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我在深山建庄园》 第一章战场逃兵 痛! 好痛! 非常痛! 林客意识甦醒,挣扎著从泥泞里站起身,单手按著疼痛无比的腰子,模糊的视线打量著周围。 眼前是一片稀疏的树林,下过雨后的泥地上,四周躺了几具的尸体。有的衣衫襤褸,只穿著单薄的麻布衣;有的身上穿著锁子甲,手上还握著一柄做工精良的长剑。 远处,一面画了一只乌鸦的白色旗帜,斜插在地上,隨风轻摇。 更远处,零散的呼喊声、哀嚎声断断续续,似乎此刻正在进行极为惨烈的廝杀。 缓了好一会儿,林客才从这具重生身体的脑海中,继承了一些零散的记忆。 身体的原主人是一名骑士手下的农奴,不久前在名为艾登【乌鸦】骑士的带领下,受到徵召,跟隨效忠的男爵领主,朝北边进军,去支援另外一位领主大人。 然而,就在刚刚,在这个依山傍水的山坡上,男爵的军队遭遇了伏击。 那是一场血腥的屠杀。 很不幸,男爵的军队属於被屠杀的一方。 林客此刻只感觉全身疼痛无比,刚刚的伏击战,拿著草叉的他被战马直接撞飞,陷入昏迷。 被撞飞的农奴死了。 穿越过来的林客活了。 那名敌方骑士很是勇猛,高大的披甲战马衝锋起来所向披靡。 敌方骑士带领他的扈从军队,不到片刻就全歼了艾登【乌鸦】骑士和带来的士兵。 號称北地【剑术专家】的艾登【乌鸦】骑士,也被敌方骑士斩落马下,饮恨归西。 继承了脑海中零散的记忆,此刻的林客心中一片浆糊。他对死去的原主子並没有多少忠诚度,也没有丝毫为骑士领主报仇的意思。 自己只是个农奴。 不远处的战斗还在继续,谁贏谁输对於林客来说,都不重要。 农奴身份的开局已经足够悽惨,这个类似欧洲中世纪的异世界,可没有所谓的军功封爵一说。 贵族永远是贵族,奴隶永远是奴隶。 不管谁打贏了这场战爭,都和自己没有太大关係。输贏自己都是农奴,贏了也不过是接著做一个农奴该做的事情。 累死、饿死、冻死、杀死…… 总有一种死法会被隨机到,唯独没有善终一说。 强忍著身体上的疼痛,林客开始迅速寻找有用的东西。 剥下死去骑士身上的锁子甲,林客胡乱套在自己身上,又捡起被锤子打得凹陷下去的头盔,毫不介意地戴在头上。 趁著敌人还没有回来收拾,抓紧清扫战场…… 时间推移,远处的廝杀声有些减弱,战马的嘶叫声也在不远处响起,眼看天色渐黑,林客当机立断,朝著战场的反方向迅速逃离。 乌云密布,雨水开始淅淅沥沥。 在黑暗的树林中逃跑了许久的林客,眼前只有一片漆黑。 林客张开嘴,想要接天上的雨水解渴,喝了一会儿觉得不过癮,又对著地上的水坑一阵豪饮。隨后疲惫地靠坐在一棵树后,喘著粗气,脑袋有些昏沉地晕了过去。 天色吐白,冻了一夜的林客迷迷糊糊清醒过来。他颤抖著从怀中取出一块黑麵包,往上面倒了点水,把麵包泡软一些,然后塞进嘴里小口吃了起来。 休息许久,站起身辨认方向,看著不远处的河流,决定继续沿河逃离此处。 沿途树林越来越茂密,不时有枝条和杂草丛阻碍他的前行,但这也让林客的內心些许放鬆下来。 自己已经脱离了森林外的战场,任谁也不会为了自己,跑到这个深山里面来寻逃兵。 终於,在太阳西斜之时,確实是走不动的林客,只能先找一片看似比较平坦的空地,当做晚上休息的露营地。 將自己身上的东西一股脑卸到地上,又搜集了些柴火,林客取出火镰和火绒开始点火。 不多时火苗升起,久违的温暖让林客悬著的心终於放下,这才有心情看著地上那堆战利品。 一件上半身锁子甲、已经穿在身上的武装衣和鹿皮鞋、一柄骑士剑、一把短刀、一个凹陷的头盔、一把短斧、十二支箭加上箭袋,没有弓。 三个半的黑麵包、半个拳头大的奶酪块、大约三斤左右的肉乾、一小袋盐。 火镰一对、一个装水的囊袋,一卷画著乌鸦的旗布,几枚银苏和十几个尼尔铜板。 其中大部分是从死去的艾登【乌鸦】骑士和他的扈从身上搜刮来的好东西。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太过虚弱,实在没办法携带更多东西,加上时间来也不及,那些散落的盾牌、断矛、尸体身上的麻衣等等有用的东西,自己都会统统扒拉乾净。 “完成新手任务!逃出生天!” 林客自嘲地叫了一声,逃离的路上,他已经接受了自己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现实。 毕竟前世那辆泥头车將自己撞飞的一瞬间,他就知道自己肯定活不了。 能够重活一世,有些许风霜,又有什么关係? 借著火堆的光亮,林客拿起骑士剑,来回调整角度,借著剑柄处那反光的金属镜面,勉强能够辨別出自己现在长相。 黑短髮、高鼻樑,长相一般,看著不过十五六岁左右的年纪。 很年轻,但也很羸弱。 “先到深山躲一阵子,出去是不可能出去的,哪怕当个山里的山民也挺好的,至少不会和以前一样,既要纳税又要被徵召。” 作为一个野外求生业余爱好者,林客对自己半桶水的野外求生能力,並没有多少信心,但是眼下,却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下过雨的森林还是有些潮湿,脱下破破烂烂的麻衣,又套上还算乾燥的武装衣。林客用木棍支起一个架子,在火堆旁烘烤潮湿的衣布,同时也在想著接下来的打算。 饮水、食物、住所。 这是目前林客最先要保障的三个需求。 一方面是怕迷失在树林中,另一方面又怕找不到路,摸黑在树林绕圈回到起点,所以逃离战场的的林客,一路上都是顺著河流朝上游前进。 中途遇到的障碍物需要绕行,自己也不会离河边太远,此刻也正好方便接下来休整的时候取水。 食物的话,自己搜集到的食物,最多能够坚持一周左右,再往后的时间,只能依靠採集又或者是狩猎获取。 林客不知道目前所在的深山,是归属於哪个领主的领地范围。但按照这个时代的法律来说,土地上的一切都属於领主。 即便是地上的一棵草、河里的一条鱼都是属於领主所有。私自偷猎,一旦被抓到,会被无情地吊死,以示警告。 然而林客根本不会去理会强盗一般的领主律法。深山之中,他可不信领主能够找得到自己收税,又或者以偷猎之罪名,吊死自己。 一个温暖的、能够抵御野兽的舒適庇护所尤为重要。 在这森林深处,无论是熊、狼群又或者是其他凶猛的掠食者,都不是现在的林客所能应对的,能够保护自己的房子,无论如何也要建成。 瘦弱、疲惫、受伤。但凡遇到一点危险,他都將九死一生。 借著火堆烤了点黑麵包,就著肉乾又勉强凑合了一顿,昏昏沉沉的林客再次睡去。 第二章深山老林 天色微亮,还有些疲惫的林客醒过来,感觉今天的状態略微好上一些。 扒拉了一下即將熄灭的火堆,林客烤了半个黑麵包果腹,就著水囊里面的水强行吞咽,將手上的黑麵包吃了个乾净,然后拿起水囊朝著溪水的方向走去。 用水囊装了些水,回到火堆旁將头盔当做容器,放在火边將里面的水加热烧沸。 喝生水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趁著有点时间,林客决定將水烧开后再装入水囊。 趁著烧水的间隙,林客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清扫出一小块空地,开始思考自己接下来的前进方向。 战场上死了领主,而自己却还活著。要是敢再回去,大概率会被吊死。小概率新上任的骑士老爷心善,饶了自己一命,最好的结果还是当农奴。 等到自己干不动活了,再饿死、冻死、病死……。 哪怕死在这荒山野岭,也比回去被吊死、饿死的好。 按照自己目前的想法路线,一路上磕磕绊绊加上摸黑前进,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之前的战场並不算太远。 想要逃离这里,至少还要沿著河流再走上一天才算保险。 在地上简单勾勒几笔,按照脑海里不多的记忆,把自己认知里的几个地方標註好,一副简易沙图就画好了。 【乌鸦】骑士领,大概距离现在的位置东偏南行走五六天的距离。战场所在的位置,处於【禿鷲】男爵领和【雪鹿】男爵领的边界线,茵水河旁的山坡上。 河流自西向东。也就是说自己再朝著西边走,依旧会处在两个男爵领主的势力范围。但是会远离【乌鸦】骑士领。 这样一来,即使自己被人发现,也顶多把自己当成普通的山民,而不是一个逃奴。 林客的记忆里,原主从出生起就没有离开过【乌鸦】骑士领。偶尔有听到来往的行商谈论。 【乌鸦】骑士领的西边,就是领主【禿鷲】男爵的【禿鷲堡】,往北是【雪鹿】男爵的城堡所在。 这次的战爭,是【雪鹿】男爵请援【禿鷲】男爵,一同对抗来自北面的蛮族——诺德人。 只不过两个男爵的军队刚会师,就遭到了敌人的伏击。至於最终的战斗结果谁胜谁负,此时的林客已经无从得知了。 “再朝西边走一天,西边是大山深处,等到战爭结束了,再做打算。” 林客扔下木棍,自言自语道,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套上锁子甲,头戴著凹陷头盔,腰上挎柄骑士剑,另一边系上箭袋和短刀,手里拿著短斧来开路。其他物品则是用【乌鸦】骑士的標誌旗布包裹起来,背在背上。 全副武装的样子,儼然像是某个领主大人的正规军士。 又是一天过去,再一次在野外过了一夜的林客很幸运地没有遇到野兽,也没有迷失或者受伤。 在艰难地绕过了一个山脊之后,林客欣喜地发现,在山与山的中间,有一大块平坦的土地。 河水在山谷下流过,蜿蜒曲折,而坐落在半山坡上的平地当中,还零零星星生长著几颗野生的苹果树。上面半青的果子虽然只有小半个拳头大,却也让林客欣喜不已。 “平地位置不错,山坡很缓,不用担心泥石流,只不过取水要到山脚,来回不方便了点,至於后续想要在这种田,可以考虑山下,但是可能会有洪水。” 林客站在平地的边缘处,四下打量了一番。最终还是决定在这暂时定居。 这块平地的面积大约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如果把其它稍微轻微的斜坡也算在內的话,面积还可以翻一倍。 面积足够建个村落了。 没有立刻开始搭建庇护所,林客將身上的东西全部卸下,又用去摘了满满一头盔的小苹果。短暂休息了一会儿后,朝著河流的方向下山去。 十分钟左右的下山距离,林客站在河边,看著里面不时游过的鱼群,心中再次对这个地方好感度加一。 真是个种田的好地方啊! 河並不深,宽度大概也只有十来米,两边都是沙石地,但在河床稍远点的地方,却是沉积了厚厚的一层淤泥。 良好的土地,適合种植作物。 在冰冷的河水洗了脸和脚,林客又静坐了一会儿,在河边捡了些被水流衝到岸边的浮木枯枝,这才打了水,朝著山坡上的平地走去。 升起火堆,简单用头盔煮了黑麵包泡肉乾汤,恢復了些许力气的林客,决定先搭个简易的庇护所。 这两三天来的逃亡路让他迫切需要一个温暖舒適的地方好好睡上一觉。 这么多天的风吹雨淋,加上负重前行,自己这具瘦弱的身躯能够坚持下来,没有受伤没有生病,可以说是上天给自己开了很大的外掛了。 接下来的日子想要过得好,还是要靠自己这勤劳的双手去建造。 磨了磨斧头,林客先是清理出一块小空地,將上面的零星杂草清理乾净,接著在周围寻觅一些手臂粗的小树,开始砍伐。 