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游:烈日行者》 第1章 迷失的牛头人 “不要跳,再说一遍,黑水蔓延过来的时候,不要跳,所有人把空格键抠掉!听懂的人打1!喂,兄弟们!我们这可是观光团啊!不要这么业余好不好!” 大屏幕上,对话框里冒出队友们的回应: “111!” “你们是不是傻!都说了不要跳不要跳!” “1112223!” 刘易揉揉脸上已经有些僵硬的肌肉,看著屏幕里一个蹦蹦跳跳的亡灵盗贼,无奈地说到,“有个法师,你没抠掉空格键,扣十分。好了,其他人准备,buff上齐。” 低头看了一下时间,他这才发现不知不觉已经夜里十一点多,今天虽然是周五,这也挺晚了。 於是又对著麦克风补充道,“十一点了,再打一把,过不了的话就散团,明天继续。同意的打1。” “1” “把这个boss过了吧!” “明天再来啦!11” 见大家意见统一,刘易操作著自己的游戏角色——一个顶著金色十字星標记的牛头人烈日行者(圣骑士),走到寒冰之冠平台的中心位置,等其他人都集合到一侧的输出位后,便一个復仇之盾砸到阿尔萨斯王子脸上。 五分钟后,他被巫妖王召唤出来的巨大殭尸打死,灰色的灵魂出现在冰冠城塞外的墓地里。 努力地將自己的牛脸贴在天使小姐姐的大腿边寻求安慰,看著周遭陆陆续续出现的灰白的身影,刘易在群里说到,“散团……明天还是七点整,吃完饭再进组,不准一边吃饭一边打本。” 隨著队员们退组和离线,团队里很快就只剩他一个人。 关掉语音,刘易点开背包开始盘点今晚的收穫。 周五晚上的是工会团,由於分配製度,他的包包里留下好几件没有要的紫色装备和蓝绿色装备一大堆,加上他自己的备用装备,整个背包都被塞得满满的。 这些没人要的装备一般默认留给主坦克,作为福利让主坦克卖店之后换钱修装备用。 除了装备以外,刘易的背包里还有一些矿石和宝石。 鎧甲怪嘛,都有一个锻造的梦,而这些用不掉卖不了只能占格子的垃圾就是梦的代价。 还有就是一路摸尸体拿到的金幣,不多,几千金而已。 这些钱,加上之前的积蓄,刘易现在身上总共有325810金86银25铜。 “哎,当主坦克真是费钱。哎,不想跑了,直接復活吧。” 按照《魔兽世界》的设定,直接在天使小姐姐这里復活会损失25%的耐久度,不过这对於財大气粗的刘易来说,並不算大问题。 於是他点击了天使小姐姐头上的对话框,选择立刻復活,熟悉的对话框弹出来,里面的文本却不是熟悉的內容: “亲爱的勇士,维斯特洛大陆正面临著巨大的危机,当南方诸国陷入战爭的混乱时,来自北方冰原上的威胁已经悄然到来,您是否愿意成为拯救大陆的英雄?確认/拒绝。” 刘易快速的瀏览完对话文本,一头的雾水,“怎么,对话啥时候改了?” 心里有些迷惑,手指却不自觉地往“確认”点了上去。 开玩笑,难道还能点拒绝么?呵呵…… 在“確定”按钮灰下去的同时,一阵激昂的音乐在他脑海里响起,无数纷繁的记忆像潮水一样激盪起来,巨大的痛苦衝击著他的灵魂,接著他便失去了意识。 一道金色光芒从他身体里飞出,消失在天空的深处…… —————————————————我是分割线————————————————— 不知道过了多久以后,刘易茫然地从稀疏的草地上站起来,环顾左右,发现自己正独自站在一片茂密的森林里,身上穿著一身金属板甲,从头顶包到脚踝。 低头往地上看去,脚边的地面上散落著鎧甲、长袍、刀剑等各式的装备。 在诸多装备中间不显眼的位置,还躺著许多闪亮的宝石,玻璃瓶和一个书包大小的皮口袋。 敞开的袋口里,丝丝金光闪烁。 这是……?! 刘易眼睛一亮。 虽然没想清楚现在这是怎么回事,但还是立刻蹲下去,伸手掏出一个金色的硬幣,放在嘴里咬了一下。 看著硬幣上浅浅的齿痕,刘易心中惊讶,还真是金的啊? 我草,不管是谁,应该不会下这么大的本钱搞恶作剧吧? 刘易眉头一皱,发现事情並不简单。 盘腿坐回地上,刘易把事情的经过重新捋了一下,发现自己刚才在墓地决定虚弱復活时,天使小姐姐对话框里那段不同寻常的文本似乎有些问题。 维斯特洛大陆……亲爱的勇者……拯救世界…… 难道自己穿越了? 哦,原来是穿越了……个鬼啊! 马蛋,老子班(小职员)上得好好的,有房(拆迁安置房)有车(电动小摩托)有妹纸(五岁的亲妹妹),谁稀罕穿越到这什么鬼的维斯特洛大陆啊?! 这特么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科技发达、生活优渥的好地方! 开玩笑,要真是这种好地方,拯救世界的重任能落到自己身上?自己有多少斤两,我心里没数么?! 刘易扶额垂首,咋办呀这…… 他抬起头,小心翼翼地对天空问到,“那啥,不管是哪位大佬,我说我刚才其实是点错了,能放我回去么?” 树影摇曳,天空数只黑鸟飞过,伴隨著呱呱的清鸣,一滩黄绿色的膏状物体落在眼前的地面上,他从中读取到了自己不想要的答案:哼哼! 刘易再次扶额垂首,鬱卒了好一会儿,才收拾心情开始盘点自己手头的资源,为即將到来的穿越者大求生做准备。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哭唧唧的求老天爷放自己回去么?似乎不太现实。 先活下去,保住自己的性命,再慢慢寻找回家的方法。 不盘不知道,一盘嚇一跳,刘易只是简单的扒拉了一下落在地上,就意识到不管是谁把自己从地球拉扯过来,真是下了大本钱的。 地上的这些资源,有华丽的金属甲冑,纹繁复的长袍布甲,还有锋利坚韧的刀剑,这些能被归类为装备的物品共计三十一件。 不知名的各色宝石散落一地,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夺目的辉光,数目庞大而难以尽数。 各色布卷、各种干硬的草、还有造型各异的水晶瓶,让刘易越看越眼熟,这些东西……好像是牛头人烈日行者背包里的材料和装备啊! 意识到这一点,他立马把穿在身上的鎧甲也脱下来,按照人体结构,在地上重新摆放整齐,果然是圣骑士小號身上穿著的那套“光明使者套装”。 而且他还发现,此时的身材比之前的宅男体型强壮了很多,很多很多,这身鎧甲穿在身上,贴身又好看。 “啊啊啊啊,早知道会穿著装备穿越,就算熬夜通宵也应该把肩甲刷到手上啊!” 强是一时的事,帅是一辈子的事。 想到就此和帅气的布灵布灵肩甲擦身而过,刘易不禁悲从中来,泪流满面。 再看向这一地的宝物,此时他心头有喜有忧。 喜的是,作为一个拥有进度团的公会会长,他背包里的东西,价值极高。 不管在哪个世界,这么一堆东西哪怕是不考虑其实用价值,仅仅当做是工艺品卖掉,都够他生活上一段时间。 更何况那一大袋,三万多个金幣……他都无法想像这么一大笔钱能买来什么。 如果回地球的时候,能把这些金子带回去就好了…… 忧的是,这么多东西,价值又这么高,要是遇到本地人,被人见財起意杀人越货,那就不好了。 可是要是遇不到本地人,这么多东西自己也拿不走,拿不走就用不上,用不上就都是废物。 更可气的是,作为会长,刘易的背包里没有准备多少食物。 在《魔兽世界》里,食物的作用仅仅是用来为人物角色提供增益、恢復血量。 但是食物的增益效果没有药剂强,所以刘易用不著。 恢復血量嘛,作为主坦克的公会会长还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所以此时地上只有之前在副本时,小怪掉落的,被他捡装备时不小心收入背包的零零散散的几个鸡腿、馅饼、“神秘的肉”罐头。 拢在一起刘易算了一下,够自己吃三天。 也就意味著,三天之內,如果刘易找不到稳定的食物来源,他將面临被饿死的悲惨命运。 考虑了不到两分钟,刘易决定暂时捨弃这些东西,先找到人类聚居地再说。 起码要找到水源。 不过在离开之前,得把这些东西妥善安置好,不能就这么弃之不顾。 刘易站起身来,以现在站立的地方为圆心,螺旋向外,寻找著適合藏大件的地方。 大半个小时之后,刘易在东南方向发现一个废弃的熊洞。 所谓熊洞,是熊类动物挖掘出来的棲身之所。根据住户的体型,熊洞有大有小,而这个熊洞大概有三米多深,將近两米多高,显然是一个大傢伙的家。 刘易谨慎的探著脑袋往里面看去,洞穴里空无一物,从洞穴地面乾燥的泥土和並不严重的臭味,他猜测这个洞穴应该已经被废弃许久了。 於是他像蚂蚁搬家一样,把用不上的装备一点点搬过来,塞进洞穴深处。 然后又用矿工锄將熊洞上方的土层挖倒,把所有装备都掩盖起来。 等熊洞彻底蹋倒后,他从附近搬来石头和草木又在上面偽装了一番。 为了掩人耳目,刘易没有在石头或者旁边的树木上做任何標记,而是拿出一份完好的力量捲轴,在捲轴背面用烧黑的树枝当笔將附近的典型地貌特徵画了下来。 將藏宝图画好之后,刘易绝望地看著上面抽象的线条,为自己的財富未来深感担忧。 以后真的能回来找到这些东西么? 算了,总比平白无故的留给別人强。 等到把財宝藏好,刘易只给自己留下了生存必要的一些东西,包括: 防具:“光明使者”一套,穿在身上。 武器:洛丹伦皇家徽记之盾一面,短剑一柄,幻化成“海蛇之击”的长刀一柄,法系匕首一把。 背包:所有的食物,和一百个金幣,一个空的用来装水的药剂瓶,宝石若干。 工具:铁匠锤,矿工锄,引火工具各一件。 老实说,在没有空间魔法的当下,看著这一大东西刘易就头疼,咋拿得动啊? 可是当他真的把这些东西一件件往身上掛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似乎真的背得动,而且並不是很困难。 他很疑惑,虽然在地球的时候,他就是一个个子高力气大的真汉子,但是也不曾大到这个程度。 难道这也是穿越福利么? 想不明白,也没必要想明白。 刘易收拾停当,便离开出生地,开始寻找能让自己活下来的地方。 在森林里求生,首要的是要找到溪流、小河之类的活动水源。 人类聚居地,大多数都建在水源边上,所以只要顺著河流一直走,总能找到村落或者城镇。即便运气不好,一直找不到村落,那么最后总能来到海边,沿著海边走,港口或者渔村怎么也能找到那么一两座的。 要是这是一座无人荒岛呢? 那尼玛等著在这个岛上孤独终老吧。不过我想不管是哪个大佬,费这么多事儿把自己弄过来,总不至於是为了看真人版荒野求生吧? 怀著这样的信念,刘易开始往地势低洼的地方走,走了许久之后,他找到一条穿过林间的细小溪流。 刘易蹲在溪流边上,看著睡眠上倒映出来的黑髮黑眸的帅气面庞,他鬆了一口气——幸好不是一张牛肉人的脸。 於是他心情愉悦地拿出背包里的大肚瓶,將瓶口浸入溪流中,装了满满地一瓶水,然后点燃营火將瓶子用石头架在上面把水烧开。 热知识,森林的溪流虽然看著很乾净,但是如果你敢直接下嘴,大概率染上寄生虫和各种奇怪的病症,然后灵魂和肉体就会永远地留在这片热情的森林。 將滚烫的水瓶底部放进溪流里,滚烫的开水很快冷却,刘易掏出一个樱桃馅儿饼就著温热的开水一点点吃掉。 吃个半饱喝了个痛快后,刘易再次起身,沿著溪水一路往下走去。 溪流是道標,是生的希望。 刘易沿著溪流侧边走,丝毫不敢让视线离开这条调皮又活泼的小东西。 其间也遇到诸如悬崖峭壁一类无法直接越过的地形,这时候刘易就会稍微绕一下路,即便要爬树淌水,也绝对不会让溪流在视线里消失超过两分钟。 终於,在太阳將要落山的时候,他看到溪流欢快地奔腾著匯入一条一人宽的小河。 本来一直忐忑不安的刘易,此时终於放鬆地笑了出来。 虽然这条小河不宽,也未曾见到人类活动的踪影,但是起码这是一条活水,只要是活水,终將匯入大海,而追隨著河流的他,也终能离开这片森林。 夕阳西下,夜幕渐渐遮蔽了天空,树林里的可见度也肉眼可见地弱了下来。 在漆黑的森林里走夜路是一件极其不明智的事,不仅容易遇上夜行掠食者,而且在漆黑的夜色中,一不留神就会摔倒、受伤。 即便不考虑这些外部风险,携带著一大堆金属构件在密林里走了大半天的刘易,此时体力已经消耗殆尽,再不休息,明天可不一定能正常走下去。 出於打持久战的考虑,刘易在河水附近找了最大的一棵树,用匕首插著树干爬到其最粗壮的树干上依靠著树干睡了过去。 骑在高耸的树干上,望著头顶的天空,刘易徒劳地试图找到曾经熟悉的那些星座,但是天空里连那条灿烂的银河都不见了啊喂! 这里,真的不是地球了……可是这里的树木、溪流、山石和偶尔一见的飞禽走兽却又和地球那么地相似。 这是为什么呢? 刘易不由得开始深思、回忆,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 隨著思考的深入,他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脑子里开始涌出许多已经被自己遗忘良久的回忆。 小时候,老师让背诵的一首冷门的古诗,大学时候为了装杯读过的《资本论》,看过的关於古法锻造的纪录片……等等。 如果说曾经这些记忆在脑子里,就像一张张卡在相簿里斑驳的老照片,只留下一个模糊的影像,那现在这些记忆就像存在硬碟里的电影,既清晰又完整,还可以快进和倒放。 这种感觉,很奇妙。 这种强大的记忆能力,难道也是穿越者自带的福利? 刘易迫不及待的开始尝试挖掘更多的记忆,但可能是这种能力过於消耗精神力,没一会儿他的脑子就疲倦到了无法运转的程度。 在昏昏沉沉地睡过去前,刘易最后一个念头是,这个技能用来治疗失眠效果挺不错…… 第2章 勉强安顿了下来 第二天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刘易从棲身的树杈上坐起,木愣愣得盯著东方的晨曦看了好一会儿,他才彻底清醒过来: 我果然是穿越了,昨天发生的一切原来真的不是梦啊…… 用力拍拍脸颊,刘易顺著树干滑到地面,照例从河里汲了一瓶清水,点燃营火烧开,等他洗漱完毕,水温也正好冷却到可以入口的温度。 就著温开水吃掉今日份的早饭后,便开始了又一天的跋涉。 隨著他的脚步,奔腾的小河也因为不舍涓滴的博大胸怀而变得越来越宽阔。 直到第四天中午,存粮全部耗尽的他,终於走到了这条河流的尽头——一片蔚蓝的辽阔的无边无际的大海。 在看到海平面的一刻,刘易不自觉地跪倒在地,双手撑地大口呼吸。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此时的体力和力量都比在地球的时候强了不少,但是一连三天的大负重强行军,依然透支了他的体力和意志。 而此刻壮美的海景击倒了他心中的坚持,刘易乾脆地趴到地上,一动不动的躺了好一会儿,直到身上的盔甲被午后的烈阳晒到发烫,才爬起来找了个阴凉的树荫坐下。 包里的食物已经吃光了,四肢因为连续的负重越野变得酸软无力,精神也很疲惫。 刘易想了半天也没有找到继续强行军的理由,於是决定在这河流的入海口先安顿下来,好好休息几天,至少要储存一些食物再继续行程。 等到体力稍稍恢復一些,刘易便起身沿著河流的入海口往陆地上走上溯了几十米,找到一处临近河岸的断崖。 这处断崖靠著小河的东侧,大概有四米多高,正好背对海风袭来的方向。 断崖对岸就是一处平坦的河滩,河滩上有茂密的树林和草丛,方便日常活动。 崖壁下的河水流速缓慢,水深约莫半个人高,清澈见底。 刘易脱掉鎧甲,走到河流的中心处,环顾四周,思量著如果能想办法在石壁上开凿出一个洞穴,再用木头、泥土和石块砌出墙壁,就能成为一个温暖的棲身之所。 而脚下流淌的河水也能成为天然的警报器,如果有野兽要趁他睡著时偷袭,踩踏河水必然会激起水声,把他惊醒。 想清楚后,刘易赤著脚趟水过河,来到断崖下,开始检查石壁的构成,很快就在石壁上找到几处脆弱的裂缝。 刘易选出一个比水面高出半个人的裂缝作为施工点,用石块大致上画了下將要挖掘的范围后,走进河边的森林里,拾取几捆乾枯的树枝,抱过来塞进裂缝之中堆成一个柴堆,用打火石引燃。 熊熊的烈火在岩壁上舔舐起来,在火堆充分燃烧之后,將要熄灭之时,刘易又用头盔当容器,从河里舀起一盆水,猛然泼向灼热的岩壁。 一阵呛人的水蒸汽腾起又散去,岩壁上焦黑的裂缝肉眼可见地张大。 焦黑的岩壁彻底冷却后,刘易操起带了一路都不曾捨得丟弃的矿工锄一下一下的敲击起岩壁上被火焰关照过的位置。 老实巴交的岩壁不堪忍受冷热交替的折磨,在矿工锄的凿击下很快碎裂成细碎的石块。 撬下来几块大石头后,剩下的岩壁又恢復成一副高冷的模样,任刘易如何施为,也不为所动。 刘易只好把湿掉的碳灰扒到水里,又去林子里抱出一大摞木柴继续烧。 第二次烧,就不需要一直盯著了。看著脚下渐渐偏移的影子,刘易摸著肚子,想著今天的晚餐还没有著落,便又钻进森林,挑选出一棵两指粗细小树,从贴近地面上一点的位置砍断,又剥下树皮分成小缕,编製成细绳。 细绳有两米多长,刘易扯了一下,觉得还算坚韧,便將细绳一头綑扎在木桿顶端,做成了一把简易的鱼竿。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鱼竿有了,还缺鱼鉤和鱼饵。 鱼鉤好做,隨便找一个树枝的枝丫,用匕首削尖之后栓到鱼线上。 鱼饵的话,也不难。 刘易从河底的石头上抠下几颗螺丝,拿石头敲开硬壳后,捡出里面的肉,掛在用木头削制出来的鱼鉤上。 製作工具难,真正难的是怎么用好工具,怎么让鱼上鉤,怎么快速的將鱼扯起来。 在穿越前的日常生活中,刘易除了小时候陪著外公去郊区的水库钓过几次鱼外,基本就没怎么接触过这项运动。 但是在《魔兽世界》这款游戏里就不一样了。 在游戏设定里,一些特定的高级增益药剂,需要以某些的鱼类作为主要原材料。 这些药剂如果直接跟链金师买,价格会很高。但是如果是甲方提供原材料,交给链金师们代工,价格就会低很多。 有些低级链金师为了提升技能,甚至愿意倒贴一部分辅材来爭取练手的机会。 作为药剂消耗大户,本著“省就是赚”的原则,刘易在游戏里学习了“钓鱼”作为生活辅助技能,在不开团的时候,经常会找个风景优美的地方一钓就是几个小时。 而此时,游戏里丰富的钓鱼经验,不知道为什么,也化作了他脑子里的真实记忆,让他不知不觉间就成为了一名钓鱼高手。 蹲在岸边的刘易,低头看著被他拉起来,正在草丛里扑腾的不知名鱼类,陷入了深思,如果钓鱼技能能从游戏技能变成他拥有的真实技能,那么挖矿呢?熔炼呢?锻造呢?烹飪呢?急救呢? 这些也都是他在游戏里学习的生活辅助技能——当初为了把它们升满,可是了不少时间和金幣呢,刘易决定立马实验起来。 就从最基础的烹飪开始吧? 刘易简单的翻阅了一下脑海里的记忆,选出一个烤鱼食谱,在清理了鱼內臟之后,点燃一团营火,慢慢旋转著炙烤插在树枝上的鱼身。 等到香气散逸开来,刘易撕下一块鱼肉,放进嘴里细细咀嚼,心中激动不已——这绵密的口感和鲜美多汁的滋味,可不是自己能有的手艺! 烹飪稳了,急救主要是做绷带,现在没有材料试不了。 挖矿主要是辨识矿石和熔链金属锭。 辨认矿石需要跋山涉水,寻找矿脉。现在天色有些黑了,疯子才跑去山上翻石头,所以先不管它。 熔链金属锭和锻造的话,都需要有熔炉和矿石,现在流落无人区,没有条件去验证。 等过几天温饱问题解决了之后,把熔炉建起来,或是以后进入人类村落之后,再借铁匠铺的工具试试就行。 既然生活技能能被印刻进脑海里,那么烈日行者的职业战斗技能呢?是不是也印在脑海里了? 如果能觉醒这些技能,那么后续的生活就真的不用愁了。开玩笑,你见过哪个拥有超凡能力的超级英雄会为钱担忧的! 刘易尝试了一下,果然回忆起了烈日行者所有职业技能的使用方式,这让他的心跳加速了五十倍! 不过略一思忖,他的心情又沉鬱起来: 给这种拥有能灌输记忆能力的大佬当白手套,並且得到了这么多强大的能力和知识,对方要自己做的事情肯定不会简单。 拯救一片大陆啊,这可如何下手? 怀著一丝对未来的忧虑,刘易从水中捞起一颗螺丝放在石头上,伸出右手对准它,默默调动体內可能存在的日光之力,轻叱道,“哈!” 微凉的夜风吹过,螺丝在粗糙的石面上晃了一下。 “哈!哈!” 滴溜溜一阵滚动,螺丝掉进水里,发出咚的一声。 “艹啊!” 恼羞成怒的刘易一拳砸在水面上,激起一阵水。 原来这是一个没有魔法的低魔世界么! 烈日行者没了日光之力,就只是一个普通的战士而已。 好在那些纯粹依靠身体力量的,例如双手武器、剑盾术之类的武器技能,和烹飪一样成为了身体本能一般的存在。 这让刘易失望之余,稍稍得到一些安慰。 高明的武技,配合上自己高大的身材,和从艾泽拉斯带过来的这一身顶级装备,想要在乱世里活下去,应该不会太难……吧? 想到这里,刘易决定安定下来后,每天都得上几个小时將这些武技融会贯通,变成真正的自己的东西。 又是几轮烧灼后,岩壁变得更加脆弱,刘易抄起矿工锄各种敲打,最终掏出一个两米多长,一米多宽的凹槽。 挤一挤,正好能容纳他的身体。 如果他不嫌弃蜷缩著身子难受,还可以把他的装备也收进来。 刘易当然不喜欢缩著身体睡啊! 然后他麻利的把装备收进洞穴,藏在靠里的位置,用身体把它们挡住。 接著便枕著背包,把自己团成了一个球,艰难地睡了过去。 可能是因为好几天没有躺著睡,刘易这一夜睡得很舒服。 唯一遗憾的是,因为离河面太近的缘故,让他吹了一整夜的凉风。 醒来之后,活动著僵硬的身体,刘易为今天的工作安排了顺序: 第一,给洞穴做一面墙挡风。 第二,採集藤条编制鱼笼,把钓鱼的时间释放出来。 第三,烧制几件陶器作为日用器皿。 前两个任务,都需要新鲜的柔韧的藤条作为原材料。 刘易提著短剑走进森林,专门挑选缠绕在粗壮树干上,大约和小指头差不多粗细的藤蔓,砍下来之后剥去枝叶,就成为一根坚韧的绳索。 藤条柔韧,树枝坚实。 攒了一大捆藤条之后,他又砍下一些大拇指粗细的树枝,裁到和他手肘一般长,然后一根根插在土里围成一个圆圈。 以木条作为骨架,以藤条作为肌肉,刘易將藤条卡在树枝间,交错编织出一个直径二十多公分宽,圆肚小口的藤笼。 笼子两头小,中间大,刘易將其中一头的口子用藤条封住,接著又编织一个圆锥体造型的盖子,在盖子中间留出拳头大小的一个空洞后,把盖子和笼子合在一起,就组成了完整的鱼笼。 刘易伸拳头进去试了下,確认在握紧拳头的情况下收不回手,这才满意地將第一个鱼笼放在一边,开始做第二个。 接连做了五个鱼笼之后,刘易从河里捞出许多螺丝,用石头將它们碾了个稀碎,和黄泥混在一起,捏成小球,分別往里面撒了几个。 等鱼笼里都布上饵料之后,刘易把它们拖进水里,再用大块石头压住固定好位置,剩下的,就只需要等到饭点的时候,把它们在捞起来,检查收穫即可。 鱼笼好就好在可以无人值守式的获取猎物,省心省事。 等忙完鱼笼的活计,太阳已经升到头顶,如果不抓紧一些,晚上又要挨凉风吹了。 於是刘易也不再钓鱼,顶著肚子里的飢饿开始编织洞穴墙壁用的材料。 讲道理,如果將小腿粗的树木裁成统一的形状,然后彼此连接成外墙,那么保温效果肯定是很好。 木材作为一种多空隙的材料,能够有效的保留屋內的温热空气。 但是建一栋漂亮的小木屋,需要砍伐几十根完整的树木,然后再进行精细的加工,这可不是一天能干好的。 刘易今晚就想有墙壁挡风。 於是他选择了另一套方案:用细木头编织成木网,再在木网上抹上黄泥,接著再叠一层木网,再抹上黄泥,形成一个木结构黄泥墙。 最后在墙上再覆盖上植物的枝叶后,就能將洞穴变成一个既隱蔽又保温的避身之所。 这个方案的要点在於作为填充物的黄泥,必须细腻並且乾湿均匀,不能含有太多有机杂质,否则很容易因为密度不均最后垮掉。 刘易在靠近河滩的森林边缘,用矿工锄刨出一个深坑,將夹杂著树叶杂草的浮土扒到一旁后,抠出底层的黄土,又接来河水將它们拌在一起。 为了保证搅拌均匀,刘易甚至直接穿上全身甲,踩进土里用体重將黄泥踩匀。 整个过程循环几次之后,作为墙体填充材料的黄泥也准备妥当,下一步就是以木网为支撑开始砌墙。 了一下午时间將土墙建好后,刘易躺在洞穴里,透过提前留好的小洞向外看去,观察著窗外静謐的风景,感受著內外隔绝的安全感,心里十分满意。 等到黄昏將至,刘易把河里的鱼笼捞起来检查一番,令他失望的是,五个鱼笼却只掏出七条小鱼。 虽然勉强能够饱腹,但是绝对存不下余粮。 看来鱼笼这个方案,不是很实用。 要不,去海边看看? 第3章 意外的相遇 刘易穿越前,閒暇时间除了玩游戏,就是刷短视频,所以没少在b站看那些荒野求生和赶海狩猎的视频。 既然那些up主在饱经工业化伤害的现代海岸都能收穫大量蛋白质,自己没理由不能在这个野生海岸找到吃的。 不过……明天吧,今天太累了。 於是刘易捡了块石板,架在营火上。 等石板烧热,刘易把去掉內臟的小鱼放在上面,慢慢煎熟。 石板烤鱼和前一天的串烧烤鱼相比,少了一些烟火气,却也別有一番滋味,唯一的缺点就是量太少了些。 第二天一早,刘易拎著肚子最大的那只鱼笼来到海边。 大概是因为爱笑的男生运气都不会太差,来到海边时,刘易正好遇上退潮。 虽然这个世界不是地球,但是有著和地球近似的物理规律和天体结构。 也有太阳,有月亮,有满天星辰,自然也就有了昼夜潮汐。 海里的小动物们隨著潮水涌上海岸游玩,却忘了回家的班车是什么时间,等到海潮退去,被困在海岸的滩涂、砂砾和巨石上回不了家,最后被刘易一一捕捉装进笼子。 刘易是个內陆人,却有一个四海胃,並不惮於吃海鲜。 凭藉著强悍的记忆力,刘易效仿著短视频平台上的赶海勇士们的行为,从犄角旮旯里翻出各种贝壳、海蟹、虾、以及海带,很快就攒了一笼子。 哎,早知道这么容易搞到吃的,自己还费什么力编什么劳什子鱼笼啊…… 古人云,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诚不我欺也。 只不过了一个多小时,刘易就解决了一天的口粮。 兴高采烈的回到营地,他將笼子沉进水里,免得这些海货乾死腐坏。 然后从藏身洞里拿出自己的头盔,架到了营火上——是的,经过充分的考虑,刘易决定放弃烧制陶器的计划,直接用头盔当煮锅用。 自己喝水可以用水晶瓶,煮汤可以用头盔,何必要那么麻烦,搞什么陶器呢? 虽然这难免会委屈了自己的这顶史诗级头盔,让它承担自己不该承担的重任。 对此刘易只能饱含歉意地表示,真的对不起,从出生地挑选要带走的装备时,忘记从那堆用不上的装备里挑一个造型圆润的头盔来当锅具用,只能委屈你了。 吃掉这一锅鲜美的海鲜汤,刘易把剩下没吃完的肉捞出来,放在特意挑选出来的一块扁平石头上搁在太阳下暴晒,留作未来的备用粮食。 接下来的日子,刘易都是一大早醒来之后,先取水洗漱,然后拎著篓子去到海边,趁著早潮退去的时候把一天的食物带回营地。 剩下的时间,无事可做,他就留在沙滩上,一边期盼著海平线上有路过的船只可以把自己带走,一边练习武器技能巩固战斗技巧,同时也儘可能將原本记忆中那些需要使用到日光之力的部分技巧从战斗习惯中剔除。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悠悠哉哉的新生活过到第十一天中午,正全副武装地练习著剑盾术的刘易,突然看见在遥远的天际线,乌云覆盖了天空,一道水墙在远处升起,笼罩了整个海面,並逐渐向海岸这边延伸。 这壮观的景象让刘易原地楞了片刻:完蛋,大暴雨! 他立刻转身往营地跑去。 回到河滩上的营地,他从木棍搭建成的简易置物架上,取下这几天准备的应急食物和装饮用水的水晶瓶,把散落在地上的工具稍一收拾后,就钻进藏身洞躲了起来。 此时洞穴外已经响起了如爆豆一般的雨水声,风雨夹杂著雷电,把他困在了洞里。 刚开始的时候,他透过土墙上的小孔,看著渐渐升起的河面还有些后悔,忧心忡忡地想著,如果之前选一个地势再高一些的地方开凿洞穴就好了,这要是不小心半夜睡著的时候被水淹了可咋办啊。 不过因为这里是入海口,所以水面上涨终有一定的限度,远到不了能把他的这个藏身处也淹掉的程度。 虽然有一些雨水穿过用树枝编织的门,落在洞穴里,但是因为断崖背风,洞穴里还是保持基本的乾燥。 於是刘易就这样吃著应急的肉乾,欣赏著雨景,度过了无聊又閒適的两天后,终於在第二天凌晨,等到雨势舒缓下来。 待到天明以后,风雨尽去,刘易推开洞穴的门,上涨的河面已然淹没了整个河滩,之前在河滩上劳作的痕跡尽数被暴雨洗去。 趟著河水半走半游地来到对岸,刘易扶起已经倒塌的架子,又清理了平时做饭的石头灶台后,拎著硕果仅存的唯一一个鱼篓往海边走去。 在洞穴里的整整一天时间,刘易完全靠前几日积累下来烤鱼乾过活,如果再不补充食物,就又要面对缺粮的窘境。 而且大雨过后,说不定会有一些大傢伙搁浅在岸上,比如皇带鱼啊,金枪鱼啊,鯨鱼啊这类的。 趁它们还新鲜的时候切块带回去,再用小火烤熟烘乾,又能支撑他很长一段时间的消耗。 怀著微妙的憧憬,刘易晃晃悠悠来到海边,开始在沙滩上寻摸合適的目標。 生蚝,嗯,算了,天天吃。 死掉的螃蟹,咦,噁心,一脚踹开。 搁浅的水母,可以,晒乾一点用盐和野菜拌著吃。 一个橡木圆桶,嗯,可以用来……嗯?! 橡木圆桶?! 刘易扔下鱼笼快步跑过去,扒著半埋在沙里圆桶,往桶里看去,发现圆桶里的东西已经全部流光,只有小半桶海水存在里面。 有海船遇难!虽然有些抱歉,刘易心里还是非常兴奋。 这起海难验证了,他所在的这个世界,不仅有人类存在,而且还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水平,而不是一片莽荒的土地。 只要有文明存在,自己总能找到去处,不至於像个野人一样孤独终老。 而且即便是遭遇海难,海船上一些包装良好的物资多多少少也会隨著海潮漂流过来。 说不定能找到一些真正有用的东西……比如一套铁锅和餐具! 刘易沿著水桶的方向往上又走了一会儿,陆续发现一些破烂的木板,断裂的桅杆。 最后,在两个保存相对较好的圆木桶中间,他捡到一个將身体和圆桶用绳子绑在一起,昏迷不醒的褐发少年。 —————————————————————————————————— 凯文·特纳,十四岁,来自五指半岛上的一个骑士家族,特纳家族。 自从在黑火叛乱中立下功劳受封骑士之后,特纳家族就誓言效忠於五指半岛上冷水城的寇瓦特家族,而寇瓦特家族效忠於符石城的罗伊斯家族,罗伊斯家族效忠於鹰巢城的艾林家族,艾林家族效忠於君临城的劳勃国王。 凯文的父亲,特纳家族的当代家主约翰·特纳,作为寇瓦特家族的封臣,为自己的封君管理著一个叫做分水村的一百多人的小村庄。 约翰·特纳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出生,伴隨著咸湿的海风长大,二十五岁时受封骑士,三十七岁以长子的身份继承了父亲的采邑,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而他的两个弟弟,一个成了水手,死在一场暴风雨之中;而另一个弟弟,则远赴厄斯索斯大陆,成为一名僱佣兵。 这就是骑士家族子嗣们的命运:长子继承家业与责任,次子拿著父亲的资助自己想办法外出谋生。 到了凯文这一代也不例外。 凯文·特纳是约翰·特纳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二个儿子。 特纳家的长子叫做兰诺德,比他的弟弟大五岁。 在凯文的小小世界里,守护著整个村子的父亲,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而他的哥哥,就是第二大英雄。 而他自己则是除以上两者之外的第三个大英雄。 凯文还没桌子高时,总像个跟屁虫,时时刻刻都跟著自己的哥哥,学著哥哥的样子,挥舞著父亲用木头给他削的圆头长剑,高喊著“为了冷水城!”的口號,向著村里的草垛衝锋。 在和村里的小孩玩战爭游戏时,他也一定要和自己的哥哥分在一队。哥哥冲,他也冲;哥哥退,他也退;哥哥喊口號,他也喊。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哥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兰诺德·特纳”,他也跟著喊出“我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凯文·特纳”。 然后他就被暴怒的哥哥打了一顿,等他哭著跑回家向自己的父亲告状后,又被自己的父亲打了一顿。 那天晚饭过后,约翰·特纳把他们兄弟俩叫到一起,当著家里所有人的面,一字一顿地告诉他,“凯文,分水村只有一个守护骑士,那就是我。而我死后,会是你的哥哥,兰诺德·特纳。而你,我会给你一把剑,一匹马,让你可以去追求自己的荣誉。” 既委屈又懵懂的凯文很想问,为什么? 自己不也是他的儿子么,自己不也是在分水村出生和长大的么? 但是看著父亲严肃的神情,他没问出口。 那一年他八岁,他的哥哥十三岁。 等到凯文十三岁那年,约翰·特纳了十个金龙將他的哥哥送到另外一个村庄。 那个村庄的守护骑士,是约翰·特纳的战友。 於是兰诺德成为了一名守护骑士的侍从,而凯文也知道了自己永远没机会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又过了一年,在他十四岁命名日那天,父亲给了他一把剑,一面木盾,和一匹瘦马,把他交给从厄斯索斯回来探亲的叔叔。 在叔叔探亲结束那天,叔侄二人骑著马,走在村外的路上,他的叔叔问到,“你恨你父亲么?” 凯文反问道,“你呢?你恨爷爷么?” 叔叔大声笑骂道,“臭小子!我恨所有人,但不会恨你爷爷!你以为一个破烂村子的守护骑士很了不得么?我告诉你,我在战场杀掉的骑士,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在一起还多!你爸爸在村里收的税钱,还不够我在自由城邦最差的酒馆里痛快喝一晚上!” 叔叔脸上的伤疤隨著他粗狂的笑声扭曲起来,像一条扭曲的蚯蚓。 凯文的叔叔叫做托马斯·特纳,是次子团的战士,已经在次子团里服役了二十一年。 次子团是成立於厄斯索斯大陆自由城邦的一支佣兵团,歷史悠久、声名显赫,主要成员由维斯特洛大陆上,贵族家庭里不能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次子们组成,因此得名次子团。 听托马斯吹嘘,现任多恩领的亲王红毒蛇就曾经是他们的成员,“那傢伙儿成天和女人混在一起,长枪用得特別好!” 这次他从东陆回来,是奉命护送一个大人物回君临城。由於旅程顺利,完成任务之后,离团里给他的任务期限还有一个月时间。 离家二十年,不曾回去过一次。思虑良久之后,他打算回一趟分水村,看看自己家的那个倔老头还活著没有。 搭乘著来往南北方的顺风船,辗转一个多星期,托马斯终於从君临城赶回了自己的家乡。 回到家里,正巧遇到他哥哥为凯文的前途发愁:约翰特纳正在纠结,不知道应该是送凯文去当裁缝做手套,还是为他向自己的封君討一份冷水城城卫兵的差事。 晚上,两兄弟一边吃著烤羊肉,一边喝著今年的新酿酒,一边商量著凯文的未来。 托马斯对自己的哥哥说到,“小傢伙挺壮实。” “嗯。” “比他哥哥更壮实。” 约翰特纳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又低下头喝了一口酒,“你也比我壮实。” 沉默了一会儿,托马斯对他说到,“让他跟我去自由城邦吧,总比留在这里,被海风吹成肉乾好。” “你现在在哪个战团?” “次子团。” 从分水村到白港的这一路上,托马斯一直在向自己这个一路都冷著脸的侄儿描述著成为僱佣兵以后的美好未来。 “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儿,绝对会成为战团的主力,到时候好好干,要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正式成员。到时候,不仅有饭吃,还有军餉拿。不过军餉可不能乱,到时候叔叔帮你存起来,等存够了,带你找自由城邦里最好的铁匠打一套最结实的鎧甲。” 托马斯拍拍胸口,“比我这套还好,比你哥哥那套更好。” “那才不是兰尼的,那是爸爸的。” “都一样。还不是你爷爷传下来的?” 比家里那套祖传链甲还好的盔甲,会是什么样呢? 陷入想像中的凯文渐渐忘记了离家的忧愁,脸上也出现了一些笑容,而此时,家乡已经远远落在身后,再也看不见。 第4章 我是刘易Lewie,你是? 分水村是一个在地图上都找不到標记的小聚落,要想去海对岸的自由城邦,必须先乘小船到北境的白港,再从白港乘商船过海。 要赶在任务期限之前回到潘托斯,只有一艘叫做“玫瑰夫人號”的商船可选。 而且按照玫瑰夫人號的行程,到了厄斯索斯大陆之后,还得先去布拉佛斯,才能到潘托斯,也就是此时次子团的驻地。 过海的费用,一个人要两个金龙。 如果叔侄两人愿意帮忙在船上干些杂活儿,可以少算半个金龙。 听到船长的要价,托马斯很生气,自己的侄子这么壮,又勤快,干起活儿来又快又好,怎么能只少算半个金龙呢?起码得按一个金龙算。 一番极限拉扯后,最后议定的结果是,托马斯兼任船上的护卫,平时不用干活儿,只有遇到海盗的时候需要出手帮忙。 凯文任水手,跟著其他水手打理船上的各种杂务。 相应的,船费减半。 从小在海边长大,凯文对船只並不陌生,但是乘坐这种能够载货数千石(目测)的大船却还是第一次。 因此当船上的水手长扔给他一块破布,让他清洗甲板时,他丝毫也不抗拒,甚至兴冲冲的主动要求可以上桅杆连瞭望塔也擦了。 对此,他的叔叔托马斯仅仅表示,“乾的多吃的多,能把本钱吃回来就行。” 日升月落,风起风停。 离开白港,又经过老城后,北境便没有了值得一去的海港。 商船的所有货仓都被货物塞满,而临时登船的特纳叔侄也被赶到货仓里和一桶桶的葡萄酒为伴。 把老鼠养在米缸里是什么场景? 经受不住诱惑的托马斯·特纳不小心用匕首撬开了一桶来自谷地的金葡萄酒,偷偷喝了一肚子之后又无意间將盖子恢復了原样。 可惜仍然被老练的船长通过他身上轻微的酒香味发现真相,最后被迫用一个金龙——这桶酒到布拉佛斯的到岸价——买下这桶酒剩下的部分。 每天喝几杯,酒桶渐渐见底,当这桶酒被托马斯喝个精光之后,商船也驶离了维斯特洛的北境,向著东陆驶去。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 在一个嘈杂的凌晨,凯文从剧烈的顛簸中惊醒。 他坐在货仓的地板上迷惑地看著惊恐的船员们在甲板和船舱间来回穿梭。 托马斯也被惊醒,见状带上剑,吩咐自己的侄儿道,“留在这里,不要走动!” 接著便衝上甲板,抓住一个老水手的衣领,顶著风雨大声喝问到,“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事了?!” 老水手甩手挣脱束缚,白的头髮被暴雨淋湿贴在脑门上,他粗声怒吼,“你的眼睛是用来撒尿的么?暴风雨来了,向你的神祈祷吧!” 说罢,老水手衝进风雨中,和其他人一起拉扯飘摇的风帆。 十几次心跳后,他便被飞扬的缆绳抽飞起来落进水里没了踪影。 托马斯双目圆睁,咽了一口唾沫,逃回货仓,用剑撬开三个酒桶,又將它们推倒,任由里面的美酒流了一地,让整个货仓都瀰漫著诱人的香气。 等桶里的酒流干,他將盖子一一放回原处,可是由於船体的顛簸和手臂的颤抖,始终没法將盖子紧闭在桶上。 见自家的傻侄子居然还在旁边看戏,托马斯怒喝道,“傻小子,去找几颗钉子来!” 得到命令的凯文如梦初醒,跌跌撞撞地从一个木箱子里找出一大把一指长的钉子,递给他的叔叔。 托马斯接过钉子,用剑柄当作锤子,噹噹几下把空桶的盖子钉死。 接著他又捡起地上的绳子,將空桶两两绑在一起。 扯了扯木桶上的绳子,確认足够结实后,他把凯文拉过来,將侄子的胸腹和其中一对酒桶绑在一起,一边绑一边念叨著,“该死的,所以我就说,当兵的为什么要把钱存在银行里。该死的,我还有一百个金幣存在铁银行,该死的该死的!” 等拴好凯文后,他把自己也拴在另一对酒桶上后,转过头盯著凯文的眼睛说到,“孩子,要活下去。” 这是托马斯第一次表示出对凯文的关心。 还没等凯文意识到这是诀別,玫瑰夫人號的顛簸骤然加剧,一声撕裂声响起,船体从中间断成两半。 汹涌的海水涌进,將所有的货物捲入大海。 因为酒桶的支撑,凯文在水里沉沉浮浮,幸运地没有被船体的碎片砸到,也没有沉到海底。 可即便如此,依然被狂暴的暴风雨卷的七荤八素。 一团浆糊般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在求生欲的支撑下,凯文拼尽全力地控制著和圆桶的相对位置,確保自己所在这一面始终在海面以上,终於没有被淹死在这该死的大海里。 而这项任务也耗尽了他的全部体力。 当暴雨渐渐停息后,凯文无力趴在圆通上,任由海潮带著自己漂流,並最终因为飢饿、睏倦晕了过去。 在黑暗里不知道过了多久,再次醒来之后,凯文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躺在坚实的陆地上,而且身下还铺著乾草和树叶。 在他的身侧,燃著一堆篝火,篝火上架著一顶头盔,从头盔里传出诱人的香气。 就在凯文挪动身体,试图离篝火再近一些的时候,从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 他转头望去,一个黑髮黑眼的年轻男子,正抱著一大摞树枝,从森林里走出来,咧著嘴向他露出温暖的笑意。 背著溺水的少年回到营地,刘易找来一些枯枝败叶铺在篝火旁的地上,把他放在上面躺著,又点燃了篝火,给少年郎暖暖身子。 处理乾净鱼篓里的海鲜后,刘易用匕首將它们切成小块,和清水一起放进头盔里燉煮,然后便走进森林里去搜集更多的木柴。 等他抱著木柴回来,正好看见那少年醒来,靠向火焰的动作。 “喂,小心別把锅翻倒了。” 刘易好心提醒道。 少年听见声音,紧张地回过头,一脸戒备地看著他。 刘易也不以为意,虽然是自己把他从海边救了回来,但毕竟是两个陌生人。 如果是自己处在对方的境地,也会是一样的反应。 为了让少年放鬆一些,刘易特意越过对方,来到篝火的另一侧,与少年正面相对。 把木柴放在地上之后,刘易蹲下来,拿起自製的长木勺在头盔里搅了搅,舀出一块鱼肉就著鱼汤吃进肚子。 嗯,味道和火候都不错。 接著他又吃了好几勺,直到看到对面的小伙连连吞口水,才翘著嘴角著將勺子把递给对方。 “吃一点吧,我想你也应该饿了。” 少年犹豫了一下,接过勺子,伸进头盔里,舀出满满一勺海鲜汤,倒进自己的木碗。又捞了几段切得很小的魷鱼腿,小口吃了起来。 饿过肚子的人都知道,人处於飢饿状態时,要是什么食物都没有,其实还好。可但凡有一口吃的下了肚,马上就会把馋虫勾起来。 少年也不例外,才咽下两条章鱼脚,就丟下勺子抱起头盔咕嘟咕嘟的喝起来。 等他仰起头,將最后一滴浓汤也舔进嘴里后,才意犹未尽地將头盔放回地上,站起身,右手抚胸,向刘易鞠躬致谢,“#-#)_-#($+#)#!” “??” 刘易眨眨眼,听得一头雾水,心里暗道糟糕,不会吧不会吧,穿越者必备的通用语言技能,居然没有给我配备上么? 你个贼老天,刘易不满地抬头看一眼天空,轻嘆口气,挥手示意让少年坐下。 他指著自己,放慢语速,模仿著对方的口音,“刘易。” 少年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学著重复道:“老一?” “刘易。” “榴伊(lewie)?” 刘易勉强点点头,外国人都说不好汉语,咱就不要为难异界人了。 见刘易点头,少年很高兴,然后也指指自己,“凯文。” “凯文?” 少年微微有些惊讶,对方口音很正,甚至有一点五指半岛的口音。 如果这个黑髮男子不是在五指半岛生活过,那么就只能是刚才一下跟他现学的。 可是如果在五指半岛生活过,又怎么可能不会说维斯特洛语? 所以他决定再试试对方。 “凯文,特纳家族的凯文,来自於五指半岛冷水城。” “凯文,特纳家族的凯文,来自於五指半岛冷水城。” 黑髮男子又重复了一遍,口音依然地道。 只是对方说完之后,却摇摇头,然后指向篝火,“37+#+$?” 凯文猜到对方的意思,於是说到,“火。” “火。” 刘易又指著一片叶子,“37+#+$?” “叶子。” “叶子。” 接著刘易又跟凯文学习了不少单词,一直到背后的影子缩到屁股底下,刘易这才发现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得赶紧把凯文安顿好。 於是他站起身来走回自己的藏身洞,取出短剑和矿工锄。 凯文看著刘易拿著剑和锄头向自己走来,身体一下子绷紧。 直到刘易把锄头递到他手里,才又放鬆一些,但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刘易没有试图跟他解释,只是在森林和河滩的交界处选了一个地势相对较高的地方,画出一个长度与凯文身高相仿的矩形。 比划一阵后,刘易沿著矩形的两条长边,点出八个位置,对凯文比划著名挖洞的动作,“洞,挖。” 凯文意会之后,操起锄头在刘易指定的其中一个位置挖出一个小坑。 刘易见状点点头,比划著名说到,“我,森林,树,你,挖洞。”说完,便提著剑走进了森林。 看著刘易渐渐隱没在密林中的背影,凯文很迷惑,这是要干嘛呢? 如果是要將我杀人拋尸,那应该在矩形中间挖,为什么要在边上挖,还挖这么小。 拉屎? 直接在森林里解决不好吗? 凯文皱皱眉,想不明白,就不想了,干就完事儿了。 对方把自己从海里捞出来,还给自己做了吃的,总不至於才说了几句话就把自己干掉吧? 现在自己人生路不熟,身上又是一贫如洗,无处可逃,不如就按照对方的要求干活,先看看情况再说。 而在凯文挖洞的过程里,林子那边不断传来噹噹的声响。 等他刚把地洞挖好,就看见刘易已经用藤条拖著几根手臂粗的树干走回来。 “这么快就弄好了?我看一下。” 看到凯文工作成果,刘易蹲下来,用手指戳进洞里,发现比预想的浅了一点,便对凯文说到,“挖深一些,”又用手指比了一下,“这么深。” 凯文点点头,继续干活儿。 同时,刘易解开藤条,將这些一人高左右的树干排成一排,提起佩剑砍断枝杈和和树叶。 凯文一边挖洞,一边用眼角余光偷偷观察刘易的动作。 然后他便看见,刘易用剑砍树枝的动作,非常流畅並且力道极强。手臂粗的木头,一剑即断,毫不迟滯。 印象里,凯文的哥哥小时候有一次曾经悄悄拿父亲的佩剑砍木头玩,理由是为了提前感受用剑的感受,为未来上战场做好准备。 那天兰诺德被打得很惨。 把鞭子收起来后,凯文的爸爸告诉他们兄弟俩,剑是武器,很贵,而且木头的质地比人的身体更硬,如果控制得不好,剑刃会弹回来伤到自己。 “如果你们不想这么早就愚蠢的死掉,记住,用斧头砍树,用剑砍人。” 父亲的这句话,凯文记了许多年,一直奉为圭臬。 但是……看著刘易的动作,他不禁怀疑约翰·特纳这老傢伙是骗他的吧? 不然为什么这个叫刘易的哥们儿会这么熟练? 他不知道,刘易的这柄短剑虽然被幻化成平平无奇的“碧空之歌”的样子,其本质上却是来自二十五人英雄团本出品的顶级单手剑,“暮光之牙”。 无论是平衡还是锋利,这把剑都已经做到了极致,是无数近战职业的梦中情剑,当然不是五指半岛上隨便哪个铁匠的手艺就能比的。 而刘易又有强化力量技能的加持,把单手剑用成水果刀並不是特別困难。 过了一会,九根去了皮的长木棍就在刘易手里削制完成。 刘易扒出其中八棵,粗的那一头插进凯文挖好的土坑里后,细的一头两两交叉在一起,最后將最长第一根搭到岔口上,当作横樑。 稍微捆了捆,固定了一下形状,刘易挥手对凯文说,“进去试试,躺下。” 第5章 离开舒適区 凯文会意钻进去躺倒在地,伸直手脚探探四周,確认都能被这木头架子遮蔽之后,才敢確认这是刘易给他搭建的睡觉用的窝棚。 他钻出木架子后,站起身感激地向刘易行礼,“感谢你的关照,刘易先生。” 刘易笑著摆摆手,“走,和我。” 这一回刘易带著凯文进了森林,由他持剑收割,让凯文抱著,从森林里薅了很多细长的草叶。 回到营地里坐在地上,刘易开始向凯文演示如何用这些草叶编制草蓆。在他的指导下,两人一起动手,给窝棚编制了两张厚重的草蓆当屋顶。 当窝棚两头的空洞也用草蓆盖住之后,凯文终於在这片荒芜的森林有了属於自己的小窝,可以安心睡觉,而不用担心半夜被雨淋醒。 接下来的几天,刘易带著凯文一起去海边找吃的,一起劳作,顺便向他学习这里的语言。 在强化记忆技能的加持下,刘易以惊人的速度学到了一口流利的,带有五指半岛口音的维斯特洛语。 本来嘛他想著说,既然从別人孩子身上学到了本地语言,那就带带他,弄吃的时候,也顺便帮他弄一份当做学费。 结果没想到的是,这个叫做凯文的孩子,居然有一身好水性。 不仅擅长抓鱼,还擅长潜水。 从凯文醒过来之后的第二天,刘易伙食標准就从一天一顿的海鲜杂货汤,变成了整块的海鱼肉——凯文从水里抓来的海鱼。 整块的海鱼肉,不仅更容易烹飪,味道和口感也好很多。 做成鱼乾后,携带起来也更方便。 刘易也尝试过和凯文一起下海抓鱼。但是从小生活在內陆省份的他,不要说潜水,连在河里游泳都够呛,於是很快就原地摆烂,放弃了成为海贼王的伟大理想。 救人是一时的事情,相处是长久的事情。 老是由凯文去一个人捕鱼回来两个人一起吃,偶尔一两顿还行,时间长了,刘易心里就感觉有些不自在。 刘易是个很公平的人,这种公平不仅是对別人,也是对自己。 仗著自己更高更壮就指使別人辛苦劳作,自己心安理得地享受別人劳作的成果,不是他的风格。 那么,给凯文发金幣? 不行,这鱼不值这么多钱。真给他金幣,小伙子得抓多少鱼才能还清这个债务啊? 可是我现在穷得只剩钱了…… 就在他发愁以什么形式才能和凯文达成贸易平衡的时候,刘易突然发现凯文对於他每天的剑术练习很有兴趣。 在储备粮食適应环境的这些日子里,每天只要吃饱喝足之后,刘易就会带著自己的武器来到海边练习。 而凯文也会悄悄跟在他身后,然后在海边找一块树荫,坐在下面静静地观看。 那……就教他几手保命的功夫? 看著凯文一副求知若渴却又不好意思提的样子,刘易走到一个大树旁,选了两根笔直的树枝,两剑斩落。 稍微修整乾净之后,他把其中一根丟在凯文的脚下。 凯文看看脚下,又看看刘易,一脸的不解。 刘易说到,“来,我教你。” 凯文不知所措的站起来,结结巴巴地道,“对不起,刘易先生,我不是故意要偷看的,我这就回营地去。”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转身,就被刘易制止,“回去?回去做什么?我教你用剑。” 刘易挥舞另外一根棍子,挽出一个漂亮的剑刀。 凯文听懂了,不可置信的指指自己鼻子,“我,你愿意教我用剑?” 刘易点点头,走回沙滩上,“来!” 拿著棍子和凯文过了几招,刘易就已经看透了小伙子的水准——基本功扎实,力量以他的体型来说,也还不错。就是实战经验不足,而且技巧非常粗糙。 不过考虑到对方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而且只是一个村长家的次子,有这水平也值得称道了。 毕竟拥有著杀戮数以万计人形和非人型怪物记忆的战士,其战斗经验和作战能力远不是一个普通的少年能够比擬。 换著样的几次切磋(单方面殴打小朋友)后,基於凯文自己的意愿,刘易最终决定將自己的双手剑术传给凯文。 而採取的教学方式则是:刘易先两天时间將自己的刀法整理成套路,然后填鸭一般教给凯文,让他死记硬背下来。 等他把套路里的招式练到如本能一般后,再给他餵招,教导他在实战中如何利用这些招式应对。 一开始凯文並不適应这样的教学方式。 自他记事开始,父亲约翰·特纳教他用剑,就是扔给他一把木剑,然后让他和兰诺德对打,等两人打的对方鼻青脸肿后,再由父亲进行点评和纠正。 这是维斯特洛的传统教学方式,在凯文看来,刘易的这套剑舞虽然的確很帅气,但是实战中可从来没有说跳一套舞蹈再开打的。 对此,刘易表示,我是你的老师,你听我的就行。 凯文微不可察地撇撇嘴,却也没有再提出质疑,而是认真地学习起来。 在他用两天时间,將最简单的一个套路练熟之后,为了激发他的学习热情,刘易决定和凯文对练几把。 在刘易刻意的引导下,凯文惊喜地发现,自己刻苦练习的套路里的动作,很自然地在对练中运用了出来,就像河水流向大海一般自然,而这些招式在实战中的效果,也比他自己埋头苦想的那些小招强了很多。 於是心悦诚服的凯文自觉主动地开始练习刀术套路,每天除了必要的劳作,就是练刀,到了废寢忘食的地步。 要不是刘易担心他透支身体,及时叫停,说不定凯文就会不知不觉间將自己的身体练废。 对於凯文爆发的热情,刘易並不意外。从他们之间的交谈中,刘易知道作为一名普通骑士的次子,凯文从来不曾接触过什么高明的武学。 而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却是要求他依靠自己的武艺爭取属於自己的荣耀。 如果没有这场海难,凯文的命运大概率就是跟隨他的叔叔成为一名僱佣兵,辗转在东陆的各个城邦间。 运气好的话,经歷了几次战斗后,积累一些经验,挣一点小钱,然后在酒馆和赌场里个精光。待身无分文后,躺在酒馆的地板上醉醺醺等著下一场战斗的到来。 运气不好的话,可能第一场战斗就会变成一具无名的尸体,死后被敌人或者自己的战友扒掉装备,弃尸荒野,成为野狗的食物。 与刘易的相遇,为他的未来开启另一种可能,一个真正改变既定命运的机遇。 至少,当一个武艺出眾的僱佣兵总强过当一个武艺稀鬆的僱佣兵。 於是在海边的这段日子里,凯文的双手剑格斗术肉眼可见的提升著,而相应的刘易也通过和凯文的聊天交流,指导了关於凯文的家乡、关於这个世界的许多事情,由此刘易也真正了解了自己是被流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里。 这块叫做维斯特洛的大陆,绝大部分领土属於一个叫做“七国”的国家,这个国家由七个公爵领组成,而这七个公爵领的统治者,又都向雄踞君临城的国王效忠。 当代国王名叫劳勃·拜拉席恩,大概十几年前,他和北境公爵史塔克家族联手推翻了上一任国王,並在眾诸侯的拥戴下自封为七国之王。 公爵们向国王献上忠诚,换取对方的保护,而他们自己也有家臣向他们效忠。 层层效忠,层层附庸,一个典型的封建统治结构。 这样的社会结构,对应地球,大致相当於中国的春秋时期或者是欧洲的中世纪阶段。 而凯文自己就出身於这个统治结构中最低级的贵族——骑士阶级的家庭。 只是在刘易看来,久不经战阵的约翰·特纳与其说是一个骑士,倒不如说是一个村长更恰当。 那这样,凯文岂不就是村长家的傻儿子? 想到这里,刘易不禁笑出声来。 这让一旁正在练习的凯文十分不解,“爵士,我是什么地方做错了么?” 刘易回过神来,立马收住笑容,假装翻动篝火上的烤鱼,隨意地说到,“没有,不是你。你的动作很標准,继续保持。” “爵士”是凯文自发地对刘易的称谓,在凯文看来,武艺高强,强壮俊美,装备精良且极具教养的刘易必定是生活优渥的南方贵族家出生的骑士。 至於刘易,当然知道自己並不是什么贵族家的子嗣,但是自己的身世確实不好解释,他也懒得解释,於是就默认下来。 凯文闻言点点头,“好的,爵士。” “不行,这里的力道太弱了,再使点劲!” “是,爵士!” 经过大半个月的训练,凯文终於基本掌握了双手剑法的各种套路,剩下就是在各种实战中將套路拆解为招式,融入自己的战斗习惯中。这是一个漫长的水磨功夫,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 同时,刘易也已经能够使用维斯特洛语进行流畅的对话和交流,更多更复杂的语言表达,则需要在更长的时间里和更多的人去交流才能进一步提升,这也是水磨工夫。 那么,差不多也该再次上路了。 在凯文醒来之后的第十七天上午,刘易把自己的“光明勇士套装”搬到营地旁,在凯文震惊和羡慕的眼神中,他问到,“凯文,你帮你爸爸穿戴过盔甲么?” “有的,先生,有的。” 虽然只有两次,但是应该也算吧?凯文微微有点心虚。 “来,帮我帮这堆玩意儿穿一下。” 自从来到海边脱掉鎧甲后,刘易就没有穿上去过。 就算偶尔需要负重,他也只是把鎧甲松松垮垮的搭在身上。 干点粗重活计还好,长途跋涉肯定不行。 凯文在刘易的指导下將胸甲后片的最后一条系带扎好之后,问到,“刘易先生,你是国王陛下的卫兵么?” “嗯?为什么这么说?”刘易好奇问道。 “你的这套盔甲太美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一套这样华丽坚固的盔甲。” 刘易笑道,“你见过很多盔甲么?” 凯文点点头,“我曾经跟我的父亲去过冷水城,参加过领主儿子成为骑士的仪式。他们那些骑士的甲冑都没有你的这套好看。” 刘易挑选的这一套幻化,是《魔兽世界》当前版本下,联盟的圣骑士和部落的烈日行者们非常热门的一身幻化。 为了刷齐这个套装,不知道有多少圣骑士、战士、死亡骑士起早贪黑废寢忘食。 即便如此,刘易到现在还没拿到最炫的肩甲,这是一个莫大的遗憾。 刘易想了想说到,“我不是什么国王的卫兵,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战士。不过我曾经是一个战团的团长。” 凯文没想过这种可能,惊讶道,“啊?!是在自由城邦的战团么?” “不是,比自由城邦更远,远到我找不到回去的路。”刘易不想在这个话题上说太多,便问道,“对了,你知道我们现在的位置么?” “不知道,不过如果我没猜错,我们现在应该是在北境的东海岸,具体位置我就说不清了。但是沿著海岸线一直往南,就能到白港,那是我和我叔叔上船的地方。” 刘易一边把鎧甲调整到最舒服的位置,一边问到,“行,那我们就往南走吧。东西都准备好了么?” 凯文点点头,“都准备好了,五袋水,三袋鱼乾。” “那吃过早饭我们就出发吧。” “好的,先生。” 吃过早上这份海鲜汤,甲冑俱全的刘易,站在河滩看向自己住了將近一个月的藏身洞,默然良久。 “先生,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走吧。” 说罢,他负刀背剑,由凯文推著堆满补给的独轮车,开始向南方出发。 独轮车是刘易根据记忆中的图像打造的,木头削制的轮子上,包裹了一层厚实的草绳用来防震;装著食物和饮水的鱼皮口袋是凯文做的:用细皮条將大片的鱼皮缝製在一起,接缝处用鱼鰾熬製的鱼胶涂抹粘粘,在不灌入热水的条件下,可以確保里面的饮水不会漏出来。 只是水袋里的要优先喝掉,如果遇到合適的水源就要进行替换,否则放久了容易滋生细菌。 有了提前准备好的饮水和食物,在后续路线的选择上,就有了更大的余地。 从营地出发之后的这一路上,两人跨过悬崖峭壁、越过滩涂险滩,无论这路有多难走,都没有让海岸线远离过自己的视线。 第6章 九死一生 “沿著海岸线一路向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难。 离开了临时营地,不过半天的路程,连续洁白的沙滩便消失在泥泞的滩涂里,走过了滩涂便见到了断崖。 从断崖后的山峰翻过去,海边又变成由暗绿色礁石堆叠而成的险恶之地。 为了不远离海岸线,刘易和凯文两人不得不在茂密的森林里翻越各种障碍,不停地绕路返回,经过一周的艰难跋涉,在第六天的下午,刘易终於看到远处的海岸上,出现十几间破旧的木屋——这是文明的信號。 时隔两个月再次看到人类的造物,让刘易感觉到无比的亲切,持续紧绷的心情也放鬆下来,他兴奋地对凯文喊道,“啊,哈哈哈哈!终於见到人,凯文,你说他们会不会热情欢迎我们?” 凯文也是满脸喜色,“当然会的!您这样一位高贵的骑士愿意到这个小村子里做客是他们的荣幸。而且依照神圣的宾客权利,只要我们吃下了主人家的盐和麵包,就不能彼此加害。我们自己也带了吃的,並不会分走他们的食物,他们没有理由不欢迎你。” 听到凯文关於宾客权利的说法,刘易不禁眉头一挑,说到,“你们这里这么淳朴的么?” 凯文满脸的疑惑,“难道你的家乡不是这样么?” 刘易突然有一种给小伙子讲一讲什么叫鸿门宴,什么叫鱼肠剑,什么叫帐外布置刀斧手的衝动,可是稍微一想,又觉得不应该污染孩子纯白的心灵,索性不再出声,默默地往村庄走去。 就快要到村子的时候,刘易突然停下脚步,声音变得低沉起来,“凯文,我觉得今天应该不会有人愿意接待我们了……” “啊?” 凯文的视线越过刘易的身体,看到一具衣著破旧的尸体倒毙在村口的道路上,而在他身下则是一滩乾涸的血泊。 刘易蹲下身子,把尸体翻过来,確认这是一个约摸六十岁左右的老年男子,他的头上留著手指长的白头髮。 从他乾瘪的身材和粗糙的手掌,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辛苦劳作多年也仅仅能勉强养家餬口的穷苦人,而皱起的眉头、张开的嘴和圆瞪著的眼睛,则无不昭示著出老者在死前所经歷的巨大痛苦。 轻轻扯开老人被血跡晕湿的上衣,刘易找到了老者身上的致命伤,是一处穿胸而过的穿透伤,虽然以他有限的见识,看不出这是什么武器造就的成果,却也可以看出下手之人的狠辣和熟练。 刘易站起身来,把盾和短剑交给凯文,自己则將双手长刀握在手中,“凯文,你离远一点,跟在我后面。” 凯文接过盾剑,手心微微冒汗。 他的声音微微颤抖,但又坚定无比,“好的,爵士。” 一具没有武器的老者尸骸躺在村外的道路上,却无人收敛,而村庄里也寂静无声,这可不是什么好预兆。 刘易沿著道路往村里走去,愕然发现倒毙在路边的尸体居然有几十具之多,其中有大人、小孩、老人。 有的尸体头颅凹陷,有的尸体口吐鲜血,甚至还有好几具尸体被拦腰斩断,肠子肚子流了一地,看得凯文忍不住躲到路边呜呜吐了出来。 刘易倒是不想吐,只是似乎有一股闷燃火焰在他胸口燃烧,烧的他面红耳赤,却又不知道怎么发泄。 他知道自己遇到了曾经只有在书上才能看到的场景——屠村。 刘易面沉如水,他走在村子里,看到沿路两侧的屋舍都敞开著大门,而这些屋子里无一不是一副被洗劫之后,凌乱不堪的模样。 而在村子最大的那间房舍里,一个赤身裸体的年轻女人,被绑在屋里的柱子上,双腿分开,脚掌被用钉子钉在条凳上,浑身上下满是污秽。 刘易紧咬著牙关凑到女子的面前,发现她的双目被人挖出,血流满面,已然死去良久。 而就在这个女人的脚下,则是一个不过两岁大的小男孩,仰面倒在地上,双目紧闭,七窍流血。 刘易不忍心再去验探小孩的死因,只是默默抽出匕首,割断女子身后的绳索,將她放到一旁的床上,又把地上的小孩抱起来放到她的身边,扯过床上的旧毯子盖住他们的身体。 做完了这一切后,刘易倒退两步以刀杵地,紧紧握住刀柄的双手青筋浮现。 他默然无语地看著床上的两具尸骸,心里不禁疑惑,这样一个十几岁,还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这样一个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孩,究竟会做错什么事情,会犯下怎样的罪过,让她们要遭受这样的折磨? 是什么人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这时候,一直跟在身后的凯文说到,“爵士,我看过了,外面这些都是普通的渔民。他们……”他的嗓音有些乾涩,“应该是遭遇了海盗。” 刘易压抑著怒火点点头,“北境的海盗多么?” 凯文想了想,“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家乡,五指半岛上偶尔会遇到从北境这边过去的海盗。我爸爸跟我说过,那些海盗都是来自北面的野蛮人。” 做出这种事情的海盗,也能被称为人? 刘易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你把独轮车推过来。” “好的。” 因为要应对可能遇到的战斗,凯文把独轮车停在了村外的一个草丛里。 此时听到刘易的命令,便立马小跑著回到村头,將独轮车推了进来。 此时,刘易已经把那女子抱了出来,身上还裹著那件破旧的毯子。 “凯文,你把这些尸体都拖过来吧,就放在这里。” 说罢,刘易取出独轮车里的补给品放在地上,腾出空间后,便把女子放在车架上,推到村村外一处杂草丛生的空地上放下,接著又回到村里搬运下一具尸体。 在两人的分工协作下,很快整个村子里能找到的三十二具尸体全部运到刘易选定的地方。 接著刘易脱掉身上的鎧甲,又砍下一根粗长的木棍替换下矿工锄上的握柄,开始在空地上挖出一个巨大的深坑。 看著刘易默不作声的身影,凯文有些不大理解。 刘易爵士与这些人非亲非故,甚至不曾谋面,为什么要埋葬他们。 如果是自己的父亲或者叔叔,大概只会將这个无人的村庄再洗劫一遍,然后趁尸体腐烂发臭前离开。 於是他开口问道,“爵士,这些人对你只是陌生人,为什么要费时费力埋葬他们呢?这样对你没有任何好处,还会浪费你的体力。” 刘易没有回头,也没有停手,“不为什么。我想做,而且我能做,所以我就做了。仅此而已。” 虽然不理解,但是作为刘易爵士的被保护人(他自认为的),凯文很识相的上前帮忙,也操起村里遗留的一柄锄头跟著刘易一起挖。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刘易爵士每下一锄头,仿佛都要把地表挖穿一样,凯文完全跟不上他的速度。 了几个小时,深坑已然有一人多高,刘易暗自估算了一下,叫停还在刨土的凯文,“先停一会儿把,来,搭把手。” 三十二具尸骸,都是瘦弱的普通人,刘易带著凯文將他们一一放进去,整齐堆叠在一起,也就不过比坑口略微高出一点点。 最后刘易把挖出来的泥土又都回填了回去,將尸体盖住,堆成了一个巨大的坟头。 刘易擦擦额头上的汗水,问到,“凯文,你说会不会有野狗把他们刨出来?” 凯文摇头,“……不知道,如果您不放心,最好在上面再压些东西。” 刘易嘆了口气,“算了,就这样吧。没人看著,挖得再深,堆得再高也会被挖出来的。做你能做到的,剩下的就交给命运吧。” 尽人事,听天命。 通过重体力活儿发泄了一番之后,刘易的心情终於平稳了一些。 他左右端详著这个大大的坟头,不由说到,“总感觉还缺点什么……” 抱著手歪著头想了好一会儿,他转头问到,“凯文,你们七国信仰什么神明?” 大概猜到刘易的意图,凯文答道,“我们信仰的是七神……但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为死去的人祈祷……那是静默姐妹和神父的工作。而且北境的人並不信仰七神,他们崇拜的是旧神。” 刘易恨铁不成钢,“哎,啥都不知道。算了,我自己来!” 接著刘易抽出匕首,从木板上削下三根细木条,用引火石点燃,插在巨大的土堆前。 细木棍缓缓燃烧,青烟裊裊升起,刘易以低沉庄重的声音念诵起他在玄幻小说上读到过的超度亡者《太上救苦经》: “尔时,救苦天尊:遍满十方界,常以威神力,救拔诸眾生……” 夕阳的辉光下,高耸的土堆被拉出长长的影子。 凯文听不懂刘易用汉语诵读的《太上救苦经》,讲述的是什么內容,但是从刘易庄严肃穆的神情,他猜到这一定是刘易家乡为亡者向神灵祈祷的悼词。 於是他也低下头,心中默默向七神中象徵死亡的陌客祷告,希望这三十二个不幸的灵魂能够得到安息。 隨著最后一句经文消散在空气中,刘易沉默许久。 做这些有什么意义呢?这不过是一群陌生人,一群陌生的死人。 他们听不到,也看不到。 可是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心中的无力感却真的减弱了许多。 也许这就是意义所在吧。 “凯文,准备出发吧。” 凯文担心刘易的体力消耗太大,劝道,“这么著急么,爵士?其实我们可以在村子里休息一下。” “不行,太危险了,你我都不知道屠戮这座村庄的贼人会不会再回来。而且既然已经找到一个村庄,说明下一个村庄也不远了。我们还是儘快赶过去,在有人的地方休息吧。” 刘易指指从村子中心向森林深处绵延而去的小径说到,“这条路应该通向其他的村镇,我们就沿著它走。” 凯文想想也是,真要他在这个满是尸骸的村子过夜,他也不见得有这个勇气。 於是两人连营火都没有升起,直接取出应急的存粮就著凉水吃下去,权当用过晚餐,便沿著那条用脚才出来的泥土路离开了这座死掉的村庄。 沿著小径,从暮色將至走到夜色深沉,刘易和凯文藉著从树影间落下的摇曳的月光,静悄悄的赶路。 没有点燃火把,也没有交谈,两人紧握著武器,精神高度集中,警惕地留意著身边任何一点风吹草动,做好了隨时投入战斗的准备。 因为他们俩都不知道,那群屠戮了一整个村庄,毫无悲悯的强盗会不会就隱藏在附近某个山坳里喝著酒、吃著肉,等著他们自投罗网。 夜晚的森林,相比於白天,安静了许多,却依然有鸟叫虫鸣,也有风吹树叶沙沙响。 只是在这种环境中,人类规律的脚步声更容易在这一片安详的白噪音中凸显出来。 此时走在前方负责开路的刘易,就听到了不远处的草丛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跑动声。 刘易眼神一凝,停下脚步,把身后的凯文往路边一推,压声说到,“躲起来!” 说罢,他左右看一下,也找了一棵大树,侧身藏於其后。 远处踉蹌跑动的声音越来越近,间或还时不时传来几名男子的兴奋的怪叫声。 躲在树后的刘易並没有打算傻乎乎的衝出去面对来意不明的几人,而是稳稳地藏好自己,等待合適的机会。 就在跑在最前面的那人经过刘易躲藏的大树时,刘易心思急转之下,伸出“海蛇之击”的刀鞘,戳到那人脚下,將他绊倒在地。 直到那人扑倒在地上发出一声痛呼,刘易才看清倒在地上的,不是男人,而是一个衣不蔽体的年轻女性。 那女子慌乱间双手撑地想要爬起来,却意外发现绊倒自己的,不是地上的石头,而是一支木製剑鞘。 视线顺著剑鞘向上滑动,便看到一个披著金黄色全身甲的高大人影,正低头看著她。 第7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女子心臟为之骤停,旋即不由得高声尖叫起来。 这时候,一直跟在她身后,保持著若即若离的距离的几个男人,也已经追到了跟前。 跑在最前头的傢伙,听到女孩的尖叫声,更加兴奋起来,一把扯去上衣,就向她扑过去。 就在他的爪子要抓到女孩的头髮时,一个坚硬的物体猛然撞到他脸上,巨大的力道直接將他的身体撩飞起来,砸落一旁。 出手的人,自然是近在咫尺的刘易。 当他伸出刀鞘,却看见被绊倒的是个女子后,他脑海里闪出的第一个想法,就判定这个女子应该是那座村庄的倖存者,而在后面追逐她的,便只能是屠村的强盗。 即便不是,黑灯瞎火的,几个大男人嘰嘰喳喳地在森林里追著一个女人跑,用膝盖想也知道不会是什么好人。 於是刘易从树后绕出来,先用刀鞘將追得最近的一人打倒在地,接著踏步上前,双手反握刀鞘,向前一戳,刀鞘的末端直直击打在第二个人的脑门,让他仰面倒地晕了过去。 第三个人见到刘易出手,惊愕之余,凶性大发,从腰后抽出斧头,就向刘易的头上砍来。 刘易见状不退反进,向前一个箭步,贴近对方后一记重拳打在他的肚子上,趁对方弯腰之际,又补上一记下勾拳,於是又一个敌人仰面躺倒,不省人事。 跑在最后面的那个汉子见到这可怕的一幕,终於想起自己只是一个穿著没硝制过的毛皮的轻甲民兵,根本无法对抗一个甲冑俱全手持长刀的重甲战士,转头就逃。 结果一头撞在身后的树上,摔倒在地,晕了过去。 此时而第一个被击倒的男人骂骂咧咧地从怀里抽出匕首站起来,刺向刘易。 刘易不闪不避,双手握住刀鞘,向前一推,刀鞘的末端击打在他的肚子上,剧烈的疼痛让他跪倒在地不住地呕吐起来。 “一帮废物。” 刘易走到他身前,又给他头上补了一脚,將他也踹晕了过去。 不过短短几秒时间,刘易就完成了一次小伏击,刀不血刃就击倒了四个大汉。 干翻了这几个莫名其妙的敌人后,刘易走到已经被凯文安抚住的女子身边,“姑娘,没事了,能告诉我们这是怎么回事么?” 女子看看刘易,又看看倒在地上离得最近的追兵,突然间抓起地上的一块脑袋大的石头,扑倒在那人面前,面目狰狞地举起石头,用尖锐的那头一下下砸在那男子头上。 几声闷响之后,男子的头颅被砸得血肉模糊,而女孩发泄够了之后,也扑倒在地大声哭泣起来。 刘易没有阻止她,还拦住了想要上前安慰的凯文,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看著。 当女子的哭泣声终於停歇下来后,她转身膝行到刘易身边,抱住他的大腿,恳求道,“大人,求求你救救我的朋友,他们还在森林里,被这帮海盗关押著!” “海盗……你是海边那个村子的倖存者么?” 那女子闻言一愣,然后声音颤抖著问到,“那里,我家,还有人活著么?” 刘易摇摇头。 女子身体一软,坐倒在地上,眼眸里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光彩。 片刻后,她站起身来,急切地对刘易说,“好心的大人,请你帮帮我们,他们就在前面的河边。” “他们还有多少人?” “还有三个人,他们被留下来看守著其他被俘虏的乡人。” 刘易手指在刀柄上弹了两下,“那这几个人就没用了咯?” 他走到第二个人身边,將覆盖著铁?的脚踩在对方的手指上,慢慢碾动著。 片刻之后,地上的男子惨叫著醒过来,想要起身,却又被刘易一脚踢在肚子上。 刘易蹲下身子,抓起男子头髮,让他面朝自己,问到,“就在离这里十五里格的海边有一座村子,里面的人都被杀了,是你们做的么?” 男子看了一眼现在一旁的女子,眼神一转,正要说些什么,却又被刘易打断,“好好说,”刘易指著脑袋开的那人说到,“他刚才的回答,让我不是很满意。” 男子快速瞟了一眼旁边那具面目全非的尸体,艰难咽下一口唾沫,“是,是考文斯老大让我们做的,他说不能让村里的透出风声。” “你是这帮人的头么?” “我,他,我不是,我们的头没跟过来,还在营地里……” “行,知道了。” 说罢,刘易从抽出匕首,往男子的脖子上一划,一条深刻的裂口绽放开来。 男子挣扎著用手捂住喉咙,试图將喷涌的血液按回去,却无济於事。 几次心跳之后,男子鼻子里嘴里喷出血沫,停止了挣扎,倒毙在自己的血泊中。 刘易默然地將匕首在男子的衣服上蹭了两下,清理掉血跡之后,將它归入刀鞘。 他站起身,对一旁的凯文说到,“拿著我的剑,把他们的头颅割下来带走。” 凯文突然结巴起来,“割,割下来么?” “不会么?”刘易皱起眉头,“我看你剁鱼头的时候挺熟练的啊。鱼还会挣扎一下,他们可不会。” 话音刚落,刚才撞树倒地的那个逗比突然弹起来就往森林里跑。 刘易冷笑一下,抽出长刀,屈臂一掷,长刀离手,直直插入逃跑那人的后心,將他击倒在地。 等刘易走到他身边时,那人双手紧抓著穿胸而过的刀身已然死去。 於是刘易踩著他的背,拔出长刀,举过头顶,瞄准颈部劈下。 噗呲一声响起,一个面容狰狞的头颅滴溜溜到滚到一旁。 刘易捡起他的头颅转过身对凯文说,“看到了么?就这样,使劲,一刀!” 透过头盔眼部的缝隙,凯文仿佛看到一道寒光在刘易的眼眸中闪过,不自觉的打了个寒噤,忙不迭地点头道,“好的,爵士,遵命,爵士!” 凯文用微微颤抖的双手紧握著刘易借给他的短剑“碧空之歌”,走到最后一个活著却依然昏迷的强盗身边,拼尽全力刺入他的胸膛,等他不再动弹了之后,又学著刘易的动作,砍下了他的头。 凯文回头看了一眼刘易,刘易並没有別的表示,於是他咬咬牙,又把剩下两人的头颅也砍了下来。 等到剩下三个头颅都离开原主的身体后,刘易这才点点头,说到,“武器就是战士的生命,一会儿到了有水的地方,要把剑刃上的血跡都清洗乾净,再仔细擦乾,否则容易生锈。” 是么,您老人家现在关心的是这个问题么?不应该关心一下这四具无头尸体么? 刘易当然不会因为兴趣使然,就让凯文砍人头颅。他又不是拥有奇怪嗜好的变態,这只是他后续的战斗策略而已。 当凯文执行他的命令时,刘易隱藏在头盔里的脸其实也已经是惨白一片。 开玩笑,他在地球的时候不要说杀人,连地上爬的蚂蚁都会避著走。 但是在这场短促的战斗中,他內心的理智告诉他,这样做是对的,於是他就这么做了。 好恶、情感都没有影响到他的决定,连刘易都惊讶於自己的冷酷。 原来自己这么勇的么? 还是说自己的烈日行者小牛头在升级过程中,屠戮过的成千上万的怪物已经潜移默化地让他心硬如铁? 刘易也不得而知,但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毕竟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从强盗的尸体上扯下衣服,撕成布条后,刘易將四颗头颅绑在一起,掛在腰间。 当他站起身来时,高大强壮的身影腰间掛著四颗面露痛苦的头颅,这极具衝击力的一幕让被救下的女子也不禁颤抖起来。 自己真的得救了么?感觉好像不小心被更恐怖的傢伙儿俘虏了呢。 但是看著那几个头颅令人憎恶的面容,女子似乎又安心了许多。 这种感觉很奇妙。 接著,刘易便让女子带路,准备去这伙强盗的营地。 在路上,刘易向她问起了这帮人的来歷。 女子便向他讲述了过去这两天发生在他们村子的惨剧。 女子的名字叫做克莱尔,没有姓,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的女儿,而不是一名贵族。 而她居住的这座临海的小村子,则连名字都没有。住在这里的人,都叫它“咱们村”,附近村落,则会叫它“海边那个村子”。 虽然人口稀少,物资贫乏,这个小村子却也不是无主之地。 它隶属於霍伍德家族麾下的考伯特家族,受到考伯特家族的罗德尼守备官的庇护。 “守备官?干什么的?” 对刘易来说,这又是一个没听过的新词。 “罗德尼大人庇护著包括咱们村在內的附近几个村子的安全,村里的人向他献上晒乾的海鱼和漂亮的贝壳,换取他的怜悯和庇护。不过他平时都住在红石村的庄园里,很少过来,缴税的时候,也是由比尔大叔带人送过去。” 刘易好像有些理解了,“哦,那就是一名守护骑士?” 克莱尔却歪起头,一脸迷惑地问到,“骑士?那是什么?” 这时候凯文插话道,“爵士,成为骑士必须宣誓捍卫七神的荣耀,北境人信仰的旧神,所以北境是没有骑士的。” 嗯,那守备官就是北境版的守护骑士嘛。 “继续吧,然后呢?” 接著,女孩就交代起了自己的故事。 女孩名叫克莱尔,是土生土长的临海村人,今年十九岁。 已经过了婚龄的她,至今都没有找到自己的心上人,这让她的父母十分头痛。 她自己却无所谓。 有啥关係呢?她可不想像艾美姨妈一样,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要带孩子,要做家务,还成天被打。 反正只要自己还能干活儿,父母就不会把她赶出家门。 两天前,一个小贩抱著几捆渔网来到村里售卖,可是他的渔网又旧又破,没有人买,在村口呆了没多久就灰溜溜地走了。 到了晚上,一艘长船载著二十几个海盗衝上了海滩,而那个小贩就是其中一个。 海盗们进村之后,在小贩的指引下,趁夜踹开村民的家门,见人就杀,最后只留下她和其他几个年轻的女孩带走。 就在今天早上,袭击临海村的海盗们分成两组,人多的一组离开营地后,不知道去了哪里。 人少的一组只有七个人,带著从村里抓来的俘虏留在附近,找了处有水源的地方躲了起来。 海盗们大队人马的离开,给了倖存者们渺茫的希望。 偷偷商量过后,几个女孩决定趁夜逃跑。 等待了一个难熬的白昼,到了夜里,女孩子找准机会突然暴乱逃跑,一阵混乱后,却只有她一个人跑了出来。 此时她才有一些明悟,自己之所以能跑这么远,大概纯粹是看守们无聊了想找点乐子而已。 说到这里,克莱尔停下了脚步,指著前方一株十几多米高的大树,压低声音说道,“到了,就在前面那棵大树下面。” 刘易看过去,想要找到敌人的踪跡。 只是因为夜色浓重、草木旺盛,观察了好一会儿,什么也没看见。 最后,他对克莱尔说,“你找个地方趴起来躲好,没听见我叫你就不要出来。” 又对自己的小跟班说到,“凯文,带上剑和盾,跟在我后面。等我和对方打起来再现身,记住,你的任务是拦住对方的去路,不要放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逃走。” 凯文严肃地答应道,“好的,爵士。” 商量好后,两人放轻脚步,朝著大树悄悄摸了过去。 —————————— “夏恩那小子怎么还不回来?” 在克莱尔指认的大树下,一个满脸鬍鬚、一口烂牙的瘦弱男子,正在篝火前旋转著一只穿在树枝上的母鸡。 他忧心忡忡地说到,“可別把那女的给玩坏了。” 坐在他侧面的一个年轻男子冷笑一下,“玩坏了也不关你的事,那是安迪的战利品。真有什么事,让他们俩吵去。” 然后他便转头看向第三个一直没说话的短髮男子,“头儿,考文斯把我们几个扔在这里看守俘虏,有没说过怎么补偿我们?” 第8章 心病还需心药医 短髮男子举起手里的皮质酒袋懟到嘴边,含住袋口的木圈咕嘟咕嘟灌了几口,打了个长长的酒嗝,又用袖子抹掉鬍鬚上的残酒,嗤笑一声,“补偿?补偿个屁!考文斯这混蛋……” 他紧张地环顾一下四周,见没有別人,才压低声音说到,“一直看我不顺眼。要不是还有几个人还愿意跟著我,早就甩开我单干了……一会儿这几个女人你们隨便玩,玩够了带回去,让那帮该死的蠢货替你们养儿子。” 年轻男子闻言哈哈笑起来,“还是头儿爽快,那我先上了?树上死了的那个能玩么?” 头儿抬头眯著眼看了一下树上掛著的赤裸女人,嫌弃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噁心!” 年轻男子搓搓手,站起来就往树上爬。 而一口烂牙的瘦弱男子也期待地看向背靠背被捆在营地边缘的五个女孩,喉咙咕嚕咕嚕咽了几下,只可惜手里的烤鸡才还没烤熟,不能停下来,否则怎么也得趁其他人不在啖个头汤不可。 就在年轻男子爬到树上,正要解开绑在树杈上的绳子时,突然咚的一声,一个不太规整的球体落在篝火旁。 烤著鸡喝著酒的烂牙和短髮,愣了一下,接著就看见那球体停止了滚动,当棕黄色的头髮散开后,一张表情狰狞苦闷的丑脸露了出来——那是他们的老伙计“幸运的夏恩”。 “啊!” “夏恩!” 两人惊得站了起来,还没等他们做出什么应对,一个高大的金色身影忽然从黑暗中跃出,挥舞著一条长棍狠狠地砸在短髮的头顶,一声闷响后,短髮倒地不醒。 接著刘易错身一拳打在烂牙脸上,在烂牙倒地后,又在他脛骨上补了一脚。 刘易这一脚力量极大,烂牙听见自己的小腿发出一道轻微的卡啦闷响,接著便双手扶著小腿痛苦哀嚎起来。 树上的年轻人见状呆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是遭遇了敌袭,於是也顾不得树有多高,猛然跳下,扑在刘易背上。 可惜,经受如此衝击的刘易,身体也只是微微晃动一下,紧接著双脚蹬地朝后一跃,连带著年轻男子一起狠狠撞在身后粗糙的树干上。 年轻男子闷哼一声,胸口传来的剧烈痛楚让他不由自主地鬆开了抱住刘易脖子的双手。 挣脱束缚的刘易转过身来,用戴著源质手甲的拳头接连挥出几记重拳,锤得年轻男人口吐鲜血,毫无反抗地滑落到地上。 又是一次酣畅淋漓的胜利。 而从树林里走出来的凯文却皱著眉头,暗暗鬱卒——他又没赶上战斗。 爵士也太猛了,这样下去,自己真的能从他这里学到什么呢? 鼓掌和喝彩? 刘易看著地上吐血不止、双眼泛白的年轻男子,活动了一下拳头。 他抬头看向头顶,一个惨白的人形掛在树枝下隨风飘荡——那是一个浑身赤裸,脖子已被绳子勒出凹陷的年轻姑娘。 不知道是不是行凶者故意为之,女孩被吊在贴近树干的位置,腿上和手臂上布满刮擦出来的伤痕,而树干上对应的高度也粘满了血跡和稀碎的皮肉。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经歷了怎样的绝望和挣扎? 刘易拔出“海蛇之击”,跳起来轻轻挥动,刀光掠过斩断了绳索,女孩僵硬的身体落下,砸在年轻男子身上,再次激起一声痛呼。 “凯文,去把克莱尔带过来。” 看著不远处被绑作一堆、默然无声地紧盯著他的女孩们,刘易突然有点害怕。 他不敢接近她们,害怕她们又说出什么让人难过的故事。 片刻之后,克莱尔跟在凯文身后,从躲藏的树后一起走来。 当看见自己朝夕相处的朋友们无助地跪坐在草地上,她带著哭腔跑到她们身边跪下,一边流泪一边拉扯著女孩子们身后的绳索。 刘易静静地抽出匕首丟在克莱尔身边,便转身走到一直哀嚎不已的烂牙身边,问他道,“你是领头的?” 烂牙瞥了他一眼,不接话,继续哀嚎。 刘易冷笑一下,站起身来,向后高高抬起右腿,一发抽射,踢在烂牙被他踩断的脛骨上,瞬间折成一个锐角。 “啊啊啊啊啊啊,不是我,是他,是他!!短头髮那个!!” 刘易点点头,又回到树下,揪起年轻男子的衣领,“谁是头儿?” 年轻男子虚弱地笑一下,猛然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落在刘易脸上。虽然看上去很有骨气,但是他的眼神却不自觉地瞟向晕倒在地上的短髮。 刘易抬起手臂擦去脸上的口水,反手一巴掌抽在俘虏的脸上。 扔下半死不活的年轻男子,走到短髮头领旁边,扯住他的脚踝拖著就往营地外的林子里走去。 不经意间,他的视线瞟到从树上落到地面的女子尸体,回头问到,“克莱尔,这是谁,你认识么?” 一直忙著给自己的乡亲们割绳子的克莱尔闻言转过头,当看清地上的女子后,她失声大喊道,“艾美姨妈!” 得到答案的刘易转过头不忍再看,说到,“匕首先借给你,这两个人我没用了,你看著办吧。凯文,跟我过来。” 离开强盗的营地,刘易找了个能看见火光却又保持著一定距离的位置,將最后一个强盗丟在地上后,脱下头盔,坐在强盗身上开始休息。 “爵士……”凯文欲言又止。 “怎么了?” “把他们留在那里不要紧么?” 刘易皱起眉头,“应该不要紧吧,那俩人已经被我废了。” “不是,我是说……”凯文不知道怎么说,倔强地抿起嘴唇,“他们已经没有反抗能力。” 刘易深深看了他一眼,“凯文,他们做的事情,你看见了吧?” “看见了,我也很难过。但是作为一名骑士,要有一颗悲悯的心……” 刘易一挥手,打断了凯文想说的话,“我只是打伤了他们。他们的命运在那几个女人手里,如果她们愿意放过这俩……东西,就放过吧。不过,孩子,我们没有权力替受到伤害的人去原谅伤害他们的人。对豺狼的悲悯就是对羔羊的残忍,两者之间,你总要做出一个选择。” 这时候,从营地篝火处传来接连响起的悽厉惨叫。 刘易朝那边看了一眼,回过头耸耸肩,“看来受害者不愿意原谅他们。” 凯文也看了过去,望著闪烁的火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来吧,我们还有活儿要干。” 刘易站起身,一脚踹在地上的短髮肚子上,“装死的技术还不错嘛,练过?” 短髮抱著肚子跪起来,拼命地向刘易磕头,“大人,求求你放了我,我保证马上离开,再也不敢来了!求求你,我家里还有两个孩子,我死了他们也活不下去了,求求你行行好……” 男子不住地哀求著,声泪俱下、痛哭流涕。 刘易抬起手摩擦著下巴,“也不是不行,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也许可以考虑放你一马。” 短髮猛然抬起头,狐疑地看著刘易,“真的?” 刘易笑了,指著不远处的篝火,“也许你愿意和她们聊一聊?” 短髮嘴唇颤抖著往刘易指示的方向看了一眼,从那边传来的嚎叫越发急促,间或夹杂著女人们悽厉的哭声,他转过头期期艾艾地对刘易说到,“不要把我交到她们手上……” 接著短髮就像倒豆子一样,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短髮和他的伙伴们,来自斯卡格斯岛的南部,属於一个由斯卡格斯人和逃亡的北境人混杂而成的小部落。 这一次南下劫掠,由一个叫做“牛角瓦特恩”的斯卡格斯人发起。 为了保证足够的战力,他召集了三个小部落,从中挑出九十几个战士组成了这一次入寇的团伙。 为了掠夺到更多的財物,在瓦特恩的部署下,他们还特意绕开了警惕性高战斗力强的波顿家和卡史塔克家的领地,了更多时间,来到更远也更鬆懈的南方。 刘易很疑惑,回头问到,“凯文,你不是跟我说这里是北境么?” 凯文连忙解释,“当然,爵士。但是相对於斯卡格斯岛,这里就是南方了。” “这样。”刘易懂了,类似bj和哈尔滨的关係。 如果斯卡格斯人生活在一个把北境当做南方的地方,那么热衷於劫掠也就很合理了。 他继续问到,“你们下一个目標是哪里?” 短髮苦著脸,“大人,我真的不知道。我们本就是被考文斯那混蛋撇下的累赘,他去哪里怎么会告诉我们,求求您行行好,放了我吧。” “你就只剩一个人了,我放了你,你觉得自己能在这片土地活下去么?” 短髮一时语塞,他当然不敢直说打算去找自己的首领,然后跟著他们一起回家。 但是情急之下他也没办法一下编好新词,就在他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什么时,又被刘易一拳打晕了过去。 “凯文,看好他,我去拿根绳子过来。” 刘易在海边营地荒野求生时,製作的草绳都用来包裹车轮减震,刚出发没两天就消耗殆尽了。 好在这帮匪徒別的不多,绳子却是管够,他决定翻一下匪徒们的储备,找找看有没有合用的绳索。 当他经过篝火旁,被他留下的两个海盗此时已经满身伤痕奄奄一息。那几个满脸泪痕的姑娘悄悄把沾满鲜血的手掌藏到身后,不知所措地看著他。 而刘易只是把视线转向地上散落著的绳子,捡起来后,便一言不发的离开。 等回到短髮身边,他用原本绑著姑娘们的绳子,把短髮的上半身结结实实地绑住,又把两个脚踝用绳子连起来,留了不到一步的宽度,让他能走动却跑不起来。 扯了几下,確保不会被轻易挣脱之后,刘易满意地拍拍手,吩咐道,“走吧,把他拖回篝火旁去,不过你得盯紧一点。那帮姑娘疯著呢,別把他给弄死了,这小子没把实话都说出来。不过没关係,交给本地的守备官,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吧,作为一个路人,我干掉了六个海盗,还俘虏了一个,作为送给本地领主的见面礼也算不上寒酸了。” 说罢,刘易留下凯文,自己回到几个女孩子身边,看了一眼有进气没出气的两个匪徒,刘易皱皱眉,问道,“还没处理乾净么?” 这句话里的味道颇为残酷,克莱尔闻言和朋友对视一眼,接著一咬牙,双手反握住匕首靠近年轻男子身边,高高举起,却刺不下去。 “算了,还给我吧。”刘易向克莱尔伸出手掌。 克莱尔挣扎了一会儿,最后不甘心地將匕首递迴刘易手上。 接过匕首,刘易反手將刀尖刺进年轻男子的心口,“下辈子不要再当强盗了。” 接著他又干掉了倒在地上气若游丝的烂牙,便回到篝火边,坐到被匪徒们搬过来当做凳子的石头上,“克莱尔,看在我救了你们性命的份上,帮我们弄点吃的吧。这几个傢伙,应该还有存粮的吧?” “有,有的。我们现在就去弄。” 听到刘易的要求,茫然不知所措的姑娘们终於动作了起来,感觉上比初见时轻快了许多。 匪徒营地里的食物,基本都是从临海村抢来的,对於这几名倖存者来说,都是平时做惯了的食材。 看著她们几个你洗锅,我洗菜,忙碌之下还能轻快地低声聊天的样子,刘易知道自己留下的这两剂“大药”多多少少还是起了些作用。 这些姑娘还很年轻,不能带著愤怒和仇恨活下去。而要让她们放下这段痛苦的过往,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们亲手把自己遭受过的痛苦还给曾经施加给她们的仇人。 而最后那个短髮匪徒也被刘易当做椅子垫在了屁股底下。 没办法,当凯文把他拖过来的时候,倖存的女孩们很激动,其中两个性子最暴烈的甚至立马抓起石头就朝他冲了过来。 要不是被刘易及时拦住,估计短髮也会步上自己伙伴的后尘。 是药三分毒,这种治疗心病的“大药”也是一样。 刘易可不希望这几个姑娘被自己救了下来,却习惯甚至喜欢上折磨和虐待,於是他为了安抚姑娘们的情绪,並且保护好最后这一条舌头,便將他按在屁股底下亲自保护起来——凯文可应付不了这个。 等到热腾腾的食物做好端过来,一眾灰头土脸的男女,终於恢復了一些笑容。 第9章 柳暗花明又一村 围著篝火,眾人没有说话。 沉默的营地里,除了树林里的虫鸣鸟叫,只有刘易屁股底下的短髮男子时不时冒出的几道呻吟。 安安静静地吃掉碗里的碗豆汤,感觉肚子差不多被填满之后,刘易抬起头,视线扫过姑娘们的脸,问到,“你们现在有什么打算?” 姑娘们停住手里的汤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惶惑而无助。 片刻之后,一个留著红髮,年纪稍长的女子说到,“我在落石村还有一个叔叔,我想去投靠他……” 刘易点点头,又看向其他人,“那你们呢?” 又有两个女孩回应道,“我的姐姐前几年也嫁到了落石村。” “我有个认识的男生也是落石村的。” “那个落石村远不远?” “不远,”克莱尔说到,“如果清晨出发,中午就能之前走到。” “那就去落石村!大家今晚就在这里再休息一夜,明天一大早,我们就出发。” 吃过晚饭,几个女孩挤在一起睡了过去,这也许是她们这几天里睡得最安稳的一夜。 而刘易和凯文约定好值夜的顺序后,也靠著大树睡了过去。 半夜,刘易醒来,凯文独自坐在火边,已经开始不停地点头。 “去睡觉吧。”刘易把他摇醒。 “啊,爵士,啊……”凯文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眼睛像被胶带粘上了,再怎么努力睁不开。 刘易摇摇头,这也太过於鬆懈了,要是离去的强盗杀一个回马枪,就他这个状態,自己这伙儿人指定要寄。 但是又不能太过苛责,按刘易的標准,凯文毕竟还只是个中二少年而已。 “快去休息吧,明天最后一段路程了。” “好的,爵士。那我去睡了,啊……” 凯文打著哈欠扯开匪徒们留下的一条毯子,靠著篝火睡了过去,很快就响起了轻微的鼾声。 穿越的时候,刘易的手机没跟著带过来,所以现在是凌晨几点,他心里也没数。 他只能呆呆地看著火光,默默依靠回想那些因为“强化记忆”技能而再次鲜明的过往来打发时间。 好在以前读过的书够多,想了想,刘易从记忆里挑出了西班牙的《堂吉訶德》,重新在脑海里读了起来。 嘿,这段时间的经歷,不就是吉訶德先生梦寐以求的大冒险么? 只是这大冒险也太过残酷。 想到村里那一地狼藉,又看到身边两男一女三具尸体,刘易如鯁在喉,却无法可解,只能默默祝祷,希望下一阶段的旅程不要有这么多的血腥。 夜色慢慢褪去,晨曦渐起后,刘易在大树附近选了一处平坦的地面,操起矿工锄开始挖坑。 伴隨著刘易凿击地面的声音,眾人陆陆续续醒了过来。 凯文揉著眼睛走过来,低头看著半人深的洞穴,“爵士,你这是在掘墓么?” “都猜到了,你还不来帮忙?”刘易把锄头一扔,“剩下的交给你了。” 凯文立马跳进坑里,搓了搓手,捡起锄头答应道,“嗯,交给我吧!” 干劲倒是挺不错。 接著,他走向已经在不远处溪流边上洗漱的克莱尔,问她,“克莱尔,你的艾美姨妈,我们可能带不走了。我给她挖了个墓穴,就让她呆在里面吧,怎么样?” 克莱尔闻言瞪大了眼睛,一时没有回话。 “不好么?”刘易有些为难,“可是我都挖好了……早知道问你一下……” “不是,没有,大人!”克莱尔急切地摇头,哽咽著说到,“我只是,只是没有想到……我想艾美姨妈会很感激你,没让她暴尸荒野……” “你们村里的几十口人我都埋了,也不差这一个,她应该有一个体面的终结。” 接著,让女孩们做早餐,他则和克莱尔一起把艾美姨妈的遗体搬到土坑里,最后叫上凯文,三人一起將挖出来的泥土堆了回去。 在坟前默哀了一会儿,眾人收拾东西离开了匪徒的营地,没一会儿就走上了刘易来时踩过的那条泥泞小路。 据红髮姑娘所说,这条路就是平日里临海村的居民往来其他村落的主干道。 凯文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几个女孩走在中间,刘易则牵著俘虏走在最后。 出发之前,刘易郑重地警告过短髮,“我会带著你到最近的村落,然后把你交给他们的守备官。如果你够聪明,就老老实实把你知道的所有事情交代出来,也许能为自己换回一条命。但是如果你想半路逃跑,我会给你三次机会。第一次机会,用左臂换;第二次机会用右臂换;第三次机会,用你的命换。明白了么?” 短髮匪徒弓著腰,訕笑著说到,“大人你把我绑的这么结实,我哪里还敢逃。这双手臂我还是留著以后用吧。” “嗯,你的脑子没被我打坏,这是个好兆头。”刘易拍拍他的肩膀,扯著绑住他绳子往前走去。 从匪徒营地出发,经过一片茂密的森林,越过几座矮山之后,一片阡陌相连的农田便出现在刘易的眼前。 走近一些,田里种著的小麦已经长到了刘易大腿的高度,葱翠茂盛、长势喜人。 此时几个农人正在田里拔除杂草,见到男男女女一行人从森林里走出,不由得直起身子,看过来。 “优尼特叔叔!” 叫做珍妮的红髮女孩看见一个高瘦的中年人也在其中,便衝出队伍里,紧紧抱住他哭泣起来。 高瘦男人慌忙在衣服上蹭掉手上的泥,搂住珍妮的肩,问到,“珍妮,好孩子,你怎么来这里了?他们是谁?” “叔叔,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他们全部被海盗杀死了,村子里只剩我们几个人了!是那个战士大人从海盗手里救下来了我们,其他人都不在了,汉斯、丹、乌尔他们全部死了,呜呜呜……” 见到真正的亲人后,这个年纪比凯文没大多少的女孩,终於不用再按捺自己的悲伤,肆意的痛哭起来。 这一幕让剩余的几个姑娘,也忍不住再一次泪流满面。 更令她们难过的是,除了另外那个姐姐嫁到这边来的姑娘,剩下三人,包括克莱尔已经没有了可以拥抱的亲人。 优尼特叔叔安抚住了自己的侄女儿,从田里走出来,摘下帽子对著刘易鞠躬说到,“骑士大人,非常感谢你救下了我的侄女儿,我,我能知道您是从哪里来的么?” 刘易早在海边营地,就设想过遇到这样的场景自己应该如何应对,於是便將准备好的来歷说了出来: “我叫刘易,是五指半岛的骑士。我和我的学徒从白港乘船去布拉佛斯,因为中途和人起了衝突,被赶下了船。” “在我们寻找村落的过程中,无意中进到被海盗屠戮的临海村,接著从临海村往內地走的过程中,又意外遇到被海盗追杀的克莱尔,就顺手把他们救了下来。具体细节,晚点你可以问问她们。” 优尼特大叔向姑娘们看去,虽然没开口,但是大家都看得出他想问什么,纷纷说到, “优尼特叔叔,珍妮说的都是真的。” “优尼特叔叔,我姐姐在家么?我姐姐是本尔特家的简。” “那几个海盗都被……骑士大人杀死了,尸体就丟在河边的森林里。” 人多嘴杂,说啥的都有,优尼特听不清楚,但也知道有这几个女孩的背书,就可以肯定这位路过的骑士跟海盗必然不是一伙儿的。 如果是苦肉计,杀死好几个同伴,这也太苦了一些。 於是他再次向刘易鞠躬致谢,“善良的骑士大人,愿无处不在的旧神永远护你平安。也谢谢你替我的弟弟和他的妻子报仇。” “报仇?呵,还早著呢。我只是干掉了几个被留下来看守俘虏的小嘍囉。这一波海盗总共有九十个人,不算被我杀掉的几个,也有八十多。” 刘易一扯手上的绳索,短髮匪徒踉蹌摔倒在眾人面前,“这是我特意留下的一个活口,是个小头目,不过他知道不少事情。不过我没细问,你们这里有守备官么?” 优尼特眼神凛冽,微眯著双眼看向短髮,沉声说道,“我们村里没有守备官,但是也有几个参加过战爭的老兵,你可以放心將他交给我们。” 刘易闻言眉头一挑,我们? 看来这个忠厚老实的半禿老农,並不是外表看上去这么简单,也许他手上的老茧不全是被锄头柄磨出来的。 “行,也让我看看你们的手艺。”刘易把绳子头递给老农,“对了,你们村里有休息的地方么?我赶了好几天的路,想休息休息。” 接过绳头之后,优尼特叔叔立刻换上了一副热情好客的笑模样,“村里有一间小酒馆,酒是自己酿的,浓香醇美,二楼还有两间房,虽然不大,但是很乾净,你肯定能睡个好觉。” 说罢,他挥手叫过来一个围观的孩子,“阿尔文,去,找你哥哥。就说隔壁的临海村被海盗屠了,只有几个女孩倖存下来,被这位大人救下来,让他赶紧准备一些吃的。”说完,又拍了一下小孩的后脑勺,“快去!” 叫做阿尔文的小孩被拍了个趔趄,顺势就往不远处的村庄跑过去。 附近正在干农活儿的村民们也被这边的哭声惊动,渐渐聚了过来。 而离得近的一波,也来的最早,此时已经绘声绘色地向自己的乡亲们转述听到的事情。 听闻隔壁村发生的一切,乡亲们唏嘘不已,几个年长的妇人红著眼睛脱下身上的外衣紧紧包裹住几个姑娘,搀扶著走到一旁。 “请这边走,大人。” 在优尼特的带领下,刘易一行人往村里走去,而围观的村民们也放下手头的伙计,跟了上来。 就在眾人快要走到村口时,十几个身披皮甲,手持战锤、长剑甚至草叉的青壮年汉子从村庄的土围墙里冲了出来,高喊著,“海盗!海盗在哪里?” 刘易眼神微凝,不由得握住腰间的剑柄,心想这帮傻货不会把自己当做海盗吧? 果然,其中一个头戴牛角盔,胸前掛著皮马甲的傢伙啥也不问,举起锤子就向走在最前面的刘易衝过来。 只是以刘易的眼界,这小子的力量是够了,但是动作太慢。 就在对方的锤子就要落在头上时,刘易侧身退了半步,抬起手往对方肩膀上推了一把,那汉子立马就失去平衡跌跌撞撞地摔倒在地上。 “埃比,你是白痴么?” 这时候一直跟隨在刘易身后的优尼特终於反应过来,立马闪到埃比身边,一脚踹开地上的锤子,“这是珍妮她们的救命恩人,不是海盗!” 这时候,就在不远处戒备的一个身材高大,留著络腮鬍的黄髮男人问到,“优尼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阿尔文跟我说有海盗打过来了。” 优尼特恼怒地喊道,“阿尔文,傻小子,给我出来。” 之前被他一巴掌拍回村里的少年怯生生地站出来,“优尼特大叔……” “我怎么给你说的?!” “你让我告诉我哥,有海盗来了,让他提前做好准备……” 优尼特闻言,无奈道,“我说的是,隔壁村子被洗劫了,有几个姑娘倖存下来,被人救了,让你回来找你哥哥准备吃的。” 优尼特说完,场间原本紧绷的气氛突然尷尬起来,摔倒在地上的埃比,连锤子都没拿,灰溜溜躲到战友们身后,尷尬地用脚趾给自己抠出了一个地下室。 “对不起,骑士大人,”领头的壮汉摘下头盔向刘易致歉,“我们太衝动了,幸好你平安无事,否则就算把我们扔到长城上,也无法赎清我们的罪过。” 刘易也是无奈了,还能说什么呢?按著对方脑袋打一顿么? 既然如此,不如显得大度一点。 他摇摇头,“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又没受伤。听说你们这里有酒馆?请我喝一杯就可以了,我倒是想好好休息一下。” 之前说话的黄髮男子主动凑过来,“啊,你说的那个酒馆就是,就是我开的。我是阿尔文的哥哥,叫做加布里,很荣幸能为你效劳。” 几句话间,误会解除,刘易和凯文跟著加布里来到村子东头的一间两层楼的小酒馆。 见来自异乡的骑士大人进了酒馆,其他人也纷纷散去,各自回家,急不可待地向留在家里的亲人们分享这件新鲜事。 第10章 合同与学徒 酒馆很小,一楼大厅不过四十平不到,摆著三四张厚重的实木桌子。 在大厅的里侧,一道木质楼梯通向二楼。跟著加布里走上去,在楼梯口就看见两个敞开著房门的房间。 为刘易和凯文准备的房间屋顶很矮,陈设也极其简单,甚至堪称简陋,只有两张床,一个木架子,架子上还有一个用皮革箍在腰上的木盆。 床上也没有被褥,只有一块用木头削出来的枕头。 我草,居然可以在床上睡觉了! 刘易开心地脱去自己的鎧甲,正想要躺上去,店老板就带著他的傻弟弟各自抱著一大捆乾草走进房间铺到床上,“大人,这是去年收割的乾草,晒了几个月,很乾燥,你一定会睡个好觉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茅草床啊!! 等到他们二人离去,刘易迫不及待地扑倒上去,呼吸著乾草堆上带著尘土的清香,扯过隨意搭在茅草上的陈旧破烂的被子,对凯文吩咐道,“你睡另外一张床吧……啊……”,几个呼吸之后,便响起了呼嚕声。 久违的床和被褥让刘易捨不得醒过来,哪怕到了下午,夜色渐起,也还赖在床上,不肯起身。 直到轻微的敲门声传来,他才不情不愿的回应道,“有什么事么?” 小男生阿尔文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骑士大人,威廉长老和优尼特大叔想见你,让你下去。” 刘易皱起眉头,心里顿时有点不太痛快,北境的人这么没礼貌么? 且不说重装战士有没有排面,就算对於一个好心帮助过他们亲朋好友的人,这样召之即来的態度,也不大好吧。 刘易本不打算理会,翻身继续睡觉,却听到外面响起“啪”的一声脆响,优尼特大叔略显苍老的声音传来,“让你传话传话,你给我传的是什么?” 接著优尼特侷促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骑士大人,小孩子不会说话,你別介意。是我们村的长老想求见你,希望你醒来之后,能下楼来聊一聊,我们就在楼下等著。” 同样的意思,这么翻译了一下,听起来就顺耳多了,“稍等一下,我马上下来。” 刘易艰难的撑起身体,看见架子上的盆里已经盛满了清水,便掬一捧水洗了洗脸,隨即转身下楼。 来到一楼大厅,刘易见到优尼特正和刚才村口领头的汉子坐在一起,便靠拢过去,拉开他们对面的凳子坐下,“我以为威廉长老会是一个七老八十,拄著拐杖的白鬍子老头,没想到这么年轻。”刘易笑著问到,“你们找我下来有什么事情么?” “长老只是一个头衔而已,其实我比『禿子』优尼特还小十岁。” 民兵头领调侃了自己的同伴一句,便与刘易握了握手,说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威廉,是这个村子的长老,也是民兵头领。我代表村子里的向你的帮助表示感谢。临海村是十几年前从我们村子分流出去的亲人们建立的,听到临海村遭遇海盗让我们很难过。克莱尔跟我说,你帮忙把临海村的遇害者都掩埋了,是么?” “嗯,举手之劳。” “挖出一个能埋下几十个人的大坑,可不是什么举手之劳。”他转头对正站在柜檯前擦桌子的黄髮男子喊道,“加布里,拿三杯泡沫酒过来。” 片刻之后,加布里用盘子端来三个大號的木杯,杯子里盛著满满的黄褐色液体,表面飘著白色的泡沫。 刘易抬起杯子尝了一口,有点像格瓦斯的味道,甜甜的还有点酸,“我能问问这是用什么酿的么?有股子麦香味,很好喝。” 加布里露出一个和他长相不太相称的靦腆笑容,“就是店里卖剩下的乾麵包而已,不过的確也有一些祖传的小技巧。” “谢谢你的酒。”刘易向他举杯示意。 加布里走开后,威廉继续说道,“临海村遇袭对我们来说不仅是一个悲剧,还是一个警告,海盗又出现了。我记得艾芙老奶奶最喜欢跟小孩子说斯卡格斯海盗的故事,你也听过吧?” 优尼特喝一口酒,追忆道,“当然听过,我还记得那时候一到凉爽的傍晚,老太太就搬张椅子坐在村口,一边干活儿,一边讲些可怕的故事。她讲得最多的就是斯卡格斯岛的海盗,说他们高大强壮,嗜杀成性,还吃人肉。” “愿她的灵魂安息。”威廉举杯遥敬了一下逝者,接著说道,“老太太的丈夫和大儿子都死在和海盗的战斗中,终其一生都在跟村里人提醒著海盗的恐怖和残忍,只是和平太久之后,大家都觉得那只是老奶奶嚇唬小孩子的诡异故事……” 威廉继续说道,“海盗很麻烦,他们来去如风,抢了就走。谁也不知道他们时候会跑到村里来,我已经做了安排,村里人白天干活儿的时候,会有民兵武装警戒,晚上也有人值夜。但是落石村只有两百多户人家,民兵只有十几个人,就算把所有能拿武器的成年人都算上,也就七十几个人,其中很多人没经歷过真正的战斗。” 刘易听著,默不作声,继续喝酒。 优尼特补充到,“我们已经派人去提醒附近的其他村子,而且也向守备官大人发出了警告,罗德尼大人应该很快会做出安排。在上面的决定传达过来之前,应该还有几天时间,这几天里如果刘易爵士你没有別的安排,我们希望你能在这里驻留几天。” “这几天里,你和你的侍从就在楼上休息,食物酒水都由村里供给。如果海盗攻击我们村子,希望您能协助我们防守,报酬到时候我们再商量。” 刘易轻轻地抿著杯子里的酒,思考著。 在这里住几天,刘易倒不是很排斥。毕竟在海盗肆虐的这个档口,带著凯文一个小孩子上路,也不安全。 至於协防,威廉没有咬死价格,倒也合理。毕竟现在谁也不知道,海盗会不会攻过来,会来多少,战斗力有多强。 这时候谈得太死,到时候不管是落石村还是刘易,要是觉得自己这方吃了亏,都不太好。 既然条件合情合理,刘易也不矫情,爽快答应下来。 威廉和优尼特对视一眼,有些惊讶,显然没想到会这么顺利,此时目的达到,便急忙祝愿道,“希望刘易爵士在我们这儿居住的这段时间生活愉快。” “谢谢。” 威廉和优尼特告辞离去之后,刘易要了一份晚餐——按照村里和加布里谈好的標准,刘易的晚餐包括一块全麦黑麵包,一块燻肉,一碗蘑菇浓汤或者一份蔬菜汤,一大杯麦酒,可能是考虑到刘易的体格,加布里给出的分量挺足,味道也很好。 正吃到一半,凯文也揉著眼睛走了下来。 刘易招招手,让他坐到自己对面,然后帮他也要了一份晚餐。 吃过晚饭,刘易提议到外面去转转,於是两人便趁著夕阳的辉光,在村里逛了起来。 这时候在田里干活儿的人们也陆陆续续从村外回到家里。 家家户户炊烟升起,小孩子们在街上跑跑跳跳,有些还想跟在刘易背后看热闹,却很快就被自己家长连踢带打地赶回了家。 此刻的落石村,人人都知道这个高大的黑髮男人,是个独自杀了十几名(误传)海盗的强大战士,虽然大家都很好奇,但是没有谁敢靠近过来,用自己的生命確认刘易是不是个好脾气。 对此刘易並没有被人排斥的感觉,反而很乐意於这份生疏带来的平静——正好可以和凯文聊一些私密的话题。 等走到人少的地方,刘易问到,“凯文,我们现在已经找到有人居住的村落。关於自己的未来,你有什么打算么?” 凯文不是很明白,“爵士,你说的是什么打算啊?” “我是说,你没打算回去五指半岛么?虽然没有见到你叔叔的遗体,但是我估计他应该已经遇难了。如果你还想去自由城邦当佣兵,恐怕不会太容易。你现在才十四岁,还没成年,是不是应该回去五指半岛,留在你的父母身边?” 听到刘易的话,凯文一下子慌了神,“我,爵士,我不知道……我是哪里做的不好,让你生气了么?请告诉我,我学的很快,会让你满意的,请不要赶走我……” 刘易摇摇手,斟酌了片刻,慎重地说道,“我倒也不是在赶你走……有你在我旁边帮忙,我也轻鬆一些。” “老实说,你是个挺不错的孩子,聪明、踏实、好学。可是你年纪太小了,在我的家乡,像你这么大的孩子还在问自己爸妈要零钱买吃。我远离家乡,无处可去。你要是继续跟隨我,后面不知道要流浪多久才能安定下来。我想这对你来说,可能不太公平。” 听到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凯文鬆了口气,认真地回应道,“爵士,从父亲告诉我,我必须跟著叔叔去白港的那天起,我就没有家了。分水村的那栋房子,是我爸爸和我哥哥的家,不是我的家。叔叔曾经告诉我,男人真正的荣耀,不是呆在一个小小的村子就能得到的。我不害怕流浪四方,我只害怕碌碌无为的死去。” 刘易闻言笑了起来,“哈哈,少年人的豪言壮语,每次听到都让人心情愉悦。” 以为刘易是在嘲讽自己,凯文涨红了了脸,想要解释,“爵士,我……” 刘易不以为意地打断道,“没关係,我小时候也一样,这不是坏事。”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你们这儿收学徒,会举行仪式么?仪式过程你知道是什么样子么?” “学徒?你要收我做侍从么?”凯文震惊地停住脚步,瞪大了眼睛。 在维斯特洛大陆,骑士与侍从的关係,等同於工匠圈子里师傅和学徒的关係。 成为一名侍从,需要无偿为效忠的骑士服务数年,处理各种杂役,还要追隨骑士作战,其间所有的劳动报酬都由骑士获得,然后骑士视心情多多少少分配一些给侍从作为奖励。 相应地,在此期间,骑士要承担侍从的衣食住行,指导侍从的武艺,还要对侍从的行为及结果负责,其实骑士在这事儿上的责任更大一些。 所以正经的骑士对於收纳侍从的態度都很严肃,通常一个骑士同一时间只会收纳两到三个侍从,並在侍从二十来岁准备好之后,为他授予骑士的资格。 如果骑士身边没有合適的人选,那么他就只会收纳一些僕从,虽然乾的活儿差不多,但是僕从永远没有资格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 而就凯文这段时间的观察,刘易大概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骑士,甚至可能是大贵族家族的子嗣,至於多大,除了国王不敢想,其他的爵位他都想过一遍,都觉得还差一点点劲儿。 所以凯文从来不敢奢望有机会成为刘易真正的侍从,只想著能作为他的僕从追隨一段时间,等学到一些本领之后再另谋生路。 此时刘易提出收他作徒弟,在凯文看来,就是打算让自己成为他的侍从。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巨大惊喜,让他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见凯文似乎有些误解,刘易带著歉意解释道,“凯文,我必须告诉你,虽然你一直称呼我为爵士,但是我其实从来也不是一名骑士。” “我不信仰七神,也不曾向哪个领主宣誓效忠。我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可能与这片大地上的其他人都不太一样。我並不打算强迫你接受我的理念,所以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也不会勉强。我再问你一遍,你愿意成为我的学徒,接受我的教导和庇护么?” 凯文闻言並没有犹豫,“爵士,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你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贵族老爷都更像一名真正的骑士。如果你遵循的那些行为准则让你成为这样一个勇敢强大正派的人,那么我也愿意追隨你的脚步,行一样的事。” “所以你问我愿不愿意,我的回答是,我愿意向你效忠,成为你的侍从,不,学徒!” 话音刚落,凯文就要单膝跪地。 刘易见状,抓住他的手臂,把他扶起,又拍拍他的肩头,“不过仪式还是很重要的,既然是我收你作学徒,那就按照我家乡的规矩来吧。不过还要等两天,我得准备点东西。” 第11章 手作风箱 准备什么呢?自然是拜师仪式上,要送给凯文的礼物。 刘易穿越之前没拜过师傅,但是並不妨碍他在电视上见过別人拜师。 徒弟奉茶叩拜,师傅回赠礼物,是基本流程。 此时已经和落石村达成协议要协助防守,凯文难免也要加入战斗。为他准备一身合適的装备,既是仪式的要求,也是现实的需要。 先前进村的时候,刘易注意到村庄的边缘,有一间小小的铁匠铺。 在那里也许能淘到適合凯文的装备,再不济,也可以趁这两天,亲自出手给凯文打造两件。 更重要的是,他早就想找个机会试试,看看脑子里存储的锻造技能,是不是真的能派上用场。 次日一早,吃过早餐,刘易凯文师徒俩带著从海盗手里缴获的战利品,来到铁匠铺外,看到一个身材敦实的汉子正俯身於一张大木桌上切割皮革。 站在一旁静静等了一会儿,直到对方手里的那块皮革被精准地裁切成两半,刘易才开口问到,“伙计,有什么武器卖没有?” 店老板擦著手抬起头,“我这儿哪有什么武器,农具倒是有……啊!刘易爵士……” 见对方好像认识自己,刘易仔细端详了下,终於认出这就是昨天拿锤子砸他脑袋,但是差了亿点点没砸到的那个小伙儿,不由得嘴角翘起来,“哟,是你啊。” 他转头看向铁砧旁的大铁锤,伸手拿起来掂了掂,“哟,还挺沉。昨天就是用的这个砸我的头吧?” 铁匠今天没有带著那顶牛角盔,乱糟糟的捲髮下是一张稚嫩却长满细细鬍鬚的脸,厚实的肌肉上覆盖著柔软的脂肪,看起来有些圆润。 他结结巴巴地说道,“对,对不起,爵士,我昨天只是太心急了。我不是故意的,大家都知道,我汉威虽然……但是分得清好歹……” “所以呢,你不打算补偿我一下?” 汉威两只手拧著一片破布,紧张地左右看看铺子里的陈设,“我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要不你有没有需要保养的鎧甲或者武器,我免费帮你保养一次。” 保养啊……刘易的武器装备都是艾泽拉斯的最新团队副本出產的顶级货色,而且临穿越的最后一次团灭前,他还特意让人召唤出修理机器人修理过,耐久度应该还有百分之八九十,小铁匠的保养服务对他来说吸引力不大。 不过他本来就是逗一下这个小伙子,也没打算要什么东西,便挥挥手,“算了,我是来为我的侍从凯文准备武器的。我们俩要在你们村子留几天,配合你们协防村庄,这个你知道吧?” “是的,昨天威廉老大给大家都说过了。” “嗯,不过凯文的装备不太合適,我打算重新给他置办两件。正好看到你的铺子,就过来问问。你这里不是铁匠铺么,怎么能没有武器呢?不管好坏,先拿出来我看一下。” “武器啊……” 汉威皱著眉头想了片刻,走进铺子的后间,再次出现在刘易面前时,怀里抱著两把带鞘的短剑和一柄钉头锤。 他把这三件东西往桌上一放,“我平时打农具比较多,武器很少。这三件东西,是我之前练习的时候打造的,如果你不嫌弃,选一件作为我的礼物吧。” 武器,在什么年代都不便宜,汉威的慷慨行为让刘易不禁有些感动,这满满的诚意我接收到了! 於是他拿起离得最近的一柄剑,握住剑柄抽出剑鞘,仔细一看,就明白为什么这剑一直没人要了——两边锋刃呈不规则的大波浪,而且一边剑刃厚,一边薄,剑身还有一点弯曲。 拿著这剑上战场,可以为敌人省掉不少功夫。 刘易按捺住嘴角笑意,面无表情的抽出另一把剑。 这柄也半斤八两,甚至剑尖都不是三角形,而是一个椭圆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不伤人的仁义之剑? 刘易微微抬起眼皮,视线触碰到汉威期待的眼神,慌忙避开,轻咳一声,“咳,是这样,汉威,你的手艺挺好。可是我们买不起,也不想占你便宜。” “要不这样,前两天我从海盗那里缴获了一些用不上的破铜烂铁,我想用它们作为原料,亲手为我的学生打造一些装备。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借你的炉火和工具用一下。” 刘易想了想又补充道,“另外,皮甲你能处理么?我手头还有几件的皮甲,你帮我改一下吧,就按照凯文的体型改。一应费用,最后一起结算。” 你都不问价,怎么知道买不起? 汉威意兴阑珊地把作品收起来,接过凯文怀里的破烂堆在地上,蹲下来翻捡了下,说到,“这几件皮甲材料还行,就是做工太糙了。我可以把它们拆开重新製成一件胸甲,一对护臂。剩下的边角料不够做头盔,我可以贴一些材料,算下来,十五个银月。至於炉火,你隨便用吧,几块木炭我还请的起……” 十五个银月……那是多少? 刘易兜里的钱都是从艾泽拉斯带过来的,分量十足,但是幣制应该不太一样,在这里用得了么? 他索性从怀里掏出钱袋,抖落出一个银幣递给汉威,“这种钱能收么?” 汉威接过银幣掂量了一下重量,又轻轻咬了一口,“可以,虽然我没有见过这种钱,但是它的品质很好。如果是这种银幣,你给我十个就行。” 刘易在钱財上並不是一个计较的人,也就没有纠缠,答应了下来。 价格谈拢之后,汉威把刘易独自留在铺里,自己领著凯文去后院测量体型。 刘易摇摇头,开始盘点工作檯上的工具,除了刚才拿起过的大锤之后,还有一柄小锤,和各种尺寸的夹子钳子,码放整齐的木炭则堆在另一面墙的墙角下。 在铺子的中间,是一个三十厘米宽窄的熔炉,里面放著一个大號的坩堝,只是此刻熔炉里没有点火,只有一堆灰烬。 熔炉侧面,留出一个小孔,由泥砖砌成一个通道,最后连接在一个气囊上。 气囊上下固定在两块板子,下面的板子钉死在工作檯上,刘易抓住上面那块板子的扶手抬起来后,空气就会从气囊的一个小洞上就进去,將扩张来的气囊填满。 再压下去时,需要用一支手捏住气囊的入气口,另一支手將木板向下压,这一起一落间,空气顺著通气道涌进熔炉,扬起火焰,便可提高炉温,熔炼铁水——这是最原始的鼓风橐(tuo)。 刘易上手拉扯了两下,发现这风速风力也未免太弱了些,很难將炉温提高到他需要的温度。 於是等铁匠给凯文量好尺寸,再次回到大木桌旁,他问到,“汉威,这个东西叫做什么?” “这个?”汉威看了一眼刘易指著的方向,“哦,那是鼓风橐。挤压把手,风会从那个嘴里送进熔炉,炉火就会旺起来。你真的会打铁么?” 你连鼓风橐都不知道,还想打铁?汉威无声的质疑溢於言表。 刘易也不解释,从腰间掏出匕首,扔到汉威面前的桌上,“看看,我亲手打造的。” 汉威狐疑地拿起匕首,看了又看,神情逐渐凝重,当他用匕首轻易划断一片皮革碎片后,把匕首双手捧著递迴给刘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锋利的小刀,也打造不出来。” 刘易点点头,並不打算告诉他这把匕首也是团本出品,“这个鼓风橐风力太小,达不到我的要求,我打算做一个风箱,你这里要是有材料的话,拿给我用,最后一起结算。” 活塞式风箱,构造简单,易於製作。 主要构件有,腔体,活塞,活塞的握柄,还有进气阀。 匠人通过推拉风箱上的握柄送风,风力连续稳定,是工业革命之前铁匠铺的利器。 製造腔体很简单,只需要几块木板拼接成方盒子,用铁钉固定起来,再用湿泥將漏风的缝隙塞住即可。 刘易在地上画出木板的形状之后,便打发汉威和凯文去加工木板,他自己则去准备其他材料——活塞片和握柄。 等完成了零件的准备,看看地上的影子,已经一个上午过去了。 让凯文回酒馆把午饭端来胡乱对付了几口,刘易接过汉威准备的木板,將他们拼接起来,然后把活塞片放进去,试著推拉了一下,发现才进去一点点就推不动。 把手伸进腔体摸了摸,刘易便告诉汉威,“內壁得再打磨一下,要这块木头能立著进进出出,且必须贴合得紧密,不能有缝隙。” 又过了一会儿,汉威按刘易的要求把空腔的內壁打磨得光滑又平整,刘易验收完毕,给腔体一侧打了个两指粗细的小洞,给小洞接上了鼓风橐上拆下来的皮质通气管。 接著,他將活塞装进去,又在腔体两头安装了进气阀的堵头,其中一个堵头上留著的两个小洞已经被活塞的操纵杆给塞满。 刘易把所有部件都试著安装了一下,再根据实际情况做了一些小小的调整后,便將所有的部件装在一起,用铁钉钉牢。 最后把所有可能漏风的空隙用黄泥堵上后,他拍拍成型的风箱,对汉威说,“来试一下。” 小铁匠用上衣的下摆把手擦乾净,学著刘易的动作握住活塞的把手推拉了两次,当他看到通气管因为不停涌动的气流而持续鼓胀时,惊讶得合不拢嘴。 等汉威鬆开握柄之后,凯文也迫不及待地抓住握把试著了几把,发现这个风箱无论是推或者拉,都会產生风力,而且一只手就能操作。 如果另外一只手不知道干嘛,还可以两只手一起来,风力更大,风速更快。 凯文此时心中的震惊,远超过汉威。 汉威只以为这是来自五指半岛的南方人的高明技术,但是凯文心里却很清楚,不要说这个风箱,连刘易本人都不知道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们分水村的铁匠,自己都还在用扇子扇火呢。 高明的技术,强大的武艺,高贵的举止和平易近人的態度,刘易爵士,你到底是什么人? 正常来说,风箱运作起来之后,便可以开始熔炼矿石,將矿石中的金属成分提炼出来,打造成金属器具。 当然,这一步刘易可以跳过。 之前干翻海盗后,刘易从他们简陋的营地里翻出几把製作粗劣的战斧和小刀。 他原本的打算,是让凯文自己从里面选把趁手的兵器先將就用著,等到了大城市再给他换。 但是在检查过后,刘易发现这些武器都是由生铁铸成,既硬且脆,没有韧性,崩口颇多,还不锋利,除了比骨头硬外,一无是处。 以他標准来看,这些破烂连艾泽拉斯最低级的灰色装备都比不上。 更何况凯文年纪还小,身子骨还没有完全长成,使用斧子这种劈砍型武器,无法发挥出它全部的威力,而且由於是近战短兵,很容易在战斗中受伤。 四捨五入之后,就是完全不能用。 所以他的最终决定是,乾脆將那些旧斧当作材料,全部融掉,重新给凯文锻造一柄三十公分左右的枪头,插在枪桿上,就是长枪,拆下来,就是匕首。 再打造一柄短剑,配上一面木盾,凯文在战场上的存活率,应该就有保障了。 趁汉威生火的空挡,刘易操起矿工锤,噹噹几声巨响,那几坨废料被敲碎成小块。轻鬆愜意的动作,看得一旁的汉威眼皮直跳。 莽撞的小铁匠暗暗庆幸,昨天自己使出的那一锤没有真的落在对方头上,否则碎掉的,应该就是自己的头盖骨了。 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碎片放进坩堝里,却发现坩堝太小,只能盛下大约六成的碎片,刘易也不勉强,挑了一些块头小容易融化的碎片放进去。 剩下的碎片当然也不会被浪费,刘易把它们归拢起来放在一旁备用。 新的风箱送风效果非常好,为了保证风速持续稳定,刘易亲自下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推拉,坩堝里的碎片全部溶化成了散发著白色光芒的炙热铁水。 汉威提醒道,“爵士,可以把铁水倒出来定型了。你的剑模做好了么?” 刘易闻言皱眉,“剑模?干嘛用的?” 第12章 师傅和徒弟 “什么?你连这个都……哦!可能是叫法不一样。” 聪明的汉威及时咽下几乎脱口而出的怀疑,转而认真解释道:“我父亲曾教导我,铸剑的第一步是根据剑的长度,在石头或沙地上刻画出剑的轮廓作为模具,隨后將融化的铁水倒入其中,等待冷却凝固,剑坯即可成型。” 刘易迅速在脑海中整理信息,顿时明白过来: 这不就是倒模浇铸法嘛? 不过在他印象里,很少有匠人用这种方式铸剑,因为铸造时金属快速固化,容易留下缺陷,会导致剑身材质不够致密,力学性能和耐用性都会大受影响。 因此大多数对品质有一定要求的匠人,会採用锻打法来製造兵器。 相比之下,锻打剑经过反覆锤链和热处理,材质更加紧实、均匀,强度与韧性都远超铸造剑。 然而,刘易並未因此轻视维斯特洛的铸剑工艺,毕竟一个偏僻乡下的年轻工匠並不能代表整个大陆的水平。 他轻轻摇头,说:“在我的家乡,有更好的办法。对了,你有铁钎吗?” “当然有。” 汉威迅速从角落找出一根细长的铁钎递给刘易,好奇地问:“你打算怎么用它?” “来,你帮我控制风箱,我展示给你看。” 刘易让汉威接过风箱的握把,同时让凯文用钳子稳住坩堝,自己则手握粗大的铁钎,插入流动的铁水中,开始搅拌。 “就像煮汤要调味均匀一样,搅拌是为了让铁水中的成分更加均匀。”他边做边解释,“这是源自我家乡的一种古老炼钢技术——炒钢法。通过搅拌,铁水中的碳和杂质会与空气反应,释放出气体,留下更纯净的熟铁。” 但他也提醒,“熟铁虽不脆,但碳含量低,质地偏软,不適合高强度使用。所以,过一会儿还需要適时加入生铁块,调整碳含量,以达到理想的材质状態。” 刘易在讲述时,由於许多专业术语在他已经掌握的维斯特洛语中找不到对应词汇,他不得不夹杂进许多中文名词,这让没学过异界语的汉威听得一头雾水,却又不敢打断,只能努力记下每一个字,希望將来能弄明白。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细致搅拌,刘易判断时机成熟,將一旁备用的生铁块加入坩堝中混合。 待新铁块完全融化后,他狠狠搅了两下,便將铁水分成三份,倒入铁匠铺准备好的条形铁锭模具中,隨著白光的渐暗,铁水缓慢冷却凝固成柔软的铁锭。 趁铁锭还红得刺眼,刘易迅速抓起最大那一份,放到铁砧上乒桌球乓地敲打起来。 他先把铁锭打成一条扁扁的细条,然后对摺了再打扁,这样来来回回做了四次。 之后,他换上小锤子,沿著边缘地给铁条整形,慢慢地,一把小麦叶子,大约一米长的剑坯就出现在他手里。 接著,刘易在剑的根部敲出了一段比剑身稍微窄点的部分——剑茎,然后就把这剑坯放在铁砧上,让它自己慢慢变凉。 这时候,刘易也没閒著,他找来碳粉、铁粉和黏土,按照相同的比例混在一起,做成了一种软软的泥巴。 等剑坯凉透,刘易用磨刀石把剑刃磨得稍微发亮,然后小心地把那种软泥巴涂在剑脊——剑刃以外的部分——上。 等整把剑都涂好了泥巴,刘易打算再给剑来个热处理,但是汉威的炉子太小了,装不下整把剑,刘易只得在院子里重新搭了个细长的碳炉。 他往炉子里加了木炭,点上火,把剑坯放进去烧得通红,然后迅速拿出来往水里一浸——这个过程叫“覆土烧刃”,能让剑刃变得特別硬,剑身又有韧性。 隨著热气冒出来,一柄单手剑的雏形就完成了。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这时候,天色已晚,刘易忙了一天也有些疲倦,就把剑坯留在铁匠铺,带著凯文回酒馆休息。 第二天清早,洗漱过后,两人急匆匆地回到铁匠铺,继续他们打造宝剑的最后一程。 这柄剑要成为锋利无匹的神兵利器,还差三个步骤: 回火、打磨和装剑柄护手。 第一步,回火。 將刀条放进条形熔炉里,加热到红热后,保持大概两个小时左右,以便刀身中残留的应力释放出来,以改善其韧性和强度。 第二步,打磨。 无论如何强韧的剑身,如果没有锋刃,都只是一根铁条,勉强也能算作钝器。 所以得用各种粗细的磨刀石,从粗到细,一点点把剑身上的锈或者多余的材料都磨掉,直到剑刃锋利到能吹毛断髮,这才算真正的好剑。 第三步,装剑柄和护手。 这步主要是为了让剑拿著舒服,看著帅气。 在市场上,剑的价格大多看剑柄护手的材料。 性能相同的两把剑,装饰寒酸的是消耗品,装饰豪华的就是传家宝。 对刘易来说,这只是给徒弟的礼物,不用太奢华。 於是他隨手找了块铁,敲打成扁平的椭圆形,中间打个洞,套在剑茎上就成了护手。 接著又从院子里找了根木头,劈开做了刀鞘和刀柄,简单又实用。 这么一番折腾,一把全长八十厘米,柄有十五厘米的单手剑就大功告成。 刘易拿著新剑在院子里比划了几下,不由得沉默下来——感觉这剑比他自己的“碧空之歌”都差不了多少啊! “凯文,来,试试这剑趁不趁手。” 接过刘易递过来的剑,凯文试著挥舞了几下,惊讶地发现,这柄剑不管是平衡还是重量,都是无可挑剔的完美,就像是自己手臂的延伸,丝毫感觉不到一丝不谐。 作为一名骑士家庭出身的少年,凯文对於武器的价值有著基本的判断能力,这绝不是自己这样一名普通的少年侍从该拥有的东西。 他惶恐地说道,“爵士,这,这柄剑太珍贵了,我不配拥有它。它应该属於你这样强大的战士。 刘易笑了,不以为意地说到:“嗨,这不过是用些边角料,两天时间就搞定的东西,我想要多少就能做多少,你別客气。快去,找几块木头试试剑快不快!” 凯文抱著剑,头摇出了残影,“不行不行,这么好的剑,砍木头太可惜了!” “没关係,快去砍几根,我要看看断口。” “不行,我爸教我的,斧头是用来劈柴的,剑是防身的,不能乱砍东西!” “哎呀,你小子还倔强的很。” 刘易不耐烦地上前,一把夺过剑,“让你砍你就砍,哪那么多规矩……” 他在院子里挑了一根跟手臂差不多粗的木头,插进土里固定好,然后挥剑斜著劈了下去。 木头咔嚓一声断开,上半截慢慢滑落到地上,下半截还牢牢插在土里。 刘易把剑还给一脸紧张的凯文,笑道:“至於么,一把剑而已,搞得像宝贝似的,要不你直接把它娶回家算了。“ 说完,他捡起地上的木头断茬,仔细看了看,断面平整光滑,忍不住感嘆道,“放在艾泽拉斯,这怎么也得是一件蓝色的小极品啊。” 这把剑的打造,刘易下了不少功夫。 炒钢、灌钢、淬火、回火的门道,都是从他以前看过的杂书里学得。 但更为重要的手感、对温度的控制、对时间的把握这些不可量化的能力,则来自於从艾泽拉斯带来的宗师级锻造技能。 这次亲手锻造,刘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些技能已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满意地扔掉手里的木头,刘易拍了拍还在咧著嘴抚摸剑身的凯文,“行了,还没完呢,等回去了再玩吧” 转头问小铁匠汉威,“汉威,你这边有没有……他怎么了?“ 只见汉威蹲在地上,捂著耳朵,闭著眼睛,嘴里念念有词。 凯文摊摊手解释道:“他看到你砍断木头之后,就一直这个样子,我也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 刘易轻轻把耳朵凑近过去,就听到他在轻轻默念,“……搅动……像煮汤一样均匀……倒进去混合……碳粉……” 嘿,这小子正忙著温习功课呢,挺勤奋的啊。 不过话说回来,手头还有活计没忙完,复习这事儿,还是等到“放学”之后再说。 刘易轻轻拍了拍汉威的肩膀,问道:“嘿,兄弟,你这儿有没有圆形的铁棒?” 汉威一听,麻利地从一堆铁料中翻出一根来,递给他,“大师,您要的铁棒。” 铁棒是用来做枪头上的套筒的。 刘易设计的枪头,形似双刃匕首,只是把握柄换成了套筒,用来连接枪桿,做起来比单手剑简单得多。 不过一个下午的功夫,他就打造好了两支枪头,一支给凯文,一支留著自用。 活儿干完了,自然得跟铁匠汉威算算帐目。 不过因为製作的工艺不同,用的材料比原先估的多了一些。 刘易心里琢磨著,是不是得给汉威多补点钱。 可他刚一提这事儿,汉威就连忙摆手说:“爵士大人,你可千万別跟我提钱的事。这柄剑锻造的过程,你允许我全程旁观,还特意为我做了讲解,我心里感激不尽。这些知识,可是钱都买不来的,又哪里是一点材料能回报你的。” 刘易一听,觉得汉威这话说的在理。不管什么时候,知识都是无价的。 他虽然乐意教导別人,分享知识,但是也不必刻意地自贬身价。 於是便说到:“那好吧,汉威,我再请你帮个忙。我们还需要两根枪桿,一根长点的给我用,得有两个我叠在一起那么长;一根短点的给凯文,差不多两个他那么高。作为谢礼,这个风箱就送你了。” 从第一次摸到风箱握把的那一刻,汉威就已经想要把自己手里那只鼓风橐给扔了。 本来他还打算等刘易离开之后,凭印象重新做一个,虽然不一定有刘易现在这个好用,但是肯定比鼓风橐要强。 此刻听到刘易愿意把风箱留给自己,代价不过是两根木头,便连忙点头答应下来。 跟汉威结完帐,凯文高兴地穿上了新皮甲,腰上掛著长剑,背后插著枪头和盾牌,跟在老师后头回了酒馆。 吃过晚饭,刘易和来酒馆喝酒的村里人聊天喝酒,消磨时间。 直到月上枝头,才回到寢室,上床睡觉。 就在將睡未睡迷迷瞪瞪的时候,刘易想起来还有一件事忘了提,便转头对凯文说到,“对了,明天早点起,咱们把你拜师的事情办了吧。”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起床后,刘易把鎧甲搬到酒馆院子里,用细沙和茅草仔细擦了个遍,擦得鎧甲在晨光下闪闪发亮,然后才穿上走出酒馆。 此时凯文已经在外面等半天了,看到刘易出来,赶紧站得笔直,抚胸敬礼道:“早上好,爵士!” 刘易笑著摸摸凯文的头说:“精神不错,就是黑眼圈有点重,昨晚没睡好吗?” 凯文摇摇头说睡好了。 刘易也不打算拆穿他兴奋到一夜未眠的事实,“走吧,我们去河边。” 落石村外流淌著一条宽约一米多的小河,河水清澈见底,显得格外纯净。 前些日子,刘易途经此地时,常能见到妇女们在河边洗衣,孩童们则在水中嬉戏,欢声笑语不绝於耳,让他觉得这里是一个举行拜师礼的理想之地。 在前往小河的路上,师徒俩细心地討论著仪式的细节。 抵达目的地后,刘易挑选了一块稳固的大石头坐下,宣布道:“可以开始了。” 凯文闻言,立刻单膝跪地,从隨身携带的包裹中取出一只向酒馆老板借来的杯子,细心地倒满黑麦酒,双手恭敬地递向刘易:“爵士,请饮此杯。” 刘易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隨后从腰间抽出昨日新铸的利剑,以剑脊轻轻触碰凯文的肩头,庄重地说:“自此刻起,你便是我的学生,而我,则是你的导师。” 