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美英: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第1章 地狱厨房的中餐馆 纽约的巷弄里隱藏著许多秘密,罗记就是其中之一。 这里不只是一家中餐馆,更是无数杂乱“故事线”的交匯点和中转站。 罗森只想经营好他的餐厅,直到有一天那个叫故事之神的討厌傢伙来了…… “我有一个新想法,而你又快死了,不如加入我的新故事,我帮你续点阳寿?” ----------------- 晚上9点是罗记关门的时候,不是因为晚上没生意,恰恰是因为晚上的生意会太好,夜晚的纽约有太多不速之客,罗森不想接待。 后厨仓库还有一具尸体没空处理,放著不管可能会变殭尸。 但今天他不得不继续开著店,他在等一个人,就在几天前地狱厨房来了新玩家,一个把自己假扮成蝙蝠的傢伙。 一根烟燃尽,罗森把菸头丟在地上用鞋底用力摩擦,他的耐心不多,也討厌失约的人。 也许他今天不来了。罗森是这样想的。 就在他打算锁门的时候,巷口的路灯在墙上投射出了一个漆黑的剪影,那个尖耳朵头套太有辨识度。 “你来晚了。” “抱歉。” “守时是一种美德。” “抱歉。” “你受伤了。” “楼顶摔下来的时候可能断了肋骨。” 罗森上下打量蝙蝠怪人,他的身体颇为健硕,穿著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拳头上染著深色的血跡,显然不久前刚经歷完一场激情四射的自由搏击。 罗森注意到他衣服上有一些特殊的擦痕,从大小形状可以判断是子弹留下的痕跡,不出意外的话他正面承受了至少十多发射击,这件紧身衣仅仅只是防弹並不防衝击,说明他其实並不像他自己说的那么轻鬆。 罗森让出一条路:“把血洗一下,店里的桌椅都是木製的,染上血很难擦。” 蝙蝠怪人微微点头,朝著洗手间走去。 罗森没有问他要什么,来这里的客人都有一个奇特的共同点,他们似乎只喜欢点自己第一次来时点过的食物。 你可以说是专注,也可以说是偏执,但罗森不討厌这样的客人。 蝙蝠怪人第一次来的时候比今天伤的更重,那天晚上还在下雨,罗森从后门出去倒垃圾,结果这个傢伙像个破布娃娃似的从四楼摔在了垃圾桶里。 罗森还记得,当时他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黑帮吗?” 那种赤裸裸的敌意,那种毫不掩饰的愤怒,罗森当时就明白了,这是一个復仇者,一个在黑暗中行走的人。 罗森是这么回答的:“我是一个厨子,你要吃点什么吗?” 蝙蝠怪人从洗手间出来时看上去好多了,一如既往的走向了老位置,这个位置是他特意观察过的,可以同时看到厨房和正门外面的情况,又有装饰墙做掩护,枪手只能进店才能瞄准他,但这点时间足够他反击了。 一份土豆燉牛肉盖饭放到了他的面前,罗森当著他的面把生洋葱丝撒在了上面,正如他们初见那晚一样—— “有什么吃的?” “打烊了,就剩下土豆燉牛肉和一些洋葱了。” “那就要这些。” “好,开饭。” 罗森的土豆燉牛肉並不是什么神奇的菜品,没有任何奇妙的力量,也不会像漫画中那样发光,只是普通的土豆燉牛肉。 不需要高端的食材,处理方式也就是家常级別。 每日凌晨四点至五点间,运送新鲜食材的车都会来到罗记门前,来自南美的廉价牛肉就会进入到罗森的厨房,罗森会选择使用牛肋条来製作这道家常菜。 牛肋条肉质紧实,带有適量的筋膜和脂肪,在长时间燉煮的过程中,这些筋膜和脂肪会慢慢融化,使肉质变得软嫩多汁。 能够成就这一点,需要把功劳归结在土豆身上。 罗森会把整个土豆浸泡在水中,目的是去除一部分土豆中的淀粉,否则烹飪时会出现糊状。 切块的土豆在充分吸收了饱含葱姜蒜、香叶、花椒、八角、桂皮、豆瓣酱、黄豆酱等等香料和作料后,將会进化为土豆精华,浓稠的土豆精华正是这道料理的成功秘诀。 蝙蝠怪人夹起一块肉送进嘴里,只需轻轻一咬,那些充分吸收了土豆精华的汤汁就会逐渐渗透口腔中的每一个味蕾,因为筋膜不会完全融化,所以牛肉依旧保留了一定的嚼劲,形成丰富的口感层次。 他喜欢这种嚼劲,留下了咀嚼的余地,不过分烂熟,这会让他有种沉浸感。 罗森做这道菜时有个习惯,他喜欢把牛肉切成大小不一的块状,而不是固定某一个区间的大小,因为他认为不同大小的牛肉可以在同样的烹飪下展现出细微上的口感变化。 客人在品尝某道菜时,如果仅仅是一成不变的口感,这让客人很快就会厌烦,可如果变化太大,客人又可能无法接受,所以只在细微中变化,让每一块牛肉都有展现自己的机会,却又不会丟失本身的美味。 蝙蝠怪人用勺子把浓稠的汤汁和米饭搅拌在一起,这些已经完美和土豆融合的汤汁非常適合用来拌饭,当被汤汁包裹的米饭送入口中时,牛肉、土豆、米饭三者的极致碰撞开始了。 他唯一用来形容的词就是——满足。 这是一种名为满足的力量,是源自生命最根本的欲望——饱腹感。 飢饿会让人匱乏,但饱腹会给予人堪比重生的力量,不吃饱是没法战斗的。 但这道菜不仅仅如此,蝙蝠怪人不是第一次品尝罗记的土豆燉牛肉了,他很明白最精妙的部分其实在那些生洋葱上。 清甜的生洋葱搭配吸收了汤汁的米饭一口下肚,满足之余也重新激活了口腔味蕾,让之前的满足感重新化为了期待感,食慾被进一步打开。 “为什么?” “因为我加了黑胡椒。” “黑胡椒?” “对,只是因为黑胡椒。” 黑胡椒的辛辣和洋葱的脆爽相互衬托,形成鲜明对比又和谐统一。 胡椒碱和硫化物在加热中会化学反应生成芳香化合物,生洋葱保留了更多的挥发性成分,与黑胡椒的精油结合更加清新刺激。 洋葱被撒在盖饭上,轻微加热后会减少辛辣,同时释放甜味,將黑胡椒的炙热中和达成完美平衡。 罗森掐灭菸头:“做菜和做人道理其实是一样的,我的心理医生说过:做人最重要的就是火候和调味。” 蝙蝠怪人陷入了沉默之中。 “你……你的心理医生是正经医生吗?” 蝙蝠怪人离开了,其实罗森很想把莱克特医生介绍给对方,他觉得对方真的很需要心理辅导,每天晚上跟小流氓斗殴多多少少有点不正常,可惜蝙蝠怪人並不给他这个机会。 罗森收拾餐具打算结束这一天的营业,可门口的风铃又响了起来。 “抱歉,打烊了。” “那正好,和我们聊聊所罗门契印的事吧,保管人。” 罗森的动作戛然停止,转身看向门口。 这是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长发的个子很高,表情严肃;短髮的矮一些,脸上带著玩世不恭的笑。 他们身上穿著夹克,里面是法兰绒衬衣,浑身上下散发著一股来自汽车旅馆的廉价气息。 罗森无奈嘆息:“猎魔人……你们把脏东西引到我店里了。” 第2章 保管人和猎魔人 如狼嚎般的狗叫声在巷子中迴响,但在场的人只有矮个猎魔人听到了。 他面色剧变:“萨米,它来了!” 两人手忙脚乱地关上门窗,並沿著缝隙倒上一层带著腐尸气息的黑土。 这一幕看得罗森直摇头——让这两个蠢蛋把裹尸布味的土在店里撒一圈,我明天直接可以改行卖鯡鱼罐头了。 咱们干餐饮的,色香味就是招牌,真是的。 他抬手一挥,一阵狂风在店內席捲,所有的门窗剎那间全部打开,狂风捲起那些黑土消失在天边。 这下两个猎魔人傻眼了。 “不……” “该死!你干了什么!” 狗叫声由远而近,这次所有人都能听到野兽的低吼了,有一个无形无影的东西就在巷子里徘徊。 罗森的左眼深处探出一道幽光,任何幻象在看破虚妄的魔眼下都无所遁形,他看到了门外的野兽,那是一头体型如同小牛犊大小的黑犬,黑犬的双目中燃烧著两朵地狱火焰。 这是一头地狱猎犬,是恶魔的走狗,也是来自地狱的討债先锋。 罗森抬腿向地狱猎犬走去,野兽从罗森身上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发出的低吼声越发急迫,在地上抓出一道道抓痕,坚硬的水泥地在它的利爪下像豆腐块一样易碎。 罗森站在门口与它对视,左眼中的幽光更亮了:“滚出我的地盘,否则把你变成食材。” 不知何时厨房中那些厨刀都悬浮在了罗森背后,刀尖稳稳地对准了地狱猎犬,每一把都像是蓄势待发的弓箭,只等待它们的主人下令,就会把面前的野兽分解成尸块。 地狱猎犬有著不亚於人类的智商,它能清晰的从眼前的人类身上感受到那股同样来自地狱的魔法力量,这不是它能够匹敌的存在。 於是它一点一点后退,消失在了巷子外,等待著下一次猎杀的机会。 罗森冷哼一声,所有的门窗砰地一声闭合,悬浮的厨刀如归巢的蜜蜂,伴隨著錚錚几声轻响,整整齐齐的插回刀架,刀刃雪亮,仿佛从未动过。 当闪烁著幽光的目光移到两个猎魔人身上时,他们只觉得一阵头皮发麻,矮个想要掏枪,但高个死死的按住了他的手。 “萨米?” “迪恩,连地狱犬都怕他,我们手头的东西可对付不了这样的傢伙!” “见鬼!” 罗森饶有兴致的打量这两个傢伙:“有点意思,一个做了十字路口交易,另一个身体里流著恶魔血,我都有点分不清你们到底是猎魔人还是专门给地狱办事的黑手套了。” 高个带著尷尬的笑容向罗森展示自己空空如也的双手:“保管人,我们是来寻求帮助的。我是萨姆·温彻斯特,这是我哥哥迪恩。” 迪恩带著不服气的表情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罗森叼起烟,转身去收拾蝙蝠怪人的餐盘:“恶魔血和人类是不兼容的,你只需要停止继续摄入,经过一段时间的戒断反应后就会消失,到时候你就没事了。” 萨姆靠近了几步:“我们想对付的是刚才的地狱犬,你的魔法逼退了它,那是所罗门契印的力量对吗?” 罗森倒也没打算隱瞒,某种意义上来说魔法师和猎魔人都是一个圈子里的。 “魔法师和巫师不同,魔法师本质上依旧是人类,自身並没有力量,力量是通过支付代价换取的,借用七十二柱魔神的魔法最低的代价就是寿命,但地狱猎犬的討债是无穷无尽的,你们有多少寿命来应付全地狱的狗?” 罗森並没有欺骗他们,他使用魔法的代价就是寿命,每一次使用魔法都会损失一部分寿命,他已经没多久可以活了。 这是每一代保管人的宿命,守护契印的同时也將承担契印的侵蚀,除了所罗门王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类可以无代价的驱使七十二柱魔神。 萨姆显然並不打算就此放弃:“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可以终止十字路口恶魔的交易吗?” “有,销毁契约就行。” “怎么销毁?” “去地狱。” “去地狱?”迪恩原地炸毛:“王德发?那我们还来找你干嘛,就为了给我自己订一张去地狱的单程票吗?” 萨姆倒吸一口冷气,这不死循环了么,本来就是不想下地狱才想毁约的,你告诉我要毁约的前提就是下地狱,那还搞什么? 迪恩已经不耐烦了:“萨米,这傢伙就是在耍我们,要我说我们还是直接……” “迪恩!”萨姆拿出了他招牌的深邃凝视,“你答应过我的。” 在招牌凝视下,迪恩败退了,摊著手找了个位置坐下:“okok,你贏了。” 萨姆这次对罗森使用了他的第二个招牌技能:可怜的小狗狗眼神。 “保管人,迪恩是为了救我才签订契约的,我不能眼睁睁的看著他下地狱,求你帮帮我们,我只剩下他这么一个亲人了,我不能失去他。” 罗森也是很无奈,他这个人就是吃软不吃硬,你要强硬的来他到反而好做,现在萨姆姿態放的那么低,他就有些於心不忍。 “嘖,真是麻烦。” 掐灭菸头,扯下绑在手腕上的头巾戴好:“我只是个厨子,我能做的就是提供食物给客人,要吃点什么吗?” “提供食物”这句话直接触发到了迪恩的关键词:“能给我做个汉堡吗?” 罗森转身走进厨房,不想搭理这个品味廉价的傢伙。 迪恩还在那边追问:“有汉堡吗?鸡肉的、牛肉的都行!” 萨姆扶额:“迪恩,这里是中餐厅。” 迪恩却振振有词:“谁规定中餐厅就不能有汉堡的?那些亚洲的a片里不也经常会有白人和黑人出场吗?” “那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罗森打开冰箱,看了一眼剩余的食材,立刻就有了主意。 罗记確实不提供汉堡,但这不代表中餐馆只会做中餐,中餐的精髓是海纳百川,吸收他国饮食文化中的精髓部分,改良后呈现出与之相似又有不同之处的中式西餐。 罗森也许没有那些顶级料理人的烹飪实力,但曾经游歷诸国的他有著异常丰富的烹飪经验,在融会贯通这方面他自认不输於人。 手指拂过冰鲜羊排的表面,来自地中海的味觉风暴即將在罗森的厨房中和中式烹飪技法碰撞出席捲口腔的美食风暴—— “好,开饭。” 第3章 红酒煨羊排 罗森打算做的这道菜是红酒煨羊排。 这是一道法式菜,但根据地域不同,在不同的国家会展现出不同的风味,其中以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的红酒煨羊排最具代表性特色。 当地人会选用当地培育的羔羊肋排为这道菜的主要食材,这种羊非常適合搭配当地的红酒进行烹飪。 但罗森这里並不具备这些条件,他没有那么多高端食材选择,他使用的是美国本土的羊,原因只有一个——便宜。 罗森始终相信,只要有心,用正確的方法,即便没有高端的食材一样可以做出最好的料理。 料理羊排最重要的是去除羊肉本身的浓烈膻味,这道菜需要让羊排在完全生的情况下用油煎至两面金黄,所以不能用焯水的方法。 罗森换了另一种方式,把羊排全部浸入冷水中,加入食盐,通过盐的渗透作用帮助析出血水和部分膻味。 但这种方法很慢,理论上来说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去除膻味至少需要浸泡一到两个小时。 一个好厨师是不会让客人等待太久的,所以这只是罗森的其中一个步骤。 他会利用浸泡羊排的时间去处理其他食材,洋葱切丁、胡萝卜切块、土豆切块、生薑切片、番茄去皮切块。 处理完这些后,就可以把羊排拿出来擦乾,准备煎制。 选择橄欖油,不是因为橄欖油更好更健康,而是为了保持住这道法式菜原本的特点,被橄欖油煎过的羊排有著与眾不同的欧洲风味。 羊排两面煎至焦黄,正常来说这一步就该取出羊排备用了,但罗森需要进一步除膻—— “论吃羊,中国人才是祖宗,来见识一下东方的『魔法』。” 滋啦! 浓烈刺鼻的白烟在锅中升腾翻滚,来自东方大国的高度白酒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除膻武器之一,堪称厨师的左膀右臂。 乙醇在加热过程中会快速挥发,溶解並带走羊肉中的醛类、脂肪酸等膻味挥发性物质,与此同时白酒內的乙酸乙酯与羊肉中的支链脂肪酸发生酯化反应,能够大幅度降低异味强度。 坐在外面的迪恩用力抽了抽鼻子,凑近萨姆压低声音:“好像不是汉堡。” 萨姆翻起白眼:“都说了,这里是中餐厅。” 迪恩咧嘴一笑:“但好像是肉的味道,只要是吃肉,哪怕不是汉堡我也可以接受,嘿嘿嘿!” 萨姆重重嘆息,都什么时候了,迪恩这傢伙还是这么没心没肺的,弄得好像自己才是那个被地狱犬追杀的人一样。 羊排煎好后放一边备用,利用剩下的橄欖油翻炒先前处理完的其他食材,加入麵粉、辣椒粉、番茄膏继续翻炒直到糊状结块。 最重要的步骤到来了—— 既然叫红酒煨羊排,那么自然不会是羊排的独角戏,另一位主角红酒就是在这个时候登场的。 锅中加入红酒,衝散那些糊状的食物,高温会让酒气得到充分的挥发,然后补入足量的热水,搅拌再搅拌,让原本结块的食材重新分离。 不需要等待水沸,直接加入羊排和迷迭香,盖锅。 接下来就是中式技艺的表演了。 正常来说在法式菜中到了这一步骤会將这锅羊排用烤箱烘熟,但在中式烹飪法中很少会用到烤箱这种设备,不是因为烤箱不好,而是因为中式烹飪法有著一套独属於中国人对食物烹飪的理解。 调至微火,和燉不同,煨是一种依赖微火长时间將食物做成的烹飪方式。 煨的火力极弱,水温通常保持在85至95度之间,汤麵仅仅只会微微颤动,保持一种似开非开的状態。 这是为了避免汤汁剧烈沸腾导致蛋白质过度凝结,只有这样才能让食物最大限度的保持原汁原味。 红酒和羊肉都有著独属於它们自己的霸道口感,想要强迫两者结合只会同时破坏这两者该有的美味,只有用煨的方式才可以让两者在保持自己特色的情况下一点一点的接受彼此,达成脆弱的平衡。 这次就连萨姆也闻到了那股浓郁的香味:“好像是红酒的味道,是法国菜。” 迪恩就差脑门上蹦出一个问號来了:“哈?我为什么要在中餐厅吃法国菜?我觉得我还是出去买个汉堡比较好。” “在中餐厅吃汉堡一样不正常!坐下,迪恩。那东西可能还在外面,你能不能多为你自己的安全考虑一下,不要弄得好像这里只有我在担心你的生死!” “哎呀,知道了知道了,你就像一个老妈子一样烦人。” 经过了充分微火烹飪的羊排已经可以出锅了,捞出原本的迷迭香,放入一株新的迷迭香,加入海盐黑胡椒进行最后的调味。 “红酒煨羊排,请慢用。” 迪恩和萨姆瞪大眼睛凑近自己面前的餐盘,最底下是被浓郁汤汁完全包裹的胡萝卜和土豆,上面是羊排,一株小小的迷迭香放在中央既是点缀也是增香。 迪恩有些愣神:“啤酒好像不太搭配吧?” 嘣! 软木塞衝出瓶口的声音吸引了他们的眼球,罗森托著一瓶红酒走了过来:“贝拉女神,vik酒庄。没有比这更配这道菜的酒了。” 醒酒还需要一会儿,迪恩已经忍不住切开羊排吃起来了,当餐刀切入羊肉时,已经完全和红酒融为一体的汤汁瞬间从羊排表面渗出,红酒和羊肉的香味直击他的大脑。 迪恩双眼紧紧地盯著叉子上的羊肉,在用力的吞咽了一口唾沫后,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吃东西时小心翼翼的送入口中。 番茄的酸甜、土豆的浓香、黑胡椒的辛辣、洋葱的刺激,伴隨著红酒和羊肉的终极碰撞在口腔中炸裂—— 这让他忍不住耸起了肩膀,眯著双眼细细咀嚼,只想把这份美味在嘴里多留下一秒钟。 “嗯——嗯——” 当羊肉被咽下去后,他才遽然睁开眼,拧著脖子用他独特的方式大声讚美:“轰烈轰烈轰烈!谢特——” 他指著盘里的羊排对罗森一字一顿的大吼:“我发誓,这他妈绝对是我吃过最棒的羊肉!伙计,你是个魔法厨师!你对这道菜施展了妈惹法克的美味魔法!” 说完他突然捂著脸痛苦的哀嚎起来了:“上帝啊!这让我以后怎么再吃汉堡?不对,下了地狱以后別说这个了,连汉堡都吃不上了!” “萨米,我不想下地狱。” “什么?” “我说我想活著,和你一起。” 萨姆目光呆滯的看著迪恩,从得知迪恩做了十字路口的交易后,他无数次想要让迪恩重新找回战斗的信心,可是迪恩虽然在配合他,但也是在敷衍他。 他知道迪恩是怎么想的,迪恩是在害怕毁约后,那些恶魔会来收走他的命。 因为当初迪恩做的交易就是让萨姆復活,代价则是迪恩只剩下一年的时间。 可现在萨姆终於从迪恩口中听到了他最想听的话,发自肺腑的、真心诚意的,不带有半点敷衍的。 这让他忍不住眼眶红了起来:“迪恩,你这个混蛋!” 迪恩咧嘴一笑:“对不起,萨米。猎杀邪恶,拯救世人,家族事业,我们有活要干了。” 罗森叼起一支烟,看向漆黑的夜空,今天的月亮格外亮。 这正是他当初选择成为一名厨师的理由,毕竟在这个世上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如果下周四你还活著的话可以过来一趟,我恰好认识一个对付恶魔的专家,他也许是个烂人,但绝对不是庸才。” 温彻斯特兄弟异口同声:“谁?” 罗森吐出一口烟圈,左眼幽光闪烁—— “地狱神探。” 第4章 十字路口恶魔 今夜註定是一个忙碌的夜晚。 温彻斯特兄弟离开不到五分钟,罗森又迎来了新的客人,只不过这次来的是不速之客。 男人……至少他用的这具躯壳是个男人,一个不算高、有些发福,但笑容很迷人的优雅男士。 魔眼看穿了一切,罗森能看到对方隱藏在人类躯壳下的真实,这是一个恶魔。 “虽说我们干餐饮的没什么资格挑选客人,但你绝不应该出现在我的店里。” 罗森毫不掩饰自己的敌意,前脚走掉了猎魔人,后脚来了个十字路口恶魔,对方就差把挑衅按在罗记的招牌上了。 恶魔探出小拇指在萨姆吃剩下的餐盘里蘸了一点已经冷却的酱汁,塞进嘴里嗦了一口:“嘬嘬……不错、不错,我也算是经常来纽约的人,居然不知道这里还有这么一家好店。” 罗森脸上划过一丝讥讽的冷意:“人?应该是曾经的人才对吧?” 恶魔抖了抖他的黑色大衣,坐在了萨姆之前的位置上:“魔法师,別对我有那么大的戒心,我只是个生意人,从不强迫別人做什么。” 他指著门外,那边正趴著一条地狱犬:“我的波尼夹著尾巴回来了,虽说人间的危险很多,但我平时也算训狗有道,会教它们怎么避开那些麻烦的人物,结果就让我发现了你……一个保管人,呵呵,我还以为你们早就死绝了。” 罗森瞥了一眼门口的狗,狗立马朝著它的主人发出了“呜呜”的哀鸣。 这个恶魔不满地皱起眉头:“別嚇唬我的宠物,我叫克劳利,怎么称呼?” “罗森。” 克劳利隨手把玩著桌上的餐叉,餐叉和餐盘的碰撞发出令人蹙眉的噪音。 “好的,罗老板。你看,你是生意人,我也是做生意的,我们之间本身並没有衝突。刚才走掉的那两个小子里有一个欠了我债,欠债就得还,你认可吗?” 罗森点头,既然是生意人和生意人之间的对话,那么他就必须认可,否则就会变成魔法师和恶魔的对话了。 要是以前,罗森还不至於把区区一个十字路口恶魔放在眼里,他掌握著能够完全毁灭一个恶魔灵魂的魔法。 但现在罗森已经支付不起那种程度的魔法所需的代价了,真动手的话他必然会吃亏。 克劳利翘起二郎腿:“既然你认可,那么为什么要把康斯坦丁介绍给他们?” 罗森拉过一张椅子坐到克劳利面前,非常认真地回应:“因为我这边也有一笔生意跟他们有关。” 克劳利十指交叉放在下巴前说了一句非常流利的汉语:“愿闻其详。” 隨著这句愿闻其详,罗森的思绪飞到了一个月前…… 魔法师和巫师不同,魔法师並不需要长年累月的练习,更多的是去沟通理解自己借贷来的能力和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罗森的时间不多了,仅剩下不到一年的寿命,他打算关闭罗记去找一个传人来接替自己作为保管人的使命。 他已经有了一个目標,就在纽约的长老医院,那里有个神经外科医生,罗森看出了他作为魔法师的潜力。 但就在这个时候有个自称“故事之神”的老人在某个夜里来到了罗记,向罗森提出了一项交易。 “什么交易?他又是什么来头?” 克劳利自詡消息灵通,但也没听说过哪个神系中有哪个神叫故事之神的。 罗森习惯性地伸手去摸烟,但想到自己给自己定了一天只抽十根的规矩,他又把手缩了回去。 “他说每个人的命运都在故事的剧本里,如果我能撬动命运的槓桿,让某个人的故事偏离原本的设计,那么他就会支付我报酬,因为他想看到设想外的故事。” 罗森其实到现在也不是很能理解这些话的意思,他只是依照自己所思所想在行动,命运原本的轨跡是什么样的他也不清楚。 之所以愿意配合,那是因为故事之神真的给他续了一年的寿命。 谈话到了这里其实已经算是结束了,罗森把这些事情告诉克劳利就是想堵住对方接下来想要提出的交易。 十字路口恶魔通常不会直接袭击人,他们更喜欢用诱骗的方式和人签订地狱契约,把灵魂骗到地狱。 克劳利自然也明白罗森的意图,露出了明显的失望之色:“现在可是一个好时代,王离开了他的王座,王子们也放弃了征战,如果那七十二位古老者愿意站在我这边,我们能成大事。” 他站起身走向门外:“那我只能儘量让手下的人把帐赶在下周四前討回来了。罗老板,別怪我,都是生意,你应该能理解。” 恶魔带著他的宠物离开了,但遮蔽月亮的乌云却始终没有散开。 命运谱写的剧本依旧在这黑夜里上映,好似什么也没有改变,又好似被撬动了轨跡。 豪华的庄园中—— “老爷,今晚这么早就休息了吗?” “嗯,罪恶永远都会有,为了更好的打击罪恶,我必须保证自己足够强壮健康,最近几天就不出门了。” “明智的决定,老爷。” “阿福,你也早点休息。” 公路上疾驰的雪佛兰黑斑羚中—— “现在去哪儿?” “先去找鲍比,我们需要他的帮助。” “迪恩,鲍比肯定会很高兴的。” “从我做了交易后他就没开心过,不能再让他担心了。” 哥伦比亚大学男生宿舍中—— “爸爸,我快毕业了,我想过了,先去一家律师所实习几年,积累足够人脉后也许以后我可以有自己的事务所。” “马特,我为你感到骄傲。去放手做吧,有空可以带你的朋友们回来,我会好好招待他们的。” 斯塔克大楼顶层中—— “什么?要我亲自去一趟?不是我不肯,那些军方的蠢货我看见他们就来气。” “托尼,你已经不是毛头小子了,你得承担起斯塔克家族的重担。我老了,不可能一直为你挡风遮雨。” “好吧好吧,我会去阿富汗的……你好好养病,奥巴代亚叔叔。” 命运在编织,命运在交织。 罗森锁上店门,他已经听到后厨仓库里的动静了,果然还是尸变了。 来到仓库,地上有一个正在不断抽搐的女人,在魔眼的观察下罗森可以清晰的看到对方的生命形態正在往魔法生物转变。 她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已经死了,但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正在重新激活她的神经中枢,她的灵魂早就已经不在体內,可身体却开始一点一点恢復活性,这就是殭尸。 这种变化同样也体现在了她的外貌上,罗森记得她昨晚来的时候还是一头棕发,可现在她额前的刘海已经变成了一撮银色。 同样,她的肤色也在朝著死人的苍白髮展,並开始出现宛如烟燻妆般的黑眼圈。 隨著她抽搐的动作幅度越来越大,外衣口袋中有东西被甩了出来,罗森走上前捡起,打开一看里面是她的工作证件,她是一名医生。 “奥利维亚·摩尔,是什么让你变成了殭尸?” 第5章 新品种殭尸 “摩尔女士,你还记得之前发生了什么吗?” “叫我丽芙就行。” 完成了殭尸转化的奥利维亚·摩尔肤色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得了严重白化病的人,压根从她脸上看不到半点血色,就连嘴唇都是青白色的,大半的头髮都变成了银色,要不了多久她就会拥有一头银髮。 “我去参加了一个派对,上面有人玩嗨了,我不知道是他们吸的那些东西有问题还是其他的原因,总之他们开始不正常,像电影里的丧尸一样疯狂……我被一个混蛋抓伤了,然后逃到这里就……就现在这样了。” 飞叶子这种事情在美国可以说很常態化,但飞叶子飞到变殭尸的情况还真不多见,罗森见过的殭尸种类也算不少了,中式的、西式的、魔法製造的、诅咒变异的……但像丽芙这样的绝对是新品种。 “新品种?那我现在很饿,想吃点脑子,这种感觉正常吗?” “殭尸会感到饿是正常的,但想吃脑子不太正常,理论上来说殭尸不挑食。” 丽芙僵硬的笑了起来,看上去很诡异:“还好我不怕植物,也不认识叫戴夫的人。” 她各方面表现得和活人区別都不大,尤其是智力和记忆方面跟罗森熟知的那些殭尸完全不同。 通常来说殭尸的智力都不会太高,哪怕是伏都教製作的回魂尸也一样,回魂尸虽然智力没问题,但却会丟失生前所有的记忆,导致需要从零开始学习东西。 可丽芙却完全没有受到这种影响,生前的她是一个学霸,现在的她依旧还是那个智力超群的学霸,记忆力方面也没有任何衰退,甚至反而能记起不少以前忘记的事情了。 罗森忍不住讚嘆:“发明出这种殭尸的人一定是个天才,几乎用最完美的方式解决了殭尸最大的缺陷。” 但丽芙却很不满:“我只想知道我还能恢復吗?要是一直保持这种状態,我怎么工作生活?我总不能在上班的时候隨机挑选一名幸运病人吃个脑子吧?” 罗森摩挲著下巴上的鬍渣:“怕是很难,至少我没见过殭尸恢復成人的例子。不过我觉得你这种情况有点类似炼金殭尸,我这边认识一个魔药专家,你晚上过来一趟,也许可以让他看看情况。” 丽芙失落的低下头:“好吧。” 她並不知道罗森口中的魔药专家在距离他们3200英里的大洋彼岸的苏格兰高地。 在苏格兰高地的密林和湖泊环绕中隱藏著一所连卫星都无法侦测到的学校——霍格沃茨。 这里是培育了无数巫师的摇篮,小巫师们从世界各地来到这里学习如何正確的使用自己的力量。 今天是一堂魔药课,负责这门课的教授是斯莱特林学院的院长西弗勒斯·斯內普,一个严肃、刻薄、阴冷的男人,与特里劳妮教授並称霍格沃茨的没头脑和不高兴。 不高兴的斯內普今天依旧保持著他不高兴的状態来给这群战战兢兢的小巫师上课,那阴鬱冰冷的眼神扫过小巫师们的头顶,让他们感觉自己仿佛是被一头飢饿的禿鷲盯上了,禿鷲正在耐心等待著他们断气的那一刻。 最后目光落在了一个额头有著闪电形状疤痕的孩子脸上:“波特,你来回答这个问题,我想继承了优秀血统的你应该能回答的上这么简单、基础的问题。” 一如既往的刻薄,一如既往的阴冷。 波特扭捏著站了起来,嘴唇颤动了几秒后,用几乎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说:“对不起,我不知道。” 目光越发冰冷,几乎快要化为实质。 斯內普冷哼一声,用力一甩长袍转身走上讲台,突然掏出隱藏在袖子里的魔杖对准了波特:“格兰芬多加50分!” 所有人都不由捂脸,摆出“果然是这样”的表情。 斯內普嘴角微微抽搐,这让他的表情看上去更加可怕了,但小巫师们却知道这其实是在笑。 “很好,波特小姐。你的诚实让人感动,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而你勇於承认自己不懂的勇气同样宝贵,你有著和你母亲一样珍贵的美德,你果然继承了高贵的血脉!” 斯內普转身背对学生缓缓闭眼。 她的眼睛真像莉莉……鼻子也很像……嘴角也像……都像…… 习惯了,所有人都习惯了,自从这个哈莉·波特来了以后,斯內普就会变著法子给对方加分。 做对了,加分! 做错了,加分! 没做,还加分! 就算今天人请假没来,一样可以加分! 他斯內普就像是一台无情的加分机器,他在霍格沃茨的意义就是给哈莉·波特加分。 一堂课结束,斯內普板著他那张僵硬如面瘫的脸回到办公室,今天又给哈莉加了分,心情通畅无比,只不过到时候邓布利多肯定又要来烦自己,说什么不能胡乱加分,对其他三个院的学生不公平之类的废话。 哼,那个老东西变懦弱了,莉莉的女儿就由我斯內普来守护! 呱—— 窗前传来乌鸦的怪叫声,將斯內普的思绪拉回,他注意到了乌鸦左脚上套著的金色指环,顿时眉头一皱,他认得东西的主人。 “自甘墮落的保管人。” 这只乌鸦是罗森的使魔,替罗森送来了信件。 罗森並不喜欢使用巫师那些花里胡哨的信,这只是一封普通的手写信。 斯內普拆开信封扫了一眼,不由眉头一挑,在思索了数秒后他做出了决定。 “告诉你的主人,我会赴约。” 乌鸦怪叫一声在屋內盘旋几圈后一头撞进了墙角的阴影之中,就像是一滴水融入大海,彻底消失。 与此同时,罗森刚驾车到新富尔顿的海鲜市场,从他店里到这边只有几公里路,而新富尔顿的海鲜市场是全纽约、甚至全美国最好的。 正常来说他如果要海鲜都会提前打电话预定,而后就会有人送到罗记,但这次要招待一位麻烦的客人,他不希望在餐品上被对方挑刺。 作为一名厨师,罗森有著自己的底线,他不允许自己做出任何无法让客人满意的食物,每一次烹飪都是一次全新的挑战,客人越是挑剔,那么他就越是要用厨艺征服对方。 所以这一次他要亲自来海鲜市场挑选食材,这次的菜单是——迷踪蟹。 抓起一只肥嘟嘟的珍宝蟹,罗森的目光又落在了边上的蓝蟹身上,稍作思索后,他就有了主意。 “给我装两只,我还要一些墨鱼仔和贝类。” “哈,要做海鲜大杂烩吗?” “差不多吧。” 第6章 巫师和厨师 南达科他州苏福尔斯镇。 这里是整个南达科他州最繁华的城市,靠近爱荷华州边境。 不过即便是再怎么阳光明媚的地方也是会有阴影存在。 靠近郊外的地方有一家无人问津的废车场,这里正是温彻斯特兄弟此行的目的地,废车场的主人是如今他们最信任和最能依靠的人。 黑斑羚停在了屋子前熄火,迪恩来到门前大力拍击:“鲍比,是我,迪恩。” 但里面没有任何回应。 迪恩疑惑的看向身后的弟弟,萨姆一摊手:“也许又喝醉了。” 迪恩无奈摇头,再次敲门:“鲍比,开门。是我们来了……” “蠢货,你想把我的房子震塌吗?” 门突然打开,走出一个戴著棒球帽的老猎魔人,他脸上留著乱糟糟的络腮鬍子,身上散发著一股机油和酒精混合在一起的怪味,正气鼓鼓的瞪著迪恩。 “你们这两个小混蛋还知道回来?电话不接,消息不回,我他妈还以为你们已经被恶魔干掉了……尤其是你,明知道地狱犬在追杀你,还敢到处乱跑,你们温彻斯特全他妈脑子有病!” 迪恩嬉皮笑脸地上前想要拥抱对方:“嘿,老傢伙,我们这不是回来了吗?” 於是他得到了鲍比的热情回应——洒了他一脸的圣水。 迪恩无奈地抹去脸上的水:“鲍比,我没被恶魔附身。” 老猎魔人这才面色稍缓:“哼,进来吧。” 说著突然朝萨姆洒水,萨姆也落了和迪恩一样的下场,抹著脸上的水嘆息:“有必要这样吗?” 鲍比冷哼一声扭头回屋:“小心驶得万年船,我能在这行混那么久还活著靠的就是谨慎。” 鲍比·辛格是附近有名的酒鬼,中年老男人、丧偶、膝下无子,独自经营一家废车场。 当然,这些只是表面,实际上他是迪恩和萨姆父亲的朋友,一个知识渊博、经验老道的猎魔人。 猎魔人这个群体普遍文化不高,像萨姆这种曾经上过史丹福大学的那已经算顶天的高材生了,而鲍比在这个圈子里的角色就像是百事通,猎魔人们遇上没见过情况第一时间想到了的就是问他。 圈子里有这么一句话:“如果鲍比·辛格都不知道,那咱们最好自求多福。” 迪恩把纽约之行和自己的心態转变告诉了鲍比,对於鲍比而言,这对让人闹心的兄弟早就已经是他的家人了,迪恩能够重新拾回自信求生,这比什么都重要。 “保管人?见鬼,我还以为他们已经死绝了。” 萨姆很好奇:“鲍比,你见过保管人?” 鲍比咧了咧嘴:“我没见过,鲁弗斯以前在日本处理地缚灵的时候遇到过一个……那群傢伙可都是疯子,他说他亲眼看到那个女人为了镇压一个本土邪神把自己的女儿和丈夫都作为代价给献祭了。” 迪恩和萨姆面面相覷,这和他们了解的保管人完全不同,至少罗森给他们的感觉就是一个实力高强、做菜好吃的魔法师。 鲍比看出了两人心中的轻慢態度,当即警告:“別小瞧任何保管人,他们数量稀少,但都掌握著非常恐怖的力量。” “你说在纽约见到的那个傢伙是所罗门契印的保管人,那就说明他至少能使用300种远古恶魔级別的魔法,而且还能召唤超过740万头成军团编制的恶魔,一旦失控比希特勒復活都恐怖十倍百倍!” 这下兄弟两人的表情都僵住了,冷汗不知不觉爬满后背,他们完全没想到当晚那顿羊排大餐一旦搞不好就是他们最后的晚餐了。 迪恩用力吞了口唾沫:“鲍比,你就喜欢危言耸听嚇唬我们,我看罗森人其实挺不错的。” 鲍比冷笑:“那是因为你们这两个白痴没动手抢契印,否则我可能得到他的冰箱里去找你们了……噢,不对,我根本就不会去找,因为我不是白痴,才不会冒风险得罪一个保管人。” 迪恩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看向萨姆:“怎么办,他让我下周四过去一趟?” 萨姆的表情不见得比他好看多少,但终究是自己的哥哥,无奈之下他只能对鲍比使出了招牌技能“可怜小狗狗眼神”。 酒瓶被重重地放在桌上,只听见鲍比一声痛骂:“该死!我早晚都会被你们这些温彻斯特害死!” 太阳逐渐落到西边的海平面上,下午四点是罗记正式营业的时间。 曼哈顿的街头出现了一个格格不入的怪人,他身披黑色长袍,蜡黄的脸孔不怒而威,冰冷的眼神拒人千里之外,仿佛是从一个幽森的古堡中走出来的邪恶巫师。 事实上,他就是一名巫师。 好在纽约是个大都市,什么奇形怪状的人都有,大城市有著大城市特有的冷漠,哪怕你在街上裸奔,別人也不会太过在意,反正会有纽约警署来管你。 从霍格沃茨到纽约並不难,难在需要有魔法部批准的跨洋魔法使用许可。 正常来说这种许可都是要提前几天申请提交的,不过这次斯內普动用了一些內部关係,黑魔王虽然倒台了,但食死徒们还在,並且影响力还不小,区区一纸批文走个特別通道不算事。 早在中午的时候斯內普就已经到纽约了,只不过他作为欧洲的魔法师来美洲是需要在美国这边的魔法部进行报备的,各种手续来来回回,时间也就拖到了现在。 “这不正好,反正我也刚开门。” 斯內普將手中黑色的提包放到桌上,毫不掩饰对罗森的鄙夷:“墮落者总会为自己的惫懒寻找各种藉口。” 罗森自然知道对方对自己有多不满:“西弗勒斯,你还是一如既往的犀利。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可以自己做决定的,我只是厌倦了那种生活,真的太累了。” 斯內普的双眼越发深邃,只不过这次没有再嘲讽罗森:“唯有死亡才能卸下你的职责。什么时候你要死了,提前通知我,我会庇护你的传人一年时间,葬礼就不参加了,我不喜欢热闹的场合。” 斯內普能说出这种话来,让罗森有些动容:“谢谢。” 一个莽撞的身影打破了两人之间刚有所回温的气氛:“抱歉,我来晚了吗?” 殭尸女孩下班了。 一天时间下来,她所有的头髮都变成了银色,在灯光下反射出一层淡淡的金弧,配上她毫无血色的苍白皮肤,显得异常精致。 斯內普瞥了她一眼后,对罗森说:“死亡有时候美得惊心动魄。” 罗森点头:“赞同。她要是个丑八怪,我也懒得帮。” “哼,以貌取人的墮落者。” “呵,別说你对莉莉的感情跟她本人的外貌没关係。” “我才没你那么肤浅。” “你输给了波特,因为他比你帅。” “闭嘴,墮落者!” 斯內普破防了,这一局罗森胜。 他心满意足地解下手腕上的头巾戴在头上:“好,开饭。” 第7章 进食 水缸里那两只正在吐泡泡的螃蟹並不知道它们接下来就要成为一道佳肴。 进食行为是生物的本能,因为进食所引起的杀戮並非野蛮行径,大自然从原始蛮荒到现在的钢铁丛林其实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本质,一切都是生命的循环。 厨师的意义就在这里,认真、热诚的去对待每一份食材,这是对生命本身的负责,不会白白浪费食材的生命,让它们变美味,让它们的营养更易被吸收,让它们成为被夸赞的本身。 烹飪是厨师对食物进行的生命转化仪式。 之所以这么早就把螃蟹和贝壳买回来是因为这一类的食材並不適合直接拿来做菜,需要静养一段时间,待螃蟹和贝壳將体內杂质排出,这个时候再去烹飪就能得到最乾净鲜滑的海鲜料理。 蓝蟹和珍宝蟹是美国人餐桌上的常客,其实做迷踪蟹这道菜罗森首选的是缅甸蟹,但在美国想要买到缅甸蟹只能去那些专门卖亚洲货物的进口超市,那里的东西品质很一般,而且还价格昂贵。 所以罗森退而求其次,选用当地鲜活的螃蟹,依旧还是贯彻他坚持的烹飪理念,无需追求完美、高端或最契合的食材,真正需要追求的是融会贯通的烹飪变化之道。 这次罗森选用了珍宝蟹,因为珍宝蟹个体更大,出肉率高,肉质厚实,能够更好的吸收酱汁而不易散形,其本身鲜甜的风味与迷踪蟹所需的重香料烹飪手法也更为契合。 相比之下,蓝蟹的壳更硬,在拆肉过程中会更麻烦,虽然肉质富有弹性,很能突出海洋风味食材的特色,但其实更適合整只蒸煮,用来做迷踪蟹很有可能会因为酱汁渗透不均影响口感。 迷踪蟹这道菜需要用到的配料可以很多,也可以很少,不过既然是为斯內普这种喜欢挑刺的傢伙做菜,那罗森自然是只多不少。 珍宝蟹处理起来很简单,开盖去底、剪除蟹腮蟹嘴,掰下钳子打碎外壳,把螃蟹从中间一刀两断,最后冲洗乾净就行。 之后他选用的配料有墨鱼仔、各种小型贝类和芝士年糕。 因为这是一道乾锅菜,所以年糕在里面不会糊,反而会吸收到酱汁,拥有別样的美味。 起锅第一步需要先熬製红油,这是这道菜的灵魂所在,除了赋予菜品浓郁的香辣风味和诱人的色泽外,红油本身的提香作用就极为强大。 作为底料,红油本身是通过多种天然植物香料炒制而成的,根据配比和火候控制不同,罗森可以熬製出风味层次截然不同的红油。 这一次罗森选用了花生油,花生油色泽清亮,在加热过程中形成的烟雾较少,气味芬芳,非常適用於快速煸炒,同时也不会掩盖其他食材的风味,作为熬製红油的原料最为合適。 热锅冷油,等油温烧至三成的时候加入草果、桂皮、香砂、八角、白蔻、香叶、生薑、大蒜、大葱、香菜,调至中火慢慢熬煮。 当大葱在油锅中变为金黄色时,再加入豆瓣酱、干辣椒进行进一步熬製,直到熬出红油方为成功。 这一过程需要一些耐心,当红油熬製完毕后,需关火静置,这是为了让红油中所有的香味都慢慢激发,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左右。 在罗森忙碌的时候,斯內普已经开始了对丽芙的诊断。 作为神秘侧享誉盛名的魔药大师,斯內普同样也是一名炼金术高手,他接触过各式各样的炼金殭尸,在专业程度上远不是罗森可以比的。 几乎是一个照面他就已经做出了判定:“你不是用炼金术製造的殭尸,那个墮落的傢伙还真没骗我,你是新品种……他信上说你想吃人脑子?只有脑子吗?对其他器官有想法吗?心臟?肝臟?” 本就面无血色的丽芙被斯內普专注狂热的研究態度给嚇得脸色更白了,她现在觉得自己不像殭尸,更像是一具在等待被解剖的尸体,而对方则是一个变態杀手。 长得就很变態杀手,虽说她也確確实实是一具尸体。 但毕竟她现在也没有別的选择权了,只能尽力配合:“只有脑子,不过我今天也试著吃了些別的东西,根本尝不出什么味道来。” 斯內普略一思索,直接打开了他带来的提包,从里面拿出一个玻璃罐,里面赫然是半颗人脑,以丽芙的医学知识底蕴可以清晰的分辨出这颗脑子有多新鲜,绝对刚从別人脑壳里挖出来没多久。 斯內普把罐子推到她面前,用命令的口气说:“吃了它。” 新鲜人脑几乎让丽芙失去理智,她的双眼开始充血变红,但即便到了这一刻,她依旧还是艰难的提出了最后的问题:“这是……哪儿……来……” 斯內普保持著阴森的眼神看著她没有作答,是厨房门口的罗森给出了答案—— “我拜託他弄来的,这是一个今天被行刑的死刑犯的脑子,你吃不吃他今天都会死。” 罗森的话语熄灭了丽芙仅剩不多的道德感和理智,她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低吼,直接粗暴的將手伸进了罐子里,那狼吞虎咽的场景和电影里的丧尸真心没多大区別。 斯內普和罗森对视一眼,各自都有了些结论。 “你先说,还是我?” “哼,那我就听听外行人的蹩脚见解。” 罗森哑然失笑,西弗勒斯这个傢伙在记仇这方面確实突出,他还在记恨自己刚才说他不如波特的事。 “不是炼金术,但绝对是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东西。你有听说过哪种魔药能把人变成殭尸的吗?” 斯內普看著进食的丽芙,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我没听说过哪种魔药可以把某种变化状態永固在人身上的,但……这確实很像魔药的效果。” 罗森的笑容有些玩味:“看来我们的混血王子遇上对手了。” “混血王子”这个词让斯內普猛然將视线扫向罗森,那股如有实质的冰冷杀意瞬间在店內蔓延开,但罗森却完全不受影响,转身进了厨房。 “留著精力对付別人吧,你又打不过我。” 斯內普不由眼皮一跳,这才是最让他生气的地方,他对上罗森从没占到过上风,保管人的能力太杂太诡异,而偏偏有著这样实力的罗森却不肯做更多的事情,反而躲在这里当一个厨师。 “自甘墮落!你的菜还没做完吗?” “急什么,做菜和炼製药剂是一样的,需要耐心,需要遵循步骤,方能得到成功。” 第8章 迷踪蟹 经过了半小时静置,红油已经熬製完毕,只需过滤掉刚才的香料放在一边备用即可。 重新起锅烧油,但这一次不再是花生油,罗森换成了香油。 香油和芝麻油两者虽然都是从芝麻中提取出来的油水,但根据工艺不同,两者其实有著截然不同的风味。 大多数的芝麻油都会採用高温压榨法或浸出法来出油,尤其是高温压榨法,通过超过200摄氏度的高温来烘烤,可以將出油率提升到45%,这是一种非常高效的出油方法。 但是,粗暴的出油手段自然会有相对应的弊端,高温会破坏芝麻的一部分营养成分,这直接就导致了芝麻油的香味较淡,顏色也会相对比较浅。 而香油是用传统水代法或石磨低温工艺製作出来的,通过90摄氏度的热水震盪分离油水,在儘可能在保留油中的芳香物质的同时来保障一个基本的出油率。 虽然香味浓郁,但出油率仅仅只有30%。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香油內含有足量的硫化合物,这使得香油通常会具备焦香和坚果般醇厚的尾韵。 正常来说,香油是不適合用来煎炒的,因为香油在高温下香气会急速挥发,一般只会用在凉拌或拌饭中。 罗森之所以选择使用香油,那是因为他不需要香油留下太多香味,香油本身浓郁的香味是优点,可放在这道菜上却有些喧宾夺主了。 通过高温让香油中一部分的香味挥发,仅留下不足40%的香味,这样才不会掩盖住其他香料的风味,形成完美的协调,均衡存乎万物之间。 油逐渐沸腾,罗森看准机会加入蒜子翻炒,待蒜香出来后把贝类全部倒入锅中猛火爆炒。 这一次他做的很快,仅仅只是將所有的贝类都炒到开壳便盛出备用。 斯內普的鼻子很灵,作为一名魔药大师,灵敏的嗅觉能让他精准地判断製作药剂时最佳的时机和步骤。 “海鲜么……” 他的嘴角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他从未主动向任何人透露过自己的饮食爱好,罗森能够知道他喜欢吃海鲜必然是通过曾经的观察才得出的结果,实话说有个了解自己的人,这种感觉不差。 丽芙逐渐恢復神智,即便殭尸的嗅觉並不灵敏,距离这么近的香味传来,也免不了钻进她的鼻子,食物的香味一点点唤醒她曾经作为人类的身体记忆,血色从眼眸中褪去。 “我……我刚才是怎么了……” 斯內普瞥了她一眼:“你对刚才做的事情有记忆?” 丽芙用力点头,她记得一清二楚,自己是如何疯狂的、像怪物一样的进食。 “看来並不是单纯的发狂,能够留下记忆说明这种状態是可控的。给我几根你的头髮、指甲,还有血液,最好再拔一颗牙。” 斯內普的表情在这一刻非常邪恶,很难不让人往奇怪的方向思考。 虽然极不情愿,但比起继续当殭尸,丽芙还是决定把头髮、指甲什么的交给面前这个怪人,毕竟斯內普看上去確实很有本事的样子。 “我需要找个东西拔牙吗?” 斯內普伸出魔杖轻轻一点,丽芙的门牙脱落了下来,精准地落入了斯內普早已准备好的玻璃瓶中。 丽芙捂著嘴发出了漏风的尖叫:“为什么是门牙!这、这让我怎么见人!你就不能选一颗里面的吗?” 可就在下一秒,她表情僵住了,因为刚才缺失了牙齿的地方又长出了一颗新牙。 斯內普暗暗頷首:“极强的恢復力,估计必须要破坏你的大脑才能真正的杀死你。” 丽芙赶忙捂住脑袋身子一缩:“別打我脑子的主意!” 斯內普將收集到的东西装回包里,丽芙这个新品种的殭尸已经完全引起了他的兴趣,要不是不吃罗森一顿饭会让他心里不舒服,否则他现在早就赶回霍格沃茨去开始新研究了。 厨房內罗森的料理也到了关键时刻。 再次起锅烧油,把之前熬製的红油加入一部分在锅中烧热,放入大蒜、八角、生薑,再把所有的螃蟹都倒入其中,激烈的煎炸开始了。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对火候的把控,刚刚进入热油的螃蟹会被迅速抽离水分,大量的白烟被吸入油烟机,这个时候必须用大火翻炒,保证螃蟹可以无死角地被均匀煎炸。 当螃蟹壳变成漂亮的红色时,就需要换成中火煎炸了,如果继续使用大火会让螃蟹的表层焦黄,影响口感也破坏美感。 这个期间需要时不时晃动铁锅,直到蟹肉表面微微发黄,加入切段的大葱继续翻炒。 葱香和蟹香在厨房內盘旋,罗森明白时机差不多成熟了。 加入豆豉、醋醃的鲜辣椒和干辣椒,再將年糕、墨鱼仔和已经用香油翻炒过一遍的贝类全部加入其中,是时候让这些美味融合了。 不断的翻炒,让酱汁不断的渗入食材,探寻那隱藏在最深处的鲜香。 等辣椒的香味被炒出时,加入少量蚝油,这种以牡蠣为原料製作的调料不宜多加,不仅仅是健康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避免蚝油的味道掩盖住其他调料的鲜味。 罗森拿起一个黄色的玻璃瓶:“烧菜怎么能没有这东西,东方的烹飪魔法可不只有白酒,我们还有第二种武器。” 黄酒——一种存在感极低,但是实用性极高的酒。 黄酒在绝大多数地区都被作为料酒的替代品使用,与白酒不同,黄酒没有那么霸道,它会以相对柔和的方式对食材进行去腥、提鲜、增香。 黄酒富含胺基酸、酯类和有机酸,这些成分在加热时会与食材发生化学反应,生成芳香酯类,在增加菜餚香味的同时还能软化肉质。 罗森选用的是一款名为嘉善花雕的小眾黄酒,为了买这瓶酒他可是费了不少力气找代购,要不是今天斯內普来,他可不捨得用。 迷踪蟹的烹飪也进入到最后阶段了,加入味精、鸡粉、十三香和米酒,转为大火让食材进行最后的酱汁吸收,这道菜完成了。 斯內普看到罗森端著一口大铁锅出来,当即鄙夷地嘲笑他:“等万圣节的时候我会送你几套石像鬼餐碟。” 罗森谢绝了他的“好意”:“不必了,我不希望客人在用餐的时候还要跟餐具先进行一场搏斗。” “迷踪蟹,请慢用。” 斯內普眉头一挑:“迷踪?” 罗森知道这傢伙的疑心有多重:“安心,只是一道用麻瓜食材製作的麻瓜菜餚,它不会突然跳起来夹住你的鹰鉤鼻的。” 丽芙也是第一次见这样的菜品,从来都是吃惯白人饭的她很少有机会接触如此色香味浓郁的食物,刚才好不容易消退下去的红眼睛又有了返场的趋势。 “为什么叫迷踪蟹?难道说吃了会迷路?” 罗森点起一支烟:“因为这道菜的烹飪手法融合了中国传统四大烹飪法的优点,同时具备东酸、西辣、南甜、北咸四种特点,有著其他菜品难以企及的独特风味体系,太难被归类到某一菜系中,故而名为『迷踪』。” 丽芙有些瞠目结舌:“听著就像魔法一样。” 这下斯內普也被勾起了兴趣:“希望真的像你说的那么玄妙。” 但就在他刚要去夹里面的螃蟹时,罗森却制止了他:“等下。” 斯內普眼神不善的看向他,一副你要不给我个解释,我就把你按在锅里的架势。 一瓶冰镇过的乾白葡萄酒被摆放到桌前,罗森做了个请的姿势—— “西班牙卡瓦,菲斯奈特黑牌特级珍藏,不贵、好喝,作为海鲜伴侣,我非常推荐。” 这次斯內普满意了:“麻瓜的酒么,偶尔尝试一下也不错。” 就在他们享用美味的迷踪蟹时,纽约最著名的贫民窟布朗维尔中,一名身穿风衣的金髮男子正在用他的鞋底给一个街头小毒贩做脸部按摩。 他甩了甩手指上捏著的那一小包可疑白色粉末,脸上掛著迷人的笑容,只是眼神却冰冷无比—— “能让我康斯坦丁差点著了道,值得你吹一辈子了……说,这种能把人变殭尸的货,你从哪儿搞来的?” 第9章 干劲满满的殭尸小姐 五点整,丽芙准时从床上弹起来,窗外的天空已经有些蒙蒙亮了,今天会是个好天气,即便对於殭尸来说,多晒太阳也是好事。 自从成为殭尸后,丽芙就不再需要睡眠,之所以选择晚上躺在床上是因为她不知道能干什么。 好在就算是发呆一晚上,对於殭尸而言也不会觉得难受,也不会累……甚至还有些干劲满满? “嗯?干劲满满?为什么我突然就有种想要做点什么的衝动?” 想不明白,丽芙打算吃点什么,冰箱里还有半个脑子,这是斯內普昨晚临走时留下的。 昨晚的迷踪蟹她也尝到了,可惜她现在的味觉已经迟钝的快分辨不出味道来了,只有辣这种味道还能刺激到她的味觉。 即使失去了正常的味觉,她也能看得出昨晚那道菜有多美味,那个叫斯內普的怪人除了一开始还点评了几句,之后几乎全程没说话,光顾著吃东西了。 那些爆汁的墨鱼仔、鲜嫩的贝壳、香脆的螃蟹、软糯的年糕…… “啊啊!!为什么我就尝不出味道来!!” 丽芙沮丧的取出冰箱里的脑子,一想到今后的日子都得靠这坨噁心的玩意儿过日子,所有的美食离自己远去,她就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 好吧,她已经死了,是死无可恋。 她抱著玻璃罐来到厨房找勺子,无意间瞥见燃气灶,脑海中不知怎的就突然浮现起了罗森在厨房中忙碌的身影。 罗森那个专业、专注,全身心投入到烹飪中的模样实在让人难忘,她看得出来罗森是真的喜欢烹飪,如果说罗森是一个魔法师,那么厨房就是他的法师塔,佐料是他的施法材料,厨具是他的魔法杖,在厨房中他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大法师。 丽芙低头看著怀里的玻璃罐,有了个新想法:“也许我也可以,谁说非得直接生吃,哪怕只有辣味我也可以做的更好才对。脑子烹飪家?咦,不好听。殭尸料理人?这个好!” 殭尸女孩虽然很想表演一番类似罗森的专业烹飪技术,但遗憾的是她並不懂烹飪,最后也只是烫了两块麵包,把脑子和辣酱搅拌涂抹在上面,得到了一份连三明治都算不上的辣味脑子吐司。 变成殭尸后,她显然已经不適合继续在医院工作,尤其是她还需要经常在急诊室面对突发状况,那些血淋淋的场景,回想起自己昨晚如丧尸般举动,她实在是没把握说一定能控制住自己。 她要辞职,为了自己,也为了別人。 可问题就隨之而来了,就算是殭尸,辞职了也是要找工作的,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没法生活。 她不是孤家寡人,她还有父母亲人朋友,甚至还有个未婚夫……嗯,前未婚夫。 昨晚回来后,她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和对方分手,即便她真的很爱对方,可殭尸和人类註定是走不到一起的。 糟心事越来越多了,可奇怪的是丽芙依旧觉得自己干劲满满。 “难道我坏掉了?” “算了,先去辞职,然后分手,再找適合的工作。加油,丽芙,你可以的!哇哦,我真的好有干劲!” 一脚踩下油门,车內躁动的音乐响起,隨即丽芙的车消失在了车水马龙之中。 看著车子消失的方向,隱藏在巷口的康斯坦丁踩灭菸头,脸上浮现起莫名笑意。 “一个会开车的殭尸,有趣。” 康斯坦丁花了一番力气才总算定位到了丽芙,昨天的经歷可不算好,哪怕是对於他这样的人渣而言。 约翰·康斯坦丁在各种意义上都只能算作一个人渣,亦或是说人渣这个词在他身上只能算是褒奖。 在神秘侧这个圈子里他是个名人——地狱神探。 关键不在神探,而是地狱。 