股怒气。 “臭小子,还装睡是吧?” 不对,这个声音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下一秒,周围传来窗帘拉动的声音,一道刺目的阳光射了进来。 “臭小子,別以为你装睡我就能放过你,给我起来!” 啪啪! 几个清脆的耳光落在身上,金皓猛地惊醒,整个人从沙发上弹了起来。 视线在剧烈的晃动中逐渐聚焦,映入眼帘的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天花板,老式吊灯垂在正中央,灯罩上积著一层厚厚的灰。 不对,这里不该是这样,它早就被那群人扒光了,连墙皮都不剩了…… 他低头,看见自己正躺在一张金色的老式沙发上,样式老旧,边角磨得发亮,坐垫中央早就发黑塌陷。他侧睡在沙发上,嘴角湿了一片,哈喇子把靠垫浸出了一小块深色的痕跡。 太真实了,真实到不像幻觉。 而最要命的是,此刻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本不该再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人——金建国。 他已经去世了整整十年的父亲。 眼前的金建国大概三十来岁的样子。头髮枯草一般,身高不算高,但非常结实,黝黑的脸上布满深浅不一的沟壑。他的身上穿著一套洗的白髮的工装服,摇裤松垮,手里还端著个空盘子,盘子底还掛著几滴没擦乾净的滷汁。 金皓张了张嘴,刚想喊一句“老金”,喉咙却像被什么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是不是你把我刚滷的鸡脚吃光了?”金建国的声音落了下来。 金皓的大脑清楚地知道——这是十五年前发生过的事,他甚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嘴却不受控制地张开了:“我没吃啊……” 话刚出口,他就觉得嘴里有什么东西硌了一下。 舌头一顶。 “啪嗒。” 一只油光水滑的大鸡脚,从他嘴里掉了出来,砸在地砖上。 空气中还瀰漫著滷料的香味。 “被我抓个正著你还敢狡辩?!”金建国的火“腾”地一下就上来了。 他把空盘子往桌上一摔,盘子撞到桌面,又弹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整整十个鸡脚,你一个也没留!你不知道这是给你小叔准备的供品吗?!” 听到“小叔”两个字,金皓原本那点愧疚瞬间消失,他想吼一句:別提他。 可身体已经抢先一步,把那股积压了十几年的怨气原封不动地掀了出来。 “就几个破鸡脚,有什么了不起!我还不稀罕吃呢!” 他弯腰捡起地上的鸡脚,泄愤似地扔回盘里,还不解气地“呸”了一口唾沫上去:“请他吃我的口水鸡脚去吧!” 这下是真的把金建国惹生气了,他擼起袖子就要揍人。 金皓转身就跑,这一段他太熟了。 金宅的走廊,拐角,储物间的位置,父亲会从哪里追上来,哪里会提前埋伏,他全都知道。 他一边跑,一边在心里疯狂地喊:停下,別继续了。 可没有用。 金建国有十几年的揍儿子经验,金皓屁股一撅,他就知道他要往哪儿跑。所以就提前在这个地方埋伏,三两下就揪住了金皓的后颈,把他摁在墙边。 然后扬起满是老茧的手,就要抽他嘴巴。 金皓见反正也逃不掉了,索性破罐子破摔,把脸抬起来。 “你打!你使劲儿打!有种就打死我!” 这句话一出口,金建国明显怔了一下。 金皓却越说越快,像是终於找到了一个能倾倒情绪的出口:“外面人欺负你儿子,你当没看见!” “你儿子吃俩鸡脚你就把他往死里抽!” 客厅里只剩下两个人粗重的呼吸声。 金建国的手,还举在半空,却始终没有落下来。他看著金皓,那一瞬间,像是突然老了好几岁。 金建国的肩膀塌了下去,眼圈慢慢泛红,囁嚅著说:“……你要吃鸡脚,可以给我说,我再给你做就行。你又不是不知道,那盘鸡脚是我特意给你小叔准备的。” 金建国撒了手,理了理金皓的衣领,又把他嘴角的口水揩掉。 粗糲的茧擦在金皓的皮肤上,磨得他生疼。 金皓闷著头,好半天来一句:“他凭什么吃滷鸡脚?他把咱们家害得这么惨。” “……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金建国的声音很低。 “那我因为他现在还在挨欺负!” 金皓猛地抬头,脸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层层青紫的瘀斑。 少年的眼睛里闪烁著愤怒:“他们不光欺负我,还欺负我妹!” 他的语速很快,像子弹一样簌簌射出:“你就记著给你弟准备滷鸡脚,从来不管你的儿子和女儿!他们受了多少委屈,你知道吗?” 金建国沉默了很久。久到像一个世纪过去了。 “儿子。” 他低低的喊了一声,带著一种逃避和疲惫,“你也爱吃滷鸡脚,我现在就去给你做。” “我不吃了!” 金皓的意识在混沌中沉浮,他清楚地知道父亲已经死了,清楚地知道这一切都是被人强行翻出来的旧片段,可他依旧站在这里,被迫把这场爭吵重新走完。 迷濛中,他很想问:爸,你在下面钱够花吗?这么多年我们没回来烧纸,你怨不怨? 可一张嘴,那些话就被吞进了记忆的洪流里,只剩下满屋子的卤香和爭吵。 那已经是十五年前发生的事儿了。那一年他十三岁,金野十岁。又到了“那个人”的祭日。 每到那个日子,金建国都会准备好祭品和纸钱,偷偷一个人去山里给他烧纸。 金皓很反感那个人,但他也拦不住父亲,所以就爆发了那一出——他故意破坏他的祭品,导致父子俩吵了一架。 故事的最后,是金建国做了一大锅滷鸡脚,但金皓一个也没吃。 此时,他的嘴里黏糊糊的,那种味道从卤香变成了腐烂的大酱味,又带著一丝滑腻的腥气。 他下意识吧唧了一下嘴。 耳边传来阵阵窃窃私语:“他吃了,他真的咽下去了……” “哈哈,这个傻子。” ——醒来 一个冰冷的声音,直接扎进了金皓的大脑皮层。 金皓猛地睁开眼! 惨白的灯光晃得他眼球刺痛。他发现自己依然躺在冰冷的铁床上,四周是无尽的白色。喉咙里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他脸色一变,猛地翻身趴在床沿,“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几只蚕豆大小的蝌蚪落在了地上,蛄蛹了几下,有的还长出了后肢。 床底突然伸出了一双小手,飞快地把蝌蚪捡走了。 这玩意儿是从我嘴里掉出来的?金皓愣神了几秒,一股迟到的噁心感冲了上来。 “呕——” 他又抠著嗓子眼吐了半天,眼泪鼻涕一起往外冒,直到胃里只剩下酸水,才勉强停下来。 金皓抬手胡乱抹了把脸,眼睛发红,正要生气,身旁突然响起一个嘹亮的声音: “造孽哦,这帮子杀千刀的!净做些缺德事!” 与此同时,一双厚实的大手伸了过来,麻利地帮金皓揩嘴、擦脸。 手的主人是一个矮矮胖胖的中年女人,约莫四十来岁。齐耳的短髮打理得挺整齐,方下巴。单眼皮看起来有些肿,但胜在眼睛有神。那脸蛋子饱满红润,像一颗刚从树上摘下来的秋苹果。 那女人的胸前贴著红色的號码牌:002。 “孩子,好点没?”2號大婶把金皓扶起来,一边数落著,一边把那几只掉出来的蝌蚪踢开,“肚里还有没有?再吐吐,这玩意儿进肚了可不长好肉。” 金皓眯著眼盯著她胸前的號码牌,警惕地问:“你是谁?” 第三十三章 捨身堂 中年女人伸手摸了一下金皓的额头,骂了起来:“我就说那些蝌蚪有问题吧!给这孩子都毒傻了——” 金皓被她突如其来的亲近弄得一愣,下意识往后仰了仰,却没立刻躲开,哭笑不得:“婶子,不用担心,我没事……” 实验室还是那间实验室,但那个两米高的“神仆”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穿著蓝白条纹服的疯子,他们胸前別著鲜红的號码牌,像一群放风的囚徒。 原本叫得最凶的两个人,此刻正撅著屁股蹲在地上,对著那几只还在地砖上抽搐的蝌蚪窃窃私语。 “猜猜,他吐出来的是青蛙还是蛤蟆?” “是青蛙,皮嫩,呱呱叫的那种。” 15號是个满脸褶子的瘦子,他伸出黑乎乎的手指,兴奋地戳了戳那只长出后腿的蝌蚪:“看!腿都支棱起来了,再过两天,它就能蹦到岸上管咱们叫爷爷了,嘿嘿。” “屁!”3號一巴掌拍在15號的手背上,声音高了八度,“你瞎啊?这明明是蛤蟆!你看这皮,多皱啊,这叫蛤蟆种。喝了能解百毒,这小子造化大著呢!” “是青蛙,就是青蛙!青蛙肉嫩!” “是蛤蟆,就是蛤蟆!蛤蟆毒重!” 15號急红了脸,乾脆四肢著地,像只巨型田蛙一样趴在白瓷砖上。他猛地鼓起腮帮子,对著金皓的方向“咕呱——咕呱——”大叫两声,浓稠的口水喷溅了一地。 “你听听,这是不是青蛙叫?” 3號冷笑一声,也蹲了下去,喉咙里发出一种沉闷的、像是在破鼓里摩擦的声音:“咯——咯,这是蛤蟆!” 俩疯子谁也说服不了谁,嘴里不断发出呱咯呱咯的擬声词,无能狂怒著。 金皓收回目光,看向另一个方向。 那边的瓷砖地上,几个病人正按照地砖的格子依次站开。他们面无表情,甚至有些僵硬,像是一排排等待检阅的墓碑。 他们正在下棋,但下的是“活人棋”。 “该我了。” 16號是个壮如铁塔的光头,浑身腱子肉几乎要撑爆病號服。他大步流星走向前方,猛地揪住72號白髮老头的衣领,像丟麻袋一样將其高高举起,然后重重地摜在了前方的格子里! 老头被摔得七荤八素,骨头架子发出“咔吧”一声脆响,正挣扎著要爬起来—— “別动!”16號声如洪钟,震得天花板簌簌落灰,“你现在是棋子!” 老头像是被施了定身法,瞬间静止,保持著半跪的姿態,老老实实地待在原地。 “哈哈,我贏了!”一旁的33號狂笑起来,他將瘦弱的55號推到了斜对角,“一、二、三、四、五,五子连珠!全线封死!” 16號看了一眼“棋子”,瞬间脸涨得通红,急赤白脸地狂吼:“不算!老子刚才眼花了下错了,这步棋重走!” “落子无悔,你敢耍赖?” “不是耍赖,是刚刚下错地方了!” “老子弄死你!” 两人瞬间廝打在一起。瘦削的33號跳起来扇16號的禿头,16號自知理亏,竟然不敢还手,只是掐著对方的腰,把他举了起来,任凭耳光像雨点一样落在自己脸上。 一旁的“棋子”们想要去劝架,33號朝他们吼:“都不准乱动!別把我的棋盘弄乱了!” 被打出鼻血的16號也点头附和:“你们现在是棋子,棋子不能乱动!” “棋子们”又乖乖站了回去,维持著原来的动作。 …… 金皓有些懵了:为了一只蝌蚪爭锋相对,拿活人当五子棋玩……自己这到底是进了什么鬼地方? 他环顾了一圈,似乎只有身旁这个2號大婶是个还能沟通的正常人。 他稳了稳呼吸,侧过头,看向身旁那位一直笑呵呵的2號大婶:“婶子,你们这儿……日子过得挺热闹啊。” “看傻了吧?”2號大婶笑呵呵地摸了摸金皓的脑袋,“第一次来咱们这儿的人都是这个反应,习惯就好了。” 金皓看著她的笑脸,想起因为自己特殊的家庭出身,童年时鲜少遇到这种善意。哪怕是身处诡异的地狱,但心里也淌过一道暖流。 “那我算新人,多仰仗您照应了。对了,我还没搞明白呢,您是?” 大婶往下拉了拉胸口的红牌子:“你这孩子,药劲儿还没过?名字不是刻在这儿吗?我是2號。你是77號。” 她又指了指周围的人:“那个光头是16號,老耍赖,对面是33號……这就是大家的名字。” 看来这里的人都以胸前的编號相称。 金皓又问:“那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你猜。”大婶眨著眼。 “精神病院?”金皓半开玩笑的试探。 从眼前这些病人的反应来看,不是精神病院根本说不过去。 “不对。”大婶神秘地摇头,“你再猜。” 金皓笑了笑,语气依旧温和,不再想陪她兜圈子:“婶子,我脑袋刚清醒,实在猜不动了,您直接告诉我吧。” “哎,你这孩子,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大婶嘆了口气,贼头贼脑地观察了一圈四周,確认没人注意到自己,从怀里拿出了一本老黄历:“孩子,你听好了,这里是『捨身堂』,被关进来的人,全是被家人捨去的人。” “进了咱们这儿,你就不是人了,你要把过去的前尘往事全部舍掉。我是这里的管事儿,专门负责给你们登记造册。你看,这就是我的档案本,里面记录了所有人的信息——” 金皓盯著她手里那本两块钱一本、封面印著个笑眯眯財神爷的老黄历,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封面上,“天官赐福,百无禁忌”八个大字在惨白的灯光下显得格外讽刺。 这哪是什么档案本,分明是集市上两块钱一本的老黄历! “能给我看看吗?” 2號大婶赶紧把老黄历护在怀里:“不行,这是核心机密,乱碰要坏了运势!” 好吧,看来这个2號大婶应该也是个精神病。只是一个看起比较正常的精神病。 跟精神病对话,就得顺著精神病的逻辑。 金皓也不恼,反而顺著她的逻辑点头:“对对对,坏了运势可不行。那您给我念念总成吧?我想了解一下我的档案资料,您给我看看那上头咋写的。”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 2號大婶这才满意地点头,用唾沫点著指尖,翻得飞快,最后停在一页上,郑重其事地指著一行字:“你早说嘛。档案这东西,本人確实有核对的权力。” 她像模像样地用唾沫点著指尖,在那本泛黄的纸页上飞快地翻找。最后,她停在了某一页,煞有介事地指著上面一行字:“喏,77號,你的资料在这儿。” 金皓凑过去一看:农历三月十八。宜:出殯、安葬、移柩。忌:嫁娶、动土、外出。 嚯,看来自己进来的日子还算个凶日。 “大婶,这上面有没有写我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我进来的时候,我的家人有没有交代什么?” “你是今天才进来的。”2號大婶的眼神里夹杂著些许的悲悯,语调也柔和了下来:“哎,孩子,听婶子说,进了咱们捨身堂的,前尘往事就都被舍了。你已经没有家人了,明白吗?” 金皓不再说话。他站起身,环视了一圈这些疯疯癲癲的病人。莫非真像这个大婶所说,被“舍”了,所以才会被这个怪物收集过来,做各种恐怖的实验? 金皓稳了稳心神,又继续问:“那我什么时候能出去?” 大婶合上老黄历,盯著金皓,一字一顿地说:“进了捨身堂的人,就没有出去这个说法。只有等你死了、臭了,被一把火烧乾净,变成灰,风一吹,才能离开。” 第三十四章 活人棋 金皓看了看大婶,大婶也看了看他。 两个人的目光在半空中短暂地撞了一下,又默契地各自移开。金皓嘆了口气,正要再说点什么,那边的“人体棋局”却已经彻底崩盘了。 33號把16號死死压在地上,膝盖顶著他的胸口,一拳接一拳往他脸上擂,拳拳到肉。 “悔棋是吧!我让你悔棋!落子无悔懂不懂!素质呢!你的棋品呢!” 16號的脸已经肿得不成样子,鼻歪嘴斜,眼看著就要被活活打死。 可周围那一地“棋子”却仍旧一动不动。 尤其是72號的老头,有半截鼻涕掉出来了,虫似的,他也不敢擦,一会儿吸进去,一会儿又掉出来了,脸憋得通红。 “这都什么妖魔鬼怪。” 金皓揉了揉太阳穴。这哪是下棋啊,这分明是大型行为艺术现场。但眼下这局面,大婶看起来也是个信號不好的,想要在这个鬼地方摸清门道,还得从这帮“原住民”身上下手。既然他们活在戏里,那我就只能陪他们演一出了。 金皓站起身,对大婶点点头:“行,我知道了,谢谢大婶,我去那边观摩一下棋艺。” “去吧。”大婶爽朗地说,“有啥不清楚再问我。” 金皓背著手,像个公园里遛弯看热闹的大爷,踱步到了16號和33號身边。他没有劝架,而是背著手,歪著头,对著地上那几个瑟瑟发抖的“棋子”左看右看,嘴里还发出那种行家才有的动静: “嘖嘖嘖……这一步,走得险啊。” 33號正举著拳头,正要落下,被他这副看热闹的模样影响了心情,皱著眉骂道:“你看什么看?” “你们继续,你们继续。”金皓摆摆手,绕过二人,又跑到另一侧去看,嘴里还低声嘟囔著,仿佛在琢磨棋路。 16號抬手抹了一把鼻血,啐了一口,低声说:“把这个混蛋撵走,咱们再继续。” 33號点了点头,鬆开压著他的手,二人对视一眼,脸色同时沉了下来,一左一右围到金皓身边。 “赶紧滚。”33號语气不耐,“別在这儿碍事,耽误我们下棋。” 16號晃了晃拳头,指节咔咔作响,阴测测地补了一句:“再敢打扰我们,信不信我揍死你?” “你们在下棋?”金皓装出不解的样子,“我以为你俩只是单纯地打架呢。这盘棋是你们下的?” 33號说:“对,我都已经贏了,但是这傢伙悔棋,我必须要跟他好好理论理论。” 16號连忙解释:“我不是悔棋,就是看错位置了……” 金皓打断二人的爭吵:“所以,你俩就是为了这个打起来的?” “对。”二人齐齐点头。 金皓嘆了口气:“行了,都別爭了。你们都下错了!” 33號和16號同时一愣。 “哪儿错了?”33號凶巴巴地问。 金皓蹲下身,像个数鸭子的幼儿园老师,伸出手指一个一个地点过去: “来,二位大师,咱们数数。1、2、3……4。” 金皓的手指停在第四个“棋子”——也就是那个流鼻涕的老头身上。 “没了。”金皓摊开手,“这里只有四个人。第五个呢?” “不可能!”33號脱口而出。 可当他顺著金皓的视线看过去,脸色却一点点变了。的確,有一个“棋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往旁边缩了半寸,脚尖已经不在线上了。 16號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对!对!我就说不对劲!太好了,太好了!我没输!” 他每笑一下,肿裂的嘴角就喷出一点血沫,溅在地上。 33號却彻底崩溃了。 他像是受了天大的羞辱,猛地跺了一下脚,转身对著那群“棋子”嚎啕大哭起来:“我早就叫你们別乱动!你们偏要乱动!现在好了吧?棋盘全乱了,全乱了啊……” 一边是笑得像个疯子的16號,一边是哭得像个孩子的33號。中间夹著一群不知所措的“棋子”。这场面,荒诞得让人头皮发麻。 金皓站在一旁,看著33號那张哭得五官挪位的脸,鼻涕眼泪糊了一脸,那个鼻涕泡隨著他的哭声一鼓一缩,眼看就要炸了。金皓强忍著洁癖发作的噁心感,嘆了口气。 没办法,为了情报,拼了。 他走上前,伸出一根手指,极其精准、迅速地戳破了那个摇摇欲坠的鼻涕泡。 “啪。” 世界清静了。 金皓顺手在33號的病號服上蹭了蹭手指,语气淡定:“行了老哥,多大点事儿。不就是一盘五子棋吗?至於哭得跟丟了五百万似的吗?待会儿我陪你下,让你贏个够。” 这句话非但没起到安慰作用,反倒像是捅了马蜂窝。 33號猛地抬头,红著眼咆哮:“什么叫『不就是一盘棋』?!你懂个屁!人生如棋!棋如人生!” 他嘶吼著,唾沫星子乱飞,“我这一生,每一步都如履薄冰!这一盘棋输了,我的人生就毁了!彻底毁了!” 金皓被喷了一脸口水,抹了把脸,也没生气。他看著眼前这个陷入死循环的疯子,突然嗤笑了一声。 “你笑啥?”33號瞪著他,“你懂什么叫死局吗?” “我笑你下了半辈子棋,还是个臭棋篓子。”金皓往前走了一步,眼神变得像刀子一样锋利,直视著33號的眼睛:“你说人生如棋,那我问你,你见过哪个下棋的人,因为输了一把,就把棋盘掀了抹脖子的?” 他指了指地上那些瑟瑟发抖的“棋子”:“这世上本就没有死局,只有死脑筋的人。你觉得这局毁了,是因为你把自己也当成了这地上的棋子。棋子当然不能动,只能等人摆布,別人动一下你就输了。” 金皓的声音不高,却带著一种蛊惑人心的力量: “可如果你是下棋的人呢?只要你还是那个执棋者,只要你的手还在,棋盘还在。这一局输了,大不了推倒重来。再不济……” 金皓凑近他耳边,低声说出了一句极为“反派”的发言: “再不济,咱们可以换个规则,或者换个对手。活人还能被尿憋死?” 33號怔住了。他的哭声戛然而止,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那双浑浊的眼睛里,竟然慢慢浮现出一丝光亮。 “我是……下棋的人?”他喃喃自语,“对……我不是棋子……我是下棋的人……” “没错。”金皓趁热打铁,“你是大师,大师怎么能跟几颗不听话的棋子计较?” 33號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领,脸上恢復了一种令人费解的庄重。 他走到金皓面前,双手抱拳,態度恭敬得像是在拜见掌门人:“兄弟,受教了。是我狭隘了。你说得对,我是执棋者,我不该跟这帮凡夫俗子一般见识。” 金皓心里鬆了口气:总算忽悠瘸了。 他脸上却掛著高深莫测的微笑:“想明白就好。老哥,我看你今天也累了,这种高强度的脑力劳动伤神。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歇歇?” “我家?” 33號眼睛一亮,“对对对,回家。我家在虹桥街。老弟,你今天这番话,简直是醍醐灌顶!这样,你今晚要是有时间,去寒舍坐坐,我那有上好的冻顶乌龙,咱们煮茶论道!” 煮茶论道? 金皓扫了一眼四周。 空荡荡的地下大厅,破铁床,发霉的地板。 哪里来的虹桥街?哪里来的冻顶乌龙?怕不是下水道里的过滤水吧。 但他面上丝毫不显,甚至还有点期待:“行啊,正好我口渴了。那就叨扰了。” 之后的路上,33號像是生怕这个知音跑了,一把攥住金皓的胳膊,力气大得惊人。 “老弟,我在恆丰棋楼下了十年棋,头一回遇到你这么有慧根的年轻人。你会下五子棋不?改天咱们切磋切磋?” 切磋五子棋?金皓心里翻了个白眼:那你可真是遇到祖师爷了。我小学三年级就已经是我们那片儿的“五子棋小霸王”了,专门骗小孩零食吃。 “没问题。”金皓满口答应,“改天咱们约一局大的,带彩头的。” 两人刚走了没几步,33號突然停住了。他鬆开金皓,小心翼翼地抬起右腿,做出了一个极其夸张的“迈步”动作。 “哎,老弟,注意点。” 33號指著平得不能再平的地板,一脸严肃,“这恆丰棋楼什么都好,就是这楼梯太陡了,又窄,还没扶手。上回老王就在这儿摔断了腿。你小心点,千万別踩空了。” 金皓低头看了一眼脚下光滑平整的水泥地。又看了一眼33號那副煞有介事的表情。 “行,讲究。”金皓也不含糊,配合地抬起腿,虚虚地在空气中“迈”了一级台阶,嘴里还配音:“嘿,这一阶还真有点高。谢老哥提醒啊,不然真容易崴了脚。” 33號的铁床就在最里面靠墙的位置,距离这里也就十来米。正常人走过去,也就十几秒。但33號却走出了长途跋涉的气势。 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地“爬楼梯”,脸上掛著那种下班回家的轻鬆和雀跃。 一路上,他还不停地对著空气打招呼,熟络得仿佛置身於热闹的街坊:“哎,王哥!今儿这么早就收摊啦?生意不错啊!”“哟,李嫂子!你这芝麻饼刚出炉吧?真香!……哎不用不用,我这儿有贵客呢,改天一定买!给我留两斤!” 金皓跟在后面,看著他对著一团空气推辞,心里五味杂陈。 “这演技,不去拿奥斯卡可惜了。”金皓一边配合著点头微笑,一边在心里吐槽,这李嫂子的芝麻饼要是不要钱,能不能给我来两张?我也饿了。 短短十几米的距离,33號足足带著金皓走了七八分钟。 终於,他停在了那张光禿禿的铁床前。他长舒一口气,掏出一把並不存在的钥匙,对著空气拧了一下,然后做了一个推门的动作。 “呼——终於到家了。”他转过身,热情地招呼金皓,“老弟,快请进!不用换鞋,家里乱,別介意啊。” 第三十五章 空气茶与灯泡星 金皓看了一眼面前那张光禿禿的铁床,连个枕头都没有,这哪是乱,这是家徒四壁。 但他还是面不改色地坐了上去,配合著33號的剧本:“没事,我不挑。” 33號蹲下身,在空荡荡的床底下鼓捣了几下,做出极其费力的样子,像是在搬运什么重物。 然后,他双手虚捧著一个並不存在的茶壶,小心翼翼地端了出来。 “不好意思,冻顶乌龙没了,只有陈年普洱,將就著喝吧。” 33號举著空气铝壶,手腕一抖,发出並不存在的“哗啦”倒水声。 然后,他端起一杯空气,递给了金皓。 金皓郑重其事地接过,手指还要配合地虚握成杯状。他低头,像模像样地吹了吹热气,抿了一口,咂摸了两下嘴,认真点评:“味道不错。” 这四个字一出口,33號整个人都亮了。 他像是被夸中了命门,腰板一下挺直了,脸上的褶子舒展开来,连刚才打架时的戾气都消散了几分:“是吧?我就说我这普洱行。年份不算新,但耐泡,回甘足。” 他自己也端起“茶杯”,对著空气抿了一口,还特意眯了眯眼,像是在品后味。 “你这手法挺讲究。”金皓顺著他的话往下接,“泡茶前是不是还得先醒一醒?” “那当然!”33號立刻接话,语气里带著点得意,“普洱要醒茶,不醒不开味。下棋也是这个理儿,一上来就猛攻,容易下臭。” 金皓笑了笑:“你下棋年头不短吧?”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就去 101 看书网,?0???????.??????超方便 】 “十年。”33號伸出十根手指,又想了想,自己给自己纠正,“不对,准確说,是十年零三个月。” “记得这么清楚?” “那可不。”33號点头,“我第一次进恆丰棋楼那天,正好是我儿子上小学一年级的第一天。” 这话一出来,空气明显静了一下。 金皓没有立刻接,装作又喝了一口“茶”,才慢慢问:“你还有儿子?” “有啊。”33號说得很自然,“一个。聪明得很,下棋隨我。” 他自顾自地继续说道:“他小时候不爱喝茶,嫌苦。我就给他冲淡点,骗他说这是『聪明水』,喝了下棋能贏。那小子,皱著眉头一口气灌下去,然后跟我说:爸,其实也没那么苦。” 说到这儿,33號笑出了声,眼角的皱纹里都藏著温柔: “我告诉他,人生就跟这茶叶一样,先苦后甜。结果他不乐意了,说那我就不喝茶了,我要喝糖水,一直甜下去……” “那你儿子说得还挺在理的,先苦不一定后甜,但先甜就真的甜到了。”说到这里,金皓装模作样地往后看了一眼,“你儿子呢,还没放学啊?” “他这几天不在家,她妈妈带她走亲戚去了。”33號说。 “行,那有机会再见,老哥,聊这么久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33號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老弟,別跟我开玩笑了,我的名儿不就在这里写著吗?” 他说著,亮了亮自己胸前的號牌:33號。 “我指的是你妈妈给你起的名字,不是这个號牌。” 33號的笑容僵住了。 他的眼神变得有些空洞,仿佛大脑正在试图处理一个无法识別的错误代码。 “什么你妈的我妈的……” 他的语气忽然生硬起来,带著一丝烦躁和抗拒,“我就只有这一个名字。大家都这么叫我。” 金皓心里一沉,追问了一句:“那你给你儿子起的什么名字?也是號码牌吗?” “你问这个干什么?”33號猛地警惕起来,眼神变得像是一只护崽的野兽,“你到底是谁?你想干什么?!” “我只是想確认一件事。”金皓语气放缓,目光直视著他,“老哥,你现在觉得自己是在家,对吗?” “当然!”33號斩钉截铁地回答,“我现在不是家是在哪儿?” “那你仔细想想。”金皓继续逼近,“你老婆孩子出去多久了?是不是该回来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回来?” “够了!” 33號猛地站起身,脸色涨红:“请你出去!我家不欢迎你!” 金皓没有再说话,只是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后下了床。 身后,33號还象徵性地对著空气摔了一下门,发出一声並不存在的“砰”。 金皓站在过道上,看见33號忽然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擤鼻涕纸,小心翼翼地摊开,手指併拢,做出握笔的姿势,在纸上认真地写著什么。 在33號这儿,应该是问不出更多东西了。 金皓转身,又走到16號的面前。 16號没在他的床位上,而是坐在实验室中央的空地上。他坐在一个小木凳上,他刚刚被33號揍了一顿,鼻血把领口都染红了,这会儿正仰著头,一动不动。 金皓算是有经验了,知道在这群人的视角里,自己也许正在自己的“家”里,所以假模假样地敲了一下空气:“我能进来吗?” 16號睁开眼,一脸莫名其妙:“这儿又没门,你敲什么啊,直接过来坐吧。” 金皓心头一动——他知道这里没有门。 他走过去,在16號的身旁坐下,也学著他看向天花板。 “朋友,”金皓坐过去,“流鼻血不能一直仰头,容易呛进气管里。” “谁说我在流鼻血?”16號一脸莫名其妙,“我是在看星星。今晚的星星真多啊,你看,密密麻麻的。” 星星? 金皓顺著他的视线抬头——实验室的天花板,只有那一排排惨白、刺眼的白炽灯,像是一只只死鱼眼盯著他们。 他顺势接话:“哦,是吗?今晚星星挺亮啊。” “你看见那个了没?”16號指向一个方向,“那是北斗七星,只要顺著那个走,就能找到家。” ——“家”。 这个词一出现,金皓的神经立刻绷紧。 “是啊,”他装作隨口一提,“你今天跟33號在棋楼下棋下挺久了,也该回家了吧?你老婆孩子该想你了。” “噗嗤。”16號笑了。 “什么棋楼啊,你別听33號胡说。”他压低声音,“他就是个傻子。” “其实啊——”16號凑近了一点,“我们是在地上下五子棋呢。 金皓心里一震。 “这不是很明显吗?”16號理所当然地说,“但33號非说自己在棋楼下棋。” 他撇了撇嘴:“他这人吧,老爱往高处想。明明穷得只能喝白开水,还非说自己喝的是普洱。” “普洱?”16號嗤笑,“那是他能喝得起的东西吗?” 金皓顺著问:“那你觉得,咱们现在是在哪里?” 16號拍了拍屁股底下的小木凳,无奈地说:“我在坐冷板凳呢!” 冷板凳,这形容,还真贴切。 “那你为啥会坐冷板凳?”他继续问。 “哎——”16號长嘆一口气,“这就说来话长了。我得罪了我们生產队的队长了,他不光扣我工分,还把我派到这儿来了。” “每天没事干,就只能找33號下下棋,看看星星。” 生產队?好老的词,自己小时候好像听镇上人提起过,这是一种在很多年前有过的特殊的生產合作方式…… 但那已经是很多年之前了吧? 16號说到这儿,声音低了下来。“就等哪天队长良心发现,把我调回去。” “我都这么久没回家了……我老婆孩子,该咋活啊。” …… 根据目前已经知道的信息,金皓分析出以下信息: 在2號大婶的眼里,这个世界是一个“捨身堂”,她是里面的管理员; 在33號的世界里,自己还住在家里,有妻儿家人,但孩子跟著妻子走亲戚去了; 在16號的世界里,自己因为得罪了“生產队”的队长被调去了一个远离家的地方,在田里干活; 在这里,没有人觉得自己疯了,他们只是依然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並且將周围的一切自动合理化了。 但实际上,包括金皓在內的所有人都被困在了一个没有门的实验室里,由一个外表恐怖的怪物看守,他自称“神的僕人”。 神究竟是谁,他为什么要做这种可怕的实验,他的目的是什么? 就在这时,头顶的白织灯突然闪了一下。 “不好,他来了!” 原本正在自由活动的眾人突然像老鼠见了猫一般,立刻乖乖地躺回了自己的病床上,像殭尸一样绷直手脚。 金皓也有样学样,躺回了自己的铁床上。 几秒种后,他看到金属墙壁开始扭曲,像被投入石子的水面一样盪起涟漪,隨即裂开了一个漆黑、深不见底的洞口。 第三十六章 实验品 那个穿著白大褂的神仆,又一次慢腾腾地“挪”了进来。 之所以说挪,是因为在那身宽大的白大褂底下,支撑他行走的並非人类的双脚,而是无数根纠缠、蠕动的雪白神经纤维。它们像是一簇粗壮的触鬚,在地板上摩擦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沙沙”声。 神仆巡视著实验室,像一个地主在巡查自家的自留地。最终,他在16號——那个刚在“活人棋”里被打得满面血污的光头壮汉面前停了下来。 “16號,早上好。”他的声音温和,“你今天都做了些什么?” 16號立刻睁开眼,一屁股坐了起来,脸上带著藏不住的骄傲。 “队长!”他声音洪亮,“我今天锄了两亩地,还撒了种子,赚了三个工分嘞!” 队长? 金皓心头一震。这个神仆,就是16號口中那个,专门为难他的生產队队长? “是哪儿的地?”神仆耐心追问。 “东门口的那片乱石坡。”16號越说越来劲,“那块地原本是荒的。我一个人扛著锄头过去,先锄草,再翻土。李扯火那个杂毛儿,不给我用牛车。我就把犁绑在自己身上,把自己当牛使。” 说著,他急切地掀开了病號服:“队长,你看我这身上,全是绳子勒出来的血印子——” 金皓的瞳孔骤然一缩。 在眾目睽睽之下,16號原本厚实平整的肩膀上,竟像是有隱形的巨力在拉扯,三五秒內,一条条紫红色的勒痕凭空浮现,深浅不一,甚至带著皮肉被粗麻绳磨出的血珠。 这不只是幻觉。 金皓死死盯著那些血痕,大脑飞速运转:刚才下五子棋时,他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就算跟33號打了一架,最多也只留了点鼻血,绝对没有这些被勒出的血印。 “啊,李扯火那个人,就是这样,不好说话。”神仆伸出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找个机会说说他。” “扣他狗日的工分!”16號咬牙切齿,“他破坏咱们大队的生產积极性!” “行。”神仆附和,突然话锋一转,“你今天撒的是什么种子?” “油菜花种子!”16號骄傲地挺起胸膛,“早春的油菜花,现在种下去,来年就能开一大片!到时候我用头一茬油菜花榨油,给队长你送一壶过来!那油香得很,不管是炒菜还是烙饼,都是一绝!” 说著,他突然低下头,抠了抠指甲:“队长,你看我这指甲缝里,还藏著一粒油菜花的种子呢。” 金皓的瞳孔骤然收紧:只见16號那粗粗短短的手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出现了乾裂的淤泥,而他的指甲缝里,也突然冒出了一粒黑黝黝的种子! 怎么回事? 金皓心底发寒。这就是神仆所谓的“实验”? 他不仅是在研究病人的精神,他是在模糊虚幻与现实的边界。16號认为自己在种田,身体就真的分泌出汗液、製造出勒痕,甚至在微观层面“长”出了种子。 还没等他理出头绪,16號已经跳下了铁床。 “这一粒种子可不能浪费了。” 他赤著脚,小跑到实验室前方,蹲在一条瓷砖缝前,小心翼翼地把种子塞了进去,还用手指轻轻按了按。 “春播一粒种,秋收万斤粮。”16號一边种一边满脸期待地说。 做完这一切,他又跑回床边,迫不及待地问:“队长,你说这油菜花啥时候能开啊?开花的时候,我让我媳妇带著孩子一起来看。听说国外有一种玩意儿,能把所有的画面都『画』下来,还能画得一模一样,队长,你知道这玩意儿叫啥名儿不……” “你说得这个叫照相机。”神仆回答。 金皓眉头猛地一跳——16號连照相机都不知道?生產队、照相机……他究竟生活在哪个年代? “对,对,就是这个名儿。”16號用力点头,挠了挠后脑勺,笑得憨厚,“还是队长你博学。” “等你病好了,”神仆继续说,“我出钱,请你和你媳妇去城里拍一张。” 16號明显愣了一下,下一秒,他猛地抓住神仆那只由神经纤维构成的“手”,指节用力到发白。 “谢谢队长!”他的声音发颤,“你真是个大好人啊!我一定得告诉我闺女——告诉她队长你对我们家有多大的恩情……” “没关係。”神仆语气温和,“这都是我该做的。” “那您现在就给我看病吧——”16號的表情变得异常坚定,“早点看吧,早点病好了,我就能早点回家。” 16號闭上眼,躺在了铁床上。神仆伸出右手,一根雪白的神经纤维,在空气中游弋,像一条游动的鱼,下一秒,它精准地刺进了16號的太阳穴。 “啊啊啊啊啊——” 他的身体剧烈抽搐,脊背弓起,手指死死抠住床沿,指甲在金属上刮出刺耳的声响。 “这是在给你除火气。”神仆的声音很平静,“你天天在地里干活,五臟六腑都上火了。” 话音落下,16號裸露的皮肤,真的开始变红。 先是潮红,接著是暗红。隨后,皮肤像充了气一样,飞快地鼓起了一个个透明的、桌球大小的水泡。 空气中,竟然瀰漫开一股淡淡的被烤熟的焦糊味。 金皓死死攥紧拳头。这根本不是治疗,而是极端的感官模擬实验。 他在书里见过类似的论点:大脑是身体的主宰。如果大脑深信自己正处於极寒,身体就会出现冻伤;如果大脑深信自己正被高温烘烤,毛细血管就会在瞬间爆裂,组织液就会渗出皮肤形成水泡。 16號並没有被火烧,但在他的感知逻辑里,他正赤身裸体地躺在七月流火的烈日下。他的大脑执行了“死亡指令”,於是身体开始自燃。 “除……除得好……”16號在抽搐中发出一声嘶哑的讚嘆,那声音里竟然带著一种解脱的快意,“这狗日的日头……真大啊……” 水泡在他脸上炸裂,脓水横流。 金皓盯著十几米外的瓷砖缝。 在那惨白的灯光下,那粒种子竟然真的破开了坚硬的瓷砖,细小的绿芽以疯狂的速度抽长、蔓延,转瞬间,一簇灿烂得刺眼的金色油菜花,在死人堆里傲然绽放。 “痛才好,说明对症了。”神仆平静地说著,又推进了一根更粗的神经,“想想那片油菜花,花开了,你就到家了。” 16號的身体猛地一僵,瞳孔散大,彻底没了气息。 那簇幻觉般的油菜花,在他停止呼吸的瞬间,枯萎、风化,化作了一地黑色的尘埃。 神仆收回触手,在白大褂上揩了揩。 它从兜里掏出那个黑皮笔记本,指尖收拢成一支笔,开始冷静地记录: “实验对象:16號。” “灼烧面积约45%,伴隨明显水泡反应。” “当前模擬体温:144摄氏度。” “持续时间:15分36秒。” …… 写完,它优雅地合上本子,转身,那团黑色的大脑再次转向了金皓。 “77號。” “你休息得怎么样了?” 第三十七章 白塔刀风 一股寒意爬上了金皓的脊背,他的汗毛一根根炸了起来。 冷静,冷静。 三个呼吸后,金皓睁开眼,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还打了个呵欠。 “老实说,不太好。”他揉揉眼,“我有点认床。” “认床是潜意识对新环境的应激反应。”神仆的声音温和,像一名耐心的主治医生,“不过没关係,习惯之后,你会睡得越来越好。这里……能让你获得永恆的安寧。” “我觉得我习惯不了。”金皓如实回答,语气里带著一丝恰到好处的埋怨,“没枕头,没垫子,屋子里还全是这种铁腥味。最要命的是,这么多人挤在一起,磨牙的、打呼的、说梦话的……这哪是养病,简直是赶集。” “我很抱歉,这里的条件確实有限。”神仆的脸上居然浮现出了一丝愧疚,“如果你实在难以入眠,我可以在接下来的药物里为你增加一些助眠成分。” 金皓瞳孔一缩:“所以,现在是轮到给我『治病』了吗?” “是的,轮到你了。” 神仆慢慢抬起右手,无数簇雪白的神经纤维在空气中疯狂蠕动、交织,最后竟然在指尖末端拧成了一根反射著寒光的长针。 金皓死死盯著那根针,竭力让声音平静下来:“医生,在治疗前我还有最后一个请求。” 金皓敲了敲自己的头,似乎在止疼,“我习惯靠墙睡。我能不能跟11號换个位置?换到角落里,我心里踏实,说不定病就好得快了。” 神仆停顿了两秒,似乎在思考要求的合理性:“我帮你问问。” 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金皓动了。 就是现在! 他一直垂在身侧的右手猛地翻起,掌心露出一截寒光。那是一块从铁床底部拆下来的三棱状铁片,被他磨得边缘锋利。 他像一头蓄力已久的猎豹,脚尖在铁床边缘猛地一蹬,整个人借著爆发力腾空而起,轻盈而地跨到了神仆的肩头! 左手死死扣住神仆白大褂的领口,右手攥著三棱铁片,横向切入了那团乱麻般的脖颈! “刺啦!” 不是切开皮肉的声音,而是钝刀割裂老树皮、锯断老麻绳的刺耳摩擦声。 好硬! 金皓咬紧牙关,太阳穴青筋暴起,他拿出了窃取精密阻尼器的手艺,五指如钢鉤,右手发狠地做了一个往返拉锯的动作。 金属切入纤维组织的碎裂声密集而急促。 神仆黑色的大脑袋被生生削了下来,像一颗沉重的铅球般滚落在地,“啪嗒”一声带出一串黏稠的透明液体。他高大躯干剧烈晃动了两下,像一截断掉的朽木,轰然倒塌。 走! 金皓落地后没有半分犹豫,甚至没去確认“尸体”的状態,直接向著神仆进来的那个方向夺命狂奔。 这一刻,他的大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晰。他的余光扫过四周,脑海中疯狂復刻著神仆刚才进来的路径。 虽然那里並没有门,但根据他的经验,这里应该是有一个出口的,但是被藏起来了。 金皓这辈子逃跑过无数次:躲债主的钢管,躲粉刷匠的追杀,躲前女友的耳光。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现在这样,堵上一切! 然而,就在他狂奔的瞬间,身后传来了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记录声。 那个失去脑袋的身体,竟然摇摇晃晃地重新站了起来。它没有去捡脑袋,而是极其优雅地从兜里掏出了那个黑色笔记本,指尖化作利笔,在大厅里冷静地记录著: “77號,肾上腺素激增,体能评估:极佳。短时间爆发力接近標准值120%,具备极强的反抗意识。当前速度约为每秒7.77米。” “……跑步的姿势,嗯,受力点有些偏移。我看不到,得挪一下脑袋。” 神仆那颗落在地板上的脑袋转了个圈,饶有兴致地盯著金皓消失的背影。 另一边,金皓已经衝到了那面冰冷的金属墙前。 没有缝隙。没有大门。视线所及之处,只有光洁如新的金属平面,折射著他极度兴奋的脸。 “开!”金皓髮出一声困兽般的低吼,退后三步,整个人像一发炮弹般狠狠撞了过去! “嗡——!” 沉闷的撞击声在空旷的办公间迴荡,金属墙纹丝不动,反震的力量震得金皓肩膀几乎脱臼。 “草!”他揉著肩膀,双目通红,再次后退,用尽全身力气一脚踹在墙壁中央。 “嗡!” 还是不行。 就在他准备第三次蓄力的时候,空气中突然传来了什么奇怪的声音: “咔咔。” 下一秒,世界骤变。 金皓感觉自己的手脚突然变得千斤重,每块肌肉都被注入了正在凝固的水泥。周围的空气不再是气体,而是变成了一缸粘稠透明的胶水。 他的手臂抬不起来,腿迈不出去。 每一个动作都被无限拉长、放慢、变形,看起来滑稽又绝望。 金皓拼尽全力想挥动手臂,动作却如同在深海中隨波逐流的海草,缓慢、无力。 “怎——么——回——事——?!” 金皓惊恐地回头,眼珠转动的速度都变得极慢。 无头的神仆正在以一种极其诡异的姿態,迅速朝他走来。 怎么回事?他的速度怎么变得那么快? 五十米,三十米,十米…… 不对,不是神仆变快了,是自己变慢了! 整个世界的流速只对他一个人按下了0.1倍速。 “你对我做了什么!”金皓用尽全身力气吼了出来。 然而这句话,在神仆听来,却像是被拖进了一条无限拉长的磁带。 “你——对——我——做——了——什——么——” 神仆抱著自己的脑袋走到金皓面前,然后把脑袋放回了自己的脖梗上。下一秒,神经纤维缠绕住了脑袋,他又“长”好了。 “咔咔咔。” 空气里又传来了三声清脆的声响。 金皓好像卸掉了千斤重担,“咚”地一声软在了地上。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大汗淋漓,每一块肌肉都在疯狂抽搐。 金皓死死地盯著神仆,突然咧嘴一笑:“不好意思,刚刚跟您开了个玩笑,您不会生气吧?” 神仆摇摇头:“怎么会,你让我更加喜欢你了。” 话音未落,一根极细的神经纤维像毒蛇一样,狠狠地插进了金皓的脖梗里。金皓身体一僵,立刻晕了过去。 当金皓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站在一座巨大的白塔前。 塔很高,高得不讲道理。一眼望不到顶,云层在塔腰的位置就被撕开,像是被某种无形的力量强行分割。 塔身继续向上延伸,最终消失在一种近乎空白、毫无杂质的天色里,仿佛它不再属於这个世界的尺度,而是通往另一个维度的天梯。 “……又给我干哪儿来了?”金皓下意识地骂了一句。 声音一出口,就被风吞掉了。 远处的一切都被灰黄色的风沙吞没,天地像是被粗暴地揉成了一团脏抹布。狂风在地面上横衝直撞,捲起无数砂石,打在脸上生疼。 金皓把自己从上到下检查了一圈,他身上还穿著那件贴著“77號”的蓝白条纹病號服,没有任何变化。 就在这时,远处的天际线突然变得扭曲。 “呜——” 一阵低沉的轰鸣声传来,紧接著,一道接天连地的龙捲风席捲而来! “操!” 金皓骂了一声,拔腿就跑。 但这龙捲风根本不讲武德,快得离谱,一个呼吸间就已经逼到了身后。 眼看跑不掉了,金皓眼疾手快,看见地上一丛乾枯的、像铁丝一样的怪草,猛地一个飞扑,死死地抓住了草根,把自己整个人贴在沙地上。 “轰隆隆——” 狂风从他身上呼啸而过。那一瞬间,金皓感觉自己像是被扔进了绞肉机。 尤其是在风刃滑过他背部的时候,没有沙子打在身上的那种钝击感,反而是—— 唰!唰!唰! 那是利刃切开皮肉的声音! “啊——!” 金皓惨叫出声,感觉自己背上正在被无数把锋利的手术刀活剐! 几秒钟后,龙捲风呼啸远去。 金皓颤抖著爬起来,强忍著剧痛伸手往后一摸。 身上的病號服已经被撕成了布条,背上一片温热粘稠。 他把手拿到眼前一看,掌心全是鲜红的血。 “这他妈刮的哪是沙子啊,这他妈刮的是刀子吧?!这叫什么?千刀万剐风?再待在这里,不出一小时,老子都得给削成人棍了!” 他放眼望去,四周全是茫茫戈壁,连块像样的石头都没有,唯一的遮挡物,就是眼前那座高耸入云的白塔。 它孤零零地立在戈壁中央,惨白、死寂,像是一根钉死在这个世界上的白色骨头。 金皓抬头看了一眼那座塔,心里发毛。这地方透著股邪性,怎么看都不像是什么善地。 万一里面再藏著个什么变態医生,或者比神仆更邪门的东西怎么办? 可这个念头只在脑子里转了一瞬。 下一秒,他就咬牙骂了一句:“操,管不了那么多了!” 遇见变態医生,顶多是晚点死,或者死得花样多点。 可要是继续待在这儿,那是现在就要被风给片成刺身! 他低著头,顶著刀子般的狂风,几乎是半跑半扑地朝那座白塔冲了过去。 第三十八章 年轻的父亲 这段路看起来不远,走起来却像是没有尽头。 也许是十分钟,也许是十个小时。在这片灰黄色的天地里,时间仿佛失去了意义,风声始终没有变过,天空也没有任何变化。 终於,金皓来到了塔下。 站在塔脚下的时候,他才真正感受到那种巨物带来的压迫感。 塔身由无数灰白色的巨大石块垒成,每一块石砖的边缘都被打磨得极其光滑,仿佛无数面镜子镶嵌其中。狂风夹杂著“刀片”打在塔身上,竟然发不出一点声响,直接被那种光滑给滑开了。 金皓伸手一摸。 嘶—— 这石砖冰得刺骨。有一种把手伸进千年冰窖里,摸到了一块死人骨头的错觉。 更诡异的是,借著微弱的天光,金皓在这光滑如镜的石砖上,看见了自己。 不止一个。 同一块石砖上,竟然影影绰绰地映出了好几个“自己”。 有的影子蜷缩著,像个刚出生、啼哭不止的婴儿。 有的身形佝僂,头髮稀疏,满脸老人斑,像是垂暮的老者。 还有的影子站得笔直,面无表情,眼神空洞,透著一股说不出的陌生感。 无数个不同年龄段的金皓,正被封印在这块石头里,静静地注视著塔外的他。 金皓猛地收回手,心臟狠狠跳了一下,像是漏了一拍。 “这些……都是我?”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管这座塔有多么邪门,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赶紧进去,躲避这该死的刀子风! 在被那阵“千刀万剐风”彻底削成人棍之前,金皓终於找到了入口——在白塔背风面的一个死角,离地不到半米的位置,有一块微微鬆动的石砖。那缝隙窄得只能容一条狗钻进去。 他趴低身子,手脚並用,顺利挤了进去。 世界瞬间安静。 金皓拍了拍身上的灰,从地上爬起来,抬头打量这个白塔的內部。 眼前没有什么宏伟的大厅,也没有什么满天神佛的雕像。只有一道楼梯。 一道灰白色的、螺旋向上的石阶楼梯。 它並没有像塔身那样宏大,反而有些狭窄,刚好够两个人並排走。扶手是冰冷的铁栏杆,上面刷著那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常见的绿色油漆,有些地方已经爆皮了,露出里面生锈的铁芯。 如果不看周围那仿佛没有尽头的白色虚空,这简直就像是某个老旧筒子楼里的楼梯间。 金皓深吸一口气,抬脚往上走。 既然是塔,那肯定有顶。爬上去,也许就能找到那个装神弄鬼的“神明”,或者什么通道,能彻底从这个鬼地方离开。 一步,两步,三步。 金皓的体能一向很好,但经歷了这么多事情,再强的人也该疲倦了。但奇怪的是,他在这里待了这么久,居然一点不饿,也不觉得累, 不知爬了多久,他停下来,扶著栏杆往下看。 奇怪。 並没有那种居高临下的眩晕感。脚下的深渊是一片混沌的白,看不见底。 他又抬头往上看。 依然是望不到头的螺旋,像一条巨大的白色肠道,无限延伸进虚空里。 “这塔到底有多高?” 金皓皱眉,视线无意间扫过墙壁。 在楼梯转角的地方,用红色的油漆喷著一个大大的数字: 【1f】 “还在一楼?”金皓愣了一下。 他明明记得自己至少爬了有二三十米高了,怎么说也得是七八层了吧?怎么还在一层? 他揉了揉眼睛,咬著牙继续往上爬。 这一次,他心里默默数著数。 “一层……两层……三层……” 他又爬了整整十层楼的高度,累得大腿肌肉开始发酸。他停下来,满怀期待地看向墙壁。 红色的油漆鲜艷欲滴,仿佛刚刚喷上去的一样: 【1f】 一股凉气顺著金皓的脊椎骨窜了上来。 金皓靠在栏杆上,闭眼分析现在的情况。 无限循环?经典的鬼打墙,或者说,莫比乌斯环结构。 往上走、往下走,结果都一样。这不是物理高度问题,而是空间被摺叠、封闭了。盲目爬楼梯只会无限消耗精力,甚至精神崩溃——像西西弗斯,只是这里推的不是石头,是自己的意志。 不能硬来。得找其他变量。 他睁开眼,重新审视四周。目光落在一楼平台侧面的一扇门上。 普通木门,黄漆,老式球形锁。刚才自己专注爬楼梯,居然完全忽略了它。 金皓走过去,握住冰凉门把手。 “看来,只有这一条路了。” 门没锁。 他轻轻一推,门开了。 门口的景象,让金皓瞳孔地震——这是一道深不见底的矿洞! 潮湿矿道味、陈年积水腐臭味、密闭空间里发酵的汗酸味扑面而来——太熟悉了。这是金建国每次下班回家,身上带来的味道。 他站在门口,开始思考:塔外是刀子风,楼梯是死循环,这扇门突然出现,显然是“引导”。进去可能是陷阱,也可能是唯一出路。 退回去等於等死。 他深吸一口气,迈步走进。 脚下从石砖变成黏黑矿泥。四壁昏暗,只有几盏惨黄矿灯。 “叮——当——” “叮——当——” 清脆的敲击声从深处传来。 金皓顺著声音走去,转过一个弯,看见了一个男人。 那男人赤著上身,肋骨根根分明,皮肤被灰土染得漆黑,汗水冲刷出一道道白印子。他正抡著一把矿铲,不知疲倦地往矿车里铲著碎石。 那是年轻时的金建国。 他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虽然瘦,但眼神里还没有后来那种死气沉沉的懦弱,反而透著一股子不服输的倔强。 “喂,姓金的!” 几个身材魁梧的矿工走了过来,为首的一个满脸横肉,一脚踹翻了金建国刚装满的矿车。 哗啦—— 碎石撒了一地。 “哎哟,手滑了。”横肉男假惺惺地笑,“不好意思啊,看来你这一车白拉了。” 金建国握著铲子的手紧了紧,青筋暴起。但他最终还是鬆开了手,低下头,默默地去扶矿车。 “怎么?不服气?有本事打我啊。来,冲爷的脑袋打——” 横肉男变本加厉地把脑袋凑过去,拍得“啪啪”响。 “给你们金家人一个进矿吃口饭的机会,那是天大的恩赐!別以为混个正式工就能跟爷平起平坐。也不撒泡尿照照,你姓什么?呸,晦气玩意儿……” 远处的金皓看著这一幕,胸口像被重锤砸中,呼吸一滯。 他站在原地,攥紧拳头,指节泛白,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这不是真实的过去——他很清楚。手穿透空气的那一刻就已经確认,这里的一切只是投影,或者说,是这座塔用他的记忆编织的幻景。它在重现金建国的屈辱,但为什么?是为了让他愤怒、崩溃,还是在试探他的反应? 金皓深吸一口气,目光冷下来。他盯著年轻的金建国——那个低头扶矿车、青筋暴起却最终鬆手的男人。那一刻的忍耐,他太熟悉了。记忆里,父亲就是这样,一辈子忍气吞声,就算镇上人站在他头上拉屎,他也毫无反应。 可一辈子的忍耐最后换来了什么?是他死后,连殯仪馆都不愿意接收他,只能塞进冰柜里,由自己和金野把他拉去坟地。 虽然知道这一切只是幻象,但金皓依然出现了些许的情绪波动。 这就是金建国,他窝囊、老实又可怜的父亲,他一辈子就这样了—— 就在这时,一道极其刺耳的金属没入血肉的“嘶拉”声。 噗嗤! 一道滚烫的、暗红色的血箭喷射而出,溅在矿壁上。 横肉男捂著半边塌陷进去的脑壳,喉咙里发出“咯咯”的血泡声,像头死猪一样栽倒在泥潭里。 “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犯贱的请求。”金建国缓缓站直了腰,手里的矿铲还在微微震颤。铲子的尖端掛著黏糊糊的血液。 他眼神冰冷,嘴角勾起一个和煦的微笑:“既然你这么想要,那我就满足你。” “不用谢。” “我去,老金你以前这么帅的吗?” 一旁的金皓目瞪口呆,这简直彻底顛覆了他记忆中那个唯唯诺诺、连大气都不敢喘的父亲形象。 然而,帅不过三秒。 画面像被强行快进的胶片,瞬间转入月明星稀的夜晚。 一个身材魁梧但弯腰驼背的中年男人,正骂骂咧咧地揪著金建国的耳朵,拖著他往横肉男家里走去。 那男人不到五十岁,却老得像截乾枯的朽木,胸口剧烈起伏,呼吸带著沉重的哨音——那是泡桐镇的“镇病”,尘肺病。 这个中年男人,就是金皓从来没见过的爷爷,金打铁。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把脾气给我咽进屁眼里!不要跟別人起衝突!” 道歉当然是碰了一鼻子灰,父子俩被人家拿著扫帚赶了出来。 走在回家的小路上,金打铁气得浑身哆嗦,猛地一记巴掌。 啪! “他们说你两句就说你两句,你还能少块肉不成?” 金建国歪著头,眼眶通红,倔强地吼道:“爸!我要是胯下没长那俩蛋,我隨他们说!但我他妈的是个男人,不是怂包!凭什么我们就得白白被骂?” 啪! 又是一个响亮的大逼斗。 “你跟谁『他妈』呢?那是你亲妈!学校教你的尊老爱幼都餵了狗了?让你念书你不听,非要下矿!下矿不好好干,天天跟人干架?你还敢跟你老子说脏话!” “我就是顺口了……” “顺口就能骂你妈了?他妈的!你今晚就去坟地跪著,给你妈磕头认错!” “你自己也说『他妈的』了!”金建国抓住了老子的破绽。 “老子说可以,你说就不行!我是你爹!” 爷俩一路打、一路踹,消失在路的尽头。 然而,强悍如铁的金打铁,在下一个镜头里,却缩成了病床上的一具乾尸。 第三十九章 二十八年的诅咒 金皓的视线里,金打铁变成了一具枯槁般的躯体。 那是2010年,金打铁弥留之际。 他躺在病床上,骨瘦如柴。 他拉著金建国的手,声音像是从破风箱里漏出来的:“儿啊……我不行了……咱们金家的报应……到了……” 金建国拉著父亲的手,泣不成声:“爸,你胡说什么呢,你身体好得很,你前几天打我后脑勺的时候还那么有劲儿,你肯定还能再活五年,不,十年!” 金打铁咧开嘴,笑了:“活那么久干什么,费劲。”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又低了几分:“做金家人,累。儿啊,你们这辈子托生到这里,遭罪了啊。” 金建国已经哭到不能自己。 金打铁的手突然摸到了金建国的手上,指甲几乎掐进肉里:“建国!你听好了,还有件事,你必须做——” “你必须找到你弟,金荣国!” 金建国一愣:“我弟不是失踪几十年了吗?” 金打铁似乎病迷糊了,翻来覆去重复:“你听好了,你必须要找到你弟,你必须要找到你弟!” “二十八年一轮,咱们金家,每隔二十八年,就会出一件大事!每隔二十八年一轮,你必须要打破这个诅咒,否则……” 最后一个字没说完,金打铁的手颓然垂下。 眼睛却还没闭上,死死盯著天花板,像是死不瞑目。 金建国嚎啕大哭。 一旁的金皓,听得浑身发冷。 金荣国,又是金荣国。这个从未谋面,但如雷贯耳的小叔叔。 从金皓有记忆起,自己遭受的痛苦和霸凌,都来源於他。 诅咒?难道镇上的小孩从小骂自己的话竟然是真的?这个所谓的二十八年诅咒真的存在? 还没等金皓想明白,周围的空间猛烈震盪起来。 像是有人在粗暴地快进录像带。 无数画面在金皓眼前飞速掠过:葬礼、哭声、金建国逐渐弯曲的脊背…… 最终,画面定格。 还是金家的客厅,只是已经显出几分破败。墙上的掛历写著“2016”,这是2016年的6月。 外面下著大雨,雷声轰鸣。 金建国正坐在自家沙发上看电视,突然敲门声响起。 “咚、咚、咚。” 沉重的敲门声偶尔夹杂著几声雷鸣。 金建国起身,开门。 一道闪电划破夜空,惨白的光瞬间照亮了门口的人影。 那是一个穿著深褐色皮夹克的高大男人,雨水顺著他的衣角往下滴,匯成一滩水渍。 “……金荣国,是你吗?” 那个男人没有说话,只是用力地抱住了金建国。 无声的动作,已经说明了一切。 金皓瞪大眼,想看清这一切,但那个男人的脸上却像是蒙了一层雾,他始终,看不透他。 画面如走马灯般快进,黑夜沉沉如幕,熟悉的巨响骤然炸开—— “鐺!!!” 一把锈跡斑斑的平头铁锹从黑暗中甩出,精准架住两把交叉的高频震盪刀。蓝光与锈铁相撞,迸出刺眼的火花,雨水被高温蒸成短暂的白雾。 金皓的眼睛猛地睁大:这是粉刷匠?! 2016年的泡桐镇怎么会有粉刷匠?! 来不及细想,战斗已经白热化。 金荣国的脸上依然笼罩著一层雾,看不清模样。他挥出铁锹,在空气中用力划了一道,却没有出现那熟悉的橙黄色光芒——没有撕裂奇怪的裂缝,也没有暂停现实的诡异静止。只是普通的一击,带著沉重的风声。 两名粉刷匠前后夹击,蓝芒交织成网,震盪刀逼得空气都发出尖啸。 金荣国將铁锹抡圆,动作虽麻利,却明显吃力,每一记横扫都带著肩膀的颤动,逼退对手却无法一击致命。粉刷匠们后退一步,臂炮开始蓄能,电磁嗡鸣越来越急。 就在炮口蓝光暴涨的瞬间,金荣国突然跃起——动作不算迅捷,却带著一股狠劲。铁锹猛地拍下,正中左侧粉刷匠的臂炮。“咔嚓”一声脆响,炮口扭曲变形,爆炸的能量被瞬间吸走。 那粉刷匠踉蹌后退,胸甲裂开一道深痕,外骨骼自修復系统蓝光游走,勉强稳住。 另一名粉刷匠抓住空隙,提刀狠砍而来。金荣国身侧一让,铁锹倒转,锹尖直刺喉结。粉刷匠头盔急仰,刀锋擦著铁锹划过,迸出长串火花。震盪刀刀身竟“咔”地断裂一截! 金荣国没有犹豫,铲身立起,借力前冲,整个人重量压上,铁锹尖端硬生生扎透坚硬的外骨骼,桶了个对穿。鲜血混著机油喷溅而出,那粉刷匠电子眼红光乱闪,轰然跪倒。 最后一具躯体也隨之倒下,蓝光一盏盏熄灭,在泥水里映出扭曲的影子。 金荣国喘息略重,提著铁锹,慢慢走进泡桐镇深处。不久,熊熊大火冲天而起,映红了半个夜空。 金皓站在原地,喉咙发紧,震惊到几乎说不出话。 老头……金荣国……这把铁锹。 动作虽有差异——年轻时的金荣国更靠蛮力和狠劲,远不如老头那般从容,甚至没有奇怪的橙光。但那份握锹的习惯、抡圆的弧度、都指向同一个结论:他们是同一个人! 不对,还是有太多不对劲的地方。 如果老头是金荣国,为什么来找自己?金荣国犯下血案消失时自己还没出生,从未与他有过交集。他费尽周折出现,却什么都不明说,只想把这条命和这把铁锹交给自己?这不合理。救自己一命,或许是巧合;但把铁锹传给自己,像在託付什么更深的东西——一个诅咒?一份责任?还是某种不可言说的秘密? 然而,最诡异、最违背常理的地方,不是这个。 粉刷匠。 金皓在老城区黑市混跡多年,对这些东西了如指掌。粉刷匠是2042年万象国际才正式成立的“清理部门”,专门处理那些见不得光的烂摊子。 装备、组织、甚至名称,都是那之后的事。可画面里,他们出现在2017年的泡桐镇?早了整整二十五年! 时间线完全错乱了。 这座白塔……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它为什么让自己看到这些?是记忆的重现,还是某种跨越时间的投影?它在引导自己,还是在折磨自己? 正想著,四周突然天旋地转。 金皓感觉空间在急速收紧、旋转,像整个白塔在收缩成一个巨大的螺旋。脚下虚空仿佛化作无形的漩涡,拽著他向下坠落。 眼前快速闪过更多画面:泡桐镇被大火吞噬一半,火光映红夜空;愤怒的镇民围住金家老宅,喊打喊杀;金建国走出来,低头道歉,满脸血污却始终没有还手,最后扑通一声跪在泥地里,脊背佝僂得像一截枯木…… 金皓只觉得自己成了塔中的玩偶,隨著旋转东倒西歪,身体失重,意识被那看不见的漩涡一口吞没。 第四十章 技能五子棋 “老鬼头电子维修·旧货回收”的招牌在那一次混战里被轰碎了,老鬼捨不得再花钱做新电子屏,就找了块二手led显示屏,周围圈了一圈廉价彩灯。 偏偏那个“老”字接触不良,每到夜幕降临,灯一亮,它就稳稳地灭掉,招牌瞬间变成“鬼头电子维修·旧货回收”。 路人从门前过,都忍不住多看两眼,有人还低声笑:“这店名够刺激的。” 店里,徐有志肥硕的屁股挤在柜檯前,把胸脯子拍得邦邦响:“老鬼,只要您帮我查出那个ip背后的人,胖爷把话撂这儿——我给您换块全新的电子屏!以后店里有事儿,第一个给我打电话!” 老鬼头也不抬,头戴式放大镜在白炽灯下反射著冷光。 “啪”一声,他把刚收来的一个晶片塞进抽屉,才慢悠悠抬头,独眼眯成一条缝:“滚你爹的蛋。就你?沾了金皓那小子的光,才勉强进得了我这门。平时你一个人,连门槛都迈不进来,还在这儿吆五喝六?” 这话难听,但徐有志也不生气。反而把胖脸凑得更近,笑得一脸褶子:“谁不知道我皓哥面子大?他就是知道您厉害、有门道,才特意派我来问您……” 老鬼取下了头戴式放大镜,揪著徐有志的耳朵,在自己铺子里转了一圈:“你看看、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看—— “这巴掌大的小破铺子,拢共就这么点破玩意儿!我要是真有本事破解“雪域”那种防火墙,还用跟你在这儿废话?我早被那些大科技公司高薪请走了,一年几百万进帐,住別墅开豪车!” 徐有志疼得呲牙咧嘴,也不敢挣脱:“可我皓哥说,就让我来找你——” 老鬼嘆了口气,鬆了手,独眼里闪过一丝无奈:“我真纳闷了,金皓那小子精得跟狐狸似的,怎么就带了你这么个只会闯祸的拖油瓶?” 徐有志笑容一僵,隨即拍拍自己圆滚滚的肚皮,得意起来:“我哥说我长得有福气,是吉祥物!带著我干活儿,胜率高!” 老鬼“嘖嘖”两声,嘴角抽了抽。 徐有志不服气,嗓门拔高:“自打我跟著我哥,他一次都没被人抓过!偶尔遇险,也次次化险为夷!” “那是他八字硬得能切菜。”老鬼冷不丁接一句,“你俩怎么认识的?” “收帐的时候。” “你小子一脸倒霉相,以前欠了不少吧?” “是我收我哥的!”徐有志挺起胸,肥肉一颤,“那时候我跟著別的大哥,西区的龙哥知道吧?专门收债的,我是他手底下小弟。” “等等——”老鬼忍不住打断,嗤笑一声,“就你这身板,还收债?收孤儿院的奶粉钱?” “你別打岔!”徐有志脸上的肉咕嚕一抖,“当时前大哥带了二十来號人,去追我现大哥。我打头阵。別看我现在胖,以前瘦的时候可猛了,拎根钢棍就冲。皓哥也厉害,拔腿就跑,把我们引进老城区那片迷宫似的巷子。” 本书首发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101??????.??????超方便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然后追上了?” “哪儿能啊,我哥外號『金跑跑』,跑起来风一样。那地方又乱,我一个没注意,踩空掉化粪池里去了。” “噗嗤——”老鬼没忍住,笑出声。 “坑底全是钢筋烂泥,我腿摔折了,弟兄们一看又臭又深,全跑了。只有皓哥,甩掉人后……他折回来了。” “你求他救你了?”老鬼问。 “哪儿啊!”徐有志不乐意了,“我徐胖子也有骨气!我让他滚,等胖爷爬上来,还得继续追他。你猜皓哥怎么说?他说,『你叫我滚,我偏不滚』。他就蹲在池子边,看我爬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扔了根晾衣杆过来,问我想不想出去……见杆不爬那不是脑子进水了嘛,我就顺杆爬出去了。” “后来呢?”老鬼表情柔和了些。 “后来,皓哥只说了句:『你不適合干这一行,心不狠,手不辣。但你有福气,遇上我了,愿不愿意跟我干?』” 老鬼嘆了口气,拍拍徐有志的肩膀:“这话我也送给你。你也不適合跟著金皓混,这行太危险。这段日子我觉得你这小胖子还挺有意思的,要不跟我学维修?挣不了大钱,但正经饿不死。” 徐有志愣了愣,隨即看向老鬼。那只独眼里,难得闪过一丝认真。 “鬼爷——”他又露出那贱兮兮的笑,“这些以后再说,那个ip您先帮我看看……” “滚滚滚!”老鬼抄起柜檯上的螺丝刀作势要扔,“说多少遍了,我搞不了!” 凌晨两点,老鬼的铺子打烊了。徐有志拖著沉重的身子,晃晃悠悠往回走。 没有金皓的这段日子,他的生活很规律: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去老鬼的铺子晃悠,缠著老鬼帮他查那个在雪域上看到的id。 老鬼嘴上嫌他烦,骂得难听,却从没真赶他走。 叫外卖时,顺手多点一份,推到他面前:“吃吧,胖死你。” 一老一少,吵吵闹闹,竟也相处得挺融洽。 徐有志知道,老鬼那句话是认真的。但同样,他徐胖子的话也是认真的。他这辈子只有一个大哥——金皓,以前那个龙哥不算,他从来没把他们这群小弟当过人。 路过昏暗的地下街道的时候,徐有志突然停住了脚步。 那里有什么东西,正在发光。往前一看,是一个正在反光的……光头。 一个光头壮汉正大马金刀地坐在一个小板凳上。 那光头在昏暗的环境里亮得惊人,浑身的肌肉把一件洗得发白的紧身背心撑得几乎炸裂,尤其是那双胳膊,比徐有志的大腿还要粗上一圈。这种充满原始力量感的傢伙,本该拎著巨斧或者重机枪,可此刻,他手里竟然捏著一枚黑色的五子棋子,正对著一张简陋的木质棋盘冥思苦想。 旁边立著个手写的牌子:“贏一局,一百块。” 五子棋棋局? 徐有志吃了一惊,他以前一个人混的时候,也搞过“残局对弈”,但那个时候大家玩的都是象棋或者围棋,这玩五子棋的,还是头一次见。 光头注意到他的目光,咧嘴一笑:“玩一局?” 徐有志摸摸兜里的毛票,一咬牙:“来。” 对弈开始。 徐有志本以为这个肌肉男是个草包,但没想到他还真有两把刷子。落子极为稳健,每一步都像是经过了精密计算,死死卡住了他的进攻路线。 不过,徐有志到底是老手。他在侧翼布下一个极其隱蔽的陷阱,只要下一枚白子落入“三四”交叉点,就是绝杀。 光头的眉头皱了起来,那厚实的肌肉因为纠结而微微震颤,露出一种很难受、很焦虑的表情。 “嘿嘿,兄弟,承让了。”徐有志满脸红光,夹著白子,朝那个必胜点落去。 然而,就在棋子即將触碰到棋盘的一瞬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徐有志只觉得自己的右手食指仿佛撞上了一道无形的钢墙。 不,不是撞上,而是那段空间突然变成了固態!他的手指纹丝不动地僵在了半空,无论他怎么使劲,那根指头就是动不了。 紧接著,一股莫名的扭力传来,他的手腕不由自主地一偏,那枚棋子竟然鬼使神差地落到了一个完全没用的位置上。 “啪。” 光头趁势落下一枚黑子,五子连珠。 “我贏了!”光头激动地从位置上跳了起来,手舞足蹈,“我贏了,我贏了……” 徐有志一脸懵逼,在空气中划拉两下手——明明什么都没有,刚才为什么死活下不去? “给钱,一百块。”光头笑嘻嘻地伸出手。 徐有志的手摸进了兜里:上次粉刷匠把安全屋毁了以后,自己重新修缮了一遍,现在自己只剩五百来块了。 一想到原本就不富裕的经济状况要雪上加霜,他心疼得直哆嗦。 “能不能少一点?”他试著跟对方討价还价。 “不行。”光头黑著脸,“你知不知道棋品即人品,你要是赖帐,就说明你人品有问题!” “人品才值几个钱啊……” 徐有志掏兜的时候手一哆嗦,几个硬幣掉了出来,恰好落到了光头的脚边。 “你帮我捡一下。” 就在光头弯腰的这一瞬间,徐有志顿时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速度! 他利用自己对老城区地形的熟悉,在几个污水横流的巷子里疯狂穿梭,先是左右两个急转,甩开可能追来的视线;接著钻进一条污水横流的暗巷,鞋底踩得水花四溅。 最后再钻进了地下城的一道暗门,回到了自己藏在管道里的安全屋。 “安全了……”徐有志长舒一口气,刚打开门,却在黑暗里看到了一个正在反光的光头! 那个光头已经坐在了安全屋里! 不对,他怎么跑得比我还快?自己刚刚明明故意绕了十几圈! 不对不对,他根本就没追我,他知道我住在哪儿。 黑暗里,徐有志心跳提到嗓子眼,冷汗刷地冒出,手贴在墙上迟迟不敢摸开关。 直到一个凉嗖嗖的声音响起:“还钱!” “啪。” 灯亮了。果然是那光头,一屁股坐在他唯一的凳子上,气呼呼地瞪著他,肌肉隨著呼吸一起一伏,像头隨时要扑上来的熊:“你这人咋这么坏?为啥赖帐?我都说了,棋品即人品!我最討厌赖帐的了!” 徐有志腿一软,麻溜地掏出一百块,双手递上,嚇得眼睛都不敢睁:“对不起!我错了!大哥,我真错了!” 光头收下钱,揣进兜里,脸上的气总算消了点:“这才像话。这次就先放过你。” 徐有志心里直打鼓——本以为这傢伙要讹自己一笔大的,没想到这么轻易就放过?他悄悄睁开半只眼,门外已经没了光头的影子。 不行不行,这个安全屋太不安全了! 粉刷匠能找到,现在又冒出个神出鬼没的光头!得赶紧给皓哥打电话! 他掏出手机,拨金皓的號,却一直无人接听。 “哥,你不是遇到啥事儿了吧?”徐有志担忧地攥著电话。 第四十一章 大孙子,还活著吶? “爸——” 金皓嗓子里爆发出一声嘶吼,整个人从铁床上弹了起来。 睁开眼,依然是那个诡异的实验室。 “梦见你爹啦?看你这一脑门的白毛汗,刚跟水里捞起来一样。”2號大婶正坐在金皓床边打毛衣,刚织了个领口。见金皓嚇醒,她一只手把著毛线球,另一只手摸了过来,帮金皓擦了擦额头的汗,笑得和蔼亲切。 我……又回来了? 金皓环顾四周:铁床、雪白墙壁、胸前的编號牌,一切如旧。他低头看手——没有伤痕,没有血跡,白塔里受的伤全消失了。 金皓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飞快地在脑中梳理线索: 白塔里,他看到的那些画面,太过真实,真实到不像幻觉。 他看见年轻时的父亲金建国,在矿洞里被镇上的恶霸逼著低头忍辱;也看见那个传说中的“杀人狂魔”小叔金荣国。 金皓听父亲提过,他的小叔金荣国是在七岁那年失踪的。连同金荣国一起失踪的,还有他的母亲、金皓的奶奶曹春琴。 当时镇上的人都说,曹春琴是因为受不了金家的“邪性”,所以带著儿子离家出走了。而在多年以后,金荣国重归故里,人却变得疯疯癲癲,不仅点火烧死了几十口镇上的无辜群眾,还亲手捅死了自己病重的父亲,是个连畜生都不如的东西。 根据白塔里的幻象,金打铁病重之际交代金建国一定要找回金荣国,而金荣国在2016年年底回来了,並在2017年的大年夜发生了杀人骇行。 难道真的如传闻所言,自己的爷爷是被自己的小叔杀死的? 最让金皓头皮发麻的是,幻境里的小叔居然有一把跟老头一模一样的铁锹! 虽然他使用铁锹时的动作並没有老头那么熟练,打起粉刷匠来也有点吃力,远没有老头那么轻鬆自如。但那时的金荣国不到三十岁,经过几十年的锤炼,技术进步了也未尝不可。 但是时间似乎不太能对不上。 2016年的金荣国看起来不到三十,可2045年的老头看起来已经七八十岁了。如果真的是金荣国,2045年的他应该五十岁左右,怎么也不该老得那么夸张。 对不上的时间还不止於此。2042年才成立的粉刷匠,不是照样出现在了2016年? 总之,时间在白塔里乱成了一团。 就在金皓思考的时候,大婶突然凑了过来:“77號,你梦到啥了?给婶子讲讲,婶子解梦在十里八乡可是出了名的。” 金皓无奈地看著眼前的大婶——热情过头,也是一种麻烦。 “不记得了。” “才醒就不记得了?”大婶一脸“你別骗我”的表情,“你再想想,是不是梦见掉牙了?掉牙主破財;要是梦见水,那可就不一样了,学问大著呢——” “婶子。”金皓打断她,“我是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您別吵我,让我再睡一觉,说不定就想来了。” 金皓闭上了眼,开始装睡。 “行,那你睡吧。”大婶討了个没趣,悻悻地坐回床上,重新翻开那本《老黄历》,指甲划过纸页的声音在寂静的房间里格外刺耳。 金皓虽然闭著眼,但脑子却转得飞快: 所有的怪事,都是回到泡桐镇以后发生的。 矿洞、矿癤子、死人屋、肉墙少女、“神的僕人”、白塔、实验室…… 看似奇怪的许多地方,其实归纳起来就是两个——矿洞和死人屋。在这里,他经歷了一些超现实的际遇,遇到了一些正常人看不见的东西。