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与奶茶与文娱入侵》 第一章 血与吸血鬼与奶茶 现在要是丟一个纯洁的、昏迷的、乾净的处女在林可面前,就算让他开豪车住豪宅也愿意啊! 当然了,他对处女没有任何邪恶的想法,他发誓。 因为他对处女的渴望並不是来自於他变態扭曲黑暗邪恶的心灵,而是来自於饥渴难耐的肉体。 “血……血……只有一个小时,我要去哪儿找血去啊……” 林可哀嚎一声,差点跌倒下去。 他整个瘦长的脸颊苍白无力,如同竹竿一样包裹在黑色礼服里的身躯摇摇晃晃地行走在满是金黄枯叶的森林之中。 “这破地方……风景,风景,风景还真美……”林可费劲地向上抬了抬眼皮,看向周围。 別说,他虽然才刚穿越到这里三分钟。 但能见到这种三轮血月高悬配合著金黄树叶纷纷落下的美妙景色,死得也值了 个鬼啊! 他不要死啊! 他不要以优质帅气的宅男的灵魂配上被发配边疆的吸血鬼男爵的身份死啊! “该死,都这个时候了我还能想出那么长的定语,咱华夏的文学功底真不是盖的。” “对了,听说很多留学生在西方都被称之为小莎士比亚呢!” “不对,我现在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活下去,血,该死,我需要血……” 林可颤颤巍巍行走著,苍白的脸孔上眼珠子瞪得老大,瞳孔四处扫视,期待能发现动物的踪跡。 但是,他失败了。 “果然,这具身体的原主『林可·阿赞恩』只是一个不受待见的家族次子。” “他所获得的这一小块领地上连一只动物都没有,更別说那种大补的人类处女处男之血了。” “话说处男……这个世界应该也有神父吧?有神父存在的地方有小男孩吗?” 內心吐槽著,林可忍不住身躯的虚弱停了下来,嘆了一口气。 他本是一个宅男,在十八线小县城开了一家奶茶店,白天卖奶茶打游戏看小说,晚上喝奶茶打游戏看小说。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於是猝死了。 而后穿越了。 等他睁开眼睛…… 他便理解了一切! 他穿越到的这个世界类似於西方中世纪的世界,不过只是类似,而不是等同。 因为原主真的是吸血鬼! 这里真的有魔法! 甚至於还有哥布林之类的种族——比如他的这块领地上的领民就是四五十个哥布林组成的小部落。 而特別不受待见的吸血鬼原主林可·阿赞恩(linke·azan)就在成年的今天被赶出了伯爵的城堡,发配到了自己的领地上。 吸血鬼,是要喝血的。 而且是每个月至少要喝一次血的! 否则? 轻则出现皮肤粗糙、暗黄起斑、细纹皱纹眼角纹抬头纹等各种问题。 重则直接要命! 但是,原主不受待见到了哪种程度呢? 他甚至在成年前已经被饿了三个多月…… 別说人类的血,就是动物的血,甚至脏臭的哥布林血他都没喝过。 现在的他,正在从“轻则”变成“重则”。 因为他快要死了! 当然了,人类血液的短缺,这在家族的解释里关係到“光明神圣教廷”与“黑暗原初议会”之间的人类保护协议。 就连伯爵大人都已经好几个月没尝到处女的鲜血了。 所以,他这种不受待见的、丑陋而且在生下来时就被认定有中度智障的吸血鬼更加是如同牛马。 成年即失业。 而据他所知,他领地上原本有动物的。 但他那无良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非常討厌他,所以在他来之前就把他领地上的动物赶跑了。 这摆明了是要他死啊! 死后好把他的领地侵吞? 真是魔鬼! 不对,他们本就是吸血鬼,和魔鬼差不多是一个序列的。 而且说起来原主还真死了。 毕竟林可能穿越过来,估计就是因为原主的灵魂消散了。 估计是原主灵魂的能量让林可又能多挺一会儿? “血……血……让我想想,让我想想,血的成分是什么来著?我能不能人造血液呢……” “现在这种条件怎么可能人造啊魂淡!” “话说现在整个世界都处於农耕社会吧,而且我又不是医学生,我就是个人人喊打的二刺螈而已啊……” 林可现在意识都有些混乱了。 原主死了,他穿越过来后就有种明悟,大概来自於吸血鬼的本能直觉。 直觉告诉他,估计他还能活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后,找不到血一样要死! 这难度无异於让霍金展示花样扣篮,並且还要让他穿著高跟鞋和丁字裤! “乾脆死前当一回机长,也不知道吸血鬼能不能搞这种有益身心的活动。” “或者留下一些神神叨叨的预言,嚇死这些狗娘养的。” 林可思绪纷扰间,突然想到了前世的生活。 前世他愤世嫉俗,恨不得不劳而获,每天都有几百万到帐,不然就骂天骂地骂空气。 现在反而觉得,活著其实就是一种幸福。 “能活著真好啊!” “早上来一碗云南过桥米线,早午茶来杯柠檬茶解腻,中午满汉全席,下午茶再喝杯芝芝糯糯,晚饭炸鸡汉堡,夜宵奶茶配烧烤……” 正当林可碎碎念並流口水时,一个声音忽然在他脑海里响起。 “宿主死前都在想奶茶,於是奶茶店长系统开启!” “宿主是一名优秀的奶茶店长,系统决定助你做出世界上最好喝的奶茶!” 一声轻响,而后他脑海里出现一个画面。 【称號:男爵】 【生命:58/300】 【力量:3/30】 【速度:5/50】 【敏捷:5/50】 【魅力:8/80】 【智力:100/0.3】 【状態:渴血症】 【已解锁奶茶配方:血腥玛丽】 “系统?!” 林可陡然睁大了他那双苍白且没有血丝的眼睛。 他也来不及多想,看向了那所谓的配方。 【血腥玛丽:这是一种醇厚甘甜的奶茶,顏色玫红透亮,一滴血没加,但不管是从外观、口感还是味道等方面来说都和血液一致。】 【效果:恢復10点生命值】 【需要材料:血红山楂、紫苏叶、清澈泉水】 恢復十点生命值? 血腥玛丽? “血腥?” 林可眼睛一亮。 虽然他也不知道最终这玩意儿所谓的“等方面来说”能不能达到血液的效果。 但死马当作活马医。 一个东西看上去是桃子,闻上去是桃子,摸上去是桃子,吃上去是桃子,营养成分和桃子一样,那它极大概率就是桃子 或者男人的屁股。 “赌一把!”林可眼中亮起火焰。 更何况,就算不能当血喝下去,他还可以拥有恢復生命值的效果。 只要他找够材料,不停做奶茶不停喝,那岂不是不停加十点生命值? 而就在他思考的这一分钟里,生命值已经从五十八变成了五十七,代表他一分钟掉一滴血。 真的只有一个小时可以活了! 林可当即把注意力集中到血腥玛丽所需要的三种材料上。 嗯......血腥玛丽的原料里没有鲜血,这是很合理的。 不然他就要起诉那些卖老婆饼的店家了。 “大哥,你这个死脑子这时候能不能不要老想著吐槽了……” 林可有时候挺想跪下来求求他脑子在关键时刻別乱想了。 他晃晃脑袋,再度集中注意力。 下一刻,他眼前出现了一个虚擬的箭头。 箭头上面標著138m的字样,箭头箭尖上还有两颗山楂的图案。 “咦?竟然还有自动指路系统?” “系统我要给你生八个儿子!” 林可惊喜。 这奶茶店长系统竟然还带了自动寻路功能,他只需要跟著这个箭头走一百三十八米就能找到山楂! 他又试了试紫苏叶和清澈泉水。 紫苏叶距离他三百多米就有,而清澈泉水系统则给出了“只要是清澈的泉水即可”的提示。 三种东西,竟然都距离他那么近! “不管了!” “先找到这三种东西,喝一喝就知道效果了!” 第二章 哥布林,你的皇帝回来了! 月上枝头,草木茂密。 林可上半身微微前倾,双腿迅速摆动,手臂落在后面,形成了一个非常怪异的姿势。 没办法,这已经是吸血鬼最快的行动方式了。 用那种化为蝙蝠四散开来的方法飞行最起码要三级才行,在此之前只能步行。 一团团灌木与枝丫横生的树枝在刚刚看来是美景,现在却统统成了他行进路上的阻碍。 而在他前行时,系统视野之中那个箭头上的数字正在缓缓变小。 138m……137m……136m…… 而隨著距离变小,林可系统面板里的生命值也在降低。 58……57……56…… 到了! 一百米的距离,就算是人类时期林可都没那么慢。 但现在却足足用了一分多钟才到! 然而,就在林可都已经看到了那一棵低矮的歪脖子树和上面掛著的零零星星的红色果实之时…… 意外来了。 只见一小条泥土小路从血红山楂树的下方蜿蜒至密林深处,隱隱约约可以看到一些低矮的用泥土和稻草做的房屋。 而在靠近血红山楂树的地方,歪歪斜斜站著一些骨瘦嶙峋的人形生物。 绿色的皮肤上穿著布衣,头上的地中海髮型由长了斑点的光头和稀疏的白色绒毛组成。 头顶之下则是尖尖的耳朵和极其突出的鼻子,眼睛又大又圆。 这是哥布林部落! 以及部落中的部分哥布林! 麻烦了……林可顿时皱了皱眉,猫低了身子隱藏在灌木丛后观察。 他的领地確实贫瘠,因为领地上没有任何人族领民,更別说人类之类的高智慧种族了。 但有一个哥布林部落! 而且哥布林这种生物在原主学过的知识中属於低级又混乱的物种,拥有一套自己的运行体系。 也就是说,这些哥布林好像不怎么听领主的话。 在吸血鬼课程中教过,哥布林不像是一个领地的领民,反而像是领地里的流浪凶犬、跳蚤、寄生虫之类的东西一样。 林可目光扫了一圈,看到了稀稀疏疏的血红山楂树十分自然却又营养不良地生长在附近。 很显然,哥布林们將血红山楂当作了自己的果园作物,但是却懒惰得不愿意去打理杂草、清理病虫害等。 所以这些血红山楂的產量並不高。 但足以养活这个哥布林部落。 同时也使得他们不可能將其分出去给別的动物。 “谁!谁在那里!” “强悍的婆洛门已经发现了你!” “出来!入侵者!” 突然间,一个身穿黄布衣的中年哥布林朝著林可这边大吼。 这个哥布林明显比其他哥布林高一些,绿色也並不是深绿色而是淡绿色,身材都要胖一些。 被发现了! 林可脸色一沉。 第一个想法就是將这些骯脏的、低等的、喜欢牛粪並且用手抓食物吃的噁心生物全部杀光。 旋即又將这种想法排出脑海。 这些想法和本能並非来自於林可,而是来自於林可·阿赞恩! 虽然林可並不排斥杀。 毕竟杀戮和暴力其实在大多时候都能解决大多数问题。 但林可现在是濒死状態,实力顶多相当於一个普通的人类成年男性。 如果他衝出去战斗,估计对面十几个哥布林一人给他一棍他都受不了。 那怎么办? 偷? 自然也不行,他的实力是全方位下降。 原本原主也只是一级的职业者,如今下降后连一级都没有了。 而对面那个哥布林首领明显有二级的程度,想要发现他的踪跡是很简单的。 抢不行,偷也不行。 求? 那更是不可能了。 哥布林这个种族,愚蠢、噁心、下流、残忍、狡猾、卑劣…… 不对,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林可有些无奈,这具身体的本能似乎特別排斥哥布林。 不过求自然也行不通。 对於吸血鬼来说,哥布林就像一坨。 要饿死时如果愿意吸哥布林的血,那就相当於吃一坨。 再加上哥布林是出了名的难以管理,虽然哥布林某种程度上算得上是他的领民。 但他却根本不可能对这个部落的哥布林发號施令。 甚至在绝大多数智慧生物的划分中,哥布林並不是人种,而是人形蛆种的生物。 怪不得自己的哥哥和妹妹赶走了全部野兽却不赶走哥布林部落! 估计在他们眼里,林可如果最后饿得受不了了想去吸哥布林的血,那就会被乱棍打死。 如果不去吸,整个领地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就等饿死。 好狠的兄弟姐妹啊! “谁!再不出来我就要杀了你!吃你的肉!” “出来!” “快出来!快出来!” 而就在林可诸多念头涌现时,那个名为婆洛门的哥布林再度高声大喊。 同时其他哥布林也手持石矛紧张兮兮地围了过来。 林可將近一米八的身躯在吸血鬼中算得上三等残废,但却比这些普遍小於一米三的绿色生物高出一大截。 但高矮和大小与实力的关係並不是绝对,毕竟这是一个有魔法的世界。 “不管了!” 林可低语一声,而后猛地站起身子。 打,打不过。 偷,偷不到。 求,求不得。 那便只有一个方法了…… “哗!” 他站直身体,灌木丛便再不能隱藏他。 消瘦、乾枯的身材隱秘在正面漆黑、內部血红色的斗篷下。 一张苍白而略微忧鬱、帅气的脸颊在月光照耀下的暗面里显得阴沉可怕。 “呵,好久不见。”林可轻笑一声。 哥布林们立马愣住。 为首的那个二级【哥布林】首领站了出来:“尊贵的吸血鬼大人,你,你在说什么?” “怎么,忘记我了?” 林可微微皱眉:“哥布林,你们的皇帝回来了!” 皇帝?! 所有哥布林再度愣住。 “真,真有哥布林皇帝?”这个首领愣住了。 林可见状丝毫不意外。 这片大陆的哥布林族群拥有一种制度叫作种姓制度,从上而下有好四个等级。 首领、沙迪利、费舍、陀罗。 但是根据林可的知识,这片大陆的哥布林们曾经是有皇帝这个级別的。 据说这个级別的哥布林生来就是白皮肤,而不是绿皮肤。 在哥布林们的认知里,白种人才是世界上最高贵、最强大的人啊! 於是,皮肤特別白的吸血鬼不知怎么的就成了哥布林们崇拜的对象。 所以,林可决定好好忽悠一下这个哥布林首领。 第三章 我已经参透了奶茶! “神明告诉我,凡界最虔诚、最优秀、最杰出、最帅气的哥布林首领在这里,故而我才降生於此。” 林可微微皱眉:“难道不是你日日祈求著成为吸血鬼的初拥者吗?哥布林之神的指示错了?” 哥布林的传说之中,这一世不是首领,是费舍和陀罗两个级別也没事。 只要多吃咖喱,只要好好听首领的话,来世就能成为首领。 这种有趣的传闻,恰恰是原主小时候听课最喜欢听的,所以林可才知道这个传闻。 “怎么,到底是不是?” …… “啊……啊?” 婆洛门面色呆滯。 他感觉自己的大脑一时之间塞入了自出生以来最多的一次信息,差点让他的头颅爆开。 但听懂了林可的话后,婆洛门呼吸一滯。 凡界最虔诚、最优秀、最杰出,还是最帅气的哥布林…… “我,我吗?” 婆洛门神情呆呆的指了指自己,自语道:“我婆洛门是最优秀的哥布林?” 但下一刻,他的內心陡然迸射出“果然如此”、“確实如此”、“这是事实”的想法。 他就是这样啊! 他本来就是这样啊! 合理啊! 確实很合理啊! 但是,这个吸血鬼只有一级啊……哥布林首领忍不住想怀疑。 然而下一刻,他接触到了林可的目光。 五分困惑、三分审视和两分不耐…… 以及九十分的怀疑。 眼前的吸血鬼自语: “难道我降生错了?哥布林之神眷顾的並不是你?” “你確实不认识我?林可,我是林可·阿赞恩。” 感受到林可语气中的怀疑,再看到周围以自己族人们的眼神…… 婆洛门终於打消了顾虑。 没错! 肯定是! 眼前的人前世肯定是哥布林皇帝! 然后这一世变成了尊贵的白种人! 而后婆洛门忽然想到,小时候听奶奶说过,很多大人物都喜欢隱藏自己的身份…… 想到这里,下一秒,婆洛门看林可的眼神带上了一丝恍然。 是了! 作为尊贵的哥布林皇帝,肯定是隱藏气息了。 一级? 怎么可能只有一级! 吸血鬼这个强大而美丽的种族,能长到眼前这个吸血鬼这个年龄,绝对是三级朝上啊! 除非眼前的这个吸血鬼是个先天性智障! 但这可能吗? 於是,想到这里,婆洛门深吸一口气,连忙开口: “不不不,没错,没错!” “对!对!梦境,梦境,神諭!你是神諭里的林可皇帝!神使大人!贤者大人!” 婆洛门以拙劣的演技表现出自己的激动: “贤者大人!你终於来了!你来了就好啊,你来了我们就可以……誒对了,你来是要干什么来著?” …… 重点来了! 这个世界没有血族的说法,只有吸血鬼一族。 也就是说吸血鬼是魔鬼中的一种,但是却又脱离了魔鬼,成为了强大的全新的种族。 但不管怎么样,吸血鬼和哥布林都没有半毛钱关係。 让吸血鬼承认自己是哥布林,和让吸血鬼承认自己是猪玀痔疮里的寄生虫拉的屎一样噁心。 “唉,说来话长……” 林可神情变得悲愴,同时又有些缅怀、感慨: “因为神明看到了我前世的虔诚,於是今生便让特意让我降生在吸血鬼的家族……” 林可现场编了一个可歌可泣的故事。 一个绿皮肤、爱吃咖喱的哥布林,为了让自己蜕变成为上位者,也就是白皮肤、蓝眼睛的吸血鬼,在前世受尽苦难。 而后,这个哥布林终於在第二世成为了吸血鬼伯爵的小儿子。 並且这个原本为哥布林、现在是吸血鬼伯爵小儿子的吸血鬼,还是带著使命来的。 拯救哥布林族群! 让全天下的哥布林都能获得吸血鬼的初拥! “获得吸血鬼的初拥?”婆洛门眼神中出现一丝嚮往:“我也能成为白皮肤、个子高、毛多的吸血鬼吗?” “呵呵。”林可捕捉到了婆洛门的眼神,於是眼底也出现一丝笑意。 在这个世界,哥布林毫无疑问是底层造物(bottom level creature)。 很多哥布林都渴望获得吸血鬼的初拥,从而成为吸血鬼的一员。 但吸血鬼可不愿意。 初拥和吸血,一个是付出吸血鬼自己的精血,一个是获得別人的血,两者是不同的。 吸血鬼吸血,就是像吃肉一样是属於进食活动。 而吸血鬼初拥,则类似於割肉,將割下来的肉餵给別人。 这在上古时期光明黑暗大战时十分有用,吸血鬼通过初拥製造了大量的战士。 但如今? 抱歉,粮食短缺。 初拥需谨慎。 所以,就更没有吸血鬼愿意將自己的精血给予一只哥布林,而后让哥布林蜕变成初拥者了。 当然了,也不愿意吸哥布林的血。 即使是伯爵的智障小儿子,其身体本能也是不愿意的。 所以,获得初拥的哥布林几乎为0。 这就更加导致了哥布林一族对於获得吸血鬼初拥的狂热。 “可是,吸血鬼愿意给予我初拥吗?”婆洛门语气变得有些小心和忐忑。 不愿意……林可內心吐槽,表面上却笑容如冰丝內裤般和煦温柔而丝滑:“当然愿意。” 此话一出,包括婆洛门在內的哥布林一下子全部炸开了锅。 “啊啊啊!初拥我!初拥我!” “快吸我脖子!贤者大人!快吸我脖子!” “吸吸我的,吸吸我的。” “吻我!” 这些瘦小的哥布林一下子拥了过来,身上传递出一阵阵浓厚刺鼻的咖喱味。 婆洛门见状马上大吼一声: “你们这些陀罗给我滚开!贤者大人应该先吸我的!” 婆洛门长久以来的积威顿时让哥布林们噤若寒蝉,一个个趴伏在地上不敢动弹。 接著,婆洛门露出了自己长满老年斑和黄毛皱皮伴隨泥垢汗渍的脖颈,脸上朝林可露出一个期待的笑容: “贤者大人,请用力初拥我吧!” 什么奇怪的形容词……林可摇摇头:“不,不是靠我,也不是现在,初拥……需要靠更多吸血鬼。” 此言一出,婆洛门等哥布林又要喧譁起来。 林可看了一眼系统面板中缓缓流逝的血条,而后打断了这些哥布林: “我只有一个,又能初拥多少哥布林呢?” “神明给我的使命……是拯救所有哥布林!” 虽然身子虚弱得像被酒色掏空身子並且戒酒一段时间后的吕布,但林可的声音依旧充满了斩钉截铁的意味。 “可,怎么样才能让吸血鬼给所有哥布林初拥呢?”婆洛门顺著林可的逻辑走了下去,脸色有些失落。 林可微微一笑,回答婆洛门的话:“想让吸血鬼初拥,当然必须做出改变!” 婆洛门疑惑:“改变?” “是的!”林可缓缓踱步,来到了血红山楂树前站定,以45°角抬起额头眺望天空。 “让所有哥布林都接受初拥成为吸血鬼,就要改变!” “怎么改变?很简单。” 说著,林可又低头看向旁边树上结出的血红山楂果:“就是靠它!” 哥布林们纷纷看向红色山楂果,不理解林可的意思。 是时候了,成败在此一举……林可眯了眯眼睛,神情中显露出一种神圣: “我开创了一条全新的职业体系!” “比魔药更强!比炼金术更强!比巫药更强!” “我將这条体系命名为『奶茶』!” 林可转过身子,抬头望天,以咏嘆调的方式高声道: “我已经参透了奶茶,领悟到了哥布林的真諦!” “只要我们哥布林一族长时间大剂量地饮用奶茶,未来就必然能获得吸血鬼的初拥!” “我就不会继续做绿香蕉人,而是成为真正的白人!” ps:绿香蕉人是指外表是绿色,內心嚮往白色的意思,和香蕉人一样(黄皮肤,但內心嚮往白皮肤) 第四章 吸我吸我!吸吸我的! “奶茶?!”婆洛门神情一震: “什么是奶茶(milkytea)?奶茶和哥布林有什么关係?奶茶和血红山楂有什么关係?” 婆洛门的语气十分迫切,显然是很想获得初拥的。 林可內心虽然焦急,但他深知此时还不是急切的时刻。 越是关键时刻就越要沉得住气,不然一著不慎满盘皆输。 “作为首领,婆洛门,你应该吃了很多血红山楂果吧。”林可笑了笑。 婆洛门点点头。 林可指了指婆洛门,又指了指其他哥布林:“难道你没发现你与他们的区別吗?” 婆洛门当即瞳孔一缩:“吃血红山楂果就能迎来改变?!” 要知道,婆洛门虽然细胳膊细腿,但肚子和头都肥啊! 肥头大耳猪肚的,连顏色都比其他哥布林淡。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婆洛门和其他哥布林的区別。 而现在林可竟然说这种改变是来自於血红山楂? “对,也不对。”林可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 “你已经有了一些改变,但不彻底,只有把血红山楂做成奶茶喝下去,喝九九八十一天,你才能迎来更深层次的改变。” 做成奶茶? 喝九九八十一天? 深层次改变? 婆洛门眼底深处流露出一丝渴望: “奶茶,奶茶怎么做?哦!亲爱的贤者大人请教我做!” “很遗憾。”林可嘆惋道:“我教不了。” “为什么?!”婆洛门神情激动。 林可摇了摇头:“我说了,我是哥布林一族的皇帝,而你不是,你只有这一世成为皇帝,来生才能做奶茶。” “但是,不喝奶茶你就成不了哥布林皇帝。” “所以……” 101看书 101 看书网书库多,.??????任你选 全手打无错站 所以死循环了宝贝……林可满脸微笑地看著婆洛门。 “我悟了!”婆洛门神情变得大彻大悟:“贤者大人,拜託你了!” 见到婆洛门已经被他绕了进去,林可內心也略微鬆了一口气。 旋即他的笑容便充满了父的慈爱与光辉: “让我先做两杯奶茶,你一杯我一杯,你就知晓了奶茶的威力!” “好!”婆洛门见状立马站起来,双眼放光,而后指挥周围的哥布林: “你们没听到吗!你们这些猪玀的牙垢蛆虫!快去帮贤者大人摘血红山楂!” 哥布林们脑子不够用,但是还是能听懂刚刚林可和婆洛门说的那些话。 於是他们纷纷动了起来。 “除了血红山楂,还需要一些紫苏叶,还有清澈的山泉水。” 林可提醒,但想了想又道:“算了最后一个我去准备吧……” 林可可不敢让这些人去接水。 不然什么乾净的水只要靠近哥布林就会被污染成牛粪味或者咖喱味。 “好!紫苏叶!山泉水!” …… 不到十分钟,这些哥布林就將东西带过来了。 而林可的血量也成功下降了九点。 得赶紧製作血腥玛丽了! 看著从左到右眼前摆放好的血红山楂、紫苏叶和芭蕉叶装著的山泉水,林可缓缓吐出一口气。 而后他看向了系统。 【“血腥玛丽”的材料已准备完成,是否开始製作?】 下面是三个选项。 【製作x1】 【製作x4】 【暂不製作】 这里最多只够製作四份吗……林可明白了系统的意思。 他並不知道製作一份需要多少时间,那就先製作一份! 先保证自己的渴血症没了再说! 不然万一製作一份要四十分钟,他製作四份岂不是死翘翘了。 “贤者大人?”在林可对面,哥布林们学著林可的姿势盘膝坐下,婆洛门一脸好奇地开口:“您要製作了吗?” “嗯。”林可神秘一笑,而后在意识中点了一下【製作x1】的图標。 “哗!!!!” 下一刻,林可的双手陡然伸向前方,而后剎那间化为一阵幻影,血红山楂、紫苏叶和清澈甘泉也被吸入幻影之中。 “哗哗哗!” “乒桌球乓!” “叮叮咚咚!” 林可的双手不受控制,在他前方形成了如同前世游戏里的过场动画一样的区域。 旁边的哥布林们见状神態不一。 婆洛门看到这一幕,眼底一直存在的一抹狐疑消散了。 而其他哥布林们则是一个个大喊大叫。 “神跡!神跡!神跡!” “哥布林之神!这是哥布林之神的神力!原来哥布林之神真的存在!” “初拥!我们所有哥布林未来都能变成吸血鬼了!” 这些哥布林一个个神情激动无比。 婆洛门更是心中巨震。 果然! 果然是超级超级强者! 这样的手部速度就是六级吸血鬼都做不出来,眼前这位前世是哥布林皇帝,今生为吸血鬼的贤者大人,毫无疑问是超级大强者! 婆洛门內心波动,他对於自己能成为吸血鬼初拥者的想法更加强烈。 追隨! 一定要追隨眼前的大人! 这是一位他们黑暗世界的超级大强者! 追隨他,然后成为哥布林皇帝,然后转生成为白皮初拥者! …… 林可也有些惊嘆。 也就短短几秒钟,一杯血腥玛丽就做好了。 而且…… “你看,这就是前世哥布林皇帝的位格带给我的力量。”林可指了指前方的成品。 他双手形成的幻影消散,三种原材料恢復原状,只不过数量都少了一些。 同时,在这三种原材料之前,摆放著一个圆锥形玻璃高脚杯。 高脚杯中装著血色流动的液体,仿佛是新鲜的血液,杯口还点缀了一片紫红色的紫苏叶。 “神力!”婆洛门更加惊嘆,双目流泪:“我,我向您祈祷,哥布林之神!” 不管是刚刚林可双手形成的幻影还是突兀出现的玻璃杯都无法用常理解释,只能用神跡和神力来形容。 而林可见那么快就能製作一杯,於是立马再度点了一下【製作x1】,又製作了一份一模一样的出来。 而后他优雅地用无名指和小指夹住高脚杯的细长脚杆,大拇指和食指张开捏住杯外壁,再用另一只手托住底座,站起身来。 “来吧,感受奶茶的奥秘!” 林可高雅地抬起酒杯示意哥布林,而后一饮而下。 第五章 公若不弃,我愿拜你为教父! 一口气喝下了血腥玛丽之后,林可尝到了一股酸味与紫苏叶的清香。 紧接著感觉身体轻鬆了许多。 就像在沙漠之中快要渴死的时候捡到了一瓶冰红茶。 里面的液体虽然是黄色的,但林可並不知道里面装的是尿还是冰红茶。 而当他忐忑且期待地喝下去时,发现竟然是冰镇的冰红茶! 別提林可有多爽了。 他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 至於其它的,林可倒没什么感受。 隨后他调出了系统面板,自上往下开始查看。 【称號:男爵】 【生命:48/300】 【力量:3/30】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速度:5/50】 【敏捷:5/50】 【魅力:8/80】 【智力:100/0.3】 【状態:正常】 【已解锁奶茶配方:血腥玛丽】 生命值终於不再往下掉了,还从先前降低到的三十八增加到了四十八! 渴血症也消失了! 甚至很多指標都恢復了! 最后当林可的意识集中在最后一行的血腥玛丽上时,旁边跳出来了血腥玛丽的介绍。 【血腥玛丽:这是一种醇厚甘甜的奶茶,顏色玫红透亮,一滴血没加,但不管是从外观、口感还是味道等方面来说都和血液一致。】 【效果:恢復10点生命值】 【需要材料:血红山楂、紫苏叶、清澈泉水】 看完这些,林可缓缓鬆了口气。 看来,血腥玛丽这种饮品中虽然原材料没有鲜血,但对吸血鬼来说具有完全等同的效果。 他不用死了! 只不过几条新的系统提示也出现了。 【检测到店长製作出了第一杯奶茶,系统自动升级中】 【升级倒计时:30天】 【提示一:升级成功前將关闭奶茶製作系统,仅保留店长信息的查看功能。】 【提示二:升级成功后將解锁新奶茶配方的获取方法,敬请期待。】 系统升级? 三十天? 林可內心一沉,但不是仔细思索的时候,於是將系统的事先放下,而后看向眼前的婆洛门。 “吸溜~” 婆洛门迫不及待地一口把血腥玛丽喝了下去。 下一秒,婆洛门眼冒精光,大喊了一声:“啊啊啊——舒服,太舒服啦!” 而后他双脸潮红地转过身体: “看!快看我!看我!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 虽然婆洛门知道刚才贤者大人说过要持续不断地喝奶茶才能获得吸血鬼的初拥,但还是忍不住询问。 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心理作用,周围的哥布林们仔细端详婆洛门,似乎觉得他的气色確实比先前好了许多。 “好,好帅!” “要不了多久,婆洛门首领您就能成为吸血鬼的初拥了!” “我已经想到了您在变成吸血鬼之后飞行的模样,一定帅呆了!!” 正当哥布林们对婆洛门恭维时,林可则是在思索其它事情。 他虽然脱离了危险,还顺手解决了吸血鬼一族不吸血一段时间就会出现渴血症的难题。 但林可明白真正的危险不止於此,现在还不能掉以轻心。 因为他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还在覬覦他的领地! 虽然这片领地只有一群哥布林,动物都被赶跑了,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若是发现了林可没有死,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亲自来找林可的麻烦,大义灭亲。 那位伯爵父亲估计也记不得自己有哪些儿子女儿,除了最优秀的那些。 所以死伤几个也就洒洒水啦。 要不逃走? 但旋即林可放弃了这个想法。 在他的领地南边便是恐怖的雷霆大沼泽,到处是强大的魔兽。 他一个一级吸血鬼,闯入就是死字。 北边则正是兄弟姐妹们的领地。 他若是擅闯兄弟姐妹的领地无异於入侵,人家都不用跑来这里杀了,他属於送上去给別人杀。 果然……林可有些无奈。 他別无选择,只能选择留下来对抗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了。 怎么对抗? 实力啊! 对抗他们最好的方法自然是提升实力! 但提升自身实力哪有那么容易? 要么……用血腥玛丽去找一个靠山! 他相信看在血腥玛丽的面子上,那些吸血鬼大人物们是很乐意伸出援手的。 但是他也知道,血腥玛丽一旦暴露出来,对於整个吸血鬼族群都是轰动性的。 自己现在只是区区的一级吸血鬼。 若是被发现了,最好的结果就是被抓起来关小黑屋天天被迫製作血腥玛丽。 寻找靠山的这个想法,pass! 在林可自己的实力提升到能保护自己之前,是坚决不会轻易暴露血腥玛丽的。 想到这里,林可看向旁边正在卖弄风骚的哥布林首领,不由得有些无奈。 没办法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训练这群哥布林了。 实力也是有两种的。 一种是自身实力,你能一拳打爆一个星球,自然就算有实力。 另一种是外在实力。 你的势力、军队、金钱、追隨者等等,都算是你的外在实力。 在强大起来之前,最好的方法自然是双管齐下,將自身实力和外在实力一起提升。 “婆洛门!” 林可冷声喊道:“仅仅一杯,这就满意了?” 在那边稀里哗啦乱叫的哥布林们陡然一静,正在搔首弄姿的婆洛门也呆了呆,旋即连忙笑著过来。 “贤者大人,当然不够,当然不够。”婆洛门颇有点容光焕发的意味:“今后就请贤者大人多多支持了~” 他一副狗腿子的模样。 这倒是正常。 在刚刚奶茶製作的过场动画中,林可展现出了非凡的力量。 那种力量绝不是婆洛门敢反抗的。 “这倒是没问题。”林可见状笑了笑:“现在部落有多少哥布林?缺什么?” “有多少哥布林?”婆洛门摸了摸淡绿色头顶上白花花的绒毛状头髮:“没数过。” 林可无语:“走吧,带路!” “想要部落发展壮大,光靠我的奶茶之道还不够。” “作为我当下身份,也就是吸血鬼伯爵之子的领地上的领民,你们可是很重要的。” 林可指了指北边:“在那个方向,我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正在覬覦著我的领地。” “若是他们入侵我的领地、占领我的领地之后,又看到了你们……” “你猜猜,除了我之外的吸血鬼,在见到自己领地上有一群哥布林,会发生什么事?” 说著,林可环视一圈。 “吸血鬼,吸血鬼,呜呜呜……” “我怕,我怕,我要妈妈……” “救命!吸血鬼杀人了!” 周围的哥布林们似乎想到了曾经可怕的经歷,纷纷对林可的话做出了反应。 有的打了个寒颤,有的眼瞅著要哭了,有的甚至直接尿了。 婆洛门甚至直接跪了下来,用早已经被咖喱包浆的手臂抱住林可的小腿: “救救我!救救我!” “伟大的吸血鬼大人、尊敬的神之贤者!” “你若不嫌弃,我愿意拜你为教父!” 第六章 好比是餵养一群哥布林那档事 “救,自然要救。” 林可微笑著將婆洛门扶起来:“毕竟我前世乃是哥布林皇帝,你们都是我的子民。” “而你婆洛门,更是大陆上所有哥布林中最优秀、最帅气的首领。” “未来,我將成为吸血鬼君主,而你……” 说著,林可拍了拍婆洛门激动得有些颤抖的肩膀:“而你,婆洛门,必將加冕为王!” 一番话,將婆洛门说得是激动不已:“教父,教父,我……” “好了,不必多说了,先带我去部落看看情况,我好做打算。” “是!” …… 糟糕! 很糟糕! 这个哥布林部落的情况简直糟糕透了! 首先就是人口,整个部落包括婆洛门在內加起来才五十三个人。 二十六个雄性哥布林青壮力,十一个雌性哥布林青壮力,总共三十七个青壮。 剩下还有十个幼年体哥布林,以及四个老头和两个老奶。 哥布林人口不够,这就意味著想要弄个强大军团乃是痴人说梦。 顶多能弄个短小精悍的队伍就不得了了。 而这些人,总共就拥有十五个茅草屋。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超贴心,101??????.??????等你读 】 最大的茅草屋是婆洛门一个人的。 其次茅草屋被四十六个哥布林男女混住。 最小的一个则挤进去六个老年哥布林。 不过住宿问题並不是最糟糕的问题,毕竟只要林可想干涉,还是能干涉的。 建房子並不困难,森林里树木本来也不少。 最严重的问题是食物问题! “咕嘟咕嘟……” 看著眼前这口锈跡斑斑大铁锅中正在熬製的不知名屎黄色混合物,林可连闻一下都感觉想吐。 “这锅熬多久了。”林可忍住捂鼻子的衝动,皱眉询问。 “啊?我不知道,是我父亲传给我的。”婆洛门跟在林可身后回答。 “你们只要逮到东西就丟进去是吗?” 林可只是瞟一眼,就从这口锅中的固液混合物中看到了长相酷似鸭脖的老鼠头骨、紧紧抱著自己食物的屎壳郎尸体,以及没有剃过毛的鸡屁股。 还有什么蛋壳、鱼刺、植物纤维等等。 显然这里面水陆空、肉蛋奶等十分齐全。 然而,就是那么一口锅,里面的食物却已经快要见底了。 “没错,以前我们部落可以逮到很多吃的,但是现在都快吃完了!” 婆洛门回答林可的话: “而且最近动物都不见了!能吃的植物我们已经吃了很多了,也快吃完了!” “我们就快要饿死了!” 动物都不见了? 可怜的哥布林们,估计已经饿了很久了。 毕竟林可的原身乃是智障,来领地就任耽搁了不少时间。 而与他领地毗邻的兄弟姐妹估计在知道他拥有这片森林后就做好了打算,將他领地上的动物驱赶跑了。 如今,哥布林们的食物问题其实也是林可自身的问题。 因为他也是需要吃东西的! 吸血鬼天然拥有强大的非凡体质,这种体质的维繫不仅仅需要鲜血,还需要日常的正常进食。 刚刚还不觉得。 但现在解决了渴血症,再加上被这锅醇厚的咖喱味那么一激…… 林可感觉自己冰冷的胃正在收缩翻滚,似乎在试图將里面不存在的食物搅碎消化。 “看来,要先解决食物问题。” 林可皱眉,看了一眼这些面绿肌瘦的哥布林们:“否则我们不用等敌人来,自己就先饿死了。” 食物! 此话一出口,眾哥布林们一个个呼吸都粗重起来。 “食物!食物!哦哦哦哦哦!” “我们要吃食物!贤者大人要给我们食物!” “讚美哥布林之神!讚美贤者大人!讚美婆洛门!” 他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表达自己的心情。 婆洛门也激动道:“教父,你知道哪里有食物吗?” 林可微微点头:“放心吧,我知道有种食物能吃,而你们先前绝对没吃过!” 有种食物能吃,他们绝对没吃过? 哥布林们好奇了。 “除了老年体和幼年体哥布林,其他所有男性哥布林,跟我走!” …… 森林中,林可一边走,一边將目光放到周围的树丛灌木之中。 进食的目的是补充能量。 能量可以从多种途径获得,主要途径包括脂肪、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 蛋白质至关重要,而脂肪和蛋白质大多来自於肉蛋奶。 只不过林可的领地上早就没了动物,蛋奶更是几乎为零。 所以,要找食物,自然就要找碳水化合物。 比如各类水果,以及土豆、红薯这类含淀粉的粮食。 而在原主记忆里,大陆上很多东西都没有出现过。 比如他就没听说过大陆上有西瓜、山药、香蕉等食材。 亦或者像菌菇类。 这些都是食材! 但很多智慧生命都不知道,这些东西可以吃! 只不过,如今的领地之中,他所知晓的可以吃而且產量大的食物估计只有一种了。 林可需要找到它! 当然了,如果在找到这种食物之前能发现其他更多食物自然更好。 “这个不行。” “太苦太酸了,果肉太少。” “淀粉不够多,结果小。” “见手青?算了,等会吃出小人人。” 一边找,林可一边记下这片森林里的其他食物。 他的领地是一片原始森林,算得上是物產丰富了,很多东西哥布林们都不知道可以吃,所以也就没被糟蹋。 只有血红山楂算是哥布林们会吃的其中一种食物。 所以林可一边走一边记下这些食物,直到几分钟后,他才停下身子,看向前方。 只见不远处一棵小树上缠绕著一些藤蔓,这些藤蔓螺旋上升,一直生长到小树的顶端。 而在藤蔓之上,长满了一颗颗拳头大小的、红彤彤的果子。 找到了…… 林可来到最近的一棵树前,摘下一颗红果子,把果子放在鼻前闻了闻,掂量了一下,旋即確认了內心某个猜想。 “教父,这是狼人桃,有毒的。”见林可这样,旁边的婆洛门不由开口道。 有毒?林可饶有兴趣道:“详细说说。” “传说狼人桃会生长在深埋在地下的尸体上,在吸收尸体的血液之后,便会破土而出,所以它才像血一样红。” “吃了之后就会死!” 不过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以教父的强大,就不一定会死了。” 毒性这种东西,一般来说都是级別越高抗性越强的。 吃这东西会死吗?林可当即想到了原主的记忆。 对於狼人桃的记忆好像確实如此。 鲜红如血,但不是血。 吃了会死,因为吃过这东西的每一个人最后都死了。 “这什么鬼道理?” “喝过水的人最后还不是死了,吸过氧气的人不都死了?这什么废话文学!” 林可內心好笑。 旋即將手中狼人桃递给婆洛门: “给,相信我就吃下去。” “放心,死不了!” 第七章 西红柿!豪赤! “啊?我吗?” 婆洛门表情有些僵硬: “教父,我当然信任你……只是……可是……但是……” 婆洛门对上林可那似笑非笑的眼神,顿时幽怨地闭上了嘴。 紧接著,婆洛门恋恋不捨地看了一眼旁边的哥布林们,再看了看远方: “啊~我回不去的远方,回不去的家乡,我……唔,呜呜……” 看著婆洛门要发骚讲出长篇大论,林可立马將手中食物塞进他嘴里,堵住话。 “我……咦?” 措手不及间,婆洛门被塞满了。 而后他下意识咀嚼了一下,脸上的疑惑一闪而过。 “狼人桃竟然……竟然辣么豪吃?” 婆洛门一边咀嚼,一边抹眼泪:“好吃是好吃,但我马上要死了。” “和你说了,不会死。”林可没好气道:“我前世经常吃,我吃的咖喱中都有这东西,我称之为番茄咖喱。” “你们那些咖喱太粗糙,番茄咖喱是只有哥布林皇帝才能吃的。” “而现在,我將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们,这是恩赐,懂了吗?” 林可嘴角带著高深莫测的笑容。 “哥布林皇帝才能吃的?!” 婆洛门瞪大了眼睛,立马用力將口中番茄嚼碎咽下去,而后又凶狠地看向其他哥布林:“你们不准吃!” 其他哥布林本来听见“只有哥布林皇帝能吃”时,一个个都看直了眼睛。 但叫婆洛门护食的样子,又一个个偃旗息鼓,低下头唯唯诺诺不敢说话。 “婆洛门,这食物,是我给所有哥布林的礼物,而不是只有你的。” 林可笑眯眯看著婆洛门:“你难道要违抗我的话?” “教父……”婆洛门神色挣扎,贪婪、凶狠与恐惧、期待之色交织起来,最终只剩下顺从:“我知道了,教父!” 林可满意地点点头:“嗯,你记住,没有子民支持的你,就算在强大也不会是皇帝。” 听到林可的话,婆洛门皱了皱眉,似乎在思索和体悟这句话的意思。 而林可则是看婆洛门半天也没反应,於是才摘下一个番茄,放入口中。 霎时间,清凉的汁水瞬间在他的口腔中四溢开来,酸甜可口。 林可微微一笑。 有些传言就是以讹传讹,再和生死掛鉤,以至於让人根本不敢尝试。 番茄就是这样。 但实际上,番茄这种东西番茄是常见的高营养食物富含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及抗氧化成分。 像维生素c能增强免疫力、促进胶原蛋白合成? 像番茄红素,可清除自由基,辅助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对前列腺健康也有一定益处。 甚至还有维生素a、钾元素、膳食纤维等等。 只可惜,碳水含量就没那么多了。 不过目前为止,没有土豆、红薯、大米小麦之类的食物,只能以番茄来替代一下了。 想到这里,林可对哥布林们示意道: “每个哥布林都上来尝尝,嗯,只能摘一个果子。” 哥布林们立马迫不及待一拥而上,七手八脚抢夺西红柿。 每个哥布林在抢到一个西红柿之后就立即塞进嘴里,还警惕地打量其他哥布林,似乎生怕有人抢他们的。 下一刻,尝到番茄味道的哥布林们一个个惊嘆起来。 “好吃!太好吃了!” “这,这是水果吗?可是哪有水果那么甜!” “好吃!这就是哥布林皇帝的食物,好吃!” 哥布林们讚嘆,一些哥布林甚至激动得手舞足蹈。 “这座森林,可遍地都是西红柿啊!”林可对旁边还在思索的婆洛门道:“现在,婆洛门,带领所有哥布林,去搜集西红柿吧!” “整座森林……”婆洛门一下子从自己的思绪之中回过神来。 是啊! 狼人桃一直是没人吃的东西。 他们哥布林也从来不敢碰,就像不敢碰那些毒蘑菇一样。 有的小哥布林甚至摸一下狼人桃都会被打一顿。 作为森林里唯一的智慧生命种群,他们不吃西红柿,但吃其他很多东西,会导致什么? 这就导致了西红柿真的是遍地都是! “我,我们这就去找西红柿!”婆洛门激动得吼了出来。 其他哥布林们也听到了林可的话。 特別是“遍地都是西红柿”这句话,虽然只由短短几个单词组成,但在哥布林们耳中却美妙无比,堪称动听。 “西红柿!西红柿!” “我们不会饿死了!我们不会饿死了!” “终於不用再吃血红山楂了!酸死了!” 眾哥布林再度原地手舞足蹈。 这让林可又记下了哥布林族群的一个特徵。 喜欢吃咖喱。 一言不合就跳舞。 而且还有严格的等级制度。 不过,这种等级制度倒是挺好的。 他这个白皮肤的一进入等级制度就凌驾於所有哥布林之上,甚至凌驾於婆洛门之上了。 这样倒也方便他管理和命令。 “去吧!多摘一些回来!”林可以命令的口吻对所有哥布林道:“摘回部落!我有其他用处!” 短时间內,这座森林里的西红柿也够吃了,最起码吃个十几二十天没问题。 但这终归是有限的,吃完了就没了。 因此要做长远的打算。 大规模种植! 任何一个强大的国度都离不开充足的粮食。 只有拥有了足够的粮食,解决了温饱问题,林可才能去考虑其他事情。 “那便先育种吧。” 林可又摘了几个西红柿,一边吃著一边回部落等待。 也就一个小时左右,哥布林们带著满噹噹的西红柿回来了。 而且一个个都把肚子吃得圆滚滚的,满脸淡红色汁水。 部落里飢肠轆轆的哥布林们见到男人们回来了,一个个欢呼起来。 “回来了!回来了!” “快快快!铁锅早已经洗好了!” “番茄咖喱!西红柿咖喱!” “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欢呼雀跃的哥布林们一个个去接应满载而归的哥布林男人们。 见到这种情景,林可也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旋即来到他吩咐提前洗好了的大铁锅前,指导眾哥布林烹飪西红柿。 两个小时后,吃饱喝足。 再到夜晚降临,月光明媚。 哥布林们一个个挤进了屋子呼呼大睡。 林可则是来到了树梢,静静凝视头顶的三个月亮。 直到某一刻,他才嘆了一口气,旋即点开了意识中的系统页面。 第八章 《鲜血宝典》 【称號:男爵】 【生命:300/300】 【力量:30/30】 【速度:50/50】 【敏捷:50/50】 【魅力:80/80】 【智力:100/0.3】 【状態:正常】 【已解锁奶茶配方:血腥玛丽】 看系统界面来说,他的实力应该已经恢復了。 这也是他能从地面直接一蹦三米高的原因。 吸血鬼,力量一般,但速度快、敏捷高,魅力也不错。 就是原主这个【0.3】的智商有些捉急。 而系统面板下面,则是【系统升级中】的提示信息。 “吸血鬼和【吸血鬼】……”看著系统界面,林可思索著自身实力的事情。 职业体系! 这可是这个世界的超凡力量! 职业体系分为两种,一种是种族职业,一种是超凡职业。 超凡职业便是几乎所有种族都能学习和掌握的。 比如【魔法师】,不管是吸血鬼还是哥布林,都可以学习、掌握,成为【魔法师】。 而种族职业则大多以自身种族所命名。 比如【吸血鬼】、【哥布林】、【巨龙】什么的,一个只拥有哥布林血脉的哥布林,是无法就职【巨龙】的。 超凡职业和种族职业的就职办法一样。 便是在自己的灵魂空间內,將与职业相关的特质按一定比例融合起来。 灵魂空间是一个一片漆黑的地方,飘著一个或几个气泡。 只需要將职业特质填充进这些气泡之中,虚幻的气泡凝固,这就代表成功就职了这个职业。 比如【吸血鬼】。 这个职业的配方,便是六分吸血、两分超强感官、一分蝙蝠操纵、一分厌光。 吸血、超强感官、蝙蝠操纵和厌光就是特质。 六分、两分、一分代表的便是配比。 知晓所有特质和配比,也就等同於知晓了职业配方。 而后,只要对这些特质拥有自己的理解和感悟,再將这些感悟填充进气泡融合到一起,若是融合成功,就是就职成功。 这也是有些东西为什么会称之为种族职业的原因。 吸血鬼生下来就是吸血鬼,成年之后自然而然会对【吸血鬼】的职业特质拥有自己的体会和领悟。 所以一个成年的智慧生命,理所应当都能拥有自己的种族职业。 再从父母那里知道一下各个特质的比例,或者是猜测、实验一下,便能將职业融合成功。 故而连原主林可·阿赞恩这个中度智障都成功就职【吸血鬼】了。 当然了,职业的特质以及特质的配比是非常重要。 稍有不对就会失败。 失败倒也不会死亡什么的,只不过会略微损失一些精神力。 大致类似於熬夜只睡了三个小时就被叫醒的感觉。 这个世界上的超凡职业是十分稀少的。 很多人,特別是很多少年青年都会满怀理想,觉得自己能创造出世界上最强大、最稀有的职业。 结果便是没几个人能创造成功,反而因为精神力损失频繁,以至於记忆力下降、黑眼圈严重、脚步虚浮无力。 这也导致了各种超凡职业的配方都被各种大人物、贵族们垄断。 林可估计他的伯爵父亲倒是有不少职业配方,只不过肯定不会免费给子女就是了。 所以,若是林可想提升实力,平日里冥想去提升【吸血鬼】这个种族职业的等级很重要。 但提升种族职业的同时,也要思考超凡职业配方的事。 毕竟【吸血鬼】、【哥布林】之类的职业,其实弱点非常明显,容易被针对。 要知道,【操火者】和【驭风者】这种超凡职业的具体实力高低得从实战中看,难以针对。 但【吸血鬼】这个种族职业的“厌光”特质几乎是人尽皆知的,就很容易作出针对了。 同时,种族职业也拥有局限性。 比如【巨龙】肯定就比【史莱姆】要强悍。 一个一级的【巨龙】翻个身,可能都会压死五级的【史莱姆】。 种族职业的局限性就在这里。 “不过,现在还不到时候……” 林可倒掛在树枝上,用脚掌当掛鉤,而后两手拉住黑色披风捂住自己全身,只露出一双眼睛。 这是最適合吸血鬼这个种族的冥想姿势。 “想要获得职业,以后再说吧。” “现在,先好好给种族职业升级……” 林可闭上眼睛。 两辈子第一次冥想,感觉是很特殊的。 闭上眼睛后眼前便陷入一片黑暗,隨后又变成了一片虚无,奇妙无比。 虚无之中,便是灵魂空间。 灵魂空间里,五个气泡沉沉浮浮。 其中最大的那个气泡里鲜红如血,里面是一些林可关於吸血、超强感官、蝙蝠操纵和厌光的记忆和感悟。 像刚刚生下来三岁那年第一次吸到珍贵的人类处女鲜血的记忆。 像母亲死那天父亲愤怒到將他藏在太阳下惩罚的记忆。 ——好在这个世界的吸血鬼並不是见光死。 这些记忆构成了特別的、独属於林可·阿赞恩的种族职业。 如今,这个职业气泡之中又多了一段记忆。 那是林可喝下血腥玛丽的场景。 “有趣……”林可感觉这样的第三视角审视自己十分有意思。 而正当林可观看时,灵魂空间中忽然出现了一个淡绿色的、发光的宝石。 元素! 林可精神力立马凝聚成一只没有五官,只有头颅和身体的蝙蝠。 小蝙蝠一下子朝那枚宝石扑了过去,扑中之后便用两只小脚抓著宝石,扑腾扑腾飞向【吸血鬼】气泡。 靠近之后,將宝石用力丟进气泡之中。 一种吃下东西的感觉从灵魂中传来。 一分饱。 下一刻,一颗火红色的宝石又出现在稍远一些的地方,比刚刚的绿色宝石稍微小一些。 林可精神力凝聚出的小蝙蝠马不停蹄又重复了一遍这个动作。 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直到第八个! 第八个宝石特別大,几近一开始绿色宝石的三倍! 小蝙蝠几乎用尽全力才以乌龟拉马车的速度將这枚天蓝色宝石拖进气泡內。 刚拖进去,林可就有一种“吃撑了”的感觉。 而接下来,便是等著“消化”了。 进入灵魂空间→等待元素出现→捕捉元素→餵养职业气泡→消化。 这就是冥想的本质,也就是修炼的本质。 等某天林可变成二级【吸血鬼】,气泡便会变大一圈,变得能装更多“宝石”,也能消化得更快。 当然了,若是有朝一日林可能学会比现在这本《鲜血宝典》还要好的冥想法,或许冥想时的等待、捕捉和消化环节会变得更加高效。 不过目前来说,每天大约捕捉並消化十个元素就是他的极限了。 “天亮了?” 林可睁开眼睛。 冥想的时间过得很快。 经过一夜冥想,林可的精神反而比睡一夜更好。 “该去种地了。” 第九章 领地就是个xy坐標系 清晨的哥布林部落是慵懒的、惰怠的。 林可站在部落前,背对著令人討厌的阳光,或者说令吸血鬼討厌的阳光,静静观察著哥布林们的习性。 某种意义上来讲,只有某个哥布林醒来,整个部落才算真正醒来。 “水呢?水呢?” “该死的猪玀,快拿水来!我要喝水!” “我尊贵的脚掌和腋下流了汗,快来帮我擦拭乾净!” “还有咖喱!” “哦对!我的教父还在外面,快准备好食物!我和我的教父需要一顿盛大的早餐!” 婆洛门的声音在整个哥布林部落响起。 旋即哥布林部落一下子变得生机勃勃起来。 一些哥布林去不远处的小河打水。 一些哥布林开始架锅烧火煮咖喱。 一些哥布林则是去丛林的灌木里蹲下,为周围草木提供宝贵的养分。 直到半小时后,一脸堆笑的婆洛门就双膝跪下,而后抬著一个木瓢装的西红柿咖喱给林可。 “教父请享用。”婆洛门恭恭敬敬道。 “今天事情多,一边走一边吃。”林可接过咖喱:“叫上所有男哥布林跟我们一起走,女哥布林们去搜集西红柿,老人在家看著孩子和婴儿。” 说完后也不嫌弃,直接张嘴大口大口喝。 此时不是讲究的时候。 北面有穷凶极恶的兄弟姐妹,南面有物种丰富的雷霆大沼泽。 林可必须爭分夺秒发育,毕竟解决了食物问题,还有很多很多问题要解决。 时间紧迫! “遵命,教父!”婆洛门看林可如此雷厉风行,似乎也被感染了,於是立马起身去吆喝。 不一会儿,一群哥布林一边喝著西红柿咖喱,一边跟上了林可和婆洛门的脚步。 “今天,我们需要准备种植西红柿!” 林可边走边说。 声音不大,但却让所有人都能听清楚。 “种西红柿?” “可是种植不是直接把果子埋起来就行吗?” “对啊对啊!” “是呀是呀!” “嗯呢嗯呢!” 哥布林们七嘴八舌开口说话,吵得林可脑子嗡嗡的。 林可也懒得说话,而且估计他说话也无法用声音盖过这二十六个男性哥布林。 等哥布林们发现他们的贤者大人不说话后,才渐渐停了下来。 “说完了?”林可感觉到眾哥布林没有继续bb,於是猛地停下来。 而后他转过身子,居高临下地看著他们。 面无表情看著,不说话。 有的时候,安静也是一种威慑。 哥布林们被震慑了。 他们纷纷停下脚步,畏惧地看著高瘦白皙的林可。 “教,教父,怎么了?”婆洛门小心翼翼开口问。 林可瞥了婆洛门一眼,婆罗门立刻低下头。 而后林可这才缓缓开口:“以后我说话没停下,所有人都不能打岔,我不允许討论,所有人都不能討论,听明白了吗?” 纪律性! 在他设想中,未来哥布林是要组成一个小军团的! 而令行禁止则是一个军队强大与否的標誌之一。 而且不说未来,就说现在。 一个积极的、勤快的、高效的队伍,比一个消极的、懒散的、低效的队伍更可能生存下去。 其他不说,先从说话开始矫正。 否则以后林可说一句话,这些哥布林要说一百句话,那什么事都不用做了,就等著他们嘰嘰喳喳討论就行。 而面对林可突如其来的威慑,哥布林们顿时噤若寒蝉。 “遵命,教父!”婆洛门第一个开口。 林可闻言立马投射过去一个讚许的目光。 婆洛门淡绿色的脸颊立刻绿润几分,似乎状態更加亢奋了。 而其他人则稀稀拉拉地模仿著婆洛门回答林可。 “是,教父!” “遵命!贤者大人!” “遵命教父!” 听著哥布林们的回答,林可不由得再度摇头,而后纠正道: “以后工作的时候称职务。” “就叫我长官吧!” 於是,哥布林们便统一喊道:“遵命,长官!” 声音还有些整齐。 整齐得他们喊完后就彼此互相面面相覷,似乎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这是……”婆洛门也惊讶了。 “以后就这样,越整齐越好。”林可轻喝道:“听明白了吗?” “遵命,长官!” 哥布林们一齐回答,声音在林间迴响。 回答完后,这群哥布林脸上终於露出兴奋之色。 这种整齐划一的集体感,是一种非常美妙的感觉。 让他们仿佛彼此融为一体,再无隔阂。 就连婆洛门也一样。 “很好。”林可点点头,而后转身继续走:“这一次,不要说话,跟上我的脚步!” 林可本就是【吸血鬼】,速度很快。 以哥布林们懒懒散散、慢慢悠悠的那种姿態是跟不上的。 但在聚精会神之后,哥布林们就能跟上了。 林可也不会使出全力,而是时刻观察著哥布林们的状態,让他们有种快走的感觉。 不至於太累,又不至於像郊游一样慢。 同时,他也注意著方向。 看来看去似乎都是树,看不出个所以然。 但如果以数学中的(x,y)坐標系来看他的领地的话,其实是很清晰的。 以哥布林部落所在的森林为(0,0)中心点,y轴箭头指向的地方也就是北边,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一个妹妹。 南边也就是y轴箭头的相反反向,则是雷霆大沼泽。 从北边到南,植物的分布乃是森林→灌木→草地→灌木→哥布林森林。 接著又是哥布林森林→灌木→草地→雷霆大沼泽。 在这其中,一条河流从第一象限进入他的领地,经过第四象限,然后从第三象限流出,进入雷霆大沼泽。 而他的目標,正是这条小河! 小河距离哥布林领地不远,不过林可选择的是稍微靠下游一些的地方。 不过也並不远,十几分钟后他们便来到了河边。 得益於他兄弟姐妹们想害死他的决心,这一路都没有什么动物打扰他们行进。 “就是这了!” 林可环顾四周,停下脚步。 略微有些喘气的哥布林们也停了下来。 但他们环视周围之后,並没有发现什么东西。 而林可此时也才开口道: “今天的任务,翻地!” 第十章 工具运用!大兴农业! 严格来说,种地確確实实是一项技术活。 因为这关係到吃饱肚子的问题。 在林可记忆中,就算是六级【吸血鬼】似乎都是要进食的,因为他的伯爵父亲就要吃东西。 听说吸血鬼公爵那些也要吃。 只不过区別在於林可吃的是普通食物,估计亲王公爵那些吃的是红龙肋排。 但总的来说,食物確实是大问题。 別说这个世界,就是工业化高度发达的前世,粮食也一直是大问题。 林可穿越那会儿,世界上还有数以亿计的人吃不饱饭。 只不过他生活在一个伟大的国度,所以才能吃饱,甚至还挑著吃,甚至还需要减肥。 但纵观前世古今中外,纵观人类史,其实大部分时间人类都是吃不饱的。 这也是自然界的残酷和平等,因为不管大脑多发达亦或者体型多庞大、速度多快,就是大象、猎豹等都经常吃不饱。 但是,那是在科技发展之前的歷史了。 而在如今这个世界,林可想要发展,自然而然需要使用科学。 科学! 这並不是特指某种非魔法的东西,而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逻辑方式。 它並不属於知识,而是属於智慧。 来到异界,只不过很多东西变了而已,比如魔法、种族等等。 但很多东西也没变。 比如如果林可知道了某种作物生长的適宜温度、土壤条件、阳光水分等等情况,那便可以將其种出来。 不管是九级魔法植物还是普通的山楂番茄之流,都可以。 这便是科学思维! 仔细观察、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別说种地,魔法、职业等等东西都差不多。 所以林可才要种地。 当然了,前世那些都是理论上的东西。 有句话说好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標准。 即使他能预料到未来能够做成功,如今也需要站在达尔文、孟德尔、袁水稻天尊等巨人的肩膀上不断试错,不断接近真理。 种植番茄! 高筑墙,广积粮,力成王! 啥是力成王? 力量比得上黑暗王者! 力爭成为黑暗王者! 因为林可仔细思索过。 兄弟姐妹们希不希望他死? 肯定有很大一部分兄弟姐妹是希望的。 但是,他们知不知道自己还活著? 不一定知道! 很大概率会以为他已经死了! 毕竟一个智障,来到一个只有哥布林部落而没有其他任何动物的森林里。 要么自己饿死,要么因为忍不住去捕食哥布林而被打死。 总之就是死。 而这,就是林可的机会。 苟在领地发育发展的机会! 说不定此时和他领地接壤的哥哥和妹妹以为他已经死了,正在大打出手呢! 但不管怎么样,在奶茶系统升级完成之前,在他强大起来之前,还是苟著慢慢发育为好。 当然了,发展壮大需要耐心。 比方说此时的林可,就很有耐心。 “西红柿的栽种与生长需要充足的水分。” 林可一边走一边教导,后面的哥布林用心听著林可说话。 和林可以为的不同。 原本他以为哥布林种群真的如同伯爵城堡內开设的课程中所说的那样。 贪婪、凶残、愚蠢。 但接触下来却发现,种族歧视这种东西果然是地图炮。 比如愚蠢。 婆洛门他们在听林可说一些知识时,不如林可想像中那么不认真、注意力不集中。 反而相对的,他们一个个聚精会神地听著,如饥似渴地学习著。 是啊,这里不是前世了……林可晃了晃脑袋,將脑海中那个信息大爆炸时代的记忆甩出去。 越是底层,越是知晓知识的宝贵。 这些哥布林们正因为知晓这一点,所以听得非常专心。 “所以最好选择靠近水源的地方。” 林可指了指旁边这条水流並不湍急的河流:“还有便是土壤了……” 除了靠近水源,土壤的肥力也是很重要的。 怎么判断肥力? 林可在前世中刷视频刷到过,最简单快速的方法就是观察土壤上生长的植被。 若杂草生长茂盛且种类丰富,说明土壤肥力较好,適合西红柿生长。 若植被稀疏、矮小,则可能土壤肥力不足。 除此之外,若是想更进一步了解土壤的肥力,那么就可以挖开土壤,查看土壤的结构。 好的土壤会有很多的孔隙,这样的结构能为西红柿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西红柿,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不適合种植於纯沙土、盐碱土,我们最好选择黄土、黑土……” “沙土你们知道,盐碱土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一边讲解,一边寻找。 哥布林们出奇的安静。 直到林可说到种植西红柿的育种问题时,一块比较符合林可期待的土地出现在眼前。 这片地方地势平坦,土壤呈黑黄色,距离河边很近,生长的杂草都和哥布林一样高了。 而且位置也离哥布林部落不远,也比较隱秘。 正適合做番茄种植地! “就是这了。” 林可满意地摸了摸下巴:“就这里,所有人都看一下这里的土壤。” 他蹲下来,捏了一把土,然后揉碎。 土中自然蕴含水分,不多不少,使劲捏也捏不出水,但又能让手掌感受到清凉与湿润。 哥布林们纷纷好奇地学著林可的动作,蹲下捏土感受。 甚至有哥布林直接把土往嘴里送,亦或者捏土的时候找到蚂蚱蠕虫什么的就直接丟嘴里咬两下就吞下去。 过了两分钟,林可便又折断一根树枝比划了一下。 很坚硬。 或许是这个世界蕴含魔力的缘故,就算是普通植物,相比前世也有些不同寻常。 “熟悉了土壤,接下来,你们需要会使用工具。” 工具! 灵长动物之所以叫灵长动物,其中原因之一便是因为拇指与其他手指可以对握,以此抓住物体。 而不是把手当蹄子用。 光用手刨得刨到什么时候? 不仅不省力,还浪费时间。 可惜他们目前没有耕牛,也没有曲辕犁,更没有自动化机械,不然就方便许多。 “我教你们製作砍树的斧头、割草的镰刀除根的铲子和翻地的锄头!” 林可弯腰捡一些隨处可见的坚硬石头,旋即用坚韧的草將其捆绑的木头上,就成了简易工具。 虽然不耐用,也不实用,但最起码趁手,而且製作简单。 哥布林们眼中一直满是好奇之色。 不管是婆洛门,还是在他们等级体系之下的沙迪利、费舍、陀罗,都十分认真,一板一眼地学著林可的动作。 要知道,哥布林以前生存的唯一方式就是打猎。 或许他们接触过其他的智慧生命,但是懒得去学习其他智慧生命的工具製作方式。 毕竟他们只需要打猎就能活下去,会做石矛就够了。 不得不说,懒惰是阻碍他们发展的一大因素。 同时,林可对工具的讲解,也让一些哥布林们露出思索之色。 工具都是相通的! 要知道哥布林们也是有石矛当作武器的,也是將石头绑在木头上。 只不过他们並没有製作工具。 毕竟斧头、锄头之类的东西虽然不难,但这也是手工智慧的结晶,也是智慧生命与大猩猩有所区別的核心之一。 所以,在林可的讲解下,哥布林们很快就知晓了这些工具的用途。 而且各自做起了工具。 他们几乎人人都做过石矛,故而做工具也很快。 “做的不错。”看哥布林们动手能力很强,林可满意地点点头。 接下来就开干! 要弄出一片耕地可不简单。 他们需要將大树砍倒,將草木割断,而后把根全都翻出来。 好在他选的这块地大树不多,草比较多,所以在哥布林们在林可一声令下之后,就开始轰轰烈烈地整地翻地了。 第十一章 我要鞭打你了 忙碌了一上午,接近三小时。 依靠著隨时会滑落的石头、隨时会崩断的捆绑物和隨时可能变成两截的木棍所组成的工具…… 三亩地犁好了。 又是砍树又是割草,又是除根又是翻土。 总之这一套做下来,虽然已经是职业【哥布林】的哥布林们已经累得精疲力尽。 但时间不等人。 林可又带著哥布林们马不停蹄回到了部落里。 吃东西、睡午觉、当闹钟,一气呵成。 將精力因为午饭和午觉重新恢復的哥布林带到部落与番茄基地之间的某处,林可便停了下来。 …… “下午要做的是……厕所!” 林可说出了下午的任务。 不仅是厕所! 还有化粪池和沼气池! 林可要把这三个东西建起来,並且还要约束哥布林们去这里上厕所,其实和环境没多少关係。 他又不用评文明城市,在森林里本身味道就没多好闻,隨地大小便也无法让森林变得臭气熏天。 他要做厕所的关键点在於……粪便可是宝! 要知道,厕所是可以產出硝石这种东西的。 尿液中的挥发出来的氨气是带有氮元素的有机物,经过一系列的复杂化学反应產生的硝石或者是硝酸钾,硝酸盐。 前世,古代人很早很早就已经知道从易积聚尿的厕所边或墙土处取硝。 至於硝石有什么用? 黑火药、导火索、玻璃、火柴、烟火……用途太多太多。 其中最重要的还有一点,便是硝石也可以成为钾肥、氮肥之类肥料的原材料。 这还是其一。 化粪池和沼气池的作用就更明显了。 化粪池可以將粪便转化为肥料,要大规模栽种番茄,肥料可就不能少。 而沼气池更是可以產生沼气来供暖。 这三者联合起来,可是把粪便变成了非常有用的宝贝。 只不过目前的条件不多,暂时也只能这么搞。 “……所以,想上厕所之前就来这里,小的去这里,大的去这里。” 林可简单比划了一下,让哥布林们听得懂。 他也懒得给厕所分男女,只是分了大小便。 然而,对於林可的话,哥布林们就傻眼了。 他们听林可嘰里咕嚕说那么多,最终好像就落在两点。 一点是挖坑,装粪便。 一点是以后想大小便只能来这里,否则失去来生变成更好阶级的机会。 但,哥布林们很好奇为什么要这么做。 “啊?感觉,感觉怪怪的。” “是啊是啊,上厕所不是找个丛蹲下来就行吗?” “贤者大人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嘘,贤者大人说了,工作的时候要称植物……对了,话说你们知不知道『长官』和『植物』这两个单词有什么联繫?” 大陆通用语的发音,“职务”和“植物”是同样的发音。 当然了,林可此时也没听到某个哥布林的疑惑,而是脸色一沉。 霎时间,哥布林们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討论。 於是林可再度开口:“刚刚的命令我不想重复第二遍,我再说一次,执行命令,听到了吗?” “遵命,长官!” 眾哥布林立马回答。 “好了,开始吧!先挖坑!”林可摆摆手,又对婆洛门道:“婆罗门,我先回去一趟安排其他事情,你在这里监督所有人。” “如果有人消极怠工,嗯,也就是有人不好好挖坑,偷懒的话,你就用藤条抽他。” “知道了吗?” 林可隨意从一棵大树上扯下一根极具韧性的藤条,递给婆洛门。 “遵命,长官!”婆洛门兴奋地接过藤条。 眾哥布林们则是面面相覷,眼神里写满了疑惑。 往日里婆洛门也经常用藤条亦或者石矛的棍子抽打他们,但也没见他那么兴奋过啊! 不过他们此时不敢说话。 “但是……” 而此时,林可將藤条递过去后便居高临下地凝视婆洛门,使得婆罗门立马紧张起来。 “但是,若你没发现別人偷懒,或者包庇偷懒者,只要被我发现,那被鞭打的就是你!” 一句话落下,哥布林们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婆洛门也呆了一下。 “怎么,没听懂吗?”林可独属於吸血鬼的猩红双目冷漠地盯著婆洛门的双眸。 “鞭打我……”婆罗门只感觉內心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说不清,道不明。 很奇怪。 但他想到了未来,想到了哥布林皇帝,想到了哥布林之神,想到了血红山楂奶茶…… 要知道,他们现在自上而下的婆洛门、沙迪利、费舍和陀罗这四个阶级,可是哥布林之神定下来的。 只要今生受苦受难、听从上一级的命令和指挥,来世就能成为上一级的哥布林。 他们部落所有哥布林都相信这一点,这是传统。 而他呢? 他的下一级別,哥布林皇帝,可是需要引用大量血红山楂奶茶的。 而如果他下一世能成为哥布林皇帝,那下下世岂不是能和他教父一样,成为正宗的白色吸血鬼人种? 於是,他重重点点头:“遵命……长官!” “好。”林可微微頷首,旋即立马转身走进丛林。 待他走后,眾哥布林动了起来。 平日里就没少挨打,今天他们看婆洛门怪怪的,还是好好干活的好。 只不过他们没发现的是,婆洛门没有去管他们。 反倒时而低头看看手里的藤条,时而看看森林,似乎想看到已经没入森林不见踪影的林可。 “奇怪,我怎么忽然感觉好想被抽啊……” …… “这婆洛门怎么好像想要我抽他?” 林可回想起刚刚婆洛门的眼神,不由得不寒而慄。 变態哥布林! rbq啊rbq。 “贤者大人,姑娘们都召集起来了!” 不远处,一个哥布林老奶奶穿著简单的草制连衣裙,站在哥布林部落的门口招手。 林可旋即收回思绪,加快脚步来到了部落门口。 粗略一看,除了两个怀孕的哥布林和那些需要带哥布林婴儿的,总共就六个女哥布林青壮力。 但若是加上四个哥布林老头和两个哥布林老奶,就有十二个哥布林了。 暂时够用! “你们会磨製石矛,应当就不用我教了。” “现在,我教你们其他工具。” “以后上午你们出去採集番茄,下午就在部落里磨製工具吧!” 第十二章 人家斯德哥尔摩了 工具的损坏和磨损是没有办法的。 现在也只能暂时这样做了。 多损坏就多做,反正製作简单。 但开始磨製工具之后,林可便发现四个老头和两个老奶的动作实在太慢。 於是,他乾脆开始准备种植番茄的下一步工作。 选种! “先选种、育种,再育苗,然后才是栽种。” 林可心里定好了规划。 这个规划往大了说关係著整个领地的生死存亡! 只可惜,目前的技术条件不够,很多他前世刷短视频看到过的选种方法都用不了。 什么基因突变、遗传基因、显性隱性之类的,都无法很快实现。 暂时只能一代一代优中择优来培育了。 简单来说,就是专门挑那些大的、甜的、水分多的。 甚至於若是有一些抗倒伏、掛果多、抗病虫害之类的更好。 一代代选育之后,西红柿果实就会越来越大、越来越甜、越来越汁水丰富。 在没有高超技术的时候,挑选种子去种植,一代代选育、一代代改良便是最好的办法了。 要知道,像香蕉、西瓜之类的水果,最初时根本就不能称得上是水果,难以下咽。 但经过人类一代代改良,香蕉、西瓜、苹果这些水果便越来越水润、越来越甜蜜。 这不是自然选择和自然进化,而是人工选择和人工进化! 前世的西红柿也是这样一代代选育出来的。 如今,他也要这么做。 “你们现在的任务很简单。” 看著眼前虽然年迈,但依旧很精神的六个老年体哥布林,林可感觉自己在虐待老人。 这六个哥布林老人只到林可的腰部位置,满脸皱纹和老年斑,头顶毛髮更是稀疏无比。 不过动作还算利索,只要不干磨製工具那种活计,其他活计应当乾的了。 平日里这六个老哥布林估计便是承担起部落里带小孩、烹飪咖喱和拾捡柴火的工作。 “贤者大人什么任务?”刚刚负责召集的哥布林老奶奶询问。 这个哥布林老奶奶似乎在女哥布林中颇有威望,属於哥布林中的沙迪利阶级。 “將那些番茄中个头最大、最红的番茄挑出来,挑三十个吧!” 林可指了指旁边垒放在大片大片树叶上的西红柿。 六个老年体也不多说话,似乎习惯了服从。 故而沉默著上前去,將一些又大又红的西红柿挑了出来。 可惜,最大的西红柿都比不上林可前世在菜市场里见到的正常大小。 “咯吱咯吱……” 另一边的哥布林妇女们蹲坐在地上一边磨製石具一边偷偷往这边看。 幼年体哥布林们则是在自己母亲周围天真无邪地玩著,时不时去地上扒一扒,看看有没有虫子可以当零食。 不过小哥布林们很守规矩,不敢进入丛林,只在部落范围內活动。 不听话的小哥布林早就被大自然优胜劣汰掉了。 “这些小傢伙真閒啊……” 不知不觉的,林可来世考虑这些小哥布林还能做什么了。 不过目前倒也用不著。 过来了反而有可能捣乱,还是后面遇到了再说。 “贤者大人,挑完了。” 正看著小哥布林们打架玩闹的林可回过神。 “现在,我教你们取番茄种子。” 林可蹲下,拿起一个番茄,从中间掰成两半,而后取出一粒种子:“要注意颗粒饱满、没有破损,乾瘪破损的就不要了。” 接著,他又指了指旁边的大木碗和大锅: “取完种子后的番茄不要浪费丟进锅里煮,至於番茄种子则放在木碗里,后面统一拿去清洗清洗。” “好的,贤者大人。” “知道了,贤者大人。” “贤者大人说的对,我们听从。” “好,贤者大人。” 几个哥布林老人脑子也灵光,听一遍便知道了做法,纷纷开始干活。 那些被挑了番茄种子的番茄,刚好可以用作下午的食物。 种子则是拿去番茄基地栽种,当作第一批育种选种的番茄。 只不过育种栽种只能是长期之计,是以年为单位的计划。 中期之计则是移栽一些番茄植株去番茄基地那里,浇水施肥、精耕细作,这样也能增產不少。 而短期还是只能靠整个森林里的大范围採摘才行。 他预计后面还要弄好几块地,不然搞不了太多动作。 而且番茄只是其中一种食物,他还要积极发现更多食物才行。 “算了,先不想了。” “先把选地、整地、移栽、种植这些做好,而后再进行作物生长期的田间管理,把產量提高再说。” 林可晃了晃脑袋。 做太长远的规划没什么意义,毕竟如果他明天就死了,那何必想那么远的事。 不过现在没啥事干,他乾脆掛到比较阴暗的树枝下冥想。 先前吸收的元素还没消化完,所以只吞了一块元素宝石便停了下来。 睁开眼,已经快到下午了。 “嗯,差不多了,去看看厕所挖得怎么样了。” 林可从树枝上落下,轻轻落在地面,往前走几步就到了部落。 部落这里,工具已经磨製出了好大一堆。 一些小哥布林也正在笨拙地帮著哥布林妇女一起磨製。 种子这边也早已经弄好了,哥布林老人们看林可在冥想也就没打扰,而是一起去磨製工具。 “还挺不错。” 林可想起第一眼见哥布林部落时的景象,与现在比却是是有一点改变。 不管哪个种族,辛勤劳作时都很美。 “贤者大人,我们可以进食了?”哥布林老奶奶笑著对林可招手:“贤者大人要不要先吃?” 智慧生命在生活充满希望时,即使忙碌也会感到幸福。 “不用。”林可笑了笑:“我先去看看婆洛门他们怎么样了,马上回来!” …… 当他来到现场时,两个大坑已经挖好了。 甚至林可要求弄的从厕所到化粪池和到沼气池的沟渠都弄好了。 哥布林们正横七竖八地就地躺在大坑里休息,婆洛门则是一直盯著手中藤蔓发呆。 “完成得挺不错啊!” 林可观察了一会儿,而后才鼓著掌从树林中出来。 哥布林们纷纷站起。 第一个站起来的就是婆洛门。 婆洛门,似乎在亢奋! “……”林可称讚的话音伴隨著他的笑容一起戛然而止。 他与婆洛门对视到一起,內心咯噔一声。 糟糕,不会是斯德哥尔摩吧? (ps:斯德哥尔摩综合徵,其主要表现为被害者在面临极端威胁时,会对加害者產生情感认同,並形成融洽的关係。) 第十三章 野外发现猪玀怎么办? “长,长官!” 婆洛门不自觉地挺直腰杆和胸膛,顺便將他的大肚腩也挺了起来:“完成任务了,长官!” “嗯,很好。”林可点点头:“明天將这里用绳子和叶子盖起来……对了,厕所弄个屋子遮一下……” 林可把厕所、化粪池和沼气池的事简要安排了一下。 婆洛门听得认真,其他哥布林们也是。 林可也懒得再去想婆洛门是不是有了斯德哥尔摩的事。 安排了一下明天的行程,便带著哥布林们打道回府了。 劳动过后的食物最是香甜。 哥布林们大快朵颐,也不会觉得番茄腻,反而一下子就將今天採摘来的番茄吃了个精光。 林可看著这一幕,內心自然知晓这是正常的。 工作量比以前大了,吃的就多了。 只是不知道森林里的食物能不能撑到番茄基地开花结果。 好在根据原主知识判断,他这里应当是南方。 处在萌芽之月、淬火之月、黄金之月和哀悼之月四个大月中的萌芽之月,而且是二月份。 这意味著后面番茄应该还会迎来好几次开花结果的机会。 当然,这少不了浇水施肥、受精传粉。 “也不知道我那三位哥哥姐姐和妹妹什么时候才回来光顾我的领地,希望来得及吧……” …… 劳动、吃饭、睡觉。 这是哥布林们这几日的作息。 而林可则是將睡觉换成了冥想。 只不过林可也好奇,这些哥布林似乎对提升自己的种族职业没多少兴趣。 询问了婆洛门后他才知道,这是因为哥布林们即使变成了五级【哥布林】,都不一定能打得过二级【吸血鬼】或者【魅魔】什么的。 所以摆烂了。 好在林可的种族职业虽然不是顶尖而稀有的那种,但胜在不弱。 比如今天,林可便听到了一个好消息。 “你是说,踪跡是从那边来的?” 林可眯了眯眼睛。 “没错!”婆洛门点点头,眼中也有著兴奋:“这一定是一头猪玀的!似乎还带著小猪玀!” 猪玀兽的踪跡! 猪玀兽是一种皮肤呈现墨绿色,生有两根獠牙的一级魔物。 这种魔物的体型比普通的家猪要大,而且会操纵地刺,威力不俗。 寻常野兽都不敢招惹此魔物。 但对於哥布林部落来说,若是能够捕获一头猪玀兽,那肉就够熬好几天的咖喱! 毕竟在林可到来之前,哥布林部落的咖喱向来是柴火从不停歇、咖喱一直煮到天荒地老的。 一大头猪玀兽,那肥美的肉汁足以將那几口从人类村庄偷来的大锅塞满,而后隨便加点什么花草树皮就能吃了。 所以,在饿了一个小月之后,发现了猪玀兽踪跡的婆洛门以及其他哥布林们一个个都兴奋极了。 但是兴奋之后,婆洛门率先开始考虑事情了。 “教父,我们还要弄番茄不是吗?”婆洛门满脸纠结:“可是,我们还要去猎杀猪玀兽……” 他们现在也习惯了白天种地,晚上休息。 甚至於上厕所也习惯了捂著屁股往唯一的厕所跑,甚至上完厕所还用水冲一下。 但是,那可是猪玀兽啊! 番茄虽然好吃可口,但哪有猪玀兽的肉好吃? 其他哥布林也想到了这些问题,而后把目光聚焦在林可身上,等待林可做决定。 “我去猎杀。” 仅仅思索了几秒,林可就开口道。 此言一出,婆洛门惊讶。 然后他双目之中爆发出精光:“对啊!对啊!有教父在,区区猪玀兽那不是手到擒来?” 婆洛门激动得脸都绿了,更绿了。 其他哥布林也是如此。 林可呵呵笑了笑,没有回应婆洛门的激动。 其实他內心还挺紧张,紧张到心臟扑通扑通跳。 哦不对,他没有心臟,只有吸血鬼心核,而且不会跳。 “你们继续移栽,將掛果多的、果肉大的、甜美多汁的番茄植株全部移栽到番茄移栽基地那里。” “这是你们今天的任务!听清楚了吗?” 林可轻声吩咐。 和几天前不同,现在的哥布林们非常安静的听著林可说话,不会打岔,也不会交头接耳,有一定的纪律性。 “遵命,长官!” 眾哥布林异口同声回答。 “去吧,为领地创造未来吧!”林可右手大拇指別进手掌,四指伸直,而后弯过手腕平伸到胸前,以食指侧面捶了捶左胸口: “敬礼!” 这是他为哥布林设计的军礼,寓意为“献出心臟”。 眾哥布林们满脸荣光地一齐捶了两下胸口,整齐划一地开口:“敬礼!” 现在只不过是没时间。 否则的话,这些男哥布林完全可以开始军规军纪训练了。 看著进入森林准备去番茄移栽基地移栽番茄的哥布林们,林可十分满意。 短短几天而已,能做到这种程度算不错了。 “昨天找了八百株番茄植株,今天移栽进去。” “明天又可以找八百株,番茄新种基地的种子也差不多应该发芽了……” 林可默默自语,计算產量。 十二亩地。 这是这几天的成果。 其中八亩地是用来移栽森林中各处番茄植株的。 四亩地则是用来栽种那种挑选出来可以进行育种的新番茄的。 十二亩地,以如今的生產条件,每亩地大概可以种一千株到两千株左右。 考虑到森林现有番茄植株数量、比较缺乏的肥料以及抗病虫害手段、土壤肥力、温度湿度等各种原因。 林可估摸著每亩地种一千株差不多了。 番茄移栽基地有八亩,可以种八千株。 一天大概能在森林里搜寻到八百株大大小小的番茄植株,也就是说只需要十天就能將番茄移栽基地种完。 而后呢? 每亩西红柿在前世大概產量在4200-5300千克,但目前番茄移栽基地肯定达不到这种水准。 前世一些番茄,在基因技术、土壤肥力、农药等各种因素下,一些品种的番茄每株可分出四蔓,共结出24串果实。 而现在他的番茄移栽基地,能有两蔓就算不错了。 估计下来,每亩能有2000千克。 再换算下来,番茄移栽基地,估计下个月就能再次產果。 下个月,他们这里將会產出大约16000千克的番茄! 这些都是林可通过这段时间观察计算下来的结果。 毕竟这里的番茄似乎和前世的也有所不同,林可猜测是这个世界存在魔力的缘故。 这倒是好事,否则的话若是前世,番茄的移栽、育苗、开花结果之类的绝对没有那么轻鬆。 “嗯,现在先考虑一下捕猎问题。” “猪玀?正好试验一下我的实力……” 第十四章 超强感官与魔法蝙蝠 番茄移栽基地和番茄新种基地是林可当下的重点。 但他也不会忘记,磨礪战斗技艺也是重点,而且是重中之重。 只不过先前他只能在脑子里磨礪,也就是去回想、记忆曾经在伯爵城堡里时老师教导过的战斗方法。 而如今,正好有一个机会摆在面前,他自然要去试试水。 “噠噠噠……” 林可的身子快速在林间穿行,猩红的双目四处扫射,將周围情况尽收眼底。 魔力涌动,而后匯聚在头部加上著他的感官,特別是眼睛、耳朵和鼻子。 【吸血鬼】特质——超强感官! 这个特质可以让【吸血鬼】的视力、听力、嗅觉等都变得超级敏锐。 但是也会消耗魔力。 “露水的气息……土壤的气息……嗯,鸟类也回归了……” 林可保持著身体前倾的方式快速移动,赶往婆洛门所说的猪玀出没的地方。 目前来说他还没有找到踪跡。 但相比他来说,哥布林们確实更加精通狩猎,所以这也正常。 “等等,这个气味……” 林可的鼻子现在就像狗鼻子一样灵。 他猛然停住身子,看向左手边,而后用力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就是这股臭味!” “这几天领地里似乎是第一次出现的味道!” “猪玀,我找到你了!” 林可有些兴奋。 不过他可不会大意,立马便涌动起身体里的魔力,在手中凝聚出一个小巧的实体。 【吸血鬼】特质——蝙蝠操纵! 按理来说,这个蝙蝠操纵的使用方式是控制真正的蝙蝠。 但据说强大的【吸血鬼】一般都是直接用魔力凝聚形成魔法蝙蝠的,不然哪有时间满地找蝙蝠去操控的? 只不过凝聚魔法蝙蝠比较消耗魔力。 林可光是凝聚手中这一只魔法蝙蝠就明显感觉职职业气泡內储存的魔力下降了一丟丟。 “去吧。” 林可轻轻一托,手中漆黑如墨的魔法蝙蝠便冲了出去,速度比林可还快。 林可则是在原地闭上了眼睛。 他与魔法蝙蝠的感官是共享的。 “猪玀,猪玀,你到底躲在哪里呢……” 魔法蝙蝠迅速在林间穿行,把周围一切都尽收眼底,而且还能做到极小的动静,不会打草惊蛇。 令他意外的是,在魔法蝙蝠身上的魔力消散之前,林可竟然都没发现猪玀的踪跡。 “奇怪了……” 脑海里回想起猪玀的特性,林可皱了皱眉。 猪玀,身体有墨绿色和淡绿色,总体与森林环境是十分融洽的,身上的顏色都是保护色。 “难道是隱藏了?果然厉害……” 虽然就能嗅到猪玀藏在前方几百米內。 但是连魔法蝙蝠都发现不了,这代表这头猪玀確实是十分善於隱藏。 要知道,魔法蝙蝠的优势除了小巧便捷以外,还能做到如同正常蝙蝠那样发射超音波进行套路,还拥有超强视觉。 这样的情况都发现不了猪玀,最大的可能便是猪玀一动不动隱藏在草丛和灌木之中。 隱蔽,这是生物的天性。 不管是猎食者还是被猎食者,如果不会隱蔽自己,那將很难生存下去。 “那就用更多魔法蝙蝠!” 林可抬手,魔力涌动,旋即六只魔法蝙蝠凝聚了出来。 体內魔力也消耗了大概三成左右。 “咻!!” 魔法蝙蝠朝著林可前方散射出去,速度极快,但动静却很小。 “这里,不是,没有。” “嗯,这里也没有。” “我去,怎么有点晕3d的感觉,不对,这是三六一十八d。” “还好,能適应……” 林可一次性共享六只蝙蝠的视觉,立马感觉脑袋有些晕晕的,不过略微適应了一下就好。 只是猪玀的痕跡依旧没有发现。 “等等,这块青苔石头是不是动了一下?” 陡然间,林可右手边第二只魔法蝙蝠传回来的视觉之中,一块石头似乎移动了一点点。 林可脸上顿时露出笑容,笑而露齿,两根吸血鬼尖牙在笑容之中若隱若现。 “找到你了!” 厉害啊! 竟然是一头大的母猪玀带著八只小的猪玀在模擬长满青苔的岩石。 一大八小,而且那八小还不是聚集在母猪玀身边,而是散落在周围。 在地面那些草丛灌木以及枯朽腐木的掩盖下,再加上其本身优秀的保护色,这一大八小猪玀全都隱藏得非常好。 若非其中一只小猪玀估计趴久了被蚊虫叮咬时动了一下尾巴,估计林可都发现不了它们。 既然发现了,那就好办了。 林可忍住紧张,收回这些魔法蝙蝠,而后控制轻盈的身体爬上树木。 將原本在地面穿行的方法改为像猴子一样在林间穿行跳跃。 要知道,他比猴子还轻! 在树枝间穿行可以让他的动静变得比在地面穿行更小。 “接近了……” “嗯,必须一击必杀……” “猪玀兽的头骨坚硬,但只要出其不意之下,还是能一下子震碎它的大脑。” “小猪玀肯定会逃跑,能活捉就活捉,不能活捉就杀死!” 林可內心低语,若是能出汗,他估计要汗流浹背了。 可惜他是冷血动物。 到了……林可身子放缓,黑色长髮下猩红的双眸在下方丛林里来回扫视,確定母猪玀和小猪玀的位置。 母猪玀和小猪玀不知道危险来自於高空,而且都闭著眼睛,所以依旧安静地扮演著青苔岩石的角色。 只不过细心观察就能发现,这些青苔岩石拥有尾巴和耳朵,而且底部与地面接触的细微处还能发现翻起的新鲜泥土的踪跡。 “系统……” 林可脑海中打开了系统界面。 【称號:男爵】 【生命:300/300】 【力量:30/30】 【速度:50/50】 【敏捷:50/50】 【魅力:80/80】 【智力:100/0.3】 【状態:正常】 【已解锁奶茶配方:血腥玛丽】 【检测到店长已製作出了第一杯奶茶,系统自动升级中】 【升级倒计时:24天】 【提示一:升级成功前將关闭奶茶製作系统,仅保留店长信息的查看功能。】 【提示二:升级成功后將解锁新奶茶配方的获取方法,敬请期待。】 目前他的状態可以说是非常良好的。 於是,他捏紧拳头,深吸一口气。 要上了…… “哗——” 下一刻,他身体往下俯衝而去,周围的树叶轻轻舞动了一下,仿佛被风吹动一样。 拳头握紧,魔力匯聚,藉助从天而降的势能,林可一拳砸向了最大那块青苔岩石的头部。 “咔嚓!” 第十五章 猪猪这么可爱 一声轻响,林可拳头击中的地方塌陷下去。 “头骨竟然击碎了?” 林可略微愣了一下。 然而就是愣了一秒,他又连忙反应过来,再度一拳轰击上去。 饱含魔力的拳头第二下轰击上去,拳头下流出红白相间的脑花血水,拳头两边更是流出两行血泪。 整个青绿色的“岩石”立马动了动,底部露出四肢原本蜷缩在下方的猪蹄,整个身体朝著侧面轰然坍塌。 死了! 林可眼神之中的喜悦一闪而过。 然而就是那么呆滯一秒,周围瞬间响起八个明显的窸窸窣窣的响动。 “咻!”“咻!“咻!”…… 那些小猪玀们虽然闭著眼睛,但显然一下子察觉到了危险,瞬间朝著四面八方窜入丛林。 “不好!” 林可学到了战斗的第一课…… 不要迟疑! 前世看再多小说也学不到的东西,今生只要实践一次他就学会了。 於是,林可体內魔力迸发,身子化为残影朝著最近的小猪玀冲了出去。 “既然抓不到,就全部杀掉!” …… 原本林可的设想里,猪玀可是优质的家畜,如果圈养起来,以后哥布林部落就有了优质的肉质蛋白质来源。 但如今看到实体之后,林可却能感受到这些猪玀依旧存在野性,而且野性不小。 特別是那些小猪玀,感觉智商比前世的家猪野猪还高。 甚至在林可捉住其中几只之后,小猪玀直接就死了。 也不知道是应激反应还是咬舌自尽什么的。 根本就没有驯化的可能。 “可惜了啊……” 看著眼前整整齐齐摆放好的一大八小一家九口猪玀,林可鬆了一口气,脸上笑容越来越盛。 可惜? 不可惜! 南边的雷霆大沼泽里,猪玀这种繁殖力强、隱蔽力强、食谱范围广泛的魔兽遍地都是! 只要提升实力,未来並非没有驯养的可能。 否则伯爵父亲的课程之中,猪玀就不会被分类至“家畜”这个选项中了。 如今,虽然没有抓到活的,但最起码哥布林部落將拥有肉食! 这么多肉,加上內臟,参进番茄咖喱中,足够整个部落吃两三天的! 而且,林可还从这一次简短的战斗里获得了宝贵的战斗经验。 总的来说,收穫颇丰! “系统。” 林可看向脑海中的面板。 【称號:男爵】 【生命:300/300】 【力量:28/30】 【速度:49/50】 【敏捷:49/50】 【魅力:76/80】 【智力:97/0.3】 【状態:略微疲惫】 从系统来看,林可现在这种略微疲惫的状態,实力有了微弱的下降,但是下降不太多。 “还要將这些肉扛回去。” 林可看著满是污泥的猪玀尸体和自己唯一一套黑披风,有些无奈。 但没有办法,一来一回让哥布林们来抬太耗时间了。 好在他力量虽然下降,但扛起几百斤重的东西是没问题的。 因为他大致测算估计过。 正常人类的数据如果按照系统的指示,估摸著也就是10左右,普通【哥布林】的力量估计还不到10。 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二级的【哥布林】婆洛门会畏惧林可的原因。 虽然能感知到林可的气息只有一级,但一级的【吸血鬼】要杀光一群只有一二级的【哥布林】可不是难事。 而眼下,林可因为突然偷袭的缘故,母猪玀根本就来不及使用自己的魔法。 也来不及发挥自己身体本身的力量。 所以才造成了这一战果。 “后面有时间一定要弄一个手推车!” 左肩扛起母猪玀,右肩放六只小猪玀,右手掌还拉著四只小猪玀的后腿,林可浑身都是猪骚味。 猪血、猪尿、猪口水等体液时不时就会滴落在他身上。 可现在不是去嫌弃这嫌弃那的时候,生存才是第一要务。 儘管他的吸血鬼本能让他厌恶这种不乾净的东西,身体不停传来抗拒的噁心感。 但他还是能克服。 “吸血鬼都是洁癖吗?” “真烦。” “唉,这和洁癖也没关係吧,换人类来也一样噁心。” “不行,加快速度,我要吐了……” 林可扛著尸体,一路流下猪的体液,速度越来越快。 而后在下午太阳最晒之前终於回到了部落里。 看到林可肩膀上扛著那么多的猎物,整个部落一下子沸腾了。 “哥布林之神在上!贤者大人可真强壮!” “啊啊啊啊啊我要和他交配!我要给他生八个小哥布林!” “住口!还不快去帮忙!” 男哥布林们不在,部分女哥布林也出去採集番茄和其他浆果蔬菜了。 整个部落只有十七八个人,都是小哥布林和老哥布林,还有两个女哥布林。 他们见到林可回来便马上围了上来。 “嘭!” 林可把脸上的猪玀往地上一丟,而后道:“你们先处理一下肉,我去洗洗。” 这些猪玀的血林可没有吸。 毕竟如果他吸了血,那这些猪玀尸体的肉就会纤维化,变成乾尸,直接吃不了了。 所以,哥布林们还需要放血、清洗內臟之类的。 而林可则实在忍受不了身上的骯脏感。 即使不用超强感官也能明锐察觉到那些污渍,所以他需要去清洗一下身体。 好在他虽然不能用小说里那种魔力一震就能把水全部弄乾的方法。 但他的斗篷防水性很好,隨意洗洗也不会弄不干。 而他苍白的躯体也只需要在河里擦拭一下就行。 “嘖,吸血鬼天赋真不赖。” 洗澡时,林可顺便看了看“小林可”,颇为满意。 洗完之后就穿衣服上岸了。 只不过下水之后林可也无奈地发现,河里没有鱼。 “这些兄弟姐妹真可恶……” 林可嘆了一口气,旋即回到部落。 猪肉已经处理好了。 按照林可的要求,猪肉、內臟全部分开来。 而且要分成两口锅来煮。 猪血也搜集了满满当当的四大碗,等男哥布林们回来之后轮流喝。 “可惜没有冰箱,也没有盐。” 看著这些猪肉,林可只觉得可惜。 新鲜的肉是最好吃的。 但哥布林部落显然没有製作地窖存冰的思维,而盐分的获取显然也不是通过食盐,而是通过动物血液之类的。 所以,这些肉既不能冰鲜保存,也无法醃製,只能在三天里儘快敞开肚子吃完。 这也是为什么先前他们的咖喱需要一直永不停歇地煮沸地缘故,就是生怕食物吃不成了、浪费了。 “教父,教父!不,不,长官!长官!” “番茄新种基地……发芽啦!” 第十六章 发芽后就要开始田间管理了啊 “总共有两百三十六株,嗯,我肯定没数错,整整有两百三十六……哇!肉!” 婆洛门急匆匆跑来,然后看到了摆放在地面的整整齐齐的食物,瞪大了眼睛。 按照林可的要求,洗乾净的食物都要用大的类似於芭蕉叶的树叶垫著,避免沾灰。 而且根据种类不同还分明別类搜集到一起。 所以一眼看去充满了视觉张力。 “哈哈,今天下午就能吃肉了!” 林可心情很好。 捕到了猎物,洗了个澡,现在又听见番茄苗长出来了的喜讯,自然心情很好。 他发现,这个世界果然不能以常理度之。 按理来说即使是前世转基因大棚高產品种番茄,要发芽也得十天左右。 结果他们的番茄才五天就发芽了。 这还是没有施肥,只在浇水的情况下。 要知道,他们的肥料现在还挺少。 五十个哥布林使劲拉连化粪池都填不满一成,还不够番茄移栽基地的植株用的,更別说番茄新种基地的了。 领地上也没动物,想出去捡粪便都捡不到。 所以林可原本的打算是再过几天,等种子发芽破土差不多了,再匀一些化粪池的粪水去番茄新种基地。 结果今天得知,种子竟然发芽了? 难道是魔力元素的影响……林可內心暗暗猜测,而后对婆洛门道: “走!一起去看看!” 旋即一马当先朝森林里衝去。 婆洛门恋恋不捨地看了一眼满地食物,擦了擦口水,隨后跟上了林可。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101看书 海量小说在 101 看书网,101??????.??????等你寻 全手打无错站 从部落到厕所,再从厕所到番茄基地,这条路原本草木茂盛。 但哥布林们走了几天、砍割了几天,基本已经有小路雏形了。 所以只需要几分钟,林可就来到了番茄基地。 只见在小河右侧不远处,密林环绕之中,是一片井然有序的良田。 田中密密麻麻插著一些树枝,树枝上依靠著番茄植株,防止折断。 两块田,中间有一条人工铺上的石块路隔绝了起来。 靠近北边的这一大块整整有八亩,也就是通往哥布林部落的小路这边,是番茄移栽基地。 而更南边的那一小块地也就是番茄新种基地了。 一眼望过去一片平坦,一根成体的番茄植株都没有。 不过,哥布林们此时都聚集在番茄新种基地那里,正小心翼翼观察著田中隆起的土堆上的苗子。 林可快步走过去,越过番茄移栽基地,来到番茄新种基地。 隨意来到一个哥布林身边,蹲下,观察土壤中的番茄苗子。 种子是种在垄高十五厘米左右的土堆上,株距五十厘米左右。 而在垄高的土堆上,一株翠绿的番茄苗破开了土壤,上面还粘著刚刚浇灌下去的河水。 “发芽了,发芽了……” 旁边的哥布林喃喃自语,看向番茄苗的目光中充斥著五分疼爱、三分好奇和两分新鲜感 以及九十分的希望。 番茄苗,是哥布林们劳作了五天的成果! 世界上大多数事情並不是努力就会有收穫的。 所以,这才体现了哥布林们在辛勤耕耘后看到番茄苗破土而出时內心的激动,以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希冀。 林可也有些触动。 不管是所谓高贵的独角兽,还是所谓低贱的哥布林,亦或者刚刚发芽的番茄苗,同样都是生命。 同样,也都是大自然的奇蹟。 “教父……我是说,长官,番茄要多久才能长大啊?”婆洛门也蹲在旁边,一脸好奇地问林可。 “这个你不需要问我。”林可笑了笑: “你可以用一块木板记录一下,每天划一道刻痕,你就知道多少天发芽,多少天开花,多少天结果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不愧是教父,不愧是哥布林皇帝!”婆洛门一拍脑袋,站起身子。 而后以一种小心翼翼生怕碰到周围幼苗的姿態跑向旁边的树林,去准备弄他的刻痕记录了。 林可也想知道,在魔力和科学种植的双重影响下,这些番茄的生理周期会变成什么样,最终又会结出怎样的果实。 旋即他又细细查看了一下其他番茄苗,长势都不错。 虽有个体差异,但其他一些种子估计也差不多这两天就能发芽。 “所有哥布林集合!” 查看完种子后,林可便来到路边,召集了所有哥布林们。 哥布林们集合得很快,而且满是疲惫的眼神之中却又都充斥著希望之光。 累,但获得有奔头! “这几天,我们拥有了丰硕的成果,番茄幼苗已经发芽了两百三十六株,我感到非常欣慰!” 说著,林可手掌捶胸,对哥布林们行礼。 哥布林们很激动,也对林可敬礼,但並没有七嘴八舌说话,依旧安静在听。 林可满意地点点头,旋即继续开口道:“但是,现在还不能鬆懈,我们的番茄幼苗时时刻刻都在面临著巨大的威胁!” 一句话说出,所有哥布林们瞬间勃然变色,一个个都紧张起来。 只有种过地,才知道作物对於农民来说意味著什么。 这是自己用时间、汗水、力气、专注度等浇灌出来的杰作。 那几乎等於自己的半条命。 作物茁壮成长,心情那是比吃了蜜糖还愉悦。 作物被毁,那会有一种掉了半条命的感觉。 所以,哥布林们紧张起来。 婆洛门也很適时地开口询问:“长官,到底是什么威胁!就算是三级魔物,我们也要抗爭到底!” 他语气激动,显然和其他哥布林一样,將作物看得非常重要,甚至重要性超过了他的孩子。 ——毕竟他要有孩子其实简单多了。 整个部落的女性都是他的,而他只不过趴上去拱一下,几个月后就能收穫孩子。 但番茄可不一样。 这是他和其他哥布林们的心血啊! “当前,番茄苗的威胁並非来自於魔物!”林可冷声道:“而是来自於这些东西!” 林可摊开白皙的手掌,露出里面的两个东西。 一根杂草,一只虫子。 哥布林们立马流露出疑惑之色。 草和虫? 这两样东西哪有威胁了? 但由於这段时间习惯了林可的管理,所以哥布林们都没有开口说话。 而林可则是开始严肃讲解道: “各位,新的战爭,来临了!” 第十七章 恐怖的雷霆大沼泽! “啪!” 林可重重拍了一下婆洛门的手臂。 婆洛门吃痛,但没敢反抗,只不过以疑惑的目光看著自己的教父。 他知道,教父这么做肯定有教父的道理。 否则的话,以教父先前製作奶茶时展现出来的速度,刚刚那一巴掌完全可以將他拍成可口的绿色肉饼。 “痛吗?”林可问。 痛死了……婆洛门咬牙摇摇头:“不痛!” 林可见状笑了笑:“你想想,若是刚刚这一巴掌拍到番茄苗上呢?” 拍到番茄苗上? 所有哥布林愣住。 那肯定就是死啊! 番茄苗这种弱小的植物,一脚就可以踩死的。 而婆洛门则想得更深,捂著自己的手臂若有所思:“番茄苗会死啊……” “没错,会死。”林可抬高手中的杂草和虫子: “这杂草和虫子对於我们来说也很弱小,但你们有没有想过对番茄苗的感受?” 此言一出,眾哥布林尽皆陷入了沉思。 一巴掌拍他们身上,他们会痛,但不会死。 杂草和虫子,他们可以一巴掌拍死。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就去 101 看书网,101??????.??????超靠谱 】 那对於番茄苗来说呢? 他们可以轻易拍死的虫子,想要在番茄苗嫩绿可爱的叶子上钻个洞岂不是很容易? 哥布林们又不是没见过被虫蛀成空洞的植物,遍地都是。 而那些杂草? 哥布林们回想起林可教的知识,一下子就领悟到了杂草会和番茄苗爭夺营养这件事。 “我说了,诸位,这是一场战爭!” 林可將手中的东西捏碎,而后握紧拳头挥舞了一下: “我们將在田埂上战斗,我们將在土垄旁战斗,我们將不惜一切代价保卫我们的番茄苗!” “我们將在番茄苗的根部与杂草战斗,我们將与番茄苗根茎上的虫子战斗……我们绝不投降!” 几句话说完,哥布林们终於再也按捺不住內心的沸腾,一个个燃了起来。 “战斗!战斗!战斗!” “该死的杂草和虫子,妄图想灭我番茄,毁我心血,我要和它们抗爭到底!” “哦哦哦哦哦哦!” “把所有杂草和虫子,从这个世界驱逐出去!” 哥布林们大喊大叫,士气沸腾。 林可见状敬了个礼:“去吧!保卫我们的番茄苗!” “保卫番茄苗!” 於是乎,哥布林们分散到田野间,睁大了眼睛去观察番茄。 不止是番茄苗,那些番茄移栽基地里的番茄植株也去仔细观察。 这么一观察,还真就找出了不少虫子和杂草。 甚至一株番茄植株上足足找到了六只蚜虫、三只甲虫和一只毛毛虫。 这些虫子全部进了哥布林的嘴里,化为了蛋白质含量是牛肉好几倍的食物。 “田间管理……” 林可在小路上看著眾多哥布林忙碌,內心细细回想前世的知识。 选地整地,选种育种,栽种移植。 这都属於准备阶段,属於种植。 而真正重要的,还有第二个环节,便是漫长的田间管理。 浇水施肥、除草除虫、防干防涝等,都属於结果前和种植后的阶段。 这个阶段一不注意,就会影响番茄的掛果率和果实產量。 这也是移栽的目的,方便进行规模化管理。 省时省力,也能让移栽的番茄植株活得更好。 只不过林可考虑的还有一件事,便是肥料问题。 现在的粪便都引进了化粪池,沼气池都是空著的。 要想土壤肥力足够,就需要再去多弄一些粪便才行。 亦或者是动物內臟之类的高营养价值的东西。 而现在,既然猪玀重回领地,那代表著先前某位或者某几位兄弟姐妹的“余威”已经散去了。 他也不知道何时会迎来杀机,但如今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等哥布林们的食物充足之后,就要立马开始军事训练以增强战斗力! “婆洛门,你们先忙著,我去森林边缘看看情况。” “遵命,长官!” …… “系统!” 【称號:男爵】 【生命:300/300】 【力量:30/30】 【速度:50/50】 【敏捷:50/50】 【魅力:80/80】 【智力:100/0.3】 【状態:正常】 经过那么一会儿休息,他的状態已经恢復了正常。 正好適合去看看情况。 “唰唰——” 林可双腿快速摆动,身体前倾,两只手臂自然而然往后伸直。 將近一个小时,他才来到了森林边缘。 站在边缘处一棵大树的树枝上,远眺雷霆大沼泽,一股强大的压迫感迎面而来。 按理来说,雷霆大沼泽与他的领地接壤,与这座森林隔了十几公里。 但远远望去,他还是能感受的强烈的压迫感。 他这边晴空万里,而那便则是基本被乌云笼罩,即使能够看到太阳光也充满那片地区,但就是有一种阴沉黑暗的感觉。 那边的树木也与这边不同。 仅仅远眺一看,就有一种他这边的树是山野乡村低矮土房,而那边的树则有种国际大都市中鳞次櫛比的摩天高楼大厦的感觉。 “怪不得这个方向没有佣兵进去。” 林可远眺一会儿都感觉雷霆大沼泽充满恐怖。 而不管是哪个种族的佣兵们,想进入雷霆大沼泽也绝不会从他的领地这边进入。 毕竟雷霆大沼泽十分广袤,是黑暗原初世界这边面积排名第三大的魔物聚集地。 位居排名第一的浸毒大草原和第二的龙山之下。 而最佳入口,似乎不是吸血鬼国度这边,还是在另一边的国度。 那里的魔物稍微稀少一些,等级也略低。 “在实力成长起来之前,还是別进去的好……” 林可想到了在伯爵父亲城堡时所学习到的知识。 魔物和智慧生命並非水火不容,甚至很多强大的魔物都是有不俗的智慧的。 比如光明世界那边最受人喜欢的独角兽。 然而,大多数魔物还是属於野性未消的范畴。 与他领地接壤的这一片雷霆大沼泽,定然有很多三级以上的魔物,六级七级也有可能。 要知道,三级和四级是一个坎,六级和七级也是一个坎,实力会有翻天覆地的不同。 而雷霆大沼泽的强大魔物虽然不会踏入属於吸血鬼的地盘,但若林可主动自己送上去,那就不属于越界了。 “看来要去雷霆大沼泽里面狩猎还得等等,话说里面强大的魔物那么多,怪不得先前猪玀这种魔物会跑出来呢……” “不过,有一就有二。” “先前我的领地有兄弟姐妹故意散播的气息,导致猪玀这些弱小的魔兽不敢进来。” “现在,气息渐渐散去,肯定会有更多弱小一些的魔兽从雷霆大沼泽跑出来,跑到这边躲著。” “特別是拖家带口那些。” 林可静静在內心自语,片刻后终於想到了一个好方法。 “就这么办!” 第十八章 雷电鸡 怎么办? 製作陷阱! 人类的伟大,其大部分原因来自於智慧的伟大。 陷阱这种工具,即使是在热武器发展起来之后,都依旧拥有非常广袤的运用空间。 而对付野兽,最適合的不是去肉搏,而是用陷阱和远程攻击拿下。 “先找点人来搞点陷阱再说!” 林可从树上跳下来,而后往回跑。 至於磨炼战斗技艺什么,那是下一步的事情。 毕竟现在食物还不够。 他若要磨礪战斗技艺,食量肯定也会大增。 有了足够的肉食,在加上蔬菜水果,合理膳食…… “怎么搞得像养生一样……” 林可低笑一声,摇了摇头。 实际上在前世,中医和武术本来也分不开。 因为想要强大,不停地锻炼是一方面,食物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休息也是重要的。 “或许可以找点草药……等等,这是什么味道?” 林可正准备回去,陡然间便闻见一股淡淡的肉味。 鸡!? “不会吧……”林可瞪大眼睛。 因为就在他前方,一只通体淡黄色,尾巴犹如闪电,头顶捲毛的大黄鸡正在森林外不远处踱步。 神態傲慢、轻鬆,犹如在自己的后花园漫步一般。 似乎察觉到林可的眼神,这大黄鸡淡淡睥睨了这边的林可一眼。 “一级的魔兽?” 林可挑挑眉,迅速回忆曾经学过的《全大陆魔物指南》课程。 但是搜寻半天也没找到相应的物种。 