这个狡诈的混蛋最擅长的就是诈骗恶魔,从各种恶魔身上借贷魔法,然后不还帐,甚至把自己变成一块金饼子引诱各路妖魔鬼怪下注,以此获利。 康斯坦丁通常不会在纽约露面,他在这边仇人太多,但是在半个月前他预约了罗记的餐点,所以他才会从外地赶到纽约。 糊弄地狱的恶魔没关係,恶魔在地狱没那么容易来人间。 但糊弄保管人可不是什么有趣的事,即便罗森是保管人中比较好说话的类型,康斯坦丁可不想在人间被一个保管人追杀,一个发疯的保管人,天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 康斯坦丁只是人渣,不是没有人性。 他特地早来了纽约几天,为的就是不想自己错过约定的时间。 来早了,他就想找点乐子消磨一下时间,於是就买到了一包神奇的白粉末。 但这包白粉末和以往的不同,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癮君子,康斯坦丁在摄入的一瞬间就意识到了不对劲,他赶在药物生效前就对自己进行了净化。 结果让他震惊,他差点死在净化中,只有亡灵才会被净化力量杀死,这该死的东西居然能把人转化成亡灵。 康斯坦丁可不是好惹的主,他一路顺藤摸瓜查到了一个派对,一个几乎全员死光光的派对。 严格来说不是几乎,因为参加那个派对的人也確实死光光了,刚才那位奥利维亚·摩尔小姐已经是殭尸了。 对於康斯坦丁而言这就更有趣了,一个无人生还的派对,一个自由活动並保持原本智力记忆的殭尸,这样的阴谋哪怕对於他来说也很新奇。 他耐心的跟踪了丽芙一整天,看著她在医院上班,和同事交流,和未婚夫在电话里吵架,被母亲在更衣室指责。 实话说,要不是已经確定了奥利维亚·摩尔是一个殭尸,他真的会以为对方就是一个肤色过分白的女孩。 丽芙拖著一点也不疲惫的身体走进熟悉的小巷,之所以表现出疲惫的样子是她觉得自己今天这一天经歷的事应该让自己疲惫,而不是內心这种干劲满满的状態。 真的太奇怪了,为什么自己会干劲满满? 推开罗记的门,斯內普不在,罗森正在和一个四十多岁的壮汉交谈,对方看上去有股街头气息。 丽芙不止一次见过这样的人,在急症室的时候那些因为街头斗殴被送进来的黑帮成员或混混都有这样的气质。 壮汉注意到了她,便主动告辞:“那就定好了,我们回头见。” 罗森笑著点头回应:“我一定会让当天成为最棒的庆贺宴,我真为你感到高兴,杰克。” 和杰克告別后,罗森注意到丽芙的情绪並不高:“看来你这一天过得並不顺心。” 丽芙撇了撇嘴:“糟透了,让我想……好吧,我已经死了。总之,糟透了,而且我觉得我快疯了,我居然遇上那么多糟糕的事还觉得自己干劲满满?” 罗森拖过一张椅子坐到她面前:“我有没有对你说过,你昨天吃完脑子后表现出了和原本不符的人格特质。” 丽芙茫然:“什么意思?” 罗森双手交叉在下巴前,目光变得深邃:“意思就是说,你能吸收被你吃下的死者的人格,了不起的天赋,也是很危险的天赋。” “有意思,说具体点。” 角落的阴影一阵扭动,走出一名金髮男子,嘴角叼著半支烟似笑非笑看著两人。 丽芙被嚇了一跳,捂嘴不让自己惊叫出声。 而罗森在看到对方时则面色变得难堪起来:“你来早了,我討厌迟到的人,更討厌来太早的人……康斯坦丁。” 第10章 混血王子和地狱神探 罗森掐灭手中还剩下大半的菸头,从那张独属於他的藤椅上站起来,厨房內发出錚錚脆响,一把把厨刀出鞘,在阴影中闪烁寒芒。 “我们约定的时间是星期四。康斯坦丁,即便是你不守约,我也不会留情。” 地狱神探將菸蒂从指尖弹出,在墙壁上溅射出一片火花,留下一道清晰的黑印,挑衅的意味不言而喻—— “早就想跟你过过手了,保管人。” 罗森遽然瞳孔一缩:“丽芙,趴下。” “哎?” 厨刀燃起猩红的火焰化作流星砸向角落中的金髮男子,殭尸女孩反应很迅速,哪怕是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那么信任罗森就这么听话的躲进了桌底下。 燃火的厨刀將康斯坦丁贯穿,他的身体就像是蜡像般徐徐融化,罗森立刻扭头看向了屋內的另一角,魔眼开! “你的障眼法骗不了我,在第五魔眼之下一切虚妄无所遁形!” 康斯坦丁阴笑著从影子中走出,活动了一下颈骨,发出清脆的咔吧声:“但我耗得死你。罗森,你的时间不多了,你没有那么多的寿命跟我玩了。” 罗森左眼的幽光越来越亮:“那你儘管来试,也许我下一秒就会死。” 康斯坦丁的表情阴沉了下来,罗森这么说反而让他猜忌了起来,所有人都在说所罗门契印的保管人寿元將尽,但这个传言从十年前就有了,如今十年过去了,罗森还活著,大家都说他快死了,但没人能真正的確定他会什么时候死。 康斯坦丁很清楚保管人的恐怖之处,尤其是一个將死的保管人,而罗森是他见过最棘手的保管人,一个死来死去都没死的魔法师。 “罗森,你杀不死我的。” “试试。” “你唬不了我。” “那就试试。” “呵,为了一个才认识不久的殭尸值得吗?你有那么多寿命能消耗吗?” 罗森看穿了康斯坦丁的顾虑,扬起一抹讥笑:“怎么?不出手吗?约翰,你变软弱了,要是十年前的你会主动对我发起攻击的。” 话语刺痛了康斯坦丁,让他的眼角忍不住微微抽动,罗森给他的感觉和十年前一样,还是那么盛气凌人,还是那么刻薄恶毒。 於是他突然卸下了身上的敌意,双手一摊,嬉笑著说:“开个玩笑嘛,你不会玩不起吧?” 可罗森不吃这套,他太了解康斯坦丁了,这傢伙根本就没有底线可言:“少来这套,为什么跟著她?” 丽芙小心翼翼的从桌下探出脑袋,这次她总算是看清康斯坦丁的模样了,並且瞬间就怦然心动,对方那股浪子的气质和不羈的风格几乎是每一个女性的杀手,英俊中带著三分沧桑、沧桑中带著三分疲惫、疲惫中带著三分玩世不恭,这足以让任何女人……或男人沦陷。 在一瞬的怦然心动后,丽芙又瞬间警觉了起来——咦?我怎么突然就对这样的傢伙感兴趣了,明明我以前更喜欢梅杰那样的…… 罗森不满的瞪了丽芙一眼:“收敛一些,我是在帮你出头,你这样的表情弄得我像是多管閒事的蠢货。” 丽芙不好意思的訕笑:“可是他真的很帅耶。” 康斯坦丁摊手,上前一步:“罗森,个人魅力你总不能怪我吧?” 燃火的厨刀逼退了他一步:“也许你的脑子对她来说更有魅力,我不介意让她尝尝地狱神探的脑子。” 康斯坦丁嘆息著掏出一支烟叼住:“这就是我想跟你谈的事了……拜託,先把刀放下,你知道你杀不掉我的,至少没那么容易杀,不如让我解释清楚?” 鑑於今晚並没有客人,罗森最终还是听了一番康斯坦丁的说法。 在刪除其中百分之九十九的虚假內容后,罗森得出了最终答案,也是最终的问题:“你想做什么?” 罗森很清楚康斯坦丁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人,报仇、报復?那种东西压根就不会在康斯坦丁的世界中存在! 这个混蛋只会考虑怎么从中取利,把每一个恨他的、爱他的、信他的的人都变成筹码,一个彻彻底底的烂人。 康斯坦丁很委屈:“你对我有误解,大家对我都有误解,我是好人,你看我,看看我,我是这种人吗?” 丽芙痴痴地摇头:“你长得像基努里维斯,但他没你那么性感。” 罗森斜了她一眼:“基努里维斯是黑的。” 说完后他就开始赶人:“你预约的时间是周四,到周四再来,她只是个受害者,完全……” 话未说完,门被推开,身著黑袍的巫师走进店內,只不过他看到康斯坦丁的时候也是一愣,隨即把探寻的目光落在了罗森身上。 康斯坦丁夸张的指著门口的斯內普怪叫:“不是吧?你寧愿叫他都不通知我?” 没等罗森说话,斯內普就冷笑了起来:“凭什么要通知你这个放纵私慾的败类,你比这个自甘墮落的傢伙更可耻。” 罗森翻起白眼:“拜託,骂他別带上我。” 斯內普:“你就是自甘墮落,有说错吗?” 康斯坦丁:“罗森,咱们应该是一帮的,我们是魔法师,他一个巫师。” 罗森:“滚,这颗星球上没有你的朋友。” 康斯坦丁:“你这样说我太伤心了,我一直把你当兄弟来著。” 斯內普:“可笑,你也配谈兄弟,你要不要看看是谁在纠缠你的灵魂?我可以帮你让他显形。” 罗森:“西弗勒斯,別添乱行吗?” 斯內普:“我们没那么熟,叫我斯內普教授。” 康斯坦丁:“哈哈哈!这傢伙不会真以为是凭自己的本事当上蛇院院长的吧,不是吧?难怪莉莉看不上你,哈哈,还混血王子,你这鼻涕虫!” “康斯坦丁!你想试试神锋无影!” “来呀!谁怕谁!” “都闭嘴!这是我的店!” 丽芙瑟瑟发抖,今晚的恐怖分子有点多,她原本来只是想在罗森这儿找点安慰,她觉得做菜好吃的人应该会是个好人,结果现在一看,罗森也是个恐怖分子,魔法意义上的。 罗森冷笑一声,左右巡视:“够了,既然你们都在,那就拿出你们的本事来解决她的问题。一个魔药大师、一个地狱神探,难道你们都在指望我这个厨子来解决她的问题?” 斯內普和康斯坦丁对视一眼,明知这是罗森的挑拨,但他们依旧迸发出了交战的火花。 斯內普紧了紧手中的提包:“笑话,一个三流欺诈师也配进入学术界?” 康斯坦丁点燃一支烟,挑衅的吐出一个完美的烟圈:“只会照本宣科的书呆子玩的明白现代社会吗?” 丽芙看著为了自己爭论不休的两位……她虽然不是人了,也还没真正融入神秘侧,也不知道这两位是什么来头,但不知为何有种与有荣焉的错觉。 隱约间她觉得自己备受重视,毕竟能被两个看上去很厉害的傢伙会诊——话说殭尸是病吗? 被目光集中注视的罗森只能摆著手后退:“okok,我去做夜宵,但別指望有什么好东西,就剩下一锅粥了。” 第11章 艇仔粥 粥是一种有著源远流长歷史的食物,尤其在中国,粥的起源很早,经过歷史的风霜考验直至今日,衍生出了独属於粥这种食物的粥文化。 在封建社会时期,食粥不仅仅是百姓的充飢手段,同时也是统治阶级的养生之举,在古代社会,粥就已经在果腹和养生这两条道路上並行发展且完美地融入了中国的歷史与文化。 最早关於粥的记载可以追溯到炎黄时代,周朝有文字记载:“黄帝始烹谷为粥。” 4000年前粥是食物,2500年前粥开始进入药用领域,在宋朝时,粥已经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流派。 罗森今天要做的是艇仔粥,一种非常受欢迎的广式粥点。 斯內普是一个颇为传统的西方人,他並不习惯东方饮食,像昨晚的迷踪蟹他能接受是因为重口味饮食和海鲜本就在他的食谱上,但粥…… “我不喜欢那种清淡的食物。” 相比之下康斯坦丁对食物的包容度更高一些,因为其流浪魔法师的身份康斯坦丁去过很多地方,再加上他荤素不忌的性格,只要不是那些太过分的食物他基本都能接受。 “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挑拣拣,你要不要照照镜子,你看上去比她更像殭尸,这就是营养不良。” “癮君子也懂养生?” “嘖,懒得跟你扯。” 既然只是简简单单做一锅粥,那就不需要准备太多东西了。 虾仁、魷鱼、叉烧、海蜇、猪皮、蛋皮、生鱼片、油条、葱花、花生,准备就完成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超给力,????????????.??????书库广 】 其实罗森依旧有些不满意:“早知道提前买点排骨了。” 做艇仔粥最重要的达到米和水融为一体的感觉,十斤水煮一斤米,35分钟的熬製,煲出绵滑喷香的粥就算是成功了。 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得选对厨具,不能用铁锅炒锅这些东西,必须得选择一口砂锅。 砂锅由陶土烧制而成,材质多孔,加热时能均匀传导热量,避免局部过热导致糊底,再加上砂锅有著厚实的锅壁和盖子,能形成良好的保温层,锁住水分和香气,使米粒在慢煮中充分吸水膨胀,最终就能达到“水米融合”的柔腻口感。 粥煮成了,就可以转小火,因为如果继续使用猛火只会让接下来要放入的配料过快熟透,会极大地破坏原有的口感。 猪皮事先用葱姜水煮过一遍,能够去除猪皮上残留的猪骚味。 叉烧选用半肥半瘦的,能够同时满足两种不同的风味和口感需求。 虾仁是新鲜虾剥出来的虾肉,只留下尾部一小节虾壳,只有新鲜的虾肉才能在粥里最大化地展现鲜香,冰冻虾仁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 魷鱼是乾的魷鱼块,经过泡发处理后使用,和新鲜魷鱼不同,乾货魷鱼没有海鲜的原始鲜甜,但乾货魷鱼风味更浓郁,有著特殊的香气,並且口感比新鲜魷鱼更有嚼劲。 选海蜇头而不是海蜇皮的理由也是为了嚼劲,大部分情况下海蜇都是凉拌食用的,但在艇仔粥中海蜇会有与眾不同的脆爽。 之前的配料都是点缀,这锅粥最重要的主角登场了—— 要鲜、要嫩、要滑、要脆,生鱼片必不可少,正常做法中这里会选择用草鱼或鯪鱼,但纽约很难买到这类淡水鱼,所以罗森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本土有著“淡水龙肉”之称的盲曹鱼。 盲曹鱼肉质细腻滑嫩,没有小刺也没有土腥味,是完美的替代品,甚至能让这锅粥有著和传统艇仔粥不同的风味。 把加完食材的粥煮到差不多的阶段就可以放盐和白胡椒粉进行调味了,最后撒入蛋皮丝、油条片、去壳花生、葱花,滴入几滴芝麻油—— “荔湾艇仔粥,请慢用。” 当砂锅放到他们面前时,滚烫的白气裹挟著香味扑面而来,让三人都忍不住战术性后仰,用力猛吸空气中散发的味道。 斯內普凑近一看,那张波澜不惊的扑克脸上出现了错愕之色:“你说这是粥?” 他理解中的粥就是用米或麦等穀物加水熬製而成的流质食品,味道寡淡不说,给他的感觉这种食物就只適合给没牙的婴孩或老人吃。 可现在罗森端出来的这锅粥,非但味道浓郁,而且加料丰富,除了里面確实有粥之外,已经和他印象中的那种食物完全不在一个维度上了。 康斯坦丁在吸了一口香气后,猛然打了个激灵,表情就跟飞叶子上头似的:“得劲,我就知道你不会简简单单煮个粥。” 丽芙看著锅里的美食,眼里满是羡慕之色,苦笑著自嘲:“我甚至可以想像到这有多美味,可惜我已经尝不出味道来了。” 罗森只是拿起勺子给她盛了一碗粥,並把一瓶白胡椒放到她面前。 “辣本质上是一种痛觉,但殭尸是不会痛的,所以你能感受到的辣味实际上並不是辣味,只是刺激神经后產生的感觉。既然如此,胡椒一样能做到,白胡椒在刺激性上不仅仅只有辛辣,还有其独特的香料衝击力。” 丽芙將信將疑撒了一层白胡椒上去,搅拌均匀后舀起一勺,轻轻送入口中。 正常情况下,罗森的粥已经调味完成,不需要再加入额外的作料,但丽芙的味觉受损严重,重口味反而对於她来说是一种享受。 这锅粥本身其实並没有多少调味料,只用了盐和白胡椒,目的在於最大化地保留其他食材的原汁原味。 所以,即便是丽芙这种味觉受损的殭尸,她依旧可以从食材本身上得到满足。 q弹软嫩的猪皮在齿间破裂,混合著米香,一点一点渗透口腔,白胡椒刺激了她死去的味蕾,赋予了新生般的口感。 包容、幸福,还有温暖,虽失去了味觉,但品尝出了更多的味道。 一行清泪划过白皙的脸颊,滴落在碗中,融入粥里。 “谢谢你,店长。我、我有种活著的感觉……谢谢……” 康斯坦丁满是玩味的看向罗森:“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斯內普则静静地注视著罗森,没有说任何话,只是眼神中多了几分疑惑,他回想起了之前罗森对他说的话——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可以自己做决定的,我只是厌倦了那种生活。 所以这就是你选择的生活吗?放弃巫师的身份、拋开保管人的宿命,隱居在麻瓜中间,却又踏足魔法的世界,以一个厨师的身份? 丽芙揉了揉眼睛,心中那份暖意未消,再次舀起一勺粥,目光落在其中一块饱满的魷鱼上。 可不知为何,看著这块魷鱼,让她的胃里升起一丝冰冷、陌生的悸动。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送入口中…… 异象就这样发生了,她的瞳孔猛然扩散,仿佛有一道电流贯穿了她的神经从虚空外连接到她的大脑,陌生的记忆在眼前浮现,朦朧恍惚却又让她记忆深刻,就像是与生俱来的—— “这是你的最后一顿,好好享用吧。” “我要的魷鱼呢?” “蠢货,你不会自己打开看吗?你要的是海鲜炒麵,当然已经在面里了!” “该死,我要的是海鲜和炒麵,不是海鲜炒麵!” 康斯坦丁率先注意到了丽芙的异常,伸手在她面前打了个响指:“嘿,美人,你刚才飞哪儿去了?拉斯维加斯吗?” 丽芙猛然回神,轻轻晃动脑袋,难以置信的看向眾人:“你们不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 斯內普冷笑一声:“肤浅的麻瓜,你根本就不明白我们见识过什么。你看到了什么幻象?” 丽芙有些不知道如何形容这种感觉:“是监狱,这不是我的记忆,他行刑前的最后一餐,他要了一些海鲜和炒麵,但厨师弄错了,他很生气……为什么我会看到別人的记忆?等会儿,你说那个脑子是死刑犯的,难道这是他的记忆?” 罗森把探寻的目光落在斯內普身上,斯內普的声音异常冰冷:“这不是殭尸该有的能力,通过吞食死者来吸收记忆,即便是黑魔法也很少会做的如此邪恶。” 康斯坦丁吹了声口哨,只是眼中没了先前的戏謔:“哇哦,这可比通灵术强多了,现在你比我更適合叫地狱神探。” 丽芙惊恐的看著面前三位身怀绝技的男士,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我到底变成了什么?” 第12章 静默爆发的殭尸危机 事情发展到这个程度就开始怪异起来了,即便是对於神秘侧来说也一样。 丽芙这个新品种殭尸其实不算稀奇,就和科学会发展一样,魔法这边也一直都在推陈出新的。 早年前大家傻愣愣的原地站桩念咒的年代早就过去了,现在的魔法圈子里也都是走高效率路线。 而丽芙作为一个殭尸,她表现得有些太超模了。 一个不惧伤痛、能解除肌肉限制、有可控暴走能力、超强恢復能力、保留生前智力和记忆,只能通过破坏大脑才有可能消灭的殭尸,这样的傢伙放在哪里都得被重点关注。 “传染。” 罗森记得很清楚,丽芙说过她並没有碰派对上的可疑药物,只是被一个发狂的殭尸抓伤了手臂,结果就成了殭尸。 这意味著新品种殭尸有著极强的传染力,仅仅是抓伤就能把其他人变成殭尸,要是有心人想要利用这一点做什么的话,推翻一个国家的政权都不算太难,毕竟被感染的殭尸会留下生前的记忆和智力。 斯內普手指划过桌沿:“还好现在只有她一个。” 一个透明袋被康斯坦丁丟在桌上,里面有些粉末状物质,在场的人都知道这是什么。 斯內普毫不吝嗇的送上鄙夷之情:“怎么?犯癮了?” 康斯坦丁翻起白眼,他懒得跟对方斗嘴:“这是我从一个小混混手里弄来的,里面的东西能让人转化为殭尸,就是她这种。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们想先听哪个?” 罗森和斯內普都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著他唱独角戏。 康斯坦丁见两人都不配合自己,无趣的揭开谜底:“那就先来好消息,被转化的殭尸並不是百分百存活。” 罗森没有问他是如何得出结论的,而是问:“你试了多少人?” 康斯坦丁笑了,他就喜欢这些小伙伴,不管是罗森还是斯內普,全都受得住道德考验,不用担心节外生枝的话题。 “本来想多试几个的,可惜那傢伙手里的货不多,我就只能让他和他那些小弟享用这些宝贝了。一共十七个人,全部成功变殭尸,其中十六个在两小时后突然就死了,最后那个变成了没脑子的殭尸……和我们的丽芙小姐完全不同。” 斯內普听完后直接去拿桌上的那袋粉末,可康斯坦丁先他一步把手按在了上面。 “西弗勒斯,这可是我的战利品,想要得用东西换。” 斯內普眼露寒芒,抓著袋子一角的手丝毫不松:“不如我送你一发夺魂咒如何?” “哇喔,想要控制我吗?西弗勒斯,你的爱可真扭曲……三瓶复方汤剂。” “呵,你是嗑药磕坏脑子了吗?这种垃圾东西也配换我的复方汤剂……一瓶。” “嘴上说著不要,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嘛,我不討厌这样的你哟……两瓶,不能再少了,这是底线。” “你以为我非得要从你手里才能得到?康斯坦丁,別把自己估价太高了……一瓶,再给你一瓶吐真剂。” 康斯坦丁立刻抬手:“成交。” 斯內普一把抽走那袋粉末,嫌恶的瞥了他一眼:“十天后,对角巷。” 康斯坦丁给了罗森一个得意的眼神,罗森无奈摇头,西弗勒斯还是太实诚了,其实一瓶吐真剂就够了。 罗森很肯定,康斯坦丁手里有的是这玩意儿,这个人渣的话半个字都不能信,故意说毒贩手里货不够,暗示他手里这包有多珍贵,引诱斯內普上套,他知道斯內普肯定会想要,於是狮子大开口。 斯內普看著好像又凶又坏又邪恶,其实心思反而是几个人里面最单纯的,一个连爱好都是躲在屋子里炼製魔药的老宅男,你指望他有什么坏心思? 不过,这终究是他们两人的事,罗森可不会自討没趣拆穿康斯坦丁的小把戏,毕竟论心眼,康斯坦丁也是个针尖大的。 “不是说还有坏消息吗?” 康斯坦丁故作回神:“噢,对。坏消息就是在我得到这东西前,天知道他们已经卖出去多少了。” 说到这儿他的神情变得邪恶了起来:“想像一下,在人群中隱藏著不知数量的新品种殭尸,他们可以肆意的感染任何人,也许被感染的人会继承他们原本的特质,可以百分百转化成和他们一样的高智能殭尸……復活节快乐!伙计们!纽约可真是太热闹了!” 斯內普站起身来打算离开,他对麻瓜的死活不感兴趣,现在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去研究。 “有结果了我会通知你。” 也没给罗森回话的机会,他直接施展幻影显形离开了这里。 於是罗森的目光落在了康斯坦丁身上,注意到罗森在看自己,他急忙摆手:“喂,这可跟我没关係,我反正最多在这儿待到下周四,吃完饭就离开纽约,別指望我站出来当救世主。” 罗森不由觉得头疼,这些傢伙一个个都在推卸责任,知道他不方便离开纽约,要是纽约真乱起来肯定会牵连到他,到时候他就不得不出手。 他走到窗边,望著远处不夜的灯火,他能感受到隱藏在黑夜中的威胁,那每一盏灯下都可能是一个即將破碎的家庭,脆弱的和平不知何时会被这场已经静默爆发的殭尸瘟疫摧毁。 看来得麻烦一下別人了,好在他还有点人脉,希望明天那位客人愿意接受这个委託。 康斯坦丁也离开了,店里又安静了下来,丽芙一个人坐在那里低著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今天没有其他客人,罗森打算早点关门:“还不回家?” 丽芙从神游中被惊醒,急忙站起身:“啊!抱歉,我有点走神……” 声音越来越轻,之前那副干劲满满的样子已经完全从她身上消退,看样子那確实是吃脑子的后遗症之一了,只不过效果只能维持一段时间。 罗森看出她有心事,或者说没心事才不对劲:“丽芙,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 丽芙疑惑的抬头:“店长?” 罗森转身去擦桌子,自顾自说了下去:“我、斯內普、康斯坦丁,我们都不能算正常人,而你才是那个正常人。我们判断一个人的標准不是看死活,不是看是巫师还是殭尸,而是看內心。” “你在这个事件里是受害者,我也相信你不会隨便去袭击人,所以你不需要担心太多,好好生活才是你应该做的,其余的事情交给我们就行。” 丽芙呆呆地看著罗森,过了半晌才摸著后脑勺不好意思的解释:“店长,你真是个好人。其实我在想医院的工作已经不適合我了,辞职以后要不要去当法医,毕竟验尸官的工作可以经常接触尸体,偷偷吃个死人的脑子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罗森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只能说这个姑娘的心真大。 “那就祝你成功。” “嗯,谢谢。” 丽芙甜甜一笑就要离去,就在这时一个古怪的灵感不知道从哪个角落冒了出来,一捶手心—— “哎!店长,反正我也不用睡觉,要不我晚上来你这边打工吧,其实我对烹飪也很感兴趣,我还给自己取了外號——殭尸料理人!是不是很酷?” 这次轮到罗森错愕了,这姑娘的脑迴路是怎么回事,怎么就找工作找到我头上来了呢? “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明晚就来上班。明天见,店长。” 元气满满的殭尸女孩离开了,完全无视罗森摆在脸上的抗拒之意。 “不是,我的意见呢?” 第13章 罗森简单的一天 凌晨四点,罗森从冥想中醒来。 他使用的冥想法是从第十柱魔神布耶尔手中交易来的,这种冥想法有著类似內观的效果,能够帮助罗森理清思绪、面对自我本心,將精神和肉体和谐统一。 只需要每天深度冥想一两个小时,就能保持一整天精力充沛,这是目前罗森认为和七十二柱魔神交易来最值的东西,甚至比魔眼还值。 运送食材的车会在巷口停留半小时,罗森就会利用这些时间採购自己所需的食材。 “我要的牛胸肉呢?” “早准备好了。” “还有牛肋条。” “噢,朋友,这就很抱歉了。我也是不久前才发现,装货的白痴弄错了,他们给我多装了牛腩,但把肋条给忘了。” 罗森闻言就皱紧了眉头,蝙蝠怪人预约了今晚会来,之前给他做的土豆燉牛肉用的全是牛肋条肉,贸然换成別的怕是不合適。 司机看出了罗森的不满,訕笑著劝说:“罗森,其实不都差不多么,牛腩和牛肋条肉区別没那么大。” 罗森瞥了他一眼,露出不赞同的表情,但最终还是点头买下了牛腩。 牛腩和牛肋条看似差异不大,实则口感差异很明显。 牛肋条肉的脂肪分布均匀、筋膜较少,而牛腩肥瘦相间,且筋膜较多。 正常来说牛腩比牛肋条肉更適合用来燉肉,牛肋条肉更多是用在烧烤或煎烤上。 但不同的厨师有自己不同的烹飪倾向,罗森就属於那种更喜欢用牛肋条肉做燉肉的厨师,不过既然今天没能弄到牛肋条,那就只能做土豆燉牛腩了,希望蝙蝠怪人能谅解。 白天並不是罗记的营业时间,罗森偶尔会选择外出,去参加烹飪同好会的交流,在那里他学到了不少实用的烹飪技巧。 虽说叫烹飪同好会,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高级的会员制俱乐部,里面的成员都很有钱。 罗森刚下车就被后面的人叫住了:“罗师傅,你有段时间没来了。” 他扭头看去,这是一位头髮花白、身姿笔挺的老绅士,从外貌上可以看出对方年轻时一定非常英俊。 罗森见到对方后便露出了笑容:“潘尼沃斯先生,好久不见。” 老绅士来到罗森几步前停下,保持了一个既不亲近又不疏远的礼貌距离:“你上次教给我的中式点心让我在宴会上出了风头,一直都想找机会当面感谢你,总算是今天遇上了。” 罗森表现的很谦逊:“你太客气了,本就是互相交流,能够帮上你是我的荣幸才对。” 老绅士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结,成年人的对话本就是点到为止即可。 “一起进去吧,希望今天能学到更有趣的烹飪知识。” “希望如此,毕竟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喔,金玉良言,我记下了。” 下午四点前,罗森会准时回到罗记营业,他討厌不守时的人,即便是自己不守时也一样。 让他意外的是有人比他先来了。 殭尸小姐今天穿了一身鲜艷的红色,把她白皙的肤色衬托得越发接近死人,好似一位鬼新娘。 斯內普没说错,死亡有时候真的美得惊心动魄。 见到罗森后,殭尸小姐兴奋的迎了上来:“店长,我还以为你在楼上睡觉呢,正犹豫要不要喊你,但又担心打扰到邻居,原来你出门了。” 看著丽芙兴致勃勃的样子,罗森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没能把拒绝的话说出口。 唉,反正店里多个人也不会怎么样。 “我辞职报告已经通过了,院长人很好,她还给我写了推荐信。” “恭喜。你原本在什么医院上班?” “不是什么出名的大医院,原本我都打算去西雅图工作了,有个叫豪斯的瘸子医生总喜欢跑急诊室捣乱。” “瘸子医生?” 罗森倒也认识一个瘸子医生,只不过对方在私人诊所工作,一个不务正业整天往贝克街跑的傢伙。 有意思的是罗森的魔眼能看出这傢伙的腿其实不瘸,他是因为其他原因才导致需要拐杖的。 进了店,丽芙捲起袖子,儼然一副打算大干一番的姿態:“店长,我该从什么做起?给土豆削皮?还是给牛肉做点按摩?” 罗森打开厨房的灯,扯下手腕上的头巾戴好:“先去烧水,一个好的厨房永远都能隨时隨地取出热水。” 丽芙立正敬礼:“是,老师!” “不是老师,是老板。我没打算收你做徒弟。” 燉牛肉需要时间和火候,其中一项不足就会导致整道菜都失衡,即便距离客人来还有很长时间,但牛肉需要现在就开始处理。 这道土豆燉牛肉把牛肋条换成了牛腩,可做法依旧没变,只需要按部就即可完成。 另一道犹太燉肉同样需要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道菜虽然叫犹太肉,实际上却是一道东北菜,但又確確实实被归类在西餐范围中。 在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大量的犹太人迁居哈尔滨,形成了独特的侨民社区。 犹太肉便是当时的西餐厅根据犹太人的宗教习俗开发出来的一道餐品,直至今日已经成为世界各地犹太社区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一道佳肴。 晚风卷进幽暗的小巷,身著简朴西服的老人出现在了罗记门口。 从他沧桑的眼眸和褶皱的皮肤可以看出他的年纪很大了,他站在那里挺直腰板,好似一桿標枪,只是头上戴著的那顶头盔看上去很怪异。 丽芙好奇地打量对方,小心翼翼上前:“这位先生,您有预约吗?” 老人的目光有种非人的冰冷质感,竟让丽芙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你是这里的员工?” 不知道为什么,丽芙突然觉得眼前这个老人有些可怕,老实地点头:“今天第一天上班。” 罗森的身影出现在厨房门口:“兰谢尔先生,餐品还需要一些时间,请隨意入座。” 老人收回了锐利的目光,朝罗森微微頷首便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下。 丽芙躡手躡脚来到罗森身边,压低声音说:“店长,他好嚇人。” 罗森瞥了她一眼:“兰谢尔先生是贵客,每个月只会来一两次,不要怠慢。我煮了大麦茶,你送过去。” 丽芙顿时面色一僵,她实在是不想接触这个奇怪的嚇人老头儿,可工作就是工作,只好硬著头皮去端茶。 就在这时,一道黑色的剪影来到罗记—— “老板,土豆牛肉盖饭,加生洋葱丝。” 老人闻声抬头望向对方,蝙蝠怪人感受到目光与老人对视,当即不著痕跡的皱起了眉,老人坐的那个位置正是他每次来时坐的。 他来到老人面前,用他特有的低沉磁性嗓音提出要求:“这位先生,能否把这个位置让给我?” 老人表现的轻描淡写,完全无视对方给予的压力:“我很喜欢这个座位,每次来这里我都会坐这个位置。” 目光在空气中几乎碰撞出火花,殭尸小姐端著大麦茶不知道自己这个时候应不应该上前。 呜呜呜……今晚的怪人好多…… 不对,平时的怪人也很多,但今晚的怪人特別怪! 这种互相凝视大概持续了足足有十秒,蝙蝠怪人才率先开口:“介意我坐在这里吗?” 老人向著自己对面的位置做了个请的姿势。 蝙蝠怪人毫不犹豫的坐下,然后又是一波新的凝视交锋。 “怎么称呼?” “蝙蝠侠。阁下呢?” “万磁王。” “我听说过你,邪恶的变种人首领。” “我也听说过你,多管閒事的义警。” 第14章 燉肉 变种人是一群因变种基因突变而形成的超人类族群,全球总数大约在一百万上下,根据能力强度不同,可分为数个等级。 最弱小的伊普西龙级和残疾人区別不大,连正常生活都是一种奢望,最强大的欧米茄级则能轻易湮灭星辰。 现在蝙蝠侠面前的这位老人就是当今世界上最强大欧米茄级变种人——变种人兄弟会初代首领、掌控电磁力的人间之神、布鲁克林大桥的一生之敌、泽维尔天才少年学院副校长兼物理教授——万磁王埃里克·兰谢尔。 这是一位凭一己之力,让美国政府捏著鼻子承认变种人公民合法身份的强者,一个站在了这颗星球生態链顶端的存在。 可即便如此,初出茅庐的义警也没有丝毫退让妥协的想法,他有他的坚持。 “土豆燉牛肉是最好的燉肉,没有之一。土豆燉牛肉盖饭是最好的盖饭,没有之一。” 万磁王毫不掩饰眼中的杀意,那冰冷刺骨的目光几乎能让人的灵魂冻结:“年轻人,你根本不懂燉肉。土豆和牛肉已经给你提供了足够的营养,但你却还选择盖饭,这部分的能量是多余的、浪费的。” 这一刻,蝙蝠侠感觉自己就像是坐在一叶孤舟之上,面前是汹涌的狂风暴雨,恐怖的海啸几乎就要將他吞没,万磁王的气场仿佛连接天地,就要化作暴雨掀翻他的小船。 但来自黑夜恐惧之中的骑士不会因为敌人的强大而屈服,他只会抬起头、举起剑,用单薄的身躯抗衡天地之怒,亲手撕开乌云找到黎明的破晓之光—— 风浪越大,更要扬帆起航! “从来不存在多余、浪费的能量,这些都会成为我积累的力量,不吃饱是无法战斗的。” 万磁王没想到对方竟然能顶住自己的压力,那句“不吃饱是无法战斗的”让他有些动容,经歷过那个最黑暗年代的他太明白吃饱的重要性了。 风浪退去了。 “可惜你不是变种人。” “我为自己人类的身份感到骄傲。” 剑拔弩张的气氛终於散去,殭尸小姐颤颤巍巍地端著大麦茶来到这边,小心翼翼的放下:“请慢用。” 说完后就捧著盘子一路小跑回厨房,声音里都带上了哭腔:“店长,他们两个真的不会打起来吗?” 罗森正在给食物装盘,闻言望了一眼外面的情况:“没事,人都是因为没吃饭才会焦虑的,吃上了热腾腾的食物后就会好了……开饭。” “土豆燉牛腩盖饭、犹太肉配馒头片,请慢用。” 两份不同燉肉被摆放在了两人面前,各自搭配了不同的主食,只不过万磁王这边还多了一杯黑啤。 蝙蝠侠看著玻璃杯中冒著气泡的啤酒,不禁有些诧异:“老年人还是少喝酒,酒对心脑血管不好。” 万磁王像是故意挑衅似的拿起啤酒喝了一口:“就是因为年纪大了,才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百无禁忌。” 说完他便拿起刀叉,將一块牛肉切小后,蘸上一些酱汁送入口中徐徐咀嚼。 首先出现的口感是脆和香,隨即就有一股微甜、微酸、微咸的味道在口腔中扩散,但这还不是结束,紧接著出现的是一丝焦香味,並且还很爽口。 跟土豆燉牛肉的醇厚满足感不同,犹太肉会有一种越吃越开胃的感觉,如果说前者是一位久经风霜的仁厚长者,那么后者就是一名活力四射的年轻旅者。 品尝前者会有种沉浸进食的氛围,而品尝后者则会有种愉悦用餐的快乐。 选择使用牛胸肉作为这道菜的主体,一方面是因为犹太人特有的洁食要求,牛胸肉的脂肪层和瘦肉分布均匀,便於彻底去除血管和淋巴组织,可以完美的符合犹太人的宗教饮食习惯。 另一方面是因为牛胸肉连接前腿,日常活动频繁,导致肌肉纤维发达、结缔组织丰富,其肉质本身偏硬,但只要通过长时间低温烹煮,结缔组织能转化为胶原蛋白,使肉质变得酥烂入味,同时还能保持內部多汁。 这样的特性使得这道菜在风味渗透方面会异常明显,几乎不会出现不够入味这种情况。 將牛胸肉切成大块,加入盐和白胡椒粉醃製入味。 菜码选择土豆、胡萝卜、洋葱、芹菜,全部切成粗条或中段。 油温120度,土豆、胡萝卜、洋葱入油锅开炸,在土豆八成熟的时候全部捞出备用。 依旧是120油温,將醃製完毕的牛肉推入油锅,炸至表面封闭、微微上色即可,捞出备用。 重新起锅烧油,这次只需要一些色拉油,然后加入大块黄油,让两种油在高温下混合,当起沫后加入事先切好的蒜蓉炒出香味,加入番茄沙司继续翻炒,当浓郁的番茄味开始瀰漫时就是加入牛肉的时机了。 中餐讲究色香味俱全,其中色在最前,意思是说一道菜想要让客人满意,你首先得从外观上下功夫。 如果客人看了一眼就失去了食慾,那么这道菜哪怕味道再好也是失败之作。 所以在中餐里,尤其是在烹飪肉类时,经常会有一道炒糖色的工序。 和老抽酱油不同,糖色能有效的减缓氧化,防止菜品发黑,让食物始终保持一种红润光泽。 同时高温让糖发生焦糖化反应,能產生坚果、焦糖的复合香味,让肉类食物的风味更浓郁。 而且糖色能中和肉类的涩味、锁住水分,让肉吃起来多汁不柴。 加入糖色反覆翻炒牛肉,等糖色均匀的分布在牛肉表层时,再加入辣酱油、白醋,改小火加入芹菜、香叶小小翻炒后,加入热水。 盐加一勺、白胡椒粉2克、糖加三勺。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小火燉煮,这是一道非常考验耐心的料理,需要让火候一点一点的催动香料渗透牛肉。 万磁王又叉起一块牛肉,他能从上面感受到一种微妙的平衡点,表层的香脆和內部的酥软混合浓郁的肉汁,让每一口都化作纯粹的享受。 “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不枉我戴著头盔偷偷出来。查尔斯可怜吶,他能吃些什么呢,无非是香肠、麵包,红酒、浓汤之类的,呵呵呵……” 一想到老友还自詡是富豪之家,结果终日里就吃些寡淡无味的白人饭,万磁王就有种贏了一局的快感,就连脸上的褶皱都舒展开了不少。 因为头盔的作用,查尔斯还找不到他的位置,他是绝不会告诉查尔斯这么一个好地方的,这是独属於他的享受。 只不过,今天这份独属於他的快乐被眼前这个不识趣的毛头小子破坏了不少。 想到这儿,万磁王忍不住瞪了蝙蝠侠一眼。 这小子的土豆燉牛肉味道也太香了,影响到了他全身心享受犹太肉的乐趣,早知道刚才就不让他坐下了,怎么也得让他坐远点。 嘖,失算了。 第15章 突然起意 “店长,这道犹太肉好像和一般的燉肉不一样。” 丽芙观察得很仔细,犹太肉的处理工序上比普通的燉肉方式更为复杂。 大部分的燉肉在燉完以后基本就剩下收尾工作了,但这一步在犹太肉这边仅仅只是另一道工序的起步。 把燉熟的牛肉从汤汁中滤出,放入刷过油的烤盘,在烤箱中选择上下火各180度进行烘烤十分钟。 这就是这道菜被归类在西餐中的重要原因之一了,中餐里是很少需要烤箱这类设备的。 而烤箱处理过的食物也確实有其独到之处,之所以犹太肉表层口感是焦脆的,原因就在这一步烘烤工序中。 通过烘烤,就能得到外脆內酥的牛肉,脆而不硬,酥而不烂,在同一块牛肉上客人不需要花费额外的力气去咀嚼就能获得两种截然不同的口感风味。 罗森瞄了一眼殭尸小姐,把她心里的小九九看得一清二楚:“厨房里还有剩,兰谢尔先生年纪大了,一顿吃不了那么多,而且他从不浪费食物。” 丽芙一听顿时两眼冒光,抓著白胡椒瓶子跑进了厨房,现在白胡椒已经替代了辣椒酱在她心中的地位。 另一边蝙蝠侠已经进入生洋葱重置口腔味蕾活力的阶段,万磁王见状冷哼一声,叉起一块熟洋葱送入口中。 和生洋葱的清甜不同,熟洋葱有著另一种別样的风味,吸收了牛肉汤汁的熟洋葱虽然不再爽口,但却隱藏著浓郁的异香,这股味道只有吃到嘴里才能感受。 低调、內敛,回味无穷。 將过滤杂质后的汤汁重新加热,加入泡好的大枣,再把备用的菜码全部倒入锅中煮三到五分钟,因为菜码中有土豆条,所以在燉煮的过程中会逐渐黏糊,这就需要不断的搅动,以免结块。 最后將烘烤完毕的牛肉取出装盘,因为西餐讲究分餐制,所以装盘环境不会像中餐燉肉一样出现一大锅的情况。 取三块牛肉,夹一粒大枣放置牛肉上方,为牛肉增添枣子的香气,胡萝卜、土豆、洋葱各放入一些,淋上一层浓郁的汤汁,最后搭配上一些精致的水果和两片馒头片,这就是犹太肉的全部了。 万磁王其实是一个非常反对奢华之风的人,他自己的生活过得很简朴,哪怕是最简单的食物,只要能够果腹,他都可以接受。 但唯独这道犹太肉让他流连忘返,忍不住多次光顾罗记。 在將变种人兄弟会全权交託给魔形女后,他便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对小变种人的教育事业上。 他认为和平不会长久,对变种人群体的考验还会有更多,必须培养出更强大的下一代才能应对未来的危险。 查尔斯实在是太溺爱那些小傢伙了,导致现在新生代的变种人一代不如一代,完全没有紧迫感,每天就知道嘻嘻哈哈的玩闹。 这个坏人只能由他来当了,铁面无私的副校长会把小变种人的每一节体育课和美术课都剥夺,让他们在物理的海洋中不断的吸收知识。 反正作为体育老师的钢力士和美术老师的金刚狼身体虚弱会经常生病这种事情已经是共识了,那么他万磁王作为副校长替两位老师分担课程也是很有必要的。 要是这样还不能提升他们的成绩,那就只能去说服查尔斯,让他晚上进入掛科的学生梦里,给他们安排题海战术了。 放下刀叉,喝完最后一口啤酒,万磁王发出一声满足的嘆息:“月底最后一天我还会来。” 罗森点头表示收到了预约,但他还有別的事要和对方商量。 “兰谢尔先生,关於我身边这位摩尔小姐的某些事,我想要委託变种人兄弟会。” 万磁王疑惑的看向丽芙,之前他没仔细观察,现在听罗森提起不由用上了自己的电磁感应,当他收到回馈的结果时,脸上浮现起了一丝莫名。 “咦?你不是活人?但好像也不是死人……一个活死人?” 活人和死人的的磁场是有很明显区別的,但丽芙这样的类型,即便是万磁王也觉得新奇。 万磁王的结论吸引了蝙蝠侠的关注,他之前以为丽芙只是一个得了严重白化病的女孩,但现在再仔细看的话,明显可以感觉到她和白化病有著很大的区別。 他很清楚罗森会使用一些古怪的法术,当即便用怀疑的目光盯上了罗森:“是你?” 丽芙赶紧解释:“不是店长把我变成殭尸的,我是被殭尸抓伤后感染成殭尸的。” 蝙蝠侠和万磁王都是心思縝密的人,在听闻后立刻就严肃了起来,他们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既然有殭尸能把一个活人感染成殭尸,那么是否说明有更多的感染者变成了殭尸,变成殭尸后是不是又能继续感染出更多的殭尸,这个数字不能细想,这是一场灭国级的瘟疫。 “到底是怎么回事?” 罗森点起一支烟,把整件事情从头到尾说明了一遍。 从丽芙是如何被感染的,到康斯坦丁追查街头毒品,所有的细节都一一告知。 店內的气氛变得凝重压抑,手指有节奏的叩击桌面发出的声响成为了这压抑氛围中唯一的鼓点,直到万磁王停下了敲桌子的动作,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他的身上。 万磁王环视眾人,就在眾人以为他要说什么时,他突然出手了—— 无形的力量控制了桌上的餐刀,餐刀化作银色流光朝毫无准备的丽芙激射而去。 罗森的左眼深处亮起深邃的幽光,魔眼看穿了一切! 在千钧一髮之际他伸手拦在了餐刀飞行的轨跡上——噗呲! 这是金属刺入血肉的声音,一点殷红在罗森握紧的指缝中渗出,越来越多,滴落。 “店长!” 丽芙捂嘴惊呼,看著罗森手中的鲜血她的眼眶里有血丝逐渐升起。 罗森手上的青筋暴起,已经刺穿他手掌的餐刀还在继续向著前方挺进,他用力夹住餐刀,眼中的幽光愈发明亮。 “兰谢尔先生,这可不是客人应该做的事情。” 蝙蝠侠动作慢了半拍,在意识到万磁王做了什么后,他怒喝一声扑了过去。 其实他的想法和万磁王相差不多,他同样认为这个叫奥利维亚·摩尔的殭尸是一个威胁,但他不会在对方什么都没做的情况下就突然袭击对方。 万磁王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出手的主张直接刺激到了他,他无法容忍这样肆无忌惮的狂徒。 “住手!!” 面对气势汹汹的蝙蝠侠,万磁王只是冷哼一声,抬手一挥,蝙蝠侠身上的那些金属道具在这一刻全部背叛了他们的主人,融合扭曲变形成了一条铁绳將蝙蝠侠捆绑並吊在了天花板上。 瞥了一眼怒不可遏的义警,万磁王露出一丝不屑:“哼,不自量力。这里没你的事,好好呆著。” 可这时他却突然面色一变,口袋中飞出两枚小铁球,转瞬间便化作了一面合金护盾挡在身前。 下一秒,他瞳孔一缩,一条苍白纤细的胳膊用蛮力穿透了他的金属护盾,用力一撕,牢固的合金墙仿佛纸一样被撕裂—— 一只通红、疯狂的眸子从金属墙的空洞中亮起並锁定了他。 “我管这叫殭尸火力全开模式!” 第16章 试探 万磁王使用的这块合金可不是寻常的金属,这是野兽“汉克”通过对艾德曼金属的模仿製造出来的高强度合金,哪怕只是薄薄一层也能正面承受极强的伤害。 可现在几乎只是一个照面,丽芙就轻而易举的撕碎了这层防线,从她游刃有余的样子来看,这远不是她的极限。 蝙蝠侠虽然被掛在天花板上没法行动,但他一直都在关注这边的情况,丽芙的行动让他猜到了一些可能性。 他曾经受过一些专业的、残酷的训练,他知道人体所拥有的的可能性,人类大脑对自身的有意识保护,所以无法真正发挥出全部力量来。 可有些人经过后天训练或是因为疾病的缘故,导致大脑可以解开对身体的保护和限制,爆发出数倍甚至十倍以上的力量。 当然,这么做是有副作用的,这是一种会对自身造成极大伤害的爆发力。 可丽芙不同,她是一个殭尸,那些对人类而言的巨大伤害在她的身上根本不算什么,她有著近乎无限的体力和超越人类的恢復力,不畏惧伤痛,除了大脑外没有任何致命弱点。 这种解除限制的做法可以让她获得强大的力量,完成人类之躯无法完成的事,比如徒手撕碎一面超合金壁垒。 罗森挡下餐刀受伤直接刺激到了丽芙作为殭尸的狂暴一面,她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袭击自己,但店长为了保护自己受伤让她感到愤怒和內疚,她要亲手教训一下这个討厌的老头儿。 “够了,丽芙。” 就在她打算更进一步时,罗森喊停了这次无意义的衝突。 他將餐刀从手掌中拔出,血液从细长的伤口中涌出,这让他有些苦恼,厨师的手也是很重要的。 “兰谢尔先生,试探到此为止,如何?也请你把蝙蝠先生放下来,我这里没有把客人掛在天花板上的习惯。” 万磁王冷哼一声將变形的金属物都恢復原状,蝙蝠侠也得以脱困。 他捏起一枚蝙蝠鏢,嘴角下撇得很厉害:“看来我得找些別的材质了。” 万磁王毫不留情的讥讽:“那你最好去宇宙外面找。年轻人,在电磁力面前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蝙蝠侠没有说话,只是警惕地看著对方,今天他见识到了这个世界上最顶级的强者,也意识到了自己和对方的差距,但这不会击垮他的信心,只会给他更强的动力。 丽芙眼中的血色渐渐消退,来到罗森身边,表情有些茫然无措:“店长,你流了好多血……得打911,我来打……” 罗森制止了她,指著楼上说:“我房间里有医疗箱,你不是急诊室医生么,拿来替我缝合一下就行。” 十分钟后,罗森看著手上被紧急处理过的伤口,露出满意的表情:“丽芙,真是多亏你了,估计不会留疤。” 丽芙欲言又止,事情因她而起,这让她感到愧疚,但这个兰谢尔也不是好人! 想到这儿,她便气鼓鼓的怒视万磁王,只可惜她的威慑力不足,根本无法让对方感受到半点威胁。 罗森开口打破僵局:“试探也试探了,那么这个委託考虑的如何?” 丽芙依旧不明白:“什么试探,刚才你也说了,他试探什么了?” 以万磁王高傲的性格自然不屑於解释任何事,被误解也好、被敌视也罢,站在他这种高度的强者完全不在乎这些琐碎小事,对於他来说,敌人多一万个和少一万个没有任何区別。 不过罗森还是把话说开了:“兰谢尔先生是想要测试一下你的能力,准確来说是殭尸的能力,他是变种人族群的两大首领之一,需要为其他变种人负责,只有了解到殭尸的大概实力和能力,才能做出针对性的安排,否则就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罗森所言非虚,万磁王在刚才连百分之一的实力都没拿出来,从头到尾就表演了一手控制金属,他本人根本从交手到结束都站在原地没有移动。 除了一开始射出的那一刀外,此后他一直都保持著一个被动防守的姿態,从容地先后伤了罗森、控制住蝙蝠侠、激怒丽芙测试能力,完成了他想要做的一切。 事实上,如果他真的动杀心,丽芙要面对的就不是一面合金墙了,而是数不清的刀锋组合成的金属风暴,只需一秒就能把人削成肉泥。 丽芙愕然,隨即有一股更大的怨气和怒气从心底升起,她是真的不懂对方脑迴路:“神经病!你要测试我你直接说啊,我又不是不配合,搞什么突然袭击,你有病啊!” 原以为万磁王不会理会丽芙,没想到他居然给了解释,这还真是破天荒。 “人在面对突发状况时才会本能的、没有保留的展示全部能力,不通知你是为了看到最真实的你。” 说完他有些遗憾地摇摇头:“可惜你不是变种人。” 殭尸小姐並不知道这句话对於万磁王而言是对非变种人极高的评价。 万磁王是个极端种族主义者,在他的观念里变种人就是至高无上的,其余都排在变种人下面。 当他见到有潜力但却不是变种人的人时,他就会感到遗憾。 不过殭尸小姐並不买帐:“我才不稀罕呢!” 万磁王整理了一下衣服,站起身来:“委託的事情瑞雯会自己来跟你谈,她才是兄弟会的首领,我只是一个物理老师,打打杀杀的事情已经和我无关了。” “我会在罗记恭候魔形女的大驾。” 万磁王离开了,强者的去留只在於他们自己的想法,从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 今天的蝙蝠侠很狼狈,至少在罗森看来比他跟那些混混打架要狼狈的多。 “感觉如何?” 蝙蝠侠一如既往地严肃,但罗森能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一丝兴奋的意味:“很强,太强了。这种力量本身就是威胁,变种人太危险了,万磁王太危险了,一旦失控我无法想像会发生什么样的灾难。” “那你打算怎么做?” “我想我需要准备一点点备用计划。” 黑暗骑士的披风一甩,表明了离去的意愿:“殭尸的事情我会持续关注,我不会允许那些东西在我的城市作乱。” 客人们走光了,丽芙的情绪显然不是很高。 “店长,对不起。” 罗森突然觉得有些好笑:“为什么道歉,你並没做错什么。” 丽芙低著头,很是沮丧:“因为我的原因,店长你才会受伤的。” 罗森確信自己没有看错人,丽芙的確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是非常宝贵的美德。 “早点回去休息吧,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现在你的首要任务是快点成为一名验尸官,获得源源不断的脑子,解决食物来源问题。” 这时,罗森突然想到了什么:“等会儿,我记得莱克特医生好像认识一些人,也许可以帮你走走捷径。” “莱克特医生?” “嗯,我的心理医生,汉尼拔·莱克特。” 第17章 法餐 在长岛住著一位颇受上流社会欢迎的心理医生,他以精湛的厨艺和优雅的气质著称,他就是汉尼拔·莱克特。 罗森是在烹飪同好会上认识对方的,那个时期的罗森刚来纽约没多久,正在一个特殊的迷茫阶段,不知道应该继续旅行下去,还是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汉尼拔看出了罗森的迷茫和踌躇,他用自己心理医生特有的说服力给了罗森一个新目標—— “沿途的风景固然迷人,但这里是纽约,你不会遇上比这里更精彩的地方了,不如试试暂缓脚步?” 当晚,汉尼拔用他擅长的法式料理征服了罗森,精美高端的食材在对方嫻熟的处理下变成一道道奢华內敛的法国菜,即便是游遍欧洲的罗森也不得不承认,汉尼拔在法国料理的技艺上已经具备了顶尖厨师的水准,这方面他自嘆不如。 自此之后,罗森就成为了汉尼拔的客户之一,他每个月都会去进行两次心理诊断,汉尼拔也確实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心理医生,他帮助罗森走出了寿命將尽的焦虑,让罗森得以像今日一样安心地经营罗记。 在纽约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罗森真正的朋友不多,他所背负的重担註定了他不適合跟大部分人建立羈绊,可汉尼拔·莱克特是他承认的朋友,为数不多的友人,他很珍惜这段友情。 即便汉尼拔是个杀人魔。 车停靠在路边,丽芙下车时嘴里还在抱怨不止:“你应该早点告诉我,你的这位朋友是个富豪……上帝啊,真是糟透了,我居然穿得这么隨便来参加一个富豪的晚宴,明天我一定会变成全纽约的笑柄!” 长岛是全美闻名的富人区,能够在这里买房的人经济实力都可以往富豪的方向算。 罗森笑著安慰:“別担心,不是什么公开宴会,只是私人聚会,汉尼拔会守口如瓶的,他们心理医生最擅长保密。” 没等罗森按下门铃,门就打开了,身姿挺拔、笑容迷人的白人医生站在门內微微展开双臂:“欢迎,我的朋友。” 他注意到了罗森身后的丽芙:“喔,这位美丽的女士一定就是摩尔小姐吧?你的皮肤真好,就像是挪威森林中走出来的雪之精灵。” 丽芙被夸得有些害羞:“你好,莱克特医生,叫我丽芙就行。” “那你也叫我汉尼拔就可以了,现在可不是我的工作时间,我不是医生。” 寒暄结束,汉尼拔让出道路:“请进。罗森,我可等你好久了,正缺一个像你一样的高手来帮我,一个人要做那么多菜,对我来说可不容易。” 罗森早就注意到了汉尼拔穿在身上的厨房围裙和有些油腻的双手,显然他已经忙活了好一会儿了。 “路上去拿点东西,有些耽搁了。” 说著他把手中的冷藏盒递到汉尼拔手中,汉尼拔有些好奇:“这是什么?我以为你会带一瓶酒做礼物……” 冷藏盒被打开,汉尼拔看到了里面的东西,一颗完整的新鲜的脑子,他抬头把探寻的目光落在罗森脸上。 “乔治·安德森,34岁的会计,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因为手脚不乾净,拿了法尔科內家族的钱,现在尸体应该已经沉海了。” 汉尼拔关上盒子,抬手在胸前画了个敷衍的十字:“太可怕了,居然得罪了教父,愿上帝宽恕他。” 