花了大半个上午的时间,將一堆大小適中的木头拖到空地,选了一根半米长的硬木棍,用小刀削尖,用尖的一头木棍开始在地上刨坑。 两根粗壮的树枝深深插入坑內,呈人字形稳稳地固定住,用小石块填补缝隙。 林客又来回跑了几趟河边取了水,用水来和泥,又混了些杂草进去。用泥浆来再一次稳固地基。 另一边同样的操作之后,再把一根长树干横架在顶端,构成基本框架。 而后將砍伐后剩下的木头劈开,平整地斜铺在长树干上,再去找些树枝枝条,填补缝隙。 做完这一步,天色也已经开始暗了下来。林客却不打算休息,而是又去砍了好几把柏树枝,垫在勉强成型的庇护所里面充当晚上睡觉床。 篝火明亮,到了晚餐时间。 这一顿饭是简单的黑麵包泡白开水,配上咬一口,就会让牙齿发酸的小苹果。 吃完饭后的林客却不打算马上休息,而是借著火光开始磨斧头、削树枝。 拆下了三只箭的箭头,林客割下自己的麻衣內衬,將箭头分成三角排布,绑在一根笔直的树干一端,做好了一把简易的鱼叉。 其实刚开始林客还想做一个鱼笼,但是需要编织藤条,且会花费大量的时间。现在林客只想快点將身后那个临时营地搭建好,再去考虑別的。 明天上午捕鱼,下午將庇护所的遮挡完善好,最好有时间挖土,朝著地下下挖三十公分左右的坑,把庇护所棚子改建成中世纪大部分农奴居住的堡地模样。 山坡上不用担心下雨积水,只要在庇护所两边挖上排水沟就好。 挖一个下凹式、上面再加盖上遮挡物的堡地,无论是保暖还是舒適度都会上升不少。 想著明天的工作计划,林客躺在柏树铺成的床上,盖著旗布,疲惫地睡了过去。 噼里啪啦。 火堆带来温暖。 林客很庆幸自己又存活了一天。 第三章捕鱼能手 天微微亮,林客就已经从庇护所內柏树枝铺成的床上起身。 昨晚是林客这几天来睡得最舒適的一晚。简单活动了身体,感受之前的伤痛和疲劳已经消失了大半,这对於现在的他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个好消息。 受了伤加上长途奔波,居然还能好的挺快。 不知是否错觉,看来穿越后,自己的身体还是获得了不小的强化。 或许等再过两年,就会成长为一个身高两米的彪形狂战士,到时候谁来都不会是自己的对手。 林客胡乱想著,拿著做好的简易鱼叉和水囊就朝著河边走去。 捕鱼和搭建庇护所是今天的主要任务,自己携带的黑麵包和肉乾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根据野外生存的经验,將大力气花费在住所,从而忽视了食物的获取,是没办法在荒野中生存下去的。 河边的鱼依旧悠然自得在那边游来游去,对於岸上对它们垂涎欲滴的林客毫无防备。 显然,这里的鱼群没有经歷过钓鱼佬的垂钓,还是缺少了一些戒备心。 挽起裤腿,林客对准水中的鱼全神贯注,猛然一戳! 没中! 再来一下。 还是没中!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该死。 连续来回戳了十余次,依然毫无收穫。 看著在自己脚边挑衅的傢伙们,林客只能耐著性子继续。 光线在水面和空气中是有折射角的,在岸上观察水里的鱼,其实是和鱼差了一个小身位,只有对准旁边一点的位置才有可能命中,而不能完全对准看见鱼的位置下手。 这是初中还是高中学过的知识,林客已经忘了差不多了。只不过这个理论虽然没错,但是却没有考虑到人的反应时间和鱼的游动速度。 河那么宽,鱼是会跑的,才不会傻傻地等在原地等著林客戳它。 忙碌了大半个早上,林客终於瞎猫碰到死耗子,捕获了一条巴掌大的鱼,回到岸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休息。 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別,就是人是会动脑子的。 林客简单总结了一下原因。 一是鱼游的太快,二是河太宽了,三是自己並没有捕鱼的天赋。 看来做一个鱼笼,靠著鱼笼捕鱼才是一个好主意。 林客觉得还是需要多砍些枝条和藤条,先做些绳子,以后每天晚上睡前,花点时间来研究一下编织工艺。 至於现在,林客环顾四周,也是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河边不缺被衝上岸边的木头树干,林客起身寻找了些適合的堆在一起,又捡起河边的小石头,用石块枝条在河里偏下游的位置简单围了个简易的小水坝。 然后自己扛著木头,重新入水驱赶著鱼群,將它们往小水坝的位置赶。 水並不深,加上林客並没有去到河中心的位置,因此也只漫过了他的膝盖。水里的鱼也在林客的驱赶中,朝著满是漏洞的水坝游去。 即使水坝只是用些简易的树干和树枝稍微拦住去路,却也將赶到这里的鱼群困在这里,只会原地绕圈,正適合林客下手。 这一次收穫满满,不多时,七八条鱼就被林客逮到扔到岸边,在空气中来回扑腾。 看著太阳已经高高掛起,林客也不再继续,走到岸边隨意扯了几根草编织在一起,將鱼串一串,放在手中拎了一下,差不多有个六七斤的量。 心里顿时充满喜悦。 就著河水给几条鱼开膛破肚,林客扛著烧火用的干木,提著几条鱼回到庇护所,开始准备起自己的午餐。 炊烟升起,一锅鲜味扑鼻的铁盔燉鱼汤开始沸腾冒泡,再切上个苹果中和鱼的腥味,撒点盐一起燉煮。顿时让飢肠轆轆的林客胃口大开。 鱼被林客分成了两份,一份中午燉著吃,另外一份则是用短刀切成一片,放在火旁烤乾,等到火苗渐渐熄灭的时候,又在火堆上用木棍搭了个小架子,將半乾的鱼片放上去熏干。 熏制后的鱼可以保存一周左右的时间,储备一些食物以备不时之需极为重要。 大口吃完鱼肉,喝完鱼汤,林客打著饱嗝,却抠抠搜搜地连鱼骨也捨不得扔,而是將骨头一一摆上了燻烤架子上。 把鱼骨头烤乾烤酥,回头用石头磨成粉煮汤,也是很鲜的呢。 又席地坐了一会儿,林客起身开始清理自己的庇护所。 庇护所的占地其实並不大,三个林客横躺在里面基本就能填满,而且顶上也只是用些简单的树枝填充,一但下大雨,依旧是会漏水,因此,重新改造一番才是个不错的选择。 林客又去四周寻找材料,很幸运,在距离庇护所几百米远的山脊另一边,意外发现了一片形似白樺的树木。 白樺树的树皮呈白色,薄且光滑,最重要的是可以整体剥落。良好的防水、抗腐蚀性能用来搭建屋顶是一个极其合適的选择。 据说在北方游牧民族,迁徙时就有携带白樺树皮充当屋顶的习惯。 林客不能完全確认这就是白樺树,但那可以完全剥下的大张树皮,却也让他高兴了好一会儿。 用斧头开始剥皮干活,不多时,一大捆用藤条绑起来的树皮就被林客拖回了庇护所。 重新铺设屋顶,一层小木棍,盖上树皮,往上面用乾草铺平,搅了些泥浆当做粘合剂,再往上面搭盖上一层树皮。如此一来,任它外面的雨有多大,也淋不到里面。 而后,林客便將庇护所內的柏树枝清理出去,开始用木尖刨土。 把庇护所內部空间的土下挖,一方面是为了清理表层的腐植和各种爬虫,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扩充空间以及保暖。 而且等到挖到了合適的深度之后,还会在里面生起火堆,烘烤表面的土层,再撒上草木灰,如此一来就能够很好地避免蛇虫鼠蚁的骚扰。 等到晚上点起火堆时,凹陷下去的庇护所內侧会有堵自然的土墙,而这堵墙也能够很好得折射热量。 现在已经是秋季,再过段时间入了冬,白雪皑皑的情况下,没有结实的房屋极有可能会被冻死。 挖土的工作比林客想像中的要麻烦,表面堆积的腐叶很好清理,但下面的一层硬沙石却是极为坚固。忙活了一个下午,堪堪挖了不到十公分的深度。 这还是短刀斧头齐上阵的效果。 要是有一把称手的工具就好了,一把鸭嘴锄,一把铁铲。 林客突然想到当时在战场上,自己队伍里,有个农奴用的武器就是一把锄头。 只不过当时自己忙著逃跑,没有细细打扫战场,导致现在缺少一件极其好用的铁器,不由得后悔起来。 正当林客决定熬夜加班改善升级庇护所时,突然间,远方传来的一声狼嚎,却让他瞬间停止所有动作。 一时间, 毛骨悚然。 第四章遭遇野狼 有狼! 林客停下手中的动作,第一时间拿起了一旁的骑士剑,四下张望了片刻后,迅速抓紧將武装衣和锁子甲套在身上。 那个一直被他当作燉锅用的头盔,此刻也终於是承担了本职工作……虽然戴在头上鱼腥味有点重。 狼嚎的声音听著挺远,但能够听到声音,说明四周范围內都是属於狼群的活动范围,又或者说,是它们的活动领地。 一声狼嚎之后,又接连响起另外几声嚎叫,林客粗略估算,至少有五只以上的成年狼在这片范围活动,如果再加上一些老狼小狼,这就是一个拥有十几只狼的狼群了。 又过了许久,狼嚎声停息,林客悬著的心也渐渐放下,看来它们今晚並没有发现自己。 有著鎧甲和长剑的林客,自信能够对付一两只野狼。但是如果是一群狼围攻自己,依照目前自己的身体状態,那么即使是全身板甲都没用。 需要帮手、篱笆、陷阱、坚固的木屋! 最好能够把狼群中的成年狼猎杀一部分,这样才不会对自己造成威胁。 至於说狼群报復?不存在的,野兽永远是野兽,面对能够轻易杀死自己的两脚猿,只要给它们来个狠的,以后这块地盘就是自己说的算了。 脑海里浮现无数念头,实际情况则是林客庆幸前两天自己最为虚弱的时候,没有遇到那些傢伙。 真是无比幸运,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上帝存在,那么祂一定是站在自己这边。 夜晚的风很凉,在发现了狼群踪跡的他,今晚睡的並不好,锁子甲和骑士剑也不敢丝毫离身。 直到东方吐白,他才打著哈欠起身,继续著一天的忙碌。 上午继续用鱼叉捕鱼,然后搜集藤蔓,准备做一个鱼笼,下午继续加固庇护所顺带去砍些树木,將庇护所给围起来,做一个简易的围墙。 虽然半山坡上的平地很宽阔,但是庇护所的实际占地面积却不大,林客决定先用木柵栏围一个十平方左右,高度在一米五的圆形柵栏,將自己的庇护所框起来。 这是一个不小的工作量,但是狼群的威胁迫在眉睫,他也只能抽出时间去做。 挖掘地基壕沟,每隔一段距离竖起尖头木桩,再用树枝和藤条作为围挡,糊上泥浆。 整整花费了三天时间,林客的篱笆围栏才勉强成型。 篱笆围栏的作用並不是可以直接阻止野兽对自己的袭击,而是在面对野兽袭击时,自己不会腹背受敌。 只要自己站在围墙內部,那些胆敢来破坏篱笆的傢伙,第一时间就会被自己发现,然后就可以砍死那些胆敢上前的野兽。 三天时间,除了完成篱笆围栏的修建,林客每天晚上还抽空编织了捕鱼鱼笼,在经过不断调试之后,终於可以使用了。 林客每次搜集木头修筑围栏的时候,都会带回一些粗细均匀、质地坚韧且柔韧性好的藤条,用短刀处理好表面杂质、泥土,清洗乾净浸泡在河水中,使其充分吸水变软,方便后续弯折编制。 然后挑选较粗藤条,用火烤弯曲。將藤条弯成圆形作为鱼笼底部和顶部的圈,用从麻衣上扯下来的布条搓成绳子,固定接口处。 再取若干根直藤条,均匀分布在两个圆圈之间,作为竖向支撑,同样用绳子將它们与上下圆圈牢固捆绑,形成鱼笼基本框架。 编织到鱼笼顶部时,逐渐进行收口。將剩余藤条头部向內弯折,再用细藤条紧密缠绕固定,確保收口牢固且紧密,防止鱼儿逃脱。 再製作鱼笼入口,用藤条编制一个大口漏斗,再逐渐缩小编织,在鱼笼侧面合適位置。 