矿洞和死人屋是载体,其他东西,都是在这个载体上衍生出的异类,甚至是幻觉。 再归纳总结一下,也许矿洞和死人屋应该是同一个世界。他们几乎跟现实世界的矿洞和死人屋一模一样,只不过看起来基础设施停留在了21世纪初期。 他可以確定,这里一定是一个存在於泡桐镇,但又和现实世界不在同一维度的地方,类似於一个异世界。可这里似乎没有正常人,不是怪物就是疯子。 很难想像一个朴素的镇子,为什么会有此等奇观。 无论矿洞还是死人屋,金皓小的时候都没少去,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超凡现象,也从没听镇上的人提起过。这种情况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刘大春是明知这里有“鬼”所以故意把自己丟进来送死,还是无心插柳?这个异世界是不是跟现实世界1:1等比例存在的? 如果不是现在被圈在了里面,金皓真想出去探索一番。 金皓小时候是《世界未解之谜》的忠实读者,什么百慕达三角、復活的木乃伊、穿越时间的二战老兵,他能给同学讲得头头是道。可当这些事轮到自己身上时,心里却难免发怵。 原因无他,所有的诡异都指向了一个节点——金家的诅咒。 ——金家,每隔二十八年就会出现一个变態杀人狂,祸害泡桐镇 上一个诅咒的印证者,正是金荣国。 2017年的春节,金荣国曾犯下了一起惊世骇俗的血案。这个血案导致多人死亡,包括他的父亲金打铁。 金皓从小就没少因为这个“变態小叔”被人欺负。他一直因为是自己运气不好,摊上了这个烂亲戚。 但白塔里看到的东西,却像一根烧红的烙铁,烫开了真相的一角。 算一算,现在是2045年,差不多就是这个时间了。今年又会发生什么?如果诅咒是真的,是会落在自己身上,还是妹妹身上? 就在金皓想得头皮炸裂的时候,突然,一只冰冷的手在他背上轻轻戳了两下。 金皓猛回头——不知道什么时候,2號大婶已经离开了。 而那个被神仆活活“烧”成焦炭的16號,此刻正挠著鋥亮的光头,笑得憨厚。太阳穴上,莫名多了一颗小小的红点,那是刚才医生做实验时纤维留下的细孔。 “16號,你不是——”金皓感觉自己的舌头在打结。 16號挠了挠脑袋,他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除了太阳穴的位置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红点。 “你以为我死啦?”16號咧嘴,“哪儿能啊,那是队长给我看了病,说我体內火气太旺,给我想办法『去了火』,不信你摸摸,我现在好著呢,好得不能再好了。正好你有空,咱俩下五子棋去?” 金皓死死盯著他的脸。 何止是烧伤不见了,连16號之前跟人打架被撞歪的鼻樑、磕掉的门牙,此刻竟然全部復原,皮肤光洁得就像刚出厂的塑料假人。 难道,这个地方的人死不掉?或者说,已经死掉的人可以被復活? “16號,今年是哪一年?”金皓问。他想起16號说过大队、工分,这明显是上个世纪的东西。 16號像看傻子一样看金皓:“77號,你睡糊涂了?” “你快说。” “1975年啊。”16號理所当然地回答,“明天一早还得去大队挣工分呢,多攒点粮票,好给孩子扯块红布做新褂子……” 1975年。 真是一个遥远的年份啊。 金皓又就近问了几个熟人,2號大婶说是1933年,33號说是1999年。而金皓自己则来自2045年! 前后整整一百多年的时差。 那个神仆,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力气,把不同年代的人聚在一起,做这些莫名其妙的实验? 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金皓越想越头疼,只觉得脑袋像一颗生了锈的螺丝,怎么拧都拧不动。 算了,不想了,先睡觉吧。 他这个时候才发现,这间实验室里似乎没有时钟。所有人的作息都全凭感觉。到时间了,大家就乖乖躺回床上,闭上眼睛,睡觉。 金皓听著周围传来的此起彼伏的呼嚕声。他虽然闭著眼,但大脑却还放鬆不下来。 他翻了个身,眼睛刚睁开一条缝—— 雪白的天花板浮现一个红点,起初细小如针眼,隨即像蛛网般急速蔓延。伴隨著蛛网的蔓延,空气里渐渐出现了一片红色的血雾,腥甜而冰冷,像从墙壁深处渗出,伸手不见五指。 病人们鼾声依旧,似乎睡得很沉,谁也没发现。 金皓死死盯著头顶,只见天花板顶层的肉膜里,一个熟悉的轮廓缓缓浮现。 是那个女孩!她能进到这里? 曼妙的曲线在肉膜中若隱若现,像一幅活过来的浮雕,正努力挣破肉膜,一点点地朝金皓靠近。 呵,科学怪人还没解决,又来一个肉墙少女。 金皓嘆了口气,心底突然生出一股疲倦:累了,毁灭吧。 肉膜像一张柔软的弹簧网,缓缓下压,带著湿润的腥气。小巧精致的五官朝著金皓的脸压了过来,就在距离金皓只剩几厘米时,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大孙子,还活著吶?” 第四十二章 鼠主 第二天天还没亮,徐有志就裹著外套,顶著黑眼圈去老鬼铺子门口蹲守了。 老鬼是夜猫子,直到中午十二点才慢悠悠晃来开门。一眼就看见蜷缩在门槛上的小胖子,缩成一团,已经睡著了,嘴角还掛著口水。 “咋啦,胖子,想通了,要跟我混了?”老鬼踢了踢徐有志。 徐有志猛地惊醒,揉著眼睛,把昨晚的离奇遭遇一五一十全倒了出来。 “……你是说,那大汉为了追一百块,直接跑到你家去了?” “不止!明明我甩开他了,他却比我先到!门锁也没坏,他到底怎么进来的?!” 老鬼白了徐有志一眼,“你这个傻子,就是少见多怪,这世界上的能人异士多了去了,你就非得下这盘五子棋?惹上不该惹的了吧。” 他又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可乐丟给徐有志:“行了,那种厉害人物忙著呢,没那么多功夫来骚扰你。赶紧喝!” 徐有志捧著可乐发愣。 还没回过神来,就听到门口有声音。 他一扭头,只见光头端著五子棋的盘子,就这么大喇喇地走进了老鬼的铺子里。 “喂,胖子,咱们再下一次!” 徐有志都快哭了,赶紧求助似的看了老鬼一眼,期待对方帮他把光头赶出去。 別看老鬼上次逃得飞快,但那是遇到了荷装的粉刷匠。搁平时,他在这片地方也属於有几分面子的那种。 果然,他看了一眼嚇得直哆嗦的徐有志,又看了一眼光头,淡淡道:“我陪你下怎么样?” 光头“哗啦”一声扫掉老鬼柜檯上的零件,就这么把棋盘摆了上去:“行啊。” 平时爱財如命的老鬼,要是有人敢这么动他吃饭的傢伙,早就跳脚骂街了。可这次,他居然面无表情,拿起棋子就下。 “啪、啪、啪。” 空气里传来落子的声音,宛如小儿执棋,毫无章法。 很快,老鬼站了起来:“我输了。” 他麻利地掏出了一百块。 光头高高兴兴地收下了,但棋癮没过够,又扭头对徐有志喊:“胖子,咱们再来一局——” “他也下不过你,这算他输的。”老鬼居然又掏出了一百块,“朋友,这个小胖子胆子小,昨晚跟你下了那一局,已经嚇破胆了。今天请你放过他,这个饶头我帮他出。” 光头迟疑地看了一眼,还是把钱收下了:“行吧。” 他把棋盘收起,大步走出老鬼的铺子。在离开前,又回头看了徐有志一眼:“好好休息,养养胆子。我回头再来找你。” 光头走后,徐有志虚脱一般,几乎站不稳。 “砰!” 没想到老鬼先撑不住,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扑通倒下,大汗淋漓,脸色煞白。 “鬼爷!” 徐有志慌了神,赶紧爬过去扶。老鬼身子软得像没了骨头,半天没扶起来,手还在微微发抖。 確认光头彻底走了,老鬼立刻落锁关门,拉开柜檯下的暗格,露出平时藏身的地下通道,把徐有志也拽了进去。 黑暗里,老鬼的声音从牙缝里挤出:“胖子,逃命吧!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徐有志懵了:“怎么了……” “那个光头……不是咱能惹得起的!”老鬼低吼,“他也是万象国际的人!” “上次我哥已经跟那群人打过招呼了,粉刷匠不会再骚扰咱们了……” “你这个蠢货!”老鬼一巴掌打在徐有志的脑袋上,“粉刷匠算个什么东西?那就是万象国际最底层的清洁工!今天来的那个光头,他们不属於万象国际任何部门,而是直属幕后老板,知道他们存在的人都没几个!” 徐有志更懵了,胖脸上的肉直抖:“我、我平时就跟我哥整点小活儿,从没惹过那种大人物啊……还有,鬼爷,他们要这么神秘,您怎么知道的?” 老鬼粗糙的手指突然戳向徐有志太阳穴,用力一按:“他的右太阳穴,有颗深红色的痣,你没看见?” 徐有志仔细回想——的確,那光头右侧太阳穴有个不起眼的小红点,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 “大概十五年前,我还在黑市当掮客,胆子大,什么生意都敢接。有一次,接了国外黑帮的活儿,帮他们转运一批稀有矿石。生意大,十位数,要是成了,他们就能在绵泉市撕开一道口子,跟万象分一杯羹。那黑帮很看重这次交易,包了艘货船,五千多荷枪实弹的亡命徒,还有义体改造的狠角色。毫不夸张,那兵力能灭一座城。” “我们所有人都以为稳了,万象国际那种书呆子科技公司,哪是他们的对手。但是谁能想到,他们就派了两个人……” “两个?”徐有志不敢置信。 “对,就两个。”老鬼的声音在黑暗里颤抖,“当时我们在公海上,距离最近的港口也有数千海里。但是他们凭空出现在了这艘货船上,然后只花了十三分钟,就解决掉了所有人。” “十三分钟——”徐有志的喉咙发紧。 “对,就是十三分钟。当时我躲在冷库里,亲眼看到一男一女,那群穷凶极恶的黑帮分子在他们面前就像瓜果蔬菜一样,被隨意的切成片。杀到最后,他们发现了藏在货箱里的我。那个男人本来也要把我解决掉,但那个女的说今天的工作量已经超標了,不想加班,所以就放过了我……” 说到这里,老鬼的身体还在颤抖:“我记得清清楚楚,那个男人,就是今天来找你下棋的光头!他们的太阳穴上都有一颗红痣!” …… 二人在地下通道躲了两个多小时,才战战兢兢爬出来。 徐有志大脑一片空白,老鬼的话像魔咒,在耳边反覆迴荡。 我是什么时候惹上这种大人物的?我就一贪吃贪財的傻胖子,怎么值得这种大人物出手?难道是皓哥?他出什么事了,这群人找不到他,所以来找我—— 正想著,前方黑暗深处,突然亮起熟悉的幽蓝光芒,伴隨著高频震盪刀的低沉嗡鸣。 徐有志心里一沉——那群粉刷匠又来了。 他转身就跑,肥硕的身躯在狭窄通道里撞得墙壁砰砰响,几个呼吸间,一股巨力从背后袭来——他被重重踹翻在地,脸磕在冰冷粗糙的水泥上,疼得眼前发黑,嘴里一股血腥味。 一个粉刷匠上前,一脚踩住他后背,外骨骼关节嗡鸣作响,震盪刀蓝光暴涨,高高举起。 “你们上头说过放过我们!”徐有志嘶吼。 “公事上放过,但我处理的是私事!”粉刷匠的声音冷得像冰渣,“你们害死我几个兄弟,老子今天非把你片了,给他们报仇!” “私事你穿什么制服啊!”徐有志崩溃地捂住脑袋,绝望地等待铡刀落下。 “等等。”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蓝光骤停在半空。透过指缝,徐有志看到那个光头不知何时出现在通道尽头,双手抱胸,鋥亮的光头在蓝光映衬下像一盏冷灯。 两名粉刷匠立刻收刀,恭恭敬敬地鞠躬,站立旁侧:“鼠主,您怎么来这儿了?” 光头走了过来,把徐有志像拎小鸡一样拎了起来,还温柔地帮他拍了拍身上的灰:“胖子,没事吧?” 徐有志嚇得脸都白了:老鬼果然没说错,这个傢伙比这群粉刷匠更可怕! 一时三位索命阎王立在眼前,他们还是一拨的,徐有志心想还不如来个痛快。 “哥、大哥……我不是把钱都给你了吗,你为啥还来找我?” 这个被人尊称鼠主的男人挠挠光头:“这就尷尬了……真不是我摇的人,我发誓。” 下一秒,他变脸比翻书还快,原本的尷尬瞬间化作一股子匪气,他猛地转头,黑下脸训斥身后两人:“罗文森不是申请过粉刷匠的豁免令,不再追究他们俩?你们这是要打他的脸?” 光头指著缩在角落的徐有志:“再说了,动谁也不能动这小胖子!这可是老子刚发掘的棋坛圣手、我的至爱亲朋!把他抓走了,以后谁陪我下棋?你陪我?你会吗你!” 一名粉刷匠低头道:“鼠主,就是这胖子和他朋友,杀了我们几个兄弟,就这么放过他,怎么跟兄弟们交代——” 话音未落,光头眼神一凛。那粉刷匠整个人骤然僵住,像被无形巨手定在原地。紧接著,“咔”一声轻响,整条右臂从肩部齐根断落,砸在地上,金属碎件与血肉溅起火花。断面平整得诡异,没有一丝血跡溢出——伤口瞬间被某种力量封死。 光头淡淡道:“这件事交给我来解决。” 另一名粉刷匠立刻单膝跪在地上:“鼠主,请您原谅我们的自作主张!” 光头没理会,反而拍拍徐有志的胖脸,笑得十分和煦:“胖子,今天我可以救你,但我帮了你,你也要帮我,你说对不对?” 徐有志看出来了,今天能活,但似乎不太好活,他积极响应:“怎么帮?” “有个东西,一种可以让人变强的能源,你见没见你那位姓金的朋友用过?” “什么能源?长什么样?”徐有志不明就里。 “就是一种黄色的,软软的,一块一块的。” 徐有志懵了好一会儿,突然小声说:“……你说的是大便?” “……” 光头愣了片刻,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对!就是他娘的一坨大便,还不如大便有用,大便好歹能种庄稼,能结粮食,这玩意儿只会让人爭得头破血流,死伤无数!” 两名粉刷匠都僵在原地,一个字也不敢说。 许久后,其中一名小声道:“抓住那个姓金的,您就知道了。” 徐有志脸色大变,不知道从哪里涌起了勇气,咬牙瞪眼:“我什么都不知道!要杀要剐隨便,反正我绝不出卖我哥!” 说完后他闭上眼,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 光头笑得更慈祥了:“傻孩子,我说过了,今天可以让你活。” 他扭头,对两名粉刷匠道:“滚回去,別让我看见第二次。” 两名粉刷匠连忙点头:“是。” 徐有志哪敢多留一眼,连滚带爬,踉蹌著往通道外狂奔而去。 两个粉刷匠互相搀扶,其中那个没受伤的小声道:“鼠主,他已经知错了,这条胳膊就算给您赔罪……还麻烦您解除另外两处『绝对坐標』。” 光头冷冷地扫过,二人不敢说话,甚至连眼神的对视都不敢。 片刻后,光头打了个响指。那名断臂的粉刷匠像得救般摔倒在地,大汗淋漓,浑身战慄。 “你运气好。”光头眼神淡得一片死寂:“另外两个坐標,一个在你右眼,一个在舌头上。我这辈子,最討厌没眼色、乱说话的傢伙。” 断臂粉刷匠抖得像筛子,不敢吭声。 另一个粉刷匠趁势表忠心:“鼠主,您要找什么东西?那姓金的去了泡桐镇,要不我们去给您抓来。” “急什么。”光头笑,笑意却不达眼底:“鱼得自愿把饵吃了,才钓得上来。” 第四十三章 死鬼老爹欠过风流债? 死人屋的实验室里,红雾还笼罩在半空。只有金皓和薄膜里的少女能看得到彼此。 金皓直视著肉膜里女孩眼睛的位置,笑得有气无力:“你都还没死,我哪儿捨得先走。” “牙尖嘴利。”少女的声音透过肉膜传出来,清脆,虽然口吻听起来老气横秋,但看外形轮廓,听声音音色,明显是个萝莉,哪怕语气不逊,听起来也不会让人生气,比如此刻:“怎么跟你的债主说话呢?” 债主?金皓一愣。他这辈子最怕两种人:一是警察,二是债主。 “美女,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金皓故意拖长音,一脸的无赖相,“我金皓虽然穷,但借钱从来都是凭本事借的,不记得欠过您这种……『高空作业』人员的钱啊。” “你叫金皓?那你爸叫什么?” 这倒奇怪,怎么听著还有我爹的事。金皓觉得费解,但好奇心占了上风:“金建国。怎么,你认识?” “哼。那你这个死鬼老爹欠的更多。”少女冷哼一声,那团红雾猛地翻滚了一下,像是在宣泄怒气。“金建国那个缩头乌龟,死了没有?” 金皓眉头一皱。金建国?他那个憋闷沉默的爹,还在这种奇怪地方惹过风流债? 但听到別人骂自己那个老实巴交的爹,金皓心里还是不爽。 “死了。十年前就埋了。”金皓收起笑容,语气淡了几分,“还有,我爸就是个挖矿种地的,一辈子连镇子都没出过几次。您要是想碰瓷,最好换个藉口。说他欠钱……你看著也不像有钱,说他欠別的……他那胆子也干不出来。” “死了?”少女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笑声尖锐,震得金皓耳膜生疼。“藏了几十年,把我一个人丟在蚀层,害我变成这样,结果自己死我前头了?!” 金皓听得云里雾里,但抓住了几个关键信息,这里叫做蚀层,他爸认识或者知道这个女孩的存在,而这个女孩被困在这层薄膜里,竟然跟那个老金头有关。 “那把铲子落在你手里……真是可惜了。”少女的声音透著一丝疲惫和嫌弃,“我闻得出来,你手里的铲子,全是铁锈味,跟个古董一样。以你现在的水平,恐怕分分钟被它吸乾。” 金皓心里一惊。 她还知道铲子吸命的事?! “那……有解决办法吗?”金皓立刻换上一副討好的嘴脸,“既然咱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也就是一家人了。祖奶奶——啊,不,神仙姐姐,您给指条明路?我这腰子最近確实有点透支。” “一家人?”少女嗤笑一声,“谁跟你是一家人?不过……你既然能带著铲子活著进到这里,说明金家的血脉还没彻底断绝。” 肉膜表面泛起一阵涟漪,仿佛她在里面审视著金皓。 “想活命?想出去?” “想啊!做梦都想!” “那就闭上嘴,长点脑子。”少女冷冷地说,“这里不是你能撒野的地方。那个神仆只是条看门狗,真正的主人……在看著你呢。” “真正的……主人?”金皓正琢磨著,头顶的红雾突然剧烈收缩,看起来像是要撤。 金皓赶紧追问:“美女,你等等……你在这儿见过我妹没有,长挺漂亮,脾气跟你一样臭——” “嘘,来了。不想死就装睡。”少女低喝一声。 下一秒,红雾消散,肉膜隱没。 一切恢復如初,仿佛刚才的对话只是金皓的幻觉。 只有天花板上,留下了一个极其微小的、如同针孔般的红点。 滋啦——墙壁裂开,穿著白大褂的神仆走了进来。金皓立刻闭眼,调整呼吸,甚至故意让口水流出来一点,装出一副智商不高的样子。 神仆走到床前,冰冷的电子眼扫过金皓的身体。 “77號。” “心跳108。多巴胺分泌异常。”神仆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你很兴奋?看见什么了?” 金皓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擦了擦口水:“啊?医生?……嘿嘿,我梦见发工资了。好多钱,红彤彤的,漫天都是。” “红彤彤的?”神仆的神经纤维探了出来,在金皓眼前晃动,“是钱?还是……雾?” 金皓心里一紧。这傢伙,直觉真敏锐。 “雾?啥雾?”金皓一脸茫然,“我们那儿只有雾霾。红色的那是钞票啊医生!一百块一张的!您没见过?” 他一脸同情地看著神仆,“也是,您这工作包吃包住,估计也用不著钱。” 神仆盯著他看了足足十秒。金皓坦然回视,眼神清澈中透著愚蠢。 最终,神仆收回了视线。“说说吧,在治疗的时候,你看到了什么?” “一座塔,一座参天白塔。”金皓如实以告,一个对自己来说一无所知的消息,只有说出来,才有可能知道的更多。 果然,神仆兴奋了起来,身上盘根交错的纤维簌簌颤抖著,诉说著一种即便被压制但仍然激动的狂热。“仔细说说。” “那座塔……高,白,处在一片荒漠之中,没过一会儿,就有刀子一样的风颳过来,除此以外,天地之间空无一物。” “那通路呢?你怎么找到的通路?” “通路,什么通路?” “就是走进白塔的路!找到白塔的路!” “我就站在白塔跟前,不用找啊……”金皓清澈的眼神不似作偽,他確实没有作偽,说的每一句都是实话。 “好吧……那你倒是幸运。”神仆悻悻的,似乎有点泄气,“然后呢,你进塔了吗?里面有什么?” “没有。”金皓遗憾地摇摇头,“我想进去避避风,那风实在太硬,我的皮都快被削没了。可我实在找不到进去的路,最后,我浑身被风刀刮出了血,硬生生疼醒了。” 说著,金皓打了个激灵,似乎又想起了那种疼痛。隨后,他努力睁大眼睛,泫然欲泣,委屈巴巴地看著医生:“医生,我怎么了,我是不是要死了?” 神仆伸出一根纤维,拍了拍金皓的肩膀,“没事,你做的很好。好好休息,咱们明天接著治疗。” 隨著神仆收回自己的纤维,金皓心里终於鬆了口气。 神仆转身,正要离去。突然,纤维束迅速绷紧,神仆猛地抬头,电子眼直直扫向天花板。 金皓心里一惊,那正是刚才那位“祖奶奶”收缩成红点的位置。 可此刻的天花板,空空如也。 神仆见无所获,透穿墙壁离开了实验室。 今天总算熬过去了,这个破地方,前有神经病,后有鬼少女。 不过,这个少女既然跟他金家有点关係,想必多少会念点旧情,不会害自己。 正想著,一个沙哑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身后:“你是、你是金皓吗?金家的金皓。” 金皓猛地回头,只见他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老头。他骨瘦如柴,皮肤像干缩的橘子皮,但那双眼睛却清亮得可怕,像鉤子一般鉤在金皓的皮肤上。 他的胸前,掛著一个醒目的號码牌:001。 “你是谁?你认识我?”金皓的心咯噔一跳,他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遇到认识自己的人。 “你……你真的是金皓?” 1號老头又问了一遍。他的声音像是两块乾枯的树皮在摩擦,颳得人牙根发酸。 “是。”金皓站起身,认真地打量他,“我们以前认识?” 老头没说话,他的眼神深邃怨毒,恨不得从金皓的身上活剐下两片肉来。 “哈哈哈哈……”他突然爆发出刺耳的笑,那双浑浊的眼珠死死盯著金皓,脸上带著大仇得报的喜悦。 “金皓,你也有今天……报应啊,真是老天爷的报应,把你也送来了……” 第四十四章 咬人的蝌蚪 金皓死死地盯著眼前的老头,在脑海里疯狂搜寻起来。 看这个老头的模样,老得已经无所谓年纪了。而自己一个二十八岁的大好青年,从没交过这种忘年交。难道是什么亲戚朋友?那更不可能了。金家臭名昭著,但凡沾亲带故的,早在几十年前就断得乾乾净净了。 金皓死死地盯著眼前的老头。 “大爷,別光顾著笑。”金皓往后缩了缩,肌肉紧绷,“咱们以前见过?” 话音未落,老头脸上的笑容瞬间崩塌,化作一种刻骨的怨毒。 没有任何废话,也没有任何预兆。 “嗷——!!”一声尖锐如夜梟的怪叫。 老头乾瘪的身体像是一张拉满的硬弓,猛地弹射而起。那双枯瘦如鸡爪的手,指甲发黑且尖锐,直取金皓的双眼。 金皓眼神一冷,他早有防备。 在那双鬼爪即將触碰到睫毛的瞬间,金皓猛地抬腿,一脚正蹬,狠狠踹在老头的乾瘪的胸口上。 嘭!老头像是被踢飞的破麻袋,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重重砸在三米外的地板上,滑行了一段距离才停下。 “咳咳咳……”老头蜷缩在地板上,剧烈地咳嗽,像是要把肺咳出来。但他没有求饶,也没有退缩。他艰难地抬起头,那双浑浊的眼睛死死盯著金皓,里面没有恐惧,只有浓烈得化不开的恨意。 “金皓……好久好久没见了……”老头一边咳血一边笑,声音嘶哑如摩擦的砂纸,“你该死……你早就该死了……” 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老头突然嘿嘿笑了两声,阴惻惻地看著金皓:“不要紧,你就快要死了,你会比死还难受……你会知道一切,然后发现自己改变不了,最后眼睁睁看著这个世界崩坏,所有人都死在你眼前。老天爷会惩罚你的……不对,老天爷自身都难保。哈哈哈哈哈。” 金皓皱眉,走上前两步,居高临下地看著他:“我挖你家祖坟了?还是欠你退休金了?你这么恨我?” 老头没回答,只是衝著金皓狠狠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我会看著你死的……我就在这儿,看著你做无用功,然后一点点烂掉……” 说完,他像只受伤的老狗,拖著身子,一点点爬回了角落阴暗的床位,背对著金皓,不再发出一丝声响。 金皓站在原地,抹了一把脸上並没有沾到的唾沫。 “疯狗。”他低骂一声,但心里的警惕却提到了最高。他感觉得到这个老头对他有杀心,並且不死不休的。 在这个封闭的空间里,哪怕睡觉都得留只眼睛放哨才行。 金皓转过身,视线扫过大厅。 他那个白捡的太奶消失前说:神仆只是看门狗,真正的主人正在看著你。 是谁?金皓的目光在每一个病人身上停留。 是那两个又摆开棋局的33號和16號?还是那个跳著艷舞、眼神却偶尔闪过一丝精光的21號女人? 在这个死人屋里,谁都可能是那个“主人”。也许最好的偽装,就是混在疯子堆里当一个最不起眼的疯子。 突然,一阵嘈杂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咕呱!咕呱!” 不远处的地板上,3號和15號那两个趴在地上装青蛙的年轻人,正围著一个角落怪叫。 而在那个角落里,缩著一个瘦小的身影。那是一个看起来六七岁的小男孩。胸前的牌子上写著7號。 他怀里死死抱著一个玻璃罐子,浑身发抖,却不敢出声。 “给我……咕呱!给我玩玩!” 3號伸出脏兮兮的手,去抢那个罐子。小男孩拼命护著,手背上被抓出了好几道血痕。 金皓眯了眯眼。他没有马上动,而是冷眼旁观。 那个“主人”会是一个被欺负的小孩吗?如果是,那这演技未免太逼真了。 “哗啦!”爭抢中,玻璃罐子里的水洒出来一些,几条黑乎乎的蝌蚪掉在地上,拼命挣扎。 “小蝌蚪!”小男孩终於忍不住哭出了声,想要去捡,却被15號一脚踹在肩膀上,倒在地上。 眼看著那两个疯子就要把罐子抢走,甚至还要去踩地上的蝌蚪。 好一个全员恶人! 金皓心里骂了一句。他三两步走过去,没有任何废话,抬起手,直接揪住了3號的后脖领子。 3號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金皓猛地向后一甩,摔了个狗吃屎。 旁边的15號刚要张嘴咬人,金皓一记冰冷的眼神扫过去,手里还做了一个“戳眼”的动作。 “滚。” 两个“青蛙人”虽然疯,但本能地察觉到了危险。两人对视一眼,“咕呱”乱叫著,手脚並用爬走了。 金皓弯下腰,捡起地上那几条快乾死的蝌蚪,丟回罐子里。 然后,他把罐子递给缩在墙角的小男孩:“拿著。” 小男孩抬头,满脸泪痕,眼神里全是惊恐。他颤抖著接过罐子,像抱紧救命稻草一样抱在怀里,小声抽噎:“谢……谢谢叔叔……” 金皓没有走,反而一屁股坐在小男孩旁边。 “这玩意儿有什么好玩的?”金皓指了指浑浊的罐子,“养大了也是癩蛤蟆,还得餵苍蝇。” 小男孩吸了吸鼻子,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金皓,似乎感觉这个凶巴巴的叔叔並没有恶意。 “不是癩蛤蟆……”小男孩认真地反驳,声音细若蚊鸣,“妈妈说,它们长大了会变成青蛙王子……到时候就会带我离开这里,去找妈妈……” “青蛙王子?”金皓嗤笑一声,“你妈骗你的,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小蝌蚪自己连妈都找不见,还能帮你找到妈?这不是笑话吗。” 小男孩的眼神瞬间黯淡下去,低下头,眼泪又要掉下来。 金皓看著他那副可怜样,嘆了口气。他站起身,走到墙边,伸手从地上薅了一把。 “手伸出来。” 小男孩乖乖伸出脏兮兮的小手。 金皓把碾成碎渣的油菜花叶子放在他手心,那是上次16號做实验种下的油菜花,转眼已经开花了。 “餵它们吃这个。蝌蚪不吃苍蝇,吃素。” 小男孩眼睛一亮:“真的吗?” “我是专家,我懂这玩意儿。”金皓一本正经地胡扯,“而且这东西高热量,吃了长得快。等它们长出腿了,就能跳出这个罐子。” 小男孩小心翼翼地把菜叶子撒进罐子里,看著蝌蚪们向菜叶子靠近,他破涕为笑,转头看著金皓,眼神里第一次有了光:“叔叔,你懂真多。” 金皓看著这双清澈的眼睛。没有偽装,没有算计,只有单纯的感激。 看来,这应该不是那个“主人”。既然不是敌人,那就是可以利用……不,可以培养的小弟。 当然,如果金皓看走了眼,他也只能对这人的演技表示嘆服,什么大满贯影帝全都弱爆了。 金皓凑近了一些,压低声音,用一种只属於两个男人的秘密口吻说道:“小子,想不想让它们长得更快?” 小男孩用力点头:“想!” “那你得听我的。”金皓指了指那个还在装死的001號老头,又指了指那两个青蛙人:“看到他们了吗……在这个地方,光哭是没用的。眼泪又不值钱。” “你软了,他们就欺负上来……”金皓眼神凶狠,“但你要先咬他们,他们就怕你疯。懂了吗?” 小男孩愣住了,似乎被这种“暴力教学”嚇到了。 “可是……妈妈说要做乖孩子……” “乖孩子在这儿活不过三天。”金皓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稍微柔和了一些,“在这儿,你得先当个『坏孩子』,才能活到等你妈来接你的那天。” 小男孩似懂非懂地看著金皓。片刻后,他抱紧了怀里的罐子,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记住了……谢谢叔叔。” “別叫叔叔,叫哥。”金皓揉了揉他那鸡窝一样的头髮,嘴角勾起一抹笑,“以后哥罩著你。但这罐子里的青蛙长大了,得借我一只。” “干嘛?” “烤著吃。据说大补。” 小男孩嚇得把罐子抱得更紧了,但看著金皓那戏謔的笑容,他却並没有逃跑,反而往金皓身边靠了靠。 在这个冰冷、疯狂、充满恶意的死人屋里,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並排坐著。 金皓,找到了他的第一个“助手”。 而7號,找到了他的第一个“靠山”。 第四十五章 真正的主人 “哥,它们吃得好香啊。”7號看著罐子里爭抢绿菜叶的蝌蚪,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吃了这个,它们明天就能长出腿了吧?” 金皓看著那些黑乎乎的小东西:“不能。你既然叫我一声哥,我就绝对不会再骗你。” 金皓把罐子接过来,捧在手上,“別说吃绿菜叶,就算你餵它们吃龙肉,它们也长不出腿。在这个罐子里,它们一万年都是蝌蚪。” 7號愣了一下,笑容僵在脸上:“为什么……”“ 金皓看了一眼7號,没有说话,他打算用行动告诉7號,也是告诉自己一个答案。 他直接把手伸进罐子里,捞出了一条最肥硕的蝌蚪。那湿滑的小东西在他掌心里拼命扭动,试图跳回水里。 “我的蝌蚪!”7號急了,伸手要抢。 “看著。”金皓一只手按住7號的肩膀,另一只手摊开,掌心向上。 一分钟过去。 蝌蚪的扭动变慢了,原本黑亮的皮肤开始变得乾涩。 三分钟过去。 它不动了,白肚皮翻了上来,像一粒乾瘪的黑豆,死气沉沉地粘在金皓的掌纹里。 死了。缺水而死。 “哇——!”7號终於崩溃了,眼泪鼻涕一起流,“它是我的朋友!他死了!!!” 金皓任由他哭,像座石像一样纹丝不动,他的眼睛死死盯著掌心那粒“死黑豆”。 他在赌。 赌那个16號被烧成焦炭还能復原的逻辑,赌这个“蚀层”的底层规则——復原新生,万物不死。 “別嚎了。”金皓低喝一声,“仔细看。” 7號抽噎著,泪眼朦朧地低下头。 接下来的一幕,让他忘记了哭泣。 那条明明已经乾瘪、死透了的蝌蚪,突然抽搐了一下。 紧接著,它的身体像是充气一样重新鼓了起来,黑色的皮肤再次变得湿润光亮。 尾巴猛地一甩——啪嗒。 它在金皓的手心里翻了个身,重新活蹦乱跳起来,甚至比刚才更有劲了。 7號张大了嘴巴,连鼻涕泡破了都没发觉。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活……活了?” “它没死。”金皓把蝌蚪丟回罐子里,看著它欢快地游走,声音低沉得像个魔鬼:“而且它永远不会死。它长不大,变不成青蛙,也跳不出这个罐子。它会永远困在这个水牢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金皓转过头,看著7號那张惨白的小脸:“这就是这个地方的规矩。我们,就是这些蝌蚪。” 7號浑身一颤,下意识地抱紧了罐子。这一刻,他怀里抱著的不再是宠物,而是他自己那绝望的命运。 “为什么……”小男孩喃喃自语,“为什么会这样……” 金皓没有回答他,他的视线像手术刀一样剖析著现场的每一个人。 他的心跳很快。 他知道,自己刚才那一手“死而復生”的实验,虽然震慑了7號,但也可能引起了那个“主人”的注意。 如果不想像蝌蚪一样被玩弄,他必须在对方动手之前,先找到“它”。 突然,他感觉到了一股视线。不是那种充满恶意的窥视,而是一种……慈祥的、如同看著自家牲口圈里的小猪崽长得挺壮实的那种视线。 金皓猛地转头。 视线的尽头,是那个正在给21號那个爱跳舞的女人梳头的2號大婶。她满脸慈爱,一边梳头一边念叨:“哎呀,头髮乱了不好看,要梳得整整齐齐的,这样老板才喜欢……” 21號女人乖巧地坐著,像个听话的洋娃娃。 金皓似乎想起了什么,低声问身旁的小男孩:“7號,你还记得来到这里的那天发生了什么吗?” 7號愣住,手指慢慢鬆开缸沿,伸手挠了挠头,像是要把什么东西从脑袋深处挖出来:“我……我忘了……妈妈说要去姥姥家,带我一起……我饿了,想吃猪肉粉条……她让我在集市口的大槐树下等她,说去买酸菜……我等了好久好久……久到连名字都想不起来了……” “那你看看这儿,”金皓声音更低,“这是你等妈妈的集市口吗?” 7號猛地抬头,环视四周。昏黄的灯光、铁床、麻木的病人……他的视线仿佛在两个世界间切换——热闹的集市口和大槐树下,与眼前冰冷的实验室重叠。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手指越挠越用力,指甲几乎要抠进头皮。 金皓握住他的手,“没关係,你总会想起来的。属於你的记忆,永远不会丟失。那你还记不记得,2號大婶那本黄历上,是怎么写你的?” 这个问题显然容易多了,7號眼睛一亮:“记得!我认识的字不多,大婶经常拿著黄历给我讲故事,她说我的那一页写的是宜祭祀、忌远行。” 去姥姥家?远行?! 金皓的瞳孔微微收缩。 在这个充满混乱、暴躁、疯癲的死人屋里,只有大婶是“有序”的——她热衷於帮助大家回忆每个人的身世,安抚每个人的情绪,甚至,就连她的情绪也是最稳定的。 规则。 在这个混乱的地方,谁还掌握著规则,谁就是神。 一股寒意顺著尾椎骨直衝天灵盖。 金皓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转过头,看著旁边还在发呆的7號。 “今晚,咱们干一票大的,你敢不敢?” 7號抽了抽鼻子,“敢!” “好,从现在起,咱俩代號相称,你叫小7,我叫大7,记住了吗?” “记住了!” “干完这票,哥带你回家找妈!” …… 应该是到了夜晚,金皓对於时间早就没有了概念。只有天花板上熄灯,才昭告著一天的安寧终於到来。 小7抱著他的罐子,走到了2號床边。 2號大婶几乎是瞬间睁开了眼睛:“孩子,灯关了,所有人都必须躺在床上。” “大婶,我这几天总是做噩梦,很害怕,您能再给我讲个故事吗?我保证,一个就行……” 小7湿漉漉的大眼睛在夜色里眨个不停,大婶瞧著便心软了,往床边挪了挪,空出一小片床铺,示意小7躺上来。 小7把手里的蝌蚪罐子小心放在床边,躺在了大婶的怀里,他把身子转向大婶,紧紧依偎在一起。 温柔的大手轻轻拍在男孩的大臂,悠长的语调扬起,大婶的故事似流水般淌进了夜里:“从前啊,有个笨小孩,他不听话,总想往外跑……结果刚跑出村口,就被狼叼走了,把心挖出来吃了……所以啊,只有听话的孩子,才不会被吃掉。” 大婶讲到这里,声音顿了顿。怀里的小男孩忽然抽噎起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扑簌簌往下掉。 “如果……如果笨小孩不小心做错了事……妈妈会把他餵狼吗?” 大婶愣了一下,隨即笑得更加温柔,低下头亲了他一口: “傻孩子,说什么呢。当妈的哪捨得伤害自己的娃?就算你把天捅了个窟窿,妈也疼你。” “真的吗?” “真的。” “不管我做什么?” “不管你做什么。” “那就好。”小7的声音突然变得冷静,冷静得不像个七岁的孩子。 下一秒。小7那只一直放在身侧的小手,像闪电般探进大婶怀里,一把抓住了那本有些温热的老黄历。