罗森非常认可:“教父是个仁慈的长者,既然已经杀了他,那就说明已经原谅他了,我想安德森先生应该是能上天堂的。” 门口的丽芙用力掐著自己的眉头,实话说她有时候真的分辨不出店长这个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说他是好人,他能冷酷无情的从黑帮手里买下一个人的脑子,並且还大大方方的交给他的杀人魔朋友做烹飪用的食材。 可说他是坏人,他又有著独有的道德感,会为了纽约人的安危去冒险委託万磁王那种可怕的古怪老头儿。 汉尼拔的家中有著一整套非常专业的厨房,即便是罗森也对这里讚不绝口,他是开饭店的,厨房设备齐全是应该的,可汉尼拔居家的厨房也能有这样的专业度,那就只能说明他真的是一个热爱烹飪的人。 虽说有时候吃的东西比较奇怪。 罗森並不打算在这里大展身手,今天厨房的主人是汉尼拔,他只会负责打打下手,以免喧宾夺主,做客人要有做客人的自觉性。 而且看汉尼拔烹飪也是一种享受,他对待食材的专注与细腻几乎將那份优雅融入到了每一个动作之中。 今天虽然是私人聚会,但汉尼拔依旧按照正式场合的法餐顺序安排了足足八道餐点。 他是一个真正的肉食主义者,不是说他完全不吃素,只是在他的食谱中素食只能作为点缀,而不会出现一道完完全全由素食构筑的菜品。 首先被端出来的是一道开胃菜,通常这道菜会是一道轻量级的小食,主要为了刺激食慾,达到开胃的效果。 “法式焗蜗牛。” 白玉蜗牛是一种很常见的法餐食材,在古罗马时期法国地区的人就已经有食用蜗牛的记录,当时的罗马人將蜗牛视为一种美味的小吃,普遍採用烤或炸的方式烹飪蜗牛。 在高卢时期时,蜗牛的烹飪技术已经趋向於成熟,到中世纪时,蜗牛已经成为了法国民眾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食物。 传说19世纪初,在拿破崙的外交大臣塔列朗款待沙皇亚歷山大一世的宴席中,厨师安托南卡姆用蒜香黄油烤制蜗牛得到了在场贵宾的一致好评,將蜗牛料理推向了高级料理的代表。 直到今时今日,法式焗蜗牛已经成为了一道非常完善成熟的菜品,通过多重工序处理蜗牛,需要使用到煮、煎、炒、燜、烘烤等风格不同的烹飪手法,搭配超过十种以上的香料、调料和辅料,最终製作完成。 这是一道需要花费时间和耐心的料理,工序复杂带来的便是风味浓郁且层次丰富的绝妙体验。 叮—— 汉尼拔站在主位,拿起面前的香檳杯,用铁勺轻轻敲击了一下杯子,金属与玻璃的震动发出悦耳的鸣响。 “在正式开始之前,我必须確保一件事——我们中间没有素食主义者吧?” 罗森举杯,嘴角噙笑:“素食主义者可开不了中餐厅。” 丽芙俏皮地眨眼:“也当不了殭尸。” “乾杯。” 放下酒杯,他展顏一笑:“who is hungry?” 第18章 汉尼拔的宴席 和肉食主义者一起用餐最愉快的就是会有种酣畅淋漓的力量感,会让你觉得自己是站在食物链顶尖的生物,而不是一群吃草待宰的羔羊。 第二道是汤,分量不会很多,目的是暖胃和润喉。 “鲜虾浓汤。” 这道菜使用带壳鲜虾、奶油、麵粉、白兰地为主製作而成,需要將虾壳炒熟后熬汤,与麵粉水混合得到一份浓郁鲜美的汤。 罗森舀起一勺,轻轻一嗦,当即明白了汉尼拔的精妙设计:“有心了。” 汉尼拔就知道罗森会尝出其中的奥妙:“我知道你不喜欢吃太重口味的东西,所以选了本土的淡水虾,如果用海虾味道虽然会更鲜美,但也会造成太过强烈的衝击。” 罗森含笑把话接了下去:“而你的下一道菜一定是一道能体现出原汁原味海洋风情的鱼,用淡水虾就不会影响到品尝后面的鱼,这是海虾没有的优势。” 丽芙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多余,她发现这两人太有默契了,让她这个本应该成为三人中焦点的女士反而有种当电灯泡的错觉。 一道灵光闪过她的脑海—— 店长不会是个gay吧!! 还好罗森並不知道殭尸小姐那颗腐化的脑子里在想什么,能看穿一切虚妄的魔眼也不具备透视他人內心思想的能力。 第三道菜——烤鱈鱼。 这是一道过渡菜,鱼肉有著饱满软滑的口感,又不会让人一下子吃饱,非常適合放在这个时间点上品用。 “蒜香柠檬黄油烤鱈鱼。” 被黑胡椒和海盐醃製过的鱈鱼肉会由內而外的散发出其特有的海洋风味,大蒜和蒔萝在黄油中搭配柠檬汁调製而成的酱汁能给鱈鱼原本寡淡的口感增添食慾。 通过两次烘烤程序,第一次鱈鱼获得焦香,第二次鱈鱼吸收酱汁,最后撒上黑胡椒调味,以此得到美味的蒜香柠檬黄油烤鱈鱼。 一口咬下,肥美中带著烘烤的焦香,深层的肉质又软嫩丝滑,柠檬的清新和大蒜的提味让鱈鱼变得层次丰富。 罗森不舍的咽下鱼肉,缓缓睁开眼:“我曾经自己尝试做了一遍,但总没有你做的这么好。” 汉尼拔端起杯子轻抿一口:“这就是法餐和中餐的最大区別,中餐很少会需要用顺序来增添食物的风味,每一道中餐都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但法餐是一个组合,前一道菜直接就会影响到后一道菜。” 罗森明白了他的意思:“所以其实我们做出来的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因为我少了两道前菜?” 第四道菜是这一餐的主菜,在法餐中主菜通常都会是肉类或禽类,偶尔也会是海鲜,不过既然汉尼拔已经在先前的菜品中使用了虾和鱼,那么这道菜大概率不会是海鲜,再考虑到他个人的品味…… “迷迭香烤羊前腱。” 这是一道特別花费时间的料理,从醃製开始算到烹飪结束,至少需要花费四个多小时。 汉尼拔为了做这道菜甚至推掉了一个下午的预约看诊,在中午就匆匆出门去採购了羊前腱。 他对菜品有著苛刻的要求,挑选羊前腱时只会选择肥瘦均匀的部位,只有这样的羊前腱才能做出外焦里嫩、肉质紧实的美食。 製作前需要用叉子在这些羊腿上扎洞,因为这部分的羊肉会比其他部位的肉更结实,必须扎出小孔才能方便醃製入味。 用洋葱碎、五香粉、孜然粉、黑胡椒、海盐、橄欖油、迷迭香、酱油混合在一起后给羊前腱均匀按摩,让香料一点一点渗透,最后醃製至少三小时方为成功。 醃製完后的羊腿配上新鲜的迷迭香和香茅叶送入烤箱200度烘烤半小时后取出,改刀、撒辣椒粉、抹油,再淋上一层先前剩下的醃汁,重新送入烤箱,200度四十分钟。 这里就能看出法餐和中餐的区別了,法餐在面对羊肉这种具有强烈膻味的食材时,他们会选择使用更加强烈的香料和调料来掩盖,最后把羊肉本身的膻味也变成食材风味的一部分。 而中餐会使用各种方式去除膻,在拔除膻味后,才会进一步考虑风味。 这是一道当之无愧的重口味美食,光是从烤箱里取出的那一刻,整个屋子里就只剩下了烤羊的香味。 霸道、猛烈,不容置疑。 这份烤羊前腱在用它的气味宣言:我是今天的主角。 即便是汉尼拔在拿出这份菜品时也不由眉宇间带上了一丝得意之色。 “快尝尝,羊肉得趁热吃,这个时候是最佳的。” 这道菜让罗森印象深刻,他第一次认识汉尼拔的时候,汉尼拔就做了这道迷迭香烤羊。 罗森不禁感嘆:“时间过得真快。” 汉尼拔举杯示意:“所以才要珍惜每一刻的美好。” 已经吃的满嘴流油的丽芙趁著两人不注意,偷偷从口袋里摸出一颗蒜瓣飞快丟进嘴里,嚼嚼嚼! 她被白胡椒粉打开了思路,反正只要是刺激性的食物都能给她强烈的味觉衝击,以此来品尝出更多的味道,那么这个世界上能选择的东西还是有很多的。 比如说生大蒜,这可太有滋味了,即使她不懂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的道理,也不妨碍她打开了大蒜配肉食的新世界饮食大门。 就是有些不雅观,所以她就偷偷提前剥了几个蒜头藏在口袋里。 不过她还是小瞧了在场两位烹飪大师的功力,汉尼拔和罗森几乎是同时抽动了一下鼻子,把目光聚焦到了丽芙身上。 汉尼拔觉得有些新奇:“是大蒜吗?” 罗森则有些责备:“丽芙,这並不礼貌。” 丽芙苦著脸把口袋里的大蒜掏出来放在了桌上:“我就是……好吧,对不起。” 汉尼拔表现的很大度:“没关係,我尊重任何人的任何饮食习惯……不如也给我一个试试?” 丽芙赶紧推过去了一把,满是期待的说:“其实很好吃的,配这个烤羊很香。” 罗森扶额嘆息,好好一个白人姑娘怎么有种往老山东发展的趋势,这要再过段时间是不是就得吃上卷饼了,再来一口地道的山东话,整上几两白酒,谁还分得清谁是谁呀? 汉尼拔在丽芙的怂恿下吃下一口羊肉,又嚼上半颗大蒜,看著他仔细咀嚼品味的表情,罗森真怕好友突然一拍大腿来一句东北话。 好在汉尼拔还是那个优雅的汉尼拔,即便是吃大蒜都能吃出一种精致典雅的感觉。 “確实別有一番风味,没想到生大蒜能够和烤羊发生这么美妙的化学反应,果然烹飪之道奥秘无穷。” 主食过后,后续的餐品就是礼节性的东西了。 有助於消化的南法尼斯沙拉、颇具特色的布里奶酪、作为压轴的焦糖布丁和最后的一杯咖啡。 罗森放下咖啡杯:“感谢你的盛情款待,我想我们可以谈一谈正事了。” 汉尼拔瞄了一眼厨房的方向:“你是说冰箱里的脑子吗?” 丽芙有些紧张,这直接关係到她能否顺利找到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以及源源不断的“工作餐”。 罗森沉吟片刻后,才缓缓开口,他的声音很轻柔,同时也很具备说服力。 “汉尼拔,我从未探究过你的过去,今后也不打算探究,以你的智慧和能力也不需要我插手。” “所以呢?” “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吧,你吃过狼人和吸血鬼吗?” 第19章 狩猎时间 星期四。 今天是丽芙去法医办公室上班的第一天,汉尼拔的推荐信比医院的有用多了,他本就是和警方有紧密合作的心理医生,外加在上流社会经营的关係网,他的推荐信很权威。 为了能让丽芙安心上班,罗森特地叮嘱了她今晚不用来。 一方面是希望丽芙可以儘快適应新的工作环境和新的身份,当法医和当住院医师可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毕竟一个是专门看死人的,一个是专门看活人的。 另一方面是因为今晚的客人也许比较麻烦,丽芙不適合在场,那些粗鲁野蛮的猎魔人总喜欢先开枪再问话。 丽芙在普通人面前还能装一装可怜的白化病女孩,可如果对方是猎魔人的话,那就很难了,保不准会被一眼看破身份。 罗森可不想让罗记变成混乱的枪战现场,在纽约和警察打交道比跟黑帮打交道都麻烦。 一辆黑斑羚从远处而来,它风尘僕僕,来自奇诡的猎魔世界,如今再次来到这片繁华的曼哈顿。 “我是真的疯了,居然跟你们来见一个保管人……法克!那可他妈是一个保管人,一个见鬼的魔头!” 这一路上类似的话鲍比已经抱怨了不止一百遍了,但结果他还是不放心跟著来了。 没办法,谁让温彻斯特是他命中克星,摊上两个不知轻重的混小子,他也只好豁出这条老命来试试了。 留给迪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近日来地狱犬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就连数量也在变多。 这些无形无影的畜生每时每刻都想对迪恩发起袭击,那份该死的十字路口交易把他们所有人都置於危险之中。 “鲍比,等到了那里就会好起来的,这些畜生根本不敢进那家店,那个老板是个狠人,他一定有办法……萨米,你说对不对?萨米?” 萨姆有些心不在焉,听到迪恩的连续呼唤后才回神:“啊?什么?” 迪恩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怎么回事:“你不是吧?你大哥我都快没命了,你还在想那个恶魔婊子的事?” 萨姆矢口否认:“我没有,我只是有些没睡好。” 迪恩越想越气:“那个贱人的话一个字都不能信……该死的,真不知道她给你灌了什么迷汤,让你这么神魂顛倒。” 萨姆也是倔脾气上来了:“我都说了我没有,我从来没相信过露比!” “喔,露比,是露比,嗯,叫的可真亲密!那他妈是个该死的恶魔,恶魔就是恶魔,恶魔没有名字,他们的名字就叫妈惹法克下地狱的玩意儿!” 萨姆別过头看向窗外,他不想跟迪恩在这个问题上爭吵,他很清楚迪恩有多焦虑,每时每刻生命受到威胁,让迪恩的神经处於一种长时间高度紧绷状態,实话说迪恩能坚持这么久没疯已经很厉害了。 坐在后排的鲍比把两兄弟的表现看在眼里,想要说什么,但结果还是没开口,有些事情不是靠说就能解决的,现在最重要的是让迪恩摆脱十字路口契约。 於是他转移了话题:“地狱神探在魔法师圈子里很有名,据说他欠了很多恶魔的债,结果那些恶魔拿他没有半点法子,如果他愿意分享一下秘诀,也许真能解决迪恩的问题。” 萨姆侧身看向鲍比:“他绝对不会免费帮助我们,所以我们要支付什么代价?钱吗?” 老猎魔人紧了紧头上的棒球帽,声音有些低沉:“要能用钱解决,我甚至愿意把自己的养老金都给他。” 迪恩诧异的回头瞪大眼,一脸难以置信:“你还有养老金?” 鲍比没好气的咆哮了起来:“我有正经工作的,那个该死的废车场可是我的,我有交养老金不对吗!” “那你为什么那么穷?” “那不是全都花在猎魔上了么,你以为我和你们一样盗用信用卡过日子?我鲍比·辛格在苏福尔斯也是个体面人!” “哈,胡扯,明明当地有名的醉鬼……对了,你和乔迪是不是真的有一腿?” 老猎魔人气得倒吸一口冷气,要不是看在迪恩真的快死份上,现在他就要下车教训教训这个口无遮拦的混帐小子。 一车人闹哄哄的来到地狱厨房,时间临近下午四点,罗记开始营业。 迪恩才下车就听到狗叫声由远而近,这些地狱来的猛兽已经在它们主人的命令下完全疯狂,为了儘快把迪恩送进地狱,它们已经顾不上太多了,即便是在大眾面前暴露也要完成契约交易。 虽然看不到这些地狱野兽,但这段时间来的交锋也让猎魔人们掌握了一些诀窍,在听到狗叫的时候就要直接跑,如果狗叫变成低吼了,那就是说明它们已经来到了你的身边,你已然处於攻击范围內了,接下来再乱跑只会死的更快。 现在狗叫声刚响起,迪恩就撒开腿往巷子里猛衝,他很清楚地狱犬的目標是自己,在没有杀死自己前只要萨姆和鲍比不主动阻碍它们,它们是不会对其他人出手的。 他只需要保证自己能抢在地狱犬逮到自己以前衝进罗记即可,已经见识过了罗森本事,他相信那些地狱犬绝不敢在罗记里造次。 “妈惹法克的狗杂种,来追我啊!” 迈动双腿,压榨身体中每一个细胞的潜力,和死神抢夺生存的时间—— 唯一的信念就是活下去。 看到了……看到了…… 罗记的招牌就在前方不远处,只要再加把劲…… 近在咫尺的希望让迪恩鬆懈了,他失去了该有的警觉,恶风从天而降,巨大的力量將他死死压在地上,即便不回头他也能闻到那股带著硫磺味道的恶臭。 因为十字路口契约的缘故,迪恩的灵魂和地狱已经深度捆绑,到了这个时期他已经能看到恶魔和地狱猎犬的真容了。 “迪恩!” 萨姆及时赶到,他们虽然看不见地狱犬,但就眼前的情况也能判断出迪恩身上压著一头庞然大物。 萨姆举著枪却投鼠忌器,因为他无法確定大致的位置,地狱犬和迪恩太近了,又看不见具体的形体,他生怕会射到迪恩,只能犹豫著把枪口来回挪动,试图看出破绽。 “让开,我来!” 隨后而来的鲍比一把推开他,老猎魔人的果断远不是年轻猎魔人可比,他即便在吃不准的情况下也敢直接开枪,甚至已经做好了误伤迪恩的准备。 到了这一刻迪恩也拿出了一个猎魔人该有的骨气,朝著鲍比大吼:“开枪!我寧愿被你一枪打死!” 手指扣动扳机,眼看著猎魔子弹就要破膛而出—— 噠! 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出,突兀的出现在这个人跡罕至的小巷,打出了令人绝望的响指。 巨大的意念力瞬间將鲍比和萨姆死死的压在了巷子两边的墙壁上,强行压制著他们的身体,甚至连脚都碰不到地面。 这些地狱犬的主人、血红眼的十字路口恶魔来了。 克劳利颇为优雅地整了整衣领,眼眸中血色褪去,双手一合来到两人中间:“先生们,能否劳烦你们不要干扰我收债好吗?我以为恶魔才是狡诈的那一方,结果你们人类可真是无赖啊!欠债就得还,这不是天经地义吗?” 第20章 逼退恶魔 十字路口之王將拇指、食指、中指撮在一起,脚下的每一步都仿佛踏在迪恩的心跳拍子上,打乱了他的心绪,掌控全场节奏,成为这里唯一的乐队指挥。 “只差一点,差点让你逃走了。作为一个人类,迪恩·温彻斯特,你做得真心不错,我差点就要为你鼓掌,这是一齣好戏,只是差不多也该落幕了。” 死亡迫近,恶魔在低语,猎魔人意识到了这就是自己的末路,最后的时间他甚至无暇去回顾自己这匆匆的一生,只剩浓浓的眷恋,他不舍自己的同胞弟弟,他不想让对方承受。 “对不起,萨姆……我尽力了。” 眼见兄长即將落入恶魔之手,萨姆这一刻只恨自己为什么要戒掉恶魔血,如果他再喝一段时间,至少帮迪恩渡过眼前的难关,这一切…… “迪恩!!!” 悽厉的嘶吼在巷中迴荡,引来了保管人的注视,魔眼看到了一切。 恶魔这一步未能落下,悬空停止,空气中鼓点变了。 罗记门口有一道隱藏在灯光阴影下的身影,看不清脸,唯有左眼幽光闪烁。 克劳利感到忌惮,更多是愤怒:“保管人,这是生意。” “他预约了。” “真遗憾,他要失约了。”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我討厌不守时的人……” 幽光猛然暴涨,狂风在巷中呼啸,地狱犬们纷纷伏在地上发出哀鸣,野兽的本能在告诉它们有恐怖的存在正在逼近现世,降临点就是此地。 恶魔咬牙切齿:“保,管,人。” 罗森缓步走出阴影,来到灯光下:“我更討厌失约。” “你答应过我不会插手。” “我没答应过,不过也確实透露过类似的意思。” 克劳利有些不明白罗森的意思了,又想插手又表明不插手,这是做什么? 答案很快出现了—— 狂风停下了,罗森的身后多出了一个黑影,隨著打火机砂轮摩擦的声音响起,火苗贪婪的舔舐菸草,一张不修边幅、玩世不恭的脸出现在灯光之下。 男人从罗森身后走出,呼出一口烟:“抱歉,灵界赶路很麻烦,我找了个朋友借道,动静闹得有点大,没想到会嚇到你的狗。” 克劳利认出了对方:“康斯坦丁。” “宾果,答对咯!就是我约翰·康斯坦丁,我听说过你,十字路口卖保险的对吧?” 克劳利没有搭理这个在恶魔中臭名昭著的傢伙,只是怒视罗森。 罗森耸耸肩:“別误会,我没通知他,他一个月前就预约了今天的晚餐,我也没想到他能正好赶上这事……用我们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缘,妙不可言。” 克劳利心中恼怒不已,他怎么可能看不出罗森和康斯坦丁串通好了,罗森一开始出来就是拖延时间的,他绝对在发现温彻斯特兄弟后就联繫了康斯坦丁,否则康斯坦丁凭什么急匆匆的用灵界行走赶路,嫌他自己背的债还不够多吗? 可是他没有证据,或者说他没有优势,如果只是对上罗森或康斯坦丁其中一个,他还不会怕,但如果对手是两个,即便是十字路口之王也会退避三舍。 克劳利不愧是能屈能伸的人物,在被人摆了一道的情况下他还能像是没事人一样展顏一笑。 “是我误会你了,只能说太巧合了。看来今天不是时候,不过生意不在仁义在,用你们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来日方长,今天看在你们的面上就先放他们一马。” 被压制在墙上动弹不得的鲍比和萨姆身上遽然一松摔在地上,恶魔和他的走狗就像是从未出现过一样消失了,仅剩风中残留的余韵—— “……但请记住,地狱的追债是永无止境的,无论是对於他,还是你……地狱神探。” 迪恩又捡回了一条命,从地上爬起来时两条腿还在发软,刚才他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酸萝卜別吃,嚇死我了……萨米,我、我还活著吗?” 靠墙瘫坐在地上的萨姆也是满脸的劫后余生,连话都说不出来,只能木然的点头。 鲍比一把揪下脑袋上的帽子甩在地上,整个人都有气无力了:“我早晚会被你们两个混球害死。” 罗森轻笑,扯下手腕上的头巾:“先生们,进来入座吧,罗记可没有让客人坐在地上吃饭的规矩……开饭。” 罗森没打算参与温彻斯特兄弟和康斯坦丁的谈话,既然是他们有求於康斯坦丁,那么被宰一刀已经是在所难免,如果他不管康斯坦丁可能只是狮子大开口一下,要是他管了,康斯坦丁反而可能坑他们一手。 跟康斯坦丁做朋友最重要的就是关我屁事和关你屁事,只要罗森不去管他的閒事,和他保持一个安全距离,那康斯坦丁那些破事就永远干扰不到他。 康斯坦丁在罗森眼里和扫把星没区別。 给温彻斯特兄弟依旧是不变的红酒煨羊排,虽然他们带了个人来,但做羊排本来就没法只做一点点,足够他们三人分了。 康斯坦丁是那种对食物不挑剔,但对酒有追求的人,他是少数几个在罗记会要求罗森做多种类菜色的客人,不过他要的菜品製作起来都很简单。 今天罗森给他安排了两道小菜,第一道是本帮熏鱼,又名老上海熏鱼。 有意思的是,这道菜虽然名为熏鱼,但鱼却不是烟燻製作的,而是油炸出来的,所以在有些地区又將这道菜称为爆鱼。 正常来说製作这道菜需要选择草鱼或青鱼,但是在纽约想要买到新鲜的草鱼或青鱼可不容易,就算买到了很可能也品质不好,而且价格还非常昂贵。 罗森的料理之道是融,既然买不到心仪的鱼,那么他就会变通,將美国本土的鱼作为自己的食材选择,融合进他的烹飪技艺之中。 这次他选购了一条活蹦乱跳的大嘴鱸鱼,这是一种纽约本土的淡水鱼,也是垂钓客们最容易钓到的鱼。 罗森今天没有去水產市场,而是一大早开车去了中央公园湖,清晨是大嘴鱸鱼活跃的时间段,这个时候的垂钓客数量很多,罗森需要一些纽约能钓到的淡水鱼时经常会来这里直接向他们购买。 刚刚被钓起来的鱼活力远比水產市场的鱼更强,而且这群垂钓客最大的乐趣不是吃鱼和卖鱼,而是垂钓本身,罗森能选走他们手中的鱼也是对他们垂钓技艺的一种肯定。 这里有不少人都认识罗森,在见到他后纷纷向他推销自己的战利品,有不少人甚至表示罗森看上了哪条直接送给他。 不过罗森已经有目標了,是一位盲眼的老钓客。 “棍老,今日斩获如何?” “你小子又想白拿我鱼?” 第21章 老上海熏鱼 罗森口中的棍老是这一带垂钓的常客,自称棍叟,一个乾巴巴的小老头。 对於垂钓客来说,没有什么比別人钓上了自己却全程空军更耻辱的事了,而棍叟便是这一带垂钓客中的常胜將军,几乎每天都能有鱼上鉤。 今天要料理的这条大嘴鱸鱼就是从棍叟手中得到的,这条大鱸鱼活力满满,不管是烹炸蒸燉都很適合。 本帮熏鱼要选择鱼中段的肉来製作,这个区域的鱼肉是最大块且肥嫩的。 將鱼肉切块后醃製,这道菜最关键的就是酱汁是否入味,同时需要在去除淡水鱼自身的土腥味的同时保留鱼肉的鲜味。 三片生薑、一节葱段、5克盐、10克高度白酒、10克生抽酱油,抓拌均匀。 让这些作料的味道渗透鱼肉,並且去除鱼腥和土腥,同时盐还会逼出鱼肉中的血水,让鱼肉更加紧致。 罗森从冰箱里取出已经醃製了超过八个小时以上的鱼肉,经过了长时间的醃製,这些鱼肉已经做好了成为一道美食的准备。 接下来就要製作这道菜的灵魂酱汁,是否好吃全在酱汁调配的是否成功。 正如同印度人製作咖喱会使用多种香料搭配出独特的风味,其实中国人做菜在很久以前就发现了香料的复合用法,將不同香料按照不同的比例搭配就能得到不同风味的复合香料。 本次罗森製作的是传统风格的上海菜,所以口味上会偏向於江浙沪地区。 选用八角5克、桂皮3克、小茴香2克、白芷1克、山奈1克、甘草1克、白胡椒粉3克、草果1克、陈皮3克、香叶3片、花椒一小撮、丁香两粒,这就是秘方。 起锅烧油,正常情况下这里会选择色拉油,但罗森的独家秘方中则会在这个时候选择菜籽油。 和色拉油不同,菜籽油的烟点在230度,热稳定性更强,这就意味著菜籽油在製作爆炒和煎炸的食物时更不易氧化。 並且菜籽油有著其独到的香气,最是適合用在传统性的中式菜餚中,比如这道本帮熏鱼。 油热加入上述所有香料,转小火慢炒,让香料和香料之间的味道在油温中慢慢融合。 这是一个抽丝剥茧的过程,容不得半点急躁,香料们会在锅中进行爭吵、战斗。 慢炒三分钟,在战斗最白热化的时候投入生薑20克。 在中医漫长的发展中,许多药方里经常会出现生薑三片,那么为什么生薑三片的出现频率那么高? 因为生薑三片在这其中的作用就是药引。 中医和中餐在很大一部分上是有交集的,古人认为最佳的调理就是食疗,並且以此拓展出了药膳这一独特的烹飪体系。 在中餐里经常可以看到使用生薑片,其实本身的道理也是一样的,生薑本就是一味香料,又有药用价值,作为引子它是最佳的调解方。 有了生薑的调解,香料们开始终止战斗,互相接受彼此,携手共进。 既然战斗结束了,那么就该共同进步、共同发展,一起成为最美味香料,於是受到感动的葱段也投身於这场美味革命。 翻炒一分钟,加入一千毫升清水、冰糖、生抽酱油、老抽酱油、50克黄酒、红曲米3克,用大火烧至水沸,转中火慢慢熬製。 在熬製的过程中需要隨时用勺子搅动,这是为了防止糊底,同时也是为了保护酱汁的整体味道。 经过20分钟的熬製,酱汁就快要完成了,用漏勺过滤掉里面那些已经被掏空了身体的香料们,再继续熬製10分钟,然后加入10克米醋、20克香醋,继续熬製,直到酱汁能够掛勺为止。 罗森全程大致熬製了约有50分钟,这份秘制酱料总算是完成了。 这个时候酱料的味道已经隨著蒸汽飘到了外面,在店內逐渐瀰漫起一层混合著酸甜咸的香气,引得人不由喉头耸动。 迪恩忍不住凑近萨姆:“这个好像也很好吃,该死的,早知道刚才我就要求换这道菜了。” 萨姆也是被这个没紧张感的傢伙弄无语了:“迪恩,你连这道菜是什么都不知道,你怎么点?” 迪恩顿时语塞:“额……反正这肯定也是肉,我猜是鸡肉,这可比左宗棠鸡闻上去带劲多了。” 萨姆露出不信的表情:“怎么可能?味道这么浓,肯定是在做牛肉。” 鲍比见这两个不靠谱的小子居然还討论上了,忍不住低声呵斥:“你们两个蠢货都闭嘴,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了,我们得商量怎么说服那边的地狱神探!我警告你们,他的话不能多听,他是个出了名的欺诈师,被他坑死的人和恶魔能填满泰晤士河……还有,这明明是在做鱼,你们懂中餐吗?” 熬製出来酱汁必须要放凉才能使用,为了加速这个过程,罗森直接用冰箱来解决这个问题。 接下来就要处理鱼肉了,拿出冰箱后放置了一段时间后,鱼肉表面散去了一部分冷气,这里绝对不能用水去冲洗鱼肉,否则会破坏鱼肉內部的味道,需要用厨房纸吸乾鱼肉表面的水分。 起锅烧油,这次要多倒油,因为不是煎鱼而是炸鱼。 油温八成热就可以开始炸鱼,炸鱼需要一次只炸一到两块,否则有可能会导致油温下降,使得鱼肉被炸得不均,这就很破坏口感。 炸的过程不需要翻动鱼肉,放入油锅后只需等待一两分钟,鱼肉表面就会呈现出淡淡的焦黄色,这个时候就可以取出备用。 在所有的鱼肉都被炸完后,这一次要让油温更高再开始炸第二遍,也就是烹飪中的復炸。 这种二次炸法主要是为了优化食物內部的熟度和外部酥脆度,通过分阶段控制油温来解决烹飪中的物理矛盾。 第一次炸的目的是为了均匀加热食物,使食物彻底熟透並去除水分。 因为第一次炸时的油温不高,所以食物不会过早焦糊,为后续的脆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次炸,使用更高的油温,目的是为了快速蒸发表层残留水分,形成酥脆的外壳。 同时,因为食物內部仍然保留了一部分的水分,高温使次表层水分汽化產生蒸汽压力,从表层空气中逸出,逼出第一次油炸时吸收的油脂,提升脆度並减少油腻感。 这一次炸的时间更短,只需40秒左右即可,如果太久就会让鱼肉变柴,甚至有可能焦糊发苦。 当鱼肉变为略深的金黄色,那就说明已经成功了。 捞出的鱼肉滚烫无比,但这个时机正好,將滚烫的鱼肉浸泡到已经完全冷却的酱汁中,让酱汁把鱼肉完全包裹,每块鱼肉都要浸泡一分钟左右。 完成后,夹出装盘,撒上一点香菜,配上一小碟花生,这道菜就完成了。 “本帮熏鱼,请慢用。” 第22章 八宝辣酱 正常情况下,罗记是会给客人提供酒水服务的,罗森这边的酒类品种总体上来说较为丰富,就是每种的库存並不多,主要是因为受限於他的酒窖不够大。 不过今天康斯坦丁並不需要罗森提供酒水,他自带了。 这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十斤装矿泉水瓶,从里面清澈透明的液体可以判断出这是一种白酒。 罗森见状不由挑眉:“你还真去象鼻山了?” 康斯坦丁没好气地拍著瓶顶上的盖子,一脸不忿:“还好意思说我是骗子,我这次光是买酒就被骗了不止五万!是美金,不是人民幣!一个个都说自家的最正宗,一喝全都是马尿!呼——不过最终我还是找到了。” 一听他说找到了,这下罗森也忍不住眼睛有些冒光,拿出两个量酒器坐了过去:“这就是?你確定?你这个洋鬼子不会又被骗了吧?” 康斯坦丁直接发誓:“这次要再弄错,我他妈直接衝进地狱去找撒旦献上我自己的屁股!当然,如果他愿意把屁股给我用,我也不介意。” 罗森才不信他的鬼话:“少来这套,谁不知道路西法被封印了,现在地狱里根本没撒旦。开酒开酒,让我看看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三花酒……忘记问你了,几年陈?” 康斯坦丁竖起三根手指,隨即又举起另一只手补上了五根。 罗森一愣:“八十年?” 康斯坦丁表情很无语。 “噢,三十五年的,那就算三十年陈。” “你这是什么表情!你以为我找到这酒很容易吗?你他妈就告诉我象鼻山有个酿酒宗师,也不知道是男是女,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著,甚至不知道是不是人类,你知道我向多少亡魂、恶魔、野鬼、妖怪打听过吗!” 罗森拿手指戳了戳桌面,一字一顿:“你搞搞清楚再说,我委託你的內容是去亚洲找他化自在天魔经的新一代保管人,不是去找失传的桂林三花酒。” 康斯坦丁顿时面色一僵,他还真把正事给忘了,在找到酒后就兴冲冲地回了纽约,又因为飞叶子太多把自己搞得神志不清,即便总觉得好像忘记了什么事,但就是想不起来。 现在罗森一提,他终於回想起来了正事,早在两个月前,罗森就委託他走一趟亚洲,因为亚洲有一个保管人死了,任何保管人死之前必然会找一个传人来继承契印。 新保管人很可能会成为某些居心叵测的傢伙的目標,如果契印落在那些野心家的手中,必然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罗森就把事情託付给了康斯坦丁。 只是没想到这个不靠谱的傢伙居然把正事给忘记了,康斯坦丁这边急得冷汗直冒,还没等他想出恰当的藉口来,罗森看他的眼神已经很不善了。 “约翰,你不会是把委託忘记了吧?” 康斯坦丁心头冒出一个大写的“危”:“啊,这个,你听我解释……其实吧,那个,找人这种事吧,嗯……” 这时他突然注意到了正坐在另一边享用羊排的三个猎魔人,当即有了灵感,用力一拍大腿。 “哎呀!罗森,你是不知道那个保管人有多难找,好几次我都感觉就要找到了,过去一看,又是假消息。眼瞅著和你约定的时间快到了,我知道你不喜欢別人失约,这不是没办法,只能先赶回来了么……不过,你放心,我已经有眉目了,我有朋友还在那边继续找,一有消息就通知你。” 罗森將信將疑,总觉得康斯坦丁在忽悠自己,但偏偏对方说的也有道理,毕竟他们约好了今天的饭局。 “好吧,你儘快找到人才是最重要的。” 康斯坦丁见总算把罗森忽悠过去了,赶紧转换话题:“不对,我这儿只有这么一份鱼肉吗?应该还有別的吧?” 罗森恍然:“喔,忘记了,很快就能做好,你再等我一会儿。” 见罗森回了厨房,康斯坦丁才无声的长吁一口气,抹著额头渗出的冷汗,颤抖著手去掏怀里的香菸,结果打火机打了足足两三次都才点著火。 “差点没糊弄过去……” 康斯坦丁確实还有一道菜,恰好也是本帮菜中的一员——八宝辣酱。 提到辣酱很多人第一印象想到的是用辣椒製作的辛辣调味料或酱料,但这里的辣酱却不是这个意思。 八宝辣酱起源於20世纪40年代,因为这道菜匯聚了八种主料,所以名曰:八宝。 最初有一家坐落於上海城隍庙的饭店,因为老板不想將边角料的食材丟弃,於是参照了川菜中宫保鸡丁的思路,將零碎的食材进行加工,於是便开发出了这道本帮菜招牌的原型。 早年间,八宝辣酱主要的食材选择是以荤为主,通常有虾仁、鸡肉、鸭肫等肉类和动物內臟,发展至今八宝辣酱也有了相应的改良,如今的八宝辣酱主要以四荤四素的搭配为八宝,主打一个平衡。 这道菜能够选择的食材种类有很多,没有特別固定的配法,罗森在做这道菜时也是颇为隨心所欲。 不过考虑到自己这边是中餐馆,所以他还是儘可能在选用食材上靠近了饭店標准。 鸭胗清理完后,冷水下锅,放入葱姜料酒,去除浮沫,水沸转小火20分钟即可,捞出切丁。 鸡腿去骨切丁,猪肉切丁,加入料酒、白胡椒粉、淀粉抓匀后裹油醃製15分钟。 虾仁用料酒浸泡去腥,只需要几分钟即可。 这就是四荤。 四素就简单多了,茭白、笋、白豆乾全部切丁,再准备一些青豆就齐全了。 因为考虑到给康斯坦丁做的菜中没有任何主食,即便知道康斯坦丁靠著酒就能过日子,他也坚持要加入一些主食,从罗记走出去的客人必须是吃饱的,这是原则,是底线! 所以今天的八宝辣酱,罗森要加入第九宝——年糕! 一般情况,年糕是绝对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登场的,但现在不是一般情况,现在是罗森要守卫自己料理人底线的时候。 只要通过正確的烹飪合理的烹飪手法,年糕一样可以完美的融入到这道料理之中,將八宝辣酱进化为九宝辣酱。 捲起袖子,摆正头巾,拔出厨刀,打开炉灶。 “魔眼,开!” 第23章 会发光的料理 年糕是一种歷史极为悠久的传统食物,在中国各地的年糕製作工艺和选料都会有所差异,从而衍生出了不同特色的年糕產品。 罗森手头用的年糕是一款来自浙江地区的年糕,在浙江年糕可以说是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东西,尤其在春节期间更是无数小朋友的噩梦。 眼睛一睁,三顿都有年糕,眼睛一闭,明天还吃年糕。 浙江地区最有名的年糕无疑是寧波的水磨年糕,这种年糕软滑细腻,久煮不烂,却又入口即化。 將年糕切丁,然后准备一点点开洋泡发备用,被泡发的开洋会给这道菜带来浓郁的海洋风味。 八宝辣酱的关键不在八宝,因为八宝是可以变的,而酱才是灵魂所在。 在製作这道菜时,罗森会从郫县红油豆瓣酱和湖南辣椒酱中选择一种,但绝不能使用如今在西方市场口碑颇好的老乾妈辣酱。 八宝辣酱是一道追求风味平衡、食材和谐的菜餚,极为依赖咸甜鲜辣的平衡,而老乾妈辣酱风味过於浓烈和单一,会掩盖其他配料的鲜味,破坏菜品的整体平衡。 因为要做的是传统的八宝辣酱,所以这里罗森选择了郫县红油豆瓣酱,比起湖南辣椒酱,这种豆瓣酱辣度会更低一些,更突出的是香味。 20克豆瓣酱、40克甜麵酱,把薑片切成小方片,这就是八宝辣酱的秘方所在。 重新烧水,沸水下锅放入鸭胗、茭白、笋、豆乾、年糕,加入料酒和开洋。 虽然鸭胗已经焯水过一次了,但依旧要再次焯水,这是为了让鸭胗和其他这些食材保持一个温度一致,只有统一了温度才能让成品的菜餚更加美味。 大火煮开转小火加盖三分钟即可捞出,沥乾水分备用。 起锅烧油,放入已经切成小方片的薑片,等油温上来后,加入已经醃製完毕的两种肉丁快速煸炒。 魔眼能看破一切虚妄,让罗森可以及时发现即將粘底的肉丁,可以完美的让所有的肉丁保持在均匀煸炒的节奏中—— 这就是浑然一体煸炒法! 罗森嘴角扬起一抹得意的弧度,这才是魔眼的真正用法,当初用三十年寿命换取魔眼真的太赚了! 当肉丁全部都变色就要马上盛出,锅不需要清洗,直接转小火重新烧油,这次的油要多一点,目的是製作酱汁。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不需要等油温太高,热了就可以加入豆瓣酱翻炒,隨著油温上升,豆瓣酱中的红油就会被逼出,与此同时豆瓣酱特有的香味也扑面而来。 坐在外面正大快朵颐的三名猎魔人在全新的香味来临时不约而同停下了手中的刀叉,纷纷扭头看向厨房的方向。 迪恩用力吞咽了一口唾沫,有些愣神:“轰烈谢特,我早就说了他是个魔法厨师,这味道也太绝了。” 萨姆提议:“也许我们下次也可以试试这个?” 迪恩刚想答应,低头就看见了盘里的羊排,纠结之色溢於言表,最后他还是忍痛做出了决定:“那我还是更喜欢我的羊肉。” 鲍比嘲笑:“跟你们俩个小鬼一起吃饭真没劲,明显是里面的菜更好吃,下次我绝对和你们分开坐,我要自己点菜。” 这就是普通人和酒鬼的区別,康斯坦丁是个实打实的酒鬼,所以来罗记要求的都是下酒菜,像红酒煨羊排这样的大餐固然美味,可酒鬼实际上是吃不了太多食物的,他们得留著胃喝酒。 而鲍比恰好也是一个十足的酒鬼,凭藉酒鬼的本能,他意识到了罗森正在做的八宝辣酱和先前那道老上海熏鱼才是真正適合他的菜品。 用小火翻炒出豆瓣酱中的红油后,就可以加入甜麵酱继续翻炒。 本帮菜是根据上海人的口味特別调製出来的菜系,上海人总体上来说就是咸甜口,如果光有咸和辣是无法让他们满意的,於是甜麵酱这种在其他菜中很少用到的调味料就进入了上海人的厨房。 当甜麵酱和豆瓣酱完美融合出酱香味时锅里的酱已经开始呈现出结块的糊状结构,这个时候就需要加入適量料酒和水继续翻炒,把结块的酱汁打散。 同时加入生抽、老抽、白糖进行调和,最终的成品味道是咸中带甜。 当做好的酱汁被煮沸,转大火,放入肉丁煮30秒,再放入焯过水的其他食材翻炒均匀,等待酱汁重新沸腾后加盖转小火煮两分钟。 “还没好吗?我已经有些等不及想尝尝这酒了!” 康斯坦丁被变化多端的香味勾起了馋虫。 不过,这道菜也確实到了收尾的阶段。 两分钟过后,开盖加入水淀粉进行勾芡,反覆翻炒,让所有的酱汁都包裹在每一粒食材上,直到看不见任何流动的汤汁。 淋上一些明油和几滴老抽翻炒,老抽能给这道菜做最后的吊色,让菜品的最终形態呈现出诱人的酱红色。 这道菜的標准就是油水足,在装盘后盘底有油溢出是成功的表现,但绝不能有汤水,毕竟这道菜叫八宝辣酱而不是八宝辣汤。 同时要另起一锅,加入油和水,煮开后放入青豆和虾仁,勾一个玻璃芡加入一点点明油,等煮熟后捞出时虾仁和青豆就会油光发亮。 在已经装盘的八宝辣酱上撒上几粒花生,將含有虾仁和青豆的玻璃芡淋在最上层,这种做法在本帮菜中叫盖帽,也是八宝辣酱的最后一道工序。 “八宝辣酱,请慢用。” 康斯坦丁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看著眼前的菜餚,他用力揉了揉眼睛,满脸都是难以置信,以至於说话都有些结巴。 “这、这这……原来真的有人做菜会发光啊!!” 他的惊叫声吸引了那边的猎魔人,於是他们也注意到了这道会发光的料理。 这不是动画片里那种刺眼的金光四溢,而是整个菜品在灯光下有一层流转不息的光泽。 迪恩伸手抹了一把嘴角的酱汁:“见鬼了,这是食物?不是工艺品?他一定用了什么魔法!” 萨姆就冷静多了,察觉到了关键:“是油吗?” 罗森將头巾系在手腕上:“不全是,確切来说是明油和玻璃芡的结合效果。” 明油本质是用多种香料熬製而成的熟油,需要经过多次过滤,达到清澈无杂质的程度。 通常会用在菜品收尾阶段,所以又被称为尾油。 除了最基本的提香效果外,当明油淋在芡汁上时还会形成“镜面”效果,让菜色晶莹剔透。 而玻璃芡又是一种薄芡,芡汁薄如玻璃,包裹食材后会形成晶莹剔透的胶质层,能进一步提升菜餚的光泽度。 罗森製作的玻璃芡又不是普通的玻璃芡,而是玻璃芡中的变种——水晶芡。 水晶芡有著比玻璃芡更高的透明度,成品后的菜餚透亮如水晶质地,在配合明油后便有了如今这道会发光的料理。 罗森又从厨房里端出了两份一模一样的老上海熏鱼和八宝辣酱,放在了猎魔人的桌上。 “因为食材宽裕,所以多做了两份,不嫌弃的话也请品尝一下,算我请。” 第24章 酒过三巡 喝白酒不能拿著大杯子吨吨吨的灌,那些酒桌文化的內容基本都是陋****思想全是些掺杂了阶级规则的人情世故扭曲后的產物。 世界各地都有自己的酒文化,酒文化和酒桌文化是两个不同的东西,酒文化的核心是品。 中国酒文化的核心就是粮食,甚至可以说中国文化的核心就是粮食。 作为一个歷史悠久的农耕大国,粮食始终是中国人绕不开的主题,这也就导致了中国人在对粮食的开发上有自己的一套独特理解。 如今的白酒其实是从最初的米酒演变来的,古代的时候人们享用美酒,其实大部分都是不同类型的米酒。 米酒也並非就是单一指糯米酒,大米酒、小米酒、玉米酒、老米酒、黄米酒、黑米酒、红米酒等等种类繁多的粮食酒全都可以被归类在米酒中。 和现在的高度酒不同,当时的人们因为蒸馏和发酵技术的限制,所以製作出来的酒度数更低。 三花酒就是一种介於白酒和米酒之间的酒,如今市面上的三花酒已经被归类在了白酒品类的米香型之中,但实际上罗森认为这些大部分都是粗製滥造的仿製酒,已经失去了最初时期三花酒的內核。 康斯坦丁拧开盖子,清澈如泉水的酒液与量酒器底部连成一道晶莹剔透的线。 虽未品尝,但已经能闻到隱藏在酒香中的清甜,这才是真正的三花酒—— 脱离了米酒的浑浊,度数也提升到了30至40度,但又维持了米酒该有的清甜口感和浓郁米香,同时又兼备了白酒的辛辣和醇厚。 將酒从量酒器倒入小杯,因为杯子小,所以酒香能更好的在杯口聚集,让品酒者能更轻鬆的闻出其中的复杂层次。 罗森捏起杯子向康斯坦丁示意:“请。” 康斯坦丁早就迫不及待的一口闷了,酒水化作流线滑入喉中,味蕾在品尝出酒精的辛辣同时也有一股清甜的回甘升起。 这就是小杯的好处所在,能锁住酒的特色同时也不会破坏风味。 康斯坦丁眯著眼睛回味了足足三秒,才从喉咙里哈出一口酒气:“过癮、过癮,这趟没白跑。” 罗森指了指桌上的美食:“別光喝酒,吃菜呀。” 康斯坦丁熟练的用筷子夹起一块熏鱼,浓郁的酱汁已经开始向著鱼肉內部发起渗透,轻轻一口咬下,最先感受到的是酱汁独特的风味和熏鱼表层的香脆。 咸中带甜的酱汁弥补了鱼肉本身寡淡的缺点,而经过二次油炸的鱼肉已经形成的酥脆的外层,在品尝时会得到一种奇特的愉悦感。 鲍比吃下一口鱼肉后表情美得直晃脑袋:“外面是酥脆的,酱汁又很浓郁,就在快要被酱汁的浓郁填满时,內部软嫩的鱼肉正好填补的酥脆感结束时的空缺,而酱汁浓烈的余味又和內部还没完全入味的鱼肉形成了全新的组合……我这辈子的鱼都白吃了。” 迪恩很是怀疑,用叉子直接叉起一块:“有这么好吃吗?” 鲍比眼睛一瞪:“你那些早就被汉堡和炸鸡弄到坏死的味蕾吃这个就是浪费,给我放下!” “我不!” 迪恩直接把整块熏鱼塞进嘴里,立马也露出了和鲍比之前同款的迷醉表情。 这一幕看得鲍比痛心疾首:“真是浪费,哪能像你这么吃?就这么一块鱼肉我就能喝上半瓶威士忌了!” 萨姆摇摇头,没有介入他们的吵闹,而是取了八宝辣酱中的一块鸭胗送入口中慢慢咀嚼。 鸭胗强韧的嚼劲將包裹在外层的酱汁在他的口腔中反覆迴荡,形成了一道道生生不息的酱汁风暴。 直到被咽下后,口腔中的余味逐渐淡去,萨姆才慢慢回神:“哇哦,我刚才吃了个什么?” 他无法用语言描述这种味道,咸、甜、鲜、辣、嫩、香的复合口感甚至让他在某一个瞬间回忆起了自己和女友洁西卡刚刚相恋时的场景。 他立刻指著这道菜说:“嘿,伙计们,你们真的得试试这个,它不只是会发光那么简单!” 鸭胗、猪肉、鸡肉、虾仁、笋丁、茭白、豆乾、青豆、年糕,同一种酱汁搭配出不同的风味,软嫩的、q弹的、爽脆的、香浓的、清新的……每一口都是不同的尝试。 鸡肉和笋丁一起是一种风味,虾仁和豆乾一起又是一种风味,猪肉、茭白和年糕在一起又是一种风味。 百变的搭配,百变的尝试,一次变幻莫测的美食体验,让人沉浸在其中不想结束这一旅程。 喝下一杯酒,康斯坦丁用力抽了一下鼻子,三花酒的爽利清甜非但没有破坏这两道菜的风味,反而一次又一次帮他更新了味觉、打开了胃口,让吃东西这件事情变成了值得全身心投入的享受。 “罗森,你真是个天才。” 两人不约而同的各自点上一支烟。 “肺癌就少抽菸。” “吃了这一顿以后,立刻癌症死掉也不算亏。” 康斯坦丁不久前被查出了肺癌晚期,倒不是没有魔法的手段解决,只是一方面他不愿意借別人的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另一方面大部分能解决这一问题的存在一听是给康斯坦丁治病就全都选择性失聪了,恶劣点的甚至会直接上门嘲笑他。 这傢伙的人缘太差了。 在中国的酒文化中有“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的说法,意思是指酒已经喝了三轮了,菜也尝遍五种味道了,那么就该谈正事了,同时也是表示进入深入交流阶段。 年轻的猎魔人兄弟不懂事,但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老猎魔人却凭藉经验感觉到了恰当的时机,来到康斯坦丁和罗森面前。 “这酒可真香,能不能让我尝尝?不是我吹牛,我在苏福尔斯也算得上是个品酒大师了。” 那头的迪恩一听忍不住想要拆穿他:“你说酗酒……” 萨姆急忙捂住了他的嘴,以免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傢伙坏了鲍比好不容易起的话头。 罗森站起身把位置让了出来:“我厨房里还有点事。” 正如他一开始就打算的那样,康斯坦丁的事他不参与。 康斯坦丁似笑非笑的看著老猎魔人:“你应该知道和我扯上关係的人通常都没好下场,你还要坐下吗?” 鲍比不由自主的扭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温彻斯特兄弟,两人关切的目光褪去了他心中的怯意,当转头回来的时候,他的眼中只剩下了坚定之色。 “能陪大名鼎鼎的地狱神探喝一杯,以后就算死了我也有跟其他鬼魂吹牛的本钱。” 康斯坦丁摸著下巴,表情玩味,指了指罗森留下的杯子:“这酒很贵的。” 鲍比挤了下眼,毫不犹豫坐下:“还好我有养老金。” 第25章 可能性 迪恩和萨姆面临的问题可不仅仅是十字路口交易那么简单,那不过是他们需要面对的最近的一个麻烦。 只有先解决十字路口交易这个燃眉之急,他们才能腾出手去解决其他麻烦,比如说路西法的首席门徒莉莉丝。 “我確实是对付恶魔的专家,但我凭什么要帮你们?” 康斯坦丁笑容不变,但说出的话却很冷酷现实:“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他做了交易,只有他被满足了交易,十字路口恶魔才会履行契约来討债,这很公平。” 鲍比盯著对方双眼,没有去纠结十字路口交易的问题,这是一个自证陷阱,如果陷入这个话题,那今天是得不到他想要的结果的。 “你赖过很多恶魔的帐,却能活到现在,一定有你的独到之处,我们只是想知道怎么才能赖帐,不需要你做什么,只需要告诉我们方法,剩下的我们会自己来。” 地狱神探把玩著手中的打火机,身体微微后仰靠在椅背上:“这是我的独门秘方,就算告诉你们也没用,別人基本无法復刻,或者说想要復刻的话只会付出比现在更大的代价……你们无法承受的代价。” 罗森虽然没参与进来,但也一直在厨房门口旁听,他很清楚康斯坦丁所言非虚。 某种意义上来说,康斯坦丁確实用了些属於他的独门技艺。 恶魔並不是野蛮的生物,只有那些原始恶魔才会表现出混乱无序的一面,他们的阶级很严谨,同时崇尚契约。 恶魔会在契约上做文字游戏,甚至故意做一些契约漏洞,比方说你以为是契约书上的花纹,实际上这可能是你根本看不懂的某种古老文字冒充的装饰,上面的內容全是对你完全不利的霸王条款,而你却傻愣愣的、一无所知的签下名字,然后被坑的一脸血。 但契约就是契约,你自己没看出来怪谁? 而康斯坦丁就会利用这一点,在他不修边幅的浪荡外表下有著一颗博学多才的內心,他是当之无愧的魔法大师,通晓的神秘学知识甚至能和那些活了上千年的老怪物媲美。 最常见的手法就是他会用自己开发的特殊咒文在契约上留下对自己有利的后门,当恶魔自以为得到了康斯坦丁的灵魂时,实际上契约绑定的只是约翰·康斯坦丁这个空荡荡的名字。 康斯坦丁早已捨弃了自己的真名,在规则层面上约翰·康斯坦丁这个名字是无法对应到他这个人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能屡屡赖掉恶魔的债务,而恶魔们却拿他没有半点办法的原因。 而除此之外,康斯坦丁惯用的伎俩还有很多,什么祸水东引、虚张声势、合纵连横、转嫁代价、狐假虎威、深层交易、阴阳协议等等,他不会只有一个计划,他永远都有一堆计划,他的敌人也永远不知道他哪些计划已经成功了,哪些计划正在进行中,哪些计划是幌子,哪些计划是真正的杀手鐧。 这就是康斯坦丁,神秘侧的顶尖欺诈师。 “我只能帮你们暂时赶走那些臭烘烘的地狱犬,但之前那个恶魔没说错,地狱的追债是无止境的,我不可能永远守著你们。” 康斯坦丁每说一句话,三个猎魔人的心就往下沉一分,他们很清楚对方没有欺骗自己,因为没有必要。 就在他们以为没希望的时候,却听见康斯坦丁说:“我刚才好像听到……我想想,对,就是这个名字,温彻斯特。你们不会是那个约翰·温彻斯特的儿子吧?” 猎魔人兄弟瞪大眼睛,迪恩一把拍掉了萨姆捂著自己嘴的手:“你认识他?” 康斯坦丁上下晃动著手指,指著两人:“温彻斯特,真有意思,很少有人能骗到我,而他从我手里骗走了一本魔法书。” “魔法书?” “对,而且还是一本专门用来对付恶魔的魔法书。按理来说既然你们是他儿子,那靠那本……” 说到这儿康斯坦丁故作恍然:“啊,我明白了。他死了,是吗?” 兄弟两人的表情瞬间低落,最后还是鲍比接过了话头:“是的,约翰·温彻斯特已经死了有段时间了,在对抗恶魔的战斗中牺牲了。” 康斯坦丁点点头,略有所思;“嗯,猎魔人的宿命。这样吧,我不会出手帮你们解决十字路口交易,但我可以带你们去找一个能直接撕毁契约的傢伙,不过你们得把那本书还给我。” 迪恩一摊手:“可我们並不知道什么魔法……” 鲍比抢在他之前提高声音直接答应了下来:“一言为定!” “鲍比?” 迪恩给了鲍比一个“你在搞什么”的表情。 “迪恩!” 萨姆按住他的肩膀,给了一个“你能不能闭嘴”的表情。 鲍比没有理会迪恩,直接站起身向康斯坦丁伸出右手:“那么我们谈妥了?” 康斯坦丁也站了起来,不过並没有握手,而是直接从鲍比身边走过:“客套就不必了,我想你们也没那些时间,不如早点出发。” 鲍比转身望著对方的背影:“去哪里?” 地狱神探微微侧脸,半个身体已然陷入了门口的黑暗:“当然是洛杉磯,要对付恶魔自然得去天使之城找帮手。” “帮手?” “听说过恶灵骑士吗?我可爱死摩托杂技表演了!” 走投无路的猎魔人和满口谎言的魔法师离开了,罗记重新陷入安静。 罗森收拾完了桌椅餐具后一个人坐在门口抽起他今天最后一支烟。 今天晚上有雾,月亮很朦朧,叫人看不清真面目。 “这个设计我很喜欢。” 本应只剩下罗森一人的店里却传出了第二个人的声音,这个声音略显沙哑,却给人很沉稳的感觉。 罗森並不意外,他侧过头看向对方,这是一位面白无须的老人,身著白衬衫、棕西服,胸前悬著一条有著深绿色条纹的棕色领带,头戴棕色圆顶帽,眼底隱藏著数不尽的沧海桑田。 他就是与罗森达成交易的故事之神。 “作为报酬,我会支付你十年寿命。” 罗森现在不是很在意能不能多十年寿命,他更感兴趣的是对方的身份:“你能看到所有人的命运,那为什么不是命运之神?” 老人指尖划过餐桌,留下一道带著绿色萤光的魔法轨跡,但又很快消散在了空气之中。 “因为我只是一个敘述者,而非裁定者。命运是一种承受的力量,我没有那么伟大,我承受不了那种重负。” “但故事不同,故事是创造、是连接,总有新的可能,总有新的故事,故事不是必然的,是没有定数的,是一种可能性,所有人的可能性。” 罗森望向漆黑的巷口,那里有著霓虹闪烁:“那么他们的故事有了新的可能性,会走向何方?” “这取决於你,而不是我。孩子,去创造可能性,他们的,你的。” 神明消失了,亦或从未来过,亦或从未离开。 这都不重要,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只是一种可能性。 第26章 他化自在:雨夜 洛杉磯,被誉为天使之城,但这一切的繁荣只是表象罢了,表象之下是厚重到足以淹没人性的血腥。 细密的雨线將天空的阴云与这座城市连为一体,猎人站在雨中任凭雨水打湿他,他漆黑的肤色几乎就要与这阴暗的天色融为一体,墨镜上密密麻麻的水珠让他几乎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墨镜下流淌的雨水温热,一点一点向著心底的深渊滑落,最后与地面的冰冷融为一体。 到最后他也没能好好做一个告別,不管是作为战友,还是作为儿子。 他的厚嘴唇几乎抿成了一条线,把自己脸部肌肉绷得像石头一样坚硬,过了好一会儿才艰难的开口,声音就像是压榨乾了肺里的最后一丝空气,硬生生的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 “我杀了他,把他们都杀了,但是你不在了,我该怎么办?” “惠斯勒,你这个老混蛋,就这样丟下我一个人死了,把剩下的事都推给我一个人做,你有想过我能承受的住吗?” 在情绪即將失控爆发之际,他深吸一口气,凭藉著自己远超常人的意志力克制住了。 拧开手中的酒瓶,放到嘴边猛灌一口,又一口,然后用力咽下那辛辣的痛楚。 他不喜欢喝酒,因为即便是以他半吸血鬼的体质,如果喝太多酒也是会醉的,他需要时时刻刻保持清醒,保持最佳的状態去狩猎那些该死的吸血鬼。 但他今天想要醉一次,陪他最重要的伙伴、最亲密的战友,也是最亲爱的养父,好好的醉一次。 抬起手,把瓶口对准墓碑,褐色的酒液混杂著雨水被淋在上面,顺著墓碑往下滑落,最后一点一点渗入六尺之下。 “你活著的时候没什么爱好,就喜欢来这么一口,那就多喝点,上帝那边卖的酒怕是很难合你口味。” 