拆除部分编织藤条,將漏斗状入口安装进去,用细麻绳將入口边缘与鱼笼主体紧密捆绑连接,確保连接处无缝隙。 最后选些小的石子放置在鱼笼底部,保证鱼笼能够在水中能迅速下沉並保持稳定位置。 直径由大到小的鱼笼入口套在鱼笼主体上,只要鱼儿游进去,就会被困在里面,等待林客收穫。 从地里挖了些蚯蚓,搭配上隨手捕捉的一些小昆虫,林客將它们捣碎,塞到鱼笼的深处当作诱饵,然后找到鱼群最多的地方下笼。 其实还有一个获取鱼饵的办法,能够更快地吸引鱼群,那就是人类的粪便。 只不过在做了一番心理斗爭之后,林客还是放弃了这一行为。归根到底,还是自己没有到饿死的边缘线上,接受不了吃了自己粪便的鱼再吃进嘴里。 砍柴打水回到庇护所,林客看著掛了好几排的风乾鱼肉,又想起之前去剥树皮时候的樺树林,临时决定换个口味。 林客拿起斧头走进森林,不多时就找到了一截倒塌腐烂的朽木。对著腐烂最为严重的地方劈了下去。 不多时,一只只圆滚滚,白色偏黄的小肉虫出现在林客的眼前。 黄粉虫,又或者叫做麵包虫,一些腐木环境中能见到。它富含丰富的蛋白质,是牛肉的好多好多倍,前世某个户外探险家十分热衷表演去头就能吃的热门昆虫之一。 一截朽木砍完,林客就得到了一大捧优质蛋白,他並不准备生吃,而是要带回去用石板来煎烤,又或者是煮一锅汤。 能保证食用熟食的情况下,林客拒绝生吃。 今天的林客运气格外好,就当他准备寻找下一个朽木时,一片不大的空地上,出现了让他眼前一亮的植物。 野胡萝卜! 看著那白色的小花簇,林客连忙跑了过去,对著眼前绿色的植物开始挖掘。 作为胡萝卜的老祖宗,没有经歷过筛选的野胡萝卜只有一根手指头大小,看上去更像是放大版的草根,在某些时候,它更像是侵入菜园、草地和麦田的杂草。 但在此刻,这一片野胡萝卜却为林客提供了急需的维生素! 当然,那还没有吃完的苹果也算是维生素来源之一,只是那个酸味实在是太难以下嘴,每一口都感觉自己的牙齿在发酸,或许等到以后有条件,酿成苹果酒或者苹果醋来食用,才是正確的选择。 收穫满满的一天! 可惜的是,每次出门都要提心弔胆的。 打开简单的围栏门,又从內用几根木棍栓好,林客再次取出顶部已经烧的乌漆麻黑的头盔来製作晚餐。 一顿炭烤麵包虫配上熏鱼胡萝卜汤,吃得饱饱的林客顿时从头舒服到尾。 吃完饭,林客整理著已经在水里泡好的藤蔓,剥离出纤维长条开始揉搓,直到变得柔软有韧性,这才將几根纤维条交叉编织,搓成一条结实的绳子。 在经过几天的深思熟虑之后,林客还是决定主动出击,对待自己领地內的狼群,不能放任不管,唯有解决掉这个威胁,自己才能放心地在这生活下去。 设置绳索陷阱,这是他目前想到的最好办法。 第五章诱捕猎狼 一头捕获的狼能够为林客提供什么? 成年狼的皮毛面积约为1.5-2.5平方米,狼毛的密度可达20000-30000根/每平方厘米,內层的绒毛保暖性强,外层的粗毛防水性好。 只要有两张狼的皮毛,自己就能製作一床被子,又或者一件皮衣,外加一副手套一双鞋子,从而应对即將到来的冬天。 狼骨可以用来製作骨刀、骨铲、箭头、骨针、鱼鉤也都是很好的材料, 去除骨骼、內臟后,一头狼能够食用净肉的重量也有15公斤左右。 除此之外,狼牙可以用作装饰品卖钱,狼筋用作弓胚等等。 可以说,在林客看来,猎狼不仅仅是消除对自己的威胁,同样也是为自己提供物资储备。 其实他这几天也有在寻找其它食草动物的踪跡,因为无论是鹿还是山羊,又或者是其他大型食草动物,所能够提供的能量是远大於狼的。 林客心中暗想道:能够抓只兔子解解馋也是不错的。 只不过经过多天的寻找,除了地上偶尔能够看到兔子的脚印外,並没有发现其他动物的脚印和粪便残留。 没有守株待兔的打算,林客穿好装备,拿起武器,带著绳子和木棍来到了森林的深处。开始寻找合適的陷阱位置。 动物迁徙路径和水源附近是最好的地点,在兽径旁设置陷阱,利用动物的习惯性移动路线能够极大地提升成功概率。 而在水源附近的话,利用动物饮水时的放鬆状態,也同样有效果。 对於庇护所的四周地形,林客这些天只探寻了一部分,並未走的太远,而今天,他却要远行去设置捕兽线路。 出发前最大限度清洗乾净自己的身体,確保將自身的气味降到最低,林客沿著森林中狭小的兽道前行。 一路上披荆斩棘,带上了几乎全部身家的他,仿佛又像是回到了前几天逃跑时候的场景。 在一处靠近山崖的角落,细心的林客发现了新鲜的脚印和狼的粪便。 林客深知这次捕猎绝非易事,但他还是决定在这片野兽频繁出没的山崖兽道中,设置一个绳套陷阱。 林客取出编织的绳索,这绳子纤细却坚韧,纯天然的材料,加上编制好后又放到水里冲洗了好几遍,清除了自己的气味,不易被野狼察觉。 他將绳子的一端紧紧地系在一棵粗壮大树的树干上,坚实的树干足以承受猎物挣扎时的力量。 接著用尖头木棍在地上刨坑,把绳套的主体部分放置其中,又用落叶和细碎的树枝掩盖,確保陷阱表面看起来与周围环境毫无二致。 將绳子的一端连接上木棍,又將木棍弯曲,用小枝条卡好弯曲的状態,只要有动物踩到这个陷阱,弯曲后的木棍就会瞬间回直,將猎物悬空在树干上,倒掛起来。 完成这一切后,林客后退几步,审视著自己的杰作。 从远处看,这片地面没有任何异常,他满意地点点头,心中默默期待著这次狩猎能有所收穫。 照著这个陷阱的布置模式,林客继续在四周又设置了三个陷阱。隨后拿出一包用树叶包裹起来的鱼內臟,掛在了几个陷阱的中间位置。 然后就是等待了。 天色渐暗,林客並不打算走夜路赶回庇护所。寻了一棵粗大的树爬了上去。 用斧头处理了一下树上的树枝,挑了个合適的树杈用木棍搭了个简易的平台,准备就在陷阱边上休息一晚上。 林客其实还是担忧狼的智慧,绳索陷阱只能暂时困住它,除非使用捕兽夹或是更加坚实的绳套。 否则困住的时间一长,自己製作的绳套很有可能会被狼挣扎时,撕扯之下断开。 先守上一晚,看一下能否蹲点蹲到狼群的出现。 简易的平台不大,没办法躺下休息,靠在树干上的林客打磨著手中的石矛。 一共三根,都是选取最为笔直的木棍製作的投掷工具,在矛头的位置,还绑上了浸了鱼油的火绒,再用麻布紧紧包裹起来。 光有羽箭,没有一把好弓,这让林客感到一阵可惜。 林客又不禁想起之前【乌鸦】骑士的扈从携带的那把长弓。 当时战场一片混乱,【乌鸦】骑士的那个扈从还没有射出一箭,就被对方的骑士用战斧砍飞了脑袋,还顺带把那把好弓给劈坏了。 而自己逃离的时候,也只是拿了还算完好的箭袋和里面的羽箭,没去拿那张破弓。 长夜漫漫,无所事事的林客脑海里回想著当时的战斗场景,復盘战斗的全过程。 双方遭遇战,己方的【乌鸦】骑士战马在遭遇的一瞬间,就被对方射倒在地。 摔倒的【乌鸦】骑士来不及反应,就被敌方骑士一个骑枪衝锋带走,可惜了【乌鸦】骑士多年训练的高超武技,丝毫没有派上用场。 衝锋的敌方骑士又借著惯性,还把处在队末的林客和另外一个农奴撞飞。 再然后,就是己方的士气崩溃,我方的扈从连带一群农奴都开始逃跑。那些蛮族士兵开始追逃屠杀。 不知过了多久,正当林客打著哈欠时,树林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他顿时惊醒。 丛林中,几双幽蓝的眼睛在黑暗中无比清晰。 狼群来了。 林客屏住呼吸全神贯注,看著眼前至少七八头野狼在自己设置的陷阱周边徘徊,很显然,都是被地上那堆鱼內臟所吸引。 警惕试探之后,终於,其中一头狼朝著內臟走去,用鼻子嗅了嗅,开始舔食。 见没有发现危险,不远处的几头狼也都开始焦躁不安起来,但却没有一头狼敢靠近。 隱隱约约的林客看不清下面的具体情况,只能够看见一堆夜明珠般的眼珠子在四周来回晃动,不时有低声嚎叫和树枝摩擦的声音传来。 林客带来的內臟並不多,在那只明显是头狼的傢伙吃乾净之后,其他的野狼也开始四下嗅著味道,希望能够找到点东西果腹。 突然,一声崩弦声响起,紧接著就是狼的哀嚎声和一阵骚乱。 没有过多犹豫,林客连忙取出火镰点燃了一根石矛,亮起火苗的瞬间,他就朝著狼群嚎叫最密集的地方投掷过去。 火光照亮了四周,只见一匹野狼被倒掛在树干上,一只腿上被绷直的绳子紧紧套牢,不停地在半空中晃悠。 四周几头野狼正围著它来回踱步,不停地嚎叫。 插在地面上突然亮起的火光,再一次让那群狼惊嚇起来,面对未知的突发情况,加上野兽对於火焰的天然恐惧,顿时有几头狼衝进了树林,朝著远处逃去。 面对猛兽袭击领地、又或者一同狩猎猎物时,狼群都会团结一致,敢於周旋徘徊,时机合適时,发动攻击。 但面对偷袭,一时间的慌不择路而逃跑,却是所有生物的天性。不仅仅是狼,包括人也同样在內,就像那些战场的徵召溃兵一样。 第六章收穫满满 眼见狼群跑得差不多,现场只剩下被陷阱掛在树上的那头倒霉的傢伙,以及另一头不知道为啥原因还没有逃走的野狼,林客当机立断滑下树。 一对一,优势在我。 快速接近那头还傻愣愣站在原地的野狼,快速接近到不过七八米距离,林客一根石矛投掷而出,一发扎到了狼身上,没入一寸有余。 那狼其实在林客下树的时候,就听到了身后的响动,但奇怪的是没有回头,而是继续抬头看著被吊在树上的那头狼,等到林客动手时,它才反应过来,却是已经来不及了。 眼见那头狼被矛扎翻在地,林客快步上前,双手握著骑士剑对著它的脖子猛刺下去,鲜红的血液瞬间喷出。 拔出剑来,也不去再管它,而是又几步走到那头掛在树上不住嚎叫摇晃的狼跟前,对著它的脖颈处猛砍一剑,让原本还在摇晃挣扎的身躯瞬间停了下来。 又是一剑將吊著的狼来了个大放血,林客成功双杀。 吃不准那些逃跑的狼是否会杀个回马枪,林客不做停留,简单將剑上的血渍抹去,又快步回到之前的那棵树旁,吃力地爬了上去。 喘著粗气,林客看著之前投出去的燃烧石矛火焰渐渐熄灭,这才鬆了口气。 现场一片血腥,靠在树干上的林客耐心等待,原本的困意也已经全无,直到下半夜,再没见那些逃跑的狼回来,他才忍不住小憩一会儿,却又害怕掉下树去,又只能惊醒。 就这么迷迷糊糊,直到一缕亮光照射到了林客脸上,他才再一次爬下树,朝著那两具已经凉透的狼尸走去。 开膛破肚,內臟统统拋弃在原地,一头狼的重量在除去了內臟血液之后,大概还剩下在十五到二十公斤左右。 三十五公斤的骨肉皮毛,林客思索了片刻,还是决定一次性运回去再做处理,毕竟荒郊野外的,万一被其他路过的野兽捡了便宜,自己就白忙活一晚。 寻了些適合的小树砍倒,拆了几个陷阱,用绳子绑扎固定好做了个拖板,林客拉著两头狼朝著庇护所的方向走去。 来的时候花费了半天时间,而拖著这两头狼回去,林客从清晨一直走到了太阳西斜。 终於来到了庇护所,林客没有丝毫休息的时间,两头狼必须马上处理好,虽然天气已经转凉,但是鲜肉如果长时间不做处理,还是会腐烂。 肉要熏制,皮要先完整地剥下来。 在石头上来回磨著短刀,林客开始构思接下来要做的工作: 搭一个燻肉屋。 先搭一个框架,用樺树皮当做屋顶,还要在屋內用石头砌成简易炉灶。生火时木材冒出的烟才能对肉进行有效熏制,同时还需要用树枝削尖一端,架在屋顶木樑上,用来悬掛肉块。 两只狼,搭个四平方的足够了,林客心里想著,开始顺著狼皮与肉的连接处下刀。 短刀锋利的刃口抵在狼的脖颈处,林客深吸一口气,稳住颤抖的手。第一次干这事的他並不熟练,可现在他也只能依靠自己。 