猛地往外一拽! “大7,接住!”小7尖叫著,用尽全身力气,把那本册子扔向了半空。 “好小子!” 早已蓄势待发的金皓暴喝一声,从床上一跃而起。他在半空中舒展身体,双手稳稳接住了那本飞来的册子。 入手的瞬间,金皓差点被坠得跪在地上。 金皓心头一沉——这东西重得离谱,明明只是薄薄一叠纸,却重如生铁,坠得他虎口发麻,几乎脱手。 “还给我!” 一声尖锐至极的嘶叫炸响。那声音不再是慈祥的大婶,而像是从地狱深渊里爬出来的恶鬼。 大婶猛地甩开怀里的小7,力道大得直接把小男孩甩飞到了隔壁床上。 那个刚才还温柔无比的胖女人,此刻整个人化作一道残影,四肢著地,像一只发狂的巨型蜘蛛,直扑金皓。 金皓瞳孔骤缩,彻底坐实了心中的猜想——没错,2號大婶,才是实验室真正的“主人”。 第四十六章 太奶,还想看戏?(为【会发光的猴子】加更) “还给我!” 大婶那原本慈祥的脸孔像被高温炙烤的塑料,瞬间扭曲、塌陷。无数根灰白色的神经纤维撕破她的皮肤,如一群倾巢而出的毒蛇,向金皓绞杀而来。 金皓看准距离,躲在床后,谁知纤维竟在抵达之时瞬间变粗,像一只粗重的水泥管道砸落下来。 铁床被肢解,飘飞的铁片瞬间在他左耳外廓撕开了一个豁口,血差点溅进眼珠。 只这一下的衝击力,就比当初切断的十几米高的航天材料路灯还要大。 床上的病友们还闭著眼睛,不知道是被屏蔽了五感还是在装睡。所有人一动不动。金皓猛地翻上旁边一个床沿,床上平躺著一个粗壮的男人,胸牌上写著45號。金皓对这人没印象。 但他发现,只要他靠近床上的人,怪物明显会有些顾及,估计是怕伤了自己培养了这么久的实验体。 金皓慢慢站起来,他目测床跟床之间的距离大概是两米,这对他来说,可以算是平地。於是他借著昏暗的光线,顺著床沿大跨几步,猛地跳到下一张床上。 金皓顾不得看床上躺著的是谁,很快便完成了几个起落。 他知道自己这一路跳来,没少踩到胳膊腿,可既然没人出声,那就证明不了是他踩的。 怪物虽然暴怒,但还是谨慎地穿梭在床铺之间,朝著金皓逼近。 趁著怪物所有心思都放在金皓身上,小7迅速趴在地上,抱著自己的蝌蚪罐子从床底穿行,缓慢地寻找时机朝著金皓的方向爬过去。 金皓继续吸引火力,可惜,靠边的最后一个床跟墙最近的距离有七八米,这一段路,没有掩护。金皓只能咬牙跳下床,刚一落地,怪物的纤维束便铺天盖地涌了过来,宛如几十根钢针扎向他的后背。 金皓眼神一厉,並没有转身逃跑,而是猛地举起手中那本重如生铁的老黄历。 “砰!” 最前方的一根纤维重重抽在黄历上,本该被抽得粉碎的纸张竟然迸发出一道浑浊的黄光。纤维撞在上面,发出类似烧红的烙铁戳进冰水的“嘶嘶”声,瞬间焦黑蜷缩。 管用! 金皓眼睛一亮,抄起一根折断的床腿,借力暴退。他一边狂奔,一边將老黄历举在身前,像一面盾牌,吸引著那铺天盖地的纤维追击。 “来啊!”他放声大喊,“不是要抓我吗!” 灰白色的纤维如同失控的狂潮追击而来,鞭影重重抽落。每挡下一击,老黄历都会震得他虎口发麻,纸页在衝击下猎猎翻飞,却始终没有破碎。 金皓一边后退,一边飞快瞥向身后的金属墙壁,刻意引著那股疯狂的攻击方向偏移。 大婶此时已彻底化作一团疯狂蠕动的肉块,眼球掛在肉芽上左右晃动,被挑衅彻底激怒。十几根碗口粗的纤维合而为一,化作一根巨大的白骨长鞭,带著震碎空气的爆鸣声,对准金皓狠狠抽下。 金皓在长鞭临身的剎那,脚尖在墙上一蹬,整个人如同摺叠的纸片般贴地划过。 他可是金跑跑,做金家的孩子,不会逃跑可不行。他不仅会,他还做得很好,跑起来又轻又快,耐力持久,还能眼观六路,急停扭转。 “轰——!” 粗壮的纤维重重扎在原本死寂的金属墙面上。 那一瞬间,冰冷的金属墙仿佛被激活了某种应激反应,波纹状的红色光晕以撞击点为中心疯狂扩散。原本坚不可摧的墙面开始崩解、融化,露出了一个不知道通往哪里的漆黑豁口。 可金皓敏锐的捕捉到,有微弱的气流顺著豁口流淌进来。 作为一只地底的耗子,这个味道他太熟悉了,那是新鲜空气。 果然,怪物的肉体是这个空间唯一的钥匙。 “小7,跑!” 小7抱紧蝌蚪缸,踉蹌著往前奔。 咔—— 咔——咔噠 熟悉的声音,这是他第三次听到这个声音。 第一次是在进入实验室前的那个小房间,咔噠声后,被他砸碎的墨水瓶和檯灯重新復原。 第二次是他割掉了怪物的头颅,在逃跑的过程中听到这个声音,隨后自己变成了慢动作。 这是第三次,他终於看到了声音的来源。 此时,怪物正伸出一根纤维拨弄著左手手腕的一块机械錶,那是一块属於上个世纪的腕錶,早已停止了转动,连錶盘的玻璃都碎裂了80%,只留了一小牙玻璃还欲盖弥彰地罩在錶盘上。 那截细小的纤维伸进錶盘,宛如一根细软的牙籤,正在拨动錶盘上的錶针。 金皓还没看清他是怎么拨弄的,那种熟悉的胶黏感再次出现。他感觉自己又变成了一株海草,开始不受控制地摆动。 他的动作开始变得缓慢,悠长,小7的身影也被拉扯成一道扭曲的鬼影,动作慢得像是一帧一帧的动画回放。 怪物在缓缓逼近,面对唾手可得的猎物,它平静了许多。 金皓用尽了力气,可他的速度却似乎放慢了100倍。只要怪物想,它的触手几乎可以一秒穿透金皓的大脑。 就在此时,身后那扇融化开的门洞里,突然涌入了一团熟悉的红雾。 家里来人了! 金皓的眼泪快要流出来了,可他连张嘴都变得滑稽。 那团红雾並不受錶盘的控制,它迅速挡在了金皓面前,並朝著怪物扑了过去。 红雾本身没有任何侵蚀效果,它穿过怪物铺天盖地的触手,触手没有任何变化。 可金皓却感觉自己的速度在逐渐恢復,他扭过头,看到怪物那破碎的錶盘像是突然长出了血肉,红彤彤的一团肉膜盖在了錶盘上,纤维无法穿透肉膜,自然也无法再拨动錶针。 金皓像是卸下了千斤巨石,终於重新获得了四肢的掌控权,但已经浑身湿透。 大婶——不,那怪物发出一声咆哮,纤维网骤然收缩,速度暴增。其中一根原本刺向金皓的纤维如毒蛇吐信,急转直下,他放弃了攻击红雾后的金皓,闪电般刺向小7! “噗嗤!” 血花溅起。那根纤维从后背直透前胸,像串糖葫芦一样將小7整个人贯穿,挑在半空。小7的身体猛地一僵,眼睛瞪大,嘴里涌出鲜血,却发不出声音,只剩小手在空中无助地抓挠。 “哥哥……跑……” 金皓脚步猛地剎住,站在豁口边缘。狂暴的乱流吹乱他的头髮,捲起地上的碎纸和血渍。他死死盯著被串起的小7,又看了一眼身后那团不断扩张、带著黏液腥臭的白色纤维海洋——它们已经封死了退路,像一张活著的巨口,要將一切吞噬。 怪物狞笑的脸在纤维间若隱若现:“跑啊……你不是很能跑吗……” 紧接著他又伸入一根纤细的纤维扎进小7的太阳穴,操控著他发出了男孩稚嫩的童音:“哥哥,救我,不要丟下我一个人在这里……” 它在利用小7的声音,瓦解自己的意志。 金皓咬紧牙关,指节攥得发白,老黄历在手中微微发烫。 小7的意志力超乎寻常的坚定,他原本洁白明亮的眼睛渐渐涌起血红色,一把扔出手里的蝌蚪。他怒吼一声,可一个7岁孩子的怒吼,在这样的战斗面前难免有点好笑。 但他竟然做到了,他奋力抬起自己的胳膊,將太阳穴里那根细针拔了出来,血孔里喷涌出一道血线。 那双血红的眼睛看著金皓,渐渐失神,可金皓还是听见了他虚弱的声音:“大7,快走,千万不要告诉我妈妈。” …… 一阵天旋地转。 金皓感觉自己像被塞进了滚筒洗衣机,五臟六腑都在翻滚。 “噗通!” 他重重地摔在地上,滑行了好几米,直到撞上一根硬邦邦的东西才停下。 他猛地睁眼,大口喘息,不再是那个阴暗的实验室。 他回到了那间空荡的房间。 他惊讶地发现,眼前这间屋子竟像被强行凑起的双拼蛋糕——一半是熟悉的冰冷办公室,桌上依然摆著那盏坏掉的檯灯和乾涸的墨水瓶;另一半却血肉蠕动,墙壁如活物般呼吸。 两半世界的分界线,赫然是那把插在地上的铁锹。它仿佛达成了某种奇异的平衡,让一方不能向另一方入侵。 劫后余生,但他没有丝毫喜悦。 脑海里全是小7最后那个眼神,还有那句“千万別告诉我妈妈”。 “草!” 金皓狠狠锤了一下地板,指节渗出血来。他站起身,一步步走到铁锹旁。深吸一口气,双手握住锹柄。 “起——” 地底深处仿佛连著整片大地,某种恐怖的吸力正死死咬住锹刃。金皓额头青筋暴起,脚跟深陷地板,隨著一声空间碎裂的低鸣,他使出全身力气,硬生生將铁锹拔了出来! 铁锹被拔出,肉墙开始缓慢地后退,最后压缩在墙边,原本分庭抗礼的局面变成了一九分,肉墙后却没见到女孩的身影出现。 金皓从怀里掏出那本老黄历。 果然,在这间屋子里,枯黄的封面迅速褪色、收缩,最终变回了那本死寂的黑色笔记本。 他一脚踩在笔记本上,举起铁锹,猛地朝下砸去! “啊——!!!” “啊啊啊———!!!” 刺耳而重叠的惨叫从笔记本里炸开,像是无数冤魂在他脑中同时哀嚎。金皓咬紧牙关,口腔里泛起血腥味,再次抡起铁锹,重重砸落。 去他的吸食生命力!去他的变成公公!去他的三次倒计时! 砰!砰!砰! 他不要命般用铁锹攻击这个笔记本。 可是,在现实世界里削铁如泥的铁锹,居然伤不了这笔记本半分。金皓停下动作,迅速换了方法,翻开一页,用力一扯,却发现纸页的触感怪异得惊人,仿佛在撕扯一个活人的肢体。他连换几页,皆是如此。 金皓眼神一沉,往后翻,翻到了第77页。那是属於他的页码。果然,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金皓进入实验室以来的所有事情——跟33號下棋,陪16號看星星,与7號斗嘴…… 但是,当他从后往前翻,这本黑色笔记本又变回了老黄历,页面上的文字豁然改变: 农历三月十八。 宜:出殯、安葬、移柩。 忌:婚嫁、动土、外出。 他抓住边角,用力一拽。 仿佛整个人被绑在五马分尸的刑架上,撕裂感瞬间贯穿四肢百骸。 血液倒流,皮囊剥落,肉骨分离,五臟撕裂。 可他的意志似乎还顶天立地,金皓一脚死死踩住本子,双手拽住那一页,拼尽最后一丝力气猛地后拉! “撕拉——!” 清脆的裂帛声响彻死人屋。 那一瞬间,金皓感觉自己被拧成了一根快要崩断的麻绳,头与脚几乎要分离。然而隨著那一页纸彻底脱离书脊,那种被锁死的窒息感瞬间消失了。 金皓大汗淋漓地瘫倒在地,当那页纸被他捏手中时,纸页突然安静了下来,它看起来变薄变黄了一些,宛如一张普通的纸,可摸在手里,却还有柔软的皮肤质感。 同一时间,他身上的蓝白条纹病號服飞快褪色。几个呼吸后,熟悉的黑色卫衣、工装裤和运动鞋回来了。 痛感还没完全消散,可他只觉得前所未有的轻鬆。他打量四周,这间房子四面都是实心墙面,无门无窗,无路可走。 半晌,他半坐起身,唇色惨白,看著异常安静的肉墙。 “太奶,还想看戏?” 第四十七章 凡有大宜,必有大忌 听到金皓的声音,肉墙后渐渐浮现出一道少女的剪影,像被包裹在琥珀里的昆虫。 “这就得看你给不给我上台演出的机会了。” 金皓盯著这道身影,他总觉得这道影子似乎比上次见到的时候淡了许多,呈现一种淡淡的灰色。 金皓站起身,举起铁锹,铲刃在昏暗的光线里闪了一下,笔直的对准那道粉色的肉墙。 却迟迟没有落下。 放,还是不放? 这个藏在肉膜里的女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虽然她刚刚才帮了自己,从实验室里逃出来。 但金皓始终相信没有人会无缘无故释放善意,施以援手必有所图。他可没有忘记,最开始自己遇到她的时候,她可是一人分饰二角,想骗自己帮她从肉墙里出来。 虽然她自称自己的太奶,但如果真有这层关係,何必一开始就用谎言接近? 而他金家的宿命,似乎总是女人早亡,男人臭名。 他又怎么会有一位莫名其妙的太奶被困在这种地方? 这种角色,金皓以前在地下城见得不少:临时组队,利益至上。在目標达成的那一刻,背刺往往来得比子弹还快。 跟这种人谈诚信,就像跟赌桌谈仁义——都是笑话。 真正可靠的,只有手里实打实的筹码。 肉墙后的少女动了动,影子投在半透明的薄膜上,姿態慵懒得像是在晒太阳。 “大孙子,铁锹举那么高,手不酸吗?这一铲子下去,咱祖孙俩可就能团聚了。” 金皓冷笑一声,反而把铁锹收了回来,铲柄在地面轻轻一磕,发出一声闷响。 “不急。您老见多识广,能不能先给我指条明路——从这儿,怎么回到我来的地方?” “很遗憾,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蚀层里的路我熟,可往蚀层外的路我没有。爱莫能助。” “你出不去,可你却认识我爹,我爷爷,我太爷,意味著他们也来过这里,对吗?那他们怎么出去的?” “这你可得问他们,术业有专攻。” 人都死透了,怎么问? 金皓的心凉了半截。“这破地方,可真不喜欢门吶。” 金皓摸了摸裤兜,掏出一包压扁的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又摸了一圈口袋,確认没火,他只好把烟叼在嘴里,空咂摸著味道:“太奶,这膜要是划开了,您老打算干嘛去?” “废话。”少女的声音带著一丝理所当然,“当然是出来透口气,顺便见见我这个乖孙吶。” “怎么见?刀枪相见?” 肉膜后的影子顿了顿,语气冷了下来:“你什么意思?別忘了是谁把你从那鬼地方救出来的!” 肉膜翻涌,带起一阵腥热的风,吹得金皓额前的碎发乱飞。 “没什么意思。”金皓,“我只是在復盘。咱们第一次见面,您老人家一人分饰两角,把『可怜小孩』和『无助妈妈』演得那叫一个丝滑。要不是我这人天生多疑,早被您忽悠瘸了。” “放肆!”少女的声音陡然拔高,肉膜剧烈震颤,“我是你祖宗!虎毒还不食子呢,我会扔下你不管?” “那可不一定。”金皓耸耸肩,一脸的混不吝,“金家什么秉性,我看我自己就知道——死道友不死贫道,坑別人不坑自己。” 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所以我连我自己都不信。既然您是我太奶,那您骨子里的『坏水』肯定比我只多不少。我敢赌吗?” 肉墙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片刻后。 “哈哈哈哈……”一阵清脆悦耳、却又透著股疯劲儿的笑声从肉膜后传了出来。 “好!骂得好!”少女笑得花枝乱颤,连肉膜都在抖,“说得对,金家人,的確有自知之明。” 笑声骤停,原本平静的肉墙突然像煮沸的开水一样暴动起来。 “既然你知道,那你还敢跟我谈条件?” 轰——!浓稠的红雾骤然炸开,仿佛整面肉墙瞬间崩塌。血色的雾气带著浓烈的腥味翻涌而出,瞬间將金皓彻底吞没。无数根肉芽像毒蛇一样缠绕在金皓的脖子、手腕、脚踝上,不断收紧。 金皓被勒得脸色涨红,呼吸困难。但他没有挣扎,甚至连手里的铁锹都没有抬一下。 他只是艰难地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眼神死死盯著那双近在咫尺的眼睛:“我没说不帮你,可我有个条件。” “说。” “再帮我一次,我要回去,找它算帐!” “可以,放我出来,我就帮你。” “帮了我,就放你出来。” 少女透过薄膜,怒视著金皓。金皓似乎都能感受到膜里她的眼睛在著火,可他还是勉力维持著一个看似真诚的笑容。他摇了摇自己手里的铁锹。 “太奶,我们金家到我这一代,只有我和我妹两个人了。我妹失踪了,眼下相当於只有我。您要再把我勒死,或者眼睁睁看我死在里面,到时候,您就只能在里面呆到天荒地老了。毕竟,能用的了这把铲子的人,只有我。” 对视。 死一般的对视。 三秒后,缠绕在金皓脖子上的肉芽突然鬆开了。漫天的红雾像退潮一样迅速缩回肉墙,重新变回了那个半透明的薄膜。 “没劲。”少女的声音恢復了慵懒,肉膜后的影子伸了个懒腰:“行吧,算你过关了。倒是有点脑子。不过你这次能出来,也是占了那怪物没反应过来的便宜。你为什么非要回去送死?” 金皓大口喘著粗气,摸了摸脖子上火辣辣的勒痕:“里头有个孩子,是因为帮我偷东西才被抓的,这笔帐得算在我头上。老子平生最討厌欠债,尤其是欠这种没法还的人情债。再说了,打狗还得看主人,他喊了我一声哥,就是我的人,这东西没经过我的同意动我的人,这口气我咽不下去!” “更何况——”金皓眼神一暗:“这屋子还是个死胡同,总不能在这儿耗死。既然实验室可以通往这里,说不定换个方向,就有门通往外面。不如回去把气出了,顺便把人带走。” 少女无奈地嘆了口气,“好吧,那人喊你一声哥,那也算我半个孙子。好吧。我会尽力而为,但先说好,我可不能保证一定能把它怎么样。” 金皓平復了一下呼吸,眼神变得阴狠:“这就够了!” 肉墙开始压缩,越来越小,越来越紧,最终化作一颗鲜艷欲滴的红色肉瘤,像一颗红色的孢子,轻飘飘地飞了起来。 啪嗒。 它落在了金皓的左肩上,瞬间渗入衣服,化作一个殷红的纹身图案——一只闭著的眼睛。 金皓看了看自己手边散落的黄历和原本写著自己信息的77號纸页,他拿起纸页,將它两次对叠成正方形,装进自己的口袋。 他觉著不安全,又拿了出来,把它塞进烟盒又装进了口袋。 没过两秒,他突然想起自己上次进去以后,衣服便自动变成了实验室的统一制服,放在身上,还是不够安全。 那放在哪?总不能放在这个屋子,这里说不定还是那个怪物的地盘。金皓左思右想一藏纸之处,忽然,他看向了自己手里那把铁锹。 崩! 铁锹似乎看出他想干什么,发出一声不满的嗡鸣。 “对不住了,铲哥,为了弟弟,牺牲一下!” 他用脚蹬住铁锹头,双手紧紧攥住木柄。以农民翻地的姿势,鲁智深倒拔垂杨柳的气魄,狠狠將铁锹进行了一个头身分家。 接著,他把纸页折成细细的长条,放在铁锹头柄连接处的空腔里,又把木柄插了回去。 最后,他好心的將铁锹垂直於地猛墩几下,確保连接紧密。 结束后,他一把捡起那本黄历揣进怀里,一手抄起铁锹,开始打量这间办公室。 那道他出来时留下的豁口已经完全癒合,墙面雪白平整,一丝裂缝都没有,仿佛从未被撕开过。 他在墙面上到处摸索,试图寻找暗门或者缝隙。 “你找不到的。”少女的声音在肩上响起。 “那你以前怎么进来的?” “我会在它进出的时候,趁它不注意溜进去。” 金皓想起来,她上次进来的確是可以在天花板上微缩成一粒小小的红点。 “但那很危险。”少女补充道,“他很敏锐,隨时可能发现。而且他进出的时间很不固定,只能等著。不过就算等也没意义,我可以藏起来,但你藏不了。” “他出来是会来到这里吗?”金皓瞬间紧张,如果它可以出现在此处,那它隨时可以杀出来。 “不会。它的力量会渗透过来一部分,但它无法过来。它的进出,只是实验室內外的进出。而所谓实验室的外部,指的是实验室和这间屋子里一个看不见的褶皱区域。那里我们进不去,不过进出的瞬间,这里会出现一道缺口。” 金皓点了点头,看来这个空间比他想像的还要复杂。 那他上次是怎么进去的? 想起来了。当时自己在办公室里看见了那本黑色的笔记本,好奇心害死猫,只是碰了一下,上面就出现了自己的信息,然后自己就进去了。 黑色笔记本? 金皓立刻將笔记本掏出来,从前往后翻。纸页哗啦作响,里面密密麻麻,全是病人的信息。再从后往前翻,笔记本瞬间化作那本老黄历,上面写满了生辰、吉凶与宜忌。 难道…… 金皓心头一动:“太奶,你有没有笔?” “你觉得我现在这副样子,像是有笔的吗?” 金皓没再说话。 他直接把食指送到嘴边,用力一咬。鲜血立刻涌出,顺著指腹滴落。他翻开新的一页,仿照老黄历的格式,一笔一划,用血写字—— 宜:开门。 血跡迅速渗入纸张,仿佛这本黄历是一块乾涸已久的乾尸,正疯狂吞噬著金皓的精血。 下一秒,整本黄历猛地剧烈颤动起来,发出低沉而诡异的共鸣。 几秒后,一行冷硬、死气沉沉的字体凭空出现在金皓的血字下方—— 忌:回头。 金皓一惊:“什么意思?怎么还自动给我补了个忌,忌回头是什么意思?” 少女的声音传来:“阴阳平衡,祸福相依,凡有大宜,必有大忌。你想开方便之门,就得拿绝命之路来换。天底下哪有光占便宜不吃亏的买卖?——门要开了!” “嗡——!” 空气骤然扭曲。 一道漆黑的、散发著浓烈血腥味的豁口,在金皓面前缓缓张开。 像是一张嘲笑他的大嘴。 第四十八章 病友成树 刺骨的寒风从豁口倒灌而入,像无数把冰刀直刺骨髓,风中裹挟著苦涩的铁锈味和淡淡的血腥味,瞬间充斥整个空间。 那间永远亮如白昼的实验室,此时正藏在眼前这片黑暗当中。 金皓提步准备进去。 “大孙子。”肩膀上传来少女慵懒却严肃的声音,“进去之后,找到人就撤。打不过不丟人,活著总比死了强。” 金皓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太奶,咱俩现在都是合作关係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沉默了一瞬,声音淡了几分:“你要能活著出来,我就告诉你。” “行,一言为定。”金皓深吸了一口气,“毕竟我还有好多问题没来得及问你。” “祖孙一场,我得提醒你。儘量別用你那把铁锹,你欠我的,得把它给我留著。” “放心吧,你的那次,少不了。” 说完,金皓拖著那把沉重的铁锹,一步跨入了黑暗。 “啪嗒。” 实验室的灯光骤然亮起,刺得人睁不开眼。 还没等他看清周围,一道破空声已至眉心!金皓本能地一偏头,脸颊火辣辣地疼。 他二话不说,手一松,铁锹“哐当”一声砸在脚边。 他高举双手,脸上瞬间堆满了比见到亲爹还亲的笑容:“別动手!婶子!我是来退货的!” 怪物,早已看不出2號大婶的模样。无数灰白神经纤维塑造出一道难分男女的身形,还有几道粗大的纤维如狂蛇乱舞,蠕动著从皮肉下爆出。 一根尖锐的纤维针悬停在金皓眼球前,只要再进一寸,金皓就得变成独眼龙。 “退货?”怪物发出一声冷笑,“你当这里是菜市场?” “瞧您说的。”金皓保持著投降姿势,眼神却快速扫过四周。 整个实验室已被搅得天翻地覆:铁床翻倒,碎片散落一地。但病人们却像陷入最甜美的梦乡,整整齐齐躺在各自床上,呼吸匀长。小7也在7號床上,双目紧闭,胸口微微起伏,看似无恙。 金皓心里稍定,指了指自己怀里鼓囊囊的位置:“我是说,退这个。” 他小心翼翼地掏出那本老黄历,双手捧著,像献宝一样:“刚才出去冷静了一下,我觉得这东西太烫手,还是物归原主比较好。您把小7还我,我把这宝贝还您,咱们两清,怎么样?” 怪物的目光落在那本黄历上,狂热而贪婪。 “你没资格跟我谈条件。” 话音未落,数根纤维如毒蛇出洞,瞬间缠住了金皓的手腕和脚踝。金皓被生生吊到了半空,骨头髮出不堪重负的脆响。 “草……”金皓疼得齜牙咧嘴,手里捏著的黄历也掉了出来。 怪物伸出触手,在黄历落地前將其捲住,命根子失而復得,它迫不及待地翻开。 然而,就在触手触碰到页面的一瞬间—— “逮到你了。” 书页里,传出一声充满野性的戏謔。这不是金皓的声音,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怪物瞳孔骤缩:“谁?!” “滋啦——!” 老黄历忽然如融化的红蜡般急速软化。化作漫天血红雾气,瞬间笼罩了怪物。 那雾气越来越浓,最后几乎变成了实体,化作一张巨大的红色绸缎,紧紧地勒住了怪物! “吼——!” 怪物怒吼一声,无数神经纤维疯狂挥舞,试图撕开这层血雾。 但雾丝如跗骨之蛆,钻入纤维缝隙,干扰著它对身体的控制。它越是挣扎,绸缎就勒得越紧,纤维表面开始崩裂,渗出黑红的汁液。 原本死死缠著金皓的纤维,也在这一瞬骤然鬆开。 “砰!” 金皓重重地摔在地上,砸起一片尘土。 “太奶,干得好!” 血雾深处传来少女的声音:“赶紧干正事。” 金皓咬牙翻身爬起,顾不上满身血污和剧痛,踉蹌冲向7號床位。一把抓住小7瘦小的身体,不管三七二十一,扛上肩头就往正在缩小范围的豁口狂奔。 “小7,哥带你找妈去!” 扛起跑了没两步,金皓心头一紧——怎么这么沉?明明是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可肩上却像压了块铅坨,压得他肩膀发麻,脚步踉蹌。 肩头忽然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你也不问问,孩子愿不愿意跟你走啊?” 下一秒,语调又瞬间切换成了小7的哭腔:“哥哥骗人!哥哥拋弃了小7!你必须留下来陪我!” 金皓头皮发麻,猛地侧头。 只见肩上的“小7”五官正在迅速融化,皮肤裂开,无数灰白色的根须从他体內爆出,狠狠扎进了金皓的肩膀! 金皓的肩膀被直接贯穿,痛得他目眥欲裂,膝盖一软,差点跪在地上,“妈的——怎么还骗人,讲不讲武德!” 金皓顾不得肩膀的疼痛,一脚踹飞手里这团纤维,猛地加速跑了几步,把自己从那根纤维上拔了出来,鲜血瞬间湿透他的衣服。 金皓猛地回头看向怪物被血雾束缚的地方。 那里空空如也,那具红色的木乃伊还在,但里面却是瘪的。 “小心!” 半空中的红雾迅速散开,铺在整个实验室的半空,如同千万双眼睛观察著实验室的每个角落。 “咔……咔咔……” 一阵令人牙酸的关节摩擦声,突然在死寂的实验室里响起。 金皓僵硬地转过头。 只见原本整整齐齐躺在床上的几十个病人,此刻全部直挺挺地坐了起来。 他们双眼翻白,只有眼白没有瞳孔,脸上带著统一的、僵硬的微笑,诡异至极。 而在他们的后脑勺上,都连接著一根半透明的、极细的灰白色纤维。 纤维的另一头正在逐渐往中间聚拢,渐渐匯聚成一个新的肉身。 几十只纤维逐渐上提,金皓的病友们也被吊在半空。 从金皓的视角看去,那怪物宛如一棵遮天蔽日的参天大树,而那些立在半空中的病友们,像一根根风乾的腊肉,在血红的薄雾中轻轻摇摆。 一根纤维从怪物的背后升起,越升越高,尾巴上还掛著刚才被洞穿的小7,他被怪物举在高处,仿佛一面隨风飘扬的旗帜。 第四十九章 时间怪物 病人们被高高地掛在了树枝上,像一个个人体风铃,隨风飘荡。 纤维根部已经匯聚在一起,最终,形成了一棵诡异的大树。 树根处,纤维团一阵抽搐,先是两粒眼珠从其中挤出,而后,一块石英錶盘挤了出来,它比怪物戴在手腕上时大了许多,现在像是世纪上叶家里墙上常掛的钟表。 可它还是一样锈跡斑斑,錶盘碎裂,边缘渗著暗红的汁液。时针、分针、秒针都回拢在十二点的位置。 “小心这个表!”金皓低喝一声,“它会修復,还能让人速度变慢。” 红雾中,少女的声音响起:“这叫岁刑。它具有时间之力,每一根针都有不同的用处。除了復原和减速,它应该还有別的能力,可惜,我也还没见过……表先交给我,但我可能顾不上別的了,你自己小心。” 话音未落,红雾如浪花翻涌,化作一道道血丝,迅速爬向树干。雾气在触及錶盘的瞬间迅速凝固,一层厚实的肉膜在錶盘表面凝结、鼓胀,將整个錶盘遮得严严实实。 树冠疯狂摇动,半空中的病人宛如树叶一般风雨飘摇。粗壮的纤维如长鞭般乱抽,狠狠抽打在肉膜上,试图將其撕裂,可肉膜分毫未动。 “这么多年了,你还活著呢?”怪物声音从树干深处挤出。 肉膜內,少女的声音低低传来,“废话,这里是我的地盘,我怎么会死?反倒是你,还不滚回你的地方去。” “嘴硬,你明明已经越来越弱了。”怪物笑了,“换做以前,你怎么可能才做到这个份上。” “那也够收拾你了!” 话音落下,肉膜骤然收紧。 筋络暴起,如无数只无形的手同时用力绞拧,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咯”声。錶盘上的裂痕迅速扩大,暗红色汁液飞溅出来,怪物的树身剧烈颤抖,发出一声低沉而痛苦的嘶吼。 就是现在! 金皓一把抄起铁锹,右手將铁锹架起。右腿猛地后撤,右膝弯曲,像扔標枪一样,將铁锹瞄准树冠的顶部——那里,串著小7。 他猛地將铁锹扔出去,心里默念:铲哥,你只是不小心从我手中脱手,这可不能算是用了一次啊。 怪物立刻察觉到了他的意图,树冠猛然震动,將小7偏离了原来的位置,铁锹擦著小7划过,计划落空,铁锹落在了怪物身后的地上。 两根粗壮的神经纤维从怪物后方绕出,如毒蟒般破空而来,直取他的腰腿! 金皓在半空强行拧身,险险躲开一根,却被另一根狠狠缠住。巨力爆发,他整个人被甩飞出去,重重撞在墙上,骨裂声清晰可闻。 与此同时,树冠上的纤维变得粗大,並裂开一道缝隙,宛如一只漆黑大口將纤维连接的病人们尽数包裹吞噬,包括树顶的小7。 一时间,整个实验室的人类只剩了金皓一个。 金皓猛地一惊,挣扎著爬起,鲜血从嘴角淌下:“它把他们都吃了?!” “不太像。”少女的声音从肉膜中传来,“就我所知,对它来说,这些实验体的重要性不会比黄历弱,他可不捨得吃了他们,应该是把他们保护起来,准备跟你大干一场了。” 闻言,金皓忍著剧痛沿著房间边缘开跑,朝怪物身后的铁锹跑去。 几乎是在同时,一根粗大的神经纤维从树冠深处暴射而出,带著撕裂空气的啸声,狠狠钉进金皓刚才停留的位置! “轰!” 地面炸裂,水泥碎屑四散飞溅。 金皓心臟猛跳,冷汗瞬间浸透后背。他翻身而起,借著冲势再次跃出,脚尖在铁床边缘狠狠一踏,整个人如箭般反弹到半空。 “咻咻!” 又是两道纤维紧追而至。 金皓在实验室里疯狂奔跑,铁床、实验台、碎裂的墙体不断被他利用成掩体。每一次闪避都踩在极限上。 他边跑边喘著问:“太奶,你跟这傢伙熟吗?” 少女的声音从肉膜中传来:“打过几次交道。” “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这么厉害?” “很难直接定义它是什么,我习惯叫时间怪物。这是一种从时间裂缝里异化出的物种。可跟其他时间怪物不同,它具备成长性。这些年每一次跟它交手,都明显感觉到进步飞快。我还不知道原因——你抓紧,我控制不了这个錶盘太久!” 怪物的纤维在房间里交缠织错,宛如铺成了一张大网。 三根纤维如毒蛇般射来,轨跡诡异,封死所有退路! 来了! 金皓眼神一凛,一个滑铲靠近墙面,身体几乎贴地,尘土扬起。 可纤维就在即將触墙的剎那,骤然停住!尖端距墙面仅剩一厘米,微微颤动,却不前进。 “呵呵呵呵……”怪物冷笑,声音从树干深处挤出,阴冷而嘲讽,“愚蠢,同样的当我不可能上两次。” 金皓心底一沉,这东西难道连智商也会成长? 实验室有四面墙和一顶一底。 顶部和底部无论怎么跟纤维接触都没有反应,说明门只存在於四面墙体。 上一次,他从东面出去,却回到了书房那个死胡同。 这一次,他本来想试试其他方向。 怪物缓缓道:“77號,別白费力气了。把老黄历还给我,回来吧。我会原谅你的任性。” 金皓盯著它,声音冷硬:“我也想还给你,可是很遗憾,我是个孝顺孩子,我太奶也喜欢那本黄历,我只能孝敬她。” 怪物怒吼:“在哪?!” 金皓一个滚翻,顺手抓起地上的铁锹。缩著身子钻进实验台下:“现在估计在我太奶的嘴里,一会儿可能就在胃里了。” 肉膜里,少女咯咯笑了起来:“是啊,我那部分身体告诉我,说这破书皮太硬,难嚼得很。等我一会儿吃饱了,就把这棵破树劈了当柴烧!” “太奶威武!” 怪物却突然停了下来,触手在轻轻震动,似乎在呼吸。 “你们没把黄历带进来,它在书房!” 倒是聪明。 的確,金皓利用黄历打开了实验室的大门,可他知道一旦把黄历带进来,他绝对留不住。所以在踏进实验室前,將黄历反手丟在了书房里。 原本粗壮无比的主干竟然开始急速收缩,像是一个被放了气的气球。瞬间便从一棵一千年的大树缩水成了百年小树。 少女的声音急切:“他分走了一部分力量,要渗透去书房拿黄历。打它!” 不用她提醒,金皓已经动了。 这就好比玩游戏boss开大招读条,这时候不打断,那就是等著团灭! 金皓怒吼一声,腰腹发力,整个人像是一张拉满的弓,手中的铁锹化作一道黑色的闪电,带著呼啸的风声,狠狠地劈向那棵正在缩水的“怪树”! 这一击,金皓用上了十二分的力气,铁锹的铲刃,结结实实地砍进了白色的纤维束中,入肉三分! 暗红色的液体瞬间喷溅而出,溅了金皓一脸。 “啊——!!” 怪物发出了一声悽厉的惨叫,整个实验室都在震颤。可它却如壮士断腕,瞬间又缩小了一圈,此时,它不过路边一棵常见的柳树大小。 “为了黄历,他可真是拼了。快!”少女一边催促金皓,一边控制著血肉逐渐覆盖住整棵纤维束。白色纤维裹上一层红色血肉,视觉效果更是衝击。 “咱俩一起,把它砍断——金皓,你怎么了?!” 第五十章 铲哥,开饭了! 太奶正准备联合金皓对著眼前这棵小树苗发动最后一击。 却只见金皓高高举起铁锹,整个人却像灵魂出窍一般骤然失神,虚汗像是暴雨一般附著在他的头脸,嘴唇像是抹了粉笔灰一般乾燥苍白。 “我——我他娘的,这也太快了。” 金皓呢喃著,铁锹的反噬来的猝不及防。 少女顾不及金皓,血肉迅速收紧,將纤维越捆越小,可血肉的顏色也从鲜红色褪成淡红色,最后又变成了浅浅的粉色,显然已经到了强弩之末。 “真是老了。”少女的声音几乎若不可闻,“竟然死在这种货色手里。” 恰在此时,树干深处骤然亮起刺目的金光。 “呵呵。” “他已经找到了。” 原本被紧紧束缚住的树冠猛地绽开,一股巨力袭来,那块粉色的绸布被撕碎, 金皓伸出手,似乎想要抓住血肉的碎屑,漫天的血肉碎屑如同即將消散的烟火般晶莹,又陡然消散。 “太奶……” 一块碎屑似乎快要落在金皓手上,可一股无形的力量瞬间將金皓掀翻,他滚出老远。等他抬起头的时候,眼前的景象已经变了。 参天巨树迅速镀上了一层金光。 树叶却是一张张闪著诡异金光的生辰八字,薄如蝉翼,却韧如人皮,层层叠叠悬掛在枝头。纸上墨跡像是活血般缓缓流动,时而聚成“宜嫁娶”,时而写作“忌动土”,字跡扭曲蠕动,像无数细小黑虫在皮下爬行。 那块碎裂的石英表仍坚挺地嵌在中央,而原本束缚他的肉膜却不知去处。 这就是老黄历的真面目—— 一棵巨大的生辰八字树! 金色的生辰八字树微微颤动。 金皓心头一沉,握紧铁锹的手指发白。抬头望去,树身冒起一圈圈金光,树干比先前生长的更为茂盛。 可它枝头掛著的不是树叶,而是一张张写满生辰八字的纸页! 这些纸页上写满各种宜、忌。密密麻麻的文字仿佛贯穿了一个人的一生。 金皓攥紧铁锹,提防著怪物的突袭。可他知道,以他现在的精力,不过是螳臂当车。 树身突然巨震,金光爆闪,整棵树瞬间暴涨数倍,枝干粗壮如古藤,纸叶上的八字层层叠叠绽开,低声的呢喃在实验室里迴荡:“宜生……忌死……宜留……忌走……” 没有任何徵兆,一根纤维从树干中笔直地射出,直接洞穿了金皓的胸膛,將他像標本一样钉在原地。 “呃——!” 剧痛袭来,金皓的身体猛地一僵,喉咙里溢出一声痛苦的低吼。 树干中央裂开一道湿腻缝隙,2號大婶缓缓走出。 她还没完全恢復人形,左半边脸上还蠕动著神经纤维,一颗眼珠掉出掛在眼眶外,又被她推了回去。 她嘆了口气,声音温柔得像在哄孙子。 “疼吗,傻孩子。看看自己,怎么折腾了一身的血窟窿。婶儿看著都要流眼泪了。” “77號,別闹了,这一次婶子不生你的气——” “77號,看到这一切,你还不明白吗?这一切,都是神明的安排。” 金皓死死地盯著她,问出一个早就想问的问题:“你——就是神明?” “不不不——”她笑了,脸上居然还带著一丝不好意思,“我哪里敢自称神明,我不过就是神的僕人罢了。” 她顿了顿,又说:“这一切,不过都是神的安排。” “神一定要我留在这里,做什么?” “你是最好的试验品。”大婶表情真挚,像在讚美一件优秀的艺术品:“你无赖、贪婪、狡诈,自大。多么有趣啊,神会喜欢你这样的隨从。留在这里,力量、永生,我都可以给你。” 说到这里,她笑了。 笑声温和,却在那一瞬,她的脸仿佛裂成了两半——一半仍是慈祥的胖女人,另一半却隱隱露出男人的刚硬轮廓,眼睛深处闪烁著冷光。 听到这里,金皓突然想笑。 他这辈子见过太多狂妄的人——有了点钱权,就自詡人上人,隨意摆弄別人命运,像玩弄蚂蚁。 但自詡“神的僕人”,把別人的人生当成试验品的,却还是头一个。 “你知道什么是命吗?”大婶声音平淡,“一个人的一生,其实从出生这一刻就决定了。但年轻人太天真,总以为我命由我不由天。实际上等到死的时候,才发现命,是绝对不可能更改的。” 她抬手,拨动手錶,“咔咔”两声后,原本一片狼藉的实验室瞬间復原,地板光洁,铁床整齐,空气中血腥味消散,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她再次拨动,“咔咔咔”三声后,所有病人都回到了各自床位上,呼吸匀长,脸上带著安详的微笑。 小7也躺在他的床上,眼睛紧闭,嘴角微微上扬,仿佛沉浸在一场甜美的梦里,对发生的一切都一无所知。 “你不是喜欢这个孩子吗?”大婶继续说,“你就留在这里,好好陪著他。在这里做一对兄弟,一辈子不分开,多好。” 血已经顺著胸口那截纤维流泻在地,形成一个小泊。 金皓努力抬起自己的脑袋,看向大婶。 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听起来……挺诱人的。只可惜啊——” “可惜什么?” “可惜神明大人,不去赌场。” 金皓缓缓抬起头,那双失血过多而苍白的眼睛里,却燃著一团疯狂的火。 “那里聚集著全世界最烂、最垃圾的人。他们会为了一个筹码卖房子卖地,甚至把妻儿都抵押出去。” “抵到最后,一无所有,可他们不想下桌,他们还想贏。” “所以他们还有一个办法——” 金皓突然咧开嘴,露出一口带血的牙齿,冷冷地吐出三个字:“掀、桌、子!” 