当酒被生者和死者分享完后,孤高的吸血鬼猎人也放下了所有的眷恋,他不会再回这里,一个已经暴露的藏身所没有任何价值,这里就作为埋葬一段过去的坟墓即可。 “永別,惠斯勒。” “永別了……父亲……”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 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 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 阿门。 跨上摩托,化作刀锋,撕开雨幕,斩断邪恶。 “你的提议我接受了。” 听筒里传来一个惊喜莫名的声音:“什么!?哦不,我不是要你重复一遍,我听到了,我录音了!你说你接受条件了,我妈惹法克的就知道你一定会接受的!” 刀锋战士的声音被疾风和密雨包裹著送入话筒:“要我怎么做?我可没空去神盾局领工號牌,你最好给我点实际的活儿。” “嘿,伙计,我现在是妈惹法克的局长,局里我说了算,你不需要来华盛顿,就待在洛杉磯抓那些该死的飞老鼠就行,我打算组建一个超妈惹法克酷的小队,成员全都是像你这样的狠人,专门处理那些见鬼的什么魔法之类的事,而你就是这个小队的头儿!” “隨你的便,搞定了再联繫我。” “嘿等会儿,我还没说完……” 嘟嘟嘟…… 电话另一头的独眼龙无语的看著手中正响著忙音的电话,他原本还打算问下对方有没有推荐的人选来著,看来这部分的內容全都得靠他自己找了。 “妈惹法克,得先想个队伍的名字。咆哮突击,不行,太老套……復仇者,也不行,像反派,我可是正派人物……有了!就叫正义联盟!我真妈惹法克的是个取名天才!” 刀锋战士对当不当什么超级小队队长的事不感兴趣,他之所以接受神盾局的招募,仅仅是因为他已经发觉了想要继续狩猎吸血鬼光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需要同伴、需要后援。 不是普通的后援,惠斯勒的惨剧不能再发生第二次了,后援必须要足够强大,而神盾局就有这个能力。 只要利用神盾局的资源,他就可以在官方上合法合理的行动,追捕吸血鬼的过程也会更加轻鬆。 加上神盾局有著非常强大的情报系统,比他靠各种小道消息去一个个地方找吸血鬼的效率高出何止百倍。 和吸血鬼的战爭从来不是一天两天可以结束的,这是一场持久战,不会因为区区一个狄肯的死就完结,这个世界上还有更多的吸血鬼,以及吸血鬼之外的邪恶。 “必须全部杀死,一个不留!” 灯光穿过雨幕,即便有著轮胎打滑的风险,油门还是被踩死到底,赛琳娜很清楚她还没摆脱危险,身后的追兵马上就会赶到。 她扭头看向后座惊慌失措的年轻医生和他怀里那个昏迷不醒的亚洲女孩,她只知道那些狼人的任务是来抓捕一个人,但不知道是这个医生还是那个女孩。 这次出手太过仓促,孤身一人行动也太过冒险,但好在她还是成功破坏了狼人的计划,把两个人都劫走了。 后座的麦可满是惊恐和茫然,他就是正常上个班而已,怎么就来了那么多莫名其妙的傢伙,虽说早就知道洛杉磯不会比其他城市安全多少,但也没想到现在的洛杉磯已经这么危险了,一言不合就在医院里爆发枪战。 这些傢伙都疯了吗? 谁家好人会在医院里枪战,万一我们医生都被你们射死了,谁来给你们治疗,都以为自己是电影里的吸血鬼狼人吗? 正所谓退一步越想越气,原本就因为工作和经济的双重压力而感到不堪重负的麦可在短暂的得到喘息后,恐惧逐渐消退,在肾上腺的刺激下,愤怒感渐渐升起。 同时也有刚才其他那些傢伙都是五大三粗的男人,而赛琳娜是个性感漂亮的女人这方面的原因,毕竟人的潜意识里总是觉得女人更好欺负一些。 於是这位年轻的医生就对面前的吸血鬼女战士发起了质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那些人是谁,他们想干什么?你又是谁?你想……” “闭嘴。” 当口径足以把人脑袋轰成碎片的枪口对准自己的时候,看著硝烟未散的枪膛,麦可很明智的闭嘴了,是他错估了局势,这个女人和刚才那些傢伙一样都是恐怖分子。 虽说赛琳娜本就是一个性格很酷的女吸血鬼,但她还没酷到不让人说话的程度,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已经发现了追兵。 雨夜中的高速行车,黑暗的环境和湿滑的地面成为了赛琳娜逃生的最大阻碍,她身后的追兵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把攻击重心放在了轮胎上。 子弹击穿雨幕在地面上擦出一道道火星,即便是赛琳娜意识到了他们想做什么也无济於事了,在这种环境下光是保持车身平衡就很不易了,还想要躲避子弹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事。 终究还是有子弹击中了轮胎,突然的爆胎让整辆车失去了平衡,赛琳娜唯一能做的就是全力打转方向盘,儘可能的不翻车。 “上帝——” 轿车在路面上擦出尖锐的声响,伴隨著麦可的尖叫声,最后歪歪斜斜的一头撞上桥护栏,半辆车就这样悬空而掛,只差一点就摔进湍急的河流。 但这並不意味他们就安全了,事实上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到。 赛琳娜通过破碎的后挡风玻璃已经看到了那几个狼人正一脸狞笑的走下车。 “看来今天上帝不在家,或者说他就是因为在家才不会管我们。” 没等麦可想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看到后面的其中一个男人突然浑身一抖,化身成了一头凶恶无比的野兽,恰如传说中的狼人。 “王德发!这他妈是什么!” 嗷呜—— 狼人仰天长啸一声,眼中血光闪动,露出尖锐的獠牙,朝著这边扑来。 赛琳娜目光寒光一闪,她已经做好了最后的打算,既然无法完成第一目標,那就完成第二目標——杀死医生和女孩! 就算不知道他们的目標是谁,抓他们的理由是什么,总之把目標杀死破坏狼人的计划就没错。 时间仿佛变慢,枪口向著麦可一点点移去,狼人只需几步就能衝到面前,一切似乎已成定局…… “王德发?” 银光闪过,时间恢復流速,狼人的脑袋腾空而起,银色的迴旋鏢在雨幕中切割出绝杀的弧度,回到主人手中。 这时所有人才注意到不知何时,桥的另一头站著一个身穿黑色皮衣、脸戴黑色墨镜的黑人。 咧嘴露出洁白的牙齿—— “欢迎来到天使之城,狗崽子们。” 日行者,上线。 第27章 他化自在:刀锋 雨变急了,天空中的乌云仿佛是要迫不及待地將它们所有的一切都倾泻给洛杉磯,雨点拼尽全力在车盖上击打出令人窒息的鼓点,像是在催促廝杀快点开始。 狼人的尸体就倒在那里,他的头颅早已在激流中被冲得无影无踪,脖子断口处有深红的东西在涌出,和地上的雨混作一团,沿著水槽进入河里。 錚! 银光刺得眾人眼眸生疼,刀锋战士之所以叫刀锋战士,那是因为他是一名剑术大师,而他的剑对大部分异类有著特攻的效果。 不管是狼人还是吸血鬼,大部分魔法侧的异类都畏惧银和盐,因为他们的存在本就是不洁的,而在神秘学上银和盐有著纯洁和净化的含义,所以当异类们遭遇银和盐就会受伤、死亡。 神秘学不是科学,科学最重要的是过程,而神秘学最重要的结果,所以神秘学不讲逻辑,只会讲规则。 剑刃划开雨帘,手腕转动,展示锋刃—— “给你们一次机会,好好珍惜。说,来洛杉磯做什么?” 对於刀锋战士而言正常情况下从来都是先动手杀到还剩一两个的时候,接下来才到问话阶段,现在先问话已经给足面子了。 可惜这些狼人並不能很好地领悟到刀锋战士的善意,他们选择对这位洛杉磯的吸血鬼猎人展示自己的獠牙有多锋利。 眼珠鼓起、毛髮变浓、指甲伸长、体型膨胀,这是每一个成熟的狼人都会的技能——人狼形態。 这个回答让刀锋战士很满意,本来他就不是那种擅长用嘴说服別人的类型,能简单明了那是最好。 只见他朝著狼人们勾勾手指,一个漂亮的剑花甩开雨水的束缚:“come on,狗崽子们,华尔兹开始了。” 双刀身前交叉,战斗一触即发—— 冷雨如铅弹,砸在桥面钢板上,炸出一片白茫茫的喧囂,为战斗拉开序幕。 刀锋的皮风衣吸饱了水,沉得像铁,但当他移动时却只带起一片撕裂雨幕的黑影。 五对幽光在桥那头亮起,低吼声混著野性的腥气此起彼伏,压过了雨声。 最前头的狼人率先扑来,不是奔跑,而是炮弹般的弹射。 刀锋不退反进,矮身迎上。 错身而过的剎那,不是“唰”一声,而是“嗤啦”——这是皮革、肌肉、骨头、雨水被同时割开的闷响。 狼人的沉重的身体擦著他的后背砸进积水里,浪花还未溅起,刀锋已然旋身,银刃画出一个完整冷厉的水环。 抬头,索敌。 “第一个。” 观战的赛琳娜凭藉自己过人的动態视力看清了全程,这一剑太乾净利落了,每一个动作都像是被精妙计算过,没有一丝多余。 她同样也是用冷兵器的高手,但就刚才刀锋战士的那一剑她自认做不到,这是一个强到极致的剑客。 早就听闻洛杉磯有个把吸血鬼撵得到处跑的猎魔人,每次都是孤身一人闯入吸血鬼的巢穴,然后留下一地狼藉飘然离去,能从他手下活著逃走的吸血鬼屈指可数。 传说中的吸血鬼克星、半人半吸血鬼的復仇者、不惧阳光的日行者、最强最凶最恶的吸血鬼猎人——艾瑞克·布鲁克斯! 顾不上赛琳娜的震惊,刀锋秀才刚刚开始—— 两头狼人左右夹击,利爪撕开雨帘,直取刀锋咽喉与肋下。 刀锋嘴角微扬,那不是得意,而是嘲笑,以少对多才是他最擅长的战斗节奏。 刀锋猛然后仰,背脊几乎贴地,漫天落下的雨水呛进鼻腔,迫使他屏住呼吸。 双刀交叉向上疾刺,这不是格挡,而是如毒蛇吐信般的反击。 左刀插入柔软腹部,向上一撩,开膛剖肚。 右刀架住挥下的重爪,火星在利爪和银刃间炸裂,照亮了狼人狰狞扭曲的脸和刀锋冰冷的墨镜。 反手一扭,將刀连同狼人的爪子一同钉在坚硬的地面上,左刀回归,流光割断雨线,半颗头颅腾空而起,半秒后颅腔內才有鲜血滋出,与雨水对冲。 刀锋拔出地上的剑,翻转间甩去剑刃上的殷红,指向蹲在护栏上的狼人。 “下一个。” 今晚的事情对於麦可而言太过玄幻也太过刺激,他甚至生出了一种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的错觉,一开始还只是普通的枪火追击,然后就突然冒出怪物来了,现在好了,连怪物杀手也冒出来了。 话说,这黑哥们真酷,还好语言是通的。 狼人咆哮的怒吼声让地面震颤,从护栏上扑下,雄伟的阴影笼罩刀锋。 刀锋向前翻滚,原先立足处混凝土碎块被狼爪掘起,四散迸射。 刀锋单膝跪地滑行,手中长剑顺势向后反撩,刀尖处传来刮过硬骨的滯涩感,隨即是滚烫的液体喷溅上后背的灼热。 墨镜下的冰寒落在了车旁的男人身上,他是唯一没有变身的狼人,即便保持著人形態,但刀锋已经嗅到了他身上那股狼人特有的腥臊。 “就剩你了。” 男人挠挠头皮,举起双手:“我投降。日行者,我们来洛杉磯不是为了跟你爆发衝突的,而且你保护的人也不一定就真的值得你保护。” 刀锋蹙眉不语,等待男人的后续。 男人指著车里的赛琳娜:“那个女人是吸血鬼,你猎杀了一辈子的吸血鬼,不信你可以去试试,你应该有的是办法甄吸血鬼。” 刀锋那杀意未散的目光落到了赛琳娜身上,霎时间她浑身的汗毛竖起,这是一种被天敌盯上时才会有的本能警觉,是大自然赐给每一个生物的最基本能力。 仅仅是那么一眼,赛琳娜就失去了战意,她明白自己绝不是这个吸血鬼猎人的对手,哪怕是三大长老都没能给过她这样的压迫力,这是她有生以来见过最可怕的存在。 同样惊愕的还有麦可,他难以置信的盯著这个救了自己一命又威胁自己生命的女人:“你不是人?话说吸血鬼,不是开玩笑……好吧,连狼人都有了,有吸血鬼不是很正常么,那有德古拉吗?” 赛琳娜翻了个白眼,懒得搭理这个看上去不太聪明的医生,眼下最重要的是如何让刀锋战士对自己放下敌意。 她可以发誓,这辈子都没像现在这样开动过脑筋,一直以来她都是凭藉力量解决问题的,没想到也有一天需要用到智慧。 关於刀锋战士的所有传闻和信息不断在她的脑中过滤筛选,终於让她捕捉到了一条重要信息—— “別杀我,我认识罗森!” 狼人发出激烈的嘲笑声,就连身体都有些控制不住的前俯后仰起来:“哈哈!什么罗森不罗森,你就是认识美国总统都没用,他是无情的吸血鬼猎人,专门杀你们这些臭老鼠的!日行者,我们其实才是一伙儿的,我们狼人一直都在猎杀吸血鬼,而你也猎杀吸血鬼,不如加入我们,我会带你去……” 咻! 迴旋鏢在雨幕中拉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回到刀锋手中,男人呆滯的表情上渐渐渗出血点,轰然倒地,溅起四散水花。 刀锋摺叠迴旋鏢插回后腰,杀意散去,转身走向桥头的摩托。 “跟我来。” 麦可看著对方的背影,小声问:“罗森是谁?” 赛琳娜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闭嘴!” 罗森是谁? 罗森是个烧菜的。 根据某条不可靠的传闻,刀锋战士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一趟纽约的地狱厨房,没人知道他去做什么,通常去一晚就会回洛杉磯。 赛琳娜捂著自己早已没了心跳的胸口,瘫在座位上长舒一口气:“当罗记客人,真是太好了。” 第28章 他化自在:怪病 刀锋战士原本的藏身所在一处废弃工厂,但那里已经暴露给了吸血鬼,同时也是埋葬惠斯勒的伤心地,所以他不会再回去。 不过他的养父亚歷山大·惠斯勒是个老谋深算猎魔人,生前就准备了多处备用的藏身处,狡兔三窟是每一个猎魔人都要学的一课。 刀锋战士把赛琳娜等人带到了新的藏身所,这里虽不如之前的工厂那么宽敞,但胜在易守难攻,这是一栋郊区的烂尾楼。 这样的烂尾楼的周边有不少,惠斯勒挑选了一栋进行改造,从外部看不出太大区別,但进入后就会发现內有乾坤。 麦可见刀锋战士按了电梯按钮,但上方的指示灯却依旧一片灰暗,好心提醒:“额,这里好像没电,额……朋友?” 刀锋看都不看他一眼只是站在原地默默等待,自討没趣的麦可只好託了托背上昏迷的女孩后退回赛琳娜身边。 “你说他是不是討厌我?” 赛琳娜缓缓挪动下巴看向他,丝毫不掩饰眼中的厌恶之色。 麦可这次总算是情商在线了:“嗯,好吧,都怪我是个普通人,融不进你们的神奇怪物圈。” 赛琳娜意识到自己有些情绪化,不过她不是那种会道歉的人:“那些狼人为什么要抓你?” 麦可比她还迷茫,他觉得自己完全就是莫名其妙被捲入的:“我根本不认识那些傢伙!听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每天辛辛苦苦的上班,每个月要还那些该死的信用卡和支付见鬼的房租,然后你们就突然衝进来……砰砰砰开启世界大战了,我什么也不知道!” 说到这儿,他突然想到了关键的问题:“不对,我为什么还在这儿?我应该回医院,我还有工作呢,还有这个孩子,她需要治疗!” 说著他就想要离开,但一个冰冷的东西顶在了他的后脑勺上,让他停下了脚步。 麦可用力挤了一下脸上的肌肉,发现自己这个时候真的做不出笑脸,只能转身板著脸问:“女士,请问我能有什么为你们效劳的吗?” 赛琳娜对刀锋说:“我不知道他们谁才是狼人的目標,他们如果离开肯定会被狼人掳走。” 刀锋点头认同了赛琳娜的处理方式:“我有医疗设备,带上她。你是医生,你会派上用处的。” 轻微的震动声从电梯门內传来,门缓缓打开,刀锋率先走了进去。 “不是没电,只是假装没电。还有,我们不是朋友,叫我刀锋。” 麦可愣住了,他从未见过像刀锋这么装的浑然天成的人,装逼在他身上仿佛成为了艺术,赏心悦目。 直到电梯门渐渐关闭他才回神:“哎!等我!” 来到十楼,这里就是核心区域了,惠斯勒在这里不但配备了军械库、化学实验室、训练房等设施,更是將周围十里监控摄像头的线路给接了过来,任何人想来这里都逃不过那些明里暗里的监控设备。 刀锋把他们带到医务室,正如他所说,这里有很多医疗设备,不管是ct、x光、b超、血液化验都能做,甚至还有一台磁共振仪。 麦可难以置信地趴在玻璃窗前看著里面的仪器:“见鬼了,这玩意儿你们是怎么弄到手的?” 刀锋得意挑眉:“腕力和手段。” 可不是嘛,猎魔人这个群体全都是偏执狂,只要为达目的,完全就是无法无天,偷个磁共振仪算什么,偷坦克的都有。 麦可倒吸一口冷气,回想起了四年前震惊洛杉磯的医院盗窃案,那份失窃名单中就有一台磁共振仪。 好傢伙,原来罪魁祸首在这里! 刀锋看著昏迷不醒的女孩目光逐渐深邃,经歷了那么多顛簸,她还没醒,这种情况很不正常。 “她一直都是昏迷的吗?” 麦可苦笑:“她是两天前来医院的,没人听得懂她说的语言,身上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来医院的时候还是清醒的,但不到半小时就陷入了昏迷,直到现在。” 赛琳娜现在有些怀疑狼人们的目標有可能是这个女孩,毕竟麦可实在是太普通了。 “她得了什么病?” 麦可脸上的表情越发苦涩:“这就是问题所在了,我们不知道她有什么病,检查出来的结果她比任何人都健康,但就是醒不过来。” 刀锋和赛琳娜对视了一眼,意识到了这里面的不寻常。 麦可將被子给女孩往上提了提:“原本要没有今天这档子事,我们已经打算把她转院到纽约去,那边有个叫豪斯的医生专门治疗各种疑难杂症,也许他能搞定,可没想到……唉。” 刀锋给了赛琳娜一个眼神,稍稍安抚了麦可:“这里的东西很全,任何医用品你都可以用,需要別的跟我提,她交给你了。” 说完就走出房间,赛琳娜很识趣的跟了上去。 刀锋卸掉自己身上的武装,开始调试这里的电脑设备,虽说一直都通著电,但难保有什么已经损坏,检查出来问题他就能及时更换修理。 以前这种事情他都不需要考虑,惠斯勒都一手包办了,现在他只能自己学著来了,只有当自己上手了以后才会发现,原来惠斯勒默默为他承担了那么多。 “你去过罗记?” 赛琳娜精神一凛,入正题了。 她回答的很果断:“我陪同一位长老去纽约的时候遇上了些意外,算是巧合,也许是命中注定,我就走进了那家店。” 刀锋暗暗点头,其实他和罗森的首次相遇也差不多,为了追查狄肯的一条线索,他去了纽约,结果遇上了吸血鬼的埋伏,逃到了罗森店里。 想起来还挺有趣,十几个吸血鬼衝进他店里,结果他还在问对方要吃点什么,那些吸血鬼张牙舞爪地冲了过去。 罗森倒是没做什么,他店里那个正在用餐的男人却出手了,仅靠一把银餐刀就杀光了那些臭蝙蝠。 刀锋还记得那个傢伙的名字,约翰·威克。 “命中注定么……” 其实刀锋是不相信命运的,或者说即便有命运他也不愿意承认,只会选择反抗。 但有时候,他也確確实实觉得,命运似乎真的无处不在。 世界上有这么多人,美国有这么多人,偏偏就今天让他阴差阳错救了一个吸血鬼,偏偏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罗记的客人……偏偏,他还不怎么討厌她,至少现在不想杀她。 也许,命运也不总是坏的。 “说说吧,你来洛杉磯做什么?別这样看著我,你一看就不是洛杉磯的吸血鬼,你身上没有那种廉价妓女的味道。” 第29章 他化自在:错综 刀锋的问题,赛琳娜的回覆,一切都要先回到十天前。 很少有像吸血鬼这样可以大规模隱藏在人类社会中的异类族群,並且其中有不少成员还身居各行各业的高层,隱隱中有著掌握著人类社会脉络的趋势。 这得益於吸血鬼们独特的族群阶级构筑以及他们作为不死生物有著永恆时间的余裕。 芝加哥,这里是全美吸血鬼的大本营,由三位吸血鬼长老坐镇统管大局。 虽说洛杉磯那边也有个吸血鬼长老会,但这就是总部和分局的区別,同样都是长老,芝加哥这边不管是实力还是资歷都不是其他地方能比的。 吸血鬼虽然有著近乎永恆的生命,但也有著致命的缺陷,任何力量都不是凭空获得的,他们想要维持自身的强大,除了需要吸取血液外,还需要定期进入深度沉睡状態。 所以三大吸血鬼长老达成了一个协议,他们以轮流执政的方式来接替权力,当一位长老甦醒时,另外两位就会陷入沉睡。 如今掌权的长老是阿米莉亚,根据协议,她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进入沉睡,换另一名长老来执政。 可就在这权力交接之际却发生了意外,洛杉磯分部失联了。 阿米莉亚自然不会让把烂摊子留给另外这位长老去处理,既然是她执政期间发生的事,那就得由她来解决,这不仅仅是为了巩固权利,同时也是为了展现力量。 吸血鬼內部也並非铁板一块,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要知道吸血鬼最早也是人啊!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超讚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经过调查,阿米莉亚发现洛杉磯的吸血鬼长老会可能已经完全覆灭,所以她决定派人去看看具体情况,如有必要就得重新选拔人员重建洛杉磯的长老会。 经过討论,最终派出了他们中的精英,有著吸血鬼一族中最强战士“月神”称號的女战士赛琳娜。 酷到几乎没朋友的赛琳娜孤身踏上了前往洛杉磯的路,当她抵达洛杉磯时却又遭遇了意外。 原本她只是打算转车坐地铁,毕竟洛杉磯的交通堪称全美国第一烂,你甚至可以在遇上长达12小时的堵车,完完全全的反人类。 好吧,不仅仅是人类,哪怕是吸血鬼也受不了。 可问题就在於,受不了堵车的不只有赛琳娜,狼人也是一样的。 赛琳娜在地铁站里就发现了几个狼人,要都是生面孔也就算了,毕竟洛杉磯也有本土的狼人,可偏偏里面有个傢伙被她认了出来,那是在芝加哥活动的狼人首领卢西恩的得力干將。 赛琳娜发现了狼人,狼人也发现了赛琳娜,她太有辨识度了,芝加哥的狼人阵营中就没有不知道这位女杀神的。 不可避免的地铁交火开始了,最终赛琳娜以寡敌眾险胜,狼人们丟下同伴的尸体逃走了。 被特製的银弹打出的血孔中不断有殷红之物流出,狼人强大的自我恢復能力被银弹压制后变得连普通人都不如。 噠噠噠……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节奏正在逼近,这是月神的催命曲。 他很想逃走,但身上的枪伤抽乾了他所有的力气,光是让自己保持坐姿就已经竭尽全力。 赛琳娜来到狼人面前,在判断出对方的伤势短时间內不足以致命后,她决定趁著人类警方来以前拷问一下这个来之不易的俘虏。 她的声音很轻柔,就像是情人间的问话,只是气息冰冷刺骨,让人通体生寒:“你们来洛杉磯做什么?放聪明点,那我就不让你受苦,我不喜欢折磨別人。” 不能说狼人就一定忠诚,只不过也许和犬类的特质有关,大部分的狼人都会对自己的族群保持高度忠诚。 眼下这位好汉就是一个对首领卢西恩有著很高忠诚度的傢伙,他面对赛琳娜的问话,第一反应就是面部扭动著想要说些粗鄙之语来激怒赛琳娜,好让她出手杀了自己。 赛琳娜太懂这些狗东西了,在对方嘴角刚开始抽动第一下的时候她就已经看到答案了,直接抬脚踹在对方肩上,高跟鞋的尖端深深扎入被银弹击穿的血孔之中。 “额啊——” 惨叫声刚出口,赛琳娜便用力搅动了一下高跟鞋,把那枚银弹推向了更深处,同时也把对方的惨呼又重新堵回了喉咙里,当痛苦达到一定程度后是叫不出声音来的。 她就这样一脚蹬在狼人肩上,微微弯腰,长发掠过她白皙的脸颊从肩头滑落,把先前的问题又重复了一遍:“你们来洛杉磯做什么?” 这一次狼人没有再挑衅赛琳娜,他已经吃过一次教训了,很清楚继续挑衅只会给自己换来更加残忍的酷刑。 忠诚受到了考验。 曾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无所谓忠诚,只是背叛的价码不够。 这句话只能说有点道理,但並非全对。 因疼痛渗出的冷汗从额头流入眼角,强烈的酸涩感让他视线模糊,他挣扎著扬起头,用力的呼吸著空气,把吸血鬼女战士那张绝美的面容印在了眼底。 “告诉你,我也会死……至少现在我是作为一个战士光荣战死的,卢西恩会记得,族人会记得,我是个,光荣的战士。” 赛琳娜从狼人决绝的眼神中看出了他的死志,这是一位真正的战士,不管是折磨还是死亡都无法让他出卖同伴。 同为战士,赛琳娜决定给他留下战士的尊严。 她把高跟鞋从狼人的伤口中拔出,后退一步,举枪对准了狼人的头:“那就换一个问题,洛杉磯的血族长老会覆灭和你们有关吗?” 这次狼人露出了茫然的神情:“什么?洛杉磯的吸血鬼长老会被端了?” 赛琳娜的枪口又逼近了一点:“我问你,和你们有关吗,是你们做的吗?” 狼人表现的很无辜:“我才今天刚到洛杉磯,你们洛杉磯的长老会在哪儿我都不知道,我们就是奉命来抓个人……” 话语戛然而止,狼人震惊的怒视赛琳娜:“你套我话?” 赛琳娜微微向左歪了歪脑袋,嫣然一笑:“多谢你的情报,光荣的战士。” “你这该死的吸血……” 砰! 也许是交通状况真的不好,待一切都尘埃落定后,警笛声才从远处传来。 赛琳娜看了一眼警察过来的方向,毫不犹豫的转身一跃跳入地铁隧道中,消失在黑暗里…… “后来我就一路追踪这些狼人,抢在他们之前劫走了医生和那女孩,一路被追杀,直到遇上你。” 赛琳娜放下玻璃杯,她不喜欢这么烈的酒,这已经是她在这里找到酒精度最低的了,可惜还是不符合她的口味。 刀锋一口喝乾杯中之物,又给自己倒了一点,他发现惠斯勒死后自己好像也爱上了惠斯勒的爱好,他並不抗拒这种感觉,这会让他有种惠斯勒与他同在的温暖。 就在他打算发表点意见时,麦可从里面冲了出来,一头撞翻了椅子才停下。 刀锋对这个冒冒失失的傢伙很不满:“嘿,这儿可不是滑冰场,你要是一头撞死在武器架上我还得花时间擦你的血,小心点。” 麦可顾不上刀锋的冷笑话,指著医务室结结巴巴的说:“她、她醒了!” 第30章 他化自在:暗涌 跟隨雪佛兰黑斑羚的疾驰,时间暂且回到十天前。 以拯救世人、狩猎邪恶为家族事业的温彻斯特兄弟在神秘中餐馆老板罗森的牵线搭桥下结识了传说中的欺诈师“地狱神探”约翰·康斯坦丁。 出於某种目的,康斯坦丁答应了帮助迪恩摆脱身上的十字路口契约,一路甩开地狱猎犬的追踪,沿著公路,从纽约直达洛杉磯,目標是另一个传奇——恶灵骑士。 在风云际会中,洛杉磯的阴云匯聚,命运的钟摆脱离了预定的轨跡,全新的故事在狂风中谱写。 在摇滚乐的激昂伴奏下,迪恩忍不住身体开始跟著节奏摇动,萨姆一看他这个架势就知道他要做什么,当即给出了不赞同的眼神。 “別,迪恩,求你。” 但已经进入状態的迪恩已经顾不上了,他一边拍打著方向盘进行和声,一边跟著音乐电台里的歌手唱了起来—— carry on my wayward son. for therell be peace when you are done. lay your weary head to rest. dont you cry no more. 手指划过萨姆的眉梢,让他不得不后仰,萨姆无奈的看了一眼后座的鲍比和康斯坦丁。 “你们就不劝一下他吗?” 鲍比给出尷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隨即立刻板起脸:“我他妈要能管得住他,那今天也不会有那么多地狱犬追在我们屁股后面了。我他妈要能劝得住你,那今天也不用为那些逃出地狱之门的恶魔烦心了。你们两兄弟就他妈是我的命中克星!” 康斯坦丁摇下车窗,点起一支烟:“別这么紧张嘛,人生得意须尽欢,就算下一秒要死了,至少也得活出真我来,我很欣赏他的乐观。” 鲍比用力抽动了一下鼻子,之前在饭店没注意到,现在和康斯坦丁挨著坐在一起就很明显了。 “你的烟里加了鬼玩意儿?” 康斯坦丁很有分享精神,直接递给鲍比:“这可是我花了不少力气弄来的好货,一般市面上的可比不了。” 鲍比也是见多识广的人,拿过来嗦了一口,下一秒就把烟呛了出来:“咳咳咳……酸萝卜別吃!別人都是往烟里加点叶子,你这是在叶子里掺了点菸吧!你能活到今天真是个奇蹟!” 这个评价让康斯坦丁很是得意:“你是普通人一两口够了,这玩意儿抽多了会变殭尸。” 鲍比一愣:“什么意思?” 康斯坦丁很坦诚:“字面上的意思,里面被人加了不知道什么成分的玩意儿,抽过的人不是死了就是变成殭尸。” “沃特法克?”鲍比一听急眼了,作势就要把烟丟出车窗,“你他妈给我抽了什么毒药!” “嘿!这可是我的!” 康斯坦丁眼疾手快一把夺过烟,用手护著叼回嘴里:“放心吧,我测试过了,普通人抽一两口没事的,像我这样的抽一支缓个几天也好了。” 鲍比算是领教到地狱神探的墮落程度了,这种鬼玩意儿他都敢抽,难怪圈子里对康斯坦丁都是统一的负面评价。 此行的目的在找到恶灵骑士,根据康斯坦丁的情报,恶灵骑士名为强尼·布雷泽,是一名特技摩托演员。 这傢伙背负了某种特殊的契约,同时为天堂和某个魔神效力,但又有著可以不受这双方强制管辖的自主行动力。 也就是说束缚恶灵骑士的契约对恶灵骑士其实並没多大作用,纯粹就是他想保持这样的生活状態。 那么不少像康斯坦丁这类脑筋灵活的人就有些洞悉到一部分真相了,恶灵骑士必然是掌握著某种可以无视甚至撕毁契约的能力。 迪恩和十字路口恶魔的交易本质上就是一种被天堂地狱双方势力承认合法性的契约,这一传统可以一直追溯到上帝和古蛇打赌能不能诱惑亚当、夏娃墮落那会儿开始。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恶灵骑士是应该有办法解决掉迪恩的麻烦的。 和光顾著高兴自己即將摆脱地狱追杀的迪恩不同,萨姆想要的更多一些:“他会愿意帮助我吗?我们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康斯坦丁將菸头丟出车窗:“別担心,强尼·布雷泽是个有善心的好人,你只要用你之前那种深情注视和他对视几秒,他就肯定会答应帮你们。” 萨姆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悄悄和鲍比对视了一眼,各自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浓浓的担忧。 在歷经了四个多小时的堵车后,黑斑羚停在了游乐场外的停车场里。 鲍比下车后看著游乐场门口稀疏的人流只觉得有些荒诞:“你说一个可以浑身冒火、有著不死之身的骷髏头在游乐场工作?” 康斯坦丁没有回答,只是把游乐场招牌上的其中一行字指给他们看。 迪恩一瞧就感兴趣了:“克劳什·辛普森摩托特技大匯演,见鬼,我觉得我会喜欢这个傢伙的……咦?我怎么记得你说他叫强尼什么来著?” 康斯坦丁稍微做了些解释:“克劳什·辛普森是强尼的养父,几年前因为一次表演事故去世了,之后强尼继承了他的事业,现在已经是全美最炙手可热的摩托特技演员了。” 说到这儿他有些难以置信的看著几人:“你们不是吧?连强尼的摩托表演都不知道吗?你们平时不狩猎的时候都在干什么?” 三个猎魔人对视一眼,耸了耸肩。 “喝酒。” “看片。” “找案子。” 康斯坦丁也是真心服了:“见鬼,你们猎魔人的生活真心枯燥,真不知道你们怎么受得了的。行吧,今天就带你们见识一下超酷的摩托特技,我可以这样说,哪怕他不是恶灵骑士,他也是个天才摩托手!” 十分钟后。 “王德发?请假?” 工作人员也是很遗憾的说明了情况:“真的很抱歉,但布雷泽先生確实不在,摩托特技大匯演暂时不对外开放,要等他休假回来才行……其实我们这里还有其他的表演也很不错,最近马戏团的狮子学会了驯人……” 这下就连康斯坦丁也觉得头疼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居然扑了个空,强尼·布雷泽偏偏就在这个关头休假去了。 “接下来怎么办?” “嘖,先找个地方住下,总不能在外头给地狱犬袭击我们的机会吧?” 黑斑羚离去了,猎魔人和地狱神探此行出师不利。 工作人员面带微笑挥手送別几人,在车子完全消失在道路尽头后,她的眼眸突然染上了一片乌黑,不到一秒又恢復了正常,仿佛刚才的变化全都是幻觉。 第31章 他化自在:算计 克劳利是一个非常注重契约精神的恶魔,在他的价值观中,生意是生意,如果你在生意场上识破了我的诡计,甚至给了我狠狠的反击,那我克劳利只会佩服你。 可如果,你放著已经签好的合同赖帐,那就是在看不起这桩生意,你可以看不起我克劳利,但你绝不能看不起我克劳利的生意! “骯脏的、卑劣的、无耻的、狡猾的、没有丝毫信誉可言的人类!” 玻璃杯擦著刚来到门口的恶魔头皮飞了出去,砸在墙壁上化作一片碎屑。 恶魔瞄了一眼地上的碎玻璃,不动声色的走了进去:“先生,他们来了。” 克劳利头也不回,著重语气强调:“不是先生,是王。十字路口之王,虽然只管十字路口,那我也是个王,学会尊重你的王,尤其是在王心情不佳的时候。” 这位占用了一名管家身躯的恶魔錶现出了其身体原主人该有的素养,微微躬身致意:“我尊敬的王,温彻斯特兄弟到洛杉磯了。” 克劳利猛然回头,深吸一口气,眼珠子一转掠过诸多思绪,几乎是一瞬间就理清了脉络。 “他们去找强尼·布雷泽了?” 管家恶魔微笑頷首:“是的,但您已经知道了,恶灵骑士並不在那里,他们只见到了我们安排在那边的人手。” 克劳利微微皱眉:“没被发现吧?温家双煞暂且不提,那个地狱神探可不是好糊弄的。” 提到康斯坦丁后,管家恶魔脸上的笑意越发浓郁:“我亲爱的王,据接触了他们的恶魔匯报,那位地狱神探身上叶子的味道都快渗进骨髓里了,吸了那么多快乐的东西进脑子,当时他能站在那里就已经是个奇蹟了。” 克劳利颇为认同的点头,缓步走到桌前拿起一个新杯子倒了一杯酒:“人类,一群低贱的下等生物,身上满是各种缺陷,还偏偏很擅长作死,即便我们不去诱惑他们,他们自己都会去找一些诱惑来让自己的灵魂墮入地狱,某种意义上我们只是稍微加快了一点进度,毕竟现在的时代是高速发展的,要讲究效率。” 他摇晃著手中的酒杯,澄清的酒液在杯中旋转出漂亮的漩涡:“酒、香菸、致幻药物、性、金钱、权欲……还有什么?他们总能找到一个让自己坠入深渊的口子,还有什么?” 管家恶魔微微侧头,试探著说:“动画片?” 克劳利转身竖起食指否决,语气篤定:“这个不算,我很喜欢《猫和老鼠》这样的作品,这是人类为数不多的优点。” “嗯……刚刚我们提到了什么?对,恶灵骑士,对对对,我当然知道恶灵骑士不在游乐场,毕竟就是我们把他引走的,不是吗?” 管家恶魔再次躬身:“是的,我英明的王。” 克劳利来到自己座位上,翘起二郎腿,抿了一口酒:“那个该死的保管人,他以为可以戏弄我,让康斯坦丁插手我的生意。他太小看我了,也太高估自己了。” 管家恶魔知道克劳利指的是什么事,只不过里面也有他好奇的部分:“那个女孩到底是什么来头,恶灵骑士为什么会盯上她?” 克劳利瞥了他一眼:“你的好奇心很重。” 恶魔后退半步低下头:“不敢。” 不过克劳利並没有追究他的僭越,甚至很大度的进行了解释:“保管人是一群稀有、强大的人类,他们因保管人的身份而强大,但也因保管人的身份而有了致命的弱点。” “弱点?” “没错,就是弱点。”克劳利眼中闪烁著得意之色,“保管人和魔法师虽然都是通过支付代价来借用力量,但其本质又有区別,魔法师其实是有低代价高回报的借用对象的,而保管人没有。” “他们掌握著不同的契印,这些契印代表著不同的力量,和契印源头进行交易必然需要支付昂贵的代价,所以歷代保管人最需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寿命。” “保管人在寿命不足时,他们会寻找適合继承契印的传人,但从零开始接触契印到熟练使用契印的力量是需要时间的,至少也得有个三五年,也就是说一个保管人最虚弱的时候就是刚接受契印的前几年。” 但管家恶魔还是没能听懂克劳利的意思:“这和那个女孩有什么关係?” 克劳利冷笑一声:“那个女孩是新保管人。” “之前有过消息,康斯坦丁受人委託去了亚洲,有向他討债的恶魔跟了过去,结果就发现了他在亚洲寻找保管人的事。” “之后他们打听出来他化自在天魔经的保管人死了,这就意味著必然有一个新保管人诞生。” “於是他们把主意打到了新保管人身上,也就是那个女孩。” “但那些蠢货也太小看保管人了,即便是新保管人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一个16岁的小姑娘,有著大把的寿命可以挥霍,我都不敢想像她能从魔王波旬那里借到多可怕的力量。” 管家有些明白了:“保管人掌握的力量源头本就十分邪恶,所以恶灵骑士才会把她视为清除目標。” 克劳利肯定了他的猜想:“所以当我得知康斯坦丁打算让恶灵骑士来撕毁契约的时候,我就花了点功夫,把那个女孩弄到了洛杉磯……喔,说实话,那可真不容易,要说服一个认死理的小孩可比在十字路口做推销难多了。” 管家偷偷看了一眼得意洋洋的克劳利,他没有再多问什么,他是个聪明的恶魔,知道適当的问一些无伤大雅的问题,给上司炫耀的空间,能让自己地位提升的更快一些。 可一旦问到了不该问的,或是说知道了太多不该知道的,那就离死不远了。 他很清楚克劳利的目的不仅仅是对付温彻斯特兄弟和地狱神探,把那个女孩弄到洛杉磯,其中肯定也有想要拖纽约那位保管人下水的想法。 但他不会说出口,这个时候只需要装作不知道克劳利的计划即可。 於是管家恶魔很明智的转移了话题:“我深谋远虑的王,那么接下来我们要做什么?” 克劳利手指有节奏地敲击著扶手,眼睛微微眯起,像是在思考,又像是已经胸有成竹。 “下一步我需要一些盟友,我记得那位首席大人好像一直都对温彻斯特兄弟很感兴趣,这么有趣的游戏怎么能不带上她呢?” “去,找到莉莉丝,我要和她见一面。” 管家躬身退下:“遵命,我的王。” 第32章 他化自在:神女 霓虹闪烁,车流拥挤,入眼皆是陌生的天地,这里没有雄伟的冈仁波齐,这里没有清澈的玛旁雍措,映在少女眼底的只有冰冷的钢铁都市,身穿藏民服饰、皮肤黝黑的她在这里格格不入,仿佛这片现代都市的每一个角落都在排斥她的到来,在告诉她:你不属於这里! 阿爸喇嘛,拉姆该怎么办,好害怕…… 阿爸喇嘛,拉姆想回家,想暖暖的羊羔崽,想香香的酥油茶…… 摩托的轰鸣声从远处传来,即便身处千米之外,拉姆已经嗅到了对方身上那股挥之不去的焦灼气息。 他追上来了! 少女眼中的哀思瞬息间化作了坚定,双拳紧握转身衝进小巷,阿爸喇嘛留给自己的他化自在天魔经绝不能让旁人夺走,谁也不行! 狂风在耳旁呼啸,隱约间传来絳秋多杰上师的慈祥耳语—— “拉姆,我聪慧的弟子。外人称我为『斑玛色波』,意为明澈莲花。但你要记住,莲花之明,不在拒淤泥於外,而在化淤泥为养分。” “我寿数將尽,虹化在即,今日便將这他化自在天魔经的契印传授於你,从今往后你便是保管人。” “他化自在天魔经乃浊世污泥,你万不可鬆懈半分,绝不能让其落入心术不正之辈手中。” “拉姆,我心爱的孩子,以后的日子里,阿爸喇嘛不能陪你了……愿你亦能从中开出自性的莲花…南无……” 风中有晶莹破碎成光点,湿润的眼角掩不住內心的决绝。 阿爸喇嘛守护了一辈子的他化自在天魔经,如今她继承了阿爸喇嘛的遗志,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停下追逐阿爸喇嘛的脚步? 燃烧的摩托在街道上带出一条长长的火线,以一个近乎不可能的漂移角度插进了巷子,隨著铁链的挥舞,地狱火的灼烫在空气中蔓延,审判罪恶的復仇之灵已然逼近,那带著重重回声的低沉咆哮在巷子里震盪不息。 “罪人,你无处可逃!” 即便听不懂恶灵骑士的话语,拉姆也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那股强烈的杀意,扭头看向那颗熊熊燃烧的可怖骷髏头,从她来到这个地方后对方就一直对她猛追不舍,和那些在雪区想要抢夺契印的恶魔一样,都是坏蛋! “你们別想从拉姆身上得到任何东西!那是阿爸喇嘛留给拉姆的宝物!” 语言不通从来不是阻碍战斗的理由,恶灵骑士的使命是惩戒与净化这个世界上的罪恶灵魂,现在有一片如同深渊般的罪恶在他的地盘上横行无阻,他岂会坐视不理,哪怕对方的外貌只是一个小女孩,他也不会手下留情。 铁索化作流光击破音障后发先至赶上了少女,就像灵活的毒蛇般將她紧紧缠绕,上面附著的地狱火焰有著直接灼烧灵魂的效果,少女几乎在被接触到的瞬间就发出了悽厉的惨叫。 但她面对的是为了审判罪恶而放弃一切感情的恶灵骑士,罪人的痛苦只会激起他惩戒的动力。 恶灵骑士停下摩托翻身下车,走过的路面会留下一个个燃火的脚印,隨著他的接近,拉姆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周围的温度变高了。 强尼透过復仇之灵的审判之眼看清了女孩的模样,这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从她粗糙的皮肤和微黄捲曲的头髮可以看出她常年处於一种营养不良的状態,想必是生活非常拮据。 和復仇之灵不同,强尼有著非常强烈的同情心,他的善良甚至能让这个世界上最狡诈邪恶的恶魔为之动容。 可即便如此,他也无法阻止復仇之灵的行动,因为正是看到了他才能明白復仇之灵为何要死死追杀她,光是这样看著就能被她身上浓郁的罪孽所震惊,强尼实在是不明白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是怎么拥有如此重的罪孽的。 恶灵骑士一把抓住少女的脖子,將她举到自己眼睛齐平的位置,窒息的痛苦和灵魂的灼烧让拉姆不断的蹬腿挣扎,但恶灵骑士的力量远不是她一个小女孩可以对抗的,只能眼睁睁的看著对方那双燃烧著恐怖火焰的眸子逼近。 “让我看看你的罪!面对你的罪!” 审判之眼! 这是一种对地狱火极致运用的招数,有著烧灼灵魂强迫目標体验自身罪孽所带来的痛苦的效果,同时也具备著强力的读心能力。 残酷的地狱火穿透拉姆的双眼点燃了她的灵魂,无数早已被淡化的往事被强行从记忆深处挖掘出来,如走马灯般在她眼前闪回—— “你的家人呢,没有了吗?没关係,我也没有家人,你叫什么名字?噢,拉姆,好名字,有仙女的意思,你的父母很爱你。” “拉姆,坐禪时不要胡思乱想,要安静……唉,你这孩子。” “你说那个坟墓?呵呵,那是我的老师……不,他不是僧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保管人。” “为什么哭?因为他人的言语而难过吗?孩子,不要让他人的言语动摇你的心,不要去憎恨他们,要爱他们,怜悯他们。” “愿你亦能从中开出自性的莲花……” 回忆是一种力量,是来自过往的信念贯彻! 少女猛然睁眼,瞳孔中金光四射,地狱火被逼出体外,玄奥的神光在她单薄的身体上由內而外绽放。 灵魂与灵魂的碰撞让拉姆终於明白了对方想做什么,也正是因为如此,拉姆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愤怒,她可以接受自己被杀死,但绝不能接受自己与絳秋多杰上师的美好回忆被玷污,这是对她、对絳秋多杰上师的侮辱。 “拉姆没有罪!拉姆只有和阿爸喇嘛的羈绊!” 神光在这一刻完全爆裂,將束缚她的铁链震碎,逼退了所有的地狱火,甚至让恶灵骑士不得不后退三步才顶住这股衝击。 浑身沐浴在神光中的少女宛若神女下凡,长发如缎带向上漂浮,踮起脚尖缓缓从空中降落。 她面带怒容,煞气腾腾:“竟敢玷污我和阿爸喇嘛最重要的回忆,不可饶恕,不可饶恕!拉姆绝不会原谅你!” 恶灵骑士这时也震惊极了,他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可以完全抵抗审判之眼的对手,甚至將他的地狱火给完全驱散,看来对方隱藏的罪恶来头不小。 手拂过铁链,地狱火重新攀上,断裂的铁链逐渐连接修復,只要还能使用地狱火,那么不管是他还是他的武器,全都是不死之身,这就是恶灵骑士,一个永无止境在追逐邪恶的审判者。 巷子里廝杀的氛围越发浓郁,神光与烈焰的对峙只等待一个临界点就会全面爆发—— 鐺,嗤! 打火机的金属盖被弹开,砂轮摩擦火石迸出焰苗,火舌舔上捲菸,菸头亮起深红。 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在角落浮现,半张不修边幅又洒脱慵懒的脸隱藏在阴影中。 “哟,在开派对吗?带我一个唄!” 地狱神探,乱入。 第33章 他化自在:兜转 康斯坦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就要从他们离开游乐场开始说起了。 寻找强尼·布雷泽未果的康斯坦丁等人找了个旅馆住下后,先为迪恩布置了阻挡地狱犬和恶魔入侵的防御阵,然后就把重心移到了怎么找到恶灵骑士的问题上。 康斯坦丁在找人这方面有著不俗的独到技艺,他通常会用些魔法的手段和当地的亡魂进行对话,活人难找的东西对於死人的灵魂来说並不算难,死人也有死人的圈子。 可当这一套放在恶灵骑士身上时却不太適用了,因为洛杉磯的那些亡灵或其他什么异类都只会主动绕著恶灵骑士走,生怕惹上对方。 你要是不长眼在恶灵骑士眼皮底下瞎转悠,到时候万一这个著火的烧烤骷髏头脾气上来了,不分青红皂白先一链条甩过来,运气好点就当场无了,运气要不好,那还得吃上一发审判之眼,在绝望和痛苦中一寸一寸的步入死亡。 想想就惨不忍睹,太可怕了! 基於这样的情况,康斯坦丁压根就没法通过他擅长的手段找人。 具体情况就是—— 康斯坦丁画下了召唤阵,康斯坦丁召唤了当地人,当地人听说要找恶灵骑士,当地人原地表演了魂飞魄散的绝活,当地人的灵魂下地狱了。 康斯坦丁也是无语:“有必要这么绝吗?寧愿主动下地狱都不肯帮我?” 但康斯坦丁可不是这么好惹的,於是他修改了魔法阵,情况就变成了—— 康斯坦丁召唤了恶魔,恶魔一看是老赖就口吐芬芳问候渣康全家老小,可惜渣康是个標准的天煞孤星没有全家老小,恶魔听说要找恶灵骑士就当场表演了自我了断的绝活,恶魔下地狱了。 “嘶——这么刚烈的吗?” 康斯坦丁无计可施,轮到猎魔人出场。 “还地狱神探,闪开点,我来。” 鲍比用肩膀把挡路的康斯坦丁顶了个踉蹌,来到位置上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了二指禪输入法。 康斯坦丁有些惊讶的凑过去:“你还会用高科技?” 鲍比脸上闪烁著止不住的得意光彩:“约翰老弟,你和社会脱节了,现在可是科技的时代,用这种计算机可以在网际网路上找到各种有用的信息,靠报纸和黄页那一套已经过时啦!” 康斯坦丁的表情明显有些不太相信,但看著鲍比用熟练的二指禪在键盘上打出字母,隨即就冒出一大串被搜索出来的信息时,他又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最后只好酸溜溜的来了句:“我们是混神秘侧的,科技什么的不懂也没关係,魔法和神秘学才是我们的跟脚。” 没错,康斯坦丁是个科技白痴,简单的科技產品他会用,但涉及到如今智能化、信息化的东西时,他是真的一窍不通。 別的不提,康斯坦丁没有手机,不是不想用手机,而是如今的智能机他不会用,他对手机的概念还停留在一小块屏幕和一大把按键的诺基亚年代。 不过,也別看鲍比吹牛的时候像模像样,真到了实际操作的时候他也是束手束脚,甚至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了老花镜,凑在屏幕前皱著眉头摸索上面的功能。 “这他妈是什么意思?这又是个什么玩意儿?是要点这里关闭吗?唉?怎么又跳出来一个?这都是什么鬼玩意儿!” 眼瞅著屏幕上越跳越多的性感美女,老猎魔人额头上都渗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可就是关不掉这些不断发出“额”“啊”“哈”之类怪叫的gg和网站,甚至还有著越来越多的趋势。 看得康斯坦丁眼睛都亮了起来,拍著鲍比的肩膀大声夸讚:“我现在觉得你说得对,我的確和社会脱节了,这个好哇!你果然是高科技专家,回头你得教教我怎么玩这个!” 鲍比急的已经说不出话来了,那头迪恩还过来给他添乱。 “哇喔!鲍比,品味不错嘛!这个好,咦?居然还有洛杉磯本地的上门服务,还是全国连锁的?不愧是你,竟还藏著这种好东西!” 鲍比怒视迪恩,你小子不来帮我解围也就算了,还在这里拱火,到底是和谁一帮的? 萨姆嘆息一声走过去接过了鲍比手中的电脑:“还是我来吧。” 只见他三下五除二,花了不到三秒的时间就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给关闭,手指在键盘上化作一片残影,与此同时屏幕上跳出了一个又一个关於强尼·布雷泽和恶灵骑士的新闻。 这下康斯坦丁也看出了这圈人中最靠谱的是谁,不过他还是更喜欢鲍比的操作。 十分钟后,萨姆合上笔记本站起身。 “我知道他在哪儿了,出发吧。” 康斯坦丁还有些愣神:“这么快?” 萨姆给出解释:“当地报导了恶灵骑士在昨天当街追击一名亚洲女孩的新闻,根据现场围观者拍到的照片,我认为那个女孩应该是一个藏族人,而类似的报导在三天前还有两篇时间不同的,很显然恶灵骑士在追踪她。” “藏族人,中国西藏吗?” 康斯坦丁隱约觉得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但又一时之间说不上来。 萨姆摇头:“这我就不清楚了,照片很模糊,只能通过服饰判断出她是藏族。至於是不是真的来自西藏就不知道了,毕竟中国其他地方也有藏族,不过她来自中国这件事情八成是没错的。” 康斯坦丁还有疑问:“那你怎么知道现在恶灵骑士在哪儿?” 萨姆嘴角一勾,著重咬字了性別的部分:“我不知道他在哪儿,但我知道她在哪儿。洛杉磯这边有不少本地论坛,恰好有人在半小时前拍到了她。” 说完后萨姆推门走了出去,经过康斯坦丁的时候还拍了一下他的臂膀:“这就是网际网路时代,来吧。” 康斯坦丁还呆愣在原地,他第一次发觉其实魔法也没想像中那么便利。 因为迪恩正在被地狱犬追杀,所以鲍比会陪他留在旅馆,寻找恶灵骑士的事就要丟给康斯坦丁和萨姆就去做了。 镜头转回到巷子里的对峙,康斯坦丁叼著烟从阴影中走出,看似浑身都是破绽,实则他每一步都避开了恶灵骑士的攻击范围。 別人不知道恶灵骑士是干什么的也就算了,他康斯坦丁能不知道吗? 別的没自信,要论罪孽,康斯坦丁相信自己绝对能上恶灵骑士的必杀榜单。 其实他一开始是不打算出来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可是他的拿手好戏,可当他见到了拉姆爆发的力量后他立刻就意识到了对方的身份,同时也明白了之前感受到了那股异样感到底是什么。 她就是罗森要找的他化自在天魔经契印的新保管人啊! 当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哪怕是康斯坦丁这样的傢伙也不由感到一阵脑仁发疼—— 新保管人?恶灵骑士?八字算不上一撇的两个傢伙是怎么搅和到一起的! 见鬼,要罗森知道新保管人死在恶灵骑士手里,而偏偏我还在洛杉磯,绝对会出大事情,他绝对不会放过我的。 唉,约翰啊约翰,为什么你的命就那么苦呢? 只能冒一下风险了。 於是地狱神探乱入此局—— “开派对怎么也不叫我呢?感情淡了呀,强尼boy!” 第34章 他化自在:欺诈 “又一个罪人。” 强尼在变身成恶灵骑士后,復仇之灵的那一面会主导身体,虽说他也能通过个人的意志来反过来影响復仇之灵,但终究还是有限的,当身怀重罪的人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就会控制不住想要审判对方。 康斯坦丁大致上能猜到一些恶灵骑士的行为模式和原理,所以他希望可以通过对话来唤醒强尼·布雷泽,让人性的一面去压制復仇之灵。 “强尼,你可能不认识我,不过你既然也在这个圈子里,应该听说过我,我是约翰·康斯坦丁,地狱神探听说过吗?嘿嘿,我应该还算有名吧?” 康斯坦丁话確实让恶灵骑士有了新的反应:“地狱神探,和恶魔苟且的罪人。” 康斯坦丁面色一僵,真是好事不留名,坏事传千里,早知道有这么一天,平时就经营一下自己的个人形象了。 “不是这么算的,我做过的好事也有很多的,你不能因为我做了一些不好的事就直接把我归结在罪人的位置上,要这么算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了。” 没想到恶灵骑士居然认同了这个观点:“世人皆有罪,都该受到审判。” 这下弄得康斯坦丁都有点不会了,好傢伙,一句话就给全世界人定性了,果然圈子里说恶灵骑士脑子不正常,现在这么一看,何止是不正常,完全就是偏执狂嘛! 但康斯坦丁也不是这么容易放弃的人:“嘿嘿,强尼,听我说,你看看她,她不是普通的孩子,她是个保管人,你不能审判一个保管人,你会把更恐怖的傢伙引来的,你绝不会想面对他的,他发起疯来能引发世界大战,你不会想要世界大战吧?那你到时候罪孽可大了,你怎么审判你自己?” 恶灵骑士有一套自身的行为逻辑,对於恶灵骑士而言审判罪恶其实並不是最优先级的事情,维护平衡才是最重要的。 即便是恶灵骑士也清楚,这个世界上的罪恶是无法被完全清除的,有光的地方就必然会有影子,乌托邦本身就是最反乌托邦的存在。 如果说真的会发生席捲全球的灾难,那恶灵骑士肯定是要站出来制止的,更別提由他引发了,这是他自身逻辑就不允许的事情。 在恶灵骑士状態下的强尼很难去思考除了战斗以外的太多事情,於是他索性退出了恶灵骑士的状態,地狱火由外向內收拢,森森白骨上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出血肉,一张不算英俊却又在沧桑中带著独特魅力的脸呈现在了康斯坦丁面前。 康斯坦丁见状重重呼出一口气,指著对方说:“强尼·布雷泽,我可是你的粉丝,我爱死你的摩托特技表演了。” 恢復人类形態的强尼在心態上也產生了快速转变,他看向仍然警惕的瞪著自己的拉姆,明知对方听不懂英语,但依旧还是解释了一句。