顺著狼毛生长的方向,缓缓划开一道口子,动作轻缓却果断,隨著刀刃推进,暗红色的血液从切口渗出些许,浓稠且已经凉透,顺著狼的身躯蜿蜒流下,滴落在火堆边上,瞬间洇出一小片深色印记。 庇护所內处理猎物不是一个好主意,甚至说,只有新手才会这么做,但林客却管不了这么多了,毕竟天已经黑了下来,现在再去河边,遇到的危险更大。 林客的手指微微发颤,却精准地將切口两端的皮肉轻轻分离。他的目光紧锁在手上动作,额头上细密的汗珠滚落,接著,他双手抓住切口边缘的皮肉,一点点用力往外拉扯,伴隨著轻微“嘶啦”声,皮肉与肌肉逐渐剥离。 露出底下淡红色、泛著微光的肌肉组织,上面还附著著丝丝白色筋膜。越往下剥,难度越大,皮肉与身体粘连得愈发紧密。 林客不得不放慢速度,用刀小心地割断那些顽固的连接。遇到毛髮浓密的部位,他会停下来,耐心地用刀背刮去多余毛髮,再继续剥皮。 即使他再小心翼翼,第一张剥下来的狼皮,还是破了好几个窟窿。 这是个不小的损失。 这个世界主要货幣是金弗、银苏和尼尔,一金弗大约等於二十银苏,而一苏的价值,又可以换算成大约十二尼尔。 一条劣质黑麵包大概二三尼尔,普通的小麦麵包价格相对较低,而加入了精细麵粉或特殊配料的麵包价格会高一些。 肉类价格因种类而异,猪肉每公斤约五到十个尼尔,牛肉略贵些,一篮子常见蔬菜可能只需一二苏。 一双皮製的靴子价格在三银苏到一金弗不等,一件简单的亚麻衣约五个到三十个银苏。在【禿鷲】男爵领的城堡周边,一间普通的单人住房,每月租金基本上在三到十银苏左右。 一张完整的狼皮,在【禿鷲】男爵领的价格一般是一金弗到三金弗之间,而就林客现在手上的这块,经过他加工,价格可以给到十个银苏。 亏大了! 虽然林客並没有准备將狼皮拿去出售,毕竟在这片一切事物都属於领主大人的土地上,偷猎行为是要被绞死的重刑,猎到的货物根本没有销售渠道。但看著原本价值不菲的东西被自己亲手给毁了,还是不免让林客感到心疼。 自己现在是个山民,山民是不要交税的!打到的东西都属於自己,谁也抢不走,要是真的有领主走狗来抓自己,那么,那么就跑吧。 林客就將剥下来的狼皮放到一边,又去处理另外一只狼的皮毛。 这次手法比之前嫻熟了一点,最终效果也让他大为满意,只不过看著眼前的两堆狼皮,林客还是按了按额头,接下来的硝制部分,才是极为耗时耗力的一件事情。 挖骨剔肉,將两头野狼分解开,肉都切成条状,方便后续的悬掛熏制,狼牙、狼头、筋条、脂肪、骨头等等也都一一分类好,等待接下来的处理。 晚餐是一锅清水燉狼肉,说实话,狼肉的味道很难下咽,那腥骚气直扑鼻腔,每一口都让林客皱眉。 只不过作为一名前身是业余求生爱好者,现在是纯种野人的林客,再难吃的东西,也要咽下去。 第七章燻肉小屋 今天天气好啊! 爷们我真开心啊! 看那漂亮的小妹妹! 哥哥上瞅一瞅啊! 一大早,心情不错的林客大声唱著自己编的歌,愉快地在山里砍树。 空旷的山野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在那边迴荡。 用糟糕的歌声缓解无人的孤独。 人是群居生物。从远古时期开始,祖先们就以部落的形式聚集在一起,共同应对自然的严苛挑战。在冰川世纪的凛冽寒风中,他们相互依偎,藉由彼此的体温熬过漫漫长夜。 青壮年负责狩猎,老弱妇孺也在后方协助,处理猎物、准备居所。 这种紧密的群居协作,让人类在残酷的生存竞爭里站稳脚跟。 这是刻在基因上的天性,林客也不例外。 长时间的一个人独处,又经歷了好几次生死危机,让他的神经紧绷到了极点。 甚至做出了独自去狩猎狼群的不理智行为。 但是这次成功的狩猎,也让他心平復下来。在野外,想要长久地生存下去,一个良好的心態必不可少,重要性丝毫不比食物和水弱。 今天的任务是搭建燻肉房,收集好木材的林客哼著小曲挖著地基,仅仅一个上午的时间,一个框架就搭了出来。 两边墙面的修缮,顶棚的铺设,以及最为重要的炉灶搭设,这些都要靠他一点一点地完成。 直到燻肉房內冒起烟雾,林客这才心满意足的看著里面满满当当掛著的肉条关上门,准备到河边去捡鱼笼。 两天没有检查,鱼笼內又多了好几条肥鱼,林客將它们一一取出,又將一些狼皮上附著的边角料塞了进去,重新扔回水里。又转向野胡萝卜地里,隨手挖了些,带著收穫回到庇护所。 看著围栏內到处堆积的东西,不知不觉,这么多天过去,自己拥有的资產,不知不觉间,已经超出了自己的预期。 锁子甲、武装衣、麻衣麻裤各一套,鹿皮鞋一双,一柄骑士剑、一把短刀、一个当锅用的头盔、一把短斧、九支箭加上箭袋 一柄鱼叉,两根石矛、一个鱼笼、两套绳索陷阱、五米左右的绳子,两张未硝制的狼皮、一堆还未处理的野狼材料,一堆收集好的原木和柴火。 黑麵包、奶酪块、肉乾都已经吃完、盐还剩下一点,熏鱼肉5公斤、熏狼肉预计能够產出20公斤左右,酸苹果一百多个,野胡萝卜小半公斤左右,以及一把烤麵包虫和小半袋酥香鱼骨。 火镰一对、装水的囊袋一个,被当做垫被的【乌鸦】旗布,几枚银苏和一小堆尼尔。 围栏保护著一个地堡庇护所,里面还搭建了一个燻肉房。往山上走过山脊是一片樺树林,山下是一片可以耕种的河滩地,再往下走是一条小河,里面有鱼,岸边又有多年来冲刷堆积的柴火。 空地的一边长了几十棵苹果树,不远处还有一片野胡萝卜丛,另一边长著许多碗口大小的树,很容易就能够砍下来,当做建筑材料。 (请记住 101 看书网伴你閒,101??????.?????超贴心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接下来自己要做什么? 林客站在围栏外的空地上,望著远方的天空,开始打算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將狼皮硝制好,用做冬天御寒的被子和衣服。有了狼筋,再做些鱼胶,就可以做一张弓。 有了弓,就能弥补自己缺乏远程打击手段的不足 庇护所要扩建,至少要能够放下一张床,一张桌子以及一个壁炉。 还需要一个窖藏室,用来存储收集起来的食物,等到了冬天,大雪封山,河面结冰的时候,就没办法再去收集食物。 器皿也是必须品,自己缺少吃饭的锅、盛水的盆、吃饭的碗,想要获得容器,要么自己烧制陶器,要么去和外面的村民交换。 烧制陶器的话,还要寻找合適的粘土、还要制窑、还要砍树烧木炭等等,也是一项极为繁琐的事情。 趁著冬天还有段时间,坡下的土地也要开垦起来,等明年春天的时候,种上些农作物,才能有稳定的食物来源。 想到种植,林客心中又开始盘算种子的选择,黑麦、小麦、燕麦、豌豆等等,都是【禿鷲】男爵领內最为常见的作物。 在大雪封山前,自己还要想办法出去一趟,找个村落或者庄园,换些生活必需品。 过了河,往北走是【雪鹿】男爵的领地,自己可以偽装成山民,只要不进入男爵的城堡控制范围,不遇上巡逻的卫兵,一般地里干活的农民,又或者农奴们其实很乐意和躲在山上的山民们交换些物资的。 对此,许多领主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並非因为他们善,而是整个北方,除了几个大的城镇和一些村子,荒野都是地广人稀,领主想管也逮不住人。 短暂休息了片刻,林客回到围栏內,开始处理剩下的那堆狼的边角料。 狼头被他整个放在火边烧烤,等到时候剔除头上面的肉和里面的脑花,再过几遍热水,就能得到一个完整的狼头,既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卖给商人换钱。 狼筋则是经过乾燥、去脂处理,等有空的时候,可以用来製作弓胎。 狼牙狼爪等等不用说,去掉容易腐烂的肉,也都是很好的收藏纪念品,都是可以交易的货物。 狼油被暂时先存放在箭袋里,动物脂肪可以用来食用、照明、製作肥皂、处理皮毛、保护皮肤不乾裂等等,说是万金油也不为过。 而最重要的,就是那两张狼皮的处理。 硝制的原理是利用硝酸盐的化学物质对皮张进行处理。硝酸盐在皮张中分解產生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又能够与皮中的蛋白质发生反应,起到抑制细菌生长、防止皮张腐败的作用。 同时也能使皮张中的纤维结构变得鬆散,从而增加皮张的柔软度和韧性。 狼皮还算新鲜,所以林客並没有用清水先去浸泡皮毛,而是直接用刀刮去皮上的残肉、脂肪等杂质。 等到两张皮毛都处理的差不多,这才拎著走到河边,放到水中浸没泡著。 一方面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脱脂作用,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去除狼皮毛上可能存在的寄生虫。 在浸泡毛皮的时候,林客开始了另一项工作:硝水液的製作。 硝制最重要的就是硝液的配置,林客手上没有皮硝、硝土,但却有草木灰。 野外生存,正所谓遇事不决草木灰。做肥料、抑制病虫害、杀菌消毒、製作钾盐等等,草木灰几乎无所不能。 用麻衣反覆过滤出比较清澈的硝水液,林客又在围墙外刨了个水坑,又用粘土夯实底部,做了个硝水浸泡坑。 硝制时,需將处理过的皮放入硝液中浸泡,浸泡时间根据皮张的种类、厚度和硝液浓度等因素而定,一般需要数天至数周不等。 在浸泡过程中,要定期翻动皮张,使硝液均匀渗透。 等到最终硝制完成后,將皮毛从硝液中取出,用清水冲洗乾净,去除表面残留的硝液和杂质。 然后进行晾乾或烘乾处理,在乾燥过程中要注意对皮张进行拉伸和整理,防止皮张收缩变形。 如此繁琐工序完成,一张勉强能够使用的皮草才算製作成功。 第八章开垦荒地 时间一天天过去。 林客对於把庇护所升级成木屋的工作也在有序进行。 每天上午到森林中伐木,中午时分將处理好的原木一根根地拖回庇护所外,下午则是开始挖掘地基,刨制木板。 这是一项极为繁琐的工作,在林客的努力下,花费了將近一周的时间,才將木屋的雏形搭建完成。 刨土挖出的石头都被林客放在一边,等到木屋的整体搭建的差不多时,正好用来当作壁炉的基础材料。 最终当木屋成型时,林客也如愿以偿地將两块狼皮处理好。 裹著狼皮製成的皮袄,林客眯著眼在火堆旁用骨针穿线。 白天的时间越来越短,天气也越来越冷。 本来林间偶尔还有鸟的叫声,但是现在却只有风的呼啸和树枝的沙沙声。 原本林客还想抽空,將坡下的土地都开荒出来留作来年耕种的,眼下却有些来不及了。 主要还是缺少劳动工具,没有锄头没有犁,即使林客花费了两天时间,也才勉强清理了半亩地,把上面的杂草和碎石清理出来。 清理出可以耕种的地,和开荒有著本质区別,清除杂物、移除障碍、土地初耕、平整地块、施肥养地等等。 一块好的田地想要开垦出良田来,所消耗的是一个壮劳力数年的时光。 而清理出土地就简单的多,把地面上那些杂物草根都给大致清理一遍,等到播种时节,把种子撒下去。然后看天吃饭,收成的话就不要多想了。 除非按照他接下来的行程,出山一趟,看能不能换些铁器回来,不然来年真的收穫不了粮食。 因为他压根就没有东西可以种! 吃了好久的鱼和肉,林客对於穀物开始有些想念。 这些天捕鱼採集,加上之前的烟燻肉,林客储存的食物省著点吃,还是能够撑到来年的春天,但是接下来吃什么,却让他绞尽脑汁。 “还是出去一趟吧,至少换些种子来。” 林客自言自语道,长久的孤独让他不得不时常对著自己、对著天空、对著树木说话,否则时间长了,他真的会发疯的。 往南走肯定不行,那是【禿鷲】男爵领主的地盘,说不定会有人认出自己,虽然概率不大,但是林客不想冒险。 往北的话,【雪鹿】男爵领主的控制区域自己並不熟悉,更何况,那些从北方来的蛮族也很有可能会在那边出没,但是此刻的林客別无选择。 “狼筋已经风乾的差不多了,先把弓製作出来,有远程武器傍身,多少安全点。” 林客取出自己之前收集的狼筋,又把这么多天来製作积攒下的鱼胶,开始准备制弓。 弓的製作极为简单,竹片掰弯绑上绳子就是一张弓。弓的製作又极为复杂,一张威力大,射程远、精度高的弓,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工期。 林客决定先做一把简易弓,至少有个四十磅的拉力,能够狩猎一般体型的野兽便可。 在材料的选择上,一般选用牛筋、鹿筋等最好,只不过很可惜,他没有,只能用狼筋来替代,效果会差上许多。 弓胎需要选择弹性好的木材,如榆木、桑木等,將其加工成弓的形状,作为弓的主体结构,林客所能选择的只有目前用处最广泛的木材,白樺木。 將选好的木材进行乾燥处理,防止变形。然后根据设计的弓型,对木材进行削磨等加工,使其成为弓胎的大致形状,同时还要注意保持弓胎的对称性和均匀性。 处理好的狼筋用温水泡软,然后均匀地涂抹鱼胶,从弓胎的中心开始,向两端逐步粘贴在弓胎上。每一层筋都粘贴紧密,避免出现气泡或褶皱。 粘贴过程中用工具轻轻压实,待一层乾燥后,再粘贴下一层,直到达到需要的强度和弹性。 弓梢最通用的材料无疑是牛角,林客却不得不用狼骨来充当梢部。 先將狼骨磨成合適的形状,使其能够与弓胎的连接部位相匹配。再用鱼胶將弓梢牢固地粘贴在弓胎的两端,並用麻衣上扯下来的线缠绕固定,確保弓梢与弓胎连接紧密。 等到弓上的筋和其他部件完全乾燥固定后,还要对弓进行整体的修整,將多余的筋、丝线等修剪整齐,使弓的表面光滑。 等到最后製作完成后,还要对弓进行调试,检查其弹性、拉力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一张简易弓的製作又花费了林客整整一周的时间,期间他又把围栏加固了一遍,面积朝外扩展了一倍,高度也堆到了一米八左右,顶部和周围还都插上了木刺。 他可不想自己在外出的时候,被野兽闯进来捣乱。 同时林客也用自製的骨制工具,將地整理出来了一亩多。 没有深耕过的土地是没有肥力的,不管往上面种什么,收穫都不会很多。 而堆肥,就是发掘出这块河滩耕地的最好办法之一。 堆肥,就是把粪便、动物尸体或內臟、落叶、枯枝等等有机物收集起来,挖个坑,铺上一层肥料就洒上些水,重复操作后,最上方覆盖一层土,將整个堆肥堆盖住,在保温保湿的条件下,让微生物自然发酵。 同时每天轻轻搅拌,让它充分接触空气。一段时间后,原本的有机垃圾变成了黑褐色、散发著泥土清香的肥料。 特別是贫瘠土壤使用堆肥效果最为显著,按照林客的估算,这一亩地种上黑麦並採用堆肥法,预计至少能收穫两百公斤左右黑麦。 种植黑麦最好的时间是在九月中旬到十月中旬,而现在已经是十月出头,再晚的话,也同样会影响收成。 林客决定明天一早,就先去北方碰碰运气,无论是铁器还是种子,又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都是现在的他所急缺的。 按照林客的猜测,山外的战爭经过了这么多天,差不多也该进入平稳期了。 那群自北面来的蛮族,按照之前队伍里其他经歷过战爭的人老人所说,都是来自北边海外的诺德人海盗。 沿著海岸线一路南下掠夺,靠近北海的【雪鹿】男爵领几乎每次都会被关照到。 如果南下的诺德人海盗人数太多,【雪鹿】男爵领的东西不够抢,那么再往南些的【禿鷲】男爵领也在他们的掠夺名单之中。 再往南边,这些海盗甚至能够一直抢到那个目前为止,大陆上最为强大的帝国的境內! 第九章路遇强盗 天色微亮,林客就已经穿戴好装备,准备出发。 穿著贴身的狼皮袄,里面是擦拭的发亮的锁子甲,头上的铁盔也在经过数遍清洗之后,展现出原本的银白色。 麻裤配上鹿皮靴,腰上绑著一根皮带,骑士剑隨意插在腰间,后背上还背著一把猎弓和几只羽箭。 全副武装的出门,任凭哪个不长眼的强盗也不敢隨意找自己麻烦。 除此之外,林客还带上了之前搜刮来的所有钱幣,一共是5个银苏和18个尼尔,外加上能够换钱的狼牙和狼爪骨。 村民虽然对后者的兴趣不大,但是却能够低价收走,再卖给那些偶尔会出现的行商,多少也能够赚上一些。 狼头、鱼乾肉乾之类的食物,林客只带了自己够吃的部分,剩下的要留著过冬,也没有想拿去交换的打算,並且这些食物的性价比不高,自己也带不了许多,只能儘量减轻负担捨弃少带。 斧头这次出门也不打算带上,只带了剑和短刀,现在已经是深秋,山林里面的杂草丛几乎没有,偶尔一些有这两样武器也能够砍开一般的障碍物。 走出围栏,林客辨別了一下方向,朝著自己当初来这里的方向走去。 虽然是打算去北边找个村子换东西,但是直直朝著北边走就要翻过好几座大山,因此先顺著河水朝下游走去,再寻找到一处能过河的平坦地带,才能绕过山路。 当时自己来到这个山谷的时候,耗费了两天左右的时间。这一次出行,从早上一直走到傍晚,林客才找到一处水流平缓的地方过了河。 过了河到了北岸,林客惊喜地看见几只麋鹿正在不远处的草丛里摇头晃脑,只可惜还没有等他解下弓箭,那几只鹿便迅速跑开。 林客心里想著,下次可以到这边来试试运气,如果能够猎到一只麋鹿来,自己整个冬天都不愁没有肉吃了。 在河边扎营,趁著天还没有完全黑,林客也顺带练了练自己的射箭技能。他前世有玩过传统弓,因此上手起来也很是迅速。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这把弓的製作还是太过於粗糙了,二十米开外只能够顺缘命中,超过三十米就完全失去了准头。 吃著肉乾,林客又仔细检查了自己装备,披著狼皮就在火堆旁打盹。 一夜无话。 天亮,继续向北。 这一天,不过才走到中午时分,林客就发现了有人活动的痕跡。 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路的尽头还有一个破旧的废弃小木屋。 林客走到木屋跟前,才发现半倒塌的木屋已经完全被废弃,转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只能继续朝前走去。 然而,还没有走出多远,前方却出现了两个人影。 走在前面的是个满脸胡茬的中年人,麻衣麻鞋,腰间佩戴把短刀。 中年人手里牵著根绳子,绳子另一头绑著一双手,手的主人从身高外形上看,是个不过十来岁大的小孩,披头散髮的,远远望去也分辨不出男女。 那个中年人一路骂骂咧咧,不时回过头扯著绳子的一端,希望后面那个小孩能够快点跟上,动作极为粗鲁。 就这么在这条只够一个人行走的路上,绕过了个拐角,双方都同时发现了对方。 双方都很吃惊,中年人下意识拔出短刀,欲衝上去捅林客,可往前两步看清林客的打扮后,瞬间后退好几步,表情由凶恶转为恐惧 那个中年人弯著腰,把刀扔在身前,完全不敢抬头直视林客,语气极为软弱地说道: “哦,哦,该死,我真该死!这位长官大人,小人实在不是故意冒犯您的,请宽宏仁慈的长官大人饶恕我吧!” 林客此刻也已经拔出骑士剑,对准想要上前的中年人,见到对方如此恐惧自己,当即开口道: “你是什么人!” “哦哦哦,长官大人,我叫布茨,是【禿鷲】男爵老爷的一个谦卑农夫,刚刚不小心衝撞了您,都是误会。” 正当林客还要询问,那个被绳子绑著的小孩突然开口大叫道: “骗子!暴徒!强盗!杀人犯!他是个杀人犯!他抢劫了我们村子!” 此话一出,那个中年男人瞬间猛地一拉绳子,把那个开口说话的男孩扯倒在地上,又极为迅速地捡起刀子,大声说道: “该死的杂毛!骯脏的粪便,去死吧,该死的东西!” 隨即又看向林客说道: “一个逃兵!不要多管閒事,我的人就在后面!他们马上过来了,你……” 话音未落,那个叫做布茨的傢伙,脖子便被一支箭射中,箭头穿过了他的喉咙,金属箭头从另一边探出头,长度足足有两三公分。 只见他双手捂著脖子,整个人不由自主地朝著林客跪了下来,鲜血顺著脖子往外冒出,不过片刻就染红了胸前的一大片麻衣。 林客扔下弓箭,拔起插在地上的骑士剑,走到布茨身前,一脸冷漠地刺穿了他的心臟。 一伙强盗,刚刚洗劫了村子,正带著战利品返回。 解决了一个人之后,林客询问还倒在地上挣扎的小孩说道: “他们有几个人,有多少武器?有没有弓箭?有多少鎧甲?” “我……我……” “说话。” “三个,至少有三个人,他们有刀,还有人拿斧子,我没有看见弓箭和鎧甲,他们都穿著和我们一样的麻衣。” “你们村子有多少人?” “我,我不识数,我知道有我一家,波特叔叔一家,大鬍子爷爷一个人住,还有小莉莉一家,就这么多。” 也就是说,三个以上的强盗,偷袭了最多十来个人的小村子,村子最多只有三到五个壮年劳力。 林客心中迅速盘算一番,开口道: “很好,你先躲在一边,不要出声,不要出来。” 林客拎起那个男孩,也没有去解开捆著他双手的绳子,而是朝著路旁走去,將他放在一棵大树后面。 那个叫布茨的傢伙肯定不是什么好人,林客也无法判断这个小孩说的话是真是假。只能先继续绑著他,暂时让他先待在一边。 农夫在田里是勤劳朴实的,但同样也可以在山里客串强盗。从刚刚那个强盗的表现来看,就是一个有点小狡猾的客串强盗。 只不过很不幸,遇到了自己。 自己原先是一个农奴,战爭来临时成为了徵召兵,后来又成为不交税的山民。 而现在 林客决定客串一下强盗。 打劫强盗的强盗。 第一十章伏击强盗 林客將死去强盗的尸体拖到路边,又简单清理了一下地上的血跡,自己也悄悄埋伏在拐角的森林里。 抽出羽箭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林客拿著弓躲在一棵树后,距离小路大概有十米远的位置。 而且还是处在小坡上方,能够很好的观察路上的情况。 林客决定见机行事。 如果强盗的人数多,还有鎧甲弓箭的话,那么自己就在这躲著不出来,等他他们走后在继续前进,避免遭遇上爆发衝突。如果对方实力一般,那就留下他们。 一伙刚刚抢劫完村子的强盗,手上的赃物肯定不少,而且其中肯定有自己目前急需的物资,或许这次出行可以提前回程了。 至於还回去……林客並不觉得被强盗洗劫后的村子,还会有人来找自己索要物资。 现如今北方的诺德人入侵北地,整个北方一片混乱,各种强盗、佣兵、领主军队层出不穷。 就连许多原本只是普通的,只知道劳作的村民,也都会趁机出来兼职,这也是自己选择到深山中生活的一个原因。 外面的世道太乱了,不是被抓去做徵召农兵,就是被强盗抢劫,这种日子恐怕会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诺德人抢到足够的財富离去。 北地的领主们有足够的人手去维持治安,那些胆大的北地人才会消停下去。 混乱的世界,该死的世道,林客心中暗骂著,默默注视著前方。 