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诸天:开局复制小李飞刀》 第1章 复製小李飞刀 “大家都是穿越者,凭什么我就要穿越到舔狗身上,这不公平!” 冷风刺骨,漫天飞雪。 只穿著单薄衣服的阿飞背脊笔挺的站在雪地中,抬头仰望天空,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他是阿飞,他又不是阿飞。 准確一点说,他现在这具身体属於阿飞,而他的灵魂,则来自蓝星。 几分钟前,睡梦中的他被冷醒。 睁开双眼后,他就发现本应该在家里睡觉的自己,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成了这个世界里面的头號舔狗阿飞。 就在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的时候,他就发现识海里面多了一面古香古色的铜镜。 这面铜镜,他並不陌生。 这是穿越前的他,花了几十块从一个古玩市场里面买来的。 鉴宝直播看多了,就总想著去古玩市场里面捡捡漏。 刚在古玩市场的一个地摊上看到这面铜镜时,他就知道这玩意不是商周的,而是上周的。 诸天宝鑑! 铜镜的背面,有著“诸天宝鑑”四个现代简体字。 虽然他不是专业人士,但他也不是傻子。 (请记住????????????.??????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谁家正经商周铜镜用现代简体字啊! 不过,他最后还是买下了这面名为“诸天宝鑑”的铜镜。 至於为什么,原因很简单。 因为他发现这面上周的“诸天宝鑑”挺合眼缘的。 俗话说得好,千金难买我乐意! 更何况,这玩意还不用千金,只需要几十块。 於是,他就將这面诸天宝鑑带回了家。 再然后,醒来的他就来到了这里。 虽说穿越的略显隨意,但他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作为一个平时没少看网文的新时代青年,他当然也幻想过自己成为穿越者。 从这个角度来说,现在的他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好的话,那就是他没有想的自己会穿越成古龙小说里面最著名的舔狗阿飞。 虽然阿飞后来醒悟了,但舔狗的黑歷史可不会消失。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因为他发现自己穿越过来的时间很合適,赶在了原著剧情开始前。 这个时候的阿飞,別说被林仙儿玩弄的死去活来,就连林仙儿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更重要的是,他拥有著原身绝对不会有的金手指。 没有金手指的穿越者,不是合格的穿越者。 那面被他花了几十块买下,现在位於识海中的铜镜“诸天宝鑑”,就是他的金手指。 诸天宝鑑的能力只有三个。 第一个是复製武功。 只要跟目標接触一段时间,就能复製对方的武功。 缺点是一次只能复製一门武功,不能一次性將对方的武功全部复製过来。 第二个则是穿越到其他世界。 以后会穿越到什么世界,他现在不清楚。 不过,从穿越的第一个世界是“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以及诸天宝鑑的第一个能力是复製武功来看,以后穿越的世界大概率也是武侠世界。 至於第三个功能,则是跟储物戒指一样存放东西。 …… 消化完原身的记忆,並且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原著剧情,阿飞顺著还没有被大雪彻底覆盖的车辙,继续南下。 寒风凛冽如刀。 身上的单薄衣物完全无法御寒。 要是换成之前的自己,阿飞毫不怀疑自己会被冻死在这个荒无人烟的鬼地方。 然而现在,他很確定,自己不会被冻死。 起码现在不会。 真气由丹田涌出,流遍四肢百骸,驱散著寒意,让身体维持著活动能力。 虽然无法完全抵御寒冷,但在真气耗尽前,他都不需要担心自己会被活活冻死。 就这样行走了不知道多久,阿飞停下了脚步。 他的听力很好,很清楚的听到身后传来的马蹄接触地面和车轮滚过雪地的声音。 一定要是李寻欢啊! 这天气太他妈冷了! 虽然自己一时半会还不会被冻死,但现在的阿飞可不是之前的阿飞。 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他没有自虐的爱好。 身后的马车很快就追上了停下脚步的他。 “上车,我载你一段路!” 车门被推开,长相英俊,身材高大挺拔,脸色略显憔悴的中年人出现在了阿飞的视线中。 看到对方的第一眼,阿飞就知道,这个英俊且带著沧桑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李寻欢。 在他打量李寻欢的时候,李寻欢也在打量著他。 浓眉大眼,鼻樑高挺! 略显消瘦的脸颊宛如花岗石雕刻出来的一般,坚定冷漠的神情之中还有著一份倔强。 李寻欢並不认识阿飞。 然而,在看到阿飞的那一刻,他就不得不承认,阿飞是自己目前为止见到过的最英俊的年轻人。 阿飞没有在意李寻欢的打量,不动声色的激活了诸天宝鑑的复製能力。 盘踞在识海中的诸天宝鑑闪过一道金光,镜面上浮现出了“小李飞刀”四个白色小字。 当“小李飞刀”四个字的顏色从白色变成金色后,这门绝世武功就复製完成了。 “你是聋子?” 看到阿飞只是看著自己,並没有回话,李寻欢再次说道。 “当然不是!” 阿飞回道。 “既然不是,那就上来喝口酒吧。” “你现在很冷,喝酒可以暖暖身子。” 李寻欢很清楚的看到了阿飞冻得发白的脸颊和双手。 不过,他的注意力並不在阿飞的脸上和手上,而是落在了阿飞腰间的剑上。 他见过很多剑! 长剑、短剑、软剑、重剑…… 然而,他从未见过跟阿飞腰间一样的剑。 没有剑锋,没有剑鍔! 至於剑柄? 如果两片软木钉在三尺多长的铁片上也能叫剑柄的话,那这把剑有剑柄。 “好!” 在李寻欢的注视下,阿飞回道。 李寻欢大笑,推开车门,对著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阿飞点了点头,登上了马车。 车厢不是很大,但很暖很舒服。 角落里放著酒瓶,车座下放著一块块松木。 车厢里面铺著柔软的貂皮,窗帘和门帘也都是貂皮。 一进到车厢,阿飞就有一种从冬天的冷水浴池进到了桑拿房的感觉。 他刚坐稳,一直没有说话,满面虬髯,如今担任车夫的铁传甲就继续驾驶马车朝著南方驶去。 与此同时,李寻欢从角落中拿起一个酒瓶,將其递给了阿飞。 “你叫什么名字?” “阿飞!” “姓呢?” “我没有姓!” 额…… 李寻欢愣了一下,笑著说道:“你的剑很不错,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剑!” “这的確是一把很好的剑!” 阿飞回道。 “用它杀过人?” “杀过!” “杀过谁?” “很多!” 李寻欢正打算继续说些什么,就不受控制的咳嗽了起来。 当他停止咳嗽后,阿飞看著他,说道:“一个人喝酒很无聊,你还能喝吗?” 李寻欢一脸意外的看著阿飞。 他本以为阿飞看到自己咳嗽后,会跟其他人一样劝自己戒酒。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你看到我咳嗽了?” “看到了!” “那你还叫我喝酒?” “別人劝你戒酒,你就会戒?” “不会!” “既然不会,那我为什么要劝?” …… 第2章 挑战软肋 李寻欢喝了,而且还喝了很多! 当马车抵达小镇客栈的时候,车里的酒都被他和阿飞喝完了。 与此同时,阿飞也得到了李寻欢给予的第一个標籤。 第一个没有看到他咳嗽却没劝他戒酒,反而还跟他拼酒的朋友! 是的! 朋友! 就因为在路上偶然遇见,然后又一起喝了酒,阿飞就成了李寻欢认可的朋友。 虽然看起来有些很奇怪,但在这个世界,或者说,对於李寻欢来说,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只要符合他口味,哪怕是刚认识不到一刻钟,一样可以成为他认可的朋友。 李寻欢会这么快就认可自己是朋友,阿飞並不意外。 因为在原著里面,他们也是喝了一次酒就变成了朋友。 虽然过程不太一样,但相处的时间都不算长,就是一顿酒的功夫。 在马车抵达小镇前,诸天宝鑑就已经成功复製了李寻欢的小李飞刀。 此时的诸天宝鑑,正在复製对方的轻功“蜻蜓三抄水”。 李寻欢最出名的武功,当然是被称为“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但他的轻功也同样不容小覷。 在背著心眉大师的情况下,施展了“蜻蜓三抄水”的他,依旧可以做到在积雪的山道上一掠三丈,从容上山,让一眾少林僧人为之耸然动容。 阿飞本来想的是跟原著那样一直跟著李寻欢,然后躲在远处见证被称为“天下第一美人”的林仙儿在李寻欢面前表演脱衣舞的名场面。 然而,简单思考了一下,他打消了亲眼目睹这个名场面的想法。 跟目睹名场面相比,他更像亲身体验一下被林仙儿诱惑的感觉,挑战一下自己的软肋。 至於要怎么做,才能让林仙儿从色诱李寻欢变成色诱自己,他已经想好了。 林仙儿会色诱李寻欢,是为了拿到金丝甲。 既然如此,那他只要提前將金丝甲拿到手,林仙儿就会主动上门。 虽说这样做会改变原著的剧情,但阿飞並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都穿越到这个世界,要是还不改变原著剧情,那跟没穿越有什么区別! 铁传甲將马车停在了院子里,跟那些空鏢车停在一起。 马车停稳后,李寻欢和阿飞从马车上下来,朝著客栈前面的饭铺走去。 跟原著中一样,进到饭铺,李寻欢要了一张角落的桌子和几壶酒,跟阿飞面对面坐下。 至於满脸虬髯的铁传甲,则是去找房间了。 跟阿飞喝了片刻,李寻欢开口说道:“你跟我说,你非成名不可,不成名就只有死,你为什么这么执著成名?” 听到李寻欢的话,阿飞放下酒杯,回道:“因为我想成名。” “很多人都想成名,但成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李寻欢拿起酒杯喝了一口,缓缓说道。 “对其他人来说,的確不容易。” “但对我来说,不难!” 阿飞一脸认真的看著李寻欢,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虽然刚登场时的原身还比不上上官金虹和李寻欢他们这些顶尖高手,但实力依旧不容小覷。 用断了的剑,击杀了兵器谱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伊哭! 在虚弱状態下,用一根冰柱,击杀了號称少林七大高手之一的心鉴! “铁面无私”的赵正义,被原身一剑制住! “一条棍棒压天下,三颗铁胆镇乾坤”的田七,少林心眉大师连同四位少林弟子摆下罗汉阵,江湖第一点穴名家铁笛先生,一群人接连出手,都没能阻止原身离开兴云庄! 当然,刚登场的原身也有不少弱点。 例如不会点穴;缺少交手经验;跟高手交手时如果不能一剑得手,就很难击败对方等等。 花上三年时间,將这些弱点弥补,原身也许就能无敌於天下! 这是李寻欢看过原身跟田七交手后得出来的结论。 阿飞很清楚这些。 不过,他依旧很有信心。 別的不说,他现在已经掌握了李寻欢的小李飞刀。 再跟李寻欢接触一段时间,李寻欢的轻功“蜻蜓三抄水”也会被诸天宝鑑复製到他身上。 李寻欢没有说话,打量起了阿飞。 他知道阿飞肯定会武功。 一个不会武功的人,绝对不可能只穿著一件单薄的衣服在冰天雪地里行走。 但阿飞的武功究竟到了什么地步,他现在还看不出来。 一个人的武功有多好,要等到对方出手后才知道。 就拿李寻欢自己来说好了。 如果是不认识他的人,看到他的模样后,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就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 跟江湖高手比起来,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富家子弟。 当然,饱读诗书这一点也没错,因为他的確是探花郎。 “你就这么有自信?” 李寻欢笑道。 “是的!” 阿飞点头。 “为什么?” 李寻欢再问。 “因为我的剑很快!” “有多快?” “比你见过的任何人都快!” 阿飞没有压低声音,信心十足的说道。 他刚说完,就有几道不屑的声音传了过来。 “狂妄!” “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知道天高地厚!” “没错!” “他也就是没见过大哥你的剑,要是见过了,再给他几个胆子也不敢说自己的剑快。” “在急风剑面前说自己剑快,就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这几道声音,不只把李寻欢和阿飞的目光吸引了过去,同时也吸引了饭铺其他客人的注意。 说话的这三个人貌似很享受这种被眾人关注的感觉,在眾人的注视下,高声谈论了起来。 阿飞以前不认识他们。 不过,他很快就认出了他们三个。 紫红脸的胖子是“急风剑”诸葛雷,穿著紫缎团花皮袄的矮子是洪汉民,剩下那个则是赵老二。 他们三个都是都是金狮鏢局的大鏢头,刚送完一趟鏢。 李寻欢也认出了诸葛雷。 但他却仿佛害怕对方认出自己一样,低著头,用著闻名江湖的小李飞刀,在坚实的松木上雕刻起了林诗音的雕像。 阿飞知道他雕刻的是林诗音,但他没说,也没问。 至於李寻欢,当然也不会主动告诉他雕刻的是什么人。 毕竟林诗音现在是龙啸云的妻子,是他的大嫂。 看小说的时候,阿飞就觉得李寻欢的脑迴路不太正常,喜欢自我折磨。 明明捨不得,还把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送给所谓的大哥! 送就送吧,送完之后又放不下,跑到关外隱居十年! 从朋友的角度来说,李寻欢的確是一个很不错的朋友。 但从男人的角度来说,他不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阿飞把目光从李寻欢身上收了回来,自斟自饮,等待著碧血双蛇的出现。 诸葛雷三人跟原著中一样自吹自擂。 没过多久,饭铺厚重的棉花门帘被狂风捲起。 在门帘落下时,两道人影如同被狂风吹拂的雪花一样进到了饭铺。 鲜红的披风,宽边的雪笠,一模一样的装扮和体型。 这两个人一进到饭铺,就吸引了眾人的目光。 刚刚还在肆意大笑的诸葛雷顿时安静了下来。 不只是诸葛雷,其他正在谈话的客人也都安静了下来,目光聚集在了这两道身影身上,刚才还人声鼎沸的饭铺,顿时变得无比安静起来。 在眾人的打量下,他们摘下雪笠,脱掉了披风。 一黑一白,两张消瘦丑陋,长得一模一样的脸庞。 虽然长得不行,但他们都有著毒蛇般的锐利眼神。 在他们摘下斗笠前,阿飞就知道他们是来找诸葛雷要金丝甲的碧血双蛇。 …… 第3章 苦衷 接下来的发展,跟阿飞知道的一样。 碧血双蛇来到诸葛雷面前,跟他要金丝甲,诸葛雷否认,赵老二被黑蛇所杀。 诸葛雷耍小心机,一剑將十多个炸虾球斩成两半。 黑蛇不屑,让落在地上的炸虾球飘了起来,一剑把所有炸虾球串了起来。 诸葛雷认出了碧血双蛇,为了活命,在白蛇的威胁下,绕著桌子爬了一圈。 看到诸葛雷爬地求饶后,李寻欢正打算开口感慨,阿飞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一直都是你请我喝酒,接下来我请你喝酒!” “你有钱?” “没有!” “那你怎么请我?” “他们身上有!” 阿飞指著碧血双蛇说道。 他的这句话,不只出乎了李寻欢的预料,同时也引来了碧血双蛇和其他客人的关注。 “想从我们兄弟身上拿银子,没问题!” “只要你的剑比我们兄弟更快,別说银子,这个包袱和我们兄弟的命,都归你!” 说话的不是一剑串起了炸虾球的黑蛇,而是一直没有出手的白蛇。 说完,白蛇右手一甩,手中就出现了一把银白软剑。 阿飞没有说话,一脸平静的站了起来,朝著碧血双蛇走去。 很快,他就来到了碧血双蛇面前。 看到他腰间那把造型別致的剑后,白蛇满脸不屑的说道:“你就打算用这把破铜烂铁跟我们比?” “纠正你一下,这不是破铜烂铁,这是能杀人的剑。” 阿飞一脸认真的看著白蛇。 “杀人?” “你能用这东西杀谁?” “还不会走路的小孩子吗?” 白蛇耻笑道。 阿飞摇了摇头,道:“可以杀你!” “杀我?” “对!” “我倒想看看你怎么杀我!” “很简单,就这样!” 嗤! 话音刚落,之前还插在腰带上的剑,就来到了阿飞的手中。 他握著剑柄,剑尖刺入了白蛇的喉咙。 这…… 除了阿飞自己外,包括李寻欢在內,在场没有任何一个人看清楚他是怎么把剑刺进白蛇喉咙的。 白蛇满脸难以置信的看著阿飞,剧烈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让他不自觉的鬆开了握剑的右手。 哐当! 软剑掉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白蛇痛苦的抬起双手,想要拔出刺穿了喉咙的剑。 然而,没等他碰到剑,阿飞就把剑拔了出来。 与此同时,往旁边踏出一步。 没有了剑的阻挡,鲜血如同血箭一般从白蛇喉咙飈射出来。 白蛇本能的用双手捂住了喉咙,试图阻止鲜血的流逝。 “你……” 话还没有说完,白蛇就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阿飞没有理会白蛇,转头望向一旁的黑蛇。 “你也要试试吗?” 阿飞问道。 黑蛇先是看了看白蛇的尸体,然后疯狂摇起了头。 “你的命对我没用,我只要银子和包袱。” 阿飞说道。 没有任何迟疑,黑蛇迅速来到放著黄布包袱的桌旁,將身上所有的银子取了出来,放在桌上。 做完这些,他施展起轻功,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饭铺,消失在了眾人的视线中。 在原著中,是诸葛雷的同伴洪汉民趁乱拿走了装有金丝甲的包裹。 然而现在,洪汉民没这几个机会了。 阿飞转头看了诸葛雷和洪汉民一眼,不紧不慢的来到桌旁,將黄布包袱收进怀里。 隨后,拿著银子来到柜檯前,对著掌柜说道:“开一间上房,剩下的全部买酒。” 说话的同时,阿飞一直留意著身后的情况。 虽然在原剧情里面,诸葛雷是在他朝著李寻欢走去的时候,才从背后偷袭他。 但现在,事情未必还会跟原剧情一样发展。 听到他的话,躲在柜檯下的掌柜站了起来,连连点头。 阿飞没有再说什么,转身朝著李寻欢走去。 路过白蛇尸体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下脚步,当著眾人的面,在白蛇身上摸索了起来。 没费什么力气,他就从白蛇身上摸出了几十两银子。 虽然摸尸这个行为不怎么符合高手的风范,但他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对於现在一清二白的他来说,银子要比所谓的高手风范重要多了。 不管是李寻欢,还是诸葛雷,亦或者是其他人,都没有想到他会做出摸尸这个举动,脸上浮现出了奇怪的表情。 將银子收好,阿飞顺手拿起了白蛇的银白软剑。 虽然他刚才否认自己的剑是破铜烂铁,但他其实也不怎么喜欢这把剑。 他又不是原身,对腰间这把剑没有什么特殊感情。 用最好的剑,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妞…… 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拿著银白软剑隨手舞了几个剑花,他一脸满意的朝著李寻欢走去。 从诸葛雷旁边经过的时候,他还特意转头,眼神冰冷的看了诸葛雷一眼。 诸葛雷本来还想自己什么时候出手偷袭阿飞,好让自己重新挽回面子。 然而,看到阿飞的冰冷眼神后,他立刻打消了这个想法。 虽然阿飞没有说话,但身为老江湖的他立刻读懂了阿飞的意思。 “想活命,就別打我的主意!” 他猜到了! 他知道我想偷袭他! 诸葛雷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阿飞没有理会他,继续朝著李寻欢走去,回到李寻欢面前坐下。 他刚坐下,李寻欢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你为什么要警告诸葛雷?” “你都已经猜到了,又何必问?” “他未必是那种人?” “为了活命,他可以爬地求饶,为了重新在江湖上立足,他什么都做得出来。” “你混过江湖?” “人心险恶,不用混江湖也能知道。” 听到阿飞的回答,李寻欢沉默了下来。 过了几秒,他才说道:“江湖中也有不少侠义之士,不全是坏人。” “你也在江湖,你就不是坏人。” 阿飞笑著说道。 “你並不了解我,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坏人?” 李寻欢反问起了阿飞。 阿飞没有马上回答,思考了一下,决定小小的刺激一下李寻欢。 “很简单,一个武功高,长得帅,而且还很深情的人,不会坏到哪里去。” “从你雕刻的手艺来看,这个女人你起码已经雕刻了成百上千次。” “要是你平时的生活比较无聊,甚至有可能雕刻了上万次。” “我不知道她是谁,不过有一点我很確定,那就是你雕刻的再多,也只是单相思。” “如果你真的爱她,你要做的,不是雕刻她的雕像,而是想办法跟她白头偕老。” 说完,阿飞拿起酒壶,给李寻欢倒了一杯。 “你还年轻,有些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我有我的苦衷。” 李寻欢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苦衷,什么苦衷,总不能是你那里不行吧?” 什么? 李寻欢怎么也没有想到阿飞会说出这样一句话,差一点就把嘴里的酒喷出来,一脸诧异的看著阿飞。 …… 第4章 你是孬种吗? “我很健康,我说的苦衷不是这个!” 李寻欢迅速回道。 男人最怕別人说自己不行! 尤其是那里不行! “没事,不用跟我解释,我都懂!” “上了年纪之后,有时候是会力不从心,这很正常,你也別太放在心上。” “虽然我没有那方面的烦恼,但我能理解你们。” 阿飞笑著说道。 “你……我……” 李寻欢本想继续说些什么,但他最后还是放弃了。 因为他现在才反应过来,阿飞就是在故意打趣他。 “你现在还年轻,有些事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简单。” 李寻欢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你有没有想过,不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而是你把事情弄复杂了。” “你经歷过什么,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如果你真的爱那个女人,就算全世界都阻止你,你也要想尽一切办法跟她在一起,而不是睹物思人,用喝酒和雕刻来压抑內心的思念。” “要是她不喜欢你,那没什么好说的。” “要是她也喜欢你,但你却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不敢跟她在一起,那你就是不折不扣的孬种。” “你是孬种吗?” 阿飞一脸认真的看著李寻欢,缓缓说道。 李寻欢没有说话,只是不停的喝酒,一杯接著一杯。 看到他这个模样,阿飞也没有继续刺激他。 小小的刺激一下就行了! 继续刺激下去,鬼知道李寻欢会不会一怒之下出手攻击他! 虽然诸天宝鑑已经成功复製了李寻欢的小李飞刀,但他很確定自己现在肯定打不过李寻欢。 至於为什么,很简单。 因为他现在根本就没有飞刀! 飞刀都没有,就算诸天宝鑑复製了小李飞刀,他也用不出来! 就跟那种事情一样! 太监为什么不行,因为太监没有啊! 在李寻欢一杯接一杯灌酒的时候,铁传甲来到了他们旁边。 “有上房空出来了,而且打扫乾净了,少爷隨时都可以过去休息。” 铁传甲对著李寻欢说道。 李寻欢先是放下酒杯,对著铁传甲点了点头。 隨后,指著小二刚送来的几坛酒,对著阿飞说道:“这些酒,晚上再喝吧。” “没问题。” 阿飞回道。 在他和其他客人的注视下,李寻欢和铁传甲离开了饭铺,径直前往房间。 当他们离开后,阿飞默默嘆了一口气,耐心等待起来。 在原著里面,他和李寻欢是离开了客栈后,才被“金狮”查猛和“神行无影”虞二拐子一行人拦下,討要並不在他们手中的金丝甲。 然而现在,金丝甲並没有跟原著中一样被洪汉民趁乱拿走。 换句话说,只要他一直待在这里,查猛和虞二拐子就会带著五毒童子的四名徒弟过来找他。 至於黑蛇是否会跟原著中一样死在他们手中,以及蔷薇夫人、“紫面二郎”孙逵、“妙郎君”花蜂、千手罗剎、“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施耀先、“花花大少”潘小安他们是否也会过来,他就不清楚。 他现在唯一比较確定的,就是林仙儿肯定会过来。 时间一点点流逝。 只过了不到两刻钟,饭铺厚重的门帘被掀开,一行八人在眾人的注视下走了进来。 这八人里面,除了刚刚离开饭铺不久的诸葛雷和洪汉民外,另外六个都很有特点。 一个颧骨高耸,目光如鹰隼的独臂老人。 一个乾枯瘦小,右腿畸形的矮小老人。 还有四个浓眉大眼,长相狰狞,穿著打扮和神情动作都跟小孩子一样的成年男人。 如果说碧血双蛇的装扮就已经够引人瞩目的了,那么这四个成年男人的装扮不只瞩目,而且还让人感到噁心反胃。 进到饭铺后,诸葛雷指著阿飞,对著目光如鹰隼的独臂老人说了几句。 诸葛雷说完后,独臂老人就带著其他人朝著他径直走来。 虽然以前没有见过他们,但阿飞知道,独臂老人就是金狮鏢局的总鏢头“金狮”查猛。 右腿畸形的矮小老人,则是轻功出眾,踏雪无痕,有著“神行无影”之称的虞二拐子。 至於那四个怪胎,则是极乐峒五毒童子的徒弟。 很快,查猛一行人就来到了阿飞面前,將他包围了起来。 “那包袱是他人重託给金狮鏢局护送的,关係著鏢局的名声,不容有失,烦请阁下將包袱交还给查某!” 查猛已经从诸葛雷和洪汉民听说了阿飞的快剑。 不过,他的態度依旧不是很客气。 这很正常。 在面对李寻欢的时候,他的態度都没有好到哪里去,更別说现在面对的人是毫无名气的阿飞。 “我要是不给呢?” 阿飞一脸淡定的看著查猛一行人。 虽然自己已经被查猛他们包围了,但他依旧不觉得查猛能威胁到自己。 因为他们都被原身毫不费力的干掉了。 查猛被原身一剑刺穿了喉咙,而且尸体始终倚著木柱没有倒下。 虞二拐子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也是被一剑穿喉,双手握著暗器,至死都没有扔出去。 至於极乐峒的四个怪胎,死法也都一样,没有任何区別。 “既然阁下不愿还,那查某就只能领教一下阁下的快剑了。” 话音刚落,查猛就抬起了手。 然而,他並没有来得及出手。 在他抬手那一刻,银白软剑就刺穿了他的喉咙。 查猛的脸上浮现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虽然诸葛雷和洪汉民已经跟他说了阿飞的剑快如闪电,凌厉绝伦,但他依旧没有想到,阿飞的剑居然能快到这种地步。 软剑用起来果然还是不太习惯! 阿飞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在其他人看来,他刚才那一剑已经很快了。 但只有他才知道,跟使用腰间的剑相比,他刚才的出剑已经慢了很多。 看到阿飞用风驰电掣的惊艷一剑瞬间刺穿查猛的喉咙后,虞二拐子和极乐峒四童子脸色大变。 阿飞没有浪费时间,继续出手。 清冷如深秋月光的剑光一闪而逝。 在鲜血犹如血箭一般从查猛喉咙飈射出来的时候,虞二拐子和极乐峒四童子他们的喉咙也被阿飞手中的银白软剑刺穿,死不瞑目。 干掉他们后,阿飞身形一闪,拦住了朝著饭铺大门跑去的诸葛雷和洪汉民。 “活著不好吗?” “为什么要回来送死呢?” 阿飞缓缓说道。 诸葛雷和洪汉民没有回答他。 此时的他们,双手捂著脖子,鲜血从指缝渗出,扑通一声,满脸不甘的倒在地上。 阿飞没有理会他们,甩手一甩,甩掉软剑上的鲜血,让银白软剑如同腰带一般缠绕在了腰上。 做完这些,他蹲了下来,开始了新的摸尸。 没费什么力气,查猛和诸葛雷他们的身上的银子就被他摸了出来,变成了他的战利品。 摸完尸后,不需要他说什么,掌柜立刻叫来好几名小二,抬走了查猛一行人的尸体。 至於阿飞,则是换了一张乾净的桌子,重新坐下喝酒。 …… 第5章 天下第一美人 查猛和诸葛雷等人的尸体很快就被抬走了。 原本热闹的饭铺,也变得冷清了不少。 饭铺里面的客人,大部分都是普通人。 看到那么多死尸,他们要是还能心平气和的吃饭,那才叫不对劲。 阿飞一边喝酒,一边猜测著接下来究竟是林仙儿先到,还是花蜂和千手罗剎他们先到。 在原剧情里面,是林仙儿先出场勾引李寻欢,然后花蜂、千手罗剎、施耀先、潘小安才陆续登场。 但现在,鬼知道他们谁会先过来。 剧情已经被他改变了先不说。 另外,这里也不是蔷薇夫人和“紫面二郎”孙逵开的酒家。 在这种时候,谁先过来都有可能。 如果可以的话,阿飞希望先来的是花蜂和千手罗剎他们。 因为这样,他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挑战自己的软肋,看一下自己是否可以抵挡住林仙儿的诱惑。 虽然他还没有见到林仙儿,但他觉得自己挑战软肋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林仙儿可不是一般的美女,而是江湖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 或许会有女人比她更漂亮。 但有著“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她,更能激起男人的征服欲。 举个简单的例子。 有很多素人的顏值,並不比所谓的大网红和女明星低。 但跟睡素人相比,睡网红和女明星,明显更能激起男人的兴趣。 在这个世界,有著“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林仙儿,就相当於21世纪的顶流女明星! 阿飞没有等很久。 只等了一两刻钟,千手罗剎、“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施耀先、“花花大少”潘小安三人就陆续来到了饭铺。 千手罗剎很美,身材也很好,穿著的衣服也跟原著中描述的一样,以金丝编织而成,缀著明珠和美玉。 她的暗器功夫是否很好,阿飞不知道。 因为他没有给千手罗剎出手的机会。 施耀先和潘小安也很名副其实。 施耀先看到千手罗剎的衣服后,毫不掩饰的透露出贪婪神色,一副想要將千手罗剎衣服剥下来带走的模样。 潘小安也的確很挥金如土,身穿重裘,戴著价值不菲的翡翠扳指,使用一支镶嵌著翡翠的短矛,身边还跟著两名姿色不输千手罗剎的妙龄少女。 干掉千手罗剎、施耀先、潘小安三人后,阿飞又在饭铺等了小半个时辰。 但他依旧没能等来花蜂、孙逵、蔷薇夫人三人。 至於穿著一袭青衣,偽装成了男人的林仙儿,更是连影子都没有。 她该不会是不来了吧? 不想要金丝甲了吗? 阿飞皱著眉头,拿起酒杯喝了一口。 自斟自饮了一刻多钟,他起身离开了饭铺。 既然花蜂和蔷薇夫人他们不过来,那就过去找他们好了。 孙逵和蔷薇夫人开的酒家距离小镇不是很远。 虽然诸天宝鑑还没有成功复製李寻欢的轻功“蜻蜓三抄水”,但阿飞的轻功也不弱。 从小镇过去孙逵和蔷薇夫人开的酒家,用不了多少时间。 顺著小镇南下的主路疾驰了片刻,阿飞转入一条小路,前往附近的山峰。 孙逵和蔷薇夫人开的酒家就在山脚下,只要到了附近,並不难找。 没费多少力气,阿飞就看到了一家屋外四周都是宽阔走廊,有著朱红色栏杆和碧绿纱窗的酒家。 又要杀人了! 在心里感慨了一句,阿飞施展轻功来到酒家大门前,径直走了进去。 进到大堂,一个身材发福,脸上有著很多皱纹的老者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没等老者说话,就有一个穿著红缎小皮袄,梳著万字髻,带著刨花油香气的肥胖女人,扭著腰肢从厨房走了出来。 跟老者一样,女人也不再年轻。 虽然她用脂粉遮盖了皱纹,而且还用束腰扎紧了腰身,但她的腰身依旧粗的跟水桶一样。 只看女人现在的模样,谁都不会想到,二十年前的她会是名满江湖的大美女。 红顏易老,美人迟暮! 打量了孙逵和蔷薇夫人一眼,阿飞从怀里掏出了装有金丝甲的包袱,將其放在了面前的桌上。 “金丝甲就在包袱里面,两位要是想要的话,儘管出手。” 阿飞一脸平静的看著孙逵和蔷薇夫人,缓缓说道。 “金丝甲?” “什么金丝甲?” “客官不要跟老朽开玩笑了。” 孙逵露出了茫然不解的表情。 他的演技很好,要不是已经知道他的身份,阿飞也很难相信眼前这个糟老头子就是二十年前大名鼎鼎的紫面二郎。 李寻欢当时就没有认出孙逵,喝下了他送来的毒酒。 “当年有勇气带著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妻子私奔的紫面二郎,现在连承认身份的勇气都没有了吗?” 阿飞不紧不慢的说道。 听到他的话,孙逵佝僂的身子立刻站直,满是皱纹的苍老脸庞变得红中透紫,握紧了双拳。 “你是什么人?” 孙逵目露精光,一脸警惕的看著阿飞。 阿飞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开口问道:“被你们砍断了双脚的花蜂呢?” 孙逵和蔷薇夫人脸色大变。 “你究竟是什么人?” 孙逵怒喝道。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就算你得到了金丝甲,你们也抓不住梅花盗。” 阿飞缓缓说道。 虽然金丝甲是“武林三宝”之一,但这並不是眾人疯狂抢夺金丝甲的原因。 抢夺金丝甲,主要是为了杀掉三十年前就销声匿跡,但在半年前重出江湖的梅花盗。 过去的这半年时间里,梅花盗劫財劫色,做下了七八十件大案。 就连华山派掌门的女儿,也被他糟蹋了。 为了除掉梅花盗,目前已经有九十多家的家主暗中约定,只要有人杀了梅花盗,就能得到他们家產的一成。 这是一笔足以让绝大多数人都为之疯狂的巨额財富。 除此之外,林仙儿也扬言,不管是谁杀了梅花盗,她都会嫁给对方。 財富、美人、名声! 只要除掉梅花盗,就能同时得到这三样东西! 於是,可以阻挡梅花盗暗器的金丝甲,就成了眾人梦寐以求的宝物,就好像得到了金丝甲,就一定能杀掉梅花盗一样。 “为什么抓不住?” “被梅花盗所杀之人,致命伤都在前胸!” “只要有金丝甲在,面对梅花盗时就能立於不败之地!” 孙逵迅速说道。 不只是他一个人这样想,查猛、千手罗剎、施耀先、潘小安他们也都这样想。 “既然你这么確定,那就出手吧!” “只要你能杀了我,金丝甲就是你……” 阿飞的话还没有说完,孙逵就出手了。 只见他怒喝一声,离弦之箭般爆射到阿飞面前,右拳朝著阿飞的胸膛轰来。 虽然已经隱姓埋名了二十多年,但不得不承认,此时的孙逵依旧宝刀不老。 然而,他的这一拳註定不会有击中阿飞的机会。 拳头还没有触碰到阿飞的胸膛,银白剑尖就已经刺进了他的喉咙。 孙逵维持著出拳的姿態,如同木偶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难以置信的看著阿飞。 跟查猛和千手罗剎他们一样,他也没有想到阿飞的剑居然这么快。 阿飞抽出软剑,隨意一甩,甩掉了剑身上的鲜血。 在孙逵倒地的同时,他来到蔷薇夫人的面前,再次出剑。 干掉孙逵和蔷薇夫人,阿飞將装有金丝甲的包袱塞回怀里。 隨后,找到被关在地窖中,双腿被齐根斩断,蓬头垢面,浑身上下都是泥垢,胖的跟肉球一样的“妙郎君”花蜂。 他什么话都没说,一剑刺穿了花蜂的喉咙,结束了对方的生命。 做完这些,他没有在酒家里面停留,开始施展轻功返回小镇客栈前面的饭铺。 没过多久,阿飞就回到了饭铺。 一进到饭铺,他就看到了一个不高不矮,神情瀟洒,长相阴森,有著一双动人双眼的青衣人。 林仙儿! 虽然眼前这个青衣人怎么看都跟“天下第一美人”没关係,但阿飞知道,她就是林仙儿! 终於来了! 阿飞不动声色的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 第6章 挑战软肋失败 感慨完,阿飞没有浪费时间,径直来到林仙儿面前。 “你也是来抢金丝甲的?” 阿飞问道。 “不是。” 林仙儿摇了摇头。 没等阿飞继续问,她开口说道:“你的武功很好,我不是你的对手,我是来跟你交易金丝甲的。” “既然是交易,那就应该找个清净点的地方聊。” 说完,阿飞回到之前的桌子旁,拿起一坛还没有开封的酒。 看著背对著自己的阿飞,林仙儿脑海中不自觉的闪过了偷袭他的想法。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个主意。 虽然她在阿飞离开饭铺后才过来,但她已经听说了查猛、千手罗剎、施耀先他们都被阿飞一剑封喉的结局。 跟普通女人比起来,她的武功不算弱。 然而,依旧没到可以轻鬆击杀查猛和千手罗剎等人的地步。 另外,在阿飞打量她的时候,她就有一种阿飞已经看穿了她的偽装,知道她是什么人的感觉。 林仙儿没有思考太久,跟在了阿飞身后。 跟著带路的店小二,阿飞和林仙儿来到了客栈北面的一间上房。 房间的面积不大,但该有的家具一应俱全。 在屏风后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浴室,浴桶里面已经提前装好了洗澡水。 店小二离开后,阿飞將酒罈放在了桌上,饶有兴致的打量起了林仙儿,缓缓说道: “说吧,你打算用什么东西跟我交换金丝甲?” 听到他的话,林仙儿没有任何迟疑,抬起双手,露出了戴著的暗青色铁手套。 这对铁手套的形状丑恶且笨拙,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林仙儿问道。 “不知道,介绍一下。” 阿飞回道。 话是这样说,但他很清楚这对暗青色铁手套是什么。 不只如此,他还知道林仙儿怀里还放著一个匣子。 匣子里面,装著一柄名气和价值都不在金丝甲之下的短剑。 鱼肠剑! 金丝甲只是武林三宝之一。 而鱼肠剑,则是上古神兵和武林重宝,是藏剑山庄的传家之宝。 要不是藏剑山庄的老庄主藏龙老人,跟少林、武当、崑崙三大门派的掌门是生死之交,鱼肠剑一早就被人夺走了。 即便如此,为了保住鱼肠剑,藏剑山庄也付出了不少人命。 在阿飞的注视下,林仙儿不紧不慢的介绍起了手中的铁手套。 “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 “这对手套,就是兵器谱排名第九的青魔手!” “伊哭採金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了整整七年,方才製成。” “这对青魔手,可以说是武林中最霸道的兵刃之一。” 不用林仙儿介绍,阿飞也很清楚青魔手是一件怎样的兵器。 不只如此,他还知道,林仙儿之所以会拥有青魔手,是因为伊哭的弟子为了跟她上床,主动送给她的。 当林仙儿介绍完,阿飞打开酒罈,给自己倒了一碗,在林仙儿的注视下一饮而尽。 放下酒碗,他开口说道:“青魔手是不错,但我用的是剑。” 林仙儿也知道仅凭青魔手,很难换走金丝甲。 阿飞刚说完,她就伸手入怀,掏出了一个长而扁的铁匣子,一脸郑重的將其放在了桌上。 因为带著青魔手的缘故,她打开匣子的动作稍显笨拙。 隨著匣子的开启,立刻就有一道砭人肌骨的剑气涌出,露出了一柄寒光照人的短剑。 “此剑名为『鱼肠』,乃上古神兵,武林重宝,天下无双!” 林仙儿的声音响了起来。 “剑不错!” “不过,还不够!” 阿飞说道。 “鱼肠剑的价值远在金丝甲之上,这都不够?” 林仙儿问道。 “当然不够!” “我知道你是女人,而且还是一名很漂亮的女人。” “不然的话,游龙生不会把鱼肠剑送你,青魔手也不会落到你的手上。” “青魔手我要,鱼肠剑我也要。” “另外,我还要你陪我一晚。” 阿飞朝著林仙儿挑了挑眉,笑著说道。 林仙儿没有说话。 过了几秒,她没有继续偽装自己的声音,发出了银铃般的娇笑声。 “你很贪心,而且很好色!” 阿飞没有否认,点了点头,缓缓说道:“贪財好色,做个俗人,没什么不好。” 俗人吗? 林仙儿缓缓在摘下了青魔手,露出了毫无缺陷,十全十美的双手。 这是一对柔软,白皙,仿佛由羊脂美玉精雕细琢而成的双手。 不长,不短! 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 指如葱根,手如玉笋,柔若无骨,十指纤纤! 就算再挑剔的人,也绝对没办法挑出这双手的毛病! 看到林仙儿的双手,阿飞开始理解李寻欢当时的感受了。 不只是李寻欢,他也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一双手! 真不愧是天下第一美人! “我的手好看吗?” 林仙儿声音也变得娇美起来,柔声说道。 阿飞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笑著说道:“一天!” 什么? 林仙儿愣了一下。 “我改主意了,一晚不够,我现在要你陪我一天!” 阿飞一脸认真的看著林仙儿。 “一晚!” 话音刚落,林仙儿就用毫无瑕疵的双手,撕裂了衣袖。 断裂的衣袖犹如落叶般轻飘飘的落在地上,露出一对丰盈纤美,完美无缺的玉臂。 “两天!” 阿飞回道。 “你越来越贪心了!” 林仙儿嗔怒,但语气却无比勾人心弦。 “男人都很贪心,尤其是在漂亮的女人面前!” 阿飞缓缓说道。 虽然自己现在还坐著,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忍耐力已经快要见底了,恨不得立刻將林仙儿就地正法。 就在林仙儿打算说些什么的时候,阿飞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三天!” “要是你不同意,你现在就可以带著青魔手和鱼肠剑离开了。” 林仙儿站在阿飞面前,用荡漾著秋水般的双瞳注视著他。 对於出卖色相这件事,她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另外,她也很清楚男人们看到她后都会產生怎样的念头。 不过,阿飞的要求,在她看来还是有些过分了。 她还从未连续三天陪著一个男人。 林仙儿没有说话,阿飞也没有说话。 房间內的气氛逐渐变得压抑起来。 就这样过了一两分钟,林仙儿褪去鞋袜和衣物,摘下面具。 宛如女媧杰作的美丽脸庞,可以令任何男人犯罪的完美躯体! “她美的像是天上的仙子,却专门带男人下地狱!” 看著面前的林仙儿,阿飞脑海中不自觉的闪过了这句话。 没等林仙儿投怀送抱,他就站了起来,一把抱起林仙儿,朝著床榻走去。 林仙儿抬起双手,搂著他的脖子,含情脉脉的看著阿飞。 很快,房间里面就响起了儿童不宜的声音。 …… 第7章 有两种债不能欠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 不知不觉中,三天就过去了。 在这三天里,阿飞没有离开过房间,林仙儿当然也没有离开过。 不得不说,林仙儿的確是一个尤物。 一个可以將男人带进地狱的绝世尤物! 好在一早就知道了林仙儿是一个怎样的女人,所以阿飞並没有被林仙儿带进地狱。 经过这三天的相处,阿飞確认了一件事,那就是林仙儿的確有著受虐癖。 她喜欢折磨男人,也喜欢被男人折磨! 另外,越是愈得不到的东西,她愈想要! 跟林仙儿度过了让人身心愉悦的三天后,阿飞遵守承诺,將金丝甲交给了她。 与此同时,林仙儿也留下了青魔手和鱼肠剑。 离开客栈前,林仙儿还给了阿飞一个地址。 “如果你想我了,可以来找我!” 林仙儿走了,带著她想要的金丝甲走了。 离开前,她又戴上了那张阴森的人皮面具。 虽然除了阿飞外,客栈里面没有任何人看见她的长相,但包括李寻欢在內,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一个美女。 如果她不是美女的话,阿飞不会整整三天都没有离开房间。 另外,客栈的隔音並不好,很多客人都听到那些让人慾火焚身的声音。 中午。 客栈大堂。 阿飞坐在李寻欢面前,享用著面前的午餐。 李寻欢本来第二天就打算离开客栈,继续南下。 然而,发现阿飞沉迷女色后,他改主意了。 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他已经认可了阿飞是自己的朋友。 他並不知道跟阿飞在房间里玩了三天的女人就是被称为“天下第一美人”的林仙儿。 就算知道了,他也会选择留下劝诫阿飞不要沉迷女色。 听不听得进去,是阿飞的事情。 但作为朋友,他有必要提醒一下阿飞。 “那个女人呢?” 李寻欢拿起酒杯喝了一口,对著阿飞问道。 “天刚亮就离开了。” 阿飞回道。 “金丝甲给她了?” 李寻欢再问。 刚开始的时候,他並不知道包袱里面的是金丝甲。 留在客栈的这段时间,他从其他客人口中听说了梅花盗重出江湖和金丝甲的事情。 “嗯,给她了。” “有两种债不能欠,一种是赌债,另一种是嫖债。” “欠赌债,输人品;欠嫖债,输德行!” 阿飞看著李寻欢,一脸隨意的说道。 嫖债? 李寻欢没有想到阿飞会给出这样的回答,愣了一下。 他本来还有些担心初入江湖,血气方刚的阿飞会不会被某些女侠和妖女迷晕了头。 现在,他知道自己多虑了。 “你接下来打算去哪里?” 李寻欢问道。 “不知道,到处逛一逛吧,你呢?” 听到阿飞的反问,李寻欢沉默了下来。 倒了一杯酒,將其一饮而尽,他缓缓说道:“我打算去见一见老朋友。” 说完,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笑靨比梅花更美,身体单薄,眼睛明亮,气质清丽高贵的女人。 林诗音! 看到李寻欢脸上的表情,阿飞就知道,他又在想林诗音了。 除了林诗音外,没有哪个女人能让他露出现在这种悲哀忧伤的表情。 “是要去见龙啸云吗?” 阿飞拿起了酒壶,给李寻欢倒了一杯。 听到他的话,李寻欢的思绪从回忆中回来,开口问道:“是那个女人跟你说的?” 阿飞点了点头。 他当然不会告诉李寻欢自己是穿越者,一早就知道了他们所有人的事情。 林仙儿並不知道李寻欢也在这里。 不只她不知道,客栈里面的其他人也同样不知道。 碧血双蛇没有认出李寻欢,诸葛雷三人也没有。 至於查猛、施耀先、潘小安等人,他们过来的时候,李寻欢已经跟铁传甲回房间了。 “既然你没有地方去,不如跟我一起去兴云庄。” 李寻欢突然说道。 “你该不会是害怕见到林诗音,所以特意拉上我吧?” 阿飞反问起了李寻欢。 “当然不是,我怎么可能会害怕见到诗……大嫂。” 李寻欢回道。 “你一声不吭跑到关外隱居十年,估计平时也没联繫过他们,现在又突然跑回来,害怕见到她也很正常。” “放心吧,就算兴云庄是龙潭虎穴,我也会陪你一起闯,你不用担心。” 阿飞笑著说道。 话是这样说,但他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 龙啸云两父子都是不折不扣的演技派。 要是他们出生在现代並且进入娱乐圈演戏,以他们的演技,就算不能成为影帝,也能成为毋庸置疑的实力派演员。 另外,他现在也有些好奇,在李寻欢没有废掉龙小云武功的现在,林诗音见到李寻欢后会是一个怎样的反应。 是换一个理由责骂李寻欢,还是满脸热情的欢迎李寻欢的到来? 龙啸云和龙小云,又会有怎样的表现? 林仙儿看到他来到兴云庄,会不会装作不认识他? 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龙生看到鱼肠剑在他手里,会不会找他拼命?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李寻欢知道阿飞是在打趣自己,没有接话,笑著摇了摇头。 酒足饭饱。 阿飞三人离开了小镇,继续南下。 车厢里,李寻欢又拿出了名扬江湖的小李飞刀,掏出一块坚硬的松木,雕刻起了林诗音的雕像。 观察了李寻欢片刻,阿飞开口说道:“给我一块松木。” “你要干什么?” 李寻欢抬头望向阿飞。 “我也要雕刻。” 话音刚落,阿飞就从怀里掏出了號称是上古神兵,但是真是假无法考究的鱼肠剑。 这是? 李寻欢看著阿飞手里的鱼肠剑,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以前並没有见过鱼肠剑。 不过,在看到鱼肠剑的第一眼,他就知道这是一柄不可多得的绝世宝剑。 “这把剑是你从潘小安身上弄来的?” 李寻欢问道。 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阿飞击杀查猛和潘小安他们的场景,但他知道自己和铁传甲回房后,阿飞又在饭铺杀了哪些人。 不只如此,他还知道阿飞杀人后又摸尸了,而且给了千手罗剎最后的尊严,没有拔下对方身上那件以金丝编织而成,缀著明珠和美玉的华丽衣服。 他本以为阿飞是跟“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施耀先一样爱財如命。 事实证明,跟施耀先比起来,阿飞要好多了。 …… 第8章 魏武遗风 “你要雕谁?” “在房间里陪了你三天的那个女人?” 李寻欢从车座下面隨手掏出一块松木,將其递给阿飞,问道。 “我雕谁都没关係。” “反而是你,要是龙啸云知道你念念不忘,整天雕刻林诗音的雕像,你猜他会怎么想?” 阿飞接过松木,笑著说著。 在李寻欢眼中,龙啸云是一个很好的结拜大哥。 但阿飞知道,他不只不是什么好大哥,而且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虽说在最后,龙啸云醒悟了,带著《怜花宝鑑》孤身前往金钱帮总部,希望能从上官金虹手中救下李寻欢。 但在此之前,他的所作所为就是一个十足的无耻小人。 在龙小云和秦孝仪等人带著梅二先生回到兴云庄前,龙啸云根本不知道李寻欢回来了。 虽然此时的林仙儿已经见过了李寻欢,並且色诱李寻欢失败,但阿飞可不觉得林仙儿会把这件事告诉给龙啸云知道。 换句话说,龙啸云是在看到李寻欢回来后,害怕他抢走林诗音,才决定陷害他就是梅花盗。 阔別十年未见! 一见面就陷害自己的结拜兄弟是人人得而诛之的梅花盗! 即便龙啸云是因为害怕林诗音离开自己才这样做,他的这个举动也太下作了。 他爱她,她也爱他,他却不敢带走她! 他爱她,她不爱他,他害怕他会带走她! 听到阿飞的话,李寻欢沉默了下来。 先不说龙啸云是他的结拜大哥。 就算龙啸云和他没什么关係,整天雕刻人家妻子的雕像,传出去也不好听,很容易让人误会他是想继承曹丞相的遗志,重振魏武遗风。 更何况,小李风流这件事,早在十多年前就传遍了江湖。 出关前的李寻欢,跟眾多绝色美人幽会过。 他手里没有拿飞刀和酒杯的时候,握著就是这些绝色美人的春葱柔夷。 李寻欢放下了手中的飞刀跟还未雕刻完的雕像,拿起一旁的酒壶,喝了一大口。 “大哥……他不是那样人。” 李寻欢对著阿飞说道。 “我没见过他,也没有跟他打过交道。” “不过,我知道,不只女人善妒,男人有时候也很善妒。” 阿飞一边说,一边用鱼肠剑雕刻起了手中的松木。 鱼肠剑是短剑,比正常的剑短很多,只有一尺多长。 虽然比小李飞刀长了不少,但用来雕刻,也没什么问题。 不过,阿飞並没有放在心上。 在李寻欢的注视下,他很快就雕刻出来了一个女人的身形轮廓。 鱼肠剑身为上古神兵和武林重宝,削铁如泥都不在话下,更別说只是用来雕刻木头。 看了片刻,李寻欢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本以为阿飞是在用雕刻打发时间,但看到阿飞的手法和动作后,他就知道自己猜错了。 “你在练功?” 李寻欢开口问道。 “对!” 阿飞没有否认,回道。 很多人都以为原身的剑法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快和狠。 然而事实並非如此,原身的剑的確很快,但跟狠没什么关係,而是稳和准。 在这方面,原身的剑法跟李寻欢的小李飞刀有著异曲同工之妙。 李寻欢的飞刀也很快、很准、很稳。 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时候,李寻欢的飞刀不会出手。 一旦出手,他就会用上全部的精神和精力,所以才有了“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的评价。 要是他隨隨便便就出手,有很多人都能躲过他的飞刀。 原身出剑也差不多。 至少要有七成把握,原身才会出剑。 除了他们外,上官金虹的龙凤双环也很稳。 准確的说,他的龙凤双环能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二,就是因为他的稳。 將天下至险的兵器,练到一个“稳”字! 这才是上官金虹非人能及之处! 而他的独子上官飞,只学到了龙凤双环的狠毒和诡险,所以武功远不如他。 …… 两天后。 保定府,兴云庄。 阿飞和李寻欢站在兴云庄的大门前,看著大门前那两幅御笔亲书的门联,无视了门口家丁的打量。 一门七进士。 父子三探花。 虽然这个庄园现在已经不是昔日的“李园”,而是兴云庄,但这两幅门联並没有被取下。 看著这两幅门联,各种回忆涌上李寻欢的心头,停下脚步,迟迟不敢上前。 “你可別告诉我,来都来到了,你反而不进去了!” 阿飞对著李寻欢说道。 別人或许做不出这样的事情,但放在李寻欢身上一点都不奇怪。 梅花盗事件结束后,他在兴云庄后墙外的小巷里整整待了两年,都没有主动进入兴云庄见林诗音。 要不是跟阿飞一起“隱居”林仙儿又搞事了,到处散播兴云庄有重宝出现的消息,引来了一大批江湖人士和金钱帮的人,李寻欢依旧不会进入兴云庄,而是继续躲在孙驼子的小店,每晚遥望林诗音居住的小楼。 “既已来了,迟早总是要进去的。” 李寻欢嘆了口气,苦笑道。 说完,他就率先朝著兴云庄大门走去。 阿飞和铁传甲没有说话,跟在了他的身后。 李寻欢刚跨上石阶,还没有跨进大门,就有一个穿著锦缎羊皮袄,手里提著鸟笼的大麻子从旁边冲了过来,拦住了他们三人。 “你们什么人?” “龙四爷的兴云庄也是你们能乱闯的吗?” 大麻子一脸嫌弃看著李寻欢、阿飞、铁传甲三人,大声说道。 跟穿著锦缎羊皮袄的他比起来,李寻欢他们身上的衣服,看起来不是一般的廉价。 虽然整洁乾净,但很明显是普通材质的衣物。 “阁下是?” 李寻欢皱著眉头问道。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阔別十年回到兴云庄,居然连大门都进去。 “大爷我是兴云庄的管家,我的闺女就是龙夫人的乾妹妹。” 大麻子单手叉腰,一脸高傲的大声说道。 “既然如此,麻烦通报龙四爷一声,就说……” 没等李寻欢说完,大麻子就满脸不耐烦的说道:“龙四爷也是你们想见就能见的,快点滚!” 大麻子说完后,阿飞立刻冒出了一脚踹飞这傢伙的想法。 李寻欢脾气好,不跟这傢伙计较。 他可没有李寻欢这么好的脾气。 然而,就在他准备一脚踹飞大麻子的时候,一道声音从大门內传了出来。 “大呼小叫的像什么样子!” 顺著声音望去,一个十来岁,穿著红斗篷,仿佛红孩儿的圆脸小孩出现在了阿飞三人的视线中。 看到说话的人,大麻子和门口的家丁立刻露出了恭敬的表情。 …… 第9章 见面礼 龙小云! 这个粉雕玉琢,打扮的跟红孩儿一般的小屁孩不是別人,正是龙小云。 李寻欢没有认出龙小云,只感觉龙小云的眉眼和长相有些似曾相识。 就在此时,阿飞的声音响了起来。 “是不是觉得他有故人之姿?” 阿飞笑著说道。 “他是……” 李寻欢转头望向阿飞。 “故人之子,当然会有故人之姿!” “你都已经有了猜测,又何必问我。” 阿飞回道。 虽然李寻欢以前没有见过龙小云,但他不是傻子。 先不说龙小云的长相跟龙啸云林诗音有著相似之处。 只要看一下大麻子和家丁们展现出来的恭敬表情,就能知道龙小云是什么人。 在眾人的注视下,红孩儿般的龙小云跨过大门,站在石阶上,眼珠子一转,打量了阿飞三人一番,开口道:“你们是什么人?” 跟只会以貌取人的大麻子不一样,龙小云无疑要聪明很多。 虽然他有时候也会以貌取人,但他还没有蠢到只凭穿著就判断一个人是否值得自己重视。 在江湖上,不修边幅的高手有很多。 “李寻欢!” 李寻欢神情复杂的看著龙小云,回道。 李寻欢? 听到他的回答,不管是龙小云,还是大麻子和其他家丁,全都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虽然他们没有见过李寻欢,但他们对李寻欢一点都不陌生。 兵器谱排名第三的绝世高手! 皇帝钦点的探花郎! 兴云庄的原主人! 龙啸云的结拜兄弟! 当李寻欢说出自己的名字后,刚才还趾高气昂的大麻子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已经销声匿跡了十年之久的李寻欢会在这个时候突然登门拜访龙啸云。 如果可以的话,他恨不得现在就给自己两巴掌,马上对李寻欢赔礼道歉。 跟大麻子等人一样,龙小云也没有想到眼前这个长相俊朗,但衣著普通的男人会是李寻欢。 不过,他並没有跟大麻子那样后悔不已。 只见他快步上前,满脸笑容,边走边说。 “原来是李大叔,侄儿拜……” 说话的同时,龙小云抬起双手,一副要对李寻欢做辑行礼的模样。 就在此时,抬起的袖口,飞出三根劲道十足的迷你袖箭,朝著李寻欢的脸庞和咽喉极速飞去。 除了龙小云自己和阿飞外,谁都没有想到他会在这种时候出手。 更不会想到,他会如此心狠手辣。 在这种距离下,就算是江湖上的成名武者,也会因为猝不及防而被袖箭命中,一命呜呼。 要是换成其他人,龙小云的这番偷袭十有八九会得手。 但很可惜,他现在偷袭的人是李寻欢。 虽然李寻欢也没有想到龙小云会出手偷袭自己,但他的反应並不慢。 只见他抬起右手隨意一挥,轻鬆抓住了朝著脸庞和咽喉极速飞来的袖箭,皱眉道: “小小年纪就如此狠毒下作,龙大哥太疏忽管教了!” 李寻欢说的是实话。 要不是龙啸云疏忽管教,龙小云怎么也不至於变成这个样子。 龙小云显然很不爽李寻欢的说教,双手一甩,手中多了两柄寒光四射的短剑。 “你有何资格评价我父亲!” 话音刚落,龙小云就欺身上前,双手齐出,短剑闪电般朝著李寻欢刺去。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就刺出了七八剑。 虽然年纪不大,但看得出来,龙小云的功夫很不错,平时没少下苦工。 他不只出剑快,而且变招也快! 不只如此,他的每一招都极其狠毒,招招直取要害,仿佛和李寻欢有著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一般。 李寻欢无奈地嘆了一口气,再一次抬起右手,站在原地,单手化解了龙小云的所有攻击。 