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但不管如何我和他都不能坐视那么庞大的邪恶在洛杉磯活动,不过我想也许你並不是我们想的那样。” 强尼口中的他自然是復仇之灵,在拉姆的问题上他们最终还是达成了暂时的妥协,仅仅是暂时。 康斯坦丁意识到这个少女也许听不懂英语,通晓多种语言的康斯坦丁立刻用藏语替强尼做了翻译。 原本拉姆还处於弄不清楚的状况,那个冒火的骷髏褻瀆了她和阿爸喇嘛的回忆,这激怒了她,她在愤怒中向波旬借取了力量准备给对方一些厉害瞧瞧。 然后就突然冒出来了一个奇怪的傢伙,看著就跟以前集市上看到的骗子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原以为是冒火骷髏的同伙,她已经做好了以一敌二的打算,有阿爸喇嘛传承给她的力量,她坚信自己不会输。 可没想到这两个傢伙嘰里咕嚕不知道说了些啥,那个冒火骷髏竟然变成了人? 更让她吃惊的是这个像骗子一样的傢伙竟然会说藏民的语言,在异国他乡突然听到了熟悉的语言,这让拉姆不由感到激动和亲切,於是她散去了护体神光,想要询问对方一些事。 “你会藏语?你听我说,我从……” 这一瞬的激动让她鬆懈了,让她忽略了康斯坦丁眼中的狡诈之色。 不仅仅是她鬆懈了,强尼也同样鬆懈了,谁也没有想到康斯坦丁会突然出手—— “抱歉,孩子,虽说只是临时起意,但以后別这么容易相信人。” 食指和中指轻点在少女的眉心,直击精神的魔法似流水般包裹住了她的意识,没等她想明白髮生了什么,意识已经快速向著黑暗坠落,上眼皮沉重地垂下,身体软软地倒下。 康斯坦丁赶忙上前一步搂住了她的腰,免得她摔在骯脏的地面上。 强尼当即意识到不对:“你做了什么!” 康斯坦丁抬起头邪魅一笑:“別担心,她只是睡了。那么,今天的会晤有些仓促,改日我会再来拜访的。” 地狱火爆燃,强尼化作恶灵骑士向著康斯坦丁甩出锁链,锁链划破空气瞬息间来到康斯坦丁面前,可就在锁链即將触碰到康斯坦丁的时候,康斯坦丁和他怀里的女孩便化作了一堆散落的乌鸦羽毛。 恶灵骑士一愣:“替身转移?什么时候完成的?” 替身转移是一种需要提前布置好的魔法,就他们刚才对话的那些时间是绝对不够的,也就是说康斯坦丁在出现以前就已经提前做好了后手。 看著隨风飞舞的黑羽,强尼心中的憋屈和恼怒无以復加:“该死,被摆了一道!康斯坦丁!” 这时萨姆衝进了巷子里,举枪对准强尼质问:“我听见你说康斯坦丁了,这个混蛋在哪儿?” 萨姆和康斯坦丁一同行动,结果途中康斯坦丁耍了个诡计把他引到了另一个地方,他好不容易才追踪了过来,可惜又差了一步。 “他离开了。” 当强尼转过身来时,萨姆才看清他的脸,不由愕然,缓缓放下举著的手枪:“强尼·布雷泽?” 强尼挑眉:“你也是我粉丝?” 萨姆有些尷尬地抽了抽嘴角:“之前不是,现在是了,我需要你的帮助,恶灵骑士。” 乌鸦的黑羽隨风飞舞,划过高楼大厦,穿过人流车辆,最后落在一片水潭中,慢慢下沉,陷入黑暗,继续往下,直到地下室亮起魔法特有的光亮。 康斯坦丁抱著拉姆突然从魔法阵中走出,低头看著沉睡中的少女,忍不住得意地翘起嘴角。 “约翰,你可真是个天才。瞧瞧,一个新鲜出炉的保管人,不敢想像能做多少事,能成大事。” 第35章 他化自在:匯聚 “达克霍姆女士,调查的事情就拜託你了。” 这次洽谈非常顺利,魔形女很爽利的就答应了委託,甚至没提要什么报酬。 罗森很清楚这背后是万磁王在发力,老万这个人办事真心没的说,表面一副全世界都欠他钱的揍性,看人永远都是俯视和斜视,但你要真跟他交心,他肯定把你的事当个事办。 嘴里说什么“我只是个教书的”,实际上变种人兄弟会还不是他说了算嘛! 只能说傲娇这种生物真的不分性別年龄种族。 “调查的事情我会安排,多谢你的款待,食物很好吃,下次我还会来光顾。” 转身间,魔形女已从一名高挑的白人贵妇人变成了一个威猛的黑人大汉,整了整风衣的领子,抬步向外走去,举手投足间宛如一名退伍军人,丝毫不见先前的雍容典雅。 “招待不周,还请替我向兰谢尔先生问好。” 魔形女很是粗鲁地摆摆手推门而去,这一幕把殭尸小姐完全看呆了,虽说大家都知道变种人有各种神奇的能力,可像魔形女这样的能力即便放在变种人中也算是独一档的特殊。 她煞有介事地对罗森爆了句粗口:“见鬼,老兄你看到了没?这才是真正的完美女人,她能变成任何人,我都不敢想像得到她芳心的男人会有多爽!” 罗森瞄了一脸咸湿表情的丽芙,摇摇头走进厨房,殭尸小姐今天吃的脑子是一个非常性压抑的大学生,吸收了对方人格特质的她难免会有些一言难尽,等脑子消化完了,或吃下一颗脑子的时候就会正常了。 今天没有其他客人会来了,罗记临近歇业的时间,正常这个时候殭尸小姐就会离去,但今天她却不知道在犹豫什么,迟迟没有离开。 待罗森收拾完了厨房,看著对方一脸纠结的样子,只好无奈的问她:“你有什么事可以直说,如果想要生活上的建议,你也可以去和汉尼拔討论,你有他的联繫方式,不是吗?” 罗森知道她最近並不好过,突然变成了殭尸,生活的节奏完全被打乱,从原本前途无量的外科医生变成了天天和死人打交道的法医,为了不耽误前男友的幸福,主动提出的分手,家人、朋友所有人都不理解她,但她又无法解释这一切的变化。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伴你读,101??????.?????超顺畅 】 丽芙的纠结之色更深了:“不是生活上的,不,应该也算是。” “那到底是还是不是?” 殭尸小姐眼珠一提溜突然把话题扯到了无关的事情上:“店长,你过两天要去洛杉磯,带上我吧!” 罗森眼皮一跳,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劲:“我是去参加厨师交流会,为了见识世界顶级大厨的技术,你去做什么?想要找人探討烹飪脑子的方法,你完全可以去找汉尼拔,我们普通厨师不料理人脑的。” 被拒绝后,丽芙表情垮了下来,她知道自己不给出真正的理由怕是无法说服罗森。 “因为梅杰,就是我的前未婚夫,他最近一直都缠著我想要复合,我很难面对他,一次次的回绝他,不但是对他,也是对我的伤害,我想出去避避。” 看著殭尸小姐颓然的表情,罗森也很难再说拒绝的话了,毕竟只是多带一个人而已,不算什么事。 “那验尸官的工作怎么办?去的那几天里我可不会给你准备脑子。” 丽芙听出了罗森话语里的让步,兴奋的解释:“没关係,我跟我上司请假就行,他会答应的,反正以前他一个人的时候也能搞定……脑子的话,嗯,我得明天找机会多偷两个出来,小问题,我能搞定!” 罗森无奈的叼起一支烟:“隨你了,你要跟来就跟来吧。你……算了,没什么。” 原本罗森是想告诉丽芙,隱瞒始终不是长久之计,只需要过上十几二十年所有人都会发现她的特殊之处,当大家都在老去,而她依旧容顏不变,没人会不怀疑。 但这终究是丽芙的人生,他不管是作为朋友还是老板,他都没有资格去插手她的决定。 正如他曾经说过的那样,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可以自己做决定的。 晦暗的月光在安抚纽约的时也向洛杉磯投去了目光,云从四方匯聚。 “康斯坦丁绑架了一个小女孩?” 迪恩错愕,他完全不明白两人出去找恶灵骑士,怎么就发展成了这么奇怪的事件。 萨姆严肃地纠正:“不是小女孩,是一个有著保管人身份的小女孩。” 这下迪恩就更不明白了:“保管人?小女孩?鲍比,你不是说保管人很少吗,这个又是哪儿来的?” 鲍比也是摸不著头脑:“保管人当然很少,少的几乎找不出来,我怎么知道你们这些扫把星是不是被上帝诅咒过,这才多久,又遇上了第二个保管人。” 被鲍比撒了一脸气的迪恩只好作罢,看向了跟著萨姆一起来的强尼:“那这位老兄又是谁?” 萨姆后退一步让出身位给强尼,伸手介绍:“来认识一下,传说中的恶灵骑士。” “你们好,叫我强尼就行。” 强尼表现得很友善,在了解到面前的三人都是猎魔人后,他多少有些心生好感,毕竟大家的工作性质都差不多,他审判罪恶,猎魔人狩猎邪恶。 而且强尼自己是半路出家走进神秘侧圈子的,据他所知大部分的猎魔人境遇都和他差不多,都是因为某些神秘侧事件被迫从正常的社会体系中脱离,成为神秘侧的一员。 这多少有些同病相怜,宛若命运在嘲弄。 鲍比直接给眼下的事情做定论:“ok,那么我们现在就只有两件事情要做了。一、撕毁迪恩的契约。二、找到康斯坦丁那个混蛋,我不知道他拐走一个保管人想做什么,但我的第六感告诉我,必须阻止他,否则肯定会有大麻烦。” “多大的麻烦?” “能把整个洛杉磯炸上天后摔进亚特兰蒂斯的那种麻烦。” 作为在场的人中最了解保管人的鲍比,他太明白保管人失控的危险性了。 但事情总得一步一步来,地狱火从体內烧穿强尼的皮肤,燃烧的恶灵骑士上前一步,用他那回音重重的声音对迪恩说:“罪人,靠近我,让我看看你背负了什么罪孽……噢,我是说契约。” 属於职业习惯了。 第36章 他化自在:死结 先是睫毛微微颤动,隨即呼吸从平缓的节奏中走向急促,伴隨著一口浊气吐出,她醒了。 康斯坦丁並没有伤害拉姆的意思,他和罗森认识了那么久,太懂保管人失控的危害性,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对一个保管人下重手的。 之前的魔法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安神法术,作用就是让人快速陷入深度睡眠,当然这个过程中免不了一些催眠的效果。 拉姆醒来后就看到了蹲坐在门槛台阶上抽菸的康斯坦丁,她立刻回想起对方做了什么,当即露出警惕的神情,但下一秒这份警惕化作了疑惑。 康斯坦丁好似没有发现她已经醒了,只是坐在那里,背靠门框,眼神迷离,就这样痴痴的透过骯脏狭窄的通风窗口看著皎洁的月亮,整个人陷入了烟雾笼罩的朦朧之中。 不得不说,康斯坦丁虽然是一个烂人,但他有一副好皮囊,即便墮落又不修边幅,可这种憔悴、沧桑和不经意间流露的忧鬱,还有他那股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自毁倾向,足以让任何感性的人沦陷。 他和罗森、斯內普是三种不同的极端,他们能成为朋友是因为他们有著共同点,他们都处於无时无刻的內心挣扎中,自己的理性与自己的感性在灵魂中拉扯,一点一点破碎自己的灵魂和情感,没有人真的能伤害他们,真正在伤害他们的一直都是他们自己。 只不过康斯坦丁更极端,斯內普则更深沉,而罗森或许是三人中最可悲的那个,一个想要逃离命运,却被责任所束缚的男人。 拉姆原本想要痛斥这个欺骗並拐走了自己的人,可当看到康斯坦丁这样的表情后,她突然释怀了。 他化自在天魔经是魔王波旬的力量,波旬力量最直观的体系便是欲望和情绪,作为接受了波旬力量的人,拉姆也拥有了常人无法企及的强大共情能力,她能看破一个人的情感真实。 “为什么要哭?” 康斯坦丁扭过头冷冷的看著拉姆,他的脸上没有任何泪水、任何悲伤,只是冷漠。 “我没有哭。” 拉姆的表情有些悲伤:“你的心的哭,哭的都快碎了。” 乌云渐渐遮住皎月,康斯坦丁的脸陷入了阴影之中。 “我没有心。” “你有。” “就算有,那也早死了。” “救活它。” “救不活了,已经晚了。” 粗糙的手指用力一搓,菸头熄灭。 起风了,吹散了乌云,月光重新落下。 康斯坦丁站起身,拍著裤腿上的灰尘,熟悉的笑容又掛回了脸上。 “小姑娘,让我们谈谈你的事吧,我有点事情想要你帮忙。” 拉姆的眉头蹙起,对方身上那股像骗子一样的討厌感觉又回来了,她不喜欢这样的感觉,就像是粗暴的用胶带將破损的瓷器强行粘好一样彆扭。 康斯坦丁將自己左手的袖子卷了起来,咬破右手大拇指,把血涂在裸露的左腕上。 隨著咒语被念出,血液化作了烙铁般滚烫的东西,在康斯坦丁的手臂上烧灼出了一行用恶魔语书写的契约,灼烧带来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嘴角连连抽搐,发出“嘶嘶”声。 在完成这一切后,他把手腕放在拉姆面前:“看到没有,这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契约,只要这个契约还在生效,我就必须得听命一个非常非常非常混蛋的混蛋的话。” 他勾起两根手指对著自己的双眼:“嘿嘿,看著我的眼睛,我不是坏人,我或许做过一些不好的事情,但那並不是我的本意,我是可以变好的,你能帮我吗?” 拉姆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是想让拉姆帮你解开这个契约?” 康斯坦丁连连点头:“对对,你叫拉姆?好名字,拉姆你愿意帮我的对吗?这可是做好事,我想做好人,如果继续被契约控制,我就没法做好人了。” 拉姆抿了抿嘴,虽然觉得有些为难,但她还是勉强点了点头:“那……拉姆试试看。” 她缓缓闭上眼睛和契印沟通,向波旬寻求交易,以获得足以强行破除这个契约的力量。 但很快她就惊恐的睁开了眼睛,推开蹲在她面前的康斯坦丁:“不行不行!拉姆解不开,你去找別人!” 康斯坦丁愕然,他没想到会这样,他以为凭魔王波旬的力量就能让自己摆脱这个鬼东西了,结果居然说解不开。 “这不可能!” 拉姆的声音里都带上了哭腔:“波旬要拉姆给他一万个灵魂,拉姆没有那么多,拉姆只有自己,不够的、不够的!解不开、解不开!” 这下康斯坦丁明白了,不是解不开,是代价太重,拉姆支付不起。 他低头看著手腕上契约,面色越来越难看,虽说他早就知道这个契约不简单,可怎么也没想到居然这么难处理,难道真的要走恶灵骑士那条路线? 康斯坦丁的目光落在了泪眼婆娑的拉姆身上,隱约间又有一个新计划在他脑中成型了。 “拉姆,跟我说说,你是怎么来洛杉磯的?” 拉姆擦拭著眼角的泪花,犹豫著问:“不解了吗?” 康斯坦丁无所谓的笑著说:“解不开就算了。” “怎么能算了!”鲍比一巴掌拍在桌上,发出的咆哮声几乎让整个房间震颤。 迪恩掏著耳朵远离了几步:“鲍比,我们已经试过所有办法了,就连恶灵骑士都被找来了,这次不是我不配合,我是真的想活下去的,但是现在的现实就是我死定了,你知道吗?我轰烈妈惹法克的死定了!” “狗屎!” 鲍比抡起酒瓶就砸了过去,迪恩闪身一躲,酒瓶擦著他的头皮飞向身后的强尼,强尼眼疾手快抢下了瓶子。 “冷静点,伙计们。我只是说用暴力破除的方法解不开,因为这个契约直接和他的灵魂绑死了,如果强行解开只会让他的灵魂跟著一起溃散,到时候只会得到一个灵魂七零八落的植物人。迪恩,你也不想下半辈子躺在床上拉屎吧?” 迪恩嗤笑一声:“那我还不如现在就死了。” 萨姆只觉得一阵泄气,兜兜转转回到原点,所有的努力全都付诸东流,结果什么也没改变。 “难道就只能把迪恩关在恶魔碰不得的地方吗?” “倒也不是。” 此话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强尼身上。 强尼拧开酒瓶的盖子,灌了一口酒后才悠悠的给出答案。 “如果我们能找到掌握著迪恩契约的那个恶魔,那么我就能从对方那头入手破坏契约,对迪恩的灵魂完全没有任何影响。” 眾人若有所思,强尼把酒瓶放到桌上:“这酒味道不错,谁要来点吗?” 第37章 他化自在:休憩 温度適中的咖啡散发著咖啡豆特有的焦香被摆放在桌上。 “老爷,喝点咖啡休息一下吧。” 但布鲁斯只是很敷衍地回了一句:“嗯,先放著,我忙完喝。” 阿尔弗雷德欲言又止,眼底有著藏不住的担忧,前几日他还挺高兴的,以为布鲁斯总算想明白了劳逸结合的重要性,可没想到这几天又开始了高强度工作,甚至比之前的强度还高。 每天只睡不到四个小时,把原本白天还可以稍微休息一下的社交活动也都推掉,一头扎进地下说要开发什么可以免疫电磁力的战甲。 听听,这是人该说的话吗? 阿尔弗雷德自认也算是懂点科学,宇宙四大基本力他还是知道的,哪个地球人能说自己可以摆脱电磁力? 这还不算什么,更可怕的是他那天无意间在电脑里看到了两份半布鲁斯新作的企划,一份叫“流浪地球”,另一份叫“火星移民”,还有半份没写完的叫“太阳之外”。 上帝啊,纽约的黑恶势力已经这么猖獗了吗? 不就是每天出去打几个黑帮的小流氓吗? 怎么就需要把计划做到离开太阳系这一步? 要不是太了解自己家这位韦恩少爷,否则阿尔弗雷德绝对会硬拖著布鲁斯去看心理医生,或者精神科医生也行,也许韦恩集团应该有个自己的精神病院,不如就叫阿卡姆吧? 无奈地望了一眼还在凭一己之力监控64个摄像头画面的布鲁斯,老管家只能摇头嘆息,却又无能为力。 “老爷,別看太晚了,早点休息。” 布鲁斯的声音依旧很敷衍:“嗯,我知道。” 休息? 真的没空休息! 一想到纽约潜伏著不知道多少个能近乎完美偽装成人类的超级殭尸,布鲁斯直接就会半夜里惊醒,他每时每刻都在担心下一秒会不会出现比电影里的丧尸危机还可怕的情况。 他甚至有些不敢隨便和人接近,生怕哪个傢伙就是殭尸偽装的,之所以推掉了白天所有的社交,一半的原因就在这里。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现在的他就是拿著锤子找钉子,看谁都像殭尸……嗯,除了阿尔弗雷德。 不过,他也做了相应的预备计划,万一阿尔弗雷德也变成了殭尸,他设计了四十二种能捕捉並且不会伤害到阿尔弗雷德生命的方案,二十四种能捕捉但会对阿尔弗雷德的身体造成创伤的方案,两种有可能会导致阿尔弗雷德死亡的方案,和一种必然会导致阿尔弗雷德死亡的方案。 虽说准备得仓促了点,但总比没准备好。 他相信既然能变成殭尸,那就一定有办法变回来,所以万一阿尔弗雷德变成了殭尸,那就抓住他,然后研究解药。 不过,凡事要考虑最坏的情况,万一无药可解,那就只能接受阿尔弗雷德变成殭尸的结局。 所以他还设计了九种能让阿尔弗雷德作为殭尸也可以正常生活不被人发现的方案,以及一千七百六十五种万一被人发现后该怎么做的预案,以及这些预案失效时可以启动的备用预案,和备用预案失效时能启用的备用的备用预案,还有万一备用的备用…… 布鲁斯扭头看了一眼老管家上楼的背影,不由发出无声的嘆息—— 抱歉,阿福,是我能力有限,只能为你做这些了,我知道我做的太少了,但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当然,阿尔弗雷德並不是重头戏的问题,核心问题还是在纽约的殭尸上。 布鲁斯最近一直想要排查全纽约,可这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纽约每天的流动人口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想要一一排查比对,非人力所能及。 “除非是人工智慧……” 一想到人工智慧,他就想到了某座骚包大厦里的某个骚包,同为纽约最有名的富豪兼花花公子,他不得不承认在人工智慧领域托尼·斯塔克確实领先自己一头。 倒不是说布鲁斯的科研才能不如托尼,而是因为布鲁斯早年间把更多的精力花在了学习如何战斗这方面,在他成为一个战士的期间托尼正在不断地朝著科研的方向前进,以至於他在进度上就落后了不少。 如果对方是一般的公司,那布鲁斯就可以直接花钱把对方收购下来,技术直接到手结果是一样的。 可问题在於,斯塔克集团的体量不在韦恩集团之下,世界首富排行榜上的前两名换来换去就是他们两个,偶尔並列。 更糟糕的是,和自己这个偽装成花花公子的冒牌货不同,托尼·斯塔克是个真正的混球,哪怕自己上门去寻求合作,也只会被冷嘲热讽一顿后端茶送客。 “难道我得从零开始自己开发一套人工智慧吗?” “不行,太费时间了,而且我还要研发反万磁王战甲,时间上根本不够用。” “嘖,为什么一天不能有两百八十个小时?” 虽然问题很严峻,不过布鲁斯就是布鲁斯,他依旧找到了破局点。 在发现无法一一排查全纽约时,他就把重心转移到了丽芙身上。 丽芙是他已知的殭尸,他希望可以通过观察丽芙来总结出殭尸的特徵和行为模式,然后用大数据算法监控全纽约,以此来排查出所有的殭尸。 就目前来看,丽芙除了需要吃脑子维持理智,肤色毛髮苍白化,其余和正常人区別不大。 噢,还有一点让他非常羡慕,丽芙不用睡觉。 每天花四个小时睡觉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人类的进化实在是太糟糕了,为什么需要睡眠这种根本没有意义的事情! “也许我该研究一下关於人类进化的新项目,就叫……人类补完计划?” 掐著眉头,感受著脑仁中微微发胀的不適,布鲁斯觉得自己也许真的该休息一下了。 滴滴…… 手机弹出一条来自whats的新信息,当布鲁斯看到对方名字的时候脸上浮现起了怪异的神色,就像是在说“我真猜不到这傢伙主动联繫我会有什么事?” 小当家:有超级强效的镇定剂吗? 我是恐惧:谁用? 小当家:丽芙。 布鲁斯一愣。 我是恐惧:她是殭尸。 小当家:她喝酒会醉。 我是恐惧:什么时候? 小当家:最好现在,明天去洛杉磯,丽芙也去。 我是恐惧:两小时到。 小当家:我做了土豆燉牛肉。 我是恐惧:半小时到。 黑夜才刚刚开始,蝙蝠飞出洞穴,狩猎罪恶的掠食者从不辜负美食。 第38章 他化自在:变化 备用计划这种东西永远是不嫌多的,用不上不要紧,用不上就说明局势一片大好,但你不能没有。 康斯坦丁是一个总留有后手的人,他喜欢备用计划,更喜欢同时做数个计划,然后让这些计划同期启动,哪个成功哪个失败都不重要,只要有一条线路能打通,他就能继续计划。 a计划的失败也许会让b计划更顺利,而b计划的失败也许能让c计划成功,而c计划的成功也许能让已经失败的a计划重新盘活。 这就是康斯坦丁。 现在a计划还在自然发酵中,b计划基本宣告失败,所以是时候让c计划开始了—— 恶魔找人一直都很容易,但其实人如果掌握对了正確的方法,那人找恶魔只会更容易,尤其是某些有著特定召唤方式的恶魔。 十字路口恶魔就是这样的类型,只需要隨便找一个十字路口,准备好施法材料,装进盒子里在路中间,念出召唤词,这些爱做生意的恶魔就会屁顛屁顛的跑来。 空旷的十字路口传来不谐的脚步声:“嚯嚯,今天吹的是什么风,这不是地狱神探吗?地狱神探想要什么东西还需要找我们这些做小本生意的恶魔交易吗?” 康斯坦丁转身看向凭空出现在自己身后的男人,对方有著一双独属於十字路口恶魔的血红眼睛,只是对方使用的皮囊让他感到万分错愕。 “哥们,不是吧?基努·里维斯是个恶魔?” 这个恶魔使用的皮囊是一个名为基努·里维斯的好莱坞人气演员,英俊、性感、高挑、强壮,还很有沧桑感,实话说是康斯坦丁的菜。 恶魔摊手,回答得理所当然:“当然不是,只不过他正好在附近拍戏,我又一时间找不到好看的躯壳,就索性附身在他身上过来了,反正下午没有他的戏份要拍,不算旷工。” 十字路口恶魔对附身对象一直都有著严苛的审美標准,毕竟是做生意,你要是给人第一印象不好,单子就很难谈,第一印象很重要,所以优先选择俊男美女。 康斯坦丁摸著下巴上的鬍渣,竟表现得有些扭捏:“跟基努·里维斯谈这事,总感觉挺彆扭的。” 恶魔微微侧身,大拇指指向身后的公路:“两英里外的加油站有个280磅的肥婆,我换她来也行。” 康斯坦丁面色大变:“別別,就基努·里维斯挺好的,別让肥婆来。” 恶魔双手合十,笑面迎人:“那么尊敬的地狱神探先生,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呢?” 康斯坦丁叼起一支烟,点燃后猛吸了一口,隨即发出剧烈的咳嗽声,让他整个人像一只虾一样弯曲,嘴里的烟掉落在尘土之中。 恶魔眉头微挑:“喔,癌症。嘖嘖嘖,人类真是脆弱,看样子已经是晚期了,一定很痛苦。” 他向前一步:“所以,你是想用十年光阴换一个健康的身体?明智之举,您可是大客户,我会给你一个优惠的,不如给你12年如何?不过丑话说在前,您的赖帐的本事在地狱也是如雷贯耳,所以我们要交易的话必须签订血契。” “咳咳咳……你……咳咳……別自说自话……” 康斯坦丁咳嗽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弯著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喘粗气:“別胡猜,不过是肺癌而已,我能搞定的,我可是康斯坦丁,怎么可能会被癌症弄死,我只是喜欢这种癌细胞在体內肆意扩散的感觉而已。” 恶魔翻了个白眼,因为是基努·里维斯的身体,所以意外地痞帅:“ok,那么你到底想要做什么交易?” 康斯坦丁把掉在地上的烟捡了起来,也不嫌弃上面沾染的尘土,直接叼进了嘴里:“这笔生意你不行,得让你们老大来谈。” 恶魔颇为不屑地笑了起来:“老大不是谁都能见的,你之前帮温彻斯特驱逐老大的狗已经得罪他了,我可不会带你去见他。” 康斯坦丁打出一个响指:“就是这个。我要跟他谈的事就是迪恩·温彻斯特,我会把迪恩·温彻斯特给他。” 恶魔有些疑惑:“你们不是一伙的吗?” 地狱神探用力吸了一口烟,这一次他的肺接受了尼古丁的烧灼,舒坦地吐出烟气,眼神逐渐迷离。 “我和谁都不是一伙的,我可是康斯坦丁,明白了吗?” 恶魔后退一步避过了康斯坦丁吐出的烟,瞭然点头:“好吧,我会转告老大,但他愿不愿意见你我就不敢保证了。” 康斯坦丁沉思片刻后,加大了筹码:“那你顺便告诉他,我知道那个保管人女孩是被他骗来洛杉磯的,现在女孩在我这儿,如果他不想激怒纽约那个寿命不多的傢伙的话,最好还是见我一面……相信我,杀穿地狱这种事情罗森確实做不到,但在寿命耗尽前拼死他克劳利绰绰有余。” 基努·里维斯微笑挥手,用字正腔圆的伦敦腔说了句“待会儿见”就消失在了原地。 见对方离开,康斯坦丁才微微鬆了口气,与虎谋皮的事情他没少干过,火中取栗的事情他也没少干过,过河拆桥的事情他更没少干过,但背叛朋友的事情,他真的做得不多,因为他真正的朋友本就不多。 抱歉,罗森。我有必须要做的事情,以后会补偿那个孩子的,我发誓。 “你的誓言还不如路边一块被狗撒了泡尿的口香糖来得有价值。” 很难想像如此粗鄙之语居然是出自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之口,她天真可爱的面容上带著残酷又纯真的笑容,就好似在用开水灌蚂蚁洞观察蚂蚁反应的孩子一样,让人不寒而慄。 克劳利无奈的摊手:“亲爱的莉莉丝大人,阿撒兹勒的计划在地狱从来不是秘密,即便是现在他依旧还在地狱中遥控指挥著一切,难道您就真的打算一直被动下去?恕我直言,我只听说过千日捉贼,没听说过千日防贼。” “我是真心诚意的想要和您合作的,谁都知道他对那个萨姆·温彻斯特有特殊的安排,那个人类迟早会成为你的心腹大患,只要我们联手,就能把局势掌控在手中。” “你得到萨姆·温彻斯特,我得到迪恩·温彻斯特,双贏。” 克劳利的长篇大论把莉莉丝的兴致全搅没了,她隨手把剪刀插进这具身体的母亲的眼眶中,脸上满是不耐烦。 “所以说,你根本就不像一个恶魔,你满脑子就是生意、推销、交易,我真不懂路西法当初为什么要发明十字路口恶魔这种意义不明的恶魔品种,简直莫名其妙。” 她的话很不客气,但克劳利却知道事情已经成功了,像莉莉丝这种暴虐的恶魔,如果她对你的提议不感兴趣的话,她只会直接动手驱逐你或杀了你,而不是转过头来骂你。 果然,莉莉丝在发泄完情绪后就进入了谈话的状態:“那你说,你想要怎么做?” 克劳利脸上洋溢宛若柜檯售货员的公式化笑容:“那就不得不提我来之前发生的一件小事了。” “来之前?” “地狱神探跟我做了个有趣的小交易,非常有趣。” 第39章 他化自在:狭路 距洛杉磯市区约小时车程的圣贝纳迪诺县有一处名为埃尔米拉格乾涸湖床的无人区,偶尔只有一些越野爱好者会来这里进行越野运动或比赛。 这里是莫哈韦沙漠边缘区域,湖床长6英里,宽3英里,总面积超18平方英,有著绝对平坦的硬化黏土表面,堪称居家旅行、杀人越货的最佳场所。 如果你有什么想要埋进六尺之下的好朋友,记得带他来这里准备没错。 而现在,这里即將变成战场。 燃火的灵魂战车肆意沿途留下地狱火的残痕,甚至將一只鬼鬼祟祟的蜥蜴在一瞬间烧成了枯骨。 黑斑羚的引擎发出阵阵轰鸣轰鸣,紧隨恶灵骑士身后,这辆久经战阵的雪佛兰从不畏惧邪恶势力,哪怕对手是神魔,它也敢载著它的主人奋勇向前。 视野跟隨旷野的风升到天空中掠过的禿鷲之上,这些禽兽仿佛也知道即將可以在这里得到一顿饱餐,死死的跟住了地面上的两道滚滚尘烟。 尘烟来到湖床中心停歇,那里有人等待已久。 克劳利悄悄把目光瞥向身旁的康斯坦丁,没想到康斯坦丁也在看他,对著他做了个飞吻的嘴型。 “我说了,他们一定会来的。” 克劳利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会这个比自己还会骗人的傢伙。 康斯坦丁身旁的拉姆正好奇的打量著站在克劳利另一侧的莉莉丝,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把这么小的女孩带来这里,万一待会打起来,岂不是很危险。 她暗暗下决心,那就让拉姆保护她。 而莉莉丝早已不耐烦了,作为一名原始恶魔,她和那些从人类灵魂墮落来的恶魔完全不同,她没有那么多的人性,她的本性就是暴虐混乱的。 这些计划、那些计划,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计划,太麻烦了,直接开杀才是她的风格。 可惜,这次的事件直接关係到她的死活,即便是混乱的原始恶魔也只能耐著性子步步为营。 感受到了来自身旁不远处的注视,莉莉丝蹙著眉头瞥了拉姆一眼:“看什么看?没见过用小孩身体的恶魔啊?” 可惜拉姆听不懂英语,还以为对方是在跟自己打招呼,便开心的招手回礼:“你好,我是拉姆,你別怕,拉姆会保护你的。” 糟糕的是莉莉丝也听不懂藏语:“你在嘰里咕嚕念什么咒语?很好,是想要考考我法术的水平,这个挑战我接受了。” 而能听懂双方语言的康斯坦丁和克劳利同时嘆息一声,这叫什么事啊,你们是怎么跨频道聊起来的? 另一边,已经抵达的恶灵骑士和猎魔人在十米外停了下来。 恶灵骑士翻身下车,火焰收拢、血肉滋生,恢復成了强尼·布雷泽的容貌。 黑斑羚內迪恩给子弹上膛后插入腰间,转头看向副驾驶上的弟弟:“萨米,如果我註定要死,你知道该怎么做。” 萨姆的表情就像是被雨水冲刷过的雕塑般沉重:“嗯,我会继承你的事业,我们家族的事业——拯救世人,狩猎邪恶。” 咔嚓! 后座传来枪栓拉响的声音,鲍比不满的骂了一句:“少在开战前说屁话,都他妈给我活下来。” 迪恩和萨姆相视一笑,赞同了鲍比的说法。 “对,都要活下来。” “那就出发,去会会这些该死的恶魔。” 猎魔人推开车门,踏上乾燥的湖床底,踩著躁动的风迎了上去。 八双眼睛,四目相对,自左向右—— 萨姆低头俯视莉莉丝,眼睛微微抽搐,莉莉丝抬起头,眼眶內的眼珠化作片洁白。 “萨姆·温彻斯特,阿撒兹勒的宠儿,你一定以为自己很独特吧,我可以告诉你,他的野心不会成功。”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不管是你、还是他,我都不会放过,你们这些恶魔都得下地狱。” 当迪恩站在距离克劳利不足一米的距离上时,克劳利忍不住发出嘖嘖声,而迪恩只是嘴角扬起冷笑一声。 “迪恩、迪恩、迪恩,最终你还是来到了我的面前,你逃不过你的宿命。” “去你妈的宿命,我来这里就是为了打破宿命。” 鲍比深邃的目光从鸭舌帽下照在康斯坦丁脸上,康斯坦丁原本玩世不恭的笑容逐渐收敛,最后化作了无奈自嘲的笑。 “你没有什么想解释的吗?原本我还挺喜欢你这个人的,约翰。” “解释了就有用吗?就算我现在说自己有苦衷,能改变什么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在圈子里的名声,怎么还敢相信我这种人?” 拉姆认出了强尼,那天强尼从恶灵骑士变回人类形態的模样她记得一清二楚,后来问了康斯坦丁后也知道了恶灵骑士的职责是追击罪恶,他会被吸引完全是因为他化自在天魔经的缘故。 “你又要抓拉姆了吗?” 强尼听不懂少女的语言,但也能从对方警惕的眼神中看到对方的不信任,在从鲍比那里了解过了保管人一脉的情况后,他才知道这完全是一场误会。 “抱歉,之前是我弄错了。不过,现在你好像也弄错了一些事,你站的队伍可不正確啊。” 走到今天这一步不是康斯坦丁的本意,但他確实能走的棋不多了。 康斯坦丁的谎言从在罗记遇上迪恩等人时就已经开始了,他说迪恩和萨姆的父亲从他这里骗走了魔法书,这是一个谎言。 约翰·温彻斯特確实从康斯坦丁这里骗走了一样东西,但並不是什么用来对付恶魔的魔法书,康斯坦丁之所以这么说只是为了给其他人营造一种自己有所求才勉强愿意出手帮助的错觉。 他很清楚,凭空的援手只会让人產生警惕,但如果是一场合理的交易,那么这份警惕心就会被大大削弱。 迪恩·温彻斯特的出现给了他一个合理接近恶灵骑士的机会,恶灵骑士有著抵抗天堂和传说中的魔神墨菲斯托的力量,这是一个摆脱契约的机会。 可康斯坦丁也没想到恶灵骑士居然会在追杀一个保管人,更没想到那个保管人就是罗森要他寻找的新保管人,於是他临时改变了计划。 他没有欺骗拉姆,他確实是想要解除契约,但没想到拉姆没能做到,这就导致答案又回到了恶灵骑士身上。 可鑑於他从恶灵骑士面前掳走了拉姆,所以之前利用迪恩接近恶灵骑士的方案基本算是作废了。 不过,他还有备用方案,在和三名猎魔人相处的时间里他套出了不少有用的情报。 比如说,恶魔阿撒兹勒的所作所为;再比如说,地狱之门开启时发生的事情;又比如说,温彻斯特兄弟之前在对抗一个叫莉莉丝的恶魔。 所有的线索串联在一起,康斯坦丁得出了一个结论——仪式。 没错,一切都是为了某个仪式,而恰好他就知道有个仪式是专门和原始恶魔莉莉丝有关的,那就是让地狱之主路西法从禁錮中解放的仪式—— 打破66道封印,从第一道引诱勇士的灵魂在地狱屈服墮落开始,到最后一道让承载了地狱王子之血的特殊后裔亲手杀死撒旦的首席门徒莉莉丝。 这是唯一能打破牢笼的方法,一旦破除66道封印,传说中的路西法就会降临人间。 路西法如果回归,那对於他而言绝对是最糟糕的情况,因为掌握著那道契约的人正是路西法,康斯坦丁意识到自己需要盟友,於是就把目光投向了克劳利和莉莉丝。 他能看出克劳利的野心,他也能从恶魔自私自利的性格中猜到莉莉丝的想法,所以他很肯定,克劳利绝对不会想要让那位地狱之王回来,莉莉丝就更不会想要为了路西法的回归献出生命。 既然大家的利益一致,那么何不合作一把? 把温彻斯特兄弟交给恶魔,让他们出手帮自己夺取恶灵骑士的力量,只要能抵抗路西法的契约,康斯坦丁不介意成为新的恶灵骑士。 於是在协议达成后,康斯坦丁就联繫了迪恩,告知了会面地点,也就有了如今的局面。 而反过来看,这次会面也是迪恩这边所期望的,迪恩的契约被掌握在克劳利手中,恶灵骑士要暴力破解契约就需要找到掌握契约的恶魔。 另一方,保管人太重要了,绝不能落入恶魔和康斯坦丁之手。 棋子已经就位,信念与意志在空气中碰撞出火花,天空中禿鷲的鸣叫传入云霄—— 一架客机从纽约启程,向著洛杉磯而去,在层层白云中穿梭,3950公里的距离对於如今的人类而言不过如此。 殭尸小姐兴致勃勃:“我还第一次去洛杉磯,听说那边有很多好莱坞演员。店长你以前去过洛杉磯吗?” 罗森把杂誌插回原本的位置:“怎么说呢,倒是去过几次,不过没遇见我认识的演员……你想遇上谁?” “尼古拉斯·凯奇,我是他的影迷,他超性感!我好想要他的签名!” “他不是演了很多烂片吗?灵魂战车1、灵魂战车2什么的……” 第40章 他化自在:纯白 刚下飞机,丽芙就抱怨了起来:“真倒霉,我还想逛逛洛杉磯的,怎么一来就下雨?” 罗森抽出行李箱的拉杆,四处张望找吸菸区,他在飞机上憋了好一会儿,现在只想来一支压压惊,他有恐高症,只不过凭著毅力不表现出异常罢了。 现在下了飞机,罗森就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安抚一下自己受惊的心灵了,甚至愿意为此打破一天十支烟的原则。 “店长,你不是魔法师吗?难道你不会飞吗?” 罗森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谁规定魔法师就一定要会飞的?我当年还是巫师呢,也没见我飞行课及格过。” 凭什么巫师就要骑著扫帚,这就很不合理,当年罗森甚至提议过给扫帚装个坐垫和护栏,增加舒適度和安全性,只不过迂腐的飞行课教授並没有接纳他跨时代的设计,直接把他赶出了课堂。 丽芙很好奇的凑过来:“店长,我记得你说巫师是自带魔力的人,可你明明没有魔力才当了魔法师的。” 罗森走路的速度很快,他没能找到吸菸区,所以决定快点离开机场,到空旷的大街上来一支,至於公共秩序什么的,跟我的七十二柱魔神说去吧。 “我小时候是个巫师,后来发生了些意外就失去了魔力,再后来就当了保管人。” 丽芙恍然大悟:“你和那个斯內普是同学?康斯坦丁也是吗?” 本就不是什么秘密,你不问罗森不提,你问了他也不介意回答:“他是我学弟,我五年级的时候他刚入学。康斯坦丁是我们后来在利物浦遇上的才认识的,他不是巫师,但接触魔法却很早。” 罗森抬手拦下了一辆计程车,车窗摇下后,他抢在司机提问前先发问:“车上能抽菸吗?” 黑人司机操著难懂的牙买加口音怪叫了起来:“哥们,我还要拉其他客人呢,当然不行!” 罗森果断抽出两张富兰克林在对方眼前一晃而过:“现在可以了吗?” 司机一把夺过钱,热情的为罗森打开车门:“你就算飞叶子都没问题。” 罗森乾脆利落的扭头看向丽芙:“上车。” 菸灰从窗口飘出,顺著风飞向阴雨濛濛的天空,像是要去追隨天上的乌云,云中雷光隱隱,遽然间爆射强光,一道雷霆落地炸起满天尘土。 “撤!快走!” “迪恩!坚持住,迪恩!该死该死,你答应过我的,你说你不会死的!” 萨姆和鲍比一左一右架著大半个身体被鲜血染红的迪恩向著雪佛兰黑斑羚赶。 从恶灵骑士状態中恢復人类形態的强尼抱著昏迷不醒的拉姆衝到车旁:“他怎么样?” 萨姆看上去就快要崩溃了,破碎的晶莹早已湿润他的眼眶:“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萨姆、萨姆!塞繆尔!你他妈给我振作点!” 鲍比狠狠一个耳光扇了过去,萨姆捂著脸愣神的盯著鲍比发呆,鲍比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拖到自己面前,整张脸狰狞又愤怒。 “小子,你他妈现在给我听好了,迪恩还没死,他还活著,我们现在立刻送他去医院,他能活!听懂了吗!” 萨姆木然点头。 鲍比又是劈头盖脸一个巴掌扇了过去:“回答呢!” 这次萨姆终於清醒了:“我、我来开车!” 强尼见状也抱著拉姆跨上摩托跟了上去,临走时看了一眼那边还在鏖战的康斯坦丁,犹豫不到一秒后便毅然离去。 本书首发 找书就去 101 看书网,????????????.??????超全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完全陷入暴怒中的莉莉丝展现出了惊人的压制力,带著毁灭气息的雷霆像雨点般落地,她要杀光这里的每一个人。 “克劳利!你居然敢欺骗我!” 克劳利本身並不是什么擅长战斗的恶魔,能够偷袭得手全凭莉莉丝对他没多少戒心,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能把封魔匕首插进对方的胸膛。 但他依旧还是低估了莉莉丝的强大,原以为封魔匕首能废除对方的力量,可结果只是激怒了对方,莉莉丝依旧可以施展强大的力量以一人之力压制所有人。 密集的雷霆就要让他支撑不下去,他只能艰难的催促康斯坦丁:“你还没好吗!” 康斯坦丁的状態也很糟,左臂扭曲成诡异的形状,甚至可以看到断裂骨头从皮肤里刺出,半张脸像是被火烧过一样可怖。 “再给我点时间!你再撑一会,你他妈不是十字路口之王吗?” 克劳利当即开口大骂:“狗屁十字路口之王,那就是个十字路口!” “那也是个王,拿出点你王者的实力来!” “乡下土霸王能和罗马帝国的王比吗!该死的,这封魔匕首屁用没有!” 其实克劳利自己也很清楚,封魔匕首还是生效了,否则现在他们早就已经死了,莉莉丝的攻击虽然声势浩大,但她明显被削弱了。 別的不说,她最拿手的四十天罚大恶魔法术就已经没法使用了,否则一道死光照过来,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至於为什么克劳利和康斯坦丁会对莉莉丝出手,答案很简单,这才是康斯坦丁真正的计划。 说到底,康斯坦丁可不会相信恶魔,更別提一个原始恶魔,在解除契约和阻止路西法回归这两件事上,他选择了优先级更高的后者。 既然莉莉丝是最后一道封印,那么破坏这道封印的最佳方案就是让封印莉莉丝,既可以驱逐掉一个在人间滥杀无辜的恶魔,又可以避免封印被打破,两全其美。 之所以不杀死莉莉丝,那是因为莉莉丝很特殊,她是路西法为了嘲弄上帝而创造的第一个恶魔,她某种意义上就是路西法的力量延伸,只要路西法活著,她就不会死。 只有和她同源的力量才能杀死她,比如地狱王子和地狱王子的特殊后裔,但如果让他们杀了莉莉丝,那就打破封印了,这就是一个死循环。 康斯坦丁在察觉到恶灵骑士追杀的女孩是罗森寻找的保管人时就有了一个大概的计划,他和萨姆商量好后,萨姆装出被康斯坦丁欺骗甩掉的样子,在康斯坦丁掳走拉姆后才姍姍来迟,带恶灵骑士去见迪恩。 萨姆配合康斯坦丁进行演戏,一直等到了这里时才把康斯坦丁的计划告诉眾人,於是一场7对1的不公平战斗爆发了。 可惜他们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莉莉丝的力量有多强大。 首当其衝就是拉姆,还不能熟练运用他化自在天魔经的拉姆承受了最多的伤害,再加上之前和恶灵骑士交手受到的灵魂损伤还未恢復,几次交锋后便昏迷不醒。 接著遭殃的就是康斯坦丁和迪恩,他们联手施展驱魔咒受到了莉莉丝的重点打击,康斯坦丁靠著自己的魔法替身避开了致命伤,但迪恩只能凭藉自己的血肉之躯硬抗。 更可怕的是恶灵骑士无往不利的地狱火居然对莉莉丝毫无作用,甚至还能被莉莉丝所用,这个最古恶魔其本身的存在比地狱火还要古老,在她诞生的时候,地狱只是一片荒芜之地,地狱火就是她和路西法研究出来的小玩意儿。 被限制了攻击手段的恶灵骑士根本没法发挥应有的作用,真正造成有效伤害的反而是偷袭成功的克劳利。 也许是发泄了足够的力量,莉莉丝稍微找回了一丝理智,她低头看了一眼插在自己胸口的封魔匕首,狠狠的瞪了一眼克劳利。 “我记住你了。” 克劳利瞥了一眼不远处的康斯坦丁,他必须要在这里拖住莉莉丝,机会只有这么一次,只要能封印莉莉丝,那么路西法无法回归,地狱中就只剩下阿撒兹勒那个老傢伙,他登顶的机会就在眼前。 “嘿,你逃不了,封魔匕首会把灵魂限制在躯壳內,说到底我们恶魔也不过是扭曲的灵体罢了。” “哼,这次算你们贏了。” 莉莉丝停止了雷霆攻势,缓缓从半空降落,声音也平静了下来,但克劳利只觉得毛骨悚然,他有种不祥的预感,但又不知道对方翻盘的手段是什么。 莉莉丝歪著头露出纯真的笑容:“下一次,我会直接先杀了你。” 说话间,她皮肤上出现密密麻麻的裂痕,刺目的白光从裂缝中透出,毁灭的气息再次凝聚。 克劳利面色大变,用失真的声音尖叫:“康斯坦丁——” 与此同时,康斯坦丁完成了魔法阵,一刀划破自己的手心,猛然按下:“封印!!” 青色的魔法光芒乍现,但下一瞬这里被纯白填充,莉莉丝自爆了。 “我期待……下回合。” 第41章 他化自在:收束 油门已经被踩死到底,黑斑羚的引擎盖中发出悽厉的嘶吼声,好似在为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主人悲泣。 萨姆不敢回头,甚至不敢去看后视镜,他怕看到让他崩溃的一幕,只能用颤抖的声线询问鲍比,希望从对方的话语得到一丝丝微不足道的力量,即便是假的希望。 “他怎么样?” “活著。” 鲍比回答的很果断,没有丝毫犹豫。 事实上,他根本没有去確认迪恩现在的状態,他害怕摸到一具冰冷的尸体。 活著是对迪恩的肯定,他相信迪恩能活下来,是对自己的肯定,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也是对萨姆的肯定,他相信萨姆能赶在一切无法挽回前赶到医院。 所以,活著,必须是活著。 燃油机已经达到极限,它只想要更快一些,只要更快一些,只求更快一些。 它是一台老车,它是1967经典款式的轿车,是採用了雪佛兰第四代核心的肌肉车,堪称时代巔峰之作。 按理来说,像它这样的老傢伙早就应该加入那些爱车一族的收藏库中养老了,激烈的公路旅行早就不適合它了。 但它的主人不想捨弃这位老伙计,认为没有它参与的旅程是不完整的,所以它和他並肩作战到了现在。 它相信今天不会是它和他携手並进的最后一天,所以它会奉献出自己所有的机能,压榨出填充在金属架內的每一滴潜力,故事不应该在这里结束。 强尼猛然转头,他从身后的黑斑羚上感受到了信念,这是一流骑手和一流战马的共鸣。 “想要跑的更快吗?” “好,那就燃烧吧!” 恶灵骑士的地狱火攀上了黑斑羚,转瞬间整辆车被烈焰吞没,当黑斑羚衝出火焰时已变成了更加狰狞的形象,更强大的肌肉感,更丝滑的流线体。 风助火势,火借风威,风与火本就是命运的孪生子,黑斑羚在地狱火的改造下突破了本有的机能极限,化作风驰电掣。 一切仿佛成为定格画面,一页页被翻过—— 抱著迪恩逐渐发凉的身体闯进急诊室的萨姆…… 抱头坐在手术室门口沉默不语的鲍比…… 带著遗憾表情走下手术台的医生…… 捂脸嘆息却说不出任何劝慰话语的强尼…… 迪恩死了。 洛杉磯的雨没停,雨季让人感到烦躁,罗森不是一个喜欢雨天的人,他討厌潮湿的环境,对储存食物很不友好。 不过今天他心情不错,这次的烹飪交流会果然没白来,真是大开眼界,顶尖主厨果然了不起,罗森学到了不少东西。 直到回到酒店时,他还在回味那几位大厨的菜品,心里想著要不要回去后尝试给几位客人改良一下菜餚,可又有些担心客人们会更喜欢原本的风味,但学了新东西不尝试一下又让他很难受。 就在这种纠结的心態中,罗森和丽芙晚安告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一进门打开灯他不由一愣,房里居然多了个人,或者说多了个神。 故事之神坐在窗边,指了指桌上的两个杯子:“这个你肯定没喝过,阿斯加德的仙酿,我以前很喜欢,因为我母……母亲很喜欢。” 罗森微微挑眉,他注意到了对方说话时的停顿,但猜不到对方改口了什么,走过去拿起杯子抿了一口,顿时皱眉,这酒烈的能直接当燃料用了,喝这玩意儿跟直接喝酒精有什么区別? 可还没等他开口,一阵奇妙的回甘从喉咙里涌出,之前的烧灼感也逐渐化作了柔和的温暖,甚至有种让人忍不住想要舒坦到伸懒腰的感觉。 他把杯子举到面前仔细观察了一下,但没有发现什么奇妙之处,哪怕是魔眼得出的结论也就是普通的酒,看样子是製作工艺的问题了。 “有门道……那么你今天来又有什么事?” 故事之神嘆息了一声,很是遗憾的说:“故事中间发生了一些有趣的变化,但故事还是回到了原来的轨跡,你原本可以得到更多的寿命奖励,可惜失败了。” 罗森立刻意识到一定是康斯坦丁那边有了情况,皱眉问:“发生了什么?” 故事之神没有卖关子:“迪恩·温彻斯特死了。在原本的命运中,他会死在对抗莉莉丝的过程中,被地狱犬带走灵魂,现在他还是死在了莉莉丝手中,只不过灵魂是由契约带走的,什么也没有改变。” 罗森狐疑地看著对方,他总觉得故事之神不是单纯为了告诉他这件事来的:“所以你要收回那十年寿命?” 故事之神摆手:“不,那十年是你应得的,你改变了萨姆·温彻斯特和鲍比·辛格的故事走向,虽然距离故事抵达那一页还很远,但你確实完成了改变。” “我只是想要给你一点提示,你还有一次机会改变迪恩的故事走向,做正確的选择。” 故事之神没有给罗森继续提问的机会,说完后就消失了,看样子提示这些內容就已经是极限了,再多说就会变成故事之神自己在创作故事,那性质就变了,毕竟他想要看到的是一个超出自己预料发展的故事。 罗森摇晃酒杯,再次品尝那股辛辣和回甘。 猎魔人有猎魔人的葬礼,按照猎魔人的做法,死后要撒上盐烧成灰,免得尸体被他人利用,也防止灵魂变成厉鬼。 萨姆执意要土葬迪恩,鲍比知道他想要復活迪恩,虽然很悲痛,但鲍比绝对做正確的事情,死人不该被復活。 可萨姆提前看破了鲍比的想法,带著迪恩的尸体偷偷溜走了,当鲍比发现的时候,萨姆已经开著黑斑羚离开了整整一晚。 坏消息不止这么一个,强尼从医院回来告诉了鲍比另一个坏消息。 “我只是走开了一会儿,她就不见了,她之前一直都在昏迷,我甚至不知道她是自己醒了还是被人抓走了。” 拉姆失踪了,因为昏迷不醒的缘故,强尼把她安排在了医院里做检查,可没想到只是接个电话的时间,床上就没了她的踪影。 老猎魔人用力掐著自己的眉头,从情感上来说他很想去追回萨姆,但他的理智告诉他,拉姆的事情更重要。 “该死的,一个个都不让人省心,我们分头去找……如果你看到萨姆就让他滚回来,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 在无人的阴暗巷子里,赤足的少女扶著墙跌跌撞撞,莉莉丝给了她太大的伤害,这种源於灵魂深处的虚弱感让她光是站著就疲惫不堪。 在恍恍惚惚间,她走进了一家医院,没过多久就听到身旁有人在对她说话,声音忽远忽近,让她听不清楚,她只能隨口回了几句。 “拉姆很累,拉姆要休息……” 话音落下,黑暗再一次吞没了她的意识,身体软软的倒了下去。 “快找担架来,她昏过去了!” “麦可、麦可!快点啊!” 雨声敲打玻璃,啪啪作响,时间回到现在。 刀锋和赛琳娜走进医务室,虚弱的少女抬头看向他们,眼里全是迷茫之色。 “拉姆……在哪儿?” 刀锋和赛琳娜对视了一眼,各自看到了对方眼中的不解。 “嘖,我不懂法语。” “那不是法语,我猜也许是因纽特语。” 第42章 他化自在:化狼 饶是刀锋战士这样酷的男人在面对一个语言不通的小女孩时也会显得束手束脚。 “见鬼,我不是语言专家,我根本就听不懂她的话。” 看到强大的刀锋也有犯愁的时候,赛琳娜觉得有些好笑,开口打趣他:“也许以后猎魔人这行的入门標准得加上一条:必须通晓八种语言。” 刀锋掰过电脑屏幕,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惠斯勒以前製作一个翻译工具,能翻译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语言,虽说有些词不达意,但总比没有强,也许他在这里也装载了。” 赛琳娜双臂抱胸往门边倚靠,將完美的身体曲线展现得淋漓尽致,引得一旁的麦可一阵猛瞧。 “惠斯勒?你的同伴吗?” 键盘清脆的敲击声顿了一瞬,刀锋的语气很平淡:“我的养父。” 赛琳娜左右看了看,发现这里並没有任何生活痕跡,显然这里很久没人来过了。 “他在其他地方狩猎?” “他死了。” 女战士瞳孔微微一收,大概也能猜到发生了什么,刀锋是最有名的吸血鬼猎人,那么他的养父必然也是一个吸血鬼猎人,一个吸血鬼猎人死了,答案不言而喻。 “我很抱歉。” 刀锋的侧脸在灯光下反射出如岩石般坚韧的质地:“没什么,在成为猎魔人的时候他就准备好了这一天,死在战斗中是猎魔人的宿命。” 赛琳娜微微低下头,口中喃喃的声音只有她自己听到:“宿命……” “找到了。” 刀锋拿出自己的手机连接上电脑,把翻译软体下载到手机,站起身走向医务室,行动雷厉风行,又像是在逃避什么。 赛琳娜看著对方的背影默然不语,她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自己的心里很难受,甚至有种奇妙的愧疚感。 也许是因为杀死刀锋养父的是吸血鬼,也许是因为自己是吸血鬼,也许是因为刀锋看在罗森的面上打破了自己的原则,也许都有。 麦可脑子还是转得很快的,他从两人的对话中推测出了一些事情:“你是吸血鬼,他是吸血鬼猎人,他的养父死了……是不是被你们杀了?” 赛琳娜瞪了他一眼:“情商低就少说话。”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超便捷,????????????.??????隨时看 】 麦可被噎得一滯,撇撇嘴向另一边走去,嘴里嘟嘟囔囔:“有什么了不起的,弄得跟劣质a片剧情似的,吸血鬼猎人和吸血鬼美女,我又不是没看过。” 他走进洗手间,用手接水冲洗了一下自己满是污垢的脸,这一夜的经歷对於他一个普通人来说太过惊险刺激了。 清理完后,他从口袋里取出了刚才在医务室偷拿的纱布和双氧水,背对著镜子一点一点撩起自己的衣服,扭头一看,镜子中的自己后腰上赫然有三道爪印。 “还好没伤到內臟……该死的怪物……” 一手提著衣服,用牙咬开双氧水的瓶盖,眼中闪过一丝狠辣之色,把瓶口对准伤口浇了上去—— “唔嗯!!” 另一边,刀锋总算是勉强和拉姆说上了话,只不过拉姆说的內容让他陷入了更大的疑惑之中,这听著就像是一个小孩子做梦的囈语。 赛琳娜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她说什么了?” 刀锋回头,把手机递了过去:“说实话我不知道怎么讲,你自己看。” 赛琳娜踩著猫步走来拿过手机一看,脸上顿时浮现怪异神色,不是她接受能力差,实在是上面的对话內容太奇怪了。 通过交流可以得知这个女孩是西藏人,名字叫拉姆,这部分是比较正常的內容,其余的就一个比一个不正常了。 拉姆说她被魔鬼追杀,有个矮胖魔鬼帮了她,把她送到了外国的大城里就离开了,但她又在大城里被火烧的骷髏追杀,直到遇上了伤心的骗子。 伤心的骗子骗过了火烧的骷髏,把她带走,让她解除超级大魔鬼的契约,但她做不到,又把她带去见了矮胖魔鬼和很可怕的小妹妹魔鬼。 后来火烧的骷髏带著三个不认识的人来了,他们说话以后打起来了,矮胖魔鬼用刀捅了小妹妹魔鬼,大家一起打小妹妹魔鬼,小妹妹魔鬼很厉害,会发光打雷,她挡不住昏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在医院里,火烧的骷髏也在,她偷偷逃走了,但记不清后来的事情了,再醒来就在这里了。 