儘管仪式流程简洁,又是两界混搭风,但在黎明的曙光与清风的轻拂下,一切显得尤为庄重而神圣。 仪式结束,刘易郑重地对凯文说:“起来吧,以后不必再称我为爵士,那是对外人的称呼,你就叫我老师吧。” 凯文闻言,兴奋地跳了起来,大声回应:“是,老师!” 隨后,刘易將长剑归鞘,递还给凯文,“这柄剑是我赠予你的礼物,现在正式交给你。你可以给它起个名字,让它成为你的伙伴。” 凯文紧紧抱住长剑,眼中闪烁著喜悦的光芒:“我已经想好了,它的名字就叫艾莉!” “艾莉?”刘易闻言,不禁微微皱眉,“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女孩的名字。” 凯文的脸颊微微泛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嗯……这是我邻居家一个女孩的名字,我很喜欢她……” 刘易听后,心中暗道,还真打算娶把剑回家? 他笑著摇了摇头,说:“好吧,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叫它艾莉吧。希望它能陪伴你走过未来的风雨。” 第13章 僱佣骑士 仪式完成,师徒二人没有急著回酒馆,反正回去也无事可做,乾脆留在河边的空地上训练起来。 半个月前还在海边的时候,刘易曾经向凯文传授过能硬刚上古之神的双手剑法,让凯文的武艺提升了一大截。 可是双手剑这种武器,在战场上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 真正的战场上,远程用弓弩,中距用长枪,近战用剑盾。 简单一句话,离敌人能多远就多远,如果必须贴脸,那就把自己能掩多严实就多严实。 像双手剑这种攻强守弱的兵器,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市井决斗中发光发热。 不是说双手剑不实用不帅气,只是应用场景不合適。 刘易与凯文之前还只是同路的陌生人,此时师生名分已定,就不能不为凯文的战场安全做考虑。 於是刘易穿上鎧甲,拿起“洛丹伦皇家徽记之盾”和“碧空之歌”,与学生进行真剑格斗,以培养凯文的战斗意识,淬链他的战斗技巧。 为了避免凯文受伤,这一次刘易没有像之前一样不管不顾的痛殴小朋友,而是在刀锋即將落在凯文身上时,就精准地停下来。 即便如此,这种只差毫釐就会分尸当场的擬真练习,依旧给了凯文极大的压迫感。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每当刘易的刀锋绕过凯文的防御刺向他的要害时,凯文都会被激起巨大的恐慌。 不知不觉间,凯文反击时,也往往会用力过猛,使出了超过练习限度的杀招。 面对学徒的攻击,刘易不闪不避,任由凯文的佩剑“艾莉”砍在自己身上。 由於刘易的鎧甲装备等级很高,凯文的攻击无法伤到他,甚至连在鎧甲上留下白色的印痕都做不到。 第一次斩到刘易腰际时,凯文还会紧张地扔掉艾莉,跑到自己导师身前,检查有没有受伤。 而刘易不仅没有受伤,甚至还拉住他,帮他分析刚才这一击还有什么不足。 几次之后,凯文也就放下心来,大胆地攻向自己的导师。 当然,这种程度的廝杀,也极耗精力。 每每到了天黑之后,回到酒店吃过晚饭,凯文立马爬上床睡觉,丟下他的导师一个人在酒馆大厅里找乐子。 幸运的是,凯文在五指半岛时,就常年接受父亲的教导,这给他的武艺修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三天的高强度擬真训练,凯文的剑术虽然还称不上登堂入室,也勉强可以算是初入厅堂。 只要不犯蠢,对付几个没经过训练的普通人已经完全没问题。 在最后一天的练习结束后,刘易从小河里掬了几捧水,擦掉满脸的汗水,对坐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粗气的凯文说到,“剑盾练习,这个阶段就这样吧。这几天暴露出来的问题,你还需要再点时间多多强化一下,尤其是下撩和直刺两个动作,动作还要再精炼一些,” 不知怎么地,说著说著,刘易眉头越皱越紧,“我记得给你说了好几次,直刺就是直刺,不要搞什么哨的小动作,抢中线抢中线,每次你都记不得。” 听到刘易的斥责,凯文很惭愧,“对不起,老师,我明天一定好好练。” 在河里把身体清洁乾净后,两人踏著夕阳的余暉缓缓往村里走去。 才走了没几步,刘易就发现有点不太对劲儿,村里比往常喧囂了许多。 一些没见过的生面孔提刀挎剑地出现在街上,他们三三两两地聚在路边聊天打屁,而本地居民则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淡定模样,甚至还加入其中,一起聊天哈哈大笑。 “导师,这些是什么人啊?” 凯文偏过头,轻声问到。 “嘘,反正不会是海盗。安静,別说话。” 作为一名资深宅男,虽然刘易在游戏里挥斥方遒、指挥若定,实际上却有一些轻微的社恐,並不喜欢將自己暴露在大眾的目光之下。 奈何他这一身金色鎧甲太过招摇,一路走过来,那些外来的生面孔无不转过头来向他行注目礼。 而今天的酒馆,也和往日不同。 认识的不认识的各种面孔,挤满了狭窄的大厅,酒客举著酒杯高声叫嚷著,不时发出一阵阵喧闹的欢呼声,就跟世界盃期间的烧烤摊一样,充满吵闹的活力。 只是当刘易刚一走进酒馆的大门,喧闹的大厅安静下来,所有人的视线落在他的身上。 被一群膀大腰圆的汉子瞪著,刘易虽然理智上並不会感到害怕,依然难免步履僵硬。 回到房间把鎧甲换成便衣再次下楼时,酒馆里已没有人再刻意关注他,大厅也恢復了热闹,这让刘易心里鬆了一口气。 走到吧檯前,拉开一张高脚凳坐下,刘易向加布里问到,“这些人是怎么回事?怎么我都没见过?” 加布里用抹布擦著酒杯,跟他说,“这些伙计都是附近村子的民兵。前几天威廉老大派人去拜见守备官罗德尼大人后,罗德尼大人马上召集了附近的民兵,去追击海盗。” “就在昨天夜里,咱们这儿的罗德尼大人和海盗打了一仗,杀了对方十几个人,我们这边也有一些死伤,就决定停下来修整一下。因为正好离我们村子近,就来了我们这里。” 刘易恍然大悟,“我说最近几天怎么没见到威廉他们,原来都是被徵召走了么?” “是呀,威廉老大他们今晚也回来了,不过他们都回自己家去了。” “守备官带了多少人过来?” “好像是一百五六十个,怎么都得比海盗多一些吧。” “那他们住哪里呢?我看你们村子也没多少房子可以借出去啊。” “有亲戚在这边的住亲戚家,没亲戚的住帐篷。” “哦……把我的晚餐拿过来吧。” 加布里抱歉地说道,“店里的酒都卖完了,只有鲜牛奶还剩一些。” 平时刘易不让凯文喝酒,而是以还在长身体为由,只让他喝牛奶,所以加布里猜测刘易应该也不会拒绝鲜牛奶。 果然,刘易並不介意,“牛奶也行。” 加布里端上来的晚餐很有诚意,一大块全麦黑麵包,一大碗蔬菜浓汤,燻肉换成了奶酪,还有一大杯牛奶。 刘易向加布里点头道谢后,便开始享用起自己的晚餐。 只是才吃了两口,他就听到一个粗哑的声音大声说到,“哈,这么大的块头,居然还在喝奶。也不知道夜里吐奶的时候,是不是要找一个好妈妈给他擦嘴!” 接著在声音传来方向响起一阵放肆的笑声。 刘易转过头去,看到一个身材精瘦满脸褶皱的中年男人正咧著嘴,挑衅地看向他。 “这傢伙是谁?”刘易问加布里。 “红石村的埃里克老大,罗德尼大人的爱將。” “我哪里得罪到他了么?” 加布里耸耸肩,並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明显並不打算介入这件事。 刘易稍微想了想,便举著杯子走到埃里克面前,看著他的眼睛仰头把牛奶一口喝完,然后捏住杯子一用力,杯子裂成几块落在埃里克面前的桌面上,发出叮噹几声。 “我很好奇,你们的骨头会不会比这个杯子更硬一些?” 酒馆里的空气像是被抽走了一般,立刻安静下来,所有人的视线聚集到这边。 埃里克缓缓站起身来,嬉笑的表情变得凛冽,“杯子可不会还手,小子。” 刘易点点头,“杯子也不会说话,招人厌。” 埃里克瞳孔微缩,“也许我该教教你怎么才能显示出对长者的尊重。” “哈,你,你,”刘易一个个指向埃里克和他身边的四个伙伴,“还有你们俩,跟我出来,我来给你们上一课。” 说罢,便往朝酒馆外走去。 埃里克几人对视一眼,站起身跟著走到酒馆外的院子里。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无缘无故的找我麻烦,不过我想,不揍你们一顿的话,大概消停不了,”刘易活动了一下手脚,“来吧,你们一起上,省得麻烦。” 埃里克歪嘴一笑,脸上的皱纹挤成一团,“大块头,威廉跟我说你一个人干掉了六七个海盗,我不信。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不知道什么是羞耻,喜欢冒认別人的功绩。来来,让我看看你是个软蛋还是个硬汉。” 说话间,埃里克和他的伙伴们散开將刘易围在中间。 刘易快速观察了一下,確认对方手里没有武器,便说道,“打架不能没有彩头,如果我把你们都打趴下了呢?” “等你打贏了再说吧!” 一个汉子突然从刘易身后扑过来,抱住他的双臂,而其他人见势也围拢过来。 可是那汉子虽然抱住刘易的手臂,却完全没法控制他的动作,刘易猛然旋转身体,同时双臂张开,他身后的汉子扣紧的双手猛地被挣脱开,顺著刘易力道被甩了出去,正好撞在他们的一个同伴身上,双双倒地。 接著刘易抬手一巴掌將离得最近的那人拍了一个狗啃泥,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第四个人一记直拳袭向刘易的脸上,却被刘易抬起手臂挡住,另一只手抓住他的手腕將其摔倒。 这时候,埃里克从刘易视线的死角钻出来,一记下勾拳朝刘易的腰间击来。 肾击?哼哼,你知道我对这一招有多熟么? 刘易身体向后微微一倾,让埃里克的攻势落在空处,隨即抓住埃里克的头颅向后推去。 埃里克踉踉蹌蹌倒退两步,被趴在地上想要挣扎起身的小弟绊倒。 就在这短短的十几秒內,红石村的民兵头领和他最亲密的战友们,就被刘易轻鬆打倒在地,无力反抗。 围观的民兵和村民们一时间都陷入了沉默。 刘易走到埃里克身前,双手抱胸,“我贏了。” 埃里克捂住头上被刘易手指抓过的地方——现在还在隱隱作痛——说到,“你贏了,说吧,你想要什么?” “向我道歉,请我喝酒。” “希望你的酒量比你的身手好。” 刘易伸出手,“你大可以试一下。” 埃里克笑著握住刘易的手站起来后,举起他的手,大声喊道,“这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围观的人们爆发出一阵欢呼和掌声,突如其来的热情让刘易尷尬到要死。 不过是打了一架,这些人这么兴奋干嘛? 看来他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適应这个世界。 由於刘易下手的分寸极好,寻衅滋事的几人在爬起来之后,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脚,就恢復过来。 回到酒馆,埃里克招呼他的伙伴们回去刚才的位置继续喝酒,自己则领著刘易来到靠著窗户的一张桌子旁坐下。 而此时,桌子旁还坐著一个穿著黑色绒布外套的中年人和一个留著中长捲髮的青年。 “罗德尼大人,这小子手劲儿不小,我头皮现在还有些痛。” 刚坐下,埃里克就忍不住抱怨了一下。 “呵。” 中年男人笑了一下,对刘易说到,“很抱歉,爵士。这场无意义的爭斗是我授意埃里克乾的,如果你有什么不满,请归罪於我,不要迁怒於怪罪我的部下们。” 刘易耸耸肩回答道,“没关係,反正受伤的人也不是我。那现在呢?我的面试算是通过了么?” 罗德尼掏出一枚银鹿扔给对面的青年,“哈利,找酒保要几杯真正的好酒,不要拿糊弄人的玩意儿上来。” 接著他对刘易点点头,说到,“是的,你的力量和智慧让人刮目相看。刘易爵士,我能知道你是来自五指半岛上的哪个家族么?” 刘易闻言暗衬,也不知道这个罗德尼对五指半岛上的家族了解多少。如果自己隨便编一个家族,被当面拆穿可就有些尷尬了。 实际上,刘易自称来自五指半岛这件事儿多原本就破绽多多。 据凯文所说,五指半岛是一个偏僻、贫瘠的沿海领地,那里可出不了自己这种骑士。 刘易略微思索了一下,便答道,“好吧,其实我是来自海对面的潘托斯。凯文的叔叔和我是同一个战团的战友。 我遵奉他的遗愿,把凯文从五指半岛领出来,带去东陆从军。只是我们俩半路遇到一些事情,被去东陆的船长赶下了船。我想,这应该不是什么障碍?” “確实,无论你来自何方,只要不是海盗,那就是我们的朋友。” 罗德尼继续说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罗德尼·寇伯特,是落石村和周围几个村子的守备官。” “我邀请你加入我们围剿海盗的战斗,如果能有一位你这样强大的战士跟我们站在一起,我想我们的胜算会大上很多。你在回到东陆之前应该不介意挣点外快吧?” 第14章 追击 答应下来,就真的成为一名僱佣兵了。 刘易一时间有些犹豫,他不想从事一份靠杀人挣钱的职业,相比之下,成为一名铁匠也许更適合他。 更何况作为一名穿越者,他脑子里有无数的挣钱方法,隨便抽俩出来,就够一户人家稳稳噹噹过几辈子。 只是,按照穿越前看到的那段文本,这片叫维斯特洛的大陆马上就要不太平了。 再多的钱,没有武力,守得住么? 想到这里,刘易自嘲一笑,手里都已经有五条人命了,这时候还矫情什么? 於是他问到,“你准备开什么价?” 罗德尼抚摸著手指上的戒指,斟酌著说到,“这一次除了你,还有我手下的商队护卫。我可以按照他们的薪水支付给你。每天十五个银鹿……” “按商队护卫算?” 刘易摇摇头,“不行,低了。商队护卫可不需要每天都战斗。而据我所知,你们昨天已经和海盗接战,看样子是准备继续追击。这时候加入你们,就是去杀人或者被杀——无论是杀人还是被杀,都不是这个价。” 罗德尼笑了一下,“那你的想法呢?” “如果你的部下都和埃里克差不多,我一个人要五份。” 埃里克就坐在一边,听到这里狠狠拍了刘易的肩,“嘿,小子,我可没有动真格的!” 刘易对他歉然一笑,“不好意思,我不是针对你,不过我也没有动真格的。” 罗德尼想了想,“如果让其他战士知道我支付你每天十个银月,我这边恐怕不好跟他们交代,毕竟街头斗殴和战场杀敌是两回事,不能因为你在街上打败了五个人就收五个人的钱。” 一个银月合七个银鹿,刘易自认为这个价格很公道,不过他也明白罗德尼的顾虑,自古以来,无论何时何地,民眾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作为领袖,如何把水端平是基本功。 於是他提出另一个方案,“在我的家乡,曾经有一段时间,评价前线战士的功绩,用的是人头。每斩杀一个敌人,割下他的人头带回来交给后勤军官,就可以换来赏银,我觉得这是很公正的做法。” “你的家乡还真是残酷的地方,但是这样確实是很严谨。” 罗德尼脑子里过了一下,“一个海盗的人头,我愿意支付你十个银鹿。前提必须是你亲手杀死的,而且这次战斗必须获得胜利。” “行,很公道。” 罗德尼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伸向刘易。 刘易挣扎了一下,便也学著在手里吐一口唾沫,两只吐了唾沫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成交。” 谈好了生意,几人开始閒聊起来。 刘易当然是把自己在艾泽拉斯当大领主的经歷拿出来吹嘘。 隱去了超出维斯特洛太多的战斗力水平之后,刘易在艾泽拉斯升级打怪的生涯,倒是和一个真正的僱佣兵也差不多。 毕竟《魔兽世界》里的脚男们都是一群见钱眼开,只要掉装备连泰坦也杀给你看的主。 而刘易也从罗德尼等人口中,对自己未来一段时间的战友们有了一点点了解。 罗德尼守备官全名是罗德尼·寇伯特,是当代寇伯特家家主多尼尔男爵的堂弟,而寇伯特家族则是霍伍德家族的封臣。 正常来说,像罗德尼这样的分家,是没有资格使用寇伯特这个姓氏的。 但是,一来罗德尼和多尼尔男爵从小一起长大,关係亲近。 二来则是因为罗德尼本身才干卓越,在寇伯特家族参与过的几次大战中,都立下了功勋,因此被破格分封了落石村及周边的四个村落,领地规模差不多相当於南方的一个大骑士领。 罗德尼身边的青年,叫做哈利,是罗德尼的长子。 这一次的战斗,除了落石村之外,罗德尼治下的四个村子都出了人,这一百五十多人的队伍,已经是他能拿出手的最大兵力。 如果是其他守备官,可能只会把这些海盗驱逐出自己的领地就算了事,但是这个策略在罗德尼这里行不通。 平日里,罗德尼治下的村庄,除了耕种农田之外,还会猎捕野兽获取皮毛,或者下水捞取稀罕的海货。 这些物资被他统一收购之后,再通过自己组织的商队运到南方的白港和北方的临冬城,换回其他物资。 土產贸易为他及他身后的寇伯特家族带来了诸多收益,也是他以分家后裔的身份能够拥有五个村庄作为领地的原因之一。 聚集这支部队,不仅要保护治下民眾安全,更重要的是避免村庄被袭扰,影响商路的运转。 这也是他不惜重金也要僱佣刘易出手的原因之一。 第二天一早,晨曦初露,前一天夜里就接到军令的民兵们已经换好装备,陆陆续续从借住的房舍里走出来,聚集到在村子中心的广场上。 刘易和凯文从酒馆走出来,也很自然的混入了人群之中。 只是他们俩一个全身金属甲,一个新制的皮甲,浑身上下掛著长短各种兵刃,手里各自杵著一根三米多將近四米长的铁头长枪,和周围裹著毛皮穿著布衣的战士们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就像一群哈士奇里混进了两头熊。 等广场挤满了人,罗德尼爵士和他的儿子,以及四个刘易没见过的亲卫骑著骏马穿著甲衣,缓步从村里走出。 简单的检阅了一下队伍,確定各村民兵没有缺席,罗德尼便朝著远处扬起马鞭,大喊到,“出发!” 队伍里仅有的几名骑兵簇拥著罗德尼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剩余的民兵们则三五成群地跟在后面。 一百四十多人的队伍,在乡间小路上拉成长长的一条,愣是走出了刘易外甥就读的小学里,五年级四个班出去春游的气势。 不过这凌乱的队列中,似乎也保持著某种奇妙的秩序,这百来人看似鬆散却始终无人掉队。 刘易估计这大概是因为队伍里的那些老兵们,在起著凝聚人心的作用。 除了罗德尼身边的几名骑兵之外,队伍里还有十几个身穿锁甲的剑盾手,二十几个长枪兵,七八个掛著长弓腰挎短兵的弓箭手。 剩下八九十个穿著普通布衣,拿著各种农具的“农民兵”则聚集在这些老兵的身边。 不过这一大帮子人里,就算是看上去沉著干练的老兵,他们的甲冑也是一副满是锈跡灰僕僕的样子。 衣甲光鲜却靠自己双腿步行的,只有刘易和他的侍从两个人,让他与周围的人群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刘易不由得思索,自己是不是也该买两匹马代步了? 他一砸拳头,哎,前两天在村子里怎么没想起来! 走到村口,凯文发现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掛著一具已经发黑的尸体。 凯文用手肘轻轻顶顶正在盘算著购买马匹事情的刘易,提醒到,“导师,你看。” 他朝树上的尸体努努嘴,“树上吊著那个,是不是被我们俘虏的那个海盗?” 刘易抬起头仔细看了一下,尸体的面容狰狞扭曲,已经难以辨识,但是髮型和衣著,却还是被交给优尼特时的样子。 短髮贼的尸体似乎已经在树上掛了几天,手掌和脚掌都被砍了下来,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沾满血跡,腐烂的尸水从手脚的断口处滴滴答答的流下来,落在地上,吸引著眾多食腐的虫豸徘徊其下享受盛宴。 刘易感慨道,“看来他的消息没让他保住性命。你在同情他?” 凯文摇摇头,“这是他应得的。只是……我想,如果他死在你的手上,或许要幸运一些。” “大概吧。” 刘易知道凯文说的是对的。 自己的战斗力虽然强,却不善於折磨和拷问。 如果把短髮留在自己手上,估计什么有价值的信息都问不出来,不然他也不会把这条舌头完好地交给威廉他们处理。 “喂喂,这个就是你们捉到的海盗么?” 这时候,一个大概十六七岁,穿著一套打满补丁的不合身衣衫的男孩凑过来,向刘易问到。 见男孩的视线里满是好奇,刘易笑了,问到,“你怎么知道的?” “我昨天听阿尔文说了,说你们在外面的时候,就杀了好几个海盗,还抓了一个活口带回村里。” “你也是落石村的么?我前几天怎么没见过你?” 男孩咧开嘴傻傻一笑,“嘿嘿,我不是落石村的,我是河岔村的。听说罗德尼大人举兵打海盗,特意从村里跑过来。” 这时候,走在他们身侧不远处的一个拿著耙子的老头靠拢过来,诧异地说到,“这不是『蠢蛋伊文』么,你怎么来了?乔恩老大同意你来了?” 伊文闻言紧张的左右看看,当確定前方罗德尼身后的一个壮硕身影並没有回头看过来,他才鬆了一口气,压低声音说道,“我悄悄跟著来的,昨天我在村子外面躲了一个晚上。” 他並不打算继续討论这个问题,而是继续向刘易问到,“大个子,海盗厉不厉害?我听说你一个人就杀了好几个,他们这么弱么?” 刘易哈哈一笑,“你这样的,我也能打好几个。你没见过海盗,就敢跟上来?” “我听说参加战斗的民兵这几天都管饭。”伊文舔舔嘴唇,“听村里的老兵说,打了胜仗,罗德尼大人会请所有人吃大餐,有肉还有酒。我上次吃到燻肉还是在前年,麦格大哥结婚的时候……” 不知道是不是想到燻肉的滋味,伊文陷入了回忆,不再说话。 拿著耙子的老头嘆息著摇摇头,对刘易说道,“这小子的父母前些年都病死了,剩他一个人靠在村里帮人干活儿混口饭吃。他这里不太好使。” 他指指自己的脑袋,然后对伊文说到,“蠢蛋伊文,一会儿要是真的打起来了,你不要傻乎乎的往前冲,往后面躲著点。不要钱没挣到,把自己的命丟了。”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伊文回过神来,“什么,把什么丟了,谁丟了。” 老头摇摇头,“哎!你別把自己丟了就行!” 凯文闻言噗呲笑出声来,刘易却神情肃然……最近一段时间,燻肉他可是天天吃。 更不要说在地球的时候,为了减肥,他甚至还得特意控制自己的肉类摄入量。 刘易突然感觉有些同情这小子,便拍拍伊文的肩膀,“小子,一会儿跟紧我,等回来,我请你吃燻肉。” “真的么?”伊文开心得跳起来,“我要吃油腻腻的,透明的那部分!” 大概是因为年纪差不多,凯文和伊文两人很快就熟络起来,落在刘易的身后嘀嘀咕咕。 刘易自己则儘可能少说话,避免做一些无意义又消耗体力的事情,將身体调整为隨时可以投入战斗的状態。 他注意到前方的队伍里,时不时会有一两个身材瘦削但是动作灵敏的汉子从道路两旁的森林里冒出来,跟走在最前方的罗德尼交谈,而且这种交谈的频率越来越高。 刘易猜测,这些应该就是罗德尼散布出去的斥候,看来他们的队伍已经离海盗不远了。 果然,又一次听取了斥候的匯报后,罗德尼扭转马头,向身后的民兵们下令道,“急行军,目標,独桥村!” 独桥村距离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有三里格远,换算成公制,大概十四公里左右。 队伍里的老兵们逡巡在队伍的前后,督促著民兵们快速行走,队伍里时不时响起,“快,再快一点!”的声音。 在强行军的命令下,三里格的距离不过一个多小时就走到了。 独桥村位於一条湍急的河流边,主要的农地和村庄被河流一分为二。 为了出行方便,村民们將几根原木绑在一起,在河面上搭了一座桥,独桥村也由此得名。 当罗德尼率队来到村外河边,发现过河的独桥被拆得七零八落。 於此同时,河对岸的独桥村已经被海盗们攻破,村里男女老少的哭喊从百米之外传来,让听到的战士们无不目眥欲裂。 可是,在场的战士们有一个算一个,持刀摰棍还带著给养,负重都大,没办法游过去。 如果硬要涉水,很容易被湍急的河流衝倒淹没。 无奈之下,罗德尼下令从河流上游的水浅处绕行渡河。 从被破坏的独桥往上游走大概一公里,就能走到河流平缓的河段,可是这稀稀拉拉的百多號人全部渡河之后並赶到独桥村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 此时海盗们早已从村庄里退走,只留下遍地的伤者和尸骸。 第15章 决战 也不知道是为了迟滯罗德尼的部队,还是本性残暴,海盗们逃窜前还在村里四处放火烧屋,而侥倖活下来的村民们,则哭天抢地地从燃烧的屋子抢救著未被劫走的財物和受伤的家人。 见到这一幕,罗德尼的脸色铁青,他招来一个剑盾手,“你带三十个徵召兵留下来帮忙救火,其他人跟我走!” 所谓徵召兵,就是那些手持农具的“农民兵”们,本来罗德尼带著他们也就是凑个人头,遇到现在这种情况,又要兼顾追击海盗,又要救火救人,只能採取分兵的策略。 分出三十个老弱留在河岔村救火,所有武装齐备的老兵们和相对年轻的徵召兵们在罗德尼的带领下,朝海盗们追去。 三十分钟时间,並不够海盗们跑多远,更何况有不少海盗抢了东西之后,大包小包的背在身上,捨不得丟掉,陆陆续续被追上来的战士们抓住杀死。 当罗德尼和麾下的骑兵们追上海盗的主力时,海盗已经在一处林木茂密的山坡上列阵以待。 因为担心对方有弓弩兵,罗德尼没有靠近,略一观察之后就退回自己的部队旁边,待步兵陆续到齐后,罗德尼下令道,“列阵!” 隨著罗德尼的命令被战士们转述开来,老兵们迅速排列成一个三列的方阵。 九个弓箭手站在第一排,其后是十几名剑盾手,再往后是长枪兵,他们把长枪搭在剑盾手的肩膀上,朝向海盗的方向。 而徵召兵们则乱鬨鬨地聚在老兵们的一侧,举起手上乱七八糟的武器嗷嗷叫唤,真·气氛组。 刘易看到北境人的阵列,有些担忧,虽然看上去有模有样,但是会不会薄了一点? 他也没有贸贸然地挤进阵型里,或者跑去找罗德尼提什么优化的建议。 对刘易来,这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在冷兵器战场上列阵而战,不能说毫无经验,只能说是纸上谈兵,於是他拉著凯文站在徵召兵与老兵们中间,独成一阵。 罗德尼扫视一眼己方阵型,並没有开口指摘刘易的选择,而是大声向老兵们下令: “弓箭手,上弦!” 弓箭手將弓从身后取下,拉紧了弓弦。 “搭箭!” 弓箭手们从箭壶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弦上拉开。 “放!” 隨著罗德尼的一声令下,连续的破空声接连响起,羽箭刺穿空气飞向敌人的阵列。 海盗们的阵型比罗德尼的阵型要更狭窄,厚实。两波羽箭过后,大多数箭矢钉在第一排海盗的盾面上。 有没有箭矢落到敌人身上,造成杀伤,北境的民兵们看不出来。 他们只看到海盗们的密集小方阵以坚定的步伐,碾碎脚下的草木,向己方走来。 海盗们阵型厚实坚韧,虽然只剩下五十多人,却像一块顽石撞向老兵们组成的长阵。 站在最前列的海盗嘶吼著高举战斧顶起大盾,用宽阔的盾面顶开民兵的枪尖。 在盾斧手的掩护下,攻守双方的阵型碰撞在一起,十几名手持双手大斧的海盗趁势从后方跳出,將长斧劈向老兵剑盾手的盾面,如同砍树一般的咚咚声连续不断地响起,震彻整个战场。 转瞬之间,民兵们原本严正的阵型便开始摇摇欲坠起来。 当冲在前面的海盗和民兵接战之后,落在后面的十几名装备较差的海盗则脱离主力部队,组成一支小分队冲向隔壁站成一堆咋咋呼呼的徵召兵们。 於是作为主力的老兵们还在苦苦支撑时,四十几个徵召兵却在那十几个海盗的驱赶下,像受惊的羊群一样轰然散开,没头没脑的四处乱跑。 如果徵召兵们就此溃散,分兵出来的海盗就会反转回去和主力一起夹击老兵方阵,受到前后夹击的老兵方阵一旦溃散,就意味著这一次围剿的彻底失败。 等罗德尼回去找到自己的封君求援,重新组织好下一波援军再赶过来时,沿海这些村子恐怕早已千里无坤鸣,万径人踪灭了。 想到那地狱一般的景象,刘易瞳孔微缩,握住长枪中段,对凯文吩咐道,“跟紧我!” 战斗开始后,由於刘易的装备极为豪华却又没有骑马,海盗们拿不准他的实力和身份,所以一直无视他的存在,既不主动攻击他也不刻意避开他。 但是当看到刘易贴近过来,海盗们陷阵的主力和突袭徵召兵的小队,各自分出几人向刘易围杀过来。 跑得最快离得最近的,是一个头戴无沿铁盔身披锁子甲的剑盾手。 作为此战的第一个对手,刘易决定使出全力以示尊重,於是他举起长枪向敌人的头颅刺下。 剑盾手见状举起盾牌护住面部,继续小跑著贴近刘易的身体,试图在刘易的长枪落在自己盾面的一剎那,倾斜盾面,拨开刘易的长枪后抢到刘易身边。 这是剑盾手对付长枪时唯一的战术,可惜这次的战术只完成了一半,虽然刘易的枪尖確实如预料般砸在盾上,可他的还来不及做出反应,另一柄长枪已经穿过锁甲刺进他的肚子。 凯文的枪刃在他的腹腔里一阵搅动后,海盗的身体瞬间被剧痛抽离了所有力气。 他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嘴里冒著鲜血倒在地上,眼角的余光看著一大一小两个人影高呼著“攻击!攻击!”,从他身边掠过。 只留下他独自坠入无尽的黑暗中。 在师徒两人的联手下,冲最快的几个海盗,无论是手持剑盾,还是战锤巨斧,都在一记佯攻一记杀招的连招中相继殞命。 剩下几人见状聚到一起,盾手在前,斧手在后,组成了一个小阵,迟滯了刘易的攻势。 所幸,徵召兵里还有七八个胆大的没有跑远,听到刘易的呼喊之后,便拿起武器聚拢过来。 见己方有援兵参战,刘易大为振奋,“弟兄们,跟我衝锋!杀一个不赔,杀两个有赚!!”,说完这句尷尬的台词,他一马当先的冲向敌阵,倚仗著身上坚固的鎧甲,刘易並不害怕混战可能带给自己的伤害。 相反,他更恐惧的是,战斗在不利於己方的情况下结束,几十个手持利刃的海盗围住他,研究怎么开罐头的场面。 所以要么就不要投入战斗,要么就拼死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没有其他选择——至少在买到好马前只能如此。 就在阵后不远处,哈利策马逡巡,拔剑砍杀著逃跑的徵召兵,片刻功夫,就有三四个徵召兵捂著头颈倒在地上。 哈利大声命令道,“回去!回去战斗!逃跑者杀!” 徵召兵们,衝锋陷阵的胆子没有,跟著衝锋陷阵的人后面捡战功的胆子却有,而且很大。 一面是被领主诛杀,一面是跟著僱佣骑士捞军功,別无选择的他们也只能跟著刘易跑动起来。 刘易衝锋在前,凯文跟在后面,师徒两人就像风中飞舞的两片刀叶,锋刃所及之处,海盗们非死即伤。 而一旦海盗们被刘易击伤露出破绽,就会被后续蜂拥而上的徵召兵们淹没。 片刻之后,分离出来袭击徵召兵的小股海盗被彻底杀灭。 与此同时,正在攻击老兵方阵的海盗们看到这边战局不利,便加强了对老兵阵型的攻势,不顾伤亡地向前推进。 原本就摇摇欲坠的老兵们在海盗们猛烈的攻击下开始崩溃。 另一头,刘易率领著徵召兵们冲了过来,而且在哈利的威逼下,先前溃散逃离的持械农夫们也赶了回来参加战斗,而几名骑兵也开始迂迴衝锋,骚扰海盗的阵型。 老兵们的阵型虽然被击散,但是因为披甲率高,死伤不算严重。 从地上爬起来后,再次加入了与海盗残部的战斗中。 战局到了此刻,变成了一场混战。 一番交战下来,此时对面还剩下二十几个高大强壮的斯卡格斯人海盗,而民兵一方只剩下十来个老兵还能作战,能聚集起来徵召兵则尚有二十多人。 战到此时,双方都已经是强弩之末,胜利或者失败,也许就在下一刻到来。 这时候,海盗里一个身高两米头戴牛角盔的巨汉提著两柄短斧向刘易杀来。 此时刘易的枪桿已经在他狂暴的攻势中折断,见敌人来势汹汹,他扔掉手里的断枪,从身后拔出“海蛇之击”,迎向对方的首领。 牛角海盗身高超过刘易,而且身材也极为强壮,靠近自己的目標后,他抡起双斧轮番斩向刘易,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流畅。 而刘易並不与他硬抗,退回一步,拉开距离之后,利用刀锋长度刺向敌人咽喉。 巨汉用斧头拨开刘易的刀尖,想要进攻却又被刘易拉开一步,旋即被一刀刺在胸膛。 可是刘易的刀尖並没有刺穿敌人的胸膛,而是停在了巨汉的衣甲之外。 从剑身上传来的反震,刘易意识到对方的毛皮外套下,也穿著一套厚重的鎧甲——和他一样。 刘易弃剑盾不用,就是为了追求极致的杀伤力,以期快速结束战斗,而对手选择用双持斧,显然也是出於同样的考虑。 於是两人狂暴的攻击瞬间笼罩了方圆五米之內的战场,无论是老兵和还是海盗,纷纷逃离,生怕被捲入这场战斗中。 刘易身形矫健,刀身厚重,威力惊人。他以迅捷的步伐和灵活的身姿在战场上穿梭,不断寻找著敌人的破绽和弱点。 “海蛇之击”的攻击力极高,全力施展之下能够一刀斩断敌人的武器,甚至直接將敌人连人带马斩成四段。 而海盗巨汉则是一股蛮荒之力,双手各持一把短斧,凭藉著强健的体魄和强大的力量衝锋陷阵。 他的攻击速度快且力量强大,只要被他抓住机会,就能够在短时间內对刘易造成多次伤害。 他的短斧虽然不如刘易的长刀威力惊人,但能够在近身作战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刘易凭藉著高超的技艺和灵活的身姿,不断躲避海盗的攻击,同时寻找机会进行反击。 海盗巨汉则发挥出自己的力量优势,凭藉著强大的攻击力和不屈不挠的战意,不断压制对手。 只是,刘易的鎧甲胜过海盗巨汉的铁甲不知道多少,渐渐地,巨汉身上零零碎碎的小伤开始影响到他的动作。 在战斗开始后的一百八十次心跳,巨汉不小心踩到地上的一具尸体,身体也跟著摇晃起来。 没等他稳住身形,刘易抓住机会突上前来,用头盔顶著巨汉的劈砍一刀斩下,劈碎了巨汉的肩甲,將他齐肩斜斜地劈成了两块。 隨著尸块落地响起的两声啪啪,战场上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惊愕地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片刻的安静之后,海盗们惊恐地扔下武器,向森林里狂奔而去。 “战士们,不要让他们逃了!” 见胜负已分,罗德尼带著剩余的三名骑兵开始追杀逃跑的海盗。 而刘易也不再动弹,原地坐下,拄著长刀休息起来。 巨汉的两片尸体就落在身旁,鲜血流出,浸湿了地上绊倒他的那具遗骸。 这个背影……刘易越看越眼熟。 他把遗骸翻了过来,虽然天灵盖上有一半已经陷了进去,但是从剩下半边脸上傻乎乎的笑容,依稀可以看出他是“蠢蛋”伊文。 刘易笑容苦涩地说道,“没想到最后居然是你帮了我一把。” “爵士……” 这时候浑身浴血的凯文走过来,一只手还捂著另一只手臂的肩膀。 “叫我老师,”刘易纠正道,“你的肩怎么了?要不要紧?” “没事,被锤了一下,没骨折。” 刘易拍拍旁边,“那就坐下来休息会儿吧。” 战斗结束后,只有胜利者才能收拾战场,同样,也只有胜利者一方的伤员才有机会生存下去。 活下来的民兵们游走在战场上检查著地上的伤者。 如果是己方的队友,则会把他背起来,送到一旁,交给拥有救护经验的队友处理伤口。 如果是海盗,就会补上一刀,然后拿走所有的財物——这可不行,其中有不少是我的战利品,刘易这么想著,便吩咐自己的学生道:“凯文,去,把我们刚才杀死的那些人的头割下来。顺便把他们身上的装备和財物收拾一下,別让別人拿了。你要是忙不过来,点钱雇个人帮你。” 割人头? 凯文听到这话,脸皱得像生吃了一口青柠檬。 可是他也没敢推辞,在森林里他曾经试图抗命过一次,结果被臭骂了一顿,没必要重蹈覆辙。 凯文想了想,“我能去找蠢蛋伊文帮我么?” 刘易指指几步外的尸体,“不用找了,他在那儿呢。” 凯文看过去,没再说话,低著头转身离开。 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残阳如血,血似残阳。 第16章 战后 看著別人忙忙碌碌,刘易自己却叼著根草叶坐在草地上一动也不动。 从进入临海村见到那遍地尸骸后,刘易胸中就有一团火焰被点燃,一直闷烧到现在,此时终於被海盗的鲜血给浇灭,让他的心情寧静而愉悦。 噠噠噠,一串舒缓的马蹄声在刘易的身后响起,转头看去,是罗德尼骑著马悠悠来到他身前,“刘易爵士,你的英勇表现超出了我最大胆的预料。” “我真是不敢想像,今天的战斗如果没有你的参与,我和我的领地会遭遇什么。” “大概率是一场浩劫吧,”刘易笑道,“不过既然没有发生,那就不要去想它了。” 罗德尼闻言大笑出声,“哈哈,你说的对,既然已经贏了,想它做什么?” 似乎隨著这笑声,罗德尼心中的巨石也被尽数卸去,他继续问到,“刘易爵士,你的路途下一站是在哪里呢?” 刘易摇摇头,“还没想好,这片土地对我来说,很陌生。” 望向远方夕阳映照下的广袤森林和草甸,罗德尼沉声道道,“北境……很严酷,但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依然能为他的朋友奉上麵包和盐。 等哈利回来之后,我想邀请你到我的庄园休息几天,不知道是否冒昧?” “当然不会,我很乐意去你的庄园做客。” 本地领主的一番盛情,刘易自然不会拒绝,他也很好奇这个类似地球中世纪欧洲的世界,小领主是过著怎样的日子。 为了回报罗德尼地善意,刘易关心道:“哈利是去追击残敌了么?需要我帮忙么?” “不用,我让他带人寻找海盗们的营地去了。 不毁掉他们的长船,被他们逃回去一两个,说不定过几天又会来一大群。要知道这些野蛮人就跟腐肉上的苍蝇一样,怎么杀也杀不完。 而且这帮海盗趁我没有反应过来,掠夺了我的领民,抢走了不少財物,我必须全部夺回来。” 刘易好奇问到,“然后呢?还给那些受害者么?” 罗德尼看向刘易的眼神有些奇怪,“还?这些都是我的战利品,为什么要还?” 刘易点点头,眼神望向远处,不再说话。 两百人规模的战斗,从接敌到最终胜利,也就不过半个小时,可清理战场却了三倍以上的时间。 战场位置离独桥村不远,任由几十具尸体留在荒野里不去管,容易吸引野兽,也容易传播瘟疫。 敌人的尸体要深坑掩埋,战友的尸体要火化带走,而凯文割下的首级,也要拿去给僱主罗德尼大人確认。 等完成了这些工作之后,夜幕上已经缀满了星辰。 这一战太过惨烈,伤者眾多,部队的状態不適合长途行军,於是罗德尼便带队来到了独桥村。 此时,海盗引燃的火势已经被村民们扑灭,混杂著水汽的烟火味瀰漫在空气里,十分难闻。 街道上的尸体已经被收敛起来等待安葬,倖存下来的村民们欢笑著迎接凯旋的士兵们——他们活下来了而且完成了復仇,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庆幸的呢? 罗德尼手下的將士们因为时常碰面,彼此都很熟络,部队入驻村庄后,民兵们就被来自独桥村的战友迎接回了自己家里。 而刘易和凯文也在一名独桥村战士的盛情邀请下,住进了他家。 海盗的大部队被一战剿灭,剩余几个匪徒逃进森林里,已经成不了气候。 等哈利摧毁掉他们的长船,这些零散的匪徒只会在森林里沦为饿殍或者野兽的口粮,至於会不会流窜到其他领主的地盘,为害一方,就没人关心了。 於是罗德尼安排好独桥村的防务,並且按照规矩处理完战后抚恤的工作之后,便下达了解散的命令。 除了伤情严重不便移动的重伤號被留在独桥村养伤之外,其他的民兵各自带著同村战友的遗骸或者骨灰陆续离开。 而刘易也在战后的第三天跟著罗德尼和他的亲卫们来到了他的居城——红石村。 红石村因村口有一块裸露出赤红色截面的巨石而得名,它原本只是寇瓦特家族治下临海村落中,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一员。 罗德尼带领家族成员迁居於此后,开始著力经营,经过十几年的苦心治理,红石村逐渐发展成为罗德尼治下最繁华的村落,甚至近乎於一个小镇。 骑著马缓步进入红石村后,在道路两旁忙著自己活儿的村民纷纷向罗德尼鞠躬致意。 罗德尼一边点头还礼,一边轻抬马鞭,指著村里整洁的道路和房屋,志得意满地向刘易炫耀,“这里就是我的庄园,怎么样,不错吧?” “確实不错。” 刘易真心实意地认同道。 这一路走来,他路过的其他村子,无不是道路坑洼泥泞,房屋低矮阴湿,人民神情呆滯,面有菜色。 而红石村,至少做到了可以用石子铺路,居民面色健康红润。 看来,虽然罗德尼在军事指挥上稀烂,但在內政治理上的確是一把好手。 整个红石村在法理上都是罗德尼的庄园,但实际上他居住的宅邸只占了村落东北角一块不大的区域。 一栋三层高的木製建筑,被两人高的石头围墙包裹,厚实的原木大门两侧各自立著一座箭楼,箭楼上站著一个弓箭手警惕地四处张望著。 看门的僕役,远远见到罗德尼的队伍,便打开了大门,小跑到自己主人身前,牵著罗德尼坐骑的韁绳进到院子。 此时才中午刚过,下马之后,罗德尼让僕人引两位客人去洗漱休息,接著又给两人各自安排了一套得体的换洗衣著送到客房。 刘易师徒二人洗过了澡,便躺在床上休息。 临近黄昏时分,罗德尼庄园的管家在走廊上敲响了客房的门,“尊敬的爵士,大人请二位客人共进晚餐。” “好,知道了。” 刘易闻言应和了一声,便领著凯文换好衣服,跟隨管家来到客厅。 此时,一桌丰盛的食物已经摆放在长方形的餐桌上。 身为主人的罗德尼坐在长桌的一头,把另一头则留给了刘易。 餐桌的一侧,坐著一个微胖的中年妇人和一大一小两个姑娘,另一侧则坐著之前和罗德尼一起参加战斗的哈利。 等刘易落座后,凯文被管家引到哈利身边坐下。 见到刘易的到来,罗德尼向他点点头,介绍到,“刘易爵士,这是我的妻子,来自霍伍德家族的达莉雅,这两个可爱的姑娘是我的大女儿琪丝和小女儿珍妮。” 然后他又对身边那个看上去只有六七岁大的小妹妹说到,“珍妮,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这一次和我们一起干掉了残暴的海盗头子的大英雄,刘易骑士和他勇敢的侍从,『砍头者』凯文。让我们一起欢迎他们好不好?” 小姑娘留著一头褐色的大捲髮,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盯著凯文,“爸爸,为什么他要叫砍头者?” “因为他在战场割下了十六个海盗的人头,用他们从我这里换走了整整一个金龙!” “哇,好厉害!”小姑娘柔声的惊呼道。 罗德尼宠溺地笑一下,举起手里酒杯,说到,“好,让我们欢迎高贵的骑士,强大的勇士,刘易爵士!” “欢迎你,爵士大人!” “欢迎欢迎~” “欢迎来到红石村!” 在主人们热烈的欢迎声中,刘易將银质酒杯里的红色葡萄酒一饮而尽。 席间氛围很好,作为主人的罗德尼情商很高,总是很容易就找到大家都喜欢的话题。 虽然达莉雅女士问了一些让刘易略微尷尬的私人问题,比如他家里有几口人,外面有几亩地,地里有几头牛之类,但也都在礼节的允许之下,於是也被刘易用真真假假的说法给搪塞过去了。 这一顿饭吃下来,宾主尽欢。 饭后,罗德尼把刘易邀请到自己的书房,让僕人送来两杯葡萄酒后,他指著墙上一幅粗糙的手绘地图,说到:“自由城邦与北境之间,隔著一道狭海,如果你想继续向东的行程,最好是往西南。” 他在地图上標记著红石村的黑点和南边的一个海湾间划了一下,“先到白港,然后在白港找一艘船,渡海东去。” 刘易看著地图,努力將它印进脑子里,“那如果我想带著侍从在维斯特洛游歷一番呢?” “如果打算游歷一番,那我的建议还是先到白港。白港是整个北境最大的贸易港口,如果说北境是一头狼,白港就是它的嘴。 它吞吃掉各种各样的物资,然后通过白刃河,运送到北境的腹地。 一个拥有冒险精神的人,很容易在白港找到发財的机会。” “那除了白港呢?” “到了白港之后,你可以选择乘商船南下,去君临城,那是七国的首都,也是整个大陆最繁华的城市。 那里有你能想到的一切,美人,財富,爵位,只要你支付的起代价。 而且劳勃·拜拉席恩国王很喜欢组织比武大赛,像你这样的勇士,会很容易崭露头角。” 可是我的身份似乎不太適合崭露头角……刘易点点头,问到,“听起来挺不错,还有別的选择么?” “那就是临冬城了。临冬城是史塔克家族的居城,北境的首都。 顺著白刃河向北,在临冬城附近登陆,然后就可以去看看这个拥有八千年悠久歷史的城堡。” “八千年!?” 刘易听到这个数字不由惊了。 “是啊,按照歷史的记载,临冬城在八千年前由『筑城者』布兰登在巨人们的协助下修建而成。不过那里作为史塔克家族的居城,普通人是进不去的,你大概只能看看外墙了。不过没关係,就算是我,也仅仅进过大校场和主厅而已。” 倒不是纠结能不能进去参观,从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穿越过来的刘易,什么壮丽的建筑没见过? 他只是感慨,维斯特洛的文明绵延八千年,到现在居然还是欧洲中世纪的生產力水平。 他们这八千年活到哪里去了?还是说有什么特殊原因让他们的文明一直陷於停滯之中? 罗德尼继续说到,“临冬城是整个北境的政治和军事中心,北境各地难以被本地领主解决的安全需求,最后都会匯聚到临冬城的酒馆里。 因此那里的环境对於靠利剑討生活的流浪骑士,要友好很多。” “要知道,不是所有的领主手下都能拥有一只听话好用的常备军。很多军备孱弱的领主,要是自己的领地里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又不愿意向自己的封君或者邻居求援,就会在临冬城外的避冬市集公开招募僱佣骑士,毕竟和僱佣兵之间只是单纯的金钱交易,和邻居与上司之间就不是了……” “我想,以你的身手,不了多少时间就能业界声名鹊起。” 確实如此,烈日行者嘛,大领主嘛,这个我熟。 而且临穿越时,天使小姐姐向他展示的那段奇怪的游戏文本,让他一直都十分在意,“当南方诸国陷入战爭引发的混乱……北方冰原上的威胁……” 虽然他不知道北方的威胁具体是什么威胁,南方又为什么会爆发战爭,但是在乱世之中,个人的勇武终究是杯水车薪。 唯有在身边聚集起一帮志同道合的伙伴,才有机会成就拯救这片大陆的伟业,才能找到回家的路。 刘易心意已定,便跟主人道別:“的確是这样,那我就不多打扰了,感谢你的招待,我和我的弟子明天就出发去白港”。 罗德尼没想到刘易如此果决,闻言一愣,赶紧阻止道,“不急,你又不认识去白港的路,没必要这么著急,先好好休息几天吧。 这样,我每三个月会组织一支商队,往来於白港和寇瓦特城之间,到时候你隨我的商队一起走,既可以省去你到处问路的功夫,我也想请你护送我的商队一程。 你知道的,这一次剿灭海盗的战斗,有死有伤,我下了很大的本钱。跟隨我的商队护卫都折进去好几个。 找一时间我也找不到合適的人顶替他们,去白港的这一程,如果你愿意搭把手,我想对你对我都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刘易点点头,“的確如此。那距离你的商队出发,还有多久?” “要不了多久了,也就几天吧。” 第17章 新的旅途 罗德尼经营著两条商贸路线,一条向南往白港,一条向北往临冬城。 走北线的商队两个月前就已经出发,现在还在路上,至少还要个把月才能回来。 南线这一支正好在红石村修整,罗德尼才有机会把这支商队的护卫们调出来,投入到剿灭海盗的战斗中。 不过护卫们並不是罗德尼的领民,没有保卫领地的义务,因此罗德尼额外许诺了不少代价,才说动他们参战。 现在有人在战斗中负伤,罗德尼也不好逼著他们带伤出发,就算去了也是累赘。 可如果等伤员养好伤再启程,商队原定的行程就会延迟。 少挣点钱还是小事,违反了和其他大小领主们的约定,坏了信誉才是大事。 南线商队的头领叫做克莱格·寇布,是罗德尼的亲哥哥,很受罗德尼的信任。 两兄弟商议一番,决定出发之后,看看沿途村镇有没有合適的人选,有的话招募进护卫队里。 只要到达白港前能把人手招募齐,就算回程时刘易不跟著回来,对商队的安全也不会有影响。 这就是罗德尼力劝刘易先去白港的原因。 由於护卫们和罗德尼是僱佣关係,一应武器马匹都需要自备。 薪酬之外,商队只负责供应路上的饮食,而这些饮食的標准也就堪堪让人饿不死而已,甚至想要吃几块肉乾,还得护卫们自己掏钱。 所以顶替伤员加入护卫队,刘易並不能继承他们的马匹和武器装备,这些得自己钱买。 自从两周前从荒野莽荒回到文明世界,事情一件接著一件,片刻不得喘息,直到这两日,刘易师徒俩才略微得空放鬆一下。 在罗德尼的经营下,红石村的商贸活跃,刘易决定带著凯文在村里逛一逛,好好採购一番,补齐所需的补给,为后续的路途做好准备。 他们先去铁匠铺变卖了从海盗手里缴获的各种武器,又贴了点钱,请铁匠师傅把海盗头领的那套锁甲和头盔改造成符合凯文的体型,约好了三天后来取。 接著就是购买马匹。 一般来说,两个人最少也得需要三匹马。 刘易和凯文一人一匹骑乘马,用以代步,再买一匹驮马来驼行李。 不过他俩在村里逛了好几圈,什么犄角旮旯都找了一遍,也没有找到马贩子。 不得已,只好回到庄园,找到寇伯特家的管家询问村里哪里可以买到合適的坐骑。 “大人,村里那些穷鬼能有什么好马,好马都在我们老爷的马厩里。不过能不能卖,我得先去请示一下。” 向刘易告退后,管家转身就往屋里走,正好撞见哈利出门。 哈利见管家急冲冲的模样,担心是出了什么意外,便问了两句,得知是刘易想要买马,就直接把事情揽了下来,“这种小事就不用打扰我父亲了,他正在和我叔叔统计这一次要运走的货物,我带两位客人去马厩看看吧。” 管家略一思忖便答应下来,毕竟小主人也是主人。 跟著哈利来到庄园后面,刘易看到五匹马停在马厩里悠閒地吃著草料。 哈利从马厩柱子上掛著的麻布口袋里抓出一把豆子,餵到白色的马嘴里,说到:“刘易爵士,那匹栗色的母马是我父亲的坐骑,白色的这匹是我的。除了他们之外,另外三匹马隨便你们挑选。” 刘易哪懂怎么挑选坐骑啊,他虽然是有著宗师级骑术驾照,但是作为牛头人,他以前骑的都是科多兽啊,凤凰啊,冰龙啊,陆行鸟这类的。 正正经经的马匹,他是一屁股也没有坐过。 纠结了片刻,刘易硬著头皮来到食槽前,双手抱胸站立,“凯文,考考你,你觉得哪一匹適合你?哪一匹適合我?” “好的,老师!” 凯文不疑有他,跃跃欲试地走到马前,逐匹检查起了马匹的头、胸、蹄、齿,一会儿摸摸这里一会儿摸摸那里,看了好一会儿,最后选择了一匹棕黄色的公马和一匹白脸黑身的母马。 “老师,我觉得这两匹马不错,你看呢?” 刘易点点头,讚许道:“的確都是好马。” 可惜都比不上我的六十级圣光科多兽。 哈利挑眉说到:“爵士,我必须提醒你,『老东西』已经十四岁,是匹老马了。” 刘易看了凯文一眼,凯文此时脸色红得跟熨斗烫了一样,估计他真没有看出这匹马的年纪。 “没关係,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匹老马。不要紧,老马就像老兵。不一定身强力壮,但是一定经验丰富,很適合我。我们能骑一下试试么?” “当然。” 哈利吩咐马童拿来两件鞍具装上后,他自己也跨上白马,领著二人来到村后的矮丘策马奔腾了一会儿。 不能不说,凯文替他爹养了几年马,多少还是有些眼光。『老东西』虽然口齿不小,但是很懂骑乘者的心思。 无论轻轻扯动韁绳,还是轻轻夹夹马腹,『老东西』都能给出恰当的反馈,这让从来没有在现实中骑过马的刘易非常满意。 “凯文,你的那匹怎么样?” 凯文一脸汗水地从马儿身上滑下来,“很好,爵士。太好了。” 凯文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的马,对他来说,只要是匹马就行。 那就这么著吧,刘易转头问到:“哈利,你准备卖什么价?” “正常来说,一匹战马通常卖一个金龙,根据马的品相略有波动。” 哈利不愧是家学渊源,迅速报出了价格,“『老东西』是我父亲当年参加討伐铁群岛时候的战利品,年轻的时候,十分神俊。黑马还没起名字,两岁出头一点,但是潜力很大。如果你们愿意,我可以做主两个金龙卖给你们。” 刘易丟了个眼神给弟子:你说呢? 凯文皱著眉头不说话:我只会养马,没有买过…… 刘易轻咳两声,“哈利,既然是你父亲的战利品,我还是等罗德尼大人有空的时候和他谈一下吧。如果他不愿意出售,就不给你添麻烦了。” 听到刘易要找自己的父亲谈,哈利立马改口道,“不过爵士你在这次战斗中帮了我们这么大的忙,肯定不能这么贵卖给你。要不这样,一个金龙,加二十个银月,两匹马都交给你。只是有一个条件,希望你能答应我……” “你说说看。” “你……能不能,”哈利看上去颇为踌躇,“停留在红石村这段时间,你能不能教导我剑法?” 刘易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找我学呢,你父亲就是一个守备官啊。” “我父亲能成为守备官,是因为他在后勤和商贸上很有天赋,武艺不是他的长项。 如果这一次没有你参与,我父亲的领地就完了,就算事后请来多尼尔叔叔的部队,也只能收回一片废墟,到时候说不定领地也要被收回去。 你在独桥村斩杀海盗的那一幕,令我十分震撼,我这两天一直在想,如果我的武艺能有你的一半,也许这一次的战斗就不会这么惨烈。” 刘易点点头,自己那一天的表现的確是超帅的,吸引一两个迷弟也很正常。 反正自己平时也要教导凯文,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赶,临时收个学生也没关係,就当是外门弟子了。 “当然可以,从明天起,你就和凯文一起训练吧,我会亲自指导你们。不过你父亲那边,你得自己去说。” “感谢你,爵士。” 回到庄园,把马送回马厩,刘易又领著凯文出门採购其他物品。 搞定了骑乘马,驮马就容易解决了,管家帮著牵线,刘易从本地居民手里买了一匹壮实的驮马,才了十八个银月。 然后他们又去街上订购了毛毯、水壶和铁锅之类的旅行用品,最后算下来,刚拿到手还没捂热乎的金龙,就这样消失在了红石村,自己还搭进去二十多个艾泽拉斯银幣。 不过准备好了这一切,刘易现在真正有了一个僱佣骑士的样子。 毕竟有马的骑士和没马的骑士,在僱主跟里,完全是两种生物。 所谓“教学相长”,好为人师的朋友都知道,在教导別人某种技艺的过程中,教学者自己的技艺水平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加强。 和哈利商量了之后,刘易决定指导他长枪术。 长枪號称百兵之王,一桿三米长的长枪拿在手里,等閒三五个人近不了身,无论是步战还是骑战都是一种很实用的武器。 但是在教导哈利两天之后,刘易意识到一个问题,长枪是很长了,但是遇到別人的长枪比你的再长一点呢? 一寸长一寸强,能克制长枪的,唯有攻击范围更远的弓弩。 可是……作为一名烈日行者,刘易的武器技能里没有弓、弩、火枪。 来到维斯特洛之后,刘易体內的光明之力被封印,復仇之盾、审判、圣击……所有的远程攻击技能都不能用,这让刘易的战术选择变得极其有限。 如果以后遇到了轻灵快捷善於风箏的敌人,必定会吃大亏。 而且要知道,骑射双全,是每一个东方少年的梦。 幕后黑手你不让我使用光明之力,那我自己学习弓箭行不行? 於是去铁匠铺给凯文拿鎧甲的那天,刘易在铁匠铺老板的帮助下,从一个老兵手里买了一张长弓,二十几支箭回来。 “老师,你买这些做什么?” “做什么,练习啊。我的射艺不行,趁去白港的路上好好练习一下。” “可是……”凯文小心地问到,“弓箭不是平民才用的武器么……歷史上留名的高贵骑士,並没有以善用弓箭闻名的。” “哦?为什么呢?” “因为弓弩是懦弱的人才会用的武器,真正的勇士要在面对面的战斗中获得荣耀。” “这是给跟你说的?” “我父亲跟我说的,我哥哥也是这么说。” 刘易撇撇嘴,“我家乡有句古话,十里地外人们的口音就不同,一百里外人们的习俗就不同。五指半岛的骑士不善射箭,不代表北境、西境的骑士就不善於射箭。” “再说了,面对面的战斗就荣耀么?那我问你,一个强盗抢劫独自带著小孩回娘家的妇女,虽然是面对面,荣耀么?” “那当然不荣耀。” “那一个勇士见到这个场景,拉弓一箭射穿强盗的头颅,荣耀么?” “不能这么比,我说的两个实力相当的战士,以性命为赌注面对面的战斗。” “那两个人都用弓箭对射不就好了。” 见凯文还想爭辩,刘易打断到,“好了,不用说了。我是自己练习,又没让你跟著学,你能把我现在教你的东西掌握到八分,就够得你下功夫了。 在我的家乡,一个合格的贵族,必须掌握六项技能,射艺就是其中之一。” 凯文很疑惑,“那你怎么会不懂射艺呢?” 刘易不想再多说,於是胡诌了一句,“所以我回不了家了啊。” 凯文却由此脑补了很多,原来老师的家乡是这么严酷的地方么? 以老师的学识、武艺、修养和品格,居然只是因为不掌握射艺,就被驱逐出来,那么那些留在当地並成为统治者的战士,又该是怎样的人杰? 於是对刘易家乡的好奇和嚮往,像一粒种子,种进了凯文的心头。 长枪术是刘易武器技能中双手长柄的一个分支,刘易还记得自己曾经拥有的第一支长柄武器,就是奥特兰山谷守军奖励的冰刺长矛,那时候他还是个人类战士,这把长矛他用了很久很久。 跟著刘易学习了几天,哈利初步掌握了马上持枪和步战持枪的区別,基本的技巧,战斗时的要领。 不过每一次和刘易对练,该被碾压,还是被碾压。 甚至是和凯文过招,也是输多胜少。 深夜里睡不著的时候,哈利忍不住问自己,这几天起早贪黑地,究竟是为了什么? 刘易对此只能表示,孩子,你还太年轻了,坚持上几个月你就会发现自己和普通战士的区別。 不过刘易的认真教导还是让哈利很是感激,虽然他看不到自己和其他人的差距,但是他看到了刘易和他父亲的差距,就像自己和小妹妹珍妮的差距。 这样一个强大的战士,仅仅是为了履行承诺,就全心全意地向他传授自己的技艺,哈利心里很感激,便自己出钱,给刘易买了一辆二手的马车作为谢礼。 刘易很高兴,因为坐在马车上明显要比骑在马上舒服。 为了表示感谢,刘易赶在临行前的两天给哈利狠狠上了一番强度。 到了夜里,哈利躺在床上睡不著,身体就跟散架又拼起来一样,他望著天板,拼命地质问自己,我究竟是在干什么? 在刘易来到在红石村的第十天,克莱格的商队终於完成了准备工作,並於某天清晨,踏著晨曦正式出发。 第18章 臭佬,咱们劫个商队玩玩! 在艾泽拉斯大陆,刘易曾经做过不少护送任务,其中大多数不过是陪著手贱的npc閒逛,干掉几个不长眼的怪物后,拿了奖励走人。 唯有一个任务让他难以释怀,那便是西瘟疫之地的《爱与家庭》。 在这个任务里,刘易结识了隱居在山谷里的前圣骑士、壁炉谷领主提里奥·弗丁,知晓了老弗丁曾经的光荣和牺牲后,他决定帮助老弗丁和他的儿子泰兰·弗丁相聚。 刘易带著老弗丁亲手製作的玩具战锤,乔装打扮潜入到壁炉谷的城堡大厅,见到已经升任血色十字军指挥官的泰兰·弗丁,向他揭露了血色十字军的真面目和他父亲的期望。 见到自己幼时最爱的玩具后,泰兰幡然醒悟,决意脱离血色十字军这个早已腐烂的组织,去和自己的父亲团聚。 於是刘易就陪著他朝山谷外逃,两人一路砍砍砍,击退了数拨前来阻拦的敌人,就在即將离开壁炉谷区域的时候,检察官伊森利恩突然从空气里冒出来,给小弗丁来了一波剧情杀。 虽然最后任务还是判定成功了,刘易也拿到了奖励,可是姍姍来迟的老弗丁跪倒在自己儿子尸体前的无助表现,却让他至今记忆犹新。 就算事后乾死了检察官又如何呢,就算最后在诺森德把血色十字军祖坟都给刨了,又能怎样呢? 斯人已逝,不可挽回。 为了避免在维斯特洛重蹈覆辙,让自己留下遗憾,从商队启程的那一天起,刘易便主动请缨,全副武装地走在整个队伍的最前面,警惕地检查著將要经过的每一座桥和每一片树林。 对此,作为商队头领的克莱格也是乐见其成,凡是老板,都喜欢看到自己的员工认真负责。 不过他也担心,刘易把自己绷得这么紧,个把星期都还好说,时间长了会不会把自己给绷断咯? 整个商队可都指望著刘易的武力托底呢。 关键是,从红石村到白港,是他走熟了的老路,闭著眼睛往前走,他都知道该踩哪块石头,真的没必要这么紧张。 他决定找个机会跟刘易聊一聊。 离开红石村之后的第五天,商队达到了预定的第一个村落。 克莱格领著手下的伙计和车夫们去村里收集货物,凯文则跟著护卫们去购买新鲜的蔬菜、肉类和麵包。 到了夜里,大伙儿忙完了手里的活儿,便回到村落外,聚集在用商队的五架马车围成的小小营地里,点燃篝火做起了晚饭。 等到营火上掛著的大铁锅里,飘出燻肉蘑菇汤的香气后,克莱格拎著一袋从村里买来的新酿黑麦酒来到刘易身边坐下,递给他,说道,“来,喝一点?” 刘易诧异道,“能喝么?不是说在路上不能喝酒么?” “嘿,何至於。”克莱格笑道,“在路上的时候是不能喝酒,那是怕喝酒误事。现在不是在村里么?咱们这种糙汉子,两三个月不让喝酒,不憋死才怪。” 刘易恍然道,“哦,原来是这个意思。” 既然管事的头头都这么说,那自己还有什么好忌讳的呢,便伸手接过酒囊,往嘴里狠狠灌了几口。 两人你来我往,又就著蘑菇汤和新鲜的燉肉喝了两轮,气氛逐渐融洽后,克莱格问到,“刘易,你以前没有跟过商队吧?” 沉默了一下,刘易老实说道,“是的,我这是第一次给商队当护卫。” “哈哈,我就知道。” 克莱格用勺子从锅里捞出一块肥肉,塞进嘴里,“我年轻的时候,也上过上线打过仗,虽然没立下什么功劳,但也长了不少见识。 这两天,我看著你忙前忙后,又是侦查又是殿后,一看就知道是个老行伍了。 不过即便你人倒还很精神,你那匹老马,我看累得够呛。” 刘易不由得转过头,看了看站在一旁啃食地上青草的“老东西”,发现是比之前憔悴了一些。 “你是把我们这支小小的商队当成了在敌境行军的军队的了吧?” 刘易有些不好意思,“哈哈……” 克莱格拿起酒囊抿了一小口,“干我们这一行和军队还是不一样的……” 从红石村出发,南线商队要先经过霍伍德城,然后从霍伍德城向南拐,沿著大道向白港进发。 沿途的领主,在商队抵达自己的领地后,会派人加入商队或者是將自己的货物交给克莱格代为售卖,再由克莱格从別处换成各种物资带回来。 至於每次行商回来要採购什么,取决於领主老爷们想要什么。 如果领主老爷喜欢喝酒,克莱格就会在市场上买一桶高庭今年新酿的葡萄酒。 如果是某位夫人想要打扮一下自己,向她的密友们展示一下自己的时尚品味,克莱格就会在白港的首饰匠人那里找找有没有什么从君临城传过来的新鲜款式。 无论是经销还是代售,罗德尼都將每一笔毛利定在两成半左右,这样的利润对於这种跑长途的商队而言,並不算高。 虽然罗德尼挣得少,但是有了他的商队,整个霍伍德家族领地內的贵族们,不用再受到外地商人的盘剥,不再需要投入资金自行组织商队,承担因为市场行情波动而带来的风险。 所以罗德尼的商队生意,从来就不是他一家的生意,而是以他的名义组织,囊括沿途所有大小贵族的生意。 不然,以罗德尼的出身,哪里有资格分封五个村落,並且迎娶到霍伍德家族的女儿呢? “所以,你看。” 克莱格·寇布指著车辕上的三面搭在旗杆焉了吧唧的旗子,“那面黑褐色麋鹿旗,代表商队接受霍伍德家族庇护。 那面画著蓝色枫叶的旗帜,代表著这是由寇伯特家族出面组织的生意。 而最小的那边旗鱼旗,则代表著我弟弟罗德尼是商队的主事人。” “有了这三面旗帜,沿途的大小领主都不会向商队收取关税,甚至还会派人护送我们经过一些险要的位置。” 刘易疑惑道,“那么你弟弟为什么,还要给商队配置七个护卫?” “嘿,要是一个护卫都不带,你信不信今天还跟我们称兄道弟的贵族老爷们,半夜就会翻脸变成强盗,把货物都抢了,最后隨便往哪里的盗匪一推了事。护卫再多,能比他们的私兵多么? 不过他们要是真干这么干,只要护卫跑出一两个去,回去跟罗德尼报信,自然会有人来找他们麻烦。” 刘易点点头,所以我们这帮护卫的作用主要就是起到威慑的作用。 “这要是一般的小毛贼,別人抢了就跑,也不怕你们报復吧。” 克莱格点点头,“是呀,所以真的遇到这种没有根底的小毛贼,反而更麻烦,那时候就真得拿著刀子上了。 不过在史塔克家族的统治下,北境这些年也还算安稳。” 听到这里,刘易大概是明白了克莱格的来意。 无非就是劝他不用这么拼,不要给自己和其他护卫太大的压力。 真的不用么?刘易不知道。 无论如何,这支商队的负责人是克莱格·寇布自己,刘易只是一个护卫,甚至只是一个临时护卫,还算不得商队的正式成员。 因为工作太认真而被领导约谈,他活了二十几年这还是第一遭,刘易无奈的点点头,“好吧,我知道了。明天我会好好休息的。” 见刘易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克莱格拍拍他的肩,留下还剩一多半的酒囊,笑著离开。 从第二天起,刘易也不早起了,和大家一样,收拾完营地便坐在哈利赠送的马车上,拉弓,放弓,玩累了就翻阅脑子里的记忆,看看以前读过的书。 他发现,原来躺平了之后,的確很有幸福感,而且终於有时间干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射箭。 练习射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刘易却很执著。 无论是清晨还是傍晚,只要不赶路,他就会把在红石村买来的长弓拿出来,对著路边的树木射击。 刘易买来的这柄长弓,上了弦,有將近五尺长,是由一根完整的鱼梁木製成。 弓把的位置,已经被前一任主人握包了浆。 按照老兵的说法,要不是自己年纪大了,儿孙又不是吃这口饭的料,无论如何要把这张弓当做传家宝给传下去。 刘易不是很懂弓箭,毕竟他的生活技能学的是採矿和锻造,工程学从来没学过一点。 但是他也知道,在中世纪生產力水平下,最好的弓应该是由筋角木製成的复合弓,而不是由一整根木头製成的单体弓。 不过在红石村这种偏僻的小村落,能找到这样一柄堪用的长弓,已经算得上是幸运了。 先用著吧,要是不喜欢,以后到了大城市再换就是了。 隨著练习的时长逐渐累积,刘易仿佛能在自己头上看到一个又一个“熟练度+1”的提示飘起来,而箭矢落点也越来越准。 与此同时,在霍伍德城的北面森林,一个身材微胖,留著一头棕黑色捲髮的少年举著一把弩,正瞄准著一个哭泣著奔跑的女孩。 他兴奋地喊道,“嘿嘿,跑,横著跑!快一点!” 女孩闻言回头看了一眼,一支弩箭便嗖地从她耳边擦过,深深地扎进泥土里。 少年不满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对女孩大吼道,“谁让你回头的?!啊?!该死的,我没让你回头你就要一直跑!站起来,继续!” 瘦弱的女子此时已经没有力气再动弹,她无力地坐在地上,眼神空洞看著少年,嘴里喃喃地求饶道,“大人,求求你,饶了我,求求你……” 將手里的弩交还给身后的保鏢后,少年意兴阑珊地对身旁的僕从说到,“臭佬,她交给你了。別弄伤她的背,我喜欢她背上的那块皮。” 被叫做臭佬的男人疑惑地问到,“拉姆斯,你不来和我一起玩么?” “没意思。” 拉姆斯撇撇嘴,他不喜欢身材瘦小的女人,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妈妈。 让身后的侍卫搬来一张小马扎后,拉姆斯坐在小马扎上,一边喝酒一边看著臭佬凌虐那个可怜的女孩,喃喃说到,“没意思,没意思,没意思。要狩猎一些大傢伙儿,不然不够劲儿。” “你说,”拉姆斯跟身边的侍卫问到,“我们当一回义盗,去抢劫一支商队怎么样?” 侍卫谨慎地开口道,“拉姆斯少爷,伯爵大人可能不会愿意看到治下的商队被人劫掠。” “老东……我父亲当然不会愿意,作为北境合法的统治者,他时刻谨记著对治下臣民的责任。” 拉姆斯眼珠直转,“但是如果我们只是去打猎呢?森林这么大,这么暗,我们不小心迷路到了哈瑞斯伯爵的领地里,得到了当地民眾欢迎,並带回了一些礼物,我想波顿伯爵,那老傢伙,老混蛋,应该会很高兴吧?毕竟作为他唯一的儿子,我无论何时都把他放在心上,他还有什么可求的么?” 侍卫应和道,“当然,无论是谁,都会为有你这样一个贴心的儿子感到开心的。” 拉姆斯抬起头,斜斜地瞟了他一眼,问到,“你刚才听到我说什么了么?” “你?你说去抢劫一个商队……” “还有呢?”拉姆斯追问道。 “还有……”侍卫不明所以,“对了,你说要为伯爵带礼物回去。” 拉姆斯点点头,站起来走到臭佬身边,对著另外一个侍卫比划了一个割喉的动作。 听到身后响起血液喷出喉咙的声音,拉姆斯头也没有抬,他看著正对著瘦弱女孩办事的臭佬,问到,“臭佬,抢劫商队去不去?” 臭佬摇晃屁股狠狠插了几下,提起裤子站起来,“去哪儿?” “南边。” 臭佬从地上捡起一块还在滴血的人皮塞进怀里,答应道,“走。” 拉姆隨即来到拴在树上的坐骑边上,翻身上马,下令道,“好小子们,跟我来,我们去干一票大的!” 片刻之后马蹄声响起,拉姆斯和他麾下的九个“好小子”策马离去,寂静的森林里,只留下一男一女两具倒在血泊里的尸体,无声地述说著曾经发生在这里的惨剧。 第19章 臭佬,跑! 红石村临近北境的东海岸,霍伍德城紧贴贯穿北境腹部的白刃河。 从红石村到霍伍德城的距离,占据整个行程的三分之二。 停停走走一个多月,商队终於走进了哈瑞斯·霍伍德伯爵的直属领。 一想到还有两天就可以去霍伍德城外市集里的妓院好好爽两把,克莱格的小兄弟就忍不住翘了起来。 是去找波雅,还是沙菲雅呢? 波雅身材好,可惜有点死要钱,有些特殊的玩法必须出高价才能体验。 沙菲雅性子清冷了一些,但是从来不嫌他的大肚子,反应来了也特別主动,能让克莱格找到年轻时的感觉。 可惜留在霍伍德城的时间太短,不然就不用这么纠结——把她俩叫到一起来岂不美哉? 就在他盘算著怎么筹划时间才能工作生活两不误时,一支弩箭伴隨著尖锐的鸣叫,劈开空气,嗖地钉在他背后的货车挡板上。 克莱格脑子一片空白,愣了两息,翻身滚下马车,扭动著肥胖的身躯躲到马车底盘下面,挣破了声音大喊道,“敌袭!快,防御!” 远处的拉姆斯嫌弃地將手里托著的强弩砸在地上,“没用的东西!好小子们,上!” 他手下的另外两个弩手,早就瞄准了商队前方两侧骑著马的护卫,此时得到命令,便抠动扳机射出了手里的弩箭。 也许是和平了太久,也可能是作为商队头领兼任护卫队长的克莱格躲得太利索,护卫们虽然听到克莱格的提醒也没有反应过来,接二连三的落下马。 当剩余的护卫和马夫们终於想到拿起武器准备反击时,七八个穿著黑色罩袍,罩袍里套著锁环甲的劫匪已经从幽黑的森林里举著长剑冲了出来,不过一个照面的功夫,商队又倒下俩人。 拉姆斯没有参加战斗,而是离得远远的观察著,脸上绽放著残忍的微笑,喃喃自语,“对,就是这样。先用弓弩偷袭,然后近战衝锋,吃掉敌人的前锋,把他们向后方驱赶,破坏中军阵型,接著趁敌方混乱的时候將之彻底击溃……” 就在拉姆斯因为自己的计策得售而洋洋得意时,突然听见一声巨吼从车队后方传来,“咽喉!” 一支羽箭破空飞来,噗地一声,藏在商队左边林子树后的一名弩手,惨叫一声捂著右胸倒在地上。 无论敌我此时都不由得静了一息,眾人朝吼声传来的方向看过去,一个穿著黄铜色胸甲的高大人影站立在最后一辆马车上,正在搭弓射箭。 习惯了慵懒的护卫生活后,刘易就成天坐在马车的货厢里把玩鱼梁木长弓,驾驶马车的任务,完全甩给了凯文。 当听见克莱格示警后,他抓住手边的胸甲往身上一掛,甚至来不及拴紧,就举起弓箭射杀了第一个弩手——对他威胁最大的远程输出。 在第一个弩手倒地后,他马上对著另一名弩手大喝道,“眉心!” 第二个弩手,叫做佩罗,是拉姆斯的同乡。 隨著那高大战士的厉喝,第二只箭矢贴著他的耳边飞过,哚地一声插在地上。 看著地上摇晃的尾羽,佩罗背脊窜起一阵寒意。 可还没等他有机会庆幸自己的幸运,一股巨大的力量拉扯著他的手臂,將他拽到在地,等胳膊上的剧痛传来,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上臂已经被被一支箭矢刺穿,死死钉在树干上。 刘易仔细看了几眼,战场上已经没有还能活动的弓弩手,便打算回头支援商队的伙伴们。 可是这个时候黑衣劫匪们已经和商队的人混战在一起。 真·半路出家的远程输出刘易,不敢用伙伴们的性命去赌自己的准头,便扔下长弓,抓起“海蛇之击”衝进战团。 强盗们选择的伏击地点很巧妙,这里道路狭窄,而且因为才下过雨,非常泥泞,不適合骑兵的衝锋。 於是刘易也没有上马,而是以步战的形態加入战斗。 即便如此,在刘易沉重的刀势面前,陷入混战中的黑衣强盗们也没有任何招架之力。 一刀斩首,一刀中分,再来一刀,剑碎人亡。 隨著刘易的活跃,战场上的情势瞬间逆转过来。 就在黑衣人们开始一边招架一边寻找退路时,拉姆斯让臭佬捡起了他扔在地上的劲弩,上弦放箭,一道银光朝著刘易飞来。 此时的刘易,刚劈杀了一个敌人,突然感到背后有人推了他一下,却发出“叮”的一声。 低头一看,他发现自己脚边落著一支弩箭,箭尖已然扭曲。 还有弩手没清理乾净?! 刘易皱眉抬头看向弩箭飞来的方向,一个穿著黑色锦衣的少年已经拍马转身,向著森林深处逃跑,嘴里还高喊著,“臭佬,快跑啊!” 此时还在负隅顽抗的黑衣人们,见自己的主子头也不回地拋弃他们逃跑,瞬间失去了斗志,有脑子聪明的立即丟下手里的武器,跪地投降。 不太聪明的想要跟著主子逃,结果刚一转身就被与他们已经缠斗许久的护卫们追上砍死。 等到大局已定后,克莱格终於从马车底盘下钻了出来,此时只剩下四个黑衣人还能开口说话。 —————— “头儿,马丁和乔尼死了。卡尔重伤,还有一口气,也差不多了。其他人多少都带点伤。” 听到手下伙计的报告,克莱格面色阴沉,“知道了。” 战斗结束之后,克莱格立刻组织人手抢救伤员,逮捕俘虏,可是依然有弟兄没有撑过来。 这一轮袭击下来,又损失不少人手,天知道还能不能把这条商路走完。 他憋著一肚子火来到俘虏面前,质问道,“说,你们是从哪里来的?谁指示你们来抢劫我的!” 不等对方回答,克莱格便怒气冲冲地抬脚连续踹向对方肚子,“让你嘴硬!让你嘴硬!” 几脚下去,第一个俘虏就像煮熟的虾子般,弯著腰趴在地上,嘴里呕出鲜血。 另一个俘虏惊恐地看著这一幕,身体微微发抖。 当克莱格走向他时,他紧张的说到,“行行好老爷,你想知道什么我都……” “让你嘴硬!让你不说话!” 克莱格再一次不由分说的踹过去,这一个俘虏的运气不太好,在低头闪避的时候不小心被克莱格的足尖踢中下顎,头颅瞬间拧成了一百六十度的夹角没了气息。 第三个俘虏见状趴在地上,抱头哀嚎道,“求求你,我什么都说,我们是北边来的,我的头儿是私生子拉姆斯……” “闭嘴!”手臂被钉在树干上的弩手並没有被绑起来,而是被留在原地,从伤口里流出来的血已经浸湿了地面。 他呵斥道,“你想你家人跟著死么?” “拉姆斯?你们说的是哪个拉姆斯?不会是我想的那个拉姆斯吧?” 听到俘虏口中蹦出来的这个名字,克莱格像被扔进了雪堆里的铁块,一下子冷静下来。 谜语人都去死! 站在边上旁听的刘易不解地问到,“怎么,这人很有名声?” “不是很有名声这么简单,”克莱格颓唐的地坐到地上,“他是很特別那种……坏得很彻底。” 克莱格继续解释道,“拉姆斯·雪诺,恐怖堡伯爵卢斯·波顿的私生子,也是他唯一还活著的儿子。 嗜血残忍,变態,简直就是个怪物。虽然他才被卢斯·波顿接回家里不到两年,其恶名已经传播得北境皆知。而他们家的领地,就在我们商路的北面。” 堂堂伯爵家的独子,带著人跨境袭击別家的商队,刘易本能地觉得事情不会是一次简单的劫掠。 说不定这是两个家族全面开战的前奏。 这其中的细节,必须得问清楚才行,他可不想莫名其妙被捲入波顿和霍伍德两个大领主之间的爭斗中。 刘易皱著眉头,蹲到弩手身边,“为什么要攻击我们商队?逃走那人是谁?” 弩手瞥了眼刘易,眼里儘是不屑,可是见过刘易战力的他又不敢表现出来,只是默默转开视线一声不吭。 “你们以为不说话,就能保住自己主子的秘密,就算死了你们主子也会善待活下来的家人?” 刘易冷笑一下,“可是听起来,你们的主子似乎不是一个宽宏大量,体恤下属的好人。 你们已经被俘虏了,你猜他会相信你们守口如瓶么? 没有了你们的庇护,你猜你们的家人在拉姆斯·雪诺那里会有怎样的下场。” 其实刘易並不知道传说中的拉姆斯会对这些战士的家人做什么。 他只是用语言想诈一下俘虏,挑拨一下眼前这人与他主子的关係。 哪怕只是在他们心里埋棵刺,多少也能让后续的审问顺利一些。 但是他明显低估了拉姆斯在眾人眼中的形象。 刘易不了解拉姆斯,可这些黑衣战士却很熟悉,那就是个无情无义没有任何道德束缚的混蛋。 想到他们邪恶的小主人最喜欢玩的那些游戏,想到家里的姐妹和妻子,弩手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他咽了口唾沫,恳求道,“如果我都告诉你们,能饶我一命么?” 刘易没说话,而是看向克莱格。 克莱格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到,“好吧,如果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们,我就让你活下去。” 於是黑衣弩手急切地將拉姆斯怎么临时起意,怎么昼伏夜出,怎么挑选適合下手的地方,怎么排兵布阵,一一说了出来。 刘易听完,心里產生了一个奇怪的感觉,“他这不是抢劫商队,他这是通过抢劫商队,锻链自己的军事指挥能力。” 克莱格认同刘易的判断,“拉姆斯·雪诺喜欢把活人当做玩具,我在以前就听说他最喜欢把女人扔进森林,当做猎物来追捕。 这次突发奇想把我们当做一个更大的猎物也不足为奇。 只不过他没想到,这一回他不仅没能把我们吃下去,还崩碎了一嘴牙。” “那后续你打算怎么办呢?要向罗德尼报告么?或者向霍伍德伯爵匯报,请求报復?” 克莱格慎重地摇摇头,“肯定要跟罗德尼说……我们在霍伍德城外有驻点,还请本地学士帮忙养了只渡鸦用於跟红石村通讯。 伯爵大人那里我说不上话,等到了霍伍德城,我先给罗德尼写封信,看看他的意见是什么吧。 不过我估计哈瑞斯伯爵不会有什么反应的,在大人物们看来我们这种人的性命並不比他们家里养的猎狗更珍贵。 他可不会为了我们去跟波顿家族找麻烦。” 刘易沉重的点点头,是的,这个世界人命不值钱。 在地球的时候,他做过最血腥的事情,也就是拍死在他身上吸血的蚊子。 可是来到这片大陆之后,刘易手上的人命,早已超过了能用手指脚趾统计的数量。 把弩手佩罗从树干上扯下来后,克莱格让手下抹掉了其他俘虏的脖子。 接著又在佩罗的交代下,找到了黑衣匪徒们拴在森林深处的马匹,可惜只找到七匹马,也不知道剩下的是自己逃散了,还是被提前逃跑的拉姆斯带走了。 不过这一笔小小的意外之財,还是让活下来的人们心情略微好转了一些。 从被伏击的地点,到霍伍德城本来就只有两天的路程,经歷了这一番战斗之后,克莱格不敢再耽搁,而是全力以赴往前赶路,不过一个白天就赶到了霍伍德城外的市集。 克莱格带著仅剩的一个伙计去到市集里倒腾货物,联络老板,忙的脚不沾地。 其他的护卫带著伤员们去求医问药,顺便补充人手,留守营地的任务只能交给了刘易师徒俩,本来想出去逛逛见见世面的俩人不得已只能躲在营地里,玩玩枪射射箭。 在霍伍德城外呆了五天,克莱格终於收到了红石村的回信,然后求见了哈瑞斯伯爵,送上了礼物和俘虏。 结果如他所料,哈瑞斯伯绞死了黑衣弩手佩罗,並以孤证不立为理由拒绝承认这次袭击是由波顿伯爵的私生子发起。 可能是为了安抚商队人员的情绪,霍伍德家这次买卖货物的价格,比平时稍微优惠了些,多出来的部分利润,算是给商队的一点抚恤。 对此克莱格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毕竟在別人手下討生活,还能朝主人齜牙不成? 於是在完成了补给,並且补充了几个新人之后,商队再次启程,向白港出发。 第20章 到达白港 经歷了一次伏击后,克莱格谨慎了许多,不仅安排了两个人骑著马在前方道路侦查,留守在车队旁的护卫们也被要求穿上甲衣,把武器放在手边,以確保在任何时候任何状態下都可以投入战斗。 他甚至还留了个人坠在整个队伍后的百米外,隨时准备跑路报信。 用克莱格的话说,“要是波顿家的私生子恼羞成怒,派来连刘易爵士也对付不了的大军,起码得让罗德尼知道我们是怎么死的。” 如此悲壮的话语,让刘易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一连数日,他都全副武装地藏在自己的车厢里,准备隨时钻出来嚇敌人一跳。 毕竟没有谁敢打包票,克莱格的担忧会不会变成现实。 就这样一连数日之后,也不知道是霉运终於过去,还是別的什么原因,一路上顺顺噹噹,没有再遇上什么么蛾子。 车队沿著白刃河畔的道路向南推进,进入了曼德勒家族的统治区域之后,刘易发现人烟明显稠密起来。 而且脚下的大道也变得坚实而宽阔,一看就知道修建的时候了不少钱。 路上行人往来如织,甚至还有穿著锁甲的小队士兵在道路上巡逻,从他们罩袍上绘製的男性人鱼,可以判断出这些都是曼德勒家族的人。 相比以传统的地租为主要收入的霍伍德家族,曼德勒家族对於商路的维护,更加上心,於是,商队眾人紧绷了数日的心弦终於得以放鬆下来。 只要波顿家族不打算在北境再掀起一次叛乱,就不至於敢在这样的环境下袭击商队。 眼见著白刃河变得愈发宽广,一路上歷经种种磨难的商队终於来到一个繁华的小镇,克莱格告诉刘易,今天在这里再住一夜,明天上午就能达到白港。 —————————— 统治白港的曼德勒家族,於一千多年前从河湾地迁居到北境,並被当时北境之王所接纳,赐予了白刃河入海口位置的军事要塞——狼穴及周边土地给他们作为封地。 白刃河发源於北境北部靠近绝境长城的孤山,贯穿於整个北境南北,直通向咬人湾,並於白港入海。 在曼德勒家族受封於此地之前,曾经有数不清的家族统治过这里,可是都没能站住脚,他们的城堡最终都被海盗、奴隶贩子和谷地的骑士攻破和占领,成为外部势力袭扰北境的桥头堡。 直到曼德勒家族入驻狼穴之后,依靠家族的財富,在狼穴以外,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城市——白港,纵贯北境南北的白刃河才从刺入北境心臟的一道伤口,变成了输送財富和物资的血管,而白港也在这一千多年的时间里逐步发展成为了整个维斯特洛的第五大的港口。 在经营白港的过程中,曼德勒家族聚集起巨额的財富,以及与財富相当的军备。 出於对史塔克家族的感激,曼德勒家族一直是北境之王最为忠诚的臣属之一,千年不易。 这给白港带来了长久的和平,而和平,是商贸城市的根基。 隨著嘎吱一声轻响,马车缓缓停了下来。 凯文转过头,对著车厢喊道,“老师,到了。” “到了?到哪里了?” 刘易歪著身子扒著货厢的挡板抬起头,便看见一座高耸的白色城墙矗立在眼前,而远处则是无垠的大海和海面上密如繁星的各色舰船。 凯文答道,“白港啊,我们此行的目的地。” 啊,白港,名副其实。 不过既然能看到城墙,说明这会儿商队还在城外,为什么停在这里呢? 刘易不解地问到,“那我们现在是在干嘛?” “排队等著入城呢,前面还有一波人。等他们过了才轮到我们。” “那等进去了你再叫我吧。”说著他就要躺下去。 “但是克莱格先生说,一会儿守城的士兵会对我们的人员和货物进行检查,检查的动作可能比较粗暴……” 听到这话,刘易想起以前看过的老电影里,那些吊儿郎当的丘八老爷们一刺刀插进马车后的草垛的情景,稍一犹豫还是懒洋洋地爬到凯文身边坐了下来。 “凯文,我们现在还剩多少钱?” “我算算,”凯文仰著头思索了一下,“还有四个金龙六十二个银鹿一大堆铜星。” 师徒关係確立之后,刘易和凯文之间,便再无隔阂。 出於对学生信任和怕麻烦的心態,凯文就被老师赋予了管钱的任务。 不过他管的只是两人一起出出任务挣来的钱,算作公帐,从艾泽拉斯带来的那些钱,算作私帐,还是在刘易自己的兜里。 霍伍德城外,克莱格通过自己的关係將缴获的七匹马和“私生子的好小子”(黑衣盗匪的真正称谓)留下的武器装备变了现,总共卖了十五个金龙。 根据在战斗中做出的贡献,克莱格分给刘易四个金龙,剩余的十一个由商队里的人均分。 別看他们一人只分到一个金龙,对於普通家庭来说,一个亮闪闪的金龙节省著用,也够上大半年了,更何况还捡回一条命来,所以也没谁跳出来指责刘易分的太多自己分得太少。 即便对於刘易来说,四个金龙也不是一笔小钱。 跟著商队旅行这段时间,出於好奇和对担心食物是否乾净的担心,刘易时常亲自带著凯文在沿途的村落採购补给品。 討价还价的次数多了,他也了解到,在维斯特洛大多数地方,五个铜分就能换一角麦酒或是一根杂肉烤肠。 按照地球的物价,一瓶纯粮酿造的好啤酒卖七块,一根纯肉烤肠也是五块左右。 而一个金龙能换210个银鹿,一个银鹿能换56个铜分,折算一番,一个金龙能换11760个铜分。 如果以啤酒或者烤肠作为基本换算单位,四个金龙差不多相当於六万多人民幣,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所以这一路上刘易大手大脚胡吃海塞也才用了不过三四十个银鹿。 一般来说,由於流通业的发达,除了食物之外,大城市的物价一般会比偏远乡村还要便宜一些。 如果能在白港好好逛逛,再置办一些东西,应该会非常划算。 就在他盘算著怎么这笔钱的光景,队伍慢慢向前移,眨眼间,就已经轮到他们的车子进城。 一个穿著锁甲和號衣的年轻士兵询问了他俩的名字,打开货厢简单检查了货物是否已经交过入城税后,便放他们离去。 这可比刘易想像中那种粗暴的检查强多了,还是说他定义的粗暴和当地人定义的粗暴不太一样? 通过城门之后,车队沿著大卵石铺设的路面缓缓前进,並最终在一处密集的仓库区停了下来。 仓库区是白港外港区里,特意规划出来,供往来商队存放货物的区域。 商人们谈好价格,立定合同之后,就直接在仓库进行交割,然后装船运走。 由於车队的行程规划,来到仓库区的时候,还没到中午,蹲在墙角等活儿的装卸工们在商队伙计的指挥下,开始卸载马车上的各种货物——当然也包括刘易他们俩乘坐的这一辆。 刘易和凯文拿著自己的行李跳下马车,站在路旁。 指挥工人们卸货的活儿,自有小伙计去安排。克莱格来到刘易身边,伸出手与刘易握在一起,“爵士,这一路真是多亏了你,否则我们这帮人,没有一个能再次见到白港的城墙。” “没有,这是我应该做的。你们要在白港呆多久呢?” “呆不了多久。车上的这些货,出发的时候就已经確定了买主,只要送到仓库完成交割就行了。按计划,三天之后的清晨就可以启程回去。” 克莱格犹豫了一下,问到,“那你呢?確定不跟我们回去了么?” 刘易摇摇头,“我们打算找船去君临港,听说那里的机会比较多。” 其实克莱格从一开始就知道刘易的打算,所以此时从刘易本人口中再次得到確认,也並不觉得太过遗憾,“除了老奥利和乔尼要留在这里看守货物,我和其他人会住在附近一家叫做海港之夜的旅店——我们每次过来都住那里。 如果你找不到合適的酒馆,可以过来跟我们一起。当然,如果你想体验一下白港的风情,那就不要勉强了。” 克莱格朝他眨眨眼,露出一个促狭的表情。 刘易尷尬一笑,应承道,“好的,如果时机合適,我会去见识一下的。” 刘易当然知道克莱格是什么意思。 这个时代,运货跑商和当水手,都是提著脑袋挣钱的活儿。一路上不仅要想办法应对各路豪强,还要提防路过的同行换身衣服把自己连人带货一起吞了,工作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所以一旦到了安全的城镇,商队的伙计们或者船上的水手,都会想办法好好放鬆一下。 对於大的商贸城市来说,这是一个很值得一做的生意,也能带来一笔可观的收入。 更何况白港还是个大港口,天南海北的商人络绎不绝,各种相关產业更是如烈火烹油一般繁盛。 不过刘易对此並没有什么兴趣。 鬼才去! 刘易可不相信维斯特洛的服务工作业者会做什么良好的保护措施。 要是再染上什么奇怪的病,烈日行者也分分钟死给你看啊! 由於刘易与罗德尼的约定是只是將商队护送到白港,商队交割货物期间的安全,並不是他的责任,所以克莱格也不强留,郑重告別道,“那行,祝你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刘易双手再次与克莱格紧紧一握,“也祝愿你生意兴隆、子孙兴旺。” 隨即,刘易带著凯文告辞离开。 白港分为內港区和外港区两个部分,內港区是军港,停泊著曼德勒家族的军舰,也是贵族们乘船来访时的专用泊位。 而外港区则是对商船和平民们开放的区域,来往商旅很多,非常繁华。 各种档次的旅馆散布在外港区的各条街道,丰俭由人。 凯文曾经跟隨叔叔托马斯来过白港,並且流连过一段日子。在那段时间里,他俩就住在外港区鱼王广场附近的一家叫做“白鮭鱼”的小旅馆。 虽然起名叫做白鮭鱼,但实际上,除了门口的鱼形招牌,店铺的经营內容和鮭鱼一点关係都没有,这让刘易觉得很遗憾——他很想吃三文鱼刺身。 刘易颇不死心的问道,“这里真的没有鮭鱼吗?” 店老板,一个留著大鬍子,顶著个禿脑门和大肚子的中年人像看傻子一样看著他,“我取这个名字,只是为了討个好彩头而已。 我们这种小店铺可没有那种高级的海鱼。 如果你想吃,得到內城去,看看那些贵族老爷们常去的店里有没有吃剩下的。” “那算了,隨便吧。给我一间房,有两张床那种。” “两个银鹿一晚,管早晚两餐。” 老板从前台的抽屉里掏出一个铜钥匙,“你们住几天?” “这么贵么?” 听到报价,凯文有点吃惊,之前他来的时候,是叔叔托马斯付的钱,所以他也不知道具体的价格,只是觉得这里住著舒服,就把刘易带过来了。 没想到在这个旅馆里住一夜居然就要两个银鹿,两个银鹿啊! 店老板撇撇嘴,“我们白港可不是什么乡下地方。两个银鹿,住得乾净又安全,吃得又饱又美味,你们还能指望什么呢?” 刘易拍拍凯文的肩,制止了凯文的爭辩,“只要物有所值就行,先住十天吧,每天现结么?” “嗯,提前一天给把钱付了,房间就归你。如果没有给钱,我就会把你的行李从房间里拿出来,然后清理乾净房间租给別人。” 凯文不情不愿的从装硬幣的皮袋子里摸出两个银鹿递给老板,换来了房间钥匙后,两人便来到旅馆三楼,打开了房间门。 进到房间里,刘易检查了一下寢具和卫生,发现两个银鹿的確有两个银鹿的道理,床单是灰色的亚麻布,底下垫著羊毛毡子,被褥也是用羊毛织成毯子,比起落石村的小酒馆可强多了。 把行李堆在屋角,刘易推开旅馆的窗户,看见窗外就是大海。 咸湿的海风扑面而来,略带著一丝腥味的空气刺激著他的神经,“凯文,咱们出去逛逛吧? 第21章 份子钱 “逛逛?老师你不是说咱们要去君临城么?” “君临城早晚是要去的。不过这和我们出去逛街不衝突吧?” 凯文摇摇头,“老师,我们还是先去找船吧。等把船找好之后,出发之前想怎么逛都行。” 刘易想想也对,这个时代可没有专门用於客运的船只。 想要乘船旅行,要么大价钱租用一整艘船,要么在拥挤的货船上租一个船舱。 像在地球一样,找个售票处递上一两百块钱,就能拿到一张前往目的地船票的好事,在这里还没有出现。 如果玩够了再去找船,南下的行程指不定会被耽误多久。 既然如此,就按凯文说的来,先去找南下君临的船看看。 师徒两人把行李放在房间里,关上门上好锁,带上钱袋和防身用的短剑,便离开了“白鮭鱼”,往港口走去。 从白鮭鱼到外港並不远,不过半个小时的路程。 一路走过去,各色商店沿街铺开,什么成衣店、麵点铺子,应有尽有,看得刘易目不暇接。 虽然不是本地人,分不清什么是本地式样,哪些又是外地流行,但是从货品丰富的类型,刘易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条街上能够找到维斯特洛的大多数商品。 经过市场区,二人很快便来到货船停泊的码头。 船只泊位上,七八条商船有序地停靠著。 巨大的木质船体在阳光下闪耀著温暖的金黄色。 港口上空,海鸥盘旋飞舞。 就在刘易眼前,一艘三层楼高巨大船只,在引导船的牵引下,缓缓地驶向最后一个空閒的泊位。 隨著大船逐渐靠近,岸边的工人接过粗大的缆绳,在繫船柱上缠上好几圈最后打了一个牢靠的绳结。 这些舰船的船舷上都漆著文字,刘易推测应该是它们的名字,可惜他一个也不认识——在地球上读书破万卷的刘易,在异世界成了文盲。 不过好在凯文还多少认点字,他一船一船地问过去,不一会儿就回来向刘易匯报,“老师,去君临城的货船很多,最近的一艘后天就走,不过船长不在船上。 如果要谈,我们得去『美人鱼』酒馆找他。给二十个铜分,那个水手会带我们过去。” 一个穿著敞怀衬衣的水手抱著手站在不远处,背靠著墙,併拢食指和中指朝刘易摇了摇。 刘易点头回礼,说到,“可以,走吧。” 美人鱼酒馆就在刚经过的市场区,招牌上画著一个女性美人鱼,除了性別不同,造型和曼德勒家族的徽章颇为相似。 要说这家酒馆没有曼德勒家族的股份,刘易是不会信的。 在酒馆里,刘易见到了“黛安娜夫人”號的船长,一个乾瘦但是和善的中年人,坐在一个昏暗的角落独自喝著一杯葡萄酒。 引路的水手凑过去耳语了两句,中年人便问到,“你们去君临城?” 刘易点点头,“是,两个人,还有三匹马。” 中年人皱起眉头,“我船上的货已经装满了,塞两个人可以,但是带不了马。” 啊,“老东西”跟著商队从红石村来到这里,一同经歷风雨坎坷,任劳任怨,刘易並不想拋弃。 於是他问到,“有没有什么办法?” 中年人用中指指节轻轻敲击著桌面,沉吟了一会儿,“如果你们一定要带上马匹,那我要多收三份钱,你知道的,一匹马占据的空间可不小。我必须扔掉一些货物,腾出一些位置才可以。” “合情合理,你报个总价吧。” 中年人伸出三个手指,“你们俩一个金龙,三匹马两个金龙。” “不对吧,”凯文插嘴道,“我之前跨过狭海去厄索斯的自由城邦,也不过一个金龙一个人。” 中年人挑了一下眉头,“你们不是还要运马么? 这样吧,打个八折,但是你们必须先付我一半钱。 否则如果我把货物都整理堆放好,腾出了位置,你们却没有上船,会给我添很多麻烦。” 刘易紧紧盯住中年人的眼睛,中年人也並不迴避。 几个呼吸之后,他妥协道,“好吧,先付三成,不然我真的没有办法。” 刘易这才笑起来,伸出右手,“那就这么说定了。” 中年人也笑著握住刘易的手,“当然,我们『黛安娜夫人』號的信誉一直很好。” 凯文见生意谈成,就要伸手去怀里摸钱袋,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脚被轻轻踢了一下,瞬间会意,把掏兜的动作改成了挠痒。 果然,他立刻听到自己的老师说,“不过这的確比我们的预算高了一些,我们身上没有带这么多钱。一会儿你还在这里么,我回去住处给你取过来。” “嗯?”中年人想了想,问到,“那你们身上有多少钱?有多少都先给我吧,时间很紧迫,你现在给我,我马上就可以开始准备。” 刘易环顾四周,並没有见到异常,也没人把守酒馆的大门,便微笑道,“没关係,既然说好了,我一个铜分也不会少了你。你就在这里等著,千万不要离开,我们回去取了钱马上过来。” 说罢,刘易不管中年人还想说什么,站起来转身就离开了酒馆。 回到街上后,凯文问道,“老师,那人有问题?” 刘易拍拍凯文的头,“当然有问题。 他没有介绍自己的名字,只说自己是『黛安娜夫人』號的船长。 接著轻易就同意了我们运送马匹的要求,並且以此为条件,让我们预付一大笔钱,却没有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虽然他的扮相的確像个跑船的老手,但是生意人最看重的就是信用。 他为了几匹马的运费甚至愿意拋掉一部分货物,那怎么能让我相信他收了钱之后,不会提前跑路呢? 这种骗子,哪怕是一个银幣我都不会让他赚到。” 真的是骗子么? 凯文疑惑地回过头看向酒馆大门,正好看到早就离开了的水手又鬼鬼祟祟地钻进了酒馆大门,顿时怒上心头,“我去把二十个铜分要回来。” “算了,”刘易不想惹麻烦,这里可不是荒郊野外,杀了人尸体不好处理,便拉住凯文,“就当用二十个铜分买个教训吧。” 再次来到码头,凯文谨慎了许多,专找主事人就在船上的货船。 可是问了好一会儿,一听到他们打算带上马匹,船长不是直接拒绝,就是建议他们把马就地卖了,甚至还有人愿意帮他引介买家,只收售价一成的中介费。 刘易当然不愿意,於是两人在港口流连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海面上洒满金色的余暉,终於决定,先吃晚饭,余事明天再说。 “凯文,晚上我们去吃海鲜吧。” “旅馆不是包晚餐么?” “再吃一次就是了,你还能吃不下?要知道我们可是好久没吃新鲜的海鱼了。” 之前荒野求生的时候,天天吃海鲜,心里每天想的都是烤里脊、红烧肉或者煎牛排。 等內陆的红肉吃了两个月,他又开始思念水煮大虾的味道。 “我知道外港这里有一个鱼市,有很多海鲜出售,”作为海洋之子的凯文闻言也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不过我没有去过,可能得点时间找找。” “没事,就当閒逛了!” 白港的鱼市位於海豹门和外港之间,而海豹门则得名於门外扼守著外港通航水路的海豹岩。 这里是离渔船的停泊处最近的一处空地,渔民和倒卖鱼获的商贩都愿意在这里就近出售自己的商品,渐渐就发展成远近闻名的海鲜市场。 城里的贵人们喜欢吃的鱼类,会有人专门送去城堡或者豪宅的厨房,而剩下品相或品种拉胯的,则会被渔人们送到市场,摆在木桌或者草蓆上,任由往来的食客们挑选。 除了供应生鲜食材的坐商以外,还有不少推著小车,售卖海著便宜小海鲜熟食的小贩。 “凯文,这个烤魷鱼味道不错哦。” “导师,我建议尝一下这种烤鱼,是我家乡的做法。” “誒誒,这个串虾,这个串虾……哎……” 刘易和凯文师徒俩还没进到鱼市里,就被鱼市外小推车上琳琅满目的小吃勾住了魂。 这是一场不逊於独桥村之战的战斗。 临近胜利时,凯文却败下阵来,他摸著圆鼓鼓的肚子呻吟道,“不行了,不行了,老师,我已经吃不下了。” 刘易厉声斥责,“再努努力,一个强大的战士最重要的就是食量,不要放鬆自己!” 不过他自己手里木籤子上插著的魷鱼仔也还没吃完,剩下半个身子的触鬚一抖一抖,就是抖不进嘴里。 本来以为自己的饭量也就不过如此了,可当刘易闻到一股熟悉的蒜香味时,却依然忍不住跟著气味走了过去。 “这是……蒜泥生蚝吧?” 刘易走到一个小摊子前,看到一个木头打造的小推车上,围著一个用黄泥捏成的浅底烤炉,炉子里洒满了木炭,红热的木炭间间隔著放著一些石头。 而点缀著细白蒜泥的生蚝,就敞露著胸襟,娇俏地依靠在石头上,散发出诱人的蒜香味。 一个小老板站在小车旁,正在用一块薄木板给碳火扇风的。 刘易冲他问到,“小老板,这个生蚝多少钱一只?” 这孩子看起来比凯文还小,不过十岁出头的样子,眼神里却有著与年纪不符的精明。 他抬眼看了一眼这位穿著白色半袖短衫和灰色束脚长裤的客人,露出一个真诚的笑容,“五个铜分一个,先生。” “五个铜分?我可以买一角麦酒了。” “先生,那你一定不是在白港买的酒。就连鱼王广场旁边那家叫做懒鰻鱼的小酒馆,一角酒都要十三个铜分。那里的妓女是白港最老的,酒质也是最次的。” “哟,小子,你嘴上的毛都没有长齐,还挺懂的嘛。” “我只是好心的提醒你一句,免得你在里面脱了裤子又后悔。” “那我提前谢谢你,行,来十个。凯文,给钱。” 凯文从钱袋里掏出一个银鹿递给小老板。 小老板用两个手指捏住银鹿,欣喜地看了会儿,说到,“亲爱的先生,我这边没有铜分找你,要不你再拿两个?” “行吧,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 说话间,小老板从小推车下面摸出两张宽大的树叶,接著把冒著热气的生蚝一个个放上去,又將叶子摺叠起来盖住后,递给刘易。 “谢谢你,好心的先生,祝你身体健康。” 刘易接过包装好的生蚝,就这样一边吃一边走,离开了生蚝小摊子。 “老师,这个生蚝不值这个价。” “我知道。” “?” “那孩子比你还小,一个人经营著这个小摊子,不偷不抢不乞討,很难得。” 凯文只是替刘易心疼钱罢了,既然刘易自己都不介意,他也就没什么意见。 在鱼市里逛了一会儿,饱食一番后,师徒二人打道回府。 再次路过生蚝小摊时,刘易看见两个衣衫不整浑身刺青的成年人正在跟那小老板说话。 本来以为他们是相识的熟人,结果几句话没聊好,那两个成年人突然一脚踹倒前面的推车,车上的碳火扫落一地。 小老板捏起拳头,冲向离他最近的那人,却反被推倒在地上,按住一阵拳打脚踢。 如果是陌生人,刘易估计嘆口气也就走开了,可偏偏这孩子和他说过几句话。 於是刘易走上前去,推开那俩成年人,“怎么回事?为什么打人。” 刘易身材高大,气质凌厉,腰间还挎著长剑,乍一看非常唬人。 那两个流氓见状也不敢再动手,其中体型圆润的混混恶狠狠地说道,“外乡人,这里是白港。白港人要想活的久,都知道一件事,你知道是什么?” 刘易善解人意地应和道,“是什么?” “不管閒事!滚开!” 说著,他一把推向刘易的胸膛。 刘易反手抓住他的手腕,转头问小老板,“孩子,他们为什么打你?” 小老板坐在地上,狠狠地咬著嘴唇,却不说话。 这时候另外一个瘦削却更凶狠的流氓说到,“外乡人,在这个地方摆摊,要给长鱼帮交份子钱。这小子不肯给钱,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么?” 小老板爭辩道,“份子钱一天三十个铜分,从我爷爷在这里摆摊就是这个价钱,你们今天却要收我一个银鹿!” “你爷爷,老巴里?他已经死了。即便他还活著,今天也是一个银鹿!” 一天一个银鹿的“份子钱”? 第22章 小吉米,给你个主人要不要? 刘易环视周围,其他摊主依旧在忙自己的事情,招揽客人,收钱退钱,似乎对这里正在发生的事情漠不关心,但是闪躲的视线却又时不时飘过来。 没有人站出来说,以前是怎样,现在又是怎样。 也没有关心一个勉强自立的少年是否遭遇到了不公,而这份不公会不会落在自己头上。 看来重点不在於“份子钱”到底是不是一个银鹿一天,而是在於这两个混混及他们身后的“长鱼帮”对这个鱼市有著绝对的统治力。 刘易嘆口气,看来还是自己给男孩的一个银鹿被人看见了,才惹出来的事端。 “凯文,拿一个银鹿给我。” 凯文取出一个银鹿,递到刘易手里,刘易捏住银幣转身递向两个混混。 “这是他今天的管理费。” 矮胖混混嘴角一挑,冷笑著抓起手上的银幣想要拿走,却发现银幣丝毫不动。 他抬头看向刘易,微眯的眼睛里反射出危险的光,刘易却不在意地一咧嘴,“我想,这应该不会给小老板惹麻烦吧?” 小混混打个哈哈,“给你个面子,今天就放过他。” 这一回,轻轻一扯,银幣就落在他的手心里。 小混混对著银鹿吹了口气,放在耳边听了一下,然后满意地將钱收进怀里。 他恶狠狠地对小老板说到,“小子,你这次运气不错,下次眼睛擦亮一点。” “记住,这个市场,我说你能做,你就能做,我说你不能做,你就做不了一点。看到他们了么?” 混混朝周围的摊主们一挥手,“你滚了,自然有人补进来,你信不信,现在就已经有人在琢磨让自己的亲戚来顶替你的位置!” 然后他点点自己的太阳穴,便转身离开。 等两个混混走远,小老板沉默地將小车扶起来,又把散落在地面的生蚝一个个捡起,放回炉火上。 只是炉火早已熄灭,生蚝上也粘满了泥水。 刘易静静地看著他徒劳地试图重新开始营业,却对站在一旁的自己不闻不问,不由得问道,“小朋友,我帮你出了一个银幣,你不打算表示一下?” 小老板冷漠地看了他一眼,“那又不是我请你给的。” 凯文闻言气道,“喂,小子,我老师帮了你,你就这样感谢他么?” 小老板不说话。 刘易制止了凯文,“小老板,一个银鹿也不少了。这样吧,反正你今天生意也做不下去了,给我们当嚮导,带我们四处逛逛如何?那一个银鹿就当做是预支的酬劳了。” 小老板低著头想了一下,点头答应道,“可以,但是只有这一天。” “如果我们没尽兴的话,就再雇你一天,我另外给钱。” “一言为定!” 小老板把推车藏到一个巷子里用草蓆遮起来后,就领著师徒二人在外港好好的逛了逛。 閒聊中,刘易知道了小老板叫做吉米,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吉米今年十一岁,比凯文还小三岁,是看体型,却比实际年龄又要小很多。 两周前,他的爷爷,也是他唯一的亲人病死在家里。 在邻居们的帮助下,吉米用尽家里仅有的一点积蓄安葬了爷爷,之后便依靠在鱼市推个小摊子卖烤生蚝独自生活。 生蚝是他自己下海捞的,但是木炭和蒜还得钱买。 忙碌一整天,挣的钱一大半要上交给占据市场的长鱼帮,剩下的只够他勉强果腹。 不过今天刘易给他的一个银鹿够他销一段时间了,所以离开了压抑的鱼市之后,吉米也开朗了起来,和两人一路聊,直到夜色黑透,才回到鱼王广场附近。 临別时,刘易发出邀约,“小子,今天你表现不错,明天天亮之后就在这里等我,和今天一样,一个银鹿。” 小吉米激动地答应下来,“啊,啊,谢谢你,尊敬的学士!” 这一整天,吉米听到凯文一直叫刘易老师,加上刘易气质儒雅,便以为凯文是一个游歷的学士。 而刘易也没有反驳,就让他这么叫著。 等吉米走远以后,凯文问到,“老师,刚才吉米带我们去的地方,白天我们都逛得差不多了,明天真的有必要再让给我们当嚮导么?” 刘易解释道,“你有没有注意,我们离开鱼市的时候,那两个混混就在不远处看著。如果他这两天还去摆摊,我担心他出事,可是如果他不去,又没有收入…… 对我们来说,一个银鹿算不了什么,对他来说却很重要。” 夜里的白港也很热闹,刘易两人刚回到“白鮭鱼”没多久,酒馆老板请来的吟游诗人就弹起了三弦琴,伴隨著流淌的琴声,一个关於传奇骑士,“高个”邓肯的故事被诗人用悠扬的曲调缓缓吟唱出来。 吟游诗人的嗓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哪怕是对故事不感兴趣的人,听到这美妙的吟唱也会沉醉其中。 显然和刘易一样想法的不在少数,当邓肯爵士的故事结束了第一个段落,酒馆里的食客们纷纷拍手叫好。 在热烈的鼓掌声中,吟游诗人摘下头上的帽子,向观眾们行了一个繁复的鞠躬礼后,便闪到一个角落开始休息。 刘易抿了一口酒,“他这是结束了么?” 凯文回答道,“没有,照例他会休息几分钟,然后接著之前的內容继续表演。” “那你之前听过这个故事没?” “『高个子邓肯爵士的故事,我小时候就听过。他曾经是御林铁卫队长,服务於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五世国王,是骑士中的典范。每一个想要成为骑士的少年都是听著他的故事长大的。” “这样啊……那刚才故事里说的那个七子审判是什么意思?” “七子审判……”凯文挠挠头,不知道怎么解释,“这要怎么说呢?” “就是当別人指控你犯下了罪行,而你又坚决否认时,双方可以提出举行比武审判,让七神来决定你是否有罪。” “比武审判是一对一的决斗,由指控者和被指控者或者他们的代理骑士进行决斗,以决定胜败。” “如果其中任何一方觉得不公平,就可以將比武审判升级成七子审判,规则和比武审判一样,胜者胜,败者败。” 刘易问道,“那伟大的七神在里面起到什么作用呢?” 凯文理所当然地回答道,“当然是庇护无辜之人啊。” 刘易闻言嗤之以鼻,“所以说打贏了就是受七神庇护的无辜者,打输了就是罪人。呵,那岂不是说谁块头大,功夫好,他就可以为所欲为?” 对这种神圣习俗激烈地表达一番不满后,刘易接著对凯文问道,“比武审判是在七神的注视下进行的,那北境人呢?之前你跟我说北境信奉的是旧神。” “北境其他地方我不知道,不过白港不一样,曼德勒家族本来就是南方人,而且往来白港的南方人很多,所以这里信仰七神的人远远多於信仰旧神的人。” 刘易思索著,有机会的话,倒是可以去这里的七神圣堂看一下。 老实说,骑士的身份还是挺有用的,而且还不用考试办证拿执照。 既然一时半会儿甩不掉骑士的標籤,不如多了解一些七神信仰的教义,將其坐实算了。 这时候,吟游诗人再一次登场,在观眾们的欢呼声再一次开始表演起来。 第二天上午,刘易和凯文穿戴整齐,来到前一天和吉米约定的地方。 今天小吉米不仅把头髮和身体洗乾净了,还特意穿上了一身乾净衣服。 虽然衣服打满了补丁,而且没有完全晾乾,却能看出他对这份临时工作很用心。 见到自己的僱主,小吉米抚胸行礼,“早安,学士。” “早安,小吉米。” “学士先生今天想去哪里呢?” “带我们去看看白港的七神圣堂,我们想去祷告一下。” “愿七神保护你,学士。我们白港最大的七神圣堂就在內港那边,叫做雪圣堂……” 在小吉米絮絮叨叨的介绍里,刘易游览了用白石砌成的雪圣堂,又看过其他几个小一些的社区圣堂后,刘易把凯文打发去继续寻找开往君临城的商船。 他自己则在小吉米的带领下来到了银匠们聚集的银匠街。 白港不但是一个商业发达的港口城市,辖区內又颇多银矿,而银矿通常又会伴生金矿,因此这里的金银加工与兑换业务十分发达。 刘易手头有一百个艾泽拉斯金幣,他准备在这里把它们全部换成七国的金龙,不然以后每次用到金幣的时候,还得和別人就兑换比例討价还价,很麻烦。 来到这个街区之后,吉米的神色和动作明显拘谨了许多,因为这边已经属於內港区域,不仅在街角站岗的卫兵数量明显多了起来,来往行人的衣著也都光鲜亮丽。 而衣衫襤褸的小吉米一看就知道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下等人,如果不是有刘易带著吉米,现在吉米很可能已经被捏著脖子轰出去了。 刘易见状轻轻拍拍少年的背脊,“嘿,小子,站直了。虽然只有一天,但你现在也是我的隨从,不要给我丟脸!” 话语虽然严厉,口气却不重,吉米闻言站直了身体,神色也鬆弛了许多。 刘易这才笑道,“好样的,很有精神。” 街上的银匠铺子很多,门头装潢也很相似,刘易根本看不出什么区別,而关於这些铺子的信息对于吉米而言更是陌生如另一个世界的事情,於是刘易隨便找了个看著顺眼的铺子走了进去。 装著粗铁柵栏的柜檯后坐著一个皮肤鬆弛、头髮白的老者,正叮叮噹噹的敲打著面前的细银条。 刘易问候到,“老板?” 老头闻言停下手里的活计,“有什么事情么?” “你这里可以將外国金幣兑换成金龙么?” “哪里的金幣?” “你自己看吧。” 刘易把从艾泽拉斯带过来的一枚金幣递给老板,老板接过去仔细端详了一下,说到,“一般的金幣,和金龙都有固定的兑换价。但是你这个金幣,我没有见过。我能看看它的成色么?” “请便。” 老头拿起一把小小的銼子在金幣的边缘銼下一点金粉,又把天平拿过来称量了一下,最后把金幣递迴给刘易,“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用一个半金龙收。” “如果量大呢?” “量大的话,还会便宜一点。你知道的,毕竟物以稀为贵。” “好,我再考虑考虑。” 接著刘易转身离开,又去了其他几家铺子。 等把街面上的银匠铺子都跑了一遍后,刘易发现兑换价格都差不多。 其中开价最高的,也就给开到1.7个金龙换一个艾泽拉斯金幣。 虽然没有太多的溢价,但是考虑到未来钱时候的方便,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开价最高的这一家,並且约定在隔天上午把剩下的金幣都带过来,一次性全部换成金龙。 离开银匠街,在回鱼王广场的路上,刘易问吉米,“吉米,我现在只有凯文一个学生,还差一个会赶马车的僕役。你有没有兴趣跟著我,给我打杂?” 吉米肉眼可见地紧张起来,“啊,啊,我,我不会赶马车。” “不会可以学。” 吉米毕竟年纪小了,也许是对这种突然的展开接受不能,纠结了半天后,还是没有答应,而是问到,“学士,我能考虑一下么?” “当然可以,你可以明天告诉我你的决定。” “好的,我明天一定给你一个答覆。” 两天的相处下来,刘易已经能够確认吉米是一个机灵又勇敢而且內心仍然纯净的小孩。 而且吉米的经歷,让刘易不由得想起另一个叫做吉米仔的朋友。 吉米仔小时候是个小贩,因为没有靠山,经常被黑社会欺负。 后来,为了不被欺负,他加入了黑社会组织和连胜,一点点的往上爬,最后竟成了话事人,但是他的內心也被蒙上了黑色的淤泥,永远失去了自由。 刘易不希望眼前这个孩子走上一样的路,更担心他连这样的路都走不了,最后饿死在暗巷中。 回到酒馆和凯文匯合之后,刘易得知今天还是没有找到去君临的合適船只,只能嘆息道,“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就走陆路去君临吧,克莱格他们今天应该还没走,我们去把哈利送我的那架马车要回来。到时候我们仨换著驾车,你应该会轻鬆一些。” 仨?哪来的仨?凯文很疑惑,“老师,我们不是两个人么?” 刘易一拍脑门,“哦,忘了跟你说,我觉得小吉米不错,正好平时也给你安排太多杂事,耽搁了你的修行,所以准备把他收下作僕役。你觉得呢?” “当然没问题,只是他现在年纪太小了,还派不上什么用场。” “不打紧,就算是一张草纸都用它的用处,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可是计划总比不上变化快,第二天当刘易再一次来到和吉米约定的地方时,在那里等著的不是吉米,而是另一个不认识的小男孩。 第23章 希望与死亡 小男孩和吉米的年纪差不多,只看长相似乎要更市侩一些。 看到刘易,小男孩諂笑著迎上来,深深鞠了一躬,问道,“你是刘易学士么?” “是我,你是谁?” 得到刘易的確认后,小男孩说道,“我叫艾伯特,是吉米的弟弟。吉米今天生病了,让我来接替他给你带路。” 弟弟? 刘易一抬眉,“他跟你说今天我们要去哪里了么?” “是的,唐德利恩先生家的银匠铺。” 唐德利恩……这確实是昨天约好和他交易的银匠铺。 可是自己已经认识路了啊? 他突然有些担心吉米。 “走吧。吉米生了什么病啊?” “我也不知道,就是一直咳嗽。不过我给他吃了点草药,他正在家里休息,过两天应该就好了。你先跟我来吧。” 於是在小男孩的带领下,刘易和凯文穿街走巷,不知不觉间就走到一个偏僻的巷子里。 这不是去银匠街的路,刘易停下来,问到,“这是走错路了吧?” 小男孩回过头,吐著舌头做了一个鬼脸,转身跑远。 接著,从小巷子的两头走出七八个手持短刀斧子的男子,將他们师徒围在中间,而前天踹倒吉米摊子的混混赫然在列。 “尊敬的学士大人,如果你脑子还没有被羊皮纸塞满,我认为你应该乖乖把背袋里的金幣交出来。也许我们可以考虑给你留一条舌头,让你可以靠讲故事挣点麵包。” 领头的是个皮肤黝黑的壮汉,他手里拎著根一头钉著钉子的木棒,一晃一晃地狞笑著靠近刘易,戏謔地说到,“你想想,在旧镇读书那么多年,什么成就都还没有得到,就死在这个阴暗的角落,不可惜么?” 刘易踉蹌退后一步,跌跌撞撞地和凯文贴到一起,用颤抖的声音地问道,“你,你们想要干什么? 这里可是白港,是城墙之內,受到曼德勒伯爵庇护的地方!大白天公然劫掠,你们这是无视曼德勒家族的威严!” 黝黑男子哈哈一笑,“曼德勒家族?愿七神保佑伯爵大人长命百岁。曼德勒家族是巨人,我们是小小的蚂蚁。 虽然他动一动脚就能把我们踩死,但是巨人又哪里会理会小小的蚂蚁窝发生什么呢?你就別指望有巡逻的卫兵来救你了,这里可是我们精心挑选出来的地方。” 刘易的脸色已经变得惨白,豆大的汗珠沿著鬢角流下,沾湿了衣角。 他嘶哑的咆哮著,“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就算杀死我们,尸体很快就会被人发现的,你们一个也逃不了!” 在他身后,凯文紧紧抓住刘易的衣襟,低著头,身体不住地抖动著,如同筛糠。 看到猎物如此无能狂怒的表现,让领头的劫匪更加得意起来,他轻蔑地说道,“所以旧镇的学士都是只会读书的白痴么?这条小巷两边的房子都是空的,没有人住。干掉你们,再把尸体往里面一扔,等尸体腐烂成白骨,都不会有人知道。” 这时候一个瘦削阴狠的混混突然插嘴道,“大乔伊,不要跟他们废话了,老大可没说要让他们活著离开。”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黑皮汉子不满的说道,“你白痴么?我和他们玩玩怎么了?老大也没说不能……” 刘易突然插话道,“最后一个问题,你们是怎么知道我身上带了金幣的?” “哈哈,你昨天满大街问金价……” 大乔伊说著说著,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他突然意识到,对面这个高个儿傻瓜紧张到发抖的声音变得镇定而低沉。 刘易看著他,眼神像是看著一个死人,“你们准备得挺周到,不然我还会觉得有些棘手,希望选择这里的时候,你们考虑过自己的需求。凯文,后面三个交给你没问题吧?” 凯文无所谓的嗤笑道,“问题不大,老师。” 当看到对面这个木訥怯懦的汉子从剑鞘里拔出一柄寒光四射的宝剑时,大乔伊一时间感到有些困惑。 他问身边的同伴,“这傢伙不是学士么?” 踹倒吉米小推车混混二人组中,矮胖的那个,也是一副迷茫的神色,“吉米那小杂种是这么说的……” 话音还飘在空气中,一道凌厉的剑光已经向他的脸上劈来。 几十次心跳后,七名手持凶器的匪徒变成了七具手持凶器的尸体。 刘易用脚尖踹著地上的尸体,抱怨道,“凯文,你怎么不提醒我留一个活口?都死了,找谁问吉米的地址。” 凯文在劫匪的衣服上蹭掉剑刃上的鲜血,无奈道,“不是,老师,你也没说要留活口啊。你一声不吭地出手,我还以为你有什么特別的打算呢。而且你刚才的演技太浮夸了,除了笑,我根本想不到其他事情……” 刘易挠挠头,“那现在怎么办?” 就在他师徒二人发愁的时候,巷子里一处凹陷的角落,名叫艾伯特的小男孩正捂著嘴瑟瑟发抖,脚下腥臭的尿液流了一地。 他原本计划著在这个角落躲一会儿,等事情了结之后,也许能从两个肥羊的身上翻出一些老大们不要的东西带走,也不算白跑一趟。 事情也的確结束得如他意料中一般快速,只是最后站著的人,却不是他以为的人。 “那边的小子你过来!” 突然间,高个子学士(?)那凶残的声音响起,嚇得他转身就逃。 还没等他跑出两步,一阵凉风从他耳边拂过,那柄和他的身高差不多长的利剑直直插进他跟前的地面上。 看著散发著血光的剑刃,艾伯特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坐在墙角,周围的黑帮尸体已经不见影踪,而那两个杀神正蹲在他的身前。 他挣扎著站起来,想要逃跑,却被一张大手摁住了脑门,对方湿热的手心让艾伯特既腻歪又恐惧。 “不要乱动,我不太控制得住自己的力气。” 这声音里的温度,让艾伯特一下冷静下来,微微颤抖。 大个子学士问到,“小子,你知道吉米家怎么走么?” 艾伯特下意识地摇摇头,隨即又重重的点头,“我知道,大人,我知道他家在哪里!我和他一起长大,我是他的好朋友,求你放过我!” “你是他的好朋友?” 刘易本能的不相信。 艾伯特著力辩解道,“是的,昨天他跟我说有个学士大人要招他作僕役!他还说要把他的生蚝摊子让给我!” “那是你告诉那些混混我和吉米有约定的事情么?” “不是!大乔伊他们从银匠街的眼线那里听说,吉米带著一个大水鱼在找人换钱,主动找上门来的!就是昨天晚上的事儿!” 刘易听到这里,不再说话,心里暗暗悔恨,果然都是因为他。 沉默了片刻,刘易继续问到,“然后呢?” “大乔伊他们让吉米把你带去这条巷子,吉米不肯,他们就打了吉米一顿。我当时正在跟吉米一起玩,他们就让我来代替他! 他们说,如果我不去,吉米和我就没用了,他不仅要把吉米打死,还要把我也打死!” 被打了一顿?! 刘易心里一紧,“走吧,带我们去吉米家。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以七神之名发誓,会放你回家。” 真的么?艾伯特不敢问出口,他害怕听到答案。 有了希望,虽然很渺茫,但是艾伯特终於心甘情愿的为刘易带路。 至於半路逃跑,他没想过。 见过刘易的身手后,他不敢赌是自己的脚快,还是对方的剑快。 没多久,三人就来到另一条破烂的小巷,巷子两侧的屋门口,小孩坐在泥水里玩,大人在操持著自己活计。 刘易从他们身边走过,投来的只有木然冷漠的目光。 走到巷子尽头的一个低矮的木棚子,艾伯特轻轻推开门,“吉米,你还好么?” “艾伯特……你去哪里了?” 吉米微弱的声音从一张杂乱的床上响起。 这是一间矮小逼仄的房子,发黑的茅草盖在房顶,墙角放著一个水缸,里面养著从海里捞上来的生蚝。 床边摆著许多没有剥开过的大蒜,还有一些破旧的衣服被翻得乱糟糟的,散落各处。 刘易几步跨过去,轻轻坐在床沿,“小吉米,是我,你的学士老爷。” “刘易学士?” 吉米抬起头,一只眼睛闭著,另外一只眼睛眼皮肿的厉害,只留下一条细微的空隙。 稚嫩的脸上残留著被抹晕开的血跡,看得刘易心里抽了一下。 声音里的惊喜转瞬即逝,他慌张地说道,“学士大人,我没有出卖你!他们说要给我钱,还打我,但是我没有出卖你!” 吉米挣扎著想要坐起来,却根本移动不了身体,怀里抱著的木头小鸭子也掉在了地上。 刘易见状把他按回去,又捡起小鸭子放进他的怀里,安慰到,“我知道,我都知道。你的朋友艾伯特都告诉我了,你是个好小伙儿。” 接著,刘易揭开吉米盖在身上的骯脏被子,没有了被子的遮盖,吉米布满青紫的身体暴露出来,同时,一条手臂和一只小腿各有一处不自然的错位,伤处的肌肉高高肿起,蜡黄的皮肤几乎绷得透明。 刘易闭上眼,冷静了片刻,柔声问到,“孩子,昨天问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僕从,你想好了么?” 小吉米眼睛剎那间充满了光,“我愿意的!我爷爷说过,能跟隨一个公道的上等人做僕从是我……最好的出路,我爷爷说……” 恍然间,小吉米的眼神突然开始涣散,在对未来满满的憧憬中,他的脑袋向后一沉,闭上了双眼。 刘易徒劳地想要挤压出身体里可能存在的光明之力,可是无论他如何努力,身体都只是传来一阵阵剧烈的抽痛。 用颤抖的手轻轻按住吉米脖子上的大动脉,感受著那令人绝望的平静,刘易心中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撕裂一般的痛。 小朋友,原来你最大的愿望,是给自己找个上等人老爷作主人么? 又重重看了一眼后,刘易用被子轻轻盖住吉米的脸,转身问艾伯特,“这里的人,怎么处理遗骸?” 已经意识到发生什么事情的艾伯特,泪流满脸。 他哽咽说到,“圣堂的静默修女会处理尸体,如果给钱的话,他们会得到很好的对待。” “凯文,你回去『白鮭鱼』,把我的胸甲和『海蛇之击』带过来。” 凯文没有多问,开门离开,他猜到了自己老师想做什么。 接著刘易抱起吉米瘦小的身体,跟隨艾伯特来到最近的一个圣堂,向圣堂捐献了一个银月后,將吉米的尸体交给了一个穿著黑色罩袍的静默姐妹,叮嘱道,“姐妹,请照顾好他,这是一个诚实的孩子。” 静默姐妹点点头,用草蓆裹住小吉米抱进了圣堂。 直到静默姐妹的身形消失在圣堂高墙的阴影中,刘易捡起落在地上的小木鸭子,第一次仔细端详它。 这是一个做工粗糙的小玩具,用的也是隨处可见的松木,不知道是吉米的爷爷还是爸爸做给他的,价值也许还不到一个铜分。 可从鸭子身上光滑的包浆可以看出,这是吉米生前唯一也是最珍贵的宝物,是他拥有的一切。 刘易沉默的將它塞进怀里,转身离开。 回到吉米的住处,刘易在艾伯特面前蹲下,平视著少年的眼睛,“艾伯特,你和吉米是朋友对么?” 艾伯特忍不住颤抖一下,然后点点头。 “我给你一个银鹿,”刘易双手搭在艾伯特肩上,“我给你一个银鹿,让你帮朋友做点事,你愿不愿意?” 一个银鹿?!艾伯特眼睛一亮,“我愿意,大人,你说吧,我什么都愿意做。” “殴打吉米的人,是叫做长鱼帮吧?你知道他们的据点在哪里,是不是? 天黑之后你带我过去,只要我確认了位置,你就可以带著一个银鹿回家,买你任何想要的东西。” 艾伯特犹豫了一下,问到,“大人,你能收我做你的僕从么?我比小吉米更聪明更强壮。” 刘易闻言一愣,心里不由得升起一阵无力与悲伤,脸上却没有泄露出这种情绪,继续说到,“如果你今晚的表现好,我可以考虑。” 艾伯特欢喜地不住点头,而他为吉米流下的泪水犹自掛在眼角未乾。 第24章 痛!快! 低矮的木棚子里,刘易坐在吉米曾经睡过的床上,安静地擦拭著长刀的锋刃,並不说话。 空气里瀰漫著令人难受的死寂。 艾伯特几次想要开口,找些话题和未来的主人聊一聊,试图拉近关係,却总被刘易以“养精蓄锐”为藉口敷衍过去,渐渐地也沉默下来。 只是男孩的天性让他难以长时间保持安静,在最初的不安渐渐退散之后,他开始忍不住捡起地上的小石头,自己和自己玩起来。 刘易见状也不阻拦,只要这孩子不离开这间屋子,就任由他给自己找事做。 在这种默然的等待中,夕阳沉入白刃河西岸的群山中,浓重的夜色笼罩了外港。 透过破烂的窗口,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刘易把胸甲穿上,扎紧,用外衣遮住,又把长刀背上,下令道,“走吧,孩子。” “好的,主人!” 艾伯特丟下手里的木棍,兴冲冲的推开木棚子破烂的小门,领著刘易从没有人跡的犄角旮旯向外港的码头走去。 到了码头后,艾伯特指著一栋喧闹的两层小楼低声说到,“主人,那就是长鱼帮的赌坊,这个时间点,包括老大在內的所有人都在里面。” 刘易轻轻按住他的肩,“你现在就回去吧,不论谁问到你,你都说没见过我。” 掏出两个银鹿弹到艾伯特的手里后,刘易迈开步子向赌坊大步走去。 “海蛇之击”这样的长刀,最適合的战场,就是赌坊这样封闭却又有足够施展空间的地方,刘易感觉到背上的长刀在颤抖在轻鸣,它在竭力嘶吼,渴望著敌人的血肉! 外港的码头,是来往白港的商船们停泊和卸货的地方。 这里聚集了大量的装卸工人、商船水手和为他们服务的各种商铺。 有量大管饱的便宜餐馆,有价廉物美的小酒馆,还有兼营著酒馆业务的小妓院和赌坊。 毕竟工人和水手们大多是从乡下来的壮小伙儿,没家没室,手上挣了两个钱也存不住,很快便將自己的生命和积蓄消磨在这些廉价的欢乐里。 长鱼帮作为一个盘踞在外港区的“有活力的社会团体”,自然也不会无视这块財源。 而这个叫做“鱼角”,主营赌博业务的酒馆,就是长鱼帮自己的產业。 白天的“业务”忙完之后,长鱼帮的核心骨干们,通常会来到“鱼角”的二楼,一来是向自己的老大匯报工作,领取报酬。 二来也是在自己家的赌场里爽一把,顺便帮忙镇场子,免得有不开眼的傢伙仗著自己的力气在赌场里惹事。 长鱼帮的老大叫做“大嘴巴拉德”,此刻正在二楼听取手下们的匯报。 听来听去,都是什么自己家的谁谁和某某帮的谁谁衝突了,討债的时候,把谁谁的脚筋挑了之类没什么意思的事情。 巴拉德不想听,但是又不能不听,因为这就是老大的职责。 哪怕什么决定也不做,只要还坐在那张纹繁复的靠背椅上,就是在向所有人证明这个小小的帮派仍在他的控制之中,对於他来说,这很重要。 “对了,昨天大乔伊不是捞到一条大水鱼,情况怎么样了?” 巴拉德突然问到。 手下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知道答案。 片刻的安静后,一个捲髮青年试探著回答道,“老大,昨天你不是让他们去问问消息么?” “是么?”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1???.???】 巴拉德揉揉太阳穴,好像是有些印象。 昨天去內城,被自己的后台老板加得里爵士训斥了一顿,回来之后喝了不少闷酒。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一时兴起,跟著大乔伊一起去找了那个领著大水鱼去银匠街的小崽子家里问消息,似乎还亲自动手打了那个孩子一顿。 当时下手重了点……可是怎么办呢? 谁让那孩子这么大胆,竟敢拒绝自己? 他不知道自己是长鱼帮的老大么? 他不知道作为老大的尊严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么? 他怎么敢! 不过即便是自己受到冒犯在先,巴拉德现在想起来,多少还是有些后悔,毕竟那还只是个孩子。 明天找个手下给那孩子送两条鲜鱼过去,让他补补,等身体恢復之后收到手下来给份差事,就当作补偿好了。 不过这都是明天的事情,今天的工作做完,得找个姑娘泄泄火。 至於那个小孩会不会死在这几天? 愿七神保佑他吧。 就在巴拉德心猿意马,打算派人叫俩姑娘过来的时候,突然听到一楼的大厅一阵鬼哭狼嚎。 一个手下跌跌撞撞地跑上来,站在楼梯的台阶上喊道,“老大,老大,有人来闹事!杰米和多里安他们已经死了!啊!!” 接著,正在二楼议事的眾头领便看见这忠诚的青年胸间突兀的出现一支刀尖。 他徒劳的伸手想要抓住这冰冷的铁片,但刀尖却如同来时一样突兀地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青年残存的生机。 当他软软地倒在楼梯上后,一个身材高大浑身浴血的壮汉,双手擎著一柄长刀缓缓走了上来。 “大嘴巴拉德,是哪一位?” 闻言,在场的所有人都向自己的老大看去,巴拉德脸色通红地憋了许久,才吐出一个“艹”字。 “是你啊……不好意思,今天冒昧而来,没有准备什么特別的礼物,希望它能代表我对你深深的敬意。” 刘易戏謔地踏上二楼的地板,將手里的人头扔在巴拉德面前的桌上。 巴拉德不由得把身体往后缩了缩,他已经认出这脑袋的原主人,是他手下最得力的打手,“黑拳”拉夫。 “你是谁?”巴拉德强自按下心中的惊恐,问到,“我有什么地方得罪你了么?让你不辞辛劳地亲自跑这一趟。” “今天上午,我被一伙自称是长鱼帮的劫匪抢劫,想要夺走我的財產,而我新收的贴身僕人则被活活打死在家里。我想这可能就是你得罪我的地方?” 码的!这帮废物,钱没抢到,也不知道回来报个信儿? 关键是,现在苦主上门来找麻烦,却连一个背锅的都没有,那我这个老大当起来还有什么意思? 巴拉德皱起眉头,做出威严又镇定的表情,“我想这里面可能有些误会……” 此时的刘易边说话边往前,已经將圆桌前的六个人都纳入长刀的攻击距离之下,於是也不再废话,一记横扫砍断两个想要暴起反抗的混混的手臂。 得益於巴拉德的疑心病,在二楼议事的这些小头目,没有一个带了武器,身上的装备连一楼的打手们都不如。 虽然拿的是长刀,但是刘易一手握住刀柄,一首握住刀身下半部没有锋刃的位置,將长刀用成了短刀,使得他在狭窄的空间內也能將一柄长刀挥舞得像游鱼一般灵活。 片刻之后,二楼已经没有站立著的人,而巴拉德早已趁乱从窗户跳了出去。 不过巴拉德这两天的运气的確不好,在落到地面的一剎那,他的脚踝不小心歪了一下,卡巴一声后,一阵钻心的疼痛將他击倒在地。 当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准备继续逃命时,就看到那个恐怖的身影已经站在他的面前。 巴拉德艰难得咽了口唾沫,“大大大人,我错了,我不应该叫人给你惹麻烦,我愿意赔偿,你丟了多少钱,我都可以双倍,不,十倍赔偿,只要你给我留一条命!” 刘易伸手摸了一下右臂被割开的袖子,和下面的伤口,“你看,我受伤了,而且是伤到了持刀的手臂。我杀了你那么多兄弟,你能忍?要不你还是反击一下?” 巴拉德扯起嘴角,不自然地笑了一下,“大人说笑了,我是独生子,哪里来的兄弟。你认识加得里爵士么……” 一边说,他的手一边摸向背后的匕首,还没等他碰到刀柄,一道冷光便划过他的喉咙。 巴拉德捂住自己的脖子,倒在地上拼命挣扎,滚烫的鲜血和生命快速从他的指缝间溜走,在地上染出一滩红色的污跡。 片刻之后,躺在地上的黑帮老大不再动弹,刘易蹲下来在他的身上摸索了一番,找到一柄漂亮的匕首和几件金饰品还有几块金幣和银幣。 就在他打算沿来路返回时,之前逃散的赌客,已经带著几名手持长枪的卫兵从城內跑来。 刘易看了一眼和艾伯特分手的角落,已经没有了小男孩的身影,心里鬆了一口气:孩子,这不是我食言,而是你自己没能把握住机会。 收刀入鞘后,刘易朝著码头撒腿就跑,临近海边时,纵身一跃跳入海中,只留下给追兵们留下一个模糊的身影。 潜行在水里许久,直到憋不住气,刘易才从水里把头抬起来。 回头望去,海港在刘易的眼中只剩下隱隱绰绰的轮廓。 浮出水面后,隨著海浪上下起伏,怀中的小鸭子跟著滑落出来。 看到小鸭子被轻柔的海风推著漂远,刘易想要伸手抓住,却又在咫尺之遥外停下。 就这样吧,就让小鸭子在海里自由自在的快乐沉浮吧,这才是属於它的地方。 这里不会有人把它劈碎,当做薪柴烧掉,也不会有人把它踩在脚下,视作无用的尘埃。 “再见了,小鸭子。” 刘易喃喃向它告別。 在银色的月光下,小鸭子欢笑著游向大海的深处,融化在夜色中。 二十几分钟后,在城墙外的一处滩涂,刘易拖著湿漉漉的身体,吃力地爬上岸。 他的確没有骗巴拉德,他真的受伤了。 毕竟独自一人披著一件胸甲对抗十几个爭强好斗的混混,还是在狭窄的建筑物里,又没有超凡力量的加持,就算对他来说也是太过勉强。 除了被胸甲保护住的躯干位置以外,没有防护的四肢被砍被刺,甚至被咬出不少伤口。 好在是突然袭击,一举击杀了一楼守卫们的头目,导致对方士气崩溃,否则刘易大概率只能杀几个人泄愤,然后就狼狈逃窜——就跟现在一样。 这回能够诛杀首恶,已是意外之喜,付出点代价,也是应有之理。 从滩涂向內陆走去,刘易步履蹣跚地走了一个多小时,终於来到白港外的小镇,看见凯文正在镇外的路口焦急地四处张望。 由於在冰凉的海水里泡了许久,伤口失血过多的刘易,此时晕眩不止。 轻轻喊了一声,“喂,小子!”,便俯身扑倒在地。 许久之后,喉咙里的焦渴让刘易从漫长的昏迷中醒了过来,他闭著眼睛听了会儿周围的动静,没有发现异样,才睁开眼睛观察起身边的环境。 头上一片厚实的草蓆,身边堆著成捆的草料,还有马匹的嘶鸣时不时响起,而凯文正靠著一垛乾草闭目休息。 身上的伤口,也被简单的包扎起来。 他叫出学生的名字,“凯文……”,却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而无力。 即便如此,凯文依然被惊醒过来,欣喜道,“老师,你醒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是晚钟镇的一户农户家的马厩里,现在我们正借住在这里。 你被劫道的歹徒打伤之后,酒馆怕惹麻烦不让我们住。我了十个铜分才请得这户人家把马厩借给我们。” 被劫道的打伤之后,无处可去的可怜旅人,这就是凯文为他们编造的新身份了。 刘易又费劲地问到,“多久了?” “你是说你昏迷之后么?没有过夜,天都还没亮。” 晕厥了大半夜……这具身体真是孱弱。 虽然凯文没有参与夜里的战斗,只看刘易身上的伤口,便知道当时的战斗是多么激烈。 要知道,他的老师之前不说受伤,连一点油皮都没擦破过。 於是当刘易提出马上离开时,让凯文很担心,老师身上这么多处伤,如果著急出发,会不会让伤势恶化? 而身为伤员的刘易却不在意伤势,相比之下,他更不愿意被黑帮或者黑帮的后台发现行踪,让更多人被自己连累——一个吉米已经足够了。 於是刘易醒来后,对伤口重新包扎了一番,趁著天色蒙蒙亮时,两人就带上行李和三匹马悄悄离开。 到了镇外的大道上出现了两个分支,在岔口上竖著两块牌子,刘易不认字,就让凯文念给他听,“老师,左边这条路向南,去君临城,我们应该走这边。” 刘易想了想没说话,问到,“这个呢?” “这条路向北,去临冬城。” “那我们走这条路吧。” “啊,我们不是一直都计划去君临城么?” 刘易摇摇头,用沙哑的声音解释道,“不去了,在城里的时候,我们到处跟人询问去君临的货船,肯定有人留意到。 