虽然龙小云的剑招很毒辣,但他和李寻欢的实力差距宛如天堑。 就算站在原地不避不让,龙小云也无法击伤他。 “想必是大哥和诗音平时过於溺爱,才让此子年纪轻轻就如此狠毒!” “若不加以管教,此子长大后,必定会成为武林中的一个大祸害,不如……” 在化解龙小云狠毒剑招的同时,李寻欢思绪万千,脸上浮现出了纠结的表情。 阿飞不会读心术。 不过,看到李寻欢露出纠结表情后,他就猜到了李寻欢在想什么。 “消失匿跡十年,一上门就废了结拜大哥和青梅竹马独生子的武功,你確定要送这样一份见面礼?” 站在一旁看戏的阿飞开口说道。 李寻欢还没有说话,龙小云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废我武功,他也配!” 虽然李寻欢已经轻鬆化解了自己数十剑,但龙小云依旧不服软。 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有些怀疑李寻欢是冒充的。 那么现在,他很確定,眼前的李寻欢如假包换,就是大名鼎鼎,闻名江湖的小李探花。 李寻欢沉默不语,打量了龙小云一番。 隨后,嘆了一口气,抬起左手,一掌拍向龙小云的胸膛。 他的这一掌,很平平无奇,给人一种只要手臂正常就能拍出来的感觉。 龙小云很清楚的看到了李寻欢的出掌。 但他丝毫没有放在心上。 在他看来,如此平平无奇的一掌,必定是虚招。 人们的惯用手基本是右手。 李寻欢抓袖箭和化解剑招的时候,用的也是右手。 所以他很理所当然的断定,李寻欢的杀招必然是右手,左手只不过是用来迷惑他的虚招罢了。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挥舞短剑,在面前划出了剑网,防止李寻欢突然变招,將虚招转变成杀招。 要是李寻欢变招,化虚招为杀招,他也可以立刻变招,砍下李寻欢的手腕。 事实证明,龙小云不只猜错了,而且低估了李寻欢的实力。 李寻欢左手拍出的这一掌,並不是什么虚招,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胜负手。 电光石火之间,他的左手就穿过剑网,精准无比的拍在了龙小云的胸膛上。 龙小云没有感受到疼痛,也没有受伤,只觉得有一股力道將自己往后推去,不自觉的后退了好几步。 李寻欢最后还是留手了。 或者说,听进去了阿飞的建议。 拍中龙小云胸膛的那一刻,他收回了真气,只是將其推开,没有废掉龙小云的武功。 …… 第10章 因爱生妒 “趁我还没有改变主意,收手吧!” 李寻欢仿佛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双手负后,淡淡说道。 龙小云知道李寻欢已经留手了。 不然的话,被人在前胸要害结结实实的拍了一掌,他就算不死,也会被重创。 他意识到了自己和李寻欢之间的巨大差距,但他依旧很不爽李寻欢的管教。 从小就被父母溺爱的小屁孩! 最討厌的就是被管教! 更何况,李寻欢还不是他的父母! 就在龙小云思考著要用什么办法拿下李寻欢的时候,从大门內传出来一道高呼声。 “寻欢,真的是你来了吗?” 声音刚传出来,一个锦衣玉服,相貌堂堂,留著微须的中年人,满脸激动的从庄內冲了出来。 龙啸云! 这个中年男人不是別人,正是李寻欢的结拜大哥,兴云庄如今的主人龙四爷龙啸云。 衝出大门,龙啸云三步並作两步,迅速来到李寻欢面前,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真的是你……你终於来见大哥了……” 龙啸云热泪盈眶的看著李寻欢,满脸都是兴奋和高兴的表情。 “大哥……” 看著跟自己记忆中已经不太一样,更加成熟稳重的龙啸云,李寻欢语气哽咽,满眼热泪。 “兄弟你终於回来了!” “我龙啸云的结拜兄弟终於回来了!” 龙啸云激动不已的大声说道。 说完,他才转头望向龙小云,抬手示意龙小云过来,一脸严肃的说道: “这位就是我的结拜兄弟,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快跟李大叔行礼问好!” 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但在龙啸云的注视下,龙小云还是拱手作揖,一脸恭敬的行礼问好。 “侄儿拜见李大叔!” 这一次,他没有再发射身上的暗器。 当龙小云行完礼,龙啸云拍了拍他的肩膀,对著李寻欢说道: “寻欢你別看小云长得秀秀气气的,但这孩子比我强,天生就是练武的好材料!” 龙啸云並不知道龙小云刚跟李寻欢交完手,一脸欣慰的称讚起了龙小云。 进去匯报的家丁並不傻,只跟龙啸云匯报李寻欢来了,並没有提及龙小云偷袭李寻欢。 不管怎么说,龙小云都是兴云庄的少庄主。 要是得罪了他,工作没了是小事,命或许也会保不住。 “虎父无犬子!” 李寻欢点了点头。 虽然龙小云没能伤到他,但他不得不承认,龙小云品性不行,武功的確蛮不错的。 武功招式,可以从师父身上学到。 但临敌应变和心態,就不是师父能教授的了。 化解龙小云毒辣剑招的时候,李寻欢就发现,龙小云对於这些剑招的使用,已经达到了“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境界。 也正是发现了这一点,他才会认为龙小云日后会成为武林中的一个大祸害。 李寻欢说完,龙啸云转头望向阿飞,疑惑的问道:“这位小兄弟是?” 铁传甲他之前就见过了,並不陌生。 虽然他不知道铁传甲的真实身份,但他知道铁传甲就已经服侍李家很多年了。 “这位是阿飞,我入关时交到的好朋友。” 李寻欢迅速回道。 阿飞没有说话,只是朝著龙啸云頷首回应了一下。 龙啸云没有在意,笑著说道: “原来是阿飞兄弟!” “你是寻欢的朋友,就是我龙啸云的朋友!” 说完,他转头望向一旁的家丁。 “快去通知夫人寻欢来了!” “是,庄主!” 家丁恭敬回道。 吩咐完家丁,龙啸云满脸开心的拥著李寻欢朝著庄內大厅走去。 阿飞、铁传甲、龙小云跟著他们前往大厅。 前往大厅的途中,龙小云不时地打量阿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阿飞看到了龙小云的目光,但他並没有理会龙小云。 此时的他,正在欣赏龙啸云的表演。 真不愧是实力派演员! 演技就是好! 感情丰富,表情细腻,浑然天成,游刃有余! 阿飞不动声色在心里感慨著。 没过多久,他们就来到了大厅。 大厅里面有著不少人。 从装扮来看,这些人无一例外,全都是江湖人士。 看到龙啸云,这些江湖人士刚准备起身问好,龙啸云就豪情万丈的说道: “你们知道这位是谁吗,我要是说出来你们肯定会嚇一跳!” “他就是我龙啸云的结拜兄弟,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我这位兄弟,无酒不欢,你们要是有人能把他灌醉,我马上就送他五百两银子!” 李寻欢? 他不是消失了吗? 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兴云庄? 他也是为了梅花盗来的? 龙啸云刚说完,眾人的脑海中就闪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猜测。 虽然不知道已经销声匿跡十年的李寻欢为什么会突然现身,但大厅里面的人都是老江湖,纷纷上前,围绕著龙啸云和李寻欢,跟李寻欢问好。 至於站在他们后面的阿飞和铁传甲,直接被他们无视了。 虽然被人无视的感觉並不是很好,但阿飞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跟被人吹捧比起来,他现在更期待李寻欢和林诗音久別重逢的场面。 因为他的缘故,李寻欢没有中毒,也没有去找梅二先生,更没有废掉龙小云的武功。 简单一点来说,林诗音已经没有了一见面就骂李寻欢的藉口。 虽然林诗音已经嫁给了龙啸云,並且生下了龙小云。 但跟李寻欢从来都没有放下她一样,她也一直对李寻欢念念不忘。 更重要的是,龙啸云也知道她还爱著李寻欢。 要不然,龙啸云未必会陷害李寻欢是梅花盗。 龙啸云会陷害李寻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爱生妒,害怕李寻欢带走林诗音。 至於兴云庄是李寻欢送给林诗音的嫁妆和李寻欢废了龙小云武功,只能算是次要原因。 大厅里面的江湖人士刚跟李寻欢打完招呼,內堂就传出了一道声音。 “快掀帘子,夫人出来了。” 听到这道声音,站在门口的童子立刻掀开了门帘。 阿飞、李寻欢、龙啸云等人也都望向进出內堂的房门。 在眾人的注视下,林诗音从內堂冲了进来。 看到林诗音是一路小跑来到大厅后,阿飞立刻转头望向龙啸云。 跟他猜测的一样,看到林诗音心急火燎的从后院小楼来到大厅后,嫉妒的表情在龙啸云脸上一闪而逝。 林诗音是他的妻子。 但他却从未见过林诗音如此激动的欢迎自己回家。 除了阿飞外,其他人都没有发现龙啸云脸上一闪而逝的嫉妒。 李寻欢就站在龙啸云旁边,但他依旧一无所知。 因为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林诗音的身上。 她的身子依旧单薄,脸色也依旧苍白。 明亮的双眼带著一股仿佛与生俱来的冷漠。 虽然不是完美无瑕,但没有人能否认,林诗音是一个美人,一个气质和魅力都很独特的美人。 当在梦中出现过成千上万次的林诗音来到自己面前,李寻欢强行压制住將林诗音搂进怀里的衝动和阔別多年的痛苦,勉强露出一个笑容。 “大嫂,你好!” 明明是深爱彼此的青梅竹马,此时的李寻欢却只能称呼林诗音为大嫂。 铁传甲知道李寻欢的这一句“大嫂”叫的有多么痛苦和心酸,將头转了过去,不忍心再看。 然后,他就看到阿飞正在用看戏一般的眼神打量著李寻欢和林诗音。 跟李寻欢不一样,铁传甲並不怎么欣赏阿飞。 尤其是在阿飞跟林仙儿在客栈房间里面肆无忌惮的玩了三天后。 察觉到铁传甲的目光,阿飞转头看了他一眼。 …… 第11章 阿飞飞刀 阿飞知道铁传甲不怎么欣赏自己。 原身能得到铁传甲的欣赏,是因为原身足够纯粹。 而他则表现的跟个贪財好色的俗人一样。 只看了一眼,阿飞就將目光收了回来,望向李寻欢和林诗音。 “你还好吗?” 林诗音看著李寻欢,淡淡问道。 “还好。” 李寻欢回道。 “既然回来了,那就在庄里多住几天。” 林诗音说道。 “嗯!” 李寻欢点头回道。 听到他的回答,林诗音没有再说什么,转头看了龙啸云一眼,微微頷首。 隨后,就在眾人的注视下,离开大厅,进入了內堂。 当林诗音离开后,龙啸云立刻吩咐家丁端上陈年佳酿,带著李寻欢和一眾江湖人士朝著一旁的偏厅走去。 阿飞也参与了他们的酒局。 不过,他只喝了不到一刻钟,就隨便找了个藉口离席。 他不喜欢溜须拍马的人喝酒,更不喜欢跟偽君子喝酒。 如果只有自己和李寻欢的话,他不介意陪李寻欢喝上几坛。 但除了李寻欢,龙啸云和那群江湖人士也在。 从偏厅出来后,阿飞抬头看了一眼天空。 天气依然寒冷,但没有下雪。 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李寻欢在兴云庄內的遭遇,他径直朝著大门走去,准备去一趟保定府。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超靠谱 】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原身很纯粹。 虽然长得很帅,但对衣著和形象没什么要求,只要不是赤身裸体就行。 他不一样。 作为一个俗人,他准备换一副装扮,免得浪费原身与生俱来的俊朗长相。 除此之外,他也需要前往保定府处理一下从“花花大少”潘小安身上弄到的战利品,以及,找个铁匠铺给自己弄一套飞刀。 诸天宝鑑已经將小李飞刀复製过来好几天了。 但直到现在,他都没有使用过这门绝学。 虽然李寻欢隨身携带了不少飞刀,但他並没有跟李寻欢开口要一把。 从兴云庄出来,阿飞没有任何迟疑,立刻施展起了从李寻欢身上复製而来的轻功“蜻蜓三抄水”,朝著保定府赶去。 不得不说,李寻欢的轻功就是要比原身好很多。 即便是在雪地中,脚尖轻轻一点,就能掠过四五丈的距离。 没过多久,阿飞就来到了距离兴云庄不远的保定府。 入城后,他先是找了一家规模不小的玉器店,卖掉了潘小安那枚价值不菲的翡翠扳指和镶嵌在短矛上的翡翠。 然后,来到一家成衣店,买了三套锦衣。 最后,换了一副装扮,看起来跟世家子弟般的他来到一家铁匠铺,让铁匠铺打造三十把长三寸七分,轻薄精巧,形如柳叶的飞刀。 李寻欢飞刀的刀身上,有著一个“李”字標记。 阿飞有样学样,让铁匠铺在刀身上刻上了“飞”字標誌。 付完银子,约定好明天上午过来取飞刀后,他离开了铁匠铺,就近找了一家酒楼。 二楼临街的一张桌子。 阿飞一边喝酒,一边思考著接下来的安排。 李寻欢已经回到兴云庄了。 如果没有其他变故的话,接下来的发展应该跟原著中没多大区別。 铁传甲身份暴露,不得不离开,落到了“中原八义”手中。 龙啸云联合赵正义、田七、公孙摩云三人陷害李寻欢就是梅花盗。 心眉大师赶到兴云庄,提议將他带到少林,让少林掌门心湖大师和百晓生判断他是否是梅花盗。 前往少林的途中,李寻欢一行人遇到了帮徒弟报仇的五毒童子。 田七和一眾少林弟子中毒身亡,心眉大师也中了五毒童子的毒,李寻欢出手击杀五毒童子,將中毒的心眉大师送回了少林。 被送回少林的心眉大师什么话都没有来得及说,就被心鉴所害,李寻欢被百晓生污衊是梅花盗,被堵在了少林无法离开。 原身知道李寻欢的遭遇后,被林仙儿忽悠冒充梅花盗,结果中计被百晓生等人所擒,也被带回了少林。 李寻欢用计谋让盗取经书的心鉴和百晓生露出马脚。 百晓生死在了小李飞刀之下,心鉴则是被原身用冰柱捅死了。 最后,洗刷了冤屈的李寻欢和原身离开了少林,並且从心鉴和百晓生的举动,推断出了梅花盗就是林仙儿。 原身找到林仙儿,再次被忽悠,没有下手杀死林仙儿,跟林仙儿隱居了。 梅花盗事件自此结束。 再往后,就是两年后的事情了。 思考了一下,阿飞很快就有了决定。 铁传甲救不救都无所谓。 虽然原著中的铁传甲在两年后还有戏份,但他非要求死的话,那就让他去死好了。 另外,原身能在原著中救下铁传甲,是因为原身认识了中原八义中的老三“宝马神枪』边浩,被请去了做公证人。 铁传甲可以不救,李寻欢就不能不救了。 这个世界要是没了李寻欢,会少很多乐子。 除此之外,阿飞也想亲眼见证李寻欢和上官金虹的生死之战。 原著中並没有具体描写这场战斗,只是简单的说了一下上官金虹有著很多次杀死李寻欢的机会,但他偏偏不信邪,非要见识一下李寻欢的飞刀。 然后,上官金虹就掛了。 除了李寻欢和上官金虹这两位当事人外,唯一目睹了全过程的,就只有荆无命。 难得穿越到了这个世界,要是还不能亲眼见证李寻欢和上官金虹的生死决战,那未免也太可惜了。 第二天上午。 阿飞来到铁匠铺,拿到了想要的“阿飞飞刀”。 其中六把,整齐的插在了专门定製的飞刀袋里。 另外二十四把,则是放在了一个盒子里面。 检查了一下飞刀,並且適应了一下手感后,阿飞將飞刀袋掛在腰带上,拿著装著飞刀的盒子离开了铁匠铺。 来到附近的小巷,他隨手一转,装著飞刀的盒子凭空消失不见,被收进了诸天宝鑑。 为了方便活动,他把鱼肠剑、青魔手、衣物、绝大部分的银子都放在诸天宝鑑里面。 將装有飞刀的盒子收进诸天宝鑑,阿飞离开了保定府。 他昨晚没有返回兴云庄,而是住在了城內的客栈。 至於为什么不回兴云庄,原因很简单。 他去了一趟青楼,体验了一下勾栏听曲的乐趣。 他本以为昨晚的勾栏听曲会很有意思。 然而事实证明,有著林仙儿这个江湖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珠玉在前,青楼里面的那些姑娘的確不行,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没有在青楼里面过夜,而是找了家客栈入住。 …… 第12章 赌注 兴云庄。 当一袭白色锦衣,玉树临风,宛如世家公子,腰佩银白软剑和飞刀袋的阿飞回到庄內,不只李寻欢露出了意外的表情,龙啸云和龙小云等人看到他后,也都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李寻欢意外,是因为他看到阿飞掛在腰带上的飞刀袋。 他知道阿飞的剑法很不错,独树一帜,快如闪电。 但他从不知道阿飞也会飞刀。 龙啸云他们意外,则是今天的阿飞跟昨天宛若两人。 人还是那个人,长相没有任何变化。 但阿飞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了。 如果说昨天的阿飞,给人的感觉是长相俊朗,但出身不好,初出茅庐的年轻武者。 那么现在,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从某个世家大族出来江湖歷练的年轻少侠。 回到兴云庄没多久,阿飞就听说了李寻欢和铁传甲昨晚的遭遇。 李寻欢杀死了青魔手伊哭的大徒弟丘独,並且跟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龙生交了手。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追书就上 101 看书网,101??????.??????超讚 】 唯一不同的是,林仙儿昨晚並没有来诱惑他。 所以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有著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林仙儿究竟长什么样子。 至於铁传甲的遭遇,则跟原著中没什么不同。 少林俗家弟子,號称“铁胆震八方”的秦孝仪因为长子秦重伤重不治,迁怒梅二先生。 铁传甲出手阻止,被赵正义认出了他就是十八年前销声匿跡的“铁甲金刚”。 听竹轩。 阿飞和李寻欢坐在听竹轩內喝著酒。 “他已经被认出来了,你就这么放心他离开?” 阿飞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对著李寻欢问道。 “他怕十八年前的那件公案连累我,让我跟他一起受人耻骂,决意要离开。” 李寻欢无奈地嘆了一口气,回道。 他很清楚十八年前那件公案的真相是什么,也丝毫不惧铁传甲会连累到自己。 但铁传甲去意已决,他也没办法。 阿飞沉默了几秒,继续说道:“我並不清楚十八年前的真相,但我知道他现在已经露了行踪。” “如果他的仇家就在保定府附近的话,肯定不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 他和铁传甲不是很熟,只相处了几天而已,连话都没怎么说过,自然没有亲自出手救下对方的想法。 但李寻欢不一样。 铁传甲已经服侍李寻欢父子十多年了,忠心耿耿,也是唯一一个在李寻欢散尽家財后还没有离开的僕人。 虽然李寻欢没有阻止铁传甲离开兴云庄,但这並不意味著他就不关心铁传甲。 两年后的他,就是因为关心铁传甲的下落,被偽装成乞丐的胡不归擒住,落到了龙啸云的手中。 不然的话,胡不归根本不会有擒下他的机会。 听到阿飞的话,李寻欢沉默了下来。 过了十几秒,他拿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开口说道:“我要去找他,確保他能安全离开保定府。” 说完,没等阿飞回答,他就施展轻功离开了听竹轩。 没过多久,李寻欢就消失在了阿飞的视线中。 “希望你能赶上吧!” 阿飞在心里感慨了一句,起身离开了听竹轩。 从听竹轩出来,他在兴云庄后院漫步起来,欣赏起了兴云庄的风景。 没过多久,一道声音就从他身后传了过来。 “你就是李寻欢入关时交到的朋友?” 转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一名腰佩长剑的锦衣少年出现在了阿飞的视线中。 他以前没有见过对方,但他很快就猜到了锦衣少年是什么人。 游龙生! 藏剑山庄的少庄主! 林仙儿的裙下之臣之一,为了一亲芳泽,將家传的上古神兵鱼肠剑送给了林仙儿! 游龙生的语气不是很客气,冰冷的神情中带著仿佛与生俱来的高傲。 在他旁边,还站著打扮的跟红孩儿一样的龙小云。 “阁下是?” 虽然已经认出了游龙生,但阿飞还是问了一句。 没等游龙生说话,龙小云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这位是藏剑山庄的游少庄主,当代第一剑客天山雪鹰子前辈的唯一传人!” “哦,原来是游少庄主,没听说过。” 阿飞回道。 游龙生没有给他好脸色,他当然也不会给游龙生什么好脸色。 果不其然,听到他的回答,游龙生的表情更冰冷了。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阿飞估计自己现在身首分离,一命呜呼了。 “李寻欢昨天说你的剑法独树一帜,快如闪电。” “既然都是剑客,敢不敢跟我切磋切磋?” 游龙生一脸自信的看著阿飞。 作为当代第一剑客天山雪鹰子的唯一传人,在面对其他同辈剑客的时候,他有著十足自信。 虽然他昨晚没能击败李寻欢,但因为龙啸云及时赶到的缘故,他也没被李寻欢打趴下。 “没兴趣!” 阿飞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游龙生和龙小云没有想到他会拒绝的如此乾脆,愣了一下。 过了几秒,游龙生才满脸不屑的说道:“要是怕输,可以直说,没必要用没兴趣做藉口。” 这个激將法也太粗暴了吧! 阿飞在心里吐槽了一句。 “我没兴趣跟你切磋,不是怕输,而是我出剑必见血!” “你是藏剑山庄的少庄主,又是雪鹰子前辈的唯一传人,打伤了你,会让人觉得藏剑山庄的剑法和雪鹰子前辈的剑法不过如此,连个初出茅庐的无名小辈都打不过。” “另外,我不喜欢没有赌注的切磋。” 阿飞不紧不慢的说道。 说完,他毫不掩饰的打量起了游龙生腰间的长剑。 虽然游龙生腰间的长剑还没有出鞘,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夺情剑”! 专诸鱼肠,武子夺情! 人以剑名,剑因人传,人剑辉映,气冲斗牛! 夺情剑,乃是三百年前一代剑豪狄武子的佩剑,在江湖上的名气並不在鱼肠剑之下。 “你想要我用夺情剑做赌注,你拿的出匹配的赌注吗?” 游龙生本就冰冷的表情变得更冰冷了。 “別太瞧不起人了。” “虽然我不是什么少庄主,也没有雪鹰子前辈这种师父,但一把好剑我还是拿得出来的。” 阿飞回道。 “好!” “我倒想看看你能什么剑跟我赌!” 游龙生迅速说道。 阿飞没有说话,伸手入怀,从诸天宝鑑中取出了鱼肠剑。 鱼肠剑刚露出了一个剑柄,游龙生就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专诸鱼肠,武子夺情!” “既然如此,那我就用鱼肠剑跟你赌好了!” 阿飞不紧不慢的说道。 此时的鱼肠剑,已经有了一个配套的剑鞘。 这个剑鞘,是他昨天在保定府定製的。 虽然不是什么华丽剑鞘,但用来装鱼肠剑也足够了。 “不可能!” “鱼肠剑乃是藏剑山庄的家传之宝,你手里的鱼肠剑肯定是假的!” 龙小云大声说道。 “呛!” 阿飞没有说话,拔剑出鞘。 就算阿飞不拔剑出鞘,游龙生也知道他手中的鱼肠剑是真的。 龙小云没办法从剑柄判断出鱼肠剑的真偽,他可以。 “鱼肠剑怎么会在你的手中?” 游龙生死死地盯著阿飞,咬牙切齿的说道。 “当然是別人是送我的!” “你要是不信,不妨直接去问她!” 阿飞一脸淡定的看著游龙生,收剑回鞘。 “你……” “我杀你了!” 话音刚落,游龙生就拔剑出鞘,施展轻功,犹如离弦之箭般朝著阿飞爆射而来,夺情剑直指阿飞的胸膛。 他的速度很快! 但阿飞的速度更快! 只见他微微一侧身,就避开了游龙生杀意十足的迅猛一剑。 与此同时,鱼肠剑闪电出鞘,从游龙生的脖颈轻轻划过。 阿飞很好的控制著自己的力道,只是让鱼肠剑在游龙生脖颈留下了一道血痕,並没有將对方的脑袋整个砍下来。 游龙生也是个可怜人。 先是被林仙儿玩弄,然后被奇肥奇壮,满身肥肉,宛如肉山的大欢喜女菩萨抓去做了男宠。 最后在大欢喜女菩萨和李寻欢交手的时候,为了救李寻欢,被大欢喜女菩萨所杀。 “你输了!” 游龙生刚感受到脖颈传来的疼痛,阿飞的声音就传到了他的耳中。 …… 第13章 意外的林仙儿 我输了? 跟脖颈传来的疼痛相比,游龙生遭受的心理打击要强烈很多。 昨天没能击败李寻欢,他並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李寻欢可是兵器谱排名第三的高手,要是那么容易就被他偷袭得手,那才叫不正常。 但阿飞不是李寻欢。 跟闻名江湖的李寻欢比起来,阿飞就是一个毋庸置疑的无名小卒。 然而,他依旧输了。 一剑! 只用了一剑,在江湖上毫无名气的阿飞就击败了他! 对於既是藏剑山庄少庄主,又是当代第一剑客雪鹰子唯一传人的游龙生来说,这个打击不是一般的大。 游龙生维持著出剑的姿態,如同木偶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满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阿飞看了一眼划过游龙生脖颈的鱼肠剑。 不得不说,鱼肠剑不愧是上古神兵,武林重宝。 划过游龙生的脖颈后,鱼肠剑的剑身上没有沾染任何鲜血,依旧寒光照人。 收剑回鞘,他转头对著游龙生说道: “如果你想夺回夺情剑,一雪前耻,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两年后,我会前往藏剑山庄。” “要是你不想再跟今天一样输给我,我建议你去天山,跟著雪鹰子前辈好好练两年剑。” “不然的话,两年后的你一样贏不了我。” 看在游龙生本性並不坏,只是为人有些高傲的份上,阿飞决定“帮”他一把,看一下能不能改变对方的命运。 要是游龙生听进去了,真的跑去天山找雪鹰子苦练两年,那他大概率不会成为大欢喜菩萨的男宠。 他又不是江枫那样的“天下第一美男子”,不至於让大欢喜女菩萨跑去天山跟雪鹰子抢人。 游龙生没有说话。 过了十几秒,他收剑回鞘,將夺情剑递给了阿飞。 “夺情剑先给你保管两年,两年后,不管是夺情剑,还是鱼肠剑,我都会拿回来!” 说完,没等阿飞回答,他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龙小云紧隨其后,跟著游龙生一起离开了。 虽然很不甘心,但他不是输不起的人。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作为名家子弟,他不至於连这个道理都不懂。 另外,他也知道,自己今天会如此轻易输给阿飞,主要是因为自己的心乱了,没能沉得住气。 不然的话,就算阿飞能击败他,也不会这么轻鬆。 他本以为林仙儿只是对自己另眼相看。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他为了討好林仙儿,不惜將家传宝物鱼肠剑送了出去。 结果,林仙儿反手就“送”给了別的男人。 游龙生並不知道,不管他有没有沉住气,阿飞击败他都只需要一招。 因为阿飞同样没有全力出手。 当游龙生和龙小云消失在视线中后,阿飞拔出了夺情剑。 剑气森寒如冰! 剑光宛如一泓秋水! 隨手舞了几个剑花,阿飞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跟软剑比起来,还是正常的长剑更趁手一些。 观察了一下四周,確认周围没有其他人后,他取下腰间的软剑,將其收进诸天宝鑑,把夺情剑掛在了腰带上。 佩戴好夺情剑,阿飞的脑海中不自觉的冒出了一个念头。 在这个世界,鱼肠剑和夺情剑无疑是最有名的两柄剑。 但除了鱼肠剑和夺情剑外,还有两柄不错的剑。 一柄是荆无命那柄看似粗劣简陋,实则是当今第一铸剑高手古大师为他量身定製的长剑。 另外一柄则是兵器谱排名第四,“嵩阳铁剑”的郭嵩阳所使用的乌黑长剑。 要不要把这两柄剑也弄到手呢? 阿飞认真思考了起来。 虽然他现在已经有了鱼肠和夺情两柄名剑,但作为一名“剑客”,他不会嫌弃自己手里的名剑太多了。 很快,他就有了决定。 把荆无命的剑和郭嵩阳的剑也弄到手! 诸天宝鑑的储物空间很大,別说再放两柄剑,就算再放两万柄剑,也完全不是问题。 接下来的时间里,阿飞继续游览起了兴云庄,欣赏起了风景。 中午。 李寻欢独自一人回到了兴云庄。 听竹轩。 “我还以为你要晚上才会回来呢?” 阿飞拿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传甲已经安全离开保定府了。” 李寻欢同样一饮而尽。 离开兴云庄后,他很快就找到了铁传甲。 “女屠户”翁大娘在菜市卖人肉的动静太大了。 即便她已经带著铁传甲离开了,李寻欢依旧很轻鬆打听到了消息,及时赶到位於坟堆旁的木屋,救下了一心求死的铁传甲。 据李寻欢所说,中原八义中的老三“宝马神枪”边浩请来了三个人主持公道。 “铁面无私”的赵正义,在保定府“大观楼”说铁板快书的老先生…… 以及,“一条棍棒压天下,三颗铁胆镇乾坤”的田七! 边浩会请来赵正义和说铁板快书的老先生主持公道,阿飞並不意外。 因为在原著里面,边浩也请了他们。 然而,他没有想到,取代了原身的第三人,会是田七。 虽然有些意外,但他很快就猜到了原因。 边浩会请到田七主持公道,原因很简单。 因为田七在江湖上的名气足够大。 更重要的是,田七刚好在保定府。 田七会从洛阳府赶到保定府,当然不会为了中原八义和铁传甲来的。 他会过来,纯粹是被龙啸云叫过来的。 在原著中,田七也是今天来到了的兴云庄。 只不过,他是在晚上抓捕李寻欢的时候才现身。 田七到了,那么“摩云手”公孙摩云应该也到了。 “正派”和“反派”是到齐了。 但问题是,林仙儿昨晚没有跟李寻欢见面,自然也就没有约李寻欢今晚去冷香小筑。 李寻欢本就不是梅花盗,如果他不去冷香小筑,龙啸云他们想要冤枉他是梅花盗就更难了。 就在阿飞思考著龙啸云他们是不是换了一个计划冤枉李寻欢的时候,听竹轩外传来了一道微弱的脚步声。 虽然声音不大,但这道脚步声没有瞒过他和李寻欢的耳朵。 他们同时放下酒杯,望向大门。 没过多久,他们就看到了脚步声的主人,一个样貌、身材、气质都无可挑剔,仿佛世上最温柔最纯洁的人间绝色。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地方不足的话,那就是对方倾国倾城的脸庞上浮现出了意外的表情。 林仙儿! 此时来到听竹轩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林仙儿! 不愧是江湖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 李寻欢之前没有见过林仙儿,但他很確定,眼前的绝色美女就是林仙儿。 他就是阿飞? 李寻欢当时也在客栈? 他有没有跟李寻欢说我就是那个女人? 林仙儿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猜测。 过来听竹轩前,她就知道李寻欢和阿飞都在听竹轩。 但她没有想到,阿飞就是在客栈房间里面玩弄了她三天的人。 在客栈房间里面的那三天,她没有透露自己的名字给阿飞知道,阿飞同样也没有跟她说自己叫什么。 林仙儿没有说话,很快就將心情平復了下来,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就在她准备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阿飞对著李寻欢说道:“她就是在客栈房间里面陪了我三天,拿走金丝甲的那位『女侠』。” “我猜到了。” “她看到你之后露出的意外表情,已经提前告诉我了。” 李寻欢拿起酒壶给自己和阿飞倒了一杯。 能成为探花的人,都不是什么蠢人。 更何况,李寻欢不只是名副其实的探花郎,还是风流倜儻的浪子。 让他看男人的表情,他未必能猜出对方在想什么。 但让他看女人的表情,他一猜一个准! …… 第14章 重温旧梦 “看她的样子,应该不是来找我重温旧梦的。” “你们慢慢聊!” 阿飞拿起酒杯一饮而尽,起身朝著大门走去。 “啪!” 从林仙儿身边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右手,在林仙儿那个浑圆雪白,手感极佳的翘臀上拍了一下。 不管是林仙儿,还是李寻欢,都没有想到他会突然做出如此放荡的举动,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手感还是跟之前一样好!” 在他们的注视下,阿飞一脸认真的说道。 林仙儿怒视著阿飞。 如果可以的话,她恨不得现在就將阿飞生吞活剥了。 她会特意在这个时候过来听竹轩找李寻欢,就是为了施展美人计诱惑对方今晚前往冷香小筑,让李寻欢做自己的替死鬼。 结果,她的美人计还没有来得及施展,就被阿飞毁的一乾二净。 李寻欢现在已经知道她为了得到金丝甲,不惜献身服侍了阿飞三天,是一个水性扬花,人尽可夫的淫荡女人。 在这种情况下,她想继续诱惑李寻欢,无疑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林仙儿並不知道,就算李寻欢知道了她是什么人,只要她邀约,李寻欢一样会赴约。 因为他也想弄清楚梅花盗究竟是什么人。 阿飞没有理会林仙儿的怒视,哼著只有自己懂的网红神曲,心情愉悦的离开了听竹轩,来到了后院的一个凉亭。 在大雪飘飞的大冬天,坐在凉亭里面欣赏风景別有一番风味。 不过,他的目的並不只是欣赏风景。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见完李寻欢后,林仙儿肯定会来找他。 林仙儿见到了他后露出了意外的表情,说明林仙儿並不知道他用鱼肠剑跟游龙生赌斗。 要是林仙儿知道,那过来听竹轩前,林仙儿就能猜到他就是阿飞,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过来找李寻欢。 另外,为了顺利陷害李寻欢,不管是林仙儿,还是龙啸云,都要想办法支开他。 虽然游龙生的实力没办法跟成名已久的赵正义、田七、公孙摩云相比,但也不是特別弱。 而他只用了一剑,就击败了游龙生。 要是他今晚也在兴云庄,陷害李寻欢的难度会提高不少。 想要支开他,让他今晚不在兴云庄,有很多办法。 但最好的办法,无疑是让林仙儿带走他。 他和林仙儿是知根知底的老朋友! 让林仙儿带走他,不只成功率更高,而且也不会引起他和李寻欢的怀疑。 毕竟他是一个好色的男人! 只过了不到一刻钟。 林仙儿就再一次出现在了阿飞的视线中,朝著他径直走来。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来到阿飞面前站定,林仙儿一脸委屈的看著阿飞,迅速说道。 如果说龙啸云的演技已经有了竞爭影帝的资格。 那么林仙儿的演技,则要更进一步,来到了“润物无声,一人千面,將角色和本人融为一体”的境界。 “你是在问我为什么要跟他说你就是陪了我三天的女人,还是我为什么要当著他的面拍你屁股?” 阿飞神情隨意的看著林仙儿,笑著说道。 “你……” 刚才还一脸委屈的林仙儿瞬间破功,精致无暇的白皙瓜子脸上浮现出了愤怒的表情。 她见过很多男人,也跟很多男人打过交道。 但能让她破防的男人並不多。 准確的说,现在只有阿飞一个人。 在原著里面,原身也有让她破防过。 但那是大结局时候的事情了。 也正是那一次的破防,导致她彻底自暴自弃,最终沦落於长安城里最卑贱的娼寮。 “如果你是来埋怨和咒骂我的,你现在就可以走了。” “如果你是来找我重温旧梦的,那我吃点亏,再陪你一次好了。” 阿飞朝著林仙儿挑了挑眉。 林仙儿的確不是什么好女人。 但不能否认,她是一个可以给男人带来极致愉悦的女人。 既然李寻欢晚上才会被陷害,那阿飞不介意再体验一次林仙儿的滋味。 以退为进吗? 拙劣的小手段! 听到阿飞的话,林仙儿的自信立刻回来了,脸上的愤怒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给了他一个风情万种的白眼,柔声说道: “上次离开的时候,人家告诉你的那个住处,別人都不知道,只有你才知道。” 林仙儿一边说,一边露出娇羞的表情,来到阿飞面前坐下。 虽然知道对方是在演戏,但阿飞不得不承认,林仙儿的这幅娇羞模样,的確很让人心动。 “是不是只有我知道那个住处,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在保定府里面有没有不被其他人打扰的住处。” “兴云庄现在来了那么多人,而你激动的时候又叫的特別响。” “万一被其他人听到了,或者看到了,就不是很好了。” 阿飞伸出右手,一把抓住林仙儿的手臂。 只是轻轻一拉,林仙儿就从坐在他旁边,变成了坐在他的怀里。 “我在保定府里有个小院落,你要是想……” 林仙儿的话还没有说完,阿飞就抱著她站了起来。 没有任何犹豫,他立刻施展起从李寻欢身上复製来的轻功“蜻蜓三抄水”,带著林仙儿离开了兴云庄。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的特別快。 夜晚。 保定城內的一处宅院。 阿飞从床上下来,活动了一下筋骨。 隨后,在散落一地的衣物中,挑出自己的衣物,迅速穿戴起来。 “你要走?” 林仙儿侧躺在床上。 她的声音依旧很好听,但却带著疲惫和嘶哑。 叫了好几个时辰,铁打的喉咙也受不了,嘶哑是正常的。 “不然呢?” “我可以没答应你留下来过夜。” 阿飞一边穿衣物,一边回道。 “如果是我求你留下来过夜呢?” 林仙儿继续说道。 “那也不行!” “免费陪你几个时辰,已经很吃亏了。” 阿飞一脸认真的看著林仙儿。 要是可以的话,林仙儿真的想立刻咬死阿飞。 但很可惜,她做不到。 过去的几个时辰里,她用尽了浑身解数,仿佛一头飢肠轆轆的母狼,要將阿飞连皮带肉都吞下去。 然而,她的努力最终还是失败了。 年轻人本就火力壮! 更何况,阿飞还是一个武功很不错的年轻人! 別说现在只有一个林仙儿,就算林仙儿还有一个双胞胎姐妹,也別指望能在几个时辰里面,將他连皮带肉的吞掉。 虽然林仙儿没能成功,但阿飞也不能否认,自己的腰確实有著一点点酸。 不过,操控真气在腰部的经脉运转了几趟,本就不强烈的酸痛感觉就彻底消失了。 意识到自己没办法让阿飞留下后,林仙儿用手臂撑著身体,站了起来。 “我跟你一起回兴云庄,我要亲眼看看梅花盗长什么样子!” 林仙儿语带双关的说道。 …… 第15章 假梅花盗现身 你要是想知道梅花盗长什么样子,照一照铜镜就行了! 听到林仙儿的话,阿飞在心里吐槽了一句。 在他的注视下,从床上下来的林仙儿,捡起自己的衣物,迅速穿戴起来。 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因为疼痛,她的动作並不快,但很好看。 不得不说,人长得好看就是不一样。 不只脱衣服的时候诱惑无比,穿衣服的时候也魅力十足。 穿戴完毕,林仙儿来到梳妆檯前,拿起木梳,对著铜镜梳理起了有些凌乱的乌黑秀髮。 阿飞没有催促她,一脸耐心的看著林仙儿梳妆打扮。 过了差不多一刻钟,林仙儿才打扮完毕,变回了那个仿佛世上最温柔最清纯最让男人心动的天下第一美人。 “梅花盗擅长暗器,死在他手中的人,都被他击中了前胸要害。” “你的剑很快,但他的暗器功夫也很强。” 林仙儿一边说,一边来到一个箱子前面,从箱子里取出献身三天才拿到手的金丝甲,径直来到阿飞面前,含情脉脉的看著他。 “你觉得我不是梅花盗的对手?” 阿飞没有去接林仙儿递来的金丝甲。 “不,我不是怀疑你不是他的对手。” “只是……只是你受伤了,人家会心痛……” 林仙儿精致白皙的瓜子脸上浮现出了娇羞的緋红色。 虽然知道林仙儿是在演戏,但阿飞不得不承认,林仙儿的这番表演的確很让人心动。 思考了一下,他接过了林仙儿递来的金丝甲。 小心驶得万年船! 谨慎一点並不是什么坏事! 將金丝甲穿在锦衣里面,阿飞伸出右手,搂住了林仙儿纤细诱人的水蛇腰。 林仙儿似乎猜到了什么,抬起头,娇羞的闭上了双眼。 “啪!” 下一秒,阿飞的左手就在她浑圆雪白的翘臀上用力拍了一下。 做完这些,阿飞推开了她,率先离开了房间。 他是有什么毛病吗? 不解风情的傢伙! 看著阿飞离去的背影,林仙儿不动声色的在心里咒骂起了阿飞。 跟白天的时候相比,夜晚的保定府要安静很多。 一方面是因为宵禁。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夜生活並不怎么丰富。 入夜时,城门就已经关闭。 但对於阿飞和林仙儿来说,这完全不是问题。 阿飞就不说了。 原身的轻功和身法本就不错。 复製了李寻欢的轻功“蜻蜓三抄水”后,这个世界轻功比他还好的人屈指可数。 至於林仙儿。 只看表面的话,她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 实际上,她的身手不算弱,尤其是轻功。 只不过,跟用武功解决问题比起来,她更喜欢用与生俱来的美色。 从保定府出来,阿飞和林仙儿径直前往兴云庄。 或许是担心阿飞看出自己身怀不俗轻功,也有可能是为了拖时间,林仙儿没有全力施展轻功,將速度维持在了只比普通武者快一点点的地步。 阿飞知道林仙儿是故意维持现在这种速度,但他並没有说什么。 冷风如刀! 再过一刻多钟就能抵达兴云庄时,阿飞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的掠空声。 下一秒,跟在他身后的林仙儿突然停下脚步,发出了惊呼声。 没有任何迟疑,他的右手握住了夺情剑的剑柄。 与此同时,一道声若蚊蝇的破空声隨之响起。 诸天宝鑑成功复製小李飞刀的时候,他就掌握了精湛的听风辨器和听声辨位。 飞刀是暗器! 李寻欢的飞刀更是冠绝天下! 一个飞刀高手要是连听风辨器和听声辨位都做不到,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 击杀五毒童子的时候,李寻欢就展现出了精湛无比的听声辨位能力,在连对方影子都没有看见的情况下,精准命中了五毒童子的喉咙。 听到破空声的那一刻,阿飞就知道,朝著自己飞来的暗器是比绣花针还要细的飞针。 不只如此,还是五根同时发射。 “叮!” 剑光宛如秋水的夺情剑闪电出鞘,轻鬆挡下了从身后袭来的飞针。 挡下飞针的同时,阿飞看到了一个又干又瘦,连肋骨都凸了出来,穿著紧身黑衣,满脸刀疤的男人。 他一眼就认出了眼前这个乾瘦男人是林仙儿安排的假梅花盗。 她来找李寻欢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这一切吗? 打量乾瘦男人的同时,阿飞的脑海中不自觉的闪过了这个猜测。 他没有浪费时间多想,夺情剑再次出手。 瘦的跟骷髏一样的乾瘦男人没有坐以待毙,立刻施展起了轻功。 凭心而论,乾瘦男人的轻功很不错。 虽然没到可以跟李寻欢相比的地步,但也算的上是名副其实的轻功高手。 然而,乾瘦男人的躲避没有任何意义。 一眨眼的功夫,阿飞就鬼魅般来到了他的面前。 嗤! 只见剑光一闪,夺情剑的剑尖洞穿了乾瘦男人的喉咙。 乾瘦男人想要说些什么。 但喉咙被洞穿的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不自觉的张大了嘴,伸出了舌头,满脸难以置信的看著阿飞。 阿飞没有理会干瘦男人,拔出了夺情剑。 跟鱼肠剑一样,夺情剑也是杀人不沾血。 在他收剑回鞘的同时,乾瘦男人扑通一声倒在了雪地上。 “他是梅花盗!” 就在此时,如同木偶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林仙儿大声说道。 “你怎么知道他是梅花盗?” 阿飞反问起了林仙儿。 “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人们都躲不开梅花盗的暗器,被他击中了前胸要害。” “现在我明白了,因为梅花盗不是用手发射的暗器,而是用嘴巴发射的暗器。” “人们都只会留意他的双手,不会想到他能用嘴巴发射暗器。” 林仙儿迅速说道。 “有道理!” 阿飞点了点头,配合起了林仙儿。 说完,他来到林仙儿面前,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 林仙儿问道。 “我不会点穴,更不会解穴。” 阿飞回道。 额…… 林仙儿一脸意外的看著阿飞。 为了不被阿飞看出破绽,她特意让假梅花盗点了她的穴。 就在她打算说些什么的时候,阿飞一把將她扛了起来。 隨后,单手提起假梅花盗的尸体,继续施展“蜻蜓三抄水”前往兴云庄。 虽然带著两个人,但阿飞的速度依旧不慢,一掠就是三丈多远。 不到一刻钟,他就带著林仙儿和假梅花盗回到了兴云庄。 灯火辉煌的大厅里。 龙啸云坐在红木椅上,满脸悲伤的看著伏在大厅地上,不断咳嗽的李寻欢。 “兄弟,是我对不起你,是我连累了你!” 龙啸云泪流满脸,对著李寻欢说道。 …… 第16章 梅花盗的同伙 大厅里面並不只有李寻欢和龙啸云。 除了他们外,赵正义、田七、公孙摩云等人也在。 “大哥,不用说了。” “就算让我重活一次,我也会毫不犹豫的交你这个朋友。” 李寻欢忍住咳嗽,抬头望向龙啸云,笑著回道。 “可是我……要不是我阻止你出手,你又怎么会落到这种境地!” 演技精湛的龙啸云大声说道,泪水止不住的流下。 李寻欢刚想安慰龙啸云,让对方不必为自己担心,大厅外就传来了一阵喧闹声。 突如其来的喧闹声,顿时吸引了大厅眾人的注意力。 “你对林姑娘做了什么?”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快放下林姑娘!” …… 不管是李寻欢和龙啸云,还是赵正义和田七等人,都转头望向大厅大门。 在眾人的注视下,右肩扛著林仙儿,左手提著假梅花盗的阿飞一脸淡定的进入了大厅。 看到李寻欢被点了穴,狼狈无比的伏在地上,阿飞开口说道:“半天没见,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 说完,他將假梅花盗的尸体隨手一拋,放下了林仙儿。 “你是他的朋友,你又怎么会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没等李寻欢回答,一个颧骨高耸,鬍子花白,嘴角下垂,满脸威严的男人,目光如刀的看著阿飞,厉声回道。 说话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江湖上大名鼎鼎,有著“铁面无私”之称赵正义。 “阁下是?” 阿飞一脸隨意的打量起了赵正义。 “无知小辈,居然连龙四爷的结拜大哥,闻名江湖的赵老爷子都不认识!” 大厅里面的一名中年人笑著说道。 阿飞转头看了对方一眼,满脸不屑的说道:“我不认识这位赵老爷子,只能说明他的名气不够大。” “如果这位赵老爷子跟天机老人、上官金虹、郭嵩阳、吕凤先一样有名,我肯定会听说过。” 听到阿飞的话,赵正义的表情顿时变得无比难看起来。 阿飞刚才说的,都是兵器谱排名前五的高手。 虽然他在江湖上有著不小的名气,但跟天机老人和上官金虹等人比起来,依旧远远不如。 “你没听过赵大爷的名字,是你孤陋寡闻!” 一道清亮高亢,声如洪钟的声音响了起来。 顺著声音望去,一个长相平平无奇的中年人出现在了阿飞的视线中。 “你又是哪位?” 没等对方回答,李寻欢就笑著说道:“他是『一条棍棒压天下,三颗铁胆镇乾坤』的田七爷。” “他旁边那位,就是以『摩云十四式』闻名江湖的公孙摩云,公孙大爷。” “至於站在他们周围那些,连入座资格都没有的又是哪位大爷和哪位大侠,就没什么必要介绍了。” 李寻欢没有想到阿飞会在这个时候带著林仙儿和一具死尸回来。 不过,他並不是很想看到阿飞回来。 赵正义和田七他们已经摆明了是要把他污衊成恶名昭彰的梅花盗。 阿飞作为他的朋友,在这个时候回到兴云庄,肯定不会被他们放过,会被他们污衊成是梅花盗的同伙。 “话说回来,这么多大爷和大侠都在,你怎么会变成这幅样子?” “这些大爷和大侠应该不会不顾江湖道义,以多欺少联手对付你吧?” 阿飞扫视了大厅一圈,缓缓说道。 “你觉得呢?” 李寻欢反问起了阿飞。 “从他们恨不得將你千刀万剐的模样来看,应该是他们联手將你拿下。” “不过我有一点很奇怪,虽然你酗酒,而且还整日咳嗽,但你好歹也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探花。” “就算你状態不好,他们怎么看也不是你的对手,你是怎么被他们拿下的?” 虽然很清楚李寻欢为什么会被拿下,但阿飞装出了一副毫不知情的模样,开口问道。 李寻欢没有回答,沉默了下来。 “小子,我忍你很久了!” “李寻欢是梅花盗,你是他的朋友,而且还跟他一起来了兴云庄,那你就是梅花盗的同伙!” 话音刚落,脸色蜡黄,瘦如竹竿,看起来病懨懨的公孙摩云就站了起来,怒视著阿飞,大声说道。 “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我最討厌被人冤枉,要是公孙摩云你拿不出任何证据,就污衊我是梅花盗同伙,別怪我对你不客气!” 阿飞神情冰冷的看著公孙摩云。 “对我不客气?” “我倒想看看你怎么对我不客气!” 只见公孙摩云怒喝一声,朝著阿飞爆射而来。 他没有任何犹豫,立刻施展起了赖以成名的摩云十四式,右拳携带著千钧之力,袭向阿飞的胸膛。 公孙摩云的速度很快,出手也很狠辣。 然而,他的右拳並没有触碰到阿飞的胸膛。 不管是公孙摩云本人,还是李寻欢,亦或者赵正义和田七等人,都没能看清楚阿飞是怎么出剑的。 当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夺情剑的剑尖已经抵住了公孙摩云的喉咙。 只要阿飞轻轻一用力,將夺情剑往前一送,大名鼎鼎的公孙摩云就会一命呜呼,死的不能再死。 公孙摩云强行停下脚步,维持著出拳的姿势,额头渗出了豆粒大的冷汗,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就这点三脚猫的功夫,也敢污衊我是梅花盗的同伙,不自量力!” 阿飞一脸不屑的看著公孙摩云。 除了亲眼见过阿飞出手的李寻欢和林仙儿外,在场的其他人都没有想到,他能一剑制住公孙摩云。 尤其是龙啸云、赵正义、田七三人。 他们已经从龙小云嘴里听说了阿飞只用了一剑就击败了游龙生。 但他们没有想到阿飞居然强到了这种地步。 游龙生在年轻一辈中尚且算不上佼佼者,更別说跟成名已久的公孙摩云相比。 然而,阿飞对付公孙摩云,依旧只用了一剑。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重说,我是梅花盗的同伙吗?” 阿飞缓缓说道。 “不……不是!” 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但公孙摩云还是服软改口了。 看到阿飞的冰冷眼神,他就知道,如果自己不服软改口,阿飞绝对会毫不留情的刺穿他的喉咙。 “既然不是,那你刚才为什么要污衊我?” “是觉得我看起来好欺负,还是觉得你们人多势眾,就算我拔剑反抗,你们也能拿下我?” 阿飞继续说道。 “我……啊……” 公孙摩云刚开口,就不受控制的惨叫了出来。 阿飞没有跟他客气,一剑砍下了他的左耳,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一次,我饶你一命!” “要是再有下一次,就別怪我送公孙大爷你去见阎王爷了!” 说完,阿飞隨手舞了一个剑花,唰的一声收剑回鞘,朝著李寻欢走去。 除了他以外,谁都没有想到他会一剑將公孙摩云的左耳砍了下来。 虽然公孙摩云就此保住了性命,但他在江湖上的名声从今日开始,將一落千丈。 对於公孙摩云来说,这个惩罚丝毫不比杀了他轻多少。 阿飞的果断和狠辣,瞬间让大厅內外安静了下来。 不管是大厅里面赵正义和田七他们,还是大厅外面那些江湖人士,此时都一言不发,要多沉默就有多沉默。 阿飞刚往前走了两三步,田七和赵正义就將他拦了下来。 虽然低估了阿飞的实力,但他们依旧不打算眼睁睁的看著阿飞带走李寻欢。 “你不是他的同党,但改变不了他就是梅花盗这个事实。” “在场的大家都看到了,他今晚偷偷摸摸前往冷香小筑,意图对林姑娘不轨!” 赵正义义正辞严,满脸正气的说道。 …… 第17章 狼狈为奸 “去了冷香小筑就是要对林姑娘不轨,那我今天中午带著她离开了兴云庄,是不是就绑架了她?” 阿飞一脸不屑的看著赵正义。 虽然他以前没有跟赵正义打过交道,但他对赵正义这种自詡正义的人一点好感都没有。 就算他们没有冤枉李寻欢是梅花盗,他也瞧不起赵正义他们这些人。 男人想要財富、名声、美人,这很正常! 但用污衊其他人来获得这些,未免也太不要脸了! “你別转移话题,林姑娘和你离开兴云庄,跟他大半夜偷偷摸摸前往冷香小筑不是一回事。” “除了他是梅花盗外,我想不到大名鼎鼎的『小李探花』为什么要这样做!” 站在赵正义旁边的田七厉声说道。 “你想不到別的理由,是因为你长得丑,没有体验过被美人主动邀约……” 说到这里,阿飞停顿了一下,用同情的眼神打量了田七一番,然后才继续说道:“不过这也不能怪你,毕竟长相是天生的,长成现在这个样子,也不是你能控制的事情。” “你……” 没有任何意外,田七脸上立刻露出了抑制不住的愤怒。 虽然他长得並不是很丑,只能算平平无奇,但在大庭广眾之下被阿飞这样嘲讽,他要是一点都不生气,那才不正常。 就在田七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阿飞指著现在还没有解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林仙儿说道:“她就在这里,是不是她邀请了李寻欢今晚前往冷香小筑,直接问她就知道了。” 阿飞刚说完,林仙儿那个如春风般温柔甜美声音就响了起来。 “是我邀请李探花今晚前往冷香小……” 林仙儿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赵正义打断了。 “林姑娘,你被点了穴?” 赵正义问道。 “对,我是被点了……” 跟刚才一样,林仙儿这一次也没有把话说完。 这一次打断他的人,不是赵正义,而是刚被阿飞嘲讽长得丑的田七。 “原来如此!” “我刚才就在想,林姑娘为什么跟这个小子离开兴云庄,又被他扛回来。” “现在,我知道了原因!” 田七刚说完,大厅里面马上就有人开口问道:“是什么原因?” “很简单,因为从始至终,这小子都在胁迫林姑娘。” “他昨天才来兴云庄,以前从未见过林姑娘,更不可能跟林姑娘有什么交情。” “毫无交情的情况下,林姑娘怎么可能主动跟著他离开兴云庄。” “他之前反驳赵大爷的时候,说自己绑架了林姑娘。” “在那个时候,大家只会觉得他是在开玩笑。” “现在看来,他並不是在开玩笑,而是不小心说出了实话。” “公孙大爷刚才说他是梅花盗的同伙,或许有些武断了。” “不过,他肯定也不是正人君子。” “哪怕他稍微为林姑娘的声誉著想,他也不会扛著林姑娘回来。”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和李寻欢一样,都是好色之徒,所以他们才会一见如故,成为好朋友。” “但他並不知道李寻欢是梅花盗,所以中午就绑走了林姑娘。” “至於他为什么敢带著林姑娘回来救人,一方面是他狂妄自大,觉得仅凭一己之力就能对付我们所有人。” “另一方面则是他威胁林姑娘必须配合他,不然的话,就毁坏林姑娘的声誉!” 田七说完后,不管是龙啸云,还是赵正义,亦或者刚被阿飞砍下耳朵的公孙摩云和其他人,都不住的点头,认可了田七的说法。 “不愧是田七爷,一眼就看穿了这卑鄙小人的计划!” “林姑娘你放心,大家一定会帮你討回公道!” “狼狈为奸!能跟梅花盗成为朋友的人,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人!” “一定不能放过这个卑鄙无耻的傢伙!” “对,大家一起出手,拿下这个小子!” “我们这么多人,我就不信他能把我们全杀了!” “没错!他武功不错,大家也不是吃素的!” …… 大厅內外的江湖人士立刻变得群情激奋,纷纷声討和辱骂起了阿飞。 阿飞没有理会这些江湖人士的声討和辱骂,一脸平静的看著田七。 田七不愧是老江湖! 他这番话一说,最有力的证人林仙儿立刻就变成了被胁迫的受害人。 接下来,不管林仙儿说什么,其他人都会认为她是被威胁了才这样说。 毕竟她被阿飞带走了好几个时辰。 如果阿飞用这段时间里面发生的事情威胁她,她就算再不情愿,为了保全自己的声誉,她也只能接受。 “看来我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你们不是想要拿下我,替林仙儿討回公道吗,来吧,我倒想看看,你们这群垃圾要怎么拿下我。” 阿飞一脸不屑的扫视起了眾人,不紧不慢的说道。 “兄弟,你还是走吧!” 李寻欢嘆了一口气,对著阿飞说道。 “走?” “我为什么要走?” 阿飞反问起了李寻欢。 “田七爷和赵大爷他们这些大侠已经认定我是梅花盗了,我不死,他们就拿不到杀死梅花盗的名声、財富、美人。” “无论你拿出了多少证据证明我不是梅花盗,他们也不会认!” 李寻欢回道。 “他们认不认是他们的事情!” “另外,现在已经不只是你的事情了。” “我刚才就说了,我最討厌被人冤枉!” “我本以为,砍下公孙摩云的耳朵,能让他们明白这件事。” “现在看来,我想多了。” 说完,阿飞表情冰冷的看著田七,从飞刀袋里取出了一把飞刀。 看到他没有拔剑,而是取出飞刀后,田七满脸不屑的说道:“小子,你用剑或许还有机会跟田某我过几招。” “用飞刀,你就是自寻死路!” 话音刚落,田七就从背后抽出一条四尺二寸长的金丝夹藤软棍。 只见他隨手一抖,就甩出了点点棍影。 没有任何犹豫,田七果断出手,金丝夹藤软棍点向阿飞前胸的十多处大穴。 虽然人品不咋样,但不得不说,田七能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声,还是有一些本事的。 凭他现在露出的这一手,就能在江湖上闯出不弱的名声。 不过很可惜,他现在的对手可不是江湖上的杂鱼,而是阿飞。 准確的说,是掌握了小李飞刀的阿飞。 当田七挥舞著金丝夹藤软棍朝著自己袭来时,阿飞出手了。 除了李寻欢外,没有人看清楚他是怎么出手的。 在眾人的注视下,朝著阿飞袭来的田七脚步变得踉踉蹌蹌起来,手中的金丝夹藤软棍也停止了挥舞。 在他的喉咙上,插著一把轻薄精巧,形如柳叶的银白飞刀! 小李飞刀! 他居然会小李飞刀! 这怎么可能! 他怎么会小李飞刀! …… 第18章 师弟?师父? 江湖上用飞刀的人有不少。 但没有一个人跟李寻欢一样,將飞刀用到出神入化,冠绝天下的地步。 然而现在,龙啸云、赵正义、林仙儿他们看到了完全不输李寻欢的飞刀绝跡,全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不只是他们,就连李寻欢,看到这一幕,也同样震惊不已。 不管是出手的时机,还是出手的角度和力度,都跟他一模一样。 