过了將近半个多小时,前方路上才传出响动声,林客仔细望去,就看见一伙人有说有笑地朝著自己的方向走来。 一行四人,为首的是一个穿著破旧武装衣、拿著一把伐木斧头的高大男人,身材魁梧雄壮,满脸胡茬看不清面容。 跟在领头壮汉后面的一个男人稍显矮小,手里没有任何武器,穿著麻衣,手上牵著的绳子一头拴著匹驮马,马背边上两边绑了好多个鼓鼓的麻袋,一些零散物品裸露在外用绳子固定,看著收穫颇丰。 走在最后的是两个农民打扮的傢伙,一人拿著镰刀,一人拿著锄镐,满心欢喜地谈论著抢劫时的场景。 “趁著那个傢伙没有注意,直接被我一锄头锄死了。” “还好你下手快,那个傢伙看著很强壮,看著和雷蒙老大一样强壮。” “那个可恶的女孩跑的太快了,要是抓到了至少可以卖两个金弗。” “杂种!要不是那只狗一直叫,我们可以静悄悄地把他们都杀光。” “听雷蒙老大的准没错,该死的瘸子这次不肯跟我们出来干这一票,等我们把粮食运回去,看看那个该死的有多么吃惊。” “还是雷蒙老大主意多,趁著秋末去干一票,今年冬天终於不用饿肚子了。” “……” 看著越来越近的几个强盗,林客的心中开始有些犹豫。 不是之前预料的一对三,而是一对四。 哪怕自己先用弓箭放倒一个,那还会剩下三个。 正面廝杀的话,原先是农奴的自己,长期以来一直都是飢一顿再飢一顿,即便这些天,自己天天有肉吃,稍微强壮了些许,但在速度和力量上,对上眼前这些看著高大的傢伙,並不占优势。 手上的弓箭威力和准头都不够,领头强盗最强壮,加上又有武装衣护身,属於是威胁是最大的一个。 只有想办法先解决他,剩下的才好办。 正当林客在犹豫时,对面的树林里突然传来响动。 是那个还被困住的男孩发出的声音! 不仅仅是林客听到了,小路上的强盗们也听到了响声,顿时一个个都拔出了武器警戒起来,四下张望。 为首那个名叫雷蒙的强盗,盯著那发出声音的方向看了一会儿,开口说道: “傻根,你去看一下。” 中间牵马的强盗一愣,拿著从驮马背上麻袋中抽出的一把短刀,小心翼翼地走进了林子。 暂时少了一个人。 林客看著背对著自己的剩下三人,知道现在是自己下手的最好时机了。 一旦被他们发现那个男孩,看到隱藏的尸体,完全警觉起来搜查附近的树林找到了自己,那就要正面恶战一场。 没有过多犹豫,林客站起身张弓搭箭,对准了为首的那个壮汉后背,一箭射了过去。 普通的武装衣主要是用皮革或布料製成的上衣,几层乃至十几层的麻衣布料和皮革堆叠在一起,具备一定防御力。 而高级的军士武装衣则是镶嵌了金属片製成的鎧甲。能够有效地保护身体免受刀剑、箭矢等武器的伤害。 同时,武装衣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只有贵族和富人才能够拥有和穿著高质量的武装衣。 很显然,那个为首的壮汉强盗的武装衣只是最为简单的麻布堆叠製作而成的,而且还是破破烂烂,没有修復的残次品。 林客的这一箭,射穿了对方的防御,箭头深深插在他的腰子上。 惨叫声响起,十来米的距离,那个强盗雷蒙根本来不及反应,更何况他还是背对著林客,压根就没料到会被偷袭。 雷蒙的这一声大叫也让一旁的另外两个强盗大吃一惊。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林客搭弓又是一箭,而这一箭却是没有再射雷蒙,反倒是直接把一旁拿锄镐的强盗给射翻在地。 自己这次就带了四支箭出门,现在还剩下两支箭,对方反应过来了,很难再直接命中。 扔下弓箭,林客抽出武装剑衝出树林,一声战吼,惊地几人方寸大乱。 那个没有受伤,手拿镰刀的强盗一转身,就见到穿戴头盔鎧甲,手里拿著长剑的一名军士从暗处冲了出来,那双圆睁的大眼仅是对著他一瞪,当即把武器一扔,朝著最近的树林就钻了进去。 逃跑! 快逃跑! 不过片刻就伤亡一半人手,此时不跑待到何时。 没有去理会逃跑的傢伙,林客一剑砍翻那个还在哀嚎,正要从地上挣扎而起的强盗。隨即双手握剑,对准已经面对自己过来的强盗头子雷蒙。 雷蒙此刻也是手握斧头,对著衝出来的林客,满脸愤怒。 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上前和林客拼杀,一是因为自己腰上受了伤,只要稍微一动就浑身疼痛,根本使不上力气,二是对眼前这个全副武装军士的一番突袭產生了畏惧,只能任由自己的同伴一死一逃,不敢做过多的动作。 “我是雷蒙,人称大块头雷蒙,这片区域都知道我的大名!你是谁的人!为什么要袭击我!” 林客全神贯注地看著雷蒙,没有说话,缓缓朝后退去。 这一退反倒让雷蒙没了办法,如果林客直接衝上来,自己凭藉著强壮的身体和过人的武艺,站在原地用斧头猛击,还是有信心砍死这个该死的傢伙。 但是林客选择了后退。 雷蒙朝前走了一步,腰上的血便不停流出,撕扯的伤口让他感到一阵剧痛。 该死!该死!该死! “傻根!你这混蛋!你在哪里!快给我滚回来!和我一起杀了个傢伙!” 雷蒙呼喊著去树林中查看动静的仅剩一名手下,充满了愤怒。 而此刻,杀了一个强盗的林客已经重新退回了树林,身影消失在密林之中。 第一十一章诺德勇士 一阵微风吹过,树上的枝叶颯颯作响,空气中瀰漫著一股血腥味。 林客站在树林中,冷静地看著那个之前去查看树林的强盗,此刻已经从暗处跑了出来,一脸惊慌地和雷蒙站在了一块。而雷蒙却捂著腰,躲到了一棵树后。 那个小男孩没有被发现,林客的心中微微鬆了口气。 林客的计划,是趁著对方不注意,通过弓箭远程偷袭,再突然衝出击杀对方一到两个人,或者让其失去战斗力。 將原本一对四的局面,变成一对三乃至一对二。然后趁乱跑进树林,和对方拉开距离。 敌进我退,敌退我打。 锁子甲和武装衣穿在身上,只会稍微降低林客长时间行动的耐力,对短时间的战斗灵活性等,其实影响不大,这也是林客穿著它们出行的缘故。 试问只要穿著鎧甲,士兵就会变成一个慢悠悠的厚壳乌龟,那么鎧甲的意义是什么?在战场上当做敌人的活靶子吗? 当然,那些真材实料的全身骑士板甲除外,因为那真就是乌龟壳。 骑士骑上披甲战马,就是个中世纪移动坦克般的存在。 用弓箭消耗,將最后的对决变成一对二乃至一对一,再占著鎧甲的优势斩杀敌人。 自己有弓箭,有鎧甲,根本不怕和对方硬拼。 现在的局面比预料中的要好上许多,杀了一个伤了一个还跑了一个,如果不是忌惮领头强盗雷蒙手上那把斧头的破甲效果,自己的武装衣和锁子甲扛不住,林客早就衝出去和对方硬拼一场。 剑术,前世自己也是略懂的。 站在对方十来米开外,林客耐心等著对方。如果他们敢一起衝进树林,自己就放箭,爭取让那个目前还算完整的傢伙失去战斗力,然后耗死那两个仅剩的强盗。 如果对方想要逃走,那么自己也能够毫无风险地收穫战利品,然后尾隨他们,等到天黑,对方放鬆警惕时,再找机会下手。 双方就这么僵持了许久,林客不愿意受伤,所以没有选择正面硬刚,而两个强盗则是因为老大受伤,加上士气全无,只能躲在树林里休息。 眼见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那匹驮马独自慢悠悠地在路旁啃著嫩草,丝毫没有感觉到双方战斗的气氛。 眼见对方既没有选择衝过来和自己战斗,也没有丝毫逃跑的意思,等的开始有些不耐烦的林客,准备找个好点的角度,再给他们上一箭时。 突然,之间那个握著短刀的强盗突然站了起来,脸色无比吃惊,正要说些什么,一根长矛极速飞来,直接將他的胸膛贯穿,整个人被死死钉在了地上。 无论是林客还是那个受了箭伤的强盗都大吃一惊,不知何时,一个人影居然出现在道路的一头,此刻正缓步走来。 那是一个很苍老的老人,满脸皱纹,无论是头髮还是编织起来的一大丛鬍子,都是统一的灰白色。 老人穿著一身破烂的麻衣,腰间绑扎著一条白色腰带,却被暗红的血液浸湿,显然不久前,受了不轻的伤。 这让在暗处观察的林客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这么一个快死的老人,居然还能投出力气那么大的飞矛。 只见他一只手拿著一面已经掉漆的圆盾,另一只手则是拿著一把短刀,正满脸愤怒地朝著受伤的强盗头子走去。 躲在树后的雷蒙顿时大叫道: “狗屎!老头!你没有死!怎么你还活著!废物狗屎!” 说著,他强忍著疼痛,也离开了树后,朝著那个老人一瘸一拐地走去,高高地举起斧头。 见此情景,林客当即弯弓搭箭,对准了雷蒙的下半身,一箭射去。 有了防备的雷蒙这次却是提前格挡,他一挥斧头,用斧面挡下了这一箭,隨后警惕地看著一前一后朝著自己走来的两人。 林客看了那个老人一眼,对方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疑惑,但隨即又將注意力都集中到了雷蒙身上。 老人咬著牙,浑身有些颤抖,他举起盾牌,朝著雷蒙顶去。 “啊啊啊啊!” 雷蒙的斧头猛地击中格挡的盾牌,老人短刀趁机前刺,刀尖即將刺到雷蒙却被他躲过。 老人的体力和力量都很是有限,雷蒙接连几下斧击,让他连连后退,只不过此刻的雷蒙却没有乘胜追击,因为在他的侧面,林客正高举著骑士剑,仿佛隨时都会劈砍下来。 三人来回试探地交手了几回,渐渐將雷蒙逼到了路旁。 此刻的雷蒙无比愤怒,如果不是自己受了伤,力气最多只能用出五分不到,凭藉自己的强壮,对付眼前这两个傢伙,不过是几斧子的事情,哪里会被逼到这个地步。 但现在说什么也晚了,自己的几个手下跑的跑死的死,唯有最先带著战利品男孩的一个手下,现在还没有他的消息,不过样子,应该也是被那个军士打扮的人给杀了吧。 加上自己一共五个人的强盗团,只要聚集起来,正面和眼前的一老一少廝杀的话,胜率有九成! 躲过老人的一个盾击,雷蒙此刻已经有些脱力,他用尽最后的力气一把將衝上来的老人撞开,任凭对方的短刀刺到自己腰上,也想要以伤换伤,先解决这个之前没有补刀杀死的村民老人。 只不过此刻的他所要面对的,还有一个全副武装,状態完好的林客。 骑士剑先是砍中了雷蒙没有丝毫防护的大腿,隨后又是一个上挑,顺著他的脖子到喉咙又到脸颊,来了一道深深的伤口,血流不止。 这一剑割破了雷蒙的气管,他的一只手触碰到了林客,却再也无力抓起什么,整个庞大的身躯就这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伤口不停地在那冒著血泡,眼看是活不成了。 林客上前又对著他的喉咙补了一剑刺击,彻底將他了结之后,这才看向同样倒在地上的老人。 老人腰间的伤口开始渗血,他却不慌不忙地用力绑紧了腰带,仰面朝天,大口喘著粗气。 老人的伤很重,能够走到这,全凭藉著自身的信念。如此坚韧不拔的意志,让林客佩服之余,又似乎多了些伤感。 林客看了看老人,隨即走进树林,不一会儿,已经被解开绳索的小男孩就被带了出来。 眼前的一切让男孩愣在原地,隨即当他看到地上的老人时,眼泪便不住地往下流。 第一十二章战斗结束 秋风瑟瑟,森林中的风带著丝丝凉意。 血腥味在空气中瀰漫,战斗过后,原本紧张的气氛也隨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长久的空落。 至始至终,林客都没有同这个突然出现的老人说过一句话。 