追杀我们的人,要么在港口等我们自投罗网,要么就是派人守在往君临去的陆路上。虽然不一定会有人来,但是我现在的身体状態,不適合冒险。” 第25章 生病了,休息几天 想要隱藏一滴水,最好的方法,不是用铁罐子密封好,挖个地窖藏起来,而是將它倒入大海里。 白刃河作为贯穿北境的商贸大动脉,连接白港和临冬城,途经数个大贵族的领地。 无数的村镇临河而建,村镇之间有道路相连,行人络绎不绝,所以离开晚钟镇后,两人很自然地匯入其中,失去了踪影。 虽然不用再担心被人追杀,可是刘易的身体情况也隨著行程的延伸越来越糟。 他的呼吸变得急促,时不时头痛噁心眩晕,身上的九处伤口也开始不断渗出血液和黄色的组织液。 每一步每一个动作,刘易都能感到伤口上的肌肉在跳动,每一次跳动都带来钻心的疼痛。 刘易心里清楚,这是伤口感染髮炎的病症。 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治疗,可能会死。 这些痛苦,他都没有跟凯文说,只是一味坚持著赶路,心里甚至隱隱有些期待,如果真的就这么死了,是不是就可以回到地球了? 就不用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重复不杀人就要被杀的生活? 於是刘易硬扛著伤病的折磨,一声不吭,终於在离开晚钟镇的第三天上午,毫无徵兆地昏厥过去,从“老东西”身上滚落地面。 凯文见状立刻翻身下马,跪倒在刘易身边抱住他的头,轻轻喊著,“老师,你怎么了,老师?” 刘易没有说话,凯文只看到自己的老师面色潮红,呼吸急促,直翻白眼,似乎马上就要走了。 “老师,喝点水,喝点水就好了…” 凯文慌忙拿出水囊,拔掉塞子,將木嘴塞进刘易的嘴里,可是水流不爭气地从刘易的嘴角滑落,根本灌不进去。 “老师,没事的,你一定没事的。” 他把老师推回老东西的背上,用绳子绑紧,就掉头往回走。 前一天,师徒俩曾经路过一个村庄,凯文想要把刘易带回去,看看有没有流浪巫师或者巫婆可以帮上忙,至少给刘易找一张可以休息的床。 沿著来时路,往回走了一个多小时,刘易的状况並不见好,他在马背上喃喃自语,让凯文忧心如焚。 父亲曾经告诉他,在战场上,有无数英勇的战士因为一处不起眼的小小伤口而死去,死前就和老师现在的症状一样,发烧不止,意识模糊。 想到自己的老师可能就这样默无声息地死去,凯文的眼泪控制不住地流出来。 “老师,你一定会好起来,一定会的!” 凯文握紧拳头擦掉了眼角的泪水,脚步又急促了几分。 “少年,这是你的长辈么?他看上去病得很严重。” 这时候,一个穿著灰色兜帽长袍,背著行囊的禿髮男人突然停下脚步,跟凯文搭訕。 凯文警惕的看过去,男子坦坦荡荡地回望著他,两人对视了片刻,凯文突然发现男子的脖子上露出一个小小的金属锤子吊饰,疑虑瞬间变成欣喜,“你是侍奉七神的修士?” 男子点点头,“我是约翰修士,献身於铁匠,正在效仿我的老师,进行全国巡礼。” 凯文微鞠一躬,“我叫凯文,来自五指半岛的特纳家族,这是我的主人,刘易爵士,我是他的侍从。” 约翰修士快速地扫视了一眼刘易的状况,“你的主人似乎是受伤了,我能知道是怎么回事么?” 凯文说到,“前几天,我的老师为了帮助一个孩童和几名盗匪发生了衝突,受了九处外伤,上午开始就陷入了昏迷中。” 约翰修士点点头,靠近过来,揭开刘易的衣服仔细观察了一会儿,“伤势恢復得不好就会得热病,严重的话会死。你们的旅行必须停步於此,再继续走下去,你能做的只有给你的主人挖一个墓穴了。” 听到自己的老师会死,凯文一下子急了起来,“你能帮助我们么?我的主人有钱,我会付钱的!” “付钱的事情晚点再说吧,”修士合上刘易的衣服,左右张望一下,说到,“我们先找个凉快的地方,让你的主人躺著休息会儿。” 在修士的带领下,凯文牵著马离开了道路,来到白刃河畔一处平整的岸边,把各种物资都卸了下来,找来树枝,用自己的毯子搭了一个简易的帐篷,把刘易放在里面。 简单地安置好病人,约翰修士指挥著凯文去取来河水烧开,自己则走进森林採摘草药,过了一会儿,就抱著一捧各式各样的植物叶出来。 烧好热水,约翰修士为刘易重新清洗了伤口,又用石头把找来的草药碾碎,在伤口上抹上草药浆汁后,重新用清洗乾净的布条进行了包扎。 接著,又把剩余的草药煮成一锅汤汁,吹冷之后餵进了刘易的嘴里。 喝下汤药没多久,刘易的呼吸就平顺了很多。 约翰修士俯身用耳朵贴住刘易的胸口听了一会儿,对凯文说道,“虽然进行了紧急的处理,但是你的主人现在状態並不好,要儘快让他住进真正的房子里,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我去路上看看有没有马车经过,也许有好心人愿意载你们一段路,你就守在这里。” 约翰修士提著长袍的下摆爬回道路后,凯文独自守在刘易身边,驱赶著四处飞舞的蚊虫。 过了一会儿,刘易睁开眼睛,看见凯文跪在自己身边一脸紧张的样子,惨笑一下说到,“我又晕了……” 看著躺在毯子上,面色苍白、虚弱无力的老师,凯文心里十分难过,忍不住埋怨道,“你当时应该把我留在身边的。” “本来就是为了支走你,这是我犯的错,我要自己了结。” “你这样做太危险了,一个人只带一柄刀就衝进敌人的巢穴,太……” 意识到自己想说的话太过无礼,凯文收了收语气,“……可不算是明智的策略。” “哎,是呀。”刘易嘆一口气,“但是怎么办?在城里多呆上几天,慢慢观察,慢慢揣摩么? 纯粹从战斗准备的角度,是应该这样…… 在敌人据点外观察两天,找到目標的行动规律,规划好行进和撤退的路线,等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悄悄潜入进去,干掉目標后马上离去,说不定不知要过多久,对方才会知道他们老大其实早就死了。 可是我不敢等,我害怕等心中的那股激愤消失之后,会发现自己其实也是一个冷漠和怯懦的的人。 我害怕冷静下来之后,自己会开始考虑为一个才见过几面的小孩对上一整个黑帮值不值得。” 他转头问到,“凯文,你觉得值得么?” 凯文想了想,“我不知道。但是我父亲曾经跟我说,维护公义、锄强扶弱,是骑士的信条,需要用生命去守护。” 刘易点点头,“你父亲把你教得很好。” 他没有告诉凯文,长鱼帮老大的喉咙被长刀划开之前的最后一句话,就是问他认不认识一名叫做加得里的爵士。 刘易继续说道,“其实,动手之前,甚至得手之后,藏在水底躲避卫兵时,我都在想,值得不值得。” “老师,你的答案是什么?” 刘易直视凯文的眼睛,“我也没有答案,因为正义没有价格,也就无所谓值得不值得。” 他把头偏回来看向湛蓝的天空,喃喃自语道,“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的正义。你的正义在我的眼里,也许一文不值,也许价值千金。” “不过,为了抢劫別人的財物,而將一个无辜的,辛辛苦苦用双手养活自己的孩子活活打死,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不会是正义。” “也许在领主老爷们那里,这是一件小事,凶手交一笔罚金就能免罪,甚至连罚金也不用交,在后台老板的运作下,城卫队就这样静悄悄的以『自杀』或者其他荒谬的藉口结案。 吉米是个孤儿,没有人会来追究这件事……吉米无声无息地来到这个世界,然后又无声无息的离去……” “不应该,世界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好人因善良和正直而死去,坏人因为邪恶和无耻而活下来。 不应该是这样,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世道不应该是这样,做人不应该……” 说著说著,刘易的脸色变得潮红,神智渐渐模糊,嘴里的话也从维斯特洛语变成了凯文听不懂的汉语。 凯文伸手探了一下刘易的额头,滚烫髮热。 他用帕子蘸上清水,盖住老师的额头,安抚到,“老师,你先休息吧……” 刘易犹自梦囈著,“不应该……不应该……” 许久之后,约翰回来告诉凯文自己拦住了一辆运送土豆的马车,车主愿意將他的老师带到下一个村庄,代价是十个铜星。 於是凯文向车主交付了一个银月,一个铜星,十四个铜分之后,与约翰合力將刘易抬上马车的货堆。 约翰修士坐到了车把式身边,而凯文则骑著“快鱼”(他的坐骑的名字,顺便一提,驮马的名字叫做“苦力”),牵著“老东西”和“苦力”跟在马车后面。 最近的一个村庄就在十里地之外,不过村里没有酒馆也没有旅店。 幸好侍奉七神的流浪修士们,在民间的名声一向很好。即便是在信仰旧神的北境,也有普通民眾愿意帮他们。 於是在约翰修士的协调下,凯文从一户农户家里租到一个空仓库,三人就此住了下来。 当天晚上睡到半夜,刘易再次清醒过来,正赶上屋外大雨滂沱。 听著窗外爆裂的风雨声,他的情绪不由得灰暗起来。 他把凯文叫到身边,为自己安排起后事,“凯文,我要是有什么意外,你就继承我的所有財產。 只是,你得答应我,要找个向阳的地方帮我建一座坟墓,我不喜欢寒冷和阴翳。 到时候再用石头帮我立一块碑,上面就写,『刘易·塞里斯(lewie seres),一个还没来得及拯救世界就先死掉的倒霉蛋』”。 凯文皱起眉头问到,“老师,你別这么说,约翰修士会照顾好你的。你就在这里好好修养一段时间,等你身体恢復了,我们继续北上。” 刘易摇摇头,不再说话,闭上眼睛,静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只是,刘易的身体远比他自以为的强壮。 又烧了两天之后,从第三天开始,他的体温就恢復了正常,而且身上的外伤都开始结痂。 到了第十天,刘易的身体就痊癒了,除了九条难看的伤疤,再没有別的后遗症,这让他前几日的自怨自艾显得非常可笑。 这种恢復速度让一直帮忙照顾他的约翰修士都感到诧异,原来格列勒师傅教给我的药方是真的有效的么? 老实说,约翰修士在治病救人这件事上,也是一个二把刀。 热水清洗,涂抹草药,餵病人喝草药汤,这些就是他在修道院里学到的关於治疗的所有本事,再多一点他也不会了。 甚至草药的识別和搭配,也是从老修士那里学到的固定配方,他自己並不会根据病人的症状进行调整。 这段日子里,除了按部就班地为刘易换药煮药,更多是时间,他只是单纯地为刘易祈祷。 刘易最后真的活了下来,在约翰修士看来,必然是七神的庇佑。 对此刘易不以为然,他又不是七神的信徒,七神为什么要庇佑他? 真要是有谁保佑他,那也只能是从刘邦到刘备往下的刘姓列祖列宗。 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想法,不能说给约翰修士说。 一来自己的骑士人设必须立稳了,二来约翰修士好歹算是救了自己一命,不能让他伤心。 当然,对於救命之恩来说,仅仅是不让別人伤心,是远远不够的。 於是刘易找到约翰修士,提出愿意给约翰修士一个金龙作为他治疗自己的报酬。 可是刘易的提议被约翰修士直接拒绝,“爵士,不是我救了你,是七神救了你,只是他们借我的手施行这事而已。如果你一定要感谢,那就在下一个圣堂捐献一些食物吧。我想会有很多人因为你的慷慨而获益。” 可是刘易哪能同意啊,寺庙是怎么回事博览群书的他能不知道? 赎罪券,小男孩,神妓,人皮鼓,双修炉鼎,拿这些关键字在网上隨便一搜,就能搜索出无数衝击人类道德底线的內容。 把钱给他们,还不如扔进水里听个响来得愉悦。 於是刘易近乎是按著约翰修士的手,硬塞进他的衣兜里,最后约翰修士不得不绝望喊道,“爵士,停一下,爵士!你也不希望我走在路上的时候,因为不小心掏出这枚金龙,被人看见后,跟踪我到没人的地方一棍子把我敲死吧!” 听到这话,刘易又想起了白港的小吉米,悻悻收回了手。 “那这样吧,约翰修士,你不是要去临冬城么?我正好也是打算去临冬城,我们一起走吧。” 第26章 修士与战士与吟游诗人 约翰修士来自河间地,出身於一个木匠家庭,是家中长子。 在十七岁那一年,父亲带著他到本地一间修道院里干活儿,因为嫻熟的手艺被认为受到七神之中铁匠的眷顾,在一位老修士的推荐下,加入修道院成为了一名侍奉“铁匠”的修士。 在安达尔人入侵维斯特洛大陆时,他们同时也从厄斯索斯大陆带来了七神的信仰。 所谓七神,是指天父,圣母,铁匠,战士,少女,老嫗和陌客。 在七神教会的解读中,所谓七神,不是七个神灵,而是叫做“七神”的神明的七个种神性形態。 天父,代表公平和审判;圣母,代表养育和母爱;铁匠,代表生產和劳动;少女,代表天真和纯洁;战士,代表战爭和胜利;老嫗代表智慧;陌客,代表死亡和未知。 这七种形態基本涵盖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七神信仰与安达尔人的社会生活,政治体制和司法系统等等意识形態上层结构牢牢绑定在一起,並在颈泽以南大面积取代了先民们古老的旧神信仰,成为信仰的主流,因此又被称为新神。 不过在刘易看来,七神信仰正处於从多神教向一神教过渡的过程中,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在修道院里学习的这几年,约翰学会了读书认字,学会了治病救人,除了本来就很擅长的铁匠手艺之外,还学会了一些铁匠活儿石匠活儿。 虽然成为修士改变了他的命运,但是在修道院里的生活,也让他看到了一些不愿意提起的关於修士们背离正道的事情,这让他的信仰发生了动摇。 於是,他决定离开修道院,效仿自己的老师,格列勒师傅年轻时的做法,沿著大陆海岸,由西向东完成一圈巡游,在苦难与善举中再次稳固心中的信仰。 而今已经过去了四年,临冬城就是他的下一站目的地。 虽然北境人作为先民的后裔,普遍信仰旧神,但是在临冬城作为北境的首府,依然有著少量南方人的后裔。 自从三百年前,坦格利安家族统一七国全境,七国的大贵族间便展开了频繁的联姻和交流。 而不管是联姻还是交换质子(以收养养子的方式进行),离开家乡远赴异域的贵族子弟们,都不会孤身前往,而是会带上一大堆护卫僕役等等。 因此临冬城,也就有了信仰七神的南方人的后裔。 虽然数量不多,也是七神的子民,需要有人去为他们指引信仰的方向,让他们回到七神温暖的怀抱,这就是约翰此行的目地。 “不过只靠零星几个信眾的供奉,你很难生活下来吧?” 对於刘易的疑问,约翰举起胸前的小铁锤,解释道,“不要紧,別忘了除了是个修士,我还是个好木匠。” 留在这个不知名小村落的几天里,约翰並没有把全部时间都费在照顾病人身上。 早晚各检查一次,確保刘易的伤情没有恶化,剩下的端茶倒水的杂活儿便是凯文的工作。 约翰自己,则会利用自己的手艺帮助村里人修缮一下房屋,打造一些工具,既传播了七神的荣光,也为自己换来食物和铜分。 约翰修士欣然接受和刘易师徒一起前往临冬城的提议后,刘易为了避免约翰修士步行太慢,耽搁行程,又掏钱买了头毛驴送给约翰修士作为脚力。 驴的价格便宜,不过五个银月,作为礼物並不过分,又恰好是约翰修士所需,於是他便没有推辞收了下来。 有了代步的力畜,约翰修士发现自己前行的速度是提升了许多,但是这又带来了另一个问题: 之前他孤身旅行时,每几天就会在一个村子停留下来,为村里的人祈祷,做些木工活儿,换取食物和住宿,等攒够钱再继续往下走。 可自从跟刘易组团旅行后,约翰就不能靠干活养活自己了。 刘易的目標很明確,就是临冬城,基本不会在沿途村落停留。 晚上住宿也不会睡在野外,如果是经过稍微繁华一些的村落,刘易一定要找一间酒馆甩开腮帮子大吃一顿,然后在酒馆的房间睡一晚。 即便是没有酒馆的穷乡僻壤,也会让约翰修士出面找到最富裕的农户,钱租下客房休息,绝不肯委屈自己一点。 关键是,刘易自己过得舒服,也从来不会把约翰丟到一边不管,无论是下馆子还是住酒店,都一定要拉上他一起,说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不能自己吃著肉,他连汤都喝不上一口,这可不行。 一次两次还好,三次四次也勉强,可是五次六次之后,约翰心中开始升起浓浓的罪恶感,明明自己是在巡游苦行,怎么就过上了这种轻鬆愉快的生活,嗯? 这要是以后和刘易师徒俩分手了,自己还能適应穷困的生活么? 到时候岂不是要墮落成君临城的圣堂里那些被贵族们包养的猪玀了? 怀著对未来的深深忧虑,在一个喧闹的酒馆里,约翰吃过晚饭,擦乾净嘴边的油渍,委婉提出要不还是分开走算了。 此时的刘易正小口地抿著葡萄酒,听著吟游诗人用轻鬆的曲调讲述一个小僕人怎么勾上女主人怎么意外得到大笔財富的低俗故事。 听到约翰修士的要求,刘易很难理解,“啊?就这么点事情?” 嗤笑一声后,刘易拎著杯子对著约翰说到,“苦行是考验,舒適的生活难道就不能是考验么?约翰修士啊,你这么经不住考验么?” 约翰修士有些气恼,“坚持苦行就是七神对我的考验,你个异乡的战士,懂得什么叫做考验?” 自从刘易知道约翰只比自己大一岁之后,既惊嘆於苦行生活对容貌的摧残,又感觉亲密了很多,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个关係比较紧密的同龄人,於是跟他便亲近起来,不过態度也就隨意了许多。 自从因为伤口感染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后,大难不死的刘易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並不是一个旁观者。 他在这里生活,也可能在这里死去,他已经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在他与这个世界之间那一层透明的障壁,因为一场疾病轰然碎裂。 这时候吟游诗人完成了第一段故事的表演,正坐到边上休息。 酒馆里的客人们各自聊著不同的话题,这种嘈杂而又充满生活气息的氛围,就像纯净的大麦酒浸湿刘易的心脾,让他熏熏然沉醉其中,不由得话也多了起来。 “不懂考验?嘿,我给你说一个关於考验的故事吧。” 兴致一起,刘易抓起凯文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口润润喉,缓缓说道: “很多年以前,我的家乡有一个叫做车里安·瑞弗(cherian river)的修士。 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被盗匪杀害,母亲为了保护他,將他用摇篮装起来,放进河水里飘走。 受到神灵庇护的车里安,在水里漂了三天之后,被一个修道院的老院长救了起来……” “……车里安修士问的问题,老院长答不上来,修道院里的其他兄弟也答不上来……” “……去往圣地的路途是遥远的,在路上,有三个本领高强的战士被他的志向所感动,自愿成为车里安修士的护卫和学生……” “……有一天,车里安修士来到一条宽阔的大河边上,只有一个老妇人撑著船篙在一条小船上等待著渡河的乘客……” “……那亚马逊国的国王才二十三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 “……那蝎女精灵容貌比起国王,丝毫不差,在气质上更狂野几分……” “最后,车里安修士收拾好行李,带著自己的三个学生头也不回地向圣城出发,因为他知道,任何凡世的荣华都比不上信仰的光芒。” 刘易停顿了一下,“而这不过是车里安修士经歷的八十一件考验中,风险最低的一次。 约翰修士,如果说住酒馆吃美食,你就担心自己的信仰会不会动摇,让你接受如亚马逊国这般的考验,你能熬的过去么?” 约翰修士陷入了沉默。 不过邻桌的的一个鬍子大叔接上了话茬,“要是我,肯定熬不过去,娇滴滴的女王,又那么爱他,还这么富裕。脑子正常的人,谁特么还去取什么圣言录! 鬍子大叔的朋友调侃道,“那个修士下面不会是长了根豆芽吧!” 一时间整个酒馆都充满了欢乐的气息。 “哈哈哈哈”xn 刘易这才发现,整个酒馆的客人们都在听他讲故事,连吟游诗人也搬著高脚凳坐到了旁边来。 见刘易注意到自己,吟游诗人用怀里的竖琴弹出一串优美的旋律,向刘易致敬道,“真是个好故事,先生。” “谢谢,”刘易朝他点点头。 “一会儿可以聊聊么?” “当然。” 得到刘易肯定的答覆后,吟游诗人重新登场。 不过他没有接著刚才表演的节目,他知道,酒馆里的客人还沉浸在刘易讲述的这个新鲜有趣的故事里。 於是吟游诗人演唱了几首乡下汉子们喜闻乐见的顏色小调,反倒是搏得了不少掌声。 “我觉得你的这个问题没有意义。” 没有人打岔,沉默良久的约翰修士回答了刘易的问题,“我承认你说的这个故事,在信仰上很有价值,不过终究不过是一个有趣的民间故事罢了,並不能佐证你的观点。 世上哪有什么喝下去就能让男人怀孕的河流?” “这世上当然没有喝下去肚子就会怀孕的河水,但是这个车里安·瑞弗修士在我家乡的歷史上的確是真实存在过的。” 刘易严肃地说道,“在歷史上,他独自一人从修道院出发,向西穿过沙漠瀚海和高山大河,一路上经过了大小数十个国家,歷经艰难险阻,连沿途各国国王送给他的隨从都死了几波,最后了十七年时间,终於从圣城取回几大车圣言录带回家乡,成为当时国王最为倚重的大主教之一。” 约翰修士再一次沉默下来,因为刘易后面说的这个故事,听起来真实了很多。 十七年时间游歷诸国,对於约翰这样的苦行修士来说,並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他自己不也已经游歷了整整四年了么? 刘易也不催促,只让他静静思考,苦行巡礼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不知不觉,夜色已深。 留在酒馆里找乐子的商旅或者本地人陆陆续续离开,吟游诗人收拾好乐器来到约翰修士身边,礼貌地问到,“修士,你应该不会介意一个虔诚的七神信徒坐到你身边吧?” 回过神来约翰修士笑著点点头,“当然,请便。” 吟游诗人摘下蓝色的尖顶帽在胸前划拉了一个复杂的礼节后,拉开椅子坐了下来,向刘易问道,“这位先生,你刚才讲的故事,极有魅力,让人印象无比深刻。我能知道这个故事的名字么?” 刘易想了想,回答道,“这是车里安修士漫长旅途中的一个段落,我们叫他『西行漫记』,亚马逊国篇章。” “『西行漫记』之亚马逊国……” 吟游诗人喃喃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陷入了思考,不过几息之后,他抬起头,“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来自西境的伦纳尔·沃斯,是个游走在七国境內,为人们带去欢乐和美好的吟游诗人。” 刘易不由得笑道,“看得出来。” 这不是很明显么? 伦纳尔耸耸肩膀,迅速进入主题,“刚才听到你说,亚马逊国的遭遇只是车里安修士经歷的八十一件考验之一,那么就是说,除此之外,还有八十个关於考验的故事?” 刘易点点头,“当然,取回圣言录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能凑齐八十一项考验,那绝对不会是看口耳相传就能传播下来的故事,你一定在哪里读到过这本叫做『西行漫记』的故事。能把它卖给我么?” 作为专业人士的伦纳尔·沃斯,从亚马逊国的故事里听到了成熟的故事架构,鲜明的人物特徵,合理又崇高的故事主线,《西行漫记》必然是一部千锤百链的史诗。 而且这是一个充满异域风情的,没有人听过的精彩故事集。 如果能从眼前这个人手里搞到“西行漫记”的完整文本,再经过一些细节上的本地化调整,必然能让自己成为这个时代最知名最受欢迎的吟游诗人,即便是学士们撰写的史书,只要提到这个繁华的时代,就无法避开自己的名字。 刘易有些为难,“啊?卖给你?可是这本书我手里没有啊……” 伦纳尔急切道,“那你能把他写下来卖给我么?我愿意出笔大价钱。” “大价钱……大价钱什么的,都还不用提,我就算写出来,估计你也看不懂。我还不会维斯特洛大陆使用的文字呢。” 第27章 临冬城,我终於来了! 约翰修士有些惊讶,“刘易,你不认字?看你的谈吐,我还以为你读过很多书。” 刘易无奈解释道,“我是不认识这边的文字,但在家乡的时候,我也的確读过很多书,两者並不衝突。” 约翰一拍桌子,“就这么定了,从明天开始,我教你怎么读写维斯特洛的文字,到临冬城之前的这一个月內,让你能读懂《七星圣经》的第一个篇章!” 哦?这个主意不错。 刘易早就想学认字了,只是之前这样那样的事情接连不断,让他一直没有腾出手来,既然约翰愿意教他,那是最好不过了。 “你们三位是要去临冬城么?”吟游诗人听到三人提起此行的目的地,大喜过望,“太巧了,我也是去临冬城!” 刘易斜著眼睛,怀疑地看著他,“真的?不会是临时决定的吧。” “当然不是,”伦纳尔连忙摆手,“临冬城本来就是我的目的地。对了,你们去那里做什么?” “我是一个流浪剑士,叫做刘易·赛里斯,正准备带著我的徒弟凯文·特纳去临冬城找工作。” 自从与约翰修士同行后,刘易就没有自称过骑士,而是改称自己为流浪剑士,毕竟在正经的七神修士面前冒充七神的信徒,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凯文向伦纳尔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伦纳尔不由得感慨道,“巧,真是太巧了,我也是去临冬城找工作。” 说起来,吟游诗人的工作性质和流浪剑士还挺相似的。 吟游诗人需要不停的旅行,经常换地方表演,即便挣了钱升级成了剧团班主也没法安稳下来。 流浪剑士或者僱佣骑士,也是需要不停的旅行,经常换地方参加战斗,即便挣了钱升级成了佣兵团长也没办法安稳下来。 “刘易先生,你不觉得我们相遇属实是天父的安排么?” 刘易笑笑並不答话。 伦纳尔继续说道,“你看啊,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流浪剑士,甚至不是一名骑士。本地人凭什么要僱佣你呢,要知道,僱佣一个蹩脚的吟游诗人不过是听几首难听的歌,僱佣一个蹩脚的流浪剑士,却可能丟掉性命。” 刘易闻言皱起了眉头,这个问题,之前的確没考虑过。 来到维斯特洛之后,他就只是从罗德尼·寇伯特那里接过两个单子,一次剿匪一次护卫商队,而那时候的自己早就用海盗的首级证明了自己的能力。 真要是去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谁能证明他的能力? 刘易问道,“所以你的建议是什么?” “我们一起去临冬城吧,你把车里安修士的故事告诉我,我可以把你的祖先放到故事里,替你宣扬名声。只要你有匹配声名的战斗力,就不用担心以后接不到任务。” 伦纳尔顿一下,补充道,“就算你的战斗力差一些,也没关係,难道那些名扬四海的佣兵团长个个都是以一当千的勇者么,也不尽然吧。所以,我觉得我们能够互相帮助,只要你愿意从你的脑子里分享几个有趣的异国故事……” 伦纳尔的提议確实让人心动。 酒香也怕巷子深,打gg做宣传,对於刘易这样一个来自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长大的人来说,並不陌生。 这个生意確实做得…… 凯文听到这里,提问道,“伦纳尔先生,我老师的战绩能编成故事么?” 伦纳尔很有兴趣,毕竟对吟游诗人而言,万事万物都是创作的素材,“哦?说说看。” “三个月前,我的老师领著我来到霍伍德家族的领地……” 凯文把刘易在寇伯特家领地里与海盗战斗的经过大致讲了下,让约翰修士和伦纳尔都很惊讶。 约翰修士不解地问到,“刘易,你既然这么厉害,怎么前两天还伤成那样?” “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刘易有点尷尬,赶紧转移话题,对伦纳尔说到,“我觉得你的提议很好。这样吧,你可以跟我们一起旅行,在路上我会分享我家乡的一些好故事给你。 在同行期间,我会尽力护卫你的周全,只要你不是故意找麻烦。 而你要做的,就是在你的故事里为我宣扬名声,具体做法你来决定。 如果真的有人因为你的宣传提供工作给我,我愿意从酬金里拿出一些作为给你的报酬,你觉得如何?” 听到刘易拥有阵斩十余个斯卡格斯人实力的伦纳尔,原本已经对与刘易的合作失去了信心。 拥有这种能力的战士,只要成功完成一次任务,就不用担心没有人找过来。 所谓的宣扬名声,不过是画一个饼餵给刘易,以换来自己想要的故事。 伦纳尔也没想到刘易会真的答应他的提议,闻言立刻喜出望外地伸出手,“那就一言为定。” 刘易也伸出手,和他握在一起,“一言为定。” 於是从第二天起,伦纳尔就加入了刘易的这个小小旅行团。 相比立志苦行的约翰修士,伦纳尔更加懂得照顾自己——他拥有一匹代步的瘦马。 不过这匹马真的很瘦,一副病殃殃的样子,很没有精神,却又有足够的力气驮著伦纳尔往前走,这让刘易觉得很神奇。 当刘易问他为什么不换一匹好马时,伦纳尔大笑著说到,“换一匹好马,勾引盗匪来抢劫我么?” 他从腰后抽出一柄朴实无华但是锋芒毕现的短刀耍了几个漂亮的刀,“我倒是不害怕,可是……” 他耸耸肩把短刀藏回后腰,“何必呢?没必要给自己和別人添麻烦。” 刘易想到之前自己想要把一个金龙硬塞给约翰修士时,对方的反应也是如此,不禁对维斯特洛的治安环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去临冬城的路上,刘易拋出了《西游记》的前几个章节,教给伦纳尔作为定金,也想看看他的水平是否对得起吴承恩老爷子。 伦纳尔的职业素养的確不错,很容易就把握了故事里的精神实质。 在新的故事里,孙悟空被改编成了一个占山为王的野蛮人部族首领,而天庭则被改编为一个类似瓦雷利亚帝国那样拥有强力魔法的国度,西天灵山则被改编成了七神的神廷。 第28章 生活不易刘易嘆气 在侍者罗里的带领下,刘易等人在市镇逛了一个上午,看过了某守备官的外宅,也见识了某领主的別墅,挑挑选选了一番,最终选择了市镇外围一座临近河流的小院。 小院规模不大,大概七十来平,另有一间五十来平的大屋和二十来平的小屋,院子还有一个废弃的铁匠熔炉。 根据罗里的介绍,小院的前一任主人是名铁匠,带著一个妻子,两个孩子和一个徒弟共同生活,可惜在一次不幸的意外事故之后,他们都故去了。 於是这座院子作为无人继承的公產被收归公爵府,又转手卖给了镇里的一个蔬菜商。 蔬菜商乔伊斯先生也是本地人,在市场旁边就有居所,买这个小院纯粹就是看它卖得便宜,捡个漏,买来之后专作出租之用。 由於小院位置偏僻,又是乔伊斯接手之后的第一波客人,所以开价也不高,一个月只需要五个银鹿,押一付三。 三人商议一番以后,决定租下这个院子。 於是在罗里的引介下,刘易向乔伊斯先生支付了租金,又了一个银鹿,请“烟柴酒馆”老板安多尔先生做见证,和蔬菜商订立了租房的契约。 一切结束后,刘易向罗里支付了中介的费用,並请他喝了杯酒,一行人便一起动手,加上五匹力畜帮忙,一次就把行李都全都搬了过来。 “约翰,你猜罗里说的不幸事故会是什么?” 走进大屋,刘易用脚尖赠了蹭石质地面上乾涸发黑的血跡,“会不会是铁匠打造武器的时候,不小心割到自己的动脉,失血而死?” 约翰修士看著屋里墙面上放射状的黑色污跡和几道诡异的划伤,抬手在胸前划了个七星,“愿天父保佑他的灵魂。” “我更希望天父能保佑我们的灵魂!” 伦纳尔在一旁接茬道,“刘易,你挑房子的时候都不关注一下是不是凶宅么?” “当然关注了,不然你以为別人凭什么五个银鹿就租给我们。怎么,你害怕了?不用怕,有约翰在呢,”刘易拍拍约翰的肩膀,“真有什么不乾净的东西,让他主持一次驱邪仪式不就好了。” 约翰连忙拒绝,“可別,我侍奉的铁匠,不是陌客,修修补补我可以,驱鬼诛邪我不行的。” 这时候凯文指著地上拉长的影子提醒道,“老师,再不开始收拾,天就要黑了。” “是哦,別聊了,咱们赶紧动手吧。” 这两间屋子因为空置太久,状態都不太好。 不仅墙角屋檐布满蜘蛛网,房间里还瀰漫著陈旧的霉味,仅有的几件桌椅虽然结构犹存,但是也布满了霉斑和污渍,甚至还长了几朵艷丽的蘑菇,基本上两间房只有墙体可以用,连屋顶的茅草都要重新敷设。 不幸中的万幸是,约翰修士走南闯北这么多年,非常善於应对这种局面。 在他的指挥和带领下,刘易和凯文很迅速地將房屋內外都清理了一遍,收拾出来的破烂垃圾在院子里堆了一大堆,房间里只要换上乾净的茅草就可以將就著休息一晚了。 啊?伦纳尔在干嘛? 他在一旁用竖琴弹奏著激昂的小曲,为大家加油鼓劲。 用他的话说,“我看著你们辛苦劳累却帮不上忙,心里也非常难受。但是没有办法,对於吟游诗人来说,健全而灵活的双手是比性命还重要的东西。你们是知道的,它们不仅要用来演奏美丽的歌曲,还要为寂寞的贵夫人带来快乐,我不能冒哪怕一点点风险,所以这些粗活重活只能拜託你们了,你们大概可以理解吧?” 当然可以啊,为什么不呢?每个人的核心需求都应该被照顾到。 於是在房子收拾乾净之后,刘易和凯文师徒分到了二十平米的小房间,约翰分到了五十多平的大屋——这也是筹建中的七神圣堂的礼堂。 伦纳尔被分配到大屋的一个角落,约翰修士承诺他,等礼堂整修完毕之后,他可以在夜里用两根礼拜用的长条凳拼成一张临时的床,用於休息。 至於现在嘛,打地铺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根本不用思考,伦纳尔就接受了这个方案。 不接受还能怎地?难道去户外餵蚊子?至於去酒馆里住,更是想都不用想,那是要钱的好不好。 虽然说可以从表演酬劳里扣除,价格也比正常入住低,可是要是不住酒馆,这钱不就落兜里了么? 最终,这一行四个外乡人在临冬城外的避冬镇(避冬市镇的这个译名太拗口,换一下)安顿下来。 了几天,小院的房屋换了新的茅草屋顶,家具上的污渍被剷除,墙面也用白石灰重新刷了一遍,眾人纷纷表示住起来舒服多了。 忙完了公共卫生部分的工作,约翰修士把全部的精力投入了自己那间小小礼堂的装饰中。 圣堂作为七神信仰的物质载体,可以做得非常富丽堂皇,一如刘易在白港参观过的雪圣堂,也可以很简单,就像现在一样,一个能容纳十个人同时祈祷的大房子就足够。 但无论是富丽堂皇还是因陋就简,圣堂的装饰都有一些必备的要素。 比如修士们布道用的讲台,信徒们听布道时坐的条凳,七神的七个神性形態的画像,以及掛在礼堂外象徵七神的七芒星標誌,等等。 这些东西在避冬镇都没有现成的,得约翰修士自己一点点做出来。 刘易提出说要帮忙,被约翰修士严词拒绝。 作为“铁匠”的侍奉者,打造圣堂的各种用具,本身就是一种修行,不能假手於人,何况刘易还是一个“异教徒”。 当然,如果刘易愿意正式皈依七神的怀抱,这都不是问题,约翰修士很乐於接受“兄弟”的帮助,甚至在礼堂修好的第一天,就可以给刘易主持册封骑士的仪式。 这样的话,刘易对约翰的资助,包括小院的房租、购买建材的费用,也就可以当做刘易对七神的奉献就此抹掉,岂不是皆大欢喜? 这回轮到刘易表示拒绝。 合著,你来北境传教的第一个目標居然是我? 资助约翰修士没几个钱,刘易甚至没算过到底这点木头石灰值几个铜星。 可是这种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当我爹的荒谬感属实让人难绷。 最后刘易由著约翰自己去折腾,留下凯文给他帮忙(毕竟凯文真的是七神信徒),自己则来到“狼吻”酒馆开始找工作。 刘易是个穿越者,穿越之前,在地球领著一份寒酸的薪水当社畜。 对於找工作这件事情,他的概念里只有“网上投简歷”、“招聘会上投简歷”、“接听猎头电话”这几种途径。 流浪剑士怎么找工作,他一点头绪都没有。 不过好在红石村的罗德尼守备官曾经提起过,北境各地小领主和守备官们自己解决不了的安全问题最后都会被匯聚到临冬城这边的酒馆里,所以先去“烟柴酒馆”找罗里聊聊肯定错不了。 点了一杯酸酸甜甜的苹果酒,刘易问道,“罗里,你手头会不会恰好有一份適合流浪剑士的工作可以分享给我?” 罗里抱歉地看著他,“很遗憾,朋友,我的確没有这方面的信息可以提供给你。” 刘易皱起了眉头,“可是我的朋友跟我说,临冬城这边流浪剑士会比较容易討生活。” “当然,”罗里一边擦拭著酒杯一边说到,“毕竟咱们这里可是史塔克家的居城。不过我们烟柴酒馆,挣不了这份钱。” 罗里停住了话头,专心地用抹布蹭著桌面,直到一个铜星飞过来,掉在他面前,才继续说道,“市场区靠北的石板巷,有一家悬掛著『狼吻』標誌的酒馆,那里是避冬镇里僱佣兵们聚集的地方。酒馆老板叫做哈沃德·贝罗,你带上这个,他会告诉你怎么做的。” 刘易接过罗里给出的一块刻画著滴血长剑的木牌子,找到了市场区旁的狼吻酒馆。 狼吻酒馆看上去很不起眼,就在石板巷中段的一个角落里,窗户不知道出於什么考虑,比其他酒馆设计得小,让人看不清里面的模样。 酒馆的大门紧闭著,不知道开没开门,如果不是大门上的招牌画著的一张露著牙齿的狼嘴,刘易甚至不敢確认找对了地方。 犹豫再三,刘易把藏在衣服下的胸甲扯了扯,又把“碧空之歌”的剑柄调整到了最顺手的位置,才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眨了几下眼睛,適应了酒馆里昏暗的光线之后,刘易注意到这个外表看上毫不起眼的酒馆,坐著十来號人,只占据了一半的位置。 酒馆的吧檯在左边的墙边,一个留著白大鬍子的壮实老哥也拿著一个酒杯在使劲擦——看来这的確是酒馆侍者的基本功了。 刘易走到老哥面前,拉开一张高脚凳坐上去,掏出罗里给的木牌放到吧檯上,轻轻推给他,“烟柴酒馆的罗里介绍我过来的。” 大鬍子老哥抬了下眼皮,看到木牌上的滴血长剑標誌,点点头,把牌子捡起来隨手扔进背后的一个角落里,说到,“听你的口音是东境人,看你的相貌却又不像。” “我不是东境人,”刘易点点头,確认了对方的猜测,“我来自厄斯索斯东面的一个叫做塞里斯的国家,来到维斯特洛才不过几个月。” “塞里斯?没听过……”鬍子老哥嘟囔著从吧檯下面掏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笔,“不过不重要。介绍一下自己吧,你曾经供职的兵团,你的战绩之类的,后面如果有適合你的工作,我会把你介绍给僱主。不过我们这里的规矩,在酒馆见证下订立的合同,我们会抽取一成的佣金,这一点,没有问题吧?” 一成?很良心了,某团都要抽两成呢。 “当然不会,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尊重规矩。”刘易微笑著说到,“我的名字叫做刘易·塞里斯,在我的家乡曾经带领过一支二十五人的佣兵团……” 听完刘易编造的这个半真半假的简歷,鬍子老哥合上了笔记本,“听起来你的实力不错,希望你不是在吹牛。要是给你介绍的工作超过你的真实实力,可是会死人的。” “我向太阳发誓,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有据可查。” 《魔兽世界》官方伺服器的资料库里都记著呢,只要不停服就能查到。 “好了,你要喝什么酒?” “啊?这……” 於是刘易点了一杯最爱的黑麦酒后,便被打发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呆著去了。 原本以为等工作就跟登陆伺服器排队一样,过一个晚上就会轮到自己,结果接下来的几天,刘易每天只是过来点一杯黑麦酒就躲到一旁慢慢喝上一整天。 至於工作?一点消息都没有。 虚掷了几天的光阴之后,刘易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无聊又无力的生活,便再一次坐到鬍子大哥面前,“哈沃德大哥,你看这两天我黑麦酒都快喝了一桶了,你都没给我一个消息。是不是有什么我做得不对的地方,让你不满意了?” “那倒没有,你一个人在角落里安安静静的喝酒,不吵不闹也不会拎著只断手来找我赔钱,我非常满意。但是……” 哈沃德指指酒馆里的其他人,“你看,没有工作的,可不止你一个。” 这几天在酒馆里呆著,刘易也结识了几个朋友,確实如哈沃德老板所说,他们一直没有接到活儿。 囊中羞涩者,甚至要跟朋友合买一杯酒,才得到留在酒馆等活儿的资格。 “怎么会这样呢?”刘易很困惑,“我明明听说这边很容易討生活” “嘿,僱佣兵的职业生涯就是一朵用鲜血浇灌的朵。”哈沃德说到,“只有在充满血与火的深渊里,才能开得绚烂。 可是北境已经和平很久了,在公正而睿智的艾德·史塔克公爵——愿他长寿——的统治下,北境和平又安寧,贵族之间有了衝突也更愿意请公爵出面调解,而不是招募佣兵直接杀到对方老家去。 所以有野心有本领的佣兵们都渡海去了厄斯索斯,剩下的这些都是一些不愿意在异乡生活的老顽固。老实说,我觉得你放弃在东陆的职业生涯是一件很让人难以理解的事。” 刘易抿了口酒,喃喃感嘆道,“僱佣兵的职业生涯就是一朵用鲜血浇灌的朵……这句话说得真好……” 哈沃德笑而不语,我会告诉你这段话我已经锤链了不知道多少回么? 接下来的十几天,约翰修士修好了圣堂,伦纳尔用表演酬劳买了身新衣服,凯文的长枪术也又有了进步,唯有刘易还在和黑麦酒硬刚。 就在认真地考虑要不要转行去干铁匠的时候,机会突然落到他面前,相当突兀。 第29章 葛雷乔伊,有债必討 “希恩·葛雷乔伊?”刘易听到这个名字很迷茫,“这人谁啊?” “铁群岛你知道么?”伦纳尔从铁锅里舀出一碗芜菁汤,搅和搅和尝了一口,“这汤味道好淡啊。” “家里的粗盐用完了,明天早上我去买一些回来。” 刘易解释了一下,又追问道,“话说,铁群岛是什么?铁做的群岛,这么豪奢的么?” 约翰修士就在一旁就著松油灯的火光雕刻著老嫗的木质掛像,听到这里帮忙解释道,“铁群岛位於维斯特洛西海的铁民湾之中。在被坦格利安家族征服之前,铁群岛曾是一个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先后由铁群岛之王和河流与山丘之王统治。 铁群岛上的居民,自称铁种。他们经常说,每艘船上的船长都是一个国王,因此铁群岛也被称为“万王之地”。至於铁群岛的得名,有人说是因其岛上丰富的铁矿而得名的,但铁民表示这是以其岛民刚强不屈的本性而命名的。而葛雷乔伊家族,就是现在铁群岛的统治者——说到底就是一群海盗而已。” 约翰修士转头问伦纳尔,“你怎么会认识葛雷乔伊家的人,你不会是搭上他们家的女人了吧?小心点,他家的人可不好惹。” “得了吧,我倒是想来著,软饭多好吃啊。” 伦纳尔把喝得一滴不剩的汤碗放回条凳上,擦擦嘴继续道,“九年前,葛雷乔伊家族不是举旗叛乱么?后来劳勃国王和艾德公爵带兵把铁群岛剿了,他们家的唯一生还的儿子,希恩·葛雷乔伊,被艾德公爵收养,就住在临冬城城堡里。最近《西行漫记》的故事反响不错,来听的人也不少。” 他对刘易说,“每次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我都会提一下你的名字,说勇士维尔康·塞里斯的后裔就在避冬镇游歷,然后他就来找我,说想和你见一面。你明天就別去狼吻酒馆了,把自己整理得精神一点,下午和我一起去烟柴酒馆,看看那小子是什么意思。” 有心栽树树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刘易暗自欣喜,这不就来活儿了,“行,明天你走的时候叫我一声。” 伦纳尔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每天都是晚出晚归,运气好的时候甚至是夜不归宿。 夜不归宿的时候,伦纳尔会在清晨步履阑珊地回到小院,顶著黑眼圈抱著自己被子挤到刘易和凯文的房间里,一觉睡到下午,直到烟柴酒馆那边的表演快要开始,才爬起来洗漱乾净准备出门。 因为和希恩·葛雷乔伊有约,伦纳尔今天起得早了一些。 中午刚过,便收拾停当,带著同样精心打扮过一番仍旧寒酸的刘易来到烟柴酒馆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这个世界的人可没有刘易家乡的时间观念,说是9点上班,过1分钟打卡就算迟到那么严格。 约好了下午,那么只要在日头爬到天顶到天色黑透这期间碰面,就不算违约。 等了许久不见人来,伦纳尔丟下刘易,自己去准备晚上的演出,刘易则端著杯“本店特色”的苹果甜酒小口小口的抿著,靠著回忆脑子里那些曾经读过的小说打发时间。 “苹果甜酒?女人喝的玩意儿。” 在刘易没留神的时候,一个身形精瘦,肤色黝黑,留著稀疏鬍鬚的英俊青年坐到了刘易的面前,眼神里带著戏謔地说到,“来自塞里斯的勇士这么娘炮么?” “娘不娘炮,可以用你的漂亮脸蛋试一试,如果你的脸皮比这个杯子还结实的话。” 说著,刘易一口乾掉杯子里剩余的酒液,在青年惊讶的注视下,將手里的木质酒杯缓缓挤爆,捏成了大小不一的碎片,落在桌面发出嗒嗒的声音——捏杯子这一招真的很好用。 “嗨,罗里,我不小心把你的杯子弄坏了,不要紧吧?” “没事,赔钱就行了,两个铜星。” “好的,再来一杯苹果甜酒,算在伦纳尔头上。” 片刻之后,罗里又送上来一杯苹果甜酒,无视面前桌面上的杯子碎片,刘易旁若无人的再次小口嘬起来,仿佛刚才的一切没有发生。 青年深深地看一眼眼前这个汉子,清清嗓子说到,“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希恩·葛雷乔伊,铁群岛巴隆大王的儿子和继承人,也是艾德公爵的养子。” 刘易伸出手,“你好,希恩大人。我是刘易·塞里斯,一个流浪剑士,很高兴见到你。” “我也是,”希恩握住刘易的手,轻轻摇了摇,“从吟游诗人的故事听说了你祖先的事跡后,我就很想见见你,果然是一个强大的勇士。废话不多说,我这里有一份工作想要提供给你,你有没有兴趣?” “当然有兴趣,不过不知道我是否有能力吃下它,请你先说说看。” “有人欠了我十一个金龙的赌债,我希望你能帮我討回来。” 希恩·葛雷乔伊虽然是艾德公爵的养子,接受著和艾德公爵其他孩子一样的教育和约束,但是毕竟已经十九岁了。 作为养子,希恩没资格插手临冬城的政务,但是又不能回铁群岛。 他不爱读书,又不爱和城堡里那几个小屁孩一起练武,因此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后,就喜欢来到避冬镇里找乐子,听听小曲玩玩牌来打发时间。 前段时间,临冬城各直属领地的守备官们来送储备粮,顺便覲见封君艾德公爵,由於人员眾多,避冬镇里狠狠热闹了一番。 希恩作为临冬城里的大閒人,趁著这个机会组织了好几场牌局,为来访的守备官们提供了丰富有趣的娱乐活动,同时也为自己的小金库填充了不少资金。 按理说,希恩作为身份高贵的公爵养子,屈尊下贵和守备官们一起玩耍,带著他们见识城里的新东西新玩法,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守备官们输点钱当作一点微不足道的代价,也没什么大不了。 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还真就有人不识抬举——位於狼林旁边兔爪村的守备官安德尔·巴克斯输了钱之后,第二天就带著人跑了,连张欠条都没给他留下,这让希恩觉得很恼火,要是人人都这样,以后这生意还怎么做? “所以,刘易,我希望你能带人帮我把这笔钱要回来,作为酬劳,我会给你两个金龙。” 討赌债……暴力催收……要判几年来著? “希恩大人,我有个疑问。” “说。” “狼吻酒馆里有很多僱佣兵在等工作,为什么你不找他们,而找我?” 希恩伸出两根手指,“两个原因,第一,狼吻酒馆里那帮傢伙都是老油条,说不定谁跟安德尔那傢伙就是背靠背的战友,我信不过他们。 第二个原因,安德尔毕竟是我养父艾德公爵的臣属,我不想把事情搞大,去的人多了,容易闹出乱子。 最好就是几个人悄悄过的过去,把事情办妥,带著钱悄悄地回来给我,这就需要办事的人有很强的战斗力。 我听吟游诗人说起你在寇伯特家的领地里,一个人就干掉了十六个海盗。如果这个传闻是真的,那么你就是我心目中最合適的人选了。” 嗯,新人,没背景,有能力,闹出乱子可以当作炮灰扔掉,这很合理。 刘易听懂了希恩·葛雷乔伊的要求,有心推辞,但是想到凯文昨晚向他报帐的时候,说起公帐上只剩1个金龙和16个银月时脸上焦虑的表情,便又不捨得拒绝。 想了一下,刘易面露难色说到,“我现在没有人手,只有我和我的弟子两个人,而且我刚来到临冬城,人生地不熟……” 希恩双手抱胸靠在椅背上,“怎么说,你不想接这个活儿?” “得加钱。” 希恩摇摇头,“加不了一点。两个金龙,不算少了。从临冬城到兔爪村,骑马不过三天时间。 要不是得给公爵大人一些面子,我亲自带人走一趟又如何? 这样吧,你一个人莫名其妙跑过去討债確实不合適。我给你找个嚮导,算作见证,但是他不会出手,一切都得靠你自己。” 又斟酌了好一会儿,刘易终於答应下来,“好吧,这个活儿我接了。” 事情谈妥,约好两天后的清晨在临冬城城堡的猎人门外见之后,希恩·葛雷乔伊先行离开,刘易则等到伦纳尔完成了工作才一起回到小院。 因为提前说过,所以今天凯文晚饭也准备得比较晚,等伦纳尔和刘易回来的时候,芜菁蘑菇汤还冒著热气,飘散出素食特有的“香味”。 由於希恩·葛雷乔伊的单子是刘易的第一份工作,所以大家都很关心。 把汤锅和黑麵包搬进大屋后,大伙儿一边吃饭,一边听刘易讲述和希恩·葛雷乔伊交流的经过。 凯文听完之后觉得自己亲手熬製的芜菁汤都不好喝了,他弱弱地提醒道,“老师,討要赌债可不是能带来荣耀的工作。” 约翰修士也说,“七神虽然不禁止赌博,但是也不支持赌博。赌博容易腐蚀心智,有碍於人们对信仰的追求,你可要仔细考虑啊。” 伦纳尔倒是表示出坚定的支持,他挥挥手里的黑麵包,说到,“带不来荣耀,可是能带来吃的啊,小子,你老师压力已经很大了,你就不要跟著添乱了。还有,约翰修士,赌博欠债的又不是刘易,就算欠了一整个王国,又有什么关係呢?刘易,听我的,上!” 刘易点点头,问他,“那你跟我一起去?” 伦纳尔眼神飘向院外,“我还要工作呢,没时间。” 约翰修士嘆一口气,“哎,要是来圣堂祈祷的信眾再多一些,再大方一些就好了。” 设在小院大屋的小小圣堂修好之后,的確有几个客居临冬城的南方人过来祈祷,但约翰看来,他们还不够虔诚,“不仅没有供奉金钱,连祈祷都是胡乱敷衍两下就走,也不知道在对他们来说,七神到底算什么。” 刘易抬手对著大屋的四面墙转了一圈,指著大屋简陋的装潢说到,“他们的信仰程度大概和这座圣堂的壮丽程度差不多吧。你知道的,重在实质,不在形式。” 约翰修士皱著眉头放下手里的汤匙,“哎,实在不行我做一些南方特色的家具拿去卖吧,反正本来也是这么打算的。 明天我去镇里的铁匠铺问下,看看打造一套完整的木匠工具要多少钱,要是负担的起,我打算请铁匠师傅打造一套。 我手里的工具应付一下自家的这些小修小补问题不大,但是如果要靠它们挣钱还是有难度。” 刘易一摆手,“没必要,这个钱干嘛。明天咱们去买些废铁回来,我帮你整一套。” 约翰修士惊讶道,“嗯?你不是一个流浪剑士么,怎么还会搞铁匠活儿?” 刘易理所当然地回答道,“这有什么奇怪的,一个好战士,如果连手里的的武器是怎么製造出来的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用好呢?” “歪理邪说。”约翰却对刘易的说辞嗤之以鼻,“照你这么说,不会製造鹅毛笔的学士就不能写出好文章了? 七神,之所以有铁匠和战士两个不同的侧面,不就是因为製造武器的人和使用武器的人本身就是不同的么?” “再说了,锻造技艺的精进和武技的精进都要上无数的精力和时间,你这样说,既是对別人的努力不尊重,也是对七神的褻瀆,请你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了。” 刘易反驳道,“奇了怪了,既然战士和铁匠都是七神神性的显化,那我同时两边的技能都掌握不是很正常么?” 见两人要吵起来,伦纳尔打岔到,“这有什么好爭的,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好了,不提这个。”伦纳尔顿了一下,硬生生的转移话题,“说到公爵夫人,你们有没有听过卡斯特梅的雨季的故事……” 於是,一个因为穷困而差点爆发爭吵的夜晚就在兰尼斯特家族的边新闻里落幕。 第二天下午,刘易再次来到狼吻酒馆,点了一杯最爱的大麦酒,坐在哈沃德老哥面前没有离开。 哈沃德见状不耐烦地说到,“怎么了?不是跟你说,有合適你的任务我会告诉你的么?” 刘易喝了一口酒,矜持地回答道,“老哥,我不是来找工作,我是来招人的。” 第30章 组队开支线 “招人?”哈沃德一愣,隨即把头凑过来,“怎么,接到活儿了?” 他又用自己蒲扇大的巴掌拍拍刘易的肩,“不错嘛,年轻人。走的什么路子?” 刘易模稜两可地说道,“一个朋友介绍的,要去一趟乡下。你这里有没有零散的人手?我想招募三个人。” 哈沃德点点头,拿出笔记本,“你说说要求,我看看手上有没有合適的人手。” 刘易想了想,“我想要一个熟悉狼林地形侦察兵,最好是猎手出身,擅长弓箭和短兵。”——以备出事跑路时不会迷路。 哈沃德隨手记了一笔,“还有呢?” “再来两个剑盾手,战斗力强弱无所谓,为人谨慎会看眼色就行。” 刘易顿了一下补充到,“不要来自兔爪村或者周边地区的人。” 听到这里,哈沃德把笔记本一合,“怎么?你这次的目標是兔爪村?我要提醒你,兔爪村可是公爵大人的直属领地,你要是在那边惹了事,被抓被杀,可没人能帮你。” 刘易摆摆手,“不至於。我是帮人討债,又不是去屠村。” 哈沃德点点头,“討债,这种活儿一般是让匹克手下那帮混混去干。需要出动佣兵,看来目標很棘手啊,不会是兔爪村的安德斯·巴克斯吧?” “誒?”刘易很惊讶,“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 哈沃德没有正面回应,继续说道,“再让我猜猜,嗯……设局坑守备官的钱,匹克手下那帮怂货还没有这么大胆子,那么只能是城里的人。” 他努起嘴指指临冬城,“史塔克家的孩子家教一向很好,大的两个从不赌博,小的两个还在撒尿和泥玩。所以,你的僱主不会是希恩·葛雷乔伊吧?” 刘易放下杯子,无语道,“……你不去当赏金猎人真是屈才了。” 哈沃德哈哈大笑起来,笑够之后,他提醒道,“希恩·葛雷乔伊虽然是公爵大人的养子,但终究只是人质,在临冬城里地位虽然尊贵却没有实权,你可別想著靠著他就能把安德斯怎么著。 我要是你,走这一遭倒也没关係,但是也別太认真,要得来多少就要多少,要不来就算了,可別把自己搭进去。” 刘易从哈沃德的话里感受到了一点关心,“谢了老哥,我心里有数。” 哈沃德知道他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便说道,“那你先回去休息,我找几个合適的人选,让他们去找你。你是住在镇南边那个死过人的铁匠铺是吧?”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对,那我等你消息,不过明天早上我就得出发,你这边得快一点。” “行。” 约好之后,刘易识趣地离开酒馆,回到了小院。 由於时间比较急,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刘易便委託约翰修士接待可能来访问的客人,自己领著凯文离开小院去到市场採购补给品。 硬麵包,水囊,酒,肉乾,马匹加餐的豆子等等,都是在路上必须用到的吃食。 避冬镇的商贸属性胜过居住属性,大多数货物都集中在市场里,一次就能凑齐。 等刘易和凯文拖著一堆零碎回到小院时,就看见约翰修士和三条汉子搬了两条凳子围坐著聊天。 见刘易回来,约翰修士给他打招呼道,“嘿,刘易。你招的人过来报到了。” 说著,三个陌生男子站起来摘下帽子,向刘易点头致意。 “凯文,你去准备点吃的,招待客人。” 把凯文打发去做吃的,刘易与三人握手见礼,“我是刘易·塞里斯,你们是哈沃德老板介绍过来的么?” 三人对视一眼后,其中个子高挑显瘦,留著一撇八字鬍,长相成熟帅气,可惜头顶禿了一半的中年男子说到道: “是的,我叫艾迪。以前是赛文家族麾下的弓箭手,后来为赛文家族狩猎。去年我弟弟病死了,留下三个娃…… 给赛文打猎挣的钱不够养活五个孩子,我只能出来当佣兵。” “我叫康拉德,以前是卡史塔克家族麾下的徵召兵,年轻的时候打过铁群岛之战,后来跟著卡史塔克伯爵打过一些海盗和野人。” 三个人里留著一头浓密捲髮和络腮鬍的壮汉接著说道,“这一回主要是带我妻子的弟弟出来见见世面,攒一些老婆本。” “我叫胡安,我擅长用斧头。” 康拉德身后的黑髮年轻人晃晃手里的短斧,看上去有些羞涩。 见三人介绍完自己,刘易说道,“哈沃德跟你们说过吧,我们这一行的目標是帮某位贵人收赌债,也许能全部收回来,也许只能收到一部分,所以,各位的酬劳会根据收到的钱进行分配。 算上我的学生凯文,我们总共五个人。全部酬劳分成六份,我作为队长多拿一份,剩下五份我们再平均分配。你们觉得这样好不好?” 艾迪和康拉德没有意见,“没问题,很公道。” “欢迎你们,先坐下来一起吃点吧。” 没事坐著干聊,是最尷尬的,有了新鲜的芜菁汤——刘易打算在出门之前把前段时间屯的芜菁全部吃完——润喉,气氛终於热络了一些。 从閒聊中得知,艾迪、康拉德和胡安三人就是哈沃德口中典型的离不开家乡的人。 艾迪自己有两个孩子,还要资助弟弟留下的三个娃,康拉德家里虽然只有一个孩子,但是他捨不得自己的妻子,而胡安则是单纯的穷。 这次任务难度不大,且危险性不高,酬金虽然不稳,但是如果运气好的话,也能拿回来不少钱,多少能贴补些家用。 不过就算如此不稳定的微薄收入,也比他们在家乡为领主们工作挣得多,可想而知他们的日常生活是多么贫寒。 约好了第二天在猎人门外集合之后,艾迪和康拉德兄弟俩便向刘易告辞离去。 第二天清晨,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刘易便和凯文来到临冬城城堡西侧的猎人门等候其他人的到来。 没一会儿,猎人艾迪和康拉德兄弟也赶到了集合点,猎人艾迪骑著一匹栗色的阉马,康拉德的坐骑是一匹黑色的驮马,而胡安则骑著一匹骡子。 討债团的五人互道早安之后,下马找了株大树,在树荫下吃著硬麵包和清水当早餐,等待本次任务的僱主和他的嚮导。 终於,又过了大概不到一个小时,太阳悄悄爬上临冬城的城墙时,希恩·格雷乔伊才和一个发色浅黄,身材微胖的青年从猎人门里缓缓骑行而出。 来到门外的开阔地,希恩·葛雷乔伊四处张望了一下,见到刘易正坐在树荫下和康拉德他们打牌,便招招手让他过去。 不过因为刘易此时背对临冬城,没有看见。 直到康拉德甩出一张鬼牌,收走了刘易面前的几个铜分后才提醒到,“队长,那人好像在叫你。” 刘易回头看了一眼,连忙站起来,一边埋怨康拉德不早点提醒他,一边小跑到僱主的马前,“早上好,希恩大人。” “早上好,刘易先生。”希恩翻身下马,与刘易握手之后,脑袋朝身边的同样下马站到地面的青年偏了一下,说到,“为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海华,我最要好的朋友之一,也是艾德公爵的侍卫之一。” 接著他又对海华介绍道,“这位是你们这趟行程的负责人,来自东陆的刘易·塞里斯,嗯,队长。” 青年点点头,笑容有些勉强。刘易见状觉得有些疑惑,不过此时也不好多问,便点个头敷衍过去。 又寒暄了一会儿,希恩再次提醒刘易道,“海华只是赌局和你此行的见证人,並不会参与你们的行动,所以有什么动作,你不用把他考虑进去。” 然后拍拍海华的肩膀,“海华,这一次就拜託你了。” 说罢,希恩咧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翻身上马,穿过猎人门回到了城里。 当希恩·葛雷乔伊离开之后,海华和刘易两人面面相覷,不知道该说什么。 直到刘易的脚下被他用脚趾抠出了一座圣堂,才想起来是时候出发了,於是提议道,“要不,趁天气凉爽现在就出发?” “好,好的。” 从临冬城出发没多久,海华就和討债团的其他人打成了一片。 当得知海华是史塔克公爵护卫队的一员后,眾人纷纷表示了对这个职位的尊重,不过刘易就很好奇,“你是艾德公爵的侍卫,为什么会帮希恩·葛雷乔伊跑腿呢?” 海华撇撇嘴,“我欠希恩那小子十五个银月,没钱给他,天天被他数落。 他说我要是愿意替他跑这一趟,就给我把这笔债免了,为此我还特意找乔里老大请了几天假。” 厉害,一分钱不就把事情给办了,希恩·葛雷乔伊的確不可小视啊。 经过三天的路途,一行人来到了兔爪村。 在村民们將他们领到守备官安德斯·巴克斯家里时,正看到此行的目標全身披掛准备离开。 “安德斯叔叔,你这是要去哪里?” 一只脚已经踩在马鐙上的安德斯听到有人招呼他,便回过头来,看到是公爵的侍卫海华,惊讶道,“咦,海华,你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了,来,赶紧进屋来坐。” 他注意到海华身后的刘易等人,又问到,“这些是你的朋友?” 海华苦笑道,“算是吧,叔叔,我们要不进去再说吧。” 安德斯皱皱眉头,完全不能理解,但是他也没失了礼节,邀请刘易等人一同进到大厅里休息。 等眾人坐定之后,海华向安德斯说明了此行的来意,安德斯火气腾地一下子就窜了起来,“怎么,葛雷乔伊家的小崽子耍手段坑我,还敢找我要钱?” 海华没接话,立场明显中立。 刘易只好挺身而出,“安德斯大人,我家乡有句古话,愿赌服输。 虽然我不知道当时是什么情况,但是既然在避冬镇的时候你已经认下了这笔债,就不应该在事后翻脸不认帐,这可不是一个诚信的行为。” 听出刘易言辞里的指责之意,安德斯更加生气,嘴巴也变得不乾净起来,“那头海怪小杂种,把我当乡下人,搞出什么奇奇怪怪的叫做“兰尼斯特家的黄金屎”的玩法,根本没解释清楚就开打。 每轮牌局结束后,都是由他来主持结算,结算完就说我输了,一个晚上给我计了十个金龙的赌债,这帐我能认?谁认谁是傻子!” 刘易纠正道,“是十一个金龙。” “屁的十一个金龙,有一个是他硬给我算的利息!你们这帮狗东西,仗势欺人的玩意儿,不知所谓的外乡人,还敢追到我家里来,我去xxx!” 安德斯越说越怒,抓起面前的黄铜酒壶扔向刘易。 刘易眼睛微眯,就在酒壶飞到面前时,反手一巴掌將其抽开。 在触碰到刘易手背的一瞬间,酒桶的圆肚子一下凹陷进去,顺著刘易拍击的方向弹飞,砰地一声嵌进了大厅里,由一整原木立起来的粗大柱子。 这不可思议的一幕,让在座的所有人都陷入了惊愕与沉默,也让暴怒的安德斯冷静了下来。 刘易轻轻揉揉微痛的手背说到,语气凛然地说道,“安德斯大人,我敬重你比我年长,刚才你对我的羞辱我就不计较了。但是赌债,你必须给我。我和我的兄弟们,已经很久没吃上肉了……” 安德斯沉默了一会儿,说到,“肉,我这里有,作为朋友,你想吃多少我都管够。但是钱,我一分都不会给,我绝不承认希恩那个坏小子强加给我的债务。” 刘易正要发作,便听到安德斯又说,“希恩·葛雷乔伊答应给你们多少分成?” “两个金龙,如果我们能够把全部债务从你这里討回来的话。” “看样子,你们应该不是城里的黑帮,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你这號人。所以你们肯定是哈沃德那老混蛋手下的佣兵,我说得对不对?” 刘易点点头,“你没猜错。” “十个金龙我可以给你,但不是赌债。我这里有一份工作,你要是能帮我办妥了,十个金龙分文不少。” 既然是谈生意,刘易也放缓了態度,“你请说。” 安德斯召唤了一个侍女进到大厅,用抹布擦乾净铜酒壶里洒落的酒液后,才继续说到,“前段时间,我从临冬城回来,听说我有一个亲近的手下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失踪了,是去森林找他的小孩时失踪的。 后来,孩子在自家的地窖里找到了,他自己却没有回来。 於是我又安排了几个人进到林子里去找他,也没有回来。 他们都是好小伙,却因为我的失误而消失了。 你们刚才过来的时候,不是看到我正准备出门么? 那是我打算亲自带人去把他们找回来,就算活人找不回来,最起码要带回他们的尸体。 原本我就在发愁该带谁一起进去,既然你们出现在这里,这一定是旧神的安排。 我问问你们,你们愿不愿意跟我走这一趟?” 第31章 狼林没有狼 狼林(wolfswood)是北境的一片极为辽阔的森林,从临冬城一直延伸到西北海岸,主要植被是橡树、常青树以及黑荆棘。 由於狼林的人口密度低,因此野生动物分布稠密,尤其是狼群极多,路过狼林周围的行人,甚至能在白天听到悽厉的狼嚎,因而得名。 要挣这十个金龙,必须得深入狼林,这和他们从临冬城里出发时约定的任务完全不同,刘易自然也不敢就这么答应下来。 可是不答应的话,安德斯绝对不可能轻易掏出这笔钱让他们回去了帐。 “安德斯大人,请允许我们商议一下。” 向安德斯告了几分钟假,刘易领著討债团一伙儿人来到大厅外的空地上。 刘易:“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艾迪:“队长,狼林里很危险。虽然名字叫狼林,可是这黑森林里的危险,不仅有狡猾的狼群,还有暴躁的棕熊,残酷的影子山猫,以及穷得能把木头叉子当传家宝的山林部族。 如果只是为了替希恩·葛雷乔伊討债,我觉得没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 康拉德:“队长,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只要別少了我那份钱就行了。” 胡安:“我听康拉德的。” 凯文:“老师,我听你的。” 海华:留在大厅里和安德斯喝酒敘旧,压根没出来。 艾迪话里潜藏的意思刘易是听懂了,只是为了帮葛雷乔伊討要赌债,自然没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 可如果是为了挣这十个金龙,那么这点风险就可以承受。 至於怎么完成“赌债”和“十个金龙”的切割,就是刘易的工作。 回到大厅,刘易向安德斯確认道,“只要我们愿意进入狼林帮助你找回失踪的战士,你就愿意偿付十一个金龙给我们团队,是不是?” “是十个金龙。”安德斯反问道,“你们会乖乖拿了钱走人么?” “当然。” “一言为定。” 双方达成合意,由海华做见证人,拿出羊皮纸签下了合约,在文本中把约定好的事项一一註明后,签字画押。 只是所有人都很默契地没有在合约里提到希恩·葛雷乔伊的名字。 前往狼林寻找失踪人员,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要知道,就算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依然有不少驴友在知名景点因为走错路线,迷路困死在山林小涧之间。 而装备齐全路况熟悉的专业救援队,也经常有成员在寻找迷路驴友的过程中牺牲。 这种事情无所谓万全的准备,只有儘可能完善的准备。 为了確保进入狼林时,所有人都对森林里可能出现的风险有清晰的认识,並拥有充足的体力以应对,安德斯推迟了进入狼林的时间,决定像接待真正的朋友一般招待刘易等人。 当天晚上宴会的气氛十分热烈,安德斯虽然不肯还赌债,脾气暴躁,说话还难听,但他是个好主人。 之前爭吵的时候,刘易无意间提了一嘴他们这帮人已经很久没有吃肉,安德斯就记了下来。 宴会时,特意让人宰了一头羊,用松树枝烤熟后,握著匕首亲手分割给眾人,又拿出酒窖里最新酿造的土豆酒供宾客畅饮,一夜间宾主尽欢。 次日清晨便是约定好出发的时间,由於狼林里山多林密,安德斯不建议大家骑马进去,所以刘易一行人便將马匹寄存在安德斯的马厩里,全副武装地在兔爪村外的空地上集合。 康拉德身上是一套锁环甲,外面罩著皮甲,手里拿著木盾和长刀。 胡安全身就一身牛皮甲,配上木盾和斧头。 艾迪和胡安差不多,一身皮甲和绿褐相间的罩袍,腰间掛著短刀和箭壶,身上背著长弓。 当凯文过来的时候,却是另一幅模样: 他背上背著一桿长枪和一面木盾,腰间挎著一柄將近一米长的长剑,腰后別著一把匕首,身上虽然也是皮甲和锁甲的组合,但是无论是手部还是腿部都被完整的覆盖,头上顶著一顶狰狞的牛角盔。 康拉德见状提醒到,“凯文,这身行头也太夸张了吧。你穿这么严实,在森林里可是很累的。” 凯文苦笑一下,“还不是我老师要求的。我这算什么,一会儿我老师来了你们再看看他是什么样子。” 由於认识也没几天,康拉德等人从来没见过刘易全身披掛的样子,闻言很是期待。 果然,没一会儿刘易过来之后,他们这才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专业。 刘易身上穿著一套黄铜色的全身甲,头盔、胸甲、裙甲、护腿、手甲、肩甲、战靴,一件不落。 掛著身上的武器和凯文一个配置,甚至还多了一柄双手长刀。 艾迪都惊呆了,这是重装战士的顶级装备,通常只会出现在数万人规模的大会战中,由高阶贵族们穿戴。 兔爪村何德何能有此荣幸请得这一身装备出场? “队长,你穿这一身,是准备去攻下君临城么?” 对於艾迪的调侃,刘易装傻充愣,“哦?这样就能打下君临城么?” 没多久,安德斯也带著自己的两个卫兵来匯合,见到刘易的装扮,他劝说道,“刘易队长,你这么穿,在森林里可是很难行动的。” 虽然大家都这么说,刘易却不为所动。 面对眾人的规劝,他宣称作为一名战士,时刻都应该处於最好的状態,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投入战斗。 其实他真实的想法是,我这套“光明使者”,隨便一个部件就够买下你们兔爪村,还是连村里人一起买那种。 要是被偷了,你们谁赔得起? 最终,刘易和安德斯的合成团队,就在晨光的映照下踏入了幽暗的狼林之中。 之前安德斯为了找回失踪的领民,特地找到了这些人的亲属,通过询问,还原了他们离开前的点点滴滴,也大致划定了失踪者可能出现的方向。 於是团队里的的八个人就由他带领著在森林里游荡。 走在幽暗的森林中,阳光被高大密集的树影遮蔽,眾人的心情也开始紧张起来,不由得挤到一起。 这是正確的应对,但是看著他们的阵型,刘易怎么看怎么彆扭。 作为一名通关了无数大小副本的指挥,刘易就见不得有人胡乱站位。 一见到傻鸟站在错误的位置,心里就有只猫在挠。 安德斯带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弓箭手,叫做哈维斯,此时正走在队伍的最右侧,同为弓箭手的艾迪坠在队伍的尾巴,其他带盾的战士们聚在左边。 这要是有敌人攻过来,右边不得马上就崩了? 於是刘易让眾人停下脚步,重新调整了一下站位。 刘易和凯文因为防具最好,拿盾站在了第一排,而他们的长枪则交给了胡安和安德斯手下另一个叫做於恩的兄弟。 再往后,则是哈维斯和艾迪两名弓箭手,两侧则由安德斯和康拉德两个壮汉守护。 一番调整后,队形像样了很多,但是严肃紧绷的氛围也被破坏殆尽。 走了一上午,既没有异常也没有收穫,眾人渐渐鬆弛下来。 康拉德看著前面刘易身上黄铜色的鎧甲,心里羡慕,便问道,“队长,你身上这身鎧甲,了多少钱买的啊?” 刘易倒也不刻意隱瞒,“这不是我买的,是我以前在军中效力时,用军功从军需长手里换的。 不过后来我看过市场价,我这一身鎧甲,在外面要卖三十七个塞里斯金幣,折算成金龙,大概四十几个吧。” “哇……” 眾人一阵慨嘆,“你得立下多大功劳才能换来这套装备,擒下了对方的国王,还是单枪匹马攻下了一座城池?” 康拉德问道,“安德斯大人,跟著艾德公爵作战,有机会换到这样的装备么?” 安德斯嗤笑一声,“嘿,公爵寧愿给你分封一块鸟不拉屎的土地,也不会捨得这么昂贵的一套鎧甲。” 大家聊的虽然开心,安德斯却发现有些不对劲。 狼林狼林,有狼出没才叫狼林。 可是走了这么久,不仅没有找到失踪人员的踪跡,甚至渐渐都听不到狼嚎和鸟叫。 与此同时,作为斥候的艾迪也敏锐地察觉到这里面的异常,问到,“安德斯大人,平时狼林也是这么安静么?” 安德斯此时已经握紧了腰间的佩剑,“不会。如果连狼都没有,还叫什么狼林。不对劲,我们往回退。” 说罢,安德斯带头转身往回走,这时候他的一个手下突然啊啊啊大叫起来,惊得所有人立时抽出武器,背靠背站在一起。 “於恩,別叫,別动!” 安德斯一巴掌將尖叫的手下拍倒在地,大家这才看到於恩头上顶著一只拳头大的蜘蛛,张牙舞爪的啃食著他的头髮。 艾迪上前,一把抓起蜘蛛,拿到眼前仔细端详起来。 这只蜘蛛的身体和他的拳头差不多大,八只弯曲的长腿又细又长,不断地舞动著,背上则是繁密的纹和细密的红色复眼。 刘易也凑过来观察,尤其令他在意的是,这只蜘蛛並不像记忆里的那些大型蜘蛛一般,体表覆盖著细细的体毛,而是只有一层灰色的甲壳。 看了一会儿,艾迪也觉得有些噁心,便將它扔在地上,一脚踩上去,噗呲一声脆响后,蜘蛛的身体裂成碎片,一阵腐烂的恶臭扩散开来。 “呕,好臭。”胡安捏著鼻子闪到一旁乾呕起来。 刘易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扒拉著地上的蜘蛛尸体,“这是什么蜘蛛,怎么长得这么奇怪?你们见过么?” 安德斯看看他的手下,见没人说话,摇摇头说道,“没有,狼林里稀奇古怪的事物很多,而且我们也很少会进到林子里这么深的地方。” “老师,有点不对劲……” 这时候凯文拍拍刘易的手臂,“你听。” 在学生的提醒下,刘易也注意到头上的树枝上,有密集的沙沙声传来。 他抬头看去,数不清的大蜘蛛从树枝上,吊著蛛丝坠下。 一阵强烈的来自灵魂深处的噁心与不適涌上心头,鸡皮疙瘩剎那间长满全身。 “【嗶】!兄弟们撤啊!” 喊完这一嗓子,刘易一马当先往来路跑去。 不是他胆子小,確实是不跑不行。 太多了,沙包大的灰色蜘蛛,密密麻麻的悬在头顶,就像夏秋时节的掛满枝头的桃子,望之令人欣喜……个鬼! 在场的各位,除了胡安以外都不是战场上的新丁,在刘易的带动下撒开脚丫就往外逃。 可是跑了一会儿发现蜘蛛越来越多,而且体型也越来越大,从沙包大变成砂锅大,刘易举著盾挡在头顶,能感觉到有蜘蛛持续不断地落在上面,然后被他震落到地上。 至於那些侥倖晃到他面前的漏网之鱼,则被他掏出匕首,一刀拨开,不敢让它们触碰到自己的身体。 这些蜘蛛这么多,这么大,还这么丑,不知道会不会携带什么奇怪的毒液,还是谨慎一些好。 跑了一会儿,眼前终於再也看不到那些噁心的玩意儿后,刘易停下了脚步,回头一看,康纳,胡安,凯文,上气不接下气要死不活的艾迪,都跟在身后,安德斯也在,但是安德斯身边的手下却少了一个。 “你的部下呢?” 安德斯此时正在拍打身上附著的蛛丝,听到刘易的问话,立马点了一下人头,发现少了个人,於是便问他的部下,“於恩,哈维斯人呢?他没跟你一起么!” 於恩闻言解释道,“没有啊,刚才我没留意……” “康拉德,你也没看见么?” 康拉德皱著眉头看向林子,“没有,刚才完全没看到。” “你们呢?” 安德斯看向其他人,遗憾的是没有人能回答他的问题。 “得回去找他,我带出来两个人,也得带回去两个人。不能让他留在这片林子,变成蜘蛛粪。” 猎人艾迪心有余悸地说道,“要不,我们先回去,等准备更充足一些后再来?” 刘易看了他一眼,摇摇头,“收人钱財,替人消灾。现在继续往下走,也许还能找到个把人。等晚点再来,恐怕连骨头都找不到了。” 安德斯不再说话,而是把隨身携带的毛毯撕开,用布条把身上裸露的皮肤都给遮挡起来。 其他人见状也学著他的样子,开始包裹身体,等眾人准备妥当,再一次往刚才中埋伏的地方轻轻的走过去。 因为不敢发出太大的动静,跑步了不过几分钟的路,走回去时,了半个小时。 再一次来到被蜘蛛埋伏的位置,已经看不到那些那些令人噁心的虫子,而一个白色的人形正被粗大的蛛丝掛在半空微微晃动。 第32章 蛛巢与蛛潮 眼前这一幕,让安德斯心里隱隱冒出一种不好的预感:哈维斯十有八九已经无了。 不对,不会这样,他暗自祈祷著,希望这种“错觉”不要成真,接著回头对仅剩的一个手下吩咐道,“於恩,上去把它弄下来。” 於恩很为难,他可不想在这个时候爬树,谁知道此时头上的树叶后面,藏著什么要命的玩意儿。 正在纠结的时候,一个粗哑的声音拯救了他,“不用,交给我吧。” 说话的人是艾迪,他踏前一步,从腰间的箭囊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弦上,双臂一张,噌的一声,吊著白色囊状物的蛛丝应声而断。 白影落在地上,发出一道与体积不符的细微声响。 闻声,眾人挤作一团,小心戒备著四周的动静,没有立刻上前。 安静的等了片刻,没见到有怪蛛冒头,安德斯这才走过去,用剑尖挑开缠得密密实实的蛛丝,低声叫出失踪部下的名字,“哈维斯……” 裹在蛛丝里的,是哈维斯乾枯的尸体,黑灰色的皮肤紧紧地贴在骨头上,眼眶里没有了眼球,只能从暗红的发色和嘴唇上的小鬍子隱约分辨出原本的模样。 沉默许久,安德斯抽剑割下哈维斯的一缕头髮塞进怀里,又帮他合上眼睛,转身对佣兵们说到,“你们运气不错,不过一天就完成了任务。” 康拉德问到,“安德斯大人,不要再往里面走走看看么?” 安德斯摇摇头,“不用。事情很清楚了,之前失踪的那些人,已经不可能找回来…… 既然知道了狼林有这些噁心怪物在出没,就没必要再拖著你们一起去送死。回去之后,我……” “小心头顶!!” “嗯?”安德斯刚抬起头,还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被凯文扑倒在地上,匆忙之中,一道银光从他头上闪过,斩断了一头悬在半空的灰色怪蛛。 甩掉剑上的污血,刘易大喝一声,“注意戒备!”,紧接著便把盾举过头顶,身体则缩成一团。 其他人见状也向他靠拢,有盾的举盾,没盾的就躲在別人身侧,儘可能避免让怪蛛直接落在身上。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后,眾人发现其实这些怪蛛虽然看著可怕,实际上动作並没有想像中的灵敏。 而且幸运的是,它们的个头大到不能钻进衣服,却又小到眾人可以与之一战。 只要小心应对,对於披甲执锐的眾人来说並不那么难以对付——打落到地上,踩死,全部踩死! 眾人聚在一团,互相拍打著落在战友身上的怪蛛,快速往怪蛛出现较少的方向退去。 见源源不断的怪蛛遮蔽了来路,刘易抓住安德斯的肩膀,大声问到,“哪里,哪里有开阔的平地?不能有树木!” “不能有树木,不能有树木……” 安德斯紧张地囁嚅了几下,隨后眼睛一亮,指著不远处的一座山峰,“那里,有一道悬崖,很高,悬崖下还有条河!” 刘易顺著安德斯手指著的方向看去,一座矮山像是被巨人用四十米的长刀切去了一半山体,只留下一面竖直陡峭的崖壁。 “安德斯,带路!其他人跟好我们!” 起初,剩下几人还能谨慎的迈著小步往山脚走,但是隨著那诡异的沙沙声在四周响起,眾人的脚步越来越快,最后乾脆再一次甩开大长腿跑起来。 大概是这帮到嘴里的猎物要逃,刺激到了怪蛛们的神经,这一次涌过来的怪蛛数量更多也更加凶猛。 如果不是有披掛完整的刘易和凯文殿后,帮助其他人打落身上的怪蛛,他们一个也逃不出去。 终於离开了森林,出现在眾人眼前的,是一面高达数十米的岩石峭壁,峭壁下是一道五米多宽的河流,河流两岸只有矮草和灌木,形成了一道对抗怪蛛的天然屏障。 眾人涉水过河后,没有了高大树木的遮蔽,怪蛛们绵绵不绝的攻势终於停了下来,像潮水般缓缓退回了森林之中。 狼狈不堪的眾人在河边坐下,脱下厚实的甲衣,检查起彼此的身体。 万幸的是,在决定回来寻找哈维斯时,眾人都做好了对皮肤的防护,让怪蛛的口器仓促间无法刺破他们的防具。 就在刘易为自己没有受伤而感到庆幸时,却发现一旁的胡安似乎不太对劲。 “你这是怎么了?” 刘易抓住他的肩膀想要把他扶起来,却发现胡安的身体近乎木头一般僵硬。 “我,动不了,麻。” 胡安的嘴唇乌黑,脸色发青,四肢不正常的抖动著。 “刘易,他被怪蛛咬伤了。” 安德斯扯开胡安的衣领,在后脖颈的位置看见好几个流血的小洞。 艾迪也靠拢过来,摇摇头补充道,“刚才逃跑时,有两只怪蛛趴在他身上,我看到之后就把它们打下来了,不过我没注意到他有没有被咬到。” 除却斥候艾迪,胡安的防御是眾人之中最薄弱的一个,薄薄的牛皮甲並不能覆盖整个身体,扯成布条的毯子也只是胡乱在身上缠了几下,並没有把皮肤遮挡严实。 康拉德此时正掬起河水洗脸,注意到这边的动静,立马跑过,抓住妻弟的手,“胡安,你怎么了?你哪里不舒服,告诉我!” 胡安躺倒在地上,眼神迷离地哀求道,“我,我不想,想死。” 康拉德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抚摸著胡安的头髮,低声安慰道,“胡安,不会死的,你还这么小。勇敢一些,大口呼吸,呼吸,不要停!” 胡安抬头想要看向自己的姐夫,视线却落在了背后的森林,“康拉德,姐姐,照顾好……” 在眾人焦急又无奈的注视下,胡安瞪著双眼,停止了呼吸。 “【嗶】,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吧!!” 年轻的於恩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恐惧,摔掉手里的长枪,大声喊叫起来。 安德斯反手抽在他脸上,“闭嘴!” 被扇了一巴掌后,於恩安静了下来,只是捂著脸轻轻啜泣,难以停歇。 长官管教自己的下属,刘易不想干预,但是却不能任由恐慌的情绪蔓延,必须给大家找到一条出路。 他对安德斯说到,“安德斯大人,现在想要原路返回,估计是做不到了。” 安德斯看向他,“刘易队长,有话直说。” 刘易解释道,“怪蛛的数量很多,而且会从树上吊下来袭击地面的猎物。 不把这些怪蛛的数量削减一些,绝对是走不了的。我有种感觉,我们这帮人,已经被盯上了。” 远处的森林里传来沙沙的声音,也不知道是怪蛛的动静,还是风拂过树叶。 “老师,现在怎么办?” 凯文小声地问到。 刘易並没有回答。 他站起身来,仔细观察著河流的走向,发现这条河上下游都要从森林里穿过,只有临近悬崖这一小段头上没有遮蔽。 如果什么也不做,到了晚上,怪蛛很有可能从岩壁这边坠下,与森林里的同类对误入它们领地的这伙不速之客进行两面夹击。 到时候没有光源,视野受限,眾人配合起来肯定不可能像白天一样流畅,不仅不能帮助伙伴做好防御,甚至还有可能失手伤到身边的人。 要是不小心再跑散了,全军覆没並不是什么很难想像的事情。 刘易忧心忡忡地说出自己的分析,又补充道,“安德斯大人,这条河恐怕庇护不了我们太久。” 眾人你看我,我看你,没人说话。 冷场了片刻,凯文开口说道,“我听说,青蛙喜欢吃蜘蛛,我们从河里抓几只青蛙带著身上,趁怪蛛看到青蛙嚇破胆的时候衝出去。” 眾人的视线落在他身上,看得凯文一脸羞红,拉低头盔挡住脸。 安德斯继续说道,“刘易队长,请你继续吧。我想你大概已经有腹案了,不妨说出来大家一起完善一下。” 刘易清一下嗓子,用手边的枯树枝在地面上画出了周围的环境,说到,“我是这么想的。现在虽然还是白天,但是已近黄昏。 即便我们把自己裹厚实了,慢慢走出去,恐怕我们还没走出森林,就会进入黑夜。 到了夜里,森林里的危险必定更多。而且我相信,在座各位没有谁能在怪蛛的追击下,穿过漆黑的森林,避开各种野兽和地上的坑坑洼洼顺利回到兔爪村。” 刘易停了一下,从大伙儿的脸上一一扫视过去,“所以从现在到夜里的这几个小时,我们要儘可能的削减怪蛛们的数量,打死、踩死、甚至烧死,直到它们再无法聚集起可以伤害我们的数量之后,才能考虑晚上休息和返程的可能。” 康拉德细想一下,觉得似乎有点道理,便问道,“那我们现在具体要怎么做呢?” 刘易继续说道,“从现在开始,我们分成两组,一组人在安全范围內搜集一切可以收集的柴草,然后捆成半人高的一团,待用。越多越好。 而另一组人则將所有能用的装甲集合到一起,穿到身上,从现在开始,去到岸边,引诱怪蛛来攻,然后儘可能造成杀伤。 如果怪蛛慢慢减少,就是最好,如果怪蛛不减少,那就把柴草堆点燃,把这一片森林都烧了!” 康拉德一惊,“这片森林是公爵的財產……” 刘易看向安德斯,“你说呢?” 安德斯一摆手,“山火年年都有,这不是问题。但是要怎么点火?不能让人衝进森林去吧。” “火箭,”刘易指著艾迪身上带走的弓箭,“把柴草堆推进森林里,等怪蛛多了之后,点燃火箭射过去引燃。艾迪,这件事交给你可以么?” 艾迪轻轻拨动弓弦,“放心吧,这么大的目標我不会射偏的。” “那行,那你和於恩,捡拾柴草,至少要捆出五个柴草堆?有没有问题?” 艾迪闭著眼睛算了算,便认可了这项安排。 而於恩则向安德斯看去,得到安德斯的同意后,也答应道,“没有问题。” “剩下还有四个人,我和凯文装甲最厚,所以我就俩站在前面,用盾护住你们。” “康拉德,你在长矛上绑上树枝,看到有蜘蛛垂落到我们上方,就把他们扫下来。 安德斯大人,你不用上岸,就留在水里,你稍微远一点,如果看到漏网之鱼,就把棍子將它们戳死。 因为你的身后没有了別人,所以务必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可以么?” 安德斯頷首道,“我会留意的。” 刘易继续分配任务,“我和凯文各自用盾吸引怪蛛来攻,能杀多少杀多少。 如果谁受伤或是体力不济,一定不要硬撑,把手里的傢伙换给於恩,然后进行轮替。 於恩,除了搬运柴草,你的另外一个任务就是隨时做好支援准备,一定要注意听我们的呼唤。” 最后,刘易跟所有人又再一次確认道,“大家明白自己的任务了么?” “明白了!” “嗯。” “交给我吧!” 战前会议结束,刘易带著近战组四人排成紧密的阵型,来到河岸与森林之间的开阔地,用剑拍打盾牌开始聒噪。 果不其然,怪蛛群並没有离开,而是躲在树木的阴影里等待机会。 当它们听到猎物的动静之后,迫不及待地晃荡著屁股上的白色怪蛛丝,甩了过来,试图落在討债团的身上。 刘易等人互相依靠,用斧砍、用刀刺、用拳头砸,弄断了怪蛛的细腿,又將它们推落到地上,再用依靠体重將其踩碎。 这一套流水线般的动作流畅运行,几分钟后,脚边便堆满了怪蛛群恶臭的硬壳,逼得他们不得不持续向乾净的地方移动。 “大家退后一点,不要被包围了!” 看到远处飞来的怪蛛越来越多,刘易指挥著小队往后退,一直退到河边才停下来。 执著於攻击的怪蛛,数量虽然庞大,但因为没有了地形优势,攻击效率也降低下来,最后不得已又退回去一些。 趁这个空档,除了为眾人撑伞的康拉德和始终坚守在最前沿的刘易以外,其他人都进行了轮替以恢復体力。 凯文和於恩对换了位置,而安德斯则站在湍急的河水里休息。 见自己的老师留在眾人身前一步不退,凯文有些担心。 “老师,你不换下来休息下么?” 刘易晃晃肩膀,“没必要,你可不要小看你老师我,我再战一整夜都没问题。” 凯文听完之后,咬咬嘴唇不再说话,只是快速喝了几口清水,便再次站到老师身边。 刘易说这话並不是在逞强,而是真的没觉得这有多大压力,相反,他甚至隱隱有些失望——就这?强度还不如五人本。 休息了片刻,队列再次向前,本以为怪蛛们还会像之前一样,一波波地过来送人头,却发现这一回,他们像是吃了春药一样不计伤亡地涌来。 就在大家手忙脚乱地抵御著这一波攻击时,突然听到刘易急迫的喊声,“注意,有大傢伙过来了!” 第33章 叮!你的圣光体验卡已到帐 就在佣兵们和拳头大小的怪蛛们打得有来有往时,一个巨大的黑影从密林深处快速靠拢过来。 刘易心头一惊,高声下令道,“艾迪,放箭!其他人,后退到河对岸!” 此时,让於恩和艾迪准备的柴草已经被綑扎成堆,扔到森林边缘临近河岸的树下。 听到刘易的命令,艾迪接连射出几支火箭,插进柴草堆上,將它们引燃。 从柴草堆上汹涌而出的火焰又引燃了岸上的灌木和小树,並逐渐向森林蔓延。 可是这个过程,还是不够快,没有能拦住那团来意不善的阴影。 刘易刚向后迈出两步,那黑影就猛然从火光中扑了出来,巨大的口器直直戳向他的头颅。 凭藉本能,刘易举盾挡住了这突兀的一击后,才看清眼前这个怪物,竟是一头身高与自己相当的巨大怪蛛。 一直在刘易身后挥舞著长矛的康拉德见状不由得地惊呼道,“天吶……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面对这种不合常理的怪物,转身逃跑也许是最理性的选择。 可是如果真的转身逃跑,只会落得被一一击破、横尸荒野的结果,就如同之前那些失踪的村民一样。 能逃出这个战场,还能逃出这片森林么? 刘易弃掉短剑,抽出背后的长刀,一手持盾,单手擎刀迎了上去,“我挡住它,你们儘量找机会攻击,不杀掉这个怪物,我们一个也別想活著回去!” 他一刀斩向蜘蛛长腿上的关节,试图瘫痪巨蛛的动作,却被蜘蛛微一抬腿就轻鬆破解。 “海蛇之击”的刀刃砍在巨蛛的甲壳上,发出一声闷响,並未破防,它的硬壳比起刘易的源质鎧甲也丝毫不逊色。 难道刘易会输么? 当然不可能。 战斗从这时候才进入到刘易最熟悉的boss战环节,在这方面,他可是专家。 “这头蜘蛛体型太大,飞不起来,只要挡住它的扑击,我们就能把它磨死!” 刘易一边不断走位,挡在巨蛛的正面,用盾格挡巨蛛扑击而来的口器,一边指挥道,“康拉德!你带上盾上来跟我一起,承接我漏掉的攻击!” 康拉德也不质疑,立刻补位上前站到刘易的身侧。 “於恩、安德斯!你们拿起长枪站在后面,使劲戳,不要让这个怪物突破到后面去!” “艾迪,寻找巨蛛的弱点,尤其是眼睛和咽喉!凯文,照顾好你自己!” 真实的战斗,不像副本里,boss一个劲儿的攻击,坦克技能一冷却就摁上去,就能通关。 巨蛛虽然已经长成自然界里不应该存在的体型,行为模式却依旧是掠食者的样子——小心翼翼,出手必中。 经常看动物世界的同学都知道,在残酷的自然界,当猎手与猎物相遇时,如果不是即刻追击和逃跑,那必然是持久的僵持和突如其来的杀招。 巨蛛的行为模式也是一样,它冷静的观察著对面的六个猎物,寻找著他们弱点。 而当它发现可乘之机时,就会弯曲八条大长腿,突然俯身下来,用上顎的“螯肢”攻击,就像一根长矛突刺过来。 而刘易的应对也是如同对付长枪兵一般,用盾格挡之后,贴身用刀劈砍蜘蛛的身体。 每一次和蜘蛛的交锋,空气里都会响起剧烈的鐺鐺声,而每一次声响之后,刘易都高喊,“稳住!稳住!”,以安定军心 在刘易的保护下,所有人都平安无事,仅有几次漏掉的攻击也被康拉德接住。 只是由於蛛壳太硬,於恩和安德斯又站得太远,因此巨蛛身上的有效伤害基本上全部来源於刘易的长刀。 刘易的盾是源质盾面,连古神的攻击都接得住,康拉德的却不是。 康拉德的木质盾面被蜘蛛的螯肢一戳就是一个洞,若是久久不能拿下这个怪物,恐怕坚持不了多久,就会盾破人亡。 一旦夹击之势崩解,巨蛛就会绕过刘易攻击其他人,到时候就算能够干掉它,团队也会损失惨重。 想到这里,刘易加大手里的力量,想趁著此时大家都有充足的体力时,將之击杀。 巨蛛大概是被刘易连续重击打痛了,身形一偏,突然向躲在別人身后,一直射箭的艾迪衝过去。 艾迪没有盾,皮甲也让给了康拉德,中一招就得死,只能侧身扑倒在地。 而凯文正好站在巨蛛推进的路线侧面,见状双手握剑,扭腰一记巨力横斩,砍在巨蛛的左边两只前腿关节,瞬间斩断一只,斩伤一只。 巨蛛口器里传出一声尖锐的鸣叫,在向左倾倒的一瞬间,头歪向凯文,螯肢刺进凯文的右腰。 “凯文!” 刘易甩掉盾牌,握持长刀单腿跳上蜘蛛的背后,刀尖横向插入蜘蛛的胸腹关节之间,接著以身体为槓桿落在地上,凭体重將蜘蛛的前胸整个刺穿。 巨蛛重伤倒地,不甘地抖动著双腿,渐渐没有了动静。 “凯文,凯文!” 刘易见巨蛛不再动作,连滚带爬地来到凯文身边,抱住学徒的头,“凯文,你怎么样?你不能死!” 凯文的口里吐出鲜血,含糊地说道,“老师,这就是死亡么?” 他急促的喘两下,“我好像看到了天国,好黑……” “你不会死!” 刘易手忙脚乱的摸索著腰间小包里的药材,大蒜,车前草,白茅…… 但是凯文腹部的伤口太大,这点草药根本止不住血。 “圣光术,艹,圣疗术,怎么都用不了!” 刘易徒劳地想要引导身体里的圣光之力,却仍然只感受到一片虚无。 为什么,如果什么都不给我,那让我来这个世界做什么? 刘易心中的恼恨愈加炽烈,拯救大陆,拯救维斯特洛! 我连身边的人都拯救不了,还能拯救谁?! 就在刘易陷入自责和绝望之时,一种淡淡的极轻微的吸引力,从被他砍下的巨蛛胸部传来。 他转头看过去,直觉告诉他,在巨蛛的胸腹里有可以拯救凯文的东西。 “凯文,等著我,不准死!” 他抽出匕首,跪在巨蛛的尸体前,割开胸腔里虬结恶臭的组织,伸手在里面一阵掏弄,最后抽出一块白色的圆形肉瘤。 刘易怔怔地看著这块肉瘤,感受著其中释放出来的令人熟悉的魔法波动,来自身体里的本能告诉他,只要吃下它,自己就能再次触碰到太阳之力。 但是……这玩意儿真的能生吃么? 他转头看了一下躺在地上生死不知的少年,一咬牙,將整个肉瘤塞入口中。 剧烈的恶臭衝击著他的大脑,一瞬间刘易差点也见到天堂。 可是他忍住噁心,死死捂住嘴,隨便嚼两下后,把肉瘤吞进肚子。 接著他就感到身体里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一种不同於肌肉力量的能量出现在他的身体中,就像凛冽的冰水浸满了整个身体,他知道,这就是法力,可依他的意识供他调用。 他一边咳嗽,一边喊道,“脱掉他的衣服!用烈酒冲洗伤口!” 用烈酒冲洗伤口,是维斯特洛的医疗常识,为了防备意外,在座眾人也多少准备了一点。 听见刘易的命令,康拉德和离得最近的安德斯立刻用刀揭开凯文腹部的环甲,割开衣服,用烈酒冲洗著伤口。 衝掉了覆盖在伤口上的血跡,眾人这才看到那是两道长达一英寸的巨大裂口。 这时候刘易已经缓了过来。 他匆忙回到凯文身边,看著凯文惨白的面孔和微弱的呼吸,確认自己的学徒还有一丝生机,便左右手各自虚按住一处伤口,仰面用汉语祈祷到: “不管你他么是谁,既然你把我送到这里,就要对我负责!这是我的学生,也是我的伙伴,更是连接我和这个世界的纽带! 现在我有了法力,就让我用出圣光术,治癒他!否则我他娘的跟你没完!光明护佑!” 接著刘易低下头,依照记忆里的用法,將法力匯聚在手心,在祈祷结束的一剎那,体內那股奇妙的能量转化成了一阵暖意,从手掌涌出。 同时,他的双手突然亮起来,灿烂如同初生的朝阳。 而凯文腰腹上的伤口,肉眼可见的开始癒合,等到刘易手上的光芒熄灭时,凯文的腰上只有几团残留的血痕。 此时,太阳已经落到西面的群山下,夜风从北面吹来,推动了火势向森林远处延伸。 本来就已经被山火隔绝在战场之外怪蛛们,在领袖死后立刻开始了內訌,相互撕咬起来,不死不休。 略有理智的怪蛛趁乱逃跑,於是在河岸边熊熊燃烧的火光下,就只剩下一个昏迷的少年,和四个目瞪口呆的男人。 是的,刘易自己也惊呆了,穿越了三十二章,他一直以为强壮的身体,就是自己的金手指。 没想到真正的金手指被砍下来扔到了这里。 “刘易,队长,大人,”艾迪乾涩的声音响起,“你刚才,那是什么?” 刘易转过头来,用涣散的目光看向艾迪,“什么是什么?” “就是,就是,”安德斯在一旁接过话茬,双手比划著名,“就是唰的一下,那么亮!” “哦,哦,那是,那是,”刘易咽了口唾沫,缓缓说到,“太阳神安舍的恩赐……” 太阳神安舍,这是维斯特洛大陆上的居民们不曾听到过的神明。 不过没有人提出质疑,因为他们都知道刘易是东陆人,而东陆是个信仰极度混乱的地方,那边什么神灵都有。 而且能显露神跡的神明,也不是他们这些卑微的凡人可以隨意评论。 眾人沉默了片刻,康拉德突然抓住刘易的胳膊,“队长,胡安,我弟弟,能不能帮帮他!” “胡安?”刘易皱起眉头,“他不是已经死了么?” 復活术,不知道灵不灵啊…… “没有,他没死!我刚才看过,他的心臟还在跳,只是跳得很缓慢!如果你不出手,他肯定死!” 是哦,刘易想到地球上有些蜘蛛会给猎物体內注入神经毒素,等猎物被搬到安全位置之后再慢慢吃掉。 在那之前,神经毒素会让猎物进入假死状態,以保持新鲜。 刘易感受著体內的法力,虽然刚才对凯文施加的过量治疗消耗了他刚刚获得的绝大部分法力,但是依然有一部分法力残留下来,就是不知道够不够再救活一个人,“我,试一下,不一定可以。” 快步来到胡安的“遗体”,刘易用手捧住他的后颈,施放了“纯净术”和“圣光闪现”。 只是金色的灿烂光辉这一次不过微微闪动两下,就熄灭下来。 刘易把胡安的头放回地面,用沉鬱的声音说到,“抱歉,从巨蛛那里得到的力量已经消耗殆尽,我尽力了。” 康拉德眼里的光暗淡下来,他嘴角扯出一个勉强的微笑,“没关係队长,这是胡安的命……” 这时候,胡安的声音突然响起,“康拉德……你也死了?” 康拉德的心臟停了一下,然后便低头看到自己的妻弟已经睁开了眼睛,正盯著自己。 “队长,这,你不是说力量用完了么?” 刘易满脸的遗憾,“是呀,所以他后颈的伤口没能完全癒合,需要养一段时间才能最终恢復了。” 康拉德看看刘易,看看胡安,不知道该说什么。 由於艾迪点燃的大火已经蔓延到森林深处,根本走不出去,到了夜里,调查组的一行人只能依靠著悬崖的崖壁和衣而臥。 凯文的伤口虽然被刘易的圣光术治癒,但是流失的血液却没办法补回来,因此他在昏迷后一直沉睡不醒。 而他的老师则始终陪在一旁不曾远离。 亲眼目睹了那如同神跡般一幕的战士们,此时对刘易充满了敬畏,甚至不敢过来找他攀谈。 只能压著嗓子,彼此间窃窃私语,討论著所谓的太阳神安舍的恩赐究竟是什么,凯文肚子上那两道骇人的伤口为什么癒合得那么快,甚至连疤痕都没有留下。 只是,这一帮糙汉子,再怎么低声细语,在这唯有烈火噼啪的夜晚,也显得响如雷鸣。 当康拉德提出第七种设想,关於刘易其实是一个女巫变装打扮的可能性,並得到眾人的认可时,刘易实在听不下去,重重咳了一声,“那什么,大家先休息吧。你们商量一下,留一个人值夜,其他人好好休息,明天还有活儿。” 眾人整齐的回答声响起,“遵命,队长!” 接著便很乾脆地闭上了嘴,不再说话。 今天晚上的这场战斗,刘易的实力已经充分展现在他们面前。 军中,尤其是冷兵器时代的军中,个体战力强就是能服眾。 如果说之前服从刘易的指示,只是因为他是这次行动的组织者,那现在他们则是对刘易发自肺腑的敬佩和崇拜,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最强,关键时候还能救命。 可是就算没人说话,刘易自己也还是睡不著,他一直在回味施放神圣法术时的感觉,原来这就是太阳神安舍的力量么,这就是圣光的力量么? 第34章 Boss战结算 《魔兽世界》游戏里,烈日行者(sun walker)是在大版本“大地的裂变”中加入部落的。 依照游戏的背景设定,牛头人信仰的主神是大地母亲,在他们的神话故事里,大地母亲的双眼分別是太阳安舍和月亮穆莎——也就是月神艾露恩。 由於暗夜精灵全族信仰月神艾露恩,为了维持太阳神和月神信仰的平衡,一个参与过北伐战爭的叫做阿波尼·亮鬃的牛头人战士,效仿白银之手骑士团,创立了安舍信仰,並將使用太阳之力的牛头人战士称为烈日行者,自立为烈日行者的酋长。 很难说阿波尼.亮鬃是不是在诺森德大陆,与银色北伐军日復一日的並肩战斗中,见识到圣骑士部队强悍的作战能力和生存能力后,却又因为自己的种族不便加入其中,所以才另立门户,在部落內部建立了一个山寨的圣骑士组织。 因为无论是职业技能还是剧情任务,牛头人烈日行者在游戏里与联盟信仰圣光的圣骑士们几乎一模一样。 当然,以上都是从游戏剧情角度进行分析得到的结论。 实际上,暴雪团队在部落方加入烈日行者,主要是为了平衡部落和联盟的职业差异。 毕竟部落阵营里想玩圣骑士职业的玩家只能选血精灵,而血精灵男又太娘炮…… 刘易当初选择玩一个牛头烈日行者,就是因为牛头人看上去够威猛,烈日行者能抗能打能奶,又容易就业,很適合当团队指挥。 即便在他最大胆的想像里,他也没有想过,有这么一天,居然可以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使用出太阳之力,救下自己的学生。 背对眾人,刘易看著自己的双手,回味著施放圣光术时,来自灵魂深处的令人战慄的温暖感觉,让他久久沉迷其中,难以自拔。 从穿越第一天,刘易就很疑惑,把他送到这个世界的那个混蛋,真的以为仅仅强化了他的身体机能,就能让他在这个看重家世和血脉的中古世界,承担起拯救世界的重任么? 如果真是这样,也未免太看得起他了。 上一个这么做的人,叫做安度因·洛萨,已经被铁锤敲死了。 所以自穿越以来,他都是隨波逐流,並不曾有计划地追求什么。 可是如果把太阳之力也给了他,那就不一样了…… 说不定真的能聚集起一支能够拯救世界的团队。 这具强悍的身体里没有王族的血脉,走不通刘备的路子,还可以走大贤良师张角的路子嘛…… 等到完成了“救世”这个艰难的任务,到时候是留在维斯特洛以救世者的身份享受荣华富贵,还是想办法回到二十一世纪的地球继续当社畜,每日混吃等死,给虎先锋送猴头,都有可以选择的余裕。 不过目前唯一可虑的便是,如果有人抬著垂死的伤患找来,自己该怎么拒绝。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实话实说,就说自己从巨蛛身体里得到的魔法肉瘤已经消耗完了,问题也不大。 怕就怕伤患家属不肯信,到时候给自己找麻烦。 维斯特洛的医闹有人管么? 这一夜,关於未来,刘易想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思绪在脑子里翻腾,吵的他几乎彻夜未眠。 同时,一粒名为“野心”的种子悄然种进了他的心田,不知未来会开出怎样的朵。 第二天清晨,艾迪引燃的山火已经悄然熄灭。 刘易顶著一对黑眼圈爬起来,却看到其他几人的造型与自己相差无几,也都是一副睡眠不足的神態。 看来昨夜被刺激到睡不著觉的人,不仅仅是自己。 眾人中,唯有前一晚因伤昏迷的凯文一个人精神奕奕地拾掇著早餐,等待著自己的老师醒来。 “老师,你醒了!?” 刘易揉揉眼睛,站起来走到冒著热气的汤锅边坐下,拿起汤勺搅了搅,“醒了,跟没醒一样。肉乾放了没?” “放了,麵包已经加热有一会儿了,马上就可以吃。” 在维斯特洛,除了贵族,一般人一天只吃两餐,早上出门干活儿的时候吃一餐,晚上干完活儿回到家里再吃一餐,其他时候就隨便吃点乾粮垫吧垫吧,能把肚子糊弄过去就行。 刘易穿越之后,也习惯了这样的饮食节奏,也因此他对早上这一顿的品质十分看重。 就在他往汤锅里加料的时候,凯文的声音响起,“老师,昨天……是你救了我么?” 刘易没有回头,舀起一勺肉乾豆子土豆汤,尝了尝,说道,“他们跟你说的么?他们怎么说的?” “我早上醒过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已经死了,然后就看康拉德在对著河水撒尿,我就跟他打招呼……然后他就告诉我,你昨天用一种神奇的会发光的法术把我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 刘易转过头来,与凯文四目相对,“你相信他说的么?” “我相信!”凯文的声音里,有刘易无法理解的狂热,“康拉德告诉我,你说那是太阳神安舍的恩赐,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 “哈哈哈!”刘易哈哈大笑起来,“我还以为你会觉得我褻瀆了七神呢。以后有机会,我把这些技能都交给你,不过现在还不行。” 隨即刘易站起身,衝著另外两丛营火边上吃早饭的伙伴们说到,“喂,兄弟们,来一下,我有话要说。” 等到其他人叼著硬麵包,端著野菜汤来到他跟前站定之后,刘易说到,“昨天下午我们经歷了一场残酷的战斗,战斗中,我们的战友哈维斯老哥不幸战死,我个人对此感到很遗憾。 为了表示对他的缅怀,我提议从这次的酬劳里拿出一个金幣作为留给哈维斯家里人的抚恤,由安德斯大人代为转交,大家有没有意见。” 和刘易同行而来的三人自然没有意见,作为金主的安德斯更没有意见。 见所有人都认可了这个提议后,刘易又说到,“万幸的是,除了胡安运气不好被蜘蛛咬了两口,其他人都毫髮无伤,这是很值得庆幸的事情。 等回去了避冬镇,大伙儿来我家,我做东,大家好好吃一顿,大家说,怎么样啊!?” “好!” “一言为定!” 艾迪和康拉德率先鼓掌附和起刘易的计划。 安德斯笑著说到,“在避冬镇请客,那我岂不是赶不上了?刘易队长,你是不是得单独请我吃一顿啊?” 刘易笑道,“嘿,我们几个可是在帮你干活儿,不是应该你请我们吃一顿好的么?” “说的也是!”安德斯夸张地点点头,“等回到兔爪村,咱们再大喝一顿。我先说嗷,要是谁不倒在桌子下趴著,就是不给我面子!” 眾人言笑晏晏,其乐融融,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让未经世事的胡安很费解,他扯扯自己姐夫的袖子小声问到,“康拉德,我记得昨天我不是差点就被蜘蛛毒死了么?还有凯文,你们不是说是队长用法术救了我们么?” “就你话多,”康拉德一巴掌拍在胡安的后脑上,“队长说没人受伤,就没人受伤。如果有人受了伤,那一定是今天早上自己摔跤磕的,而不是昨天被蜘蛛咬的!” 地方就这么大,康拉德也没有刻意压低声线,所有人都听到了他说的话,没有人出声反驳。 这让刘易很满意。 在不能稳定地获取法力时,拥有活死人肉白骨的能力,被人知道了,只能是沉重负担,所以才有了刘易的这一席话。 从现在开始,不论谁说他刘易能把人救活,他都不会承认。 你非要说我可以,那你拿出证据来啊?但凡你能在我学生身上找出一处伤口,算我输。 不过嘛,康拉德这老小子挺识相的,刘易深深看了正在教育自己妻弟的康拉德一眼,这么有眼色的老兵,值得拉拢一把。 吃完早饭,眾人收拾行装准备出发,刘易来到巨蛛的尸体前,顶著它散发出来的恶臭,围著它绕了两圈,不由得摸起了下巴。 凯文见状好奇问道,“老师,这个怪物怎么了?” “凯文,你以前听说过这种怪物么?” 凯文理所当然道,“听说过,我家里的老嬤嬤说的故事里,经常有各式各样的怪物。什么水里会唱歌的鱼人,森林里吹笛子的羊头人,塞外长城北面的巨人,诸如此类的。” 刘易点点头,“这样啊……” “凯文,不一样。” 艾迪走到他俩身边,插话道,“你说的那些都是说给孩子听的睡前故事,这个可不是。在老林子泡了几十年,我猎过熊,杀过狼,剥过兔子的皮,放过野鹿的血,但是这种东西,我是第一次见到。” 艾迪捡起一根树枝,敲打巨蛛腿上的甲壳,发出沉闷的响声,“这头怪物,甲壳坚硬,头腹巨大,正常来说,它纤细的四肢根本不可能支撑起身体的重量。可它偏偏就站起来了,而且跑得还挺快,动作也很敏捷,恐怕有点魔法的事情在里面。” 他扔下树枝转过身来对刘易说道,“如果不是队长你的镇定指挥,我们几个都得死在这片幽暗的森林中,直到化为白骨也不会有人知道。” “既然是你们的队长,把你们活著带回去就是我的本分。所以你不用再提这个,”刘易摇摇头制止了艾迪的彩虹夸夸,“艾迪,你说我们把这具尸体带回去怎么样?” “带回去?”艾迪一愣。 刘易转头问向此行的委託人,“安德斯大人,这头蜘蛛的尸体你要么?” 正在扑灭营火的安德斯转过头来疑惑地看著他,“怎么,你还想把它吃了?” “不至於,”刘易连忙摆手,“西恩·葛雷乔伊那边,我总得有个交代。你把十个金龙给了我,我回去告诉他,说这是帮你解决了什么什么事情的酬劳,不是他的赌债,恐怕他不会认可,到时候多少有些麻烦。 如果我把这头怪物带回去,事情就不一样了。” 安德斯一皱眉,西恩那混小子的事情已经被他忘了个精光,麻烦,“那事情不就又推到我身上了?” 刘易拍拍胸脯,“没事,以后谁再来找你要债,让他来找我,这件事我抗下来了。” 其实安德斯也想要这头巨蛛,虽然它看起来既丑陋又狰狞,但是作为猎物,值得为它单独修一个房间用作收藏。 本来安德斯是打算等刘易他们几个人走掉之后,自己悄悄带人回来把这具尸体搬回家藏起来。 刘易此时既然主动提出来,自己不好,更无法拒绝。 难道以他的输出,还能和mt抢掉落? 於是安德斯只好撇撇嘴,“用不著,你拿去吧。不过你打算怎么搬回去,这玩意儿看上去可不轻。” “我有办法。” 这时候康拉德也走了过来,“胡安出来跟我混之前,和他们村里的木匠学过几年手艺,虽然那老木匠一直不肯教他些实在的东西,但是做一个临时的拖床,还是没问题的。胡安,你行不行?” “交给我吧!队长,你的救命之恩,我无以为报,这点小事我一定给你办妥。” 说著,胡安提起斧头,擼起袖子就准备去砍树,接著后脑就又挨了姐夫一巴掌,“救命之恩?嗯?我刚才怎么跟你说的,这么快就忘了是吧?” 当然,刘易不可能看著別人帮自己干活儿而无动於衷,於是他也操起长刀按照胡安的指示开始砍树,而其他人见状也来帮忙,眾人一起动手,很快就用树枝和绳子做了一个可以將巨蛛尸体搁在上面的木质担架床。 从河边,到兔爪村这一路,由於长期被巨蛛和它的小弟们盘踞,其他野兽不敢靠近,而巨蛛又已经被刘易带队弄死拖在身后,因此返程的这一路上都很安静,再没有遇到其他么蛾子。 回到兔爪村,巨型蜘蛛的尸骸引起了村民们轰动,无论男女老少,都从家里涌出来围观。 而那些失踪战士的家属得知自己的亲人已经被巨蛛吃掉,变成它的一部分后,便恨不得啖其肉寢其皮,將之挫骨扬灰而后快。 但是考虑到这头巨蛛是守备官大人的战利品而且实在太臭,只好作罢。 虽然安德斯放弃了对巨蛛遗骸的声索权,但是为了安抚治下民眾的情绪,便和刘易商量让巨蛛的尸体在村里停放几天。 一来是夸耀自己的武功,二来也是为了警告领民以后没事不要瞎往狼林里跑,到时候成了蜘蛛粪可没人救得了。 於是刘易一行人就在安德斯的招待下住了下来。 在这几天里,刘易和安德斯完成了本次任务的结算。 依照刘易的提议,安德斯扣下一个金幣作为哈维斯的抚恤金交给他的家人。 剩下九个金幣,刘易做主分了一个给公爵侍卫海华,毕竟他是见证人,要应付希恩·葛雷乔伊,必须和他统一口径,不给点好处是不行的。 剩下八个金龙,分做六份,一份一个金龙又十个银月,刘易作为队长自己拿两份,其他人一人一份。 虽然刘易拿得多一些,但是艾迪,康拉德和胡安並不会感到不满。 胡安是新人,康拉德和艾迪却是老兵,在佣兵界也混了很多年,知道刘易这样分钱,已经是极度慷慨中的极度慷慨。他们拿著这么多钱,甚是烫手,心里甚至升起了,要不劝队长再留一些算了的想法。 在兔爪村休息了几天,又从村里雇了俩皮匠把巨蛛体內开始腐坏的组织挖空之后,刘易跟安德斯雇了辆马车,带著巨蛛狰狞的外壳返迴避冬镇。 第35章 传播学的魅力与光明勇士团 在兔爪村雇来的马车,是一辆简陋的平板货车,为了將庞大的巨蛛稳妥地固定在车上,刘易特费了一番功夫,小心翼翼地將蜘蛛那七只如树干般粗壮的腿收拢起来,用坚韧的绳子紧紧绑缚。 这一绑,巨蛛虽已死去,却宛如仍趴在板车上,散发著一种令人心悸的威严,似乎它残破的身躯里仍有灵魂残留,隨著马车的行进而微微摇晃,就像隨时可能甦醒过来,让人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 返迴避冬镇的路上,巨蛛庞大的尸体成了一道奇异的风景线,嚇坏了不少胆小的旅人,也让无数好奇的目光为之停留,不少人甚至不由自主地跟在货车后面,走了长长的一段路程,只为多看这难得一见的巨兽一眼。 被人瞩目是件很愉悦的事情,但是太过被人瞩目,就很烦,尤其是那些瞩目的人缺乏边界感时,尤其如此。 这一路上,佣兵小队不知道赶走了多少波试图趁他们不注意,偷偷爬到货车上和大蜘蛛进行亲密接触的小孩,以及试图用火把將巨蛛点燃再烧死一遍的老头。 就在队伍靠近避冬镇只剩下两里地时,老成持重的艾迪驱马来到刘易身边,提醒道:“队长,在路上都跟了这么多人,要是进了避冬镇,恐怕围观的人群只会更多,我们得提前做好准备。” 刘易想了想,转头问海华,“海华,你怎么看?” 海华耸耸肩,“不怎么看,一会儿我直接回临冬城了。” 很显然他就没把自己当做团队的一员,不过他还是善意地提醒道,“如果不想把事情闹的太大,最好用草蓆把你的猎物盖起来。要是有人因为围观你的蜘蛛伤了或是死了,闹到公爵面前不好看。” 用草蓆遮起来? 那我辛辛苦苦把它拖回来干嘛? 不过海华的提醒也有道理,避冬镇的道路並不宽阔,真要被人群堵住,想要顺利通过可就难了。 经过考虑,刘易让战友们穿戴整齐,骑上坐骑,希望能震慑住一部分好奇又胆小的人。 路线则是从临冬城西侧的猎人门绕道至东侧,由宽阔的国王大道入城,儘量避免拥堵。 甫一进城,整个避冬镇就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搅动,瞬间沸腾起来。 镇民们纷纷从商铺和住宅中涌出,像潮水般匯聚到街道上,爭相围观这辆载著巨蛛的马车。 若非刘易五人提前做好了万全准备,紧密地守护著马车,恐怕还未到达市场,那头巨蛛就已经被好奇的人群拆解成碎片。 最终,费了一个多小时后,一行人才从汹涌的人潮中挤出,回到了铁匠小院。 一进小院,刘易就匆匆锁上大门,將那些无关的好奇者和喧囂都关在了外面。 约翰修士听到小院外的喧闹声,连忙从他的圣堂里走出来查看情况,接著就看见一头狰狞的大蜘蛛趴在一架马车上,停在自己的院子里,心头不禁一抽,失声喊到,“七神吶,你们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么个怪物!你们是去討要赌债还是去给巨人打扫房间去了?” 摘下头盔,刘易擦擦额头的汗,回应道,“给巨人打扫房间去了,你不知道,那房间脏得要死,地上一块鼻屎比你整个人都大。” 刘易一边跟约翰修士扯閒篇,一边组织战友们把巨蛛卸到地面。 经过这一路的暴晒,巨蛛身体表面覆盖著的灰色甲壳,变成黑褐色,厚重宛如战士的鎧甲,闪烁著冰冷而凛冽的光泽。 它的头部,虽然已经没有了生命的气息,但那六双巨大的眼睛依然瞪得滚圆,仿佛在注视著每一个靠近它的人。 由於小院的空间实在有限,一辆板车加上討债团的几匹大牲口,把小院塞了个严严实实。 一大帮人一直挤在这个院子里也不是个事儿,於是刘易拿出谈好的十个银鹿运费交给了兔爪村的车夫,又跟康拉德三人约好明天晚上一起过来吃饭,便將他们都打发了出去。 经过这一番折腾,嘈杂的小院安静下来,刘易也终於有空回到小屋换下鎧甲,好好休息一下。 到了夜里,伦纳尔特意提前从烟柴酒馆回来,一进到院子就扑到大蜘蛛跟前,伸手在甲壳上摸了又摸,惊嘆道,“就是这个么?我说今天怎么酒馆里的客人都心不在焉地聊什么大蜘蛛,我还以为他们脑子坏了,世界上哪有什么板车大的蜘蛛,没想到居然真的有,还就在我家里!” 摸了几下,伦纳尔发现指尖有点粘稠,便捻了两下手指,凑到鼻子边一闻,瞬间乾呕起来,等那股劲儿过去了,他才抬起头,满脸泪水地控诉道,“呕!怎么这么臭?!” “已经不算臭了。” 刘易递给他一块沾了水的布,“擦一下吧,之前更臭,现在已经找人处理过了,这里面撒的都是生石灰,只要別把脸杵上去,气味也还能接受。” 伦纳尔接过来,使劲蹭了几下手指,追问道,“赶紧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们是在哪里捡到的这具尸体的?” “捡什么捡,这是我带著凯文和其他三个人亲手斩杀的。你看这里。” 刘易指著巨蛛被凯文斩断的左前足关节,“这里和这里,是凯文斩断的。” 又指著巨蛛的后背和甲壳上不太明显的坑洼,“我用海蛇之击从这里刺穿了它的腹部,把它胸腹整个撬开,这些小坑是其他人用长枪刺出来的。” 伦纳尔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內容,“真是你们击杀的?简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赶紧把整个过程跟我说一遍吧,所有参与击杀的人叫什么名字也都告诉我,明天上工我就讲这一段了!” 刘易不太懂吟咏诗人这个行当,担心太过仓促,会导致故事不够精彩或是修辞不够优美,影响传播效果,便劝道,“这么著急么?不要好好整理一下故事,再斟酌一下用词什么的?” “赶这一波热度啊!”伦纳尔痛心疾首地解释,“你还打算把它整理成诗篇朗诵出来?到时候,谁还记得这个事情。而且,要是动作慢了,等其他人用这个巨蛛作素材编造出不一样的故事,那这事儿跟你就没关係了。” 刘易一皱眉,也是哦,如果不能儘快把实际情况传播出去,等市面上流传起別的版本,自己反倒成了冒领功勋的小人。 於是刘易叫上小院眾人来到大屋,一边喝著小酒,一边將这几天的经歷向大家娓娓道来。 听刘易说完森林猎蛛的整个过程,伦纳尔沉默良久,感慨道,“刘易,我真是墮落了。曾经的我,哪里有故事,就往哪里跑,为了讲好一个故事,恨不得往把故事里的情节都亲身经歷一遍。 自从开始吟唱《西行漫记》,我就习惯了改编你讲的故事,反倒没有了自己的故事……你下次出任务带上我吧,我不希望再错过这种轰动全城的事件。” 刘易摇摇头,“不是每次出任务都能轰动全城的……不过带上你一个也无妨。” 约翰修士显然无法对伦纳尔的感慨產生共情,他更关注现实的问题,“刘易,你的大蜘蛛就这样放著么?院子这么小,你的蜘蛛往这里一放,我就干不了活儿。” 刘易还没说话,伦纳尔就先叫唤起来,“我的修士老爷誒,你还嫌这个玩意儿占地方?跟你说,我要是你,恨不得把这个蜘蛛放到圣堂的屋顶上,越显眼越好,要是艾德公爵早上起来拉开窗帘看到的第一件东西就是这只蜘蛛,更好。 你不是天天抱怨来圣堂祈祷的人太少么?告诉你,从明天开始,来参观这头巨蛛尸体的会多到把门挤爆,你准备好材料准备修门板吧。” 在松油灯跳动的火光里,刘易和约翰面面相覷。 许久之后,刘易率先开口,“明天,我要去狼吻酒馆,这边只能靠你了。” 约翰修士急了,“你不能把这事儿全甩给我啊!这不是你带回来的么?” 刘易用手蒙住脸,“哎呀,哎呀,见太多人我会紧张!你不是修士么?修士不是应该经常跟人群布道么?这件事就拜託给你了!” 见约翰修士面色不渝,刘易拋出一个筹码,“这样吧,如果有人问你,我怎么能干掉这头怪物,你就说是全靠七神的庇佑,我绝对不反驳,总行了吧?” 听到这里,约翰修士终於动心了,如果是宣扬七神的荣光,那么自己辛苦一些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是凯文抬头看了一眼刘易又低下头,全程没有说话。 等回到房间准备休息的时候,凯文实在忍不住,问到,“老师,斩杀巨蛛明明是太阳神的眷顾,你为什么要把这个荣耀推给七神?” “嗯?”刘易很诧异,“你这话有问题啊。你不是七神的虔诚信徒么,我还记得在白港的时候,你可是每个圣堂都会进去祈祷的。” 凯文爭辩道,“那不一样!我从来没有见过七神的信徒施展过神跡,但是我是亲眼看到你施展太阳神力把我救活的!七神是假的,太阳神是真的!” 刘易坐起来,厚实的毛毯搭在肩上,在白港被流氓砍伤的刀疤蜿蜒扭曲,在月光下反射著暗红色的光。 他严肃地对学生说道,“凯文,严格意义上来说,你並没有亲眼看到我施放光明法术,因为当时的你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昏迷了。 当然,太阳神力是真实存在的,我的存在,你的性命,都是证据。 但是太阳或者说,光明,並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狭隘。太阳神是真的,並不意味著七神就是假的。 你有没想过一种可能,七神也是太阳的化身?因为七神信仰中的很多教义,也是太阳神的教诲。” 凯文喃喃自语,“七神也是太阳神的化身……” 刘易见凯文一副明悟的模样,心里暗暗发苦:完了,我就胡乱脑洞一下,可別把孩子给带歪了。 “凯文,以后有机会我再跟你细说。关於光明的信仰,关於太阳神的教导。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信仰七神与信仰太阳神,也许並不是非此即彼的关係。” 凯文的双眸在夜色中熠熠发光,“老师,什么时候可以教导我呢?” 等我编圆乎的时候。 “等到太阳神的光辉撒遍这片大地,等到无需巨蛛这样的生物提供法力,我也能施展神跡的时候。” 凯文终於被刘易的承诺说服,沉沉睡去。 看著学生蜷缩著的背影,刘易有点担心,在太阳神安舍这件事情上,凯文会不会太激进了,这要放到中世纪的欧洲去,不得是一个十字军狂热份子? 以后在凯文的思想教育上,自己得多点功夫,不能教出一个血色十字军出来。 第二天早上醒来,刘易领著凯文悄悄出门,来到了市场区。 市场区有两间铁器铺子,摆放著店里铁匠师傅的作品,以农具和工具居多,也有少量的武器。 虽然没有上手仔细观摩,但就这么远远一看,也知道手艺比起落石村的小铁匠汉威,强了不是一丁半点。 不过由於市场区商铺眾多,製作铁器噪音大、烟尘多还有火灾的风险,所以作坊都被赶到了市镇的边缘,没办法和铁匠师傅当面沟通需求。 不过,刘易也不在意,他本来就没打算见什么铁匠师傅。 他今天过来的目的,是买一些锤子夹子之类的工具以及作为材料的铁锭,带回去小院后,亲自动手给凯文打造一套防护力更强的鎧甲。 在兔爪村遭遇巨蛛之前,刘易很自信,认为凭藉自己的强横武力和对凯文的教导,可以用一领锁链甲就护住凯文周全。 但是事实证明,他还是太过於自信了。 真正上了战场,什么情况都可能出现,生死难以预料。 凯文要是再遇到这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次就不一定这么好运,正好有一颗蕴含著魔法能量的怪物肉瘤在手边了。 所以刘易决定以自己的“光明使者”为蓝本,给自己的学生也整一套全身甲。 刘易不是没想过找铁匠给凯文定做一套更加本地化的鎧甲。 但是如果把这个工作完全委託给铁匠师傅,要想品质上乘,肯定要不少钱,以刘易现在的身份,也很难保证铁匠师傅会尽心尽力物有所值。 倒是自己动手,可以省下不少钱。 虽然周期可能长一点,但是做出一个部件就能用一个部件,至少先把躯干保护好,而不需要像等待铁匠师傅交付產品一样,非要等到整体完工验收之后才能用上。 在市场区走了两家铁器铺子,刘易就凑齐了要用到的夹子、铁砧、铁锭等工具和材料,打发凯文先带著货物回去之后,刘易自己则来到了狼吻酒馆,为下一步的活动做准备。 “一杯大麦酒。” 进到酒馆,刘易坐到吧檯前,还没自述来意,就听哈沃德问道,“听说你们这回去兔爪村,搞了个大傢伙回来?” “嗯,是不小,大概,”刘易环顾了一下四周,指著墙边的桌子说道,“两张桌子那么大的一头蜘蛛。” “真是噩梦,”哈沃德根据自己的理解在脑子里拼凑出一个恐怖的画面,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不过你跟葛雷乔伊的合约不是在我这里签的,现在来找我做什么?” “你觉得那头大蜘蛛怎么样,我这会儿正把它放在院子里展示,对我的职业生涯会不会有好处?” “那当然,你的名声很快就会跟著蜘蛛爬出去,到时候全北境都会知道有一个叫做刘易·塞里斯的流浪剑士很善於处理蜘蛛。” 刘易不理会哈沃德的调侃,“但是我没有人手,我现在只有一个徒弟,康拉德和艾迪他们人不错,可以长期合作,但人还是少。 我想问问,你这边有没有一些零散的人手愿意抱团取暖的,我想拉几个人成立一个真正的佣兵小队。 如果有的话,可以让他们来小院找我,我最近应该都不会出门。” 哈沃德想了想,认可道,“你这个想法,倒是不错,散人永远接不到大活儿。 佣兵们很现实,你要成为他们得领袖,必须先要证明你配得上他们的信任。 不过有这么一头蜘蛛搁在那里,你的实力应该已经没人会去质疑,我会帮你留意的。你打算为你得佣兵小队起个什么名字?” 刘易没有犹豫,报出自己斟酌了很久的名字,“就叫『』光明勇士团』吧。” 第36章 白银之手与花纹钢 “光明勇士团……”哈沃德撇撇嘴,“这名字一股草台班子的味道。” “不好听么?”刘易想了想,也感觉確实有点中二,於是改口道,“那就白银之手吧。” “为什么不叫黄金之手?” 刘易朝东面努努嘴,“狭海对面不是有一个黄金团么,要是起名叫黄金之手,说不定会有人认为我们是对方的分支组织,我可不想给別的团队做嫁衣。” “好吧……白银之手,向白银效忠、执行白银的意志,作为佣兵团的名字也挺合適。” 哈沃德拿出他的小本子,把这个名字记了下来,“如果不是黄金团名气太大,我还是会建议你们叫黄金之手,黄金毕竟比白银好看得多。” 接著他又问道,“这回呢,你对於招募的团员有什么要求?” “奸懒馋滑的不要,胆子要大,其他的……”刘易一时想不起別的要求,只好说,“看眼缘吧,先招募八个人。” “八个人,我觉得你吃不下,我先给你推荐五个人吧。你要觉得合適,我再给你推,还是老地方?” “对,”刘易点点头,“还是城南的铁匠小院。” 哈沃德合上小本子,用木头笔桿敲敲本子的封皮,“介绍费,每个战士一个银鹿,只要他们加入了你的团队,参加过一次战斗,你就得老老实实的交给我。” “没问题。” 和哈沃德老哥打过几次交道,刘易很信任对方人品,事情谈妥之后,几口喝掉大麦酒,告辞离去。 考虑到晚上还要请艾迪等人吃饭,刘易独自来到市场区,买了一些胡萝卜、生菜之类的蔬菜,割了五斤羊肉,又买了一些酱汁和蜂蜜,便回了小院准备晚上的大餐。 铁匠小院位於城南一处偏僻小巷的尽头,平时巷子里人跡罕至,天生就带著一股灵异感,让人觉得在这个院子里不死上七八个人,会是一件很难以理解的事情。 但是今天不一样,刘易刚走进院门外,便看到不少陌生人脸上带著惊悚、恐惧、满足、释然的复杂表情,进进出出。 而约翰修士正站在大蜘蛛旁一个仓促打造的木台子上,一手握住那本陈旧的《七星圣经》,一手按在一个褐发少年的头顶为他祈祷。 而凯文和胡安两人则站在一旁,挡在游客与蜘蛛之间,维持著秩序。 看见自己的老师回来,凯文想要打招呼,却被刘易远远地用眼神制止下来。 刘易把自己偽装成一个冒失的游客,晃晃悠悠走到小屋门口,猛然拉开门窜了进去。 然后就看见艾迪和康拉德两人坐在他的床上打牌。 他把食材往地上一放,问道,“你们这么早就来了?” 康拉德甩出一张弓箭手牌,目不斜视地回答道,“是呀,本来说过来帮帮忙,结果连站的地方都没有,只能躲到这里面来了。” “来来来,加我一个。” 刘易搓著手,摸出几个铜分加入牌局,直到夕阳掛在枝头,也不见外面停歇,他只好打乱手里即將输掉的一把牌,走到院子里友好地请最后一个游客离开。 关上院门,约翰瘫坐在木台上,双目无神地喃喃道,“这也太多了……要是每天都这么多人,我可受不了。” 刘易抖落了一下放在旁边的捐款箱,听著里面零碎的碰撞声,“今天收到多少捐款?” “还没算,大概几个银鹿吧。” “你们先去休息,我拾掇一下吃的,一会儿叫你。” 约翰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凯文和胡安也累得不轻,於是刘易只能带著艾迪和康拉德处理食材。 好在这俩也是日子人,平时没少下厨,没多久就把肉切好,抹上酱汁,架在篝火边烤起来,蔬菜也切碎了和土豆奶酪块放进锅里燉汤。 等到黑夜彻底降临,明星掛满天穹时,一顿简单的烤肉蔬菜汤麦酒宴便隆重登场。 虽然白天布道把嗓子都说哑了,可是休息了一个小时后,约翰修士再次兴奋起来。 今天一整天,大概有將近七八十號人来参观巨蛛的尸骸,有几个人在被巨蛛的狰狞面貌嚇到后,甚至自愿接受了约翰修士的祝福,对於约翰来说,这是一次巨大的胜利。 刘易问道,“就是我回来时见到的那个褐发小伙儿?” 约翰点点头,用略微沙哑的声音说到,“对,那也是个南方人的崽,叫做希尔斯。 可惜他父亲走得早,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要帮他妈妈干活儿,不能经常过来。而且我还从他那里知道了为什么来咱们这个圣堂祈祷的人那么少,还这么抠。” “为什么啊?” “因为临冬城周边这几十里地,最虔诚的七神信徒们,都住在城里,”约翰指指临冬城高大的城墙,“城里还有个七神圣堂,是艾德公爵为他的妻子凯特琳女士修建的。主持圣堂的,是出身北境的柴尔修士。” 刘易遗憾道,“你运气真不好。” 约翰修士摇摇头,“並不会。能生活在临冬城里的,当然不需要来我这里。 但是进不了临冬城圣堂的那些普通人,像希尔斯,他们又能去哪里祈祷呢? 生活在北境,又没有圣堂可以去,只能渐渐忘记七神的教导,成为无信之人,或者像个本地人一样,成为旧神的信徒。” 大概是察觉到篝火旁还有三个北境本地人,他抱歉地说道,“对不起,我不是说不应该向心树祈祷……” 康拉德耸耸肩,咽下一块烤肉,“没关係,反正我也很少和那些刻著人脸的鱼梁木打交道。” 艾迪,“我也是。”他顿了顿,继续说到,“小时候,我经常跟著父亲一起跪在心树祈祷。 祈祷我的家人能平平安安过完一生,但是我双亲还是在我成年之前就去世了,我的弟弟前两年也走了……我想我们这种小人物跟谁祈祷都没用,哪个神灵会理睬我们呢?” 那就信奉太阳神啊! 凯文兴奋地想要接话,却被老师捂住了嘴。 关於信仰的问题一向容易导致爭吵,尤其是现场的几人,分別是七神的修士,先民的后裔,太阳神安舍的信徒,再多聊几句,刘易害怕自己也会下场,於是便转移话题,提起了自己打算招募新人成立佣兵团的事情。 康拉德听完后,立刻问到,“队长,我能加入你的白银之手么?” 刘易点点头,“如果你们愿意加入我的团队,那是再好不过。” “当然愿意,”艾迪接著说道,“我早就想找个靠谱的佣兵团加入了,只是一直没路子。” 刘易很好奇,“不能找哈沃德帮你们介绍么?” 艾迪摇摇头,“现在的北境很安稳,没有战事,大的佣兵团活不下去,都渡海东去了。小的团队里都是熟人,新人贸然加入,不仅分不到多少钱,还要被支使著干最危险的活儿,所以……” 刘易扫视眾人的眼眸,坚定说到,“我的白银之手是不一样的。未来,老成员当然会有一些特权,但是也要承担更重的责任。新人拿得少,责任也会轻一些。一切按照规矩来,就算是我,也不能超越规矩之外,佣兵团的一切决策,以整体利益为重。” 刘易曾经在《魔兽世界》里混跡过不少团队,后来更是建立了自己的公会,他心里十分清楚,只有公平公正的规矩才是团队的核心。 因为人心易变,老人可能离队,新人也会变成老。 依靠人建立的团队,人去则团散。 刘易带团队,只会按照规矩办事,不会因为和老人关係好,就损害团的利益去满足他们的不合理需求,所以虽然他的公会也是人来人去,但是始终坚挺。 真正的佣兵团,能不能按照这样的原则经营,刘易没试过,並不知道。 但是不要紧,只要他本人还活著,只要太阳之力还能施展,这个团队就会一直存在下去。 刘易有这个自信。 不过白银之手规矩还有哪些內容呢? 刘易还没想清楚,也就没说,艾迪等人也没问。 说的话再多,也不如实际行动直观。 在狼林里的战斗中,刘易总能做出正確的决策,始终站在眾人身前,承担最艰难的任务,最后分钱的时候,也没有以任何理由剋扣一个铜分。 最重要的是,刘易能救命……虽然队长说他不会承认,可是艾迪等人,是亲眼见到过的,还能有比这个更有安全感的事情么? 於是康拉德、艾迪和胡安便成为了白银之手最初的成员。 组成团队之后,他们就不用人人都去狼吻酒馆里坐著,只要留一个人在那儿,方便联络,其他人就可以忙自己的事情。 约定好去狼吻酒馆值班的顺序后,眾人酒足饭饱各自离去,直到这时候伦纳尔才从酒馆回来。 一进院子,伦纳尔就操起刘易他们喝剩下的残酒痛饮起来。 见到他的样子,刘易调侃道,“怎么,在酒馆工作,还能把你渴成这样,安多尔先生扣你工钱了?” 伦纳尔反击道,“『塞里斯』勇士打蜘蛛的故事非常受欢迎,我建议你明天最好不要留在院子里,不然恐怕走不出去。” 约翰修士闻言,喜忧参半,刘易就纯粹的面无喜色了,两人立刻商议了一番,决定由约翰修士出钱僱人来维持秩序,刘易和凯文则躲到院子附近的河边去打造鎧甲。 小院里那个废弃的铁匠熔炉,刘易一直没有拆掉,可惜在最近这波热度过去之前,他不可能有机会用到。 刘易只好將铁匠炉的结构用纸笔记了下来,在河边依样重新建一个新炉。 作为史塔克家族的统治核心,临冬城的城防安全一直是歷代“北境之王”关注的重点。 为了清空城外的障碍物,歷任公爵对於避冬镇居民砍伐周边植被作为燃料的行为,採取鼓励的態度。 遇到夏季温暖的时候,公爵甚至会自掏腰包组织市民以临冬城为圆心,绕著圈砍伐新长出的树苗。 来到河边后,刘易和凯文挑选手臂粗细的矮树砍下,统一截成半人高木棍,堆在一个新挖的坑里,又用湿泥將柴堆覆盖密封后,挖出透气孔建成一个烧炭炉。 点燃烧炭炉里的火焰后,可以通过观察烟的顏色判断木炭有没有烧好:烧炭炉里冒出的烟尘会从黑色变成白色,再从白色变成青色,到这个阶段就要將通气孔堵起来,让里面的木柴充分碳化。 在一到两天之后,敲碎烧炭炉的外壳,就可以得到烧好的木炭。 而在等待木炭烧制出炉的过程中,刘易同步完成了铁匠炉的搭建,坩堝的烧制等准备工作。 等木炭一出炉,就可以马上开始熔炼铁锭。 说起来,虽然刘易的熔炼技能和锻造技能,都已经是宗师级水平,但是对於怎么打造铁製器物,他的经验还是少了一些——毕竟他用得最多的金属锭,是诸如源质锭,鈷蓝锭这类的高级材料。 铁锭,他当初是卡著升级要求从拍卖行买的材料,过了那个阶段之后就再没有碰过。 用什么材料给凯文打造鎧甲,才能让自己放心呢? 刘易想来想去,发现在当前这种极其简陋极的条件下,能用的最好的材料只有纹钢了。 所谓纹钢(pattern steel)是指表面带有明显纹的钢材,这些纹形態各异,如流水、彩云、菊或木纹等,赋予钢材独特的艺术美感。 纹钢之所以会有纹,是因为它通常由两种或多种含碳量不同的钢材(或铁材料)复合而成。 在锻造过程中,这些不同材质的钢材通过摺叠、锻打等方式相互熔合,形成了具有內部性能差异性的复合式结构,但又保留了各自的特性,这种独特的结构为纹钢带来了的优异物理性能。 作为地球上一种古老的复杂的金属加工技艺,在中国有文字记录纹钢製品,最晚出现在东汉时期。 在国外,则以中东的大马士革刀最为出名,其製作流程以刘易现在的条件完全可以復刻出来。 製作纹钢的第一步,是选择不同材质、不同含碳量的钢材作为原料,將选好的钢材进行加热,加热至半熔化状態或红热状態,通过叠打、热锻等工艺,將钢材加工成形。 这一过程中,钢材被反覆摺叠、锻打,使其內部不同大小的颗粒结晶体熔合,形成独特的复合式结构。 钢坯准备好之后,就需要按照预定的器型对刚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定型之后再执行如淬火、回火等工艺。 这些处理可以改善钢材的內部组织,提高其强度和韧性,同时也有助於纹的形成和稳定。 最后对成品进行研磨和拋光处理,使其表面光洁如镜,便於观察纹。 在研磨过程中,有时还需要进行酸洗处理,以更清晰地呈现纹。 不过对於他来说,能保住徒弟的性命就行,纹不纹的並不重要。 第37章 异鬼將至? 每多一道工序,就要多耗费一些时间。 而时间就是金钱,朋友。 有自己的鎧甲做参考,省去了设计画图的功夫,只要根据凯文的体型稍微调整一下尺寸,就可以直接动手开工。 抱著儘快把学生武装起来的想法,刘易开始敲打组成“光明使者·偽”胸甲的第一块甲片。 之后的几天里,除了轮到自己去狼吻酒馆值班,刘易都和凯文泡在河边的铁匠炉旁,精心打造送给徒弟的防具。 另一头,在口碑的持续发酵下,来铁匠小院参观巨蛛尸体的人数不减反增,始终维持在七八十人以上的水平。 