黄色大雕、吞雷不死鸟、电电孔雀…… 都不是! 而后林可又想起那本魔物指南是一个五级【旅者】编写的,而不是【动物大师】编写的,旋即又觉得正常了。 这里似乎没有地理隔离和生殖隔离,以至於遍地都是乱七八糟的物种。 谁知道这是什么鸡,先抓起来再说! 没有生殖隔离,这就意味著这只鸡就算是公鸡,以后也能跟普通家养走地鸡交配,然后產卵孵化小鸡。 猪玀兽那里未能完成的养殖计划,就落在这只鸡身上吧! 想到这里,林可身子化为残影冲向那只閒庭信步的鸡。 老是鸡鸡鸡的,叫起来不好听。 就叫雷电鸡好了! “咯咯噠?” 雷电鸡歪头看向朝著自己衝来的林可,下一刻竟然身子低伏下身体,两只鸡脚向后扒拉了一下土壤。 “咻!” 旋即这只雷电鸡也朝著林可衝去。 “不选择逃跑,反而向我衝来吗?雷电鸡,你这傢伙……” 林可眯了眯眼睛,强大的一级魔力瞬间沸腾起来。 超强感官! 猩红的眸子倒映出雷电鸡的身影,林可咧嘴,露出其下的尖牙。 朝身后伸直的两只手上指甲变得鲜红如血。 “咯咯咯咯!咯咯噠!” 雷电鸡一边衝刺一边仰天长鸣,鸡叫声响彻方圆几十米。 同样强大的一级魔力化为黄色电流覆盖它的身体,仿佛一道强烈的衝击波,衝击波的最前端就是它的鸡嘴。 坚硬的喙! 这只雷电鸡根本没有避其锋芒的打算! 雷电鸡……林可和两者迅速靠近,內心沉著冷静无比。 吸血鬼两手的指甲硬度堪比尖牙,这是吸血鬼引以为傲的爪牙。 正常成年的吸血鬼,也就是一级【吸血鬼】,生撕一头水牛不在话下! “呼呼呼——” 风儿在吹。 两者在迅速接近。 林可似乎都已经能抬手就触摸到雷电鸡的嘴了。 而且似乎因为他的面部接触到空气中细微的电流,所以出现一种微弱的酥酥麻麻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 就在两者快要碰撞在一起时,林可立马俯身朝侧面一个滑铲,躲避了雷电鸡的啄击。 开玩笑! 他又不是失了智。 这雷电鸡一副不怕他的样子,显然对自己的喙和自己的攻击很自信。 他可犯不著针尖对麦芒,那样的话极大概率是双方各有损伤。 想要拿下这只雷电鸡,自然还有很多方法。 避,避其锋芒! 结果令林可无语的是,刚刚还一副视死如归的雷电鸡,竟然在林可滑铲的同时,一下子张开翅膀。 翅膀一张开,在强烈气流的衝击下,雷电鸡自然飞了起来。 若是林可保持刚刚那样的姿势衝过去,这雷电鸡估计也碰不到他。 合著这一段衝刺不是想和他对拼,是想在起飞前有一段助跑好逃走呢! “想跑?”林可无语得笑了出来。 而后一瞬间锁定了准备振翅飞走的雷电鸡。 露出鸡脚了! “嘭!!!” 林可大腿用力在地上一蹬,身子犹如炮弹一样射出去,苍白的手掌一下子就抓住了雷电鸡的鸡脚。 下一秒,雷电鸡还没反应过来时,林可降落下去,直接一发地球上投。 “咚!!!!” 雷电鸡被砸到地上,摔得七荤八素的。 但林可还不算完,直接拎起鸡脚,朝著左边地面砸去,砸完左边砸右边。 “还跟我玩心眼?” “露出鸡脚了吧!” “嘿嘿,和我回家吧!以后你就是我领地的第一只种鸡了!” 砸到雷电鸡失去反抗能力,林可才停下来。 这可是魔物,不是普通动物。 皮糙肉厚,这样一轮下来也不会死,顶多失去战斗能力而已。 要是如同动物,估计两下就死了。 魔物不一样。 而且魔物具有一定危险性不那么砸记下,林可也怕带回部落后它会伤人。 “飞?”林可拎起一只雷电鸡的鸡脚,將雷电鸡的翅膀拉开。 和普通家鸡不同,雷电鸡的翅膀更加宽大、羽毛更加坚硬,而且里面储存著一些微弱的电流。 整只雷电鸡看上去就像一只老鹰一样,身子估计又一米一、一米二那么高,很大。 林可为了防止雷电鸡逃跑,便很乾脆地將雷电鸡放到地面,伸出长著尖爪的十只,往雷电鸡翅膀划去。 剪掉飞羽! 很多鸟类能飞行最主要靠的就是那几根飞羽。 只要把飞羽剪了,任它怎么扑腾翅膀都没办法飞起来。 “咯咯咯……” 似乎感受到了林可將它飞羽剪去,雷电鸡幽幽醒了过来,喉咙里传出几声虚弱的鸣叫。 而后还来不及做什么,就看到了自己被划掉的羽毛,一下子愣住。 林可看它智慧不低,便轻笑一声: “醒了?” “放心吧,手术很成功!” 第十九章 陷阱有用,陷阱得学啊! 捏著雷电鸡的两只鸡脚,不顾它挣扎,林可心满意足走向部落。 “咯咯咯咯!” “咯,咯咯咯,咯咯咯!” “咯咯咯,咯咯噠!咯咯,咯咯噠!” 一路上,雷电鸡骂得很难听。 但后来发现自己骂的听不懂,雷电鸡就停了下来。 “咦,你不是在唱歌,歌颂自己即將和我过上好日子的美好未来吗?” 林可见雷电鸡不叫了,提起鸡脚晃了两下:“累了?” 雷电鸡仿佛听得懂林可的大陆通用语,只丟给了林可一个鄙视的目光。 “还挺通人性。” 林可笑笑:“以后你就跟著我吧,虫子管够,还给你免费安排肥美的母鸡,让你子孙后代延绵不绝。” 似乎是林可的单词太过复杂,雷电鸡似懂非懂, 不过挣扎却也小了很多。 “可惜你不会口吐人言啊。”林可摇摇头。 少数魔物到一定级別確实可以口吐人言,但这主要是和个体语言天赋的差异有关,和种族无关。 也不知道这只雷电鸡多久以后才会口吐人言。 不过他確实也准备好好把这只雷电鸡养起来。 伯爵家族里没教过养殖的事情,也没教过驯化的事情。 再加上城堡周围什么东西都没养,喝的血都是来自城堡附近村子里的家禽家畜。 驯化和饲养的技术並不是非常先进。 甚至於整个世界似乎都处於这样的状態。 对於那些魔物,根本没人去考虑配种,也没人考虑规模化养殖之类的。 顶多是遇到强大的魔物会签订契约將其收服罢了。 这倒是也正常。 符合当下的实际情况。 这也是林可的机会。 一些普通雷电鸡一样的魔兽,如果拿去配种、繁殖,必然会有广阔的市场。 常年吃富含魔力的食物和吃普通动物可不同。 吸血鬼也一样,吸的血不同,对身体的增益自然也不会相同。 总的来说,今天能抓到这只雷电鸡,算是赚到了! 养起来! …… 回到部落,婆洛门他们已经回来了。 不过婆洛门这傢伙也算是有点头脑,还知道安排人轮流去番茄基地值守,防止被逐渐回归的动物踩坏。 这些番茄苗,婆洛门似乎比部落其他任何人都看得要重要。 所以他也因此而十分上心。 当林可回到部落时,婆洛门就正坐在地上念念有词地自言自语。 偶尔能听到“围栏”、“扩大”等单词。 而吃过饭后,婆洛门也找上林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扩大?”林可微微点头:“不是不可以,但肥力不够。” 土壤的肥力可是关键之一。 “我知道,教父。”婆洛门慎重道:“所以我的意思是……先准备著,等肥力够了再扩大。” 准备著? 林可欣慰地拍了拍婆洛门:“不错的想法,继续说。” 受到鼓励,婆洛门的脸颊不由自主地绿了绿,隨后便道:“我准备再开垦三亩土地,並建立围栏和篱笆,把番茄种植基地围起来。” “而后再按照教父先前说过的方法,把植物埋在土地里,等过几个月就可以在这些土地上种番茄了。” “你这是种上癮了啊!”林可哭笑不得,但表露出的欣慰语气却让婆洛门很兴奋。 林可不兴奋,但也確確实实很欣慰。 婆洛门名义上是他的教子。 但若是伯爵父亲知道自己教子是一只最低等的哥布林,估计要飞来把他林可掐死以清理门户。 不过,跟一开始相比,婆洛门確確实实变了好多。 就连肚子都小了一些,手臂、大腿等外露的位置也隱隱约约有了一些肌肉的雏形。 最关键的是,婆洛门学会了动脑,学会了思考。 而且,似乎还觉醒了不得了的种地爱好。 这倒是好事。 於是林可调侃两句便就面色一正,开口郑重道:“虽然如此,但你要知道,番茄只是我们食物来源之一,而非全部。” 林可指了指不远处被拴在树上的雷电鸡:“这片土地的异状已经散去,魔物们正在回归……” “肉,也是我们的重中之重!” 林可的双眸在火堆光芒的照耀下显得高深莫测: “即使未来我们的粮食多得吃不完,甚至需要建造巨大的房屋来储存它们,我们也必须要吃肉!” “肉、蛋和奶,是我们必不可少的食物!可以让我们变得聪明、强壮!” 林可深知蛋白质的重要性。 所以他不想让婆洛门因为倾心於更易获取的植物性食物而下意识忽略了不易获得的动物性食物。 两者同样重要。 但哥布林们確实不知道。 什么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等六大营养素,在林可穿越前也只不过才被认可几十年而已。 在如今的世界,哥布林们自然不知道均衡搭配、合理膳食的重要性。 他们只知道只要有食物,只要能吃,就行了。 至於吃的是什么? 不重要。 所以,他们先前的食物只有香料味很重的咖喱而已,烹飪方式也是大锅乱燉。 既不浪费食物,又让食物变得丰富多彩,还无意间能补充各种营养。 但要是以后他们如果天天吃番茄? 那只会削弱他们的体质。 “教父……”婆洛门在被林可点破了心思之后,身躯愣了一下,旋即也反应了过来:“我,我明天就叫人去打猎!” “不。”林可再度摇头:“动物们虽然回归了,但並不是到处都是,森林里的动物依旧少得可怜。” “我让你不要忽略动物,不是让你又把所有精力转移到动物身上,然后对番茄基地不管不顾。” 林可站起身子,来到雷电鸡旁边,俯身观察正在闭目假寐的雷电鸡,口中说道: “往后,我还会教你如何圈养、驯化魔物和动物,但是当务之急,却不是去打猎,而是製作陷阱。” “陷阱?”婆洛门也起身跟在林可身边,语气疑惑:“可是陷阱不是【猎人】的专长吗?我们不会呀!” “我会。”林可笑著转头看了婆洛门一眼:“別忘了,我曾经可是哥布林皇帝!” 婆洛门闻言露出恍然之色,旋即激动道: “太好了,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就职【猎人】了?” 第二十章 我收服雷电鸡了!(儿童节快乐~) 就职【猎人】? 林可摇摇头:“不,不能,还不到时候。” “好吧。”婆洛门挠了挠头:“听教父的。” 林可笑了笑。 他总不能说,这是因为他不想让哥布林们胡乱尝试吧? 要知道,在知晓种族职业和超凡职业之后,林可脑海里就有过试一试的念头。 但是,在不知道特质和配比的情况下,想要就职成功是非常困难的。 就像【吸血鬼】,若是不知道配比,只知道特质,那就需要尝试多次才能尝试出各个特质占满气泡的比例。 而若是配比和特质都不知道? 那想要实验成功完全就是痴人说梦。 或许等未来林可能做这些实验,也能让哥布林们去实验。 但那是未来。 现在,整个哥布林部落包括林可在內都是一级职业者,只有婆洛门二级。 他们的精神力估计一天只能尝试就职一次就会被耗空。 到时候,精神力枯竭的哥布林是没有行动能力的,只能躺家里休息,等精神力慢慢恢復。 那样的话,活计谁来干? 故而,去做实验是不可能的。 问就是时机未到。 “你能想到让人轮流换班去值守番茄基地,这件事做得很棒。” 林可朝雷电鸡扬了扬下巴:“这只雷电鸡是魔物,我怀疑你们弄的绳子拴不住它。” “派两个人轮流守著,如果雷电鸡逃跑了立马通知我。” 雷电鸡现在看起来似乎在睡觉,但经过短短几个小时的接触,林可知道前世形容一个人精明狡猾用“鸡贼”而不是“猫贼”是有道理的。 “看守?好!” 又被林可夸奖一次,哥布林更加兴奋了。 而就在林可正准备再说什么的时候,眼前的雷电鸡陡然睁开了眼睛。 “咯,咯咯咯!咯咯噠!” 两道淡黄色的电流瞬间从它口中射出,击中了林可和婆洛门。 婆洛门身子一僵就往后直挺挺倒了下去。 被麻痹了! 下一刻,雷电鸡刷的一下就窜了出去。 那条往常用来绑野猪都能绑住的绳子一下子就被鸡脚崩断。 只不过,林可並没有被麻痹。 “呵。” 见雷电鸡又要以那种电流衝刺来逃跑,林可轻笑一声。 “哗——” 他的身子也冲了出去,一下子再次抓住了雷电鸡的鸡脚。 “嘭!”“嘭!”“嘭!”…… 又是一连串砸地。 那种血肉之躯和土地亲密接触的声音將很多哥布林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好,好暴力,好恐怖的贤者大人。” “可是我觉得好帅,我是真的想要一个孩子了,嗯,最好是哥布林和吸血鬼混血的。” “那只鸡好大!肯定很好吃!” “贤者大人说了,不许吃,可能这是贤者大人的宠物!” “宠物是什么?好吃吗?” “不知道。” 哥布林们窃窃私语,三三两两看著林可砸鸡。 片刻后,雷电鸡又失去了战斗能力。 “婆洛门!”林可將其丟回去,一脸轻鬆道:“把鸡拴好,后面它跑一次我砸一次,直到它不跑为止!” “好的教父!”婆洛门大声回应。 “嗯,我去冥想了。”林可转身离开:“记得叫人守好了!” “你也学著点,对付一些犟种,就得这么驯!” …… 当夜。 林可从冥想中被打断十八次,此次都將雷电鸡暴揍一顿。 而雷电鸡也尝试了多种方法。 比如啄断绳子偷偷逃跑,比如不逃跑直接硬刚。 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有林可这个种族值占优势的吸血鬼在,雷电鸡根本跑不掉。 於是,雷电鸡渐渐也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一旦被逮到就是一顿砸。 但是,鸡痛苦,林可也不好受。 一夜下来被折磨得欲仙欲死。 有的时候是元素就快拖进职业气泡了,结果听到哥布林哨兵说鸡跑了。 有的时候是刚刚出现一枚元素宝石,甚至是黑色的、与他比较適配的黑暗元素,他也不得不放下冥想去捉鸡。 最后,天刚蒙蒙亮,林可乾脆直接坐到了雷电鸡面前。 他本就猩红的眼眸布满血丝,所以显得更红了。 “你,再跑一次,死!” 林可语气冷漠。 他今天还要去製作陷阱,没工夫在这里继续乱了,於是便又逐字逐句强调了一次: “不听话,就杀!” 林可露出口中尖牙。 而眼前的雷电鸡此时实际上也被折磨得萎靡不振。 见到林可的尖牙,听到林可的话语,眼神中流露出挣扎之色。 存活下去,是所有物种铭刻在基因里的本能。 见到雷电鸡目光中的挣扎,林可眯了眯眼睛,又道:“当然了,我知道你应当生性爱自由,我也可以將你脚上的镣銬去掉……” 林可看了一眼雷电鸡脚上的绳索。 动物,大多数生性爱动。 但这种“动”,也是有驱动力的。 其核心驱动力,便是生存。 需要觅食,需要逃离危险,需要交配等等。 而只要满足了这些,动物天生爱动的本能也可以被抑制。 “你放心,若是你听话,將来我也会助你攀登高峰。”林可再度加重了筹码: “你若是愿意,可以与我签订黑暗契约,成我的宠物。” 黑暗契约,吸血鬼贵族的必修课。 用来奴役其他种族的方法,故而也被称之为奴隶契约。 据说最早是魅魔一族的种族天赋,后被黑暗世界的大人物研究出来,后面便成为了一个契约魔法。 只要灵魂之力也就是精神力够强,黑暗契约签多少都可以。 这也是那么多黑暗世界的强者手下追隨者眾多的原因,也是这个世界奴隶买卖昌盛不衰的原因。 “咯咯噠?”不知道林可的哪句话触动了雷电鸡,雷电鸡歪了歪脑袋,原本孤傲的眼神有了变化。 林可见状也不迟疑,按照记忆里的方式,魔力倾泻而出,涌动著匯聚成一个黑暗契约。 上面写著各种不平等条款,简单来说就是永生永世做林可的奴隶不能从各个角度背叛。 “滴血吧。”林可咬破手指,滴了一滴血到魔法阵之上。 雷电鸡看都没看,估计也看不懂,只是张开嘴,一滴血便从嘴里浸出来,滴到魔法阵上。 契约达成! 第二十一章 雷电·阿赞恩! 收服一只鸡,林可还是挺开心的。 因为这只鸡的智商很高! 给他们上课的那个吸血鬼老师曾说过,智商越高的魔兽,越有可能升到高级別。 在这个世界,等级低而智商高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便是智慧生命种群,比如人类、吸血鬼、魅魔之类的。 另一种便是非智慧生命种族。 而若是第二种,则往往意味著其种族的稀有和特殊。 比如其父母都是高阶魔兽或者高阶魔兽的后台,亦或者发生基因变异等等。 反正可能性有很多。 原本林可只把这雷电鸡当作普普通通的品种,准备將其养起来以后当种鸡。 虽然现在也依旧有这个想法,但更多的想法却是训练它。 因为经过一晚上的斗智斗勇,林可发现雷电鸡太聪明了! 而且还会学习! 比如前几次都因为崩断绳索的声音太明显,於是后面它便总结经验,將绳索啄断再跑。 好好培养一下,雷电鸡定然可以成为他的好帮手。 別的不说,给地里番茄除虫这件事,鸡最权威。 要怎么训练鸡呢……而正当林可思索事情时,一个声音在脑海里响起: “你,你愿意,变强,带我吗?” 听到脑海里的声音,林可看向面前的雷电鸡。 “咯咯噠?”雷电鸡歪著脑袋看他。 雷电鸡的声音听上去竟然是一个小男孩的声音,而且似乎还不太会说话,语言组织有些稚嫩。 原来是在意变强…… 林可缓缓点头,在內心对雷电鸡回答:我可以带你变强,但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变强吗? 因为黑暗契约的缘故,此时的林可和雷电鸡彼此之间总有一种奇妙的亲近感。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读小说上 101 看书网,101??????.??????超省心 】 “因为我想让我死去的爸爸妈妈以我为荣。”雷电鸡回答。 林可沉默。 “一开始你为何不愿意臣服我?”林可又问:“今晚你可把我折腾得够呛啊!” “我不想被吃,也不想做你说的种鸡。” 回答林可时,雷电鸡的眼神分明有著斗志:“我要变强!” 虽然雷电鸡的声音很幼小,但这只能证明他处於种族的幼年期,並不能证明年龄小。 就像吸血鬼,一百八十岁才算成年。 巨龙更是二百三十岁才成年。 而现在,雷电鸡和林可交流几句话后,语言也越来越丰富了。 “原来如此……” 林可摇摇头:“吃自然不会吃你,带你变强也可以,但你需要有贡献,知道吗?” “我知道。”雷电鸡回答。 林可见状点点头:“说说你的经歷吧。” 雷电鸡便开始敘述。 此时,哥布林们已经纷纷起床开始劳作。 打磨工具的打磨工具,搜集浆果的搜集浆果。 工具目前来说消耗量还是挺大的。 浆果不必多说,血红山楂和番茄都是食物来源。 而起床劳作的哥布林们便看到,他们的贤者大人正抱著那只昨晚乱了一晚上的魔物在一颗大石头前坐著一动不动。 “……所以,他们死了,而我活了下来,已经三年过去了,我成年了。” 雷电鸡说完了。 林可抱著雷电鸡,轻轻摸了摸他的鸡头:“放心吧,我会带你变强的,至於种鸡的事……你还小,以后再说。” 简单来说,雷电鸡的故事很简单,就是爹妈死在了猎食者口中。 兄弟姐妹则是觉得他长相怪异就排挤他。 最后,他自己从雷霆大沼泽跑了出来,然后在外面生活了三年。 直到感受到这片哥布林森林的危险,才又逃走。 等感受到危险气息散去,他又回来了。 “好。” 雷电鸡现在很好说话,没有昨晚那么犟了。 於是林可便带著雷电鸡向番茄基地走去。 中途路过厕所,他还专门去看了看。 化粪池和沼气池明显估计要好几个月才能填满了。 几个哥布林正从化粪池旁边挑粪水去田里。 挑粪水的担子和桶,自然也是林可教导著做出来的。 只不过看著一路撒泼不少出来的担子,又想起先前他抗猪玀的不便,林可便加快了脚步,来到田间。 “你一定饿了,以后每天早上你的任务便是在这个田里吃虫子。” 来到番茄基地后,林可便把怀里的雷电鸡放了下来。 雷电鸡疑惑:“咯咯噠?咯咯咯咯。” 雷电鸡:这里?这里虫好少,不够我吃。 “不,这是任务。”林可摇头道:“完成任务、做出贡献,而后你再自己进丛林吃。” 接著又想到雷电鸡的飞羽被剪了,林可又提醒:“別跑太远,不然遇到危险我也来不及帮你。” “好。”雷电鸡回答。 下一秒,试图逃跑了一晚上的雷电鸡就冲了出去,朝著田间的虫子们下手了。 林可在一旁乐呵呵看著。 “长官,这只雷电鸡被你收服了?”婆洛门放下手中的活计走过来。 “对。”林可笑笑,转头对婆洛门道!:“你来得正好,我教你做个东西。” 做个东西?一听到这句话,婆洛门就有种莫名的兴奋感。 “什么东西?”婆洛门像个即將获得玩具的孩子,满眼期待。 “独轮车!”林可口中吐出一个组合单词,而后便蹲下来在泥土上把独轮车的样子画出来。 独轮车! 別看简单,这东西可是能极大节省力气的东西。 特別是在这种平坦的地面,扁担什么的就没有独轮车的运输来得方便了。 同样是猪玀,如果用独轮车,一个普通成年哥布林估计都能推动。 根本用不著林可那么扛来扛去的费劲。 “……这个轮子弄好,独轮车就做出来了。”林可一边用树枝在泥土上画,一边讲解。 讲完之后,婆洛门依旧有些疑惑。 但他知晓这种疑惑是来源於自己的无知而不是他教父的错误,所以便带著满肚子疑惑去砍树做独轮车了。 而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林可脑海里就传来雷电鸡的声音:“我吃完了,我要去林子里找东西吃了。” “去吧。”林可抬起头望去,雷电鸡以极快的速度窜入丛林,两只鸡脚非常有力。 “对了。”林可忽然想到,魔兽也是有种族职业的,於是问:“雷电,我就叫你雷电吧以后,如果愿意,你和我姓就行……” “雷电,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 听到林可脑海里的声音,雷电刚进入丛林的身子猛然顿住,脚步慢了下来。 他回头看了一眼林可:“好,我以后就叫雷电·阿赞恩了!” 说话时,雷电的语气带有一丝丝激动: “我的职业,是【巨龙】。” 第二十二章 【巨龙】 啥,啥? 【巨龙】? 林可脸上失去了笑容。 “你的职业,是【巨龙】?”林可再问了一遍。 “是的……”雷电鸡回答: “我拥有我妈妈的血脉,我妈妈是拥有八分之一巨龙血脉的地龙,爸爸是紫晶电雕。” “他们死后,我既不像龙,也不像雕,所以才被拋弃了。” 听到雷电鸡的解释,林可更加沉默。 巨龙血脉…… 有点梦幻了。 “那你什么时候成年?”林可又问。 任何种族,在成年后基本上就能完全掌握自己种族职业的力量。 要是雷电掌握了巨龙的力量,那还怕个屁的兄弟姐妹啊! 直接衝进雷霆大沼泽称王称霸算了! “还有二十年。”雷电回答。 好吧。 看来这个想法行不通了。 “行,你先去找吃的吧,注意安全。”林可摆摆手。 雷电当即就衝进丛林里。 林可则是看著雷电衝进丛林,嘴角忍不住翘起:“【巨龙】?【巨龙】好啊……不行,得忽悠雷电把血脉传承下去。” 如果说雷电具有巨龙血脉,种族职业可以是【巨龙】的话。 那以后雷电与母鸡交配下蛋岂不是有可能孵出巨龙? 看来未来的林可註定了要做一个扫兴的家长,对雷电催婚催育了。 而且不孵化也行啊! 吃鸡蛋就成了吃龙蛋,岂不是大补? 不过目前还不急,雷电还没成年,急也没用。 现在先想想製作陷阱的问题。 林可看向不远处正在砍树造独轮车的婆洛门。 要造独轮车可没那么容易。 林可也想激发一下婆洛门的创造力。 不过陷阱和独轮车和作物管理是可以並驾齐驱、多管齐下的。 “婆洛门,造出来了吗?”林可过去问。 “长官!还没有……”婆洛门带著两个人正在將木头劈成木板,劈得大汗淋漓。 要知道,独轮车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却需要木板製作、轮子製作、轮轴製作和拼接等技术。 林可讲解的时候简单,但要製作起来就难了。 婆洛门他们就遇到了难题。 “这个木头要做成木板太难了!”婆洛门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水。 “所以,你要想办法。”林可笑了笑。 “是,长官!”婆洛门敬礼。 锯子、刨子等东西可以做木板。 圆规製作圆形物品。 榫卯结构代替钉子。 所以,很多东西都是有解决方法的,而且方法要求其实也不难。 核心便在於要学会思索。 思索问题所在,思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思索解决问题的角度。 未来林可不可能什么事都亲力亲为、什么事都一对一指导,所以婆洛门他们的独自思考能力就重要了。 “以后有了我的魔宠雷电鸡,虫子都不用担心。”林可又道: “现在从番茄基地里选出最强壮的十个人,跟我一起去製作陷阱。” 番茄基地一开始需要那么多人,是因为需要整地、挑水、施肥等等。 现在的话,除草除虫可以让雷电来,整地之类的也不需要了。 每天只需要挑水施肥就行。 没必要二十多个哥布林都在这里呆著等著。 “遵命,长官!”婆洛门將手里的木工活丟给其他两个哥布林,而后去吆喝田间进行精细管理的哥布林们们。 不一会儿就凑够了十个人。 “这是鯊比,长官。”婆洛门推出一个颇为瘦小的哥布林:“鯊比只是陀罗,但最近我发现他挺能干,有什么事吩咐他就行。” “长官!”瘦小的哥布林立马敬礼。 “鯊比?(shabby)?”林可面色怪异点点头:“行,带上人,带上一些工具,跟我走!” …… 没过多会儿,他们来到了森林边缘。 这里远远的可以隱约看到雷霆大沼泽,但看不真切,並不是林可抓住雷电的地方。 那里靠雷霆大沼泽太近,靠部落有点远,故而陷阱不適合做在那种地方。 “陷阱,你们应该都知道吧?”观察了一会儿环境,林可转身看向跟在他身后的十个哥布林。 哥布林们尽皆点点头。 林可笑道:“都知道些什么陷阱?” 结果哥布林们就抓瞎了。 他们只听过“陷阱”,听说陷阱可以抓猎物,其他就没有概念了。 林可也不介意,耐心教导哥布林们。 陷阱最重要的是隱藏,让人无法察觉,而后便是根据陷阱种类不同能达到困、杀、围等效果。 道理十分简单,製作也不困难。 没过几分钟,这些哥布林们便都听懂了。 “那么,开始吧。” 林可看了看周围:“可以先做一个最普通的尖刺陷阱。” 他指了指两个大树中间的某处空地:“做陷阱前,要注意观察、仔细思考。” “比如这处地方,如果是猪玀兽,肯定就不会从这两棵树中间走,因为它身躯庞大,这两棵大树中间太窄。” “所以,这里要做陷阱,就没必要做太大的那是浪费。” “要做大的陷阱,自然需要在这些地方。” 林可又指向另一处:“这里很开阔,虽然有很多草木,但不影响猪玀通过。” 哥布林们旋即把目光看过去,一个个脸上露出恍然之色。 “而若是我在这里摆一个可口好吃的果子,那猪玀来吃果子时候走这条路的概率就更好了。” “总之,做陷阱没那么简单,需要熟悉猎物,然后为猎物量身定做陷阱,效果才最好。” 林可微笑著看著眾人:“开始吧!让我看看你们十个有没有听懂我的知识。” “遵命,长官!” 这十个哥布林敬礼,而后开始四处观察,思考在哪里做陷阱。 唯独那个带队的鯊比,却带著一脸思索之色来到林可身边: “长官,我想问问,这样的陷阱可以吗?” 说著,鯊比蹲下身子,捡起一根小树枝在地上画。 林可眼神中惊异之色一闪而过。 很有天赋啊! 要知道,林可先前给婆洛门画的图案都是立体的。 看起来容易,但要画就需要作画者有一定的空间几何想像力了。 而如今,鯊比竟然画出了一个简易的图案,这就是天赋不错了。 “哦?你竟然想到了抓鸡和抓鸟的陷阱?” 林可看清楚鯊比画的陷阱后,不由得称讚: “不错,这种陷阱也是可行的。” “你可以去试试一下看看效果。” 第二十三章 肉类储存法 陷阱很快做好了。 林可让哥布林们把陷阱分开来,彼此之间不要接触。 这能更大限度保存他们的原创性与独立性。 这样才能激发创造力。 也能在彼此的陷阱揭晓之后,互相之间更能体会到差距。 有差距,才能有进步。 有榜样,才能有学习对象。 但令林可失望却又毫不意外的是,所有陷阱基本上都是地面下陷的地刺陷阱的变种。 创新,確实很困难。 模仿其实更轻鬆、更容易。 毕竟他刚刚教的就是地刺陷阱,也就是挖个坑,底下弄上尖刺,然后铺上草叶遮盖。 有七个哥布林只不过在洞口大小、深度等进行了改变,还有的在洞壁上也弄了尖刺。 除了一个哥布林,弄了浅坑的尖刺陷阱,一旦有猎物踩进去就会被向下的尖刺困住。 如果反应性地抬腿抬出来,这些尖端向下的尖刺就会刺入猎物脚步、脚掌和小腿的血肉之中。 而除此之外,其他三个哥布林就不错了。 鯊比想到的是两个陷阱,一个是將容器放在地面,用一根小树枝撑起来,树枝上连接绳索。 只需要在远处轻轻一拉,小树枝被拉飞,而后小树枝撑著的容器就会叩下,像鸡鸭之类的动物就会被容器盖住。 第二个也是类似的容器,只不过区別在於容器多了个盖子,到时候鸟类落入其中吃东西,一拉支撑物,盖子就会落下来盖住。 鯊比自然是最令林可惊讶的,但其他两个也不错,算是学会了一点举一反三。 一个哥布林製作的是树上掉下的大石头, 另一个哥布林製作的是从侧面衝出的尖刺木桩。 他们两个也是像鯊比的陷阱一样,需要远处有人控制。 但总的来说,这几个陷阱都还不错。 不过林可恰好知晓其他一些陷阱。 比如挖一个小坑,而后放绳索在里面,无需控制。 只要有猎物踩进去立马就会自动触发装置。 鯊比的陷阱也差不多。 经过林可的指导和改良,这十个人一个个如梦初醒。 兴趣,就这样被点燃了。 “对了!对了!长官,我又想到一个陷阱!” “我也是!我想把陷阱设置在树上,可以不可以?” “我想到了!我想到了!” 哥布林们纷纷去製作更多的陷阱。 林可看著都怕这些人自己踩进自己或者別人的陷阱。 於是赶忙告诉他们搞一些標誌物去標记一下,以免互相伤害。 就这样忙忙碌碌一上午,最终,在森林的第三象限的边缘处,总计製作了三十五个大大小小的陷阱。 这些陷阱大小、种类等不一,甚至一些大型的足足可以装下三头猪玀的陷阱也有。 接下来只要等待猎物上鉤就行了。 当然了,蛋白质的来源中,陷阱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们还是要狩猎的。 不然空等也等不来猎物。 正好,林可也想看看哥布林们平日里是怎么捕猎的。 可惜的是,虽然目前森林出现了一头猪玀和一只雷电鸡,但其他野兽和魔物依旧没出现。 只能再等几天看看了。 “鯊比,以后每天都要来这里查看陷阱,然后找猎物。” “遵命,长官!” …… 可惜。 接连几天,猪玀都已经吃完了,但新的野兽依旧没有出现。 倒是一些鸟儿路过森林时会降落下来,但是也不太多。 估计还得等等才行。 林可每天都过著几点一线的生活。 天黑就冥想,天亮就到处视察情况。 番茄新种基地里的苗子也在茁壮成长著,没有出岔子。 雷电也適应了部落生活,天一亮就去番茄基地捉虫。 不过番茄基地虫子也少,所以大多数时候雷电还要跑去丛林里觅食。 又过几天后,陷阱也终於有了新的收穫。 一只兔子! 仿佛一个开关,越来越多的动物开始出现。 兔子、野猪、梅花鹿…… 这些普通野兽不少,一级二级的魔物也有出现。 但这些魔物並不像雷电那么聪明,而是像一开始的猪玀一样几乎等同於没有智慧。 故而…… 哥布林部落的东西都快吃不完了! 要知道,以前哥布林部落从来都只有一种情况会出去捕猎。 饿了。 大铁锅里煮的东西吃完了,没吃的了,就出去捕猎了。 若不是有人故意赶走了这里的动物,这里也算得上物產丰富。 没了就捕猎,捕到了就吃完! 以至於在这个只有一二级魔物的森林里,哥布林们是获得最滋润的族群。 同时,估计是因为在自己兄弟姐妹的认知中自己早就死了。 所以根本就没有任何人来这片森林。 毕竟这片森林也只有一个哥布林部落,哥布林在吸血鬼眼里就是最低等的造物之一。 故而这段时间林可才能安心发育。 只是,食物多了也有烦恼。 “乾脆,我教你们一个储存食物的方法吧。” 坐在大锅前,林可对婆洛门说道。 他没有做腊肉,因为条件不允许。 哥布林部落是没有盐的。 而林可的化学知识又不太强,只知道海盐和矿盐怎么搞,不知道其他的。 比如他听说过植物也可以做盐,但只是听说, 毕竟他前世只是一个肥宅二刺螈奶茶店长啊! 只能做烟燻肉了! 前世看科普视频,用硬木烟燻肉条1-2天,烟中的酚类化合物可杀菌並形成保护层。 这样的肉就能保存较长时间了。 “储存食物?” 吃得肚皮滚圆的婆洛门好奇:“教父难道会冰魔法吗?” “不会。”林可摇摇头道:“我们可以製作烟燻肉。” “烟燻肉?”婆洛门更加好奇了。 林可点点头,旋即叫婆洛门去准备材料。 储存肉类可是一门技术活。 劳动人民的智慧创造了五花八门的储存法。 而烟燻法就是其中一种。 下午,男哥布林们去巡视陷阱和番茄基地,而林可则带领著几个女哥布林做这件事。 先要选择適当的肉,也就是瘦肉较多、脂肪较少的部位,比如里脊。 这些部位被烟燻后更適合风乾。 在烟燻前还要洗洗肉,洗乾净、擦乾净,再开始熏。 熏的过程倒也简单。 烧火,而后烟燻! 第二十四章 燻肉进行时 “噼里啪啦……” 火焰灼烧硬木,散发浓烈的黑烟。 在这黑烟之中,几个门字形的架子在其中晃里晃荡。 这些架子上掛著正在被浓烟燻制的梅花鹿肉。 而抬著架子的,正是专门学习如何熏制肉类的女哥布林。 哥布林部落里有男有女,但是男女力量差异却並不大。 女哥布林平时也会参与很多事物,比如捕猎什么的。 所以只需要四个女哥布林,就能轮流熏制肉类了。 “差不多了,换!” 林可在一旁仔细观察烟燻腊肉的状態。 当肉块肉条整个被黑色碳化的烟尘包裹后,林可立马就指挥下一组上。 “是!” 两个女哥布林连忙抬著门型架子往前面抬。 抬到旁边,然后迅速將其上绳子掛著的肉条肉块取下来,交给旁边的老哥布林。 老哥布林又將肉块一个个放到一张大树叶上。 又有人將这些大树叶上摆放的肉条肉块掛到一边阴凉通风处掛著。 这就是烟燻肉的大致製作流程!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而把肉取下来后,另一边负责將肉清理並穿好绳索的女哥布林又把肉拿给熏制的人,將处理好的肉掛上去。 等待上一组的熏制完成,又继续刚刚的过程。 故而,虽然熏制过程一开始慢了一点,但后面渐渐越来越丝滑顺畅。 要知道这是五十个哥布林的部落! 最近因为动物回归再加上陷阱,猎物吃都吃不完。 所有哥布林都在放开肚子吃,但也吃不完。 如今这里已经储存了好多好多新鲜肉了。 林可也是看著这些肉烂掉太可惜,所以才教哥布林们弄烟燻肉的。 不然的话,他个人来说其实是不太喜欢吃醃腊製品的。 “好了好了,下一组,快快快。” 这一组熏製得差不多了,於是林可又再度出声提醒。 在这种合作之中,堆成山的鲜肉正在变成部落三个草屋后面一排一排的烟燻肉。 而在不远处看著那一排一排架子弄起来的女哥布林们,脸上尽皆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这些女哥布林们正在磨製工具,原本很苦很累,但是看到自己部落的食物正在缓缓增多,故而一种幸福感。 不止是他们,其他人也差不多。 “快快快,肉穿好了没有?” “你快去重新清洗一下这块肉,这块肉刚刚掉地上了!” “这野猪肉太肥了!长官说太肥的肉先留一会儿!” “赶紧赶紧,木架子做好了吗?那一排木架子又要掛满了。” 每个人都很忙碌,有几个男哥布林也留下来帮忙。 不过他们做的事不是熏制腊肉这种活,而是去河边装水运回来清洗肉条用。 以前哥布林懒得储存清水,需要水就直接跑河边喝就完了。 以前的婆洛门更是衣食住行都等著別人伺候,更加不可能去思索水的事情。 直到林可前两天发现了这一点,於是才命令人做了大木桶来装水。 “水来了!水来了!” 一个哥布林手持一个新崭崭的独轮车,从丛林小路上飞快跑了过来。 现在部落可是有独轮车了! 而且还是三台! 原本三台独轮车都在番茄基地,但是今天为了保证充足的清水能够隨时洗涤新鲜肉,林可调用了一台过来。 “快快快!给我一桶!” “快去运水!” “把这些水桶都拿下来!” 几个身强力壮,胳膊比林可大腿都粗的女哥布林连忙上前来將独轮车上的水全部运下来,放好。 “长官,那我先继续去运水了!”那个男哥布林满头大汗,但还是抽空对林可敬了一礼。 “去吧去吧。”林可摆摆手,忙著查看燻肉的烟燻程度是否到位。 太忙碌了! 而且不像之前只有林可一个人忙碌。 现在,是每个人每天都有做不完的活计。 但是,在这种忙碌中,所有人都察觉到这段时间的不同。 或者说,这种不同乃是一种变化。 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本的哥布林部落死气沉沉的,哥布林们每天就是浑浑噩噩的。 饿了捕猎,捕猎后吃,吃饱了休息,困了睡,睡醒了吃…… 而现在? 番茄、厕所、陷阱、独轮车…… 一样一样的东西把哥布林部落填满。 所以,虽然现在每个人都很忙很累,但一种幸福的笑容却一直洋溢在每个人脸上。 这种幸福,名为生机勃勃、蒸蒸日上。 “咯咯噠?” 在一旁吃饱了休憩的雷电歪头看著忙碌的部落,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这样跑来跑去的。 但是,雷电却能感觉到来自於黑暗契约另一头的主人,其身上传来的一种快乐感。 “你在快乐什么?”不懂就问,雷电直接在脑海里询问。 “快乐?” 林可一愣,旋即发现自己虽然忙,但是嘴角在不知不觉间竟然一直是翘起的。 “我快乐吗?” 林可也有些懵逼。 他不是一直在为生存努力吗? 怕雷霆大沼泽的强大魔物衝出来,怕覬覦自己领地的兄弟姐妹来褫夺他的一切。 也怕饿死、渴死或者得渴血症而死。 甚至於最初看到哥布林时,林可还怕被这些噁心、低等的造物吃掉,毕竟原主对於哥布林的印象是很差很差的。 但是,此时。 与哥布林们相处那么久后,林可才发现自己是乐在其中的。 虽然內心一直在担忧各种各样的事情,但其实这样的生活还是很充实的。 林可不由想到了每个夜晚都会出现的三轮月亮,情绪微微低落。 但转而又想起自己正在燻肉,来不及去伤风悲秋。 “可能因为我劳动吧。”林可回答:“劳动创造快乐!说起来……” 林可看著雷电鸡肥壮了一圈的身躯,挑了挑眉:“我怎么感觉你最近胖了很多?” “有吗?”雷电歪著鸡头,左右看了看自己身躯:“可能我最近更强大了吧。” 强大个鬼! 林可无语:“不,是你最近运动少了。” 雷电以前的生活环境想想都知道是什么样的。 魔物环伺,而且只要不是野兽,级別估计都比一级的他高。 那种环境下,吃不饱就算了,还要隨时躲避天敌,天天运动,活都不一定活的下来,更別说长胖了。 而现在? “雷电,你不是要变强吗?” “等我熏制完肉,你跟我去训练!” 第二十五章 小鸡快跑 “训练?变强?” 一说这个,雷电就精神了。 但是转瞬间他的鸡头又耷拉下去:“等我下午睡个午觉……” 林可:? 还真是懒病犯了啊! 果然,富足的生活会腐坏昂扬的斗志。 雷电这傢伙最近是真的太閒了! 林可眯了眯眼睛,立马想到了一些刺激雷电的方法。 不过当下还是燻肉要紧。 “快快,加把劲!” …… 几百斤肉! 101看书 追书就上 101 看书网,101??????.??????超讚 全手打无错站 天知道这里的普通动物为什么那么能长肉。 但是,看著三个放鱼房屋后面那三十多排整整齐齐的晾肉架,林可內心也生出一丝自豪感。 “这是我们大家的成果!” 林可对眼前正坐在地上休息的哥布林们高呼:“我们今后会有吃不完的肉!” 被熏得黑不溜秋的哥布林们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 “哦哦哦哦哦哦哦!” “肉肉肉!肉肉肉!吃不完的肉!” “太好了!我们可以每天都吃肉了!” “长官,我爱你!” “哥布林之神在上,我可累坏了!但是我心里太开心啦!” “哦哦哦哦!贤者大人万岁!” 哥布林们兴致很高。 他们看看背后一块块黑黢黢的肉,又看了看同样被燻黑了脸颊的林可,绿色的脸颊上洋溢著幸福的欢声笑语。 林可也在笑。 不管是那个时间,劳动人民的笑容都是最美丽的。 无论种族,无论男女老少。 但忙完后,林可就盯上了正在那边熟睡的雷电鸡: “你们先休息休息,晚上不用等我回来吃咖喱!” …… “咯咯咯咯,咯咯噠?” 雷电鸡睡眼惺忪地跟在林可后面,不知道林可要带他去干嘛。 “睡什么觉,你这个年纪你睡得著觉?”林可有些恨铁不成钢: “你不是要成为最强大的鸡吗?你不是要变强吗?” 听到林可的语气,不知怎么的,雷电立马精神了一点,而且语气也有了变化:“好,好吧。” 看雷电耷拉著鸡脑袋,林可又有些无奈道:“你还小,你长大了就知道了,我也是为你好。” “咯咯。”雷电点了点鸡头,旋即又好奇地问:“所以主人,你要带我去哪儿?” 因为他们已经从森林边缘走出来很远了,再往前一些就是雷霆大沼泽了。 “去训练场!”林可笑了笑。 “训练场?”雷电一愣,內心涌现不妙的感觉。 “到了。”林可指了指前面。 而在他前面几公里处,赫然是雷霆大沼泽! “你……”雷电懵了,难以置信道:“主人,你让我去雷霆大沼泽变强?!我才刚跑出来啊!” “是啊!刚跑出来才几天?”林可上下打量雷电的身体:“你看看你的鸡腿、你的鸡翅膀,还有这两坨鸡胸肉……你应该不是【巨龙】,应该是【巨型肥猪】。” 林可的话一下子刺痛了雷电:“我还小!我的成长需要足够的养分……” “还有足够的锻炼。”林可插话道:“不信你试试看,先前你的速度可是和我一样快的,你看看现在呢?” 说完,林可立马俯身往前衝去。 雷电见状眼中也燃起火焰:“主人,你耍赖!” 下一刻,雷电鸡身上形成淡黄色电流,也冲了出去。 然而,雷电衝出去才发现,自己速度真的比先前慢了! 不仅慢了,而且还累! “和我一起跑!跑进去,然后再跑出来!” 林可回过头,看到雷电这个样子,立马再脑海里呵斥: “你要是不变强,我就抓一些母鸡和你交配!让你早日成家!” 这句话一传递过去,原本因为身体笨重而导致运动劳累的雷电一听,速度竟然快了几分。 见状,林可嘴角微微翘起,旋即抬头看向前方。 今天的雷霆大沼泽並没有乌云密布,反而阳光明媚。 至於为何他敢进去了? 因为在这几天和雷电的交流中,林可也知晓了。 魔物,並不会莫名其妙攻击一个闯入其领地的低级別的生物! 在高级別魔物看来,除非饿了,否则满地都是的低级魔物本质上和野兽一样。 野兽本质上和路边的一只蚂蚁一样。 对高级別魔物没威胁,高级別魔物肚子又不饿,干嘛要忽然攻击低级別的生物? 而且,高级別魔物也不会喜欢吃普普通通的野兽。 因为能量不够高,不好吃! 所以,雷电口中,雷霆大沼泽最危险的並不是那些划分了领地的强大魔物。 而是那些二级、三级的魔兽。 林可前两天也乘著夜色探访过几次雷霆大沼泽。 確实也发现如同雷电所说,雷霆大沼泽实际上还挺安全。 而且元素浓度高的嚇人! “哗——” 林可的身子一步踏入属於雷霆大沼泽的范围,马上就感受到了那浓厚至极的元素。 就像从水中走到泥浆中一样,浓稠、绵厚。 一进来,林可就停了下来,微微喘气。 几公里! 要是换以前,估计他得跑好几分钟。 而现在,作为【吸血鬼】林可,已经可以在几十秒內就跑完这几公里了。 “咯咯,咯咯咯……”在后面,雷电扑腾著翅膀,气喘吁吁姍姍来迟。 “你看吧。”林可无奈道:“你確实很慢。” “可是……主,主人,你要怎么训练我?”雷电微微张开喙,大口喘气。 “当然是训练你跑步!”林可笑笑:“先从跑步开始!” “啊?”雷电呆滯:“那用得著在这里跑吗?这里是雷霆大沼泽啊!” 雷电怀疑,刚刚熏了一下午黑烟的林可肯定是把自己熏傻了,熏成智障了。 “不,正因为这里是雷霆大沼泽,我们才需要在这里跑。” 林可摊开手,两只魔法蝙蝠凝聚出来,而“咻”的一声飞入丛林之中。 “啊?什么意思?”雷电依旧蒙圈。 林可笑了笑:“等会哈,等会你就知道了。” 力量、速度、敏捷、战斗方法和战斗意识。 基本上个人实力就由这几部分组成。 而在这其中,除了力量和速度可以通过机械锻炼获得,其他几方面最好的训练方法还是实战。 比如敏捷,也就是反应力、小范围的腾挪能力,光靠机械锻炼可不行,实战才是最好的。 而力量则是可以通过类似於举重、臥推、硬拉、深蹲等方法训练。 至於战斗意识和战斗方法,那更是需要实战了。 不过,速度这玩意儿原本也可以通过机械锻炼获得。 但林可刚好知道一种方法,可以达到更好的训练方法。 “主人,你说话啊!”雷电心里惶惶不安。 而就在片刻后,林可眼睛一亮:“来了!” “雷电,快跑!是三级的大地暴熊!” 第二十六章 大地暴熊! “啊啊啊啊!” “林可你是个智障!” “我恨黑烟!” 雷电在林可脑海里尖啸,扑腾著翅膀就往远处跑。 在他前方,林可早已经一溜烟跑了。 “吼!!!” 而在雷电背后,一声大吼传来,一头六米多高的恐怖巨物拍断树木跑了出来。 三级魔物——大地暴熊! 这大地暴熊浑身上下散发著凶狠的气息,双目赤红,通体棕黄色,仿佛一台移动的巨大岩石。 刚衝出来,就看到了雷电。 “吼!!!”大地暴熊高高抬起熊掌,上面凝聚出土黄色的光芒。 “咯咯咯咯咯咯咯噠!” 雷电顾不得脑海里骂林可,身子立马以最快的速度朝雷霆大沼泽外冲了出去。 “轰!!!” 大地暴熊的熊掌打在雷电原本站立的地面,一个小坑就形成了,像被手榴弹炸过一样。 “咯咯咯咯咯。” 雷电原本刚刚还有点累,现在却是浑身电流冲向远处,速度比刚刚快了不止一筹。 “主人,你到底对他做了什么!”雷电脑海里对林可大喊大叫。 “我只是在它交配的时候用魔法蝙蝠嚇了它一下。”林可回答:“好像它就交配失败,被母熊打了一巴掌。” 春天,也就是这里的萌芽之月,那是万物復甦的季节。 雷霆大沼泽里到处是春意盎然的景色。 林可便选取了最易怒的大地暴熊,为的便是让大地暴熊追出来。 “你的脑子肯定被烟燻坏了!!!” 雷电原本还想说林可,但回过头后立马被嚇得差点飞了起来。 大地暴熊愤怒,所以追了出来,快速接近雷电。 而且还张口凝聚一颗土黄色岩石,砸向雷电。 雷电嚇得一激灵,连忙闪身躲避攻击。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雷电从来没招惹过任何魔兽。 先前就没有因为元素浓度高而生活在雷霆大沼泽,从来都是在哥布林森林里生存。 后来即使去了雷霆大沼泽里,也只敢吃吃最普通的虫子,不敢招惹任何魔兽。 所以,第一次与林可相遇之时,雷电才会用那种看似针锋相对,实则避其锋芒的方法来应战。 而如今,林可竟然一下子就招惹了一头三级的大地暴熊! 如果是其他魔兽,或许根本不会选择踏出雷霆大沼泽。 但是大地暴熊这种一旦生气就是生好久气的魔兽,绝对不会轻易罢休。 於是,一场追逐开始了。 而且不是简单的追逐。 大地暴熊经常会时不时凝聚魔力喷吐岩石来远程攻击雷电。 雷电不仅要疲於奔命,还要时时注意著躲过突然的岩石袭击。 力量、敏捷一起锻炼了。 这一追,就是十几分钟。 雷霆大沼泽和哥布林森林估计距离有二十几公里路程,竟然十几分钟就快跑到了。 当雷电发现这一点时,才知道为什么林可说这是训练。 果然真的很训练! 將体力、潜力都榨乾了! 雷电內心哀嚎:“怪不得和哥布林说晚餐不用等,是因为要死了啊……” 雷电只感觉自己浑身上下抖酸痛无比,而背后时远时近的大地暴熊显然也有些累,也不朝他发射魔法了。 但雷电依旧没有掉以轻心。 毕竟先前好几次那大地暴熊都趁著雷电鬆懈之时又发射一发岩石轰击。 进入树林,我就可以用树木阻挡大地暴熊了……雷电虽然看上去在黑暗契约形成的心灵连结里对林可哀嚎,但实际上也没有真的放弃。 就如同先前他对林可说的话一样。 他不想被瞧不起! 他想要证明给兄弟姐妹看,异类並不意味著弱小! “今天训练得不错!” 正当雷电內心计算逃跑路线时,林可终於在脑海里回復了他。 “主人,你这是要杀了我啊!”雷电立马欲哭无泪地控诉林可。 “哈哈,你的速度、敏捷是不是有了很大的提升呢?”林可在脑海里哈哈大笑著回答: “好了,你快休息休息吧,接下来的……交给我。” 休息休息? 那大地暴熊怎么办……雷电正要说话,却看到前方树林里窜出一道人影。 “哗——” 林可的身影一瞬间越过雷电,猩红之色一闪而过。 “嚓!!!” 锋锐的指甲划过大地暴熊厚实的皮毛,却只带走几撮毛髮。 雷电此时已经下意识窜进了树林,但又马上硬生生扑腾翅膀停了下来。 他转头看去。 只见林可已经和大地暴熊战斗到了一起。 “咯咯咯咯噠!”雷电不由得惊呼:它可是三级的大地暴熊! 林可:那又怎么样?我还是一级的【吸血鬼】呢! 雷电大声在脑海里提醒:你才一级! 林可笑道:敌人会因为你级別低就不杀你吗?猎手会因为猎物级別低就放弃狩猎吗? 雷电沉默。 林可没听见雷电回復,便又再郑重道: 雷电,你拥有强大的天赋,但从认识你到现在,我也发现了你一个致命的缺点…… 你口口声声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为了证明异类也可以强大,所以才屈服於我。 但实际上当初和我签订黑暗契约並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你贪生怕死。 你拥有堪比智慧种族的智慧,这是世上最强大的天赋,而你却懒惰而不自律、自傲却不自知。 林可的语气十分厚重,但是又非常尖锐:你,太过胆小了! 雷电似乎被刺痛了,还是回应了林可:我胆小是因为,因为我太弱小了…… 林可轻笑一声:弱小? “勇气,从来都和强大与否无关!” …… “嘭!” 林可以畅快的语气大声喊出那句话后,大地暴熊一巴掌就把他拍进了地里。 “嘶……”林可倒吸一口凉气。 真疼! 太强大了! 这大地暴熊的资料林可是清楚的。 但没想到以力量著称,速度和敏捷较弱的大地暴熊竟然拥有那么敏捷的动作。 林可高达50的速度和敏捷都没避过这一巴掌,可想而知大地暴熊的动作之敏捷。 “嘭!!” 林可迅速从地上起来退后几步,原地则是再度印上了一个比林可头还大的熊掌印子。 “呼!”“呼!”“呼!”…… 大地暴熊悬浮著土黄色光芒的熊掌连续继续拍击林可,林可四处躲闪。 而就在两者战斗时,不远处的森林再度窜出一个圆滚滚的淡黄色身影。 “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噠!” 一连串鸡叫声响起。 同时,雷电的声音也在林可脑海里响起: “主人,你说得对!” “我是一只充满勇气的鸡!” 第二十七章 吸乾! “咯咯噠!” “嘶啦!” “吼!!” 各种声音交织著在林间响起。 林可他们从外面渐渐打到了树林里。 正如雷电所说,这可是三级的大地暴熊! 这大地暴熊显然是有熊掌拍击和岩石炮两个魔法技能。 每一个都威力惊人。 但好在林可和雷电两个还是能略微招架的。 “咯咯咯咯!咯咯咯噠!” 雷电躲过一掌,然后对林可极速叫了几声:该死!我们就这么打下去吗?我快没有魔力了! “啊?”林可诧异:你们鸡族语言里面“该死”这两个字需要那么多“咯”吗?好奇怪的语法? 雷电:? 雷电气笑了。 “哈哈,你不觉得很痛快吗?”林可直接说出声音来:“战斗,爽啊!” “嘭!!” 又一巴掌,林可被打飞。 但林可並没有气馁。 因为他能感觉到,隨著与高级別生物的战斗,他的战斗技艺正在飞速进步著。 而且这段时间以来充足的血食也让他吸食了不少血液。 这些血液原本都化作能量储存在他心核之中,现在则全部被迸发出来,滋养他的身躯。 “吼!!” 大地暴熊此时双眼之中不再是纯粹的愤怒,而是一种迟疑。 因为林可和雷电两个人(?)太抗打了! 林可是智慧种族中都比较高等的吸血鬼,而且是成年的、拥有种族职业【吸血鬼】的吸血鬼。 雷电更是拥有种族职业【巨龙】。 两者的实力虽然与大地暴熊相差甚远,但因为两者的特殊性,使得他们能够抵挡一二。 只不过现在则已经有些精疲力尽了。 林可左右看看,判断了一下自己的位置,而后再脑海里道:把他往右边引! 右边?雷电愣了一下,但是瞬间又反应过来。 陷阱! 他是知道林可带著哥布林们製作了很多陷阱的。 他也因此而吃到了不少肉。 於是,雷电开始和林可齐心协力,把大地暴熊往某个方向引。 “吼!吼吼!” 大地暴熊依旧吼叫渐渐。 林可发现,这大地暴熊虽然没有智慧生命聪明,但也渐渐发现自己奈何不了他和雷电,所以有种想要撤退的意思。 而且最关键的是,林可还发现大地暴熊渐渐没怎么用魔法技能了。 魔力耗光了! 而与之相比,林可的魔力只消耗了三成左右。 因为他最多只再关键时刻用超强感官来躲避攻击,其他时候都是以肉体来战斗。 正因如此,他的战斗技艺才越来越好,而且使用超强感官也越来越得心应手。 “吼……” 大地暴熊两只熊掌腾起土黄色光芒,拍向林可和雷电,但其后两条腿分明绷紧了时刻准备后退逃跑。 “想跑?” 林可眼神扫视一圈,一下子就锁定了大地暴熊的弱点:“嘿嘿。” 下一刻,他凭藉极其出色的速度一个滑铲闪过大地暴熊的拍击,然后伸手一弹。 duang~ 大地暴熊的铃鐺晃动了一下。 “吼!!!!!!” 原本正要转身逃跑的大地暴熊一下子再度暴怒,吼叫声在林间远远传递出去。 “怎么?刚刚你不是伟了吗?弹一下怎么了?”林可哈哈大笑,然后窜进丛林。 一开始林可能將这大地暴熊勾引出来追他们,就是因为影响了大地暴熊夫妇的交配过程。 现在林可充满侮辱性地弹了大地暴熊的铃鐺,大地暴熊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轰隆隆……” 大地暴熊浑身魔力都爆发出来,庞大的身躯迅速冲向林可。 林可速度也很快,但大地暴熊似乎爆发了,所以两者距离在变小,大地暴熊正在慢慢接近林可。 然而就在某一瞬间,大地暴熊竟然一下子踩空了。 “哗啦啦!!!!!!” 大地暴熊庞大的身躯一下子往下方落去。 大型地刺陷阱! 然而,大地暴熊落下去后却传来一连串断裂声。 “咔嚓!”“咔嚓!”“咔嚓!”…… 大地暴熊的皮毛太过坚硬,竟然直接將那些木桩地刺崩断了! “吼!!!” 虽然如此,但还是有一些尖刺刺入可大地暴熊的皮肉之中。 而且將近五米深的洞,虽然整体还没大地暴熊高,但这个高度也足以让大地暴熊摔伤了。 “吼!吼吼吼!” 正当大地暴熊在暴怒之中欲要爬出来的时候,却迎头对上了林可猩红的双目。 “你的血,归我了。” 林可瞬间接近大地暴熊,张大嘴,將上牙床上的尖牙露出,而后狠狠朝著大地暴熊的脖颈刺去。 吸血! 作为【吸血鬼】,林可最多的记忆不是蝙蝠操控,也不是超强感官,更不是厌光,而是吸血! 特质配比占据60%的吸血! 吸血,就是【吸血鬼】这个职业的意义! “噗嗤!” 原本用指甲怎么都无法划破的大地暴熊皮毛,被林可的吸血尖牙划破。 吸血尖牙,是吸血鬼身上最坚硬的地方。 “吼!!!!”大地暴熊吃痛,一只熊掌拍向林可。 但林可不管不顾,而是將所有魔力匯聚到吸血尖牙上,用力一吸。 “嘭!” 熊掌拍击到林可背部,直接把林可打得脊椎断裂开来。 然而,林可却仿佛没有感觉一般,猩红的双目在黄昏之中微微散发红光。 “吼!!!!” 忽的,大地暴熊仰天发出一声痛苦的嚎叫。 这声嚎叫过后,它的头颅便软踏踏向后倒去,整个身体也从扒在墙壁上变成了滑入陷阱底部。 过两秒钟,大地暴熊没了声息。 再过两秒钟,大地暴熊的身躯越变越小、越变越软,似乎只剩下了一张熊皮滑入陷阱底部。 林可的身躯也被掩盖在熊皮之中。 雷电扑腾著翅膀飞过来,看到了处於地底依旧保持尖牙刺入大地暴熊的姿势。 “咯咯噠?”雷电轻叫一声:你还好吗,主人? 林可没回应。 又过几秒钟,林可的声音才在那层层叠叠的熊皮之中响起:“吸血,真舒服!” 而后下一刻,雷电便发现林可的气息变了。 感知到气息,雷电欣喜:主人,你突破二级了? 林可大笑著一个纵跃跳出陷阱,问问落在地面:“没错,二级了!” 他突破到二级了! 二级【吸血鬼】! 这才是为什么这一次他选择与大地暴熊硬刚的原因,而不是以前那样以苟为主。 吸取高级別生物的血液,以迎来突破! 这是大自然给予吸血鬼这个种族的特殊优待! 第二十八章 升级后就要大快朵颐 “怎么样,雷电,你受伤了吗?” 林可蹲下来打量了一下雷电。 而林可这么一说,雷电方才感觉到浑身上下的酸胀、疼痛和疲惫。 雷电:我感觉我要死了。 林可笑了:“训练嘛!累点是合理的。” 雷电:…… “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噠!咯咯咯咯咯咯咯噠!” 雷电愤愤不平。 哪有这样训练的? 这就是谋杀! “哈哈。”林可摸了摸鼻子,一手抱著雷电站了起来:“总之这次训练很成功!现在刚好回去,好好补充补充能量!” 隨后又摸了摸背部。 脊椎刚刚被大地暴熊拍断了。 但是,吸取了一整头的三级魔兽的鲜血,林可的脊椎自然而然就被修復了。 甚至於一点伤势都没有。 “吸血鬼果然是鲜血的宠儿。”走在回去的路上,林可有些感慨。 下一刻,他在意识中唤出系统。 “系统!”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藏书全,????????????.??????隨时读 】 【称號:男爵】 【生命:500/500】 【力量:40/40】 【速度:70/70】 【敏捷:70/70】 【魅力:90/90】 【智力:100/0.3】 【状態:良好】 【已解锁奶茶配方:血腥玛丽】 【检测到店长製作出了第一杯奶茶,系统自动升级中】 【升级倒计时:10天】 【提示一……】 【提示二……】 “果然提升了!” 林可一眼就看到了提升的地方。 生命提升了两百点,力量和魅力提升了十点,速度和敏捷提升了二十点,智力没变。 这就是他晋升二级后的变化。 还不错! 力量是正常成年人类力量的四倍,速度和敏捷则是七倍。 他更强了! 原本一直笼罩在他內心的关於兄弟姐妹的乌云也散去了一点点,缓解了他的压力。 “十天,还有十天啊……” 林可又看向了正在升级的系统。 只需要再等十天,他就能解锁第二种奶茶了,血腥玛丽也可以重新製作了。 先前原本以每天喝血腥玛丽下辈子变白人来诱惑婆洛门,但系统关了自然就做不成奶茶。 血腥玛丽也就没有继续。 好在当时的婆洛门有些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林可言听计从,根本没时间去思索其他事。 而如今,哥布林部落也在缓缓变好,甚至於婆洛门自身也与先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故而血腥玛丽就没有提。 但林可知道,有些答应的事不去做的话,损失的不仅仅是別人,还有自己。 损失了信誉和威望! 如果这种答应了不去做的事越来越多,以后就没人相信林可了,更不相信他能带领大家走向美好未来。 所以林可后面还是准备经常给婆洛门喝血腥玛丽。 反正喝多了没坏处,系统產物,不是实际的食物。 正想著,林可走进了哥布林部落。 第一眼就看得出来,哥布林们却没有按照林可说的那样自己先吃晚餐。 就连老哥布林和小哥布林都饿著肚子等林可。 这是一种尊重! 这也是一种爱戴! 林可看了几眼就知道情况,心里涌现出一股暖流。 哥布林们在別人眼里虽然骯脏、愚蠢、丑陋。 但是相处那么久下来之后,林可便发现,哥布林和其他种族一样。 有的聪慧,能举一反三、推陈出新。 有的勤劳,日出而作,在田间忙一整天也不喊累。 有的善良,会关爱其他族人,有的时候虽然不得不宰杀猎物,但会目露不忍之色。 总之,偏见来源於哥布林的外在,而非內在。 “走走走,开吃开吃!” 林可笑声爽朗,没有一丝吸血鬼的阴沉。 “吃肉了!”婆罗门高兴地大喊一声,而后整个部落的人便开始吃晚饭了。 食物依旧是咖喱,哥布林似乎特別钟爱这种调料。 林可依旧是第一个吃的,而后是婆洛门,而后是沙迪利、费舍和陀罗三个阶层。 这种制度很难改,现在也不是改的时机,所以林可一直没去改动。 “对了,鯊比。” 林可吃这东西,对不远处的鯊比道:“那个大號陷阱有一张熊皮,还有一些骨头什么的,明天去拿来,我教你们鞣製。” 他之前抓猎物不吸血的原因便在於此。 若是被吸,这些猎物会瞬间只剩下皮毛和枯骨,一点生机也无,骨髓都被吸乾,血肉都化为灰烬。 这才是吸血。 当然了,虽然肉吃不了了,但是最起码那皮毛得留下,做个保暖的衣物。 哥布林们穿的都是用绳索连一起的草裙,兽皮都不怎么穿。 或者说,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处於茹毛饮血的状態,颳了猎物的毛,和皮一起吃。 所以,每当天冷以后,哥布林部落就会迎来一次大换血。 好在这里地处南方,气候偏湿热,才使得哥布林部落没有灭绝。 “好的,贤者大人。”鯊比和其他哥布林一样,熟悉了林可,也熟悉了“工作的时候称职务”。 现在非工作状態,称呼贤者大人就行。 “鞣製?什么是鞣製?”婆洛门像个好奇宝宝。 事实上,婆洛门也確实对很多事情都好奇,而且学习能力也是哥布林中最快的。 再加上最近不停劳作,婆洛门身材越来越好,看上去像个年轻小伙子一样。 “就是將皮毛变成皮革。” 林可简要介绍:“製作好的皮革有很多用处,当然了,也可以做成毛皮大衣。” “原来如此。”婆洛门也是去过人类世界的哥布林,自然知道什么是衣服。 “教父再来一碗吗?”婆洛门看到林可吃完了。 “再来一大碗!”林可笑了笑,把碗递过去。 累了一天,虽然吸血了,但还是感觉胃口大开。 可惜只有咖喱能吃,后面有空要弄点前世的美食出来尝尝。 至於先前说的衣服? 先前聊天时候林可也听说了。 不管是吸血鬼还是人类,都將哥布林视为低等生物,类似路边的野狗。 哥布林部落先前倒是和人类交易过,这也是那几口大铁锅的来歷。 但是,隨著哥布林们的懒惰,就懒得去和人类换东西了。 不然的话,製作咖喱的香辛料其实旁边林可弟弟妹妹领地里的村子还挺喜欢的。 当然了,现在是不可能去交易的。 林可要儘量確保自己的森林处於隱藏之中。 最好旁边两个领地上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把这里还有一小块领地的事情忘记。 这样才能將自身暴露的概率降到最低。 “吃完东西就去冥想。” “爭取早日达到三级!” 第二十九章 哥布林部落大改造! 第二日,训练依旧。 只不过不是先前那样的极限训练,不然林可和雷电都迟早得燃尽。 第二天的训练,是力量训练。 一早林可就和浑身酸痛的雷电出门训练了。 雷电经过昨天的洗礼,也清楚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故而训练起来特別卖力。 力量训练,並不是像前世那样臥推之类的。 而是针对性的长板和短板的训练! 喙、爪和翅膀,这是雷电最强大的、攻击性最强的三个部位。 在先前与大地暴熊的搏斗中,林可和雷电基本没有伤到大地暴熊多少。 这就是因为他们的攻击力不足,而对方皮毛的防御性又太强。 所以,给雷电的训练很简单。 其他都不说了,就对大树做三个动作——啄、抓、拍! 用鸡喙啄、用爪子抓、用翅膀拍击! 若是某天,一嘴可以把大树啄断,一爪子可以把大树抓碎,一翅膀將大树拍裂,那就初具成效了。 而且,这种训练还要动用魔力。 每天將魔力和力气都耗光,再经过充足的冥想、良好的休息和营养丰富的饮食,雷电才能成长。 林可也差不多。 隨著丛林里动物渐多,他实战的机会也变多了。 从一开始的缠斗到后面的一击必杀,林可的战斗技艺也在飞速成长著。 而下午,在经过了一上午的力量训练之后,林可又回到了部落。 他和雷电在成长,哥布林部落也需要成长! 现在,整个部落已经分成了好几个队伍。 番茄基地一个队伍,负责日常的农田管理。 陷阱及狩猎是另一个队伍,负责製作陷阱並狩猎野兽。 这两个队伍由男哥布林组成。 而女哥布林则是负责工具製作、浆果採集、肉类熏制和部分运输、清扫、洗涤等工作。 专精,才会熟能生巧。 现在,又专门派两个人將动物皮毛剥下来,鞣製后储存起来。 不管是日后使用还是贩卖,都可以。 只不过,等一个老哥布林来报告时,林可才忽然发现…… 东西不够放了! 哥布林部落处於一片空地处。 前面是专门生火熬製食物的空地,中间是几间房屋,后面则是五排六列掛著燻肉的晾肉架。 现在,晾肉架还不够多,而经过炮製的皮毛也没放置的地方。 “建屋子吧!” 林可看著哥布林部落开始变得越来越拥挤,旋即大手一挥:“明天就扩建!” …… 哥布林部落,所有人都聚集在一起。 林可站立於所有人前面,旁边还站著一脸正经的雷电。 “今天,我们要做一件大事!” 林可声音响彻整个部落:“我们要將整个部落进行大改造!” 大改造! 这个单词传出,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而后又是呼吸粗重。 这个月以来,林可都做了什么? 製作血腥玛丽,让人惊嘆。 带领部落发现番茄,种植了大片大片的土地。 建立厕所,使部落周围原本的恶臭味渐渐消散。 铲子、斧头、独轮车、陷阱、燻肉…… 各种各样的东西,將部落焕然一新。 而且这些只是外在的东西。 內在的呢? 每个人都辛勤劳动。 驱动他们劳动的並不是曾经的等级制度,而是源自於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这样的部落,每个哥布林都发自內心地喜欢,並从中感受到浓厚的幸福和快乐。 而如今,快要一个月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也要迎来改造了。 他们內在早已经焕然一新,但一直以来都觉得还是有什么不对劲。 如今听林可那么一说,所有人都反应了过来。 不对劲的地方,就是他们的家园! “我们心里的房子已经推翻了,现在,何不將这里的房子也推翻?” 林可指了指前面的几个草屋。 推翻! 推翻草屋! 第一个,就是婆洛门的草屋! 只不过,所有人都觉得迟疑。 毕竟婆洛门凌驾於沙迪利、费舍和陀罗的时间太久了,积威已久。 谁知道,婆洛门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遵命,长官!”婆洛门满脸笑容,满脸期待: “我们全部一起!推翻旧房子,建立新房子!” 而后,他拿起一个石锤,第一个砸向自己的房屋。 “嘭!!!” 仿佛一个信號,其他人也拿起了自己的工具。 或锤、或打、或砸、或挖、或铲。 “嘭嘭!” “咔嚓!!” “轰!” “嚓!” 各种声音此起彼伏。 草屋也不是纯粹的草屋,也有泥土在里面做支撑。 而伴隨著一个哥布林打到了某一个承重墙,整个草屋一下子轰然倒塌。 “哗啦啦……” 这草屋冬冷夏热,而且不通风,所以锤倒了之后臭气熏天。 但也就一会儿,味道就散去了。 “塌了啊……”虽然干劲十足,但看到自己睡了几十年的草屋倒塌,婆洛门还是悵然了一下。 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源自於什么,但他感觉自己前半生某种引以为傲的东西也倒塌了。 但转瞬之间,婆洛门又笑容满面:“加把劲!还有好几间房子!推翻了之后我们就有新房子住了!” 哥布林们一个个也欢呼起来: “哦哦哦哦!住新房子咯!” “突然感觉心里好舒服啊!不知道为什么!” “对啊对啊!好奇怪的感觉!” 哥布林们干劲满满,又开始拆下一个房屋。 而后,不到一个小时,整个哥布林部落的房屋都没了,只剩下一地的建筑废料,也就是草、土和木头。 林可一直在旁边看著这一幕,没有插手,甚至也没有说话。 因为他昨晚上和婆洛门单独说过了。 今天的事,必须由婆洛门亲手推动、亲手完成。 林可没有用来世去威胁婆洛门,也没有用哥布林之神去忽悠他。 而是告诉他一个事实…… 如果婆洛门想整个部落的未来越来越好,那就需要他来做这些事。 如今了,看到婆洛门从迟疑,到悵然,再到笑容满面的轻鬆…… 林可知道,婆洛门身上的权威,伴隨著枷锁一起脱落了。 这时候,林可才站了出来。 “今天,我再教大家一个新的知识!” “那就是……” “旧的事物,必將被新的事物所取代!” 第三十章 新家园 不知怎么的,林可说完这句话之后,很多哥布林都红了眼眶。 哥布林更是呆呆地看著站在晨曦阳光下被光晕笼罩的林可,泪水不自觉滑落。 “好了!聚拢过来,我先和大家讲讲我们村子的规划!” 林可招招手,眾哥布林下意识就过来了。 大股大股浓郁的咖喱味隨之而来,好在林可早已经习惯。 不过以后有条件还是要规定大家必须洗澡……林可內心吐槽。 “大家看,这是晾肉区。” 林可挥了挥手,一根红色的线条从他指尖流出,在空中组成了一个图案。 隨著他成为二级【吸血鬼】,再加上对魔力的掌控越来越强,他也不用在地上写写画画了。 “我们规划部落,要从实际出发,以实用为主。”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林可继续讲解,猩红的魔力在空气中勾勒出一个个平面:“大家觉得我们需要些什么区域?” 什么区域? 看著半空中勾勒出的一个个空白方块,以及那个写有“晾肉区”的方块,哥布林们一下子炸开了锅。 “区域,晾肉区!这个单词的意思是晾肉区!” “我学会法瑟通用语了!” “法瑟通用语真的好好看、好奇妙……” 让哥布林们炸锅的並不是其他,竟然是字体! 林可愣了一下,然后沉默。 法瑟,就是这个世界的称呼。 法瑟大陆上,种族眾多,混乱而冗杂,还有黑暗原初议会和光明神圣教廷这两个庞然大物。 在这样的世界,註定了很多如同人类一样的中立生物是身不由己的。 像哥布林、鱼人、蘑菇人等低等种族,更是没有选择的权力。 由此,基本上大多数智慧生命,都是没有接触过学习的。 更不像吸血鬼这些强大种族一样,想学什么学什么。 像原主“林可·阿赞恩”,在其漫长的一百八十多年的生命之中,大部分是在沉睡中度过。 只有后面的一些念头才去学习课程。 但就是几年时间,林可却学习了多达二十八种的必修通俗课程和六种艺术选修课程。 这丰厚的教育资源,反而催生了很多吸血鬼不爱学习。 林可也不爱学习。 至少前世的他就不爱学习,不然最后不会开著奶茶店度日。 但是,习惯了信息大爆炸时代的他,却忽略了哥布林们的受教育情况。 他习惯的一切,却是哥布林们穷极一生可能都无法触摸的梦想。 “是的,这是『晾肉区』。”林可脸上露出笑容:“以后,我会找人来教你们法瑟通用语的。” “好了,现在,让我们一起思索,究竟需要哪些区域?” 虽然林可早有构想,但还是想开拓一下哥布林们的思维。 而且,他也想看看以哥布林们的角度看,他们还有哪些需求。 不过大多数哥布林能想到的还是那几个区域。 烹飪食物的区域、居住的区域、晾肉区等,都是现有区域的延伸。 而在这时,那个叫鯊比的哥布林举手道: “长官,我们能不能弄一个专门养鸡的区域?” 养鸡的区域? 林可闻言满眼讚赏:“不错的想法。” 养殖区域,这也是林可的设想之一。 虽然无法大规模养殖,但是最基本的养殖还是需要的。 优选优育对番茄有效,对动物自然也有效。 “长官,除了居住区、晾肉区、烹飪区、储存区、蓄水区,还需要什么区域?”婆洛门问。 於是,林可笑了笑,將空气中漂浮的几个框组合到一起。 从外到里,几个大框重合到一起,分別是陷阱区、蓄水沟渠、土墙篱笆、陷阱区、居住房屋。 而后在內部,则是分为训练区、手工製作区、烹飪区、储存区、晾肉区、休息区六个区域。 宽敞无比! “哇!好大!” “这里是什么?那里是什么?” “好好看,比那个人类村庄还好看!” 哥布林们纷纷惊嘆。 林可则是等眾哥布林反应了一下,然后才开始讲解: “训练区,是因为我们要组织自己的队伍训练,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 “手工製作区,我將搭一个棚子,放上桌子和椅子,专门用来製作工具、皮毛等。” “储存区需要挖在地下,不用挖太深,放置食物。” “还有……” 林可对自己图案上的区域一一进行介绍。 他自己其实也不太专业,所以也只能凭藉现有知识来规划了。 像晾肉区什么的,如果以后有更好的储存食物的方法,完全可以改成晾晒区。 而最外围,那纯粹就是防护了。 类似於护城河的模式。 护城河外是陷阱,想要接近部落就会踩中陷阱。 而若是越过了陷阱,想要进入居住区也会遇到入水的难题。 进入护城河后,护城河里自然也会发动陷阱。 而且处於部落四个角上的哨兵自然也会发现敌人。 但是,如果敌人侥倖爬上篱笆围墙,填入居住区,照样也会踩中新的陷阱。 篱笆外是护城河,內是陷阱。 只有自己人才知道怎么样才能不踩到陷阱。 这么层层防护,將居住地內的安全性提高了一大截。 而其他部分,其实区別也不太大。 甚至於训练区林可也没做多大。 毕竟常规来说,训练还是在外面森林里训练最方便。 训练区目前林可设想中只需要设计像射箭瞄准、跑步深蹲之类的简单训练。 当然了,目前弓箭还没弄出来,哥布林们还没有这种武器。 “……总的来说,就是如此。” 林可结束了讲解。 而在他面前,哥布林们一个个全都成了星星眼,满是期待。 林可见状大笑著挥了挥手臂:“那我们今天就开工!” 哥布林们也欢呼起来。 “开工开工!” “哦哦哦哦哦哦哦!” “好耶!” “新的家园!新的家园!” 哥布林们手舞足蹈,一边欢呼一边还互相两两之间手挽手跳起来。 “咯咯噠?”旁边的雷电则是满脸疑惑,歪著头看著这一幕。 毕竟在雷电眼中,家园不家园的都没什么意思。 在之前,雷电倒是住哪儿都一样,只要安全就行。 “开工!我们今天就把房子建起来!” 第三十一章 干栏式房屋!私有制! 林可一声令下,无论男女老少全都动了起来。 当然了,也有两个人派去番茄基地值守。 还有两个人前去查看陷阱情况。 其他人全都在搞家园改造工程。 “咔!”“咔!”“咔!”…… 部落四周传来斧头砍树的律动声,一颗颗大树被砍倒,然后由专门的哥布林用斧头、锯子、刨子弄成木板。 要知道,锯子和刨子也是可以用石头做,而非一定要用铁做的。 只不过磨损率稍微高一些就是了。 磨下来的木屑也没必要丟,后面可以用来生火,燃起来的速度是很快的。 而磨好的木板也不是立马就可以用,还要经过烟燻,將其中虫卵杀死。 这些木板,用来製作桌椅! 製作了五把桌椅后,专门做手工的女哥布林就可以坐在桌椅上製作工具补充了。 锯子、刨子和斧头就是她们五个今天內主要製作的工具。 砍树的男哥布林们依旧没有停下来,毕竟他们部落的驻地要扩宽,所以周围很多树都要砍掉。 而且为了视野宽阔一些,多砍一些树更好。 更何况他们要做房屋,要做林可口中的家具,木材其实就有点不够用。 好在这里森林的树木长得非常多也非常高大,木质也比较不错。 短时间內堪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一个个原木被弄出来,然后在林可的指导下盖成了一种底部抬高的房屋。 这种房屋底层架空,上层居住,乃是林可前世看过的干栏式房屋。 这种房屋的底基高出地面一截,通风防潮,还可以防止蛇虫鼠蚁的侵扰。 要知道他们森林可是毗邻雷霆大沼泽的,现在春天还不明显,到了夏天定然湿热难耐。 正好,林可所知的干栏式建筑就能解决这个难题。 不过这里没有竹子,木头与竹子还是有一定区別的。 不过暂时也只能这样了。 现在没有条件弄混凝土,只能后后面有条件再换了。 “……搭上去,然后用榫卯结构拼接,对,就是这样。” 在林可的指导下,第一个屋子建了起来。 这个屋子有两层楼高,不过底面距地面约2-3米,一个木质楼梯可以走上去。 上去之后便是前廊、堂屋、臥室和晒台。 林可前世去西双版纳,就喜欢在前廊上坐著躺椅刷手机。 如今,这里的前廊可以供给哥布林们做很多事,比如晒太阳、晾肉之类的。 堂屋则是摆放家具,休閒吃饭的地方。 臥室自然就是私密性极强的个人空间了。 而与前廊相对的,就是后面的阳台,或者说露台,可以栽点花花草草之类的。 这就是干栏式房屋! 而这房屋的屋顶乃是人字形屋顶,用茅草覆盖,屋檐延伸至楼板,这样可以兼具遮阳和排水功能。 这么一个干栏式建筑,放在外面或许很正常,顶多是建筑外貌显得有特色而已。 至於內部就稀鬆平常了,堂屋、臥室也只不过是寻常人类房屋就有的东西。 但,这里不是外界,而是哥布林部落! 这样的建筑被造出来,而且是在林可指导下由哥布林们亲子搭建出来,所有哥布林都惊讶了。 整个部落的哥布林都沉浸在这种特殊建筑的美妙之中。 “好,好美的房子!” “这么大的房子,只住两个人,这,这……” “这不是屋子,这是城堡,这是宫殿!我听人类讲过的!” “太好看了……” 不管男女老少,都被房子吸引了。 林可知道,当独立分房现象出现,这就意味著哥布林们將迎来更大的改变。 从以集体为主的公有制部落社会,过渡成了以私有制为核心的农耕及渔猎文明。 当然,现在说文明还太早。 他们总共就五十几个人,人还是太少了。 林可还得想办法增加人口才行。 不过这是后话。 想要从大锅饭公有制,变成一家一户的私有制,还得做很多事。 比如用以交易的货幣、大致的度量衡等规矩、可以粗略但必要的法律,以及用来保护所有人生命財產安全的军事守护。 任重道远啊! “长官,这里空出那么多是要干什么?”婆洛门好奇地指了指屋子下方一两米的空地。 “用於储物,或者饲养牲畜。”林可笑道:“我没有专门划分养殖区,因为每一幢屋子下都可以用来养动物。” “原来如此,用来养鸡养猪玀。”婆洛门恍然:“就是像长官你的雷电鸡一样是吗?” “雷电是我的宠物和伙伴。”林可笑了笑:“不过大致就是这种意思。” 猪玀可是很大的,不过两米的高度也差不多了。 “储物的话,后面就知道了。”林可笑笑。 到了后面,私有制发展起来,那每家每户都会有自己的东西需要贮藏。 不过谁知道那是猴年马月。 “好了,就按照这样的方式去建吧!”林可拍拍手:“先建造二十二间房屋!” 哥布林部落有五十三个人。 二十六个雄性哥布林青壮力,十一个雌性哥布林青壮力,总共三十七个青壮。 剩下还有十个幼年体哥布林,以及四个老头和两个老奶。 所以如果一男一女两人一间,包括婆洛门在內,十一个雄性和十一个雌性就组成一组。 四个老头两两一间,两个老奶一间。 剩下十五个两两一间,就需要八间,刚好婆洛门自己一个人一间。 十个小哥布林暂时分別和自己母亲住。 故而总共就是二十二间。 总共四面的部落,三面用来各建造房间的话,却是可以建二十四间,留两间房子备用。 至於另外一面,则是部落入口处,需要空出来。 “开始建房子!开始建房子!” “哦哦哦哦哦!” “我们一起加把劲,今天就可以住进房子里!” “太好了!这样的房子一定很凉快!而且还防雨!” “没错没错!” “贤者大人对我们实在是太好了!” “贤者大人又聪明,又好,我好想帮他生小哥布林!” “感谢贤者大人!” 哥布林们兴高采烈地拿著工具去搬弄木材。 开始建造房屋! 第三十二章 系统升级成功! 建造速度比林可想像中要快很多。 不过这也正常。 哥布林们不是普通的像前世那样的人类,而是都属於职业者。 虽然只是种族职业,但最起码都是职业者,可以运用一定的魔力。 於是,仅仅到下午十分,集合全部落之力,房屋就建好了。 新家园已经初具雏形。 只不过居住区內部的各个区域还没建好,外部的各个防护措施也是如此。 但是不能急,只能一步一步来。 劳累了一整天的哥布林们,团坐在火堆边,畅聊著最近学会的知识还有自己的理解。 以往的部落,哥布林与哥布林之间根本不会聊那么多。 毕竟没什么好聊的。 而现在,因为林可教授了眾哥布林很多很多知识,所以哥布林们便喜欢上了那种互相交流之时思维火花迸射的感觉。 直到林可站起身子,轻咳一声,所有哥布林便把目光转移到了他身上。 “今天,大家都很努力,大家都很劳累,但是大家的成果都很丰厚!” 林可率先自己鼓掌:“我们的未来,肯定更加美好!” 哥布林们闻言也兴高采烈地鼓起掌来,欢呼不断。 “哦哦哦哦哦哦!贤者大人!贤者大人!” “感谢贤者大人!” “我们部落一定越来越好!” 哥布林们兴奋极了,连身体的疲惫都不能阻止精神的亢奋。 林可见状,便开始说道:“而今天开始,所有人都要分房住了……” 林可將先前的安排说了出来。 大家没觉得怎么样,因为今天建房时眾哥布林就有这种感觉。 不然建那么多房子干什么? 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隱私和私密性,將会催生出一个非常有用的制度——私有制。 正如林可先前所想。 部落公有制到部落公有制与私有制结合的改变,必然会让哥布林部落走向下一个等级。 要知道,主观能动性是激励一个智慧生命的最有效的东西。 欲望越强,想要的越多,想要占有的越多,才会努力去获得越多, 而占有,便与私有制有关了。 简单来说,以前的部落,如果大家出去打猎,你没打到没关係,你不会紧张,因为別人打到了也会给你吃。 但是私有制呢? 你没打到猎物,別人也没有义务给你吃,你要么用同等价值的东西去换,要么就一次拼命去打猎。 所以,在后者那样的情况下,智慧生命会为了占有更多东西而付出加倍的努力。 而原本的部落制则更容易催生很多懒汉和浑水摸鱼、滥竽充数的人。 故而,这样的改变,长远来看必然会给部落整体带来更大的好处。 当然了,一些私有化之后的爭端也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那些都属於旁枝末节了。 林可需要人口。 短期想要增加人口需要其他方法。 但长期来说,將原本属於婆洛门的女哥布林们分给其他男哥布林,能够更大程度地加快新生哥布林地出现。 只不过,私有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钱! 以钱来衡量所有物质与非物质的价值,於是储存钱就相当於储存了物质! “……金幣银幣铜幣,大家都知道。”林可一穷二白,没有这东西。 但他手中却有相关的木牌,正面刻有法瑟通用语的数字,背面则刻有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同时,这些数字是被鲜血染红的。 这些血不是林可的,而是野兽的血。 林可通过出色的对血液的控制,將这些浸染了他气息的血液渗透进木牌之中。 而后將这个木牌当做钱,发放给了每一个人。 “这个东西,就是未来我们部落的钱!” “我叫它……哥布林幣!” 林可挥舞了一下手中的木牌,继续道 “另外,部落以后所有產品都收归我所有。” “所有东西,获得之后都需要交给我,而我会给予你们相应的木牌。” “而你们想要获得任何一样东西,不管是食物、工具还是衣物等,都需要用木牌来我这里换取。” “听明白了吗?” 哥布林都满脸疑惑,根本不懂林可这样做的用意。 一个理解的哥布林都没有。 包括婆洛门,还有之前那个技艺出眾的鯊比也是。 无人理解! 无人懂! 甚至觉得有些麻烦! 但是,想到林可先前所做的一切,所有哥布林便又释怀了。 他们要是懂,他们早就成哥布林皇帝了。 正因为他们不懂,所以他们才应该多学习、多观察、多思考。 想起林可这个月以来为哥布林部落所做的一切,哥布林们十分坦然地接受了林可的安排。 而林可,自然也知道一开始的听从不意味著接受。 他还需要长时间的言传身教,才能改变哥布林们。 同时,他也有些无奈。 哥布林们与外面的世界几乎都是断代的。 外面已经是工商业极度发达的中世纪了,这里还是茹毛饮血的公有制部落型社会。 任重道远啊! “记住我今天说的话,这关係到我们大家共同的未来。” 林可意味深长地说了最后一句话,隨后便来到某个树枝上倒掛好,开始冥想! 哥布林们虽然满心疑惑,但也没有说什么,狂欢到半夜,而后相应的一个个进入了自己的房间。 没有礼仪舒服,只有野兽本能,再加上现在是萌芽之月。 俗话说得好,春天到了,又到了动物繁殖交配的季节了。 今晚,杂音太多,林可冥想的状態一点都不好。 於是他乾脆不冥想了。 而是翘著二郎腿,靠坐在树干上,打量著天上的三轮月亮。 淡黄色的月亮,像他家乡的月亮,但必然不是李白看过的那个。 另外两轮,则是一红一紫。 法瑟的所有人抖习惯了这三轮月亮。 唯独林可,每每到夜晚,內心里拥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唉。” 他嘆了一口气。 乡愁,只有离乡之人才懂。 而正当他沉浸在淡淡的忧鬱哀愁之中时,脑海里的系统却忽然一变。 “【系统升级成功!】” “请宿主指定一家店铺为自己的奶茶店,店铺范围不可超过系统选定范围!” 第三十三章 也是开启了奶茶店长的职业生涯 【称號:男爵】 【生命:500/500】 【力量:40/40】 【速度:70/70】 【敏捷:70/70】 【魅力:90/90】 【智力:100/0.3】 【状態:正常】 【已解锁奶茶配方:血腥玛丽】 【系统升级成功!】 终於升级成功了! 歷经三十天时间,这三十天时间林可一直只能打开自己的人物面板。 如今,却是能將下面的信息提示也打开了。 林可脑海之中,在人物面板下方,確实是任务的提示: 【新任务:售出一杯奶茶】 【当前奶茶售价:血腥玛丽——1金幣】 【任务奖励:茉莉奶绿配方】 【温馨提示:所有售卖所得的金幣由系统保管,店长只需安心卖奶茶即可】 新奶茶——茉莉奶绿! 茉莉奶绿会有什么效果呢? 期待住了。 至於任务內容? 他的系统是奶茶店长系统,任务让他去卖奶茶確实挺合理的。 只不过那个一金幣的售价还是让他无语。 他的伯爵父亲所有领地一年的税收也才六七千金幣。 一枚金幣可以换一百枚银幣,一枚银幣可以换一百枚铜幣。 而一枚铜幣可以换什么? 五个大黑麦麵包! 在外面,一个这种大黑麦麵包就够人类五口之家吃一整天! 而现在,一枚金幣才能换一杯血腥玛丽,实在是有些昂贵了。 不过想到了血腥玛丽可以回血,又可以解决渴血症,也算是不错了。 “当魔药去卖?” 林可在思索。 但是很显然,这要想办法忽悠人才行。 魔药这种东西,在外面確实是贵得嚇人。 “还有这个奶茶店地址……” 林可看向自己脑海里的奶茶店开设范围。 很显然和他自己的领地范围重叠了。 也就是说,他没办法去与自己毗邻的两个领地上开设奶茶店。 一个哥哥,一个妹妹。 这两人的领地与林可的领地相连,但他们的领地却各拥有一个村子,还有税收。 不像林可,只有一个原始的哥布林部落。 “在哪儿开呢?” 林可仔细思索。 最好的选择当然是开设在哥布林部落里。 安全! 但是,缺点也很明显。 哥布林部落根本没人来! 林可想卖奶茶最好的办法就是开设在自己的边境上。 但安全性將降低至无限趋近於0。 “看来只有综合一下了。” 林可嘆气。 只能去森林边缘开设了啊! 这是最好的办法。 毕竟森林外最起码是空旷的、显眼的,不像哥布林部落,是隱藏在森林里的。 在外面的话,万一有比较厉害的冒险者脑子出问题了从他这个方向进入雷霆大沼泽呢? 那样的冒险者脑子都出问题了,又很脑子出问题地买一杯奶茶,是很合理的吧? “开在森林外!” “还得开闢一条路,通往哥布林部落才行。” “就这么办!” …… 哥布林们早早起来,整个新家园的建设开始如火如荼开展了。 一圈整齐的房子,其实已经將领地雏形勾勒得差不多了。 不过预想到未来会扩张的领地人口,林可还是在这一排房子外围留了一圈土地,以预防扩张之后没新房子建设的位置。 至於再之后再扩张? 那都是好多年后了。 他能活到那个时候,自然有其他解决方法。 而在干活的时候,很多人的聊天话语声都传入了林可耳中。 “昨天,我感觉怪怪的。” “我也是,我抱著她,感觉特別奇怪。” “是啊!以前挤在一起睡都没有这种感觉,好奇怪!” “奇怪,但是舒服!” 哥布林们也不会避讳林可,聊天的声音都很大声。 看来这是隱私感和占有欲在起效了……林可默默观察著。 在昨天的房子建好后,今天的任务便是建设篱笆和陷阱了。 不过这些可以都交给婆洛门。 婆洛门现在已经真正拥有了管理经验。 而林可则是带著一小队人去森林边缘建造一个奶茶店。 好在系统的要求非常简单,只需要是一个建筑就行。 所以,只需要一个小木屋就行。 拥有三面木墙和一个窗口,可以供一个人站立的空间以及一些摆放食物的架子,还有人字茅草屋顶。 一个简简单单的奶茶店就弄好了! 林可旋即马上指定这个奶茶店与系统绑定。 “绑定成功!” “请为店铺取名。” 系统提示音再度响起。 取名?林可隨便去了一个名字。 “就叫……蜜血冰堡吧!” 下一刻,在鯊比他们这队哥布林眼中,原本普普通通的小木屋上凭空多了一个牌匾。 牌匾上出现一行他们看不懂的法瑟通用语。 “神跡!神跡!” “蠢货,那是贤者大人的魔法!” “是哦,是贤者大人弄的,这就正常了。” “现在是工作时间,叫长官!” 哥布林们惊嘆,但又习以为常。 他们总觉得林可前世是强大的哥布林皇帝,所以觉得林可做出什么事都挺正常的。 而待木牌出现后,林可便进入其中。 “竟然还有一个面板。” 林可內心喜悦。 第一个面板自然是他的身体情况。 而第二个面板,则是蜜血冰堡的情况。 【蜜血冰堡】 【商品:血腥玛丽——1金幣】(详情请点击查看) 【原材料存货:无】 【总收入:0】 简简单单几行字,林可就知道这个新面板的用法了。 目前可售卖的商品只有一个,就是一金幣一杯的血腥玛丽。 原材料存货指的则是製作奶茶所需要的原材料。 比如血腥玛丽需要的原材料便是血红山楂和紫苏叶。 林可只需要把原材料放在蜜血冰堡里,就能直接製作奶茶。 而总收入也好理解。 买卖奶茶的金幣並不是林可自己储存,而是储存在奶茶店长系统里。 这意味著林可是碰不到金幣的。 这些卖奶茶的金幣,没有属於林可的部分。 卖奶茶获得的钱,林可也只能用来买奶茶,而不能拿出来自己用。 “在系统赚钱在系统里花啊?”林可无语:“还有,我现在自己做奶茶也需要付钱?” 系统还真够黑的。 根据脑海里的信息,林可又知道了一个限制。 他不能像之前那样,直接製作血腥玛丽来喝了。 他要製作来自己喝,也需要付钱。 於是,林可立马让鯊比他们拿来了一些血红山楂和紫苏叶,摆入蜜血冰堡。 再製作了一杯血腥玛丽。 而后便正如系统所说,这杯血腥玛丽除了他谁都无法拿起来。 而他虽然能拿起来,但是根本没办法喝下去。 同时,系统还提示在没有卖出上一杯前,下一杯是没办法做出来的。 “唉,哪儿找这种冤大头?” 林可无奈,隨后叫鯊比他们先回去忙,毕竟现在是领地大开发时期。 他则自己坐在蜜血冰堡里考虑事情。 其实,这一次系统升级后信息虽然多又杂,但是总结下来就几条。 第一,卖出一杯血腥玛丽,他就能解锁第二个奶茶配方“茉莉奶绿”。 第二,卖奶茶,卖出去的金幣是收归系统的,林可只能用这些金幣来买奶茶。 第三,奶茶成品可以做一杯出来摆著,像雷神的锤子一样,只有林可能移动,但谁都没办法饮用。 第四,卖完一杯林可才能做第二杯,没办法一次性做十杯摆著然后卖十杯。 虽然看似规则变多了,但林可却也没有多懊恼。 实际上,这一次的系统升级確確实实是对林可有帮助的。 正当他继续思索奶茶店长系统的事时,远方忽然传来一声声爆炸声以及剧烈的魔力波动。 怎么回事?!林珂立刻站起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雷霆大沼泽里的魔物领主在打架爭地盘? 而就在林可看著远方惊疑不定时,忽然有一个破空声传来,由远及近。 “咻!!!!” 一团黑影飞来,比炮弹还快。 即使林珂作为二级吸血鬼所拥有的动態视觉都不能捕捉到黑影的运动轨跡。 下一刻,黑影笔直地坠落在林珂前方不远处。 “轰!!!” 衝击波震得周围的树冠剧烈摇晃,枯叶纷纷掉落下来。 这是……林可眉毛一挑,然后连忙躲进了奶茶店里面,从木台上探出脑袋往外看。 尘埃之中,黑影似乎显露出人形的影子。 这身影砸到地面似乎毫髮无损,但在尘土中这身影似乎强撑著身体踉踉蹌蹌站起来。 隱约可见这身影的婀娜多姿、凹凸有致。 该不会是可爱的男孩子吧……他恶意揣摩。 而此时,踉蹌的身影站定,旋即叉腰抬手,指著来时的方向低声怒骂: “啊啊啊啊死马!我要撕烂你那对花里胡哨的翅膀,用你的骨头当烤架!” “我要把你做成標本!” “我要炙烤你的灵魂!” “我,我,我要……我要死了……” “该死的独角兽!该死的光明!” 这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这个声音骂著骂著,一开始中气十足,后面却渐渐越来越小, 到某一刻,这女孩子陡然一顿,旋即倒了下去。 “倒了?” 等了一会儿都没有反应,林可才壮著胆子从蜜血冰堡小心翼翼走出来。 “喂!请问需要帮忙吗?”林可远远的高声打招呼:“我是此地领主,强大的阿赞恩伯爵的子嗣,吸血鬼帝国的合法男爵!请问阁下是谁?” 没反应! 死了?还是埋伏?林可见状眯了眯眼睛。 他快步回去拿起蜜血冰堡里那杯类似雷神锤子的血腥玛丽,又往前几步。 若是来人想阴他,他就一奶茶砸过去! 而他靠近后,也才看清了眼前之人的样子。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对漆黑的大翅膀,右边的翅膀似乎是折断了一般,耷拉在地上。 翅膀之下则是如波浪般的曲线身影,前凸后翘。 只不过这个身材不错的女孩,脑袋上有一对三寸长的黑色犄角,现在断裂了一个。 那双缠绕著一圈圈的白色丝线製品的大腿上还有血跡。 这白色的东西是什么?蛛丝?还有魔力波动。话说这应该是魅魔吧……看著这一幕,林可逐渐陷入沉思。 片刻后他露出一个笑容,蹲了下来。 “小姐,看起来你的身子似乎不能动了呢……” 第三十四章 幸运金幣 这是一头穿著白丝的、貌似少女但实际年龄可能有几百岁的…… 魅魔! 这是一只魅魔! 如果有一个魅魔受了伤后晕倒在他身前。 隨后他以一个金幣的价格,將可以增加十点血量的强大魔药“血腥玛丽”卖给这个魅魔,並签订一个黑暗契约的话…… 那他岂不是一下子就拥有了强大的魅魔僕从? 一个三级的大地暴熊就把他和雷电逼得上躥下跳,最后藉助陷阱才把它击杀。 一只更加强大的魅魔呢? 毕竟他的本能可以感知到,这是一头足足有五级以上的、强大的、穿白丝的、拥有空间戒指的、富有的魅魔。 或者他不签订契约,魅魔说不定会十分感激,哭著闹著要偿还他的恩情呢? 黑暗世界的人其实和光明世界那边的一样,都是很看重脸面的,而且级別越高越看重。 恩情这种东西,还不完啊! 总之,先搭訕……呸,先搭话然后拯救其於水火! 林可脸上笑容更浓了:“小姐,你真的动不了了吗?” …… 芙芮是魅魔。 一位高贵的、骄傲的、荣光的、强大的魅魔。 但是,她才刚刚用昂贵魔法材料製作出的內裤和袜子被一匹该死的独角兽叼走了。 她只有六级初期,而那独角兽则是七级的光明圣兽! 她一路追著打过去,谁知竟然打不过那独角兽。 那只骯脏的、卑劣的、噁心的、邪恶的独角兽,竟然那么强大! 还好她逃掉了。 只不过她能感受到自己內核的生机正在被那种纯白的圣火灼烧著、炙烤著。 使她虚弱无比。 如果不能及时医治,我可能会死……感受著灵魂中传来的痛苦,芙芮內心悲哀。 她自小没有父母,一穷二白,就连腿上的蛛丝护腿也是好朋友帮吐上去的。 如果她有钱买那么贵的魔药,那她又何必只做內裤和袜子?肯定要做全身甲啊! 贫穷、可怜、无助、悲哀…… 芙芮被这种自卑深深包围。 甚至在想—— “如果这样死去也不错呢……” 芙芮想要就此放弃对圣火的抵抗。 然而她耳边陡然传来一声声很烦人的呼唤。 “小姐!小姐!” “小姐~小姐~” “小姐——小姐——” 看来有人发现我的尸体了么? 呵呵,同为黑暗世界的生物,发现那么可贵的一具食材应该很高兴吧……芙芮內心冷笑一声,眼睛都懒得睁开。 她不想看到自己的身体一步步被那些黑暗生物啃食咀嚼。 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些黑暗生物和那些光明序列的存在一样令人討厌。 然而,当那个声音由远及近后,她终於听清楚了—— “小姐,你需要喝奶茶吗?只要一个金幣的奶茶哦!” 喝……喝什么? 芙芮內心因此涌现一股大大的疑惑。 这种疑惑让她忍受著痛苦睁开了眼睛。 只见一个弱小的二级吸血鬼正颇有礼貌地蹲在她旁边,左手捏著一个透明无暇如水晶一般的高脚杯,带著一脸和煦的笑容。 “小姐,你醒过来了。”眼前的吸血鬼脸上掛著笑意: “请问需要一杯奶茶吗?本店招牌是血腥玛丽,目前所有顾客喝了以后都讚不绝口呢,好评率百分之百哦!” 奶……奶茶? 芙芮一时之间没回过神,甚至连对痛苦的感知都轻了一些。 高贵的茶里加入低廉的奶? 这……这不是浪费吗? 她以为眼前的吸血鬼想戏弄她,於是皱起眉头,身体里散发出一阵强大的威压。 来自於上位生物对低级生物的威压。 “卑劣的低级吸血鬼啊!你若靠近我,我,我便让你侍奉我为主人!让,让你永生成为我的奴僕!” 芙芮冷哼一声,断断续续道。 但她没发现自己本应充满威严的声音在如今虚弱痛苦交织之下变为了娇喘。 但这都不重要。 因为令她没想到的是,她自身散发的威压竟然对眼前的吸血鬼没用! 眼前的吸血鬼笑容依旧,甚至带有一丝疑惑,似乎是不知道她在这里娇喘什么:“小姐,你在叫什么?” 这让芙芮內心一凛。 这不是二级吸血鬼! 绝对不是! 这是一名远远高出她的强大存在! 甚至可能比刚刚那七级的独角兽还高! 难道是十级的黑暗王者……芙芮强压住內心的惊骇。 作为六级的【魅惑者】,即使高出她三个等级的九级超级强者,她也不至於看不透。 毕竟不管是黑暗生物还是光明生物,亦或者中立普通生物,高级別对低级別都是有压制性效果的。 这种源自於灵魂的威压,强大无比。 这也是为什么【巨龙】的龙威那么出名。 因为【巨龙】的龙威违反了高级別对低级別的压制。 一头一级的【巨龙】,藉助龙威甚至可能令五级的【哥布林】恐惧。 除了【巨龙】,其他所有种族都一视同仁。 谁级別高,就能压制级別低,特別是当他们都属於黑暗序列或者光明序列时。 而眼前的吸血鬼? 首先绝对不是【巨龙】,如果遇到【巨龙】,芙芮肯定能察觉出来。 但眼前的吸血鬼既能视她六级的威压为无物,又能让她只感受到二级的弱小气息…… 这不是隱藏的强者是什么? 当然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眼前的生物乃是中度智障。 脑子坏掉的人,自然是感受不到什么威压之类的。 但这种可能被芙芮直接否决了。 因为眼前的人怎么看都不像是智障。 “小姐,请问在犹豫什么?你应该快死了。” 眼前的吸血鬼再度微笑开口,並且把手中琉璃水晶杯子往前递了递: “真的不考虑买一杯血腥玛丽吗?只需要一金幣一杯哦!” 一金幣一杯……芙芮收敛了气势,又將注意力放到了那杯可疑的液体上。 难道是…… 芙芮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类似於《霸道伯爵爱上我》和《婚后骑士强制爱》的小说,想到了某种可能。 魔药! 绝对是魔药! “阁下……”芙芮声音虚弱,脸色微红:“可否让我先饮下这奶茶,然后我再付钱。” 闻言,眼前的吸血鬼摇了摇头,而后將手中的杯子放到地面: “如果不付钱,你是喝不到奶茶的,若是不信,小姐你可以试试。” 听到吸血鬼的话,芙芮微微蹙眉。 但还是强制著撑起自己的手臂,抓住了杯子。 好凉…… 这是芙芮的第一反应,而后第二反应就是…… 好重! 她虽然现在受伤了,但若是不顾內核灼烧强行动用魔力,绝对可以撕裂一头五级的猛獁象。 就算不动用,光是她的身体强度就足够將一块长满青苔的巨石拔地而起。 但她竟然拿不起一个杯子? 不对……芙芮猛然一惊,抬头看向吸血鬼。 却和吸血鬼似笑非笑的眼神接触到了一起。 强者! 绝对是超级大强者! 难道是神力?! 眼前的吸血鬼绝对是黑暗世界中的王者! 芙芮压下內心泛起的包含了吃惊、欣喜、希望和恐惧等情感,咬咬牙道:“阁,阁下请稍后!” 吸血鬼点点头:“好的……对了,只能是金幣,其他任何东西都不行,只能是金幣哦!” 说著,她右手轻抚了一下食指的戒指,试图寻找到一枚金幣。 但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 我天生存不住钱……芙芮想起了自己幼年至今的经歷。 不管何时何地,只要是金幣、银幣、铜幣,就都会以某种奇怪的方式从她空间戒指里“逃走”。 比如她刚刚將魔物內核卖给商人后,出门就会遇到香喷喷的藜麦饭、路边人类小女孩采来的鲜花以及可怜的乞丐。 然后钱就没了。 等等……芙芮忽然想到了某个地方。 於是她將精神力延伸到了空间戒指的角落里,那里正躺著一枚崭新却铺满灰尘的金幣。 这是她一百六十岁成年时倾家荡產去兑换的,就兑换了这一枚金幣。 这是她给自己一百六十岁的生日礼物,也是一枚幸运金幣。 原本早就被她遗忘,没想到此时却让她想起来了。 於是,芙芮將金幣取出,颤抖著將金幣递了过去: “强大的阁下,请让我喝下这杯奶茶!请阁下拯救我!” 当智慧生物知道自己必死时,是不害怕的。 但当智慧生物发现自己竟然有一线生机时,却又是害怕、恐惧的。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故而,当她將金幣递过去,並且这吸血鬼打了一个响指时,她欣喜地发现自己竟然可以拿动那杯奶茶了。 吸血鬼男子將她的幸运金幣收下,而后轻笑道: “请儘快饮用吧。” 第三十五章 世上第一好的魔王大人! 林可看著把血腥玛丽一饮而尽的芙芮,內心缓缓鬆了一口气。 功夫不负有心人,刚建好蜜血冰堡,刚愁销路的林可,转眼间就把第一杯血腥玛丽卖出去了。 新奶茶配方有著落了! 而且看起来眼前的魅魔也不如传闻中那种恐怖,反而很有礼貌,一直称呼他为“阁下”。 多好的世界啊! 彼此之间彬彬有礼,和谐美好。 而此时,放下酒杯的芙芮瞪大了眼睛,满脸震惊:“这……这是……” 她感觉到自己体內正在灼烧的纯白圣火似乎一下子没了! 简直不可思议! 圣火本要一点一点將她生命力磨损殆尽。 但这杯被称之为奶做的茶的魔药,却似乎在规则层面“禁止”这种磨损,並且强行提高了她十点生命值一样。 要知道纯白圣火不是简单的火! 纯白圣火可以一直灼烧恶魔的肉体和灵魂,直到恶魔彻底灰飞烟灭! 就算是世间顶尖的、能换一座城池的魔药,也仅仅是减弱纯白圣火,而不能彻底熄灭它。 压制它,只能用级別比它更高的黑暗魔法。 可如今,芙芮灵魂深处的纯白圣火竟然被抹除了?! 而隨著纯白圣火的熄灭,芙芮身躯中便涌现一种长久被灼热后的清凉。 以至於让她舒服地呻吟了一声:“啊啊啊~嗯嗯~啊!” 旋即又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我,我没死?” 而后无声的眼泪落下。 纯白圣火彻底没了。 她活了下来! 眼前这位吸血鬼前辈绝对是黑暗世界的王者! 下一刻,芙锐抓起自己耷拉在肩膀上的翅膀擦了擦眼泪,接著对林可单膝跪地: “我名芙芮,阁下救了我一命,我一定会报答的……请尽情吩咐芙芮!” 报答我?那就献上你的身体 以及心灵吧! 林可斟酌了一下,隨后微微一笑:“一枚金幣,一杯奶茶,交易已经完成了。” 话不能真的说出来。 他可不敢提太多要求,总不能强行要求人家报恩吧? 所以他乾脆以退为进,表现得友好一点。 这种六级的强者心情好了,见他陷入危险了帮他一把也是很正常的。 而此时,听了林可的话,芙芮愣住了。 交易完成了? 难道是因为一开始对这位阁下冷语相向,导致这位阁下对她心生不喜? 芙芮想到了几十秒前的態度,旋即轻轻咬了咬牙。 不行! 不能这样交易完成! 这可是黑暗世界的大人物! 好不容易有机会遇到了,她怎么能不抓紧?! 这样的机会流逝了,贫穷如她,未来还怎么有机会遇到其他黑暗王者? 於是她便想到了一个办法,立马单膝下跪。 “阁下!您於我有大恩,请允许我献上自己的黑暗契约,成为您的奴僕侍奉您!” 侍奉我???林可表面上依旧面色平淡,內心却是一愣。 他只是想让这个六级魅魔在他陷入危险时帮他一把,噹噹他的靠山就好。 怎么突然黑暗契约了? 原来黑暗世界这么民风淳朴的吗? 救人一命就要做牛做马报答? 林可不由得感慨,这个世界果然还是好人多啊! “不,不用了吧?”林可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准备客气客气。 “用的用的!”芙芮似乎很怕林可拒绝。 她身体里魔力涌动了一下,两人之间顿时出现了一个圆形魔法阵。 林可看了一下魔法阵上的条款,沉默半晌后道: “这样吧,上面的规矩改一改。” 