看著已经没了声息的老人,林客只能是在心中嘆了口气。 小男孩依旧趴在老人身上哭泣,流出的眼泪和鼻涕混杂在一块,本来就是脏兮兮的他,此刻看上去更加邋遢与可怜。 林客正收拾著此次战斗的战利品,驮马被他牵到了一旁的树桩上繫著,地上散落的尸体则是一具具的摸尸过去,就连他们身上穿的麻衣,都是一件不落下地拔下来,只留下光溜溜的尸体在那。 清点收穫: 驮马一匹,马上的麻袋里装著的是黑麦和燕麦,一共四袋,加起来有將近两百公斤左右,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吃的话,至少能够吃上大半年。 除了粮食,马背上的筐里还有一卷麻布,一小袋豌豆、装著一公斤左右盐块的盐罐、两把匕首、两把锄头、一把铲子、一把连枷、五个木碗、两口陶罐等等许多零零碎碎的东西。 四具尸体,包括最开始被林客偷袭杀死的那个强盗身上,林客共获得了武装衣一件、四套的破烂麻衣麻裤,一双皮靴,一顶羊皮帽,短刀两把、锄镐一把、逃跑强盗遗弃的镰刀一把、斧头一把、2枚金弗、二十几枚银苏以及五十多个铜尼尔。 收穫满满! 尤其是那两枚拇指甲盖大小的金弗,让林客不由得多把玩了一会儿,毕竟当时自己从战场跑路时,都没有从【乌鸦】骑士身上找到金幣,没想到几个普普通通的强盗身上居然有两枚。 將所有东西都整理好堆放在一起,林客回过头,看著依旧待在原地哭泣的小男孩,思索了片刻,开口道: “走吧。” 小男孩沉默许久,却依旧站在原地不动。 林客嘆了口气,从整理好的物品堆里取出了锄头,朝著一旁树林走去,头也不回地说道: “搬过来吧,等等埋深一点,这附近有野狼,那些强盗的尸体就留在那,很快就会被拖走的。” …… 天色已晚,月亮升起。 河滩边的树林里,篝火照映著两个孤单的人。 林客用木棍搅拌陶罐里面沸腾的麦粥,空气中瀰漫著感久违的麦香气味,这是穀物的香味! 连一旁的阿莱同样望著陶罐,忍不住直咽口水。 阿莱,【河头村】农夫之子,今年不过十岁,就已经在田地里劳作了两年的农活,瘦小的身躯,皮肤早已被晒的黝黑。 在埋葬了死去老人的尸体后,林客跟隨著阿莱前往他的村落。很可惜,坐落在河边,仅仅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子並没有其他生还者。 就连仅有的几个茅草房也被大火烧尽,现场除了灰烬,什么也没有剩下。 將能够找到的村民尸体埋葬,林客便带著这个唯一生还者准备先回山里的庇护所。 就在走回到伏击强盗地点时,这个瘦小的傢伙瞬间爆发,抽出驮马上的斧头,挨个劈砍那些强盗的尸体,將他们剁成好几十块才肯罢休。 看著满脸血跡的阿莱,林客只能先带著他到河边清洗乾净,然后就在河边不远处扎营。 清洗乾净的阿莱看著乾净了许多,原本激动的情绪也渐渐平静了下来,他看了看还没有完全煮熟的黑麦粥,又看著正在专心致志做饭的林客,开口道: “大鬍子爷爷是诺德人,他很早就定居在村子里了,他是村子的第一户人家,后来是莉莉家,再后来是我家。 大家都说诺德人凶残,都是海盗、野蛮人,只知道抢劫杀人,但是大鬍子爷爷是个好人,我听我父亲说过,当时他快要饿死的时候,是大鬍子爷爷接纳了他,还让他在村里住下,给了他一片荒地种田。 后来我父亲死了,我母亲也死了,是大鬍子爷爷照顾的我,教我怎么种植黑麦,怎么种植燕麦,怎么自己做饭、自己生活。 大鬍子爷爷很厉害,他可以隔著二十几步把標枪投射到脑袋大的靶子上,而且他的剑法也很好,他之前还教过我剑术,只可惜我太笨了,什么也学不会。 大鬍子爷爷讲的故事很有意思,他和他的同伴在大海上航行,海里面有山一样大的鱼,只要抓到一头,足够一个村子里面的人顿顿吃肉吃到饱,连续吃五年! ………… 可惜大鬍子爷爷死了,要不是那些该死的强盗偷袭我们,凭藉大鬍子爷爷的剑术,谁都不是他的对手!” 林客默默听著,拿起木勺了一大勺黑麦粥到木碗里,递给了阿莱。 后者双手接过,又用一只手擦了擦鼻子,对著碗边吸溜著浓粥,滚烫的黑麦粥不过三两下就全部下肚,丝毫不觉得烫嘴。 “主人,你是骑士吗?以后我能跟著你吗?我会种地,会种黑麦,会种燕麦,我不会白吃饭的。” 林客开口道: “我不是骑士,我只是一个山民,还有,別叫我主人,你不是我的奴隶。” 阿莱挠了挠头,用不解的目光看著林客。 在他看来,自己被强盗俘虏,身份就成了奴隶,被林客救下,理所当然就是林客的奴隶了。 更何况林客还帮他报了仇,他对林客充满感激。 他不愿意做强盗的奴隶,也不愿意被卖给別人做奴隶。 但是做林客的奴隶,他愿意。 林客想了想,还是决定尊重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认知思维方式,於是说到: “你还是叫我大人吧,或许有一天,我会成为一个骑士的。至於现在,现在我给你提供庇护,你为我工作,称呼我为大人吧。” 阿莱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在他看来,【大人】这个词一般是称呼领主的,也就是说,林客是他的领主,而他则是林客的农奴了。 这样也不错,至少这个冬天不会被饿死。 阿莱想著,看著也在喝粥的林客,不由地舔了舔嘴唇。 一碗粥下肚,还是有些饿。 …… 一夜无话,天刚亮,林客就带著阿莱上路,朝著庇护所的方向走去,经过一夜的休整,两个人的状態也都恢復了许多。 趁著晚秋时节,自己这边又多了一个人手,要抓紧把种子种下去,来年才会有一个好的收成。 第一十三章种植黑麦 带著阿莱,林客回到了山林间的庇护所。 花点时间將战利品整理清楚,林客到树林中砍了些树木,在围栏內搭建了一个简单的储粮室用来存放袋黑麦和燕麦,然后带著阿莱,拿著工具到田里干活。 现在已经是晚秋了,要是再不播种,来年的粮食就长不出来。即使这次收穫的食物加上营地的库存,足够两个人吃到来年。 在林客心里,只有更多的粮食,才能养活更多的人,有了更多的人,自己的庇护所才会更安全。 经歷过了伏击强盗事件之后,让林客意识到,想要在这个混乱的中世纪时代北方生存下去,光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 只有抱团取暖,拥有坚固的堡垒、可靠的战士、足够的食物和武器,才能够安稳地生活下去。 如果那群强盗首先发现的是自己的庇护所,趁著天黑时偷袭自己的话,林客必死无疑。 可是如果自己庇护所围墙有两米高,里面有一座石制城堡,瞭望塔上二十四小时有人站岗,城堡內有十来个脱產的披甲军士驻守的话。 別说四五个强盗了,哪怕对方有四五十號人,见了都要绕道走。 所以,想要不被人惦记,强大的实力尤为重要。 现在北方的战爭还没有停息下来,北边的诺德人入侵,北地最高领袖【北境大公】据说得了重病,下面的领主一个个都在蠢蠢欲动。 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这片地区都不会太平。 种田、发展、去招募人手,这是目前林客的打算。 一个人在山里是山民,十个人就是个强盗窝,一百个人的话,那就是个庄园。 超过三百人,那就成为领主了。 林客用锄镐將地里的石块树根刨出,扔到一边,跟在身后的阿莱则是用锄头细细鬆土,两人就这么默契配合著,任凭汗水浸湿麻衣。 总计开垦出一亩半的地,来年收穫三百公斤的粮食,这是林客定下的目標,至於能不能实现,那就要看堆肥的效果如何了。 林客很庆幸有阿莱的加入,虽然阿莱的年纪不大,但是在种田这一块確实是颇有天赋。 即使阿莱从未做过,也没有听说过堆肥这一说法,但是当林客將大致的细节和他说明之后,他却能很快地理解接受,然后按照林客的要求去执行,在细节上做的还更为出色。 要知道,现在外界种田,大多数都是採取最为原始和古老的种植模式,一亩地种上黑麦种子,在缺少肥力、没有细选优种的状態下,能够收穫八十斤的黑麦,就已经是大丰收了。 而林客要將亩產变为二百公斤! 计算著自己的规划,林客挥舞锄镐,脑海里浮现出前身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 最初的时候,这个世界的各种计量单位很混乱,一米的长度有著十几种计算方法,一磅粮食的重量,从半斤到两斤不等,金弗也分为北地金弗幣和南地金弗幣,以及各种形状大小不一的类別。 普通人因为这种混乱,根本理不清长度数量。 但是在八百多年前,一个伟大的王者横空出世,用了十年时间,將这个大陆统一起来,最终加冕称帝。 这位皇帝在位时做了许多其他事情暂且不说,但是期间做过影响最深远的一件事情,直到现在都还在被所有人执行的事,就是统一度量衡。 是的,林客来到这个世界后发现最为奇怪的地方,就是这里用的面积亩、长度米、重量公斤等等,都和自己前世所在的世界大差不差。 这让他不禁怀疑,那个几百年前的皇帝或许也是一位穿越者。 而且据说这个皇帝也是和自己一样的黑头髮黑眼睛,在位时间长达二十年。 在离世后,据说这位皇帝的身体还化作了一道光,飞向了太阳,因此之后的世人都称呼他为太阳皇帝。 远的暂且不说,林客在出行前,就已经大致清理出了一亩左右的地块。 在阿莱加入之后,两人又花了两天时间,重新开垦出半亩左右。 黑麦对土壤要求不高,但是在种植的时候需要深耕,一般在秋季播种,適宜的播种时间在9月中旬到10月中旬。 播种量一般每亩用种量在10-12公斤。播种方式一般用条播,条播行距20到25厘米,播种深度3到4厘米左右。 黑麦喜冷凉气候、耐寒抗旱、耐贫瘠、適应性强、可在高海拔和寒冷地区种植,能抗逆、抗虫、抗倒伏能力强等等拥有无数优点的作物,在整个北方,一直都是主要的种植作物之一。 这么多优点的存在,也掩盖了它那產量相对较低、口感较差的特点。 特別是黑麦麵粉製作的黑麵包,掺杂上沙子和木屑,放上一晚就可以当做板砖使用,绑在木棍上,就是一把破甲锤。 战利品中的一小袋豌豆、上百公斤的黑麦和燕麦,都堆在临时仓库里。林客决定这次秋播只选择黑麦和豌豆。 豌豆的春播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土壤解冻后即可播种。此时气温逐渐回升,有利於豌豆种子发芽和幼苗生长。 秋播同样可以,时间则是在在8月下旬至9月上旬进行,因此林客决定最后留下一小块地用来种植豌豆,多一种作物收成。 至於燕麦的话,一般在4月中旬至5月上旬种植。此时土壤解冻,气温逐渐升高,適合燕麦种子萌发和幼苗生长。 北地这个时期的温度和土壤有利於燕麦的早期生长。所以林客打算等到来年再种些燕麦,毕竟地就这么多,劳动力也不够。 其实套种的话也是很好的一个选择。能够极大改善土壤结构和肥力,深根作物与浅根作物搭配,能使土壤中不同层次的养分得到充分利用。 要知道,豆子具有固氮作用,可增加土壤氮素含量,这可是天然的自动肥料,改善土壤肥力,有利於后茬作物生长。並且在土地利用率和减少病虫害上,也都有一定的优点。 只可惜现在的林客手上没有那么多豆类作物,只好等到下次再出门的时候,想办法买点。 第一十四章过冬准备 暮色沉沉,林客和阿莱拖著灌了铅似的双腿回到庇护所。 连续多日开荒,加之人手短缺,每一寸土地的开垦,都耗尽了他们的体力。 