是师父教他的飞刀? 他是我的同门师弟? 看到阿飞施展出跟自己一模一样的飞刀,李寻欢的第一反应就是阿飞是自己的同门师弟。 龙啸云和林仙儿看到阿飞施展出来的惊艷飞刀,脑海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並不是阿飞是李寻欢的师弟,而是李寻欢把自己赖以成名的飞刀绝技传授给了阿飞。 阿飞知道自己一旦使用小李飞刀,就会引来眾人的猜测。 然而,他丝毫没有放在心上。 只要他不说,没有人会想到他的小李飞刀是从李寻欢身上复製来的。 当田七满脸不甘的倒地后,阿飞扫视著大厅里的眾人,不紧不慢的说道:“我身上只剩下五把飞刀,最多再出手五次。” “这里这么多大侠和大爷,应该不至於连五个有种的人都没有。” “你们不是想要拿下我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吗,来吧,让我看看,你们这些闻名江湖的大侠和大爷,有没有人能避开我的飞刀?” 阿飞没有取飞刀,双手负后,一脸淡定的看著龙啸云和赵正义等人。 就在此时,李寻欢大笑著说道:“兄弟,你太看得起他们了。” “这些大侠和大爷可都是聪明人,怎么可能白白牺牲自己的性命便宜后面的人。” 听到李寻欢的话,阿飞摇了摇头,一脸认真的回道:“这可不好说,聪明人有时候也会做蠢事。” “你这个探花郎也一样,有时候也会做一些让人无法理解的蠢事。” 李寻欢嘆了一口气,自嘲了起来:“我又不是聪明人,做出一些蠢事也很正常。” “行了,別装了,你要是蠢人,这世界就没有聪明人了。” 阿飞回道。 虽然被他毫不留情的嘲讽了,但赵正义和龙啸云等人都没有说话,更没有出手攻击他。 他的快剑就已经很让人吃惊了。 再加上跟李寻欢一样神鬼莫测,例不虚发的飞刀。 如今的他,在赵正义和龙啸云等人看来,要比李寻欢还要棘手。 与此同时,他们脑海中也冒出了一个疑问,那就是年纪轻轻的他到底是怎么练出如此惊人的快剑和飞刀绝技。 另外,李寻欢只掌握了小李飞刀,就成了兵器谱排名第三的高手。 而他不只掌握了不输李寻欢的飞刀绝技,还掌握了李寻欢不会的惊人快剑。 如果百晓生重排兵器谱的话,那他…… 越是猜测阿飞的真正实力,赵正义和龙啸云等人的脸色越难看。 至於林仙儿。 当最初的震惊平静下来后,她想要彻底征服阿飞,让阿飞跟其他男人一样为自己所用的想法也变得越发强烈。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 她是一个很有野心的女人! 论武功,她远不如上官金虹。 论野心,她的野心完全不在上官金虹之下。 因为没有上官金虹那样的实力,所以她选择用美色来实现自己的野心。 拿下他! 无论如何都要拿下他,让他和游龙生百晓生等人一样为自己所用! 林仙儿不动声色的下定了决心。 时间一点点流逝。 看到赵正义他们都一言不发的站在原地,丝毫不敢出手攻击自己后,阿飞来到田七的尸体前,俯身拔出了贯穿田七喉咙的飞刀。 擦拭乾净飞刀上的鲜血,他把飞刀装回到了腰间的飞刀袋里。 就在此时,林仙儿开口说道:“李寻欢不是梅花盗,这个黑衣人才是梅花盗。” 直到她说出这句话,眾人的目光才聚集在了乾瘦男人的尸体上。 “林姑娘你说他是梅花盗,可有证据?” 赵正义开口问道。 他当然知道李寻欢不是真正的梅花盗,但这並不影响他要求林仙儿拿出证据。 林仙儿拿出確凿的证据洗刷了李寻欢的嫌疑,跟他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承认是自己和田七等人误会了李寻欢,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情。 “有!” “他嘴里的暗器就是证据!” “我和阿飞返回兴云庄的时候,他从背后偷袭了我们。” “他先是施展精妙的轻功接近我,点了我的穴道,然后又用嘴里的暗器攻击了阿飞。” “我看的很清楚,他嘴里暗器发射的是飞针,你只要打开他的嘴巴,取出暗器看一眼就能明白我为什么会说他就是真正的梅花盗!” 林仙儿信誓旦旦的说道。 赵正义並没有第一时间上前查看乾瘦男人的嘴巴里是否有林仙儿所说的暗器,而是皱著眉头问道: “我不是不相信林姑娘你,只是在现在这种时候,你所说的话,很难让人相信是你的真心话,而不是他胁迫你……” 话还没有说完,赵正义就主动闭嘴了。 因为他发现阿飞刚才看了自己的喉咙一眼。 虽然阿飞没有说话,眼神也並不凌厉,只是隨意的看了一眼,但田七尸体就在一旁,他可不想落得跟田七一样的下场。 赵正义故意咳嗽了一声,继续说道: “如果真的是这个黑衣人点了林姑娘你的穴道,那他为什么一直不替你解穴,而且一路扛著你回来?” 林仙儿没有回答,望向阿飞。 “因为我不会点穴,也不会解穴!” 阿飞开口说道。 他知道林仙儿是故意不说,想要他自己说出来。 至於林仙儿为什么要这样做,很简单。 为了避免引起他的不悦! 不会点穴和解穴,是他的一个弱点。 如果是林仙儿透露给赵正义等人知道,有可能会引起他的不悦。 由他自己说出来,林仙儿就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 不会点穴和解穴? 果不其然,听到阿飞的话后,赵正义他们都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出来混江湖,点穴和解穴是必不可少的功夫。 虽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点穴高手,但只要条件允许,基本上都会学。 武功高强,但完全不会点穴的人,在江湖上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阿飞知道赵正义他们会觉得很奇怪。 因为他也觉得原身连最基础的点穴都不会有些说不过去。 但没办法,这就是事实。 …… 第19章 梅花盗的暗器 不会点穴,却掌握了惊艷绝伦的快剑和飞刀! 不管是李寻欢,还是赵正义和龙啸云等人,都一脸疑惑的看著阿飞,好奇他究竟是怎么练出这样一番武功的。 沉默了几秒,赵正义来到假梅花盗的尸体前,撬开对方的嘴巴,取出了假梅花盗嘴里的暗器。 那是一个类似圆管的黑色暗器。 因为装在嘴里的缘故,所以暗器上沾染了不少假梅花盗的口水。 赵正义没有在意这一点,看了一眼暗器的发射口。 发射口有著五个梅花般排列的小孔,形状刚好符合被梅花盗所杀之人胸口处的痕跡。 虽说武林中有著各种千奇百怪的暗器,但能在人们前胸留下五个梅花般排列,伤口细小如针眼的暗器却没几个。 准確的说,除了梅花盗外,就没有人有这样的暗器。 看著从假梅花盗口中取出来的暗器,赵正义皱起了眉头。 这个暗器,无疑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据。 这真的是梅花盗的尸体? 赵正义的脑海中不自觉的闪过了这个猜测。 站在原地看了假梅花盗的尸体几眼,他拿著假梅花盗嘴里的暗器来到了龙啸云面前。 將暗器递给龙啸云之前,他抬起右手,给龙啸云解了穴。 擒住李寻欢后,就將龙啸云点穴,也是他们计划中的一部分。 至於为什么要这样做,当然是为了维护龙啸云义薄云天的人设。 解完穴,赵正义將假梅花盗的暗器递给了龙啸云。 龙啸云再一次展现出了精湛的演技,一把接过赵正义递来的暗器,迅速打量了一番。 与此同时,他和赵正义不动声色的用眼神交换了一下意见。 现在的情况,已经彻底超出了他们的预料。 阿飞会回到兴云庄,他们不是很意外。 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指望林仙儿可以一直拖住阿飞。 但阿飞的快剑和飞刀,则彻底出乎了他们的预料。 另外,阿飞展现出来的果断和狠辣,也让他们不得不改变原先的计划。 公孙摩云的左耳被他一剑砍了下来。 田七更是被他用不输李寻欢的飞刀绝技击杀。 要是他们继续按照原计划污衊李寻欢是梅花盗,阿飞肯定不介意用快剑和飞刀对付他们,然后带著李寻欢扬长而去。 跟赵正义用眼神交换完意见,龙啸云迅速起身,拿著假梅花盗的暗器,三步並作两步,一脸开心的来到李寻欢面前,替李寻欢解了穴。 隨后,將假梅花盗的暗器递到了李寻欢的手中。 101看书????????????.??????全手打无错站 “兄弟,大哥始终相信你不是梅花盗,只是赵大哥他们误会你了。” “现在,真相大……” 龙啸云的话还没有说完,赵正义就打断了他。 “龙兄弟,现在说真相大白还有些太早了。” “仅凭这个暗器,还不足以证明李寻欢就不是梅花盗。” “大家都知道,暗器只不过是死物。” “不管是拿到了这样一件暗器,都能在其他人身上留下类似梅花盗独门標记般的伤痕。” “就算是林姑娘邀请了他,也只能说明他今晚前往冷香小筑情有可原。” “至於那具死尸是否真的就是梅花盗本人,现在还没办法完全確定,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赵正义的话很快就得到了眾人的认可。 李寻欢是梅花盗的嫌疑减轻了,不代表阿飞带回来的那具死尸就是真正的梅花盗。 除此之外,大厅內外的江湖人士会认可赵正义的话,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要是他们承认了阿飞带回来的死尸就是真的梅花盗,那击杀梅花盗的名声和財富,以及林仙儿这个江湖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都会落到阿飞手中。 虽说他们不承认,这些东西大概率也不会落到他们手中。 但只要事情还没有尘埃落定,他们就还会有著一丝希望。 就算希望不大,也总好过彻底没有。 赵正义会说出这样一番话,阿飞和李寻欢都不意外。 不管怎么说,赵正义都是在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 要是他这么容易就当眾承认自己错了,那才叫不对劲。 李寻欢隨意的看了一眼龙啸云递来的暗器,就將暗器还给了龙啸云。 “我知道大哥你不管做什么,都是为了我好,我绝对不会怀疑大哥你。” 李寻欢站了起来,拍了拍龙啸云的肩膀。 隨后,来到阿飞面前,一脸认真的看著他。 “谢了!” “谢就不必了,请我喝酒吧!” “好!” 李寻欢笑著回道。 听竹轩。 阿飞和李寻欢坐在圆桌旁,边喝边聊。 “你的飞刀是谁教你的?” 李寻欢放下酒杯,问道。 “你的飞刀又是从哪里学来的?” 阿飞反问起了李寻欢。 “你见过师父?” 李寻欢继续问道。 “我不是你的师弟,你別想多了。” 阿飞一脸认真的回道。 “真的不是?” “当然不是!” “那你怎么会……” “教我飞刀的人和教你飞刀的人不是同一个人,你可別想著占我便宜。” “我从来不占別人便宜……能看一下你的飞刀吗?” “当然可以。” 说完,阿飞从飞刀袋里取出一把飞刀,隨手递给了李寻欢。 接过飞刀,李寻欢迅速打量起来。 三寸七分长! 很轻,很薄,外形宛如柳叶! 刀身上有著一个“飞”字! 从大体上来看,阿飞递来的飞刀跟自己用的飞刀一样,但李寻欢知道,两者並不完全一样。 看到刀身上的“飞”字后,李寻欢將飞刀还给了阿飞,笑著说道:“阿飞飞刀,不错!” 阿飞接过飞刀,將其收回到飞刀袋,回道:“这可是保定府的铁匠花了好几个时辰才打造出来,一柄就要三两多银子呢!” “不说这个了,你的结拜大哥和他的结拜大哥,很明显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是亲手抓住梅花盗,洗刷自己的冤屈,还是什么都不做,继续让他们陷害你?” 李寻欢沉默了下来。 过了十几秒,他才开口说道:“大哥他不是那样的人。” “他是不是那样的人,你自己心里清楚。” “虽然我没有看到他们对你出手,但只要看一下他们毫髮无损拿下了你,不难猜到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人不错,就是有时候太死心眼了。” 阿飞拿起酒壶,给自己和李寻欢倒了一杯。 “我不是死心眼,只是大哥对我有恩,要不是他,十多年前我就死了。” 李寻欢回道。 “龙啸云命真好,能有你这样一个结拜兄弟。” 阿飞拿起酒杯一饮而尽,起身朝著听竹轩外走去。 “你去哪?” 李寻欢问道。 “当然是找一个又温暖,又有美人相伴的地方睡觉。” “我没有跟大男人睡一张床的爱好。” 说完,阿飞背对著李寻欢摆了摆手,径直离开了听竹轩。 …… 第20章 乾坤点穴手 第二天中午。 神清气爽的阿飞哼著小曲离开了冷香小筑。 或许是因为昨晚看到了他施展的小李飞刀,意识到自己低估了他的拉拢价值,本就热情主动的林仙儿更热情了,拿出了全部的本事,让他度过了一个相当愉悦的夜晚。 虽然知道林仙儿是一个放荡且野心极大的女人,但阿飞不得不承认,林仙儿的確是一个能把男人拉进地狱的绝世尤物。 连跟苦行僧一样,从来不在意任何享受的上官金虹,都跟林仙儿深入交流了好几次。 从冷香小筑出来后,阿飞一边走,一边思考是在兴云庄里面解决午餐,还去一趟保定府享用午餐。 他还没有思考出结果,就听到了一阵悠扬清洌的笛声。 阿飞停下脚步。 隨后,转身朝著笛声传来的院落走去。 虽然现在还没有看到吹笛子的人,但他已经猜到了对方是谁。 铁笛先生! 在原著中,为了对付不会点穴的原身,避免原身救走李寻欢,龙啸云和赵正义他们特意请来了当今武林的“第一点穴名家”铁笛先生。 不过,就算龙啸云和赵正义他们不邀请,他也会来兴云庄。 因为铁笛先生的爱妾“如意”就死在了梅花盗手中。 在阿飞朝著笛声传来的院落走去时,原本高亢的笛声逐渐转为低迷,变得曲折婉转起来。 很快,阿飞就来到院落,看到了正在吹奏笛子的铁笛先生。 瘦黄的脸颊,稀疏的鬍子,破旧的棉袍。 只看长相和穿著,很让人联想到,跟个老学究一样站在梅树下吹奏笛子的铁笛先生就是江湖上的第一点穴名家。 江湖上有著不少徒有虚名的大侠。 但铁笛先生不是。 据说他的武功之高,已经不在武林七大宗派的掌门之下,手中的铁笛藏有十三枚摄魂钉,专打人身穴道。 铁笛先生发现了阿飞的到来,但他没有停下吹奏。 阿飞没有太过靠近他,在三丈外停下了脚步。 这是诸天宝鑑复製別人武功的最远距离。 他昨晚还在想,要不要跟李寻欢学一下点穴。 现在看来,没有这个必要了。 虽然李寻欢也会点穴,但跟有著“第一点穴名家”之称的铁笛先生比起来,李寻欢的点穴功夫还是要差一点。 术业有专攻! 李寻欢的確是原著中的主角,但也没到精通全部武功的地步。 原著里面並没有详细说明铁笛先生的点穴功夫叫什么名字。 隨著复製功能的激活,识海中的诸天宝鑑闪过一道金光,镜面上浮现出了五个白色的小字。 乾坤点穴手! 名字不错! 看到镜面上的白色小字,阿飞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铁笛先生的吹奏,不只引来了阿飞。 隨著时间的流逝,赵正义,公孙摩云,林仙儿等人也来到了小院。 赵正义和公孙摩云带著手下,一左一右,距离阿飞一丈远站定。 至於林仙儿,则是径直来到了阿飞身边。 李寻欢没来,不知道是宿醉没醒,还是被龙啸云叫走了。 看到赵正义和公孙摩云的站位,阿飞就知道,铁笛先生是特意用笛声將他引到了小院。 这些傢伙又在打什么主意? 昨晚的教训还不够吗? 阿飞打量了赵正义和公孙摩云一眼。 铁笛先生只吹奏完一曲,镜面上的白色小字就变成了金色。 诸天宝鑑成功复製小李飞刀后,那些不如小李飞刀的武功,只需要短短几分钟,就会被诸天宝鑑复製下来。 吹奏完,铁笛先生拿著藏有摄魂钉的铁笛来到了阿飞面前。 “你就是李寻欢的朋友兼徒弟阿飞?” 铁笛先生打量了阿飞一番,开口说道。 “不是!” 阿飞回道。 不是? 铁笛先生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就在他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阿飞说道:“我是他的朋友,但不是他的徒弟,我的飞刀不是他教的。” 他说的是实话,他掌握的小李飞刀的確不是李寻欢教的,而是从李寻欢身上复製过来的。 铁笛先生沉默了几秒,然后开口说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他不是梅花盗?” “你们又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是梅花盗?” 阿飞刚说完,赵正义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梅花盗轻功很高,出手很快,他也一样。” “我的轻功也很好,出手也很快,你乾脆说我也是梅花盗好了。” 阿飞一脸不屑的望向赵正义。 “你说的没错,所以我们不只怀疑他是梅花盗,也怀疑你是梅花盗!” “梅花盗贪財好色,你们也同样贪財好色!” 铁笛先生迅速说道。 李寻欢? 贪財好色? 阿飞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著铁笛先生,不紧不慢的说道:“你说我贪財好色,我不否认,我就是一个俗人。” “李寻欢好不好色先不说,一个会把庄园,商铺,田地全都送出去的人,你是怎么得出他贪財这个结论的?” 铁笛先生没有在意阿飞的眼神,继续说道: “李寻欢从小锦衣玉食,散尽家財后的他为了继续维持之前的生活,变得贪財也很正常!” “至於好色,李寻欢的风流名声,一早就传遍了江湖,你是他的朋友,你不可能不知道!” 虽然李寻欢一点都不贪財,但不得不说,铁笛先生关於李寻欢贪財的解释,放在正常人身上,的確有著这样的可能。 问题是,李寻欢就不是正常人! 阿飞饶有兴致的打量了铁笛先生,赵正义,公孙摩云三人一眼,继续说道: “仅凭轻功好,出手快,贪財好色这三点,就想污衊我和他都是梅花盗,你们想的是不是有著太简单了一些?” “你们蠢就算了,別以为天下人都跟你们一样蠢!” 铁笛先生没有任何迟疑,立刻说道:“不是污衊,而是事实!” “世人皆以为梅花盗只有一人,但事实並非如此。” “除去轻功好,出手快,贪財好色这三点,你们身上还有好几个疑点。” “梅花盗重现江湖,消失十年的李寻欢刚好再度入关。” “梅花盗做了七八十件大案,独门暗器凌厉无比,从未失手。” “而你昨晚,却轻鬆击杀了拥有梅花盗独门暗器的黑衣人。” “梅花盗三十年前初次现身江湖,就展现出不俗的身手,且无人知其师承何处,你和李寻欢的师承同样无人知晓。” “你刚才否认李寻欢是你师父,但你却掌握了和他一样的飞刀绝技,说明你和他师出同门。” “如果我没有猜错,三十年前的梅花盗,就是你们的师父。” “过去的半年里,你们师徒三人共同扮演梅花盗,接连出手,相互配合,联手作案。” “如今,梅花盗已成武林公敌,你们想要收手,但又捨不得那九十余家人拿出来的一成家財和天下第一美人,所以你们决定演一齣戏,让世人以为梅花盗已死,在脱身的同时,將所有好处拿到手!” 铁笛先生表情严肃的看著阿飞,迅速说道。 …… 第21章 要手还是要命 铁笛先生说完后,阿飞大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铁笛先生厉声说道。 “我笑什么,我笑你们都是白痴!” “你们不止自己白痴,还想要让別人跟你们一样成为白痴!” 阿飞满脸不屑扫视著铁笛先生、赵正义、公孙摩云等人,迅速回道。 没有任何意外,听到他的这番话,不管是铁笛先生,还是赵正义和公孙摩云,脸上都浮现出了愤怒的表情。 唯一不同的是,赵正义和公孙摩云愤怒归愤怒,但他们都没有率先出手教训阿飞的想法。 他们昨晚已经见过了阿飞的出手,知道他有多强。 尤其是公孙摩云,还亲身体验了一下阿飞的快剑,被阿飞一剑砍掉了耳朵。 至於铁笛先生,他今天早上才赶到兴云庄,没能亲眼目睹阿飞昨晚的出手。 另外,他的实力也要比赵正义和公孙摩云强一些。 “狂妄!” “他们都说你有著不输李寻欢的飞刀绝跡,老夫倒想看看,你是否……” 嗤! 铁笛先生的话还没有说完,冰冷宛如秋水的剑光就一闪而逝。 没有人看清楚阿飞是怎么出剑的,也没有人看到他是何时收的剑。 隨著剑光的出现,铁笛先生立刻感受到了右臂传来的剧烈疼痛。 在本能的驱使下,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右臂。 隨后,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握著铁笛的右手齐腕而断,断手在重力的影响下坠落到洁白的雪地上,鲜血不断从手腕断口滴落。 雪很白,很深! 血很红,很浓! 满脸痛苦的铁笛先生,被震慑住的赵正义和公孙摩云,共同组建出了一个血腥且残忍的场景。 铁笛先生施展起了乾坤点穴手,在右臂上点了几下,止住了疯狂流失的鲜血。 做完这些,他怒视起了阿飞。 阿飞没有理会他的怒视,也没有在意赵正义和公孙摩云等人的凝视,不紧不慢的说道: “梅花盗是男人,你们也是男人。” “梅花盗武功不错,你们的武功也不错。” “梅花盗喜欢钱和女人,你们也喜欢钱和女人。” “梅花盗重出江湖的时候,你们刚好也在江湖上。” “我明白了,你们都是梅花盗,你们之所以三番两次污衊其他人是梅花盗,是因为你们想要收手了,所以打算用贼喊捉贼的方式,在安全脱身的同时,將击杀梅花盗的好处拿到手。” “想不到,在江湖上大名鼎鼎的赵大爷,公孙大爷,铁笛大爷,就是恶贯满盈,丧心病狂的梅花盗!” 说完,阿飞手中就出现了一把宛如柳叶的银白飞刀。 从表面上看,铁笛先生刚才的那番推测的確有著一些道理。 但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先射箭后画靶而已。 除非他们不是人。 不然的话,不管他们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可以找出他们和梅花盗有著很多共同之处。 看到阿飞取出飞刀,一直都没有说话的公孙摩云迅速说道:“我没有污衊你,我什么话都没说,我只是来听曲子的!” “我昨晚就已经知道错了,怎么可能又来找你的麻烦!” 听到公孙摩云的话,阿飞再次大笑了起来。 大侠! 这就是江湖上的大侠! 畏威不畏德,敬恶不敬善的大侠! “滚!” “別再让我看到你!” 公孙摩云如蒙大赦,没有任何迟疑,立刻施展轻功离开了小院。 至於他带来的那些手下,也跟逃难一样用最快的速度消失在了阿飞的视线中。 公孙摩云离开后,阿飞的目光落在了赵正义的身上。 就在他打算说些什么的时候,阿飞开口说道:“没有人能在冤枉我之后不付出任何代价,留下一只手,我就饶你一命!” “要手还是要命,你自己选!” “我数三声,你不选,我就送你去见田七!” “一,二……” 在留下一只手和留下一条命之间,赵正义很快就做出了选择。 在阿飞的注视下,他拔出手下腰间的长刀,手起刀落,將自己的左手砍了下来。 隨后,扔掉长刀,立刻施展截脉手法,止住了左手的鲜血。 “你以后也別再让我看到你!” “滚吧!” 阿飞將飞刀收回到飞刀袋,一脸不屑的看著赵正义。 他不是在跟赵正义开玩笑。 如果赵正义不主动留下一只手,数完三秒他就会射出飞刀,结束赵正义的生命。 虽然赵正义是龙啸云的结拜大哥,这里又是龙啸云的兴云庄,但他想杀赵正义的话,没有人能保住赵正义。 龙啸云不行! 李寻欢不行! 就算上官金虹和荆无命一起出手,也同样不行! 以他现在的实力,想要同时击败上官金虹和荆无命,还是很有难度的。 不过,一旦打起来,他可以百分百確定,活到最后的人会是自己。 因为就算上官金虹和荆无命联手,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內击杀他。 而他们一旦靠近他三丈之內,诸天宝鑑就能复製他们两个的武功。 虽然复製武功需要时间,但他有著绝对的把握撑到复製结束。 赵正义离开后,阿飞搂住林仙儿纤细诱人的水蛇腰,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兴云庄。 如果是在昨晚之前,林仙儿绝对不会让阿飞在大庭广眾之下搂住自己的腰。 虽然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荡妇,但她对外展示的形象是冰清玉洁的清纯玉女。 然而现在,她丝毫不在意这一点。 不只如此,她还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实力不输李寻欢,即將名扬天下的阿飞成了她的“裙下之臣”。 林仙儿不只懂男人,也很懂如何营销自己。 为了病重的父亲跳崖许愿,跟林诗音义结金兰,將“天下第一美人”的名头弄到手等等。 阿飞和林仙儿刚离开兴云庄,铁笛先生被他砍下右手,赵正义为了活命砍下左手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兴云庄。 如果说他昨晚砍掉公孙摩云耳朵和击杀田七,就已经够让人们意外的了。 那么铁笛先生和赵正义都因为他少了一只手,则彻底出乎了人们的预料。 不到十二个时辰,就有四个声名显赫的大侠,因为他的缘故变成了死人和残废。 …… 第22章 易筋经 保定府城內。 酒楼。 林仙儿不愧是江湖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一来到酒楼,她就吸引了大量目光。 不只是酒楼里面的男顾客,店小二询问他们要吃什么的时候,也忍不住偷偷摸摸的打量林仙儿。 虽然林仙儿表现的很淡定,但阿飞看得出来,她很享受这种万眾瞩目的感觉。 点了几样酒楼的招牌菜和一壶女儿红,阿飞和林仙儿有一句没一句的閒聊著。 准確的说,林仙儿不断找著各种话题,阿飞则是选择性的回答了一些。 跟其他人一样,她也很好奇阿飞是从哪里来的,以及他的师父是谁。 如果林仙儿现在问的人不是阿飞,而是將鱼肠剑和青魔手送给了她的游龙生和丘独,他们肯定会知无不言,將一切都说出来。 林仙儿吹弹可破的完美脸庞上浮现出了崇拜的表情,用荡漾著春水的剪水双瞳含情脉脉的看著阿飞。 然而,阿飞依旧没有回答这些问题。 他可不是游龙生和丘独! 看到阿飞不想回答这些问题后,林仙儿很识趣的换了一个话题,跟阿飞说起了自己的往事。 童年时期生活贫寒,经常吃不饱饭,连一条裙子都买不起。 父亲病重,前往捨身崖跳崖祈愿父亲康復,偶然遇见林诗音,被带回兴云庄,跟林诗音义结金兰。 被游龙生和丘独等人死缠烂打,非要將鱼肠剑和青魔手送给她。 因为不想嫁给自己不爱的人,所以决定以自身做饵引出梅花盗。 为了拿下梅花盗,所以必须拥有金丝甲等等。 …… 林仙儿说的这些往事,有真有假。 纯粹的谎言,很容易被识破。 而夹杂了部分真相的谎言,相对来说就没有那么容易被看穿了。 阿飞很清楚林仙儿为什么要跟自己说这些。 一方面是为了激起他的同情心和保护欲。 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洗白自己。 跟原身不一样,他和林仙儿第一次见面就探討了生命的起源。 为了征服他,林仙儿必须想办法洗白自己,重塑形象,给自己当初的献身找一个理由。 不然的话,林仙儿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始终都是一个荡妇。 阿飞表面上在听林仙儿讲述著“悲惨”过去。 实际上,他在思考著自己要不要跟著李寻欢去一趟少林。 铁笛先生都来到兴云庄了,那么有著“少林护法大师”之称的心眉大师应该也到了。 他已经插手改变了不少剧情。 但心眉大师是因为俗家弟子秦重重伤来的兴云庄,跟他没什么关係,自然不会受到影响。 认真思考了一下,阿飞决定跟李寻欢一起去少林。 跟著李寻欢去少林,不只可以顺路解决掉五毒童子,到了少林后,还可以复製少林神拳和易筋经。 易筋经就不用说了,是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武学宝典。 虽然原著中没有明说谁修炼了易筋经,但身为少林掌门的心湖大师大概率修炼了易筋经。 大名鼎鼎的少林派,总不至於一个修炼易筋经的和尚都没有。 至於少林神拳。 单看名字,会让人觉得少林神拳是少林入门拳法。 但事实並非如此。 在古龙世界里,少林神拳是名震天下的拳法。 偷盗了易筋经,被誉为少林七大高手之一的心鉴,加入少林后修炼的就是少林神拳。 在原著里面,为了逃出少林,心鉴施展少林神拳对付原身。 然而,心鉴的拳头还没有碰到原身,就被原身用冰柱刺穿了喉咙。 除了少林派的少林神拳和易筋经外,阿飞对其他门派的武功也同样很感兴趣。 比如说崑崙派的飞龙大九式,巴山顾家剑庐的迴风舞柳剑,武当派的两仪神剑和流云飞袖,华山派的清风十三式,峨眉派的柳絮剑法等等。 飞龙大九式、迴风舞柳剑、两仪神剑,是古龙世界中的三大玄门剑法。 清风十三式,则是华山派的不传之秘,还要在崑崙派的飞龙大九式之上。 在古龙世界,练成清风十三式后,只要不是跟西门吹雪、叶孤城、谢晓峰、燕十三等人在同一个时代,就是天下第一剑客的有力竞爭者。 至於流云飞袖和柳絮剑法,跟清风十三式和三大玄门剑法比起来要弱一些。 但在江湖上,也是不输少林神拳的高深武学。 有著诸天宝鑑在,任何感兴趣的武功,他都可以复製下来,瞬间达到跟目標一样的水准。 酒足饭饱。 阿飞和林仙儿回到了兴云庄。 一回到兴云庄,李寻欢就把阿飞叫到了听竹轩。 “心眉大师希望我能跟他去少林一趟。” “你答应了?” 阿飞问道。 在原著中,李寻欢是没得选,被迫前往少林。 而现在,只要他不想去,別说只是心眉带著四个和尚过来,就算是少林七大高手全来了也没用。 李寻欢未必能以一敌七,同时干掉少林七大高手。 但他想走的话,心湖和心眉他们也拦不住他。 这里是兴云庄,不是少林寺,不会有八百个和尚一起围攻他。 “我答应了!” 李寻欢回道。 “你跟我说这个,是想要我跟你一起去少林?” 阿飞继续问道。 “对!”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 李寻欢一脸认真的看著阿飞。 “给我一个跟你去少林理由。” 阿飞笑著说道。 虽然自己已经决定好了要跟李寻欢一起去少林,但他很好奇李寻欢会用什么理由说服他。 “除了我之外,你在这里没有別的朋友,也没有其他事情做。” 李寻欢迅速说道。 “这个理由说服不了我。” 阿飞回道。 “少林派乃武林魁首,你初出江湖,不去少林见识一下未免太可惜了。” 李寻欢给阿飞倒了一杯酒,继续说道。 “这个理由比刚才那个好一点,但还不够。” 阿飞朝著李寻欢挑了挑眉。 他已经猜到了李寻欢为什么要他一起去少林了。 不过,他要李寻欢亲口说出来。 看到他挑眉,李寻欢就知道他已经猜到了,嘆了一口气,笑著说道:“你猜的没错,我想要你一起去,是因为我不放心。” “虽然少林是武林魁首,名门正派,不至於专门陷害我。” “但少林和尚有时候也挺固执的。” “要是你跟我一起去,就算在少林寺发生了一些让人不愉快的事情,你我联手也能安然无恙的离开。” “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的话,那就不好说了。” 如果阿飞昨晚没有展现不输他的飞刀绝技,李寻欢不会邀请他一起去少林,免得连累了他。 然而,见过阿飞施展的飞刀后,他就知道,阿飞的实力丝毫不在他之下,甚至要比他高出一线。 毕竟他只会飞刀,不会快剑! …… 第23章 开掛的李寻欢 “什么时候出发?” 阿飞拿起酒杯一饮而尽,问道。 “半个时辰后!” 李寻欢也拿起酒杯,仰头饮尽。 “我要带一个人一起去。” 阿飞刚说完,李寻欢就皱起了眉头。 虽然阿飞还没有说要带谁一起去,但他已经猜到了。 在兴云庄里面,跟阿飞算得上是熟人的人就只有两个。 一个是他。 另一个就是林仙儿。 难道阿飞也跟游龙生、丘独、秦重他们一样成了林仙儿的裙下之臣? 李寻欢脑中立刻闪过了这个猜测。 他不否认林仙儿是一个绝色美女。 只看姿色,林仙儿要比他心心念念的林诗音还美。 別的不说,林诗音当年可没有成为江湖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 不过,在他心中,林诗音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 不管是林仙儿,还是其他绝色美人,都没办法跟林诗音相比。 李寻欢对林仙儿没什么想法。 但他知道,倾国倾城,宛如仙女的林仙儿,对阿飞、游龙生、秦重他们这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来说,诱惑不是一般的大。 他也年轻过,很清楚这个年龄的男人是怎么一回事。 “少林寺不留宿女眷。” 李寻欢委婉的说道。 “她不会在少林寺留宿。” 阿飞回道。 “她未必愿意跟著你离开。” 李寻欢继续说道。 “不,她一定会愿意。” “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征服我,想要让我为她所用,在找到比我更有价值的目標前,她不会拒绝我的要求。” 阿飞一脸淡定的看著李寻欢。 李寻欢沉默了下来。 过了十几秒,他缓缓说道:“既然你想带上她,那就带上她吧。” 阿飞点了点头。 聊了几分钟,確认百晓生现在的確在少林寺后,他起身离开了听竹轩。 从听竹轩出来,他没有去其他地方,径直来到林仙儿居住的冷香小筑。 “心眉大师要带李寻欢去少林寺,让少林掌门心湖大师和百晓生辨认他是否是梅花盗。” “他邀请我一起去少林寺,我同意了,你也跟我一起去。” 见到林仙儿后,阿飞没有废话,直截了当的说道。 林仙儿没有马上回答,完美无瑕的白皙脸蛋上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虽然她的演技很好,还要在龙啸云之上,但阿飞知道,她现在露出来的意外表情不是装出来的,而是真的意外。 至於为什么,很简单。 因为心鉴和百晓生也是她的裙下之臣。 不只如此,心鉴和百晓生从少林寺盗取出来的武学典籍,都落到了她手里。 在原著中,原身从少林寺回到冷香小筑时候,林仙儿就在看书,而且看的就是少林寺的藏经。 那个时候的林仙儿,以为原身和李寻欢已经死在少林寺。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原身和李寻欢不只没死,还揪出了心鉴和百晓生就是盗取经书的人。 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从心鉴和百晓生盗取经书的这件事,推断出了她就是梅花盗。 要不是她在最后关头以退为进,主动求死,成功迷惑了原身,她的故事在那个时候就杀青了。 意外归意外! 林仙儿很快就思考好了对策,含情脉脉的看著阿飞,柔声说道:“不管去哪里,只要你想,我都会陪你一起去。” 阿飞没有在意林仙儿展现出来的柔情。 从始至终,林仙儿对他来说,都只是一个满足自身欲望的玩物罢了。 “准备一辆马车,几天的乾粮和酒。” 阿飞对著林仙儿说道。 乾粮? 林仙儿不解的看著阿飞。 阿飞让她准备马车和酒,她並不意外。 但她没有想到阿飞还让她准备乾粮。 从保定府出发前往少林寺,可以一路走官道,沿途会经过不少城镇。 另外,官道上也有著不少酒肆和茶肆。 哪怕什么乾粮都不准备,也不需要担心路上会饿肚子。 虽然不知道阿飞在打什么主意,但林仙儿没有多问,点了点头。 半个时辰后。 兴云庄外。 阿飞、林仙儿、李寻欢、心眉大师陆续登上了马车。 看到车厢中放著的食物,李寻欢和心眉大师也都露出了意外的表情,不解的望向阿飞。 “前往少林寺起码需要六七天,我可以不想在路上遇见没东西吃的尷尬局面。” 阿飞一脸平静的说道。 虽然五毒童子未必会跟原著中那样出现,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五毒童子的下毒手法神乎其技。 要不是李寻欢有著古龙给的掛,他们一行人早就被五毒童子毒死了。 按照李寻欢的说法,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看出菜里有毒的,但他就是知道。 不只如此,他押牌九的时候也是一样。 如果他觉得哪一门要贏,那门就肯定会贏。 这很不科学,也很不讲道理! 但他就是有著这样的能力! 听到阿飞的回答,李寻欢笑著说道:“有备无患,这是一个好习惯。” 话音刚落,他拿起两瓶酒,將其中一瓶递给了阿飞。 打开瓶塞闻了一下,他笑著说道:“蜀中烧春,不错!” “天寒地冻,刚好適合用来驱寒暖身!” 说完,他就仰头喝了一大口。 只喝了一口,李寻欢就剧烈的咳嗽起来。 看到这一幕,心眉大师和林仙儿都皱起了眉头。 他们知道李寻欢很喜欢喝酒。 但他们没有想到,身体糟糕到了这种地步,李寻欢依旧酒不离手。 停止咳嗽后,李寻欢又喝了一口。 “你不劝劝他吗?” 林仙儿转头望向阿飞。 阿飞没有回答,在她和心眉大师的注视下,打开瓶塞,朝著李寻欢示意了一下。 看到他的动作,李寻欢笑著跟他碰了一下酒瓶。 喝了一大口,阿飞对著林仙儿说道:“除非他自己不想喝,不然的话,谁劝都没用。” 林仙儿先是打量了阿飞一番,然后转头打量起了李寻欢。 她很懂男人,但她也不懂男人。 她很擅长玩弄男人,知道如何激起男人的情慾、同情心、保护欲、征服欲。 但她不理解男人之间的友情。 她理解不了李寻欢为什么可以將心爱的林诗音让给龙啸云。 她也理解不了阿飞只认识了李寻欢几天,就愿意得罪一眾江湖知名的大侠帮助李寻欢。 林仙儿不理解这些,很正常。 別说她,就连阿飞也理解不了李寻欢將林诗音让给龙啸云这件事。 马车启程,朝著少林寺驶去。 心眉大师带来的那四名和尚没有上车。 除了其中一名和尚担任车夫赶车外,另外三名和尚跟在了马车后面,步行赶路。 冷风如刀! 大雪纷飞! 阿飞和李寻欢一言不发的喝酒。 林仙儿满脸温柔的依偎著阿飞。 心眉大师闭目打坐。 除了李寻欢的咳嗽声外,车厢里面没有任何声音。 和尚、荡妇、浪子、俗人! 四个性格和作风完全不同的人,此时同乘一辆马车,前往著身为武林正道魁首的少林寺。 …… 第24章 动了凡心的和尚 时间飞逝。 不知不觉中就过去两天。 在这两天里,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不管是青魔手伊哭,还是五毒童子,都没有出现。 虽然他们还没有出现,但阿飞有一种预感,那就是他们快要来了。 他们都不是什么好人。 更何况,他们的徒弟都死在了他和李寻欢的手中。 尤其是伊哭。 丘独不只是他的爱徒,还是他的私生子。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丘独才拥有著他的独门兵器青魔手。 李寻欢回到兴云庄的第一天晚上,就杀掉了丘独。 既是师父又是父亲的伊哭,不可能不来找李寻欢报仇。 至於五毒童子。 在原著中,知道五毒童子徒弟是被原身杀了的人,只有李寻欢、蔷薇夫人、孙逵、洪汉民、花蜂五个人。 孙奎和花蜂他们死后,就只剩下了李寻欢一个知情人。 在这种情况下,五毒童子找李寻欢报仇也很正常。 然而现在的情况跟原著中完全不一样。 隨著阿飞的出名,他在小镇客栈的饭铺杀死了黑蛇、查猛、诸葛雷、潘小安等人的事情也传了出来。 五毒童子很容易就能查到自己的徒弟是被他杀的。 另外,他和李寻欢一起前往少林寺这件事也不是什么秘密。 如果五毒童子要找他报仇,肯定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中午。 马车继续朝著少林寺驶去。 跟前两天一样,车厢里面还是很安静。 除了李寻欢偶尔咳嗽外,並没有传出什么声音。 此时的阿飞和李寻欢並没有喝酒。 李寻欢拿著名震江湖的飞刀,仔细雕刻林诗音的雕像。 因为林仙儿和心眉大师也在车厢里,他没有把林诗音的五官雕刻出来。 他可以不在意自己的名声,但他没办法不在意林诗音的名声。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林诗音不只是他的青梅竹马,曾经也是他的未婚妻。 不过,就算他不雕刻林诗音的五官,林仙儿和心眉大师也能猜到他雕刻的人是谁。 对於李寻欢雕刻林诗音雕像这件事,林仙儿並没有说什么。 至於心眉大师。 作为出家人的他当然更不会说什么。 看到李寻欢又开始雕刻林诗音的雕像后,閒的没事做的阿飞也取出飞刀雕刻了起来。 起初,林仙儿以为阿飞是在雕刻她的雕像,脸上浮现出了温柔的笑容。 过去的这两天晚上,她跟之前一样,使出浑身解数,试图彻底征服阿飞的身心。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在明知客栈房间隔音不好,而且李寻欢和心眉大师等人就住在隔壁房间的情况下,她依旧发出了激动不已的高亢声音。 李寻欢和心眉大师有没有受到影响,彻夜难眠,阿飞不知道。 不过,跟著心眉大师一起来的那四个年轻和尚,一看就知道他们没睡好。 不只如此,他们望向林仙儿的眼神也变得不太对劲起来。 作为出家的和尚,他们本不应该动凡心。 但这也不能怪他们。 別说他们,就算是跟心眉大师同辈的心鉴,都没能抵挡住林仙儿的诱惑。 心鉴尚且不行,他们当然更不行了。 不管是阿飞和林仙儿,还是李寻欢和心眉大师,都看出了他们的变化。 第二天晚上,也就是昨晚,心眉大师和他们四个特意要了远离阿飞和林仙儿的房间。 隨著雕像逐渐清晰成型,林仙儿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林诗音! 阿飞並不是在雕刻她,而是在雕刻林诗音! 虽然他只见过林诗音一面,但他雕刻出来的林诗音同样神形兼备,栩栩如生。 因为林仙儿和心眉大师也在,李寻欢不好意思將林诗音的五官雕刻出来。 阿飞则没有这样的顾虑。 看到他雕刻的是林诗音,李寻欢和林仙儿同时皱起了眉头。 没等李寻欢说话,林仙儿就一脸委屈看著阿飞,柔声说道:“你为什么要雕刻姐姐的雕像?” 跟林诗音义结金兰后,林仙儿就一直用姐姐称呼林诗音。 虽然她心里並不怎么看得起林诗音,但她从未表现出来过。 “我为什么不能雕刻她?” 阿飞反问道。 “姐姐是四哥的妻子,你雕刻她会让別人以为你对姐姐有什么想法。” 林仙儿迅速说道。 阿飞没有回答林仙儿,转头望向李寻欢,朝著李寻欢挑了挑眉。 虽然他没有说话,但李寻欢第一时间明白了他的意思,苦笑著摇了摇头。 前往兴云庄的时候,阿飞也跟他说过类似的话。 然而,他还是改不了这个习惯。 这很正常。 毕竟这是他过去十年养成的习惯。 要是他这么快就能改掉这个习惯,这才叫不对劲。 李寻欢將雕像收进怀里,收好飞刀,拿起两瓶酒,將其中一瓶拋给了阿飞。 接过李寻欢拋来的酒,阿飞並没有马上喝,继续雕刻起了手中的雕像。 没过多久,林诗音雕像就被他改成了林仙儿的雕像。 林诗音和林仙儿都是美人。 虽然她们的长相、身形、气质並不相同,但將林诗音的雕像改成林仙儿並不难,只需要稍微调整一下就行了。 欣赏了一下由自己一刀刀雕刻出来的雕像,阿飞將雕像递给了林仙儿。 “前两晚你表现的很不错,我很满意。” “这个雕像就算是给你的奖励了。” 阿飞笑著说道。 在林仙儿心中,使尽浑身解数服侍阿飞並不是什么值得害羞的事情。 然而,她依旧满脸娇羞的低下了头。 深夜。 客栈。 刚睡下没多久的阿飞,突然睁开双眼,运转起了真气。 下一秒,形如柳叶的银白飞刀就被他握在了右手。 起身的同时,他果断施展起了小李飞刀。 刀光一闪! 窗外就传来了飞刀刺入血肉的声音! 在出手的那一刻,阿飞就知道这一刀绝对会命中窗外那个鬼鬼祟祟的傢伙。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如果不能命中目標,飞刀绝不会出手! 扔出飞刀后,阿飞从床上一跃而起,用最快的速度穿戴起了衣物。 林仙儿被他的动作惊醒,一脸茫然的看著他。 “有个不长眼的傢伙来了,没你的事,你继续睡!” 穿戴好衣物,阿飞拿起夺情剑和飞刀袋,推开窗户,施展轻功一跃而下。 只见他如同落叶般轻轻落到了窗外,在雪地上留下了一对浅浅的脚印。 复製了李寻欢的轻功“蜻蜓三抄水”后,他就可以做到踏雪无痕。 不过,他很少这样做。 踏雪无痕是很帅,但也要耗费更多的真气。 洁白的雪地上,有著十多滴鲜血! 看了一眼鲜血滴落形成的走势,他没有任何迟疑,立刻施展蜻蜓三抄水追了上去。 此时的他並不確定自己刚才射中的人是不是青魔手伊哭。 不过,从对方中刀后的下一秒就在三丈外来看,就算来的不是伊哭,也是一个不输田七和赵正义等人的高手。 不管是不是伊哭,他都不打算放过对方。 大晚上的偷偷来到窗外,不用想也知道对方没安什么好心。 …… 第25章 你来迟了 圆月高悬夜空。 清冷的月光给白茫茫的雪地铺上了一层银纱。 阿飞从未有过追踪他人的经验。 然而,原身有著丰富野外追踪经验。 只不过,原身之前在野外追踪的,都是野兽。 离开客栈后没多久,雪地上的血跡就消失了。 虽然没有了血跡作指引,但阿飞並不担心自己会跟丟。 因为雪地上还有著目標留下来的脚印。 这些脚印很浅,每一个都相隔两三丈之远。 但在阿飞眼中,这些脚印要多清晰就有多清晰。 要是这样都还会跟丟,那他未免也太无能了。 施展蜻蜓三抄水疾驰了一刻钟左右,阿飞就看到了追踪的目標。 这是一个身形很高,脸很长,脖子也很长,长相很嚇人的男人。 青色的眼睛,青色的眼白,犹如一闪闪的鬼火。 他戴著一顶奇形怪状的高帽子,穿著一件长袖飘飘,对其他人来说很长,但对他而言还不到膝盖的青色长袍。 右手的衣袖上,有著一个破洞,还有著一些血跡。 这个男人像个殭尸一样直挺挺的站在雪地中,一动不动,宛如一棵人型枯树。 看到对方的第一眼,阿飞就认出了他。 “青魔手”伊哭! 这个长得很嚇人,有著青色眼睛的男人不是別人,正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伊哭。 阿飞知道伊哭长得很丑。 但看到伊哭后,他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伊哭的丑。 林仙儿还真是不挑食! 长成这幅鬼样子的伊哭都不拒绝! 阿飞在心里吐槽了一句。 虽然现在的伊哭並没有跟林仙儿上过床,但这並不影响他吐槽林仙儿。 在原著中,伊哭被李寻欢击伤后,就找到了林仙儿。 他本来是想取回丘独送给林仙儿的青魔手,结果被有著受虐癖的林仙儿诱惑。 跟林仙儿探討完生命起源,他本可以直接离开。 或许是因为吃醋,他没有第一时间离开,反而询问跟林仙儿一起来客栈的原身是什么人。 被林仙儿刺激了一下,伊哭就跑去找原身麻烦了。 最后,被原身用手指夹住的半截剑尖刺穿喉咙,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原著中的伊哭无疑是幸运的。 別的不说,起码他在死之前品尝到了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的滋味。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丟掉了自己的性命。 至於现在,伊哭不会有品尝林仙儿的机会了。 吐槽完林仙儿,阿飞放慢了脚步,一脸淡定的来到了伊哭五丈外。 他不知道已经逃了一刻钟的伊哭为什么现在不继续逃了。 但他知道,除了他和伊哭外,附近没有任何人。 伊哭一言不发的站在雪地中,神情凝重的打量著阿飞。 阿飞没有在意他的打量,不紧不慢的说道: “丘独是李寻欢杀的,你要报仇,应该去找他,而不是来找我。” 伊哭没有回答,也没有任何动作。 他以前没有见过阿飞,但他知道阿飞。 不只如此,他还知道阿飞离开兴云庄后,每晚都跟林仙儿住在一起。 来之前,他就听说了阿飞用飞刀击杀了田七。 不过,他依旧没有將阿飞的飞刀放在心上。 只看兵器谱排名,青魔手要比小李飞刀低了六个名次。 但伊哭从未將小李飞刀放在眼里。 不然的话,原著中的他也不会那么直白的拦下李寻欢一行人的马车,试图给丘独报仇雪恨。 李寻欢的飞刀他尚且不放在眼里,更別说阿飞的飞刀了。 在伊哭看来,田七会死在阿飞的飞刀下,不是因为阿飞强,而是因为田七弱。 在普通武者眼中,田七是“一条棍棒压天下,三颗铁胆镇乾坤”的田七爷。 但在他眼中,田七的武功只能算勉强还行而已。 武功勉强还行的田七被人用飞刀杀了,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直到被阿飞的飞刀命中他前,伊哭都不觉得阿飞会是自己的对手。 然而现在,他的看法完全不一样了。 他发现,自己不只是低估了阿飞的飞刀,也低估了阿飞的轻功。 他没有继续逃,不是因为他想死。 正是因为他不想死,所以他才没有继续逃。 施展轻功是需要消耗真气的。 在轻功不如阿飞的情况下,继续逃只会白白浪费真气。 既然如此,还不如留下来放手一搏。 “我明白了,你不是来找我的,你是来找林仙儿的。” “丘独將青魔手送给了林仙儿,在找李寻欢报仇前,你想先把青魔手取回来。” “话说回来,你一共就两只手,取回来你也用不上。” 阿飞继续说道。 伊哭还是没有说话,殭尸般一动不动,冷冷的看著阿飞。 看到伊哭始终不肯开口说话,阿飞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 “大部分人都以为,你的一身功夫都在手上,但他们很明显低估了你。” “除了手上功夫了得,你还是用毒的行家,不然的话,你也炼製不出来青魔手这种兵器。” “你不用指望我会靠近你,我这个人优点不多,谨慎刚好是其中之一。” 话音刚落,阿飞手中就多了一把银白色的飞刀。 看到阿飞取出飞刀,伊哭的脸色顿时一变。 他站在雪地中不动,可不是为了装逼,而是为了引诱阿飞主动上前攻击他。 结果,阿飞根本不上套。 就在伊哭打算说些什么的时候,阿飞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你来迟了?” 来迟了? 伊哭皱起了眉头。 “你要是能早到一刻多钟,你会有一个刺杀我的好机会。” “但很可惜,你来迟了,错过了这个唯一的机会。” 阿飞一脸认真的说道。 伊哭也是男人,立刻明白了他所说的机会是什么,开口说出了第一句话。 “你这种人也会成为李寻欢的朋友,看来李寻欢也不过……” 虽然伊哭开口了,但阿飞並没有给他把话说完的机会。 只见阿飞的右手忽然挥出。 清冷如同月光的刀光一闪而逝。 当伊哭反应过来的时候,银白飞刀已经刺穿了他的喉咙,瞬间抽走了他全身的力气。 “能死在小李飞刀之下,你也不算亏了。” 阿飞缓缓说道。 伊哭满脸痛苦的看著他,试图拔出刺穿喉咙的飞刀。 然而,他的右手刚触碰到刀柄,就双腿一软,不受控制的倒在了雪地上。 …… 第26章 五毒童子来了 客栈。 当阿飞回到房间的时候,他不只看到了穿戴整齐的林仙儿,还看到了站在窗前喝酒的李寻欢,以及坐在桌旁的心眉大师。 一看到李寻欢和心眉大师,他就知道,是林仙儿把他们叫过来的。 他一进到房间,林仙儿就一路小跑到了他的面前,柔声问道:“你没受伤吧?” “当然没有。” “只是一个自大的傢伙罢了,还不至於伤到我。” 阿飞將手里提著的包裹放到了桌上。 “这是什么?” 林仙儿立刻问道。 “战利品!” 说完,阿飞打开包裹,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这是…… 看到包裹里面的东西后,不管是林仙儿,还是李寻欢和心眉大师,都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青魔手! 被阿飞带回来东西,不是別的,正是伊哭的青魔手。 虽然他已经从林仙儿手中拿到了一对青魔手,但他不介意將伊哭的青魔手也带回来。 “你把伊哭杀了?”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李寻欢问道。 “嗯!” 阿飞点了点头。 “剑还是飞刀?” 李寻欢继续问道。 “当然是飞刀!” “伊哭的功夫不弱,而且还戴著青魔手,用飞刀明显要比用剑好。” 阿飞回道。 不用飞刀他也能杀了伊哭。 但能简单搞定的事情就没必要弄得那么复杂了。 “檀越確定被杀的人是伊哭?” 心眉大师皱著眉头问道。 他听说过阿飞武功不错,但他並没有亲眼见过阿飞出手。 伊哭可是兵器谱排名第九的高手。 虽然兵器谱上少了很多高手,比如说魔教高手和女性高手,以及使用正经兵器的门派和世家高手。 但兵器谱的含金量。 尤其是前十名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 “伊哭的尸体现在就在小镇东南方向的雪地上,大师要是不信,可以过去看一看。” 阿飞很清楚心眉大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怀疑。 如果身份对换,他也会怀疑被杀的人不是伊哭。 虽然他已经在兴云庄证明过了实力,但不管怎么说,伊哭都是成名数十年,而且兵器谱排名高居第九的高手。 赵正义、田七、公孙摩云、铁笛先生四个人在江湖上也很有名,武功也不错。 但跟伊哭比起来,无论是名气还是武功,他们都要差上一两个等级。 听到阿飞的回答,心眉大师没有再说什么,起身离开了房间。 “我还以为伊哭会来找我报仇,结果没想到他先找上了你。” 李寻欢来到桌前,拿起青魔手打量了一番。 “不管他是先找上我,还是先找上你,结果都不会有什么不同。” 阿飞一脸隨意的回道。 “干得不错。” 李寻欢放下青魔手,拍了拍阿飞的肩膀,拿著酒离开了。 当房间里面只剩下自己和阿飞后,林仙儿开口说道:“你之前已经从我这里拿到了一对青魔手,现在又把伊哭手上那对拿回来了,是要……” “你想要?” 阿飞问道。 林仙儿没有否认,点了点头。 “送你一对也不是不行。” “不过……” 阿飞朝著林仙儿挑了挑眉。 “不过什么?” 林仙儿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阿飞低下头,在林仙儿耳边轻声说了几句。 听到他的话,林仙儿白皙的脸蛋上立刻浮现出了三分意外,三分无奈,三分不安和一分害羞。 “如果你真的想……我都可以……” 林仙儿小声说道。 她刚说完,阿飞就將她拦腰抱起,朝著床榻走去。 很快,房间里面就响起了林仙儿的喘息声和求饶声。 …… 第二天上午。 阿飞一行人继续上路前往少林寺。 跟前几天一样,路上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的话,那就是今天的林仙儿貌似身体不怎么舒服,不断变换坐姿。 李寻欢和心眉大师看出了她的变化,但他们並不知道原因。 而知道原因的阿飞,看到林仙儿的不断变换坐姿后,则是不自觉的回忆起了昨晚的事情。 不得不说,林仙儿的確是一个能把男人拉进地狱的尤物。 即便他已经跟林仙儿切磋了很多次,依旧会有流连忘返的不舍感觉。 傍晚时分。 阿飞一行人抵达了一个小镇,找了间客栈入住。 晚上。 客栈大堂。 阿飞,林仙儿,李寻欢,心眉大师四人一桌,另外四名和尚一桌。 阿飞他们这桌,只有两份斋菜。 这是专门给心眉大师准备的。 至於另一桌,全都是斋菜。 斋菜总是比荤菜更快上齐,那四名和尚在斋菜上齐后,就一言不发的享用了起来。 至於心眉大师。 出於礼貌,他没有动筷,而是跟阿飞三人一起等待著。 没过多久,阿飞他们要的荤菜就被店小二端了上来。 “菜齐了,动筷吧!” 阿飞对著李寻欢说道。 说完,他就看著李寻欢,一副李寻欢不吃第一口,他就绝对不吃的模样。 这並不是他第一次这样做,过去的几天里,他都是这样。 李寻欢询问过他为什么,阿飞没有隱瞒,直接给出了理由。 “我初出江湖,不会用毒,也没有辨认饭菜是否有毒的本事。” “你是老江湖,你確认没有问题后,我才放心。” 这是阿飞当时的原话。 这是一个很合理的理由。 他说的是实话,但不管是李寻欢,还是林仙儿和心眉大师,都不怎么相信。 李寻欢笑著放下了酒瓶,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豆腐。 刚夹到嘴边,他就皱起了眉头。 看到他皱眉,阿飞脑海中立刻闪过了两个念头。 李寻欢的“掛”生效了! 以及,五毒童子来了! “菜里有毒!” 李寻欢一脸认真的说道。 听到他的话,阿飞立刻望向那四名提前享用斋菜的和尚。 林仙儿和心眉大师也第一时间放下筷子,转头望向他们。 那四个和尚的脸,都呈现出了诡异的灰色。 但他们毫无察觉,依旧低头吃著斋菜。 心眉大师脸色大变,大声说道:“快用真气护住心脉!” “师叔是在吩咐我们吗?” 其中一名和尚转头问道。 “当然是吩咐你们!” “你们中了毒都感觉不出来吗!” 心眉大师站了起来,连忙说道。 “中毒?谁中了毒?” 刚才询问心眉大师的和尚,一脸茫然的说道。 说完,他跟其他三人对望了一眼。 “你们……你们的脸……” 四个和尚同时说道。 话还没有说完,他们就五官抽搐,同时倒了下去。 心眉大师连忙上前,查看起了他们的脉搏。 死了! 这四个跟他一起前往兴云庄的和尚,全都死了! 心眉大师是修为极深的高僧,此时亦怒火攻心,满脸愤怒。 只见他立刻起身,眨眼间就来到了阿飞的面前,厉声怒道:“你一早就猜到了路上会有人下毒,为何不说?” 要不是昨晚確认了死在阿飞手中的就是青魔手伊哭本人,他根本不会问阿飞,而是会直接出手。 “因为就算我说了,你也不会信!” “另外,我不欠你们什么,没有提醒你们出门在外要小心饮食,避免中毒的义务!” “你一登上马车,就看到了我让人提前准备好的乾粮,李寻欢问我为什么非要等他先动筷的时候,你也听到了我的回答!” “你死了四个师侄,怒火攻心,我可以理解!” “但我也要提醒你一句,毒死他们的人不是我,你要发火,去找下毒的人发,別拿我出气,把自己没有照看好师侄的失误转移到我头上!” …… 第27章 冤有头,债有主 心眉大师深呼吸了一口气,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虽然不是很情愿,但他不得不承认,身为师叔,没有照看好那四名和尚是他的责任。 阿飞之前就三番两次的暗示他们路上可能会有人下毒。 只是他一直都没有放在心上罢了。 心眉大师看了阿飞一眼,施展轻功窜了出去,將刚上菜的店小二提了起来,厉声说道:“你在菜里下了什么毒?” 看到那四名和尚脸色发灰,五官抽搐而死,店小二就已经被嚇傻了。 听到心眉大师的怒喝,他更是嚇得直打哆嗦,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心眉大师举起了左手,准备逼问被嚇傻了的店小二。 就在此时,李寻欢的声音响了起来。 “不是他下的毒!” “如果是他下的毒,他一早就跑了,根本不会留下来看热闹。” 心眉大师转头看了李寻欢一眼,放下店小二,再次施展轻功,迅速离开大堂,窜进了大堂后面的厨房。 李寻欢都说的这么直白了,他要是还反应不过来,那他未免也太迟钝了。 心眉大师窜进厨房后,阿飞三人也来到了厨房。 菜已经全部上齐了。 厨房自然也就閒了下来。 厨房里面的两位厨子站在切菜台旁边,有说有笑的喝酒閒聊著。 切菜台上,摆放著几样下酒菜。 进到厨房,看到这两位厨子,心眉大师的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跟他那四位师侄一样,这两位厨子的脸也呈现出了诡异的死灰色。 看到心眉大师进来,其中一名厨子笑著说道:“莫非大师也想喝两盅,只要大师不嫌……” 话还没有说完,说话的厨子就五官抽搐,轰然倒地。 另一名厨子愣了一下,也毒发身亡,倒了下去。 很明显,他们都不是下毒的人。 就算他们要洗清嫌疑,也没有必要弄死自己。 心眉大师站在原地,一时之间没有了主意。 