说著,他伸出手指,指尖流露出一缕弱小的一级魔力,在这圆形魔法阵上写写画画。 感受到这股魔力,芙芮再度內心一震。 好强大的控制力! 如同黑暗王者这样的强大存在,体內魔力那是如同大山与大海一样庞大的。 但眼前的阁下竟然能將自己的气息、魔力都控制在二级的水平! 这使得他看上去像二级的吸血鬼、力量像二级的吸血鬼、表现得像二级的吸血鬼…… 但本质肯定是十级的黑暗王者,而且还是里面特別强的那一批! 不对,只有十级吗? 难道不可能是……十级之上?! 奶奶在上……芙芮感觉自己有点晕晕的,差点双眼一黑就晕倒过去。 十级以上的超级强者! 以至於她都没注意这位阁下怎么修改的內容。 等修改完后阁下说了话她才反应过来。 “你看看吧。”林可笑道:“这些苛刻的条件你能接受吗?” 芙芮当即凝神看去。 “每日侍奉时间十八个小时?!” “每个月休息半天,包吃住?!” “年底还有工资?!工资,工资,工资是什么?!” “什么?!工资就是金幣?!一年竟然给我发一枚金幣?!” 芙芮震撼了。 她的內心里仿佛有一万头长毛猛獁象跑过。 不,是一万头成年巨龙。 这才能表明她的震撼。 发工资啊! 还能有休息! 天底下竟然还有这样的好事?! 而且…… 对她来说,签订了契约就等於是和黑暗世界的王者搭上了关係。 这在弱肉强食的黑暗世界无异於有了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这让芙芮差点真的激动得晕了过去,好在她忍住了。 “可,可以吗?”芙芮颤抖著问:“芙芮可以这样做吗?” 这魅魔是看到条款后气得声音都抖了么?果然啊,我还是不適合当资本家……林可內心嘆息,然后道: “你觉得苛刻的话可以改。” “不不不!不苛刻!”芙芮以为眼前大人物在嘲讽她。 於是她立马抬手从指尖沁出一滴鲜血,然后眼巴巴地看著林可: “主,主人,请要了芙芮吧……” 还可以弄出血? 林可看著芙芮指尖的血液无奈。 要签订黑暗契约自然需要双方的鲜血。 可是他可不会像芙芮一样从指尖沁出血啊! 先前和雷电签订黑暗契约都是咬破手指的。 於是他抬起手,乾脆地咬破食指:“还是这样签吧。” 结果见到这一幕,芙芮表情更加激动了。 这是最古老的盟誓! 以指尖之血缔结契约! “哦不……”芙芮娇呼一声,脸色泛起潮红。 此时的她,只感觉仿佛有什么会震动的棒子在她身上游走一样,以至於让她浑身都震颤起来。 这位黑暗王者可是吸血鬼! 想要控制血液是最简单的事了! 从身体任何部位沁出一滴血液血液轻轻鬆鬆,任何三级以上的吸血鬼都可以做到。 结果他老人家並没有用魔力控制血液沁出手指,反而是以一种非常古老的、平等的、相互尊重的方式咬破手指! “你怎么了?”林可好心问,他不知道这魅魔是不是受伤太严重以至於身子都在抖。 甚至脸都红了? 该不会是伤口感染以至於发烧了吧? 林可有些担心,但又不好表露出来。 毕竟人家可是六级魅魔,一指头可以碾死他那种。 生病也轮不到他来关心,关心也没用。 “没,没什么。”而听了林可温柔的语气,芙芮面色越来越红。 旋即她乾脆地也咬破自己的手指,將手指伸出,与林可一起按在了黑暗契约上。 下一刻,黑暗契约颤动了一下,然后一分为二,没入林可和芙芮的眉心。 芙芮眼睛立马一红,內心激动:奶奶,芙芮终於有人保护了…… 林可深吸一口气,內心放鬆:奶奶的,老子终於有高端战力保护了…… “起来吧芙芮。”林可伸出手。 他级別太低,不然完全可以用精神力將芙芮托举起来,比如以前原主小时候那位伯爵父亲就经常对下属这样做。 “嗯~” 芙芮已经明白了眼前黑暗世界大人物对自己的尊重。 不用精神力,而是用手臂,这是一种十足的平等尊重! 这是世界上最最最最好的魔王大人! 两人手臂相交,而后芙芮站起了身子。 “从,从今往后,我就是主人的人啦~” 第三十六章 老婆饼里没有老婆 “以后你就跟在我的身边吧,我带你逛逛哥布林部落,里面的哥布林都是我的子民。” 林可指了指身后的森林。 “哥布林?”芙芮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她有点不明白,为什么伟大的黑暗世界魔王会跟黑暗世界最低贱的哥布林一族有关係? 但她旋即又明悟。 小说里说过的,很多高级別的存在脑子都有……咳咳,很多高级別存在都喜欢做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芙芮纠正了自己內心的某个大不敬想法,而后又脸色微红地將杂念排除出去。 不管眼前的主人要她做什么事,她都不能多想不能多问,服从就行了…… 要芙芮干什么都可以! 而后芙芮似乎想到了什么,有些不好意思道: “主人,可以给我一点时间去处理事情吗?处理完事情我就回来。” “什么事情?”林可问。 芙芮微微低下脑袋,两只手下意识捂住扭捏起来的两腿,脸蛋微微泛红: “我……我要去找我朋友做一点东西……” 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细弱蚊蝇。 “你朋友?做东西?做什么?”林可好奇。 “就是,就是,穿在两只腿里面的东西……”芙芮感觉自己的脸颊烫得可以在上面將一头猛獁象烹飪至七分熟。 “啊?啥叫穿在两只……”林可下意识瞟了一眼,然后立马移开目光,老脸微红,有些尷尬: “哦,哦,对,对,那你去,那你去,快去快回……” “嗯……”芙芮当即振翅而起,以此生最快的速度飞向远方。 待她的身影消失,林可脸上的尷尬才缓缓消失。 “真好啊……”看著飞走的芙芮,林可有些羡慕。 他现在想凭空飞行还不行,最起码也要三级以上才可以。 “咦?这芙芮怎么把东西落下了。”林可看向地面。 芙芮的其他东西似乎被某种像火焰一样的魔法力量烧乾净了,只留下了一个角在地面。 这是芙芮头顶两只角中的左边那只角。 “先帮她收起来吧。” 林可捡起犄角,放在了兜里,隨后拿出怀中的金幣。 一边打量,一边走回奶茶店。 这可是第一单生意的钱啊! 而就在这时候,林可手中的金幣忽然化为了点点金光,消失不见了。 被回收了? 林可没有诧异,而是点开了系统面板。 【恭喜店长售出第一杯奶茶!】 【奖励配方:茉莉奶绿】 【茉莉奶绿:这是一种清香丝滑的奶茶,顏色翠绿,顏色仿佛山间清澈溪流旁的青苔】 【效果:提升1000魅力值】 【效果持续时间:5min】 【需要材料:史莱姆粘液、甜美乳汁】 茉莉奶绿? 增加魅力值? 林可挑挑眉。 魅力值! 作为玩家,他自然知道,看似没用的魅力值,实际上在很多时候都有奇效! 更何况是1000魅力值? 按理来说,普通人的魅力值是10。 1000? 那便是比普通人好看一百倍了。 这是很恐怖的数字。 所以这个茉莉奶绿的效果也只能维持五分钟。 但是在关键时刻,用好了就会有奇效! 对付敌人,用自身的魅力化敌为友也是一种方法。 不过如果是女的要来杀他倒还好,可若是男的...... 好像也不是不行? 这地方似乎挺盛行男风的。 想到这,林可摇摇头,不再多想。 转而把注意力集中在製作茉莉奶绿需要的材料上。 史莱姆粘液?甜美乳汁? 茉莉奶绿,没有茉莉很合理 个鬼啊! 算了算了,先看看怎么搞……林可晃晃脑袋,把这些杂念排除出去。 而在这时,林子里忽然窜出一大堆哥布林。 “教父!教父!你有没有事?” “刚刚我们听到一声巨响!” “贤者大人,你不能出事啊!” “啊啊啊啊,我们和那魔兽拼了!” 哥布林们带著石矛石斧衝出来,呱啦呱啦乱叫乱吼。 而后看到了一脸神色如常的林可,以及蜜血冰堡旁边的深坑。 “无妨,我解决了。”林可笑著摆摆手,內心却是涌现一股暖流。 哥布林们还算知恩图报。 “教父,你真的没事吗?”婆洛门最担心林可,上前来看林可,满眼担忧,生怕林可受伤。 “没事。”林可拍了拍婆洛门肩膀:“你先去忙吧,新家园的建设要紧。” “我这里还有事要忙……哦对了,刚刚飞到这里的事一只六级【魅魔】,已经被我收服了。” 六级! 还是与吸血鬼齐名的魅魔! 眾哥布林立马倒吸一口凉气。 旋即他们才想起来林可的身份。 不是二级吸血鬼身份,而是前世的哥布林皇帝、神之眷顾者。 於是,眾哥布林便返回工地了。 继续建设新家园! …… 让我看看,茉莉奶绿的原材料……林可点开系统的指路系统。 眼前顿时出现了一个虚擬的箭头。 他看了看,距离最近的是甜美乳汁,显示有1172m。 確定好方向后,林可快步走去。 过了片刻,他穿过了一片林子,竟然回到了新家园这里。 眼前的箭头显示甜美乳汁就在附近? 甜美的乳汁……他心底闪过一丝不妙的预感。 但脚步依旧在前进。 渐渐的,他內心忐忑地穿过一只只正在忙碌的哥布林。 当视野里的距离显示到了最后一米时,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位年迈的老哥布林。 哥布林奶奶。 不是吧大哥……林可內心当即咯噔一声。 这位奶奶一身暗绿色的皮肤,由於长期营养不良,身材干瘪消瘦,还驼著背。 话说仅从外观来看,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看出来这是一个哥布林奶奶的。 毕竟它们的胸脯都很消瘦。 而先前,这位老哥布林倒是挺能干,比其他几个老头和另一个老奶更能干。 难道真需要用到哥布林的那个啥.....林可下意识看向哥布林奶奶身躯中央的被包裹住的皱巴巴的身体一部分。 但很快又赶紧移开目光,生怕自己的双目被灼伤。 甚至於他感觉自己的心灵都受到了伤害。 只有一米的距离了…… 甜美……乳汁…… 难道......难道...... 林可麻了。 而眼前的哥布林奶奶似乎察觉到了林可的目光。 林可的目光扫一下又离开,扫一下又离开的目光,仿佛在进进出出一样。 於是她小心翼翼地往旁边挪了挪,同时把身上的破布衣往中间紧了紧。 看到哥布林奶奶往旁边挪动半步,以及用破布衣服遮住身子的动作让林可更加沉默。 这位哥布林奶奶是什么意思? 然而下一刻,林可陡然眼前一亮,轻声开口: “甜美乳汁!” 第三十七章 史莱姆族群 林可越过这位老哥布林,打量向面前的一棵成年人大腿粗细的树。 这棵树还没被砍倒,但已经有哥布林在砍了。 老哥布林正是送水过来给砍树哥布林喝的。 而此时,在这棵树被砍的地方,流出了一些白色的像奶渍一样的东西。 原来这才是甜美乳汁......林可一边想,一边调出了系统。 系统虽然不会告诉怎么获取製作奶茶需要的材料,但是会给一个提供参考的图標。 接著林可的注意力集中在甜美乳汁上。 下一刻,甜美乳汁的图標出现在他的眼前。 林可对比了一下眼前的白色液体,发现是一模一样的,顿时鬆了口气。 看来他猜测得不错,甜美乳汁就是割开了这棵树的表皮而流出的白色液体。 这让林可想起了前世的橡胶树。 前世的人们收集橡胶的时候就是用刀在橡树上面划出一道痕跡,然后用特製的小桶装起来。 而林可面前的这棵树和橡胶树还略有所不同。 因为甜美乳汁虽然看起来是白色的,但並不是橡胶。 想到这,林可让哥布林停下別砍这棵树,而后用爪子在树上面划出一道痕跡。 几秒钟后,痕跡上不断渗透出白色的液体。 液体顺著树干往下流。 林可环顾四周,在附近又发现了几棵这样的树,都看著小小的,像是营养不良。 “婆洛门,你过来一下。”林可唤来婆洛门。 婆洛门听见呼喊,连忙走了过来:“长官?” “这棵树你知道叫什么吗?”林可指了指跟前的这棵树。 婆洛门看了看树,摇摇头:“不知道。” “那就先叫白奶树吧。”林可点点头。 而后从地上捡起一节木头,用爪子把木头竖著切一半。 接著把右边这一半的木头的中间部位给挖空了。 挖好之后再把这半个被挖空了的木头插在了跟前的白奶树上,刚好截断了向下流淌的白色液体。 白色液体顺著木头向外流出,低落到地面。 “看明白了吗?用这个方法,白奶树的汁液就不会流在地上浪费了。”林可对婆洛门说: “你找两个人按照我这个方法把白奶树的汁液都收集起来,我有用。” “这些白奶树不要砍……这棵砍倒没事,其他的就別砍了,这些白色汁液……应该能喝!” 白色汁液应该能喝? 婆洛门眼睛一亮:“那我们要不要弄一个白奶树种植基地?” “你这是种地种上癮了啊!”林可哭笑不得:“先把家园建好吧。” 白奶树与番茄不同。 番茄是林可前世就有的东西,林可完全可以凭藉记忆把番茄搞出来。 但是白奶树就不同了。 需要什么样的湿度?肥料要多少? 还有间植间种问题、生命周期问题等等。 这些都需要慢慢去解决。 “好!那我先去忙了,长官!”婆洛门敬了一礼,然后去让眾人不要砍白奶树,而是標记下来。 好在现在新家园大致的范围已经確立了。 现在砍树是为了建立土木为主体的篱笆,砍什么树其实都差不多。 至於白奶树的味道? 林可用手指抹了一点,放入嘴中品尝。 虽然有甜味,但是这种甜味並不浓郁,反而有淡淡的清香。 “不错的饮品。” 林可微微点头。 后面確实可以考虑大规模种植一下。 不过和血红山楂一样。 林可先前不种植血红山楂的原因便是在於產量和营养价值。 现在这白奶树可以做做实验。 如果生长周期短,白奶树汁的產量大,確实可以考虑大规模种植。 毕竟糖分乃是极其重要的能量物质,相信很少有智慧生物能拒绝。 不过,解决完第一个材料,林可便又看向下一个材料。 茉莉奶绿总共需要两个主材料,一个是甜美乳汁,另一个则是…… “史莱姆粘液?” 林可皱眉。 史莱姆,浑身上下都是胶状物,形似果冻,有迁移习惯,胆小且没攻击性,属於温顺的种族。 如果说哥布林就像路边的野狗,那史莱姆就像是路边的鼻涕虫。 虽然都是智慧生命,但相比起哥布林,史莱姆种族在法瑟大陆上的存在感更低。 就算都属於智慧生命,但哥布林最起码是人形,而史莱姆压根就是果冻! 以前原主在伯爵城堡时,伯爵城堡就经常会赶走来到领地想要定居的史莱姆。 毕竟史莱姆会有粘液,黏糊糊的,要清理起来很麻烦,没人喜欢。 不会是要告诉我史莱姆粘液也可以吃吧……林可嘆气,忍著噁心感点开史莱姆粘液的图標。 一团紫色粘液。 看来这团紫色的粘液就是他需要的史莱姆粘液了。 只是林可又有些疑惑。 史莱姆一族明明浑身上下都是近乎透明的,顶多顏色深浅不一样。 而且血液、汗水、排泄物等等的也都不是紫色的,而是类似於透明色的顏色。 怎么会是紫色的史莱姆粘液? “不管了。” 林可晃了晃脑袋,而后点开指路系统。 据他所知,他的领地好像只有哥布林一个智慧生命族群,並没有史莱姆。 而当他点开史莱姆粘液的指路系统时,也確实如此。 “三十六公里……” 林可嘆气。 要製作茉莉奶绿,看来有的忙了。 分辨了一下方向,这史莱姆族群甚至是居住在雷霆大沼泽里的。 这倒也正常。 虽然按理来说魔物们是不喜欢智慧生命的。 毕竟智慧生命们大多以团体形式出现,而且相比野兽魔兽族群来说,智慧生命的个体一般都有不俗的智慧。 不像那些强大魔兽一样。 比如一头野牛成为强大的魔物,等级高、聪明,但是它却不可能撑起一个强大的种族,因为他的大多数同族就是普通野兽。 估计也只有史莱姆族群是特例。 要知道,史莱姆族群虽然每一个个体都有智慧,但整体来说並不强大。 只能冒险进去看看了……林可无奈。 不过,知晓有史莱姆族群也挺好。 他一直想著扩张人口。 现在看来,如果拥有一批史莱姆当领民……也不错? 正如先前所想。 所有人就算在意路边的野狗,也不会在意路边的鼻涕虫。 这岂不是很適合用来做侦察兵? “雷电,走了!” “进雷霆大沼泽玩玩!” 第三十八章 新成员 树林茂密,百草丛生。 “哗啦啦——” 林可和雷电疾驰在树林中。 “咯咯噠。”雷电:我们到底要去哪儿啊! 林可瞥了他一眼:我怀疑你在乱叫,咯咯噠就能表达那么长一句话? 雷电也抬头看了林可一眼:我鸡族的事你少管。 “到了!” 林可忽而放慢脚步,於是雷电也渐渐慢下来。 一人一鸡。 不。 一吸血鬼一巨龙,正猫著身子前行。 到达某个位置时,林可直接停下来, 因为指路系统的距离竟然在变小! 1200m……1080m……990m…… 林可见状摊开手,一只魔法蝙蝠窜了出去。 “咯咯噠。” 雷电叫了一声,然后在脑海里道:你这魔法蝙蝠真有意思,我能不能学会? 林可闻言转过头,无语地瞪了一眼雷电:你以后不要咯咯噠了,太敷衍了,要说事情直接说就行了。 旋即又道:你学不会,种族职业的技能。 雷电一点也不沮丧:好吧,真没劲……对了,等会要打架吗? 雷电抖了抖头顶的捲毛,据说那是鸡冠:这几天我感觉我的嘴越来越强了,等会用电流衝击魔法,就是大地暴熊都能被我创飞! “那太好了。” 林可闻言眯了眯眼睛:“等会就靠你了。” “咯咯噠?”雷电呆了一下:啊? 而后雷电连忙道:主人你听错了,我的意思是等我到三级之后就可以,现在的话…… “吼!!!” 一声咆哮由远及近。 而在林可的魔法蝙蝠视野之中,这一次咆哮的魔物,依旧是他的老朋友——大地暴熊。 只不过这一次的大地暴熊,明显是个母熊,体型比第一次的大地暴熊小了很多。 甚至於林可发现,这头母熊就是上次那头公熊的对象。 而在母熊前面,则有一大堆圆溜溜的果冻正在跑,就像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车轮一样,速度很快。 二十来只史莱姆! 就快到了! 林可眯了眯眼睛:雷电,准备了!等会我把大地暴熊引开,你把史莱姆带去部落里! 雷电面色一正,鸡屁股翘高,两只鸡腿时刻准备发力:收到,长官! 两个蹲在灌木之中,仔细听著周围的响动。 很快,那种嘈杂的、草叶灌木被压塌、碰撞摇晃的声音传来,越来越近。 60m……30m……10m…… “就是现在!” 林可往前衝去,雷电也一下子浑身上下覆盖电流。 “吼!!!” 熊吼声传来。 大地暴熊和史莱姆们的身影都出现在林可和雷电前方。 惊慌失措的史莱姆们被林可和雷电嚇了一跳,一个个下意识想要停在来。 “不要停下,跟著他一起走,会带你们去安全的地方!”林可指了指雷电。 “咯咯咯咯咯咯咯噠!”雷电大声乱叫,实际上表达的意思只有三个字:跟上我! 而后雷电便转身往哥布林森林的方向跑。 “快,快,跟上这个大黄鸡!”史莱姆中一个稍大一些的似乎反应了过来。 旋即这一群史莱姆便跟著雷电一起跑了。 留下林可独自面对这头大地暴熊。 原本大地暴熊也被突然出现的林可嚇了一跳,但看清楚林可只有二级之后便直接抬起熊掌拍过来。 “轰!!!” 大地暴熊的攻击林可早已经熟悉,很轻鬆便躲了过去。 为防止大地暴熊继续追赶史莱姆们,林可张开右手手掌,凝聚出一只魔法蝙蝠,而后將其炸开: “你看这东西,你熟悉吗?” 上一次,他就是用魔法蝙蝠嚇了大地暴熊公熊,才將其引走的。 而这一次…… “吼吼吼!!!” 大地暴熊见到魔法蝙蝠果然暴怒了。 林可见状立马朝外面跑去。 不过他逃跑的方式是绕来绕去的,而不是直线。 所以当他来到外围之后,根本就看不到史莱姆们的身影了。 於是,林可故技重施,將母熊引导到了陷阱里,送母熊去地狱见自己配偶了。 母熊为了感谢他,还赠送了林可自己一身的血液。 而后,林可带著母熊皮毛回到了部落中。 …… 两大片熊皮,最起码可以做十几件哥布林们保暖的衣物。 只不过此时所有哥布林,包括林可的注意力都没去管皮毛。 而是集中在眼前这些duangduang的史莱姆身上。 “……於是,那公熊跑了之后,母熊就发狂了,我们的便被一路驱赶……” 最大的那个史莱姆缓缓结束了自己的讲述。 林可眼中露出恍然之色。 公熊母熊是一家,据说家里还有俩小熊。 结果公熊跑了,母熊等了几天越等越不耐烦。 而后不知怎么的,就去欺负弱小发泄怒火。 史莱姆族群便受了无妄之灾。 “请问,尊贵的领主大人,您刚刚说,您可以收留我们是吗?” 史莱姆首领小心翼翼询问。 “没错。”林可笑笑,指了指旁边的婆洛门等人:“我的领地上欢迎一切种族,哥布林、史莱姆、吸血鬼,都欢迎!” 史莱姆首领两颗黑豆一样的眼睛看了看旁边笑容满面的哥布林,又看看一脸友好的林可,露出鬆了一口气的表情。 “太感激了!”史莱姆首领声音充满激动: “您不知道,我们一直在雷霆大沼泽里担惊受怕,就因为外面没有领地欢迎我们,所以我们只能龟缩在魔物聚集地里。” “从今往后,我们终於也有一个棲身之所了!” “没错。”林可笑著点了点头:“不过你们暂时还没有房屋居住,这里房屋已经安排满了。” “不用不用。”史莱姆首领晃了晃身子,仿佛在摇头:“我们一般居住在地洞就可以,不用住房子!” “那也行。”林可頷首:“不过这也需要规划一下,我想想……” “这样吧,我们在中央区域下面挖一个地洞,你们就居住在里面,如何?” 像手工製作区、休息区的下面就可以利用起来,只不过是储存区不行而已。 “多谢领主大人!”史莱姆首领满心欢喜。 “不过,既然加入了我们的家园,那一些规矩你就要守一下。”林可强调。 “没问题!”史莱姆首领答应下来。 毕竟每个领地其实都有自己的规矩。 不管是史莱姆还是人类都差不多,必须要遵守领主的律令、法规。 “那么,你们也一起来吧!” “刚好我们建设新家园,晚上一起吃肉,欢迎你们的到来!” 第三十九章 好吃到流泪! 挖地洞不难,难的是支撑和固定。 然而,林可也是因此才知道,史莱姆的体液有类似於粘合剂的效果。 若是建造土房,完全可以用史莱姆的体液来製造,相当於史莱姆的汗水。 原本篱笆的製作需要去弄淤泥,不然无法固定。 但是现在,有了史莱姆汗水,那就没必要去挖淤泥了。 甚至於史莱姆汗水的粘合效果比用糯米的还要好。 要知道,一些地方便是用煮熟的糯米来当粘合剂的。 至於製作茉莉奶绿的史莱姆粘液,林可还没询问。 他准备晚上坐下来吃东西时再聊。 而现在,有了粘合剂,再加上一些树木做支撑,地洞就能实现了。 史莱姆的住处便有了著落。 原本林可还想著未来適合史莱姆的工作是什么,现在看来当建筑工其实挺適合的。 “嘿咻,嘿咻,嘿咻。” “加把劲!护城河快挖好了!” “哨塔的木头不够,我们再砍点!” “累死了,喝口水去。” 哥布林们干得热火朝天,而刚刚加入林可麾下的史莱姆们则是满眼好奇。 太好奇了! 史莱姆们满大陆迁徙,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奇怪的哥布林。 但是,熟知人情世故的史莱姆们没有说话,史莱姆首领也没有问,只是把这些疑惑藏在心底。 能有一个棲居之所,不用朝不保夕地满大陆乱窜已经够好了。 101看书 追书就上 101 看书网,101??????.??????超讚 全手打无错站 哥布林们怪一点就怪一点吧。 而且,这种怪似乎不是坏的那种怪,而是好的那种。 故而史莱姆们什么都没说。 林可让他们去提供汗水,他们便主动控制身体分泌汗水,以当泥土和木桩的粘合剂,用来製作土墙篱笆。 除此之外一上午了什么事都没做。 直到中午时分,史莱姆们从又去所谓的休息区,坐在略微有些黢黑但又崭新的椅子上进食。 “肯定又是咖喱。” 史莱姆首领猜测。 他们遇到过不少哥布林,都是那种被称之为咖喱的一锅燉食物。 以强烈的、浓郁的香辛料味道来掩盖食材的腥臭难吃。 但是,作为史莱姆,什么东西没吃过? 饿的时候沙石土壤、木块草籽全都是他们的食物。 只要能吃饱就行。 这也是他们史莱姆一族如此弱小、如此不受欢迎却又从未灭绝的原因。 好养活! 谁知道,就在史莱姆首领以为自己定然是吃咖喱时…… 一个好看的木碗,盛了一碗芳香浓郁的红色食物放到了他面前。 “你好,史莱姆阁下,我是婆洛门。”一个身材肥壮的哥布林把这食物放到了史莱姆首领身前。 “你,你好。”史莱姆首领有些吃惊:“这是什么食物?不是咖喱吗?” “当然不是。”婆洛门兴致有些高昂地回答道:“这是我们哥布林一族特有的食物——番茄!” “今日陷阱里有一头水牛,所以我教父特地教我们做了一道菜,名为番茄牛腩,可香了,你快尝尝。” 看著满脸笑容的婆洛门,史莱姆首领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他没记错的话,他以前遇到的那些哥布林不仅仅蠢笨,还凶恶、残暴,按照从上到下的身份等级,高层奴役低层。 但是,眼前这个叫婆洛门的哥布林,脸上的笑容竟然那么友好、善良。 “快尝尝啊!”婆洛门催促著史莱姆首领,而后自己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放入嘴中。 下一刻,婆洛门脸上露出十分迷醉的表情:“太好吃了!比咖喱好吃一百倍!!” 那么好吃? 哥布林这个族群不是从来都固执地认为全大陆最好吃的就是咖喱吗? 史莱姆首领严重怀疑眼前的这个哥布林並不是真正的哥布林。 但闻到了婆洛门身上的咖喱味和汗味后又觉得这个就是哥布林。 只不过,这里的所有哥布林与史莱姆首领先前所知的哥布林们都不一样! “让我尝尝……” 史莱姆首领的身体上伸出两根触鬚状小手,抬起眼前的碗,而后往身体上一倒。 “稀里哗啦。” 一块一块的牛肉裹著汤汁全部进入他体內。 这些东西进入史莱姆首领体內后就如同进入强酸强碱里的锈铁一样,疯狂冒出气泡。 下一刻,史莱姆首领的身体剧烈颤抖了一下。 “好!……好好吃!” 史莱姆首领惊呼。 与此同时,两行眼泪从他两个黑豆一样的眼睛里滑出。 其他史莱姆见状也纷纷拿起碗进食,他们都很好奇这碗“番茄牛腩”是什么味道的。 “稀里哗啦……” 一碗碗番茄牛腩被倒进史莱姆身体中,而后一声声惊嘆就出现了。 “太好吃了!” “呜呜呜,我哭了。” “这个番茄到底是什么?酸酸甜甜的。” “我好感动。” “我们史莱姆,真的配吃这么好吃的料理吗?” 史莱姆们纷纷泪目。 哥布林们以前没有和史莱姆相处过,所以此时看史莱姆们泪目只觉得惊讶无比。 他们虽然吃到好吃的也会感到开心、感到幸福。 但是不会就这样哭的。 “你看你看,这些史莱姆竟然就哭了。” “我也能理解,毕竟这是贤者大人做的,说实话,我也想哭。” “贤者大人的恩情,忘不掉啊!” “你搞得我也想哭了。” “咦,这些史莱姆的眼泪还真意思。” “確实啊!怎么是紫色的?” 哥布林们窃窃私语。 而在不远处,林可则是停下了进食。 “婆洛门,將所有史莱姆的眼泪搜集起来。”林可眼神之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欣喜: “我有大用!” 紫色的粘液! 这就是紫色的粘液! 可以用来製作茉莉奶绿的粘液! 虽然不知道茉莉奶绿的原材料为什么是白奶树和史莱姆粘液这两种东西。 但是,可以做,那他就要试试。 於是,哥布林们手忙脚乱將史莱姆们的眼泪用大碗搜集起来。 史莱姆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还是很配合。 於是,三大碗紫色的史莱姆眼泪就被搜集起来了。 林可也將吃饱的史莱姆首领召唤过来询问。 “紫色的粘液?我们的眼泪其实不是紫色的,这种紫色的眼泪只有一种情况才会出现……” “当我们吃到自己从没吃过的、好吃的美食之时!” 第四十章 亡灵!悼亡之主! “原来如此。” 林可眼中闪过恍然之色。 巧了! 他今天为了欢迎新成员加入大家庭,特地做了一道与番茄非常適配的番茄牛腩出来。 也算是给这几天辛苦劳作的哥布林们一点回馈和奖励。 原来林可还想著中午搞点番茄牛腩,晚上弄点其他的什么美食的。 先给史莱姆们吃开心,才好询问人家种族机密。 谁知道误打误撞,史莱姆粘液就这样出来了。 “以后,我会让你们尝遍各种美食的。”林可笑道。 “那就多谢领主大人了。”史莱姆首领自然看出来林可很重视他们的眼泪。 这让史莱姆首领觉得很开心。 毕竟长久的迁徙生活让他明白,各取所需才是最稳定的结盟。 长久的一方付出一方收穫,必然会导致失衡。 “下午弄好地洞,你们就可以进去居住了。”林可对史莱姆首领显露出明显的善意: “对了,怎么称呼你?” “我吗?”史莱姆首领晃了晃水盈盈的身体:“我叫利姆露。” …… 让利姆露安定好他的族群,林可则是拿著茉莉奶绿的材料来到森林边缘的蜜血冰堡。 可以製作茉莉奶绿了! 血腥玛丽的强大效果,让他免除了渴血症的痛苦,拯救了自己的生命,后面还让他收服了一只魅魔。 那茉莉奶绿呢? 高达一千点的魅力值,最终会为他创造何等惊人的价值? 如果他的弟弟妹妹来了怎么办?用茉莉奶绿有效吗? 总之……疑惑太多了! 因此,林可的期待感也直接拉满了。 “系统!” 【蜜血冰堡】 【商品:血腥玛丽——1金幣】(详情请点击查看) 【商品:茉莉奶绿——5金幣】(详情请点击查看) 【原材料存货:血红山楂x58、紫苏叶x168、史莱姆粘液x43、甜美乳汁x99、清澈的水x324】 【总收入:1】 將原材料带入蜜血冰堡,系统面板自然而然就展现出材料的数量。 而那个总收入的“1”,代表的正是先前魅魔芙芮给他的那一枚。 系统的规定是,卖出一杯才能製作下一杯。 所以林可上次卖出血腥玛丽之后就没有再製作下一杯血腥玛丽。 为的就是此时製作出茉莉奶绿来,放著备用。 等攒够了钱,在关键时候再用。 想到这里,林可点击了一下系统里的“【製作x1】”的选项。 下一秒,过场动画再现! 然而,也就是在此时,远方一个身影正往这边飞来。 林可的手部虽然是过场动画,但眼睛还是可以动的。 於是,他看到了那个身影。 正是前两天收下来的魅魔僕从——芙芮! 林可看到了芙芮,芙芮也看到了林可。 於是芙芮的嘴从“~”成了“o”形,然后成了“o”,最后被她自己捂住。 林可朝著芙芮微笑示意,而同时,手下的过场动画停了下来。 一杯茉莉奶绿,製作完成了! 只见原本紫色的史莱姆粘液和白奶树的树汁混合之后,形成了一杯上白下绿的饮品。 上面的白色乃是茉莉奶绿中的“奶”,而下面的淡绿色液体则是“绿”。 两者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估计就是“茉莉奶绿”的味道。 还挺神奇……林可拿起这杯真正可以被称之为奶茶的茉莉奶绿,满眼欢喜。 可惜,他知道他虽然能抬起这个直筒型的杯子,却没办法喝到里面的液体。 这是系统规则决定的。 看了看手中的茉莉奶绿,林可又看向前方刚好降落下来的芙芮。 “主人,你,你,你……” 芙芮速度很快,六级【魅魔】可不是盖的。 从林可看到她,到她落地,也就几秒钟时间。 落地之后,芙芮就一脸震惊地看著林可手下的奶茶。 “主人,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是从哪里出现的?还有这个琉璃杯子?!” 芙芮捂著嘴,儘量不让自己惊呼出来显得太没见过世面。 “这是奶茶。”林可摇摇头,很难和芙芮解释太多,只能敷衍道:“你只需要知道,这是我前世的东西。” 这个世界自然有前世的说法,哥布林们就是因为这样才形成了种姓制度的。 “前世的东西……”芙芮咀嚼这句话,想到林可的身份,旋即释然。 “好了,不说这些。”林可笑了笑:“那些事情都过去了,现在的我只是一个二级吸血鬼而已。” “我明白,主人,我明白。”芙芮点点头。 很显然,她的主人前世也是黑暗王者,今生或许就是在寻求突破的! 反正一些文学作品里都这么说。 “怎么样?完成你的,嗯,完成你的事情了吗?”林可下意识看了一眼芙芮的大腿,然后赶紧移开目光。 芙芮现在换上了一身洁白的服饰,看上去应当都是她那位所谓的朋友帮弄的。 只不过林可从吸血鬼的超强感官来看,总感觉这些东西像蛛丝。 “对,完成了,主人。”芙芮感受到林可的目光,不由得脸红了红,但转而又面色一正: “主人,我朋友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不好的消息?”林可挑挑眉:“和我有关?” “有!”芙芮面色严肃起来:“我朋友乃是地底魔物,她说……附近有悼亡之主甦醒了!” 悼亡之主? 林可眯了眯眼睛,脑海里瞬间闪烁出相应的资料。 悼亡之主,又称作亡灵君主! 法瑟大陆种族眾多,亡灵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但是,亡灵和亡灵是不同的。 一年有四个大月,十二个小月。 四个大月,萌芽之月、淬火之月、黄金之月和哀悼之月,在林可心目中自动等同於春夏秋冬。 春天,被誉为万物发生的季节。 但冬天呢? 哀悼之月,乃是整个大陆的亡灵最活跃的季节。 最关键的是,亡灵这种东西,是隨机刷新的。 而不是像人族、吸血鬼、哥布林一样,是一代代交配繁殖出来的。 也就是说,亡灵一族,到处都有可能出现! 若是这样也就罢了。 毕竟一些初生的亡灵,实力与生前相比不会有太大变化,很多亡灵生前也就普通人的层次。 即使他们本能的喜欢杀死生命並吸取灵魂,也並不难对付。 但问题在於,一群亡灵復甦,必然会出现一个哀悼之主。 而出现了哀悼之主,就意味著一场战爭即將开启。 生灵与非生灵之间的战爭! “你的意思是,我们附近,已经有悼亡之主了?” 第四十一章 关於吸血鬼想赚钱那档事 天塌了有高个子顶著。 这句话说得没错。 但要是自己家的天花板塌了呢? 那就只能自己顶著。 所以现在林可最关心的事情便是……那悼亡之主,是不是附近新刷新的亡灵。 “是。”芙芮严肃地点点头:“地下城的王已经在做应对的准备了。” “悼亡之主……”林可眉头皱起:“为何会出现於现在?” “据说是去年没清理掉的。”芙芮也有些不解:“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主人。” “好吧,先不管了。”林可摆摆手:“你先在这等一会儿吧,我需要思考一下问题。” “是,主人。”芙芮点点头,然后很乖巧地跟著林可,身子后面“→”形状的尾巴左摇右摆。 林可则是缓缓回到蜜血冰堡內。 悼亡之主! 说实话,他並不是很担心。 想想也知道,他的这座森林里就算被悼亡之主唤醒了亡灵,最多也只不过唤醒魔物和哥布林。 而且,附近还是一哥一妹的领地,用不著他操心对敌的事……吧? 不行,还是得早做准备。 不得不说,林可不知道还好,一旦知道有悼亡之主在附近,浑身上下就被不安全感包裹了。 那才是真正的十级强者! 但是,他现在最强战力是什么? 一只六级的【魅魔】! 那不一根手指就戳死了? 不说其他。 毕竟直面悼亡之主的可能性太小,他就一卡拉米。 所以,他现在要建设防御工事,以防御可能到来的普通亡灵的袭击,同时还要……赚钱! 其实现在,他的很多问题都归结到一个钱字。 不是说其他问题不重要,而是钱这个问题可以解决大多数问题。 有了钱,他可以去买奴隶,就有人口,甚至买高级奴隶。 有了钱,他还能买职业配方,学习强大的超凡职业。 有了钱,他也可以买种子来培育番茄之外的品种。 甚至买装备、买坐骑、买魔宠、买女僕、买领地、买食物……都可以买! “赚钱!赚钱!” 林可忍不住低语。 想要应对悼亡之主,那就赚钱吧! 但是赚钱怎么赚? 靠卖食物?不妥。 这种东西向来是要么卖珍贵的、稀有的,要么卖便宜的、大量的。 稀有珍贵的食材,他自己都没有。 而卖大量的便宜的? 哪有那么容易。 光是一个跑遍全大陆的商队他就没有,更別说满大陆卖东西了。 而且……便宜的大量的东西是卖给穷人的。 这个世界最有钱的是贵族。 这里可没有高考,也没有人民。 別说躺床上刷短视频、打游戏、看小说了。 穷人每日像真正牛马一样苦可不是为了买包包买化妆品,也不是为了会所嫩模、奔驰宝马。 而是为了买三天吃一根的巨大且硬的黑麦麵包。 穷人的钱肯定是赚不了的。 这里的贵族就像欧洲中世纪贵族一样,拥有自己的领地、自己的爵位,但又有不一样的点。 这里的贵族,都是超凡者,你想在超凡者眼皮子下赚钱,万一惹人家不爽人家就把你灭了。 所以……买卖食物对於现阶段的他来说定然不可取。 升科技? 以新科技造就新商机? 这倒是可以,但很容易被人褫夺了研究成果。 这世界可没有智慧財產权保护。 “对了,智慧財產权……” 林可眯了眯眼睛,陡然想到了一个东西。 话说,怎么赚富人的钱? 要知道,很多富人其实並不是特別在乎某个东西的使用价值,而更在乎其背后的隱藏价值。 一个碗,一般使用价值估计就几块钱,用来盛东西,不值钱。 如果弄了一点花纹呢?那就多了一些观赏价值。 如果是某某名人用过的东西呢?那便更是多了文物价值。 要是这碗据说摆在家里可以镇风水呢?那更是贵得没边了。 有人几万块买一个造价几十块的包,那是因为那个包的品牌有品牌价值。 除了实际价值、使用价值外,溢价而出的价格,就是隱藏价值。 所以,简单来说,要赚富人的钱,就要让富人觉得这东西的隱藏价值就值这个价格! “音乐、小说、绘画、戏剧、游戏、电影、电视剧……” 林可眼睛鋥亮鋥亮的,越想越觉得可行。 旁边的芙芮不知道林可在想什么,只觉得自己的主人忽然之间就亢奋起来了。 过了一会儿,林可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多了个女僕来著。 “芙芮,你平时喜欢睡哪里?”林可开口问道。 “啊?”芙芮的脸一下就红了。 怎么办怎么办,主人问我睡哪里?! 我听奶奶说魅魔最终都要和別人一起睡觉的…… 芙芮脸越来越红,但最终还是低头道:“睡,睡主人怀里。” “啊?你喜欢睡主人的怀里?”林可一愣:“你们魅魔不能睡床上吗?” 为什么要睡人怀里?奇怪。 “啊?”芙芮也愣住。 “那个,抱歉啊……”林可挠了挠头: “主要是我平时都是倒掛在树上方便冥想……” “我想著你要是需要睡床的话,好让哥布林们先帮你盖个房子,趁著他们现在正在建筑。” 盖,盖个房子? 芙芮马上反应过来,脸蛋就如同熟透的番茄:“啊,好,好,麻烦,麻烦主人了!” “不麻烦不麻烦。”林可毫不在意。 而且他心里想的很简单…… 他以后还要找对象呢! 黑暗和光明世界肯定都有不少有意思的种族。 芙芮若是天天睡他怀里,影响他找对象怎么办? “走吧!带你去看看我们的家园!” …… 芙芮內心很慌。 因为主人终於要带著她去看那些所谓的哥布林。 骯脏、狡猾、愚蠢、懒惰、残忍、低贱的哥布林! 她想起以前有些低级的哥布林…… 那些一级二级的哥布林,竟然想狩猎五级的她,並且將她带回去交配繁衍! 结局自然是大屠杀。 “如果……”想到哥布林的噁心,芙芮心头一冷。 她决定,若是自家主人,堂堂黑暗王者,想看她被羞辱的话,那她寧愿死也不会屈从! 主人应该不会吧……芙芮偷瞄林可,然而下一刻,却看到了令她震撼的画面。 “这,这是哪儿?” 第四十二章 意外!【育种家】! 在芙芮眼前呈现出来的,是一个四四方方的营地。 这个营地外面有一些深坑,其中还有哥布林在挖土。 深坑旁边便是高耸的三面土墙,这三面土墙就是正方形的三条边,將营地围住。 只留下入口方向敞开了一个口子,几个哥布林正在製作大门。 透过大门可以看到,里面有桌椅、有铁锅、有一把一把的工具。 还有一些非常奇特而整齐的建筑房屋,看上去充满特色又整齐划一。 “这个村庄……”芙芮惊呆了。 她不是没有看过人类村庄,但是人类村庄也没有给她那么强烈的感觉。 很多时候,规划有序、整齐划一带来的视觉衝击力,那是无与伦比的。 特別是当这个村庄的建造者和居住者乃是一群哥布林的时候。 “这个村庄怎么样?”林可听到芙芮的话,笑了笑。 “很美……”芙芮下意识回答。 “走,带你去里面看看。”林可指了指內部:“刚好有空房子,你可以居住在里面。” “房子吗……”芙芮內心涌现出一种很期待却又很害怕的感觉。 她以前也想过买房子,但是她没钱! 於是她常常只能在外面风餐露宿。 就算她想自己建房子,最后都会以各种各样的原因不了了之。 而现在,她就要有家了! 带著这样的想法,她走进了这片个村庄。 土地平旷,屋舍儼然,阡陌交通,鸡猪相闻。 “嗯?鸡?”芙芮偏头看过去,眼神讶然。 如果她没看错,这只鸡竟然隱隱有一丝龙威? 而她在看鸡,鸡也在看她。 “咯咯噠?”雷电歪著脑袋,脑海之中询问林可:六级的魅魔?你从哪儿拐来的。 “別闹。”林可笑了笑,向芙芮介绍道:“这是我的宠物,名为雷电·阿赞恩。” “雷电,这是芙芮。” “你好,雷电阁下。”芙芮微微頷首示意。 雷电也点点头:“咯咯噠。” “以后雷电的训练就交给你了。”林可一边走一边说:“主要是这些训练……” 正好,林可自己也有很多事要做,没时间去监督雷电。 现在有芙芮这个大强者在,训练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给芙芮去做。 “是,主人!”芙芮神情一凛:“我一定好好训练雷电!”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女僕和宠物的地位是一样的。 甚至於一些地方的贵族,女僕的地位比宠物还低。 女僕一茬一茬地换,还有专门伺候宠物的女僕如果没伺候好还要被责备、惩罚,甚至处死。 因此芙芮知道,这是她的第一个考验——训练雷电! “……所以你一定要监督好了,防止雷电偷懒……你看,这就是你家。”林可带著芙芮来到最靠近大门位置的屋子前。 “我家?”芙芮怔怔看著眼前崭新的建筑,一种莫名的感动涌现心头:“奶奶,芙芮也有家了……” “怎么哭了?”林可错愕:“芙芮你放心,这只是当下暂时的,以后还会有家具的,嗯,你若是不满意,换一个屋子也行。” 林可有些心虚。 难道被看出来了?这房子太像是保安房了啊! 守在大门口,贴近哨塔和大门。 而且比其他房子略小一点——因为空间规划不太合理,导致了靠近大门这边的两栋房屋都有些小。 芙芮可是他这边最高战力! 若是芙芮不满意,林可完全可以让哥布林们再盖一间就行了。 把人家气哭了,到时候人家打仗时出工不出力怎么办? 虽然有黑暗契约的影响,但林可一直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若是一个不好,芙芮反过来打他都有可能。 “不不不,这个挺好的。” 芙芮擦擦眼泪,露出微笑,背后的蝠翼小翅膀轻轻扇动,身后的箭头尾巴也欢快地晃动,像一只小狗。 “那就行。”林可鬆了一口气,笑道:“现在是空了点,不过放心,后面有空了我就让他们把家具造出来。” 家具! 这可是非常提升幸福度的东西! 先前哥布林们连桌椅板凳都没有,唯一的家具就是那几口大铁锅,还是集体家具。 日后,家具也会加剧私有製程度的进展。 “你看,这里可以摆一个躺椅,躺著晒晒太阳。” “你的房间可以放一张床,或许我可以帮你去买点羊绒被。” “我建议阳台可以栽花,但是要好打理那种,不然天天死……” 为了让自己强大的女僕过舒心一点,林可將这个保安室介绍成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好住宅。 芙芮自然也越来越满意,惊喜连连。 然而,就在林可正介绍得起劲时,婆洛门忽然找上了他。 …… “什么?!!” 林可震惊:“你说你……就职了新职业?超凡职业?!” 別说林可了,就是芙芮都震惊了。 还有围上来的所有哥布林。 婆洛门竟然就职了新职业! “是的,教父。”婆洛门脸颊绿油油的,显然有些害羞: “我,我本来只是想隨意尝试一下,结果,结果……对了教父,番茄基地那里结果了你知道吗?” “你等我捋捋。”林可摩挲著下巴,陷入思索。 周围的哥布林们一句话不敢说,生怕影响林可思考。 史莱姆们也不说话,毕竟才加入这个大家庭,他们看哥布林们不说话,所以自己也不说话。 芙芮也不说话,站在林可身后,只不过看向婆洛门的目光充满惊奇。 在芙芮眼中,这里的哥布林似乎完全成了一个新的种族了。 种地! 哥布林还会种地了? 她接触的哥布林,从来都是饿了打猎,吃饱了就睡的咖喱种族。 最会种地的种族,永远都是人类和精灵。 然而现在…… “你的职业,叫【育种家】?”林可眼神中充满兴趣,再度问了一遍: “因为你种植出了特大號的番茄,所以有种感觉自己能就职成功,然后就真的成功了?” “没错!教父!”婆洛门也晕乎乎的: “中午我吃完番茄牛腩心情十分舒畅,隨后便去地里查看番茄果实情况。” “教父你不知道,那个果实竟然比我还高、还大!” 第四十三章 集体筛选 简单来说,婆洛门完成了很多人都没完成的梦想。 自己尝试就职新职业,而后就职成功。 说起来也有趣。 婆洛门不知怎么的,对这些番茄非常看重,比林可都看重。 林可看重番茄是因为想发展领地,重视粮食,以为未来做打算。 而婆洛门呢? 更像是热爱。 甚至好几个哥布林都一样,特別热爱。 听到林可说虫病害的杀伤力,就一个个努力除草捉虫,生怕番茄被影响。 听到浇水施肥会影响植株成长和果实大小,於是在粪水不够时满森林捡动物粪便。 听到有可能会被闯入种植基地的动物损伤植株,更是恨不得就睡地里守著。 由此带来什么结果? 婆洛门告诉林可,地里长出了一米多的特大番茄。 然后,婆洛门本想隨意试一试就职,於是把从一开始的整地到后面的收穫的所有一整套记忆输入了灵魂空间的气泡里。 谁知道就成功了! “你的意思是,你觉得特大番茄是源自於我和你说过的优选优育,所以在特质输入之时,输入了60%的育种?” “你怀疑如果在其他地方调整一下,可以输入其他的比例?” 林可再度询问了一次婆洛门。 按照婆洛门的说法,他输入的应当是整地、选种、育种、种植、养护、收穫这几个特质。 而配比里,育种就占到了60%的地步。 所以,婆洛门就成了【育种家】。 “是的,教父。”婆洛门满是兴奋:“或许我们可以尝试更多的超凡职业!” 更多超凡职业?! 林可內心也被这个好消息弄得有些兴奋。 但是他还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並对婆洛门道:“你灵魂空间里还有几个气泡?” “没了,教父。”婆洛门有些遗憾道:“我精神力不强。” 林可点点头,將目光看向其他人:“你们每个人的灵魂空间都还有气泡吧?” 哥布林们当即回应。 “有!我有!我还有两个!” “我也还有两个!看来我可以有超凡职业了!” “见鬼,我只有一个!” “贤者大人真的太厉害了!” “讚美贤者大人!讚美婆洛门!” 所有哥布林都很开心。 这可是超凡职业! 他们低等的哥布林一族,竟然有机会能就职超凡职业! “好!”林可轻声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实验实验!” “婆洛门,將所有男哥布林聚起来,排好队!” 参加整地的主要是男哥布林们,所以此事只能让男哥布林们来实验。 很快,婆洛门就带著所有男哥布林来到前面。 男哥布林后面则是其他哥布林以及史莱姆。 芙芮和雷电则是在林可后面,静静看著这一幕。 “好了,长官。”婆洛门直接原地坐下。 哥布林们也坐了下来。 於是,林可点点头开口道: “现在,我们先分配好不同的比例,然后再进行尝试……” 说著,他伸出手,用魔力在空中勾勒出几个单词。 正是整地、选种、育种、种植、养护、收穫这几个。 林可怕哥布林们不理解,还在上面標了图標,以便於眾人能够看懂,並讲解道: “这是整地,这是选种……这是收穫,都记清楚了。” 哥布林们一个个眼中闪烁著光辉,认真听著、学习著、理解著、记忆著。 要知道,这可是六个特质。 谁知道这六个特质多几个、少几个能不能弄成新的职业。 包括光是这六个特质,也能有从1%到99%的配比。 所以,想要实验出来新的职业配比,是很困难的。 不过,婆洛门算是开了一个好头,给林可提供了一些灵感。 既然有著重育种的【育种家】,那耕种的、浇水施肥的、除虫除草的、採摘收穫的等等都可以尝试尝试。 正好哥布林们差不多也结束了村子的建设,实验失败也只不过是萎靡几天,度过去就好了。 “现在,我们一个一个尝试……” 林可在半空中的线条里加上各种数字,而后一个一个指认。 “你用这个。” “你用这个。” “你是这个。” 每指一个人,空中的配比就进行一定的变化。 不过变来变去也只是配比变化,职业特质就那么几个。 而且也只是整数在变化。 这样一来,二十几个哥布林就能尝试二十种林可认为最合理的职业配比。 不过这种尝试也不能一直用。 不然哥布林们每天也没精力做其他事了,成天就冥想和实验就好了——当然了,这种方法也可以,不过得未来才能这样操作。 现在百废待兴,还不是那么奢侈的时候。 “那么,这就开始吧!” 林可笑道:“爭取人人都弄出超凡职业,以后这些超凡职业就是我们部落强大的基石!” “哦哦哦哦哦哦!” “强大!强大!” “讚美贤者大人!” “我们要弄出一百个超凡职业!” 哥布林们欢呼。 林可则是看向旁边的其他哥布林们:“大家別灰心,既然番茄基地有了【育种家】,那必然就会有其他职业!” “製作工具也可以,烹飪也可以……什么都可以!我们未来都会拥有超凡职业!” 如今,哥布林被分为番茄基地、陷阱与狩猎、部落內手工这三个队伍。 番茄基地队和陷阱狩猎队,先前都是一起去开闢番茄基地的,故而都有相应的记忆和体验。 但是先前在部落里各自进行手工的就没有参与过了,所以现在他们便无法就职和番茄基地相关的职业。 林可安抚的是其他哥布林们,防止其他哥布林们全都想去种地。 好在他想多了。 哥布林们虽然羡慕,但是也不笨,知晓职业配方的重要性。 他们也知道,即使自己不说,林可也会考虑他们的未来。 因为对於一个部落、一个集体来说,所有人都变强,部落也才会越来越强。 他们都习惯了服从最高首领的命令,以前是婆洛门,现在是林可。 而相应的,林可带领他们过著越来越好的生活,所以他们才越来越尊敬林可,不会去质疑林可。 林可对哥布林们的反应也很满意。 “婆洛门,这里交给你。” 林可对没有进入冥想状態的婆洛门道: “我先去看看你说的特大號番茄!” 第四十四章 扮演法很有道理啊 林可还是高估了婆洛门的语言描述能力。 也低估了两个世界的不同。 当他带著芙芮和雷电抵达番茄基地时,眼前的一幕让他惊掉了下巴。 “这是『特大』?” 林可感觉浑身无力:“看来有必要好好教导一下他们文学描述了,教育啊!教育才是根本!” 因为眼前的东西虽然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特大”,但已经超出了正常番茄的范畴。 周围七八根番茄植株缠绕到一起,形成一株超大的植株。 而后这些植株向旁边自然垂落,垂落处吊著一个圆滚滚的巨型番茄,看上去应当有三个正常人环抱那么大。 光是这一个番茄,估计就够二十人吃的! “狼人桃??” 然而,见到番茄后芙芮却发出惊呼:“主人,刚刚你们吃的东西是……狼人桃?” “没错。”林可诧异:“怎么了?” 芙芮屁股上的箭头尾巴直接绷直了,但是转瞬间又软了下去。 是啊,主人可是黑暗王者,怎么会中毒呢? 强大、神秘还有点小帅的主人,太厉害了! 芙芮脸颊一红:“没,没事。” 而林可也反应过来,现在外界仍旧不知道番茄是可以吃的,於是连忙向芙芮解释。 芙芮这才理解了。 但她瞬间又有些疑惑:“这么大的狼人……不,这么大的番茄,应该吸收了很多魔力吧?为何不直接浓缩成魔植呢?” “魔植?”林可一愣。 魔法植物! 吸收了魔力所以才那么大? 可以浓缩成魔植? 旋即林可马上也想起了专门的知识点。 製作魔药的魔法植物! 一些【製药师】、【巫医】可以用魔植来製作具有各种各样效果的魔药。 眼前这个大得不正常的魔法植物,確实有可能是因为魔力而產生这样的效果的。 谁的魔力? 自然是因为婆洛门无意间的培育而散发出的魔力! “你的意思是……魔法?”林可缓缓开口,眼中闪烁著精光。 “没错,主人睿智。”芙芮点点头。 魔法! 每个职业都有每个职业特定的魔法,別人用不出来。 比如【吸血鬼】的吸血,【巨龙】的龙威,比如【骑士】的衝锋,【盾战士】的盾击等等。 而作为【育种家】的婆洛门,定然是无意间用出了只有独属於【育种家】的魔法,才导致了番茄变异。 这就意味著,若是加以控制,这魔法也可以用来催生魔植。 而若不加以控制呢? 那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吃不完的番茄! 光是看上去林可就知道,这么大一个番茄,足够全部落吃一整天了! 还是吃撑那种! 若是以往,七八支番茄植株上结的番茄根本不可能供那么多人吃的。 “如此一来,以后暂时不用担心会饿死了。”林可內心略微放鬆了一些。 先前一直担心“够不够吃”的问题,接下来终於可以考虑考虑“好不好吃”之类的问题了。 有了【育种家】这个职业,最起码饿不死了。 心满意足的林可脸上笑容满面: “走吧芙芮,我们回去。” …… 回到部落里,大多数人都继续忙碌去了。 毕竟还有很多活计要做,总不可能大家都不干事情了。 只剩下二十几个哥布林在冥想,尝试就职。 婆洛门则是在旁边好好看著,生怕这些正在冥想的人出事。 看到林可回来,婆洛门看了过来。 “婆洛门,你学会新魔法了。”林可笑道。 “魔法?新魔法?”婆洛门脸上露出疑惑之色:“我吗?” 林可点点头:“那个巨型番茄就是你的魔法催生出来的。” “啊?”婆洛门更加疑惑了。 都是文化程度低导致的啊……林可摇摇头,开始给婆洛门讲解: “就是你就职【育种家】时无意散发出来的魔力才导致了这一次的变异……” 林可耐心讲解。 婆洛门他们並没有学过相应的魔法知识,可以理解。 好在林可这具身体的原主前一百多年都是在学习和沉睡中度过的,算得上博学多才了。 只可惜原主乃是智障,不然那么多知识涌进脑子里,再怎么样估计也不止一级【吸血鬼】。 正常来说,正常成年的贵族吸血鬼,都会有三级。 “……魔法的本质便在於此……” “……由此,我便想到了一个方法,名叫扮演法!”林可內心决定学习一下前世网文巨著《诡秘之主》里的扮演法。 什么是扮演法? 按照林可的理解,便是对职业进行扮演! 你是【育种家】,依旧好好学习育种家该做什么,而后去扮演一个育种家,做育种家该做的事情。 你是【吸血鬼】也一样,就去扮演吸血鬼该做的事。 该做什么事? “该做的事,便是你的特质。”林可说道。 你的特质是“吸血”,你就多吸血,体验吸血鬼怎么吸血的。 你的特质是“种子挑选”,你就好好去挑选种子,多挑选,这样才符合【育种家】的特质。 就那么简单! “原来如此!”婆洛门面露恍然之色,旋即激动道:“这样的话,我就应该住在田地里!” “也可以。”林可笑了笑: “不过也要適量,你要记住,你可以扮演任何职业,但是你只是你自己,而不是其他人。” “你只是在扮演!” 此话一出,婆洛门再度恍然。 甚至別说是婆洛门,就是芙芮和雷电也若有所思。 林可知道,这个世界是没有扮演法这种东西的。 但是,林可从伯爵父亲请来的老师口中,还是听说过了这种类似的方法。 “而你的魔法,也不会脱离这些特质的范围。”林可笑道: “比如那个特大番茄,就是你无意识就职时催生出来的,若是好好研究,以后你就可以用出这种巨大化魔法了。” “当然了,可以巨大化,也可以压缩化,弄成魔植更好。”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婆洛门脑海中的想像越来越多。 林可的一番话,让他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芙芮也喃喃自语,甚至语气比婆洛门更加激动: “主人,原来如此啊……” 第四十五章 我將掀起文艺浪潮! 林可笑著看著芙芮自语。 很正常。 他家里先前请的老师也有五级的程度,而且还是【奥秘学者】、【破法大师】和【高塔法师】。 可以说得上是学识渊博之辈。 连他的老师都不知道的扮演法,芙芮这种从小贫穷的小女孩估计也不会知晓。 “怎么样,可有所悟?”林可笑了笑:“这扮演法的效果可是不错的。” “嗯嗯嗯!”芙芮脸上有著潮红,尾巴晃来晃去的,显然很激动:“原来还有这样的说法,我太开心啦……” 芙芮內心喜悦无比。 这就是黑暗王者的世界,隨便说一点知识都能让她受益无穷! 芙芮只感觉自己这辈子算是找到了一个靠谱的归宿。 感动之下,她差点留下眼泪来。 好在想到了还有哥布林们在场,故而止住了。 “对了,芙芮。”林可忽而好奇:“你都六级了,为何不就职一个超凡职业?” “我……我没钱。”芙芮低下头:“其他强者对我的要求太多了,我,我不想屈从去他们。” “是这样啊……”林可点点头:“没事,以后我们会有很多超凡职业的。” “嗯嗯!”芙芮很感激地看了林可一眼:“主人您真好……” “都是一家人,说这些干什么。”林可摆摆手。 芙芮更加感动了。 而后林可继续问道:“对了,我可以让你用身体赚钱,你想不想试试?” 芙芮:? ……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解无聊,????????????.??????超靠谱 】 “芙芮你別这样,我休息休息。” “不行!不行!主人別停!!” “可是我真的好累……” “啊啊啊……不要停……呜呜呜……” “好吧好吧,我都快被榨乾了。” “我要,我要,我还要……” 林可和芙芮坐在休息区的大长椅上,已经不知天地为何物了。 林可是累的,芙芮是伤心的。 “芙芮,我真的没魔力了。”林可无奈:“等会再看行吗?” “我不要嘛主人。”芙芮抹了抹眼泪,啜泣道:“我要,我要看到朱丽叶和罗密欧的结局……” “但是我真没魔力了啊!”林可手部一晃,半空中用魔力凝聚出的文字也跟著晃了晃。 於是,芙芮哭得更大声了:“好吧……我从小,从小就离开了奶奶……呜呜呜……异国他乡……呜呜呜……” “停停停。”林可感觉自己高价的、连三级大地暴熊都没抓破的斗篷,快要被泪水浸透了: “那我继续给你放。” 放什么? 小说! 自动阅读! 哪本小说? 《罗密欧与朱丽叶》! 说实话,林可原本不打算太快弄戏剧的。 毕竟先前的哥布林部落连吃喝拉撒都没解决,哪有时间去考虑赚钱的事? 但是现在不同。 光是有了婆洛门这个【育种家】在,哥布林部落都暂时不用担心吃的问题。 再加上森林里现在动物渐渐多了,很多在雷霆大沼泽混不下去的野兽、一二级魔兽都在往这边跑。 这就保证了一定程度上的能量消耗。 在这种情况下,林可必须要考虑一个问题了。 武力! 不管在那个世界,拳头大基本上都是硬道理。 要想保住如今的一切,势必就要拥有一定的武力。 现在,最好提升实力的办法,便是赚钱去买超凡职业。 同时,赚了钱也能真正解锁茉莉奶绿——现在那杯茉莉奶绿还在蜜血冰堡柜檯上摆著呢。 解锁了茉莉奶绿,他便可以在喝下茉莉奶绿后在5min內可以拥有1000点魅力值。 这代表他可以成为五分钟非生理意义上的强大魅魔。 正常人乃是10点魅力值,1000点乃是正常人一百倍,那得多有魅力? 到时候甭管男女老少,和他对敌就要被他魅惑。 而且,茉莉奶绿解锁之后,下一个奶茶岂不是也近在咫尺了? 所以,赚钱! 正如先前所想,最好的赚钱方法自然就是“文学与艺术”了。 用这两样东西赚贵族的钱! 而后想来想去,林可便弄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剧了。 结果,原本他物色的女主角芙芮,自己在那儿感动得不行。 还催著他赶紧把后面的剧情写出来。 林可也只得照做。 可惜的是这里的所有哥布林和史莱姆都看不懂法瑟通用语,所以只有芙芮看得懂。 哥布林们和史莱姆们在不远处偷偷看这边,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最后,到这里就完了。” 想到这里,林可將《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最后一幕用魔力形成的文字放了出来。 芙芮立马定睛看去,神情紧张。 但等她看完,並且意识到看的是什么东西时,一下子泪崩了: “呜呜呜……好可怜……好惨……” 一哭,芙芮就抱住林可哭。 哭几秒钟在林可肩膀擦乾眼泪,而后抬起头来,泪眼朦朧地看著林可:“这个戏剧让人开心不起来……” “当然。”林可拍拍芙芮的后背:“这是悲剧。” “什么是悲剧?”芙芮擦了擦眼角,有些不解:“对了主人,为什么没有神?” 神明! 宗教! 林可轻嘆一声。 这个世界,当下的戏剧,確实都和后世的戏剧没什么关係。 因为现在的戏剧还保留在初始阶段。 甚至於基本上很多艺术都保留在初始阶段,也就是用於祈祷、祭祀、歌颂、诅咒等等。 並不具有娱乐性。 而在这其中,宗教、政治和人物小传,就是当下戏剧的主题。 林可估摸著得等个百八十年,戏剧的主题才有可能从人物小传转为真正的故事。 但,那是没有他干预的情况。 说起来,前世有个东西叫“文艺復兴”。 因为生產力的发展,新兴的资產阶级不满陈旧阶级对精神世界的控制,於是便有了文艺復兴。 什么音乐、文学、绘画、雕塑之类的便因此而与旧时代不同。 当下,黑暗原初议会与光明神圣教廷两边休战。 隨著职业者们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多,隨著法瑟大陆上的智慧生命们休养生息、物质越来越富足…… 可想而知,一场“法瑟文艺復兴”是必然到来的。 故而,林可挑来挑去,决定先以最通俗易懂的戏剧来打开法瑟智慧生命们的眼睛。 “莎士比亚啊,作为文艺復兴时期的代表,文学巨匠……” “让我藉助你的力量,在异世界掀起浪潮吧!” 第四十六章 点燃世界! 戏剧! 这是当下时代的艺术巔峰。 音乐、绘画。 这是最原始的艺术。 小说。 这是核心。 音乐、画面、剧本,这些东西组成了什么? 戏剧。 不管是电影还是电子游戏,其实都是戏剧的变种,而戏剧不过是小说(剧本)、音乐(音效)、绘画(画面)这三者的组合。 只不过电影电视剧有了镜头、有了更长的剧情等等。 而游戏则是多了可互动性、可玩性等等。 总的来说,在某种程度上都与戏剧有关! 就连后面的什么综艺之类的,都號称与戏剧有关(剧本)。 戏剧……这可是当下最火热、最容易被贵族们认可的艺术之一了。 贵族们愿意挥舞著大把的金幣去靠近艺术,比如音乐绘画。 但是真正欣赏喜欢的没有多少,大多都是附庸风雅。 绘画? 隨便画个乱七八糟的,只要说是大师之作,那群蠢货就会疯狂撒幣。 音乐? 只要粉丝对其评价足够好,很多人便会觉得或许是真的好听,愿意付钱。 但是真要说这些贵族真的能欣赏、能体悟、能感同身受吗? 未必。 就像坐著微笑的《蒙娜丽莎》,很多人都夸讚画得多好多美。 但实际上呢? 实际上《蒙娜丽莎》有现在的地位,完全是因为文艺復兴的问题,而不是真的画工上达到巧夺天工的地步。 在蒙娜丽莎之前,人们的画和音乐都与宗教有关。 去讚美神、歌颂神、咏嘆神,去批评、去审判、去咒骂异端异教徒。 但蒙娜丽莎只是一个普通的妇女。 这是人们第一次把目光从虚无縹緲的神转向了实实际际的人。 这才是蒙娜丽莎地位的来源。 这也说明了艺术这种东西,作品本身、宣传营销这二者都很重要。 但……戏剧呢? 戏剧是所有人都看得懂的啊! 勇者斗了恶龙迎娶公主,天使打败恶魔拯救苍生…… 所以,戏剧不仅仅是高雅艺术,还是通俗艺术。 別人吹绘画、音乐有多牛,你可能表面上会假装懂,背地里不太懂,但也愿意为此付钱。 而戏剧呢? 你是真懂啊! 別人和你吹哪部剧好看,你不仅看得懂我,也听得懂別人的评论,那岂不是更愿意为此付钱? 虽然现在市场上的戏剧太过无聊,但这也证明了未来发展潜力、提升空间有多大! 要知道,自由自在、命运抗爭、爱恨情仇等一直是智慧生物几乎永恆不变的主题。 而《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戏剧之所以经典,就是对封建制度批判、对人文主义精神张扬,並且探討了爱情与命运的矛盾。 深层次来说,更是讲述了自由、抗爭、爱情、责任等核心元素。 很多东西,拋弃掉时代、宗教和政治后,便是全部智慧生命所共同喜爱和追求的。 林可相信,这部戏剧一定能让很多人受到感染和洗礼。 甚至於让很多人很可能就此花大把大把的金幣。 那帮贵族,如果门票费定为1铜板,他们可能不会感兴趣。 但要是定位为1金幣呢? 他们高低要尝尝咸淡。 想到这里,林可看向眼前的魅魔: “芙芮,你愿意吗?” …… 芙芮去背稿子了。 作为女主角,芙芮很是上心。 而作为男主角兼编剧、导演,林可则是在考虑群演、演出地点、宣传方式等问题。 想要顺利演出一部戏剧,是没那么容易的。 而想著想著,婆洛门便找了过来。 “成功了!” 婆洛门满脸兴奋。 林可见状將思绪从戏剧上转移过来:“成功了?” “嗯嗯!”婆洛门脸色绿润:“三个哥布林!三个哥布林成为了职业者!” “三个?”林可神情一动,起身望过去。 只见三个兴奋的哥布林正在自己摸索自己,一边摸一边还与旁边的伙伴激烈交谈。 “啊啊啊啊,我感受到了力量!” “力量个亡灵,我们才一级啊!” “我天天浇水施肥、除草除虫,终於成为了超凡职业者了啊!” 三个哥布林互相交流,而其他人哥布林则向他们三人投去羡慕的目光。 “你们都是什么职业?”林可此时已经走过来问了。 “长官,我是【耕作者】,我很会种地鬆土、种作物!” “我是【作物养护员】!专门负责每日浇水施肥、除虫除草!” “我的职业叫【收割者】,专门收穫的!” 耕作、作物养护,和……收割? 林可看了一眼最后那个瘦瘦小小的哥布林,有些诧异。 这个名字听上去可不像是一般的超凡职业啊。 “你们三个很不错,也很幸运。”林可夸讚。 要知道,想就职一个职业,职业配方是一回事,体悟和记忆又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没有认真做事,凝聚职业时是不会成功的。 而听到林可夸讚,这三个哥布林更加兴奋了,脸上绿意盎然。 “但是……” 林可又开口了。 三个哥布林顿时有些紧张。 “你们三个,以及婆洛门。”林可看向婆罗门。 婆洛门马上立正了,挺直胸脯等著林可吩咐。 “你们將是我们部落的『火种』。”林可严肃起来:“我们部落將在这里,在这片荒芜之地开始发展壮大。” 说这些时,林可指了指外面:“我们远离世界的中心,我们远离黑暗与光明,我们似乎只存在於法瑟的边角……” “但是,一点点火苗,只要遇到了乾枯的稻草,也可以將整片草原点燃!” 林可拍了拍四人的肩膀:“你们就是初始的火苗,你们將点燃身边的人,而后我们所有人一起,点燃这个世界!” 一番话,將几人说得热血沸腾,热泪盈眶。 “我要把番茄种满全世界!”【耕作者】满眼是泪,一边擦一边流。 “任何番茄都別想逃脱我的保护!”【作物养护员】用力捶打自己胸脯以示为此献出心臟。 “我要收割所有的番茄,然后尝试一次燉煮番茄和肥美的鸡!”【收割者】则是发出了美好的愿望:“我都没没吃过鸡肉,未来肯定可以的!” 远处某雷电鸡听见这句话缩了缩脑袋,而后想起自己是【巨龙】而不是【肥美的鸡】,於是放鬆了一点。 “很好,我们的理想都会实现的。”林可笑著点点头,旋即看向婆洛门:“我的教子,你呢?” “教父,我……我们一起点燃世界!” 婆洛门擦了擦眼泪,声音坚定。 要知道在此之前,他们部落可不是这样的。 而当他的教父从天而降之后,一切都改变了。 一个人,要看他做什么,而不是要看他说什么。 他的教父,一开始说得很多,而如今,却正在带领整个部落一步步完成当初许下的诺言。 他,婆洛门,哥布林的部落首领…… 坚信他的教父能带他们走向未来。 充满黑暗的未来! 第四十七章 史莱姆的作用 见到四个哥布林热情洋溢,林可就放心了。 毕竟他也怕四人就职之后就懈怠了。 现在看来,对於自己的职业,他们是真心热爱的。 不然也不会有那些理想。 除了这个想吃鸡的……林可瞥了一眼那位【收割者】。 说起来,这个职业听起来很强,也不知道成长起来后能不能成为真正的、各种意义上的收割者。 但可以先培养著看看。 “婆洛门。”林可拍了拍婆洛门肩膀。 “是,长官!”婆洛门依旧眼眶绿著,但也已经能控制情绪。 “选出你认为的最出色的一个人,作为你的门徒。”说著,林可看向其他三人:“你们也是。” 先前需要十几个来管理番茄基地。 但是现在明显不需要了。 作为专业的职业者,他们会有很多魔法去解决人力不足的问题。 比如一个种植术丟下去,估计可以省去十几个人的人力。 这些人力,完全可以去做其他更多的事。 “门徒?”婆洛门一怔,旋即理解了林可的意思:“好!番茄基地就交给我吧长官!我会管理好的!” “嗯。”林可点点头,脸上露出讚赏:“交给你,我放心。” 一句话,比任何春药都管用。 婆洛门直接陷入了最亢奋的状態。 “去吧,婆洛门。” “让我看看,你们八人,是否能支撑起我们部落的未来!” …… 食物,无疑是重要的。 如今解决了食物问题,还省出了那么多人力,林可就能考虑好多问题了。 文学与艺术方面,自然不能去考虑哥布林。 或许未来可以,但是现在確实不行。 种族歧视这种东西,註定了哥布林、史莱姆等种族在法瑟是不被注意、不被尊重的。 他们就算创造了惊人的作品、拥有出色的演技,也不会被上流社会接受。 故而林可需要考虑的,是让哥布林们先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比如种地、比如手工活等。 等未来思想文化大发展后,他也拥有了一定实力和地位后,再考虑將哥布林们转向其他方向。 “可以做什么呢?” 將婆洛门他们遣散后,林可不由得陷入沉思。 但想来想去,林可想到的都是生存二字。 “果然,还是得训练一支队伍啊……” 林可嘆了一口气。 有了食物,有了住所,有了皮毛衣服,是该考虑武装问题了。 只不过一想到这个他就头疼。 普通的武装力量有什么用? 起到一个聊胜於无的作用。 职业者才是真正的武装力量啊! 只不过,术业有专攻。 真正的战斗职业自然也有,而【育种家】、【作物养护员】、【耕作者】都更像是非战斗职业。 就像【药剂师】之类的。 不是说不能战斗,而是主职业更適合做其他事而不是战斗。 也就那个【收割者】听著有些意思,但仔细询问一下发现只能收割作物。 全名应该是作物收割者。 故而,问题又绕回到一开始的点了。 没钱! 有钱的话倒是也行,直接去和伯爵父亲买就行了。 “怎么哪个世界都需要钱。”林可无奈。 又绕回原点了。 要组建队伍还是需要钱。 需要钱就需要出去交易。 问题他一出去就必然会闯入兄弟姐妹的领地,迎接打杀。 问题戏剧演出也需要演员,需要演员就需要去兄弟姐妹的村子里招聘,不然没有人类演员。 说来说去,几乎陷入一个死局。 除非…… “除非我带著芙芮去,將兄弟姐妹拿下。” 林可眯了眯眼睛。 不。 不能主动去。 否则芙芮这种六级魅魔,而且还近乎等於无主状態,毕竟他太弱小。 如果魅魔的消息散播出去,必然会引来很多大人物的覬覦。 那可是魅魔! 而且还是六级! 林可的那位伯爵父亲现在也才七级,因为吸不到好的血…… 所以,若是芙芮的消息走漏,別说芙芮会没,林可估计也会没了。 “那就……” “引一个过来!” “让我想想,附近的人是谁来著?” 林可眼中精光闪烁。 只要解决一个领主,他就拥有一条通向外面的通道了。 届时,他便可以抵达最近的城市,而后去当地找个剧场表演《罗密欧与朱丽叶》了。 再然后? 职业、军队等等,都能有了。 “让谁去引?” 林可目光看向四周,立马锁定了史莱姆首领——利姆露。 作为最不起眼的存在,史莱姆一族其实非常適合做探子、斥候。 同时,传递消息也很適合。 “利姆露,你过来一下。” 林可当即开口唤道。 利姆露此时正在那边与同族一起用粘液加固建筑物,就像给建筑包浆一样。 史莱姆自然產生的汗水,是很好的粘合剂。 不像胶水那么黏,但最起码也有糯米那样的程度。 如今,四面土墙立在部落四周,十分稳固。 而部落的四个角也升起了四座哨塔,哥布林们和史莱姆们正在加固哨塔。 “领主大人?”利姆露弹动著身体过来,一脸呆萌:“请问?” “地洞住的还习惯吧?”林可微笑著询问。 史莱姆他们不喜欢住房屋,毕竟是非人形的智慧生物,更喜欢住地洞。 所以林可专门让哥布林们在被四面房屋环绕的地底挖了地洞,而且分好房间,供史莱姆们居住。 “住得习惯!”利姆露两颗黑豆小眼睛流露感激之色:“我们族群已经很久没有睡过那么安稳的觉了。” “那就好。” 林可点点头,又问:“你们的职业都是【史莱姆】吗?有没有超凡职业?” “没有,大人。”利姆露嘆气:“我们史莱姆族群能自然成年就算不错了,但是……” 史莱姆们全部是一级的,连利姆露都是一级的气息。 要知道当初林可接触哥布林部落时,婆洛门都是二级【哥布林】了。 不过两个族群都一样,基本上要么就是营养不良要么就是疏於锻炼,所以都没达到三级。 “不怕,之后会越来越好的。”林可笑了笑,旋即指了指东北方向: “我需要你替我去一趟那边……” “做一件事情。” 第四十八章 优雅,永不过时 既然吩咐好了利姆露,林可便开始静心等待了。 他让芙芮在一定范围內等候著,能够听到他呼喊的范围內。 芙芮虽然不理解,但招办。 而林可则是在利姆露出去后第五个小时开始,便坐在奶茶店蜜血冰堡內闭眼假寐。 忽然,坐在座位上的林可睁开眼睛,朝著前方空处笑了笑: “我亲爱的妹妹,好久不见,出来吧。” 说著,他拿起桌子上的茉莉奶绿,在手中晃了晃:“钱带来了吗?” 然而,他说话朝向的地方却是一片寂静,並没有人回应他。 於是,林可迅速坐下来,把手中的茉莉奶绿放了回去,再度闭眼假寐。 过了一分钟,他故技重施。 “我亲爱的妹妹,好久不见,出来吧。” 只不过依旧没人回答。 林可並不气馁,而是再度坐了下来,手中的茉莉奶绿放了回去,又闭上了眼睛。 “我亲爱的妹妹,好久不见,出来吧。” …… “我亲爱的妹妹,好久不见,出来吧。” …… “我亲爱的妹妹……” …… 一直到五个小时候,口乾舌燥的林珂睁开布满血丝的双目,笑道: “我亲爱的妹妹,好久不见,出来吧。” 本以为他又要机械做功,结果不远处传来一声轻呼: “啊!你……你到底是谁?” 林可微笑著看去。 只见前面的灌木丛中,不知何时站著一名身高大概一米五的小女孩。 或者说,小女孩模样的“人”。 皮肤白皙如雪,身穿白色蕾丝裙,一头蓬鬆的栗色捲髮,脸颊略显婴儿肥,鼻子两边还有几颗淡淡的雀斑。 看上去可爱又呆萌,仿佛一个精致可爱的洋娃娃。 这是林可的妹妹之一,西莉·阿赞恩! 三级吸血鬼! 她的领地就在林可领地的东北边,大小和林可的差不多。 不过却坐拥好几个村庄,算得上“强盛”。 这一次,林可派遣史莱姆首领利姆露去最近的村镇,便是想引西莉过来。 得偿所愿! 只不过接下来便是最重要的环节了。 林可声音沙哑:“亲爱的妹妹,你应当是收到我的消息了?” “你到底是谁?!” 在经过一开始的错愕后,小萝莉西莉的声音一下子冷了下来: “林可乃是阿赞恩家族之血脉传承者,你竟胆敢褫夺控制他?!” 说著,西莉翻手取出一本漆黑而厚实的书籍,书页无风自动,哗哗作响,还伴隨著强烈的魔力波动: “我这便召唤父亲前来……你这是在挑衅所有吸血鬼贵族,简直太大胆了!” 西莉已经一百四十岁了,马上到一百八十岁就成年了,此时的声音却如泉水般清冽,显然还没变声。 “妹妹,我说了,停下吧。”林可摇摇头:“史莱姆应该和你说了,给我六个金幣,我將告诉你答案。” “你召唤父亲过来,这些秘密便不属於你了。” 说著,林可抬著手中的茉莉奶绿走出蜜血冰堡慢慢走出来:“你看,我只有二级,对你毫无威胁,对吗?” “我说了,我是你哥哥,在黑暗世界,谁又敢操纵控制一位吸血鬼伯爵的儿子?” 林可一番话让西莉將信將疑。 “所以,你真是我哥哥?”西莉迟疑。 林可旋即摇摇头:“我说了,给我六个金幣,你將有答案。” 西莉咬咬牙,抚摸了一下自己手上的戒指,而后手中出现六枚金幣。 空间戒指……林可面色平静地看著西莉使用很明显是属於自己母族的东西。 西莉拿出六枚金闪闪的金幣,而后面色变换了一下,才过来將金幣放到林可摊开的右手手掌中。 “很乖。” 林可微微点头,旋即轻喊:“芙芮,过来一下,见见我妹妹!” 声音在树林中传递出去。 西莉顿时警惕:“还有人?” 林可笑了笑:“放心,你我是兄妹,否则……” 说完,林可走回蜜血冰堡。 下一刻,芙芮的身影以极快的速度出现在现场。 “主人!”芙芮低头对林可行礼,而后一双淡紫色的瞳孔盯向旁边的西莉。 感受到芙芮的气息,西莉浑身上下震颤起来,並不自觉地露出了自己的尖牙,似乎想以此减少自己的恐惧感。 那是一种高等级生物对低等级生物的压制。 六级! 看样子就知道,这是一头魅魔! 六级魅魔! 而且,这魅魔竟然叫她的智障哥哥为……主人?! 她那个智障了一百多年的哥哥竟然圈养了一头魅魔?! 她所认识的她母族的大人物都没有魅魔,还是六级的。 她哥哥到底是什么身份?? 等等,难道……看著自己哥哥在六级魅魔的威压下无动於衷,西莉仿佛明白了什么。 怪不得智障了那么多年的哥哥忽然不智障了。 怪不得哥哥说他还是他,並没有被操纵。 怪不得哥哥以前从来不怕父亲的威压。 原来哥哥並不是智障! 原来哥哥只是灵魂等级太高,所以一直隱藏而已。 原来哥哥真是哥哥,而不是一个可以欺负的智障! “原来如此……” 西莉逐渐理解一切。 然而下一刻,西莉却又疑惑。 哥哥为什么要隱瞒自己的强大? 哥哥又为什么告诉她而不是其他人? 正当西莉想询问时,却看到了令她震惊的一幕。 她……从没有见过手速那么快的智慧生物! 这样的手速,如果用来切割別人的脑袋,那將让人根本反应不过来就会陷入摸不著头脑的状態。 “我亲爱的妹妹,我说过,我对你没有恶意……” …… 林可將五枚金幣化作自己买茉莉奶绿的钱,而后把这杯茉莉奶绿一饮而下。 下一刻,他脑海中的系统面板一变。 【称號:男爵】 【生命:500/500】 【力量:40/40】 【速度:70/70】 【敏捷:70/70】 【魅力:1000/90】(4:59) 【智力:100/0.3】 【状態:优雅】 状態和魅力都变了。 魅力变了林可能理解,但他不知道为何状態也变了。 不过当他想拿起那杯血腥玛丽时,才发现为什么状態是“优雅”了。 只见他用小拇指和无名指夹起血腥玛丽高脚杯的杯杆,中指、食指和大拇指以一种自然的弧度托住被身,而后缓慢走向外面。 在外面,一魅魔一小吸血鬼已经看呆了。 第四十九章 我收服西莉了! “我就是林可。” 说这句话时他脸不红,心不跳,毕竟他本来就是林可,而且没有心跳。 “只不过,你今天才认识真正的我,我亲爱的妹妹。” 而后,他又吟诵起某些早就想好的话: “我的领地就像是足够高的天空,能让鸟儿去翱翔,像是足够辽阔的海洋,能让鱼儿尽情去跳跃。” “而我,就是那个鸟儿,那个鱼儿,来到了天空和海洋,自然会有一些变化,不过不太多。” “我,依旧是我。” “我,也不再是我。”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林可相信西莉能听懂这些话,伯爵父亲虽然子嗣眾多,但他的教育还是很严格的。 “你,你,你依旧是你?” 西莉神情懵懵懂懂,只感觉眼前男子只是居高临下看著他就有一种压迫力,但又充满了別样的魅力。 而旁边的芙芮更是失了神,感觉眼前的主人比她的同族都更具有魅惑力。 林可不知道芙芮和西莉在想什么,他只知道脑海里的倒计时正在稳健地减少。 那就先继续他的计划! 他走到西莉面前,將手中摇晃的红酒杯递过去,待西莉接过后便以45度角仰望天空,神情忧鬱,並缓缓开口吟诵: “红月,给了我红色的眼……” “而我……” “自然用它来对抗光明。” 声音缓慢、悠扬,却又哀伤、复杂、痛苦。 吸血鬼一族,包括其初拥者,都是红色的眼眸。 这是標誌,也是天赋。 只不过西莉在意的根本不是这些东西。 “红月给了我红色的眼,我自然用它来对抗光明?”她娇躯一震。 这什么烂诗? 正確语义应该是“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我却用它来寻觅/追寻/认同光明”之类的吧? 但不知怎么的,饱受教育的西莉却只觉得自己哥哥特別有气质。 这种气质,她从未在任何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身上见过。 甚至她的伯爵父亲都不曾有过。 好帅的哥哥……西莉內心怦然跳动。 但她知道自己没有心臟,只有心核。 所以,跳动的一定是她的灵魂。 “我亲爱的妹妹……”林可重复了一遍这个称呼。 然而与第一次的轻鬆,第二次的淡然不同。 第三次说出“我亲爱的妹妹”,却是一种如释重负。 忧鬱、哀伤、破碎。 但又轻鬆、瀟洒、豁达。 “嚶~”西莉不自觉地低下头,两只手揪著自己裙角的碎花边,轻声应道:“哥……哥哥。” 好奇怪,好奇怪,我不是应该撕碎他吗,我在干嘛啊啊啊啊啊……西莉內心轻轻咆哮。 “这么多年没人懂我,妹妹你是第一个听我吐露心声的人。”林可扭头看向她,淡淡道: “过来聊聊天吧,这是我们作为兄妹的第一次聊天,我將告诉你我的理想。” 说著,他对芙芮也招了招手:“芙芮,过来一起坐。” 说完后便率先盘腿坐下,然后又诧异地看著西莉手中的杯子,挑眉道:“你怎么不喝?” 我怕有毒……西莉內心挣。 但想到芙芮杀她易如反掌,再加上自家哥哥那挑眉的动作实在太帅…… 於是她仰头將手中高脚杯里的红色液体仰头一饮而尽。 而旁边的芙芮也走过来,按照林可的吩咐坐下来,旋即好奇地看著西莉。 要知道,芙芮之前也是喝过血腥玛丽的,知道此物连纯白圣火都能消灭,是非常强大的魔药。 只不过她不知道为什么林可要给西莉喝。 而下一刻,西莉手中的杯子莫名消散,她却根本没空去关注这个异状,而是震惊地看著林可: “这是……血?” “不是。”林可笑了笑:“这酸酸甜甜的东西,被称作奶茶,乃是果茶中的一种,你可以叫它血腥玛丽。” “血腥玛丽?奶茶?”西莉皱了皱眉:“可是,哥哥,这血腥玛丽让我的渴血症消失了……” 看来不是自己一个人缺血……林可笑了笑:“这便是我的秘密……之一。” “未来,我要吸血鬼一族再不受光明世界要挟,仅仅以此物,便可以做到。” 说著,他指了指不远处的蜜血冰堡:“这血腥玛丽的材料,只不过是隨处可见的血红山楂和紫苏叶罢了。” “相比起智慧生命的血液来说,这些材料更加容易获得,也更加不容易引起对立,你觉得呢?” 西莉不傻,一下子就明白了血腥玛丽的价值。 但是她依旧疑惑:“血红山楂怎么能有这种效果呢?” 不过,她看到林可似笑非笑的表情以及芙芮看林可那崇拜的目光后,便若有所得了。 “而我另外的秘密,依旧还有很多。”林可因看著將近傍晚而若隱若现的三轮月亮,嘆了一口气: “总之,我想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像我熟知的、喜欢的、热爱的世界,这就是我的目標。” 说著,林可转头看向芙芮,又看了看西莉,笑道:“愿意帮助我吗?” 说这些话时,他散发出了澎湃而惊人的魅力,仿若天神下凡。 “我愿意!”芙芮第一个回答,而且双颊潮红,显然被林可彻底俘虏了忠诚之心。 西莉也脸红。 在她接触过的所有兄弟姐妹里面,人人无不为她还没成年就成为三级【吸血鬼】而感到讚嘆。 西莉在他们面前自信无比。 但是现在在林可面前,她却有种异样的感觉。 为什么那么想扑到哥哥怀里用脸颊蹭哥哥胸口啊啊啊啊……西莉內心里“嗷呜嗷呜”地咆哮。 想到这里西莉脸颊已经红如西部菱斑响尾猴的屁股了。 而且,林可所说的理想,所说的目標……都非常宏大! 一个有理想、有信念、有实力、有能力,而且还温柔、体贴、帅气,甚至身上肯定沾满了野草和花儿香味的哥哥…… “我也愿意,哥哥~”西莉两只手的食指在自己小裙子上打圈:“那哥哥能不能给我个抱抱?” 西莉说出这句话后感受到一道宛如实质性的、刀一般的目光从旁边那只可恶的魅魔身上传来。 但西莉没有对此做出反应。 “哦?拥抱?当然,你我是兄妹,拥抱是很合理的。” 第五十章 领主与二女 林可看西莉这样子就知道,魅力值起效果了。 西莉,被我成功收服了! 於是他呵呵一笑,轻轻拍了拍西莉的脊背,对芙芮道:“这是我妹妹,你们以后可要好好相处。” “嗯嗯,我是哥哥的妹妹,最好的妹妹!” 听了林可的话,西莉的脸蛋立马用力蹭了蹭林可的胸膛,声音软糯: “哥哥也是我最好的哥哥~” “我不要任何人和我抢哥哥~” 说最后一句时,她偷偷瞄了一眼旁边的芙芮,眼中得意之色一闪而过。 但旋即就是害羞。 西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做出这样的动作。 她可是恐怖的西莉大魔王呀! 但同时,她又有些心安理得。 发出这种声音怎么了? 大魔王怎么了? 谁让她哥哥又好看又强大? 大魔王就不能有哥哥吗? 黑暗律令可没规定这种东西! 就连六级魅魔都叫自家好哥哥为“主人”,那自家哥哥级別得多高? 一级? 可能吗? “嚶嚶~”西莉开心自己是第一个被哥哥告知秘密的人。 女生对於“第一”可是很在乎的。 不然让其他人发现哥哥的內在,那她还怎么蹭蹭? 於是,西莉的脸变成了这样: (*′?`*) 而旁边的芙芮也不知道怎么的,竟然也一下子抱了过来:“主人,你也是我最好的主人……” 芙芮脸颊通红,堪比西莉。 林可不知道芙芮在说什么,但西莉都抱在怀里,人家芙芮可是六级大魅魔! 他的身家性命,还是要靠芙芮来保护的。 这就是茉莉奶绿的功效,可能会吸引一些雌性生物来抱……林可內心暗自记下茉莉奶绿的效果。 而抱著林可的芙芮一边感受林可身体的冰凉和自己脸颊的滚烫,一边也在內心思绪百转。 看来她的猜测没错,主人果然在隱藏实力! 就连三级的【吸血鬼】都这么甜美地叫主人为哥哥。 如果主人真的只是二级的吸血鬼的话,那在以实力为尊的吸血鬼一族里,三级的女吸血鬼根本不可能叫他为哥。 主人肯定是黑暗世界王者! 正当她在脑补时,林可看著怀中的西莉,淡然一笑:“你这次专门来看我,我很开心。” 自家妹妹还是挺可爱的嘛! 谁一天在外面传言人家是一个立志成为大魔王的女吸血鬼? 哪有大魔王撒娇的? 哪有大魔王声音那么嗲的? 西莉就是一只小猫咪! 林可摸了摸西莉的脑袋,决定以后要作为哥哥来好好保护自家可爱的妹妹。 “我也开心,哥哥~”西莉的声音软软糯糯。 林可点点头,又摸了摸芙芮的头:“芙芮,你要和我妹妹好好相处,知道吗?” “知道了,主人~”芙芮的声音变得柔情似水。 抱著两女,林可眼睁睁看著系统里的五分钟归零。 【称號:男爵】 【生命:500/500】 【力量:40/40】 【速度:70/70】 【敏捷:70/70】 【魅力:90/90】 【智力:100/0.3】 【状態:正常】 魅力已经从原本的1000变成了90,5min的標誌已经显示,状態也已经从优雅变成了正常。 而这短短五分钟,林可却体会到了什么叫“魅魔”。 一只三级的【吸血鬼】,就这样被他收归麾下。 原来这就是刘备的感觉吗……林可內心感嘆。 不过此时既然已经没有魅力了,就该干正事了。 “好了,该干正事了。”林可起身:“西莉你可知道悼亡之主?” 在林可说话时,西莉和芙芮马上感觉到他身上气质的变化。 西莉:哥哥恢復原本的样子了?不,刚刚那个才是原本的哥哥,现在的哥哥是隱藏款的。 芙芮:大人现在一定是处於朴实无华、隱藏锋芒的状態了,这就是返璞归真啊! 两女纷纷起身,而后下意识对望一眼。 顷刻间,两女的目光之间火花四射。 但又纷纷隱匿下去,看向林可。 “咳咳,哥哥,悼亡之主怎么了?”西莉心不在焉地问。 林可还没回答,芙芮就淡淡道:“悼亡之主要来了,他將吃了你的灵魂!” 西莉轻哼一声,两只小手抱住林可的一根大腿:“我才不怕,我有哥哥保护我……就算吃也只能给哥哥吃~” “吸血鬼只会吸血。”芙芮淡淡道:“而且还不能吸同族的血。” “確实。”林可以为二人在討论学术问题,插嘴道:“所以亡灵我们也吸不了,他们没血。” 这才是最糟糕的地方。 亡灵天克吸血鬼啊! “西莉,悼亡之主已经甦醒了。”林可又道:“而且就在最近的地下城那里。” 悼亡之主已经甦醒了?! 而且在最近的地下城那里?! 西莉只感觉一股寒气直冒天灵盖:“我们要死了?!” 悼亡之主! 强大的黑暗王者! 別说他们了,就是他们的父亲都打不过十级的悼亡之主。 “放心。”林可眯了眯眼睛:“他不敢出来的。” 不敢出来?!西莉神色巨震,看林可的表情先是难以置信,后又恍然。 是啊,有主人在,悼亡之主怎么敢来……芙芮內心对林可也崇拜无比。 林可不知道自己的话在芙芮和西莉耳中变了味道。 但他確实知道,悼亡之主现在是不敢来的。 而且,就算最终悼亡之主出世,他倒是也没有多怕的。 距离太遥远了。 就像一头巨龙要毁灭一座山,作为在其中生活的一只蚂蚁,其实是没必要太过担忧的。 只是,即使是蚂蚁,也要在巨龙毁灭这座山之前儘快强大自己才是。 否则,蚂蚁在山被毁灭之后逃出去,兵荒马乱之下可就不会有这种安稳发展的机会了。 林可现在如果缓慢发育起来了,越来越强大了的话。 未来就算是伯爵领都沦为了亡灵的地盘,他也可以带领自己的领民们去其他地方存活下来。 法瑟始终还是看拳头的。 而悼亡之主定然也知晓这一点。 故而悼亡之主也会选择在自己没被彻底曝光之前儘可能壮大起来。 如今,悼亡之主虽然甦醒了,但信息只在小范围內流转,大多数人都是不知道的。 林可不知道黑暗原初议会的人知不知道。 但总之,他是不用去担心的。 连他都知道的秘密,没理由其他那些大人物不知道。 “放心吧,西莉,芙芮。” “天塌了又如何?” “届时自然有大人物会顶上去的。” “现在,我们还是考虑一下戏剧的事。” 第五十一章 亡灵?! “戏剧?” 西莉一愣,皱起小眉头:“不是夸父亲就是夸那些黑暗王者的戏剧?” “当然不是那种。”林可笑著摇摇头:“你看看就知道了……芙芮。” 林可对芙芮示意。 旋即芙芮就开始用魔力在空中形成一行行的文字了。 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剧本! 西莉见状便耐心看去。 但是她已经想好了。 即使不好看,即使是歌颂哥哥自己的戏剧剧本,她也要大加夸讚。 因为这明显是哥哥自己写的,而且是给芙芮这个女人看过的。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看芙芮的表情,很显然是很喜欢这个剧目的。 哼,臭女人……西莉內心计较好了一切,旋才看了第一眼就开口准备夸讚: “哇,真的好精彩,真的好好……咦?《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是两个名字?” 夸到一半,西莉就愣住了。 这个剧本竟然不是写的《林可·阿赞恩》。 甚至也不是西莉所知的任何一个黑暗世界的大人物,亦或者群星之中位於神座的神明。 这是完完全全虚构出来的两个人物?还是某些家族的人物? 难道是最近黑暗世界有什么值得写成人物传记剧本的人物出现了? 西莉一下子就好奇了。 她决定耐心点,將这戏剧的剧本看完再说。 於是,看了十分钟后,西莉越看表情越愤怒。 “这朱丽叶有病吧?”西莉怒了:“家族安排的事情都敢拒绝?她妈妈那么可怜!” “还有,那罗密欧可是圣骑士家族的,朱丽叶肯定是叛徒吧?” 西莉忿忿不平。 见到这一幕,林可也毫不意外。 莎士比亚还有一部剧名为《哈姆雷特》。 一个关於《哈姆雷特》的名言也流传盛广…… 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对於《罗密欧与朱丽叶》也差不多。 不同的人自然会在其中看到不同的故事。 有人看到家族管理的失败案例,有人看到叛徒的生动例子。 有人看到女性权利,有人看到时代悲哀,有人看到爱情。 有人觉得家族养了白眼狼,有人觉得男女主反抗压迫,有人觉得家族其他人白白付出那么多好可怜…… 总之,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这部作品在表述几乎每一个智慧生命都能体会、理解、感悟的东西。 有些东西,不管古今中外还是异世界,都是共通的。 就像西莉和芙芮,对《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看法就不尽相同。 这是由於个人教育、当下心情、认知水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带来的不同。 不必感同身受,但能相互理解,求同存异。 “……死了?” 这时,西莉看完了。 她眼角不自觉滑落一滴眼泪:“好奇怪的感觉……我感觉爱情……不该是这样的啊……” 而在旁边,芙芮直接眼泪决堤:“嗯嗯嗯!爱情不该是这样的!” 两人对视一眼,从彼此的泪眼中找到了相同点。 “这就是我想到的、適合这个时代的戏剧。” 林可笑道:“西莉,观后感如何?你觉得《罗密欧与朱丽叶》能否在剧院播出?能否吸引人来观看?” “能!”西莉擦了擦眼角:“哥哥,这样的戏剧,我想,就算是父亲也会认同的。” “父亲?算了。”林可摇摇头:“他更喜欢音乐,而非其他。” “也是。”西莉认可林可的判断。 旋即林可又问:“对了,最近的城应当是安德鲁城吧?那里有剧院吗?” “我也不知道……”西莉想了想:“那是姐姐的地盘,我们如果闯入了是会被视为入侵的……” “也是。”林可看向芙芮:“那就只好等我们有了作品再去拜访了。” “我,我一定会认真完成的。”芙芮不停擦拭眼角,一顿一顿地抽泣道:“我不会让主人的戏剧蒙尘。” 二刷《罗密欧与朱丽叶》之后,芙芮发现了之前第一次看时自己都没发现的细节,於是哭得更厉害了。 林可又只得將二人揽入怀中,好生安慰。 然而就在三人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出现在不远处。 “你们在干什么?” 当然了,这是林可脑海里的声音。 在外面,大家听到的是一声略带好奇的“咯咯噠”。 雷电扑腾过来,一脸好奇地打量林可三人:“咯咯噠?” 雷电:“你们在交配?你们吸血鬼是这样交配的吗?” “哦,雷电啊。”林可甩开两个女的,一把將雷电抱起,狠狠搓揉了一下鸡头:“有什么事吗?” “哦对,我刚刚在训练来著,看到一只骷髏,然后被我打死了。” “骷髏?!” …… 林可將手中的骷髏放下,其中一点蓝色的灵魂能量灼烧著他的手指。 但感觉不到痛。 “还真是亡灵。” 林可面色凝重。 在他身前,一只亡灵鼠被啄破了脑袋,身子已经散架,只有一点点蓝色余火在证明其身份。 这蓝色的火星,便是来自於亡灵的灵魂能量,天生与生命能量相悖,无法相容。 “哥哥,这证明……”旁边的西莉面色凝重。 “没错。”林可站起身子:“这证明那地下城的亡灵已经扩张到这附近了。” 据雷电所说。这只亡灵鼠是从地下钻出来的。 “主人,用不用去將这悼亡之主提前猎杀了?”芙芮轻声道。 此时只有他们三人在这里,芙芮这句话一下子嚇到了两个人。 西莉嚇了一跳,但转瞬间看到了芙芮的眼神,於是轻哼道:“你这个笨蛋,我哥哥现在还没有全面復甦,怎么打得过?” 芙芮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恍然:“原来如此,那种力量主人只有片刻才能使用吗?” “你们在说什么?”林可没好气道:“现在当务之急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我们需要建立防线了。” “不止是地面防线,地下也要建立防线!” 林可从骷髏鼠,也就是亡灵鼠身上看到了隱藏的危机。 既然他的消息都是从芙芮来自於地下城的朋友那里获得的。 那样的话,悼亡之主也完全可以从地下开始发展啊! “我们必须建立地下防线!” 第五十二章 战爭降临! “我赞成!”芙芮点头:“或许我们可以修建一座地下城。” 修你个鬼……林可无语,现在才几级,先在冬天,也就是哀悼之月的亡灵潮水中活下去再说。 “我也赞成!”生怕自己慢了芙芮一步的西莉也举起小手:“我要有自己的地下城房间!” 这两个傢伙……林可摇摇头,忽而又想到:“对了西莉,利姆露不是去给你送信吗?他人呢?不,他史莱姆呢?” “利姆露?谁啊?”西莉疑惑,转瞬间又反应过来:“啊?你说那只史莱姆?” “是啊!”林可道:“那是我们村落的一员,我们的建筑可都要依靠他们的粘液才行,我有其他用得到的地方。” “啊……”西莉懵了:“我不知道啊……” “好吧。”林可无奈道: “我们先回去,建设地下城少不了史莱姆一族,呸呸呸,先不建地下城,修筑一下防御工事。” 史莱姆一族最厉害的地方在於什么? 目前看来,史莱姆並不是林可前世所知道的史莱姆。 否则像那些小说动漫里的史莱姆一样的话,史莱姆族群早就称霸大陆了。 但是,林可发现史莱姆一族有三大优势。 一是先前发现的,他们的汗水可以用来作为粘合剂,虽然比不上刚劲混凝土,但比糯米有效。 这样便可以用来製作一些篱笆土墙。 而另一个优势,林可也是才想到的。 史莱姆一族会吃土! 按照原本一开始史莱姆首领利姆露的说法,他们很多时候都是居住在地洞里。 地洞怎么来的? 硬生生吃出来的! 对於史莱姆们来说,泥土就相当於富含各种微量元素的食物。 泥土、石头、烂木头都能吃,与其他食物相比只不过是消化快慢、口味差异、营养与否的区別。 这也导致了口味麻木的史莱姆们,一旦吃到没吃过的美食就会流下紫色的泪。 这种泪便是史莱姆一族的第三个被林可看重的点——史莱姆粘液了。 这可是製作茉莉奶绿的必备原材料! 茉莉奶绿的效果? 看刚刚像小智驯服皮卡丘一样被林可驯化的西莉就知道,茉莉奶绿的五分钟1000魅力值有多强。 所以综合来看,虽然史莱姆一族身子脆、力量弱小、出汗了就会黏糊糊的。 但是,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让史莱姆们自己往下挖地洞。 一边挖,一边让哥布林们把地洞用木头和石头支撑住,再用粘液和土加固墙壁。 这样,地洞就会非常牢固。 回到热火朝天的工地后,利姆露果然出现在了驻地里。 比起西莉的速度,利姆露的速度实在太慢了。 倒是利姆露看到了一些情景想报告给林可。 “你是说,似乎一路上有些人在逃出约尔村?”林可不由得看向西莉。 西莉一愣:“为什么要逃出约尔村?” “我不知道。”利姆露身子晃动:“我只看到一些年轻的男人,神色慌张地逃出约尔村,好像说约尔村有吸血鬼……” 约尔村有吸血鬼? 那不废话? 约尔村的领主就是西莉啊! “他们疯了?”芙芮皱眉:“听说有种疯病就是这样,以为吸血鬼会吸所有人的血,但实际上……” 芙芮看了看林可。 但实际上还確实不是……林可摇摇头。 先前他要饿死纯粹是原主自己是个智障作的。 正常来说,吸血鬼喜欢吸食的血液,要么是纯净的灵魂,要么有强大的魔力。 普通智慧生物比如人类之类的…… 要是血液里面乱七八糟的什么爱滋之类的血液疾病怎么办? 吸进去那不是有病吗? 所以,吸血鬼吸血其实是很挑剔的。 像什么哥布林种族的血是咖喱味的根本就难以下咽。 要不是快饿死飢不择食,吸血鬼很少会隨便吸血。 就像人类吃鸡一样。 想吃的鸡都是无抗生素、非饲料餵养、农家散养走地鸡。 谁喜欢吃一只生著各种病的瘟鸡。 而且,不说黑暗原初世界和光明神圣世界两边诸神定下的约定。 就说那些约尔村的村民作为西莉自己的领民,又怎么会被西莉吸呢? 要知道,如果西莉吸食了自己领民的鲜血,那不仅仅是违背约定的,还会遭受到反抗和制裁。 届时,西莉在整个吸血鬼帝国之內都在没有容身之处。 “不,他不是疯了。” 林可眯了眯眼睛:“全大陆只有一个地方会觉得吸血鬼会吸食所有人的血。” 几人神情一震。 “光明世界的人已经过来了?” 林可低语。 光明神圣世界! 在世界的另一边,有一个庞大的组织,与黑暗原初议会势均力敌。 在那一边,也有人类,也有哥布林,还有精灵、矮人等许许多多种族。 总体来说差不多。 恶魔、魔鬼等是这边的上等种族,魅魔也属於恶魔,吸血鬼属於魔鬼。 而天使、圣灵等则是光明世界的上等种族,炽天使属於天使中的强大种族,圣堂武士则是属於圣灵的一者。 但还是那句话。 势均力敌! 要么就同归於尽把世界炸掉。 要么就停手,好好发展。 所以,两边最后握手言和,並且走向和平发展的道路。 但是这会出现一个问题。 资源有限,而人无限。 想要获得资源,势必还会发生衝突。 但是两边又不想发生衝突,怎么办? “这是意识形態斗爭啊……”林可轻嘆一声:“西莉,最近是不是光明世界的人来过?” 既然不能在军事上大规模对抗以至於世界毁灭,那就进行其他斗爭。 光明与黑暗世界的经济、文化、思想、艺术等的斗爭,以此来褫夺资源! “好像是……”西莉皱著小眉头道:“先前他们挺礼貌的,我就没为难他们。” 真有! 林可沉吟道:“新的战爭开始了……” “接下来,我们要面对两场战爭了……” 林可的话语,让所有人都內心一紧。 但转而又神情一松。 他们面前这个人有多厉害,他们自己都有各种不同的看法。 但总之就是很厉害就对了。 “婆洛门!过来一下!接下来我要排一下规划!” “战爭,来临了!” 第五十三章 让那些亡灵有来无回! 战爭! 林可的话让大家內心一紧。 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中的事,坐在休息区的椅子上。 林可面对所有人,身后站著芙芮,脚旁站著雷电鸡。 而在他身前,分別是西莉、婆洛门、鯊比和利姆露。 他们坐在第一排,后面则是哥布林和史莱姆们。 所有人聚精会神看著林可,等待林可的安排。 林可略微在心里整理了一下当下情况,而后开口道:“战爭,来临了!” 这句话是他第二次重复。 但是相比起第一次,这一次的语气却拥有更多的坚定和凝重。 眾人神情凛然,一言不发地等著林可继续往下说。 林可组织好了语言,便缓缓开口道: “第一个战爭,是亡灵!” 林可將手中还带有蓝色火星的亡灵鼠头骨展示出来,立马引起了一阵阵惊呼。 在座的除了雷电鸡都是智慧生命,自然知道亡灵是什么。 除非是由【亡灵法师】操纵的,否则大多数亡灵都是不可控、混乱的。 他们遵循本能狩猎,却又不像生態系统中的任何一种生物一样有极限。 老虎吃一头野猪吃饱了,但亡灵可以一直吞噬灵魂下去直至成为悼亡之主。 而亡灵的诞生方式也与其他生灵不同,无法繁衍生息,只能自然孕育。 这也是为什么亡灵会成为所有智慧生物的公敌。 无限吃、无限繁殖、无限成长…… “亡灵之中,已经诞生了悼亡之主!” 林可缓缓讲道。 这一句话,又將眾人嚇到。 一些哥布林们甚至带上了恐惧的神色。 “但是,悼亡之主不必大家操心就是。”林可摆了摆手。 听到林可这句话,芙芮、西莉流露出理所当然的神色。 西莉:哥哥肯定很厉害!有办法解决悼亡之主! 芙芮:看来主人的实力在悼亡之主之上。 和这两人不同,其他人恐慌无比。 “亡灵,亡灵,去年我们见过好多亡灵。” “所以我们才搬去雷霆大沼泽住,傻子。”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要不要回到地洞里冬眠啊?” “还没到冬天呢!” 哥布林们虽然恐慌但没怎么说话,有一定的纪律性,而史莱姆们则是炸开了锅。 “放心,除了高级亡灵,其他亡灵无法与我们抗衡。”林可回头示意芙芮。 下一刻,芙芮背后的翅膀展开升上半空,而后散发出一阵强大的气息。 六级! 哥布林和史莱姆们都略微骚动了一下,旋即又反应过来。 是啊! 他们有六级【魅魔】! 等閒四五级亡灵来了也不是对手的。 而且连六级魅魔都收为手下,那他们的领主大人得有多强? 一下子,所有人看向林可,而后都安心了。 林可不知道大家安心的具体原因,以为让大家安心的是芙芮,於是继续道: “但是,第一场战爭我们也不能懈怠,我们需要在战略上藐视敌人,但也需要在战术上重视敌人!” 这句话在场人几乎听不懂,但不妨碍大家觉得很厉害。 “首先,我们要保障充足的粮食供应!” 林可看向婆洛门:“婆罗门,將番茄基地扩种三十亩,你们必须日夜不停地为我们產出足够的粮食!” 婆洛门立马起立,行捶胸礼:“遵命,长官!” 感受到婆洛门的声音鏗鏘,史莱姆们莫名又安心了一些。 西莉也是若有所思地看著这一幕。 “另外!”林可並没有停下,继续命令道:“你们需要再栽种以下三种作物:白奶树、血红山楂、紫苏,每种三亩地!” 血红山楂虽然是果树,但也是优秀的食物和维生素来源。 虽然血红山楂可能一年就一两季会產果,但它除了可以食用,还是林可製作血腥玛丽的原材料。 