一天下午,巷子里响起凌乱的马蹄声,一个中年贵族带著十几个隨从和几个少年骑著高头大马来到小院前停下。 中年贵族气势凛然,黑褐色的长髮覆盖著一张严肃的长脸,一对灰色的眼眸炯炯有神。 他扬起马鞭指著院门问到,“海华,你说的巨大蜘蛛,就在这里么?” 如果说临冬城周边,除了约翰修士和白银之手五人组之外,还有谁对巨蛛最熟悉,便只有一同去过兔爪村的公爵侍卫海华了。 听到贵族的问话,海华连忙扯动手里的韁绳,驱使坐骑来到院门跟前,伸头往里面看了一眼,回报导,“就是这个,公爵大人。我亲眼看著他们用木头架子把这头巨蛛从狼林里拖出来的。 在兔爪村暴晒的几天里,巨蛛尸体散发的臭气笼罩了整个村庄,让我恨不得把鼻子割了——我死了都记得这个味道。” 艾德·史塔克公爵,七国的北境守护,临冬城的统治者,翻身下马,轻轻推开小院的大门走了进去。 自从来小院参观巨蛛尸体的人渐渐多起来后,为了宣扬七神的荣光,约翰在伦纳尔的推荐下,从市场区的一家裁缝店里订作了一件崭新的修士袍。 虽然还是灰色,但起码没有补丁和破洞,使得约翰修士的气质瞬间提升到七八层楼这么高。 看到有贵族进来时,约翰修士仅仅愣了一下,便快步走下布道用的木台,来到公爵身边,躬身行礼道: “尊敬的大人,请问有什么可以效劳的么?” 艾德公爵低头看见他胸前的铁锤吊坠,问到,“你是七神的修士?” 约翰点点头,“是的,我叫做约翰,誓言侍奉七神中的铁匠,已经十年了,不曾有一日懈怠。” 艾德公爵点点头,“愿意来临冬城的七神修士很少,你是哪里人?” 约翰回答道,“我来自河间地神眼湖畔的圣莫尔斯修道院,大人。” “河间地啊……凯特琳应该会愿意见一见家乡来的修士。” 公爵想了一下,开口道,“约翰修士,我能邀请你明天来临冬城为我的妻子祈祷么?” 约翰修士此时对贵族的身份隱隱有一些猜测,又不敢確认,“你是?” 紧紧跟在公爵身后半步的海华赶紧站出来,“这位是临冬城公爵,北境的统治者,艾德·史塔克公爵。” “当然愿意!” 约翰修士再一次向公爵躬身行礼,“我愿意为公爵夫人向仁慈的七神祈祷。” 公爵点点头,不再理会他,而是自顾自来到巨蛛的尸体旁,摘下手套,轻轻地抚摸起蜘蛛黑色发亮的外壳。 然后抽出一块手绢,使劲擦掉手指上散发著淡淡恶臭的灰尘。 这时候,一个怀抱著小奶狗的七八岁小男孩走到公爵身后,怯生生地问到,“父亲,这就是老奶妈说的冰蜘蛛么?” “不要靠近它,布兰。” 公爵侧身挡住自己的儿子,“冰蜘蛛只是老奶妈的故事……” 布兰伸著头又看了一眼狰狞的巨蛛,爭辩道,“可是老奶妈说过,异鬼会挥舞著用冰做的长剑,骑著巨大的冰蜘蛛越过长城,杀掉所有见到的人。” “布兰,老奶妈说的故事,只会发生在漫长的长夜里,而现在我们还是在夏季呢。” 一个健壮的少年走过来,轻轻把手搭在小男孩的肩上,安慰道,“老奶妈还说冰蜘蛛有著蓝色的外壳,可是,你看它,是黑色的,对不对?” 布兰很不甘心,“可是……” 一个稍微瘦削,却和公爵长得有七分相似的少年接过话茬,“布兰,我也听老奶妈说过这个故事,的確是蓝色的。” 一直混跡在眾人之中的希恩·格雷乔伊好像是刻意和瘦削少年作对似的,补充道,“海华刚从兔爪村回来时,告诉过我,这头蜘蛛还活著的时候,是灰色。某些时候,灰色和蓝色並不是那么好区分。” 闻言,健壮少年转头问到,“海华,是这样么?” 海华不太想捲入少爷们的爭执中,搪塞道,“我也记不太清了,那几天我帮著安德斯守备官训练民兵,忙得晕头转向,根本没顾得上其他乱七八糟的事情。” 公爵开口制止了这场小小的爭执,“好了,不用再爭了,不管它是冰蜘蛛还是火蜘蛛,总之已经死了,而且是被我们北境的勇士杀死的,这就够了。 无论是异鬼还是野人,还是其他什么东西,没有人能战胜史塔克家族,战胜先民的后裔。” “我们今天出城的目的,是为了处决背誓者,参观蜘蛛不过是顺路看看。 现在我们任务完成了,蜘蛛也看过了,该回家和你们的母亲一起共进晚餐了,走吧,孩子们。” 说完,公爵率先离开小院,翻身上马。 小布兰看看父亲离开的背影,又看看冰蜘蛛狰狞的外壳,很想再停留一会儿,却被瘦削少年抱起来放到他的小马上,“先回去吧,父亲已经走远了。下次有机会,我单独再带你过来看。” “你会叫上艾莉亚么,琼恩?” “如果艾莉亚愿意的话。” “她肯定愿意,我这就回去告诉她。” 接著琼恩便带著自己的小弟弟向父亲追过去。 此时,公爵带来的一行人,只剩下葛雷乔伊和那个健壮少年还留在院子里。 希恩见少年紧握著剑柄,死死地盯著冰蜘蛛的尸体,一步不挪,便提醒道,“罗柏,还不走么?你的父亲和兄弟们都已经走远了。” “凛冬將至,这是我家族的祖训,希恩。” 罗柏低声说到,“今天我们在荒野里遇到了死去的冰原狼,又见到传说中的冰蜘蛛。 这些东西自我记事以来,都不曾在临冬城附近出现过。如果到了冬季,到处都是这样的东西,我的人民该怎么办呢?” “让你的父亲去发愁吧,你还不是临冬城公爵呢。” 罗柏深深看了一眼巨大的蜘蛛,掏出一个银月扔进捐款箱里,也转身离开。 到最后,小院里只剩下希恩·葛雷乔伊。 见没有了別人,他咧著嘴露出一个戏謔的笑容,对约翰修士说到,“修士,请转告刘易队长,希恩·葛雷乔伊和他还有一笔帐要算。” 到了夜里,刘易带著打造好的甲片刚回到小院,约翰修士便向他转达了希恩·葛雷乔伊的问候。 不过刘易並不在意这事儿,就像哈沃德所说,葛雷乔伊在临冬城並没有实权,只要刘易的行为合理合法,希恩也奈何不了他。 相反,刘易对公爵的来访,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那就是说,现在公爵也知道我的名字了?” “那倒没有,”约翰摇摇头,“全程我都没有听到公爵提到过你的名字。不过这玩意儿的名字我倒是知道了,叫做冰蜘蛛,传说是异鬼的坐骑。” 异鬼? 刘易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疑惑道,“异鬼,那是什么东西?” “你不知道么?哦,对了,你是东陆人。那是长城以北的一种怪物,具体我也说不清楚,等伦纳尔回来,你让他说给你听吧。我估计咱们这帮人里,只有他对这些事情最熟悉。” 吃过晚饭,刘易就一直在大屋里等著伦纳尔,伦纳尔刚一下工回家,刘易就向他问起这件事儿。 伦纳尔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在条凳上,回答道,“异鬼啊,流传在维斯特洛各种神话故事里的终极大反派。” “在远古流传至今的古老传说中,异鬼(others)是一个生活在长城以北的人型智慧种族,他们有著蓝色的眼睛和高大强壮的躯体。他们的来歷无人知晓,但是他们的能力神秘而危险,被守夜人军团视为威胁维斯特洛的邪恶力量。 曾经有一个持续时间长达一个世代的凛冬,在那个被称作长夜的漫长黑暗时代里,异鬼第一次降临人间,那是伊耿征服发生的约8000年前。 最终,他们被守夜人击退,隨后长城就被建立起来以抵御异鬼的侵袭。 自那以后,据说已经有数千年没有异鬼的目击报告。 於是异鬼逐渐变为了用来嚇唬小孩子的纯粹的神话故事。 在一些故事里,异鬼还能够復活死去的生灵为他们服务,他们可以骑乘动物的死尸,包括熊、冰原狼、长毛象、马,也可以復活死人。 被异鬼復活的死人,被叫做『尸鬼』(wights),他们出现时,常伴有寒风,带著生前的武器,杀死所有亲近的人……你这是怎么了?” 伦纳尔停止了讲述,因为他发现面前的刘易状態很不对——一向镇定自若,永远不知道什么是恐惧的刘易,居然在颤抖。 见状,他惊讶道,“不会吧不会吧,我们战无不胜的刘易大团长,居然被哄孩子的故事嚇得发抖?” 刘易擦掉头上的冷汗,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哈哈……哈,你以为我是小孩子么?哈哈……哈哈……我肚子有点痛,我,我出去方便一下。” 小院没有厕所,为了保持清洁,想要方便的时候,他们几人都会来到院子外的树林里解决。 刘易勉强撑起颤抖的身体来到一棵大树下,背靠著树干大口呼吸起来。 娘希匹,原来所谓北方的威胁,是指亡灵天灾么? 冰蓝色的眼睛,操纵冰霜的能力,驱使死人战斗,你敢说这不是死亡骑士,我把刘字倒过来写! 我就说什么样的末日危机,为什么不传送大宗师,大德鲁伊,狩猎大师,而非得是一个大领主,原来是亡灵啊,那还真是专业对口呢!! 刘易是从《魔兽爭霸3》一路征战过来的老兵,临穿越前甚至还在和巫妖王死磕,自然知道亡灵天灾的恐怖。 要知道,艾泽拉斯世界的科技水平和魔法力量,都比维斯特洛高了不止一筹,依然被毁灭了半个东部大陆,两个强盛的联盟国度,一整个白银之手圣骑士团。 要不是暗夜精灵斗士伊利丹·怒风对冰冠王座的突袭牵扯了阿尔萨斯王子的精力,说不定暴风城也会陷落,再一次成为废墟。 幕后黑手啊幕后黑手,你连蓝条不给我,还打算让我从亡灵天灾手上拯救下这个世界,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想到这里,刘易无语凝噎望苍天。 “老师……是你么?” 凯文的声音在树丛里响起,有些紧张。 “你怎么过来了?” 凯文背对著刘易,递过来几张草纸,“伦纳尔说,你肚子痛,但是没看到你带纸……让我给你送过来。” “……谢谢。” 刘易伸手接过草纸胡乱擦了两下鼻子,就把它们扔进草丛里。 两人回到院子,刘易问到,“凯文,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传说中的异鬼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將要席捲整个大陆,你会怎么办?” 凯文不解地看著自己的老师,“老师,异鬼什么的都是骗小孩子的故事,而我明年就成年了。” “你別管,我说的是如果。” “如果真的有异鬼的话,”凯文想了想说到,“那只能拿起剑和他们干啊,还能怎么办?” “不考虑逃到东陆去么?” 凯文撇撇嘴,“打都不打就认输逃跑么?那可不行,五指半岛出身的男儿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而且假如真的到了那一天,恐怕也没有那么多船能把整个维斯特洛的人都带走。 为了爭夺船只,从异鬼手里活下来的人们会先打一场,死到活下来的人都上得了船,才会停下来。我可不敢保证自己一定是活下来,跑到东陆的那一个。 与其死在活人手里,还不如战死在异鬼手里痛快。” 刘易沉默片刻,感慨道,“你倒是想得通透。” “嘿嘿,我父亲曾经跟我说过,一个战士上了战场,就別想著能活下来。 只有不怕死才不会死,死的最快的,往往就是那些最怕死的胆小鬼。怎么样,老师,我的答案,你还满意么?” 刘易做出欣慰的表情,用拳头轻轻捶打凯文的肩头,“不错,我很满意,这才是我的好学生。” 等凯文端著木盆到院子里洗漱后,狭窄的小屋里只留下刘易一人。 黑暗中,刘易呆坐了许久,突然失笑出声。 自己这是怎么了? 听风就是雨,居然被老奶奶的鬼故事嚇到发抖,简直是耻辱。 这世上哪有什么异鬼啊尸鬼之类的,是吧……? 刘易徒劳欺骗自己。 第38章 人在家中坐 北境晚夏的中午,高悬中天的太阳,也不能给趴在避冬镇东国王大道旁的一栋屋顶上的刘易等人带来多少的温暖。 约翰修士抱著肩,不停地哈气搓手,哆哆嗦嗦地抱怨道,“国王的队伍还没来么?要不我们到楼下去等吧,这里也太冷了。” 伦纳尔拢拢身上纤薄的皮袄,不耐地回应道,“著什么急,再等一会儿,我在临冬城里的朋友昨天就跟我说,今天晚上宴席要上的菜餚都已经备好了,国王的队伍下午之前肯定会到。他可是乔里·凯索的下属,还能骗我么?” 乔里·凯索是临冬城总教头罗德利克·凯索的侄子,也是公爵大人的侍卫长。 前几天,临冬城里就传出消息,国王巡狩北境的队伍即將到来,乔里·凯索作为公爵的代表,领著一多半的荣誉护卫沿著国王大道前去迎接。 消息稍微灵通一点的避冬镇居民,都在这一天放下了手里的活计,赶到城外国王大道的两侧聚集起来,准备好好见识一下国王的排场——毕竟对於普通人来说,见到国王的机会和见到异鬼的机会也差不多,就这一次也够吹上一辈子。 作为一个吟游诗人,凑热闹不仅是伦纳尔的兴趣爱好更是职业需求,自然不能错过这件盛事,便拽上了小院里的好兄弟们一起来到城东迎接国王。 不过由於来得太晚,路边的好位置已经都被附近居民占据,於是他们选了一栋临街的房子,付给房主一个铜星之后,爬上屋顶,趴在冰冷的瓦片上等待起来。 这一等便是大半天时光。 就在四人飢肠轆轆地啃著冷硬的麵包充飢时,伦纳尔突然指著远处喊到,“看!他们来了!” 刘易的目光顺著伦纳尔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蜿蜒向东方荒野延伸的国王大道上,一支数百人的队伍迤邐而来。 这是一支大约三百多人的队伍,几乎全部由骑兵组成,他们高举绘製著宝冠雄鹿的金色旗帜,身著金银色的鎧甲,將几辆豪华的马车护卫在中间。 其中最豪华的那一辆,用了十几匹骏马才能拉动,半人高的巨大车轮在路面上烙下深刻的车辙,宽大的车体几乎占据了大半条道路,挤得护卫的骑兵只能委屈巴巴贴著路边走,连在远处旁观的刘易都替他们担心,会不会一不小心就失足摔到路基下面去。 而走在整个队伍最前面的,是一个身材高大壮实的中年人,他留著黑色的长捲髮,一脸茂密的络腮鬍,穿著黑色天鹅绒的外套,骑在一匹高大的黑色战马上,顾盼自雄。 刘易指著这人问伦纳尔,“那个胖子是谁?” 伦纳尔斜著眼瞥了他一下“这个胖子就是国王。” “咱们七国的国王?” “是的,七国的国王。”伦纳尔不自觉的压低了声音,指著那个男人说到,“劳勃·拜拉席恩,七国公认的勇士,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不过民间更喜欢称呼他为『篡夺者』和『嫖客国王』。 前者是因为,当年在三叉戟河畔,他独自击杀了坦格利安家族的继承人,王子雷加,摧毁了保王党的信心,为战爭的最后胜利奠定了胜局,『疯王伊里斯』被杀,君临城陷落后,他就被叛军推举为国王。 『嫖客国王』嘛,我想就不用多解释了吧。” 伦纳尔挤眉弄眼,“听说王后可是七国有数的美人,国王陛下居然还有精力在外面玩耍,只能说七国第一的勇士,在任何方面都不落人下啊!” 伦纳尔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对了,约翰,你不是去临冬城为公爵夫人祈祷了么,凯特琳女士漂不漂亮?” 约翰修士摇摇头,“我根本没有见到公爵夫人。临冬城圣堂的柴尔修士告诉我,为了迎接国王和他的隨从们,凯特琳女士要投入全部精力筹备今天的晚宴,以尽到一个称职的女主人的职责,所以根本没时间接待我这样一个小小的流浪修士。 不过柴尔修士人很好,在我完成了为凯特琳女士和公爵一家的祈祷后,见我的《七星圣经》太过破旧,就送了我一本《祈祷之书》,据说是从君临城的贝勒大圣堂得到的。” 伦纳尔和约翰聊著一些有啊没的八卦,刘易没有去听,他更关注国王队伍的军容。 追隨在国王身后的战士们衣甲鲜亮,武器精良,脸上不自觉间总是流露出一种自矜的傲意,却又时不时用崇敬的眼神扫过走在他们最前方的国王。 看著这壮阔的景象,刘易心中羡慕。 联想到自己穿越时看到的那段“预言”,不禁猜测,有这样的国王执政,还有著这样的军队镇压,南方將来居然还会爆发战乱,唯一的可能便是劳勃国王寄了。 想到这里,一股颤慄从尾椎骨升起,他不由得地喃喃道,“大丈夫当如是也,彼可取而代之!” 伦纳尔听不懂刘易的家乡话,疑惑道,“你说什么?” 刘易摇摇头,“没什么。” “又说些奇奇怪怪的话。” 伦纳尔撇撇嘴转身就要爬下屋顶。 约翰赶紧拉住他,“你去干嘛?” “去临冬城参加迎接国王的宴席啊,对了,今天晚上不用准备我的饭菜,我要吃大餐去!” “本来就没打算准备你那份。”刘易吐槽了一句,又问道,“为什么宴请国王会叫上你?” 这时候,伦纳尔的脸都已经沉到屋檐下,听到刘易的问话,特意又爬上来,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当然是请我去表演啦!我可是避冬镇最炙手可热的吟游诗人!好了,明天再见了,各位!” 隨著伦纳尔的匆忙离去,约翰和刘易对视一眼后,也跟著踏上了回家的路。 隨著时间流逝,国王的隨从们陆续入驻临冬城,除了王后乘坐的巨大轮宫,也就是国王队伍中最豪华的那辆大车,因为体型缘故被迫停在城外的空地上,街面上就没有了国王的人。 隨著悠长的吱嘎声,临冬城的东大门將城里与城外死死隔绝开来。 对於曾经在电视上看过好几次国庆大阅兵的刘易来说,国王队伍带来的震撼,也就是冬天里的一阵冷风,打个哆嗦也就过去了。 可是对於生长於五指半岛这种贫瘠的滨海乡下,最远也就去过冷水城的凯文·特纳来说,却是让他久久不能平静的场景。 “老师,你看到没有?国王好高大啊,而且那么壮,感觉比你还要壮实一些。” 回去的路上,凯文一直向老师兴奋地描述著自己看到的一切,“还有跟在国王身后,穿著白袍白甲那个金髮骑士,他一定是『弒君者』詹姆·兰尼斯特爵士,比我想像中英俊多了。” 別人是否高大强壮,刘易並不在意,但是要说比自己英俊,那可不能接受一点儿。 “怎么?”刘易伸手揉乱了凯文的头髮,“你觉得你老师不行?” 凯文捂著头,推开刘易的手,“你当然厉害,你是我见过最强的战士……可是那是国王誒!我父亲跟我说过,国王是七国最强大最高尚最勇敢的骑士,是骑士中的骑士!” 刘易无奈投降,“好吧,好吧,就算你想成为国王的骑士,也得先有一套合身的鎧甲才行,咱们赶紧回去吧,你的左腿甲就差一块甲片就完工了,爭取今天做好。” “老师,我的头盔能做成……” “不行……头盔的……” 北境的寒风就像老母亲冰凉又温柔的手,抹去了师徒俩絮叨的话语,也抚平了国王队伍到来所激起的涟漪。 刘易和凯文又回到了日夜捶打钢铁甲片的平凡日子里。 这段日子以来,因为刘易声名的传播和哈沃德的推介,陆陆续续有几个不错的佣兵战士来到铁匠小院,与他沟通加入白银之手的事宜。 拒绝了几个明显不合拍的傢伙后,刘易留下了几个人的联繫方式,並且约定下次有合適的工作,一定叫上他们。 对於这种看似模稜两可的回应,双方也都不在意。 对於佣兵来说,一次实实在在的战斗,才是考验双方实力和品格的最好机会。 在那之前,所有的约定都没有价值。 本来刘易以为日子会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却没想到麻烦还是自己找上了门。 国王驾临的第三天夜里,刘易正在院子里指导凯文,如何利用鎧甲甲片的形状卸掉敌人攻击的力道,突然就听到院子外一阵鬼哭狼嚎,一个粗鲁的南方口音响起,“草你码的,还不给我开门!” 刘易还想著是哪户人家这么倒霉,被黑帮盯上了,接著就看到自家院门砰地被人一脚踹开。 然后被打得满头包的伦纳尔被人推搡著跌进院子,滚到角落靠著院墙坐下。 那伙人进来之后径直走向巨蛛尸体,凯文上前阻拦,也被粗暴推开。 由於摸不清来由,刘易按捺住心头怒火,拦住暴怒的凯文,快步来到伦纳尔身边,检查起他的伤势。 虽然很气愤,但是见到伦纳尔鼻青脸肿的滑稽样,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你怎么被打成这个鬼样子,偷別人的媳妇儿被抓了?” 伦纳尔苦笑一下,“都这样了,你还开玩笑。刚才,我跟往常一样在烟柴酒馆讲『塞里斯猎蛛勇士』和《西行漫记》的故事,这几个人喝多了酒,一直在旁边搅闹。一会儿说我胡编乱造,根本没有读过《七星圣经》,一会儿又说我前言不搭后语,人设崩塌,故事乏味,一会儿又说主角长得太丑,没有吸引力……” 刘易摸摸鼻子,“就这,那也不至於打人吧。” “当然不至於,干这一行这么多年,我什么没见过。”伦纳尔往地上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可是等我讲完《西行漫记》,那个金头髮的小子突然跳起来,说我褻瀆七神,要把我拉去临冬城的七神圣堂掛起来烧死。 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说醉话,就想跑,结果被他们抓起来打了一顿。 还有你那头蜘蛛,留小鬍子那个傢伙说,这种怪物是对七神的褻瀆,也要拖出去烧掉……” 这时候刘易注意到伦纳尔一直捂著右手,便抓住他的手腕举起来,看见伦纳尔的右手手指关节肿得像一根蒸熟的香肠。 刘易声音沉闷,“这是怎么回事?” “轻点儿,轻点儿,” 伦纳尔收回手,“被打的时候踩到的,不过我当时护了一下,就伤了一根手指。没事,我还有九根手指可以用,他们是跟国王一起来的流浪武士,你別招惹他们。” 刘易一股邪火顶到胸口,微眯著眼睛看向正站在巨蛛跟前嘻嘻哈哈的几个混蛋,语气冷冽,“可是他们已经招惹到我了。” 乔瑟·希山,一个来自兰尼斯港的流浪武士。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甚至他的母亲也不知道,因为发生这个故事的那一天,泰温公爵带兵从他家所在的村子路过。 因为这场不幸的遭遇,村子里和他差不多岁数的年轻人不少,而他是其中最强壮的一个。 虽然不知道父亲是谁,但乔瑟依然感激他赐予自己的这具身躯,让自己可以在成年之后,以佣兵为生,为此乔瑟愿意在找到亲生父亲后,赐予他仁慈的死亡。 对於他这样没有背景的私生子来说,加入国王的军队是很好的选择。 可是加入普通的野战部队,只能成为骑士老爷们的炮灰。 乔瑟·希山不想当炮灰,谁的炮灰也不想当。 於是他在凯岩城坠上了国王的部队,並尽力討好卫队里的卫士,渐渐也跟其中几个不諳世事的年轻人处成了勉强可以称之为朋友的关係。 国王卫队的地位尊崇,薪水也高,直辖於“御林铁卫”,是国王军队的核心。 其中成员,非富则贵。 如果能成为他们的“伙伴”,即使跑跑腿,杀杀人,挣得也比当一个居无定所的佣兵多。 在经过颈泽之前,一路上酒馆多妓院多,乔瑟又捨得钱,终於搭上了国王的一个年轻卫士,甚至辗转认识了国王的一名侍从,处得也很不错。 可惜从卡林湾到临冬城的这段路,又长又无聊,害得他和“朋友”关係又变得疏离起来。 原本乔瑟打算趁队伍驻留临冬城期间好好玩耍一番,找点乐子,却没想到临冬城作为北境的首府,居然就只有这么一个小小的市镇,市镇里连妓院都只有两三所。 乔瑟和他的朋友甚至连號都没排上。 只能来到酒馆里喝喝小酒打发时间。 不过意想不到的是,北境人虽然既古板又阴鬱,麦酒却酿的不错,十分够劲儿。 更难得的是,吟游诗人讲的故事,居然从来没有在南方听过,詼谐有趣,还颇为新鲜。 即便这些內容不提,故事里提到有板车大的蜘蛛,也让他很动心。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战士,乔瑟可不相信吟游诗人口中说的,区区五个人,就可以无伤拿下这样一头巨兽。 乔瑟自忖,如果是自己遇到这样的巨兽,最少要十几个人,在布满障碍物的环境里,通过不断的袭扰和持续的消耗才有可能拿下。 在这个过程中,死上五六个人也不稀奇。 所以只有一种可能,要么那个叫做“刘易·塞里斯”的傢伙说谎了,他们只是在森林里找到一具残骸,就敢声称是自己捕杀的猎物,要么这头巨蛛体型被夸大,说不定也就比屁股下面的凳子大一些。 如果真的有板车大小,要是能搞到手,无论是带回南方卖钱还是献给国王换取一个身份,都是很好的选择。 现在的问题是,要怎么才能把巨蛛弄到手。 要怎么做呢? 就在他陷入思考时,他听到“好朋友”,蓝赛尔·兰尼斯特压抑著的怒吼,“圣母化身成蛇怪,你怎么敢?!这是褻瀆!” 第39章 祸从城堡来 蓝赛尔·兰尼斯特,国王的侍从,王后瑟曦·兰尼斯特和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的堂弟,泰温公爵的侄子,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的儿子。 他是儿子、侄子、兄弟,唯独不是他自己,这就是乔瑟·希山对蓝赛尔的评价。 蓝赛尔的父亲一生都生活在其兄泰温公爵的阴影里,並甘之如飴,这是整个西境都知道的事情。 而蓝赛尔似乎也是一样。 留著一头金髮,相貌也颇为相似的他,笨拙地模仿著堂兄詹姆的举止,想要表现得一样作风正派而意志坚定,但是私下总是忍不住被酒色所吸引。 虽然碍於身份和年纪,蓝赛尔从来没有跟其他人一起进出过妓院,但是从他渴望的眼神里,乔瑟看得出来,其实他打心底里想。 能怪谁呢? 作为劳勃·拜拉席恩的侍从,看到自己的主君成天泡在妓院里,在女人身上的时间比在御前会议上的还多,国王和女人开心的时候,自己还要在外面把门,任谁也很难正派起来。 故而在所谓“信仰”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他反而表现得更加激进,以掩饰埋藏在心底的阴暗念头。 真是可惜了这么好的家世,乔瑟心里时常嘆息,如果自己是蓝赛尔,绝对可以比他做得更好。 至於现在嘛,也许可以把他当做一柄裁开真相的刀,帮助自己完成所求。 於是,挑唆拱火下黑手,煽风点火三件套一登场,顺利將火烧到了城南这座小院来。 剩下,只要想个藉口把这头大蜘蛛拖进森林里藏起来,等到风头过去再来取走就行。 不过…… “乔瑟,这玩意儿还真大啊!” 一群人围著蜘蛛嘻嘻哈哈,指指点点,“就是啊!你的鸟还没有他的一根毛粗!” 另一个疑惑的声音响起,“这蜘蛛身上没见到有毛啊?” “因为小到看不见啊!” “哈哈哈哈!” 一时间小院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著伙伴们的调侃,乔瑟心里恼恨,脸上却不显露出来。 等我挣到了钱,你们都得像狗一样围著我,而我,连吃剩的骨头被都不会扔给你们。 他状若无意地拍拍巨蛛的头,心中感慨这还真是一笔好买卖,提醒道:“蓝赛尔,这就是那头褻瀆的怪物,我们把它搬走吧。” 蓝赛尔往蜘蛛腿上踢了一脚,厌恶地说到,“我可不想碰这个噁心的玩意儿,就在这里烧了吧。” 乔瑟心里一惊,小少爷你可真敢啊,不怕整个避冬镇都烧起来么? 不管凯冯爵士能不能护住你,肯定护不住我。 他正要劝阻,便感觉一只大手按在自己肩膀上,“所以,就是你们打伤了我的朋友?” 乔瑟回头看去,正是自己这帮人走进院子时,躲到一旁的那个大个子:嘿,一个懦夫。 他抓住这只手想要把它扒开,“大个子,你要是识相……” 101看书????????????.??????全手打无错站 刘易不耐烦地打断道,“你们这些混蛋都只会这一句台词么?” 紧跟著这句话而来的,是一只硕大的拳头。 一阵毫无美感的互殴后,连乔瑟在內的八个“访客”全部被撂倒在地上,捂著身体翻滚哀嚎起来。 刘易伸展了一下四肢,冷笑道,“我不知道你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但是我告诉你们,那间屋子里就住著一个七神的修士。” 他指著站在大屋门口,扶著门框不敢出来的约翰说到,“吟游诗人的故事是不是褻瀆,你们没资格做出判断。至於这头怪物,就算是我捡到的,和你们有什么关係?” “还有,刚才是谁先出手打我朋友的?!” 躺在地上的八个人没人说话,眼神里有愤怒,有仇恨,还有一丝恐惧。 但是刘易並不在乎,“我朋友断了一根手指,握剑的中指。你们要是不把他交出来,你们每个人都会断一支手指。” 金髮少年怒道,“你敢?!我是……我是国王的侍卫!” 刘易冷笑著反问道,“国王的侍卫?你们八个人被我一个人就收拾了,究竟是国王护卫你们,还是你们护卫国王?还有,是国王命令你们殴打平民,私闯民宅,抢夺財物的么?你最好不要赌我的耐心。” 金髮少年犹豫起来,没有国王会要一个不能拿剑的侍从,他不想赌刘易的耐心,更不敢赌劳勃国王的情义,於是便把目光投向了在酒馆里率先出手的乔瑟,其他人也是如此。 怂蛋,刘易心里暗暗鄙夷了这帮人一番,便回到乔瑟身边,拉起他的中指,在第二根骨节上轻轻一捏。 一声轻响后,乔瑟捂住手掌,在地上翻滚起来,“啊啊啊啊啊啊啊!” 乔瑟的叫声嚇坏了所有人,也包括刘易自己,於是刘易没有再为难他们,推开门放他们离去。 “滚吧,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等这几人相互搀扶著离开后,约翰修士披著皮袄走出来,担忧地问道,“刘易,这帮傢伙是什么人啊?” 刘易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国王手下的人吧。” 约翰修士也摇摇头,“刘易,你有些衝动了,国王的人可不好招惹。” 听到金髮少年说自己是国王的侍卫后,刘易隱隱有些后悔。 不过人已经打了,再后悔又能怎么样? 而且总不能看著他们打伤了自己的朋友,又带著自己的战利品施施然离去,而无动於衷吧? 刘易扶起伦纳尔,把他交给约翰,“伦纳尔的手指伤著了,应该是关节骨折。你先带他到別的地方躲一躲,我不知道这帮小子会不会再过来找麻烦,你们留在这里不安全。” “那你呢?” 约翰接过伦纳尔,问道,“你不跟我们一起走么?” “不,我不走。我倒要看看,这帮傢伙究竟敢做到什么程度。” 约翰嘆口气,扶著伦纳尔离开。 望著室友们踉蹌离去的身影,刘易下定了决心,“凯文。” “老师?” “著甲。” “是,老师!” 接到命令,凯文快步回到房间,取出刘易的“光明使者”套装,给自己的老师穿戴上,自己也穿上了所有可以装备的甲衣。 师徒俩就这样全副武装地坐在小院里的凳子上,顶著寒风默默等待了整整一夜。 一整夜,没有列队放箭的呼哨,也没有攻城锤撞门的巨响。 刘易脑海中浮现的激烈又残酷的巷战,嘶吼与断肢齐飞的场景,最终也没有发生。 直到晨曦微露,巷子里响起人们早起上工的脚步声,刘易终於站起来,摘下冰凉的头盔,拍拍身边的学生,“卸甲,回去休息吧。” 凯文已经有些迷糊,他打了个哈欠,“不等了么?” “应该不会来了。”刘易也揉揉发红的眼睛,“如果他们真的是国王的护卫,此刻应该都守在国王身边呢——恐怕没时间理会我们了。” 於是两人回到小屋,脱下装甲,呼呼大睡起来。 不知道睡了多久,刘易隱隱约约听到院子外传来凌乱的脚步声,他立刻翻身下床,轻轻摇醒凯文,抓起武器躲到小屋的门板后,警惕地看著声音传来的方向。 几个呼吸后,海华的声音从院外传来,“刘易,刘易队长,你在家么?” 是熟人。 刘易放下长刀,来到院子里,佯装成刚醒的样子,挠著后颈拉开院门。 “海华,你怎么过来了,不需要留在公爵身边么?” “当然是奉公爵的命令来找你”海华指指身后的大板车,“国王要参观你的战利品,带上它跟我们走一趟吧。” 刘易皱皱眉,搪塞道,“嗯?这玩意儿可是很重啊。” “这还需要你操心么?”海华指指身后的几个卫士,“他们会替你搬过去的,不需要你动手。” 刘易耸耸肩,让开通道,回到小屋里换衣服。 “老师,怎么回事?” 在刘易的授意下,凯文一直藏在屋里没有出面,也就没有听到海华的老师的交流。 “没什么,国王要看大蜘蛛,让海华带人来取走。” 凯文忐忑的说到,“老师,你昨天才打了国王的侍卫一顿……这里面会不会有问题?” 刘易翻出一身乾净的衣服,边往身上套边说到,“不至於,海华和我们已经很熟悉了,我看得出他没有在骗我。你要跟我一起去么?” “当然!你可不能再撇下我了!” 刘易哈哈一笑“你想什么呢?没那么夸张,不过是去见见国王而已。” 他不知道和国王的侍卫打架,在这个世界算不算互殴,会不会被拘留十天罚一千块,甚至更糟糕。 骑著“闪电”,也就是改名后的“老东西”,跟在板车后面,刘易一直跟海华搭话,试图从他嘴里套一些东西出来。 可是海华一如既往的滑不溜手,对於刘易的各种问题顾左右而言他,完全不正面回答。 无奈之下,刘易只好顺著对方的话头聊起了光风霽月之类的无聊话题。 不知不觉间,临冬城高大的城墙就映入了刘易的眼帘。 临冬城的南大门是离刘易租住的小院最近的一处大门。 守门的卫兵看到是海华带领的队伍,便摇开大门,將他们一行人放了进去。 这也是刘易第一次进入临冬城的內部。 跟隨队伍穿过两道厚重的城墙,第一眼看到便是一个空旷的校场,里面零散地分布著一些正在锻链武技的战士。 大门的左边是一间铁匠铺,一个白鬍子的老人正带著两个徒弟打造器械,那绵密的叮噹声让刘易感到非常亲切。 再过去一些,贴著城墙修建著一排长长的马厩,里面挤满了雄壮的战马,发出低沉的嘶鸣。 而往右边看去,则是一堵高墙,从敞开的门洞里,隱约可以看到墙后是一间壮阔的大厅,里面似乎有人在宴饮。 还没等刘易看清里面的人,队伍便在校场中央停了下来。 海华提醒道,“刘易,把马交给僕役吧,它们会得到很好的照料。” “哦,好的。” 从初入城堡的好奇中回过神来的刘易,翻身下马,把“闪电”和凯文的“快鱼”交给一个乾瘦的老头后,便上前帮著卫士把蜘蛛抬下来放到地上。 隨著大蜘蛛落地,校场上的战士们三五成群地聚集起来,围著巨蛛窃窃私语。 这是刘易最不喜欢的氛围,但是他又无处可去,只好站在原地,绷著脸皮迎接眾人的审视。 海华让刘易等在原地,自己则小跑著进到校场右边的高墙后,向主君缴令。 过了没多久,高大壮实的劳勃国王便带领著十几个隨从风风火火地从墙后的大厅里走出来。 而离他最近的,便是一个中年贵族,以及几个十几岁的少年。 “陛下!” 隨著国王的靠近,附近的战士们纷纷单膝下跪,向国王行礼。 刘易也有样学样,弯折了一下右膝便迅速站直身体,低头肃立在一旁。 国王並不在意他的礼节是否完备,他似乎压根没有注意到刘易的存在,径直走到大蜘蛛的边上,叉著腰嘖嘖称奇道,“奈德,你们北境还真是什么都有啊。这就是异鬼的坐骑,传说中的冰蜘蛛么?” 站在他身旁的中年贵族,艾德·史塔克公爵摇摇头,“异鬼不过是古老的传说而已,陛下。我更倾向於认为这是某种没有被人发现过的野兽。” “这可不是什么普通的野兽。” 国王摘下手套想要拍打蜘蛛壳,却被艾德公爵拦住。 艾德·史塔克劝阻道,“陛下,如果你不想浪费中午喝下的好酒,最好就不要碰它,相信我,真的很臭。” 劳勃国王略微犹豫一下,从善如流地收回手,拔出腰间的佩剑,重重斩在蜘蛛背上的甲壳上,发出一道沉闷的碰撞声。 “这黑壳真是结实,可惜太厚了,不能用来做鎧甲。” 国王检视了一下剑锋,便把它插回剑鞘中,转身向刘易问到,“年轻人,就是你捕获的这头蜘蛛?” 听到国王的问话,刘易连忙回答到,“是的,陛下。我是白银之手佣兵团的团长,这头怪物是我和我的战友在靠近狼林的兔爪村执行任务时斩杀的。” “说说吧,你是怎么干掉它的,我很好奇。” “遵命,陛下。” 於是刘易把事情的经过又讲了一次,和告诉伦纳尔的版本並没有差异,依旧把施展圣光术救回凯文和胡安的过程隱瞒下来。 “嗯,就这样么?” 劳勃国王问到,“没有战友们伤重垂死和七神降下恩赐救活他们的桥段么?” 是谁把我用光明法术救人的事情说出去了? 刘易连忙否认道,“陛下说笑了,如果有这样的本事我还当什么佣兵,直接去贝勒大圣堂当主教不好么?七神的仁慈遍布大地,哪里会注意到我这样的小人物。” 劳勃国王哈哈大笑起来,“奈德,我就说吧,吟咏诗人的故事总是夸大其词。看到地上有一泡尿,就敢说白刃河发了大洪水。” 他接著又向刘易问道,“把这头野兽卖给我如何?” 听到国王的要求,陪站一旁的艾德公爵愣了一下,连敬称都忘了用,“劳勃,你买下它做什么?” 国王理所当然地说到,“你还记得红堡下面的地下室吧?里面有很多坦格利安家族收藏的龙骨,但我登基以来还没往里面放过什么值得一说的猎物,这个东西我觉得不错。” 艾德公爵不置可否,国王也没等待他的意见,再一次问向刘易,“怎么样,报个价吧。不过可別把我当冤大头啊!” 刘易脑子迅速转了起来,很快答覆道,“陛下,我愿意將它作为礼物献给你。” “哦?”国王饶有兴致地问到,“那你打算要我回赠点什么呢?” 刘易还没来得及开口,一直站在不远处,陪侍在一位美妇人身边的金髮帅哥走了过来,向国王行礼说到,“陛下,我恳请你以欺骗国王的罪名下令惩戒他。” 第40章 兰尼斯特有债必偿 “詹姆,你为什么这么说?” 詹姆瞟了一眼刘易,回答道:“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蓝赛尔跟我说起,他昨晚和巴尔特去看过那个怪物。就在那座骯脏的小院里,他们听到所谓的『塞里斯』勇士亲口说出怪物是从森林里捡来的,还让他们不要多管閒事。” 劳勃国王听后,向后招招手,示意蓝赛尔过来。一个提著酒囊的少年侍从快步走到国王身边。 劳勃国王问蓝赛尔:“你亲耳听见他这么说?” 蓝赛尔抬起头,眼神里带著不加掩饰的义愤,回答道:“对,陛下,我亲耳听见的。巴尔特也听见了,还有几个流浪武士也在现场,他们可以作证。” 劳勃国王摆摆手,转头对刘易说:“小伙子,蓝赛尔是我的侍从,詹姆是我的御林铁卫,我想不到有什么理由不信他们而信你。你有什么可说的么?” 刘易仔细端详蓝赛尔的长相,发现这就是昨天带人来闹事然后被自己打跑的那个少年。他意识到率先开口质疑自己的金髮青年就是詹姆·兰尼斯特爵士。这两人发色和长相都很像,很可能是亲戚。 刘易心中暗自思量,他们昨晚没有来报仇,是打算让自己在眾目睽睽之下身败名裂么? 面对国王的质询,刘易摇摇头说:“陛下,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如果说仅凭几个人所谓的证词证言,就能判定事情的真假对错,太过荒谬。而且我也有证人,我的学生,我的三个队友,还有兔爪村的安德斯守备官都可以为我作证。” 劳勃国王看向他的好友艾德公爵,问道:“奈德,兔爪村在哪里?” 艾德公爵略一思忖,回答道:“在狼林旁边,距离这里有三天的路程。” 劳勃国王听后摇摇头说:“我可等不了那么久。”劳勃国王向自己的妻弟詹姆发问:“詹姆,你要是带上五个人,能打死那头蜘蛛么?” 詹姆回答道:“很难,陛下。” 国王隨即转向刘易(假设刘易在场並被称作路易是误传或口误),“那就行了,你叫刘易对吧。你和詹姆打一场,只要你贏了,我就判定你说的是真的,蓝赛尔將接受惩罚。如果输了,我不仅要没收你的战利品,还要把你掛在市场区抽五十鞭子。你自己选吧。” 刘易心中盘算,五十鞭子不仅身体难以承受,更会让他苦心经营的“实力强大的流浪武者”形象崩塌。於是,他不得已答应下来,“陛下,我愿意接受你的裁决。” 他挺直腰杆,紧紧注视著詹姆,想像著詹姆被打败的可笑模样,不禁狞笑道:“詹姆爵士,你准备怎么打?” 詹姆提议道:“全甲,练习长剑,怎样?” 刘易对詹姆的提议没有异议,“好,不过我的鎧甲在家里放著,请允许我去取一下。” 然而,詹姆拒绝了刘易的请求,“不用,让你的学生去拿吧,你就留在这里,好好休息。” 刘易心知对方是怕自己趁机逃跑,但並未在意,只是吩咐学生凯文:“凯文,去把我的鎧甲拿来。” “是,老师。”凯文在海华的陪同下,骑上“快鱼”前往铁匠小院。 与此同时,消息在校场內迅速传开:“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和最近城里声名鹊起的刘易·塞里斯要在校场决斗。这场被称为“杀蛛者”(spider slayer)与“弒君者”(king slayer)的战斗引起了广泛关注,所有有资格的人都放下手中的活儿来到校场观战,就连几个小女孩也从房间的窗户里探出头来偷偷观看。 在公爵卫士的指挥下,僕役们將巨蛛从校场中间挪动到墙角,並用白色的石灰在场地中间泼洒出一个大约五十平方米的圆圈作为决斗场地。 与此同时,僕役们从城堡的房子里搬出几张厚实的木椅,並铺上垫子,供王后和几位女眷就座。在那群女眷之中,有一个金髮少年旁若无人地指著刘易的方向说些什么,逗得附近的贵女们大笑。刘易见状冷哼一声,心中暗道贵族老爷们永远也学不会尊重別人,於是將视线移开。就在这时,他意外地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在蜘蛛身上爬来爬去,本欲提醒其注意安全,但见那孩子身边有两个僕从护著,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一会儿,凯文將刘易的鎧甲装在一个袋子里送了过来。见刘易的装备已到,詹姆·兰尼斯特便召唤侍从为他著甲,刘易也在凯文的帮助下开始准备。 这时,在巨蛛身边玩耍的那个“孩子”走了过来。待其走近,刘易才发现这根本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侏儒青年。 “嗨,刘易团长。”侏儒向他打招呼。 “你好,大人。”刘易回应道,同时解开胸甲的束带,將其掛到身上。 侏儒朝刘易点点头,“也许你听过我的名字,我是提利昂·兰尼斯特,詹姆·兰尼斯特是我的哥哥。” 刘易繫上了胸甲的束带,不置可否地说:“我倒是有一个很敬仰的前辈,他的名字叫做提利奥·弗丁,跟你的名字有些相似。”接著,他开始装备腿甲。 提利昂伸出手,露出手指上的石灰,“出於好奇,我刚才去看过了你的猎物。我发现,蜘蛛甲壳里的那些残留的肉,虽然已经被石灰抽乾了水分,但看得出在经过处理前,肉质都很紧实,说明它的確是在活著的时候被斩杀的。” 刘易扣上腿甲的卡扣,耸耸肩说:“你有大智慧和小身体,正好和其他人相反。如果你能说服他们相信你的结论,我会万分感激。” 提利昂用衣服搓掉了手指上的白灰,继续说道:“詹姆可没有本事斩杀这样的巨物,我想他在你手上撑不了几个回合。即便他是御林铁卫,依然是个普通人,而在我看来,能一击杀死巨蛛的你,不是用『普通』两个字能形容的。” 听到这里,刘易终於认真了一些,很少有人能通过几道模糊的刀痕判断出这些信息。 “你想要说什么?” 提利昂摊摊手,回答道:“我的哥哥,虽然有时候比较衝动,也不那么聪明,但是我爱他。而比我还爱他的,是我的父亲,西境守护泰温公爵,和我的姐姐瑟曦王后。他们可不希望看到詹姆战败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如果詹姆在这个过程中再受点伤,场面恐怕不好收拾。” 刘易听后,目中冷光闪现,“这里是北境,而且我並不接受恐嚇。” 此时,海华的声音在远处响起,“刘易,快一点,詹姆爵士已经准备好了!” 刘易回头应声道:“好的,马上!”接著,他继续对提利昂说道,“抱歉,你看,决斗马上就要开始了,如果你能让开位置,我会很感激。” 提利昂皱起眉头,“你是一个勇敢的战士,先生。如果你愿意输给詹姆……” 没等他说话,刘易就抬起手打断了他,“你是在羞辱我。” 提里昂无奈地说道,“那换个对手可以么?如果你愿意换个对手,我將为你的善意支付十五个金龙。” 刘易撇撇嘴,扣上左手手甲的锁扣,反问道:“提利昂大人,国王的旨意是要求詹姆·兰尼斯特爵士与我决斗,贸然换人,国王会接受么?” 提利昂摇摇头,“这个我会去想办法,只要你同意就行。” 刘易冷笑一声,“呵呵。” 提利昂见状,提高价码,“四十金龙。” 刘易不为所动,“三十五。你会得到我的友谊。” 两人目光交匯,刘易低下头,质疑道:“我怎么能相信你?” 提利昂坚定地说:“你不用相信我,你只要知道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最终,刘易戴上头盔,点头同意,“成交。” 提利昂感激地说:“感谢你的善意。”得到刘易的承诺后,提利昂快步离开,站到了自己姐姐身边,轻声地诉说著什么。 王后向刘易这边投来惊惧而厌恶的眼神。片刻之后,王后和提利昂分別找到了劳勃国王和詹姆爵士。经过一番低声爭论,詹姆爵士显得意兴阑珊,將练习剑重重地往地上一扔,发出“叮啷”一声。 第41章 兰尼斯特的友谊?提利昂的友谊 片刻之后,一直站在王后身边的那个穿著黑甲的战士从武器架上拿起一把练习剑,走到场地中间。他对刘易说道:“小子,你不应该招惹自己招惹不起的人。如果你现在就跪下跟我求饶,我可以给你留一条性命。” 刘易撇撇嘴,回应道:“报一下你的名字吧,否则我连打败了谁都不知道,以后怎么向別人炫耀战绩?” 那战士冷哼一声,“桑鐸·克里冈,好好记住这个名字,免得以后有人问起是谁把你打成了废人,你都答不出来。” 两人互相喷完垃圾话后,摆起了架势,准备开打。 就在战斗一触即发之时,希恩·葛雷乔伊突然站了出来,单膝跪下,对劳勃国王说道:“陛下!”他接著对劳勃国王解释道,“刘易·塞里斯蒙你的召唤从城外而来,不曾得到一点休息就要与桑鐸·克里冈决斗,这太过仓促了一些。请让他休息一下,至少允许他喝一杯酒。” 劳勃国王想了想,同意了他的请求,对身边的侍从喊道:“给他一袋酒,让他喝完就开打!” 刘易收起了架势,心里暗暗疑惑。自己截了希恩的胡,这种时候葛雷乔伊家的小子不落井下石就算不错了,为什么会帮自己? 可能是感觉到了刘易的目光,希恩回过头来,朝刘易微笑了一下,点了点头,隨后便转过身去,继续和围观的战士们攀谈。 刘易一时间想不明白希恩为何会帮自己,但是无所谓,当前最紧要的是应对即將与桑鐸·克里冈的决斗。 於是,他抓起酒囊汩汩喝乾之后,便大步走进场中央。出乎意料的是,克里冈难得地向刘易表达了善意,说道:“也许你可以再去一趟厕所。” 刘易则坚定地回应:“不用,来吧。” 简短的对话后,校场上立刻上演了一场激烈的对决。刘易黄铜色的身影与克里冈黑色的身影狠狠碰撞在一起,双剑相击的声音响彻整个临冬城。刘易深知这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对手,因此不再藏拙,全力施展出一曲暴烈而又优美的杀戮之舞。 然而,儘管克里冈拼尽全力,也无法接下刘易如此猛烈的攻击。几招之后,他颤抖的手掌再也握不住长剑的握把。刘易步伐灵活转换,迅速来到克里冈身后,一剑击飞了他手里的长剑,紧接著便朝著他的脖子砍了下去。 “当”的一声轻响,桑鐸·克里冈向前扑倒在地,晕了过去。 刘易將长剑稳稳地插入校场的地面,宣布道:“克里冈爵士可能需要休息几天。” 劳勃国王终於正视刘易,缓缓说道:“他不是一个爵士,不过可能的確要休息几天。”接著,铁王座之主、七国最强的勇士——劳勃·拜拉席恩脱下身上的斗篷,露出雄壮的身躯,显得跃跃欲试。 “蓝赛尔,给我备甲,我要亲自会一会他!”劳勃下令道。 然而,艾德公爵立刻上前阻拦:“陛下,没必要,陛下。” 劳勃显得有些激动:“奈德,不要拦著我,这种感觉我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艾德公爵低声提醒:“陛下,你是七国的统治者,能相信他会使出全力来和你战斗么?” 劳勃闻言,停下手里的动作,目光再次落在肃立在决斗圈外面无表情的刘易身上。良久之后,他发出一声嘆息:“这个劳什子国王,当得真没意思。” 说完,劳勃转身向主厅走去,只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 等到隨从们跟著国王离开后,一个穿著白甲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掏出一个钱袋,塞到刘易的怀里,笑著说:“小子,乾的不错。可是你为什么不往克里冈脸上打呢?每次看到他那张扭曲的丑脸,我就像吞了苍蝇一样噁心。” 中年人拍拍刘易的上臂,隨后小跑著朝国王追过去。 离开临冬城回去的路上,刘易喜滋滋地数著钱袋里的金幣,发现居然有一百九十七个金龙,这让他心情十分愉悦。 他高兴地对身边的学生说:“凯文,你把钱收著。”然而,手抬了半天,也没人接走。 刘易回头一看,发现凯文骑著马落在自己后面半个身位,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他不解地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凯文不满地质问道:“老师,你为什么要接受那个侏儒的交易?你明明就能轻易取胜。” 刘易笑了笑,解释道:“打贏詹姆·兰尼斯特么?算了吧,和谁打不是打呢,我又没输,不就行了么?而且和我决斗的那个叫做桑鐸·克里冈的傢伙也不是弱手,战胜他並非不荣誉的事情。” 说完,刘易没有理会仍然鬱闷的凯文,重新检视了一下自己最近的生活。他发现自从从白港出来后,自己一直隨波逐流,放任自己无所事事,主要原因还是手里没钱。 现在,有了一百九十七个金龙,如果兰尼斯特家的那个小矮子遵守承诺,那么还会有几十个金龙的进帐。 有了这些启动资金,白银之手招募人手的动作就可以进一步加速。这是刘易的武力基石,不能像现在这样挑剔,看人品、看战力、看经验。只要有人愿意加入他的团队,他就先收进来,行不行,上了战场再说。 在刘易穿越之前,他曾看到一段“预言”,其中提到北方的危机同时还伴隨著南方的战乱。因 此,他意识到收集关於南方政治环境的情报同样重要,並决定要多些心思在这方面。 刘易打算回到铁匠小院后,与约翰修士及伦纳尔聊一聊,好好了解一下南方的社会是否存在爆发战爭的诱因,並思考自己能否做些什么准备。 至於北方的威胁,刘易认为主要是长城以北的异鬼和野人。既然他现在身处北境,便决定趁著危险还在酝酿、尚未爆发的时候,亲自去看一看,以確定到底是异鬼还是野人构成的威胁。 当然,这需要找到一个合適的契机。 沉浸在思考中的刘易,不知不觉间就被闪电带回了铁匠小院。推开小院的门,他发现康拉德、胡安、艾迪、约翰、伦纳尔等人都在,正围著篝火喝酒聊天。伦纳尔的手指已经被纱布包扎好,而其他人的手边则放著木棍和钝器,似乎在防备著什么。 看到朋友们都聚集在一起,刘易感到有些奇怪,便问道:“哟,你们都来了?这是怎么回事?” 艾迪代表眾人回答道:“队长,你没事吧?我们看你连蜘蛛都不见了,担心你出了什么事!” 队友的关心让刘易心中有些感动,但他並未表现出来,只是搬了条凳子在火边坐下,淡淡地说:“没事,我的蜘蛛被国王买走了。伦纳尔,你的手怎么样了,碍事吗?” 伦纳尔举起右手,竖起包著纱布的中指,苦笑道:“你说呢?” 刘易大笑道:“哈哈哈……那你最近可得休息几天了。” 伦纳尔无奈地说:“那不然还能怎么办?上了场,客人哪会听我讲故事,只会盯著我的手笑。” 稍顿了一顿,伦纳尔有些迟疑地问:“刘易,昨天那伙人真的是国王的人么?他们有没有为难你?” 刘易拾起一根木柴扔进火里,看著爆裂的火星四溅,缓缓说道:“昨天那个金髮小子,好像是兰尼斯特家的人。被我打了一顿后,他回家找大人告状。今天詹姆·兰尼斯特本来想找我麻烦,要和我决斗。不过对手临时换了人,我勉强打贏了。” 伦纳尔听到这里,连手里的伤痛都仿佛忘记了,急切地问:“打贏了?快讲给我听听!” 其他人也围了上来,纷纷附和道:“是呀是呀,队长快说说。”“说说看!” 见大家都有兴趣,刘易便把决斗的经过详细讲述了一遍。 听完之后,眾人反而沉默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过了一会儿,伦纳尔才感嘆道:“兰尼斯特家族就是这样的……” 看到刘易已经全身而退,战友们心中的担忧也隨之消散。他们聊到月上枝头,便各自回家休息去了。送走了眾人后,刘易洗漱一番,便回屋睡去。 然而,第二天夜里,白银之手的战友们因为担心还有后续麻烦,便再次聚集在铁匠小院里。为了感谢大家的关心,刘易主动买来新鲜的五肉,按照华夏人的做法燉了一锅美味的猪肉羹,並买来好酒宴请眾人。这算是他对大家一点微不足道的回报。 就在眾人畅饮之时,院子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刘易吩咐道:“凯文,去开门。”虽然凯文因为昨天的事情还有些闷闷不乐,但他並没有抗拒刘易的命令,於是前去开门。 门外站著的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侏儒提利昂和他的两个僕人。提利昂开口问道:“嘿,小子,你的老师呢?”凯文回头看了一眼刘易,见他没有反应,便邀请提利昂进屋。 提利昂走进院子,径直坐到刘易身边,打了个招呼:“嗨,老兄。” 但刘易因为昨天下午的经歷,依旧对他耿耿於怀,只是小口地抿著碗里的浓汤,没有理会他。 提利昂见状耸了耸肩,从腰间解下一个小皮口袋放在凳子上,说道:“昨天夜里,詹姆找到蓝赛尔,就是被你打了一顿的那个小子,问清楚了前天发生的事情。他让我为他的冒失向你道歉,也感谢你维护了他的荣誉。钱袋里有五十个金龙,多出来的十五个是詹姆对你的补偿。你知道的,兰尼斯特有债必偿。” 刘易掂了掂钱袋的重量,微笑著看向提利昂,“还有你的友谊?” 提利昂盯著刘易的眼睛,诚恳地回答:“当然,还有我的友谊。” 刘易满意地点点头,收下了钱袋,然后转头对学生凯文说:“凯文,拿三个碗过来,为提利昂大人和他的伙伴盛一碗汤。希望提利昂大人不要嫌弃我们的晚餐寡淡。” 提利昂大笑起来,“哈哈,我这样的小身板,可吃不了多少东西。” 刘易闻言,转过头来,表情变得严肃,“提利昂阁下,在我看来,你並不小。我见多了只长肉不长脑子的蠢货,在我看来,如果说他们都不算侏儒,那你就是一个巨人。所以,请你不要在我面前拿你的身材自嘲,这不是真正的友谊。” 提利昂收回了嬉笑的表情,沉默了片刻后,露出一个纯真的笑容,“那我就尝尝一个巨人喝的汤究竟是什么味道。” 第42章 套装:光明从者 刘易今晚精心准备了一道酸菜猪肉燉蘑菇。他將猪肉切成方形小块,燉得软烂入味;酸菜则是用新鲜芥菜醃製而成,其酸酸的味道巧妙地中和了猪肉的油腻;晒乾的香菇经过燉煮后,更是自然散发出鲜美的滋味。这道菜让吃惯了美食的提利昂也不由得多加了一碗,从舌头到胃袋都感到十分满足。 喝完汤后,提利昂舔了舔嘴唇,感慨地对刘易说:“刘易队长,如果哪天你不想当佣兵了,我可以介绍你去君临城最顶级的餐馆当厨师。”刘易闻言,抬碗致意,並关切地问道:“桑鐸·克里冈没有大碍吧?希望我没有把他伤得太重。” 提利昂听到这里,不由得大笑起来:“『猎狗』克里冈,哈哈!这几天都不用看到他的那张丑脸,我真是开心得很。要知道,如果詹姆不出门,只剩下我和克里冈到处閒逛,北境人恐怕会以为西境只出產丑男呢!” 刘易点点头,“那就好,与他的战斗非我本意,我也不想伤害他。” 提利昂放下手里的碗,看著刘易无奈地说到,“……已经很多年没有人能对猎狗说出这种话了,也许在他看来,你比那头蜘蛛更像个怪物。” 刘易摸摸鼻子,“也许吧。当怪物也挺麻烦的,总是背负上一些莫名的期望。” 提利昂点点头,“北境是先民后裔们占有的土地,比起南方更加古老,更加封闭,有很多关於怪物的传闻。三米多高的巨人,会说话的心树,比牛还大的冰原狼。我一直以为这只是乡下人的枕边故事,直到我看见冰原狼和冰蜘蛛。” “冰原狼?”刘易好奇问道,“你在哪里看到的?” “你不知道么?”提利昂很诧异,“史塔克家的几个孩子,每个人都养了一头,还是幼崽。迎接国王的宴会上,我亲眼看见其中一头白色的小傢伙逼退了一条成年雌犬。” 刘易撇撇嘴,“贵族老爷家里可不会轻易传到我们这样的平民耳朵里。哎,我也想养一头。” “你谦虚了,以你的身手,只要愿意向劳勃国王低头,隨时可以加封成实地骑士。” 刘易摇摇头,“算了吧,医生说我颈椎不好,低不了头。” 见刘易不搭茬,提利昂又把话题转回了冰原狼,“那几头小东西。其实挺可爱的,我也很喜欢。 不过一想到我牵著一条比自己体型大两倍的大狗招摇过市的场景,我就想笑。 看看过几天到了长城,能不能从守夜人手里淘到什么適合做宠物的小玩意儿吧。” “守夜人?”刘易想了想,“你说的是守卫长城的那只部队么?” “当然,七国只有这一支守夜人。他们发誓不娶妻不封地,用一生守卫那座冰冷的城墙。” “值得敬佩。” 提利昂轻笑道,“所以那里已经成了囚犯的流放地。 等明天国王狩猎归来,就会起驾南归,我也会北上长城。据说绝境长城三百里宽,七百尺高,是七国最雄伟的建筑。如果来了北境不去长城看看,就太可惜了。” 刘易深以为然,“的確如此。不过你和国王的队伍分开的话,他们能给你派几个护卫呢?靠近长城,可不是那么安稳。” “没有护卫。在艾德公爵治下,国王大道很安全,我带著两个隨从一起就行了。” 提利昂回答道,“而且同行的还有班杨·史塔克和琼恩·雪诺,班杨史塔克是艾德公爵的弟弟,守夜人的首席游骑兵,跟著他问题不大。” 刘易用勺子又给提利昂舀了一碗汤,严肃地提醒道,“我要是你,可不会把安全寄托在別人的善意上。” “……刘易队长,你不如直接报个价吧。” “哈哈哈,跟聪明人说话果然是痛快。不收费,你带上我一起就行了。” 提利昂可能误会了刘易的初衷,善意提醒道,“其实,如果你想投靠我父亲麾下,跟著国王的队伍一起走是更好的选择。 我父亲很慷慨,也很有钱。整个七国都知道我父亲的鬍子是金子做的,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为你写一封推介信。” 刘易连忙摇头,想也不想地拒绝道,“算了吧,老实说,我和你哥哥、姐姐还有侄子合不来一点。昨天王子殿下当眾叫我贱民,我可是还记得呢。” 提利昂尷尬地笑一下,“乔弗里嘛……恐怕我在他眼里比贱民也强不到哪里去。” 毕竟是自己的侄子,提利昂不想就这个话题聊下去,便问道,“你呢,去长城做什么?” “我的大蜘蛛不是被国王收走了么?我打算去长城外面抓只异鬼回来。” 提利昂揶揄道,“那你何必做僱佣兵呢,专职做怪物猎人多好。隨便抓个怪物卖给马戏团就能挣不少钱。” “要不是被希恩·葛雷乔伊骗去兔爪村,我也不知道当个怪物猎人比当个佣兵更適合我,看来之前果然是走错路了。” “哈哈,说起他,他从你身上可是挣了不少钱。” “啊?” 提利昂说到,“昨天你和詹姆以及猎狗开打之前,趁著你们准备的时候,葛雷乔伊开了个赌局。虽然克里冈的赔率比你高,押注他的押注你的都有,但葛雷乔伊还是贏多输少。” 刘易此时不能不佩服希恩·葛雷乔伊的赌性和运气,“呵,厉害。不过赌狗总有一天会输得一无所有。” 小院里的眾人见首领和来客相谈甚欢,也不再拘束。 即便如此,除了刘易本人,其他人还是更愿意和提利昂手下两个一脸愁苦的僕人聊天,倒也其乐融融。 约定了一同去长城的行程后,提利昂带人告辞离去。 去长城这一趟行程,目的只是去侦查敌情,自己和凯文两个人去就够了,人再多就只是累赘。 所以刘易並不打算把整个团队带走,但是也不能把他们閒置在这里,那是浪费时间。 所以刘易从刚拿到的钱袋子里掏出十个金龙,交给了艾迪三人,“艾迪,你们也听到了,我过俩天就要出发去长城。这次就是护卫提利昂大人而已,所以你们就不用跟我一起了。 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你们儘可能去接触本地的佣兵,只要对方愿意,都招募到白银之手来。 安家费或者薪水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来,有特长的可以適当高一些,加上之前已经和我们达成意向的战士,总规模先定在二十个人左右吧。 另外,狼吻酒馆那边,你们也不要断了联繫,如果有適合我们做的工作,先记下来,价格低一些也没关係,等我回来再做决定。” 艾迪拿著手里的金龙,感觉有些烫手,十个金龙! “队长,你这么信得过我们么?就不怕我们拿著钱跑了?” “你们是了解我的。” 刘易朝他们眨眨眼,“只要你们继续干这一行,不可能找到比我更好的团长。” 大概是感激於刘易的信任,关於徵兵,艾迪提出了不一样的意见。 “队长,如果只是招募十几二十个新人,我想不要招募本地的零散佣兵。” 刘易不太理解,“为什么呢,你们不也是本地的零散佣兵么?” “队长,就是因为这样我才建议不要在本地招募。” 艾迪组织了一下语言解释道,“能成为零散佣兵的,都是曾经上过战场,又不愿意受到约束的老兵。实话说,要不是那天晚上见识到你的神……实力,我和康拉德不一定会愿意跟隨你。” 刘易看向康拉德,康拉德点点头,“头儿,兵油子要求多,心思杂,顾虑多。你要是打算建立一支长期的有战斗力的团队,最好不要用他们。” 刘易回头向艾迪问到,“那你的建议呢?” “我想,我带著康拉德和胡安去一趟我老家,从我老家那边招募一些年轻单纯,家世清白的青年。他们常年在狼林里生活,拉出来训练一下,就是一个好兵。” “你的老家在哪里?” “我家乡就在赛文伯爵治下临近狼林的一个村子,那附近有很多山林部族的村落。林子里的生活很辛苦,每年冬天,他们那里都会有人因为食物不足而远离村庄去『打猎』,往往再也回不来。 山林部族虽然名义上向深林堡的葛洛佛家族效忠,实际上独立性很强,在那里招兵,不用担心被领主忌讳,而且会很便宜。 我以前进山打猎的时候,经常和他们的首领打交道。如果你同意,那么我们几个准备一下就可以出发。” 艾迪的提议对刘易来说,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自古以来,华夏历朝歷代,战斗力最强的部队,都是由普通农家子弟组成,刘易自然懂得。 只是之前自己没有这方面的路子,只能退而求其次选用老兵。 现在既然艾迪主动提出来,愿意代劳,自己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至於未来队伍里会不会形成小山头这种事情,刘易並不担心。 只要自己的武力能压制住有野心的下属,军餉的发放和功绩评定不假手於人,自然能稳住军心。 於是他决定放手让艾迪去处理一应事宜。 安排好团队的事情,刘易想起从兔爪村回来后,与伦纳尔的约定,便转过头来问到,“伦纳尔,你既然没法干活儿,要不跟我们一起去长城看看吧,你不是让我下次出任务的时候跟你一起么?” 伦纳尔用右手托著木碗,左手笨拙地操纵著木勺喝汤,听到刘易的邀请,立刻回答道,“没问题,你不嫌我累赘就行。” 约翰修士也想去长城看看,可是院子里总要留一个人看家,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经营,他的小小圣堂也有了几个固定的信徒,时不时来向七神祈祷,这边不能没人管。 所以只能遗憾地放弃了这次远行。 可惜就在刘易积极筹备著北上的事宜时,临冬城里传出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临冬城公爵的次子,布兰·史塔克爬塔楼的时候,摔到地面受了重伤昏迷不醒,国王的队伍也推迟了南归的行程。 提利昂还特意为此跑了一次小院,告诉刘易行程的变化。 当然,对於他这样的大人物来说,打发个僕人过来知会一声就行。 所以他更多的是过来找刘易一起喝酒,毕竟在临冬城里,和他聊得来的人很少,而他哥哥更愿意和姐姐呆在一起。 不过无论临冬城里发生什么事情,和刘易都没有关係。 行程被推迟了,对他来说並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艾迪等人已经出发前往狼林,没有了杂事,趁著国王的卫队还在临冬城,刘易加快速度帮凯文打造“光明使者·偽”剩下的几个部件,以確保出发之前,凯文能拿到一套完整的鎧甲。 在重新点燃熔炉的那一天,慪了几天气的凯文,红著脸支支吾吾地向刘易表达了歉意,“老师,对於那天的无礼,我向你道歉。 我不应该用那样的语气跟你说话……如果我的主人不是你,而是別的任何一个骑士,我肯定因为那天的无礼表现被狠狠处罚。 我不该仗著你的宽容屡次冒犯你的威严,我以太阳神安舍的名义向你保证,我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太阳神安舍的业务范围,有帮人提供担保这一项么? 刘易怎么也想不起来。 “凯文,我没有怪你。我家乡有位哲人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更何况是人? 你有你的观念,我也有我的观念,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以后我的决定,如果你想不明白,不用憋在心里,找机会问我,我还是会给你解释。 记住,你是我的学生,不是我的僕役。你是人,不是工具。” “明白了,老师。” 解开心结之后,师徒俩的关係终於又恢復了当初的样子。 又了將近两个星期,刘易终於完成了剩余部件的打造。 由於刘易对自己的设计能力十分有数,所以在锻造新甲的过程中,对於“光明使者”鎧甲的结构没有任何变更,进行了完全的復刻。 当凯文穿上完整的“光明使者·偽”之后,和刘易站在一起,就是一银白色復刻版。 “为你身上这套鎧甲起个名字吧,我想它们应该能陪伴你很久。” “老师,你身上的鎧甲有名字么?” “我身上这一套,叫做光明使者。” “光明使者……带来光明的人……那老师,我的这一套就叫光明从者吧,追隨光明的人。” 第43章 一路向北 延迟了两周后,国王的队伍终於启程南下,而刘易北上绝境长城的旅程,也在与提利昂·兰尼斯特匯合之后正式开始。 从临冬城出发,沿著国王大道一路北上,就可以到达守夜人的总部,黑城堡。 按照提利昂的估算,大概需要二十天到一个月左右。 老实说,不算很远。 但临冬城这时候的天气,就像正在经歷七年之痒的小情侣,动不动就要下一场小雪,让大家冷静一下。 而越往北,天气只会越冷。 於是深諳“穷家富路”道理的刘易,便为这趟行程进行了充足的准备。 不仅钱为凯文和伦纳尔购置了厚实的毛皮大衣,还特意从镇里收罗了一辆旧马车,用来运载大量的食物补给和隨身行礼,並將其交给了因为断了一支手指而不方便骑马的伦纳尔驾驶。 坐马车比骑马舒服,这是刘易在护送寇伯特家的商队时就总结出来的经验。 显然提利昂也是聪明人,当他看到刘易把“闪电”交给凯文牵著,自己却坐到马车车厢里时,便仗著自己体型小,硬挤了进来。 看到提利昂坐在摇晃的车厢上看书,刘易好心地提醒道,“提利昂大人,坐在车上读书,对眼睛不好。” 提利昂把视线从书上挪开,“所以呢?” 刘易伸出手,“给我一本,我帮你分担一下。” “嘿,”提利昂冷笑一下,直接把手里的书递给刘易,“小心一些,这是我从艾德公爵的图书馆借的,回去的时候我还要还给他。” 刘易翻开內页隨意看了两眼,这是一本关於龙的书籍,便將其合上,藏到身后,“艾德公爵不是隨国王南下,去担任首相了么?” 提利昂笑了起来,“你以为艾德公爵没事就坐在图书馆里用鸡毛掸子拍打落在书上的积灰么? 那是柴尔修士的工作,他负责管理公爵的图书馆。看这些书的品相,我怀疑公爵大人进图书馆的次数,有没有他去妓院的次数多。” 刘易严肃指出,“我听说公爵人品很好,从不去妓院。” 提利昂指指刘易,“哈!” 刘易换了个话题,“守夜人现在总共有多少人?” 提利昂算了一下,回答道,“听说千来號吧,然后被像是撒胡椒麵似的分布在三百里长的长城上。 说实话,这点人手我不知道他们能防备谁。” “我听伦纳尔说,在伊耿时期,守夜人曾经达到过上万人规模?” “上万人是不假……其中能够上阵杀敌的游骑兵,大概也就两三千人吧。再多,南面的贵族就要不放心了。” 听到这里,刘易隱隱意识到北方如果真的爆发危机,守夜人恐怕不是一支能够依靠的力量。 不是质疑他们的忠诚,单纯只是对他们现有力量的客观评价。 毕竟他此时唯一认识的一个游骑兵,就是与他们同行,却总是绷著麵皮不愿意和他说话的班杨·史塔克。 刘易忧心道,“自古以来,边军最苦最累,但也是最重要的力量。如果王国不加以重视,恐怕真的有什么意外时,仓促间无法阻止起力量防御。” 提利昂不置可否,“你以为防御北方的野人,真的是靠那些流氓,劫匪,qj犯么?不是。依靠的是那座高耸的长城。如果真的有野人大举入侵,终究还是要靠北境的贵族们来处理。” 野人,野人,似乎在所有人的眼里,长城以外的威胁,就只有那些连铁製鎧甲都没有十三领的塞外自由民。 异鬼呢,这么没有存在感么? “那异鬼呢?如果不能把异鬼挡在墙外,一旦他们衝破长城来到北境,拼命杀人然后復活死人,再杀人……要不了多久就会形成雪崩之势,席捲整个大陆。” 提利昂闻言,把眼睛瞪得老圆,惊讶出声道,“刘易,你不会真的想抓个异鬼回去吧?我还以为你是在开玩笑。” 刘易耸耸肩,“如果有,当然好。没有的话就更好了。如果有机会,我很想去塞外转转。” 提利昂朝队伍前方的班杨·史塔克努努嘴,“这个你得跟班杨首席商量,他是守夜人部队的游骑兵。不过这事儿你得自己想办法,他对兰尼斯特成见甚深。” 刘易皱起眉头,“不对,我就是个僱佣护卫。他討厌你,不会连我一起吧?” “他连用西境金子打造的金龙都恨,你说呢?” 这时候刘易意识到,和班杨·史塔克搞好关係,对於他实现此行的目的非常关键。 於是晚上扎营休息时,刘易端著一锅秘制燻肉汤来到班杨和琼恩叔侄俩的篝火边,“班杨首席,这是我亲手做的燻肉汤,用的是我家乡的做法,味道很好,你绝对没有吃到过。如果不嫌弃的话,请品尝品尝吧。” 班杨和琼恩两个都是公子哥儿出身,不擅长厨艺,做出来的东西仅仅是能吃,管饱而已。 浓郁的香气从锅里飘散出来,琼恩下意识地举起碗,却被他的叔叔摁住。 班杨面无表情地问到,“小恶魔让你过来的?有什么事情你就直接说,但是我肯定帮不上忙。” 刘易盘腿坐到他们身边,“我承诺护卫提利昂·兰尼斯特这一路,换取和他同行去长城的机会。 他和我之间是交易关係,我不是他的僕人,他也不是我的主人。 如果班杨首席对兰尼斯特有什么意见……正好,我对他们家意见也很大。你要是骂他们,我会在旁边为你鼓掌。我只是想去见识一下北境长城而已。” 除了提利昂,刘易对兰尼斯特家的人是真的很討厌。 班杨看了刘易一会儿,举起碗放在刘易的小铁锅下面,“绝境长城不过是一堆冰冷的石头、冰块,守卫绝境长城的也不过是一群无家可归的可怜男人,没什么好看的。” 刘易摇摇头,为班杨叔侄的碗里盛上浓汤,诚挚地说到,“不管什么缘由,立下誓言为国守边的真汉子,都让人敬佩。” 班杨不置可否,但是也没有反驳,抬起碗喝了一口冒著热气的浓汤,点点头,“味道不错。” 刘易以笑容回应道,“长年行走各地,总要学会照顾好自己的胃。” 一旁的琼恩开口问道,“你是僱佣兵?你真的来自塞里斯么,那个东陆的国度。” 刘易好奇道,“你怎么知道的,你也听过《西行漫记》的故事?” “希恩带罗柏去酒馆玩的时候,偶尔也会带上我一起。”琼恩指指正在整理补给的伦纳尔,“我听他讲过几段故事,里面的维尔康·塞里斯和你是同一个姓。” 刘易承认道,“按我家乡的传统,出门在外的塞里斯人,都会冠以塞里斯的姓,其实维尔康大王在我家乡的姓氏是『太阳』(sun)。” “那你自己呢?” “我?”刘易纠结了一下,告诉他自己的姓氏就是刘? 刘易·刘? 刘易摇摇头,“因为某些原因,我被逐出了家门,不被允许拥有姓氏,除非有一天我成就自己的事业。” 听到刘易的回答,琼恩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原本高昂的兴致低落下来。 班杨看了一眼侄子,便向刘易问到,“你的汤味道很好,也很温暖。你还有什么事情么?” 逐客之意明显。 刘易看看天色,又把锅里剩下的汤汁倒进两人的碗里,“没有,我就是过来和你们聊聊天,交个朋友。我家乡有句话,多个朋友多条路,朋友多了路好走。” 班杨点点头,低下头继续喝汤,虽然还是冷言少语的样子,但是刘易知道,这是一个好的开头。 果然如他所料,第二天刘易再次动用烹飪技能,亲手做出一大份可以供应五个人的食物,並邀请班杨叔侄过来一起吃时,並没有被拒绝。 又过了两天,提利昂带著两个僕人加入了聚餐,还带来了从凯岩城一路带上来的美酒。 虽然班杨首席看上去不太高兴,但是也没有离席。 原来营地里涇渭分明的三蓬营火变成了一蓬大大的营火,美味的食物加上伦纳尔苍凉又充满磁性的歌喉,让原本寒冷又枯燥的旅程也变得有趣起来。 这一天夜里,伦纳尔唱起了关於坦格利安家族征服七国之战的歌谣,听到关於龙的描述,刘易忍不住好奇问到,“这世界上真的有龙么?” 坦格利安家族已经灭亡十几年,而在他们灭亡前,龙就在维斯特洛失去了踪影,在座眾人没人能回答出这个问题。 冷场了片刻,提利昂耸耸肩,说到,“曾经的確有过……我小时候曾经去过君临城,在红堡的一个地下室里,见过坦格利安家族收藏的十九具巨龙尸骨。当然也不全是巨龙……其中还有两头畸形的幼龙,比琼恩的白灵大不了多少。” 白灵是琼恩的冰原狼,还是一头幼犬,一头比较大的幼犬。 班杨首席接过话茬,“但就算是你说的那两条幼龙,也是將近一个半世纪之前的事情了。自从登陆这片大地,坦格利安家族的巨龙就一代不如一代,就像他们家的子孙一样。” 提利昂摇摇头,“班杨首席,坦格利安家族未必如你想得那么不堪,就算是疯王『伊里斯』,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振奋精神,试图治理好国家。 只是失去巨龙的力量,给坦格利安家族带来了太大的压力,终於绷断了疯王脆弱的神经,只至於让他做出那些疯狂的事……我哥哥詹姆曾经告诉我,在篡夺……在反抗战爭的最后关头,疯王伊里斯甚至想要用野火把整个君临城全部烧掉。” 班杨冷哼一声,“哼,乱伦出来的野种,无论经歷什么事情,他体內罪恶的血都会把他的脑子浸坏。” 考虑到班杨的父亲和和长兄都死在疯王伊里斯手里,提利昂不打算深谈这个话题,淡淡说了句,“谁说不是呢?”便把这个话题翻过篇去。 刘易虽然不知道这些顶级贵族家族间的爱恨情仇,但也能看出气氛变得僵硬起来,於是便给伦纳尔打了个眼色,伦纳尔会意接过话题,“说起巨龙,我们伟大的王者维尔康·塞里斯大人曾经跟隨车里安修士来到了一个叫做乌鸡国的小国……” 隨著伦纳尔娓娓道来,近来酒馆里最红的车里安修士的故事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带走了场间沉闷的气氛。 就连班杨首席也按捺下烦躁的心情,静静听了起来——毕竟在长城太远太冷也太穷,连吟游诗人都不愿意去。 难得听到一个新鲜的故事,班杨首席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情绪失去这个机会。 至少在未来的某一天,当自己带著部下巡视塞外的森林时,可以像现在一样,围著营火给大家说说从南方传来的新故事,就算死在寒冷的森林里,也不会那么遗憾。 经过几天的相处,虽然班杨首席仍然不怎么愿意和提利昂·兰尼斯特说话,但是对於做得一手好菜还带著一个吟游诗人的刘易,好感提升了不少。 就算是白天,也愿意与刘易並驾齐驱,聊些过往的经歷。 从閒聊中,刘易看出,班杨首席对於流浪佣兵的生活很有兴趣。 於是到了晚上,刘易也拿出在艾泽拉斯世界经歷的一些事件作为谈资,和大家分享。 特意挑选了一番后,刘易讲述起年轻时(10级左右)在东部王国西部荒野经歷过的事情。 西部荒野的主任务线,是刘易刚开始玩《魔兽世界》的时候,用一个人类战士號完成的。 这个任务讲述了人类王国暴风城,在黑龙乱政期间,如何將王国的大粮仓西部荒野搞得一片狼藉民不聊生,而西部荒野的人民又如何在民兵头领格里安·斯托曼的领导下,与黑恶势力坚决抗爭,最后贏得了胜利的故事。 在故事里,刘易的身份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士兵,因为受命为长官送一封信,而被捲入这个事端里,並经歷了从农夫被杀,到攻入“死亡矿井”的整个过程。 整个故事跌宕起伏,反转不断,让眾人嘖嘖称奇,更是让伦纳尔感嘆,刘易·塞里斯团长真是一座永不枯竭的金矿,只要使使劲儿,就能从他嗓子里掏出新故事。 故事讲完,在场的所有人都为范克里夫的死击掌欢迎,唯有提利昂手下极少说话的僕人莫里斯幽幽抱怨道,“你们那国王也太不厚道了,重建城墙这么大的工程,最后居然一分钱不付,那些参与建造的工人回家怎么养活妻子和孩子?” 这回轮到刘易淡淡道,“谁说不是呢。” 说起来也是有趣,在场的眾人一个个算起来,都是失意的人。 琼恩·雪诺,不受父亲正妻待见的私生子,还没尝过女人的味道就成了黑衣人;提利昂·兰尼斯特,没有母亲,被父亲厌恶的侏儒嫡次子;刘易,人设上是被逐出家门连姓氏也被剥夺的流浪佣兵;凯文·特纳,尚未成年就被父亲赶出家门,用命换钱的次子;伦纳尔,居无定所的平民吟游诗人;杰克和莫里斯,被主家分派给不受待见的次子的中年僕人。 在眾人中,班杨·史塔克,这个父母早丧,自愿披上黑衣,无妻无子无封地的公爵幼子居然成为了眾人中最为成功的一个人。 这个事实被眾人察觉后,在刘易带头起鬨下,班杨不得已自己掏钱请大家喝了一顿酒,酒醒之后,居然也变得愿意和提利昂聊上几句,让提利昂怀疑他是不是被北境的幽魂夺走了身体。 不过在后面的旅途中,班杨又接收了要送到长城的二十匹马,每天要费很多时间去照顾牲畜,不得已退出了每晚的故事会,取而代之的则是半路加入的黑衣人兄弟,“浪鸦”尤伦。 浪鸦,不是某个特定人物的外號,和猎狗,魔山,弒君者不同,浪鸦是一个职位,负责黑衣人对外联络的事宜並从收集大小领主们“自愿”为黑衣人提供的补给。 其中兵员补充更是大头。 这一次尤伦就带了两个从五指半岛接收到的“强姦犯”。 当得知这个消息后,刘易还特意问过凯文是不是认识他们。 凯文厌恶地喷喷鼻子,“不认识。”他又补充道,“老师,別跟別人说我来自五指半岛,我可不想別人把我和他俩联繫到一起。” 终於,顶著北境凛冽的寒风走了將近一个月,刘易师徒俩终於来到了壮阔的长城。 在看到长城的一剎那,刘易呆住了。 凯文担心地问到,“老师,你怎么了?” “我……闻到了魔法的味道。” 第44章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从临冬城到黑城堡,需要穿过狼林北段茂密的森林,经过高耸巍峨的北山山脉,再跨越安柏家族封地內的辽阔荒野,来到隶属守夜人军团的“新赠地”和“赠地”后,才算真正来到了绝境长城。 所谓“赠地”,是由八千年前主持建造绝境长城的北境之王布兰登.史塔克赠送给守夜人,用於维持长城运作的土地,从城墙算起往南二十五里格,需要守夜人派遣事务官自行耕作。 而“新赠地”则是在坦格利安家族入主维斯特洛之后,由王后亚丽珊做主,又额外送给守夜人的二十五里格。 和多石又贫瘠的赠地不同,新赠地是一片相对丰沃的土地,在被王后送给守夜人之前,一直是史塔克家族的直属领地,由世世代代生活於此的农民进行耕种。 每年他们只需要向守夜人缴纳租税,就可以像原来一样继续生活下去。 不过当刘易一行人经过时,不管是赠地还是新赠地,农田和果园里几乎都看不到什么人在劳作。 按照班杨首席所说,赠地的荒废,是由於守夜人本身就已经抽不出人手去耕作。 而新赠地的荒废则是因为守夜人兵员的减少,导致边防逐渐废弛,越来越多的野人偷偷越过长城袭扰地方,很多新赠地的居民因此南逃到了安柏家族的领地寻求庇护。 外族的入侵,都是从边防的衰弱开始,而边防的衰弱,往往来自於统治者的不重视,最后导致整个国家乃至文明被汹涌而来的异族战士们毁灭,歷朝歷代无不如此。 后勤是军队战斗力的保障,看著肥沃的土地被如此荒废,刘易心里比国王心里还著急,可惜却又无能为力,只能闭目塞听,不去想它,免得心烦。 最后这五十里格地,一行人走了六天时间。 当绝境长城如同一座巍峨的高山砸入眾人眼眸时,都被震撼到说不出话来。 即便是早就在书本中看过各种对於长城描述的提利昂,这样的规模也已经超出了他最狂野的想像,不由得感慨道,“天吶,它真高。” “是呀,真的是太高了……” 刘易感受著涌入体內的星星点点的魔力,心不在焉的回应道。 提利昂还以为刘易和自己一样,是被长城的规模所震慑,便提醒道,“走吧,就只剩最后几里地了,等到了长城,你可以趴在城墙顶上看。” 刘易回过神来,笑一笑,答道,“好,走吧。” 自从在狼林用尽法力救活凯文和胡安之后,刘易就时常感觉到身体里有一种深刻的空虚,仿佛一只野兽在胸口撕咬著他,咆哮著让他把自己填满。 而此时此刻,隨著长城越来越近,刘易感觉到空气里游离的法力就像冬天清晨的雾气,凝结在他的皮肤上,又渗入他的肌肉里,最后潜藏到了灵魂中。 虽然只有小手指盖那么一点点,还不够发一道最低等级的净化术,但是確实在一点一滴的慢慢积累中。 这个发现让刘易非常激动,这才不小心脱口而出,引起了凯文的注意。 等和其他人拉开距离后,凯文低声问到,“魔力是什么,老师?” “魔力……我也说不上来。”刘易看看周围,见无人注意这一边,也压低声音说道,“大概就是一种神奇的能量,让我能够施展光明法术。” “但是,老师,我记得你说过,所有的神圣法术都是来自太阳神安舍的恩赐啊?” “法术技能是,但是施展法术要消耗的能量不是。 你把他们理解成学士的墨水就行了。写书必须要有墨水,但是只有墨水可写不了书。” 凯文点点头,“我明白了……那老师!我要怎么做才能感受到这种能量呢?!” 看著凯文充满渴望的眼神,刘易不知道要怎么说,总不能说我也不知道吧? 於是刘易反问道,“凯文,我问你,你觉得太阳之力,伟大么?” “当然?” “神圣么?” “当然神圣啊!” “那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嘴巴说说你耳朵听听,然后你就能拥有它?” 凯文一时语塞,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脸和耳朵都憋成了深红色。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问道,“老师,那我应该怎么做?只要你说,我就一定要能做到。” “那肯定得经过太阳神的考验才行。” 凯文的语气越发急切,因为他从刘易的回答中,看到一条切实的通往超凡的道路,“老师,太阳神的考验是什么?请你告诉我吧!” 是呀,太阳神的考验是什么呢? 这又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看著学生充满渴望的眼神,刘易知道自己再也拖不下去了。 自从在临冬城与“弒君者”和“猎狗”一战,刘易便逐渐认识到,自己和凯文终究是真·两个世界的人,三观差异巨大。 正如提利昂兰尼斯特所说,以刘易此时的实力,他完全可以投奔某个大领主,成为对方的快刀,扫除不平,积累功勋,最后成为一个新的领主。 但是刘易不行,从小接受到的教育告诉他,人与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社会地位的高低,只应来自於能力和分工的差异。 他无法接受自己向某个领主老爷屈膝效忠,未来还要向他的子孙屈膝效忠,等自己死后,自己的子孙再向这个领主的后人屈膝效忠。 哪怕是想一想,都让刘易感觉到深深的绝望。 但是在这片土地上,这已经固化成某种堪比自然规律的存在。 统治权力只能由掌握武力的贵族武士阶层掌握,掌握信仰的修士和掌握知识的学士反而必须许下诺言永不结婚不生子,不能留下后代。 这很奇怪。 因为在刘易的家乡,最强盛的时代都是掌握信仰和知识的人同时拥有武力,才能缔造。 將三者割裂开来,並將武力至於另外两者之上,只会带来持续的战爭与混乱。 这不正常,刘易不认可,所以他的行为行事都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这也是他与凯文发生意见衝突的原因。 虽然凯文后来向刘易妥协了,但从他的话语中,刘易知道凯文妥协的对象,是他的“主君”刘易,而不是他的“老师”刘易。 凯文並没有从心底认可刘易的价值观,只是依照传统向刘易认错。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凯文总有一天会和自己分道扬鑣,甚至反目成仇。 刘易並不想这样,他需要从根本上向学生说清楚自己的观点,而现在不就是最好的机会么? 於是斟酌了好一会儿,刘易才说道,“凯文,太阳神的考验无处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你都有可能遇到。所以我没办法告诉太阳神的考验具体是什么,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太阳神看重什么。” “那太阳神看重什么呢?” 刘易指指天上高高掛起的太阳,说到,“首先,太阳是无私的,他高悬空中,燃烧自我为整个世界带来光和热;其次,太阳是公平的,无论是动物、植物,山川还是大洋,他都一视同仁……” 在剩下这段短短的旅程里,刘易结合著自己贫乏的天文物理学知识,將太阳的伟力赋予了道德上的意义,並作为“安舍信仰”的教义教给凯文。 而他所採用的道德標准,自然来自於自己在地球上曾经接受过的价值观教育。 不过考虑到维斯特洛宝宝们的体质,刘易暂时只拋出了法国大革命三件套,加了一点巴黎公社的理念做佐料。 至於英特纳雄尔三大导师的思想,版本太过超前,刘易害怕现在就拿出来容易暴死,所以就藏了起来,等到未来时机成熟的时候,再挑合適的部分一点点拋出来。 虽然给凯文讲述的內容不算太深,但是这些理念里,哪怕最粗浅的部分,也比“升官发財死老婆”要高尚得多,伟大得多,正適合教给凯文这样十四五岁,满脑子贵族精神、骑士荣耀的少年。 而且这些內容,光是刘易现在记得並认同的部分,就够讲上几个月了。 等到后面把主要內容讲完,再通过“强化记忆”技能,挖掘一下曾经读过却没认真想过的那些內容,分章节分要点的细细展开,又可以更新很长一段时间。 然后再让凯文去理解,去践行……这么久,自己也差不多也该想到办法了吧? 慢慢地,在教学相长的过程中,班杨首席带领的这支小小的马队也驶进了绝境长城脚下的那座宏伟而又破败的城堡,守夜人的总部,黑城堡。 黑城堡是个歷史悠久的要塞,也是守夜人的大本营,在国王大道北方的尽头。 距离黑城堡南部半里处,有一个叫做鼴鼠村的小村落。 黑城堡並非真正的城堡,其东西南三面皆无城墙防护,仅有北面耸立著绝境长城。 它由几座石砌塔楼及木造堡垒组成。堡垒及塔楼下有一些被称为“虫道”的地下通道,將它们相互连接。 夏日之际鲜少有人使用,但在冬天,这是唯一能连接城堡各处的通道。 进入主城堡区域之后,班杨自行前往司令塔缴令。 作为守夜人的首席游骑兵,班杨早已经进入了守夜人的决策层。 他去临冬城不仅仅是回家探亲,也是向北境的统治者,他的兄长艾德·史塔克公爵匯报长城的防务状况。 既然他此时已经回来,而且很巧合地遇上了正在北境巡狩的劳勃国王,自然要第一时间向守夜人的其他高层传达七国统治者们的反馈,无论是好是坏。 不过,班杨也没有怠慢提利昂·兰尼斯特和其他客人,他进入司令塔没多久,便有一个身著黑衣长相凶狠的中年人走了出来,向客人们自我介绍道,“我是贝斯,守夜人的驯兽长,莫尔蒙总司令让我过来安置你们。” 提利昂伸出手,“你好,我是提利昂·兰尼斯特。很高兴能有一位驯兽长来接待我们,起码我们不用担心被狗咬了。” 贝斯弯下腰和他握了握手,便领著他们朝一座陈旧斑驳,塔顶倾斜严重的高塔走去。 “这是哈丁塔,很久以前,是守夜人军官们的住所。”贝斯向客人们介绍到,“不过现在嘛,兵营都住不满,这里也就空了出来。专门用来接待客人和新加入还没通过考验的兄弟们。寢具你们自己带了么?” 得到提利昂肯定的回答后,贝斯指著塔里一扇扇吱吱嘎嘎响的房间门,说到,“喜欢哪间房你们自己选吧。 一个人住一个房间都可以,不过不要指望有人帮你们收拾房间,而且最好住在同一层里,方便我有事的时候找你们。” 贝斯刚走出塔楼的大门,又折返回来,对提利昂说到,“兰尼斯特,晚饭的时候熊老要见你。” 提利昂用一个夸张的笑容回答道,“知道了,长官。我会打扮得漂漂亮亮去见他老人家的。” 贝斯点点头,再一次离开,这一次他没有回来。 此时时间已经不早,刘易提著行李选了一个最顺眼的房间搬了进去,並且拒绝了凯文一起住进来的请求。 由於太久没有人住,光是打扫卫生,刘易就费了一个小时。 直到凯文过来敲门,才知道已经到了晚饭时间。 由於提利昂要去赴宴,又带走了杰克隨时伺候,所以去大厅吃饭的客人,只有莫里斯和刘凯伦三人组。 虽然刘易等人也是客人,但是在守夜人的眼中,他们几个显然不属於需要单独对待的部分,因此被安排在大厅里和其他的黑衣人兄弟们一起用餐。 守夜人们的饮食很简单,一块燻肉,一份醃菜,一大截硬麵包,一碗热汤,一小杯酒,由一个胖胖的厨师负责发放,黑衣兄弟们排队领取,让刘易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差点什么呢,刘易想了半天才发现,只是少了食堂阿姨抖勺子这一步而已。 “吃不惯我们这里的食物么?” 班杨首席端著盘子坐到刘易面前的空位上,“哈克在来长城之前,只是个普通的农夫,在他还在家乡的时候,只会煮豆子,所以不要对他的手艺期待太高。” “所以他为什么会来长城呢?” “他借了守护骑士的钱还不上,一个可怜的傢伙。” 班杨用牙齿撕下一片麵包,边咀嚼便问道,“关於你之前跟我提起的,想跟我们一起去塞外的事情,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还在路上的时候,刘易就向班杨提出过想看看塞外风景,吃人嘴短的班杨当时也答应了下来。 见班杨想要食言,刘易便问到,“怎么了?有什么变故么?” “那倒是没有,不过下午开会的时候,熊老跟我说最近一段时间野人们的动静比我离开前大了很多。这时候出去,很危险。 我穿著黑衣,巡视塞外是我的职责,但你只是一个客人,不值得冒这么大的风险。 如果你想参观长城,我可以安排一个兄弟接待你,这座高墙,我想怎么也够你看到离开的时候了。” 刘易摇摇头,“班杨首席,如果你是担心外面更危险,就更应该带上我,你见识过我的身手。” 桑鐸·克里冈与刘易决斗的那一天,班杨就在校场里,亲眼见证了刘易和“猎狗”之间好像大人教育孩子般的一战。 “如果你坚持如此,也没有问题。三天之后,我会带几个好手去墙外,清晨就出发,你做好准备。” “要做些什么准备呢?” “多带点吃的,多穿几件衣服,不要带你的侍从。” “好。” 第45章 长城一日游 当刘易回到哈丁塔,跟凯文说起三天后自己就要跟班杨首席一道去塞外巡逻的消息后,凯文不满地说到,“老师,你怎么又不带上我?在白港的时候你也没带上我,结果带著九处刀伤回来,差点死在路上,你不会忘记了吧?” 刘易无奈道,“我当然记得。但这一回不是我不想带上你,是班杨首席不让我带上你,他为此特意向我嘱咐,难道我还能拒绝他么?” 凯文站起身就想出门,“我去找他说一下。” 刘易连忙拉住他的衣襟,“算了,凯文,別去了。別人亲侄儿都不打算带,还会带上你么?” 凯文皱起眉头,很是不满,“我和那小子可不一样,我杀过海盗,割过头颅,从任何意义来说都是一个真正的战士。琼恩?他估计连个鸡崽都没杀过。” 刘易闻言有些奇怪,“怎么,你们处得不好?在路上的时候,我看你们俩也没吵过架啊。” “琼恩……”凯文想了想,斟酌著说到,“他人还行,心眼不坏。但身上就是有一股子傲气,让人不太舒服。” 刘易摊摊手,“毕竟是公爵的儿子,没点傲气反而不正常,只要人不坏就行。 傲气就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宝石,不经打磨,伤人伤己。 但是打磨通透圆润之后,就能反射出灿烂光芒。 班杨首席这一趟出去可能要去不少地方,我在外面估计得呆上好几天,你在这边没事就跟琼恩一起多玩玩,也领教一下北境贵族的武艺。” 凯文虽然不甘心,不过既然这是班杨首席和老师共同的决定,也只能服从,“好吧,老师,我不去就是了,我这去给你准备行李。” “去吧,记得帮我给厨师多要一些燻肉乾,我爱吃,点钱都可以。” 出发前往塞外之前,刘易还有三天时间可以自由活动。 这点时间,做不了什么长远规划,只能找些琐碎事情给打发掉,比如说看看书什么的。 只是提利昂从临冬城借来的几本书,刘易在路上的时候就看完了。 於是第二天一早,他便攛掇著提利昂,想让他跟自己一起,去黑城堡的藏书室里找找有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藏在那些故纸堆里。 黑城堡的藏书室是由伊蒙学士负责管理,据说这位老人已经一百岁了,就算在地球,这个年纪也能被称为人瑞。 刘易还是第一次见到伊蒙学士,这是一个禿顶,满脸皱纹,蜷缩著身躯並且瞎了眼的老人。 他很难想像这样一个老人家,是怎么在这个能把卵子冻成两半的鬼地方坚持下来的。 出於对老人的尊重,提利昂和刘易来到学士的居所,恭恭敬敬地请求老人的允许,却被老学士客客气气的拒绝。 按照伊蒙学士所说,图书室里都是一些陈旧的文档记录,以歷年来守夜人的各种往来帐目为主,没什么值得一观的內容,而且他们俩作为客人,也不太方便隨意进出藏书室。 当然,如果他们有兴趣,老人也可以找出几本有趣的书籍,让他们带回去打发时间。 於是老人在助手搀扶下,强撑起衰老的身体,颤颤巍巍地准备前往藏书室,为两位客人翻找閒暇读物,提利昂和刘易见状狼狈地告辞离去。 离开了老人房间,刘易摸著下巴,“那这两天时间,我们要怎么打发呢?” 提利昂看了他一眼,冷淡地说到。“对你来说是两天,对我来说可是两个星期!嗯,想办法找点乐子吧。你说我们去鼴鼠村玩玩怎么样?” 刘易果断拒绝,“不去。” 提利昂住在国王塔,那是专门招待贵客的地方。 两人分开之后,刘易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应该先把“守夜人”势力的声望刷一刷? 他昨天才来到黑城堡,除了班杨·史塔克和贝斯驯兽长和“浪鸦”尤伦三个人,还不认识其他的黑衣兄弟。 而且此时的身份不过是客人的护卫,连客人都算不上。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做点什么,想要看点什么,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既然去不了图书馆,刘易也没什么特別的安排,便下定决心在这三天里好好刷一下本地人的“日常任务”,至少和黑衣兄弟们混个脸熟。 以后再求人帮忙的时候,也不至於让別人脱口而出,“你谁啊?”这么尷尬。 於是他便开始在黑城堡里到处閒逛,无论看到谁手里有活儿,都主动去帮上一把。 看见武器师傅打铁,他就过去帮著推风炉;看到厨房在做饭,他就帮著抬东西;看见有人在清洗马厩,他就去帮著挑水;看到有人在练剑,他就过去试试手。 虽然也有人嫌他碍手碍脚而拒绝他的帮助,但是更多的人却是乾脆地接受了他的好意。 毕竟刘易力气大,手脚又麻利,还不用付钱,何乐而不为呢? 於是很奇妙地,刘易完美融入了守夜人们的生活节奏中,甚至有一些搞不清状况的人,以为他也是一个准备加入守夜人部队的志愿者,以至於好心提醒他,离开房间就要记得穿上黑衣。 到了第三天下午,刘易刚从铁匠师傅唐纳·诺伊那里出来,便看到一个老兵正在往树立在城墙角的起重机铁笼里放木桶,木桶里是指甲盖大小的碎石子。 他眼睛一亮,这不是去城墙顶上看看的好机会么? 刘易跨步上前,一手抓起一桶石子儿放进铁笼子里,又將堆在里面的几个木桶拢在一起,码放在铁笼的中间。 “老兵,这样放对不对?” 老兵看著刘易的眼睛,片刻之后问到,“你就是兰尼斯特家小矮子的护卫,到处帮忙打杂的那个?” 刘易点点头,问道,“我这么有名了么?” 老兵冷哼一声,“有一个南方来的傻子,閒著没事到处帮人干活儿,却又聪明到拒绝穿上黑衣,当然有名。” “是呀,不过这个傻子想帮你干点活儿,顺便到城墙上见识一下,你觉得如何呢?” “城墙顶上有什么好看的?”老兵喃喃道,“除了冰就是雪……还有吃人的风……不过你既然想见识一下,那就跟我来吧。我可不会跟你客气。记住,不要叫我老兵,叫我戴夫。” “好,戴夫,谢谢你。 戴夫將六个木桶的位置重新调整了一下,便关紧笼子的门,扯了扯一根从城墙上垂落的绳子,片刻之后,铁笼在铰链的牵引下逐渐上升。 他自己则领著刘易朝钉在城墙上,呈之字型向上延伸的木製阶梯走去。 住过高层,经歷过停电的朋友都知道,六七十层高的大楼,要步行走到天台,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老兵自然有老兵的办法。 每上个几层,戴夫就会停下来休息一下,於是刘易也跟著停下来,坐在木楼梯的台阶上,直到戴夫休息好了再继续。 虽然拖的时间有点长,但是刘易並不觉得这是浪费时间。 因为每一层,都有不同的风景。 从城墙內侧往南看,右边是高耸连绵的北山山脉,左边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荒野,午后的阳光洒在被冰雪覆盖的大地上,壮阔异常。 黑城堡就在他脚下,鏤刻於午后昏黄的阳光里。 居高临下,他才发现那些没有窗户的堡垒,崩塌的围墙,遍布碎石的庭院有多么僵直、多么空洞。 远处,他看到南边的国王大道上,距此半里格之遥的鼴鼠小村的破旧房屋,以及此起彼落,自山间倾注而下,贯穿平原的冰冷溪流,水面闪烁金光,如同洒满一地的金龙。 除此之外,世界便是一片由饱受冷风摧一残的丘陵,嶙峋危岩和缀著残雪的野地构成的无尽荒芜。 经过將近一个小时的艰难跋涉,两人终於爬到了城墙顶上,猛然一阵寒风吹过,让刘易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诺,那就是绞盘。只有物资才会通过起重机吊上来,人必须走楼梯。” 老兵走到起重机旁边和操纵绞盘的黑衣兄弟寒暄了几句,便提起两桶沙石,往反方向走去,“小子,提两桶沙子跟我来。” 长城的墙顶比国王大道的路面还要宽阔,由冰和石头组成的墙体,在寒风的捶打下坚硬如铁。 黑衣弟兄们在通道上铺满了碎石,但长时间的踩踏早已磨平了地面,冰霜渐渐填满砂砾间的缝隙,將它们吞噬。 等到通道被再度磨平,又得重新铺上碎石,而这就是老兵今天的任务。 刘易拎著两桶砂石,跟著老兵来到一处光滑的冰面停了下来。 老兵踢翻木桶,把砂石洒在地上后,抄起一根固定在墙上的扫帚,细心地將砂石在地面上匀开。 铺完一桶砂石后,戴夫把扫帚递给刘易,“来吧,就像我这样做。 现在我要去找兄弟们烤火,该走的时候,我会过来叫你。” 说完,他便自行离去 刘易接过扫帚,了一个多小时將剩下的砂石一点点均匀地平铺到地面。 等到答应好的工作完成之后,老兵依然在起重机下的小屋里休息,刘易也终於有时间靠在城墙的墙垛上好好看一下墙外的风景。 长城以北,是一片看不到尽头的针叶林,一直延伸到西北面的高地和雪原。 那里是塞外自由民们的家园。 自由民(free folk)是生活在绝境长城之外的民族。 在长城南边,他们往往被称呼为野人。 这些人称呼自己为自由民,以区別於长城以南向领主与国王屈膝的“下跪的人”。 自由民认为诸神创造世界给人类共享,然而所谓的国王们带著王冠和钢剑到来,偷走了一切,还宣称那全是他们的。 他们认为“下跪的人”缺乏自由,而七国的人则认为“野人”是无法无天的、未开化的小偷、强姦犯和杀人犯。 自由民们,也是先民的后裔。 绝境长城的修建將自由民从维斯特洛分离了出去,从此成为整个大陆的孤儿。 他们保持著自由人的身份,由许多的部落和氏族组成,扩散成数百个小村庄,不向国王屈膝,自由地选择头领。 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独特的习俗,並且长期处於自相残杀的战爭状態。 刘易不知道自由民是长城建立时就被北境之王拋弃的子民,还是逃亡塞外的罪人们的后代。 也许两种都有。 明天,明天就可以过去了……他渴望著真相。 但是现在……刘易只想找个不那么冰屁股的地方坐一会儿,多积累一些法力。 当他来到城墙顶上的那一刻,就发现法力恢復的速度比起在地面的时候,又快了很多。 如果说在地面的时候,法力恢復的速度就像水滴从屋檐落下,那此刻就如同暴雨后的排水管,汩汩地流个不停。 在刘易的感知中,整个长城就是一个巨大的聚灵法阵,源源不断地將周围空气中的法力匯聚起来,注入脚下的城墙。 在不间断的法力作用下,坚冰永不融化,同时在黑衣人日积月累的努力中,砂石和冰块也越堆越高。 最终,经过八千年的艰苦努力,筑成了这样一座伟大的城墙。 而这座法阵指缝间漏出来的一点点法力,就补足了刘易三分之二的蓝条,让他感慨这是何等宏伟的力量,可能只有冰系法师穿越过来,才能解析一二。 虽然没有证据,但是刘易相信,这座城墙必然有某种强大的防卫机制,可以禁绝异鬼的靠近。 否则只要不是傻子,就不可能允许这样这座建筑存在八千年之久。 换位思考,如果刘易是异鬼的领袖,哪怕用牙齿啃,也得把这座城墙给啃塌掉。 没有这么做的原因,只能是根本做不到。 所以只要长城不倒,面对异鬼,北境就安全无虞。 既然异鬼南下的可能性被排除,那么北方危机爆发危机,最大的可能就是塞外野人的入侵。 苦寒之地的渔猎民族南下征服富饶土地上的农耕民族,无论是地球东方还是西方,在歷史上都曾经发生过不止一次。 每发生一次,整个世界的文明进程,都会倒退数百年。 可是,就算被南下的自由民推翻了现有的统治秩序,也算不上末世吧? 毕竟肉烂在锅里,野人也是先民之后,南下征服北境,乃至一路打到多恩领,又如何呢? 最后统治这个世界的,不还是人类么? 刘易有些想不明白。 没关係,亲眼去看一下,自然能得到答案。 隨著日头西斜,夕阳在刘易的身后拉出长长的身影。 老兵走出小屋,刘易跟他打招呼道,“我弄好了,你看看这样可以么?” 老兵没太在意,低下头看了一眼,又用脚底在地面上蹭了两下,点点头,“可以,就这样吧。反正没多久这里又会被冰霜填满。” 第二天清晨,太阳刚刚升起,刘易已经备好了马匹,在城堡的校场上等待著班杨。 过了一会儿,班杨首席带著六个兄弟来到刘易身边,问道,“久等了……你还是確定要跟我们一起走么?” 刘易拍拍闪电的脖子,“当然。” “那跟我们走吧。” 第46章 无人的村落 长城自黑城堡以东似一把剑,以西则是一条蛇。 它没有大门,仅有一些隧道穿过底部厚重的基座,通往塞外。 这些隧道被几重由沉重锁链锁住的铁柵栏阻隔。 任何被城堡放弃的、或者处於危险时刻的隧道都会被用冰雪与砂石永远封堵起来。 对於七国来说,绝境长城就是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 八千年来,除了统治了长城十三年,並最终被当时的北境之王,解放者“布兰登”消灭的第十三任总司令“夜王”和“尸后”以外,长城上的守军从未发生过动摇。 这是守夜人的歷史,也是他们无上的荣耀。 即便此时的守夜人里充斥著罪犯和人渣,这份刻在骨子里的骄傲依然被死死的守护。 除了少数可耻的背誓者,这些汉子终其一身践行著穿上黑衣那一天立下的誓言,“长夜將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 我將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我將不戴宝冠,不爭荣宠。我將尽忠职守,生死於斯。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 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號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我將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第一次从班杨口中听到这段誓言时,刘易胸口像是被点燃了一把火,一度萌生出就此加入守夜人守望北方的衝动。 不过在被鬼影森林的寒风敲打过后,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这是守夜人的使命,却不是他的,他的使命不在这里。 拯救世界的重任,这个总数不到一千,战兵不过三百的脆弱组织,承担不起。 刘易必须寻找到更强大的力量。 穿过城墙下的隧道,便正式离开了七国的国境。 从黑暗的隧道来到塞外,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茂盛而又幽暗的针叶林。 刘易细细嗅闻著充满自由的空气,並不觉得甜美,只觉得寒冷。 班杨领著眾人骑马走进森林,向第一次来到塞外的刘易解释道,“鬼影森林是一片极为辽阔的森林,比起狼林也不遑多让。 为了让树木远离长城,我们没日没夜地砍伐森林,燃烧柴火,也没办法让它往后退一点……我想,早晚有一天,鬼影森林会出现在城墙边,我们的脚下。” “鬼影森林里居住著不少野人村落,大多数和守夜人处得还不错。不过也会有从別处迁来的野人不懂规矩,给我们带来麻烦,所以我们游骑兵就需要定期出来巡视一番,確保没有新来的部族对长城造成威胁。” 班杨继续介绍道: “野人的掠袭队想要跨越长城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沿著城墙的墙面爬过来。 这些年,黑衣兄弟们的数量越来越少,城墙上的防卫变得空虚。 野人们只要愿意多走些路,总能找到没有人防守的段落。 通过这种方式偷偷翻越过来的野人数量很少,算不上什么大麻烦。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从长城东西两端渡海而来。 不过影子塔和东海望分別扼守著这两处海岸,除非野人们愿意冒著被冻死的危险从海底潜水过来,否则只要露头,就会被驻守在这两处的弟兄们逮住干掉。” 隨著森林越发幽静,班杨闭上了嘴,由高耸的橡树、黑皮铁树,灰绿的哨兵树的高大乔木组成的寂静森林里,只有连续不断的马蹄声在迴响。 在这片浩瀚针叶林深处,寒风如刀,切割著每一寸裸露的肌肤。 游骑兵跨坐在马背上,双腿紧紧夹住马腹,双手紧握韁绳,整支队伍被无形的纽带连接著,身体仿佛与战马融为一体,眼神却始终保持著高度的警惕。 经过一整天的行军,到了晚上,班杨找了个乾燥避风的山坳安营扎寨。 在场的八个人都是一人一马,负载能力有限,便没有带帐篷,只带了睡袋。 此时所谓的扎营只是围著篝火铺开睡袋休息。 班杨把守夜的顺序排成了四班,遵循著战斗力高低搭配的原则,给刘易安排了一个叫做戈登的小伙子当队友。 眾人睡著之后,刘易时不时往火焰里扔一两块木柴,跳动的火光映红了二人的脸。 良久之后,戈登主动开口问到,“你打贏了猎狗桑鐸·克里冈?” 刘易点点头,“是的,兰尼斯特家的小子诬陷我用捡来的尸骸冒充战利品欺骗国王,然后国王就让我和他打了一场,以確定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真的欺骗了他么?” “谁,国王?” “是。” 刘易摇摇头,“当然没有。就算真的有人欺骗他,那也不会是我。” 戈登冷笑一声,“嘿,国王的判罚……” “你见过国王?” 戈登用树枝拨弄一下火堆里的树枝,“见过,以前我还是一名侍从的时候,曾经跟隨主人参加过君临城里举办的比武大赛。可惜我的主人打过两场之后就输了,只赚了一套盔甲。不过就那一回也让我们过了好几个月的舒服日子。” “后来呢?” “后来……我的主人在一次剿灭土匪的战斗中战死,我想带走他的遗物,被僱佣我们的领主判定为盗窃,然后就被送到了这里。” 刘易沉默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一会儿,戈登继续说道,“桑鐸·克里冈是个好手,那一届比武大赛里,我记得他打到了倒数第三轮,不过还是败在詹姆兰尼斯特手下,没能进入决赛。 当詹姆·兰尼斯特將最一名对手挑翻在地,骑著马走过观眾台时,看台上的贵妇们,像圆月之夜的狼群一样尖声嚎叫,拼尽全身力气向他投掷手绢,但他一个都不理会,只接受王后的一枝。 我主人当时告诉我,如果弒君者愿意用容貌再向七神兑换一些力量,肯定能拿到那场比赛的冠军。” 刘易好奇问到,“那最后谁是冠军呢?” “魔山,格雷果·克里冈爵士,一个超级大块头。 他一路干翻了七八个对手,在半决赛打倒了弒君者,又在决赛打倒了御林铁卫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拿到了冠军。 不过在我看来,还是『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更强一些,要知道他的头髮鬍子都已经白了,但与魔山的差距也不过一根髮丝的距离。如果他们俩在相同的年纪,肯定是巴利斯坦爵士贏。” “那不一定……”刘易摇摇头,“要知道,在比武或者其他有规则限制的比赛中,经验可以弥补体能上的差距。 如果魔山真的像你所说这么壮,真的打起来,巴利斯坦爵士恐怕输多贏少。” 戈登喝了口酒,试著想了想年轻的巴利斯坦爵士与魔山的战斗,不得不承认道,“的確如此。和魔山对战,光是想想我都觉得要尿出来了。” 刘易接过戈登递过来的酒囊,喝了一口,也从自己的腰包里拿出一块肉乾递给戈登,两人一边吃肉喝酒一边轻声聊天,打发著这寂寥的夜晚。 从閒聊中,刘易听得出来,对於追隨主人在南方閒逛的日子,戈登十分怀念。 刘易好奇问到,“那你想要回去么?” 戈登耸耸肩,“回去做什么呢?从披上黑衣的那一天起,长城就是我的家。 其实我在这里过得也不错,不愁吃不愁穿,发了军餉就去鼴鼠村耍两把,除了比南方冷了一些,也没什么不好。” 刘易抱著膀子,不由得打了个哆嗦,“这恐怕不是冷了一些吧?我去的地方少,你可別骗我。” “哈哈……” 等到换班的人醒来,刘易躲进了自己的被窝里,心里想著,这是一帮被七国遗弃的汉子,却又在这块冰冷的土地上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不禁替他们感到开心起来。 第二天清晨,一行人继续向北走,没到中午,就看到了第一个村庄。 到了村子外,班杨没见到有活人在户外活动,便让奥瑟和杰弗两个黑衣兄弟进去探查。 提著武器小心翼翼地走进村里,推开屋子的大门,两人只看到这十来间低矮昏暗的房屋里,早已没有了任何人影,也没有留下哪怕一件有价值的物品。 班杨接到匯报后,翻身下马走进村子,一间房一间房地细细检查了一遍,猜测道,“我想他们应该是迁移了。可是为什么呢? 两个月前我们巡视到这里的时候,托什和他的部民们还卖了半头羊给我们。” 奥瑟提出另外一种设想,“也可能是被俘了,这些野人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做和平。” “可能吧,”班杨拍拍手里的灰,“我们再去下一个村落看看。” 临近夜里的时候,巡逻队又来到了另一个村落,不出意外,这个村落也是空无一人,所有物资被收拾得乾乾净净。 至此班杨基本可以確定,这些野人应该都是自愿迁移,因为村子內外都没有留下任何暴行的痕跡,这不符合野人掠袭的传统。 “肯定有什么人向这两个村子的人发起了召唤,或者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嚇走了他们。 无论是他们自愿还是被迫,我们必须得找到答案,不能允许一个阴谋在守夜人的眼皮子底下酝酿。” 跟眾位兄弟沟通过后,班杨决定前往鬼影森林北面的卡斯特堡垒。 “卡斯特的堡垒,其实並不是一个真的堡垒。” 戈登向疑惑的刘易解释道,“所谓堡垒只不过是守夜人给取的名字。它在鬼影森林的北部,过了那里,再走一段就是覆盖著无尽冰雪的雪原。 这座堡垒的主人叫做卡斯特,一个坏脾气的野人,同时也是我们的朋友。 巡视鬼影森林的游骑兵很少会来到这么靠北的位置,但每次过去,卡斯特总是愿意接待我们。 如果说长城以北有谁知道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还愿意老老实实地告诉我们,也只有他了。” 当晚,八个人在这座无人的村庄里休息了一夜。 因为有现成的空房子,眾人挑选了两间离得最近的屋子住了进去。 睡到半夜的时候,刘易被尿意憋醒,他摇摇晃晃地爬起来,推开房门,习惯性地在屋外找了一棵大树脱下裤子。 等到雨声稍歇,刘易感觉到有些不对劲,太安静了。 如此茂密辽阔的森林,除了他们的坐骑,居然没有任何声音。 这很不正常。 就在这时,一道枯枝被踩断的声音从森林里传来,刘易立刻提上裤子,抽出腰间的佩剑,小心的走过去探查。 然后就看到一头和他差不多高的巨熊站在不远处的松树下,虎视眈眈地看著他,嗓子里轻轻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 而巨熊身后还有两头高不过膝盖的小熊,抱著妈妈的腿,瞪著眼睛与他对视。 於是刘易当场就愣在原地,不敢动作。 刘易並不是怕它……好吧,刘易就是在怕它。 要知道,就在他率领银色北伐军的突击队攻进冰冠王座,消灭了巫妖王,夺得了北伐的胜利之后,依然在海加尔山上被一个普通的熊类npc虐得要死要活。 因此在没搞清楚对面这头熊妈,到底实装的是哪个版本前,刘易並不打算轻易出手。 而对面的母熊,显然也是一样的打算。 在一熊一人僵持了片刻之后,班杨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刘易,你在做什么?” 大概是听到了其他人的声音,让母熊意识到对面这头两脚兽还有同伴,便转身带著两头小熊离开。 “没事,一头带崽的母熊,已经走了。” 刘易收剑入鞘,回到了荒废的小村里,拍拍班杨的肩头,“睡觉的时候记得把门锁死,谁知道还会冒出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班杨看了会儿远处森林里隱隱绰绰的光影,也回到自己选定的屋子,很听劝地用一个大腿粗的原木顶住了门。 第二天一早,眾人收拾好行装继续赶赴下一个目的地。 这一天,为了验证班杨的猜测,眾人连续跑了三座村庄,和之前一样,都没有见到任何一个活人,甚至在村庄周围的耕地里都没有找到一粒被遗留下来的粮食。 “从这里往北,还有两个野人村落,明天我们再到这两个村子去看看,如果还是没有人,我们就直接去卡斯特的堡垒,问问他知不知道最近这边发生了什么。” 可惜当天夜里,突然下起了夹著冰霜的暴雨。 第47章 敌袭! “冷冷的冰雨在我脸上胡乱的拍……” 刘易哼著家乡的小曲,將切成肉丁的燻肉乾倒进汤锅里,又把晒乾的香菇粒倒进去,用汤勺缓缓搅动。 汤锅里飘起来的香气,在寒冷的空气里凝结成白色的烟雾,隨著呼吸钻进眾人的五臟六腑中。 围坐在营火旁的奥瑟咕嚕一声咽了口唾沫,问到,“刘易,这汤还有多久才能喝?” 刘易舀出小半勺浑浊的汤汁,在嘴边吹了吹,尝了一口,摇摇头道,“不急,还没到火候。” 这时候屋外的的天色在雨云和树影的遮蔽下,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虽然夹杂著冰雪的暴雨已经慢慢止歇,但这一整个白天的时间已经被耽搁,难以追回。 这样也好,最近几天来,鬼影森林里的野人们异常的举动给守夜人带来了巨大压力,眾人的神经绷得跟弓弦一样紧。 没人敢於冒著冰雨的冲刷在鬼影森林里赶路,所以虽然行程被耽搁了些,但这只疲惫的巡逻队也因此得以休整一天。 为了舒缓同伴们的情绪,加上时间也很充裕,刘易便再次出手,使用“烹飪”技能,亲自为大伙儿准备晚餐。 在这件被废弃的屋子里,热烈的篝火舔舐汤锅的底部,很快让锅里的燻肉汤沸腾起来。 篝火里火星爆裂的声音,屋外出来的淋漓雨声,汤水沸腾的咕嘟声,和守夜人们咽口水的呼嚕声组成了一只欢快的音乐,將荒村废屋里的这个小小世界衬托的更加静謐。 见汤汁里冒起泡泡,刘易拿出早就调製好的麵粉水缓缓倒进锅里,不断搅拌,直到汤水变成粘稠的汁液,才將铁锅取下来,放到一边。 叫大伙儿涌向铁锅,刘易提醒道,“一人一勺,不要浪费。” 杰弗兄弟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说到,“浪费?你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我一个人就能喝掉半锅!下次多做一些吧。” 等了许久的班杨最后一个盛走汤,边喝便摇头,“我们剩余的补给不够这样挥霍。等到了卡斯特的堡垒,我们看看能不能用什么东西跟他换一些,暂时先忍耐一下。” 在班杨原本的打算里,此时他们应该已经在返程的路上。 可是连续五个村子都空无人烟,这种异常的情况不能放著不管,这就导致他们携带的补给不够支撑剩余的旅程。 好在卡斯特还是守夜人的朋友,可以试著从他那里弄到一些吃的,但是如果连卡斯特也逃离了,班杨这群人就会陷入大麻烦…… 不过这都是班杨作为首领要考虑的事情,其他人只需要奉命行事就行。 戈登端起手里的本地化版本燻肉胡辣汤,一口气喝下半碗,用袖子擦擦嘴,感慨道,“刘易,你要是加入黑衣人,凭这口热汤,你就算要选总司令我都会投你一票。” 刘易笑而不语。 杰弗笑了出来,用勺子指指戈登,说到,“戈登,你感谢刘易方式,就是让他穿上黑衣么?” 见戈登有些窘迫,刘易贴心的安慰道,“没事,早晚有一天我会再回来的。到时候再给你们煮汤喝,还有青亭岛的美酒。” 一个叫做维沐的兄弟接茬道,“我要青亭岛的美人!” 直白的愿望,让眾人都欢笑起来。 大傢伙儿吃著聊著,这几天积累的疲劳和压力也在这轻鬆的氛围里,渐渐消解。 酒足饭饱收拾好餐具,眾人给屋子的厚重门板顶上门柱之后,就准备休息。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突然间,拴在隔壁空屋子里的坐骑们发出惊恐的嘶鸣,马蹄踢打地面的声音透过墙壁传了过来。 班杨竖著耳朵听了一下,立刻提醒道,“有状况!拿起武器,我们去看一看。” 当外面有敌人的时候,孤立无援地留在一间用木头和茅草搭建的房子里,並不明智。 听到命令,眾人立刻从毯子里翻身站起,拿起手边的武器,用篝火点燃火把,跟在班杨的身后走出了屋子,站到冰冷的细雨中。 没有星月照耀的荒村,尤为死寂和昏暗,就连用松枝绑制的火把燃烧的火光也照不到三米之外。 隱隱绰绰间,刘易看到几个身穿皮袄的汉子手里握住刀剑和斧头,站在不远处的黑暗中,沉默地注视著守夜人。 班杨上前一步,高声问到,“你们是谁?” 对面没有回应他的问题。 这不是班杨熟悉的战场,与对方发生衝突並不明智,於是他又说到,“托什和班农和我是好朋友,也许我们可以谈谈。” 也不知道对方和守夜人有多大的仇恨,一句话也不说,快步靠拢过来,举起斧头砍向班杨。 班杨侧身避开这一击,后退到自己的弟兄们身旁,高声下令道,“动手!” 这一声高呼仿佛是对敌我双方同时下的的命令,黑衣兄弟们高喊著各种战呼冲向野人,而敌人也沉默地迎了上来。 作为八个人中最强的战力,刘易很自然地顶在了最前方。 为了减轻伙伴们的压力,刘易切入敌阵,挑选了一个最高大壮实的野人作为对手向其劈斩过去。 敌人用左臂的木盾轻鬆接下刘易的攻击,右手抓住短斧砍向对手的左腹。 刘易撤回长刀,抬起右臂试图用臂甲挡住这一击。 要知道穿越过来几个月,还没有人能破开刘易鎧甲的防御,因此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已经弃盾不用,这一次出行,他乾脆就没有把盾带出来。 结果如刘易所料,敌人的斧刃砍到手甲上,手甲不破不裂不弯折,仍然稳稳地掛在他的手臂上。 但是从手甲上传来的巨大力道却让刘易脚下不自主的摔出一个踉蹌。 还没等刘易站稳,对方追击已经攻了过来,他只能一个翻滚退到几步之外,与敌人僵持起来。 重新摆好架势,刘易心中很是惊讶,野人这么厉害么? 隨便挑了个对手,居然就有这么大的力气。 他心中不安,便分出一丝精力查看周围的情况,发现就在这几个呼吸间,他的七个同伴已经倒下四个,剩余的三个也已经陷入困境中。 “奥瑟,小心!” 这是班杨的声音。 刘易暗骂一声,“我草!” 心里不由得焦急起来。 虽然早就知道野人悍勇,但是也不至於悍勇到这个程度吧? 七个经验丰富的游骑兵战士,甫一碰面就被数量相当的敌人干翻四个,压制三个,连自负无敌的刘易也小小吃了一亏。 这可不像普通的敌人,必定是野人中的精锐。 原本刘易的打算是,在战斗中使用纯粹的物理攻击对抗敌人,留下法力在战后为队友疗伤。 如果继续像现在这样发展下去,可能过不了多久就没有什么战后了。 见剩下三个人合力击倒了眼前的敌人,刘易喊到,“快,躲进屋子里去!防守!” 刘易没有看到班杨的身影,那些空出手来的野人也已经围拢过来,他没法再藏拙,抬手间给自己加上力量祝福,一个蓝色的拳头虚影在刘易头上浮现,接著又向手里的武器灌入光明之力,一时间海蛇之击的刀刃泛起灿烂的金光。 接著他大喝一声,“奉献!” 一股金色的圣炎以他的身体为圆心扩散开来,覆盖了半径五米的地面。 此时已经踏入这个范围的两个野人,喉咙里发出尖锐的嘶鸣著倒在地上。 刘易趁势踩断其中一人的脖子,又刺穿另一人的胸膛。 当附著著太阳之力的长刀插进敌人胸膛的一剎那,浓稠的污血喷出,那野人剧烈地得抖动了两下便停止了动作。 嗯?太阳之力还能有这个效果? 在长城上的时候,刘易趁著法力恢復快,悄悄把各种技能都试了一遍,的確都用得出来,只是没有得到实战的机会,看不到效果。 此时看著地上的敌人,光明之力的杀伤能力让他非常惊讶,这种效果可没有他想像中的那么高洁。 不过讶异也就一瞬间的事情,他立刻投入了下一轮战斗中。 在太阳之力的加持下,剩余敌人的防御被刘易轻易破开,一刀破防,一刀击杀。 而这群悍勇的野人甚至不会因为受伤而动摇,只沉默地迎上来,不避生死。 很快来袭的敌人就被刘易击杀一空,而他的法力也只剩下不到一成。 此时荒村之內,无论敌我都已经倒在地上。 刘易的最后三个伙伴终究没能躲进屋子里,而是倒在屋子大门的咫尺之外。 在凛冽的细雨中,刘易翻开队友们臥在地上的身体,心头一阵难过。 奥瑟的脖子被斩断一半,戈登的头颅被砸出一个大坑,杰弗的肠子都流了出来……七个黑衣兄弟,只有班杨在护甲的保护活了下来,而他头上同样有一道可怕的伤口从脸上一直延伸到右胸,过量失血和重击让他奄奄一息昏迷不醒。 刘易用最后的法力施展出一道圣光闪现,勉强让这道伤势稳定下来,却没办法让它完全癒合 坐在血泊中,望著眼前倒死不活的同伴,刘易不禁苦笑起来。 来到塞外之后,刘易能够感觉到法力仍在恢復,但是速度比起在长城顶上的时候远远不如。 要想再一次让蓝条蓄满,刘易只能耐心等待。 可是敌人不会给他这个时间,就在此时,一道劲风从身边拂过,刘易本能地向侧方滚开,回头一看,却是那个被他踩断了颈骨的敌人又站了起来。 刘易嚇得往前一步抓起长刀,跳起来翻身一记横斩,斩下了对方的头颅。 让他惊悚的是,敌人的身体静静地倒在地上,预料中从胸腔里射出的血柱並没有出现,仿佛早就已经是一具尸体。 直到此刻,刘易意识到从战斗开始到现在,他心中的那股不谐之感来自於什么。 这帮人力量强大,不说话,不后退,也不怕死,不会是……传说中尸鬼吧? 刘易踢了地上的尸体一脚,不禁打了个哆嗦。 而此时,更多悉悉索索的声音在远处响起。 刘易不知道这是不是更多敌人涌来的徵兆,也不敢恋战,一脚踹开关著马匹的房子大门,把班杨放到他的坐骑上绑紧之后,便骑上闪电,牵著眾人的马匹快速离开这座被死亡笼罩的荒村。 而在荒村外一座矮丘的山头。一对闪烁著蓝色光芒的眼睛冷冷地注视著他的离去。 由於无法確定来路上是否有埋伏,刘易没敢原路返回,只能朝著南方摸索著前进。 摸黑走了一夜,到了晨曦初露时,人马都已经睏倦,於是刘易在一条小溪边停了下来。 他把班杨放在一棵树下,用清水和烈酒为班杨清洗並用布条包裹住了伤口。 做完这一切,他便牵著几匹马去到河边喝水。 凿开河面上的冰层了一点时间,等他回来的时候,班杨已经醒了过来。 看到只有刘易一个人出现在眼前,他虚弱地问到,“咳……只有我们……俩了么?” 刘易点点头,面露哀戚,“嗯……他们战斗到了最后一刻,都是好样的。” 班杨闭上眼睛,喃喃说到,“杀不死……根本杀不死!那个傢伙举刀砍向奥瑟的时候,我明明用剑刺穿了他的胸膛,可是他就像没事一样,继续挥刀割断了奥瑟的喉咙!” “我衝过去想將它推倒,可是他一动也不动……这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力量,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想到自己的猜测,刘易斟酌著说到,“他们会不会是……尸鬼?” “尸鬼……” 班杨挣扎著想要站起来,却因为手臂牵动了胸前的伤口,痛得摔在地上。 刘易立刻將他扶正,提醒道,“你的伤很严重,如果不注意,会死。” “我们要儘快回去,”班杨甩开刘易的手,“必须把这个消息告诉熊老,不能让守夜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面对这样的敌人。” 他爬起来,蹣跚走向自己的坐骑,可是才走出两步,再一次摔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怎么这么犟呢?” 刘易可不想班杨死在这里,他要是死在这里,自己回去怎么向黑衣兄弟们解释? 八人同去一人归,自己毫髮无伤,其他人却都被尸鬼杀了? 无论如何要保住班杨的性命。 於是刘易也不再休息,再一次將班杨绑在马背上,向南方行去。 虽然班杨伤得很重,但是在刘易圣光闪现术的支撑下,勉强吊住了他的性命。 只是因为迟迟不能完全癒合,班杨的伤口开始感染髮炎。 看到班杨浑身发热,神志不清的样子,刘易想到了自己当初在白港外的那一场濒死的经歷,便试著用“纯净术”为他驱走炎症。 当天夜里,班杨的情况是好了一些,可是到次日清早,班杨感染的症状便又再次出现。 要想班杨的身体状况好起来,必须让他的伤口彻底癒合,可是刘易的法力恢復速度不能支撑他同时使用纯净术和圣光闪现。 圣光闪现能加速班杨的伤口的癒合,却不能消炎,纯净术能消炎却不能治癒伤口。 只有赶紧回到长城,自己才有足够的法力將班杨救回来,可是班杨现在的状態也没法好好带路。 心中焦急万分的刘易就像一只没头的苍蝇,带著重伤的班杨在森林里乱窜,在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一片茂密的鱼梁木林中,而在这边林子的正中间,矗立著一株要四个人手牵手才能抱住的大树,树上刻画著一张诡异的人脸。 第48章 天然的法力药剂 看著眼前这张怪异的巨大人脸雕刻,刘易猛然感觉到一阵生理上的不適,认不住爆出粗口,“我屮,这是什么玩意儿?” “这就是心树,旧神的象徵。”班杨虚弱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他用一只手在马背上强撑起身体,“刘易,把我扶下来吧。” 刘易解开绑住他的绳子,搀扶著他靠著心树坐下。 將后脑靠在心树的人脸上,脸色苍白的班杨疲倦地说到,“刘易,我撑不住了……你把我留在这里吧。” 因为脸上的伤口牵扯,班杨的话含糊不清,即便如此,他还是奋力说到,“守了半辈子长城,最后死在长城之外,可能这就是游骑兵的命运吧……白足,我的坐骑会带你回去。你把我的佩剑交给熊老,告诉他……” 班杨努力回过头,却看见刘易正在温柔地抚摸心树,皱眉问到,“你在听我说么?” 刘易却反问道,“班杨,这就是心树?” 班杨有些无奈,“是……但是你能不能坐下来听我把话说完?” 刘易却不想当他的传话筒,手里继续抠著树皮,“这些话你留著回去对熊老说吧,我又不认识他。” 班杨失望地闭上眼睛,不再指望刘易,喃喃低语道,“我要死了,我知道。很多兄弟死在了我的面前,我知道死亡是什么样子,我累了……我的守望將於斯结束……艾德……莱安娜,父亲……” 刘易看著他,斩钉截铁地说到,“不,我说你能撑到回去,你就肯定能。” 他隨即抽出腰间的匕首狠狠插进心树的树干,撬下一块厚实的树皮,静静感受著树皮里流出的魔法能量,心中庆幸自己猜对了。 是的,从看到心树的那一刻,刘易就知道这是一株饱含著强大魔力的巨树。 就像在狼林里看到那头被他杀死的冰蜘蛛,当法力之源出现在他面前时,身体里那股本能的渴望,会告诉他眼前的事物是否能够为他补充法力。 而现在,他的本能告诉他,眼前这一小片树皮,就是其中一种。 於是刘易便將这片树皮塞进了嘴里,咀嚼起来。 细细品味著口腔里的感受,刘易发现心树的树皮口感很差,又干又硬,还有一股强烈的刺激感。 的確有一些魔力,但是不多,吃下这手指大小的一块树皮,刘易只恢復了差不多3.3%的法力。 老实说,如果恢復全部法力的代价,是吃掉一箩筐的树皮,刘易不太能接受得了。 他又爬上心树的树干,试图找到它的果实或者朵——乔木类植物被人类利用最多的两个部位——却发现树枝上只有如鱼鳞般卵圆形的深红叶片,而其口感和效果,与树皮相比,也没好太多。 从鱼梁木粗大的枝干回到地面,刘易正想要刨开地面,看看鱼梁木的根系能不能派上用场时,一阵饱含法力的芬芳从树干上飘了过来。 循著香气找过去,他发现其来源是从他撬掉的树皮断口流出的青绿色粘稠汁液。 用指头挑起一点,搓了搓,又用舌头舔了舔,一股辛辣苦涩的味道直衝刘易后脑,同时一阵浸润心脾的冰凉感觉覆盖了整个身体。 是了,就是这个,完美的天然的无公害的免费的法力药剂,烈日行者施法的好搭档,居家旅行外出必备之佳品。 感受著身体里翻涌的法力,刘易又在心树上割出几道小伤,在青绿色的汁液流了出来后,轮番用手指將他们刮起来塞进嘴里。 等到体內的法力盈满,他来到班杨身边,拆掉他身上的纱布,再次用烈酒冲洗掉伤口上的脓液和污秽,痛得班杨嘖嘖叫起来。 接著,他將双手悬浮在班杨的伤口上方,轻声嘱咐道,“班杨,接下来发生什么你都不要惊讶,不要挣扎。” 被刘易一番折腾,班杨痛得不轻,却又无力反抗,只能疑惑地问到,“你要干什么……啊!” 隨著刘易手上绽放出一阵刺目的金光,剧烈的痛痒从班杨受伤的部位迸发开来,让他不由得挺直了身体,一时间连意识都消失在剧痛里。 在短暂的恍惚间,他似乎看到隨著金光的闪烁,伤口上红肿的皮肤被深红色的血液覆盖,结痂,消肿,痂皮掉落。 十几个呼吸之后,班杨已经全身是汗,而原本痛痒难耐的伤口,都已经恢復如初。 他震惊地上下抚摸著自己的脸和身体,“刘易,这是怎么回事,你对我做了什么?” 刘易注视著他的眼睛,“我治好了你的伤。” 班杨紧张地握住了剑柄,又缓缓鬆开,“我想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可以,不过你要等一下。 说罢刘易站起身,回到心树旁边,用手指颳起心树上仍在流出的汁液,往他此时所拥有的容器各自放了一些进去:汤锅,酒囊,酒瓶,以及他从艾泽拉斯带来的空药剂师,想试试看不能將树汁带走。 忙完之后,他回到班杨身边,坐下来说到,“班杨,我曾经告诉过你,我是一名来自塞里斯的僱佣兵,但是我没告诉你的是,在家乡时,我还是一名太阳神安舍的追隨者——烈日行者。 因为某种原因,我被驱逐出塞里斯,直到我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才能被允许回去。 在临行之际,一名预言者曾告诉我,遥远的维斯特洛大陆正面临著灭亡的危机,那是我成就功业的地方,所以我就来到了这片大陆,寻找回家的契机。” 听完刘易的讲述,班杨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许久之后,他强撑著笑意说到,“刘易,太可笑了,这不可能。什么由灭亡的危机,这太荒谬了,这……” 可是想到逝去的战友,杀不死的敌人,还有自己在刘易法术下快速癒合的伤口,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 冷静下来后,班杨再次戴上守夜人首席游骑兵的面具,“所以昨天晚上我们遇见的那几个野人,就是尸鬼么?” 刘易点点头,“他们没有恐惧,不会说话,普通武器也伤害不了他们,除了尸鬼我想不到別的可能。” 班杨苦笑道,“没想到老奶奶的鬼故事居然就在我的眼前变成了现实……刘易,你说要成就一番事业,那你打算怎么做?” “我么?挽救维斯特洛灭亡的危机这个任务太过沉重,我担不起来,但是我愿意在这个过程中出一份力。 这里是维斯特洛人的大陆,终究要靠维斯特洛人自己才能解救它。” “所以,前天我们遇到的那些尸鬼都是你一个人斩杀的?” 刘易点点头,“是的,安舍赐予我的力量,不仅能救活人,还能驱逐亡灵。只是自从来到这片大陆后,我就没有感受到过魔法力量的存在,直到刚才。” 班杨轻轻抚摸著脸上被砍伤的位置,仍然有些恍惚,“魔法已经死了……自从最后一条龙死去,就没有人能使用魔法……” 可是事实就发生在他身上,他无法否认,便又问到,“这种力量能教给我,教给守夜人么?我们都是普通人,没办法像你一样轻鬆斩杀掉这些怪物。” 刘易將心树汁液递到班杨面前,“尝一口。” 班杨轻轻舔舐了一点,露出一个苦涩的表情。 “你感觉到了什么?” “苦、涩、麻,很噁心。” 刘易摇摇头,“你连魔力都无法感知到……和凯文一样,你们还不具备掌握太阳之力的条件,我也没有办法。” 见班杨面露失望,刘易补充道,“但是我认为长城能矗立八千年而不倒,必然有著阻挡尸鬼南下的力量,而且与异鬼和尸鬼对抗这么多年,守夜人肯定有让普通人对付尸鬼和异鬼的方法。 等回到长城之后,你去找伊蒙学士翻翻守夜人歷史文档,应该会有所记录。” “確实……” 班杨思索著说道,“很久以前我就听说过,『建墙者』布兰登在森林之子的帮助下建立长城时,在长城內部编织了古老的咒语,以加固它並防止神秘物种的穿越,例如异鬼……只要冬之號角没有被吹响,长城就能永远將这些危险阻拦在塞外。” 刘易听到这里心头一跳,“什么是冬之號角?” 班杨用树枝在地上画出一个弯曲的牛角形状,“冬之號角(horn of winter),是一件传说中的魔法物品。在一千年前的神话传奇中,塞外之王乔曼曾吹响冬之號角,唤醒了地底的巨人。据说冬之號角可以使绝境长城倒塌。” 刘易苦笑著摇摇头,“完了,长城看来也守不住了。等你回到长城之后,好好確认一下什么是冬之號角,它又在哪里,千万不要被塞外的自由人甚至异鬼找到……” 聊到这里,刘易低头看见手上酒囊里的心树汁液已经在寒风的吹拂下,凝结成了松香一样的晶块。 把它塞进嘴里嚼碎,刘易发现虽然它的味道没变,但是已经完全没有了法力的气息。 他將各种容器一一检查过去,最后只有药剂瓶里的汁液保持了液体的形態且没有法力流失,於是刘易便停下了閒聊,守在心树边上,用匕首將心树上流出的每一滴都汁液刮下来装进药剂瓶里。 从穿越过来的那一天,这个圆肚子的平底水晶药剂瓶,就成了刘易最爱的一件饮器,它摔不坏,又易清洗,可以直接用火加热,还有个自带的软木塞子。 刘易依稀记得这是他在艾泽拉斯下副本时,用来保命的超级法力药剂的瓶子。 没想到跨越了世界,它依旧可以起到保存法力的作用,这让他难得感受到了来自艾泽拉斯的善意。 用心树装满这个药剂瓶的过程,费了將近三个小时,等到瓶子终於装满,刘易小心地將瓶塞堵上。 粗略评估了一下,这样一整瓶心树汁液,够他充满七次蓝条。 如果用圣光术进行完全治癒,可以救回十四个人,如果仅仅是用圣光闪现吊住性命,可以救回来的人就更多了。 心树在北境並不少见,只要下一棵心树也能提供充满法力的汁液,那么光明之力就不会断档,如此一来,自己就能依靠光明之力建立起一个强劲的组织,一个真正的白银之手。 將药剂瓶放进闪电的褡褳,又用其他杂物盖住后,刘易问到,“能走么?” 休息了几个小时,班杨的体力也已经恢復,闻言站起身来说到,“能走。” 刘易点点头,翻身上马,“那我们赶紧回去吧,早点把尸鬼出没的消息带去给你的兄弟们,让他们儘快准备起来。”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班杨,在找到杀伤尸鬼的有效方法前,你们儘量避免远离长城巡逻吧。” 