李寻欢来到切菜台前面,將台上的几样下酒菜都拿起来闻了闻。 “这些菜全都有毒,有毒的应该不是食材。” 说完,他来到灶台前,拿起了灶台旁边的油瓶,往油瓶里面看了一眼。 他没有说话,將油瓶里面的油倒在了铁锅里。 虽然相隔几米远,但阿飞、林仙儿、心眉大师三人都看到了有一样东西跟著油一起倒了出来。 上前几步,他们看到了锅里有著一条火红的蜈蚣。 难怪这两名厨子被毒死了,原来毒下在了油里面! 心眉大师和林仙儿露出了原来如此的表情。 跟他们不一样,阿飞一早就知道五毒童子会把毒下到了油里。 不过,就算他知道了,他也阻止不了五毒童子。 哪怕他每次都前往厨房检查,並且留在厨房里面监督厨子做菜,也一样没用。 五毒童子的下毒手段神乎其技。 除了油外,他还可以在很多东西下毒。 包括且不限於食材、盐、碗筷、厨刀、铁锅、菜板等等。 毒是找出来了! 那下毒的人会是谁呢? 心眉大师望向李寻欢,想要从李寻欢嘴里得到答案。 李寻欢没有说话,而是看了阿飞一眼。 心眉大师立刻反应了过来,表情冰冷的看著阿飞。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下毒的人是苗疆『极乐峒』的五毒童子!” 阿飞开口说道。 “五毒童子?” “他很少离开苗疆,我们跟他无仇无怨,他为什么会突然跑来中原对我们出手?” 心眉大师立刻问道。 “因为我前段时间杀查猛和虞二拐子的时候,还把他的四个徒弟一起杀了。” 阿飞回道。 他刚说完,心眉大师就怒喝一声,右拳朝著他的胸膛闪电袭来。 心眉大师此时施展的武功,不是別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少林神拳。 他的这一拳,不只力道凶猛,而且出拳速度极快。 然而,心眉大师的这一拳並没有击中阿飞。 在拳头即將命中自己的时候,阿飞脚尖轻点,瞬间退后了小半丈。 心眉大师如影隨形,欺身上前。 就在心眉大师即將挥出第二拳的时候,宛如一泓秋水的剑光一闪而逝,夺情剑的剑尖抵住了他的喉咙。 只要心眉大师继续往前,或者阿飞的右手往前一送,有著“少林护法”之称的心眉大师就会死在他的剑下。 “五毒童子是来找你报仇的,是你害死了他们,你必须给少林一个交代!” 感受到喉咙传来的冰冷触感,心眉大师放下双拳,怒喝道。 听到心眉大师的话,阿飞一脸不屑的说道:“交代?下毒的人是五毒童子,少林寺凭什么要我给一个交代?” “如果不是你杀了他的徒弟,他根本不会来!” 心眉大师继续说道。 “没错,五毒童子会从苗疆跑过来,是我的原因。” “但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还不是你导致的。” “要不是你非要带著李寻欢去少林,我怎么会在这里!” “那天晚上,林仙儿就说的很清楚了,是她邀请了李寻欢去冷香小筑,所以李寻欢才会出现在冷香小筑。” “李寻欢是梅花盗的嫌疑那天晚上就已经洗清了,因为赵正义和公孙摩云他们是大侠,所以你觉得他还有嫌疑,非要带他去少林,让心湖大师和百晓生来判断他是不是梅花盗。” “你不去找下毒的五毒童子要交代,反而跟我要交代,真当我好欺负吗!” 阿飞冷冷看著心眉大师。 如果心眉大师还听不进去,非要跟他要一个交代,他不介意现在就捅死心眉大师。 虽说这样做会彻底得罪少林寺,但得罪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少林的確是武林魁首,但这个时代的少林,实力並不咋样。 非要不死不休的话,阿飞可以保证,活到最后的人一定是自己。 “冤有头,债有主!” “大师你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你要为师侄报仇,应该去找五毒童子,而不是阿飞。” 林仙儿柔声说道。 心眉大师沉默不语。 过了十几秒,他双手合十,对著阿飞说道:“是老衲莽撞了,还望檀越见谅!” 阿飞没有说话,收剑回鞘。 心眉大师离开了客栈,找人简单的处置了一下师侄们的尸体。 虽然再过两三天就能到少林,但带著他们的尸体上路显然不合適,只能先放在小镇,过几天再从少林派人过来处理。 知道是五毒童子下的毒后,不管是阿飞三人,还是心眉大师,没有再去其他酒楼享用晚餐。 简单的吃了一些乾粮,他们就回到了各自的房间。 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將马车中的乾粮和酒也带到了房间。 五毒童子不是傻子。 看到他们提前准备了乾粮和酒后,肯定会想办法对乾粮和酒下毒。 …… 第28章 不是太监,胜似太监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 阿飞他们体验到了五毒童子的下毒手法究竟有多神奇。 不管是他们隨机买的包子和麵条,还是从其他人手里换的饃饃和麵汤等食物,经过李寻欢的辨认,无一例外,全都有毒。 “五毒童子怎么会知道我们要买什么,难道他能未卜先知?” 林仙儿疑惑的看著阿飞,柔声问道。 “没那么神奇,他是人,不是神仙,只是下毒手法高明了一些而已。” 阿飞回道。 “下毒手法再高明,他也要在我们买到手之前提前下好毒才行。” “如果他不是未卜先知的话,他怎么知道我们要买的是什么?” “其他人买的都没毒,偏偏我们买的就有毒!” 林仙儿继续问道。 心眉大师也一脸不解的看著阿飞,等待著他的回答。 冷静下来后,他特意找上阿飞,为自己的莽撞又道了一次歉。 李寻欢似乎一点都不关心这个问题,一脸淡定的喝著酒。 看到他不打算解释,阿飞对著林仙儿说道:“你说的没错,下毒手法再高明,也要提前下好毒才行,不过,有一点你刚才说错了。” “哪里错了?” 林仙儿立刻问道。 “你刚才说其他人买的就没毒,只有我们买的才有毒,这句话错了。” 阿飞回道。 “可是其他人吃了都没事?” 林仙儿皱著眉头说道。 “没事,不代表他们吃进去的东西没毒。” “只要他们在毒发前,把解药也吃进去就行了。” “就拿刚才的包子铺来说好了,包子铺的包子可能全都有毒,但解药就在豆浆里面。” “只吃包子,必死无疑,但在毒发前喝掉豆浆的话,就会安然无恙。” “除了將毒药和解药放在不同的食物上,他还可以採用不同食物的混搭,来做到对特定目標的毒杀。” “比如说同时把毒药下在包子、豆浆、麵条里面,只吃其中的一种和两种,都不会中毒,三种全吃,就会中毒身亡。” “类似的手法还有很多,对於身为用毒高手的五毒童子来说,他有很多办法可以做到只对特定目標下毒,而不伤害到其他人。” “当然了,就算计算失误,不小心让无关人等也中了毒,他也不会放在心上。” 阿飞不紧不慢的说道。 听完他的解释,林仙儿和心眉大师的表情都变得很奇怪起来。 他之前口口声声说自己不会用毒,也辨认不出食物是否有毒。 但他刚才说出来的下毒手法,怎么看都不像是对下毒一无所知的人。 准確的说,如果不是用毒高手,根本想不到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下毒手法。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下毒手法的?” 林仙儿好奇的问道。 “当然是想出来的啊!” “只要花点时间想一想,你们也能想到很精妙的用毒手法。” 阿飞一脸隨意的回道。 就在林仙儿想要继续说些什么的时候,行驶中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车厢朝著前面倒去。 与此同时,车夫大叫一声,倒在了雪地上。 心眉大师的师侄们死后,阿飞他们就在小镇上僱佣了一个车夫。 毕竟他们都不想亲自驾车前往少林寺。 没有任何迟疑,阿飞他们立刻衝出了车厢。 从车厢出来后,他们看到了倒在雪地上的车夫和马匹。 车夫没什么事,很快就站了起来。 但拉车的马匹却死的不能再死了。 “马走著走著就倒下了,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车夫起身后连忙说道。 “不关你的事,站到后面去,別乱跑!” 心眉大师对著车夫说道。 不用检查倒地的马匹,他们也能猜到是五毒童子下的手。 以五毒童子的能力,別说让拉车的马匹中毒暴毙,就算连车夫一起毒死,也不是什么难事。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光线昏暗。 淡淡的月光无法让人看清楚远处的情况。 当阿飞四人扫视四周时,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诡异的竹笛声。 竹笛声刚响起,雪地上出现了无数条蠕动前行的黑影。 这些黑影有大有小,有长有短,看不清楚具体的模样。 不过,这些黑影一出现,就有阵阵腥气被夜风吹拂了过来。 嗅到腥气的那一刻,阿飞四人同时运转起了真气。 隨著距离的缩短,阿飞他们看清楚了蠕动的黑影。 毒虫! 蜈蚣、蝎子、蜘蛛、毒蛇、蟾蜍、蜥蜴…… 各种花花绿绿,或常见或罕见的毒虫朝著他们快速爬来! 这些毒虫不只出现在了阿飞他们正前方,左右四周到处都是,如同一支军队般將他们团团包围起来。 看到这些毒虫,车夫立刻发出了惊恐的叫声。 下一秒,车夫的叫声就戛然而止。 阿飞嫌他太吵,施展起了从铁笛先生身上复製而来的乾坤点穴手,精准的点中了车夫的睡穴。 被点中睡穴的车夫身体立刻一软,倒在了雪地上。 他什么时候会点穴了? 李寻欢和林仙儿一脸意外的看著阿飞。 阿飞看到了他们脸上的意外表情,但他並不打算解释什么,一把搂住林仙儿纤细诱人的水蛇腰,来到倒地的马匹前面,大声说道: “你想要替徒弟报仇,却连亲自现身的胆量都没有,只敢躲在暗处,驱使这些屁用没有的小虫子。” “做师父的都这么没种,难怪你那四个徒弟也都是垃圾。” 阿飞刚说完,五毒童子忽远忽近,飘飘渺渺的声音就从前面的森林中传了出来。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如此拙劣的激將法也想激我现身!” “自我踏足江湖起,死在我手上的人已有三百九十三人!” “別说我的样子,就连我的影子,他们都看不到!” 虽然五毒童子开口回话了,但根本没办法通过他的声音锁定他的具体位置。 不过,阿飞依旧一脸淡定,继续说道:“他们看不到你,其实是一件好事。” “不然的话,就算喝了孟婆汤,也忘不了你那张噁心到让人反胃的脸。” “对了,我听別人说,你不只长得奇丑无比,而且还是一个跟小孩子差不多大小的侏儒。” “更惨的是,又丑又难看的你,下面那个玩意也跟小孩子一样,小的可怜,不是太监,胜似太监。” “做男人做到你这个份上,还真是可怜。” “我要是你的话,寧愿自尽重新投胎。” “不然的话,就算天下第一美人主动投怀送抱,也只能跟个太监一样干著急。” 说完,阿飞转头望向李寻欢,用只有他们四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喉咙还是心臟,你先选!” …… 第29章 道谢的心眉大师 “我都行!” 李寻欢取出飞刀,一脸隨意的回道。 在阿飞带著林仙儿来到了倒地的马匹前面,主动开口跟五毒童子说话的时候,他就猜到了阿飞是要用激將法把五毒童子逼出来。 就算不能让五毒童子现身,起码也要知道他在什么位置才行。 只有这样,他们才有机会用飞刀射杀五毒童子。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阿飞会骂的这么脏。 不只他没有想到,林仙儿和心眉大师也没有想到。 “既然你都行,那心臟归你,喉咙归我!” “我知道你平时喜欢射喉咙,但我也喜欢。” 阿飞笑著说道。 听到他的回答,李寻欢和心眉大师並没有什么特別的想法。 至於林仙儿,脑海中则不自觉的闪过了一些画面,在心里暗骂了阿飞一句。 虽然知道他是在用激將法,但五毒童子最后还是没能忍住。 如果阿飞只是嘲讽他是侏儒,五毒童子多少还能忍得住。 毕竟他的確是侏儒。 但被阿飞嘲讽长得丑和那方面也不行,不是太监,胜似太监,他就忍不了了。 男人不能说不行! 尤其是被別人说自己那方面不行! 不只如此,阿飞还搂著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嘲讽他那方面不行! 没过多久,五毒童子的愤怒声音就从远处森林中传了出来。 “你才是太监,你全家都是太监!” “我会让你一边体验被极乐虫吞食血肉的痛苦,一边眼睁睁的看著我玩弄林仙……”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阿飞和李寻欢就同时扔出了飞刀。 五毒童子的声音听起来跟之前差不多,忽远忽近,飘飘忽忽的。 但在阿飞和李寻欢听来,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普通武者很难捕捉到其中不同,更別说通过声音锁定五毒童子的具体位置。 但他们可不是普通武者。 使用暗器的人,都会修炼听声辨位的功夫。 而他们的听声辨位,更是出类拔萃,冠绝天下。 只见刀光一闪! 两把飞刀同时飞进了远处的黑暗树林! 下一秒,树林中就传出了惨叫声。 紧接著,五毒童子从黑暗树林中冲了出来,出现在了阿飞四人的视线中。 五毒童子人如其名,矮小如幼童,穿著一条短裙。 在严寒无比的冬天里,他依旧露出了一双腿,仿佛一点都不怕冷。 他的脑袋很小,眼睛亮如明灯。 虽然长得不帅,但也没到看见就让人噁心反胃的地步。 从树林中衝出来的五毒童子,眼神中充满了惊惧与怨毒,狠狠地盯著阿飞和李寻欢,一副要用眼神杀死他们的模样。 他想要说些什么,但喉咙和心臟都被飞刀刺中的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在本能的驱使下,他抬起双手,反手握住了喉咙和心臟处的飞刀,用力一拔,將两把飞刀都拔了出来。 隨著飞刀被拔出,鲜血如同血箭般从喉咙和心臟的伤口迸射出来。 在阿飞四人的注视下,五毒童子轰然倒地。 下一秒,包围了阿飞他们的毒虫就朝著倒地的五毒童子窜去,以喉咙和心臟的伤口为起点,吞食起了五毒童子的血肉。 毒虫吞食血肉的“沙沙”声不断响起。 没过多久,五毒童子就成了一堆枯骨。 以毒成名的五毒童子,最后落了一个以身殉毒的结局! 饱食五毒童子血肉的毒虫停止了活动,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总算结束了! 当所有毒虫都一动不动后,阿飞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五毒童子的武功算不上很强。 但他的下毒手法神乎其技,防不胜防。 要是他不死,以后的日子不会轻鬆到哪里去。 在心里感慨完,阿飞转头望向心眉大师,开口说道:“说谢谢!” 什么? 心眉大师愣了一下。 “我不只替你的师侄们报了仇,而且今晚也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应该跟我说一声谢谢。” 阿飞继续说道。 心眉大师没有说话。 过了几秒,他才开口说道:“李檀越的飞刀也命中了五毒童子。” “他能射中,是因为五毒童子被我骂的急火攻心,乱了真气,从而暴露了位置。” “我邀请他一起出手,只是想要看一下他的飞刀有没有我那么准而已。” “就算没有他,我也能射杀五毒童子。” 阿飞回道。 在原著中,李寻欢也是用激將法让五毒童子暴露了位置。 只不过,李寻欢骂的远没有他那么脏,只是骂五毒童子是一个丑得不敢见人的侏儒而已。 心眉大师沉默了下来。 隨后,笑著说道:“就算老衲不在,檀越你为了自保,也会击杀五毒童子,並不是为了救老衲而专门出手。” “不过,既然檀越想要听老衲说一声谢谢,那老衲就满足一下檀越好了。” 在阿飞三人的注视下,心眉大师双手合十,对著阿飞说道: “老衲心眉,在此谢过檀越出手相救。” 虽然阿飞做事隨心所欲,而且还有些贪財好色,但跟他相处了几天,心眉大师发现他也算不上什么坏人。 只要不得罪他,或者打他的主意,他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 心眉大师刚说完,林仙儿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你们真不是师徒或者师兄弟吗?” “你们施展飞刀的时候,无论是动作,还是神態,亦或者气势,看起来都像是同一个人。” 林仙儿一脸好奇的看著阿飞和李寻欢。 “当然不是。” 阿飞一脸隨意的回道。 话是这样说,但林仙儿和心眉大师依旧觉得他和李寻欢並不只是朋友那么简单。 虽然很好奇,但他们並没有继续追问。 为了避免无辜人等受伤,他们挖了个坑,將五毒童子和毒虫埋了起来。 做完这些,阿飞解开了车夫的睡穴。 他和李寻欢在车厢里面拿走了几瓶酒,剩下的东西,包括马车在內,都被他们送给了车夫。 此处距离嵩山已经不远了。 五毒童子会选在今晚出手,就是因为再不出手就没机会了。 就算是步行前往嵩山,以他们的轻功,天亮前也能抵达。 当曙光出现在地平线的时候,阿飞他们就来到了少室山的山脚下,沿著山道朝著少林寺走去。 要不是林仙儿特意隱瞒了自身轻功的真正水准,一个时辰前他们就到少室山了。 大雪封山,再加上此时天刚亮。 沿著山道前往少林寺的途中,阿飞他们一个香客都没有遇见。 至於少林和尚。 倒是在山麓下的庙宇里面遇见了不少。 见到心眉大师,这些和尚纷纷行礼问好。 与此同时,他们也止不住的偷偷打量著林仙儿。 他们不是没有见过女人。 平时也有不少女香客前往少林寺烧香拜佛。 但他们从未见过林仙儿这样的绝色。 作为江湖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站在原地,都能引来不少目光。 …… 第30章 铁胆御史 有著心眉大师在前面带路,这些少林和尚並没有阻拦阿飞他们。 沿著积雪的山道前行了大半个时辰,少林寺的恢弘殿宇出现在了阿飞他们的视线中。 重檐积雪,高耸入云! 殿宇相连,气象恢弘! 真不愧是天下第一名剎和武林正道魁首! 看到少林寺的殿宇,阿飞在心里感慨了一番。 虽然这一代的少林寺並没有出现上官金虹和李寻欢这样的顶尖高手。 但跟其他江湖门派比起来,少林寺依旧是不折不扣的庞然大物。 回到少林,心眉大师先是让一名和尚將阿飞三人带到了一间禪舍。 至於他自己,则是去找少林掌门心湖大师了。 刚在禪舍坐下没多久,就有和尚送来了热茶。 如果可以的话,李寻欢一点都不想喝茶。 但现在,除了茶外,他也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喝了。 从车厢里面带走的那几瓶酒,天还没亮,就被他喝完了。 阿飞拿起茶盏,抿了一口,对著李寻欢说道:“如果心湖大师和百晓生也冤枉你是梅花盗,你打算怎么办,让我跟你一起联手杀出少林寺吗?” “心湖大师德高望重,百晓生也是闻名江湖的智者,他们应该不会冤枉我这样一个末学晚辈。” 李寻欢一脸隨意的回道。 听到他的回答,阿飞没有再说什么,迅速思考起来。 跟原著中比起来,李寻欢现在的情况並没有好到多少。 在原著中,李寻欢从伊哭和五毒童子手中,接连两次救下了心眉大师。 在回到少林前,心眉大师就不再怀疑他是梅花盗。 只不过,心眉大师还没有机会將自己的看法说出来,就被心鉴毒死了,没能为他洗清梅花盗嫌疑。 然而现在,李寻欢没有了连续两次救下心眉大师的恩情,依旧被心眉大师怀疑是梅花盗。 不过,李寻欢现在也有了原著中没有的优势。 首先,邀请他前往冷香小筑的林仙儿现在也来了少林寺。 其次,心眉大师没有中五毒童子的精炼而成“五毒水晶”剧毒,后面也不会出现被心鉴暗中下毒毒死的情况。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李寻欢有了他这个强力帮手。 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这样评价过上官金虹和荆无命。 “他们两人联手,天下没有任何人能抵挡他们三百招,更別说胜过他们!” 虽然他和李寻欢没有上官金虹和荆无命那样的默契,但他们两人联手,杀出少林寺並不难。 只是这样一来的话,李寻欢是梅花盗的罪名会被彻底坐实。 而刚刚打响名声没多久的阿飞,也会被当成梅花盗的同伙,从一个冉冉升起的江湖新星,变成人见人打的江湖败类。 “他们会不会冤枉你,我不知道。” “我现在只觉得,这一次的少林之行不会那么简单,肯定会有大事发生。” 阿飞一脸认真的说道。 没等李寻欢说话,林仙儿就满脸疑惑的看著阿飞,柔声问道:“你为什么会这样觉得?” “直觉!” 阿飞回道。 他当然不会告诉林仙儿,作为她裙下之臣的心鉴已经將易筋经偷到手了,而且心眉大师也已经怀疑到了心鉴头上。 心眉大师之所以抢著前往兴云庄,並且一定要把李寻欢带回少林寺,就是希望盗取经书的人真的是“梅花盗”,而不是心鉴。 梅花盗盗取经书,传出去只会让人觉得少林寺对於藏经阁戒备不够森严,不会对少林寺的名声造成太大影响。 毕竟梅花盗已经用数十件轰动江湖的大案证明了自己的本事。 被这样的一个人闯进藏书阁,偷走了几本经书和武功秘籍,完全说得过去。 如果盗取经书的人是“少林七大高手”之一的心鉴,那就是不是一般的丟脸了。 一旦传出去,少林立刻会成为江湖上的笑柄。 对於身为江湖正道魁首的少林来说,这个后果要比丟了几部经书和武功秘籍严重多了。 听到阿飞的回答,林仙儿立刻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难道他已经知道了是我让心鉴和百晓生偷的经书,所以才非要带著我一起来少林? 不可能? 他不可能知道这些! 除了我和心鉴百晓生外,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林仙儿表面上不动声色,没有任何异样,心里却已经波涛汹涌。 时间一点点流逝。 只过了不到一刻钟,心眉大师就带著三个人来到了禪舍。 心眉大师带来的这三个人,其中两个是和尚,另外一个则是枯瘦矮小的老人。 看到他们的第一眼,阿飞就认出了他们。 身材矮小枯瘦,但目光如炬,隆鼻如鹰,给人对方拥有无比的权威和魄力感觉的,就是著出了兵器谱的百晓生。 相貌清癯,神情沉静,仿佛和静寂天地融为一体的老和尚,则是少林掌门心湖大师。 至於那个纤秀文弱,已过中年但不显苍老,带有浓浓书卷气,仿佛刚过中年就已退隱林下的翰苑清流。 则是十四年前跟李寻欢同朝为官,上书弹劾他身在官府却结交匪类,让他下定决心弃官归隱,有著“铁胆御史”之称的胡云翼。 如果不是他,“小李探花”出现在江湖上的时间还要往后挪一挪。 当然,之前的胡云翼已经死了,现在出现在阿飞他们面前的,是少林七位首座中最为內敛的心树大师。 在李寻欢弃官归隱不久,他也辞官还乡,隱身佛门,加入了少林。 心眉大师会把百晓生和心湖大师带过来,阿飞並不意外。 但他没有想到,心眉大师把曾经跟李寻欢同朝为官的心树大师也带了过来。 看到心树大师,李寻欢立刻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四年,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心树大师就是当年弹劾自己的胡云翼。 不管是阿飞和林仙儿,还是心眉大师三人,都看到了李寻欢脸上的意外表情。 “我听別人说,在我弃官后没多久,你也辞官了。” “但我没想到,昔日风流瀟洒的铁胆御史,居然会遁入空门,跑到少林做和尚。” 李寻欢一脸感慨的看著心树大师。 心树大师嘆了一口气,黯然道:“昔日弹劾你的胡云翼早已死了,你何必再提他。” “你说的没错,一入佛门,便如两世为人。” “你现在过来,是想知道我是否是恶名昭彰的梅花盗吗?” 李寻欢笑著说道。 心树大师摇了摇头,正色道:“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会是梅花盗,我会过来,只是因为二师兄知道我曾经跟你同朝为官,特意將我叫了过来而已。” …… 第31章 复製易筋经 阿飞一早就知道了李寻欢和心树的关係,並没有在意他们的对话。 当心眉带著心树三人来到禪舍后,他的目光就落在了少林掌门心湖的身上。 与此同时,不动声色的激活了诸天宝鑑的复製功能,开始复製心湖的武功。 只见识海中的诸天宝鑑闪过一道金光,镜面上就浮现出了三个白色小字。 易筋经! 少林掌门果然修炼了易筋经! 阿飞不动声色的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心湖察觉到了阿飞的目光,但他完全没有放在心上,更不会想到阿飞正在复製他所修炼的易筋经。 “探花郎別来无恙?” 心树刚说完,身材枯瘦矮小的百晓生就跟李寻欢打起了招呼。 十多年前,將小李飞刀评为兵器谱第三名的时候,他就见过了李寻欢。 虽然那个时候的李寻欢才刚踏入江湖没多久,但已经在江湖上闯出了偌大的名声。 一个辞官归隱的朝廷命官,有著一手例不虚发,冠绝天下的飞刀绝技,想不出名都难。 第一次见到李寻欢的时候,百晓生就很好奇,李寻欢那双消瘦纤长的手究竟有什么魔力? 为什么一把凡铁铸成的飞刀,到了他的手里就能变得那么神奇! “想不到先生还记得在下?” 李寻欢笑著回道。 “江湖上独一份的探花郎,老夫怎么会不记得。” “更何况,过来禪舍前,心眉大师就已经说了你们一行人从兴云庄到少林寺发生的所有事情。” 说完,百晓生漫不经心的转头看了阿飞和林仙儿一眼。 表面上看,此时的百晓生根本没有把他们放在心上。 然而事实刚好相反。 从心眉嘴里知道林仙儿也来了少林寺后,他就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別人不知道梅花盗是谁,但他知道的一清二楚。 另外,他和心鉴从藏经阁盗取的经书,最后基本上也都落到了林仙儿的手中。 为了不让其他人看出自己和林仙儿有关係,进入禪舍后,他特意没有去看林仙儿,一副丝毫不为美色所动的模样。 虽然他的演技很好,甚至要比龙啸云还好一点,但在阿飞看来,他的表演有些用力过猛了。 心湖和心树是出家人,进来后都礼貌性的看了林仙儿一眼,然后才將目光收了回去。 而百晓生却一眼都不看,直到跟李寻欢说完话,他才转头看了林仙儿和阿飞一眼。 不止阿飞看出百晓生的表演有些用力过猛了。 林仙儿也看出来了。 但此时的她却没有任何机会提醒百晓生,只能不动声色的在心里暗骂了一句。 骂完百晓生,她还转头看了阿飞一眼。 然后,她就看到阿飞也正在看她,而且脸上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他看出来了? 他真的知道百晓生和心鉴都是我的裙下之臣? 这怎么可能? 他怎么会知道这些? 林仙儿心里立刻闪过了强烈的不安。 如果可以的话,她很想现在就离开少林,走的越远越好。 就在她思考著要怎么办的时候,心湖对著李寻欢说道:“不知探花郎是否认得老僧?” “少林乃是江湖中的泰山北斗,大师身为少林掌门,德高望重,早已名扬天下,在下岂会不认得。” 李寻欢迅速回道。 “探花郎过誉了!” “探花郎和飞檀越击杀五毒童子,为我少林弟子报仇雪恨,老僧在此先谢过二位。” 说完,心湖双手合十,朝著李寻欢和阿飞微微躬身行礼。 看到心湖行礼道谢,李寻欢和阿飞也迅速回了一礼。 虽然他们的武功都比心湖大师高,但不管怎么说,对方也是少林掌门。 在心湖面前,他们是不折不扣的江湖晚辈,该有的礼貌还是要有的。 招呼打完,眾人分宾主在禪舍坐下。 心湖是少林掌门,坐在了主位上。 心眉和心树是他的师弟,也是少林七位首座中的两位,坐在了他左右两侧。 阿飞三人坐在了禪舍右手边的椅子上。 至於百晓生,则是一个人坐在了他们对面。 当几名和尚送上刚泡好的清茶后,心湖示意心眉讲述李寻欢为什么会被赵正义和公孙摩云等人当成梅花盗的来龙去脉。 时间一点点流逝。 当心眉讲述完后,心湖对著林仙儿问道: “林姑娘,李檀越那晚前往冷香小筑,真的是赴约吗?” “是的,的確我是约了李大哥晚上来冷香小筑。” 林仙儿柔声回道。 要是阿飞不在的话,她一点都不介意李寻欢变成自己的替死鬼。 但现在,她只能实话实说。 得到林仙儿的確切回答,心湖和心树都皱起了眉头。 赵正义他们都疯了吗? 事情都已经这么清楚了,还死咬著李寻欢是梅花盗不放! 他们和李寻欢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还是纯粹为了击杀梅花盗后的名声、財富、美人? 心湖先是看了心眉一眼,然后开口说道:“纵然李檀越的入关时间和梅花盗重现江湖的时间有著一些重合,但老僧相信,李檀越绝不是梅花盗。” “贫僧和掌门师兄的看法一致,李寻欢不会是梅花盗。” 心树也开口说道。 “多谢两位大师还在下清白!” 李寻欢拱手抱拳,立刻回道。 虽然百晓生还没有表达看法,但他的看法已经不重要了。 心湖和心树都选择了相信李寻欢。 要是他还认为李寻欢有嫌疑,那就是不给心树两人面子,觉得他们是在包庇李寻欢。 另外,林仙儿没有对李寻欢落井下石,將李寻欢变成梅花盗的替死鬼,也让他有些摸不著头脑。 在他看来,林仙儿应该顺水推舟,把梅花盗的罪名推到李寻欢身上才对,而不是充当最有力的证人,替李寻欢洗清嫌疑。 虽然不知道林仙儿为什么要这样做,但百晓生的目光很快就落在了阿飞身上。 在眾人分宾主坐下的时候,他就发现林仙儿的表现有些奇怪。 林仙儿选择跟李寻欢和阿飞坐在一起,这很正常。 毕竟他们是一起来的少林。 但百晓生发现,在入座的时候,林仙儿並不是自己选择的座位,而是阿飞替她选的座位。 准確的说,是阿飞示意她坐在自己旁边,她才坐了下来。 另外,林仙儿在回答心湖前,还特意看了阿飞一眼。 百晓生以前没有见过阿飞,更没有跟阿飞打过交道,但他很了解林仙儿。 刚看到阿飞的时候,他很理所当然的认为,阿飞也是被林仙儿征服的男人。 然而现在,他发现自己猜错了。 从林仙儿的表现来看,她不只没有征服阿飞,而且还反过来被阿飞掌控了。 …… 第32章 少林七十二绝技 “李檀越沉冤得雪,不知道接下来有何打算?” 就在心湖和心树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心眉突然对著李寻欢问道。 “下山,喝酒,然后再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 虽然有些意外心眉为什么会突然问这个,但李寻欢並没有多想,笑著回道。 “李檀越和飞檀越在五毒童子手中救了老衲一命,老衲无以为报。” “如果两位不嫌弃,不妨在少林住上几日,让老衲尽一尽地主之谊,感谢两位的救命之恩……” 说到这里,心眉停顿一下,看了阿飞和林仙儿一眼,继续说道:“山下有供香客居住的別院,林姑娘也可以在山下別院小住几日。” 听到他的话,除了阿飞外,不管是李寻欢、百晓生、林仙儿,还是心湖和心眉,全都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虽然心眉没有明说,但阿飞已经猜到了他的真正目的。 很明显,在心湖和心树都相信李寻欢不是梅花盗后,他有了让李寻欢留下来帮忙寻找盗经贼的想法。 此时的他虽然已经怀疑到了心鉴的头上,但他並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心鉴就是偷盗经书的人。 不然的话,他直接把心鉴揪出来就行。 李寻欢没有马上回答心眉,而是转头看了阿飞一眼。 “我是第一次来少林,留下来住几天刚好可以欣赏一下少林寺的风采和嵩山美景。” 阿飞回道。 在心眉讲述赵正义他们为什么会怀疑李寻欢是梅花盗的时候,诸天宝鑑就已经將易筋经复製下来了。 至於少林神拳,他也已经从心眉身上复製到手了。 他本来並不知道心眉也修炼了少林神拳。 直到心眉在客栈厨房愤怒出手,他才发现少林七大高手中修炼少林神拳的並不只有心鉴。 这不能怪他。 原著中只说了心鉴修炼了少林神拳,根本没提心眉也修炼了。 “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 李寻欢对著心眉说道。 如果说心眉刚开始问他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的话,他还有些意外。 那么心眉说出救命之恩的时候,他就猜到了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他和阿飞出手击杀五毒童子,是为了自救,並不是专门为了救心眉。 简单一点来说,他们对心眉並没有什么救命之恩。 心眉没死,是因为他们也不想死在五毒童子手中。 …… 时间飞逝。 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三天。 在这三天里,阿飞並没有跟李寻欢一样住在少林寺,而是跟林仙儿一起住在了山下的別院。 一方面是他已经习惯了每晚睡觉前都享受一下林仙儿的柔情似水。 另一方面则是他不想给林仙儿偷偷见百晓生和心鉴的机会。 林仙儿现在是他的私人玩具! 他可不想跟別人分享! 虽然没有住在少林寺里面,但他白天基本上都待在少林寺。 至於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复製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其他武功。 般若掌、大金刚掌、须弥山掌、千手如来掌、金刚般若掌、大金刚拳、狮子吼、龙爪手、金钟罩、达摩剑法、拈花指、无相劫指、多罗叶指、大力金刚指、金刚不坏体神功…… 虽然没能將少林七十二绝技全部复製,但这三天下来,阿飞的收穫不可谓不丰厚。 唯一可惜的是,他逛遍了少林寺,也没有见到修炼洗髓经的人,没能將洗髓经这门绝学也复製到手。 不过,能复製到这么多门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武功,他也很满足了。 中午。 少林寺后山的一个观景亭。 阿飞和李寻欢坐在观景亭里面一边閒聊,一边喝酒。 林仙儿也在,跟个侍女一样站在阿飞旁边,给他们温酒和倒酒。 酒是阿飞带上来的。 少林寺可不会专门给李寻欢准备酒。 “心眉大师这三天有找你吗?” 阿飞对著李寻欢问道。 虽然他这三天白天也在少林寺,但他都是带著林仙儿在少林寺內到处逛,寻找感兴趣的武功复製。 “找了几次,都是一些无聊的小事。” 李寻欢嘆了一口气,缓缓说道。 “你就没主动问他?” 阿飞继续问道。 “问了,他没说。” “不过,估计他也快说了。” 李寻欢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刚说完,就有一名眉清目秀的小和尚来到了观景亭。 朝著他们行了一礼,小和尚开口说道:“掌门邀请两位过去。” “好,带路吧。” 阿飞率先起身,对著小和尚说道。 没过多久,他们就跟著小和尚来到了寺內的一个禪舍。 就在林仙儿也打算跟著进入禪舍的时候,小和尚开口说道:“掌门说了,如果林姑娘也来了,让林姑娘在院里稍等。” 听到小和尚的话,林仙儿微微皱起了眉头。 “既然是心湖大师的意思,那你就在院里等吧。” 阿飞转头对著林仙儿说道。 “嗯嗯!” 林仙儿点了点头。 阿飞没有再说什么,跟著李寻欢进到了禪舍。 一进到禪舍,他们就看到了正襟危坐的心湖、心眉、心树三人。 简单的寒暄过后,心湖一脸认真的看著阿飞和李寻欢,开口说道:“老僧接下来要说的,乃是我少林本门的秘密,关係重大,还望两位守口如瓶。” 阿飞和李寻欢同时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时间里,心湖讲述起了藏经阁七次被盗的事情。 讲述完毕,心湖看了心眉一眼,示意心眉继续。 心眉没有任何迟疑,把自己对心鉴的怀疑,以及藏在他房中的易筋经也已经被盗这两件事说了出来。 “少林寺藏经阁失窃,为何江湖上一点消息都没有?” 李寻欢疑惑的问道。 “因为此事事关少林声誉,所以掌门师兄下令严禁向外透露。” “到目前为止,知道藏经阁失窃的人连同你们在內,也只有十人而已。” 心眉大师立刻回道。 “十人?除了你们七位,还有谁知道此事?” 李寻欢继续问道。 “百晓生!” 心眉大师回道。 就在李寻欢打算继续询问心眉大师的时候,阿飞开口说道:“百晓生知道你们怀疑心鉴是內贼吗?” “不知道,我们上次跟他藏经阁失窃的时候,心鉴师弟也在场,所以我们没说。” 心眉大师摇了摇头,缓缓回道。 “没说就好办了。”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思考了三天才叫我们过来,是因为你们在这三天里已经尝试过了各种办法,依旧没能找到心鉴就是窃贼的证据。” “既然你们找不到证据,那就只能剩下让心鉴主动把证据拿出来和让他自己承认这两个办法了。” 阿飞不紧不慢的说道。 他刚说完,心眉大师就皱著眉头说道:“心鉴又不是白痴,他怎么可能会把证据主动拿出来或者自己承认。” “他当然不是白痴,白痴可成为不了少林七位首座之一。” “我这里刚好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他自己把证据拿出来,三位大师要是觉得可行的话,不妨试一下。” 在心湖大师三人和李寻欢的注视下,阿飞將自己想到的办法说了出来。 …… 第33章 七巧书生 听完阿飞所说的办法,李寻欢和心湖三人都皱起了眉头。 阿飞现在提供的办法,其实就是参考了原著中李寻欢的做法,然后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一些適当的调整而已。 思考了几秒,心眉望向心湖,率先说道:“我觉得这个办法可行?” 心湖没有马上回答心眉,而是望著阿飞,缓缓说道:“檀越怀疑百晓生是心鉴师弟的同伙?” 百晓生和他有著数十年的交情,是他为数不多的好友。 “是的!” “按照你们的说法,心鉴加入少林后,下山的次数屈指可数。” “藏经阁失窃后,他更是一次都没有下山。” “如果他要將盗取的经书送出去,那他肯定会有同伙。” 阿飞不紧不慢的回道。 “就算心鉴师弟有同伙,檀越又为何会怀疑到百晓生身上?” 心湖继续问道。 “很简单,直觉!” 阿飞一脸认真的回道。 他当然不会告诉心湖他们自己会怀疑百晓生,是因为自己看过原著,一早就知道了心鉴和百晓生是一伙的。 直觉? 跟他猜测的一样,听到他的这个回答,不管是心湖三人,还是李寻欢,都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看到他们脸上的复杂表情,阿飞继续说道:“其实也不全是直觉。” “心鉴加入少林前,就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七巧书生』。” “加入少林后,半路出家的他,更是成了少林七位首座之一。” “如果他有同伙的话,同伙肯定也不会是普通人。” “说的直白一点,身份太低和实力太弱的傢伙,根本没资格成为他的同伙。” “虽然平时也会有不少武林名家拜访少林,但在藏经阁失窃到现在这段时间里,只有百晓生多次拜访少林。” “再加上我在兴云庄见识到了赵正义、田七、公孙摩云、铁笛先生这四位大侠的所作所为,所以我对那些自命不凡,自詡正义的江湖大侠们都没什么好感。” 李寻欢和心湖三人沉默了下来。 过了好几秒,李寻欢看著阿飞,笑著说道:“要是百晓生知道你因为这些理由就怀疑他是心鉴的同伙,他肯定会很討厌你。” 阿飞耸了耸肩,一脸隨意的回道:“討厌就討厌唄,没什么大不了的。” “要是被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子喜欢,才会让我感到噁心。” “再说了,要是我猜对了,我估计他也没多少时间可以討厌我了。” 李寻欢思考了几秒。 就在他准备继续询问阿飞的时候,心湖的声音响了起来。 “就按照飞檀越的办法做吧。” “二师弟,麻烦你亲自去一趟,將百晓生请过来。” 心湖是少林掌门,他决定採用阿飞的办法,心眉和心树当然不会再说什么。 “是,师兄!” 心眉起身回道。 隨后,在眾人的注视下,离开了禪舍。 没过多久,他就带著百晓生回到了禪舍。 看到阿飞和李寻欢也在禪舍,尤其是林仙儿就在禪舍外面的院子里,百晓生顿时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坐下后,他没有任何迟疑,立刻询问起了心湖请他过来所为何事。 面对百晓生的询问,心湖和心眉按照阿飞所说的办法,跟百晓生聊起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例如心湖和百晓生前几日的下的棋局,百晓生最近几日在少林住的是否还习惯等等。 发现心湖和心眉始终不进入正题,一直跟自己聊无关紧要的小事后,百晓生也越发不安。 时间一点点流逝。 聊了半刻钟左右,心湖就对著心眉说道:“二师弟,李檀越,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大师客气了。” 李寻欢起身,笑著说道。 与此同时,心眉来到百晓生面前,神情严肃的对著百晓生说道:“先生,请!” 看到刚才还一脸客气的心眉突然一脸严肃来到自己面前,毫无理由的请自己离开禪舍,百晓生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不知道心眉和李寻欢要带自己去哪里,但百晓生还是起身跟著他们离开了禪舍。 他们刚离开禪舍,心鉴就看见了他们。 准確的说,是被特意叫过来的心鉴看见了。 心眉去请百晓生的时候,就吩咐心湖一名弟子,让对方用心湖的名义,在这个时候將心鉴带到禪舍。 看到李寻欢和心眉带著表情奇怪的百晓生从禪舍中出来,而且心眉还一脸严肃表情后,心鉴不自觉的皱起眉头。 如果可以的话,心鉴很想追上去问一下。 但很可惜,他没有这样的机会,只能眼睁睁的看著心眉和百晓生走远。 就在他猜测著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他看到了站在院子里的林仙儿。 他知道林仙儿三天前就跟著李寻欢和阿飞来到了少林。 但他没能找到跟林仙儿接触的机会。 看到林仙儿也在院子里面,心鉴也越发不安起来。 很快,他就进到了禪舍里面。 没等他入座,心湖脸色阴沉看著他,厉声说道:“师弟,少林待你不薄,你为何要勾结外人盗取经书?” “盗取经书?” “师兄你怀疑是我盗取的经书?” 虽然心中大惊,但心鉴依旧面不改色的看著心湖。 心湖站了起来,继续说道:“百晓生已经说了,二师弟和李檀越正带著他前往你的禪房取易筋经!” 心鉴脸色大变,连忙说道:“师兄切莫相信百晓生,他是想栽赃师弟!” 话音刚落,他就施展轻功窜出了禪舍,用最快的速度朝著自己居住的禪房狂奔而去。 看到心鉴心急火燎的离开禪舍,心湖满脸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虽然现在还没有看到失窃的易筋经,但心鉴的举动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心湖和心鉴也施展起了轻功,追了上去。 当他们都离开后,阿飞才不紧不慢的来到院子里,对著林仙儿说道:“走吧,去看戏!” “嗯!” 林仙儿点了点头。 心鉴进入禪舍没多久就满脸焦急的施展轻功窜了出来,二话不说就离开了院子,她就知道心鉴已经暴露了。 她现在唯一不確定的,就是心鉴是否会將她说出来。 如果心鉴说出她才是幕后主使,那她想要离开少林,就只能依靠阿飞了。 …… 第34章 喜新厌旧是男人的天性 没过多久,全力施展轻功的心鉴就回到了自己禪房所在的院子。 看到禪房的房门被打开,他没有任何迟疑,立刻冲了进去,一掌劈开了房中的一个木柜。 隨著木柜被劈开,不只木柜中的夹层露了出来,还没有来得及送出去的《易筋经》也露了出来。 这…… 看到《易筋经》还在,心鉴先是愣了一下,隨后立刻反应了过来,意识到自己中计了。 “单鶚,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心湖的声音从心鉴身后传了过来。 单鶚是心鉴加入少林前的俗名。 心湖是少林掌门,用单鶚称呼他,意味著已经將他逐出师门,不再承认他是少林弟子。 单鶚汗如雨下,转身看著房外的心湖和阿飞等人,颤声道:“弟子知错了!” 房外只有心湖、心树、阿飞、林仙儿四人。 李寻欢和心眉,並没有將百晓生带过来。 只要单鶚招了,百晓生隨时都可以拿下,没必要专门带过来一起拿下。 没等心湖说话,他就大声说道:“弟子也是受了百晓生的指使,被他所诱,才会一时糊涂,做出盗取经书的事情。” “被盗的其他经书,现在是否都在百晓生手中?” 心湖神情冰冷的看著单鶚。 “是的,除了这本易筋经,全都在他手中。” 单鶚拿起易筋经,走出禪房,一副要把易筋经交换给心湖的模样。 然而,一踏出禪房,他就全速运转真气,双腿猛然用力,朝著林仙儿爆射而去。 他没有击败心湖的把握,也不觉得自己可以將心湖旁边的心树拿下充当人质。 至於阿飞。 虽然他没有跟阿飞交过手,但他已经听说了阿飞拥有不输李寻欢的飞刀绝技。 排除掉阿飞三人,房外就只剩下了林仙儿。 除了林仙儿比较容易被拿下外,他会选择林仙儿做人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相信林仙儿一定会配合他。 林仙儿是诱惑他和百晓生盗取经书的幕后主使。 为了不暴露自己才是幕后主使,林仙儿一定会配合他。 单鶚会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 另外,林仙儿的確也打算配合他,帮助他离开少林寺。 然而,阿飞並不打算给单鶚机会。 在单鶚朝著林仙儿跃去的那一刻,他手中的飞刀就出手了。 只见刀光一闪! 宛如柳叶的飞刀就精准命中了单鶚的喉咙! 喉咙传来的剧烈疼痛瞬间传遍全身,抽走了他的全部力气。 原本可以刚好跃到林仙儿面前的他,扑通一声坠落到了地上,满脸痛苦的看著阿飞。 他知道阿飞有著不输李寻欢的飞刀绝技,但他依旧不觉得自己会避不开。 事实证明,他不只避不开,而且连阿飞出手的动作都没有看清楚。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江湖上的人都听说过这句话,但依旧有很多人不信邪,觉得自己能避开李寻欢的飞刀。 上官金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所有不相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人,最后无一例外,都死在了李寻欢的飞刀下。 喉咙流出的鲜血,染红了单鶚身下的积雪,让积雪变成了血水。 血水越来越红,他的眼神也越来越暗淡。 “阿弥陀佛!” 心湖双手合十,口宣佛號。 阿飞出手击杀单鶚,心湖並没有什么意见。 因为这都是单鶚自己选的。 如果单鶚乖乖束手就擒,接受少林门规处置,並不会丧命,只是会永久失去自由,被彻底囚禁起来罢了。 宣完佛號,心湖来到单鶚的尸体前,捡起易筋经,隨便翻阅了几页。 確认的確是藏经阁失窃的易筋经后,他將易筋经递给心树,开口说道:“劳烦师弟將易筋经送回藏经阁。” “是,师兄!” 心树接过易筋经,迅速回道。 …… 两刻钟后。 阿飞、李寻欢、林仙儿漫步在积雪的山道上,朝著山下走去。 单鶚被阿飞用飞刀击杀。 百晓生也死在了李寻欢手中,同样死在了小李飞刀之下。 估计百晓生怎么也不会想到,当年口评天下兵器,著出兵器谱,被誉为武林智者的他,有朝一日会被兵器谱上的兵器所杀。 下山的路上,阿飞三人都没有说话。 来到山下的一个小镇,李寻欢开口说道:“梅花盗……” 没等他说完,阿飞就打断了他。 “梅花盗已经死了。” “你当日在保定府所杀那人,不是梅花盗。” “我知道。” “那你……” “今日之后,世上再无梅花盗!” 阿飞一脸认真的看著李寻欢。 虽然下山的途中李寻欢什么话都没有说,但他不说跟说了没什么区別。 很明显,他已经猜到了林仙儿就是梅花盗。 之所以不说,只是为了照顾阿飞的感受而已。 “我要去喝酒,你要一起吗?” 李寻欢看了林仙儿一眼,对著阿飞问道。 “不了,下次吧。” 阿飞摇了摇头。 虽然他刚才说了今日之后世上再无梅花盗,但他还有一些事情需要私下处理一下。 “下次是什么时候?” 李寻欢笑著问道。 “下次当然是下次见面的时候。” 阿飞回道。 “好,我等你!” 李寻欢一脸认真的看著阿飞。 阿飞点了点头,带著林仙儿离开了。 直到他和林仙儿彻底消失在视线中,李寻欢嘆了一口气,转身朝著附近的酒肆走去。 客栈。 二楼的房间。 阿飞坐在桌旁,拿著酒瓶喝了一口,指了指对面的位置,对著林仙儿说道:“坐吧。” 林仙儿没有说话,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跟李寻欢分开后,他带著林仙儿来到客栈,要了一间上房。 就在林仙儿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阿飞摇晃著手里的酒瓶,继续说道:“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要是林仙儿能猜到为什么要杀她,愿意改邪归正,阿飞不介意给她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毕竟林仙儿这种级別的玩具没几个。 要是她猜不到,或者猜到了又不是真心悔改,阿飞会果断干掉她,然后拿著她的人头,去换取那八十多家给出的一成家產悬赏。 “你没有杀我的必要。” “我活著,才可以继续服侍你,你也很喜欢我的服侍。” 林仙儿含情脉脉的看著阿飞,柔声说道。 果然还是这一套。 阿飞嘆了一口气。 “你很懂男人的心理,那你应该知道,喜新厌旧是男人的天性。” “你陪了我那么多天,该玩的,不该玩的,我都玩过了。” “跟击杀梅花盗后所获得的財富和名声比起来,一个已经玩了很多天而且隨时都能跟其他人上床的荡妇,没有你想的那么有价值。” 听到阿飞的话,林仙儿完美无暇的脸蛋上浮现出了恐惧的表情。 “我也很有钱,我的钱多得连数都数不清,多得可以要人发疯。” …… 第35章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我知道你很有钱,但你的钱未必有那八十多家的一成家產多。” 阿飞摇了摇头,拿起酒瓶喝了一口。 林仙儿沉默了下来。 一直以来,她都习惯了用自身的美色解决问题。 然而现在,她最大也最有用的武器,在阿飞面前失效了。 阿飞没有催促林仙儿,耐心等待著她接下来的回答。 他们都没有说话,房间的气氛开始变得压抑起来。 时间一点点流逝。 林仙儿的大脑疯狂运转,回忆著阿飞说过的所有话,思考著究竟要给出怎样的理由,才能让阿飞不杀自己。 越是思考,她脸上的恐惧表情越明显。 因为她根本想不到自己还能有什么理由打动阿飞。 美色? 阿飞不只品尝过了她的滋味,而且还品尝过了很多次。 財富? 那八十多家的一成家產,绝对不会比她积累的財富少。 权力? 她自己都没有多少权力,更別说给予阿飞权力。 另外,阿飞看起来也不像是对权力感兴趣的样子。 武功秘籍? 以阿飞的实力,他根本不需要修炼其他武功。 爱情?友情?名声…… 她都没办法给予阿飞。 林仙儿的额头上渗出了冷汗,胸膛激烈起伏,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虽然阿飞没有催促她,但不用想也能知道,阿飞不会让她一直沉默下去。 就在阿飞即將放下手中的酒瓶时,林仙儿突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办法。 在阿飞的注视下,她起身站了起来。 “认识你之后,我从来没有害过你。” “我可以答应你,我再也不会用梅花盗的身份害人,劫来的財物和少林寺的藏经,我也可以全还回去。” “如果你还不满意,非要为他们討回一个公道,那你就杀了我吧。” “能死在你手上,我死也甘心,因为你是我唯一喜欢过的人!” 说完,林仙儿痴痴的看著阿飞。 看著表面上已经认命,实际上以退为进的林仙儿,阿飞嘆了一口气:“如果这就是你能给出的最后一个理由,那我成全你。” “我不会射你的脸,只会射你的喉咙,让你保持现在的容顏结束生命。” 话音刚落,他手中就多了一把宛如柳叶的银白飞刀。 林仙儿没有说话,依旧痴痴的看著阿飞,一副无怨无悔的模样。 阿飞也没有继续说话,右手一甩,飞刀朝著林仙儿的喉咙飞去。 他真的想杀我! 林仙儿表情大变,身形一闪。 她本以为自己没办法避开阿飞的飞刀。 她也会武功,但跟田七、伊哭、五毒童子、单鶚比起来,她的武功只能算一般。 然而此时,她却避开了伊哭和五毒童子他们都没能避开的飞刀。 至於为什么,原因很简单。 因为阿飞根本没有施展小李飞刀,只是隨手將飞刀扔出去了而已。 虽然不是小李飞刀,但该有的准度和力度还是有的。 如果林仙儿不闪避,飞刀一样会命中她的喉咙,夺走她的生命。 飞刀落空! 钉在了林仙儿身后的屏风上! 飞刀击中屏风的那一刻,阿飞的声音响了起来。 “你的演技很好,但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会从容赴死的人。” “如果你觉得我会被你的这种小技巧欺骗,那你未免也太小瞧我了。” 成功避开飞刀的下一秒,林仙儿就知道,阿飞已经看穿了自己的小心机。 之所以没有全力出手,只是为了让她演不下去而已。 “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如果在我喝完这瓶酒之前,你还不能说服我,你的喉咙肯定会被飞刀刺穿。” 阿飞摇晃了一下酒瓶,继续喝起了酒。 林仙儿看著他,脑中闪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念头。 他到底想干嘛? 他究竟想要听到怎样的回答? 他明明可以直接杀了我,为什么还要给我说服他的机会? 他已经玩腻了我,也知道我是梅花盗和人尽可夫的荡妇,他…… 林仙儿露出诧异的表情,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难道他是想…… 皱著眉头反覆思考了十多遍,林仙儿脸上的恐惧表情消失了,柔声说道:“我知道你为什么不直接杀我了。” 阿飞喝掉酒瓶里面的最后一口酒,笑著问道:“那你说一下,我为什么不直接杀你?” 林仙儿重新坐了下来,一脸认真的看著阿飞。 “因为你想知道我是否能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但你也不是绝情的人。” “如果我愿意改邪归正,从此洁身自好,你也愿意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继续陪在你身边的机会,对吗?” 可以啊! 居然还真猜到了! 不愧是能將绝大多数男人都玩弄於股掌之中的女人! 阿飞已经做好了今天要辣手摧花,亲手干掉林仙儿的心理准备。 结果没想到,林仙儿在最后关头还真的猜到了。 “你说的没错,我是愿意给你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你之前是什么人,你跟我都很清楚。” “说句实在话,就算你说你以后要改邪归正,洁身自好,我也一样不是很相信。” “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我今天不会杀你,但如果你以后还跟以前一样勾搭男人,哪怕只有一次,我也会送你去见阎罗王。” 说完,阿飞起身来到屏风前面,將钉在屏风上的飞刀取了下来,收回到飞刀袋里面。 收好飞刀,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径直离开了房间,朝著楼下大堂走去。 林仙儿没有任何迟疑,立刻起身,跟在了阿飞身后。 晚上。 客栈房间。 竭尽全力的服侍完阿飞后,或许是为了证明自己真的愿意改邪归正,林仙儿跟阿飞讲述起了自己收服的手下,劫来的財富,以及名下的商铺。 除此之外,她还跟阿飞坦白了自己的野心。 她不只想要数之不尽的財富,她还想要高高在上的权力。 要不是自身武功不行,而且没能笼络到真正的高手,她甚至有一统江湖的想法。 至於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说起来还跟上官金虹有点关係。 虽然金钱帮现在还没有现身,但她已经打听到上官金虹暗中网罗兵器谱上的高手,组建起了金钱帮,意图独霸武林。 她本来想参考上官金虹暗中组建自己的势力,等待时机一统江湖。 但奈何自身实力不行,没办法像上官金虹那样收服其他高手,她不得不打消这个想法。 “上官金虹组建了金钱帮,你的武功不比他弱,而且比他更年轻,你要不要也组建一个帮派?” 林仙儿侧身躺著,紧贴著阿飞,柔声问道。 “组建帮派干什么,我对称霸江湖没什么兴趣。” 阿飞回道。 如果自己以后不用去其他世界的话,他或许会组建一个帮派玩一玩。 比如说组建一个叫做“权力帮”的帮派! 然而现在,他完全没有这样的想法。 …… 第36章 林仙儿的四种武器 第二天中午。 阿飞带著林仙儿离开了小镇,一路向西,前往华山。 少林寺的武功已经复製了不少,是时候去复製其他门派的武功。 比如华山派的清风十三式,武当派的两仪神剑和流云飞袖,峨眉派的柳絮剑法,崑崙派的飞龙大九式,巴山顾道人的迴风舞柳剑等等。 阿飞不知道自己下一个穿越的世界是哪个,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再来古龙世界。 不过,他不介意先在这个世界,儘可能將自己感兴趣的武功复製下来。 这样一来,以后再穿越到古龙世界,只需要复製主要角色的武功就行了。 例如灵犀一指、天外飞仙、明玉功、移花接玉、嫁衣神功、神剑诀、夺命十三剑等等。 对於其他人来说,想要同时掌握这么多武功,是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没有人能有这样的天赋,也不会有这么多的时间。 但对於阿飞来说,这完全不是问题。 有著诸天宝鑑这个金手指在,他想要掌握多少门武功都行。 三天后。 华山脚下的一个小镇。 醉仙居。 阿飞和林仙儿坐在二楼的靠窗位置,等待著店小二將酒菜端上来。 经过三天时间的適应,林仙儿貌似已经彻底適应了侍女这个全新的身份。 端茶倒水、揉肩捏脚、叠被暖床…… 要是让林仙儿的那些舔狗知道,他们心目中的女神被阿飞当成丫鬟使唤,他们肯定会二话不说找阿飞拼命。 不过,就算他们一起上,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的机会。 从少林掌门心湖身上复製到少林的不传之秘,有著少林七十二绝技之母和镇寺之宝之称的易筋经后,阿飞的功力之深厚,还要在李寻欢之上。 诸天宝鑑复製对方武功的时候,会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只复製对方武功,不复製对方的功力。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超好用,101??????.??????