他猛地抬手,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挥动铁锹,狠狠斩断了那根钉在胸口的纤维! 剧痛让他差点昏厥,身体摇摇欲坠。他用力將铁锹插入地面,当做拐杖,死死撑住自己不倒下。 他抬起头,望向天花板,仿佛透过了这层层叠叠的虚妄,看到了那个高高在上的所谓“神明”。 “老子贏不了你,老子也不想贏了。但老子如果不玩了,你这场戏,也就唱不下去了!” 说完,他旋转手腕,將铁锹头尾顛倒,坚硬的铁锹头抵在脖颈处。 “铲哥,开饭了!” 金皓没有任何犹豫,猛地用力,锋利的铲刃像切豆腐一样,狠狠切入了自己的喉咙,深深嵌入了颈椎骨中! 第五十一章 药田里挖出个大活人 清晨,天刚蒙蒙亮,翠屏山笼在一层未散的薄雾里。 关文扛著锄头,踩著露水下了地。 他在山脚下包了块地,土质肥沃,日常种的都是黄芪、党参这一类药材。 清晨雾重,脚下的泥土被水汽泡得鬆软,每一步踩下去,都发出轻微的“咕嘰”声,鞋底很快糊满了黑泥。 他熟门熟路地进了药材地,放下锄头,挽起袖子开始刨土。 锄刃一入地,湿润的泥土翻卷而起,带著新鲜的土腥味。他才刨了两下,镜片上就起了一层白雾。 关文皱了皱眉,把眼镜摘下来,隨手擦了擦,推到脑门上。不一会儿,后背就开始出汗,薄衬衫贴在身上,勾出一副精瘦却结实的轮廓。 刚刨了半亩地,锄头突然碰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不像石头或树根,更像……一团湿泥包裹的肉? 他心头一紧,屏住呼吸,慢慢拨开泥土往前看: 只见泥土里露出几根人类的手指! 关文心臟狂跳,冷汗瞬间浸湿后背。他每天都来这里干活,昨天才仔细刨过,怎么一夜之间就冒出一个死人? 杀人拋尸。 这是关文脑子里蹦出的第一个念头。 翠屏山脚人烟稀少,当初他就是看中这点才包下这块地——现在想想,確实是个拋尸的好地方。 关文吸了口气,又拨开些泥,终於看清了被泥土掩盖的那张脸。 他愣了两秒。 然后面无表情地抡起锄头,把土又拍回了那人脸上。 “喂!”土里的人立刻炸毛,但听起来没什么力气,气虚声哑,可气势不减,“你谁啊?谋杀啊?!” 关文这才弯下腰,凑近了看,嘴角微微一勾。 101看书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1?1???.???超好用 全手打无错站 “金皓,”他说,“你脑子还是这么不好使,还是记不住人。” 哗啦! 金皓猛地从泥地里坐了起来,一把抓住关文的手,表情狰狞如地狱恶鬼:“我先不管你是谁……吃的,有没有吃的!” 关文一愣,打开了金皓的手:“没有。” 金皓环目四望,晨雾中,翠屏山轮廓渐清,鸟鸣声起,田野里一片寧静。 我……出来了? 金皓一愣,隨即一股巨大的飢饿空虚感从喉咙里爬出,快饿死了! 既然这里是地里,那种的总归是能给人吃的! 金皓一窜从土里跳了起来,浑身光溜溜的不著寸缕,撅著光腚,手脚並用地刨地。 地里长著一缕缕的绿色根茎,金皓看著像萝卜缨,眼睛发光,像看见了金子。 “萝卜!” 关文看著那只光猴子连根拽起就要往嘴里塞:“那不是……” 可惜晚了,金皓拔出来后往自己大腿上擦了擦,就往嘴里塞。 “呸,苦的!” “废话,”关文移开眼睛,有点无语,“这是党参,是中药,別人都是熬水喝或者煲汤,你生吃不苦才怪。” 金皓皱著眉,把嘴里的渣子吐掉,又挖起一根。 “你不懂,”他含糊地说,“只要能活著,这苦点算什么。” 是的,活著。 尤其是从无尽地狱里爬出来,能看见蓝天、白云,感受到这温暖的人间。 別说只是吃党参,就算是吃钢筋,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吃下去。 关文嘆了口气:“我说你能不能先穿个裤衩?又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长处』,晃来晃去不嫌累?” 金皓眉头一跳,觉得有些牙根发痒,这熟悉的毒舌感,终於让他想起了眼前这人是谁。 ……这是关文。 智商超高、文武双全,那张脸长得也就比他自己差了那么一丁点儿——这是老天爷追著餵饭吃的典型代表,可惜,饭里下了毒。 这人最大的败笔就是长了张嘴。 他是自己上学时期最討厌的人。 跟其他人不一样,关文从来不因为金家血脉而针对金皓和金野,在他那双看透世俗的眼睛里,並没有血统的高低贵贱,因为——在他看来,在座的各位,全是垃圾。 从前被关文压制的痛感从记忆深处袭来。 “大男人怕什么?”他转过身,对关文一挑眉,“这里就咱们俩人,你要是看不惯,把你的裤衩子借我穿一穿?” 关文没接话,只是把自己的衬衫脱下来,丟过去。 “裤子呢?”金皓接住。 “没有。” 金皓想了想,將衬衫围在了自己的腰上,挡住重点部位。 我去,这一穿好像更不正经了。 他转过头,对著关文上下打量了一圈,嘖了一声:“嚯,大学霸,你咋混成这样了?” 关文跟金皓是老相识了,俩人从幼儿园开始做同学,一直做到高中。 直到高三那年,金皓带著金野离开泡桐镇,就再也没回来。 在金皓的记忆里,关文就是一书呆子——从小就戴眼镜,不是埋头看书,就是在父亲的诊所里帮忙。 关文家里开著镇上唯一一家小诊所,父亲当医生,母亲做护士。他从小就在药柜和帐本之间打转,抓药、记帐、打下手。 不过这傢伙成绩还是不错的,金皓记得关文是唯一可以跟金野爭一爭第一名的人,不过总是被金野压制就是了。 如今再见:眼镜推脑门,脸上泥点子,背心下身材精瘦,手上老茧厚厚——书呆子改行做农民了? “归隱田园而已。”他说得轻描淡写,“比不上你。金皓,你这是惹了谁,被活埋了?” 金皓咬著党参,没接茬,只笑笑,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 “我要说我刚从地狱里爬出来,你信吗?” 金皓最后的记忆,是铁锹刺入身体的瞬间。 打不贏那个怪物,但又不想作为他的试验品活著。那就只剩一个选择了——死。 实验室里別的病人,无论死多少次都会再次復活在实验室,成为那怪物永恆的试验品。 但自己好像是意外。 死了,但復活在地里,还被老同学挖了出来。 金皓仔细检查了一圈自己的身体,被怪物贯穿的几个伤口都復原了,连疤都没有。唯一的后遗症是自己用了铁锹,差点被抽乾。 谁能想到,离开那个“蚀层”的法子居然是用铁锹自杀。 按理说,自己还能使用两次铁锹,可他自己也分不清,在实验室里到底算用了一次?还是两次?自杀那次到底算不算?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既然老天爷让他重活一次,那他就要好好珍惜。 想到这里,金皓突然反应了过来:“你是在哪里挖到的我?” “那里。”关文一指地上的大坑。 金皓顾不上还没填满的肚子,转身就往坑里掏。片刻后,一根熟悉的褐色木柄露出来了,他发出一声近乎喜极而泣的咆哮:“铲哥!我就知道你捨不得我!” 要不是关文在这儿,他恨不得抱著它狂亲两口。 但铁锹在土里埋了这么久,有些埋汰了,他拿起关文给他的那件衬衫擦了擦铲刃。 “喂,我的衣服……” “借我用用,铲哥爱乾净。” 擦著擦著,金皓的视线突然凝固了。 在刚才挖出铁锹的深土层里,竟然躺著一截白森森的东西。 他伸手捡起来,瞳孔骤然收缩:那是怪物的神经纤维! 虽然只有成人手掌大小,半透明的表皮下还有某种暗色的汁液在缓缓流动,拿在手里软绵绵的,活像一条变异的巨型蚕蛹。 冷汗顺著金皓的脊樑淌了下来。 这东西怎么会跟著他一起出来? 他脑子里走马灯一样回忆著实验室里的最后五分钟——如果没记错的话,自己死前先斩断了一根怪物插在自己胸口的纤维。而现在自己身上的伤口全部癒合,也许是在癒合过程中,身体排异,把它从胸口排了出来。 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自己会復活在这里。 难道关文这块药田,也连著那个鬼地方? “这是什么?新品种的地龙?”关文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弯著腰,好奇地盯著那团蠕动的白肉。 “……啊,这是我养的蚕宝宝,极品,认生。”金皓眼疾手快,一把將纤维揣进怀里,顺便转移话题,“你这药材不错,回头我发財了,全包了。” “行。”关文面无表情地打开了手机计算机,“既然谈到钱,咱们就算算帐。你一共糟蹋了我二十五根特级党参,这年头遍地都是特效药,像这种人工种植的药草已经有价无市了。市价三百一斤,算你六百五。再加上这件衬衫的折旧费和我的精神损失,一共一千。” “……”金皓豪迈的笑容僵在脸上,“不是,咱俩这关係,你跟我算得这么细?” “我跟你不熟。” “……行行行,我回头给你。”金皓满不在乎地说,反正他债多不压身,到时候关文连他的影子都找不到。 关文好像早就料到了他会这么会说,突然手机对著金皓就是“咔嚓咔嚓”几下。 “我靠!关文你干什么!刪了!老子还没穿裤子呢!”金皓赶紧捂住小弟。 “大男人怕什么?”关文完美復刻了金皓刚才的语气,晃了晃手机,“一手给钱,一手刪照片。” “关文……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阴损了?” 关文推了推脑门上的眼镜,露出一抹理所当然的微笑:“我一直这样,是你记性不好,老同学。” 第五十二章 我,还是我吗? 金皓其实跟关文不算太熟,就高三那会儿做过一段时间同桌。 金皓原本以为,关文是个只会死读书的。 也就是那段日子,他才发现这傢伙跟想像中完全不一样:学习好得变態,人也带著一股子清高劲儿,对金皓这样的差生、混混,丝毫不掩饰他的不屑。 本以为二人会井水不犯河水,但偏偏关文还有一个致命的地方——嘴毒! 一针见血,直戳人心窝子,懟人从来不带脏字,却能让你气得跳脚。 金皓觉得自己已经够贱了。 可有几次也被他懟得火冒三丈,金皓桌子一拍把他约到了操场里,打算给他点顏色瞧瞧。 结果? 谁能想到文质彬彬的关文,脱了校服以后一身精瘦的肌肉,金皓还打不过! 后来学校知道了这件事,把被揍得鼻青眼肿的金皓记了大过。动手的关文却屁事儿没有。 从那以后,金皓彻底服了:不怕流氓坏,就怕流氓有文化。 此刻,看著眼前这张熟悉的脸,金皓心想:那个文化流氓,又回来了。 但关文对他的兴趣,显然远不如对那把铁锹。 他推了推眼镜,蹲下来,仔细打量铁锹。晨光洒在铲刃上,那层诡异的死黑吞噬所有反光,像个无底深渊 “感兴趣?”金皓问,嘴角带著坏笑。 “嗯。”关文点头,“你这把铁锹看起来不一般。” 当然不一般,这玩意儿可是会吃人的。而且到目前为止,自己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材质。 正好问问这个高材生。 “想看可以。”金皓的视线落到了关文的襠上,“拿你的裤衩来换。” 关文抬眼看他一眼,没废话,麻利脱掉外裤,露出里面一条鲜艷的大花裤衩——红底黄花,骚气冲天。 “我靠,看不出你丫这么骚包啊!”金皓乐了,差点笑喷,“这到底是你的裤衩还是你妈的。” “本来是我妈的,买大了,给我穿。”关文淡定如常,把裤子扔给金皓,“配你正合適。” “……” 金皓的小弟终於有了棲息之处。 俩人並肩坐在田埂上,关文穿著背心和大外裤,神情专注地研究铁锹,像个考古学家; 金皓穿著花裤衩和围腰衬衫,翘著二郎腿啃党参,党参的苦涩味混著泥土的腥味,直衝脑门。 关文把剷头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又敲又摸,眉头越皱越紧:“这不是常见钢铁。硬度超標,密度也不对……应该是稀有矿石,或者特殊合成合金。” 上次罗文森也这么说。 “你从哪儿搞来的?”关文问,眼睛没离铲子。 “路上捡的。”金皓隨口胡诌。 “捡的?”关文终於抬头,镜片后眼睛带著明显的怀疑,“看著倒是像镇上的人挖矿用的铲子。” “矿铲?”金皓眉头一跳,泡桐镇的人世世代代都是矿民,也就近几十年才放弃了这个行当。 以前家家户户確实都有这样的铲子,小时候,他爸金建国也每天扛著这样的铁锹出工。 关文翻看著铁锹,“也不好说,毕竟这样的铲子到处都是。” 关文的视线忽然落在剷头与木柄交界处,指尖一抠,伸手就要去拔! 不好! 金皓心头一惊——那儿藏著他撕下的“77页”老黄历!千万不能让关文发现! 金皓眼疾手快,一把抢回矿铲:“行了,看不出来就算了,我也没指望你能看出什么名堂。” 关文眉头一挑,身为学霸的骄傲乍现:“我大学学的是採矿专业,回去翻一下资料,总能研究出来。” “那你在这儿种地?”金皓想转移话题。 “先別说我,你欠我那一千块怎么还?” “瞧你那抠门样儿——”金皓一摸兜,反应过来了,自己光著腚出来的,啥也没有。 金皓连忙说:“我回头给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你这和尚一跑就是十年。”关文淡淡地说,“反正看不到钱,我让我妈去脱裤衩。” “嘿嘿,那感情好。我在家等著,等阿姨来跟我打招呼。” 金皓就这么穿著妈妈款大裤衩,扛著铁锹,光著脚往回走。 適逢五月,泡桐花开得正盛,街道上粉色花朵一簇簇,像小灯笼掛枝头,跟他裤衩上的大花相得益彰,风一吹,骚气四溢。 金皓大喇喇地走在镇上的青石板路上,全然不顾路人惊恐且探究的目光。开玩笑,自己可是从地狱爬出来的人,还要什么脸皮?他的脸皮早就练得跟这铁锹铲刃一样,厚实且耐磨。 路过老邻居家门口时,还顺手摘了朵泡桐花別在耳边,自我欣赏起来:“老子今天这打扮,够骚的,够配这春天的。” 回到金宅,他先是像饿狼入室般一通翻找,换上了一身乾爽的常服,又从登山包的隱蔽夹层里摸出几张压箱底的零钱。去楼下超市扫荡了一大袋压缩饼乾和熟食后,回家狼吞虎咽,吃得满嘴油腻,肚子鼓起,才长舒一口气。 吃饱喝足,脑子活络起来。他坐在旧沙发上,开始干正事。 “砰——!” 金皓用了九牛二虎之力,双手死握木柄,脚顶墙借力,终於把矿铲的木柄拔出一截。缝隙里,一张薄薄的纸页滑出。 果然,怪物没有感应到铁锹里藏著的这张黄历页。 也或许感应到了,却不敢从铁锹里拿。 不管怎么样。这张纸算是他这次抵死冒险带回来的战利品。 金皓的手指摩挲纸边,脑海中闪过用老黄历开门的那一幕——血字写下“宜:开门”,下面自动跳出“忌:回头”。 每一个“宜”后,必有“忌”,像宿命的平衡。 “不知道带到现世,还管不管用……” 他喃喃自语,手指微微发抖,有衝动想试试——比如写个“宜:发財”,看看会不会天降横財。 但理智拉住他:万一“忌”的是什么恐怖的东西呢? 比如“忌:活著”? 他可不想再死一回。 忍下实验衝动,他把纸页小心折好,塞进了衣服內衬里。 视线落在那截神经纤维上。 雪白异常,软绵绵的,像一截巨型蚕蛹。金皓用手指戳了戳——纤维微微一颤,一紧一松,仿佛在呼吸! “这玩意儿是活的?” 金皓一惊,后背发凉。他想起怪物射出纤维时的场景,这玩意儿堪比长矛,可以很轻鬆地把人捅成筛子。 金皓又试著摸了摸这节纤维,它像虫子搬蠕动了一下。 金皓收回手指,心想,恐怕因为这东西是怪物的一部分,所以怪物没死,它就没死。 也许,通过研究,能找出克制怪物的办法! 金皓眼睛一亮,开始实验。 家里没专业刀具,他隨手找了块砖头,对著纤维“砰砰”几下狠砸!砖头震得他手麻,纤维却纹丝不动,只微微凹陷,隨即反弹如初。 砖头反倒裂了道缝。 “操,硬!” 他又拿来打火机,对著纤维烧了整整十分钟。火焰舔舐,纤维表面微微发红,却不熔不化,不焦不捲,只冒出一缕诡异的腥甜气味,像烧肉却又带著金属的冷冽。 烧完,纤维凉下来,依然雪白蠕动,一紧一松,像在嘲笑他的无力。 金皓喘著粗气,擦了把汗:要不是家里没电没气不能开火,要不然他还想煮一煮、蒸一蒸试试。现在只能作罢。 金皓把纤维扔地上,大眼瞪小眼,明白了:这玩意儿大概只怕铁锹。 即使只有这么小一截,即使已经离开了怪物的身体,此时的它依然强得可怕。说不定能当匕首使,冷不丁就能干掉对手。 被这玩意儿刺中,可不好受啊…… 想到这里,金皓不寒而慄。他撩起衣服,看了看自己的胸膛:皮肤光洁如新,別说血窟窿,连个疤都没有。 他又摸了摸自己的皮肤,软软的,心臟正有力地跳动。所有的一切都证明——他还活著。 可现在,有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 我死了,然后又復活了。 现在的我……真的还是原来的我吗? 第五十三章 八十岁的肾臟 “关氏诊所”坐落在泡桐镇洪西街的一段陡坡上。 诊所门面不大,推开那两扇略显斑驳的木门,扑面而来的是沉淀了几十年的苦涩药香。 五十来平的空间被分配得井井有条:正前方是横贯半截屋子的红木柜檯,后方整整一面墙都是红木製成的药柜,每拉开一个抽屉,便是一味中药; 后方是输液区,几排冰冷的金属板凳靠墙排开,旁边立著几个细长的输液架。镇上人有什么头疼脑热,都习惯到这里输液打针。 一是因为这是几十年的老诊所了,从关家的第一代人开始就在这里行医,算得上“家族传承”; 二是因为现任的诊所医生关鸿,是个少有的大好人。 关鸿今年四十五,还算壮年,却已经早早白了头。戴一副方形眼镜,窄长脸,个头不高,却精瘦结实。只要往诊所里一站,就给人踏实可靠的感觉。 此时,他正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看病。 老头是泡桐镇下辖村子里来的,常年干体力活,落下了一身的毛病。 关鸿只让他伸了伸舌头,又把了把脉,心里便有了数。 “你先在这儿坐一会儿,”关鸿语气温和,“我给你写个方子。” 他说完,转身进了玻璃柜檯里,抽出一张草纸,又拿起一支毛笔,一笔一划地写了起来。 关鸿是个“老派”人物。 在高度科技化的今天,人人都习惯用电子產品,很多人甚至连字都不会写了。但关鸿依然习惯用纸笔写方、抓中药调理。他的身上还保留著二十一世纪初那种近乎固执的淳朴。 他的毛笔字也写得极好,行笔从容,疏密有致,一看就是多年练出来的功底。 方子写完,关鸿把纸递给了自己的妻子,也是诊所的助手——周雁。 “按照方子抓三副药。” 周雁从输液区走了出来。 周雁个头不高,只有一米六左右。她留著齐耳短髮,五官不算漂亮,但眉眼利落,总给人一种风风火火的感觉。 她接过药方,看了一眼,却迟迟没动。 老头有点坐不住了,搓著手,小心翼翼地开口:“关医生,这个药钱……” 话还没说完,关鸿已经点了头:“先记帐。” 周雁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她从柜檯底下抽出一本厚厚的帐本,“砰”地一声拍在桌上。 “我先看看啊。”她手指在嘴里沾了点唾沫,翻页翻得飞快,“老李,上个月二十號记了一笔,一百七十四;上上个月八號,又一笔,八十六。都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我怎么瞧著,这帐本只出不进呢?” 老头的耳朵涨得通红,訕笑:“我那儿还有一笔钱没收回来,等钱一到,一起清帐,行不行?” “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诊所里一时安静下来,连输液管里的水声都清晰可闻。 “雁子。”关鸿喊了一声,“抓药。” 周雁黑著脸合上帐本,没再多说什么,转身进了柜檯抓药。 她动作极快,拉抽屉、抓药、过秤,一气呵成,几乎不用看第二眼。不一会儿,三副药便抓齐了,用油纸仔细包好,又用细线扎紧。 关鸿接过药,递给老头,又低声叮嘱了几句服药的规矩。 老头连连点头,临走前却突然握住关鸿的手不放,感慨万分:“关医生,你是好人啊……你们关家人,一家子都是好人。” 走出诊所时,他的声音陡然拔高——“你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娶了这个媳妇,抠门吝嗇,小心她损你多年攒下来的阴德啊!” 话音刚落,周雁当场炸了,立刻追了出去。 “姓李的你什么意思!” 可老头已经溜得飞快,哪还有半点腿脚不便的样子。 金皓刚走上洪西街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中年妇女正在追赶一个老头,边追边骂。 “嫌老娘不好是吧?把药还回来!” 老头跑得飞快,一边健步如飞还一边回头骂:“我吃的是关医生的药!你这个婆娘就是沾了关医生的光,要是一般男人,早就打烂你的臭嘴了……” 听到“关医生”三个字,金皓一愣,视线落在这名中年妇女身上,想起来了。 她是关文的母亲,花裤衩代言人,周雁。 对於这个周雁,金皓印象还不错。和关文一样,她是泡桐镇里少有的不歧视金家人的人之一。 虽然为人泼辣了一点,但心肠还不错。金建国以前去诊所吊水的时候,她非但不驱逐,还给他盖过毛毯。 周雁被老头气炸了,加快脚底的速度,却一个不稳险些摔倒,被金皓眼疾手快地扶了一把。 “周姨,你小心点。” 周雁站稳,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你是……” “我是金皓啊。”金皓笑得阳光灿烂,“我跟关文是老同学,爸爸金建国以前还经常在你这儿掛水。” 周雁恍然大悟:“哦,金家大小子啊!多少年没见了,长这么高了?找小文?” 金皓点点头:“对。” “他还在药田里呢,你给他打个电话吧。” “我手机坏了。” 金皓进入“蚀层”的时候除了一身衣服,半包烟,就只剩个铁锹。 既然兜里的烟都能被带过去,那手机应该也行。 既然没有,那就只能说明手机不在身上——应该被那群“奥特曼”拿走了。 不光是手机,还有小a。他得找个机会把帐算了。 “行行,你进来坐,我来给小文打个电话。” 周雁热情地把金皓往里让。金皓刚坐到长凳上,柜檯里的关鸿刚好翻了一页书,冷不丁抬眼看向他。 “关医生,好久不见,您还是这么显年轻。”金皓客套了一句。 关鸿只冷淡地“嗯”了一声,视线重新落回手里那本《人体解剖大全》上。 周雁打了电话,说关文还得半小时才回来,便拉著金皓拉家常。 她给金皓倒了杯水:“你们出去多少年了?” “十年。”金皓接过杯子。 “十年了啊……”周雁感慨,“当初的小孩子,现在都成大人了。要不是你跟我打招呼,我都没认出来。” “周姨你倒是没怎么变。”金皓看了一眼四周,“这诊所也没变。” “別说我们这儿了。”周雁嘆了口气,“这镇子也一样。再过十年、二十年,还是这样。” 她忽然想起什么:“你妹呢?金野是吧?以前瘦瘦高高的,总跟小文爭第一,每次都是她贏。” 提到金野,金皓心口微微一沉。 “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 话音未落,柜檯里的关鸿突然敲了敲柜檯。 “咚咚!” 柜檯里突然传出沉闷的敲击声。 金皓一愣,看过去。只见关鸿面无表情地敲著木板,而原本还谈兴正浓的周雁,像是被切断了电源的机器,动作瞬间僵住。 她起身的姿势有些怪异,四肢僵直,像极了被丝线牵引的木偶,机械地转过身:“……你慢慢等,我该去做午饭了。” 周雁起身进了诊所后面的小厨房。 这前后变化太大了,金皓盯著她的背影,感觉有点不对劲。但这是別人的家事,自己管不著。 金皓收回视线,又看向关鸿。 在他的记忆里,这位关医生虽然刻板,但缝针手艺极好,当年金皓打架开了瓢,关鸿一边往他伤口上倒酒精疼得他鬼哭狼嚎,一边却能精准地缝出看不出疤的针脚。 此时,关鸿手里的《人体解剖大全》正好翻到一页:密密麻麻的白色线条缠绕在人体肌肉上。 那是神经纤维。 金皓脑海里瞬间闪过那棵生辰八字树和满屋子的血肉纤维,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关医生,您一个老中医,也钻研这个?” 关鸿翻书的手指顿了顿,语气冷淡:“医理相通,看病的人,什么都得学。” 金皓心思转了几转,突然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横在柜檯上:“关医生,我最近……身体不太舒服,您帮我搭个脉?” 关鸿推了推眼镜,指尖搭在了金皓的脉门上。 片刻后,关鸿的眉头拧成了一个死结。 “你最近,干了重体力活?” “……算是吧,玩命的那种。”金皓心说,跟怪物对线能不累吗。 “忧思过度,神魂不稳?” “天天做梦。”梦里全是铁锹和八字。 “还有——”关鸿的眼皮跳了一下,目光变得深邃而怪异,上上下下打量著金皓,“小伙子,年轻人虽然火力旺,但要知节制。一滴精十滴血,你这折腾得太过了。” 金皓心里一咯噔,赶紧压低声音:“医生,我到底出啥问题了?” 关鸿收回手,语气平得像一潭死水,说出的话却像惊雷: “你的身体机能没问题。但你的脉象显示,你的肾精已经外泄到了枯竭的边缘。简单点说,你现在二十岁的皮囊里,装了一颗八十岁的肾臟。” 八十岁的肾臟…… 八十岁的肾臟…… 八十岁的肾臟…… 轰隆! 金皓顿时感觉自己晴天霹雳,被烧麻了。 八十岁的肾臟?铲哥你真狠啊! 金皓急了:“医生,那我有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 关鸿冷冷地推了一下眼镜:“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好好保养现有的身体,但这种损伤都是不可逆的,除非时间倒流,否则你再也不可能回到受损前的状態了。” 第五十四章 体力换钱 时间倒流? 开什么玩笑! 他要是能让时间倒流,第一件事就是回到半个月前,千万不要偷徐有志他二舅葬礼上机器人的阻尼器! 如果不偷这个阻尼器,就不会被粉刷匠盯上,就不会被那个神秘老头救下,就不会得到这把专削小弟的铁锹! 金皓满脑子都是那句“八十岁的肾臟”,悲愤得想仰天长啸: 现在的科学家到底都在干什么?啊?! 能不能別整天研究什么殖民火星、ai和人形机器人了! 能不能先把真正关乎人类福祉的世界难题给攻克了? 比如:中年禿头和少年肾亏! 难道我金皓这辈子就只能这样了?顶著一张二十岁的脸,揣著一副八十岁的腰子,在泡桐镇的晚风里孤独终老?以后要是交了女朋友怎么办? 告诉她你男友之所以不行,不是在外面乱搞,而是因为铁锹挥多了,被削了男子气概?! 金皓正胡思乱想著,身后忽然传来熟悉的声音,带著一丝戏謔:“金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居然主动来还钱了?” 金皓一激灵,转身,只见关文戴著草帽、穿著拖鞋,靠在诊所门外。阳光斜照,草帽影子拉长,镜片上蒙著层薄雾,他正懒洋洋地擦了擦。 金皓连忙把纸袋递过去——里面是大花裤衩,洗得乾乾净净,叠得方方正正:“钱再等等,我先把这个还你。” 关文瞥了一眼,没接,嘴角微勾:“这个你留著吧。花里胡哨的,配你正合適。”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书库全,101??????.??????任你选 】 “那哪儿行啊,这裤衩子好歹也是你脱给我的,现在咱俩好的是穿一条裤子的朋友,这是咱们友谊的见证。” 金皓顺势勾住关文的肩膀,整个人半虚半实地压了上去,压得关文一个踉蹌,“老同学,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看在我先还了裤衩,咱俩又认识这么多年的份儿上,商量个事儿。再借我一千,就一千!回头哥带你去城里见世面,双倍还你。” 他是真的捉襟见肘了。 钱全在手机里,手机没了;身上仅剩的那点现金,也见了底。 放眼整个泡桐镇,能让他开这个口的,也就只剩下关文一个。 金皓比关文高半个头,这一压下去,堪比泰山压顶。 “起开。”关文想甩开,却发现此人堪比狗皮膏药,“如果真要看在认识这么多年的份上,那我昨天连裤衩都不该借你。” “瞧你这话说得,多伤感情啊。”金皓压低声音道,“要不你再拍我几张照片作抵押?光腚的、花裤衩的,隨你挑。” “你的照片没那么值钱。” 金皓嘆了口气,回望诊所里忙碌的关鸿,又道:“嘖嘖,好竹生歹笋啊。刚刚我亲眼看到你爸给没钱看病的人记帐,你咋就没遗传这优良品质?” 关文脸色一沉:“那你找他借。” 他顿了顿,又缓和了语气:“钱不能借,但可以用劳动换。昨天那片药材地还记得吗?你去帮我挖党参。一个小时五十块,要干就跟我走。” “不行,得一百五!”金皓討价还价。 “你金子做的?” “不是,”金皓摇头,“我高危劳动力。八十岁的腰子,你爸刚判的死刑。我现在就等著在你这儿赚钱,去你爸那儿买药呢。” “少来,七十,不能更多了。” “一百,不能再少了。” “你爱来不来。”关文作势要走。 金皓突然把手伸进了纸袋里,小声嘀咕:“你妈妈的午饭应该做好了,我去蹭个饭。顺便问问这大花裤衩哪儿买的,穿著还挺舒服的……” 关文额头上蹦出一根青筋:“一百就一百!” 关文扭头就走,金皓跟上,俩人往翠屏山去。 虽是中午,山脚药材地仍笼罩薄雾,阳光穿透雾气,照得党参苗泛著嫩绿,空气中混著泥土和草木的清香。 这年头,大多数特效药都能在实验室里合成,像这种老老实实从土里长出来的药材,反倒成了稀罕物。 “先用铲子把缨子周围的土松一松,”关文示范了一遍,“再用手拔。党参下面根须多,儘量別折断。” 说完,他就不再管金皓,自顾自忙去了。 金皓弯腰刨了两根,一开始还觉得挺新鲜。这活儿跟他以前偷拆机器人零件有点像,都是细致活,讲究分寸。挖出一根还挺有成就感的。 可没几下,他就感觉腰像被人从中间掰开了似的,又酸又胀,直往下坠。 关文戴草帽,鼻樑眼镜又濛雾,擦也不擦,继续干活,一丝不苟。 关文说这玩意儿三百块一斤,一个党参也就几十克的样子,也就是说自己要在地里干一下午,才能赚到这个钱? 那还不如自己以前在灵堂哭坟呢,只需要几分钟就能到手二千五。 这么想著,金皓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落日的余暉给翠屏山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也给关文打上了一层不现实的滤镜。 关文戴著草帽,鼻樑上架著薄薄的眼镜,镜片上已经起了一层白雾。他动作熟练,弯腰、起身,一根根党参被丟进背篓里,毫不拖泥带水。 谁能想到,当年老师最看好的那个好学生,放眼全市都一等一的天才,现在居然在田里卖体力? 想到这里,金皓忍不住又开始了犯贱模式:“喂,大学霸,我记得你成绩一直挺好的啊,怎么没去大城市进大公司,反而留在这里种田?” 关文头也没抬:“这个问题你已经问过两遍了。” “关键是你前两遍屁也没放啊。” 关文直起身,挖出一根品相极好的党参,隨手甩掉上面的湿泥,精准地丟进背篓里:“去过了,见识了,然后回来了。就这么简单。” “该不会是因为你那张嘴太毒,在外面老挨黑打吧?”金皓坏笑著凑过去,“毕竟大城市的斯文流氓多,你这种书呆子打不过人家?” 关文斜了他一眼:“再社会的流氓,现在不也得在我地里老老实实挣那点辛苦钱?” 话落,两人同时一顿,对视了一眼。 对视的一瞬间,谁都没再说话,下一秒,却几乎是同时笑出了声。 年少时的互相看不惯,如今回头看,反倒成了一种不需要解释的熟悉——你知道我什么德行,我也清楚你永远压我一头。 两个小时后,背篓里塞满了药材。二人並肩坐在田埂上休息,远方的晚霞红得像是一场盛大的火灾。 “你那把铁锹的材质,我查过了。”关文突然开口,语气罕见地带了一丝疑虑,“密度和分子结构都对不上现有的金属表。但是……没找到源头。” 金皓一愣,隨即笑了:“行了大学霸,我又没给你发工资,用不著这那么费脑子。这东西你查不出来才正常。” 关文沉默了。 金皓侧过头,打量著关文那张即便干了农活也依然一丝不苟的侧脸,突然认真道:“讲真的,我觉得你还是应该离开这儿。去更大的地方,那儿才是你这种人的天地。龙嘛,就该死在海里。泡桐镇这口小枯井,装不下你这尊大神。” 关文沉默了很久,久到天边的最后一丝红光都要熄灭了,他才轻声回答:“大城市和小地方,其实没什么区別。”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本质上都挺垃圾的。” 金皓一愣,隨即哈哈大笑起来。 “行行行,不愧是你!亏我还在这儿咸吃萝卜淡操心,担心你屈才。” “你还是先操心你自己吧。”关文淡淡地扫过金皓,“金皓,凭我对你的了解,你这种人不到走投无路绝对不会回来。你到底遇到什么麻烦了?” 金皓的笑容像潮水般迅速退去,他收敛神色,低声问:“你还记得我妹金野吗?” 听到金野的名字,关文神情郑重了些:“当然。” “她失踪了。她消失前最后出现的坐標就在泡桐镇。你……这段时间见过她吗?” 关文的脸色也跟著凝重起来,他推了推眼镜,仔细回忆后摇了摇头:“没有。你现在有没有什么线索,我可以帮你留意一下。” 金皓犹豫再三,还是把“万象国际”那四个字吞回了肚子里。 那个庞然大物背后的阴影太深,深到能把关文这种普通人瞬间碾碎。这种烂摊子,还是让他一个人背吧。 金皓又埋头黄土,糊弄了两句:“要是有线索,我就不问你了。抓紧干吧。” 经过这一下午的辛勤,最终换取了四百块的收入——其实只干了三个多小时,但金皓缠著他反向抹零。 “哎哟……我的腰子啊。” 金皓一瘸一拐地走在街道上,揉著酸痛不已的腰窝,心里一阵悲鸣。关医生那句“八十岁的肾”像是一道魔咒,一直在他脑子里循环播放。 “可怜老子正值壮年,正是能大战三百回合的年纪,却配了个养老院级別的零件。早知道在实验室里会被吸乾,老子当初还拼什么命啊,就该趁早找个女朋友……” 此时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路灯昏黄。 金皓刚转过街角,一抬头,整个人突然愣住了。 前方不远处,一盏粉色的霓虹灯招牌在夜色中格外扎眼。 那牌子就斜靠在路中间,散发著曖昧的光芒,上面龙飞凤舞地写著两个大字: ——按摩。 第五十五章 按摩西施 “按摩”那粉色的光晕打在了金皓的脸上。 金皓摸了摸兜里那刚焐热的四百块,又感受了一下腰间的酥麻,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滑动了一下。 “我就进去问问……纯调理,不犯法吧?” 这么想著,他推开按摩店的玻璃门。 “叮铃。” 风铃轻响。 金皓推门而入的瞬间,浑身的肌肉下意识地绷紧了一瞬。在那个鬼地方待久了,他对任何突然的声音都有种本能的警惕。 直到那股混合著精油和热水的暖香扑鼻而来,他才稍微鬆了口气。 店內的灯光很暗。 几盏橙色的壁灯沿著墙面排开,光线像是被水泡软了似的,缓慢地流淌下来,把整个空间浸得温热而慵懒。 “欢迎光临。”一个沙哑的女声响起。 金皓循声看去,最先看到的却是一缕青色的烟雾。 烟雾在灯光下缓缓散开,像一层薄纱。透过那层雾气,他才看清,店里面摆著一张藤椅。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正懒懒地靠在椅背上。 她穿著一件波西米亚风的齐脚踝长裙,布料柔软,线条自然垂落,露出一截修长而白净的脚踝。茶色的长髮披散著,从肩头滑落下来,露出半截脖梗。 明明她穿得挺严实的,不露胳膊不露大腿,但只需要坐在那里,就会让人感觉像小猫舔过胸口,痒痒的。就像一颗熟透的水蜜桃,不用咬,光看著就知道汁水很足。 金皓喉结滚动了一下,他当然认识她——李青依,当年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因为长得太早熟被传了无数黄谣,却依然我行我素的那个“按摩店之女”。 “按摩?”李青依摁灭了手里的细烟,偏过头看他。 那双眼睛还是跟当年一样,带著点漫不经心的倦怠。她果然没认出金皓——毕竟当年的他还是个青涩少年,而现在的他,一身泥土味,满脸沧桑。 “对。” 金皓走到吧檯前,掏出那四百块钱,从中数出两百递给李青依,“全身。最好把劲儿使足点,我这一身骨头快散架了。” 李青依扫了一眼那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又扫了一眼金皓那双沾满黑泥的手。 她没嫌弃,只是淡淡道:“001號房,最里面那间。我去换衣服。” 金皓看了一眼房间编號:001。 他突然想起了实验室的那个神经兮兮的001號老头,没来由地一阵恶寒。 房间不大,十平米左右。 里面摆著两张按摩床,床单洗得很乾净,带著一股淡淡的皂香。靠墙的位置有一扇窗,窗帘半拉著,傍晚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在地板上切出一道明亮的光带。 金皓坐在按摩床上,突然看到了自己的手。