日后他说不定会大量產出血腥玛丽去吸引落魄吸血鬼,所以先种起来,有备无患。 紫苏叶也一样。 至於奶白树? 以前都没人发现这种树的汁液其实是含有大量蛋白质的,像牛奶一样。 大量种植后不仅仅可以像橡胶那样產出植物蛋白饮品,还能用来製作茉莉奶绿,是必须要多栽种一些的。 只是不管是血红山楂还是白奶树亦或者是紫苏,这三种对土壤的要求都偏高。 而且林可也不知道这三种树具体的栽种方法,能记得番茄的栽种方法还是因为小时候去帮爷爷种地才知道的。 所以,暂时只能先各扩產三亩地来实验一下。 好在婆洛门他们已经成为了【育种家】等专攻这方面的专家型职业者,可以自己去研究。 想到这里,林可看向婆洛门,声音中饱含著浓厚的期待与讚誉:“告诉我,婆洛门,你们都否保证完成任务,甚至愿意为此点燃灵魂?” “保证完成任务,长官!”婆洛门眼神中燃烧起熊熊火焰:“我愿为我们的事业点燃灵魂!” 他重重敲了敲胸膛。 受到感染,其他几个职业者也站起来,说出同样的话:“愿为种田事业点燃灵魂!” “好!”林可重重点头:“坐下吧,期待你的表现。” “是!长官!”婆洛门几人异口同声回答,旋即坐了下来。 整个战场气氛也由此从原本的惶惶惊恐变为了热烈。 “鯊比!”林可点名。 “是,长官!”鯊比眼神中透露出极力控制的冷静,身躯却不自觉激动得颤抖,脸色都有些潮绿。 “陷阱,是我们最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也是我们对抗亡灵的最大武器!”林可严肃道: “你是否有信心为我们的家园铸造出最强大、最隱蔽、最有效的陷阱,並以此来阻挡亡灵的大军?” “有信心!长官!”鯊比几乎用吼的方式来回答林可。 看著眼前比婆洛门年轻十几二十岁的鯊比,林可眼中闪过讚誉之色: “我要在今天傍晚看到你对於我们家园防御的布防图,我要看到完美无缺的陷阱布防图,能不能做到?” “能!”鯊比轻吼出声。 “嗯,坐下吧。”林可满意地点点头:“我们的队伍如此年轻,我们的家园如此美好……” “我们將竭尽所能保护我们的家园,让那些亡灵有来无回!” 第五十四章 战前总动员 话音落下,哥布林们一个个高呼的高呼、大吼的大吼。 “愿意为此点燃灵魂!” “烧吧,烧吧,我们终將燃烧世界!” “哦哦哦哦哦!燃烧!燃烧!” “保卫我们的家园!我们要与他们血战到底!” “保卫家园!保卫家园!” 哥布林们点燃了激情,连史莱姆们都被感染了,一些史莱姆也隨之一起叫起来。 芙芮、雷电和西莉看著这一幕,反应各不相同。 芙芮降落下来,落到林可身后,充满崇拜地看著林可,眼眶微红。 雷电以为大家在唱歌,於是在那儿鸡叫。 西莉则是挥舞著小拳头,融入了集体之中,比谁都激动地大喊著“燃烧”。 “领主大人!请问我们能做什么?!” 史莱姆首领利姆露的黑豆小眼中战意勃勃。 “利姆露!”林可闻言,轻喝一声。 利姆露顿时晃了一下身体,高声回应:“在,长官!” 他模仿著哥布林们的话语回应。 场面也逐渐安静下来。 “我们不仅仅要在地上建筑陷阱,还要在地下建造一座地下城!” 林可的眼神饱含期许:“这件事情,或许会消耗几十年、几百年,或许会过去几代史莱姆、几十代史莱姆……” “但,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我们將打造最安稳的地下城,包罗万象的地下城,当地面守不住时,地下城就会成为我们最坚固的堡垒!” 说到这里,林可缓缓道: “你,有没有这样坚韧不拔如同大江大河一样的意志?史莱姆一族,能不能做出整个法瑟都为之震撼的地下城?” “有!!!!!!”利姆露的身子因为大声呼喊,而產生了一圈圈的波浪,就像掉落到地面的果冻。 “很好。” 林可頷首,扫视一圈史莱姆族群大大小小的“果冻”们: “希望有朝一日,就连诸神也会为史莱姆族群所建造的地下城而侧目。” 史莱姆们燃起来了。 芙芮內心惊嘆:原来主人先前说不建造地下城,用意在於让史莱姆们自己建造,锻炼他们,主人太聪明了!我好崇拜主人! 西莉看著自己哥哥都快化了:哥哥对自己领民好好!就连弱小的史莱姆都能照顾到,啊啊啊啊我好喜欢哥哥! 林可不知道两人的想法,毕竟他对史莱姆的期许更多的其实是建造一块防空洞一样的地下世界就行了。 但是,目標定得太低,自然是让人提不起干劲的。 而若有一个宏伟的目標,或许不知不觉你就能超越原本的极限。 现在,食物问题、陷阱问题、棲息地问题都解决了,唯独战力问题还没解决。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只能慢慢来。 適合哥布林,甚至適合史莱姆的职业,当然肯定是有的。 要知道,弄出枪枝弹药其实是很难很难的,原子弹之类的东西更是不知道这世界能不能搞出来。 但是在没有之前,还可以用弓箭、弩箭、火药等东西来暂时性替代。 这些东西事后再去看怎么弄。 “但是,诸位……”林可的声音没有放鬆反而更加严肃:“亡灵,乃是天灾,与山洪爆发、泥石流席捲、地震肆虐等没有太大差別!” “而真正让我们亡国灭种的,是文化和思想上的战爭……” “文化入侵战爭,也来临了!” 林可神情肃穆。 而这里在座的没有一个人能懂这是什么意思。 只有芙芮和西莉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光明世界的人,原本与我们乃是同族,但为何最后却与我们背道而驰?” 林可冷声道:“因为他们拥有宗教、拥有神明!” “当你的神明让你杀你的父母、子女、妻儿、丈夫时,你会怎么做?” 林可看向哥布林们,又看向史莱姆们,不等他们回答,便轻笑道: “光明神告诉他们,神是至高的,神让你杀子女,那肯定是他们做错了,因为神是绝对正確的!” 反正在黑暗世界这边,隨便说光明神也没事,这里不是光明神的管辖范围。 只要別说黑暗世界这边的神明就行。 “但是,你们会这样做吗?”林可继续询问。 所有人都摇头,甚至婆洛门这些人还捏紧拳头。 “如果是我……”林可声音放缓,然后又陡然变得鏗鏘有力:“如果是我,我將章神明拔剑!” “我將把我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胞同族们挡在身后!” “我將守护我应当守护的东西!为此哪怕死亡也无法阻挡我的意志!” 几句话,让所有人的呼吸再度粗重起来。 “而如今,卑劣的光明智慧种族们,捲土重来了。”林可冷哼道: “他们没有直接入侵我们美好而黑暗的世界,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在武力上无法让我们屈服下跪!” “但他们正在用以一种卑鄙的方式在击垮我们的意志!” “当有一天,你的儿子把刀捅进你的心臟、用挑剑破你妻儿怀孕的肚子、用匕首割断你兄弟姐妹的喉咙……那时,已经晚了!” “到了那时,我们黑暗世界就会成为光明世界,而我们,也会成为光明那边那些神明的傀儡!” “这就是战爭!思想文化的战爭!” 林可挥舞拳头,声音愤怒而高昂:“我们必须用平等、自由去击垮光明神的阴谋!我们不想在睡梦中被自己最亲近的人杀害!” “黑暗世界,不能拥有光明神那样的神明,除非是用来当做我们工具的工具神!” “所以,我们不仅仅要对抗亡灵天灾,还要对抗来自光明世界的思想文化战爭!” “我们要告诉他们,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传统!我们骄傲於我们世代传承下来的思想文化!我们是传统的,也是自由的、锐意进取的、摒除糟粕留取精华的!” 说到这里,林可声音顿了顿,一字一句道: “这两场战爭,都关係到我们的生死存亡……” “你们……” “愿意输吗?” 一颗颗火种,被林可撒播了出去。 这只是一个刚刚建好的、简陋的、新鲜的小村子。 或许,当火种中那旺盛的生命力绽放时会催养出繁茂昌盛的大树? 亦或者,火种之中会爆裂出足以燃烧整座大陆的熊熊烈火? 林可不知道。 林可期待著。 第五十五章 大荒乐园 “西莉,召集你的村民,全部移居过来。” “莫蒂奶奶,把烹飪队分为肉食组和素食组,我会告诉你如何搭配餐食。” “薇薇安,手工队也要划分,分为工具组和武器组,我会教你们製作新的武器。” “利姆露,史莱姆们再分出一些去做侦察兵,巡查整个领地的亡灵情况,如若发现立马让鯊比带人去消灭!” 战前总动员结束了,林可把事情一项一项安排下去。 但无奈他的人口太少,很多人都要身兼数职。 不过大家却没有任何异议,反而觉得干劲满满。 “雷电,你乃是魔兽,务必抓一些魔兽回来圈养著,组建一个属於我们领地的养殖队!”林可看向雷电,高声命令。 同时,他也在意识之中和雷电交流:不是兄弟,你见到母鸡你不带回来? 雷电:我带回来干啥?又不能吃又不能用,影响我飞翔的速度。 林可:? 谁告诉你不能用的?林可无语:你带回来了,每天生蛋可以给我们吃啊! 雷电鄙夷地看了一眼林可:你想骗我和她们生蛋?没门! 雷电歪了歪头,一副看出林可意图的样子:听说公鸡让母鸡下蛋后每天太阳出来就会叫,我要睡觉,没空去叫。 林可气得想给雷电一巴掌:谁和你说母鸡需要交配才能下蛋?非受精蛋也可以吃啊! 雷电將信將疑:真的? 林可无奈:你不信你把她们带回来你就知道了,对了,我刚刚说的事交给你了啊! 雷电:好吧,那我就带点母鸡回来,其他动物我看著带吧。 於是,两人內心对话结束。 而在外界,眾人只看到林可激情命令雷电鸡,然后雷电鸡激情回应“咯咯噠”。 哥布林们见状交头接耳,热议此事。 “连领主大人的鸡都那么热血,我燃起来了!” “对啊!我一定要好好干!” “我感觉那只鸡好肥美,好想吃啊。” “你们说,雷电大人会带哪些魔兽回来?我想吃猪玀!” “我想吃大地暴熊!上次那个熊掌又滑又嫩,太好吃了!” “既然你们都在许愿,也许愿我这辈子吃上一次红龙肋排!” “我要吃光明神第三根大腿的肉!” 听到最后一个哥布林说的话,眾人立马以诡异的眼神看了过去。 林可眼角抽搐,旋即开口道:“好了!说下一件事!” 林可指了指不远处的大门,那里有一块空空的木板。 “今日,我们的家园正式建成了!” “我將为这个家园取一个名字!” 干了一段时间了,现在护村河也挖好了,陷阱也布置好了,很多东西都准备就绪。 可以说,是时候宣布新家园的成立了。 “所有人一起来!” 林可挥挥手:“我们一起共同见证!” 於是在林可带领下,全体人一起出门,来到了大门与外部连接的实心土桥这里。 往上抬头看,便是这块空空如也的木板。 大家先前还不知道这块木板用来做什么,只不过在林可的要求之下就做了。 现在,眾人终於知道了用法。 村名! 他们组成的新家园,將拥有一个新的名字! 林可来到牌下,控制著魔力在上面勾勒出了几个单词…… 大荒乐园! “从今往后,这里便称之为大荒乐园!” “我们將在这广大荒芜之地建立起我们的家!” “这將不是家园、不是村落、而是乐园,是我们幸福快乐生活的乐园!” 林可朗声道:“我们居住於大荒,我们诞生於大荒,我们也將从这片广大荒芜之地,建立起我们的幸福乐园!” “只要我们內心广袤,我们的乐园就广袤!只要我们內心不荒芜,我们的乐园就会繁茂昌盛!” 这里不是家园,而是乐园! 这里是广大的、荒芜的,但却幸福的、快乐的乐园! 所有人顿时欢欣鼓舞,一些哥布林和史莱姆甚至流下了眼泪。 “乐园!乐园!大荒乐园!” “只要我们內心不荒芜,这里就永不荒芜!” “呜呜呜呜,我好想哭,我们也有自己的家园,不,乐园了!” “哦哦哦哦哦哦!乐园!乐园!” “我一定誓死保护我们的乐园!” “点燃灵魂!保卫乐园!” 看著或是抱头痛哭、或是振臂高呼的子民,林可也露出欣慰的笑容: “今天就到这里,不要忘记各自的任务。” “解散!” …… 夜,群情高涨,欢欣鼓舞。 林可参与了大荒乐园建成后的篝火晚会,並宣布了今天便是作为他们的乐园节。 每年今日,都当欢庆。 法瑟歷,199999996年7月27日,大荒乐园的乐园节。 也不知他的乐园节,会不会有前世新春那样万民同乐的未来? 希望有吧。 林可看著头顶三轮圆月,內心嘆气。 以前听说,思乡的人堪堪月亮,就能消弭些许乡愁。 但如今,抬头看月,却只感觉愁更愁。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然而如今,他这个存在於陌生世界的陌生灵魂,却连古人月都无法看见了。 “主人,在想什么?” 听到林可的嘆气声,芙芮飞到林可的身边。 看到芙芮,林可脸上露出笑容:“没什么,我想家了。” 家? 听到林可的话语,芙芮恍然。 “没事主人。” 芙芮落到林可身边,与林可一起坐在树枝上,轻声道: “主人想去哪里,芙芮都陪著主人,寻找很多年前的家乡也好,就在大荒乐园驻扎也好,芙芮都陪著主人。” 而在此时,下方传来一个声音。 “哥哥!” 下一刻,西莉直接在一群魔法蝙蝠的托举下飞上来,但发现没有了她的位置。 於是西莉乾脆趴到林可左边肩头,轻轻用小嘴嘬了林可的脸一口:“我也要陪哥哥去!” 说著,西莉耀武扬威地看了看坐在林可右手边的西莉。 谁知西莉看过去时,只看到了芙芮的侧顏。 那原本妖异得足以魅惑眾生的容貌,却如同邻家女孩那样怔怔望著圆月,眼神满是惆悵。 西莉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不再出声。 林可抬起左手扶著西莉的腰,笑著问道:“芙芮,你的家乡,在哪儿呢?” 第五十六章 地下城与城墙 “没了。” 芙芮轻轻摇头,收回看月亮的目光:“奶奶將我送出,而后其他人全部死了。” 魅魔的大多数结局都是如此。 林可想到了某位老师说过的话。 他也无法说什么,世界就是这样的。 就像前世,如果有人发现吃下某个种族的心肝可以长命百岁,那这个种族的下场註定悽惨。 “放心吧,以后有我保护你。”林可安慰道。 “谢谢主人。”芙芮微微点头,看著月亮发呆。 林可笑笑,乡愁已经淡了许多,旋即询问道:“对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准备得怎么样了?” 一说到戏剧,芙芮马上来了精神:“我现在已经把整篇剧本背下来了!” 整篇剧本? 林可惊讶:“你只需要演女主角就行了啊。” “但是,我背下来了。”芙芮神情从哀愁转为略微期待:“我很想试一试怎么演戏,所以已经背下来了……” “这样也好,你对戏就能了解得更深了。”林可点点头: “等西莉將他们约尔村的人迁移过来,你便从中挑选戏剧主要人物,而后开始尝试。” “好,主人。”芙芮看向西莉:“西莉大人,拜託您了。” “啊,好,好。” 西莉有些愣神,似乎是因为发现了芙芮的另一面,不如她想像中魅魔所具有的另一面。 西莉觉得,芙芮其实挺可怜的。 当然了,这只是前半夜。 后半夜时,西莉和林可各自掛在一根树枝上冥想,芙芮却与林可以69的姿势面对面,恨得西莉牙痒痒。 如此这般,过了几天。 林可不得不考虑扩大刚刚建好的村子的事了。 因为约尔村的人来了!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 如果以后再来几个村子,人口再增多,那怎么办? 总不能无限扩张下去吧? 但是像前世那样的现代村落更是不可能。 没有围墙和柵栏的村子,连野兽都防不住。 现在的大荒乐园只能容纳五六十个哥布林和史莱姆。 要是再来五六十个村民,这里直接就不够住了。 於是,林可只想到了一个方法。 將他领地內这个大森林直接全部围起来! 他这个森林估计有几十个足球场那么大,算得上是广袤。 要將整个森林围起来的难度可不低。 但是围起来后,未来发展空间也就大了。 至少扩张几倍都可以。 不过,林可又考虑到了其他事情。 地下城! 先前也就是通过芙芮说地下城的事,他才想起来了这个世界的特色。 要放在前世,把一座城市搬到地下太困难了。 而现在? 有魔法的情况下,弄一个地下城似乎並不难。 由此,林可便纠结於此事。 因为若是弄一个地下城,那地面入口是什么样的根本就不重要。 只需要像前世地铁那样,把地下城一层层往下建就可以了。 举棋不定的林可召集了智囊团,商討此事。 …… 芙芮、西莉、婆洛门、利姆露和雷电聚在休息区的桌子旁。 “咯咯噠?” 雷电打破了气氛:你叫我来这里的用意是? 林可斜著瞥了他一眼:快动脑子帮我想。 而在这时,利姆露开口了。 “领主大人,地下城我肯定能建好的。”利姆露很燃:“我们史莱姆一族可以一起吃土,一边吃土一边分泌粘液。” “我们只需要吃土就能活下去,我们多吃点,地下城就建好了!” 利姆露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 给林可都弄得有些负罪感了。 又吃土、又流汗、又干活,还不要金幣,多好? “地下城好啊!”西莉没有林可的负罪感,理所当然道: “我的母族领地內就有一座地下城,由一头黑龙建造,据说建造地下城后会自动吸引蘑菇人来居住。” 蘑菇人? 林可挑挑眉。 蘑菇人喜欢居住在地下他倒是知道,倒是不知道地下城可以刷新蘑菇人。 要知道,蘑菇人可是种植、养殖蘑菇的好手,而且还可以產出各种孢子来製作魔药。 虽然在吸血鬼这些种族看来依旧属於和哥布林、鱼人一样的低等种族,但最起码有用多了。 很多领主都会招揽一批蘑菇人来领地里居住。 而地下城可以吸引蘑菇人,林可还是第一次知道。 “看来建地下城还是可以的。”林可微微点头。 结果芙芮却迟疑著开口了:“主人,我的家乡就是一个地下城,但是……” 芙芮家乡被毁林可和西莉是知道的。 两人立马投去目光。 “但是,被一个野猪人【丘陵萨满】毁了。”芙芮眼神中有追忆,有恐惧,还有一丝冷冽。 “你的意思是……”林可略微皱眉:“不安全?” “是的主人。”芙芮微微頷首: “虽然有您的庇护,但对於【丘陵萨满】、【搬山大祭司】等职业来说,地下城就是手中的枯木,一捏就碎。” 土元素相关的职业吗? 林可不得不深思起来。 原本把地下城当作防空洞就是要防备地面被摧毁,但芙芮说的不无道理。 要是来一个强大的职业者,全体人躲进地下城里后人家只会更容易瓮中捉鱉。 想到这里,林可不由得看向了婆洛门。 现在除了雷电鸡这个懒得动脑子的废物以及婆洛门外,其他每个人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婆洛门,你的想法呢?”林可询问。 婆洛门的表情比较轻鬆,因为现在不是工作时间:“教父,我倒是觉得,我们可以两边一起搞。” “可是,我们没有那么多人。”西莉开始动脑了:“怎么才能建起来,那得好几万人吧?要么就是去招揽职业者。” 只不过西莉的意思也很简单。 职业者是可以招揽,但是人家可看不上这穷乡僻壤的。 “不,不用几万人。”婆洛门摇摇头:“只是时间会久一些。” 林可闻言露出笑容:“你的意思是……” 婆洛门眼神中露出期待的目光:“我们可以一段一段来建造!” “教父,我们现在最可能被攻击的不是来自大沼泽方向,而是其他三个方向。” “既然如此,我们不妨先在北方建墙,从北方向东西两边扩散。” “正好南边的大沼泽时不时会来一些动物,我们也好狩猎。” 第五十七章 下水道的史莱姆 可行! 林可同意了婆罗门的说法。 他先前確实想岔了,老想著像这几天一样投入全部人力一次性建好。 但其实完全不用。 先从小的建起,西莉领地內约尔村的村民们先在大荒乐园这里挤挤住著,弄一个大的宿舍型建筑就行。 “那就这么办!” …… 开始施工了。 此时的林可正在工地上指导建设问题。 “要解决排泄问题,就弄一个下水道!”林可对利姆露和婆洛门道。 下水道? 婆罗门看了看利姆露,利姆露看了看林可,不知道林可说的什么。 “哥布林这边出两个人,负责搬运。”林可解释道:“史莱姆那边要五个人,负责挖掘和填土。” 见两人不解,林可便开始解释下水道的用途和製作方法。 下水道最重要的作用是什么? 自然就是运输污水! 別小看污水这种东西。 污水滯留区域的环境是非常有利於病原体滋生的,这也常常是瘟疫的来源之一。 前世不管古今中外,多的是那种污水横流的城市,很多瘟疫也因此而生。 直到下水道的发明,將这些污水统一运输、统一处理之后,情况才有所改观。 甚至於下水道还有一定防洪防涝的效果,算得上是非常有用的。 林可如今要做的自然不是前世那种十分四通八达、设计有效、污水处理为一体的发达下水道。 而是一个直接连通厕所那边化粪池和沼气池的简易下水道。 將大荒乐园的各个房屋弄一个卫生间,以后也方便,省得到处跑。 而且更重要的是,家家户户都有下水道,这就和文明掛鉤了。 文明对原始的吸引力是强大的。 让约尔村的人仅仅从卫生间以及即將出现的厨房、淋浴设施中就能感受到与以往村子的不同。 这样才能更好融入大荒乐园, 否则,以黑暗世界这边人类的尿性,几乎各个都是刁民,欺软怕硬的。 对吸血鬼他们不敢说什么,但对哥布林和史莱姆绝对是喊打喊骂的。 若非林可领地本就缺乏人手,还不一定想要这些人的。 可惜要等哥布林繁衍太慢了。 他的领地现在需要更多智慧生命加入,而且人类能適应的职业更多,戏剧也需要演员的加入。 “长官!” 有哥布林来报:“基地的整地整好了,已经准备好栽种白奶树和血红山楂了。” 哥布林和史莱姆转过头来。 “哦?看来下水道还要等等。”林可挥挥手:“利姆露,你继续忙著,我和婆洛门过去看看。” “好的领主大人!” …… 来到基地,立马便看到正在田间等待的几人。 【作物养护员】、【收割者】正在讚嘆这片耕好的土地。 【耕作者】则在一旁田埂上坐著吸取元素恢復魔力。 而在他前方,则是已经耕好的地。 感知到林可等人的靠近,【耕作者】马卡睁开眼睛,起身行捶胸礼:“长官!” 其他几人也纷纷行礼。 “马卡,感觉怎么样?”林可微笑问道。 “感觉耕地真轻鬆!”马卡眼神鋥亮:“我能感受到大地的脉动、土壤的潮湿、空气的律动……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长官!” “好。”林可微微点头:“不要忘记教授你的门徒。” “当然!”马卡兴冲冲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小哥布林:“这种感觉,他一定能体会!” “好。”林可頷首,又看向婆洛门:“婆罗门,该你大显身手了。” “好!”婆洛门走上前去,来到田埂上整整齐齐对方好的植株旁:“马卡,帮我种下去。” “好!”马卡走过来,將树种入泥土之中。 这些植株乃是从森林各处搜集而来的几十棵血红山楂树和白奶树。 婆洛门向种好的这棵血红山楂树伸出手掌,双目之中隱隱有白光出现。 魔力在他手中匯聚,化为淡绿色的能量缠绕到血红山楂树上。 下一刻,这棵血红山楂树上的叶片和未熟透的血红山楂果纷纷凋落,而后弯弯扭扭的树干也变得笔直,根部更是蠕动了一下。 “这就是育种?”林可满眼新奇。 婆洛门手中那种绿色能量明显就是专门对植物生效的魔法。 日后婆洛门若是將这种魔法固定运用下来,就会成为他的技能。 不过很明显,这种魔法只有【育种家】能使用,而且效果也是针对於植物的。 “好了!下一棵!” 育种了一棵树后婆洛门面不变色,继续开始下一棵树, 不过只弄了十来棵树就魔力耗尽了,休息二十多分钟才恢復魔力。 毕竟他只是一级【育种家】。 看了一会儿,林可见婆洛门已经掌握了大致的情况並且有条不紊开展工作,林可便离开了。 “婆洛门,这里就交给你了。” “我去看看利姆露那边的下水道怎么样了!” …… 下水道的建造倒是不困难,不过也需要点破才行。 利姆露在林可讲解完后,便展现出了惊人的土木工程天赋。 他还没说下水道的合流制和分流制。利姆露就想到了这一点。 並且將大荒乐园的下水道弄成了分流制的。 也就是生物產生的屎尿排泄物,和雨水、洗澡水、厨房水等分隔开。 这些水需要两条管道。 一条將水多的排泄物排入厕所那边的化粪池和沼气池,一条將水少的排进河流下游。 好在洗澡水、洗菜水和雨水之类的东西並不会像化工厂那样污染河流。 同时,利姆露还举一反三,询问林可关於拦截落叶、石头等杂物的方法,防止下水道堵塞。 可以说,利姆露让林可看到了一种天分,也看到了一种可能。 史莱姆们绝对被严重低估了! 就像利姆露这样的举一反三的能力,等閒人族都不一定有。 只不过利姆露他们史莱姆虽为智慧生命,但却不如灵长类动物那样有灵活的双手,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智慧和力量。 否则的话,以利姆露展现出的这种非凡天分,林可都可以考虑让史莱姆族群做点什么枪炮之类的设计图了。 “另外……领主大人,我感觉做了这些建筑后,我也可以就职一个新职业了……” 第五十八章 大地暴熊的宝藏 如果说法瑟大陆最重要的东西是“拳头”,那与这个“拳头”最相关的东西便是职业了。 林可能够回想起当初在伯爵堡学习知识时,那位通识课老师是如何讥讽、打击他那几个兄弟姐妹的。 那位老师的原话是: “你们总以为自己了不起是吧?浪费自己的天赋不去就职好职业,反而想创业?” “所有想创造新职业的人,基本上都是失败的!” “呵,你们就只看到了码云·玛化腾德的新职业厉害,但你们有没有看到那些失败的人有多少?” “想去创造职业,结果却空空浪费了自己的精神力,后悔之后別人都三级了你还没就职。” “所以啊,別让我看到任何人偷偷创造新职业,不然我就和你们父亲说……” 想到那位老师的教导,再看眼前一脸呆萌的利姆露,林可不由得微笑著感嘆: “天赋真的挺重要的。” “嗯?”利姆露不解:“领主大人的意思是……” “没。”林可摇摇头,鼓励道:“你想尝试便尝试,若是成功了固然好,失败了也別灰心就是。” “好!”利姆露眼中流露出感激之色:“我一定会成功的,领主大人!” “嗯,希望吧。”林可笑笑: “那便事不宜迟,地下城的建筑先放放,把下水道弄好……” “记住,下水道別和地下城衝突,否则到时候就不是地下城,是地下粪坑了。” “遵命,领主大人!”利姆露答应下来。 因为他的就职灵感来自於下水道,所以需要先进行下水道的建筑才行。 下水道建筑成功之后才能有相应的体悟和记忆去构筑职业。 也不知道最终会是怎么样一个职业。 下水道职业?林可想到称呼,总感觉有点奇怪。 不过在吩咐完这里之后,林可便没了什么要紧的事需要亲自盯著了。 西莉去召集西莉约尔村的领民,估计要一两天才能准备好。 芙芮则是对剧本之事比林可都上心。 可现在演员最好选取的自然是约尔村的人,约尔村的人没来就没办法凑齐配角。 所以芙芮在那儿不停地来来回回阅读剧本,都快倒背如流了。 “乾脆还是……” “去找鸡吧?” ……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林可到现场时,立马给了雷电鸡一个比兜。 “你不是去找母鸡吗?这是干什么?”林可无语。 在他身前,雷电正在啄食一只已经死掉的蝎子。 二级【土蝎】。 说实话,如果是二级【哥布林】,以先前婆洛门的实力,还不一定能打得过这只土蝎。 不过雷电的实力一直在稳步上涨。 而且作为【巨龙】,雷电是不能以常理视之的。 “找了啊!没找到啊!”雷电回应,然后將蝎子的钳子壳啄开:“你要吃蝎子肉吗?” “不了谢谢。”林可摆摆手,旋即又翻了个白眼:“不是,和你说正事呢!” “哎呀!这是雷霆大沼泽,你让我去哪儿给你找普通的鸡啊!”雷电啄起白嫩的蝎子肉,仰头吞下。 “也是。”林可摸了摸下巴,思索道:“你这【巨龙】,怎么样升级快一点?” 雷电可是一个战力。 其种族职业估计是大荒乐园目前为止最强大的种族职业了。 中立的【巨龙】,那是类似於光明世界【独角兽】、黑暗世界【梦魘】一样的种族职业,天生强横。 【吸血鬼】、【魅魔】都是不如【巨龙】的。 所以第一次芙芮的高等级威慑才没有让雷电恐惧害怕。 “当【巨龙】就行啊!” 雷电晃晃脑袋:“进食、睡觉,完了。” “啊?”林可挑挑眉:“就这两点?” “对啊!”雷电將蝎子的另一只钳子啄破,吃肉:“我爸妈告诉我的,然后我就成【巨龙】了。” “真是……”林可有些羡慕。 怪不得勇者都要屠龙呢…… 他也想屠龙啊! 吃了睡,睡了吃就能升级,无语了。 “那好,我们一起狩猎吧!”林可道: “狩猎之后,適合你吃的给你吃,你等级会越来越高,不適合的我就吸血,这样我的等级也越来越高。” “好!”雷电一听不用找母鸡了,他连忙几下就啄完了蝎子肉。 看得林可都有些想尝尝味道了,看上去像虾仁似的。 “一边狩猎一边找鸡。”林可补充:“適合的都要带回去养著,到时候养殖的工作交给你了。” 雷电一脸痴傻:咯咯噠? 林可:你有必要在脑海里咯咯噠吗? 刚刚雷电的咯咯噠不是在现实发出的,而是通过黑暗契约在林可脑海想起的! 不过林可也懒得吐槽了。 他想了想,指向某个方向: “正好,大地暴熊夫妇都没了,听说还有几头小熊?我们去看看,合適的话就养起来,养不熟就杀了吃肉!” “好!”雷电点头。 一人一鸡便没入丛林中。 和第一次进雷霆大沼泽的惶恐紧张不同。 伴隨著进入此处的增多,林可也越来越適应这里的环境。 每一次都提前用魔法蝙蝠侦查,如果发现不对劲,比如看到三级以上的魔兽就立马停止探索。 这样一来,他和雷电每次来歷练几乎都是有惊无险的。 只不过林可总共也没来几次,所以並没有掉以轻心。 整个法瑟的佣兵都不从这一面进入雷霆大沼泽,必然是有道理的。 据说是这里是强大生物的地盘,而且性格暴烈嗜杀,故而人人闻风丧胆,不敢从这边进, 否则的话雷霆大沼泽到处是宝物。 各种职业者被杀后遗留的宝藏、强大而有用的魔物等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林可现在实力低微不敢深入,但也因为当时吸到了三级大地暴熊的血而晋升了二级【吸血鬼】。 只可惜,这段时间以来林可並没有那种“遇到瓶颈了,该吸吸高能量魔物血来升级了”的感觉。 不然的话,他进步必然是飞速的。! “找到了!” 林可挑挑眉:“哟呵,两只小熊啊?” 於是,林可和雷电赶去大地暴熊的窝里。 那是一个小山洞,里面有两只飢肠轆轆的可爱小熊。 可惜,两只小熊一见到林可就哈气,一点养熟的可能性都没有。 所以林可当晚就多了一双熊皮毛拖鞋,大小刚刚好,合脚。 当然了,那是晚上才多的。 现在,一脚踩死一只熊后,林可却发现了这个大地暴熊的窝里竟然有一个宝箱。 “木质宝箱?大地暴熊竟然都会爆装备?” 第五十九章 新的宝藏!新的职业!新的奶茶配方! 林可也没想到,大地暴熊所在的山洞里竟然还会发现一个宝箱。 只不过这个宝箱隱藏在大地暴熊窝的稻草下面。 若非打杀了两只小熊后林可有清扫战场,否则的话这宝箱也发现不了。 “这风格……” 林可看这宝箱的风格非常眼熟,很像哥布林们的建筑风格。 於是他內心隱隱有种猜测。 难道是曾经这片领地哥布林们的宝箱?林可內心思索著,走上前去。 试探了一下没有危险,便打开了宝箱。 里面没有什么惊人的亮光爆发出来,类似动画里拿到那样。 只有一张普通而陈旧的羊皮纸。 “这是……” 林可拿起纸张,发现上面竟然写了很多字。 “【吹箭手】?” 林可惊讶。 职业——【吹箭手】! 林可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发现一个非常適合哥布林的职业! 於是他当即便读了下去。 吹箭手,顾名思义,就是用吹箭管把吹箭吹出去进行狩猎或者暗杀的职业。 最是適合哥布林一族。 哥布林肤色本就为绿色,隱藏在丛林中,吹箭的声音也不大,这完全可以將他们变为丛林杀手。 “吹箭、隱匿、气息控制和精准度?” 林可从上到下看了一遍,便知道了【吹箭手】的职业配方。 怎么看怎么像专门给哥布林们量身定製的职业。 再结合这木箱所在的位置,林可隱隱有个猜测。 “难道这是以前哥布林部落留下来的东西?” 林可觉得这个猜测恐怕是真的。 曾经的哥布林部落恐怕占地面积还不小,这个山洞估计原本就是哥布林部落所占领的。 再加上林可想起了现在还放在大荒乐园的十几口大锅。 那种大锅有一米五到一米六那么高,基本上平日里也就两口锅煮的咖喱就够原本的哥布林们吃了。 毕竟这里不像前世有一日三餐。 哥布林们常常一两天能吃一顿饱就算不错了, 这样看来,那十几口从人类村庄交易过来的大锅,曾经或许供养了不少哥布林。 而哥布林部落曾经也不像现在这样小,而是一个绵延几十公里的小国度。 最后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才成为今天这种苟延残喘小部落的。 但既然当年有那么大的部落,財宝必然不少。 即使被掠夺了很多,也应当有遗留之物。 “雷电,从这里挖。” 林可指了指脚下:“把这里的土全部挖下去,看看还有没有宝贝……你先挖著,我回去叫马卡来!” 马卡是那个就职了【耕作者】的哥布林。 挖地厉害,將这座山以及山附近的土地挖一个遍应当不是难事。 不然的话靠他和雷电都不知道要挖多久。 雷电:啊?我?好吧…… “刚好锻炼锻炼你的爪子。”林可瞥了他一眼,然后立马回去。 过了一会儿將气喘吁吁的马卡带来。 “就这里附近。”林可笑笑:“你挖地,我们在外面警戒著,你儘管放心挖就是。” 说起来,这附近最强的好像就是大地暴熊一家子了。 其他要么是普通动物,要么就是一级魔物,二级三级都没有。 这让林可也有些担忧。 太过强大的魔物,一般是不会天天去猎杀弱小太多的魔物。 能量价值不高! 一头巨龙,天天生嚼蚂蚁是不会吃饱的。 但是也有例外。 正如他所知道的传言。 一头嗜杀的巨龙,虽然不会吃蚂蚁,但是可能会杀死蚂蚁取乐。 他估计这片地区的霸主就是这样。 只可惜对於吸血鬼国度来说,再嗜杀的魔物也敌不过占据了黑暗世界大片土地的吸血鬼国度。 所以林可在伯爵城堡时也不知道雷霆大沼泽边缘的小霸主是什么魔兽。 只知道雷霆大沼泽最中心的雷霆湖里有一个超级大魔物,除此之外就不知道了。 “也不知道是谁……但是谨慎一些好……” 林可看了看下面正在嘿咻嘿咻挖地的马卡,大部分注意力其实放在了魔法蝙蝠共享给他的视野之中。 一片安静。 一片祥和。 非常不正常。 在这种静謐中,马卡的惊呼吸引了林可。 “长官,这里有一根管子!” …… 看著眼前明显是可以用来吹箭的中空管子,林可有些惊奇。 “这材质应当是木头,但为何那么坚硬?”林可打量著手中的木头,捏了捏、撇了撇,但没有丝毫变化。 將魔力输入其中也没有什么反应。 如果是魔法装备,魔力输入便会应该有相应的反应。 除非不是魔法装备,但这么坚硬的木材,摸上去都像玉石一样光滑了,摆明了是魔法武器。 所以,林可的魔力不能解锁的原因,便是这魔法装备並不能通过林可的魔力解锁。 “你们试试。” 林可將洗乾净的吹箭管递给马卡。 马卡输入之后没反应,雷电也是如此。 “看来,只能是【吹箭手】来用了。”林可若有所思,隨即看向马卡:“马卡,继续挖!这东西我有大用!” 马卡也隱隱感觉到这东西不一般,干劲十足。 “挖地!” 马卡来到某处站定后轻喝一声,深绿色的手臂高高举起锄头,然后朝著地面挥舞而下。 【耕作者】专有魔法——挖地! “噗嗤!” 一声轻响,前方至少6x6m的土地如同烧开的水一样汩汩翻开。 土壤中的树灌草木全都被弄倒,里面翻出一些毒虫蚯蚓之类的。 旁边的雷电看到这些蛇虫鼠蚁,打了个饱嗝。 刚刚一开始翻出来的全被他啄吃了,里面还有不少一级的小虫子,可算给他吃了个饱。 现在的他完全吃不下了。 而林可看著周围一片狼藉的土地,也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因此而触怒这里的霸主。 因为他打算把这座山周围一里地全翻了。 他虽然不知道当初的大哥布林部落是为何覆灭的,但是像吹箭筒这样没有魔力的东西,或许还有很多。 他能够猜到,当年覆灭哥布林部落的不管是智慧种族还是雷霆大沼泽的魔物,都看不上这些东西。 而覆灭之后的遗物,魔兽们顶多也是叼走一些有魔力的拿去做窝之类的。 这些吹箭筒虽然没有魔力没被魔兽们叼走,但並不意味著它没用。 “终於可以尝试组建一支专门负责武力的小队了。” 林可感慨。 而也就在这时,脑海里的系统也变化了一下。 “发现新职业——【吹箭手】!” “宿主请开启自己的奶茶店长职业生涯!” “任务:就职【奶茶店长】” “奖励:新的奶茶配方!” 第六十章 不是,这也算奶茶? 就职? 林可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奶茶店长?这四个字加上中括號就能成职业?系统你別搞我啊……” 林可立马查看信息。 【奶茶店长】:原材料进货25%、供应链运输5%、营销与销售20%、奶茶製作38%、售后服务6%、设备维护6%。 啊? 还真是【奶茶店长】? 林可惊呆了。 甚至於这些职业特质和配比怎么看怎么像现代的! 好复杂啊! 但是林可回想起前世做奶茶的经歷,又觉得这些职业特质和配比只不过听起来复杂而已。 原材料进货,就是网上买奶茶粉、奶茶杯等东西。 供应链运输就是他去快递驛站取快递。 营销和销售就是摆个招牌,把p了两百次的奶茶图片放外面叫卖。 奶茶製作更是简单,做奶茶就行了。 售后服务就是把一不小心掉进顾客奶茶里的蟑螂挑出来然后和顾客吵架。 设备维护就是呵护做奶茶的机器,以及他坐的凳子、他的双手等等。 这样子看下来,好像真不难。 “等等……” 想著想著,林可身子忽而有些颤抖。 他前世对做奶茶店长的经验和感悟,是否能用於今生? 如果可以的话,那是不是他的很多来自於前世的对於职业的感悟体会,都能用? 要知道,他前世除了奶茶店长,可是尝试过很多很多职业的。 做过主播,后来不仅不赚钱还被人骂。 做过小说作者,同上。 做过外卖骑手,同上。 做过快递分拣员,同上。 做过遛狗师,同上。 …… 还有学生、玩家、代课老师、酿酒师、调香师、游戏开发师、煎饼果子主理人、酒保、男模、验床师…… 太多了! 要知道,做奶茶店长其实是很清閒的! 他一有时间就去尝试过各种职业。 “总不会这些都能算吧……” 林可感觉自己的心核都在激动得颤抖。 “那诡秘之主、蓝银草皇、叶天帝、异火斗帝呢?” “不对,这些是看书看来的,应该不行。” 林可深吸一口气,將杂念排除在外。 今晚就尝试就职一下【奶茶店长】! 就职之后便会有新的奶茶配方出现,届时他就可以尝试製作出新的奶茶来! 而且,如果尝试【奶茶店长】成功,就意味著他可以尝试就职更多新的职业。 若是一不小心弄出什么超强职业来,那还搞个屁的【吸血鬼】啊! 冷静,冷静,现在不是尝试的时候……林可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到魔法蝙蝠的视野之中。 好在虽然一直不停在挖地,但並没有引来什么强大的魔兽。 “长官!新的!” “这里还有一根!” “这似乎是一卷旗帜残片!” “哦不,我挖坏了一个土罐!” “新的一根!” 隨著马卡的挖掘,很多东西都显现了出来。 这些杂物似乎预示了曾经这里確实是有过智慧种族生存。 林可现在怀疑,先前的雷霆大沼泽並没有那么大,是后来才扩张过来的。 最终,马卡累趴下了。 但是休息了一个小时后又继续挖。 一直挖到黄昏才差不多挖了十五根吹箭筒以及很多腐败破损的杂物。 可惜这些杂物都用不了,最有用的便是吹箭筒了。 於是,林可便带著累坏了的马卡和吃饱的雷电返回了部落。 …… 吃东西时,林可便宣布了这个发现。 他没有说什么哥布林王国之类的猜测。 只是说发现了一个新职业,以及组建十五人的吹箭队的事。 这件事还无法让哥布林以外的人参与。 但这一个发现,令大荒乐园所有的成员尽皆欣喜。 组建一支专门不从事生產而是从事战斗的卫队,怎么听都是能给他们带来安全感的。 虽然他们也清楚不从事生產意味著这十五个哥布林的食物需要他们提供。 但他们也愿意这样。 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所有智慧生命,往往最看重的就是安全性。 而且他们也有自己的货幣,也就是林可弄出来的那种木块。 加入哥布林卫队有工资,种粮食、做工具都有工资。 他们只需要根据工资去买卖东西就行。 如此一来,其实大家都没意见。 不过组建队伍都是明天的事了。 正好最近动物越来越多,猎物也越来越多,很多哥布林其实都没必要去参与狩猎。 毕竟有了陷阱的哥布林,狩猎效率相比以前可以说是大大增加的。 只需要大概五个左右的哥布林,就能够支撑起部落的肉食消耗。 其他人正好去当【吹箭手】,锻炼锻炼。 而安排好一切后,林可便在深夜回到树上,与芙芮一人一根枝头开始了冥想。 不过,冥想之前,林可选择了先尝试就职今天发现的【奶茶店长】职业。 “进货……” “製作……” “营销……” 林可在意识空间之中將自己前世的记忆和体悟等输入到眼前的气泡之中。 在这个气泡旁边,是大了一圈的二级【吸血鬼】。 而隨著林可的输入,眼前的气泡也在一阵阵抖动中开始变化、抖动、凝固。 最后形成了一个稳固的气泡,也就是说……他就职成功了! 【奶茶店长】! 真有用……林可心神一松。 真有用! 就职根本就不管你是前世还是今生,反而是很唯心的,只要是切切实实的感悟就行。 这样一来,他前世知道的那么多职业岂不是都可以就职了? 林可睁开眼睛,看著头顶的圆月,內心感慨。 “你的家乡,是你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林可现在越发了解这句话的含义。 同时,他也在內心里策划起来。 下一步,尝试什么职业好? 关键是他虽然可以尝试自己有感悟的职业,但是特质和配比也很重要。 他需要慎重才行。 而在他思考时,脑海里的系统再度有了变化。 “任务完成!” “解锁配方:酱香型郎酒!” 【酱香型郎酒:郎酒,出自中华蜀省古藺二郎镇,酱香突出,醇厚净爽,幽雅细腻,好喝!】 【效果:一小时內,智力提升50点,冥想效率提升100%】 【需要材料:80%纯度酒精、酱香枸杞、清澈泉水】 第六十一章 酱香型的东西好贵! 这真的算奶茶吗? 看著系统里典型的华夏风酒瓶子,林可有些沉默。 还有,那八十度的酒精,真是人能喝的吗? 不过林可想到了自己也不算是人了。 而且系统也定然会转变。 血红山楂也和血液没啥关係,不照样成了血腥玛丽主材料? 而且,想到血腥玛丽都算奶茶了,酱香型郎酒算奶茶也很合理吧。 他还喝过酱香型咖啡呢! 只不过名字先放到一边,这酱香型郎酒的功效著实让他惊讶了。 提升智力! 提升智力就不说了,毕竟在一个小时內提升智力50点而非永久提升,效果比不上茉莉奶绿可以在五分钟內提升1000点。 要知道,有时候做五分钟的超人和做一个小时的蝙蝠侠,大多数人可能还是想做超人。 但是,这酱香型郎酒竟然还能提升冥想效率! 现在困扰林可最大的问题,其实就是魔力增长问题。 《鲜血宝典》冥想法其实不弱,但是无奈於再好的冥想法也需要积累。 他吸取元素的速度太慢,往往需要晚上四五个小时才能让【吸血鬼】吸饱灵力。 更別说之后还有一个新的职业【奶茶店长】需要去餵饱。 这就要占据晚上大部分时间了。 而到了更高级別呢? 一些人类之中流传著吸血鬼喜欢躺棺材里沉睡不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那不是沉睡,而是冥想。 到了后面,像吸血鬼伯爵父亲这样的存在,基本上每天就是沉迷於艺术、交配和冥想了。 但即使这样,冥想效果还是不够好。 他们的父亲已经卡在七级【吸血鬼】好多年了。 这其中有缺乏高级別血液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在於冥想积累魔力。 要知道,吸血鬼虽然缺高级別职业者或者魔物的血液,但总归凑凑钱和別人交易一下买点血还是可以的。 问题在於没有到那个门槛时,再怎么吸血也没用。 不然的话吸血鬼早就称霸大陆了。 当然了,虽然如此,但吸血鬼也是与魔鬼中特殊的一类,很强大。 就像魅魔也是恶魔中很特殊的一类一样。 强大,但越到高级就越是难晋升。 当然了,未来会困扰林可的难题似乎已经解决了一部分? “若是冥想效率提升一倍,现在看还好,但要是未来……” 林可隱隱有些期待。 现在他四个小时冥想时间化为两个小时,这就意味著他多出两个小时时间去做其他事。 比如磨炼战斗技艺,比如冥想另一个职业。 到了未来,级別变高后,他冥想一次餵饱职业气泡供其成长估计都要两三天。 这两三天减少一倍后缩减下来的时间可不得了。 而且这还是他修炼的是《鲜血宝典》的缘故。 据说现在他修炼的冥想法是普通级別的《鲜血宝典》,若是拿到更高级的冥想法,那岂不是更快? “好东西啊!” 林可正愁自己两个职业难餵养的难题,酱香型郎酒就来了。 “叮!新任务已发放!” “任务:卖出十杯酱香型郎酒。” “奖励:新的奶茶配方!” 卖出十杯酱香型郎酒? 林可沉默,內心有种不好的预感。 於是他点开了另一个界面面板。 【蜜血冰堡】 【商品:血腥玛丽——1金幣】(详情请点击查看) 【商品:茉莉奶绿——5金幣】(详情请点击查看) 【商品:酱香型郎酒——10金幣】(详情请点击查看) 【原材料存货:血红山楂x58、紫苏叶x168、史莱姆粘液x43、甜美乳汁x99、清澈的水x324】 【总收入:7(2)】 他现在总收入才7金幣,而他的提成总共就2金幣。 想要买酱香型郎酒需要的是10金幣。 我果然还是不喜欢太物质的人……或者系统……林可无语。 果然,赚钱还是重要。 现在两个金幣的提成,他只够用来买两杯血腥玛丽的。 而西莉? 西莉的零花钱已经给他了。 至於税收? 按理来说,领主一般都会向自己的领民徵收税款的。 但她那个村子穷得叮噹响,要养活自己都难,更別说有收入了。 所以,他想卖出十杯酱香型郎酒,只能落在赚钱上了。 而且必须要赚职业者的钱! 他倒是想到了一些方法,可以通过卖奶茶赚钱,但如今还不是时候。 “果然啊!戏剧必须弄起来,若是在整个大陆传唱,那便是最好的宣传!” 比如在戏剧里加入一些“大荒乐园是人间天堂”、“我们私奔就私奔去大荒乐园”之类的软广。 再想想怎么和《罗密欧与朱丽叶》绑定起来,想必大陆上就有不少人想前来瞅瞅了。 “还有亡灵必须要驱除,不然人家就算知道了大荒乐园,也会因为顾忌亡灵而不敢前来!” 林可现在赚钱的念头越来越强,所以对大荒乐园的规划考虑得越来越详细。 不过,这都需要时间。 “时间啊!” “慢慢来吧……” …… 赚钱还是另说。 製作“酱香型郎酒”的原材料可让他犯了难。 那酱香枸杞显示的距离足足在北方两百多公里外。 林可现在根本不可能拋下领地去那个地方找酱香枸杞。 这意味著林可短时间內就算凑够了钱也弄不出酱香型郎酒了。 好在目前也並不是急需。 酒精虽然有用,但要提纯也是需要很多器具的。 故而林可想了想,还是不急著去弄酱香型郎酒。 现在他冥想一晚上大概八小时左右,也堪堪够餵养两个职业的了。 而后几天,林可便专注於训练【吹箭手】们,让他们体会吹箭、气息控制等特质。 西莉也將约尔村的七十九个男女老少村民全部迁了过来。 初时这些村民自然忐忑不安,也很抗拒。 但入住之后,反而没有了多少吵著要回去了。 相比起以前村子一下雨就变成粪坑的糟糕,现在的大荒乐园可就好太多了。 待又过两天下水道一通,这些村民更是感觉到了自己仿佛生活在天堂。 只可惜,他们对於哥布林和史莱姆的偏见依旧存在。 或者说在包括人类、矮人、精灵等大多数智慧种族眼中,哥布林和史莱姆都是低级的智慧种族。 在他们眼中,相当於野狗和鼻涕虫。 不过约尔村因为贫穷且边缘,所以对野狗和鼻涕虫也司空见惯了。 故而没费什么力,约尔村的村民们就正在渐渐融入大荒乐园,並且对哥布林和史莱姆的看法也在正向变化著。 这其中自然离不开林可的默默关注和默默引导。 直到某一天,发生了一件大事。 第六十二章 琐事 “不好了不好了,长官,一个人类和一个哥布林打起来了!” 一个刚刚就职【吹箭手】不久,正在巡逻的哥布林跑了进来。 “打起来了?” 林可此时正在芙芮家里坐著,怀里抱著昏昏欲睡的西莉,身前则是一脸沉思的芙芮。 他来这里和芙芮討论戏剧的问题,听到哥布林的话后挑了挑眉:“胆子不小。” 他先前颁布过大荒乐园的律令,不得隨意斗殴。 有力气就用到建设家园里去! 没想到竟然在他眼皮子底下打架? 西莉也一下子醒了过来:“什么什么?哪里打架?我也要打架!” 西莉挥舞著小拳头从林可怀里蹦下去。 “不是让你打架。”林可无奈叫住西莉:“你一看戏剧就困,那你就到处去巡逻去,老听我们討论戏剧干什么?” “我不困!”西莉嘟了嘟嘴,不经意瞥了一眼还在沉思戏剧问题的芙芮。 她可不想自家哥哥和別的雌性在一个屋子里。 虽然西莉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她总感觉那样会让她很不开心。 “隨你隨你。”林可宠溺地笑了笑。 血脉联繫加上西莉的乖巧,让林可越来越宠西莉。 感觉西莉真的就像他的妹妹一样。 “芙芮,你先好好想想我说的镜头问题,我先出去看看情况。” “好的主人!” …… 走出房间,来到了大门口外。 只见一个中年妇女正和一个中年男哥布林扭打在一起。 还有年轻的哥布林和人类正在焦急劝架。 旁边围满了哥布林和人类村民,正七嘴八舌议论著中心处扭打在一起的两方。 “哎呀,多好的人啊,就被糟蹋了啊!” “谁说不是呢?” “话说哥布林和咱们人族还真能那个啥啊?” “肯定能啊!你想和史莱姆应该都可以。” “啊?真的吗?你说得我有点好奇了……” “……兄弟,你有点重口了……不过我以前倒是真见过哥布人,就是皮肤绿一点,和我们长得差不多,没那么矮。” “话说领主大人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不知道。” 大家议论纷纷,特別是一些妇女。 这些天的相处,这些人族的妇女和女哥布林倒也相处愉快。 毕竟都是做手工活,磨製工具。 一边磨製工具一边聊聊家常,就越来越融洽了。 而出去的男人们和男哥布林们那自然是更加融洽。 一起耕地、一起狩猎,没两天就互相熟悉了。 只不过此时,林可听到一些人说的话,就大概懂是什么意思了。 看到那个年轻的男子和年轻的、哭得梨花带雨的女哥布林,林可眼角略微抽搐了一下。 有时候他真的挺怕青少年男性这个群体的,什么东西都敢尝试…… 林可吐槽思绪一闪而过,旋即示意旁边的西莉。 西莉会意,旋即娇喝一声。 “给我住手!” 属於【吸血鬼】冰冷血腥的气息立马縈绕在这片地方,將所有人笼罩。 场面一下子落针可闻。 所有人都看到了一脸阴沉的林可和满眼好奇的西莉。 大家不说话,並且隨著林可的前进让开了一条道路。 “长官!”女哥布林擦了擦眼泪,小声开口,並行了捶胸礼。 “领主大人,您来了……”那男青年表现出鬆了一口气的模样:“快將我母亲他们分开吧!” 林可对二人微微点头,旋即走到中心处,皱眉看著依旧不肯放手的两人。 两人一脸不服气。 “领主大人,这哥布林让自己女儿勾引我儿子!” “长官,明明是这妇人让自己儿子强暴我女儿!” 两人一抓头髮,掐手臂的倒在地上,打得难分难解。 “我记得我颁布过大荒乐园的律令……” 林可居高临下看著两人,面色冷漠: “你们……想死么?” 林可並没有放出自己的气息,也没有用什么魔法。 仅仅是简单地、缓慢地、逐字逐句地將一句话说完。 但却一下子让两者面色惨白。 两人立马放开自己的双手。 男哥布林低头站在林可眼前,惴惴不安。 中年妇女更是直接跪下来哭。 林可见状看向中年妇女:“说吧,怎么回事?” “领主大人,我家儿子从小没了父亲,我忙著种田没时间管,但他也是我儿子啊!” 中年妇女用沾满泥巴的手抹眼泪:“他再怎么样,也不能娶一个哥布林当妻子啊!不然,不然,不然还不如杀了我!” 中年妇女只是短短几句话,就讲出了大概的意思。 林可目光又看向男哥布林。 男哥布林听见中年妇女的话也恨恨道: “只有最强大、最高贵的人才能拥有交配权,凭什么让我女儿被那个弱小的人类交配!!” 林可也知道这个传统。 曾经的部落,除非婆洛门允许,否则每一个雌性都是他的老婆。 只不过婆洛门对交配繁衍这件事不太感兴趣,在他心目中要交配也是选择白皮智慧种族交配。 所以基本上部落里的女哥布林都是被其他几个稍微强一点的男哥布林霸占的。 听完了两人的话,林可又看向年轻男子和女哥布林:“你们两人呢?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我,我也不知道……”男子羞愧地低下头:“领主大人,我就是,我就是觉得卡拉玛很好看,就,就……” “不怪耶鲁。”名为卡拉玛的女哥布林咬牙道:“其实是我强暴耶鲁的,他,他其实很抗拒的。” “不,卡拉玛,都怪我,都怪我垂涎你的美色……”名为耶鲁的年轻男人抱住了卡拉玛,两人相拥而泣。 周围眾人一阵感动。 林可却感觉有些狗血。 不过事到如今,这件事情也必须要解决。 “他们是否已经成年?”林可冷声询问两人的父母。 两人都是单亲家庭,父母和子女一起毫不犹豫点头。 “既然已成年,父母不得干涉子女任何选择。”林可冷漠宣布: “子女想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就算是要找一位卑劣的光明天使结婚,那也是正常的。” 此言一出,顿时炸开了锅。 眾人从没听过这样的话语。 但是仔细一思索,又觉得非常合理。 “凭什么?那是我儿子!为什么不能听我的!” 第六十三章 种族与文化 “你儿子就要听你的?” 林可淡淡道:“你是生了个儿子,不是生了个奴隶,成年之后家家长就丧失对子女的监护权,明白?” 林可用法瑟通用语表达出了监管、监督和保护权的大致含义。 “他小时候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爱什么,但是长大后最起码也该拥有自己选择的权力。” “你们自己想一想,包办婚姻好吗?当初的你们难道没有自己喜欢的人?没有遗憾?” “我知道你们习惯了,因为一直都是这样的,你们的父亲母亲、你们的祖父祖母等等,但……” “从来如此,那便对吗?” 此言一出,眾人若有所思。 要知道,现在的环境,很多时候都是指腹为婚、买卖包办。 但这並不意味著大家曾经没有喜欢过的人。 只不过大环境如此,所以大家都觉得正常,毕竟自古以来从来都是如此嘛。 但是正如林可说的那句话…… 从来如此,那便对吗? “所以,未来,子女成年以后受法律保护,其行为不得受父母控制管辖。”林可继续道: “但是,其责任也不由父母承担,而是由自己自行承担!” 原本已经要擦乾眼泪露出笑容的卡拉玛和耶鲁又呆了呆。 林可看了他们一眼:“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也要分时间。” “成年之前,成年之后,老年之前,老年之后。” “成年之后及年老之前,互相之间不具备义务也不具备权利。” “也就是说,翅膀硬了想自己飞可以,但吃喝拉撒、衣食住行就不能再靠父母了。” 林可缓缓说完自己的规定。 原本一开始林可说自由恋爱时,大家感觉怪怪的。 但现在补充说了这些,却又感觉有种很合理的感觉。 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成型后,每个人都会成为独立的个体。 眾人虽然不知道这些知识,但却感觉林可所说的是合理的。 鸟儿翅膀硬了就要离巢,猎豹爪牙锋利了就要独自捕猎。 同时,自己对自己负责。 “这是自由。”林可声音低沉:“我希望大荒乐园是一片充满秩序与自由的土地。” 绝对自由肯定不行。 前世有个地方玩绝对自由给自己玩崩了,幼儿园都可以玩枪战了。 一定秩序下的自由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是我第一次说这件事,也是我最后一次说这件事。”林可看了一眼卡拉玛和耶鲁,又看了看他们的父母。 “对了,你们俩可以去找找芙芮,她正在愁男女主人选……” 林可忽然想起来。 戏剧啊! 《罗密欧与朱丽叶》,不正是倡导自由恋爱的典范吗? 而且这卡拉玛確实有几分姿色。 哥布林从来都是鼻头很尖、浑身咖喱味、肤色墨绿、挺著个肚子。 但是通过那么久的锻炼和饮食变化。 这卡拉玛看上去完全就是一副绿皮肤的人类少女模样。 若是换成人类皮肤,看上去就完完全全是一个人类了。 “戏剧?” 別说卡拉玛和耶鲁了,就是他们原本扭打在一起的父母都懵了。 他们不是没有听说过戏剧,但是戏剧现在从来都是贵族的专属。 就像银质刀叉和琉璃杯子一样,距离他们的生活太远了。 就连鬆软的白麵包都是他们难得的精神奢侈品,是一种在梦中才能出现的顶级享受。 更別说所谓的戏剧了。 “找芙芮大人?” 耶鲁有些发愣:“我和卡拉玛找芙芮大人是?” “你们可以当男女主角。”林柯笑了笑。 什么叫爱情? 如果一个正常人类男性和一个正常人类女性相爱,那对观眾来说衝击性绝对没那么大。 所以《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两人,才是在两个敌对的家族里出生。 这样的矛盾与对立,才是让人感受到自由爱情的美好的关键之处。 就像华夏传统中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西方的《美女与野兽》、《罗密欧与朱丽叶》等,都有这种关键的矛盾与对立。 而哥布林和人类? 甚至於,哥布林和圣骑士? 那纯粹就是一个高等生物,一个低等生物了。 这样的衝突下,人们就会更加理解,也更加反思。 这才是最终的目的。 让人结合当下时代的情形去反思这戏剧其中的深层含义。 原本林柯打算弄吸血鬼与圣骑士的。 不过想想,以哥布林代替吸血鬼也好。 届时也可以说,故事的原型就来自於卡拉玛和耶鲁这两人。 “男女主角?”耶鲁和卡拉玛对视一眼,怦然心动。 在林可的撮合下,两人便晕乎乎地去找芙芮了。 哥布林和人类村民也散去。 唯独留下卡拉玛和耶鲁的父亲和母亲。 “你们二人,当真只是因为种族而不同意?”眾人散去,林可才笑著问。 两人顿时低头看土地。 男哥布林挠了挠头:“那小伙子挺不错,只是这老女人阻挠,我才打她的。” “你才是老女人!”那个中年妇女恨恨道:“这傢伙,一见面就叫我老女人,我不打他才怪!” 眼看这两人马上就要骂起来,林可连忙制止。 不过林可也看到了两者吵架的根本原因。 除了种族不同,还有文化。 比如哥布林不会因为年老而难受,只会觉得没有弱小才难受,但人类就不一样了。 称呼一个女人为“老女人(old woman)”,这和开战基本上没区別。 这还只是种族文化差异中很小的一部分。 例如哥布林不喜欢洗澡,人类就喜欢。 想要让大荒乐园越来越融洽,往后少不了一些文化薰陶融合,少不了在教育上发力。 “你们两个有这力气就去干活吧。” 林可摆摆手,看得看这两人在这斗嘴:“若是后面再打到一起,就直接扣钱做惩罚!” 现在,他们用的都是被林可统一改名称之为大荒幣的货幣。 想要买什么东西都需要用货幣来买。 而哥布林之中的私有制也终於出现了苗头。 比如他们开始学习人类那样的买燻肉去自己家里储存著。 而人类村民们也在询问买一栋小屋子要多少钱。 “领地越来越好了,我也快到三级了啊!” 第六十四章 魔法——原材料进货 要是先前,原主一辈子可能就止步於一级【吸血鬼】了。 而如今,林可穿越没多久就快三级了。 虽然三级只不过是正常成年后理所应当拥有的级別。 原主智力只有0.3,升级慢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他真正关注的还是【奶茶店长】这个职业。 每一个特质,似乎都可以变成不错的职业专属魔法。 这两天林可便在尝试著將这些特质变成专属魔法,便企图从中找到增强杀伤力的方法。 特质有哪些? 原材料进货,供应链运输,营销与销售,奶茶製作,售后服务,设备维护。 一个是原材料进货,这个特质似乎可以让他快速分辨、辨別一些动植物甚至魔法武器的特性。 先前在大地暴熊窝附近发现的那些吹箭筒,经过他辨別之后发现虽不是魔法装备,但却算得上是魔法装备胚胎。 也就是说,只需要哥布林们长年累月使用,就有可能將其蜕变成魔法装备。 正如那句话。 主神手握柴刀蕴养多年也会成为主神器,而凡人手握主神器多年也会退化成柴刀。 这就是林可发现他第一个特质带来的用途。 作为一级【奶茶店长】,他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原材料鑑別能力。 故而他也在努力发展这个能力。 朝什么方向发展? 庖丁解牛的方向! 其他几个特质也差不多。 供应链运输可以让他称重增加並且速度变快,营销与销售能够让他具备一定的欺诈反欺诈及幻术能力。 售后服务和设备维护还好,大差不差。 重点在於奶茶製作! 这个特质给他带来的不仅仅是超快的速度和超强的力量,还有一种近乎魔法的能力。 只要有相应的材料,他似乎可以凭空製作奶茶。 而材料…… 如果敌人的心臟也可以做成材料呢? 故而,林可现在便在思索怎么样將这些特质转化为战斗技能。 有了芙芮,戏剧暂时不用操心。 有了西莉,【吹箭手】们的训练也暂时可以放手。 婆洛门负责生產种田,鯊比负责狩猎与陷阱。 一切都井然有序。 林可便能將目光好好放在提升自己的【奶茶店长】这个职业上了。 …… 雷霆大沼泽边缘。 林可正蹲在一颗树下看著眼前的草木发呆。 “魔力积累是一方面,职业感悟又是另一方面,扮演法也是一个好东西啊!” 林可看著眼前不太熟悉的草木,眼睛之中细微的魔力涌动著莹莹光辉。 他现在正需要用扮演法,来加深对职业的感悟。 有什么用? 消化! 用冥想法来捕捉元素,丟进职业气泡之中后,职业气泡是需要消化才能吸收的。 一般来说这需要十几二十个小时。 但是,也有加快的方法。 也就是扮演法。 扮演你的职业! 你是【占卜家】,你就好好占卜,以感悟自己的职业特质。 你是【吸血鬼】,你就好好吸血,以此感悟特质。 林可是【奶茶店长】,此时正在准备进行对自己特质“原材料进货”的感悟。 前世的那些东西自然是用不了的。 所以他需要对这个世界的新材料进行开发。 而且肯定不是血腥玛丽、茉莉奶绿和酱香型郎酒。 而是可以完全凭藉手工就製作出来的东西。 但不管是什么,都需要一种东西……水! 或者说,液体。 “原材料进货!” 林可低喝一声,右手虚握眼前的灌木。 灌木在林可魔力的影响下迅速晃动,可以看到其內汁液正在其枝干中迅速流转,却没办法立刻破体而出。 果然有用! 林可眯了眯眼睛,加大了魔力输出。 “噗嗤。” 一声轻响,眼前的灌木枝干上终於是破裂出一道口子,其上汁液沁出如流水。 只不过眼前这样的程度根本算不上有杀伤力。 对付一个不能动的死物都那么费力,就別想去从动物身上“进货”了。 动物血管一般都比植物要具有韧性的。 “不过和【吸血鬼】的吸血能力倒是般配。” 一边尝试,林可脑海里也在总结经验。 不过吸血魔法必须以吸血鬼的牙齿为介质来发动。 在实用性上是不如远程魔法的。 而他能感觉到,如果能把“原材料进货”这个特质发挥出来,他就能真正掌握一个强大的魔法。 而且这个魔法將不受传统魔法理论框架束缚,更难以破解和应对。 “原材料进货!” 林可再度低喝一声以让自己能集中注意力。 下一刻草木破碎了, 而就在这一瞬间,身后一阵腥风涌来。 林可反应很快低下身子,再用两手往上一抓。 一只一级的绿角蟒被抓在他手中。 “正愁没有实验对象。” 林可冷冷一笑,属於吸血鬼的尖锐指甲直接狠狠刺入这只不知死活的绿角蟒身体之中。 在大地暴熊死后,一些一二级的魔兽渐渐涌入这块地盘。 但林可知道,这块地盘真正的霸主绝对不是那大地暴熊。 否则这一面绝对也会成为佣兵们蜂拥而入的入口。 但好在要么是林可的谨慎起到了作用,要么是那位存在的默许。 林可並没有让芙芮或者西莉把这片地盘標记。 所以这些一二级魔兽便进来猎食了。 只不过一二级魔兽不一定拥有智慧。 比如眼前这只绿角蟒就蠢笨如鸡,竟然猎食二级的他? “嘶——” 绿角蟒疯狂扭动身躯,但却无法挣脱林可的束缚。 那硕大的、长著一个小尖角的头颅想要去咬林可。 但蟒类不像蛇类,蟒类少有甚至没有毒素,更多是依靠强大的肌肉和绞杀力来捕食。 故而遇到力量为40的林可便没招了。 不过林可並没有立马用尖牙吸血,而是努力运行魔力,尝试进行“原材料进货”。 但是,吸血鬼的天赋乃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所以才是种族职业。 对於吸血,他如臂挥指。 而对於“原材料进货”呢? 他在前世倒是有感受,但是今生要用这种感受形成魔法无疑是很困难的。 不过结合吸血鬼自身拥有的吸血本能之后,林可还是感受到了其內液体的泵动。 “原材料进货!” 第六十五章 龙威 “嘶!!!!” 话音落下,眼前的绿角蟒挣扎得更加剧烈,险些挣脱了林可的束缚。 但也就是在这一刻,血液陡然如同喷泉一样从它被林可指甲插入的地方迸射而出。 “哗——” 仅仅只是皮肉伤,却仿佛被他戳到了大动脉一样。 那些血液在林可的控制下於半空中化为一团团的血球。 嘶吼的绿角蟒也渐渐化为乾瘪状態,没了声息。 死了! “这就是原材料进货的感觉……” 林可默默体会这种感觉,旋即又看向半空中的血球。 招手將其引开口边,而后吸食乾净,没浪费。 在他进行完这一连串的活动后,职业气泡中自然而然多了这一小段关於原材料进货的记忆。 但是只有这一段自然是不够的。 林可继续尝试。 不过多了这一次的经歷,林可找到了感觉,开始用魔法蝙蝠狩猎一些小的野兽。 因为绿角蟒是一级魔兽的缘故,林可藉助吸血与原材料进货能力才能控制其血液。 其他野兽就轻鬆多了。 比如老鼠和野兔,只需要划破伤口,他就能瞬间將其体內水分抽乾。 尝试了一整天,林可便回去视察一下领地状况,旋即周而復始。 至於所谓的亡灵,除了一开始的时候遇到过一只亡灵鼠,后面这段时间便再没有遇到了。 仿佛只是一个泡影和假消息。 但是林可却没有掉以轻心,围住整个森林的高墙正在一点点建立。 大荒乐园地底的世界也在有条不紊开展。 他知道,亡灵没有出现,极大概率便是因为那位悼亡之主察觉到了消息走漏,故而开始收缩麾下了。 即使是悼亡之主,没有完全的准备也不会骤然发起一场战爭! 林可有芙芮这个高级別的魅魔才得知的这个消息,故而才能开始准备。 不仅仅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也努力提升整个大荒乐园的实力。 至於原本由西莉领地內那些约尔村的村民,也已经习惯了与哥布林的相处。 毕竟他们一开始对哥布林的印象大多是野蛮而残忍的。 现在相处下来,这些哥布林们反而更喜欢种田种地、製作工具、熏制腊肉等。 故而便能相处融洽。 倒是有几个人类孩子也被婆洛门看中,带著一起去学习如何成为【育种家】、【收割者】等职业者。 约尔村村民也开始教导哥布林如何去养猪,因为他们从约尔村带来了全村唯一的一头家养猪玀。 最初的教育已经开始了。 教育最开始的模式本就是代代相传的技艺。 哥布林们教导约尔村人,约尔村人教导哥布林,彼此学习。 同时,看到孩子能成为职业者,自己又能吃饱、穿暖。 相比起以前,约尔村的村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以前的他们? 穿,穿不暖。 吃,吃不饱。 而且,在看了几次芙芮排练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后更是对史莱姆和哥布林的印象越来越好了。 同样都是人形生物,同样能交配繁衍,互相之间本就没有贵贱之分,只有个体力量的差异。 故而如果此时要让眾村民回到原来的生活,他们还不答应呢! 林可对此甚是满意。 而就在大荒乐园这样缓慢发展中,雷电突破了。 …… 林间空地。 “二级的感觉怎么样?” 林可看著眼前正在伸展翅膀的雷电笑著问:“有没有学会新魔法?” “还真有!”雷电看了看自己的鸡翅膀,看了看自己的鸡脚:“我终於有点【巨龙】的感觉了……” 说著,他看向林可,身体里的魔力陡然流转起来。 雷电身躯不动,两翅膀张开扇动,身子飞到半空,居高临下看著林可,眼神之中闪烁莹莹光辉。 但他看到林可毫无反应之后,便又歪了歪脑袋:“你没感觉吗?” “什么感觉?”林可疑惑:“感觉好笑?” 雷电这身子挺肥的,飞上天空感觉有点搞笑。 “龙威啊!”雷电没好气道:“我成了二级【巨龙】,龙威终於可以有点用处了。” 龙威? 林可惊讶:“你刚刚在用龙威?我確实没感觉。” 不过林可知道,这种没感觉来自於身体上的硬伤。 原主是智力仅为0.3的智障! 故而不管是芙芮的高等级威压,还是雷电的龙威,林可都体会不到。 这种超绝钝感力现在看来是很好,但是在某些时候却会失去对危险的感知。 毕竟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来说,感受到比自己强大的生物后为了生存而逃跑是最好的选择。 这也是巨龙这种猎食者所具有的龙威为何对低等生物那么有用的原因。 而对於智障来说,感知不到危险,逃不掉,自然就只能被吃掉。 “好吧,看来芙芮和西莉说的对。”雷电降落下来:“你的灵魂肯定不简单。” 確实如此……林可无奈。 他灵魂確实来自於异界,不过倒不是因为这个才无惧威压。 “你的母鸡计划啥时候开始?” 林可看雷电有种无聊的感觉,立马便问。 於是,原本因为刚刚升级而有些自得的雷电,马上身子紧绷了起来: “母鸡?母鸡什么母鸡?我才二级,得赶快继续磨礪实力才行!” “那好吧,看来鸡群繁衍计划只能搁置了。”林可似乎十分无奈地耸耸肩:“那你准备几级再开始配种呢?” “直到足够强大为止!”雷电声音十分郑重:“主人,我们太弱小了!鸡群不重要啊!” “那行。”林可微微点头:“这样吧,一直到你遇到瓶颈升不上去了,我们再考虑鸡群繁衍的事?” “好!”雷电严肃点头道:“那时候再考虑不迟!” 眼见雷电兴致高昂,林可不由得偷笑。 “话说,那片地盘要不我们占下来吧?”雷电生怕自己被林可拿去配种,於是赶紧转移话题。 那片地盘? 林可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 “你说……大地暴熊那里?”林可眼睛一亮。 “对。”雷电拍了拍翅膀:“我看那座小山挺不错,想在那里做个窝……而且那里魔兽多!吃起来带劲!” “不错!好想法!” “你是魔兽,占领那片区域很合理啊!” 第六十六章 占据丛林! 林可去占领那里確实不合適。 毕竟他是吸血鬼。 雷霆大沼泽里的魔物们与周边各个国度已经相安无事很久很久了。 高级魔物们不出来占地盘,其他国度的领主们也不会去打扰雷霆大沼泽的高级魔物。 林可若是以吸血鬼的身份占据一块雷霆大沼泽的地盘? 別说其他领主们了,就是那位伯爵父亲也不会饶了他。 但是让雷电来占领呢? 没关係了。 別人又不知道雷电和他签订了黑暗契约,只知道占领者是一只魔兽。 那就够了。 “拿得下来吗?”林可打量了一下雷电身躯。 雷电昂起头:“当然!” 而后雷电眼珠子一转:“走!乾脆我们现在就过去!” “你可要想好。”林可笑了笑:“若是遇到其他地盘的三级魔物,我是不可能出手的。” 既然这片地盘是大地暴熊的领地,那这片地盘的边界就必然会有其他三级魔物。 若是有其他魔物闯入,雷电就需要自己去捍卫自己的领地。 就像当初的大地暴熊一样,感受到林可的闯入就连交配都能停下,专门来追杀林可。 雷电若是有了自己的领地,到时候他就要自己守了。 林可还不好插手。 “你不用出手。”雷电高傲地抬起头:“我的战力也不弱!” 林可笑著点点头。 雷电战力一开始是弱的。 但是在认识林可以后,每天都在训练。 不是训练爪子就是训练喙,一双翅膀和一双腿也训练得发达无比。 在一级的时候就能轻鬆解决同级別魔兽,现在二级了,加上【巨龙】附带的龙威,估计三级都可以碰一碰。 最关键的是,雷电从小到大啥都可以放,就那个逃跑技能没放。 第一次见面就想在林可面前逃跑。 现在训练那么久,逃跑能力更是更上一层楼了。 简单来说,遇到打不过的魔兽,雷电还能跑。 雷电速度现在和林可这个以速度见长的吸血鬼差不多。 等閒魔兽估计跑不过他。 所以林可也还算放心。 “那走,我们这便去宣告主权!” …… 两人很快到了大地暴熊所在的小山上。 没有大地暴熊的气息之后,这里已经有一些蛇虫鼠蚁在爬了。 来到山顶,林可站立在一旁,雷电则是飞到空中,张开双翼散发出自己的气息。 二级魔法——龙威! 浩浩荡荡的威压弥散开来,惊得周围一阵鸡飞狗跳。 一些二级的、一级的魔兽敏锐一些的便会远离他们所在的这座小山。 同时,一些略微有点智慧的便知道,这是在宣告这片区域的主权了。 若是想要爭夺领地的,直接去小山那里就行。 而对於雷电来说,只要將所有想要挑衅他的存在杀死或者打败,这片区域就归他了。 当然了,这只是林可知道的,现实对於地盘怎么划分林可也不是很清楚。 而在雷电散发威压后不久,林可和他便同时变了脸色。 “三个三级?!” 林可皱起眉头。 在他魔法蝙蝠的感知之中,有三个三级的气息正在迅速接近这里。 甚至於他的六只用来侦查的魔法蝙蝠直接被灭杀了。 来者不善! 林可皱了皱眉头,看向雷电:“我们要不要避其锋芒?” “不怕!”雷电降落下来,微微张开翅膀,这是要攻击的表现:“你我一人一只,三级魔兽没那么难打。” 林可和雷电都是二级,不过两者都有把握对付三级的魔兽。 如果藉助陷阱和哥布林们的围杀,他们对付三只魔兽也没那么难,只要其智商和大地暴熊差不多就行了。 再加上领地里还有西莉和芙芮。 就算三只三级的一起上,芙芮也能一指头摁死。 不上的话,西莉也可以对付一只。 所以林可也没有多惧怕。 而且他估计这三只魔兽虽然来势汹汹,但並不是来围攻雷电的。 吃多了一只二级魔兽会引来三只三级魔兽,那些三级魔兽的领地又不是没有二级的。 林可估计这三只魔兽的到来和地盘有关。 没过一会儿,三只魔兽的身影便在山脚下出现。 一只金钱豹、一只食腐巨蜥、一只剑齿虎。 三者速度极快,来到山下后便抬头看山顶的雷电。 “咯咯咯咯咯噠!” 雷电居高临下看著从南边赶来的三只魔兽,出声询问。 “吼吼!” “嘶——” “吼吼!!” 三只三级魔兽看起来有一定的智商,对著雷电嘶吼,似乎正在交流。 “咯咯噠!” “吼!” “嗷!” “咯咯!” 雷电便与三只魔兽展开了对话。 不过令林可意外的是,这三只魔兽似乎並不管林可是不是吸血鬼,並没有对林可露出敌意。 只是在和雷电交谈时似乎比较激动。 最激动的似乎就是那只金钱豹。 “咯咯咯咯咯噠!” “吼吼,吼!!” “咯咯噠!” “吼!!” 过了一会儿,似乎谈崩了。 食腐巨蜥和剑齿虎沉默,而那金钱豹却是直接飞身快速往上攀登。 雷电没有和林可多说,直接俯衝下去。 俯衝之时,其身躯之上电光四射。 魔法——电涌衝锋! 与刚开始遇到林可时的魔法不同。 那时的雷电才一级,而且那个衝刺魔法是用来嚇人的。 而现在,雷电已经將这个魔法真正正正发挥出了应有的效果。 下方的金钱豹则是在头颅前方凭空凝聚出一双青色的尖牙,狠狠朝著雷电咬去。 雷电的身躯训练多时,此时也不惧怕,狠狠与金钱豹的尖牙魔法碰撞到一起。 “嘭!!!” 下一秒,雷电的身躯倒飞出去,金钱豹也硬生生被撞得后退了好几步。 雷电只有二级,硬碰硬不如三级金钱豹是很正常的。 不过以二级的禽鸟硬碰三级金钱豹,也足以说明雷电的实力了。 “吼!”金钱豹没有继续攻击,而是齜牙叫了一声。 “咯咯咯噠!” 雷电稳住身体后愤怒地张开翅膀,再度散发出龙威。 下一刻,金钱豹凝视了一下雷电,隨后缓缓后退,身子没入丛林。 食腐巨蜥和剑齿虎也没说什么,只不过看了两眼林可,隨后也没入丛林之中。 “雷电,刚刚到底发生了啥?” 第六十七章 亡灵就来了?真的好快啊…… “哼,这三个傢伙想瓜分我的地盘。” 雷电忿忿不平:“但是我据理力爭,让他们知道了我的厉害。” “具体怎么个据理力爭法?”林可好奇问。 刚刚他们的交流就是一通乱吼,林可根本听不懂。 “我说我爹是雷霆巨龙,派我出来歷练的。”雷电轻飘飘道:“惹急了我,我直接让我爹来!” “……”林可怪异地看著他:“你不是说你爹妈死了吗?” “对啊!”雷电歪了歪脑袋:“这不正好?他们也不知道,反正他们总不可能直接去龙山问吧?” 龙山,那是一片连绵不绝的山脉的统称,也是巨龙的老巢,到处是巨龙和龙属生物。 同时,那里也是类似於雷霆大沼泽一样的魔物聚集地,魔物眾多。 当然了,最多的还是龙。 “聪明。” 林可夸讚:“那接下来你可要守好了,刚刚那金钱豹留手了,不然你可要糟。” “当然!”雷电点点头:“而且他们说往上有一四级魔兽,再往上还有五级,都是我们上司。” 看来雷霆大沼泽里確实是有自己的一套运行规则的。 林可頷首:“后面我会让哥布林们直接进来捕猎,还有找寻食材,你记得护著点。” “那没问题!”雷电兴奋:“我现在是魔兽王者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別闹。”林可一巴掌拍过去:“你现在只是一个二级魔兽,魔兽王者最起码十级哈!” “那我不管。”雷电扇动了一下翅膀:“我得先去找点母鸡,把这里弄成鸡窝,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是……”林可瞪大了眼睛:“找母鸡?” 雷电以一副“你怎么那么少见多怪”的眼神看了林可一眼:“怎么了?我可是鸡王啊!” 这傢伙……林可无语:“你不是不交配吗?” “谁说找母鸡就要交配?”雷电也一脸无语:“那些巨龙之王出场,都是身边飞好多龙的,那才有排面啊!” “你的意思是你到时候要在身边飞很多母鸡?”林可大为震撼。 雷电歪脑袋:“也对,飞一群鸡不好看,飞一群巨龙才好。” 林可彻底没话说。 他既怕雷电不交配,又怕雷电交配了影响锻炼,可以说是很纠结了。 不过总的来说,交配繁衍出一小群【巨龙】固然诱人,但雷电以及的实力肯定更加重要。 “主人,你就快回去吧!我把这里打造打造,山下土地全被你们挖了,我想想怎么弄弄好看点。” 雷电就像翅膀硬了的儿女,第一件事就是把老父亲赶走。 “行。”林可宠溺地拍了拍雷电的鸡脑壳:“如果出事了记得用黑暗契约找我。” “好!然后你就让芙芮迅速来支援我。” “不,我会有把你捡回去尝尝龙肉的味道。” …… 雷电这件事情处理好了,以后林可就拥有一块比较安全的退路了。 在大荒乐园地下城休一条地道直达雷霆大沼泽! 如此这般,若是真是事不可为,完全可以从地道逃跑! 一边想著,林可便加快了回大荒乐园的速度。 然而就在回到家里不久后,一个史莱姆慌慌张张冲了进来。 “不好了不好了,有亡灵来了!”史莱姆惊慌喊道: “好多好多!” 亡灵?! 林可瞳孔一缩:“你们都撤回来了吗?” 先前他將史莱姆分成三个队伍。 一个队伍负责建设地底空间,一个负责巡逻下水道並疏通,一个负责侦查外界。 现在史莱姆们因为在大荒乐园住得也比较安全。 再加上蛋白质、脂肪和维生素等各种食物比较丰盛。 故而已经有七八个史莱姆“怀孕”了。 即使有七八个孕妇,史莱姆依旧还有四十多个可以干活的。 但是现在林可发现史莱姆不仅仅可以为他提供史莱姆粘液来做茉莉奶绿,还是优秀的土壤吞噬者。 同时,身体自发產生的汗水还能做优秀粘合剂。 总的来说,每个史莱姆都是宝。 林可不希望自己麾下的史莱姆有损失。 “都撤回来了!” 这个史莱姆连忙回答:“而且已经有人去通知芙芮小姐、西莉小姐、利姆露首领和婆洛门了!” “干得不错!” 林可点点头,旋即夺门而出。 “砰砰……” “砰砰……” 他的心核急速跳动著。 紧张、忐忑、慌乱…… 各种各样的情绪同时涌现。 亡灵大军! 想要针对亡灵大军,最好的方法就是將其身上最坚固的头颅打碎。 要么就是用最纯粹的能量去轰击。 比如纯粹的光明能量或者纯粹的黑暗能量。 但那也只是同级別的情况。 “那些可以克制亡灵的家族,距离这里太远了啊……” 林可內心想起每个冬天悼亡之主到处如同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场景,就有些无奈。 作为非高等生命体的吸血鬼,並没有从魔鬼那里继承最强大的黑暗能量。 最强大的魔鬼,乃是傲慢、贪婪、色慾、暴怒、暴食、懒惰、嫉妒这七大玩弄灵魂的魔鬼。 最强大的恶魔种族、天使种族等等,自然也能。 可惜吸血鬼並不可以。 吸血鬼的能量与“吸血”更亲密,而与“鬼”並不亲密多少。 所以此时此刻,林可能想到最好的办法便是將这些亡灵的头颅敲碎,而后让其內部的灵魂之炎消散。 合计之下,现在能发挥奇效的便只有新得到不久的职业会派上用场了。 【吹箭手】! 这个適用於哥布林们的职业! 以吹箭为主要攻击方式,先前让十五个哥布林就职了【吹箭手】,现在都是一级,但也暂时够用! 毕竟亡灵也不是全都有品级的,大多数亡灵依旧是原本的级別。 普通野兽成了亡灵依旧是普通亡灵。 想要成为强大的亡灵,只有不停吞噬生物能量才可。 目前最好吞噬生物能量的地方並不是各个领主的封地。 只要那个悼亡之主聪明一些就知道,让那些领主警觉只不过会引来围剿而已。 所以最好的选择自然就是魔兽、野兽。 雷霆大沼泽! 而且还是这一边的雷霆大沼泽! 这一边因为比较靠近强大的魔兽领主,所以正常冒险者不会从这边进入。 这便是机会! “亡灵啊,让我看看你们都有什么能耐吧!” 第六十八章 生灵之敌 法瑟大陆的歷史既长又短。 长可以追溯將近两亿年前的种族职业时代,短可以追溯千年前的黑暗与光明之战。 如果说,法瑟大陆的歷史乃是硝烟四起的战爭史,那无人会反对。 但若是说,法瑟大陆的歷史其实是资源爭夺与分配的权力变更史,也没有错。 但有一种东西,会破坏这种资源的爭夺与分配。 人口是不是资源? 是! 本质上来说,人口能產出的劳动力、智慧以及其本身的消费能力等等,都是极其重要的资源。 但是,若活的智慧种族变成死的呢? 那產出的资源就少了,甚至於无法衡量、无法使用。 故而,亡灵是所有生灵的死敌。 不过亡灵就像空气一样,是自然法则之一,自然就会存在、生成。 这里没有阴曹地府,故而很正常。 一些【学者】、【法师】也在尝试著剖析亡灵。 亡灵如果管理起来,不让其本能去猎杀生灵,有没有可能利用起来,让其成为智慧生物的一部分? 很多人觉得很有可能。 林可也感觉如此。 毕竟亡灵的存在很可能是有某种价值的,只要细心研究、大胆假设,万事皆有可能。 至少在林可真正见到亡灵之前是这样想的。 见到之后,林可改变了想法。 “这种生物,不,非生物……” “就应该全部从世界驱逐出去!” …… 大荒乐园所在的森林外,有一排七八米高的土墙,由石头、木头和黏土製成。 而在土墙之內,则有两个哨塔,塔上各有两个哥布林紧张兮兮地看著远处。 土墙上也有两人並排走的空间,上面站了二十几个哥布林和十几个年轻男性人类。 与其相对的,在远处,则是一群蓝色火焰与皑皑白骨形成的军队。 林可来到这里时,最先感受到的就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寒冷。 这种寒冷就如同穿了一件被水浸透的又湿又重的大棉衣,让自己的灵魂感受到一种沉重和冰冷。 而看到大多数对自己无害的生灵,其实都不会有这种感觉。 生灵之敌! 林可瞬间便能明白,为什么说研究亡灵的是少数【学者】、【法师】了。 亡灵,要么是【亡灵法师】直接操纵了作为武器存在,要么就是被看到的人毁灭。 这东西就像蚊子,只要是有血的动物都討厌。 林可看到的第一瞬间便知道,亡灵为什么在他漫长的成年生涯中见不到了。 连林可这样的传承自前世那种开放包容之思想的人,在见到亡灵的时候都无法保持克制。 以那位伯爵大人的性格,估计领地上一旦出现亡灵就会消灭! 那位伯爵大人可是凭藉喜好做事的典范。 “主人!” 看到林可赶到,芙芮立马飞了下来:“需要我消灭吗?这里有三千多亡灵。”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芙芮强大的气息在威慑,才导致那些亡灵没有前进。 “不用。” 林可眯了眯眼睛,感受著对面参差不齐的气息,直接道:“正好,我也想练练手。” “主人要出手?”芙芮眼睛一亮。 “什么?哥哥要出手?”西莉从墙的上方冒出个脑袋,然后双手一称就往下落,中途有一群魔法蝙蝠托住她。 三级的西莉已经能用魔法蝙蝠飞行了。 “我要出手怎么了?”林可一愣:“我虽然只有二级,但是实力还可以啊!” 芙芮和西莉对视一眼。 主人果然会这样!就知道主人肯定会隱藏实力……芙芮眼神中有著果然如此的表情: “主人要以二级实力出手,这很合理。” 西莉的眼神也和芙芮差不多,不过西莉的表情更加懊恼:“二级?那好好看的哥哥就不会出现啦?” 二级的实力出手?我只有二级实力啊!林可哭笑不得。 旋即又理解西莉的话。 和茉莉奶绿的时候確实魅力提升,但是林可现在根本不可能浪费五金幣去买茉莉奶绿。 对付亡灵用不著这个东西。 但是他也知道,估计因为先前那种超凡魅力,让西莉和芙芮都误解了自己的实力。 不过也不影响,他以二级的身份出去打斗,自然就不会继续误解了。 “对面最高级別就三级,只不过是一些低级亡灵。”林可高声道:“所有【吹箭手】,都和我一起去杀亡灵!” “是!长官!” 哥布林们齐齐回应。 “芙芮,你不用出手,西莉,你也可以去练练手。”林可开口道。 第一波亡灵已经出现,冬季的亡灵潮才真正是灾难。 故而,现在练练手也挺好的。 芙芮可以一下子將这些亡灵灭掉,但灭了可惜,还不如用来当作【吹箭手】们的磨刀石。 “利姆露,调集更多史莱姆来修建城墙!” 林可又对史莱姆首领利姆露道:“地下城暂缓,我们需要建起高墙!” 地下城不是一朝一夕就修成的,现在地下已经修建了一小片空间,用来做避难所足够了。 而既然亡灵已经到来,那能修多少就修多少。 最好能把森林像鸡蛋一样保护起来。 届时亡灵就会如同潮水一样从四周散开,然后冲入雷霆大沼泽。 到时候雷霆大沼泽是什么样,林可就管不著了。 而此时,墙体之上又传来了婆洛门的声音:“长官!我们这些种植职业者也可以一起上!” “亡灵我们打过很多次了!” 他们也上?林可略微迟疑。 现在整个领地是不缺食物了,但是都需要依赖於婆洛门他们不到十人的贡献。 这些人可宝贝得很。 但是又想到他们这领地太小,想要未来有所建树確实是需要全民皆兵。 而且婆洛门他们原本也是【哥布林】,在以前都是会外出打猎的。 曾经亡灵不止一次出现过,婆洛门他们虽然都是以躲避在地洞里来应对,但也有的时候打杀过。 所以想想还是很正常的。 “那行。”林可点点头:“你们也隨我一起上!” 至於人类? 就別去添乱了。 芙芮要看场子也不容易,林可他们还好,遇到危险了救一救就行。 而普通人类没经过训练,上场估计就是一个死字。 “全都下来吧!” 接著,他两个纵跃来到墙外目视前方。 亡灵们一动不动。 直到芙芮气息散去,这些亡灵们才终於开始了动作。 “嘶——” 三千多亡灵们如同潮水般衝过来。 第六十九章 磨礪 亡灵不惧生死,因为他们本就已经死了。 而且还没有痛觉。 其一身动力源来自於其核心,也就是蓝色的灵魂火焰。 只要火焰不熄,其坚硬的骨头就是最好的防御。 “咔嚓!!!” 然而,在林可同样坚硬的指甲下,这这骨头並没有想像中那么坚硬。 捏碎一根骨头,林可又看向眼前这头骷髏水牛的另一只腿。 战斗之中才发现,並非一定要立刻杀死亡灵。 只需要將其腿打断,自然就不能行动了! “咔嚓!”“咔嚓!”“咔嚓!”…… 战场上响起一连串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让林可略微放心了一些。 也更明白了为什么在传闻之中最恐怖的並不是亡灵的强度而是亡灵的数量。 他抬头看去。 只见【吹箭手】们正在战场上大放异彩。 “咻!!”“咻!”…… 【吹箭手】们手握吹箭筒,每每吹出魔力箭矢便能在亡灵的骨头上留下一个个小坑。 这些吹箭筒一个个木质如玉石,正是林可从原本大地暴熊所在熊窝附近获得的吹箭筒。 全部吹箭筒都是不错的魔法装备胚胎,此时经过魔力蕴养后重新焕发了活力。 吹箭筒並不需要准备箭矢,直接便可以用魔力在其中凝聚出魔力箭矢。 而且到了后期,这些魔力箭矢还可以附加各种各样的力量,例如灼烧、霜冻等。 再加上可以隱藏。 可以说,这个职业真的是为身材矮小、体表绿色的哥布林量身定做的。 关键是威力也不俗。 虽然不能將吹箭直接吹进亡灵眼眶之中直接攻击灵魂。 毕竟那样的攻击只会穿透过去,除非具有最纯粹的能量,比如纯粹的光或者暗,否则都没用。 但是最起码吹箭攻击之下差不多和林可一拳下去差不多。 而林可挥拳的速度肯定是比不上吹箭速度的,也比不上吹箭距离。 故而【吹箭手】们反而成了剿灭这些亡灵的主力。 只不过……亡灵太多了! 三千亡灵,分摊下来每个人大概都要对付几百只。 双拳难敌四手! 渐渐的,有人掛了彩。 亡灵將他们团团围住,每个人辗转腾挪的空间越来越小。 不过【吹箭手】和林可还好,毕竟都是速度和敏捷比较高的。 就是婆洛门他们这些种地选手渐渐落入下风。 而后被芙芮一个个从亡灵群中提走。 战场更加焦灼,一些亡灵也渐渐盯上了在城墙上站著的人。 好在墙足够高,亡灵们无法衝上墙头,只能在下面挥动手脚试图攀爬,但又攀爬不上去。 “咔嚓!” 林可一爪將眼前亡灵水牛的四肢大腿骨截断,亡灵水牛终於应声倒下。 旋即林可又一个肘击把背后想要割喉的骷髏大猩猩击退,眼中精光一闪而过。 魔法——原材料进货! 下一刻,林可直接握住了大猩猩的脊椎骨,魔力倾泻而出。 “嘭!!!” 脊椎骨一阵颤动,竟然直接化为了一根长长的吸管。 “果然能行!” 林可眼底闪过一丝喜色,而后被一头野猪亡灵一下子撞到背后被撞飞出去。 “轰!!!” 芙芮见到这一幕,眼中怒火燃烧。 她从天而降,愤怒地將魔力化为十几根触手,直接洞穿了几百只亡灵的头颅。 一时之间,周围亡灵尽皆不敢动作。 而不远处的城墙上更是惊呼声不断。 一击,几百只亡灵! “主人!你没事吧?!”芙芮清场,而后连忙过来扶起林可。 林可从地面站起来,自顾自地拿起手中的吸管看:“果然成功了……” 吸管也是原材料啊! 有什么原材料比得上低碳、环保、坚固的骨质吸管呢? “主人?”芙芮看到林可傻笑,嚇了一跳。 不过又见林可拿著手中吸管打量的入迷样子,立马就明白了。 原来如此……芙芮默默站到林可身后。 主人是在实验新职业的新魔法,怪不得要压制实力、怪不得看上去就像个真正的二级吸血鬼一样。 她有种明悟。 作为黑暗王者,主人能创造职业她毫不奇怪。 只不过被一头二级的亡灵野猪撞飞,那就奇怪了。 按理来说巨龙即使是沉睡时,蚂蚁再怎么撞都是没用的,还可能把自己撞死。 但是想到林可是在实验新职业,芙芮就明了了。 如果以黑暗王者的实力去碾压、去战斗,那还实验什么?实验不出来的。 而且刚刚林可那种將骨头变成吸管的魔法,看上去也確实神奇。 “芙芮,你看刚刚的魔法怎么样?” 林可抬起手中的吸管,露出笑容。 在芙芮眼中,就像一个孩子新的了玩具,然后展现给最喜欢的人一样。 芙芮看到林可那纯真无邪的笑容不由得脸一红。 “好,好帅……”芙芮低下头。 “帅吧?”林可笑了笑,也很满意:“你先別出手,让大家好好练练……我也练练!” “好,好……”芙芮红著脸飞上高空,扫视战场。 林可则是继续锻炼自己的战斗技巧。 要知道,除了先前伯爵城堡那里学来的战斗技巧之外,林可还有著前世的记忆。 前世的功夫、武学可不少。 本质上那都是一种对人体的运用。 肘子、膝盖等关节,大腿、脊背等肌肉,都是可以被利用的。 更別说看了那么多短视频,一些最基本的所谓的“杀人术”也掌握了一些。 但是,那些在没有实战之前都是花架子。 任何理论都要实践、运用,而后才能熟练。 林可现在便是这样的状態。 他將一些前世听过很有道理的手法结合自己的魔法运用到了一起。 先前在雷霆大沼泽他没有这样做。 毕竟肆意捕杀野兽和魔兽没有意义,只会引得其他魔物的反感,也会白白浪费上好的血肉。 雷霆大沼泽的强大魔物现在没管他没注意他有两个可能。 一是与伯爵之间有协议约定之类的,互不侵犯,互相之间很友好,所以他进雷霆大沼泽没被驱赶。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太弱小了。 三级到四级一个坎,六级到七级一个坎。 现在他弱小到根本没人关注的地步。 若是他六级了带著几百个哥布林进入雷霆大沼泽试试看。 所以,他是不敢过多杀戮的,而且隨时用魔法蝙蝠警戒,以防引来太多魔物。 而现在则不同。 亡灵这东西,可以尽情杀戮! “来吧,磨炼我的战斗技艺吧!” 第七十章 以战技的方式呈现武术也很合理 “嘭!!!” “咔!!” “轰!!!” 林可的身躯仿佛变成了一台机器,在亡灵骷髏之中穿梭游荡。 铁山靠、关节支、肘击、青龙摆尾…… 各种各样他接触过的、看到过的、听到过的东西都在被一一实践。 “系统!” 【称號:男爵】 【生命:468/500】 【力量:38/41】 【速度:67/70】 【敏捷:70/73】 【魅力:91/90】 【智力:70/0.3】 【状態:亢奋】 状態变了,而且不管是力量、速度、敏捷、魅力和智力都有了些许变化。 生命的减少是因为受了一些小伤。 而其他数值的变化,则是由於长久战斗带来的疲惫。 特別是力量和敏捷。 林可发现他力量和敏捷的基本数值竟然有了细微的增加! 古代武术延绵千年不绝確確实实是有道理的……林可內心欣喜。 原本他以为增加数值只能通过升级来永久性提升或者通过奶茶来暂时性提升。 现在看来,似乎还有其他方法! “以后练练太极拳?大学体育选修课正好是这个。” “或者八极崩?形意拳?” “闪电五连鞭应该不行。” 林可欣喜无比,手上的动作越来越丝滑。 同时,被他攻击后的亡灵,要么是脊椎要么是腿骨,直接化为了一根根长短不一的吸管。 这些吸管掉落在地面,不断被践踏成碎骨,而它们原本的身体则是轰然倒塌。 很多【吹箭手】也像林可一样攻击,將亡灵弄得丧失战斗能力。 亡灵们也不是那么弱小。 一些一二级的亡灵便隱藏在普通亡灵之中,妄图袭击。 但芙芮的等级远超此地所有亡灵。 故而也不用去考虑被袭击不被袭击的,致命伤害有芙芮看著。 重点在於磨礪自己! 於是,【吹箭手】们学著林可的方法,在危险中磨礪自己的力量。 只可惜,林可同时还是【吸血鬼】,再加上他100的智力能够带来强大的魔力亲和力和控制力。 相对的,哥布林们只是【哥布林】,一顿输出之后都力竭了。 不持久! 林可就持久了。 虽说都是通过道听途说、刷视频、军训军体拳、选修课等方式学来的。 但一来二去,林可竟然真的越来越熟练。 杀一百只亡灵,他褪去青涩。 杀两百只亡灵,他逐渐熟练。 杀三百只亡灵,他步入佳境。 所谓武术,最初不过是杀人技。 我发现两手握拳轰击敌人双耳有奇效,我便传给我徒弟,我徒弟又发现铁山靠也厉害,又传下去…… 如此这般,便形成了武学。 所以,一招一式都是有用意的,或是攻击、或是躲避、或是以进为退等等。 而林可,现在的战斗技艺已经不是杀人技了,而是杀亡灵技。 超凡脱俗的力量、速度等,让他对战斗技艺有了全新的体悟。 前世的武学大师定然是没有吸血鬼的体质的。 用人的力量、用大象的力量和用吸血鬼的力量去施展武学,所需要的方法定然也有区別。 林可现在就在寻找最適合自己的方法。 太极云推手怎么去推、铁山靠怎么去靠、怎么运用自己的膝盖等关节…… 林可越来越適应,杀得也越来越快。 这让天空中一直在观看的芙芮从脸红到认真到震惊…… “这到底是什么战技?!”芙芮喃喃自语。 在她眼中,林可的攻击一招一式都充满了玄奥的痕跡。 似乎能將人形生物的身体充分发挥到极致。 比如芙芮就看到林可的小腿以十分怪异但连她都能做到的方式攻击了一只亡灵麋鹿的腿,並且將其绊倒。 还有那种像一头狗熊一样的用背去顶,竟然真將一头亡灵灰熊顶散架了。 还有那种明明就没怎么用力,却將一头亡灵犀牛撂倒。 总之,芙芮在今天之前从没想过可以这样! 以前她所知道的那些战斗技艺,都是以魔法、能量等来比拼。 以及时机、破绽等等。 而今天,芙芮却发现,人形的生物实际上可以发挥出更加强大的力量。 至於这种力量像什么? 芙芮只能联想到所谓的十级之上! 法则! 那是通往神明的道路! “主人……您到底是哪个时代的古老王者啊……” 芙芮內心震颤,对林可的崇拜再上升了一个台阶。 西莉也和芙芮差不多的看法。 哥哥,你到底还有什么惊喜是我不知道的……西莉现在觉得自己所有哥哥姐姐都无法和自家林可哥哥相比。 想到这里,西莉又看了一眼天空中的芙芮,特別是芙芮那比她头还大的两个东西。 又看了看自己的平坦,不由撇撇嘴,內心轻哼:哼,臭女人!一定要防止这个臭女人抢走哥哥,哥哥只能有我一个妹妹! 而在远处的婆洛门也震撼了。 “这就是我的教父……”婆洛门远远看著林可大杀四方,他却只能等待著体內魔力恢復。 “婆洛门首领,贤者大人用的魔法到底是什么啊?”有哥布林好奇问。 婆洛门双眼中熠熠生辉:“那是哥布林皇帝才能用的魔法,叫做战技!是將魔力化为非远程攻击的战技!” “啊?那到底是战技还是魔法?”哥布林愣住。 婆洛门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谁知道?反正近的就是战技,远的就是魔法。” “哦~”哥布林似懂非懂地挠挠头。 而婆洛门的话自然也被其他人听到了,特別是那些人类村民。 他们看到林可那些动作,只觉得非常赏心悦目。 但一个人却忽然问:“婆洛门,领主大人做出来的那些管子,就这样让亡灵踩碎没关係吧?” 哥布林们依旧保留著对婆洛门的“首领”称呼,要么就是“长官”。 而人类这边大多还是直呼其名。 婆洛门也习惯了。 婆洛门闻言看了过去,迟疑道:“应该……没关係吧?” 而后他又有些怪异道:“长官、贤者大人、领主大人……我教父的称呼好多啊!我们以后要不统一一个称呼怎么样?” 眾人看著远处正在与亡灵廝杀的眾人,又看了看婆洛门,眼神更加怪异。 就连天空中的芙芮都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婆洛门。 “首领,现在下面正在打架,我们討论称呼是不是有些不合適啊……” 旁边的哥布林轻轻拉了拉婆洛门的衣袖。 婆罗门这才反应过来:“对哦……那我继续上了,称呼后面再说。” “正好我今天想实验一下那一颗西红柿魔植的威力!” 第七十一章 植物大战亡灵 林可战斗得酣畅淋漓。 最起码,他现在的近战也算是有了路子。 先前与魔兽战斗,他並没有能发挥出自己的实力。 要么是三级的大地暴熊,打不过。 要么是太弱小的,几下结束。 而如今,他大开杀戒之下,那些脑子里的知识终於渐渐在他手中融合了。 要知道,他现在完全可以凭藉身体而不用魔力来进行攻击。 “系统!” 【称號:男爵】 【生命:312/500】 【力量:28/41】 【速度:30/70】 【敏捷:60/73】 【魅力:99/90】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1?1???.???超好用 】 【智力:1000/0.3】 【状態:顿悟】 看到系统,林可不由得愣了一下。 顿悟状態? 魅力足足有99,智力甚至是1000? 原来他刚刚那种状態是顿悟啊! 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战斗。 顿悟的感觉確实爽啊! 但就是因为他这一愣,此时系统再度一变。 【称號:男爵】 【生命:312/500】 【力量:28/41】 【速度:30/70】 【敏捷:60/73】 【魅力:99/90】 【智力:100/0.3】 【状態:正常】 很显然,状態没了。 不过林可也不气馁。 顿悟这种东西,听听就知道是短暂而可遇不可求的。 想要维持肯定是很难的。 只不过正因为刚刚的顿悟,林可感觉自己以后近战大有可为。 【吸血鬼】和【奶茶店长】带来的特质,能够让他將魔法运用成近战的战技。 再结合前世种种,他已经看到了未来自己可以走的道路。 届时,远攻近战都可以兼顾。 正想著,陡然间不远处传来一声爆炸。 林可看过去,不由得挑挑眉:“婆洛门先前和我说的浓缩番茄魔植,原来是这个意思?” 婆洛门先前和他说过关於番茄植物的选种进展。 经过他的培育,那种巨大化番茄似乎也只能小概率產生。 必须要通过一系列培育,从土壤到水分到肥料等非常严格。 但是要浓缩成魔植,经过研究后发现,只需要婆洛门独自育种就可以进行浓缩了。 一整个巨大化番茄,最后浓缩成一个普通大小但是红彤彤的番茄。 前两天刚刚成功的,不知道有什么用。 但今天林可看到了用法。 先前的番茄仿佛炸弹一样炸开,汁水飞溅得到处都是。 哥布林们已经提前推开,於是从爆炸中心往外五六米的距离全被那汁水轰击到。 那些种子如同子弹一样將他们的骨头射穿。 第二个番茄又出现在婆洛门手中。 他將番茄丟向亡灵堆里。 在他魔力的输入下,番茄仿佛注水的气球一样迅速膨大,隨后“嘭”的一下再度炸开。 其他人看到这种威力纷纷惊嘆。 林可也有些诧异。 但下一刻,另一边墙下的景象直接让林可目瞪口呆。 只见婆洛门带的门徒,一个成年哥布林,此时將一株番茄植株种到城墙下。 而后自身催动魔力,將魔力匯聚到植株上。 下一刻,这植株长成了一个林可非常熟悉的样子。 “这是……豌豆射手?不对,番茄射手?” 林可惊呆了。 而后那个门徒便催动魔力催生出一颗番茄炸弹,炸向亡灵们。 只不过这番茄炸弹比刚刚婆洛门丟出去的要弱了许多。 但是,这也足够了。 仅仅那么几下,再加上先前杀的亡灵,现在大多数亡灵都已经要么死了要么失去了战斗能力。 战斗结束了! “婆洛门,那东西是什么?” 林可来到婆洛门面前,指了指不远处的植株。 “教父,那是我门徒想到的。”婆洛门挠了挠头: “可以把番茄射出去当炸弹,只要蕴含魔力,就能变成小炸弹,威力相当於地精弄出来的炸弹一样。” “而我这个是番茄大炸弹,也是用魔力催动就可以使用。” 婆洛门摊开手,露出其中红彤彤的番茄。 “这就是你给我的惊喜?”林可笑著点点头:“很好。” 婆洛门脸上露出笑容:“是的教父,这东西这两天我们才研究出来,后面可以给吹箭手小队人手配备一个番茄大炸弹,很实用。” “还可以在城墙上种满番茄植株的盆栽,若是亡灵再来,只需要魔力输入其中,就能喷吐番茄小炸弹了!” “不错。”林可頷首:“那这东西產量怎么样?” “我们每天可以做一个大炸弹,发射番茄小炸弹的植株也差不多。”婆洛门回答: “这个魔法我称之为育种魔法,比较消耗魔力。” “育种魔法?”林可点头道: “可以,后面每天都做,先按照你的说法,给每个吹箭手小队的成员装备上番茄大炸弹。” “至於这个番茄射手……” 林可摸了摸下巴:“我看,我们可以让一些人类村民也尝试就职【育种家】了。” “不过婆洛门你也知道,人类的天赋也是不错的,你可不要长时间待在一级,被人看扁了。” 婆洛门顿时神情一凛:“好,教父。” “现在,打扫一下战场。”林可看向战场。 他们这边无一伤亡,只留下了满地的骨头碎片和失去行动能力的亡灵。 这些亡灵没有其他作用了。 不过林可准备把这些亡灵搬回去好好研究研究。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他要自己试验一下,这才好確定是否对待亡灵只有这些攻击手段。 “打扫战场?”婆洛门不解:“这些骨头渣子?” “將骨头都捡回去。”林可笑道:“骨头磨成骨粉,埋在植株旁边,有利於植株的生长。” “竟然还能这样?”婆洛门眼睛一亮。 “其他没死的亡灵,將他们搬回去,我要研究一下。”