隨时享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另一种则是武功和功力都复製。 之所以会有这两种情况,主要是为了確保复製而来的武功能达到跟目標一样的水准。 举个简单的例子。 原身本身的功力並不是很强,只是一手快剑凌厉绝伦。 在复製李寻欢的小李飞刀和蜻蜓三点水前,阿飞的功力不如李寻欢。 为了让他可以施展出跟李寻欢一样的小李飞刀,诸天宝鑑將李寻欢的功力也复製了过来。 正是因为功力、经验、技巧都达到了一样的境界,阿飞施展出来的小李飞刀才会跟李寻欢一模一样。 心湖大师的实力不如李寻欢。 但修炼了易筋经数十年的他,功力远在李寻欢之上。 阿飞当时的功力不如心湖,所以诸天宝鑑复製易筋经的时候,將心湖的功力也复製了过来,他丹田內的真气尽数转化成了易筋经真气。 坐在阿飞右手边的林仙儿拿起刚温好的酒壶,给他倒了一杯酒。 阿飞拿起酒杯。 就在他准备一饮而尽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望向林仙儿,皱著眉头问道: “糟蹋了华山派掌门之女华惜玉的人是谁?” “是孙断尘!” 林仙儿没有任何迟疑,立刻回道。 孙断尘? 阿飞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林仙儿三天前跟自己说过的人名。 確认林仙儿三天前是有提过这个名字,他开口说道:“拜访完华山派,安排人弄死他!” 好色也要有底线! 採花贼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人渣! “嗯嗯!” 林仙儿立刻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店小二就將他们点的菜餚端了上来。 跟其他客栈和酒楼的店小二一样,这家酒楼的店小二也被林仙儿的美色吸引了,上菜途中时不时的偷瞄林仙儿。 从店小二自己的角度来看,自己做的挺隱秘的。 但在阿飞和林仙儿的角度来看,他的偷瞄要多明显就有多明显。 店小二依依不捨的离开后,阿飞对著林仙儿说道: “天下第一美人的魅力就是大,看他刚才的样子,你只要隨便跟他说几句话,他就能为你卖命。” 在原著中,上官金虹和李寻欢对於林仙儿的评价是:无论谁都可以,就是原身不可以。 林仙儿征服男人的武器一共有四种。 跟人上床,是在前三种武器都失效后,才会使用最终武器。 换句话说,想睡她其实也没有那么容易。 遇到的人愈可怕,林仙儿就笑得愈可爱。 这是她用来对付男人的第一种武器。 男人都喜欢听话的女人,而当男人开始喜欢一个女人时,就会不知不觉听女人的话。 这是她对付男人的第二种武器。 原身就是被这种武器搞定了,硬生生被林仙儿玩弄了两年,成了古龙世界里面的知名舔狗。 至於她的第三种武器。 则是恭维。 跟男人都喜欢听话的女人一样,男人都喜欢被人恭维,尤其是被漂亮女人恭维。 征服一个男人的心,漂亮女人的一句恭维往往比千军万马还有效。 恭维男人看起来很简单,因为男人的心理有时候跟小孩子差不多,隨便哄几句就能让对方开心一整天。 然而,真正能用好“恭维”这件武器的女人並不多。 一个恰到好处的恭维,既不能肉麻,也不能过分,要跟挠痒痒一样,正好挠到对方的痒处。 只有这样,才算得上是恭维到家了。 而林仙儿恭维男人的本事,就跟李寻欢的飞刀一样,已经到了冠绝天下的地步。 “我是可以让他变成我的舔狗。” “但我已经答应过你,以后会改邪归正,所以我不会再做那样的事。” “除非你想要我这样做。” “只要是你说的,我都会去做。” 林仙儿痴痴地看著阿飞,露出了温柔的迷人笑容,柔声说道。 舔狗这个词,是她从阿飞这里学到的。 虽然知道阿飞不会被自己所征服,但她还是用出了“笑”“听话”“恭维”这三件对绝大多数男人都无往不利的武器。 阿飞也知道林仙儿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征服自己的想法。 对於林仙儿来说,越难得到的东西,她越想要! 另外,她的自尊心也不允许自己就这样认输。 原著中的她,经歷了上官金虹、荆无命、李寻欢都懒得出手杀她,紧接著又被孙小红打击了一番,都没有认输。 那个时候的她,依旧觉得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她回去,原身都会爬著来求她。 “我只奇怪,我以前怎么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 直到原身说出这句话,她才意识到自己连最后一个机会都没有了,心態才彻底崩溃。 也是在那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都爱著原身。 但很可惜,那个时候的她已经没机会了。 …… 第37章 剑仙转世 一年半后。 雁门关外的一座小城。 春风楼。 酒楼的装潢很一般,面积也不大,但生意很好。 正值午饭饭点,酒楼內坐满了客人,热闹无比。 一楼大堂。 一名走江湖说书的中年说书人,正在讲述著过去一年多的江湖大事。 在眾人的注视下,中年说书人不紧不慢的说道: “说起江湖上的剑客,在以前,人们首先想到的,要么是昔年有著天下第一剑客之称的天山『雪鹰子』,要么是兵器谱上排名第四的『嵩阳铁剑』郭嵩阳。” “然而现在,只要说起剑客,就不得不说一年半前才踏足江湖的『飞剑客』。” “这位飞剑客,踏入江湖的时间不长,但做出来的事情却一件比一件惊人。” “他初次现身,就在关內小镇的客栈中,用一手惊艷绝伦的快剑,连杀『金狮』查猛、『神行无影』虞二先生,碧血双蛇中的黑蛇,『花花大少』潘小安,千手罗剎,五毒童子四位徒弟等十二人。” “兴云庄內,他砍掉『摩云手』公孙摩云一只耳朵,杀洛阳府田七爷,斩『铁面无私』赵正义和『天下第一点穴名家』铁笛先生一只手。” “在『少林护法』心眉大师带著李寻欢前往少林途中,他一路护送,杀『青魔手』伊哭和五毒童子。” “据说,他和李寻欢抵达少林后,还杀了百晓生和少林七大高手之一的心鉴大师。” “少林寺內究竟发生了什么,外人不知,只知百晓生和心鉴被杀。” “下少林后,他带著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拜访华山、武当、峨眉、崆峒、点苍、崑崙、海南、巴山、天山、终南等门派。” “七大剑派掌门,巴山小顾道人,天山掌门等人,无一人是他的对手,纷纷败在他的剑下。” “最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他只在跟华山派掌门交手时,使用了凌厉绝伦的快剑。” “跟其他人交手时,他都没有使用快剑,而是使用起了其他门派的剑法。” “用华山派清风十三式,击败峨眉掌门。” “用峨眉派柳絮剑法,击败武当掌门。” “用武当派两仪神剑,击败小顾道人。” “用巴山顾道人一系亲传的七七四十九手迴风舞柳剑,击败崑崙派掌门。” “而在击败点苍掌门的时候,他又用上了崑崙派的镇山剑法飞龙大九式。” “点苍派的流云剑法,崆峒派的少阳九一式,海南派的天残十三式,罗浮剑派的玄奇七一式,天山派的三分神剑,终南派的春风得意剑法和迴风剑法……他都一一施展过。” “除了这些门派外,他还拜访了武林三大世家中的丁家和南宫家,这两家的家主也都败在了他的手上。” “不止如此,击败丁家家主的时候,他用的就是南宫家的天龙剑法。” “至於丁家的风云剑法,没人见他用过,但他应该也会。” “几天前,有人见到他和林仙儿从雁门关出关。” “不出意外的话,他这一次出关,要么是会一会关外的剑客名家,要么是前往神刀堂,会一会白堂主的白家神刀。” “据说,他乃是天上的剑仙转世,世上任何剑法,他一看就会,一学就……” 中年说书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道如同黄鸝般的清脆怒骂声打断了。 “什么剑仙转世,只是一个偷学各家剑法的好色之徒罢了!” 突然响起的怒骂声,不只打断了中年说书人的话,还將大堂客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大堂入口? 一名身穿白衣,风姿绰约,腰佩长剑的年轻女子迎风而立。 这是一个很美,很年轻的女人。 唇红齿白,眉如细柳。 她那双仿佛荡漾著秋水一般的凤目从大堂中扫过。 最后,目光落在了大堂后面靠窗的一张桌子上。 桌旁坐著一男一女。 男的穿著一身黑色锦衣,背对大堂入口,右手边放著一把长剑。 女的一袭白裙,戴著一顶有著垂纱的斗笠,遮挡住了自己的样貌。 虽然看不见这对男女的长相,但白衣女子知道,自己没有找错人。 因为她认出了被男人隨手放在右手边的那把长剑。 没有任何迟疑,白衣女子冷若冰霜的朝著背对著大堂入口的男人走去。 很快,她就来到男人身后,拔出腰间的长剑,剑尖指著男人的后脖颈。 “拔剑吧!” “我从不偷袭別人!” 白衣女子一脸认真的看著黑衣男人。 听到她的话,黑衣男人无奈地嘆了一口气,转头望向白衣女子。 被白衣女子用剑指著的黑衣男人不是別人,正是几天前带著林仙儿出关的阿飞。 “追了一路,应该还没有吃饭吧。” “饿著肚子比剑,可没办法將实力完全发挥出来。” 阿飞打量了白衣女子一眼,笑著说道。 白衣女子姓丁,名白云,是武林三大世家“丁家庄”家主的女儿。 另外,她也是武林中有名的美人,有著“白云仙子”之称。 丁白云没有说话,依旧拿剑指著阿飞。 看到桌上的酒菜,她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就在她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她的肚子响起了一道细微的“咕咕”声。 虽然声音不大,但对於內力深厚或者耳目灵敏的武者来说,这道声音不是一般的明显。 隨著肚子响起了飢饿的咕咕声,丁白云脸上的冰冷神色瞬间消失不见。 取而代之的,是害羞的緋红色。 “我不用你请,我自己有钱!” 丁白云收剑回鞘。 “你是有钱,但在这个时候,你找不到空桌子。” “另外,现在才点菜的话,你估计要等上一两刻钟才能吃上饭。” 阿飞不紧不慢的回道。 丁白云看了一眼已经坐满了客人的大堂,说道:“这一顿,我付帐!” “没问题!” 阿飞点了点头。 丁白云没有再说什么,在阿飞坐上边坐了下来。 店小二很快就送来一副乾净的碗筷。 当丁白云开始享用面前的午餐时,中年说书人又开始了新的说书。 只不过,他没有继续讲飞剑客,而是讲起了一年多前迅速崛起,横扫了眾多江湖势力,將其一一收服的金钱帮。 丁白云很饿。 但她的吃相依旧很淑女,细嚼慢咽,不急不躁。 不愧是武林三大世家丁家家主的女儿,的確要比江湖上的大部分女侠优雅很多。 阿飞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 第38章 因爱生恨的女变態 感慨的同时,阿飞不自觉的在脑海中回忆起了丁白云的信息。 在大部分江湖武者眼中,丁白云是一个很不错的伴侣。 如果能俘获她的芳心,把她迎娶回家,会是一件睡觉都能笑醒的事情。 因为她不只是毋庸置疑的美女,而且还是丁家家主的女儿。 丁家家主只有一儿一女。 丁白云是妹妹,她还有著一个叫做丁乘风的哥哥。 换句话说,娶了她就相当於有了武林三大世家之一的丁家做靠山。 只看姿色,丁白云是跟林诗音同一等级的美女,略逊林仙儿一筹。 但对於很多出身不好的江湖少侠来说,丁白云的吸引力还要在林仙儿之上。 娶了林仙儿,只能抱得美人归,不会有其他的收穫。 而娶了丁白云,在抱得美人归的同时,还能拥有一个很不错的靠山。 虽然追求她的江湖少侠有不少,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人成功。 丁白云孤芳自赏,眼高於顶! 想要俘获她的芳心,就算达不到神刀堂白天羽的水准,也不能差太多。 时间一点点流逝。 丁白云很快就吃饱了。 就在她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阿飞的声音响了起来。 “你哥呢?” “他又被你甩掉了?” 听到阿飞提起丁乘风,丁白云皱起眉头,转头看了一眼大门。 確认丁乘风没追上来,她才开口说道:“你別想拖延时间,饭已经吃完了,找个地方交手吧!” 阿飞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你心里也很清楚,你根本贏不了我。” “你对於风云剑法的掌握,別说跟你爹和你哥相比,就连你的那几位叔伯都不如。” “硬是要比的话,只会自找不痛快,何必呢?” 在阿飞说话的同时,林仙儿给他倒了一杯酒,將酒杯递到了他面前。 阿飞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我知道我肯定贏不了你!” “但为了维护丁家的尊严,我必须跟你比!” 丁白云一脸认真的说道。 丁家的尊严? 这跟丁家的尊严有什么关係? 我又没有侮辱丁家? 阿飞满脸不解的看著丁白云。 看到他脸上的不解,丁白云迅速说道:“丁家和南宫家歷代交好,风云剑法和天龙剑法在江湖上也是齐名的家传剑法,两者不分高低!” “你明明会那么多剑法,却偏偏要用南宫家的天龙剑法击败大哥和爹爹!” “就因为你,导致江湖上的人现在都在传丁家的风云剑法远不如南宫家的天龙剑法!” 大小姐,这也跟我没关係啊! 风云剑法不如天龙剑法又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替丁家找回面子,去挑战南宫家的人不好吗? 虽然有些难以理解丁白云的脑迴路,但阿飞知道,丁白云会有这样的想法並不奇怪。 风流成性的白天羽不肯拋妻弃子与她双宿双飞,还把她忘了。 於是,她因爱生恨,联合了同样对白天羽不满的马空群,召集了三十名高手,在梅花庵將白天羽和白天勇一行人赶尽杀绝。 其中包括四岁的小孩。 要不是她和花白凤都给白天羽生了一个儿子,白家就彻底绝后了。 然而,这还不是最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杀死白天羽后,她把白天羽的脑袋带走了,带著身边朝夕相处二十年。 不只如此,她自毁容顏和声音。 因爱生恨復仇,阿飞完全可以理解。 但將白天羽的脑袋放在身边朝夕相处二十年,而且还自毁容顏和声音,他就无法理解了。 在他看来,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只有一种,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变態。 吐槽完丁白云,阿飞开口说道:“峨眉掌门,被我用华山派的清风十三式击败,武当掌门则被我用峨眉派的柳絮剑法击败了。” “其他门派的掌门,也被我用不同门派的剑法击败了。” “就算门派跟世家不同,我击败南宫家家主的时候,用的也是点苍派的流云剑法。” “不管是丁家,还是南宫家,亦或者七大剑派等门派,都败在了其他家的剑法之下。” “大家都经歷了同样的事情,你又何必这么在意呢。” “这样吧,剑就不比了。” “你呢,乖乖回家。” “我会告诉別人,丁家的风云剑法和南宫家的天龙剑法不分伯仲,都是江湖上一流的顶尖剑法。” 丁白云还没有说话,林仙儿笑著说道:“她不会回家的,她一路追著不放,是因为喜欢上你了,剑法什么的,只是藉口。” “闭嘴,没你的事!” 阿飞瞪了林仙儿一眼。 他也看出了丁白云对自己有著一些欣赏,但他並没有往丁白云喜欢自己这方面想。 就算知道了,他也会认真考虑一下要不要跟丁白云深入交流一下。 丁白云是一个很容易因爱生恨的人。 准確的说,是因爱生恨的女变態。 另外,跟林仙儿不同,丁白云可不是什么荡妇,而是清清白白的处子。 荡妇怎么玩都行,不需要考虑后果。 处子就不行了。 夺走別人的清白,然后提裤子跑路,这种事情他做不出来。 丁白云的父亲和丁乘风都对他很客气,完全没有因为输给他而不满,在丁家庄热情招待了他好几天。 听到林仙儿的话,丁白云精致白皙的脸上立刻闪过了心事被戳穿的害羞。 只见她立刻起身,拔剑出鞘,剑尖直指林仙儿。 “你毁我声誉,我杀了你!” 別看她喊得凶,但丁白云身上並没有散发出任何的杀气。 因为她从未杀过人。 身为丁家庄的大小姐,別说杀人,她连凶险一点的战斗都没有经歷过。 “行了,都別闹了。” 阿飞的手指在丁白云右手手腕上的穴道轻轻一点,丁白云就无力的鬆开了右手,削铁如泥的宝剑朝著桌面坠去。 与此同时,阿飞的左手抓住剑柄,反手一插,將宝剑插回了剑鞘。 从他出手点中丁白云手腕穴道,到宝剑回鞘,只过去了不到一息的时间,整个过程行云流水,轻鬆隨意。 “先离开这里再说吧。” 看到大堂的客人转头望向自己三人,脸上露出吃瓜看戏的表情后,阿飞对著丁白云两人说道。 “嗯嗯!” 林仙儿无比乖巧的点了点头。 丁白云没有说话。 她先是瞪了林仙儿一眼,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绣工出眾,有著梅花图案的钱袋。 打开钱袋的下一秒,她的脸上就浮现出了尷尬的表情。 钱袋有著一些分量,但里面的基本上都是铜钱,只剩下几钱小小的碎银子。 就在她思考著自己还够不够钱结帐的时候,阿飞已经取出几两银子拋给了店小二。 “下次我请!” 看到阿飞结帐后,丁白云立刻说道。 …… 第39章 剑法意境 从春风楼出来,阿飞三人骑马离开了这个小城。 丁白云不知道阿飞要去哪里。 不过,她什么都没问,骑著自己那匹毫无杂色的白色骏马跟在了阿飞后面。 跟她骑著的白色骏马比起来,阿飞和林仙儿骑著的马不能说毫不起眼,也算得上平平无奇。 出城疾驰数十里。 丁白云的耐心终於耗尽,浑圆修长的双腿一夹马肚,追上阿飞,问道:“我们去哪里?” “神刀堂!” 阿飞回道。 “神刀堂?” “去神刀堂找白天羽切磋吗?” 丁白云迅速问道。 出关前,她从未听说过白天羽,也没有听说过神刀堂和万马堂。 关东刀马,天下无双! 在巔峰时期,白天羽创建的神刀堂独霸武林,纵横天下,声势还在上官金虹创建的“金钱帮”之上。 然而现在,不管是神刀堂,还是白天羽,名声都还没有到响彻江湖的时候。 金钱帮覆灭后,白天羽才带著白天勇和马空群等人踏入中原,让神刀堂和万马堂名扬天下,最后有了“关东刀马,天下无双”这句话。 古龙没有在书中具体说明白天羽在天山击败魔教教主,以及带著白天勇和马空群等人踏足中原武林的时间。 阿飞唯一能確定的,就是神刀堂是在金钱帮覆灭之后才崛起。 至於白天羽是不是在金钱帮覆灭前,就在天山击败了魔教教主,胜了对方一招,让魔教教主发誓从此不再入关,他现在也没办法確定。 击败天山派掌门后,他特意询问了一下对方。 结果,天山派掌门也不確定魔教教主最近几年是否有在天山出现过。 结合自己知道的信息,阿飞觉得白天羽击败魔教教主的时间应该是金钱帮覆灭后。 白天羽和魔教教主会在天山一战,是因为他们都想趁著金钱帮覆灭后踏足中原。 所以,输了一招的魔教教主才会发誓从此不再入关。 至於神刀堂,则在白天羽的带领下踏足中原,迅速崛起,独霸武林。 虽然现在还没有白天羽击败魔教教主的传闻,但阿飞依旧不敢保证自己的猜测百分百正確。 以白天羽的作风,他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的想知道自己和魔教教主谁更强,从而提前找上魔教教主。 “嗯,我听说他的刀法很不错!” 阿飞回道。 “我知道他的刀法很不错,但你又不用刀。” 丁白云继续说道。 “谁说我不用刀了,我也用刀。” 阿飞转头看了丁白云一眼,回道。 “你用的是飞刀!” 丁白云白了阿飞一眼。 “飞刀也是刀!” 阿飞一脸认真的纠正起了丁白云。 丁白云还想继续说些什么,远处就有十多人骑著马朝著他们三人赶来。 很快,这群人就来到了他们面前,將他们拦下。 不管是阿飞,还是林仙儿和丁白云,都不认识这群人。 不过,有一点他们看出来了,那就是这伙人不是神刀堂的人,也不是万马堂的人,而是一伙马贼。 这並不是因为他们的衣服上没有神刀堂和万马堂的標誌。 而是因为他们现在都色眯眯的打量著丁白云和林仙儿,一副要劫色的模样。 离开之前的小城后,林仙儿就取下了有著垂纱的斗笠,將自己那沉鱼落雁的绝美面容露了出来。 就算她还戴著斗笠,只看身材和如云秀髮,以及隱约露出的面部轮廓,也会让人知道她是一个美人。 林仙儿並没有將这伙人色眯眯的目光放在心上,神情淡然的看著他们。 她一早就习惯了这种事情。 另外,她也很享受这种被人色眯眯打量的感觉,因为男人色眯眯的打量,在她看来,是自身魅力十足的证明。 女人是一种很矛盾的生物。 她们討厌被男人盯著看。 但男人无视她们的时候,她们又会很不开心。 跟神情淡然的林仙儿不一样,当这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傢伙色眯眯的打量自己后,丁白云立刻露出了不悦的表情,右手握住剑柄,准备好好教训一下他们。 她还没有拔剑,一个脸上有著刀疤,长相粗獷,就差没把“我不是好人”写在脸上的中年大汉,一脸不屑的看著阿飞,厉声说道: “小子,关內来的吧?” “要是你还想活著回关內,就把这两个小妞送给大爷我们玩几天。” 阿飞没有理会中年刀疤脸,转头对著丁白云说道:“你知道风云剑法该怎么用吗?” 丁白云一脸不解的看著阿飞,迅速回道:“当然知道,风云剑法我从小就练,怎么会不知道。” 阿飞摇了摇头。 “不,你不知道。” “不只是你,你爹和你哥,以及你的叔伯们,都不知道。” “趁现在刚好有送上门的傢伙,我给你演示一下风云剑法的正確用法。” 说完,阿飞翻身下马,朝著中年大汉一行人走去。 他没有立刻拔剑,背对著丁白云,边走边说。 “你们已经知道风云剑法的风云二字,指的不是搅动风云,而是风无形,云无相的剑法意境。” “但你们有些过於执著这一点了,结果导致你们施展出来的风云剑法,更加无法契合风无形,云无相的意境。” 在眾人的注视下,阿飞朝著刚才说话的中年刀疤脸勾了勾手指,示意对方快点出手。 在他没有回答中年刀疤脸,而是转头询问丁白云的时候,中年刀疤脸就露出了被无视的愤怒表情。 而当他朝著对方勾了勾手指后,中年刀疤脸心中的怒火燃烧的更凶猛了。 先是无视,然后又是轻视! 对於中年刀疤脸来说,现在的阿飞跟往他脸上吐了一口口水没什么区別。 没有任何迟疑,中年刀疤脸立刻拔出了腰间的弯刀。 “小子,既然你想死,那大爷我成全你!” 中年刀疤脸怒喝一声,用力一夹马腹,骑马朝著阿飞衝来。 三丈、两丈、一丈…… 直到中年刀疤脸距离自己只剩一丈的时候,阿飞才一脸隨意的拔出了腰间的夺情剑。 他的拔剑速度,不快。 没有施展赖以成名的快剑。 他的挥剑速度,也不快。 不管是丁白云和林仙儿,还是刀疤脸一行人,全都看的一清二楚。 他的表情很隨意,挥剑的动作也很隨意。 就像是一个从来没有练过剑的人第一次挥剑。 下一秒,手持弯刀的中年刀疤脸仿佛主动將右手手腕迎向夺情剑的剑刃。 嗤! 夺情剑划过了中年刀疤脸的右手手腕,將其砍了下来。 这…… 看到这一幕,丁白云不由自主的瞪大了宛如荡漾著秋水的灵动双眼。 与此同时,阿飞的声音响了起来。 “当你不再拘泥於招式,不再执著於剑法意境,隨敌而变,由心而发,你的风云剑法就算入门了。” 他刚说完,丁白云就皱著眉头说道:“这样才算入门吗?” “算入门就不错了!” “风无形,云无相的意境精髓比你想像的要高很多,我都不敢说自己已经彻底掌握了。” …… 第40章 刀马边城 复製了清风十三式和玄门三大剑法之內的眾多剑法后,阿飞对於剑法意境的领悟能力突飞猛进。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他现在就处於这种情况。 说起剑法意境。 虽然原身的剑法只有一招直刺,但也有著对应的意境精髓。 那就是快、准、稳! 从表面上看,简简单单的“快、准、稳”算不上什么意境。 但实际上,这不只是意境,还是返璞归真,直指剑法本源的意境。 剑法,简单一点来说,就是用剑击败敌人的技巧和方法。 剑法的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击败敌人。 但因为各门各派有著不一样的理念,所以在达成最终目的的过程中,选择了不同的道路。 举个简单的例子。 七大剑派之一的海南派,剑法专走偏锋,以迅急诡秘见长。 而同样是七大剑派之一的华山派,则完全不一样。 华山奇险,剑法也奇险。 不只如此,华山剑法还有清灵流动和正合奇胜,险中求胜的意境。 就拿华山派的镇山剑法清风十三式来说好了。 清风十三式的剑法意境是清淡,讲究的是似有似无,似实似虚,似变未变,如同羚羊掛角,无跡可寻。 连崑崙派的镇山剑法,被誉为玄门三大剑法之一的“飞龙大九式”,都略逊清风十三式一筹。 也正是因为清风十三式的剑法意境是清淡,导致华山派掌门都只掌握了清风十三式的招式,没能彻底掌握剑法意境。 不然的话,再给孙断尘一个胆子,他也不敢去招惹华山派。 阿飞因为复製的剑法足够多,各种剑法意境都有所触及,触类旁通,对於清风十三式的剑法意境要比华山派掌门领悟的还更加深入一点。 即便如此,距离彻底掌握,也还差一些。 右手被砍断的中年刀疤脸没有在意阿飞和丁白云的对话。 只见他强忍著断手传来的疼痛,用左手拉著韁绳,试图骑马逃离。 虽然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阿飞究竟是什么人。 但有一点他看出来,那就是阿飞绝对是高手。 不只中年刀疤脸看出来了,他的同伴也都看出来了。 在中年刀疤脸试图逃离的时候,他们也纷纷拉动韁绳,准备跑路。 阿飞没有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只见他脚尖轻点,施展起了蜻蜓三抄水,轻鬆追上中年刀疤脸。 宛如秋水的剑光一闪! 中年刀疤脸的脑袋就离开了脖子,在重力的作用下朝著草地坠落。 鲜血从脖颈断口迸射而出,犹如雨水般落下。 在鲜血沾染到自己之前,阿飞就施展蜻蜓三抄水离开,追杀起了其他人。 身首分离! 然而,中年刀疤脸的无头尸体依旧稳稳噹噹的坐在马背上。 身下的黑马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驮著尸体一路狂奔。 林仙儿和丁白云也没有閒著,跟著阿飞一起追杀起了这伙马贼。 很快,这十多名马贼就被他们三人屠戮一空。 丁白云用风云剑法干掉了三人。 林仙儿也干掉了三人。 只不过,她用的不是剑,而是青魔手。 阿飞之前有考虑过要不要教林仙儿一两门剑法。 比如说將峨眉派的柳絮剑法教给林仙儿。 但考虑到林仙儿的练武天赋並不算高,他最后打消了这个想法。 林仙儿现在的身份是端茶倒水,叠被暖床的侍女,不需要太好的武功,只要有一定的自保能力就行了。 干掉这伙不长眼的马贼,阿飞三人继续赶路。 夜。 月明星稀。 直到夜幕笼罩大地,狼嚎声四起,阿飞三人才终於抵达了神刀堂和万马堂掌控的刀马城。 跟关內的城市不一样,关外的边城基本上都不归朝廷管辖。 除了几个军事重镇有著朝廷军队驻守外,其他的边城,基本上是谁拳头大归谁。 阿飞他们抵达的刀马城就是如此。 这座边城之前並不归神刀堂和万马堂管理,也不叫刀马城。 不过,在白天羽建立起神刀堂后没多久,这座边城就换了一个主人。 至於万马堂。 则是马空群跟白天羽结义后,才跟神刀堂一起管理这座边城。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这里被叫做刀马城。 刀马城不归朝廷管辖,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宵禁。 虽然神刀堂和万马堂管理著刀马城,但不管是神刀堂的总堂,还是万马堂的总堂,都不在城內。 阿飞三人很顺利的入了城。 入城前,林仙儿戴上了有著垂纱的斗笠。 即便如此,她和丁白云依旧吸引了不少不怀好意的目光。 然后,没有任何意外,阿飞又出手干掉了几个不长眼的傢伙。 如果是在关內的城市当街杀人,绝对会引来官府的人。 而在关外的边城,只要杀的不是边城管理者的人,基本上就不会有麻烦。 当然,前提是有著足够的实力搞定接下来的报復。 关外民风彪悍。 那些完全没有汉化的胡人就不说了。 就算是已经部分汉化或者彻底汉化的胡人,也依旧保持著实力至上的信条。 不只是胡人,从关內搬迁到关外的汉人,也入乡隨俗,只信奉实力。 谁的拳头硬,谁的刀快,谁就是老大! 白天羽的拳头很硬。 他的刀也很快。 所以他成了这座边城的主人。 从入城到抵达客栈,阿飞手里的夺情剑刺穿了七个人的喉咙。 此时的他已经掌握了眾多剑法。 但他最喜欢的,依旧是原身那个返璞归真,意境接近剑法本源的快剑。 虽然只有一招直刺,但不是一般的好用。 非要说什么不好的话,那就是有些时候的直刺不是很好看。 不过,这並不是什么大问题。 至於为什么只在挑战华山派掌门的时候用了快剑,其他时候都没用。 原因有两个。 第一,他不想战斗结束的那么快。 第二,他在给自己营造绝世天才的人设。 来到客栈,阿飞先是开了两间上房,然后跟林仙儿和丁白云在客栈大堂品尝了一些颇有特色的关外美食。 酒足饭饱。 他带著林仙儿前往二楼的房间。 至於丁白云,则是紧隨其后。 丁白云的房间就在他们隔壁。 绝大部分的客栈,房间隔音都不怎么好。 对於只用木板隔开的房间来说,想要拥有良好的隔音是一件不现实的事情。 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林仙儿今天晚上的声音不只响亮了不少,还悠长了不少。 连绵不断,热情似火! “不要脸!” “两个都不要脸!” “女的淫荡,男的好色!” “什么天下第一美人,明明是天下第一荡妇!” 躺在床上的丁白云根本睡不著,不断在心里咒骂著。 …… 第41章 白家神刀和神刀斩 第二天中午。 阿飞和林仙儿刚从房间出来,就看到了站在走廊中的丁白云。 丁白云先是瞪了林仙儿一眼。 隨后,来到阿飞面前,开口道:“你不是要去见白天羽吗,居然还睡到中午才醒。” 听到她的话,阿飞耸了耸肩,笑著道:“昨晚睡的比较晚,起的自然也就比较迟了。” “你……无耻!” 丁白云突然脸蛋一红,骂了阿飞一句。 “这怎么就无耻了?” 看到丁白云的白皙脸蛋突然红起来,阿飞就知道她联想到了一些儿童不宜的事情。 不过,他依旧不觉得自己的回答很无耻。 男欢女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或者说,要是跟有著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林仙儿睡在一张床上,还什么事情都不做,那才是不正常。 就在丁白云想要继续说些什么的时候,林仙儿娇滴滴的诱人声音响了起来,媚笑道: “只有从未体验过云雨之情的黄花大闺女才会觉得无耻,小妹妹要是想要学的话,姐姐我可以教你哟~” 不知道是不是同性相斥的缘故,还是担心丁白云会取代了自己的作用,自打昨天中午开始,林仙儿就没少刺激丁白云。 “你不知羞耻!” “我才不会跟你一样不要脸!” 听到林仙儿的话,丁白云就跟被人踩了尾巴的小奶猫一样张牙舞爪起来,狠狠瞪著林仙儿,怒道。 “不要脸?” “也不知道哪家的姑娘离家出走,非要追著男人跑。” 林仙儿朝著丁白云挑了挑眉。 丁白云本就红润的白皙脸蛋变得更红了。 只见她咬著嘴唇,跺了跺脚,右手握住了剑柄。 就在她准备拔剑出鞘,让林仙儿体验一下丁家名震江湖的风云剑法时,阿飞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行了,別闹了,去吃饭吧。” “嗯嗯!” 林仙儿嫣然一笑,无视了丁白云的怒视,搂住阿飞的右臂,將诱人的娇躯整个贴了上来。 如果可以的话,丁白云真的很想马上用剑划烂林仙儿的脸。 她的胸膛激烈起伏,深呼吸了几遍,將心中的怒火稍微压制了下来。 下一秒,她扬起天鹅般的修长脖颈,用鼻音对著林仙儿哼了一声,径直来到阿飞左臂,有样学样,搂住了阿飞的左臂。 额…… 阿飞转头看了丁白云一眼,然后又看了林仙儿一眼。 在她们的注视下,他將双臂从她们怀里抽了出来,什么都没说,朝著楼下大堂走去。 丁白云正打算跟上,林仙儿眼波流转,笑道:“出身武林世家的大小姐春心荡漾后看起来也不怎么要脸,一样会对男人投怀送抱。” 说完,没等丁白云回答,林仙儿嫣然一笑。 心情愉悦的她,脚步都显得更轻快了,迅速跟上阿飞,无比乖巧的跟在了阿飞身后。 丁白云咬著唇,跺著脚,在心里用最恶毒的话咒骂了林仙儿一番,然后才跟了上去。 客栈大堂。 享用完关外的特色美食和美酒,阿飞三人骑马离开了刀马城,朝著位於刀马城北边的白家庄走去。 白家庄。 白天羽和白天勇建立起来的山庄。 白家庄不只是他们兄弟两人和家眷居住的地方,也是神刀堂的总部。 白家庄距离刀马城二十多里,並不是很远。 只过了一刻钟左右,白家庄就出现在了阿飞三人的视线中。 虽然位於关外,但白家庄是很典型的汉人建筑。 不管是白天羽两兄弟,还是他们的妻子,亦或者神刀堂的成员,都是汉人。 阿飞三人还没有抵达白家庄,神刀堂的人就发现了他们。 很快,就有一队身穿黑衣,腰佩长刀的神刀堂成员骑马来到他们面前,將他们拦了下来。 “在下神刀堂吴向晚,敢问三位尊姓大名?” 吴向晚扫视了阿飞三人一眼,抱拳说道。 阿飞对吴向晚的名字毫无印象,抱拳回了一礼,淡淡道: “在下沈飞,久违神刀堂白堂主大名,特来登门拜访。” 在原著中,原身从未跟別人说过自己姓沈。 就连李寻欢第一次询问他的时候,他都没有说。 “等到我成名的时候,也许我会说出姓名,但现在……” 话是这样说,但直到结局,原身都没有透露自己姓沈。 沈飞? 吴向晚皱眉回忆了一下。 没过多久,他的脸色就猛然一变,对著阿飞说道:“阁下就是击败了七大剑派掌门在內十多位掌门的飞剑客?” “是的。” 阿飞回道。 在江湖上,向七大剑派等门派掌门发起挑战的武者有不少。 兵器谱排名第四的“嵩阳铁剑”郭嵩阳,就跟有著“天南第一剑客”之称的点苍派掌门谢天灵交手了三次,三战三胜,让谢天灵败的心服口服。 郭嵩阳是贏了。 但其他挑战者可没有他这样的实力。 那些想要通过击败各派掌门扬名江湖的武者,有很多连各派掌门都没有见到,就被这些门派的弟子们搞定了。 虽然七大剑派等门派没有出现上官金虹和李寻欢这样的绝世高手,但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招惹的存在。 不管怎么说,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 得到阿飞的確认,不管是吴向晚,还是另外几名神刀堂成员,表情都变得恭敬了不少。 人的名,树的影! 虽然阿飞踏入江湖的时间不算很长,但他现在的名气丝毫不在上官金虹和李寻欢之下。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的话,那就是百晓生已经被李寻欢干掉了。 不然的话,他肯定会登上兵器谱,而且排名一定不会比郭嵩阳低。 “大老板现在不在山庄,带著二老板去了三老板的马场。” “沈少侠要是不介意,不妨在山庄喝口茶稍等片刻。” 吴向晚立刻回道。 他口中的大老板就是白天羽,至於二老板和三老板,则是白天勇和马空群。 “好!” 阿飞点了点头。 大老远的从山清水秀的关內跑到漫天黄沙的关外,见不到白天羽他可不会回去。 准確的说,將白天羽的白家神刀复製到手前,他怎么都不会回去。 除了白天羽的白家神刀外,他对魔教教主的武功也挺感兴趣的。 虽然魔教教主在天山之战中输给了白天羽一招,但这並不意味著魔教教主的武功就很弱。 巔峰时期的白天羽,武功不在上官金虹之下。 从神刀堂崛起到梅花庵事件发生,一共也才几年而已。 换句话说,就算白天羽现在的武功还没有到巔峰,也相差不远了。 如果不是兵器谱不排魔教眾人,魔教教主肯定榜上有名,而且名次肯定会在前十。 在古龙世界中,魔教的最强武功就是神刀斩。 但神刀斩究竟是何时由何人创出来的,古龙並没有在书中明说。 有一种说法,魔教的神刀斩,是修炼魔刀刀法“如意天魔连环八式”的魔教教主输给白天羽后,根据白家神刀创造出来的。 输给白天羽后,魔教教主派独生女花白凤接触风流成性的白天羽,让其盗取白家神刀的刀法。 花白凤完成了任务,但也真正爱上了白天羽。 於是,將白家神刀的刀法交给魔教后,她就叛出了魔教,回到了白天羽的身边。 这是否是神刀斩的真正来歷,阿飞並不清楚。 就连花白凤的父亲,现在的魔教教主修炼的是不是“如意天魔连环八式”,他都没办法確定。 因为如意天魔连环八式这门刀法,只在《猎鹰·赌局》中出现过,並没有在古龙的其他小说中出现过。 …… 第42章 身败名裂的龙啸云 白家庄。 偏厅。 阿飞品尝著僕人端上来的清茶,耐心等待著白天羽的回来。 虽然还没有见到白天羽,但他已经確认了不少事情。 第一,白天羽和李寻欢已经认识了,而且两人私交甚好。 李寻欢在关外隱居的这段时间,白天羽没少找他喝酒。 李寻欢將刻有“忍”字的小李飞刀送给了白天羽,同时还答应他,把自己的飞刀绝技传授给他的第二个儿子。 至於为什么是第二个儿子,而不是第一个。 很简单,因为白天羽的第一个儿子肯定是要学白家神刀。 第二,白天羽还没有跟魔教教主在天山一战。 换句话说,花白凤现在也还没有成为他的情妇。 虽然书中没有明说花白凤和白天羽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白天羽击败魔教教主之后的事情。 因为亲眼见到,或者知道父亲在天山输给白天羽一招后,所以花白凤对白天羽產生了兴趣。 而在见到白天羽本人后,花白凤就跟孤芳自赏的丁白云一样,对白天羽一见倾心,心甘情愿为了他脱离魔教,做了对方的情妇。 第三,虽然已经有了李寻欢亲手赠送的“忍”字飞刀,但接受了李寻欢的好意的白天羽,並没有真正领悟到“忍”字的含义。 据吴向晚所说,在最近几年,神刀堂和万马堂在关外攻城略地,颇有一统关外武林的气势。 而白天羽的为人处世,也跟阿飞知道的一样,性格豪爽,仗义疏財。 但行事却独断独行,不怎么顾忌兄弟和手下的感受。 不过,因为神刀堂如今正处於蒸蒸日上的发展阶段,所以这个暂时没有成为问题。 “白天羽的刀法真的有那么强吗?” 丁白云突然开口询问起了阿飞。 “当然!” “要是他的刀法不强,他也不会得到『神刀无敌』这种称號,更不会让关外群雄都不敢与之爭锋,眼睁睁的看著神刀堂壮大。” 阿飞放下茶盏,淡淡回道。 论富足,关外远不如关內。 论民风彪悍,关內远不如关外。 在关外这种朝廷都不怎么管理,官府基本上不存在的地方,人们只会信奉实力至上。 白天羽能在关外站稳脚跟,被人称为“神刀无敌”,基本上就相当於关外已经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了。 “就算他被人称作神刀无敌,我也不觉得他会是你的对手!” 丁白云一脸认真的看著阿飞。 “你对我就这么有信心?” 阿飞笑著说道。 “你可是出道至今无一败绩的飞剑客!” “虽然你的称號没有他的霸气,但你的实力绝对不比他弱。”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特意跑到关外找他,不是为了打贏他的名气来的,而是为了他的白家神刀来的。” “简单一点来说,你出关是为了学会他的白家神刀!” 丁白云眼波流转,迅速说道。 可以啊! 这都被你猜到了! 阿飞发现自己貌似有些小瞧丁白云了。 虽然丁白云的眼神中带著未经世事的清澈和愚蠢,但不管怎么说,她都是武林三大世家之一丁家家主的女儿。 “你昨天还说我不用刀,怎么今天就觉得我是为了白家刀法来的?” 阿飞凝视著丁白云,笑著问道。 “直觉!” 丁白云立刻给出了回答。 虽然她的这个回答听起来就很不靠谱,但不得不说,女人的直觉有时候就是不讲道理。 阿飞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耸了耸肩,拿起茶盏,抿了一口。 丁白云没有傻乎乎的追问,果断结束了这个话题。 时间一点点流逝。 过了差不多两刻钟。 三个男人来到了偏厅。 为首的男人,年近三十,一袭白袍,剑眉星目,气宇轩昂,腰间佩戴著一把长刀。 刀鞘上镶嵌著宝石,刀柄漆黑。 不用说话,只是站在那里,就能让人感受到对方散发出来的自信和霸气,以及高傲。 不用想也能知道,这个白袍男人就是神刀堂堂主白天羽。 至於他身后的两人。 长相跟他有著几分相似的,是他的亲生弟弟白天勇,神刀堂的二老板。 至於一袭黑衣的男人。 则是他的结拜兄弟,导致他和白天勇等人惨死於梅花庵的马空群。 阿飞只看了白天勇和马空群一眼,目光就收了回来,聚集到了白天羽的身上。 不愧是能让魔教大公主花白凤和丁家家主之女丁白云都倾心的男人,帅气程度不在我之下! 阿飞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虽然白天羽风流成性,但跟阿飞的目光只在白天勇和马空群身上停留了一秒一样,他的目光也只在林仙儿和丁白云身上停留了一秒。 “你就是飞剑客沈飞,李寻欢入关后交到的好朋友?” 白天羽来到阿飞面前,豪气十足说道。 “是的。” 阿飞不卑不亢的看著白天羽。 白天羽一脸欣赏的点了点头,笑著说道:“李寻欢是我的朋友,你是他的朋友,所以你也是我的朋友。” 阿飞回道:“龙啸云也是他的朋友。” 白天羽皱眉,沉声道:“龙啸云不是我的朋友。” 阿飞和李寻欢离开少林寺后的一个月,龙啸云出卖结拜兄弟的消息传遍江湖,身败名裂。 这个消息不是阿飞传的。 他当时正在前往峨眉山的路上。 传出这个消息的人,不是別人,正是龙啸云的结拜大哥,在江湖上有著“铁面无私”之称的赵正义。 在兴云庄,赵正义为了活命,自断左手。 阿飞和李寻欢离开兴云庄前往少林,他也回家了。 或许是因为断手的不甘,一场酒宴中,醉酒的他说出了真相。 从始至终,陷害李寻欢是梅花盗,都是龙啸云的主意。 龙啸云想要李寻欢彻底消失,再也不会出现。 赵正义、田七、公孙摩云想要瓜分抓住梅花盗的名声,財富,以及美人。 於是,四人一拍即合,就有了在冷香小筑擒住李寻欢並且陷害他是梅花盗的事情。 阿飞本以为,龙啸云不会跟原著中一样身败名裂。 毕竟龙小云也没有跟原著中那样被李寻欢废掉武功。 事实证明,他猜错了。 过程不一样,结果还是那个结果。 只不过,导致龙啸云身败名裂的导火索,不再是林诗音,而是他的结拜大哥赵正义。 一个陷害结拜兄弟的结拜大哥,被自己的结拜大哥出卖! 因果不虚,报应不爽! 沉默了片刻,白天羽仰首大笑道:“你不是龙啸云!” “你也不是龙啸云!” 阿飞笑著回道。 …… 第43章 快剑vs白家神刀 阿飞和白天羽说的每一个字,林仙儿和丁白云都听得懂。 但她们没办法理解阿飞和白天羽的脑迴路。 这很正常。 身为女人的她们,理解不了男人之间的默契。 打完招呼,眾人分宾主入座。 当僕人送上刚泡好的清茶,白天羽饶有兴致的看著阿飞,笑著道:“別人都说你的剑很快,还有不少人说你的剑是『天下第一快剑』。” “我很好奇,你的剑是否真的有那么快?” 阿飞拿起茶盏抿了一口气,不紧不慢的回道:“我听说你的刀也很快,我也很好奇究竟是你的刀快,还是我的剑快。” 《边城浪子》中並没有详细描述白天羽的刀法,只说了他的武功之高不在上官金虹之下,而且还在天山之战中贏了魔教教主一招。 不只如此,在梅花庵事件中,在右臂被马空群用金刚掌打伤,而且中了毒的情况下,他依旧杀出了两三里地才力竭而死。 白夫人和白天勇的武功也不错。 但不用想也能知道,被杀的那二十三人,基本上都是被白天羽杀的。 要不是忌惮白天羽的武功,马空群和丁白云也不用暗中召集三十个一流高手。 阿飞没有见过白天羽的刀法。 不过,只要看一下傅红雪的刀法,就能大致推断出白天羽的刀法。 毕竟傅红雪修炼的就是白家神刀。 傅红雪能成为“天下第一快刀”,白天羽的刀自然也不会慢到哪里去。 他已经有了“神刀无敌”这个称號,所以不会再有人用“天下第一快刀”称呼他。 但在这个时代,他跟天下第一快刀没什么区別。 为了破解白天羽的白家神刀,原著中的丁白云还特意创造出了有著九九八十一式,双剑合璧,专门用来对付白家神刀的连环快剑。 双剑破神刀! 要对付白家神刀,最好的法子,就是不让对方有拔刀出手的机会! 听到阿飞的回答,白天羽哈哈笑道: “我好奇你的剑,你好奇我的刀!” “既然大家都好奇,不如比一场?” 阿飞没有拒绝,点了点头:“好!” 就算白天羽不说,他也会提议大家比一场。 另外,在白天羽进入偏厅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激活了诸天宝鑑的复製功能,开始复製白天羽的白家神刀。 白天羽没有再说话,起身朝著偏厅外的院子径直走去。 阿飞紧隨其后,跟著他来到院子,两人相隔一丈远站定。 林仙儿和白天勇等人也出来了,站在走廊上,凝视著阿飞和白天羽。 白天勇和马空群对白天羽充满了信心。 虽然阿飞有著击败十多位门派掌门和家主的战绩,但他们依旧不觉得阿飞是白天羽的对手。 自出道之日起,白天羽的白家神刀就未尝一败! 他们对白天羽充满信心。 林仙儿和丁白云也对阿飞充满了信心。 出关后,她们没少听说白天羽凭藉白家神刀,横扫关外群雄的事跡。 即便如此,她们还是觉得阿飞要比白天羽强。 白天羽只是败尽关外群雄。 而阿飞则是击败了在中原武林赫赫有名,包括七大剑派掌门在內的眾多掌门和家主。 从对手来说,阿飞击败的对手含金量,要比白天羽高多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白天羽对她们来说,只是刚见面的陌生人。 亲疏有別! 就算阿飞没有击败眾多掌门的战绩,她们依旧会觉得阿飞比白天羽强。 阿飞和白天羽没有理会林仙儿他们的凝视。 更没有在意他们的想法。 相隔一丈远站定的那一刻,他们就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一脸认真的注视著对方,做好了隨时出手的准备。 时间一点点流逝。 阿飞没有拔剑。 白天羽也没有拔刀。 他们就像是两个不会动的雕塑,相距一丈远站定,凝视著对方。 林仙儿,丁白云,白天勇,马空群凝视著他们,猜测他们何时出手。 一个是击败十多位门派掌门和世家家主,初入江湖就名扬天下的天才剑客。 另一个则是刀法绝伦,击败眾多群雄和名家,关外无人敢与之爭锋的绝世刀客。 阿飞没有拔剑。 是因为他没有击中白天羽的把握。 至少要有七成把握,他才会拔剑。 一剑刺出,绝不空回! 白天羽没有拔刀。 因为他也没有砍中阿飞的把握。 刀出鞘,要快! 更要准! 砍不中目標的刀,没有出鞘的必要! 这不只是他的习惯,也是他的刀法意境! 在林仙儿四人看来,站在院子中的阿飞和白天羽可以说是浑身破绽。 但只有阿飞和白天羽知道,对方並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二十息、五十息、八十息…… 就在彼此对峙即將来到一百息的时候,阿飞拔剑了。 白天羽依旧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但阿飞已经找到了他的“破绽”。 白家神刀! 已经被诸天宝鑑复製下来了! 不管是林仙儿和丁白云,还是白天勇和马空群,都没有看清楚阿飞的拔剑和出剑。 他们唯一能看到的,就是一道秋水般的剑光闪起。 跟他们相比,白天羽看见的东西要更多一些。 在阿飞拔剑出鞘的那一刻,他腰间的长刀也出鞘了。 剑光如秋水! 刀光如银虹! 剑光是直线! 刀光是弧线! 直刺的剑,劈斩的刀! 剑光和刀光没有交织,剑和刀也没有碰撞! 没等林仙儿四人反应过来,阿飞和白天羽就分出了胜负。 夺情剑的剑尖抵住了白天羽的喉咙。 而白天羽的刀距离阿飞的脖颈却还有半尺远。 感受著喉咙传来的冰冷触感,白天羽脸上的诧异表情一闪而逝。 紧接著,就是豪迈无比的狂笑。 “痛快!” “很久没有这么痛快了!” “飞剑客的快剑,名不虚传,痛快!” 虽然输了,但白天羽丝毫没有放在心上,满脸开心的大笑著。 “白家神刀,惊艷天下,神刀之名,当之无愧!” 阿飞收剑回鞘,一脸认真的看著白天羽。 要不是诸天宝鑑复製了白家神刀,让他知道了白家神刀的心法和白天羽的真正实力,谁输谁贏还真不好说。 別看他复製了不少门派的剑法,但这些剑法现在都没办法拿来对付白家神刀。 这並不是说清风十三式和玄门三大剑法就远不如白家神刀。 而是因为此时的他还没有將这些剑法修炼到巔峰。 至於白天羽。 当诸天宝鑑成功复製白家神刀后,阿飞就知道,白天羽已经將白家神刀修炼到了极致。 非要说有什么的话,那就是跟蛰伏了十七年才重出江湖的上官金虹比起来,白天羽的心境还没有彻底圆满。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直到神刀堂称霸江湖后,白天羽的刀才被公认为是“武林第一,天下无双”的魔刀。 …… 第44章 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 林仙儿和丁白云的脸上浮现出了开心的笑容,含情脉脉的看著阿飞。 而白天勇和马空群,表情则无比凝重。 他们当然也知道白天羽不是天下无敌。 別的不说,在李寻欢还没有入关的时候,白天羽就跟李寻欢切磋过。 结果很明显,白家神刀输给了小李飞刀。 也是因为如此,白天羽得到李寻欢赠送的“忍”字飞刀和会把飞刀绝技传授给自己的第二个儿子的承诺后,他才会在白天勇和马空群等人面前炫耀这件事。 白天羽豪爽、仗义、重义气。 除此之外,他也是一个很高傲的人。 如果李寻欢输了,他一样会接受李寻欢的好意,但不会到处炫耀。 因为自己的第二个儿子修炼手下败將的武功,並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 跟坦然接受自己输给阿飞的白天羽不一样,白天勇和马空群显然有些难以接受这个结果。 上官金虹是金钱帮的灵魂,白天羽也是神刀堂的灵魂。 上官金虹一死,雄霸武林的金钱帮立刻分崩离析。 要是白天羽死了,神刀堂同样会迅速没落。 荆无命撑不起金钱帮。 白天勇和马空群也撑不起神刀堂。 虽然白天羽现在只是输了,並不是死了,但在白天勇和马空群看来,这依旧会对神刀堂的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白天羽显然没有他们想的那么复杂。 此时的他,正处於遇见了知己的兴奋中。 经过刚才的交手,阿飞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已经从朋友上升到了知己。 至於为什么? 很简单! 因为他发现阿飞不只懂自己的想法,而且性格和武功也很符合自己的胃口。 他会跟隱居关外,不问世事的李寻欢成为好朋友,也是这个原因。 收刀回鞘,白天羽迅速来到阿飞面前,一把搭住了他的肩膀,满脸开心,笑道:“你的剑有多快,我见识到了,现在我很好奇你的酒量怎样?” 阿飞转头看著白天羽,回道:“巧了,李寻欢是酒鬼,你是他的朋友,我也很好奇你的酒量?” 白天羽眉毛一挑,接著笑道:“你还想贏我第二次?” 阿飞耸了耸肩,笑著回道:“难道你就不想贏我一次?” 听到他的回答,白天羽笑的更开心了。 大厅。 阿飞和白天羽六人围著圆桌坐下。 阿飞和白天羽相邻而坐。 林仙儿和丁白云四人,则分別坐在了他们两侧。 白天羽刚来到偏厅的时候,阿飞就感受到了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豪爽气势。 然而,真正跟白天羽坐下一起喝酒后,他才发现自己有些低估了白天羽的豪爽。 才刚认识没多久,白天羽就已经表现的跟个多年好友而已,无比热情。 不只如此,他的酒量也不是一般的好。 他和阿飞都没有用酒杯,而是用著酒碗,一碗接著一碗。 阿飞的酒量也不错。 穿越到这个世界后,他还从未喝醉过。 然而,跟白天羽对著牛饮了半个多时辰,他还是上头了。 虽然还没有彻底喝醉,但按照这种速度喝下去,再过一两刻钟他就会烂醉如泥。 意识到自己已经上头后,阿飞没有死要面子硬撑,果断认输了。 在酒桌上认输,並不是什么丟脸的事情。 为了所谓的面子,强迫自己继续喝,硬是喝到呕吐或者失態,那才叫丟脸。 当阿飞认输,白天羽没有继续劝酒,拍著他的肩膀,大笑道:“老弟你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酒量,已经很不错了。” “跟千杯不醉的白大哥相比起来,我这点酒量不算什么。” 阿飞回道。 因为白天羽的热情,坐下喝酒没多久,他们两个就开始称兄道弟了。 思考了一下,阿飞继续说道:“我听说魔教也在关外活动,不知道白大哥是否知道魔教的总部在哪里?” 听到他的话,白天羽皱著眉头问道:“你可別跟我说,你还想去找魔教教主切磋一下?” “如果能见到的话,我不介意跟他切磋一下。” 阿飞一脸隨意回道。 虽然魔教教主的武功不如白天羽,但將对方武功复製下来也不是什么坏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了。 从花白凤和傅红雪会天移地转大移穴法来看,魔教教主应该也会。 独生女都会了,作为教主的父亲要是不会的话,未免有些太说不过去了。 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魔教教主还会天绝地灭大搜魂手和天绝地灭大紫阳手。 星宿海和魔教都在关外,而且星宿海也不是什么正经门派。 阿飞有理由怀疑,星宿海说不定就是魔教的某个分支。 如果魔教教主只会天移地转大移穴法,问题也不大。 既然都已经来到了关外,再去一趟星宿海也没什么大不了。 如果可以的话,阿飞不介意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里的七门武功都弄到手。 但他知道,这个可能性並不大。 从星宿海多情子的话来推测,哪怕是在这个时代,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应该也已经失传了一部分。 “魔教的確是在关外活动,但他们的总部到底在哪里,我也不清楚。” “既然老弟你对他们教主感兴趣,那我就帮你打听一下好了。” 白天羽拿起酒碗一饮而尽,笑著说道。 “那我就先谢过白大哥了。” 阿飞立刻回道。 “都是自家兄弟,说谢就太见外了。” “这顿酒就先到这里,老弟你好好休息一下,晚上再一起喝个痛快。” 白天羽豪迈说道。 “好!” 阿飞点了点头。 为了让他好好休息,白天羽特意给他安排了一个僻静的小院。 “沈兄弟要是有什么需要,直接吩咐下人就行了。” 將阿飞三人带到小院,白天勇对著阿飞说道。 “有劳白二哥了。” 阿飞回道。 白天勇告辞离开后,阿飞来到房內的臥榻躺下。 不需要他额外吩咐,林仙儿也来到臥榻坐下,让他的头枕在了自己的大腿上。 与此同时,她那十根洁白如玉,纤细柔嫩的手指,在阿飞头上轻轻按摩了起来。 虽然林仙儿的过去有些糟糕,但阿飞不得不承认,在过去的这一年多里,她表现的很让人满意。 阿飞闭著双眼,享受林仙儿按摩的同时,思考著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將小李飞刀和白家神刀融合成一门全新的武学。 虽然飞刀和长刀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武器,但这並不意味著他就不能將小李飞刀和白家神刀融合在一起。 复製白家神刀后,他发现白家神刀和小李飞刀有著不少共同之处。 它们的出刀都需要用上自身全部的精神和精力,每一次出手也都是精確计算过的產物,都没有花里花俏的招式,追求用最快的速度解决战斗等等。 除此之外,阿飞还有神刀斩做参考。 虽然他现在还不会神刀斩,但他知道神刀斩可以凌空盘旋飞舞,取人首级於百步之外。 另外,没有变化的神刀斩,却包含了刀法中所有变化的精萃。 神刀斩出手时所用的刀法,部位、时间、力量、速度都是经过精確计算的,恰好能將自身所有的力量发挥到极限。 神刀斩! 魔刀一出,当者必死! 小李飞刀! 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白家神刀! 一刀出鞘,无可匹敌! …… 第45章 天下第一名侠 想法是有了。 但具体要怎么做,才能把小李飞刀和白家神刀融合成一门全新的武功。 直到夜幕降临,阿飞都没有想出来。 自创武功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很多从小就修炼武功的成名高手,一辈子都没能自创出一门全新的武功,只能使用前人们创造出来的武功。 更何况,还是半路出家,一年多前才掌握武功的阿飞。 不过,身为穿越者的他,也有著其他人所不具备的优势。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他用诸天宝鑑复製了数十门武功。 虽然他现在还没能做到博採眾长,但只要他继续努力,终有一日可以將复製的武功融会贯通。 夜幕降临后没多久,白天羽就派来了一个青衣婢女,邀请阿飞三人前往前厅享用晚膳。 带著林仙儿和丁白云来到前厅,一个二十左右,样貌,身材,气质都是上上之选,不输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多少的白衣美女出现在了阿飞的视线中。 不用白天羽介绍,他也能知道,这个白衣美女就是白天羽的正室白夫人。 也正是因为白夫人的存在,让风流成性的白天羽从不敢带其他女人回来。 桃花娘子只陪了他三天,就被他拋弃了。 丁白云要好了点,陪了他七十七天。 至於花白凤。 花白凤没有被白天羽拋弃,成了他的外室,而且还给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可惜的是,因为白夫人的一顿操作,花白凤的亲生儿子一出生就被掉包了。 不过,白夫人的掉包操作也带来了一个意外的好处。 那就是让花白凤的亲生儿子叶开,成了江湖第三个十年的缔造者。 不然的话,从小就被花白凤灌输復仇理念的叶开,成就顶多也就跟傅红雪一样。 天下第一快刀的成就也不算低。 但跟江湖第三个十年的缔造者比起来,还是要差很多。 毕竟前面两个十年的缔造者,分別是“天下第一名侠”沈浪和“小李探花”李寻欢。 寒暄完毕,眾人分宾主入座。 今晚的晚宴只有七个人。 白天羽,白夫人,白天勇夫妇,阿飞三人。 至於马空群。 今晚不在。 觥筹交错,推杯换盏。 晚宴的气氛不是一般的热闹。 见到白夫人后,阿飞也正式確认了一件事,那就是被人称为“神刀无敌”,豪爽义气的白天羽,在家里的確有些夫纲不振,畏妻如虎。 虽然风流成性,但他也只敢在外面风流。 就拿现在来说好了。 林仙儿和丁白云也是毋庸置疑的美人,而且林仙儿还是江湖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 但在白夫人在场的情况下,白天羽的目光丝毫没有停留在她们身上,就好像她们根本不存在一样。 不只阿飞看出了白天羽是一个怕老婆的粑耳朵。 林仙儿和丁白云也看出来了。 不只如此,发现白夫人將白天羽“调教”的如此听话后,她们对白夫人的御夫手段產生了十足的兴趣。 尤其是林仙儿。 她从白夫人的御夫手段中,看到了彻底征服阿飞,从此翻身做主,从贴身侍女变成女主人的希望。 虽然她没有表示出来,但看到她望向白夫人的眼神后,阿飞就猜到了她的想法。 过去的一年多里,林仙儿的確很听话。 但阿飞知道,林仙儿从来都没有死心,始终谋划著名如何彻底征服他。 酒足饭饱。 两位白夫人带著林仙儿和丁白云去了后院,开始了女人间的交际活动。 