班杨此时也骑到自己的坐骑的身上,“行了,走吧。” 於是二人往长城急奔而去。 由於战友们都牺牲在野人的荒村里,放在坐骑身上的补给品全部被倖存的二人接收,一人四骑,又有清醒的班杨带路,回程快了很多。 只是看到路边的风景越来越熟悉,刘易忍不住提醒道,“班杨,原路返回不会被异鬼埋伏么?” 班杨冷笑一声,“你不会以为之前你牵著八匹马在林子里閒逛,踪跡隱藏得很好吧? 你带著我们走了一天,却根本没走多远。如果异鬼要埋伏或者追杀我们,我们早就完蛋了。” 刘易想想也是,也就不再纠结於此,跟著班杨全速前进。 一路上换马不换人,没过多久两人就回到了来时路过的第一个村庄附近,离村子不远的密林里,看见两个身穿皮毛的野人倒在地上,尸首分离残肢断臂撒了满地,而旁边还躺著一头巨熊的尸体。 两人翻身下马,班杨用脚翻开野人的尸体,看到他们断裂的肢体上並没有鲜血流出的痕跡。 “这两个也是尸鬼……” 刘易看著班杨,说到,“我怀疑他们出现在这里面是打算伏击我们。” 班杨摆摆手,否认道,“谁知道呢,说不定尸鬼里也有游骑兵,只是正好巡逻到这里,遇到了这头倒霉的熊。” 刘易耸耸肩,走到巨熊身边,看到血泊里的巨熊,觉得十分眼熟。 仔细回忆了一下,想起来这似乎就是他第一次在荒村过夜时,对峙过的那头母熊。 那两头小熊呢? 刘易在周围找了找,很快就在不远处的一处草丛里找到了它们。 其中一头已经死去多时,一道利斧劈斩的痕跡出现在它的头顶。 而另一头小熊还有呼吸,只是背上也有两道刀痕,因为失血和寒冷已经奄奄一息。 刘易蹲下来,拍拍倖存小熊的脑袋,“小东西,你运气不错,遇到了我。 看在你妈妈和我有一面之缘,而且干掉了两个尸鬼的面子上,我救你一命,以后就跟著我混吧。” 几道圣光闪现扔下去,小熊的伤口尽数復原。 刘易又用纯净术驱走它身上可能出现的感染后,便无视了小熊无力的挣扎,拎著它的后颈皮將其扔进了闪电的搭链里。 看到刘易的举动,班杨提醒道,“你带那头熊回去做什么?尸鬼打死的动物不能吃。” 刘易否认道,“我没打算吃,它还活著,我带回去当个小宠物,晚上休息还可以让它帮我放哨。” 看到班杨手里的微微张著嘴的人头,刘易反问道,“你呢,你拿那玩意儿做什么?” 班杨把头颅举起来,回答道,“带回去给熊老和伊蒙学士他们看看,说得再多,也不如让他们亲眼看一眼来得清楚。” 第49章 基本路线问题 离开心树之后,两人的旅途再无波折,又了一天时间穿过鬼影森林,终於回到了绝境长城脚下。 穿越长城基座下那条幽长的隧道后,源自幽暗密林深处那令人不安的窥视终於消散,陌生环境所带来的压迫感也隨之而去,刘易的身心瞬间得到了释放,然而,他隨即又因周遭更为稀薄的法力环境而感到一丝悵惘。 他轻轻拍了拍马鞍后侧掛著的搭链,確认那瓶珍贵的心树汁液依旧安然无恙地躺在里面,这给了他莫大的安心与底气。 回到黑城堡,他向班杨首席道別后,便將闪电及其他马匹安顿在马厩之中。隨后,携带著行李,步入位於哈丁塔內的房间,卸去凯甲並开始享受愉悦的休憩时光。 啊,就算冰冷的茅草床铺,此时也仿佛如天堂一般的存在。 只是他刚在床上躺下不久,一名身著黑衣的少年便从塔外匆匆步入,恭敬地说:“刘易团长,莫尔蒙总司令请您即刻前往。” 估摸著大概是与巡逻队在鬼影森林遭遇的不幸有关,刘易应声道:“好,马上。” 他迅速换上一身整洁的衣物,跟隨那少年步入了司令塔內,来到一间宽敞的大厅之中。 大厅中央,一张长方形的木桌赫然在目,一位面容如岩石般坚毅、头顶光禿、胸前垂掛著浓密鬍鬚的老者正端坐在首席之位,两只手紧握在一起放在桌面上。 长桌两侧,还坐著数位同样身著黑衣、年岁稍长的兄弟,他们或神情凝重,或低声交谈,显然都在关注著即將展开的討论。 黑衣少年向大厅里的眾人通报了刘易的到来后,坐在主位上的老人开口道:“刘易团长,请坐。” 待刘易坐下后,老人继续说到,“我是杰奥·莫尔蒙,守夜人现任的总司令。 班杨向我,及其他几个兄弟描述了你们在鬼影森林遇险的经过,並且带回来一个头颅作为证据。” 熊老指指方桌中间那颗苍白乾枯的头颅,“但是这个证据的说服力,不是很强,兄弟们还有些疑虑。 班杨·史塔克是一个称职的首席游骑兵,我个人愿意相信他的话,但是六个游骑兵战死在长城外,对於守夜人来说,並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忽视的损失。 班杨的匯报里提到,你用一种神秘的法术治癒了他的伤口,能否演示给我们看一下?” 刘易皱起眉头,“太阳神的恩赐並不是马戏团的把戏……在这里演示一次耗费的代价,也许就能在某场战斗中救活一个勇敢的战士。” 熊老点点头,“我非常理解你的顾虑,这样神奇的力量浪费在一次表演中,確实太过可惜。” 接著他擼起袖子,抽出匕首在手臂內侧剌出一道长长的伤口,鲜红的血液汩汩流出,“但是这场演示关係著守夜人的未来,对我们非常重要。” 在场眾人的视线落在刘易身上。 看到流满桌面的鲜血,刘易意识到这就是熊老的诚意,自己根本无法拒绝,只能轻轻將手盖到熊老的伤处,一阵金光闪烁,破裂的皮肤恢復如初。 熊老用布擦去手臂上的污血,握了握手心,惊嘆道,“虽然过程很痛,但是这的確是令人印象深刻的能力。刘易团长,这种法术能传授给我们么?” 刘易摇摇头,“这是太阳神的恩赐,只有太阳神安舍最虔诚的信徒才能获得。” “太阳神安舍,这是哪里的神明,”莫尔蒙总司令咕囔著向身后的阴影问到,“伊蒙学士,你听说过这个神明么?” 一个虚弱而苍老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太阳神安舍……与之权柄相似的神明,我只听说过执掌光明与火焰的红神拉赫洛,但是红神的祭司们,没有展示过这样的威能……也许这是一位新出现的年轻神明。” 他向刘易问到,“年轻人,太阳神的信眾多么?” “在我的家乡不少,但是在这块大陆,我还没有遇到过。” 守夜人里要么是信仰旧神的北境人,要么是信仰七神的南方人。为了一种神奇的法术而整体改宗,显然超过了在座各位兄弟的权限。 熊老和其他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后,对刘易说到,“刘易团长,感谢你对於守夜人无私的帮助。” 接著又对坐在长桌最后的一个黑衣兄弟吩咐道,“杰瑞米,请代表我陪同刘易团长去用晚餐吧。” 在刘易离开大厅时,班杨递过来一个抱歉的眼神。 刘易知道他这是为自己,为守夜人將他叫过来问话的事情道歉。 算了,刘易並不是很介意,谁让光明法术的效果太好,连疤痕都没留下来呢? 异地处之,他也就只能做到熊老这个程度。 离开国王塔的大厅后,杰瑞米领著刘易来到大厅,並亲自为刘易端来一份丰盛的食物。 两人相对坐下后,杰瑞米很直白地向刘易提问道,“刘易团长,你看我有没有可能得到太阳神的恩赐?” “你么?恕我冒昧,请问你是七神的信徒还是旧神的信徒?” 杰瑞米回答道,“我来自王领的暮谷镇,褐堡伯爵瑞弗雷·莱克是我的叔叔,我当然是七神的信徒。” 刘易斟酌了下语言,说到,“太阳神的教导与七神的教义,並不衝突。但是在一些基本理念上还是有所区別……” 接著,刘易一边吃饭,一边將自己教给凯文的安舍信仰教义粗粗说了一遍。 听完之后,杰瑞米·莱克皱紧眉头,“刘易团长,骑士和领主怎么可能与那些愚昧的平民是平等的呢?这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刘易反倒有些疑惑,“你们黑衣兄弟里也有贵族骑士和平民乃至罪犯,不也是平等的么?” 杰瑞米摇摇头,“那不一样。加入守夜人,是一件光荣而伟大的事情。七神和旧神见证了我们的誓言,在穿上黑衣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放弃了所有的世俗权利以及对应的义务,但是在长城以南,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比人和狗来得小。” 刘易耸耸肩,点头同意道,“原来如此,你说得也有道理,守夜人是七国的藩篱,自然与其他地方不同。” 只是他语气中的敷衍之意,即便是傻子都能听得出来,於是杰瑞米也不再和刘易討论关於太阳神的话题,甚至暗戳戳地鄙视安舍信仰尊卑不分,没有规矩。 於是在略微尷尬的气氛中,刘易吃完了一餐饭。 回到哈丁塔,凯文已经等在他的房间里,正用一块抹布为老师养护鎧甲,而从鬼影森林带回来的小熊正把头埋在一个大碗里吃著它的晚饭。 “老师,你回来了!” 刘易往床上一坐,关心道,“嗯,回来了。你这几天过得怎么样?” 凯文擦拭著刘易鎧甲上的污垢,“我这几天一直尽己所能为黑衣兄弟们帮忙干活儿,就像你离开之前做的那样。 他们说,如果我愿意加入守夜人,可以立刻为我披上黑衣。” 刘易笑了,“你穿黑衣也挺不错的。” 凯文放下手里的抹布,严肃地回应道,“不,老师。传播安舍信仰的教义,是更加伟大的使命。 在这里的半个月,我认识了很多人,虽然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著各种过往,但是几乎没有谁是真正的恶人。 欠债的农奴,年少的男妓,被判定盗窃的理髮匠……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被领主凭藉个人好恶,用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被打发过来。我不能说他们完全无辜,相较於被送到长城这里等死的结果,显然是不公平的。” 刘易也收起了笑容,肃然道,“是的,一个普通人对统治者的要求无非是两点,公平的税收和公平的司法。但是我们这一路走来,能做到这两点的领主,很少。 自由,平等,博爱是安舍信仰的教义,其根本在於太阳对世间万物公平而无私的爱……” 就著这个话题,刘易又简单跟学生说了几句,解释著他的理念。 完成了每日教学后,他突然意识到,今天从森林回来之后,都没见到伦纳尔和兰尼斯特家的小矮子,便问到,“伦纳尔和提利昂·兰尼斯特人呢?我今天都没见到他们。” “他们去鼴鼠村玩了,说是明天再回来。” 刘易又问道,“提利昂有跟你说过我们什么时候南下回临冬城么?” 凯文回道,“前两天提利昂大人来找过我,他让我告诉你,只要你从城墙外回来,就可以隨时出发回临冬城。” 等到凯文离开,刘易躺在久违的茅草床上,双手叠在脑后,静静思量著这几天发生的事情。 在鬼影森林里的战斗虽然惊险,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小场面而已。 心树的汁液,虽然让他激动,但也是在意料之中。 有异鬼的存在,还能没有魔法? 既然有魔法存在,就一定有补充魔力的办法。 真正让他辗转难眠的,竟然只是今天吃饭时,杰瑞米·莱克的几句话。 像杰瑞米·莱克这样一个在战爭里站错队,被剥夺了世俗权利,驱逐到文明尽头,徒留一个骑士名號的守夜人,心中依然保留著强烈的等级意识,那北境和南方那些领主骑士守备官呢? 他们会眼睁睁看著一种传播“自由平等博爱”精神的宗教在自己的领地里传播么? 只要隨便回想一下地球上那些强盛宗教成长的歷史就知道,除了不引人注目的起始阶段,但凡这些势力成一些气候之后,无不是杀得血流成河。 不同之处,只在於是被杀的是自己人还是异教徒。 如果贸贸然在平民中传教,说不定还没等北方的异鬼危机爆发,自己就先要掀起一场宗教战爭了。 想到这里,刘易心里一惊,难道引发南方战乱的人,竟是我自己? 他不想轻易將平民百姓牵连进来,在刘易看来,至少北境在艾德公爵的治理下,平民的生活是相对安稳的,自己没资格將他们推向战爭的渊藪。 可是不传教又不行。 太阳神安舍的力量,或者说,光明之力,是一种极其强大的力量。 虽然他现在还没找到让其他人使用光明之力的办法,但是刘易確信,未来的某一天,这种方法必然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连飞天御剑流这种凡人武技都可以左右一个国家的歷史进程,那光明之力又能掀起多大的波澜? 刘易简直想都不敢想。 这种强大的力量,必须被一种高洁的信仰所约束,否则只会成为另一个祸乱之源,因此建立安舍信仰,將教义锻造成束缚光明之力的剑鞘,势在必行。 思索再三,刘易决定先在自己的佣兵团里推广安舍信仰的教义。 佣兵团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只要不去动领主老爷们的领民,自然就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更不会激起他们的敌视。 等到未来佣兵团的成员们离开部队,自然而然成为太阳神信仰的种子,扎根到民间。 这就是刘易现阶段能想到最好的策略了。 次日中午,刘易在大厅里见到了眼皮浮肿的提利昂·兰尼斯特大人。 看到侏儒的尊容,刘易调侃到,“哟,提利昂大人,看样子你玩得挺狠啊。不需要注意一下身体么?” 提利昂笑著回应道,“哈,我原本以为在长城这种荒僻的地方,妓院里只会有一群歪瓜裂爪,没想到质量居然还不错。” 刘易对於这种事情兴趣不大,便问道,“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凯文跟我说,你这边已经完成了自己的行程。” “是的,我还留在这里就是在等你一起回去。老实说,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可能就自己先走了,顶多给你留一张充满歉意的辞別信。” “相信我,我只会用你的信擦屁股。” 提利昂放下勺子,擦擦嘴,站起身来,“那今天就去向熊老辞行,最快明天就走,你可以先准备行李。” 当天夜里,提利昂的僕人莫里斯就来到哈丁塔,向刘易通告了明天出发的消息。 第二天一早,刘易、凯文和伦纳尔整理好行装,早早等候在黑城堡的校场里,然后就看到班杨和琼恩叔侄俩走到自己跟前。 刘易不解地问到,“怎么,你们也要跟我回临冬城?” 第50章 新生与新兵 班杨摇摇头,“现在还不是时候……等塞外的情势更清晰的时候,我可能会再去一次临冬城。 我这次过来,是来向你告別。 你知道的,守夜人都很穷,你救了我的命,我却没有什么可以回报你。 思来想去,我只能送一个学生给你。” 说罢,琼恩上前一步,向刘易扶胸行礼,“你好,刘易团长。” 刘易看著眼前的叔侄俩,玩味地说到,“你把琼恩送给我当学生,恐怕不是为了感谢我吧。” 班杨笑起来,“哈哈,当然不是。” 隨即他肃然说到,“昨天夜里,杰瑞米和你吃完饭后,回到会议厅,向熊老和其他兄弟转述了太阳神的教义,熊老认为安舍信仰现在还不太適合在守夜人內部传播。 但是长城又的確需要这种力量,以对抗塞外的越来越严重的威胁。 所以我们希望你能收下琼恩作为你的学生……如果你答应,守夜人会是白银之手佣兵团永远的朋友。” 刘易问到,“那他是以什么身份加入白银之手呢?守夜人,还是公爵的私生子?” “守夜人,昨天晚上,熊老和我亲自见证了他的誓言。” 琼恩这小伙子,其实不错,而且能和守夜人建立起良好的关係,並不是件坏事。 不过刘易还是想徵询一下当事人自己的意见,他把头转向琼恩,问道,“琼恩,成为一名僱佣兵,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死在战场上,你不怕么?” 琼恩无奈地说到,“都一样,守夜人也会死在塞外的森林里。” 刘易笑了,“凡人终有一死,那你就跟我走吧。” 得到刘易的许可,班杨鬆了口气,轻轻拍了拍琼恩的肩膀,“小子,跟著刘易团长好好干。记住我的话,服从他的命令,就像你服从我的命令。” 琼恩轻轻的点点头,“我明白,叔叔。” 没多久,提利昂·兰尼斯特和他的两个僕人也牵著坐骑,来到校场和大伙儿集合到一起。 当得知琼恩·雪诺將以守夜人的身份加入刘易的白银之手佣兵团后,他脑袋上冒出了无数个问號。 “刘易团长,你似乎在鬼影森林里遇到了一些很有趣的事情,也许等你有空的时候可以跟我分享一下?” 刘易敷衍地答应下来,“下次一定,下次一定。” 出於对国王和兰尼斯特家族的尊重,熊老派了三个黑衣兄弟给提利昂当护卫,直到提利昂安全抵达临冬城。 而“浪鸦”尤伦也已经完成了休整,准备再次行走七国,履行自己的职责。 於是当提利昂从黑城堡启程时,队伍里的人数居然比来时还多了一些。 离开长城之后,魔法力量再次归於沉寂,气温也渐渐回升了一些——虽然依旧冷得刺骨。 这一次来到长城,刘易不仅见识了塞外雄壮冷厉的壮美风光和塞外真正的威胁,还收穫了守夜人的友谊,得到了一个学生,捡到一头可爱的宠物小熊,总体来说,並没有留下什么遗憾。 虽然琼恩·雪诺和自己还有些陌生,但是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默契地將这一份陌生藏在心里。 而作为刘易首徒的凯文,对於守夜人强行塞了个学生给刘易的举动,感到非常不满。 但是经过和自己的老师交谈,也放下心中芥蒂,真正接受了琼恩成为自己师弟的事实。 如他的老师所说,“我们的事业註定是伟大而艰难的,未来將会有无数敌人阻挡在我们身前,因此每一份友谊对我们来说都弥足珍贵,不要把朋友推到敌人那边去。永远记住,相比於我们的事业,我们的个人喜好和荣辱都不值一提。” 走出赠地之后的一天傍晚,提利昂让僕人们准备晚饭,自己则溜溜达达来到刘易身边,看著在荒野里用木剑对练的凯文和琼恩以及在一旁嬉闹的冰原狼和雪原熊,他感慨道,“琼恩是个好小伙儿,他能成为你的学生,是他的幸运,也是你的幸运。” 刘易缓缓摇头,“现在还不算,等琼恩发自內心接受安舍信仰义那一天,他才是我真正的学生。” 提利昂转过头来,看著刘易的眼睛说到,“太阳神的教义……这两天你教导他们的时候,我不小心听到一些。 你是认真的么?自由、平等、博爱……太可笑了。 我这个侏儒,和你这样的大块头也是平等的么? 你真的认为尤伦从七国各地收罗来的劫匪小偷杀人犯……和我们也是平等的么?” 刘易回望过来,斩钉截铁道,“虽然我是平民,你是贵族,但是在太阳的光辉下,我们都是平等的,如果这些犯人真心赎清了罪孽,那与其他普通人也是平等的。” 提利昂轻笑一声,“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世界就好了,可惜你我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人生而不平等,有些天生强壮有人天生孱弱,有人生来就要继承王位,而有人只能继承到还不清的债务。 太天真了,刘易,如果安舍的教义是如此幼稚,在这块大陆,你的教派不可能成长起来。” 说完,没有等刘易的回应,他转身爬上了马车,继续去看自己的书。 刘易只能望著远方无尽的荒原,低声说到,“有的,提利昂,我的外婆曾经亲眼见过……” 从长城回到临冬城的旅程又了將近一个月的时间。 作为公爵的客人,提利昂从长城回来,必须跟临冬城的当家人打个招呼,报个平安。毕竟作为西境守护的继承人,莫名其妙失踪在北境,可不是一件小事。 而与他们一道回来的尤伦和三个黑衣兄弟,同样需要覲见北境的统治者,说明自己出现在长城以南的原因,以避免被误会成背誓者,琼恩作为已经立下誓言的守夜人自然也得跟著一起去。 只有刘易,凯文和伦纳尔三人,在这趟旅途里本来就是可有可无的添头,去的时候没有请求过公爵大人的允许,回来自然也不用跟著去做什么匯报。 於是从国王大道进入避冬镇后,一行人就分道扬鑣。 刘易三人驾著马车回到铁匠小院,推开厚重的木製大门,小院里除了多出一些木匠工具和散落四处的半成品家具,一切都和他们离开没有什么变化,这种熟悉感让奔波了两个多月的三人觉得十分温暖。 把凯文留下收拾行李,刘易和伦纳尔来到被改造成七神圣堂的大屋,正好看到约翰修士在和一个中年人说话。 见到约翰还在工作,刘易和伦纳尔乖巧地坐到圣堂靠后的角落里,静静等待。 直到来祷告的信徒向约翰行礼告辞后,约翰才露出欣喜的表情,向他俩问到,“刘易,伦纳尔,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 伦纳尔笑道,“我们才刚进门就过来看你了,怎么样,是不是很想念我们?” 约翰嘆了口气,“当然……我时常向七神祈求你们三个能够平安归来。一个人呆在这个院子里,真的是太无聊了。” 刘易有些疑惑,“无聊?我记得我们出发的时候,不是还有很多七神的信徒来你这里么?” “没了,冰蜘蛛被国王带走以后,来的人就越来越少。这里毕竟是北境……哎……” 伦纳尔安慰道,“哈哈哈,不要难过,一会儿让刘易给我们准备一顿好吃的,好好慰劳一下你。” 约翰这时候突然想起来什么,便对刘易说到,“对了,你不是派康拉德和艾迪去招募新兵么? 两周以前,他俩就带著人手回来了。他们还让我转告你,新兵都安置在你之前为凯文锻造鎧甲的那条河边,等你回来就立刻过去一趟。” “那我得去看看。” 闻言,刘易转身出门,招呼上凯文一起往河边走去。 从铁匠小院去到河边,不过十几分钟步程。 穿越杂乱的森林,刘易远远地就看到几顶帐篷搭在铁匠熔炉的旁边,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营地。 而一旁的空地上,康拉德和艾迪正指导著两个青年用木剑捉对廝杀,而其他人则抱著手在一旁围观。 走近之后,刘易向自己的战友打了个招呼,“康拉德,艾迪,胡安!” 听到刘易的声音,三人跟新兵们交代了两声,便撇下手里的工作围了过来。 “团长,你回来了。” 艾迪伸出手和刘易紧握在一起,“长城怎么样,真的像传说中那么雄伟么?” 刘易点点头,“嗯,绝境长城比临冬城的城墙还高三倍,確实很壮观。路途上的经歷,等我有空了再说给你们听。先跟我介绍一下新招募来的兄弟们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艾迪点点头,便转过身去,向空地上聚集的青年们高喊道,“弟兄们,这就是我给你们说过的『猎蛛勇士』刘易·塞里斯,白银之手的兵团长。他才从绝境长城旅行回来,大家过来认识一下吧。” 早已停下手里的练习,密切关注著这边动静的新兵们立刻聚集过来,或抚胸或举拳,纷纷用自己的方式向刘易行礼。 刘易双手抬起做了一个下压的动作,等新兵们杂乱的声音平静下来,刘易清清嗓子高声说到,“各位战友,我是刘易·塞里斯,作为白银之手的团长,我真心欢迎你们的到来。 在来到维斯特洛之前,我曾经在家乡带领过一支五十人规模的佣兵团,取得了无数骄人的胜利。 所以不用怀疑,在维斯特洛,我也会带著你们一起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大家都介绍一下自己,让我们彼此认识一下吧。” 接著他指向右边最外面的一个留著络腮鬍的年轻战士,“就从你开始吧,你的名字,擅长的武器,和最得意的战绩。” 被点到名字的战士左右看看,確认刘易指的人就是自己,便站前一步,介绍到,“我是基利,来自里德尔氏族,擅长斧头和圆盾,最得意的战绩是独自干掉了一头野猪。” “好,接著下一个。” “我叫凯因,来自彭寧顿氏族。我也是擅长斧头和圆盾,我最得意的战绩,是和我的兄弟一起干掉了一个科伊氏族的混蛋。” 哦,杀过人。 刘易不经意间瞥向艾迪,只见艾迪轻轻挑眉,向他递来一个安心的眼神。 刘易心领神会,没有再深究细节,转而鼓励其他人继续自我介绍。 隨著每个人的轮流发言,刘易逐渐勾勒出这支新兵团成员的初步轮廓: 正如艾迪在出发前所描绘的那样,这些来自山林部族的青年,性格淳朴而未经世事。 儘管其中偶有几位曾经歷过氏族间的不和与衝突,但绝大多数人的“战斗”经验仅限於与山林的野兽交锋,那些关於血与勇气的故事,大多围绕著的是野兽的鲜血与生存的较量。 他们出来当兵,也是为了追求更富裕的生活,而且多少都有一些擅长的武器:长矛,盾斧,弓箭,各有所长。 至於是相对擅长还是绝对擅长,刘易也不在意。 反正几场仗打下来,不擅长也就擅长了,实在不適合战斗的调去炊事班管后勤也不是不行。 但是这些心高气傲的年轻人,是否真的愿意服从自己的指挥,刘易不敢確定,因此他决定露一手,镇镇场子。 他拎起一根练习用的长棍,对在场的新兵们说到,“今天是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相信大家对於我是否真的有资格有能力带领大家贏得战斗的胜利多少还心存疑虑。言语的力量总是弱了一些,这样吧,我和大家打个赌。” 接著又从钱袋里掏出五个银月,“从现在开始,我给你们一首歌的时间。你们可以自由组队,然后以小队的形式来挑战我。 无论你们一个队伍里有多少人,我都以一人之力独自对抗。 只要能打贏我,这五个银月就送给胜利的队伍作为奖励。 但是每个人只能挑战我一次,如何组队,由你们自行决定。” 刘易的话音落下,新兵们一片譁然。 五个银月,对於这些刚从密林里走出来的部族战士来说,並不算少。 於是新兵们三三俩俩的聚集在一起,热烈的討论起来。 有人开始呼朋唤友,也有人试图把全部人拉到一起组成一个大型队伍来挑战刘易。 还有人觉得这种多对一的战斗並不公平,便选择自成一队。 刘易站在一旁静静听著他们的商议,记下了每一个新兵的表现,评估著的他们的人品、智商和人际关係,在心里为他们安排著合適的位置。 等到新兵们討论完毕后,十七个人分成了几只队伍,人数最多的也不过四个人,最少得只有一个人。 刘易看著跃跃欲试的新兵们,对围观的康拉德问到,“你们三个不组个队么?五个银月哦。” 康拉德斜著眼睛看过来,“组来干嘛,白挨一顿打?算了吧。” 第51章 驱散诅咒不能靠纯净术 砰!当!垮! 一个又一个挑战者被刘易用一根长不过大腿的木棍轻鬆击败。 不管新兵们是单独上,还是一起上;是光明正大一路莽还是偷偷摸摸下绊子,没有人能在刘易面前撑过三个回合。 当最后一个举盾护住脸的新兵被刘易戳到后膝窝,卟咚一下跪倒在地后,这场惨烈(单方面而言)的车轮战终於宣告结束,而他的身边,则是同样以各种姿势趴在地上的队友们。 “怎么?就这点本事么!”刘易將手里的棍子扔掉,扫视著新兵们的脸,“你们十七个人对付我一个人,居然还被打得满地找牙,你们到底行不行?要是不行,就回家种地去,你们吃不了这口饭!” 刘易的声音越来越严厉,无论躺在在地上还没缓过来的,已经缓过来站到一旁的,所有新兵在刘易的质问下都只能捂住身上的痛处羞愧不语。 见到没人出声反驳,刘易放缓了语气,“很好,至少没有人说自己不行。 男人不能说不行! 武艺可以学习,纪律可以训练,毅力可以磨练,唯有渴望胜利绝不服输的意志,只能靠你们自己!” 接著他从钱袋里又拿出五个银月,和之前的五个银月拢在一起,交给胡安,“胡安,你带两个兄弟去市场里买两头活羊带回来,现杀现烤,再买一点新鲜的黑麦酒,让兄弟们吃一顿好的。 记住,全部完,一个铜子儿也別留。” 胡安將右手按在胸口,大声回应道,“是,团长!” 见新兵们脸上露出期盼的笑容,刘易满意地点点头,吩咐道,“今天就练到这里,休息一下,为晚上的聚餐好好做准备吧。 康拉德,艾迪,我们到旁边去聊聊。” 拉著两位助手来到营地外一个僻静的角落,刘易向艾迪问到,“这些小伙子都挺不错,招募他们了多少钱?” 艾迪回忆了一下,答道,“你给我的十个金龙都完了。每个新兵发了十五个银月安家费,加上他们的伙食和帐篷费用,总共十三个金龙差一点,我和康拉德凑了一些垫上。” 刘易点点头,又问到,“他们的武器装备怎么样?” 康拉德回答道,“武器装备都是他们自己从家里带出来的,用起来也顺手,不过品质很差。家境好点的,还有一副皮甲傍身,家境差一些的,穿著一身没鞣製过的羊皮就跟著来了。 不过老实说,装备好的,我们也招募不起。” 看来得把他们的装备都升级一下,刘易暗道,这又是一笔支出。 接著刘易又关心起训练的问题,“最近这段时间,你们安排的训练科目都有哪些?” 由於艾迪是猎人出身,所以新兵们的训练主要是康拉德在负责,於是他说到,“主要还是在锻链他们的格斗能力。这帮混小子虽然胆气足,而且不怕死,但是战斗力还是弱了一些。 有些小傢伙连正確的握剑姿势都不知道,不好好点时间指导一下,真的上了战场,就是送人头的命。” 哎,一群勇敢的,志愿参军的普通热血青年。 刘易提醒道,“格斗能力很重要,纪律更重要。战爭不是靠一个人两个人的勇力就能打贏的。 只有用严格的纪律將士兵们拧成一股绳,才有可能战胜强大的敌人。 明天开始,我亲自抓他们的训练。 不过上午可以让他们多睡一会儿,我得先去一趟狼吻酒馆,看看有没有適合我们的单子,如果有的话,先接下来,边行军边训练。” 然后他从兜里掏出六个金幣,“艾迪,康拉德,最近这段时间我不在避冬镇,团队的维持辛苦你们了。这六个金幣扣除你们垫付的部分,作为给你们的奖励。 胡安那里,按道理应该也有一份,你们看著分给他吧,后面还要仰仗你们继续出力。” 十七个青年兵,招募费用加补给,不过十二三个金龙,刘易则总共给了他们十六个金龙,康拉德和艾迪对於刘易的慷慨非常满意。 至於刘易打算亲自抓训练的事情,康拉德也不以为意。 白银之手终究是刘易的兵团,刘易想要按照自己的想法训练,也是应有之义。 真要是完全甩手交给康拉德独自处理,他反而要怀疑刘易究竟有没有好好经营佣兵团的打算了。 商量好这些事情后,三人回到营地里,刚准备坐下,刘易便看到伦纳尔火急火燎地赶了过来,“刘易,席恩·葛雷乔伊找过来,让你去一趟临冬城。” 刘易听到要去临冬城,心里就有些膈应,“又怎么了,我那头冰蜘蛛不是早就卖给国王了么?” “不是冰蜘蛛的事儿。” 伦纳尔曲折了一下右手中指,“是这个事情。” 回到长城的第二天,刘易就趁法力充沛为伦纳尔治好了右手中指的骨折。 此时看到他的动作,刘易猜想十有八九是临冬城里有贵人受了伤,打算让自己去帮忙治疗。 这也在意料之中的事,自从在班杨面前毫不遮掩地使用圣光术为他治伤的那一天,刘易就知道早晚会有数不清的人请求他去治疗伤病。 他心里也早就做好了准备——听说临冬城里就有一片神木林,如果是真的,刘易就不用担心法力耗尽的问题。 那就走吧,直面命运的挑战。 刘易站起身来,对正在准备篝火和其他食物的新兵们说道,“兄弟们,抱歉,我要去一趟临冬城,一会儿你们尽情吃喝,好好休息。 凯文,你就不用跟我去了,留著这里和大家一起晚饭吧。” 在一片真心实意的欢送声中,刘易和伦纳尔回到了铁匠小院,一进门便看到一个老熟人等在院子里,正在和约翰修士聊天。 “席恩·葛雷乔伊少爷,又是你啊。你这回来,不会又让我去跟別人决斗吧。” “临冬城哪有这么多人给你打。” 席恩仿佛完全忘记了刘易从他手里截胡了十个金龙的事情,笑著说道,“布兰之前从残塔上摔下来,伤了腰,一直恢復的不好。 今天琼恩回来,跟罗柏提到你在长城的时候治好了班杨首席的伤,所以想让你去试试。” 接著他压低声音,手上做了一个按压的手势,“你真的可以用手搓出金光给人疗伤?” 刘易也学著他低声说道,“会一点,但无论如何都得先去看看伤者才能確定。” 席恩点点头,“如果是真的,我可以为你介绍病人。” 刘易不置可否,他不是很信得过席恩·葛雷乔伊的人品,搪塞道,”这事儿以后再说。咱们快走吧,少城主不是在等著么?” 於是刘易便骑上闪电,跟著席恩·葛雷乔伊去了临冬城,只留下听完了全程却完全没有听懂,目瞪口呆的约翰修士和一脸好笑的伦纳尔。 这是刘易第二次来到临冬城。 相比上一次来,整座城堡都冷清了许多,马厩空出三分之二,铁匠师傅的锤子也不再鐺鐺作响。 连校场上练武的战士都只剩下几个人。 在席恩的带领下,刘易穿过人烟稀疏的校场,走进一座高大的塔楼,上了三楼之后,被侍卫领进一个房间。 房间里,一个七八岁的男孩躺在床上,琼恩坐在床边握著他的手,低声跟他说著什么,逗得小男孩咯咯笑起来。 而一个健壮高大的少年,则站在一旁目光温柔地看著这一幕。 见到刘易走进屋里,琼恩站起来,行礼道,“老师,你来了。” “嗯。” 接著刘易便在席恩的暗示下向健壮少年扶胸行礼道,“少城主,我奉命前来。” 在路上的时候,席恩就告诉刘易,艾德公爵南下任职,公爵夫人不知所踪,现在临冬城里主事的是罗柏·史塔克。 按刘易的理解,这就是太子监国,自然要以礼待之。 罗柏点点头,“刘易团长,很抱歉这个时候把你叫过来。 不过琼恩告诉我们,你曾在长城在展示了一种神奇的能力,將我的叔叔,班杨·史塔克从死亡的边缘救了回来。 请问我能相信这一切么?” 刘易看向琼恩,琼恩低下了头,不敢回视自己的老师。 “当然,此事莫尔蒙司令也可以作证。” 罗柏脸上露出喜色,“那你能治好我的弟弟么?他摔伤了脊柱……” “罗柏大人!” 这时候,一个老人出声止住罗柏的话头,“任何用在公爵子嗣身上的治疗方法,都需要经过验证,確认有效之后,才能施行。” 老人冲刘易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我並没有针对刘易团长的意思,没有其他人比起学士们更相信魔法力量的存在。 但是自从坦格利安家族的最后一条龙死掉之后,魔法的力量就在这个世界隱匿了,作为侍奉史塔克家族的学士,我必须谨慎。” 罗柏有些为难,他看了看琼恩,看了看布兰,又看了看身边的老学士,只能说道,“鲁温师傅是我父亲的顾问,他侍奉了史塔克家族很多年,尽心尽力从无差错,我必须听取他的意见。 刘易团长,你能先演示给我们看一下吗?” 对於病人家属的谨慎態度,刘易完全可以理解,“当然,那就请少城主找到一个受伤的人来吧。” “不用。” 罗柏的目光越过刘易的身后,对一名侍卫吩咐到,“霍格,去厨房找头羊过来。” “是,少城主。” 名叫霍格的侍卫,转身离开了房间。 没多久,他就抱著一只乖巧地咩咩叫的小羊羔走了进来。 罗柏向刘易问到,“用这头羊演示,可以么?” 看著小羊羔纯真的双眼,刘易点点头,“可以。” 接著,罗柏抽出匕首,在侍卫的协助下,在小羊羔的大腿上割出一个一寸的伤口。 罗柏抓住小羊羔不停挣扎的蹄子,对刘易说道,“刘易团长,请吧。” 刘易站到罗柏身前,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双掌虚浮在小羊羔的伤处,闭上眼,用轻柔但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祷告道: “伟大的太阳,你是生命的源泉,你的光芒穿透黑暗,照亮我们的道路,给予我们无尽的希望与活力。 你的温暖驱散寒冷,让大地充满生机,万物因你而繁荣。 愿你的光芒永远照耀,愿你的温暖永远伴隨,愿你的力量永远庇护我们。 礼讚太阳神安舍!” 隨著刘易的祈祷,他的手上迸发出金光,在剧烈的挣扎和痛苦的哀嚎中,小羊羔的伤口合拢掉痂,恢復如初。 这段祷辞是刘易了两个晚上想出来的。 既然决定將太阳之力展现在世人面前,就不能让它显得太过廉价。 適当的仪式感,有助於提升人们对太阳神安舍的信任与敬重。 看著这令人震撼的一幕,所有人一时都没有说话。 直到刘易站起身来退到一边,席恩·葛雷乔伊才来到罗柏身边,抽出匕首,“罗柏,让我看一下吧。” 罗柏让出位置,席恩拿起匕首刮掉羊羔腿上沾血的绒毛,但是直到把小羊羔的腿都刮禿了,他都没有找到之前割伤的地方在哪里。 鲁温师傅喃喃道,“旧神啊,这是真正的魔法。” 小布兰因为角度不对,没能看到完整的过程,便焦急地问到,“琼恩,琼恩,那头小羊是不是被治好了?” “刘易团长。” 鲁温师傅问到,“为什么这头可怜的小傢伙会叫得这么痛苦?” 刘易回道,“伤口癒合本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將这个过程压缩到几个呼吸间,自然痛苦也会压缩到这几个呼吸间,这是无法避免的代价。 这个滋味可不好受,所以我奉劝各位,还是不要受伤为好。” 在眾人面前验证了自己的能力后,刘易说话的声音都大了起来。 “布兰,你忍受得了么?” 罗柏看向自己的小弟弟。 床上的小男孩闻言纠结起来。 琼恩握紧了弟弟的手,“布兰,你害怕么?不要怕,我和罗柏都在你身边。” 见所有人都在等著他的决定,小布兰咬咬牙,“我想和夏天一起在庭院里玩,我恨透了这双不能动的腿。刘易团长,请你帮帮我。” “好,尽我所能。” 琼恩让出床边的位置,刘易走过去轻轻將布兰抱起来翻了个身,然后撩开他背上的衣服,向老学士问到,“学士,布兰少爷是伤在这里么?” 鲁温师傅凑近过来仔细看了看,確认道,“是的,就是这里。” “那就开始吧。” 刘易將手抬起来,悬至於布兰的腰后,“太阳啊,你光芒万丈,温暖眾生,生命因你而灿烂,感谢你无尽的恩赐!” 等到金光暗去,刘易拍拍布兰的腰,“孩子,有感觉了么?” 布兰却转过头来,问道,“刘易团长,治疗开始了么?” 刘易眼皮一跳,“你没有感觉到疼痛和瘙痒么?” 布兰一脸迷惑,“疼痛……没有。你刚才已经对我用过魔法了么?” “奇怪……” 这还是刘易第一次遇到施法失败的场景,於是他直接用手掌贴住布兰的腰,高声祝祷道,“大日高悬,福泽四方!” 这一次,他感觉到在布兰的身体內,似乎有一股力量抗拒著光明的恩赐。 他又施放了一发纯净术,一发可以驱散魔法负面效果的清洁术,然后又是一道圣光闪现,可是看布兰的反应,依然没有效果。 刘易抬起手,“布兰少爷身上好像有一种奇怪的力量,在抗拒著太阳神的恩赐。” 布兰闻言愣了一下,哭泣著说到,“是他,一定是他!三眼乌鸦! 他说他可以教我怎么飞,一定是他夺走了我的双腿!可是我不想飞,我只想和罗柏琼恩一起出去骑马!” 布兰把脸埋进了柔软的床垫里,哭声像攻城锤撞击著屋里眾人的心。 圣光术没有发挥作用,让刘易心头涌起一股愧疚之情。 他默默站起来,遗憾地说到,“孩子,我能治疗外伤和疾病,但是我无力驱散別人施放的诅咒。” 刘易掏出钱袋,从里面掏出一个光彩夺目的宝石,这是一颗+15生命恢復的璀璨石榴石,原本是他在艾泽拉斯下副本时,为新装备插槽准备的。 他把宝石递给鲁温学士,“学士,这是我从家乡带来的一颗宝石,曾经接受过神明的祝福,常戴在身边可以让人更加健康强壮。 我很抱歉没有帮上忙,请把这个宝石做成饰品,让布兰少爷隨身携带吧。 虽然对他的双腿可能没什么帮助,但至少可以让他强壮一些。” 鲁温学士看了一眼罗柏,见少城主点头,便收下了宝石,“我会找个合適的工匠为布兰製作成饰品的。” 罗柏朝刘易说道,“刘易团长,很抱歉让你跑这一趟,还接受了你一件珍贵的礼物。 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助你的,请儘管开口。” 刘易想了想说道,“少城主,琼恩应该跟你提过,我经营著一个小小的佣兵团,手下大概有二十个人。我请求你允许我们在避冬镇南面的河边修建几间木製营房,供我的战士们休息训练所用。” 罗柏点点头,“只要你的佣兵不会拿起剑反对我们,就是临冬城的朋友,临冬城永远欢迎朋友。” 刘易又补充道,“还有就是,我想去城內的神木林看看,希望得到你的允许。” 第52章 天鹅阵?鸳鸯阵? 第52章 天鹅阵?鸳鸯阵? 太阳神安舍的治疗法术虽然没能在布兰身上奏效,但是罗柏、鲁温学士、琼恩·都看得出刘易確实已经尽心竭力,也就没有拒绝他的请求。 临冬城的西北角,有一片被圈养起来的神木林,面积占据了整个城堡地面面积的三分之一,是史塔克家族向旧神祈祷的地方。 在一名侍卫的陪同下,刘易离开主堡,穿越了两道厚重的城墙后,来到了这座小小的神木林。 在林地的正中央,贏立著一株高大的鱼梁木,其树腰部位雕刻有一张表情似笑非笑的人脸。 儘管它的体型无法与刘易在鬼影森林中所见过的那株壮观的同类相提並论, 但本身也已足够巍峨,显得相当高大。 刘易不禁有些疑惑,难道这株心树也和临冬城一样,贏立了数千年么? 在侍卫警惕的目光中,刘易走到心树前,顺看粗大的树干绕了个圈。 来到侧面找到心树健康的树皮,他用指甲抠下一小片放进嘴里嚼起来,看得不远处的侍卫直搓牙。 嗯,如他预料,树皮里也蕴含著些微魔力。 於是他又拈起一滴从树皮的伤处流出的青绿色汁液,那股熟悉又上头的苦涩滋味像一记重拳敲在他的脑门,法力也因此恢復了一大截。 於是刘易磨磨蹭蹭地一会儿舔一口,等到法力回满,才离开神木林。 离开时,为他领路的侍卫忍不住问到,“你刚才在做什么?” 刘易不想让別人知道太阳神的力量居然还需要心树的汁液才能施展,便瞎编了个理由,“在北境使用太阳神的神术,总要跟旧神沟通一下,得到他们的谅解。” 侍卫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是应该打个招呼.—不过我从来没见过旧神展示神跡,而且用吃树皮的方式沟通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1 第二天一早,刘易来到狼吻酒馆,见到了久违的哈沃德老板。 进门之后,他来到前台,拉开一张高脚椅坐下,“好久不见,哈沃德老哥。 33 哈沃德露出一个诚挚的笑容,“两个多月了吧,老规矩?” “老规矩。” 哈沃德递上一杯黑麦酒,“今天又来招人?” 刘易摇摇头,“没有,前段时间我让弓箭手艾迪去狼林招募了些年轻人,暂时够用了,再多我也养不起。 我来,是想问问你这边有没有適合二十人左右团队做的工作可以给我。” “我看一下。” 哈沃德从柜檯下面拿出记事本,翻了翻,“有几个。嗯————-荒冢屯那边,有个村子抗税,守备官打算招募一个团队去武装征缴。 他只要三十个金龙,剩下的部分,都归你的团队。” “可以杀人?” “当然,一群暴民而已。” 刘易心里冷哼一声,“不去。还有別的么?” 哈沃德翻到另外一页,“波顿家族的领地里,最近冒出来一股马匪。 这帮马匪出入周边其他其他家族的领地攻击商队,不要货物只杀人抢钱,商人们损失很大,各地领主们却不是很上心,所以他们合伙出资二十五个金幣悬赏这支马匪。” 波顿家族刘易想到了一些不愉快的经歷,难不成又是波顿家那个什么私生子搞出来的名堂? 刘易苦笑一下,“我怕把这伙马匪剿灭之后,下一个被剿灭的就是我了。还有么?” 哈沃德看出刘易似乎知道些什么,也没有细问,只是又翻了几页,“哎,剩下的都是一些小活儿这里有个剿灭山贼的活儿,你愿不愿意去?” “说来听听。” “北山山脚,卡史塔克家族和安柏家族两家领地交界处,有一个叫做紫藤村的村庄,最近被一伙疑似野人的山贼袭扰。如果能把这伙儿山匪干掉,他们愿意出十一个金龙。” 听到这个金额,刘易有些疑惑,“十一个金龙,怎么还有零有整的啊?” 哈沃德笑了一声,“还能因为什么,穷唄。” “委託人还在避冬镇么?” “当然在,来了有几天了。不过他们村愿意支付的酬劳太少,没有人愿意接单。 如果你有兴趣,我让他过来跟你聊一聊。” 刘易想了想,觉得蚊子腿再瘦也是肉,便答应道,“行,麻烦你了。” 哈沃德走到酒馆门外,叫了个流著鼻涕的小孩,“小霍安,你去黑石巷,找一个叫马尔旦·雅特的老头,就说他想找的佣兵团,找到了,让他过来一趟。” 黑石巷在避冬镇城北,委託人过来还要一点时间,刘易就喝著黑麦酒和哈沃德閒聊起来。 “哈沃德,最近几个月,有没有人专程来你这里,指名道姓要我去接的活儿啊?” “指名找你?”哈沃德闻言一脑门子问號,“你怎么会有这么愚蠢的想法?” 刘易有些尷尬,“我之前不是抓了只冰蜘蛛回来么,而且我还在临冬城里打败了小王子的护卫“猎狗”桑鐸·克里冈,现在应该是声名远扬了吧?” “声名远扬?嘿。” 哈沃德笑道,“都两个多月之前的事情了,你还指望有人记得么? 请一个手艺潮的木匠,无非是房子建得歪一点,凳子坐起来难受点,请一群没本事的僱佣兵,可是会把自己的命给搭上。 有钱僱佣兵干活儿的人,可不会听几个故事把钱和性命託付出去,这才有我们这种人生存的空间。 等你真的把白银之脚经营得像黄金团、次子团一样有名气的时候,自然会有人主动找上门的。” “.—是白银之手。” 刘易无力的纠正到。 在沉闷的气氛里喝完酒,一个四十多岁,身材干瘦但是精神头十足的老头走进酒馆,“哈沃德,你给我找的人来了?” “来了,就在你面前。刘易,这是罗兰德,紫藤村的一个老兵,也是守备官盖格·索拉格的代表,你们聊吧。” 刘易闻言向乾瘦老者举了举杯,以示敬意,“你好,罗兰德先生。” 罗兰德却眉头一皱,“哈沃德,你在跟我开玩笑么?你就算手里没人,也不能隨便从街上弄一个小子就想打发我,他甚至没有鬍子!” 听到有人质疑自己的能力,刘易下意识地想要捏碎杯子,却看到哈沃德正用凌厉的眼神看著自己,只好把杯子放回桌面。 哈沃德不耐烦地说到,“行了,罗尼,你手里那点钱,还指望能请动公爵卫队出手么? 而且刘易团长虽然年轻,但是在劳勃国王的见证下,可是战平了弒君者詹姆·兰尼斯特。” 接著他转过头对刘易吩咐到道,“小子,夸耀一下你的战绩吧。 刘易掸掸衣服上並不存在的灰尘,开口道,“其实也没什么值得夸耀的— 大概半年前我来到北境,在霍伍德家族的领地登陆,帮助红石村守备官罗德尼·寇伯特在独桥村干掉六十多个进犯的海盗。 后来,我护送寇伯特家族的商队,击退了一支十几人的马匪,留下对方八具尸体。 来到临冬城后,我又带著五个人在狼林击杀了一个巨大的冰蜘蛛,后来还將尸骸卖给国王挣了几十个金龙。 一个月前,我在绝境长城外的鬼影森林和守夜人的首席游骑兵,艾德公爵的弟弟班杨·史塔克一起斩杀了十几个野人。 这些都是我有跡可循的战绩。” “班杨·史塔克,我知道。” 听完刘易的战绩,老头子陷入了思考,“我曾经见过他如果你真的这么厉害,也许真的能帮上忙。 你现在手头有多少人?” “我手里有二十三个人,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 罗兰德算了一下,遗憾道,“二十三个人有点少了,那帮山匪估计得有四五十號人。我们村子也可以出一些人,不过真的打起来,你的人得顶在前面。” “那酬劳应该怎么算?” “我的预算是十一个金龙,哈沃德应该跟你说过———” “当然,但是—” 在狼吻老板的见证下,经过一番討价还价,白银之手团长和紫藤村全权代表就这一次剿灭山匪的行动,达成了以下共识: 第一,这一次任务总酬劳十五个金龙,开拔之后先付五个,剩余的剿灭山贼后再行支付。 第二,因为提高了原定的酬劳,所以紫藤村不再提供饮食和住宿,都需要白银之手自行解决。 第三,紫藤村会出两名熟悉本地地形的猎人,帮助白银之手侦察敌情,但是他们的薪酬和补给需要由刘易承担。 第四,战斗开始后,白银之手的士兵,需要作为作战主力顶在前面,紫藤村的民兵只是预备队,会在合適的时机加入战场。 第五,白银之手驻守在村里的时候,必须遵守公爵大人的法令,不允许纵容部下偷窃、抢夺村民的物资,更不能骚扰村里的女眷。 第六,击败山贼后,所有战利品归白银之手所有。 只是关於出征时间,两边还有些爭议。 作为委託人,罗兰德要求刘易越早越好,最好是能立刻出征。 可是刘易哪敢啊?队伍里一堆新兵蛋子,队列训练都没做过,拉出来一行军,就得漏了馅儿。 他只能以缺乏补给为由拖延到五天之后。 於是在哈沃德的见证下,签下神圣的合同后,刘易便回到了河边的临时营地。 来到营地里,刘易见凯文和琼恩正在用练习剑比斗,艾迪康拉德和几个战土在一旁围观,便也看了起来。 直到琼恩手里的剑被凯文挑落在地,他才出声问到,“康拉德,人都在么? ” 早就发现刘易的康拉德点点头,“都在,不过按你昨天的交代,上午没有安排训练,有些人还在帐篷里休息。” “好。” 刘易点点头,“通知大家集合吧,我有话要说。” 接到命令,康拉德顺手捡起一根棍子,开始敲打帐篷的顶布,“起来集合! 团长有话要说,起来了,懒鬼们!” 在等待土兵们集合的几分钟里,刘易拿出五个金龙交给艾迪,“艾迪,你和琼恩去一趟市场,买一一辆二手马车送回我住的院子,然后採购能吃至少一个月的食物。” 又对自己的学生吩咐到,“琼恩,把採购物资的价格和数量明细记下来,回来之后交给我。” 送走了二人,新兵们也都穿好衣服集合起来,只是站得乱糟糟的,让刘易心里有点隔应。 见康拉德向自己使了个顏色,刘易知道人已到齐,便对部下们说到,“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就在刚才,我接到一个去北山剿灭山贼的大活儿,五天后就出发。 这是我们兵团成立之后的第一个合同,也是各位展示能力的机会! 我们一定要拿下这个任务,而且一个人都不死地完成它! 但是我知道这很难,因为虽然各位在家里的时候都曾经歷过生死的考验,但是作为一支兵团,却是第一次上战场。 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会亲自带领大家进行强化训练。 五天时间,我要將我家乡一位叫做吉莱特·切尼的伟大將军发明的『天鹅阵”战术交给你们,让你们能够以集团的力量战胜对手! 在那之前,我先要给你们进行分队。现在,包括康拉德和凯文,所有人按照高矮顺序站成两排!” 所谓天鹅阵,就是明代中期抗倭名將戚继光戚少保发明的鸳鸯阵。 鸳鸯阵一般是十一到十二人组成,因左右对称故名“鸳鸯”。 一个阵列里,含一个长牌手,一个藤牌手,两个狼手,四个长枪手,两个鈀手,和一个专门割首级的伙夫。 阵列的队长有时会由长牌手担任,有时会单独手持战旗在队列之前专职指挥在补给充裕的情况下,长枪手的编制还会被火手顶掉,以加强杀伤力。 戚少保的鸳鸯阵是在剿灭浙东倭寇的过程中发明並完善起来的,正適合在山地地形剿灭小股山贼。 而且通过分工合作,鸳鸯阵降低了对战士个人格斗能力要求,非常適合白银之手现在的情况,所以刘易便打算將之本地化之后,教给魔下的战士们。 除去刘易自己和被打发去购买补给的艾迪及琼恩,营地里还剩整整二十个人。 接到命令后,他们按照自己的理解站成了稀稀拉拉,乱七八糟的两排。 刘易只能一个个地把他们揪出来,排在合適的位置。 经过一番调整,刘易又下令道,“记住现在和你们站在一条队列中的兄弟, 以后你们就是彼此的队友。” “现在,康拉德,我任命你为一队的队长。给你们一首『快乐的小绵羊』的时间,选出你们的副队长,副队长要擅长斧盾。” 他又对凯文说到,“凯文,我任命你为二队的副队长,现在组织你的战友选出二队的队长,队长要会用大盾。” 新兵们按照队伍围成两堆,悉悉索索地商量起来。 还没等刘易心里的小曲唱完,一起宿营了两个星期,早已熟悉的新兵们很快就分別选出了一队的副队长,一个叫做维塔里的青年,和二队的队长,一个叫做菲博特的青年。 见两队队长和副队长就位,刘易接著下令道,“好,你们已经有了队长和副队长。除了队长和副队长以外,每个队伍要有四个长矛手,两个草叉手,两个弓箭手,你们按照特长自行安排。” 等两只小队理清了人员的內部分工,刘易按照正副队长在第一排,两个弱长矛手在第二排,两个强长矛手在第三排,弓箭手在第四排,草叉手在第五排的顺序重新把队列又理了一遍。 等所有人都站在了自己该站的位置,刘易交代道,“从现在开始,记住你们前后左右的队友,除了拉屎,都要和你的队友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训练。记住一点,在战斗中,能保证你们安全活下去,除了手里的武器,就是你身边的队友! 现在听我命令! 全体,立正!” 第53章 征途再起 第53章 征途再起 作为一个没有服过兵役,只参加过初高中及大学三次学校军训的现代华夏青年,刘易並没有真正训练过土兵。 唯一相似的经验,不过是在艾泽拉斯担任进度团团长的时候,给队友们讲解战术,训练站位的一些心得。 不过好在白银之手此时也是一个纯纯的草台班子,刘易发著工资管著吃喝, 拳头又硬,所以即便这场训练既严苛又仓促,但在老兵康拉德的帮助下,土兵们还是坚持了下来,也没有人提出质疑。 接下来,刘易用了两天时间,教会新兵们认清前后左右,掌握原地左转右转又了一天时间,讲解了驾鸯阵对敌的战术要领:刘易不求每个人都听得懂,只寄养於十个人里有四个人能明白,打仗的时候不要分散,按照分工进行协作就行。 第四天,刘易让两只小队穿上装备,做了一次模擬对抗,可能因为是一个老师教的,两边长枪戳来戳去也没人倒地,彼此都破不了招。 无奈之下,他只能让琼恩还有艾迪跟著自己一起,亲自上场扮演敌人。 让刘易惊喜的是,虽然新兵们动作还有些粗糙,反应还不够迅速,协作也还很生涩但是如果他不拿出车翻巫妖王的战斗力,只是假扮普通山匪,根本靠近不了小队的阵列。 其中虽然也有假扮的敌人数量太少的缘故,但是战土们依靠天鹅阵发挥出来的战斗力也不可轻忽。 欣喜之下,在开拔之前最后一天下午,刘易给两个小队的正副队长们一人发了两个银月,让他们各自带四个人去避冬镇耍耍,自己则和艾迪以及琼恩回到小院里清点这一次出行用到的物资。 考虑到这一趟行程的距离和任务,艾迪买了很多干肉和硬麵包干奶酪,这都是一些很瓷实的硬货。 而且为了能更好的储存和管理补给品,早几天刘易就掏了点钱给约翰修士, 请他带人给两辆马车装上了货箱板。 货箱板装好之后,只要把货物装进货车盖上箱板,补给品就不会被雨淋湿受潮。 如此一来,即便出现在紫藤村或者周围买不到食物的情况,队伍也有存粮能坚持一段时间。 忙完了补给品的事情,刘易蹲在院子里一边擼著呼呼嚕嚕跟自己要苹果吃的小熊,一边跟伦纳尔问到,“伦纳尔,这回还要跟我们一起出任务么?” 伦纳尔之前和刘易一起去了趟绝境长城,虽然见到了这座伟大的人工奇蹟, 但是也耽搁了將近两个多月的生计,刘易有些不好意思。 伦纳尔倒是没在意钱的事情,不过还是问到,“你们去剿匪,我跟著去做什么呢?唱歌助威?” 刘易点点头,“是呀,打仗的时候鼓劲助威,晚上閒下来就负责给士兵们讲故事。 你不是说烟柴酒馆给你的报酬降了么?不如跟著我干吧。虽然不一定有你在酒馆里唱歌挣得多,但是强在稳定。” 伦纳尔闻言犹豫起来,“我是个吟咏诗人—.不是士兵。” 刘易解释道,“就算是佣兵团,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上阵杀敌的。我正式邀请你加入白银之手,担任我的联络官,负责与各地贵族商人沟通的事宜。 你的薪酬按队长级算,每个月十个银月。” “这可不算多。” “有白银之手在你背后,至少以后不会有人再敢轻易折断你的手指。” 也许是这句话触动了伦纳尔心里的某个地方,他伸出手,“好,我加入。” 於是当初一起来到避冬镇住进这个小院的四个人,有三个成为了百银之手的成员,只剩下约翰这半个外人。 刘易也试探过约翰修士的意思,毕竟一个成熟的工匠,在白银之手未来的规划中能发挥很大的作用。 比如建造攻城用的云梯啊,撞击城门用的攻城锤啊,拋射石块的投石机啊, 阻挡骑兵冲营用的鹿角啊,有约翰盯著,哪怕是由土兵们动手製作,刘易也会放心很多。 可惜约翰是一名修土,並没有在佣兵圈子討生活的意思。 刘易倒是也不以为意,人各有志,不可强求。 而且约翰作为一个七神的神职人员,自己似乎也不合適在他面前老是念叻“太阳神最伟大”、“礼讚太阳方寿无疆”之类的话。 於是在立下征伐北山山匪契约的第五天早上,刘易率领著初具骨架的百银之手踏上了新的征途。 此时白银之手的人员构成为,大团长刘易,副团长兼军需官兼斥候艾迪,副团长兼一队队长康拉德,军需副官兼通讯兵琼恩·雪诺,一队副队长维塔里,二队队长菲博特,二队副队长凯文·特纳。 大团长拿三份薪酬,两个副团长和联络官拿两份薪酬,其他人和士兵拿一份薪酬。 收拾好临时营地里的物资后,整个兵团二十四个人,排成严整的队列穿过避冬镇的街巷,引来阵阵瞩目。 当这只由二十多人和两辆马车组成的队伍出现在罗兰德面前时,罗兰德微眯起眼睛,讚嘆道,“刘易团长,你的士兵好威风啊!” 刘易心里就纳闷了,这怎么听著不像好话呢? 由於刘易强令眾人在行军时也要保持“天鹅阵”的阵型,因此乍一看,军容確实齐整。 刘易谦逊地回应道,“当然,都是好兵。” 罗兰德点点头,“那跟著我走吧。” 紫藤村位於北山山脉南麓,从避冬镇出来之后,沿著国王大道向北走五天, 然后转左向西再走三天就到了。 连绵的北山山脉是临冬城西北面的天然屏障,在它的阻挡下,塞外刺骨的寒风,被阻拦在群山的北麓,让北境辽阔的腹地可以长出庄稼,养活先民的后裔。 不过也因为北山的位置临近塞外,从影子塔下的海面上穿越长城的塞外野人如果打算在北境长期滯留,也会选择在北山群山间落脚,蕴养力量。 直到人数多到可以下山劫掠的时候,就会像潮水涌下来淹没附近的村庄,再然后就被史塔克或者安柏家族的士兵剿灭。 周而復始。 “那你们为什么不等到史塔克家族派兵呢?” 作为通讯兵一直跟在刘易身边的琼恩向罗兰德提出疑问。 罗兰德看了他一眼,著嘴说到,“夏天里长大的小孩,不懂得冬天的恐惧。 是的,公爵他老人家当然会发兵,经过光荣的战斗,最终必將消灭掉越境来袭的野人掠袭队。 但是那时候恐怕我们村子早已沦为废墟,屋子里都长满青草了。” 自从以守夜人特使的身份加入白银之手后,琼恩·雪诺就被禁止在所有人面前提及自己的公爵私生子身份,整个白银之手只有刘易和凯文这个师兄知道他是谁。 其他人听到他的名字,只以为是刘易从哪个贵族手里捡到的没人要的私生子而已。 罗兰德的话,似乎是对艾德公爵统治能力的冒犯,但是其逻辑又严密到让人难以反驳,让一心维护自己父亲尊严的琼恩也无话可说。 不过经歷过红石村剿灭海贼一战的刘易,却注意到,似乎本地守备官在面对野人侵扰时,並没有什么作为,便问到,“如果只是几十个野人,难道盖格守备官自己不能带人剿灭么?我想这样一伙匪徒在山里横行,其他守备官的领土也会被骚扰吧,难道不能联合起来一起出兵么?” 罗兰德嘆一口气,“哎—————-等见到盖格,你就知道了。 看来还有一些隱情在里面,於是刘易也不再追问,默默跟著罗兰德来到了紫藤村。 紫藤村就在北山脚下,依著一条豌的河流而建,村里大概有一百多户人家,四五百人口,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子。 將部队安置在村外一片避风的林地里,刘易带著琼恩和伦纳尔在罗兰德的带领下来到盖格·索拉格家里拜访。 盖格守备官的房子立在村子西北面的一处高地上,外围用大腿粗的原木围成一个方形的院墙,院墙里是一栋两层楼的砖木混合结构的堡垒,还有马既和一个小小的校场。 在院门外等待罗兰德通报时,刘易观察了一下村子內外的地形,发现除了守备官的住宅,所有修建在外围的屋子,屋子之间都没有留下空隙,整个村落只有一条路从村子中间穿过,而且通道处有厚实的大门,如果是刘易自己来攻打这座村子,仓促之间也不会有什么好办法。 野人山贼有能力攻破这个村庄么? 接著刘易就带著这样的疑问走进了堡垒大厅。 盖格·索拉格今天五十多岁,看起来却像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 见到真人时,他穿著一件黑色的熊皮袄,在一个微胖女子的服侍下坐在主位上,瘦缩的身体与宽大的椅子合在一起,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除了那个矮胖的女人,还有一个高大强壮的中年人陪侍在一旁,褐发黑眼, 看起来非常精干,只是眼里似乎有挥之不去的鬱郁之感。 见到客人进门,盖格守备官用漏气的声音指著伦纳尔问到,“罗兰德,我的表弟,这位就是你帮我请来的援军么?” 罗兰德看著守备官指著的方向,摇摇头,“不是,盖格。他旁边这位高大的年轻人才是白银之手的团长。” 盖格笑了笑,“哈哈哈,我早就应该猜到,可惜我年纪太大了。” 刘易立刻递上一个台阶,“没关係,守备官大人。我自己每天起来对著水面,看著里面年轻的面容也都不敢相信,这个诚实的青年居然会是白银之手的首领。 不过命运把我们推到这个位置,想必总有他的安排。” “是的。” 盖格·索拉格点点头,“命运的安排总是最好的安排。我们坐下聊吧,克莱尼,让玛莎给客人们准备麵包,盐和果酒。” 矮胖女人嘆了口气,“父亲,我不是克莱尼,我是安雅,克莱尼早就嫁到避风谷去了。” 盖格守备官恍然道,“安雅?哦哦,对了。前不久我还参加了你的婚礼来著。尼古拉那小子最近有没有欺负你?” “尼克就在你身后,而且我们结婚已经快十五年了,父亲,先坐下来吧。” 被叫做安雅的女子向刘易等人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我父亲这几年记性不太好,老是会记错人。” 接著她又对一起过来的中年男子说到,“尼克,让芬娜赶紧把招待客人的东西送上来,老是让客人等著像什么话。” “好。” 说完,中年男子转身离开大厅。 安雅扶著盖格守备官坐下之后,没有人开口说话,气氛一时有些尷尬。 罗兰德清清嗓子,说到,“盖格,白银之手是我从避冬镇请来的僱佣兵团, 有哈沃德的见证,他们的实力很强,可以帮助我们剿灭北山的山匪。” 又是一阵尷尬的沉默后,盖格守备官如梦惊醒一般说到,“北山的山匪?不是已经被布兰登少爷带人剿灭了么?事后,我还跟著一起去了临冬城覲见了瑞卡德公爵.” 刘易很惊讶,布兰这么勇,七岁就能带兵剿灭山匪? “父亲,瑞卡德公爵已经死了十六年了。” “啊,对—公爵死在了君临城—— 片刻后,盖格守备官抓住安雅的手,神色激动地说到,“不要让公爵大人去君临城!会死的!莱蕊,快去,快派人去告诉公爵大人,不要去君临城!” 突然一声不雅的噗噗声响起,大厅里开始瀰漫一股淡淡的恶臭味。 安雅红著脸对客人们说到,“我父亲有些不舒服,我送他回去休息。尼克, 你和客人们说吧。 此时尼克已经带著一个女僕给客人们端上了麵包、盐和果酒。 听到妻子的话,露出一个无奈地表情,答应道,“嗯,你带著父亲去休息吧。” 安雅带著守备官离开大厅后,过了许久那些奇怪的气味才散去。 尼克在刘易等人对面的位置坐下,又喝了几口果酒,对刘易等人说到,“抱歉,我的岳父从几年前就开始有些糊涂了。有什么事情,我们先商量吧,等商量好了,我再趁他清醒的时候跟他匯报。” 终於一个能正常沟通的人站出来,刘易心里鬆了口气,“行,那就请尼克先生跟我说说关於那群山匪的事情吧。” “哪个方面呢?” “所有方面,只要你知道的,我都想知道。” 尼克回忆了一下,“这群山匪是两个多月前出现的——“” 听完尼克的介绍,刘易大概知道了这群山匪的情况。 两个月前,也就是劳勃国王的车队离开临冬城没多久,紫藤村的农夫们趁著下雪的间隙,正在村子外的农地里拔芜菁的时候,山上突然衝下来十几个人,他们抢走了所有收穫的食物,还试图掠走在地里工作的几个年轻姑娘。 幸好,当时是白天,村民们听到呼救声后便拿著农具就去救人。 由於救援及时,那些山匪只来得及拿走食物,被抓走的女人们因为太过碍事最后都被撇下。 等山匪被赶走,地里只有一个人因为反抗被当场杀害,其他人都只是受了点伤。 把人都救回村里后,差点被掠走的女人们哭哭啼啼地说到,那些匪徒里有两个穿著黑衣的南方口音的男子,其他人都是北方人,但是口音非常古怪,身上的衣服都是用没有硝制过的皮革缝製而成,又臭又硬。 听到这里的时候,刘易心里大概有数了,那两个穿著黑衣的南方人,肯定是守夜人里的背誓者,而那些口音古怪穿著毛皮的人,十有八九就是班杨提到过的野人掠袭队。 刘易接著问到,“后来呢?” “后来啊—” 经过那一次袭击,村里加强了警戒,女人不再去地里,农活都由男人去做。 而男人们在地里干活儿时,手边除了农具,还有趁手的武器。 村里几个参加过战爭的老兵,也放下手里的活计专职守在地里。 这並不是长久之计,老兵们也有家人要养活,女人们也不可能永远躲在家里而且山匪躲在连绵的群山里,如果不能彻底剿灭他们,后面等到对方缺粮的时候,肯定又会下山抄掠。 谁知道他们下一次来,是在白天还是在晚上?又会有多少人? 而且哪怕是仅仅对於盖格守备官一家来说,这些山匪的存在也是个让人头疼的大问题。 北山山麓这一块区域临近狼林的北段,野兽眾多。 作为紫藤村的守备官,盖格·索拉格一家只要向临冬城上缴一半的收穫,就可以拥有临近几座山峰的狩猎权。 这些鹿、山羊、兔子的皮毛和肉类,是索拉格家族的重要收入来源。 山匪藏在山里之后,猎人们不敢进山,没有收穫,索拉格家族的收入也跟著骤减。 如果不能赶紧剿灭或者赶走这帮野人,很快索拉格家族就会破產。 听到这里,刘易发出久存心中的疑问,“那为什么盖格守备官不组织人手进山呢?” 尼克答不上来,只能尷尬的苦笑。 第54章 家务事 第54章 家务事 原本顺畅的交谈被这个问题卡住,无法继续,尼古拉似有难言之隱。 於是又泛泛地聊了一些风土人情之类无关痛痒的內容后,刘易便带著人告辞离去。 走到索拉格堡垒的大门外,他拉住罗兰德,“走,找个地方再聊一聊。” 刘易拉著罗兰德在村子里隨便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便问到,“罗兰德,之前在路上的时候,你不愿意跟我解释太多细节。 现在守备官也已经见过了,总可以跟我说你们村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 罗兰德嘆了口气,“盖格——是我的表哥,他的母亲是我父亲的姐姐。” 罗兰德的爷爷是一个小有家底的商人,养育了一个女几和两个儿子。 支付了巨额的嫁妆后,他的女儿嫁给了盖格的父亲,所以虽然罗兰德比盖格小了十来岁,但確实是表兄弟关係。 索拉格家族为史塔克家族镇守紫藤村已经五代人。盖格作为索拉格家这一代的家主,迎娶了另一个守备官家族的女人作为他的妻子,而这个女人终其一生只为他生了两个女儿。 在这个时代,哪怕是大贵族,绝嗣都是稀鬆平常的事情。 於是盖格把大女儿嫁出去之后,就把小女儿安雅就在身边,招了詹金斯家族的幼子尼古拉上门,准备培养他成为继任守备官。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差不多十年前,盖格的原配妻子因病先走一步。 而那时候盖格还是个精力充沛的强大战土,於是琢磨了两年,终究还是耐不住寂寞,又娶了一个比安雅还小一些的姑娘,成为第二任妻子。 六年前,盖格追隨艾德公爵帅兵征伐铁群岛,回来没过多久,他的第二任妻子便帮他生下一个健康的儿子,可惜孩子连眼晴都没睁开,母亲就因为產后大出血不幸身亡。 第二任妻子的亡故给盖格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整个人精气神都衰弱了很多,又因为老来得子,盖格对这个孩子非常宠爱,一心只想把他养大,好继承索拉格家族坚守了五代人的岗位。 而原本已经培养了七八年的女婿尼古拉·詹金斯就此被边缘化。 之后,盖格管理村庄里的事务,便更多依靠和自己一起上过沙场的那帮老兵,而这些老兵大多数也都是索拉格家族的旁支后裔。 可惜,盖格老头的打算再好,也抵不过命运的安排。 两年多前的一天,盖格带人在北山上打猎,突然从马上晕倒落在地上,被同伴们带回家救醒之后,人就慢慢开始糊涂起来。 老头无法视事,尼古拉站出来想要主持村里的事务,但是盖格的那帮老伙计们却不愿意服从他的命令。 他们以守备官尚在为理由,明里暗里抗拒尼古拉的各种决策,使得尼古拉的根本无力控制村庄。 守备官不是实地领主,这个群体本质上是为领主代管领地的世袭打工仔。 如果守备官去世,死前又没有推举家族中合適的人上报给史塔克家族的家主,那么就有可能被撤封,家族成员从此沦为平民。 而普通家臣被提升为实地领主的机会,千年难遇,所以受封熊岛的莫尔蒙家族,和受封白港的曼德勒家族才会对史塔克家族如此忠心耿耿。 盖格老头有私心,希望自己熬到亲儿子长大成人,继承自己的位置; 他的那帮老兄弟们有私心,不愿放弃手里的利益,也不愿紫藤村被异姓接掌; 那尼古拉呢,谁又敢说他站出来试图主持大局,就没点私心呢?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搅在一起,导致现在紫藤村里的秩序一片混乱,能守住村子不被山匪击破就已经难能可贵,想要主动出击更是想也不用想。 刘易问罗兰德,“尼古拉真的有意要爭一下这个位置么?你站在哪一边呢?” “尼古拉倒是没有公开这样说过但是真的让他掌握了村子的实权,恐怕就由不得他自己了。 至於说我的立场-从十五岁成年起,我就追隨盖格出征,为他扛旗。他站哪边,我就站哪边。 可是小克罗,盖格的儿子,年纪实在太小了,才五岁。 还有十年才能成年,盖格能撑过十年么? 而且安雅也是我看著长大的,从她还不会说话的时候,我就抱著她在村子里玩。 后来她长大了,嫁给尼克,日子过得也很好——· 盖格想要把守备官的位置让给克罗,我支持。 尼古拉·詹金斯要上位,我也不反对。 其他老兵和我一起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他们的想法我也不能不考虑。 可是我担心这样拖下去,村子一旦被击破,紫藤村守备官无力守护领民的消息传到临冬城,公爵大人十有八九会从现在的亲信中挑一个人出来担任紫藤村的守备官。 到时候不论是克罗、尼古拉、还是其他老兄弟,一个都得不了好。 所以我才主动请缨去避冬镇寻找援兵, 甚至连答应你的十五个金龙,都是我一户一户人家凑出来的。” 听完以后,刘易直言道,“既然你有足够威望从村里募集到僱佣兵的酬劳, 又追隨盖格守备官征战多年,为什么你不能成为守备官呢?难道还有其他人比你更合適么?” 罗兰德闻言先是一愣,隨即苦笑一下,“你说什么傻话,我身上一丝贵族血脉都没有,怎么当守备官?就算公爵大人硬把这个位置塞给我,恐怕其他人也不会服我。” 刘易点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可怕的权力血统论。 这是紫藤村的內政,刘易不打算涉入其中,便换了个话题,“那我们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呢?” 罗兰德点点头,“下一步计划?你们去把山匪剿了,就是下一步计划。” “—·很好很完善。那你答应我的两个斥候呢?” “我一会儿就去找他们,让他们明天去你们营地报到。” 告別盖格后,回营地的路上,刘易忍不住吐槽道,“这么个小破村子的守备官继承问题,居然能搞出这么多破事。” 伦纳尔笑道,“別说一个守备官的位置,就算一个金龙,老人死之前没交代清楚,都有可能闹出人命来。” 刘易深吸了口气,“算了,这是他的家事,我们不管。作为佣兵,我们只需要考虑怎么帮他们把山匪给剿灭就行了,我只是为村里的平民感到悲哀罢了。” 回到营地吃过晚饭,刘易把包括副队长在內的军官们都叫到了一起,向眾人通报了白天拜访守备官获得的信息。 康拉德听完之后,闷闷地说到,“十五个金龙,包补给包剿灭,价格实在有点低了。” 刘易也觉得亏,不过怎么办呢?小公司刚创业,不捡別人不要的单子,等著饿死么? 他摇摇头,安慰眾人道,“没关係,我们的目標也不是一直给人当打手。必须成长为能承担独立作战任务的部队,未来才能要到高价,而现在就是一个机会。” 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从营地到补给到情报都得自己解决,这对於新成立的白银之手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但同样也是一个很好的锻链机会,只有过了这道坎,白银之手才会像淬火之后的宝剑一般锋芒毕露,坚韧锋利。 不过先人有云,兵者,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 贸贸然带著整个队伍到山里乱窜,纯粹是送死,必须把情报工作做扎实,才能制定有效的战术。 第二天上午,罗兰德带著两个猎人来到白银之手的营地,刘易將他们交给了艾迪,让艾迪带著他们上山去寻找山匪的营地,侦察他们的兵力和装备情况。 而刘易自己则带看战士们进行训练, 到了中午的时候,刘易突然听到百狼白灵和小熊铃鐺的低吼,以及一个孩子惊恐的哭声。 刘易暗道一声糟糕,立刻循声找过去,就看到白灵正低俯著身体,对一个大概五六岁的孩子吼叫,而小熊铃鐺则试图凑上前闻小孩的脚,嚇得小孩一直证脚踢它的鼻子。 刘易见状厉喝道,“白灵,铃鐺,退后!” 白灵是个沉默阴冷的小傢伙,唯独和铃鐺嬉闹的时候才会显露出一点幼兽的本性。 而整个白银之手团队,除了琼恩,他也只听刘易的命令一一谁叫连琼恩也得听他的呢? 在刘易的命令下,白灵和铃鐺退到一旁乖巧地趴在地上。 刘易一把抱起孩子,把他带到营地里坐下,又给他检查了一下身体后,確认小孩並没有被咬伤,才放下心来。 脱离了危险,小孩反而哭得更大声,“哇哇!姐姐!姐姐!我要姐姐!芬娜!尼克!” 赶走了过来围观的战士们,刘易不停的安道,“孩子,没事了,没事了。” 又让琼恩从补给品中取来一小杯烤肉用的蜂蜜和肉乾塞到孩子手里,小男孩才安静下来。 等小孩喝完蜂蜜,吃掉一块肉乾,又喝了一碗奶酪蘑菇汤后,刘易开口问到,“小孩,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的?” 小男孩摇摇头,“不是一个人,康特跟我一起来的,不过他刚才看到那头大狗的时候,就跑了。我要不是跑得慢,也早就跑掉了。” “那你家大人呢,不管你么?” “我姐姐要照顾爸爸,姐夫也很忙,平时都是苏娜在照顾我。 不过芬娜做饭的时候顾不上我,我就可以偷偷跑出来玩会儿。” 芬娜,姐姐,尼克,差不多六岁,看来这个小男孩就是克罗·索拉格了。 一个没人管教的孩子,刘易摸摸孩子的头,有些替他难过。 母亲早亡,父亲也失去了自理能力,剩下这个孩子在姐姐和姐夫的庇护下生活,还不幸成为了这个小小村庄权力斗爭的焦点,想必日子也不会好过。 刘易揉揉孩子的头,“燻肉乾好吃么?好吃我给你再拿一块。” 对於五六岁的孩子来说,燻肉乾好吃,佣兵们训练的场景好看,笨拙的棕色小熊好玩,不知不觉就忘了时间仍在流逝。 没多久,尼克带著几个人携刀带剑找到营地这里,看到自己姐夫面色不善, 克罗赶紧躲到刘易身后,把头埋进他的腋下。 反而是尼古拉见到克罗安然无恙地呆在刘易的营地里,还晓得闪躲,心里狠狠鬆了一口气,怒喝道,“克罗,谁让你到这里来的!” “对不起—尼克” 小男孩怯生生地说到,“他们说村里来了支佣兵,我就想过来看一看我没有干坏事—” “刘易团长,真是不好意思。”尼克將手里的武器收回鞘里,抱歉地说到,“刚才有人跑来找我说,克罗被狼咬死了,所以我们才带著武器过来,並没有恶意,希望你不要介意。” 带著兵器衝到別人的兵营,可不是一件有礼貌的事。 不过刘易没有追究,哈哈一笑,“没关係,確实有一头狼和一头熊在营地旁边,不过它们是我们兵团饲养的战宠,用来警戒敌人。” 尼克看著不远处趴在地上的冰原狼和雪原熊,点点头,“我会让村民们儘量远离营地的。” 刘易点点头,把克罗推出来,“孩子调皮一些也正常,回去以后不要打得太狠。” 尼克苦笑一下,“我哪里敢动手打他,走吧,克罗。你姐姐都急死了。 克罗恋恋不捨的走到尼克身边,一只手牵住他的姐夫,一只手还抓著还剩一口的燻肉乾,回头看向刘易,“我还能再来看你们训练么?” 刘易点点头,“可以,但是必须有大人陪著。” 克罗遗憾地转回头,跟著尼克离开。 看著越走越远的兄弟二人,刘易发现他们俩长得好像啊,而且关係明显非常亲近,似乎没有罗兰德说的那么紧张也许事情並不是眾人想像的那样吧, 艾迪的侦察需要时间,还没有结果传回来,伦纳尔这边倒是打探到了一些消息。 来到紫藤村的第三天夜里,伦纳尔从村里回来后,轻声告诉刘易,“我听说,盖格守备官的女婿,尼古拉·詹金斯和山上的野人有来往。” 一旁的康拉德闻言异道,“嗯?他怎么敢!” 刘易皱著眉头,有些不太相信,“联络野人,应该是叛国重罪了吧?” 伦纳尔解释道,“他大概也是出於无奈吧。 上个月野人又来袭扰,人数翻了一倍,从十几个人变成了三十几个人。 守卫田地的战士们退回村里避战不出,野人在农地里掠夺作物,村子里一盘散沙,坐视田里的庄稼被野人糟蹋。 实在看不下去的尼古拉,孤身来到村外,与野人们的头领和,最后以一个月的粮食为代价,让他们退走。 由於这份粮食出自村里的公仓,所以有不少人私下里骂他是孬种,因为骂得太大声就被我听见了。” 刘易听完,转头问自己的学生,“凯文,你怎么看?” “哼,废物。” “琼恩,你说呢?” “能保住村里人的性命总是好事吧。” “你们俩都只说对了一面。 尼古拉用一个月的粮食为代价,换取了山匪的退兵,虽然一时保住了村庄的安全,但是也助长了山匪的气焰。 等山匪们吃完了这些粮食,你说他们会怎么做? 只会再到这里来,索取更多。 山匪第一次来只有十几个,再来时已经是三十几人,后面还会再来呢? 恐怕到最后榨乾了紫藤村的骨血,山匪们最后还是会攻破紫藤村,杀人抢粮。 而尼古拉·詹金斯的结局,只有死路一条。” 第55章 庙算 第55章 庙算 过了两天,艾迪风尘僕僕地从山上回来,带来了关於山匪营地的情报。 刘易立刻召集了军官团,等人到齐后,艾迪在地上用木棍勾勒出一个简易的地图,说,“我和哈利、罗恩一路追踪,在山里一个废弃的石头堡垒里,发现了大约二三十个山匪。” 艾迪等人在堡垒外面观察了一天,发现那些山匪大多穿著兽皮,很少用布料织物。 进出堡垒的人源源不断,有人扛著从山里打来的野猪,其他人则忙著收集木柴。 很明显,这些人是从塞外过来的野人,只有他们敢於这么肆无忌惮地捕猎, 而不在乎山上的猎物都属於领主这个事实。 刘易问艾迪,“如果我们强行攻打那个堡垒,能成功吗?” 艾迪想了想,摇了摇头说,“那堡垒虽然破旧,但防守得很严实。破损的地方都被堵上了,墙后还搭了木头架子,架子上站著手握弓箭的哨兵,我们这点人就算攻进去也会损失惨重。” 从艾迪手画的地图上看,从紫藤村到那个堡垒要走一天半的光景。 即使只带白银之手的二十四人,想偷偷摸到敌人营地也很难。 就算到了,如何攻城也是个大问题。 刘易甚至想过自己单枪匹马衝进去开无双,但那样的话,养兵的钱就白了。 於是,刘易问大家,“你们知道北山上为什么会有石头堡垒吗?” 沉默了一会儿,琼恩·雪诺作为眾人中唯一一个贵族后裔,解释道,“在史塔克家族统一北境前,各大家族间爭斗不断。北山山麓正好是史塔克家族和安柏家族势力范围的交匯处,无论修建这个堡垒的人是谁,在那个位置建个据点防御敌人都很正常。” 刘易若有所思地说,“那堡垒很坚固,攻城不可取,最好是引他们出来野战?: 但怎么引他们出来成了难题。 康拉德提议道,“那就等野人的粮食吃完,再出来劫掠时,趁堡垒空虚的时候进行突袭。” 刘易摇摇头,“他们不久前才从尼古拉手里勒索了一个月的粮食,如果加上山上的猎物,此时食物估计还有剩的。 而且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去其他村落勒索。如果只是在这里乾等著,对我们来说耗时太久,成本太高。” 最后,刘易沉思片刻,提出了一个策略,“要彻底解决匪患,最好是设法让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出现,然后再將他们一网打尽。” 伦纳尔听了,忍不住笑道,“刘易,你以为这是在跟小孩子玩游戏么?山匪怎么会听你的指挥,乖乖把头送过来让你砍?” 其他人虽然也觉得刘易的想法不太现实,但因为关係不够亲近,所以只是心中质疑,没敢直接说出来。 “伦纳尔,”刘易转过头,认真地对他的联络官道,“如果你从村里小酒馆听到的那些传言是真的,那我们的计划就有可能成功。” 伦纳尔这两天在村里四处閒逛,打听来些琐碎消息,虽然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家长里短,但是也为刘易勾勒出一个小而复杂的关係网络,而胜机就在其中。 吩咐其他人继续训练后,刘易拉著伦纳尔离开营地,直奔索拉格家。 到了守备官的堡垒外,刘易敲开了门。 进到院子里,只见尼古拉正在马既外细心地为一匹棕色战马梳理毛髮。 见到刘易,尼古拉友好地打了声招呼,並告诉他盖格守备官正在休息,刘易如果有事找他,可以先在大厅等候。 但刘易摇摇头,说到,“尼古拉先生,我是来找你的。” 尼古拉一脸的不解,“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们找个安静点的地方谈吧。”刘易提议。 尼古拉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答应下来,领著他们来到了堡垒的侧厅。 侧厅是索拉格家族用来招待贵客的地方,墙上掛著珍贵的猎物头颅,角落里摆放著一套全身申和几件武器,比起大厅,少了几分隨和多了几分庄重。 三人坐下后,刘易开门见山地问,“尼古拉先生,关於山匪的问题,你的態度是打算彻底剿灭,还是放任不管?” “当然是剿灭。”尼古拉回答说,“罗兰德去避冬镇请你们来前,我们就已经商量过,我並没有反对。” 刘易话锋一转,说,“可是根据我这几天的观察,发现你在这件事上似乎並未投入太多精力。甚至有人说你和山匪头子关係不明,有损害紫藤村利益的嫌疑。” 尼古拉一听,语气顿时严厉起来,“请你们来是为了剿匪,不是来评判我的!请你认清自己的位置,做好分內之事!” 刘易却不为所动,继续说道,“尼古拉先生,你们村子对待山匪的態度实在令人费解。 既不出人也不出力,只派了两个猎人给我们当斥候,其他事情都要我们自己解决,而酬劳却只有十五个金龙。 这样的合作,对我们来说公平吗?我完全可以退还金幣,把这次任务当作一次野外训练。但这样一来,你们这里的事情传迴避冬镇甚至临冬城,以后想找援手就更难了。” 尼古拉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杀意,但看到刘易胸有成竹的样子,又拿不定主意,只好缓和语气,“刘易团长,请直说你的来意吧。” 於是,刘易將艾迪侦察到的情况详细告诉了尼古拉,並强调,“必须將骚扰紫藤村的山匪一网打尽,任何漏网之鱼都会成为隱患。 要想把山匪彻底剷除,最佳时机就是他们全部龟缩在堡垒里的时候,我们强行攻城,直接端了他们的老巢。 但这个方案风险太大,需要不少人手,伤亡肯定惨重,我捨不得手下的兄弟们送命,估计你也指挥不动那么多人。 所以,另一个更稳妥的办法是,我们得想办法把他们从堡垒里引出来,然后设个局,让他们自己跳进陷阱,这样他们就成了我们砧板上的鱼肉,任我们处置。 “那你打算怎么引他们出来呢?”尼古拉好奇地问。 “这就需要你的配合。” 刘易画风一转,“在此之前,我想先確认一件事。” “什么事?” “你是否真心愿意让克罗接替你岳父,成为紫藤村的守备官?”刘易认真地问道。 尼古拉坦诚地注视著刘易的眼睛,“我当然愿意,克罗是我岳父唯一的儿子,继承守备官的职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而且我和安雅结婚了十五年都没有孩子,克罗说是我们的弟弟,但是和我的孩子没什么区別。” “好,那我明白了。” 看得出尼古拉的话出自真心,於是刘易点点头,继续说道,“但问题在於, 你现在自己都没有足够的威望来整合村里的力量。 要想克罗继承紫藤村,你必须先让自己成为紫藤村的守备官,或者至少是摄政,这样你才能在克罗成年之前,为公爵大人管好这个村子。 否则,即便这次我们侥倖解决了匪患,未来还是会有其他问题出现。如果未来的某一天,公爵大人徵召守备官们出征,你们这座村子很可能就会易主。” 尼古拉沉默了片刻,忍不住苦笑道,“看来刘易团长对我们村子的情况了解得很清楚。那么,你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吗?” 刘易说道,“我们可以利用这次剿匪的机会,让你立下大功,从而提升你的威望。 当然,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有些风险,但只要我们计划周密,成功的机会还是很大的。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冒险一试?” 尼古拉没有犹豫太久,便点头答应下来。 於是,刘易把自己的计划详细地告诉了尼古拉,並派人找来了罗兰德。三人一起討论了计划的每一个细节,確保万无一失后,便各自回去准备执行。 第二天一早,尼古拉在猎人哈利的带领下,踏上了前往野人堡垒的路途。走了一天多后,两人来到了这个被野人们占据的石头堡垒外。 尼古拉刚准备走过去,一支羽箭嗖地一下插在了他脚边的泥土里。 “站住,南方人!”一个站在墙后的哨兵大声喊道。 尼古拉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说,“我是来见你们的头领的,有重要的事情要谈。” 他慢慢地在原地转了一圈,让对方看到自己確实没有携带任何武器,“我带著诚意和善意而来。” 对方冷笑一声,“南方人的善意?和老奶奶的屁一样臭不可闻。” 过了一会儿,堡垒的大门缓缓打开,尼古拉在野人的监视下走了进去。 哈利想跟著,却被拦在了外面,说上头只让尼古拉一个人见头领。 尼古拉对哈利说,“你找个暖和的地方休息一下,如果天黑了我还没出来, 你就回去告诉大家我的死讯。” 这个堡垒建在山脚下,形状如同四方形的大盒子,靠近山的那边还有一座高高的主堡,大概有三层楼的样子。 主堡外面是个广场,广场上有很多野人在忙活著,有的在切肉,有的在剥兽皮,还有的在砍木头修堡垒,看起来他们是打算在这里长期住下去。 尼古拉在一个褐发男子的带领下,走进了主堡一楼的大厅。 大厅里,一个高大的黑髮男子坐在主位上,正在切一条肋排,他的左右两边分別坐著一个穿黑衣的棕发男子和一个跟他长得很像的青年。 黑髮男子看到尼古拉,开口问道,“我认识你,你送给我们的粮食让我们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日子。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尼古拉隨意找了块倒在地上的石头,当作凳子坐了上去,脸上带著一丝轻蔑的笑意说,“你们以为这堡垒藏得是有多隱秘?” 黑髮首领听了,沉默片刻,问到,“雷卡告诉我,你是带著善意来的。那就说说吧,你的善意何在?如果真有诚意,我或许可以考虑只留下你的一只手作为教训。” 尼古拉听到这话,冷哼一声回应道,“如果只是这种空洞的威胁,那你恐怕要失望了,因为我带来的利益,你绝对不想错过。”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们村里的人没经过我,直接去了临冬城搬救兵, 现在来自临冬城的四十多名精锐战士已经集结完毕,並且摸清了你们的老巢。他们正等著时机,打算给你们来个措手不及。” 黑衣男子一听“临冬城”,立刻紧张地问,“是谁带队?” “乔里·凯索,公爵身边的侍卫长。”尼古拉回答。 “侍卫长—————”黑衣男子喃喃自语,似乎有些不安。 而一旁的黑髮青年则不屑地冷笑,“就凭你几句空话就想嚇跑我们?还想让我们向你求饶?” “闭嘴!” 黑髮首领对青年怒喝一声,“我让你说话的时候,你才能说话!” 他转过头对尼古拉说道,“你继续吧。 尼古拉点点头,“我那岳父,守备官盖格·索拉格,现在老糊涂了,无力组织村里的力量,而他手下那些老兵也不听我的——这次公爵的援军对我来说是个机会,对你们也是。” 见眾人的目光聚集过来,他接著说,“我那岳父本来说好让我继承他的位置,我才娶了他那个又矮又胖又蠢的女儿。 结果他文生了个儿子后,就把我踢到一边。 这次乔里·凯索来村里,本来是要商量对付你们的事,那帮老傢伙却把我派来当斥候。 我想借这个机会给村里那些老顽固点顏色瞧瞧,同时也需要你们的帮助。作为回报,我会给你们一份大礼。” “继续说。”黑髮首领催促道。 “等我们的部队准备好了,就会出发来围剿你们。 而我,作为斥候,会带著我亲近的部下加入其中,然后领他们绕远路,让他们到达时,只能看到一个堆满屎的空壳营地。 而你们呢,则会趁我紫藤村的战士们行军在外的时候,偷袭防务已经空虚的村子。我会安排人帮你们开门,你们趁夜袭村,拿走所有的粮食和物资。” “可你的好处呢?在哪里?”黑髮首领追问。 “我要你们帮我杀掉村里所有十岁以下的孩子。”尼古拉冷静地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黑髮青年闻言,忍不住骂道,“你真是个冷血动物!” 但尼古拉只是冷冷地回应,“在这片残酷的北境,只有野兽才能生存。” 最后,他补充道,“至於抢完之后怎么办,那是你们的事。但如果我是你们,就会有多远跑多远,毕竟得罪了史塔克家族,后果不堪设想。我也不想被你们供出来。” 黑髮首领冷哼一声,“卑鄙又狡猾的南方人,我要怎么確认你们真的出兵了呢?” 尼古拉冷冷地回答,“很简单,我们出兵时,会先经过山脚下那条小溪。 你只需派人守在那里,一旦看到我们的部队经过,就能知道。而且,为了让你们有足够的时间行动,我会让部队在当夜走得慢一些。” 黑髮首领听完不耐烦地挥挥手,“那就这样吧,带著你那张恶臭的嘴离开我的大厅,趁我还没改变主意,滚!” 尼古拉起身行了个礼,转身离开。 等来客走远,黑髮青年担忧地说到,“父亲,这个南方人不可信。 我们怎么知道临冬城是否真的派了援军?万一他只是想骗我们离开堡垒呢? 那样我们既失去了堡垒,又攻不下村子,到时候可就无家可归了。” 首领沉吟片刻,转头问向黑衣男子,“你觉得呢?乌鸦。” “首先,我叫阿什利,不是乌鸦。” 然后阿什利分析道,“我觉得他的话有一定的可信度。贵族们为了爭夺继承权,连亲兄弟都可以反目成仇。 在南方如此,北境也不会例外。尼古拉可能是想借我们的手除掉他岳父的新儿子,好让自己重新获得继承权。 而且既然我们在这里扎营的事情已经被人知道,那么早晚都得放弃这里,另寻去处,不如走之前再抢一票大的。” 黑髮首领想了想,觉得这是个机会,“无论如何,我们都要试试。山脚下的小溪是村子和我们营地的必经之路,只要我们提前做好准备,来围剿我们的土兵,想回援也来不及。 至於能不能攻下村子——只要我们人手充足,就算他有什么诡计也不怕。” 接著,他对青年下令道,“拉曼,你立刻去联繫古尔德,我记得他的人也在这附近。去找到他们,让他们派人来和我们一起拿下那个村子,所有虏获按人头平分。” 第56章 大获全胜 第56章 大获全胜 回到村里后,又过了两天,尼古拉亲自带上將近六十號人从紫藤村出发,沿著与野人首领贾比商量好的路线向北山挺近。 考虑到在正式攻城前,还要给战士们留下休息的时间,因此队伍行进的速度並不算快,直到出发后第二天黄昏时分,才来到北山脚下那条欢快的小溪旁。 命令部队原地宿营之后,尼古拉翻身下马,来到小溪的岸边摘下头盔用冰凉的溪水好好洗了把脸,又使劲往嘴里灌下几口,才感嘆到,“真是舒服!琼恩, 你不要也来洗洗么?” 在一旁穿著索拉格家族祖传鎧甲,骑在马上假扮成临冬城侍卫长的少年,正是刘易的第二个学生,琼恩·雪诺。 琼恩拒绝了尼古拉的好意,“不了,我老师说过,行军途中溪流江河里的生水不能直接饮用,必须煮熟了才能喝。” 尼古拉点点头,没有再劝。 用袖子擦乾净脸上的水,望著正在搭建帐篷点燃篝火的战士们,他忧心性地说到,“你老师的计策能奏效么?” “我也不知道我问过老师,他说如果计谋不起作用的话,大不了他亲自带人攻城。” 让尼古拉带著这只部队来到山里,刘易原本也是这么打算。 那天他拉著尼古拉和罗兰德商议了许久,决定由尼古拉出面设计诱敌,而刘易和罗兰德则留在村里等待敌人自投罗网。 尼古拉带出来的这一批战土,是他在村里的铁桿支持者,和一部分脑子比较清楚,知道“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这个道理的人。 当然罗兰德在组织这些人手的过程中,也出了不少力。 如果尼古拉诱敌失败,这几十个人会立刻转换为针对堡垒的围城部队,等白银之手从村里过来匯合后,就立刻展开攻城。 如果野人既没有留在营地,也没有偷袭紫藤村·那无疑是最好的结果。 只要带著身边这些兄弟们把被遗弃的堡垒彻底拆毁,附近就没有了可供野人们落脚的地方,紫藤村自然就不会被选成骚扰的首选目標。 到了夜色笼罩大地时,为了防备野人们的突袭,早已做好准备的尼古拉要求战士们衣不卸申地休息了一夜。 安安生生过了一晚,第二天准备拔营出发的时候,远方森林里传来一声悠长的狼豪。 “这是白灵的声音,”琼恩立刻找到尼古拉,“我之前交代过它,如果看到人数很多的野人从森林里穿过,就发出信號。” 尼古拉闻言有些纠结,“你的冰原狼可信么?” “我听说过骗人的人,没见过骗人的狼。” 很显然,琼恩对於自己的小狼是否有能力听懂並执行命令,没有一点怀疑。 於是尼古拉向已经准备好继续往北山前进的民兵们下令道,“全体注意,转向回村!” 另一头,在北山山麓与狼林交匯处茂密的森林里,野人头领贾比和古尔德两人正並排走在一起,听到身后远处传来的狼嚎,古尔德有些惊讶,“长城这一边也有冰原狼么?” 贾比就是尼古拉在堡垒大厅里见过的黑髮首领,他不以为意地说到,“谁知道呢,我们能从北面过来,冰原狼自然也能过来。希望这是一个好兆头。” 说罢,他对著身后长长的队伍喊到,“快快,天黑之前必须赶到紫藤村外围!” 在幽暗的森林里,他的身后拖曳著一支五十多人的队伍,其中有提著大斧和木盾的男人,也有举著短矛的女人,都是步伐矫健、经验丰富的掠袭者。 更远处的紫藤村里,刘易静静趴在索拉格堡垒大厅的屋顶上,用一块棕白相间的牛皮盖住自己的身体,全神贯注地看向北山,而此时村里的老人妇女和小孩都已经被安置在了地窖里,躲藏起来。 沿著主干道两边的屋子里,村民们把所有易碎值钱的物件都收了起来,所有愿意参与战斗的壮年男子都拿起了武器,默默等待著战斗的开始。 凯文此时天色已经开始暗了下来,他穿著“光明从者”全副武装地爬上屋顶,给老师递上一个酒囊,“老师,热过的新酒,趁热喝,暖暖身子。” 刘易结果酒囊汨汨饮了几口,感觉酒里的热量涌入四肢百骸,才问到,“下面都准备好了么?” 凯文回答道,“准备好了,除了我们的人,还有二十多个自愿参加战斗的村民,罗兰德大叔把他安置在了我们身后。” 刘易点点头,“好的,你回去后跟罗兰德说一声,让他组织那些志愿者把野人可能逃跑的出口都堵上,这样就行了。 战斗的时候啊,不要让那些勇敢的村民站在我们兄弟前头,免得不小心伤到他们。 还有,白银之手和村里人从来没进行过战阵配合练习,所以提醒康拉德,压好阵脚,千万別让兄弟们被村民乱七八糟的攻击给搅乱了我们的攻击节奏。” “好的,老师。” 凯文转身离开了屋顶,片刻后又爬了回来,“要不我替你一会儿吧。” 刘易不耐地挥挥手,“有空在这里和我磨蹭,不如下去帮著其他人再好好检查一下兄弟们的装备。” 来到紫藤村的几天里,除了组织日常训练之外,他还让伦纳尔领著琼恩在村子里收罗皮革,僱人为没有甲胃的战士们製作护具。 紫藤村的守备官有北山的特许狩猎权,因此动物的皮毛在这里並不稀奇,价格也不高。 刘易了不到两个金龙,就採购到了够装备白银之手所有战土的材料。 由於野人的威胁,村里的女人们不敢下地干活,农活全部落在男人们身上原先男人们操持的一些外快生计没人去干,让他们愁闷了许久。 於是当刘易通过罗兰德向村里下了这二十套衣申的订单后,村里的女人们热情高涨,完成得又好又快。 不到十天时间,白银之手的每一个战士都脱下了从家里穿过来的旧皮袄,换上一套虽然粗糙却看著就很靠谱的新皮甲。 凯文离开之后,刘易一个人趴在屋顶,喝著又酸又甜的新麦酒,望著远处被夕阳映红的雪山草甸,心中十分志志。 计划真的能像自己估算的那般顺利么? 野人敢不敢真的来进攻村子? 尼古拉能不能及时赶回来围堵逃跑的野人? 经过將近一个月训练的白银之手的战士们,是否真的能经受住这一次血与铁的考验? 这些问题在刘易脑子里转了无数次,却始终没有答案。 战爭,把他捏成了一个硬幣拋向空中,只有落回地上时,才知道是扑街还是翻身。 想到这里,刘易不自觉地將手伸向腰后的那支装满心树汁液的药剂瓶,庆幸著:还好,还好,我还有外掛可以用。 当太阳落到西面的群山中,余暉被早起上工的明月驱散,北山脚下的森林里,传来小铃鐺的吼叫声,这是刘易和作为斥候躲在森林高处观察的艾迪约定的信號。 刘易听到之后,立刻扯动手边的绳子,没一会儿名叫基利的白银之手战士来到堡垒下面,用刻意压低的声音问到,“团长,什么事?” “通知所有人,准备战斗!” 此时,就在村子西北面不过三百米的森林里,赶了一天路的野人掠袭队正在两个头领的安排下原地休息,恢復体力。 “父亲,我听到有熊吼叫的声音,要不要派几个人把它打了?” “干完正事再说吧,这会儿不要横生枝节。你去告诉所有人,再休息一会儿,不许生火也不许大声说话。” 一旁的古尔德看著拉曼离开的身影感嘆到,“你有一个不错的的儿子。” 贾比矜持地笑了笑,“过了今晚,你可以有很多个儿子,总有一个能让你满意。” 古尔德闻言露出残忍的笑容,他抓了抓自己的裤襠,握紧了手里的长刀,用乾渴的声音说到,“我的大斧已经饥渴难耐!” 又过了一会儿,见村里亮起了灯火,贾比转身对身后还在休息的掠袭者们下令道,“现在,喝掉水囊里的水,跟我走,不准发出任何声音。” 索拉格堡垒里,刘易在月光的帮助下,看到从森林陆续走出来几个人影,在他们身后,更多的人影隨著他们的脚步走出来。 刘易数了一下,发现人数比艾迪侦察回报的人数要多出一倍,他心里隱隱有些不安,我们对付得了这么多人么? 但此时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立刻从屋顶上爬了下去,向等在院子里的两个战土吩咐道,“归队,准备战斗!通知你们的队长,敌人比预估的多,告诉他们不用担心,按计划执行。” “是,团长。” 两人小跑著往自己的预定位置跑去。而刘易也带上头盔,躲进堡垒大厅,准备给衝进来的野人一个大大的惊喜。 掠袭者安静地穿过田野,俯身贴著村子外围的屋子墙脚藏住身形。 贾比矮著身子来到大门外,轻轻敲响村口大门的门扉,过一会儿他就听到一阵卡啦声响起。 大门拉开,一个獐头鼠目的青年看到他,便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你就是尼克说的客人?快跟我来!” 青年转身向里跑,然后就被贾比用斧头劈在背上瘫倒在地。 “出卖族群的蠢货!” 贾比在青年身上吐了口唾沫,隨即振臂一呼,“兄弟们,这个村子是你们的了!上吧!” 早已急不可待的掠袭者们跟在他身后衝进村庄。 贾比自己带著亲信和古尔德一起向守备官的堡垒衝过去,经验丰富的他知道,路边的这些穷鬼身上没什么油水,守备官的堡垒里才有好东西。 可是他刚衝到守备官堡垒的大门前,大门便缓缓敞开,一支整齐的阵列出现在他面前。 在阵列的最前方,是两个身披全甲的盾手,盾手身后是三只长枪和一根伸出来的枝俱全的小树。 看著两个盾手冰冷的眼神,贾比心中也变冷了起来。 这是一个陷阱。 不过这又怎样呢,只要猎物够大,陷阱也会被踩塌,“弟兄们,杀掉这群懦弱的下跪之人!” 在他的鼓舞下,身后的战士们蜂拥上前。 冲在最前面的战土举起斧头想要凭蛮力撕开这个阵列,却被小树摇晃的枝划到了眼睛,还没等他抬手將枝拨开,突然胸口一阵剧痛,等他奋力张开眼睛时,只看到一支沾血枪头从自己的胸口抽了出去。 而跟在他身后的战士也並没有更好的结局,一扫一扎就倒在了地上。 偶尔有趁乱贴近阵列的勇土,也无法攻破两个重甲刀盾手的防御。 贾比並没有第一时间衝到第一个,作为首领,他更愿意在后面指挥。 至於喜欢带头冲阵的古尔德,此时已经趴在地上,没了呼吸。 死了几个人之后,贾比观察著对面的阵型,高喊道,“白痴么?从两侧突入!” 他隨手抓起一个身边的战士把他推到阵列的侧面。 贾比心里想的是,如果对方要杀掉这个人,那么长枪的枪头必然转向,到时候自己才有机会带人贴身近战。 只要干掉前面这两个重甲战土,后面的那些长枪手就很容易处理。 可惜事与愿违,当他的部下从侧面攻向阵列时,长枪並没有移动,而是从阵列的后方又跳出来一个手持草叉的战土,他用草叉架住袭击者的武器,后面一个弓箭手抬手一箭射中他的面门,接著草叉手便將倒在地上的掠袭者轻鬆叉死。 守备官堡垒的大门並不宽,想要从两侧绕过去从后面攻击,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看著地上躺倒的几具户体,贾比意识到这个陷阱自己恐怕踩不塌了,便回头准备將正在抢劫的眾人集合起来,用人头把他们淹没。 却发现在他们进来的那扇大门处,也站著一支相同的阵列。 “自由民们,我们寧死也绝不向下跪之人求饶!” 贾比首领振臂一呼,野人们本已开始衰竭的士气立刻再次被鼓起,就在这时一发羽箭直直射穿了他的咽喉。 刘易缓缓放下手里的长弓,用雄壮的声音高喊道,“白银之手,重复我的命令,弃刀跪地,降者不杀!” “弃刀跪地,降者不杀!” “弃刀跪地,降者不杀!” 从零零星星,到整齐划一,很快白银之手战士们齐整呼喝便响彻了这座小小的村庄。 战至此时,野人的两个首领都已经被击杀,只有二十个不够勇敢也不够贪婪的人还站在尸骸之间。 见白银之手放缓了攻势,又许下了不杀的承诺,早已习惯弱肉强食的自由民们顺遂地將手里的武器扔下,双膝跪倒在地上。 白银之手的阵列没有散开,在留守的罗兰德的组织下,活著的自由民被一个个牵到村子的广场上用绳子绑起来。 见状刘易终於下达让阵列解散的命令,“把武器和战利品都收集起来!” 在整场战斗中,刘易只出过一次手,而战士们冷静犀利的战斗风格让他甚为满意,他甚至有点惋惜,他准备了许久的圣光术,居然没能派上用场。 凯文摘下头盔,“老师,这些俘虏怎么处理?都杀了么?” “啊,你怎么会这么想。” “啊—我以为你只是骗骗他们。” 完了,看来自己在学生心中的形象已经崩坏得差不多了。 刘易摇摇头,“暂时不用。一会儿我要审问一下他们,沾著血债的找出来杀掉,剩下的人嘛————-凯文,记住,人也是一种资源,不可以浪费。”“ 这时候尼古拉带走的人也已经赶了回来,不过战斗已经结束,他们能做的, 只有帮著清理尸体这一项工作。 看著白银之手战士们滴血的长枪,尼古拉感嘆到,“刘易团长,你的部下们战斗力真是令人印象深刻。” 刘易摇摇头,“这些野人不过是这些拿著武器的平民,不走上真正的战场永远不知道他们是否是合格的战土。”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喧囂,一个一队的战士衝到刘易面前,“团长!托恩胸口被刺了一刀,康拉德队长让我过来请你过去!” 第57章 人前显圣(祝大家国庆快乐)! 第57章 人前显圣(祝大家国庆快乐)! 来求助的战士名叫爱卡,刘易记得他和托恩都来自诺瑞氏族,好像还是堂兄弟关係。 刘易紧跟在他身后,问到,“怎么回事?” 爱卡急切地回答道,“刚才托恩在收集战利品的时候,地上一具户体突然跳起来將他扑倒,抽出匕首插进了他的右胸·—就在那儿!” 托恩遇险的地方就在紫藤村的主干道上,距离广场很近,走过去只了不过两句话的功夫。 刘易快步来到托恩身边,便看到他平躺在地上,胸口插著一支短刀,口鼻冒出血泡,隨著微弱的呼吸起起伏伏。 白银之手的战友们围绕在他的身边,眼神哀伤地注视著受伤的战友。 没有人相信他还能活下来,有性子急的已经在为他祈祷,愿他死后能得到旧日诸神的眷顾,可以回到祖先们的身边。 你这么著急做什么呢? 刘易没有时间和他们废话,推开几个离得太近的战土,蹲下来检查起伤口的情况,发现虽然有皮甲的阻隔,但刀刃仍然有一半陷在托恩的胸口里,便回头问到,“多久了?” 康拉德回答道,“就刚才一会儿的事情。” “凶手呢?” 康拉德抬抬下巴指著刘易身边一具被砍得面目全非的野人户体,说道,“喏,就在你旁边。” 刘易快速警了它一眼,皱眉道,“以后收集战利品由专人负责,收集之后统一分配,具体方案晚点再议,先治好他的伤吧。” 康拉德知道刘易这是准备使用光明法术的意思,眼神里充满了期待,这也是刘易从塞外回来之后,就向军官们透露过的事情。 “老师!” 这时候,凯文突然插嘴道,“要不要把兄弟们都叫过来,一起为托恩祈祷? ” 刘易眼前一亮,这是个好主意。 看著凯文眼神里流露出来的狂热情绪,他不由得感嘆自己怎么就捡到了这么个人才,答应道,“快,把人都聚集过来,再晚就来不及了。” 来不及看我表演了。 凯文立刻转身向剩余几个辗转在尸骸之间掏兜的战士们喊到,“兄弟们,都过来,托恩需要你们的帮助,马上,现在!” 作为刘易的弟子和二队的副队长,琼恩在战土之间也算素有威望,听到他的召唤后,剩余的所有人都聚集过来,將刘易和托恩紧紧围在中间。 连正在指挥村里人搬运户体的罗兰德,尼古拉和紫藤村其他的一些老兵也赶过来围观起来。 见战士们到齐,刘易高声喊到,“托恩受伤了,被野人刺中右胸,现在正站在死亡的门槛上。 他是我们的兄弟,我不能看著他在我面前死去却什么也不做。 无论你是信奉旧神,还是信奉七神,现在都隨我一起向太阳神祈祷,为他出一份力!” 旋即刘易单膝跪下,双手紧握於胸前,高声诵读起讚颂太阳的的祈祷词: “太阳神啊,光辉之主, 晨曦初现,我心祈愿, 感谢您的照耀,驱散黑暗, 带来温暖,赋予生命。 请指引我路,赐我力量, 在困境中前行,勇敢无畏, 愿您光辉,永照我心, 感恩、珍惜,爱与被爱。 礼讚太阳神,恩泽永存!” 刘易每念诵两句祷辞,会停顿一下,狂热粉凯文,就趁著这个空隙高声的重复一遍。 在这种紧迫的关头,兔死狐悲的百银之手战士们,没有人在意心树是什么感受,也隨著凯文一道高声重复起刘易的祷辞。 当祷辞重复了三遍,终於变得整齐而响亮时,刘易猛然提高音量,大喝道,“愿太阳神安舍赐福与这个勇敢的战士!” 接著他用力拔出托恩胸前的匕首,又按住了托恩滋血的伤口,用掉三分之一的法力施展出圣光术。 在眾人响亮祈祷的声音中,一阵明亮的金色光芒凭空出现,笼罩在托恩的身上,照亮了所有围观群眾的脸。 托恩在光芒照耀下,剧烈得颤抖起来,片刻之后,他挣扎著撑起身体,用尽力气咳出几口污血,然后便摩著胸甲上的窟窿,不敢相信地喃喃道,“我好了我的伤口消失了” 见识到这惊人的一幕,所有人都不由自主闭上了嘴。 原本大家都以为刘易只是让他们来给托恩提供临终关怀,没想到大团长还能用神秘的法术救回將死之人,一时全都愣在当场不知所措。 凯文见状连忙单膝跪地,“太阳神啊,这是什么奇蹟!” 接著他再次高声的诵读起祷文,而这一次附和他的战士们的情绪明显饱满了许多,毕竟,下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可能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已经回过神来的托恩,用充满迷茫和感激的眼神看著刘易,激动地说到,“ 团长,我没死,我活过来了!” 刘易拍拍他的肩膀,“好好休息,养好身体,不要辜负了太阳神的恩赐!” 在眾人崇敬的注视中,刘易装作耗尽力气虚脱不止的样子站起身来,跟跪地往守备官堡垒走去一一大厅里有桌椅,他想在那边休息一下。 就当他路过村里广场时,一个双手被绑缚在身后的女自由民,突然站起来向他衝过来,然后就被看守俘虏的本地民兵扑倒。 虽然被摁在地上无法动弹,女自由民依然挣扎著抬起脸,高声喊到,“巫师大人,求求你!救救我的哥哥,我看到你施展法术了!求求你!” 村里的广场就在守备官堡垒的大门前,而托恩遇袭的地方则在穿过村庄的主干道上,两者的距离並不远。 在夜色中,一道突然在夜空中浮现的金色光芒很难不引人注目。 刘易停下脚步,问到,“你的哥哥?他怎么了?” 女自由民嘶声力竭地央求道,“他的肚子被刺穿了,求求你,救救他,求求你!” 看守俘虏的守卫,是尼古拉从村外带回来的生力军。 见到这边有状况,他担心出事便跟了过来,正好看到这一幕,便立刻劝阻道,“刘易团长,这些野人都是杀人犯、强姦犯,他们—————-不配得到太阳神的恩赐。” 尼古拉似乎不愿意看到俘虏得到刘易的治疗。 不过刘易心里对这二十来个自由民俘虏的安排,已经做了打算。 如果能趁这个机会,用光明法术消减他们心中的抗拒心理,无疑是一件好事。 於是刘易没理会尼古拉的劝諫,转向被捆住手脚蹲在地上的俘虏们,问到,“你们谁是这个女人的哥哥!?” 一个头髮枯黄,面容消瘦的男人抬起头,“是我—.头领—” 他的脸色苍白,身形扭曲,显然是在忍耐著某种巨大的痛苦。 刘易走到他身前,按住伤者的头顶,圣光凝聚在他手上匯聚,厉喝道,“向太阳神懺悔你的罪孽吧!” “懺悔”,是烈日行者的一个控制技能,可以强迫敌方目標进入冥想状態, 使其瘫痪一段时间(如1分钟)。 在此期间,目標无法进行攻击或移动。 以上是这个技能在游戏里的描述,在维斯特洛,这个技能將以什么样的形式发挥作用,刘易本人也十分期待。 技能放出,自由民心神恍惚,虚弱地回应道,“罪行——” 他的眼里渐渐蓄满泪水,“我小时候偷吃了家里最后一点存粮,为了养活家人,我的父亲被迫在大雪里出门打猎,最后被人发现冻死在雪原上还有·—.” 刘易皱皱眉头,效果似乎有点太好了,他没时间听故事,便赶紧打断道,“翻越长城之后呢?” “翻越长城之后?没有·—我还没来得及参与掠袭,就被古尔德头领带到这里来了。” 这时候,白银之手的战土们看到这边的动静,又跟了过来,甚至连虚弱的托恩都被爱卡架著手臂,混在人群中间。 “琼恩,去把他身上的衣服扒下来,看看是伤在了哪里?” “是,老师。” 得到命令后,琼恩上前將男子按倒在地上,扒开他的衣服,发现他的肚子上有一个被长剑刺穿的洞。 “老师,这好像是被我刺的———”凯文举手说到。 “没关係。” 刘易走上前,双手按在那人的肚子上,对广场里其他或瑟缩或对著他怒目而视的俘虏们说到,“如果你们希望自己的同伴活下去,就跟著我一起祷告吧。” 接著刘易再次念诵起祷文。 白银之手的战士们,见状立刻附和著高声念诵,而俘虏们却不是很配合,没有一个人开口。 见俘虏们如此顽固,刘易失望地扫视他们的脸,“所以,这就是骄傲的自由民么?骄傲到寧愿看著同伴痛苦死去,也不愿意张张高贵的嘴,为他的性命祈祷?” 闻言,向刘易求援的女自由民带著哭腔向俘虏里的一个棕色大鬍子求助道,“雷利邇,求求你们,你不记得你快饿死的时候,是我哥哥把自己的食物分享给你么?” 接著她又对另一个瘦弱的青年喝问到,“拉斯,別忘了是谁从古尔德手里保下了你的命,难道你也忘了么?” 被她质问的棕色大鬍子迟疑了片刻,高喊道,“莫尔斯,我不欠你的了!” 旋即他粗豪的声线也加入到了百银之手战士们整齐的祈祷中。 渐渐地,俘虏们一个个加入其中,直到所有俘虏都开始向跟著向太阳神祈祷后,刘易再一次施放了圣光术,光芒绽放,甚至盖过了广场四周啪作响的火把。 自由民莫尔斯要紧牙关,弯起脖子,目不转睛地看著自己的伤口在刘易的法术下快速痊癒,一时间神情恍惚,“如果,如果丽娜在这里———” 丽娜是谁? 刘易不知道,也不是很在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往,有无法释然的遗憾,人只能往前看。 见到眾人还沉浸在同声祈祷的庄重氛围中不可自拔,刘易悄悄站起来,继续装作虚脱的样子,步履蟎珊地向堡垒大厅走去。 一直游离在围观人群外的琼恩见状走过来,將刘易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 老师,我扶你进去· 进到堡垒的大厅里,里面空无一人, 刘易拿出腰后的水晶罐子,拧开软木塞抿了几口,熬过了那剧烈的苦涩后, 感受著法力盈满的充实感,轻鬆地问到,“琼恩,你是第一次见到我使用光明法术吧?” “是的,老师。我之前只是从班杨叔叔那里听说你用一种神奇的法术救了他的性命,但是没有想到居然会这么————不可思议。” “说实话,我也没想到也许是这块大陆的人民失去光明的照耀太久了。” 沉默了片刻,刘易问到,“琼恩,我总觉得你和我,和其他战友之间有些隔闔。能把你的想法说给我听听么?” 琼恩瞪圆了眼睛,慌乱地辩解道,“没有,老师,我没什么想法!” 刘易轻笑一下,仰头看向大厅乌黑的横樑,说道,“你是不是觉得,你被你的父亲拋弃,扔到了整个七国堆放垃圾的长城上,然后又被你的叔叔拋弃,扔到了我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神棍身边。” 琼恩沉默下来,没有承认,但也没有否认。 良久之后,他用乾涩的声音问到,“老师,我是不是个多余的人?我从来没有感觉到有谁需要我。 也许我就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刘易摇摇头,“我不知道维斯特洛这边的传统如何,但是在我的家乡,没有一个人是生来就是多余的。 人无法选择自己是否要被生下来,这是父母的选择。 一个哇哇乱哭,只知道要奶喝要抱抱的小孩能懂什么呢,又应该承担什么? 所以人也没有什么天然的罪孽,如果有,那也是他父母的罪孽。” 琼恩有些激动,“可我还是一个私生子!” “私生子?你现在就把名字里的『雪诺”拿掉,谁知道你是私生子,在这个队伍里,谁又在乎你是不是私生子? 那些因为你是私生子就歧视你的白痴,你真的有必要去在意他们的想法么? 琼恩,你是什么人,是不是多余的,是不是被人需要,是由你自己的行为决定的,而不是生你的人为你决定的。 这就是太阳神教诲里的『自由”的真意。” 停顿了片刻,刘易幽幽说起一个故事,“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家乡一位叫做朱利安·戴蒙德的伟大君主的故事?他是光明帝国的建立者·—“ 接著他便把朱元璋建立大明的故事简单说了一下,“琼恩,哪怕是一个私生子,不也比一个被迫成为修土,托钵乞討,连父母都没有地方安葬的平民尊贵么? 朱利安大帝终其一生,没有遮掩过穷困的过去,而他依然被整个国家视为那个时代最伟大的英雄,歷史上最伟大的君主之一。” “琼恩,好好想想你自己想当一个什么人。下次再组建新的小队,你下去做副队长吧,和真正的平民一起生活,看看与他们经歷的苦难相比,你曾经的生活究竟如何。” ”—明白了,老师。” 在无伤剿灭来袭的野人山匪后,对於紫藤村的民眾来说,白银之手不再是一群带著武器隨时可能翻脸劫掠的陌生人,而是一群友善且强大的的朋友。 在战斗结束的第二天夜里,紫藤村为这次胜利组织了一次盛大的宴会。 原本尼古拉和罗兰德等人,只是打算宴请刘易、艾迪等儿名白银之手的军官,但是在刘易的坚持下,尼古拉降低了餐食標准,將守备官堡垒大厅里的小范围聚会改成了在广场上的大型篝火晚会。 当消息发布出去后,村民们热情高涨,等到晚上广场上的篝火被点燃的一刻,紫藤村的男女老少们纷纷穿上最好的一身衣服,来到广场,和白银之手的战土们一起围绕看篝火喝酒吃肉,载歌载舞。 等宴会来到最高潮时,盖格老头在女儿安雅的扶下,步履蟎珊地走到刘易身前。 等到篝火边上所有人安静下来后,盖格守备官向刘易说道,“刘易团长,虽然我已经老眼昏,但是这十几天来,你为我们村子所做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当罗兰德在避冬镇求援,却无一人愿意伸出援手时,你慷慨地回应了我们的请求,帮助我们绞杀了这群可憎的野人,这让我非常感激。 这是罗兰德代表我向你承诺的酬劳。” 老头从身边的尼古拉手上接过一个盘子递给刘易,盘子里放著十个金龙。 然后又从另一个刘易不认识的少年手里接过一柄长弓递到刘易手里,“这柄长弓是瑞卡德公爵生前赐予我的某次比武大赛的奖品,我把它转赠给你,希望未来你能用它继续保护我们北境的人民。” 盖格老头今天意识出奇的清晰,刘易的视线越过他的肩头落在尼古拉脸上。 尼古拉微笑著向他点了个头,刘易心知他们爷俩的心结也在这一次战斗中被打开。 为了再推尼古拉一把,刘易接过长弓,高声喊到,“这一次的战斗,不仅仅是白银之手的功劳,也是因为紫藤村的父老们给予我们的信任。 是在座各位的全力配合,才让敌人如此轻易地被骗到陷阱之中。 在这个过程里,我要特別感谢尼古拉·詹金斯先生,如果不是他主动涉险, 孤身前往野人的营地,向对方传达了错误的情报,我们不可能以如此小的代价贏得胜利,让我们为尼古拉·詹金斯的勇气欢呼吧!尼古拉,尼古拉!” 刘易带头呼喊尼古拉的名字,白银之手的战士们隨即跟上,接著便是尼古拉在村里的支持者,到最后,所有参加篝火宴会的人都呼喊起了他的名字。 在热烈的气氛和胜利的喜悦中,篝火晚会拉下了帷幕。 到了第二天清晨,刘易让部下们准备好行装,整装来到紫藤村外。 此时,在战斗中死去的三十多名野人掠袭者已经被村民们挖坑掩埋,剩余二十多个活下来却被饿了两天的俘虏们,也被拦著手腕押送到村外的农田边上。 刘易让俘虏们站成两排,接著又从里面抓出两个已经確认犯下不可饶恕罪行的掠袭者,让他们面朝所有人低头跪下。 其中一个是守夜人的背誓者,名叫阿什利,是首领贾比的顾问,出了不少坏主意。 还有一个,是个喜欢虐杀幼童的变態,刘易甚至不屑记住他的名字。 宣告了这两人的罪状后,“砍头者”凯文·特纳再次上线,用刘易为他打造的长剑“艾莉”斩下了犯人的头颅。 刘易將这两颗挣的头颅踢到的俘虏们身前,说到,“他们俩的死,是因为他们犯下了太阳神眼中的必死之罪。 而你们,既然太阳神让你们活了下来,我也不想轻易再杀掉你们。 但是也不可能放了你们,任由你们离开这里,然后在未来的某一天再次聚集起来危害北境的人民。 所以我给你们一个机会,跟隨我,加入白银之手成为一名辅兵,为我无偿服务三年。 三年里,我为你们提供食物和安全,如果你们工作勤奋我还会给你们一些额外的零钱。 三年之后,我將放你们自由,你们可以继续留在白银之手成为领取薪酬的佣兵,也可以选择放下武器,然后回到你们在塞外的家园。” 接著,他又往地上扔了一把剑,“如果你们不愿意跟隨我,那就给你们一个机会,把前天夜里没结束的战斗继续下去。 只要你捡起地上的剑並且杀死我,我就让我的部下放了你。” 看著俘虏们跃跃欲试的神情,刘易又补充道,“当然,如果你们输了,就得去和刚才那两人作伴。” 这时候一个脑子动的快的野人高声问到,“可是你只有一条命,我们却还有二十个人!” 白银之手的战士们听到这句话后鬨笑起来,有心地好的忍不住提醒道,“我们团长一个人可以打我们十几个人,剩下没打过的人,是因为根本没敢上场,好好掂量一下你们自己吧。” 俘虏们互相传递著眼神,刘易耳边似乎响起了密集的电流声,但是直到最后,也没有人敢站出来挑战刘易。 反而是那个被刘易亲手救回来,名叫莫尔斯的自由民,开口问到,“光明的使者,追隨你,可以聆听太阳神的教诲么?” 看著他诚挚而狂热的眼神,刘易缓缓点头,“在太阳神眼中,无论是自由民还是北境人、南方人,甚至是狭海对面的人,都是他的孩子,並无区別。” 自由民双手锤击自己的胸口,高声说道,“我莱特利福氏族的莫尔斯愿意追隨你!” 第58章 战场救护队 第58章 战场救护队 有莫尔斯带头站了出来,隨后,其他自由民也纷纷表示愿意追隨刘易,加入白银之手。 在长城外的苦寒之地,换首领是常有的事。 自由民的“自由”主要体现在他们能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首领,而不像长城以南的平民,从娘胎里出来就得向当地的领主效忠,终生不得改易。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自由民们很难被组织起来形成强大的力量,以至於数千年来都没能攻破长城,到南方放牧。 但这也让自由民们受到的阶级压迫相对南方的平民轻很多。 最重要的是,刘易並没有像传说中的南方领主那样要求他们下跪效忠,也没有让他们向旧神或太阳神发誓,只是用羊皮纸写了份合约,並用阿什利的颈血盖了个血指纹作为印记。 这样一来,他们的生活其实和在塞外时並没有太大区別。 於是当白银之手正式离开紫藤村时,团队里已经增加了二十三个新人。 对自由民来说,他们只是失去了三年的自由,但对刘易来说,需要考虑的问题就多了。 白银之手原本就才成立不到两个月,全部成员加起来也只有二十四个人。 这一波扩招,让成员数量猛然增加了一倍。 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新老成员的关係,团队很可能会分崩离析。 如果把自由民们单独编组,让他们自我管理,会减少很多管理上的难度,可刘易並不愿意这样做。 刘易是真心希望將这些自由民吸收成为自银之手的一部分,而不只是形式上加入他的佣兵团。 因为他们如果不能真正融入,刘易就无法安心地让他们拿起武器为自己征战。 末了,就只能在某次战斗中,当做一次性炮灰使用,而不能加强白银之手的战斗力。 为了彻底消化这些新成员,刘易在自由民们正式加入白银之手的当天晚上,召开了一次全体会议,邀请了包括全体军官、山林氏族战士和自由民的所有成员参加。 在这次会议上,刘易对佣兵团的人事安排进行了重新调整。 康拉德卸任了一队队长的职务,转而成为专职副团长,继续负责战士们的训练,並在刘易无法履行指挥职责时,代理指挥。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一队副队长维塔里则任为一队队长,新的副队长由一队战士基利接任。 二队队长菲博特留任,但副队长凯文卸任,由琼恩·雪诺接任。 此外,刘易还决定成立战斗三队,由凯文担任队长,副队长则由战士凯因担任。 为了平衡战斗力,刘易从一队和二队中挑选了一些战士加入三队,而空出来的位置则由新来的自由民进行补充。 提升战斗力,可以通过加强训练和发放装备来进行,但团结的氛围和战士之间的深厚情谊却需要时间的积淀。这样的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一队和二队的战斗力,但却成功地將自由民和山林氏族的人混合在了一起,有助於他们的融合。 为了防止类似战士托恩因收集战利品而受伤的惨剧重演,刘易在每个战斗小队中都增设了一个“伙夫”的岗位,专门负责战利品的收集以及其他勤务工作。 经过这番整编,三个“天鹅阵”小队各自拥有了十一人的编制,总共三十三人。 此时,白银之手总人数已达四十七人,除了三个战斗小队,还剩下十四个人。 在完成主力步兵的整编后,刘易又正式组建了斥候小队,由艾迪率领,编制为五人。 艾迪从剩下的战士中挑选了五个擅长骑马、射箭且头脑灵活的战士加入斥候小队。 康拉德的妻弟胡安在加入白银之手后,一直未能在战斗领域展现出特別的天赋,所以儘管他也是刘易的老部下,之前却没能担任军官职位。 不过,他在转行当佣兵之前,曾跟隨村里的木匠师傅学过几年手艺,虽然未能出师,但已掌握了大部分技术。 因此,刘易將他从战斗序列中调出,单独成立了一个工匠小队,並任命他为队长,负责整个白银之手中各种器具的维修和补充工作。 於是胡安也挑选了两个手脚灵活的战士加入了自己的工匠小队。 最后,刘易自己则挑选了一个记性好、口齿清晰的战士接替琼恩担任传令兵。 然而,在安排完这些岗位后,还剩下六个人没有被分配任务。 这並非刘易不愿安排,而是实在找不到合適的岗位给他们。 剩下的这六个人,是塞外的矛妇。 矛妇,这个称呼指的是野人中那些身为战士的女人,她们选择將生命献给手中的长矛,拒绝了传统上女人依附於男人的命运,而是依靠长矛为自己贏得生存所需的资源。 能够在野人掠袭队中作为矛妇占据一席之地的女性,无疑具备出色的战斗能力,同时,能在与白银之手的战斗中倖存下来,也显示出她们拥有足够的智慧。 然而,遗憾的是,刘易手下的军官们都是来自长城南面的平民,他们难以理解“拿著矛战斗” 的女人的价值。 因此在挑选人员时,没有一个矛妇被选中。当刘易完成所有人员调整后,这六个女人发现自己竟然无处可去,於是开始不满地私下议论起来。 作为白银之手的新成员,她们与新上任的军官们並不熟悉,无法直接沟通;而原本相熟的自由民战士,自己也只是普通士兵,无法为她们出头。 在这几个姑娘中,只有玛莎,那个曾经拦住刘易求他救救自己哥哥的女孩,和大团长有过一面之缘。 因此,在全体会议结束后,矛妇们推举玛莎为代表,来到刘易的帐篷,请求加入战斗序列,或者至少允许她们单独成立一支战斗小队队。 看著眼前这个既有些胆怯又非常倔强的女孩,刘易感到有些为难。 刘易並没有性別歧视的观念,他深知在自己的家乡歷史上,女性同样能成为杰出的领导者,而且,矛妇们確实是优秀的战士。 但从实际情况出发,刘易的部队风格是强调集体力量,削弱个人战斗能力对战斗效果的影响。 未来的装备和战术设计,都將是基於男性的体型和力量。 因此,儘管这六个姑娘作为矛妇的战斗力再强,也很难融入现有的部队体系中。 更何况男女混杂在一起同吃同住可能带来的作风问题,也会大大影响部队的战斗力。 刘易试图向玛莎解释这些难题,但玛莎没有理解,也並不在意这些。 她坚定地表示:“团长,装备我们可以自己製作,你说的战术我们也能自己研究,但是你不能不让我们上战场! 既然你同意我们加入白银之手,那我们就是战士,而不是被你庇护的玩偶!我们要战斗!” 刘易挠挠头,思考了一会儿后问道:“你们几个既然自称战斗嫻熟,那是不是意味著你们力气很大?” “当然!起码比普通的女人强!”玛莎自信地回答。 刘易一拍手,高兴地说,“那太好了!如果你们想要战斗,我就给你们战斗的机会。不过,不是所有的战斗都发生在刀剑相击的瞬间。” 他接著提出,“我会为你们成立一个新的编制,叫做战场救护小队。” 玛莎眼中满是疑惑,“战场救护,什么意思?” 刘易解释道,“战场救护,就是把受伤的战士从战场上救下来,让他们活下去。 虽然在紫藤村的战斗中,我的战士无一伤亡,但这种情况不可能永远持续。 未来,白银之手难免会被捲入更复杂、更庞大的战斗中,死伤在所难免。 就算我有召唤太阳神神恩的能力,也必须等到战斗结束,周围环境安定下来后,才能为受伤的战士们提供治疗。 因此,我需要有一帮细心且勇敢的人,在血腥残酷的战场上,对战士的伤势进行紧急处理,並將受伤的战士搬运到前线之外,至少確保在我抽出空之前保住他们的性命。 这支战场救护队的成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战场自保能力,以免让我的战士们在战斗时还要分心照顾他们。” 这次轮到玛莎感到困惑了,她挠了挠头说:“照料伤患么?我们確实也经常做,但这怎么能算是战斗呢?” 刘易惊讶地回答道:“这怎么就不算是战斗了? 你哥哥莫尔斯和其他战士们战斗的对象是会死的凡人,而战场救护队要战胜的可是永生的死神,这是一场更加伟大也更加艰难的战斗。 在我的家乡,那些奔走於残酷战场上寻找伤员,为他们带来生的希望的女兵,被称作瓦尔基里,『安舍的女武神”。” 听到“安舍的女武神”这个称號,玛莎想起了那一天笼罩在她哥哥身上的金色光辉。 她觉得刘易的话也有道理,毕竟刘易是用光明法术救回了两个將死之人的大巫师。 既然他说是女武神,那肯定就是女武神。 於是,玛莎说道,“我会回去跟大家商量一下的。那么,战场救护队到底要做些什么呢?” 这个问题真的问到了刘易的知识盲区, 在地球上,医疗技术是一门复杂且涉及诸多领域的学科,不是隨便看几本小说就能掌握的。 刘易甚至从来没有读过任何医学领域的书籍,因为他也看不懂,觉得没必要浪费时间。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可参考的经验,那就只有他看过的那部叫做《钢锯岭》的美国电影了。 在那部电影中,战场救护的场景给他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找到伤者,然后给他们注射一针mafe i 。 “可是在这个世界,哪里去找mafei呢?” 刘易心中暗自思量,但並未直接说出。 他转而对玛莎说:“嗯--战场救护大概就是找到受伤的战土,帮他止血,清洗伤口之类的吧。 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就把这个作为一个议题交给你们吧。在我们回到避冬镇之前,你们整理一个操作流程出来,到时候讲给我听。如果你们讲的不好,以后就只能专职给其他小队的人洗衣服做饭了。 要记住,我不会放你们走,也不会白养著你们。” 玛莎咬紧嘴唇,答应道:“我回去之后会说服姐妹们接受你的要求。” 说完,她便退出了帐篷。 打发走了予妇,刘易总算鬆了口气。 现在的白银之手,已经有了一个真正军团的骨架。 后续人员再补充进来时,只要將现有人员中表现出色的士兵提拔成军官,即可快速扩大部队规模。 然而,军官越多,刘易要支付的薪酬也就越多。 自成立白银之手以来,他已经支出了差不多三十个金龙,而收益只有十五个金龙,亏损达到了五十点。 幸好他手里还有些积蓄,但还不能放鬆警惕。刘易准备回去之后看看能不能再接到一些大活儿,以弥补亏损。 更重要的是,现在有了这些嫡系部队作为后盾,他可以把一些更挣钱的点子拿出来实施,而不用担心会被人轻易夺走。 这些部队也將成为他实现更大抱负的坚实基础。 猛一口吃下二十几个自由民,刘易心里多少还是担心会出现消化不良的问题。 为了避免这些新成员在回到避冬镇后因不適应环境和队友而引发事端,刘易在回程的路上刻意降低了行军速度。 基本上是从清晨日出时开始行军,到日上中天就停下来,进行整合训练。 为了防备可能出现的老兵欺负新兵、山林氏族抱团欺负自由民等恶劣情况,刘易每到餐点都会隨机挑选一只小队蹭饭,以此弹压不良风气。 然而,他很快发现,新人和旧人的融合速度远比他想像的要快得多。 经过细细思量,並单独召见维塔里和菲博特等军官进行交谈后,刘易终於找到了原因。 原来,艾迪为刘易招募的是狼林里的山林氏族,而刘易自己招募的则是塞外的自由民。 儘管这两个群体生活在不同的地域,但他们实际上有著非常多的相似之处: 首先,他们都生活在生存资源极度匱乏的地区; 其次,他们都游离在北境之王统治秩序的边缘,至少是未被完全纳入其统治体系內的族群: 再者,他们都是先民的后裔,拥有相同的信仰和极为相似的语言。 如果硬要区分的话,他们之间的差別大概就像四川人和重庆人之间的区別一样细微。 当他们加入白银之手后,每天都能吃到一小块肉、喝到热汤,还有能吃到饱的硬麵包,这样的生活远胜过在各自家乡时的朝不保夕,让他们感到非常满意。 作为一名战土,能够加入白银之手,享受团长刘易用神奇法术为他们治疗伤势的待遇,意味著只要在战场上不被敌人立刻杀死,基本上就能活下来, 这样的去处,还有比这更好的吗?因此,大家都很珍惜这个机会。 在这个过程中,刘易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他的大弟子凯文不知何时已经替代了伦纳尔,成为了晚餐之后、睡觉之前这段休閒时光里,最受欢迎的人。 自从被任命为三队队长后,凯文终於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训练队伍,因此他便抽空將自己从刘易那里学到的“安舍信仰教义”转述给小队的成员。 其他小队听说之后,也对安舍信仰教义產生了兴趣,纷纷前来旁听。 要知道,北方人信仰的是旧神,但旧神並不是先民们真正的民族信仰。 所有先民的后裔都知道,旧神原本是森林之子的神明,是先民与森林之子盟约之后才全族改信的。 旧神没有神职人员、没有系统的教义、没有严密的仪式,是一种非常原始的信仰,甚至不能称之为宗教。 而旧神信仰之所以能在北境坚持这么多年,完全是因为包括北境之王在內的所有北境贵族为了保持民族自我身份认同、维持对领地民眾的控制,而在政治上对安达尔人信仰的七神进行排斥的结果。 当安舍信仰崇尚自由、平等、博爱的教义伴隨著亲眼见到的神跡出现在眼前时,山林氏族和自由民们对旧日诸神的信仰便开始动摇起来。 在白银之手內部推广安舍信仰一直是刘易的目標之一。 然而,他担心自己亲自布道会涉及过多普通战士难以理解的內容,因此没有从凯文手中接过这个任务亲自登场。 每天夜里,凯文向战士们布道完毕后,刘易都会与他一起復盘每次布道的得失,並为他解答战土们提出的、凯文无法解答的问题。 为了吸引更多的战士参与,刘易甚至自己掏钱,对资源分配进行了倾斜: 每个参与凯文布道的战士都会在布道会上得到一些额外的食物,比如多拿一块肉乾或多喝一口麦酒。 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山林氏族的老兵还是新加入的自由民新兵,都在日復一日的潜移默化中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一一他们不仅是白银之手的战士,更是太阳神的战士。 这样的身份认同不仅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也为安舍信仰在白银之手的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59章 拉开战爭的帷幕 第59章 拉开战爭的帷幕 信仰的重建和巩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刘易对此並不急於一时。 从紫藤村到避冬镇,去的时候刘易一行人用了十三天,而回的时候则了將近一个月的时间。 在这漫长的一个月里,自由民们也渐渐熟悉了白银之手的生活。 刘易在平时是个隨和的头领,但一旦开始训练,就会变得非常严格。这对於散漫惯了的自由民们来说,確实有些难以接受。然而,不接受也得接受,否则就会面临全队集体被罚的境地。二队甚至因此闹出了一个恶劣事件:一名自由民战士在半夜睡觉时被队友集体群殴。 幸运的是,参与围殴的人中也有自由民战土,这使得事件没有进一步恶化。最终,二队队长菲博特和琼恩·雪诺被罚站了一整天,其他战士则被扣了五天的肉类食物。而被殴打的战士则享受了一次圣光闪现的治疗,伤势得以恢復。 自此之后,自由民对抗训练的事情就彻底消失了。这並不是因为自由民们突然想通了训练是为了让自己在战场上更强大这个道理,而是因为几位队长发现,刘易团长自己从来不对属下进行体罚,最多只是罚站或罚蹲。对於参与斗殴的战士,也只是罚餐了事。 这就意味著,只要愿意付出相应代价,並且不把犯错的属下打死,就能依靠团长的神奇法术把人救回来,且不会留下后遗症。队长们体罚属下的成本和自由民对抗训练的成本完全不相称,因此目然就没有目由民再敢闹事了。 当所有人都把心思在认真训练之后,训练的整体效果就好了很多。 当刘易带著队伍回到避冬镇城南的临时营地时,不熟悉白银之手的人,已经很难再分出谁是自由民,而谁又来自山林氏族。 在离开避冬镇前往紫藤村之前,刘易曾经得到罗柏少城主的允许,可以在小河边建立营地。 因此刘易便把营造营地的事情交给康拉德和胡安兄弟俩,自己则和伦纳尔回到铁匠小院,一来是看看约翰最近一个人在院子里坚守过得怎么样,二来是准备在城里转转,看看有什么新的情况。 当刘易推门进到小院里的时候,便看到约翰一个人沉默地在院子里倒腾木匠活儿。 “约翰修士,別来无恙啊?” 约翰抬头看到是刘易和伦纳尔,隨即大喜道,“啊,感谢七神的你们可算回来了。” “我亲爱的兄弟。” 伦纳尔一把抱住约翰,“我可想死你,和你给我做的那张床了。大屋里有人么?我现在就想进去睡一会儿。” 由於人员激增,白银之手原本准备的帐篷不够用,虽然也在紫藤村补充了几顶,但还是得好几个人挤一顶帐篷,导致最近伦纳尔休息的都不是很好。 约翰苦笑一下,“去吧去吧,我保证不会有人打扰你休息。” “怎么,最近都没人来礼拜么?” “哎,”约翰嘆一口气,“最近我是越来越閒了。” “七八天前,马尔文,就是经常来我这里的一个兄弟,是个鞋匠。他削木头的时候不小心把大腿內侧的血管刺破了。 