林可又指了指那些没有腿或者下巴的亡灵。 这些亡灵失去了危险性,就像正常动物被人卸下四肢后也没行动能力一样。 “主人!”而此时,芙芮也降落下来,满眼崇拜地看著林可:“主人,刚刚你那套战技……” “哦?”林可笑笑:“你也看不出来了?不错,我正在实验那套战技,算是自创吧。” “主人太厉害了!”芙芮激动:“主人,我也想学!” “好,后面教你。”林可点点头,倒是没多想,毕竟芙芮是他最强的战力,学会之后也好。 “哥哥!哥哥!你来看这个!” 第七十二章 伟大与神明 西莉呼唤林可。 林可和芙芮连忙过去。 只看到西莉前方的一个已经失去行动能力的亡灵水牛发生了异变。 原本四肢都被截断的亡灵水牛身躯漂浮了起来,头颅中的蓝色火焰大涨。 蓝色火焰直接把它本体覆盖,並且一下子將那些骨头烧成灰烬。 只留下一团蓝色火焰在空中悬浮。 林可他们围上来,蓝色火焰晃动一下,旋即发出了一个声音。 “一只小吸血鬼、一只魅魔,一群哥布林和一群人类?” “有意思……” 这个声音沙哑而低沉,让人听起来有种如坠冰窟的感觉。 眾人神情一凛。 芙芮更是大骇,身后尾巴绷直,双翅张开,声音冷漠而低沉:“悼亡之主!这里是我的领地,退回去!” 悼亡之主! 这明显是悼亡之主的声音! “哦?六级的魅魔也敢与我大呼小叫?”空中的火焰大涨,仿佛在低笑: “你的灵魂虽非大餐,但刚好可作开胃甜点。” 隨著火焰大涨,一股强横至极的气势席捲开来,方圆十几里內陡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芙芮神情僵住,整个人一丝一毫气势都无法散发出来,仿佛石化了一样一动不动,但是细看又能看到她的身躯隱隱在发抖。 连芙芮都这样,其他人更是直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趴伏在地上丝毫不敢动弹。 动物、植物、智慧生……一切的一切都不敢发出声音。 畏惧、恐慌、颤慄。 世界如同静止了。 所有人都在內心闪过一句话。 亡灵,是生灵之敌! 不管你是光明还是黑暗,不管你是高等智慧生命还是低等智慧生命,都会天然的十分憎恶亡灵。 正常自然界,高等智慧生命是没有天敌的,他们站在生物链的顶端。 什么是天敌? 天然克制! 只是老虎咬死一只猎豹並不能算猎豹的天敌。 但是食蚁兽就肯定是蚂蚁的天敌。 其存在就是为了捕食、狩猎蚂蚁而存在的。 这就是天敌! 硬要说智慧生物的天敌確实是没有,但高等智慧生命也是有对立面存在的,也可以称之为半个天敌。 对立面,天敌——亡灵! 然而就在哥布林们、史莱姆们、 林可仿佛没事人一样,缓缓往前踏出一步。 “呵呵,一只十级的亡灵小子,还想狩猎我的侍女……” 林可脸上带著笑容,声音轻鬆:“你难道没听说过【戏命师】烬?” 当林可出声时,整个寂静的气氛陡然一变。 空中火焰剧烈膨胀收缩,仿佛一颗猛然跳动的心臟。 “谁?!是谁?!” “圣战不启,谁敢现世?!” “我竟然感知不到你的气息?!” “难道是……你是十九级星辉?!” 火焰之中发出一声声恐慌的嚎叫。 十九级? 星辉? 林可身子一震。 就连在场的芙芮、西莉和哥布林、史莱姆、人类村民们都变了脸色。 十九级? 级別不是只有一到十级吗? 十九级是什么意思?! 眾人震骇,而后又想起了这个十九级来源於他们的领主…… 於是,眾人看林可的眼神就变得复杂了。 敬仰、恐惧、崇拜、难以置信…… 而林可自然没有被这些影响。 即使对於他来说十九级以上这个称呼也足以惊世骇俗,但还影响不了他的內心。 有一级和二级,就会有三级和四级。 这样看来,有十九级也是很合理的。 有一百级也会很正常。 只不过如今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 “既然知晓,还不快滚?” 林可声音冷下来:“我隱居在此,你还敢来打扰我?就连光明神都不敢这么做!” 反正吹牛。 光明神的精神力肯定不会延伸到黑暗世界这边。 那就往大了吹。 而空中的火焰立马仿佛小狗一样呜咽一声:“尊敬的【戏命师】,尊敬的烬大人,我无意打扰您的沉眠,但请您不要诛杀我……” “我耐心有限,从此不要让我在这片森林里看到亡灵。”林可冷哼一声: “否则即使圣战未启,我也会出手將你诛杀。” “是,是,尊贵的大人……”这位悼亡之主的声音充满諂媚:“我会约束手下,只不过我手下需要生灵之魂……” 林可不动声色道:“其他地方怎么样我不管,你要將雷霆大沼泽掀翻也好,要把吸血鬼帝国顛覆也罢,不要来影响我就是。” “是,是,哦~强大而尊贵的烬,您真是太慷慨、太仁慈了!”恐怖的悼亡之主仿佛成了粉红街里諂媚的掮客。 他的声音甚至能抑扬顿挫到如同正在吟诵一首诗篇。 而听到这里,林可为了把稳,又再度问: “你们亡灵有哪些老傢伙甦醒了?” 林可问得自然,就像他本来就知道亡灵一直存在一样。 他知道吗? 不知道。 但是能猜测。 古往今来以亿年为单位。 每年有多少悼亡之主產生? 整个大陆不计其数! 问题是那么多悼亡之主去哪儿了? 就算每年消灭一波,总有遗漏之处吧? 万一藏了一两个老怪物? “尊贵的大人,我……这是秘密……您知道的,我不能……”悼亡之主所化作的火焰剧烈膨胀收缩,显然陷入了纠结之中。 不过这句没有回答的回答,却已经说明问题了。 果然! 果然还是有老傢伙存在的! 那岂不是比十级悼亡之主还强? 作为堂堂二级的吸血鬼领主大人,现在有点腿软。 但他需要故作镇定。 “嗯,你离突破不远了吧……”林可语气轻鬆,仿佛在与一个家族小辈聊天一样:“亡灵啊!真是久远的记忆了呢……” “是的伟大的存在~” 悼亡之主用俏皮可爱的小尾音来迎合自己莫名其妙被安上的小辈身份: “我现在刚刚脱离十二级悼亡之主不足百年,马上就要突破到十五级始祖级了。” 它说话时语气带著婉转的骄傲,但又拥有一种长辈面前的谦卑: “当然,当然,距离十七级的纪元,以及十九级的星辉,还有一段距离,更別说成为伟大级强者或者神明了。” 说著,悼亡之主语气又有些感慨:“大人您已是星辉级却未传播信仰,想必走的不是神明道路,而是伟大道路吧?” “星辉啊!诸神高举神座化为星辰,而星辉级便是已经拥有部分星辰光辉的级別。” “如此存在距离伟大也是不远……” “大人,我崇敬您!祝您早日领悟法则,登临伟大!” 第七十三章 等级 你嘰里咕嚕再说什么呢……林可內心颤抖。 十级,一到三级是低级职业者,四到六级是中级职业者,七到九级是高级职业者。 十级,被称之为王者,比方说黑暗王者、圣光王者。 而后? 而后原本是不知道的。 但林可以前也疑惑过。 他们吸血鬼伯爵父亲也只不过是七级,八级到九级就是侯爵了,公爵都十级了。 那么……吸血鬼帝国的那些大公爵呢?比如噬魂大公、群山大公和恶鹰大公这三位大公爵,总不会和公爵一个级別吧? 更別说在这之上还有两个吸血鬼亲王和一位强大的吸血鬼始祖了。 总之,总的来说,林可先前是有疑惑,也有猜测的。 如今终於得到了证实。 十级以下,低中高级。 十级以上,十级到十二级是黑暗王者,也是悼亡之主。 大公爵与亲王也在这个等级。 在十五级以下,十级以上,都可以称之为黑暗王者! 十五级,则是始祖级! 代表的是一些族群的始祖! 比如诞生自魔鬼族群的吸血鬼始祖。 而往上,十七级到十八级被称之为纪元。 法瑟大陆的纪元,是以千年为单位的。 林可估计在时间历法上的“纪元”和级別的“纪元”之间,是有有一定关联的。 比如这种存在一个纪元能出一个。 而十九级? 那被称之为最接近神明的级別。 所谓的光明神便是神明。 法瑟的星辰並不是真正的天体,而是一个又一个的半位面神国。 神明们便居住在其中,高举自己的神座点燃神火成为神明,也就让天穹多了一颗星星。 所以,星辉级被誉为拥有了星辰部分光辉的级別。 再往上…… 再往上就是神明了。 而且,在悼亡之主口中,似乎有一种存在不是依靠信仰之力,而是依靠领悟法则晋升的。 被称之为伟大级,与神明等同。 低级、中级、高级、王者、始祖、纪元、星辉、伟大或神明。 这便是二十个等级。 林可內心恨不得对这个悼亡之主询问更多,但他知晓过犹不及。 於是,他只是轻轻一嘆:“小亡灵啊,珍惜时间吧……时间啊,比诸神更强大……” 林可相信这句话对任何生命都有效。 说完,林可不让悼亡之主多想,紧接著道:“你走吧,我累了。” 天空中的蓝色火焰在听到林可的嘆气时仿佛若有所感。 在听到林可说“累了”后便缓缓变小,只在空气中留下一句话: “尊贵的烬大人,请您歇息吧,改日我再登门拜访~” 说完就消失无踪了。 一阵风吹过,林可衣角微起。 不要登门拜访啊……林可一窒。 登门拜访不就穿帮了吗? 他去哪儿找一个【戏命师】烬出来? “主人……” 这时,芙芮靠拢了过来,怯生生地打量林可的双眼。 林可瞬间反应过来战斗才刚结束,他们刚刚原本是打算打扫战场来著。 “怎么了芙芮?”林可回望过去,笑容依旧。 “那么多年以来,主人一定很累吧……”芙芮忍不住一下子上前来抱住了林可。 “累?” 林可一怔,旋即明白过来芙芮的意思,轻轻抚摸她的头髮:“不累。” “哥哥!你竟然有十九级!”西莉的声音也响起。 林可笑了笑:“不是十九级,是二级,我唬他的。” “谁信!”西莉一下子蹦到林可和芙芮之间,用屁股把芙芮顶开,狠狠在林可脸颊上亲了一口:“mua~” 但是似乎想到了什么,又用左手把芙芮的脸也拉了回来:“mua~刚刚芙芮也表现得很不错~” 芙芮原本被西莉挤开有些尷尬,又被西莉拉回来,不由得害羞得笑了笑。 西莉看见芙芮害羞脸红,眼睛亮了亮,露出半颗小尖牙:“誒嘿嘿……” 而后又亲了芙芮一口。 “好了好了。” 林可无奈地拍了拍西莉。 西莉右手搂住他,左手搂住芙芮,像是要让他强吻芙芮似的。 “教父!” 婆洛门他们也过来了。 婆洛门的双目中充满了惊喜和崇敬:“教父,你竟然是星辉级存在?!” 刚刚那位悼亡之主的话,所有人可都是听到了的。 什么十级之上还有始祖、纪元、星辉之类的。 甚至诸神也只不过是二十级以上的存在。 “我不是,我是一个二级的吸血鬼男爵。”林可露出微笑。 婆洛门脸上也露出笑容:“是是是,对,教父只是一个二级的吸血鬼男爵,我懂我懂,哈哈哈,哈哈,哈哈!” 婆洛门大笑,其他哥布林、人类村民和史莱姆们也一个个露出笑容。 十九级! 十九级星辉! 他们的领主大人,庇护他们的存在,竟然足足有十九级! 这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走吧。” 林可笑了笑:“回我们的乐园!” …… 这一次亡灵到来,本来只是那位悼亡之主的狩猎。 想都想得到,这一小波亡灵只是悼亡之主的侦察兵,相当於探路的。 悼亡之主想去的地方定然就是雷霆大沼泽。 说起来,雷霆大沼泽那么多魔物,確实是很好的吸取灵魂成长的场所。 毕竟魔物並不团结,一盘散沙,很容易被逐个击破。 就算是四级五级的魔兽,也比一群一二级的智慧生命要好对付。 因为智慧生命会团结一致,也会使用工具,亡灵不一定能討好。 而魔物一个魔法下去,估计也就打死十几个亡灵顶天了。 在亡灵潮面前,单体攻击是十分无力的。 悼亡之主只需要用这三千多亡灵,分散入雷霆大沼泽,就可以得到一些具体的信息。 比如哪块地盘有几级魔兽之类的。 而后轻易推测出大致实力分布,对症下药。 这样一来,他的手下就能精准定位自己的猎物,吸取灵魂获得成长了。 甚至林可猜测,悼亡之主应当是在谋求雷霆大沼泽的某个十几级存在的灵魂。 毕竟先前那位悼亡之主自己说的,他从十级到十二级的黑暗王者级別突破不足百年,马上就要突破到十五级始祖级。 也就是说,估计是十四级左右。 十四级左右的黑暗王者,马上就要突破到十五级。 所需要的灵魂之力定然也是高级別的。 也许,他谋求的魔物,就是雷霆大沼泽中北部的黑暗王者之一。 第七十四章 繁盛的种植基地 不过,不管是几级,那位悼亡之主如今算是被稳住了。 除了要注意未来某日的所谓的“登门拜访”之外,不用太担心什么。 亡灵潮水会避开他的森林,既然如此,他就可以安心发展他的农业和戏剧了。 赚到钱,到时候再继续好好发展,提升实力。 直到有朝一日成神! 妈的,想想就带感! 林可想得嘴角翘起,而后看到了大荒乐园的招牌,笑道: “回到家了,诸位!” 话音落下,眾人当即开始欢呼雀跃。 “哦哦哦哦!回家咯!回家咯!” “好爽啊!战斗,爽!” “我得去看看我的田怎么样了,希望没有野兽来糟蹋。” “也是也是,走走走我也去,虽然田边有陷阱,但是万一呢……” 眾人兴奋地互相交流,而后一个个想起自己的事情还没做完,於是又匆匆分开。 林可看著这一幕也很满意。 这意味著秩序从建立阶段走向了完善阶段。 从他要被饿死,接收哥布林部落到现在,秩序终於建立起来了。 属於大荒乐园的秩序! 而且这个秩序现在还有了一层皮作为保护。 最起码以后的日子,这里將是亡灵潮中真正的乐园。 相信那位悼亡之主不会针对他。 当然了,前提是他需要饮下一杯茉莉奶绿才行。 不然他怕魅力不够,镇不住那傢伙。 正好最近戏剧排练得也差不多了。 是时候去吸引一些观眾了。 “教父,你还看我的番茄大炸弹吗?” 而就在这时,婆洛门的声音响起。 林可旋即点头道:“走吧,让我看看你的成果。” 刚刚在战场上,婆洛门和他门徒的番茄可谓是大放异彩。 不得不说,林可都没想到婆洛门研究番茄能推陈出新,研究出除了食物以外的番茄。 原本他想著可能那种巨大化番茄更適合做魔药,比如做成增强力量、增强速度之类的魔药。 谁知道做成了炸弹? 这让林可起了一些兴趣。 原本还想著用厕所的硝石来搞个“一硫二硝三木炭”火药来著。 但现在看既然有替代,那硝石就可以用到其他地方了。 一边想著,他隨同婆洛门一起来到了种植基地。 放眼望去,几十亩土地被一片密林围住。 在这几十米土地上,整整齐齐一排一列种著各种各样的植物。 大棵大棵的白奶树,如同白杨树那样树立在最远处,旁边便是矮一些的血红山楂树。 白奶树下有农妇正在收取木桶中的甜美乳汁,血红山楂树下则是有人在搜寻害虫、杂草。 甜美乳汁基本上只能供应给大荒乐园的幼年儿童饮用。 虽然是白奶树的產物,但却拥有少量蛋白质和各种胺基酸。 算得上是营养丰富。 而血红山楂也差不多,虽然吃起来酸,但维生素和糖分却出奇的高。 而且在白奶树下还栽种著很多紫苏草,淡紫色的紫苏叶看上去生长得不错。 这是林可先前给婆洛门提过的林下作物。 没想到实施的还不错。 要知道,很多作物是可以同时共存在同一片土地的。 树、灌木、花草、菌菇等,所需要的根系、阳光和水分各不相同。 只要寻找一个微妙的平衡,就能让同样一平米土地供养给不同的多种树种。 目前已经发现的便是白奶树和紫苏草可以共生。 白奶树的根系可以吸收两三米以下的土壤养分,紫苏草则是局限於地下一米內。 而且紫苏草的所需阳光量很少,並不会因为白奶树遮蔽阳光而发育不良。 只要给这两种树提供足够的肥料,这两种树便可以同时茁壮成长。 不过血红山楂树那边还没有找到合適的林下作物。 目前只知道血红山楂树根深,土壤养分可以和那些根浅的作物一起种植。 要知道血红山楂和什么植物可以完美共生,还是需要去观察、实践, 先前林可一直忙不过来,都是让婆洛门去观察的。 观察方法便是去森林里看。 看那些血红山楂树的树下都有些什么植物,看这些植物能不能食用或者药用就行了。 不过目前看来,婆洛门可能比林可更忙,都没时间去尝试。 当然了,也是因为现在不缺食物了,所以没必要花太多时间去找。 “长势不错。” 远眺完白奶树和血红山楂树后,林可又將目光放在近一些的番茄田上。 白奶树和血红山楂树这一白一红两种树木分立“田”字种植基地的下面两格。 而上面两格,则是一大一小两种番茄,绿色植株之间掛著红彤彤的番茄果子。 那么几亩地,总共供养出来的巨大化番茄也就十六个。 而正常大小的番茄足足有几百上千株。 不得不说,看到这些番茄,就是林可都心生一种满足感和自豪感。 这就是这段时间以来,整个大荒乐园得以生存下去的底气之一! “教父,你看。”四五十岁的婆洛门,像一个兴奋的孩子一样来到一株巨大番茄植株的旁边,伸手一招。 这足足有三米多高的、四米多宽的、犹如巨大藤蔓一样的番茄植株调转过最上方的花蒂,对准了婆洛门的手。 下一刻,婆洛门体內的魔力匯聚到番茄植株之中。 这花蒂上立马生长出一颗散发出微微萤光的红彤彤的番茄。 车轮大的花蒂,结出了拳头大小的果实,看上去还是颇为奇妙的。 “教父,这就是番茄大炸弹。”婆洛门双手捧著番茄,呈现到林可面前: “我先前发现將巨大化番茄浓缩之后可以將魔力也压缩进去,形成爆炸效果。” “只不过我还在研究,因为这种番茄吃下去之后能让我的魔力恢復一点点,我在想,如果製作成魔药,会不会有更好的魔力恢復效果。” “不错,很好的思路。”林可微微点头:“这个番茄果实已经不是普通植物了,是一级的魔法植物。” “我期待有一天,你能將它培养成十级,甚至二十级魔法植物。” 林可拍了拍婆洛门肩膀。 “好!”感受到林可语气中的鼓励,婆罗门眼神中爆发出精光。 下一刻,他气息一震。 “哦?突破了?” 第七十五章 利姆露的感激 林可眼中闪过一丝意外。 没想到婆洛门竟然突破了? 没在战场上突破,反而在展示自己的作物时突破。 看来婆洛门对於【育种家】的喜爱程度確实是很深了。 获得认可、获得鼓励,心情激动就突破了。 当然了,林可也知道,这是厚积薄发。 婆洛门天天带著一群哥布林在田地里耕作劳动,热爱程度毋庸置疑。 毕竟婆洛门乃是忍受过飢饿的哥布林,自然知道食物的重要性。 “我是二级【育种家】了。”婆洛门欣喜。 而后脱口而出道:“我可以培育更多作物了!” 不愧是热爱种田的哥布林。 婆洛门突破后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自己更强了,而是可以培育更多作物了。 “对啊!別忘记培养你的门徒。”林可鼓励道: “希望未来在白奶树和血红山楂树的培育中,也能看到你的成就……婆洛门,我的教子。” “一定!教父!”婆洛门脸上充满喜悦。 林可再查看了一番,而后便回去了。 婆洛门他们留在种植基地劳作,而其他人则是在享受难得的休息。 林可回去后便看到了温馨和睦的场景。 农妇帮著女哥布林一起製作或是修补工具,老年人和老年哥布林则是在製作餐食。 咖喱这种东西,吃多了是很腻的。 但好在人类掌握一些燉煮的方法,在哥布林协助下製作出很多种类的食物。 还有一些瓜果也被洗净了抬上餐桌。 史莱姆们则是继续开始挖掘地下城的工作。 史莱姆的汗液是良好的粘合剂,这让地下世界不断扩宽的同时也稳固无比。 一切都在仅仅有条发展著。 这让林可感觉到一阵久违的寧静。 似乎不需要“举头望明月”也能享受到的故乡的寧静。 只不过这种寧静也就维持了一会儿,他便被叮铃哐啷的声音吵到。 “水来啦!水来啦!” 一个皮肤黝黑的农夫满脸笑容地推著一个木质独轮手推车从大门口进来,上面放著六个木桶,其中是澄清的河水。 农夫脸上的笑容如同被其手中车轮碾过后大地上留下的凹凸不平的土堆,一层层褶皱叠在一起。 这是喜悦。 拥有充足的食物,拥有充足的休息,拥有清洁的水源。 在篱笆土墙之內,不用担心被魔兽野兽攻击,不用担心被亡灵侵害。 而且未来自己的子女或者孙辈还有可能获得超凡职业者传承…… 没有什么比得上现在的好生活了。 “哥哥!” 西莉也飞过来,一下子抱住林可的脖子:“想你了!” 想个鬼……看著才分开半小时不到的西莉,林可宠溺地摸了摸她的捲髮。 “怎么样,现在有没有什么问题亟待解决?”林可笑道。 想他是假,估计是遇到什么事了。 “哥哥,老是这样运水好麻烦。”西莉抬起头,笑嘻嘻地看著林可:“有没有什么办法,让水方便一些。” “你不是喜欢用魔法解决吗?”林可眼含笑意。 一开始的时候,西莉遇到什么事情都不想学习,觉得什么种植、土墙之类的都很无聊。 后来才渐渐发现了知识的魅力。 没办法,吸血鬼成年前有一百八十年的学习时间。 要不是西莉提前三级,估计现在还在伯爵的城堡里学习知识。 而她为什么要提前“毕业”? 就是因为她觉得知识太无聊了! 只不过现在,她渐渐从大荒乐园里发现了知识实践的魅力,於是才感兴趣了。 “水?” 林可眼中露出恍然之色。 確实! 因为他是吸血鬼,汗液几乎为零。 不怎么排汗,所以不怎么洗澡,只不过是喝水而已。 所以他便忽略了运水的麻烦。 目前大荒乐园里的居民,有厕所、有盥洗室,但是没有水管,没有自来水。 有自来水和无自来水,只不过是水的使用而已。 本质上接自来水和运输水的差別是不大的,毕竟现在不可能弄出现代那种发达的自来水系统。 但別看水是否自来似乎只是一点点区別,这其中表现出的文明程度却是天差地別。 而正如林可先前所想。 一些细节可以体现文明程度。 而文明对野蛮的吸引力,是致命的。 正好他想要弄戏剧,便从这里开始好了。 届时,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便发生在大荒乐园里。 到时候让全世界都看看,什么才叫文明。 “水?对,我们要弄水。” 林可任由西莉掛在自己脖子上,笑著开口。 说来也奇怪。 同样是吸血鬼,林可有一米八多。 但是西莉却矮矮的只有一米四一米五左右,像个小女孩一样。 掛在林可脖子上像个掛件。 不过这样不方便走路,於是林可將自己放左边肩膀上扛著。 “走!叫上利姆露,我们一起去河边!” …… 利姆露更大了。 一开始像水桶那么大,现在却和一头猪一样。 “你……三级【史莱姆】了?”林可挑了挑眉。 没想到大家都接连突破了? “对!领主大人。”利姆露蹦了一下,身体抖动。 这让林可觉得利姆露长胖了。 而一旦接受这个设定,他感觉那些看上去和果冻一样的身体,仿佛变成了肥肉。 “你……吃土吃的?”林可有些迟疑地问。 毕竟吃土也是他让人家吃的,这样才好挖地下世界。 “没错领主大人……”利姆露似乎咂了咂嘴:“吃久了,我感觉挺好吃的。” “好吧。”林可摇了摇头,指向眼前的河流:“我这次来,是想教你一个定理……嗯,也就是一条法则。” “法则???” 利姆露两颗如同黑豆子的眼睛睁得老大:“法则?!” 先前城墙上他也在,自然听到了当时悼亡之主的话语。 “没错。”林可眼中露出思索之色:“这些东西你如果掌握了,我相信不会输於法则的。” “多、多谢领主大人!”利姆露黑豆小眼睛中陡然流出蓝色的液体。 他连忙对林可道:“领主大人,快,快接住它们。” 林可:? 虽然奇怪,但想到史莱姆一族在吃到从没吃过的食物时会流下紫色眼泪,林可还是立刻用魔力接住了这些蓝色液体。 “领主大人,这也是我们一族的史莱姆粘液,可以做魔药。” “只有当我们真心感恩时,才会流下这种眼泪。” “这也是我们史莱姆一族的秘密,林可领主大人,我感恩於您,也愿意追隨於您!” 第七十六章 自来水好啊,自来水得有啊 “追隨……” 林可微微頷首。 追隨者,这是一个古老的体系。 从献出灵魂的眷属到以金钱为標的物的佣兵,都是属於追隨者。 本质上来说,芙芮也是林可的追隨者,而且还是最忠诚那一类,从灵魂到身体都属於他。 “如果,如果您不嫌弃的话……”利姆露的声音小了下去:“当然,嫌弃也正常,很正常,我只是史莱姆而已……” “不,利姆露。”林可诚恳道:“我刚刚是在思索我是否值得你追隨,如你所见,我只是一个二级的【吸血鬼】。” “不,尊贵的林可大人。”利姆露摇了摇身子: “第一次见您我就想追隨於您,但我怕自己的追隨会占用您的灵魂空间,现在看来,您那么强大,应该不会。” “愿意收留我们史莱姆族群的领主大人,我目前还没有听说过,所以我非常非常感激您!” 占用灵魂空间恐怕还是会的……林可哭笑不得。 他只有二级。 若是想要接受利姆露的正常效忠还好,但若是要成为他的追隨者,特別是眷属,那便確实需要精神力了。 (请记住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0???????.??????超靠谱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如今,他拥有雷电和芙芮两个追隨者,都签订了黑暗契约。 不过利姆露確確实实对他有大用。 目前不管是各种建筑的粘合剂,还是茉莉奶绿的製作材料,都需要史莱姆族群的参与。 而且史莱姆一族还是优秀的侦察兵,气息微弱且不容易被法瑟人在意。 再加上人家利姆露从一开始就很尊敬他。 先前他只有二级的时候,利姆露就自己站出来说地下城的挖掘可以靠他们吃土来建造。 明明可以吃咖喱,偏偏要吃土, 为的就是贡献自己的力量。 现在,既然利姆露提出来了,林可也要给予回应。 “我接受你的效忠。”林可郑重开口。 利姆露身子抖动了一下,也紧接著庄严说道: “我,利姆露·滚球,在群星的光辉下起誓!” “此生將永远追隨林可·阿赞恩的步伐,即使眾生陨落、位面毁灭、规则崩坏,也至死不渝!” 话音落下,林可和利姆露並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情况发生。 但是,却比之前感觉亲近了不少。 那种亲近就像母亲看到孩子后的慈爱,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 “很好,你已经是我的眷属了。”林可微笑著点点头:“这次让你来,是顺便告诉你关於一条定理的,你可以理解为压强……” 林可当即拿出先前准备好的皮管,开始讲述关於自来水和压强的关係。 现在条件不允许,只能利用压强来做一下最早期的自来水了。 自来水一般通过水泵或高位水箱產生压力,利用流体力学原理克服管道阻力维持水流连续性,而后依靠压差输送至家家户户。 现在条件不允许,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高位水箱来进行自来水运输。 也就是说,在河边搭一个高高的水箱,里面储水,而后把水管连通至大荒乐园里。 如此一来,便是自来水。 相应的一些铁具倒也不难,先前约尔村的村民们本就有很多不用的铁具,熔炼后进行加工就行。 “……藉助这种原理,只要保证水箱水源充足,我们的水便可以自己到水管之中,到水龙头之中了。” 林可结束了自己的讲解。 眼前的西莉和利姆露一脸恍然。 西莉更是接过林可的皮管,用水试了一下。 这皮管不长,乃是用皮毛缝製而成,软而坚韧。 当皮管装满水时,只要皮管一边略低,水便会从低的那边流出来。 这就是自来水的原理! “我以前怎么没发现!”西莉惊嘆,又看向林可:“哥哥太厉害了……” 其实生活中这种原理是很常见的。 但是知识的魅力就在於一层窗户纸。 捅破了就是天高海阔,困在其中就是狭小逼仄。 “我也懂了,林可大人。”利姆露面露明悟之色:“我这就去让小史莱姆们挖掘掩埋水管的通道!” “去吧!记得把这个定理告诉他们。”林可摆了摆手。 西莉也蹦蹦跳跳跟著利姆露一起走:“哥哥,我去看著!太有趣了!” 见两人走远,林可笑著摇了摇头。 西莉一直都是孩童心性。 只不过利姆露的效忠,让林可想到了雷电。 “雷电,你那边怎么样?有没有亡灵?”林可寻著黑暗契约问。 距离不算近,不过也不算远,他还能感应到雷电。 “亡灵没有,来了好几波魔兽,被我打跑了!”雷电的声音得意洋洋的:“怎么?亡灵来了?要不要我回来?” “不用。”林可回答:“不过亡灵后面或许会入侵雷霆大沼泽,如果打不过,到时候你就说你是烬的伙伴就行。” “烬的伙伴?”雷电声音一愣:“谁?烬是谁?我不认识啊!” “你认识,就是我。”林可笑笑:“总之到时候你这样说就行。” “你怎么又成烬了?”雷电有些不解,但仿佛遇到了什么情况,声音变得匆忙起来: “好傢伙,一条大蛇来了!等会聊!” 似乎雷电遇到了魔兽,开始了战斗。 林可倒是不担心雷电。 雷电很聪明,不会打不过硬拼。 如果遇到强大的气息,林可相信,雷电会马上一溜烟跑回来求救。 这就是高智商宠物的好处。 而布置好了自来水的事后,林可便又在思索戏剧的事了。 让芙芮排练那么久了,应当差不多行了。 “看看去!” …… 刚结束战斗不久,戏剧排练却没落下。 不管是芙芮还是演员们,对於这个戏剧都很上心。 戏剧,是贵族的专属! 平民们不是没看过,但都捨不得看。 就像音乐会、绘画等,大家都有所耳闻,但没有贫民愿意花自己的积蓄去买幅画掛家里。 戏剧也一样。 但是这不妨碍大家能猜测到这东西有多赚钱,能具备多大的影响力。 当林可到来时,戏剧正演到了其中一幕。 只见饰演朱丽叶的女哥布林卡拉玛对著饰演罗密欧的男人耶鲁说道 “罗密欧啊罗密欧,为什么你是罗密欧?” “否认你的父亲,拋弃你的姓名吧!也许你不愿意这样做……” “但只要你宣誓做我的爱人,我也愿意不再姓凯普莱特了!” 第七十七章 戏剧准备好了 耶鲁正要回话,但见到林可到来,眾人便又过来行礼。 “领主大人!” “领主大人日安。” 眾人尽皆行的是捶胸礼,对林可很是尊敬。 “主人!” 芙芮一脸惊讶:“你不是去种植基地了吗?” “我还去了河边。”林可笑笑:“进展怎么样?我看刚刚卡拉玛的台词不错。” “差不多已经演完了。”芙芮脸上也露出开心的笑,身后箭头状的小尾巴摇来摇去像小狗: “主人,您要不要完整看一看?” 完整的? 林可微微点头:“好,麻烦你们。” 他只不过是习惯性的礼貌,但是在大家眼里却是一种受宠若惊的尊重。 於是,眾人怀著一种莫名的激动、紧张和感激之情,开始了表演。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標准的五幕剧,体量並不小。 第一幕开场诗,也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初次见面,一见钟情。 第二幕则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互诉衷肠,私定终身。 第三幕演变到了罗密欧为友报仇,杀仇敌遭放逐。 隨后就是揪心的一幕,朱丽叶避婚假死。 直到第五幕,罗密欧误以为爱人已死,饮鴆自杀,朱丽叶隨后自尽。 一些人数大场面便由三个人组成。 大致装成人很多的样子便可以。 朱丽叶:“离別是如此甜美的忧伤。”(parting is such sweet sorrow。) …… 罗密欧:“未受过伤的人才会嘲笑他人伤痕。”(he jests at scars that never felt a wound。) …… 朱丽叶:“我唯一的爱竟源自唯一的恨。”(my only love sprung from my only hate。) ……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就去 101 看书网,?0???????.??????超方便 】 一幕又一幕,一句又一句。 由卡拉玛和耶鲁饰演的罗密欧和朱丽叶演得非常不错。 两人本来就有感情,再加上对角色理解得很透彻,自身也有来自於种族和父母的隔阂,於是將那种爱恨纠葛便演绎了出来。 林可也从一开始的审视,变为满意,最后甚至在耶鲁演绎罗密欧自尽那一幕时觉得由衷的喜悦。 芙芮在林可身后半个身位,一直很紧张地观察林可的表情。 看到林可脸上的笑意,芙芮才略微鬆了一口气。 作为导演,可以说她是最紧张的了。 而林可確实也很满意。 演员们演得真的很好! 那种情感確確实实非常饱满! 演技上来说,和前世他认识的演员不知道能不能比。 但是最起码那种情感的真挚,使得他们演出来的感觉就是演技很好。 “不错,很不错。” 在结束之后,林可立马鼓掌:“演出得非常好!” 其中还是有一些点存在瑕疵,但是林可知道现在演员们最需要的是鼓励而不是挑刺。 毕竟是第一次演出,在正式演出之前还有很多机会弥补的。 “真的吗?”芙芮欣喜,旋即招呼各个演员一起过来:“卡拉玛,耶鲁,弗雷亚,布尔格……都过来。” 演员们喜气洋洋凑过来。 刚刚林可鼓掌的样子大家都看到了,故而神色之间都很振奋。 “表演得非常不错,可以去剧院演出了。”林可笑著对所有演员道。 “真的?剧院?我,我好开心!” “妈妈,你听到了吗?我们可以去剧院表演了!” “耶鲁,太好了,我们可以去剧院演出了!” 眾人欢呼雀跃。 哥布林们和人类村民都很激动。 像卡拉玛和耶鲁的父母,原本是在干其他事的,但是正好戏剧里需要,便乾脆一起来演绎。 那种父母反对子女的戏幕也因此才能展现得更完美。 “你们继续排练,后面我们去安德鲁城演戏!” 林可说完,交代芙芮几句便离开了。 芙芮留下与她自己找的演员们享受喜悦,就像享受胜利一样,欢呼不断。 往后几天便是正常的日子。 芙芮依旧与剧团在一起准备表演。 西莉在监督领地內的各项工作。 利姆露带领族人到处进行吃土和建设。 婆洛门带领哥布林们进行种植基地的日常耕种研究。 鯊比则是一边训练吹箭手们,一边带著人继续设置陷阱、巡逻等。 直到过了几天,林可才叫芙芮和西莉去打听消息。 安德鲁城的消息! 他所知道的戏剧知识,都是在伯爵城堡里学的。 最近的城市里有什么戏剧,有哪些剧院,他还需要了解了解。 …… “呼呼——” 风儿吹拂,旋即两个人影从空中落下。 正是芙芮和西莉! “怎么样?”林可直截了当问,期待有点好消息。 结果西莉无奈道:“芙芮姐姐,你自己说吧。” 芙芮闻言脸颊一红,右手抱著左手手臂,小心翼翼道:“钱……钱我给弄丟了……” “不是?”林可呆住:“弄……弄丟了?” “对……”芙芮的表情像是要哭出来了:“我,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刚刚准备把钱掏出来就……” “你別急,慢慢说。”林可安抚。 他先前叫芙芮他们去购买一些种子。 特地弄了一点血红山楂之类的果子去卖,卖几枚铜钱算几枚。 可惜现在番茄还卖不出去,大家都觉得番茄是那种名为狼人桃的水果。 “……结果用果子换来了七枚铜幣,然后弄丟了,大致就是这样。”芙芮说完了。 “空间戒指里的空间还能破损?”林可有些无语。 难道是被资本做局了? 不对,难道是被穷神做局了? 这世界还有这个神职? 不得不说,芙芮真是被穷神眷顾的傢伙,竟然连空间戒指破损这种千年一遇的事情都遇到了。 要知道空间戒指这东西要么直接崩溃破坏,要么就是完好无缺,哪有什么破损的说法? “能的!能破损的!” 芙芮仿佛怕林可误解自己,连忙解释出某种可能性: “据说光明神那个级別的主神,可以悄无声息地划破一个低阶职业者的空间装备,这对於祂们来说很容易做到……” 说著说著,在林可和西莉诡异的目光下,芙芮越来越小声,最终悄无声息。 “行了,也没几个铜幣。”林可摆摆手:“重要的是,我让你们观察的事情观察了吗?记录了吗?” “观察了!我观察了!” 第七十八章 忍冬花剧场 “情况不复杂!” 芙芮带著一种將功赎罪的表情,屁股后面像“→”一样的尾巴如同小狗一样晃来晃去。 “唉,这个女人。”西莉见状无奈摊摊手,然后陡然看到了林可空空的肩膀。 於是一个小碎步后纵跃到林可左肩膀,再爬到右肩膀,而后舒舒服服躺下:“啊~好地方~” 隨即便用两只手撑著小脸蛋看著芙芮,等芙芮表现。 看到自己的队友变成观眾,芙芮更紧张了,两条穿著白色蛛丝袜的腿在膝盖位置碰到一起,两手也扭捏道: “嗯,嗯……主人,那我开始匯报!” 进入匯报模式,芙芮仿佛从扭捏的少女变成了六级魅魔: “这一次我们去最近的安德鲁城里看了,那里的花钱的地方有好多啊,理察集市、无眠酒馆、水龙鸡院、菲利贝广场……” 林可先前让芙芮她们顺便看看市场有什么是供不应求的。 “……剧院確確实实有一个忍冬花剧院。” “忍冬花剧院,据说是剧院主人和他妻子结婚时所建立,忍冬花的话语是一心一意的爱……” 芙芮正要大肆发表自己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林可又再度打断了她: “忍冬花剧院现在有什么剧目?” 芙芮回答:“《牧羊人》、《强大的黑暗》、《稻田里的神跡》。” “一百多年前史蒂芬大师、多伦多大师和杰尼大师的作品?”林可微微点头。 一个野猪人、一个犬人和一个精灵。 三个大师的剧本都不错,只可惜方向都是宗教与政治,限制了他们的发挥。 这三部作品的宣传(properganda)性质大过了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 《牧羊人》说,光明神就是牧羊人,所有生命都该成为主的羔羊。 《强大的黑暗》说,黑暗静謐而深邃,包容万物,而光明刺眼且尖锐,容不下一切。 只有那个《稻田里的神跡》是类似於某个精灵族的神明自传。 人物自传,便是剧本开始转向的开始。 只不过《稻田里的神跡》最终还是走向了宣扬神明的宗教性质。 总的来说,以小见大。 忍冬花剧院的剧目,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目前市场上的走向。 “那位剧院主理人,现在似乎想要变卖剧院。”芙芮又道:“已经很少有人愿意去看了,不管是工匠还是商人,都已经不怎么买帐了。” 要知道,上流阶层並不全是领主,也有其他阶级。 包括一些低级职业者。 不过安德鲁城实在太偏僻,自然人也少。 “亡灵呢?有没有遇到亡灵?”林可又问。 那位悼亡之主显然没有想入侵吸血鬼帝国的领地。 毕竟亡灵一族就没有听说过什么神明,但凡没达到那个级別,想要对抗现有秩序和体系就很困难。 “没有。”芙芮回答。 得到肯定后林可才略微放心。 这样他才能安心去安德鲁城表演剧目。 不然的话,社会秩序动盪不安之时,去表演剧目几乎意味著血本无归。 就是不知道那位忍冬花剧场的主理人会怎么谈价格和分成了。 “这样,剧组都准备准备。”林可沉吟道:“將一些布景也准备好,我们十天后就去商谈演出。” “十天?!” “十天??” 西莉和芙芮同时出声。 西莉是疑惑,芙芮则是紧张:“十天……十天会不会太赶了?不,不,我的意思是,要不要十一天,或者十二天?” 林可发现今天的芙芮特別紧张,就像即將交试卷的考生一样。 很期待结果,却又很惧怕知道结果。 “十天正好。”林可笑了笑:“顺便我也可以和你说说一些要点。” “好!”芙芮渐渐平復下来。 林可又看向肩膀上趴著的西莉:“西莉,你也要准备。” “我?”西莉疑惑:“我不会演戏呀?” “不用演戏。”林可眯了眯眼睛,看向身后。 那个方位,是种植基地的方位。 “我们要做几样东西,將这些东西通过戏剧传播出去。” 林可笑道:“这些东西,未来可以卖钱,卖很多很多钱。” “钱?”西莉点点脑袋,眼睛闪闪亮亮的:“好!我最喜欢钱了!” 说著,她还看了一眼芙芮:“以后,钱都由我管!” 芙芮气息一窒,双脸通红地举手赞成:“我,我同意。” “好。”林可哭笑不得: “芙芮,你先继续让他们排练戏剧,我先和西莉去做点东西。” “好的主人。”芙芮眼神里充斥期待与紧张两种情绪,旋即展开蝠翼飞走了。 “哥哥,我们要做什么?”西莉好奇。 林可咧嘴一笑:“我们要做的是……番茄酱!” 番茄酱!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伟大的调味品。 这种调味品的运用广泛程度,堪比食盐味精等调味品。 而且最关键的是,这种调味品不仅可以调味,还能拿来生吃。 这就意味著他们领地里数不胜数的番茄未来有了去处 而且,现在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番茄可以吃。 届时,大家只会疑惑这种“番茄酱”中的“番茄”是什么,不会联想到狼人桃。 这可以给原材料保密工作增添一把锁。 而早期的大批量售卖也可以占据市场。 等一些商人反应过来时,他的市场已经非常大了。 再加上这个时代的口碑还仅限於口口相传,“营销”这东西还没有普及,更別说品牌化和品牌效应的理念了。 林可【奶茶店长】的职业特质之一就是营销与销售。 他也可以从中让职业理解更进一步。 待所有人都习惯了吃他麾下牌子的番茄酱,只要价格波动不大而且口味不进行太大改动,基本上就是固定客户群体了。 至於宣传…… 他可以用剧目宣传! 当然了,番茄酱的售卖还有很多问题。 容器、防腐储存、品牌標识、產量等等,都亟待解决。 容器的话,现在並没有玻璃器皿,大多贵族都是用金属,特別是金银来用。 防腐甚至是最简单的,因为他就知道一个魔法,专门用来保鲜。 品牌標识也不难,就用一个鲜明有特色的就行。 最大的问题,成了產量。 现在的番茄,在大荒乐园虽然供大於求,但只大了一点点。 要想迅速占领市场,甚至別说其他城市,就是安德鲁城这个小市场,都需要海量的番茄。 “走,西莉,我们去找婆洛门。” 第七十九章 魔法——生长素! 婆洛门依旧在田间忙活。 驱动他劳作的动力太多了。 或是他本质的热爱,或是他看向门徒时肩上的沉重感,或是林可期许的目光…… 总之,他很努力。 一丝不苟地在田里工作,每天都要查看每一株植株。 兵熊熊一个,將熊熊一窝。 反过来也一样。 婆洛门如此以身作则,使得整个种植基地的人都很认真,每个人都被婆洛门感染著、影响著。 林可对於种植基地这种状態只觉得非常满意,也很庆幸。 庆幸婆洛门是这样的哥布林。 而不是他在教材里看到过的那种非常卑劣骯脏而低等的造物。 “婆洛门!” 林可將婆洛门召唤过来。 婆洛门虽然在田间入迷,但是对林可的声音还是很有反应的。 他小跑过来,轻声喊:“教父,怎么了?” “十天內,番茄的產量可以翻几倍?”林可询问。 番茄的產量现在大多依赖於婆洛门的魔力。 婆罗门输入魔力多,產量就大。 输入魔力少,產量就小。 婆洛门另外两个个【育种家】门徒也是这样,只不过没有婆洛门那么强而已。 “如果我告诉你一个东西,他能让你新学一个魔法呢?”林可笑了笑。 “魔法!?”婆洛门眼睛亮了起来:“教父,也是哥布林皇帝的特技吗?” “是不是,还重要吗?”林可颇为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婆洛门。 婆罗门沉默了。 林可见状转移了话题:“你知道植物生长时是靠什么东西越长越高,枝繁叶茂吗?” 婆洛门的心思顿时转移到了植株上。 “是汁液?”婆洛门尝试回答。 “对,也不对。”林可笑了笑:“是生长素!” “生长素?”婆洛门眼睛越来越亮,表现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林可则开始讲解:“生长素是植物体內调节生长的重要激素……” 这都是高中生物內容了。 植物生长素,比如吲哚乙酸等,就是通过调控细胞分裂、伸长和分化,从而影响植物向光性、顶端优势等生理过程。 其核心功能,在於通过增加细胞壁可塑性,促进茎、根等器官的纵向生长。 还会因为生长素分布不均引起向地性、向光性等,如单侧光下向光侧浓度低,背光侧浓度高。 其中还有一个点,便是顶端优势,也就是顶芽產生生长素抑制侧芽生长,维持主茎优先发育。 可以说,生长素贯穿了植物本体的一生。 前世一些作物就是通过修剪扦插等人为手段来调节植株的生长。 至於林可为什么要告诉婆洛门这个知识…… 因为,知识就是力量。 知识……就是魔法! 通过先前悼亡之主说的关於法则的话,再通过后面利姆露的话,再加上原身在伯爵城堡学习的各种知识…… 林可陡然有一种猜测。 那就是他前世所知道的很多东西,其实都可以成为魔法! 但是猜测只是猜测,还需要实践才行。 只要能实践成功,婆洛门原本那种笨拙而缓慢的催生手段,就可以更进一步了。 “生长素,生长素,原来如此……”婆洛门双眼微微发亮,而且是真的发亮,犹如小灯泡一样。 他脑海里浮现出来的是各种各样的植物,以及林可说的生长素的知识。 这些植物的生长、表现,与林可说的生长素知识相重合。 婆洛门陡然间撇下林可,大跨步往外跑,很快来到了田地边缘,越过陷阱区,蹲到一棵灌木前方。 他毫不留情掰开了一截枝干,枝干立马流露出其中鲜嫩的汁液。 接著,他手上透出淡绿色魔力,从枝干进入了灌木之中,仔细感受、体会。 片刻后,他站起身子。 就那样站著,一动不动。 “老师……”有门徒看林可在旁边一直站著,婆洛门却背对林可不说话,於是想要提醒婆洛门。 结果被林可出声制止了。 “不要打扰他,他顿悟了。”林可眼中充满笑意。 “顿悟?”婆洛门的门徒不解,不过还是听从林可的话不去打扰。 林可就这样静静等著,等著婆洛门顿悟。 片刻后,婆洛门身子一颤,气息波动了起来。 林可挑挑眉:“三级?” 他都没有三级,婆洛门竟然成了三级【育种家】了? 不过想到自己事情比较多,也没有全身心做奶茶的环境。 他做奶茶不是说做出来了就行。 需要模擬真正当奶茶店长的环境,就需要很多配套设施。 故而现在他都只有二级。 当然了,从实力上看,先前林可將前世武学和【奶茶店长】的“原材料进货”特质进行了融合,正常三级职业者是打不过他的。 “教父!”婆洛门突破后就兴冲衝过来:“这个魔法我学会了!” 魔法——生长素! 林可笑著点点头:“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成。” 於是,婆洛门直接去旁边地里对一个普通番茄植株进行了实验。 婆洛门凝视眼前的植株,双手虚空一指其枝干,身上魔力沸腾,口中轻念道: “生长素!” 下一刻,这株早已经成熟的番茄植株陡然间晃动了一下躯干,一根又一根枝丫从其关节处像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 枝干冒出,迅速开枝散叶,而后开花结果。 紧紧片刻,整个植株就被掛满的果实压弯了茎干。 好在有一些木棍支撑著,故而没有直接折断。 看到这一幕,周围种植基地的其他人发出一声声惊呼: “领主大人在上,这是什么魔法?!” “好多番茄!这起码得一两百个吧?” “好强的魔法!领主大人只是指点了几句,婆洛门就学会新魔法了!” “领主大人真的太厉害了!” 眾人纷纷夸讚,而林可也很满意地点点头:“看来產量翻番没问题了。” 婆洛门也惊喜:“是啊!教父,这样一来就有吃不完的番茄了!” 但是旋即婆洛门又挠了挠头:“可是教父,我们弄那么多番茄是要做什么?” “现在咱们大荒乐园的食物,每天都吃不完了。” 听到这个疑惑,林可笑了笑:“吃不完,不可以卖吗?” 第八十章 果然还是要烧制玻璃啊 “难道要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 婆洛门表情纠结。 番茄就是狼人桃,狼人桃就是番茄, 问题是,现在大陆上所有人都不知道狼人桃可以吃。 这就成了他们大荒乐园的专属了。 故而婆洛门不想把这个秘密分享出去。 不然的话,他早就会提出去和安德鲁城里的商人进行交易了。 “不用说秘密,我们只需要加工就行。” 林可笑道:“到时候我们的种植基地就是重中之重,任何人都不能参观,我会去买个魔法阵把这里围起来的。” 以前是没钱,而且也没时间赚钱,所以只能弄陷阱。 现在不一样了。 既然要赚钱,就要考虑好花钱。 虽然最终可能瞒不了太久,但能多瞒一会儿都会更有助於他將品牌观念植入人心。 “我们將食物加工出来,直接贩卖成品。”林可讲解:“比如將番茄弄成番茄酱,再加入其他东西,別人就很难猜出来是什么了。” “番茄……酱?”婆洛门若有所思。 而正好这时,西莉从远处乘坐一小群魔法蝙蝠飞了过来:“哥哥,你交代我的事弄好啦!” …… 看著眼前十分简陋的几个屋子,林可有些感慨。 缺铁啊! 前世是钢铁產量过剩,卖都卖不出去。 现在是想要钢铁都很难。 不过倒是能將就著用。 “哥哥,你弄这几个大傢伙干什么?”西莉坐在在林可肩膀上好奇问。 “烧制玻璃。”林可轻笑道:“我们要改变世界。” “玻……璃?”西莉咀嚼这个单词,感觉很奇怪。 从前没有玻璃这个称呼,只有水晶、琉璃等。 但林可这个自创的法瑟通用语,却有一种神形兼备的感觉。 仿佛能让人想到这时一种水晶、宝石、玛瑙和琉璃的混合物。 “对,玻璃。”林可笑笑,踌躇满志。 艺术的变迁来源於什么? 所谓的百家爭鸣、文艺復兴、女性崛起等等很多思想的变迁,都来源於社会生產力的变革。 简单来说,没吃饱时只有一个烦恼,吃饱了就有无数个烦恼了。 隨著经济的强大与发展、城市的兴起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智慧生命必然会逐渐改变以往对生活的態度。 没吃饱时想吃饱,吃饱了想穿暖,穿暖了想住得好。 吃喝拉撒,衣食住行。 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满足之后,智慧生命就会想其他东西了。 以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每天干十几个小时就惦记著那点庄稼和猎物吃。 后来,规模化养殖、科学耕种,於是一天只需要干三四个小时,太阳没下山就干完了活计。 那接下来干嘛? 那么长的空閒时间总得找事情做吧? 或是从吃饱变成吃好、穿暖变成穿好,或是进行生命繁衍活动。 但这些都是一时的。 智慧生命们的社会一旦生產力越来越强,必然就会衍生各种艺术。 亦如现在的贵族们,吃饱穿暖了就开始追逐艺术了。 而现在,林可即將把《罗密欧与朱丽叶》这种艺术品公之於世。 若是又在小范围內流传,那就没意思了。 前期可以通过在贵族阶层流传赚钱。 但后期要扩大影响力,还是需要在其他阶层流传的。 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还是让其他阶层的智慧生命们把生產力提高。 当他们不把目光放到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后,便会自然而然学著贵族一样,开始关注文学与艺术了。 实际上这就是新阶级的形成和阶级固化的裂痕。 这是属於法瑟的新文化运动。 林可为何想整个大陆都诵赞他的名? 悼亡之主说,伟大级存在所走的道路是参悟法则,神明的道路则是信仰之力。 故而,林可未来要做到整个大陆都知晓他的名,届时他岂不是成神了? 而现在,他就需要铺垫了。 玻璃製品只是其一,为的是打破贵族对於贵金属、宝石珠宝之类的垄断。 等人人家里都有一个比琉璃还通透美观的玻璃杯,贵族自以为用来证明身份的东西就没了。 而后? 玻璃瓶里装各种各样的食物,比如水果罐头之类的。 让家家户户都吃得饱。 再弄出一个纺纱机、织布机、缝纫机等东西,让家家户户都穿暖。 甚至水泥、工厂、铁路等东西都弄起来。 那时候或许会迎来一个职业大爆发时期。 这个时代的智慧生命,太低估了人民的潜力与力量。 一千个贵族出强者的机率可能有百分之五十,远远高过平民出强者的概率。 但是,当平民的基数十倍百倍於贵族时,这个机率就没什么意义了。 那时候的世界,到处诵赞他的名字,信仰之力要多少有多少。 “哥哥,哥哥?” 而在这时,西莉打断了林可的联想。 “哥哥你傻笑什么啊?”西莉疑惑。 林可擦了擦口水,嘿嘿一笑:“没什么,来,我教你做玻璃。” “哦~”西莉点点头。 林可旋即兴冲冲开始了实践。 而实践证明,现实与理想基本上相当於屎壳郎与袋熊拉出的方形粑粑——看似有关联,实际上根本连不到一起。 烧制玻璃林可只知道流程,也就是製作模型、调製配料、熔制玻璃液、成型后退火。 但是,配料他只知道沙子,也就是二氧化硅,其他需不需要加更多东西维持稳定性? 玻璃液要多少大概多少温度熔炼最好? 不知道。 他统统不知道。 不过,他熔制出来的第一个丑玻璃,还是惊艷到了西莉。 “这……好好看!” 西莉看著地面被林可熔制出来的由三角、圆柱、稜锥等融合而成的奇形怪状器皿,发出惊嘆之声,双眼都发亮了。 “这就是玻璃,嗯,不完美的玻璃。”林可摸了摸鼻子:“我就是打个样,具体后面的熔制还是得交给你,西莉。” 別看西莉平时不著调,但其实关键时刻还是很靠得住的。 “好啊好啊!”西莉双目闪过一丝猩红,这是吸血鬼亢奋事后魔力上涌的表现: “我刚刚已经记住了,原来,原来哥哥先前那个琉璃杯就是这样做出来的!” 这个世界没有玻璃,但是先前林可的血腥玛丽和茉莉奶绿都是玻璃杯。 只不过芙芮和西莉他们都以为这个是神力凝聚而成的罢了。 “好好做,后面再让几个人类来一起做。” “记住,必须签订黑暗契约!” “玻璃工艺是重中之重!” 第八十一章 自创魔法——供应链运输! 事情交代给西莉,林可也放心。 西莉能及早出来拥有领地,靠的大多都是自己。 伯爵虽然子女眾多,但並不是管理就鬆散了。 相反,伯爵是非常严格的。 要么就是成年,要么就是拥有三级实力,不然就不会允许子女出来领地歷练。 而且伯爵的教育理念其实也非常先进。 不仅仅是实力,更重要的还是心智。 这才是为什么原本的“林可”被分配到边缘的原因。 因为“林可”不存在心智,是个智障。 智障,管不下领地的。 伯爵虽然不会狠心到直接杀了林可,但却能狠心把林可放到弱肉强食之中。 或是被其他子女杀死,或是死於飢饿,但总之不再关心。 西莉就不一样了。 西莉母族据说也来源於一位老牌的吸血鬼家族。 故而才分配了一整个村庄的人类给西莉。 如今大多数时候,其实都是西莉在到处管理和视察,她本身也爱干这个。 所以,林可放放心心把玻璃烧制工作交给西莉。 不过,光是玻璃也不够。 做番茄酱,最重要的事是什么林可一直没忘记。 保存! 像番茄酱这种东西,很容易发霉,也很容易变质。 所以,他不仅仅需要瓶子,还需要消毒。 甚至连製糖都是下一步工作了。 当然,其实消毒杀菌、封装保存也不难。 魔法可以解决。 很多贵族家里食物根本不缺,就是因为有相关的魔法可以储存食物。 但是,魔法虽然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也要有魔法才行啊! 这里的可都不会这个魔法。 不过林可倒是想到了自己的【奶茶店长】中“供应链运输”这个特质。 奶茶粉还好。 茶叶也还好。 在防腐和储存方面不太难。 但果茶呢? 难上加难! 怎么样才能迅速把果茶中的水果供应给奶茶店? 防腐防变质、无菌储存等就很重要了。 “让我来试一试……” 林可来到雷霆大沼泽,雷电的地盘。 旋即隨意摘了一枚不知道有毒没毒的果子,而后开始尝试。 原本他对於供应链运输的理解大多是在速度、敏捷方面。 一开始他的认知更偏向於那方面,用来逃跑、追踪。 现在要转变过来就需要努力了。 “供应链运输……” 林可握著果子,尝试以魔力將其影响。 “哗……” 猩红魔力如风儿一样划过眼前的果子,根本一丝一毫都没有融入进去。 就像原材料进货一样。 供应链运输一开始的催动非常怪异,很难达到那种如臂挥指的感觉。 连果子都融入不进去。 “噗嗤!” 一声轻响,不知名野果应声而碎,果汁流了林可整个手掌。 失败了……林可微微皱眉,又转而拿起其他果子开始尝试。 “噗嗤!”“噗嗤!”“噗嗤!”…… 一个个果子应声而碎。 “不对,方向错了。” 林可旋即转换了一下思路。 “既然是运输,就应该將它包裹?” 林可心念一动,猩红的魔力瞬间不再尝试冲入果肉之中,反而以一种柔软的姿態將果子包裹住。 魔法——供应链运输! 下一刻,林可手中传来阵阵森寒之气。 冰? 林可眉毛一挑,持续输出。 但果子却没有呈现出冰冻状態本身温度似乎也不变。 就好像这魔力並不能影响到果子一样。 而后林可微微恍然。 不对,不是冰。 这是防腐保鲜! “形成了冷藏冷冻的效果,却不改变本身的温度,就它了!” 林可眼中闪过一丝满意。 不出所料,供应链运输的的確確有防腐保鲜的用处,而非仅仅是用来跑路。 就像【吸血鬼】里的特质“蝙蝠操纵”一样。 可以操纵来飞,也可以操纵著攻击,更可以用来侦查。 怎么使用该魔法,完全是看对这个魔法的了解程度和挖掘程度。 “继续……” 林可很期待这个魔法能造成的效果。 接下来就要看看怎么样將这个魔法的持续时间加长了。 於是,雷电领地里的花花草草们遭了殃。 “供应链运输!” “供应链运输!” “供应链运输!” …… 林可不停实验,不停实验,一边实验一边感知。 终於从手中的实验品里得出一个结论。 以他的魔力水平,百分之一的魔力就可以维持一千克的植物三天不腐败。 十分之一魔力可以维持二十天左右,因为魔力上升之后反而会让魔力流失速度加快。 十分之三,也就是百分之三十魔力,更是只能保存五十天左右。 想要卖得远,就需要五十天,毕竟运输路上还需要消耗时间。 而要恢復魔力大概需要四个小时,一天可以弄大约五次? 总的算下来,他一天不眠不休的情况下,可以封存多少? 每天约五次满魔力,每次满魔力可以封存大约三次,每次一千克。 一天只能弄十五千克! 若是三天保质期的则是可以封存更多! 这样算下来,林可大致也有了思路。 不管近的远的,不管是安德鲁城的居民,还是更远的城市,他都卖多品种的。 价位不同,保质期就不同。 相信很多人都会根据自己的需求来买不同保质期的商品。 只是这可就苦了林可了。 后面有钱了还是要买个人人都能学的保鲜魔法……林可內心暗自决定。 毕竟供应链运输这个技能,目前只有【奶茶店长】可以学。 在未来他把这个职业传承或者透露给別人之前,都只有他可以做。 不过以后有了钱,买个保鲜魔法让其他人学习了专门干保鲜的活计就行。 “一切都准备妥当了……” 林可解决了最后的问题,也稍微鬆了一口气。 甚至於大荒乐园里多出来的蔬菜瓜果,未来他也可以封存下来,冬天的食物也算是解决了。 “可惜,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番茄酱,差了点什么呢?” 然而,就在林可了结这个事不再多想,准备回大荒乐园时,他忽然看到了一株普普通通的植物。 看到这个植物,林可陡然间身躯一震。 “这……” “这个东西?” “对啊!这是南方,我怎么没想到?” 第八十二章 糖 林可激动了。 眼前的植物长得就像其他热带植物一样,叶片长长的,本身又是一节一节的。 而且那一节一节的枝干上还有一些白色的根须。 这是方便吸收阳光雨露。 热带和亚热带,湿气重,故而不需要太深的根系也可以吸取水分。 像香蕉、芭蕉、椰子等植物,明显就是在炎热潮湿环境下生成的產物。 而眼前这种植物也一样! “甘蔗,我怎么把你忘了……” 林可有些感慨。 想来想去,把甘蔗这茬给忘了。 目前大陆上最流行种植的製糖作物只有两种。 一种是枫糖、一种是甜菜。 而这两种都不適合种在炎热潮湿的地方。 枫树在前世就生长在那些常生长於海拔高一些的乾燥山坡上,比如减拿大。 甜菜也是生长在欧洲。 故而林可一时之间也没想起来还有甘蔗这种良好的製糖作物。 刚刚他想半天想不出的番茄缺了什么的东西,现在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糖!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糖可是稀缺物品。 糖分的获取並不是特別容易。 而林可也知道,糖出了食用,还有很多其他用法。 前世林可刷短视频就记住了这一点。 糖被视为战略物资,是因为它在食品供应、能源补充、医疗应用和军事用途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食品供应就不说了,糖是人体所需能量的重要来源,每克葡萄糖在人体內氧化可產生很多能量。 这也是为什么减肥要戒糖的原因。 而在医疗应用方面,糖具有高渗性,可用於伤口处理,减少流血並抑制细菌繁殖。 而且高浓度糖溶液能抑制微生物生长,可以用於食物保存。 至於军事用途? 林可就记得,糖凝固汽油弹中可以增强燃烧效果。 所以才说糖非常非常重要,是一种战略物资。 现在,他眼前的这株植物虽然看上去比他以前吃过的甘蔗差多了。 但买过甘蔗回家啃的林可能分辨出来,这明明就是甘蔗。 只不过和番茄、血红山楂那些植物一样。 眼前的甘蔗还没有经过培育和驯化。 依旧是一种野生植物的状態。 只有一代代培育之后,这甘蔗才能成为他前世那种甘蔗。 “雷电,雷电,你在战斗还是在睡觉。” 林可马上在脑海里呼唤雷电。 他要让雷电来守著! 然后他赶紧去找其他甘蔗! 这种大杀器,可不能浪费了,必须带回去大量种植! 同时,他又通过黑暗契约的联繫呼唤芙芮:“芙芮,快快將婆洛门叫来,不,你亲自把他带过来!我在雷霆大沼泽雷电这里!” 好在婆洛门虽然不知道雷电已经成了雷霆大沼泽的小霸主。 但芙芮是知道的。 “好的主人!”芙芮感觉到了林可的心急,於是马上答应下来就去找婆洛门。 而雷电的回应则是姍姍来迟:“干蛋?我在冥想。” “冥你个亡灵的冥……”林可感觉到雷电语气中浓厚的起床气:“快来,我在你地盘,来帮我守著这植物,我有大用!” “植物?来了……”雷电有点不情不愿的,他对植物不是特別感兴趣。 但林可的话他还是要听的。 於是他也火速赶了过来。 …… “咯咯噠?” 雷电歪著头看眼前的植物,又歪著头看林可:这东西真好吃? “没错,就是这个。”林可微微点头。 “呼……”婆洛门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全部在这里了。” 眼前,是在婆洛门保护下,林可挖出来的三十二根甘蔗。 芙芮不太好进雷霆大沼泽里,因为这里面有一头独角兽和她有仇怨。 她接近就会被感知到。 第一次遇到林可时,芙芮就差点因为这个原因死了。 故而这里现在只有雷电、婆洛门和林可。 雷电负责警戒,婆洛门负责保护植株不被损伤,林可就只有负责挖地了。 好在林可的吸血鬼爪子不是白长的。 他虽然不喜欢留指甲,但那指甲的锋锐和坚硬程度堪比雷电的鸡爪。 挖起地来非常快。 故而最后,他的消耗一般,而婆洛门的消耗就大了。 “三十六株,齐了。”林可鬆了一口气:“雷电,你领地上就那么多,下次你领地扩张了和我讲,我们再去挖甘蔗。” 他转头看雷电。 “那行。”雷电点点头:“等我四级就行,三级不可能,三级就扩张领地要被另外几个围殴的。” 林可明白,雷电现在能守住领地,全在於他的种族职业——【巨龙】。 他才二级,若是三级了,【巨龙】用出肯定更大。 但是先前与其他几只魔兽有了约定,也就不好破坏了。 “你自己小心亡灵潮。”林可再度告诫:“若是遇到亡灵,只要说你是我的伙伴就行了。” “没问题!”雷电很信任林可。 旋即林可也不再停留,带著婆洛门和一堆带土的甘蔗便往回走。 走到雷霆大沼泽边缘,芙芮已经在等著了。 由芙芮的魔力,托著这些甘蔗轻轻鬆鬆。 回到种植地基,【耕作者】他们也聚集过来。 “这是什么?长长的像根棍子!” “肯定是一种作物,说不定可以用来做武器!” “別傻了,赶紧听领主大人怎么说!” 种植地基这几个哥布林聚集起来,一脸好奇。 林可笑了笑:“这是甘蔗!可以做出糖!” 仅仅“糖”这个单词出口,所有人都不淡定了。 婆洛门更是瞬间明白了林可重视这些作物的原因。 “快,快,快耕地!”婆洛门比林可还急,赶紧招呼眾职业者忙碌起来。 其他哥布林也清楚“糖”是什么。 那可是糖! “快快快!” “不要损伤根系,小心点!” “你快用魔法『植物保护』,叶片也別伤著!!” “耕地!快一点!” 所有人慌慌张张开始了开闢新田地。 只要吃过糖,自然就知道糖有多好吃,吃了有多开心。 哥布林们其实非常缺乏糖分摄入。 但是他们以前大多数其实都是知道糖是什么的。 甚至像婆洛门,还尝过糖的味道。 “糖!以前我就和你们说过糖的味道!” “这一次,我教父找到了可以做成糖的作物,我们一定要笑意!” 婆洛门把甘蔗看得似乎比番茄还重了。 第八十三章 你就从0变成1了 这个时代,但凡任何一个非贵族,吃过糖之后都难以拒绝糖的魅力。 至於为什么生命体会觉得愉悦? 因为糖是最优质的能量来源。 容易吸收、容易消化。 这也是为什么现代人减肥要戒糖的原因。 那种与生俱来的对糖的喜爱,刻进了智慧生命们的dna之中。 林可能明白糖的战略意义。 哥布林们不明白,但他们知道糖的重要性和稀缺性。 特別是婆洛门。 故而,仅仅片刻钟后,三亩地就被开闢出来。 【耕作者】马卡已经累摊下去了。 接下来就是婆洛门和他几个门徒的工作了。 一棵棵野生甘蔗被栽种到一个个土坑里。 可惜林可並不知道甘蔗应该以怎么样的距离进行间植间种。 他前世是因为见过番茄种植基地的情况才知道番茄的间植间种距离。 对於甘蔗的只不过一知半解。 所以,这就需要婆洛门这种专家来进行测量了。 一开始,这些甘蔗以小间距进行种植。 后面再根据叶片生长、根须伸展等情况进行休整。 要是前世肯定不能这样做,频繁移动只会导致植株状態不好甚至死亡。 但有【育种家】在,有生长素这个魔法在,就不用怕。 要知道,生长素这个魔法可不只是婆洛门会,实际上【作物养护员】这个职业也能学会。 只可惜【耕作者】和【收割者】似乎因为职业特质中“种植”和“养护”这两个特质占比太少了,所以无法使用生长素这个魔法。 “终於种好了……” 婆洛门累得坐了下来,他的两个门徒更是躺在地上闭上眼睛开始冥想以加速魔力恢復。 这么点甘蔗,以婆洛门三级的实力来说其实也不会那么累。 但是他太在乎了,所以为了保持甘蔗的状態,就花费了大量的魔力去保护。 好在有两个门徒,还有三个【作物养护员】,所以也堪堪完成了这个工作。 接下来就是【作物养护员】的事了。 甘蔗刚刚种进去,但不是说什么都不管了。 浇水、施肥、除虫、根系养护…… 这一连串魔法下去,甘蔗的状態甚至比一开始移栽之前还好。 而林可这个做法,却又让婆洛门好奇无比。 故而婆洛门直接问出来了:“教父,为何这种作物可以做出糖来?” 林可笑了笑,指指不远处的番茄:“你还记得一开始的番茄有多大吗?有多甜吗?” 番茄? 婆洛门看过去,一下子恍然。 一开始的番茄,只有拇指那么大。 而且虽然口味是酸酸甜甜的,但酸味和涩味是大过了甜味的。 但现在呢? 现在的番茄,发展得比林可前世要迅猛多了。 为什么? 因为婆洛门是【育种家】! 仅仅一个月,番茄就能完成一轮生长。 一轮生长之后,新的种子就定然会被婆洛门挑选出来,然后进行下一轮培育。 三四个月过去,新的番茄已经和最初的番茄完全不同了。 掛果更多、口味更香甜、肉更厚…… 这些都是“育种”的魅力。 於是婆洛门想想就懂了。 “教父的意思是,这种名为,嗯,名为『甘蔗』的作物,要培育好几轮才行?”婆洛门总结。 “对。” 林可笑笑:“但是,这些甘蔗成年之后,你就可以马上增產了。” “种苗要求也差不多,茎粗直立、芽眼饱满无病害等,和番茄很像。” “只不过相信你也发现了,这东西是没有种子的。” 对! 没有种子! 林可知道甘蔗的种植方法,也知道很多东西的种植方法。 但是他不能直接说。 最重要的还是一样。 他希望授人以渔,而非鱼。 “我知道怎么种植。”林可笑著道:“但那是我探索出来的,若是有朝一日我死了,你就什么东西都不会种植了吗?” 虽然不是他探索的,是以前其他视频知道的。 但大致意思都差不多。 前世,从神农氏开始,一个伟大的农耕文明便是在探索、思考、实践之中逐步屹立起来的。 他要培养婆洛门。 “是啊……”婆洛门身躯一震,旋即目光清明地看向林可:“教父,这个甘蔗的种植方法,我自己探索……” “希望你能成功。”林可笑了笑:“就算你失败了,但探索后的失败也比祈求来的成功要可贵。” “你现在已经不是哥布林部落的首领了,也不是一个两三岁的只能等著教父教导的孩子,你是大荒乐园的【育种家】。” “一步一个脚印,学习、摸索出甘蔗的探索方法……” 林可笑著弯下腰,拍了拍婆洛门的肩膀:“未来有无数难题在等著你,甘蔗只是最初的、最小的一个坎。” “如果连甘蔗你都做不到育种培育,未来还培育什么魔法植物?还培养什么神植?乾脆你们重新搭建草屋回归茹毛饮血时代算了。” “但迈过了第一个坎之后,你就从0变成了1,有1就有2,未来,无数的坎都將被你迈过。” “我期待你成长起来,我期待成为星辉级【育种家】那一天。” 说完,林可直起身子看向其他职业者:“大家也一样。” 话音落下,所有人的神情一变再变。 原本是重视、疲惫,现在则是沉重、肃穆。 有时候,期待的目光比大山还要沉重。 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一种沉甸甸的责任。 “教父,相信我。” 婆洛门严肃点了点头。 “我相信你。”林可眼含笑意:“你们在这劳作著,我会儘量让雷电那边寻找新的作物。” “有了甘蔗,未来我们还可以种植甜菜製糖,我们可以找到比黑麦更好吃的粮食,堪比小麦。” “我们可以找到更多更好吃的水果,更加香甜,更加多汁。” “还有更多很多……” 林可看向天边:“那时候,我们的家园就更加像一处美好的乐园了。” “好!” 眾人齐齐高呼。 …… 林可回到了大荒乐园。 实际上也正是因为甘蔗,林可也受到了启发。 最初找到番茄就是因为现在人不知道番茄可以吃。 甘蔗也差不多。 既然如此,他现在要赚钱的话,除了番茄酱和戏剧,製糖岂不是也可以? “说起製糖,我倒是忘了这茬……” 第八十四章 种蘑菇 林可在乐园里逛了逛。 倒是没有什么大事,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故而林可还是决定先把事情办了。 蜂蜜! 蜜蜂! 他想来想去想了好多,但却疑惑一个点。 为什么他都没有遇到蜜蜂? 春天都快过去了,夏天都来了。 结果一只蜜蜂都没遇到。 但这不妨碍林可想找蜜蜂的决心。 一直以来他都太注重植物了,毕竟在没有工业化前,植物提供的粮食比动物要稳定。 这没有错。 不过今天的甘蔗让林可想到了更多的办法。 蜂蜜! 而且蜂蜜的养殖在某种意义上说比植物还容易。 如果批量產出,未来市场也定然不小。 为了赚钱,冲! …… 森林之中,绿影重重。 林可现在已经埋入了另一个三级魔兽的领地。 只不过他只有二级,而且不像雷电一样招摇过市,所以暂时不会引起注意。 “蝙蝠操纵!” 林可放出八只魔法蝙蝠,四处探寻,將方圆十几里的视野收归眼底。 避开那些大的魔兽,小的则不用管。 但是绕了半天,一个蜂窝都没有。 看来,一些果树的传粉是依靠蝴蝶之类的昆虫了……林可內心微嘆。 两个世界始终有所不同。 这个世界没有蜜蜂也很合理。 倒是就在他要放弃时,天空阴沉了下来,雷雨將至。 这很正常,雷霆大沼泽的雷电元素、水元素等特別充沛。 时不时就会有雷暴雨。 这倒是旁边不远处大荒乐园所在的森林反而很少有大暴雨,最多只是一些小雨。 要下雨,这很正常。 林可不想淋雨便准备回去。 然而就在这时,一点异动產生了。 而正因为这一点异动,林可愣住了。 “哗哗——” 大雨倾盆。 无止尽的雨点狠狠將自己击碎在叶片和土壤之中。 林可也一下子惊醒。 一只又一只巴掌大小的肥硕飞虫正在雨点之间飞舞。 林可从魔法蝙蝠的视野中可以看到,这些飞虫是从一些小地洞飞出来的。 这是婚飞! 在相应的气压、湿度等条件適合时,蚁群用的公主蚁、王子蚁会被蚁后催促著走出巢穴,飞往天空。 而后与其他蚁巢的公主王子们结合,形成新的蚁群。 这就是婚飞。 “土白蚁?” 看到天空中纷纷攘攘的飞虫,林可陡然想到了一些东西。 这个世界肯定有蜜蜂! 因为这个世界有蚂蚁! 要知道,蜜蜂和蚂蚁都是来源於同一物种祖先,一种类似於黄蜂的膜翅目昆虫,可以称之为“蚁蜂”。 但隨著分化,一些蚁蜂渐渐放弃了飞行能力而选择了深入地下。 於是,蜂和蚁形成了。 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蚁后婚飞前还有翅膀,婚飞后便会褪去翅膀进入地下的原因。 而蜂王则是依旧保留飞行能力。 现在他眼前出现的飞虫却並不是蜜蜂,也不是蚂蚁,而是白蚁。 要知道,白蚁是蟑螂的近亲,但最后却也表现出了趋同进化的趋势。 从蟑螂的近亲演化成了和蚂蚁类似的社会结构。 看上去很像蚂蚁,但实际上並不是蚂蚁。 而且,这些土白蚁並不是想像中的白蚁那样会吃木头。 这种土白蚁看上去虽然很大,但是样子却很像前世那种黑翅土白蚁。 吃的不是木头。 而是利用腐殖质来种植真菌,用菌作为食物。 就像种植一样。 黑翅土白蚁种植一些菌种到腐殖质上,让菌种吃腐殖质,而后它们食用菌体本身。 简单来说,就是种蘑菇、吃蘑菇! 前世有一种叫鸡樅的美食,就是来自於黑翅土白蚁种下的菌种。 “虽然没了蜂蜜,但有蘑菇吃也不错。” 林可看著漫天飞舞的某种不知名土白蚁,眼中闪过饶有兴趣之色。 很多动物也察觉到了这一幕,於是从自己的洞穴、巢穴里钻出来,疯狂捕食。 但是,量大管饱。 自然界对於后代繁衍基本上走的是两个方向。 要么精挑细选,认认真真抚养少量的。 要么就是量大管饱! 反正只要我生得够多,你就吃不完,你吃不完,我的后代就能有存活的繁衍下去。 很明显,土白蚁走的就是这条路子。 满天飞舞的公主蚁和王子蚁足够捕食者们饱餐一顿了。 而存活下来的幸运儿,则会成为新的蚁群首领。 “我的抓几只回去养著。” 林可意动。 他可不是为了像养鸡那样,养大后杀来吃吃。 而是想著像契约魔兽一样,將蚁后契约为伙伴,然后再种蘑菇吃。 最关键的是,黑翅土白蚁这种蚂蚁,拥有极强的建筑能力。 完全可以加速地下城的建设! 林可只是想一想那种成千上万的蚂蚁建设地下新世界的场景就觉得期待。 “挑一挑最强的。” 林可用魔法蝙蝠四处看。 但是太多了! 黑压压一大片的黑翅土白蚁漫天飞舞,比乌云看起来都要厚重。 在那么多黑翅土白蚁之中要找两只不错的太难了。 但是他也不能隨意。 毕竟他的灵魂之力现在已经负担了芙芮、雷电和利姆露了。 虽然可能因为他的灵魂是林可加“林可·阿赞恩”的,比较强。 但是也不能无限制地挥霍。 必须要找到合適的才行,不然就是浪费了。 “看眼缘?还是看气息……” 林可皱著眉头感知,但当气息太多太混乱时,也就什么都感知不到了。 只有两只蚂蚁时,一大一小是很容易分辨的。 但是蚂蚁以十万百万计时,要找到最大的、最强壮的那只就麻烦了。 更何况林可还知道,智商比气息更重要。 像雷电,一级就有不俗的智商。 而大地暴熊,三级了都蠢笨如猪玀。 这就是智商的差异。 智商,关乎到了未来高级別的发展。 但是,这满天的黑翅土白蚁,要找一只大一点的都那么难,更別说找智商高的了。 “对了!让雷电来!” 林可陡然想到了一个方法。 於是,他马上折返回去,迅速回到雷电所在的小山上。 此时的雷电正在大快朵颐。 这满天的高蛋白,给他吃爽了。 “?”雷电看见林可回来,根本话都不想说,忙著吃黑翅土白蚁。 “快,雷电,用龙威!” 第八十五章 亿万 “啊?” 雷电愣了一下。 但也就愣了一秒钟便反应过来,旋即马上按照林可的吩咐飞上高空。 扑腾著翅膀,散发出一阵强大至极的威压。 魔法——龙威! “哗啦啦!!!” 成片成片的黑翅土白蚁伴隨著雨点从天空中落下,但依旧有很多很多在天空飞舞著,不受龙威影响。 一些黑翅土白蚁的翅膀微微颤抖,慌乱地在地面爬来爬去。 一些则是继续在空中寻找婚飞对象? 龙威! (请记住101??????.??????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这能让低等生物害怕、臣服! 一些黑翅土白蚁更是直接被嚇死过去,成为一具虫尸。 “咯咯噠?”雷电看向下方的林可。 林可立马在脑海里回应:“快找找,看看有没有智商高的!” “啊?智商高?”雷电感觉这几秒钟都有些听不懂林可的要求了。 不过他也一下子反应过来。 林可这是要再找个伙伴了! “好嘞!”雷电仰天长鸣一声,继续释放龙威。 而后双目来回在地面扫视。 林可则是直接放出魔法蝙蝠贴近地面观察。 想要找出灵智比较高的黑翅土白蚁很难,但是主要难在数量上。 只要把数量清除得差不多,那就好找很多了。 要知道,智障是很难感受到威压的。 灵智越高,才越能感受到那种龙威的压迫。 这就是为什么有芙芮在,大荒乐园依旧有那么多蚊虫的原因。 芙芮可以让魔兽害怕、不敢接近,但可没办法让蚊虫害怕,蚊虫没脑子。 黑翅土白蚁有吗? 看著那些成片掉落,甚至抽搐著被嚇死的黑翅土白蚁,林可就敢肯定黑翅土白蚁是有灵智的。 只不过区別是在於有的灵智低,有的高。 “让我看看,哪些比较聪明。” 林可来回在地面探查。 大多数黑翅土白蚁落入地面后就是慌慌张张到处乱爬。 或是寻找躲避,或是寻找配偶。 只有极少极少一部分则是抬头看天空中的雷电。 就是这些! 林可眼中猩红的光一闪。 迅速用魔法蝙蝠將一些抬头观察情况的黑翅土白蚁抓起,然后丟到他面前。 隨后林可便进行认真挑选。 这些黑翅土白蚁脱去翅膀后没有到处寻找躲避,而是观察情况。 有的观察雷电,有的观察环境。 但总之,这些黑翅土白蚁便是有潜力的那些。 “哗哗哗——” 雨越来越大,一些黑翅土白蚁甚至直接被雨点打死。 但是还是那句话…… 量大管饱! 黑压压的婚飞蚁群就像继续魔物们的自助餐,让很多猎食者都饱餐了一顿。 “轰隆隆……” 雷声大做,却也並没有影响婚飞的蚁群。 林可就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继续观察和搜索, “这只不行,断了一只脚。” “额,先天复眼就没了一只,更惨。” “小傢伙真可怜,还没我拳头大。” 林可从这些感觉有一点点智商的黑翅土白蚁之中一一挑选。 然而,他刚准备把一只体型比较小的黑翅土白蚁丟开,这只小傢伙竟然又爬了回来。 “哦?”林可挑挑眉。 这只小傢伙只有正常这些婚飞土白蚁的一半左右大小。 正常来说,他觉得挑选蚁后就是需要挑选一些个大饱满、聪明伶俐、身体完整的。 然而,眼前的这只蚁后,却太小了。 谁知道这只蚁后未来能不能大量產仔。 產仔不够,地下城就造不出来,林可的蚂蚁大军计划就难以实现。 “小傢伙你回去吧。”林可摆了摆手。 谁知道这小傢伙仿佛听懂了林可的话,迎著雨点又往前迈动了几步。 林可沉默。 这只黑翅土白蚁……似乎智商真的挺高的。 有一种当初见到雷电的感觉。 而下一刻,这黑翅土白蚁蠕动著口器,肥硕的尾部高高翘起。 霎时间,周围被他用魔法蝙蝠抓来的几十只黑翅土白蚁骚乱了。 有一些蚁后远远爬开,似乎被驱逐了。 而大部分则是像闻到了血腥味的鯊鱼,蜂拥而至,全部挤到了这只小的黑翅土白蚁身后。 信息素? 林可更加惊讶。 仔细看了看,被驱赶开的那些应该是蚁后。 而蜂拥而至等在这个小傢伙身后跟隨著的应该是蚁王。 也就是说,这个小傢伙凭藉信息素,让竞爭对手们全部逃走了,而且还將蚁王们全部吸引来了。 “你愿意追隨於我?”林可有些惊讶。 其他黑翅土白蚁都是避他不急。 这小傢伙却有种赶著来被收下的感觉。 谁知林可话音落下,这黑翅土白蚁竟然立马点了点头。 “你能听懂我的话……”林可沉默片刻,旋即立马蹲下来,摊开手掌,魔力涌出。 魔法——黑暗契约! 他还没有伸手过去,这只黑翅土白蚁便很友好地往前伸出脑袋。 下一刻,林可立马感觉到他们两个之间多了一层联繫。 “主人。”一个清冷的声音从意识中传来。 “你可有名字?”林可直起身子,让眼前的蚁后停在自己手掌上。 “没有,主人。”声音清冷,但是却有一种浓厚的亲近之意: “主人,我……想活下去。” 想活下去…… 仅仅一句话,林可便能感受到那种汹涌澎湃的求生之意。 是啊! 满天都是同类,这些同类全都变成了食物、肥料,只有少数才能存活。 怪不得这小只能那么主动。 应当是看出来了林可的挑选之意。 再加上这一个过程这小只都没有看到林可故意杀死任何一只黑翅土白蚁,便明白了林可的用意。 所以才主动出来请求庇护。 甚至还能听懂林可的话。 可以看出来,真的智商很高,非常有潜力。 “你有什么梦想?除了活下去。”林可再度询问。 取名字不能乱取,得取个好听的。 最好贴近她的梦想。 “我想让我的帝国遍布大地。”清冷的女声坚定而充满希冀:“整个地下世界都为我所掌控。” 林可:…… 很宏大的理想……林可摇了摇头,却又陡然想到了一个好名字。 想要掌控整个地下世界? 可以。 那就疯狂生吧。 等你的子民遍布地下,那就自然而然可以掌控整个地下世界了。 “亿万。”(读音暂定为billion,十亿。) “你的名字,便叫:亿万·阿赞恩。” 第八十六章 母皇!紫晶山海蚁! 其他倒是也没什么事。 原本准备找蜜蜂,结果遇到大暴雨,反而契约了一只黑翅土白蚁。 也算是一种收穫吧。 “轰隆隆……” 天空依旧大雨倾盆。 无数黑翅土白蚁纷纷飞舞。 林可则是带著这只走向雷电的洞穴。 雷电刚刚看到了林可契约亿万的那一幕,明白自家主人已经完成了想要做的事。 於是便不再继续释放龙威,转而去啄食这些黑翅土白蚁了。 林可则是在山洞之中,好好与亿万交流。 “你的种族叫什么?” 林可在意识里询问。 这个世界动植物种类太多了。 他在伯爵城堡並没有系统学习动植物,而是非系统性学习强大的动植物。 弱小的一概不学。 简单高效,却並不全面。 “我是紫晶山海蚁。”亿万抬头,露出自己下頜下面一个隱隱约约的凸起。 林可好奇看去。 这是一块亮晶晶的紫宝石,也就是亿万所说的紫晶。 “这是所有紫晶山海蚁都有的?”林可惊奇。 这竟然是一种晶石。 要知道,正常生命体常见的能凝聚出晶石作为身体一部分的基本就没有。 而作为非魔兽,亿万不仅仅拥有不俗的智慧,还能凝聚出这样的晶石,非常不简单。 “对,这是所有紫晶山海蚁都有的。”亿万又把小脑袋一扭看向外面: “但是外面那些並不都是紫晶山海蚁。” “他们应该都算山海蚁,只有等我们就职了自己的种族职业后才算是紫晶山海蚁。” “这紫晶,可以给予我的子民魔力,如果有魔物吞噬我,这紫晶也可以引起爆炸。” 亿万解释得很详细。 从中可以看出她確確实实是很亲近林可,並没有丝毫隱瞒。 “原来如此。”林可微微点头。 这就说得通了。 不然直接吃这紫晶就爆炸,基本就不会有猎食者这样疯狂吃自助餐了。 “你们可有从先前蚁后那里学习了其他知识?”林可又问。 看亿万这样子都不像是没有受过教育的样子。 “有。” 亿万头顶两根短短的触鬚轻微颤动:“地下有很多蚂蚁国度,我所在的只不过是其中一个而已。” “地下世界……”林可沉吟:“那你们有哪些职业?你的职业叫什么?” 种族职业! 这是刚刚亿万自己都提到的说法,证明他们地下世界確实別有一番天地。 这样的世界中,总不会所有蚂蚁都是同一个职业吧? 而这也是林可感兴趣的。 如果不能成为职业者,那蚁后的存在就弱了几分。 毕竟他需要的不是普通的蚁穴,而是一个地下城,一个地下世界。 这样的地下世界,光是史莱姆族群其实很难做成,需要长年累月的建设。 但是有了职业蚂蚁的帮助,或许就不一样了。 “我们各种各样的蚁群拥有各种各样的特殊【工蚁】,而蚁后们则都是【蚁后】这个职业。” “不过……” “我的职业,是【母皇】。” …… 意外之喜! 待雨停后,林可告別了吃撑后躺著休息的雷电,把亿万带了回去。 还顺便带了三十只蚁王。 三十只! 根据亿万的说法,虽然紫晶山海蚁这种蚂蚁未来婚飞的王子也可以被抓来给她做蚁王。 但紫晶山海蚁只有一年的这个时间段才婚飞,故而下一次需要明年了。 但是,这一年时间里,亿万所需要的来自於蚁王的精华是海量的。 因为亿万不是普通【蚁后】,而是【母皇】! 【蚁后】:信息素、生殖、贮存能量、猎食。 平日里,婚飞婚后的蚁后在重新归於地下后就只需要生殖出工蚁,而后以信息素命令工蚁干活捕猎就行。 但【母皇】呢? 【母皇】:泛意识、虫巢、卵森林、生命汲取、蛰伏、蜂群网络。 每一个特质,都让林可看到无限的可能! 只不过这也导致了这个职业必然会很难就职。 至於亿万是怎么获得这个职业的? “一次偶然的思维。”亿万的话语依旧冷冷清清迴荡在林可脑海。 一次偶然的思维? 顿悟! 不得不说,林可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只不过要就职,就需要让亿万安安心心去体会这些特质才行。 亿万也告诉林可,目前这个职业是亿万自己顿悟出来的。 这是好事。 但同时,坏处在於这个职业其他种族无法就职,只能蚁后就职。 不过,林可也打定主意,暂时先不把亿万暴露出去。 可以暴露【蚁后】亿万,但不能暴露了【母皇】亿万。 “嗒……嗒……” 一边想著,林可加快了走路的速度。 “就在前面了……”前方,利姆露的声音传来。 林可此时正走在大荒乐园的地下世界里。 这里由史莱姆们建造,目前只建造了地下世界第一层,和外面的大荒乐园差不多大。 而第二层只建了一个房间大小。 毕竟虽然史莱姆们自己很拼命,但林可也不能把史莱姆们当牛马用。 再加上其他好多地方都用得著史莱姆的汗水做粘合剂,地下世界的建造进度就减慢了。 地下比较黑,利姆露在前面带路,时不时还回过头好奇地打量林可。 林可的身上爬著三十多只紫晶山海蚁地工蚁,手上还拿著一只小的,刚刚一路上回头率极高。 不过林可也没有多解释,忙著给亿万安置蚁穴。 不过除了亿万,其他的公蚂蚁只能算作是山海蚁而不是紫晶山海蚁,而且智商看上去就没有亿万那么高了。 “到了!” 利姆露停在一个地洞前,里面隱隱约约可以看到向下的楼梯。 林可走下楼梯,便看到了围在周围正在疯狂吃土、分泌汗液加固天花板的史莱姆们。 见到林可来,史莱姆们纷纷停了下来问好。 “领主大人好!” “领主大人身上的虫子好多啊!看起来很可口的样子。” “对对,肥肥的。” 史莱姆们很亲切,因为他们一直觉得林可对他们很好。 “这不是吃的,这是伙伴,未来也会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林可笑著蹲下来,將手放到地面: “去吧亿万。” “以这里作为你的地下国度初始地。” “让我看一看,未来你是否会成为整个地下世界的母皇。” 第八十七章 进城 那是不可能的。 这是林可第二天的想法。 因为亿万太能吃了! 简直和一头吸血鬼一样! 刚刚放到地下二层,亿万就开始繁殖了。 她直接榨乾了了三只公蚁的精华,让那三只公蚁一副肾虚样颤颤巍巍呆原地睡觉。 而后亿万就生下了两百多个卵。 “我需要食物,越多越好。” 当时亿万是这样说的。 於是,两吨鲜肉混合著风乾肉被亿万吃进肚子里。 这还是第一天! 当然了,亿万也告诉林可。 如果在野外,估计她会先消化自己一部分肌肉、大脑和內臟来维持住生產虫卵和自身消耗。 但现在有条件,所以可以不必如此。 於是,在亿万敏锐嗅到了林可从惊讶到紧张到心疼的信息素后,便停止了进食。 这让林可意识到,自己养了一个绞肉机。 因为亿万只吃肉,不吃素。 当然了,好消息也有。 亿万预估了一下,如果每天有两顿肉进帐,她就能三个月修建一座地下城。 如果是一个月吃两顿肉,那可能需要两年时间。 这还是基於她目前没有成为【母皇】的状態。 目前,亿万已经领悟了生命汲取和蛰伏这两个职业特质。 还差泛意识、虫巢、卵森林和蜂群网络这四个特质。 但是,根据亿万所说,只有最少三千枚卵才能构筑一个卵森林。 只有十个卵森林才能构筑一个简易虫巢。 只有虫巢成型,才能集合成泛意识。 只有拥有了泛意识,才能將工蚁们结合成蜂群网络。 一环扣一环。 但是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不停吃、不停生。 吃得多就生得多,生得多就自然而然能领悟何为【母皇】。 当然了,亿万也说,她也可以诞下兵蚁,甚至是带有紫晶的【兵蚁】。 但是,那会极大消耗能量,让她的成长变慢。 最好的方式就是林可这边提供保护,然后她专心发育。 一直到突破了三级之后,成为中级魔兽,再去考虑战力问题。 林可同意了。 所以,他便开始疲於奔命。 原本大荒乐园的粮食非常充足。 结果现在为了供养亿万,人人又回到了先前那种每天都很忙碌的状態。 但是包括林可在內,其实都乐在其中。 忙碌但不空虚。 忙碌但是充实。 有心气,有精气神。 当然了,林可也在某天狩猎时,侥倖突破到了二级。 二级【奶茶店长】! 现在,他是二级【奶茶店长】和二级【吸血鬼】了。 而日子也来到了他们这群人要进城的这天。 …… “快快快!你这个老婆子带那么多衣服干什么!” “番茄別带!別忘了要保密!” “哦,领主大人在上!你偏偏要这个时候去拉屎吗?” 一大早,一群人哄哄闹闹的就在门口集合了。 林可和芙芮站在最前面,看著这群人喧闹,而后互相对视一眼,露出了无奈的表情。 他们剧团要进城了! 去安德鲁城,寻求表演的机会! 倒是这种乱乱的状態,正说明了演员们的鬆弛。 “主人,我好紧张……”芙芮看著这些人那么放鬆,自己紧张起来了。 “放心,他们都已经排练好了。”林可笑著安慰。 安德鲁城乃是他们某个子爵姐姐的地盘,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有太高级的职业者的。 所以之前芙芮才能偷偷和西莉去不被发现。 但是,那是偷偷去。 上一次去,是因为芙芮会飞,而且飞得比西莉快。 林可才让她俩去打探消息。 但这一次肯定不行。 这一次如果芙芮跟著一起去,把自己暴露在大眾视野之下,那就危险了。 如果芙芮的消息泄露出去,或许確实会引来危机。 到时候一些真正的黑暗王者想要一个女僕、宠物、玩物,那最好的选择就是芙芮。 毕竟只要调查一下就知道林可的身份只是一个小小吸血鬼男爵而已。 到时候,他再扯什么【戏命师】烬估计也没用。 毕竟上一次的之所以能镇住悼亡之主,是因为那位悼亡之主並不是本体亲至。 要是来个什么黑暗王者,林可就是送菜。 正想著,扮演罗密欧的耶鲁跑上前来报告: “领主大人,我们准备好了。” “行,那我们就出发!”林可摆了摆手,又看向芙芮:“你和西莉好好管理领地,等我带好消息回来。” 临行了,芙芮反而不紧张了:“我相信《罗密欧与朱丽叶》一定能大放异彩的!” “没错。”林可笑笑,旋即带领身后人踏上了路途。 他们用的是驼牛车,拉车的驼牛乃是一种生活在雷霆大沼泽里的一级魔兽。 好在这种魔兽比较温顺,狩猎队的鯊比他们也是无意中在陷阱里发现的。 解救出来之后就一直养著拿来当运输番茄等食物的牲畜了。 他们距离安德鲁城一百多公里。 要是纯靠走的,估计这些人走不了那么久,还有一大堆大包小包的东西。 但有了驼牛,他们只用了一天就已经抵达了目的地。 安德鲁城! …… “真破啊……” 站在门口,林可有种不想走进去的感觉。 这城池的城墙很高,由整齐的方形石头筑成,应当是【建筑大师】之类的职业者建出来的。 只不过除了城墙,其他地方到处都是黑色稀泥。 或者说,黑色、黄色、棕色、墨绿…… 林可光是看上两眼都想吐。 “喂!你们哪个村子的,进去要做什么!” 这时,前方响起一个声音。 城门口的守卫! 各种各样的种族顺著城门口进入安德鲁城內,大多数人守卫都不查。 不过在林可这里,守卫就要查了。 因为他们带了货物。 虽说是货物,实际上只是一些演出的道具,比如皮毛缝製的各种衣物、布景道具等。 而带了货物是要交钱才能入城的,统一三个铜板,这是规矩。 林可到也没说什么,直接让耶鲁上前去交费。 好在之前约尔村是有人有铜板的,故而此时也交得出来。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守卫竟然大声道:“三个铜板?要进城需要五个铜板!” “我们领主说了!所有戏团要进入安德鲁城都需要交五个!” 第八十八章 矮人 此话一出,周围很多人都往这边投来了稀奇的目光。 戏团! 这可是稀缺的东西。 特別是安德鲁城这种小城市,周围贫穷又偏僻,剧场自己的戏团都养不活了,更別说其他戏团了。 但一些人的目光又充满了好奇。 安德鲁城是有广场的。 一些戏团不去剧场演出,反而是去广场演出赚辛苦费。 很多人对於那种免费的演出都是很感兴趣的。 “耶鲁,交吧。” 林可脸色阴沉。 按理来说他那位姐姐应该是不知道他这边有戏团的。 总不可能专门为了针对他,专门为了多收两个铜板才颁布这个律法吧? 但总之,林可也不想声张,直接交了钱进入。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守卫收了钱后便没管林可他们,而是长著猪嘴和另一个守卫说话。 “哈哈,戏团,又来一个戏团,改天我们一起去看看,哈哈!” 这里的守卫都是野猪人,长著一个野猪脑袋,满脸横肉和黑毛。 但那一个个滚圆的將军肚显示出这些野猪人应当有不俗的力气。 又来一个戏团? 又? 林可眯了眯眼睛,站定身体看过去:“请问……那个戏团的名字是?” “什么?关你什么……”野猪人守卫正要破口大骂,但看到了林可的白皮肤和红眼睛,將即將喷出的口水咽了下去: “尊贵的初拥者,那个戏团是淬光戏团,你说一好好的戏团怎么叫『淬光』呢?听起来多膈应。” 淬光戏团? 光? 林可微微点头:“多谢。” 而后便带著耶鲁他们进入了城门。 城內一片泥泞,到处是屎尿乾燥后的臭味。 “闪开闪开,別拦路!” “先生,您需要买卖东西吗?我是最出色的嚮导!” “好强壮的牛儿,你们的牛卖不卖?” 一进入城里,隨著臭味而来的正是嘈杂的声音。 他们的这头驼牛被盯上倒是很正常。 本来是野生的驼牛,被契约之后养得膘肥体壮,故而卖相不错。 另外就是他们看上去像是新来的,虽说確实如此。 故而有一些脏兮兮的孩子便凑拢过来,想要赚一点外快。 不过,林可他自己都穷得叮噹响,自然不可能像那些小说里一样隨隨便便就花钱。 “走吧。”林可分辨了一下方向,而后大跨步往前走。 这里泥土和很多东西混在一起,很脏。 吸血鬼的天性就是爱乾净。 故而他只能大跨步走,避免鞋子与地面太长时间的接触。 耶鲁他们倒是来过安德鲁城,毕竟有的时候需要来採买贩卖一些生活必需品。 “先生!我真可以做嚮导!” “先生,您想知道跳虫街的暗道吗?” “先生先生,我记得粉红街每一个女郎们的家庭住址!” 小孩子们围在周围叫著。 他们看林可很有风度而且很嫌弃脚底污泥,声音更大了。 “去去去!別来打扰我家领主大人!”有演员去驱赶周围的孩子。 平时这些小孩子做做嚮导的活计,但必要时他们也会成为扒手。 林可虽然平日里很和善,不过此时也板著脸。 因为他知晓这些小孩子可不想表面那么纯真,不然早被拐去卖了。 倒是內心里他还是饶有兴趣听著这些小孩子的话语。 比如跳虫街似乎是专门做地下交易的地方,比如粉红街似乎是专门做特殊消费的地方。 甚至还有一些小孩子还说出了一些更加特別的话。 “先生先生,你知道铁匠威廉的情妇是谁吗?” “先生先生,我有白蛛地下城的地图哦!” “先生先生,你想成为职业者吗?” 这些小孩子口中的话蕴含很多很多信息。 就连林可都差点被吸引了。 比如那个白蛛地下城,就是附近几千里內唯一的地下城。 芙芮的好朋友就是一只五级的络新妇,算是白蛛地下城的高层之一。 想到这里,林可扫了一眼周围的这些小孩。 这些小孩子,天天游荡於周围的大街小巷之中,故而对很多信息最是清楚。 把这些信息整理,而后放出噱头,以吸引一些进城的人买消息。 信息……报纸……林可脑海里咀嚼著这两个词,眯了眯眼睛。 可惜的是,安德鲁城只是一个小城,虽然五臟俱全,但很小。 这就註定了来往的人大多是周围各种智慧生命村庄的农夫农妇,买消息的人很少。 不过这些小孩子只需要看到,甚至听说过有人贩卖消息赚了钱,就会乐死不疲地揽生意。 他们的父母也会乐见其成,反正安德鲁城没有学校,孩子閒著也是閒著,还可以赚点外快。 但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林可现在的目標是去到广场,然后找到香樟树大街,找到忍冬花剧院。 不过也就是在这时,一个矮人小孩的话语引起了林可的注意。 “先生,我知道光明世界的人已经进入安德鲁城了!” 听到这句话,林可脚步一顿。 几个小孩都以为是自己的话语引起了林可的注意,於是欣喜若狂之下更加卖力地宣传自己的噱头。 林可则是看向了那个矮人小孩。 矮人一族,不管老的小的、男的女的,都有鬍子。 这个小孩面容清秀,身穿几片破布缝製的衣裳,下巴上是不太浓密的鬍子。 从那个鬍子就可以看出,这小孩的年龄不会超过六十岁,相当於人类的六七岁。 看矮人的鬍子判断年龄,就和看树的年轮判断年龄差不多。 这孩子,应该和西莉一样,是需要长时间沉眠的。 毕竟矮人和吸血鬼一样,也是需要沉眠的。 但矮人一族不如吸血鬼那么强悍,所以只能在地下长期与矿石作伴,而后在度过长久的一百多岁的成年期后才成年。 那时身体才算脱离幼年体,身体长成。 只不过很多矮人在没有成年之前就按捺不住,经常不沉眠反而在矿山地洞里面到处乱跑。 这就导致了矮人一族对金属矿石比较敏感和热爱,几乎每一个矮人都是金属、矿物和装备的行家。 “光明世界的人?”林可看向这个浓眉大眼长鬍子的矮人小孩: “你都知道些什么?这条消息多少钱?” 第八十九章 光明刺破黑暗 一听到林可对自己的话感兴趣,周围小孩子们立马失望了许多。 有一个身子比较粗壮的、皮肤淡红色的巨魔小孩瓮声瓮气地酸溜溜道:“谁知道是不是你老爸骗你的。” “我老爸不会骗人!”矮人小孩直接一拳打在这个巨魔小孩的脸上。 “反正你就是在胡说!”巨魔小孩两只手直接去撕矮人小孩的嘴。 两个小孩看上去就要扭打在一起。 看到巨魔小孩的动作,林可神色直接冷了下来。 他抬起脚,一脚踹在那个巨魔小孩子的肚子上。 “我是吸血鬼。”林可眼神森然:“杀平民不犯法。” 这个巨魔小孩很明显是想把这桩事搅黄,所以估计激怒矮人小孩。 “你若是要坏了我的事,我就杀了你。”林可冷漠地看著那个巨魔小孩。 巨魔是一种愚蠢而残忍的智慧生物,身躯庞大,智商不高,力气不小。 只不过眼前这小孩应该是混血种,虽然有一点点小聪明,但这种见不得別人好的方式,像极了巨魔。 “饶命,饶命!我,我知道了。”巨魔小孩捂著肚子在脏泥地里后退,面色痛苦。 这巨魔小孩虽说是小孩,但实际上已经有相当於人类年龄十四五岁左右。 故而此时这个小孩子很聪明地知晓了自己的小聪明被看出来了。 林可目光一扫其他人,这些人便也都散去。 只留下矮人族小孩。 “现在,你可以说了。”林可微笑,露出两颗吸血尖牙,蹲了下来。 这是微笑,也是警告。 他已经惩罚了那个霸凌者。 但这是有前提的。 前提就是这个矮人族小孩口中说的话有价值。 “我確实知道!”矮人族小孩的眼睛似乎一点也不纯净,看上去浑浊而灰白。 但这是一种常见的矮人族瞳色,並不是年龄的证明。 从这双灰白色的眼睛之中,林可看到了一种坚定和固执。 “多少钱,说吧。”林可笑了笑。 “一个金幣。”矮人族小孩伸出一根手指。 林可气笑了。 站起身子直接准备离开。 这矮人族小孩估计是看准他是冤大头了。 但他自己都穷的不行, 主要是他总感觉对光明世界的人有种惴惴不安的感觉。 要知道,黑暗世界与光明世界已经和平了很久很久了。 谁知道对面的宗教到底在酝酿什么大阴谋? 再加上自家同父异母的姐姐忽然开始对剧团提高入城收费,这让林可总觉得有些不平凡,很好奇。 只不过,好奇不值一金幣。 甚至一个银幣都不值。 “別走,別走!价格好商量!” 矮人族小孩急了。 林可见状冷冷一笑:“一个铜幣,多了我也不感兴趣。” “三个铜幣?”矮人族小孩试探著开口。 林可扭过头。 对他狮子大开口? 他倒是看惯了这种情况,没说什么。 但是耶鲁他们怒了。 特別是哥布林们。 “我们大人能给你一个铜板算好的了!” “你这个傢伙真是不识好歹!” “真想揍他一顿。” 几个哥布林们非常气愤。 林可在他们心中是特別特別特殊的存在,他们不允许这种小鬼如此戏耍和浪费林可的时间。 甚至有一个哥布林直接拎起眼前这个矮人小孩的胳膊,恶狠狠道:“你如此戏耍我们,是想死吗?” 刚刚那些小孩早已经在巨魔被打时四散而逃。 周围的居民也纷纷远离这里,生怕被麻烦事惹上。 林可这一行人看上去就和周围面黄肌瘦的普通居民不一般。 不管是戏团的哥布林还是人类,一个个躯干饱满、身形有力,看上去就不是一般人。 再加上林可的服饰和那种自如的、略带嫌弃的表情,足以说明林可的贵族身份。 惹上贵族,不止是惹上麻烦那么简单。 毕竟这个世界的贵族不止是身份尊贵,力量还特別强大。 如果是亲人轻易丟了性命,想要伸张正义也只能看自己的领主心情好不好。 心情好了可能会帮忙伸张正义,心情不好可能把你都打死。 所以当遇到麻烦事时,无权无势没有力量的平民,都会躲得远远的,生怕被波及。 周围空了很多,矮人小孩也咽了咽口水:“好……好,一个铜板。” 林可对耶鲁点点头。 耶鲁立马从兜里拿出一个铜板,旋即恶狠狠递给小孩:“你要是敢耍花招,我就揍你!” 旁边的卡拉玛也重重点头,但是一点威胁力都没有。 “是这样的……” 矮人小孩断断续续將自己的见闻说了出来。 据他所说,他在不远处的一个铁矿矿山里玩耍时,曾听到了外面的动静。 似乎是有很多人经过。 隨后就是几句谈话。 “我们在散播主的光辉。” “可是,这似乎並非是正义。” “黑暗之中无正义,我们是灯塔,代表著自由、正义!” “可是……” “好了,流砂,你现在要做的是记住我们的剧本,记住,我们要用艺术来感化黑暗!” “如果感化不了呢?” “那就让光明刺破它。” …… 矮人族小孩重复了一遍这些话,还在极力模仿对话二者的语气。 一人温和,一人迷惘。 林可听了之后就知道,这孩子说的没有错。 “光明……剧本……” 林可隱隱约约懂了。 看来,自己姐姐似乎知道了一些消息,所以专门针对的並不是他们这个戏团,而是针对光明戏团。 甚至於说不定自己姐姐也是从这个矮人族的孩子这里得知的消息。 而且这个孩子得知了,说不定其他也有矮人族得知了。 故而姐姐才专门把城池的入城费提高了。 只不过这不是重要的。 重要的是,林可的猜测果然成真了。 光明世界和黑暗世界的高层或许都不想开启战爭。 但或许只是不想开启直接战爭。 间接战爭呢? 没有硝烟的战场,看来已经开启了…… 这是一场意识形態的、思想文化的、文学艺术的比拼! “看来我们要抓紧时间了……” “耶鲁,卡拉玛,我们加快速度,前往忍冬花剧场!” “把这个矮人族小孩带上,我有其他话要问他。” 第九十章 李茶和流砂 林可他们加快了速度。 而那个矮人族小孩也被耶鲁直接提了起来。 “干什么!干什么!放开我!” “你们不能这样!城主会惩罚你们的!” “我们城主大人是高贵的吸血鬼!是职业者!” 矮人族小孩拼命挣扎,但收效甚微。 而且这个小孩很聪明,知道周围那些居民什么德行,所以没有指望这些居民帮忙。 他是在企图通过大声喧譁引来守卫。 “给你一个机会。”林可听得烦了,转头淡淡道:“往后给你一个赚钱的机会。” 本想著他说了“钱”,这孩子就会消停。 谁知这孩子挣扎得更厉害了。 “我不要钱!我不要钱!我要活下去!我要活下去!” 林可见状无语道:“你听话的话,可以有钱,但你现在要继续挣扎,我直接与你签订黑暗契约了。” 话音落下,孩子立马不挣扎了, 不过令林可意想不到的是,这孩子没有挣扎后却也没有害怕,而是睁大眼睛看著林可: “真的吗?我可以追隨大人吗?” 好傢伙……林可对这种脑迴路无奈了。 不过想想又觉得正常。 在他看来,签订黑暗契约几乎等於卖身当奴隶。 但是在这些长时间处於安德鲁城夹缝中生存的人来说,签订黑暗契约和铁饭碗差不多。 毕竟只有职业者才会签订黑暗契约的魔法。 “未来不是不可能。”林可脸上露出笑容:“至於是成为我的眷属、追隨者、佣兵还是僕人、奴隶,就看你的表现了。” “只要不是奴隶就好。”矮人族小孩低下头喃喃自语。 从其语气中明显透露出一抹期待。 见小孩不挣扎了,林可也便不再多说。 眾人快速赶路。 城门口是贫民窟,往里走后明显地面有了不一样的变化。 虽然依旧臭气熏天,但最起码可以看到石板和石头铺成的路面了。 这样让他们速度再度加快。 这座小城估计人口就五位数,並不大。 走了一会儿便能看到一个广场。 说是广场,实际上就是一个小的菜市场。 像粉红街之类的地方,都可以从这里中转走到,这里就是整个安德鲁城的岔路口。 分辨方向,而后依旧快速赶路。 终於,他们来到了一个令人眼前一亮的白石头雕琢成的拱门前。 拱门上写著“忍冬花剧院”几个大字。 “到了!” 林可见到眼前的“小”剧院,不由得眯了眯眼睛。 这可不算小! 光是门口的牌子都显得恢宏而大气,那崭新的石柱也不像是修建多年的,反而像是刚刚建成的。 