她现在很担心伤心的骗子,他可能要做一些会让自己后悔的错事。 刀锋拿回手机塞进口袋:“你怎么看?” 赛琳娜目光落在了拉姆忐忑不安的脸上,稍一思索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假设她说的都是真的,那她应该很特殊,但这解释不通为什么卢西恩要派人来抓她,毕竟按照她的说法她在此之前一直都在西藏,除非卢西恩和那个矮胖魔鬼有什么交易,矮胖魔鬼才把她弄来了洛杉磯。” 刀锋否定了这种猜测:“不合理,假设矮胖魔鬼真的和狼人有交易,那么他完全可以把这个女孩直接带去芝加哥,没必要把她都在洛杉磯……火烧的骷髏,我大概能猜到是谁了,整个洛杉磯能和火、骷髏联繫起来的也只有那个傢伙。可是,恶灵骑士为什么会追杀她?” “还有这个伤心的骗子,能从恶灵骑士手中抢人,这可不是一般的傢伙,想要解除超级大魔鬼的契约,也就是说魔鬼很可能指的是恶魔,这是一个和某个强大恶魔缔结了契约的魔法师或巫师?” 赛琳娜看向拉姆的眼神中多了一丝柔情,她不明白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怎么就成为了多方爭夺的中心点。 “也就是说骗子这个人物很可能是恶魔的走狗,但又想要背叛恶魔……狼人、恶魔、恶灵骑士,天知道还有多少可怕的傢伙也参与了其中,她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刀锋也没有答案:“得去打听一些圈子里最近的……” 吼—— 砰! 野兽的咆哮声打断了刀锋接下来的话,伴隨著门被踢碎的声音,刀锋和赛琳娜的神经瞬间紧绷,他们对这种嘶吼都不陌生,这是狼人的吼声。 “我们被跟踪了?” “不可能,监控没有任何提醒。” “那狼人是怎么入侵这里的?” “不知道。” 刀锋抽出隱藏在靴子里的银匕首:“但很快就能就知道,你留在这里保护她。” 走出医务室,刀锋恰好迎面看到了走廊另一侧洗手间门口的狼人,他低头看了一眼对方脚下已经变成碎片的木门,有些担忧的望向洗手间的位置。 “你不会把抽水马桶也弄坏了吧?我可不想去楼下上厕所。” 这时,狼人披在身上残破的白大褂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件白大褂很眼熟,不久前他还见过。 匕首在手心转了一圈,反手亮刃。 “喔,麦可,你可真是个倒霉的傢伙。” 第43章 他化自在:维持 麦可的运气真的太差了,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医生,普普通通地过著自己的小日子,幻想著自己有一天可以吃著火锅唱著歌走向美满的生活。 然后半道上就被狼人给劫了,狼人又半道上被吸血鬼给劫了,狼人回头又劫了回来,再看一眼,好傢伙,吸血鬼猎人也来劫了。 真的是在劫难逃。 在医院爆发衝突时,他在混乱中被一个狼人抓伤了,因为伤得不严重,所以在肾上腺的作用下他一直都没发现,直到不久前他平復了心情下来后,才逐渐感受到身体上的疼痛。 只是小小的撕裂伤,倒点双氧水,贴块纱布,养上几天就能好的。 但麦可不懂,或者说他遗忘了,又或者说他选择性遗忘了。 不管是影视作品中也好,还是现实中也罢,狼人、吸血鬼、丧尸等等东西都有一个很明显的共同点——感染。 当浓密的毛髮从皮肤底下钻出来的时候,麦可害怕极了,虽说他曾经认为男人毛髮浓密是一种性感,但他也没打算性感到勾引母狼的程度。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狼人的初次变身意味著失去理智,一名成熟的狼人想要完美地控制自己的变身是需要经过长年累月的训练才能达成的,哪怕是最优秀的狼人战士在变身后也会丟失一部分理智,变得狂躁野性。 麦可只是个新手上路的狼人,这种体验糟透了,他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理智的飞快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浓郁的狩猎欲望,他想要撕开些躯体,品尝那些被温热鲜血包裹的內臟,感受心臟肌肉在齿间的嚼劲……他饿了。 但这个世界上的匹配机制就是这么有趣,有著无限潜力的新晋狼人匹配到了—— 洛杉磯传奇猎魔人、有史以来最强最凶最恶的吸血鬼猎人、横跨生者与死者之间的半吸血鬼、黯影银锋的嗜血者、断獠裂喉的半裔猎手、撕裂邪恶的永夜猎杀者、被日月祝福的午夜之子、怪物与人並存的终极杀手、被称为刀锋的日行者——艾瑞克·布鲁克斯!! 啪。 麦可直接跪下了,凶恶的狼脸上闪烁著哈士奇特有的智慧之光:“我错了,我会修好这扇门的,我发誓。” 开什么玩笑,我跟这种怪物打? 那跟在1945年8月6日去广岛定居有什么区別! 什么理智消退,什么杀意渐起,都是胡扯!只要你看过刀锋杀怪物的效率你就没那么多花里胡哨的想法! 想法越多,切的越碎。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赛琳娜走出房间看到趴在地上的麦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最后只能向刀锋道歉:“对不起,我没注意到他被感染了。” 但刀锋没有在意这个,多个狼人少个狼人对於他而言无非就是多砍一刀和少砍一刀的区別。 他觉得奇怪的另一件事:“这个傢伙不太对劲,我从没见过感染变身当天就能恢復理智的狼人,更別提他只用了这点时间就找回了理智。” 赛琳娜心头一突,不知为何,她突然有了种感觉,也许卢西恩要找的人並不是拉姆,而是麦可。 刀锋来到麦可面前,检查了一下对方的手,越发觉得惊奇:“我还真是第一次见能把爪子收回去的狼人……你,你是狼人吗?” 麦可的狼脸上冒出討好的諂媚笑容,他是真怕刀锋一刀给他剁了。 “不知道,我现在只是觉得很饿,但也能忍得住。” 刀锋发现这个傢伙和自己有点像,刀锋是半吸血鬼,有著堪比吸血鬼的强大生命力,又不会被吸血鬼的弱点拖累,但他同时也有了头颅被砍会死的人类弱点和定期会发作的渴血症状。 刀锋来了些兴致,难道说要继自己这个半吸血鬼之后再出一个半狼人吗? “你能恢復人类形態吗?” 麦可愣了一下:“我试试。” 然后他就开始摆出一副便秘的样子开始跟自己较劲,直到憋出了一个响屁后,才宣告放弃。 “好像不行。” 刀锋平时不怎么狩猎狼人,对狼人了解得不多,但赛琳娜在芝加哥可跟狼人交手的多了,正所谓你的敌人才是最了解你的人,你的敌人才是最关注你的人。 “他初次变身要进食后才能恢復,狼人定期必须进食生內臟,最好是心臟,最好是人类的心臟。这能帮助他们维持理智,长期进食人类心臟的狼人甚至可以在月圆之夜控制住自己不变身。” 刀锋看向麦可的目光变得有些危险了起来,作为一名资深猎魔人,他是坚定的站在人类立场上的,你告诉你的主食是人,那你真的是取死有道。 “如果长期不吃人,用动物代替呢?” 赛琳娜还真见过这的狼人:“那就会很弱小,而且变身后会完全失去理智,我以前遇上过一个这样的傢伙,他担心自己出去伤人,每天晚上都会用掺了银的锁链把自己锁起来再睡觉。” “后来呢?” “死了……別这样看我,我没对他动手,他是自杀的。有一个月圆之夜他提前失控了,没来得及锁上链子,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整个屋子里都是他妻子和女儿的碎片,他没法接受这种现实,用银叉刺穿了自己的心臟。” 刀锋默然不语,异类的惨剧和人类的惨剧本质上並无太大区別,命运有时候就是喜欢做一些残酷的事来玩弄眾生。 麦可感到很恐惧,他既怕被刀锋杀死,又怕自己也成为一头失控的野兽。 “我、我该怎么办?” 刀锋也不由觉得有些头疼,他能看得出麦可这傢伙本性並不坏,要是个坏人也不会一路上都在照顾拉姆了,说他医者仁心也好,说他有责任心也罢,总之麦可还算是个有担当又善良的人。 刀锋还不至於对一个这样的傢伙出手,这不是他的作风。 最后只能做出了一定的妥协:“你们待在这儿別乱走,我去停尸房看看能不能弄颗死人心臟回来。” 赛琳娜有些讶异,她以为刀锋会隨便弄点什么动物內臟给麦可先凑合用著。 “有必要这么麻烦吗?” 刀锋抓起湿漉漉的皮外套走向电梯:“我能感觉到他和那些狼人不一样,他有特殊之处,我得確保不会出任何意外。” 麦可感动得都快哭了,他觉得如果自己是个黑妹的话,现在已经打算倒贴嫁过去了,这种铁汉柔情的酷哥实在是太挠人心肝了。 刀锋披上风衣快步走入电梯,抬手按下b1层按键,电梯门缓缓合拢,门板反光里掠过模糊的光影,电梯门重新滑开,殭尸小姐踏著沮丧的步伐迈了出来—— “店长,怎么办啊?” 身后的罗森跟著走出电梯:“我提醒过你要注意扒手的,你倒好整个包都能被偷走,现在最后一颗脑子没了,而我们还得在这儿待至少三天。” 丽芙每隔48小时必须摄入一颗脑子,不然她就会逐渐丧失理智,最终变成一个无差別袭击人的怪物。 “店长,用你万能的魔法想想办法啦!” 可罗森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越过丽芙走向房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去找个停尸房偷个脑子回来,以你的身手应该不会被发现。” 丽芙抱头惨呼:“上帝啊,你在发明殭尸的时候就不能换换食谱吗?” 前方传来罗森的声音:“你可不是上帝发明的殭尸,但发明你的人一定是个天才。” 第44章 他化自在:藏尸 冰冷的停尸间內,萨姆站在那里愣神地看著迪恩那早已失去血色的面孔。 多日来的不眠不休让他变得形容枯槁,眼窝深陷发黑、头髮杂乱油腻、嘴唇乾裂出血、参差不齐的鬍子爬满了脸,曾经那个认真、理智的萨姆已经不在了,现在这具躯体中只有一个愤怒、悲伤到极致的灵魂。 迪恩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亲人,更是他最重要、最亲密、最敬重的兄长。 但是他失去了迪恩,曾经有不知道多少人都想方设法让自己接受迪恩必死的结局,但他不接受,他就是要救迪恩,正如迪恩会为了他接受只剩一年寿命的交易一样,他也愿意为迪恩做这一切。 可是…… 可是!他们居然连这个机会都不给他! 无论他如何威逼、无论他如何祈求、无论他如何努力,即便他提出立刻用自己的灵魂换迪恩……所有的交易都不成立,没有一个恶魔接受。 他只能一边避开鲍比和强尼,一边带著迪恩的尸体东躲西藏,不能烧掉迪恩的尸体,他要復活迪恩,绝不能烧。 “太自私了,太自私了。” “迪恩,你太自私了,你就这样对我吗?” “你答应过我的,你说你会活下来的,你说你不会放弃的,你他妈就这样死了,你他妈就这样输给了该死的命运!” “这不是我们说好的样子,这不是!” “我不接受!我绝不接受!你给我起来,起来啊!不就是挨了恶魔婊子几下揍吗,你是无敌的迪恩·温彻斯特,你怎么可以死在你最看不起的恶魔手里!” “迪恩……我求你……不要死好不好……” 空旷的停尸房只有他自己的回声,死人是无法回应任何人的。 仇恨就像是最深刻的毒药,会一点一点渗透骨髓直达灵魂,阴冷、又烧灼,最后蚕食人的一切。 “我会找到復活你的办法的,我会找到的。” “给我点时间,我能做到的。”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神秘存在,一定有能復活你的方法。” 也许是拾回了一些信心,萨姆將存放迪恩尸体的藏尸柜隔间门关上离开了这里。 他要去找个更安全的地方,这里没法存放迪恩太久,即便不被鲍比和强尼发现,时间久了万一被別人发现也会產生不必要的麻烦。 悲痛欲绝的猎魔人离开了,没过几分钟,一道黑影来到了这里。 刀锋推门而入,左右巡视,很好,这里没有人。 径直走到藏尸柜前,目不斜视,伸手拉开一格最近的柜子,隨即扭头一看,这是一个老妇人的尸体。 刀锋微微皱眉,他不想把一个老人开膛剖肚去挖心臟,尊老是一种美德。 刀锋说服了自己,关上柜子前进三步,拉开下一个。 这次是一个小男孩的尸体,看起来才不过十岁左右,这让刀锋本就皱起的眉头锁得更紧了几分。 思考几秒后,他摇头关上柜子,他不想把一个孩子开膛剖肚去挖心臟,爱幼是一种美德。 下一个柜子。 这次是一位年轻的黑人姑娘,刀锋眉头舒展满意点头,不是老人不是小孩,那就没问题。 於是他抽出匕首打算给这位黑人姑娘的尸体来个胸襟大开,就在锋利的匕首即將触及对方身体的时候,刀锋停手了,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他发现这深更半夜里,一个人在停尸房对著一名年轻女孩的尸体做这种那种奇怪的事情,这就很不好,要是传出去岂不是会让人以为他刀锋是个变態吗? 个人形象管理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跟那些穿著法兰绒的蠢货猎魔人可不一样,他是一个有品位有格调的猎魔人,绝不能败坏名声。 刀锋又关上了柜子,再次前进,犹豫几秒后选定了一个柜子,用力一拉。 刀锋眼前一亮,就是他了,年轻强壮的男人。 正当他要下手之时,却听到外面传来一丝动静,刀锋心头一凛,立刻关上柜子,一个闪身躲到了验尸官的办公室里。 他捏了捏拳头,希望对方不要走进来,否则他只能打晕对方再办事了。 大约过了足足有一分钟左右,停尸房的门被推开,鬼鬼祟祟的殭尸小姐把脑袋探了进来,左右一看—— “真幸运!” 丽芙见这里没人便大著胆子走了进来,哼著小曲来到藏尸柜前,手指在一个个金属握把上划过,最后凭感觉停了下来。 “要选哪个呢?好,就决定是你的了!皮卡——唉?我不可想要一个老太太的人格。” 丽芙在吃完脑子后就会获得对方的人格特质,也会临时掌握对方的某些技能,偶尔还会闪回对方的某些记忆。 这其实挺困扰她的,记忆倒无所谓,多一项技能也挺不错,可是人格特质覆盖让她苦不堪言。 她在吃脑子前又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而有些人的人格实在是让她难以接受。 之前就吃过一个游泳教练的脑子,结果吃了后她才发现对方居然是一个狂热的裸奔爱好者,定期都会半夜里跑出去裸奔。 这就要了她的命了,脑海中充斥著只想脱光了上街全力奔跑,让自己的每一寸肌肤都享受风和阳光的衝动。 最后她请了三天假,把自己锁死在房间里,反正在家里的话裸不裸也无所谓了,就算被合租的好姐妹当成神经错乱也比去街上撒欢来的强。 自此之后,她挑脑子就比较谨慎了,老太太的不要,天知道她这漫长的一辈子养成了多少奇奇怪怪的爱好。 下一个,是小男孩,丽芙遗憾地放弃了。 倒不是有什么丽某人不吃老幼的原则,仅仅是小朋友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还没成型,人格普遍单纯幼稚,丽芙可不想被这样的人格拖累。 下一个,年轻姑娘,丽芙有点动心,但依旧还是关上了柜子。 “唉,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大部分的女孩都越来越碧池,我可不想当个碧池。” 再下一个,当里面尸体的脸暴露到灯光下时,丽芙愣了一瞬。 “哇哦,帅哥!不,这应该叫美人!” 她伸出舌头舔了一圈嘴唇,这具尸体不管是审美还是其他审美都很符合她的標准:“那就选你了,美人。” 转身拿上切割锯,对准尸体的头部就要按下时,一把冰冷的银刃从身后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我还以为是验尸官,没想到居然是个殭尸,现在的殭尸都喜欢来这种地方吃自助餐了吗?” 与此同时,酒店里的罗森突然想到了什么,看著窗外的风景自语:“忘记跟她说了要当心猎魔人,布鲁克斯先生好像就在洛杉磯活动……唔,应该不要紧,布鲁克斯先生或许正在哪里狩猎吸血鬼,怎么可能去停尸房?难不成家里养了狼人?呵呵……” “呵呵呵……”丽芙笑得很苦涩,“我觉得我们有些误会,我跟你想像中的殭尸是有区別的,你听我狡辩……不,是解释。” 刀锋其实也在犹豫,一个明显智力完善的殭尸,这也太罕见了,而且还专门来偷死人脑子,这么挑食的吗? 最尷尬的是,刀锋手头上並没有带可以杀死殭尸的东西。 正常来说想要杀死一个殭尸,你需要把殭尸用桃木桩或银桩钉死在棺材里,然后打爆殭尸的脑子,撒上盐倒上油,一把火烧了。 但现在很尷尬,刀锋出来的很急,他没有带任何能对付殭尸的工具,手里的银质武器对殭尸根本没多少威慑力。 “你只要一颗脑子?” 丽芙老实巴交的点头:“嗯,我只要一颗脑子,我从不袭击人的,其实我是纽约的法医。” “法医?” 刀锋愕然,隨即便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看向丽芙的眼神也不一样了:“法医还真適合你。” 刀锋收回了剑,既然干不掉对方,而且这个殭尸看上去也不是那种邪恶的异类,那么不如放她一马,今天大家各取所需,你拿脑子,我要心臟,双贏。 丽芙比划了一下手里的切割锯:“那我要开始咯?” “快点,弄完后我还要他的心臟。” “ok,我可是老手,很快就能搞定。” 就在丽芙將要下锯那一瞬—— 砰! 停尸间的大门被人用力踹开,一头愤怒的巨汉在黑暗的走廊中亮起了他嗜血的红眸。 “你们想对迪恩做什么……该死的怪物,给我离他远点!” 第45章 他化自在:亡者 枪声打破死者的寂静,愤怒的猎魔人无法容忍自己最重要的亲人的尸体被褻瀆,尤其他还从这两人身上感受到了不寻常的气息,他们都不是人类。 “该死的怪物!竟敢对迪恩出手,我要让你们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子弹在火光中衝出枪膛,在殭尸小姐和吸血鬼猎人的眼中旋转放大,弹头上鐫刻的铭文清晰无比。 殭尸小姐身体里人类的本能让她畏惧枪械,惊呼著抱头下蹲,而刀锋则上前一步站到了她的身前,对准子弹拔刀出鞘—— 錚! 鐺! 噗! 银刃將子弹一分为二,一半射在金属台上,另一半打在了丽芙的肩头。 丽芙不可思议地抬头望向刀锋:“我的新衣服!” 原本不砍这一刀子弹也射不到任何人,萨姆的这一枪只是含怒出手,根本没有瞄准。 可刀锋现场表演了一手刀劈子弹的绝活,直接让丽芙躺枪,好在是殭尸之躯,要换个普通人现在可以打救护车电话了。 刀锋扭头一看,他也没想到会这么巧,但刀锋是一个非常酷的人,他不会对一头殭尸说道歉的话。 “我会赔。” 不能说这手刀劈子弹完全没用,至少確实镇住了萨姆,帮助他找回了一丝理智。 萨姆和迪恩不同,他习惯每到一个地方就调查这个地方的各种信息,尤其是神秘圈子的。 刀锋在洛杉磯可是圈子里的明星人物,萨姆自然不会漏掉对方的信息,刚才没意识到刀锋的身份,现在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他脑中的资料就和眼前的人对应上了。 “黑人、剑术大师、非人体质……你是日行者?” 剑花一抖,银刃归鞘,刀锋也看出了对方猎魔人的身份,猎魔人的身上总带著一种独特的气质。 “把枪放下,这里有误会,我可以解释。” 丽芙连连点头:“对对,有误会。” 萨姆的目光落到了她手中的切割锯上,露出不信任的眼神。 丽芙尷尬一笑:“其实我也能解释的,真的。” 这时外边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警笛声,显然是先前的枪声被人发现了。 刀锋瞥了一眼迪恩的尸体,提议:“换个地方说话。” 萨姆面部肌肉抽搐了一下,扭头看了一眼真正传来脚步声的走廊一端,把枪收了回去。 “我要带上迪恩。” 刀锋看向丽芙,丽芙一愣隨即明白了他的意思,用力一拍自己高耸的胸部:“我有的是力气。” 夜色中,三个原本互不相干的人在无形丝线的牵动下一同遁入黑暗。 黑暗中亮起一点灯火,那是一盏铜油灯,这样的老东西现在可不多见了,通常只能到古董店里去找。 铁锈的牢门发出令人牙磣的嘎吱声被推开,克劳利没有急著进去,而是后退一步挥手驱散从牢房里传出的难闻气味,在等了足足十多秒后他才轻轻拍去大衣上沾染的灰尘,走了进去。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里面地锁著一个人,他的双手被镣銬高高的固定在了墙上,身体则无力的下沉,双膝只差一点就要触碰到地面,就这样半悬空吊在那里,像死了一样。 油灯上提,灯光落到囚徒身上,对方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让克劳利很满意:“我早就说过,你逃不了的,没人能赖我的帐。” 男人吃力地抬起头,露出那张憔悴和布满血污的脸,赫然是迪恩·温彻斯特。 他在这里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这些折磨不是针对肉体的,因为他现在已经不是活人了,他一个死人的灵魂。 他的声音很低,小得几乎听不到,但口型却標准的让克劳利看清楚了他的台词——“去你妈的,下地狱吧。” 克劳利忍不住发笑:“地狱?迪恩,这里就是地狱。” 迪恩当然知道这里就是地狱,根据十字路口契约,他死后的灵魂归契约掌控者所有,现在契约落在了克劳利手里,那么被一个恶魔掌控契约的他自然只能坠入地狱。 克劳利在牢房里看了一圈,不由皱眉,他不喜欢这样站著跟人说话,连把椅子都没有,这让他看上去很不从容,也很没有风度。 他心中暗暗做了个决定,如果以后等自己上位了,首先就要做监狱改革,谁规定地狱的监狱就一定要骯脏血腥的,折磨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让这些灵魂一天上24小时班的流水线,一口气上100年,都是办法,还能顺便带动地狱经济发展。 唉,终究还是我克劳利的思想太前卫了。 稍稍收敛涣散的思维,他轻轻拨动了一下油灯的火苗,微弱的灯光霎时间一阵乱窜,把牢房內的影子打乱成扭曲混乱之物。 “你可能还不明白你的价值,你现在可是一支好股,莉莉丝、阿撒兹勒,他们全都会愿意下注的。” 迪恩讥讽的咧开嘴:“你迟早都会死在自己的算计之下……你以为你背叛了莉莉丝,她还会和你合作……” 克劳利伸出一根食指左右晃动:“嘬嘬嘬,错、大错特错。迪恩,你太不了解你的敌人了,我们恶魔可没有那么多仁义道德,背叛那不是家常便饭吗?利益,记住了,利益才是一切。” 有种不寒而慄的感觉爬上了迪恩的灵体,他隱约能感觉到眼前的恶魔在策划什么可怕的事情。 “你想对我做什么?” 克劳利微笑著摇头:“我不会对你做什么,是莉莉丝会对你做什么。你可以想像一下,亲爱的哥哥在眼前变成一具尸体,这对可怜的萨姆是多么大的打击,噢,可怜的小鹿斑比,他的心一定碎了。” 萨姆的名字刺激到了迪恩最敏感的神经,原本奄奄一息的他瞬间又涌出了力量:“你这狗杂种,別对萨姆出手!有什么冲我来,无论是什么样的折磨儘管拿上来!” 克劳利冷笑一声没有回应,只是转身走出牢房,身后传来迪恩不甘的怒吼—— “你要是敢动萨姆一根汗毛我都会杀了你,我发誓、我向上帝发誓,我一定会杀了你!克劳利——” 克劳利瞥了一眼等候在门口的管家恶魔,居高临下吩咐说:“看好他,这可是我们现在最大的筹码。” 第46章 他化自在:生活 电梯门打开,赛琳娜朝依旧维持著大狗姿態的麦可眨眨眼:“外卖到了。” 麦可看上去委屈巴巴的:“別跟我开玩笑,我现在很难过,一想到我要吃人的內臟我就觉得噁心,但事实上我根本不觉得噁心,还很渴望,只是我觉得我应该噁心。” 赛琳娜挑挑眉毛没有说话,其实这个感觉她也懂,当初刚成为吸血鬼的时候她也挺抗拒喝血的,但身体又会很诚实的渴望新鲜血液的摄入。 只是当电梯门完全打开后,走出来的人却让他们愣住了,一个面色苍白、满头银髮的女人一手抓著一具尸体大步前进,她的身后跟著一个看上去像刚家里死了人一样丧的大块头,最后走出电梯的才是刀锋。 殭尸小姐风风火火地拖著两具尸体从赛琳娜和麦可中间挤了过去:“抱歉,借过一下。噢,你们还养了狗,真可爱!” 麦可茫然看向赛琳娜:她在说什么? 赛琳娜用眼神传达信息:说你。 萨姆紧隨丽芙身后,同样从两人中间挤了过去,路过时瞥了一眼麦可,隨即对赛琳娜说:“还有两天月圆,狼人很危险,得用银刀砍头掏心,记得留下爪子牙齿和眼珠,都是不错的施法材料,黑市最近涨价。” 麦可惊恐:他在说什么! 赛琳娜眼神不变:说你。 刀锋来到他们面前,抢先开口:“別问,很复杂,很难解释,但確实搞到尸体了。” 他们搬回来的不仅仅只有迪恩的尸体,还有之前那具黑人姑娘的,毕竟总得有具尸体被剖开,既然不能是迪恩,那就只能是她了。 刀锋走进去打开了最里面房间的铁门:“这是冷藏库,先放这儿来。” 麦可咂巴了一下嘴:“这是要给我做冻干?” 丽芙曾经是外科医生,如今又成为了法医,累积了大量的解剖经验,处理一具尸体根本不在话下,很快就取出了女尸的大脑和心臟。 在罗森店里待了这么些时间,丽芙也大致上算是总结出了一些吃脑子的美食方案,尤其是就地取材这一块她算是在罗森身上学到真东西了。 “借用一下厨房。” 刀锋这里有一些能用的食物和调料,丽芙打算在这里为自己做一道脑子美食,正如店长所说,正是因为生活艰难,所以更应该吃好自己的每一顿。 她学著罗森的样子从口袋里掏出皮筋把头髮扎了起来,袖子一卷:“好,开饭。” 一颗完整的脑子是需要好好经过处理才能成为一道美味食材的,丽芙一顿不需要一整颗脑子,只取一半。 任何动物的內臟都会有腥气,人也不例外。 脑子作为生物器官中最核心的部分,本身就带有强烈的腥气,所以首先要进行去腥处理。 丽芙决定使用罗森常用的清水浸泡法,用加入了食盐的清水浸泡脑子一小时,並去除上面的血筋,盐分会將里面残留的血水和腥气一点点逼出,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耐心等候。 刀锋站在厨房门口瞥了一眼,不屑冷笑:“直接吃不一样吗?” 正在切甘蓝的丽芙头也不回就否定了这种说法:“不一样,生活就要有生活的態度,这是我对自己作为人的肯定,否则只是野兽。” 刀锋若有所思,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了某些传统、甚至在他看来有些刻板的吸血鬼,那些吸血鬼总是把优雅和礼仪掛在嘴上,他们会像品尝美酒一样品尝血液。 据说曾经有一个蓄养了一群16岁至18岁少女的吸血鬼富豪,这些少女全都是处子之身,每天吃的、用的、包括受到的教育全都是最好的。 她们定期为这个吸血鬼提供新鲜血液,待少女们18岁后,她们就会被送回亲人身边。 这个吸血鬼固执地认为只有这个年龄阶段的血液是最好的,少女们接受健康高级的饮食,產出的血也会健康高级,而接受了精英教育的她们会在血液中带有一股知识的芬芳。 某种意义上,刀锋觉得眼前的丽芙和这个吸血鬼有些像,他甚至从丽芙身上看到了某个熟人的影子。 一小时过后,將脑子从水中捞出沥乾,加入两勺伏特加、少许盐、洋葱丝、蒜末,抓匀醃製15分钟,这是为了利用伏特加的烈性进一步消除腥气,同时也能让其他配料的味道开始渗透內部。 大蒜和洋葱是丽芙自带的,她现在出门隨身都会带一些能刺激到自己味觉的东西。 在等待醃製的过程中可以去处理其他食材。 將原味薯片碾碎成粗颗粒状,再把奶油饼乾掰成小块,这些东西是从零食架子上拿的。 起锅小火热黄油,等黄油融化开后,將薯片和饼乾全部倒入搅拌混合,在出现香气的时候就可以倒出到烤碗中,然后把这些全部压实。 放入烤箱180度烤5分钟进行定型处理,取出后均匀地铺上一层芝士碎,这就得到了一份芝士脆。 再次起锅烧油,平底锅中放入橄欖油中火烧热,加入洋葱丝慢炒直到呈现焦糖色,这个时候就可以把已经醃製完毕並沥乾的脑子放入锅中和洋葱一起煎。 转小火,慢慢煎到脑子表面微焦,淋上一勺番茄酱、少许糖和醋进行调味。 反覆进行翻炒,直到所有的酱汁都裹满脑子。 外头的麦可用力抽动了几下鼻子,现在他的嗅觉强得惊人,厨房里的香味和脑子特有的味道让他蠢蠢欲动,低头一看手里那半颗血淋淋的心臟,顿时觉得不香了。 “我觉得我像一头野兽,而她是一个怪物美食家。” 在丽芙烹飪的期间,刀锋已经把停尸房发生的事情给他们说明了一遍,他们由此得知了丽芙殭尸的身份。 赛琳娜表情很怪异:“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殭尸,洛杉磯真是个神奇的地方。” 刀锋赶紧澄清:“这跟洛杉磯没关係,她是纽约来的。” “哇哦,纽约人真可怕。” 丽芙的烹飪也到了最终阶段。 把煎好的脑髓和洋葱丝铺在芝士脆上,再撒上一层芝士碎,送入烤箱200度3分钟即可,正好能让芝士呈现拉丝状。 取出后,將先前切好的甘蓝丝和橄欖油搅拌均匀,铺在上面做配菜。 最后在脑髓上淋一勺用清水、酱油、芥末和番茄酱调配的酱汁,挤上几条沙拉。 光是看著就能想像出那种脆爽、软滑、浓香的迷人口感,再加上洋葱和芥末的刺激,层层递进的口感,丽芙敢说这是自己出道以来完成的最棒的一道脑子料理。 “薰香芝士脆皮脑髓塔,请慢用……哦不对,这是我自己吃的,哎嘿!” 第47章 他化自在:损友 罗森坐在窗口抽菸,丽芙一直没回来他有些担心,所以…… 他决定出去吃个夜宵。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门被敲响了。 罗森有些疑惑,他並没叫客房服务,如果是丽芙的话她肯定在敲门的时候就已经嚷嚷著喊他开门了。 罗森走到门前:“谁?” “是我。” 声音的主人很疲惫,但也让罗森很熟悉。 打开门,康斯坦丁那张衰气十足的脸出现在了罗森面前,罗森从他身上闻到了一股怪味,不由皱眉:“受伤了?” 康斯坦丁也不管罗森有没有邀请他,直接挤了进来:“小问题,我用了药,几天就能好。” 罗森並没有问康斯坦丁是怎么找到自己的,地狱神探要找个人还是很轻鬆的,没有问的必要。 他疑惑的是康斯坦丁来的目的:“迪恩·温彻斯特死了,你失手了。” “好扎心。” 康斯坦丁捂著心口夸张的后退一步:“一来就要提这个吗?话说你消息挺灵通啊?” “你来做什么?” 康斯坦丁右手竖起两根手指:“两件事。第一、我找到你要找的人了。” 罗森瞳孔一收,他很清楚康斯坦丁说的是谁,不过以他对康斯坦丁的了解,对方既然没有直接把人带到他的面前,那就说明事情变得很麻烦了。 康斯坦丁见罗森没有反应,便摸著肚子说:“第二、我饿了,咱们去厨房弄点东西吃吧?” 罗森想也不想就拒绝了:“这里不是我的厨房。” 康斯坦丁很无所谓:“没事,我已经说服了这里的厨师长,他愿意把厨房借给你。” 罗森觉得很可疑:“说服?” 康斯坦丁坏笑了起来:“我对他说:我朋友吃完你们做的菜后认为你们只配在他的厨房门口给他擦皮鞋。於是他就很大方的把厨房借出来了,说要见识一下来自纽约的顶级中餐师傅的厨艺。” 罗森扶额嘆息:“康斯坦丁,你这傢伙会下地狱的。” “谁说不是呢?” 这家酒店的主厨是一位60多岁的暴躁老爹,头顶白髮苍苍,但精气神十足,一看就是个龙精虎猛的老年人。 看到康斯坦丁领著罗森走了进来,他便大步迈去,其他厨师和学徒见状纷纷冷笑,他们巴不得让主厨给这狂妄的亚洲小子一点顏色瞧瞧。 康斯坦丁急忙退至罗森身后,让罗森直面这位身高超过一米九的怒汉。 只见主厨一把揪住罗森的领子,把脸凑了过去,眼中布满血丝,恶狠狠质问:“就你小子说我做了一堆垃圾?只配给你擦皮鞋?你乡下88岁的奶奶製作的猪食都比我精心烹飪的料理强?说我是厨师界的耻辱?是洛杉磯的厨房杀手?” 罗森眼珠歪向康斯坦丁,不用说了,问题出在哪里一目了然。 “虽说我很想解释一下这场误会,但很明显你们也不打算听……唉,既然大家都是料理人,不如就让我们用料理对话吧?” “哼!” 主厨一把鬆开罗森,这正合他意,他倒想看看罗森能做出什么玩意儿来:“这个厨房里的东西隨你用,你要是不能做出让我满意的东西来,我会把你塞进抽水马桶衝进太平洋!” 罗森无奈嘆息一声,扫了一眼这里的厨具设备和调味品,到底是大酒店的厨房,东西还是很齐全的。 越过主厨来到一名年轻厨师的面前,对方被罗森弄得有些不知所措:“麻烦让一下,我想看看冷柜里有什么。” “噢噢……” 年轻厨师如梦初醒让出了位置。 罗森泰然点头:“谢谢。” 打开冷柜,里面的食材还真不少:“嗯,嗯,好,我知道怎么做了。” 抽下手腕上头巾戴好,罗森转身目光落在了对面水箱里一只正在吐泡泡的龙虾身上:“好,开饭。” 龙虾料理在各国都属於高端美食,罗森很少处理高端食材,但不代表他就不会。 圣莫妮卡海港坐落於洛杉磯市,在这里可以捕捞到美国人喜爱的墨西哥红龙虾。 和负有盛名的澳龙不同,墨西哥红龙的价格不如澳龙那么昂贵,但在口感上却有著不输澳龙的独特风味。 红龙肉质鲜美、滑嫩细致,通常只会生长在清洁的海域,所以品质都不俗,是各类国际餐厅的餐桌常客。 美国人烹飪龙虾的方式比较单一,多见於直接水煮或清蒸,只加一些简单的调味品增鲜。 而酒店餐厅的话又会提供料理方式更为复杂的菜品,比如蒜蓉奶油焗龙虾之类的。 罗森既然是作为中餐师傅进入了这间厨房,那么他自然不会用西餐的烹飪法来进行交流,中餐厨师就要用中式烹飪说话。 处理龙虾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尤其是现在还有动保组织认为直接把鲜活的龙虾水煮是一种残酷的方式,某些地方甚至会触犯法律。 罗森这里使用了电击法,用电击棒把龙虾电晕,然后再快速杀死,这样能让龙虾少受点苦。 我们只是为了吃它,目的不是为了折磨它。 將龙虾去头去脚,身体竖著剖开,去除龙虾体內不必要的东西后,剪除外壳上的尖刺,把每一段肉沿著甲壳节肢的部位剪开形成带壳肉段。 再把龙虾头內的腮和多余的壳剪去,龙虾就算处理完毕了。 下一步是处理其他食材,原本罗森是打算製作一道鲜肉饼蒸龙虾的,但他在查看冰柜时发现里面並没有冰鲜的猪肉。 这和美国人的饮食习惯有关,他们更多是把猪肉製作成香肠、培根等食物,而不是直接用於厨房烹飪。 所以罗森在这里决定改变一下做法,就地取材是一个厨师必要的技能,融之道存乎万物之间。 既然没有猪肉来做鲜肉饼,那就用牛肉来代替。 罗森从冰柜取出一条牛里脊肉,这个部位的牛肉很適合做成肉馅。 牛里脊位於牛脊椎骨內侧,运动量极小,肌肉纤维细腻,脂肪分布均匀,经过正確的处理后会有滑嫩多汁的口感,乃是製作肉馅的上上之选。 牛肉切块后和大葱、洋葱一起打成肉馅,加入鸡蛋、白胡椒粉、淀粉、生抽、蚝油搅拌均匀,直到所有的牛肉馅都黏糊。 把黏糊的牛肉馅铺平在盘子里,上锅蒸6分钟,然后再把龙虾整齐地摆放上去,放上葱姜料酒进行去腥,再次大火蒸6分钟。 出锅后,夹走表面的葱姜,撒上葱花和红椒末,最后淋上一勺滚油,当滋啦冒烟的龙虾香味扑面而来时,那就证明这道菜完成了。 “葱香牛肉饼蒸红龙,请慢用。” 第48章 他化自在:插曲 龙虾淡雅的海鲜香味混杂著伴隨葱香的牛肉味在厨房內蔓延,厨师们虽然很不想承认罗森的菜品,可是那不断衝击鼻腔和喉头的食物香气是无法骗人的,让他们不敢轻易断言。 至少在这个厨房里,除了老爹外没人敢说自己能比罗森强,厨师和厨师的交流就是如此直接简单,好看好闻好吃,这就是一切。 他们面面相覷,用眼神交流想法,期待身边的同伴能出手给罗森一个下马威,但谁也没有这样的信心。 看著在灯光下熠熠生辉的龙虾,终於一名头上戴著黑色帽子的厨师暗骂了一声叫人听不懂的俚语,带著视死如归的表情走上前。 “我就不信这中国小子真能做出什么像样美食来,別小看加利福尼亚的底蕴啊!混蛋!” 他一把夺过边上的叉子,手腕微微颤抖,抬头看向老爹,此时他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他希望从老爹脸上得到信心。 可当他看到老爹的脸后,瞬时瞳孔一缩,他难以置信,老爹脸上的表情居然是凝重的。 他见过愤怒的老爹,他见过开心的老爹,他见过各种各样情绪下的老爹,唯独没有见过这样如临大敌的老爹。 他们从旧金山一路坎坷来到洛杉磯扎根,在这里一步一个脚印,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终於让他们的团队在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后厨扎根。 老爹这一路来击败了无数的挑战者,是他们心中真正的厨神,哪怕再厉害的菜品,只要老爹出手一定能贏。 可是……可是! 老爹,你为什么要如此严肃? 老爹注意到了儿子的目光,他知道儿子在想什么,他很清楚儿子的疑虑和困惑,所以他要给儿子指明方向。 “文森,我们是厨师,厨师只用厨艺说话,这里不是白宫,这里没有该死的政客,厨师不能骗人,料理不会骗人。” 罗森有些意外的看向这位主厨,他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了非同寻常的觉悟,这是料理人在对料理极致追求下才能诞生的信念。 老爹恰好也看向了罗森,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碰撞,即便没有言语,在这一刻他们也互相看懂了对方的眼神。 罗森目光一凝:没想到,在这里也能遇上一位踏入厨王境的的高手,失敬失敬。 老爹双目虚眯:我也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年轻的厨王境高手,真是了不得。 康斯坦丁插入眼神:你们是怎么用眼神交流出这么复杂的內容的?厨王境又是什么设定?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黑暗料理界?不对,为什么我也能用眼神表达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內容? 文森明白了老爹的意思,这次他没有再犹豫,直接叉起了一块龙虾肉塞入嘴中。 中餐小子,让我文森先来称量一下你! 下一瞬,电流穿透了文森的身体—— 啊……这是什么感觉……好滑、好嫩,好像置身於夏威夷的沙滩被美女环绕…… 原汁原味的龙虾海味中丝毫没有半点腥气,丝滑的口感中还带有q弹的愉悦,混合一丝牛肉的葱香,让味道变得更为复杂,就像是包围自己的美女中多了两名面带黑纱的阿拉伯美女…… 但是! 文森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他必须用自己的专业能力找到这道料理的缺陷,他不信这是一份十全十美的料理! 这个中餐小子確实有一手,至少在这里除了老爹没人能贏过他,用蒸的方式能让龙虾在最大程度上被锁住鲜香,但是—— 我找到你的致命弱点了!! 文森仿佛化身为史达林格勒战役中的德军少校康尼,他找到了瓦西里的破绽,这一枪就能让罗森倒下! 蒸有蒸的缺陷,水汽过盛再加上为了保鲜没有使用重口味的调味料,这就会让龙虾肉本身变得寡淡,这就是你的弱点,中餐小子,这一场对决是我们贏了! 正当文森兴奋地想要宣布答案时,他却瞥见了罗森似笑非笑的表情,还没等他弄明白髮生了什么,战场上的局势瞬间扭转。 那名苏联狙击手竟然从死角向他发起了进攻,瓦西里抬起头的时候帽子下竟然是罗森的脸,一枚绝杀的子弹穿透文森的眉心—— 这、这是什么? 为什么会有这种味道? 这股香料味是从哪里来的!! 没错,就在文森以为大局已定时,嘴里的龙虾发生了变化,一股复合香料的味道在口腔里炸裂,把原本寡淡的龙虾肉变得浓香四溢,还最大程度保留了龙虾的鲜味。 “怎么可能!?” 罗森缓步走到厨房门口,叼起一支烟,淡然地揭开谜底:“是油。” 文森茫然:“油?” 老爹突然想起了罗森在菜收尾的最后一步给菜浇上了一勺滚油,他猛然扭头看向身后的油锅:“你现做了调味油?” 罗森吐出一口烟气:“是的,我在蒸龙虾的时候就已经在做了。” 老爹快步来到锅前,低头一看锅里那些被炸过的香料残渣还在:“八角、小茴香、花椒、草果、香叶、大蒜、生薑、洋葱、葱白、桂皮、干辣椒……原来如此,利用高温油在锁住水分的同时也激发香味,油膜能阻挡下方的牛肉味道过度渗透龙虾,又能进一步让油中的香料味道深入食材之中。” 这下文森明白了为什么罗森的龙虾能有如此复杂的口感变化,仅仅只是一勺油就让原本龙虾寡淡的破绽化作无懈可击的铜墙铁壁,这是一座他无法攻下的要塞,凭他的能力根本无法和罗森的厨师造诣匹敌。 老爹出手了。 “有点小聪明,但小聪明可不是决定一道菜灵魂的关键。” 他来到这道菜面前,拿起刀叉,並没有去吃龙虾,而是切开了一块龙虾下方的牛肉饼。 入口的瞬间,老爹眼中有一道精光流过,口腔中的牛肉仿佛延伸出了无数道触鬚直击他的脑髓深处,將他脑中用来品尝美食的那一部分完全调用,绝妙复杂层次分明牛肉在味蕾上跳起了华尔兹。 被绞碎的牛肉馅给他一种入口即化的错觉,可当牙齿碰撞牛肉时又確確实实能感受到那份牛肉独有的嚼劲,隱藏在牛肉中的汁水在咀嚼的过程中反覆在嘴里激盪。 牛肉原始的芬芳和葱香的完美混合让风味更上一层台阶,而这还不是全部,龙虾在蒸的过程中有一部分精华流入牛肉和牛肉融为一体,在品尝牛肉的同时也享受到了龙虾的海味,一次性的双重满足风暴。 老爹的判断没错,下方的牛肉饼才是这道菜的精华所在,龙虾的海味、香料油的渗透、葱香牛肉的独特口感,再加上罗森使用的烹飪手法是蒸,锁住了食物最佳的鲜与嫩,在原汁原味和复合香料中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平衡点,將这一切融为一体。 这就是罗森的烹飪之道——融。 老爹放下刀叉,发出一声满足的嘆息,又似带著无限的眷恋和遗憾:“老了……未来的料理界是你们年轻人舞台了。” 周围的厨师们难以置信地看著老爹,眼中泪水盈盈,他们当然听出了老爹认输的意思,但他们无法接受老爹居然会输这件事。 “老爹!” “萨尔先生……” “老头子你……” “师父——” 老爹抬头用眼神制止了他们,语气中带著一丝释然:“输了就是输了,输给这样的高手不丟人,我们输得起。” 罗森掐灭菸头来到他面前,伸出右手:“料理人只用料理说话,我为我朋友的无礼向您道歉。” 老爹犹豫片刻后握住了罗森的手:“不知道怎么称呼您,您这样的厨师在哪里高就?” 罗森从口袋拿出一张私人名片递给对方:“我叫罗森,只是纽约地狱厨房的一个普通的中餐馆老板,有机会希望您能来我店里坐坐。” 老爹用双手郑重地接过名片:“等我把这里的事情完成后,一定会去纽约拜访您,罗森先生。” “恭候您的大驾,萨尔大厨。” 康斯坦丁见厨艺比拼结束了,赶紧跑过去抢过那盘龙虾:“哎哎,都別动,这是我的,你们自己都是厨子,想吃自己做去!” 第49章 他化自在:观念 “东西也吃了,那你该说事情了吧?” 罗森不是一个喜欢绕圈子的人,和康斯坦丁一贯的作风截然不同,他更喜欢单刀直入,这方面风格他和斯內普更接近,只不过斯內普更拧巴一些。 康斯坦丁用餐纸擦去嘴角的食物残渣,不客气的伸手从罗森胸前的口袋里掏出烟点上:“哈……果然还是得吃你做的菜。好吧好吧,要从哪里开始说起呢?我想想,不如就从恶灵骑士追杀那个小丫头开始吧?还是从小丫头被恶魔打伤后被恶灵骑士救走开始说呢?” 康斯坦丁故弄玄虚的做法让罗森有些不满:“她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 “不知道?” “不知道。” 罗森沉默了片刻后,没有再继续追问,只是给出一个定论:“把她带到我这里来,这是我们说好的事,约定要遵守。” 康斯坦丁很篤定地举手发誓:“让上帝见证,只要我康斯坦丁能做到,就一定会把她带到你的面前,活生生的。” 罗森听出了康斯坦丁话语中隱藏的意思:“你想要什么?” 康斯坦丁咧嘴一笑,这就是他来见罗森的目的:“我想要一个魔法。” “什么魔法需要让你来找我?” “至上四柱阿斯莫德的魔法,代价由我来出,我要契约代偿魔法。” 罗森瞳孔一缩:“你在玩火自焚。” 康斯坦丁的嬉皮笑脸中隱隱藏著一份癲狂:“我早已身处烈火之中。” 七十二柱魔神中也有地位阶级之分,其中四位地位最高的魔神被称为至上四柱—— 分別是第一柱“东方之王”雷霆与风暴之主魔神巴尔、第二十九柱“南方大公”时空与怠惰之主魔神亚斯塔禄、第三十二柱“北方之王”欲望与契约之主魔神阿斯莫德、第六十八柱“西方之王”自由与罪恶之主魔神彼列。 如果把那位撒旦称为地狱皇帝,那么这就是仅次於皇帝之下的四位摄政王,所以如今地狱混乱不堪也是有原因的。 作为皇帝的路西法被关押在地狱牢笼的封印中,而摄政王们又被所罗门王封印在魔神柱上,地狱王子们则躲的躲藏的藏,剩下脑子混乱的原始恶魔莉莉丝和只会玩阴谋诡计的阿撒兹勒挑大樑,也难怪克劳利会有“吾可取而代之”的想法。 “还有另一件事。” 罗森眉头皱得更紧了几分:“说。” 康斯坦丁的目光瞥向了桌上那瓶来自阿斯加德的仙酿:“给我说说那个故事之神和你的交易。” “你不是不感兴趣吗?” “突然就感兴趣了。” 夜深,但人不静。 辛辣的伏特加入喉有种撕心裂肺的痛楚在灼烧,但这份灼烧对於萨姆来说刚刚好,他需要这样的辛辣,这能让他忍耐下去。 他的故事让在场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失去唯一的亲人这种事情旁人很难劝慰。 不过也正是因为他的讲述让刀锋和赛琳娜明白了拉姆的身份特殊性。 萨姆把一张纸递给刀锋,上面是一串数字:“这个女孩很重要,绝不能落入恶魔之手。这是鲍比的联繫方式,他正在和恶灵骑士一起行动,他们可以保护她。” 刀锋没有去接纸条,墨镜下的目光多了丝探究的意味:“你想一个人去报仇?” 萨姆低头不语,目光深邃,像是透过了层层地板深入地狱。 刀锋太懂这种表情,当他看到倒在血泊中的惠斯勒时,他也是一样的感受,那种迫不及待想要摧毁一切的愤怒和悲伤几乎就要吞噬他全部理智。 於是他犯了个错,孤身去挑战了狄肯,让自己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要不是中间出了点岔子,也许他已经死在狄肯手里了。 现在他能感受到萨姆就走在他曾经走过的错误道路上,他不希望这位年轻的猎魔人被復仇的业火吞噬。 “你该自己去见他,从你之前说的话里,我能感受到他很关心你们兄弟。” 萨姆沉默了很久才开口,他的声音就像是被刀割破了嗓子一样沙哑:“我会復活迪恩的。” 刀锋和赛琳娜一同皱眉,他们都从这句话中听出了萨姆的情绪很不对劲。 “死人復活是不对的。” 萨姆扭头看向身后,丽芙正端著盘子靠在厨房门口吃她自製的脑子美食,用理所应当的语气点破了真相。 萨姆咬牙切齿地反驳:“你是个殭尸。” 丽芙嚼著食物耸了耸肩:“没错,就是因为我是殭尸才明白这个道理,人死了就该死掉,復活必然是一种错误,只会带来更多的伤害和悲伤……说实话,我很希望自己能死在那天的派对上,而不是变成一个吃这种东西的怪物。” 丽芙的话引起了麦可的共鸣:“我也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要靠吃人內臟才能维持理智的怪物,你要让我现在死我不敢,但如果可以的话,我寧愿今晚死在医院的枪战中。” 丽芙给了萨姆一个“我说的没错吧”的表情。 “既然上帝给这个世界设定了活人和死人的区別,而不是让所有人可以一直永远的活下去,那就说明这条分界线不应该被隨便跨过,否则就会引起很多不好的事情。” 萨姆默然不语,他无法反驳,因为他就是一个死而復生的人。 如今一切的悲剧源头都是因为迪恩当初为了救活他做了交易,如果迪恩放弃了交易,让他就这样死去,也许现在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也许迪恩能过的更好,也许…… “……死的应该是我。” 最终萨姆做了一个折中的选择,他把迪恩的尸体留在这里,自己则和刀锋一起带著拉姆去见鲍比和强尼。 见刀锋要离开,丽芙赶紧跟了上去:“我跟你们一起去。” 刀锋不明白她跟来做什么:“我们是去见恶灵骑士,你就不怕被恶灵骑士烧成灰?” 丽芙回神,意识到自己这是受到了刚才吃的脑子的影响,显然这是一颗喜欢凑热闹的脑子,就连刚才的对话也是,按照她原本的性格根本就不会参与,可她就是插话了进去。 凑热闹的欲望非常强烈,让丽芙明知危险还想要跟著去看燃烧的骷髏头:“嘿,也许你能像个忍者一样耍刀,但带孩子这种事情你会吗?” 刀锋无言以对,他显然不是那种暖心奶爸之类的角色。 第50章 他化自在:投资 女人推开门,迎接清新的早晨,向骑著自行车经过的邮差礼貌问好:“早上好,凯恩。” “早上好,温蒂……嘿,你脸上沾了什么?” 她伸手一摸,手指上一片殷红,隨即把手指放进嘴里嗦了一口,嫣然一笑:“噢,我不小心了,居然把番茄沙司弄到脸上了。” 年轻的邮差很想停下车和这位笨拙的小姐多聊几句,但工作还得继续,只能惋惜道別:“回头见,温蒂。” 她洋溢著青春的笑容挥手道別:“回头见!” 看著邮差远去的背影,她满意地伸了个懒腰:“又是美好的一天。” 说著扭头看向屋內:“你们说呢?” 屋里无人应答,只有一片狼藉,两具死不瞑目的尸体倒在早已乾涸的血泊之中,一只苍蝇停在了那无声的眼珠上,那双眼里映出的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女儿温蒂,而是某种可怕的东西。 之前的自爆让莉莉丝消耗很大,她凭藉著自己首席恶魔的特殊性重新凝聚復活,藉机摆脱了封魔匕首的束缚。 復活后她便重新找了具躯壳,就是这位叫温蒂的可怜姑娘。 “莉莉丝大人,能看到您平安无事真是太好了。” 屋子里多出了一个人来,莉莉丝关上门双目染上纯白,表情变得怒不可遏起来:“克劳利,你还敢出现在我面前?” 来者正是克劳利,他小心翼翼地绕过尸体,避免自己踩到地上的血跡,脸上的微笑不变,丝毫不像一个不久前出卖过莉莉丝的傢伙。 “拜託,我们可是恶魔,恶魔哪儿来的诚信可言?你背叛我、我出卖你,这种事情在地狱里很多见,在人间就更多见了。” 这番说辞倒是让莉莉丝颇为认可,毕竟是恶魔嘛,但被背叛的滋味终究是不好受的,尤其是克劳利还是那个亲手把封魔匕首插入自己胸膛的人。 “別以为能矇混过关,我会把你的舌头拔掉,像狗一样关进笼子里。” 克劳利双手插兜耸了耸肩:“好吧,原本我还想说带了礼物来的。” “礼物?” “不值一提的东西,诸如迪恩·温彻斯特的灵魂或萨姆·温彻斯特的哥哥之类的无聊玩意儿……请快点动手吧!拔掉我舌头,把我像狗一样关进笼子里,汪汪?” 莉莉丝抬起的手僵住了,萨姆·温彻斯特始终是她的心腹大患,可如果有了迪恩·温彻斯特的灵魂,那就另有说法了。 不过有了上一次的经歷,她这次小心多了:“迪恩·温彻斯特的灵魂在你手中?” 克劳利直接伸手打了个响指,迪恩伤痕累累的灵魂直接出现在了这里,没等莉莉丝完全看清,克劳利又是一个响指把迪恩的灵魂送走了。 “如何?这次我可是非常有诚意的。” 莉莉丝狐疑的看著克劳利,缓步走到沙发坐下:“你想要什么?为什么又来找我合作?” 狡诈的十字路口之王微微展开双臂:“当然是因为您在之前战斗中表现出来的强大改变了我的想法,我承认之前我是打算投靠阿撒兹勒的,但在见识过您的实力后,我改变主意了,反正都要找靠山,我为什么不找一个更加强大的?” 他竖起食指,一眨右眼:“我是个生意人,投资当然要选不会亏的项目,谁是贏家我就站在谁那一方。” 克劳利说服了莉莉丝,因为这就是恶魔的本性,见风使舵、背信弃义本就是每一个恶魔都会做的事情,如果一个恶魔有诸如忠诚、守信等美德,那才叫不正常。 克劳利把迪恩的灵魂交给了莉莉丝,不过迪恩的契约依旧还在他手里,他有著隨时可以收回迪恩灵魂的权利。 莉莉丝对此並不在意,迪恩的灵魂於她而言其实並没有价值,有价值的是迪恩的身份,他是萨姆·温彻斯特的哥哥,这才是最重要的,至於迪恩灵魂的归属在谁手中,她才不在乎呢。 一振大衣,克劳利回到了地狱,他其实一直都不喜欢地狱这地方,在他看来这里的一切都乱糟糟的,大部分的恶魔都是些只会耍小聪明的蠢货,而有能力的恶魔又偏偏想法奇奇怪怪的。 比如说他现在要去见的这个傢伙。 一路前行来到大殿,王座第一个台阶下站著一个高瘦的恶魔,克劳利来到最后一个台阶前停下了脚步。 “阿撒兹勒大人,迪恩·温彻斯特死了。” 恶魔转过身,一双橙黄色的眸子亮起,冰冷恶毒的目光落在克劳利身上,从胸腔中发出渗人的沙哑笑声,好似毒蛇吐信。 “我以为你不敢来见我,没想到你还是来了,那么他的灵魂呢?” 路西法在创造莉莉丝后又製造了两种和莉莉丝不同的恶魔,也许是遗传了上帝捏手办的天赋,路西法在这方面也颇具创造力。 他以莉莉丝为原型创造了地狱王子和第二代原始恶魔,阿撒兹勒就是一名地狱王子,在实力上虽不能和七十二柱魔神中的君王级和大公级相提並论,但也是地狱中最高级的恶魔之一。 克劳利很清楚对方有著轻而易举碾死自己的能力,所以回答的非常小心:“他的契约在我这里,但灵魂目前在莉莉丝那里。” 那双黄色的恶魔之瞳眯成了一条细线:“莉莉丝……你投靠了她?” 克劳利夸张的笑出声:“怎么可能?她註定是要成为仪式一部分,我投靠一个必死的傢伙有什么好处?” “那你为什么要把迪恩·温彻斯特的灵魂给她?” “为了让计划更稳定。” 阿撒兹勒很想看看这个巧舌如簧的推销员怎么圆这个谎:“说。” 这就是克劳利敢来见对方的理由之一,阿撒兹勒和莉莉丝有著决定性的不同,阿撒兹勒更像是一个扭曲的灵魂,而莉莉丝则是一个混乱的灵魂,扭曲者即便再邪恶那也是以逻辑为主的,但莉莉丝髮飆的时候真的没道理可言。 “大人,莉莉丝已经成为了不稳定因素,她的疯狂很可能会让计划出现不必要的波澜,把迪恩·温彻斯特的灵魂暂时交给她可以帮助我们稳定她的情绪,反正契约在我这儿,隨时可以把灵魂收回。” 