他的家人把他送到我这里来,我给他包扎了伤口,然后为他祈祷了一整夜,最后马尔文还是失血太多死掉了——“ 约翰摇摇头,苦涩地说到,“他的女儿,一个十岁的小姑娘问我,她爸爸是七神的信徒,经常来这里向七神祈祷,为什么七个神明一个也不愿意救他?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也不知道要怎么跟她解释,说我是侍奉铁匠的修士,並不擅长为人疗伤马尔文死后,被安葬在城外的公共墓地,他的家人没有邀请我去主持葬礼,也没有人再来圣堂礼拜了。” 三人沉默了一会儿,约翰问到,“刘易,如果当时你还在这里,是不是就可以向你的太阳神祈求神恩,治好他的伤势?” 刘易点点头,又摇摇头,“约翰,我家乡有句古话,叫做人各有命。” 约翰沉声道,“在避冬镇呆了这么几个月,我也见识到了很多不一样的风景。来这里时,我的目的是为七神放牧迷途的羔羊,但是在避冬镇呆了这么久,我想,这边的羔羊似乎並不需要我的放牧。 我还留在这里,一是帮你们看家,二是想要当面给你们道別,我准备回南方去了。” 约翰是一个很虔诚的修士,也是个心地很好的人,相处这么久,刘易已经把他当作自己的兄弟。 见对方如此意兴阑珊的样子,刘易十分不忍,也不愿意让对方就这么离开, 於是刘易问到,“那你的盘缠够么?我记得你好像没什么钱。” “之前冰蜘蛛还在的时候,来向七神供奉的人不少,我手里多少还剩了几个银鹿。这两天我也接了点修补家具的活儿,等干完这几个订单,就可以出发了。 路上要是不够,再像以前一样帮人修补些零碎,也能熬过去。” 听到这里,刘易一挥手,“穷家富路,从这里回南方,这么远的路程,你手里那点钱哪里够。 我知道你不愿意白收我的钱,这样吧,你来帮我个忙,事情干完之后,你的路费我包了。” 约翰想了想,毕竟朋友一场,互相帮衬也是应该的,於是便问到,“什么事情?” “之前罗柏少城主同意我在之前打铁的那个河边建一座营地,我正委託康拉德和胡安他们在处理。 但是胡安是个没出师的学徒,康拉德更是完全没有干过未匠活儿,北境的冬季又这么冷,我担心他们建的营地不好。你帮我去盯著点如何,就几间营房,不了多少时间。” 约翰点点头,“那行,我非得给你把营房修成堡垒不可。” “那不行,能住人就行了,我可不想哪天一起床就看见罗柏少城主带兵把我的营地围了。” 开玩笑,在別人居城附近修堡垒,是嫌自己过得太轻鬆了? 和约翰谈妥之后,刘易继续说到,“那明天上午你就带著工具过去吧,我和伦纳尔还有別的事情要忙。” 伦纳尔指著自己的鼻子,“啊?我也有事要忙?” “不然呢?”刘易挑挑眉毛,“明天跟我去一趟狼吻酒馆,我把狼吻酒馆的老板哈沃德介绍给你认识,以后和他联繫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伦纳尔思量一下,“酒馆———·酒馆我熟,交给我吧。”“ 第二天一早,刘易带著伦纳尔来到狼吻酒馆,推门进去。 “早上好,哈沃德老哥。” 哈沃德抬起头,见到是刘易,便笑著问到,“嗯?紫藤村的任务完成了?” “是的,剿灭了一支野人掠袭队,没多少时间。这是你的那一份,数数吧。” 刘易掏出一个金龙和十五个银月,一个个地排在吧檯上。 哈沃德拉开吧檯下的抽屉,也没有数,隨便扒拉了一下,就把它们扔进了抽屉里。 “野人掠袭队·—可不好对付。前段时间,有几个野人溜到临冬城的猎人门那边,差点把布兰少爷伤著,这两年也不知道为什么,野人们特別活跃。” 刘易有些心虚地点点头,“谁说不是呢。后来呢?那几个野人都被罗柏杀了么?” “听说留了一个下来当僕人。” “哦——挺好。” 刘易跳过野人的话题,“对了,跟你介绍下,这是我的联络官,吟游诗人伦纳尔。他以后会负责在这里和你联络。” “联络官?还设了这种职务,看来你野心不小啊。” “还好,这次任务完成之后,又招募了二十来个人。现在我的部队有四十几个人了,怎样,哈沃德老哥,介绍点大生意给我唄。” “大生意,呵——”突然间哈沃德眼神一变,“大生意——也不是没有,而是快有了。” 刘易心中一突,说不清是恐惧还是兴奋,“怎么回事?” 哈沃德不满地用手指点点桌面,“怎么,干坐著不喝酒,怎么聊天?” “哦,我要一杯黑麦酒。你呢?”刘易问向伦纳尔。 “我嘛,有新酿的苹果酒的话,给我一杯就好。” 哈沃德收了钱,端上酒,看著他们俩端起来各自喝了一口,才压低声音说到,“我在临冬城里的朋友告诉我,凯特琳夫人在河间地把兰尼斯特家的矮子给绑了。 作为报復,弒君者杀了好几个艾德公爵的侍卫,还弄断了公爵的一条腿——少城主正准备召集封臣去討回公道。” 听到这个消息,刘易的心情很沉重。 大贵族的私怨,很容易引发两个国度的战爭,哪怕是在地球上,这样的例子也是不绝於史,“少城主准备动员到什么程度?” 哈沃德听到动员这个词,有些迷茫,“动员,什么叫动员?” “就是说,会召集哪些人。只是贵族领主和他们的常备部队,还是所有的北境当过兵的男人, 还是所有十五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成年人?” “十五岁以上六十以下的成年人——-天吶,你是在怎样的一个地狱里长这么大的。”” 是呀,现在那边还有人往天上扔无人机玩呢。 感嘆一句之后,哈沃德摇头否认道,“没你想得这么夸张,据说只是召集了各家领主过来议事,还没决定出兵的规模。 不过如果事態有变化,隨时会转换成真正的战爭。 所以你如果想赶这一波行情的话,不如安心等一等。 你手上的不都是刚招募的新兵么? 正好我手里也没有值得四十个人出场的战斗任务,你不如趁这个时间再把部队好好整肃一下, 把装备弄好一点。 如果你手里有钱的话,不妨再招募一些人。毕竟贵族老爷们僱佣士兵,是按人数算钱的。” “谢谢你,”刘易额外拿出一个银鹿放到桌面,住划给哈沃德,“你告诉我的这些信息非常重要。 具体该怎么做,我得回去和兄第们商量一下。” “当然。” 哈沃德並不跟刘易客气,把钱划到抽屉里之后就转头问向伦纳尔,“小子,你叫伦纳尔是吧? 你会不——” 哈沃德跟伦纳尔两人在一旁商议让他在酒馆里兼职唱歌的事情,刘易並不关心,他心里想的是,预言里南方的战爭终於要开启了。 北方的威胁已经被他和班杨·史塔克一起確认,南方战乱將起的消息也从哈沃德口中得知。 现在刘易面临选择,是南下加入人类王国之间的內斗,还是留在北境防卫可能出现的异鬼南侵,这之间的选择,让他觉得两难。 不过刘易还不用著急现在就给出答案,只要罗柏少城主还没有正式发布命令徵募佣兵参战,那自己就还有缓衝的时间。 总而言之,先去採购装备和给养吧,早点准备总没错。 刘易夸夸几口喝掉杯子里的残酒,便起身准备离开。 见刘易要走,哈沃德又提了一嘴,“最近在周围混的佣兵和自由骑手们可能会在我这里搞几次聚会,你要是有兴趣,我让伦纳尔到时候叫你。” “好的,谢了老哥。” 离开狼吻酒馆后,刘易和伦纳尔又来到市场区,找了铁匠铺,了儿个金龙採购了不少铁锭和废铁,请人將他们拖到了铁匠小院里先放著。 刘易回到营地之后,又让凯文带著几个士兵把它们拖到了河边的营地里。 等刘易向军官团们通报了自己从哈沃德那里得到的消息后,康拉德第一个叫起来,“我就说嘛,僱佣兵建营房什么用?一年也住不了几次,还浪费时间。” 此话一出,列席一旁的约翰就有些尷尬了,他过来就是为了帮刘易修建营房,要是南方真的打起来,这几间营房真的可能很长时间都用不上了。 “营房不重要,”伦纳尔忧心地说到,“我是西境人,在座各位中,相信我对泰温公爵最熟悉。凯特琳女士绑架了提利昂,泰温公爵不会善罢甘休的,就算劳勃国王亲自调停都不会有用。 提利昂·兰尼斯特,我和刘易在跟他一起去长城的路上,和他相处得很好,要说他和布兰少爷的受伤有什么联繫,我觉得过於牵强。如果真像得到澄清,凯特琳女士应该会毫髮无伤的放了他。 但是泰温公爵可不会这么想。泰温公爵说到这里,伦纳尔突然打了个冷颤,明明他穿在身上的是从紫藤村购置的熊皮大袄,仍然觉得寒意从心底涌出,覆盖了四肢百骸。 “凯特琳女士来自河间地的徒利家族,而徒利家族又是整个河间地地位最高最强大的领主。 以泰温公爵眶必报的性子,这笔帐肯定得所有河间人来背。 你信不信?泰温公爵现在可不会像临冬城里那头小狼一样『召集封臣商议”,而是实实在在已经组织军队准备向河间地发起进攻了。” 约翰修士听到这里,额头上冒出汗水,这个时代的军队,对待敌人境內的平民会是什么態度, 走南闯北这么些年的他,可是太清楚了。 不过他还是不死心地乾笑道,“伦纳尔,不至於吧?泰温公爵的女儿不是王后么,王后应该会在国王和泰温公爵之间斡旋一下的吧。毕竟魔下封臣不尊王命打了起来,於国王的顏面也不好看吧? 是吧,是吧?” 这时候琼恩开口道,“瑟曦王后我觉得她可不会在乎国王的顏面。 虽然她应该也不在乎提利昂阁下的性命,但是只要能让国王感到不爽的事情,就肯定能让王后很爽。我父亲” 刘易皱著眉头瞪了琼恩一眼,琼恩立刻改口道,“前段时间,我跟隨父亲参加公爵大人迎接国王的宴会时,远远看到国王和王后端在主位上,几乎一句话也没说,吃完饭就转身离开,甚至没有徵求国王的允许。 如果王后在其中斡旋的话,说不定西境和河间会打得更厉害。” 刘易点点头,“那看来,这一仗是避不了了。” “避它做什么呢,团长。”康拉德回应道,“我们当僱佣兵,不就是为了打仗挣钱么?现在一场大战摆在面前,不进去掺合一下,对不起我们团的名字一一白银之手。” “你们都不怕死?” 刘易一个个扫视过去。 维塔里,菲博特,凯因,基利:“不怕,只怕穷。” 艾迪:“团长,我申请採购六匹战马。” 约翰:“刘易,我想回河间地,我的亲人朋友们都在那里。” 伦纳尔:“这是一个传奇的开端,我必须亲眼见证。” 凯文:“老师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最后刘易一砸拳头,“好,那就我们就南下吧!” 第60章 皮面铁甲与聚会 第60章 皮面铁甲与聚会 会议结束后,军官们回到岗位,各自去忙自己的事务,只有琼恩单独留了下来,他向刘易问到,“老师,如果我们都去了南边,长城外的异鬼要是有什么异动,我们该怎么办?” 刘易回答道,“不是还有长城和守夜人么?只要长城还在,守夜人没死绝,异鬼就过不来。 而且守夜人的现状你也知道,不到一千人,却要守住將近三百里的防线,南方的贵族们也没有一个人重视长城的防务。 如果真的被异鬼攻破长城侵入北境,你的兄弟又带著封臣和主力在南方打战,你觉得北境会是什么样子?” 琼恩想了想,绝望地回答道,“.———会是一座地狱。” 刘易沉声说到,“是的。罗柏少城主如果真要南下帮助你的父亲,我们俩是劝不住的,就算加上你叔叔班杨首席估计也不行。 我们能做的,就是追隨你的兄弟南下战斗,儘快贏得这场战爭,儘可能获取財富,扩大部队规模,然后带著经过血与火考验的胜利之师回防北方。 而不是靠著现在这几十个人,徒劳抵抗连守夜人和长城都防不住的敌人。” 琼恩点点头,接受了老师的解释。 就他的本心而言,其实也更愿意去南方帮助艾德公爵。 他询问刘易,与其说是为了劝諫,不如说是希望老师能给自己一个南下征战的理由。 为部队统一了思想和认识之后,刘易开始著手进行部队装备的升级工作。 回想起在紫藤村的时候,两支战斗小队作战时所穿的皮甲都是在当地现买现做,因为时间紧迫,製作工艺粗糙,品质也不理想。 因此,当一队战士托恩被假死的自由民偷袭时,儘管他穿著皮甲,但胸口还是被戳出一个大洞,险些丧命。 鑑於此,刘易决定对战士们的装备进行升级,將皮甲更换为更为坚固的铁甲。 铁甲的款式造型多样,根据不同的场景和战场需求,衍生出了板甲、扎甲、鳞甲、锁甲等各种类型。 按照刘易目前对这片大陆武装力量的理解,维斯特洛大陆上最常见的装备搭配是內穿武装衣(也即夹袄),外面套上一层锁甲,锁甲之外再穿一层板甲。 刘易自己和凯文的“光明从者”套装正是这种搭配的体现。 然而,当初为凯文打造“光明从者”套装时,是出於老师对学生的深切关怀和责任,才费了將近三周的时间精心製作。 但刘易知道,这一次的情况不同,他不可能再有几年时间为新招募的战士们全都打造一套“光明从者”套装,而且他自己也没有这样的意愿。 考虑到部队装备更新的时间紧迫性和任务的重要性,经过深思熟虑,刘易决定採取一种更为实际且高效的方案:本地化版本的布面铁甲,即皮面铁甲。 所谓布面铁甲,在中国古代也被称为“衣甲”或“暗甲”,它实际上是一种铁甲,但外观由布面所覆盖,內部则牢固地钉有大块铁甲片。 这种设计既保证了装备的防护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重量,提高了穿戴的舒適性,非常適合快速装备大量战士的需求。 在华夏明朝中晚期,布面甲逐渐在军中普及,成为明军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並且一直延续到清朝中期。 布面铁甲主要由外层的布面和內层的铁甲片组成。布面材质多样,有的使用绸布,有的使用布等。 布面之上钉有甲钉,用於固定铁甲片。铁甲片通常较大,类似於板甲,通过泡钉等固定方式连接在布面上。 这种设计使得布面铁甲在外观上与普通衣无异,但內部却隱藏著强大的防护力。 最重要的是,相比传统的札甲,布面铁甲的製造工艺更为简单,工时工料消耗较少,因此成本更低。 而所谓的皮面铁甲,就是把布面换成动物皮革而已。 装备四十人的甲胃,若是从外面购买,不仅可能难以寻得,而且价格不菲。 作为一名锻造宗师,刘易自然不愿將这份利润拱手让人,於是他决定重操旧业,砍树烧炭,开炉锻造。 在製造布面铁甲的过程中,最为耗时费力且技术要求高的环节,便是將铁块原料锤击成甲片。 这项工作並非隨便找个壮小伙,递给他一把锤子就能胜任的。若是在操锤时发力不当,极易导致铁片崩飞,甚至发生锤伤自己的安全事故。 因此,刘易並不自信能在短时间內教会工匠小队的成员们如何精准地控制铁匠锤,以確保甲片的质量与安全。 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採用拉车的驮马作为动力,设计並製作一个畜力锻锤,以此来取代人工操锤的繁琐过程。 畜力锻锤的製作其实並不复杂,其工作原理也颇为直观。 它主要藉助畜力(诸如牛、马等)的拉力或推力,通过一系列绳索、滑轮或槓桿等传动装置, 巧妙地將畜力转换成重锤下落的动能。当重锤迅猛下落时,会释放出巨大的衝击力,作用於锻件之上,使其產生塑性变形,进而实现锻造的目標。 此外,该锻锤还具备调节功能,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通过调整锤子和绞盘之间的传动装置,来改变锤击的力道和频次。 恰逢此时,刘易已取消了修建营房的计划,使得约翰得以腾出时间。於是,两人齐心协力,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成功完成了畜力锻锤的製作。 於此同时,作为燃料的木炭也被烧制完成, 装备选型完成后,刘易就点燃了铁匠炉,將铁锭融化成铁水,再用灌钢法將其调製成钢水后, 灌注到粘土模具中,分成大小相同的薄片钢锭。 为了使钢锭变得柔软易塑,刘易將钢锭加热至红热状態,隨后將其放置於畜力锻锤之下进行锤打塑形。 由於在分割钢锭时就已经將其铸得相当薄,因此,在锻锤的持续锤击下,一块钢锭仅仅用了十来分钟的时间,就被锻打成了巴掌大小的钢甲片。 为了测试这些钢甲片的防护性能,刘易特意將其中的一片固定在了树上,並叫来了艾迪。 “艾迪,你站在十步之外,对著这块甲片射一箭试试。”他吩咐道。 艾迪拉开长弓,问到,“全力么?” “当然。” 隨著嗖的一声轻响,箭矢疾射而出,紧接著是叮的一声脆响,箭矢与甲片相撞后,两者双双坠地。 刘易走上前去,拾起甲片,仔细观察后发现上面仅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凹痕,对此他並不十分满意。 问题的根源在於材料的碳含量偏低,导致硬度不足。 由於所使用的原材料是从铁匠铺直接购买的现成铁锭,因此碳含量的控制並不精准。 刘易在製作过程中,首先採用炒钢法將生铁锭中的杂质儘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隨后再运用灌钢法將熟铁与生铁进行混合,融成钢水。 然而,这种方法很容易导致钢水中的碳含量过低。 不过,刘易还有应对之策:他计划採用渗碳法对甲片进行强化处理,即,將已经製作完成的金属加工件,放置於由木炭粉和石灰混合而成的渗碳剂中,然后密封加热至九百摄氏度,並在达到温度后熄火保温一段时间,以提升甲片的硬度和耐用性。 等加工件从渗碳处理中取出后,其表面將会渗入碳元素,从而提升其物理性能,即变得更硬、 更耐磨。 但这一步骤需要等到所有甲片都打造完成后再统一进行。 刘易拿起一片已经完成的钢甲片,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发现仅需要九片巴掌大小的钢甲片,就足以护住胸腹部位,而十八片则能覆盖整个躯干。 於是,他又动手打造了八张甲片。 趁著甲片还红热的时候,他用钢钉和锤子在甲片的四周细致地锤出了小孔,並將这些甲片缝合进了一队队长维塔里的皮甲內侧,用铆钉牢牢固定。 隨后,他让维塔里穿上这套特製的申胃。 维塔里作为一队的队长,其体型在三支战斗队的战士中属於中等,同时他还是小队中的圆盾手,因此对於甲胃的需求尤为迫切。 让他来试穿这套甲胃,可以更容易地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接著,刘易將自己的佩剑“碧空之歌”递给了胡安,並吩咐道:“胡安,你去试试这甲胃的防护力,戳一下维塔里。” 胡安闻言,有些慌乱地举起了剑,目光触及对面维塔里那张写满了不情愿和恐惧的脸庞,不禁迟疑起来,“团长,这不太好吧,万一不小心刺伤了维塔里怎么办?” 刘易轻轻摇了摇头,安慰道,“没事,有我在这里,你还怕维塔里会有什么危险吗?” 隨后,他又转头询问维塔里的意见,“你愿不愿意试试?” 维塔里苦笑了一声,试图推脱道,“团长,要不还是换个人来试吧?” 但刘易却开出了诱人的条件,“你要是自愿试甲,我亲手打造的第一件皮面铁甲就归你了。” 想到团长精湛的手艺,维塔里咬了咬牙,狠下心来,大声说道:“好,团长!来吧,胡安,使劲点!” 见维塔里已经被刘易说服,胡安也兴奋了起来,他高举著剑,毫不犹豫地朝著维塔里的肚子戳了过去一一毕竟,在维塔里的手下时,他可没少受委屈。 不过,儘管胡安全力一刺,但维塔里的力量毕竟比他大了许多,只是被戳得跟跪了一下,並未受伤,更没有摔倒。 刘易隨后让维塔里脱掉皮面铁甲,仔细检查了被胡安剑尖戳到的地方。 只见皮甲甲面上留下了一个小孔,但內部的钢甲片却完好无损,连一丝印子都没有留下。 作为军需官的艾迪,目睹了这一成果,心中惊嘆不已。他作为战团的大管家,全程旁观了刘易打造甲片的精湛技艺。 艾迪深知,团长仅凭一己之力,在短短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內,就成功打造出了能够覆盖胸腹正面的甲片。 由此推想,胸甲的背面製作起来,也绝不会耗费太多时间。 更值得一提的是,將甲片嵌入皮甲夹层的工作並不需要占用铁匠炉,战士们完全可以自行处理。 因此,在理想状態下,一台锻锤一个白天就能產出足够製造三件皮面铁甲所需的甲片。 基於这样的生產效率,为整个白银之手战团装备上铁甲,仅需短短十天时间, 如果再加上臂甲、头盔等防护部件的製作,二十天內,白银之手这只小小的佣兵团就能摇身一变,成为一支装备精良的铁甲精锐。 如果再打造两个畜力锻锤呢,这个日期可以缩减到三分之一,也就是七天时间,那么出產的皮面铁甲就可以拿出去销售了。 於是艾迪指著这件粗糙的半成品皮面铁甲,眼眸里闪烁著精光,说到,“团长,你不是一直犯愁军餉从哪里来么?这不就是来源么?” 刘易自嘲的一笑,“你在开玩笑把,艾迪?这么简陋的玩意儿,谁会买。劳勃国王和艾德公爵的卫队我都见过,他们身上的鎧甲可精美结实多了,哪会看得上我这破玩意儿。” 艾迪摇摇头,“团长,你自己都说他们是卫队了。 国王和公爵身边卫队的战士,身份最低也得是来自骑士或者守备官家的后裔。 他们那一身鎧甲,少说也得两三个金龙,由专门的鎧甲师傅带著徒弟打磨上一个月才能做好。 真的大战开启,这些卫队如果不在主人身边,下放到前线,起码要率领七八十个我这样的普通士兵。 而像我这种普通士兵,以及更多的徵召民兵,能有一领皮甲,都算是家境富裕的了,更何况还是铁甲。 团长,我相信如果你愿意將这种『皮面铁甲”对外销售,只要价格不高於十个银月,绝对有无数的人抢著要。” 刘易想了想,的確如此。在冷兵器时代,披甲率一向是衡量一支部队作战能力的重要指標。 同等能力的战土,穿上鎧甲的往往能以一当十,击败未披甲的敌人。 虽然布面铁甲的製作工资简单易学,但是刘易並不在乎別人学走,越多北境战士装备铁甲,战爭也就结束的越早,南下的大军也就可以越早结束征战凯旋而归。 “你说得有道理,你和约翰修士以及胡安商量一下,算一下要多少预算,然后报给我。后面的製造过程,我就不参与了。” 隨后,刘易转向胡安,郑重叮嘱道,“关於甲片打造的要点,我刚才已经跟你们好好讲过几遍了,最后的成品不要求多么精美,只要做到扁平且均匀即可。这是战士们的保命装备,你们一定要多练习,確保质量。” 在铁匠炉旁忙碌了数日,伦纳尔却始终未能带回任何有价值的消息,这让刘易决定亲自前往狼吻酒馆探听一番。 然而,即便是与哈沃德老板交谈过后,他也並未获得什么值得注意的新讯息。 面对眼前挥之不去的战爭迷雾,刘易感到颇为头疼,但他也明白,自己並无先知先能的神奇能力,只能脚踏实地,做好充分的准备,让自己和白银之手战团以最佳状態迎接可能到来的战爭。 又过了几天,伦纳尔终於带来了新的消息,“哈沃德说明天下午想让你过去一趟。” 刘易放下手中的铁匠锤,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疑惑地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事情吗?” 伦纳尔回答道,“他说有几个老朋友聚会,想约你一起过去坐坐,大家认识一下,聊聊天。” 刘易闻言,不禁皱起了眉头,“就只是聊天?” 伦纳尔摇了摇头,“不知道,哈沃德没有细说。不过,如果只是单纯的聊天,他应该不会特意叫上你。你要去吗?如果不想去的话,我可以找个理由帮你拒绝掉。” 沉吟片刻后,刘易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决定前往,“去吧,哈沃德这人不错,这个面子我得给。而且,他的朋友以后说不定就是和我们並肩作战的兄弟,早点认识也好。” 於是,第二天下午,刘易在洗了个藻之后,便带著伦纳尔一同来到了狼吻酒馆, 与往日相比,酒馆里的气氛显然不同。 坐在酒馆里的人不仅数量多了许多,而且气势也更加活跃,完全不像是那些因为没有工作而在这里等活儿的零散佣兵。 哈沃德也没有像往常一样站在吧檯后面,而是和一个白鬍子的壮汉坐在一起拼酒。 见到刘易走进来,他热情地招呼道,“去吧檯拿杯酒,然后坐过来吧。伦纳尔,给兄弟们唱首绵羊肖恩爱吃鱼』怎么样?” “没问题!”伦纳尔爽快地答应下来,拿起背在身后的竖琴,开始唱起了一首欢快的小曲。 而刘易也端著两杯酒离开了吧檯,將其中一杯放在伦纳尔面前后,自己则来到了哈沃德的面前坐下,微笑著说道:“老哥,不给我介绍介绍么?” 第61章 整肃军纪与国王之死 第61章 整肃军纪与国王之死 “哈哈,刘易,来认识一下,这是我的老战友,伊沃·鲁斯!” 白鬍子的壮汉伸出手,“你就是刘易!哈沃德跟我说你和你的手下都很厉害,他不会是骗我的吧?” 刘易握住对方的手,用力的摇了摇,“还行吧,我本人能和弒君者打个平手,前段时候带人剿匪,我手底下二十个人杀了对方四十个人,俘虏二十个人。” “自己死伤多少?” “一人未伤。” 伊沃·鲁斯一拍桌子,“不错啊,小伙儿,不错。” “你在紫藤村一个人都没受伤?怎么没听你说过。”哈沃德异道。 刘易耸耸肩,“你也没问我啊。” 伊沃·鲁斯见状又一次哈哈哈大笑起来,“你自己的人,你都不知道,哈沃德,你可真是笑死我了!哈哈哈哈虽然刘易不知道这有啥好笑的,但还是附和了几声。 等伊沃的笑声渐渐止歇,他指著哈沃德说道,“哈沃德和我是老朋友了。年轻的时候,我们俩聚拢了一批兄弟,四处征战,南方北方都闯荡过。 疯王伊里斯还坐在铁王座上的时候,那可真是段好日子,大概有十几年吧? 伊沃看向哈沃德,哈沃德点点头,“得有十几年。” “那十几年啊,”伊沃继续说到,“一会儿这个领主背叛他的封君,雇我们去入伙,一会儿哪里的领民受不了重税掀起暴动,领主老爷们雇我们去平叛。 父亲攻打儿子,哥哥偷袭弟弟,到处都是生意,到处都是挣不完的钱。 可惜,篡夺者战爭结束后,劳勃·拜拉席恩登基称王,我们这些佣兵的好日子也到了头。 我们这些大头兵的生活一下子没了著落,南方人又忌讳我们是北境人,不愿意看到我们在他们的领地上晃悠,就把我们赶了回来。 哈沃德拿了他那份钱开了这家酒馆。我放不下兄弟们,就继续带著人苦熬。” 伊沃·鲁斯指指周围大口喝酒的老兵们,说道,“熬了这十几年,走的走,死的死,最后就剩下这十几个人。” 哈沃德这时候插嘴道,“这一场战爭,已经无法避免。我听人说,泰温公爵已经派弒君者带兵进攻河间地,这段时间,向少城主求援的河间地使者络绎不绝。 像西境和北境这样的势力,一旦流血开始,就只会越流越多,直到其中一方再也无血可流才会停下来。 我们这些一一不,应该是你们这些佣兵,必然会被捲入这场纷爭之中。 没有哪个领主会在自己出征的时候,放心地在老巢留下一支不在掌握中的武装力量。所以我们必然会被推向战场,而且很可能会成为炮灰。” 听到这里,刘易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怎么办?早点卖,还能卖个好价钱。” 伊沃·鲁斯对此似乎颇有经验,“主动请缨,带著人向领主老爷们表示忠诚,薪酬还能谈一谈。真要是被人用枪尖顶在太阳穴,再想谈,可就没机会了。 而且我们要团结,作为佣兵,东几个西几个可得不到尊重。” 刘易附身向前,问到,“怎么团结。” 伊沃没看刘易的眼睛,摇晃著杯子里的酒,“我们应该统一在一面旗帜下,用一个声音去跟老爷们谈条件。” 刘易轻笑一下,“伊沃老哥,你的旗帜什么样,给我看一下好么?” 伊沃·鲁斯自嘲一笑,“我的旗帜,我有什么旗帜?一个几乎被时光拋弃的老头“ 你知道的,我並不想和你们年轻人爭什么。我听哈沃德说起过,你现在有四十个人,我只有这十几个人。 如果你的部下战斗力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强,我不介意跟著你混。不过,就算卖,我也想把自己卖个好价钱。” 伊沃·鲁斯的直白让刘易一下子没回过神来。 本来刘易以为对方是想吞併自己,但是没想到是上赶著让自己吞併。 “老实说,在我的家乡,这种情况很少见,我不太清楚你们这边是怎么操作的。要不你给我介绍一下?”刘易说道。 伊沃向哈沃德丟了个眼神,哈沃德便开始介绍,“人数多的战团,领主们开出的价格会高一些,因为用起来比零散的要方便。所以伊沃的意思是,把这十几个人换上你的旗帜,到时候跟僱主一起要价。” 刘易皱起眉头,问道,“那我呢,我能得到什么?” 伊沃回答道,“你可以从应该支付给我们的酬金里抽走一部分,一般来说,是一成半。” 哈沃德也劝说道,“一成半不算少了,说不定涨价的部分还覆盖不了这一成半呢。” “可是,到时候僱主下达作战任务,是以整个战团为单位下达的。你们会服从我的命令吗?”刘易问道。 “听谁的命令不是听呢?只要你別把我们当炮灰就行。”对方回应道。 刘易的手指在桌面上一直点啊点,最终还是没有下定决心。 他心中暗自思量:这老傢伙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平白无故把钱送给自己,怕不是挖了坑等著自己跳吧? 他又看向哈沃德,想著自己也算是一个挺不错的合作伙伴,哈沃德应该也不至於为了对方坑自已吧,那他在其中又能有多少好处呢? 刘易毕竟不是真的干过僱佣兵,他现在率领部队、训练士兵,都是学的老家传下来的那一套那一套里可没教过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一时拿不定主意,刘易只好祭出拖字诀,“哈沃德,伊沃,我虽然是白银之手的团长,但是战团是所有人的,而不是我一个人的。我得回去和兄弟们商量一下。” “没问题,你去商量吧,最好早点给我一个回復。我想应该还有其他人愿意收这白来的一成半生意的事情聊完,眾人开始聊起其他话题, 刘易作为“臭外地人”,人脉狭窄,对於很多佣兵界的常识了解得都很少。 比如说,荒家屯如今主事的芭芭蕾夫人一直对艾德公爵心怀不满,史塔克家族一直提防著波顿家族,莫尔蒙家族的继承人黛西女士一直没有结婚,是否有秘密情人等八卦消息,刘易都只是听別人说的份。 然而,这些消息其实对於佣兵来说非常重要。 因为对於职业佣兵来说,能不能打还在其次,会不会站队才是最重要的。 否则,一不小心接到一个要命的任务,做完之后不小心得罪某个贵族,说不定就会被领主老爷隨便找个理由给剿灭了。 对此,刘易表示大开眼界。 喝完了酒,夜色已浓,刘易和伦纳尔踏著星光回到营地。战士们已经吃过晚饭,正围坐在营火边听凯文布道。 经过一段时间的锻链,凯文对於布道这项工作已经十分熟练。 为了增加布道的吸引力,在得到刘易的允许后,凯文巧妙地將七神信仰中的部分內容融入到了安舍信仰教义中,使安舍信仰教义与当前的社会环境更好地融合在了一起。 再加上刘易在给伦纳尔讲故事时从不避讳凯文,因此凯文还会將一些有趣的故事穿插到布道的过程中,使得整个布道过程更加生动有趣,欢声笑语不断在营地中迴荡。 见到如此和谐的场景,刘易也无意打断,只是轻轻拍了拍康拉德和艾迪的肩头,悄悄地將他们俩叫了出来。 刘易带著艾迪、伦纳尔和康拉德走进自己的帐篷后,便把下午伊沃·鲁斯向自己提出的请求向几人复述了一遍,然后问道,“他这是什么意思?你俩是老兵了,帮我分析一下。” 艾迪解释道,“这其实是挺正常的。加入大一点的佣兵团,才有可能从领主老爷们的手里拿到薪水。孤零零的几个人,只能和那些没办法从领地里徵集到足够士兵的守备官或者小贵族谈谈价格。 要是想跟著临冬城公爵这样的大人物后面拿报酬,那是不可能的。不仅拿不到报酬,还得自己负责吃喝住行。” 刘易听到这里就纳闷了,“那他们参战图什么呢?” 康拉德笑了,“咱们佣兵挣钱,可不是只有拿薪酬这一种方式。能加入公爵大人的军队,这本身就是巨大的好处。 跟看大军行动,我们就能在战场上收集战利品,比如一套鎧甲、一匹战马,捞到手就是一大笔钱。如果侥倖在战斗中俘虏了敌方贵族,还可以勒索赎金。要是对方家族稍微有点財富,都会选择交赎金来换人。 就算对方一时钱不凑手,我们也可以把俘虏的贵族卖给本地其他养得起人的贵族,虽然价格可能低一些,但变现快,也是一条不错的路子。” 艾迪补充道:“康拉德说的还只是金钱上的利益。如果运气再好一点,在战斗中击杀了对方的重要將领,或者救下了己方的重要人物,那就有可能被贵族老爷招募进自己的队伍,成为领主的直属部队,那可就更不一样了。 如果说胆子小一点,运气差一点,上面的好处都没拿到,那么抢劫平民总可以吧? 战爭时期,烧杀掳掠可没人管,只要別抢到己方老爷们的战利品,就不会有事。 “你们俩抢过没有呢?”刘易问道。 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康拉德和艾迪也多少摸清了一些刘易的习惯,知道自己的团长人品乾净得不像个僱佣兵。 於是他们连连摆手,否认道,“没有,老实说,我们这个级別的士兵,连抢劫都没资格。 得领主老爷们魔下的士兵先抢一波,等他们抢够了,才会允许我们上。通常除了满地的尸体, 也没剩下什么给我们了。” 刘易点点头,心里虽然猜测这俩副团长十有八九是在骗自己,但好在他们还愿意骗骗自己,这也算是一种难得的“诚实”吧。 反正也都是过去的事情,刘易不打算再追究,便不再理会。 然而,经过与康拉德和艾迪的这一番交谈,刘易深刻意识到,自己建军的目標与一支真正的佣兵团之间存在著显著的差异。 一支真正的佣兵团,其存在的核心就是为了挣钱而杀人。 至於那些钱上是否沾满了鲜血,刀下是否有冤魂在哭泣,这些都不是他们所关心的。 但自己的“白银之手”却不同,它是被当作太阳神教的护教军和维斯特洛的救世军来培养的。 如果让这些战士染上了封建僱佣兵的恶习,那么未来还怎么指望带领他们去干翻异鬼,拯救这个世界呢? 更何况,自己还打算从他们中间挑选出可以培养成烈日行者的优秀种子。 因此,刘易坚定地认为,不能让自己的战士与其他那些老兵油子们混在一起,以免他们受到不良影响。 刘易不仅打算直接回绝伊沃的请求,还计划在开拔之前这段时间整肃军纪,以防兄弟们在北境盟友的地盘上做出不当行为。 在让艾迪和康拉德离开后,刘易留下了伦纳尔,並吩咐道,“伦纳尔,明天你去狼吻酒馆帮我把伊沃的请求拒绝了。理由你自己想,只要別太离谱就行。” 伦纳尔点了点头,但又有些担忧地问,“可是,如果哈沃德那边有意见怎么办?” 刘易想了想,回答道,“就算有意见也没用。你就这样跟他们说,要打『白银之手”的名號, 就必须遵从我们的纪律。你问问他们能不能做到。” 接著,刘易详细列出了四条纪律:“第一,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指挥;第二,不可以姦淫妇女; 第三,不可以抢夺或破坏平民財物;第四,战场上的所有缴获归公,由全团按需统一分配。 你先把这四条告诉他们,看他们能不能接受。” 关於如何处理白银之手与本方平民及敌方平民之间的关係,刘易尚未找到明確的答案, 然而,他深知以上四条基本纪律的重要性,这些纪律是团队立足之本。 一旦名声受损,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维斯特洛的普通民眾一看到白银之手的旗帜就避之不及,那么刘易的自標就再无实现的可能。 次日下午,在完成当天的训练任务后,刘易决定亲自出马,抢占了凯文的位置,向全体成员公布了这几条军纪。 来自山林氏族的战士们,由於他们加入白银之手前仍是普通的乡村青年,尚未体验过暴力带来的放纵与快感,因此很容易就接受了这几条纪律。 然而,对於那些来自自由民掠袭队的成员来说,这些纪律却让他们多少有些不满。 因为他们从小在塞外长大,已经习惯了想要就去抢的生活。 所以当初刘易决定接纳他们,並告知不支付薪酬时,他们並没有提出异议一一都满心期待著在战时,能靠自己的“勤劳双手”去“爭取”报酬。 如今自由民基本上已经融入白银之手,刘易意识到,当初与他们约定的三年之期现在看来或许有些过长。 客观地讲,如果自己真的一点银也不发,隨著时间的推移,当初靠两颗人头树立起来的震力必然会逐渐减弱,难以保证他们不会重操旧业。 於是,刘易做出了决定,他告诉自由民们,从现在开始,自由民战士们也能得到山林氏族战土们一半的薪酬作为日常消费所用。 並且,等到他们参与过一次战斗,並在战斗中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和忠诚之后,將得到和普通土兵相同的薪酬待遇。 这一举措终於安抚了自由民们的情绪。只是,刘易的钱袋也因此增加了一大笔开销。 伦纳尔前往狼吻酒馆,將刘易的决定告知伊沃·鲁斯。 对方听后,果然表示自己无法如此严格地约束手下,並让伦纳尔给刘易带话,“你经营的是佣兵团还是修道院?这也不让,那也不让,你靠什么养兵?餵屎吗?” 刘易听完伦纳尔的转述,表面上一笑置之,心中却默默给这个臭老头记上了一笔,打算日后有机会再好好收拾他一顿。 时光在战士们训练的呼號声、畜力锻锤的撞击声以及凯文絮絮叻叻的布道声中悄然流逝。 儘管刘易几乎每天都待在营地里,但作为联络官的伦纳尔却在避冬镇上四处奔走,收集著各种情报。 在一个下著雪的下午,还没到伦纳尔平时回来的时间,他就急匆匆地跑了回来,大喊著,“刘易!刘易!大事不好了!” 刘易放下手里的练习剑,问道,“什么事情不好了?” 伦纳尔神色紧张地回答,“艾德公爵,被国王处死了!” 刘易闻言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问道,“劳勃国王和艾德公爵不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么?” 伦纳尔沉重地点了点头,补充道,“劳勃国王死了!” 第62章 公爵之囚 第62章 公爵之囚 “琼恩,琼恩!” 刘易衝著正在和属下队员进行格斗练习的琼恩喊道,“换上乾净衣服跟我去一趟城里!” “好的,老师!” 琼恩没有问什么事,跟对手交代两声就钻进了自己的帐篷。 伦纳尔轻声问道,“你要跟他说么?” “当然,”刘易望著琼恩的背影,“那毕竟是他的父亲。你帮我跟艾迪他们说一声,我这就带著琼恩去一趟临冬城。” 接著,刘易也回到帐篷里换了一身衣服,然后骑上闪电,带著琼恩踏上了前往临冬城的路。 琼恩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一路上师生二人都没怎么说话,斟酌许久,刘易还是决定给琼恩打个预防针,便开口说道,“琼恩,最近和战友们相处的怎样?” 琼恩点点头,“挺好的,都是一帮坚韧的傢伙,我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 “你父亲一定也希望看到你变得坚韧的样子他在先祖身边,一定很欣慰。” 琼恩猛地拉住头,“老师,在先祖身边是什么意思?” “伦纳尔,”刘易也停下来,迟疑地说道,“他从镇里打听到消息,说劳勃国王死了,你的父亲也被新国王处决了——” 琼恩激动起来,“不可能!他是北境守护,是国王之手,怎么会被处决?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干!” 刘易摇摇头,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打算带上你去临冬城里確认一下消息的真假。 毕竟伦纳尔也是听別人说的,也许这个消息在口耳相传中会出现偏差然而,刘易的话还没说完,琼恩便已经拍马向临冬城飞奔而去。无奈之下,刘易只能跟了上去。 来到临冬城南大门后,琼恩叫开了大门,两人在一个侍卫的带领下进入了主堡。进去以后,琼恩独自走进罗柏所在的书房,而刘易则站在门外等待。 过了一会儿,会客室的大门再次打开,琼恩红著眼晴对刘易说道:“老师,罗柏请你进去。” 看到琼恩的样子,刘易心中已经大致有了答案,估计艾德公爵是真的已经不在了。虽然刘易唯一一次见到艾德公爵的经歷並不愉快,但是当自己被国王逼迫与猎狗决斗时,艾德公爵愿意挺身而出为自己说话,对此刘易一直心存感激。 他拍拍琼恩的肩,说道,“孩子,节哀。” 琼恩一愣,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老师,我的父亲还活著,只是被囚禁了。” 说罢,便把刘易引进了书房里。 书房是歷代临冬城公爵办理公务的场所,房间內的光线柔和而温暖,来源於角落里摆放的几盏精美的烛台以及窗外透进来的自然光。 书房的一侧是一排排高耸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和捲轴,而另一侧的墙壁上掛著一幅巨大的家族徽章,那是用金线绣制的冰原狼图腾,在烛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 徽章下方,是一张厚实的实木桌子,桌子的表面被打磨得光滑如镜,桌面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纸张、捲轴和文具,有的散落著,有的则整齐地叠放在一起。 此时,罗柏正坐在书桌后面,手里握著鹅毛笔在写信,而鲁温师傅则在一旁为他读著几张小纸条上的內容。 见到刘易进来,罗柏抬起头,指著桌子对面的椅子,礼貌地说道:“请坐吧,刘易团长。” 行礼之后,刘易坐到罗柏的对面。 罗柏放下笔,“刘易团长,非常感谢你这段时间以来对於琼恩的照顾。” “在我的家乡有一句话,受人之託,忠人之事。” 刘易並不居功,淡然回答道,“班杨首席將琼恩託付给我的时候,我就下定决心要把培养成为一名出色的战士。 现在琼恩是我的学生,无论是照顾他还是教导他,都是我应该做的。” 罗柏的语气突然凛冽起来,“我的父亲,艾德·史塔克公爵,在君临城被乔弗里那个蠢货以叛国罪为名因禁,而他带去君临城的侍卫们被全部诛杀,我的两个妹妹也没有任何消息。 乔弗里的行为,是对史塔克家族与拜拉席恩家族盟约的可耻背叛。我绝不会承认乔弗里那傢伙是国王。 铁王座上哪怕栓条狗也比他强!你说呢?” 刘易一皱眉,他自己对於那个叫做乔弗里的臭小子也是没有一点好印象,於是便同意道,“是的。这是彻头彻尾的背叛,应该接受惩罚。” 罗柏显然很满意刘易的態度,转而问道,“刘易团长,我听琼恩提起,你在紫藤村剿灭了一帮野人掠袭者,还用你那神奇的法术救下了两个本来已经奄奄一息的战士,是这样的吗?” 刘易没有否认,他回答道:“是的,感谢太阳神的怜悯,他们得以倖存。” 罗柏闻言点了点头,接著说道,“我希望你能作为北境的朋友,加入到这场寻求正义的战爭中。不知你意下如何?” 刘易心头一跳,意识到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大生意这不就来了吗? 他立刻站起来,对著罗柏抚胸行礼,郑重地说道:“罗柏大人,我愿意为临冬城的荣耀而战。 罗柏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说道,“具体细节,一会儿我让哈里斯·莫兰跟你谈。他是我的侍卫队长,也是我的掌旗官。” 说罢,罗柏便低下头,注意力再次回到他那未完成的书信上。 虽然维斯特洛並无端茶送客的礼节,但刘易还是看出了罗柏的送客之意,於是起身告辞。 琼恩跟在他身后,也想一同离去,却被刘易拦下。 刘易对琼恩说,“难得回来一次,去看看你的兄弟和其他熟人吧。另外,团里的装备你也知道,品质不好。你问问罗柏,能不能从临冬城的仓库里挑一套合身的带走,也作为你父亲对你的激励。” 琼恩感激地点点头,便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在其他侍卫的引导下,刘易见到了哈里斯·莫兰。 哈里斯是一个看上去相当粗壮的男子,肌肉发达,留著方形的棕色鬍鬚。 他带著刘易来到主堡的大厅,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 刚一坐下,哈里斯便迫不及待地问刘易:“刘易团长,你真的能把死人救活吗?” 刘易被问得一头雾水,连忙否认:“不行啊,你听谁说的?” 哈里斯指了指主堡的方向:“琼恩刚才在书房里和罗柏大人聊天的时候说的,总不会有假吧。 刘易解释道:“没有,我就是救活了两个重伤的战士— 哈里斯·莫兰虽然看上去沉默寡言,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八卦小天王。 他和刘易在大厅里坐了一个多小时,什么都问,什么都说,恨不得把刘易的底细都掏出来,而自己的底细更是早早就透露给了刘易,嘴里完全没个把门的。 刘易心里纳闷,这种八卦性格的人怎么能当侍卫队长呢? 他耐著性子陪哈里斯聊了许久,突然一个年轻侍卫闯了进来,对哈里斯说:“哈里斯,少城主让你过去一下。” “啊!”哈里斯一拍脑门,转头对刘易说道,“按照白银之手的部队规模,一个月的僱佣费用是二十五个金龙,战利品你自行处置。从开拔的那一天算起,月底发薪,到时候你来找我。你先回去做准备吧,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出发南下了。” 说完,哈里斯转身就跟他的同事离开了。 刘易无奈地摇摇头,这一个多小时里,就这两句话有点用。 过了没多久,琼恩也穿著一身黑色的硬皮甲回来,胸甲位置是一个被涂黑了的狼首標誌,硬皮申下面还穿著一层锁甲,显得英气逼人。 刘易关心地问道,“你弟弟情况好些了么?” 琼恩摇摇头,神色有些黯然,“没有不过他的情绪比起之前,似乎好了一些,人也感觉长大了不少。” 刘易嘆了口气,安慰道:“经歷得越多,成长得越快。在我的家乡,常常用温室里的朵来形容没有经歷过苦难的孩子。琼恩,这几个月里,你也成长了许多。” “可惜还不够快,不能救回我的父亲。”琼恩顿了一下,带著隱隱一丝期待问道,“老师,如果我的父亲遭遇了意外—你能救活他么?” 刘易遗憾地说道,“不行的,琼恩。虽然我也很想,但生与死是无法逆转的界限,至少我不能。” 师徒俩沉默著回到了营地。 艾德公爵被囚禁的消息,仿佛一道风暴席捲了整个北境。 自从瑞卡德公爵和他的长子布兰登被前朝末帝“疯王”伊里斯於君临城处死之后,这是最近这几十年来,史塔克家族第三个在君临城,在国王的命令下被囚禁的北境之主。 艾德·史塔克代替他的兄长继承北境守护的位置后,这十六年来,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封臣, 在北境建立了一个稳定持久的秩序,如伦纳尔所说,“至少在国王大道上,女子可以孤身行走,而不必担心被人骚扰。” 因此,当他被捕的消息扩散开来之后,整个北境瀰漫著愤怒的气氛,復仇的火焰如燎原星火, 迅速点燃了北境的大地。 在代理城主罗柏·史塔克的召唤下,北境各处的领主贵族们纷纷举起自己的旗帜,率领著魔下最精锐的部队来到临冬城,等待出征的命令。 城內城外,旌旗猎猎,避冬镇里所有能住人的房子都挤满了追隨各大领主而来的士兵们。 连刘易的营地附近,也开始有不知从何处来的部队驻防,整个避冬镇的气氛骤然变得紧张起来。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刘易收紧了营房管理政策,规定非必要不得出行。即便是艾迪奉刘易的命令外出採购给养,也必须带领至少五个人一同前往。 一天夜里,刚吃完晚餐,所有人围著篝火聊天。凯文突然提出一个问题,瞬间引起了眾人的兴趣:“老师,我们战团的旗帜,好像一直没有打出来吧?” 刘易闻言一愣,这才意识到从白银之手成立至今,已经將近三个月了,战团的確还没有自己的战旗。大战即將来临,没有旗帜在战场上指挥起来將会十分不便。 於是他立刻爽快答应道,“嗯,明天我去镇里找人定做一面吧。不过我还没想好旗帜做成什么样子,你们说说看呢?” 各位军官们面面相,决定战团旗帜式样这种事情,他们谁都没经验,而且这不应该是团长的特权和职责么? 过了一会儿,康拉德打破了沉默,“这还不简单,我们不是叫做白银之手么?画个白色拳头不就好了?” “深林堡的葛洛佛的旗帜就是这个样子。”琼恩提醒道。 艾迪提议道,“那就画成银色的手掌吧。” 在脑海中仔细想像了一下艾迪所描述的旗帜样式,他果断地拍板道,“那就这么定了吧,红色的底,中间一个圆圈,圆圈里放一个银色的手掌。” 定好了样式之后,第二天一早,刘易就带著联络官伦纳尔和军需官艾迪一起去了市场区,找了个裁缝店下了单。 从裁缝店出来之后,刘易抖落著手里的钱袋子,嘆息道,“又支出了四个银月。” 伦纳尔安慰道,“可以了,你定了一面大旗,五面小旗,小旗上还要绣上不同的小图案,还要求五天之內就要完成,这个价格算是良心的了。” 刘易辩解道,“战斗一到三队,斥候队,战场救护队,可不就需要五面小旗么?要不是胡安的工匠小队不用上战场,我高低也要给他们弄一个。” 这时候,三人正好路过烟柴酒馆,想到好久没见过烟柴酒馆的侍者罗里,突然有些想念他调製的杂果酒,刘易就提议道,“要不我们喝一杯再回去吧?” 伦纳尔欣然同意:“好呀,这个提议不错。艾迪,你呢?要不要一起去?” 艾迪也点了点头:“去吧,我也好久没来过了,正好去尝尝罗里新调的酒。” 於是,刘易、伦纳尔和艾迪三人推开了烟柴酒馆那扇沉甸甸的大门,刚一踏入,一股响亮而热烈的人声就如同汹涌的潮水一般扑面而来,瞬间將他们包围。 烟柴酒馆的面积颇为宽,一层足足有一百多平米,整齐地摆放著十几张结实的木桌。 平日里他们来此,通常只能看到其中一半的位置坐著客人,但今天却大不相同一一每一张桌子都已经被兴奋又粗鲁的士兵们坐满,甚至还有一些人找不到座位,不得不在桌子旁边临时加上凳子,场面热闹非凡。 从桌子之间狭窄的缝隙穿过,刘易三人直接来到吧檯坐下,“嗨,罗里,好久不见。” “嗨,刘易,最近过得怎么样?”罗里热情地招呼道。 刘易微微一笑,回应道:“就那样吧。杂果酒还有么?给我们一人来一杯。” 罗里面露难色,摇了摇头说:“没了,连大麦酒都没有了。你要是愿意喝加了水的麵包酒,倒是还有一些。” 刘易转头看了看同行的伦纳尔和艾迪,见他们並没有异议,便说道:“行吧,总不能白来一趟。话说回来,今天你这里生意不错啊。” 罗里嘆了口气,无奈地说:“可不是么,各地的领主们都带兵来了,每天这里都挤得满满当当的。我老板都想先关门一段时间,图个清静。” 刘易有些不解:“为什么啊,有钱赚不好么?” 罗里苦笑了一下:“好什么啊,来喝酒的都是那些兵老爷,喝醉了就要闹事。有时候不仅收不回来酒钱,还要钱修理被他们弄坏的桌椅板凳。” 罗里低声抱怨道,“而且聚集在镇里的士兵们越来越多,酒水的进价也越来越贵,偏偏我们老板还不敢涨价,现在是卖出去一杯亏一杯,还不如关门歇业,等罗柏公爵带兵南下了再开门呢。” 刘易嘆息道,“罗柏大人——哎——这个时候,这个年纪成为代理城主,日子也不好过啊。” 罗里轻笑一下,“你这么说,我还以为他也吃不上饭了呢。这些兵老爷们快把镇里的存粮都吃空了,镇里粮食的价格涨了三倍,普通人又没有存粮的习惯,现在去买一次麵粉,得把家底都掏乾净。 我姐姐家里从昨天开始就断粮了,还好这些老爷们走得时候,盘子里或多或少能剩一点,我把它们收集在一起,还能勉强养活我姐姐和她的两个孩子,不然说不定还没被兰尼斯特家衝过来打死,我们就要饿死了。” “罗柏大人不管么?”刘易疑惑地问道。 “罗柏大人眼里—”罗里刚想说些什么,却被一个看起来怯生生的女侍者打断,“罗里,那边的客人还要大麦酒。” 罗里显得有些不耐烦,说到,“你没告诉他,大麦酒已经卖完了么?” 女侍者面露难色,“说了,但他说咱们地窖里肯定还有,要是不给他端过去,他就自己衝到地窖里去找。” 罗里无奈地嘆了口气,嘴里蹦出一串“@#¥%&*”的c语言,隨后从吧檯下面拿出一个小酒桶,递给女侍者,“告诉他们,这是最后一桶了。就算把酒馆掀了我也拿不出来了。” 隨即,罗里对刘易尷尬地一笑,“我也没想到还有一桶真是抱歉。” 刘易摆摆手,表示理解,“不用解释,我都懂——“ 就在这时,一个身材魁梧的战士走过来,一把搂住艾迪的肩膀,惊喜地喊道:“艾迪,这不是猎人艾迪么?你怎么会在这里?!” 艾迪抬起头,认出了来人的脸,同样欣喜地回应:“巴斯克!是你!你也来了?是跟著美奇大人一起来的吗?” “是呀,你现在在哪里混呢?”巴斯克好奇地问艾迪。 艾迪微笑著回答,“我在一个叫做白银之手的佣兵团里效力,这是我的团长,刘易·塞里斯。” 巴斯克闻言,立刻向刘易伸出手去,“你好,刘易团长,久仰大名。” 刘易微笑著和对方握了握手,“你好,巴斯克先生,幸会。” 接著,巴斯克兴奋地说,“艾迪,走,跟我去见见老朋友们!” 艾迪看向刘易,徵求他的意见。 刘易点点头,表示同意,“没事,晚上记得回营地就行。” 艾迪离开后,刘易、伦纳尔和罗里继续聊著天。 罗里话里话外都透露出对最近聚在镇里的这些士兵们散漫军纪的不满,但对於这场为救回艾德公爵而掀起的战爭本身,他却没有太多意见。 三人正聊得开心,突然身后传来一阵剧烈的打斗声。刘易回头看去,只见大厅里的一个角落, 两帮喝的醉的人已经扭打在一起,场面十分混乱。 刘易指指那边,问罗里道,“天天这样?” 罗里嘿然一笑,“可不是么,没事,让他们打吧,打累了自然就停下来了。” 刘易耸耸肩,继续低头喝酒,片刻之后,突然听到艾迪的声音大声喊到,“团长,刘易团长! 巴斯克他受伤了,快来帮帮忙!” 第63章 南下!出征! 第63章 南下!出征! “怎么回事?” 刘易快步走过去,眼前的情景让他皱起了眉头。 刚才还与自己言笑晏晏的巴斯克已经倒在地上,浑身鲜血。艾迪正跪在他身边,用手按著胸腹上的伤口,焦急地问道,“团长,你看他还有得救么?” 刘易迅速扯开巴斯克的衣服,检查伤势。 在他的腹部,刘易发现了两处刀伤,显然已经刺破了肠子,还有一处刀伤紧挨著心臟,情况危急。 此时,一个瘦削精悍、留著一头枯黄捲髮的男子被按在地上,旁边躺著一把沾著滴血的匕首。 即便已经被像头待宰的猪一样控制,黄毛嘴上依然不甘示弱,叫囂道,“放开我!你们这帮混蛋,敢这样对我,卢斯·波顿大人不会放过你们的!” 一个矮壮的男子闻言,一脚端在黄毛的肚子上,怒斥道,“波顿大人放不放过我,我不知道, 但你捅死了巴斯克,美奇·赛文大人肯定不会放过你。” 情况紧急,刘易无暇顾及他们之间的是非对错,转头对旁边的人喊道,“去,拿烈酒来。” 赛文家这边的战士迅速反应,马上拿来一大杯烈酒。 刘易接过来,毫不犹豫地往巴斯克的伤口上衝去,试图衝掉血污。 然而,即便衝去了血污,伤口处仍然有鲜血汨汨地涌出来,巴斯克的伤势之重可见一斑。 刘易双手紧按在巴斯克左胸的伤口上,用深情而焦急的语气高声祈祷道: “太阳啊,你那辉煌的光芒,照亮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如同希望的明灯,在黑暗中为我们指引前行的道路。 你的温暖遍洒大地,驱散寒冷,带来生机,万物在你的照耀下茁壮成长,绽放出无比绚烂的光彩。 你是光明的源泉,你的存在让世界充满活力,你的力量激励著我们勇往直前,不畏艰难,不惧死亡! 醒来吧,勇士巴斯克!” 隨著刘易的祈祷,他手中闪过一道微弱的金色光芒,隨之而来的剧烈疼痛让原本眼神涣散的巴斯克如同砧板上的鱼一样,猛地挣扎了一下。 见状,刘易更加焦急,他转头对艾迪急切地说到,“我一个人的力量无法完全唤来太阳神的恩典,快,叫上你的朋友们和我一起祷告!” “太阳啊,你那辉煌的光芒.”刘易的祷告声再次响起,这一次,他的声音更加坚定而有力。 赛文家的战士们初闻这神名,心中难免有些犹豫。 然而,当他们看到躺在地上的巴斯克一一这位既是他们的战友又深受重伤的勇士时,內心的疑虑瞬间消散。 一个外人都能如此尽心尽力,他们又怎能置身事外呢? 於是,在艾迪和伦纳尔的率先附和下,赛文家的战士们纷纷加入祈祷的行列,他们的声音匯聚在一起,形成了一股不可小的力量。 这股力量不仅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还感染了那些原本站在一旁围观的其他家族的战士。 他们被这庄重的氛围所打动,也不禁跟著一起祷告起来。 三遍祷辞庄严地诵过之后,刘易用尽全身力气,高声喊道:“甦醒吧,巴斯克!在守护神太阳的光辉下,甦醒吧!” 这一次,刘易施展出了圣光术,那如户外白昼一般耀眼的光明瞬间遮蔽了所有人的视线。 当光芒散去,眾人再次回过神来时,巴斯克已经奇蹟般地活了过来,只见他满头冷地扭动著身体,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 刘易摇晃著站起身,虽然疲惫,但仍不忘嘱咐艾迪,“艾迪,赶紧找一身衣服给巴斯克穿上, 可別我刚把他的命从死神手里抢回来,他就因为感冒这种愚蠢的原因再次送命。” “明白了,团长。”艾迪点点头,迅速行动起来。 接著,刘易又补充道:“还有,巴斯克虽然是你的朋友,但他终究不是白银之手的成员,按照规矩,十个金龙的治疗费用不能免除。你回去之后,记得將这笔钱交到军需官那里去。” 艾迪闻言愣了一下,心中暗自嘀咕:以前可没这个规矩啊,而且军需官不就是我吗? 但他略一思量,便明白了刘易的用意,郑重地回答道,“我明白了,团长。我回去以后就把钱交给军需官,確保一切按规矩办。” 刘易满意地点点头,轻轻推开挡在身前震惊到不知所措的赛文家族战土,在伦纳尔的扶下, 缓缓离开了酒馆。 等到了没人的巷子,刘易站直了身体,恢復了寻常的模样。 早已看穿一切的伦纳尔並不惊讶,而是微微皱眉,问到, “十个金龙,会不会高了点?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一般人可拿不出来。” 刘易摇了摇头,解释道,“如果只是保住性命,一个金龙就够了。但是要完全恢復,当然要至少十个金龙才行。 至於那些实在拿不出钱的,免费也可以,但他们必须付出我觉得合適的代价。 毕竟为人治疗,我也不是一点消耗都没有。 今天艾迪突然来这么一手,我確实有些猝不及防。 不过,我早就预感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正好趁这个机会把价格定下来,免得以后和人扯皮。” 伦纳尔闻言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也好,太过於低廉的代价,人们往往不会懂得珍惜。” 两人丟下独自留在烟柴酒馆被缠得脱不了身的艾迪,一同回到了营地。 刚到营地没多久,一个来自临冬城的传令兵骑著马走进了营地。他带著罗柏的口令,找到了正擼起袖子亲自为魔下战士打造武器的刘易。 传令兵恭敬地说:“刘易团长,罗柏大人邀请你明天去城里参加晚宴。” 刘易立刻放下手里的锤子,从兜里掏出一个银鹿塞到对方手里,问到,“就我一个人么?还有谁参加?” 传令兵收下刘易递来的银鹿后,解释道,“罗柏大人这次邀请的都是史塔克家族直属部队的指挥官,主要是镇守各方的守备官们,以及少量的僱佣兵头领。 你最好带一个侍从一起去,我听说罗柏大人让厨房准备了很多酒。” 刘易考虑了一下自己的传令兵马尔文,觉得他作为自由民实在不適合带去临冬城这样贵族聚集的地方。 而琼恩那张明显写著“我是一个史塔克”的脸,也不適合出现在守备官们面前。 最终,刘易决定让凯文放下手里的活儿,跟自己跑这一趟。 第二天下午,刘易和凯文各自换上了最好的衣服,挎上佩剑,翻身上马,向临冬城骑行而去。 穿过临冬城开的大门,师徒两人在僕人的引导下,准备走进人声鼎沸的大厅。 大厅里,各种体型、或粗豪或尖细的声音此起彼伏,男士们围著摆满食物的桌子举杯大呼小叫,气氛热烈得仿佛要把主厅的天板都掀翻。 在侍者的指引下,刘易在大厅靠后的一个位置坐下,而这一桌边上坐著几个一看就不好惹的壮汉:鬍子白的禿头老者、一头鸡窝般红色乱发的青年、身材高挑却瘦削且眼神冷厉的中年人刘易朝他们礼貌地点点头,然后在靠左的位置找了个空位坐下来。 等待片刻后,罗柏在两个僕人的引导下走进大厅,在主位上坐下,而布兰也被僕人抱著放在了他右手边的椅子上。 罗柏站起身来,威严地扫视著眾人,而他身后则趴著一头体型巨大的灰色冰原狼。 渐渐地,哄闹的大厅安静了下来。 “史塔克家族忠诚的守备官们!”罗柏举起手里的酒杯,鲜红的葡萄酒液在微微晃动中散发出血红色的光芒。 “十一天前,黑色的渡鸦从君临城带来了令人震惊的消息一一我的父亲,你们的领袖,北境的合法统治者,竟被铁王座上那个愚蠢的小国王以叛国罪囚禁! 乔弗里·拜拉席恩不顾我们两大家族长久的友谊,以及我父亲对王国的巨大贡献,强行逼迫我的父亲承认那根本不存在的叛国罪名,还扣押了我的两个妹妹,珊莎和艾莉亚! 这是赤裸裸的背叛,是对北境人忠诚的极大羞辱!我们绝对不能容忍这样不公正的事情在维斯特洛大陆上发生! 在座的诸位,都是史塔克家族最忠诚、最强大的战土。你们愿意和我一起,举起復仇的旗帜, 向那个坐在铁王座上愚蠢的小孩討回公道吗?” 大厅里顿时沸腾起来,守备官们纷纷举起手里的酒杯,高声喊道: “愿意!” “以牙还牙!” “再来一次狼夜!让兰尼斯特和拜拉席恩知道,我们北境人不是好惹的!” 北境人的心中充满了復仇的渴望,冰原狼渴望著鲜血的洗礼。 在座的守备官们,都是史塔克家族直属领地上各个城镇村落的直接管理者。 他们生活在自己所守护的聚落中,扮演著史塔克家族的手和眼睛的角色,负责协调乡里的纠纷,保护村民的利益,並向乡民徵税。 在税收中,他们会留下一部分作为自己的酬劳,而剩余的部分则上缴给史塔克家族,成为家族的军费和財富来源。 当史塔克家族发出召唤时,这些守备官们会毫不犹豫地举起冬狼旗,率领自己魔下的士兵,向狼旗所指的任何方向奋勇杀敌,至死不渝。 此时,在座的这五十多位守备官以及他们各自守备区带来的部队,构成了史塔克家族自己掌控的核心力量,是他们雄霸北境的真正支柱。 所谓“主辱臣死”,当守备官们的封君艾德·史塔克像他的父亲十六年前一样,在君临城遭遇不公时,他们能做的,就是像十六年前一样,拿起武器,一路杀到君临城,將铁王座上的暴君掀翻! 在狂热的气氛中,罗柏正式下令酒宴开始。 能成为守备官的战士,无一不是追隨史塔克家族征战多年的老兵,他们彼此间都非常熟悉。 难得又能再次聚在史塔克家族的狼旗下共同出征,守备官们暂时放下了復仇的念头,开始拼酒畅饮。 这是刘易第一次在临冬城的大厅里参加由公爵组织的酒宴。作为罗柏亲自招募的僱佣兵头领, 刘易在这群守备官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凯文被安排在大厅外的餐桌上与其他守备官的属下一起用餐,因此刘易只能独自一人躲在角落,就著被切割成小块的猪大腿,品尝来自青亭岛的葡萄酒。 独自喝了一会儿闷酒后,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在刘易耳边响起,“刘易团长,你也在这里吗? + 刘易抬头一看,原来是紫藤村的尼古拉·詹金斯。 “尼古拉先生,你也来了?”刘易问道尼古拉端著一大杯酒,在刘易身边坐下,回答道:“是的,我岳父的身体你也知道,他没办法参战,所以就委託我代替他过来。” 接著,尼古拉好奇地问刘易:“你怎么会在这里啊?难道罗柏大人把你封做了守备官?” 刘易摇摇头,解释道:“那倒没有。前段时间我来临冬城办事,罗柏大人问我愿不愿意参战, 我说愿意。” 尼古拉又问:“那你现在有多少人啊?” 刘易回答:“四十几个吧,怎么了?” 尼古拉解释道,“这里的守备官们,有些被封的村子多一些,有两三个,少的就只有一个村落,还有的被封在繁华的市镇。 所以这次他们带来的兵力也有多有少,多的有一百来人,少的有二三十。四十多人的兵力也与处在中流水平的守备官相当了。” 刘易这才明白过来,虽然他们是僱佣兵,但作为成建制被僱佣的部队,也算是罗柏的直属部队,因此也享受到了直属军官的待遇。 不过,刘易心中也清楚,琼恩的面子在其中肯定起了很大的作用。 “你怎么在这里一个人喝闷酒呢?走,我带你认识一下未来的战友们!”尼古拉热情地说著, 拉起刘易走向自己那一桌。他向朋友们介绍道:“守备官们,这就是我跟你提起的勇土,白银之手的战团长刘易·塞里斯!他带著二十几个人就干掉了六十几个野人!” 尼古拉的话音刚落,立刻有守备官拍著脑门惊喜地说,“原来在兔爪村打死一只冰蜘蛛的人就是你啊!哈哈,北境欢迎你!” 另一个守备官也说道,“我听说过你!你和弒君者在国王面前打了个平手!” 刘易经营已久的名声,在这里终於有了一点展现。 尼古拉只是提了一下他的名字,几个守备官就讲述出了他的战绩,这让他有些受宠若惊。 这时,一个矮胖的守备官端著一大杯酒走过来,笑道:“好武艺怎么会没有好酒量?来,刘易团长,千了这一杯,让我们看看你的酒量!” 刘易从小就不爱喝酒,他不喜欢酒精的味道,也不喜欢喝酒后放浪形骸的感觉。 但在此刻,他只是稍作犹豫,便接过杯子,高举起来大声喊道:“史塔克万岁!北境万岁!”接著,他咕嘟咕嘟一口气將杯子里的酒喝掉。 围观的守备官们见状,纷纷拍手起鬨:“好!”“好酒量!”“真男人!” 这时候,已经走下主厅台阶並混在人群里的罗柏,也端起自己的小酒杯回应道,“史塔克家族永远记得你们的忠诚!” “万岁!” “北境万岁!” “先民的子嗣们万岁!” 一时间,大厅里的气氛达到了高潮。 高涨的气氛更进一步助燃了汉子们的酒兴,这些守备官们不再盯著刘易一个人,而是趁机找到与自已有恩怨的傢伙,开始有怨报怨,有仇报仇,整个宴会瞬间变得热闹非凡,乱成一锅粥。 刘易刚把空杯子放到桌上,负责倒酒的僕人似乎特別热情,一秒不带停地又给他斟满了满满一杯。 在酒精的作用下,刘易也变得兴奋起来。他一手抓著猪腿,一手端著酒杯,在大厅里四处閒逛,与每一个路过或被他路过的守备官拼酒。 当觉得膀胱要被撑爆的时候,他就走到大厅的角落,模仿其他人的样子对著墙角一阵“输出”,然后回来再战。 当僕人们撤走桌上的残羹冷炙时,整个会场里,只剩下滴酒未沾的布兰少爷,以及干翻了所有人的刘易还能直著腰杆坐著。 而其他人,无论身份高低、年纪大小,通通被放倒在地上,横七竖八地躺成一片。 即便是用小酒杯喝酒的罗柏,这时候也已经醉眼朦朧地趴在一张桌子边。 见宴席结束,迷迷糊糊的刘易向不省人事的罗柏告辞,在僕人们错又佩服的目光中,转身离开了那个充斥著刺鼻酒精味、酸臭呕吐物和墙角尿骚味的大厅。 他找到正在外厅对付著肉排的凯文,在凯文的帮助下,在瑟瑟寒风中骑马回去。 两天后的清晨,所有守备官们都从宿醉中恢復过来,早早地就將部队集合到了猎人门外的空地上。与此同时,那些有意参加这场战爭的僱佣兵们得到消息后,也纷纷聚集起来,准备挑选自己心仪的队伍加入其中。 五十八个队伍按旗帜站成一堆一堆的,每一面旗帜都代表著他们所属的村庄。 例如,兔爪村的旗帜是一只流血的兔爪,而紫藤村的旗帜则是一头吊死的狐狸。 当刘易率领著自己的四十来號人匯入这片人海时,就像一滴水珠融入了广阔的海洋。 “天吶,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人。”一队的维塔里望著开阔地上密密麻麻的士兵,不由得发出了感慨。 “谁又不是呢.”刘易回应道,他看著眼前这些散乱却又杀气腾腾的几千人,心中暗自嘆息。 他不知道在这场即將到来的战爭中,会有多少人倒在南方的战场上,又有多少人能够带著荣耀凯旋而归。 终於,等到日上三竿时,少城主的侍卫队传来了出征的命令:“出征!” 第64章 卡林湾 第64章 卡林湾 (由於某不具名的青铜龙的干扰,时间线出了点岔子,罗柏出兵南下时,奈德还没死,前文已做调整,对剧情影响不大。ps:以上文字不计费) “车,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这是唐代诗人杜甫《兵车行》的首两句, 少年时的刘易读不懂这其中的深意,而此时此刻,刘易身处北境军的长长队列之中,亲身感受著这壮阔的场景,只能由衷地感嘆诗圣对於生活精准而深刻的把握能力。 自篡夺者战爭以来,一万多人的军队在国王大道上行军南下的景象便未曾再现。 在这个时代,仅仅是安全地將这么多人带到颈泽以南就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更何况还需负责他们沿途的饮食起居,並確保他们不会侵扰路过的村落与旅店。 守备官们骑著战马,在本队的旁边前后巡,他们时刻保持著警惕,隨时提醒属下的士兵们不要掉队。 装运著咸肉干和乾麵包片的货车紧跟在士兵的后面,为士兵们提供著必要的补给。 然而,水囊却需要土兵们自行灌满,隨身携带。 如果早上拔营之前忘记去河边灌水,那么就只能寄希望於身边的战友能够好心支援一些。 每当队伍经过村落,都会有平民从家里走出家门。 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是出於好奇而来到大道旁围观,想要亲眼目睹这难得一见的壮观阵势; 但还有一些人却是怀著躲避兵祸的目的,选择往远离国王大道的深山躲去,而从歷史的实践上来看,他们的这种选择也不能说是过于谨慎。 行军过程中,为了更有效地传达命令,史塔克家族魔下的五十八支队伍被重新整合为六个大队,每个大队由临冬城侍卫队中的一名资深侍卫负责指挥。 不过,这些侍卫的角色更多是协调者,负责传达罗柏的命令,而具体的执行则由各守备官自行商討决定。 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何况是军队指挥权这种性命攸关的事情,作为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们,没有谁愿意轻易將之拱手相让。 於是和刘易一起被划分到一个大队的七名守备官,便就这只大队的统帅权暗暗爭夺了起来。 其中,赤峰镇的西格尔·诺瓦克守备官带领的人数最多,有步骑八十多人;而资格最老的则是白河湾的安德森·巴恩斯守备官,虽然只有三十多个步兵,但都是穿著锁甲的精锐。 在这个大队里,他们各自拥有支持者,形成了两股对抗的势力。 唯有刘易不爭不抢,即便在会议商討时,也总是保持著沉默。 大家都以为这只是因为他清楚自己作为僱佣军的本分,刻意保持著低调。 然而,隨著时间的推移,无论是这场爭夺的胜利者还是失败者,都逐渐意识到,无论刘易是否开口,他的存在都不容忽视。 这一转变的根源在於,出发之前刘易在烟柴酒馆用光明法术救下了赛文家的一个士兵的事,已经在北境军中传播开来,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毕竟,没有人可以忽视一个拥有超自然能力的巫师,更何况这个巫师还拥有能把人从死神手里抢回来的能力。 从临冬城出发后的第三天,晚上宿营时,一个身高超过两米、体型比刘易家的雪原熊小铃鐺还要壮硕的汉子,带著几名侍卫找到了刘易。 这汉子如同一座铁塔般嘉立在刘易面前,引得围坐在篝火边聆听伦纳尔讲故事的白银之手战土们瞬间警觉,停止了说笑,甚至有几名战士还提起了武器站起来。 刘易从容起身,不卑不亢地问道,“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 壮汉哈哈一笑,说道,“让你的战士们放鬆些,我不是来找麻烦的。” 刘易微微一笑,转过头对战士们说,“你们继续吧,我和这位大人聊聊。” “老师,你一个人”凯文有些担忧。 “凯文,你觉得我需要你的担心吗?”刘易反问。 凯文一时语塞,心想——的確,似乎不需要为他担心。 於是,凯文和其他战士重新坐下,继续聆听伦纳尔的故事。 壮汉深深地看了刘易一眼,说道,“看来你的战士们很信任你。” “一个指挥官必须用实力贏得他战士们的信任,不是吗?”刘易回应道。 隨后,刘易將壮汉引至营地外,问道,“这位大人,找我有什么事,请直说吧。” 壮汉举起左手,露出一只缠著纱布的手掌,然后轻轻拆开纱布,只见一只肿胀的手掌映入刘易眼帘,中指和无名指已经断了一半,断口处开始隱隱溃烂。 “听说你能把死人救活,这个你能治吗?”壮汉问道。 刘易轻轻扒开了对方的伤处,仔细观察后说道,“死人我救不了,但將死之人我或许可以试试。你这伤口其实问题不算大,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受的伤吗?” 壮汉回答道,“几天前,我的手指被一条疯狗咬了下来。后来我找学士帮我处理了伤口,但开始行军后,没有学士的照顾,伤口情况就恶化了。 我见过很多因为伤口溃烂而死的战土,我可不想自已没有死在战场上,却死一条蠢狗的嘴下。” 刘易问道,“最近你有没有发烧,或者打寒战?” 壮汉眼眸一缩,回答道,“有,確实会发烧和打寒战。” 刘易嘆了口气,“如果你早点来找我,情况不至於恶化到现在这个地步。再拖下去,你可能会因为伤口感染引发的併发症而死掉。” 壮汉听不懂什么叫感染,但从刘易的语气,他知道这不是好消息,於是急切地问,“那你要怎么为我治疗?如果需要什么药材,我可以让我的部下去找。” 刘易摇了摇头,“把你的部下叫过来吧。” 壮汉一挥手,不远处等候的四个护卫立刻走了过来,恭敬地喊道,“大人。” 壮汉指著刘易对他们说,“他让你们做什么,你们就做什么。” 见眾人的视线都聚集了过来,刘易说道,“其实没那么麻烦。一会儿我会开始祷告,每祷告一段,我会给你们留点时间,跟著我重复一遍。你们祈祷得越虔诚,你们大人的手指就会恢復得越好越快。” 眾人闻言没有犹豫,纷纷点头表示同意,“请你开始吧。” 於是,刘易將壮汉的手掌轻轻捧在手中,闭上双眼,开始虔诚地祈祷,“太阳啊,光辉之源, 照耀万物,赐予生命以温暖与光明,感恩你的永恆辉煌!” 由於这段祷辞简短有力,壮汉的战士们很快便跟隨著重复了三次。 三次祈祷完毕后,刘易对著壮汉施展了一个“纯净术”,杀灭了他伤口处的致病菌,紧接著, 一道圣光在夜空中闪现。 在暗淡的月光映衬下,这道微弱的金色光芒笼罩在壮汉的手掌之上,他咬紧牙关,忍受著治疗过程带来的痛苦。 当光芒逐渐褪去,虽然断掉的手指並未长回,但壮汉的手掌已经消肿,断裂的手指伤口也完全癒合,只留下两道光禿禿的断痕。 “拿火把来!”壮汉一声令下,一个侍卫迅速递上一支火把。 在摇曳的火光中,壮汉仔细查看了自己的断指,既满意又略带遗憾地说,“可惜手指没能长回来。” 刘易无奈地摇摇头,“那我確实无能为力。” 壮汉向刘易郑重地点点头,“你的治疗已经比我预想中要好得多。凯林,拿十个金龙过来。” 被叫做凯林的战土从腰间掏出一个钱袋,壮汉接过钱袋,数出十个金龙递给刘易,“我知道你的规矩,有规矩是件好事。” 刘易接过金龙,微微一笑,“衷心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被狗咬伤。” “哈哈哈!”壮汉爽朗大笑,隨后带著侍卫们离去。 刘易没有询问那个壮汉的姓名,是因为他不想给人留下协恩图报的印象。 然而,从这之后,便不断有伤员被送到刘易这里来。 其中,有的是因为见到自己的属下列队散漫,与他人的部队混杂在一起,一时性急之下开口大骂,结果不慎坠马摔破了头的守备官。 有的是夜里出去撒尿不小心踩到陷坑而跌倒摔断腿的倒霉蛋; 甚至於还有为了路边酒馆里提供特殊服务的女侍者爭风吃醋,最后闹到真剑决斗,一死一伤的蠢货。 刘易只能感嘆自己虽然能治疗伤者肚子上的伤,却治不了他脑子里的伤。 不知不觉间,刘易就又积赞了几百个金龙的家当。不能不说,这个钱挣得比打铁卖皮面甲轻鬆多了。 而之前根据艾迪的建议多打造出来的皮面铁甲,直到大军拔营时,一领铁甲也没有卖出去。 最后,刘易只能无奈地將这些皮面铁甲全部发给魔下的战士们,人手一领。 不仅连不用上战场的工匠小队都得到了装备,甚至於只会坐在补给车上卖萌的雪原熊小铃鐺也领到了一身,经过改制后穿到它身上,竟然意外地合身。 隨著来找刘易治伤的人越来越多,同一个大队的其他守备官对他的態度也越来越好。 当心树汁液因为消耗过快,行军到荒家屯时,从鬼影森林搜集来的树汁已经只剩下原来的六分之一,刘易不得已对外宣布不再诊治不致命的伤势时,已经坐稳大队头领位置的安德森·巴恩斯守备官在一次例行会议中,只敢小心翼翼地问道,“刘易团长,我们都是一个大队的战士不算是外人吧?” 刘易闻言一愣,只能苦笑著回答,“如果你们的部下有人受伤,可以带过来让我先看看。 经过一个多月艰苦的行军,部队终於抵达了卡林湾一一一座位於颈泽北端的废弃城堡, 卡林湾作为北境的一部分,曾是先民们的古老据点,现在隶属於史塔克家族的管辖,然而已歷经数个世纪的荒废,早已无人居住。 儘管如此,它依然把守著能让军队安全穿越颈泽的堤道,是数千年来守卫北境、抵御南方侵略的战略要地。 对於入侵者而言,贏得黎德家族的联盟几乎是安全通过卡林湾的唯一途径,因为只有这些泽地人才了解那些未標註在地图上的路线、沼泽间的狭道以及芦苇中的水路。 然而,鑑於黎德家族与史塔克家族自古以来就有的紧密关係,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大军行进至此,罗柏传来命令,决定停下来驻留几日,以等待白港曼德勒家族的士兵前来匯合。 “如此重要的地方,北境之主怎么会允许它荒废至此?”刘易指著眼前倒塌的残垣断壁,向身边的罗德尼·寇伯特问道。 “你以为史塔克家族看不到其中的风险吗?” 罗德尼回答道,“史塔克能看到,坐在铁王座上的那个人自然也能看到。无论是坦格利安还是拜拉席恩,只要史塔克家族重新修建这座城堡,就会被视为对铁王座的挑。” 罗德尼·寇伯特,这位刘易刚来到这片大陆时结识的老朋友,此时正与他一同凭弔这处古蹟。 作为霍伍德家族魔下红石村的守备官,罗德尼在罗柏召集封臣时,亲自率领六十多名战士,追隨哈瑞斯·霍伍德来到临冬城,与罗柏·史塔克的大军匯合。 只是他也没有想到刘易也会在这支大军中,並且成为了史塔克家族的直属军官。 由於霍伍德家族的部队与史塔克家族的队列位置相隔较远,两人一直没有机会相遇。 直到北境军队在卡林湾临时驻扎,罗德尼才凭藉著刘易此时已经广为流传的名声找到了他。 听到罗德尼的解释,刘易摇了摇头,有些遗憾。 眼前的卡林湾已不復当年之勇。 城墙已然消失,只剩下大块黑色玄武岩散落在周围,其中一半已经沉入地下,那里曾经嘉立著护墙。 原本的二十座塔楼,如今只剩下三座,它们被绿色苔蘚和白色幽灵草覆盖,高瘦尖细,塔尖残缺,显得破败不堪。 其中,城门塔是最大的一座,虽然还算完整,但內部已经布满了地衣。 醉鬼塔则位於过去南墙和西墙交会的地方,因其巨大的倾斜角度而得名。 即便如此,刘易依然能看出,只要派驻足够的人手,剩下的这三座塔楼一样能够扼守住这处咽喉要道。 任何敢於攻击卡林湾的敌人,都必须越过充满黑色污泥的沼泽,跨过已经乾涸的护城河,从布满苔蘚的城墙上攀爬而上。 一旦城门关闭,任何攻城器械都很难在城门下搭建,更无法抵挡密集的箭雨。 即便刘易自己想要攻下这座堡垒,恐怕也只能派遣十二名烈日行者,携带炸药包,在圣盾术的庇护下衝到城门塔下,將整个城门炸塌。 但是在这个世界,除了他自己,没有第二个烈日行者,他手里也没有炸药包,更没有攻陷卡林湾的必要。 从歷史遗蹟的凭弔中,刘易收回了思绪,转而问道,“你的商队生意最近怎么样了?” 罗德尼·寇伯特苦笑了一下,“已经快要经营不下去了。自从你护送完那一趟商队之后,我的商队就像被人盯上了一样,总是遭遇抢劫。护卫们死了几波,连克莱格都重伤垂危,现在已经送回家里休息了。” 刘易皱起了眉头,“霍伍德家族对此不闻不问吗?” “他们,哎,本来是要管的。可是那群马匪神出鬼没,很难抓住。虽然我们这些底下人都有所猜测”罗德尼暗暗指了指不远处高高耸立的剥皮人旗帜,“但是哈瑞斯伯爵那边一直说,要抓到现行才可以。” “你亲自出来带兵,你的哥哥克莱格又受伤了,那你家里岂不是只剩下哈利一个人主事?” 罗德尼解释道,“哈利已经十八岁,必须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了。趁这个机会让他管理家里的事务,也並非坏事。反正商队自前也无法经营,我还特意留了几个老伙计在他身边帮忙。就那几个小村庄,任凭他怎么折腾,也不会出什么大乱子的。再说,罗柏少城主不也还没到十六岁么?” 这么说的话,刘易倒是无法反驳。 “你跟我说的那株心树还有多远?”刘易转而询问起心树的位置。 “快到了。” 罗德尼年轻时为了经营商路,曾了一年多的时间游歷了整个北境,在整个北境都有朋友。 因此,当刘易与他聊天,提及想要寻找心树时,罗德尼便主动告诉他,自己知道在卡林湾城堡东南的一片森林里就生长著一株古老的心树,並且表示愿意亲自带他前去寻找,於是,两人有了这一趟外出之旅。 果然,到下午时分,刘易便在这处沼泽与陆地交匯的地方,看到了一棵高大的鱼梁木,树上刻画著扭曲的人脸,一如既往的怪异。 在罗德尼迷惑的目光中,刘易割开心树的树皮,完成了树汁的补给任务。由於天色已晚,两人便在神木林里露宿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回到营地时,刘易就从安德森·巴恩斯那里听到了一个炸裂的命令,“什么?罗柏大人要把所有骑兵带走,然后把步兵都留给卢斯·波顿大人?” 第65章 滦河城外 第65章 滦河城外 刘易挠起了头皮,说道:“白银之手包括艾迪在內,只有六个专职骑兵,其他人只是以马代步,並不具备马上战斗的能力。那我岂不是得分到卢斯·波顿大人那一边去了?” 安德森·巴恩斯一听,一拍手心,高兴地说:“那可不是么?刘易团长,开战之后就麻烦你多多照顾了!” 然而,西格尔·诺瓦克大声反对道:“不行!刘易团长,怎么能去步兵那边!” 安德森反驳道:“你胡说什么?!哈瑞斯·霍伍德大人不也去那边么?还有哈利昂·卡史塔克,威利斯·曼德勒,步兵也需要有优秀的將领指挥战斗才行!” 西格尔不甘示弱:“胡说八道,刘易团长就这三十几头蒜—”说到这里,他转过头来对刘易抱歉一笑,“他去了波顿魔下,能指挥几个人?还不如跟著罗柏少城主去西线,以便更好地发挥个人战力——” 看著眼前这俩人吵得不可开交的样子,刘易悄悄问自己的代理指挥康拉德:“他们这是怎么回事?” 康拉德压低声音解释道:“西格尔魔下有三十几名骑兵,所以要跟著罗柏·史塔克去西线,直奔奔流城。安德森魔下都是步兵,所以得沿著国王大道去东面阻拦泰温公爵的部队。他们都希望你能跟隨自己所在的队伍,多一个活命的机会。” “屁话,你真当自己是指挥官了?我听你的,你才是指挥官,不听你的你啥也不是!” 西格尔那边似乎是没吵过安德森,一怒之下拂袖而去。 安德森冷眼看著西格尔离去的背影,往地上吐了口唾沫,低声骂了句白痴,隨后便转过头,笑盈盈地对刘易说道:“刘易团长,你看既然我们是一个大队的,不如合兵一处吧。” 刘易闻言,思索片刻后道:“合兵一处?当然没问题,只是我这边对大兵团作战还不太熟悉, 你看要怎么合併比较好呢?” 两人正聊得投入,突然被再次赶来的西格尔打断。这一次,西格尔並非独自前来,罗柏的侍卫队长哈里斯·莫兰也一同到了。 哈里斯·莫兰问道:“刘易团长,你要去卢斯大人那边,参与步兵的战斗么?” 刘易解释道:“不是我要去,实在是我的部下以步兵为主,骑兵稀少。” 哈里斯·莫兰接著问:“那把你的步兵属下分出来单独交给卢斯大人呢?” 刘易摇摇头,坚决地说:“那不行。这些兄弟都是我从山林里亲自带出来的,我不能撇下他们不管。而且,无论在哪边作战,不都是为史塔克家族效力吗?” 哈里斯·莫兰似乎明百白了刘易的立场,於是又问:“也就是说,你本人对去哪边无所谓是吧?” “嗯”刘易沉吟片刻,回想起昨天与罗德尼的谈话。当聊到南方的心树时,罗德尼曾提及奔流城里就有一座神木林。 儘管他才刚刚补满一瓶心树树汁,但大战在即,谁也无法预料大军的伤亡情况,理智的考虑, 自己去奔流城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刘易经过一番思考后说道:“如果能选择的话,我还是希望去奔流城那边。” 闻言,西格尔显得兴高采烈,安德森则面露失望之色,而哈里斯则点了点头,转身向城门塔走去。 没过多久,哈里斯回到刘易身边,问道:“刘易团长,你属下有多少人没有坐骑?” 刘易迅速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回答道:“我还需要三十六匹马。” “好,你准备好钱,我会帮你去找这些马。”哈里斯爽快地答应道。 安德森深知哈里斯·莫兰代表的是高层的决策,於是也不再徒劳地爭取,而是叫过一个青年, 对刘易说道:“刘易团长,这是我儿子,哈维。他会加入罗柏大人的骑兵队伍。如果你这边有余力的话,请看在我们同事一场的份上,多多看顾他一下。” 被叫做哈维的青年显得有些疑惑,问道:“父亲,你不是说让我跟著你吗——“ 安德森神情严肃地对哈维说道:“闭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刘易团长的护卫。他去哪里你就跟著去哪里,他就算去方便,你也得在旁边守著。” “——好的,父亲。”哈维回答道。 刘易看著安德森的模样,心里隱隱有些明悟,这难道算是託孤吗? 为了安抚安德森,刘易说道:“如果哈维愿意,我可以把他纳入我的战团中。” 安德森闻言,紧紧握住刘易的手,感激地说:“谢谢你,刘易团长。” 见到安德森这样做,刘易所在大队的其他几个守备官也纷纷效仿,將自己的子侄安排到刘易魔下。 於是,刘易手下突然就增加八个真正的骑兵。 这边忙完没多久,哈里斯便带著几个士兵牵著几十匹马来到刘易的营地外。 虽然里面並不都是战马,还有驮马和犁马,但是无论如何都能骑乘。只要把钱交给送马过来的战士,就可以接收它们。 刘易看著眼前嘶鸣的四十多匹马,心里十分感动,对哈里斯说道:“哈里斯,我真是不知道怎么感谢你。” “不用感谢我,这是罗柏少城主的命令,他还说,”哈里斯凑近刘易耳边,低声说道,“照顾好他的兄弟。” 由於琼恩已经加入守夜人,正常来说不应出现在南方战场上。 但作为守夜人派来跟刘易学习的学徒,琼恩不得已被命运的旋涡推向了这场战爭。 无论是刘易、罗柏还是琼恩自己,都不愿让別人知晓他的真实身份和尷尬立场。因此,罗柏只能通过这种隱晦的方式来表达他的关心。 刘易郑重地对哈里斯说:“请转告少城主,琼恩不会在我手里出事。” 哈里斯点点头,便转身返回了城门塔。 此时,尘埃落定,刘易不敢浪费时间,立刻转身对艾迪说道:“快,快,艾迪,让你的人一人选几个徒弟,教会他们骑马。最起码要保证不会从马上掉下来,即便是被別人牵著韁绳走都行。不要怕受伤,有我在呢。” 艾迪点点头,自信地说:“交给我吧。”接著,他转身向自己的属下大声喊道:“小伙子们, 有活儿干了,快过来!” 於是,在正式拔营离开卡林湾前的这一整天,刘易亲自监督著部下们进行骑马训练。 好在能加入白银之手的人,虽然不敢说个个都是骑马高手,但他们的运动神经绝对发达,学习能力也很强。 经过一整天的强化教学,他们都能够稳稳地坐在马上了。在这个过程中,刘易只消耗了几发圣光闪现来为他们治疗从马上摔下来造成的伤势。 到了夜里,当最后一个战士通过了考核,摇摇晃晃地翻身下马瘫在地上时,刘易才下令停止了这场艰苦的训练。 虽然为此额外支出了將近七十多个金幣,但是想到能把魔下的铁甲步兵升级成骑马铁甲步兵, 提升了整个战团的机动能力,刘易心里还是觉得值得。 他抬头望著天上一颗若隱若现的红色彗星,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场战爭北境能够旗开得胜,凯旋而归,保存下有生力量来对抗塞外的异鬼。” 过了卡林湾便是河间地。 据军中的“谣言”,此时河间诸侯的联军已被打散,徒利家的奔流城亦被詹姆·兰尼斯特带兵包围。 为了救援盟友,整个北境军在过了卡林湾后被分为两部分。 恐怖堡领主卢斯·波顿率领大部分步兵,沿著国王大道继续向东南进发,以迎战泰温公爵率领的西境军主力。 而罗柏·史塔克则亲自带领骑兵往西南方向的滦河城进发,意图穿过滦河城,直取奔流城。 滦河城,又称河渡口,是佛雷家族在渡河口处的要塞。 他们凭藉收取高昂的过桥费而变得富裕。从北境到西河间地,此处是绿叉河上下几百里內唯一的渡河点,也是数天路程以內唯一过河的途径。 滦河城由两座位於绿叉河两岸的城堡和一座连接它们的石拱桥组成。拱桥之宽,足以让两辆四轮马车並排通过,且被一座位於桥中间的塔楼一一卫河塔守护。 当大军行进至滦河城外时,便依令停下,原地休息。 此时的河间地比起寒风凛冽的北方,气候温暖了许多。 刘易下马之后,带著自己的两个学生来到波澜不惊的绿叉河边,望著河面上那座横跨南北的宽阔石桥,以及石桥两头坚固的堡垒和堡垒城墙上全副武装的士兵,刘易心中涌起一丝担忧, “老师,怎么了?”琼恩看到刘易一副皱眉沉思的样子,不禁问到。 刘易指著面前坚固的城堡,对琼恩解释道:“琼恩,你看这座城堡,它有著不逊於临冬城的高耸城墙,深深的护城河以及厚重的橡木镶铁门。 城门前的木桥既可以隨时放下,也可以隨时收回,这意味著我们几乎不可能通过突袭的方式拿下这座城堡。 而且,就在河对面,还有一座一模一样的城堡。 如果敌军围攻北岸的城堡,南部的城堡就会给予源源不断的支援;反之,如果攻打南岸的城堡,北岸的城堡也会给予支援。 即使敌人的军队强大到可以从南北两个方向一起围城,佛雷家族依然可以从河面通过船只得到支援·—· 然而,这座城堡的位置又如此重要。如果我们不能牢牢地控制住它,导致出现什么意外,北境大军就只能从国王大道那边绕行。 但那条路临近铁王座治下的王领,还有泰温公爵的大军在一旁虎视。一旦滦河城有失,泰温·兰尼斯特必定会从东北面切断我军与北境的联繫。 到时候,在这里的这几千骑兵就会成为一支孤军。再加上河间诸侯已经自身难保,到时候西境再次出兵攻来,两边一夹击,咱们这支北境骑兵必然粉身碎骨。” 听到刘易这番话,琼恩鬢角不禁流下一滴冷汗,他乾笑著回应道:“不至於吧老师,你不是说滦河城几乎不可能被攻克么?” 刘易微微摇头,目光深邃地说道:“城或许不会有失,但是城里的人呢?他们真的可靠么?” 琼恩有些犹豫地回答道:“应该可靠的吧,滦河城的佛雷家族可是徒利家族的封臣—— “誓言不那么可靠” 刘易再次摇头,语气中带著一丝感慨, 他心中暗自思量,如果誓言真的可靠,就不会有洛水之誓那样的典故在自己的家乡流传了。 接著,刘易心中涌起一股决绝的念头:如果我是你兄弟,即便不能率军彻底攻下滦河城,也要在通过滦河城时,用精兵偷袭佛雷家族。哪怕牺牲一些將土,也要控制住佛雷家族的高层,並驻扎一支直属部队,牢牢守住这条通道。 然而,这个计策太过阴毒,与堂堂王道相。琼恩这种单纯善良的孩子肯定接受不了这样的手段。因此,刘易將这个念头深深地埋在心里,没有说出来,只是默默地等候著上头的命令。 留在城外的大军本以为天黑之前就可以过河,然而,从中午一直等到下午,前线才终於传来了原地扎营、次日过桥的命令。 夜幕降临,大军在河北的空地上扎营休息。此时,伦纳尔从其他营地打听回了消息:“听说罗柏·史塔克要娶佛雷家的女儿,以此来换取通过大桥的权利以及数千精兵的支持。” 刘易听闻后,沉吟片刻,点了点头:“这个条件不算亏。毕竟强攻不成,又不能掉头回去,否则必然错失战机。这样的结果已经是最好的了。” 然而,伦纳尔却嘆了口气:“但是,少城主的封臣们似乎对此並不满意。歷史上,北境公爵迎娶的要么是其他公爵的女儿,要么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公主。而瓦德·佛雷只是徒利家族的一个封臣,况且佛雷家族六百年前才成为贵族,依靠收取过桥费积累起財富和势力,他们根本配不上与史塔克家族这样的古老且显赫的家族联姻。” “嘿,”刘易笑一声,对凯文说道,“你还记得我跟你们说过的,我刚参军时在暴风王国遇到的那件事情么?” 凯文点点头,回应道:“我记得的,怎么了?” 刘易继续说道:“那时候,叛乱的石匠兄弟会开出了远高於成本的高价来修建城池,而暴风城的贵族们却因为价格太高,在城池修好之后直接拒绝了石匠兄弟会付款的要求。你觉得今天的场景,是不是和那时候很像?” 凯文思索著回答道:“你是说,佛雷家族就像你故事里的石匠兄弟会,而北境诸侯们则像是暴风城的贵族们?” 刘易嘆了口气,说道:“我老家有位先贤曾经说过,要挟之下形成的盟约,即便是神灵也不会採信·希望后面不要出什么岔子才好。” 第二天一大早,收拾好营帐后,罗柏·史塔克携手佛雷家族的莱曼·佛雷爵士,共同在北境大军阵前宣布了两家联盟及联姻的决定。 作为结盟的代价,佛雷家族不仅將让出南下的通道,莱曼爵士也將率领早已集结完毕的四千名战士加入北境军的序列。 就在前一天,这四千人还站在滦河城高耸的城墙上,手持强弓劲弩,提防著远道而来的北方人,而此时同样的城墙和杀人洞,却已经空无一人。 北境大军抵达绿叉河南岸之后,通往奔流城的道路变得畅通无阻, 佛雷家族加入北境的四千人,其中步兵如长枪兵、弓箭手等被调往东线,加入卢斯·波顿的摩下,直接面对泰温公爵的主力部队;而骑兵则由罗柏亲自带领,一同前往救援被詹姆·兰尼斯特围困的奔流城。 为了儘快抵达奔流城,罗柏下令骑兵部队再次加速前进。经过三天的急行军,北境骑兵团终於抵达了奔流城以北的山林之中。 奔流城是徒利家族世代相传的城堡,由亚赛尔·徒利大人在安达尔人入侵期间建立,已经屹立了几千年。 这座三角形的城池坐落於腾石河与红叉河交匯的岔口之间,北面是山地,南面山麓上覆盖著茂密的森林,一直延伸到腾石河北岸,这片森林被河间人称为“语森林”。 作为只带领了几个亲隨骑兵参战的小军官,刘易並没有资格参加罗柏与眾诸侯的作战会议,因此直到大军停下行军的脚步,他也不知道罗柏的具体部署。 很快,在一个月光晦暗的夜晚,传令兵命令所有士兵集合,隱藏在腾石河河谷南岸的一处高地上待命。 刘易这才根据所处的地形以及其他诸侯部队的位置分布,判断出罗柏准备在这个位置对敌人进行伏击。 当刘易率队到达指定区域时,少狼主罗柏已经在集合地点等待。他身著一套与琼恩款式相似但胸前银色狼头熠熠生辉的鎧甲,在人群中穿梭,时而拍拍这个人的肩膀说说笑笑,时而帮助另一个人安抚紧张的坐骑。 夜风吹过,罗柏褐红色的头髮隨风飘扬,远远望去,与骑在另一匹骏马上的凯特琳女士极为相似。 大战將至的紧张气氛在人们急促的呼吸中蔓延开来,如同汹涌的潮水一般將人淹没。 刘易转身对身后的战友们布置道:“艾迪,一会儿你率领骑兵记得跟紧我。 康拉德,你告诉其他人往后压一压,等下面的战场陷入混战之后再下马组成天鹅阵,趁乱杀敌约翰修士,你和胡安以及工匠小队,就找个僻静的地方躲起来,等尘埃落定之后,再来找我会合。 琼恩,让你家白灵带著小铃鐺保护好咱们的非战斗人员。 玛莎,你们儘可能和战斗一到三队站在一起,看到北境人受伤落马,就把他们拖离战场,等我回来。” “遵命,团长。” 第66章 囈语森林和奔流城 第66章 囈语森林和奔流城 夜幕笼罩,一片寂静之中,月光倾洒而下,暗影幢幢, 地面铺满了厚厚的落叶,山脊之上密林遍布,丘陵缓缓延伸至河床。地势越低,矮树丛便愈发稀疏。 隨著几声伯劳鸟的鸣叫,隱藏在山麓的骑兵们勒紧了坐骑的韁绳。所有的寒暄与鼓励,都被来自北境的寒风冻结。 兰尼斯特家族的骑兵,大约有一千三百多人,正行军至腾石河的河谷之下。 夜色中,人马杂沓的声音穿透了夜幕。有人在笑,有人在骂,马蹄踩过溪水溅起水,骑士们甩著鞭子发號施令。 啊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对面山脊上传来了大琼恩的號声,紧接著,东西两边的梅利斯特家和佛雷家也吹响了復仇的喇叭。 河谷的北口极窄,宛如弯曲的手肘,卡史塔克伯爵的战號从那里传来,低沉浑厚,充满了哀悼之音,与这些声音一同构成了这场黑暗中的大合唱。 下方溪谷里,故军高声叫喊,马儿前脚踢扬。奉罗柏之命藏身枝干间的弓箭手们齐齐洒下箭雨,语森林仿佛用力吐出了按捺多时的气息,整个夜晚顿时充斥著人马的哀豪。 武士们纷纷举起长枪,褪去了用来遮掩反光的泥土和树叶,露出了锐利无比的尖刃。“临冬城万岁!” 当箭雨再度落下时,年轻的北境之主罗柏·史塔克高喊著口號,从他母亲身边疾驰向前,率先率领部下朝河谷俯衝。 河谷对面的山脊上,大琼恩的骑兵自密林黑影后现身,排成无止无尽的长长横队,开始衝锋。 他们自树林中激进而出,仿如千只包裹著银焰的萤火虫,朝山下扑去。 刘易的马速较慢,当他策马进入战场时,第一波突入敌阵的北境骑兵已经和西境人混战在一起。 基於罗柏的战术部署,此时的河谷四面都被北境骑兵所占据,並向中间挤压,无论是北境人还是西境人的战马都失去了提速衝锋的空间。 月光晦暗,加之战况焦灼,刘易索性甩掉了还没来得及沾上敌人鲜血的长柄骑枪,拿起掛在闪电侧面的短柄骑枪,开始对近处的敌人戳刺。 长柄骑枪四米多长,顶端为廉价的钢铁尖头,为了避免使用者被撞击的反作用力推下马,长柄骑枪一般会选择硬而脆的木材作枪桿,当骑枪断裂后,骑士们便会抽出长剑进行近身肉搏。 在比武大赛中,夹枪衝锋是一项重要的比赛项目,需要特殊的技巧,可惜刘易不会用。 被他扔掉的第一支骑枪是一次性消耗品,但从闪电身边拿起的短柄骑枪则不同。这支短枪长约两米五,枪桿是由他仔细挑选的韧性和强度兼备的木材製成,顶端装著刘易亲手打造的纹钢枪头,这还是他第一次掌出来使用。 刘易挥舞著长枪加入混战,由於武器的长度优势和巨大的力量,枪下无一合之敌,即便有西境骑士挺著长骑枪向他衝来,也会被刘易拨开,然后在交错之际被刺落下马去,然后被紧隨其后的白银之手斥候队骑兵补刀杀死。 此时河谷里回音激盪,有断折长枪的啪声、刀剑交击的响动,以及“兰尼斯特万岁!”“临冬城万岁!”和“徒利家万岁!为奔流城与徒利家而战!”的吶喊。 马蹄奔波,铁靴溅起浅水,剑劈橡木盾的钝音、钢铁碰撞的摩擦、弓箭呼啸、战鼓雷鸣,一千匹马同时发出惊叫。 人们或高声咒骂,或乞求饶命,或得免一死,或劫数难逃。有人得以生还,有人则命丧於此。 山谷似乎会扰乱听觉,但刘易仍从这嘈杂的环境里分辨出了罗柏的声音,“跟我来!跟我来! 罗柏身边那只灰色的冰原狼嘶吼咆哮,利齿撕扯肉块,人马发出充满恐惧的痛苦哀豪。 刘易寻声策马而去,突然感到身体遭到猛烈的撞击,巨大的衝击力使他从坐骑闪电身上跌落。 紧接著,一个身披緋红色罩袍的骑士迅速压在他身上,並抽出匕首企图戳向其面甲上的缝隙。 然而,这位骑士还未来得及用力,就被刘易猛然掀翻在地。隨后,刘易一记重拳狠狠砸在骑士的脸上,导致其面甲连同面骨都被砸出一个深坑,顿时失去了气息。 刘易捡起长矛翻身上马,继续往刚才罗柏声音的方向赴去。这时候那边传来的却是另一个更加成熟而暴躁的男性声音,“罗柏·史塔克!罗柏·史塔克!过来面对我!” 这是·詹姆·兰尼斯特! 要糟! 刘易拍马赶过去,远远地就看见一个金髮闪耀的战士挥舞著长剑向少狼主衝锋,其决绝的身姿如同一辆火车向北境军的统帅疾驰而去。 见势不妙,三个北境骑兵上前阻拦,结果第一个骑兵被金髮战士斩断一只手翻落马下,第二个被劈开了头颅,第三个脖子被斩断一半,卡住了金髮战士的剑。 金髮战土弃掉长剑拔出匕首,还想要衝击,就被一个北境骑兵扯著坐骑韁绳衝过来,將他连人带马撞翻倒地,隨即好几名披甲的战士跑过来將他压在身下。 此时战斗已接近尾声,跟隨金髮战士一同衝锋的西境骑兵们伤亡惨重,放眼望去,已没有能站立著的敌人。 见少城主的侍卫队已控制局面,周围再无敌人威胁,刘易便转而关注起之前倒地的三名战士。 其中,两人因头颅爆裂和断颈已確定死亡,而断手的那位尚有救治可能,但若不及时施救,也会很快因失血过多而亡。 既然遇见了,刘易便不能坐视不管,他急忙来到断手战士身边,翻身下马。这位战士口中不断吐出血沫,完好的那只手紧握著自己的断臂,绝望地望著这位陌生的同伴,却因伤势过重而无法言语。 刘易推测,他可能在落马时还遭受了內伤。刘易心中暗自打气:“没关係,搞得定!” 此时,艾迪已率人跟了上来,他们浑身浴血,但行动依然敏捷自如,紧密地护卫在自家团长身边。 刘易则专注於救治受伤的战土,他的手稳稳地按住战士的断臂,另一只手紧紧按住战士的腹部,同时摆出一副肃然的表情,对周围凑过来的战士们喊道:“兄弟们,现在请跟我一起向著光明祈祷吧。” 紧接著,刘易的双手开始闪烁起金色的光芒,对著战士施展出了圣光术。 在金黄色的光芒照耀下,战士的伤口迅速癒合,脸色也逐渐恢復了红润。 然而,就在刘易为战士的康復而稍感宽慰之际,他自己的身体状况却开始出现了异常。 光明的力量不断从他体內流出,但同时又似乎有源源不断的力量在补充进来。 他的身体仿佛变成了一条流淌著光明之力的河谷,这股力量像夏季的洪水一般汹涌澎湃地从他体內流过,却並未在他体內停留。 隨著越来越多的光明之力流经他的身体,金色光芒开始从他的双手手掌向上蔓延,直至他全身都被金色的光芒所笼罩,犹如一道耀眼的光柱直衝云霄。 在剧烈的痛苦中,刘易灵魂仿佛脱离了肉体,逐渐升高,他的视线穿越了遥远的距离,看到了东方聚集的磅礴法力,三股不知名的力量似乎在酝酿著巨大的爆发。 北方,一股深沉的暗影正悄然涌动,暗含著难以预知的危险: 而西边的大海深处,一道深邃而神秘的视线静静地投射过来,似乎在等待著某个时刻的到来。 面对这些错综复杂、危机四伏的局面,刘易在昏迷前的最后一刻,心中升起了一种强烈的直觉:在这场如同棋局的博弈中,他如同白棋一方,与黑棋对手仅差一步之遥,任何失误都可能导致全盘皆输。 就在不远处,凯文、维塔里和菲博特正各自带领部属,在混乱的战场上穿行,英勇作战。 “向左!快!”凯文大声指挥著,同时举剑指向右前方一匹向他们衝击而来的战马,左手的圆盾高高举起以作防御。 他身后的弓箭手迅速向战马上的骑士射出一支羽箭,虽然箭矢未能穿透骑士的甲胃,却成功地让他偏离了原本的衝击方向。紧接著,凯文身后伸出的长枪准確地刺穿了骑士的肚子,使他从马上重重摔落。 凯文一个箭步上前,斩下对方的头颅,甩掉剑上的鲜血后,便毫不犹豫地向著下一个敌人衝去。 在这狭窄的河谷中,战马的速度因树木和人与马的尸骸而大大减弱。兰尼斯特家的骑士们在天鹅阵阵型中弓箭与长枪的密集攻击下,接连落马。 与此同时,北境军的骑兵如果恰好在白银之手小队附近被击落,便会得到跟隨在一旁的白银之手救护队女兵们的及时救助。这些勇敢的女兵们迅速將伤员拖到战场边缘,用烈酒为他们清洗伤口,然后再用乾净的白布小心翼翼地包扎起来。 於是,不少受伤的北境人就这样意外地被他们所憎恶的自由民救下了性命。 然而,有时女兵们也会遇到难以辨认身份的情况。 “玛莎,玛莎!这人胸甲上好像画著一个长著长毛的山猫!” 两个女兵拖著一个骑士的腿,艰难地往战场边缘移动,却发现他的纹章陌生无比,只能向队长玛莎求援。 “等一下,”玛莎给一个穿著皮毛的北境骑兵包扎好肩上的伤口后,迅速来到女兵身边,看了一眼骑士的纹章后,高兴地说,“这是狮子!伦纳尔说过,狮子长得就是这个样子!你说是不是?” 她转头看向被自己处理好伤口的卡史塔克家骑兵,那骑兵忍著剧痛警了一眼,確认道:“对, 他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骑土,你们可以赎金但玛莎並未听完骑兵的话,她果断地抽出腰间的匕首,往那个昏迷的兰尼斯特骑士脖子上一划,冷静地吩咐身边的女兵:“下次再看到身上有这种纹的,补一刀就行了,不要浪费时间!” “好的!” 那女兵立刻撇下这具汨汨流血的户体,与搭档一同迅速奔向下一个救助目標。 玛莎处理完这一切后,回过头向刚才开口的骑兵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骑兵无奈地摇了摇头,回答道:“没什么那是什么?”他的目光被河谷东南侧突然升起的金色光芒所吸引。 在此时此刻,无论是北境军还是西境军,都注意到了这一异象。 一道温暖又和煦的金色光芒在河谷的东南侧冲天而起,这道光芒神圣而耀眼,让人忍不住想要膜拜。 这大概是在梦里吧从无尽的黑暗中恢復意识后,刘易发现自己已经远离了那片撒满断肢残骸的森林, 他置身於一片深邃的虚空中,这片虚空呈现出深蓝色调,在极远的地方,有一颗明亮的恆星正在熊熊燃烧,释放出耀眼的光芒。而在他的四周,无数灿烂的星辰如同宝石般点缀著夜空。 低头望去,刘易发现自己的脚下是一颗五彩斑斕、充满活力的行星,它散发著柔和的光芒,仿佛在诉说著生命的奥秘。 但只是隨便一警,刘易便能从脚下大陆的形状分辨出,这里並非他朝思暮想的家园一一地球。 他凭空站立在原地,静静地等待著,心中明白自己不会无缘无故地来到这个奇异之地, 果然,没有过多久,一个散发著金黄色辉光、形状如同七巧板一般的生物出现在了刘易的面前,却又像是受到了强磁信號干扰的老式电视机一样,不停地闪烁著。 与此同时,悦耳的铃声在虚空中响起,一个念头仿佛直接植入刘易的心里:“我是纳鲁—沙沙...纳鲁...奥穆尔...”一个模糊而断断续续的声音传来。 刘易並不关心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他急切地发问:“是你把我弄到这个世界来的吗?!快放我回去,我要回去!” 那个声音继续断断续续地回应:“.暗影在吞噬.沙沙.我们需要播撒光明之种.沙沙—以抗拒暗影拯救世界—后你才能回到家乡—“ 刘易听后感到愤怒和无奈:“拯救世界,是么?你去吧,这跟我有什么关係?这个世界的死活和我毫无瓜葛!” 那个声音继续道:“信標受到干扰—只有解除灭世的危机—沙沙—你才能回到家园並得到应有的报·.光明共鸣水晶.沙沙.会·指引你” 在声音越来越频繁的闪烁和中断中,那个金色七巧板般的生物突然爆炸开来,金色光点四散如同流星般在虚空中划过无数道金色的拋物线,然后又迅速匯聚到刘易跟前,最终凝结成一颗小指头尖大小、闪烁著金色光芒的水晶。 这枚小小的水晶中蕴含著极度凝练的光明法术,宛如液体黄金般微微波动。 刘易虽然满心无奈,但还是不情愿地伸出手去抓取它。 就在他的手掌触碰到水晶的瞬间,一股强大的吸力从下方遥远的蔚蓝星球传来,猛地將他拽了回去。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现实世界,背靠著一棵大树坐在地上,身体倍感虚弱。 而他的学生凯文带著属下的几名战士正守在他的身边,手握剑柄,警惕地观察著四周的动静。 “凯文,战斗结束了吗?”刘易开口问道,声音异常乾涩,犹如久病初愈之人。 “老师!”凯文闻声立刻转身,满脸喜悦地向刘易报告,“老师,战斗已经结束了,我们胜利了。” “啊,那就好-扶我起来吧。”刘易试图抓住凯文的手臂借力站起,却发现自己身体绵软无力,仿佛被烈日晒了两天的,丝毫使不上劲。 “老师!”凯文连忙抓住刘易的手臂,想要扶他,却突然停下动作,声音中带著颤抖,“你的眼晴有金色的光芒在往外冒!” 刘易一脸茫然,“金色的光芒?”他疑惑地抽出腰间的佩剑,將其当作镜子映照自己的双眼, 果然见到眼眶中涌动看金色的云雾,只是这奇异景象转瞬即逝,片刻后便消散得无影无踪。 第67章 晨曦化为彩虹 第67章 晨曦化为彩虹 凯文目睹刘易眼眸中的金光消失,疑惑地揉揉眼睛,问道:“老师,刚才你眼睛里的那是什么?” 刘易摇摇头,回答道:“我也不知道我昏迷了多久?” 见刘易不想细说,凯文也很配合地转移了话题:“一顿饭的功夫吧。我见这边有光柱升起,就赶了过来,然后就看到艾迪带著斥候队和罗柏少城主的侍卫们围在你身边。” 刘易回忆了一下,接著问道:“我晕倒之前,好像正在给一个手臂断掉的人施救,他恢復了没?” 凯文点点头:“嗯,恢復了。不仅他恢復了,方圆几十米內所有受伤的人都恢復了,包括兰尼斯特家族的人。不过后来罗柏少爷的侍卫们又把他们杀了一遍。” 刘易环顾四周,只见到了凯文的小队,於是问道:“那我怎么没看见他们?” 凯文解释道:“他们让我带人留在这里照顾你,自己则继续追剿残敌去了。罗柏少城主还说, 让你好好休息,等忙完了这一阵,再请你去见他。” 这时候,从远处传来了收兵回营的號角声。 刘易凝神倾听了一会儿,便说道:“那我们也回去吧。” 他扶著身后的树干想要站起来,但腿上一软,差点跪倒在地上。 “老师!”凯文见状立刻过来扶起他,关切地问道,“老师,你要不要紧?不如我们给你做一个担架吧。 刘易摇了摇头,坚持道:“不用,扶我上马,我自己能走。” 在刘易的坚持下,凯文把正在一旁吃草的闪电牵了过来,小心翼翼地將老师扶上马背,然后眾人往营地走去。 其实,说是一场大战,从发动到结束前前后后也就几十分钟。 被引诱踏入埋伏圈的兰尼斯特骑兵部队,总共不过一千二百多人。 而北境军这次发动的骑兵总共有六千多人,又是在预设战场进行伏击,胜负几无悬念。 由於被敌人抢了先手,兰尼斯特们根本无法招架,战斗一开始就被北军以摧枯拉朽的攻势摧毁这是罗柏指挥下第一次酣畅淋漓的战斗。 回到宿营地,所有参加了战斗的战士都高举著隨身携带的酒囊,痛饮高歌,享受著胜利的余韵但隨著刘易等人的靠近,眾人的欢歌声逐渐安静下来,待他们远离后,又化作了窃窃私语声。 “喂,这就是白银之手的团长吗? “嗯,没错,就是那个能用法术为人治伤的人。” “他真的发光了”另一个人插话道,“我听说他刚才用一把大火—哦不,是將自己用火点燃,化为火柱,救活了卡史塔克家的托伦少爷—” “屁话,他要是把自己点燃了还能骑著马到这里来吗?我听说是他向七神祈祷,圣母从天堂降下来,亲手拯救了托伦少爷。” “你才是胡说八道呢,他是我们北境的战土,怎么会信什么七神!明明是点燃了心树的树枝, 用旧神的神力拯救了托伦少爷!” “你这个北佬,你懂什么!” “你这个河间地的乡巴佬!” 聊著聊著,两人竟打了起来。 刘易不明所以地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骚动,感嘆道:“廝杀了一晚上,还有精力打架,年轻真好。” “老师,你的年纪也不大啊。”凯文在一旁说道“就你话多。”刘易一记“一阳指”朝凯文弹去,却被他机敏地用盾牌挡住。 为了保证突袭的成功,宿营地被巧妙地藏在一处山坳里,而白银之手也被分配在山坳的边缘位置。当刘易凯旋而归时,战士们纷纷从篝火边站起,向他行礼致敬。 正在和白灵爭抢一条马前腿的雪原熊小铃鐺,看见自己的主人回来,立刻转身急奔几步,將刘易扑倒在地,使劲地舔了起来。 刘易笑著推开小熊,然后向跟过来的胡安问道:“你们没遇到什么危险吧? 1 胡安回答道:“没有,只有一个背上受伤的西境人摸了过来,但很快就被白灵和铃鐺合力咬死了。” 刘易从铃鐺嘴里抽出湿漉漉的手掌,又使劲揉了揉铃鐺的头,夸奖道:“不错,小子,好好干,以后我有了自己的领地,就让你当守山大神。” 接著,刘易高声呼唤道:“玛莎,玛莎你在哪里?” 玛莎举起手回应道:“在这里,头领!” 刘易隨即问道:“这次战斗我们这边伤员多不多?他们的伤势,你都处理过了没有?” 玛莎回答道:“我们自己人几乎都没有受伤,不过我们在路上救下了几个北境军的战士。“ 刘易闻言,立刻说道:“带我去看看。” 由於刘易之前已经交代过,伤者不要和普通人混在一起,因此被救护队带回来的几个北境军战士正躺在营地的另一处篝火边,等待著进一步的救治。 刘易走过去后,仔细检查了一下伤患们的情况,发现他们都还活著,意识也还清醒。 除了少数几人因为失血过多,脸色显得有些苍白外,整体情况还算不错。 这些从临冬城南下的北境战士们,早已熟知刘易的规矩。 几乎每个人身上都留了几个金龙以备不时之需,没有的也会想办法从袍泽那里借一些揣在身上这一次,这些金龙果然派上了用场。 根据各人的伤势,刘易为他们进行了治疗,並在他们的感激声中让他们离去。 玛莎作为救护队的队长,看著自己之前用纱布裹得严严实实的伤患,在刘易的治疗下不过几个呼吸就恢復了正常,拆掉纱布走人,不禁问道:“团长,我能学习你的能力吗?” 刘易回过头来,问道:“你为什么想学呢?” 玛莎咬著嘴唇,回答道:“要是我能学会,就不需要等你回来就可以为他们治疗。刚才在战场上,有好几个人我都没能救下来。” 刘易想了想,说道:“可以的。但前提是,你愿意向太阳神献上你的信仰。” 玛莎闻言沉默了。 对她来说,平时隨大流跟著大家一起念祷辞是一回事,但真的要让她放弃祖祖辈辈信奉的旧神,发自心底地信仰这未知的太阳神,却是另一回事。 刘易並不催促,从平日的布道会中,他看得出来,贪图额外补给的人多,而真心改信太阳神的,不过寥寥数人。 他深知,改变人的信仰是水磨功夫,急不得。 “刘易团长,刘易团长在不在?”一个声音传来,刘易听出这是同一个大队的守备官弗兰克· 米勒。 他主动迎了上去,只见弗兰克的身后,有两个士兵用担架抬著一个人。 “弗兰克,你的手下受伤了?”刘易关切地问道。 第68章 袭营 第68章 袭营 约翰修士从刘易手里一把抢过水囊,手忙脚乱地模仿刘易的动作,试图挤出水雾,结果却只能挤出细细的水流。 情急之下,他將水灌进嘴里,用力一吐,水雾隨之从他嘴里喷出,在空中映照出一条绚丽的彩虹。 面对这一无可辩驳且可不断重复的场景,约翰无言以对,最终不由得跪倒在地,喃喃自语道:“太阳神就是七神?怎么可能从来没有人这么跟我说过” 刘易看到这一幕,心里多多少少有些愧疚,但他也明白,只有约翰愿意接受光明之力,才能將他的善良转化为更加强大的力量。 “约翰”刘易刚想开口安慰一下自己的朋友,却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在呼唤自己。 “刘易团长!”一个面生的侍卫快步走了过来,说道:“罗柏大人请你过去见面。” 刘易问道:“就我一个人么?”侍卫摇摇头,回答:“罗柏大人並没有说起別人的名字。” 刘易左右看了看,然后对一旁的凯文说道:“凯文,你扶约翰回去再休息一会儿吧,他看上去精神不是很好。” “好的,老师。”凯文应声答道。 隨后,在侍卫的引导下,刘易来到了大军统帅们所在的营帐。 营帐外,几名衣著华贵、一脸傲气的战士正守卫在一旁。 可当刘易走近罗柏身边时,这些天潢贵胃们居然一反常態,纷纷向刘易点头致意。 原来,就在前一晚的战斗中,面对詹姆·兰尼斯特的最后衝锋,他们中的托伦·卡史塔克,戴林恩·霍伍德,艾德·卡更塔克三人抱著必死的决心冲向狂暴的詹姆,最终以两死一伤的代价制服了这头暴怒的狮子。 如果不是刘易的及时救援,恐怕连最后一个同伴也无法倖免。因此,这帮从北境各大家族子嗣中挑选出来的罗柏的荣誉卫队,对刘易发自內心的尊重,既敬佩他的实力,又感激他的无私帮助。 走进营帐,刘易发现里面只有罗柏和一个他不认识的中年將领在里面。 他抚胸向罗柏行礼,道:“罗柏大人。” 罗柏点头回应:“刘易团长。” 就在这时,那个留著披肩长发和短粗鬍鬚的高大將领一个箭步衝过来,张开粗壮的双臂一把抱住刘易,激动地说道:“刘易团长!感谢你救了我的儿子!” 壮汉使劲拍著刘易的后背,再次表达感激之情:“刘易团长,感谢你!你將永远拥有卡史塔克家族的友谊!” “我很荣幸,瑞卡德大人。卡史塔克家族的友谊这是无比珍贵的礼物。” 刘易回应著伯爵的热情,语气中带著一丝遗憾:“很遗憾我只救回一个人。” 瑞卡德伯爵悲戚地点头:“艾德运气不好—一个—总比一个都没有强。” 待瑞卡德伯爵情绪稍缓,放开了刘易,罗柏接著问道:“刘易爵士,你昨晚使用的那个—那个————”,他思考片刻后接著说,“.——魔法,还能重现吗? 刘易点了点头:“可以,我现在一次可以为五个战士完全恢復健康,但之后需要休息一会儿。” 自从昨夜那场幻梦过后,刘易感觉到自己体內的圣光之力前所未有的强盛,不仅蓝条的长度比以前大了许多,而且法力恢復的速度也快了许多,比之在长城之上时,也毫不逊色。 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担心法力不足的问题,哪怕耗尽了法力,也只需要休息半天就能继续施法。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罗柏闻言沉吟:“五个人么?可是你昨晚被光柱笼罩时,周围的人全部被你治癒。” 刘易犹豫了一下,解释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那种情景,应该是我体內的力量暴走所导致,之后我就晕倒了,直到今天早上才恢復过来。” “可惜,”罗柏摇摇头,继续说道,“爵士,今晚我们將进攻围困奔流城的兰尼斯特军队大营,我希望你能站在我身边。 等战斗结束后,我会让人在安全的地方为你支一顶帐篷,到时候就请你在帐篷里为我的战士们治疗。 不过我想,如果只是想要留住性命,而不追求一次性完全恢復,那么你应该可以救治更多的人。你看这样可以么?” “当然可以,这样的话,战士们活下来的机会也会更大一些。”刘易点头答应。 罗柏满意地点点头,对刘易说道:“那就请你去准备吧。” 刘易行礼之后,正欲转身离开,却突然注意到罗柏身边那头灰色的冰原狼一一灰风。 灰风趴在地上,一只前足不正常地翘起,显得病快快的。刘易停住脚步,关切地问罗柏:“罗柏大人,你的冰原狼,是受伤了么?” 罗柏看向灰风,眼中闪过一丝心疼,回答道:“昨天战斗的时候,一个兰尼斯特用剑划伤了灰风的左前足今天我已经让它休息,不打算让它参加战斗了。” 刘易闻言,摇了摇头说:“动物可不像人这么听命令。”说著,他便上前两步,想要查看灰风的伤势,“我来帮它看看吧。” 罗柏犹豫了一下,劝阻道:“这个—-灰风现在脾气很暴躁,最好不要接近它。” 刘易靠近灰风,轻声说道:“不打紧,聪明的小动物能分辨出敌友。”他伸出手,“小狗狗, 告诉我你哪里受伤了,好么?” 然而,冰原狼灰风俯低庞大的身子,目露凶光,对著刘易鸣鸣低吠。 但就在这时,一朵金黄色的光晕出现在刘易举起的右手指尖。在这充满温暖的光辉下,冰原狼愤怒的低吼声逐渐变成了低鸣。虽然依旧排斥刘易的靠近,但已经没有了敌意。 见状,刘易得寸进尺,伸手抓住冰原狼的腋下將它举了起来。 圣光之力从他双手涌出,覆盖了它光滑毛髮下的皮肤,开始修復它所有的伤口。刘易轻声说道:“来,让叔叔检查一下你的身体,康康你哪里不舒服。” 伤口上灼热酥痒的感觉让冰原狼灰风不安地扭动起来。奋力挣扎了两下之后,灰风终於挣脱了刘易的双手,落在地上。 被嚇得不轻的大“小傢伙”灰风迅速躲到罗柏的另外一边,对著刘易大声地汪汪叫唤,这惊得近卫队的坐骑都不安地嘶鸣起来。 刘易看著灰风夹住尾巴躲在主人后面,那副略显憨態的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真是可爱的狗狗。” 看到自己的战宠在刘易手下有如此不同寻常的反应,罗柏心里既困惑又高兴, 但身为北境之主,他不愿让人认为自己重视宠物胜过为他征战的战土,於是严肃地说到:“刘易团长,我知道你召唤神恩並非没有消耗,这些力量本该用在我的战士们身上。” 刘易摇摇头,轻鬆地说道:“不打紧,灰风的脚上不过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伤,消耗的法力我很快就能恢復。” 他看向罗柏,眼神中透露著深意,“我的学生也养著一条白色的大狗,我自己还养著一头雪原熊。虽然它们只是动物,但既然它们上了战场,隨我们一起杀敌,那就是我们的战友,理应享受这样的待遇。” 罗柏知道刘易提到的白色大狗是指琼恩的白灵,所以这其实是看在琼恩面子上才得到的人情。 既然是自己兄弟的面子,他便欣然接受下来,感慨地说到:“这就是太阳神所教导的博爱么? 果然是令人印象深刻。” 自从刘易在眾人面前展现了可以救人於垂死的光明之力,他就深知自己很长一段时间內都將无法摆脱战地医生的身份。 但这也无妨,因为很多惩戒骑士或防御骑土,都是从治疗骑士起步的,他自然也不例外。 曾经的他坚信,只要熬过这段时间,等自己赞够了输出装备,就能自豪地告诉別人:“抱歉我不会玩治疗。 但是现在就很难了,因为不想玩治疗,而看著战友因为受伤活生生地在自己面前哀豪著死去, 刘易还做不到这么冷血。 不过,治疗者也能成为大佬。 歷史上,雄踞中欧的德意志帝国的前身一一普鲁士公国,再往前追溯,其源头条顿骑士团,原本就是在十字军东征时期,由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些中级骑士在耶路撒冷所创建的战地医护组织。 等以后白银之手里的烈日行者纷纷涌现,一手掌握著圣光救死扶伤,另一手则挥舞著长矛裁决生死,天下之大,无他们不可去之处。 刘易还想清楚了一件事:要想减少战后的治疗工作量,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战斗中爆发出最大的力量,迅速为己方奠定胜局。 这样不仅能减少己方的伤亡,降低工作量,还能让那些心怀不轨、蠢蠢欲动的“自己人”见识到刘易的战斗力,让他们明白,刘易绝非他们可以轻易掌控之人。 从罗柏身边告辞离开后,刘易回到了自己的营地。 他深知今天晚上的战斗將是一场在开阔地域的骑兵突袭,而他手里的几个骑马步兵小队在这样的战斗中难以发挥作用。 於是,刘易便安排他们全部作为战场救护队姑娘们的护卫和助手,等战斗结束后,再充当担架员。 至於斥候队的骑兵们,则继续跟著自己衝锋陷阵,而工匠小队则留在宿营地看管补给,由白灵和小铃鐺共同守护。 吃过了早饭后,罗柏的军队便迅速集结完毕。看著魔下將士们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样子,罗柏果断下令:“出发!” 今夜的战斗,目標直指解除奔流城之围。行进途中,刘易从其他战士的窃窃私语中逐渐拼凑出了这次的战术部署一一夜袭敌营。 骑兵劫营,这一战术在古代战爭史上屡见不鲜。 东汉建安二十年时,曹操魔下大將张辽,就曾经帅八百精锐骑兵,突袭孙权大营,差点斩杀孙权本人。 这种战术通常要求进攻方派遣精锐骑兵,潜伏至敌方军营外,先悄无声息地拔除对方的哨兵, 再拆除部分阻拦物,隨后突击入营,通过杀人放火等手段製造混乱,斩杀敌將或引发营啸。 如果突击速度不够快,攻势不够猛烈,敌人一旦反应过来,便会立即组织防御,届时骑兵將陷入困境。 在敌营內,障碍物眾多,人员密集,骑兵的速度优势难以发挥,一旦被围困,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当敌营陷入混乱后,劫营的骑兵需迅速找到敌人主帅的所在地,杀帅夺旗后迅速撤离; 或者在营外埋伏步兵,趁敌人尚未组织起有效防御时发起总攻,一举攻占营地。 这样的战术,无疑需要袭营的部队具备坚定的勇气和强大的战斗力。 大军出发后不久,一位头髮白、身著黑色鱼鳞甲的老贵族前来向罗柏道別,隨后他率领四成的部队离开了大军,踏上了自己的征途。 又过了一个小时,黄昏时分悄然降临。部队顺利向南跨过一座木桥,隱蔽在腾石河南岸的一片稀疏树林里。 直到夜色如墨,完全笼罩了大地,部队才悄然转向西方行军。 当他们隱约可见一座高大的城墙以及城墙下方星星点点的火堆时,停下了脚步。 没过多久,腾石河北岸靠近城墙的敌方营地突然火光冲天,战斗的喧囂声也隨之响起。与此同时,罗柏等人面前的这座营地也变得嘈杂起来,但他依然沉得住气,没有下令进攻。 直到一个斥候气喘吁吁地赶到罗柏面前,紧急匯报导:“大人,敌方西营的部队正在试图以木筏渡河救援北营!” 这时,罗柏终於高举佩剑,高声下令:“为了临冬城!为了奔流城!衝锋!!” 原来,西境军在奔流城外精心设置了三处营地,分別对应奔流城的三条边:腾石河北岸的北营、红叉河南岸的南营,以及位於两河之间的西营。 一万两千人被分成三份,每份不过几千人,这为北境军提供了各个击破的机会。 罗柏亲自率领的这支骑兵主力部队,魔下多重骑兵,此刻如两道钢铁洪流般衝击著西境军的营地。 然而,衝锋开始之后,刘易的速度依旧比其他人慢了一筹。没办法,他的坐骑闪电已经是一匹老马,而衰老是连圣光也无法逆转的自然规律。 隨著雷鸣般的马蹄声不断逼近,北境军离敌营越来越近,而刘易却离罗柏越来越远。情急之下,刘易一抬手,一个金色的王冠在罗柏头上浮现,同时他自己头上也出现了一个拳头虚影。 这王冠虚影,正是圣骑士专有的增益技能“王者祝福”的施法特效,它的法术效果是为目標进行全属性强化,让罗柏在战场上更加坚韧;而拳头虚影,则是“力量祝福”的施法特效,专注於提升攻击强度。 接著,他拍拍坐骑的头,也给闪电施加了一个力量祝福,希望它能在这关键时刻发挥更大的作用。 闪电感受著体內突如其来的磅礴力量,不禁一声长嘶,隨后甩开马蹄,奋勇衝到了整个队列的最前面。 几十个呼吸之后,闪电的速度已被加到了极致,而敌人混乱的营地也已近在哭尺。 刘易大吼一声:“兰尼斯特,面对我!” 隨即长枪一伸,挑翻了一顶营帐,露出里面正在匆忙穿戴装备的一名骑土。那人还没想明白髮生了什么,就被艾迪从后面一剑削掉了半张脸。 借著马势,刘易如入无人之境,捅穿了沿途所见的所有西境士兵,又撞飞了好几个试图阻拦的敌人。 闪电胸前虽然掛著刘易为它特製的胸甲,但在战斗中还是在脖子和脸上受了伤。不过,在刘易的圣光闪现之下,它的伤口迅速恢復如初。 一人一马在营地里肆意纵横,刘易如同战神般所向披靡。每当发现有敌人试图聚集起来抵抗他便策马衝过去,一枪带走组织者的性命,將敌人再次打散成一盘散沙。 然而,几千人的营地毕竟广阔,总有刘易未能注意到的地方。在这些角落,兰尼斯特家族的步兵们在几层军官的组织下,自发地组织起了抵抗。 陷入重围的骑兵们不时有人被长枪刺落马下,形势开始朝不利局面发展。 察觉到这一点的刘易,试图將敌人的仇恨吸引到自己身上,他大喊道:“废物们,来面对我, 面对你们的死亡!你们的命运!” 他的吼声响彻整座营地,震撼著每一个人的心灵。 就在此时,不远处的奔流城突然放下了护城河上的吊桥,举著长枪的步兵们从城门里蜂拥而出,加入了战斗。 这股从奔流城中涌出的支援力量,成为了压倒兰尼斯特西营土兵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所有试图抵抗的西境军都丟弃了武器,他们要么跪地求饶,要么脱去鎧甲跳入营地两侧汹涌的河流中,逃之天天。 刘易勒住闪电的韁绳停了下来,浑身浴血,在火光的映照下宛如魔神降临。一时间,无论敌我,都无人敢靠近他。 “团长———”艾迪拉著坐骑的韁绳,小心翼翼地走到刘易身边。他有些害怕,如此狂暴的刘易,他也是第一次见到。 意识到自己的脸颊有些僵硬,刘易揉了揉脸,换上一副温和的表情,轻声问道:“怎么了,艾迪?” 艾迪回答道:“罗柏大人传令,让骑兵集合,准备衝击敌方南营。” 刘易点了点头,“好,走吧。” 说完,他带领魔下的骑兵们向著兰尼斯特的南营进发,准备迎接下一场战斗。 这时候,北境军已经顺利完成了和奔流城守军的战场交接。所有还能行动的北境骑兵迅速聚集到奔流城吊桥这一侧进行集结,准备下一步行动。 在人员差不多到齐之后,北境骑兵穿过奔流城的外城,犹如一股不可阻挡的洪流,驰向红叉河南部的敌营。 由於人手有限,罗柏並没有將敌人的南营列为第一波攻击的目標,而是计划先摧毁北营和西营,然后再合兵一处,共同进攻南营。 当北境军来到敌军的南营外时,发现兰尼斯特军已经在他们忙著绞杀另外两股敌人的时候,完成了集结和列阵,並正在向西缓缓撤退。 借著晦暗的月光,刘易大致判断出敌阵中有大量的长枪兵和弓箭手,这样的敌人配置对骑兵来说將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然而,此时我方士气正盛,而敌人则处於惶惶不安之中。刘易心里清楚,虽然面对这样的敌人骑兵很难討到便宜,但如果愿意付出一些代价,胜利仍然是有望的。 就在所有人列阵完毕,准备迁回移动到敌人侧翼之际,西境军中突然响起了砍杀之声。 罗柏凭著敏锐的直觉,迅速抓住机会,发起了全军衝锋。这一突如其来的攻势,如同狂风暴雨般席捲了西境军的军阵,让其如同落地的瓷器一般,碎成了一地。 当战场上的廝杀声逐渐停歇下来后,北境军终於锁定了胜局。他们踩著西境军队的遍地尸骸, 罗柏举著长剑高声喊道:“胜利!” 北境军战士们也纷纷举起武器,高声附和道:“胜利!” “史塔克万岁!” “北境万岁!” 然而,在这胜利的欢呼声中,刘易却兴奋不起来。 他知道,虽然正面战场上的战斗已经结束了,但是那独属於他自己的战斗却正要开始。 第69章 战地医院 第69章 战地医院 果然,欢呼声刚停歇,就有人大声呼唤著刘易的名字找了过来:“刘易团长,刘易团长!你在哪里?!”刘易高声回应:“我在这里!” 接著,一个身著带有冰原狼图案罩袍的侍卫匆匆跑来,向刘易行礼后说道:“罗柏大人命令我们在靠近城堡的位置为您搭建了一顶帐篷,请跟我来吧。” 刘易点头答道:“好。” 隨后,刘易安排艾迪和他的骑兵们去收集战利品,自己则来到了奔流城外,那里有几堆篝火在熊熊燃烧,一顶残破的帐篷坐落在其间。 此时,康拉德已率人在帐篷外等候,他对刘易说:“团长,接下来怎么做,你吩咐吧。” 在帐篷外,一些消息灵通的伤患已经捂著身上的伤口,焦急地等待著刘易的到来。 刘易深知天大地大,性命最大,他绝不会让一个战壕里的战友拖著重伤之躯等待自己吃饭休息於是,他立即对属下的战士们进行了分工: 维塔里带领的战斗一队,手持武器,在帐篷外警戒,以防残敌来袭,並维持现场秩序;而菲博特和凯文则分別带领二三两小队,专职负责诸如抬担架、协助救护队姑娘按住挣扎的伤患身体、用篝火烧煮热水为绷带消毒等杂活。 受伤的战士们在帐篷外的空地上有序排队,由救护队的姑娘们根据伤情的轻重对伤患进行分类处理:伤及內臟和大脑的伤患优先得到救治,伤及骨骼肌肉的次之,而那些只是皮外伤的战士,则暂时搁置,等待未来是否出现感染等症状后再做处理。 从身份上看,北境军被优先考虑,其次是北境军的俘虏,而一般的西境士兵则是在刘易有余力时才会被考虑。 对於那些没有致命伤却试图插队获得治疗以便继续参加战斗的战土,则被维塔里带人坚决地將他们拒之门外。 这一场战斗虽然取得了大胜,但北境军的死伤人数比起语森林之战明显多了不少,刘易的工作也因此变得繁重起来。 就这样,刘易带领著白银之手团队忙碌了一整夜,直到第二天晨曦初现,当刘易耗尽了最后一点法力,也喝完了最后一滴心树树汁后,紧张的救治工作才终於告一段落。 此时,原本所有等候在帐篷外的伤患都已经得到了救治並陆续散去。 待最后一个伤患离开帐篷后,刘易往地上一坐,强忍著口中心树树汁的苦涩味道,在心里感嘆到: 不行,战爭再这样打下去,自己就算不战死在沙场上,也要累死在手术台边上。 刘易下定决心,一定要再培养几名烈日行者出来,不为別的,就为了让自己能够轻鬆一点。 想到这里,他从胸前的虚空里召唤出一根水晶,把玩著这根中指长短的八面水晶柱,发现它晶莹剔透,內部封锁著散发著金色光芒的液体,隨著水晶的倾斜轻轻晃动。 那金色的液体如同凝练的光明,给人一种神圣而高远的感觉,他意识到这很可能就是能够孕育圣光之种的神器。 然而,一个问题摆在了刘易面前:该如何使用这块水晶呢? 刘易心念一动,只见一滴金色液体从水晶壁上渗出,掉落在地上,瞬间催生出一片绿意盎然的青草枝叶。 难道要就这样將液体滴在人的脑门上吗?这样做是否会有隱患,是否会让被滴之人的思维被控制? 毕竟,圣光的洗脑能力是眾所周知的。如果刘易的目標是称霸、是征服,那么创造一群只知道战斗而没有自我的战士,无疑会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选择。但他深知,自己真正需要的是志同道合的战友,而非没有灵魂的机器人。 因此,出于谨慎的考虑,刘易决定在局势安稳一些后,先在动物身上进行实验。他计划从老鼠开始,逐步过渡到兔子,再到大型动物。而雪原熊小铃鐺已经占据了一个实验名额,至於冰原狼白灵,他打算先徵询一下琼恩的意见再做决定。 心意既定,刘易终於能够安心入睡。 然而,只睡了三个钟头,他的传令兵马尔文便唤醒了他,告知罗柏大人邀请他一同进城, 虽然不清楚原因,但隨统帅一起进城是罗柏给他的脸面,他不能不接。 於是,刘易用手术剩下的热水洗了脸,骑上闪电跟著来领路的侍卫离开。 片刻之后,刘易来到腾石河的河边,河面上停著数艘小船。罗柏和他的狗子已经坐到了第一艘船上,而他的母亲则坐在同一条船的船尾。另外几艘船上,则坐著一些高级贵族。 在卫兵的引导下,刘易正向最后一艘小船走去。 当他经过第二艘船时,卡史塔克伯爵的声音突然响起:“刘易团长,来和我们一起吧。” 刘易闻声望去,只见卡史塔克伯爵正与昨天下牛见过的那位头髮白的老贵族坐在一起。在他俩对面的,则是那位被刘易治好过两只断指、如铁塔一般高大的壮汉琼恩·安柏伯爵。 “可以么?我—”刘易显得有些犹豫。 “赶紧过来吧,你是托伦的救命恩人,难道还没资格坐在这里么?”卡史塔克伯爵热情地邀请道。 刘易观察了船上另外两人的表情,见他们並无异议,便欣然接受了邀请:“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上了渡船后,卡史塔克伯爵为刘易引荐:“刘易团长,这位是布林登·徒利爵土,霍斯特·徒利公爵的弟弟,同时也是谷地公爵的『血门骑士”。这位琼恩·安柏伯爵,我想你们应该已经认识了。” “老黑鱼,”卡史塔克伯爵对布林登说道,“这就是我跟你说起过的,从陌客手里把托伦救回来的刘易团长。” 布林登爵士闻言,向刘易伸出手来:“很高兴认识你,刘易团长。” “也很荣幸认识你,布林登大人。”刘易握住布林登的手,轻轻摇晃了一下。从对方坚实有力的手上,刘易依然能感受到这是一个不服老的硬老头儿。 布林登爵士继续说道:“昨夜,我亲眼见证了刘易团长的勇武,果然名不虚传。希望未来还能和你並肩作战。” “当然,大人。能和你並肩作战,是我的荣幸。”刘易回应道。 接著,刘易又与安柏伯爵寒暄了几句,隨后脚下的船只便开始缓缓移动。 他们顺流而下,任由腾石河强劲的水流载著他们经过高大的水车塔。 塔內巨大的水车辗轮转,水声哗啦作响, 城中军民排列在砂岩城墙上,高喊著罗柏的名字,以及“临冬城万岁!”的口號。 每一座壁垒上都飘扬著徒利家族的旗帜:一尾腾跃的银色鱒鱼,衬著波动的红蓝底色。 船队在水车塔下转了个大弯,直直地穿越汹涌的河水。船夫们使劲划桨,水门的巨大拱形逐渐映入眼帘。隨著铰链的捲动声响起,巨大的铁闸门缓缓升起。 穿过拱门和城墙后,他们从阳光下走进了阴影中。然而,刘易所乘的小船很快文回到了日光照耀之下。四周停泊看大小船只,均稳固地系在石中的铁环上。 当船只稳稳停泊之后,刘易见到凯特琳女士被一个青年贵族引领进入城堡。 与此同时,罗柏在岸边的台阶上静候著,待老贵族布林登爵土上岸后,他开口说道:“布林登爵士,请引领我们去神木林吧。” 然而,布林登爵士轻轻摇头,回应道:“你的母亲还在楼上陪伴著他的父亲交谈,我在此等候她的归来。” 接著,他转向一旁的侍卫长,吩附道:“查理,你派个人带领少狼主和他的將军们前往神木林。” 不久,在北军眾將的簇拥下,他们跟隨著一名满脸雀斑的年轻卫兵,来到了奔流城的神木林。 这片神木林坐落於城堡西南角,被两堵城墙围成一个三角形的区域,虽然规模不及临冬城的神木林那般宽宏伟,但得益於温暖的气候,它展现出一种更为精致细腻的美丽。 神木林的中心聂立著一棵纤瘦的鱼梁木,树干上雕刻的脸庞似乎蕴含著几分哀伤,少了些坚毅之气,而四周则环绕著繁茂的大红杉和老榆树。 罗柏缓步走到心树前,双膝跪地,头顶是由绿叶交织而成的树篷,宛如一片天然的华盖。 他將佩剑插入面前的土壤中,剑尖深深扎入泥土,双手戴著手套,紧紧地握住剑柄,虔诚地祈祷著。 与此同时,大琼恩·安柏、瑞卡德·卡史塔克、梅姬·莫尔蒙、盖伯特·葛洛佛等將领,无论是刘易熟识的还是陌生的,都纷纷面朝心树,跪倒在罗柏的身旁,他们都是坚定的古老诸神信徒, 都来自贫瘠而顽强的北境。 在神木林中,所有人都在虔诚地祈祷,唯独席恩·葛雷乔伊和刘易这两个不信仰旧神的傢伙, 依然直挺挺地站在原地,显得格外不合群。 席恩咧开嘴,对刘易投去一个夸张的笑容,他右手拇指和食指捏成环,仰头做了个喝酒的姿势,然后挑了挑眉,眼神示意城堡方向,显然是在邀请刘易一同去喝酒解闷。 然而,刘易摇了摇头,婉拒了席恩的好意。席恩见状,耸了耸肩,转身离去,消失在眾人视线之外。 过了一会儿,凯特琳女士步入神木林,她静静地站在一旁,没有打扰正在祈祷的人们。此时, 只有刘易注意到了她的到来,並向她抚胸行礼。 