而这个拱门之后,则是一小片草坪,草坪后就是向上的阶梯,连通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普通小楼建筑。 这小楼拥有一大三小三个关起来的石头门,门口还有两个身著华丽鎧甲的人站著守卫。 这让林可心里有种不妙的预感。 “耶鲁、卡拉玛,你们俩和我进去。” “其他人在外面等候!” …… 门口那两个守卫並没有阻拦林可。 但是当林可进来后,立马听到了一个声音? “……那就太好了,万特先生只考虑了三天就决定將剧场转卖,这是我们的幸运。” 卖剧场?! 林可立马走过一排一排的观眾席,来到了舞台上,而后通过玄关来到了化妆间和准备室。 一男一女两个人类青年正对一个蜥蜴人张开了怀抱。 这个蜥蜴人便是忍冬花剧场的主理人——万特! 至於那一男一女两个青年…… 林可眯了眯眼睛。 男青年满脸笑容,温和而帅气,仿佛阳光本身一样温暖。 而女青年则是神色冷淡,一头金髮,双眼则是罕见金黄色,犹如琥珀一般。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眼前这两人都是职业者。 从感知到的气息来看,男青年四级,女青年三级。 至於万特,则是普普通通的蜥蜴人,应当也没有就职【蜥蜴人】这个种族职业。 要知道,很多种族成年就能就职种族职业,那也是需要正常成年的。 吃不饱、穿不暖,无法体验自己本身种族应有的生活,那就无法就职。 “哦?看来我们刚刚接手了忍冬花剧院,便迎来了第一个客人。” 男青年转过头,看向林可,脸上的微笑迷人而帅气: “但是抱歉,尊贵的客人,我们今日还没准备好剧目演出。 不知怎么的,林可有些噁心这人的笑容。 “不影响。” 林可脸上也露出笑容:“因为这个剧院不允许被买卖。” “哦?”男青年惊讶,隨后指了指旁边化妆桌上的一张羊皮纸:“可我们已经在市政厅盖了章了。” 林可看都不用看就知道,那个章肯定是真的。 但他可不能让剧院落入他人手中。 “抱歉。”林可笑容依旧:“这里的领主拒绝了售卖这处剧院,就在你们交易前一秒钟。” 眾所周知,领主此时说的话>上一秒说的话>市政厅。 “哦?据我所知,阁下似乎並不是这里的领主?”男青年笑了笑,眼睛中却精光四射。 而林可则微微將两枚尖牙露出,瞳孔也瞬间鲜红起来:“领主是我姐姐,她告诉我的,你有意见?” 吸血鬼! 见状,男青年皱了皱眉头,而旁边的蜥蜴人老板则是一惊:“莉莉丝大人不允许卖?可是之前她不是同意了……” 林可看过去,笑道:“不,她又不同意了。” 只不过从蜥蜴人万特的口中,林可似乎猜到了一些什么。 他和西莉的姐姐莉莉丝,似乎知道有一个光明世界过来的戏团要收购整个安德鲁城唯一的剧院。 考虑了三天,莉莉丝最终却选择了卖剧院。 这是为何? 林可不清楚。 但他知道,莉莉丝可以卖,但他绝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否则,他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绝不会在这里上演。 因为这会成为光明世界的宣传阵地! “小吸血鬼,你似乎刚刚成年吧……”男青年往前走了几步,身上散发出淡淡的白光,魔力澎湃:“你可以做主?” “我说了,这是我姐姐的事。” 林可视威压於无物,屹立不动:“你不爽就杀了我,或者去杀了我姐。” 然后光明世界与黑暗世界开战……林可脑海里补了一句。 “呵。”男青年咧嘴一笑:“那么多年了,你是第一个敢这么和我说话后还活著的人。” “认识一下,我是李茶,她是流砂。” “我们是山与海戏团。” 第九十一章 演出要收费有什么不对吗? “林可·阿赞恩。” 林可笑容满面:“山楂花戏团。” 对面的名字是山与海戏团,取得恢弘大气。 而林可这边的名字就差点意思。 但配合上身后耶鲁和卡拉玛胸前那鲜红如血的木质徽章,却又显得別有一番风味。 “山楂花戏团……大陆上有这个戏团吗?”李茶似乎有些疑惑。 现在法瑟大陆確確实实是有很多成名的戏团的。 “我倒是好奇,淬光戏团和你们有何关係。”林可脸上带著淡淡笑容。 而听到这个名字,林可立马感觉到这一男一女神情紧张了一些。 这个淬光戏团是林可从城门口听到的。 “他们已经离开了。”李茶故作轻鬆道:“这里有我们山与海戏团就足够了。” 果然不止一个戏团。 林可陡然间內心掀起阵阵波澜。 他仿佛置身山中,看到了千里之外的乌云。 山雨欲来风满楼! 光明神圣教廷已经入侵这边到了这种程度了? 黑暗原初议会下有吸血鬼帝国、巫妖森林、狼人大同盟、妖精圣地这四个主体势力,以及龙山、雷霆大沼泽、浸毒大草原这三个魔物聚集地。 黑暗原初议会,便是由一个吸血鬼始祖、一名巫妖、一名狼人、一名妖姬和一名女妖组成的。 这五人便是黑暗世界的核心。 当然了,除了神明之外。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超便捷,????????????.??????轻鬆看 】 而他所在这安德鲁城,只不过是雷霆大沼泽旁边很小很小的一个城池而已,竟然就有专门的戏团过来搞宣传? 要知道,黑暗与光明之间虽然没有筑起高墙並彼此之间再不相往来,但互相之间是很少有来往的。 上一次黑暗与光明大战对彼此留下的创伤太过严重,故而导致了很多智慧生命都不敢去另一边的地盘。 而现在,林可感觉到了一种黑暗原初议会四处漏风的感觉。 那些大人物应该有所察觉吧……林可內心默默低语。 “同样的话我也可以告诉你。”林可微微一笑:“这个剧院,有我们山楂花戏团就够了。” 他虽然还没和蜥蜴人万特聊,更没有见他的姐姐莉莉丝。 但此时可不是退却的时候。 光明神圣教廷不入侵还好,但是既然要入侵黑暗原初议会这边,而且是以宣传的方式,就势必会动摇他们的统治根本。 林可现在还没出来赚钱,翅膀还没硬,要是吸血鬼的身份反而降低了,那就不好了。 所以,他可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最起码在他成长起来之前不行。 “哦?”李茶眯了眯眼睛,上下打量林可。 这李茶估计有一米八左右,身材並不强壮,但却有一种压迫感。 不过也就是一点轻微压迫感而已。 林可根本感受不到除了压迫感之外的感觉,就像当初感受不到雷电的龙威一样。 “有趣。”李茶笑著摇了摇头:“我本以为雷霆大沼泽的剧场主角是亡灵,不想还有一个隱藏主角。” 亡灵! 林可闻言內心一凛,但没有声张,而是沉默以对。 “不知晓林可阁下需要怎么样的代价才能允许我们的戏团演出呢?”李茶轻声问。 “钱。” 林可脸上露出笑容:“演出一次……十枚金幣,这是剧院使用的费用。” “哦对了,我会去告诉父亲,並建议各个吸血鬼贵族多收一些麾下领地的表演税的。” 听到这句话,李茶脸色终於忍不住冷了下来。 旁边的流砂更是一双眼睛中透露出森森杀气。 “你在狮子大开口。”李茶淡淡道:“黑暗世界可不太平,阿赞恩伯爵死一两个儿子並不是什么大事。” “没错。”林可笑著点点头:“但是光明神圣教廷在这里杀害一名吸血鬼帝国的合法男爵,这就是大事。” 开玩笑! 在吸血鬼的地盘威胁林可? 我避他锋芒? 李茶双眼来回在林可身上扫视,身后的流砂更是右手缓缓抚摸左手食指上的戒指。 “哈哈,確实確实!” 谁知李茶忽然展露笑容,並且颇为豪爽道:“演出要演出费,非常合理,哈哈!” 说著,他转头对流砂道:“流砂,拿出十枚金幣,我们就定三天后演出。” “三天后,我们要搞一场盛大的演出让整个吸血鬼帝国南部的贵族都为之轰动!” “十枚金幣……”流砂低语,片刻后便从戒指之中取出了一个小布袋递给林可:“这是十枚金幣。” 林可微笑著没动手,耶鲁则是很有眼力见地上前接下这个小袋子。 “三天后?三天后见!”林可作出一个“请”的姿势。 “哈哈,好,好,看来我遇到了一个好朋友,走,流砂!”李茶当即大笑著带旁边的流砂走出去。 一路笑容满面,直到走到拱门出,李茶一扫门口仿佛难民一样的大荒乐园居民们,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 “李茶,这就是你说的光明刺破黑暗吗?”身后流砂低语:“我看这些哥布林和这些人类不像是能被我们刺破的样子。” 在流砂眼中,那些哥布林和人类一个个精气神饱满。 甚至於哥布林们比一般哥布林都要高一个头。 这是营养充足的表现。 “那是因为现在的他们还没有见识到光明。”李茶麵无表情看了几眼大荒乐园的车队,又回头看了看拱门,忍不住嘆了一口气: “我们得赶在淬光戏团之前『占领』吸血鬼帝国南部市场,否则考核不过,你就要……”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看向流砂,眼中满是温柔:“你只能留在我身边。” “李茶,成为圣徒进入罪恶审判所也是为我主献出灵魂的道路。”流砂认认真真回应。 李茶闻言別过头,语气坚定:“为我主献出灵魂的道路太多了,你可以成为主教,但不能成为圣徒……在我死之前!” 流砂轻嘆一口气,没多说什么。 两人叫上忍冬花剧场门外的两个守卫,而后往外走去。 只留下一脸警惕的大荒乐园村民们。 “刚刚领主大人进去,这两个人就出来了?” “我怎么感觉这两人看我们的眼神不太友好?” “我们要不要进去?领主大人怎么还不出来?” 他们面面相覷,但最终还是没有动作。 直到卡拉玛一脸欣喜地小跑著从剧院出来: “快进来,快进来!大家快一点!” “我们要演戏给剧院主理人看!快快!” 第九十二章 这剧本有问题 待李茶和流砂走后,林可似笑非笑地看著眼前的蜥蜴人,不说话。 这蜥蜴人乃是万特。 蜥蜴人这个种族很有意思,当年有一个蜥蜴人王国,结果里面一个麵包炒到了50万马克。 而后灭国了。 现在,大多数蜥蜴人都是在做生意,不乏一些高等级的【商人】存在。 眼前这位蜥蜴人万特便藉助剧院门票费赚了不少钱。 他很有头脑,剧院设置了包厢和普通座位。 那些普通座位便是供给安德鲁城的中等阶级的居民,比如铁匠、守卫、商人等。 而包厢则是专供给贵族们的。 再加上一开始他与已故妻子的爱情故事,让很多女性居民对他有好感。 所以,在剧院开起来后,他从中赚了不少钱。 可惜的是,剧院和噱头再好,剧本太烂也不行。 忍冬花剧院翻来覆去就是那些剧目,而安德鲁城的人口流动又不大,所以渐渐便没落了下来。 “林可大人……”万特看林可一直在打量他,便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你可以把今天的情况如实稟报上去。”林可笑道:“另外,三天后的演出,你也听说了。” “是,是。”万特点头,布满鳞片的脸上露出一抹不好意思的表情:“这个,那个十个金幣的事……” “你也如实稟报就行。”林可摆摆手笑道:“我姐姐不会看重这个的。” “不是。”万特两只爪子叠到一起搓了搓:“那个,山与海戏团毕竟要在这里演出,这十个金幣是不是……” 林可一下子懂了。 “这和你有什么关係?”林可笑了:“正常来说不是你出钱请戏团演出吗?” 这蜥蜴人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啊! 以前在伯爵城堡时的授课老师就说过蜥蜴人要钱不要命的知识,如今看来还真是这样。 “確实,確实。”万特也知道自己不好开口,於是颓然道:“唉,也不知道莉莉丝大人会怎么说我。” “放心吧。”林可笑了笑:“实在不行你就让她来和我说就行。” 接著,他从耶鲁手中拿过金幣,直接揣自己怀里。 一下子多了十个金幣,他要买一两杯奶茶也不难。 要知道,他其实带了一样东西在身上的,只不过別人都不知道而已。 一杯茉莉奶绿! 关键时刻,他能直接用金幣买下这杯茉莉奶绿喝下。 非关联时刻,他甚至可以將这杯茉莉奶绿当作雷神的锤子那样用。 “他们要表演的剧目你知道叫什么吗?” 林可忽然问。 “是一个爱情剧本。”说起剧本,这万特一改先前的颓然,双眼放光,激动道: “这是我看过的有史以来最好看的剧目之一!它令我感受到了灵魂的震撼!” 要表演之前,戏团都是需要表演给剧院主理人看的,这是流程。 正常来说,如果表演得好,主理人便能出钱將这个戏幕定下来。 主理人出钱请戏团演出,戏团获得演出费,主理人获得门票钱,双贏。 刚刚林可那种设置演出费的方法,已经算是两头赚了。 不过那也是因为林可知晓,山与海戏团来演出的目的定然不是金钱。 而为了达到其他目的,付出金钱都是很多人能接受的方式。 “爱情?巧了。”林可眯了眯眼睛:“你说说,这剧本讲的是什么?” 万特不知道林可说的“巧了”是什么意思,但是他还是兴致勃勃开始了讲述: “一个吸血鬼家族和一个人类家族之间积怨已久……” 一开场,林可就愣住。 这个开场怎么那么熟悉呢? 《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这样的开场,两个积怨已久的家族之间发生的事。 只不过后面改成了人类和哥布林家族的事,不过本质都差不多。 不过接下来的剧情就和《罗密欧与朱丽叶》不同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剧情本质是爱情的自由与命运的抗爭。 而这山与海戏团的戏剧,本质却是在主的指引下与敌对家族相爱,最后幸福美满地生活在一起。 也就是说,这个吸血鬼家族和人类家族的仇怨来自於当初的黑暗与光明大战。 但就算如此,光明那边也原谅了黑暗,並且说出了“主爱世人”这种话,愿意接纳这两个家族成为信徒。 並且宣扬,光明世界並不是铁板一块的。 主之下还有很多很多人,这些人都有利益纠纷,也有好人也有坏人。 当年有黑暗世界和光明世界里的坏人发动了大战,所以导致了两边世界的不和。 而现在,两个家族对峙,却因为两者都信仰了主,所以最后互相理解了彼此的不易,隨后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所以,从剧本看,其想表达的意思看似是爱情,实则並不是。 实则想表达的,第一层意思就是遵循主的指引,就能有幸福快乐的生活, 而更深层次的意思,则是另一点…… “光明世界有好人也有坏人?” 林可听到这里,明白了。 这是思想攻势啊! 现在,黑暗世界基本上觉得光明世界那边很危险,自己过去就是死字。 而光明那边估计也差不多,觉得自己来黑暗世界肯定討不了好。 但是现在这个剧目却说什么? 我们光明世界这边坏人已经死完了,大多数都是好人了,你们快来吧你们快来吧! 过来了並且信仰了光明神,你们就能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 无形之中,大家便会接受这个观点,而后关注便会放在剧目所说的“主的指引”身上。 让这里的吸血鬼们潜移默化被改变了自己对光明世界的看法,这才是本质目的! “还是宗教性质的剧本……”林可摸了摸下巴。 不过,这剧本的深层次表达虽然依旧是宗教宣传,但也带上了许多不一样的剧情。 比如冒险、比如打斗、比如探秘,已经拥有了一些现代剧本的特徵了。 只不过还是无法脱离其宗教宣传的本质。 “这剧本叫什么?”林可好奇对万特问。 万特忍不住吐出细长而分叉的舌头:“这部精彩的剧本,名叫《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 林可一愣:“你確定?” 万特点点头,郑重道:“对的,《傲慢与偏见》,我们不能因为自身的傲慢而对充满爱和善意的智慧生命展露偏见,这是这部剧目的主旨。” 傲慢与偏见…… 林可咀嚼这个词汇,皱了皱眉。 遇到对手了啊! 第九十三章 我避他锋芒? 《傲慢与偏见》? 刚好和他知道的那部名著撞了。 但是和那部名著相比,山与海戏团的这部剧本就要差了很多很多。 和《罗密欧与朱丽叶》也差了很多。 而且他没记错的话,黑暗世界这边的上位魔鬼之一,便是称之为傲慢。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啊! “原来如此。”林可微微頷首:“我想,你也可以看一看我们的戏剧。” “大人,您是认真的?”万特闻言惊讶:“我以为……” “你以为我跑了那么远,从我的领地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挤兑这山与海戏团?”林可笑著摇了摇头。 万特闻言也恍然:“原来如此,山楂花戏团,山楂花戏团……”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林可身后的哥布林和人类。 人类还好,这是法瑟最主体的智慧生命之一,数量庞大且强者辈出。 但哥布林可就普通很多了。 甚至可以说是低贱。 让哥布林这种生物演出,整个大陆都是头一份。 “这倒是个噱头。”万特咂了咂嘴:“那林可大人现在可方便演出?” “方便。”林可笑笑:“到时候我们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將和《傲慢与偏见》一起播出。” “下午播《罗密欧与朱丽叶》,傍晚播《傲慢与偏见》,如何?” “先播罗密欧,嗯,罗密欧与朱丽特?”万特重复了一下林可口中的剧本名,诧异道: “可这……到时候观眾们会不会改变对您剧本的看法?” 要知道,先看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后再与《傲慢与偏见》做对比,很容易就会忘记一开始播放地《罗密欧与朱丽叶》,只记得后面播放的。 除非《罗密欧与朱丽叶》强大到能先入为主,让人根本提不起心思看后者。 但万特现在只觉得满心都是《傲慢与偏见》的剧情,甚至感觉这个剧本足以载入法瑟大陆的史册。 但是想了想,万特又觉得林可的设计才合理。 《傲慢与偏见》这样的剧本,看完了之后,观眾沉浸进去的话,那还有心思看第二个? (请记住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超靠谱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我理解了。”林可还没回答,万特就露出恍然之色:“那我这就让人,不对,我这就去外面剧目表上写安排。” “你这剧院没人了?”林可挑挑眉。 播放时间和剧目名称,通常都是记录在剧院外的一块木板上的。 路过的人看到了,感兴趣的话自然会在那天前来看戏。 只不过这种工作一般由剧院工作人员做,要么就是戏团的人,轮不到主理人。 “人?唉,都走光了……”说到这个,万特更加沮丧。 简单来说就是经营不善、面临倒闭、树倒猢猻散。 “……所以,我才要將剧院贩卖出去……”万特摇了摇头,十分遗憾: “她死了多年,我也释怀了。” “这是我们爱意的结晶,但无法阻挡我血脉里当商人的本能。” “戏剧不赚钱,我需要其他的赚钱方式,这是我的使命。” 你整个蜥蜴人族群都有没有神明,使命个鬼……林可內心腹誹,不过也没说什么。 很多蜥蜴人在当年帝国覆灭后就到处游窜买卖东西,可能这確实是他们血脉里的本能吧。 “你有没有兴趣来我领地开个剧院?”林可沉吟道:“到时候我会在我领地设立传送阵,让这座城市的游客都可以来我的领地看戏。” “啊?传送阵?”万特呆了一下:“那不是很贵很贵吗?” “对啊!”林可笑了笑:“但绝对值得。” 万特眼中光芒闪烁,商人的本质让他清楚知晓传送阵的好处。 流量! 流量就是金钱! “大人,可否让我观赏一下您的戏剧?”万特忐忑道。 “完全可以!” …… 万特抬眼看去,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他还从没有在骯脏丑陋的哥布林身上看见过如此井然有序的纪律性。 或许,这支戏团真能带来一些不一样的演出? 林可则是郑重地对身后的演员们宣布:“现在,该到你们登台演出的时候了。” 演员们脸上既激动又忐忑。 辛苦排练了这么久,现在终於要在剧团主理人面前演出了! “有劳。”万特点头致意,与林可一同落座等待演出开始。 经过多次排练,戏团成员们配合默契,他们迅速布置好舞台,爭分夺秒地温习台词。 终於,隨著男女主角登台,表演正式拉开了帷幕。 “哥布林和圣骑士……”起初,万特还抱著审视的態度? 毕竟,哥布林这个物种,实在是有些低级。 不过很快,隨著剧情的一步步展开,他完完全全地沉浸到了这场戏剧中。 从一见钟情到最后的双双殉情,万特已经彻底忘记了这是哥布林与人类的故事。 不得不说,耶鲁和卡拉玛有著自身的亲身经歷,把罗密欧与朱丽叶那种坚定又炽热的感情演绎得淋漓尽致。 虽然林可已经看过一次,但还是忍不住暗暗称讚。 直到演员谢幕,万特似乎还没有调整好自己的状態。 他口中喃喃自语,比先前还要激动。 “太精彩了!太精彩了!” “这不是戏剧,这是一部爱情的史诗!” “这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伟大的戏剧!” 万特越说越激动。 “万特。”林可轻声开口。 “抱歉……大人,”万特这才回过神来,擦了擦眼角的眼泪:“我发誓这是我看过最棒的剧目!远超《傲慢与偏见》” “戏剧如何?”林可早有预料,含笑问道。 “精彩绝伦……我是说,在忍冬花剧院演出这种巨作,这是荣幸!”万特吐了吐分叉的长舌,兴奋答道。 “好,那我们也定在三天后演出。”林可微微一笑。 精锐? 打得就是精锐! 林可就是要狙击山与海戏团,让他们的打算落空。 说不定,还能藉此一炮而红。 而此时,戏团的演员们听到林可和万特的对话后,先是一愣,隨即爆发出一阵欢呼。 “太好了!太好了!成功了!” “剧院主理人同意了!” “我们都要成为演员了!” “太好了!” 大家欢呼雀跃,互相拥抱、热泪盈眶。 这可是他们第一次从事非农业和狩猎的事业,心中的紧张和担忧不必多说。 但获得了认同,那就不一样了。 “好!三天后!”万特同样神色感慨: “可惜这种戏剧的第一场演出竟然不能做到全大陆都看到,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如此巨作,就应该用一场盛大的宣传作为序幕,让整个法瑟的智慧生命都能见证巨作的诞生!” 宣传? 林可笑了笑:“这可不一定……” “別忘了,山与海戏团可是对他们的宣传很自信的。” 第九十四章 报纸问世!多方反映! 一点波澜入水,涟漪自然可以扩散开来。 只不过多伦多大师一直不清楚这其中的原理。 “多么美妙的水啊……可惜,我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十级【戏剧大师】,而非【泉水学者】。” 作为犬人,他一直致力於努力以戏剧来改变大陆大多数智慧种族对於自己犬人族群的看法。 毕竟他们犬人族群的陋习不少。 比如精灵族那边就有一句特別侮辱犬人的话,叫“犬人改不了吃屎”。 这也是他与另外一位【戏剧大师】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因。 那位精灵族的大师创作出了《稻田里的神跡》这部作品,与他多伦多创作的《强大的黑暗》並称为戏剧界的两颗明珠。 “不过,杰尼大师也已经几十年不见新作品问世了。” 多伦多大师有些感慨地从眼前的水缸抬起头来,结束了清晨的洗脸工作。 他甩了甩头,炯炯有神的蓝色瞳孔倒映出眼前银镜里的样貌。 毛髮黑白相间,蓝色瞳孔带来的並不是蓝天般的纯净,而是严肃认真,看起来让人望而生畏。 “我们哈士奇犬人一族,已经多久没有出第二位大师了?” 多伦多大师看著银镜自语。 他深知,现在法瑟对於犬人族的看法与对哥布林的看法差不多。 都是低贱、卑劣、狡猾、残忍、噁心的。 而且犬人族酷爱炸鸡,也就是一种用油来烹炸美食的方法。 据说几百年前,犬人族都是在田里摘棉花的。 吃完之后满脸满手是油,摘下的棉花都油油的。 但,所有犬人族都如此吗? 肯定不是。 多伦多就觉得他们犬人族的人很有心血天赋,甚至一些人发展出了“说唱”这种音乐。 但是总的来说,现在想要逆转口碑,就要通过他们这些【戏剧大师】的努力了。 或者说,需要所有艺术职业者的努力? 可惜的是,该说不说,多伦多见过的大多数同族其实表现出来的风貌和风评也差不多。 想要逆转確实很难。 “大师,我发现了一个新奇的东西!” 正想著,门外传来敲门声。 “进来吧。”多伦多眼中闪过一丝宠溺。 下一刻,一个有著箭头尾巴,背生蝠翼的男孩跑进来,一下子扑到多伦多怀里:“大师快看!大师快看!” 这是一只魅魔! 这只魅魔给了多伦多一个拥抱,还摸了摸多伦多的头,让多伦多不由得伸出舌头展露笑容。 但转瞬又想起自己的身份,於是忍不住轻咳一声:“说了多少次,男僕是不能摸主人的头的!” “可是,可是大师喜欢不是嘛?”男魅魔面露疑惑之色。 “那也不行。”多伦多轻声呵斥:“我们要遵守礼仪,礼仪是让不同智慧种族互相理解和尊重的基础,礼仪是……” “知道啦大师!”男魅魔又摸了摸多伦多凸出出来的嘴筒子的下巴,而后挥舞了一下手中的事物: “大师快看,这东西叫做『报纸』!” 报纸? 多伦多旋即疑惑地看向自己僕人手中的事物。 这是一张张开后单面有三个巴掌大小的纸张,上面有著一些如同羽毛笔写出来的工整法瑟语以及一些图片。 《大荒文娱报-第一期》 这是最大的標题,在整张纸的標题抬头位置。 而在下方,则是占据了最大版面的字体。 《有神的指引,你才能寻找到爱情》 这几个大字下方还有一张充满油墨味道的图片,上面有一个光辉灿烂的身影在拥抱一男一女。 图片之下则是小字正文。 “这是……” 多伦多瞪大了眼睛,而后一目十行地扫过这个標题之下的小子正文。 几十秒钟,他便看完了。 同时,目光又忍不住被下方另一个小的版面吸引。 《旷世巨作!爱情与自由!》 下方又有一些小字。 多伦多忍不住再度將这个小的版面读完。 他的魅魔男僕就站在他旁边,静静等待他阅读。 多伦多看完了第一面,而后又发现这报纸竟然可以摊开,化为两张纸八个页面。 《阿赞恩伯爵新作问世!音乐盛宴!》 《烬的短篇小说连载——变色龙》 《据报导:群山大公將邀请各界人士参观新修建的巔峰画廊》 《龙山之主於本月17日发表讲话,强调龙山的生態环境保护问题》 …… 一件件,一桩桩。 各种各样的事情都记录在这《大荒文娱报》上面。 多伦多从头看到尾。 看到阿赞恩伯爵有新作问世时,他决定改日去登门拜访。 看到名为《变色龙》的小说时,他嘖嘖称奇。 看到群山大公的画廊建成时,他拍手称快。 而后,看完八个版面后,他不由得有种悵然若失的感觉。 “大师,是不是特別好看?”魅魔在旁边好奇无比:“上面都写些什么?” “一些……讯息。”多伦多笑了笑,又问:“这东西是从哪儿来的?第二期在哪里?” “没有第二期。”魅魔疑惑:“他们说一个月分为四周,每周七天从周一到周七,今天周一发布一期,所以第二期要下周了。” “四周?一个月七天?”多伦多一愣,但很快接受了这个设定,旋即又问:“这份,嗯,『报纸』,是多少钱?” “八个铜板。”魅魔脸上露出一丝肉疼:“大师,这是管家说你会喜欢的,你喜欢吗?” “喜欢!”多伦多微微頷首,而后內心思绪百转,最终聚焦到了报纸上的几处地方。 “大荒?阿赞恩?” “还有这个地址……大荒乐园?” “看来,我要去吸血鬼帝国一趟,拜访拜访阿赞恩这个老傢伙了。” “希望他的新作《静謐》管弦乐,能让我满意。” …… 伯爵从自己舒適地棺材中醒来,酝酿了一下,將睡意驱逐,而后坐到窗边的书桌前。 “美妙的月色,正適合谱写华丽的乐章。” 他抬头看了一眼月亮,灵感迸发。 而后挥手拿出一支中级魔法羽毛笔,笔尖沾了一点用深海鱼人之油炼製的低级魔法墨水,又拿出一张纸,准备在纸上书写灵感。 但转瞬间他看到了自己桌上一角放了一张十分规整工正的纸张,上面低劣的墨水味道正不断攻击著自己的鼻翼。 他皱了皱眉。 “这就是六个铜板一份的报纸?字不错,但为何用那么粗糙的纸和那么低档的墨水?” “真是胡闹!” “他可是我阿赞恩伯爵的子嗣,用这样品质的材料,怎么能承载艺术的重量?” 但下一刻,他狭长而猩红的双目一扫报纸版面,立马就被吸引了目光。 旋即,皱著眉头地他不由自主將这份低劣的造物读完了。 “这是艺术!这是杰作!” “不行,我必须去见一见我的儿子!” 第九十五章 魔法——营销与销售 从进入安德鲁城的那一刻起,林可就有了用报纸传播信息的谋划。 报纸! 那是现代传播学的开端! 这种传播方式,可以让整个安德鲁城乃至整个法瑟大陆都能够了解到世界各地正在发生的大事。 同时也能为自己的剧目造势。 起初,他只打算小范围地印製一些报纸,由矮人族小孩带出去,由小报童们去传播。 然而,这个世界没有印刷机,印刷速度不足。 好在……他是【奶茶店长】! 特质——营销与销售! 有了原材料进货、供应链运输等魔法的经验,林可自然而然地萌生了再创造一个魔法来解决当务之急的想法。 经过尝试,成功了! 结合了他所知的印刷术,在魔力输入之后,墨水自然而然在纸张上成型。 一张又一张空白的纸张填满了文字,和印刷机中印出来的没有什么区別。 於是,林可就开始了大肆印刷报纸的工作。 再榨乾了他一次又一次之后,报纸也一份又一份送了出去。 先是送出了忍冬花剧院,在安德鲁城售卖。 隨后在以李茶为首的山与海戏团的支持下,报纸还通过传送阵送出了阿赞恩伯爵领。 仅仅一天,报纸就几乎传遍了整个吸血鬼帝国,甚至还有从周边扩散的趋势。 “也不知道那位父亲大人现在作何感想?” “我记得他可是古板而威严的啊!” “竟然用新作来支持我?” “或许……是被我的钢琴铸造图给惊艷了?” 林可摩挲著下巴,坐在桌子上思索一个问题。 毕竟,虽然他让矮人族小孩去忽悠李茶成功了,要到了三百金幣的启动资金。 但是,那也只不过是买纸买墨水的钱,这些钱都可以从买报纸的人那里赚来。 关键在於信息! 他以“烬”的身份,发表了契科夫的短篇小说,再加上两个戏剧的演出,总共也就两三个版面。 剩下版面怎么办? 於是,林可就写信求助了他父亲。 竟然还成功了! 他父亲或许是因为血脉联繫,或许是因为他附赠的钢琴建造图谱,总之就是提供了很多新闻给他。 这才让他把八个报纸版面写完。 “大人!报纸!全部卖完了!” 正想著,矮人族小孩气喘吁吁地衝进剧院后台,眼睛里闪烁著兴奋的光芒。 他双手撑著膝盖,像只刚跑完长跑的小猎犬,胸膛剧烈地起伏著。 “这么快?”林可的手指轻轻敲击桌面,“看来人们对报纸的兴趣,比我想像的还要大。” “何止是大!”矮人族小孩挺直腰板,激动得手舞足蹈,“我刚刚把报纸送到广场,还没来得及喊两句,就被人抢光了!” “嗯,李茶他们没怀疑吧?”林可又问。 “没有!”矮人族小孩眼中流露出对林可的浓浓的崇敬:“原来大人当初真不是骗我,我弗洛真的太幸运了!” “你这个小子,”林可笑出了声:“放心吧,我们已经有了黑暗契约,虽然不是眷属,但你也算我的追隨者了。” 没错,追隨者! 林可对这个机灵的名叫弗洛的矮人族小孩还是挺满意的。 为了引李茶他们上鉤,林可便交代了弗洛一些话,让弗洛去忽悠李茶。 结果,还真忽悠成功了。 看到报纸的第一眼,李茶就对这种新颖的传播方式大为惊嘆。 接下来就容易了。 李茶给了弗洛一百枚金幣,让弗洛弄了很多报纸,然后把这些报纸全都交给了光明世界那边的人。 “交响乐团、戏剧团、画作展览……” 林可咀嚼这些单词,只感觉到光明世界那边来势汹汹。 报纸交给了这些人,这些人自然而然就知道怎么传播出去了。 这些从光明世界来的音乐、戏剧、绘画等各种艺术团队在收到李茶的报纸后,自然而然就知道这报纸能多么吸引人。 於是,这些原本就打算游走各地去以文学艺术来散播主的光辉的人,將报纸散播得到处都是。 第二天的时候,几乎半个吸血鬼帝国都知道了有两部话剧要上演了。 “林可大人,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做?”弗洛满眼期待地看著林可。 “接下来?”林可笑了笑:“你说过,你们铁矿氏族有一个【建筑师】?” “没错!”弗洛点头。 “事后或许需要劳他与我走一趟。”林可拍了拍弗洛的肩膀:“到时候你也和我回去一趟。” “带你看看我的大荒乐园。” …… 但那是之后了。 林可下午就没有继续呆剧院,而是来到了一个小巷子里。 他一脸凝重,双眼虽然看向前方,但实际上是聚焦在脑海里的箭头上。 “酱香枸杞?怎么没看到?” 林可看著箭头的指向,又往前走了几步。 结果周围依旧只是一个普通的巷子,而箭头已经显示了(0m)。 既然不在这里,那就证明…… 林可將目光往下移,看向脚下。 在地下! 先前在大荒乐园,这枸杞就距离他很远。 但是路途中他就发现了,酱香枸杞的位置和他的目標安德鲁城是重合的。 只不过一开始的当务之急是戏剧演出的事。 所以办完了戏剧的事他才来找酱香型枸杞。 “地下市场?” 林可摸了摸下巴。 这可就麻烦了。 一般这种地下市场,必须要有门路才能进去。 好在就在这时,旁边的墙壁陡然蠕动了一下,出现了一个入口。 “尊贵的吸血鬼先生,请问是谁介绍你来的?” 入口处站著一个哥布林,一脸卑微地对林可询问。 只不过这个哥布林和大荒乐园的不同,这个哥布林差不多有一米七左右,皮肤是淡绿色,瞳孔更是猩红明显。 “初拥者?”林可挑挑眉。 “是这样的,尊贵的吸血鬼先生。”哥布林鞠躬:“请问您有介绍人吗?进入暗巷需要有介绍人的。” 这个哥布林很友好,所说的话也透露了很多信息。 “我是林可,莉莉丝的弟弟。”林可眯了眯眼睛:“这个身份可以吗?” “原来是林可阁下。”哥布林眼中露出恍然:“莉莉丝大人吩咐了,如果是林可阁下前来,直接进入就行。” “哦?莉莉丝也在?” 林可丝毫不意外。 这是莉莉丝的领地,如果暗巷这种地方莉莉丝都不知道,那就太搞笑了。 如今看来,他的一举一动,估计都在莉莉丝的监视下。 “前面带路吧。” 第九十六章 莉莉丝姐姐!合作! 林可跟著哥布林走入了墙壁的密道中。 潮湿的空气夹杂著淡淡的沉香味扑面而来。 这条蜿蜒的密道在烛火摇曳中不断转折,最终豁然开朗——暗巷的尽头连接有多条岔路。 其中一条可以进入真正的暗巷,里面嘈杂无比,不时还有人进进出出。 而有一条则是向上的阶梯,门口有人把守。 “这边走。” 哥布林带著林可来到守卫处,对两个野猪人守卫道:“这是林可男爵,莉莉丝大人要见的人。” 两个守卫看了林可一眼,齐齐鞠躬,而后其中一名野猪人道:“请隨我来。” “林可大人,那我就先告退了。”哥布林鞠躬,旋即按照来路返回。 林可微微点头,跟著这名野猪人守卫一起往阶梯上走去。 不一会儿,他来到了高处,一扇漆黑无比的门出现在眼前。 这是楼梯顶端了。 守卫轻轻敲了敲门,那张大大的猪嘴里的声音比平时小了无数倍:“莉莉丝大人,林可男爵来访!” “咯吱!!!” 下一秒,大门打开,露出其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林可眯了眯眼睛,翻手拿出一杯茉莉奶绿,走了进去。 “我亲爱的姐姐,好久不见。” “嘭!!!” 大门骤然关闭,一个人影隱隱约约从黑暗之中凸显出来。 一身灰白的皮肤,猩红色的眼睛,搭配上黑色的长裙,看上去神秘又危险。 只不过从气质来说,比起吸血鬼,她更像是一个圣洁的修女。 这就是莉莉丝,林可的姐姐,一个4级的中级吸血鬼。 见到林可走过来,她猩红色的眼睛像刀子一样,上下打量著,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莉莉丝眼神微眯,试探性地开口:“弟弟?” 她深深地看著林可,细细打量林可的反应。 林可面色如常,摇晃著手中的玻璃杯子,轻声道:“莉莉丝姐姐,许久不见。” 莉莉丝看到玻璃之后瞳孔一缩,毕竟这么美的东西,看上去就造价不低。 她有些迟疑:“你……” 林可则是直接开口道:“我是林可,从未变过。” 他本来也是林可,他的灵魂也从未变过。 只不过“林可·阿赞恩”和“林可”都是林可而已。 “这么多年……”莉莉丝嘆了一口气:“隱忍多年,我不如你。” 林可没说话,依旧笑著看著莉莉丝。 因为他知道,莉莉丝其实为人不错。 先前原主就是跟著莉莉丝一起来领地的,莉莉丝对林可很关照。 只不过林可从安德鲁城到自己领地上都差点饿死而已。 所以林可才对莉莉丝很放心。 而莉莉丝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沉默片刻后才开口道: “报纸是你的杰作吧?” “是。” “父亲大人很欣赏你。”莉莉丝迟疑道:“我……也是。” “父亲很欣赏我?”林可微微頷首:“能得到你们的认同,我也很开心。” 莉莉丝点头,而后转手也拿出了一份报纸。 她把最大的那块版面朝著林可,开口问道:“你可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说话间,莉莉丝的手指指向那张巨大的图片。 背生羽翼的光明神形象,以及在光辉沐浴下的一对男女,在现在幽暗的环境中显得格外刺眼。 林可微微皱眉:“姐姐,你的意思是,你知道山与海戏团和淬光戏团进入安德鲁城的目的?” 光明世界试图发起思想入侵的行为简直是昭然若揭,莉莉丝明明可以直接把他们拦在城外,但却只是加收了一点入城的费用。 但就这么一点点费用,对早有准备的光明世界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我知道。”莉莉丝摇了摇头,红眸中闪过一丝无奈:“他们的根本目的在於动摇我们的统治。” “那为何……”林可挑挑眉:“直接不允许他们入城不就行了?” “拦住他们?”莉莉丝无奈道: “今天拦住了一个戏团,明天就会有商队,乐队,吟游诗人,难道都要一个个拦在外面?” “所以……”林可恍然? “看来你確实不是智障了。”莉莉丝笑了笑:“所以,与其去阻拦,不如去学习。” “光明世界的大动作,黑暗原初议会的大人物早就关注到了。” 林可点头赞同这个说法。 他自己以一个现代人的视角,当然觉得光明世界所谓的探索和创新还是太过低级,毕竟他是有好多好东西的。 但这个世界不同。 黑暗世界除了音乐之外,绘画、雕塑、戏剧等艺术其实是全面落后於光明世界的。 很多耳熟能详的艺术大师,都是来自於光明世界。 黑暗世界的大人物们清楚光明世界的人想要做什么、目的是什么。 但是根本难以抗衡。 因为文学和艺术这种东西不是真刀真枪拼出高低的。 好就是好,即使你是凡人,你的作品还是很好。 差就是差,即使你是吸血鬼始祖,你的作品依旧还是差。 光明世界要文娱入侵,黑暗世界的抵挡方式只能是文娱抵挡。 但光明世界那边可是有很多信徒成天就在思索怎么通过文学艺术来讚美神明的。 相比起来黑暗世界这边的就纯粹是一个兴趣爱好了。 故而根本就不能比。 所以,大家选择的方式都是像莉莉丝这样观望,並且从中学习、成长。 如果要总结,林可只能想到前世那句话——师夷长技以制夷! 正当林可沉思的时候,莉莉丝话锋一转:“所以,我想和你合作。” “什么?”林可一愣,没有想到自己这位姐姐思维这么跳跃, 莉莉丝似笑非笑地看著林可:“你所创办的名为报纸的东西,可以维护我们的统治,我相信你也清楚。” “嗯。”林可赞同。 在信息传播依旧很低效传统的法瑟大陆,报纸这种东西简直是顛覆性的。 每周所发生的各种大事,以及执笔人想要传递的最新讯息,会以报纸这种简洁有力的方式在大陆上快速传播。 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男女老少,都可以通过一份报纸了解世界。 “那就……合作?”而知道莉莉丝的意图后,林可鬆了一口气,旋即微笑著伸出右手。 他正在发愁下周的报纸上该写什么呢! 只依靠父亲一个信息来源,终究是太过单一了。 况且,资金也是个问题,现在是依靠李茶,可是李茶早晚会知道他是幕后执笔人。 不过,现在莉莉丝来了。 而且还是带著善意而来,而不是像西莉那个小妮子一样带著吞併领地的意图而来。 所以他还是很开心的。 莉莉丝眼含笑意,伸出手和林可握到一起:“合作愉快。” “走吧,我带你隨便逛逛暗巷。”莉莉丝侧开身子,露出身后的地下市场:“也说一说合作的事。” “好。” 林可將茉莉奶绿收了起来,没有用金幣解锁。 他隨著莉莉丝一起走,一边走一边閒聊,討论报纸的股份分配、发展、收益等事情。 “三七很合理,你发明了报纸。” “姐姐可以掌控矮人族?意外之喜!” “大荒乐园才是根本,这里人多眼杂。”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交谈范围很广。 林可的思路和想法经常引得莉莉丝惊奇,而莉莉丝的知识面也足以堪称广泛。 两人边走边聊,便来到了所谓的暗巷。 这是一条宽敞而昏暗的地下街道。 各种摊位熙熙攘攘地摆在道路两侧,不同种族的生物走来走去,完全是一副混乱又和谐的场面。 野猪人,犬人,巨魔…… 各种生物仿佛忘却了自己的种族和等级,肆意地兜售著各种稀奇古怪的商品。 热闹、繁荣、多元! 光是暗巷这个地下世界卖场,就让林可感觉到了莉莉丝姐姐的开放思想。 “林可,你可有什么需要购买的东西?” “姐姐,我正好想买一种东西,名为『酱香枸杞』。” 第九十七章 阿弗洛德果 “酱香枸杞?那是什么东西?”莉莉丝皱了皱眉头,疑惑地问。 虽然她博览群书,甚至能准確地说出三百多种魔植的名字。 可是……酱香枸杞? 她实在是不知道是什么。 林可摊了摊手,一幅无奈的模样:“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可能是一种红色的小浆果。” 就像番茄叫做狼人桃一样,谁知道枸杞在这个世界会有什么奇葩名字。 “红色的……小浆果?”莉莉丝一副思索的模样,似乎是在脑海里搜索这样的东西:“我陪你一起找找吧。” “嗯。”林可可不会告诉她,他的【奶茶店长】系统自带寻路功能。 就算不知道名字,也可以顺著箭头找? 此时,箭头正指向市场深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於是他顺著箭头的方向,一边悠哉悠哉地走著,一边看著周围稀奇古怪的商品。 什么不知名魔兽的肉,蕴含魔力的果实,工艺品等等,都可以在这里买到。 甚至,林可还看到了一个正在出售的肌肉发达的男犬人奴隶和肤白貌美腿长的猫女奴隶,显然这种奴隶是专门解决生理需求的。 只不过买卖奴隶的不太多,毕竟安德鲁城只是一个小城而已。 而顺著箭头,林可瞥见了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 他腰间掛著许多小布袋,上面还勾画了一些神神秘秘的符文,但细看之下也就是普通符文,没有实际意义。 “难道说……” 林可心头一动,向那小贩走去。 他拍了拍小贩的肩膀。 小贩嚇了一跳,猛地扭过身来,刚准备呵斥,就对上了林可猩红的眼睛。 “原来是尊敬的吸血鬼大人,不知道大人有何贵干。”小贩的表情瞬间从囂张变为諂媚,又悄悄地瞄了莉莉丝一眼。 “你这里有没有浆果卖?”林可自然不会说酱香枸杞,毕竟他也不知道这里会怎么称呼枸杞这种植物: “就是一种橙红色的小果子,大概这么大。” 林可比了一个手势。 “橙红色浆果……”小贩满脸諂媚,隨后眼神来回在林可和莉莉丝之间摆动:“有有有!我懂我懂!” 他神秘兮兮地解下腰间的一个小布袋,打开递向林可。 林可凑近一看,袋子里码放著许多色泽鲜艷的小果子,果子上还略有褶皱,和地球上的枸杞没什么两样。 找到了! 莉莉丝也凑过来好奇地问:“这东西是做什么用的。” 小贩看看莉莉丝,又看看林可,神情更加曖昧。 他咳嗽了一声,低声说道:“这叫阿弗洛德果。” 因为这个词不太常用,莉莉丝茫然地重复了一句:“afrodyn(壮阳药)?” 等到反应过来什么意思后,她原本灰白的脸颊上顿时飞起两片红晕,连耳尖也红得滴血。 只不过神情依旧高冷地对林可轻咳一声道:“我去旁边看看,你先买著。” 接著便往外走了几步。 自家姐姐这么清纯? 林可略微诧异,而后摇摇头,开始专注地检查这些酱香枸杞的品质。 这酱香枸杞,確实和系统里的图案是一样的。 小贩搓著手在一旁介绍:“大人,这是我专门从精灵族手中收购的阿弗洛德果,听他们说这东西泡水喝可以延寿,那方面的作用也是非常不错……” “停。”林可对枸杞的作用自然是再了解不过了。 “这一袋子枸杞怎么卖,我全要了。”林可毫不犹豫地说。 这东西既然是从精灵族手中收购的,下次再能遇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要知道,精灵可没有生活在吸血鬼帝国境內。 “全要了?”小贩一惊,心中狂喜,直觉今天是遇到大客户了。 他眼睛滴溜溜地一转,道出了一个天文数字:“一枚金幣。” 这枸杞並不是生活必需品,只是有点养生壮阳的作用,普通人顶多就是因为新奇才买。 这个小贩估计以为林可和莉莉丝是普通的初拥者,有钱,所以直接狮子大开口。 一个金幣啊! 有多少家庭挣一个金幣都要好几个月的。 林可猩红的眼睛一闪,正要开口,莉莉丝已经抢先一步:“我是莉莉丝,莉莉丝·阿赞恩。” 不得不说,莉莉丝一身黑裙,身高也和成年男性一般,再搭配上猩红色的眼睛,任谁见了都要心中一悸。 “莉莉丝大人?!”小贩当场就嚇萎了,赶紧结结巴巴地改口:“五……五铜幣……不,不,直接送您了!尊贵的大人!” 这落差之大,可见他之前要价有多么离谱了。 虽然林可已经靠卖报纸敛了不少財,但之后在大荒乐园建剧院,番茄酱工厂,都得要花大把大把的钱。 所以能省一分是一分。 虽说如此,但他还是丟出了五铜幣,接著拿起这袋酱香枸杞就走。 小贩没想到还能拿到五铜幣,於是连忙鞠躬感谢,隨后一溜烟走了。 “弟弟,我不希望你,嗯……”莉莉丝努力措辞,轻声道: “我不希望你沉迷於交配,那种低级快感的魅力,不足以和力量、权势及艺术相媲美。” “你很有天赋,而且懂得隱忍,有智慧,我希望未来可以和你並肩作战。” 莉莉丝认认真真看林可。 “放心吧姐姐。”林可笑了笑:“这不是用来直接吃的,我是拿来炼製魔药的。” “魔药?”莉莉丝皱眉:“什么魔药需要阿弗……需要酱香枸杞?” 当初给他们这批子女上课的魔药老师只不过是一个低级职业者,所教授的大部分魔药知识都来源於原材料自身特性的放大。 所以莉莉丝並不清楚,魔药这种东西不是只能用放大原材料特性这种方法来调配的。 就像顏色。 低级【魔药师】只知道让红色更红、绿色更绿。 高级【魔药师】却完全可以用红绿蓝三种顏色调配处很多很多顏色。 当然了,林可也不想解释那么多,而是给了莉莉丝一个“相信我”的眼神: “放心吧姐姐,以后你就知道了,我会的东西很多。” “这些知识来自於观察和实践,来自于思考和猜想。” “我也期待未来我们能並肩作战!” 第九十八章 小酒馆 “嗯。” 莉莉丝轻轻点头,没多说什么。 两人並肩而行,脚步声在石板路上迴荡。 地下市场的喧闹渐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暗巷独有的寂静。 “时间不早了。”莉莉丝在台阶下驻足:“我安排人送你出去吧。” 林可已经顺利买到了酱香枸杞,也正有离开的打算。 他点点头,对莉莉丝说:“姐姐,演出那天,你可一定要来。” 莉莉丝嘴角扬起:“放心,我和父亲都会到场的。” 她朝旁边挥了挥手,一个身材魁梧的野猪人守卫立即会意,默默跟上了林可。 林可朝莉莉丝点点头,隨后与野猪人守卫沿著原路返回。 …… 凉爽的夜风扑面而来,三轮月亮掛在空中,明亮硕大。 已经入夜了。 这个世界还尚未通电,路上都是黑漆漆的,只有隔几个商铺才会掛一盏油灯。 林可走在路上,內心思索著关於酱香型郎酒这个“奶茶”的事。 现在酱香枸杞已经得到了,但是80%的酒精还是个问题。 这个世界的技术,还远远达不到提纯出这么高浓度的酒精的地步。 一些常见的葡萄酒大麦酒之类,顶多达到10%的酒精度,离80%还差得远。 不过,他可以自己蒸馏,多蒸馏几次也能得到高纯度酒精。 正当林可心中思虑的时候,街边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 他定晴看去,一间木屋仍然亮著灯。 酒馆? 虽然没有电,但这个世界的酒馆也会用蜡烛,油灯提供照明,吸引晚上来活动的人群。 无论是商人,工匠还是演员文人,都喜欢在夜晚聚集到酒馆,喝酒、聊天、参与娱乐活动,甚至討论时事。 正好!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看书首选 101 看书网,101??????.??????超给力 】 林可需要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酒是什么类型,顺便调查一下酒价。 於是他立马朝著酒馆的方向走了过去。 站在门口,麦酒的香味混著麵包的焦香味以及嘈杂的声音,已经顺著门缝溢了出来。 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首先撞入眼帘的是低矮的橡木樑,被常年的烟火熏成深褐色,樑上悬著几盏铁皮油灯,灯芯噼啪燃著。 紧接著便是角落处那几个半满的酒桶,些许酒液从缝隙中浸透出来。 昏黄的灯光下摆了几张长木桌,桌子上散落著骰子和纸牌,客人们就围坐在长木桌边。 见到林可进来,几个顾客侧了侧头,又继续投入到了自己面前的战局中。 由於环境昏暗,没有人看出林可吸血鬼的身份。 “需要什么?” 来到吧檯,一个年轻的人类酒童立马就凑了过来。 但见到林可猩红色的眼睛后脸色一惊:“请问大人是……” 林可摆了摆手,压低声音:“给我找个安静一点的角落就行。” 他只是来调查市场的,可不想把钱浪费在买酒喝酒上。 “好的。”酒童不敢怠慢,赶紧领著林可到店里最隱蔽的一个角落里。 刚坐下,一丝魔力流向他的耳朵和眼睛,林可悄然启动了自己的【吸血鬼】特质能力——超强感官。 剎那间,四周的交谈声如潮水般涌入耳中,眼前的景象也变得格外清晰,他甚至能看见这些客人手中的牌是什么。 他的目光自然地投向吧檯上方的巨大菜单,上面歪歪扭扭写著一些法瑟通用语: “大麦酒,4铜幣” “葡萄酒,6铜幣” “苹果酒,4铜幣” …… 林可轻声读著价格,这些酒水虽然都不算贵,但从他超强感官中获取到的味道来看,酒精度实在是太低了。 要是用来提纯,恐怕是几桶才能得到一小杯,效率实在是太低了。 不过比起直接买粮食来酿酒,又会方便许多。 林可一边考虑著提纯低纯度酒的事,一边聆听著周围的动静。 从零碎的对话中,他確认报纸已经引起不小的轰动,甚至远超了他的预期。 有不少的人都在议论著两场戏剧的事 忽然,旁边传来一阵鬨笑声。 “用力啊,乾死他!” “不行啊杰克,你怎么就脸红了。” “我可是押了你贏的!输了我就揍你!” 林可循声望去,是两个巨魔在掰手腕。 一个巨魔胳膊肘死死抵著桌面,青筋暴起。 另一个巨魔满脸通红,汗水顺著脸颊不断滑落。 隨著“砰”的一声,失败者的手臂重重砸在桌面上。 周围的人拍著桌子叫好,有人把整杯麦酒往败者嘴里灌,酒液顺著他的下巴流进领口,浸湿了粗布衬衫。 不过这些观眾看的精彩,林可却无聊地摇了摇头。 比起现代的酒吧,酒馆的娱乐方式还是太过贫瘠了。 虽然也有一些人在玩一些纸牌类的游戏,但林可观察了一阵,觉得玩法还是有些单一。 之后他的大荒乐园要建设起来,只有一个剧院肯定是不够的,酒馆也要引入。 那时,或许可以在酒馆里搞一些新奇的玩法。 不过现在当务之急还是戏剧的事。 “明天啊!明天就演出了。” “会有哪些大人物到场呢?真是期待啊……” …… 安德鲁城从没有那么热闹过。 在多伦多大师的印象中,安德鲁城不过是一个小城市,但此刻却犹如朝圣一般,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 而眾人齐聚在这里的目的,就是因为今天即將出演的两部戏剧。 “多伦多?”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多伦多转身望去,隨后发现居然是精灵族的老伙伴。 “杰尼?”多伦多惊讶。 眼前的精灵正是创作出《稻田里的神跡》的戏剧大师——杰尼。 只见杰尼有著一头黑髮,耳朵成不规则棱形別过发间,淡黄色的皮肤犹如玉石一样光滑细嫩,黑色瞳孔深邃而神采奕奕。 “精灵族的驻地不是离这里挺远吗,你竟然也来了。”多伦多问:“我们这里可不是精灵族,我们不用筷子的。” “没事,筷子我自己带了。”杰尼无奈一笑,露出了手里的报纸: “还不是因为这两部新作,我刚看到报纸,就动用魔力赶来,幸好在演出前还是赶到了。” “走吧,看看现在的年轻人有什么新意。”多伦多点点头,和杰尼一起走进了安德鲁城。 安德鲁城已经堵得水泄不通,有飞来的,有坐著马车前来的,也有从地底钻地来的。 不管什么方式,大家全聚集在安德鲁这个小城门口。 儘管野猪人守卫已经竭力维持现场秩序,还是控制不住这么庞大的人流。 “是莉莉丝大人,她出来维持秩序了。”隨著眾人一声惊呼,多伦多和杰尼抬头看去。 只见一身黑裙的莉莉丝正悬停在城门上空:“诸位,要入城的请排好队,有序入城。” 莉莉丝作为这片领地的主人,自然要出来主持大局。 在莉莉丝的引导下,进城的人群终於有序起来,缓慢地向城內移动。 不过他们的终点都是同一个地方:忍冬花剧场! 第九十九章 震撼的多伦多 “这比起你的戏剧来说如何?”杰尼看著周围蝗虫一般的人群,忍不住调侃。 多伦多苦笑一声:“我连十分之一也达不到啊。” 多伦多此刻心里既羡慕又无奈,哪怕是他最享有盛名的时候,也没有像这样举城皆知啊。 不得不说,有了报纸,林可的戏剧真可谓是如虎添翼。 即將有全新戏剧出演的消息在短短几天就传遍了周边。 不仅是吸血鬼帝国境內的人尽数赶来,就连狼人大同盟,妖精圣地,都有人慕名而来。 这种超凡世界,想要传播信息本来也不难,有各种各样的魔法。 只不过报纸这种形式比较新颖而已。 但也足够传播得很远了。 “听说这次的戏剧是一个年轻的剧作家写的,似乎是他的第一部作品。” “对,叫做林可,是阿赞恩伯爵的次子。” “林可?我听闻林可不是一个智障吗?” “什么?一个智障也能写出戏剧?” 这些人的话落入多伦多大师耳中,让他愈发好奇和疑惑。 毕竟这个叫林可的新人,他从未听说过,更不了解他以前是个智障。 智障,创作出了这么伟大的戏剧? 多伦多才不会相信这种荒谬的事,心中对林可的印象又上升了一个高度。 时间已经临近下午,忍冬花剧场早早便打开了大门。 多伦多站在剧院外的广场上,仰头望著那座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的建筑。 原本宽敞的街道早已被挤得寸步难行,商贩们趁机兜售著热腾腾的食物和廉价的小玩意儿。 叫卖声、谈笑声、孩童的嬉闹声混杂在一起,形成一片喧囂的海洋。 “这……还是安德鲁城吗?”多伦多喃喃道。 他见过无数盛大的演出,无论是吸血鬼帝国的皇家剧院,还是精灵族的月光剧场,都不曾有过如此夸张的场面。 可现在,仅仅是一座小城里的普通剧院,竟吸引了如此之多的人潮,仿佛整个法瑟大陆的人都聚集於此。 “听说票早就售罄了。”杰尼耸耸肩,“黑市上的票价已经翻了十倍,可还是供不应求。” 多伦多苦笑。他最辉煌的时候,演出的门票也从未如此紧俏过。即便是帝国贵族们爭相捧场,也不及眼前这疯狂的景象。 还好,作为有名的戏剧大师,忍冬花剧场早就给他预留了包厢的位置,不然能否顺利进入剧场都犹未可知。 万特此刻正和林可一起站在剧场门口。 他手中拿著一块手帕,不断地对赶来的贵族解释票已经售罄的消息。 今天忍冬花剧场门口聚集的人群,远远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 饶是万特请来林可帮忙,又临时招揽了几个伙计,都有些手忙脚乱。 万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感慨地说:“这……这,我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人啊。” 林可嘴角上扬,脸上掛著自信的微笑:“我说过,会让忍冬花剧场重回辉煌。” 万特看著眼前热闹非凡的场景,心中既喜悦又无奈:“何止是重回……” 两人正说话间,多伦多终於挤在人潮中,到达了剧场门口。 “万特……”伴隨著一阵爽朗的大笑声,多伦多缓缓向著剧院门口走来。 “多伦多大师!”万特闻声看去,瞧见是多伦多大师,顿时满脸兴奋。 在曾经忍冬花剧场还很辉煌的时候,多伦多大师所创作的戏剧一直都是剧院里的常客,万特也靠他的戏剧赚得盆满钵满。 虽然这几年忍冬花剧场已然没落了下来,但这位大师的作品依然经久不衰。 万特兴奋地吐了吐信子,激动得结结巴巴:“多……多伦多大师,我一直,一直都很喜欢你的作品!” 多伦多微笑著点头,像这样狂热的粉丝,他见过不知道多少了。 “看来我这个老头子是没人认识了。”杰尼在一旁摇了摇头。 这时,万特才注意到了多伦多身边的杰尼。 由於刚刚太过激动,万特竟然忽视了杰尼。 他仔细端详了一会儿,才不敢確认地开口:“您是?杰尼大师?” 精灵族的驻地离吸血鬼帝国可不是一般的远,再加上杰尼为人低调,就连万特对他也不是很了解。 “看来比起你,我还是不够出名啊。”杰尼看著多伦多,佯装无奈地说。 多伦多笑骂:“谁不知道你杰尼最是低调,根本不在乎这些虚名。” 万特也小心翼翼地恭维道:“杰尼大师创作的《稻田里的神跡》直到现在,也是许多戏剧新人的標杆。” “哈哈哈……”杰尼很是受用,但他很快又话锋一转:“恐怕今天就要改变了哟。” 说著,杰尼的目光好奇地看向万特身边的林可。 林可此时稳如泰山,即使是面对他和多伦多两位十级职业者无形中的威压,也依旧面不改色。 见杰尼与多伦多注意到了自己,林可礼貌地鞠了一躬:“承蒙两位大师厚爱。” 多伦多欣赏地看著林可:“你便是林可?” 林可微笑著点头致意:“正是。” “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多伦多忍不住夸奖道。 杰尼也开著玩笑:“小子,从报纸上看到你的戏剧宣传之后,我可是立马就动身了,希望你可不要让我的魔力白白浪费了。” 林可宠辱不惊地回答:“今天这场戏,一定不会让两位大师失望的。” 多伦多看著林可自信的面容,不由得心中一动:“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万特,时间也不早了,带我们进去吧。”多伦多轻声说。 “请,包厢已经给两位大师预留好了。”万特忙不迭地伸出双手,亲自领著两位大师进去。 舞台后方,演员们正在做最后准备。 铜镜前,耶鲁正仔细调整著金色鎧甲的护腕。 一旁的卡拉玛则专注地补充著脸上的妆容,指尖沾著淡淡的油彩…… 隨著演出时间临近,剧场內的灯光准时熄灭,大厅里一片黑暗,只有舞台上还亮著光芒。 演员们动作迅速地把道具搬上舞台,低声的交流声和道具碰撞的轻响在黑暗中格外清晰。 隨著多伦多和杰尼落座,数不清的贵族鱼贯而入,本就不是特別大的剧场此刻更是塞得满满当当。 万特有序地安排指挥著观眾落座。 隨著演出的时间一分一秒地临近。 大幕在观眾们期待的目光中缓缓升起——身穿金色鎧甲的圣骑士终於登场! 第一百章 噬魂大公 距离开幕还有几个小时。 即使准备充分,但面对这么多的观眾,更不乏许多大人物,林可也有些许紧张。 此刻,他正在剧场外,帮助莉莉丝一起维持秩序。 “啪嗒啪嗒!!!!” 而此时,诡异的振翅声在安德鲁城远处响起。 由远及近,如同千军万马掠过天际。 林可挑眉,看了过去。 “那是什么?” 只见原本晴朗的天空现在如同陷入了黑夜,成千上万只蝙蝠如同泼墨般铺展开来,密密麻麻,遮天蔽日。 它们以一种近乎诡异的秩序在空中盘旋,翅膀拍打的声响犹如闷雷滚动。 渐渐形成一条宽阔的“蝙蝠之桥”,从天空中一直延伸到剧院上空。 “这得是多么强大的魔力!”林可心中震憾。 蝙蝠群的最前端,一道修长的黑影缓缓降落。 他身披暗红色的天鹅绒长袍,袍角绣著繁复的符文,每一针每一线都仿佛流淌著古老的诅咒。 宽大的袖口下,苍白的手指间缠绕著一枚血玉戒指,在月光下泛著妖异的光泽。 “阿赞恩伯爵?”林可一眼就认了出来,这就是他的父亲——塞索斯·阿赞恩伯爵。 他一头银白色的头髮,皮肤白皙光滑得如同女子,如同刀削般的下巴。 再搭配上那腥红色如红宝石般的眼球,看上去甚至比林可都还要年轻。 “好,好帅……”一些雌性智慧生物仰望著他,讚嘆声传入林可耳中。 阿赞恩伯爵的面容俊美得几乎超越了任何生灵,苍白的皮肤如同最上等的象牙,一对猩红的瞳孔在夜色中熠熠生辉。 当他踏出第一步时,脚下的地面竟微微震颤,仿佛连大地都在畏惧他的到来。 “是阿赞恩伯爵!”终於,有人惊呼出声。 “天啊,他居然亲自来了!” 街道两旁的贵族们纷纷行礼,甚至有人激动得跪倒在地。 吸血鬼伯爵的地位崇高,即便是帝国的大贵族,也不敢轻易直视他的眼睛。 而原来悬飞在空中的莉莉丝也降落了下来,站在林可旁边。 就在林可和莉莉丝屏息凝神的瞬间,蝙蝠群忽然分开,宛如潮水般向两侧退去。 一道更加威严的身影从蝙蝠拱门下缓步走出。 他的身躯比巨魔还要高大,黑色的长袍上绣满了血红色的花纹。 他的面容冷峻,银灰色的短髮一丝不苟地梳在脑后,唇角掛著若有若无的笑意,却让人不寒而慄。 更加令人胆寒的是,他身下竟然有一团黑云,其中黑烟翻滚,传来令人牙酸的尖叫声,一道道的骷髏头在黑云表面浮现。 而且,他黑红的长袍之下竟然没有实体,头颅下的部分全都由一道道的黑烟组成。 时而分散,时而聚集。 “这是噬魂大公!他竟然也来了。”莉莉丝声音凝重,在林可旁边轻声道。 噬魂大公爵,吸血鬼帝国的几大最高领导人之一,手握强大军队的统帅。 整个吸血鬼帝国中,也只有群山大公,恶鹰大公与他齐名。 莉莉丝额头上冒了一层细汗,努力在噬魂大公爵的威严下站稳:“传闻,被他吸取鲜血的人,连魂魄也会被收走!” 而林可虽然感受不到噬魂大公的气势压迫,但那令人胆寒的形象也不由得让他微微心悸。 “阿赞恩伯爵竟然连这样的老古董都请得动!”林可心中震憾。 噬魂大公的出现,让整个街道瞬间陷入死寂。 “竟然是大公爵!”一声惊呼打断了林可的思绪。 大公爵的出现意味著什么?意味著这场戏剧已经不仅仅是娱乐,而是牵动了整个吸血鬼帝国的神经! “我的天……”一个卖花的老妇人跌坐在地上,“我竟然亲眼见到了大公爵……” “太隆重了!” 更有人激动得热泪盈眶:“我活了六十年,从未见过这样的排场!” 无数的惊嘆声涌入林可耳中,他早已开启了超强感官,目不转睛地看向空中。 在噬魂大公身后,十二名身著血色鎧甲的吸血鬼侍从缓缓跟进。 他们的鎧甲上雕刻著古老的符文,每一块甲片都仿佛浸泡过鲜血,在月光下泛著暗红的光泽。 他们的脚步轻盈得没有一丝声响,却散发著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初拥者井然有序地站在他们身后,两排马车由蝙蝠托起,將整个天空染成一片黑色。 噬魂大公爵微微抬手,蝙蝠群立刻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啸,隨后如同退潮般迅速散去,消失在夜空之中。 “今晚的戏,我期待已久。”他轻声说道,声音不大,却仿佛直接响在每个人的脑海中。 “一定不会让大公爵失望的。”他身旁的阿赞恩伯爵低头说。 林可瞳孔微缩。 一向高高在上的阿赞恩伯爵如今竟然这么卑微! “走吧。”噬魂大公点点头。 只见他轻轻挥了挥手,一道血红色的桥凭空出现,直接延伸到了剧院门口。 在他和伯爵两人降落下来之时,刚刚拥挤不堪的剧院门口现在居然形成了一片真空地带。 没有人想在此刻触犯两个至高存在的禁忌。 莉莉丝早已等在了剧场门口,神色紧张地看著这一切。 作为这片领地的主人,她理应出来迎接。 至於林可,却是没有这个资格。 毕竟他不算是安德鲁城的领主。 林可站在剧场门后,小心翼翼地用超强感官观察著门口的动静。 莉莉丝匍匐在地,大气都不敢出,她恭恭敬敬地说:“噬魂大公能够亲自来到安德鲁城,我不胜荣幸。” 噬魂大公看都没看地上的莉莉丝一眼,一个4级的吸血鬼,在他面前连螻蚁都算不上。 “带路吧。”噬魂大公轻声说,林可明显感觉到莉莉丝的身体颤抖了一下。 包厢自然是早就预留好的,莉莉丝带著噬魂大公迅速落座。 …… 而林可站在剧场后台,透过包厢若隱若现的帘子,悄悄注视著其中的动静。 在超强感官的加持下,一切景象都显得如此清晰。 噬魂大公手中拿著一个精致的银杯,里面装满了鲜红的血液,面色平静。 林可能那么清晰感知到噬魂大公,噬魂大公定然也能感知到他。 都是吸血鬼,噬魂大公绝对是顶级的那一批吸血鬼,超强感官必然强上天了! “噬魂大公蒞临,晚辈欢迎您的光临!”林可见状,轻声低语: “好戏,要开场了。” 第一百零一章 最伟大的表演 “卡拉玛,快准备一下上场了。” 耳边传来同伴的催促声。 卡拉码深吸了一口气,平復急促的心跳。 从遭人唾弃的哥布林到正式站上舞台,这段路比卡拉玛想像的漫长。 为了这一刻,哥布林已经等了几百年,直到哥布林的皇帝,直到他们的救世主林可大人的到来。 此刻站在准备区的阴影里,她出神地望著耶鲁扮演的罗密欧。 他身穿光泽夺目的鎧甲,手拿一把银光闪闪的圣剑,光芒万丈地出现在舞台上。 这个华丽的造型引得观眾席上一片惊嘆。 此起彼伏的惊嘆声將她从恍惚中惊醒,她该上场了! 她提了提自己的裙子,缓步走上了舞台。 无数的视线落在她的身上,那种万眾瞩目的感觉让卡拉玛差点晕眩。 “不,我现在是朱丽叶,不是卡拉玛!” 朱丽叶暗自给自己一个心理预设,让自己快速进入角色。 当她出现在舞台的灯光下时,骚动如预期般爆发。 “竟然真的是哥布林!” “天啊,这……这简直……” 预想中的震惊与嫌恶扑面而来,朱丽叶努力將这些声音排出自己的大脑,去听见角色本身的心声。 她挺直脊背,將颤抖的呼吸转化为贵族少女的优雅姿態。 第一幕,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在家庭聚会上的初遇。 大荒乐园有很多家族,也有很多种族,比如圣骑士、吸血鬼、哥布林、人类等等。 而其中,圣骑士家族与哥布林家族乃是死对头。 但今天,乃是一年一度的乐园节,为了庆祝大荒乐园的诞生。 所以,所有家族的人都必须聚在一起庆祝。 “我们大荒乐园乐园节来了!今天所有家族都不允许有衝突!” “我们丰衣足食,我们幸福快乐,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一切!” “番茄酱!谁有番茄酱!吃麵包不配番茄酱简直就是在扼杀我的喉咙!” 舞台上,演员们一个个拿著道具上场,表演出了一副热闹的景象。 观眾们立马看出来,这是一种类似於贵族舞会的节日。 而且演员们的台词也正好讲述了很多信息。 只不过很多观眾也有疑惑…… 大荒乐园在哪儿? 番茄酱又是什么? 为什么说麵包一定要配番茄酱? 只不过这种疑惑没持续多久。 两束高光便打在舞台的两个人身上,演员们也纷纷沦为背景。 这时,朱丽叶缓缓走上舞台,抬眼看去。 对面,一身华服的罗密欧站在她的面前,一脸惊艷地望著她。 台下的议论声没有了,杂乱的心绪没有了,罗密欧和朱丽叶眼中只剩下彼此。 音乐转入。 几乎是一种本能的反应,罗密欧轻盈的几步上前,牵住了朱丽叶的手。 “美丽的小姐,请问我们能跳一支舞吗?” “当然,当然可以!” 於是,朱丽叶在罗密欧的引导下翩翩起舞。 一开始因紧张带来的僵硬感在罗密欧深情的眼神和温柔的动作中慢慢消散。 而在这种跳舞中,朱丽叶的舞步很明显演出了从青涩生性到越跳越自然的感觉。 至此,一见钟情。 第一幕完! 而后,第二幕。 朱丽叶与罗密欧其实是得知彼此的对立。 朱丽叶乃是绿皮肤的哥布林。 而罗密欧乃是圣骑士。 两个人所在的家族乃是对立的家族。 但,儘管自己的心上人是仇家,朱丽叶却似乎並不在意。 深夜时分,准备就寢前,她独自来到阳台上,思念著方才打动她芳心的罗密欧。 朱丽叶对著三轮象徵著月亮的画布倾诉对罗密欧的仰慕。 “罗密欧,罗密欧啊!为什么你要叫罗密欧?” “不认你的父亲,也不要你的种族!” “也许你不愿意?只消你发个誓,你爱我,那我从此也不再在意哥布林的身份!” 而此时,罗密欧也悄悄潜入后花园,来到朱丽叶臥室的阳台下,正巧听见朱丽叶的倾诉。 朱丽叶依旧对著月亮倾诉自语: “不过是你的种族才成了我的仇人。” “圣骑士又怎么样?不是手、不是脚,我们都是智慧种族、都是生命。” “不是同一个种族,难道就没有爱了吗?” “玫瑰与月季同样芬芳,蔷薇与月兰同样美丽。” “罗密欧也这样。” “即使不是圣骑士,即使不叫罗密欧,不也依旧是我爱的人?” 而下方,听到朱丽叶倾诉的罗密欧最终还是情不自禁攀上阳台? 对朱丽叶表白自己的爱慕之意。 “我,听从你的话,我的爱人,朱丽叶。” 朱丽叶初时惊奇罗密欧的出现,但转而又担忧罗密欧的出现。 “这里是哥布林家族。”朱丽叶焦急:“我怎么也不愿意你被他人发现。” “黑夜给予了我静謐与隱匿。”罗密欧解释了自己过来的方式,並且坚定道: “我是圣骑士,我寧愿身死,也不愿意得不到你的爱,那比死亡更加令我痛苦!” 朱丽叶沉默两秒钟,轻声问道:“你……你爱我吗?” 罗密欧抚摸了一下她的头髮,深情回应:“如果我的爱是盲目的,那他至少找到了最美的光。” 卡拉玛同样深情地看著他,眼中闪烁著泪光:“我的耳朵里塞满了你的誓言,可我的心里还缺一个承诺——明天何时来见我?” 两人交换誓言,要一辈子相爱,並且私下互定终身。 这,就是第二幕。 从初时到相爱。 剧院的观眾们也算渐入佳境。 同时,第三幕也来了。 大荒乐园有一个领主,领主设有公证处公证婚姻。 前一晚与朱丽叶的楼台会后,罗密欧一夜未眠。 第二天清早,就与朱丽叶相约、秘密地赶来领主的公证处,请求公证处证婚。 领主虽知这是一次冒险,但他仍满心期望地为两位年轻人证婚。 但愿透过这样的联姻,能够化解开大荒乐园中哥布林和圣骑士两家间长久以来的衝突。 婚礼后的当天上午,罗密欧的僕人四处寻找主人的下落。 寻到哥布林家族外头时,又与之发生口角衝突。 隨后罗密欧的两名友人以及朱丽叶的表哥也纷纷加入战局,双方一言不合就开打。 罗密欧赶到时,原本希望化解又一次不必要的爭斗。 未料战况激烈,危机时刻罗密欧眼见好友丧命,一时情绪激动,隨手將朱丽叶表哥一刀毙命。 执法者闻风隨后赶到,当下做出决定:罗密欧被驱逐出境,永不得回到大荒乐园。 “天吶!罗密欧不是主角吗?” “被放逐了?!这可是很重的刑法!” “朱丽叶知道后得多伤心啊!” 观眾们一下子揪心了。 而在罗密欧与朱丽叶新婚当天,也正是罗密欧被判驱逐出境这一天的深夜里,两人互道最后的告別。 朱丽叶虽然怨恨罗密欧杀死了自己的表哥,但她更不舍罗密欧的离去。 看著眼前的罗密欧悲伤欲绝的模样,朱丽叶心里也犹如撕裂了一般。 她多希望罗密欧能够留下来! 但两个人的情感在两个不同的家族面前,本就太过渺小。 爱情,多么渺小。 所以,在罗密欧刚刚被放逐,渺小的朱丽叶就被父母强行將她许配给了一个贵族。 朱丽叶当然不可能嫁! 她不想! 於是,朱丽叶请求领主解围。 而后领主从怀里拿出一瓶“毒药”,並告诉朱丽叶: “喝下之后待药效发作,看上去虽然像是死了一样,但只会昏睡几个时辰。” 也就是说,这是假死药! 而领主將利用这段时间赶紧通知罗密欧潜回大荒乐园,並带走朱丽叶,远走高飞。 朱丽叶原本半信半疑,但为了罗密欧,她一口饮下假死药,沉睡过去,静待欢喜的时刻来临。 “等我甦醒之后,就和罗密欧远走高飞,挣脱家族的束缚。”朱丽叶心想之事在整个剧院响彻。 朱丽叶昏迷不醒,眾人以为她香消玉殞,原本欢乐的气氛也一转为悲伤的哭泣,只有领主在一旁静观其变。 同时,戏剧场景再变。 悲剧的剧情,总是不会按照观眾的心愿发生。 舞台之上,朱丽叶倒下。 原本领主派人送亲笔信给放逐在外的罗密欧,未料信差中途耽搁,未及时將讯息送达。 而罗密欧却早已听说朱丽叶过世一事,他买了一瓶真的毒药,连夜偷偷赶回大荒乐园。 而后见到了倒下的、没有呼吸的朱丽叶。 整个舞台暗了下去。 只留下一束高光照射在抱著朱丽叶的罗密欧脸上。 罗密欧颤抖著双手抚摸她的脸颊,泪水滑落在她脸上:“不……不,这不可能。” 其实在这时,扮演朱丽叶的卡拉玛多想睁开双眼告诉罗密欧自己没有死。 等她醒来便和罗密欧远走高飞。 但她不能。 因为她是演员。 她必须尊重戏剧人物的命运。 她,只是在扮演! “哦!朱丽叶,我的朱丽叶!” 罗密欧痛哭流涕。 剧场內安静得只能听见观眾们轻微的呼吸声。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观眾们早已忘记舞台上的演员是哥布林与人类。 他们只看到两个相爱的人,在命运的捉弄下苦苦挣扎。 很快,剧情就来到了最令人心碎的结尾。 罗密欧悲痛欲绝之下,陡然间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这苦涩的毒药,是我最后的吻……” “朱丽叶,等我。” 罗密欧將一瓶毒药饮下。 他决定为了爱情赴死,陪著朱丽叶一起死! 罗密欧饮下毒药后身躯颤抖了一下便倒在卡拉玛怀里。 而此时,朱丽叶的眼眸颤抖了一下。 假死药的期限还没过去,但两行泪水已经不由自主地从她眼中滑下。 她仿佛预感到了自己爱人的死亡。 故而,在这种寂静中,朱丽叶奋力地睁开双眼。 入目正是一具冰凉的尸体。 一切,都太晚了。 朱丽叶就像被一把重锤击中的心臟,碎片扎向身体的每个角落。 演到此刻,卡拉玛仿佛已经全然忘记了这是一场戏,甚至忘记了说台词。 她颤颤巍巍地摸向罗密欧的脸颊,喃喃自语:“你怎么就这么拋下了我,我们说好了要远走高飞的。” 然而就在这时,一团蝙蝠带著黑烟突然出现在卡拉玛面前,隨即慢慢凝聚成人形。 “噬魂大公!”观眾的惊呼声让她知道了眼前人的身份,但她现在的世界中只剩下了耶鲁。 “女士,请不要太过悲伤。”高高在上的噬魂大公如今竟然满脸不忍,为卡拉玛擦去眼前的泪水。 但卡拉玛知晓此时是在演戏,她必须將戏演戏完全。 故而她如同不知道噬魂大公的存在一样,依旧紧紧抱著罗密欧。 罗密欧也没有反应,仿佛成了一具真正的尸体一般。 旋即,朱丽叶又说出了令人心碎的台词:“哦!罗密欧,我的罗密欧!你走了,我,我还活著做什么?” 隨即,卡拉玛自刎。 隨著罗密欧与朱丽叶朱丽叶双双自杀,悽美的爱情故事达到高潮。 两大家族的成员和亲王赶到,得知事情的原委后,终於意识到了仇恨的危害。 两边决定握手言和,但悲剧已无法挽回…… “至此,爱情已成悲剧。” “但是,爱情一定是悲剧吗?” 万特低沉的嗓音迴荡在剧院內: “本场戏幕,《罗密欧与朱丽叶》已演出结束,谢谢诸位观看。” …… 剧场里一片死寂,观眾席上鸦雀无声。 第一个抽泣声响起,像多米诺骨牌般在观眾席中引发连锁反应。 女士们用手帕掩面哭泣,绅士们摘下礼帽捂住眼睛。 “天啊,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感人的故事。” 无数的讚嘆声涌入卡拉玛耳中,但她木然地听著,还未从那种悲伤的情绪中抽离出来。 戏剧结束之后,灯光重新亮起,耶鲁和卡拉玛带领著一干演员出来谢幕。 “好!实在是太好了!”台上的噬魂大公带头鼓掌:“我失態了,但这无疑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戏剧之一!” 这时,眾人才从悲伤的情绪中缓了过来。 观眾齐齐站起,掌声如雷鸣般炸响,在剧场中久久迴响。 一眾演员抱在一起,流出了喜悦的泪水。 卡拉玛和耶鲁紧紧抱在一起,眼中也全是激动。 卡拉玛从未想过,自己作为一个哥布林,除了农耕,还可以完成这么伟大的艺术,甚至获得那么多人的肯定。 这样的场景,简直是犹如梦境,她手足无措地看著眼前蜂拥而至的“粉丝”。 而耶鲁紧紧握著她的手,眼神坚定地看著她,仿佛在说“別怕”。 这,是最伟大的一场表演! 第一百零二章 三句话,让噬魂大公为我花了上百万 演出结束,林可被万特迫不及待地邀请到了舞台上。 “这位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创作者,林可·阿赞恩大人。”万特恭敬地介绍,而后让台下瞬间沸腾起来。 无数贵族的目光如聚光灯般匯集到了舞台中央,而林可岿然不动,始终保持著恰到好处的微笑。 “感谢忍冬花剧场给我这次机会。”林可的声音清晰地传遍全场。 “我与万特先生已达成协定,万特先生將会在我的领地上新建一个剧院!” “届时,我也会在各处设立传送阵,方便诸位前来观看戏剧。” 林可看上去从容不迫。 “什么?新剧院?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出现过的大荒乐园?” “吸血鬼帝国还真多了一个叫『大荒乐园』的地方?” “传送阵?他该不会是在开玩笑吧?” 不出所料,林可此言一出,议论声不绝於耳。 但林可始终保持著优雅的姿態,丝毫没有多解释的意思。 他要赚足了好奇心,才能引来人流。 “大人,你的领地在哪里?”终於有一个贵族按捺不住好奇,发问道。 林可不急不缓地回答:“我的领地就在南方的森林中。” “领地……你就是那个『领主』?!”这个贵族略微思索一下而后陡然尖叫。 旋即观眾们轰然叫了出来。 “各位,那只是我的戏剧。”林可赶紧出声解释。 但观眾们已经把他和刚刚《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领主联繫了起来。 在刚刚的戏剧之中,领主扮演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中立角色。 既见证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又帮助了朱丽叶和罗密欧成全殉情之事。 几乎所有观眾都对“领主”这个人抱有好感。 而林可也在观察著观眾们的反应。 他知道,观眾们已经把大荒乐园这个名字记在了心里。 这正是他想要达到的目的,今后一定会有很多人慕名前去大荒乐园! “番茄酱!那种番茄酱肯定很好吃!” “大荒乐园太美好了!我这就要动身前往!” “林可先生,请问您的乐园还有没有新的戏剧?我是说除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之外的?” 台下的观眾们或是发言询问,或是彼此之间窃窃私语。 有人露出兴奋的神色,有人若有所思。 还有人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了解更多细节。 “抱歉诸位,目前大荒乐园仍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开放。”林可抱歉道: “但我会加快建设进度,也会创作新的戏剧,保证开放之日让到场的诸位不虚此行!” 话音落下,一个威严的声音从剧场后方的包厢中传来: “林可男爵,你的计划……我非常感兴趣!”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转向声音的来源。 只见一位身披黑袍的高大男子缓步走上舞台。 他的面容冷峻,眼神深邃,周身散发著令人心悸的气息。 噬魂大公! 吸血鬼帝国三大公爵之一! 权势滔天的存在! 他的出现让整个剧场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屏息以待,等待他的下文。 这是所有物种对强者的尊重。 噬魂大公的目光在林可身上停留片刻,隨后微微頷首:“林可·阿赞恩,你的剧作让我印象深刻,而你的野心,更让我欣赏。” 他的话语掷地有声,每一个字都仿佛重锤敲在眾人的心头。 “大荒乐园的计划,我全力支持。”他环视台下,声音洪亮,“任何阻碍这一计划的人,都將是我噬魂大公的敌人。” 这句话如同一道惊雷,在剧场中炸响。 林可微微欠身,姿態恭敬却不卑微:“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噬魂大公阁下。” 噬魂大公点了点头,眼神如刀子般扫过台下的观眾,不容置疑的声音继续响起: “所有建设新剧院所需要的资金,我全部承担,这座全新的剧院,將成为我吸血鬼帝国戏剧创作的大本营。” “艺术与文化,从来都是吸血鬼帝国的强项,也是吸血鬼帝国重视的领域!” “我只期待,下个月就能见到大荒乐园屹立在你的领地!” 贵族们面面相覷,都知道了噬魂大公的决心。 而林可,他早就料到了这一切。 这一场震古烁今的表演,必然会引来大人物的关注与支持。 这已经不仅仅是一场简简单单的戏剧演出,更是光明世界和黑暗世界的暗中较量。 他刚刚那番话,也是在赤裸裸地拉投资。 原本他还请了托,也就是万特。 准备到时候让万特出声率先表示投资。 没想到,噬魂大公竟然都被吸引来了,还给了他一百万金幣。 一百万啊! 他可以搞出多少奶茶了啊! 得到了噬魂大公的支持,大荒乐园的发展必然会一帆风顺。 想到这里,林可对噬魂大公深深鞠了一躬:“大人的支持,我没齿难忘。” 他郑重承诺:“我必会创作更多佳作,也培养更多剧作家,不负帝国所望。” 噬魂大公点点头,轻轻挥了挥手。 大量的蝙蝠犹如变魔术般,从四面八方涌出,剎那间便飞满了整个舞台,惹得贵族一片惊呼。 蝙蝠包裹住了噬魂大公的身体,隨著一声轻响,蝙蝠群和噬魂大公竟然一起消失在了原地。 走了?! 似乎是回应眾人的疑惑,噬魂大公的声音从天空中飘然传来:“林可·阿赞恩,小傢伙,我期待你的表现。” “阿赞恩伯爵,你这个儿子,可是相当不错啊……” 声音逐渐远去,被震撼的贵族们终於反应了过来,纷纷开始爭相表態。 “林可大人,你大荒乐园的建设,我投资100金幣!” “我有一支精良的建筑队,大人若是需要的话,儘管提出要求便是。” 一句句奉承恭维的话爭先恐后地响起,仿佛拍卖会一般,生怕没有在林可心中留下好印象。 林可只是微笑点头:“关於剧院建设的事,你们諮询万特就是,我还有要事,就不奉陪了。” 说罢,他就转身走入了剧场后台。 而贵族们全都一拥而上,將万特团团围住,吵得他一个头两个大。 “林可大人,您可真是……” 万特声音充满苦笑,又充满惊喜。 可想而知的是,未来万特的身份也將因为此次戏剧而发生戏剧性的变化。 只不过这也代表著今晚他別想睡觉了。 第一百零三章 多伦多的评价 包厢內,杰尼的指尖轻轻摩擦著茶杯的边缘。 他微微侧头,透过包厢的帘幕望向舞台。 贵族们沉浸在戏剧的狂热中,欢呼、鼓掌,甚至有人激动得站起身来。 他摇了摇头,端起茶杯抿了一口,隨后突然开口,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老傢伙,虽然你嘴上说著戏剧化太强,但我看得出来,你也被这场戏打动了。” 多伦多注意到,这位素来挑剔的精灵族戏剧大师眼中闪烁著罕见的光彩,只有被真正杰出的戏剧作品击中时,他才会出现那种神情。 他哈哈一笑,点头承认:“没错,这齣戏確实有它的魔力。” “虽然情节紧凑得有些夸张,但正是这种浓缩的戏剧性,才让观眾的情绪被瞬间点燃。” “你看那些贵族,他们平时何曾为一场戏剧如此激动?可现在,他们完全被剧情牵著走。” “没错,我看他们简直是被点燃的火药桶。”杰尼接过话头,突然站起身走向包厢边缘,俯视著下面的观眾席。 贵族们的掌声几乎要掀翻屋顶了,有个年轻的贵族小姐甚至兴奋得直接昏厥,被侍女们手忙脚乱地抬了出去。 杰尼用下巴点了点观眾席的角落:“看那个小子,他刚刚还在嘲笑哥布林的表演,现在却哭得像个孩子。” 多伦多顺著他的视线望去,果然看见几个金髮碧眼的人类少年正抹著眼泪。 他不禁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看戏剧的经歷。 那时他也是这样,为了虚构的剧情哭得稀里哗啦,还被同伴们嘲笑“比小姑娘还多愁善感”。 但不可否认,戏剧创作中少不了感性的成分,若是没有强大的共情能力,他也不可能创作出那么多伟大的戏剧作品了。 多伦多不由自主地感嘆道:“確实如此。虽然我对戏剧的真实性要求较高,但不得不承认,这齣戏在情感的渲染上做得极为出色。” “尤其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相遇——上午失恋,下午便坠入爱河,看似荒诞,可仔细想想,爱情的本质不就是如此吗?突如其来,无法抗拒。” 杰尼赞同地笑道:“正是如此!戏剧的魅力就在於它能將现实中的情感提炼、升华,让观眾在短短几小时內体验到比现实更强烈的情感衝击。如果按照现实的时间线去写,恐怕观眾早就睡著了。” 但他又话锋一转:“不过,我还是觉得,守卫和领主的缺席確实是个败笔。大荒乐园作为贵族的私有领地,怎么可能连个守卫都没有?这未免太不真实了。” 多伦多早就料到他会揪住这点不放,故意夸张地摊开双手:“哎,杰尼,你又纠结细节了。” “戏剧假定性你忘了吗?如果非要较真,那神明的出现、魔法的存在,岂不是更荒谬?可观眾依然买帐,为什么?因为他们愿意暂时放下现实逻辑,沉浸在戏剧构建的世界里。” 杰尼耸耸肩,不再纠缠这个问题,转而说道:“不过,哥布林与圣骑士的爱情线,倒是让我刮目相看。” “这设定实在是太大胆了,哥布林在传统戏剧里往往是反派或滑稽角色,而圣骑士则是正义的化身。让这两个极端对立的角色相爱,简直像是把火与冰强行融合。” 多伦多眼中闪过一丝讚赏:“可正是这种极致的反差,才让爱情显得更加珍贵和震撼。” “你想想,当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不可能相爱时,他们却偏偏跨越了种族、身份、信仰的鸿沟,最终走到一起。这不正是爱情最自由、最浪漫的体现吗?” 杰尼点头:“你说得对。这齣戏最惊艷的地方,就是它打破了传统的桎梏,让观眾看到爱情的可能性。无论是种族、阶级还是身份,都无法阻挡两颗真心的靠近。” 多伦多感嘆道:“这齣戏的编剧简直是个天才!选角就非常不错,两个主演在现实中也是情侣——哥布林与人类。” “这种现实与戏剧的呼应,让整部戏的感染力翻倍。观眾看到的不仅是舞台上的爱情,更是真实世界的可能性。” 杰尼深以为然:“確实如此。这种『戏中戏』的设计,让整部剧的层次更加丰富。” “观眾在欣赏剧情的同时,也会不自觉地思考,如果现实中的我们也像他们一样勇敢,是否也能跨越那些看似不可逾越的障碍?” 多伦多笑道:“看来你也不得不承认,这齣戏的成功绝非偶然。它既有大胆的设定,又有细腻的情感刻画,更重要的是,它传递了一种积极向上的观念——爱情无界,自由可贵。” 杰尼点头:“没错。这齣戏確实让我看到了艺术升华的力量。它不拘泥於现实,而是用夸张的手法,將爱情的本质展现得淋漓尽致。” 多伦多感慨道:“看来我终究还是老了,思维被局限住了。年轻一代的创作者,果然敢想敢做,不受束缚。” 这当然是多伦多的自谦之语,作为法瑟大陆上位列前三的戏剧大师,他创作的戏剧可谓是经久不衰。 杰尼哈哈一笑:“老傢伙,你可別妄自菲薄。你的戏剧作品同样经典,只是风格不同罢了。你擅长现实题材,而这位编剧更擅长浪漫主义。两者各有千秋,不分高下。” 多伦多笑著摇头:“罢了罢了,今天就暂且不与你爭辩了。这齣戏確实值得一看,甚至可以说是近年来最让我惊喜的作品之一。” 杰尼端起茶杯,向多伦多示意:“敬伟大的戏剧艺术,也敬那些敢於突破常规的创作者。” 多伦多举杯相碰,两人相视一笑。 正当二人交谈的时候,万特的声音再次在剧场中响起:“接下来,还有一部来自山与海戏团的作品《傲慢与偏见》。” “欢迎诸位继续欣赏!” 山与海戏团,傲慢与偏见! 闻言,包厢里的多伦多和杰尼都是满脸期待。 毕竟,报纸上有关这场戏剧的版面可是相当之大,甚至超越了《罗密欧与朱丽叶》。 第一百零四章 傲慢,终得偏见 “傲慢与偏见,开始了!” 万特一出口,整个剧场內顿时展开了比刚刚还疯狂的议论。 观眾们兴奋地向前探著身子,交头接耳的低语交织成一片涌动的声浪。 就像有些贵族被报纸上所呈现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吸引而来一样,同样也有许多人被《傲慢与偏见》吸引到。 而且,由於在报纸的第一页,版面也是最大,被吸引来的人只会更多! “听说这支戏团是从光明世界来的。”一个贵族推了推身边的同伴,话语中抑制不住的兴奋。 “光明世界?那不是离我们这里很远吗?”伙计瞪大了眼睛,他也只在歷史书与故事中了解过这个遥远的世界。 “是啊,他们做了充足的准备,我猜,这场戏剧恐怕不会比罗密欧与朱丽叶差!” 听著周围或惊讶或好奇的议论,多伦多不由得冷哼一声,修长的手指不耐烦地敲击著扶手。 作为黑暗世界赫赫有名的戏剧大师,他对光明世界的戏团向来嗤之以鼻。 许多年前,他曾受邀去光明世界交流,但看到的却都是些宣扬神恩的刻板剧目。 演员们如同提线木偶般,每句台词都明里暗里地讚扬著光明神。 从那之后,多伦多就认定,光明世界的戏剧不过是宗教的传声筒罢了! 但不得不说,读完了报纸上有关於《傲慢与偏见》的介绍,又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珠玉在前,多伦多和杰尼也对接下来的戏剧產生了很大兴趣。 报纸上那句“当傲慢的吸血鬼遇上人类少女”让多伦多浮想联翩,杰尼这个老古董都翻来覆去地看了三遍正文。 隨著大幕拉开,山与海戏团的演员走上了舞台。 观眾们伸长脖子看去,这一看,观眾席中顿时爆发出阵阵惊呼。 舞台中央的男主角穿著漆黑的燕尾服,苍白的脸上有著精致的尖牙,暗红色的眼眸在灯光下闪烁著。 而女主角则身著圣洁的白色长裙,胸前佩戴著银白色的十字架。 这鲜明的对比让所有人都坐直了身体。 “刚刚是哥布林和圣骑士,现在就成了吸血鬼与人类。” “都是跨越种族的爱恋,还真是期待有什么不同啊。” 多伦多也忍不住开口:“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大胆吗?” 吸血鬼与人类的题材在黑暗世界的戏剧中也有,但大多充斥著血腥与仇恨,至於爱情,还从未有人描绘过。 杰尼附和道:“就是啊,我们这些老古董再不有点新创意,可真是要被时代淘汰了。” 但接下来的剧情就让眾人失望了。 男女主角在主的指引下,与敌对家族相爱。 俗话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要是没有罗密欧与朱丽叶在前,大家或许还会觉得新奇。 但有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相互牺牲,勇敢相爱,人们早已被那种追求自由与真爱的勇气感染。 而这对依靠神明指引的恋人,就显得单薄无力了许多。 一开始,大家还能耐著性子,继续往下看。 毕竟山与海戏团的演员们演技还是挺好的,一看就是经过了许久的排练,台词中的感情也是十分充沛。 但是《傲慢与偏见》一直反覆强调著光明神的强大,只有信奉光明神才能获得幸福。 女主角面对家族阻力时,只会选择跪在教堂,对著光明神祈祷。 每当剧情陷入僵局,光明神便会出场。 那几句简单的神渝,仿佛能解决所有问题一样 这很快就引起了许多观眾的反感,连最开始专注看剧的一些观眾都开始整理起了物品,准备离开。 “还不如去教堂听神父讲经呢,至少那里的长椅更舒服。”幽默的话逗得周围人低笑起来,原本严肃的剧场氛围也变得越来越鬆散。 多伦多更是直接將手中的茶杯“咚”的一声放在桌上:“主,主,主,除了主,光明世界就没有其他东西可演了吗?” 他的语中满是不耐烦,显然对光明世界这种无止境的宗教信仰颇为反感。 说罢,他又转头看向杰尼:“当然,杰尼你不一样。” 杰尼同样摇了摇头,无奈地说:“虽然我们精灵族也是光明世界的,但是我们並不信奉光明神。” 顿了顿,他接著说:“对光明神的信仰,实在是太过狂热了。” 伴隨著剧情一步步推进,观眾的耐心也被慢慢消磨殆尽。 甚至有的观眾才看到一半,就摇了摇头,打著哈欠走出了剧院。 “比起《罗密欧与朱丽叶》差远了。” “实在是太差劲了,浪费了我的门票钱。” 刺耳的议论和质疑声不断响起。 即使关著包厢门,多伦多和杰尼也能听到,这让他们心中愈发失望。 毕竟有著《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精彩表演在前,作为专业的剧作大师,他们比任何人都更期待《傲慢与偏见》的演出。 可结果无疑让他们失望了。 杰尼轻轻嘆了口气,作为光明世界的戏剧创作者,虽然精灵族並不信奉光明神,但这场演出,也在无形之中代表了光明世界的脸面。 这场隱形的战爭,光明世界,输了。 观眾们的反应和议论声也同样落入了演员耳中。 山与海戏团的心境更加动摇,甚至好几次演员说错了台词,但也只能硬著头皮演下去。 多伦多摇了摇头:“比起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確是差远了!” 他站起身,整理了一下华贵的黑色礼服,已然打算离场。 虽然这场慕名而来的演出让他大失所望,但观赏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新颖又优秀的剧作,倒也不算白来。 可以说,山与海戏团已经完全是溃不成军。 戏剧结束,演员们垂头丧气地走上舞台谢幕。 但和《罗密欧与朱丽叶》演完后掌声雷动的场景截然不同,此刻的剧场內寂静得犹如坟场一般。 寥寥无几的几个贵族打著哈欠,准备离开,其他贵族早就在中途就已经忍耐不住无聊,提前退场了。 剧场里响起的议论声都在討论著《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精彩,至於《傲慢与偏见》,却仿佛被人遗忘了一般。 演员们的表情更加羞愧,正准备走下台时,一个雷鸣般的掌声突兀地响起。 “啪啪啪!” 眾人循声看去,发现是一个穿著白金色华服的男人。 正是李茶。 第一百零五章 让整个黑暗世界都为我鼓掌! “啪啪啪!” “啪啪啪!” “啪啪啪!” 剧场里的掌声突兀地响起,带著一种近乎执拗的力度。 李茶用力地鼓著掌,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舞台上正在收拾道具的演员们动作一顿,纷纷抬起头,脸上写满错愕。 台下零星的观眾更是面面相覷,有人忍不住低声开口:“这人是疯了吗?” 李茶却浑身不觉周遭的目光,他的视线穿过空旷的观眾席,落在舞台上那些垂头丧气的身影上。 在这片尷尬的寂静中,他的掌声犹如一面不肯倒下的旗帜,在剧场中久久迴响。 或许是这份执著触动了观眾,几位贵族犹豫片刻,也轻轻鼓起了掌。 掌声虽轻,却犹如投入湖面的石子,在死寂中盪起了涟漪。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解闷好,101??????.??????超流畅 全手打无错站 山与海戏团的演员们机械地谢完幕,目送观眾们陆陆续续离开。 转瞬间,剧场便空旷得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而李茶却仍旧坐在原位,像一尊纹丝不动的雕像。 身旁的流砂看看李茶,又看看舞台,神情疑惑又若有所思地开口:“李茶……” 李茶却很快打断了他,眼中闪烁著异样的光彩:“流砂,这一场是我们输了,但光明世界还没有输,光明世界的戏剧也还没有输。” 紧接著,他缓缓站起身:“走吧。” 流砂似懂非懂地跟在他身后,来到了剧场后台。 推开后台的木门,演员们全在垂头丧气地整理著道具和服装。 他们从光明世界远道而来,带著满腔热忱和精心排练的剧目,如今却要灰溜溜地离开,没有人的心里能好受。 这时,李茶走了进来,靴子踩在地上,在安静的剧场中格外清晰。 “都给我振作起来!”李茶洪钟一般的声音骤然响起,震得所有演员心头一颤。 山与海戏团的演员们懵懂地抬起头,看著李茶。 “这场戏剧我们排练了多久?”李茶突然发问道。 “两个月。”角落里,一个年轻的女演员小声回答。 “没错,我们足足准备了两个月。”李茶的目光扫过每个人。 “你们觉得这场戏剧好不好?”他紧接著又发问。 有人下意识地就要点头说好,但似乎是想到了刚刚观眾的反应,又犹豫地摇了摇头。 李茶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切,他的眼神扫视一圈,隨后开口:“观眾的沉默就是审判吗?如果真理需要所有人都理解,那还叫真理吗?” “传教尚且有重重阻碍,更何况是戏剧。”李茶声音激昂。 这番话如同一道圣光,刺破了眾人心中的阴霾,年轻的演员们攥著衣角,若有所思。 “谁身上带了报纸?”李茶忽然话题一转,眾人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但是很快,一个人类演员就拿出了一张崭新的报纸。 这是他今天才买到的,打算戏剧结束之后庆祝时再看,他可是对报纸上那张巨大的宣传画很期待呢。 他小心翼翼地展开报纸,隨后递给李茶。 报纸第一页便是他们的戏剧,一对男女沐浴在光明神的光辉之下,图画下方还有密密麻麻的小字正文,足足占据了一整个版面。 李茶摊开报纸,继续看其他版面。 其他的內容倒是没有太大问题,但当他的目光扫到《旷世巨作!爱情与巨作!》时,捏著报纸的手猛地一紧。 这是捧杀啊,赤裸裸的捧杀。 从执笔人所书写的预告和宣传文字中便可以知道,他对这两场戏剧的內容都非常了解。 既然如此,他一定会知道《傲慢与偏见》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那他为什么还要大肆鼓吹《傲慢与偏见》? 这其中的目的,再明显不过了! 想到这里,李茶高高地举起报纸,確保每个人都能看到有关罗密欧与朱丽叶宣传的那一页。 很快就有人低声开口:“这是怎么回事,我们的报纸上怎么会出现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內容。” “我们,被人给骗了。”李茶麵色平静,说出的话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顿了顿,接著道:“如果所有人都以为我们是不可战胜的传奇,那么一道失败就足以让我们万劫不復。” “谁?是谁骗了我们?” “那个矮人族小孩有问题。” 演员们爆发出一阵骚动,大家全在窃窃私语地议论著,究竟是谁欺骗了他们。 李茶来回踱步,靴子踩在地上,发出有规律的声音,眾人慢慢安静下来。 李茶缓缓开口:“我想,骗我们的人,很可能就是林可。” “林可?”听到这个名字,戏团中间情绪更加激动,一个个满脸通红,仿佛恨不得將林可大卸八块。 李茶双手往下压了压:“很奇怪吗?” “什么?”一个演员下意识地问道。 李茶目光转向那个演员:“我说,被自己的竞爭对手欺骗,很奇怪吗?” 说到这里,李茶的音量突然提高:“想想你们是来干嘛的!” 说著,他指了指地上的道具箱和服装,又从一个演员手中拿起一本破旧泛黄的剧本,高高举起。 “我们不远万里来到这个黑暗世界的小镇上,不是来玩乐的,而是来完成主的伟大任务的!” 这些话像一根根刺,扎进了每一个演员的心里。 李茶紧接著说:“既然如此,受到黑暗世界的排斥,受到竞爭对手的欺骗,受到领地主人的阻拦,不都是我们曾经预想过的吗。” “演出失败,也在预料之中,何必要垂头丧气。” 闻言,一个演员喃喃自语:“可是……” “我们这一场输了,还有下一场,还有其他戏团,可若就这样一蹶不振,那才是真正的输了。” 李茶发人深省的话久久迴荡在小小的房间里,眾人脸上表情不一。 有的人满脸迷茫,有的人若有所思,也有的人目光已经坚定起来。 “没错,我们还没有输。”终於,有一个人类演员高声喊道。 李茶微笑地看著,知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成。 他看著已经重燃希望的山与海戏团,鏗鏘有力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成功,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半途而废,才是真正的失败者!” “李茶,你打算怎么做?”这时,一直在旁边默默观察的流砂终於开口。 “大荒乐园。”李茶神情严肃:“林可一心想用大荒乐园掀起更大的浪潮,这反而是我们的机会。” 流砂似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李茶接著说:“他不是想把大荒乐园打造成宣传的营地吗?” “我们就要在那里,用最震憾人心的戏剧,让整个黑暗世界都为我们鼓掌。” 第一百零六章 巨星 “卡拉玛,快看那边!”哥布林少女的声音里满是雀跃,手指兴奋地指向外墙。 卡拉玛顺著她指的方向望去,嘴角不由自主地漾起无奈又温暖的笑意。 外墙上悬掛著的巨幅画像在阳光下格外醒目。 翠绿的皮肤,尖尖的耳朵,一袭湖蓝色长裙如流水般铺展,手中还拿著一个精致透亮的玻璃罐,里面装著鲜红色的番茄酱。 画中少女的眼眸清澈明亮,正是她自己。 画像下方用浓墨重彩写著几个大字:“安德鲁城最美的星辰——哥布林少女卡拉玛!” “这大概就是林可大人说的『名人效应』吧。”卡拉玛轻轻抚摸著自己裙摆上精致的蕾丝花边,想起林可曾笑著解释这种宣传方式。 “好的作品需要让更多人看见,优秀的演员更该被铭记。” 这样新奇的gg形式,在法瑟大陆上前所未有。 现在人们走在街上,隨处可见的都是这种巨幅的gg。 且不说万眾瞩目的卡拉玛和耶鲁,光是他们手上那瓶小小的番茄酱,就引起了许多贵族的关注。 这几天,安德鲁城中茶余饭后的话题,都在討论著番茄酱究竟是什么,许多人计划前去大荒乐园,想看看这种东西到底存不存在。 更有许多贵族直接找到林可,表示愿意斥巨资投资这种神秘的酱料,但通通被林可大人以事务繁忙为由拒之门外。 回想起这些,卡拉玛心中对林可的崇拜又深了几分。 这几日的生活,像是一场不真实的美梦。 轻鬆与忙碌交织,构成了她从未敢想像的日常。 轻鬆的是,不必再顶著烈日在田地里劳作,更不必担心下一顿能否填饱肚子。 林可大人不仅让他们住进了莉莉丝大人出借的宽敞宅院。 作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主演,林可大人还慷慨地发放了大量金幣,让她第一次体会到拥有財富的踏实感。 如今她每日只需和哥布林姐妹们还有耶鲁在安德鲁城里閒逛。 看街角的花匠修剪玫瑰,听麵包房飘出的甜香。 这样简单的幸福,对过去的卡拉玛而言,曾是遥不可及的奢望。 她永远忘不了那些暗无天日的岁月。 哥布林在世人眼中不过是骯脏的臭虫,是可以隨意买卖的奴隶,是贵族领地边缘需要被“清除”的杂草。 不要说堂而皇之地走在街上,就算只是在森林边缘拾柴,都要时刻小心,生怕抬头就会招来石块与辱骂。 