至於阿飞、白天羽、白天勇,则是继续留在前厅喝酒。 白夫人她们前脚刚走,白天羽就一脸认真的看著阿飞,郑重道:“老弟你別误会,老哥我可不是畏妻,而是尊重夫人。” “明白!” “白大哥乃是人中豪杰,江湖群雄尚且不能让白大哥畏惧,当然也不会畏惧大嫂。” 阿飞笑著回道。 白天羽不说还好。 白夫人一走他就一脸认真的说自己不怕老婆,怎么看都很搞笑。 “兄弟你明白就好。” “那个……” 白天羽欲言又止。 “白大哥有话不妨直说。” 阿飞淡淡道。 白天羽拿起酒杯一饮而尽,长嘆道:“既然兄弟你都这样说了,那大哥我也不婆妈了。” “那个林仙儿,並非兄弟你的良配。” “虽然她是江湖上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但她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她跟……” 没等白天羽说完,阿飞就打断了他,笑著道:“她是什么人,我很清楚。” “带著她,只是为了有一个端茶端水,暖床叠被,解决云雨需要的侍女而已。” “毕竟游歷江湖的时候,不是什么地方都能遇到符合自己口味的花魁。” “更何况,还是不用花钱的花魁。” 不管是李寻欢,还是白天羽,阿飞发现他们似乎都很担心自己会被林仙儿迷惑,成为对方的裙下之臣。 听到阿飞的回答,白天羽拍著他的肩膀,开怀大笑道:“看来是我小瞧老弟你了,既然老弟你知道,那我就放心了。” 虽然原著中没有明说,但不出意外的话,白天羽会沾花惹草,理由跟阿飞差不多,都是为了解决游歷江湖时的生理需要。 “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一下老弟你。” 白天羽继续说道。 “什么问题?” 阿飞回道。 “老弟你扬名江湖后,江湖传闻,你是天下第一名侠沈浪沈大侠的后代,不知道此事是否属实?” 白天羽一脸好奇的看著阿飞。 一旁的白天勇也同样露出了好奇的表情。 “不是。” 阿飞摇了摇头。 虽然原身的確是沈浪的儿子,但他並不打算跟沈浪扯上关係。 另外,沈浪也不知道原身是自己的儿子。 只有那些没本事的人,才需要用出身来扬名。 “我猜也不是。” “据说十三年前,沈大侠就带著红顏知己和好友买舟入海,去海外寻找仙山。” “如果老弟你是沈大侠的儿子,他不可能拋下你不管。” 白天羽点头道。 又喝了一两刻钟,兴致起来的白天羽拉著阿飞离开了山庄,说他的马不够好,要去万马堂挑一匹宝马良驹送他。 不得不说,白天羽的这个决定挺让人意外的。 但一旁的白天勇,很明显已经见怪不怪了。 阿飞没有拒绝白天羽的好意,跟著他前往万马堂。 …… 第46章 骑最快的马 阿飞本以为白天羽会先带著自己和白天勇去万马堂的总部,跟马空群说一声。 虽然白天羽已经跟马空群结拜了。 但不管怎么说,马空群才是万马堂的堂主。 然而,白天羽並没有这样做,直接带著阿飞和白天勇来到了万马堂的马场。 负责看守马场的万马堂弟子很快就发现了他们三个的到来。 没等万马堂的弟子开口询问,坐在马背上的白天羽就大声道: “快打开马场大门,我要给沈老弟挑一匹绝世好马!” 听到白天羽的话,万马堂的弟子们面面相覷,久久没有回答。 万马堂有很多个马场。 白天羽他们现在来到的这个,是万马堂最重要的一个马场。 这个马场里面的每一匹马,都是价值不菲的良驹。 也正是因为如此,看守这个马场的弟子,都是马空群精挑细选的好手。 “都聋了吗?” “还不开门!” 看到万马堂弟子迟迟不打开马场大门,白天羽的脸色阴沉了下来,厉声道。 “大老板稍等片刻,先让小的们通知一……” 清脆的马鞭抽打声立刻响起。 说话的万马堂弟子脸上立刻浮现出了一条清晰可见的鞭痕。 “我连带人来马场挑一匹马的权力都没有吗?” 白天羽神情冰冷的扫视著万马堂弟子,一字字道。 严格说起来,他还真没有这样的权力。 他是神刀堂的堂主,不是万马堂的堂主。 就算他是马空群的结拜大哥,也不意味著万马堂的一切都归他所有。 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但对於白天羽来说,这就是一码事。 在他看来,马空群是他的结拜兄弟,那他当然也有权力决定万马堂的堂主。 看到白天羽的举动,阿飞越来越理解马空群后来为什么要联合丁白云等人刺杀他了。 除了嫉妒白天羽的名气和覬覦神刀堂的財產外,想要摆脱白天羽重新拿回尊严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白天羽的確是一个惊才绝艷,仗义疏財,义薄云天的英雄。 他的为人並不卑鄙,也不狠毒残酷。 然而,做他的手下和兄弟,依旧是一件很让人难受的事情。 因为他独断独行,完全不顾及其他人的感受。 別看他现在对阿飞这么客气,相互之间称兄道弟。 要是阿飞也跟白天羽结拜,白天羽也会不知不觉中將自己摆在高阿飞一级的地步,开始插手他的事情,擅自替他做决定。 之所以现在没有这样,只是因为他们並没有正式结拜,只是出於年龄差距,以兄弟相称而已。 当白天羽的眼神变得冰冷起来,散发出不容拒绝的气势后,万马堂的弟子终於打开了马场大门。 马场大门刚一打开,白天羽就驭马疾驰,衝进了马场里面。 阿飞和白天勇对视了一眼,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看到白天勇嘆气,阿飞就知道,白天勇也很清楚白天羽的行为有些过於霸道了。 然而,身为弟弟的他劝不了白天羽。 他肯定劝过白天羽,而且不止一次两次。 但白天羽显然没有將他的话放在心里。 进到马场,白天羽就开始给阿飞选马。 选马的过程中,他完全没有理会万马堂弟子,也不管马空群是否对这些马做好了安排,自顾自的进行著挑选。 经过一番精挑细选,白天羽牵著一匹油亮漆黑的高头大马来到阿飞面前。 阿飞对马的研究不多。 即便如此,他也能看出这匹黑色骏马是不可多得的良驹。 毛色乌黑髮亮,宛如绸缎般丝滑,没有一丝杂色。 炯炯有神的双眼,健壮有力的四肢,修长流畅的脖颈,紧凑结实的肌肉,优美健壮的体態…… 哪怕只是被白天羽牵著走,並没有奋蹄疾驰,依旧能让人联想到骑著它奔腾如风,驰骋万里草原的颯爽姿態。 这匹马很好! 这匹马也绝对很贵! 阿飞在心里感慨了一番。 “怎么样,这匹马还行吧?” 白天羽傲然道。 “何止是还行,这匹马有些过於贵重了。” 阿飞回道。 他说的是实话。 在认识还不到十二个时辰的情况下,白天羽的这份礼物的確有些太贵重了。 “区区一匹马而已,哪里贵重了。” “不说了,从现在开始,这匹马就是老弟你的了!” 说完,白天羽把韁绳交到了阿飞手中。 周围的万马堂弟子想说些什么,但却没人敢开口。 因为白天羽选的这匹马,是这个马场中最好的一匹马,是马空群花了大价钱从西域购买而来,准备留给自己的绝世良驹。 “既然如此,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思考了一下,阿飞最后还是决定收下白天羽的这份礼物。 用最好的剑,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妞,杀最狠的人…… 在这几个小目標里,用最好的剑和睡最美的妞,他都已经达成了。 要是再拥有这匹马,骑最快的马这个目標也算达成了。 “喜欢就好!” “这匹马性子烈,但对老弟你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白天羽笑道。 阿飞点了点头,手握韁绳,脚尖轻点,整个人飞掠而起,坐到了马背上。 马场中的这些马都还没安装马鞍,只是初步戴好了韁绳而已。 他刚坐下,这匹黑色骏马就从温顺模式进入到了狂暴模式,在马场中奋蹄狂奔,身躯不断起伏,试图將他从背上甩下。 阿飞以前从未有过驯服烈马的经验。 他只知道,想要让烈马心甘情愿的臣服,就不能被甩下去,直到烈马停止反抗和挣扎。 在白天羽等人的注视下,他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驯马。 不得不说,这並不是什么愉悦的体验。 一个兼具了力量和速度的生物,在自己身下竭尽全力的进行反抗和挣扎,跟坐没有保护措施的过山车没多大区別。 更麻烦的是,他还不能用物理方式“说服”马匹。 好在他武功不错,不然的话,他一早就被这匹黑色骏马甩下去了。 时间一点点流逝。 挣扎反抗了將近一刻钟,这匹黑色骏马才终於安静了下来。 总算结束了! 当黑色骏马从狂暴模式恢復到温顺模式后,阿飞终於鬆了一口气。 以他的武功,他还可以坚持很久不被甩下去。 但他的胃快受不了了。 他不知道別人驯马的时候会不会吐,他只知道自己快要被甩的吐出来了。 很明显,刚喝完酒就过来驯马,不是什么好决定。 …… 第47章 阿飞的回礼 阿飞的胃很不舒服! 然而,成功驯服这匹黑色骏马的他,体验到了一种跟击败其他人完全不一样的成就感。 与此同时,他也明白了一件事。 那就是为什么征服女人有时候也会被形容成征服了一匹胭脂马。 虽然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但带来的成就感很类似。 阿飞骑著刚驯服的黑色骏马回到白天羽和白天勇面前。 “宝马赠英雄,老弟想好给这匹马起什么名字了吗?” 白天羽看著阿飞,问道。 “玄影!” 阿飞回道。 他不是很擅长起名。 於是,他参考了曹丞相的坐骑绝影,决定將座下这匹良驹命名成玄影。 “玄影!好名字!” 白天羽点了点头,大笑道。 给玄影安上马鞍,阿飞三人正打算返回白家庄,就有一名身材高大的大汉驭马疾驰,一阵风般衝进了马场。 很快,这名大汉就来到阿飞三人面前。 大汉满脸虬髯,一袭黑衣,腰上繫著一尺宽的牛皮带,皮带上斜插著一把银鞘乌柄奇形弯刀。 阿飞以前没有见过这个身材高大的虬髯大汉。 不过,看到对方腰间那把银鞘乌柄奇形弯刀后,他立刻就认出了对方。 公孙断! 这名虬髯大汉不是別人,正是马空群的结拜兄弟,万马堂中的四老板公孙断。 看身形,就能知道五大三粗,满脸虬髯的公孙断是一个横行霸道,衝动莽撞的莽夫。 虽然莽撞霸道,但他对马空群忠心耿耿,是马空群最信任的人。 不过,他却暗中爱慕著马空群的女人沈三娘。 公孙断是傅红雪人生中所杀的第一个人。 对於正常人来说,杀人並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傅红雪本来並不打算杀公孙断。 公孙断前几次挑衅他的时候,他都没有拔刀的想法。 然而,公孙断最后还是死在了他的手中。 因为公孙断辱骂了翠浓。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说一下马空群、公孙断、沈三娘、翠浓,傅红雪五个人的复杂关係了。 马空群是傅红雪的“杀父仇人”。 沈三娘是花白凤的婢女,为了帮白天羽报仇,心甘情愿到马空群身边做臥底,成了马空群的女人。 翠浓是马空群的私生女,也是傅红雪的初恋和钟爱一生的女人。 马空群將她送到烟花之地,让她偽装成妓女,为万马堂刺探消息。 公孙断是马空群的结拜兄弟,爱慕著沈三娘。 沈三娘主动献身傅红雪,夺走了他的一血,是他的第一个女人。 傅红雪並不知情,误以为献身的人是翠浓。 公孙断辱骂翠浓是婊子。 傅红雪被激怒,一刀杀了公孙断。 杀了公孙断,人生中第一次杀人的他呕吐了很久,直到地上的血干透,才站了起来。 来到阿飞三人面前,公孙断翻身下马。 他先是满脸不悦的瞪了阿飞一眼,然后对著白天羽说道:“大老板,这是三老板花重金购买来的大宛良驹。” “所以呢?” 白天羽隨意回道。 “大老板將其送人之前,是不是跟三老板商量一下比较好?” 公孙断大声道。 “你在教我做事?” 白天羽冷冷看著公孙断。 “不敢。” 公孙断回道。 话是这样说,但他脸上的表情可一点都不像是不敢。 “你是三弟的结拜兄弟,不是我白天羽的结拜兄弟。” “三弟要是不满,让他亲自来跟我说。” “你没资格。” 白天羽满脸不屑的看著公孙断。 说完,没等公孙断回答,他翻身上马,对著阿飞和白天勇说道:“回白家庄。” 话音刚落,白天羽就骑著骏马朝著马场大门疾驰而去。 阿飞和白天勇对视一眼,骑马追上了白天羽。 没过多久,他们三人的身影就消失在了公孙断等人的视线中。 公孙断如同雕塑般站在原地,右手握著弯刀的刀柄,额上和手背青筋暴起,呼吸沉重。 …… 一个月后。 长安城。 在白家庄住了七天,阿飞就告辞离开了。 魔教在关外,这並不是什么秘密。 但魔教的总部在什么地方,除了魔教中人外,並没有多少人知道。 白天羽已经儘可能的派人打听魔教总部的位置。 然而,依旧一无所获。 意识到白天羽短时间內都不太可能打听到魔教总部在哪里后,阿飞调整了计划,准备先去星宿海一趟,先把天绝地灭大搜魂手和天绝地灭大紫阳手弄到手。 跟没有多少外人知道准確位置的魔教总部相比,星宿海明显要好找很多。 在白家庄的七天里,阿飞和白天羽又比了三次。 结果跟第一次没什么不同。 当阿飞手中的夺情剑触碰到白天羽要害时,白天羽的刀始终还差半尺才能击中他。 半尺! 这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一段距离,在真正的战斗中,却是生和死的距离。 发现自己无论怎么出刀,速度始终比阿飞慢了一线,白天羽不只没有失落,反而更开心了。 临別前,阿飞回了白天羽一份礼物。 一把刻有“义”字的飞刀。 以及,一个承诺。 他答应白天羽,要是白天羽的第三个儿子想要学快剑,可以来找他。 至於那把刻有“义”字的飞刀,则是提醒白天羽注重义气的同时,也要小心別人忘恩负义。 阿飞很直白的跟白天羽说了独断独行和不顾手下感受有可能带来的后果。 白天羽表示自己全都明白,让他不用担心。 当白天羽说出自己全都明白这句话,阿飞就知道,自己的提醒並没有什么用。 离开白家庄后,他带著林仙儿和丁白云来到了星宿海。 没费什么力气,天绝地灭大搜魂手和天绝地灭大紫阳手就被他弄到手了。 星宿海中並没有上官金虹、李寻欢、白天羽这样的高手。 诸天宝鑑成功复製天绝地灭大搜魂手和天绝地灭大紫阳手后,阿飞一不做二不休,將发现的星宿海门人全部干掉了。 星宿海门人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是什么好人。 杀他们,他一点心理负担都不会有。 正午。 阳光明媚。 一袭白色锦衣的阿飞,腰佩夺情剑,带著闭月羞花,貌似天仙的林仙儿和丁白云漫步於长安街道。 入关后,他就直接带著林仙儿和丁白云来长安城了。 长安城里面也有一些江湖名家。 不过,他並不是为这些江湖名家来的。 除了魔教的武功,以及天机老人、上官金虹、荆无命、郭嵩阳、吕凤仙等人的武功,其他感兴趣的武功,他都已经复製的七七八八了。 之所以来长安城,纯粹是为了体验长安城的繁华和灯红酒绿。 除此之外,顺便处理一下林仙儿在长安城的產业以及一些不太听话的手下。 …… 第48章 金刚铁拐和上官飞 过去的一年多里,林仙儿被阿飞带著满世界乱跑。 不是在前往这个门派的路上,就是在前往另一个门派的路上。 刚开始的时候,林仙儿还可以掌控手下。 隨著时间流逝。 她不只没办法继续掌控手下,就连商铺和酒楼等產业没办法继续掌控。 阿飞並不缺钱。 尤其是在把林仙儿的积蓄变成自己的后。 不过,他还是决定帮林仙儿夺回这些產业。 至於为什么,很简单。 这些商铺和酒楼赚到的银子,本应该落到他的口袋里。 然而现在,却落到了別人口袋里。 风度翩翩的公子。 沉鱼落雁的美人。 这样的组合总是能吸引不少目光。 阿飞三人並没有做什么,只是在街道上漫步著,依旧吸引来了不少目光。 不管是阿飞,还是林仙儿和丁白云,都没有理会周围投来的目光,继续前行著。 长安城很繁华。 车水马龙。 前往目的地的途中,阿飞他们看到了不少来自关外和西域的胡商。 这些胡商的穿著打扮跟中原汉人截然不同。 但都有著一个共同点。 华丽且富贵! 没过多久,阿飞他们就在一家客人络绎不绝的绸庄大门前停下了脚步。 东升祥绸庄! “你確定是这家?” 阿飞抬头先是看了一眼牌匾,然后转头望向林仙儿,问道。 “一家每年纯利都將近一万两的铺子,我又怎么会记错名字。” 林仙儿嫣然一笑,柔声回道。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自打林仙儿见过將白天羽“调教”的服服帖帖的白夫人后,阿飞就觉得她貌似將之前失去的自信一点点找回来了。 一年多前,从少林寺下来后,因为他的威胁,林仙儿在变得乖巧听话的同时,失去了可以征服任何男人,將其玩弄於鼓掌中的自信。 虽然有些好奇林仙儿究竟从白夫人那里学到了什么东西,但阿飞並没有放在心上。 不管林仙儿再怎么自信,都改变不了她连一流高手都不是的事实。 只要自己还拥有著远超她的实力,阿飞就不用担心林仙儿会弄出什么么蛾子。 从少林寺下来的那一天他就跟林仙儿说的很清楚了。 一次! 只要林仙儿死性不改,犯一次错,他就会送林仙儿去见阎罗王! 以他现在的武功,就算兵器谱前三名的天机老人、上官金虹、李寻欢三个人联手,也阻止不了他杀林仙儿。 易筋经赋予了他浑厚无比的易筋经真气。 有著易筋经真气作为基础,七大剑派等门派镇山绝学,少林寺的七十二绝技,天绝地灭大搜魂手和天绝地灭大紫阳手等武功,从他手中施展出来都有著相当惊人的威力。 更何况,他还掌握著快剑、小李飞刀、白家神刀。 “既然没找错地方,那就进去吧。” 阿飞淡淡道。 “嗯嗯。” 林仙儿露出甜美的笑容,淡淡一笑,回道。 就在此时,丁白云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们来这里干什么,买绸缎吗?” 丁白云並不了解林仙儿的过去,更不知道这家绸庄是林仙儿的產业。 “进去你就知道了。” 说完,阿飞率先朝著绸庄大门走去。 林仙儿二话不说,紧隨其后。 丁白云跺了跺脚,精致白皙的脸蛋上闪过一些不悦,跟上了阿飞和林仙儿。 一进到大堂,就有一名青衣小二迎了上来,满脸笑容道:“三位客官可是要给府里添置绸缎,本庄的绸缎在长安城內首屈一指,绝对能满足三位客官的需要。” 阿飞没有说话,转头看了林仙儿一眼。 林仙儿知道他不想跟店小二浪费口舌,柔声道:“告诉你们掌柜,有一位姓林的姑娘来找他了。” 听到林仙儿的话,正在欣赏她和丁白云俏丽容顏的店小二愣了一下。 过了几秒,店小二才开口回道:“姑娘可否说的清楚一点,掌柜他事务繁……” 没等店小二说完,林仙儿眼波流转,媚笑道:“来要帐的。” 要帐的? 店小二立刻皱起了眉头。 虽然不知道林仙儿是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但他很快就有了决定。 通报掌柜! 由掌柜决定是否见阿飞他们! “好的,三位稍等片刻,小的这就去通报掌柜。” 店小二立刻回道。 前去通报掌柜前,他没有忘记让其他人將阿飞他们带到大堂后面招待客人的偏厅。 来到偏厅坐下,很快就有婢女送上了清茶。 阿飞三人一边品茶,一边耐心等待。 只等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前去通报的店小二就来到偏厅,恭敬道: “掌柜在后院书房恭候三位。” “带路吧。” 阿飞放下茶盏,起身说道。 跟著店小二,经过雕樑画栋的走廊,阿飞三人被带到了后院的书房外面。 店小二没有將他们带进书房,在书房外的走廊停下脚步,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开口道: “掌柜的就在书房,小的就不带三位过去了。” 说完,不等阿飞三人回答,店小二就离开了。 “他不对劲!” 丁白云皱著眉头说道。 她没有多少闯荡江湖的经验。 即便如此,她也能看出店小二的不对劲。 在大堂的时候,店小二跟街道上的大部分男人一样,目光在她和林仙儿身上不断徘徊。 然而,通报完掌柜,店小二就好像瞬间对美色免疫了一样。 不只如此,带路前往后院的途中,店小二的神情之中带著一丝抑制不住的恐惧。 很明显,在通报掌柜的时候,店小二看到或者经歷了一些让他畏惧的事情。 “不错,居然看出来了,比以前有进步。” 阿飞称讚了丁白云一句。 “你可別小瞧我了。” 丁白云傲然道。 阿飞没有再说什么,径直朝著书房走去。 很快,他们就进到了书房。 书房里面有三个人。 一个衣服华丽,脸蛋很圆,很符合人们对於有钱商人刻板印象的中年人。 另外两个,是穿著杏黄长衫的少年和中年人。 区別只在於,少年的杏黄长衫镶著金边,而中年人身上的杏黄长衫,已经脏的快要连顏色都分不清了。 黄衫少年的长相很秀气,但却冷冰冰的,没有任何表情。 不过,在看到林仙儿和丁白云的那一刻,他的脸上闪过了一抹惊艷。 他的目光扫视了林仙儿和丁白云几圈后,最后落在了林仙儿的脸上。 如果说黄衫少年看起来还算正常的话,那么坐在他旁边的中年人,就是另一回事了。 三角眼,扫地眉,鼻子大的出奇。 长相丑陋的同时,披头散髮,满脸刀疤,肤色如锅底般漆黑。 他们怎么会在这里? 阿飞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看到黄衫中年人的长相,断腿,拐杖,他立刻就认出了他们。 披头散髮,长相丑陋的断腿中年人是兵器谱上排名第八的“金刚铁拐”诸葛刚。 至於那个长相秀气,神情冰冷的少年,则是上官金虹的儿子,金钱帮少帮主上官飞。 …… 第49章 自信的上官飞 林仙儿和丁白云没有第一时间认出诸葛刚和上官飞。 不过,看到诸葛刚和上官飞后,她们同样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不管怎么看,诸葛刚和上官飞都不像普通人。 从长相来说,上官飞要比诸葛刚英俊帅气很多。 然而现在,林仙儿和丁白云的目光都落在了诸葛刚的身上。 打量了诸葛刚和他旁边的拐杖片刻,她们脑海中同时闪过一个名字。 断了左腿的人有不少,断腿后使用精钢拐杖的却没多少。 再加上面黑如炭和满脸刀疤这两个特徵,江湖上只有一个人。 “金刚铁拐!” “你是兵器谱排名第八的『金刚铁拐』诸葛刚?” 丁白云满脸诧异的看著诸葛刚,惊讶道。 听到丁白云的话,诸葛刚沉声道:“没想到丁家庄的大小姐居然能认得在下。” 诸葛刚的长相很嚇人,声音也同样很难听。 就在丁白云想要继续说些什么的时候,阿飞的声音响了起来。 “没想到来长安城要个帐,都能遇到金钱帮的人。” 他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诸葛刚和上官飞。 虽说有些意外,但他依旧不打算改变主意。 別说只是诸葛刚和上官飞,就算是上官金虹和荆无命在这里,也阻止不了他。 诸葛刚神情凝重的看著阿飞,没有说话。 一直在打量林仙儿的上官飞,將目光从林仙儿身上收了回来,傲然道:“从半年前开始,贾康就加入了我帮,你来要帐,来错地方了!” 上官飞口中的贾康,就是那个衣著华丽,脸圆圆的中年人。 因为林仙儿不方便亲自出面,所以东升祥绸庄的大小事务一直都是贾康在打理。 在外人眼中,贾康就是东升祥绸庄的主人。 原来如此! 上官飞刚说完,阿飞就猜到了贾康为什么加入金钱帮。 贾康不打算继续为林仙儿做事。 但他又捨不得將东升祥绸庄还给林仙儿。 於是,他给自己重新找了一个靠山。 阿飞笑著摇了摇头,淡淡道:“贾康是不是金钱帮的人,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拿了一些不该拿的东西。” “別说我不给上官金虹面子,你们现在就走,我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要是不走,后果自负!” 上官飞立刻起身,手腕一甩,手中就出现一对子母钢环,冷冷看著阿飞。 诸葛刚神情凝重的凝视著阿飞,拄著精钢铸就的拐杖站了起来,抬起右手,拦在了上官飞面前。 “走!” 诸葛刚沉声道。 走? 上官飞皱眉,脸上露出了不悦的表情。 他知道阿飞武功很好。 不然的话,七大剑派等门派的掌门也不可能败在阿飞的剑下。 不过,他依旧不觉得阿飞能挡下自己和诸葛刚的联手。 在他看来,兵器谱排名第八的诸葛刚和从小就得到了上官金虹“真传”的自己,联手击败阿飞並不是什么难事。 上官飞很有自信。 然而,诸葛刚就没有他这么有自信了。 诸葛刚没有跟阿飞交过手。 但他知道,阿飞的实力绝对不在李寻欢之下。 换句话说,仅凭他和上官飞,绝对对付不了阿飞。 除此之外,他让上官飞走,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上官飞是上官金虹的独生子。 要是上官飞出了什么事,就算把阿飞杀了,上官金虹也不会放过他。 上官飞满脸不甘的瞪著阿飞。 过了几秒,他將手中的子母钢环收了回去,径直离开了书房。 诸葛刚紧隨其后,拄著拐杖跟上了上官飞。 “篤,篤,篤……” 拐杖撞击地砖的声音愈来愈小,愈来愈远。 当上官飞和诸葛刚离开后,贾康的表情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满头大汗。 “他是你的手下,你来处理。” 阿飞一脸隨意的看著林仙儿,淡淡道。 “嗯嗯!” 林仙儿点了点头,柔声回道。 在阿飞、丁白云、贾康的注视下,她取下了掛在腰带上的精致鹿皮袋子,从里面取出了一只形状丑恶的暗青色铁手套。 青魔手! 林仙儿从鹿皮袋子里面取出来的不是別的,正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 只见她抬起洁白如玉的右手,姿態优雅的戴上了跟自身长相和气质完全不匹配的青魔手,满脸笑容,不紧不慢的朝著贾康走去。 “我一直都以为你很老实可靠,所以才把绸庄交给你打理。” “我那么信任你,你为什么要背叛我呢?” 她笑的很美,很甜。 她的声音也很温柔,如同春风拂过,轻柔且温暖。 要是在以前,看到林仙儿对自己露出甜美笑容,语气温柔跟自己说话,贾康会很开心,很满足。 然而现在,他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他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抬起右手,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冷汗,吃吃道:“姑娘,我……” 没等他说完,林仙儿就打断了他。 “犯了错,就要认。” “人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这是我喜欢的男人教我的道理。” 话音刚落,林仙儿就一掌摑在了贾康圆乎乎的脸上。 她的这一掌很轻,並没有用多少力气。 如果没有戴青魔手,她的这一掌,就跟爱抚差不多。 但就是这样轻飘飘的一掌,却让贾康发出了杀猪般的吼叫声。 贾康连忙起身。 下一秒,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只是一两个呼吸的功夫,他的左脸就肿的大了一圈,连左眼球都被挤得掉了出来。 肿起来的左脸红的发紫,紫中透明。 至於右脸。 则是苍白无比,没有一丝血色,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疯狂抽搐。 丁白云之前见过林仙儿用青魔手杀马匪。 但她並没有太过留意那些马匪被杀时的模样。 现在,看到贾康的惨状,抑制不住的噁心瞬间涌上心头,胃里翻江倒海,產生了强烈的呕吐感,立刻抬起右手捂住了嘴巴。 “要吐就院子里吐,別吐在房间里。” 就在此时,阿飞的声音响了起来。 丁白云强忍著噁心,狠狠地瞪了阿飞一眼。 阿飞没有在意她的怒视,继续说道:“吐出来会好受一点,你要是想继续难受也可以,你开心就好。” 他刚说完,丁白云就一路小跑离开了书房。 丁白云前脚刚走,林仙儿就一脸幽怨的看著阿飞,幽幽道:“你只关心她,一点都不关心我。” “你不一样,你的心理承受能力没有这么弱。” “再说了,现在这副噁心场景是你弄出来的。” 阿飞耸了耸肩,一脸隨意回道。 …… 第50章 金钱落地,人头不保 贾康死了。 在绝望和痛苦中死了。 丁白云没有再回来书房,一直待在院子里。 用青魔手干掉贾康后,林仙儿没费多少力气,就將东升祥绸庄拿回来了。 虽然她以前並未亲自打理绸庄的大小事务,但不管怎么说,她都是绸庄的真正主人。 在有著足够证据证明自己才是绸庄东家的情况下,她拿回东升祥绸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至於贾康。 官府给出了突发恶疾的死亡说明,通知贾康的家人把尸体带了回去。 一直在东升祥绸庄待到夜幕降临,阿飞三人才离开。 贾康是死了,但绸庄的生意还要继续做。 见完绸庄的管事和小二,林仙儿提拔了一名长相忠厚的管事担任新掌柜。 接下来的几天,阿飞和林仙儿前往长安城的各个坊市,將原本属於林仙儿的商铺一一收回。 从少林寺下来的那天,阿飞就知道她在长安城內有著十多家商铺。 但直到將这些商铺收回来,他才发现自己小瞧了林仙儿的商业版图。 单单是在长安城,林仙儿开设的商铺就有绸庄、客栈、酒楼、米铺、油铺胭脂铺、皮货店、药店、茶坊、典当行等等。 据林仙儿所说,她本来还打算在长安城开设钱庄。 只不过,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她就成了阿飞的侍女,被带著满世界跑。 说回林仙儿在长安城的商铺。 这十多家商铺每年都能给她带来七八万两银子的收益。 加上其他地方的商铺,粗略计算,她每年都会有四五十万两银子的收益。 难怪连上官金虹都不愿意放过她的產业,特意派人將她的產业收刮一空! 每年四五十万两银子的收益,的確不是一个小数目! 帮林仙儿收回商铺这几天,阿飞一直在想,那就是金钱帮什么时候才会过来找自己的麻烦。 金钱帮是一个很霸道的帮派。 虽然现身江湖才一年多,但金钱帮的风头已经盖过了任何一个帮派。 其声势之壮,还在江湖第一大帮丐帮之上。 金钱落地,人头不保! 金钱帮的霸道可见一斑。 贾康没有机会交代他是如何加入金钱帮的。 不过,他能加入金钱帮,说明他已经向金钱帮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他会一点武功,但武功不强。 这也就意味著,他能成为金钱帮的一员,大概率是要用自己的能力帮金钱帮赚钱。 赚钱也好,杀人也罢。 只要贾康是金钱帮的人,金钱帮就肯定不会坐视不理。 因为这事关金钱帮的威严。 没有人能在杀死金钱帮的人后,还不付出任何代价。 阿飞本以为金钱帮的报復很快就会来。 然而,直到他和林仙儿將长安城所有的商铺都收回来,金钱帮都没有任何动作。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件好事。 但事实刚好相反。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 这是上官金虹最服膺的两句话之一,也是金钱帮能迅速崛起,席捲江湖的原因之一。 金钱帮崛起的时间不算长,至今还不到两年。 但在踏足江湖前,就已经做好了各种准备。 除了像阿飞这种突然冒出来的人,只要是在江湖上小有名气的人,金钱帮都將对方的来歷和底细调查的清清楚楚。 换句话说,金钱帮的报復来的越晚,说明他们准备的越充足。 不过,阿飞依旧不怎么担心。 因为不管金钱帮怎么准备,撑死了就是上官金虹和荆无命亲自出手。 除非金钱帮里面还有著几个实力不输上官金虹和荆无命的高手。 不然的话,他就不用担心。 …… 万福酒楼。 长安城內的知名酒楼之一。 阿飞三人在酒楼三楼的一个包间里面享用著午餐。 就在他们品尝著酒楼的招牌菜时,包间的房门被推了开来。 紧接著,一个身穿黑衣,腰佩长剑,相貌英俊但风尘僕僕的年轻男人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中。 看到这名男人,丁白云立刻瞪大了双眼。 这名黑衣男子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哥哥丁乘风。 丁乘风先是满脸无奈地瞪了丁白云一眼,然后望向阿飞,拱手抱拳道:“在下不请自来,还望沈兄见谅!” “丁兄客气了。” 阿飞起身,抱拳回了一礼。 不需要他吩咐,林仙儿就起身离开了包间,吩咐小二送来一副碗筷。 简单的寒暄过后,阿飞笑著道:“丁兄可是刚从关外回来?” 丁乘风无奈的嘆了一口气,讲述起了自己过去一个多月的经歷。 还没有出关,他就被丁白云甩掉了。 出关后,好不容易打听到了他们在白家庄。 然而,等他赶到白家庄,他们已经启程前往了星宿海。 当他日夜兼程,跑死了好几匹马,即將抵达星宿海的时候,又听说了阿飞將星宿海门人屠戮一空,已经离开了消息。 为了追上他们,丁乘风风餐露宿,一路追,一路问。 直到今天上午,他才终於抵达了长安城。 没来得及休息,他立刻用丁家庄的人脉打听起了阿飞三人的下落。 知道他们在万福酒楼用餐后,他二话不说,立刻赶了过来,生怕自己再次错过。 听完丁乘风的讲述,丁白云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內疚。 但很快,她脸上的內疚就消失了。 因为讲述完悲惨经歷的丁乘风开始用哥哥的身份训斥她。 丁白云瞪著丁乘风,大声道:“我已经是大人了,我要怎么做,不需要你和爹爹同意。” “大人?” “你一个未出阁的女孩子,算什么大人!” “好在你出关没多久就遇到了沈兄,才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不然的话,就凭你的武功,早就落到別人手里了!” 丁乘风板著脸,厉声道。 “什么叫就凭我的武功?” “我现在的剑法比你好多了,他教会了我风云剑法的意境精髓!” 丁白云指著阿飞,傲然道。 丁乘风愣了一下,立刻转头望向阿飞。 阿飞拿起酒杯一饮而尽,笑著道:“丁兄放心,丁姑娘还没有掌握风云剑法的意境精髓。” “那你呢?” 丁乘风皱眉问道。 “我也没有彻底掌握,只是初窥门径罢了。” 阿飞给丁乘风倒了一杯酒,回道。 听到他的回答,丁乘风鬆了一口气。 阿飞击败丁庄主,也就是他和丁白云父亲时,用的是南宫家的天龙剑法。 跟他交手的时候,阿飞没有用天龙剑法,而是用上了刚复製到手的风云剑法。 丁乘风並不知道阿飞施展的风云剑法是用诸天宝鑑复製下来,一复製过来就等同於他父亲的风云剑法。 再加上阿飞之前就掌握了眾多门派的镇山剑法,施展出来的风云剑法还要比丁庄主强上不少。 被阿飞用比自己父亲还要强的风云剑法击败后,丁乘风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那就是阿飞只是看了一遍风云剑法,对风云剑法的掌握就超过了丁家庄的所有人。 不只是丁乘风,丁白云他们也都冒出了同样的想法。 那次交手后,丁乘风的自信就受到了严重影响。 准確的说,除了丁白云外,目睹了全过程的丁家族人,信心都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要是连阿飞这个外人都彻底掌握了风云剑法的意境,对丁乘风来说,打击要比上一次输给了阿飞还要严重。 …… 第51章 护花剑客 酒足饭饱。 阿飞一行人离开了万福酒楼。 经过一番討价还价,使用了一哭二闹三撒娇等手段的丁白云,成功“说服”了丁乘风。 丁乘风本打算找到丁白云后,就立刻带她返回丁家庄。 虽然阿飞不是什么坏人,但不管怎么说,丁白云都是一个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是丁家庄的大小姐。 要是让人知道她跟著阿飞满江湖跑,不管是她的声誉,还是丁家庄的声誉,都会受到一些影响。 江湖人的確不是很在意繁文縟节,但江湖人很在意名声。 尤其是丁家庄这样的武林世家。 为了避免丁白云和丁家庄的声誉受到影响,被丁白云说服的丁乘风打算也跟著阿飞。 只有丁白云跟著阿飞的话,免不了会被一些人嚼舌根。 要是他也跟著阿飞,情况就会变成丁家庄的大公子和大小姐和名扬江湖的飞剑客结伴游歷江湖。 对於丁乘风也要跟著自己这件事,阿飞没有任何意见。 別的不说,多一个人也能多点乐子。 从万福酒楼出来,他们一行人朝著入住的如意客栈走去。 如意客栈! 林仙儿在长安城的產业之一。 將如意客栈收回来后,阿飞他们就入住了如意客栈。 如意客栈距离万福酒楼不是很远。 就在隔壁的坊市。 就在阿飞四人即將来到如意客栈所在的坊市时,两男一女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中。 看到他们,这三人没有任何迟疑,径直朝著他们走来。 阿飞並不认识这三个人。 然而,丁乘风很快就认出了他们。 “右边的白衣人是『护花剑客』柳东来,左边那个则是『白云庄』少庄主袁秋云。” “他们不只是结拜兄弟,还是姻亲,袁秋云还娶了柳东来的姐姐。” “至於那个女人。”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姚洁如。” “我听说柳东来很喜欢她,已经准备亲自前往姚家提亲。” 柳东来和袁秋云,阿飞都不陌生。 柳东来是梅花庵刺杀白天羽的三十名高手之一。 而他刺杀白天羽的原因也很简单。 因为女人。 柳东来爱慕著姚洁如,而白天羽却用权势和钱財强占了姚洁如。 当然,这是柳东来自己的说法。 根据自己对白天羽的了解,阿飞觉得真相应该是姚洁如跟丁白云桃花娘子等人一样,对白天羽一见倾心,主动投怀送抱。 白天羽的確是一个风流成性的海王。 但他是一个很有原则的海王。 別说用权势和钱財强占,他甚至都不怎么主动出击,而是等著女人主动送上门。 至於袁秋云。 袁秋云知道梅花庵事件,但他並没有参与。 梅花庵事件发生的时候,也是他的妻子难產而死的时候。 他一直都守在妻子床边,没有离开过半步。 他本可以不死在傅红雪刀下。 他只问了一句傅红雪是白天羽的什么人,傅红雪就拔刀了。 直到中刀倒地,他才说出自己那天不在梅花庵外面,成了傅红雪復仇途中第一个被误杀的人。 虽然知道柳东来和袁秋云是什么人,但阿飞没办法认出年轻时的他们。 因为他们在《边城浪子》登场的时候,年纪都不小了。 而现在,他们一个不到三十,另一个则是三十四五的模样。 不管是柳东来,还是袁秋云,都有著俊秀长相,风度翩翩,腰佩长剑,穿著一身考究的衣物。 区別只在於,柳东来是一袭白衣,而袁秋云是一袭蓝衣。 至於姚洁如,则穿著湖水绿的长裙,面容艷丽,身段妖嬈。 作为一个心理和生理都很简单的男人,阿飞先是打量起了姚洁如。 跟林仙儿和丁白云比起来,姚洁如相对来说要逊色一筹。 然而,她依旧是不折不扣的美人。 打量完姚洁如,他的目光才落在了柳东来和袁秋云的身上。 袁秋云的身材很高,双眼炯炯有神,眉毛上挑,脸上带著高傲之色,一副不怎么將別人放在眼里的模样。 柳东来的神態相对来说没有袁秋云那么高傲,给人一种翩翩公子的感觉。 他的手指很修长,很有力。 这样的手指,不只適合练刀剑,也很適合练暗器。 没过多久,柳东来三人就来到了阿飞他们面前。 “丁兄,好久不见。” 柳东来对著丁乘风拱手抱拳,笑道。 “见过柳兄,袁兄。” 丁乘风抱拳回了一礼。 就在他准备继续说些什么的时候,袁秋云神情凝重的看著阿飞,冷冷道:“你就是飞剑客?” 阿飞现在的名气。 不比上官金虹和李寻欢低。 但能认出他的人,依旧不多。 即便是七大剑派等门派的弟子,也有很多人没有见过他。 “是的。” 阿飞一脸淡定的看著袁秋云。 “我姓袁,叫袁秋云,白云庄少庄主,天山剑派霍掌门是我师父。” 袁秋云迅速道。 阿飞露出了意外的表情,淡淡道:“我跟霍掌门交手的时候,没见过你。” 天山剑派,其实就是天山派。 游龙生的师父,昔年被称为当代第一剑客的雪鹰子,就是天山剑派的人。 前往天山剑派的时候,阿飞本以为自己能见到昔年的当代第一剑客雪鹰子,见识一下对方闻名天下,以轻捷飘忽见长的剑法。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自从鹰愁涧一役之后,雪鹰子就封剑归隱了,没有继续留在天山剑派。 至於他现在住在天山哪个地方,就连天山剑派的霍掌门都不清楚。 没等袁秋云回答,丁乘风就开口解释了起来。 “袁兄曾经在霍掌门门下学剑七年,深得霍掌门真传,出师后才回到了白云庄。” 原来如此! 知道袁秋云曾经跟著天山剑派掌门学剑后,阿飞终於知道为什么袁秋云一看到自己,就用充满敌意的眼神凝视自己。 在袁秋云看来,他是打了天山剑派脸面的人。 作为天山剑派曾经的弟子,袁秋云当然不会对他有什么好感。 “拔剑吧!” “我要看看你是否真的跟传闻所说的那样,世上任何剑法一看就会,一用就精!” 袁秋云的右手握住了剑柄,一脸认真的看著阿飞。 听到袁秋云的话,阿飞无奈地嘆了一口气,转头瞪了丁乘风一眼。 他来到长安城已经有好几天了,除了金钱帮的人外,没有多少江湖人士知道他来了。 如果不是丁乘风一来到长安城就用丁家的人脉打听他和丁白云的下落,袁秋云也不会收到消息,特意跑过来挑战他。 …… 第52章 凡事留三分余地 “你是天山剑派的门人,想要替天山剑派找回面子,我可以理解。” “不过,我不习惯隨隨便便就接受別人的挑战。” “你想挑战我,可以!” “五千两银子一次!” “你要是贏了,不用给银子,要是输了,就乖乖交出五千两银子。” 阿飞看著袁秋云,不紧不慢的说道。 虽然自己现在並不缺钱,但他还是开出了五千两银子挑战一次的价格。 至於为什么,很简单。 如果一点代价都不用付出,那么七大剑派等门派的弟子,以及那些想要通过跟他交手而扬名江湖的人,会如同过江之鯽般一个个跳出来挑战他。 有了五千两银子这个代价,能让绝大部分的人打消掉挑战他的想法。 五千两银子一次? 听到阿飞的话,不管是丁白云和丁乘风,还是袁秋云三人,都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唯一没有感到意外的,就只有林仙儿。 一方面是因为她陪伴阿飞的时间最长,知道阿飞是一个怎样的人。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很清楚阿飞腰间的夺情剑是怎么来的。 对於普通人来说,五千两银子是一个天文数字。 但对於身为白云庄少庄主的袁秋云来说,五千两银子算不上很多。 当然,因为一次挑战就输出去五千两银子,多少还是会有些心痛的。 即便如此,袁秋云依旧没有考虑太久,很快就有了决定。 “五千两银子挑战一次,这个价格不算离谱。”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袁秋云迅速道。 “什么条件?” “该不会是要求我只能用天山剑派的剑法吧?” 阿飞笑著道。 他刚说完,袁秋云脸上就露出了尷尬的表情。 看到他脸上的尷尬表情,阿飞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袁秋云不是傻子。 如果不限制他使用哪种武功,袁秋云一点机会都没有。 袁秋云沉默不语。 阿飞淡淡一笑,接著道:“没问题,我不只可以只用天山剑派的剑法,我还可以使用你限定的剑法。” “三分神剑、七十二式追风剑法、六十四式寒涛剑法、十三路须弥剑、迴旋连环剑法、无名剑法、大须弥剑式。” “这七门剑法,选一门吧。” 他所说的这七门剑法,都是天山剑派的知名剑法。 虽然天山剑派还有著一些別的剑法,但威力都不如这七门剑法。 尤其是三分神剑、无名剑法、大须弥剑式这三门剑法,更是天山剑派的不传之秘和镇山剑法。 “我练的是三分神剑,就跟你比三分神剑!” 袁秋云沉思片刻,挺胸道。 阿飞所说的七门剑法中,他只会三分神剑、七十二式追风剑法、十三路须弥剑这三门。 其中,三分神剑最为精通。 “没问题!” 阿飞点了点头。 天山剑派的剑法融各家所长,博大精深。 因为地处西陲和门下弟子不多,所以没有成为七大剑派之一。 但这並不意味著天山剑派的剑法就很多。 雪鹰子当年能被称为当代第一剑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同样一门剑法。 有的人施展出来,会被称为天下第一剑。 而有的人施展出来,连一流高手都算不上。 简单一点来说,一门剑法强不强,要看用的人是谁。 说回天山剑派的三分神剑。 三分神剑中的三分,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凡事留三分余地”的意思。 天道忌满,人道忌全! 凡事都留有余地,方能避免走向极端! 做人如是,剑法亦是! 阿飞和袁秋云达成一致,林仙儿和丁白云等人立刻避让到街道两边。 来往行人看到这一幕,也纷纷停下脚步,准备看戏。 阿飞没有理会围观群眾的打量,一脸隨意的拔出了腰间的夺情剑。 与此同时,袁秋云也拔出了腰间的精钢长剑。 长剑出鞘! 袁秋云怒喝一声,率先出手。 只见他手腕快速抖动,剑尖急点,闪动的剑光宛如一朵梅花绽放,直指阿飞胸膛。 傲雪寒梅! 袁秋云此时施展的这一招,正是三分神剑中的傲雪寒梅。 面对袁秋云的出招,阿飞不急不慌的抬起右手,隨手一点。 叮! 清脆的金属撞击声顿时响起! 夺情剑后发先至,精准点中了袁秋云长剑的剑尖,让那朵即將盛开的梅花未开先枯,隨风消散。 这…… 袁秋云怎么也没有想到,阿飞会用这种方式破解自己施展的“傲雪寒梅”,大吃一惊的同时升起了强烈的危机感。 阿飞没有理会袁秋云的诧异,手腕抖动,夺情剑的剑尖隨即点出。 傲雪寒梅! 他没有施展三分神剑的其他剑招,而是施展出了同样的“傲雪寒梅”。 虽然是同样的剑招,但跟袁秋云施展时截然不同。 如果说袁秋云舞出寒梅只是在平静的冬日里静静绽放。 那么阿飞舞出来的寒梅,则是在漫天飞雪和凛冽寒风的洗礼下傲然绽放。 雪纷纷,人断魂! 寒梅开,待春来! 袁秋云痴痴地站在原地,仿佛身处腊月寒冬,目睹著一朵清冷、高洁、孤傲、细腻的寒梅於眼前绽放。 下一秒,他就感受到了喉咙传来的冰冷触感。 夺情剑的剑尖,抵住了他的喉咙,森寒剑气犹如刺骨寒风般笼罩了他。 袁秋云知道自己输了。 然而,他此时的注意力並没有放在输贏上面,而是满脸诧异的看著阿飞。 阿飞没有理会他,收剑回鞘。 过了片刻,袁秋云嘆了一口气,开口道:“五千两银子的银票,明日奉上!” 阿飞摇了摇头,淡淡道:“不用送过来,山西道今年水灾,有不少百姓流离失所,送给受灾的百姓即可。” 此话一出,不只袁秋云、柳东来、姚洁如、丁乘风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就连林仙儿也是一脸意外的看著阿飞。 在她心目中,阿飞不只好色,还很贪財。 刚出道的时候,阿飞就干过从死人身上掏钱的事情。 將她攒的私房钱收刮一空后,阿飞也只给她留下了买衣服首饰和胭脂水粉的钱。 至於丁白云。 听到阿飞的这句话,精致白皙的脸上浮现出了崇拜和欣赏的神色,一双凤目含情脉脉地瞧著阿飞。 五千两银子不是一个小数目。 要是在以前,阿飞肯定会收下。 现在,多五千两和少五千两,对他来说都不会有什么影响。 將林仙儿的私房钱变成自己的后,他就不需要为银子的事情烦恼了。 …… 第53章 天下第一美男子 袁秋云沉默了片刻,开口道:“半个月內,五千两银子会以沈兄的名义送到山西道灾民的手中。” 虽然阿飞的这个决定出乎了他的预料,但作为输家,他没有拒绝的权力。 阿飞没有说话,点了点头。 在眾人的注视下,袁秋云带著柳东来和姚洁如离开了。 袁秋云三人离开后,阿飞一行人也回到了如意客栈。 二楼的一间上房。 阿飞坐在臥榻上喝著酒。 林仙儿跟个侍女一样站在旁边,抬起洁白如玉的双手,替他揉肩捶背。 “长安城的商铺都已经收回来了,接下来是去收回其他地方的商铺吗?” 林仙儿柔声问道。 “收是肯定要收回来的,但未必需要亲自过去。” “这样吧,你找人送信给其他地方的商铺掌柜。” “要是他们愿意跟以前一样上缴商铺利润,並且补上过去一年多没交的那些利润,我可以给他们一个机会,继续让他们打理商铺。” “要是不愿意,不只他们会死,他们一家都会在地府团聚。” 阿飞拿起酒杯一饮而尽,不紧不慢的说道。 听到他的回答,林仙儿露出甜美的笑容,娇笑道:“好!” 一直以来,她都知道绝世武功要比绝世容顏好用的多。 绝世武功带来的威慑,直接乾脆,没有任何弯弯绕绕。 说杀就杀,说打就打,无需有任何顾虑。 金钱帮能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威震天下,控制南七北六十三省,就是因为金钱帮的帮主是兵器谱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 而绝世容顏却无法带来如此直白的威慑。 美色也能杀人,而且杀人不见血。 然而,美色杀人的效率太慢了。 慢的確也有慢的好处。 但慢的坏处要比好处更多。 尤其是在江湖这种地方。 贾康等人的背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要是林仙儿有著阿飞和上官金虹那样的武功。 別说只是一年多没有联繫,就算是三年五年,贾康他们也不敢如此直白的背叛她。 林仙儿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 她很清楚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 要不是自身天赋不行,穷其一生都不可能修炼出绝世武功,她也想体验一下以武功名扬天下,用武力征服別人的感觉。 正是因为绝世武功这条路走不通,她才选择了用美色征服別人的道路。 如果她拥有绝世武功,以她的超强征服欲,江湖上大概率会出现一个让人闻风丧胆,心狠手辣的绝色女魔头。 帮阿飞按完摩,林仙儿让小二送来笔墨纸砚,开始按照阿飞的吩咐给其他商铺的掌柜写信。 袁秋云花了五千两银子挑战阿飞,结果被阿飞用天山剑派的三分神剑一招击败这件事,以惊人的速度传到了长安城江湖人士的耳中。 跟阿飞预料的一样。 知道他来了长安城后,就有不少武者准备通过挑战他而打响名声。 这些武者知道自己肯定不是阿飞的对手,但只要光明正大的向他挑战,无论输贏,都有好处。 贏了就不说了。 立刻就能扬名江湖。 至於输了。 问题也不大。 他们既可以主动对外吹捧自己在长安城跟飞剑客交过手,输了飞剑客一招。 也可以耐心等待消息传播开来,让別人提起飞剑客的时候,顺带的提起自己的名字。 对於这些武者来说,这本来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然而,在阿飞开出五千两银子挑战一次的价码后,事情就变了。 在普通人眼中,江湖人士过的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白天上酒楼,晚上睡青楼的瀟洒生活。 但实际上,绝大部分的底层江湖人士都过得相当苦逼。 別说五千两银子。 就算是五百两银子,能一次性掏出来的江湖人士都不是很多。 袁秋云是白云庄的少庄主,可以不怎么在意五千两银子。 但在江湖上,跟袁秋云一样富有的武者並不多。 对於这些並不算富裕的武者来说,花费五千两银子蹭一次阿飞的热度,一点都不划算。 至於掏的出五千两银子的那些人,他们不需要通过挑战阿飞来出名,有的是办法让自己出名。 有钱人想要在江湖上出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比如说像已经掛掉的中原八义之首,被称为“义薄云天”翁天杰那样仗义疏財,或者说像阿飞一样,直接给山西道的灾民捐钱。 夜幕降临前。 阿飞打著给丁乘风接风洗尘的名义,准备带丁乘风去长安城最出名最豪华的青楼拂柳阁体验一番。 知道他和丁乘风要去拂柳阁后,丁白云没有任何迟疑,立刻表示了反对。 不只如此,她还威胁丁乘风要是敢跟阿飞一起去拂柳阁,一定会把他在长安逛青楼的事情告诉嫂子。 但很快,丁白云就被阿飞说服了。 “你也可以来,只要你女扮男装就行了!” 当阿飞说出这句话后,丁白云不但没有继续反对,脸上还露出了期待和兴奋的表情。 原著中的丁白云被白天羽拋弃,因爱生恨,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心理变態。 她在自己脸上划了七十七刀,毁掉了自己的绝色容顏。 梅花庵事件后,她不想別人再听到自己的声音,把嗓子也毁了,毁掉了自己黄鸝般的动人声音。 然而最恐怖的,还是她把白天羽的头颅放在身边朝夕相处了十九年,最后將白天羽的头颅烧成灰,拌著“毒酒”喝了下去。 而她这样做,只是为了不让任何人將自己和白天羽分开。 然而,现在的丁白云並不是心理变態。 此时的她,只是一个情竇初开,喜欢刺激的年轻女人罢了。 不管是逛青楼,还是女扮男装,她都从未体验过。 丁白云是赞成了,丁乘风却开始反对了。 虽然丁白云是女扮男装后去青楼,但传出去依旧会给丁白云和丁家的声誉造成影响。 丁家可是武林三大世家之一。 丁家的大小姐在长安城逛青楼,成何体统。 然而,丁乘风不只强烈反对丁白云也去,而且还用跟丁老家主告状来威胁她。 然而,丁白云依旧没有把他的反对和威胁放在心上。 “我连离家出走都不怕被爹爹责罚,你觉得我会怕你跟爹爹告状我去了青楼?” 丁白云都女扮男装了。 林仙儿当然也不会用女人的身份陪著阿飞他们去拂柳阁。 当林仙儿也换上男装,装扮成风度翩翩的俊俏公子后,不只丁乘风露出了震惊的表情,阿飞也一样。 他和丁乘风都有著俊朗帅气的长相。 但跟女扮男装的林仙儿站在一起,他们都成了衬托林仙儿帅气的绿叶。 就连原本不怎么喜欢林仙儿的丁白云,看到男装的林仙儿,都不自觉的看呆了。 阿飞毫不怀疑,如果林仙儿不是女儿身,而是真正的男人,那她大概率会跟《绝代双骄》中的江枫一样,被人称为天下第一美男子。 …… 第54章 斩仙飞刀 林仙儿也很满意自己的男装装扮。 尤其是看到阿飞露出震惊的表情后。 至於同样被震惊到的丁乘风和丁白云,直接被她无视了。 要是在以前,她会对丁乘风感兴趣,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丁乘风成为自己的裙下之臣。 然而现在,別说丁乘风,就算是李寻欢,她都没有任何兴趣。 有著阿飞这个上限不可估量的潜力股在,其他男人现在都入不了她的眼。 不只如此,她还有些后悔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 在她看来,如果自己跟丁白云一样清清白白,阿飞绝对会有迎娶她的打算,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把她当成贴身侍女使唤。 后悔归后悔! 她也知道过去的事情再怎么后悔都没办法改变! 在白家庄见过白夫人,弄清楚白夫人的御夫手段后,林仙儿就改变了计划。 刚看到白夫人將风流成性的白天羽“调教”的服服帖帖时,她的想法是把白夫人的御夫手段全部学到手,然后彻底征服阿飞。 然而,知道白夫人为什么会被白天羽那么尊重后,她的想法就变了。 越是有本事的男人,越抗拒被別人征服。 尤其是被女人征服。 想要让一个男人听话,征服对方是最下乘的手段。 另外,美色只是一块能敲开男人心防的敲门砖。 想在男人心里占据重要地位,只靠美色是远远不够的。 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生物。 红顏易老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没有女人永远十八岁,但永远会有十八岁的女人。 只依靠美色,迟早会有被对方玩腻捨弃的一天。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解书荒,????????????.??????超靠谱 】 要想不被对方捨弃,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自己拥有美色之外的其他价值。 具体是怎样的价值,那就因人而异了。 原著中的丁白云和桃花娘子会被白天羽毫不留情的拋弃,就是因为她们在白天羽眼中只有美色,没有任何的额外价值。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林仙儿制定了一个全新的计划。 那就是不再以征服阿飞为主要目標,而是让自己在阿飞心中占据独一无二的重要地位。 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带来的收穫要比彻底征服阿飞还要高。 因为在意的人遇到了麻烦,阿飞会主动出手帮忙。 阿飞並不知道林仙儿见完白夫人后就改变了计划,只是察觉到了林仙儿有著一些变化。 要是他知道了,他绝对会称讚林仙儿一句。 虽说林仙儿的目的不纯,但她选择的路线是正確的。 从如意客栈出来,阿飞四人乘坐马车前往拂柳阁。 隨著夜幕逐渐降临,街道上的行人越来越少。 就在马车即將抵达拂柳阁时,平稳行驶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下一刻,车夫的声音传进了车厢。 “客官,前面有几个手持兵刃的黄衫人拦路!” 手持兵刃的黄衫人? 听到车夫的话,阿飞四人同时皱起了眉头,都猜到了这些拦路的黄衫人是金钱帮的人。 阿飞立刻掀开车厢的门帘看了一眼。 跟他们猜测的一样,马车前面站著六个金钱帮的人。 最中间的那个,就是面如黑炭,满脸刀疤,兵器谱排名第八的“金刚铁拐”诸葛刚。 剩下的五个,阿飞感觉其中几个有点印象,但没想起他们的名字。 就在他回忆著原著中登场过的金钱帮人物时,丁乘风神情凝重的介绍起了这些人。 “诸葛刚右手边的老者叫高行空,是江湖上有名的点穴名家,据说点穴功夫不在铁笛先生之下,兵器谱排名三十七,武器是一对判官笔。” “独眼的叫燕双飞,双手能在顷刻间连发四十九柄飞枪,百发百中,兵器谱排名四十六。” “脸色发绿那人是『毒螳螂』唐独,背著的长刃应该就是他的独门兵器『螳螂刀』。” “螳螂刀有剧毒,无论是谁,只要被螳螂刀击中,一个时辰內必死无疑。” “此人专吃五毒,不只把脸吃成了绿色,眼珠子和全身也都是绿的。” “据传,他老婆因为受不了他吃五毒,偷人送了他一顶绿帽子。” “用双鉤和九环刀的这两人,我也没有什么印象,应该是金钱帮里面的精锐。” 高行空、燕双飞、唐独? 听完丁乘风的介绍,阿飞露出了原来如此的表情,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他们三个人有点印象了。 他们三个,再加上诸葛刚和上官飞,刚好就是原著中金钱帮派去兴云庄的人。 他们明面上是去兴云庄给林诗音拜寿,实际上则是被上官金虹派来夺取老李探花的古玩字画和李寻欢的武功秘籍。 李寻欢因为“铁胆御史”胡云翼的弹劾,下定决心辞官归隱。 虽然他的父亲也是探花,但却步步高升,一路做到了户部尚书。 “你们不用出手,留在车里看著就行。” 话音刚落,阿飞就离开了马车,来到马车前面站定,一脸淡定的看著诸葛刚六人。 “过了这么多天,我还以为上官金虹会亲自带著荆无命过来。” “没想到他就派了你们六个过来,看来我现在的名气还是不够大。” 阿飞扫视了诸葛刚六人一眼,淡淡道。 “帮主有令,如果你加入本帮,既往不咎。” “不然,就別怪我们对你不客气了。” 诸葛刚抬起精钢拐杖在地上用力一敲,地砖应声而碎,声音在真气的加持下,传遍了整条街道。 “就凭你们六个,也想对我不客气?” “別浪费时间了,你们六个一起上吧。” “对了,额外说一句,我只出六刀。” “六刀后你们没死,我放你们走。” 说完,阿飞手中就多了一把长三寸七分,宛如柳叶的飞刀。 