然而,凯特琳女士只是回以一道淡漠的目光,隨即移开了视线,仿佛並未將刘易的礼数放在心上。 祈祷结束后,罗柏缓缓起身,將剑收回鞘中。他抬头看见凯特琳女士站在那里,便开口说道:“母亲,我们必须召开会议,有很多事情需要討论决定。” 凯特琳女士闻言,神色凝重地说:“你外公想见你,罗柏,他病得很重。” 罗柏闻言,面露忧色,但他还是坚定地说:“艾德慕爵士已经告诉我外公的情况了,母亲,我很为霍斯特大人难过,也为你难过。但我们必须先开会,因为刚刚接到南方传来的消息,蓝礼·拜拉席恩已经登基称王。” 凯特琳女士听到“蓝礼”这个名字,显得大为震惊,她脱口而出:“应该是史坦尼斯大人..” 罗柏身边的盖伯特·葛洛佛也附和道:“夫人,我们也都这么想。” 隨后,眾人移步至大厅,四张长摺叠桌被排成向上开口的方形,在罗柏的主持下,会议正式开始。 霍斯特公爵因病情严重,无法出席会议,他仍在阳台上浅眠,梦中回味著年轻时的长河落日之景。 与此同时,艾德慕坐上了徒利家族的高位,他的身旁是黑鱼布林登,而父亲的封臣们则分別坐在他的左右两侧。 在奔流城传来捷报后,原本兵败逃亡的河间贵族们也纷纷返回, 得益於瑞卡德伯爵的介绍,刘易有幸避免了初次见面时的尷尬,能够自如地与这些贵族们共处一室。 其中,卡利尔·凡斯已继承了因战死於金牙山城的父亲的爵位,他同马柯·派柏以及雷蒙·戴瑞爵士的儿子(那孩子年纪与布兰相仿)一同归来。 而杰诺斯·布雷肯伯爵则是怒火衝天地从石篱城的废墟中赶来,他儘可能地与泰陀斯·布莱伍德伯爵保持距离。 会议中,凯特琳、罗柏以及北境诸侯坐在高位的对面,面对著艾德慕·徒利。 在大琼恩坐在罗柏左手边之后,是席恩·葛雷乔伊。而盖伯特·葛洛佛和莫尔蒙伯爵夫人则坐在凯特琳的右侧。 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因丧子之痛而形容憔悴,但他的眼神中依然闪烁著神采。 他的长子率领卡史塔克部队在绿叉河与泰温·兰尼斯特作战,至今生死未卜。隨他一同来到奔流城的另外两个儿子中,艾德已在语森林战死,而托伦则失去了一只手,成了一个废人。 儘管如此,瑞卡德伯爵也感到一丝安慰,因为托伦虽然残废,但至少不用再走上战场面对生死考验。 与此同时,在罗柏的阵营中,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刘易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他因作战勇猛且救治了眾多战士而贏得了诸贵族的尊重,此刻得以旁观这场重要的会议。 会议开始后,爭吵声此起彼伏,一直持续到深夜。 每位贵族都充分利用自己的发言权,他们或大吼大叫,或高声咒骂,或试图以理服人,或採用连哄带骗的策略,有的语带玩笑,有的討价还价,甚至有人拿杯拍桌,出言要挟。 会议过程中,不时有人愤而离席,但隨后又或沉著脸,或微笑著返回。 刘易手捧一杯葡萄酒,轻轻抿著,静静地坐著,全神贯注地倾听著会议上的討论。 根据將军们在谈话中透露的情报,刘易得知卢斯·波顿已在颈泽的堤道口重整了败军,而赫曼·陶哈爵士和瓦德·佛雷依然控制著李河城泰温公爵的部队已经回头渡过三叉戟河,正朝著赫伦堡进发。目前,国內出现了两位互相竞爭的王位宣称者,乔弗里·拜拉席恩和他的三叔蓝礼·拜拉席恩。 许多诸侯迫切希望立即进军赫伦堡,与泰温公爵进行决战,以一举消灭兰尼斯特势力。 血气方刚的马柯·派柏更是主张派兵西进凯岩城。然而,也有不少人建议谨慎行事,不要急於求成。 杰森·梅利斯特特別指出,奔流城目前正处於兰尼斯特军补给线的关键位置,应该利用这一优势阻止泰温大人获得补充的兵力和物资,並藉此机会加强自身的防御,让疲惫的军队得到休整。 然而,布莱伍德伯爵对所有谨慎的提议都置若罔闻。他认为应该趁著语森林之战的胜利势头,早日结束战事。 因此,他不仅主张立即进军赫伦堡,还要求卢斯·波顿的部队南下配合支援。依照惯例,布雷肯家族总是与布莱伍德家族的意见相左。於是,杰诺斯·布雷肯起身力促大家向蓝礼国王效忠,並南下与其大军会师。 “蓝礼並非国王。”罗柏在会议中首次发言,打破了沉默。 盖伯特·葛洛佛闻言,连忙劝道:“大人,您总不能向乔佛里效忠吧?毕竟,令尊就是死在他手里的啊。” 刘易听到这里,难以置信地抬起头,轻声向坐在身旁休息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询问:“艾德公爵真的已经遇害了?” 瑞卡德伯爵沉重地点点头,低声回答:“是的,他被乔弗里下令斩首,跟隨奈德前往君临城的战士们也无一倖免。你居然还不知道?” 刘易摇了摇头,喃喃自语:“我——.真的不知道—” “史塔克家族·—”瑞卡德伯爵嘆了口气,没有再说下去。 罗柏继续说道:“乔佛里是劳勃的嫡长子,按照王国律法,王位理应归他所有。就算他是个恶人,这也不代表蓝礼就能成为国王。如果乔佛里死了一一请相信我,我亲眼看著他死的那一天不会太远一一王位也会传到他的弟弟托曼手中。” 马柯·派柏爵士反驳道:“托曼也是个地道的兰尼斯特。” “没错,”罗柏显得有些困扰,“但即便他们兄弟俩都死了,也轮不到蓝礼称王。他是劳勃的三弟,就像布兰不能在我之前成为临冬城公爵一样,蓝礼也不能在史坦尼斯之前取得王位。” 莫尔蒙伯爵夫人表示赞同:“史坦尼斯大人的確比蓝礼更有资格继承王位。” 然而,马柯·派柏並不认同:“但蓝礼已经接受了加冕,高庭和风息堡都站在他这一边,多恩领也不会坐视不理。 如果临冬城和奔流城的势力再加入进来,那七大家族中就有五家听命於他。如果艾林家族也出兵相助,那就是六分之五的势力! 以六敌一,诸位大人,我们很快就能把太后、小鬼国王、泰温公爵、小恶魔、弒君者、凯冯爵士等人的头颅插在枪尖上!我们只需效忠蓝礼国王,就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战果,何必去投效史坦尼斯大人呢?他能给我们什么好处?” 第70章 北境之王 第70章 北境之王 罗柏固执地说:“依照律法,他的权利先於蓝礼。” 艾德慕接著问:“那么,你的意思是要我们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罗柏回答道:“我不知道。我向诸神祈求,希望他们指点接下来的方向,但他们並未回答。 兰尼斯特说我父亲是叛徒並谋害了劳勃国王,我们都知道这是无耻的谎言。可是,倘若乔佛里是合法的国王,而我们又举兵反抗,那我们就真的成了叛徒了。” 年长的史提夫伦爵士露出佛雷家黄鼠狼般的招牌微笑,说:“在目前的情势下,家父会敦促各位谨慎行事。何妨静观其变,让两个国王大玩权力游戏呢? 等他们打完了,我们既可以向胜利者称臣,也可以举兵反抗,一切任凭我们扶择。 而目前蓝礼既已起兵,泰温大人应该会急於与我方谈和,以换取他儿子平安归去。诸位可敬的大人,就让我前往赫伦堡,与他谈判休兵的条件,並提出赎金———“ 一声怒吼淹没了史提夫伦爵士的话音,大琼恩吼道:“你这个懦夫!” 莫尔蒙伯爵夫人也宣布:“乞和就是示弱。” 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叫道:“去他妈的赎金,说什么我们都不能放走弒君者!” 凯特琳开口提问:“为什么不议和?” 诸侯们全转过头来,盯著她, 罗柏沉痛地说:“母亲,他们谋杀了我的父亲,您的丈夫。” 他抽出长剑,放在面前的桌子上,闪著寒光的利刃在粗糙的木头上闪著寒光,“我拿这个跟他门谈判。” 大琼恩高声附和,其他人也表示同意,他们或隨之吶喊,或握拳拍桌,並纷纷抽出佩剑。 等大厅里的欢呼平息下来,凯特琳继续说道:“诸位大人,艾德大人是各位的封君和同僚,但我与他同床共枕,为他生儿育女,难道我对他的爱不如各位么?” 她哀慟得险些没了声音,但深吸一口气后,她用力安抚著自己的情绪,说道:“罗柏,假如用剑可以使他起死回生,那么直到奈德再次站在我身边为止,我都绝不允许你收剑入鞘。 然而,逝者已矣,纵然有一百次语森林大捷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奈德走了,戴林恩·霍伍德走了,卡史塔克大人英勇的儿子,以及除此之外许许多多的人都走了,他们都不会再回来。难道我们还要赔上更多的人命吗?” 大琼恩用浑厚低沉的声音回答道:“夫人,您毕竟是女人家,女人家不懂这种事。” 卡史塔克伯爵脸上刻满了悲伤的痕跡,他说道:“女人家心肠软,男人是需要復仇的。” 凯特琳反驳道:“卡史塔克大人,把瑟曦·兰尼斯特交到我手上,我就让您见识一下女人家的心肠有多软。 我或许不懂战术谋略,但我知道什么是徒劳无功。我们出兵打仗,是为了阻止兰尼斯特军在河间地烧杀掳掠,是为了拯救遭人诬陷、身陷图图的奈德。我们的目的在於保护领土,並使我夫君重获自由。” 她继续说道:“目前我们已经达成了一个目的,而另一个则永远不可能达成。虽然直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会为奈德哀悼,然而我必须首先为生者考虑。 我希望我的两个女儿能平安归来,她们如今还在太后手里。倘若我必须拿四个兰尼斯特家人去交换两个史塔克家人,我认为这样非常划算,並为此感谢天上诸神。” 她转向罗柏,眼中充满了期许:“罗柏,我希望你平平安安,接替你父亲的爵位,统治临冬城。我希望能见你幸福快乐地生活,亲吻女孩的双唇,娶妻生子。我希望能结束这一切。” 最后,她向在场的所有诸侯表达了自己的渴望:“诸位大人,我渴望重返家园,並为亡夫哭泣终老。” 凯特琳语毕,大厅內陷入了一片寂然。 布林登爵土开口道:“议和,凯特琳,能议和自然是好-但关键在於议和的条件。如果今日议和,明日便又得拿起武器重返战场,那这样的议和又有何意义呢?” 瑞卡德·卡史塔克质问道:“假如我只能带著儿子的户骨返回卡霍城,那么我的艾德死了又有何价值?托伦的断手,难道还能再长出来?” 布雷肯伯爵附和道:“格雷果·克里冈烧光了我的田地,屠杀了我的子民,石篱城如今只剩一片焦黑废墟。我怎能向派他来的人卑躬屈膝?如果一切都能轻易忘记,我们又何必辛辛苦苦打仗呢?” 与他向来不和的布莱伍德大人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就算我们和乔佛里国王达成和议,难道就不会成为蓝礼国王眼中的叛徒吗?如果狮鹿相爭鹿得胜,我们又该如何自处?” 马柯·派柏爵士坚决地宣布:“无论你们作何决定,我反正绝不承认兰尼斯特家的人是国王。” 戴瑞家的小男孩也跟著喊道:“我也不会!我绝不会!” 眾人再次陷入了一片喧闹之中。 这时,大琼恩一跃而起,高声大喝道:“诸位大人!听我说说我对这两个国王的看法!” 他醉了一口,“蓝礼·拜拉席恩和史坦尼斯对我来说都狗屁不是,凭什么让坐在满地开的高庭或多恩领的人来统治我们? 他们哪里懂得绝境长城、狼林和先民荒家?甚至他们信奉的神明也不是真神。至於兰尼斯特, 叫异鬼把他们抓去吧,我受够了!” 他伸手过肩,抽出那把孩人的巨剑,继续说道:“咱们为什么不能像以前一样自己管自己?咱们娶的是真龙的女儿,可眼下真龙已经死光了!” 安柏伯爵剑指罗柏,声音如雷:“诸位大人,要我下跪没问题,但我只跟这一位国王下跪!” 他话锋一转,“北境之王万岁!”然后跪下来,將佩剑放在罗柏脚边。 卡史塔克伯爵见状,也表態道:“这样的话,我也同意停战。就让他们继续保有红城堡和铁椅子吧。”他抽出长剑,与大琼恩的巨剑放在一起。 “北境之王万岁!” 隨著这一声高呼,大琼恩身旁跪下了他的支持者。 紧接著,梅姬·莫尔蒙站起身,高声宣布:“冬境之王万岁!”並將她的带刺钉头锤放置在两把剑的旁边,以示效忠。 此时,河间贵族们也纷纷起身响应,儘管布莱伍德、布雷肯和梅利斯特等家族从未被临冬城直接统辖,但他们此刻却一同起立,拔出佩剑,屈膝下跪,高喊著那个自三百年前便无人再提及的古老称號:“北境之王万岁!” 隨著这一声声呼喊,罗柏的头上缓缓浮现出一顶金黄色的王冠,在昏暗的大厅中熠熠生辉。 眾人的欢呼声愈发狂热,自从龙王伊耿一统六国以来,“北境之王”这个称號首次在奔流城的木造殿堂中堂皇重现,迴荡在每一个人的耳畔。 “北境之王万岁!”欢呼声此起彼伏,响彻整个大厅。 在一片欢腾中,会议缓缓落幕。 贵族骑士们三三两两地挥舞著拳头,带著满心的激动离开大厅。 刘易也想隨眾人离去,却被罗柏叫住:“刘易团长,请等一下。” 刘易停下脚步,回过头,恭敬地回应:“是,陛下。” 罗柏望著他,说道:“你不是北境贵族,也不是河间贵族,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刘易有些意外,问道:“关於什么事情?” 罗柏回应道,“关於我成为北境之王。” 刘易皱起眉头,显得有些为难:“陛下,这种事情,不太適合我开口。” 但罗柏却摇了摇头,坚持道:“我坚持要听你的想法。” 刘易无奈,只得说道:“好吧,陛下。说实话,对於维斯特洛这边的歷史传统,我不太了解。 但在我的家乡,曾经有一位伟大的君主打败了无数的竞爭对手后,建立起光明帝国。 他留下了一句箴言:『建高大的城墙,积累丰足的粮食,放缓称王的步骤”。 这句话的意义在於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登基称王是一场贏家通吃、输家全死的游戏。在这场战爭中,只能有一个贏家,且一旦开始便不能退出。这將是一场艰难的抗爭——“” 刘易的话让罗柏陷入了沉思,他不自觉地握紧了剑柄,几个呼吸之后,乾涩地说道:“刘易, 从我父亲被铁王座宣布为叛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没有別的可能了。”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刘易听后,无奈地行礼道:“陛下,我將为你而战。” 罗柏矜持地点点头,“感谢你的言,刘易团长。” 隨后,刘易便离开了大厅。此时已经是深夜,会议开了一整天,城堡里显得格外寂静,只有几名僕人还等在大厅门外。 见到刘易出现,其中一个僕人立刻迎了上来,恭敬地说:“刘易大人,你的房间已经安排好了,请跟我来。” 刘易跟隨著僕人来到了一间狭窄的屋子。 这个时代的城堡无法与后世的五星级酒店相提並论,尤其是这座修筑在河流岔口的城堡,地面一层的水汽通过石块的缝隙渗透进房间里,让已经习惯了北境乾爽气候的刘易感到有些不太適应。 但无论如何,他终於实现了在正常的城堡里住上一夜的愿望第二天一早,刘易醒来后准备离开奔流城,回去与自己的战友们匯合。然而,他刚走到城门前,就被一个僕人拦下:“大人,凯特琳女士请你去大厅共进早餐。” 刘易心中颇为疑惑,自己与罗柏的母亲凯特琳女士並无太多交集,且昨天在神木林里她漠然的神態给刘易留下了深刻印象。 不过考虑到自己並没有机会得罪北境的太后,他还是礼貌地答应道:“这是我的荣幸,请带路吧。” 在僕人的引导下,刘易来到了奔流城的大厅。 他意识到,凯特琳女士作为徒利家族的女儿,选择在大厅而非臥房用早餐,显然是有意为之。 “凯特琳女士。”刘易礼貌地打招呼。 “刘易团长,请坐吧。”凯特琳女士回应道,並吩附僕人准备了一份和她一样的早餐给刘易。 这是刘易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凯特琳女士,这位徒利家族的长女拥有赤褐色的头髮、蓝色的眼睛和修长的手指,儘管已经是五个孩子的母亲,但她的美丽並不逊色於尖刻的瑟曦王后。 等僕人把精致的菜餚送上来后,看著桌上摆著黄油煎小蘑菇、牛肉排、白麵包和葡萄酒,刘易发现贵族们的饮食果然远比白银之手的糙汉子们要讲究。 “希望你能吃得习惯这样的早餐。”凯特琳女士说道。 刘易拿起叉子和小刀,开始享用这份到这个世界以来最精致的早餐。 吃饱之后,他用僕人递上来的餐巾擦了擦嘴,问道:“凯特琳女士,非常感谢你招待我吃这顿饭,请问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吗?” 凯特琳女士喝下杯子里的红葡萄酒,然后问道:“刘易团长,我叫你刘易可以么?” “当然,如你所愿,女士。”刘易回答道。 隨后,凯特琳女士神情凝重地说道:“我的父亲,霍斯特·徒利大人,已经六十岁了,岁月给了他太多的负担,让他再无法承担起作为一名公爵的责任,我和我的弟弟都为此十分难过。” 刘易带著一丝不確定问道:“霍斯特公爵—还健在吧? , 凯特琳女士神情哀伤地回答:“是的,但是时间已经不会太久了—刘易,你的魔法能让我父+ 亲恢復健康吗?” 刘易摇了摇头,解释道:“衰老不是疾病,也不是外伤能够比擬的——“ 见凯特琳面露失望之色,刘易连忙补充道:“但是我也许可以试一试。” 凯特琳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惊喜:“真的么?” 刘易点点头:“先让我看看老公爵的情况吧。” 凯特琳隨即吩附僕人去叫来自已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然后领著刘易来到位於主堡顶楼东侧的一个房间。 这个房间是霍斯特伯爵的书房,形状与城堡一样呈三角形,东侧还设有一个石质阳台,阳台上摆放著一张小床,床上正躺著一个头髮雪白、身形乾瘦的老人。 老人虚弱的声音响起:“凯特琳,是你来了么?” 凯特琳女士快步走到老人身边,握住他的手:“父亲,是我。” 老人又问:“莱莎,没有和你一起来么?” 凯特琳答道:“莱莎在鹰巢城,她要陪著自己的儿子。” 老人感慨道:“对——-我把她嫁给了琼恩·艾林,他年轻的时候可是一名强大的战士。” “是的,但是他去年就已经去世了,现在的谷地公爵是莱莎的儿子。”霍斯特公爵在书房內注意到了一个陌生的年轻人,便问道,“这是罗柏吗?” 凯特琳女士连忙解释:“不是,父亲,罗柏现在已经是临冬城公爵,他正在和属下的將军们討论战略。这位是刘易修士,是我为你请来的医生。” 隨后,凯特琳转向刘易说:“刘易修士,请你看看我的父亲吧。” “好的,女士。”刘易回应道他走上前,对在一旁服侍的侍者说:“请帮我搬一张椅子过来。” 侍者迅速搬来一张凳子,放在霍斯特公爵的床边。刘易坐下后,对公爵说道:“霍斯特大人, 请你將手伸出来。” 霍斯特·徒利用他浑浊的双眸看了刘易两眼,然后缓缓伸出手,说道:“孩子,我的身体—“ 我自己清楚。没有不死的君王.” 为了让病人及家属给予他更多的信任,刘易模仿著少年时为自己开药的老中医的动作,將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併拢,轻轻搭在老人的手腕上,闭上眼晴感受著他的脉象。 虽然徒利一家看不懂这些动作是什么意思,但是却可以从刘易的神態看出他的专业与负责。 过了一会儿,刘易將徒利公爵的手扶起放回被子里,站起身来对凯特琳和艾德慕说:“大人, 女士,方便到旁边来一下么?” 两人点点头,隨刘易走到房间外的走廊上。 刘易开口说道:“女士,霍斯特公爵年轻的时候,想必受过不少伤吧?” 凯特琳点点头,回应道:“是的,父亲年轻的时候,是王国重臣,经常出征。” 刘易接著解释道:“心臟与手臂通过血管相连,血液在身体里的流动推动著生命力到达身体各处,让人健康地生存下来。” 他用右手按住左手腕的动脉,举起来示意道,“你们看,年轻的心臟强而有力,而年老的心臟则弱而散乱,这是衰老的象徵。 以霍斯特伯爵的年纪,本不应该如此衰弱,只是因为他年轻的时候负伤太重太多,又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导致体內的生命力被消耗过甚。” 他嘆了口气,继续说道:“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我能做的很有限。不过,我可以让老人现在体內的暗伤得到一些修復,让他至少能舒服一些。” 凯特琳女士的脸色隨著刘易的话语而变化,虽然她听得不是很懂,但也明白刘易话中的无奈与善意。 於是,她恳切地说:“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帮帮他吧。” 刘易点点头,回到霍斯特公爵身边,对老公爵说道:“大人,请你放鬆身心,迎接阳光的拥抱老人家微笑著点点头,喃喃说道:“晒太阳—我一向很喜欢—“ 刘易闭上眼晴,右手虚按著霍斯特公爵的胸膛,左手高举,浮夸地喊道:“光明无我,无我无私,请你以宽广的胸怀接纳这位正直的老者,赐予他健康和力量,愿世间万物都得到你公平的恩赐!” 在眾人惊的视线中,一道强烈的光柱猛然出现,將刘易和霍斯特公爵的身体笼罩其中。 老人的神情经歷了从不解到惊,再到狂喜的变化,他的身体微微颤抖著。直到光芒逐渐消退,老人终於昏睡过去。 当最后一缕光芒在河风的吹拂中消散后,刘易貌似因耗费大量精力而脑门渗出汗水,虚弱地坐倒在凳子上。 艾德慕和凯特琳姐弟俩见状,立刻凑到老公爵身边,经过一番细致的检查,確认父亲只是陷入了沉睡,而且睡得十分香甜,两人才放下心来。 凯特琳女士用诚挚的语气对刘易说道:“刘易爵土,感谢你为我父亲做的一切至少今天他能睡一个好觉。” 她转头对自己的弟弟说道:“艾德慕,你看好父亲,我有话要对刘易团长说。” 隨即,她领著刘易来到走廊上,並斥退了身边的侍卫和僕人。凯特琳女士神情严肃地问道:“刘易,我听別人提起,我丈夫的私生子琼恩·雪诺,现在作为你的学生,正在你的战团里担任军官,是么?” 刘易点了点头,罗柏亲近的侍卫们中大多已知晓这个消息,因此对於凯特琳女士掌握这个信息,他並不感到意外。“是的,琼恩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他补充道。 然而,凯特琳女士显然更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她紧接著问道:“我还听说,在你信奉的太阳神的教义里,讲究人生而平等。那么,请你告诉我,在太阳神看来,嫡子和私生子,是否具有相同的权力?” 第71章 光明之种 第71章 光明之种 “女士,”刘易勘酌了一下措辞,缓缓说道,“这取决於我们所討论的是何种权利,是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还是婚姻的权利——?” 凯特琳女士紧追不捨,“临冬城的统治权,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请不要试图迴避。” 从內心深处,刘易对统治权的血缘继承制充满了质疑,同时,他本来也从未有过將琼恩培养成一个封建君主的念头,因此坦诚地回应:“女土,我相信琼恩不会凯少狼主的王位。” 凯特琳女士听后,缓缓地点了点头:“希望你不要在琼恩的头脑中灌输什么奇奇怪怪的想法, 以免他產生一些不该有的念头。” 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罗柏的將军们对你的安舍信仰並无异议,他们相信在北境,旧神的信仰根深蒂固,难以动摇。 但我知道,没有哪种信仰是绝对无法撼动的。在颈泽以南,旧神已经被七神彻底驱逐,而在厄斯索斯大陆,七神的圣堂也几乎销声匿跡。神灵彼此间的更迭,与我们凡人並无直接关联。但你所宣扬的教义,却是我无法接受的。” 儘管凯特琳女士的个子比刘易小很多,但此时她的气势却如同一个巨人般高大,让人无法忽视。 面对凯特琳女士的强硬態度,刘易无奈地问道:“那我该怎么做,请你直说吧。” 凯特琳女士放缓了语气,“太阳神能展示神恩,说明是一位真神。如果你愿意放弃『自由、 平等”的主张,只保留博爱的教义,我可以允许你的教派在北境,在河间地传播。” 刘易並没有接话,而是保持了沉默。 凯特琳嘆了口气,说道: “如果你不愿意放弃那些主张,那么就只能单纯以僱佣兵的身份继续为罗柏效力,我们也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只是以后在为伤患治疗时,你可以继续收取报酬,但是不能再高呼太阳神的神名,更不允许在你的学生以外的北境和河间地士兵面前提及太阳神的教义。” 沉默持续了许久,之后刘易向她扶胸行礼,说道:“我明白了,凯特琳女士,我会遵照你的命令行事。” 说完,刘易转身离开。 凯特琳女士定定地注视著刘易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走廊尽头,才回到霍斯特公爵的书房,与自己的弟弟一起照顾自己的父亲。 离开奔流城,回到城外宿营地的路上,刘易的心情有些泪丧,他脑子里不断迴荡著凯特琳女土警告的话语。 原本,他以为只要將布道的对象局限在白银之手內部,就能规避来自贵族阶层的关注,然而, 贵族们还是察觉到了安舍信仰中潜藏著顛覆贵族统治秩序的风险, 刘易深知,如果不是自己的治疗法术对这场战爭的胜利尚有价值,恐怕早已被驱逐或暗杀。 凯特琳女士的警告显然並非她个人的想法,而是整个贵族阶层对安舍信仰的普遍担忧, 只是因为她是女土,且不上战场,对刘易表面上无所求,所以警告刘易的任务才会落到她的头上。 刘易明白,如果自己不加收敛,下次来与他交涉的,可能就不是凯特琳女土,而是安柏伯爵带的一队重甲步兵。 亲手制定“安舍信仰”教义的刘易,比任何人都清楚,所谓安舍信仰教义不过是披著宗教外衣的政治学说,是地球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期间的政治口號。 在这个口號的激励下,法国人民推翻了波旁王室的统治,建立起了法兰西共和国。而法国的国王和贵族们也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大革命中,表演了“摸不著头脑”的好戏。 法国大革命之后,拿破崙创立“民法典”,从法理上奠定了顛覆贵族统治秩序的依据,將自己放在了整个欧洲旧有统治秩序的对立面,导致最后兵败被囚,死在孤岛之上。 虽然拿破崙最后失败了,但是只要开了一扇窗,见过了阳光,人民就再也不可能忍受黑暗的日子。 虽然底层百姓不懂什么叫自由,什么又是平等,更不明白博爱爱的是谁,但是他们知道曾经骑在自己头上的贵族老爷们都死了。 无数的平民愿意加入军队,为祖国,为保卫革命的果实而战,这就是最好的选票。 拯救这个大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靠几个有责任感贵族领主发发善心,派几支由徵召民兵组成的军队就能实现的。 必须发动起民眾的力量,让他们自愿將力量匯聚在太阳的旗帜下,才能达成这个艰巨的目標。 因此,刘易早就知道会有被贵族们制止的这一天,但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於是他决定,传播太阳神学说的动作必须暂停一段时间。至少得等这场战爭结束之后,再寻找贵族们统治力量薄弱的地方继续。 至於放弃“自由、平等”两条理论,刘易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 没有自由和平等的博爱,是空中楼阁。 在教义中留下这样的漏洞,即便安舍信仰能发展成维斯特洛的第一大教,也可能在自己圆寂后就分裂出上座部、下座部、密宗、禪宗等眾多支派。 因此,刘易寧愿放慢脚步,也要確保教义的基础稳固,不给后世留下任何隱患。 然而,近期布道的工作主要由凯文承担,且隨著相处日久,刘易愈加明確凯文是个性格强硬的孩子,对安舍信仰的传播尤为狂热,需要適当安抚。 目前,刘易唯一能用来安抚学生的筹码就是光明之种。 於是,回到营地后,刘易便钻进自己的帐篷,仔细斟酌如何向自己的两个学生传达这一决定。 看著老师面沉似水的从外面回来,凯文端著一碗冒著热气的浓汤走进帐篷,小心翼翼地问道:“老师—你想喝点奶酪浓汤么?我按照你教我的手法做的—” 刘易扯著嘴角,勉强笑道:“我吃过了在城堡里,凯特琳女士招待我吃了一份丰盛的早餐。” 凯文见状,索性將碗放到一旁,关切地问道:“老师,你是怎么了?我很少见到你这个样子。 刘易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片刻之后,他吩咐道:“你把琼恩叫过来吧,我有事跟你们说。” 不一会儿,刘易仅有的两个学生,凯文和琼恩,都走进了帐篷。 凯文说道:“老师,琼恩也到了,你有什么吩咐,请说吧。” 刘易默然坐在帐篷里的小凳子上,过了良久,他才开口问道:“凯文,琼恩,来到这块大陆之后,你们是我仅有的两名学生。你们老老实实告诉我,你们对於我交给你们的东西,有什么想法?” 凯文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老师,这难道不是太阳神安舍赐予我们的真理吗? 我们作为太阳神的子民,自然要遵从太阳神的教诲,我想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刘易点点头,他知道凯文是个狂信徒,对於太阳神的信仰可能比自己还要坚定与狂热。 “那你呢?” 刘易的目光转向琼恩这个顶级贵族的庶子,他十分关心琼恩究竟是怎么想的。 而一直对琼恩颇有些警惕的凯文也转过头,盯著他的师弟。 琼恩组织了一下语言,缓缓说道:“老师,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我相信在太阳神的光辉下, 人的“自由、平等、博爱”是真实存在的。” 对於两个学生的回答,刘易感到很欣慰。 刘易从胸口处的虚空中召唤出共鸣水晶,金色的光芒瞬间照亮了昏暗的帐篷,这让两个少年感到十分震惊。 在金色光芒的照耀下,刘易缓缓说到: “前天夜里,在语森林的战斗中,我体內的法力爆发,陷入了昏迷。 在梦境里,太阳神的使者將这块水晶交给了我,並告诉我它有著赐予他人光明之力的能力而掌握光明之力最基本的要求是,你必须发自內心地认可太阳神的教诲,並在行动上加以实践我现在问问你们,你们是否真心接受太阳神的教诲,成为一名“烈日行者”?” 凯文毫不犹豫地单膝跪地,回答道:“老师,我愿意。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愿意为太阳神的事业献上生命!” 琼恩也单膝跪下,说道:“老师,我也愿意!” 但刘易却摇了摇头,说道: “没这么快。这块水晶是诸天万界通用之物,在维斯特洛是第一次使用,一定要慎重,你们去帮我抓一些老鼠、兔子之类的小动物回来,狗也可以。 我们先在动物身上试试,如果没有害处,再考虑用在你们身上。” “遵命,老师!”凯文兴冲冲地正要出门,却被刘易再一次拦了下来。 “对了,凯文,你的布道会先停下来吧——”刘易说道。 “为什么呢?是我哪里做得不对么?”凯文有些疑惑地问道。 “不是”刘易再次摇头,“刚才我从奔流城回来之前,凯特琳女士,也就是罗柏的母亲召见了我,並提出要求,不能再在北境军內部和河间地传播太阳神的教诲,也不能再当眾呼唤太阳神的神名。” “什么?”凯文闻言大怒,“她怎么能提出这样的要求?!你这几天耗时耗力为她的儿子治癒属下,一个人不过才收不到十个金龙!” 琼恩也皱起了眉头,作为成长在公爵家庭的他,政治嗅觉要敏锐许多,他猜测道:“凯特琳女士大概是认为太阳神的学说,不利於领主们的统治吧。” 刘易点点头,表示赞同:“是的,凯特琳女士认为太阳神的学说会让地位低的人產生一些不该有的念头。” 凯文情绪激动地提议道:“老师,既然凯特琳女士这么厌恶我们的信仰,那不如我们走吧! 凭你的武艺、神术,还有魔下的几十个兄弟,我们到哪里不能活!” 琼恩听到凯文的建议,一下子有些慌神, 虽然凯特琳女士的要求苛刻,但北境军毕竟是他兄弟在统帅,他並不希望刘易就此一走了之。 然而,凯文的话也让他难以辩驳, 刘易摇了摇头,说道:“暂时不要衝动。我们先帮北境军拿下这场战爭的胜利,让这几千人能够顺利地回到故乡。 传教的事情可以缓缓,不要紧。你们以后要是看见品德高尚的人,可以单独跟他们聊一聊。如果他们愿意听,就多讲一些;不愿意听,那就算了。” 凯文恨铁不成钢地一脚,无奈地说道:“老师,你以大局为重,大局却不会以你为重!” 刘易无奈地摆摆手,安慰道:“凯特琳女士没有带兵把我围杀在奔流城里,就已经很不错了。 就这么著吧,快去抓老鼠,进行我们的试验。” 说完,凯文虽然心有不甘,但也快步离开了帐篷一一他也確实著急想要获得光明的力量。 琼恩向刘易行礼之后,也跟著离开。 刘易独自在帐篷里坐了许久,最终扶额倒在毯子上,嘆道:“哎,真累。” 奔流城,这座徒利家族的居城,此刻正卡在兰尼斯特家族大本营与泰温公爵大军补给线之间, 成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据点。 若奔流城未能攻下,泰温公爵的大军將难以获得来自西境的补给,只能依赖君临城及王领等地,向那些仍愿向乔弗里效忠的贵族徵收物资。 然而,在三王並立的当下,这並非明智之举。徵收过少,无异於杯水车薪;徵收过多,则可能將潜在的盟友推向对立面。 因此,泰温公爵採取了更为直接且残酷的策略一一抢。 他派出小股军队在河间地四处烧杀掳掠,无数民眾惨遭杀害,更多人为求一时安寧,纷纷涌向被北境大军守护的奔流城。 短短一周內,奔流城外的开阔地便聚集了大量难民,各式各样的帐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渐渐与刘易的白银之手宿营地接壤这些拖家带口的难民离开了家园,只能蜷缩在用奔流城外小镇废墟上找到的零散建筑材料搭建的窝棚里。 起初,凯文和琼恩见难民可怜,还会用薪水僱佣一些七八岁的小孩帮他们抓老鼠。 然而,好景不长,奔流城方圆几里地的老鼠和兔子很快就被难民捉来充飢,就算凯文他们加钱,也没有人能抓到活著的小动物, 在河间地温暖而潮湿的天气中,难民群体开始逐渐有人生病。 刘易对此深感忧虑,於是他来到奔流城找到了北境诸贵族中与他最为亲近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並问道:“瑞卡德伯爵,您看城外的难民数量越来越多,疾病在他们之间迅速传播,少狼主是否打算採取一些行动呢?” 瑞卡德伯爵嘆了口气,回答道:“哎,凯特琳女士已经向艾德慕提议过,让他派兵將这些平民赶走。但艾德慕心地太过善良,不忍心这么做,所以只能任由他们在这里聚集。” 刘易闻言一愣,“赶走?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问,少狼主是否打算派人帮助这些难民,比如派发粮食、修建临时厕所、规划营地、整顿秩序等等?” 瑞卡德伯爵耸耸肩,说道:“这些都是艾德慕的领民,就让他自己操心吧。难得你过来一趟不如我们叫上大琼恩一起喝一顿?” 刘易此时哪还有这个心思,只能婉拒道:“我也很想,但营地里事情实在太多,我还得回去盯著。” 瑞卡德伯爵表示理解,说道:“哦,整顿军务確实重要,那你还是先回去吧。” 刘易在离开前,又询问了下一个阶段的任务是否已定。 瑞卡德伯爵告诉他: “还没有。最近西境军的活动非常频繁,本地贵族们担心自己的领地会出事,已经带著士兵回去了。 艾德慕手里的直属士兵数量不足以和我们一起攻下赫伦堡,所以具体的下一步战略,少狼主还没定下来。你先安心训练一下你手里的战士吧,不然我们每次战斗,你的手下们都要下马列阵,太笨拙了。” 刘易听后,只能无奈地回答道:“好的。” 离开奔流城后,刘易返回营地,看见营地外一小块空地上正聚集著几个面黄肌瘦、捂著肚子的平民。 他知道这些是来央求他看病的难民,便走到他们身边,轻声祈祷道:“以光明之名,愿我的力量能驱散你的病痛,去吧。” 隨后,他施展了几发祛病杀菌的纯净术,这些难民在感觉身体轻快了许多后,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刘易转头问正在营地外帮忙安抚民眾的约翰修士:“约翰,这是今天的第几批了?” 约翰回答道:“已经是第五批了,从今天早上到现在,来向你求取治疗的人已经有四十六个, 比昨天又多了七个。” 隨著难民的增多,难民营地的卫生状况日益恶化。同时,由於燃料的短缺,难民们开始更多地饮用河里的生水,这进一步增加了他们生病的概率。 虽然刘易能够施展祛病法术,但他一想到如果后续爆发疫情,自己一个人能救下的人数有限, 就感到深深的恐惧。 不能再拖了,必须儘快让凯文和琼恩成为烈日行者。 他走进自己的帐篷,向正在给老鼠餵食的凯文问到,“情况怎么?” 凯文回答说:“这一批和前两批一样,接受了光明之种后,它们变得更加健康,也更加有活力。老师,我和琼恩是不是可以考虑尝试接纳光明之种了?” 刘易摇摇头:“不行,老鼠体型太小,而且几乎没有智慧,我们无法从中看出光明之种对他们心智的影响。为了谨慎起见,我们还是应该拿一些大型动物来试验。” 接著,他吩咐凯文去把正在和士兵们训练的琼恩叫回来。 过了一会儿,琼恩回到营地,问道:“老师,你叫我吗? 刘易点了点头,说:“上次我跟你提到让白灵接纳光明之种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第72章 烈日行者晋升仪式 第72章 烈日行者晋升仪式 在徵得琼恩的同意后,刘易领著凯文,三人一起来到森林里,找到了正在吃著猎物的两个小傢伙,为它们种上了光明之种。 又过了两天,刘易再次回到森林,把小铃鐺拖到身边来,上下其手地摸了个遍,摸得小铃鐺嗷乱叫,满地打滚,確认它的身体没有异常后,才把它放开。 “琼恩,凯文。” 刘易掸掸手上的尘土,问到,“至少从身体上看,它们好像没什么问题但是对於心灵的改变,它们俩不会说话,终究难以確认。你们考虑好了么?” 凯文立刻反问到,“还需要考虑什么?” 琼恩则迅速回答道,“老师,我已经考虑好了。” 刘易闻言,点了点头,“好吧,今天夜里,让战团里的弟兄们见证,我正式为你们授予光明之力。” 忽略白灵和小铃鐺不算,凯文和琼恩將是这个世界上,此时唯二的两个烈日行者。 作为他们的老师和领路人,刘易也很想在一座富丽堂皇的圣堂里为他们主持普升的仪式。 可是此时正逢乱世,安舍信仰也没那么大的影响力,能够拥有自己的圣堂,只能因陋就简,在营地里举行。 不过即便条件有限,刘易也希望能把这场仪式办得儘可能庄重严肃一些,这不仅仅是为了他的学生,也是为了让白银之手的其他成员有个盼头,增加他们的荣誉感,以及对成为烈日行者的渴望。 到了夜里,自银之手战团的所有人,因为提前得到通知,便在夜幕的遮蔽了天空时,齐聚在营地中央的空地里。 百银之手的军旗在夜风中猎猎作响,空地的边缘竖著几只火把,战团里的所有成员都静静地等待著刘易的命令。 等人到齐之后,刘易走到眾人跟前,开口说道:“各位白银之手的兄弟姐妹,你们追隨我多日,曾听闻过太阳神安舍的教诲,也见到我召唤太阳神的神恩,拯救將要逝去的生命。 你们当中的许多人,曾经私下里来问过我,你们能不能拥有圣光之力,当时我没能给你们一个確定的答覆。 可是我现在要告诉你们,你们中间的任何人,只要愿意接纳並实践光明之道,都有机会像我一样掌握光明之力。 今天,我把你们召集起来,就是为了见证来自五指半岛的凯文·特纳和来自避冬镇的琼恩·雪诺成为和我一样真正的烈日行者。” 接著,刘易对自己的两个学生吩咐道,“来吧,走上前来。” 在这个庄重的日子里,凯文和琼恩特意將自己的鎧甲好好洗刷了一遍。 由於数个月来的战斗与风霜,凯文鎧甲上的华丽纹在风雨的侵蚀下开始隱隱浮现,在月光的照耀下,闪耀出波浪一般的辉光。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而另一边,琼恩则穿著临冬城贵族限定版的黑色硬皮甲,虽然没有凯文的一身鎧甲那般华贵, 但同样显得庄重严肃。 师兄弟二人从各自的小队中走出来,单膝跪在刘易的身前,齐声说道:“老师。” 刘易肃然问到:“你们是否愿意遵循光明之道?” “我愿意!”两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刘易继续问到:“你们是否愿意践行光明之道?” “我愿意!”两人的声音更加坚定。 “那你们是否愿意为安舍的事业献出生命,乃至一切?”刘易再次问到。 “我愿意!”两人的回答响彻夜空。 刘易肃穆地点了点头,隨即召唤出共鸣水晶,悬浮在两人头顶。隨即两滴金色的液体分別从共鸣水晶中滴落,落在二人的头顶。 片刻后,凯文眼眸里绽放出金色光芒,他激动地喊道:“老师,我仿佛看到了整个世界!” 琼恩的眼眸中飘出金色的云雾,他惊嘆道:“老师,这就是光明的力量么?”说著,他抬起手,一团金色的光束出现在他的掌心。 刘易微笑著看著二人,郑重地说道:“那我以太阳神安舍之名,赋予你们光明之力,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烈日行者。” 刘易此时心中也很激动,但他努力按捺下这情绪,庄重地说道:“烈日行者,转过身去面对你们的兄弟们,让他们好好看看。” 凯文和琼恩转过身去,一道银白色的身影和一道黑色的身影並肩而立,而他们的老师刘易则穿著黄铜色的鎧甲站在他们身后,他们的鎧甲在月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 从此,这个世界便又多了两个一手捏著光、一手握著剑的烈日行者。 简短而庄重的仪式结束后,战士们依然兴奋不已。因为团长告诉他们,只要未来能够证明自已,他们都有可能成为烈日行者。 然而,关於考验是什么、要怎么证明自己,刘易並没有细说。即便有人问起,他也只是神秘地说到了时候他们就会知道。 虽然这听起来像是画饼,但这张饼足够大、足够圆,让眾人充满了期待。 从第二天上午开始,刘易便开始给两个学生传授使用光明法术的经验,但这也仅仅是经验而已。 因为据凯文和琼恩所说,当光明之种进入他们身体之后,关於如何运用这股力量的知识也如同印刻一般进入了他们的心头。 光明之种不仅开启了琼恩和凯文的蓝条,还自带了光明之力的使用教程,省去了刘易很多教导的时间。 不过以他们现在掌握的能力来看,能施展出来的法术並不多。 凯文学会了圣光术、十字军圣印、审判和纯净术;而琼恩则学会了圣光闪现、正义圣印、正义之盾和纯净术。 刘易猜测,也许还需要经过刻苦的练习,他们才能掌握烈日行者的全部技能。 於是,之后的数天里,刘易就带上凯文和琼恩走到难民中,为生病的难民们治疗疾病。 隨著河间地贵族们各自回归领地,奔流城外的难民数量也渐渐减少。 然而,驻扎奔流城的北境大军仍然没有任何动作,数千大军整日无所事事,空耗钱粮, 这使得原计划等到北境大军启程时再向刘易告辞离开的约翰修士再也等不下去了。 这段时间以来,他都跟著刘易师徒在难民营里为人治病,帮著刘易安抚信仰七神的难民,约翰修士从难民们的口中听闻了西境军的暴行,心里十分担心家人的安全。 此时距离约翰上一次回家已经三年多,那时候他刚从高亭游歷回来,正准备回去圣莫尔斯修道院。 在家里住了短短的几天时间,他看到妹妹已经嫁人,和干著石匠活儿的妹夫生了一个可爱的小男孩,而两个弟弟也已经继承了父亲的手艺,成为了优秀的木匠,心里十分高兴。 约翰不希望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於是,在帮白银之手把马车的箱板再做了一次加固之后,约翰修士穿上两人刚相识的时候穿著的旧法袍,来到刘易的帐篷前,向他辞行。 此时才晨曦初露,天色还有些暗沉,刘易不舍地看著自己的好友,劝道,“这么快就要走了么?现在道路不靖,你一个人回家,恐怕很危险吧。” 约翰修士笑笑,不以为意地说:“不至於,我只是一个穷修士,全副家当都装不满一个包袱, 打我主意做什么呢?” 儘管约翰修士如此说,但刘易还是不放心,“约翰,要不我带人送你回去吧?” “算了,”约翰摇摇头,语气中带著一丝无奈,“你身在军中,来去皆不自由。如果在你离开的时候,大军突然启动,那又该怎么办呢?白银之手可以没有我,但是不能没有你。” 刘易闻言,嘆了口气:“哎,我都不知道留在这里做什么。都快半个月了,河间各地的坏消息不断传来,而少狼主还在这里按兵不动。” 约翰拍了拍刘易的肩膀,安慰道:“大人物有大人物的考量,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牵掛。” 刘易知道,自己劝不住约翰。约翰中断自己在北境的巡礼,本来就是为了回家。 於是,他话锋一转,道:“约翰,我要送你一件礼物。” “什么礼物?”约翰好奇地问道。 “你闭上眼睛。”刘易神秘地笑了笑。 “嗯?你想干什么?可別耍我。”约翰有些戒备地看著刘易。 “哈,我什么时候耍过你。” “嘿,你以为我不记得?”约翰絮絮叻叻地闭上了眼睛,说到,“上次你和伦纳尔不知道哪里弄来一瓶酸酒,还骗我是青亭岛的好酒,让我喝了一大杯——” 就在约翰陷入回忆的时候,刘易迅速召唤出共鸣水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约翰头上滴了一滴圣光之种。 然后,他掏出腰间连鞘拔下那柄从艾泽拉斯一路带来的法系匕首,握在手里。 等约翰睁开眼睛,刘易问道:“约翰,感觉到什么了么?” 约翰摇了摇头:“感觉到什么?没有什么啊。” 刘易心中暗自思量,约翰一直对安舍信仰颇为排斥,此时没有感知到光明之种的存在倒也在情理之中。 於是,他不再纠结此事,转而將手中的匕首递给约翰:“山高路远,此一別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面。这是我从家乡带出来的一柄匕首,虽然不是什么名贵之物,但请你留在身边做个纪念吧。” 约翰接过刘易递来的匕首,抽刀出鞘,仔细打量著。 这柄匕首的刀身呈现出优雅的流线型,大约十几厘米长,宽度適中。它既保持了足够的锋利度,又便於握持和操控。 刀柄部分设计得十分精致,用的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木材,上面还雕刻著精美的纹。刀刃上还刻有细腻的纹理,寒光逼人。 约翰也会一点铁匠活儿,他深知这把匕首的价值不菲。 但是他並没有拒绝,正如刘易所说,这是他们友情的见证,无需过於计较。 於是,约翰也扯下胸前的锤子掛坠,交给了刘易:“我手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个掛坠我戴了將近六年,你要是不嫌弃,就收下吧。” 这时候,伦纳尔得到消息也赶了过来。他一边穿著袖子,一边抱怨道:“约翰,你怎么要走也不跟我说一声?刘易是你朋友,我就不是么?” 约翰哈哈一笑,解释道:“我本来想请刘易帮我转达的,我不太擅长这种场面。” 约翰和伦纳尔絮叻了几句后,两人紧紧拥抱了一下。然后,约翰便踏著晨曦,离开了奔流城。 刘易看著约翰离去的背影,心中有些感慨:“我们还能再见到他么?” 伦纳尔回应道:“也许可以,也许不能。愿安舍庇佑他。” 刘易点了点头,补充道:“愿安舍、旧神、七神都一起庇佑他吧。” 约翰离开之后,又过了七八天,少狼主的侍卫终於传达来了新的作战命令:全军准备,即刻向西境进发! 分割线金牙城,坐落於河间大道西段,扼守著西境与河间地之间,由南北两座高大山峦挤压形成的谷地隘口。 这处谷地是西境和河间地之间的天然分界线。 歷史上,谁能占领这处要衝,就拥有了对另一方的战爭主动权。遗憾的是,最近的几十年来, 金牙城一直被西境人握於手中。 这场战爭肇始之初,詹姆·兰尼斯特率领西境军团一万六千人从金牙城出发,在隘口的原野上,击溃了由旅息城的凡斯伯爵和红粉城的克莱蒙特·派柏伯爵率领的四千多名河间地战士。 由於西境多山,整体地势都比河间地高。面对地形、人数、装备的整体劣势,河间军难以抵挡於是凡斯伯爵阵亡,克莱蒙特伯爵趁乱逃回了奔流城。罗柏想要趁泰温公爵带兵在外,新军未成的空虚之时进攻西境,必须先拔掉金牙城这个钉子。 而这,对於由纯骑兵部队组成的北境军来说,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连续赶了七八天路,就在距离金牙城只剩一天路程时,罗柏叫停了大部队的行军,让战士们在河间大道旁的一处稀疏森林中扎营修整。 自己则带著几位亲信將领和十几名近卫沿著山脚,在森林和山峰的掩护下,来到金牙城外探查敌情。 其中,自然有刘易的一席之地, 作为僱佣兵战团长,刘易魔下只有区区数十名骑马步兵,但是作为可以救治伤病的烈日行者, 却已经成为高层贵族身边不可或缺的存在。 穿过茂密的树叶,罗柏看著远处坚实的城墙,问到,“琼恩大人,我们攻得下金牙城么?” 安柏伯爵捏住巨剑的握柄,“当然可以。陛下,给我两百人,我第一个攻上城头!” “別说傻话了,大琼恩。没有攻城器械,给你十倍的人手都不可能攻得下来。” 莫尔蒙伯爵夫人摇著头说到,“金牙城是西境的大门。为了將这道门户牢牢握在手中,镇守这座城池的莱佛德家族一向收到歷代西境守护的信重。 我不知道泰温公爵在里面安置了多少人,但是我相信,就算我们带上步兵和足够的攻城器械, 也不可能在十天半个月內就攻陷这座堡垒。” “.我可以试试试试带人趁半夜的时候攀爬上城墙,干掉守卫之后,从里面打开城门。”说话的是黛西·莫尔蒙,“它的城墙不算高——“ “不可能的!” 一个刘易叫不上名字的弗雷插话道,“虽然城墙不高,但是內外的瞭望塔不少。城堡附近没有森林,全部是草地,晚上对方只要在瞭望塔上放几个人,你根本接近不了。” 黛西对他怒目而视,“我们可以偽装靠近!” “没用的,黛西。” 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说到,“就算你不计生死从里面打开了大门,我们这几千人也没办法在足够近的距离里给你提供支援。 只要我们出现在城堡十里范围內,马蹄声一响,就会被敌人的瞭望塔发现。 这个计划唯一可能的结局,就是你们打开了大门,接著被戒备森然的守军杀死。而我们其他所有人只能在不远处眼睁睁地看著这一切发生,最后被城堡大门挡在一步之外。” 第73章 牛津镇之战 第73章 牛津镇之战 罗柏想了想,心中否定了趁夜夺城的计划,然后问道:“绕过去呢?以前有这先例么?” 瑞卡德继续补充道:“也不行。你也看到了,从金牙城两侧延伸出来的城墙將整个谷地拦住。 要想绕过去,只能向南绕过银山南麓,避开金牙城,再从黄金大道进攻西境。但这样做时间太长, 大军踪跡难以隱匿。 只要我们一露出行踪,西境军的斥候就会跟上我们,不断將我们的行军路线匯报给泰温大人。 接著,他们就可以集结军队,在最恰当的地点、最合適的时候袭击我们。 这帮西境人甚至可以故意放我们进入西境,再將我们的到来通知给本地的诸侯,凭藉本地优势將我们聚而歼之。到时候,即便我们逃走,也將面临前有堵截后有追兵的危险局面。” 罗柏听到这里,明白了自己现在所面临的情况並不乐观:“所以,如果我们不能快速地攻下这座城堡,就必须想办法静悄悄地穿过去· 说著,他抬头望向身后连绵的群山,喊道:“走,灰风!” 隨后,他双脚一夹马腹,带著自己的巨狼灰风沿著北侧山脚小跑起来。 跟著罗柏同来的十几年近卫和將领也策马跟在主君的身后。然而,隨著山势逐渐陡峭,眾人彼此间的距离越来越远。 文德尔·曼德勒爵士是罗柏近卫中的一员。作为白港伯爵的子嗣,他的身躯和他父亲的身材一样庞大。 文德尔爵士为了托举起自己高大的身躯,所选的坐骑也十分强壮高大。然而,在这种陡峭的山路上,这却成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劣势。见已经赶不上自己的主君罗柏,他只能焦急地开口提醒:“少狼主,別上去了,上面很危险!” 罗柏却並未理会他的提醒,坚定地说:“你们留在这里,灰风有发现!你们等我回来!” 瑞卡德伯爵见状,拉著韁绳快步来到刘易身边,郑重地吩咐:“刘易团长,你跟紧少狼主,不要让他离开你的视线!” 刘易点点头,展现出自己的宗师级骑术,给坐骑闪电上了一个王者祝福后,便连续越过好几个近卫,紧紧地跟上了最前头的罗柏。 当一行人终於来到山顶时,罗柏身边只剩下刘易和他的冰原狼灰风。罗柏兴奋地指著不远处的一面崖壁对刘易说:“刘易团长,你看!” 崖壁上有几只山羊笨笨跳跳地躲避著兴奋的灰风。 罗柏高兴地说道:“灰风闻到了这些山羊的味道,找到了这条路。我们可以从这条山道绕过金牙城,直接插入西境。” 他翻身下马,爬到山麓上,居高临下地观察著金牙城的防御部署,扬起马鞭,对自己唯一的听眾解释道: “城堡西侧的防御设施明显比东侧弱上许多,这样的话,即便金牙城被河间诸侯攻陷,兰尼斯特家族也能组织部队从西面轻鬆攻下。 所以金牙城只会是从东部西进的屏障,而不会成为兰尼斯特东进的障碍,只要我们能绕过这座城池,就算只有骑兵,也能从西境境內將其轻易攻下。” 刘易顺著罗柏马鞭的朝向看过去,果然发现城堡东侧没有塔楼,没有女墙,甚至连城墙的高度都要低一些,便认同道:“的確如此,只要绕过金牙城,西境对我军来说,就像一只去掉壳的螃解。” 然而,刘易也提出了担忧:“但是少狼主,进入西境之后我们失去了河间地的兵员补充,即便是“轻易”攻城战也会损失不少战士。一旦攻城不利,战力削弱的我们恐怕会被困在西境。” 罗柏思索片刻后,提出了一个计策:“我们可以先进到西境,然后让人冒充凯岩城的守军向金牙城求援,將对方的援兵引诱出来然后伏击消灭!” 在討论结束后,罗柏突然对刘易说到:“刘易团长,下一次战斗,你和你的人就不要参加了。” 刘易闻言有些疑惑:“嗯?你是要解除对我的僱佣么?” 罗柏否认道: “没有。我只是让你不要再上前线衝杀。你手下的士兵主要是步兵,我听德里克说,在前面两次战斗中,你的部下都是骑马到了战场边缘,然后下马列阵作战,机动性太差。 所以乾脆你们都不用参加战斗了,等战斗开始后,你们就找个安全的地方把治疗区域布置好。 我会向全军下令,將受伤的將士给你送过去,你只要照顾好他们就行了。” 德里克是罗柏的侍卫,也是刘易所在大队的联络官。 刘易並不想成为纯治疗,便爭取道:“可是陛下,我的手下虽然骑术不行,但在混战之中也能发挥很大的作用。战场之上,我们多杀一人,我方自然就能少伤一人—”刘易团长试图爭辩。 “行了,刘易团长,我不是在跟你商量,这是命令!”罗柏打断了他的话,“我不希望我的將领在需要你治疗的时候,你却骑著这匹老马在战场上閒逛。” 听到罗柏这样说,刘易心里虽然有些不舒服,但又无可奈何,只能答应道:“我明白了,我会遵从你的命令行事的,陛下。” 罗柏点点头,目光坚定地望著谷地里的金牙城,单手扶剑,骄傲地宣称:“此战过后,我会为史塔克家族的祖先们贏得荣誉。” 修整一夜之后,第二天一早,在晨曦的照耀下,冰原狼灰风带领著北境部队,沿著山间豌蜓的羊道向西境进发。 將近七千人的骑兵部队,挤在一条狭窄的山道上,最窄的地方,只能容得下一个战士牵著自己的坐骑缓缓前行。 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这条狭窄的山道,大军遗弃了辐重马车、帐篷和所有大件的补给品,而饮水和粮食也被全军均分,由土兵们自行携带。 不过,这里毕竟是维斯特洛,不是蜀郡的阴平小道,山势虽然陡峭,但並未达到险峻难行的程度。 除了个別人因运气不好摔断了腿或掉下了山谷,其他人都顺利地穿过了这起伏不定的山峰,来到了西境的辖地。 此时,战士们隨身携带的补给几乎消耗殆尽,为了儘快赶到目的地一一牛津镇,北境军决定重新回到河间大道,沿著大道一路推进。 又过了一天,飢肠的北境军终於抵达了牛津镇外围的一处峡谷中。吃过最后一点食物后, 斥候送回了消息:牛津镇驻守著大量部队,並囤积著丰富的给养,但幸运的是,敌人只设置了极少的岗哨。 听完斥候的回报,布林登·徒利向自己的侄孙罗柏说道:“陛下,这应该就是史戴佛·兰尼斯特正在训练的西境新兵了。” 罗柏点点头,果断下令:“布林登大人,这一次还是由你带先锋部队先拔掉岗哨。等你们发起攻击之后,我们就跟上来。” “遵命,陛下。”布林登回应道。 接著,罗柏回过头来,对匯聚过来的各支部队的將领们吩咐:“等布林登爵士点燃敌人的营地后,我们便向敌人的营地进发!” 隨后,布林登爵士带著徒利家族和其他一直留在奔流城待命的河间贵族的骑兵们,向不远处的小镇出发。又过了半个钟头,牛津镇燃起了大火。 当天夜里,北境军再一次重现了奔流城外袭营一战中的辉煌,成功地击败了敌人。 接连大胜的北境军士气旺盛,如同热刀切黄油一般,將仍在训练中的西境新兵击溃。 一夜的混乱之后,西境军在牛津镇的兵营里遗留下的只有无数户体和数不清的牲畜食物,而此时,北境大军距离凯岩城已不过三天的路程。 在这场战斗中,刘易和他的白银之手战团並未直接参战,而是按照罗柏的命令,在距离战场不到三里地的位置停下脚步,用驮马背著的帐篷布原地搭建起了一个简陋的帐篷,用以给前线的战土们疗伤。 对於琼恩和凯文这两位刚刚普升为烈日行者的学生来说,这是他们作为治疗者第一次经歷如此大的场面。 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並为两个学生提供宝贵的实践机会,刘易决定让琼恩和凯文在这次治疗中担任主要角色。 他自己则只在他们师兄弟二人法力耗尽,或者来求医的战士伤势沉重,需要施展高等级圣光术时才出手相助。 此外,刘易已经在奔流城的神木林里將药剂瓶补满了,他打算让这两个年轻人也好好体验一下痛饮心树树汁的苦涩滋味。 也许是罗柏少城主提前知会了各路诸侯,他们送来伤患的速度快了很多。 帐篷刚刚搭建完毕,为纱布消毒的热水都还没有烧开,便已经有受伤的將士被送到帐篷外排队等候治疗。 刘易依然坚持让救护队的姑娘们按照先重伤后轻伤、先北境后西境的顺序对伤员进行分类救治同时,自从在语森林里开启了治疗俘虏的先例后,带著俘虏来治疗的战士日益增多,而且大多数战士都捨得为俘虏的治疗钱。 虽然他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留俘虏的性命,以便在后续索取赎金时开个好价钱,但客观上这也让这些俘虏得以保住性命。 对於北境的战士而言,除了与罗柏·史塔克本人有血仇的乔弗里·拜拉席恩之外,他们大多数並不打算杀死每一个见到的西境贵族。 毕竟,能换钱为何要杀掉呢?这种观念在金龙的推动下逐渐盛行,甚至私下里被誉为一种高贵的行为,是真正贵族才有的品行。 至於刘易本人,更是与西境军无仇无怨,他一心只想帮助北境军儘快打贏这场战爭,让北境多保留一些元气,以应对异鬼来自塞外的威胁。 因此,当北境的战士押著一个个受伤的西境贵族来到医疗帐篷时,只要他们肯付钱,刘易都来者不拒。 有了两个学生的帮忙,他的工作相比之前轻鬆了不少,至少有了走到帐篷外空地上放鬆的时间,而不再需要留在帐篷里用陶罐解决生理问题。 当他抽空在外面释放完天性,一身轻鬆地走回医疗帐篷时,看见凯文正在和瑞卡德伯爵爭执。 他赶忙走上前去,拦在两人中间,询问道:“瑞卡德伯爵,发生什么事情了?” 瑞卡德伯爵立刻向刘易告状:“刘易团长,你来得正好。你的学生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把伤患拖过来,他却怎么也不肯为他救治,难道是我不肯给钱么?” 凯文急忙为自己辩解道:“不是这样的,老师。这个人已经死了,瑞卡德大人非让我为他施展两次圣光术,可我的法力本来就少,还要留著给活著的伤患用——“ 这时,刘易才注意到地上躺著一个脸色灰白、早已咽气的老人。 他向瑞卡德问道:“这是谁?” 瑞卡德伯爵回答道:“他是史戴佛·兰尼斯特,原先驻扎在这个镇子的兰尼斯特军统帅,泰温公爵的堂弟,但也是个蠢货。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追自己的马,我衝上去一枪就刺穿了他,比刺死一只野猪还简单。” 刘易蹲下身子按了按老者的胸膛,转头对瑞卡德伯爵说:“这位史戴佛爵士的確已经没有任何生命跡象了,你送过来我这里做什么呢?” 瑞卡德皱起眉头说:“作为兰尼斯特家的直系成员,不管是作为人质,还是用来交换赎金,史戴佛爵土都是一个很有价值的俘虏。 他才死掉没多久,我就想找你试试,能不能把他救活过来。” 刘易无奈地摇摇头,吐槽道:“既然他这么值钱,你就不该下手这么狠。哎,抱歉,瑞卡德大人,我只能治疗活人,已经死透的人我也没办法。” 瑞卡德伯爵怀疑地问:“可是听说你能把死人救活,难道这是谣言么?” “当然是谣言,”刘易解释道,“我只能治好垂死的人,顶多不过是停止呼吸片刻,身体还没有彻底失去活力的人。 你看这位史戴佛爵土,他的心臟都被你捅穿了,鲜血也流尽了,要想让他站起来,我觉得不如把他送到长城以北去,让异鬼帮你这个忙比较好。” 瑞卡德伯爵听到这里忍不住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去他么的异鬼,早知道如此,南下之前我就应该让熊老帮我去塞外抓几个异鬼过来,要知道我和他的交情可不差!” 笑了一会儿之后,瑞卡德伯爵遗憾地说:“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吧,把你的力量留给活著的兄弟们。” 说完,瑞卡德伯爵便命人將史戴佛爵士的户体带走。在他看来,即便是一具尸体,如果保存完好並以礼相待,也能从死者家属手里换点钱,即便没有活著的时候多,那多少也是一些收益。 隨著远处廝杀声渐渐止息,在三个烈日行者的共同努力下,所有被送来的伤患都得到了妥善的照料。而刘易刚在奔流城补满的心树树汁,才不过消耗了大约一半。 想到今晚终於可以早点休息,刘易不禁露出了期待的笑容。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北境战士在两个同伴的扶下,哀豪著插队挤进了帐篷。 刘易眉头一皱,问道:“怎么回事?” 正架著自己战友的一个战士赶紧祈求道:“刘易团长,快,请你帮帮忙!布雷克的那话儿被咬了下来,请你帮他接上!” 说罢,另一个战士从腰后掏出一个紧咬牙关怒目圆睁的女子头颅,抓著头颅上散乱的金色捲髮举在刘易面前,紧张地问道:“就在这个女人的嘴里,我不敢撬开,怕弄坏了断口,影响你这边的接合。你看看我这样做对不对?” 第74章 决裂 第74章 决裂 剎那间,整个帐篷里都安静下来。 从红石村海岸就一直跟隨刘易,对他的性格雷区最为熟悉的凯文,心臟一下子揪了起来。他知道自己的老师虽然脾气好,且总是压抑著自己的情绪,看似容易受欺负,但一旦话题涉及到针对平民的暴行,必然会愤怒爆发。 果然,刘易抬头深吸了口气,用压抑著愤怒的声音问道:“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 手上沾著人头血跡的傢伙,误以为刘易是因为他的同伴受伤而愤怒,便义愤填膺地解释道: “这个蠢女人,我们去她家里,她家里的男人一一也不知道是她老公还是她兄弟一一出来阻拦我们,我们就把他杀了。 本来说跟她玩玩就算了,到时候给她留一条命多活几天,结果她趁我们兄弟开心的时候·.“ 他的话没说完,就被一柄锋利到他从未见过的长剑捅穿了喉咙, 另一个人见状惊恐地问道:“刘易团长,你这是干什么?”话音未落,他也同样被捅穿了喉咙。 剩下被咬伤的混蛋失去了支撑,一下子摔倒在地上。 他不明百为何一向好脾气的刘易会突然发难,但直觉告诉他,此刻求饶是最明智的选择, “刘易团长,我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了你,但请你原谅我!我是莫尔蒙家的士兵,我家伯爵夫人对你一向很欣赏,求求你!” 刘易蹲下身,轻轻捧起那个女子的头颅,转向地上的北境军战土,冷冷地问道:“所以呢,她有没有求过你?” 北境军战士大喊道:“刘易团长,她是西境人,是个平民,我不过是在行使我的权利而已。我们是战友,不是吗?我们不是一起在为冰原狼的旗帜而战吗?” 刘易听后,不再多言,站起身,一脚踩碎了伤患的颈骨,然后扯下伤患的衣服包裹起那颗头颅,夹在腋下。 他转向帐篷內,对已经被他的举动嚇得呆滯的两个学生说道:“凯文,关闭帐篷,然后將所有没来得及治疗的人都打发走,告诉他们我们今天的力量已经耗尽。之后让我们的人聚集在一起,收起武器,按作战队形列阵。把刚才在这里听到的事情说给他们听,然后等我回来。” 凯文闻言,紧张得牙齿打颤:“老老师,你要去做什么?” 看到凯文的神情,刘易知道他大概误会了什么,便安抚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去求一个答案。琼恩,你跟我一起走。” 琼恩虽然到现在还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他能从刘易身上感受到一股压抑到几乎要將人融化的怒火。“好的,老师!”他应声答道。 这时,刘易已经先一步踏出帐篷。琼恩刚想跟出去,却被凯文一把拽住袖子。凯文急切地说:“琼恩,一会儿要是老师做出什么衝动的事情,你一定要拦住他!否则我们这几十个人一个也活不下来!” “啊?”琼恩仍然一头雾水,但见老师已经出门,只能先答应下来,“我知道了。” 隨后,他追隨著刘易的背影来到著坐骑的地方。 此时,刘易已经骑在马上,等待著他,琼恩连忙骑上自己的坐骑,两人一路疾驰至牛津镇,心中充满了疑惑与不安。 他所见的牛津镇,与他想像中寧静祥和的小镇大相逕庭。 一踏入镇內,琼恩立刻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这个曾经繁荣的小镇,如今却笼罩在一片血腥与混乱之中。 街道两旁,石制房屋虽然依旧聂立,但大门开,从屋子里缓缓流淌而出的鲜血在诉说著屋里发生的悲惨故事。 牛津镇居民,户体散落在各处,他们穿著平民的衣裳,面容扭曲,无神的眼眸控诉著暴力的残酷。 琼恩的目光在人群中穿梭,他看到了提著沾血武器的北境军战土。他们四处游荡,脸上洋溢著得意与狂妄的笑容,大声欢笑著討论著自己从“残暴的”西境人手里抢夺到的財富。 那些话语,那些笑声,在琼恩听来,都是如此的刺耳与冷酷,这些都是忠於他的父亲,忠於他的兄弟的战士,却在冰原狼的旗帜下製造著暴行。 琼恩的心中充满了愤怒与悲痛。他无法想像,这个曾经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小镇,是如何在短时间內沦落成如此模样。他更无法想像,那些无辜的平民,是如何在暴力的阴影下,失去了生命与尊严。 此时的刘易已经冷静下来,他骑著马在街上缓步前行,思绪飘回到了他刚刚来到这个世界,初次在红石村见到的那一幕幕令人触目惊心的场景。那些记忆让他深刻意识到,自己所服务的这支军队,与那些被他绞杀的海盗在本质上並无不同。 走过了两条街,刘易並未发现还需要他拯救的平民,於是他拦下一个士兵,问道:“请问,你有没有看到少狼主在哪里?” 士兵连忙將手里沾著血的一条金链子揣进怀里,狐疑地回答道:“少狼主?他和其他大人们都在那栋大房子里。” 刘易顺著士兵所指的方向望去,那是一栋拥有高大围墙的两层式房屋。凭著他的经验,他判断那应该是本地守备官一一在南方是守护骑士一一的住宅。 於是,刘易策马向那栋房屋走去,到达后,他向守在门口的侍卫询问道:“请问,少狼主是不是在这里?” 侍卫抬头看见来人的样貌,笑著说道:“刘易团长啊,你找少狼主有事?” 刘易回答道:“是的,请你帮我通报一下。” 说完,刘易扔给侍卫一个银鹿。侍卫把钱收下后,便走进住宅通报。过了片刻,他走出来说道:“少狼主正在和其他將军討论下一步的战略,你先等一下吧。” 刘易点点头,稍等片刻后,另一个侍卫走出来向他招了招手。守卫的侍卫隨即对刘易说道:“可以了,你进去吧。” 刘易带著琼恩走进大宅,刚走进大门,就注意到屋子內的地板上还残留著血跡。一个中年女人,脸的一侧已经肿起,正跪在地上用抹布擦拭地板。 在贴身近卫的引导下,刘易和琼恩走进一间书房。罗柏正坐在书房里的软垫椅子上,闭目休息“少狼主。”刘易开口道。 “刘易团长,有什么事么?”罗柏睁开眼睛问道。 “陛下,”刘易严肃地说,“我刚才进到镇子里来,目睹了很多本地人的尸体,我们的战士四处抢劫杀人。这是极不名誉的行为,我恳请你即刻下令禁止对平民的劫掠,並对那些杀人的战士进行应有的惩罚!” 罗柏站起身,目光如炬地看著刘易,问道:“刘易团长,你是以什么身份跟我说这个话?是安舍的使者,还是一个普通的僱佣兵?” 刘易坚定地回答:“陛下,我们从北境南下,心中所求的乃是公平与正义。抢劫和屠杀平民, 绝非正义之举。” 罗柏质问道:“刘易团长,难道你不知道西境人在河间地犯下了更可怕的罪行么?今天这些西境人所经歷的一切,不过是对他们过去罪行的小小惩戒!这只是一个村子,你可知道河间地有多少村子遭受了躁?这里死了多少人,河间地又死了多少人?” 刘易据理力爭:“可是,伤害河间人的,是那些带兵肆虐河间地的贵族骑土,而非这些无辜的平民。” 罗柏反驳道:“这有什么区別呢?在军队里服役的,难道就不是他们的父兄子侄么?” 刘易坚定地说道:“陛下,寻求正义的人,绝不能製造新的不义!” “够了,刘易!我不是你的学生,也不是安舍的信徒,我是你的国王,你只需要服从我的命令。现在请你出去吧!”罗柏的声音中带著不容置疑的威严。 刘易闻言,將怀里的包裹放到罗柏身前的桌子上,揭开外面那层被污血染得黑红破败的衣服, 露出了里面那颗永远保持著愤怒神情的首级:“这个女人的家人被你的士兵杀害,她自己被强暴、 斩首。你现在的所作所为和泰温·兰尼斯特有什么区別!” 罗柏看著桌面上狞的人头,心中一凛,猛地抽出佩剑,怒喝道:“你怎么敢这么跟我说话? !卫兵!” 瞬间,好几个卫士出现在书房的门口,气氛剑拔弩张。 见此情景,深知自己老师实力的琼恩立马上前拉住自己兄弟的手,眼中满是哀求:“罗柏,不要!” 罗柏看看琼恩,见状,深吸一口气,將剑收回剑鞘,挥手示意卫士们退下,然后冷冷地说道:“你们走吧,刘易,不要再让我看到你。” 刘易死死地盯著罗柏的脸,眼神中充满了失望和愤怒,他从未觉得这个强壮英俊的年轻人像现在这样面目可憎过。 他转身推开拦在门口的护卫,大步离开书房。 在书房內,罗柏向琼恩问道:“你的老师是疯了么?为了几个平民的死活就敢来质问我。” 琼恩回答道:“罗柏,我的老师就是这样嫉恶如仇的性格。”他犹豫了一下,接著问道:“这些人真的是你下令屠杀的吗?” 罗柏看著自己兄弟的脸,无力地坐倒在椅子上,说道:“我没有下令抢劫和屠杀我只是没有制止。 琼恩,这些战士从家乡跟隨我来到南方,聚集在冰原狼的旗帜下为我们的家族而战,我总不能什么都不给他们。他们可以將我推上王位,自然也可以將我拉下来-我不知道父亲如果还在,他会怎么做,我无比地希望他此刻就在我的身边。” 琼恩听后,沉默片刻,说道:“罗柏,我不是你—-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是儘快结束这一切吧。” 罗柏点点头,“就让他们开心这一晚,等到天亮我会下令停止所有的抢劫行为,之后再发生的暴行便以犯罪论处。” 此时刘易的闪电已经在楼下嘶鸣,琼恩知道这是老师在召唤自己,便向罗柏告辞道,“我要走了,好好照顾你自己。” “我会的。” 罗柏挥挥手,示意琼恩可以离开了。琼恩向他点点头,也快步下楼,向自己的老师追去。 等到骑上坐骑追上老师刘易时,琼恩发现他依旧一脸怒容,便连忙解释道:“老师,罗柏说等到天亮就会下令停止所有的劫掠行为!” 刘易闻言冷笑一声,反问道:“那么,你这是在提醒我,只要北境的士兵在天亮之前把这座小镇里的所有平民都杀光,他们就不算犯下罪行吗?!” 琼恩连忙摇头澄清:“我不是这个意思,罗柏也並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局面发生。但作为统帅, 他確实无法完全控制所有人的行为。” 刘易打断了琼恩的话,说道:“既然他是统帅,那么所有的功绩与过错,他都必须一併承担。 就像我一样. 说完,他不再给琼恩继续解释的机会,轻轻在马鞭上抽了一下,驱使闪电加快速度,返回了营地。 此时,在凯文的组织下,刘易魔下的战士们已经列队站好。 康拉德走过来,帮刘易牵住马绳,关切地问道:“团长,出什么事情了?” 刘易翻身下马,沉声道:“北境人把这座小镇洗劫了。” 康拉德闻言怒目圆瞪,愤怒地喊道:“可恶!他们进去洗劫城镇,却把我们安置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艾迪走过来,拍拍康拉德的肩膀,试图安抚他的情绪:“这也是没有办法的。规矩是这样的, 我们这种僱佣兵,只能等到贵族们的正规兵抢够了之后才能轮到我们。我们现在要是进去的话,到时候起了衝突,是会被惩罚的。” 刘易听到两位副团长的话,沉默了下来,心中涌起一阵凉意。 “所以,你们也想进去抢劫么?”他沉声问道,自光中儘是失望。 艾迪和康拉德对视一眼后,疑惑地说道:“团长,那才是咱们僱佣兵收入的大头啊。如果不能劫掠,我们为什么要卖命呢?” 刘易苦笑道:“我记得我的军纪里,不允许劫掠平民是排在第二条的。” 艾迪辩解道:“啊,我以为那是针对我们盟友治下的民眾这里是敌境啊!” 刘易听了,先是愣了一下,不禁大笑出声:“原来你们是这么想的,原来错的一直是我!” 他转过头来对凯文吩咐道:“把我们的行李收拾一下吧。” 凯文愁闷地回答道:“遵命,老师。” 在凯文忙碌地收拾行李之际,刘易对列阵站立的白银之手战士们发表了一番感言。 他说道:“我成立这支部队,初衷绝非为了劫掠財富或成为贵族。 我只是希望聚集一群志同道合的兄弟,在未来可以一同加入拯救这个世界的事业中,执行安舍的意志。 因此,当罗柏·少狼主以寻求公义和復仇之名邀请我加入北境军时,我欣然答应。我以为自己能在这场战爭中,寻求正义。 然而,一路走来,无论是西境军还是北境军,我並未看到一丝正义的光芒。我所目睹的,只是一群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们在肆意地玩弄权力的游戏。” 刘易的语气中充满了对这场战爭的无奈与失望:“而那些从地里刨食,用双手辛勤劳动挣钱养家的平民们,他们的生命却被这些贵族当作筹码,无情地放上了牌桌。 我意识到,想通过贵族老爷们的军队寻求正义,是我的天真和错误。但我不想继续错下去,我想要纠正这个错误。” 说到这里,刘易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我决定脱离北境军的序列,你们当中,有谁愿意跟我一起走?!” 整个战团陷入了沉寂,无人出声。 刘易望著眾人,心里有些愣然,他对自己的副团长试探性地问道:“艾迪,你不愿意跟我走么?” 艾迪坦诚地回答:“团长,我加入白银之手,是为了挣钱,不是为了当个好人。” 接著,刘易转向康拉德:“康拉德,你呢?” 康拉德眼中闪过一丝回忆:“十六年前,艾德公爵率兵攻进君临城,那一夜被称为“狼夜”, 那时候虽然我年纪还小,但也得以参与其中—和那一夜的残酷相比,眼前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刘易无奈地嘆了口气,继续问道:“那你们呢,维塔里、菲博特、凯因——“ 出身於山林部族,被刘易提拔成小队长的三人回答如出一辙:“团长,我们从狼林里出来,就是为了挣钱!至於杀谁,这真的重要吗?” “就是,当兵吃粮不就是为了钱么?” 无论是步兵还是骑兵,无论是自由民还是山林部族,都纷纷应和起来。 听著他们的发言,刘易的眼眸中渐渐失去了光彩,只剩下一片灰暗。 然而,就在这时,三队的自由民长枪手莫尔斯挺身而出,坚定地说道:“团长,我跟你走!我这条命是你救回来的,你付钱给我,教我战斗。我不懂为什么你看重敌方平民的性命,但无论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莫尔斯身边提著步弓的战士特兰,也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声音坚定:“刘易团长,你是我跟过的最好、最公平的头领。你说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紧接著,救护队的队长玛莎也站了出来,表达了自己的支持:“团长,我哥哥说的也是我想说的。” 隨后,队伍里又陆续有几个人站出来,虽然一言不发但是却默默用行动表达著对刘易的支持。 看著他们脸上坚定的表情,刘易的喉咙不禁哽咽起来。 在这一刻前,他已经开始反思自已的坚持和信念,质疑这一切是否真的值得如此晒牲和孤独。 然而,正是这十人的支持和信任,让他的內心仿佛被一股暖流所触动,他看到了人性中的光辉,感受到了来自同伴灵魂中的温暖和力量。 这些支持者的出现,让他再一次意识到,儘管前方的道路艰难重重,但他並不孤单。 於是,刘易的眼眸中重新燃起了希望的光芒。 他转头用沙哑的声音问向自己的联络官:“伦纳尔,你呢?” 出身於西境的吟游诗人伦纳尔,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哈,我不跟著你,难道跟著罗柏大人去抢劫我的同乡么?” 最后,刘易的目光落在了琼恩身上:“琼恩,到你了,你选择跟著我,还是跟著你的兄弟?” 琼恩挣扎著说道:“老师,你不要再考虑一下么?罗柏——少狼主他也不想这样做—— 刘易摇摇头,一句话也没有再多说。 此时,凯文已经把行李整理好並放置在驮马上,而刘易也没有再去理会那些选择留下的战士, 他骑上闪电,毫无眷念地朝河间大道疾驰而去。 与此同时,包括伦纳尔在內的其他十一名战土,各自携带武器装备,用眼神向曾经的战友们告別,也默默地骑上坐骑,跟隨著刘易逐渐远去。 当刘易和追隨他的战士们完全消失在夜色中后,留在原地的艾迪和其他人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康拉德显得颇为忧虑,担心北境军的高层会因刘易的离队而迁怒於剩下的人,於是他不安地问道:“艾迪,我们就这么让刘易走了?” 艾迪无奈地回应:“还能怎样呢?你或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能阻止他吗?” 康拉德手指远方隱隱绰绰的牛津镇,提议道:“要不要去向德里克报告一下?” 艾迪摇了摇头,拒绝了这个提议:“算了,毕竟大家曾经是同袍,还是好聚好散吧。” 其实从一开始,他们俩之所以选择跟隨刘易,就只是看重他的治疗能力,而非他的信仰或理念。 一旦有了能够替代刘易的人选,刘易的存在就不再那么重要,甚至可能成为前进的阻碍。 隨后,艾迪转向琼恩,问道:“琼恩,你的光明法术还能施展吧?刘易之前的收费太低了,如果是你来操作,我觉得价格可以適当提高一些。” 然而,琼恩却用冷漠的眼神望著眼前的中年人,回答道:“谁说我会留下来?” 言罢,他双腿一夹马腹,如同一支离弦的箭,沿著刘易离去的方向迅速衝进了深沉的黑暗之中 第75章 久在樊笼里,復得返自然 第75章 久在樊笼里,復得返自然 当琼恩从后面赶上来时,刘易心里早已经打算放弃这个学生了。 看到少年脸上志芯的表情,他开口问道:“琼恩,你不打算留下来,帮助你的兄弟打贏这场战爭吗?” 琼恩摇了摇头,回答道: “班杨叔叔在跟你一起到鬼影森林巡逻之前,曾经跟我说过虽然我的父亲艾德公爵在他心里一直会有一个位置,但他现在的兄第是那些在一口锅里吃饭,和他共同並肩作战的守夜人战土们。 对我来说也是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在临冬城里度过的时光,不会忘记和罗柏一起跟著罗德利克爵士在校场上学剑术,也不会忘记和艾莉亚一起扔雪球,还有布兰、瑞肯,以及-珊莎。但是现在,凯文和白银之手的战士们才是我的兄弟。” 琼恩已经成长了,但这种成长的代价却让人不禁嘘, 刘易点了点头,说道:“好吧,那就跟我一起走吧。” 於是,十三个脱离大军的散兵游勇,加上一头狼和一头熊,就这样组成了一支小小的队伍,在夜色中快步奔行。 儘管罗柏曾对刘易直言不讳地说过“我不想再见到你”,但刘易深知,自己身为一个能在几个呼吸间治癒伤者的大巫师,绝非统帅们可以轻易放弃的棋子。 一旦他的离开被更多人知晓,必然会有人前来追回他,甚至可能追杀他。 为了防范这种潜在的威胁,刘易命令所有人都穿上鎧甲,在確保不影响马匹速度的前提下,儘快离开这片区域,以避开可能的风险。 果然,当晨曦初露,天边泛起一抹鱼肚白时,一支大约二十多的人规模的骑兵队伍还是从身后牛津镇的方向追了上来。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追兵,凯文立刻勒紧韁绳,紧张地望向刘易,“老师,有人追上来了,我们拼了吧!” 刘易却摇了摇头,语气坚定而冷静,“你们继续往前走,不论后面发生什么,都不要回头。这是命令!” “老师!”凯文不甘心地喊道。 刘易大喝一声,“我颁布的军纪第一条是什么?!” “服从命令听指挥!”凯文和其余战士齐声回答。 “那就服从命令!”刘易再次强调。 凯文紧咬著牙关,眼中闪过一丝决绝,艰难地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走!” 隨后,他率领魔下的战士们迅速离去。而刘易则单人匹马,手握大枪,毅然决然地挡在了追兵面前。 率领追兵前来的是刘易的老相识一一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 看到刘易主动迎上前来,瑞卡德伯爵举手示意身后的战士们停在原地,在战马不耐烦的嘶鸣声中,自己则策马来到刘易身前,问道:“刘易,你为什么要当逃兵?” 刘易摇摇头,否认道:“我没有当逃兵,只是我们走在不一样的道路上而已。发生在牛津镇的一切让我噁心,瑞卡德伯爵,我的信仰不允许我目睹对平民的暴行却无动於衷。” 他略微一顿,还是忍不住问道:“你是奉命来追杀我的吗?” 瑞卡德伯爵摇了摇头,回答道:“少狼主希望你能回去。” 刘易闻言,苦涩地笑道:“回不去了,大人。我是个僱佣兵,我出卖的是技艺,而不是良心。” 瑞卡德伯爵眼中满是疑惑,他反问道: “刘易,僱佣兵的职责不就是杀人么?只要你还做这一行,未来就免不了再遇到这样的事。 我们北境军会抢劫,难道高亭的人,风暴地的人就不会抢劫吗?更不要说兰尼斯特控制下的西境人和王领人。 在这场战爭中,哪个士兵的手里没有沾满无辜者的血?” 瑞卡德伯爵的话让刘易无法反驳,他深知在这个封建领主把持权力的世界里,很难找到一方净土,一个乾净的贵族可以让自己去投靠。 满心迷惘的刘易只能嘆息道:“也许吧———“ 然而,即便面对瑞卡德伯爵的劝解,刘易始终没有鬆口要回去的意思。 见事不可为,瑞卡德伯爵无奈地放弃了劝说,他摇摇头,將一个小皮口袋扔了过来。 刘易一把接住,掂了掂,感觉里面似乎装满了钱幣。 瑞卡德伯爵继续说道: “我有三个儿子,哈利昂追隨卢斯·波顿去了绿叉河,至今生死未卜; 次子艾德在语森林被詹姆·兰尼斯特所杀; 现在我身边只剩下一个少了一只手的托伦。 你帮我保住了他的命,但我却一直未能给你应得的报酬。 原本我是打算等这场战爭结束后,帮你运作一块领地,让你成为我们北境的一名守备官,但现在看来,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这个口袋里装的是八十个金龙,你收下吧。无论你追求的是什么,希望这点钱能对你有所帮助。” 刘易心中闭上眼长呼了一口气,说道:“瑞卡德伯爵,你以后作战可要谨慎一些,没有了我在身边照料,是真的会死人的。” 瑞卡德伯爵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刘易啊刘易,你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也把我们北境人想得太脆弱了。没有了你,我们一样能衝锋陷阵,一样能碾碎兰尼斯特家的蛆虫们!” 说罢,瑞卡德伯爵策马转身,带著魔下的战士们离去,描绘著黑底白日的旗帜在晨风中猎猎作响,渐行渐远。 刘易原地站在这幽幽的山谷中,紧握著钱袋,直到瑞卡德伯爵的队伍完全消失在晨曦的辉光里,才缓缓转身,追上自己的队伍。 他按捺著心中的惘然,將钱袋扔给琼恩,说道:“你现在又是我的军需官了,把钱管好。” 琼恩点点头,把钱收进怀里。 十三个人轻装简行,虽然依旧是沿著罗柏发现的那条羊道前行,但没有了大军的拖累,又有白灵的带领,他们回到河间地的速度比之前快了许多。 儘管如此,穿越这条小径还是费了他们整整两天的时间。 起初,刘易带著人將白银之手分裂成两拨,心中还有些志志。 但到了夜里宿营时,他发现虽然身边只剩下十一个战士和一个添头伦纳尔,大家的感情反而变得更加深厚了。 所有人挤在临时找到的避风处,拿出隨身携带的补给,围著篝火又唱又跳,队长、团长和士兵之间的隔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样的氛围,正是刘易建军以来一直试图培养却总也培养不出来的。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 用金钱维繫的关係永远只能浮於表面,而基於相同信仰结合在一起的团队才是坚实的团队。 这种关係超越了兄弟之情,被称之为“战友”。 既然诸位战友选择跟隨自己,那么刘易自然有责任带著他们寻找一个好的归宿。 然而,正如瑞卡德伯爵所言,天下的贵族老爷们都是一丘之貉,即便换个主人,在他们眼中, 自己等人依然只是鹰犬。 刘易將自己记忆中这块大陆上有数的势力全部罗列出来,仔细比较了一番后,发现还真只有充斥著罪犯和人渣的守夜人部队相对要乾净一些。 这真是一个让人无比讽刺的发现,但也许只有在那里,自己等人才能活得稍微轻鬆一些。 於是,刘易將自己的想法跟眾人说了一下,大家都没有异议。 唯有伦纳尔嘆息一声,说道:“我讲了大半辈子故事,居然一不小心就把自己讲进了故事里。 希望以后还有別的吟游诗人会记得传颂一个主动加入守夜人的老前辈的事情吧。” 对此,刘易只能跟他说抱歉,並承诺自己会尽力为他爭取一个和“浪鸦”尤伦相近的职位,让他可以继续在七国游歷,整理並讲述那些故事。 由於离开得匆忙,当一行人回到河间地时,补给已经消耗殆尽。 不过,相较於地广人稀的北境,温暖湿润且河流眾多的河间地人烟要稠密得多,这为他们的补给带来了希望。 伦纳尔曾从西境流浪出来,当时他走的就是河间大道。那时还没有战乱,普通的商旅和行人只需向镇守金牙城的莱佛德家族缴纳“合理”的过境税,就可以自由往来於西境与河间地之间。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但伦纳尔依然记得,在河间大道向南不远处,有一座风景优美的繁华村庄,是歇脚的好地方。 刘易在北境军中服役的时间不长,但经歷了两次大战,也为数百个受伤的战士进行过治疗,由於都是骑兵,里面不之贵族子第,所以收入颇丰。 刨去发给白银之手战士们的军餉和奖金,他已经存下了將近一千五六百个金龙。有了这些钱作为后盾,刘易一段时间內都不用担心给养的问题。 因此,刘易决定前往伦纳尔提到的那座村庄购买食物,並顺便好好休息一下。 然而,当他们回到这座小村庄时,却发现原本生气勃勃的村庄已经变成了一片焦黑的废墟。 之前,刘易还在远处的路边,就看到了这里升起的黑烟,心中顿时充满了不祥的预感。 他原本以为是黄昏时分升起的炊烟,然而走近之后,却发现村子里木製的房屋已被烧成了黑炭。 村口屋子门外的房樑上,吊著几个男女老人,街上散落著几具户体,但与这些房屋原本应容纳的人口相比,显然少了许多。 本来已经提心弔胆、准备迎接更强烈视觉衝击的刘易,看到这一幕后反而暗暗鬆了一口气。 “老师,剩下的村民应该是藏起来了。”凯文谨慎地对刘易说道。 自从离开牛津镇之后,凯文发现刘易的精神状態一直不太对劲,仿佛正走在一根钢丝上,隨时可能掉下去,因此他也只能儘量往好的方向猜测,避免刺激到自己的老师。 刘易缓缓点头,“应该是这样吧,今天我们就在这里宿营。” 他接著对眾人说道:“战友们,把所有户体收集起来,给他们挖一个体面的坟墓埋了吧,就当是我们今晚住在这里的房租。” 愿意跟隨刘易的人,都是一些仍然心存善念的人。 虽然挖掘墓穴会累一些,但如果不挖这个墓,任由这些尸骸暴露在外,那刘易就不是他们想要追隨的团长了。 於是,眾人走进村子里,开始寻找可以用来挖坑的工具,並顺便寻找现成的食材,准备早餐。 突然间,刘易听到白灵从村里一间低矮的房子背后传来的狂吠声,他立刻拔出佩剑,冲了过去只见白灵正对著屋后地面上一块斜著的木板狂叫,而小铃鐺则不停地用爪子试图將它撬开。 “退后,到后面去,琼恩,把白灵和小铃鐺拉远一点。”刘易喊道。 琼恩快步跑过去,抱住白灵的脖子,將它拉到远处,然后又过来拖走了小铃鐺。 刘易这才小心翼翼地拉开木板,发现下面是一个漆黑的地窖。地窖里,一个满脸惊恐的小姑娘正紧紧怀抱著一个懵懂无知的小男孩,两人都抬头看著刘易。 小姑娘看上去不过十岁左右,而那个小男孩胖嘟嘟的小脸蛋,刘易估计他最多只有五岁。 “孩子,出来吧,我们不是坏人。”刘易温和地说道。 然而,小姑娘並没有动,只是紧紧抱住自己的弟弟,埋下头,沉默地坐在原地。 刘易不知道这个孩子经歷了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劝说她。他只能挠著头皮,与小姑娘僵持在那里。 直到玛莎和温迪听到这边的动静赶了过来,她们凭藉著女性天生的亲和力,终於將两个孩子从阴冷的地窖里抱了出来。 和小孩子打交道,尤其是处於惊恐状態的小孩子,並不是刘易的强项。他只能授意玛莎跟两个小孩套近乎。在咸肉乾的诱惑下,小姑娘终於开口,讲述了发生在这个村落的事情。 昨天下午黄昏时分,村里突然衝进来三十多名骑兵,他们逼迫所有村民站到广场上。 两个孩子的妈妈当时正带著他俩在后院的鸡舍里捡鸡蛋,听到村里纷乱的动静,她立刻把他们抱进地窖,叮嘱他们无论听见什么都不要说话,也不要出来,隨即盖上了木板。 於是,他们俩在黑暗的地窖里一直呆到现在。 玛莎对小姑娘问道:“那你知道你的爸爸妈妈去哪里了么?” 小姑娘摇摇头,眼泪一下流了出来,哽咽著说:“妈妈没跟我说,她只让我们不要说话,不要出声。妈妈,我想妈妈!” 看到小姑娘如此伤心,玛莎赶紧把她拥入怀里安慰。 而她的弟弟,那个小男孩却没有哭。 他看著刘易黄铜色的鎧甲,兴趣盎然地问道:“先生,你们是国王的士兵么?你们是国王派来拯救我们的么?” 刘易想了想,苦笑道:“不是,小朋友,我们不是国王的士兵。我们只是一群找不到僱主的僱佣兵。” “我知道,”小男孩认真地说,“我爸爸是个铁匠,他忙不过来的时候,也经常僱人来帮他打铁。 小男孩从自己姐姐的怀里挣扎出来,又从怀里摸出两个鸡蛋,对刘易说:“先生,这是我妈妈昨天塞给我的两个鸡蛋,她跟我们说,饿的时候就吃这个。 但是鸡蛋很贵的,平时妈妈都会把鸡蛋留著卖给巴克利先生换钱。我可以用这个僱佣你帮我把爸爸妈妈找回来么?我也想他们了。” 听到小男孩的请求,刘易和他的同伴们都沉默了下来。 片刻之后,刘易笑出声来,用不可置信的语气说:“你用两个鸡蛋僱佣我?你用两个鸡蛋僱佣我们这十几个人去打败一支可以杀掉你们全村人的部队,並把你的爸爸妈妈救回来?” 他瞪大了眼睛,夸张地笑著看向周围的同伴们,“哈哈,这小子想要用两个鸡蛋就让我为他卖命,兄弟们,你们说这个单子我能不能接?” 接著,刘易一边笑著一边指著天空骂道: “草泥马的奥穆尔,草泥马的圣光! 你让我对抗暗影我就对抗暗影,你让我去杀异鬼我就去杀异鬼? 你把我弄到这个世界来,还想让我按照你的计划当一个牵线木偶? 一个航脏、不公、浸泡著鲜血的世界不值得拯救! 草他么的国王! 草他么的贵族! 要比拳头大,我比他们所有人拳头都要大! 好! 要我拯救世界,就要按我的规矩来! 我不仅要拯救这个世界,还要顛覆这个世界! 我要在这个世界建立一个地·上·天·国! 有种你现在就下来就杀了我!” 等到心中的怒气发泄出来之后,刘易喘著粗气,他似乎感觉一直笼罩在他身边、让他不得自由的藩篱在他怒骂的过程中全部粉碎。 曾经的白银之手仅剩的十二个人默默地围到他的身边,沉默地等待著刘易的决定。 片刻之后,刘易的喘息终於止歇。 他接过孩子手里已经捂得发黑的鸡蛋,眼眸里的火焰被点燃,流淌出金色的云雾,温柔地说道:“孩子,你的这个单子,我刘易·塞里斯接了我会把你的家人救回来。” 第76章 约翰探亲 第76章 约翰探亲 神眼湖(godseye)位於河间地的南方边界,是一片大型湖泊,据称也是整个维斯特洛最大的一座湖泊。 至少在约翰游歷大陆的十年间,他未曾目睹过比这片湖泊更加壮阔的水域。 在神眼湖的湖心,聂立著一座名为千面屿的岛屿。传说中,森林之子与先民曾在此地签订了盟誓。 少年时期的约翰,曾与村里的朋友巴里一同悄悄划船前往这座传说中的“千面屿”,渴望亲眼见证所谓的千面是否名副其实,同时也好奇守卫这座岛屿的神圣组织“绿人”是否真的是绿色皮肤的人。 然而,遗憾的是,他们在岛上连一个穿著绿衣服的人都未遇见。儘管如此,他们確实看到了许多刻有人脸的鱼梁木。 由於长久无人维护,鱼梁木粗壮树干上的人脸已难以辨认五官。但当他们穿行在这些巨木之间时,总感觉被某种力量窥视著。 这种不安感让约翰和他的朋友不敢深入岛屿內部,只是在岸边树林中徘徊了几圈后,便匆匆逃离了。 直到多年之后,约翰来到北境,才得知自己少年时期在那座荒芜岛屿上所见的刻著人脸的鱼梁木,被先民们叫做“心树”,是旧神的象徵。 也许正因如此,整个南方仅千面屿上还保留著鱼梁木林,即便是最为虔诚的先民后裔,也不敢在一座种满心树的孤岛上过夜。 从那一晚起,约翰对神明存在的真相產生了浓厚的兴趣,並在十七岁那年成为了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一名见习修士。 圣莫尔斯修道院坐落在神眼湖的西南岸,其占地面积几乎与一座骑士庄园相当。事实上,在莫兰家族最后一个家主去世並將这片土地献给教会之前,这里確实是一座骑士庄园。 直至今日,圣莫尔斯修道院的围墙墙角上仍能依稀看到塔楼的痕跡。 然而,自杰赫里斯·坦格利安一世解除教会武装后,七神教会便不再被允许拥有具备军事功能的建筑物。 因此,在接收这座庄园时,教会拆除了塔楼,並將自身的安全託付给了旅息城的凡斯家族。 为此,修道院每年不得不向凡斯家族支付价值一百金龙的葡萄酒作为“酬谢”,以確保其领地和商路免受骚扰。 不过好在莫兰家族的领地就在湖边,那是一片非常適合种植葡萄的坡地。 在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修士们精心栽种下,出產的葡萄酒盛名远播,即便在君临城里的贵族家庭中也备受青睞。因此,缴纳给旅息城凡斯家族的“酬劳”一一葡萄酒,对修道院来说並不费劲。 得益於庄园里葡萄酒的稳定產出,圣莫尔斯修道院常年养活著五十几名虔诚的修士。 他们除了监督治下的农民种植葡萄外,还亲自动手完成葡萄酒的酿造工作。除此之外,他们的日常便是呆在修道院里,祈祷修行。 整座修道院由坚固的石块砌成,歷经岁月的洗礼,石墙依旧坚固如初。 修道院的主体建筑呈长方形布局,中央是一座高耸的塔楼,塔楼上飘扬著代表修道院信仰的旗帜。塔楼的四周环绕著偏低一些的楼房,保证了修士们的生活需求。 修道院的围墙高耸而厚实,偶尔可以看到几扇小窗。 当约翰穿著一身陈旧的修士袍,背著一个旧行囊出现在修道院门口时,守门的见习修士十分迷惑,不敢相信这样一个如同民间修士的中年男人,也是修道院里的一员。 “我是出身於树架村的约翰修土,副院长格列勒修土是我的老师,你可以跟他確认一下。”约翰说道。 “格列勒副院长已经去世了,”守门修士回答道,“不过我想还会有很多老师认识你,请你等我一下。” 说完,脸上长著雀斑的见习修士盖上了门上小洞的盖子。片刻之后,一个头髮白的中年修土打开大门,紧紧抱住约翰,激动地说:“约翰,你总算回来了。” “托马斯,好久不见。”约翰紧紧抱住对方,热情回应著。 “你这是从谷地回来吗?”托马斯修士问道。 约翰正要回答,却被托马斯修士打断:“等等,先別急著说,先把行李放下,休息一会儿。晚上吃饭的时候,再好好跟我讲讲你的故事。” 约翰点点头,的確,一去经年,期间的酸甜苦辣確实有很多故事可以说,一两句话难以说清。 “我的房间还在么?”约翰问道。 “不在了,”托马斯修士回答,“因为你常年在外游歷,你的房间已经分配给了新加入的兄弟。不过我可以让人先给你安排到客房住两天,等腾出合適的房间后,你再搬过去。” 托马斯修士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你应该不介意和別人分享房间吧?” 约翰摇摇头:“不介意。” 於是,在托马斯的带领下,约翰来到位於修道院东侧的“骑士楼”,轻轻敲响门扉,问道:“斯派洛修士在吗?” “在!稍等。”一个苍老却充满力量的声音回应道, 片刻之后,一位老人把门拉开,脸上挤出一丝笑容,道歉说:“不好意思,托马斯兄弟,你刚才敲门的时候,我正在向神明祈祷,希望没有让你久等。” 托马斯修士连忙回应:“没有,应该是我跟你说抱歉,打断了你的祈祷。” 接著,托马斯修士向斯派洛修土介绍道:“这位是我们修道院的约翰兄弟,他虔诚地侍奉著『铁匠”,同时也是一位技艺高超的木匠前几年他一直在外游歷,今天刚回来。因为他的房间之前已经被安排给了別的兄弟,所以这两天只能和你挤一挤,希望你不要介意。” 约翰微笑著向斯派洛修士点头,同时细细打量著这位未来的室友。 斯派洛修士是一个身形高大瘦削、眼神冷峻的老人,留著一头灰色头髮,脸庞上皱纹明显,四肢纤细而有力,皮肤粗糙。约翰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长期混跡於底层平民中的修士。 於是,约翰对斯派洛修士顿生好感。而斯派洛修士在打量过约翰之后,显然也作出了相同的判断。他微笑著说:“我很乐意和约翰修士这样一名七神虔诚的僕人同住一个屋,请进来吧。” 说完,斯派洛修士拉开房门,將约翰迎了进去。 圣莫尔斯修道院的客房,其歷史可追溯到莫兰家族的时代,这里原本是该家族僕人休息的场所,后来被改造为接待外来宾客之用,无论是前来谈生意的商人,还是前来掛单的流浪修士,都能在此找到棲身之所。 客房的布置简洁而实用,房间的大小適中,足够容纳两张结实的木床,这些木床虽然质朴无华,但胜在结实耐用,床上铺著乾净整洁的床单和被子,显然是经过精心打理, 房间的墙壁上掛著一副穿著鎧甲的“战士”圣像,色彩虽已有些暗淡,但画面依然清晰可辨。 窗边还摆放著一张简陋的木桌和两把椅子,供客人休息或用餐时使用。木桌上还放著一盏油灯,以备夜晚照明之用。 房间的角落里摆放著一个简陋的衣柜,里面掛著几件备用的修士袍和日常换洗衣物。此外,房间里还设有一个小小的洗脸盆。 整个客房虽然谈不上豪华,但却是约翰的家。 托马斯修士安顿好约翰之后,又细心地叮嘱他晚上一起吃饭,然后才告辞离去,留下约翰一个人在这里静静地休息。 走进房间,约翰將行李放在床边的地上,隨即跪在床边向神明祈祷。 近来,他祈祷的频次越来越高,但这並非因为他变得更加虔诚,而是因为他心中的信仰已经开始有些许动摇。 如果不通过频繁的祈祷来压制心中的迷惘,说不定哪天他嘴里的祷辞就会从“伟大的七神”变成“伟大的太阳神安舍”。 然而,在同屋的斯派洛修士眼里,约翰的举动纯粹是虔诚的象徵。於是,斯派洛修士也跟著跪在自己的床边祈祷起来。 黄昏时分,托马斯修士找过来,透过窗子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在屋外等了片刻后,他敲响门,喊道:“约翰,去吃饭吧。” 约翰站起来打开门,准备出去。就在踏出房门的一刻,他回头向斯派洛修士问到:“斯派洛修土,你要跟我们一起去吃饭吗?” 斯派洛修士从祈祷中回过神,笑著拒绝道:“不用了,约翰兄弟,你们先去吧,我晚点再过去约翰点点头,便跟著托马斯离开。 当约翰和托马斯准备前往修道院的食堂用餐,需要穿过连接东楼与主楼的庭院。 虽然约翰离开修道院已经不少时日,但是看得出庭院依旧被精心打理得井井有条,地面铺设著平整的石板路,两旁则是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 草坪上点缀著几朵野,隨风摇曳,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几棵古老的橡树聂立在庭院的一角, 枝叶茂密。 此时,正值黄昏时分,夕阳的余暉洒满了整个庭院,將一切染上了一层金黄。 两人穿行於庭院之中,脚下的石板路发出轻微的声响,托马斯庆幸地说:“幸好斯派洛修士没有答应,否则你这顿饭可就吃不好了。” “为什么呢?”约翰好奇地问。 托马斯解释道:“斯派洛修士是个很老派的人,他主张坚持清贫的生活才是修士们的本份。如果他看到你我给你准备的菜餚,恐怕不会给我们好脸色看。” “斯派洛修士,他是从哪里来的?我以前没听说过他。”约翰继续追问。 托马斯回答:“他是几个月前才来到我们修道院掛单的,也不知道他的背景如何,但是布莱恩院长对他十分尊敬,甚至可以说是戒惧。 他总是早出晚归,很少待在修道院里。不过自从他加入我们这里后,似乎有更多的商人从咱们这里买酒了。” 说著,两人便来到了食堂大厅旁边的一个小小隔间。托马斯向负责看顾食堂的见习修士打了个招呼,对方隨即端上来儿盘美味的菜餚。 “约翰,尝一下吧,这可是我专门让厨房给你准备的。”托马斯热情地招呼道。 看著这些许久没有吃到的河间特色燉肉、黄油煎蘑菇以及其他几样自己喜欢的菜品,约翰不禁笑了起来,“想不到你还记得我爱吃什么。” 托马斯也笑了起来,回忆道:“同学数年,我怎么会忘记呢?我记得有一次你帮助莱格家族修好了圣像,拿著报酬回来,还请了我们师兄弟几个在树架村的酒馆里好好吃了一顿。 后来我们醉地回到宿舍,被老师发现后,让我们禁足了一个月。” 约翰撇撇嘴,补充道:“你们只是被禁足一个月,我可是实打实地打扫了一个月的茅房。” 停了一下,约翰话题一转,问到:“老师什么时候过世的?” 托马斯正好用叉子叉起一朵黄油煎的蘑菇,闻言有些难过,“就在半年前—老师年纪大了, 手脚不灵便,还非要自己去摘葡萄,结果不小心在地里滑倒,从坡上滚到坡下。被其他兄弟发现后抬回来,在床上昏迷了三天就过世了。” 约翰听后,在胸前划了个七星,哀伤地说道:“愿他在七神的怀抱里安息。” “那现在是谁接替老师的位置呢?”他好奇地问道。 托马斯回答道:“是海登兄弟,不过他没干多久,就跟著布莱恩院长去了君临城,一直没回来。现在院里是马修师傅在主持日常事务,由我给他打下手,平日里还算顺利吧。” 约翰闻言感嘆道:“没想到布莱恩院长还有这样的人脉啊— “他有个鬼的人脉!” 托马斯发现自己的声音有点大,赶紧压下来,低声说道:“他把我们院里前年和去年的最好的一批酒无偿地献给了君临城的教会,才换来这么个机会。据说他打算把自已运作成王领那边的主教,哎——他要搞成这个事情,估计我们大前年存下来的那些酒都保不住。” 约翰听后,感慨道:“老师要是还在,不会允许他这么乱来的。” 托马斯附和道:“是呀,所以一直到老师过世他才敢打那些窖藏的主意。” 隨后,托马斯转移了话题:“你呢,回家看过了么?我记得你家就在树架村。” 约翰回答道:“去过了,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村里看我的父亲,不过我没找到人。听领居说,战爭开始没多久,我父亲就带著我的弟弟妹妹们逃难去了君临城,所以我扑了个空。” 托马斯闻言点点头:“去君临城好,现在战端四起,在那里起码可以保住性命。” 约翰接著说道:“是的—-我从奔流城一路过来,每走几步路边就有新造的坟墓,流离失所的难民拖家带口寻找安全的地方,却难以找到。曾经人烟稠密的村庄变得空无一人,建在村庄里的圣堂也人去楼空。” 托马斯听后,愤怒地说道:“听说兰尼斯特家族连修士修女也不放过,你知道么?” 约翰沉重地回答:“嗯,见过。我从烂泥塘路过的时候,听倖存者说,那边圣堂里的兄弟们都被杀死了,圣堂里的所有圣器都被抢走,连圣像上的金箔也没放过,被颳了个乾净。” 托马斯咬牙切齿地骂道:“一帮野兽河间地的这些领主都是废物,也不知道这些年的酬劳是不是都餵了狗。” 约翰补充道:“霍斯特公爵人老了,我在奔流城的时候,就听人说他已经臥床不起,无法视事。 他的儿子艾德慕爵士並没有继承到他的军略才能,河间军队接连大败,精锐尽丧。河间地现在的贵族们,不要说保护领地,能保住他们自己的性命就已经不错了。” “还,领民都护不住,要这些鸟贵族干什么?”作为土生土长的河间本地人,托马斯忍不住骂了起来。 他接著问道:“你和北境军打过交道没有?我听说史塔克家族的罗柏·少狼主打仗很厉害,能变成巨狼咬死敌人。” 约翰回答道:“那倒不会。我这一次就是跟著北境军从临冬城回来的。北境人在奔流城外打败西境军的时候,我就在军队的大营里,还远远地见过罗柏,那是个很有威严的小伙子。狼的確是有,但是那是他养的宠物,不是他本人变化的。” 托马斯听后嘆了口气,说道:“不管是北境的老爷,还是西境的老爷,只希望他们快点分出胜负吧,不然整个河间地都要变成废墟了。” 第77章 真正的神明 第77章 真正的神明 是的,无论是谁,求求你们快一点,乾脆利落地贏得这场战爭吧! 这是所有小民,甚至一多半贵族心中最真诚的愿望, 尤其是当新任国王乔弗里·拜拉席恩並非先君劳勃·拜拉席恩的血脉,而是王后瑟曦与人通姦所生的谣言从龙石岛流传出来,並迅速在境內传播开后,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在私下里吐槽:死这么多人,难道就是为了裤襠里的那点事吗? 在圣莫尔斯修道院食堂的隔间里,面对看目己的同窗好友,约翰也只能说道:“希望这场战爭早点结束,我也好再见到我的亲人们。” 晚饭过后,约翰便回到了客房。从第二天开始,便加入到修道院的日常生活与劳作。 作为一名手艺超群的木匠,从他还是一名见习修士起,就担负起了为修道院里的各种木製工具进行维护的工作。 包括但不限於修理和维护酿酒用的木桶、木、榨汁机、桶箍等,还有修道院里的各个房间门窗、桌椅、货架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只要约翰愿意,院里的各种木匠活儿足够他做上一两年。 只要有活儿干,约翰在修道院就有了存在的价值,自然也就不会有人赴他走。然而,令人感到神奇的是,和他同住一屋的斯派洛修士虽然平时不干活儿,但约翰在修道院里却很少听到有人对他的存在表示抱怨。 关於这个问题,他私下里也问过其他兄第,为什么大家对斯派洛修土的容忍度这么高。 无论是谁,都会告诉他,他们非常敬佩斯派洛修土。在斯派洛修土来到修道院的这段时间里, 他几乎很少在修道院里吃饭,回来睡觉的时间也不多。 他每日都在外面为附近的贫苦民眾祈祷祈福,主持各种仪式,还会从有钱人家討来食物或者將银鹿换成食物,分给穷困的信徒们。 由於斯派洛修士的这些行为,连带著附近乡镇的民眾对圣莫尔斯修道院里的兄弟们的態度也好了起来。 要知道,由於圣莫尔斯修道院有著自己的產业,所以很少和贫苦百姓打交道,因此在附近民眾中的口碑並不好。 而且,斯派洛修士虽然对自己要求很严格,但却从来不对其他兄弟的生活习惯指指点点。综合这些因素,眾人对斯派洛修士才会是敬佩而不厌恶。 这样一说,约翰这才发现,虽然与斯派洛修士同处一室好几天了,但自己的生活却甚少与他有交集。两人几乎只是点头之交,各有各的事情要忙。 修道院的马棚对面,有一个小工坊,那里是约翰理论上的工作地点。但大多数时候,他都会带著工具直接前往需要修理的器具所在的房间。 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他无需担心战爭和生计,只需专注於手里的尺子、脚下的木头,便能完成神明交给他的任务,这让他心中感到十分踏实。 这一天,当约翰正在主祈祷室修理长椅时,突然听到身后响起斯派洛修士的声音:“真是不错的手艺,七神一定很眷顾你。” 约翰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便看到斯派洛修士站在自己身边,笑眯眯地看著自己一一这对於平时严肃的斯派洛修士来说,著实是难得一见的表情。 约翰擦擦额头上的汗水,直起腰扭了扭,回答道:“这都是七神的恩典。当我把心神都放在手里的活儿上时,我能感觉到自己离七神又近了一些。” 斯派洛修士点点头,在一条长椅上坐下,说道:“七神的恩典永远环绕在我们身边。一次辛劳工作之后的美酒,就是七神对於我们虔诚的褒奖。” 约翰问道:“你今天没有出去么?” 斯派洛修士摇摇头,回答道:“没有。我昨天原本是打算去清水湾为一个婴儿洗礼,但当我到达那里时,村子里只剩下死尸。那个原本应该接受洗礼的婴儿,被浸泡在他父母的血泊里,身上有一道刀伤,已经死去很久了。” 清水湾是附近的一个村落,离圣莫尔斯修道院大约有三天的路程。约翰听到这里,心里猛地一抽,连忙问到:“清水湾的人都没能活下来么?” 斯派洛修士沉重地说:“我在村子里找了好久,只找到几个重伤到无法行走的人。我將他们扶上床后,为他们进行了临终祈祷。” 约翰沉默了一会儿,接著问到:“他们有没有提起是谁干的?” 斯派洛修士反问:“在这个时候,是谁干的重要么?” 约翰想了想,確实觉得不重要。作为修士的他们,无论是斯派洛还是约翰自己,都没有惩戒这些恶徒的能力。而有能力惩戒这些恶徒的,正是那些下令做这些恶行的人。 约翰越想越鬱闷,手里的活儿也干不下去了。他只能把锤子往地上一扔,抱怨道:“斯派洛兄弟,你真不应该告诉我这件事情。” 斯派洛修士闻言,哈哈一笑,说道:“哈哈,我一个人鬱闷,不如多拉一个人和我一起鬱闷, 也许我的心情会好一些。” 约翰问道:“那你怎么不如找別的兄弟聊这个呢?” 斯派洛修士变得严肃起来,“在这座修道院里,在乎这个事情的人寥寥无几,能够感同身受並且我能说得上话的,更是少之又少。” 约翰沉默了。 圣莫尔斯修道院是个非常封闭的地方,除了少数像约翰这样外出游歷的修土,大多数人只是呆在修道院里祈祷、酿酒。甚至有几个老修士一生都没有踏出过修道院的大门,而他们被称之为“虔诚”。 见约翰不说话,斯派洛修士邀请道:“明天我会出发去白柳村主持一个葬礼,你要跟我一起去么?” 约翰犹豫了,“我手里的活儿还没干完呢。” “修道院里的活儿,哪有干完的一天。走吧,一起出去转转,放鬆一下。” 好吧。”於是,约翰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完成晨祷之后,约翰向托马斯告知了自己的行程,便与斯派洛修士一同踏上了前往白柳村的路途。 白柳村坐落在神眼湖西岸,是一个规模很小的村庄,只有几十户人家,因此没有骑士驻守。 这个村庄有著悠久的歷史,在將近两百年前那场被称为“血龙狂舞”的血腥內战中,整座村子都曾被巨龙点燃。 然而,在烈火中倖存下来的人们並没有放弃,他们重新建起了家园,並將这场灾难的记忆一代代地传承了下来。 因此,一旦有点风吹草动,整个村子的人都会迅速躲进附近森林里的洞穴里藏起来。正是这样的警觉和准备,使得白柳村的村民们除了因不適应避难所环境而猝死的老人外,几乎全部在灾难中活了下来。 从圣莫尔斯修道院到白柳村並没有直通的大路,只有一条豌曲折、险峻异常的小路可以通行。 虽然这条路绕了一些远路,但相对安全,不用担心遇到来自西境的兵匪。让约翰感到惊讶的是,明显不是本地人的斯派洛修士居然也知道这条路。 他们沿著崎嶇的山路前行,脚下的石子和泥土在每一步的踩踏下发出“沙沙”的声响。山路两旁是茂密的树林,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下来,形成斑驳的光影。偶尔有鸟儿从树林中飞出,发出清脆的鸣叫声。 约翰好奇地问道:“斯派洛师傅,你以前在这里生活过么?” 斯派洛修士微笑著摇了摇头,回答道:“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约翰解释道:“外来的修士很难找到这么偏僻的小路,而且你能够这么自信地走在前面带路, 让我很惊讶。” 斯派洛修士闻言,哈哈一笑,说道:“在篡夺者战爭开始之前,我就已经开始在这片大陆上游歷了。从多恩领到长城,从铁群岛到谷地,我几乎都去过了。这样一条小路还难不倒我。” 斯派洛修士回头看了一眼约翰,笑著说道:“不过,的確,对於附近我是要更熟悉一些。” 接著,他继续讲述道:“我的父亲是一名骑士,而我是他並不看好的长子。为了给我弟弟腾出位置,我父亲把我送进了教会,不过我对此並不在意。 为了补偿我,我的父亲决心钱向本地的主教献上一笔供奉,为我谋划一个本堂神父的职位。 然而,世事无常,我的父亲在『九铜板王之战”中不幸被杀,隨后土匪洗劫了我父亲的领地, 我的母亲和弟弟也都遇难了,我因此失去了家。 从那以后,我放弃了父亲的姓氏,將名字改成了斯派洛(sparrow),开始在全国流浪,而我的故乡河间地,便是第一站。” 约翰和斯派洛都是走惯了路的人,他们脚步不停,终於在夜里来到了白柳村。在月光的照耀下,两人走进了村子,敲响了一间屋子的门。里面的一个男人打开门,看到来人的相貌后,惊喜地说道:“斯派洛修土,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斯派洛修士微笑著回答:“既然说好了,就不会不过来。”接著,他向这个男人介绍道:“这是约翰兄弟,来自圣莫尔斯修道院。约翰,这是罗杰。” “约翰修士,你好。请进来坐吧。”罗杰热情地招呼著。 罗杰的房子是一栋长方形的木屋,空间紧凑,一间大木屋用墙巧妙地隔出了臥室和客厅。加上罗杰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四口人挤在这个温馨的小屋里,却也显得其乐融融。 “你的父亲呢?”斯派洛关切地问。 罗杰的眼神瞬间黯淡下来,“在屋子后面,已经用棺材装好了。你要去看一下么?” “当然,去看一下吧。” 在罗杰的带领下,两人走到了木屋的后面。那里停著一副用原木钉好的粗糙棺木。 “愿他的灵魂安息。”约翰低声祈祷。 在罗杰家的客厅挤了一夜之后,第二天一早,罗杰从村里请来了几个年轻人。他们一起在村子外的荒地里挖了一个一人高的深坑,准备为罗杰的父亲举行葬礼。 在斯派洛修士的主持下,葬礼简短而庄重。棺木被缓缓放入坑中,泥土一铲铲地盖上,每一铲都承载著对逝者的哀思和对生命的敬畏。 “如果准备再充分一些,也许就不会真的显得这么仓促了。”看著这简陋的葬礼,约翰心中有些遗憾。 斯派洛修士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就算这样的葬礼,在当前的河间地也已经很难得了。我们尽心尽力就好。” 葬礼结束后,二人拒绝了罗杰的挽留,带著作为报酬的一篮子食物,踏上了回修道院的路。 回到二人同住的客房里,老修士斯派洛关切地问约翰:“怎么样,出去走一圈,心情有没有好一些?” 约翰点点头,又摇摇头,解释道:“我並没有心情不好。” 斯派洛皱起了眉,疑惑地说:“我看你一直愁眉不展,还以为你有心事我很少看走眼。” 约翰的老师,那位虔诚温和的老人已经离世,他找不到人可以述说心事。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约翰和斯派洛已经熟悉了很多。 而斯派洛修士恰好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前辈,於是约翰一时衝动,向斯派洛问道:“斯派洛修土,你有没有怀疑过我们的信仰是否真实?” 斯派洛被约翰的问题问得一愜,隨即苦笑道:“怎么会没有?” 他坐到自己的床上,开始讲述自己的经歷:“我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游歷了整个七国,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民间信仰。有披看旧神信仰外衣的邪神淫祀,也有淹神祭司那样的异教徒。 虽然每一个神职人员都宣称自己供奉的神明是最伟大的神明,但是却都只能在经书或者祷文中找到神明存在的证据约翰听后,若有所思地问道:“所以,在你看来,其实七神也不存在,是么?虽然是一名修士,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七神的僕从施展神跡。” 斯派洛修士看著约翰,反问道:“约翰,在你看来,神跡是什么呢?嘴里喷火算不算神跡?被火焰灼烧而不会受伤,算不算神跡?可是没有人会认为能够喷火的巨龙是神明的信使,不被火焰伤害而且可以控制巨龙的坦格利安家族是神明的僕从。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呢?”约翰追问道。 斯派洛修士解释道:“因为他们没能给人民带来秩序。对他们而言,那些所谓的魔法和力量, 只是用来追求財富和权力的工具,却无法为人民提供真正的信仰。 如果一个神明能够为人民带来这些,那么即使不显化神跡,那也是真正的神明。但如果仅仅是为了一己之私,就算能够一口气掏干『神眼湖”,那也只不过是一个强大的怪物罢了。” 约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的確是他之前未曾想过的思路。 “那如果”约翰小心翼翼地继续说道,“如果一个神明的使者既能召唤神跡,又能带来秩序和安寧,那是不是就可以认为他信奉的是真神呢?” 斯派洛修士想了想,回答道:“如果真有人能够召唤神跡,又愿意用这份力量来拯救世人,那他信奉的神明自然是一位真神。 但我相信这样的人儿乎不可能存在。如果他真的存在,又怎么会眼睁睁地看看这块大地被战爭躁踊呢? 作为七神的牧师,我们还是应该用七神的教诲来开导世人。如果七神被教会中那些脑满肠肥的高层所蒙蔽,那我们就应该赶走这些不合格的修士。 如果贵族骑士们阻挡了七神的救赎之路,那我们就建立教会自己的骑士团。 总不能因为七神没有直接降下神恩,我们就什么都不做,尽我们所能,从一点点的小事做起, 总能將七神的恩典散布到整个大陆。” 约翰点点头,没有提出任何质疑,而是陷入了深思。斯派洛见状,也没有继续深入这个话题, 而是给了约翰足够的空间去静静思考。 在斯派洛眼中,约翰是一个心地善良正直的修土,也是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伙伴。如果约翰能够接受自己的理念,那么他们共同前行的道路將会更加坚实。 於是,斯派洛便上床睡觉去了。然而,睡到半夜,突然听到前门传来一阵喧闹声,將他和约翰从梦中惊醒。两人看到庭院中火把摇曳的火光,对视一眼后,立刻跑到门外,向正在搬运东西的兄弟们询问情况。 “怎么回事?为什么前门这么吵?”约翰急切地问道。 “是科霍尔人!泰温公爵招募的科霍尔佣兵打过来了!”一个兄弟回答道。 第78章 异端 第78章 异端 “科霍尔人?你怎么知道是科霍尔人?” “他们举著的旗帜上画著一头黑山羊!托马斯师傅让我们找个地方躲起来,你们也赶紧躲起来吧!”被抓的修士说罢,挣脱了斯派洛的手,往地窖跑去。 “科霍尔人这帮异教徒可不在乎会不会受到七神惩罚。走,我们过去看看。”两人穿过庭院,来到修道院的大门处。 此时,一个身材微胖、留著一把白鬍子的老头站在修道院大门上方的围墙顶,朝外面喊道:“瓦格·赫特大人,圣莫尔斯修道院一向是国王的坚定支持者。自从国王登基的消息传来,我们已经向君临城献上了二十桶上好的葡萄酒,那些都是钱也买不到的珍品!总主教大人曾经无数次讚美我们修道院的虔诚,所以请向泰温公爵大人带去我们最诚挚的问候吧!” 门外,一个带著奇怪口音的粗鲁声音响起:“你家的问候,只是用嘴说说的么?你问候公爵大人,为什么不问候瓦格·赫特大人,你是不是瞧不起我?” 听到上面正在谈判,斯派洛修士说道,“走,我们上去看看。”隨即便顺著围墙下的步梯走到墙上。 但是他並没有走到马修师傅身边,而是躲在角落里,从女墙的缝隙间悄悄看了过去。 只见一位瘦得像竹竿的高个子骑著自己的坐骑,站在血角黑山羊旗下。又黑又粗的鬍子几乎从下巴直长到腰间,使他那憔悴的长脸看上去比他的坐骑的脸还长。 他的坐骑是那种奇怪的黑白斑纹马,鞍角上掛著一顶由黑铁打造、呈山羊头形状的头盔。他的颈上则围了一条链子,由大小、形状和材料各不相同的钱幣串成。 在他的身后,跟著一群奇形怪状、穿著哨的僱佣兵。 辫扎铃鐺、古铜皮肤的人骑著马,时不时发出几句难以理解的的嘶吼;枪骑兵跨著黑白斑纹的马;弓手们脸上抹著脂粉;矮胖多毛的人手拿毛绒的盾牌;黑皮肤的人穿著鸟羽製成的袍子;一个纤瘦的小丑穿著绿粉格子相间的戏服;剑士们留著奇异的,染成绿色、紫色和银色的八字鬍;长枪兵脸上满是五彩的刺青;一个体形瘦长的人身著修士的袍子,一个面带慈祥的人穿戴学士的灰衣, 另一位面露病容的人披著边沿用长长的金髮装饰的皮革斗篷。 火把跳动摇曳的红光下,这帮僱佣兵犹如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令人心生畏惧,似乎隨时准备著择人而噬。 这时候,约翰也已经来到了斯派洛的身边,看到门外这帮僱佣兵的模样,忍不住惊嘆道:“真是一群恶魔— 斯派洛修士摇摇头,低声解释道: “和这群野兽相比,《七星圣经》里描述的最可怕的恶魔,也未必能比得上他们一半的邪恶。 这群野兽是从厄斯索斯来的僱佣兵,自称为勇士团,但民间都称呼他们是泰温公爵的『血戏班”。 据说,他们掠夺过的村子,很少有人能倖存下来,即便有,也是缺骼膊少腿。瓦格·赫特特別喜欢砍断人的四肢取乐。我之前曾路过一个被他们洗劫的村子,就在圣堂的中央,掛著一个四肢都被砍掉的兄弟约翰眼眸一缩,问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斯派洛修土摇摇头,回答道:“没有人知道也许只是因为他们能够这么做,这个理由对他们来说已经足够充分。” 在另一边,马修师傅依旧没有放弃谈判的努力。 他对著上方的瓦格·赫特说道:“瓦格·赫特大人,我们是君临城教会直辖的酿酒修道院,受到神圣教会和国王的双重保护,你最好不要给自己招惹麻烦!” 瓦格·赫特闻言哈哈大笑起来,隨即整个“血戏班”也跟著笑起来。等到笑声渐歇,瓦格·赫特口齿不清地说到:“好吧,既然你们是国王忠实的子民,我愿意放过你们一马。但是我的兄弟们走了一天,十分口渴,让你们送点酒给我们喝,总没有问题吧?” 马修师傅马上回头向墙下的托马斯问到:“我们还有多少酒可以自由支配?” 托马斯压著声音回答道:“还有三十一桶,剩下的都已经预定出去了。” 马修师傅回过头,对著下方说到:“我们还有十桶新酒,作为代理院长,我愿意將其中一半赠予你们,作为友谊的见证。” “五桶?!你是在打发乞弓么?” “瓦格,把门撞开,我们自己进去拿吧!” “& $$?~@zvs!' 血戏班的成员们操著不同的口音和语言大声的喧譁起来。 “都给我闭嘴!” 瓦格·赫特面色冰冷地看著围墙上的马修师傅说到,“老东西,要不是看著你是神明的僕从, 我今天一定要把你的四肢都砍下来,一条条地烤熟餵给我的坐骑。现在,赶紧去准备吧,十分钟內我没看到你答应的酒桶,你们修道院一个也別想活下来。” 马修师傅用袖子擦擦头上的汗水,“好的,我马上就去准备。” “太反常了”斯派洛修士说到,“血戏班的名声里,可从来没有关於他们这么好说话的描述,我们得去提醒一下马修兄弟。” 说罢,斯派洛修士从躲藏的地方走出来,轻轻走到马修师傅耳边提醒道,“马修兄弟,小心有诈,只用五桶葡萄酒就能打发走这群强盗,实在是有些不大可能。” 马修师傅的声音虽然有些颤抖,但作为一个老人,他显然也拥有与年纪相称的智慧。他低声回应道:“没关係,一会儿我们把酒运过来以后,直接从围墙上用绳子吊下去,不会开门的。” 斯派洛修士闻言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既然你已经想到了这一点,那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只是务必要多多小心。” 片刻之后,五只酒桶被运到了围墙边,修士们將它们搬到围墙上,並绑上了绳子。马修师傅对下方的瓦格·赫特说道:“瓦格大人,请你后退一些,这些酒桶十分沉重,如果放下去的时候不小心砸到你,我会非常难过的。” 瓦格·赫特轻轻一笑,然后退后到了几米之外。很快,五个酒桶被修士们小心翼翼地吊到了大门外。 瓦格·赫特翻身下马,走到酒桶前面,用匕首撬开桶上的盖子,用手了一捧殷红的酒液倒进嘴里。片刻以后,他大口地吐著酒液,愤怒地说道:“玛德,这就是你们说的好酒?简直连老奶奶的口水都不如!” 他抬起头,目光中充满了愤怒:“老东西,你是不是觉得我这点人拿不下你的庄园,所以才敢这么放肆?!” 马修师傅心中有些心虚,他確实没有拿出最好的酒,但这些酒的品质也並不差,每一桶的市价都能达到二十个银月一一这相当於很多农户一年的收入。 於是,他回应瓦格·赫特道:“瓦格大人,最好的酒都已经运到君临城去了,剩下这些虽然不是最好的,但也绝对不差。请你相信我们的诚意,我们没有丝毫的欺瞒。” 然而,瓦格·赫特並没有理会他的解释,而是回到马上,朝自己的属下们一挥手。这群装扮怪异的妖魔鬼怪立刻从阴影中拉出十几个人来。这些人被僱佣兵们一一端倒在地上,发出惊恐的呼喊声。 “马修师傅,是我,我是劳巴,求求你救救我!” “马修师傅,这些人都是恶魔,我的家人都被他们杀了!” “七神吶,仁慈的七神,求求你拯救我吧!” 被拉出来的人们哭喊著,场面一片混乱。瓦格·赫特抓住离他最近的一个女子的头髮,露出她的脸,对马修师傅说道:“老东西,认识这是谁么?” 马修师傅眯著眼晴看过去,认出这是修道院辖下庄园里的一个农女,惊讶地喊道:“瓦格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们都是无辜的!” 瓦格·赫特轻蔑一笑,手里的弯刀在女人的脖子上狠狠一划。隨著血液喷涌的声音,女人的尸体软绵绵地倒在地上。而其他僱佣兵见状,也纷纷杀掉了面前的农民,现场顿时变得血腥而残酷。 瓦格·赫特对著围墙上的马修师傅说道:“老东西,明天下午我还会过来,警告你,提前准备好一千个金龙和所有好酒,否则这些人就是你们的下场!”说完,他翻身上马,扬长而去。其他的佣兵们也跟在他的身后,陆续离开。 马修师傅注视著远处消失在黑暗中的血戏班,心急如焚,立刻下令道:“快快,打开门看看外面还有活人没有!” “是,代理院长!”修士们迅速响应此时,还在围墙上的斯派洛修士也凝视著远去的佣兵们,心中充满了疑惑:“约翰,他们在这里杀死这么多人,就为了警告我们一番?” 约翰没有细细思量,只是愤怒地说道:“真是一群把人命当做杂草的疯子!” 斯派洛修士皱起眉头,直觉告诉他事情並不简单:“不对劲—.-非常不对劲—.四五十號全副武装的佣兵,跑这么远来到我们这里,就只是为了勒索这么一点金龙?”他怎么想也想不通其中的原因。 就在这时,修道院的大门已经打开,几个年轻力壮的修士快步走到门外的血泊中,开始一个个检查受伤的人。 “这个还有一口气!”一个修士喊道“这个也还活著!”另一个修土紧接著说情况紧急,修士们立刻投入到紧张的救援工作中。 马修师傅闻言,立刻吩咐道:“快,快把他们抬进来,愿七神庇护他们!” 然而,斯派洛修士听到这里,突然打了个激灵,大声喊道:“不可以,快关门!”但他的提醒已经太迟。 就在这时,血泊中倒著的十几个人里,突然有五六个男人站了起来,从腰后抽出弯刀或短剑, 毫不犹豫地將试图救治他们的修士们捅倒。接著,他们死死卡住修道院的大门,使其无法合上。同时,隨著一声尖利的哨声,远处激烈的马蹄声猛然响起。 虽然还没看到来人是谁,但斯派洛修士立刻做出了判断。他拉著约翰就往外跑,喊道:“约翰,快跑,你们的修道院完了!” 约翰跟跑间回头看去,只见举著火把的血戏班已经衝进了大门,见人就杀。他惊恐地喊道:“我,我知道后门“来不及了!”斯派洛修士没有考虑后门这种地方,因为只要血戏班进了修道院,他们迟早会找到后门。他拉著约翰顺著围墙一直跑到修道院的侧面,然后率先从围墙上往下跳去。 修道院的围墙大约有五米多高,相当於两层楼的高度。对於攻城战来说,这样的高度虽然不算高,但如果守军意志坚定,也能给进攻者带来不小的麻烦。因此,血戏班才捨不得用自己人的人命去填这个窟窿。 但是这个高度对於一心想要逃跑的人来说,却算不上什么阻碍。约翰才三十多岁,看见已经满脸白须的斯派洛修士都如此勇敢,自然也不甘示弱地跳了下去。然而,他没掌握好平衡,狠狠地摔了一跤,侧身著地,痛得不行。 呻吟了几下之后,约翰忍著剧痛站起身来,却发现斯派洛修士仍倒在落地的地方没有移动。他立刻俯身跑过去,架起斯派洛修士的手臂,就往阴影遮蔽的地方跑去。 作为在这座修道院里修行了数年之久的修土,约翰自然知道附近可以隱藏的地方。於是,他架著斯派洛修士,往修道院侧面的葡萄地里跑去。过了葡萄地,就到了一处向北的缓坡。因为这里不適合种植葡萄,所以树木得以自由生长,形成了一片树林。 “约翰,我的右边小腿骨头断了,你不要管我,自己先跑吧。等他们抢掠了修道院,肯定会出来搜索倖存者的。”斯派洛修士痛苦地说道, “没事—”约翰气喘吁吁地回答,“我知道前面有一处溪流,码头上面有船。只要上了船, 往湖里一躲,就没人能追上我们了。” “约翰,我—” “行了,不要说话,我已经喘不过气了!”约翰打断了对方的话,两人一一拐地继续前行。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约翰所说的小码头。果然,那里停著一艘小船,旁边还有一个小屋,屋外掛著一张渔网。约翰把斯派洛修士扶到船上,然后自己下到码头上,將船推离码头。等小船驶入小河,他趟著水,跳上船,撑起船桨,边划边解释道:“这是我们修道院轮值捕鱼用的小船,虽然不大,但是每次都能从神眼湖的湖水里捕捞到足够整个修道院吃上一顿的鱼。” 约翰熟练地划著名船,朝著湖心划去。远远望去,只见修道院的方向已经燃起了熊熊火光,映照在湖面上,显得格外刺眼。 到了天明时,约翰已经將船划到了一处无人的森林里。他將船隨便找了一处浅滩停下,然后將斯派洛修士扶下了船,找了一块看上去乾净的草地,约翰让面色苍白的斯派洛修士躺下,然后揭开了他袍子的下摆。只见斯派洛修士的小腿已经肿胀得把裤子撑鼓了起来,显然伤得不轻。 侧头望向东方天际泛起的鱼肚白,斯派洛修士的心灵突然变得沉静下来。 他们此刻落脚的地方,紧邻著传说中的神眼湖,湖水清澈见底,宛如一颗镶嵌在大地上的明珠。在晨曦的照耀下,湖面波光粼粼,仿佛有无数的精灵在上面跳跃。远处的山峦在薄雾中若隱若现,宛如一幅淡雅的碳画。 他缓缓说道:“约翰兄弟,我这条腿是不行了。你自己先走吧,这个地方风景很美,是一个適合作为坟墓的地方。” 约翰坚决地摇摇头,说道:“斯派洛兄弟,这不过是断了一条腿,还算不上是致命伤,你不能就这么放弃。” 斯派洛修士嘆了口气,继续说道:“我当然知道,但是现在这个情况下,我只会成为你的负累。我活了这么多年,见过这么多人,我看得出你是一个虔诚且有大志的修土,不应该与我一起死在这么一个默默无闻的地方。” 约翰看向从东方缓缓升起的朝阳,片刻之后,他坚定地说到:“斯派洛兄弟,你不会死,我也不会。” 他从后腰抽出刘易在奔流城分別时送给他的匕首,小心翼翼地割开了斯派洛修士的裤子。他双手虚按著斯派洛修士小腿肿胀的位置,眼神中透露出坚定与希望。 他说道:“我的一个好朋友,一名侍奉太阳神安舍的祭司,曾告诉我,他信仰的太阳神与我们信仰的七神其实俱为一体。只要愿意承认这一点,作为七神修士的我,也能召唤神恩,为伤者疗伤。我之前一直非常排斥这个说法,但是现在我明白了,如果真是如此,那就证明七神也是真神! 我愿意为了救你,尝试这一切。” 斯派洛修士听到这里,面容变得严肃起来。他虽从未听说过太阳神安舍这位神明,但见约翰如此严肃认真,便知其中必有神妙之处。於是,他没有制止约翰,而是静静地等待著约翰的动作。 此时的约翰,额头上已冒出汗水,他用紧张到发抖的声音祈祷道: “尊敬而伟大的七神,太阳神安舍的化身,我虔诚地向你俯首。 在这金色的光辉中,我感受到了你的温暖与慈爱。 你是天空的主宰,光明的源泉,用无尽的能量点亮了大地,赋予了万物生机。 太阳神安舍啊,请你聆听我的愿望,请你降下神恩,拯救这位虔诚的兄弟,让他的腿恢復如初,愿他可以继续践行你的意志!” 骤然间,约翰眼中金光乍现,与朝阳金色的光辉交织在一起。他的双手聚集出一团金色的光芒,几息之后,在一阵剧烈的疼痛中,斯派洛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右小腿肿胀消退,再也没有了痛感。 斯派洛沉默片刻,疑惑地问道:“..这是谁的力量?七神还是太阳神?” 约翰转过头来,他眼中的金色云雾已快速消散,他坚定地说:“是七神的,也是太阳神的。他们同在,共同庇护著我们。” 斯派洛修士语气凛冽,“你这是异端—但却是有价值的异端。我很想见见你的朋友,也许你可以帮我引荐一下。” 第79章 救下来了! 第79章 救下来了! 从石桥村通往红粉城的道路,一条豌曲折的小径,它艰难地穿越过一片辽阔而稠密的森林, 两旁零星分布著低矮的灌木丛和稀疏的树茬,然而,这些植被並未给这条道路带来多少生机,反而因为缺乏修剪和打理,显得有些杂乱无章。 路面並不平整,坑坑洼洼的地方隨处可见,偶尔还能见到几块突元的岩石从地面冒出,尤其是在这样的天气下,路面上的泥土变得异常鬆软,每走一步都会留下深深的脚印,而马蹄踏过之处, 更是尘土飞扬,遮天蔽日。 远处的天空灰濛濛的,仿佛隨时都会有一场大雨倾盆而下。空气中瀰漫著一种淡淡的草木清香,除了偶尔飞过的几只鸟儿和远处传来的几声兽吼外,几乎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就在这条崎嶇不平的道路上,一支由十一名骑兵和二十四名步兵组成的小分队正押送著从石桥村抓捕到的近一百多名男女老少,朝著红粉城的方向前进。 队伍最前方的领队旁边,一个穿著破旧锁子甲和半罩盔的骑兵看见如此缓慢的速度,低声向自已的头领建言道:“肯特爵士,现在这个速度太慢了,如果明天还赶不到红粉城,『魔山”肯定会收拾我们。” 