而现在,一切都变了。 林可大人带著他们排演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像一道穿透黑暗的光。 当她穿著长裙站在舞台上,用林可大人教的细腻语调念出台词时,台下的寂静不再是鄙夷,而是震撼。 人们第一次看到哥布林也能拥有如此丰富的情感,如此细腻的心思,彻底顛覆了长久以来“哥布林粗鄙野蛮”的刻板印象。 如今卡拉玛走在街上,迎来的不再是躲闪的白眼和厌恶的啐骂,而是好奇的打量与真诚的微笑。 甚至有孩童会怯生生地问“姐姐,你就是舞台上的朱丽叶吗?”、“姐姐你认识朱丽叶吗?”、“姐姐你恋爱了吗?”之类的话。 忙碌的事自然也不少。 为了应付那些狂热的粉丝,现在她出门时都要用薄纱蒙上面部。 即便如此,还是有些粉丝从她绿色的皮肤和尖耳认出了她。 那就又免不了被堵在路上,要求籤名,各种各样的问题接踵而来。 “你和耶鲁真的是情侣关係吗?” “大荒乐园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回想起这些问题,卡拉玛心中无奈又幸福。 但她一遍遍地对粉丝们诉说,大荒乐园从前只是一片荒地,现在的幸福生活都是林可大人带来的。 这一点点小小的讚扬,便是她为林可大人唯一能做的了。 推开窗户,巷口的画摊上摆满了她的肖像画。 有她在月光下独舞的剪影,有她与耶鲁在阳台下对视的瞬间,更有聚会上那幕经典拥吻的画面被画师们反覆描摹。 出门散步时,总会有行人围上来请求籤名,起初她还因自己蹩脚的字跡羞涩,是林可大人鼓励她:“你的名字很美,如果不书写將是一种遗憾。” 本来他们哥布林一族是不认识文字的,人人都认为哥布林是低劣的种族,自然不会有人愿意教育他们。 但是在林可大人的耳濡目染和细心教导中,也有一些哥布林学会了文字。 正想著,一个毛茸茸的身影忽然拦住了去路。 是个年轻的犬人少年,耷拉著鬆软的耳朵,狭长的嘴筒子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怀里紧紧抱著一个精致的皮面本子。 犬人在法瑟大陆的地位与哥布林相差无几,同样是被歧视的种族,此刻少年涨红了脸,连尾巴都紧张地夹在腿间。 “您,您是卡拉玛小姐吗?”少年的声音细若蚊蚋,却带著无比的兴奋。 一旁的哥布林姐妹调侃:“卡拉玛,你现在可是大名人了,蒙著面都有人知道。” 卡拉玛无奈一笑:“我是卡拉玛,你有什么事吗。” 得到了卡拉玛的肯定,犬人少年结结巴巴地说:“我很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您的表演……让我第一次觉得,我们也能被温柔对待。” 作为一个犬人,他在哥布林身上同样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卡拉玛温柔地接过本子,笔尖在纸上流畅地写下自己的名字。 犬人少年捧著签名本,指尖轻轻拂过纸上的字跡,声音里带著哽咽: “您的字和您的人一样美好……我、我也想成为像您一样勇敢的人。” “那当然啦。”一旁的哥布林少女笑著打趣,“不过耶鲁听见可要吃醋咯。” 少年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耳朵抖了抖:“圣骑士和您才是最般配的!就像剧本里写的那样!” 说完,他红著脸,一溜烟跑远了,跑出去几步还回头挥了挥手。 看著少年雀跃的背影,卡拉玛望向满街的画像,阳光洒在她的脸上, 她的鼻尖忽然有些发酸。 曾经她以为自己的人生只会在泥泞与黑暗中枯萎,是林可大人走进他们的生活,用戏剧搭建起跨越种族的桥樑。 是林可大人告诉他们:“每个生命都值得被歌颂,每种情感都值得被看见”。 是那场伟大的表演,让哥布林这个名字不再与“卑贱”掛鉤。 卡拉玛深吸一口气,空气中仿佛还残留著舞台的光晕。 她知道,此刻的幸福並非凭空降临,这阳光下的每一份尊重,每一次微笑,每一声喝彩,都源自林可大人的智慧与勇气,源自那场改变命运的伟大表演。 这份荣光,是林可大人赐予他们最珍贵的礼物。 “林可大人,我到底该怎么报答你啊……”卡拉玛喃喃自语。 第一百零七章 阿赞恩伯爵的信 “怎么就没人报答我啊……” 林可往后靠了靠,背后的椅子轻轻响动。 他指尖划过桌子上堆积如山的信封,生无可恋。 再扭头看向正在挑拣信封的莉莉丝,语气中带著几分哭笑不得:“再这样下去,这里都要变成贵族信箱了。” 原本宽敞的桌面,此刻已被源源不断的信封挤占得满满当当。 莉莉丝轻笑一声说:“还不是你把《罗密欧与朱丽叶》演成了整个黑暗世界的盛事。 “黑暗世界在艺术方面可是被光明世界打压了许多年了,现在总算有一个拿得出手的作品了,那些憋坏了的贵族们自然要拼命支持。”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演出虽已落幕,但“长尾效应”还在持续发酵。 每天清晨,林可醒来时,拉开窗帘便能看见排队等候的信使们。 周围银质托盘里码放的信封简直是堆成了小山,连带窗台和壁炉架都成了礼物堆放处。 他已经好几天没回大荒乐园了,被信件困在了这里。 “再这样下去,我们都得请个管家专门管理礼品库了。” 西莉又抱著厚厚的一沓信走进来,动作利落地拍在桌上。 她一边快速翻动著信封,一边说:“光是今天早上收到的合作意向的信就有四十多封。” “辛苦你了。”林可无奈地苦笑一声。 《罗密欧与朱丽叶》刚刚演出完,想要合作的贵族们就如同雪花般纷至沓来。 虽然他有所预料,但目前的情况还是远远超越了他的预期。 他公开描绘了大荒乐园的计划,又有噬魂大公这种权力滔天的人物背书,许多贵族都在这其中嗅到了商机。 一开始,他和莉莉丝还能勉强处理,但越来越多的贵族都有和林可合作的计划。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他就算从早到晚地拆信读信,也实在是有些吃力。 所以他才把西莉也叫了过来帮忙。 这位百岁小萝莉,对於吸血鬼帝国力內的各种人物自然也是如数家珍。 哪个家族和吸血鬼家族交好,哪个家族曾经有过仇怨,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三人在书房里支起长桌,按家族势力分类,用红笔標註重点条款。 在做完这一切后,三人便会將手中的信封放到面前的三个黑檀木盒中。 左边的盒子刻著“可合作”,中间是“待定”,右边则標註著鲜红的不合作。 可合作的大多是吸血鬼帝国內部的財力雄厚的贵族。 待定的则是其他地区的富人或势力不明者。 至於不合作的,除了和吸血鬼帝国有过仇怨的家族信函,更多的是来自光明世界的信件。 “嗯?”忽然,林可拆开了一个牛皮纸信封,信中语言恳切地表示愿意为大荒乐园中新剧院的建设投资巨额资金。 但他反覆读了三遍,始终没有找到署名。 林可指尖敲著桌面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將这封信丟入了“待定”中,毕竟对方承诺的资金数额实在诱人。 虽然噬魂大公已经公开表示可以提供100万金幣,但是钱这种东西,谁会嫌多呢? 只要他把酱香型郎酒做出来,一天一杯下去,估计一百万都不够花的。 “林可大人,这是我家主人为您送来的礼物。”门外传来一个恭敬的通报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林可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放在这吧。” 这已经是今天不知道第几波送礼的了。 “是!”得到了林可的许可,几个身材高大的巨魔侍从扛著一个巨大的箱子走进宅院。 他们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总算在墙角找到了一处空地。 “砰”的一声,巨魔侍从將肩上的庞大箱子放在地上,为首的巨魔双手捧著一封信呈上: “这是我家主人吩咐了要交给您的。” 林可点了点头,接过信隨手放在桌上。 几个巨魔侍从带著恭敬又崇拜的眼神慢慢退了出去,又小心翼翼地关上了门。 “又来一个,林可你现在可真是出名了。”莉莉丝摇头轻笑,目光扫过地上的三个大箱子。 林可顺著她的视线看去,无奈地嘆了口气。 第一个大箱子是万特送来的分成。 虽然按照惯例,剧院只需支付戏团一笔演出费,卖票的收入则是全部归剧院主理人所有。 但在表演结束后,万特就立马派人送来了一大箱金幣。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敛財能力不可谓不惊人,仅仅是一场表演,就赚取了上百万的金幣。 要知道,像莉莉丝这样拥有一方领地的吸血鬼,领地上一整年的税收也达不到这么多。 更別说像林可这样被赶到荒郊野岭的吸血鬼了。 而作为一个小城市的剧院主理人,万特也从未拥有过这么多资產。 这一切,都是林可带来的,若是不给林可分成,都说不过去。 更何况,他和林可已经达成了合作关係,等新剧院建设起来之后,还怕赚不到钱吗? 第二个大箱子,是噬魂大公送来的启动资金。 他没有食言,回到自己的领地后,就派人给林可送来了这一大箱金幣,金灿灿的金幣几乎要从箱缝里溢出来。 第三个大箱子,自然就是贵族们送来的金银財宝,零零散散也凑成了不小的规模。 回想起刚进城的时候,他还在为了怎么赚钱而苦恼,而一场戏剧之后,他便实现了经济自由。 这种巨大的反差,让林可都有点不敢相信。 他重新坐回椅子上,继续查阅那堆积如山的信封。 就在这时,三人身后忽然闪过一道血红色的光影。 光影缓缓凝聚成人形,最后凭空出现了一个身影。 一头银白色的头髮,俊美得让人嫉妒的脸庞,以及优雅的姿態。 正是林可的父亲,阿赞恩伯爵! 他竟然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三人身后,而三人一边打著哈欠一边拆著信封,浑然不觉他的存在。 他望著三人忙碌的模样和房间里堆积如山的各种东西,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修长的手指轻轻一动,一封信出现在他的指尖,隨后缓缓飘向桌面。 林可疲倦地揉了揉眼睛,再睁开眼时,桌上竟然多了一封未拆封的信。 信封是血红色的,犹如被鲜血浸泡过一样,在一眾华丽的信封中依然显得格外醒目。 林可好奇地拆开信封,隨即瞳孔猛地一缩。 因为这封信的落款,竟然是阿赞恩伯爵。 信上的字跡苍劲有力,只简短写了几行:“我亲爱的儿子,你的才华令我骄傲。” “大荒乐园的构想极具远见,等大荒乐园建成后,我必將亲自登门拜访。” 第一百零八章 矮人的矿山 “大人,您找我?”弗洛刚从外面赶来,风尘僕僕。 这几天,他一直在安德鲁城中东奔西走,身材都消瘦了一些。 林可放下手中的羽毛笔,看著眼前的弗洛。 经过两天昼夜不停的查阅来信,桌面上堆叠如山的信件总算消减了大半。 “剩下的信件,你交给莉莉丝和西莉去处理吧。”林可站起身,轻声说道。 相信他们两个作为一方领地的主人,处理起这些事情来也是得心应手。 弗洛黢黑的脸上露出瞭然的神色:“您是打算回大荒乐园了?” “没错。”林可走到窗边,望向安德鲁城的方向。 市集的喧闹声顺著风隱约传来,带著一种蓬勃而鲜活的生气。 这次戏剧表演过后,他想要达到的宣传目的已经达成,接下来便是正式建设。 可惜大荒乐园里的哥布林都没有就职建筑相关的职业的。 要加快进度,最好还是找到一个职业者。 想到这里,他对眼前的弗洛说:“之前听你说过,你们铁矿氏族有位精通建造的【建筑师】?” 这个职业名称在他心中盘旋已久,自从脑海里有了大荒乐园建造的大致蓝图后,他就迫切需要一位真正的专业人士。 弗洛的脸上绽开笑容,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您说的是劳埃德大师吧,那可是我们矮人族最出色的建筑师,当年安德鲁城的防御工事都是他监造的!” 提起他的这位同族长辈,他的语气中满是自豪,手掌不自觉地拍了拍胸脯。 “那就带我去见见他。”林可拿起掛在墙上的衣服,“先去你们矮人族的驻地看看,路上你给我好好讲讲这位劳埃德大师的事。” 弗洛眼睛一亮,连忙点头:“没问题,不过我们矮人族的驻地离安德鲁城有点远,大人您可得做好赶路的准备。” 他说著便转身去准备行装,靴子踏在木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片刻后,两人已经骑上了驼牛。 虽说林可自己的速度比驼牛快,但是路途太过遥远,而且弗洛可没有这么快的速度。 清晨的阳光刚越过城墙,將道路两旁的木屋染成金色。 市集上的摊贩正忙著支起帐篷,早起的行人向他们投来好奇的目光,认出林可的人都是满脸崇拜和羡慕。 “劳埃德大师是我们铁矿氏族的骄傲。”弗洛勒住僵绳,与林可並排而行。 “他年轻时曾游歷过许多帝国,见过精灵族的古老城墙,也去过狼人的巨石城堡,后来才回到族里就职了建筑师职业。” 林可听得认真:“建筑师职业在矮人族里很常见吗?” “恰恰相反。”弗洛摇了摇头。 “我们矮人族大多擅长锻造和採矿,像劳埃德大师这样专精建筑的职业者百年难遇。” “他能运用大地之力稳固地基,建出来的房子不仅坚固耐用,还能抵御低级魔法攻击呢!” 说话间,两人已经穿过热闹的城区,安德鲁城的喧闹声渐渐被林间的鸟鸣取代。 道路两旁的房屋越来越稀疏,取而代之的是茂密的橡树林。 “不过劳埃德大师的性子有些古怪。”弗洛忽然压低声音,像是在说什么秘密。 “十年前他负责监造安德鲁城的处墙时,因为工匠偷工减料,他当场就把不合格的石料全砸了,然后愤然离去,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耍花样。” 林可忍不住笑出声:“倒是位性情中人。”他想像著一位矮人大师怒砸石料的场景,不由得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建筑师多了几分期。。 牛蹄踩过厚厚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林中偶尔有受惊的野免窜过,引得驼牛轻轻嘶鸣。 弗洛继续讲述著劳埃德的事跡,从他设计的议事厅,到为抵御魔兽袭击而建造的防御工事,每一处细节都透著专业和严谨。 “最厉害的是他设计的矿道支撑结构。”弗洛语气中满是敬佩。 “我们铁矿氏族的矿山曾经发生过坍塌,是劳埃德大师用特殊的榫卯结构重新加固了矿道,现在不管怎么在矿道里挖掘,那些支撑柱也纹丝不动。” “榫卯结构?”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名词,林可不由得一愣。 弗洛点了点头:“没错,听说这是劳埃德大师特意去精灵族学来的。” 林可听得入神,脑海里已经开始构建大荒乐园的建设蓝图。 要是能请到这样的大师,那些巨大房屋的承重问题,剧场的声学设计都能迎刃而解。 隨著时间推移,安德鲁城的喧闹声终於彻底褪去。 林间的光线渐渐变暗,参天古树的枝叶几乎遮蔽了整个天空,只有零星的光斑当穿过叶隙落在地面。 空气中充反著山林特有的清凉气息,远处隱约传来溪流潺潺的声响。 “穿过这片橡树林,前面就是铁矿山脉了。” 弗洛指著前方被树木遮挡的轮廓:“我们铁矿氏族世代居住在那里,整个山脉下都布满了我们开凿的矿道。” 两人继续前行,道路渐渐变得崎嶇。 原本平整的土路被碎石取代,马匹的步伐也慢了下来。 林中的寂静被偶尔传来的伐木声打破,那是矮人族的巡逻队在维护进入矿山的道路。 几个拿著斧头的矮人从前方的林隙中走出,看到弗洛时纷纷停下脚步,好奇地打量著他身边的林可。 一个矮人好奇地问:“弗洛,你怎么回来了?” 弗洛粗声粗气,话语中掩盖不住的骄傲:“我带林可大人来找劳埃德大师。” “林可大人?就是那个在忍冬花剧场演出过的林可?”闻言,矮人们纷纷露出敬畏之色,连忙对著林可躬身行礼。 林可微笑著点了点头,心中也有些惊讶。 没想到剧场演出的消息,居然传到矿山来了,这一定离不了弗洛的大力宣传。 如果有机会,一定要把弗洛培养成职业者。 林可脑中思绪流转,继续跟著弗洛向前行进。 穿过最后一片橡树林,眼前的景象豁然开朗。 浓密的树木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连绵起伏的灰褐色山峦,裸露的岩石在阳光下泛著金属般的光泽。 一条蜿蜒的山路顺著山势延伸,通向一座巨大的山峦深处。 这就是铁矿氏族的核心领地。 矿山,到了! 第一百零九章 你这房顶有问题 林可驻足远望。 这座矿山比他想像中更为宏伟,几乎占据了整个视野。 山体上隱约可见一些人工开凿的痕跡,几条蜿蜒的石阶从山脚延伸到半山腰,那里应该就是矮人族的居住区。 两人骑马沿著山路前行,脚下的碎石不时发出声响。 越靠近矿山,空气中的铁锈味就越发浓重,甚至能看到细小的红色矿粉附著在路边的野草上。 山壁上偶尔能看到一些废弃的矿洞入口,被坚固的木柵栏封锁著,上面掛著“危险”的警示牌。 “前面就是驻地了。”弗洛指著山脚下的一片建筑群,“我们的锻造间和居住的木屋都在那里,劳埃德大师的工作室也在其中。” 林可顺著他手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矿山脚下散落著数十座低矮的小屋,屋顶覆盖著厚厚的茅草,墙壁由石头和泥土混合砌成,显得坚固而质朴。 这些房子比起人类的房屋精致小巧了许多,正好符合矮人的身形。 有些像圆顶的蘑菇,也有些像尖顶的小塔。 几座高大的熔炉矗立在建筑群中央,烟囱里升起阵阵烟雾,將一片湛蓝的天空染得灰濛濛。 不时有背著矿石的矮人从矿洞中走出,將沉重的矿石运往熔炉。 两人慢慢进入了铁矿氏族的“主城区”。 一路上,矮人们或警惕或好奇地打量著马背上的两人。 直到弗洛给他们解释了林可的身份后,打量才慢慢被敬畏取代。 林可既是尊贵的吸血鬼,又在安德鲁城中掀起了巨大的风波,连遥远的铁矿氏族都有所耳闻。 两人朝著矿山侧面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走去。 弗洛解释道:“劳埃德大师不喜欢被打扰,所以特意修建了一条专用矿道,搬到了矿道里工作。” 他翻身下马,將韁绳递给迎上来的族人。 林可打量著眼前的矿道,只见陡峭的山壁下有一个狭小的入口,仅容一人通过,周围用粗糙的石块砌成门框。 他眯了眯眼睛,心中微动。 这几块石块看似隨意堆放,但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美感,颇有地球上一些建筑的简约韵味。 看来这个劳埃德大师,的確有几分本事,林可心中暗想。 入口处没有守卫,只有一块饱经风霜的木牌,上面用矮人族的文字刻著“非请勿入”的字样,边缘已经被岁月侵蚀得有些模糊。 “从这里进去,穿过矿道就能直达他的工作室。”弗洛在一旁引著路,不过声音已经小了许多,显然对这位建筑大师也是颇为尊敬。 林可点点头,跟上了他的脚步。 他迈步走入略微有些昏暗的矿道,矿道里瀰漫著潮湿的泥土气息和矿石的味道,石壁上渗出的水珠在火光下闪烁著光芒。 “劳埃德大师平时就在矿道尽头的工作室里研究建筑图纸。” “我得提醒您,他最討厌別人打断他的工作,要是看到他在画图,咱们得先在旁边等著。”6 弗洛小心翼翼的声音在矿道里迴荡得格外清晰。 林可一边听著他的讲述,一边打量著矿道四周。 矿道两侧的石壁上可以看到整齐的凿痕,显然是精心修整过的。 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壁龕,里面摆放著常年燃烧的油灯,將矿道映照得忽明忽暗。 “快到了。”弗洛低声说。 转过拐角,眼前的景象让林可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这是一间宽敞的石室,顶部悬掛著数十盏油灯,將整个空间映照得犹如白昼。 墙壁上掛满了各种图纸,从复杂的建筑结构图到精美的设计图,每一张都標註著密密麻麻的符號。 石室中央摆放著一张巨大的石桌,上面铺著一张厚厚的羊皮纸,一个矮小的身影正站在桌前,手持炭笔专注地绘製著什么。 那一定就是劳埃德大师了。 林可在心中暗想,脚步下意识地放轻,生怕打扰到这位沉浸在创作中的建筑师。 正当林可屏息敛声的时候,身旁的弗洛却若无其事地径直走了上去。 林可心中一惊,下意识地去抓弗洛的衣角,却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地看著弗洛走上前去,拍了拍那个矮人的肩膀。 “不是刚刚才说不要打扰大师工作吗!”林可心中咆哮,眼睁睁看著那个矮人转过身来。 没想到那个矮人转过身后,却惊喜看著弗洛:“弗洛,你怎么回来了?”隨后便和弗洛拥抱在了一起。 林可看得目瞪口呆,这才注意到这矮人的外貌。 这个矮人一头捲髮,戴著一副水晶眼镜,脸庞和弗洛一般年轻。 弗洛转过身来:“林可大人,忘了告诉你,这是劳埃德大师的徒弟,扎克。” 隨后,弗洛又对扎克介绍道:“这是吸血鬼帝国的林可大人,我是带他来找劳埃德大师的。” 扎克满脸惊讶:“林可大人!”隨后礼貌地鞠了一躬。 林可点点头:“劳埃德大师呢?” 扎克恭敬地回答道:“劳埃德大师在里面绘製最新的图纸,你们稍等片刻。” 林可这才注意到房间角落里还有一扇门,劳埃德大师就在其中完成著最新的创作。 他將目光转向墙上悬掛的诸多设计图上。 忽然,他的目光被一张宏伟的圆形剧场设计图所吸引,看台的弧度,支柱的分布都標註得极为精確,甚至连座椅的倾斜角度都有详细说明。 在图纸边缘还有一些小图,绘製著小部分的设计,譬如剧场的舞台,还有化妆的房间都绘製得非常清晰。 哪怕是以一个现代人的眼光去看,林可都不由得嘖嘖称奇。 “这是月光剧院的设计,是师傅最得意的几个作品之一。”扎克在一旁轻声介绍。 这时,里面的那扇门“砰”的一声打开。 林可循声望去,一个头髮花白的矮人老头正从里面满脸焦躁地走了出来,隨即將一张图纸重重拍在石桌上。 “怎么办,怎么办……”他念念叨叨,焦急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扎克担忧地上前询问:“师傅,还是没能解决吗。” 劳埃德猛地抬起头:“是啊,我试了好几种想法,都没能……” 话说到一半,他看见了站在一旁的弗洛和林可二人,脸色一沉:“谁让你们进来的?” 弗洛连忙解释:“大师,这是吸血鬼帝国的林可男爵,这次是来请你帮忙设计大荒乐园的。” “什么林可?什么大荒乐园?跟我没关係。”没想到劳埃德大师眉头一皱,丝毫不给林可面子,就要下逐客令。 就在这时,一直观看著那张拍在桌上的设计图的林可突然开口: “这个房子別的都好,就是排水有点问题,一下雨就容易在房顶积水,久而久之墙壁就泡坏了。” “年轻人,那你说怎么办?”劳埃德神情不耐。 他最討厌的就是略懂一些皮毛就在他面前卖弄的年轻人。 “林可大人……”弗洛也拉住了林可的衣角,轻声劝阻。 毕竟在他的印象中,可没有听说林可懂建筑学。 林可却隨手抄起一支炭笔,在眾人目瞪口呆的眼神中直接在羊皮纸上下笔。 第一百一十章 空气热力学和虹吸效应 “你干什么?”劳埃德大师神情愤怒,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扑了过去。 林可拿起炭笔,在图纸上“唰唰唰”地画了几道,在双层屋顶的夹层间添了一根弧形线条,又从线条上引下几根细密的分支。 劳埃德猛地抓过图纸,手指因愤怒微微颤抖。 他盯著那些突兀的弧线,声音里满是绝望:“完了!完了!全毁了!” 弗洛紧张得咽了口唾沫,扎克更是嚇得把手中的笔掉在地上。 任谁都知道,劳埃德大师性格古怪,这下不知道要发多大的火。 劳埃德双眼冒火地看向林可和弗洛,愤怒开口:“你们给我滚出去!” 弗洛神情迟疑,刚想上前解释,就被劳埃德狠狠地瞪了一眼。 他看看怒气冲冲的大师,又看看一脸平静的林可,心中暗暗叫苦。 林可大人这次的確是衝动了,劳埃德大师的设计就算有瑕疵,也不该这样直接修改啊。 他压根不懂建筑学,就这么在劳埃德大师的图纸上乱涂乱画,这不是添乱吗? 林可却不慌不忙地拿起油灯,將灯芯拨得更亮些:“您看这灯芯,热气是不是总往上跑?” 他指著图纸上的弧形线条:“这红铜管藏在屋脊里,外层石瓦晒热了,它就跟著变烫。” “夹层里的空气被烤得往上涌,顺著铜管上的细孔钻进去,就会像用麦秆吸蜜酒似的,把积水『牵』进支管里。” 劳埃德闻言一怔,隨即更加愤怒:“你懂个屁!铜管钻满孔还能承重?冬天冻住了,这些细管子准得裂成碎片!” 林可摇了摇头,从桌上拿起一块矮人锻造的红铜边角料:“红铜导热快,太阳一晒就滚烫,就算结了冰也能化得快。您看支管末端这弯鉤,水流到这儿会被气流推著往外跳,根本不会在管里结冰。” 他说的正是將热气流动力与虹吸原理结合的巧思,在缺乏机械装置的时代,恰好能用太阳的热量驱动排水。 劳埃德眉头紧锁,刚准备反驳,却忽然抓起铜料往油灯上凑。 他一会儿摸发烫的铜片,一会儿比划图纸上的管道走向,浑浊的眼睛里慢慢亮起光芒。 弗洛和扎克大气都不敢出,紧张地看著这一幕。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劳埃德猛地一拍大腿,声音陡然激动起来:“天才,简直是天才!” 林可依旧镇定自若,作为现代人,他知道红铜的导热性,又见过矿山里气流带动矿粉流动的景象,这才想到了借太阳能排水的法子。 而在蓝星上,这种利用自然环境的设计思路,正是因地制宜的思想。 劳埃德此刻已经完全忘记了刚才的愤怒,自己抓起铜料打磨起来:“对,就该用红铜!薄点反而更灵!” 他像个发现新玩具的孩子,兴奋地调整著铜管的弧度。 而林可站在一旁,静静地看著这一切。 扎克忍不住轻声开口:“林可大人,竟然这么厉害。” 弗洛亦是不可思议地看著林可,心中对林可的崇拜又深了几分。 过了一会儿,劳埃德抄起炭笔,一边修改图纸,一边自言自语:“啊!我光想著用孔排水,让铜管既当骨架又当水道,这不就两全其美了?” 他原本紧锁的眉头彻底舒展开:“这样一来,用薄铜料就行,不用钻那么多孔还牢固。”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超顺畅,1?1???.???隨时读 】 弗洛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就……就这么简单?” “简单?”闻言,劳埃德白了他一眼,转头看向林可,眼神里满是惊嘆。 “这叫巧思!年轻人,你这脑子怎么长的?连太阳的力气都能想到借来排水!” “只是见过些顺势而为的法子罢了。”林可笑著摆了摆手。 劳埃德却摇了摇头:“你就別谦虚了,我游歷法瑟大陆这么多地方,还从来没见过这种排水方法的。” 说罢,劳埃德像是想起了什么,快步走到角落的柜子前,抱出了一大摞草图。 他把草图在桌上铺开,双眼放光地看著林可,就像看著宝藏。 “你还有什么新奇的好点子,全让我看看。”劳埃德激动地说。 多少年了! 多少年没见过对建筑这么懂行的人了,劳埃德心中感慨万千。 矮人族虽然人数眾多,但大多都靠这座矿山为生,数百的矮人族中,只有他一个职业者。 而且身为【建筑师】这种不常见的职业,他已经孤独太久太久了! 他拿著手中许多未完成的草图,和林可激烈地討论著。 弗洛和扎克站在一旁,根本插不上话,就连在劳埃德身边学习了许多年的扎克,也跟不上林可的思路。 林可有著现代人的思维,很多问题都是一点就通,而且就算他不熟悉建筑学,也有眾多优秀的建筑作为参考。 不一会儿,劳埃德就解决了许多积攒十多年的问题。 “太天才了!太天才了!”每当林可说出自己的想法,劳埃德都惊为天人,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直到某一刻,劳埃德忽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师傅……”扎克见状有些担心,连忙开口。 劳埃德却没有任何反应,仿佛入定了一般。 “嘘!你师傅这是顿悟了。”林可轻声开口。 他已经在婆洛门身上见过一次这种状態,自然颇为熟悉。 扎克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不再言语。 过了一会儿,劳埃德身边的气势猛然一变。 “我突破了!”隨著劳埃德激动地大喊一声,浑身气势尽数收敛。 他竟然从【建筑师】3级突破到了4级! 中级【建筑师】! “多少年了……”劳埃德喃喃自语,双手颤抖,激动得几乎要泪流满面。 他在3级已经待了许多年,迟迟无法突破。 而在得到林可的几句指点之后,他竟然突破了! 林可看著他,脸上露出真诚的笑容:“大师,恭喜了。” 劳埃德这才反应过来,他猛地抓住林可的双手,声音颤抖:“林可,你做我徒弟吧!” 像天赋这么好的年轻人,他还是头一回见,自然起了爱才之心。 一旁的扎克轻咳一声,尷尬地摸了摸鼻子。 但是劳埃德仿若未闻,依旧紧紧地抓著林可的双手,生怕他跑了一般。 但林可却轻轻摇了摇头:“我还有別的事,恐怕不能跟在您身边学习。” 劳埃德失望地鬆开双手,嘆了口气:“真是可惜了……” 但他紧接著又说:“什么时候需要设计大荒乐园,我一定竭尽全力!不,就算你不说,我也要参与!” “这么有趣的项目,错过了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寻酒 “那我们就静待大师大驾了。”林可微微頷首。 他心里清楚,此行的目的算是达到了。 劳埃德大师哈抚著鬍鬚哈哈一笑:“两天后,两天后我必定会准时到大荒乐园。” 顿了顿,他又接著说:“这样的大项目,我必须要亲自参与啊。” “那我们就先走了。”林可招了招手,算是告別。 “走吧。”愣在一旁的弗洛也才回过神来。 直到从劳埃德大师的工作室中出来之后,弗洛都还犹如梦幻。 “没想到林可大人你不仅懂戏剧,连建筑也这么厉害。”弗洛满脸崇拜地说。 林可轻笑一声:“走吧,先回安德鲁城,两天之后,我们准时启程。” 弗洛愣了一下,连忙追问:“现在不直接回大荒乐园吗?那边一定等著您的好消息了。” “不急著回去。”林可脚步不停,语气中带著几分隨性,“还有件事要办,得先去买酒。” “买酒?”弗洛彻底懵了,脑子里全是问號,实在想不到林可怎么突然之间要去买酒。 但林可並没有解释的意思,两人骑上驼牛,向安德鲁城的方向骑去。 …… 回到安德鲁城时,已经是傍晚时分。 石板路上车水马龙,小贩的吆喝声、酒馆的喧闹声与铁匠铺的打铁声交织成热闹的市井交响。 101看书 看书首选 101 看书网,101??????.??????超给力 全手打无错站 林可牵著驼牛,径直走向城中最繁华的酒馆街。 “要蒸馏出足够纯净的酒精,原料酒的品质至关重要。”他边走边在心中盘算。 “杂质太多的酒,蒸馏也无法完全提纯,度数太低则要耗费更多燃料和原料,得不偿失。” 正思索著,一阵浓郁的麦酒香飘入鼻中。 林可环顾一圈,发现街口的“橡木桶”酒馆灯火通明,人头攒动。 “进去看看。”他对弗洛说了句,便牵著驼牛走了过去。 刚走进门,酒馆老板就热情地迎了上来:“我们这儿有刚酿好的大麦酒,醇厚甘甜,要不要尝尝?” 林可点点头,接过老板递来的杯子,指尖轻叩杯壁,酒液泛起细密的泡沫。 他浅啜一口,眉头微蹙——酒液入口带著明显的涩味,显然是没有发酵够。 “酒体太糙,发酵时间不够,酒精度最多不过三十度。” 他放下酒杯,声音平静却带著不容置疑的篤定。 老板脸上的笑容僵了僵,訕訕地说:“先生是懂酒的人啊……那要不要试试我们的陈酿?放了三年的浆果酒,甜口的。” 林可依言尝了尝,这次的酒倒是甜润,却甜得发腻,酒液在舌尖几乎留不下什么力道。 “甜味盖过了酒香,全是杂质。”他摇了摇头,付了试酒钱便转身离开。 弗洛跟在后面,小声问道:“林可大人,您买酒这么挑?” “自然有用。”林可的目光扫过街边的酒馆招牌。“走吧,前面还有几家。” 两人接著走进“铜壶”酒馆,这里比刚才的酒馆更显雅致,墙上掛著猎鹿的標本,吧檯后陈列著十几只擦得鋥亮的酒杯。 老板是个野猪人,见林可气度不凡,连忙推荐:“我们有从南方运来的葡萄酒,度数高,回味长。” 林可接过酒杯,酒液呈紫色,酒倒还不错。 浅尝一口,果香倒是浓郁,但似乎是没储存好,回味还有股淡淡的酸味。 “储存时进了水汽,酒受潮了,蒸馏时会產生杂醇。”他放下酒杯轻嘆,“可惜了这好皮囊。” 老板闻言愣了愣,显然没料到会被如此精准地指出问题,喃喃道:“先生真是行家……这酒確实上个月雨季时没封存好。”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两人又走了四家酒馆,尝过的酒从清冽的穀物酒到醇厚的果酒,却都没能让林可满意。 有的酒太烈却杂味太重,蒸馏时难以提纯。 有的酒太淡,像掺了水的米汤,根本达不到蒸馏所需的基础浓度。 还有的酒带著莫名的霉味,显然是储存不当,这种酒蒸馏后只会產生杂质。 弗洛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看著天边渐渐沉落的夕阳,忍不住小声嘀咕:“林可大人,要不就算了吧?安德鲁城也就这些酒馆了。” “再往前走就是贫民区了,那里的酒更差。” 跟了林可一路,虽然还是没弄明白要用酒做什么,但弗洛也大致知道了林可的要求。 “又要酒烈,又要不带其他杂质,这样的酒真的能好喝吗?”弗洛心中嘀咕。 殊不知林可本来就不是为了好喝,他要的是能蒸馏出高浓度酒精的原料。 林可摇了摇头,目光落在街角一家不起眼的小店上。 那酒馆没有掛醒目的招牌,木门上刻著简单的酒桶图案,看起来更像是个寻常人家的院落。 与其他酒馆不同,这里安静得像是荒废了许久。 “去看看那家。”林可牵著驼牛走了过去。 刚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一股浓郁的酒香便扑面而来。 不同於其他酒馆的清新或甜腻,这香气里满是粮食穀物的浓香,带著一丝丝若有若无的辛辣。 店老板坐在吧檯里打著瞌睡,见到林可和弗洛进来,不禁愣了一下。 因为他这里的酒太过辛辣,许多安德鲁城的人都喝不惯这样的酒,只有一些资深的酒鬼会到他这里来。 “老板,给我来一杯你们这最好的酒。”林可沉声道。 出於人道主义,老板提醒道:“小伙子,我这里的酒,可不像外面那些甜水饮料。” 林可却语气坚定地说:“越烈的越好,我要的就是这个。” 见状,老板不再多言,他打开了身后的陶坛封口,浓郁的酒香瞬间瀰漫开来。 林可接过他递来的酒杯,只见酒液清澈透亮,几乎像清水一样。 浅啜一口,一阵醇厚又辛辣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爆开。 “酒体乾净,而且酒精度应当在四五十度左右。”林可眼中终於闪过一丝满意的光芒。 蒸馏这种酒,应当只需要两三次精馏便能得到八十度以上的纯净酒精,正是他苦苦寻找的原料。 他招了招手,对老板说:“这种酒,你这里的库存有多少,我全要了。” 老板愣了一下,隨后出口:“全要?” 第一百一十二章 金钱与名声与变革 “没错,全要。”林可点点头,隨后丟出一个小布袋。 “这是定金。” 老板慌忙接过沉甸甸的布袋,双手颤抖地打开绳结,里面全都是全灿灿的金幣! “没,没问题,大人。”老板喉头滚动,“您说,送到哪里去。” “送到大荒乐园。”林可淡淡地回答道。 “大荒乐园?”老板猛地抬头,眼中闪过一丝震惊。 老板看了看林可標誌性的尖牙,又看了看他標誌性的白皮肤,隨即化为恍然大悟的敬畏: “您,您是林可大人?” “对。” 林可从口袋里又拈出一枚金幣,推到老板面前:“三天內送到,这是辛苦费。” 老板连忙把金幣揣进怀里,点头如捣蒜:“一定!一定!保证分毫不差!” 建筑师和酒精原料的事都搞定了,林可转身走出店铺。 他看了看渐沉的暮色,现在也是时候返回大荒乐园了。 …… “处理得怎么样了?”林可放轻脚步走近,看著两人眼下淡淡的青黑,语气不自觉柔和了几分。 “林可,你回来了?事情办的顺利吗。”西莉惊喜地抬起头,她身旁的莉莉丝也停下了动作,红色的眼眸里漾起笑意。 “一切顺利。”林可拉过一把木椅坐下,拿起一封印著家族纹章的信件,“这些就是筛选后的?” “嗯。”莉莉丝揉了揉酸痛的手腕。 “我们按照你说的標准,剔除了那些想占便宜的投机者,还有模稜两可的观望派。” “这些都是愿意真心合作的贵族,每家都附了详细的资源清单,有几家甚至愿意派遣工匠团队支援。” 林可翻阅著信件,可合作的盒子里整整齐齐地摆了十多封信。 十多封信或许在海量的来信中显得微不足道,但每一封都经过两人的反覆筛选。 从家族信誉到资源实力逐一核查,確保没有漏过任何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合作者。 “辛苦你们了。”林可將信件放回盒中。 “明天我就打算回大荒乐园了,这些信件你们整理好,等到路上再仔细研究。” “终於要回去了?”西莉眼睛一亮。 莉莉丝则是恬淡地笑著:“我的领地上还有许多事务要处理,就不和你们一起回去了,不过大荒乐园建成之日,我一定会亲自到访。” 通知完了莉莉丝和西莉之后,林可踏著夜色,在三轮月亮的照耀下,回到了戏团所在的宅院。 虽然已经晚上了,但院子里还灯火通明。 哥布林和人类现在已经完全打成了一片。 几个哥布林正拉著人类演员转圈跳舞,也有人类小姑娘在教女哥布林编织手绳。 这副其乐融融的景象,让林可想起了人类刚到大荒乐园时的相互警惕,嘴角不禁勾起。 “林可大人回来了!”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喧闹声如潮水般褪去。 林可抬手示意安静,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明天,我们就要启程回大荒乐园了。” 短暂的寂静后,爆发出一阵欢呼。 “总算能回去看看我的菜地了。” “不知道我种的番茄怎么样了。” “我也是,城里生活虽然好,但还是种地快乐啊。” 听著他们激动的议论声,林可亦是满脸笑意。 说什么菜地之类的是假的,毕竟大多数哥布林和人类都不用去番茄基地,毕竟番茄基地交给婆洛门他们就够了。 但是,思乡的感情是真的。 有的时候,思乡的念头与时间没有必然联繫,而是与事件有关。 这次进城演出的收穫,早已远远超出了最初的预期。 首先便是实实在在的金钱积累。 作为此次进城的首要目標,財富的增长速度简直超乎想像。 回想刚踏入安德鲁城时,林可连几个铜幣都拿不出来。 而现在,他所拥有的財富足以让任何人惊嘆。 噬魂大公提供的100万金幣启动资金,万特给他的分成,以及贵族们的投资与赠礼。 三者匯聚之下,他手中已足足握著两百万金幣的巨款! 这笔財富对大荒乐园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虽然大部分金幣將投入新剧院建设、番茄酱工厂筹备和基础设施完善。 但即便如此,剩余的几十万金幣也足够让林可彻底告別拮据。 “聘请我这个设计师,总要有薪水吧?” 这是林可內心的安排。 最让他心满意足的是,目前来看,他真正实现了“奶茶自由”。 同时,等新剧院正式启用、番茄酱流水线工厂批量生產后,財富的积累速度只会更快。 林可仿佛已经看到金幣像流水般涌入乐园的金库。 未来无论是建设新的娱乐项目,还是开拓荒地,都有了资金支持。 这些,可都是他存在於世间的根本之一! 財富和影响力,都是实力的一部分! 要知道,在演出结束后,林可和剧团成员们的名字,在整个安德鲁城乃至周边地区广泛传播。 从城中心到偏远的矿山,无论是衣著光鲜的贵族,还是挥汗如雨的矿工,都在议论“山楂花戏团”的传奇故事。 噬魂大公的公开支持更如同给剧团镀上了一层金,让无数贵族趋之若鶩。 林可描述的大荒乐园的构想——那个种族平等、人人能安居乐业的理想之地,更是像一块投入湖面的巨石,在大家心中激起了层层涟漪。 贵族们的宴会邀请函和合作意向书堆成了小山。 甚至连守城的卫兵见了他,都会恭敬地行礼问好。 这种从籍籍无名到声名鹊起的转变,为大荒乐园打开了通往外界的大门。 那些主动拋来的橄欖枝,和无数大人物的关注与討论,都將成为大荒乐园发展的动力。 最后也是最深远的收穫,是给黑暗世界带来的观念革新。 林可的戏剧就像一颗投入死水的石子,在吸血鬼帝国乃至整个黑暗世界掀起了意想不到的波澜。 在这个以力量为尊、种族隔阂根深蒂固的世界里,林可所讲述的有关爱情与自由的故事,本身就是一种全新的存在。 他的戏剧本就是在告诉人们,有一些东西是不会屈服於力量的。 可以是爱情,也可以是其他。 当人类与哥布林在舞台上携手演绎爱情,当贵族与平民在剧院里为同一个角色感动,某种无形的壁垒正在悄然瓦解。 有贵族开始反思种族歧视,平民也意识到了不同种族间的联结, 更重要的是,林可將“平等”“自由”的理念融入剧情,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著观眾。 甚至有年轻的贵族主动提出要去大荒乐园看看,想了解那个“种族和谐共处”的理想之地究竟是什么模样。 这种观念的转变或许缓慢,却比任何財富和名声都更有价值。 它像埋下的种子,终將在未来长成参天大树。 回想起此行的种种收穫,林可不禁满脸笑意。 这场安德鲁城的戏剧之旅,完美结束。 “接下来,就是提升实力了啊!” “只有將財富、地位、影响力等转化成个人力量,才算真正立足於法瑟大陆。” 第一百一十三章 回归!大荒乐园! 次日清晨。 安德鲁城门口,简直比集市还要热闹。 驼牛车整齐排列著,车夫忙著將打包好的物资搬上车。 最引人注目的是车旁那群吵吵嚷嚷的生物——十多个绿皮肤的哥布林扛著各式各样的演出道具和服装,嘰嘰喳喳地交流著。 城门內侧早已围满了安德鲁城的居民,他们是特意来欢送这支特殊剧团的。 人群中举起的木板上,用法瑟通用语写著五花八门的標语: “卡拉玛我们爱你!”“耶鲁我们等你回来!”“山楂花戏团一定要回来啊!” 连守城的卫兵都忍不住放下了严肃的表情,对著剧团成员微笑点头。 这大概就是最原始的“粉丝”模样了。 卡拉玛捏著衣角,看著人群中那些陌生的面孔,忍不住和身旁的耶鲁对视一眼,两人眼里都泛起了泪光。 谁能想到,几个月前还在大荒乐园种地的他们,如今竟成了被全城追捧的“大明星”。 这份荣耀,离不开林可大人的功劳。 林可站在最前面的驼牛车旁,无奈地看著眼前这混乱又温暖的场景。 西莉在他身边捂著嘴偷笑,手里拿著小本子认真清点人数。 林可笑著摇摇头,这吵吵嚷嚷的场景和他们刚进城时简直一模一样。 “东西都拿好了吗?”林可扬声喊道,目光扫过满载物资的驼牛车。 “好了!”眾人齐声应和,原本喧闹的队伍瞬间安静下来。 “出发!”隨著林可一声令下,驼牛发出悠长的哞叫,车队缓缓驶离安德鲁城。 车轮滚动的声音里,夹杂著城门口居民的欢呼声和演员们的告別声。 直到城门的轮廓渐渐消失在身后,队伍里才重新响起轻鬆的笑语。 驼牛车队在林间小道上慢悠悠地行进,经过整整一天的跋涉,车队终於抵达了森林边缘。 林可站在车头,眯眼望向远方的地平线,熟悉的大荒乐园轮廓正一点点变得清晰。 驼牛车队刚驶入乐园地界,几个手持木叉的哥布林就欢呼著从田埂上冲了过来。 为首的哥布林蹦跳著挥舞手臂,绿皮肤在夕阳下闪著光:“贤者大人!西莉小姐!你们终於回来啦!” 林可点了点头:“带我们回住处吧。” 几个哥布林立刻抢著接过韁绳,引著驼牛车队回到大荒乐园。 林可坐在车上,目光掠过两侧的田野。 田地扩大了许多,作物也长得很好。 “看来婆洛门把田地打理得很用心。”林可轻声感嘆,心中涌起一阵暖意。 …… “剧团回来了!贤者大人带著剧团回来了!”一个年轻哥布林踩著泥泞的地面,满脸兴奋地呼喊。 隨著这声呼喊,原本安静的乐园顿时沸腾起来。 眾人皆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伸长脖子看著小道的方向。 “剧团回来了,不知道这次去城里怎么样。” “肯定差不了!贤者大人做的决定,一定不会出错的。” “听说剧团去剧院能得到演出费,不知道贤者大人这次得到了多少。” 哥布林中顿时爆发了激烈的討论。 人类却没有像哥布林那样激动,只是好奇地张望了一下。 他们本就是后来才迁入大荒乐园,对林可也没有太多狂热的信仰。 此时见到林可和剧团回来,人群里顿时开始了窃窃私语。 “听说这次林可大人去剧院演出,可热闹了。” “热闹有什么用,能赚到钱吗?” 这时,林可和驼牛车队已经进入了大本营。 人类看著车上空荡荡的样子,眼睛里更是写满了“果然如此”的神色。 见到林可回来,婆洛门第一个便迎了上去。 “长官,您在安德鲁城的演出还顺利吗?”他说著话,眼里满是崇拜与期待。 “何止顺利。”西莉抢先回答,“剧场的票都一票难求!” 有个人类在一旁听得撇了撇嘴,挠头道:“热闹归热闹,能当饭吃吗?” 他这话一出,周围的人们都安静下来,不少人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 確实,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只有种地才能填饱肚子,唱歌跳舞终究是消遣。 一个小哥布林不服气地道:“你知道什么,贤者大人这次去演出,一定是赚到了不少钱。” 那个人类刚准备反驳,林可的眼神就扫视了下来,眾人瞬间噤声。 他高声道:“相信大家都很好奇,我们这次去安德鲁城演出的收穫。” 眾人都满脸期待地等待著他接下来的动作。 林可走到最前面的驼牛车旁,伸手掀开了盖在上面的丝绸。 丝绸滑落的瞬间,金光如同潮水般涌了出来,晃得人睁不开眼。 车上赫然摆放著三个巨大的橡木箱,箱盖没有完全合上,成堆的金幣从缝隙里挤出来,在夕阳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竟然是整整三大箱金幣! “这、这是……”婆洛门的双手颤抖。 他活了这么多年,见过最多的钱就是几枚银幣,哪里见过这么多金幣? 绿皮肤的脸颊瞬间涨得通红,嘴唇哆嗦著说不出话,只能仰头看著林可,眼中的崇拜又深了几分。 其他人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瞳孔里倒映著那些跳动的金光。 一个人踉蹌著上前两步,枯瘦的手指想要触碰又不敢,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这、这么多……金幣?” 他活了近百年,也只在领主的宝库外远远见过一次金幣的闪光,哪里想到今天能在自家门口见到这么多。 周围的哥布林们更是炸开了锅,纷纷涌上来围观。 孩子们扒著婆洛门的胳膊,好奇地打量著箱子里的金幣。 年轻的哥布林们交头接耳,眼睛里闪烁著激动的光芒。 连正在割白奶树的哥布林奶奶都提著奶桶跑了过来,围裙上还沾著奶渍。 刚刚对这次剧院之行不看好的人类,都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看著这三大箱金幣。 芙芮也快步走到了林可身边。 她微微仰头看著林可,声音里满是毫不掩饰的崇拜:“主人,你太厉害了!” 林可抬手揉了揉芙芮的头顶,目光扫过在场的所有生物,高声说道: “这些金幣我將会交由婆洛门,芙芮和西莉共同管理,投入到大荒乐园的建设中去。” 第一百一十四章 越有钱越忙啊 话音刚落,人群里爆发出一阵压抑不住的惊嘆。 谁都知道,这个在荒野中建立的乐园真的有了长久发展的根基。 至於他自己,则是对西莉说:“西莉,带我去看看你的成果吧。” 此行回归大荒乐园,林可心中早已规划好三件大事:建造新剧院,搭建番茄酱工厂,还有最重要的,做出酱香型郎酒。 而后两件事都离不开一个关键物品——玻璃容器。 尤其是蒸馏酒精时必须用到的专业器具,更是重中之重。 虽然他临行前特意嘱咐了西莉研究玻璃的熔制,但后面因为和莉莉丝忙不过来,把她叫到了安德鲁城里。 不知道现在进度怎么样了。 来到用铁皮搭建的几间特殊工坊。 还未走近,就听到里面传来里面传来叮叮噹噹的敲击声和柴火燃烧的噼啪声。 工壙门口悬掛著厚厚的麻布帘子,用来隔绝內外的温差。 掀开帘子,只见几个与西莉签订了黑暗契约的人类正围在熔炉边忙碌。 他们赤裸著上身,皮肤上满是汗珠。 见到林可和西莉走进来,三人连忙放下手中的工具,恭敬地弯腰行礼:“西莉大人!贤者大人!你们来了!” “玻璃熔制的怎么样了?”林可径直走到工作檯前,目光扫过周围的环境。 地面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奇形怪状的废弃玻璃。 “西莉大人!贤者大人!你们来了。”几个人类见了林可和西莉,连忙行礼。 “熔制的怎么样?”林可问道。 为首的中年工匠连忙回话:“回贤者大人,已经能烧制出简单的玻璃杯了。” 说著,他小心翼翼地从架子上取下一个样品,双手捧著递给林可。 林可接过杯子仔细端详。 这是个大致呈圆柱体的容器,杯壁不够均匀,底部还有明显的杂质和汽泡。 但比起地上那些奇形怪状,大小不一的废弃品,这个杯子已经算得上是巨大的进步了! (请记住 读好书上 101 看书网,.??????超靠谱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做的不错。”林可的脸上终於露出笑容,几个人类工匠顿时鬆了一口气。 “但我们需要更精美的容器。”林可接著说。 光是这种粗糙的,勉强可以使用的玻璃杯,实在是说不上精美。 工匠们点点头。 “我需要三种特殊容器。”林可目光扫过人类工匠。 “一种是带口的圆形容器,开口要小,底部要可以耐高温。” “第二种是一根粗玻璃管,里面要嵌套一根细管,玻璃管的上下都要开一个小口,两端密封,水只能在细管中流动。” “第三种是带弧度的弯管,上宽下窄,弧度要流畅自然。” 几个工匠连忙拿起一旁的本子,手忙脚乱地记下了林可的要求。 他所说的,正是现代蒸馏的三件套:烧瓶,冷凝管和吸收器。 虽然用这套小型装置蒸馏速度比较慢,產量也比较低,但他现在也没条件建造大型的蒸馏塔。 况且只是用来做奶茶的话,一次一小杯也足够了。 一个工匠迟疑著开口:“烧制出这几种形状的容器倒不是问题,只是我们尝试在玻璃熔制的过程加入了好几种原料,都不能提高耐热性。” “甚至连装热水都有些困难。” “没关係,你们慢慢探索就是。”林可鼓励道。 对於玻璃的製作方法,他也仅仅是知道大概的步骤,至於在过程中要加什么原料来提高玻璃的性能,他同样是一片茫然。 顿了顿,他又说:“先把这三种容器做出来看看效果。” 想必蒸馏酒精所达到的七八十度的温度,也算不上高温。 了解完玻璃的进度后,林可安下心来,和西莉一起走出了工坊。 算算时间,在酒馆老板那里订购的酒应该也快送到了。 果然,林可和西莉刚刚走到乐园,就听到了一阵喧闹声。 “你们干什么,我是来给林可大人送酒的。” “林可大人怎么可能订这么多酒,你到底是来大荒乐园干嘛的。” 林可循声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满头大汗地和婆洛门爭辩著什么。 “婆洛门,过来。”林可微笑著,对婆洛门招了招手。 婆洛门满脸疑惑,开口道:“长官,这个人说是来送酒的,我怀疑……” 婆洛门还未说完,林可便打断了他:“这些酒,是用来做奶茶的。” “奶茶?”一听奶茶,婆洛门的眼睛立马亮了,赶紧忙不迭地去帮酒馆老板卸货。 作为喝过奶茶的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奶茶意味著什么。 酒馆老板重重地“哼”了一声,將一坛又一坛封好的酒从车上搬下来。 待到酒全部搬下来后,林可走到车旁,微笑著对老板说:“辛苦了。” 老板则是满脸崇拜地看著林可,余光还时不时瞄向大荒乐园走来走去的村民们。 原本在他的印象中,哥布林的住所顶多就是几片茅草搭成的。 但现在看来,房屋不仅建得整整齐齐,排列在空地四周,而且还分区明显,各种功能区域井然有序。 这可再一次顛覆了他对哥布林的印象,心中对林可的崇拜又深了几分。 林可清点了一下地上酒的数量,正好5坛, “这就是全部库存了吗。”林可问道。 老板连忙回答:“是的,大人,这就是酒馆里所有的库存,我全部都搬过来了。” “因为这种酒喜欢喝的人並不多,酿造过程又复杂,所以我也不敢酿太多。” 说罢,老板小心翼翼地看向林可,生怕这位吸血鬼会不满意。 林可点了点头,满意地说:“辛苦你了,如果以后还需要的话,我会继续在你这里订购。” 说著,他拋出一布袋金幣:“这是酒钱,你数一下够不够。” 老板喜滋滋地打开布袋,满脸放光地清点著金幣的数目。 这下他可算是发財了,一下子把一整年的酒全卖了出去,而且说不定还是个长久的客户。 过了一会儿,他將布袋小心地塞进了自己怀中:“没有问题,林可大人。” “没有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老板最后扫视了一眼大荒乐园,虽然现在还有些空荡,但是相信在林可大人的领导下,很快就能建设起来。 到时他一定要亲自来看看。 林可则是盯著地上的酒陷入了沉思。 现在酱香枸杞和酒都齐了,只等玻璃容器做出来,就可以开始蒸馏,然后做出酱香型郎酒。 新剧院建造的事,等劳埃德大师来后,也可以提上日程。 倒是番茄酱,之前让婆洛门探索一下甘蔗的种植方法,不知道怎么样了。 有了甘蔗,才能做出糖。 “真是,越有钱反而越忙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草木灰 想到这里,他对婆洛门说:“婆洛门,带我去地里看一看。” 除了甘蔗外,他也要看一看番茄的情况。 没想到一向喜欢种地的婆洛门听到林可要去地里看,脸色竟然颓废了下来。 他带著哭腔说:“长官,对不起,我没能照看好那些甘蔗苗,不知道为什么一种到地里,他们就全坏了。” 闻言,林可顿时心里一沉:“带我过去看看。” 婆洛门在前面引著路,两人很快就走到了基地里。 穿过茂密的番茄基地后,他们来到了栽种甘蔗的地方。 眼前出现一片开阔的田地,新开垦的土地整整齐齐栽种著青绿的幼苗,细长的叶片在晚风中舒展,发出沙沙的声响。 林可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这是……甘蔗?” 他简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快步走上前蹲下身,指尖轻轻触碰嫩绿的叶片。 出发前,他只不过是隨口交代婆洛门试著探索一下种植甘蔗的方法,毕竟糖也是製作番茄酱的关键原料之一。 没想到短短时间里,婆洛门真的找到了种植甘蔗的方法,还培育出了这么一大片甘蔗苗。 甘蔗没有种子,但种植起来却比有种子的还要简单,只需要一个把蔗茎直接砍下来栽到土里就可以了。 只要甘蔗能顺利成熟,製成蔗糖,番茄酱工厂就能顺利开工。 但林可很快又想到了婆洛门刚刚对他说的甘蔗坏了的事,不禁有些疑惑。 他看这些甘蔗苗顏色青翠,有的还长出了叶子,不像坏掉的样子啊。 於是他转身问道:“婆洛门,这些甘蔗哪里坏了?” “根!”婆洛门脸色沮丧,低头看著甘蔗苗的根部。 林可伸手拨开根部的土壤,一股淡淡的腐臭味扑面而来。 原本应该洁白粗壮的根茎,此刻竟有些发软腐烂,表皮上还长著细密的霉点。 林可一眼便看出,甘蔗苗,染病了。 他又连续查看了好几株甘蔗苗,都是一样的情况。 林可无奈地嘆了一口气,轻声道:“先把这些甘蔗苗拔出来吧。” 婆洛门垂头丧气地蹲下身子,把栽种在地里的甘蔗苗全拔了出来,码放在一起。 这些甘蔗苗根部全是黑色的霉点。 若是虫子或杂草还好,婆洛门等哥布林还能处理。 但是像眼下这种情况,一看就是被细菌或病毒感染,他们哪里知道怎么处理。 要是在地球上,用多菌灵或是高锰酸钾之类的药物泡一泡也就好了,但这个世界哪里有这些东西。 若是不能及时处理,恐怕连成熟的甘蔗也要被殃及,到时糖的来源可就断了! 一时间,林可心中都有些不知所措。 忽然,他的眼睛瞥到了一旁的杂草,心里顿时想到了一样东西。 草木灰! 这是草本植物燃烧后的灰烬,呈现碱性,也可以达到一定的消毒杀菌的作用,还可以作为肥料。 自己之前竟然没有想到。 虽然没有农药来处理甘蔗生的病,但是用草木灰水浸泡一下,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他当即开口:“婆洛门,找些人把这些杂草收集起来。” 婆洛门心里疑惑,甘蔗苗都已经腐烂了,还需要除杂草吗? 但他还是迅速地安排了下去,几个哥布林很快就拿著镰刀来到了甘蔗地里。 隨著“唰唰唰”的声响,一把又一把的杂草被割了下来,整齐地推在一旁的空地上。 得知是林可的命令,这些哥布林都干得格外卖力,镰刀飞快地挥舞著。 “可以了。”林可关注著杂草的数量,直到割下来的草推成了一座小山包后,他挥了挥手,让哥布林停下来。 眾人都好奇地盯著林可,不知道他要这些杂草有什么用。 “把这些杂草送到玻璃工坊去。”林可沉稳地说。 眾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贤者大人是要送去给玻璃工坊当燃料。 几个哥布林连忙动作利索地把杂草堆扛到自己肩上,朝著玻璃工坊的方向走去。 婆洛门跟在林可身后,忍不住开口:“长官,那这些甘蔗怎么办?” 林可却神秘地一笑:“別急,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婆洛门越发迷惑,茫然地跟在眾人身后。 来到玻璃工坊,几个人类工匠正在研究怎么烧制出林可所要求的容器。 见到林可又返回到工坊,还带著几个肩扛几捆杂草的哥布林,不禁心中一暖,还以为林可是专程来给他们送燃料的。 中年工匠开口道:“林可大人,我们这里燃料还够……” 林可却指了指正在剧烈燃烧的熔炉,乾脆利落地说:“丟进去。” 几个哥布林赶紧解下肩上的杂草,扔了进去。 两捆杂草扔进熔炉,火焰顿时高涨了起来,而杂草也在火焰中变成了灰灰。 “继续。”林可却似乎没有停下的意思,示意哥布林將剩下的杂草全扔进去。 站在一旁的几个工匠也反应过来,林可大人似乎不是来给他们送燃料的。 而是…… 单纯来烧草的? 一捆接一捆的杂草被送入熔炉中烧成灰烬,熔炉底部很快便积起了一层灰白色的粉末。 但因为杂草並未经过风乾,阵阵黑烟从熔炉里飘了出来,呛得旁边的几个人类连连咳嗽,赶紧抓起一块铁片挡在熔炉前面。 本来製作草木灰,要先把草晒乾的,但眼下这种情况却是来不及先晒乾了。 过了一会儿,黑烟淡了下来,杂草完全烧成了灰烬。 熔炉底部堆满了灰白色的粉末,只有零星的火星在其中跳动。 “拿铲子,把这些灰收集起来。”林可眼眸一闪,指著那些灰说。 长官把这些杂草烧乾净,是为了收集这些灰? 眾人心中更加疑惑。 婆洛门说:“长官,你要这些灰来做什么。” 林可微笑著说:“这些灰,可以用来治甘蔗的病。” 闻言,婆洛门浑身一震,这些普普通通的灰,可以解救甘蔗? 他赶紧催促起哥布林,甚至自己也拿起一把铲子,把那些灰铲到簸箕中。 等到这些灰装满了一簸箕,林可才对婆洛门说:“走,我们去救甘蔗。” 婆洛门看著林可的背影,满眼崇拜。 第一百一十六章 拍电影的构想 来到甘蔗地之后,林可又让哥布林们用锅接了一盆水端过来。 “把这些灰倒在水里,然后把甘蔗苗放在水里泡一泡,现在的情况就解决了。”林可对婆洛门说。 “就……就这么简单?”婆洛门依旧有些不可思议,一些杂草烧成的灰,就能解决甘蔗腐烂的难题? 教父不愧是教父啊! 他心中感嘆一声,连忙动起手来,把草木灰均匀地洒到了水中。 隨后,他又开始挑选被病菌危害的並不严重的甘蔗苗,浸泡到了草木灰水中。 至於那些根部完全腐烂,勉救不回来的甘蔗苗,则是被收集了起来,等待集中销毁。 “这些剩下的草木灰,也可以用来作为肥料,不过不能用太多,会把苗烧坏。”林可耐心地讲解著。 婆洛门也像一个孩子一样,在一旁乖巧地记录著林可说的话。 而看著眼前的甘蔗苗和远处的番茄基地,林可一边说一边构思其他事情。 购买魔法阵! 无论是结界类的也好,隱藏类的也好,两个种植基地都需要魔法阵来保护或隱藏。 要知道,城里的贵族要来到大荒乐园,传送阵也是不可缺少的,到时候作为番茄酱的两大关键原材料,甘蔗和番茄,是绝对不能泄露出去的。 这就需要魔法阵了。 “应该去一趟大城市了……” 看著旁边专心听讲的婆洛门,林可內心思索。 …… 吸血鬼帝国,万特厄城。 这里是吸血鬼帝国的首都。 林可披著一身黑色的斗篷,站在进城的人流中。 没错,他已经来到了万特厄城。 要购买职业配方和魔法阵,像安德鲁城那样的小城镇肯定是不行的。 万特厄城是整个吸血鬼帝国的中心,无数商人和大人物都活跃在城中。 比起安德鲁城的暗巷,这里的交易规模更是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无数稀罕的物品都可以在这里买到,连来自光明世界的特殊物品,这里也不是没有。 林可向下压了压斗篷的兜帽,隨著人群缓慢前进。 经过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狂潮,不少吸血鬼帝国的人物都知晓了林可的大名。 为了避免麻烦,自己最好还是先隱藏身份。 队伍行进到了林可的位置,守卫慢条斯理地说:“进城交一个银幣。” 安德鲁城进城需要3个铜幣,而这里足足翻了一番,需要6个铜幣。 不过他是从安德鲁城传送到这里的,贵一点也正常。 但林可现在可不缺钱,他摸出铜幣递给眼前的守卫。 守卫抬头,看到林可猩红的眼睛,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不过很快又归於平静。 作为吸血鬼帝国的首都,来来往往的吸血鬼自然也是不少的。 他语气平静地对林可说:“欢迎大人进城。” 林可走入城里,这里比起安德鲁城更加热闹非凡。 无数的商铺整齐地排列在道路两侧,街道上满是各种种族的生物。 甚至连吸血鬼,林可也隱约看到了几个。 职业者自然也不少。 看来吸血鬼帝国的实力,的確不容小覷,林可心中暗自思忖。 就算是原主,也只是在上课时介绍过这里,没有亲自到过万特厄城。 因为付不起传送阵费用! 一边想著,林可一边观察著周边的商铺。 城里的商铺千奇百怪,有专门卖魔法植物的,也有卖魅魔奴隶的。 忽然,林可眼神瞥见一个巨大的標语。 “新锐戏剧家林可首作《罗密欧与朱丽叶》完整留影,店內有售……”他读著標语的內容,不禁心中一动,朝著店里走了进去。 和他一起走入店中的还有许多人。 “罗密欧与朱丽叶,没能到现场看,还真是遗憾啊。” “是啊,不过还好有人留影,也可以看看是不是真的有传说中那么精彩。” “听说这还是那个林可的第一部戏剧呢,真是天才!” 议论声纷纷传入林可耳中,他早已开启了超强感官,倾听著周围的动静。 留影? 他捕捉到一个关键信息,而后原主的记忆自动浮现出来。 留影石! 可以记录下当时的影象,就像摄像机一样。 这倒是个好东西,既然可以拍电影,干嘛不远万里地去表演戏剧。 以后只用在大荒乐园內部拍摄好电影,直接在內部的影院上映。 之前他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正当他思索时,一个店员已经注意到了他,连忙上来推荐。 “这位客人,不知道需要什么。” “我们这里戏剧的录像,精彩的战斗光影以及一些大场合的对话都一应俱全……”店员一边介绍,林可也一边扫视著周围。 四周的墙上摆放著许多外表奇特的石头,有巴掌大小,石头中央有一个像眼睛一样的裂缝,不时往外渗差光。 和小型监控的样式倒是有几分相似。 更让人惊奇的是石头旁边的標语,某强者vs某强者精彩录象,某会议秘密谈话,还有许多戏剧的录象,在这里都可以找到。 有些珍贵的录象,要价甚至高达四五个金幣。 要知道,林可现在虽然成了百万富翁,但金幣对於普通人来说,依然是非常珍稀的。 一份录像,竟然要四五百,可以想见这些录像的稀罕。 恐怕也只有一些有特殊目的的人,才会购买这些录像。 至於《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录像,林可自然也看到了,在最显眼的位置。 要价是五个银幣,比起一金幣的票价来说,倒也不算太黑。 他拿下一个小石头在手中摆弄,店员立马適时地介绍道:“这是最新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录像,听说噬魂大公爵都公开支持。” 林可轻笑一声,作为事件当事人,他能不清楚吗。 “可以试看吗?” 店员愣了一下,隨即道:“当然是可以的。” 他带著林可走到了店內一个阴暗的小房间里,其中装饰和现代的电影院有些类似。 房间的前方是一块打磨得很光滑的黑色墙壁。 林可好奇地打量著四周,这里的布景,倒是可以为他以后建剧院或电影院作参考。 店员小心地把留影石放在前方的桌面上,隨后注入了一丝丝魔力。 留影石被激活后,中央的缝隙缓缓张开,隨后射出一道光幕。 光幕映照在墙壁上,赫然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表演的过程,每一幕都记录得清清楚楚。 不过这样,不算是侵权或盗摄吗?林可心中嘀咕。 这个世界的人,似乎对智慧財產权没有多大的概念。 试看结束后,林可对店员说:“你们这留影石怎么卖,我要空的。” 第一百一十七章 黯星月隱六芒星 “三银幣一个。”店员开口道。 三银幣? 这个店员一开口,便把林可小小的惊讶了一下。 要知道,许多普通人一年的花销也不过一个银幣。 这种作用单一的东西,只是因为带有一点魔法,价格居然这么昂贵,难怪原主的印象不深。 林可思索片刻,隨即开口:“你们这留影石里拍的影像,可以相互合併吗。” 若是要拍电影的话,一镜到底肯定是不可能的,至少也要分出好几个镜头,最后合併到一起。 店员一怔,摇了摇头:“目前还没有人这么做过。” “不行吗?”林可心下一沉。 若是如此,留影石的作用就更加单一了。 但他还是决定先购买一批留影石回去慢慢探索研究,如果有什么成效的话,拍电影的想法便可以提上日程了。 於是林可开口道:“那先给我拿二十个留影石吧。” 这样的大客户,店员自然不敢怠慢,赶紧去仓库里拿了二十个留影石。 过了一会儿,他提著一个精致的箱子回来了,这个箱子通体血红色,箱子表面还鐫刻了许多神秘的符文。 店员先打开箱子给林可看了一眼:“大人,二十个留影石都在这里了。” 林可清点了一下,的確是二十个留影石,便递出六个金幣,这是这二十个留影石的总价。 店员接过金幣,隨后说:“大人,你往箱子里注入一丝魔力,这个箱子便只有你能打开。” 林可依言往箱子里注入一丝丝魔力,魔力流转一圈,林可顿时感觉到这箱子与自己產生了一种奇妙的感应。 店员又接著说:“大人若是拍到什么有价值的影像,也可以卖给我们。” 在他看来,林可一次性购买这么多留影石,自然就是想靠这个赚钱。 还有这种职业? 林可倒是愣了一下,这不就是专业偷拍者嘛。 他点点头,隨后提著箱子走出了店。 但这个箱子,实在是引人注目了一点。 不知道有没有空间类的魔法物品,林可心中嘀咕。 这次他进城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购买魔法阵和一些魔法装备。 原主的记忆里,倒是学到过整个吸血鬼帝国最大的交易场所——猩红尖塔商廊,听说背后是亲王的势力在亲自操纵。 他一边想著,一边四处寻找著猩红尖塔。 “听说这次猩红尖塔的炼金师又研製出了一些全新的魔药。” “是嘛?正好我也想买一些治疗类的魔药,上次差点死在魔兽手里。” 议论声传入林可耳中,身旁的人流中也有不少要去猩红尖塔的。 林可提步跟在他们身后,走了大约十分钟,一座辉煌的建筑出现在眼前。 这里已经极为靠近中心的城堡,周围有不少守卫在巡逻,戒备森严。 他抬头看去,眼前的巨大建筑通体都由漆黑的石头构建而成。 房顶处向上凸起一个巨大的尖角,这便是尖塔名字的来歷。 檐角悬掛的骷髏头骨在风中呜呜作响,地面上的血晶地砖泛著暗红色的光泽。 大门上方是一块巨大的牌匾,上面写著“猩红尖塔商廊”六个大字,那六个字是暗红色的,仿佛是用鲜血写成的一般。 林可隨著人流,刚准备进去,一个野猪人守卫就拦住了他:“进去需要一个铜幣。” 光是进去都要交钱? 林可无奈,摸出一个铜幣递给眼前的守卫,这才成功进去。 进到尖塔后,眼前的景象陡然一变。 不同於外面那种阴森恐怖的景象,尖塔中到处灯火通明,如同图书馆一样划分出了不同的区域,就连魔法都分出了不同的种类。 “魔法植物,魔药,生活类魔法,魔法阵……”林可喃喃读著不同区域的指示,读到魔法阵时眼前一亮。 终於找到了自己需要的。 他快步走了过去,区域大门像果池一样蠕动了一阵,隨后把他吞了进去。 魔法阵区域里同样人头攒动,各式各样的魔法阵图被奇异的血红色气泡包裹著,悬浮在空中。 和职业等级相似,这里的魔法阵图也是分等级的。 等级越高的阵图,气泡的顏色就越深。 最低的是一级,最高的达到六级,至於再高的魔法阵图,就不会拿出来售卖了。 传说万特厄城中心的巨大城堡中,就布置了一个非常巨大的魔法阵。 林可所需要的传送阵,只是二级的空间类魔法阵。 只要轻轻触碰包裹著阵图的气泡,价格就会自动在脑海里浮现。 这种奇特的交易方式让林可都不由得嘖嘖称奇。 他来到空间类魔法阵图聚集的区域,隨手触碰了一个最简单的二级传送阵。 “二银幣。”这个价格符合林可的预期,毕竟但凡涉及魔法,价格都要昂贵许多。 他从口袋里拿出二个银幣,隨后靠近气泡。 气泡表面就像沸腾的鲜血一样波动著,隨后张开一个圆形的小口。 魔法阵图自动地从其中飘飞出来,至於林可手上的二个银幣,则是被它吞入腹中。 这个气泡本身,恐怕也是一个储存类的小型魔法阵。 林可接过阵图,心中思索。 接下来,便是购买保护番茄基地和甘蔗基地的魔法阵。 许多装载魔法阵图的气泡从他身旁飘过,有隱匿型的,也有战斗型的,甚至林可还见到了一个高达五级的群体增益型的强大魔法阵。 而他想要购买的,是隱匿与战斗兼备的,这样敌人在闯入魔法阵后,也可以牵制一阵时间,不至於完全没有抵抗之力。 但这种复合魔法阵要么就是级別太高,价格昂贵,要么就是其中一项功能太弱,根本满足不了林可的要求。 这时,一个气泡飘到了林可眼前,这是一个三级的魔法阵,名为—— 黯星月隱六芒星! 可以將阵內生物融入周遭的阴影中,当有人踏入阵法时会发动三轮月刃攻击。 而这个魔法阵图,竟然是来自光明世界! 传闻当时有一位名叫席琳娜的星象师,遭到光明教廷的迫害。 她为了躲避教廷的追踪,就结合星象和三轮月亮运行的规律布置出了这个阵法。 林可眼眸一闪,当即就决定购买这个魔法阵。 隱匿效果不错,还具有一定的攻击能力,正是他需要的阵法。 而且这本就是光明世界的星象师为针对光明世界的魔法所研究的阵法。 黑暗世界这边也並不熟悉这种阵法,是他用来隱匿和保护基地的最佳选择。 这个三级的魔法阵,林可花了八银幣就购买了下来,在同级的魔法阵中,也並不算昂贵。 购买完所需要的魔法阵,林可又心满意足地在房间里閒逛了一阵,隨后回到了大厅。 现在,是该去购买一些战斗类的魔法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魔法装备大採购 相较於热闹的生活类魔法区域,战斗类魔法这边就冷清了许多。 毕竟大多数人都处在领地主人的庇护下,不需要直接面对生死博杀。 只有那些居住在边境地带的智慧生物,为了应付森林中魔兽和亡灵的威胁,才会购买。 而林可购买战斗类魔法,则主要是为了自保。 现在他也算是知名人物了,恐怕在不少人眼中都是“肥肉”,不可不防。 而且蠢蠢欲动的亡灵族也是一个潜在威胁。 他刚进入战斗类魔法的销售区域,许多道目光便朝他扫了过来。 林可神色如常地走了进去,寻找著適合自己的魔法。 他身为吸血鬼,自然要结合自己的种族特质进行挑选。 他现在的特质——吸血,超强感官,蝙蝠操纵,都可以往战斗方向发展。 摇曳的魔法灯下,许多承载魔法的介质散发著微光。 他很快就注意到了一块鐫刻著血色纹路的晶石。 一旁的铭牌上標註著: 【猩红瞳孔:运用魔法后大幅度强化自身视力,动態视力提升尤为显著】 这显然是模仿吸血鬼的感官天赋所创造出的魔法。 但林可自身就已经具备这种能力,却是不用再购买了。 继续向前,林可又见到了许多战斗相关的魔法。 有硬化自身骨头的【岩骨术】,也有运用声音进行攻击的【尖啸】,但这些魔法统统都不能和他的自身能力联动,被林可果断捨弃。 林可走著走著,忽然被一块暗红色的石头吸引住,铭牌上有一行小字介绍: 【饮血的利爪:运用魔力激发后,可大幅提升自身手指硬度,並且自身攻击附带流血效果,可持续降低敌方生命值】 这是由吸血鬼帝国的一位吸血鬼老前辈创造出来的魔法,主要是把吸血鬼特质中的吸血转化为对敌方的流血效果。 不仅能提高身体强度,还附带持续伤害,爆发和持续作战能力都不错。 和魔法阵图一样,这块石头同样也是包裹在一个巨大的空泡中。 看来猩红尖塔商廊对自己的实力相当自信,完全不怕有人在这里“吃霸王餐”。 不愧是吸血鬼帝国第一大的商会势力啊,林可暗自思索。 他伸出手,轻轻触碰空泡。 【五银幣】 这个价钱还算良心,毕竟是吸血鬼老前辈创造出来的魔法,各方面的效果在今天都还依旧够看。 他拿出五个银幣送入空泡。 石头上所烙印的符文立马化作一道血红色的流光,进入了林可的脑海中。 无数魔力催动的法门和技巧涌入脑海,仿佛与生俱来般清晰。 他试著按照符文中所记录的方法催动了一丝魔力,向自己的手指处流去。 魔力匯聚到手指的瞬间,林可感觉到他的指甲向外伸长了大约半尺,而且硬度也简单是可以媲美钢铁。 他尝试对著空气挥舞了一下,一道寒光闪过,那种锋利程度比起刀斧也相差无几。 “不错的魔法。”林可满意地勾起嘴角,继续瀏览著周遭的魔法。 或许,这里还有更多適合自己的魔法。 作为吸血鬼帝国的商会,这里有不少的魔法都是帝国中的前辈所创造,符合吸血鬼的种族特质。 林可瀏览了一会儿,便又看中了两个魔法,一个是价值四银幣的【血甲】,另一个是价值六银幣的【蝙蝠之翼】。 【血甲】可以在身体表面形成一层鲜血鎧甲,提高防御能力。 【蝙蝠之翼】则是可以短暂生成一对蝙蝠的翅膀,提高飞行作战的能力。 这下,林可的战斗能力算是比较全面了,【饮血的利爪】著重攻击,【血甲】著重防御,至於【蝙蝠之翼】则是可以提高机动性。 而他所欠缺的侦察魔法,则是可以靠蝙蝠操纵的特质来补齐。 买完这三个魔法,林可足足花出去了十五个银幣! 要不然说魔法是贵族的专属,若是普通人,砸锅卖铁也拿不出这么多钱。 要不是林可从噬魂大公那里得到了一百万金幣的巨款,都有些捉襟见肘。 买完魔法,相对应的装备自然也是必不可少。 魔法装备的区域就在战斗类魔法隔壁,林可拐了个弯,就走了进去。 魔法装备也是稀奇古怪,无论是普通的魔法刀剑,还是奇形怪状的武器,这里都能买到。 甚至,林可还看到了一根经过淬炼的树枝,可以提高施法者的施法效率。 这里按照不同种族生物的战斗习性和身体构造,也简单地进行了分区。 比如巨魔就擅长使用那些势大力沉的武器,如锤子,斧子之类。 而吸血鬼就擅长利用自身的尖牙和利爪来战斗,刚刚林可就见到了许多牙套形状的武器,功效不一,有的能延长牙齿,有的能提升吸血的速度。 但林可想像著用牙齿相互撕咬的画面,觉得实在是不太优雅, 他在眾多的武器中挑选著,终於看到了一个还算满意的装备。 【淬毒指套:可提升手指强度,並且指尖淬毒,可对敌人造成中毒效果】 这副指套刚好可以和他刚刚购买到的魔法联动,一爪子下去,敌人又是流血又是中毒,还怎么和他打? 林可选定之后,便花五银幣买下了这副指套。 他试戴之后,愈发对这对黑色的指套爱不释手。 除了用於战斗的装备外,这里同样还有一些饰品,比如手炼项炼之类,可以增强自身的魅力。 林可扫视一圈,就挑选了几条,打算回去送给西莉和芙芮。 至此,所需要的各类魔法物品算是全部买齐了。 林可又隨意地逛了逛尖塔的其他区域,心中暗暗思考。 作为吸血鬼帝国中最大的交易场所,这里当然不仅仅售卖魔法物品,许多原料或是各种功效奇特的食物这里也有。 自己的番茄酱工厂壮大之后,单单一个安德鲁城,肯定消化不了自己庞大的输出,到时便可以考虑销售到这里。 还有婆洛门培育的各种魔植,在这里也可以卖出好价钱。 林可一边想著,一边走出了猩红尖塔。 第一百一十九章 布置魔法阵 从猩红尖塔出来后,林可便径直往城內的传送阵走去。 算算时间,这个时候劳埃德大师也该到大荒乐园了,等回去后便可以著手开始建设。 只有短短一个月时间便要把新剧院建设起来,大荒乐园的基础设施也要稍微完善,时间紧迫! 林可是一刻也不敢耽误! 他通过万特厄城的传送阵,先是回到了安德鲁城,从安德鲁城出来后,便催动了自己刚刚才获得的魔法【蝙蝠之翼】。 一对巨大的蝙蝠翅膀从他的背上伸展开来,有力地扇动著。 当然,林可体內的魔力也剧烈流逝著。 这个【蝙蝠之翼】速度虽然快,但是对魔力的消耗也十分惊人,短短十多分钟,魔力就消耗了大半。 看来,这个魔法只適合在战斗过程中用,平时用来赶路可没有这么多魔力来浪费。 林可停止了使用魔法,转而採用最原始的方法跑回大荒乐园。 林可回到大荒乐园,首先就到了甘蔗基地里。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读好书上 101 看书网,????????s.???超省心 】 “长官,你回来了?”婆洛门此刻正在地里,见到林可回来,顿时满脸惊喜。 “怎么样,甘蔗苗的问题解决了吗?”林可微笑著说。 说到这个,婆洛门连忙惊喜地指向地里的二十多株甘蔗苗:“用草木灰水泡过之后都好多了,剩下的草木灰我也收集起来做肥料了。” 林可满意地点点头,又俯下身轻轻拨开有些湿润的泥土。 甘蔗苗上的霉点经过草木灰水浸泡后,现在已经消失不见。 根茎洁白粗壮,在婆洛门等几个职业者的培育下,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长出成熟的甘蔗。 “做的不错。” 得到了林可的夸奖,婆洛门眼神更加崇拜。 “好像不管是什么问题,在教父手中都能迎刃而解啊。”婆洛门心想。 確定甘蔗苗完好后,林可便拿出了购买的黯星月隱六芒星魔法阵,按照阵图中的指示开始布置。 “这是什么?”婆洛门凑过头来,好奇地问。 “这是魔法阵,可以保护甘蔗基地和番茄基地。”林可回答道。 听说可以保护基地,婆洛门顿时神情激动了起来。 这个三级的魔法阵要布置起来,对林可这个二级的吸血鬼来说,还是略微有些困难。 他小心谨慎地按照阵图的指示,摆放好一块块晶石。 布置好最后一块区域,他往阵中注入一丝魔力。 整个甘蔗基地顿时紫光大盛,一道道月刃在其中游移。 林可用魔力將阵法催动起来之后,整个甘蔗地顿时变得一片光禿禿的,好像从来没有种植过甘蔗一样。 “这,这……甘蔗去哪了!”看见这匪夷所思的一幕,婆洛门下意识地伸手去摸,却什么也没有摸到。 只有林可知道,甘蔗地本体是隱藏在了一旁的阴影中,眼前的空地只不过是幻境。 “来,你来试一下。”林可让婆洛门试著往阵眼中注入一丝魔力,婆洛门迟疑地注入魔力后,甘蔗顿时又显现在了眼前。 “太神奇了,太神奇了……”婆洛门喃喃自语。 而林可则是走到了番茄基地中。 番茄基地现在已经硕果纍纍,一眼看去全是鲜红的小果子,而且其中还有一些用魔力催生出来的巨大果实。 这更是番茄酱的重中之重,丝毫不能鬆懈。 按照刚才的步骤,林可又再一次布下了魔法阵。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后,他这次的速度快了许多。 只是片刻,他就布置好了最后一片区域,最后往阵眼的晶石中注入一丝魔力,魔法阵便启动了。 隨著一阵紫光闪过,番茄基地同样消失在了原地。 隨后,林可催动【蝙蝠之翼】,来到了森林边缘。 他开启了超强感官,目光掠过下方的森林。 直到瞥见一只猪玀兽后,他向下飞掠而去,双手猛地发力,经过强化的利爪狠狠插入了猪玀兽的皮肤。 猪玀兽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却完全动弹不得。 林可抓著这只猪玀兽,以极快的速度飞回了番茄基地旁。 抵达魔法阵边缘后,他將猪玀兽放在了阵法边缘。 猪玀兽甩了甩头,惊慌失措地想要逃跑,隨后一头衝进了魔法阵中。 猪玀兽踏入魔法阵的瞬间,三道银白色的月牙忽然出现,从不同角度飞向猪玀兽。 猪玀兽察觉到危险,嘶鸣一声,下意识地想要躲开,但已经来不及了。 三道月牙已经包裹了猪玀兽的四周,无论往哪躲避也没法完全躲开。 “噗嗤!” 月牙刺入猪玀兽的皮肉,血沫四溅,但月牙如同切菜一般,没有一丝阻力就深深嵌入了猪玀兽的身体中,隨后从另一端飞出。 猪玀兽甚至还没来得及挣扎,。就轰然倒地。 而后,那三道月牙又没入到了阵法中,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见到这一幕,林可不由得眯了眯眼。 就算是他,一个二级的吸血鬼,也不敢保证在踏入这个阵法后毫髮无伤。 用来对付一些普通的来大荒乐园游玩参观的游客,那简直是缀缀有余。 试验完魔法阵的威力之后,林可又来到了婆洛门身旁:“以后这个魔法阵只能交给几个职业者掌控,其他人一律不得进入两处基地,负责基地的人也要由职业者亲自放进去。” 婆洛门点点头:“知道了,长官。” 林可又接著问:“劳埃德大师到了没有。” 婆洛门回答道:“今天早上就已经到了。” …… “跟你说了多少遍不能这么画,你怎么就是记不住呢。” “比起林可,你真是差远了!” 劳埃德大师看著眼前的扎克,满脸嫌弃,又有一丝遗憾。 林可怎么就不肯做我的徒弟呢! 而扎克则是满脸幽怨。 “劳埃德大师,好久不见。”林可踏入房间,声音由远及近。 本来他只是客套的话,没想到劳埃德见了他,立马双眼放光地扑了上来:“是啊,好久不见了。” 隨即,他又从身后拿出一大堆草图,上次可还有许多问题没解决! 林可无奈,刚准备委婉地拒绝,一个激动的声音就从外面传了过来:“林可大人,林可大人!” 林可转身看去,看见是玻璃工坊的几个工匠,顿时眼前一亮。 “林可大人,您要的玻璃容器熔制出来了!” 第一百二十章 酱香型郎酒做出来了! 玻璃容器做出来了? 林可心中一喜,连忙转头对劳埃德大师说:“大师,我这有些急事,您看……” “无妨。”劳埃德大师很隨和:“请便。” “希望改日能与您促膝长谈。”林可脸上充满歉意,旋即离开了。 …… 酱香型郎酒的製作可是目前最为重要的事,林可已经迫不及待了。 他立马跟著几个工匠来到了玻璃工坊。 西莉自然也在这里,见到林可来了,立马满脸欣喜地扑到他怀里:“哥哥,我们做出了你想要的玻璃容器,快夸夸我。” 林可揉了揉西莉的脑袋:“好好好,西莉最厉害了,快让我看看做出来的容器。” 西莉点点头,示意几个工匠把玻璃容器拿下来。 工匠小心翼翼地从木架上取下几个玻璃容器放在桌上,一个是球形的烧瓶,一个是长长的冷凝管,还有一个是弧形的接收器。 林可隨手拿起冷凝管端详了一阵,虽然还是不够光滑,但是基本功能上是没有问题了,中心的的细玻璃管贯通无阻,进水口和出水口的接口也严丝合缝。 他仔仔细细地检查后,发现和自己描述的的確没有什么差別,满意地点了点头。 几个工匠满脸期待地看著他,林可笑道:“做的很不错,继续加油。” 西莉猩红的眼睛一闪一闪,满脸都是被肯定的雀跃。 几个工匠也欢呼一声,疲惫的脸上脸上满是喜悦的神色。 他们为了完成林可的要求,彻夜研究模具的製作,还在玻璃熔炼的过程中尝试加入了十几种原料,以期提高玻璃的稳定性和耐热性。 终於! 他们最后找到了一种天然的矿石原料,和玻璃在一起熔炼之后,耐热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林可欣慰地看著眼前欢呼的眾人和桌上的一套容器。 现在,终於可以开始蒸馏酒精了! …… “主人,我们这是要干什么?”芙芮看著眼前形状奇特的玻璃製品,神情疑惑。 “我们要製作奶茶。” “奶茶?”芙芮的眼睛立马亮了,身后的箭头尾巴左右晃动。 林可小心翼翼地安装著整套蒸馏装置。 首先生火,然后把盛满水的锅架在火上,最后把烧瓶放在水里。 这便是水浴加热! 接下来,就是依次连接好冷凝管和接收器,再在接收器的尖嘴下面放一个巨大的玻璃杯。 当然,还要在冷凝管的进出水口接下皮管,以便水的流通。 一套完整的蒸馏装置就安装好了。 芙芮歪著脑袋,看著眼前这套奇怪的装置。 这些东西,能做出奶茶? 林可搬出一大坛酒,揭开盖子,浓郁的酒香味扑面而来。 他小心翼翼地从烧瓶的开口处倒了一木勺酒进去,又把冷凝管重新连接好。 隨后,他又对芙芮说:“芙芮,你看好,当这些酒將要沸腾的时候,你就慢慢地把勺里的酒倒下去,一定不能让酒沸腾。” 看著林可严肃的神情,芙芮也认真起来:“主人,我一定会认真做好的。” 林可点了点头,接著走到冷凝管和接收器的连接处,紧紧注视著其中的状態。 要蒸馏出高浓度的酒精,对温度的把控是尤为重要的。 酒精的沸点大约是80多摄氏度,而水的沸点则是100多摄氏度,两者之间的差距非常细微。 所以既要让酒精能够变成气体蒸发出来,又不能让水沸腾,变成水蒸气影响蒸馏的效果。 在没有温度计的时代,也就只能人为地把控温度。 每当水將要沸腾的时候,就加入一小勺酒,以此將温度控制在80多度左右。 当然,用人来控制温度难免还是不够精准,必然会有些误差,一次蒸馏也达不到高纯度的效果,但只要反覆蒸馏几次便可以。 隨著锅中的水被烧得沸腾,装在烧瓶里的酒液也被加热了起来。 林可紧紧注意著接收器的尖嘴,当第一滴液体从里面缓缓滴下时,他开口了。 “芙芮,注意了。” 芙芮连忙舀起了一勺酒,眼神紧盯著酒的表面。 当酒面有一个个小气泡冒出时,她赶紧把勺中的酒缓缓倒到烧瓶中,直到液面再次归於平静。 接收器处的酒精一滴一滴地滴下,慢慢铺满了玻璃坏的底部。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 林可和芙芮始终精神紧绷,关注著蒸馏装置中的情况。 一晃,就是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而玻璃杯中的酒精才只接了半杯。 林可脑海里也並没有箭头亮起,如他所料,再小心的把控,始终还是不能一步到位,一次蒸馏完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幸好经过工匠们的彻夜钻研,现在玻璃的耐热性与稳定性都得到了飞跃性的提升。 要不然在反覆的冷热交替之下,这些玻璃早就碎裂了。 又是一个小时过去,玻璃杯里终於装满了经过一次蒸馏的酒精。 林可小心翼翼地把接收器移开,隨后把装满了酒液的玻璃杯拿到烧瓶旁边。 “芙芮,接下来用这个。”林可语气中带著一丝疲惫。 芙芮机械地点点头,接过玻璃杯。 先是把烧瓶中残留的液体倒掉,隨后又把一次蒸馏后的酒液倒入瓶中。 隨著液体缓缓加热,第二轮的蒸馏开始了! 林可將一个新的玻璃杯再度放在接收器下面,等待著酒液流下。 倒入冷酒控制温度,温度上升后酒精蒸气溢出,在冷凝管中冷凝后重新变成液体,从接收器流下,然后又把接满的酒液拿到烧瓶处,开始下一轮的蒸馏,不断重复…… 和林可预料中一样,最后足足经歷了三次蒸馏后,脑海里的箭头才终於亮起,指向眼前的玻璃杯中所盛装的液体。 80%的酒精,终於得到! 林可双手颤抖地捧起玻璃杯,看著里面的液体。 经过多次蒸馏,终於得到了80%酒精,但只达到玻璃杯4分之一的高度。 整整用了快半罈子酒,才只得到了这一点点。 在这个各方面技术都不发达的世界,得到这些已是不易。 好在林可他做到了! 酱香枸杞和清澈山泉水他早就准备好了摆放在一边,只待酒精出炉就开始製作。 【“酱香型郎酒”的材料已准备完成,是否开始製作?】 【製作x1】 【製作x2】 【暂不製作】 第一百二十一章 这简直是恩赐! 林可毫不犹豫,在意识中点下了【製作x1】的图標。 下一刻,他的双手陡然伸向前面摆放的三种原料,酱香枸杞,80%酒精以及清澈泉水同时被吸入手部的幻影中。 流光闪过,过场动画转瞬即逝。 一个莹白如玉的酒杯出现在了他手中,其中装著的酱香型郎酒晶莹透亮,醇厚绵长的酒香在空气中瀰漫。 “这就是新的奶茶吗?” 芙芮已经见过一次林可製作奶茶的过程,但看著这杯散发著浓郁酒香的奇妙饮品,还是忍不住凑近了些。 林可笑著点头:“是的,芙芮,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经过一番复杂的工序,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应该过不了多久就要天亮了。 芙芮脸上泛起红晕:“主人你也早点休息呀。” 隨后便摇晃著尾巴,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周围重归寂静,只剩烧瓶下方的火焰依旧在燃烧著。 林可迅速地把火焰扑灭后,就拿著“酱香型郎酒”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可以提高100%冥想效率啊! 这让林可兴奋得立马就要开始冥想。 他一口饮尽杯中的酱香型郎酒,增加的50点智力让他的思维立马就活跃了起来。 平时思索得不够清楚的问题,这一刻全都迎刃而解。 恐怕现在拿几道数学题给林可做,他也做得出来。 然后,便是提升一倍的冥想效率。 林可迫不及待地闭上了眼睛,进入了冥想状態。 他刚刚沉入灵魂空间,一个淡绿色的小宝石就出现在了职业气泡周围。 这么快? 林可有些诧异,精神力化作蝙蝠,立马就扑腾著翅膀飞向宝石,隨后抓著宝石丟到了职业气泡中。 然后下一刻,另一颗宝石就在不远处出现,林可又马不停蹄地展开了第二轮捕捉元素的过程。 喝下酱香型郎酒之后,无论是捕捉元素的速度,还是职业气泡消化元素的速度,都得到了100%的提升。 元素只是丟入职业气泡片刻,就完成了消化。 林可不断地重复著捕捉元素与消化元素的过程。 第十颗元素丟入职业气泡时,“嗡”的一声轻响,职业气泡像是打了个饱嗝一样,猛地向外膨胀了一圈。 升级了! 林可从二级吸血鬼进阶成了三级吸血鬼! 升级之后,林可的冥想速度变得更快,气泡中能装下的元素也变得更多。 夜色在不知疲倦的冥想中悄然流逝,天色渐亮。 在林可冥想的时候,森林边缘也悄然发生著变化…… 一团蓝色的火焰从大荒乐园的南部升腾而起,隨后以极快的速度向大荒乐园飞掠而去。 一些早起的哥布林与人类率先注意到了这一幕,他们指著飞来的蓝色火焰,哆哆嗦嗦:“悼亡之主,悼亡之主又来了。” 他们和亡灵战斗过,也见识过悼亡之主的可怕。 但很快就有人高声道:“怕什么,领主大人还在这里,他可是十九级的存在。” 闻言,许多人安下心来。 是啊,林可大人可是有十九级,连悼亡之主都要恭恭敬敬。 但隨著悼亡之主越飞越近,他们心中还是不免涌起紧张的情绪。 “尊敬的烬大人,请问您在吗?”悼亡之主的声音从空中传来,听上去冰冷又嘶哑。 房间里,林可猛地睁开双眼。 冥想结束,他足足收集了30个元素,比他预想的还要多。 这一切都是酱香型郎酒的功劳。 听到悼亡之主的声音,林可心中暗暗叫苦。 没想到悼亡之主这么快就真的来拜访他了,自己当时不过是隨便编了个【戏命师】烬的名號啊! 不过眼下,也只能硬著头皮往下演了。 林可低声开口:“进来吧,小亡灵,我在这里。” 空中的火焰仿佛迟疑了一阵,隨后飞入了林可的房间中。 悼亡之主刚进入房间,林可便语气不善地开口:“小亡灵,您打扰到了我冥想。” 蓝色火焰剧烈一晃,悼亡之主诚惶诚恐:“大人恕罪,我並不知道您在冥想。” 林可面无表情地说:“罢了,既然你远道而来,我当然要好好招待你。” 隨后,林可取出酱香型郎酒的三种原料摆在桌上,在意识中点下了【製作x1】。 悼亡之主本来还有些疑惑,但当林可开始製作酱香型郎酒后,立马转变为惊骇,蓝色火焰剧烈地颤动著。 这是何等的神速! 林可手速如电,三种原料在他手中剧烈地变幻著。 悼亡之主心头大骇,因为他这种高达十二级的黑暗王者,竟然都看不清楚林可的动作! 剎那间,蒸馏好的80%酒精消耗一空,在他手中出现了一个洁白如玉的酒杯。 蒸馏酒精实在是太耗时耗力了,这次已经教会了芙芮,以后就交给芙芮和大荒乐园中的居民去做吧。 林可心中思索。 而悼亡之主心里则是掀起了轩然大波。 “这,这,简直是神跡……”悼亡之主喃喃自语。 他刚刚看到了什么? 一只酒杯在林可手中凭空生成,这简直是造物的伟力啊! 只有真正接近神明的存在,才有可能接触到造物的法则之力! 而林可似无所觉,將手中的酒杯递给悼亡之主。 “这是?魔药?”闻著杯中散发出的阵阵酒香,悼亡之主谨慎地问道。 这位伟大的存在给出的东西,一定不会是凡物。 林可摸著下巴思考了一下:“应该算是吧。” 空中那团蓝色火焰化为人形,浑身上下剧烈燃烧著,就像地狱之中的恶魔一样。 但是此刻,悼亡之主双手恭恭敬敬地捧过酒杯,轻轻抿了一小口。 只是一口,就让悼亡之主浑身一震。 一股清明的感觉直衝脑海,思维立马变得清晰起来。 甚至许多困扰了他多年的难题,在此刻也有了確切的答案。 “多谢大人,多谢大人!”悼亡之主激动得声音颤抖。 到了他这个等级,无论是什么魔药都难以发挥出多大的作用。 而林可手中的这杯酒竟然能达到提高他思维速度的效果,这是何等的恐怖! 这是来自戏命师大人的点拨! 不,是恩赐!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一杯酒换来的十二级保鏢 然而,林可接下来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更是让他震惊得无所復加。 “对了,这酒还有个小用处,可以稍微提高冥想速度。” 什么! 此话一出,悼亡之主几乎僵住。 要知道,冥想速度从来只跟等级有关係啊! 同一等级內,职业气泡的大小与消化速度都是固定的。 而这杯酒,居然连冥想速度都能提高。 这等伟力,简单顛覆了他的认知。 他看向林可,眼神里已是完完全全的崇拜与尊敬:“大,大人,容我先冥想片刻……” 到了他这个等级,要想提升几乎是一种奢望,只能靠日復一日的时间堆砌,突破更是奢望中的奢望。 而现在,竟然有一种魔药可以加速这遥不可及的进程,他怎么可能不激动? 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怎么可能不把握? 他迫不及待地闭上眼睛,直接在原地进入了冥想状態。 而林可也不急,安静地坐在一旁的床上静静等待。 “真是浪费了我的酒……”林可仍在暗自心痛。 这酱香型郎酒的製作艰难,他可是有过亲身体会的。 若不是为了震慑住眼前的悼亡之主,他才不可能拿出来。 眼前的悼亡之主一动不动,看得林可都有些蠢蠢欲动。 若不是知道自己现在只有三级,他真想试试能不能趁机偷袭一波。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很快一个小时便过去了。 悼亡之主猛地睁开双眼:“太神奇了,太神奇了。” 刚刚短短一个小时的冥想,竟然足足抵得上他三天的苦修。 见状,林可赶紧收起了百无聊赖的表情,脸上掛著恰到好处的微笑。 在悼亡之主眼中,林可这抹微笑分明带著“孺子可教”的欣慰,是长辈对晚辈的肯定与期许! 一定是这样! 烬大人一定是在有意的培养和点拨自己,这份恩情简单比山高比海深。 他连忙起身,语气恭敬到了极点:“多谢大人赐下如此神级魔药,这份恩情没齿难忘。” 林可却满不在意地挥了挥手,语气隨意得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不用在意,我这里这种魔药还有很多。” 很多? 这下悼亡之主是真的被惊骇得无以復加。 这种能提升思考速度和冥想速度的神级魔药,要是放到外面,足以让整个大陆的强者疯狂爭抢,简直是无阶之宝! 可在烬大人眼中,似乎只是寻常事物? 他望著林可云淡风轻的神色,心里燃起了熊熊火焰。 自己若是能抱紧这位大人的大腿,和他搞好关係,別说突破到梦寐以求的十五级,恐怕就算是更高的等级,也不是没有希望! 想到这里,悼亡之主看向林可的眼神,又多了几分近乎虔诚的追隨。 他小心翼翼地开口道:“大人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事,儘管开口,权当报答大人的恩情。” 林可却摇了摇头,佯装感概:“你只不过是一个小亡灵,能帮上我什么忙?” 是啊,到了烬大人这种等级,能困扰他的恐怕整个法瑟大陆也没有人能解决,自己又算什么呢? 悼亡之主心中不禁有些失望。 正当他心灰意冷时,林可话锋一转:“不过,现在的確有件事,或许用的到你。” 悼亡之主连忙道:“大人儘管开口。” “我在这里潜修,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况且以我的身份,也不方便出手。” “若是我这处乐园遇上什么难以应付的灾祸,还希望你能代为出手守护一二。” 林可这是打算把悼亡之主发展成自己的打手。 虽然现在他已经布置了两个三级的魔法阵来保护基地,可那仅仅只能防备三级以下的低级职业者,若是再高一点便派不上用场了。 而现在大荒乐园里,只有芙芮一个高等级的职业者,一旦芙芮离开,基地遇到危险就再无保障。 现在把悼亡之主招揽过来作为底牌,无疑是一个绝佳的选择。 烬大人都发话了,悼亡之主哪有半分犹豫,连忙满口答应:“要是有需要,我一定会全力出手。” 这下好了,大荒乐园多了一个十二级的隱形保鏢。 林可心中喜悦,脸上却依然不动声色:“既然如此,你就离开吧,不要再打扰我冥想。” 说罢,还淡淡地扫了他一眼。 悼亡之主连忙回覆:“那晚辈就先告退了,祝前辈早日迈入二十级神境。” 隨后,他又重新化为一团蓝色火焰,飞入空中,渐渐远去。 林可一直紧紧注视著悼亡之主的方向,直到他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这才鬆了一口气。 总算是骗过去了,虽说损失了一杯酱香型郎酒。 林可走出房间,芙芮立马兴冲冲地跑了过来:“主人,悼亡之主和你说了什么。” 林可微微一笑:“没什么,只不过是让他守护一下大荒乐园罢了。” 芙芮点点头,倒也没有多惊讶,毕竟悼亡之主那日说的话他可还记得清清楚楚。 自家主人,可是十九级的星辉! “带我去找劳埃德大师吧。” 自己一心忙著製作酱香型郎酒,倒是把这位远道而来的建筑大师给冷落了。 来到劳埃德的房间,他对林可的突然离去没有丝毫不爽,而是立刻扑了上来:“林可,你忙完了?现在可以和我討论了吧。” 劳埃德大师对於建筑,还真是痴迷。林可苦笑。 “劳埃德大师,我们还是来聊聊大荒乐园的建设吧。” “哦哦对,大荒乐园。”劳埃德一拍额头,这才想起正事。 新剧院的建设时间只有短短一个月,要完成设计图纸,主体建造,內部装修,还要配齐场地设施和家具,时间紧迫。 劳埃德大师从身后拿出一张图纸,递给林可:“这是我初步构想的剧院草图,你看看如何。” 林可接过草图一看,不禁愣了一下。 这张图纸,比他想像中还要惊艷的多。 显然,经过林可的指点和启发后,劳埃德对於建筑的理解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这是一个巨大的圆顶形建筑,线条流畅自然,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鸡蛋壳一样。 这个奇特的造型,让林可不由自主地想到了雪梨歌剧院的外观。 但他很快皱起了眉头——这个世界大多是木质结构,怎么用木质结构搭出雪梨歌剧院的曲线外观呢? 第一百二十三章 第二期报纸 要在保证惊艷外观的同时,还要儘量缩短工期,这才是难题。 劳埃德期待地看著林可:“怎么样?这个构想可行吗?” 林可拿起炭笔,直接在原图上开始修改。 原本完整的圆顶建筑被改成了几个交错拼接的半圆形,这正是林可仿照雪梨歌剧院的外观设计出来的。 劳埃德也被这奇特的外观所吸引,不禁嘖嘖讚嘆:“这造型的確別具一格。”。 但很快,他便发出了疑问:“只是,这种曲面结构不好建造吧?” 的確,现实中的雪梨歌剧院,是用钢筋混凝土建成的,而且还运用了许多技术手段。 要用木质结构復刻那標誌性的曲线,困难重重。 一瞬间,林可脑海里闪过了许多知名建筑和一些建造类的游戏。 或许,可以採用木板堆叠的方法? 结合一个用方块堆积来建造建筑物的游戏,林可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 林可对劳埃德说:“也许可以用榫卯结构,用眾多的薄木板堆出这个形状。” 如此一来,只要按尺寸切割出大量的不同弧度的薄木板,再用层叠拼接以及凹槽插销等一些简单的榫卯结构就可以实现曲线。 而且还大大降低了工作量! “榫卯结构?”劳埃德满脸困惑。 虽说他从精灵族那里也学到了一些有关榫卯结构的知识,但是只是简单的拼接,学得並不精深。 林可拿起笔,耐心地和劳埃德大师讲解著自己的构想:“你看,每个板块上面做凹槽,下面做凸榫,像搭积木一样层层咬合……”。 劳埃德听得连连点头。 这种像搭积木一样的建筑方法,著实是新奇。 劳埃德毕竟是【建筑师】,很快就明白了林可的意思:“妙啊!既能保证造型,又能简化施工,简直是天才一样的想法。” “既然方案可行,劳埃德大师你就著手绘製新图纸吧。”林可放下笔,正色道。 隨后,他又转过头,对芙芮说:“芙芮你就在乐园中挑选一些哥布林和人类,协助劳埃德大师一起完成建筑。” 现在西莉负责玻璃工坊,婆洛门负责种植基地,建筑新剧院这个庞大的工程便只能交给芙芮和劳埃德了。 劳埃德虽然建筑方面的能力过硬,但脾气古怪,恐怕难以和底下的工程队交流顺畅。 沟通和统筹的工作,还是交给芙芮这位有魅力的魅魔比较好。 芙芮乖巧地点点头。 而林可看劳埃德大师已经沉浸在了全新图纸的绘製中,便悄然退出了房间。 戏团回到大荒乐园已经好几天,新一周的报纸也是时候发行了。 …… “怎么样,这几天在大荒乐园感觉如何?”林可微笑著对眼前的弗洛说。 戏团从安德鲁城回来时,他就按照约定,把弗洛也给带回了大荒乐园。 但是由於事务太多,一直没来得及和弗洛谈话。 弗洛满脸兴奋:“简直是太棒了,这里的人都很友善,乐园里的饭菜也很好吃。” 曾经他在安德鲁城的时候,和乞丐没有什么两样。 但是来到大荒乐园,却体验到了从未体验过的温情。 