说到这里克劳利地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而且萨姆·温彻斯特也需要一个宣泄口,如果他总是在针对我们行动,怕是会对接下来的计划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让他去找莉莉丝的麻烦更好。” 这次阿撒兹勒是真的来了兴致:“虽然我知道你有很多东西瞒著我,但我並不討厌你这种做法,恶魔本来都是自私的。既然你想要表现,那我就给你这个机会,去引导他们爭斗吧。” 克劳利微微躬身,眼底闪过一丝红芒:“如您所愿,大人。” 第51章 他化自在:借刀 摩托的轮胎刺过昨夜的水潭,乌黑的淤水溅起浪花留不住疾驰而去的猎魔人,来不及挽留去者,又有车轮滚滚而来,愤怒的黑斑羚碾碎波澜追逐摩托。 刀锋不是第一次见恶灵骑士,他不是很理解对方那种奇特的状態,非人非鬼又是人是鬼,强尼·布雷泽无疑是一个真正的人类,但恶灵骑士绝对和人完全不沾边,他真心不懂一个人是怎么变成那种奇怪的东西的。 不过鑑於恶灵骑士强大的实力和同为守护秩序的阵营归属,他也不方便深究这些问题,双方没有过深的交流,只能算脸熟。 所以当他和对方碰头的时候能说的话也就是—— “摩托不错。” “你也不差。” “有空赛一场?” “隨时奉陪。” 算是摩托爱好者之间的共鸣了。 另一边的萨姆和鲍比就没那么平静了,萨姆只能用蓬头垢面的来形容,浑身上下散发著失败者的狼狈气息。 “抱歉,让你担心了。” 鲍比眼眶里有晶莹的东西在流转,他抽动了一下鼻子没有去追究萨姆的不告而別,上前重重地拥抱了对方:“小混球,你可真是个混球……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没有责备,却比责备更沉重,仿佛重锤砸在心头,让那强忍的结晶破碎成珠,再抬头时萨姆已是泪流满面:“对不起……鲍比,对不起……我只是、只是不能……” 鲍比同样早已泣不成声:“別说了,我懂、我懂的、我都懂!你没有错、没错,你是对的,我们一起想办法好吗?一起找到办法復活他,可以的,我们把他夺回来的!” 萨姆整个人的力气在这一刻完全从身体里被抽离,直接跪在了鲍比的怀里。 “鲍比,迪恩死了,他死了啊!” “我知道、我知道的,我们能做到的……萨姆,我们可以的……” “鲍比——我的哥哥他、他死了!!” “孩子,让我们一起完成这件事,不要哭、不要哭啊!可恶……我们要笑著把迪恩救回来。” 看著这一幕的丽芙忍不住撇过头暗暗抹眼泪:“真討厌,我最不喜欢看情感剧了,明明都变成殭尸了,干什么还让我泪腺活著,真討厌……” 感情总有宣泄结束的时候,眼下还有更重要的正事。 强尼是那天最后撤退的人,他了解得比其余人都多一些:“康斯坦丁依旧联繫不上,我不觉得他死了,可能是躲在什么地方,我认为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这个女孩送到安全的地方。” 这话让在场的人都很赞同,不管他们接下来要做什么,放一个保管人在身边都太危险了,即便拉姆不是保管人她的年龄也太小了,不適合参与接下来的危险。 鲍比提出关键问题:“可我们要送她去哪儿呢?她甚至在这里无法和人正常交流,哪怕送去唐人街我也不觉得那里有人能懂她说的话。” 这確实是一个难题,即便是在中国懂藏语人也只占少数,更何况这里是美国。 “不如交给店长吧!” 眾人的目光聚焦在了丽芙身上。 “店长?” “我怎么觉得她马上要说出一个不该出现在这个场合的名字来了?” “见鬼,我之前就觉得她有问题,又来自纽约,不会真的是吧?” 丽芙现在除了脑袋上面没有发光的灯泡外各方面表情神似灵光一闪的汤姆猫:“店长就是我打工地方的店长,他在纽约开了一家中餐厅叫罗记,他在洛杉磯参加厨师交流会,最最关键的是——他也是……” 没等丽芙说出口,其余人异口同声:“保管人。” 丽芙一愣:“唉?你们认识店长?” 萨姆捂脸:“我就说么,怎么可能刚好遇上一个会把脑子做成菜的殭尸。” 刀锋也是无语了:“我早该想到的。” 只有强尼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所以这个店长到底是谁?” 鲍比给他解释:“我们之前在纽约的时候……” “这么热闹,不如也让我参与一下话题?” 突然冒出来不和谐的声音打断了鲍比的话语,不知何时几步开外多了一个人。 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萨姆见到对方的瞬间就失控了:“克劳——利!!!” 面对气势汹汹衝来的萨姆,克劳利只是无奈地將两根手指往下一压,萨姆那沉重的身躯便砸在地上扬起无数尘土。 “你就是不吸取教训是吗?拜託各位,我们之前不还是相亲相爱的战友吗?好吧,这里有几位我不认识,但並不妨碍我们以后可以亲密无间,我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的人。” 银光一闪,克劳利瞬间消失在原地,他原本站立的位置多了一道斩痕,刀锋一击未中扭头看向侧方,克劳利正站在十米外。 “瞬间移动,高阶恶魔。” 刀锋这些年里遭遇过各种各样的对手,他一眼就判断出了克劳利的实力。 克劳利也不介意对方的攻击,只是摊开手继续表现诚意:“伙计们,现在是对我喊打喊杀的时候吗?” 鲍比上前一步,咬牙切齿的质问他:“你把迪恩还回来!” 克劳利闻言摇头晃脑了一阵,打了个响指:“终於有人说到关键点了!迪恩,没错,就是迪恩,迪恩·温彻斯特!他死了,他因为交易的原因灵魂归属地狱巴拉巴拉之类无聊的內容全部跳过——他在莉莉丝手里。” “王德发?” 克劳利故作苦恼的样子挠头:“嗯……中间也是发生了很多小插曲,总之现在迪恩不在我手里,你们得去找莉莉丝。” 强尼捕捉到了重点信息:“莉莉丝没被封印?康斯坦丁呢?” “我不知道他怎么样了,那天莉莉丝自爆了,但她是首席恶魔,就算自爆也能復活,这就很糟糕……当然,也不是完全没好消息,至少我知道莉莉丝现在在哪儿。” 丽芙从旁观者的角度出发给出意见:“他肯定在耍诡计,店长说过这个叫克劳利的恶魔不可信。” 克劳利很不满的看著她:“嘿!服务员,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但这事跟你无关,罗森说过不会插手的。” 丽芙叉著腰还嘴:“我可不是服务员,我是殭尸料理人、脑子烹飪师,是厨师!店长不插手又不代表我不能插手,你管不著我,胖子!” 克劳利愕然后退一步上下打量自己这副身体:“胖子?这可是我精挑细选的皮囊,你根本就不懂一个成熟男性的魅力!” 第52章 他化自在:阳谋 克劳利这一招是阳谋,任凭谁都能看出他在挑唆萨姆去找莉莉丝麻烦,但这即使是一个陷阱萨姆也不得不跳进去,只要迪恩的灵魂在恶魔手里,他就必须去救迪恩。 “我们需要一个计划,否则很可能非但夺不回迪恩的灵魂,反而还让自己陷入危机。” 强尼在见识过莉莉丝的能力后变谨慎了,在恶灵骑士的地狱火无法对莉莉丝造成有效伤害的情况下,他能用来作战的手段並不多。 鲍比表现得很烦躁,他不敢想像迪恩现在正在遭受什么样的折磨,他恨不得立刻插上翅膀飞过去和莉莉丝决一死战。 “天才们,我们现在只有一个计划,那就是去把那个该死的白眼睛婊子送回地狱,杀不死她那就驱逐她!” 萨姆凝重地看著自己的手心,眼中闪过一道狠色:“能杀,我能感受到我能杀死她。” 鲍比心头一惊,猜到了一种可能:“你不会是又想喝恶魔血?见鬼,那会毁了你的,那根本就是恶魔的阴谋!” 可萨姆已经打定主意了:“事实上露比当初並没有骗我,她给我喝了恶魔血后我確实变强大了,也许这里面隱藏著什么可怕的陷阱,但我不怕。” 鲍比摇头:“我不会让你去找那个恶魔婊子的。” “不需要那么麻烦。” 熟悉的打火机的砂轮摩擦声响起,地狱神探拖著长长的影子登场。 拉姆见到他后惊喜地喊了一声:“骗子!” 地狱神探嘴角得意扬起,风衣隨风飘动:“不是骗子,是康斯坦丁。” 眾人或惊疑、或欣喜,更多的是振奋,康斯坦丁的归来无疑是一针强心剂,论阴谋诡计他可比恶魔厉害多了。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印证了罗森的那句话——或许是个人渣,但绝不是庸才。 “首先我们要確定一件事,莉莉丝不能死。” 萨姆上前一步质问:“为什么?” 康斯坦丁把莉莉丝和路西法的关係给眾人说了一遍,这才让他们明白莉莉丝的重要性,如果莉莉丝死了,那么路西法回归仪式中最关键的一道封印就被打破了。 “那我们该怎么对付她?” “先削弱,然后封印她。” 康斯坦丁目光转向强尼:“我能利用魔法来抽取莉莉丝的力量,但需要一个足够强大的载体,最好是那种不死之身。” 强尼低头一笑:“好吧,我会在恶灵骑士的推特上给他留言的。” 得到了强尼肯定的答覆后,康斯坦丁又看向刀锋:“我们需要更多的帮手,在莉莉丝眼皮子底下布置魔法阵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我们得有人去引走那些恶魔。” 刀锋不知怎的就想起了家里养著的大狗:“我这边確实有两个人选,对付一些杂兵恶魔不在话下。” 菸蒂被丟在地上,康斯坦丁抬脚踩下,用力碾灭:“那就让我们开始吧,封印莉莉丝,夺回迪恩·温彻斯特。” 距离洛杉磯一小时车程的地方有一个名为奥海的山中小镇,这里被圣拉斐尔山脉和托帕托帕山脉环绕,进出小镇只能依靠33號公路和101號公路这两个通道,整个镇面积约4.3平方英里,全镇人口不到8000,是一个以旅游业为主的小镇。 如今这个小镇成为了莉莉丝的新巢穴,她和她的那些恶魔手下控制了这座小镇,康斯坦丁等人的此行目的就是这里。 当他们来到这里时,发现警察在入奥海镇的必经路口的公路上设立了障碍,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是恶魔。” 康斯坦丁没有罗森那么便利的魔眼,但他和恶魔打交道的次数太多了,一眼就能判断出那些警察其实早就被恶魔占据了肉身,他们全是莉莉丝安排在这里的守卫。 刀锋很乾脆:“早点晚点都要动手,直接一路杀进去,我儘可能吸引走足够多的恶魔,布置封印就交给你们了。” 布置封印的主要工作在康斯坦丁和强尼身上,康斯坦丁拿出一份奥海山谷度假村的宣传手册,展开后是度假村的大致布局图,他指著礼拜堂的位置给眾人看。 “在没开发度假村前,这个礼拜堂是一个修道院,当时的西班牙人在这里建立了教会,是一处真正的圣所。在这里布置封印能够大幅度增强魔法阵的力量,同时也能进一步削弱莉莉丝。” 强尼面色凝重,缓缓点头:“看来我们已经找到决战的战场了。” 康斯坦丁悬停在地图上的手指往边上一移,指著礼拜堂附近的高尔夫球场,抬头看了一眼丽芙和拉姆:“你们就埋伏在这里,一旦莉莉丝进入礼拜堂,你们就可以直接行动。” 丽芙看著地图上高尔夫球场的位置,微微皱眉:“有点远,我怕支援不及时。” 康斯坦丁笑著解释说:“我可不是没自保能力的菜鸟,又不需要跟莉莉丝拼命,肯定支撑到你们来,况且这不还有强尼陪著我吗?” 拉姆听不懂英语,只能从情绪上感应康斯坦丁的想法,她的目光中满是担忧:“不要做错误的事。” 康斯坦丁一愣,隨即跳过了这个话题:“根据克劳利提供的情报,莉莉丝现在就处於这个私人庄园中,你们要一路突破到莉莉丝面前把她引到礼拜堂,这段路程会非常危险。” 承担这部分工作的是萨姆和鲍比,莉莉丝对萨姆有著非同寻常的执著,只有让萨姆做诱饵才有可能让莉莉丝中圈套。 鲍比严肃地盯著萨姆的双眼:“小子,在开始前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萨姆不解:“什么?” 鲍比一字一顿:“你得保证不是去送死,而是为了救出迪恩並活下来才行动的,否则我是不会同意让你去的。” 萨姆想要转移话题:“鲍比,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鲍比提高了音量:“我要你回答我,一个肯定的回答!” 萨姆嘆息一声,最后还是给出了鲍比想要的答案:“yes,sir.” 老猎魔人用手指用力戳了戳萨姆的胸膛:“你要记得你的承诺。” 康斯坦丁把地图收回,目光从眾人脸上扫过,將所有人的表情一一映入眼中:“那么就让我们开始派对吧,是时候让这群来自地狱的客人们感受一下人间的热情招待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特別想说一句罗森的台词:好,开饭。” 第53章 他化自在:演技 砂轮摩擦打火石的碎屑在火焰中消散,火舌舔舐菸草捲起的浓烟让早已病变的肺腔感受到辛辣的残余伴隨著强烈的咳嗽欲望,但他忍住了。 康斯坦丁是一个非常能忍耐的人,他能忍耐痛苦,他能忍耐折磨,他能忍耐死亡,即便这份死亡是眼睁睁的看著自己步入。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对他更像是一种享受,他享受著自己的死亡过程,享受著自己消逝的时间,尤其是回想起那些因为自己而陨落的灵魂,这份残缺、这份痛楚是他自己对自己的嘉奖。 “我有罪。” 这是康斯坦丁对自己人生的定义。 “生而有罪。” 这是康斯坦丁对自己这一生的定义。 “这不是赎罪。” 这是康斯坦丁肯定自己人生的定义。 “这是净化。” 这是康斯坦丁肯定自己这一生的定义。 癌症,多么美妙的词汇,如果可以,康斯坦丁愿意亲吻发明这个词语的人的脚背,这个词语给了他存在的痛苦的一切的具体的灵魂深处的……具现化。 他敢肯定,这一次的计划和曾经的一样,天衣无缝、完美无缺,最让他得意的是——他骗过了罗森。 没错,这次他骗过了罗森,是他贏了,而且是完完全全的贏了。 教堂的门被推开,光再一次普照圣所,行走於天堂和地狱之间的骑士踏足此地:“外面的搞定了,我想丽芙她们已经就位了。” 康斯坦丁脸上的阴影在摇曳的烛火中消融,转身时只剩下明媚:“强尼boy!” 强尼无奈地嘆了口气:“先不说我们没那么熟,你能別那么叫我了吗?就算是我爸爸也不会这样叫我。” 康斯坦丁从善如流:“ok,现在就剩下等萨姆他们的结果了。” “万一失败了呢?” “没有万一。” “万一呢?” “所以说强尼,你太小看人类了,人定胜天,我能看得出那对兄弟都不是会向天屈服的人,不过是一个恶魔,不过是一个该死的路西法创造的首席恶魔而已……对他有点信心,我相信他能做到的。” 强尼的目光很深邃,他看不透这位地狱神探,但现在的形势让他只能相信对方。 “萨姆·温彻斯特。” 粉色的舌尖擦过殷红的嘴唇,这具皮囊非常有诱惑力。 莉莉丝有自己的计划,她並不是完全相信克劳利,即便是原始恶魔的底层逻辑也是狡诈的。 刀锋、赛琳娜、麦可吸引走了大量的恶魔,这让萨姆和鲍比得以有惊无险地潜入庄园別墅,克劳利的情报没错,莉莉丝確实在这里。 莉莉丝端坐在沙发上,怀里抱著一大桶爆米花,当萨姆和鲍比衝进来的时候,她还悠然地让身边的恶魔给她在高脚杯內倒了一杯芬达,这从容姿態无一不是在说明她早有准备。 鲍比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种时候最终老大不应该都是抽著雪茄喝著烈酒的吗?” “刻板、偏见。” 莉莉丝放下爆米花和饮料站起身:“你们这些人类太低级了,难怪路西法当年寧愿墮天也不愿意承认亚当。” 萨姆可没耐心跟她从开天闢地开始扯淡:“把迪恩交出来,克劳利已经出卖你了,他把一切都告诉我们了!” 莉莉丝嗤笑一声,从桌上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嘴角:“克劳利,自作聪明两头下注的劣等恶魔……你以为他没把你们会来这里的事告诉我吗?” 萨姆和鲍比一愣,当即浑身冷汗直冒,如果克劳利出卖了他们,那他们就没法把莉莉丝引到康斯坦丁那里了,计划全盘失败! 但莉莉丝的下一句话给了他们信心—— “你才是那个被出卖的人,克劳利从一开始就答应了我会把你骗到我这里,萨姆。” 鲍比和萨姆对视一眼,各自看懂了对方眼中的意思。 鲍比:她不知道康斯坦丁的事? 萨姆:计划继续! 萨姆的反应很快,他很清楚这个时候顺著对方说只会让对方起疑心,必须要表现出足够的恼羞成怒才行:“那又如何!反正我是一定会找到你的,把迪恩还给我!” 果然莉莉丝没有怀疑,只是她的態度让萨姆感到有些疑惑:“你哥哥的灵魂確实在我手上,我也可以还给你,但是这真的就够了吗?” 萨姆有些吃不准莉莉丝的想法:“什么意思?” 莉莉丝隨手丟掉纸巾,迈著猫步走向萨姆。 鲍比见状怒喝一声挡在萨姆面前,把枪口对准了莉莉丝:“后退!恶魔!” 可他面对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原始恶魔,只是简单挥动一下手指,鲍比整个人便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顶在了天花板上不得动弹。 “鲍比!” 萨姆怒视莉莉丝把手枪对准她:“停下!我身体里有阿撒兹勒的血,我能杀了你!” 莉莉丝忌惮地正是这件事,她停在了萨姆几步开外的距离:“萨姆,其实我们没必要爭斗,你仔细想想,从头到尾都是你在找我的麻烦,而我一直都在被动反击,我对你没有那么多的恶意。” 萨姆可不是那么容易被哄骗的:“是你不敢。” 莉莉丝扯了扯连衣裙的吊带,隱约露出一片雪白:“对,我不敢,我怕你真的是预言中的那个人。” 萨姆的枪口隨著莉莉丝的走动而移动:“什么预言?” “当然是天启啦!”莉莉丝展开双臂,“萨姆,你不明白吗?一切都是为了天启,路西法的回归,地狱和天堂的决战,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为这件事运作,你、我、你的哥哥、所有人都只是棋子!” 萨姆的枪口放低了一些:“我不明白……” 天花板上的鲍比怒吼:“萨姆!她在胡扯!別听她的,干掉她!” 但萨姆还在犹豫:“你到底在说什么?” 莉莉丝得意地瞄了一眼鲍比:“当然是在说我们的命运。” “命运?” 不知何时莉莉丝已经靠近到了萨姆咫尺之间,柔荑抚上萨姆下巴的鬍渣,柔软靠在萨姆坚实的胸膛,她的话语仿佛尘埃般縹緲。 “没错,就是命运,命运要我死,而你则生不如死……萨姆,这样的命运我不想要,你难道愿意接受吗?” 萨姆茫然无措:“我、我不知道……” 莉莉丝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之色:“你知道,你一直都知道。萨姆,他们都想要利用我们,我只是不想死而已,我有什么错?你应该加入我,我们一起联手,你已经承载了恶魔之血,你能变得更加强大……” 红唇一点点逼近萨姆开裂的嘴唇:“你可以成为新的王,而我是你的王后,我的一切都是你的,这具身体、或是更多的、更好的……萨姆,让我们一起来成就大业,你是我的王、是一切、是主宰……我们可以成为这个世界的未来……” 萨姆的眼神渐渐迷失:“未来……成为……未来……” “对,未来……你和我,你是王、我是后,你能比上帝更伟大。” “比上帝更……” “萨姆,让我们一起……” 萨姆脸上闪过一丝纠结之色:“可是迪恩……” 莉莉丝不耐烦地后退一步,她做到这个份上已经是耐足性子了,要是换其他人她早就把对方头扭下来了,但只差这最后一步她只能继续。 “我可以復活迪恩,他的灵魂在我这儿,只要尸体或残骸还在,我就能復活他。” 萨姆眼前一亮:“真的?我把迪恩尸体放在了礼拜堂那儿,你帮我復活迪恩我就答应你!” 就差这临门一脚了,莉莉丝强忍著不耐烦点头:“好吧,那我们先去礼拜堂復活你大哥,也许我们可以直接让他见识我们的结合?当著上帝的面?” 天花板上鲍比给了萨姆一个肯定的眼神:你小子能拿奥斯卡! 第54章 他化自在:明棋 莉莉丝所有想法的核心只有一个——活下去。 这是她的內核思想,她作为解放路西法的最后一道封印,只有她的死才能让路西法从牢笼中解脱。 但身为恶魔的本质让她无法为自己的主去献身,她想要活。 所以莉莉丝最初的想法是杀死萨姆,可当她在上一次被克劳利和康斯坦丁联手坑了以后,她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也许杀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即便萨姆·温彻斯特死了,也不代表以后不会有第二个萨姆·温彻斯特出现,她没法去杀死所有的地狱王子创造的特殊后裔,早晚都会有新的萨姆·温彻斯特出现。 既然如此,何不让这个故事在这里扭转? 她直接拉拢萨姆,萨姆能接近完美的吸收並接纳地狱王子之血的力量,那么他就有著成为路西法皮囊的潜力,这也意味著萨姆本身就有著拥有强大力量的潜质。 如果能拉拢萨姆,她有信心可以让萨姆成为新的地狱之王……好吧,其实只是她的傀儡。 而她就不需要再去担心下一个萨姆·温彻斯特,一统地狱以后她就高枕无忧,完全可以慢慢清除阿撒兹勒的势力,从此以后她就是真正的地狱之王。 当萨姆答应的时候她差点没忍住露陷,迪恩的灵魂对於她来说没有任何价值,只要有萨姆就够了,如果代价只是帮这个愚蠢的皮囊復活他可怜的哥哥,那算什么代价? “嘿,你不觉得代价有点高吗?” 化身成狼人的麦可一拳砸面前的恶魔扭头朝赛琳娜吼了一声:“这事跟我们有什么关係,现在跟恶魔玩命和让布鲁克斯来干掉我们有什么区別?” 赛琳娜的枪口不断喷吐子弹,这些猎魔子弹虽然杀不死恶魔,但能直接將恶魔定在原地无法行动,到时候直接用驱魔咒就能把这些恶魔一次性送回地狱。 “变成臭狗以后你的废话真的比狗还多,这么想让我给你买根磨牙棒?” 麦可发现这个女吸血鬼一直都很不待见自己,明明和刀锋说话的时候那么柔,到了自己这边就又是挖苦又是讽刺的。 他酸溜溜的来了一句:“吸血鬼和吸血鬼猎人是不可能的。” 一排子弹落在了麦可的脚下,嚇得他原地一阵乱跳:“嘿!你想杀了我吗!” 赛琳娜冷笑一声:“走火而已。又不是银弹,你怕什么?而且艾瑞克是半吸血鬼。” 麦可就是改不掉嘴贱的毛病:“那你有生育能力吗?” 这一次子弹直接削掉了麦可头顶的毛髮。 “你真的想杀了我吗!” “手滑。” 银光闪过,刻有除魔铭文的银刃能直接消灭下级恶魔,刀锋回归战场,同时也带回了更多的恶魔。 “我把能引来的都引来了,接下来只希望康斯坦丁那边能够顺利。” 目光透过墨镜落在远方教堂顶端的十字架上,一只乌鸦发出瘮人的怪叫从天而降落在教堂屋檐边,好奇的打量著底下的不速之客。 莉莉丝在礼拜堂门口停下了脚步,似笑非笑的看著已经推开半扇门打算进去的萨姆。 萨姆心里很紧张,但还是强顏欢笑:“怎么了,你不是说要帮我復活迪恩吗?” 莉莉丝双臂抱胸,仰起脖子看了一眼正门上方的十字架徽记,眼中满是怜悯之色:“萨姆,你真的是不死心,你以为区区一处圣所就能让你占据优势了吗?你难道忘记了我是谁?我可是路西法用他力量本源延伸出来的最初恶魔,路西法的本源可是大天使,我怎么可能会被上帝的居所限制?” 萨姆面色一僵,他不確定莉莉丝是不是发现了他们的计划:“既然对你没印象,那就更好了,我还担心这里会不会限制你发挥能力,免得你无法復活迪恩。” 莉莉丝隨手將发梢撩到耳后,向礼拜堂走去:“我可不是那些劣等恶魔,我说话算话。只不过提醒你一下,你哥哥的契约仍旧在生效,就算復活了他依旧会被地狱追杀……” 说到这儿,她踮起脚尖亲吻了一口萨姆的脸颊:“但你不用担心,只要你成为了王,区区一纸契约,还不是你想取消就能取消的,你说呢,达令?” “是、是,你说得对,都对,呵呵呵。” 萨姆浑身僵硬地就像是雕塑一般,机械地点头,眼神却不自觉地扫向后面的鲍比—— 鲍比!!现在怎么办!!! 鲍比瞪大了眼睛:我他妈怎么知道!要不直接从了她,明年生一窝恶魔崽子? 萨姆震惊的眼神:法克魷鲍比!! 鲍比:法克魷两次! 礼拜堂的门被完全敞开,光射入昏暗的礼堂,隨著最初恶魔的踏入,一盏盏烛火亮起,布道台上的金髮神父隨之抬起头,展示他恶劣的笑容,重重吐出一个烟圈,將菸头按在圣经封皮上。 “欢迎来参加本次弥撒,我是这里的神父康斯坦丁,將主持你的死期。” 莉莉丝面色阴沉了下来:“康斯坦丁……” 如果说莉莉丝有一份必杀名单的话,那康斯坦丁绝对在名单首位,他和克劳利坑的她差点被封印,最后不得不以最伤元气的方式自爆求生。 现在看到康斯坦丁可谓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同时也让她確定了这里是一个陷阱。 莉莉丝扭头看向身后的萨姆,而鲍比则刚好关上门。 “萨姆,我以为我们可以携手並进的,明明我才是恶魔,但做出欺骗的总是你们人类。” 萨姆恶狠狠地瞪著她:“少在那里装模作样,我永远都不会向任何恶魔妥协,我可是温彻斯特。” 莉莉丝嘆息一声转回头:“温彻斯特,真是让人討厌的血脉。” 康斯坦丁翻开圣经,眼中亮起了魔法的光辉:“嚯,我还以为我才是那个最让人討厌的傢伙……好吧,看在上帝的份上,要不你直接投降算了?” 礼拜堂侧门打开,伴隨著锁链在地上拖拽出的淅索声,恶灵骑士踏著燃火的足跡登场,低沉的重音在圣所中迴荡:“罪人,你废话太多了,直接审判她!” 纯白染上了莉莉丝的瞳孔,她的身体一点一点升上半空,毁灭的力量再次凝聚—— “凭你们这些乌合之眾也想封印我?” 光,亮了。 高尔夫球场待命的拉姆猛然抬头看向山坡下的礼拜堂,那里有强光从礼拜堂的窗户中传出,这无疑是开战的信號。 一只苍白的手按在她的头顶揉乱了她的乌丝,拉姆抬起头只看到丽芙热情的笑脸。 “终於轮到我们登场了。” 第55章 他化自在:封魔 康斯坦丁按在圣经书页上的手指像是被高温燻烤般冒出青烟,他双目死死的盯著空中的莉莉丝,口中诵念驱魔经文—— “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命令你,这从起初就与神为敌的不洁之灵,从这受造物中出来!” 三位一体式驱魔咒是基督力量中最强大的驱魔咒语之一,即便是最初恶魔莉莉丝也会受到强烈的影响,猛然回头怒视康斯坦丁,伸出手对准这位技艺精湛的魔法师,想要阻止他。 “康斯坦丁——” “恶魔你休想!” 但恶灵骑士用自己的身躯作为盾牌为康斯坦丁爭取了更多的时间。 康斯坦丁加快了驱魔咒的诵念,细密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按在圣经上的五根手指尖端已经开始出现焦糊的顏色,这是一场爭分夺秒的战斗。 “你是那古蛇的使者,是撒旦墮落时一同被摔下的天使,你在神面前已被定罪!” “住口!” 莉莉丝的皮肤上出现一道道细密的黑色裂纹,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里面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等待著破壳而出,她发出悽厉的尖叫—— “住口!你驱逐不了我,我是上帝所创造出来的的第一个女人,我是第一个接受了撒旦力量的人类,我是万物真正的母亲,夏娃窃取我的果实,亚当拋弃我的恩爱,我是、我是……” 康斯坦丁用更加嘹亮的声音盖过了她:“我靠著神的灵赶鬼,神的国已临到这里!恶魔,住口!从她里面出来!” “啊啊啊!!” 三位一体权柄驱魔咒成型,圣经上爆发出强烈的光芒,康斯坦丁手持圣经上前一步:“你无法抵抗神的权能,因为耶穌基督已经胜过了世界,胜过了你和你的主子!出来!永不復返!” “不——” 莉莉丝皮肤细密裂缝中不断有白色的烟雾涌出,烟雾在礼拜堂中间形成了巨大一团盘旋不止的漩涡,她被康斯坦丁从那个女孩的身体里驱逐出来了。 正常来说,一般的恶魔早已被打回地狱,但莉莉丝不是一般的恶魔,她凭藉自己的强大实力弥留在了现世,並且开始展示她的恶魔真身—— 先是两条洁白如玉的手臂从烟雾中伸出,紧接著烟雾开始凝聚压缩,一道超过三米的身影出现在了眾人眼前。 她上半身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女人,头顶生著四根螺旋状黑角,乌黑的长髮如瀑布垂落,在身后无风自动。 下半身覆盖著厚重的青色鳞片,一条蛇尾甩过在空气中打出可怕的音爆声,诡异的紫黑色纹路像血管般爬满她全身,当她背后的黑色骨翼展开时,长度竟可达十米。 伴隨著莉莉丝真身的出现,原本晴朗的天空不知何时凝聚了如泰山压顶之势的乌云,紫色的不祥雷光在云层中酝酿,当第一道闪电劈在礼拜堂屋顶的十字架上时,莉莉丝的头顶上浮现出了一个残破的锯齿状黑色光环,用那微弱的紫黑色光芒诉说著她与天堂地狱的关联。 抬起头,那双纯白的蛇瞳中倒映出康斯坦丁的身影,细长分叉的舌头舔过殷红的嘴唇,那伴隨著金属重音的诡异嗓音在这圣所中迴响。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凭你这种蹩脚戏法师也想把我送回地狱?我会一点一点地碾死你。” 康斯坦丁隨手將圣经丟到一旁,看了一眼恶灵骑士:“动手。” 恶灵骑士立刻俯身把手按在地上,地狱火在地面上化作一道火线流向莉莉丝。 莉莉丝见状不屑冷笑:“真是不长教训,你忘记了地狱火对我没用吗?” 另一侧萨姆和鲍比在得到康斯坦丁的信號时就已经跑动到了预定的位置上,正好四个人与莉莉丝形成了一个十字形,將莉莉丝包围在中心。 “是什么让你產生了我们会用地狱火对付你的错觉?” 莉莉丝一愣,隨即发现地狱火在即將蔓延到自己脚下时突然向著其他方向扩散,最终竟然在礼拜堂內形成了四个复杂的魔法阵,康斯坦丁四人正好都各自站在一个魔法阵中,这四个魔法阵又组成了一个更复杂的魔法阵,而她的位置正是这个大魔法阵的中心点。 “这、这是!” 鐺! 熟悉的金属砂轮摩擦,康斯坦丁叼上烟深吸一口,吐出烟圈,朝莉莉丝竖起中指:“上帝创造你的时候一定是忘记给你扩充脑容量了,难怪亚当不要你会选夏娃。白痴女人,你中计了。” 伴隨著康斯坦丁的话音落下,萨姆、鲍比和恶灵骑士开始各自诵念一段不同的咒文,当咒文被念响时地面上的火焰便化作了黑色,莉莉丝能感受到自己的力量正在不断被削弱,有什么东西正在吸收她的力量。 她猛然抬头却发现恶灵骑士身上竟燃烧著和地面上一样的黑色诡异火焰,她的力量正在不断涌向恶灵骑士。 莉莉丝认出了这种无耻的魔法,发出气急败坏的尖叫:“该死的梅林!你死了都要跟我继续作对吗!” 没错,这正是传说中的大贤者梅林所创造的魔法,康斯坦丁作为梅林的后裔继承了这一脉魔法的结晶成果,如今正是展示先祖手段的最佳时机。 莉莉丝怒视康斯坦丁:“梅林的后人,你以为这就能困住我?你太小看原始恶魔了,人类!” 纯白的光再次凝聚,整个礼拜堂地动山摇,让正在念咒的眾人无法站稳脚跟,就连地上的黑色火焰也弱了几分。 莉莉丝的表情狰狞扭曲,发出猖狂痛快的笑声:“愚蠢的人类,你们和你们可悲的魔法根本无法困住我!” 康斯坦丁半跪在地上,向著天花板伸出手,高呼:“丽芙小姐,就是现在!” “殭尸火力全开200%模式!” 隨著天窗玻璃炸裂的碎片,一道苍白的身影从天而降直扑莉莉丝,女恶魔抬头便对上了那双已然陷入失控边缘的猩红之眼。 丽芙的拳头在空气中带出尖锐刺耳的呼啸声,如利箭般直刺莉莉丝要害。 “殭尸?” 莉莉丝摇身一转,背后宽大的骨翼裹挟著劲风向上甩出,迎面拍在丽芙身上,身材娇小的殭尸小姐好似一颗被全力抽飞的桌球砸向墙壁。 但此刻的丽芙拥有著打开大脑限制器后超越人体极限200%的力量和速度,她以一种人类不可能完成的姿势在空中扭腰转身,双腿肌肉像紧绷的弹簧般重踏在墙面上全力一蹬,墙壁瞬时出现一片凹陷龟裂,她化身为人形炮弹再次扑向莉莉丝。 可即便如此,丽芙和莉莉丝的实力差距也太大了。 莉莉丝的光洁的手臂一阵扭曲化作肌肉虬结的魔爪,好似捕捉棒球般一把抓住弹射而来的丽芙,把她捏在手中,任凭丽芙如何挣扎都无法摆脱束缚。 “区区一头殭尸也敢来挑衅我,不知死活!” 莉莉丝手上逐渐用力,丽芙的身躯一点点变形扭曲,血肉和骨骼混杂破裂的声音叫人头皮发麻,即便是殭尸在这样的重压下也很快便陷入昏迷。 这个时候,康斯坦丁又抬起了头:“拉姆——” 金色的神光从天窗探入圣所,少女长发凌空飞舞,手中掐起降魔印,紧闭的双目一点点睁开,金色的瞳孔对上恶魔的白瞳。 “破执成空,方得大自在;乘愿而来,普济三千界——是谓他化自在天。” 第56章 他化自在:圣徒 拉姆的登场瞬间扭转战局,正如曾经说过那样,保管人这一脉最可怕的就是刚上任的和快要死的。 拉姆有著大把的寿命可以挥霍,可以从魔王波旬手中借用出的力量超乎常人想像。 波旬虽是魔王,但同时也是佛陀,本质是菩萨化现,乃欲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之主,並非纯粹的恶神,其魔行的真正目的在於考验眾生,若恪守本心便可得大自在,若墮魔道则成为波旬的傀儡。 他化自在天魔经的契印保管人歷代都要接受波旬的重重考验,每通过一次考验就能获得一份大自在菩萨的力量馈赠,通过的考验越多在使用力量时支付的代价就越轻。 拉姆还太过年轻,她得到他化自在天魔经的时间太短了,根本没经歷过几次考验,她每一次借用力量都需要支付高昂的代价。 神光压制了莉莉丝,但康斯坦丁很清楚,这些神光都是用拉姆的寿命换来的,用的越多,消耗的寿命就越多。 这位地狱神探暗暗皱眉,加快了口中的咒文,他要儘可能地快地抽乾莉莉丝的力量。 在四段式咒文同时作用下,最初恶魔的力量被魔法阵源源不断灌入恶灵骑士体內,庞大的力量在恶灵骑士的体內形成了新的力量中枢,一时之间竟將这位强大的復仇之灵压制,復仇之灵的虚弱让强尼重新占据了身体的主导地位。 强尼有些不明所以,他还是第一次在脑子完全清醒的状態下变成恶灵骑士,一般来说这种时候他多多少少会受到恶灵骑士的影响。 具体表现为看谁都不顺眼,开口就是“罪人”,看人的时候总想来一发审判之眼。 可现在这些衝动都没了,他完完全全就是强尼·布雷泽,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稀奇了。 但这份新奇感没能维持太久,因为这正是康斯坦丁等待已久的时机,他突然改变了口中的咒文內容,霎时间地面上的火焰化作金色,恶灵骑士的力量开始不断涌向康斯坦丁。 率先发生变化的就是强尼,他遽然间从恶灵骑士状態恢復成了人类形態,与此同时康斯坦丁的身上开始冒出地狱火。 “什么!?” 这一幕让所有人都震惊了,康斯坦丁居然当著他们的面变成了一个浑身燃火的骷髏——一个新的恶灵骑士。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读好书上 101 看书网,.??????超省心 】 莉莉丝见状哪怕是正在被不断抽取力量,也忍不住发出了嘲笑声:“你们这群蠢货,你们都被他耍了!” 现在任谁都看得出原本应该由强尼承受的力量正在被康斯坦丁吸收,甚至康斯坦丁还吸收走了强尼的復仇之灵,这是一个骗局。 被抽取力量让强尼感到虚弱无比,他跪在地上难以置信地望著康斯坦丁:“为、为什么?” 康斯坦丁把自己已经完全化作骷髏的右手在面前翻来覆去的打量,听到强尼的问话后,他理所当然地回了一句:“强尼boy,你还真是挨打不长记性,上次已经被我骗过了,怎么还会继续相信我?” 萨姆举枪对准了他:“康斯坦丁,这和说好的不一样!” 康斯坦丁的骷髏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隨即又像是恍然大悟般地用白骨森森的手指敲了敲自己正在燃烧的脑壳:“我们有说过什么吗?噢,我明白了,你是说封印莉莉丝救回迪恩是吧?” 萨姆瞥了一眼趴在地上的莉莉丝,这个女魔头还没被封印,他不能离开阵法,否则只会让一切都功亏一簣,很显然这也在康斯坦丁的算计之內。 “回答我的问题!” 康斯坦丁嘆息一声,指著动弹不得的莉莉丝说:“別急,我这个人做事情很讲究的,还记得我们来洛杉磯的目的是什么?” 萨姆一愣,他当然没忘记,他们来洛杉磯是为了解决迪恩的十字路口交易,可是现在迪恩已经死了,情况完全不同了。 康斯坦丁看出了他想说什么,目光移向鲍比:“我这辈子还没有失败的委託,说了会帮你们解决问题就一定会,稍微有点耐心好吗?” 鲍比犹豫片刻,终究还是迪恩的分量更重:“萨姆,把枪放下,先看看他打算做什么。” “鲍比?” “萨姆,放下枪,他现在是恶灵骑士了,也不会怕你的子弹,我们不是他的对手。” 萨姆挣扎了几秒,最终还是愤恨地放下了枪口。 康斯坦丁一摊手:“这不就对了么,我们是一伙的。” 拉姆担忧地看了他一眼,她不知道康斯坦丁到底想做什么,只是她能感受到康斯坦丁还有別的打算,但现在光是压制莉莉丝就已经让她竭尽全力,她根本腾不出手来做其他事。 大约过了十分钟左右,地上的火焰逐渐变小直到熄灭,莉莉丝从一头三米高的恶魔缩水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模样,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她的力量被完全抽走了,现在的她还不如一个下级恶魔来得强。 强尼也失去了所有的力量,他状態要比莉莉丝好很多,只是从恶灵骑士变回普通人类而已。 “康斯坦丁,你要恶灵骑士做什么?” 吸收完了所有的力量后,康斯坦丁从恶灵骑士状態恢復人形,脸上满是掩不住的得意:“你应该谢谢我才对,我让你摆脱了这种诅咒。” 强尼摇头,目光深邃平静:“这不是诅咒,是我的命运,命中注定。” 康斯坦丁倒是想跟强尼多聊几句,但他等待的人来了。 克劳利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这里,將迪恩的身体往地上一丟:“搞定了?” 萨姆见状急忙衝上前:“迪恩!克劳利,你对他做了什么!” 克劳利摆著手后退一步:“哇哦哇哦,冷静点野蛮人,我把你的好大哥復活了,不用谢。当然,他的契约还在生效中,那玩意儿现在已经在阿撒兹勒手里了,你们得自己想办法解决。” 萨姆赶紧一摸迪恩的脉搏,发现迪恩真的活著,只是陷入了昏迷而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惜没人为他解惑。 康斯坦丁指著已经变成小女孩的莉莉丝:“她是你的了。” 克劳利搓著手走上前像抓小鸡崽似的把莉莉丝提了起来:“哈哈,最初恶魔?你现在看上去可以从一年级开始,也许我该给你找个教会学校……噢,你头上角可不太好解释。” 莉莉丝挣扎了几下,但无济於事,只能无力地咒骂:“放开我,你这个杂鱼、杂鱼……” 克劳利把她像公文包一样夹在肋下,用法语说了句“再见”便和莉莉丝消失在了原地。 这就是康斯坦丁和克劳利真正的交易內容,康斯坦丁答应克劳利会把莉莉丝封印或交给克劳利处理,而克劳利则把迪恩·温彻斯特还给康斯坦丁。 想要让迪恩在地狱的重重追击下活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康斯坦丁策划了让迪恩先死一遍的计划,等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再復活迪恩即可。 克劳利那边正好需要迪恩的灵魂作为筹码来平衡局势,让他能够在莉莉丝和阿撒兹勒中间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地位。 一个迪恩,几种用法。 康斯坦丁缓步来到萨姆面前,抽出匕首划破自己的手心,抓起迪恩的手也在上面划了一道口子。 萨姆见状立刻想要阻止他:“你在干什么!” 康斯坦丁只是挥挥手萨姆就飞了出去,得到了莉莉丝力量的他已经今非昔比。 他抓起迪恩的手握住,让两道伤口贴合在一起,莹莹的魔法光辉亮起。 拉姆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了非同寻常的情绪,那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情绪,有遗憾、有眷念,更多的是解脱。 “骗子!” 康斯坦丁回头看向她,眼角微微眯起一道月牙弯:“小姑娘,以后不要再隨便相信一个骗子了。” 契约代偿,发动! “你背负的,我偿还了,你的债免了。” 身后十字架上的耶穌像流下一道清泪,仿佛是在为一位圣徒的自我牺牲感到悲伤和欣慰。 第57章 他化自在:尾声(二合一) 这才是康斯坦丁真正的计划,抑或是说他层层计划中的最后一层。 当他发现自己无法摆脱路西法的契约时他选择了放弃,既然註定要下地狱,那么不如就让自己承担一切,把迪恩的契约,把强尼的重担全部压在自己的肩膀上。 这就是康斯坦丁,一个只会用欺骗这种恶劣的方式去拯救的可怜虫,他欺骗別人,让人憎恨、怀疑自己,他欺骗自己,说服自己完全就是为了享受绝望。 但即便是到了这最后一层,他依旧还有更深的一层计划。 “一个以斯加略的灵魂,太美妙了,我原本只是想要一个勇士,但我得到了更好的。” 礼拜堂的大门被狂风吹开,细长的魔影出现在了主的圣所前,他没有进入这里,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 明明外面是白天,但阳光却避开了他,宛如一道漆黑鬼影突兀地站在那里,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隱藏在阴影之中,唯有那双黄色的竖瞳清晰可见,叫人不寒而慄。 萨姆永远都不会忘记这双眼睛的主人,他认出了对方的身份:“阿撒兹勒!” 康斯坦丁鬆开了迪恩的手,魔法已经完成,契约代偿能让他把某人的契约转移到其他人身上,这个其他人自然也包括他自己。 康斯坦丁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人,他惧怕死亡,他惧怕下地狱,所以他出於自私的目的和天堂交易,希望通过拯救他人来积累功绩,好让自己能在死后获得进入天堂的门票。 可当他认清到了自己自私自利的本质后,他明白了一件事,不管他做再多好事,不管他救再多人,只要他的目的是为了上天堂,那他就无法上天堂。 因为天堂永远不会接纳一个功利主义者。 “以斯加略?不,我没那么好,犹大出卖了主后选择了自尽,而我连自尽的勇气都没有。” 阿撒兹勒没有反驳,伸出手邀请他:“既然你已经有准备了,那不如让我们简单一点,我会在地狱给你安排特等专座的,绝对豪华的贵宾待遇,至少每天换300种不同的方法折磨你,这可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只有你康斯坦丁才值得我花费这些精力。” 康斯坦丁重新叼了一支烟:“至少等我抽最后一支吧?还是说你打算直接过来强行带我走?” 他在等,等一个对方踏入圣所的瞬间,他能感受到体內那些从莉莉丝那里得到的力量正在快速消散,这种纯粹的恶魔之力只有纯粹的原始恶魔才能完全驾驭,否则即便得到了也很快就会流失。 现在的他无疑是极为强大的,只要阿撒兹勒敢走进这间礼拜堂,他就有信心能在一瞬间彻底杀死对方。 他很清楚阿撒兹勒就是那个一直在威胁著迪恩和萨姆的恶魔,他更清楚阿撒兹勒的目的是解放路西法。 他让克劳利將契约在最后的时刻转交给阿撒兹勒,为的就是让阿撒兹勒能感应到迪恩身上契约的变化,这样一来对迪恩和萨姆有著计划的阿撒兹勒必然会现身,这是他唯一的机会。 可阿撒兹勒的狡猾同样非比寻常,他只是驻留在门口,完全没有进入的意思:“没关係,我能等,我能等很久很久,只是你能等那么久吗?莉莉丝的力量消退的很快吧?还能留在你身上多久?十分钟?二十分钟?我能等。” 被看穿了! 康斯坦丁面色不改,心却沉了下去,如果阿撒兹勒不进来,那即便他掌握著莉莉丝的力量也无法制服对方,如果没有圣所的制约,阿撒兹勒想走他根本拦不住。 现在陷入了僵持的局面,而局势对康斯坦丁绝对不利,一旦莉莉丝的力量完全消失,那他就无法阻止阿撒兹勒了。 冥冥中有无形的笔尖在书页上勾勒了几个字符,有什么被改变了……是时间,某个人甦醒的时间被提前了。 趴在地板上的丽芙突然睁开了眼,殭尸强大的恢復力让她之前的伤势完全復原,她在从地上跳起来的同时也向著门口的阿撒兹勒发起了衝锋。 “哼,殭尸。” 阿撒兹勒眼中闪过轻视之色,只是抬手在身前轻轻一拨,就像是拨开挡在自己去路上的蜘蛛网似的,丽芙整个人便以一种反物理学的方式在空中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按在了阿撒兹勒的脚下。 与此同时,康斯坦丁率先出手了,他的声音又急又怒:“杀了他!” 地狱火瞬间点燃他的身躯,康斯坦丁化身恶灵骑士,操控地狱火形成螺旋状漩涡衝击阿撒兹勒,烧灼的气味在圣所中蔓延。 可阿撒兹勒却一把將地上的丽芙抓起来挡在了地狱火必经的路径上,逼迫康斯坦丁不得不扭转攻击路径,火焰擦著丽芙和阿撒兹勒飞向远处的天空。 鲍比和萨姆找到了机会举枪就射,但身为凡人的他们在面对阿撒兹勒时太过无力,仅仅是最简单的念力就把他们两人击飞了出去,各自撞击在墙壁上便倒地不起。 强尼怒吼著衝出了过去,可才踏出半步就恶魔用同样的方式击飞出去,一头撞进了布道讲台里。 “大自在法……喝!” 拉姆再次催动力量,金色的神光染上她漆黑的瞳孔,神女再现。 “拉姆快停下!” 康斯坦丁见状立刻喝止拉姆,她今天已经支付了太多代价,如果继续强行使用他化自在天魔经的力量很有可能会出现比寿命更严重的代价。 但拉姆却根本没打算停下,她从康斯坦丁身上感受到了一种迫切,这个魔鬼必然是关键,她要帮康斯坦丁杀掉阿撒兹勒。 阿撒兹勒饶有兴致地打量这个藏族小姑娘:“嚯,一个保管人,有点意思。但你太嫩了,要是再多练几年也许能威胁到我,现在的你还不行。” 神光化作衝击波飞向恶魔,阿撒兹勒轻描淡写用自身的能量打散了神光,当光影消散之时,他却失去了拉姆的踪影。 “咦?” 下一秒她出现在了阿撒兹勒面前,拖起丽芙就想要再次瞬移离开,原来她的目標不是阿撒兹勒,而是想要先救出丽芙。 可战斗经验的差距让她低估了恶魔的狡诈,阿撒兹勒早已在丽芙身上布置了魔法陷阱,当她伸手去抓丽芙的时候,陷阱被触发,黑暗的能量如潮水般向她涌来。 眼看著阴影的浪潮就要淹没拉姆,一条强劲有力的臂弯从身后將她搂在了怀里,用自己的身体替她承受了这一击。 “骗子!” 这一击直接把康斯坦丁从恶灵骑士的状態中逼退了出来,终究他不是真正的恶灵骑士,復仇之灵和他的適配度很低,能够强行催动这份力量已是极限。 康斯坦丁半跪在拉姆面前,惨白的脸上强行挤出一抹笑容,想要开口安慰一下这个女孩,可是莉莉丝的力量已经完全消退,阴影的力量迅速侵蚀他的身体,生命在飞速流逝。 他张开嘴没能发出任何声音,只是轻轻抹去了拉姆脸上的灰尘,身体软软的向一侧滑去,眼中最后的光彩是一丝歉意—— 对不起,我没能做到…… “骗……康斯坦丁——” 拉姆愣愣的站在那里看著逐渐失去声息的康斯坦丁,脑子里一片空白,她不明白这个骗子的想法,她只知道骗子很悲伤,骗子想要保护所有人,但总不能坦率的做好这件事。 遥远的声音从往昔的记忆中传达—— “愿你亦能从中开出自性的莲花。” 少女眼中闪过决绝之色,她不懂什么大道理,她只知道眼前的魔鬼在伤害她的朋友,她只知道骗子想要保护大家,那么现在就由她来代替骗子保护大家! “信者,你需要更强的力量才能对抗这个恶魔。” “那么波旬,代价是什么?” “光明。” 唵…嘛…呢…叭…咪…吽! 金色的火焰在瞳孔中燃烧,少女支付惨痛的代价换取了一时的强大,这一次恶魔终於露出了凝重的神色,哪怕是新手保管人,终究也是保管人。 拉姆嘶吼著將全身的力量化作极光衝击阿撒兹勒,光在这一刻化作了最恐怖的武器,任何触碰到这束神光的东西都会在须臾间消融成灰。 阿撒兹勒同样凝聚起自己的能量反衝神光,他是一个战斗经验异常丰富的老牌恶魔,很清楚这种攻击是无法躲开的,必须要正面抵消。 一金一黑两股截然不同的力量发生激烈碰撞,强烈的衝击波引发的狂风让人无法睁开眼睛,这是一次势均力敌的比拼,但势均力敌不是她想要的。 “神光!驱散他——” 阿撒兹勒第一次脸上出现了惊慌之色:“你疯了?这样借力量,你自己也会活不长的!” 拉姆听不懂对方的语言,可並不妨碍她理解对方说了什么:“拉姆要消灭你,不计代价!” “你们保管人都是疯子!” “死吧魔鬼!” 强光与狂风席捲了整个礼拜堂,礼拜堂就像是一个被吹胀气爆炸的气球,在鼓胀一瞬后四分五裂,碎石瓦砾向著四面八方飞射而去,激起漫天尘泥。 当尘烟消散,这里已是一片狼藉废墟。 拉姆瘫坐在地上,不断喘著粗气,而先前阿撒兹勒的位置早已空无一人。 鲍比灰头土脸的拽著昏迷的迪恩从碎石堆里爬了出来,口中喊著萨姆的名字:“萨姆?你他妈还活著吗?萨姆——” “我在这儿,咳咳……我好像肋骨断了。” 另一边的碎石堆里扬起一只有气无力的手,鲍比见状才鬆了口气:“命硬的小混蛋,我可是老年人了……噢,我的腰……” 强尼从步道讲台里钻了出来,头髮里插满了木屑,一脸幽怨的看著他们:“就没有人担心一下我吗?” 他一瘸一拐的来到拉姆面前想要看看她的情况:“嘿,女孩,你没事吧?啊!你的眼睛怎么……” 拉姆循著声音仰起脖子,她原本乌黑明亮的眼睛此时只有一片反射不出任何光芒的灰败之色。 “拉姆的眼睛……拉姆看不见了……” 她瞎了,这就是力量的代价。 强尼又是心疼又是难过,轻抚著她的头髮想要说些安慰的话,但他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正在所有人都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魔影却又重临。 “我说过,你太嫩了,哈哈哈哈!” 阿撒兹勒回来了,他根本没死,他只是趁著爆炸的时候放弃了那具肉身,然后又重新占据了一个倒霉鬼回到了这里。 “怎么可能……” 这次所有人都绝望了。 康斯坦丁牺牲,迪恩昏迷,丽芙在爆炸中不知道被吹飞到了什么地方,萨姆和鲍比失去了战斗力,强尼无法再变身恶灵骑士,而拉姆她瞎了,就连圣所也没了,是阿撒兹勒贏了。 拉姆挣扎著想要站起来迎战,这个倔强的女孩还没有放弃,即便看不见敌人,她也要战斗到底。 “你们走,拉姆会拖住他的!” 恶魔忍不住鼓起掌来:“真是令人感动的勇气,没想到今天除了能得到一个圣徒的灵魂以外,还能得到一个保管人的灵魂,真是大丰收。” 拉姆握紧拳头,靠耳朵去锁定对方的位置:“波旬,再借给拉姆……” 一只温暖的大手按在了她的头顶,用让人心安的沉稳声音打断了她的话。 “够了,你做得够多了,也做得很好,接下来都交给我。” 不知为何,拉姆从这个声音中感受到了一股和那个她最熟悉最亲近的人很像的气息,这让她感到疑惑,她试探著问:“阿爸喇嘛?” 声音很轻柔,但充满力量:“我不是你的阿爸喇嘛,我是他的朋友,你可以叫我罗森。” 地狱厨房中餐馆罗记掌勺大厨、第101代所罗门契印保管人、神奇协会官方註册魔法师代號“万象森罗”的九阶大法师——罗森,参上。 当罗森突然出现的那一刻,阿撒兹勒就意识到了危险,如果说有什么比刚上任的保管人更疯狂的,那必然是一个快要死的保管人。 “看样子我的朋友受了你不少照顾,那我也必须得回礼才行,我们中国人有句古话叫礼尚往来,你叫什么……算了,反正我从不记死人的名字。” 阿撒兹勒见机不妙,直接仰起脖子张开嘴,一道黄烟从口中向著天空飞遁而去。 这是恶魔离体的常用把戏,一旦恶魔进入到这个状態就很难再抓住他们了,这才是恶魔最难缠的能力。 可这一次阿撒兹勒失算了,他现在面对是最擅长和恶魔打交道的保管人。 天空中出现一只虚幻的巨手抓住了阿撒兹勒,那看似縹緲的黄烟竟然被那只手像抓住了实体一般硬生生塞回到了躯壳中。 阿撒兹勒看著空中逐渐消散的大手发出惊恐的尖叫:“巴尔!该死的疯子,你都快没多久能活了,居然还向巴尔借用力量?” 更让他感到恐慌的是,他发现自己无法离开这具身体了,刚才那一抓不仅仅把他逼回去那么简单,更是把他完全封印在了这具人类的身体里。 罗森点上烟,漆黑的雷霆在云层中匯聚。 “没什么,我就是把自己剩下的寿命缩减到了24小时罢了,毕竟我也跟那72个老傢伙搭档了这么些年,偶尔让给我打个折也是应该的。” 菸灰弹落。 “我真的没心情跟你这种厨余垃圾浪费口舌,消失吧杂碎。” 一道黑线看似很慢的从乌云中降下,实则在出现的那一瞬就已经抵达地面,没有一点点声响,平静、死寂,就这样从天灵盖开始穿透了阿撒兹勒。 这个猖狂的恶魔最后连遗言都没能留下,在绝对毁灭的力量下消失的无影无踪,连灰尘都留不下来半片。 这就是七十二柱魔神第一柱巴尔的力量。 罗森来到康斯坦丁面前,看著对方脸上那满足且毫无遗憾的笑意,忍不住骂出了口:“王八蛋,死了还笑那么开心……约翰,你真是个人渣。” 远处刀锋带著赛琳娜和麦可正在往这边赶。 “罗森?是罗森吗?哈,你们还真是大闹了一场……见鬼,我好像错过了很多。” 罗森挠了挠后脑勺,四处寻找著丽芙的踪影:“你们有谁见到我的殭尸服务员吗?布鲁克斯先生,恕我直言,你们洛杉磯真的糟透了,我要回纽约。” 恰好迪恩甦醒了,抹著脸上的灰,茫然打量四周的狼藉:“见鬼,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这次义大利站哪队?” ----------------- 地狱最深处,这里是恶魔都不愿意踏足的地方,因为这里是关押路西法的牢笼。 恶魔们不知道牢笼中路西法的情况,路西法却能知道外界的一些情况,比如说他就知道今天会是个好日子,因为他不需要一个人在这里待著了,有狱友来了。 “所以说我这辈子做的第二明智的事情就是借给你力量。约翰,你真的从不让我失望,你要睡上铺吗?” “喔,对不起,才被我拔掉舌头你还不能说话,不要紧的,我能修好你的,反正是灵魂嘛,有的是办法摆弄,我可是摆弄灵魂的高手,他们都叫撒旦。” “什么?你问我第一明智的事?哈,你可真会捧哏,我越来越喜欢你了……第一明智的事当然是我说服该隱去弄死他兄弟,看那些低贱的人类互相残杀真是太好玩啦!” “噢,不对!这应该算第三件,第一件应该是我串通古蛇让亚当偷吃禁果……哎呀,无所谓啦,反正只要是弄坏老爹心爱的人类都能让我感到愉悦。” “你问为什么?