挖了一下午党参,指甲缝里塞满了黑泥,指节也被磨得发红。 还好,房间里带著一个小小的卫生间。 他赶紧进去洗手,顺便搓搓脖子。水流衝下来,泥水顺著指缝淌进下水口。他正低头搓著指甲,忽然听见身后门被推开的声音。 他下意识抬头,才看到老板娘已经换上了一套棕色的工作服,款式简单,头髮也挽成了一个球绕在脑后,胸前还別著一个工作牌:李青依。 李青依怀里抱著一个木桶,桶里盛著棕色的药水,热气微微升腾,带著一股草木的苦香。 “先泡个脚吧。” 她的目光在金皓手上停了一瞬,又补了一句:“不用洗,一会儿我给你修。” 金皓笑了笑,把手冲乾净,甩了甩水:“那老板娘你可有点亏了,200块钱还捎带修指甲。” “没事,舒服常来。” 金皓脱了鞋袜泡进水里,水温很烫,带著草药的苦香。金皓舒服地嘆了口气,感觉灵魂都回到了躯壳里。 李青依站在他的身后,帮他按摩肩颈。 她的手指很软,却有力,指腹上覆著一层薄薄的茧子。每一次按压,都恰到好处地落在紧绷的地方。尤其是拂过他后脑的瞬间,金皓清楚地感觉到,身体深处像是有一根久绷的筋,轻轻“嗡”了一下。 按完肩颈,是修脚。 李青依搬了个矮凳坐在他对面,把他的脚放在自己腿上,指甲銼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金皓低头看著她,一缕头髮从她耳边垂落,挡住了半张脸。这个角度,让他想起了十几年前的那个下午。 李青依比金皓大三岁,二人曾经就读於同一所学校。他俩还在学校里的时候,都属於“风云人物”。 金皓是因为沾了祖上的光,而李青依,则是因为那副过早成熟的皮囊。 她十八岁时,看起来就像二十八,眉眼嫵媚,气质张扬。再加上家里开按摩店,就有很多关於她的传言——都是下三路的那种。 当年十五岁的金皓偏偏对十八岁的李青依很有好感,他说不清道不明那是什么感情,只觉得见了李青依就舒服、亲切,所以哪怕人家根本不认识自己,他也听不得別人说她不好。有人敢说,他就敢打。 一个照常做好事不留名的下午,金皓正捂著脸上的淤青一步步往回走,突然听到身后响起一个声音。 “喂,那个、那个谁。” 一回头,梦中女神就站在自己身后。 “听说你为我打架了?” “嗨,路见不平嘛。” 李青依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圈,突然笑了,那笑容明媚得晃眼:“谢了。” “谢什么,他们嘴臭,我就帮他们刷刷牙。”金皓吐掉一口嘴里的血沫。 李青依耸耸肩,毫不在意:“无所谓的,开按摩店的怎么了?正不正经,只有去过才知道。你有空来我家店里,我给你按摩,免费。” “行。” 高三毕业,李青依没去外面上大学,反而接收了家里的按摩店,成了远近有名的“按摩西施”。 可这是金皓,第一次来到她家的按摩店。 “躺到床上去。” 现实的声音打断了回忆,李青依拍了拍他的脚背。 金皓回过神,老老实实地趴在床上,脸埋进圆洞里。 一双手落在他背上,顺著脊柱推开,最终停在那块硬得像石头的斜方肌上,猛地用力下压。 “嘶——!”金皓疼得一激灵,“老板娘,你这手劲儿是练过啊?平时生意不错吧?” “还行,多的时候一天按十几个。”李青依的声音平稳,“还有,別叫老板娘。这店是我自己开的,我是老板。” 老板是老板,老板娘是老板的附庸。 金皓笑了,还是那个较真儿的劲儿。 “行,老板。这店就你一个人忙活?” “原本有个盲人师傅,最近休假。”李青依突然停下动作,盯著他的后脑勺,“我怎么看你有点眼熟?” 金皓心里一跳,隨即打个哈哈:“我是大眾脸。要不是看您这么漂亮,我还以为您是搭訕我呢。” “油嘴滑舌。”李青依加大了手劲。 金皓闭上了眼,感觉一股力量在自己四肢百骸上游走,他的心前所未有的寧静,那根长期绷紧的神经就这么放鬆了下来,困意直衝脑门,他感觉眼皮越来越沉。 突然,门外传来了风铃声,下一秒一个闹哄哄的声音传来:“人呢?怎么没人啊!” 金皓被这个声音瞬间惊醒:刘大春! 他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听见“嘎吱”一声,刘大春已经推门进来了。 金皓的脸依然埋在洞里,但耳朵却听见了李青依不耐烦的声音。 “你来干什么?” 第五十六章 重逢小A 李青依不耐烦地抬眼,灰褐色的眸子在橙光下微微眯起,带著一丝冷意:“我说过多少次了,在我工作的时候,別来烦我。” 刘大春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訕訕地退到门口,挠挠后脑勺,脸上堆起討好的笑:“不好意思,青依姐,我不知道你在忙……我这儿有个东西,想送给你。” “我没兴趣。”李青依的声音冷淡如冰,她甚至没抬头,继续低头调配精油,抹在了金皓的背上。 刘大春却没退缩,嘿嘿笑著把一个东西从身后拖出来,献宝似的放在地上:“可有意思了!是个垃圾桶,还能喷火呢……” 金皓的身体猛地绷紧:是小a! 他透过按摩床的圆洞往下看,只见原本洁白如新的小a此时惨不忍睹:桶身凹凸不平,满是划痕和泥渍,像个被遗弃的破烂玩具,静静躺在地上。 金皓压著满腔怒火,胸口如火烧般灼热,他猛地起身,后脑勺却传来一股巨力,把他的头重新压回了床洞。 李青依紧紧按住金皓的脖子,看似在按摩,实则是不让他起身。 金皓紧紧攥著自己的拳头,心里想著,小a遭的罪,一定会替它討回来。 另一边,刘大春已经蹲下身,像展示宝贝般拍拍小a的桶身:“青依姐,你看,这玩意儿可高级了!不光会说话,还会喷火消毒……” 他胡乱戳著桶身,试图唤醒它。可小a一动不动,毫无反应。 “这个破桶。”刘大春尷尬地踢了一脚。 “行了。”李青依终於抬头,打断他的献宝,“你来找我到底干什么?有事快说,別打扰我工作。” 刘大春立刻收起笑脸,换上一副諂媚的表情,搓著手道:“那个……我听说济然哥回来了……” 李济然是李青依的双胞胎弟弟,一个娘肚子里生出来的。 之所以强调“一个娘胎”,完全是因为老天爷开了个残忍的玩笑:李青依生得风情万种,让人想入非非;李济然却生得……让人非想报警不可。那张脸,歪眉斜眼,塌鼻厚唇,任谁也不会信他跟李青依是姐弟。 当年李青依前脚退学,李济然后脚就跟上,他这人唯一的人生目標是他姐在哪,他就在哪,他姐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听闻他輟学后,这些年一直在道上混,手黑心狠,镇上小混混见了他都得绕道。 “你找他干什么?”李青依说。 刘大春露出一个諂媚的笑,“我听说济然哥有万象国际的路子,我想请他吃个饭,能不能也搭上万象国际这条大船……” 万象国际? 听到这四个字的金皓呼吸一紧:小小一个泡桐镇,怎么都跟万象国际有点关係……他隱约觉得,这一切的一切,似乎被某根隱秘的线串在了一起。 “他工作上的事,我不管。”李青依淡淡地说,“你想找他帮忙,就去找他,別来这里烦我。” 看来,刘大春不是第一次来骚扰她了。但是碍於李济然的面子,又不敢做得太过。 “行,行,青衣姐,那我先走了……” 刘大春抱著小a离开。 门外,风铃再次响起。 李青依突然拍了拍金皓的肩膀:“他走了。” 金皓一愣,从床上坐起来:“你怎么知道我刚刚差点动手?” “刚刚刘大春一进来,你身上的肌肉就绷了起来,看来要不是环境不对,你应该会衝上去跟他打一架。” “不是打架。”金皓笑著摇头,他的手摸到了裤兜里的那根神经纤维——这玩意儿似乎是感觉到了他的情绪,居然变得尖锐锋利,像一条伏击的毒蛇。如果用它抹了刘大春的脖子,估计连警察都查不出凶器。 “你们发生什么事了?”李青依问。 “一点小矛盾。”金皓耸耸肩。 ——被打晕后丟进了死人屋,死过一次,算不算小矛盾? “那帮人脑子都有点问题。”李青依语气淡淡的,“要是他们再找你麻烦,我可以帮你跟我弟说一声。” 金皓一愣:“老板,你为什么要帮我?” 李青依笑了笑,突然伸手拍了拍金皓的脑袋:“金皓,十年没见,你长大了嘛。” 原来她已经认出了自己。 金皓眼底闪过一丝不可司机:“你怎么认出我来的?” 李青依笑道:“这得多亏胡大妈,前几天她四处说金家人回来了,让我们小心。这镇上的人我基本都认识,所以你一来我就猜到是你。” 金皓摸了摸鼻尖,眼神流露出几分不正经的慵懒:“我还以为,是因为我长得太帅,让李老板念念不忘呢。” “行了,別贫了,到时间了。” 李青依看向窗边,泡桐镇的黄昏正烧得热烈。粉紫色的霞光如同打翻的红酒,洇透了半边天。 “这晚霞真美啊。”李青依感嘆。 金皓也顺著李青依的视线望去,这晚霞的確美得过分,像一层雾一般漂浮在半空中,在天上縈绕成一道粉紫色的环,倒扣在泡桐镇的穹顶,像是北欧那边常见的极光,跟他平时见的晚霞不太一样。 金皓穿好衣服,跟著她走出按摩间。 这通按摩下来,身体確实轻鬆了不少。 到前台时,李青依在纸上写了几行字,递给他。 “这是我弟的地址和电话。他在这群奥特曼面前,还说得上几句话。” 金皓扫了一眼,却没立刻接:“你为什么帮我?” “我看你顺眼。”李青依回答,顺手把地址和金皓给她的那二百块按摩费捲成一卷,塞进了他的兜里。 “我说过了,你来按摩免费。” 金皓看著她那张明媚的脸,笑著接过了那一小卷。 刘大春正抱著垃圾桶走在回家的路上。 “操,这个破桶,害得我在那娘们面前丟脸了。” 一周前,这玩意儿在烂尾楼里大杀四方、喷火吐烟的架势还歷歷在目。怎么落到自己手里,就真成了个废铜烂铁?他请镇上的老师傅看过,对方捣鼓了半天也只蹦出个“高级智能”的评价。 刘大春不是没动过拆了卖零件的心思,可直觉告诉他,这宝贝背后藏著大钱,一旦拆了,就一文不值了。 他得拿它做点大事才划算。 一想到李青依那张风情万种的脸,他肚子里就升起一团邪火。那女人像支带刺的毒玫瑰,三十好几了,腰肢还像掐得出水来,看得见却摸不著。 “妈的,早晚把你这娘们弄到床上……” 他的污言秽语还没散在风里,脊背驀地窜上一股恶寒。那感觉,就像被什么阴冷的爬行动物盯上了一样。 下一秒,一道悽厉的尖叫划破夜空。 “啊——!” 刘大春脚下一个踉蹌,手里的小a重重砸在地上。他惊恐地捂住肩膀,鲜血正从指缝间疯狂涌出。那里缺了一块肉,伤口平滑整齐,仿佛被某种无形的利齿凭空“咬”掉了一块。 “谁?滚出来!”他踉蹌著后退,声音在颤抖。 在不远处的枯树阴影里,金皓缓缓走了出来。 他的眼神冷得像冰,掌心里,一根近乎透明的白色纤维正像活物般律动,顶端还掛著一串新鲜的血珠。 金皓惊奇地感知著掌心传来的反馈。这根神经纤维仿佛成了他的“第六感官”:当他刚才对刘大春產生杀意时,这玩意儿竟然瞬间从棉絮般的柔软变得比合金还要坚硬锋利。 而且现在跟他的手掌紧密贴合,似乎是从掌心长出来的第六根手指,但只要自己想把它摘下来,它又会从掌心脱落变回那个软软的纤维。 这东西,会隨著他的情绪变化,可大可小,可软可硬。 “这不是那个怪物的东西吗……”金皓低声自语。 这明明是他从怪物身上砍下来的东西,现在却仿佛成了自己的外置的神经中枢,能够直接捕捉自己的愤怒並將其具象化。 他原本打算过一段时间再找刘大春算帐,没想到他找上门来了,而且还听到了他对李青依的污言秽语。 正好,新仇旧恨一起算。 “去。”金皓低喝一声,右手的那根白色纤维又飞了出去,狠狠地撞在了刘大春的背上。刘大春一个没站稳,摔在了地上,脑袋撞在石头上,晕了过去。 金皓走了过去,捡起坑洼不平的小a。 他蹲下去,对准刘大春的襠部,手上的纤维如蛇一般扭动:“刘大春,你刚刚说想把谁弄到床上去?” 第五十七章 自己是被空气吃了吗? 金皓蹲在刘大春身边,低头打量这个像死狗一样的傢伙。 刘大春倒在地上,呼吸粗重,却一动不动——他的脑袋磕在了石头上,可能是晕了。 金皓把铁锹塞进小a的桶身里,看著小a身上那些坑洼不平的划痕,心头一紧。这小玩意儿跟著自己出生入死,不知道自己不在的这些天,遭了多少罪。 它的金属桶身凹陷,原本光洁的表面像被锤子砸过,被刀子割过,隱约还能闻到一股焦糊味。 “妈的。” 金皓低骂一声,伸出左手。 掌心那根白色的神经纤维立刻兴奋地扭动起来,像一条闻到血腥味的白蛇,尖端微微翘起,在空气中微微摆动。 “嘿,刘大春,別装死啊。”金皓拍了拍刘大春的脸。 没反应。 金皓本来想拿这货试试纤维的威力,但对方躺尸,他也不好意思对个“尸体”下手。 这东西打人行,打物品呢?要是能像怪物那样隨意驱使,那可比铁锹方便多了——铁锹太大,扛著走使像隨时要提桶跑路的工人。但纤维细小,可以藏在兜里,是个隨身外掛。 “去。” 金皓盯著路边的一棵老槐树,心里默念。 纤维软绵绵地垂著,像根煮烂的麵条,毫无反应。 看来这玩意儿还是得靠杀意驱动,或者说……它只对活物感兴趣? 正想著,一直闭著眼的刘大春猛地睁眼。 那双满是红血丝的眼里闪过一丝狠辣的寒光。他右手从怀里猛地抽出,一把蝴蝶刀“啪”地弹开,冷光一闪,直刺金皓心窝! 快!狠!准! 刘大春这阴招来得突然,刀子带著破风啸声,距离近得几乎贴身——他根本没晕,只是装死等机会,一击必杀!多年道上混的狠劲全在这一刀里,角度刁钻,力道凶残,赌的就是金皓反应不过来! 如此近的距离,就算金皓看见了也没有反应的时间。 但奇怪的是,看在刀光的一瞬间,身体先於大脑做出了反应。 金皓甚至没觉得自己怎么动,只是隨意地往后撤了半步,侧身,伸手。咔吧!一声清脆的骨骼错位声。 蝴蝶刀“噹啷”落地。刘大春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捂著像麻花一样扭曲的手腕,疼得满地打滚。 金皓不可思议地看了看自己的手。 刚才……是他干的? 他在工地抡大锤虽然有一把子力气,但刚才那一拧,轻得像是在拧瓶盖。 怎么就这么轻易地把一个壮汉的手腕给废了? 看来从蚀层死里逃生后,这具身体確实发生了某种质变。但他眼下拿不准是得益於怪物的实验,还是手里的纤维。 正好,可以借著刘大春试试手。 “金皓!!”刘大春疼得满头冷汗,咬牙切齿,“上次老子放了你,这次……” “別废话。” 金皓笑著朝他勾了勾手指,语气懒散得像是在逗狗,“来,继续。刚才不算,重来。” 刘大春被他轻佻的態度激怒,猛地扑了上来! 他一肘砸向金皓太阳穴,另一手从腰后摸出第二把小刀,阴狠地划向金皓的喉咙! 金皓笑笑,头一偏,肘击落空。 下一秒,掌心的纤维仿佛感受到了他的意志,原本紧紧缩在手里的一个小三角瞬间拔长半米,如鞭子般抽出,迅速有力,宛如在死人屋里攻击金皓那般灵活。 啪! 匕首被直接抽飞,深深钉入旁边的树干。 纤维也同时缩了回来,又在掌心变成一个指节般大小的小三角。 紧接著,金皓一脚踹在刘大春的小腹上,力道控制得刚刚好,懵逼不伤脑——刘大春倒飞出去,砸在地上滚了两圈,半天起不来。 金皓站在原地,看著狼狈不堪的刘大春,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反应力、身体素质,的確都有了提升。这根纤维虽然不长,但关键时候非常有用。 “操……老子弄死你!”被逼急了的刘大春突然暴起,一眼看见了插在小a桶里的铁锹。 他一把抓住锹柄,想拿这个当武器。 金皓眼神一凛,赤手空拳他能虐菜,但要是让这货抡起铁锹…… 然而,下一秒,滑稽的一幕发生了。 刘大春涨红了脸,脖子上青筋暴起,但这把在他手里应该轻飘飘的铁锹,此刻却像焊死在了桶里一样,纹丝不动。 “这……这他妈是什么鬼东西?!”刘大春惊恐地看著这把诡异的铲子。 金皓笑了。他想起来上一次徐有志想拿铁锹,用尽了吃奶的劲儿也拿不起来。 难道说这玩意儿像孙悟空的金箍棒,除了大圣自己,其他人都拿不动? 他走过去,单手轻轻提起铁锹,在手里转了个漂亮的刀花,那轻鬆的模样仿佛手里拿的是根稻草。 “铲哥也是你能碰的?”金皓把铁锹扛在肩上,居高临下地看著瘫在地上的刘大春:“大春,还要打吗?” 刘大春彻底崩溃了。这小子邪门!太邪门了! “不打了!不打了!”刘大春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往后缩著身子,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像上次团体作战,他现在可只有自己一个人。 “金爷,金祖宗!上次我把你扔那儿虽然不地道,但好歹留了你一命……咱们扯平了行不行?” “谁跟你扯平。” 金皓一屁股坐在他旁边的马路牙子上,掏出烟点了一根:“问你个事儿。当初为什么要把我扔进那个死人屋?” “那……那地方偏啊,平时没人去。丟那儿不容易被发现。” “那地方,以前发生过什么怪事吗?或者有什么怪东西?” 刘大春一脸茫然:“没啊,就是个荒废的破房子。除了有点阴森,没听说过什么。” 看来这货什么都不知道。 金皓吐了口烟圈:“行,第二个问题。你找李济然干什么?” 提到这个,刘大春脸上居然浮现出一丝那种想攀高枝的羞赧:“那啥……我听说万象国际好像打算在镇子上推行个什么计划,要选一批人。济然哥正好负责这块。我想请他吃顿饭,看看能不能揽点土石方工程,跟著喝口汤。” 又是万象国际? 金皓眉头微皱:“在这儿搞计划?这穷乡僻壤的,矿都挖空了,有什么好开发的?” “这你就不懂了吧!”刘大春急了,“咱们这儿山清水秀的,说不定要搞旅游开发呢!金皓你是不是泡桐镇人啊,一点都不盼著家乡好!” 说完这句话,刘大春猛地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的处境,脸色一白,闭了嘴。 金皓把菸头按灭,该问的都问了。 “行了,滚吧。” 刘大春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跑出两步。 “等等。” 刘大春浑身一僵,差点跪下。 “我的手机呢?” “卖……卖了……”刘大春带著哭腔,“但我保证!马上!马上我就给你赎回来送家里去!” 刘大春滚了以后,金皓抱著小a,慢腾腾地往回走。 夜风带著五月的凉意,泡桐花的香气在空气中淡淡飘散,路灯一盏盏亮起,拉长了他的影子。 小a沉甸甸的,桶身冰凉,坑洼的划痕在指尖下触目惊心,像一道道无声的控诉。 这小玩意儿虽然被造得厉害,但从结构和材质上看,没那么容易坏。金皓还是很相信金野的专业素质的。 金皓走进一家超市,买了包烟,让老板帮忙给小a充了会儿电。 回到家,他点上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烟雾在昏黄的灯泡下盘旋。抽完,將菸蒂丟进小a桶里。 “滴——” 冰蓝色的电子光纹亮起,两个尖尖的小耳朵“噗”地弹出来。 电子屏上,两个圆乎乎的眼睛瞬间变成了两汪泪眼,那委屈的小模样简直闻者伤心见者流泪:“扫描成功……生物特徵匹配:金皓。” “主人!呜呜呜……小a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金皓心里一软,伸手摸了摸它冰凉的脑壳:“好久不见,小a。受委屈了。” 这句话像是打开了泄洪闸,小a的语音模块里立刻充满了控诉的杂音: “小a状態极差!外壳受损34%!被那个坏蛋踢了14次!被摔了8次!他还拿刀划我的脸!呜呜呜……小a是不是变丑了?” “……” 金皓听著,心底涌起一股酸涩的怒火,却没打断。他耐心地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开始帮小a擦拭桶身。 指尖触过那些深痕时,他动作一顿——两道极深的划痕,像刀刻般,边缘焦黑。 “给我看看那几天的录像。我要知道发生了什么。” “好的主人,正在调取黑匣子数据……” 桶身的光纹重新排列,像是界面被切换了模式,內壁投射出一层淡淡的光幕,影像並不清晰,带著监控特有的颗粒感。 视频开始回放。 第一段是刚才的战斗回放,从第三视角看,金皓的动作快得令人髮指。 刘大春的刀刚递出来,金皓就已经完成了闪避和反击。那种从容不迫的压制力,让金皓自己都觉得陌生。 “这反应速度……確实不是人啊。”金皓对自己有点欣赏。 画面飞速倒退。金皓看到烂尾楼里,刘大春狞笑著拿烧红的匕首在小a身上刻字,旁边的小弟往桶里吐痰。 金皓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发出篤篤的声响。 “刘大春……给老子等著。” 再往回倒,就到了五天前。 蚀层的时间流速和现实世界是一比一的,金皓在里面度过了足足四天的时间。 这四天他不吃不喝,似乎变成了机器人,这应该是怪物的某种能力,它伸入金皓大脑的纤维不仅让他的身体素质变强,也让他的大脑和身体屏蔽了吃喝拉撒的欲望。 所以他从土里被挖出来那么饿,不仅仅是铁锹吸走了能量,估计也跟饿了四天有关。 五天前的烂尾楼,混乱的群架,锤子的熊抱,刘大春那致命的一棍。 视频里,金皓后脑勺爆出一团血雾,整个人瘫软下去。 金皓的呼吸不自觉地放慢了,他清楚记得那一下,疼得脑浆子成了浆糊。 他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完好无损,看来从蚀层死而復生,连带著自己原本的伤势也一併癒合,堪称医学奇蹟,可惜,垂垂老矣的腰子毫无变化。 画面剧烈抖动,变成了拖行的视角。那是刘大春把他扔进死人屋,然后转身离开。 锤子看起来还想看看金皓的情况,被刘大春猛地踹了一脚,锤子拖起小a,一步三回头的跟著离开。 隨著小a被拉远,视频里的光线骤然变暗。 原本是正常的傍晚,画面里却突然多出了一片诡异的粉紫色。那种粉紫色不是灯光,也不是反射,更像是从天空深处渗下来的顏色,柔软却刺眼,像极了被拉扯开的伤口。 像是小时候餐厅吃完饭,在前台隨手抓的一把清口糖果的彩色糖纸,被光线透射,整个印到了天上。 画面里的夜空开始泛起涟漪,一道道粉色的光带在云层后缓慢游动,仿佛极光,却比极光更低、更近。 金皓的瞳孔骤然收缩:“小a,这是什么?” “是异常天象。”小a的声音罕见地严肃起来,“记录中,此现象出现了两次,一次为今天下午18:44分,一次为五天前的5月16日,主人被丟入死人屋的时候。记录显示,这两个时间段出现了强烈的磁场紊乱。” 视频继续播放,金皓的身影在录像中变成了灰黑色模糊的一团。然后小a被拉著拐弯,金皓彻底消失在录像当中。 “等等,回放一下,转弯之前暂停!”金皓似乎看到了什么,立刻让小a回放。 视频定格在小a转弯前最后一秒——死人屋里,金皓蜷缩在地上。 空气似乎被什么无形的东西砍出了一道一米长的黑色的裂缝,周围是一层看不见的薄膜,光线在空气表面形成了诡异折射,而那道黑色裂缝像一张血盆大口,笼罩在金皓上方。 “慢速播放!最慢的速度!” 小a闻声用慢了16倍的速度继续播放,金皓看到那层薄膜猛地收缩,那道黑色的裂缝將自己的身体一口吞掉,在小a等人转弯时,自己凭空从死人屋的地面消失了。 视频结束,房间里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金皓盯著那片已经黑掉的光幕,指尖微微发凉。 这是什么?自己是被空气……吃了吗? 第五十八章 回到「过去」再挖矿 阴暗潮湿的地下室,空气里有一股发霉的味道。唯一的光源是头顶那盏摇摇欲坠的白炽灯,昏黄的灯光被电线晃得细碎。 李济然陷在宽大的黑色皮沙发里,正慢条斯理地摆弄著怀里的一捧红玫瑰。 沙发前,一个中年男人跪在地上,浑身是血,牙齿被打掉几颗,嘴角淌著血沫和口水,正在瑟瑟发抖。 “李哥……李哥……求你饶我这一次……这钱,我一定会想办法还你的……” 李济然似乎没听见。 他全神贯注於手中的玫瑰——这是今早他翻遍整个花市,才挑到的最新鲜、最漂亮的一批。花店老板已帮忙修剪过尖刺,但他仍不放心。这些倒三角的小刺太隱秘,藏在花朵最深处,万一有漏网之鱼,刺到他姐的手怎么办。 见李济然不理,男人壮著胆子,又重复一遍,声音带著哭腔:“李哥,这钱我一定还……我真不是故意躲的……” “嘶。” 李济然突然倒吸一口凉气。一粒圆滚滚的血珠在他粗糙的指尖绽放,隨即洇入了深红的花瓣中,消失不见。 果然还有刺。它狡猾地藏在花萼下方,像一枚细小的毒针。 他抬起头,对男人笑了一下:“姓邓的,你知道前三个欠我钱不还的人,最后都是什么下场吗?” 男人打了个寒颤,头磕得更低。 “第一个,我打断他三根肋骨,还用钳子一颗颗拔了他的牙。” “第二个,我把他关进笼子,笼外几条饿了三天的狼狗,围著他转圈。” “至於第三个……”李济然顿了顿,笑意更深,眼睛眯起,像在回味什么有趣的事,“我想了点新玩法。打打杀杀多没意思,正好那时我迷上钓鱼。我请他吃下一块勾著鱼鉤的肉,然后慢慢往外抽鱼线……你猜,我在他的肚子里,钓出了什么玩意儿?” 男人面如死灰,疯狂磕头,声音已带颤音:“李哥!饶命!是我吃了熊心豹子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回去卖房卖车!连本带利还你!” 他磕得头破血流,似要证明诚意,又哭喊:“凑不够,就卖老婆卖孩子,我也绝不会欠你一分——” 话音未落,李济然的眉头微微皱起,走到男人面前。 “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就算是卖老婆卖孩子,我也——” 一根玫瑰花茎猛地刺进男人肩膀伤口!花刺倒鉤,深入血肉! “啊——!” 男人发出杀猪般的惨叫,身体弓起,疼得满地打滚。 李济然缓慢转动花茎,让刺扎得更深。他的脸凑近,三角眼里冒著森冷凶光,像一头嗜血的野兽。 “我记得,你借这钱,是去赌博吧?” 男人已经疼得说不出话了,只能颤抖著点头。 “钱被你赌了、嫖了,关你老婆孩子什么事?” 鲜血汩汩涌出,染红玫瑰,滴落地面。 李济然声音更冷:“我这辈子,最討厌的就是你这种垃圾,因为自己的无能,拖累了老婆孩子。” “噗。” 花茎拔出,带出一串血肉,空气中响起清脆的撕裂声。 男人疼得在地上翻滚,惨叫不止。 李济然擦擦花茎,站直身,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 “確实是个废物,连当肥料都嫌你臭。这样吧,”李济然拍了拍男人的脸颊,“联繫『医生』。既然还不起钱,那就拆了卖零件。腰子、眼角膜……总能抵点债。” 李济然站起,拍拍手,像拍掉灰尘。门外脚步声响起,两个手下进来,拖起男人,像拖一袋垃圾,男人无力挣扎,只剩微弱的呜咽。 男人走了,花也修剪得差不多了。李济然又找来油纸和彩带,一点点包好。动作细致温柔,他这双手,能摘人腰子,也能包装玫瑰。 玫瑰鲜红欲滴,花瓣上还沾著几滴血珠,在昏光下像凝固的露水。 他姐李青依喜欢花,却懒得侍弄,所以他常买鲜花送去,算是给她一个小惊喜。 更大的惊喜,还在后面。他已盘下主街一个店子,正在装修:上下两层,一层洗浴沐足,二层古法按摩,还招了十几个员工,一条龙服务。这赚的钱,不比姐姐那小按摩店多多了? 其实,以李济然现在的能力,早就能让李青依当甩手掌柜,过轻鬆日子。但她脾气倔,不愿意放弃那个小按摩店,总说那小店是母亲留下的,有他们童年的记忆。而他们的母亲李南春,一个无依无靠的单身女人,就靠那小店盘活了他们一家三口。 这店里,有太多他们过去的记忆。 所以,李青依捨不得关掉它。 既然姐姐喜欢,那就隨她。这大店也开起来,两头赚钱。他李济然,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姐姐和母亲过上好日子——谁敢让她们不高兴,他就让谁生不如死。 正想著,门外传来脚步声,一个人大步走了进来。 “李济然在吗?” 进来的,正是金皓。 李济然眉头一皱,视线落在他手上。只见金皓左手提著个不锈钢桶,桶里还插著把铁锹;右手却死死揪著一个手下的头髮——那小弟脸肿得像猪头,嘴角淌血,眼睛半睁,明显被揍得不轻,腿软得站都站不住。 李济然瞳孔骤缩,心头一沉:外面是整个废弃厂区,他的地盘。里面有三十多个手下,钢筋、砍刀、应有尽有。可就在过去的十五分钟里,外面竟然安静得像座坟场,连一声哨音都没传进来。 这小子是怎么做到的?无声无息地抹掉了三十个人,连髮型都没乱? 李济然面无表情地放下带血的玫瑰:“这位朋友,有何贵干?” 金皓咧嘴一笑,鬆开手。那小弟“扑通”跪地,喘著粗气,却不敢吭声。 “不好意思啊,老同学。” 金皓拍了拍手上的灰,“我本来想让他们通报一声,可这几位兄弟太热情,非要跟我切磋。我这人又不懂拒绝,就只好顺手……指点了一下。” 金皓说的是实话,他十五分钟前按照李青依给的地址到了这里,厂区里有一群小弟正在蹦迪。自己好声好气地说想要见李济然一面,请他们通报一声,没想到有个小弟嘴里不乾不净,问候金皓的女性家属。金皓觉得耳朵有点脏,就顺手撂倒了。 没想到撂倒了一个,后面跟著一群,那就顺手都撂倒吧。 “老同学?”李济然眯起眼。 “贵人多忘事啊。”金皓一屁股坐在他对面的茶几上,自来熟地拿起一颗苹果啃了一口,“我是金皓。以前跟你一个学校的。” 一听到“金”这个姓,李济然想起来了。虽然这个人他不记得了,但这个姓却还如雷贯耳。 “金皓……”李济然笑意加深,却不达眼底,“找我什么事?直说。” 金皓挠挠头:“是这样的,我听说李哥你接了个大活儿。万象国际的工程,对吧?我以前在绵泉市工地也干过,这不,好不容易有个大项目在咱们镇上,我想著来投奔老同学,混口饭吃。” 说著,他晃了晃手里的桶:“这不,我连傢伙式儿都带来了。” 李济然的目光扫过他袖口尚未乾透的红渍,语气听不出情绪:“投奔我?你这一路打进来,可不像是来要饭碗的,倒像是来砸场子的。” “误会,纯属误会。” 金皓啃完苹果,把核隨手丟进垃圾桶,“不过李哥,我也挺纳闷。万象国际那种跨国巨头,怎么会跑到咱们这鸟不拉屎的泡桐镇来搞开发?这里的矿不是早八百年就挖空了吗?” “你常年不在镇上,消息倒是挺灵通。”李济然淡淡地回了一句。 “我也是听別人说的。”说到这里,金皓咧嘴笑了笑:“就是不知道,万象国际要干点啥?” “你问那么多干什么?” “嘿嘿,我这不是好奇么。”金皓笑了笑,压低了声音:“是个人都知道,万象国际是靠咱们镇上的矿发的家,你说他们现在是不是想回馈咱们?” 李济然深深地看了一眼金皓:“这跟你又有什么关係。” “嗨,我这不是好奇嘛。咱们镇上绝大多数人都是矿工,当年拼了命的把山挖空了,尘肺病走了一茬又一茶。本来以为都被遗忘了,没想到这么多年突然过去,万象国际居然还要回来投资建设,真是吃水不忘挖井人啊。” 金皓紧紧盯著李济然,“更何况,是你姐让我来找你的。” 李济然笑笑:“你既然好奇,告诉你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李济然从抽屉里掏出一份摺叠的工程图,金皓凑过去一瞧,图纸上线条纵横交错,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建筑群跃然纸上。 “稀有矿產研究院?”金皓盯著標题,眉头拧成了疙瘩,“李哥,你逗我呢?谁不知道泡桐镇的矿早就挖空了,连耗子进去都得含著泪出来,还研究个什么劲儿?” 李济然冷笑一声,眼神里带著一丝居高临下的嘲讽:“你说的挖空,只是现在被挖空了,可不代表过去被挖空了。” “什么意思?”金皓眯起眼睛,琢磨著李济然这句看起来像是病句的话。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打算用过去的矿,做现在的研究……也就是说,他们要回到过去挖矿?!” 金皓越说越觉得离奇,这不是扯吗,矿產是有限资源,现在挖完了就是挖完了,你回到过去挖,那过去的人挖什么呢? 金皓猛地想起,罗文森说过,金野消失之前也是来到泡桐镇,勘测这个已经被判定为毫无开採价值的矿洞,难道她也是为了这个事儿来的? 这个矿到底有什么价值,值得今天这个已经成为了寡头的万象国际还念念不忘? 可李济然並不打算再说更多,他坐在边上认真包著那束玫瑰,细致到包装纸的边角都不能有压痕。 他瞥了一眼深思的金皓,漫不经心:“別想那么多了,这种事,不是你我这种人能弄得明白的。知道这些也就够了,別瞎琢磨了,也別再去烦我姐,听到没?” “行,李老板见识广,受教了。”金皓不再深究,站起身扛起铁锹,“这生意確实不错。要是缺那种一个顶三个的硬手,隨时喊我,我隨叫隨到。” “我怕你这种『硬手』,我请不起。”李济然下了逐客令,“慢走,不送。” 金皓扛著铁桶,走出了地下室。 李济然盯著到厂区外的监控摄像头,確认金皓已经离开后,他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加密號码。 语气瞬间变得卑微而恭敬:“鼠主。” 电话那头传来嘈杂的背景音,不时夹杂著毛骨悚然的惨叫。 ““说。”一个慵懒的声音响起。 “饵已经拋下去了。金皓已经知道了研究院的事。” “哦?这小子现在怎么样?” “一切正常……但是,太多年没见了,强得可怕。我外面三十个兄弟,没拦住他十分钟。” “哦?”鼠主似乎来了些兴致,“看来回了趟老家,收穫满满嘛。” “鼠主,小的不明白——那傢伙就算再厉害,对您来说,也不过是个蚂蚁,值得公司这么关注他吗?” “你不明白?”鼠主笑,“不明白就对了。老板的想法,连我这个跟了他几十年的人也捉摸不透。关於金皓,你的任务到此为止。安静等著吧,答应你的东西,要不了多久,就该给你了。” “是。” 金皓走出了厂区老远,心里还在翻来覆去琢磨这个“稀有矿研究所”的事情。 一个小小的镇子,竟跟国际顶尖的大集团纠缠了一百多年,哪怕被榨乾用尽,还让他们念念不忘。 最近经歷的一切,已经超出金皓的认知太多,那道会吃人的裂缝,到底是怎么出现的? 不对……! 金皓看著手里的铁锹。 他忽然想起来,录像里的裂缝,他不是第一次见了,要再早一些,早到他还没有回到泡桐镇的时候,那个给他铁锹的老头替他拦住了粉刷匠,当时他就用这把铁锹凭空一划,在半空中划出过一道漆黑的口子。 难道说,这个裂缝是跟这把铁锹有关?但凡被裂缝吞噬,都会去到蚀层? 还有这座废弃的矿山,到底有什么魔力,先后吸引金野和万象国际都再次回到这里。 就连矿洞里的矿癤子都提到万象国际在让他们挖什么东西。 甚至更加骇人听闻的是,他们还想回到过去,去挖掘已经枯竭的矿產资源。 这个万象国际已经厉害到这个份上,能穿越了? 再一想,铁锹上写著的八个字:万象初开,一剷平之……说的多半也是这个万象。 所以,金野、裂缝、极光、矿山、蚀层,应该都跟万象国际脱不开关係。 他现在必须要儘快找回自己的手机,有个人,他必须要再问问他。 这么想著,金皓已经回到了金宅门口,突然,一道影子从门后闪出,带著一股凌厉的风。 “金皓!” 第五十九章 扫把星 金皓正要伸手推门,旁边突然窜出一道巨大的黑影,直愣愣地朝他扑了过来。 金皓猛地后撤一步,来人在离他半米的地方站定。路灯下,一个胖墩墩的身影正喘著粗气——锤子。 锤子脸上满是淤青,紫一块青一块,眼睛肿成一条缝,走路一瘸一拐,像刚从打架现场爬出来。胖身子在路灯下晃荡,衣服皱巴巴的,沾著泥点和血跡,看起来应该刚挨过打。 “金……金跑跑,给……给你。”锤子二话不说,拿出一个黑色的东西就往金皓怀里塞,咧著嘴,憨厚地笑,“手机,我……我给你抢回来了。” 金皓接过来,的確是自己的手机,屏幕裂开一个小角,除此以外,没什么问题。 “抢回来的?”金皓皱眉看著他这一身伤,“刘大春卖了,你去抢的?” “嘿嘿,是。” 锤子挠了挠后脑勺,牵动了伤口,疼得齜牙咧嘴,“大春哥把它卖给镇上的『二毛子』手机店了。俺寻思著,那不是俺们的东西,俺们不能卖。那是你的。” “俺去找二毛子要,他不给,还骂俺傻逼。俺就……俺就动手了。” 金皓看著这个傻大个,心里大概能脑补出那个画面:这个一根筋的傢伙衝进手机店,理直气壮地要拿回手机。店主自然不干,叫人打他。他也不跑,硬是顶著一顿毒打,把手机抢了回来。 “你图什么?”金皓心情复杂,“你不挨这顿打,我也有办法把手机找回来。” “那不一样。” 锤子摇摇头,眼神清澈得像个还没长大的孩子,“那天大春哥让俺抱住你,俺害怕他,俺就抱了。俺知道,你……你肯定有办法跑,但你不想真的伤著我,才被大春打了脑袋,丟进了死人屋。是俺对不起你。” 金皓心头一软,他还记得,当年锤子在学校里,也是这样,因为人傻好欺负,那群坏学生犯了错,统统推到他的身上。他也不懂得辩解,被老师抽了棍子,也总是傻乎乎的笑。 如果他不是傻子,他应该是一个过著普通的日子的,普通人。 不对,就算他是傻子,他也应该过著普通的日子,做个普通人。 锤子见他收下,咧嘴笑了。那笑憨厚无害,肿脸挤成一团,像个大孩子:“嗯,你收下……我走了……你、你保重……” 他转过身,一瘸一拐地往外走,背影佝僂,在夕阳下拉得老长。 金皓忽然开口,声音不高,却清晰:“李文斌!” 锤子,不,李文斌猛地转身,胖脸满是惊讶。 “以后別跟那群人混了。”金皓顿了顿,声音低沉,“你不是那块料。找个正经活儿干,別再让人当枪使。” 