这里的人得知他是林可大人带回来的人之后,不仅给他修建了一个新的房子,还邀请他吃到了许多独特的美食。 这里的的確確称得上乐园二字。 寒暄完,林可直入主题:“新一周的报纸要开售了。” 弗洛点点头:“不知道大人有什么新想法。” 新想法林可自然是有。 报纸產生的效果比他想像中更大,只有一个大荒文娱报是不够的,或许还可以再增添大荒科技报,生活报等等。 但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大量印刷的基础上。 在安德鲁城的时期林可还可以充当人体印刷机,但如今回归大荒乐园,哪里还有时间每天坐在桌前印刷。 所以,培养出一批职业者负责报纸工作非常关键。 弗洛自然就是第一个。 他有过销售报纸的经验,之前从事的行业也与信息收集与销售有关,也许可以让他尝试就职一个新职业。 想到这里,林可缓缓开口:“弗洛,你想不想就职一个新职业。” 闻言,弗洛愣了一下。 就职新职业? 那肯定想啊,许多超凡职业的配方都被牢牢掌握在贵族手中。 像他这样的普通人想要就职超凡职业,那简直是难如登天。 他立马期待地看著林可:“当然想啦。” 林可耐心引导道:“那你觉得一份报纸从撰写到卖出,需要哪些特质?” 弗洛迷茫了起来,他思索片刻,然后迟疑地回答道:“需要收集信息,挑选信息,排版,撰写新闻,还要印刷,最后就是卖出去。” 这些,都是他通过观察林可和结合自己的经验得出来的,虽然大致符合,但並不精准和全面。 林可点点头,缓缓开口: “首先,就是新闻採集与编辑,捕捉到值得报导的信息后要筛选和编辑后作为素材备用。” “其次,就是內容设计与版面编排,这一步是为了新闻主次分明,並且有一定的美感。” “然后,就是文字校对与审核,检查初版报纸有没有错漏的內容或者不適合放上报纸的观点。” “確认没有问题后,接下来就是印刷。” “最后就是把报纸销售出去。” 林可简洁又精准地概括了报纸从生產到销售的全过程。 弗洛听完后,似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概括起来,便是五大特质,採编,排版,校对,印刷,和销售。”林可接著说。 “你尝试把有关这五个方面的经验和记忆输入到灵魂空间的气泡中,印刷的比重可以稍微多一点。”林可的本意便是尝试一下能不能培养出印刷相关的职业。 弗洛闭上眼,回想了一下自己记忆中林可撰写报纸,排版和运用魔法印刷的过程,以及自己在街上销售报纸的过程。 然后按照印刷60%,其余四种特质各10%的比重將自己的记忆与感悟缓缓输入到了气泡中。 林可亦是紧张地看著紧闭双眼的弗洛。 若是弗洛能够就职成功,各种报纸都可以创办。 但若是不成功,可能连这期报纸的发行都要推后。 毕竟现在林可不仅要忙於番茄酱的研製,还要关注新剧院的建设过程,实在是没有时间昼夜印刷报纸。 过了片刻,弗洛猛地睁开双眼:“我成功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抓住光! 成功了? 林可眼睛骤然一亮,目光投向眼前的弗洛。 “大人,我就职了【印刷工】。”弗洛此刻满脸兴奋。 他从未想过,他一个普普通通的矮人族小孩,也能就职超凡职业。 印刷工? 林可亦是满脸欣喜,他现在缺少的,刚好就是一个专攻印刷的职业者,弗洛可算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解决了印刷的难题,创办更多报纸的计划將再无阻碍。 林可欣慰地拍了拍弗洛的肩膀:“做的很好,弗洛。” 林可指著桌上摆著的上一期的报纸:“你先尝试一下对它运用魔力。” 就和引导婆洛门初次运用育种魔法一样,弗洛同样需要细心引导。 他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尝试著对桌上的报纸输入一丝魔力。 不出所料,前几次都失败了。 弗洛休息了一会儿,深吸一口气再次尝试。 这一次,报纸终於像活了一般动了起来,先是从边缘分裂出了一张白纸,接著文字也纷纷跳跃了起来,像一个个小墨人一样,爭先恐后地跳到了白纸上。 一张全新的报纸就这样印刷出来了,和原版报纸没有什么两样。 弗洛不可思议地看著自己的双手:“这……这是我做到的?” 林可微笑著点了点头:“就是你做到的。” “等我撰写好新一期的报纸之后,就交给你印刷和销售。” “对了,你把职业特质告诉你的矮人同伴们,让他们也尝试感悟和就职。” 弗洛点点头,安静地守在一旁。 而林可则是转身坐下,策划起了新一期报纸的內容。 现在只培养起了弗洛一个职业者,暂时只支撑得起一份报纸的发行。 所以这周的报纸,还是要围绕“大荒文娱”展开。 核心板块当然是要聚焦於《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演出盛况。 林可在最大的版块提笔写下了標题“全新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引发轰动,噬魂大公公开表示支持” 接著,便是一些小版块,诸如“万特与林可达成合作,將在大荒乐园建设新剧院”“全新音乐作品问世……”等一系列內容陆续写下。 提及新剧院的建设时,他还特意强调將会有一些全新的,前所未有的新体验。 他所指的,自然就是电影院的构想。 毕竟单靠一个新剧院,一出全新的戏剧不足以把人都吸引来。 人们已经有过《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惊艷,期待閾值已经提高了。 要想再次震撼法瑟大陆,必须拿出一些跨越时代的东西。 比如电影。 用留影石记录的影象虽然清晰,但是关键问题在於只有一个单一的场景。 若是能实现多角度多镜头的拍摄和不同场景的转换,一定会让许多人都感到惊嘆。 想到这里,林可不禁瞥向脚下的一箱子留影石。 看来报纸撰写完之后,得研究一下留影石的组合使用了。 林可一边想著,一边加快了落笔的速度。 “好了!” 大约半个多小时,一份散发著阵阵墨水味的全新报纸就写好了。 排版参照了上期,要写上去的內容林可也早已打好了腹稿。 所以几乎没费多长多长,林可就完成了原版报纸。 他將报纸递给弗洛:“去吧,开始印刷和向外销售。” 弗洛接过报纸,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隨后便走出了房间。 屋內的林可则是把装著20个留影石的箱子拿出来放在桌上。 注入一丝魔力,箱子应声而开,露出里面装得满满当当的留影石。 这些留影石全都散发著微光,中心如同眼睛一样的裂缝有节奏地“呼吸”著,时而张大时而缩小。 林可拿起一个留影石,在手中仔细地观察著。 按照他的推测,这留影石內部应该是一个天然的魔法阵。 其中的各种纹路与符文相互组合,再结合这种特殊的晶石,便达到了可以记录和储存影像的效果。 林可举起留影石,尝试往其中注入了魔力。 留影石中心的“大眼睛”骤然张开,往前方射出一条几乎不可见的光幕,像扫描一样记录著前方的累象。 林可停止了注入魔力,留影石的光幕慢慢减弱,最终停下了记录的过程。 他好奇地拿过留影石,实在是没有发现什么变化。 现实中的摄影机拍下视频后,大多都会储存在晶片里,就算是最初的电影拍摄方法,也是用了许多张胶片拼接出来的。 但留影石记录下的影像去了哪?难道如自己推测的一样是被暂时保存在了魔法阵里? 的確有一些封印型,结界型的魔法阵,可以暂时禁錮人或物,或许真有能专门针对影像画面的魔法阵也不一定。 想到这里,林可不禁想到了自己的一项技能——原材料进货。 连动物的血液都可以当作材料“进货”,留影石中储存的影像数据资料也未尝不可。 他摸著下巴,开始思考起这个大胆的想法的可行性。 比起將各种液体当作奶茶的原材料来“进货”,对这种虚擬的数据资料进货显然又是一个更高的难度。 他凝神盯著眼前的留影石,手指虚抓,尝试將那些影像资料抓取出来。 但是一阵魔力波动过去,留影石毫无反应,林可同样脑袋空空,没有丝毫感应。 第一次的失败是正常的。 难道是因为那些光影並没有在自己眼前以实物呈现,自己才无法找准进货的目標? 想到这里,他往记录过影像的留影石中注入一丝魔力,对准墙壁开始播放。 留影石像投影仪一样把画面清晰地投射到了墙壁上。 而林可对著正在不断变化的光影画面虚握手掌,尝试把那些画面抓在手里。 画面开始了剧烈的晃动,像信號不良一样布满了“马赛克”,来回闪动,还不时发出刺耳的声音。 至此,这份“视频文件”算是损失了大半,而林可手中依旧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抓到。 “到底要怎么样才行?”林可不禁皱起眉头,心中百思不得其解。 这时,他余光瞥见留影石中心射出的光柱,房间里有些许灰尘,微尘在光影中起浮晃动。 对,自己应该抓住的不是影像。 交织的光线才是原材料! 抓住光! 第一百二十五章 番茄与甘蔗:大荒乐园的甜蜜產业链 是啊,影像真正的原材料其实是光。 拍摄的过程,本就是把光信號转变为电信號,只不过这个世界一切都是用魔法语言来表达而已。 而放映的过程,就是把禁錮在留影石中的光,重新释放出来。 这点一想通,他所要“进货”的目標顿时清晰无比。 林可屏息凝神,紧紧盯著从留影石中射出的光线。 他缓缓抬起手掌,手指虚握,尝试把那道光柱抓在手中。 剎那间,光线剧烈地闪烁起来,隨后像水流被截断了一般,变成了內部不断流转变化,两端却静止的一道光柱。 与此而来的,还有剧烈消耗的魔力。 这道光就像有生命一般,拼命地想要打破禁制逃逸到空气中。 比起正常的原材料,进货光消耗的魔力要多得多。 短短片刻,林可就快要掌控不住手中的光柱,这还是三级职业者的魔力! 他匆匆地从箱子里拿起一个全新的留影石,然后手掌一放,那道光柱直接钻入了留影石。 这就完成了影像的转移。 至於原来的那个留影石,似乎因为被林可强行截走了光柱,內部的纹路与魔法阵损坏了,任凭林可再怎么注入魔力也无济於事。 虽然损失了一个留影石,但是解决了影像迁移与合併的难题。 值! 接下来,就该好好盘算一下,计划中的电影该如何开拍了。 他的脑海里一下子闪过了许多部经典电影的片段,那些或搞笑或动人的故事在脑海里浮现。 片刻过后,林可嘴角勾起,露出了一抹笑容。 有了! 既然设备的问题已经解决,剧院的建造也在进行中。 下一步,只是將剧本转化为演绎,相信演员们有过《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经验,这一步会简单许多。 正当他思考著电影的拍摄计划时,一个兴奋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教父,教父,甘蔗长出来了!”这是婆洛门的声音。 他满脸激动,三步並两步地跑到了房间门口。 甘蔗长出来了? 闻言,林可眼睛顿时一亮。 拍电影只是一个初步设想,还要等新剧院建好了才能尝试上映。 而糖和番茄酱的製作,才是眼下要务。 有许多贵族都因为番茄酱这种神秘的酱料,想要与大荒乐园合作或者慕名前来参观。 只有自己製作出番茄酱的成品,才能牢牢掌握主动权。 “走!” 林可跟著兴奋的婆洛门,径直来到了甘蔗基地里。 前几天还只是甘蔗幼苗,现在一个个都长成了高大挺拔的成熟甘蔗。 这一切,肯定离不了婆洛门的悉心照料和职业者用魔法加速。 现在除了最开始的十八株甘蔗,甘蔗地已经又多了十几株成熟的甘蔗。 可以开始製糖了! 他对婆洛门说:“安排几个人来收割这些成熟的甘蔗,但注意要保留种茎。” “种茎一样要用草木灰水浸泡之后再栽到地里。” 婆洛门点点头,赶紧指挥身旁的几个哥布林开始收割,至於最嫩的茎块,就会用来当种茎。 “带我去番茄基地看一看。”安排好甘蔗的收割之后,林可接著说。 要製作番茄酱,番茄和糖都是不可或缺的。 婆洛门依言领著林可来到了番茄基地里。 比起初代番茄,现在基地里的番茄经歷许多代精心培育,个个都又大又红。 林可隨手摘下一个番茄放在口中轻咬一口,酸甜的滋味在口腔中瀰漫,而且口感沙沙的,很適合製作番茄酱。 基地里,还有许多经过婆洛门的魔法特殊培育的魔植,简直是比地球上的种植基地还要壮观。 林可情不自禁地感嘆一句:“真好!” 筹谋了许久的番茄酱计划,终於可以正式开始。 回到大荒乐园,哥布林们已经將收割下来的甘蔗整齐地推在了储存区。 他们全都满脸期待地看著回来的林可和婆洛门。 自从知道甘蔗可以用来製糖之后,他们几乎每天都期盼著这些甘蔗长大成熟。 糖可是非常珍贵的物资! 林可当然也非常期待,他指著地上的甘蔗:“先把这些甘蔗榨成汁。” “我们,开始製糖!” 哥布林们欢呼一声,赶紧分工合作起来,有的去拿锅,有的去拿刀,也有的去拿锤子。 这个世界没有榨汁机,要想把甘蔗榨成汁,就只能靠捶,挤这些最原始的方法。 一个哥布林把甘蔗砍成小块丟入大锅中,另外几个哥布林则是守在锅边,手中的大铁锤交替落下。 这一幕不由得让林可联想到了打年糕的场景。 翠绿的甘蔗段在几个强壮哥布林的连续捶打下,渗出了清甜的汁液。 林可走到锅边,用手指蘸了一点汁液放入口中,清新甜香的味道在舌尖散开——这甘蔗的糖分含量很高! 在高强度的工作下,哥布林流下汗水,相互轮换接替著榨汁的工作。 半小时后,甘蔗段里饱含的汁水终於被完整地挤压了出来。 哥布林们拿来铲子,將锅中的废渣捞出,隨后期待地看著林可,等待他下一步的指令。 “过滤!” “用布把这些甘蔗汁过滤到缸里。” 闻言,哥布林们手脚麻利地行动起来。 乐园里虽然没有纱布,但麻布之类的还是有的。 他们找来一块布铺到缸上面,然后用一把大铁勺缓缓將锅中的甘蔗汁盛到布上。 只是那把大铁勺,林可越看越像从前哥布林们用来煮咖喱的勺子。 “反正做出来我也不吃。”林可安慰自己。 作为一个前世天天炸鸡薯条的肥宅,林可对番茄酱完全不新奇。 隨著一勺又一勺的甘蔗汁被倒在布上滤过,锅中的甘蔗汁已逐渐见底。 揭开麻布,缸里的甘蔗汁已经比过滤前清澈透亮了许多。 虽然仍旧有些浑浊,但已是目前能做到的极限程度了。 “生火!” 哥布林们麻利地把锅里的残渣清理乾净,在锅下方添柴加火。 火焰舔舐著锅底,锅壁很快便被烧得温热。 几个哥布林一起扛起大缸,將经过过滤的甘蔗汁“哗啦啦”她倒进锅中。 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一步。 熬煮糖浆! 第一百二十六章 珍贵的糖块 这一步,是从甘蔗变成糖的过程中最重要也是耗时最长的一个步骤。 甘蔗汁倒入大锅后,哥布林们手持长柄铁勺,不断地搅拌著。 隨著温度升高,甘蔗汁表面开始泛起细密的泡沫,香气也渐渐在空气中弥散。 “教父,这糖水要熬到什么时候啊。”一个哥布林舔了舔嘴唇,眼神直勾勾地盯著锅中沸腾的汁液。 林可笑著拿起铁勺,舀起一勺糖水:“等到它变稠,滴下来能连成线就可以了。” 哥布林们点了点头,卖力地搅拌著糖浆。 锅中的糖浆咕嚕咕嚕地冒著泡,在高温的熬煮下,水分渐渐蒸发。 又是一个多小时过去,锅中的糖浆已经浓稠如蜜,顏色就和琥珀一样。 “关火!”林可一声令下,哥布林停止了添柴,缓缓地继续搅拌著精浆。 糖浆在余温下蒸发出了最后一些水分,这样就算是熬成了! 本来现代製糖工艺中,还要加入一些原糖来促进结晶,水分蒸发的程度也要更高。 但以现在的技术条件,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 要想完全没有一丝杂质和水分,那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他们现在只能製造出並不纯净的红糖,而不能製作出洁白纯粹的白砂糖。 最后一丝柴火燃尽,沸腾的糖浆渐渐沉寂了下来,等待著自然冷却和结晶。 “这样就可以了吗,教父。”婆洛门看著锅里粘稠的糖浆,好奇地问。 “对,等它凝固就是糖了。”林可回答道。 这一大锅糖要完全冷却下来,同样需要很长时间。 趁著这段时间,可以著手开始处理番茄了,这样等糖凝固出来之后,就可以直接调味和装瓶。 林可適时地对婆洛门说:“去摘几个番茄过来。” 婆洛门点了点头,动作迅速地去往了番茄基地。 片刻过后,他带著几个圆润饱满的番茄回来了。 清洗,去蒂,切块,打浆,步骤与先前相差不多。 好在这次只是实验配比,用到的番茄不多,纯手工打浆也不算费力 10多分钟后,番茄就全都破碎成为了浆液。 林可让哥布林们將盛著糖浆的大锅端到地上晾凉,接著又把装满番茄浆的小锅架在尚有余温的火架上预热浓缩。 本来这一步是应该在恆温的预热箱和真空浓缩罐中浓缩的,六七十度加上真空条件可以有效地蒸发番茄酱中的水分,还不容易有微生物滋生。 奈何林可现在没有这个条件,等番茄酱配方研製出来並投入生產后,说不准可以用一些魔法器具达到同样的效果。 番茄酱在火焰余温的加热下微微冒著热气,液体也慢慢变得更加浓稠。 而糖浆在冷却过后也逐渐开始凝固成固体,一大块一大块,如同琥珀色的晶体一样温润。 待到番茄酱原浆已经完全浓缩成膏体状之后,林可蘸取了一点品尝,顿时皱了皱眉。 酸! 太酸了! 虽然所用的番茄本身经过培育后口味已是极好,酸甜可口,软硬適中。 但是浓缩出来的番茄浆液却酸味浓烈,这种口味的番茄酱显然受眾是很少的。 “拿几个木碗过来。”林可高声道。 林可犹豫片刻,將经过初步浓缩的番茄酱均匀分装到了三个木碗中。 前世他虽然品尝过番茄酱的味道,但却並不知道具体的配比,如今也只能慢慢尝试。 第一碗番茄酱,他按照10:1的比例放入了一些刚凝固好的糖块。 第二碗是7:1的比例。 第三碗则是4:1的比例。 依次放入糖块並搅拌后,他让婆洛门上前来品尝。 婆洛门蘸了一点番茄酱:“好吃!” “特別好吃!” “这个也好吃” 接连品尝了三种不同口味的番茄酱,婆洛门连连称讚。 林可则有些无奈地说:“我是让你尝尝哪个最好吃。” 婆洛门思索片刻,隨后指向了中间那碗番茄酱:“这个最好吃。” 7:1的番茄酱吗? 林可也上前分別尝试了三种番茄酱的味道。 10:1的番茄酱保留了番茄的清爽与酸味,適合解腻。 7:1的番茄酱酸甜可口,番茄的酸味和糖的甜味相得益彰,与常见的番茄酱口味最为接近。 4:1的番茄酱则大多是甜味,更適合作为一款番茄风味的糖浆,而非番茄酱。 林可又让在场的哥布林依次上前品尝了三种番茄酱的味道。 虽然也有喜欢10:1和4:1比例的,但大多数还是选择了7:1的比例。 林可摸著下巴思索了起来,虽然最佳的配製比例是找到了,但並不代表另外两种比例的番茄酱就被完全捨弃。 就像奶茶可以选择不同的甜度和冰量一样,番茄酱或许也可以这样。 大眾接受程度最高的番茄酱可以大批量生產,但其他甜度与浓度的番茄酱也可以少量生產,甚至还可以发展出一些定製版本。 当前最大的问题,是怎么实现工业化量產。 劳埃德大师正忙於新剧院的建设中,根本腾不出手再建一个番茄酱工厂。 看来眼下只能先少量家庭式的生產卖出,吊足那些贵族的胃口,等到对番茄酱的討论达到顶峰时,再大量投入生產。 想到这里,他对婆洛门说:“等这些糖浆完全凝固之后,你就带领人把它们封装到罐子里,一定不能受潮。” 婆洛门点点头:“知道了,教父。” 但这个世界的保鲜技术实在是让林可放不下心,他又运用一丝魔力,对糖使用了供应链运输的魔法。 原本晶莹如琥珀的糖块经过魔法,显得更加透亮。 如此一来,长期保存这些珍贵的糖块便不成问题了。 “对了,我刚刚教给你们的製作番茄酱的方法,你们都记住没有。”林可正色,扫视一圈。 “记住了,长官!”眾人齐声道。 林可满意地点点头:“那就开始做番茄酱吧,现在全部按七份番茄酱一份糖的比例去做,等销量起来了再加入其他口味。” 第一批番茄酱,他决定先销往安德鲁城,那里有许多对番茄酱非常感兴趣的贵族。 等他们將番茄酱的名声传播开来之后,再將番茄酱正式推入市场。 第一百二十七章 大荒剧院,开建! 今天的大荒乐园格外热闹。 哥布林和人类都聚集在中心区域,就连种植基地的哥布林也放下了农具,三三两两的走了过来。 因为今天,就是新剧院正式开工的日子! 林可微笑著站在人群的最前方,在他身旁的还有劳埃德大师与芙芮。 劳埃德大师新绘製的图纸他已经看过了,在他提出的设想的基础上,劳埃德又稍微改进了木板堆积的弧度,使得圆形更加平滑。 图纸没有问题后,林可便马不停蹄地安排动工。 林可清了清嗓子,原本暄闹的人群顿时安静了下来。 在眾人期盼的目光下,林可缓缓开口:“今天,是一个值得被大荒乐园铭记的日子。” “用不了多久,大荒乐园中將矗立起一座全新的建筑。” “这座建筑,是我们与外界交流的窗口,也是我们大荒乐园走向黑暗世界,走向法瑟大陆的第一步。” 话音落下,人群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听著林可慷慨激昂的发言,围观的哥布林与人类顿时心潮澎湃了起来。 但更多人的目光则是放在矮人族的建筑师劳埃德身上。 劳埃德来到大荒乐园这么多天,从来都是在自己的房间里闷头研究,而林可也一直没机会和大家正式介绍。 林可微微一笑,手指向一旁的劳埃德:“这位,就是这次剧院建设的总负责人,劳埃德大师,是一位高达四级的【建筑师】。” 闻言,眾人一阵惊呼。 【建筑师】本就是少见的职业,更何况是一位四级的【建筑师】。 但是劳埃德却只是匆匆抬起头打了个招呼,就又低下头看著手中的图纸。 “这块木板弧度还要再调整一下……” 听著身旁劳埃德的喃喃自语,林可无奈地笑了一下。 这个劳埃德大师,还真是一心痴迷建筑。 接著,他又指著身边的芙芮道:“这位,大家就很熟悉了,在剧院建设期间,你们全都要听芙芮调度指挥。” 芙芮脸颊泛红,刚准备摇一摇尾巴,又想到这是一个严肃的场合,於是只是矜持地点了点头,算是和大家打过招呼。 她望著林可高大的背影,不禁心神荡漾。 主人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我一定不能让他失望。 而西莉则是在林可身后扯了扯他的衣角:“哥哥,为什么不让我也参与。” 林可宠溺地摸了摸西莉的脑袋:“你不是在负责玻璃工坊吗?” 西莉撇了撇嘴,不再说话。 而今天到场的,除了大荒乐园的本地居民,还有贵族们借来的几只建筑队伍。 自从確定动工之后,林可便联繫了与他达成合作的贵族们。 林可已经在安德鲁城和大荒乐园边缘之间安装了传送阵。 今后在大荒乐园与安德鲁城来回,再也不需要一天一夜的路程了。 他们连夜就派遣了自家的建筑队前来大荒乐园,协助林可完成新剧院的建设。 否则,仅凭大荒乐园里居民的数量,哪里完成得了这么精妙的构想。 眼下,这几只建筑队伍正站在芙芮身后。 他们有的好奇地打量著大荒乐园中的房屋,也有些崇拜地看著劳埃德,当然也不乏有趾高气昂的。 虽然大荒乐园中的干栏式房屋在他们眼里算不得多惊艷,但看到哥布林部落有这种程度的建筑,还是有些惊讶。 完成了大荒乐园內部动员后,林可便转过身来,微笑地看著眼前的建筑队。 这些建筑队都是贵族们养在家中的精锐队伍,也参加过不少宏伟建筑的建设,一个个都极难驯服。 但若是能让他们乖乖听话,带来的帮助也是极大的。 林可从容不迫地开口:“首先很感谢诸位能来到大荒乐园。” “能有各位专业的建筑工匠的帮助,我感到非常荣幸。” “但是……” 说到这里,林可话锋一转:“来到大荒乐园,我希望你们能听从劳埃德和芙芮的指挥与安排。” “我不希望剧院的建设在你们身上出什么差错。” 说罢,林可猩红的目光精准地扫过每一个人,有些心高气傲的人类当场就受不了林可的气势,低下了头。 这是一个下马威。 林可必须要树立起威严,保证大荒乐园的地位。 他心里清楚得很,那些贵族把建筑队送给他使用,肯定不是出於好心这么简单。 更多的目的,恐怕还是窥探他大荒乐园的底细。 自己在两大种植基地提前布置好魔法阵,实在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威摄完之后,林可又温和地说:“当然,若是你们好好干,好处也少不了你们的。” “你们应该知道,噬魂大公给了我一百万金幣来投资新剧院的建设。” “虽说你们是自家主人借给我使用的,但要是乾的好,金幣自然也不会少。” 闻言,建筑队顿时眼睛一亮。 那可是金幣! 寻常人家一辈子也难见到几个的金幣,由不得他们不心动。 见已经调动起建筑队们的积极性,林可嘴角勾起,接著道:“想必你们都很好奇外界传播得沸沸扬扬的番茄酱究竟是什么。” “今天晚上,你们就能品尝到大荒乐园之外吃不到的美食,番茄咖喱汤!” 此言一出,建筑队伍里反应比刚刚还要激烈,许多人都开始了討论:“番茄酱!没想到我今天就能吃到!” “是啊,那可是连主人都没有吃过。” 他们脸上都是满脸兴奋。 那可是番茄,连许多贵族都没吃过的番茄,现在居然用来燉汤给他们吃。 林可静静地看著眼前的人们,心中暗笑。 只是一碗番茄咖喱汤就把他们惊奇成这样,他们可不知道,自从大荒乐园有了番茄种植基地后,几乎天天都在吃番茄。 当然,番茄酱还是严加保密的。 决定开工后,林可就命令眾人將製作番茄酱的器具全部搬到了番茄基地中,在基地旁边搭建了一个临时的番茄酱工坊。 这些建筑工人再怎么猜测,也不可能把番茄联想到狼人桃身上去。 有了金幣和番茄酱的激励,建筑工人脸上都是干劲满满。 恩威並施下,由不得这些建筑工人有异心。 林可缓缓抬手,等眾人安静下来。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 “开工!” 第一百二十八章 史莱姆们的吃土日常 “开工!” 隨著林可一声令下,现场的建筑队伍全都神色激动起来,个个都是蓄势待发的模样。 刚刚还在低头呢喃的劳埃德精神抖擞,他率先走到场地中央,高声说:“先把木桩打起来,然后再铺承重的木板。” 没有水泥,这个世界的地基大多是木桩支撑。 尤其是大荒乐园靠近河岸,土地比较鬆软,稳固的地基是重中之重。 “走,一小队跟我去抬木桩,其他人留在这里切割木板。”芙芮的声音紧接著响起。 她迅速地完成了分工,得到指令的工人立马行动起来,工地上瞬间响起了此起彼伏的脚步声和工具碰撞声。 哥布林扛著粗壮的原木在空地上穿梭而过,人类热火朝天地锯出不同尺寸不同弧度的木板。 劳埃德大师则是在选定的地基上来回走动,確定木桩打入的位置。 林可看著这忙碌又井然有序的画面,不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总算是鬆了一口气。 他原先还担心劳埃德性格孤僻,不擅长与人沟通,管理不好这么多哥布林与人类组成的混合队伍,才安排芙芮协助他。 现在看来,劳埃德一开始建筑,立马就进入了状態,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虑。 几名建筑工人將木料搬到地基边缘,立马就想开始打木桩,稳固地基。 劳埃德却忽然开口道:“等等,让我来。” 建筑工人停下动作,疑惑地看著劳埃德。 只见劳埃德走到木料旁,伸出一只手触碰木料。 片刻过后,令人惊嘆的一幕发生了! 这些沉重的木料居然缓缓脱离地面,在空中悬浮起来。 紧接著,原木如同有生命般,一根接一根,按照精確的角度与深度,稳稳地插入了预先標记好的位置。 “天哪!”一名工人忍不住惊呼出声。 其他工人也目瞪口呆地看著这一幕。 林可亦是眼睛微眯,目光中闪过一丝讶异。 这是劳埃德的职业魔法? 他暗自庆幸,自己把职业的建筑师请来,果然是一个明智之举。 光是打地基这一步,一个【建筑师】就节省了不知多少人力和时间。 只是劳埃德施展完魔法之后,脸色也隨之苍白了下来,显然是魔力已经耗尽。 他摆了摆手,对建筑工人们说:“开始铺设木板吧。” 工人们连忙抬起裁切好的木板开始铺设。 有人忍不住小声议论:“这就是四级建筑师的实力吗?太厉害了!” “能和这样的建筑师完成同一个建筑,真是我的荣幸啊。” 林可又看了一会儿,只见劳埃德虽然面色有些苍白,依旧在现场指导,每块木板的贴合度他都要一丝不苟地检查。 芙芮则是行色匆匆地穿梭在整个工地中,负责人员的调配和材料的搬运。 整个施工现场像一台周密的机器般运转著,完全没有需要他开口协调的地方。 他满意地点点头,离开了木屑尘土飞扬的施工区域。 林可现在去往的方向,正是大荒乐园的又一块重大建设区域,地下城! 从回到大荒乐园以来,林可还没有去地下城看一看,不知道利姆露和亿万他们建设的怎么样了。 “嗒……嗒……” 脚步声在幽深的通道內迴响,林可此时已经走到了地下世界的第三层,但仍然没有见到熟悉的身影。 记得自己带著山楂花剧团去安德鲁城时,地下城还只修建到了第二层,没想到现在已经修到这么深了。 林可加快脚步,继续往地下深入。 走到第五层时,他总算听到了窸窸窣窣的啃咬声。 走下五层的楼梯,眼前是一大群的史莱姆正聚在这里啃食著泥土。 听到声音,正带领著史莱姆们辛苦工作的利姆露转过身来。 “领主大人,你来了!” 其他史莱姆也齐声说:“领主大人好!” 林可笑著点点头,目光扫过地下空间,隨后问:“亿万呢?” 利姆露回答道:“在下面呢。” 林可走下楼梯,果然看到一道紫光若隱若现。 “主人,你来了?”一道清冷的女声在意识中响起。 林可感知了一下亿万的气息,惊喜地开口:“亿万,你突破到二级了?” 没想到自己走的这段时间,亿万居然成为了二级的【母皇】。 这可是质的飞跃! “是的,刚刚突破不久。” 林可走近细看,亿万周围密密麻麻地爬满了新诞生的紫晶山海蚁,他们正卖力地啃噬著四周的土壤。 居然这么多? 难怪地下城修建的这么快! 这时,一旁的利姆露兴奋地跳了跳,开口道:“主人,我也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我就职成功了!” 利姆露就职了? 还记得之前利姆露修建下水道的时候自己让他尝试过就职一个职业,没想到他真的就职成功了。 “什么职业?” “管道疏通者。” 听到利姆露的回答,林可不禁愣了一下,还真是与下水道有关的职业啊。 他饶有兴致地追问:“这个职业有些什么特殊能力?” 利姆露认真地思索片刻,回答道:“我能快速清理通道里堵塞的东西,这些天挖地下城產生的废弃物,都是我搬出去的。”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对了,我好像对管道有一定的探测能力。” “比如下几层,我隱隱约约地感觉到几个空洞。” 闻言,林可讚许地点点头,虽然【管道疏通者】听起来不够威风,但是胜在实力性强。 尤其是这个探测空洞和通道的能力,可以加以利用,以后发现几条矿道也说不定。 他看著眼前忙碌的史莱姆和紫晶山海蚁,又想到上方热火朝天的施工现场,心中不禁有了思索。 如今地下世界的拓展已经初具规模,下一步就可以逐渐开始打造地下城,把居民区迁移下来了。 至於地面上的大荒乐园,则是可以开发成商业区,剧院,酒馆,商铺都可以陆续开放。 想到这里,他对利姆露说:“利姆露,这里可以暂时放下了,你带著这些史莱姆出去,找劳埃德和芙芮,协助他们的建造。” 地下城已经初具规模,可以暂时搁置,现在重点还是在新剧院上,史莱姆们的粘液可以起到很好的固定作用。 利姆露点点头,带著史莱姆们蹦蹦跳跳的出去了。 隨后,林可又转头对亿万说:“你还是继续留在这里发展。” 人多眼杂,现在还不到亿万暴露的时候。 一切安排妥当后,林可走上楼梯,心中思绪万千。 也不知道这个时候,弗洛的报纸卖完了没有…… 第一百二十九章 李茶要继续合作? “什么?” “你说李茶要和我们继续合作?”林可诧异地看著眼前的弗洛。 第二期的报纸弗洛已经带到安德鲁城中兜售完了,他刚从传送阵回来,便告诉了林可这个重磅消息。 由不得林可不惊讶,毕竟经过上次戏剧报导的事件后,李茶不可能猜不到他就是幕后执笔人,但他竟然选择和他继续合作? 这是什么意思? 弗洛再次严肃地说:“是的,我在城里和矮人们一起卖报纸时,李茶找上了我,说愿意继续对报纸投资。” “继续投资……”林可喃喃自语。 忽然,他眼中精光一闪:“他有什么条件。” 李茶要继续投资,不可能没有条件。 “李茶要求,以后的报纸必须至少划出两个完整版面,交由他全权负责內容採编和撰写。”弗洛一字一顿地说,將李茶的要求清晰传达。 林可闻言轻笑出声。 原来,他是眼馋报纸的巨大宣传作用。 这次弗洛加班加点地印刷出了几百份报纸拿到城里,可才仅仅一天,他手中的报纸便被抢购一空! 两期报纸所引发的轰动效应,一定是让李茶他们眼馋不已。 林可目光闪动,脑海里迅速地权衡利弊。 他虽然得到了噬魂大公一百万的资金赞助,但是大部分都要投入到新剧院的建设中去。 等番茄酱的销量上升后,建番茄酱工厂同样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报纸虽然前景广阔,但日常的纸张和油墨採购,分发运输同样开销不小,確实需要稳定的资金支持。 这样看来,与李茶进行合作的確是个不错的选择。 只要报纸能够持续发展下去,双方的合作基础便不会动摇。 至於两个版面所带来的影响,林可完全有自信可以承担。 因为,他早就打算创办更多的报纸。 到时候在十多份不同报纸面前,大荒文娱报的两个版面又能掀起什么波浪。 想到这里,林可微微一笑:“告诉李茶,我同意他的条件。” “让他按约定继续投资,而以后的报纸会为他预留两个版面,內容由他自主安排。” 弗洛点点头:“好的大人。” “对了,你那些矮人朋友中有觉醒了职业的吗?”林可隨口问道。 “没有,我已经把方法告诉他们了,他们尝试过后还是没有能成功就职。” 闻言,林可不由得有些失望,但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哪里有这么容易就能创造和就职新职业的。 林可看了一眼弗洛,弗洛此时眼下两团青黑,疲惫的面容让他本来就矮小的身材更加憔悴。 “怎么样,你现在印刷的速度如何?” 弗洛思索片刻后回答:“一个小时可以印大概一百多份吧。” 一个小时一百多份,这个速度堪称是人体印刷机了。 弗洛的职业就是印刷者,比林可这种从奶茶店长中衍生出来的功能要快得多。 就算是林可,也几乎是昼夜不停地印刷才能保证报纸供应。 而现在弗洛一个人,就可以同时负责印刷与销售。 他拍了拍弗洛的肩膀,微笑著说:“辛苦了,这几天好好休息。” 弗洛用力点头:“谢谢大人,那我这就去回復李茶?” “去吧。” 林可挥了挥手:“让他儘快把第一笔资金送来。” 弗洛应声离去后,林可走到门口,看著夕阳下的工地。 今天首日开工,进度非常不错,建筑物的地基已经打好,底座也有了雏形。 旁边整整齐齐地堆满了切割好的木料,分门別类,只等要用到的时候直接安装。 今天,是建筑队伍和大荒乐园的居民们一起吃饭的第一天。 烹飪区已经架起一口大锅,里面熬煮著满满一锅的番茄咖喱。 大荒乐园的居民倒已经吃惯了番茄咖喱,而忙碌了一天的建筑队伍则是一个个伸长脖子,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从早上开工忙到现在,这些建筑工人一刻也没有休息。 一是为了林可所承诺的金幣报酬,二自然就是为了尝尝传说中的番茄究竟是什么东西。 林可微微一笑,他走出房间,高声减道:“大家都辛苦了,先吃饭吧。” 正在忙於建筑的工人们欢呼一声,纷纷放下手里的工具,朝著香气四溢的大锅聚拢。 只有劳埃德似若未闻,依旧站在原地,专心致志地检查著木板之间贴合得是否精准。 林可无奈地走了过去:“劳埃德大师,先吃饭吧。” “好,那就先吃饭吧。”劳埃德爽朗一笑,收起手中的草纸。 在他身后,扎克嘟囔道:“也只有林可大人才叫的动您。” 在他的印象中,劳埃德一旦沉浸在建筑中,那叫一个茶饭不思,谁也叫不动他。 劳埃德瞪了扎克一眼:“就你话多,好好和林可大人学学,年纪轻轻就懂这么多知识。” “大师过奖了。”林可微笑著行了一个礼,隨后走在前面。 “大家都排好队,不要挤,每个人都有番茄咖喱吃。”芙芮高声指挥道。 她一出声,建筑工人们丝毫不敢怠慢,赶紧整整齐齐排成一列。 这一幕,林可看了都有些惊讶。 看来经过一整天的相处和调教,这些人类已经被芙芮治得服服帖帖。 “谢谢!”一个人类工人双眼放光地接过盛著番茄咖喱的碗,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 “好喝!” “太好喝了!” 刚喝下第一口,工人就忍不住一口喝了个精光。 那浓厚的口感,酸甜的味道,比起贵族家中的汤都不逞多让。 原先这些工人还担心到了大荒乐园,那些野蛮的哥布林做出来的饭菜桿菌又微生。 现在看起来,这些哥布林还挺讲卫生的,锅和勺都乾乾净净的。 这当然是经过林可的调教。 很快,许多工人便吸溜完了第一碗番茄咖喱汤,开始排队领取第二碗。 “这番茄到底是什么,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酸甜可口的东西。” “是啊,真是期待林可大人笔下的番茄酱啊。” 听著身边或称讚或感概的声音,林可嘴角勾起。 相信等这些建筑工人回去之后,一定会大肆宣扬番茄的美味,勾起更多人的兴趣。 他走到大锅旁,高声说道:“今天开工第一天,大家辛苦了!” 眾人停下动作看著林可,也有人搞怪地喊著不辛苦。 林可看著眼前喜气洋洋的建筑工人与夕阳下初建的剧院地基,放鬆又期待。 真期待哪,新剧院开放的那一天…… 第一百三十章 朱丽叶牌番茄酱 “教父,第一批番茄酱已经製作出来了。”婆洛门的声音中带著抑制不住的兴奋。 他小心翼翼地从大木箱里取出一罐番茄酱,放在林可桌上。 林可凝神看去,眼前的玻璃罐中装满了红色的浓稠酱汁。 轻轻晃动罐子,番茄酱缓缓流动,带著一种天然的浓稠质感。 “这玻璃罐做的不错。”林可端详著手中的容器,语气中带著讚许。 虽然玻璃烧制的技术还不成熟,看上去还不是那么光滑,仔细看能发现许多杂质和气泡,但却造就了一种独特的磨砂质感。 瓶口用软木塞塞著,可以有效隔绝空气,保证番茄酱不会轻易变质。 但现在瓶身上光溜溜的,完全就是一个三无產品。 没有名字,没有標识,也很难为人熟知。 要知道,想让那些贵族对番茄酱趋之若鶩,除了实用价值外,当然还要赋予一些品牌价值,这样他们才会心甘情愿的买单。 可是,叫什么好呢? 思索了半天,林可仍旧拿不定主意,於是召集了智囊团。 …… 片刻过后,芙芮、西莉、婆洛门、利姆露全都站在了林可的桌前,看著桌上那瓶番茄酱。 林可首先对西莉表示了肯定:“玻璃罐做的挺好的,很精致。” 西莉骄傲地昂起头:“那当然了,都是我亲自带著他们做的。” 芙芮则是拿起了番茄酱,和利姆露一起好奇她观察著,他们两个还没见过番茄酱呢。 (请记住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超讚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婆洛门盯著番茄酱那红润的外观,率先开口提议:“不如就叫『红酱』吧,简单好记。” 林可摇了摇头:“太普通了,一切红色的酱料都能叫这个名字,没有辨识度。” 西莉思索片刻,眼睛一亮:“不如就以大荒乐园来命名,就叫大荒番茄酱吧。” “用番茄酱的產地来命名吗?”林可喃喃自语,脑海里浮现出了许多產品。 蓝星上也有不少的商品是直接用原產地来命名的,可以凸现特色,还能起到宣传家乡的作用。 利姆露说:“我觉得可以把顏色和產地结合起来,不如叫大荒红野,既有番茄酱的红色,又有荒野的生机。” 芙芮提议道:“我觉得可以用剧团的名字呀!” “我们番茄酱的名声本来就是靠山楂花戏团打出去的,还不如就叫山楂花番茄酱。” 利姆露和芙芮说的也有道理,林可不禁陷入了沉思。 这时,几人已经展开了激烈的討论。 “还是要突出番茄酱本身的特色,从顏色口感这些入手。” “我觉得把大荒乐园的名字打出去更重要。” “还是应该利用戏团的名声做一波免费的宣传,对我们一个月后新剧院开放也有利。” 听著耳边七嘴八舌的声音,林可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自己是请他们来一起想办法,怎么现在搞成百家爭鸣了。 婆洛门的想法是第一个可以pass的,直接用商品本身命名,太普通太平庸了。 產品要在竞品中脱颖而出,名称一定要有差异化和记忆点。 虽然现在还没有竞品,但是难保以后不会有人破解番茄酱的秘方,若是名称太普通,慢慢就被人淡忘了。 就比如说“苹果”,这个品牌名完全区別於科技公司的冷酷感与硬核感,就是差异化的体现。 至於芙芮所说的以戏团名来命名也不可取。 芙芮还並不知道拍电影的计划,等电影开拍后就再没有戏团这个说法,大家都是独立的演员。 能被人所熟记的,往往是主演或者某个个性鲜明的角色,而不是整个团队。 就算要借用演员的名声,也应该用单个的,比如卡拉玛牌番茄酱。 只有用產地名来做番茄酱还有几分道理,要是传播开了,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宣传效果。 林可的头脑高速运转,根据许多產品的经验案例以及“智囊团”所提出的想法,他慢慢有了一些决策。 林可轻咳一声:“大家的想法我都了解了,產品名要简单独特一点,还要有故事性。” 他先对西莉说:“经过宣传,大家都知道番茄酱的產地,我们也可以標识出来,没必要再用作番茄酱名称。” 然后又对芙芮说:“戏团名虽然也不错,但是与番茄酱关联度太低了,还不如用更有代表性的戏剧名。” 西莉和芙芮点点头,等待著林可的下文。 林可酝酿了一会儿,缓缓开口:“我看就叫朱丽叶番茄酱如何?” 这是林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第一是刚刚演出完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戏剧,大家对朱丽叶这个名字还印象深刻,自带话题度。 第二是卡拉玛有良好的粉丝基础,用这个名字刚好可以打一波gg。 第三是用人名做名称可以发掘故事性,增强信任感。 比如“老乾妈”,自己也可以效仿,既可以挖掘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文化底蕴,也可以从卡拉玛的故事出发,讲述她从普通哥布林到大演员的歷程。 像这样有故事有內涵,还有一定记忆点的品牌名,一定会受到许多人的欢迎。 而且,这和他下一部电影也有一些关联…… “朱丽叶牌番茄酱?”眾人闻言,皆是一愣。 林可给他们阐述了自己的想法后,他们都听得连连点头。 芙芮眼睛亮了:“这个好,不少人都对朱丽叶非常喜欢。” 婆洛门也感嘆道:“这样一来就算別人窃取到了我们的配方,也偷不走我们的品牌故事。” 林可微笑著点头:“正是如此。” “你们还有更好的想法吗?”他接著问。 眾人都摇了摇头。 “那就这么决定了。”隨著林可拍板,品牌名字算是正式定下来了。 “至於商標,就用朱丽叶的剪影和番茄组合吧,再加上花体的名字。”林可三言两语,就將商標决定下来。 眾人点了点头,林可对西莉说:“那这件事就交给西莉你负责吧,你將初版的商標贴纸设计出来之后,就交给弗洛去印刷。” “等番茄酱瓶身贴好標籤之后,我们就到城里正式售卖。” 西莉“耶”了一声,脸上兴奋。 哥哥终於让我做事情了,她心中暗想。 上次林可安排负责建筑工地,可把她羡慕嫉妒坏了。 “利姆露,你安排几个史莱姆负责用粘液贴標籤。” “婆洛门,你继续加大番茄酱生產,种植基地也不能鬆懈。” 眾人接到命令,转身离开了房间。 安排好一切之后,林可微笑著对芙芮说:“芙芮,你和我去拍gg。” 第一百三十一章 卡拉玛的广告首秀 新產品上市,少了gg怎么能行。 林可对身旁的芙芮说:“建筑工地那边少了你没问题吧?” 芙芮迟疑了一下,然后道:“没有问题,今天的任务都分配好了,工作也比较简单。” 林可点点头,与芙芮一起径直来到了手工区。 卡拉玛就在这里製作一些编织物,这几天建筑队来到大荒乐园以后,蓆子和被子都有些紧张,全靠手工区域的人加班加点地赶製。 “卡拉玛!”林可高喊一声。 “领主大人,您来了。”卡拉玛赶紧起身行了个礼,略微紧张地看著林可。 “回归大荒乐园感觉怎么样?”林可问。 “挺好的,就是从戏团回归大荒乐园还有些不太习惯。”卡拉玛不好意思地说。 “没关係,今天就有一个机会让你再演一次。”林可微笑著看向卡拉玛。 卡拉玛兴奋地点了点头,眼神里满是期待:“领主大人,是又有新戏要演了吗?” “不是演戏,是拍gg。” “gg?”卡拉玛满脸疑惑。 “就是让你为一个东西做推销和宣传。”林可儘量解释得清楚一点。 卡拉玛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需要我做些什么?” 林可拿出一罐已经贴好標籤的番茄酱。 这是西莉设计好的第一罐样品,其他的则还是加紧印刷中。 “这是……” “番茄酱?”卡拉玛看著罐子里红色的膏状物,不太確定地开口。 虽然她已经听说了大荒乐园大规模製作番茄酱的事,可並未亲身参与,也並不了解进度。 “对,你今天的任务就是宣传番茄酱。”林可一边说,一边將手中的番茄酱递给卡拉玛。 “啊……我需要做什么。”卡拉玛不知所措地看著手里的番茄酱,从未拍过gg的她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放轻鬆,我会指导你的。”林可给了卡拉玛一个宽慰的眼神,让她坐在一旁的椅子上。 隨后,林可端过来一些刚烤好的兽肉,摆放在桌上。 兽肉是今天刚捕猎得到的,烤得也恰到好处,看上去香艷欲滴。 “卡拉玛,你只需要搭配著番茄酱吃这些肉就行了。”林可適时地提醒道。 同时,他对一旁的芙芮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开拍了。 芙芮手中正拿著一个留影石,在来的路上,林可已经教过她使用方法了。 她往留影石中缓缓注入了一丝魔力,留影石便启动了? 只需要吃? 卡拉玛此刻还没进入状態,动作还有些许僵硬。 但当触碰到林可鼓励的眼神时,心中泛起一阵暖意。 她小心翼翼地用勺子舀起一勺番茄酱,涂抹在兽肉上,隨后用叉子叉起兽肉,轻轻地咬了一口。 只是一口,她的眼睛便瞬间亮了:“好吃!” 烤得焦香的兽肉搭配上酸甜可口的番茄酱,一点都不腻口。 她忍不住又咬了一大口,嘴角沾了些橙红色的蘸料也毫不在意,完全忘记了自己在拍gg。 “就是这样。”林可忍不住在旁边点了点头。 不一会,一盘兽肉就被卡拉玛就著番茄酱吃完了。 满足的笑容从嘴角延伸到眼底,连沾在唇边的酱料都显得格外生动。 林可对芙芮比了个ok的手势,芙芮立马停止了往留影石中注入魔力。 “做的很好,卡拉玛。”林可走近,忍不住对卡拉玛竖了个大拇指。 “什么,这就拍完了吗?”卡拉玛愣了愣,一时还没反应过来。 “没错,卡拉玛,你只需要把你最真实的一面表现出来。”林可微笑著说。 不得不说,刚刚卡拉玛非常自然,相信这条gg一定能够勾起观眾的食慾。 至少刚刚拍摄的时候,手工区的姑娘们看得直咽口水。 林可转过头,对她们说:“你们也想拍吗?” 闻言,姑娘们顿时眼睛一亮,异口同声回答道:“想!” 上次,卡拉玛和耶鲁一起去安德鲁城演戏剧,可把他们羡慕坏了。 林可叫姑娘们围拢过来,隨后仔细地讲解著台词。 她们都认认真真地听著,又和卡拉玛对了几遍台词,才对林可示意可以开拍了。 林可点点头,给了芙芮一个手势,芙芮赶紧准备好一个全新的留影石,准备开拍。 留影石虽然方便,但就是有一个缺点,一次只能记录一段影像,耗费比较大。 开拍后,卡拉玛迅速进入状態,熟练地念起了台词。 “这番茄酱可真是好吃啊。”一边说,卡拉玛一边舀起了一大勺番茄酱,送入嘴里。 “卡拉玛,你在吃什么呢。”几个年轻的哥布林从一侧走入,好奇地看著卡拉玛手中的番茄酱。 “哦,你们说这个呀,这是大荒乐园出產的朱丽叶牌番茄酱。” “这款番茄酱全部都是大荒乐园的村民纯手工製作的,从番茄的种植到採摘,都经过层层挑选。” “而且酱料的配方也是经过多次试验才確定的,最后才有了这款酸甜可口的番茄酱。” 几个哥布林迫不及待地开口道:“天哪,你可以让我们尝一尝吗。” “当然可以。” 话音刚落,哥布林们就拿起了勺子,每人尝了一口。 番茄酱入口,他们发自內心地感嘆出声。 “我的神啊!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这酸甜的味道,醇厚的口感,就是让我天天吃我也愿意啊。” 讚嘆声此起彼伏,卡拉玛適时地开口道:“这番茄酱的背后还有一段动人的故事呢。” “是吗,什么故事……” 林可一声令下:“可以了。” 他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短短几分钟的视频,他们已经將观眾的味蕾调动起来。 相信这条gg播出之后,一定会有许多人被吸引。 “卡拉玛,你做的很棒。”林可由衷地称讚道。 接著,他又转头看向哥布林少女们:“你们做的也不错。” “我还有一场全新的戏剧即將开演,不过是以刚才的形式来演出。” “卡拉玛,到时候还要请你出演。” 哥布林们欢呼起来:“卡拉玛,你又可以当大明星了。” 卡拉玛也羞涩地低著头说:“谢谢领主大人。” 隨即又疑惑起来:“不过,刚才的形式是?” 林可微微一笑,对芙芮说:“让他们看看吧。” 芙芮注入一丝魔力,一道光幕在半空中形成,虽然在白天直接放映不太清楚,但也能勉强看清。 卡拉玛刚刚和哥布林们说话的景象在光幕上闪动著。 他们哪里见过这种东西,个个捂住嘴巴:“好……好神奇。” 两段素材拍完了,再拍一些番茄工坊和番茄咖喱製作的素材,gg就可以剪辑了…… 林可看著眼前惊讶的姑娘们,心中思索。 第一百三十二章 番茄酱销售大作战 拍完卡拉玛的素材之后,林可和芙芮又来到了番茄酱临时工坊。 当然,番茄酱的原材料是绝对不可能泄露的。 林可只拍摄了一些番茄酱的熬煮和搅拌过程,並没有拍到番茄的洗切过程。 到了饭点,番茄咖喱的製作也是必不可少的。 林可和芙芮又拍摄了一些番茄咖喱的製作过程,以及建筑工人们大快朵颐的素材。 至此,关於番茄酱gg宣传的素材便全部拍摄完了。 一番拍摄下来,时间已近傍晚。 接下来,便是剪辑了。 “辛苦了,芙芮。”林可接过留影石,微笑著说。 芙芮摇了摇尾巴:“那我先回去了,主人。”说罢便转身离去。 而林可则带著留影石回到了房间。 他將拍摄的几段素材按照想要的顺序,依次播放。 然后施展魔法將影像悉数抓取到了一个全新的留影石里,简单的拼接就完成了。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林可还创造出了可以抓取片段的方法。 这样一来,就可以剪辑掉一些不需要的片段了。 只要等番茄酱全部贴標完成之后,就可以带到安德鲁城里去售卖了。 gg事宜,只需要和莉莉丝沟通一下,让她在显眼的位置循环播放即可。 林可放下留影石,心中思索。 剪辑完gg之后,他躺到床上,从奶茶店长系统中购买了一杯酱香型郎酒。 上次教过芙芮蒸馏酒精的过程后,芙芮便专门安排了一些人负责蒸馏工作,保证每天都有当天蒸馏好的酒精送到林可房间里。 林可每天晚上,都要消耗两杯酱香型郎酒来进行冥想。 不因为別的,只因为酱香型郎酒的功能实在是太惊人了。 只要坚持饮用酱香型郎酒,林可只需要別人一半的时间,就能升级。 这种强大的东西,他还暂时不打算拿出来卖。 连悼亡之主都惊奇的东西,要是拿出来,不知道会引起多少强大人物的覬覦。 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他现在最好还是自己使用为好。 等到提升到足够自保的等级,再售卖也不迟。 林可饮下一杯酱香型郎酒,隨后闭上眼睛,进入了冥想状態。 这一冥想,一整晚就过去了。 林可睁开双眼,只感觉一阵神清气爽。 一夜冥想过去,他仍旧是精神满满,这就是酱香型郎酒的功效。 现在大部分事情都已经安排好了,只等番茄酱售卖出去,就可以开始下一杯奶茶的製作了。 不知道下一杯奶茶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功效是什么。 有了酱香型郎酒的强大功能在前,林可对於下一杯奶茶是格外期待。 他现在已经消耗了快八杯郎酒了,只等售卖完番茄酱回来,就可以开启下一杯奶茶的配方了。 “哥哥,標籤已经全部贴好啦!”西莉兴奋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她,弗洛,和史莱姆们加班加点,终於用一晚上贴好了番茄酱的全部標籤。 林可推开房门,眼前的西莉满脸喜色。 在她身后,几个哥布林刚刚將一个大箱子放下,里面摆满了贴完標籤的番茄酱。 西莉递给林可一罐样品:“哥哥,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林可瞥了一眼,番茄酱罐子上贴著一张醒目的標籤。 標籤上面,名字,用途,產地还有大致的保质期全部標识得清清楚楚。 “西莉做事我最放心了。”林可微笑著看向西莉。 “好了,我们可以出发了。” 眾人將大木箱搬上驼牛,隨后向著森林边缘走去。 这次的货物並不多,而且大荒乐园现在忙得不可开交,林可决定还是自己和西莉去就可以了。 现在已经安装了传送阵,想要去到安德鲁城方便了许多。 他们只是眨了一下眼,就已经来到了安德鲁城的入口处。 因为携带了货物,林可照例交了三个铜板,进入安德鲁城。 “是林可大人!” “他又回到安德鲁城了,难道是又有新戏剧要演吗?” “没看到这次只有两个人吗?” “天哪!林可大人身边的人好像是西莉小姐!” 林可刚进城,就有不少人认出了他的身份。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內容大多是关於驼牛身上的货物和他们来安德鲁城的目的。 林可早就和莉莉丝提前联繫好了,他带著西莉,径直来到了暗巷。 …… “这就是番茄酱吗?”莉莉丝好奇地看著手中的番茄酱,开口问道。 “是的,姐姐,这次来,就是想让你帮忙售卖番茄酱的。”林可回答道。 第一批番茄酱,林可打算先销往安德鲁城的贵族阶级。 而莉莉丝身为这片区域的领主,这件事交给她再合適不过。 莉莉丝欣然应允,当初他和林可一起筛选贵族的合作信,有哪些人都记得清清楚楚。 第一批番茄酱,自然是优先考虑他们。 至於他们买到番茄酱之后,是自己食用,还是转手卖出,就不是莉莉丝该考虑的了。 “还有一件事。”林可说著取出留影石。 莉莉丝眯著眼睛看了一会,不太確定地说:“这是……留影石?” 虽然她也学到过这种东西,但是用途冷门,也只是一笔带过。 林可点点头:“正是。” 他往留影石中注入一丝魔力,gg的画面就透视到了前方的墙壁上。 莉莉丝认真地看著gg,连连讚嘆。 不得不说,卡拉玛发自內心的演技把番茄酱的美味展现得淋漓尽致。 就连莉莉丝,也被这条gg勾动得馋虫大动。 “你是想用这个做宣传吧。”莉莉丝很快就明白了林可的用意。 林可收起留影石,回答道:“没错,但是这留影石在白天直接放映不太清晰,不知道姐姐这里有没有可以放大魔法威力的阵法。” 留影石和投影仪一样,需要在光线昏暗的条件下才看得清楚。 好在魔法世界也有不少放大增强型的辅助阵法,可以改善这种情况。 莉莉丝思索片刻:“仓库里確实有这种魔法阵,交给我吧。” “那就谢谢姐姐了。”林可微笑著说。 番茄酱的销售和gg全部交给莉莉丝,他也放心。 贵族们已经和林可达成协议,只要第一批番茄酱上市,直接联络他们即可,根本不愁销路。 至於gg,只是用来勾起平民的兴趣,为后面大规模销售做铺垫罢了。 “那我们就先走了,大荒乐园最近刚刚动工,实在是忙得不可开交。”林可语气无奈。 “好。”莉莉丝点点头,亲自把他们送到暗巷门口。 “呼~”林可长舒了一口气。 至此,计划中的所有事务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接下来,就是专注於奶茶和升级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新奶茶:芒果双皮奶 將番茄酱託付给莉莉丝后,林可和西莉又乘坐传送阵,回到了大荒乐园。 到大荒乐园后,林可先向建筑工地走去。 劳埃德正拿著图纸指挥施工,芙芮则是监督工人们切割著木材。 其中一个半圆的造型已经有了弧形的框架,工人们正沿著框架固定木板。 “速度比预想中快不少。”林可满意地点点头。 按照目前的速度,一个月內完工绰绰有余。 他绕著工地转了一圈,劳埃德和芙芮把各项事宜都打理得井井有条。 工人们各司其职,整个乐园都在有条不紊地运转。 林可终於放下心来,转身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现在终於有一点閒暇的时间,可以让他专心“闭关”修炼。 今天的酒精已经送过来了,林可熟练地购买製作了一杯酱香型郎酒,进入了冥想状態。 一个小时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林可从冥想中醒来,迫不及待地就要製作下一杯。 这是最后一杯酱香型郎酒了,这杯过后,他就可以解锁全新的奶茶配方了。 他毫不犹豫地花费10金幣购买並製作了一杯酱香型郎酒,然后一口饮下。 他满眼期待地点开了系统面板。 【任务完成】 【解锁配方:芒果双皮奶】 【红豆双皮奶:经典的粤式甜点,甜而不腻,口感温润,是解腻暖心的治癒系美味】 【效果:当受到致命伤害时保留1点血量,並在五秒钟內免疫一切伤害】 【需要材料:芒果,甜美乳汁,鸡蛋】 【注意:该奶茶一天之內只能使用一次】 这是保命用的奶茶? 看到功效时,林可顿时有些激动。 要知道,概念性的东西是最强的,这岂不是说就算他面对二十级的存在,也可以捡回一条性命。 要是能做出这杯奶茶,保命的手段就有了。 虽然噬魂大公已经公开表示支持他,但仍然有许多人盯上了他。 林可这样一个小小的三级吸血鬼,吸血鬼帝国里也有不少,隨便出来一个高等级的存在林可就招架不住。 像悼亡之主,也只是被自己故弄玄虚嚇住了而已,一旦对方察觉真相,自己就是必死无疑的下场。 但是有了芒果双皮奶就不一样,虽然一天只能用一次,但也算是一道免死金牌。 至少,给了林可逃跑和说遗言的机会(bushi “叮!新任务已发放!” “任务:成功使用一次芒果双皮奶。” “奖励:新的奶茶配方!” 不同於其他奶茶,芒果双皮奶给出的任务也非常独特,竟然是要林可使用一次。 这岂不是说,要他濒死一次? 这任务,实在是有些苛刻。 不过林可也十分乐观,这道免死金牌,他是一定要得到的。 甜美乳汁不是问题,至於鸡蛋的话,雷电鸡那里的母鸡也可以提供。 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芒果。 大荒乐园附近,林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芒果的。 系统中的箭头亮起,指向雷霆大沼泽的深处。 “在雷霆大沼泽里吗……” 这可是三大魔物聚集地之一,其中数不清的毒虫魔物,芒果竟然会生长在这种地方。 …… 清点了一下东西,把新买到的淬毒指套也带上后,林可就径直来到了雷电的领地。 大荒乐园的其他人都忙著各种事情,只有雷电悠閒地处在自己的领地上。 自己要深入雷霆大沼泽,雷电显然是个极佳的队友。 不知道这么久过去,他的等级提升了没有。 几只母鸡正在草地上悠閒地啄食,看到林可走来,吩吩咯咯叫著让开道路。 没想到雷电竟然真的搞了一群母鸡过来,林可既好笑又无语。 听到声音,正在树荫下打盹的雷电打著哈欠站起身来。 “咯咯噠?”雷电歪著脑袋,满脸疑惑地看著林可。 “你来这里做什么?”雷电问。 好啊,这是翅膀硬了,居然迫不及待地就要赶他走。 林可没有回答,反问道:“你怎么就三级了?” 这么多天过去,雷电这傢伙居然已经三级了。 自己有著酱香型郎酒的加持,也才刚刚晋升到三级啊。 雷电的速度,简直是让人嫉妒! “吃了睡睡了吃,某一天就莫名其妙地三级了。”雷电满不在乎地抖了抖羽毛。 额,更让人嫉妒了。 “雷电,你想不想和我一起去雷霆大沼泽里。”林可盯著雷电那双圆溜溜的眼珠,语气里带著一丝诱惑。 雷电警惕地后退半步:“去雷霆大沼泽干啥?” 它现在统领著一群母鸡,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可不想去那种危险地方冒险。 虽然晋升到了三级,但他並没有拓展领地的想法。 林可瞥了一眼他身边的母鸡,心中腹誹。 真是玩物丧志…… “我要去找一种叫芒果的果实,只有雷霆大沼泽里才有。” “芒果?”雷电歪了歪头。 他不知道也正常,谁知道芒果在这个世界有什么奇怪的名字。 “就是一种黄色的水果。”林可耐心地解释著。 见雷电鸡还是犹豫,林可说:“怎么?怕了?这几天芙芮没有训练你,不会胖得走不动路了吧。” “谁怕了!”雷电鸡立刻炸毛,拍著翅膀站起来,“去就去,正好让你见识见识我三级的实力!” “既然如此,那就快走。”林可在前面走著,雷电不情不愿地跟在后面。 路过鸡群时,雷电还不忘叮嘱一句:“你们好好看家,等我回来带好吃的。” 两人一路向雷霆大沼泽深处进发,越往里走,空气就变得越发潮湿闷热,树木也变得扭曲怪异。 远处传来不知名野兽的嘶吼,空气中瀰漫著淡淡的腥气。 雷电忍不住嘀咕道:“你这样直接进去,就不怕闯到別人的领地里啊。” “怕什么,我们两个现在都三级了,还怕谁?”林可说著,却也警惕地观察著四周。 林可和雷电还是二级的时候,就已经力战三只三级的魔兽,现在都三级了,更加无所畏惧。 至於深处的生物,小心一点应该也没有问题。 周围一片寂静,只剩下二人踩在树叶上的“咔嚓”声。 “咯咯噠?!”忽然,雷电惊叫一声。 林可顺著视线看去,前方的树丛一阵晃动,间隙里居然有一双猩红色的眼睛。 第一百三十四章 发现芒果,吃定芒果 隨著树丛一阵剧烈的晃动,树叶簌簌作响,好像有什么庞然大物穿行而来。 对面微微地震颤中,一个覆盖著棕黄色斑纹的高大身影缓缓走了出来。 “我就说会闯到別人的领地里吧。”雷电口中抱怨,身体却完全没有退后的意思。 他的羽毛竖起,隱约幽蓝色的电光在其中跳跃,显然已经进入了戒备状態。 一只三级的【巨龙】加上一个三级的【吸血鬼】,这样的组合,几乎是可以在这片巨域横扫的程度。 等那个身影完全走出来,林可和雷电才抬眼看去。 是一只高大的剑齿虎,两颗雪白的獠牙从嘴角突出,闪烁著寒光。 它不耐烦的用爪牙摩擦著地面,似乎对林可和雷电无视它非常不满。 它猛地扬起头颅,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吼叫。 “吼吼!” “他说什么?”林可疑惑地问。 “哦,他问我们为什么要闯入他的领地。”雷电回答道。 那只剑齿虎死死盯著林可和雷电,见他们不仅没有丝毫畏惧,依旧在谈笑风生。 他彻底怒了,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声,弓起身子就扑了过来。 “看你的了。”林可微笑著让开身子,把战场交给雷电。 雷电抖了抖羽毛,身上电光四射。 他直接一个俯衝过去,狠狠撞在迎面而来的剑齿虎身上。 雷电仅仅只是后退半步,扇动两下翅膀便稳住了身形。 而剑齿虎却像被重锤击中,“砰”地一声飞了出去。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超讚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吼!”剑齿虎挣扎著从地上爬起来,眼神忌惮地对著雷电吼了一声。 看那样子,林可不用雷电翻译也能大致猜出剑齿虎恐怕是在问雷电为什么升级的这么快。 毕竟在魔兽中,等级的提升一向艰难。 就算是他们的老大的老大,也才是五级。 谁能想到几周前雷电还只是二级,现在就已经晋级到了三级。 【巨龙】这种匪夷所思的升级方式,难怪是几大最强大的种族职业之一。 “咯咯噠。”雷电朝著剑齿虎昂首鸣叫,周身的电光再次跳跃起来。 “吼,吼吼!” “咯咯噠,咯咯噠。” 片刻过后,剑齿虎拖著受伤的身子站起来,眼神复杂地看了他们一眼,一瘸一拐地消失在了树林里。 “你跟他说了什么?”林可好奇地问。 “我说我们只是从这里路过,並不想霸占他的领说,让他识相点赶快滚蛋。”雷电得意地昂头说。 “不过,他刚刚说雷霆大沼泽深处好像出了什么变故,让我们小心一点。” 林可点点头,若有所思:“其实以我们现在的实力,扩充一下领地也可以,不过还是先找到芒果再说吧。” 解决了剑齿虎的麻烦后,两人继续往深处行进。 根据系统里箭头的指示,芒果就在四百米外的地方了。 林可和雷电加快脚步,毕竟连这片领地的主人都退缩了,也不必小心翼翼了。 越靠近河岸,空气中的湿气就越重,潺潺的水流声也若隱若现。 远远地,林可就看见河岸边的斜坡上,生长著一株与眾不同的果树,枝头掛满了黄色的果实。 正是芒果! 话说芒果不是应该在热带地区生长吗? 雷霆大沼泽这阴暗潮湿的样子,怎么也不像能生长出芒果的样子。 不过林可还是兴奋地朝著河岸靠近,只要得到芒果,就可以做出芒果双皮奶了! 奇怪的是,河岸边居然什么生物也没有,別说魔兽,居然连亡灵的痕跡也没有。 之前亡灵入侵大荒乐园不成,应该会去往雷霆大沼泽,按理说这里应该充斥著亡灵的气息才对,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悄无声息。 想到这里,他扭头问雷电:“雷电,你在雷霆大沼泽时,见过悼亡之主和亡灵没有?” “没有啊。”雷电摇了摇头。 这就奇怪了,难道说悼亡之主放弃了雷霆大沼泽,转向其他地方去了? 林可皱了皱眉头,心中的不安愈发强烈,始终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但却找不到头绪。 “不管了,先拿到芒果再说吧。”林可定下心神,向芒果走去。 就在这时,一阵狂风袭来。 地上的落叶被狂风捲起,到处飘散,树枝也被吹得猎猎作响。 一道巨大的黑影从天空中急速掠过,犹如乌云一般遮天蔽日地笼罩下来。 林可下意识地抬头望去,首先看到的是如同弯鉤一样的喙,隨后便是展开足足有十米宽的一对翅膀。 乍然看去,这东西如同战斗机一般在空中盘旋几圈,隨后急急地俯衝下来。 林可的目光与他对上,那是一双幽蓝色的眼睛,瞳孔中好似有蓝色的火焰在熊熊燃烧一般,散发著冰冷又威严的气息。 “裂……裂空。”身旁的雷电吃惊不已。 裂空,正是这片区域里几只魔兽的顶级上司,一只高达五级的巨鹰,在这里几乎没有天敌。 没想到它居然会出现在这里。 这只鹰只是瞥了林可一眼,便径直朝著芒果俯衝而去。 竟然是衝著芒果去的! 林可瞳孔骤缩,毫不犹豫地就朝芒果冲了过去。 一对翅膀猛地从他的后背上钻了出来。 蝙蝠之翼! 林可扇起翅膀,疾速地向芒果靠拢。 “主人,原来你也会飞。”雷电目瞪口呆地看著林可后背那对灰黑色的翅膀,隨即也毫不犹豫地扇动翅膀,跟在林可身后。 裂空表情不屑地挥舞了一下翅膀,翅膀瞬间一振,一道道淡绿色的光影匯集到他的羽毛上,如同暴风雨般朝著林可和雷电飞来。 这是他的成名绝技——漫天飞羽! 竟然这么厉害! 林可这下才感受到三级与五级的差距,他灵活地扭动身躯,躲避著那些羽毛子弹,但是速度终究还是被拖慢了下来。 而雷电就没有那么好运了,他肥硕的身躯简直是一个活靶子,不一会儿便有一些羽毛擦著他的身子飞掠过去。 更有一些羽毛直接贯穿了他的身体,疼得他“咯咯”乱叫。 就在他们躲避羽毛子弹的剎那,裂空已经悬停在了芒果上空。 “把芒果放下!”林可大喊道。 但裂空理都不理,直接衔住芒果最粗壮的枝干,將芒果连根拔起。 隨后,裂空就抓著芒果树,向远方飞去。 眼看著脑海里箭头距离越来越远,林可心中焦急,二话不说就跟了上去。 “主人等等我。”雷电也扑棱著翅膀追了上去。 一场两鸟一人的追逐战就此展开…… 第一百三十五章 魔兽还是亡灵? 裂空乃是五级魔兽,一方强者,速度自然也是极快。 但是因为抓著一颗芒果树,他的速度慢了下来。 林可和雷电全速飞行,一直牢牢跟在他身后。 裂空对身后的林可和雷电烦不胜烦,一股魔力灌注到翅膀上。 翅膀上白光一闪而过,裂空像炮弹一样冲了出去。 裂空的速度快得惊人,十米宽的翅膀每次闪动都能带起强劲的气流,转眼间就將距离拉开了数百米。 “这傢伙飞得也太快了!”林可加速,背后的蝙蝠之翼全力扇动。 他体內的魔力剧烈地流逝著,不过现在他也顾不上这些了,只有拼命將魔力灌输到蝙蝠之翼中,才能勉强追上裂空。 雷电的飞行能力是自身携带的天赋技能,所以要稍好一些。 但他此刻同样拼命扇动著翅膀,周身电光繚绕。 忽然,前方的裂空尖啸一声,周围的空气剧烈震颤,裂空的羽毛根根竖起,像无数把蓄势待发的利刃。 下一秒,他翅膀一振,数百根闪烁著寒光的羽毛同时飞出,比刚刚的的攻势还要密集数倍。 林可瞬间开启了【超强感官】,飞来的羽毛倒映在他腥红色的瞳孔中,清清楚楚。 他扭动著翅膀躲开攻击,但羽毛实在是太密集。 迫不得已,林可使用了购买到的防御魔法:【血甲】。 他全身浮动起一片片血红色的斑块,上面的液体就像沸腾了一般,咕嘟咕嘟地冒著泡。 “咔嚓~”羽毛击中血甲的瞬间,血甲表面出现了细密的裂缝,鲜红色也黯淡下去。 林可感觉胸口一阵闷痛,整个人被巨大的衝击力推著倒飞出去。 “雷电,小心!”他大声提醒道。 因为剩下的羽毛已经越过了林可,朝著身后的雷电衝刺过去。 雷电应声昂起头颅,周身电光骤然暴涨。 幽蓝色的电光如同蜘蛛网一样蔓延开来,与飞射而来的羽毛碰撞在一起。 羽毛被电光击中,发出“噼啪”的炸响,瞬间焦黑落地。 而雷电只是速度稍微慢了一点,自身毫髮无伤。 林可看著这一幕,不禁暗暗点头。 不愧是【巨龙】的血脉,仅凭自身的特质魔法居然就这么厉害。 裂空歪头一瞥,眼神中闪过一丝讶异与不耐,显然也没想到林可和雷电可以挡下他的全力一击。 他神情愈发不耐,更加用力地挥动著翅膀,强大的气流向后捲去。 但林可和雷电也全力运转著身体中的魔力,竭力在气流中保持平衡。 自己可是五级的魔兽,居然被两个三级的蚂蚁穷追不捨,裂空恼火不已,却又毫无办法。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林可同样心中咒骂,你一个好好的鹰,要芒果来作甚。 难道芒果在这个世界有什么奇特的功效或者传说吗?又或者这只鹰是素食主义者? 他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紧紧注视著裂空的动向。 “主人,他要下去了,看下面。”雷电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可赶紧往下看去,在超强感官的加持下,他一眼就看见了一个巨大的溶洞。 那个溶洞在半山腰上,洞口悬掛著许多倒吊的石灰岩。 而前面的裂空也调整著角度,好像要往那个洞口俯衝下去。 难道那里就是裂空的老巢? “不,不能让他进去。” 现在他们二人都不是裂空的对手,等进了洞里,想要夺回芒果,更是难如登天。 林可將全部魔力都贯注到蝙蝠之翼上,以一种危险的角度对准洞口。 既然追不上,那就只有將裂空堵在洞口。 不过,要是稍微控制不好,都是摔得粉身碎骨的下场。 要不是林可有著超强感官,都不敢轻易尝试。 他在脑海里对雷电说:“我衝下去堵住洞口,你继续在后面追著他。” “明白。”雷电简短的回答道。 林可將双手紧紧贴在身后,把翅膀当成滑翔伞一样,直直地向著前方俯衝下去。 裂空似乎是抓著芒果树有所顾忌,没有施展开,一下便被林可超越过去。 快靠近洞口时,林可猛地扭转角度,翅膀贴著山崖的侧壁摩擦过去,一时间飞沙走石。 蝙蝠之翼本来就是林可用魔法幻化出来的,在强烈的摩擦下都变得虚幻起来。 在山崖上摩擦了三十多米后,林可的速度终於减慢下来,最后终於停在了洞口。 他抬起头,看向疾驰下来的裂空,高声喊道:“裂空前辈,我们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要一点你手中的果实。” “只要你愿意把手中的果实给我,我可以拿任何东西来换。” 想要从这只五级的魔兽手中拿到东西,强抢是最不可能的办法。 裂空停下飞行,看著眼前的林可。 他身后,雷电也已经逼近,封锁了他的退路。 见到裂空停了下来,林可顿时面色一喜:“前辈,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结果裂空居然诡异地冷笑一声:“你们真的以为拦得住我?” 居然会口吐人言,林可神情又是一震。 这说明,这只鹰的智力绝对不差。 他微微一笑:“我们只是想和前辈做个交易。” “和我做交易,你们还不配。” 说著,裂空眼中蓝光大盛,熊熊燃烧的蓝色火焰像要化作实体一样。 他尖啸一声,全身都被幽蓝色的火焰吞噬,就像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 还没等林可和雷电反应过来,那团蓝色火焰又骤然缩小,最后变成了一朵小火苗的大小。 蓝色的小火苗如光影闪过,咻的一声就从林可身旁钻了过去,进入洞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芒果,也不知是不是也被裹挟在了火焰中,总之是消失不见了。 雷电降落在林可身边,满脸惊讶地说:“怎么回事,这是他学的魔法吗?” 林可面色平静,心中的猜测已经被印证。 刚刚裂空那种蓝色火焰的状態,分明就是亡灵。 他和悼亡之主接触这么多次,不可能认不出来。 如此看来,这只鹰应该就是被亡灵给操控了。 可是,亡灵明明没有实体形状的,自己也从未听说他们有什么夺舍之术。 在林可脑海里的箭头,指向洞里。 “走吧,我们进去。” 林可深吸一口气,和雷电踏入了幽深的洞中。 第一百三十六章 五级强者,恐怖如斯 这是一个巨大的溶洞,溶洞上方倒吊著密密麻麻的钟乳石。 溶洞中有四五条岔路,通往未知的深处。 林可按照脑海里箭头的指引,选择了中间那条。 “小心一点。”林可轻声提醒道。 雷电点点头,羽毛间隱隱约约有电光流过。 裂空一进来就没了踪影。 且不提他刚刚如同亡灵一样的诡异状况,单是他本身的五级实力,若发起偷袭,林可和雷电也根本招架不住。 不过他似乎急著把芒果带回去,並没有心思和他们纠缠。 林可按著脑海里的箭头指示,在洞里弯弯绕绕。 这处溶洞虽然入口宽阔,但进来之后就到处是狭窄的通道,而且也没有生存过的痕跡。 以裂空那庞大的身躯,这里绝对不是他的巢穴才对。 他双手绷紧,腥红色的眼睛在【超强感官】的加持下闪烁著微光,警惕地扫视著周围的环境。 溶洞中安静得可怕,就算是林可的【超强感官】也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 偶尔有水滴从头顶滴落,砸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这死寂的溶洞中显得格外刺耳。 若不是箭头指向洞中,自己也亲眼看到裂空进来,他几乎要怀疑这里根本没有生命。 箭头最终指向一条仅容一人通过的狭窄石缝。 “先等等。”林可挡住想要直接进去的雷电。 他將头贴在缝隙旁,悄悄地看向里面。 这是一个圆形的溶洞大厅,中央有一座圆形的石台。 石台周围刻画著各种奇怪的纹路,幽蓝色的光芒在纹路上流转,將整个大厅映照得一片蓝色。 以林可学到的知识和他布置魔法阵的经验,一眼就认出这是一个等级不低的魔法阵。 他用来保护种植基地的两个三级魔法阵,都没有这么复杂的纹路和强大的气势。 林可眯了眯眼睛,却始终看不出法阵用途。 他再往石台中央看去,上面摆放著一个巨大的陶炉,就像许多【炼金师】【魔药术士】常用的器具一样。 炉中的液体泛著蓝色和金色的光芒,显得格外诡异。 魔法阵的光芒源源不断地匯入炉底,如同蓝色的火焰一般,在炉子下方不断闪烁。 裂空正站在炉子旁边,他身体微微颤抖,手中淡金色的光芒不断灌注到炉子中,这也是炉中液体金色的来源。 而他手边,正是那棵芒果树。 也就是说,裂空这是在炼製魔药? 芒果,就是魔药的原材料之一? 林可心中疑惑,魔兽大多都没有人形生物的智慧,能领悟魔法阵和魔药的更是极为罕见。 但看起来裂空正在专注地炼製著魔药,完全无暇顾及其他。 林可悄然施展了【蝙蝠操纵】的特质魔法。 几只蝙蝠穿过石缝飞到了大厅中。 裂空听到响动,下意识地抬头看去。 看到只是几只蝙蝠,便又低下头专注炼药。 溶洞里,蝙蝠也是很常见的生物。 林可控制住蝙蝠悬飞到了石室上方,隨后倒吊在大厅顶部,一动不动地注视著下方的动静。 片刻过后,炼药似乎是到了关键时刻,裂空的鹰爪剧烈颤抖,淡金色的魔力疯狂地注入液体中。 液体表面金光翻腾,仿佛隨时都要爆炸一般。 “终於,要成功了。”裂空兴奋出声。 他一边竭力压制,一边抓向一旁的芒果。 “好机会!”林可眼眸一闪,操纵著蝙蝠向下飞去。 蝙蝠渐渐靠近药炉,裂空一阵烦躁,开口咒骂道:“该死的东西。” 隨后,他分出一丝丝魔力,隨便射出几根羽毛。 虽然未尽全力,但这几根羽毛同样速度飞快,气势凌厉。 要是寻常的蝙蝠,早就被射穿钉在石壁上,但这几只可不是普通的蝙蝠,而是林可操纵的蝙蝠。 林可对裂空的羽毛攻击手段已经了如指掌,他操纵著几只蝙蝠,轻轻鬆鬆就避开了飞来的羽毛,然后径直朝著芒果衝去。 裂空惊讶地盯著空中疾飞下来的蝙蝠,眼睛猛地看向石缝,眼神中满是暴虐。 虽然没有和裂空对视,但是林可知道,裂空一定发现他们了。 果然,裂空冰冷的声音骤然炸响:“我已经给过你们活路,没想到你们居然敢追到这里来!” “死死死!” “死死死死!” 一声骇人的尖啸声高亢地响起。 林可开启了【超强感官】,受到的影响更加明显。 尖锐的声波瞬间涌向他的耳朵,他的脑袋就像要爆裂开一般。 要不是他竭力保持清醒,这一招下去就要当场昏迷。 系统面板也给出了提示。 【称號:男爵】 【生命:400/800】 【力量:41/56】 【速度:55/95】 【敏捷:70/103】 【魅力:95/105】 【智力:70/0.3】 【状態:昏眩】 这裂空的魔法竟然如此强悍,仅仅是一嗓子,就让他陷入了昏眩状態,其他属性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他操纵的那几只蝙蝠被音波波及,直接僵硬半空,叭嗒一声掉在地上。 而他身后的雷电同样不好受,虽然林可在前面抵挡了大部分音波,但雷电仍旧被击中。 他浑身羽毛一颤,耳朵里流淌出丝丝鲜血。 紧接著又是一阵飞沙走石,几根羽毛直接將他们眼前的岩石击穿,石缝直接被轰成大洞。 没想到裂空一边炼製魔药,一边操控魔法阵,还能发挥出如此强大的力量。 这就是五级的强者! 他这才知道为什么三级到四级是一道坎,连劳埃德都困在三级许多年。 一旦跨过三级,便是一个质的飞跃。 先前裂空为了儘快回来炼製魔药,並没有过多出手。 要是他无所顾忌地出手,自己和雷电都不一定可以抵挡。 可是芒果还在裂空手中…… 林可思索片刻,隨后大声喊道:“裂空前辈,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想要一些芒果而已。” 谁知裂空不耐烦地打发道:“只是两个三级的小东西,竟然就在我面前大呼小叫的,赶快滚蛋还可以饶你们一命。” 林可想到刚刚裂空的诡异状態,於是道:“大胆!我和悼亡之主大人可是交情颇深。” 听到这里,裂空嚇了一跳,半信半疑地看向林可,但始终只感受到三级的气息。 “竟然还想矇骗我,既然你说是悼亡之主大人的朋友,想必实力也是不弱。” “那就先解决这几只魔兽再说。” 第一百三十七章 青春吸血鬼会遇上魔兽学姐吗 话音刚落,他身后的岔路里就走出了两道身影。 林可超强感官看去,便看到了剑齿虎和金钱豹的熟悉身影。 被亡灵控制了吗? 有裂空的情况在前,他也並未觉得有多奇怪。 一阵吐信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可转过身去,只见一只食腐巨蜥正吐著信子,虎视眈眈地看著他们。 “怎么,怕了吧?”裂空冷笑连连。 前有蜥蜴挡路,后有虎豹夹击,情况的確是危险到了极点。 但是林可完全没有任何退缩的想法,而是打著哈欠:“雷电,你打算对付几只?” 雷电也满不在乎地说:“你就在旁边不要走动,我一个人就可以全解决了他们。” “找死!”裂空眼中寒芒一闪,直接便指挥著魔兽们扑了上去。 那便战吧! 林可摩拳擦掌,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锻炼一下自己的魔法。 他隱隱约约地感觉到,奶茶店长也快突破三级了! 说不定在战斗的过程中,他就可以藉此突破三级。 与此同时,裂空的声音也从身后响起:“你们几个把他们给我制服了,等我炼完药,就来亲自折磨这两个杂碎。” 看来,这裂空还不清楚他们两人的实力,林可心中暗笑。 林可和雷电对视一眼,心中暗暗交流:“先把那个大蜥蜴给杀了。” 雷电点了点头,他浑身电光四射,一个助跑就朝蜥蜴猛衝了过去。 林可也紧隨其后,【饮血的利爪】魔法瞬间发动,林可的手指变得如钢铁一样坚硬锐利。 淬毒指套也被魔力浸染,指尖縈绕著诡异的绿光。 两人一前一后,朝著食腐巨蜥直扑过去。 食腐巨蜥也察觉到林可和雷电来势汹汹,它怒吼一声,舌头像鞭子一样弹射而出,狠狠抽向雷电。 【巨蜥长鞭】 粉红色的舌头卷向雷电的剎那,雷电周身电流轰然爆发,巨蜥的舌头部位立马被灼烧成了焦黑色。 这熟悉的场景,不禁让林可想起了皮卡丘的十万伏特。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巨蜥吃痛,哀嚎著鬆开了雷电,而林可则趁机从身侧扑上,一爪向著巨蜥抓去。 “拦住他。”裂空察觉到不妙,厉声喝道。 “吼——” 巨蜥吼叫一声,眼中的蓝色光芒骤然闪亮,粗壮的尾巴带著呼啸的风声,狠狠地甩向林可。 “噗嗤!”林可的利爪刺入食腐巨蜥的皮肉。 上面顿时產生阵阵腐蚀般的效果,皮肤迅速溃烂,而渗出的鲜血也变成了青绿色。 这是【饮血的利爪】和淬毒指套造成的流血+中毒效果。 毒素迅速在巨蜥体內蔓延,它全身晃动一下,但依然强忍疼痛,尾巴力道不减地抽向林可。 血甲! 魔法瞬间发动,林可全身包裹一身血红色的战甲。 尾巴抽在他身上,发出一声闷响。 林可被抽得倒飞出去,但只是在地上滑出几米,就站住了身子。 但与此同时,另外两只魔兽也从后方逼近上来,將雷电和林可团团围住。 林可和雷电背靠著背,神色轻鬆地看著眼神凶狠的两只魔兽。 “倒是有几分手段。”裂空一边炼著药,一边也关注著战局。 见到林可和雷电这么威猛,心中也略微惊讶。 他扬起手掌,两团火焰飞入剑齿虎和金钱豹体內。 “吼,吼!”两声大叫,剑齿虎和金钱豹似乎变得更加强悍。 林可率先攻向剑齿虎,他今早刚刚与雷电战斗过,受了一些伤,就先从他击破。 雷电心领神会,直接发动了电涌衝锋向剑齿虎撞去。 “嘭!” 雷电带著噼啪作响的电流撞在剑齿虎身上,电弧在剑齿虎皮毛上炸开,却只让它踉蹌半步。 要知道,早上剑齿虎可是被雷电一撞就撞得飞出去老远。 林可心头微惊,难道裂空有给他们增强实力的手段? 来不及细想,他的利爪威势不减地抓向剑齿虎。 “吼~” 剑齿虎发动魔法,口中的尖牙竟然像迴旋鏢一样向外飞出,精准地打在林可的指尖。 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音过后,林可扑击向剑齿虎的威势削减大半。 利爪抓在剑齿虎厚重的皮毛上,只留下几道浅浅的血痕。 与此同时,金钱豹脚下御风,如同一道黄色的闪电般地扑了上来。 就在即將扑倒林可的剎那,林可骤然运用魔法【蝙蝠之翼】,身体强行腾起,这才躲过一击。 要不是他有超强感官的感应和蝙蝠之翼,被金钱豹一击扑倒,不死也要重伤! 这三只魔兽失去了智慧,已经完全是没有情绪的战斗机器,寧愿自己受伤也要挡下林可和雷电,实在是难缠。 但林可仍旧保持微笑,寻找著对策。 他在脑海里对雷电说:“你去对付食腐巨蜥。” 巨蜥的皮肤已经被林可破开,遭受著流血和中毒效果的摧残。 同为三级,雷电收拾他应该不成问题。 而林可,要一个人面对两只魔兽。 说罢,他就扇起翅膀,向著金钱豹飞去。 雷电见状,也踏著脚步向巨蜥衝刺而去。 雷电全力出手,一道道电流狂轰滥炸在巨蜥的伤口上,空气中满是肉香和焦糊味。 食腐巨蜥的脑袋左摇右摆,口中惨叫连连,但他已经陷入中毒状態,速度和反应都慢了下来。 任凭雷电在他身边上窜下跳,他也没有一点办法。 而林可藉助著蝙蝠之翼的飞行效果,在狭小的洞穴中与剑齿虎和金钱豹周旋。 这两只猛兽虽然咆哮连连,但却拿林可没有一点办法,只能眼睁睁看著林可在他们身上抓出一道道血痕。 青黑色的鲜血不断渗出,两只猛兽的速度也渐渐慢了下来。 甚至,林可还有空瞥向雷电的战场。 雷电那边同样是碾压之势,转眼之间食腐之蜥已被炸得鳞片翻起,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 雷电和林可一个拥有著高贵的【巨龙】血脉,一个也是强大的【吸血鬼】,还有一身精心配备的魔法,在同级职业者中,战斗力几乎是碾压。 “三个废物!”裂空愤怒的声音突然响起。 林可转头看去,眼中被亮光填满,整个石室內金光大盛。 第一百三十八章 绝境 石室中爆发出刺目的金光,將整个石室冲刷得亮如白昼。 具有【厌光】特质的林可被这突如其来的强光一照,立马闭上了眼睛躲在岩缝后面,浑身上下也有一种隱隱约约的烧灼感。 等到光线稍弱,他才勉强眯著眼睛向石室中看去。 只见石室中央炼製的那锅液体犹如沸腾一般,咕嚕咕嚕的气泡爭先恐后地涌上液面,而且还隱隱约约看到一些波纹在上面流转。 而裂空则是在一旁不断往里面丟入芒果。 那些芒果接触液体的瞬间就变成了金色的汁液融入其中。 每一次融入,液面就下降和浓缩一点,顏色也从淡金色慢慢加深,最后几乎变成暗金色。 魔法阵犹如龙捲风一样,闪动的魔力光点顺著纹路飞速旋转,最后尽数被吸入液体中。 幽蓝色的能量丝线不断被捲入液体中,形成一道肉眼可见的能量旋涡。 液体同样高速旋转,体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 原本满满一炉的液体,最后竟然只剩下了五滴! 那五滴液体外表犹如琥珀一样,內部却又带著诡异的青金色,悬浮在半空中,剧烈地颤抖著,仿佛隨时都会炸裂开来。 裂空脸上抑制不住的狂喜,他拿出一个水晶瓶子,指尖弹出一丝魔力牵引。 五滴液体在魔力的召唤下,乖巧地飞入了瓶中。 裂空小心翼翼地塞紧瓶塞,將目光收入怀里。 做完这一切后,他的目光猛地扫向林可藏身的岩缝,刚刚还带著喜悦的脸色瞬间阴沉无比。 “敢来破坏我的好事,你们一个也逃不了。”裂空声音尖锐,带著刺骨的寒意。 话音未落,他的鹰爪突然指向一旁的金钱豹。 金钱豹喉咙里发出恐惧的呜咽声,全身猛烈地颤抖著。 下一秒,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发生了。 金钱豹的眼睛失去了所有神采,两团幽蓝色的火焰从他的眼睛里缓缓飞出,火焰中隱约能看见他痛苦挣扎的虚影。 两团灵魂之火被无形的力量牵引,径直钻入了裂空的瞳孔中。 101看书 101 看书网体验棒,????????????.??????超讚 全手打无错站 而金钱豹身体猛地一僵,“噗通”一声倒在地上,四肢抽搐了两下就再无动静。 原本的眼睛只剩下一片灰濛濛的死寂。 接著,裂空又將目標转向了食腐巨蜥和剑齿虎,他们也被裂空用同样的招数吸走了灵魂。 两具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整个石室都微微颤抖。 林可仍旧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半点惊慌都没有。 雷电也呆在原地,满脸好奇地看著裂空的动作。 做完这一切后,裂空冷笑一声:“接下来,就轮到你们了。” 裂空一步步走来,小巧的鹰爪缓缓在地上挪动著。 这个狭窄的空间裂空的翅膀根本伸展不开,只能用鹰爪在地上移动,显得格外滑稽。 林可不禁笑出了声,刺耳的笑声在石洞中迴荡。 雷电上窜下跳,直言不讳地说:“你这老亡灵,不会是困在裂空身体里出不来了吧。” 裂空眼神冰冷地看著他们:“很好,你们很好,等我抓住你们,定要狠狠折磨你们。” 面对裂空的威胁,林可却依旧气定神閒地说:“要是你抓了我们,就要先被悼亡之主狠狠折磨了。” 闻言,裂空的脚步猛地顿了下来:“你们和大人到底有什么关係?” 虽然他压根不相信这两个三级的小人物和伟大的亡灵君主有什么联繫。 但看林可和雷电神色淡定,丝毫没有一点畏惧的模样,也不禁有些忐忑。 林可摇了摇头,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模样:“本来不想暴露我的身份,但没有想到你这个小亡灵如此地不识趣。” “我呢,就是一个三级的小吸血鬼,你儘管来杀,看看悼亡之主怎么惩罚你就是。” 听到林可有恃无恐的话,裂空更加犹豫,心中不禁產生了许多联想。 难道林可是某位大人物之子,又或许是悼亡之主大人和谁的私生子,所以才一直不透露身份。 裂空又反覆感知了好几遍,但是眼前的林可与雷电,的的確確就是三级的实力,没有半点特殊。 “难道只是分身?” 裂空若有所思,咬了咬牙,启用了一门密术。 他瞳孔猛地睁大看去,林可只觉自己的身体一阵冰凉,仿佛灵魂都被洞空了一般。 “他的灵魂,分明就是完整的。”裂空更加犹豫,看著林可微笑的脸庞,心中打鼓。 难道他们真的和悼亡之主大人有什么关係,还是只是在装神弄鬼? 不管了,反正他们只有三级实力,先抓起来好好审问一番。 下定决心后,裂空便继续朝著二人走近。 没想到这时,雷电也“咯咯噠咯咯噠”地开口了。 林可立马听出,这又是他的那套惯用说辞,自己是【巨龙】血脉,老爹是雷霆巨龙,若是在歷练的时候出了什么事,他老爹一定不会放过裂空等等。 闻言,裂空又是迟疑了一下。 毕竟刚刚雷电的强大实力他也是亲眼见证的,寻常的鸡类魔兽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么多强大的魔法,更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智慧。 但思索片刻,他又冷静下来。 “巨龙又怎么样,悼亡之主下一步的目標就是龙山,等大人积蓄够了力量,龙山都將被亡灵踏平。” 没想到悼亡之主的野心居然这么强,连龙山都想入侵。 林可心中微微有些惊讶。 要知道,【巨龙】可是法瑟大陆上排名前几的种族职业,龙山的实力比起黑暗世界的几大帝国势力也相差无几。 若是悼亡之主汲取了雷霆大沼泽中黑暗王者的灵魂,又转而攻向龙山,那不知道会强大到什么地步。 裂空在他们面前顿住脚步,羽毛飞出,破空而来。 林可不闪不避,气定神閒地看著羽毛逼近。 而雷电也辱骂著裂空,说他要是知道杀的是谁一定会嚇得跪地求饶等等。 裂空心中既恼恨,却又有些担心。 都快死了,眼前的一人一鸡仍旧没有半点慌张,不像是演的。 他心中焦躁不安,正当羽毛即將洞穿两人身体的瞬间,他猛地变招。 “咻咻咻。” 第一百三十九章 奶茶店长,三级! 咻咻咻的破空声接连响起,贯穿却並未到来。 取而代之的是一阵束缚感缠上身体。 林可低头望去。 那些飞出的羽毛居然连接成了一条条结实的锁链,將他们牢牢地捆住。 “怎么?知道怕了?”林可轻笑一声,嘲讽道。 裂空恶狠狠地说:“你们別耍花样,我就將我亡灵族的圣子大人请来决断。” “要是让我知道你们骗了我,绝对是生不如死。” 在裂空魔力的牵引下,林可和雷电身不由己地凌空浮起,被狠狠甩在石室的角落。 “老实点,不然我有的是办法折磨你们。”裂空恶狠狠地说。 隨后,他就化作一团蓝色火焰,急匆匆地掠出石室。 裂空走后,林可和雷电面面相覷。 “这亡灵想做什么?”雷电抱怨道。 林可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神色。 裂空口中的圣子,想必也是亡灵族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大人物,对悼亡之主应该有所了解。 既然如此,就不可能不知道“烬”的存在。 林可安下心来,心中思索。 经歷一番战斗,他越发感觉到【奶茶店长】突破在望了。 灵魂空间中的职业气泡不断鼓动著,仿佛隨时都会膨胀一般。 或许可以借现在这个机会,练习一下【奶茶店长】的特质魔法,当场升级也说不定。 他看向捆绑在自己身上的羽毛锁链。 连光他都可以当做原材料进货,这羽毛锁链也未尝不可。 他深吸一口气,手掌虚握,运转起一丝丝滯涩的魔力。 雷电身上的羽毛锁链轻轻颤动了一下,但却没有脱落。 有用! 林可面色一喜,赶紧集中精力,努力把那些羽毛想像成製作奶茶的原材料。 羽毛颤动得越来越剧烈。 终於,“当”的一声,一根羽毛应声脱落。 雷电本来已经百无聊赖地开始打盹,听到声音猛地惊醒。 他低头看见掉落在地的羽毛,当即疑惑地看向林可:“主人,你干什么呢。” 林可没有回答,仍然专心地运转著魔法。 在这种情况下运用魔法,不能不说是一种考验。 林可额头已经冒了一层薄汗。 在確定魔法有用之后,他就立马將注意力放到了下一根羽毛上。 又一根羽毛掉落在地,整个羽毛锁链也变得鬆动起来。 林可持续发动魔法,捆绑著雷电的锁链终於一根根掉落下来,对雷电的限制也小了许多。 雷电雀跃地叫了一声,隨后周身涌起一层电流,绑在他脚部的羽毛锁链就变成了一堆焦炭。 他兴奋地站起身,就想往林可身上放电。 林可骂道:“你是想把我电死是吧?” 他可没有雷电的特殊体质,这一道电流下去,还不等锁链被电糊,他就得先被电个外焦里嫩。 “那你怎么办?”雷电迟疑地问。 林可深吸一口气,尝试抓向自己身上的锁链。 但他的手被牢牢绑住,没有一点活动空间。 “为什么一定要用到手呢。”一个突兀的想法从脑海中冒出。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他一下子愣住,系统的提示音也適时地响起。 他再一次进入了顿悟状態,而且这次比上次在战斗中进入的顿悟状態要久一些。 他已经完全忽略了系统的提示,精神沉入了自己对原材料进货的感悟中。 一开始,自己还被奶茶本身所束缚,原材料进货只针对於奶和茶,所以才在白奶树上做实验。 后来,他又將原材料推广到了一切液体之上,毕竟在这个世界里,奶茶已经脱离了正常范畴。 连史莱姆黏液都可以成为奶茶的原材料,其他物品也未尝不可。 再后来,林可甚至將留影石中的光线也当作原材料来“进货”。 可是,他一切进货的基础和魔法运用的媒介,都是双手。 但,原材料进货是一种魔法,本就不一定要用手才能够发动。 归根结底,手只是用来释放魔力的而已。 种种感悟全部匯集到了精神空间中的职业气泡中,气泡骤然变大。 林可对原材料进货这个魔法的理解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 三级! 【奶茶店长】也在此刻提升到了三级! 至此,林可拥有了【吸血鬼】和【奶茶店长】两个三级职业。 “主人,你怎么了。”雷电见到林可突然陷入了痴呆,还以为他出了什么事,焦急地呼喊著。 “我没事。”林可的眼神渐渐清明起来。 他的眼神向下一看,身体里的魔力匯集到眼球的位置。 猩红色的瞳孔一闪,身上的羽毛锁链寸寸断裂,一根根羽毛悬浮在他面前。 林可刚刚只是二级的【奶茶店长】,就可以运用魔法破开羽毛锁链,现在进阶到了三级,更是手到擒来。 剎那间,他身上的羽毛就全部脱落了下来。 雷电看得目瞪口呆:“好厉害!” 林可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身体,隨后在石室中慢慢悠悠地閒逛起来。 他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地面上刻画的复杂魔法阵,但並未系统学习过魔法阵知识的他看不出这个魔法阵的具体用途。 只是,从纹路的复杂程度和上面波动的魔力强度来看,这个魔法阵至少也有四级,比黯星月隱六芒星更加强大。 也只有裂空这种五级的存在,才能布置这么复杂的魔法阵。 经过中央的石台边,一棵芒果树蔫巴巴地斜靠在石台上,上面的芒果已经被尽数採摘。 “真是浪费。”林可心中暗骂,心痛不已。 好端端的一棵芒果树,多少果实,全被裂空拿去炼药了。 隨后,林可又將芒果抓在手中。 上面的芒果虽然被裂空消耗一空,但拿回去还可以栽种出新的芒果来。 现在芒果树已然得手,也不必留在这里纠缠。 原本林可还想靠悼亡之主的名號嚇一嚇所谓的圣子,但现在看来也没必要了。 他只是隨便尝试了一下突破,没想到真的就晋升到了三级。 正当两人要离开石厅时,一阵说笑声远远地传来。 林可心头一动,以他的超强感官一下就听出那是谁。 裂空,回来了。 第一百四十章 圣子 “圣子大人,前面就到了。” “你也真是大惊小怪,两个三级的螻蚁,怎么可能与悼亡之主大人扯上关係。” “这不是没法確定吗,大人放心,我刚刚炼製了几滴火焰花汁液,到时一定送与圣子大人两滴。” “这还差不多。” 裂空略带諂媚的声音和一个慵懒的男声从洞外传来。 他们慢慢靠近,林可和雷电却丝毫不慌,直接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二人和裂空迎面相视,裂空立马尖啸起来。 “你们找死!谁让你们出来的。” 林可不耐烦地掏了掏耳朵,隨口道:“就你那个破链子,还困不住我们。” 裂空又羞又怒,捲起翅膀就要攻击。 但雷电早就看裂空不爽,刚刚就潜藏在一边。 他肥硕的身体突兀地衝锋而出,將裂空撞出去老远,重重摔在地上。 趁这个间隙,林可看清了圣子的真面目。 他一身黑袍,袍下的身子幽幽闪烁著蓝光,头部是一个灰白色的骷髏头。 圣子也注意到了林可,他看向林可,身体却猛然间一颤。 裂空翻身而起:“你们今天全部都要死在这里。” 在圣子大人面前吃了这么大一个亏,裂空简直是要羞愤自杀。 没想到圣子却突然开口,喝止住了他:“闭嘴,你这个蠢货。” 裂空停下动作,疑惑不解地看著圣子。 哪知道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圣子居然毫不犹豫地下跪:“大人,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还请您不要计较。” 裂空身体一僵,难以置信地看著这一幕。 而林可则是饶有兴致地看著跪在地上的圣子:“你知道我是谁?” “大人就是鼎鼎有名的【戏命师】烬大人吧,我不敢不知。” 圣子身为亡灵族中年轻一代的顶尖高手,对林可可谓是非常了解。 別人不知道悼亡之主为什么下令禁止进攻大荒乐园,他却知道。 大荒乐园,可是有著与悼亡之主大人比肩的存在啊。 作为悼亡之主最为器重的小辈,圣子也多次从悼亡之主口中听到烬的名字。 只是一眼,圣子就认出了林可,而且他身上也確实有大人的气息,千真万確。 连君主大人都如此敬重的存在,居然被自己的手下抓了起来,圣子简直是头皮发麻。 裂空听著林可和圣子的对话,也终於反应过来什么。 他噗通一声倒在地上,带著哭腔说:“烬大人,我实在不知道是你啊,饶命啊。” 林可慢条斯理地说:“还真是聒噪。” 闻言,圣子眼神凌厉,悍然出手。 “没长眼睛的废物,你的眼睛也不用留著了。” 两声噗嗤,裂空的眼睛处就变成了两个血洞。 裂空疼得在地上来回扑腾,却硬是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林可看得暗暗心惊,这这亡灵族圣子的实力果然惊人。 不仅把裂空这样的五级魔兽掌控为手下,而且居然出手就废了他的两只眼。 自己运用超强感官,都没能看清其如何动作。 圣子惩罚完裂空后,又从他身体里掠出一个水晶瓶,正是刚刚裂空所炼製的魔药。 他毕恭毕敬地递给林可:“大人,这种魔药可以提升发出的魔法强度。” “虽然大人这样的存在用不到,但也可以赏赐给小辈运用。” 林可“嗯”了一声,隨手接过水晶瓶,接著嘆了口气说:“可惜,我要的芒果被用完了。” 圣子浑身一颤,看向林可手中光禿禿的芒果树。 “裂空这个蠢货,竟然和烬大人爭抢东西,简直是要把亡灵族害死。”圣子心中咆哮。 他咬了咬牙,开口道:“我愿意成为大人的奴僕,帮大人重新栽种出芒果。” 或许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平息大人的怒火吧。 林可愣了一下。 无缘无故又多了一个奴隶?还是这么强大的奴隶? 林可不经意地问:“你是几级职业者。” 圣子以为林可在检验奴隶的资质,连忙神情忐忑地回答:“回大人的话,我只是六级亡灵,实力低微。” 林可点了点头,没有言语。 六级,和芙芮一个等级啊,难怪是亡灵族圣子,这么年轻就到了这种等级,连他最强大的几个哥哥也是这个等级而已。 圣子见林可沉默,误以为林可嫌弃他实力太低,於是忙不迭地开口:“我一定会为大人尽心尽力地做事的。” 林可面无表情地点点头:“那就签订黑暗契约吧。” 圣子神色狂喜,连忙召唤出黑暗契约。 能和这么强大的存在搭上关係,哪怕是当奴隶也值得啊。 签订完契约后,圣子又小心翼翼地开口:“大人,能否让我去和悼亡之主大人通报一声,隨后我就会立即赶到大荒乐园,为大人效命。” “去吧。” “对了,叫我教父。” …… 刚踏出溶洞,林可就感觉一阵晕眩。 一连串的战斗,加上大量运用原材料进货的魔法,林可的魔力几乎枯竭。 “主人,你怎么样。”雷电见状,关切地问。 “我没事,我们快点回去。”林可摆了摆手,回答道。 但他现在的魔力已经不足以支撑他使用蝙蝠之翼了。 他將芒果树交给雷电,隨后又爬到了雷电背上。 雷电翅膀扬起,破空飞去。 林可坐在雷电身上,缓慢地恢復著魔力。 他看向雷电爪中的芒果树,嘆了一口气。 一番爭抢下来,只得到了一株没有芒果的芒果树。 不过,这次经歷並非全无收穫,至少让他洞悉到了亡灵的阴谋,还收穫了一个六级的亡灵门徒。 恐怕雷霆大沼泽中,还有许多魔兽都遭遇了和裂空相同的处境,悼亡之主的野心更是远不於此。 大荒乐园虽然暂时不会遭到侵袭,但是等悼亡之主积蓄足够力量,必定会与吸血鬼帝国乃至黑暗世界来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 亡灵和光明世界的人都在黑暗世界中活动,可谓是內忧外患。 这次回去之后,等大荒乐园建设好之后,得著手训练一些战斗队伍出来了。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森林边缘的轮廓也渐渐清晰。 雷电收拢翅膀,带著林可缓缓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