你在说什么呢?当然是因为……我坏呀!” “哈哈哈哈哈……” ----------------- “不对、不对。不对!!” 昏暗的书房內传来尖锐且撕心裂肺的咆哮声,瘦小的男人抡起面前的打字机砸在墙上,他双目赤红、怒不可遏,口鼻中喘著粗气。 “不,这不是我写的故事,有人篡改了我的故事!” “是谁!温彻斯特兄弟的命运不应该是这样的,我才是最好的导演,我才是最棒的作家,我是造物主!” “这个该死的罗森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妈的是谁啊!我造过这个人吗?” 书房里陷入了许久的平静。 过了不知道有多久,才传来他的低语声:“故事之神……真他妈猖狂,我都没敢叫自己故事之神,我他妈是上帝都没敢叫自己故事之神……你他妈又是谁?” “很好,真的很好。” “你敢毁了我的故事,那我也毁了你的。” 第58章 谈恋爱这种事情本质上和英法百年战爭没区別 距离康斯坦丁的葬礼已经过了四个月。 参加葬礼的人不多,康斯坦丁人缘很差,没什么朋友。 至於罗森能活到今天倒是要感谢康斯坦丁,这个狡猾的骗子临死摆了罗森一道,让罗森欠了他一份大人情。 罗森当日为了使用巴尔的魔法將自己的寿命消耗到仅剩24小时,可当他回到纽约时故事之神却告诉他温彻斯特兄弟和康斯坦丁的故事轨跡发生了重大变化,罗森被一口气补上了30年寿命。 到了这个份上罗森也总算是明白康斯坦丁为什么要向他打听故事之神和自己的交易了。 这就是康斯坦丁,十足贪心的混蛋,一个计划总有多个目的,把所有人骗的团团转,最后自己拍拍屁股走人,让別人没法向他抱怨。 罗森搬了个小马扎坐在店门口抽菸,时不时回头看一眼身后墙上的钟,应该早就到的人却还没来。 他討厌不守时的人,但今天这个人按理来说不会错过约定的时间。 “难道杰克记错了日子?” 厨房里的丽芙看著今天超丰盛的食材暗暗咋舌,店长很少会一口气准备这么多食材,这是美国总统要来吃饭吗? “店长,今天难道有人要在这儿过生日?” 罗森隨口解释了一句:“对巷的默多克先生几个月前就定了,他儿子大学毕业打算庆祝一下,还会带上他儿子的一些同学。” 丽芙在这里工作了几个月也认识了不少生活在地狱厨房的人:“噢,你是说杰克,那他什么时候来?” 罗森微微摇头,有些失望,他原本打算今天大展身手一番,先前的洛杉磯之旅给了他不少灵感,有很多菜式都想试试。 可来罗记的客人都挺固执的,就喜欢点固定菜品,丽芙又是个殭尸,吃东西无法品尝出正確的味道,罗森根本没什么机会向別人展现新菜品。 “也许他另有安排吧……今天看来没別的客人了,早点关门也好。” 丽芙瘪瘪嘴,脱下了厨房围裙:“好吧,那就明天见。” “丽芙!” 刚出门口,巷子那头就有人喊了她一声,丽芙扭头看去,面色顿时古怪起来。 “梅杰?你怎么会在这儿?” 罗森顺著丽芙的目光看去,那边正走来一个相貌英俊阳光、体型健硕的男人。 梅杰来到丽芙面前:“我听说你总往地狱厨房来,这里很不安全,我很担心你,就想来看看情况。” 丽芙露出了明显的不满之色,她討厌被人打探隱私,即便这个人是让她很有愧疚感的前任。 梅杰就像是没看到丽芙的表情一样,把目光投向了罗森,眉头微挑:“这位是?” 罗森自然能感受到对方的敌意,並没有主动开口,把话语权留给了丽芙,他可不想让事情变复杂,吃醋的男人有时候比吃醋的女人更不可理喻。 果然,丽芙开始赶人了:“这是我打工地方的店长,我在这里上班,你有什么意见?” 梅杰一脸不信:“上班?这是一家餐厅,你是个医生,你难道想告诉我你现在替蔬菜治病了吗?还是说这家店的牛排需要经过验尸才能下锅?” 这种咄咄逼人的质问激怒了丽芙:“这是我的事情,难道你还想教我怎么工作,或者说你想对我做的事指手画脚?” 梅杰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语气有些过分挑衅,后退了一步:“我不是那个意思……” 丽芙上前一步:“那是什么意思!” 梅杰再次后退了一步:“我只是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突然就完全变了个人,你也不肯给我任何理由……难道我对你来说只是一个可以隨便玩玩的男人吗?” “我……” 丽芙本能想要反驳,她的內心是爱著面前这个男人的,否则也不会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是她现在已经不是人类了,这不是什么爱情的问题,这是生物种类不同的问题。 反正她不知道哪个州的法律允许殭尸和人结婚,就算能结婚她也不想把梅杰或任何其他什么人感染成殭尸,孤独终老是最好的选择……好吧,甚至都不会老,而是永远孤独,宛如诅咒。 她低著头,叫人看不清那阴沉表情下的悲伤:“理由什么的不重要,反正已经分手了,你就当我浪费了你时间吧。” 不知何时,坐在小马扎上的罗森手中多出了一包瓜子,墙上的时钟恰好移动到数字8的位置,正是肥皂剧的热播时间段。 没事做的时候,吃別人的瓜永远是一种乐趣,鲁迅先生说过人类的悲喜並不共通,事实上也是如此,他人的悲伤有时候在你眼里就是乐子。 平心而论,罗森对这个叫梅杰的傢伙印象还算不错,人就是外貌动物,梅杰有这样一副好皮囊,第一眼就能给人留下不错的印象。 而且罗森之前也听丽芙提起过他,这是个明明可以轻轻鬆鬆找份赚钱工作,却偏偏要去当社工回馈社会的人,这样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浮躁冷漠的社会已经很少见了。 基於对梅杰的好印象,罗森就觉得丽芙有些蛮不讲理了,又不是琼瑶剧,你直接把话说明白不就行了,给人吊在那里不上不下的,也不给个正面回应,確实很不好。 不过罗森也知道,今天丽芙不想让人知道她变成了殭尸,说到底人类是一种极度排外的生物。 看看变种人就知道了,明明和人类同出一源,只是因为有一段基因不同,发生了基因突变,人类社会就直接把变种人开除人籍了。 也难怪x教授和万磁王能成为变种人的两大领袖,要没有他们,真的很难想像变种人如今的社会地位有多低。 在某种方面上罗森更赞同万磁王的理念,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你要不让对方痛,对方怎么会怕? 和平从来不是靠嘴说出来的,歷史永远都是一位好老师,无论你愿不愿意学,它都会用血的教训来告诉你真理。 拍拍裤腿,罗森站了起来:“別吵了,就算是吵架也得吃饱以后再吵。” 他扯下手腕上的头巾戴好,转身走向厨房:“好,开饭。” 第59章 粤式酸梅鸭 罗森的突然邀请让梅杰有些不知所措,他其实今天真的是来找茬的,只是罗森从头到尾都没接茬,最后就演变成了他和丽芙的又一次吵架。 现在罗森完全不计较他的失礼,反而邀请他进去参加晚餐,这就让梅杰感到一阵脸热。 他本就是一个谦逊礼貌的人,只是在丽芙的事情上失去了原有的风度,在面对从容不迫的罗森时,他发现自己先前的行为实在是太幼稚了。 见罗森发话了,丽芙也只好转身进店:“来吧,你可真是有口福,店长可是能让五星级酒店大厨心服口服的顶级厨师。” 梅杰有些不信,罗森也许很会做菜,但要说能比五星级酒店的大厨还厉害,那他在地狱厨房这种混乱的地方开店图什么,直接去酒店工作不是能赚更多? 今天厨房里的食材很丰富,罗森能做的选择有很多,目光扫过这些食材后,他打算做点美国人平时没什么机会吃的东西。 鸭,这是一种常见於餐桌上的禽类。 通常鸡鸭鹅会被连在一起,因为这三种禽类养殖方便,產肉量也足。 很早的时候美国人也是经常吃鸭肉的,但隨著时代的发展,美国本土的烹飪技术却没有太大的发展,这就导致鸭肉的缺陷越来越明显,逐渐被淘汰出了美国人的餐桌。 但这不是鸭的错误,而是人的错误。 比起鸡肉来,鸭肉更加粗糙,並且带有难以处理的土腥味,在中国的某些地区会把这种怪味称为鸭水臭,如果不能合理去除鸭水臭,那鸭肉的风味就会变得很差。 美国人烹飪鸭肉的方法通常只用油炸或煎烤,这样处理出来的鸭肉口感可想而知不会好到哪里去。 后来又有人用到了烟燻法,他们把鸭胸脯切下来,採用烟燻的方式烹飪,这才终於让美国人吃上了能让他们接受的鸭肉。 所以在美国,你想吃鸭肉,基本就是烟燻鸭胸。 但这並不代表,美国人就只爱吃烟燻鸭胸,实际上当美国人去中国旅游的时候,北京烤鸭永远都是他们绕不过去的一道必尝美食,他们爱死那玩意儿了。 这就导致了美国各地的唐人街上总有那么多的北京烤鸭店,但有意思的是,那些全都不正宗,却依旧有无数美国人趋之若鶩。 今天罗森要做的这道菜叫酸梅鸭,是粤菜中的一道经典菜品。 其实就罗森本人而言,他更擅长做鲁菜和浙菜,因为鲁菜和浙菜在融合吸收其他地区菜系的优点方面有著得天独厚的优势。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0???????.??????超靠谱 】 而粤菜是风格非常明显的菜系,强调食材新鲜、口味清淡,以注重养生为內核,追求食材的原汁原味,属於地区標籤化非常明確的菜系。 製作酸梅鸭要选择腥味较淡、脂肪量少的鸭子,所以罗森购买了美国本土的绿头鸭。 这种绿头鸭的先祖是北美常见的野生水禽,美国人在1980年就引进了这一品种的野鸭,並將其进行人工养殖,培育出了现如今多种多样的家鸭。 錚! 厨刀从架子上飞到罗森手中,他並不打算用上整只鸭,而是只取鸭腿,虽说別的部位也能做酸梅鸭,但最好的部位无疑是鸭腿。 在清水中撒入盐浸泡鸭腿半小时,这是为了让鸭腿中残留的血水被析出,可以大幅度降低鸭肉的腥味。 之后將浸泡过的鸭腿擦乾,浅浅的改上几刀,在表层涂抹红烧酱油,一方面是为了醃製,一方面是为了上色。 当酱油完全涂抹整只鸭腿后,静置十分钟,让酱油在鸭腿表层凝固,这段时间里可以去调配灵魂酱汁。 没错,这道菜的关键就在酱汁,正確配比的酱汁能让鸭腿呈现出美味绝伦的口感。 以两只鸭腿为例,生抽1勺、米醋两勺、米酒两勺、酸梅酱3勺。 米醋和陈醋不同,陈醋有著浓郁醇厚的醇香,在层次感上有著强烈的表现力,而米醋气味清新,隱约间会带有淡淡的穀物清香。 粤菜以清淡、柔和为主,大多在用到醋的时候都会选择米醋,为的就是不让过於浓烈的醋味破坏食材本身的风味。 並且因为这里用到了酸梅酱这种在粤菜中经常会用到的调料,米醋的清甜回味搭配酸梅酱的独特酸甜会形成一道清新的口味风暴。 酱汁调配完毕后,鸭腿也放置得差不多了,起锅烧油。 罗森的手指在面前的瓶瓶罐罐前划过,最后落在了一瓶他很少用的油前。 山茶油,这是一种从油茶树的种子中提炼出来的食用油,在诸多油类中堪称健康油的代表,不饱和脂肪酸超90%,且不含胆固醇,消化负担小,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都很適合。 罗森注意到了梅杰体魄很强健,隱藏在衣服下的身体肌肉线条分明,这说明梅杰是一个平日里经常保持锻炼的人,甚至很可能是健身房的常客。 一个健身的人对饮食是有严格要求的,错误的烹飪方法只会让对方在健身房的努力功亏一簣。 山茶油作为一种非常健康的食用油,同样也非常適用於健身人群,可以让他们在品尝到美食的同时也不必太过担心荒废了自己的努力锻炼。 当油温达到六成左右就可以把准备好的鸭腿放入平底锅中煎制。 细节在於先要煎带皮的那一面,这种做法有三点好处。 一、带皮的那一面结构更加紧密,先煎定型后再翻面煎肉质部分,可以有效地防止鸭腿在锅中黏连、破碎,也就是所谓的防粘锅。 当然,罗森其实有不粘锅,只不过他更喜欢铁锅。 二、如果先煎肉麵,那么在温度的作用下,皮面的脂肪会大量渗入肉中,导致成品的鸭腿口感油腻。 而先煎皮面,可以利用锅的温度將多余油脂逼出,在避免油腻的同时也提升了口感。 三、禽类动物的皮下富含脂肪,用中小火先煎皮面可以让脂肪缓慢融化、渗出,皮在高温下就会变成金黄酥脆的天然屏障,既提供了別样的风味,又能锁住內部的肉汁,让鸭肉保持嫩滑多汁的口感。 把鸭腿皮面煎到焦脆上色后就可以翻面,再把肉麵煎到七成熟就可以取出准备进行下一步。 换一口砂锅,倒几滴油,加入切好的洋葱、蒜头、生薑翻炒,直到这三种香料的味道被炒出,把已经煎好的鸭腿放进去,加入事先调好的灵魂料汁,倒入开水,水没过食材,盖上盖子燜燉40分钟。 在这40分钟里,鸭腿会不断地吸收汤汁,同时洋葱、蒜头、生薑会对鸭腿进行最后的去腥处理,让鸭腿向著最完美的方向进化。 40分钟后,揭开盖子转大火收汁,这个时候可以用勺子將锅里的汤汁反覆淋在鸭腿上,帮助鸭腿全方位均匀地吸收最后的汤汁精华。 等待鸭腿的色泽加深,汤汁也变得浓稠起来时,这就意味著大功告成。 取出鸭腿切块摆盘,淋上一勺锅里的汤汁,摆上一株香菜增香,色香味俱全了。 但罗森的工作还未结束,他决不能接受任何人在罗记吃完东西后是饿著出门的,所以他还在燉鸭腿的时候做了意面。 沥乾的意面盘好贴著鸭腿放入餐盘,摆上三颗切好的西蓝花,两颗一分为二的小番茄,这才叫中西合璧。 “酸梅鸭配意面,请慢用。” 第60章 学习是一件持之以恆的事情 清甜的酱汁香味在空气中盘旋,梅杰低头看著面前的菜品,脸上浮现起了明显的纠结之色,作为一名健身人士,他对饮食是有严格要求的,这道菜酱汁浓郁,肉质肥美,怎么看都不像適合他吃的东西。 可偏偏它又那么香,而且又是別人的热情招待,这让梅杰很为难。 罗森坐回到门口的小马扎上,点起一支烟,即便不用魔眼他也能看穿梅杰的心思。 “放心,煎肉用的是山茶油,酱汁主要成分是醋和酸梅酱,只有鸭肉中含有少量脂肪……如果你不是健美运动员,那吃点没关係。” 听罗森这么一说,梅杰才放下心来,坐在对面的丽芙早就吞著口水,忍不住催促他:“快点吃,你就当放纵餐。” 梅杰看出丽芙的馋意,试探著问:“你要尝尝吗?” “好……”丽芙当即眼睛一亮,刚想要点头就想起了自己压根没法尝出这道菜原本的风味,顿时神情懨懨的瞪了梅杰一眼,“我在减肥。” 梅杰很想反驳一下,毕竟罗森刚说完这道菜的用料健康,可在丽芙凶恶的眼神逼迫下,他的男人第六感告诉他这个时候还是別说话最明智。 於是他拿起刀叉切开一块鸭肉,蘸了些汤汁送入口中—— “唔……” 当酥软的鸭肉中蕴含的肉汁在口腔爆裂时,他忍不住用鼻腔呼出沉重的浊气。 酸甜咸香的汤汁早已渗透到了鸭肉的每一寸肌理,完全没有任何腥味,且肉质也比他想像中更加细腻丝滑。 梅杰以前吃过不少烟燻鸭肉,那种略显粗糙的口感並不是很能让他感到满意,只能说烟燻独特的风味给鸭肉加了不少分,但鸭肉本身並不在他的心选食谱中。 可这一次的品尝彻底推翻了他对鸭肉的理解,仅仅是一个瞬间,梅杰就有了给自己重新订一份一周食谱的衝动。 浓郁的酱汁並没有让这道菜变得腻味,入口后的感受是清新的,肉汁中残存的油腻感在这股清新的衝击下反而变得弥足珍贵起来,让他有种想要留住肉汁的欲望。 隨著咀嚼,鸭肉最深层的风味也开始展露,那是一丝丝的辛辣,微弱到几乎细不可闻,但存在感却非常强烈,给人不辣但刺激的爽感,將酸甜的汤汁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领域。 这是洋葱、蒜头、生薑这三位火枪手带来的奇蹟,在去腥的过程中,它们也在不断地將自身的独特风味压榨到汤汁中,当汤汁被鸭肉吸收后,三位火枪手融合出来的力量召唤了完美的鸭骑士。 这是融合的奇蹟!融合是最高贵的召唤方式! 当梅杰再次睁开双眼时,丽芙充满好奇的脸映入他的眼帘。 “怎么样?好吃吗?” 梅杰回味著口腔里的余味,低头看向盘子里的菜品,眼中满是难以置信:“不可思议,这居然是鸭肉?鸭肉居然是这种味道的?” 丽芙笑得前俯后仰:“让你不信我,我都告诉你了店长超厉害的。” 梅杰这下有点相信丽芙之前说的话了:“你还真是在这儿学做菜。” 这个问题让丽芙有些尷尬,毕竟她的情况和別人不同,做菜是做菜,只不过这玩意儿不是人该吃的。 “你的问题比国旗上的星星还多,吃你的东西。” 梅杰耸耸肩,也不知道自己又哪里惹恼了对方,这次他用叉子捲起了意面,蘸上一些汤汁。 意面这种食物也算是他餐桌上的常客了,健身的人能选择的主食真心不多,意面算是最常见的几种,无非就是酱汁和配菜换来换去,本身意面就是一股无聊的味道。 丽芙注意到了梅杰不以为然的表情,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之色。 当梅杰咬断口中意面的一瞬,他的瞳孔猛然一缩,没等他回味过来,意面竟像活过来了一样在他的口腔中扭动著钻入胃里。 “这、这是什么?” 他震惊的看向盘子里的意面:“这和我吃过的义大利面完全不是一个东西,这种爽滑、q弹、韧劲……这是意面?” 罗森没有解释,这次丽芙抢在罗森前作答了:“因为加了盐。” “盐?” 丽芙在罗森的厨房里待了那么久,学到了不少东西,其中就有如何让面变得劲道的诀窍。 意面是用杜兰小麦製作而成的乾麵,所以煮熟后不能过冷水,否则反而会破坏面的口感,甚至无法让意面掛上酱汁。 “可是如果在煮的过程中加入盐,盐分就会渗透到意面內部,让本就筋道的意面进一步加强特色。” 丽芙得意洋洋地炫耀著自己学到的厨房知识:“並且这里还有小诀窍,水必须完全沸腾才下面,下面后要搅拌一分钟防止粘连,如果包装上写建议煮10分钟,那就要在8分钟的时候出锅,这些全都做到了,那就会呈现出爽滑q弹的口感。” 梅杰呆愣愣地看著口若悬河的前女友:“哇哦,你还真变成厨房专家了。” 丽芙意味深长地看著他说:“人这一生总是会进步、改变的,一成不变意味著淘汰。” 这话让梅杰五味陈杂,他想要说些什么,可话到嘴边却又发现自己无从说起。 就在气氛越来越沉重的时候,店外传来了一阵轻快的脚步声。 “罗大哥,拉姆回来啦!” 眼睛处蒙著青色绸缎的少女手里甩著导盲杖快步衝进了店里。 罗森踩灭菸头,叮嘱:“不要把导盲杖甩来甩去,那是让你走路用的。” 拉姆闻言立刻老老实实地把之前当做玩具耍的导盲杖杵在了地面上,像个正常的盲人一样慢慢走向厨房:“好香啊!拉姆没有吃饭,很饿!” 罗森走过去拉开一张椅子:“胡说八道,棍老怎么可能饿著你?坐好了,早就知道你挑食,今天吃鸭。” 拉姆用自己的光明作为代价换取了强大的力量,跟著罗森回纽约后,罗森就把拉姆介绍给了棍叟,这个瞎眼的老头子可以教给拉姆如何不用双眼看世界,於是拉姆就拜了棍叟为师。 拜师当天这糟老头儿兴奋得差点原地嗝屁,一个新鲜出炉的保管人拜他为师,而且在感知方面比他还敏锐,这才是他想要的亲传弟子。 顿时以前收的徒弟立马就不香了,上你的大学去,当你的律师去,老夫这一身所学要全部传授给好徒儿拉姆,遗嘱也赶紧改一下。 什么马特·默多克,咱们不熟,你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过来了,我怕好徒儿拉姆误会。 拉姆赶紧坐到位置上,用力抽了几下鼻子:“真香……老师总是做鱼,拉姆不吃鱼。” 拉姆和很多藏民一样都儘可能不吃鱼,不过她並不能算真正的佛信徒,如果没得选,她也是会吃的。 罗森很清楚,她之所以不吃棍叟做的鱼仅仅是因为她觉得对方做的不好吃,原因在於挑食,而不是信仰有多虔诚。 保管人哪有信仰虔诚的? 保管人即便有信仰,也是信自己所信的道,至於满天神佛,在保管人眼里全是对人类的威胁。 拉姆一进门梅杰就在观察这个女孩,他注意到了拉姆脸上遮住双眼的缎带,也注意到了那根导盲杖。 梅杰在社区做义工,他面对的群体大部分都是青少年,他对青少年有著一份独有的耐心和包容,最是看不得他们受苦难,一见拉姆这样,他的同情心又开始泛滥了。 “丽芙,她的眼睛……” 丽芙满是遗憾地摇头:“几个月前出了点意外。” 梅杰露出了难过的神色,他无法想像一个小女孩突然失去光明得多绝望,而看她现在开朗的样子,梅杰认为这全是因为她太懂事了,不想让家人朋友担心,这是在故作坚强。 想到这里,梅杰的眼眶就有点湿润了:“那她上学怎么办?” 丽芙一愣,刚走出厨房的罗森也一愣。 好问题,他们居然一直都没想过拉姆这个年龄应该在上学才对。 罗森摸著下巴上的鬍渣若有所思:“不学习可不行啊,我好歹也有个霍格沃兹的毕业证书,要是不上学以后岂不是会被人说是文盲?” 拉姆头顶冒出三个问號,突然就有了种强烈的危机感。 第61章 从物种起源上来说我和首富是亲戚 入学的事自然需要跟棍叟商量好,毕竟他现在才是教导拉姆的人。 不过棍叟也不是那种老古板,他很支持拉姆去上学。 “他化自在天魔经某种意义上来说比你所肩负的那七十二个魔神契印更可怕,她的潜力异常巨大,我能教给她的只是如何控制自身的感官、情绪、欲望,让拉姆和同龄人一起学习、进步是非常有意义的,这有利於她学会如何控制那股可怕的力量。” 罗森很赞同棍叟的看法,拉姆所拥有的潜力远比他更大,说到底保管人也是有强弱之分的,根据自身携带的契印不同,保管人能够使用的力量上限也会有所不同。 拉姆现在还没有真正学会如何使用他化自在天魔经的力量,一旦她掌握了这份力量,她的下限就是罗森的上限。 但越是强大的力量就越是需要强大的內心来克制自我,只有坚守內心的信念才能让自己不会成为契印的傀儡。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全球仅此一辆的定製版劳斯莱斯幻影停在了中城科技高中大门口,当后座车门打开时,早已等候在校门口的董事会成员和嗅到了新闻头条机会的记者纷纷像找到蜜糖的蜜蜂一样围了上去。 “韦恩先生,欢迎您蒞临本校视察指导,真是让本校蓬蓽生辉……” “韦恩先生,请问你对敘利亚的局势怎么看……” “韦恩先生,你的竞爭对手托尼·斯塔克在阿富汗被绑架的事件是否和你有关……” “韦恩先生,请你说一下对敘利亚局势的看法……” 拉姆怯生生地从车里探出了头,她不明白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么多人。 藏族女孩的出现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记者们纷纷倒吸一口冷气,一瞬间脑补出18季每季24集每集48分钟的超长寿家庭伦理剧——大新闻!!! “韦恩先生,这位小姐是您的什么人……” “韦恩先生,请问她是否和您的私生子緋闻有关……” “韦恩先生,请问她是你和托尼·斯塔克的孩子吗……” “韦恩先生,敘利亚的局势……” 布鲁斯轻描淡写地动动手指,周围的保鏢见老板没有回答这群记者问题的心情就立刻组成人墙把记者都隔离了出去。 布鲁斯脸上掛著温和的笑意,牵住拉姆的手带她下车:“別害怕,这里以后就是你上学的地方了。” 拉姆对这位身上总是带著血腥味和药味的大哥哥印象很好,因为他会把土豆牛肉盖饭分给自己,说话也很好听,唯一的缺点就是总跟人打架。 拉姆猜测,也许他是个拳击手。 校董事会的成员在见到拉姆后顿时一个个脸上掛起諂媚的笑容,弯腰搓手,仿佛苍蝇见了蜜。 “这位一定是韦恩小姐了吧?韦恩先生,您放心,您的妹妹我们一定照顾周全,我们会给她安排最好的老师进行专门辅导……” 当布鲁斯抬起头时,脸上的表情已从温和变为了倨傲,他牵著拉姆也不去管这些人直接向学校里走。 “拉姆是我的妹妹,但她不姓韦恩,她是中国人。” 其中一人瞭然点头:“噢,原来是远方亲戚,不愧是韦恩家族,在中国也有联姻,拉姆小姐一看就是名门之后……噢,莫非还有皇室血脉?” 布鲁斯鄙夷地撇了他一眼:“中国早就没有皇帝了。” 这个马屁拍在马脚上的傢伙顿时语塞,被其余董事挤到一旁,他们巴不得其他人都犯蠢,好让自己在布鲁斯·韦恩面前好好表现一番,要是布鲁斯·韦恩一个高兴把自己提拔到韦恩集团里去当个什么项目主管,那岂不是平步青云? 布鲁斯低头看了一眼懵懂的拉姆,眼神满是怜爱:“我的妹妹眼睛看不见,弱小无助又可怜。我希望学校里能多设计些无障碍通行的设施,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残疾的学生,让他们都能无障碍地在这里学习生活……我想想,嗯,那就再追加投资十亿美金。” 一股壕无人性的气息让在场的校董事都纷纷倒吸一口冷气,十个亿啊,这就是布鲁斯·韦恩吗? 这就是那个传说中和托尼·斯塔克並驾齐驱的败家子吗? 爱了爱了。 “至於特別待遇也不需要,我妹妹要求一个正常、普通的学习环境,否则我直接可以请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教师来家里单独辅导她,根本没必要来这里,所以你们不要干涉她的学校生活,她会像其他学生一样正常的上学、交友。” 这话让校董事们顿感为难,他们可太清楚现在的高校里有多混乱了,滥交、嗑药、混帮派……要是布鲁斯·韦恩的妹妹在他们这儿出了什么岔子,那他们的好日子是真的到头了。 在眼神交流下,这些校董事立刻制定了新方案,学校的安保系统必须得提升档次了,校外人员没有通行证一律不得进出,校纪校风也得往死里抓,把那些记录不良的学生通通找个理由开除的开除、转学的转学,我们中城高中从此走精英路线,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能够感知他人情绪的拉姆小声地问布鲁斯:“他们好像又怕你又想要討好你,为什么?” 布鲁斯微微一笑:“因为我是这里的大董事。” 拉姆很吃惊:“这是你开的学校?” 布鲁斯摇头:“不,我只是把它买下来了。” 拉姆的小脑袋里充满了问號,她还第一次听说学校这种地方是可以买下来的,这对吗? 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布鲁斯和拉姆身上,所以某个迟到的学生压根就没被人发觉就进了学校。 他快步来到教室放下书包,却意外发现教室里的人很少,大家都不知道跑去哪儿了,难道也和他一样早上扶了22个老奶奶过马路导致上学迟到了吗? 这时门口跑进来一个小胖子,见到他后惊喜地冲了过来:“彼得你去哪儿了?” 彼得茫然眨眼:“扶老奶奶过马路。话说大家人呢?” “见鬼,你怎么每天都能遇上那么多需要过马路的老奶奶,这是什么体质?”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纽约会有那么多的老奶奶在过马路?內德,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 內德眼珠子一转凑到他耳边窃窃私语:“有转校生要来我们班,还是国际交流生,据说是个公主,据说是邪王真眼的使用者,据说是布鲁斯·韦恩和托尼·斯塔克的私生女……” 彼得越听越不对劲:“你这据说的也太多了,话说邪王真眼是什么?布鲁斯·韦恩和托尼·斯塔克两个男人怎么来的私生女?” 內德神秘一笑:“据说,他们中有一个其实是女人。” 第62章 人总有大脑没法控制舌头的时候 让布鲁斯来假扮拉姆的哥哥並不是罗森的主意,而是丽芙的主意。 蝙蝠侠是个怪人,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以为戴上遮住半张脸的蝙蝠头罩就能隱瞒自己的身份。 他就没想过自己的下顎线多有辨识度,也没想过自己这一身价值不菲的装备有几个人能掏得出来,更没想过他那些夸张的蝙蝠车、蝙蝠摩托、蝙蝠飞机,不管是技术含量还是造价,普通人能承担得起吗? 他就这样自我感觉良好地出来了,在街头巷尾跟小流氓互殴,时不时来一句“我是恐惧”、“我是黑暗”、“我是百特曼”之类的怪话,成为了纽约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也许是大宇宙的意志,也许是这个世界上的弱智真的太多了,总之蝙蝠侠是布鲁斯·韦恩的事竟然就真的这样瞒下来了。 当然,在罗记里也就只有他觉得自己隱瞒得很好,事实上,来罗记的客人只要多遇上他几次都能看出问题来,更別提几乎天天在罗记的丽芙了。 原本罗森是打算让布鲁斯给拉姆弄个合法身份,摆脱黑户的限制,然后自己作为监护人送拉姆去泽维尔天才少年学院上学的。 主要是考虑到拉姆有著与眾不同的能力,而变种人某种意义上和她很像,都需要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再加上万磁王也愿意开这个后门,送拉姆去x学院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丽芙表示拉姆应该和更多普通孩子接触,大部分的变种人都有著非常悲惨的过去,这导致他们的思想太过偏激,拉姆不適合在这种环境下学习成长。 拉姆有著得天独厚的优势,罗记的客人们都很喜欢拉姆,那就应该把优势扩大化,让布鲁斯出面可以解决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问题,钞能力也许不是全能的,但绝对有超过一万种功能。 这个建议太有道理,让罗森无言以对。 於是在布鲁斯钞能力的运作下,仅仅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拉姆就上了韦恩家的户口本,顺便还买了一所学校。 最可怕的是拉姆並不知道布鲁斯只是作为临时大股东掌握著中城高中的最大股份,等拉姆20岁的时候布鲁斯在中城高中的股份会根据协议自动转让到拉姆头上。 也就是说,其实拉姆是在自己的学校上学,她才是真正的大董事长。 用布鲁斯的话说就是:“布鲁斯·韦恩的妹妹怎么能寒酸到在纽约没有自己的產业,这会让韦恩家蒙羞。” 阿福管家表示大力支持:少爷长大了,知道维护家族荣誉了,泪目。 甚至在接下来的一周里还会有很多產业陆陆续续被转到拉姆头上,包括韦恩集团在曼哈顿的一部分房產。 拉姆成了罗森的房东。 “罗大哥,你放心,拉姆会给你免房租的。” “谢谢,不过不用了,房租我还是交得起的。” 年级顾问雷蒙德·沃伦走进11-a班,此时这群正处於青春期躁动的学生们还在喋喋不休地討论著布鲁斯·韦恩的各种八卦热点。 这位颇受学生爱戴的老师用书背敲了几下讲台,把学生们的注意力收了回来:“我机灵的特工们,我想你们也已经知道我们將会有新的朋友要加入我们这个超酷的团队了,所以给她一个好印象,好吗?” 坐在最后排一个人高马大、面貌英俊的金髮小子在沃伦话语落下的同时就举起了手,说话时把尾音拖得长长的:“沃伦先生,她真的是布鲁斯·韦恩的妹妹吗?” 其余学生一听也立刻露出好奇的神色,布鲁斯·韦恩这种年轻多金的顶级花花公子是他们茶余饭后最多谈论的八卦对象,而另一个花花公子虽然热度也很高,但毕竟已经年近40岁,在青少年中的热度显然不如才30岁的布鲁斯·韦恩。 沃伦耸了耸肩:“你们的消息比我想的要灵通,好吧好吧,不如让她本人来回答这个问题如何?” 他转身走向门口,不一会儿就牵著拉姆的手走了进来,拉姆谨记著罗森的叮嘱,在外人面前一定要装得和其他盲人一样,別让他们发现自己就算丟掉导盲杖也能健步如飞,甚至还能表演辕门射戟。 索性拉姆在学会“心眼”前也確实过了一段时期的盲人生活,要演一下也不难,这就导致当她拄著导盲杖走进教室时,所有的学生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们確实很好奇布鲁斯·韦恩的妹妹,他们也確实想知道很多关於拉姆的事,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新伙伴是一个盲人。 “天哪,她看不见……” “不会是装的吧?” “见鬼,她应该去特殊学校。” “难道布鲁斯·韦恩请不起保姆,想要在这儿选免费的?” 底下的窃窃私语根本逃不过拉姆的耳朵,在她的强化听觉下整所学校的动静都在她的掌控之中,即便是隱藏在树叶底下的虫子爬过的声响都能被清晰捕捉,凭藉声音的反馈,学校完全以一种全方位无死角立体图像的形式呈现在她的脑海之中。 沃伦將她领到讲台边,拉姆抬头轻声道谢:“谢谢您,沃伦先生。” 沃伦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教师,他很清楚面对身体有缺陷的孩子更要照顾到他们的自尊心,他不能表露出任何同情,否则只会伤害到他们,他要把对方当成正常人看待,这才能走进孩子的心,这才是真正的尊重。 所以他用非常俏皮的方式作出了回应:“这是我的荣幸,公主殿下……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沃伦家世世代代都是骑士。” 拉姆读到了沃伦的情绪,知道对方只是怕伤害到自己:“非常感谢,骑士先生。” 沃伦略显夸张的抬头看向底下的学生,一摸自己髮际线堪忧的脑门:“哇哦,我喜欢这个称呼,以后你们记得要叫我沃伦骑士,我可比堂吉訶德帅多了。” “好吧,你们不是有很多问题想问吗?那么接下来的时间是你们的,一个一个来,不要一拥而上……我想想让谁先来呢……” 手指在空气中虚划,最后落在了那个鼻子上有些可爱小雀斑的男孩头上:“彼得,你先开个头吧……嘿,不准问三维!” 才兴奋站起身的彼得顿时被沃伦一句话弄得尷尬不已,摸著鼻子小声辩解:“我才不是那种人……” 坐在他边上的內德一脸坏笑:“你看上去就是那种压抑了很久的闷骚货。” 这一打岔让彼得把自己原本想问的问题都给忘记了,看著正在等待他提问的拉姆,他脑子里空荡荡的,而周围的其他同学已经开始催促了起来。 “快点,彼得,隨便问点什么。” “別浪费大家时间,你的书呆子脑袋里难道只剩下数学和物理了吗?” 在催促下彼得慌了神,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你能当我女朋友吗?” 时间在这一瞬仿佛陷入暂停,就连窗外树上的蝉都被这个问题嚇得停止了鸣叫,教室里鸦雀无声,直到过了大概四五秒后彼得才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慌乱感直接从胃里直衝脑中,他手忙脚乱地想要解释补救,但已是覆水难收。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们、你们不要这样看著我!!!” 內德满脸崇拜地看著彼得:“我原来一直都以为你很胆小,我错了,彼得,你是个英雄。” 后排的汤普森也是震惊无比,他自认即便是自己也不敢在这种场合说这种话,但彼得·帕克做了,瞪大眼看著彼得的背影喃喃自语:“我以后不能再叫他微不足道的帕克了,他太勇了。” 坐在彼得斜后方的贝蒂忍不住捂脸:“这白痴在干什么?” 沃伦的眼中已经冒出了足以把彼得烤成bbq的怒火:“彼得·帕克,下课后你来一下我的办公室,现在给我坐下!” 彼得苦著脸坐了下去:“是……上帝啊,我刚才一定是被魔鬼附身了。” 而就在这时,所有人都没指望拉姆回答这个问题,但拉姆却给出了正面回应。 “谢谢你彼得同学,但哥哥不希望拉姆在大学前谈恋爱,不过如果只是做普通朋友的话,拉姆很乐意接受。” 拉姆递过来的梯子给了彼得迴转余地,他这一瞬都快哭出来了:“普通朋友就好,这就够了!” 不管怎么说,拉姆的入学很成功,至少她交到了第一个同龄人朋友。 与此同时,地狱厨房的某间屋子里,一个目盲的年轻人跪在床前,表情麻木,脸上掛著两道乾涸的泪痕,双手紧紧握著床上男人那早已失去体温的手,肩头忍不住颤抖。 棍叟沙哑老迈的声音从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阴影中传出:“就在昨晚发生的事。” 罗森背靠著窗户,整张脸陷入阴影之中,唯有左眼亮起一抹幽光,沉重的嘆息在房间內迴响—— “唉,杰克……过刚易折啊……” 第63章 何为正义? 罗记有各种各样的客人,但绝大多数都不能算正常人,杰克是为数不多的正常人。 这个豪爽的汉子並没有多少文化,和大多数人一样生活在社会底层,靠著做一些法律之外的事养家餬口。 罗森不知道他的过去,在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一名地下拳手了。 赌博是任何一个黑帮都不会放过的產业,赌博的种类多种多样,地下打黑拳是最为常见的一种。 既然是赌博,那就肯定没有公平可言,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比赛,其余的比赛结果都是受到举办方幕后操控的。 这是一套完整的系统,杰克就在这套系统里被当作博彩工具来赚取辛苦费。 上面要求贏,那么就算他不想贏,对方的脸也会凑到他的拳头下;上面要求输,那他就必须输,如果他不识相,会有人帮他识相。 其实以杰克的年龄来说他已经没必要再继续打拳赚钱了,他的身体早已过了巔峰期,但是杰克有个儿子,他不希望儿子也像自己那样只能靠拳头討生活,他希望儿子能有个好出路。 对於一个社会底层的平民而言,唯一能逆天改命的机会就是读书,但读书需要花费大量的钱,把一个孩子从启蒙供养到大学,这样的一笔钱根本不是杰克能够承担得起的。 所以他不能放弃打黑拳,只有继续打黑拳他才能赚到足够的钱让儿子上大学,改变儿子的人生。 杰克的儿子马特在哥伦比亚大学就读,他没有辜负父亲的期待,他的成绩非常优异。 昨晚是马特临毕业的前一晚,杰克和他约好了,会为他庆祝,並希望马特可以带朋友过来。 事实上早在四个月前杰克就来罗记预定了聚会餐,他甚至安排了一大堆的活动来庆祝儿子的毕业,他不想让儿子在朋友面前丟脸,所以寧可自己多打几场,也要弄到足够多的钱。 就在昨天下午,马特带著好友福吉去看了杰克的拳赛,这一场拳赛下注很高,赔率惊人,所以黑帮给了杰剋死命令,要他必须打假拳输给对方。 事实上杰克一开始是打算这么做的,可当他看到人群中的儿子时,他改变了主意。 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场拳赛,他不想让自己在儿子面前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退场,他是马特的英雄,他是马特的父亲,他不能让马特在朋友面前丟脸,他必须要维护马特的尊严,也是自己的尊严。 於是杰克·默多克这个男人做了一个危险的决定,他將自己所学所用的所有擂台技巧在这一刻爆发,以摧枯拉朽之势击溃了对手。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超贴心,????????????.??????等你寻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这种做法无疑会激怒幕后的黑帮,杰克低估了黑帮们的凶残,他以为事后只会暴打自己一顿,他认为凭藉自己的抗打击能力完全可以顶得住。 但对方掏出了手枪…… 当马特赶到的时候,留给他的只有一具冰冷的尸体,姍姍来迟的警察早已被收买。 这个立志要成为律师的年轻人在还未出道之时遭遇了法律最残酷无情、也是最无能的背叛,司法系统无法为马特將凶手绳之以法。 最后是一个老警察对他说了点掏心窝子的话:“孩子,我知道你很愤怒、很悲伤,但这件事继续追究下去是没有好结果的,你有光明的前途,杰克对你有很大的期望,你不要辜负他的期望,你该好好活下去,而不是掺和进来。” 马特发出了他这辈子最大的灵魂质问:“如果法律无法维护正义,那我学法律的意义在哪里?” “孩子,你太年轻了,你根本就不懂美国,法律那是给上面的人用的,我们这些一脚踏在臭水沟里的人有资格谈法律吗?” 一片树叶被风带进了屋里,轻飘飘的落在马特脚下,他紧握著父亲的手不愿鬆开,就是这双手把他这个双目失明的孩子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现在他长大了,却没有机会再回报这双手的主人。 罗森不是一个擅长劝慰別人的人,尤其是在血仇这种事情上,他更是无法开口。 “马特,现在的天气越来越炎热,尸体放不久的,我们得把你父亲先下葬……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算我借给你的,以后等你有能力了再还我。” 不是赠予,这种时候的赠予和施捨没有任何区別,马特是不会接受任何施捨的,所以是借。 马特的声音细得几乎被外面的风盖过:“谢谢你,罗森先生。” 罗森嘆息一声后向屋外走去:“我去联繫殯仪馆。” 他把接下来的时间留给了这对师徒,有些话他在场时棍叟也不方便说。 罗森来到楼下並没有急著打电话,而是点上一支烟,静静地靠在走廊里等待著楼上的谈话结束。 马特是棍叟的弟子,拉姆如今拜棍叟为师,那么马特就是拉姆的师兄,本著爱屋及乌的心思,罗森不是很愿意看到如此悲伤的事发生在这个年轻人身上。 他能看出马特內心深处正在酝酿的黑暗,那股几乎难以抑制的怒火和憎恨他曾经在另一个人身上也见过。 罗森大概也能猜到之后事情会如何发展,马特表面上只是一个目盲的大学生,实际上他自幼就跟著棍叟学习技艺,早就是一名实力强大的战士了。 马特在很小的时候遭遇了意外,他抱著心爱的乌龟在过马路时遇上了装满放射性物质的卡车,卡车发生了侧翻,为了救一名老人他自己被化学原料弄得双目失明,而这位老人便是棍叟。 双目失明非但没有给他带来太大困扰,反而让他获得了更为强大的听力雷达系统,这一能力被称为“心眼”。 凭藉心眼,马特拥有了远超常人的感知能力,外加上多年来跟隨棍叟修行,马特早已练就了一身强悍的武艺,这也就意味著马特有著復仇的能力。 罗森考虑再三后决定把这件事情委託给专家,也许只有那个人才能真正地理解马特,毕竟他们是那么像。 手机拨出一个號码—— “有空见一面吗……我这边有个年轻人发生了一些事,我想你作为前辈也许可以指点一下他……他很愤怒,就像你一样。” 罗森掐灭菸头,又是一声嘆息,今天他嘆息的次数太多了,但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让人无奈。 “该处理一下杰克的后事了。” 第64章 塔塔开 杰克的葬礼很简陋,就是找了个牧师念了几句固定台词,然后匆匆下葬。 杰克生前的朋友不多,来参加葬礼的人很少,这就越发让马特显得悲凉。 葬礼结束后,罗森没有继续打扰马特,这个愤怒的年轻人需要时间去思考未来,哪怕那是一条黑暗的復仇之路。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可以自己做决定的。 拉姆的学校生活很顺利,布鲁斯·韦恩的妹妹这个光环可以替她解决大部分的麻烦,剩下的麻烦也可以用盲人的身份解决,毕竟谁要是故意找一个盲人的茬,那傢伙绝对会被其他人看不起的。 唯一让拉姆感到困扰的事情就是,无论她怎么解释,別人都认定了她是一个公主,甚至这几天学校里还多出了一个叫“骑士团”的奇怪社团,他们的主要活动內容就是拉姆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给她保驾护航,没事的时候就在討论如何完善拉姆的公主威仪。 最可怕的是,拉姆发现这个社团的顾问老师居然是沃伦,现在沃伦在中城高中已经完全变成骑士导师了,別人看到他都直接叫他“沃伦骑士长”,以至於沃伦在参加教师会议的时候,轮到他发言了,上面的领导会说“接下来请骑士长进行说明”。 整件事情就完全向著不可控的奇怪方向发展,这就让拉姆非常困扰,她只是想普通地交朋友和学习而已,为什么就会变成这样了呢? 至於彼得,这个胆敢褻瀆公主的狂徒,他已经被钉在耻辱柱上了,骑士团內部有个没通过的决议的內容就是在学校建造一座地牢,把彼得关在里面上网课,绝不会给他靠近公主殿下半步的机会。 至於没通过的原因,则是沃伦骑士长认为应该给彼得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现在已经不是中世纪了,大家要思想更开明一些,如果彼得再敢犯蠢,那到时候直接火刑也不是不能考虑。 “什么?火刑?我?” 彼得震惊,这是人能提出来的方案吗? 好在內德还是给他解释清楚了情况:“火刑就是举办bbq,你负责烤,但不能吃,事后的垃圾也得你来清理。” 彼得整个人都麻了:“这还不如烧死我算了,我不就是说错了一句话么,至於这样对我?” 內德拍著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彼得,如今的中城高中已经不是以前的中城高中了,一个新王正在崛起,你得罪了女皇陛下,没让你退学就不错了。” 彼得愕然:“不是说公主吗?现在怎么又变成女皇了?” 內德左右看了看,凑到彼得身旁,压低了声音:“这可是內部情报,骑士团认为公主殿下迟早是要成为女皇的,所以不如提前预演准备……而且公主殿下是中国人,她们那边流行黄袍加身。” “王德发?”彼得真是搞不懂这群人的脑迴路,不过他突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等等!你是从哪儿得来骑士团的內部消息的?” 內德闻言后退一步挺起胸膛,掀开自己的外衣,露出了隱藏在里面的镀银剑盾胸针,得意地眉飞色舞:“我现在可是骑士团里的一等见习骑士,马上就能升到三等军士了。” 彼得的嘴张得能塞进一个拳头,整张脸扭曲得不成形状,一把揪住小伙伴的衣服:“你背叛了我?” 內德拍掉彼得的手,振振有词:“什么叫背叛?我这是弃暗投明,难不成你想让我跟你一起被火刑?” 门外传来脚步声,拉姆在眾星拱月下来到了教室。 “彼得,拉姆在外面听到了你的声音。” “嗨,拉姆……噢,我是说殿下。” 彼得顶著拉姆身后那群骑士团恨不得吃了他的眼神压力挥了挥手,可才挥两下他才意识到拉姆看不见,赶紧放下了手,毕竟他已经听到某些人的拳头握得嘎巴作响了。 內德一看情形不对,立刻和彼得拉远了距离,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一点一点地挪到了骑士团的人群中间,跟他们一起怒视邪恶的彼得。 彼得自然注意到了好兄弟的行动,用嘴型无声地声討对方:“叛徒!” “彼得,沃伦先生说你很喜欢机械之类的东西,其实布鲁……拉姆是说今天哥哥公司里有个科技博览会,放学后你想一起去吗?” 彼得是个真正的书呆子,一听到感兴趣的內容,那些骑士团的人全部被他无视了,上前一步:“真的吗?韦恩集团的科技博览会,太棒了!什么时候?” 这时拉姆身后的汤普森突然挡在了彼得和拉姆之间,居高临下地喝退了他:“退后,不值一提的帕克,在我闪电骑士面前你休想对公主殿下无礼。” 彼得愕然:“闪、闪电骑士?” 汤普森是中城高中橄欖球队的明星队员,以跑得快著称,所以被人取了个外號叫“闪电”,通常大家都不会叫他尤金·汤普森,而是闪电汤普森。 只见汤普森得意洋洋地整了整衣领,露出別在衣领上的徽章:“看到没有,我现在是骑士团的一等骑士,是由公主殿下亲自册封的守护骑士,封號是『闪电男爵』,所以你可以叫我闪电骑士或男爵大人。” “闪电?男爵?” 彼得整个人都混乱了,他觉得这群人可能真的疯了。 好在拉姆站了出来替彼得解围:“好了,汤普森同学,不要为难彼得,拉姆只是想邀请朋友去参加他感兴趣的活动而已。” 汤普森瞪了彼得一眼,退回原位:“谨遵您的旨意,殿下。” 拉姆也笑著问了他一句:“那你要来吗?” 汤普森眼前一亮,但隨即又想起了另一件事,只能遗憾地拒绝了:“殿下的邀请让臣倍感荣幸,只是臣还要参加球队训练,实在是分身乏术,惭愧不已。” 彼得忍不住打了个激灵,说话这么文縐縐的汤普森他好不习惯。 拉姆也不懂橄欖球,只能客套地说了句:“那你要努力训练,以后比赛的时候拉姆会替你加油的。” 汤普森当即挺直胸膛,整个人都好似膨胀了一圈,脸色红润、中气十足的大吼:“我的利刃將会化作闪电击溃所有对手,一切荣誉与胜利归於殿下!” 其余的骑士团成员纷纷昂首挺胸,右手握拳砸在左胸:“为殿下献上心臟!” 彼得瞠目结舌,疯了疯了,全都疯了,这是个什么邪教组织啊? 第65章 家里有女儿的时候爸爸看谁都像鬼子 “什么?科技博览会?” 罗森放下了手中才清理一半的猪肚,转头看向厨房门口的两个小鬼,眼里带上了审视之色。 拉姆居然会把这个叫彼得的小鬼带到他这儿来,说明很信任他,但罗森不信任他。 现在这些青春期的小鬼一个个都早熟的很,据说有不少在中学时期就乱搞男女关係,非常的不检点,也非常的不道德。 不知不觉,罗森就用上了魔眼,当魔眼的幽光亮起时,彼得只觉得压力倍增,这位被拉姆称为罗大哥的人给他的感觉超可怕。 拉姆表现得信誓旦旦:“真的,是韦恩集团的科技博览会。” 罗森一听就更不满了:“韦恩集团?拉姆,我发现你最近跟布鲁斯走得太近了,如果你只是和潘尼沃斯先生搞好关係我没意见,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长者。但布鲁斯·韦恩这个人很不好,光说穿衣品味就跟变態似的,你要保持距离才对,谁家好人会穿成那样大晚上跑来跑去?” 边上的彼得满脑子问號,布鲁斯·韦恩作为公眾人物经常会在各种新闻版面亮相,他实在是没看出对方哪里穿的不正常了,事实上就那些昂贵的西服只会让他感到羡慕。 彼得很多次都幻想著自己也能穿上那样的高档西服出入名流场所,当然现实也让他明白自己的经济条件怕是以后顶多穿一些打折的衣服,布鲁斯·韦恩衣服上的一粒扣子怕就足够要他奋斗很长时间了。 拉姆贴到罗森边上抱著他的手臂撒娇:“罗大哥,拉姆只是和同学去长长见识,老师也说了要多见识现在的科技发展,你就让拉姆去吧……保证10点、呃——11点前回来!” 罗森这人就是吃软不吃硬,被拉姆这么一闹也说不出重话来了,只好从外套皮夹里抽出一张富兰克林给拉姆。 拉姆虽然有布鲁斯赠送的產业,但她身上其实並没有钱,那些东西只是帐户里不断累积的数字。 拉姆接过钱兴奋地拉起彼得跑向店外:“罗大哥你最好了!” 身后传来罗森的叮嘱:“別吃外面的垃圾食品,找个像样的餐厅吃饭!那个叫彼得的小子,你必须在11点前送她回来,要是敢带拉姆去奇奇怪怪的地方,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心理医生有多可怕!” 两个青少年在嬉笑中消失在了巷口,丽芙托著下巴只觉得很有趣,她还是第一次见罗森这种样子,在她印象里罗森一直都是那种很酷、很稳重可靠的人,没想到也会有这样一面。 “店长,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就像是一个看著自家白菜就要被外面的野猪拱走却又无能为力的老父亲。” 罗森深吸一口气,现在退一步越想越气,那个叫彼得的小子看似唯唯诺诺,但以罗森老辣的眼光已经鑑定出了,这小子的內心中一定隱藏著非常渣男的野兽——没错!每一个男人都是野兽! “不行,我得给布鲁斯打个电话,让他监督好了,这混蛋一天天的不知道干什么,街上的小流氓有这么吸引他吗?一天不打小流氓就浑身难受?简直就是个神经病!” 丽芙也是无语了:“店长,你冷静点,拉姆是个聪明的孩子,她如果不愿意没人能强迫她,甚至可以说整个纽约真正能威胁到拉姆的人压根没几个人。” 殭尸小姐的话让罗森安心了不少,这话確实没错,以拉姆的实力还真没多少人能强迫她做不想做的事。 可就在罗森稍稍安心了点的时候,就听到殭尸小姐幽幽的声音传来—— “不过,如果拉姆是心甘情愿的话,那也没办法……” 錚! 厨房內所有的厨刀全体出鞘,罗森的影子化作了不可名状的扭曲之物,当他抬起头的一瞬,原本只会亮著一点幽光的魔眼竟然直接发出了猩红的光芒。 只见他脖子朝边上一歪,嘴角几乎咧到耳根,露出一嘴惨白整齐的牙齿,整个人在阴影中发出瘮人的怪笑:“彼得·帕克,嘻嘻嘻……我这就杀了你……嘿嘿……” “店长你要冷静啊!快来人啊!店长坏掉啦!!” 罗森终究还是没有去干掉彼得·帕克,毕竟成年人不宜干涉青少年的成长太多,他很清楚自己应该做的是默默守护和引导,等拉姆成为一个合格的保管人后,他也就没有必要再庇护对方了,终究世界是后来者的,雏鸟早晚都会寻找自己的天空。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今天还有客人预订了晚餐,他实在是走不开。 今天的客人是一位两鬢略显斑白的学者,灰色的旧衬衣在反覆的清洗下已经显出泛白之色,瘦削的身体挺得笔直,脸上有著掩不住的疲惫,最引人注目的是那条右臂的袖子正空荡荡的在风中舞动,他是一个残疾人。 “康纳斯先生,晚上好。” “晚上好,罗老板。” “请入座,菜已经在做了,很快就能好。” 康纳斯注意到了正在观察他的丽芙,便大大方方地朝她露出友善的笑容:“晚上好,女士。” 丽芙连忙回礼:“您好,我是新来的服务生奥利维亚·摩尔,你可以叫我丽芙。” 康纳斯笑得有些促狭:“很高兴认识你,丽芙。我是柯蒂斯·康纳斯,你可以叫我科特,我在附近的医药公司上班。” 罗森端著汤从厨房走出,简单对丽芙解释了一下康纳斯的情况:“康纳斯先生在奥斯本集团工作,他是一名生物学家,更是一名退役军人。” 康纳斯笑著纠正了一句:“只是军医罢了,而且在学术界我只是无名之辈,也就比较了解爬行动物,不敢和真正的大师相提並论。” 丽芙若有所思地看著康纳斯那条空荡荡的右臂:“这是您在战场上负的伤?” 康纳斯身体微微一僵,隨即软化了下来,伸手摸了摸自己早已空无一物的右臂袖管,眼中满是藏不住的遗憾和回忆:“啊,运气不太好……不,应该说是运气足够好了,打仗嘛,能活著回来就是运气。” 丽芙无法完全体会对方的感受,她没有经歷过战爭,但是她很清楚,对方这短短一句话中肯定隱藏著许许多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残酷,那是战爭带来的残酷。 丽芙心想,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就和其他来罗记的客人一样,都有著各自的故事。 罗森把汤放到了康纳斯面前,並且非常少见的没有准备任何主食。 “肚肺三宝汤,请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