李文斌愣住,眼睛湿润,憨憨地点头:“嗯……我、我知道……谢谢,金皓……” 金皓看著他的背影,嘆了口气。 回到家,金皓用小a给手机充了会儿电,打开一看,里面数据文件都在。 他连忙翻阅通讯录,刚刚在李济然那里得知的消息,他需要找內部人士儘快確认。 “嘟……嘟……” 电话响了七八声才被接起。 那头传来一阵嘈杂的风声,像是在某个空旷的山谷里。 “餵?哪位?”罗文森的声音听起来比上次更疲惫了,伴隨著剧烈的咳嗽。 “罗主管,我是金皓。” “金皓?”罗文森显然有点惊讶,“怎么样?有金野的线索了吗?” “还没有,罗主管,有些关於万象国际的事,我想跟您諮询一下,方便吗?” “你说。” “我今天听说,万象打算在泡桐镇搞一个稀有矿產研究院,有这事吗?” “……”罗文森沉默了几秒,“看来他们还是没有死心。” “什么意思?”金皓追问。 “研究院的事情我知道,不过这只是一个幌子。他们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推行『候鸟计划』。” “候鸟计划?”金皓皱眉,“这是什么?” “你知道候鸟为什么要迁徙吗?” 罗文森的声音变得有些飘忽,像是在给小孩讲一个恐怖故事,“因为季节变了,环境不適合生存了,所以它们要跨越千山万水,去往另一个地方。” “但如果……不是空间上的迁徙,而是时间上的呢?” 金皓心头猛地一跳:“你是说……穿越?所以他们的確是要回到过去挖矿?” “不错。”罗文森似乎对金皓挺满意,“这次回去,看来你也收穫不少。这个事情,说起来就长了——你应该知道,万象是依託泡桐镇的矿產发家。泡桐镇的矿里存在一种具有超强磁场的矿石,叫做鏑,从1933年开始,万象的创始人便开始了对鏑的开发跟研究,儘管过去了112年,科技似乎成为了万象的支柱性產业,但万象实际上仍然养了许多科研团队在做磁场和矿產相关的研究。” “我跟金野,也是其中的一员——但金野保密权限比我高,能接触到的东西也比我多。” “关於『候鸟计划』的事情,我几乎都是听金野说的。她告诉我,他们打著要兴建研究院的名义,暗中推行『候鸟计划』,这个实验,有悖人伦,金野曾坚决抗议过,但最终的结果,是她被踢出了核心团队。” 金皓有点疑惑,“为什么听起来这么高端的一个计划,一定要放在泡桐镇?” “虽然泡桐镇的鏑矿是1933年才开始开採的,但是它早在此处存在了千万年,对这个地区的磁场影响非常大,全球范围內都非常罕见。而泡桐镇,或者说曾经的泡桐镇是鏑產量最高的地方,对万象来说,这是一块宝地。” “所以……”金皓点了根烟,狠狠吸了一口,“万象確实可以实现……时空穿越?” “准確的说,不叫时空穿越。”罗文森耐心解释,“而是时间穿越。他们的研究方向,並不在於打破平行时空之间的壁垒,而是在单一时间线上进行穿梭。就我所知,他们不仅可以……而是早就存在了。” “等等,你刚才说,这个硒可以穿越,但是因为矿挖没了,所以他们要穿越到过去继续挖矿,然后继续穿越。我有两个问题,这个矿已经挖空很多年了,这段时间,他们是怎么穿越的?他们哪怕回到过去继续挖矿也要穿越,是为了什么?” “哈哈哈,”电话那头的罗文森竟然轻笑了几声,“到底是亲兄妹,我真不相信你的智商只能念个高中毕业,你很聪明。这两个问题,我暂时回答不了你,也许你找到金野,她会告诉你答案。” “有没有一种可能,”金皓的嗓子突然有点乾涩,心跳也快如擂鼓,“我妹妹……也穿越了……所以你们哪怕用了卫星,也找不到?” “我无法给出肯定的回答。”罗文森回答,“但是,我相信以万象国际的实力,这个世界上应该还不存在一个他们都找不到的人。除非,这个人——不在这个世界。” “不在这个世界……”金皓想起了那个三四十年代实验室,还有那个长出矿癤子的矿洞,那確实是另一个世界。可现在,他並不想把这些怪力乱神的事情告诉罗文森,也不想告诉別人蚀层的存在。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一直在说他们,他们是谁?”金皓眼中精光乍现。 “他们,才是万象国际真正的核心。不是我,不是金野,而是他们。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和他们打交道的。如果真有那一天,我对你唯一的建议是——逃!” 掛断电话以后,金皓回想著罗文森刚刚说的消息,他的直觉告诉他,罗文森说的全是真话。 整个泡桐镇似乎都被万象国际的利益牵动著走向未知的恐怖,失踪的妹妹、蚀层的怪物还有所谓的时空穿越,他感觉自己只身於一场巨大的阴谋,可眼下,他却只摸到了一个残缺不全的边缘。 那把神器一般的铁锹正安静地靠立在墙边,如果真像关文说的,这把铲子是镇上矿工常用的矿铲,有没有可能这个传说中的鏑就是驱动它的能源? 可如果连万象国际都得大费周章去到过去挖矿才搞得到鏑,他一个凡夫俗子上哪弄去?弄不到鏑,铲子也用不了,他不就陷入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困境里了。 太乱了……金皓感觉自己的脑子有点累了。 他唤醒小a:“小a,金野有没有跟你聊过什么鏑啊矿啊穿越啊之类的事情?” 小a乾脆利落地回答:“没有。” “一点点都没有?” “金野小姐只给我设计了一个任务——那就是说够一万遍『千万不要试图改变』——” 我去,把这一茬给忘了。 眼看小a又要闹腾起来,金皓眼疾手快地关了机。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金皓需要好好睡一觉,给自己的大脑放个假。 他在硬木板上挪腾了几下,找到一个舒適的姿势,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金皓准备再去找关文搞点儿钱,沿途却看到家家户户的外墙上,都贴著一张海报,像是打了一条街的补丁。 走近一看,却发现是崭新的寻人启事,上面贴著一张孩子的照片,写著一个叫赵小智的八岁男孩走丟了。 金皓心头一跳,一种不好的预感像潮水般涌来。 不远处,人们围了一圈,似乎还听得到撕心裂肺的哭喊。 金皓赶紧跑了过去,拨开围观的人群,只见一个女人正跪在地上,头髮凌乱,面前铺著一张巨大的照片。她一边哭,一边给路过的人磕头,额头上全是血。她的面前摆著许多孩子的照片,还有一张立起来的纸板,写著求恩人帮忙寻子,重金酬谢的字样。 而这个跪在地上的女人…… 金皓瞳孔骤缩。 那是他在火车上遇到的那个母亲!那个带著孩子回老家探亲的女人! “大姐?”金皓试探著叫了一声。 女人抬起头,满脸泪痕。 当她看清金皓的那一瞬间,原本涣散的眼神突然变得无比怨毒,像是一头被夺走了幼崽的母狼。 “是你!!!” 女人尖叫一声,猛地扑上来,死死揪住金皓的衣领,指甲几乎陷进他的肉里。 “是你害了他!是你这个扫把星!!” 周围的议论声瞬间炸开了锅。 “这是谁啊……” “没见过,听人说金家那小子回来了,看岁数估计差不多。” “又是金家,怎么一出现就触霉头……” “这女人真可怜啊……” 金皓没有推开她,任由她撕扯著自己的衣服:“大姐,你冷静点!到底怎么回事?孩子呢?” “孩子丟了!丟了!!”女人嚎啕大哭,声音嘶哑,“就是因为你!在火车上,你跟他讲什么矿山的故事!讲什么坐吃山空!” “下了火车他就跟魔怔了一样,一直跟我说……有人在叫他!有人在叫他去矿山!说那里有好玩的!” “我以为他是胡说八道……可是昨天下午!就在昨天下午!” 金皓的心臟猛地收紧:“昨天下午几点?” “快七点的时候……” 女人瘫软在地上,眼神空洞,“我给他买烤肠,一转头……人就没了。凭空没了!就像是被空气吃掉了一样!” “我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什么要遇见你……现在我的小宝没了……是你害了他!是你!” 下午七点。 金皓僵在原地,如坠冰窟。 那个时间,他在按摩店里,正好看到窗外闪过那道粉紫色的极光。 原来,不是巧合。 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被“吃”了。 那个粉色的天空,像一张巨大的网,在那一瞬间,笼罩了整个泡桐镇,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被吞噬到异世界。 他能出得来,可一个孩子呢? “扫把星……你是扫把星……”女人的哭诉像刀子一样割著他的神经。 金皓深吸一口气,缓缓蹲下身。 他没有辩解,也没有反驳。 只是平视著女人的眼睛:“大姐,我可以帮你找你儿子。我要让他亲口告诉你,我到底是不是扫把星,他失踪了,到底跟我有没有关係。” 第六十章 哥带你去见见世面 金皓才刚出门半个小时,又重新回到了家里。 刚刚对著大姐放完狠话,可他心里並不是太有数。 种种跡象表明,赵小智应该和自己经歷了一样的事情——因为磁场紊乱,被空间裂缝吞噬到了另一个地方。 如果他妈妈的说法成立,赵小智失踪前一直听到有人在矿山叫他,他极有可能被吞到了矿山。 矿山没有实验室,可矿山有別的——矿癤子! 那种周身覆盖石头的巨人力道又大又沉,如果要去,必须要做点儿准备工作。 经歷过实验室的生死一战,他不敢小覷这个“异世界”的威力。可此刻虽然铁锹在手,他並不知道自己还能再用几次,唯一还有作战能力的,除了自己的赤手双拳,就还剩金野留给自己的小a。 上次小a在烂尾楼对战奥特曼时给过他惊喜,只要应用得当,小a会是他非常好的助力。 他三两步爬上二楼,走进臥室,唤醒沉睡中的小a,“小a,上次你在烂尾楼里的战斗模式,还能正常使用吗?” 小a闻言,开始尝试启动战斗模式,低沉的嗡鸣声从它体內传出,並且逐渐攀高,可最终它的身体剧烈颤抖了一下,內部传来一阵令人牙酸的齿轮卡顿声,像汽车放气一样熄火了。 小a委屈巴巴,“主人,机身物理损毁严重,我是不是瘫痪了。” 金皓心里一凉。 这下完了。金野当初设计的那些核心战斗功能,因为內部线路的物理断裂,全都废了。这就像是一个武林高手被打断了全身经脉,內力再深厚,也打不出招式。 放眼整个泡桐镇,能修这种高科技精密玩意的,只有一个半人。 半个是金皓自己,只会拆不会装,且大概率会不小心拆走那些完好值钱的零件。 那一整个,就是关文。 夕阳西下,给翠屏山脚下的实验田镀上了一层金边。 金皓把摩托停靠在路边,提起“半身不遂”的小a,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垄沟里,好不容易才在田埂尽头找到了关文。 这位全镇除了金野以外智商最高的天才,此刻正穿著一身宽大的t恤短裤,戴著金丝眼镜,蹲在一株植物前记录数据,手里拿著的笔记本比字典还厚。 “关大才子,忙著呢?”金皓厚著脸皮凑上去,把手里的一篮便宜水果放在田埂上,“来,吃点水果,补补脑。” 关文头都没抬,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带著你的垃圾离开我的实验田。” “別介啊。”金皓一屁股坐在地上,把瘫痪的小a往他面前一推,“江湖救急。帮我看看这玩意儿还能不能抢救一下。” 关文瞥了一眼那个破破烂烂的不锈钢桶,眼中闪过一丝嫌弃:“离这八百米有个废品收购站,五毛一斤,快去吧,再晚点人家也要下班了。” “那就遗憾了。”金皓语气慢悠悠的,“我还寻思,金野做出来的东西,除了你,这世上也没几个人能看得明白。但你既然不愿意看,那算了……”。 “等等,”关文记笔记的手猛地一顿,他转过头,推了推眼镜,又看了看金皓手里的铁桶:“话又说回来,看了半天的植物,刚好也想换换脑子。” 金皓耸了耸肩膀,有个词怎么说来著,文人相轻? “拿去前面那个小房子吧,那里有工具。”关文指了指不远处一间小木屋,一眼就知道是关文自己动手搭的。 屋里面积不大,隔成了两间。 外面这间同时承担了臥室、客厅、工具间的功能,靠边摆著一张一米二的单人小床,中间一张四脚矮桌,放著暖壶、水杯和没来得及清洗的饭盒。 门左侧的一整面墙上掛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具,锹铲刀剪,一应俱全。 里头那间小屋上了锁,看不清楚用途。 关文从金皓手里接过小a,从工具墙上挑选出几把工具刀,拆开了小a外壳,露出了里面密密麻麻、设计精妙的线路结构。他的动作优雅流畅,像是在解剖一只青蛙。 “嚯,败絮其外,金玉其中啊。很有思路。”关文一边讚嘆,一边用镊子拨弄著那些焦黑的断线。 “能修吗?”金皓问。 关文放下镊子,遗憾地摇了摇头:“这里面的核心传导线已经粉碎性断裂了,修它的成本都够再设计一个新的了,埋了吧。” “別啊!”金皓急了,“你不是智商高吗?这就难住你了?” “我是智商高,不是神仙。”关文擦了擦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是微米级的精度,除非有显微手术机器人把它接上,否则……” “只要接上就行?” 金皓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 接线? 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左手掌心。那根白色的神经纤维已经完全融入到了皮肤之下,不仔细感受,几乎无法发现它的存在。 这玩意儿,在蚀层里可是连人类的神经都能接驳控制的,区区几根电线算什么? “你起开,让我试试。”金皓把关文挤到一边。 金皓伸出右手,对著小a那个暴露出来的精密內臟默念:出来干活了。 掌心微微发热,那根白色的神经纤维探出了头,筷子般粗细,长度只有三公分。 然而,纤维在空气中晃了晃,对著那堆冰冷的金属和线路嗅了嗅,又嫌弃地缩了回去。 它对死物不感兴趣。 “妈的,给你脸了是吧?”金皓低骂一声,隨后又努力夹起嗓子,“好东西,你帮个忙,我亏待不了你。” 他把送给关文的便宜水果篮拿了过来,“苹果,吃不吃?梨?又大又水灵……香蕉呢?补充点碳水?” 纤维没有反应。 “我知道了,想吃肉对不对?你帮帮忙,完事之后我给你买半只猪都行,好不好?” 可纤维依旧装死。 “你是在……哄你的手?”旁边的关文像看神经病一样看著金皓,“看来金家的疯病確实是遗传的。” 就在场面一度尷尬时,那根原本装死的纤维突然像是闻到了什么绝世美味,猛地绷直了身体!它的尖端疯狂颤抖,身子拔高了十公分,直勾勾地指向门外那片精心照料的药田。 “这是个什么东西?”关文警惕地挡在前面,“你要干嘛?別再霍霍我的党参了。” 金皓还没来得及说话,那根纤维“嗖”的一声射了出去!速度快得连残影都看不见。 “我的参!”关文惨叫一声。 然而,下一秒,两人都愣住了。 那根纤维並没有去钻土里吃那根价值连城的党参根,而是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样,捲住了党参上面那几片绿油油的叶子。 “咔嚓咔嚓。” 纤维卷著叶子,像吃薯片一样,几口就给嚼没了。吃完叶子,纤维通体泛起一层淡淡的粉色微光,显得异常满足和亢奋。 关文:“……” 金皓:“……” “它……是个素食主义者?”金皓嘴角抽搐。 “它是个弱智。”关文推了推眼镜,看著禿了头的党参,不知道该心疼还是该笑,“放著极品的参不吃,吃几毛钱不值的叶子?这品味隨你。” 吃饱喝足的纤维充满了干劲。它主动飞了回来,一头扎进了小a破碎的身体里。 奇蹟发生了。无数根细小的白色丝线从主纤维上分化出来,精准地缠绕在那些断裂的传导线上。 滋滋的电流声响起,原本金属质感的线路被一层生物薄膜完美修復。 纤维又重新跳回金皓的掌心,瞬间藏在了皮肤下面。 “滴——!”小a那只原本熄灭的眼睛瞬间亮起! 小a挥舞了一下机械臂,声音兴奋:“哇!主人!我感觉我的力量恢復了!而且……我好像变得更强了!我好像不需要充电了,感觉身上有源源不断的能量!” “不需要充电?自循环生物能?这是什么原理?那个像蛇一样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关文死死盯著这一幕,眼中的求知慾简直要喷涌而出,他一把抓住金皓的手腕,死死盯著掌心:“金皓,这东西卖吗?你要多少钱?开个价!” “卖你个头。”金皓抽回手,“这是老子的命根子。 “那你借我研究研究,条件你开。” “不是不行……可惜眼下没时间给你研究啊。” “你有什么可忙的?” “镇上有个孩子丟了,我答应了他妈,帮忙去找,时间宝贵,现在就得走。”金皓搓了搓手,露出一脸奸商的笑,“关大才子,我这齣去救人,还是很危险的,你这儿有没有什么武器借我使使?” “你知道去哪儿找?” “大概吧,碰碰运气。” 关文听完,並没有像刚才那样嘲讽他。相反,他深深地看了金皓一眼,眼神变得有些深邃,“跟我来。” 关文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了那间紧闭的小屋,里面四面无窗,漆黑一片。 叭的一声,关门不知在哪按了一下,房间灯被打开,里面大约六平米大小,墙上、地面放满了各式各样的装备,在灯光下闪烁著冷冽的寒光。改装过的气动步枪、高磅数复合猎弩、捕捉网发射器、甚至还有几枚看起来像是自製的震爆弹…… 金皓看得目瞪口呆,下巴差点掉在地上:“臥槽……关文,你这是打算起义?这他妈是军火库吧!” 关文语气平静:“选吧,別忘了答应我的,你的铁锹,还有刚才那一团生物,给我研究。” 金皓看著满墙的“大杀器”,咽了口唾沫。 可他並没有伸手去拿那些看起来很酷的枪械。 他的目光落在外面那面工具墙,跟这里比起来,刚才那看起来很厉害的工具墙都朴素了许多,那里立著一把平头铁铲。正是上次他帮关文挖参时用的那把。 金皓指了指那把铲子,“我本来只想问你借它。” “你確定?”关文皱眉,“那把铲子是鈦合金做的,確实比普通铲子硬了许多,但跟这些比起来,是不是有点太普通了。” “不用。”金皓走出去,把铲子拿了起来,挥舞了两下,“我这人是个粗人,只会干力气活。这玩意儿,我用著顺手。再说了,我有铲哥的肌肉记忆,用別的反而不习惯。” 而且铲哥是圆头,这把是平头,用起来也不会拿错。 关文没再劝。 他转身,从墙上取下那个最大的黑色提箱,背在背上。然后,他慢条斯理地换上了一双高帮登山靴,又戴上了一副战术手套,“走吧。” 金皓一愣:“你去哪?” “找孩子啊。”关文推了推眼镜,“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金皓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关文,那地方不是去旅游的,那里有一些……你理解不了的东西,你会后悔的!” “有怪物,有危险,有超自然现象,对吗?”关文平静地接过了话茬,他拍了拍背后的箱子,“从你那个能吃叶子、能修电路的诡异生物,还有那把不知道什么材料做出来的铁锹,以及你被我的药田活埋,我就推断出来了。” “金皓,你接触到了另一个层面的东西。你觉得,我会放过这个机会吗?” 金皓看著他,看著这个平时高高在上、只会读书的才子,此刻眼里燃烧著的疯狂。 他想拒绝。因为他知道“蚀层”有多恐怖。 关文是普通人,一旦进去,世界观崩塌是小事,丟了命是大事。但他又犹豫了。 小a虽然修好了,但它的脑子有时候不太好使。泡桐镇如今有太多谜题,金皓自己这个“土狗”脑子,確实有点不够用。 关文是全镇最聪明的人,如果有他在……存活率至少能提高三成。 “你会死的。”金皓冷冷地说。 “朝闻道,夕死可矣。”关文淡淡一笑,“再说了,你捨得让我这么聪明的大脑浪费在家里种草吗?” 金皓盯著他看了足足十秒,算是认了,“是你想死,可別怪我没拦著。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进去了,一切听我的。我让你跑,你就跑。” “成交。”关文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笑。 “那你带的这是什么?”金皓指了指他背后的箱子,“別告诉我里面装著几本《高等数学》。” 关文拍了拍箱子,打开了锁扣。那是一把通体漆黑、造型充满了机械美感的复合猎弩。箭头闪烁著幽蓝的寒光。 “我自己改装的。一百米內,指哪打哪。”关文推了推眼镜,镜片上闪过一道寒光:“金皓,你不会真以为,我只会读书吧?” 金皓看著那把弩,又看了看关文那张欠揍的帅脸。突然觉得,这就叫——全副武装的流氓,碰上了蓄谋已久的西装暴徒。 “震爆弹也拿两个。”金皓指挥关文再去补充点弹药给他自己防身,转头又跑到那张小床跟前,把铺盖一卷,丟进了小a的桶里。 他一手拎著小a,一手扛起那把普通的铁铲,一脚踹开小屋的木门。“走!” “哥带你去见见世面!” 第六十一章 等待极光 带好装备,金皓骑著从黄毛手里买来的摩托车,载著关文一块儿出发了。 这车本就不大,两个成年男人挤在一起显得极其侷促。尤其是车屁股后面还横七竖八地放著许多杂物。 金皓將小a和两把铁锹掛在车头,隨著车身在顛簸的路面上起伏,铁锹与桶壁碰撞出刺耳的“哐当”声,在这寂静的黄昏里,金皓和关文像是一对走投无路、进山务工的苦力。 路过一间超市时,他让关文下车,进去买了些麵包、矿泉水和几包压缩饼乾,又塞了几瓶功能饮料。两人重新上车,一路驶离镇中心,向远处层层叠叠的矿山而去。 泡桐镇並不大,像被山体环抱的一枚枯叶,藏在连绵的矿坑之间。 从高空俯瞰,镇子只有两条主干道,交叉而成,形状恰似一个歪斜的阿拉伯数字“8”,也像一个无穷符號——∞。 越往山里走,路越窄越陡,碎石不时从坡顶滚落,砸在路面上发出闷响。 这片山体当年被疯狂开採,像被白蚁啃噬过的朽木,布满密密麻麻的洞眼。 经过十几年封山育林,荒坡上终於长出了绿油油的植被,却掩不住底下那千疮百孔的疮痍。 金皓望著飞逝的风景,隨口问道:“关大才子,这镇上的矿,到底哪一年彻底採光的?” “那要看你问的是哪种矿了。”关文抓紧了金皓的衣服,声音被风吹得断断续续,“如果你问的是鏑矿,那大概是2020年前后才被开发乾净。” 鏑矿,是罗文森说过的那种具有超强磁场的矿。 金皓手指在把手上一紧,面上却不动声色,又装作漫不经心地追问:“哦?那还有第二种?” “你听过『万金脂』吗?” 万金脂? 好熟悉的名字——上次在烂眼儿洞,矿癤子就咬牙切齿地骂过——万象国际的人逼他们没日没夜地挖这玩意儿! 金皓心跳快了一拍,稳住油门,笑著打哈哈:“啥?万金脂?听起来像猪身上最肥的那块肉?” 关文没搭理他的冷笑话,自顾自继续道:“鏑矿本身就稀罕,超强磁场,全球都没几处能出產。泡桐镇偏偏坐拥一整座鏑矿矿山,却因为消息闭塞,无人知晓,几百年来一直把它当作普通石头。直到1930年,一支海外科研队来了,才真正挖出鏑矿的价值。” “可外面的人却鲜少知道,他们的目標,从来都不只是鏑。他们来后没多久,就从鏑矿里分离出一种变异物质——代號x-7348。它整体呈金黄色,能像油脂一样流动,价格又比黄金昂贵得多。当地人叫它『万金脂』。一万斤鏑矿,才能提炼十克万金脂,珍贵程度,可想而知。” 金皓喉咙发乾,表面却“嘖”了一声:“听著就跟神话似的。” “神话很快就变现了。”关文的声音低下去,“那支科研小队投入了大量財力物力,在镇上建厂,名字就叫万象工厂,雇本地人当矿工,疯狂开採。” “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1940年前后,万金脂像凭空蒸发了一样,產量骤减了95%。万象不死心,硬是让人继续挖底层鏑矿,可投入產出比严重失衡,直到2020年前后,连鏑矿都见底了,他们才彻底撤走。” 原来如此,怪不得上次在矿洞里那人没拿到光头的万金脂,心疼地直跺脚。 金皓脸色沉了下来,风灌进领口,凉得刺骨。 关文一口气说了很多,声音有些沙哑:“泡桐镇就是一座长在矿山上的小镇。这里的人靠山吃山,鏑矿没了以后,矿工也失业了。很多人挖了一辈子,临了什么都没剩下。” “谁说没剩下?”金皓嗤笑一声,语气却冷得像刀,“一身尘肺病,够他们记一辈子了。下过矿的,十有八九都落了这病。老金走的时候,那肺叶子响得像风箱,憋得脸紫青。” 尘肺病是泡桐镇的“镇病”,几乎家家都躲不过。 因为长期吸入粉尘,肺部纤维化,像被慢慢灌进水泥。咳嗽、胸痛、喘不过气,一旦確诊,就等於提前判了死缓。金建国从確诊到咽气,前后不过三年,临走那一年,连说话都得停顿好几回,才能喘匀气。 一路风驰电掣,摩托车停在了一块巨大的岩石前,没路了。 两人下车,金皓像上次一样,把车推进草丛深处藏好,然后拍拍油箱,低声嘱咐:“媳妇儿,乖乖在这儿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关文在一旁看得眼皮直跳:“金皓,你管著摩托叫媳妇?” “那当然。”金皓背起铁桶,理直气壮地回头,“它听话、抗造、从不嫌我穷,只要给口油就能跟著我浪跡天涯——去哪儿找这么好的媳妇?” 关文摇了摇头,对他这种“金式逻辑”早已免疫。 两人分担了沉重的装备,徒步向山脊线攀爬。 二人一路走一路聊,夜幕降临时,他们终於到达目的地——“烂眼儿洞”。 “亮灯。”金皓拍了拍小a。 两道笔直的白光瞬间撕裂了黑暗,洞口那些风化的岩石在强光下显得狰狞可怖。 “对矿洞进行全面检测。” “遵命!” 小a立刻启动程序,红外热成像、超声波回声、高精度极光雷达一一开启,洞內场景迅速生成三维影像,清晰呈现在两人眼前。 金皓继续下令:“与第一次检测数据对比。” 画面切换,左右並排两幅影像:左边是上次的数据,右边是现在。 “对比完毕,主人,两次数据一致,地理环境重合率为100%。” “有没有监测到生物?” “没有。” 上一次金皓从洞內出来的时候,也让小a进行了一次检测,显示矿洞只有五百六十七米,现在也一样。 而根据金皓上次在里面跑路的体感,那条矿洞至少有五公里,这说明,现在还不是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时候。 金皓抬头望天,漆黑一片,只有几颗冷星闪烁。 他忽然卸下背包,拍拍关文的肩膀:“行了,先铺铺盖,准备睡觉。” “啊?”关文一脸懵,“我们不抓紧时间找人吗?” “急什么。”金皓找了块平整大石,把从关文那儿“借”来的铺盖卷摊开,“时间没到,找不到的。好好睡一觉吧,保存体力。” “什么时候才算到?”关文把装备放下,忍不住问。 “等你看见极光。” “极光?”关文挑了挑眉,“在这纬度看极光?你確定不是產生的幻觉?” 金皓知道光说没用,拍了拍小a的桶身:“给他看看那几段录像。” 投影亮起,三段粉色极光的画面依次浮现。 金皓坐在一旁,开始復盘:“到目前为止,我一共见到过三次粉色的极光。” “第一次,5月14日,我刚回镇上,进洞找我妹,然后……撞见了矿癤子。” “第二次是5月17日,我被刘大春那孙子偷袭,打晕后丟进了『死人屋』里,醒来后进入了某个很像泡桐镇但绝不是泡桐镇的地方。” “第三次是5月22日,也就是两天前,我在李青依的按摩店里,看到了粉色的极光。而这个世界,就是小智消失的时间。” 三次里,两次直接把他拽进异空间,所以小智十有八九也去到了异世界。 另一边,小a已经播放完录像,关文的脸几乎都要贴到投影上,表情前所未有的严肃: “从物理学上讲,高强度的磁场扭曲確实会引起大气的电离反应。你看到的不是极光,更像是空间被强行撕裂时產生的『电磁扭曲』。如果那种粉色不出现,就说明这里的电磁能量还没积攒到足以去往异世界的地步。” “所以咱们现在就像俩傻子守著空荡荡的火车站,等车来。”金皓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还是你牛,关大才子,一句话就把超自然事件解释成科学。” “科学只能解释一部分。”关文摇头,目光转向他,“你刚才提的矿癤子……到底怎么回事?” 金皓深吸一口气,把那场活人献祭的“亲身经歷”原原本本讲了出来——幻境、血祭、老矿工的惨叫,一点没藏。 关文听得眉头紧皱:“……难道那个老药罐子讲的疯话,是真的?” “什么老药罐子?” “几年前,诊所里来过一个九十多岁的退休矿工。他一闭眼就做噩梦,说梦见自己在暗无天日的矿井里被『山神』盯著。” 关文低声回忆,“那老头运气好,六十年前就洗手不干了,所以没得尘肺病。但他晚年神情恍惚,总说山里有矿癤子,还念叨著以前挖矿的人为了求个平安,会把『活物』填进矿眼儿里餵山神,说那是为了平息山里的恶气。” “不光是挖矿会献祭活人。”金皓回忆起了幻境里见到的种种,“以前修路、架桥,都有活人献祭的传统。不管是哪种,都有够噁心的。” 二人说话间,一个简陋的营地也被搭好,好在这里的植被恢復了一点,枯枝落叶到处都是,柴火不缺。 火堆升起后,两人对坐,默默地啃著今天下午刚买的压缩饼乾。 压缩饼乾又干又燥,关文被噎得直皱眉,猛灌水,抬眼一看,只见金皓面无表情地干完了一整包,甚至连渣都倒进了嘴里。 吃饱喝足,金皓让小a进入“警戒模式”——方圆五百米有风吹草动,立刻报警。 金皓钻进了被窝里,准备睡觉。但他的脑子却像是失控的汽车,根本停不下来。 他一遍遍回味著关文今天说过的话:鏑矿、万金脂、万象国际……再结合上次罗文森说过的“候鸟计划”和时间穿越。 这些碎片像珍珠,快被串成一条线了。可越靠近真相,他心里越发毛,仿佛溺水的人抓住救命稻草,一看却是泡得肿胀的水鬼手。 他打了个冷战,彻底睡不著,爬起来想去放水。一拉被子,却见关文坐在火堆前,火光映得他脸忽明忽暗。 “你也睡不著?”金皓走过去。 “嗯。” 金皓放完水,也没了睡意,一屁股坐到他旁边。 半夜两点,风大得呼啸,刮过无数矿洞,发出呜呜的怪声,像女人在井底哭號,阴森森地钻进耳朵。 金皓捡了块石头,朝不远处的洞口砸去。没砸中,石头滚落岩壁。 “噠、噠……咚。” “……这个鬼地方。”金皓低声骂了一句,突然涌起了倾诉的欲望,“你知道这个鬼地方发生过什么吗?” 不等关文回答,他又自顾自说了起来:“在金野十三岁那年,被班上几个小畜生拖到了这儿,就丟进了这个洞里。我找到她的时候,天比现在还黑,她没哭,也没喊,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蜷缩在里面,像个死掉的蝉蛹。” 他顿了顿,又自嘲一笑:“那天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她拽上来。她浑身都是伤,有石头磕的,也有他们打的。那天我就想,我不能再让我妹受到任何人的欺负。” “所以,你就直接留了一级,申请降级到了我们班。”关文接过话头。 这在当年也算是个新闻,十六岁的金皓降级去读初三,居然和十三岁的金野成了同班同学。因为金野自小学神附体,所以跳了两极,才十三岁就念了初三,是班上、乃至整个年级最小的学生。 年纪小,又过於优异,再加上“血脉buff”,免不了被人针对。 “我那时候成绩虽然烂,但拳头还算硬。”金皓看向关文,语气里透著股狠劲,“当时我就坐在她后桌,谁要是敢多看她一眼,或者是在背后嘀咕她一句,我就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现世报』。” “那一年的架,你是一个人打完的。”关文回想起往事,感嘆道,“我当时还纳闷,你这个哥怎么跟个疯狗似的。” “疯狗好啊,疯狗能护主。”金皓往火堆里面加了一根柴,“我那时候以为,只要我守在她身后,就没人能把她从我身边抢走。可谁能想到,那群小混混我打得过,可万象国际……我连门在哪儿都找不到。” 关文沉默片刻,把一根柴扔进火里:“你觉得她失踪跟万象国际关係很大?” “嗯。这些天,我觉得这种可能性越来越大。不只是她,我有种预感,镇上的人会有越来越多万象国际的牺牲品。” “金野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 “但愿如此,不过话说,你怎么这么了解鏑矿的事情?” “用这里,和这里。”关文指指自己的眼睛和脑子,“我看过镇志,上面什么都有。” 火光跳动,映亮两人侧脸。 “如果极光一直不出现,我们很可能错过这个孩子的黄金救援期。”关文脸上浮现出担忧的神色。 金皓点了点头,“不过目前看来,极光出现很频繁,等待,是我们唯一的办法。” 柴火噼啪,夜风呼號,矿山像一头沉睡的巨兽,也在静静等待著什么。 第六十二章 头儿,好久不见 第二天清晨,金皓从铺盖卷里爬出来,山风带著夜里的寒气扑面而来,吹得他打了个冷颤。 一抬头,就见关文蜷缩在薄薄的褥子里,像一片被麵包片夹住的培根,瘦长身子缩成一团,看起来委屈得不行。 都是昨晚分铺盖卷闹的。 好好一套铺盖,褥子加被子,俩大男人挤一挤本该挺暖和。 金皓是个糙汉子,倒是不介意,可关文那股子读书人的清高劲儿上来了,死活不愿跟他挤一个被窝。执拗地拿起褥子,把自己捲成个紧巴巴的春卷,铺一半盖一半,半拉身子还留在外面。 金皓常年在外飘荡,风餐露宿惯了,雷打不动;关文明显遭了罪,大半夜冻得翻来覆去,直到天快亮才迷糊过去。 金皓睡眠向来浅,六点多就醒了。他坐到快要熄灭的火堆前,添了几根乾柴,火苗“噼啪”躥起,暖意慢慢散开。 小a顶端探出两根细天线,像昆虫触鬚般在空中转了一圈:“主人,早上好。昨晚一切正常,半小时前磁场开始缓慢波动,预计十二小时后到达峰值。” 十二小时……也就是今天下午六点左右。 金皓手指一紧,手里那根柴火“啪”地被掰断。 孩子已经失踪整整三天,黄金救援的72小时即將耗尽。在这荒无人烟的矿区,每多拖一分钟,那条小命就离死神近一步。 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没有大人……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能撑多久? 今天下午,那道粉色极光最好准时给老子出现。 金皓拆开一包压缩饼乾,咔嚓咔嚓嚼起来。饼乾干得发噎,却也聊胜於无。 右掌心微微一痒,那缕神经纤维探出头,像好奇的小蛇,捲起一点饼乾屑,试探地尝了尝,又嫌弃地放回去。 金皓失笑:“挑食啊你?” 他从兜里摸出几片稍微蔫巴了点的党参叶子——那是昨天从关文试验田里顺手牵羊薅来的。 递过去:“来,吃这个。我带的不多,省著点吃。” 纤维立刻兴奋地绷直了,捲起叶子像蚕宝宝啃桑叶般“沙沙”进食,似乎是觉得叶子不够新鲜,稍微有点不满,但还是难忍诱惑,埋头苦吃。 金皓歪头瞧著,心里竟生出一种老母亲看孩子吃饭的错觉,诡异地生出几分欣慰。 “那大傢伙很要命,你倒是挺可爱。”他低声嘀咕,“等回去,我再去给你薅点党参。关文那两亩地,从今往后就是你的食堂,想吃多少吃多少……” 话音未落,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凉嗖嗖的声音:“吃什么?” 金皓一激灵,回头——关文不知何时醒了,正站在他身后,头髮乱成鸡窝,薄薄的镜片折射出一缕寒光,像两把小刀。 被抓个正著。 纤维“嗖”地缩回掌心,金皓手忙脚乱抓起一袋压缩饼乾,直接塞进关文嘴里:“吃饼乾。” 关文被噎得一愣,用力咽下,咳了两声,眼神却更冷了:“金皓,我警告你,少打我党参的主意,除非——” 话音未落,纤维已经迫不及待钻了出来,像条调皮的小蛇,欢快地舞到关文脸上,轻轻缠上他的鼻樑,甚至试探著往镜框上爬。 关文僵在原地,没躲,也没摘,只是低头盯著它,呼吸都轻了。 “除非你告诉我,”他声音低下去,带著一种压抑已久的急切,“你到底从哪儿弄来的这东西。” 金皓拍拍手,让纤维乖乖回来,然后看向关文,语气难得正经:“关文,既然你看过镇志,那里面……有没有提过另一个泡桐镇?” “另一个泡桐镇?”关文惊愕。 “对。”金皓深吸一口气,望向远处灰濛濛的山脊,“它跟泡桐镇一模一样,但是更旧,像是上个世纪的样子。但我確定,它绝对不是我们现在所生活的这个泡桐镇。我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去过两次,可我对那边並不算熟悉。” “在那片空间里,我撞见了一个穿著白大褂的科学家,他是一只浑身缠满这种纤维的怪物。这玩意儿,就是从那怪物身上撕下来的。” 关文听得眉头越拧越紧,指尖无意识摩挲著纤维缠过的地方:“这听起来不像镇志,倒更像都市传说。不过……有一点我很在意。” “什么?” “你说那怪物,穿著白大褂的科学家。”关文眼神一凛,声音低得像在自言自语,“我在镇志上见过一个故事。1935年前后,有个寡妇,生了两个儿子。她砸锅卖铁,只够给大儿子娶媳妇。