斩仙飞刀! 半年前,他找了个铁匠铺,重新定製了一批飞刀,將刀身上的字从“飞”字换成了“斩仙”字。 新定製的这些飞刀,他將其命名成了斩仙飞刀。 一刀出手,仙人亦斩! 阿飞觉得斩仙飞刀这个名字蛮不错的,“一刀出手,仙人亦斩”的意境也很好。 然而,林仙儿却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委婉的提出可以换一个更好的名字。 阿飞知道林仙儿为什么会觉得斩仙飞刀这个名字不好,但他依旧不打算换一个名字。 虽然这批斩仙飞刀一年多前就定製好了,但他还没有在战斗中使用过。 一方面是那些门派的掌门不需要他动用斩仙飞刀。 另一方面则是他一直在等待一个合適的机会。 一个可以让斩仙飞刀一亮相就震惊江湖的机会。 今晚,就是一个让斩仙飞刀亮相的好时候。 诸葛刚、高行空、燕双飞都在兵器谱上。 虽说高行空和燕双飞的排名低了一点,一个三十七,一个四十六。 但有著兵器谱排名第八的诸葛刚在,今晚的排面也足够了。 看到阿飞取出飞刀,脸色发绿的“毒螳螂”唐独满脸不屑的说道: “狂妄!” “你以为你是『小李探花』李寻……” 话还没有说完,他就感受到了喉咙传来的剧烈疼痛,浑身力气被瞬间抽走,脸上浮现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小李飞刀!” 看到插在唐独喉咙上的飞刀后,手持九环刀的黄衫人惊讶道。 阿飞摇了摇头,纠正起了对方。 “不,这不是小李飞刀!” “这是斩仙飞刀,去到阎罗王面前,可別说错了。” 他刚说完,手持九环刀的黄衫人也体验到了跟唐独一样的感觉,喉咙传来了痛彻心扉的剧烈疼痛,身体一软,径直倒下。 …… 第55章 尊重对手最好的方式 这…… 看到手持九环刀的黄衫人也跟“毒螳螂”唐独一样喉咙中刀,诸葛刚四人的表情顿时变得无比凝重起来。 如果说“毒螳螂”唐独被飞刀击中喉咙,还可以说是大意了,没有想到阿飞的飞刀会那么快。 那么手持九环刀的黄衫人也被斩仙飞刀瞬间击杀,就不是大意了能解释的问题了。 更麻烦的是,不管是诸葛刚,还是高行空三人,都没有看清楚阿飞究竟是怎么出的手。 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唐独两人就已经喉咙中刀了。 不只是他们四个,马车上的丁乘风和丁白云看到这一幕后,也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他们知道阿飞掌握著不俗的飞刀绝技,但他们毕竟没有亲眼见过。 而人们对没有亲眼见到的事情,始终会有著一些怀疑。 不只是他们和诸葛刚四人,上官金虹也是如此。 不然的话,上官金虹不会只派诸葛刚六人过来对付阿飞。 唯一没有感到任何意外的,就只有林仙儿。 在兴云庄,她亲眼目睹了阿飞用飞刀击杀了田七。 而在前往少林寺的途中,她又目睹了五毒童子死在了阿飞的飞刀之下。 至於兵器谱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伊哭。 她没能亲眼目睹阿飞击杀伊哭的画面和伊哭的尸体。 但她相信阿飞说的是实话。 阿飞离开客栈没多久,伊哭的青魔手就被他当成战利品带了回来,就是最好的证据。 兵器谱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伊哭尚且不能躲开阿飞的飞刀,唐独两人就更不用说了。 林仙儿的完美无瑕的脸蛋上浮现出了迷人的笑容,含情脉脉的看著阿飞,期待著他接下来用斩仙飞刀击杀诸葛刚四人的画面。 只要想到阿飞用斩仙飞刀击杀诸葛刚六人的消息传出去,再次震惊江湖,她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兴奋,不自觉的夹紧了双腿。 诸葛刚的目光从唐独两人的尸体上收了回来,厉声道:“一起上,別给他出手的机会。” “好!” 手持双鉤的黄衫人率先回道。 刚回答完,他的脸上就浮现出了痛苦的表情,手中的双鉤哐当一声掉到了地上。 他的目光从未离开过阿飞的右手。 但他依旧没能看清楚阿飞的出手。 跟唐独两人一样,他只坚持了一两秒,就浑身无力的倒在了地上。 鲜血从喉咙的伤口流出,染红了他穿著的黄衫和地面。 诸葛刚三人没有在意他的死亡,同时出手朝著阿飞袭来。 兵器谱排名四十六,擅使飞枪的燕双飞怒喝一声,一把扯开长衫,露出了绑在前胸的两排飞枪。 枪尖闪耀著寒芒,宛如野兽的利齿,正准备择人而噬。 在夜风的吹拂下,枪头红缨飘飞,隨风舞动。 江湖传闻,他能用双手在顷刻间连发四十九柄飞枪,百发百中。 事实证明,他的投掷飞枪的速度的確很快。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就射出了十二柄飞枪。 红缨漫天。 这十二柄飞枪犹如离弦之箭般朝著阿飞极速飞来。 阿飞站在原地,完全没有闪避,任由飞枪朝著自己飞来。 这十二柄又快又准的飞枪没能来到阿飞面前。 在距离阿飞还有著一丈多远的时候,袭来的飞枪纷纷坠落到街道上。 与此同时,燕双飞仰头后倒,喉咙上插著柳叶形的斩仙飞刀,满脸难以置信的倒了下去。 他以为自己的出手已经足够快了。 然而事实证明,阿飞的出手比他更快。 不只如此,阿飞还特意给了他出手的时间。 不然的话,在燕双飞的双手触碰到胸前的飞枪时,斩仙飞刀就会命中他的喉咙。 至於阿飞为什么要特意给他出手的时间。 原因有两个。 第一,他想要见识一下燕双飞的飞枪。 第二,他打算復刻李寻欢在兴云庄击杀燕双飞的场面。 原著中的李寻欢,也是在燕双飞投掷出飞枪后才击杀了对方。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出现飞枪威力不足,中途坠落的情况。 出刀太早,燕双飞不会有投掷飞枪的机会。 出刀太晚,燕双飞会有足够的力道投掷飞枪,飞枪不会中途坠落。 想要达成这个结果,必须把握住一闪而逝的关键时刻。 那就是在燕双飞准备投掷飞枪,但没有完全使出力量的那一刻,让飞刀命中对方的喉咙。 只有这样,才会出现燕双飞已经投掷出了飞枪,但飞枪力道不足的结果。 对於其他人来说,想要把握住这样一个关键时刻,是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但对於阿飞和李寻欢来说,这件事並不难。 要是他们想的话,他们甚至可以控制飞枪距离自己多远坠落。 燕双飞仰头后倒的同时,阿飞从飞刀袋里取出了第五把斩仙飞刀。 正常来说,他现在应该先解决诸葛刚。 毕竟诸葛刚的实力要比高行空更强一些。 然而,他並没有將第五把斩仙飞刀射向诸葛刚,而是射向高行空。 只见刀光一闪! 兵器谱排名三十七,手持判官笔的高行空就喉咙中刀,倒在了距离阿飞两丈远的地方。 诸葛刚没有为高行空和燕双飞的死亡而分心,利用他们用生命爭取的时间,进到了阿飞一丈之內。 对於他这样的高手来说,一丈內的距离已经跟面对面没什么区別。 只见他抬起六十三斤重的金刚铁拐,朝著阿飞横扫而来。 横扫千军! 诸葛刚没有施展什么花里花哨的招式,而是施展出了江湖上几乎所有人都会的横扫千军。 虽然只是一招再普通不过的招式,但从他手中施展出来,其力道之强,气势之壮,无人能比,势不可挡! 金刚铁拐,是诸葛刚武器的名字。 横扫千军,才是他在江湖上的称號。 虽然是对手,但阿飞不得不承认,诸葛刚的这一招横扫千军,的確是他见过的最威猛霸气,锐不可挡的横扫千军。 仅凭这一招,诸葛刚就有著傲视群雄的资格。 没有任何犹豫,阿飞全力出手,射出了手中的斩仙飞刀。 尊重对手最好的方式就是竭尽全力! 嗤! 刀光如闪电般一闪而逝! 斩仙飞刀並没有插在诸葛刚的喉咙上,而是直接洞穿了他的脖颈。 从喉咙射入,从颈后射出。 诸葛刚施展的横扫千军最终还是没能命中阿飞,整个人扑通一声往后倒去。 他仰望著繁星点点的夜空,漆黑如炭的脸上並没有多少痛苦表情,双眼逐渐迷离。 …… 第56章 林公子请自重 从阿飞射出第一把斩仙飞刀,到诸葛刚倒地身亡,只过去了不到一分钟。 虽然时间不长,但带给丁乘风和丁白云的震撼不是一般的大。 在听说了阿飞有著不输李寻欢的飞刀绝技后,他们就知道阿飞的飞刀肯定不会弱到哪里去。 不然的话,江湖上之前也不会出现他和李寻欢是同门师兄弟以及李寻欢是他师父等传闻。 然而,亲眼见到阿飞用飞刀轻鬆击杀诸葛刚六人,他们还是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唐独三人还好说一点。 虽然他们三个也是高手,但毕竟不在兵器谱上。 而诸葛刚、高行空、燕双飞,可都登上了兵器谱。 別看高行空和燕双飞的名次不高,能登上兵器谱的,没有一个是弱者。 世上练武的人何止千万,但能登上兵器谱的,只有区区数十人。 虽说兵器谱也不全面,没有魔教中人,也不列女性高手。 另外,很多名门正派的掌门也不在兵器谱上。 比如说少林、武当、华山、峨眉等门派的掌门。 然而,兵器谱的含金量依旧不容置疑。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要是兵器谱的含金量不行,百晓生早就被人当成江湖骗子了。 阿飞站在原地扫视了一眼诸葛刚等人的尸体,转身回到车厢里面,让车夫驾驶马车前往拂柳阁。 虽然这里是长安城,不是不受官府管辖的关外边城。 但在长安城內杀死诸葛刚等人,並不会带来任何的麻烦。 对於江湖中人的廝杀,官府一直以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要不对无辜百姓下手,官府也懒得理。 很快,马车就来到了拂柳阁的大门前。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作为长安城內最知名最豪华的青楼,拂柳阁可以说是青楼里面最顶尖的那一批。 阿飞会选择拂柳阁,並不只是因为拂柳阁是长安城內最知名最豪华的青楼。 在原著中,心態彻底崩溃的林仙儿,最后结局就是来到了长安城最豪华的青楼,成了一名只要男人不要钱,在疯狂摧残男人的同时,也疯狂摧残自己的妓女。 有人认出了她就是“天下第一美人”,但她並不承认。 又过了几年,她还是在长安城。 但她没有在最豪华的青楼,而是出现在了最卑贱的娼寮,並且同样很出名。 只不过,此时的她出名,並不是因为美,而是因为丑。 在最豪华的青楼时,她不承认自己是“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 来到最卑贱的娼寮后,只要喝的烂醉,她就自称是“天下第一美人”。 现在的林仙儿,不可能有原著中的那样的结局。 但阿飞还是打算带她来拂柳阁一趟。 至於为什么,当然是为了让林仙儿知道只用美色达成目的的女人,跟妓女没什么区別,最后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阿飞他们一从马车上下来,立刻就有好几名衣著暴露的年轻姑娘围了上来。 除了阿飞外,丁乘风三人在面对这些姑娘们的热情招呼时,都表现出了一些局促不安。 虽然丁乘风没说过,但阿飞很確定,他之前肯定逛过青楼。 他之所以会侷促,无非是妹妹丁白云也在。 要是丁白云没有一起来,他现在说不定已经一手楼一个,满脸灿烂笑容了。 林仙儿和丁白云虽然女扮男装成了男人,但她们毕竟不是真正的男人。 当花枝招展,浓妆艷抹的同性无比热情的招呼自己,她们都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 尤其是林仙儿。 看到这些青楼姑娘用著远不如自己的技巧展现魅力,试图挑起她的兴致,她產生了一种极其不適的感觉,脑海中闪过了自己之前诱惑其他男人的画面。 “別碰我!” 当其中一名姑娘主动拉起她的手,將身体整个贴上来后,林仙儿如同被踩到了尾巴的小奶猫一样,惊叫道。 与此同时,她双手用力一推,推开了面前的年轻姑娘。 大堂传出来的靡靡之音和鶯声燕语,青楼姑娘们身上传来的香味和阿諛奉承…… 周遭的一切,都让她產生了一种强烈的噁心和恐惧。 林仙儿的惊叫,不只让周围的青楼姑娘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丁乘风和丁白云也一脸疑惑的望向她。 “林……林公子他没事吧?” 丁白云看著满脸不安和紧张的林仙儿,开口问道。 “应该没什么事,你们先上去。” 说完,不等丁乘风和丁白云回答,阿飞就带著林仙儿离开了拂柳阁。 距离拂柳阁几百米远的河道旁边。 林仙儿蹲坐在河堤旁边,双手抱膝,一言不发。 阿飞没有说话,站在她旁边,耐心等待著。 时间一点点流逝。 就这样过了一刻多钟,林仙儿抬头望向阿飞,问道:“你为什么要带我去拂柳阁,还特意要我换上男装?” “你都已经猜到了,又何必问。” 阿飞回道。 听到他的回答,林仙儿苦笑道:“我知道以前的我很不堪,但过去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改变不了。” “我没有要求你改变过去,只是想要你明白,以色侍人是一条不归路。” 阿飞淡淡道。 林仙儿起身,来到他面前,目中充满了温柔感激之色,柔声道:“你是个好人。” 好人? 阿飞立刻摇了摇头,纠正起了林仙儿。 “不,我可不是什么好人,你別想多了。” “我会这样做,是为了更好的压榨你。” “我仔细想过了,只把你当成贴身侍女使唤,未免有些太仁慈了。” “长安城的商铺已经收回来了,其他地方的商铺用不了多久也会收回来。” “我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管理这些商铺上面,以后你除了做贴身侍女外,商铺的事情也全都由你处理。” “別说我没有事先提醒你,我不喜欢亏本的生意,要是这些商铺赚不到我想要的利润,你要负全责!” 林仙儿凝视著阿飞的脸,抿嘴一笑,上前一步,抬起双手,准备紧紧的抱住阿飞。 然而就在此时,阿飞却退后了一步,开口道:“我不喜欢被男人抱,林公子请自重。” 林仙儿怔了怔,抿嘴一笑,双手抱拳,悠然道:“是林某孟浪了,还望沈兄见谅!” “今夜星汉灿烂,岂能少了美酒和美人。” “沈兄请!” …… 第57章 犯错的上官金虹 距离保定府数百里远的四省交界附近,有著一座很广阔的庄园。 从外边看,这座庄园和其他豪富人家的庄园没什么区別。 但只要靠近庄园,或者踏上庄园大门前的石阶,就能感受到让人不寒而慄的阴森杀气。 因为这座庄园,正是金钱帮的总舵所在。 金钱帮的各地分舵在什么地方,江湖上很多人都知道。 但知道金钱帮总舵所在的人,却没有多少。 无论是夜晚,还是白天,这座庄园都很安静。 今晚也是如此。 庄园里面亮著灯,但却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声音。 后院。 有著一间很奇特的屋子。 墙壁很厚,漆著白色的漆,漆得也很厚。 墙上的白漆,让人无法看出这墙究竟土石所筑,还是铜铁所铸。 屋子很大,只有一扇窗户。 窗户很小,离地很高。 这扇窗户从来都没有打开过。 阳光照射不进来,雨水也洒不进来。 屋里的人也没办法透过窗户看见窗外的景色。 窗户很小,门也很小。 只要肩膀稍微宽一些,就能侧著身子进出。 窗户关著,门也关著。 屋內有两个人。 其中一人站著房门旁边。 另一人站著桌子前。 站著门口的男人身穿黄杉,材很高,体型很瘦,腰带上插著一柄剑。 一柄没有剑鞘,没有剑鍔,看起来有些粗劣简陋的剑。 剑柄向左,插在了腰带的右边。 男人脸上有著三道刀疤。 其中一条特別长,特別深,从髮际一直划到嘴角,给人一种总是带著残酷微笑的感觉。 然而最可怕的,还是男人的眼睛。 这是一双死灰色,没有任何情感,也没有任何生命的眼睛。 这个有著可怕双眼,腰带上插著一柄剑的男人不是別人,正是上官金虹属下的第一號打手,荆无命! 他是上官金虹的影子,上官金虹在哪里,他就在哪里。 此时的他如同雕塑般一动不动的站著门口。 那么站著桌前的人是谁,自然也就不难猜了。 上官金虹站著屋內仅有的桌子前,翻阅著桌上的卷宗。 桌上的卷宗有很多。 隨著金钱帮管辖的范围愈来愈广,每天送来的卷宗也越来越多,他的责任也越来越重。 因为他绝不相信任何人,每件事都要亲自决定。 上官金虹不时拿起硃笔,在卷宗上勾画,批改,脸上偶尔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 站著翻阅和批改大量卷宗,並不是一件轻鬆的事情。 尤其是站著工作了五六个时辰。 但上官金虹依旧没有停手。 他不只不觉得辛苦,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快乐。 屋內没有椅子,也没有凳子。 除了放卷宗的桌子,屋內的家具就只有床。 两张放在角落的木床。 床上的被褥很乾净,也很简朴。 就算屋內有椅子,上官金虹也不会坐。 在他看来,一个人只要坐下来,就会令自己的精神鬆弛。 一个人的精神若鬆弛,就容易犯错。 而一点微小的错误,就有可能导致数件事情失败。 正如堤防上只要出现了一个很小的裂口,就可能导致整个堤防崩溃。 上官金虹的精神永不鬆弛。 他不允许自己犯错,更不允许自己失败。 连续工作了五六个时辰的他,依旧站的跟標枪一样笔直。 他和荆无命都没有说话,仿佛不会疲倦,也不会飢饿一般笔直站著。 突然。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敲门声很轻,只有一声。 上官金虹没有停止批改卷宗,也没有抬头,就跟没有听到敲门声一样。 站著门口的荆无命开口道:“谁?” “一五七!” 门外的人应声回道。 荆无命继续道:“什么事?” 门外人回道:“长安城送来急报。” 荆无命没有说话,打开房门。 门外穿著一个身穿金钱帮標誌黄衫,头戴斗笠的金钱帮成员。 斗笠的笠檐压得很低,看不清对方的长相。 房门刚打开,门外的金钱帮成员就將长安城飞鸽传书送来的急报双手递向荆无命。 接过急报,荆无命关上房门,径直来到上官金虹面前,將急报放在了桌上。 上官金虹没有转头,继续批改著卷宗。 直到批改完面前这份卷宗,他才放下硃笔,拿起旁边的急报,將其打开。 飞鸽传书送来急报上只有一句话。 “诸葛刚六人任务失败,飞剑客使用斩仙飞刀,六刀杀六人,皆喉咙中刀。” 急报上的內容一眼就能看完。 然而,上官金虹却看了將近半盏茶的功夫。 他派人將阿飞踏足江湖后的所有战斗都调查了一遍,详细评估了阿飞的实力。 最后,他才决定有兵器谱排名第八的诸葛刚亲自带队,带著燕双飞和高行空等人对付阿飞。 虽说阿飞在一年多之前,就有了击杀伊哭和五毒童子的战绩。 但在他看来,诸葛刚六人的实力已经足够完成任务了。 事实证明,他还是低估阿飞的实力。 准確的说,是严重低估了阿飞的实力。 他犯错了! 沉寂多年,不允许自己犯错的他,在重出江湖后,犯了第一个错。 这让他很不开心。 斩仙飞刀! 六刀杀六人! 其中还包括兵器谱排名比“青魔手”伊哭还高一位的“金刚铁拐”诸葛刚。 虽然诸葛刚六人的任务失败了,但上官金虹完全没有將他们的死亡放在心上。 死人是没有价值的! 不值得浪费额外的精力! 不只如此,意识到自己严重低估了阿飞的实力了,上官金虹的脸上闪过了一丝笑意。 他本以为,江湖上只剩下天机老人和李寻欢值得自己亲自出手。 现在看来,值得他亲自出手的人又多了一个。 “李寻欢的下落確定了吗?” 上官金虹放下急报,没有转头,问道。 荆无命回道:“没有。” 上官金虹继续问道:“天机老人呢?” 荆无命道:“三日前在开封。” 上官金虹沉声道:“让人把诸葛刚六人的尸体和斩仙飞刀送回来。” 荆无命道:“是。” 上官金虹没有再说话,拿起一份新的捲轴,迅速瀏览起来。 荆无命只离开了屋子片刻,就回到了屋子,跟之前一样,一言不发的站著房门旁边。 屋內重归寂静,只有翻阅卷宗的声音时不时响起。 …… 第58章 返回兴云庄 半个月后。 兴云庄大门前。 跟一年多前比起来,如今的兴云庄不是一般的冷清。 没有了络绎不绝的江湖人士登门拜访,就连庄园大门前的僕人都不见了。 阿飞骑著玄影,打量了一眼大门紧闭的兴云庄,转头望向骑著白色骏马的林仙儿,淡淡道:“我去庄后的小巷喝酒,你见完林诗音再来找我。” 丁乘风和丁白云没有跟他们一起返回保定府。 离开长安城后没多久,他们的父亲丁老庄主就带著几名丁家族人,拦下了跟著阿飞一起返回保定府的他们。 然后,他们就被丁老庄主押著返回丁家庄。 在长安城用斩仙飞刀击杀诸葛刚六人后,阿飞的名字再一次传遍了整个江湖。 以往的战绩相比,他这一次的战绩不只含金量更高了,而且亲眼目睹了全过程的围观群眾也有不少。 当时的他们已经快要到拂柳阁了,街道上有著不少跟他们一样准备去拂柳阁寻欢作乐的人。 拂柳阁是长安城最豪华最知名的青楼。 能去拂柳阁的人,都不是什么普通人。 更重要的是,诸葛刚六人都是金钱帮的人。 一个是出道后没几天就扬名江湖,无一败绩,击败了眾多名家高手的飞剑客。 另一个则是踏足江湖后就迅速崛起,横扫南七北六十三省,威震江湖,行事霸道的金钱帮。 他们之间的纠纷,想不引起別人关注都难。 丁老庄主会亲自出庄將丁乘风和丁白云带回去,就是不想丁家庄也被牵扯进阿飞和金钱帮的恩怨中。 作为武林三大世家之一,丁家庄的传承要比金钱帮悠久很多,名声也要好很多。 但论实力,十个丁家庄也不是金钱帮的对手。 先不说丁老庄主已经逐渐老迈。 就算丁乘风彻底成长起来了,也依旧不是荆无命的对手。 在《边城浪子》里面,丁乘风和荆无命有过一次交手。 结果很显而易见。 丁乘风输了。 不只输了,他的右腿也被荆无命击伤,將近二十年都没能痊癒。 虽说输给了荆无命,但他也得到了荆无命的尊重,两人惺惺相惜,互相器重。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丁乘风將第三个儿子路小佳送去给荆无命教养,路小佳也就此成了荆无命的传人。 “你不跟我一起去见姐姐吗?” “庄园后面的小巷子只有几家小店,没有像样的酒楼,你要喝酒,可以在庄园里喝。” 林仙儿疑惑的看著阿飞,柔声道。 “我跟她不熟,只是见过一面而已,连话都没说过。” “更何况,兴云庄变成现在这副模样,跟我也有著一些关係。” 阿飞摇了摇头,回道。 在原著中,林仙儿跟原身“隱居”的那两年里,有吩咐手下打听和关注孙驼子。 然而此时,她並不知道兴云庄后面小巷里面的孙驼子,就是昔年被称为“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的孙老二。 当然,她也更不知道李寻欢如今就住在孙驼子的店里。 虽然感觉有些奇怪,但林仙儿並没有多问,嫣然一笑,柔声道:“好吧,那我见完姐姐就去小巷找你。” 阿飞没有再说什么,在林仙儿的注视下,骑著玄影前往兴云庄后面的小巷。 没过多久,他就来到了小巷。 跟高墙大院的兴云庄比起来,小巷宛如另一个世界。 小巷没有铺设整齐坚硬的地砖。 起风时,尘土飞扬。 下雨时,泥泞不堪。 兴云庄的高墙不只遮挡住了小巷的存在,也遮挡住了阳光。 阴暗、破旧、狭窄。 留在小巷里面的生活的人,要么是没有別的地方可以去,要么是厌倦了外界的纷纷扰扰,特意躲在这种地方,任由別人遗忘自己。 来到小巷,阿飞骑著玄影,径直前往一家卖粗糲饮食,店主是个残废侏儒的小店。 很快,他就来到了小店门口,翻身下马。 还没下马,他就看到了坐在小店门口磨豆腐的孙驼子。 只看了一眼,阿飞就將目光收了回来。 虽然孙驼子其貌不扬,是一个残废的侏儒。 但他不只天生神力,而且苦练了四十年的大鹰爪力,可以让挟带著劲力的抹布打碎砖墙。 蓝蝎子找李寻欢报仇的时候,他就上演了这一手绝活。 不过,蓝蝎子不会再来找李寻欢报仇了。 因为江湖上的人现在都知道,杀死了伊哭的人是阿飞,並不是李寻欢。 看到阿飞在小店门前下马,坐在竹椅上磨豆腐的孙驼子立刻起身迎了上来,道:“公子里边请!” 不管是神態,还是动作,孙驼子都表现的跟寻常小店的店主没什么区別。 然而,阿飞一早就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並没有被他的偽装欺骗。 他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將其拋给孙驼子,开口道: “一年前,是不是有一个满脸憔悴,整天咳嗽,但是又整天喝酒,閒的没事就喜欢雕刻的男人来了你这里?” 他並没有专门找人调查李寻欢的行踪。 但按照李寻欢的性格,在身败名裂的龙啸云“离家出走”后,他大概率会来到孙驼子的店住下。 因为只有孙驼子的店,可以看清林诗音居住的小楼,能让他在晚上偶然看到映射在小楼窗户上的纤弱身影。 孙驼子接过银子,脸上露出了符合目前身份的笑容,开心道:“一年前是有这样的一个怪人来了店里,敢问公子是他的什么人?” 阿飞不打算隱瞒自己的身份,笑著说道:“好友!” “要是他现在就在后院的客房,麻烦你去跟他说一声,就说阿飞来找他了。” 阿飞? 孙驼子心中的警惕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听过阿飞的名字,知道阿飞和李寻欢是好朋友。 只不过,他从未见过阿飞。 “好的,小的这就去后院,公子稍等片刻。” 说完,孙驼子就跟得了一笔意外之財的普通人一样,一脸开心前往后院。 孙驼子离开后,阿飞来到大堂,隨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从诸天宝鑑中取出几壶酒。 山西的竹叶青、金陵的秦淮春、辽东的烧刀子、江南的花雕、蜀中的烧春、河南的杜康、河北的衡水白、西域的葡萄酒…… 这些酒都是他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特意收集的,为的就是今天跟李寻欢好好喝一场。 如今的他已经习惯了喝各地的名酒。 这是他和李寻欢在少林寺山下小镇分別后的第一次喝酒。 要是只喝孙驼子店里的酒,多少会有些扫兴。 …… 第59章 偷窥就是偷窥 没过多久,李寻欢就从后院来到了大堂。 没有任何迟疑,他快步上前,来到阿飞对面坐下。 跟一年前比起来,他现在看起来一点都不好。 头髮蓬乱,衣衫不整,整个人显得既落魄又憔悴。 除了目光依旧明亮外,他看起来跟其他的中年酒鬼没什么区別。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李寻欢问道。 “猜的!” “以你的性格,不管龙啸云有没有离开兴云庄,你都不会放心林诗音。” “离开少林寺后,江湖上就没有你的消息,所以我猜你肯定是来到了兴云庄附近。” “这里是唯一可以看到林诗音小楼的小店,如果你要住在附近的话,肯定会选这里。” 阿飞拿起从山西带回来的竹叶青,给自己和李寻欢倒了一杯。 孙驼子一脸疑惑的看著桌上的酒。 他很確定,桌上的酒不是阿飞从店里拿的。 只要看一下酒瓶的款式,就能知道这些酒是阿飞自己带来的。 问题是,这些酒之前被阿飞放在了哪里。 孙驼子很清楚的记得,马背上没有额外的行李。 换句话说,这些酒之前肯定不是放在马背上。 阿飞看到了孙驼子脸上的疑惑,但他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只要他不说,没有人会想到他是来自其他世界的穿越者,拥有著可以储存物品的诸天宝鑑。 倒完酒,阿飞率先拿起酒杯。 李寻欢同样拿起酒杯,一脸开心的看著阿飞。 轻轻碰杯! 他们將酒杯里面的陈年竹叶青一饮而尽。 “好酒!” 李寻欢大笑道。 只要是阿飞带来的酒,不管是什么酒,对他来说都是难得的好酒。 阿飞又给他倒了一杯,开口道:“你有进去兴云庄见她吗?” 李寻欢摇了摇头,黯然道:“相见不如不见,只要知道她没事,我就放心了。” 他刚说完,阿飞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你知道偷偷站在远处偷窥跟近距离偷窥有什么区別吗?” 什么? 李寻欢愣了一下。 就在他思考著阿飞这句话到底有什么含义的时候,阿飞继续说道:“没有区別,偷窥就是偷窥。” “不管是在远处偷窥,还是近距离偷窥,都是偷窥。” “额外说一句,你偷偷住在这里,每晚跟个望妻石一样望著她的房间,这个行为挺变態的。” 李寻欢顿时觉得阿飞带来的酒貌似也不是那么好喝了。 过了几秒,他才开口说道:“我不是变態,我只是不想打扰她的生活。” 说完,他拿起酒杯,朝著阿飞示意了一下。 阿飞举起酒杯,淡淡道:“不管你承不承认,从你决定回兴云庄看一看的那一天开始,她的生活就已经被你打扰了。” 李寻欢一饮而尽,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喃喃道:“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这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是……” 没等他说完,阿飞就打断了他。 “不说这些了,说点开心的事情吧。” “我之前去了一趟关外,见到了白天羽。” “他是个不错的人,见面第一天就送了我一匹大宛良驹,就是小店门口那匹。” “他的白家神刀很快,但我的剑更快。” “交手了四次,四次都是我贏了。” 听到阿飞说起白天羽,李寻欢的脑海中不自觉的闪过了在关外的那段日子。 “他的確是个很不错的人,在关外隱居的这十年,他是我在关外交到的唯一一个朋友。” 李寻欢淡淡道。 阿飞点了点头:“他对你的评价也差不多,他还跟我说你送了他一把飞刀,並且答应他会把自己的飞刀交给他的第二个儿子。” “离开的时候,我也送了他一把飞刀,要是他的第三个儿子想要学快剑,我也会把快剑教给他的儿子。” 李寻欢举杯笑道:“这的確像是你会做出来的事情。” “对了,你怎么会想到去关外找他,回来保定的时候,我听说你去了华山挑战华山派掌门。” 阿飞拿起蜀中的烧春,给自己倒了一杯,扬眉道:“我不只挑战了华山派掌门,七大剑派的其他掌门,以及天山、巴山、终南等门派的掌门,我也挑战了。” “三大世家中的丁家和南宫家,我也去了……”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吐槽起了李寻欢:“看来你不是很关心我的行踪啊,我估计你现在应该连我有了『飞剑客』这个名號都不知道。” 额…… 李寻欢露出了尷尬的表情。 自从来到孙驼子的小店后,他就再也没有再关注江湖上的消息。 別说阿飞四处挑战各大门派的掌门,他连上官金虹復出江湖,金钱帮横扫了南北十三省都不知道。 李寻欢皱眉道:“抱歉,我……” 阿飞摆了摆手,笑道:“说抱歉就没必要了,一年多没见了,让我看看你的酒量是否还跟之前一样好。” “你確定要跟我这个酒鬼拼酒?” 李寻欢目中也有了笑意,缓缓道。 “你觉得呢?” 阿飞反问。 “那我就捨命陪君子好了。” 话音刚落,李寻欢隨手拿起一瓶酒,打开瓶塞闻了一下:“辽东的烧刀子,你究竟带来了多少种酒?” “不是很多,也就桌上这十来种吧。” 阿飞笑道。 接下来的时间里,在孙驼子的注视下,阿飞和李寻欢一边閒聊,一边喝著桌上的各地名酒。 李寻欢因为一直待在孙驼子的店里面,所以没什么好说的,听著阿飞讲述著过去一年多的经歷。 知道阿飞不只去关外见了白天羽,而且还去了一趟星宿海,將星宿海门人屠戮一空后,他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这还不是最让他吃惊的事情。 最让他吃惊的,是阿飞半个月前在长安城和诸葛刚等人的一战。 他没有跟诸葛刚、高行空、燕双飞交过手,但他对诸葛刚三人並不陌生。 不管怎么说,诸葛刚三人也跟他一样在兵器谱上。 就在他准备看一下阿飞的斩仙飞刀时,一个单薄清丽的白色身影出现在了小店门口。 看到这个身影,李寻欢立刻愣住了。 林诗音! 小店门口的单薄清丽身影不是別人,正是他朝思暮想的林诗音。 来到小店门口的人並不只有林诗音,还有林仙儿。 只不过,对於李寻欢来说,林仙儿就跟不存在一样。 他的目光和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林诗音身上。 林仙儿会过来小店,阿飞並不意外。 但他没有想到林仙儿居然把林诗音也带过来。 …… 第60章 林诗音的请求 林仙儿和林诗音都是过来找阿飞的。 她们没有想到李寻欢居然也在孙驼子的店里。 另外,李寻欢如今的模样也出乎了她们的意料。 蓬乱的头髮,老旧的衣物,憔悴的面容。 要不是李寻欢的模样没怎么改变,她们都要怀疑眼前这个落魄且憔悴的中年男人究竟是不是李寻欢。 除了李寻欢外,林诗音也没有想到,当年跟著王怜花一起来兴云庄的孙驼子,现在也在店里。 虽然她只在十三年前见过孙驼子一面,但她依旧一眼就认出了孙驼子。 从孙驼子的模样来看,他还是这家小店的店主。 李寻欢痴痴地看著林诗音,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 虽然有些意外李寻欢在这里,但林诗音的目光很快就从他身上收了回来,望向阿飞。 在李寻欢的注视下,林诗音径直来到阿飞面前,抬起双手,右手在上,左手在下,微微弯膝,对著阿飞行了一个万福礼。 “妾身见过沈公子!” 林诗音幽幽道。 虽然不知道林诗音要干嘛,但阿飞没有多想,连忙起身,抱拳回礼道:“龙夫人客气了。” 阿飞刚回完礼,林仙儿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姐姐她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请我帮忙? 阿飞皱起了眉头,转头看了李寻欢一眼。 看到李寻欢依旧痴痴地看著林诗音后,他对著林诗音说道:“坐下说吧。” “多谢公子。” 林诗音和林仙儿在桌旁坐了下来。 在阿飞和李寻欢的注视下,林诗音將来意说了出来。 听完林诗音的讲述,阿飞再一次皱起了眉头。 龙小云! 林诗音希望他能將加入了金钱帮的龙小云带回兴云庄。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说一下龙啸云和龙小云两父子了。 龙小云没有跟原著中那样被李寻欢废去武功,所以依旧是那个桀驁不驯的小屁孩。 而龙啸云在身败名裂后,则在某天夜晚,不辞而別,直接离家出走了。 起初,林诗音和龙小云以为他很快就会回来。 然而,他们在兴云庄等了好几个月,龙啸云依旧没有回来。 龙小云不知道龙啸云去了哪里,也不知道龙啸云究竟去干了什么。 但他將兴云庄的没落和龙啸云的离开,都怪罪到了李寻欢和阿飞的身上。 跟龙啸云一样,在某天夜晚,龙小云也离家出走了。 虽然都是不辞而別,但跟龙啸云比起来,龙小云做的相对要好那么一点点。 他在房间里留了一封信给林诗音,说自己要出去寻找龙啸云,把龙啸云带回兴云庄。 先是丈夫离家出走,然后又是儿子离家出走,林诗音的心情可想而知。 她有找人打听龙啸云和龙小云的下落。 但却一无所获。 直到龙小云离家几个月后,她收到了龙小云派人送回来的信。 龙小云根本不知道龙啸云去了哪里,所以没能找到龙啸云,更別说將他带回兴云庄。 不过,在寻找龙啸云的途中,龙小云见识到了金钱帮横扫南北十三省的霸道和强大。 然后,他就加入了金钱帮。 林诗音算不上江湖中人,但她知道金钱帮並不是什么行侠仗义的好帮派。 她有想过亲自把龙小云带回来。 但她根本不知道龙小云在什么地方。 从林仙儿那里知道阿飞过去一年的经歷后,她脑海中就冒出了一个念头。 请阿飞帮忙! 一方面,阿飞有著不惧金钱帮的实力。 另一方面,他已经跟金钱帮结仇了。 就在阿飞思考著要不要趁这个机会让林诗音交出《怜花宝鑑》时,李寻欢一脸认真的看著林诗音,开口道:“我可以把小云带回来了。” 他刚说完,林诗音就摇了摇头,嘆息道:“这是妾身的家务事,就不劳烦李大侠了。” 李大侠? 李寻欢如遭重创,整个人立刻呆住了。 林诗音的语气很清淡。 但对他来说,林诗音口中说出来的“李大侠”三个字,就跟一把利刃一样刺穿了他的心臟。 昔日的青梅竹马和魂牵梦縈的情人,如今却称呼他为李大侠。 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苦涩和悲伤,將李寻欢彻底笼罩。 刚看到李寻欢的时候,林诗音的確很意外。 但她不是一个蠢人。 最初的意外过后,她就猜到了李寻欢一早就来到了这个小店,住在了这里。 也正是因为如此,从少林寺下来后,江湖上就再也没有了李寻欢的消息。 她之所以会用李大侠称呼李寻欢。 其实也是一种埋怨和发泄。 你一直都在庄园外面,为什么不来见我? 你明明有能力將他们带回来,但你却什么都没做,只是冷眼旁观! 严格说起来,林诗音有些错怪李寻欢了。 李寻欢知道龙啸云离开了兴云庄,但他並不知道龙啸云什么话都没说就悄悄离开了。 至於龙小云。 他根本就不知道龙小云加入了金钱帮,以为龙小云一直留在兴云庄陪伴著林诗音。 要是他知道龙啸云和龙小云都走了,他肯定不会什么都不做。 阿飞看了看满脸悲伤的李寻欢,又看了看坐在大堂门口的孙驼子。 “我可以接受龙夫人你的请求,將龙小云带回来。” “不过,我这个人不喜欢义务帮忙,希望龙夫人你能给予我相应的报酬。” 阿飞淡淡道。 “没问题!” “只是不知道沈公子你想要怎样的报酬?” 林诗音立刻问道。 阿飞要有报酬才愿意帮忙,她並不意外。 虽然她和林仙儿义结金兰了,但这並不意味阿飞就有义务帮助她。 再说了,就连林仙儿自己,现在都还只是阿飞的贴身婢女和免费掌柜。 阿飞没有马上回答林诗音,而是转头望向李寻欢。 “你先別悲伤了,我接下来要说的事情跟你有关。” 李寻欢不解的看著阿飞。 阿飞没有迟疑,对著李寻欢说道: “十三年前,『千面公子』王怜花跟『天下第一名侠』沈浪结伴归隱,前往海外寻找仙山。” “出海前,他打算將记录了自己一生所学的《怜花宝鑑》交给你,让你帮忙保管,並且替他找一个天资高,心术好的衣钵传人。” 怜花宝鑑? 我什么时候有怜花宝鑑了,我怎么不知道? 李寻欢知道王怜花跟自己的父亲是好朋友,但他完全不知道王怜花出海前找了自己。 他不知道是正常的,因为林诗音根本就没有跟他说。 就在此时,林诗音的声音响了起来。 虽然她很奇怪阿飞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但她知道,阿飞是要她主动跟李寻欢坦白这件事。 “王老前辈的《怜花宝鑑》在我手里。” “出海前,王老前辈和孙二先生来了兴云庄,准备把《怜花宝鑑》交给你。” “你当时不在庄內,王老前辈又急著出海,所以让我把《怜花宝鑑》转交给你。” “我那时候不喜欢你闯荡江湖,觉得《怜花宝鑑》非但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反而会害了你。” “你的武功愈高,麻烦也愈多,所以我隱瞒了这件事。” …… 第61章 摄心术 如果是其他人隱瞒了这件事,李寻欢会觉得对方是想要將《怜花宝鑑》据为己有。 但林诗音隱瞒了这件事,他只觉得林诗音是在为了他好。 简单一点来说,他认可了林诗音所说的《怜花宝鑑》对他没有任何帮助,反而会害了他的这个说法。 林诗音说完后,李寻欢笑著道:“诗音你没有做错,我若是练了《怜花宝鑑》上的武功,只会分心,甚至有可能会影响飞刀的速度。” “另外,要是其他人知道了《怜花宝鑑》在我手里,只会带来更多的麻烦。” 林诗音垂著头,没有看李寻欢,沉默不语。 她不知道李寻欢练了《怜花宝鑑》上的武功是否真的会分心。 她只知道李寻欢的这番解释让自己更难受了。 看著沉默不语的林诗音,李寻欢嘆了一口气,转头望向阿飞,道:“你希望诗音给你的报酬,就是《怜花宝鑑》吧?” “是的!” 阿飞没有否认,点了点头。 要不是为了《怜花宝鑑》,他根本没必要当著李寻欢的面说这件事。 “王老前辈希望我帮他找一个天资高心术好的衣钵传人,要是你真的想要《怜花宝鑑》,那就拿去吧。” “以你的资质,肯定不会让王老前辈的毕生所学失传。” 李寻欢淡淡道。 心情平静下来后,他马上就猜到了阿飞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件事。 一方面,阿飞不想隱瞒他。 另一方面则是出於对他的尊重。 虽然《怜花宝鑑》现在不在他手里,但不管怎么说,林诗音都只是代为保管,並不是真正的所有者。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阿飞回道。 在说出这件事之前,他就猜到了李寻欢不会对《怜花宝鑑》感兴趣。 跟花心的他不一样,李寻欢是一个很专一的人。 李寻欢不只对女人很专一,对武功也很专一。 就算《怜花宝鑑》里面记录了王怜花的毕生所学,他也一样不会感兴趣。 听到阿飞的回答,李寻欢望向坐在大堂门口的孙驼子,起身朝著孙驼子走去。 来到孙驼子面前,他先是向孙驼子抱拳行了一礼,然后才开口问道: “要是我没有猜错,阁下应该是当年跟王老前辈一起来兴云庄,江湖人称『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的孙二先生吧?” 来小店的第一天,他就看出了孙驼子会武功。 虽然孙驼子偽装的很好,但他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孙驼子就是十多年前销声匿跡的孙二先生。 直到林诗音说出王怜花和孙二先生一起来了兴云庄,他才反应过来。 “是我!” 孙驼子也不打算继续隱瞒自己的身份,直接回道。 “先生是受了王老前辈的託付,特意隱姓埋名,留在此地监视我吗?” 李寻欢继续问道。 孙驼子摇了摇头,淡淡道:“他对你当时的武功还不是很放心,怕其他人知道《怜花宝鑑》在你手里,会过来抢夺。” “他让我留在这里,是为了以防万一,要是有人过来夺书,而你又对付不了,我也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事实证明,王怜花的眼光很准。 当年的李寻欢,武功的確还没有到巔峰。 王怜花来兴云庄的时候,李寻欢刚好出关了。 而在他从关外回来的时候,他的仇家勾结了“关外三凶”在邯郸大道上袭击他。 他成功手刃了十九人。 但他也在围攻下重伤不支。 就在他即將死在大凶卜霸手中时,龙啸云出现了。 龙啸云用一柄银枪挑了卜霸。 救下他后,龙啸云又尽心治癒了他的伤势,一路护送他回家。 龙啸云不知道李寻欢已经和林诗音定了亲,以为他们只是表兄妹,於是请求李寻欢將林诗音许配给他。 看到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龙啸云因为喜欢上了林诗音,相思入骨,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变得面黄肌瘦,形销骨立后,纠结痛苦了五天的李寻欢做出了人生中最错误的一个决定,答应了龙啸云的请求。 然后,他们三个的命运就都被改变了。 “先生一直留在这里没有离开,是知道诗音一直没有把《怜花宝鑑》交给我吗?” 李寻欢继续问道。 “我知道她没有把《怜花宝鑑》给你,但这不是我留在这里的真正原因。” “我答应了王怜花,会留在这里守护十五年。” “就算她把《怜花宝鑑》交给了你,我也会在这里守十五年。” 孙驼子回道。 听到孙驼子的回答,李寻欢的脸上露出了佩服的表情。 受人之託,忠人之事! 这个道理很多人都知道,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 更何况还是一个长达十五年的承诺。 “先生是怎么知道诗音没有把《怜花宝鑑》交给在下?” 李寻欢疑惑的看著孙驼子。 孙驼子耸了耸肩,一脸隨意的回道:“王怜花救过我一命,如果你练了他的武功,我能看出来。” “我虽然没有看过《怜花宝鑑》,但我知道里面记录了王怜花的毕生所学。” “要是《怜花宝鑑》到了你手里,你当年不会做出將林诗音拱手让给龙啸云的决定,你能在里面找到更合適的解决办法。” 这…… 听到孙驼子的话,李寻欢愣了一下。 他不知道孙驼子所说的更合適的解决办法是什么,但阿飞却立刻猜到了。 摄心术! 准確的说,是波斯传过来的摄心术! 龙啸云对林诗音相思入骨,所以才大病了一场。 要是李寻欢学了《怜花宝鑑》上的摄心术,別说解决龙啸云的“相思病”,就算让龙啸云移情別恋,从喜欢林诗音变成喜欢他也不是什么难事。 只要龙啸云不再爱慕林诗音,他也不用故意花天酒地,纵情声色,甚至將京城名妓小红和小翠带回家,让林诗音对自己彻底死心。 说起来,林诗音对李寻欢也真的是情根深种。 即便李寻欢放浪形骸,当著她的面带妓女回家,她都坚持了两年才彻底心碎。 李寻欢还想继续说些什么,孙驼子淡淡道:“你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而且將《怜花宝鑑》送出去了,我也没必要继续装这个掌柜了。” 说完,孙驼子大笑著朝著柜檯走去,抓起一坛酒。 只见他一掌拍开泥封,举起酒罈,仰起脖子,往嘴里倒酒。 喝了几大口,他没有理会阿飞和李寻欢等人,头也不回的朝著后院走去。 虽说身份已经暴露了,但他依旧不打算离开。 他答应了王怜花会在这里守护十五年,就一定会在这里守足十五年,一天都不会少。 兴云庄后院。 林诗音进去居住的小楼取《怜花宝鑑》,阿飞、李寻欢、林仙儿三人站在小楼前的院子里。 “你真的要跟我一起去找龙小云?” 阿飞对著李寻欢说道。 “当然。” 李寻欢回道。 “我觉得你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 “虽然我跟你都是龙小云怨恨的人,但相对来说,他更恨你一些。” “另外,林诗音现在形单影只,你留下来陪她,明显要比跟著我到处跑好。” 阿飞举起酒瓶喝了一口里面的江南花雕,给了李寻欢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 …… 第62章 天机老人 看到阿飞投来的眼神,李寻欢无奈地嘆了一口气,摇了摇头,拿著酒瓶,喝了一大口。 酒烈如火! 李寻欢知道阿飞是在暗示自己趁这个机会跟林诗音重归旧好。 但他並不打算这样做。 先不说龙啸云现在还活著。 就算龙啸云死了,他也不会这样做。 在原著的结尾,他也可以主动去找林诗音,但他一样没有去。 不只是他,林诗音也同样没有来找他。 因为林诗音知道,他们已经没有必要再见面。 就算见了,也只会让彼此都痛苦。 更何况,李寻欢身边已经有了孙小红。 不得不说,李寻欢和林诗音不愧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他们的思维方式都跟正常人不太一样,而且都有著自我折磨的倾向。 “隨便你,你別后悔就行。” 阿飞耸了耸肩。 没过多久,林诗音就从小楼里面出来,径直来到他面前,把用油纸包著的《怜花宝鑑》递给了他。 阿飞没有任何犹豫,立刻撕掉外面的油纸,將《怜花宝鑑》取了出来。 封面上只有“怜花宝鑑”四个字,没有王怜花的落款。 简单翻阅了片刻,阿飞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跟他所知道的一样,《怜花宝鑑》里面不只有著王怜花的武功心法,还有著医术、下毒、易容、占卜、苗人蛊术、摄心术等內容。 话说回来,原身还要叫王怜花一声舅舅才行。 因为原身的母亲白飞飞和王怜花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將《怜花宝鑑》收进怀里,阿飞转头望向林仙儿,淡淡道:“你留在兴云庄陪龙夫人。” “你不带上我吗?” 林仙儿一脸意外的看著阿飞,柔声道。 “你已经跟著我天南地北的跑了一年多,留在这里休息一下吧,顺便在保定城內买一座府邸作为日后的『沈府』。” 说完,阿飞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將其递给了林仙儿。 看著阿飞递来的银票,林仙儿愣了一下。 隨后,精致白皙的脸蛋上浮现出了灿烂的笑容,柔声道:“好,我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保定城。 离开兴云庄后,阿飞带著李寻欢来到了保定城,给了他一些银子,让他去买一匹马和一些衣物。 至於他自己,则是隨便找了个酒楼,耐心等待起来。 李寻欢没有拒绝。 他也知道自己现在的装扮有些糟糕,需要好好收拾一下。 至於马匹。 他的轻功是不错,但只靠轻功赶路的话,未免还是有些太辛苦了。 只过了半个多时辰,宛如改头换面了一般的李寻欢就来到了酒楼,径直来到阿飞面前坐下。 他不只买了一身崭新的白色锦衣和一匹不错的马匹,而且还找了个客栈,好好洗了一个澡。 “你知道龙小云在哪里?” 坐下后,李寻欢立刻问道。 “不知道。” 阿飞拿起酒杯一饮而尽,一脸隨意的回道。 “那你打算怎么把他找出来?” 李寻欢继续问道。 “我不打算立刻去找他。” 阿飞笑著道。 李寻欢立刻皱起了眉头。 就在他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阿飞继续说道:“我会履行承诺,將他带回兴云庄,但我不会立刻去找他。” “在找他之前,我准备先找到一个说书的老人家和一个有著两条大辫子的小姑娘。” 阿飞所说的老人家和小姑娘,不是別人,正是天机老人孙白髮和孙小红。 天机老人和孙小红能知晓各种江湖隱秘,就是因为他们所在的家族掌握著极其庞大的情报网络。 找到了他们,就能知道龙小云究竟在金钱帮的哪个分舵。 只要確定了龙小云在金钱帮的哪个分舵,將他带回兴云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为什么要找他们,他们是金钱帮的人?” 李寻欢皱眉道。 “不是,他们跟金钱帮没什么关係。” “那个有著两条大辫子的小姑娘你或许没见过,但那个说书的老人家,你一定不陌生。” 阿飞给自己和李寻欢倒了一杯酒,缓缓说道。 李寻欢没有拿酒杯,直接问道:“別卖关子了,那个说书的老人家究竟是谁?” “天机老人!” 阿飞回道。 天机老人? 李寻欢满脸诧异的看著阿飞。 天机老人他当然不陌生。 只要是江湖上的人,都不会对天机老人陌生。 “你觉得他会知道龙小云的下落?” 李寻欢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问道。 “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会知道。” 阿飞回道。 虽然天机老人和孙小红的行踪也很飘忽不定,但跟完全没有消息的龙小云比起来,天机老人和孙小红还是比较好找的。 说书人有很多。 但带著孙女一起说书的人可没多少。 更何况,天机老人和孙小红都有著引人注意的特徵。 天机老人的旱菸管有著两尺长,比寻常旱菸管长了不少。 至於孙小红。 则有著两条又黑又亮的大辫子。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李寻欢问道。 虽然他很好奇阿飞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事情,但他並没有多问。 “不急!” “先在这里吃个午饭吧。” 阿飞回道。 李寻欢点了点头。 酒足饭饱,他们骑马离开了保定城。 因为不清楚天机老人和孙小红的具体行踪,所以阿飞和李寻欢在吃午饭的时候,简单商量了一下如何找到天机老人和孙小红。 他们会让人放出消息,让天机老人知道他们正在找他。 以天机老人的作风,收到消息后,或许会主动带著孙小红过来找他们。 毕竟这是飞剑客和小李探花一起放出的消息。 另外,他们也会前往不同的城市,让当地的地头蛇帮忙打听是否有符合天机老人和孙小红特徵的说书祖孙出现过。 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他们会在某个城市跟天机老人和孙小红遇上。 至於为什么不直接去金钱帮的各地分舵找到龙小云? 原因很简单。 首先,龙小云不是傻子。 要是龙小云知道了他们在找他,有可能会直接跑路,到时候更不知道去哪里找。 其次,金钱帮的人不会乖乖配合他们。 他们去了金钱帮的分舵,绝对会跟金钱帮的人打起来。 最后,如果上官金虹知道他们是为了找龙小云,毁掉了金钱帮各地的分舵,他很有可能会直接杀了龙小云。 阿飞答应了林诗音,一定会把龙小云活著带回兴云庄。 …… 第63章 报仇的蓝蝎子 十天后。 济南府。 离开保定城后,阿飞和李寻欢一路南下,从保定府来到了济南府。 飞剑客和小李探花要找天机老人的消息已经彻底传出去了。 虽然天机老人还没有主动过来找他们,但起码他们要找天机老人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江湖。 阿飞就不说。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他是江湖上风头最盛的少侠,没有之一。 至於李寻欢。 他在兴云庄外的小店“避世”了一年多,但小李探花的名號依旧很响亮。 不只如此,他销声匿跡一年多后“重出”江湖,也引来了不少猜测。 他上一次“重出”江湖,让梅花盗事件落下了帷幕。 说起梅花盗,就不得不说一下坟头草都已经一米高的百晓生了。 阿飞和有著“梅花盗”嫌疑的李寻欢登上了少林寺。 几天后,他们安然无恙的离开了少林寺。 而在少林寺做客的百晓生,却莫名其妙的死在了少林寺。 阿飞、李寻欢、心湖、心眉等知情人都知道,百晓生並不是梅花盗,只是勾结了心鉴盗取藏经阁的经书而已。 然而,江湖上的其他人並不知道少林寺藏经阁被盗。 於是,人们很顺理成章的怀疑起了百晓生就是梅花盗。 不然的话,没办法解释和少林掌门心湖大师有著数十年交情,而且在江湖上声名显著,被誉为“武林智者”的百晓生为什么会死在少林寺。 另外,少林上下都对百晓生和心鉴之死讳莫如深。 估计百晓生怎么也不会想到。 自己不只会死在亲口点评过的小李飞刀之下,死了之后还背上了“梅花盗”这口又大又沉的黑锅。 城內。 酒楼。 阿飞和李寻欢正在享用著今天的午餐。 从保定府一路南下的途中,他们经过了好几个城市,让当地的地头蛇打听了一下是否有符合天机老人和孙小红特徵的说书人。 虽然一无所获,但他们並没有太放在心上。 要是天机老人那么好找,他也不会成为兵器谱上最神秘莫测的存在。 李寻欢拿起酒壶给阿飞倒了一杯,开口道:“接下来还是一路南下去江南吗?” “嗯!” “反正也没有准確的目的地,不然去江南看一看。” “江南女子有著不同北地女子的温婉秀气,秦淮画舫更是天下扬名。” “趁这个机会,顺便去体验一下秦淮花魁的风情也蛮不错的。” 阿飞笑著回道。 听到他的回答,李寻欢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在他看来,阿飞什么都好,就是有些多情。 不过,他也没资格说阿飞。 毕竟他年轻的时候,玩的比阿飞还要花。 小李风流! 昔年的小李探花,可不只是飞刀冠绝天下,风流之名也同样人尽皆知。 非要说年轻的他跟阿飞有什么不一样的话。 那就是他並不在意是否能跟美人春宵一夜,共赴云雨,只享受和美人相处的过程。 在这方面,阿飞和白天羽反而是一路人。 他们既享受过程,也同样在意结果。 就在阿飞准备询问一下李寻欢之前是否有在秦淮河留下什么情债的时候,一个很有魅力,穿著蓝色衣服的女子来到酒楼二楼,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女人身上的衣服很紧,如同紧身衣般將身子紧紧包裹著,让曼妙诱人的曲线完美展示了出来。 一来到二楼,这名女人几乎吸引了所有男客人的目光。 之所以是几乎,而不是全部,是因为除了林诗音外,对其他女人都不感兴趣的李寻欢也在。 来到酒楼二楼,蓝衣女人扫视了二楼一圈。 看到阿飞和李寻欢后,她没有任何迟疑,摇曳著盈盈一握的纤细腰身,朝著他们走来。 她的腰很细。 扭起来也很好看,特別吸引异性的眼球。 腰细的女人总会给人一种苗条的感觉,她也不例外。 然而,这个女人吸引异性眼球的地方並不只有纤细的水蛇腰。 她有著一双长而媚的眼睛,嘴很大,嘴唇也很厚。 她的皮肤很白。 但却没有林仙儿、丁白云、林诗音等中原女子细腻。 她的腿很长,很直,胸脯丰满且高耸。 该瘦的地方绝对不胖,该胖的地方绝对不瘦! 这是一个诱人犯罪,拥有著寻常女子所不具备的野性和媚劲的床上尤物。 绝大多数男人看到她后,都会產生將她压在身下狠狠鞭挞的衝动。 看到蓝衣女人的身材和长相后,阿飞脑海中立刻闪过了一个名字。 蓝蝎子! 这个宛如床上尤物的蓝衣女人不是別人,正是“青魔手”伊哭的情人,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女性高手之一蓝蝎子! 蓝蝎子会来找自己,阿飞一点都不意外。 在杀了伊哭后,他就有了蓝蝎子会来找自己报仇的心理准备。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蓝蝎子现在才过来。 他本以为蓝蝎子会在关外动手。 因为蓝蝎子过去主要在关外活动。 很快,蓝蝎子就来到了阿飞和李寻欢旁边,坐了下来。 “如果你是来给伊哭报仇的,我劝你最好还是打消这个想法。” “你不可能是我的对手,伊哭这种人也不值得你付出生命。” 阿飞一脸淡定的看著蓝蝎子。 蓝蝎子没有说话,从怀里掏出了一支髮簪。 一支镶嵌著南海黑珍珠的髮簪! 看到这支髮簪,阿飞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对这支髮簪很熟悉。 因为这是他在长安城送给丁白云的髮簪。 逛街的时候,丁白云在一家头面铺看中了这支髮簪。 她很喜欢这支髮簪,但身上银两不够。 看到她满脸不舍的將这支髮簪放下后,阿飞买下了这支髮簪,送给了她。 从那天开始,丁白云就一直戴著这支髮簪。 “她在哪里?” 阿飞问道。 “剁了自己的右手,我就告诉你她在哪里。” 蓝蝎子嫵媚一笑,对著阿飞说道。 “你想多了,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值得我剁了自己的右手。” “就算你不说,我也有办法逼你说。” “如果你不想被我折磨的话,我劝你最好还是说出来。” 阿飞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蓝蝎子丝毫没有把他的威胁放在心上,不紧不慢的说道:“就算你杀了我也没用。” “如果我回不去,大名鼎鼎的白云仙子就会被人送到最廉价的娼寮,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 说完,蓝蝎子拿起酒壶和一个空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 阿飞笑著摇了摇头。 就在蓝蝎子举起酒杯,准备喝酒时,他闪电出手,一把抓住了蓝蝎子的脖颈。 没给蓝蝎子任何反应的时间,他立刻施展起了刚学会没多久的摄心术。 …… 第64章 险些被糟蹋的李寻欢 摄心术。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武侠世界的洗脑和催眠。 得到《怜花宝鑑》后,阿飞就开始学习上面所记录的摄心术。 或许是复製了太多武功的缘故,也有可能是因为原身所拥有的超强资质,他並没有费多少力气,只用了六天,就学会了摄心术。 据他所知,魔教里面也有著一门跟摄心术类似的武功。 只不过,魔教没有將其称为摄心术,而是將其称为摄魂大法。 南海娘子、铁姑、玉簫道人都会摄魂大法。 