回到庇护所,拖著疲惫的身体,林客开始做起今天的晚餐:黑麦糊糊粥配煎鱼,加上胡萝卜肉汤。 在北地,黑麦一般都是用来磨粉后烤黑麵包食用,但那却需要磨坊將带壳的麦子给磨成粉才行,而磨坊的建设需要的工程量太大,暂时还不在林客优先建设的名单內。 而黑麦粥就简单了许多,將带著坚硬外壳的黑麦,用木棍来回碾压,再放到石头的凹陷处捣鼓,很容易就能將麦壳和里面的的黑麦粒分离。 黑麦粒加水直接用陶罐燜煮,趁著水还没有开,林客又將前些日子捕获熏好的鱼条放在火堆旁的石板上,让鱼腩原本就富含的油脂去煎烤鱼肉,闻著肉被煎熟,滋滋冒油的香味,再撒上点盐巴,极为美味。 而胡萝卜肉汤的製作同样简单,將野胡萝卜切碎,放上狼肉一起用陶罐加水燉就好,燉烂了也挺好吃的。 就在林客忙著做饭时,同样劳累了一天的阿莱此刻正在围栏外搬运木头。 在失去了亲人,失去了家之后,阿莱在这个世界就已经是一无所有的人了。 想要活下去,就要劳动,不停地劳动,让自己的主人看到自己很有用。 哪怕林客对於瘦小的他颇为照顾,一些重活並没有交给他,但阿莱还是主动承担起一些琐碎的杂活,儘可能地不让自己閒下来。 木头是多日来积攒下来的,有砍下来当做建筑材料的原木树干,也有河边拖过来的烧火用的枯木,因为没有时间处理,就这么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 阿莱瘦小的身躯將木头一一码放好,將要用到的原木树干都堆放在一起,那些烧火用的枯木,则是劈成的大小基本均匀的柴火。 冬天很快就会到来,北地的冬天不出意外的话,將会至少有五个月的寒冷期,其中至少三个月时间会大雪纷飞。 严寒的天气和持续不断呼啸的冷风,在任何时候对於底层人的人来说,都是极为难熬的。 坚固的房子、持续燃烧的壁炉、厚厚的保暖皮毛、充足的储备食物等等 以上的这些,每一个对於北地的农奴、农民乃至是较为富裕的城里人来说,都是奢侈品。 想要活命,在这个世界是有价格的,一旦出不起价格,那么就活不过冬天。 林客意识到了这点,阿莱同样也能意识到。 白天把荒地清理深耕、播种上黑麦后,只要有些许空余时间,两个人就会去儘可能多地搜集柴火。 林客曾简单计算过,冬天到来后,一天最低消耗10公斤柴火,按5个月,每月平均30天计算,至少得准备1500公斤柴火,才不会在最寒冷的时候,从被窝里面被冻醒,拿著斧头冒著大雪去砍树。 而现在,能够用来燃烧的木材,大概在800公斤左右。 阿莱正码著木头,林客的声音从火堆旁传来: “阿莱,过来吃饭。” 阿莱放下手中的木头,拍了拍身上的木屑,快步回应道: “好的大人,我马上过来。” 林客將食物分好,每人一大盘的黑麦糊糊粥、两碗蔬菜汤,半条煎鱼,就这么坐在屋外火堆旁的木墩上,就连桌子也是两个木墩凑一块,勉强能够放餐盘就行。 喝著糊糊粥,阿莱用手抓起煎鱼来,直接塞到嘴里咀嚼,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对於林客的手艺讚嘆不已。 “大人,您煮的饭太好吃了,比莉莉煮的都好吃。” 莉莉是阿莱的邻居,两人时常一起玩耍。 强盗袭击村子后,莉莉便不见踪影,阿莱觉得她死了,难过了许久。 “那是自然,如果有足够的调味料,我可以做的比领主家的高级厨师还好!” 林客也丝毫不谦虚,虽然在前世,他的手艺只能算是一般,但是再怎么一般,也是会学著某音来上那么几道菜的。 而这个世界,平民的饮食这一方面,至少在自己的脑子里,能够得到的信息就只有硬得掉牙的黑麦麵包和大乱燉这两样东西。 属於是有啥吃啥、飢一顿再飢一顿的状態,又哪里有空去研究美食。 阿莱深信不疑地点点头,隨后又说道: “大人,我们冬天的柴火不太够用。” 林客道: “我知道,所以从明天开始,我们要带上斧头,去多捡枯木,哪怕找不到那么多枯掉的木头,也要把一些大小適合的树砍倒,等它自然变干后,冬天要用时再来拖。” “好的大人。” “不仅如此,我们还需要扩建木屋,现在的木屋太小了,就一张床,挤不下我们两个,而且壁炉也需要做一个好的、大的、能够持续烧上一整晚的。” “啊?那个大人,其实我没关係的,您睡木屋就好了,我自己在外面搭个小棚子,睡在火堆旁就好了。” 林客白了他一眼说道: “开什么玩笑,下大雪把你冻死了咋办?再说这个冬天也没必要浪费劳动力,给你草草新搭个简易木屋,还是把我现在住的木屋再扩建一下,能够再放得下一张床就好。 等到来年春天,我们再新搭一个房子用来住人,可惜材料人手统统不够,不然建一个砖窑,搭个砖瓦房可比现在强多了,或许可以考虑用石砌加木质结构混合? 算了算了,还是先搭木屋吧,搭完木屋,再去河上游做个小水车,把水引到我们地里,这样就不要天天去浇水了。” 阿莱点点头,对於林客的主意,他一直都是极为听从的。 会搭房子、会种田、会捕鱼、会做饭、会战斗、会杀人、会抢劫、会射箭、会算数、谈吐清晰、能拿主意、博学多识…… 会这么多东西,在阿莱的心中,林客肯定不是一个山民这么简单。 学者不会战斗,战士不会动脑子。而什么都会人,就只有那些高高在上的领主了! 也许领主会的东西也没有这么多,只有光辉主的眷者,只有神的侍从才会得到神的眷顾,才会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大人,您是个苦修士吗?或者是个牧师?”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是你的老大,你是我的扈从,你记住这个就够了,吃饱了去刷碗,然后漱口睡觉!” “……哦,好的大人。” 第一十五章发现麋鹿 新的一天,阳光明媚,连地面都铺上了一层金色光辉。 寒风带来凉意相较前几日,气温却低了许多。 林客走在前面,阿莱牵著驮马跟隨,两人手上都各有一把斧头,沿著河边的浅滩仔细搜寻柴火。 一把斧头是林客从战场上逃跑时自带的,另一把斧头则是当初强盗头子雷蒙爆出来的战利品,刚好够林客两人用来处理那些较大的浮木枯枝。 离庇护所近的河边浅滩木头经过多次搜集,已经没多少存量。 想要收集到更多柴火,就要沿著河边走,找到水流可以来回涨落,又能够挡住浮木的地点。 森林里的木头其实很多,但那些树很多都是还在生长的活树木,树干树枝里面充满水分,燃烧的效率並不高,去砍伐不仅耗时还费力。 在农村生活过,还有用柴火灶台的人都知道,去树林里砍柴火烧,要么是选择枯树,要么砍了树后,劈成柴放在屋檐下。 需要自然风乾好久,才能够充分燃烧,否则整个厨房都会变得乌烟瘴气。 走了许久,找到一片浅滩,林客就看见一堆浮木枯树被树枝卡在河水边。於是拿起斧子就上前清理。 砍下来的木头被阿莱码放到一起,用绳子綑扎好,绑在马背上,等收集到了足够的量,他就赶马回去,到庇护所卸下柴火之后,再去河边的找林客。 原本两人商量著计划造一个拖车,用马来拉木头,这样能够提高运输效率,可是林客在考虑之后又放弃了这个决定。 圆形的车轮缺少工具难做不说,这一路的河边沿途也没有条像样的小路,马根本拉不了。 要修路。 这时候,林客脑海里又出现了一个新安排。 但隨即想了想,还是把修路的优先级往后排排,至少要等到有足够的人手之后,才能考虑这种极度消耗劳动力的大工程。 看来缺少的劳动力,很多事情都干不了,需要的人和东西还是太多。 林客摸了摸额头上的汗水,哪怕天气冷了下来,一直地砍树却也让他浑身发热,丝毫不觉寒意。 不一会儿,林客感觉到了疲惫,伸手抹了抹汗水,休息片刻后,又往手心吐了口唾沫,拎起斧头,准备继续处理那堆卡住的浮木枯树。 突然间,看见往庇护所运木材的阿莱没有牵著马,急匆匆地跑了过来。 只见阿莱一路狂奔,想要放声大叫,可是却又想压低声音,让林客听得不是很真切他想说什么。 “急急忙忙,发现什么了?” “鹿!鹿!我看到了麋鹿!” “鹿?鹿怎么?” 林客先是一愣,脑海中瞬间闪过麋鹿的肉与皮毛的价值,心中狂喜: “什么鹿?在哪里?” 阿莱喘著粗气说道: “麋鹿,就在我们房子的坡下的河边,它们想要渡河!” “走!快跟我回去。” 顾不得去管地上堆砌好的柴火,林客当先朝著庇护所跑去,身后的阿莱急忙跟上。 麋鹿虽然比起驼鹿和驯鹿,在体型上稍小,但是也算是大型鹿类。 因为它的头似马、角似鹿、尾似驴、蹄似牛,整体外形又和四种动物都不一样,因此在也常常被人叫做“四不像”。 一般麋鹿的体长,比一个成年人的高度稍长些,大的有些能够长到两米,体重一般在150到250公斤左右。 麋鹿的肉质很美味,但是它的皮毛却是目前林客急需的物资之一,和柴火的需求不相上下。 麋鹿的皮毛本身就是细密柔软有光泽。而过冬的麋鹿皮毛会更加厚实,毛长密度也会变多变密,能够有效地阻挡外界寒冷,起到很好的保温作用,林客之前脚上穿的那双鹿皮靴,面料就是麋鹿皮做的。 狼皮能保暖,林客手上却只有两张,加上狼皮本身面积还小,根本不够两个人分的。 而加上一头麋鹿的皮,能满足林客两人目前所需。 回到庇护所木屋,林客迅速从木墙上取下弓箭上弦,检查了弓弦的紧绷度后,又將两根石矛递给阿莱,並叮嘱几句。 一切就绪后,两人飞快朝著发现麋鹿的方向跑去。 来到坡地上,林客远远就看见一群麋鹿正在河对岸的浅滩上来回徘徊,不时低头饮水,怡然自得。 其中较大的一只公鹿在河边,还不时地用蹄子试探河水的深浅。 仔细数了数,一共十二只麋鹿,一只公鹿加上五只母鹿,以及几只小鹿。 “阿莱,我们摸过去,靠近点,注意风向,要在下风口,气味才不会被鹿发觉。” “好的大人。” 两人猫著腰,朝后退去,又往河流的上游处绕了一个大圈,这才靠近那群麋鹿一百米远的距离。 麋鹿的眼睛很大,视力很好,能够观察到周围环境的细微变化,察觉潜在危险。它们的耳朵也极为灵敏,可以听到很远处的声音。 尤其是在觅食或休息时,麋鹿群中通常会有部分个体担任警戒任务,它们会不时地抬头观察四周,一旦发现可疑情况,会立即发出警报信號。 当它们中只要有一只麋鹿感觉到危险时,就会警示同伴,然后大家一起迅速奔跑,逃离现场。 林客带著阿莱又朝前潜行了二十多米,距离麋鹿群大概八十多米的位置后,就停了下来。 林客压低声音,开口道: “它们要过河,等它们过河的时候,再靠上去,我会放箭,你直接衝上去,对准我瞄准的那只麋鹿投矛,明白了吗?话说你会投矛吗?” 阿莱点点头道: “明白大人,我会,会一点,之前和大鬍子爷爷学过,他投矛可厉害了,他还教了我。” 林客点点头,想起当初自己独自面对强盗时,突然出现的老人,用一根飞矛直接叉死一个强盗,钉在了地上。 “回头再好好练练,这个技能很有用,不要荒废了。” “好的大人。” 两人埋伏在树丛里,看著那群麋鹿还在那悠然自得,丝毫不知道有两个两脚兽已经惦记上了自己的身体。 过了许久,终於,领头的公鹿仰头甩了甩,发出一声鹿鸣之后,当先踏入水中,朝著河对岸游去。 在它身后,几只母鹿也接连跟上,唯有最后的几只小鹿,似乎从来没有下过水,还在那来回踱步,不时发出叫声,想让先下水的母鹿来接自己。 河面有十来米宽,深处足够淹没一人,看著最先下水的公鹿已经游到了中央处。 林客拍了拍阿莱的肩膀,两人潜伏前进,骤然加快速度,朝著鹿群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