为了让小儿子也有家,她把自己卖了。” “卖?”金皓挑眉,声音凉了半度,“卖给谁?” “卖给了一个疯狂的科学家。”关文抬眼,直视他,“镇志上说的是:那科学家从海外回来,带著一船的古怪仪器,在矿区深处建了实验室。” 关文抬眼,目光冷得让金皓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镇志上最后一句话是,『从此,实验室里常有惨叫,而那寡妇,再未现於人间。』” 故事讲完,空气仿佛凝固了。 金皓没说话,疯狂地回忆起在实验室里见到的人。有下五子棋的疯子,有爭论是青蛙还是蛤蟆的傻子,还有疯狂跳舞的胖女人,他们在最后都被串上那棵巨大的树上……有没有那个寡妇?好像有,又好像没有。 时间无声流逝,转眼已到正午。 烈日炙烤著矿山,岩石烫得像烙铁,空气里满是乾燥的尘土味,呛得人喉咙发涩。 两人又啃了点压缩饼乾,就著矿泉水硬咽下去,找了个背风的岩角歇息。关文昨晚冻得没睡好,靠著岩壁很快就打起小盹。 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夕阳斜掛在矿山脊樑上,天边染了一层薄薄的橘红。 关文揉了揉酸涩的眼眶,一回头,心头猛地一震——金皓正死死盯著天空,整个人保持著一种极其僵硬的蹲姿,眼睛一眨不眨,瞳孔深得像两个能吞噬光的黑洞。 “快了吗?”关文低声问。 金皓没回头,声音沙哑得厉害:“快了,我似乎能感觉得到。” 他手心的纤维,正在皮肤下狂蛇乱舞。 就在这一瞬,空气像被无形的手猛地拧了一下。眼前景物忽然扭曲、折射,像是夏日柏油路上的热浪,却带著一种诡异的粘稠感。 小a的警报骤然刺耳响起:“警告!警告!检测到超强磁场波动!” 话音未落,原本昏黄的天空被一层粘稠的粉色光芒覆盖,像鲜血滴进清水,迅速晕开。瑰丽、诡异、整片天幕在眨眼间彻底沦陷於这不祥的极光之下。山风骤停,连虫鸣都消失了,只剩死一般的寂静。 “来了!” 金皓猛地弹起,由於动作太快,膝盖关节发出清晰的爆鸣。他一把抓起装著两把铁锹的小a,回头冲关文吼:“关文!记住,进去以后一切听我的!” 关文迅速將猎弩箱背到身后,两人顺著洞壁往下跃。 洞口三米多高,金皓动作敏捷如豹,两步助跑,轻身一跃落地,碎石被踩得哗哗作响,尘土飞扬。 关文紧隨其后,將猎弩箱死死背在身后,借力滑下,落地时膝盖被震得生疼。 两人站定在洞口,那股腐朽、阴冷的风迎面吹来,像是大地的呼吸。 金皓冷哼一声:“小a,亮灯!” “全功率照明模式启动。” 小a桶身两侧亮起两盏刺目大灯,桶底同时伸出八条机械腿,像一只灵敏的金属蜘蛛,稳稳在前方探路。强光如昼,瞬间撕开洞內的黑暗,照亮废弃的运矿铁轨。 铁轨旁散落著废弃的挖矿工具——生锈的镐头、断裂的矿灯、散落的铁桶,在白光下投下狰狞的影子。 两人沿轨深入。 矿洞里的空气闷热潮湿,带著陈年的霉味和尘土腥气。没走几步,两人身上就起了一层粘稠的汗,衣服贴在皮肤上难受得紧。 金皓走在前,小声叮嘱:“小心点,那傢伙会藏在岩石里。看见任何鼓包,別犹豫,直接射。” “我知道。”关文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镜,手始终扣在胸前的开关上,眼神冷冽。机腔里的箭矢蓄势待发,一旦触发,管它铜墙铁壁,都会被射成刺蝟。 突然,一阵淡淡的凉风吹来,夹杂著细微的灰尘味,闷热猛地消散,仿佛有什么无形的东西从两人身边掠过,带起一丝鸡皮疙瘩。 “滴答,滴答,滴答……” 前方,一滩泛著幽蓝冷光的水洼悄然出现在光束尽头,水面平静得诡异,像一面镜子,映出两人模糊的倒影。 金皓脚步一顿,喉结滚动,低声道:“我们……进来了。” “你说的那个泡桐镇吗?”关文有点费解。 金皓点了点头, 恰在此刻,悠长的矿道忽然活了过来,像一条巨蟒的肠道在剧烈蠕动。岩壁表面发出令人牙酸的“咔咔”挤压声,碎石层层剥落,灰尘扑簌簌扬起,空气里瞬间充满了呛人的岩粉。 金皓瞳孔骤缩,立刻反应过来:“矿道在变窄!” 这个矿癤子变聪明了。它知道正面干不过这两个闯入者,竟转而操控整个岩层,像一口慢慢收紧的石棺,要把他们活活挤成肉饼。 原本两米多宽的通道,眼看著两侧岩壁向內合拢,凸起的石棱擦著肩头刮过,火花四溅。头顶的横樑也在缓缓下沉,不断有碎石砸落,砸在小a的金属桶上“鐺鐺”直响。 空气急剧压缩,压得人胸口发闷,呼吸都带著粗重的回音。 关文后背紧贴岩壁:“它在操控岩层……想把我们堵死。” 金皓沉声道:“小a,扫描矿洞!热成像、超声波、极光雷达,全开!把那王八蛋揪出来!” “遵命!” 小a的机械腿牢牢扣住地面,桶身灯光狂闪,各种波段的光束在岩壁上来回扫射。三维影像迅速在两人眼前生成——岩层结构、温度分布、密度变化,一应俱全。 可影像上,除了缓慢挤压的岩壁,什么异常都没有。没有热源,没有空腔,没有任何藏匿的生物跡象。 “扫描完成!未检测到异常生命体。岩层密度均匀上升,无外来物质介入。” 失策了,这矿癤子早已和岩石融为一体,表面覆盖厚厚的矿层,早就不算“人”的范畴,小a的扫描根本捕捉不到。 就在这时,空气中骤然响起“咻咻”的破空声。 关文已扣动猎弩,几支合金箭呈扇形齐射,钉进两侧岩壁,箭尾嗡嗡颤动。 关文扫过箭矢插入的方向:“没有,什么都没有。” “省著点你的箭。”金皓声音低哑,目光在岩壁上死死搜索,“它能在岩层里自由移动,我们必须把它找出来。” 但已经没多少时间了。 原本两米宽的矿道此时直径已经不足一米,金皓和关文背对背,用肉眼搜寻。 矿道两侧的岩石表面,布满大大小小的鼓包——拳头大的、磨盘大的,像恶性肿瘤在皮下疯长。这些矿石的体积一点点变大,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咯吱”声,仿佛有活物在里面挣扎著要破壳而出。 金皓猛地意识到关键:“矿石並没有变多,只是石头在膨胀!” 必须立刻找出矿癤子的本体,否则他们全都要被活活挤成肉饼! 可现在到处是膨胀的岩石,本体藏在哪一块下面?金皓目光死死扫过岩壁,呼吸越来越急。突然,他的视线落在了自己右手上——纤维!这东西只对活物感兴趣,又是从这鬼地方来的,说不定能嗅到同类的气息! 想到这里,金皓深吸一口气,右手猛地张开,掌心皮肉鼓动,几缕白色神经纤维如爬山虎般丝丝缕缕延伸而出,在闷热的空气中轻轻摇曳,像一丛饥渴的触鬚,迅速贴上岩壁,沿著鼓包的缝隙游走探寻。 “好纤维,”金皓低声喃喃,声音带著急切,“帮我找找那东西的本体……回头我把关文田里所有的叶子都给你吃!” 纤维仿佛听懂了主人的命令,探出一条细小的尖端,像好奇的小蛇,在岩壁上穿梭爬行。它时而缠绕鼓包,时而钻进裂缝,动作灵敏却带著一种诡异的生命力。 可空间越来越小,矿道已缩至不足半米,两人只能一前一后侧身挪动,肩头和胸背紧贴冰冷的石面,碎石不断砸落,砸得人抬不起头。 关文在前,脚步踉蹌,回头瞥见金皓还慢悠悠地跟著,纤维在头顶乱舞,顿时急了,大喊道:“金皓!你快点!这矿道就要塌了,再不走我们全埋这儿!” “快不了!”金皓咬牙回道,声音从牙缝里挤出,“你自己先走!別管我!” 他一边说,一边强迫纤维继续向上延伸。纤维已拉到极致,像一根绷紧的弓弦,在头顶的岩层间艰难爬行。 金皓额头青筋暴起,冷汗顺著下巴滴落——每延伸一寸,都像有人在活活抽他的筋骨,经络火烧般剧痛,撕扯著他的血肉。他几乎要吼出声,却死死咬住牙关,不敢分心。 就在这时,纤维突然停住,不再前进。它缠上头顶一块不起眼的灰色岩石,尖端轻轻颤动,像在兴奋地示意。 “是这儿?!” 金皓眼神一凛,狂喜涌上心头。他猛地拔出腰间的鈦合金铁锹,双手紧握,抡圆胳膊,借著狭窄空间的最后一丝余地,猛地朝头顶那块岩石扎去! “鐺——!” 铁锹尖端狠狠刺入,火星四溅,碎屑炸开。 关文听到身后动静,扭过头,看到金皓的动作,立刻反应过来。他迅速侧身,镜片后的眼睛闪过冷光,一手护住小a,一手扣动猎弩开关。 “让开!” 话音刚落,一支合金箭呈扇形齐射而出,带著尖锐啸声,猛地扎进那块岩石,箭身齐根没入,岩石表面瞬间布满裂纹。 一瞬间,缩紧到极限的通道骤然停滯,头顶的石樑僵在半空,不再下沉。膨胀的鼓包像泄了气的皮球,纷纷龟裂崩落。 尘埃如雾般爆开,碎石散落一地,一个熟悉的影子出现在了眾人眼前。 金皓喘著粗气,眼里却压抑不住的兴奋:“头儿,好久不见。” 第六十三章 这就是万金脂? 那个从碎石堆里走出来的灰褐色身影,並没有像普通野兽那样嘶吼著扑上来。 它——或者说他,那个矿癤子,正歪著头,用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冷静目光打量著金皓。它那双石块包围的眼睛里,闪烁著狡诈的寒光,金皓感觉它似乎比上次聪明了一点。 它的身体完全石化了,像是一个用花岗岩雕刻出来的巨人,每一块肌肉都覆盖著厚重的岩层,关节处甚至还能看到金属矿石的光泽。 嗖—— 关文没有废话,抬手就是一箭。 他虽然是个读书人,但此刻的反应比谁都快,特製的合金箭头带著破风声直取光头眉心。 然而,诡异的一幕发生了。光头没有躲,甚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箭矢在触碰到他额头的瞬间,竟像穿过一道全息投影般,毫无阻碍地穿透了他的脑袋,最后钉在了后方的岩壁上,尾羽还在嗡嗡颤动。 光头的脑袋泛起一阵水波般的涟漪,隨后恢復如初。他裂开嘴,露出两排黑黄的牙齿,发出了一声像是两块砂纸摩擦般的嘲笑:“呵呵……” “物理免疫?”关文瞳孔骤缩。 “小心点。”金皓捏著方头铲,警惕地盯著矿癤子,“这傢伙会隱身,但他有时间限制,每过一段时间会显露原身,那个时候的攻击才有效。” “哦?”关文推了推眼镜,“虚实相位?这东西竟然还有这种本事。” 金皓握紧了铁锹,並没有立刻衝上去,而是深吸一口气,摆出一副谈判的架势。 “嘿,工头儿,咱明人不说暗话。那个小孩——赵小智,是不是在你这儿?” 光头眼里的嘲讽更浓了,但他没动。 “你看啊,那孩子跟你非亲非故的。”金皓儘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诚恳,“他妈还在外面哭呢,嗓子都哭哑了。咱都是大老爷们,欺负一孤儿寡母的没意思。你把孩子交给我,我这就带人走,回头给你烧两吨纸钱,外加俩纸扎的嫩模,怎么样?” 光头原本戏謔的眼神骤然一变,一股暴戾的杀气从他身上炸开。 “我……的……”他喉咙里挤出含糊不清的音节,接著像是从地狱深处传来的咆哮,“滚!!!” 话音未落,光头那巨大的身躯竟然直接消失了! “小a!雷达!”金皓头皮发麻,大吼一声。 “扫描中!全频段扫描!”小a桶身上的红灯狂闪,声音变得尖锐而惊恐,“主人!他不见了!数据流显示该区域……空无一人!他在石身状態下无法探测!” “不可能!这么大个活人还能蒸发了?”金皓背靠著岩壁,铁锹护在胸前,眼神死死盯著四周的空气。 矿洞里死一般的寂静,只有滴水声和三人急促的呼吸声。 突然。 一股透骨的阴冷感,毫无徵兆地从金皓的胸口传来,像是有人把一块乾冰直接塞进了他的肺里。 金皓下意识地低头,瞳孔瞬间放大到极致。 只见一只灰褐色的、布满岩石纹理的大手,正无声无息地从他的胸膛里“长”了出来! 只是目前这只手正处於半透明的虚化状態,像是一团灰色的雾气,但他能清晰地感觉到,那五根手指正虚握著他的心臟,冰冷的指尖甚至已经穿透了他的心室壁,而这只手似乎透明度变低,越来越清晰, “他在你身体里!!”关文惊恐地大喊。 一种本能的恐惧顺著脊柱攀向头顶。 金皓知道,一旦这只手在自己体內变成实体,哪怕只是实体化一秒钟,他的心臟、肺叶就会瞬间被捏爆,变成一滩烂泥。 “滚开!!”金皓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反应速度。他根本来不及思考,掌心的纤维猛地射出,缠住身后一块凸起的岩石,整个人借力向后疯狂暴退! 就在他退开的零点一秒,那只虚化的手骤然凝实! 虽然抓了个空,但指尖实化时带起的劲风,直接在金皓胸口的衣服上撕开了五道裂口,皮肤上留下了五道血淋淋的抓痕。 “艹!”金皓摔在地上,捂著胸口大口喘息,冷汗瞬间湿透了后背。 如果晚半秒,只要晚半秒,他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在那边!”关文手中的猎弩再次击发。 光头实化的一瞬间暴露了位置,跟上次一样,他的身体又短暂恢復了肉身。 前两支箭全部射空,只有最后一支擦著光头的大臂划过,射出了一道血线。 光头似乎对这种挠痒痒的攻击感到厌烦。他转过头,那双浑浊的眼睛死死盯著关文。 石块重新附著到他的皮肤表层。 下一秒。他又消失了。 “背靠背!別让他绕后!” 金皓顾不上胸口的伤,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和关文背靠背站在一起。小a瑟瑟发抖地缩在两人脚边,八条机械腿死死扣住地面。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空气安静得令人窒息。那种隨时可能有一只手伸进你肚子里的恐惧,比直接面对怪物还要折磨人。 “他在观察我们。”金皓低声说。 关文推了推眼镜,额头上全是细密的冷汗,但他握著弩的手依然很稳,“但我们也可以观察他,他维持石头状態的时间有限,且在一段时间后会肉身现形,这是我们攻击他的最好时机。” “小a,分析刚才的数据!”金皓低声喝道,“他消失的时间、现形的时间,还有肉身存在的时间!” “正在计算……”小a的声音带著电流杂音,“数据样本不足……正在调取刚才的战斗录像……” 突然,那种阴冷感再次袭来! 这次是关文! “左边!”金皓猛地一推关文。 一只岩石大手擦著关文的脖子抓过,带起一阵冷风。 光头出现了!他似乎很愤怒没能一击必杀,现形的瞬间,一拳轰向金皓的面门。 这一拳带著破空声,力量大得惊人。 金皓举起方头铁铲格挡。 当!! 一股巨力袭来,金皓感觉自己像是被一辆高速行驶的卡车撞了。虎口崩裂,整个人贴著地面滑出去三米多远,撞在岩壁上才停下,他感觉自己的腰差点断成两截。 光头没给他们喘息的机会。一击没死,他又一次消失了。 “时间!”关文大吼,“小a,算出来了吗?!” “10秒!”小a尖叫道,“他的肉身时间是10秒,石身时间是5分钟。石身状態下可以隱身,攻击力也更强。” “五分钟……”金皓擦掉嘴角的血跡,苦笑一声,“这也太久了。这五分钟里,咱们就是活靶子。” “撑住!”关文重新上箭,换上了爆破箭头,“咱们只要撑过这五分钟,在他现形的那10秒集火,就有机会!” 然而,现实比理论残酷得多。 光头显然也知道自己的弱点。在接下来的五分钟里,他像个幽灵一样,不断地骚扰、偷袭。一会从天花板上伸出一只脚踩下来,一会从地面伸出一只手抓脚踝。 金皓和关文被折腾得狼狈不堪。 俩人自顾不暇,又是一阵拳风出现,这次的目標却是小a。 金皓猛地丟过来方头铲,撞在石头手臂上,手臂纹丝未动。 关文猛地从边上扑了过来,拦在了小a身前。 箭弩射出,只在石臂上留下了几道白印子。这一拳,扎扎实实落在了关文身上。 他的整条胳膊瞬间青紫,骨头可能都裂了,一声痛苦的哀嚎,在矿山里形成了道道回声。 隨后的一分钟,小a的一条机械腿也被扯断了,正滋滋冒著电火花。 金皓更是浑身是伤,那件黑卫衣已经被抓成了烂布条。 “还有两分钟!”关文脸色煞白,咬牙看著手錶,“准备集火!我还有六支箭。” “我知道!”金皓握紧了方头铲。 就在这时,周围的空气突然变得粘稠起来,一股浓烈的红色雾气不知从何处涌出,瞬间填满了整个矿洞。原本坚硬的岩壁开始蠕动,化作了暗红色的肉墙。 “扑通。”关文连哼都没哼一声,直接软倒在地,失去了意识。 小a也瞬间关机,没有了反应。 “关文!小a!” 金皓大惊,刚要衝过去,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別叫了,死不了。只是让他们睡会儿。” 金皓猛地抬头。只见红雾中,一个半透明的少女身影正悬浮在半空,身影比上次在死人屋里又浅淡了许多。 “太奶?!”金皓惊喜交加,“你还活著?!” “废话。”少女翻了个白眼,“你死了我都死不了。我可是这里的钉子户。” “那你把他们搞晕干什么?正打团呢!”金皓急道。 “因为蚀层里的东西,他们知道的越少越好。”少女的声音淡淡的,“人类太不值得信任了,知道这里的人越多,死的人越多。让他们睡一觉,对大家都好。” 说完,她盯著金皓,嘖嘖称奇:“哟,大孙子,可以啊。上次见你还是个刚进门的『青铜矿工』,现在这身板,这反应,勉强算个『白银』了。进步不错嘛。” “太奶,別调侃我了!”金皓指著四周,“那光头还在呢!这玩意儿太赖皮了,根本打不到啊!” 金皓哭笑不得,“你要是出手,好歹把对手撂倒啊,怎么只把我队友撂倒了。” “一个矿癤子就把你们打成这样。”少女嗤笑一声,像看傻子一样看著金皓。 “还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吗?” 死人屋的实验室里,为了对付怪物,太奶几乎出了全力,只因为金皓曾答应过她会把她从肉膜里放出来。 上次一战,金皓一度以为她死在了死人屋,没想到她不仅活著,还能活动到矿山来。 “我记得。”金皓定定看著太奶的方向,“但你得稍微等等我。等我解决这光头,找到走丟的孩子,我就放你出来,哪怕拼上我两个腰子!” 太奶轻笑了几声,“既然你还算守信,我就再告诉你点东西。別光想著杀他,想办法靠近他,他左边那个口袋里,有你想要的宝贝。” “他来了。”红雾和肉墙渐渐隱去,矿洞重新恢復了原样。“这次,我可不会帮你,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金皓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的身体紧绷如弓,左手掌心的纤维悄然探出,像一条蓄势待发的毒蛇。 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了,他要愈发小心。他观察著,矿洞四周都是岩石,这对矿癤子来说,就是他的快乐老家,是对他绝对有利的地形。 那什么会对自己有利呢?金皓忽然看到了十点钟方向的一处反光,那是一滩刚才战斗震碎岩层渗出来的地下水,直径大约三米五,水面平静如镜。 有了。 金皓忽然拔腿就跑,拿出了金跑跑的巔峰实力,迅速站立在了地下水的中央位置。 空气里凭空出现的石拳落了下来,金皓要么躲,要么用方头铲硬扛,但无论如何,他都绝不离开水滩。 由於活动范围压缩,金皓几乎成了肉靶子,无论躲避如何灵活,还是难以避免挨了不少拳头。 他感觉自己五臟六腑在流血,眼睛快要昏花,脚下的水滩也被血染成了深黑色。 没有小a,没有手錶,金皓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他只知道他不能倒下,也不能停下。 只要停下,他就会变成一滩血红的肉泥。 时间慢慢过去了。 水面的一角,毫无徵兆地盪起了一圈细微的涟漪。就像是另一个人,刚刚把脚踩进了水里。 “就是现在!!”金皓猛地转身,一声暴喝!左手掌心的纤维早已蓄势待发,如一张白色的大网,对著那圈涟漪的上方狠狠罩了下去! “给我过来!!” 这一次,纤维没有穿透过去!光头的相位转换被强行控制,那个灰褐色的身影被迫在纤维网中显形,那张死人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惊恐的表情。 金皓一秒也不敢耽误,他控制著纤维勒紧光头的脖子,把他按在地上,右手快如闪电地探进他左胸那个破破烂烂的口袋。 指尖触碰到了一块冰冷、柔软、带著油腻感的东西。 金皓一把掏了出来。 这是一块一根指节大小、散发著暗金色光芒的油脂状物体,看起来像黄金,却有著脂肪的质感,捏在手里可以变形,像一块刚刚开始咀嚼的口香糖,散发著一股奇异的香气。 想起之前在幻境里光头掉入缝隙时,其他几个矿工心疼没有拿到光头的万金脂。 又想起关文曾告诉他万金脂的样子。 手里的这一小块东西,似乎都可以一一对应。 “这难道就是……万金脂?!”金皓震惊地看著手中的物体。 这就是1940年前后就消失了95%產量的鏑矿核心,是无数泡桐镇人用血汗挖了一辈子的財富,也是万象国际这样的科技寡头哪怕穿越时间也要寻找的珍贵能源—— 而在此刻,它就这样,软趴趴地搁置在他的掌心。 第六十四章 铁锹活了 金皓手里攥著那块从光头兜里掏出来的“万金脂”。 “吼——!还给我!!” 对面的光头失去了至宝,发出一声悽厉的咆哮。他的身体开始剧烈颤抖,原本坚不可摧的岩石皮肤竟然出现了细密的裂纹。他疯了一样扑上来,那只巨大的岩石利爪带著撕裂空气的风声,直取金皓咽喉。 “滚一边去!”金皓一脚踹在光头脸上,借力向后一跃,拉开距离。 红雾缩成一团,离“战场”十几米,太奶的声音却清晰地传了过来,“快把万金脂餵给你的铁锹吧,它可饿坏了。” 金皓神情一凛,原来万金脂就是铁锹需要的能源。他想起当初那个老头在用它之前,確实往铁锹里塞过什么东西。 他低头看向手里的铁锹。在剷头与铲柄连接的地方,果然有一个不起眼的小孔,这应该就是铲哥的嘴了。 金皓学著记忆里那个清洁工老头的样子,手指用力一捏。 那块坚硬的“万金脂”竟然像橡皮泥一样被捏变形了,变成细长的一条。 金皓是个过日子的好手,他没捨得全塞进去,而是极其鸡贼地掰下来一半,然后把这一半狠狠地按进了那个小孔里。 “省著点吃啊铲哥,地主家也没余粮!” 滋—— 就在万金脂塞进去的瞬间,仿佛是一滴水落进了滚油里。 铁锹猛地颤抖了一下,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嗡鸣。紧接著,一股恐怖的高温从铲柄传到金皓的手心,但他並不觉得烫,反而感觉到一种血脉相连的战慄感。 轰!原本又脏又不起眼的铲身上,瞬间附著了一层橘黄色的光芒。铲刃周围的空气被瞬间扭曲,发出“噼啪”的爆鸣声。一股庞大、暴虐、仿佛能劈开一切的力量,顺著手臂直衝金皓的天灵盖! 铁锹像是活了一般。 “好恐怖的力量。”金皓握著滚烫的铲柄,眼底的恐惧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猎人看著猎物的兴奋。 对面的光头显然感受到了这股致命的威胁。 他原本疯狂的攻势猛地一滯,眼里的凶光瞬间变成了惊恐。 光头的身体再次泛起水波纹,巨大的身躯迅速淡化,眨眼间就融入了空气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又来这招?”金皓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要是之前,他只能干瞪眼的等著。但现在…… 他举起手中燃烧著橘红光芒的铁锹,对著面前空荡荡的空气,轻描淡写地挥了一铲。 “给老子……滚出来!!” 这一铲下去,並没有挥空的轻盈感,反而像是划破了一块厚重的布匹。 金皓没有像老头那样在半空中划出一道漆黑的裂缝,不知道是自身实力不够还是用的万金脂量不够。 它在半空中划了个半圆,肉眼可见,一道无色的波浪在空中绽开。 “啊——!!”虚空中传来一声惨叫。光头那巨大的身躯像是被吸尘器吸住的灰尘,硬生生被从隱身状態里拽了出来! 他重重地摔在地上,满脸不可置信。 金皓提著铁锹,一步步逼近。铲刃拖在地上,划出一道熔岩般的火痕。 “刚才那五分钟,你不是玩得挺开心吗?躲猫猫是吧?下黑手是吧?” 光头惊恐地后退,背靠著岩壁,退无可退。他怒吼一声,全身岩石炸起,双臂交叉护在胸前,试图硬扛。 “硬扛?”金皓笑了,双手握住铲柄,高高举起。“我就喜欢硬的!” 鐺!第一铲落下。伴隨著一声金铁交鸣的巨响,光头那引以为傲、连弩箭都射不穿的岩石左臂碎裂成几瓣。 鐺!第二铲。光头右臂上的岩石护甲崩碎,露出了里面灰败的、乾枯的皮肉。 鐺!第三铲。光头胸口的厚重岩石板甲炸裂,碎石飞溅。 金皓此时就像个冷酷的拆迁工,他並没有直接杀了光头,而是利用铁锹那恐怖的切割力,像剥洋葱一样,一块、一块地敲碎光头身上的岩石外壳。 鐺!鐺!鐺! 隨著最后几块碎石落地。那个原本高达两米、威风凛凛的矿癤子不见了。 瘫软在地上的,只剩下一个瘦骨嶙峋、浑身赤裸、皮肤灰白且布满褶皱的男人。他蜷缩在乱石堆里,身上到处都是淤青和伤痕,那个標誌性的光头上布满了陈旧的伤疤。 此时的他,不再是那个狡诈残忍的“矿癤子”。他浑浊的眼睛里,那种怪物一般的暴戾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迷茫、痛苦,以及……一丝属於人类的清明。 他张著没牙的嘴,像个被遗弃的孩子一样,在地上瑟瑟发抖,喉咙里发出风箱般的喘息声。 金皓喘著粗气,看著地上这个被困在石头壳子里几十年的……可怜虫?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东西刚才可是实打实地想要掏他的心窝子,而且他还绑架了无辜的孩子。 “工头儿。”金皓举起还在冒著热气的铁锹,铲刃对准了光头的脖子。“下辈子投胎,別再来这个鬼地方了。” 光头的眼睛死死盯著金皓。 他没有求饶,两行浑浊的泪水顺著满是灰尘的脸颊滑落。 他似乎在这一刻,终於解脱了。 金皓眼神一冷,手臂肌肉绷紧,铁锹带著呼啸的风声,狠狠劈下! “死吧!” 就在铲刃距离光头的脖子只剩不到一厘米,甚至高温已经逼近光头脖子上的汗毛时—— “住手!!!別杀他!!” 一个稚嫩、尖锐,带著哭腔的声音,猛地从侧面的乱石堆里炸响。 紧接著,一个小小的身影不顾一切地冲了出来,像一颗小炮弹一样,一头撞向金皓的大腿。 金皓被撞得一个趔趄,手里的铁锹强行偏转,砍在了光头耳边的岩地上,火星四溅。 “谁?!”金皓惊怒交加,低头看去。 只见一个穿著脏兮兮蓝色卫衣、只有七八岁大的小男孩,正张开双臂,死死地挡在光头的面前。 他满脸是泪,浑身发抖,却像只护食的小狼崽子一样,恶狠狠地瞪著金皓。 正是失踪了三天的——赵小智。 “小智?”金皓愣住了,隨即大急,“你疯了?快让开!那是怪物!你不怕他吃了你?” “不!他不是怪物!”赵小智哭得撕心裂肺,转身一把抱住地上那个瑟瑟发抖的光头,把脸贴在他满是灰尘和伤疤的光头上,喊出了一句让金皓头皮发麻的话: “他是……他是我的爷爷!!” 第六十五章 民国大姐大 “爷爷?”金皓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他看了看怀里的铁锹,又看了看旁边那一团红色的雾气,最后看向地上那个光头。 “不是……”金皓把铁锹往地上一杵,气极反笑,“合著这蚀层是什么地下养老院吗?一个是我太奶,一个又是你爷爷?咱这泡桐镇的祖宗们是不是没事干,全跑这儿安享晚年来了?” 虽然嘴上吐槽,但他手里的铁锹还是稍微往回收了收,不再指著那个光头的脖子。 地上的光头,此刻已经虚弱得连维持人形都困难。 他听到“爷爷”这两个字,浑浊的眼睛里涌出一股难以言喻的悲凉。他伸出满是褶皱和伤疤的手,想要去摸摸赵小智的脸,却又怕自己身上的灰尘碰到孩子,手僵在半空,颤抖个不停。 “说吧,工头儿。”金皓蹲下身,从兜里掏出半包压扁的烟,抽出一根递过去,甚至还帮他点上了火,“趁我现在还没改变主意,给我讲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怎么从一个人,变成这副鬼样子的?” 光头用颤抖的手指夹住烟,贪婪地吸了一口。那辛辣的烟雾呛进肺里,似乎让他找回了一丝做人的感觉。 “那是……1985年。”光头的声音沙哑粗糲,“我跟工友们照常出工,可那段时间矿山里总闹事故。山里有个说法,要用活人填矿眼才能平息山神的愤怒……他们把我推了下去。” 活人祭祀。这种愚昧残忍的勾当,竟然在80年代还存在。 “我以为我死定了。”光头继续说道,“但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矿洞底。没死,也不疼。我爬起来,想回家,可是……当我走出矿洞,却发现整个镇子都变了。” “街道还是那个街道,房子还是那个房子,可一个人都没有。天永远是灰濛濛的,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 “我找不到媳妇,也找不到我刚上小学的儿子。我饿了想吃饭,却发现普通的食物我也没有,我开始想吃……石头。” 赵小智听得哇哇大哭,死死抱著光头的胳膊,光头抬手摸了摸小智的头髮安抚他。 “我就这样在这个鬼地方游荡。”光头看著虚空,眼神空洞,“一年,两年……或者是十年?这里没有时间。我的身体开始变硬,皮肤变成了岩石,我慢慢忘了自己叫什么,只记得……我要回家。” “直到那天……”光头看向金皓,“我在你身上,闻到了一股味道。那是……我家人的味道。” 金皓一愣。那天在火车上,赵小智跟他挨得很近,他確实逗过孩子,还摸过孩子的头。 原来,那次擦肩而过,沾染上的气息,竟然成了这怪物手下留情的理由。 “难怪上次在矿道里,你明明有机会杀我,却只是把我嚇跑。”金皓喃喃自语。 “我知道我的家人在附近。”光头的眼里闪烁著泪光,“我拼命走到当年我家的位置,对著上面喊。我喊我的孩子,到矿洞来,再让我看一看……” “我没想到……来的竟然是个这么小的娃娃,他是我的孙子。”光头看著赵小智,满脸心疼,“原来……外面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吗?当初我死的时候,我儿子……也就跟这娃娃一样大啊。” 光头一声长嘆,道尽了生死的残酷。 他在地狱里苦熬了几十年,只为了再看一眼亲人。可当他终於见到了,却发现沧海桑田,阴阳两隔。 金皓沉默了许久。他站起身,把手里剩下的半包烟都塞进了光头的手里。 “工头儿,这是个误会。也是个孽缘。”金皓的声音低沉,“你没想害人,但这地方……不適合活人待著。小智得回去,他妈还在外面哭得眼睛都快瞎了。” 光头身子一颤,点了点头。他鬆开赵小智的手,用力推了推孩子:“走吧孩子……回家……別再来了……不要告诉別人发生了什么,也不要告诉別人我变成了这个鬼样子,好好长大,听你妈的话,好不好?” 赵小智的眼泪糊住了眼睛,看来这几天里,他和矿癤子相处得很不错,这难道就是血缘的力量?从来没见过面的两个人,却可以在短短三天內建立这么深厚的感情。 金皓转过身,看著这个可怜又可悲的怪物,眼神变得严肃:“我可以不杀你。但我有两个条件。” “第一,从今往后,不许离开这个矿洞半步。这下面的石头隨你吃,但不许再出去嚇人。” “第二,不许再把活人带进来了。对他们来说,不是每次都有机会再回到原来的世界。” 光头深深地看了金皓一眼,又贪婪地看了赵小智最后一眼。然后,他重重地点了点头。 身躯开始慢慢石化,重新变回了一块沉默的岩石。赵小智哭著扑在石头上,喊著爷爷,眼泪鼻涕全部糊在石头上面。 “行了。”金皓深吸一口气,看向空中的红雾,“太奶,別看戏了。干活。” “干嘛?”少女的声音懒洋洋的。 “把他弄晕。”金皓指了指赵小智,又指了指那边还没醒的关文和小a,“就像刚才那样。” “为什么?”太奶疑惑,“那小崽子刚跟爷爷告別,你就要把他打晕?” “接下来的事,少儿不宜。”金皓握紧了还在发烫的铁锹,目光看向矿洞深处那团红雾,“而且……我要办件大事,不想让太多人看见。” “切,毛病。”太奶虽然嘴上嫌弃,但还是挥了挥手。 红雾翻涌,刚想说话的赵小智眼皮一沉,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睡得像只小猪。 矿洞里终於安静了。只剩下金皓,和那团漂浮的红雾。 金皓提著铁锹,一步步走到红雾前。红雾开始翻涌,那面熟悉的肉墙又逐渐浮现,太奶的身形慢慢显露了出来。 金皓举起铁锹。铲把上的小孔里,那半块“万金脂”还在燃烧,橘红色的光芒虽然黯淡了一些,但依然散发著令人心悸的高温。 金皓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太奶,还好你还活著,给我一个兑现诺言的机会——今天,你终於能出来透透气了。” 少女没有说话,可肉墙和红雾都在快速起伏著,像是杂乱的心跳。 金皓知道,她很紧张,也很期待。 趁著燃料尚未用尽,金皓扬起铁锹,奋力一划。 “给我……开!!!” 铁锹带著一道长达三米的橘红色光刃,狠狠地劈在了那面蠕动的肉墙上!肉墙没有如同岩石般破碎,它韧劲极强。 光刃像烧红的餐刀切进了凝固的牛油,撕裂声如同裂帛。暗红色的汁液如暴雨喷泉般涌而出,那面肉墙被撕开了一道豁口。 “破了!” 金皓被反震力崩飞出去,摔在地上,但他顾不上疼,死死盯著那个豁口。 只见肉墙深处,一个身影失去了支撑,像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箏,从半空中坠落下来。 金皓强忍著浑身的剧痛,一个箭步衝上去,伸出双臂。 啪嗒。那个人影稳稳地落在了他的怀里。 很轻。轻得像是一片羽毛。 金皓低下头。 怀里的人,是一个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 她留著一头利落的齐耳短髮,发梢微卷,带著那种古早年代特有的摩登感。身上穿著一件淡青色的立领斜襟衬衣,下身是一条黑色的阔腿裤,脚上踩著一双乾乾净净的软底绣花布鞋。 虽然脸色苍白如纸,但眉宇间英气逼人,鼻樑挺拔,皮肤嫩滑如脂,脸很小,但却很有气场,像是电影里民国时期的高智千金,却不是软娇娇的大小姐,而是名噪一方的大姐大。 这是一种锋利的刀刃般的美貌。 金皓看呆了。这就是……太奶? 似乎是感觉到了金皓的注视。怀里的女孩睫毛颤动了一下,缓缓睁开了眼睛。那是一双灰绿色的眸子,深邃、神秘,带著一丝初醒的迷茫,但很快就聚焦成了两把锐利的刀子。 她看著金皓那张满是灰尘的大脸,又看了看自己被他抱在怀里的姿势。苍白的嘴角微微上扬,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即使虚弱得连手指都抬不起来,但她开口的第一句话,依然是那个熟悉的、高高在上的太奶范儿: “看够了吗?大孙子。”她声音沙哑,却透著一股子冷冽的幽默,“抱得挺顺手啊?以前没少抱姑娘吧?” 金皓老脸一红,赶紧想把她放下来,却发现自己刚才用力过猛,手都在抖,根本松不开。 “那啥……太奶,你这也太……太年轻了点吧?”金皓结结巴巴地说,“我怎么没在我家照片里见过你啊。” “废话。”太奶白了他一眼,“我来蚀层时候才二十六,风华正茂。我又不是金家人,怎么会在你家照片里出现。” “啊?你不是我家人,为啥是我太奶?”金皓被她说懵了。 “我跟你太爷金万泽是结拜兄弟,跟你太奶李青依是结拜姐妹,他们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你说,我算不算你太奶?” 说著,她从金皓怀里站了起来,留给了金皓一身的肉墙粘液。 金皓手忙脚乱甩著胳膊上的粘液。 她笔直地站著,深吸了一口气,贪婪地嗅著空气中那股混合著尘土和矿渣的味道。 她终於脱离了那面墙,拥有了实实在在的身体。 这是自由的味道。 “谢了,大孙子。”她轻轻拍了拍金皓的肩膀,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隨后又迅速被戏謔掩盖,她朝著金皓伸出右手:“正式认识一下,我叫祈衡,1911年生,南洋人。” 此时,铁锹上的橘色光芒已经彻底熄灭,重新变回了那把黑黢黢、冷冰冰的普通铲子。 金皓抬手回握了上去,呲著大白牙“祈小姐,你好,我叫金皓,2017年生,泡桐镇人。” 两只手握在一起,坚实而有力。一只洁白细腻,一只黝黑修长。 这竟然是跨越了一个世纪的握手。 金皓看著祈衡那双狡黠的灰绿色眸子,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他的大脑开始飞速回溯,像是一台过载的cpu,刚才祈衡说的那一大串话在他脑子里重新过了一遍。结拜兄弟……结拜姐妹……太爷金万泽……太奶…… 等等。 金皓的表情突然僵住了,像是被一道惊雷劈中了天灵盖。他猛地瞪大眼睛,死死盯著眼前这个短髮美女,声音都变调了: “你……你刚才说我太奶叫什么???李青依?!!” 那个现在正在镇上开按摩店、给他修脚、还被刘大春骚扰的风韵老板娘——李青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