丁乘风的女儿丁灵琳深爱著叶开。 然而,中了玉簫道人的摄魂大法后,她却毫不犹豫的往叶开胸膛刺了一刀。 要不是有著“主角”光环在,叶开那天晚上就死在了丁灵琳手中。 脖子被抓,蓝蝎子本能的朝著阿飞望去。 她不看还好。 当她望向阿飞时,她的目光不自觉的被阿飞的眼睛所吸引,就好像被磁铁吸引了的金属一样。 在其他人看来,阿飞的眼睛没有任何变化。 但在蓝蝎子的角度来看,他的双眼闪动著鬼火一般的碧绿光芒。 蓝蝎子第一时间意识到了不好。 她並不会摄心术。 在关外活动的她,对摄心术一类的邪门武功並不陌生,很快就认出了阿飞施展了摄心术。 她想要將目光移开或者闭上双眼,不再注视阿飞的双眼。 但她却跟失去了身体控制权一样,连转头和闭眼这种简单至极的动作都做不到。 就在此时,阿飞的声音响了起来。 “丁白云在哪里?” 阿飞的语气很平静,平静的就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但在蓝蝎子听来,他的声音有著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令人无法抗拒的奇异力量。 蓝蝎子的脸上浮现出了挣扎的神色,身体也不自觉的颤抖起来。 “我再问你一遍,丁白云在哪里?” 阿飞的语气还是很平静,不紧不慢的说道。 不能告诉他! 一定不能告诉他! 说了就会死! 蓝蝎子在心里不断的暗示著自己,试图抗拒阿飞所施展的摄心术。 她不是一个脆弱的女人。 她的意志也很坚定,要比大多数男人都坚定。 即便如此,她依旧无法抗衡阿飞施展的摄心术。 摄心术可不是意志坚定就能抵抗的武功。 蓝蝎子並没有坚持太久。 只坚持了两三个呼吸的时间,她就说出了丁白云的下落。 “她……她在城西的广源客栈。” 阿飞鬆开了右手。 不过,他並没有停止摄心术的施展,继续问道: “你是怎么抓住她的?” “虽然你的武功不错,但也没到可以把她从丁家庄带出来的地步。” 知道自己无法抵抗阿飞施展的摄心术后,蓝蝎子也不再白费力气抵抗,回道: “我没有去丁家庄,我是在路上偶然遇见了她。” “她认出了我,猜到了我入关是要找你替伊哭报仇。” “但她武功不行,很轻鬆就被我拿下了。” 这…… 听到蓝蝎子的回答,阿飞一脸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很明显,被带回丁家庄后,丁白云又一次离家出走了。 嘆完气,他缓缓说道:“现在在客栈看管她的人是谁?” “没有人看管她,我给她餵了迷药。” 蓝蝎子回道。 “那你刚才说,如果你回不去,就会有人把她送去最廉价的娼寮?” 阿飞继续问道。 “骗你的。” “我虽然是女人,但也懂道义两个字。” “祸不及家人!” “更何况,她也不是你的家人,只是一个喜欢你的小丫头罢了。” 蓝蝎子傲然道。 性格跟原著中差不多,也比原著中聪明! 阿飞在心里感慨了一番。 虽说蓝蝎子算不上什么好人,但总的来说,她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 在原著中,为了给伊哭报仇,她找上了李寻欢,结果被李寻欢一招折断了右手。 她本以为自己会死在李寻欢手中。 然而,李寻欢却让她离开了。 因为在李寻欢看来,一个人若是还有泪可以流,就不该死。 如果是其他人用这种理由绕敌人一命,会显得很奇怪。 但发生在李寻欢身上,却很顺理成章。 不只如此,他很快就迎来了蓝蝎子的报恩。 就在他即將被大欢喜女菩萨的徒弟,有著三个下巴,腰跟水桶一样粗,身上的肉比三个普通人加起来还多的至尊宝糟蹋时,蓝蝎子杀掉了至尊宝,救下了他。 不然的话,就算他没死,也会生不如死,甚至有可能是自我了断。 被至尊宝那样的女人糟蹋! 只要是男人,就肯定会留下难以抹去的心理阴影! 哪怕李寻欢,也不会例外。 阿飞看了一眼坐在自己对面的李寻欢。 隨后,对著蓝蝎子说道:“你可以走了。” “走?” “你不杀我?” 蓝蝎子满脸意外的看著阿飞。 “伊哭不是什么好人,但你要比他好很多。” “你想要替他报仇,我也可以理解。” “看在你没有伤害丁白云的份上,我这一次不跟你计较。” “最后送你一句话,伊哭这种人一点都不值得你付出生命为他报仇。” “你听得进去也好,听不进去也罢,都是你自己的事情。” “要是还有下次,我就不会这么客气了。” 说完,阿飞掏出一块银子放在桌上,拿起髮簪,起身朝著楼下走去。 李寻欢看了蓝蝎子一眼,黯然道:“你会为伊哭报仇,说明你对他有真情。” “他死了,你的確会很痛苦。” “但这种痛苦,不是復仇就能减轻的。” “就算你成功报了仇,这种痛苦也不会减轻半分。” 蓝蝎子悽然道:“那这种痛苦要怎样才能减轻?” 李寻欢摇了摇头,回道:“我也不知道。” “或许当你找到其他人取代他在心里的位置时,这种痛苦就会减轻了。” “如果真的可以,我希望你能找到这样的一个人。” 蓝蝎子低下了头,一言不发。 李寻欢没有再说什么,跟著阿飞离开了酒楼。 酒楼外的街道。 阿飞和李寻欢朝著城西的广源客栈走去。 “你建议蓝蝎子找个人取代伊哭,那你打算什么时候找个人取代林诗音?” 阿飞转头望向李寻欢,笑著说道。 李寻欢和蓝蝎子的对话並没有瞒过他的耳朵。 以他现在的武功,別说只离开了几米远。 就算是几十米远,他也能清楚的听到他们的对话。 “没有人能取代她在我心里的位置。” 李寻欢一脸认真的看著阿飞。 …… 第65章 天机老人的试探 果然是这种回答。 阿飞白了李寻欢一眼,缓缓说道:“话別说的这么绝对。” “十多年前,你不会想到有朝一日你会把定了亲的林诗音拱手让人。” “一年多前,你也不会想到你的结拜大哥龙啸云会联合赵正义和田七等人陷害你是梅花盗,想要弄死你的同时,还想要让你身败名裂。” “你现在觉得没有人能取代林诗音,无非是因为你还没有遇到可以取代她的女人罢了。” “额外说一句,有不少男人都觉得自己的取向很正常,直到他们遇到了让自己心动的男人,然后他们就弯了。” “希望你不是这样的男人。” 吐槽李寻欢的同时,阿飞没有忘记打趣他。 弯了? 李寻欢以前从未听过这种说法,但他听明白了阿飞的意思。 他没有接话。 因为他知道,打趣自己已经成了阿飞的一种乐趣。 无论他怎么回答,阿飞总能找到他从未设想过的角度来打趣他。 李寻欢沉默不语。 阿飞没有继续打趣他。 玩笑偶尔开开就行了。 要是死缠著不放,那未免也太令人討厌了。 城西。 广源客栈。 来到客栈,阿飞没费什么力气,就打听到了蓝蝎子开的房间。 天字五號房。 很快,他就来到房间,看到了被蓝蝎子餵了迷药,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丁白云。 李寻欢没有跟他一起上来,留在了客栈大堂喝酒。 看著正在呼呼大睡的丁白云,阿飞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他上前来到床边坐下,伸出右手,轻轻拍了拍丁白云满是胶原蛋白的白皙脸蛋。 丁白云没有任何反应。 意识到蓝蝎子餵得迷药分量比自己预计的还要多后,阿飞將右手放在了丁白云的额头上,操控起了体內的易筋经真气,將其输入到丁白云体內。 隨著易筋经真气的输入,丁白云缓缓甦醒。 她先是睁开了朦朧的睡眼。 看到坐在床边的人是阿飞后,她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过了几秒,她发出了尖锐的爆鸣声。 “啊!!!” 女人的声音本就比男人尖。 尖叫的时候更是如此。 丁白云的尖叫声不只响彻了整个房间,而且还传到了周围的房间和楼下。 “別叫了。” “你再叫下去,別人还以为我对你干嘛了。” 阿飞对著丁白云说道。 听到他的话,丁白云立刻停止了尖叫。 虽然阿飞还没有说,但她已经猜到了阿飞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在阿飞的注视下,她那双仿佛荡漾著秋水的剪水双瞳瀰漫起了一抹水雾,精致白皙的脸蛋上也浮现出了委屈的表情。 就在她抬起双手,准备一把抱住阿飞,述说自己被蓝蝎子绑架后遭受的委屈时,已经猜到了她要干什么的阿飞,提前站了起来,退后了一两步。 这…… 丁白云的双手停在了空中,整个人愣住了。 客栈大堂。 见到李寻欢后,丁白云恭恭敬敬的朝著李寻欢抱拳行了一礼。 “丁白云见过李探花!” “白云仙子客气了。” 李寻欢回了一礼。 丁白云和蓝蝎子的马也都在客栈,省了再去买一匹的麻烦。 简单聊了片刻,他们离开客栈,骑马朝著城外走去。 丁白云並不打算返回丁家庄。 阿飞和李寻欢也没有閒情逸致送她回去。 虽然没有想到丁白云又一次离家出走,而且还被蓝蝎子绑架了,但阿飞依旧不打算改变行程。 秦淮画舫,艷名远扬! 要是不去见识一下,未免也太可惜了。 对於阿飞要去金陵见识秦淮画舫这个决定,丁白云没有任何意见。 她知道阿飞是一个很好色的傢伙。 另外,他们在长安也一起逛过了青楼。 青楼都逛过了,再去体验一下秦淮画舫也没什么特別的。 济南府距离金陵有著五百多公里远。 虽然两地有著官道相连,但阿飞他们依旧花了七天时间才到金陵城附近。 金陵城外。 官道旁边的一间酒肆。 这是一家平平无奇的酒肆,面积並不大,大堂里面只摆放了不到十张桌子。 如今正值饭点,酒肆里面有著不少客人,一张空桌子都没有。 不过,对阿飞他们来说,这並不是什么问题。 花了一小块银子,就有人把桌子让给了他们。 丁白云一脸乖巧的坐在了阿飞的右手边,含情脉脉的看著他。 李寻欢坐在了阿飞对面,一言不发的喝著酒。 没过多久,店小二就將他们点的酒菜端了上来。 就在他们拿起筷子,准备用餐时,面向酒肆大门的阿飞突然露出了意外的表情,放下了筷子。 在他的注视下,一个满头白髮,手里拿著烟管的蓝衣老人和一个穿著红衣,有著两条黑色大辫子的小姑娘进到了大堂。 天机老人和孙小红! 阿飞猜到了天机老人会带著孙小红主动过来找他们。 但他没有想到,天机老人和孙小红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看到他露出意外表情,李寻欢和丁白云也纷纷转头望向酒肆大门。 跟阿飞一样,他们也第一时间认出了天机老人和孙小红。 天机老人一脸淡定的朝著他们走来。 孙小红的目光则是落在了李寻欢身上。 “见过前辈!” 天机老人过来后,阿飞三人同时抱拳行礼。 “老夫现在只是一个说书人,三位不必多礼。” 天机老人回道。 打完招呼,眾人重新落座。 天机老人取出火石,点著旱菸,神情悠哉的抽了一大口。 他打量了阿飞和李寻欢一番,淡淡道:“老夫知道你们放出消息寻找老夫,是想要从老夫口中知道龙小云的下落。” 阿飞没有任何迟疑,立刻回道:“在下答应了龙夫人,会把龙小云带回兴云庄。” “迫於无奈,只能出此下策,还望前辈见谅。” 天机老人淡淡一笑。 下一秒,手中的旱菸管犹如毒蛇出涧,朝著他的面门袭来。 天机老人的出手很快。 只是一瞬间,点著的旱菸管就来到了阿飞面前,只剩下不到三寸的距离。 阿飞没有想到天机老人会突然出手攻击。 因为坐姿的缘故,此时的他已经来不及拔剑和拔刀。 就在旱菸管即將击中的自己的时候,他右手的大拇指、中指、无名指捏住了袭来的旱菸管。 拈花指! 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拈花指! 在来不及拔剑和拔刀的情况下,阿飞施展起了从未在其他人面前施展过的拈花指。 施展拈花指捏住旱菸管的管身时,他立刻皱起了眉头。 劲力反了! 朝著他袭来的旱菸管,劲力应该也是朝著他的方向才对。 但夹住旱菸管的那一刻,他就发现劲力没有朝著自己,而是朝著天机老人。 简单一点来说,天机老人只是在试探他的实力。 就算他什么都不做,旱菸管也会在击中他之前被收回去。 旱菸管被捏住后,天机老人也皱起了眉头。 …… 第66章 复製天机棒法 发现天机老人只是想要试探自己,阿飞立刻鬆开了手指。 收回旱菸管,天机老人凝视著他,疑惑的问道:“你怎么会少林寺的拈花指?” 李寻欢、丁白云、孙小红都没有见过拈花指,没能认出阿飞刚才施展的就是大名鼎鼎的拈花指。 但天机老人不只见过,而且还跟修炼拈花指的少林高僧切磋过。 不只如此,他还发现阿飞的拈花指极其熟练,仿佛已经练了二三十年。 拈花指? 听到天机老人的询问,李寻欢三人立刻望向阿飞,满脸诧异的看著他。 拈花指作为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从不传外人。 即便是少林弟子,能学会的都没多少。 就不能换一种方式试探吗? 阿飞先是在心里吐槽了一句,然后淡淡回道:“在少林做客期间,偶然见到一位达摩堂的大师施展拈花指,有幸观摩了片刻。” 如果现在说这句话的人不是阿飞,而是其他人,天机老人他们只会觉得对方是在信口开河。 观摩了片刻,就掌握了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拈花指,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信。 然而,从阿飞嘴里说出来,他们却不得不信。 因为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阿飞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確有著这样的“能力”。 “江湖传闻,你乃剑仙转世,世上任何剑法,你只要看一遍,就能尽数掌握。” “现在看来,不单是剑法,其他武功也是如此。” “江湖代有才人出,不服老不行啊!” 天机老人感慨道。 “前辈过誉了。” 阿飞立刻回道。 在其他人眼中,他只要看上一遍就能掌握其他武功。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些都是诸天宝鑑的功劳。 要不是有著诸天宝鑑在,別说看一遍,就算看上一百遍,他也掌握不了。 阿飞说的是实话。 但在天机老人他们看来,他只是在谦虚。 “你们运气不错,龙小云就在金钱帮的金陵城分舵。” “以你们的实力,將他从金陵城分舵带出来,不会有任何麻烦。” 说完,天机老人就站了起来,准备离开酒肆。 他来这里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把龙小云的下落告诉给阿飞他们,免得他们继续满世界的打听自己的行踪。 至於试探阿飞的实力,是在见到阿飞后的临时起意。 作为兵器谱排名第一的高手,他也很想看一下最近一年名震江湖的飞剑客到底有著怎样的实力。 看到天机老人起身,阿飞没有任何迟疑,也站了起来,一脸诚恳的说道:“劳烦前辈特意过来一趟,晚辈心中有愧。” “要是前辈不介意,不妨留下一起用餐,就当是晚辈劳烦了前辈的小小赔礼。” 在天机老人进到酒肆大堂的那一刻,他就激活了诸天宝鑑的复製功能,开始复製天机老人的武功。 【天机棒法】 激活复製功能的那一刻,“天机棒法”四个字就出现在了诸天宝鑑的镜面上。 在成功复製天机老人的天机棒法前,阿飞说什么也不会让他离开自己三丈距离。 另外,他的直觉告诉他,天机老人的功力大概率会比少林掌门心湖大师还要高。 天机老人的天赋肯定在心湖大师之上。 他的年龄也不比心湖大师小。 天赋更高! 修炼的时间也不比对方短! 就算天机老人修炼的不是易筋经这种绝学,功力应该也不会比心湖大师弱。 不然的话,百晓生当年也不会把天机棒排在兵器谱的首位。 百晓生人品不行。 但眼光还是很准的。 天机老人没有马上回答阿飞,而是转头看了一眼孙小红。 看到孙小红依依不捨的看著李寻欢,他对著阿飞说道:“既然如此,那老夫就不客气了。” 说完,他重新坐了下来。 虽然孙小红从未在他面前说过,但他知道孙小红一直都很喜欢李寻欢。 这一顿饭,吃了两刻多钟才结束。 酒足饭饱后,阿飞一脸满意的目送著天机老人和孙小红离开酒肆。 只用了半刻钟左右,诸天宝鑑就將天机老人的“天机棒法”复製下来了。 跟他猜测的一样,天机老人的功力的確在心湖大师之上。 当“天机棒法”成功复製下来的那一刻,他体內的易筋经真气也有了显著的增长。 “你喜欢上了她?” 丁白云一脸幽怨的看著阿飞。 “谁?” 阿飞一时之间没能反应过来。 “孙小红!” 丁白云咬牙道。 “她是挺不错,青春活力,长得也不差。” “要是她那两根大辫子能换成双马尾的话,那就更……” 没等阿飞说完,丁白云就气鼓鼓的说道:“你不会有机会了,她喜欢的是李大哥!” 虽然丁白云自己也没有多少感情经歷,但孙小红喜欢李寻欢是一件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事情。 不只是她,李寻欢也看出来了。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除了那个女人,你口中的李大哥对其他女人都不感兴趣。” 阿飞转头望向李寻欢,朝著李寻欢挑了挑眉。 李寻欢没有接话,继续自斟自饮。 …… 半个多月后。 保定府。 一辆马车朝著兴云庄驶去。 马车很普通。 拉车的马匹也很普通。 但这辆普通的马车却很吸引眼球。 因为马车后面有著一黑一白,两匹骏马,不紧不慢的跟在马车后面。 这两匹骏马没有人乘骑,韁绳也没有绑在马车上。 然而,它们却跟忠诚的僕人一般,无比乖巧的跟在了马车后面。 车厢內。 穿著金钱帮標誌性黄衣的龙小云坐在车厢的角落,怒视著阿飞。 至於坐在阿飞旁边的丁白云,被他无视了。 “小子,你要是继续用这种眼神看我,別怪我把你的眼睛挖出来。” 阿飞对著龙小云说道。 “那你还等什么!” “有本事你现在就把我的眼睛挖出来!” “我要是成了瞎子,我看你要怎样跟我娘交代!” 龙小云完全没有在意阿飞的威胁,厉声道。 听到他的话,阿飞立刻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 龙小云怒道。 “我还以为你加入了金钱帮,会变得更成熟一些。” “现在看来,我高估你了。” “我是答应了林诗音,会把你带回兴云庄。” “但我没有承诺会把你完好无损的带回去。” “就算她不满意我把你的眼睛挖出来了,你觉得她有能力报復我吗?” “还是说,你希望她去找李寻欢,让李寻欢帮你报仇?” …… 第67章 拳怕少壮 听到阿飞的话,龙小云的表情顿时变得无比难看起来。 在他心中,李寻欢不只是导致龙啸云身败名裂的罪魁祸首,而且还覬覦著林诗音,准备將林诗音抢走,彻底毁掉他们的家。 他寧愿死,也不想看到林诗音去找李寻欢帮忙。 如果可以的话,龙小云恨不得现在就將阿飞生吞活剥了。 但此时的他,除了瞪阿飞几眼和叫骂几句外,什么都做不了。 將龙小云从金钱帮金陵分舵带出来的那天,阿飞就点了他的穴,取走了他身上的所有武器和暗器。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现在才会“乖乖”坐在车厢的角落。 不然的话,以他的性格,绝对不会跟著阿飞返回兴云庄。 深呼吸了好几遍,龙小云將心中的怒火强行压了下去,转过头去,不再看阿飞。 阿飞也没有继续理会龙小云,拿起一旁的酒瓶,喝了一口。 將龙小云从金钱帮的金陵分舵“绑架”出来,並没有浪费他们什么力气。 在他和李寻欢面前,驻守金陵分舵的金钱帮成员,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別。 从他们闯入金陵分舵,到他们成功“绑架”走龙小云,只用了一盏茶的功夫。 喝完手中的酒,阿飞靠著车厢,闭上了双眼,回忆起了在秦淮画舫的美好体验。 不得不说,秦淮画舫的確名不虚传。 琴棋书画,吹啦弹唱! 秦淮画舫的花魁,无一例外,都有著一手或者好几手绝活。 同样是花魁。 秦淮画舫的花魁明显要比其他地方的花魁高出一两个级別。 即便不是花魁,秦淮画舫的姑娘,综合素质也要比其他地方的姑娘高出不少。 更高的素质,当然也就带来了更高的消费水平。 不过,对於阿飞来说,这完全不是问题。 要不在金陵也买个院子? 閒的没事的就过去住一段时间? 阿飞的脑海中不自觉的冒出了这个念头。 他没有思考很久,很快就有了决定。 金钱帮覆灭后,就去金陵买个院子! 虽然已经见识过了秦淮画舫的美妙之处,但秦淮画舫这种好地方,只体验一次显然是不够的。 …… 一个多时辰后。 兴云庄。 前院大厅。 茶变差了! 阿飞拿起婢女刚送来的清茶,抿了一口,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龙啸云离开兴云庄的时候,並没有留下安家的费用。 林诗音不忍心亏待庄园里的下人,將自己的首饰分了出去,让他们变卖后出去做些小生意谋生。 算上林仙儿的父亲林麻子,兴云庄现在只剩下了五个下人。 丁白云坐在阿飞旁边,一脸期待的等待著林诗音的出现。 林诗音的名字她一早就听说过了。 但她从未见过林诗音。 另外,她也很好奇林诗音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居然能让大名鼎鼎的李寻欢念念不忘。 说起李寻欢。 在他们即將回到保定府的时候,李寻欢就离开了,说是要去找铁传甲,看一下铁传甲现在怎样了。 阿飞和丁白云都能看出来,他是为了避免自己跟林诗音见面,害怕看到林诗音悲哀且幽怨的目光。 避而不见並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但这是李寻欢现在能想到的最好办法。 跟满脸期待的丁白云不一样,坐在阿飞对面的龙小云则有些坐立不安。 他的確是个熊孩子! 但他同样会害怕林诗音。 尤其是在这种时候。 没过多久,林诗音和林仙儿就从內堂来到了大厅。 进到大厅后,林诗音的目光就落在了龙小云的脸上。 林仙儿则是皱起了眉头,看著丁白云。 神情复杂的打量了龙小云一番,林诗音径直来到阿飞面前,对著他行了一礼。 “多谢沈公子。” “夫人客气了。” 阿飞回了一礼。 林诗音没有再说什么,转身来到龙小云面前,抬起了洁白如玉的右手。 龙小云迅速起身。 啪! 没等龙小云说话,林诗音就打了他一巴掌。 她的这一掌,力道並不是很大。 她本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 更何况,龙小云还是她唯一的儿子。 虽然林诗音的这一巴掌並不重,但却直接打蒙了龙小云。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从小到大,连骂都没有骂过自己的林诗音,会直接打自己一巴掌。 龙小云呆呆的站在原地。 而林诗音则什么话都没说,转身朝著內堂走去。 她的身子本就单薄,气质也很清冷。 此时,更是给人一种孤独淒凉,萧条悲哀的感觉。 很快,林诗音就消失在了阿飞和龙小云他们的视线中。 阿飞嘆了一口气,给了丁白云和林仙儿一个眼神,带著她们离开了兴云庄。 龙小云已经带回来了。 林诗音接下来要怎么教育龙小云,龙小云是否又会离家出走,都跟他们没有任何关係。 保定城南。 沈府大厅。 参观完林仙儿购买並且布置的沈府,阿飞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跟兴云庄比起来,这个府邸要逊色一些。 但总得来说,这依旧是一个很不错的府邸。 据林仙儿所说,这座府邸原本属於某位朝廷官员。 这位官员告老还乡后,这座府邸就被城內的一个富商买了下来,重新装修布置了一番。 然而好景不长,府邸刚装修完没多久,那位商人的生意就出现了一些问题。 然后,这座府邸就被林仙儿买下了。 听完林仙儿的讲述,阿飞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位商人的生意会出现问题,肯定是林仙儿的手笔。 然而,询问了林仙儿一番后,他发现自己猜错了。 那位商人的生意会出现问题,跟林仙儿一点关係都没有,纯粹是因为自身盲目扩张生意,导致资金炼出现了问题,不得不变卖府邸筹措足够的资金进行周转。 发现自己错怪了林仙儿,阿飞用实际行动表达了歉意,將林仙儿带到臥房,安慰了她一两个时辰。 阿飞展现出了道歉的诚意。 林仙儿也拿出了浑身解数来回应他。 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多月没有深入交流过了,阿飞发现林仙儿表现的要比之前更加饥渴了,热情到了要把他连皮带骨整个吞掉的地步。 即便如此,笑到最后的人依旧是他。 林仙儿有著女人与生俱来的优势。 而阿飞则有著真气无比浑厚的优势。 成功复製天机老人的天机棒法后,他的真气就提升到了跟天机老人一样的地步。 对於天机棒法的掌握,也完全不在天机老人之下。 哪怕他不使用其他武功,只用天机棒法跟天机老人交手,天机老人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天机老人已经老了。 拳怕少壮! 在真气浑厚程度和天机棒法熟练度都一样的情况下,天机老人唯一的优势就是战斗经验要比阿飞丰富一些。 但这个优势,並不足以让天机老人击败他,只能稍微延缓天机老人被他击败的时间罢了。 …… 第68章 收徒考验 晚上。 后院,练功房。 林仙儿从未见过阿飞练功。 但她还是很贴心的在后院安排了一个专属练功房。 阿飞站在练功房的中间,演练著从天机老人身上复製而来的天机棒法。 因为天机老人隨身带著两尺长的旱菸管,所以在成功复製天机棒法前,他以为天机棒法跟金庸世界中的打狗棒法差不多,是一门用单手短棒施展的棒法。 事实证明,他想的有点简单了。 或者说,终於明白天机棒会有“千变万化,妙用无方,天机不可泄露”的说法。 跟只適合用单手短棒施展的打狗棒法不一样,天机棒法无论是短棒还是长棒,都可以使用。 天机老人因为个人喜好的缘故,更倾向於短棒的用法,所以他隨身带著一支两尺长的旱菸管。 当然,如果有需要的话,他也可以使用长棒。 例如齐肋或者齐胸高的哨棒。 要是还嫌不够长,使用一人高的长棍也行。 简单一点来回说,天机棒法的“天机”二字,指的是天机棒法並不拘泥棍棒的长短和款式。 不只如此,天机棒法在有需要的时候,还可以当成棍法和枪法用。 另外,天机棒法的风格也很隨心所欲。 可刚猛,可阴柔! 可繁琐精妙,也可简单粗暴! 年轻时的天机老人,就比较喜欢刚猛的用法。 上了年纪后,他就换成了更注重技巧的精妙用法,而不是跟年轻时那样刚猛无儔。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藏书多,101??????.??????隨时享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岁月不饶人! 即便他曾经是天下第一,也一样抵挡不了时间带来的苍老! 阿飞先是用两尺多长的短棒演练了一遍天机棒法。 然后,又用齐胸哨棒和齐眉棍分別演练了一遍。 不错! 不愧是天机老人的招牌武功! 演练完,阿飞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將短棒、哨棒、齐眉棍收回诸天宝鑑,他心满意足的离开了练功房。 第二天中午。 刚用完午餐没多久的阿飞坐在后院大厅里面,一边享用著清茶,一边跟林仙儿和丁白云閒聊著。 就在此时,一名身穿青衣的年轻婢女来到大厅,满脸恭敬的对著阿飞说道:“龙夫人带著龙少爷求见老爷。” 他们怎么来了? 虽然不知道林诗音带著龙小云过来找自己干嘛,但阿飞没有多想,直接问道:“他们现在在哪里?” “正在前院大厅用茶。” 婢女立刻回道。 “好,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阿飞回道。 前院大厅。 林诗音一脸淡然的品茶著婢女端来的热茶。 龙小云坐在她旁边,满脸的不情愿。 没过多久,阿飞就带著林仙儿和丁白云来到了大厅。 看到他们,林诗音立刻起身,朝著阿飞行了一个万福礼,柔声说道:“妾身冒昧求见,还望沈公子见谅。” “夫人客气了。” 阿飞回道。 寒暄完毕,眾人分宾主坐下。 阿飞没有浪费时间,直接询问起了林诗音的来意。 他本以为林诗音是特意过来感谢他把龙小云带回了兴云庄。 然而,事情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林诗音的確也感谢了他的出手相助。 但这不是林诗音过来的全部目的。 除了感谢他外,林诗音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收徒! 林诗音希望他收龙小云为徒! 林诗音的这个请求,不只出乎了阿飞的预料,也出乎了林仙儿和丁白云的预料。 收徒在江湖上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 尤其是阿飞这样的高手。 想要拜入他门下的武者不是一般的多。 要是他放出自己要收徒的消息,过来拜师的武者能绕保定城好几圈。 问题是,阿飞从来没有说过自己要收徒。 更何况还是收龙小云为徒。 从资质来说,龙小云的资质並不差,甚至可以说是练武的奇才。 这一点,从他现在的武功就能看出来。 但他心术不正,阴险毒辣,桀驁不驯。 虽然原著中的龙小云被“洗白”了,但那是他经歷了自断手臂和龙啸云主动求死后的事情。 现在的龙小云,完全没有洗心革面的跡象。 阿飞很確定,龙小云会在这里,只是因为林诗音强行把他带了过来而已。 如果可以自己选的话,別说拜他为师,就算是简单的登门拜访,他也不会过来。 刚听到林诗音希望自己收龙小云为徒的时候,阿飞的確很意外。 但很快,他就猜到了林诗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在林诗音看来,龙小云会变成如今这个样子,是因为她和龙啸云没有教育好的缘故。 换句话来说,在教育子女这一块,她和龙啸云都不是合格的父母。 既然自己没有能力教育好龙小云,那当然就只能找其他人帮忙了。 林诗音认识的人不是很多。 排除掉那些不合適的,阿飞就成了她为数不多的选择。 李寻欢也在她的考虑范围內。 但她並不知道李寻欢现在在什么地方。 在原著里面,知道龙小云被李寻欢废掉武功后,林诗音也做过类似的事情。 她让龙小云跟李寻欢道歉,並且让龙小云请求李寻欢传授自己一样防身之道。 然后,龙小云就得到了一柄小李飞刀。 阿飞没有马上回復林诗音,认真思考了起来。 收龙小云为徒,他没什么兴趣。 不过,借著收徒的名义,让林诗音欠自己一个人情,他很有兴趣。 林诗音欠下的这个人情,现在用不上。 但到了有需要的时候,这个人情会很有用。 比如说在龙啸云死了和龙小云残废了之后。 思考了几分钟,阿飞对著龙小云说道:“想做的我的徒弟没那么简单,如果你可以通过我设置的考验,我就收你为徒。” 话是这样说,但他不觉得龙小云能通过自己设置的考验。 以龙小云现在的心性,通过考验的概率连百分之一都不到。 就算通过了,他也不会把快剑、小李飞刀、白家神刀、清风十三式、易筋经等武功教给龙小云。 如今的他掌握了数十门武功,最多只会从少林七十二绝技和七大剑派的剑法选一两门教给对方。 “什么考验?” 龙小云问道。 “很简单!” “未来一年,每天练习拔剑、出剑、收剑三个时辰。” 阿飞一脸认真的看著龙小云。 你在耍我! 龙小云的第一反应就是阿飞在耍自己。 每天练剑三个时辰,跟每天练习拔剑、出剑、收剑三个时辰,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每天练剑三个时辰,江湖上有很多剑客都能做到。 但只练拔剑、出剑、收剑三个时辰,就没有多少剑客能做到了。 正常的练剑,会包含剑招、身法、內功、对练等一系列內容。 而拔剑、出剑、收剑,就是三个再普通不过的动作。 別说每天练习三个时辰,就算每天练习半个时辰,都没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 因为太过枯燥了! 没等龙小云回答,林诗音就对著他说道: “沈大叔还未收任何人做徒弟,你要是通过了考验,就是大徒弟,还不快谢谢沈大叔。” 沈大叔? 阿飞知道林诗音为什么要让龙小云称呼自己为沈大叔,但他一点都不喜欢大叔这个称呼。 他的年龄是比龙小云大,但他也才刚满二十岁啊! 在这个年龄被人叫大叔,並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 第69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 阿飞不喜欢被叫大叔。 龙小云也同样不承认他是自己的长辈。 然而,在林诗音面前,他再不想也只能承认。 龙小云转头看了林诗音一眼,起身来到阿飞面前,拜倒在地,道:“多谢沈大叔。” 看著心里一百个不情愿,但却不得不拜倒在自己面前表示感谢的龙小云,阿飞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閒聊了几句,林诗音就带著龙小云离开了。 当他们离开大厅后,丁白云望向阿飞,皱眉道:“你真的要收他为徒,他心术不正,不是什么好徒弟。” 阿飞摇了摇头,笑著道:“如果我要收徒,那也是收你们两个做徒弟。” “龙小云不可能通过我设置的考验,別说一年,就算是一个月,他都坚持不下去。” 听到阿飞的回答,丁白云露出了原来如此的表情,柔声道:“我明白了,你这样做只是不想让林诗音难堪,所以才在明面上给了龙小云一个拜师的机会。” 还真是天真啊! 丁白云刚说完,林仙儿就在心里吐槽起了丁白云。 跟天真的丁白云不一样,她很懂男人的心理,而且已经陪伴了阿飞一年多,所以她一下子就猜到了阿飞的真正目的。 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她看来,阿飞会这样做,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得到林诗音。 除了这个原因外,她想不到还有別的什么理由。 在阿飞说出考验內容的时候,她就知道龙小云肯定没办法通过考验。 要是龙小云能沉下心来每天练习拔剑、出剑、收剑三个时辰,龙小云也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后院。 练功房。 阿飞手持夺情剑,演练著华山派的镇山剑法清风十三式。 他刚演练了没几遍,敲门声就响了起来。 咚咚咚! 阿飞眉头微皱,收剑回鞘。 “进来!” 练功房的房门被推开,林仙儿带著两名捧著酒壶和糕点的婢女走了进来。 婢女將热茶和糕点放在桌上后,就转身离开了练功房。 出去时,她们没有忘记重新关上练功房的房门。 林仙儿来到桌前,拿起酒壶,倒了一杯。 “我记得之前有说过了,练功的时候別来打扰我。” 阿飞对著林仙儿说道。 “是的,你之前有跟我说过这件事。” 林仙儿让阿飞在桌旁坐下,將酒杯递给了阿飞。 她又想干嘛? 阿飞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猜测起了林仙儿的目的。 就在此时,林仙儿嫣然一笑,在他腿上坐了下来,双手勾住了他的脖子,幽幽道: “我没有遵守你的吩咐,做错了事,所以我打算用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的错误。” 听到林仙儿的回答,阿飞的第一反应就是她想要在练功房跟自己好好切磋一下。 然而事实证明,他想的有些简单了。 在他的注视下,林仙儿眼波流转,柔声道:“我还以为只有上了年纪的男人才喜欢人妻,没想到你也喜欢。” “我知道你想要林诗音,我有办法让她自荐枕席,与你共赴巫山。” 果然被猜到了! 林仙儿能猜到自己对林诗音有兴趣,阿飞並不意外。 或者说,要是林仙儿猜不到,他才会有一些意外。 “別多事!” “这种事情我不需要別人的帮忙!” 阿飞回道。 “如果你不让我帮忙的话,那我就没办法弥补这一次的错误了。” 林仙儿咬了咬嘴唇,白皙的脸上浮现出了诱人的緋红。 与此同时,她柔若无骨的白皙双手开始不安分的在阿飞身上游走起来。 阿飞笑著摇了摇头。 很快,练功房中就响起了儿童不宜的喘息声。 …… 时间飞逝。 半个月后。 前院大厅,阿飞再一次见到了林诗音。 跟半个月前不一样,林诗音这一次没有带著龙小云一起过来。 “小云他又偷偷离家出走了。” “是我平时太疏忽管教了,辜负了沈公子的一番好意。” 林诗音一脸歉意的看著阿飞,黯然道。 阿飞对这个结果一点都不意外。 別说龙小云,就算是他,也不太可能坚持一年。 “夫人也別太伤心了。” “龙公子现在还年轻,性格叛逆也很正常。” 阿飞缓缓说道。 就在林诗音打算继续说些什么的时候,一名婢女来到了大厅,对著阿飞说道:“外面来了一个叫吕凤仙的男人求见老爷。” 吕凤先? “银戟温侯”吕凤先? 阿飞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吕凤先为人自负,孤高自赏,不能忍受自己屈居人下。 对於別人来说,能被百晓生排在兵器谱第五名,是一种无上的光荣。 但对吕凤先来说,这是奇耻大辱。 虽然很不服气,但他也知道百晓生不会看错。 於是,他毁掉了让自己登上了兵器谱第五名的银戟,苦练十年,练成了一门更加可怕的武功。 手! 右手! 他將右手的拇指、食指、中指练的如同钢铁般坚硬锋利! 重出江湖后,他本想用这只手跟排名在自己之上的郭嵩阳、李寻欢、上官金虹、天机老人一较高下。 结果,他还没有出手,就败在上官金虹手中。 更惨的是,他的自尊、信心、勇气等,全都被上官金虹摧毁的一乾二净,心態彻底崩溃,从此一蹶不振。 说起来,原著中的吕凤先会经歷这个惨败,跟林仙儿有著不小的关係。 他以为自己已经彻底征服了林仙儿。 然而,林仙儿却当著他的面,投入了上官金虹的怀抱。 林仙儿给予他羞辱! 上官金虹给予了他失败!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上官金虹最后留下的那一句话。 “我不杀你,因为你已不值得我出手!” 虽然有些意外吕凤先跑来保定府找自己,但阿飞並没有多想。 他的確不在兵器谱上。 但他在江湖上的声望,完全不在李寻欢、上官金虹、天机老人之下。 不只如此,江湖上还出现了他究竟能排在兵器谱第三和第二的爭论。 有人觉得他能取代李寻欢,成为兵器谱上的第三名。 因为李寻欢只会飞刀,而且他除了飞刀外,剑法也很不错。 另一部分则觉得他能取代上官金虹,排在兵器谱的第二名。 因为在他杀了诸葛刚和高行空等人后,上官金虹没有出手给诸葛刚等人报仇。 “让他进来。” 吩咐完婢女,阿飞转头看了一眼林仙儿和丁白云,然后对著林诗音说道:“夫人要是有兴趣,不妨留下来见证一下我和吕凤先的战斗。” …… 第70章 赌手没意思,赌命吧 林诗音没有练过武功,对江湖武者的战斗也不是很感兴趣。 还没有嫁给龙啸云的时候,她就不是很喜欢李寻欢闯荡江湖。 思考了一番,林诗音柔声回道:“妾身留下观战,不会给沈公子你带来影响吗?” “当然不会。” 阿飞笑著回道。 別说只是林诗音在一旁观战,就算上官金虹和荆无命也在旁边观战,也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要是连吕凤先都贏不了,那他未免也太废物了。 说完,他起身朝著院子走去。 林诗音和林仙儿紧隨其后,跟著他离开了大厅。 从大厅出来后没多久,他们就看到了吕凤先。 吕凤先是一个很引人瞩目的人。 剑眉星目,面如白玉。 眼角虽有皱纹,但看不出他的具体年龄。 他穿著一尘不染,整洁的就像是刚从烫斗下拿出来的雪白衣服。 衣物的款式很简单,但却很华贵,宛如一位翩翩浊世的佳公子。 不过,这並不是他吸引人的地方。 真正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 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傲气。 他背负著双手,跟著婢女进到了前院。 看到阿飞就站在大厅门口,他停下脚步,站在院子中间,一脸傲然的注视著阿飞。 打量了阿飞一番,他的目光才落在了林诗音、丁白云、林仙儿的身上。 他以前没有见过林诗音三人,但他很快就认出了她们。 打量林诗音和丁白云的时候,他的神情没有任何变化。 虽然林诗音和丁白云也是毋庸置疑的美人,但跟林仙儿站在一起,要稍微逊色几分。 另外,他不是很喜欢林诗音这种拥有清淡冷漠气质的女人。 跟林诗音和丁白云相比,一旁的林仙儿就很符合他的胃口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藏书多,?0???????.??????任你读 】 林仙儿是江湖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姿色和气质都无可挑剔。 然而,最吸引他的,还是“天下第一美人”的这个称號。 对於孤高自赏,高傲自负的他来说,將有著“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林仙儿从阿飞手里抢过来,是彰显自身实力和魅力的绝佳手段。 打量完林仙儿,吕凤先神情骄傲的看著阿飞,不紧不慢的说道:“我为什么会来,你应该已经猜到了。” “猜到了。” 阿飞回道。 “別人说需要五千两银子,才能挑战你一次,贏了就不用给。” 吕凤先继续说道。 “没错。” 阿飞点了点头。 “你要是贏了,我这只手也是你的。” 吕凤先抬起自己的右手,露出那三根金属般手指。 作为一个骄傲的人,他並不怕阿飞提前知道自己的功夫的都在手上。 “我对男人的手没兴趣。” 阿飞摇了摇头。 跟之前使用的银戟相比,吕凤先苦练了十年的这只右手的確要更强一些。 吕凤先是成名后才开始练,苦练十年,只练成三根手指。 而他的侄子吕迪则是从七岁开始练,所以整个手都练成了金属般的模样。 “你有没有兴趣,是你的事。” “这只手是我给出的赌注。” “你贏了,五千两银子和这只手都是你的。” “我贏了,我要她!” 吕凤先抬手指向林仙儿,一脸认真的说道。 阿飞再次摇头,淡淡道:“你的手没有你想像的那么有价值,另外,我从来不拿女人做赌注。” “不过,既然你想玩,那我就陪你玩一玩好了。” “赌手没意思,赌命吧!” “输了的人,把自己的命交给对方。” 赌命? 听到阿飞的话,吕凤先愣了一下。 他敢用自己的右手做赌注,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输。 但他没有想到,阿飞不只没有接受他提出来的赌注,而且还把赌注提高到了赌命。 虽然有些意外,但他並没有思考太久,沉声道:“好,我跟你赌命!” 跟阿飞猜的一样,吕凤先並没有因为他提高了赌注就放弃。 在败给上官金虹之前,吕凤先一直都是个很骄傲的人。 在原著中,为了让原身恢復信心,李寻欢和吕凤先做了一个交易。 只要吕凤先答应让原身胜一招,他就会答应吕凤先一件事。 提出这个交易的时候,李寻欢没有指明自己会答应什么事情。 换句话说,只要吕凤先答应了他,就算吕凤先要他去死,他也会答应。 吕凤先答应了李寻欢,在决斗中故意输给了原身。 然而,履行完约定后,吕凤先並没有吩咐李寻欢去做什么事情。 “我要你永远欠著我,永远觉得我对你有恩……” 吕凤先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同样的,李寻欢也是。 因为李寻欢紧接著就请求吕凤先去杀了林仙儿。 在李寻欢看来,吕凤先可以抵挡住林仙儿的诱惑。 然而,吕凤先的意志並没有他想像的那么坚定。 接受阿飞提出的赌注后,吕凤先站在院子中,一脸平静的看著阿飞。 在林仙儿和丁白云看来,他只是隨隨便便站在了院子里,浑身上下都是破绽。 別说阿飞,就算是她们,也能轻鬆用剑刺中他身上的任何一个位置。 她们会有这样的感觉,很正常。 因为她们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顶尖高手。 明面上看,吕凤先浑身上下都是破绽。 但事实刚好相反。 破绽太多,反而变成了没有破绽。 空灵! 这是武学中的最高境界! 此时的吕凤先,已经触碰到了这个境界,仿佛整个人都变成了一片空灵。 虽然他很自傲,但他的確有著自傲的本钱。 放弃成名的银戟,重头开始,將自己的右手练成了不输银戟的致命兵器。 阿飞一脸淡定的朝著吕凤先走去。 很快,他就来到了吕凤先面前一丈远的距离站定。 他没有马上拔剑,站的笔直,凝视著吕凤先。 穿越至今,他击败了不少人。 然而,除了白天羽外,没有任何人能跟吕凤先相比。 这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对手。 风从院子中吹过。 捲起了地上的落叶,拂过如同石雕般一动不动的阿飞和吕凤先。 林仙儿和丁白云见过阿飞和白天羽的交手,对现在的情况並不意外。 而林诗音,则是一脸茫然的看著他们两个。 在龙啸云还没有身败名裂的时候,也有不少武者在兴云庄中切磋决斗。 虽然她没怎么亲眼见过,但她知道那些武者的决斗都很吵闹。 兵器的碰撞声、决斗双方的吶喊声、围观群眾的欢呼声…… 秋风再一次吹过院子,捲起一片落叶。 宛如一只无形的手,让这片落叶来到阿飞和吕凤先的中间,缓缓飘落。 在落叶落地的那一刻,阿飞和吕凤先同时出手。 …… 上架感言 先说重点,明天中午12点上架。 没有存稿,所以没有爆更,只有三章,上架后会从每天两更变成每天三更。 …… 重点说完,说一些別的。 有些读者觉得主角想收林诗音和主角为了让林诗音欠自己一个人情,给了龙小云一个拜师考验的情节剧毒无比,有些种马和对不起李寻欢。 可能是我毒抗比较高,所以不觉得这个有什么问题,很自然的就写出来。 主角连林仙儿这种女人都收了,把公车变成私家车,想收林诗音也很正常。 更別说原著中的李寻欢最后也没有选择和林诗音在一起,连拆原著cp的算不上。 接受不了的读者,这两天应该都跑了。 为了避免以后写到类似的情节,比如说在天龙和大唐双龙的世界中开后宫,继续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决定在这里继续筛选一波。(开头就用林仙儿筛选过一次了,现在只能算梅开二度) …… 第一,这本书不是单女主,也不是多女主,而是无女主的【后宫文】。 第二,主角是一个道德水平一般,贪財好色的俗人。 第三,装逼,吐槽和打击原著角色,见证或者参与名场面,收集武功、美女、神兵利器等等,就是这本书的主线。 …… 首订就不求了。 想要继续看的自然会订阅,不想订阅的求了也不会给。 第72章 杀最狠的人 第72章 杀最狠的人 只见剑光一闪! 胜负已分! 夺情剑的剑尖抵住了吕凤先的喉咙。 而吕凤先的食指和中指,还差一寸才能夹住夺情剑的剑身。 贏和输! 生与死! 虽然这差了一寸,但这一寸就是贏输和生死的差距! 感受著喉咙传来的冰冷触感,吕凤先的表情变得无比难看起来。 从林仙儿三人的角度来看,他只慢了阿飞一点点。 但他知道,自己要慢的更多一些。 从夺情剑的剑尖触碰到他的喉咙,到他反应过来,停下右手,这中间还有著一些时间。 如果阿飞没有在剑尖触碰到他喉咙的那一刻就停手。 当他的手指距离夺情剑只剩一寸的时候,夺情剑已经彻底刺穿了他的喉咙。 换句话说,阿飞提前停住了夺情剑等他,才有了他的手指只差夺情剑一寸的这个结果。 吕凤先维持著双指想要夹住夺情剑的姿態,雕塑般一动不动,內心波涛汹涌,一时之间有些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阿飞没有理会他,收剑回鞘,淡淡道:“从现在开始,你的命是我的了!” 听到他的话,吕凤先放下右手,双手负后,视死如归的看著他。 “动手吧!” 说完,他就闭上了双眼。 他的確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但他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 哪怕赌注是自己的性命。 只要输了,他一样会认赌服输,毫无怨言。 闭上双眼的吕凤先不自觉的回忆起了过去的人生。 七岁时就拿著比自己还要高的银戟练习戟法———— 凭藉银戟闯荡江湖,打响了“银戟温侯”的名声———— 被百晓生排在兵器谱第五时的不甘———— 毁掉成名的银戟,淡出江湖,苦练右手———— 虽然接受了输给阿飞的结局,但吕凤先多少还是有些不甘心。 重出江湖前,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凭藉苦练十年的右手,一一击败李寻欢、上官金虹、 天机老人等人,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 现在,他发现自己想的有些太美好了。 人生中的重要场景如同走马灯一样在吕凤先的脑海中迅速走过。 然后,他就意识到了不对劲。 他將记忆深刻的事情都回忆了一遍。 但阿飞却迟迟没有动手。 吕凤先睁开双眼,发现阿飞一脸淡定的站在自己面前,完全没有出手夺走他性命的想法。 “是要我自尽吗?” 吕凤先皱眉道。 “我不会杀你。” “你还欠我五千两银子没给呢。” 阿飞回道。 额———— 吕凤先愣住了。 过了几秒,他继续说道:“我死后,你派人去吕家一趟,会有人把五千两银子给你。 “” 阿飞摇了摇头,淡淡道:“我不会派人去吕家,你自己回去拿,然后让人送过来。” “另外,我也不会杀你。” “因为我要你永远欠著我,永远记得你的命是我的。 l 说完,没等吕凤先回答,阿飞就转身朝著大厅走去。 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要吕凤先的命。 不然的话,他不会特意留手,只让夺情剑抵住吕凤先的喉咙,没有刺下去。 吕凤先並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 在原著中,他唯一的污点就是在林仙儿的挑拨下,杀死了失身给自己的林铃铃。 而现在,他只不过是一个骄傲自负的傢伙罢了。 看著阿飞离去的背影,吕凤先的身体不自觉的颤抖了起来。 就在阿飞即將回到林仙儿三人面前时,他大声说道:“我不会永远欠著你,从今天开始,我给你卖命十年。” “十年后,我会再一次挑战你。” 听到吕凤先的话,阿飞转头看了他一眼,耸了耸肩,缓缓说道:“卖命十年吗,这个提议不错,我同意了。” 对於吕凤先这样的人来说,让他卖命十年,並不比杀了他轻多少。 因为在卖命的这十年里,他將彻底放下自己的自尊,任由阿飞驱使。 半个月后。 —— 晚上。 后院臥房。 丁白云满脸潮红的趴在阿飞身上,柔声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去丁家庄提亲?”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蓄谋已久的她偷偷来到阿飞的臥房,爬上了阿飞的床。 阿飞本想让她穿上衣服回去。 但他低估了丁白云的决心。 作为一个心理和生理都很健康的男人,他最后还是让丁白云留下了。 然后,他就发现丁白云不只一早就在馋自己的身子,而且还提前做足了准备,跟林仙儿学习了大量技巧。 阿飞抚摸著她的如云秀髮,缓缓说道:“明年吧。” “为什么要明年?” “你是不是不想娶我?” 丁白云立刻皱起了眉头。 “不是不想,只是今年不太合適。” 阿飞回道。 “怎么不合適了?” 丁白云不解的问道。 “金钱帮还没覆灭,我现在就跑去丁家庄求情,只会让丁家庄成为金钱帮的打击目標。” 阿飞一脸认真的看著丁白云。 “可是明年金钱帮也不会覆灭啊?” 丁白云继续说道。 “不!” “金钱帮今年肯定会覆灭!” 阿飞回道。 虽然上官金虹没有来找他的报仇,他也没有继续去找金钱帮的麻烦,但他和上官金虹迟早会有一战。 他本来是想做一个围观群眾,现场见证一下李寻欢和上官金虹的巔峰一战。 但认真想了一下,他还是决定將上官金虹留给自己解决。 原著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李寻欢不是上官金虹的对手。 要不是上官金虹不信邪,非要赌一下自己是否可以避开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一早就被他弄死了。 跟做一个围观群眾亲眼见证李寻欢和上官金虹的战斗相比,由他亲手解决掉上官金虹明显要更好一点。 別的不说,干掉上官金虹后,他就可以將“杀最狠的人”这个成就拿到手。 用最好的剑,骑最快的马,睡最美的妞! 他现在已经达成了三个成就。 再加上“杀最狠的人”的这个成就,他在这个世界也算是功成名就,不虚此行了。 第二天中午。 在丁白云的服侍下穿戴好衣物,阿飞和丁白云从臥房出来,朝著后院大厅走去。 他们刚从臥房出来没多久,就遇见了林仙儿。 林仙儿没有任何迟疑,立刻来到阿飞面前,迅速说道:“龙啸云和龙小云回来兴云庄了。” > 第73章 龙家父子之死 第73章 龙家父子之死 龙啸云和龙小云回来了? 听到林仙儿的话,阿飞和丁白云同时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虽然兴云庄是他们的家,但他们怎么看也不像是会主动回来兴云庄找林诗音认错的人。 在龙小云又一次离家出走后,林诗音並没有再一次请求阿飞將龙小云带回来。 不过,阿飞还是让林仙儿找人打听龙啸云、龙小云、李寻欢三人的下落。 龙小云这一次离家出走,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去找龙啸云了。 他上一次离家出走,就是为了將龙啸云带回家。 只不过,他没能找到龙啸云,又刚好见到了金钱帮的强势崛起,所以跑去加入了金钱帮。 “他们应该不是心甘情愿回来的吧,是李寻欢把他们带回来了吗?” 阿飞询问起了林仙儿。 “没错,是李寻欢把他们带回来了。” “只不过————” 林仙儿停顿了一下。 “只不过什么?” 阿飞继续问道。 “只不过李寻欢带回来的是他们的尸体!” 林仙儿回道。 什么? 阿飞和丁白云一脸诧异的看著林仙儿。 过了几秒,阿飞脑海中闪过了一个猜测。 在原著中,龙啸云抓住李寻欢后,打算將李寻欢送给上官金虹。 作为回报,他希望上官金虹能跟自己结义。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在他看来,只要自己跟上官金虹成了结拜兄弟,他就能东山再起,再一次成为人们敬仰的龙四爷。 於是,他让龙小云前往金钱帮总舵,代替自己跟上官金虹见面。 至於为什么不亲自过去,原因很简单。 如果他亲自过去的话,不只见不到上官金虹,还会死在金钱帮总舵。 还是孩子的龙小云则不需要担心这一点。 因为上官金虹不会跟一个小孩子过不去,或者说,不屑於杀一个小孩。 要是一切都跟原著中一样的话,龙小云去见上官金虹的確没有什么危险。 但问题是,现在的龙小云並没有被李寻欢废去武功。 而这也是原著中的上官金虹会留龙小云一命的主要原因。 “你小小年纪,就如此阴沉狠毒。” “不出二十年,就可与我爭一日之雄长,若非你已残废,我怎么会放过你?” 这是龙小云离开金钱帮总舵时,上官金虹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们是怎么死的?” “是李寻欢杀了他们?” 丁白云对著林仙儿问道。 林仙儿摇了摇头,回道:“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现在只知道李寻欢带著他们的尸体回到了兴云庄。” 就在丁白云想要继续问些什么的时候,阿飞的声音响了起来。 “备马,去兴云庄!” “嗯嗯!” 林仙儿点了点头。 虽然林仙儿也不清楚龙啸云和龙小云究竟被何人所杀,但阿飞已经猜到了。 他们的死肯定是跟上官金虹有关。 是不是上官金虹亲自出的手,他现在没办法確定。 至於龙啸云。 有可能是跟龙小云一起被杀。 也有可能是知道龙小云的死讯后,跑去找上官金虹报仇,然后也被杀了。 很快,府里的下人就准备好了马匹。 换过了衣物的阿飞三人,骑马朝著兴云庄赶去。 自打龙啸云身败名裂后,兴云庄就不復往日的盛况。 如今,本就萧素的兴云庄,更是增添了几分哀愁。 朱漆早已剥落的大门贴上了封门的白对子,门头和两边也掛起了哀悼用的白布和白色的灯笼。 前院的大厅,被布置成了灵堂。 院子里竖著几根引魂幡。 无论是林诗音,还是庄里的下人,全都一身素裹。 就连平时很隨性的李寻欢,此时也是一袭白衣,右臂上戴著一块黑纱。 虽然龙啸云一直都想致他於死地,为了擒住他,甚至请出了连百晓生都看不穿底细的“胡疯子”胡不归。 但在他心里,龙啸云始终都是自己的结拜大哥。 此时的他,站在院子里,挺拔如松,看著灵堂中一身素裹,披麻戴孝的林诗音给弔唁的宾客回礼。 葬礼结束后,就去一趟金钱帮总舵吧! 虽然他不知道金钱帮的总舵在哪里,但他已经决定为龙啸云和龙小云报仇。 身败名裂前的龙啸云交游广阔。 然而,在他死的时候,来弔唁的宾客却没多少。 准確的说,一个上午过去了,连十个都不到。 这还包括李寻欢在內。 当弔唁的宾客离去后,兴云庄又变得无比冷清起来。 李寻欢拿起手中的酒瓶狠狠灌了一大口。 他不是一个会挑剔酒的人。 但今天,他觉得入口的酒尤为苦涩。 就在他思考著要不要进入灵堂,安慰一下林诗音的时候,阿飞带著林仙儿和丁白云来到了兴云庄。 將帛金交给林仙儿的父亲林麻子后,阿飞三人进到了前院。 阿飞没有立刻过去跟李寻欢打招呼,而是跟著林麻子来到了灵堂。 上香! 鞠躬! 家属答礼! 阿飞对龙啸云和龙小云都没有什么好感。 但俗话说得好,死者为大。 从灵堂出来后,阿飞对著林仙儿说道:“你和龙夫人是结义姐妹,这几天就留在兴云庄帮忙吧。 “嗯嗯! “” 林仙儿点了点头。 吩咐完林仙儿,阿飞来到李寻欢面前,淡淡道:“去城內喝几杯?” “好!” 李寻欢没有拒绝。 保定城內。 阿飞隨便找了一个酒楼。 当店小二將酒送上来后,他拿起酒瓶,准备先给李寻欢倒一杯。 李寻欢摆了摆手,直接拿起一瓶,打开瓶塞,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他一口气喝掉了半瓶。 不用阿飞问,他就讲述起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跟他们分开后,他就开始打听寻找铁传甲的下落。 因为铁传甲在躲避“中原八义”中的边浩和易明湖等人,所以铁传甲的行踪一直都很隱秘。 不过,他依旧没有放弃,继续寻找著铁传甲。 接下来的事情,跟原著中差不多。 龙啸云和边浩等人合作,让胡不归偽装成了跟铁传甲接触过的乞丐,擒下了猝不及防的李寻欢。 龙啸云想要把李寻欢交给上官金虹,从而成为上官金虹的结拜兄弟。 龙小云独自一人前往金钱帮总舵。 不过,龙小云並没有死在金钱帮总舵,而是死在了他们藏身的庭院,左都御史樊林泉的居处。 上官金虹让手下擒下龙小云,严刑逼供出了他们藏身的庭院。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上官金虹让荆无命去把龙啸云杀了,把李寻欢带回来。 荆无命带著龙小云来到了左都御史樊林泉的居处,当著龙啸云的面杀了龙小云。 龙啸云试图为龙小云报仇,也死在了荆无命的剑下。 荆无命准备带走李寻欢的时候,胡不归出现,解开了李寻欢的穴道,给了他一把飞刀。 李寻欢没有杀荆无命,只是废了他的左手。 因为他知道,荆无命只是一把杀人的剑,上官金虹才是罪魁祸首。 荆无命离开后,李寻欢找了一辆马车,买了两副棺材,把龙啸云和龙小云的尸体带回了兴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