肯特爵士是一个二十刚出头的青年,儘管他身著一套由锁子甲和硬皮甲叠加而成的鎧甲,努力做出一副严肃的表情,但依旧无法遮掩他青涩的容貌。 一想到“魔山”一一格雷果果·克里冈爵士,那位高壮如山的狼角色,肯特爵士的心里就不禁蒙上一层厚重的阴影,嘴唇的稀疏的鬍鬚也因此微微抽动起来。 他回头问道:“那我该怎么办?这些农民走得实在太慢了,我真该选一个近点的村子。” 骑兵接著提议:“魔山交给我们的任务是抓捕一百个健康的成年男女,带回去作为攻城的炮灰。现在俘虏中还有七八个要人抱著走的小孩,正是他们拖慢了队伍的速度。要不把这些孩子都杀了吧,速度应该能快一些。” 肯特爵士闻言犹豫道:“可是我之前答应过他们,只要乖乖跟我走,不反抗,我就不会再杀人。” “哎哟,我的好大人啊,”那名骑兵一脸焦急,恨铁不成钢地说,“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顾得上这些吗?你不杀他们,魔山就得杀了你。” “应该不至於吧———·克里冈和我都是泰温大人的部下。” “你说呢?杀了你,克里冈只需向泰温大人报告说你未能执行军令,一切便了结了。” 听到这番话,肯特才想起在泰温公爵眼里,自己这样的小人物和他身后的这些俘虏其实没什么区別,於是紧咬牙关,策马转身,对身后的俘虏们厉声道: “石桥村的傢伙,你们听著!我接到的命令是必须在明天上午前將你们送至红粉城。但照你们现在的速度,即便再过三天,我们也到不了目的地。 我告诉你们,今天太阳爬到天顶时,必须要走完一半的路程。如果你们做不到,我就会杀掉队伍里所有的小孩。想让他们活下去,你们就给我走得再快些!” 俘虏们顿时喧譁起来,其中一个抱著小孩的中年男人挺身而出:“大人,行行好吧!从前天夜里我们被赶出来到现在,已经两天了,我们没正经吃过一顿饭。大人或许还能忍受,但孩子们真的饿极了。求求你,给我们一点时间,让我们好好吃一顿,我们保证能走得快些。” 肯特爵士注视著他,並向身后招了招手,隨后一柄长枪被递到了他的手中。他单手紧握长枪, 猛然向前进行了一次短衝刺。长枪那尖利的枪头穿透了男人怀里的小孩以及男人的胸膛,伴隨著“卡塔”一声脆响,枪头断裂开来。父子俩默默地、一同倒在了地上,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就在他旁边的一个女人扑倒在男人身上,大声豪哭起来,隨即被另一个士兵拔剑刺死。 肯特爵士將剩下的半截木枪扔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问道:“谁还有意见?” 周围的村民再没有一个发出声音。 肯特爵士满意地点点头:“很好,看来你们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现在,所有人加快脚步,不要以为我留著你们的性命是因为我有所顾忌,不敢杀人。我只要一百个人,而你们现在有一百一十三个人。如果你们不想成为那多出来的十三个人,就给我跑快一些。” 一番恐嚇之后,队伍的行进速度显著提升,不久之后,道路上便只剩下一家三口人孤零零的尸体,无人问津。 大约半个钟头后,刘易一行人从后方追赶了上来。看到地上的户体,刘易迅速下马,將户体翻了个身,使其露出正脸,然后转头向坐在另一匹马上的小姑娘娜奥米询问道:“娜奥米,你认识这些人吗?” 娜奥米轻轻地点了点头,声音中带著一丝悲伤:“认识,这是弗雷德叔叔和莫莉婶婶,还有小琼恩,他们家种的南瓜是村里最甜的。” 刘易闻言,蹲下身子,用手指轻轻捻起从弗雷德胸前流出的血液,仔细搓了搓,然后站起身来,面色凝重地说:“刚死没多久,看来他们走得不远。” 他边说边用路边的泥土蹭掉手上的血跡,隨后对身边的兄弟们吩咐道:“我们从道路下方的隱蔽处绕过去,爭取一举將他们拿下!” 於是,刘易一行人避开这支西境军小分队,从山林和田野间穿行,最终在前方道路旁的一处茂密森林中埋伏了下来。 考虑到双方人数的巨大差距,刘易在追击之前,就决定为追隨他离开北境军的十二名战士都播下光明之种,以期增强他们的战斗力。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种下光明之种的十二个人,只有五个人成功觉醒了光明之力,他们分別是自由民莫尔斯和玛莎兄妹、斥候特兰,以及来自山林氏族的长枪兵穆和阿尔迪巴。 至於那些接受了光明之种却未能觉醒的战土,则是自由民艾欧里亚、沙卡尔、米诺、贝丝和伦纳尔等五人。 刘易虽然心中惋惜,但也来不及细细研究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他只能对这五人吩附道:“衝锋的时候,你们一定要儘可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可以受伤,但是绝不能轻易牺牲。我们的目標是胜利,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让每一个人都能活到胜利的那一天。” 而另一边,在肯特爵士的死亡威胁下,这支由俘虏与士兵混杂的队伍不得不加快了行进速度。 然而,这样的加速却是以几个体力耗尽的俘虏被遗弃在路上,成为冰冷的户体为代价。 这一幕让肯特爵士內心也陷入了纠结,他犹豫著是否该找个地方让这些俘虏饱餐一顿。但转念一想,这无疑是浪费粮食,因为这些俘虏一旦被送到红粉城外,就会被安排去填城外的壕沟,食物对他们来说只是徒劳的消耗。 正当肯特爵士陷入两难之际,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沉闷的行进。 几只羽箭从路边的森林中呼啸而出,其中一支虽射中了肯特爵土,却被他的盔甲弹开。而他身边的骑兵则没那么幸运,一人中箭坠马,另外两人也是凭藉著身上的甲胃才勉强挡住了羽箭的攻击。 “敌袭!敌袭!”肯特爵士大喊著举起盾牌,同时警见森林中隱约有几个身影正迅速向深处逃窜。 显然,对方人数不多,但若是让他们逃走並继续远远地尾隨,用箭矢进行骚扰,肯特爵士的队伍將会陷入极大的困境,至少会导致行军速度再次大幅度下降。 在短暂的权衡之后,肯特爵士迅速做出了决定:“劳勃,带上骑兵跟我来!” 劳勃,即肯特爵士的心腹掌旗官,闻言立刻摇动起旗帜,指挥著十名骑兵从队伍中分离出来, 紧隨肯特爵士冲入森林,追击那些藏头露尾的袭击者。 剩余的二十几名步兵坚守原地,负责压制那些蠢蠢欲动的俘虏。就在这时,从森林深处传来一阵激烈的喊杀声,但很快就重归沉寂。 不久,一队身著陌生鎧甲制式的骑兵从森林中衝出,他们每个人的手中都提著一个人头,而为首的高大骑士手中提的,正是怒目圆睁的肯特爵士年轻的头颅。 这位穿著黄铜色鎧甲的骑土缓缓走到队伍前方,將肯特爵士的头颅狠狠地扔在地上,对剩余的步兵们冷酷地宣告:“放下武器,跪地不杀。” 他身后的骑兵们也纷纷附和,口號声此起彼伏,如同鼓点般震撼著对面士兵的心灵。片刻之后,队伍中一个握著长枪的老兵愤怒地喊道:“去你的!兄弟们,杀了他们!” 然而,他的话音未落,一支羽箭便穿透了他的喉咙。剩余的士兵见状,愤怒地向敌人衝去,但那些骑兵並未迎战,而是骑著马后退几步,继续坐在马上搭弓射箭。 兰尼斯特家的弓箭手迅速反击,也射中了几名骑兵。但令人震惊的是,被射中落马的敌人迅速拔掉身上的箭矢,仿佛毫髮无损地又重新骑上马背加入战斗。 经过一番激烈的箭雨交锋,兰尼斯特家的弓箭手纷纷倒下,而还站在原地的士兵,只剩下十三四个长枪手和剑盾手。他们见状,立刻从俘虏中衝出,迅速组成密集的战斗队形。 但是,对面的骑兵中那几名骑射手的羽箭如同不要钱般倾泻而来,密集的阵型反而使兰尼斯特家族的士兵们成为了活靶子,他们既无法躲避也无法逃脱。 在这危急关头,一个持盾的老兵挥舞著剑,大声喊道:“兄弟们,再不冲就要被他们耗死了, 跟我上啊!”於是,剩余的兰尼斯特家族士兵们鼓起勇气,举著武器冲向敌人。然而,即便西境军只剩下这十几个缺少远程手段的步兵,那群骑兵依然没有迎战,而是牵著著马匹又退出了十几米, 继续射箭。 当这最后十几名西境军士兵远离了俘虏之后,突然又有几名骑兵握著长枪从森林里衝出,他们虽然技巧生疏,但却成功地碾碎了剩余这十几名步兵的阵型。 杀死最后几名试图逃窜的西境军后,刘易迅速安排几个人打扫战场,隨后他转身走向那些站在原地不敢动弹的俘虏们,大声宣布:“好了,抓捕你们的西境军都已经死了,你们自由了。” 一直若寒蝉的俘虏们中,站出一个年长的男性,他单膝跪倒在刘易面前,恭敬地问道:“大人,请问你是谁的部队?请允许我们知道你的名號,以便在七神面前为你祈祷!” 刘易歪著头想了想,然后回答道:“我曾是北境之王罗柏·史塔克的部下,但现在我仅仅是一个没有僱主的僱佣兵。昨天我路过你们村子,遇到了小马特和他的姐姐,小马特用两个鸡蛋僱佣了我们,让我们把你们救回去。” 就在这时,玛莎和贝斯从森林里抱著两个孩子走了出来。人群中,一对蓬头垢面的夫妻惊呼出声:“马特,娜奥米!” 两个孩子也立刻挣脱了玛莎和贝斯的怀抱,衝过去和自己的亲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直到这个时候,石桥村倖存下来的人们才终於鼓起勇气,放声大哭起来。 过了没多久,在远离道路的一处溪流边,活下来的俘虏们从西境军运送战利品的马车上找到了原属於自己的食物。 他们在森林的地面上捡拾树枝,开始用被掠走的锅碗烹飪这些食物,很快,这处隱蔽的森林中就瀰漫起了食物的香气。 在溪流边上,刘易一边用刷子为名为闪电的马刷去身上的血跡,一边向负责后勤事务的琼恩询问:“收集了多少战利品?” 琼恩回答道:“锁甲十七领,硬皮鎧甲三副,弓九张,步兵长枪十九支,盾七面,以及长短剑、短柄斧等短兵器共计三十一柄,金钱,箭矢和食物若干。” 东西虽多,但刘易目前人手不足,一时还用不上这些装备,只能暂时先存放在马车上。 他下令道:“让兄弟挑一些换上,剩下的先堆在马车上,等把这些村民送回去后,我们再考虑怎么处理。另外,你让玛莎过来一下。” 琼恩领命离开后,玛莎很快奉命前来,问道:“团长,你找我?” 刘易点头,问道:“成为烈日行者之后,你感觉怎么样?” 玛莎回答:“很奇妙,团长。身体里面好像多了些东西—这种感觉让我很陌生,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刘易安慰道:“適应一段时间,光明之力就能彻底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你带著贝斯去看看这些村民,有没有谁受伤了,给他们治疗一下。” 玛莎有些犹豫地问:“要收钱么?” 刘易想了想,说道:“算了,他们手里的钱已经被西境军搜刮乾净,然后又落到了琼恩的手里。现在还给他们,也分不清谁是谁的。就给他们免费治疗吧,算是我们的一个补偿。 你的法力要是用完了,就找別人去给你帮忙,无论是谁都可以调用,就说是我的命令。” 第80章 残兵败將 第80章 残兵败將 玛莎带著贝丝前往村民们的聚集地离开了。与此同时,刘易回到了自己的兄弟们身边,挨著伦纳尔坐下,关切地问道:“伦纳尔,你还是感觉不到光明之力吗?” 伦纳尔苦笑了一下,摸了摸自己头顶乱糟糟的头髮,回答道:“没有—-你真的给我种下了光明之种吗?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从一开始就是这样。” 刘易点了点头,確认道:“我真的种了,就像在奔流城外,我对凯文和琼恩做的那样。” 伦纳尔嘆了口气,苦笑著说道:“可能我还不够虔诚吧。” 刘易沉默不语,心中充满了迷茫。作为安舍信仰的制定者,他深知太阳神安舍不过是暴雪为了推出新职业而编造的背景故事,但在他心中,安舍所代表的自由、平等与博爱的理念却是无比真实的。他曾亲眼见过一个没有贵族压迫,工人,农民的儿子也能成为领袖的世界(早期苏联),这让他既是最不虔诚的信徒,也是最虔诚的信徒。 於是,刘易低声问道:“伦纳尔,你真的信仰安舍吗?真的信仰所教诲的自由、平等与博爱吗?” 伦纳尔沉默了良久,最终摇了摇头,回答道:“抱歉,我一直以来都很嚮往你说的那个世界,我无比希望它真的存在。但是,我曾经走遍了西境和河湾地, 无论是在码头酒馆里为扛货的苦工们唱歌,还是在市镇的广场上给集的商旅们表演,甚至在城堡里为贵族老爷和小姐们献艺我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平等。我只看到平民们见到贵族时必须单膝跪地,垂下眼眸,口称·老爷』或者·小姐”,否则就会被治以不敬之罪。信仰安舍,就能改变这个吗?我觉得不大可能。” 刘易皱起了眉头,反驳道:“是么?但是我从来都是这样说话的,即便是跟罗柏·史塔克或者凯特琳女士交谈,我也未曾改变。” 伦纳尔闻言哈哈一笑,他指了指刘易的佩剑、鎧甲,又说道:“你看看你的装备,听听你的谈吐和习惯,谁会把你当作一个平民出身的穷小子呢?他们跟我说话的时候,可没像对你这么客气。” 刘易耸了耸肩,回答道:“我一直以为他们只是敬重我武艺高强、能为人疗伤。” “嗯,这也有可能。”伦纳尔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隨后,刘易喝掉了碗里的汤,但心情却变得有些烦闷。他离开了营火,走到小溪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下,任由溪水潺潺地从脚边流过。此刻,他陷入了沉思。 既然已经决定举起反旗,创建一支独立的势力,那么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呢? 刘易开始在脑海中翻阅自己的记忆,中国歷代开国君主或者盖世梟雄的故事一个个浮现在心头: 秦末的陈胜吴广,通过鱼腹藏书、篝火狐鸣等手段,成功地发动了起义,占领了大泽乡和周边区域,並以此为根基组建了张楚政权; 项梁和项羽,杀掉会稽太守殷通后,项梁自立为会稽太守,项羽为神將,他们巡行占领下属各县,势力逐渐壮大: 刘邦在芒碭山落草后,为了响应陈胜吴广的起义,与昔日的好友们在沛县共同策划並成功杀掉了沛县的县令,隨后占据了沛县作为自己的根据地。 同样地,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巴黎市民发起暴动,攻陷了巴士底狱,继而將整个巴黎改造成了革命的堡垒,並最终將革命浪潮推向了整个法国。 由此可知,要想成功地发起一场革命,必须要有一块稳固的根据地。在这块根据地上,需要按照宣扬的政治理念进行治理,將其打造成一个理想社会的模板,这样才能从根据地得到源源不断的人力和物资补充。 对於刘易而言,若想成事,此时在河间地找到一块合適的土地,並以此为基础建立起一个以安舍信仰为根本的势力,成为了他的唯一选择。 然而,他同时也面临著诸多困难。 首先,他手下的人都是北方人,对河间地的地理、產出以及领主实力等情况一无所知。如果盲目地选择一个地方驻扎,只会让本就紧缺的资源白白浪费。 因此,刘易考虑先採取游击战术,袭击西境军的补给车队和外出劫掠的小队。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利用西境军的財富来爆装备、金幣等军资,从而慢慢积累声望和经验。在这个世道,有钱有粮才能招兵买马,壮大自己的实力。 然而,西境军行踪不定,如何获取他们的行军情报成为了一个函待解决的难题,因此建立与河间本地人的联繫也成为了当前的重点任务。 但遗憾的是,刘易手头缺乏合適的人才。他手下唯一一个南方人还是来自西境的吟游诗人伦纳尔,这让他在寻找本地人作为嚮导和助手时倍感困难。刘易不禁有些遗憾,早知自己会这么快就从西境返回河间地,当初就不该放约翰走,应该找个理由留下他,也不至於像现在这样陷入无人可用的境地。 正当刘易为此烦恼时,石桥村倖存者中年纪最大、威望最高的长老马特来到了他的身边,摘下帽子,恭敬地行礼道:“刘易大人。” 刘易连忙摆摆手:“嗯?马特先生,您太客气了,不要叫我大人,我不是贵族。” 马特立刻改口道:“那,刘易团长,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安排?” 刘易思索片刻后,说道:“既然我把你们救了下来,自然不会置之不理。至少,我要把你们送回石桥村。” 然而,马特却面露忧色:“可是石桥村已经不安全了,它离西境太近。之前詹姆爵士带领西境军路过时,离河间大道最近的几个村子都遭受了兵祸。这次我们又被西境军俘虏,我听看守我们的士兵说,他们抓我们是为了让我们去填红粉城的护城河。麻袋不够就用我们的尸体填,无论红粉城能否攻下,我们这些小民都只有死路一条。” 接著,马特继续说道,语气中带著一丝恳求:“所以我们刚才商量了一下, 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希望你和你的战士们能护送我们回村,並保护我们几天。等我们把地里成熟的粮食收割了,就躲进山里,等战爭结束了再回来。” 刘易闻言,皱眉问道:“那土地怎么办呢?拋荒吗?” 马特无奈地嘆了口气,说:“地荒了也比人死了好。保护我们的这段时间, 你们的食物会由我们村里负责。但是我们村子出不起钱了,你知道的,我们的钱都被西境军抢走了。” 刘易心中暗自嘀咕:“然后都进了我的腰包。” 但他並未將心中的思绪说出口,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同意了马特长老的提议:“可以,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我也需要一个地方休整一下部队,只是到时候你们必须服从我的命令,无论是出入还是行动。” 马特长老闻言,连忙躬身行礼,感激地说道:“这是理所当然的。感谢你的大恩大德!” 由於被刘易剿灭的这支西境小队的主要任务是捕俘,所以村庄的房屋和农田並未受到太大的破坏。在充足的休息之后,刘易护送著石桥村的村民回到了他们的家园,村民们很快便重新投入到了工作中。 在马特长老的组织下,女人,老人和小孩提前进了山里。据马特长老介绍, 山里有一片由地和几间窝棚,是村里人为了逃避派柏家族的税收而悄悄开闢的荒地,这一次正好將活下来的人都搬迁过去。 而村里只留下了十几个年轻力壮的男人,专门负责收割地里的粮食。虽然效率会低一些,但遇到危险时,无论是要战斗还是要撤退,都能更加灵活。 於是,按照之前的约定,刘易將自己的战士们分散在村庄四周的交通要道上设下岗哨。一旦有敌人靠近,就会点燃火堆、扬起烟雾作为警报。刘易的其他战士就会迅速聚集起来准备防御,而留守在村子里的人,则会立刻带上细软財物往森林里退去。 起初几天,一切都相安无事。然而,在第四天的上午,当只剩下不到两成的地还没有收割完毕的时候,突然从红粉城方向来了一队十几个士气低落的士兵。 领头的是一个骑著马匹的骑兵,手里抓著一桿长枪,枪头上掛著一面画著粉红色裸体女人的旗帜。 作为来自塞外的自由民,守著这条路的斥候特兰並不认识这面旗帜的含义。 但在这个动盪的年代,只要手里拿著武器的,都是潜在的危险因素。於是,他立刻扔下一颗小石子落在树下的阿尔迪巴头上,急促地喊道:“快,点火!” 阿尔迪巴立刻將手里的火种扔进一旁早就准备好的柴草堆里,向刚从树上爬下来的特兰问道:“西境人来了?” “不知道,不过有大概十几个人,举著一面画著裸体女人的旗帜。”特兰回答道,神情凝重。 说完,特兰牵来了坐骑,两人翻身上马,便朝著石桥村疾驰而去。 听完了特兰的匯报之后,刘易迅速盘算了一下。如果对面只有十儿个人和一个骑兵,那么完全无需让留下的村民逃走,只要自己带人出去挡住他们就行了。 於是,刘易立刻点燃了村里的火堆,向分散在四周的战士们发出集结的信號。同时,他带著身边的几人先行赶去,准备堵住来人的去路。 当看到几个衣甲俱全的战土挡住自己的路时,举著粉红色裸体女人旗帜的骑土问道:“你们是谁?西境人吗?” “你別管我们是谁,先说说你是谁!”刘易反问道, “我?”骑士指了指手里的旗帜,“我是派柏家的侍卫,这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派柏家是哪家?”刘易低声向身边的伦纳尔问到。 伦纳尔回答道:“就是红粉城的领主。” 刘易点了点头,然后向骑士说道:“我是从北境来的僱佣兵,这些是我的战士。你们来这边想要干什么?” “天杀的北境人!”带头的骑士往地上2了一口,继续说道,“石桥村是派柏家族的领地,我们去村里休整一下,识相的话就赶紧让路。” 刘易冷笑一声,“不识相呢?” 骑士被刘易的这句话嘻了一下,半响才说道,“我的部下饿了两天,而且还有受伤的人。我们只是想找个地方休息休息,养养伤。” 刘易的自光越过此人,看向他身后的士兵。果然有几个士兵头上、手臂上缠著绷带,用无神的目光看著他,眼神中充满了祈求与绝望。在这个世界,只要受了外伤,就基本上算是被死神盯上了。 见到他们这副惨状,刘易心生怜悯,答应道,“行吧,跟我来吧,不要惹事。” 此时的石桥村已经成了一个空壳子,只剩下留下来收割庄稼的十几个青年, 刘易倒也不怕他们闹出什么乱子。 一行人来到石桥村,刘易让凯文找来马特长老,让他认一下这帮傢伙。 马特长老拎看镰刀赶过来,和对方领头的叫做“邓肯·贝克”的骑兵聊了儿句后,才確认了他们这一行人的身份的確是红粉城的城防土兵。 把他们的伤员安置在了村公所的大厅里后,刘易让魔下的其他战士继续去岗哨守候,自己则陪著邓肯爵士留在村公所。然后他问道,“邓肯爵土,既然你们是派柏大人的士兵,为什么不在红粉城,而跑到这里来了?” 邓肯爵士面露哀戚之色,“红粉城完了。之前伯爵大人在金牙城被詹姆·兰尼斯特打败,我们这些土兵都走散了。等北境人在奔流城外打败了西境军的消息传来之后,我们又在派柏家人的带领下往奔流城赶。结果没几天,北境人又说要带著骑兵去西境发財。我虽然有马,但是我带的弟兄们都是步兵,结果派不上用场,又让我们回去防守红粉城。这回还没赶到红粉城,就在外围被西境军的斥候骑兵发现,然后就被打散。四十几个人,我就带了十几个人逃出来。” “哈,你也真是挺倒霉的。”刘易感嘆道。 “狗屎!去他么的少狼主!”邓肯看了一眼刘易,见他没什么反应,才继续说道,“气势汹汹地带著方把人从北境过来,吃著河间人的粮食,睡著河间人的床,居然不管我们的死活带著兵去了西境,还顺带拐走了我们河间人不少精锐骑兵。也不知道是来添乱的,还是来帮忙的。” 琼恩听到这里,插话道,“少狼主攻进西境,不也是为了打击西境军么?” 邓肯爵士冷哼一声,“等你们的少狼主打击完西境,我们河间地也成一片白地了。” 第81章 光明使者 第81章 光明使者 接著,邓肯·贝克又念叨了几句诸如“北境军的统帅都是蠢货,难道不知道应该先稳住河间,没有了河间地,他们占领西境又有什么用”之类的牢骚话。 早已脱离北境军序列的刘易並不打算为前僱主爭辩什么,甚至邓肯的某些观点,让他也颇有“於我心有戚戚焉”的感觉,忍不住附和了几声。 而在一旁陪著刘易的琼恩,则越听越不是滋味,但是也不好当著自己老师的面反驳邓肯的论点,乾脆以撒尿为藉口,溜了出去。 见琼恩离开,邓肯还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人,问道,“他这是怎么了?” 刘易笑著回应道,“水喝多了,不用管他。” 隨后他便问道:“你们从奔流城这一路走过来,大概是什么情况?” 邓肯用牙齿狼狼撕下一片硬麵包,回答道:“什么情况,哼。从奔流城到红粉城这一路,已经见不到活人了。没有主人的野狗四处游荡,吞吃死人的户体。 村庄的屋子里,村外的河流里,路边的大树上,到处都掛著被兰尼斯特杀害的人。以前河间大道这周围有多繁华,现在就有多死寂。” 邓肯冷笑一声,“西境人的活儿,不能不说,干得真是利索。任何物品,只要价值超过一个铜板,西境人都会打包带走,带不走的就用锤子砸碎,用火焰烧掉,一个都没给我们河间人留下来。” 听到这里,刘易的心情愈发沉重起来。没有了基本的生活资料,就算有倖存者侥倖逃过西境军的屠刀,也不可能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最后也只能沦为难民,在逃避兵祸的路上饿死。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看来继续在这片区域流连下去已经没有了意义。这里没有给养,没有人口,只有死去的村落和孤魂野鬼。 想到给养问题,刘易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对面这波人是怎么熬过这么长一段路途的,难道也是一路抢劫过来的么? 於是他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道:“不对吧,真要有你说的这么糟糕。那你们这几十个人是靠吃什么回来的?” 邓肯撇撇嘴,回答:“在奔流城的时候,艾德慕大人让人给要回领地的士兵们发放了一些军粮,我们靠这些军粮熬过了一半的路程。 虽然路上的村庄人都死光了,但是地里的庄稼多少还剩了一些,我们靠从地里捡的土豆和玉米,小麦这些东西撑到现在。” 刘易继续追问:“为什么不抢劫平民呢?” “你是在跟我开玩笑么?且不说还有没有人供我抢,我们是可是河间本地人,又不是西境那帮禽兽。” 听到这里,刘易总算放下心来。面前这个年轻的骑土,虽然喜欢上层的战略逼逼叻叻,又对北境人偏见极重,但起码是个“正常人”。 於是他拍拍腿站起来,从地上站起来,说道:“很好,既然你们没有抢劫平民,我就帮你们一把。我记得你们人人都带了伤?我正好会点医术,可以帮你们看一下。” 邓肯闻言,惊喜地回应道:“你会医术?那真是太好了! 我正想说找个还有活人的镇子,看看有没有医生——你这是干什么?”” 刘易来到离得最近的伤员身边,他的头上裹著染血的布条,虱结在一起金色乱发从布条的缝隙里伸出来,散发著带有血腥味的恶臭。 他一边拆掉绷带,一边问到,“你有没有杀戮或者抢劫过平民?” 凝固的污血已经將伤口和布条紧紧黏在了一起,虽然刘易的动作已经很轻, 但是撕扯布条的动作,依然让这名伤员痛得握紧了拳头。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敢有丝毫的挣扎和反抗,只是缓缓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大人。我从来没有伤害过平民,我也只是个庄稼汉而已。” “行,”刘易把又硬又臭又黑的布条扔到地上,双手虚浮在他头上肿胀的伤口上,庄严地说道,“跟我一起念:太阳神啊,您是光明与温暖的象徵。请照亮我的路,温暖我的心。赐予我力量与希望,感谢您的庇护。” 隨著伤员的念诵,一道微弱的金色光芒在伤者的头上浮现,隨著祷辞的声音在村公所这间小小的屋子里迴荡,伤者头上的伤口迅速消肿合拢,恢復如初甚至没有留下任何疤痕。 等到刘易对他说,“好了,挪一挪,给我让个位置。” 直到这是,他才意识到自己的伤势已经痊癒,不敢相信的摸摸自己的头顶“艹,七神吶,这一定是七神的神跡!” 接著,刘易如法炮製,又治癒了其他人的伤势。 全程旁观的邓肯·贝克从震惊到习惯,再到麻木,最后沉默下来。 经过几次大战,治疗这几个仅仅是皮肉伤,顶多有一些感染髮炎的小菜,对法力恢復极快的刘易来说,已经是“真·举手之劳” 搓著手里的血污走过来,刘易告诉邓肯,“你的手下们受的伤,我已经全部治好了,休息两天之后,就能像发情的公山羊一样活蹦乱跳。” 直到此时,邓肯才后知后觉地问道:“我在奔流城外等待命令的时候,曾经听聚集在那里的难民说过,北境军里有一个能够用神奇的法术为人免费治病疗伤的圣人,请问那说的是你吗?” 圣人?为什么没有人当面这样称呼我? 刘易微笑著回答到:“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我吧,不过也可能是我的学生琼恩和凯文,因为那几天我也带著他俩在难民的营地里晃荡过。” 邓肯听后,一时手足无措,连声向刘易单膝跪下,惶恐地说道:“对不起, 伟大的光明使者,我一直没有认出你来,请你原谅我的无礼!” 刘易急忙抓住邓肯的手臂,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问道:“你叫我光明使者,我很好奇,外面是怎么传我的?” 邓肯满怀崇敬地说道:“在难民营受到过你恩惠的人,都说你可以从七神那里召唤出神奇的光芒,无论是外伤还是疾病,只要你的双手触摸过,就可以立刻痊癒。你是光明的使者,神明的僕人。” 而这时候,伤势已经痊癒却又被刘易要求躺在在长凳上不要移动的士兵们, 第82章 无旗兄弟会 第82章 无旗兄弟会 在靠近黄金大道的一处森林里,几顶帐篷散布於高大的阔叶树木之间。其中一棵树上,掛著一个用西境军的衣服塞上千草做成的箭靶。 刘易站在树下,左手紧紧抓著紫藤村的盖格守备官赠送给他的骑弓,右手则搭上箭矢,瞄准了箭靶的咽喉部位,连续射出数箭。 箭矢精准地钉在了目標位置,引来周围金色黎明战士们的热烈欢呼。 完成射击后,刘易满意地放下弓,看著自己的成绩,然后將弓递给了离他最近的一个战土,並大声宣布道: “弟兄们,大家互相监督,每人以十箭为限。能在这个距离射中咽喉三箭的人,我奖励他一个银鹿;中两箭的,奖励一个铜星;哪怕只中一箭,晚餐也会多加拳头大小的一块肉。大家轮流来,达成目標的,自觉把名字报到琼恩那里!” 战士们听后,迅速在刘易刚才站立的位置后面排起了长队,轮流等待展示自已高超箭术的机会。 与此同时,刘易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对在一旁等候已久的凯文问道:“怎么了,凯文?” 凯文递过来一张捲起来的信纸,回答道:“伦纳尔让人送信过来了,你看一下吧。” 刘易接过来,仔细阅读起上面的內容。 这是关於西境军一支辐重队的情报:“大车二十一辆,装载著粮食和军械, 一百余名士兵护送,包括三十名骑兵和七十名步兵,由奥古德家族的艾伦爵士带队。” 读完信后,刘易不禁皱了皱眉,喃喃自语道:“二十一辆大车,泰温公爵可真是大手笔。不过,护卫部队人数眾多,我们想要对付他们恐怕不太容易。” 凯文闻言,提议道:“要不我们联繫一下附近的河间领主,看看他们是否能提供帮助?” 刘易思考片刻后,摇了摇头,语气中带著几分不屑:“算了吧,那些河间领主都是一帮胆小怕事的傢伙,说不定早就收了兰尼斯特家的好处。他们连自己领地內的百姓生死都不顾,又怎么会真心帮我们?说不定到时候不仅帮不上忙,还会把我们给卖了。” 自渡过红叉河以来,刘易带领著魔下的战土深入到了神眼湖与红叉河之间的区域。这里位於河间地的腹地,虽然歷经数千年的开发,但茂密的森林和复杂的水网依然得以保留。 这让刘易对於维斯特洛文明发展的迟缓感到惊讶的同时,也庆幸这些自然屏障为他们的行动提供了更多的隱蔽和掩护。 由於西境军与河间军队的衝突主要集中在赫伦堡与奔流城一线以及红叉河西岸,因此这片区域受到的战爭破坏相对较小,村落和人烟依然可见。 一路走来,金色黎明消火了两支出来“征粮”的西境军小队,成功击退了一支不明身份的河间贵族私军,並在这一过程中救下了一个村落、一支商队以及几十个因逃避兵祸而流离失所的难民。 在战斗结束后,金色黎明的战士们不仅为伤者治疗伤病,还为食不果腹的人们分发了粮食。他们留下了“金色黎明”的称號,隨后便悄然离去,继续他们的征途。 目睹金色黎明的善行后,儘管刘易並没有主动招揽人手,仍然有二十个人毫不犹豫地加入了他的队伍,並自豪地以金色黎明的战士自居。 这些人来自不同的背景,有失去双亲兄弟的少年,有失去领地子然一身的骑土,还有因战爭而失去生计全家破產的商人。儘管他们的经歷各不相同,但共同的是对西境军怀有深刻的仇恨。 经过將近二十天的跋涉,金色黎明的战士们终於来到了临近黄金大道的一处森林里。 他们找到了一个隱蔽的位置一一临近河流,又有几座山峦相互遮蔽的区域, 並在这里建立起了营地,成为了金色黎明三十二个战士的临时居所。 为了掌握西境军辐重部队的动向,战团的联络官、吟游诗人伦纳尔被派往了黄金大道靠近河湾地一侧的酒馆。他以吟游诗人的身份潜伏於当地,暗中收集情报,为金色黎明的下一步行动提供关键信息。 为了確保伦纳尔的安全,新进“烈日行者”穆则被指定为他的助手,隨行並负责在必要时送信。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刘易终於迎来了他期盼已久的“果实”一一这份至关重要的情报。 然而,就在第一份正餐如愿以偿地摆上桌时,刘易却意外地发现自己吃不下这顿饭,这让他感到十分头疼。於是,刘易决定召集军官们共同商討对策。 不久之后,刘易將琼恩、凯文、特兰、邓肯以及新加入的罗杰·休斯爵士聚集到了自己的身边。他展示了手中的信件,並邀请大家各抒己见。 琼恩一如既往的稳重和谨慎:“老师,从情报来看,我们与敌人的力量悬殊。我们总共只有三十三个人,虽然都配备了马匹,但真正的骑兵却蓼蓼无儿。 面对一支由一百多名步骑混合组成的敌军,我们很难取得胜利。因此,我不建议我们直接攻击这支车队。 凯文则提出了一个不同的战术思路:“或许我们可以利用烈日行者们的特殊能力。让他们手持盾牌吸引敌人的火力,然后让其他人趁机发动攻击。烈日行者们的生存能力明显强於普通士兵,这样的战术或许能够为我们创造一些优势。” 经过近一个月的相处,邓肯·贝克已经对刘易部下的构成有了深入的了解, 也知晓了烈日行者这一特殊而重要的力量在战斗中的存在和意义。 他显然对凯文的想法持反对意见:“不合適,我们现在仅有七个烈日行者, 你如何確保敌人只会攻击他们?一旦战斗打响,场面必將混乱,那时你根本无法左右敌人的行动。” 邓肯进一步强调了烈日行者的特殊性:“烈日行者,应当被用於战后的治疗工作,而非像普通士兵一样在战场上被消耗。” 凯文闻言,眉头紧锁,反问道:“那你说说,我们是该放弃,还是硬刚?” 邓肯回答道:“都不要,我们应当寻求盟友的援助。” “盟友?哪里有盟友?”刘易面露疑惑。 邓肯解释道:“无旗兄弟会,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的部队一直在我们周边地区活动,他们也一直在袭击兰尼斯特家的辐重队,而且人数远超我们。” 听到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的名字,刘易不禁摸起了下巴上已长得相当茂盛的鬍子。 “无旗兄弟会—贝里伯爵確实是个值得考虑的选择。”刘易在沉思片刻后说道。 无旗兄弟会在河间地如今已经声名远扬。在之前剿灭两支西境军征粮队的行动中,刘易就从倖存的俘虏口中听说过这个组织,並有意结识他们。 然而,对於贝里·唐德利恩伯爵那“死了活,活了死”的传闻,他一直心存疑虑。 在刘易看来,重伤垂死之人能够起死回生,或许是运气使然;但若真有人能死后重归人间,那便只有一种可能一一唐德利恩伯爵已成为不死亡灵。 而烈日行者们的主要对手,正是不死亡灵。因此,刘易对此採取了谨慎的態度,既不主动接触,也不刻意排斥,而是顺其自然。 然而,此刻既然有属下正式提出了与无旗兄弟会结盟的想法,刘易便无法再迴避这个问题,必须给出一个明確的结论。 毕竟,无旗兄弟会守护平民而非忠於某个姓氏的理念,与金色黎明的行事风格非常相近。如果仅仅因为怀疑对方的领袖是个亡灵就拒绝合作,不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只会动摇属下们的信念。 刘易心中暗道:“也好,就让我好好看看,贝里伯爵你究竟是神眷者,还是亡灵。”但隨即,一个新的难题摆在了他面前,他不禁挠挠头:“可是,我们並不知道哪里能找到无旗兄弟会的人啊。” 这时,新来的罗杰·休斯爵士主动请缨道:“光明使者,我知道无旗兄弟会大概在什么地方活动。在加入金色黎明之前,我曾有意投奔贝里伯爵,因此特意搜集过他们的信息。请充许我带两个人去跟他们联繫。” 刘易点头应允:“好吧,你自己挑选两个人同行,但动作务必要快一些。根据伦纳尔的估算,那支辐重小队再过几天就会经过这里。一旦错过,后面就很难再找到这么好的伏击机会。” 接著,邓肯补充道:“另外,团长,我听说马柯·派柏爵士和卡列尔·凡斯也在这附近活动。我愿意去尝试联繫他们,爭取他们的支持。” 刘易闻言,想起了马柯·派柏的姓氏似乎与红粉城领主相同,便问道:“他是派柏家族的人吗?你去联繫他,不会有什么不妥吧?” 邓肯自信满满地拍了拍胸脯:“没问题的,我能处理好这件事,你不用担心” 会议结束后,邓肯和罗杰各自带领两人分別去联繫可能的盟友。邓肯负责联繫马柯·派柏和卡列尔·凡斯,而罗杰则负责寻找无旗兄弟会。 与此同时,刘易也没有閒著。他亲自带著自己的两个学生沿著黄金大道一路前行,仔细勘察地形,以便为即將到来的伏击战选择合適的地点。 伦纳尔目前所在的位置是帕顿镇,这座小镇位於黄金大道南侧,因商贸而繁荣。由於地处河湾地境內,帕顿镇並未遭受兵祸的侵袭,虽然比起曾经略显萧条,但仍是往来商旅首选的歇脚地。 当辐重队到达帕顿镇后,休息了两天。伦纳尔便趁机將从辐重队护卫那里获取的消息交给了穆。穆隨即一人双马,歷经三天疾驰,终於抵达了营地,將情报转交给了刘易。 和穆一人双马疾驰的速度相比,西境军的辐重队由於拖拽著二十多辆沉重的马车,即便全力前行,其速度也仅能达到穆的四分之一。这意味看,在辐重队抵达刘易的营地前,刘易將拥有足足九天的准备时间。 鑑於时间紧迫,刘易亲自带著两名学生,乔装打扮成欲前往君临城投奔国王的三个流浪骑士。 他们沿著黄金大道,歷经数天时间,跨过了黑水桥,一直走到黑水河北岸, 深入人烟稀少的河间地进行详细勘察。最终,他们带著一份详尽的地图返回了营地。 当刘易回到营地时,惊讶地发现营地的人数已经激增到近百人。金色黎明的战士们见到刘易归来,纷纷起立行礼。然而,营地里还有另外两拨战士,他们对刘易的出现毫无反应,彼此之间的界限分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听闻刘易回来的消息,邓肯·贝克连忙迎上前来,急切地说道:“团长,派柏家族的人和无旗兄弟会的人都已经到了,您现在要见见他们吗?” “当然,你帮我引荐一下吧。”刘易回应道。 在旁边的空地上,十几个人正围观著两名剑士激烈的对练。邓肯领著刘易靠近,只见人群围成了一个圆形的决斗圈。 决斗圈中,一名留著红色长髮的年轻人正与一名留著深棕色鬍子的中年人交锋。他们各自的拥护者站在身后,为他们加油鼓劲。 邓肯站在刘易身旁,低声介绍道:“那个红色头髮的年轻人是克莱蒙特·派柏伯爵的长子和继承人,马柯·派柏。而旁边那个脸上有胎记的年轻人,是卡列尔·凡斯伯爵,凡斯城的领主。” 如果没有那块酒红色的胎记盖住他的半边脸和半边脖子,卡列尔爵士定会是一个非常英俊的人。他有一双神情忧鬱的眼睛,但在为好友助威时又显得灵动异常。 “正在和马柯爵土对战的,是无旗兄弟会的一个头领,来自北境的哈尔温。 ”邓肯继续说道。 刘易好奇地问道:“他们为什么打了起来?” 邓肯苦笑了一下,解释道:“他们正在爭夺这支联军的指挥权。马柯爵士带了五十个人,其中包括十几匹马。而哈尔温头领则带了三十几个骑兵。他们都觉得自己部属的战斗力更强,因此都不愿意將指挥权轻易相让。” 刘易不解地追问:“嗯?那咱们这边没有人出面爭取一下指挥权吗?” 邓肯无奈地回答:“团长,你和凯文、琼恩都不在,而我曾经效忠於派柏家,爭与不爭也没什么区別。” 刘易听后,觉得颇有道理。自己师徒三人都不在营地,金色黎明剩下的不过是些平民,甚至还有塞外的自由民,让他们去和一个伯爵以及另一个伯爵的继承人爭夺指挥权,確实不太现实。 於是,刘易说道:“算了,这件事还是我自己来处理吧。先让他们打完这一局。” 当刘易再次將注意力集中在决斗场上时,他发现哈尔温已经明显占据了上风。马柯爵士相比哈尔温显得更为急躁,总是主动进攻,而哈尔温则总能准確地看穿对方的剑招,轻鬆格挡並迅速反击。 几个回合下来,马柯爵士已经气喘吁吁。在最后一击中,哈尔温一个滑步突进,扣住了马柯爵土的手臂,將他推倒在地。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见状,纷纷欢呼起来。 马柯爵士挣扎著站起身来,捡起地上的剑,似乎还想再战。 就在这时,一个陌生的声音响起:“哈尔温头领,马柯爵士,我是金色黎明的团长,刘易·光明使者。欢迎你们来到我的营地。” 哈尔温闻言,收起手里的剑,向刘易点了点头。而马柯爵士则带著些许不屑的语气说道:“你就是那个背弃了少狼主的僱佣兵?” 第83章 老乡见老乡 第83章 老乡见老乡 刘易很想对这个傲慢且自以为是的小爵士说:“你知道个屁!我是僱佣兵, 不是屠夫!我收钱卖手艺,不是卖良心!我和罗柏·史塔克签的是按月结帐的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报酬我甚至都没有跟他討要!西境的平民也是人!” 但是,斟酌了片刻后,他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他知道,无论自己如何反应,马柯·派柏都能找到反驳的理由,你来我往最终只会演变成一场无聊的嘴仗。 而且,刘易觉得,辩驳又有什么必要呢?终究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 於是,他耸耸肩,转而说道:“你应邀而来,应该不是为了帮北境之王出头吧?我想,在这个时候,我们还是討论一下,应该如何合作为好。” 马柯·派柏冷笑一声,回应道:“哈尔温同意与我通过决斗的胜负来决定由谁来指挥这只队伍“我同意由刘易团长总揽指挥。”哈尔温插话道,“在临冬城的时候,我亲眼见证过他两招就击倒了桑鐸·克里冈,我可不认为自己能比『猎狗”强多少。” 刘易闻言感到有些奇怪,能亲眼见过自己击倒桑鐸·克里冈的人,在临冬城里想必也不是无名之辈。 他问道:“你见过我?” 哈尔温点点头,回答说:“当然见过,我曾经是艾德·吏塔克公爵的侍卫。 在临冬城,你与“猎狗”的那一战,我就在校场里旁观。我记得当时你击败他, 可是爆了一个大冷门,我为此还输掉了十个银月一一那可是我一个月的俸禄。” 想到席恩·葛雷乔伊瞒著自己召集的赌局,刘易不禁笑出声来,“玛德,席恩·葛雷乔伊那小子,当时一个铜分都没分给我。现在想来,我真应该找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趁他走在黑暗里的时候把他摁在墙上,然后把他的兜掏乾净!” “哈哈哈,”哈尔温也大笑道,“你要是愿意分我一半,我可以帮你按住他的脚。” 聊到共同认识的人,哈尔温和刘易之间的气氛一下变得融治起来。 在北境的那段时光,虽然既无聊又憋屈,但那种淡然和平的环境却像一个美丽的梦,一去不復返。对於同样沦为丧家之犬的哈尔温和刘易来说,都是如此。 见到三组人马中的另外两个头领如此熟络,马柯·派柏不禁皱起眉头。奔流城之战时,马柯·派柏和卡列尔·凡斯两人都在奔流城中忙於防御,直到西境军城外的营地被整个端掉之后,才得以参战。因此,他们並没有见到刘易一人一马在沙场上如入无人之境的英姿。 对於刘易的认知,马柯·派柏还停留在“罗柏大人魔下一个可以用神奇法术为伤员疗伤的佣兵”的阶段。在他看来,这还不足以让自己这位伯爵继承人违心地表示尊敬。 然而,此时哈尔温和刘易如此熟稳,两人的军力合在一起,已经达到了六十名骑兵。而派柏家魔下的精锐土兵几乎已经被格雷果·克里冈这个野兽消灭殆尽。 马柯·派柏这次带过来的人数和质量都不足以压制另外两人,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儘可能避免让自己的人成为炮灰。 他开口说道:“如果哈尔温这么想,我也没有问题。但是,既然是三家合作,我希望所有战术安排,我们可以商量著来。” 刘易用膝盖想,都能知道马柯爵士的意思,於是点点头,“理当如此,无论是谁拿到这个所谓的指挥权,如果定下的策略另外两方不认同,作战的的时候打了折扣,都是要以生命为代价来填补缺陷,所以没有必要太过计较。” 如果是两家人合併,自然要分出个主次高下,但是是三家人的话,情况自然就不一样了,毕竟三角形,在几何学还是厚黑学中,都是最稳定的结构。 本书首发????????????.??????,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接著刘易將哈尔温和马柯,卡列尔等人邀请到一株齐腰高的树桩旁,將地图展开,“我和我的两个学生前几天打扮成流浪骑士,从灯火屯—— 他用手指点住地图上一个象徵著定居点的小圆圈,顺著一条长长的粗线往后划,“到河间的黑水城。在这条路之间,最適合伏击的,是这个位置。” 刘易用烧黑的树枝在地图中间的一个地方画出一个小叉,解释道,“这个地方,是西境银山丘陵最后延伸出来的余脉,理论上,应当属於河湾地的范围,但是因为附近土壤比较贫瘠,几乎没有什么村落,地势虽然略有起伏,但是马匹完全可以奔跑。 我们把骑兵战土分成两组,弓箭射得好的一组布置在山麓之上,居高临下对敌方护卫进行射击,以削弱对方的军力。如果对方的弓箭手和我们对射,由於高差的关係,我方会占据很大的优势。只要对方不打算坐以待毙,那么必然会追上来。” 他伸出两根手指,详细阐述了两种应对策略:“这时候又分两种情况。如果对方的骑兵脱离步兵单独行动,那么我们这边的弓箭手就上马向远处退却,等將对方的骑兵与步兵拉开距离之后,我们就派出枪骑兵去收拾对方的步兵。 而如果对方的步兵和骑兵一直不分开,夹杂在一起衝锋,那么我们另外一组骑兵也加入进来,无论射艺如何,与弓骑兵一组交替掩护射击,持续削弱他们的战斗力,直到他们被削弱到难以反抗的时候,我们再回过头去衝垮他们的阵型。” 卡列尔伯爵插话道:“为什么我们不能在这里,”他指著刘易画在地图上的小叉问到,“直接用骑兵衝击对方?我们有將近八十个骑兵,而根据你的情报, 他们只有三十个骑兵,我们完全有能力將他们一击而溃。” 马柯爵士回应道:“卡列尔,这个营地里能够熟练运用组成阵列夹枪衝锋的骑兵,不超过二十个,其他人只能算是会骑马的步兵而已。刘易团长的建议能够充分发挥我们机动兵力多的优势,同时避免了我们衝击力不足的劣势。” 说完,他把视线从地图上挪开,转向刘易,继续说道:“刘易团长想得的確周到,可是如果对方凭藉二十一辆大车原地防守,围成一个圈,那就像是一座小城。若是他们只守不攻,我们也很难吃掉对方。” 刘易眼眸里冷光一闪:“火攻。如果西境军选择龟缩不出,等他们的箭矢消耗殆尽,我们就向辐重车上扔火把,將它们全部点燃。我就想看看,西境人是不是用金子打造的,究竟能有多耐烧。” 哈尔温似乎是过惯了苦日子,听到可能要把辐重车都烧掉,心中不禁有些心疼:“这可是一大笔物资,足以养活很多人。” 然而,刘易却摇了摇头,提出不同的看法:“这些物资,並不值得我们用人命去换。今天能够聚集在这里的,都是最坚定的战土,他们的生命应该被珍视, 留待明日的战斗,而不是虚掷在一次单纯的物资掠夺中。” 哈尔温对此不置可否,经过半年多的艰苦战斗,他已经经歷过很多次为夺取物资而进行的战斗,在一些艰难的环境里,这是必然的选择。 但他也理解刘易的立场,毕竟这里的战士由三组人马构成,能儘量减少牺牲,自然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否则,就算战时大家都拼尽全力,战后也难免会因为牺牲和收益不均而扯皮。 於是,哈尔温点头同意道:“我觉得刘易团长的战术可行,那么这一战的主力就是骑兵了?” 刘易回答道:“马柯大人的步兵同样重要。等战斗进入混战阶段,步兵就可以从隱蔽地点杀出,对负隅抵抗的敌人进行最后的收割。” 接著,眾人在刘易提出的战术基础上,对计划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包括如何编队、如何指挥等细节问题。 等这些细节都確定下来之后,就只剩下一个关键问题:“战利品怎么分?” 马柯爵士率先表態:“我不缺粮食,但是我和卡列尔魔下的土兵损失很大, 我需要军械来再武装一批人。” 哈尔温说道:“我都缺。无旗兄弟会没有领地也没有固定的財源,所以每一份资源我们都要儘可能地利用起来。” 刘易也回应道,“我也是我的战土也都是不计回报参与到与西境人的战斗中,我不能让他们饿著肚子赤手空拳与敌人战斗。不过,我想我们不用这么著急,毕竟二十辆大车里,有多少军械有多少粮食我们都还不知道,现在就算商量得再好,也没有意义。” “这是当然,”卡列尔伯爵也认同道,“不过確立一个规则总是必要的。我可不希望才干翻那群西境混蛋,就要和並肩作战的盟友刀剑相向。” 这话说的有些重了。 刘易提议到,“那这样吧,我们把分割战利品分成两轮进行,第一轮,由隨机两方根据三方的需求对战利品进行分割,然后由第三方挑选第一份。剩余的战利品再由剩余两方中的其中一方进行分割,另外一方进行挑选。” 围在树桩前的几位头领各自在心中模擬了这个方案,確认这个方案除了划分战利品时会费点时间外,確实非常公平且易於操作。 商量妥当后,眾人便各自回去向自己的部属传达计划。由於商討的內容繁多,会议从黄昏时分一直持续到月上树梢头才结束。此时的营地里,大多数战土已经吃过晚饭,回到各自的帐篷里准备休息。 刘易將计划简要地向几位军官说明后,正要回帐篷躺下,便看到哈尔温独自站在金色黎明营帐的外围,像是在等待著什么人。 於是,刘易走到哈尔温身边,问道:“哈尔温头领,你找我还有什么事吗?” 哈尔温摇摇头,回答道:“抱歉,刘易团长,我是来找琼恩·雪诺的,我和他是老相识。” 刘易恍然大悟,心想作为艾德公爵的侍卫,哈尔温怎么会不认识琼恩呢?他之前一直没有提及此事,可能是因为还没弄清楚具体情况,不敢隨意说话,以免暴露琼恩的身份。 按照时间线推算,哈尔温最后一次见到琼恩,应该是在他们跟隨劳勃国王南下之前。那时,琼恩已经决定加入守夜人。守夜人出现在南方,若无正当理由和恰当身份,便是犯了死罪。 想通了这一层,刘易点点头,说道:“我帮你叫他过来。” 片刻之后,琼恩依照刘易的命令,来到哈尔温跟前,说道:“哈尔温,好久不见。” 哈尔温欲言又止,左右看看之后,他便拉著琼恩离开营地,来到河边一个僻静的位置。 在河流哗啦啦的背景声中,哈尔温问道:“琼恩,我记得你跟著你叔叔去了长城,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你知道么,我看到你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琼恩苦笑道:“我也是我一直以为我父亲的所有侍卫都在君临城被乔弗里国王杀了。” 哈尔温往地上唻了口唾沫,“他算个屁的国王,就是一个野种。” 接著,哈尔温將自己从北境到君临的这一路经歷细细地向琼恩讲述了一遍。 他提到了在戴瑞城时艾莉亚和乔弗里的矛盾,讲述了来到君临后国王为艾德公爵举办的比武大会,以及艾德公爵隨后带著侍卫们寻访劳勃国王私生子的一系列事件。 他还特別提到了与艾德公爵的最后一次见面,那是在艾德公爵將他以及另外十九名侍卫派给贝里·唐德利恩伯爵追捕“魔山”的时候,“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你的父亲,直到他被国王斩首的消息传来,我才知道他已经过世了”。 看看琼恩哀伤的眼神,哈尔温转而问道:“那你呢,怎么没有留在长城,成为一名正式的守夜人?” 琼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我其实已经是一名守夜人了,但我身上还背负著特殊的使命。” 隨即,琼恩也將自己从跟著班杨前往长城,如何参与了守夜人的新兵训练, 然后突然有一天就被熊老和他叔叔两人从训练场上揪出来,单独向旧神发誓成为守夜人,最后加入刘易的佣兵团,直到现在的一系列事情,说给了对方听。 哈尔温听得津津有味,他问道:“所以你叔叔让你加入刘易团长的部队,就是为了学习那种神奇的能力吗?” 琼恩点了点头,哈尔温好奇地追问:“那你学会了么?” 琼恩抬起右手,摊开手心,在夜色中,一道微光一闪而逝。 他说道:“这叫做“圣光闪现术』,可以用来治疗一些简单的伤势。如果伤者伤势沉重,也可以先治癒关键器官,然后再用更强力的“圣光术”对伤患进行彻底的治疗。只是那样做的话,对力量的消耗会比较大。 我的老师曾经说过,战场之上,眾生平等,人人都有可能面临生死。因此, 他以前只会为伤者进行最基础的治疗,確保他们不会因伤丧命,然后便会转去治疗下一个人,同时还会收取一些报酬作为费用。 然而,自从他离开罗拔的部队后,他为人疗伤治病的方式发生了改变,总是力求一次性完全治癒,並且不再向伤患收取任何费用。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的力量又一次得到了巨大的提升,而我目前还无法做到这一点。 哈尔温听完我的讲述后,显得有些惊,沉默了很久才嘆了口气说:“如果索罗斯也拥有你这样的能力就好了,无旗兄弟会就能减少很多无谓的伤亡,而且很可能你的父亲也不用死。” 琼恩感到异,问道:“为什么呢?我的父亲不是被斩首了吗?我老师曾经说过,他也没办法让死人復活。” 哈尔温嘆息著解释道:“贝里伯爵带我们去追捕克雷冈时,在戏子滩上遭遇了第一次伏击,贝里伯爵因此受了重伤。我认为,克里冈的这次伏击很可能是衝著你父亲来的。因为艾德公爵的荣誉感举国皆知,只要条件允许,他肯定会亲自带队去抓捕『魔山”。 但可惜的是,当时他被『弒君者”打伤,还未痊癒。如果当时他的身体无恙,说不定就会在戏子滩上被击败俘虏,总好过在君临城里被那个又蠢又坏的小国王下令斩首。” 琼恩闻言心臟猛地抽动了一下,闭上了眼睛。 等情绪稍微平復后,他才继续说道:“还好,现在我们团队里,包括我老师在內,已经有八个可以使用光明之力的“烈日行者”了。他还说,只要看到合適的人选,就会为之授予光明之种。也许,像我父亲这样的事情,以后会越来越少。” 哈尔温闻言瞪大了眼睛,“不需要长久的学习么?只授予金色黎明的战土么?外部人员行不行,我们无旗兄弟会的战士有没有可能?” 琼恩解释道,“我老师前段时间为十个人授予了光明之种,他们都不是他的学生,但是其中只有五个人觉醒了光明之力。我老师猜测,要觉醒光明之力,至少得有坚定的安舍信仰和为信仰献身的意志我想你们无旗兄弟会应该没有人知道什么是安舍信仰吧?” 听到这里,哈尔温皱起眉头,嘀喃自语道,“光之王拉赫洛和太阳神安舍, 都是光明之主,难道不应该是同一个神明么—” 神学的问题,哈尔温搞不懂,以后有机会还是让拉赫洛的僕人,密尔的索罗斯自己去和刘易·光明使者辩论吧,他可搞不来这个。 此时夜色已深,哈尔温看看天上的月亮,提出最后一个问题,“既然你已经掌握了光明之力,准备什么时候回去长城帮助守夜人的兄弟们?” 琼恩视线落在眼前的空气里,悠悠说道,“不知道—老师还没有在河间地站稳脚跟,我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离开他独自北上。而且更为关键的是,为他人授予光明之种的方法,我还没有学到。守夜人近千个兄弟,也不可能只有我一个“烈日行者”—” 之后两人又聊了一些家长里短,分享了一下自己所知道的共同认识的人的近况,便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自始自终都很默契地没有提到重新投入罗柏磨下的事情。 第84章 竞技场等级1800的战斗经验 第84章 竞技场等级1800的战斗经验 袭击西境辐重车的计划擬定后,马柯爵士、卡列尔伯爵、刘易和哈尔温四位头领相约来到伏击地点,共同勘察地形,並实地模擬了一遍计划中的战斗场景。 按照部署,弓箭手將在战斗中发挥关键作用,因此箭矢的准备也需充足,三组人马互相匀了一些后,每个弓箭手都分了將近二十多支箭矢,算下来差不多也勉强够用。 同时,为確保隨时掌握目標部队的动向,他们派出了十个骑兵作为斥候,前往黄金大道靠近灯火屯的路段上对西境部队进行监视。 当斥候回报目標部队距离伏击点仅剩两天路程时,刘易决定为新加入的二十名金色黎明战士授予光明之种。 生於斯长於斯的维斯特洛贵族们,拥有辽阔的领地、丰厚的財富以及广博的人脉。 相比之下,刘易仅持有一些先进的政治理念和一枚能够授予他人光明之力的“共鸣水晶”。 因此,既然已经脱离北境军而自立,刘易便不再自缚手脚,扩大烈日行者的规模也就成为了他的必然选择。 对於被授予者的信仰是否坚定,以及是否有投机分子或潜在的叛徒混入其中,刘易並不感到担忧。 因为纳鲁奥穆尔交给他的共鸣水晶,已经烙印上了他对安舍信仰的理念。凡是不能真心认同这种理念的人,即便被刘易亲自授予光明之种,也无法觉醒光明之力。 这一点已经在伦纳尔等几名被授予了光明之种,却未能觉醒的人身上得到了验证。 从一个普通人晋升为烈日行者,无疑是一件严肃而神圣的事情,因为这標誌著从平凡到超凡的跨越。没有庄严的仪式,便不足以彰显烈日行者的贵重。 在石桥村时,由於情况紧急,没来得及为第二批授予光明之种的战士们举行正式的仪式。 这一次,他决定补上这个环节。 因为授予光明之种时的种种异象在夜色中更为显眼,所以举行普升仪式的时间,刘易依旧选择在了夜里。 黄昏之后,夜幕降临,刘易將新加入金色黎明的战士们聚集在一起,在其他人的见证下,为他们一一授予了光明之种。 然而,令刘易遗憾的是,仪式完成后,这二十名战士中只有五名觉醒了光明之力。而这五名战土,正是这段时间以来对刘易宣扬的安舍信仰最为嚮往的人。 截至目前,金色黎明的三十二名战士都已被授予了光明之种,其中十二人已经觉醒成为“烈日行者”。 考虑到未来部队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刘易意识到他不可能认识和甄別每一个人,也没时间和能力为魔下所有战士授予光明之种。 因此,在仪式结束后,他向所有在场的人一一包括哈尔温的无旗兄弟会和马柯·派柏的本地军队一一宣布了一个决定: 未来,任何信仰安舍的人都可以得到授予光明之种的机会,但前提是必须得到至少两个“烈日行者”的推荐和担保,並且拥有坚定的信仰和为信仰献身的精神。 这个决定震撼了在场的围观群眾。他们意识到,只需要放弃原本的信仰,就可以脱离凡俗,拥有治疗伤病的能力,这无疑是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 儘管刘易多次强调,此项决议只会在这次战斗结束后生效,但仍有人不断偷偷靠近金色黎明的营帐,企图参与到仪式结束后由刘易亲自主持的授业之中。 甚至连马柯·派柏和卡列尔·凡斯两人也会换下贵族的服饰,悄悄混入人群,找个不起眼的地方聆听起来。 第二天一早,为了让烈日行者在战场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刘易將魔下所有烈日行者聚集起来,带领他们躲进了森林深处一处僻静的空地,向他们系统地传授了作为一名烈日行者的战斗经验。 一个多月前,凯文和琼恩就已经正式成为了烈日行者。 然而,由於北境军上层决策者的防备,他们和刘易一起被安排到了后勤支持序列中。 虽然他们在奔流城外的难民营和牛津镇的治疗活动中得到了很多锻链,但作为拥有光明之力的战土,他们一直缺乏系统性的战斗指导,没有將光明之力的运用融入到自己的战斗习惯中。 在离开西境之后的几次遭遇战中,包括他俩在內的新普烈日行者,並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超凡者,也不知道该怎么运用这种优势,依旧像普通人一样砍杀,这在刘易看来,完全是暴天物。 为了让这些烈日行者少走弯路,在艾泽拉斯拥有竞技场等级一千八百级成就的刘易,决定將自己作为惩戒骑的经验倾囊相授。 於是,在这片寧静到只能听见鸟鸣的空地上,刘易向围成一个半圆的烈日行者们说道: “其实,作为一名成熟的烈日行者,在战斗中最重要的,就是记住两段短语『勇往直前,保存自己』。” “所谓勇往直前,就是无论你是否感到恐惧,当敌人出现在你面前时,你都必须勇敢地迎战,绝不能表现出怯懦。作为安舍在大地上的代行者,我授予你们光明之力,並非为了让你们凭著升官发財,而是希望你们能够承担起播撒安舍荣耀的重任,去面对最艰难、最危险的任务。因为拥有光明之力、能够恢復伤势的你们,相较於普通人,更容易在战场上倖存下来。” “那么,『保存自己』又意味著什么呢?这与『勇往直前』是相辅相成的。 在战斗中,你可以选择拼尽全力、两败俱伤的打法,但绝不能选择同归於尽的打法。因为你们受伤后,可以利用光明法术恢復伤势,可一旦战死沙场,即便是我也无法將你们救活。” “光明使者,”罗杰·休斯,整个金色黎明中唯一一直称呼刘易为“光明使者”的人,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应该如何把握勇往直前和保存自身之间的平衡呢?” 刘易点头讚许道: “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勇往直前並不意味著无脑衝锋,那將是对自己和信任你的伙伴们的不负责任。 你们要懂得审时度势,在能打的时候不要瞻前顾后,在打不过的时候也要懂得及时退却。这是对战局大势的把握,需要经歷大量的战斗才能学到,我无法给你们太多具体的建议。 但是在具体的战斗中,一套有著强大防护力的鎧甲,对於战胜你们的对手, 会有著极大的帮助。” 说到这里,刘易认为通过实际操作来演示会更为直观。於是,他让凯文穿上“光明从者”来到他的身前。接著,用棍子代替长剑,在凯文身上戳了两下, 並示意凯文反击了两次。 演示完毕后,他继续讲解道:“对於普通的战士来说,鎧甲虽然是非常重要的防具,但是敌人的攻击力度还是会透过鎧甲对战士造成伤害,承受多次攻击后,他们依然会因伤重而亡。 因此,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他们通常会优先选择通过武器或者盾牌的格挡来迴避敌人的攻击,就像我和凯文现在做的这样。” “但是,作为烈日行者,我们的伤势不会累积。只要对手不能一击杀死我们,我们就能对自己施放光明法术,以健康的身体状態继续战斗。”刘易话锋一转,“所以,为了儘快结束战斗,我们可以刻意露出一些破绽,甚至採用以伤换伤的打法,来换取对手的伤势。” 为了让烈日行者们看得更清楚,刘易决定进行一场更为直观的演示。他脱下自己的鎧甲,让凯文拔剑刺向自己的腹部。 对於老师的要求,凯文有些迷惑,皱著眉头问道:“真刺么?” “真刺,这时候谁跟你玩假的?” 於是,凯文双手紧握剑柄,將长剑艾莉的尖端戳到了刘易的皮肤上,却不敢用力。 刘易则硬顶著凯文的剑,让它插进了自己的身体將近一指宽之后,在贴近凯文身体的一剎那,迅速拔出腰间的匕首,架在对方的脖子上。如果这是一场真正的战斗,此时刘易只要轻轻用力,凯文就会身首异处。 演示完毕,刘易抓住凯文的剑將其抽出,鲜血瞬间从他腰间涌出,但很快他又用圣光闪现止住了血。 完成治疗后,他转向眾人,问道:“看到没有,我用一记圣光闪现和几个呼吸的疼痛就换了凯文的一条命,你们觉得值不值得?” 刘易和凯文的这次模擬对决,深深震撼了在场的眾人, “团长!我也有个问题!”这是自由民穆,第二批成为烈日行者的战士。 刘易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穆有些紧张,他清了清嗓子问道:“既然作为烈日行者,我们不惧受伤,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和对方打消耗战呢?” 刘易耐心地解释道: “有两个原因。首先,如果你选择打消耗战,就意味著要在对手面前暴露自已可以恢復伤势的能力。当战斗时间拉长之后,聪明的对手会针对这个弱点设下陷阱,创造对你一击必杀的机会。你们之前看到我在战斗时那么凶猛,就是为了避免出现与人消耗的情况。 其次,战场不是决斗场,不是为了击败某一个单一的个人。你的法力、你的技能,都要为了整个战局的胜利而使用。你们在战斗中,每留下一分法力,就有更大的可能在战后护住一个战友的生命。因此,速战速决、减少消耗,才是你最正確的选择。 甚至,如果你不能確保將敌人杀死,也没关係。只要你们把敌人击伤,就可以离开去寻找下一个对手,將战斗力被削弱了的敌人留给仍是普通人的战友来处理。” 传授了作为资深烈日行者的战斗经验后,刘易又分享了一些其他技能使用的心得。 然而,遗憾的是,正如琼恩和凯文两人成为烈日行者时所经歷的那样,由於个人经歷和志向的差异,这十个新人觉醒的初始技能除了共有的圣光闪现之外, 各不相同。 因此,在技能组合使用方面的经验对他们来说相对有限。鑑於此情况,刘易只能將教学的重点更多地聚焦於战斗技能的传授之上。隨后,眾人两人一组,开始了“以伤换伤”战术的对练。 这场训练的激烈和血腥程度,让躲在远处树枝上偷窥的卡列尔·凡斯和马柯·派柏两人看得直咧嘴:成为烈日行者的前提难道必须是先成为一个疯子吗? 列席了金色黎明普升仪式的这两人,在营地里看到刘易悄悄將烈日行者都带走时,就知道刘易一定是对他们有特殊的安排。於是好奇驱使著他们跟了过来, 爬上了树权偷偷观察。 只是,让他们俩感到遗憾的是,刘易针对新普烈日行者的第一堂课並没有普升仪式那么吸引人。 这些手握光明之力的战士们一对一地用极其狂暴的招数进行廝杀,没有一丝美感。 看了一会儿,两人觉得无趣,便悄悄从树上滑下来,回到了自己的营房。 回到帐篷里,马柯拉下帘子,问到,“卡列尔,你听到刘易跟他们说了什么吗?” 卡列尔伯爵摇摇头说:“没听到—太远了,不过我想,应该还是那些所谓的自由、平等、博爱之类的理念吧。” 马柯皱起眉头说:“平等—一个农奴的儿子也配和我们平等吗?真是异想天开。如果让他的安舍信仰发展起来,对我们来说会是大麻烦。” 卡列尔伯爵挑眉问道:“那你想怎么办?趁这次战斗从背后捅他一刀?” 马柯摇摇头,否认道:“没有。我们人手不够,如果和金色黎明发生衝突, 哈尔温只会站在对方那一边。而且,这些人但凡有一个逃出去,我们的名声就毁了还是先和他们合作吧,如果不能撑过这场战爭,这些问题也就不用我们头疼了。” 见马柯心中还保持著作为骑士的荣誉感,卡列尔放下心来:“嗯,我也是这样想的。而且他的话也有一些道理。国王之位如此重要,的確不能隨隨便便就让人坐上去,否则难免会出现像伊里斯和乔弗里这样的暴君。如果刘易愿意修正他的观点,我们甚至可以帮助他一把。” “现在还不是时候,”马柯补充道,“等下次去奔流城的时候,把这个情况跟艾德慕说说,也跟其他贵族们再商量一下” 第85章 热刀切黄油 第85章 热刀切黄油 在临时营地中间的一块巨石上,哈尔温將刘易绘製的地图去开,用手指点了点靠近黑叉的位置,说道:“西境军今天晚上会在这里扎营。按照老萨姆一一我的斥候一一的估计,他们大概是明天中午达到预定的位置。出于谨慎考虑,我建议今天夜里我们就赶过去,否则如果有什么意外情况出现,很容易错过他们。” 马柯爵土担忧地说:“明天中午太阳正当空的时候—炽热的阳光,会让我们的袭击失去突然性。” 哈尔温反驳道:“但反过来说,充足的光线可以让我们的弓箭手射得更准。要知道我们的箭矢本来就少,每一发都应该换来合適的战果。” 几位头领议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今晚晚上趁夜出发,免得行军的动静被路人发现,导致伏击失败。 会议结束,刘易捲起地图,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安舍会赐予我们力量。” 刘易选择的是这条道路上最適合打伏击战的位置,正好处於河湾地、西境和河间地的交界处。 如果西境军在这里遭遇突袭,即便派出使者求助,也很难请到援兵;而河间人也能很快退回到河网密布的森林中。因此,不可能因为“中牛光线太强”这种原因取消行动。 至於为什么不选择夜袭,斥候探知这只辐重队到了晚上宿营时,会把辐重车驶离大道,然后在路边的空地將辐重车首尾相连组成一个圆形的车阵一一这样的防御阵型不易攻打。 於是,眾人就按照既定方略,提前一天来到伏击点附近埋伏下来。次日一早,士兵们吃过冰冷的麵包皮和放冷的开水作为早餐后,原地休息待命。 几位头领则爬上了道路北侧的矮丘上,监视著山下的动静。可是直到中午,敌人的部队还没有过来,天色却变得昏暗起来,几滴雨水落下,敲打著刘易的头盔砰砰作响。 哈尔温悄悄地从他的位置靠近刘易,轻声问道:“刘易,斥候回报说西境军在前面停下了,似乎是打算扎营避雨。” 刘易抬头望向天空,眉头微皱,“看起来这雨很快就会变得大起来。” 哈尔温到点头道,“確实,如果雨势加大,无论是弓箭手还是骑兵,战斗力都会大打折扣。我们或许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战斗了。” 但此时的刘易已不再执著於原计划,他转而问道:“你觉得西境军停下来是为了避雨吗?他们会不会正在搭建帐篷之类的?” 哈尔温眼晴一亮,“你是说,我们趁这个机会偷袭他们?” 他点了点头,“这確实是个好主意。我去告诉马柯爵士,你去组织战士们准备出发。” 於是,刘易和哈尔温立刻分头行动,刘易带领金色黎明和无旗兄弟会的骑兵上马,沿著山麓北侧悄悄接近西境军,哈尔温也敢去通知马柯·派柏新的计划,於是,派柏家的十几名骑兵也迅速跟了上来。 当他们到达斥候匯报的位置后,联军的四位头领一同爬到矮丘的山顶,向下望去。 只见西境军果然將沉重的那车驱往那边,准备扎营。就在此时,已经有八辆车被拉到了荒野上,形成了一个弧形,而其他马车也正缓缓向这个弧形靠拢,似乎要组成一个圆圈。 此时,天空中的雨水如倾盆而下。刘易知道,如果再犹豫不决,等到雨停后,湿滑的地面和坑洼的道路將大大削弱他们骑兵的优势。即便硬啃下这座圆阵,最终能够取胜,也將是一场惨烈的胜利。 因此,刘易果断地提议:“不能再等了,我们立刻衝锋!” 其他三位头领没有异议,纷纷转身回到各自的战士面前,呼喝著发出动员。 紧接著,一道悠扬的號角声穿透厚重的雨幕,迴荡在大道之上,这是展开进攻的命令。 此时,山下道路边的艾伦·奥古德爵士正冒著倾盆大雨,指挥著手下的兵士们为马车加固雨布。 突然,从北面的山头传来了號角声,他疑惑地抬头望去,只见从山后涌现出一队骑著战马的战士,他们居高临下,气势汹汹地向自己这边衝来。 “敌袭!防御,快点!”奥古德爵士大声喊道, 然而,此时的营地正搭建到一半,他魔下的步兵们手中拿的並不是杀人用的长矛,而是做工用的锤子。以现在的阵型和装备,一旦被敌人衝进来,西境军將必败无疑。 於是,他迅速拔剑出鞘,高声命令道:“卡隆,立即组织步兵进行防御!骑兵,跟我衝锋!” 很快,他魔下的骑兵们积极响应,跟隨著他一同迎面冲向来袭的敌人。 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下,大雨如注,视线变得模糊。两支骑兵分別从黄金大道的两侧向对方发起衝锋,如同两道黑色的闪电,划破雨幕,猛扑而去。 雨声、马蹄声、战马的嘶鸣声以及战士们的吶喊声交织在一起,雨水顺著盔甲流淌,马蹄在泥泞中溅起层层水。 在雨中,骑兵们的动作虽然因湿滑而变得笨拙,但长矛与长剑仍在雨幕中闪烁著寒光。每一次交锋都伴隨著飞溅的火和四溅的泥水。 大雨让视线变得更加模糊,湿滑泥泞的路面在马蹄的踩踏下愈发柔软。 有的骑士在雨中摔倒,但他们迅速爬起,继续挥舞著手中的兵器;有的战马在泥泞中挣扎,但爬起来之后,依旧带著自己的主人向敌人奔去。 战斗刚一爆发,便陷入了一场恶战。大雨模糊了人们的视线,也让人难以分辨敌我。在混战之中,尤其是由三支部队组成的河间联军,更是打得束手束脚,难以施展。 渐渐地,第一轮衝锋结束后,明智的战士们开始纷纷向自己来的方向撤退,试图脱离战斗,等待雨势减弱,能够分清敌我之后再决一死战。 然而,在战场的西北角,却传来了一声声“安舍庇护”的呼喊声。战场上的所有战士都朝那边望去, 只见十几名下马骑兵双手持剑,疯狂地向西境军的营地推进。在他们身边,一头白色的巨狼和一头披著黑色鎧甲的巨熊正在撕咬著每一个敢於靠近的西境士兵。 这些呼唤著陌生神名的战土,向敌人挥舞著长剑,身上时不时闪起一道金光。挡在他们面前的西境步兵部队,就像被热刀切开的黄油一般,纷纷溃退。 艾伦·奥古德爵士,作为奥古德家族的继承人,在他的父亲隨泰温公爵前往赫伦堡后,担负起了押送物资的重任。他万万没想到,这本该是一趟简单而荣耀的任务,却遭遇了如此可怕的敌人。 大雨之下,路面湿滑,马背上的鞍具也同样湿滑。 在一次交锋中,艾伦爵士被一个不知名的敌人用钉头锤击中胸口,从马上摔落。等他回过神来时,坐骑已经不知去向。 艾伦爵士挣扎著站起来,奋力挥舞著长剑,逼开身边的敌人,跟跎著逃到大道的南侧。 却看到一个穿著黄铜色鎧甲的怪物带著十几个双手持剑的战士穿透了重重阻隔向自己衝来。他当场愣在原地,惊呼道:“天吶,这是什么怪物——.”隨即被长刀敲击在头盔上,晕了过去。 当他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人用绳子绑在一辆马车的轮子上,身边还有几个自己的亲卫。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没有感觉到身上有伤。 此时,沱的大雨已经转换成小雨,激烈的战斗也已经结束。 在大雨的搅扰下,原本选定的骑兵风箏战术最终演变成了难看的近战肉搏。 不过好在第一波衝锋之后,西境军的骑兵们纷纷落马,失去了机动能力。这些骑兵很快被河间联军的战土们分割包围,战斗逐渐平息。 刘易亲自率领著十二名烈日行者,向正在整队的西境军步兵发起了衝击。儘管敌眾我寡,但在刘易“勇往直前”的口號激励下,这十二名烈日行者紧紧跟隨他们的领袖,勇敢地冲向敌阵,並迅速撕裂了敌人的阵型在突进过程中,他们虽然不断被西境军步兵的长枪刺伤,但稍作停顿,为自己施放一发圣光术后,他们文继续坚定地向前推进。 西境军对这种悍不畏死的打法感到惊恐方分,更没见过在这种打法下,即便被刺伤数枪,敌人还能若无其事地继续衝锋。很快,西境军在尖叫声中溃散。战斗结束后统计发现,被现场击杀或击伤的西境军仅有三十几人,其余的不是被俘,就是趁著大雨逃散了。 战场打扫完毕后,玛莎跑过来向刘易匯报情况。儘管金色黎明已经取消了“战场救护队”的编制,但作为唯一一个女性烈日行者,玛莎仍然习惯性地承担起了战场救援的任务。 她告诉刘易,所有受伤的人都已经被拖到马车那边安置下来了,己方有十三人受伤,五人战死,死者中没有金色黎明的战士,而西境军方面有七人受伤,二十八人战死,十九人被俘。 当被问及如何处理受伤的西境军士兵时,刘易想了想,决定给予他们同等的治疗。 马柯对此表示不满,质疑为何要救治普通的西境士兵。 刘易看著正在战场上搬运伤员的金色黎明战土,缓缓说道:“当你把艾伦·奥古德爵士送过来让我治疗的时候,我就说过要一视同仁。既然贵族骑士可以治疗,平民土兵也应该得到治疗。” 马柯·派柏提出反对意见:“可是这些士兵如果被放回西境,他们很可能再次被召集起来攻打我们。如果他们在河间地犯下杀人罪行,那责任岂不是要算在你头上!” 刘易反驳道:“马柯爵士,如果我们杀尽这些贵族,那些平民徵召兵就不太可能放下手中的生计,跑到千里之外的陌生地域去杀人取乐。” 哈尔温对刘易的做法持中立態度。他认为这些从西境运送辐重至此的士兵尚未在河间地作恶, 因此没有必杀的理由。但他也感觉刘易虽然勇猛,但过於仁慈。哈尔温问道,“刘易团长,你打算如何处置这些俘虏呢?” 刘易提出:“马柯爵士不是打算向奥古德家族索要赎金吗?那就让这这些人把口信带回去吧, 反正这里距离西境也不远,再给他们一些粮食,以防他们半路饿死。” 刘易的这番话,实际上默认了將奥古德家族俘虏的处置权交给马柯·派柏。 马柯觉得这样既能用来交换俘虏,也能在未来索取赎金,因此接受了刘易的建议,不再反对。 他转而提议分配战利品:“好吧,既然是你捉到的人,就按你说的办。我们是不是把战利品分一下?” 刘易同意分配战利品,並询问总数量是否已盘点完成。 马柯回答:“盘点完成了,共有二十一辆大车。其中六辆装载著军械,包括皮甲、枪头、箭矢、弓、箭和头盔等;剩余十五辆则装满了粮食,据说这些粮食是从河湾地採购的,原本准备运往君临城。” 刘易听完战利品的数量后,心中暗想:“这么多物资,只派了一百多人护送,看来少狼主在腹地搅动的风雨並不算小。” 按照之前的约定,最后分配战利品时,马柯爵士分走了三车军械和两车粮食,而哈尔温和刘易则將剩下的物资全部对半分割。 在这场战斗中,刘易和他魔下的烈日行者们展现出了惊人的战斗力,令人其他两组人马印象深刻。 这些战士武技不一定高强,但却有著令人难以置信的坚韧和毅力,即便受伤也能顶著敌人的矛头继续衝锋,片刻之后又恢復如初,这种战斗风格让敌人难以应对。 一个老兵的战力远胜过一名新兵,而一个不会死的老兵更是会成为士兵中的骨干,甚至成为军官。 刘易曾经以个人战力和治疗能力被人们看重,但现在,拥有“烈日行者”这一特殊兵种的他已经不能再以一个普通的僱佣兵首领来视之。 哈尔温估计,只要有三百名披著重甲的烈日行者组成骑阵,几乎没有什么军阵能够阻拦他们的步伐。 分配完战利品后,马柯·派柏和卡列尔·凡斯带著满载的物资和满心的忧愁离开了战场,而哈尔温却留了下来。 当周围只剩下他们俩时,哈尔温提议道:“刘易团长,我能不能邀请你去见一见无旗兄弟会的首领,贝里·唐德利恩伯爵?” 刘易想到这位伯爵身上如奇蹟般的传闻,犹豫道:“贝里·唐德利恩伯爵,他就在附近么?” 第86章 被逼迫的善行 第86章 被逼迫的善行 哈尔温解释道:“诚实地说,我也不知道贝里伯爵在哪里。劳勃国王在一次可笑的狩猎中丧生,而艾德公爵则死於一次卑鄙的阴谋。本来,贝里伯爵也差点在一次可耻的伏击中丧命,但他幸运地活了下来。 当我们这些以国王之名追捕格雷果·克里冈的人,反而被泰温公爵判定为罪人时,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站出来声明:『我们是国王的人,而狮子们正在残害国王的子民。若不能为劳勃而战,那我们就为他的子民而战,至死方休。』我们遵照这一誓言行事,日復一日,奇怪的事情开始逐渐发生。 每当我们有人牺牲,就会有更多人顶替他的位置。这些人中,有些是出身名门世家的骑士或侍从,但多数是平民,包括农民、提琴手、客栈老板、僕人、鞋匠,甚至还有两个修士。各种各样的男人,女人,孩子、狗——人数越来越多。 然而,我们没有税收,没有装满黄金的地窖,也不掠夺平民。儘管已经有数百人乃至数千人发誓向“闪电大王”效忠,但被战火燎烧过的村庄根本无法养活这么多人。因此,我们被分成小队, 散布在河间地的乡野里。” 刘易问道:“所以说,你也不知道贝里伯爵现在具体在哪里?” 哈尔温点点头,回答说:“是的,如果你愿意和贝里伯爵见面,我会派人去联繫他,我们可以约定一个时间,一个地点。如果你也同意,那么我们到时候可以在那里会面。” 刘易並不反对和贝利伯爵见面甚至结盟,他认为在追逐光明的道路上,不能没有朋友。於是他对哈尔温说:“你提议一个地方吧,我对这里並不熟悉。” 哈尔温目光转向东北面,沉吟良久之后,回答道:“千面屿吧,那是先民和森林之子盟誓的圣地。如果你也同意,一个月后,我们便在那里见面。” “当然可以,我很期待这次见面。”刘易確认道。 谈妥了见面的安排后,哈尔温便带著自己的那份战利品和战友的遗骸离去。望著哈尔温远去的身影,琼恩问道:“他会把这些粮食分给需要的人们,对不对?” 刘易回头对琼恩说:“大概会吧—这是他们的事情,和我们无关。我们还是先回去吧。”接著,他回过头对弟兄们喊了一声:“走吧,弟兄们,回河间地!” 於是,金色黎明的战士们踏著泥泞的土地,驱使著马车踏上归程。 然而,等到大队人马刚离开战场不久,刘易便听到凯文向他匯报:“老师,有三个俘虏不肯回西境,他们要跟我们一起走。” 刘易一时没反应过来,问道:“啊,怎么回事?他们不愿意回家么?” 凯文解释道:“他们说,他们在西境已经没有家了,回去也没地方去,还会被当作逃兵处死。 要不你看一眼吧?” 释放俘虏並让他们回家是刘易的决定。然而,现在有三个俘虏却死皮赖脸地要跟上来,其他人见状也不好越组代庵地將他们杀死。 当邓肯·贝克发现这三个人一直跟在队伍身后时,便立刻將他们擒下,並请求刘易的大徒弟去请刘易过来决断。 刘易听后,拍拍闪电的屁股,便来到了队伍的最后。在这里,邓肯·贝克正带著四五个战士围著三个蹲在地上、双手抱著后脑勺的西境土兵。 邓肯轻轻踢了踢其中一个人的屁股,对刘易说:“团长,就是他们三个,让他们走也不走,就一直坠在我们后面,不知道想干什么。” 刘易觉得这个场景莫名有些熟悉,他笑道:“这和你们当初在石桥村跟在我后面不是一样的么?” 邓肯眉头查拉下来,回答道:“..所以我们没有直接杀掉他们,而是等你过来做决断。不过我想,让西境人加入我们队伍,是不是太奇怪了。” 刘易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奇怪的,西境也有平民和贵族,西境的平民和河间地的平民所遭遇的一切並没有什么不同。” 接著,刘易在三人面前盘腿坐下,目光平视著他们的眼晴,问道:“说说吧,为什么要加入我的战团。” 三人互相看了看彼此,其中一个留著枯黄色金髮、掉了一颗牙齿的瘦削青年开口说到:“你的战士用神奇的法术救活了我。当时我的胸口被你们的人刺了一剑,但是那个人,”他指著远处车队里的特兰继续说道,“他救了我。他说,你的队伍是平民的队伍,只要没有在河间地杀过人做过恶,就可以活下去。 我知道一旦我回到莫尔镇,奥古德镇的徵兵官就会以逃兵的罪名把我吊死。我不想死,但是又没地方可去。我想,你们既然是平民的队伍,我恰好也是个平民,你们应该会收留我吧。” 刘易听后,转向另外两人问道:“嗯,你们俩呢,理由和他一样吗?” 三人中留著红色鬍子、头髮稀疏的中年人接著说到: “我是个麵包师傅,叫做马库斯。我在莫尔镇开著一家麵包店,生意还不错。我做的长棍麵包是镇里最好吃的,每天都能卖出两大筐。连內森·奥古德大人都喜欢吃,人人都爱吃·—-然而,战爭开始了,奥古德大人要徵兵。 皮尔蒙,也就是奥古德家的徵兵官,让我给他五个金龙就放过我。可是我没有老婆没有儿子, 只有一个还没成年的女儿,按规矩我不应该被徵召,所以我没有给他这五个金龙。 两天后,他带人封了我的店,抓走了我和我的伙计,我的女儿也被他们玩弄致死。我恨他们, 我想亲手割断皮尔蒙的喉咙,但是我没有能力。如果你以后有机会打到西境,愿意给我復仇的机会,我的命就是你的。” 刘易心里的火苗又一次被点燃,他重重点头答应到:“好,你会有机会的。所有犯下这种罪行的人,不分是贵族还是士兵,都將受到清算。那你呢?” 最后一个皮肤黑的青年说道:“我不是莫尔镇的,我叫泽维尔,是个水手。我供职的商船在兰尼斯港停了几天,我下来找乐子,然后就被抓起来塞到军队里来了。我不想给兰尼斯特家卖命, 恰好你们又有很神奇的法术,我觉得既然无论如何都得当兵,跟著你们的队伍,活下去的概率会大一些。” 刘易看著这个青年,问道:“看来你有两把刷子,你最擅长什么武器?” 青年双手比划了一下,回答道:“我擅长海战和弯刀。” 刘易站起身来,伸展了一下四肢,说道:“行了,你们三个跟著我走吧。不过你们得先把身上奥古德家族的罩袍脱下来,不然被別人看见了,还以为我们是西境人呢。 就在三人兴高采烈地脱下皮甲外的罩袍时,刘易拍了拍邓肯的肩膀,说道:“这三个人先跟著你吧,金色黎明的规矩给他们讲清楚,触犯军纪,他们会死,你也没好果子吃。” 邓肯严肃地点点头,回答道:“放心吧团长,我会好好训练他们的。” 这段小小插曲结束后,刘易一行人很快赶上了已经进入森林区域的队伍。 八辆沉重的辐重车,车辙从黄金大道一直延伸到森林之中,但凡有点脑子的追踪者,都不会放过如此明晰的踪跡。 为了避免被可能出现的西境军追兵发现,刘易决定放弃这个临时营地。他们收拾好营帐之后, 就將马车赶到连接河间地各个城池的哈弗大道上去,以確保队伍的安全。 哈弗大道,虽然同样被称为大道,但与河间大道、黄金大道或国王大道这种动用国家力量修建的道路相比,它显得逊色许多。这条大道单纯是数千年来,由河间本地居民一脚一脚踩出来的一条路。因此,一旦马车被赶上了哈弗大道,车辙就会与地面上长久的坑洼混在一起,经过一两场雨之后,车辙就再难寻找了。 为了掩人耳目,刘易等人脱下了鎧甲,扮作商队头领的样子。他们让队伍里战斗力最弱的十几个人扮作了马夫和伙计,而烈日行者和最强壮的战士则扮作了商队护卫。在这个年头,八辆大车的商队,带著十来个伙计和二十名护卫,全副武装也並不稀奇。毕竟,只要不怕死,战乱时节能挣到比和平时更多的钱。 有句话不是说来著,“风浪越大鱼越贵”,为了钱键而走险的人总会有,而且很多。 同时,作为伦纳尔助手的穆,也被派回到了伦纳尔的身边,继续辅助他收集情报。不过,由於刘易和哈尔温的约定,他们不得不暂停在黄金大道的袭扰活动,只能让穆和伦纳尔先潜伏一段时间。 有了这几车粮食作为底气,刘易心里总算踏实了一些。在往神眼湖前进的这一路上,金色黎明白天赶路,夜里训练,充分发扬了“一万年太久,只爭朝夕”的精神,努力地提高著战士们的战斗力。 自从烈日行者规模初成之后,他训练部队的方式就变得与其他部队不太一样。別家训练讲究点到为止,而金色黎明则追求完全擬真的训练环境,砍是真的砍,伤也是真的伤。只要不死人、不断肢,战士们即使受伤疼痛也能很快恢復。 在吃语森林之战前,刘易也不敢採取这种会流血的方式训练,因为那时法力恢復得慢,备用的法力药剂一一心树树汁量也很少,不能过於奢侈地使用。然而,经过语森林一战时的法力爆发后,刘易的法力恢復速度明显提升,魔下又新增了十余名烈日行者,就算训练的过程粗野了一些, 也无所谓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战士们的经验也在高强度的模擬训练中得到了提升。 在乱世中,护卫著几辆大车行走在沦陷区,就像幼儿抱著千金招摇过市一样,很难不惹出点动静。这也在刘易的预料之中。果然,原本打算向神眼湖进发的金色黎明,才离开临时营地不过几天,就遇到了劫匪。 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刘易坐在头车上,正和罗杰·休斯聊著神眼湖周围的地理情况。突然他发现路面上横倒看一株大树,將整条路死死堵住。刘易让罗杰坐在车上不要下来,自已则跳下马车,来到树干前,扒开树枝查看。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箭矢的破空声从右边传来。他本能地低下头,一支锋利的箭矢直直插向他的太阳穴,然后被刘易下意识激发的圣盾术挡了下来。 “敌袭,反击!”刘易一声大喝,立刻退到自己的坐骑旁边,翻身上马,朝箭矢飞来的方向衝去。他深知,对方肯定早就盯上了他们,否则二十多人的护卫队可不是什么小蠡贼都敢招惹的。 果然,很快便从森林中衝出了几个骑手以及几十个衣衫槛楼的男女。刘易眼眸一扫,立刻察觉出不对劲,这些人不像是有组织的军队。他立刻大喝出声:“全体注意!不要杀人,留下性命,保全肢体!”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刘易的命令被对方听到,反而让敌人更加有恃无恐起来,他们举著手里的草叉木棍,毫无畏惧地冲了过来。 可惜,金色黎明的“留下性命”和其他人的理解不太一样。结果就是十几分钟之后,除了少数一开始就落在后面的人外,所有来袭的敌人都因为各种各样的轻重伤势倒在了地上。 刘易用布条擦拭著海蛇之击上的鲜血,向部下下达了“原地警戒”的命令后,便来到一名被俘的骑兵身前。 这名骑兵被迈尔斯一一金色黎明的一名战士一一按住双手趴在地上,背上有一道手臂长的伤口。他穿著一件简陋的手工皮胸甲,没有戴头盔,皮甲下面是灰褐色的粗布衣服。他留著一头棕黑色的头髮,年轻的面庞上长著些许胡茬,但眼神里的仇恨却凝如实质。 不过,这样的眼神刘易已经看得多了,早已见怪不怪。他现在还没有精力去挖掘这个少年的故事,只是单纯地问道:“小子,谁是你们的头领,给我指出来。” “下地狱吧,恶魔!呸!有种给我一个痛快,不要想折磨我!”年轻的土匪对著刘易唾了一口唾沫,虽然他很想表现得英勇,但是肚子里咕嚕的一声响动,却暴露了他此时飢肠辗辗的状態。 刘易並不打算折磨他,而是在战场上走了一圈。刘易发现这些来袭击自己的人里,有健壮的成年男性,有年轻的姑娘,有十几岁的少年,也有头髮白的中年人。虽然他们的年纪、身材、发色和衣著各有不同,但他们身上都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脏污的衣著、因飢饿而蜡黄的面孔和麻木的眼神。 由於刘易的擬真训练,他魔下的战士们熟练掌握了让人伤而不死的技巧。因此,倒在地上的“匪徒”们虽然伤情各有轻重,但都没有丧命。然而,刘易迟迟没有下达救治他们的命令,这让他们隨时可能会因失血或臟器衰竭而死。 如果刑讯逼供的话,应该用不了多少功夫就能找出这些人的领袖是谁。但是刘易自己並不擅长也不喜欢这种手段,他也不愿意自己的部下里有擅长这种手艺的人出现。 於是,刘易对著所有俘虏喊道:“你们谁是头领,自己站出来吧。我这里有吃的,也有药。你自己站出来,我可以给这些人吃顿饱饭,並为他们疗伤。如果我们就此放手不管的话,你应该可以看出,这些人一个也活不下去。” “畜牲,我就是他们的领袖,你有种就杀了我!”刚才那个骑兵大声喊道。 紧接看,一个身材壮实但手臂和胸前各有一处伤口的中年人站了出来,说:“我是艾德蒙,我是带头的。” 隨后,一个头上鲜血横流的青年也叫道:“我才是,我是他们的领袖!” 一个拿著擀麵杖当武器的老妈妈也站了起来,喊道:“我才是,不要为难这些孩子!” “我才是!”“是我,有什么衝著我来!”—一个个俘虏纷纷站了出来,说著没有人会相信的话,但没人取笑他们。 此时,金色黎明的战士们看向了刘易,眼神中带著迷茫和哀求。 刘易心里咯一下,怎么著,我成反派了? 其实他这时候已经判断出来,这是一群饿急了的流民,自己的粮食有很多,完全可以分出来给他们。 然而,刘易知道,再美好的善行也不能被逼迫著进行。於是他大喝道:“你们都是领袖,是都想死么?你们爭先恐后地爭著做强盗首领,难道你们认为抢劫一支无辜的商队是正义的高尚行为么?!” 一时间,俘虏们沉默了下来。 这时候,一个留著络腮鬍的高大男子艰难地单腿站了起来,他的身上、头上处处是伤,显然受到了金色黎明战士的不少“招待”。 他低沉的声音说道:“够了!不要为难他们,我是他们的领袖,抢劫你们的商队是我的主意, 人也是我召集过来的。如果有罪,就算到我一个人的身上。” 第87章 流民与庄园 第87章 流民与庄园 刘易问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流民首领苦笑一下,回答道:“只是一群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刘易接著问:“你们为什么要攻击我的车队?” 流民首领不明所以:“还能为什么?狮子和恶狗烧掉了我们的村子,践踏了我们的田地,夺走了我们最后的粮食,虐杀我们的亲人,我已经一无所有但是我还是想活下去,不想饿死在自己的家园里。” 刘易听后,皱眉道:“所以你们就抢劫我们?有没有可能,也有人在饿著肚子等待著我们手里的粮食?” 依旧趴在地上的骑兵愤怒地喊道:“给西境军的那帮野兽么!现在除了为西境军供应军粮的人,还有谁能拿出这么多补给而且敢在河间地走?不要用我们的遭遇来涂抹你们那丑陋的嘴脸,令人噁心!” 刘易摸摸自己的下巴,沉思片刻后说:“你说得有道理,的確是我失误了。好吧,作为你提醒我这个漏洞的报酬,我决定把你们的伤治好,並为你们提供一餐饱饭。” 骑兵露出嘲讽的表情,说:“不要假悍悍的了,这么多人被你们重伤,你能——“ 突然间,他眼前一道金光闪现,隨之而来的伤处传来一阵剧痛,这未曾体验过的痛苦让他的意识都中断了两秒。等他终於能够叫出声来的时候,那股剧痛又如来时一般突兀地消失不见。 刘易冷哼一声:“我说能治好,就能治好。” 看到这个出言不逊的小子满头冷汗,却震惊得说不出话的样子,刘易心中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快意。 接著,他站起来对魔下的战士们下令道:“好了,以太阳神安舍之名,给他们提供治疗吧!” 诸位烈日行者与金色黎明其他的战士们闻言,纷纷鬆了口气,隨即转身投入到紧张的治疗工作中。 在包括刘易在內的所有烈日行者们的不懈努力下,俘虏们的伤口很快便在一道道温暖而神圣的光芒下迅速癒合。 见到自己的亲人、朋友、邻居在光芒的照耀下恢復健康,有人欣喜若狂,有人豪哭出声。此刻,在他们心中,对於这一队曾经被视为猎物的商人,已不再有丝毫的贪婪和恨意,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敬畏。 流民们的头领,那位了一条腿的高大中年人,缓缓走到刘易身前,单膝下跪,感激地说:“大人—巫师大人,我,我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我们试图抢夺你的物资,而你却不计前嫌地救治我们刘易摆摆手,说道:“没关係,现在我们都好好地活著,不是么?活下来比什么都重要。而且,这些物资本来也是我从兰尼斯特家族手里抢来的,丟了也不可惜。” 流民首领一愣,“抢来的?” 刘易哈哈大笑起来,“你的伙伴说得很对,除了西境人,谁还有这么多物资呢?”隨后,他话锋一转,说道:“好了,准备出发吧。” 流民头领闻言赶紧问道:“出发?你们这就要走了么?我们还没来得及表示对你的谢意。” 刘易回道:“谢意就免了,不过,你不打算带我去你们的营地么?我这里只有没脱壳的小麦和带著泥的土豆,可做不出这么多人吃的晚餐来。” 流民的首领没想到刘易真的会兑现承诺,兴奋地站起身,拽上那儿名骑手,组织好流民,领著金色黎明的战士们一同向自己的营地进发。 河间地辽阔肥沃,森林茂密。在流民头领的引领下,车队跨过溪流,越过矮丘,穿过无人践踏的草地,最终抵达了一片足球场大小的小湖旁。 湖边搭建著几十个窝棚,这些窝棚由树枝、树叶和乾草搭成,虽然矮小,但足以为一个三口之家遮风挡雨。每个窝棚外都有一个的火堆,火堆上架著木棍製成的支架,支架上悬掛著铁锅或陶锅,从锅里冒出青烟,儘管刘易因距离过远未能闻到锅中的香气。 在这座简陋的营地里,几位老人正带著七八个幼童在湖边的林地里挖掘可食用的草叶和根茎。 当看到外出劫掠的大人安然无恙地归来,身后还跟著几辆马车时,孩子们开心地大喊大叫起来。然而,当他们注意到马车后还跟著二三十个全副武装的骑兵时,又立刻闭上了嘴,像被嚇坏的鹤鶉一样瑟瑟发抖。 刘易看著这些孩子,对流民的首领说:“先去安抚一下你的人吧,我会安排人给你们分发粮食。” 首领向刘易翰躬致谢后,迅速离去, 到了夜里,各处窝棚外的篝火上开始熬煮麦粒土豆粥。这一会儿,食物的香气混杂著小孩欢乐的尖叫、老人喃喃的祈祷,飘到刘易的面前,让他不禁有些然。 做这么多事,杀这么多人,不久是为了看到这样的场面么? 接著,刘易也端了一碗粥,在流民首领的面前坐下,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啊,大人”流民头领站起身想要行礼,却被刘易拦下,“我不是什么大人,我叫刘易, 你也可以叫我光明使者。” “光明使者”男子重复了一遍这个称號,然后介绍道,“光明使者,我叫哈罗德,曾是赫伦堡河安家族治下的一名士兵,隶属於赫伦堡城卫队。在河安夫人放弃赫伦堡后,我逃离了那里, 回到了家乡。但不久之后,我的村子就被西境军的征粮队劫掠、驱赶,直到和一群陌生人来到这个僻静的小湖边,才勉强安顿下来。” 哈罗德接著说道:“这里聚集了八十多个来自各地的难民,其中有几个像我这样的老兵,就是白天跟著我一起袭击你们的骑手。 正是这几个老兵,才让这个面临飢饿与死亡威胁的小小社群保持著基本的秩序。营地的粮食, 都是大家刚来时各自带过来的,现在已经所剩无几。 外面的一些村子虽然还有未收割的粮食,但我们不敢出去,因为耗时太久,我们也没有马车可以运输。前两天,我和加里一一也就是之前对你出言不逊的那个小子一一外出打猎时,看到了你们的车队,才起了打劫的心思。就算死在你们的刀剑下,也好过活活饿死在这湖边。” 刘易喝了口粥,问道:“你们运气不错,遇上的是我。那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就这样继续在这里耗下去吗?这里没有熟田,如果要开荒种地,恐怕你们也熬不了那么久。 哈罗德摇摇头,说道:“不知道,我们夜夜祈祷,希望得到七神的指引,但似乎没有任何神明回应我们。也许在神明看来,我们这点小事並不值得他们费心吧。” 刘易捡起一根树枝扔进火里,沉吟片刻后,对哈罗德说道:“我要去神眼湖。听我的部下说, 神眼湖面积辽阔,周围有很多熟地。如果那边也被躁过的话,应该会有不少选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就算没有,神眼湖里的鱼虾水產也足够养活你这几十號人。” 哈罗德听到刘易的提议,瞪大了眼睛。要知道,虽然只有区区八十个人,但这是八十条性命, 八十张嘴啊,而且他能听出来,刘易和他的大半部下,甚至都不是河间人。 哈罗德不解地问道:“大人-光明使者,你为什么要帮助我们?我们只是一群一无所有、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刘易不想直言自己心软、见不得人吃苦,於是將功劳推给了虚无縹緲的太阳神:“安舍教导我们要对眾生博爱,你就当我在执行安舍的意志吧。” 太阳神安舍。 在得到刘易部下们的治疗时,哈罗德就从为他治疗的烈日行者口中听到了这个神名。 如今,当这个神名从刘易嘴里亲口说出时,哈罗德心中五味杂陈。七神是他从小到大的信仰, 却在他最需要的时候闭目转身。而这个陌生的神明却派出了自己的使者,拯救了他和那些被领主、 被神明这些理应保护他们的人所拋弃的人们。 “伟大的太阳神安舍,他一定是一个仁慈的神明。”哈罗德喃喃说道。 刘易点点头,说道:“是的,太阳神燃烧自己,光照万物,无疑是最仁慈的神明。” 第二天一早,湖边的流民们便收拾起他们寥寥无几的行李,跟隨著刘易的车队踏上了离开的路途。 儘管心中对於离开居住了几个月的营地充满了志志,这段日子的安稳生活让他们既感激又留恋战乱让他们的生活变得一团糟,再也无法回到往日的模样。 有些人因为被西境军的铁蹄嚇破了胆子,不愿离去,想要继续留下来等待战爭的结束。然而, 战爭的结束何时才会到来,却无人知晓。 最终,让流民们下定决心离开的,是刘易在前一夜晚饭后组织的义诊活动, 刘易带领著烈日行者们,不顾环境的脏乱,也不计较有无报酬,一个窝棚一个窝棚地为他们治疗伤病。 他们来时带著怜悯和善意,离开时只带走了病痛。 最终,除了几个家乡就在附近坚持留下的人外,其他人都选择了跟隨刘易的车队离开。 离开这片小湖泊后,当金色黎明及流民们再次回到主路上时,竟奇蹟般地连续好几天都没有再遇到来目西境的征粮队。 沿著曾经繁华的道路一路走来,路两边的村落和田地都只剩下一片废墟,已经腐烂的户体倒在路边躺在地里,散发出令人绝望的恶臭。 直到路过一座低矮的庄园,刘易才第一次看到活人,这让他感到一丝丝的欣喜。 这座庄园的外墙由厚重的石块砌成,歷经风雨侵蚀,但仍显得坚固异常。城墙不高,却足以抵御一般的侵袭,城墙上方设有箭楼,可以俯瞰四周。庄园的大门紧闭,门上镶嵌著铁钉,显得威严而不可侵犯。 但是对於庄园里的人来说,这一百多號一无所有的流民从远处走来,却不是什么值得庆幸的事情。 庄园外墙上的一个穿著褐色鎧甲的男人用一种憎恶的眼神警惕地盯著沿著他们。 他的身边两侧站著七八个手持弓箭的士兵,已经把箭矢搭在弓弦上,拉满了弓对准了路过的人群,仿佛把这群流民当作了土匪一般。 当然,在战乱时期,这种反应也是情理之中的。毕竟,当秩序崩溃后,能够保住自己身家性命的,往往只有手中的武器。 因此,刘易决定將整个队伍朝远离庄园的道路方向偏移,以儘量避免刺激到庄园里那些敏感且警惕的神经。 然而,事与愿违。 从湖边的营地出来后,为了保持队伍的行进速度,刘易安排將一些行动不便的孩子抱上马车, 让他们坐在高处,並由较为年长的孩子负责照看。 就在马车调整位置时,其中一辆装满粮食的马车车轮不慎碾到一块石头,顛簸了一下,导致一个小男孩怀里抱著的木球滚落下去,顺著路基滚到了道路右侧,靠近庄园的位置。 小男孩见状想要爬下马车去捡,但被负责看管他的大孩子拦住了。隨后,那个大男孩自己从车上跳下来,跑过去想要把木球捡回来。 此时,无论是金色黎明的成员还是流民们,都没有人阻拦他。毕竟,一个十岁左右、身无寸铁的小男孩,只是直直地跑向一个用原木削制的木球,低头捡起来。也不过是几个呼吸的事情,大家都没有想到这会出什么意外。 结果,就在小男生靠近庄园,正要准备把木球抱起来的时候,一支箭矢突然从城墙上疾射而出,直直地穿过小男孩的腹部,將其钉在了地上。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空气一时静了下来。城墙上的所有人都將目光投向了射出箭矢的弓箭手,弓箭手咽了口唾沫,声音微微颤抖地说:“我我只是想要警告他一下,没想真的射到他。” 身著绿色硬皮甲的男子低声骂了句“白痴”,然后冷冷看向墙外。 虽然他的手下不应该如此激动,但在他看来,不过是一群流民而已,自己愿意让他们经过这片领地,就已经是最大的仁慈。 此时,玛莎和莫尔斯兄妹俩已经举起了盾牌,挡住自己的头顶,迅速来到庄园下,將受伤的孩子拖了回去。接著,特兰拍了一下马屁股,赶到了头车旁,向刘易报告:“团长,庄园上的人射伤了我们这边的一个孩子。” 刘易闻言立刻让整个队伍停了下来,自己则迅速赶到第四辆马车旁,受伤的孩子身边。接著便看到,穿过小男孩腹部的长箭已经被齐根剪断,玛莎正轻轻地將其抽出来。 刘易关切地问:“问题严重么?” 玛莎回答:“看位置,肾应该是被射穿了,但问题不大。” 小男孩的嘴唇发白,声音颤抖地说:“光明使者大人,我能活下来么?我——我还不想死,我也想成为烈日行者。”儘管身受重伤,但他却没有喊痛。 刘易拍拍小男孩的头,安慰道:“不会,有我在,你怎么会死?” 然后转身对金色黎明的战士们下令道:“金色黎明的战士们,披甲,执兵,升旗!” 第88章 和平方案 第88章 和平方案 这两天,刘易请流民中的一位老妈妈用从西境军手里夺来的红底金狮旗的材料缝製了一面金色黎明的旗帜。这面旗帜以赤红为底色,在左上角精心缝製了一个拥有十二芒星的金色圆日。 然而,为了掩人耳目,刘易一直没有將这面旗帜展示出来。因此,当他决定升起这面旗帜时, 便意味著他即將与对方宣战。 在这战事一触即发的关键时刻,邓肯·贝克拉住了刘易的手,恳求道:“刘易团长,请你不要著急动手,给我个机会,让我跟他谈一谈!” 刘易用冷漠的眼神扫过城墙上骑士的身形,隨后对邓肯说道:“谈?我看他不太像想跟我们谈的样子。” 邓肯紧张地咽了口唾沫,解释道:“团长,我认识他,他是效忠於瓦尔平家族的加文·亨特爵士。在金牙城之战中,我曾经和他有过一面之缘,也许我能和他商量出一个和平解决事態的方案来。” 邓肯·贝克是刘易回到河间地后,第一批加入金色黎明的本地人。他不仅带来了几位可靠的战士,还提供了大量关於河间地的情报,使刘易在初到此地时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困扰。 因此,儘管现在刘易魔下已有很多河间人,但在很多事情上,他仍然愿意听取邓肯的意见。 听完邓肯的话,刘易缓缓点了点头,说:“好吧,邓肯爵士,希望你能谈出一个好结果来。但你要记住,在安舍的眼中,贵族与平民、孩子与成人、士兵和工匠都没有区別。如果他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交代,那么等待他的必然是失败和死亡。你知道,在这种事情上,我不会骗人。” “我明白了,团长,请给我一刻钟时间。”邓肯向刘易行了个礼后,便驾著坐骑独自向城门驶去。 来到庄园的大门前,邓肯无视直指他面门的锋利箭矢,摘掉头盔,露出自己的脸,对著城墙上的骑士高声喊道:“加文爵士,看到老朋友难道不应该打声招呼么?” 站在墙上的骑土用盾牌挡在胸前,头颅钻出女墙向下看了看,疑惑地问:“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邓肯回答道:“我是邓肯·贝克,凡斯家族魔下的骑兵队长。在金牙城外,我们曾经被编在一个队伍里,你还有印象么?” 加文爵士恍然大悟:“哦,该死,我想起来了,你还欠著我五个银月!怎么回事,你不是应该在红粉城么?” 邓肯解释道:“红粉城完了,格雷果·克里冈把它彻底摧毁,连同河间人的血一起吞噬,无论是凡斯家族还是我,都已经没有了归宿。” 加文爵士接著问:“所以你就跟这群人混在了一起?” 听到加文·亨特说自己跟一群流民混在一起,邓肯苦笑了一下,他身后这帮人可不是什么简单的流民,但有些话又不適合当著敌我双方这近百號人的面细说,於是他提议道:“加文爵土,如果你还顾念我们的同袍之情,你为什么不请我进去坐一坐呢?我们互相交换一下彼此的见闻,不是很好么?” 加文爵士想了想,谨慎地问:“就你一个人?” 邓肯回过头看了一眼刘易,得到刘易的確认之后,他便对城墙上的加文爵士回復道:“就我一个人。” 接著,从围墙上落下来一个篮子,邓肯下马后坐了进去,隨即被拉升到了墙头上。 凯文看著这一幕,心中有些疑虑,他问刘易:“老师,邓肯爵士还会下来么?我总觉得他似乎和我们不是一路人。他甚至连光明之力都没有觉醒。” 刘易耐心地解释道:“邓肯·贝克,是一个典型的骑土。他向七神祈祷,向封君效忠,想让他立刻站到我们这边来,確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凯文,你要记住,我们要走的道路艰难而险峻,在这个过程中,只要不挡在我们前面的,都可以是朋友。” 凯文在刘易的魔下是个激进派,虽然来自东境的五指半岛,但与同为北境人的琼恩相比,他和那几名自由民烈日行者的关係反而更为亲近。对於邓肯独自进入庄园与对方首领密谈,他显得有些担忧:“但是让他这么进去,会不会有问题?比如出卖我们的情报什么的?” 刘易闻言哈哈大笑:“我们这伙人有什么情报好出卖的?不过是一群散兵游勇、无家可归的流民罢了。至於光明之力嘛我倒是希望邓肯能跟加文·亨特好好讲讲,如果加文·亨特的脑子还没被吃掉,密谈结束后他就应该立刻开门投降。” 片刻之后,刘易收敛了笑容,认真地说:“不过,我们也不能因为邓肯开始和对方谈判,就什么都不做乾等著。我们现在不打,不代表我们不能做好战斗的准备。” 於是他转过头来,將琼恩、哈罗德、凯文、特兰等几位经验丰富的军官召集到一起,躲在一个马车后面,避开城墙上守卫军的视线,开始討论如何攻破这座庄园。 罗杰·休斯爵士首先发言:“光明使者,这座庄园的外墙虽然只有四米多高,但墙外没有遮蔽物,想要通过攀援外墙翻过去,恐怕会遭到弓箭手的攻击。” 罗杰虽然也是一名骑士,但他的立场相比邓肯·贝克要坚定得多,因此也是第三批觉醒成为烈日行者的战士之一。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com】 刘易问道:“那你的建议呢?” 罗杰拍了拍辐重车厚实的货箱板说:“如果一会儿邓肯爵士跟对方谈崩了,我们可以將这八辆大车推到墙下作为支撑,从车上跳到墙上去。” 刘易虏获的这八辆大车中,有六辆装的是粮食。为了防水,西境军在这些马车顶上都装了防雨的箱板。盖上箱板后,车顶的高度能达到大约一米五六左右。 罗杰认为,只要用弓箭压制住墙上的弓箭手,那么从车顶跳到城墙上並不是一件难事。 这时,哈罗德开口发言道:“爵士,我不是反对你的意见,恰恰相反,我觉得你的意见非常有价值。但是我的想法和你的略有不同。” 作为平民出身的老兵,哈罗德非常注意与骑士和贵族老爷们说话的分寸,即便已经加入到刘易的魔下,这一点也没有改变。 他补充道:“想要將这八辆大车移动到墙下,我们必须先將马匹卸下。因为墙上的弓箭手们不可能允许我们驾著马车慢悠悠地停在城墙下,然后再挪动到合適的位置。” 因此,我们面临一个难题:只能顶著对方的箭雨,用人力將马车推过去,但这样推车的人就可能会有伤亡;而且如果对方从墙上撒下热油再用火箭点燃,我们的马车就会毁於一旦。” 罗杰爵士听到这里皱了皱眉,反驳道:“打仗分生死,还要计较这点罈罈罐罐么?” 哈罗德解释道:“我的意思是,现在邓肯爵士正在和对方谈判,我们可以利用这个时间。选一棵大树砍倒,削去枝,然后架在马车上,钉牢绑死,將其改造为攻城锤,直接撞开对方的大门。” 琼恩听到这个主意,忍不住点了点头:“这个主意听起来不错,就是动静有点大。” “就是要动静大一些,”刘易补充道,“这样邓肯在里面的谈判才会更容易,他的生命也才会更有保障。在我的家乡,一位先知曾经说过,『以斗爭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 没有畏惧也就没有尊重。” 凯文接著问道:“那我们还是要做好攻城的准备?” 刘易肯定地回答:“当然。” 接著他下令道:“哈罗德,带上几个青壮找一棵你看得过眼的大树开始处理。琼恩,你和特兰带著白灵和小铃鐺去侦察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绕开对方的正面防御。凯文,你组织战土们开始著甲,但记住,烈日行者们將会是衝锋的主力,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现在散会,你们各自去准备吧!” 刘易的命令下达后,几人各自领命去处理各自的事务。 没多久,哈罗德就用驮马拉著一棵需两人环抱的大树从森林里出来,遵照刘易的命令,在庄园外的空地上开始削砍枝。 与此同时,流民中的青年人看到刘易为了替他们中间一个微不足道的毛孩子討回公道,居然愿意攻打骑士的庄园,便纷纷向凯文请战,希望能加入到战斗中。被缠得没办法的凯文,只好带著几个青年来面见刘易。 一个略有胡茬的矮个青年向刘易深深鞠躬,诚恳地说:“光明使者,请让我们和你们一起作战吧,我们受够了这种无能为力的日子。” 刘易问道:“真心的么?跟著我打仗,可发不了財,也当不上官。” 青年的语气异常坚定:“以七神,不,以太阳神安舍之名,我们愿意加入你的魔下,成为一名为平民而战的斗士。” 刘易听后很欣慰,对凯文说:“去把装著军械的两辆车打开,让所有愿意参加战斗的人,无论男女,都去挑选武器和防具吧。” 凯文按捺著心中的激动回答:“遵命,老师!” 於是,一支原本衣衫槛楼的流民队伍,在庄园守卫们的眼皮子底下,华丽地转变成了一支將近六十人的武装部队。 此时,庄园的主人加文·亨特已经和邓肯·贝克进入了庄园的主楼,而留在城墙上负责守卫的,则是一个微胖的中年男人。 看到墙下的动静,他可不像自己的主人那么镇定。 他蹲在墙后,高声喊道,“你们想干什么?攻击亨特家的庄园么?亨特家族可是受到乔弗里国王和泰温公爵的双重庇护,小心你们的脑袋。还,还有,你们的伙伴可就在我们的庄园里,难道你们也不要他的性命了么?” 站在人群最前面的凯文大声嘲笑道:“是么?希望你的国王和公爵大人此时此刻就站在你的身后保护你。不过,你的国王和公爵会这么听话,任由你胡作非为吗?难道你养了两条叫做国王和公爵的狗来守家?” 刘易摇摇头,打断了凯文的嘲笑,“凯文,不要和他废话了。再过一刻钟,如果邓肯还不出来,就组织弓箭手压制,准备攻城。” 城外的树影隨著时间的流逝逐渐拉长。一刻钟后,就在哈罗德带人將那根又粗又长的巨木搬上马车,其余的烈日行者也在马车旁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准备推著这具简陋的攻城锤撞向庄园大门时,庄园的大门从里面缓缓打开。邓肯·贝克领著已经脱下鎧甲的加文·亨特爵士走了出来,他们身后还跟著两个强壮的士兵,抬著一具担架。 加文·亨特来到刘易身前,抚胸鞠躬,低头说道:“光明使者,很抱歉,我没能第一时间认出你来。奔流城外的战斗,我也曾有幸加入其中,並且从同僚那里听过你的事跡。我听说你已经跟著少狼主去了西境,所以我完全没有把你和在奔流城外奋力救援伤患的圣者联繫起来,希望你能谅解我的无礼。” 刘易闻言皱起了眉头,这还是他遇到的第一个对自己如此谦辞厚礼的贵族骑士。 礼下於人,必有所求。 於是,刘易立刻將其扶起,说道:“加文爵士,我並不会因为你没认出我来就怪罪於你。但是,你的属下不问缘由就射伤我庇护之下的平民,而且还是一个孩子,这让我无法无动於衷。” 加文爵士似乎还不太习惯向一个平民僱佣兵低头致歉,但在刘易轻轻一抬他的手臂后,他便顺势站了起来。 他开口说道:“这件事情,確实是我的属下做错了。我已经询问过他,这完全是一场误会。我的弓箭手本意只是想警告那个孩子不要靠得太近,以避免发生误会,但他的箭术实在不佳,不小心射伤了你的伙伴。” 刘易的语气带著些许不满:“哦?那误会就这么轻易地解除了?”他显然不是那种容易被几句好话打发的人。 加文连忙摇头:“当然不会!既然是我的属下犯了错,责任当然应该由我来承担。” 说著,加文从腰间掏出一个小盒子:“我原本是打算將那个孩子带回庄园照顾,但听邓肯爵土说,你的下属已经治好了他,那我就不必多此一举了。这里是五个金龙,请你转交给那个孩子,作为我的赔偿。” 他接著递过来一件黑色的细亚麻布外套:“另外,他的衣服肯定已经被伤口流出的血弄脏了, 这是我儿子肖恩的衣服,希望与他的身材合適。” 刘易接过来衣服后,仔细端详了一番。虽然材料並不名贵,但布料厚实,针脚细密,对於衣不蔽体的流民小孩来说,这確实是一件难得的礼物。 看到加文爵士如此低姿態,又给出了如此丰厚的补偿,刘易的火气也消了大半。但他心中明白,对方之所以这么做,绝不仅仅是因为射杀了一个流民少年而感到愧疚,背后必然有更深层的原因。 於是,刘易直接问道:“加文爵士,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 加文爵士点了点头,示意身后的两名战士將担架抬到刘易跟前。 他看著担架上昏迷不醒的青年,沉重地说道:“光明使者,这是我的次子肖恩,一个勇敢又善良的青年。大概一周前,他带著几个人出去狩猎,想为他的母亲弄几件狼皮回来。 不幸的是,他在森林里遇到了几个该死的强盗。虽然最终我的儿子战胜了他们,但自己也受了伤。起初伤势並不严重,只是身上被割开了几道口子,可两天后,他就开始发烧眩晕,直到今天已经昏迷不醒。我听说你能召唤太阳神的恩典,请你救救他吧。”说著,加文爵士再次向刘易弯下了腰。 第89章 西奥多·威尔斯 第89章 西奥多·威尔斯 在奔流城外为狼家和鱼家的伤员们治疗时,刘易会根据伤势的轻重,收取不同金额的费用,有时候高一些,有时候低一些,而五个金龙正是当时诊疗费用的平均价格。 所以从小盒子里的金龙数量,刘易看出,虽然加文爵士声称这笔钱是为弥补属下的过失而向小男孩支付的赔偿,但从心底里他恐怕也不相信这五个金龙会真正落在小男孩自已手上。 因此,这笔钱与其说是给小男孩的赔偿金,不如说是为自己的儿子支付给刘易的珍金,只是为这笔钱安放一个赔偿金的名头,让刘易更难以拒绝罢了。 在加文·亨特看来,真正落到小男孩手里的,恐怕只有那件大人无论如何也穿不下的亚麻外套先將姿態放到最低,以削减对方对自己的厌恶,然后用金龙给予刘易实利,再当眾以一个绝望的父亲的身份向刘易求援,这一套连招下来,便不著痕跡地將刘易架到了一个不得不救治他的儿子,而且还不能讲价的位置。 不能不说,作为一名河间地的骑土,能安然无恙的活到现在,还得到泰温公爵的庇护,確实有一些手段。 而且,儘管加文·亨特狐身前来,连护申都没穿,但此时庄园的大门已经再次关上,庄园围墙上的指挥官也已换成了一个高大的少年,想必这就是加文亨特的长子。 即便他被刘易扣下或者杀死,也不用担心庄园的安危,他这是以身入局,用自己的安全赌刘易的人品。 初来乍到的刘易,也不想在本地人心中留下一个坏印象,因此也没有让加文爵士失望,答应道,“当然可以。” 他单膝跪在担架旁,双手合拢在胸前,开始祈祷: “伟大而仁慈的安舍,你是我们生命之源,光明之始。您的光芒穿透黑暗,带来光明和希望·.... 在刘易充满仪式感的法术效果下,担架上的少年一阵剧烈的抽搐后,挣扎著睁开眼睛,“光, 父亲,我看到了好强烈的光———” 加文爵士可不在乎什么光,他在乎的是五个金龙有没有白。 他焦急地问儿子:“肖恩,你好些了么,还痛不痛?” 少年有些迷茫却地说道:“不痛了,父亲,我感觉我的伤都癒合了——” 加文·亨特將自己的儿子抱起来,撩起他的上衣,检查了之前一直红肿流脓的伤处,確认这些伤口都已经完全癒合,不留疤痕之后,感慨道:“奇蹟,这是奇蹟,是七神的恩典。” 刘易纠正道:“加文爵士,这是太阳神的恩典。” 加文爵士立刻附和:“对,这是太阳神的恩典。愿太阳神的伟力庇护我们度过这艰难的岁月。” 刘易也感嘆道,“是呀,这真是一段难过的日子———“ 接著,加文爵士向刘易发出邀请:“刘易团长,今天已经很晚了,我能邀请你今晚在我这里住一夜么,让我表达一下对你的感激之情。” 略一思付,刘易拒绝了加文爵士的邀请:“不用了,加文爵士,我和我的部下们还要赶路。” 对於维斯特洛传统的宾客权利,刘易並不信任。他深知这种类似於“传统习俗”的规矩,全靠个人自觉才能维持。 亨特庄园与金色黎明之间差点爆发衝突,直到现在,庄园城墙上的士兵们依旧没有放下武器, 刘易的战士们也没有卸下鎧甲,双方之间缺乏信任的基础。刘易可不会为了吃顿饭就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別人的“自觉”上。 不过这时候,刘易突然想到,既然加文·亨特是本地人,想必应该知道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位置。 圣莫尔斯修道院是约翰修行的地方。约翰离开“白银之手”已经將近两个月时间,要说刘易不担心他的安危,那是不可能的。 因此,既然来到了神眼湖,刘易便想去看望他一下,顺道问问修道院是否能为这百来號流民提供庇护。 於是,刘易向加文爵士问道:“你知道圣莫尔斯修道院在哪里吗?” 加文爵士稍作思考后回答:“知道,那里出產的葡萄酒在附近很出名。你问这个是为什么呢? 刘易解释道:“我有个好朋友叫做约翰,是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修士。我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想去见见他。如果可以,我想请你为我安排一名嚮导,带我过去。” 加文爵士热情地回应:“这是我的荣幸,刘易团长。要不是因为战乱,我甚至想亲自带你过去.. 此时,躺在担架上的青年肖恩已经挣扎著坐了起来。他听到刘易和自己父亲的对话后,立刻插话道:“父亲,请允许我作为嚮导带刘易大人过去!” 加文爵士皱起眉头,担忧地说:“肖恩,你的伤势刚刚癒合,不適合出远门。” 肖恩却坚定地请求:“父亲,求求你!刘易大人从陌客手里拯救了我,我不能不有所表示!” 加文爵士看著自己的次子,也是幼子,心中不禁思考起来。他明白,这个孩子不能继承自己的庄园,那么早晚有一天,自己得为他筹划一个前途。 刘易的金色黎明既然有救人於將死的能力,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想到这里,他点了点头,决定让肖恩跟著刘易试试看,能不能学到些什么。 於是,加文爵士摸摸肖恩的头,温和地说:“去吧,我让伊恩和渥特跟你一起去,回去准备行李吧。” 接著,他又转向刘易,略带歉意地说:“刘易团长,肖恩年纪还小,如果在路上有什么得罪到你的地方,请都归罪到我的身上。” 刘易点点头,表示理解:“肖恩的安全,由我负责,你不用担心。” 儘管这场小小的风波得到了和平解决,但刘易对於加文·亨特依旧保持警惕,即便此时天色已晚,也並不打算在他的庄园里留宿。 因此,刘易决定即使天色昏暗,也要把整个队伍拖到远离亨特庄园的地方再行扎营。 接著他向几位军官收回了战斗准备的命令,让几辆马车也恢復了原样,但发给流民青年们的军械並未收回。 这些流民青年自愿投入刘易的魔下,他欣然接受。 乱世之中,每个人都要学会自我保护。虽然刘易同情平民,但如果他们见识了金色黎明的力量后仍不愿掌起武器为自已的利益作战,他也不会过度屁护。 没过多久,肖恩·亨特带著两个披著鎧甲的骑手从庄园里出来。他们坐在坐骑上,背著弓、挎著剑,还有一匹高大的骤子为他们背负著补给和行李。他们的装扮更像是来参军的,而不只是来当嚮导的。 肖恩来到刘易身前翻身下马,紧张地向刘易鞠躬后说道:“刘易团长,按照约定,我来加入你的部队。” “家里的事情是否都安排妥当?有没有跟你的母亲道別?” “是的,我的母亲,奶奶,父亲,我都向他们一一道別过了。” “好,你先跟著邓肯爵士熟悉下环境,在到达圣莫尔斯修道院前,你只需要为队伍指明方向即可,探路的事宜有另外的斥候负责。” “遵命,团长。”说完,他便和自己的伙伴来到了邓肯爵士的身边。 等队伍整顿完毕,琼恩和特兰也从森林里回来后,金色黎明的战士们也再次踏上去往神眼湖的道路,这一次刘易的目標更为清晰一一神眼湖畔的圣莫尔斯修道院,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亨特庄园外那样的衝突,刘易决定在整个行程中保持警惕,旗帜高扬,队伍成员也衣不卸甲,保持隨时可以投入战斗的状態。 又过了几天,在一个三岔路口,刘易的队伍突然被一伙手持武器的队伍拦住。 在路口上,四个用原木钉成的拒马在道路中间一字排开,十几名弓箭手在拒马后面,拉开弓弦对著刘易的队伍,在弓箭手后面则是数十名拿著长枪短斧的士兵。 一个身穿全身甲的骑土,带著数十个战土,挡在了刘易的队伍前,大声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要把这些七神虔诚的子民带到哪里去?” 刘易冷静回应:“你们又是谁?为何拦住我们的去路?” 对方领头的战士注意到刘易插在头车上的旗帜,发现自己並不认识,便自我介绍道:“我是七神的骑士,西奥多·威尔斯,这些人都是我的部下。 我们遵从七神的教诲,为往来的商旅和行人提供保护。如果你是出来抓捕俘虏的西境军,我给你一个机会,放掉这些人,我可以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任你自由离去。” 刘易並不想和他发生衝突,於是解释道:“我们是金色黎明佣兵团,来自北境。我们在奔流城脱离了北境军的序列,现在受僱护送这些平民去圣莫尔斯修道院,寻求教会的庇护。” 西奥多爵士好奇地问:“圣莫尔斯修道院?你为什么要去那里?这附近也有七神的圣堂和修道院。” 刘易回答:“我的朋友,约翰修士是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修士,我打算去见见他。” 西奥多爵士闻言一愣,追问道:“等一下,你说『七彩约翰”修士是你的朋友?你有什么证据?” 刘易想了想,从行囊中拿出约翰在奔流城外与他告別时赠送的石锤吊坠,说:“这是约翰修土送给我的饰品,也是我们友谊的见证。” 一个士兵小跑著来到刘易身边,接过吊坠后,转身递给了自己的头领。 西奥多爵士接过吊坠仔细查看了一番,虽然他无法確定这是否是约翰修士的私人物品,但从吊坠光滑圆润的外观和掛绳的状態来看,这显然是一个虔诚的七神修士佩戴多年的贴身之物。 他没有想过这可能是一件战利品,因为这种材质的吊坠作为战利品没有任何价值。 经过一番思考,西奥多爵士说道:“这確实是一名虔诚修士才会佩戴的东西。虽然我不能確定你是否真的是『七彩约翰”的朋友,但是既然你愿意护送这么多平民去覲见他,那么我也愿意护送你们一程。你应该不介意我们同行吧?” 刘易欣然同意:“当然不介意。” 他心里明白,这是西奥多·威尔斯对他的意图仍心存疑虑,担心他可能说谎而对约翰不利,所以还是选择了答应对方的同行请求。 他自信於自己队伍的战斗力,儘管人数上明面上可能不占优势,但实力却足以应对任何突发情况,因此也並不担心对方会在行程中发难。 刘易的这种坦然態度,在西奥多眼中被解读为心胸坦荡的表现。 於是,西奥多回到自己队伍中,指挥他们移开了挡在路上的鹿角障碍,撤下了树上的弓箭手和弩手,为刘易的队伍放开了道路。 为了表示诚意,刘易从头车上下来,坐上自己的坐骑的来到西奥多身边,与他並驾齐驱。 “西奥多爵土,我是一个外乡人,对於河间地的地理情况並不熟悉,请问我们现在离圣莫尔斯修道院还有多远?” 西奥多回答道:“按照你们现在的速度前进,大概还有十一二天的路程。如果你的队伍中没有这么多老弱妇孺,速度可能会更快一些。” 刘易听后,心中默默计算著时间:“十一二天-从红粉城到黄金大道也是十来天,算起来自已脱离北境军已经一个多月了,不知道那帮傢伙现在怎么样了。” 接著,他向西奥多打听起西边战个的情况:“西奥多爵土,关於西边的战个,你听说过些什丞伶?” 西奥多看材一眼刘易,见他似乎真的对此一无所知,便摇材摇头说:“我知道的也肥多,肥过是从別人那里听到的只言片语而已。据说,狼崽子们在西境求得很肥不,少狼主已经乡下材西境的好几座城堡,洗劫材肥少城镇。” 为材防止泰温公爵回兵救援,奔流城的艾德慕大人前些天派人四处传令,要求仍然忠於徒利家族的领主和骑士们前往红叉河西岸协助阻击西境军。 肥过,赫伦堡以南的很多家族,因为收材泰温公爵的钱,已经倒向材铁王座,肥打算再捲入这场纷爭,便以要防御领地为由留材下来。 “肥服从封君的调令,他们肥怕战爭结束弗后惹麻烦伶?” 西奥多解释道:“徒利家族现在自身难保,以后徒利家能肥能存在下去,都还是一捕问题。前几天泰温公爵已经率领西境军的主力沿著奔流城向西推进,现在赫伦堡的代理城主是亚摩利·洛么爵士。” 一旦泰温公爵跨过红叉河,北境军和西境军就会陷入犬瓷交不的忆势。 西境本地的军队將与泰温公爵联手夹击罗柏·史塔克,而罗柏·史塔克如果反应符时,丫可以和奔流城的守军一起夹击泰温公爵。反过来,泰温公爵如果反应迅速,还能和王领的军队一起夹击奔流城。 在这场纷爭中,西境军和北境军就像棋盘上的棋子,被史塔克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操控著前奇后进。 无论这场战爭的结果如何,作为棋盘的河间地,卡会秩序已然崩溃。 第90章 汪汪队立大功 第90章 汪汪队立大功 从西境回来之后,刘易在河间地转了一圈,亲眼看到无人的村落,荒废的田亩,才深刻体会到这场战爭对河间地的破坏有多么严重。 乱世人命贱如草,而这仅仅是七国境內三个势力之间的內战。刘易不禁想到,如果北境之外的异鬼真的南下入侵,这片大陆將会陷入怎样的惨状,这让他不寒而慄。 这一次前往神眼湖,刘易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弄到一块根据地,哪怕去偷,去骗,去抢。 有了稳定的根据地,他才能训练更多的烈日行者,並进一步发展出更多的逐光者一一那些信仰太阳神安舍的浅信徒。 如果能把圣莫尔斯修道院里的修士都改造成安舍的牧师就好了,最不济,能在圣莫尔斯修道院庇护下的某个村子安定下来,逐渐將势力向外扩展,也是一条可行的出路。 然而,实现这样的目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约翰依旧好好地活著。 之前刘易对此有些担心,害怕约翰在回家的路上遭遇意外。不过此时听到西奥多·威尔斯爵士提到“七彩约翰”,如果圣莫尔斯修道院没有重名的话,应该就是他了。 但是“七彩约翰”能得到这个称號,想必约翰在这段时间里,做成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七神信仰的核心,就在於一个“七”字。只要和“七”沾上边,就意味著在七神信仰中,约翰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地位。 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刘易怀著这样的好奇,向西奥多爵士问道:“西奥多爵士,我在奔流城外与约翰分手时,他还只是一个普通的修土,这才一个多月,为什么他就被称为『七彩约翰”了呢?” 听到刘易的问题,西奥多斜著眼睛看过来,见他確实一脸懵懂,便撇撇嘴说道: “以前的约翰修士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但现在的约翰修士,的確可以隨手召唤出一道彩虹为伤者治病疗伤。两个星期前,我剿灭了一队土匪后,在马尾村修养时,听说了约翰修士的事跡, 便前往圣莫尔斯修道院请求他的治疗。 然后亲眼见到他在虚空之中激发出一道彩虹,笼罩在我的肩膀,一阵刺痛之后,我的肩膀就恢復了。哎,如果不是没有留下任何疤痕,我都想把衣服脱下来给你看一看。” 此时,琼恩和凯文作为刘易最为亲近的人,都跟在他的身后。听到西奥多爵士的炫耀,两人对视一眼,表情十分古怪。他们心中暗自思付:这不就是圣光术么?可是圣光术是怎么变成彩虹术的呢? 刘易心中也有同样的疑惑,但他没有开口向西奥多询问,估计像西奥多这样的武夫,大概率也不会知道答案。他决定还是等见到约翰的时候详细询问他。 然而,刘易意识到,圣光术变成了彩虹术,相当於將太阳神安舍的信仰给排除了,只留下神术,並且將功劳归於七神,这与他原本的规划可不太一样。 七神信仰与安达尔人的社会政治体系紧密相连,教会內部的层级体系与政权的组织体系大致相同,总主教-大主教-地区主教-圣堂修士-流浪修土,每一层级都有对应的世俗爵位所对应。 因此,想要推翻维斯特洛的封建贵族政治体系,改易为中央集权文官政治体系,给有才能的平民提供出路,不仅需要在武力上摧毁贵族阶层,还需要从信仰上推翻七神信仰。 原本,推翻七神信仰並不算特別困难,因为七神作为文化神明,至少截至目前,並未展现出超自然力量。刘易拥有超自然力量,而普通人都是现实而趋利的,这正是他的底气所在。然而,如果约翰窃取了光明之力,並冠以七神之名,这將给刘易推广太阳神安舍信仰带来极大的麻烦。 关键在於,约翰要觉醒光明之力,必须打心底认同安舍信仰的四个核心论点:太阳是万物生命的源泉,以及基於这一事实引发的自由、平等、博爱三原则,这是共鸣水晶的特性所决定的。 既然约翰已经拥有了光明之力,那么他就应该將为人治病疗伤的荣耀归於太阳神安舍,而非七神。 约翰为何要这样做?刘易感到困惑不解。但无论是共鸣水晶出现了故障,还是约翰另有所图, 都必须先见到约翰,两人进行深入的交流,才能探明真相。 於是,刘易不再纠结於这个问题,转而聊起了其他话题。 对於西奥多来说,护送刘易一行人的这趟旅程也是一段愉快的经歷。 战爭开始之前,西奥多·威尔斯正在君临城办事,等他回到河间地的领地时,河间地贵族已经被西境军扫了一遍。 他魔下有四十多名战士,其中一些是他庄园里的老兵,还有一些是其他贵族魔下逃散而来的士兵,为了谋生而投入他的魔下。 他们在七神的感召下,自愿担负起了维护道路秩序的任务。因为没有像无旗兄弟会那样公开造反,且已经明面上宣布向国王效忠(这也是包括加文·亨特在內的很大一部分靠近君临城的低阶贵族和骑士的选择),因此小规模的西境军征粮队也不会与他们为难。 经过一昼夜的同行,西奥多观察到,跟隨著“金色黎明”的这些平民並没有受到苛待。金色黎明的士兵们甚至会从自己的辐重车里取出粮食发放给平民们食用,而且也没有对平民中的女性有不轨之举,这让他对这只队伍的军纪有了一定的认识。 正常来说,西奥多既然已经確认了这並不是西境军的捕俘队,那么第二天就应该找个藉口,向刘易告辞,带著自己的队伍离开,去寻找其他更值得投入精力的任务。 但是,西奥多並没有这么做,因为他发现了一些异常。 西奥多是多恩领威尔斯家族的后裔,多年以前入赘了妻子的家族,並在老丈人离世之后继承了他的庄园。在河间地呆了这么多年,他的口音还带著一丝多恩人特有的发音习惯。虽然没有经验的人很难听出他是多恩人,但至少可以听出他不是本地人。 然而,跟隨在金色黎明队伍里的流民们,除了刘易团长手下的几个军士能明显听出北境口音外,剩下的都是河间本地人,口音地道无比。 可是,当黄昏太阳落下的时候,他们居然朝著夕阳落下的方向单膝跪下,双手握於胸前,虔诚地向著一个叫做太阳神安舍的神明祈祷,这一行为让西奥多感到十分异。 一开始,听著那与《七星圣经》里的讚美诗相差无几的祷辞,西奥多仅仅以为这些人是因口音问题而呼唤错了神名。但仔细聆听了一会儿后,他確认这些流民呼唤的確实是一个陌生的神名止一太阳神安舍,这顿时让他心里泛起一阵噁心。 作为一名虔诚的七神信徒,西奥多曾被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的事跡所感染,短暂地加入过无旗兄弟会。然而,当他发现无旗兄弟会的二把手“密尔的索罗斯”不仅在军事上辅助贝里伯爵,还在信仰上將整个无旗兄弟会改宗后,他立刻与他们划清了界限。 现在,就在他眼皮子底下,又莫名冒出一个信仰“太阳神安舍”的团体,这让他感到十分不安。更重要的是,这个团队的首领居然指名道姓要去找“七彩约翰”,这让他对这只队伍的目的愈加警惕。 如果这只是一支普通的异教团体,西奥多可能会考虑將刘易和其他骨干成员抓捕起来私刑处死。但麻烦的是,这只叫做金色黎明的佣兵团战力明显极强。在这支小兵团中,披甲的战士有四十几人,还有二十多名手持武器的流民青壮跟隨著他们。要是仓促动手,自己可能会比对方先死。 考虑了一个晚上,西奥多终於在临睡前做出了决定一一跟他们再同行几天,再观察观察。 结果第二天同行的时候,西奥多发现,这只队伍不仅在黄昏时会进行祈祷,在清晨黎明时分也会进行祈祷。到了黄昏时,他还注意到,队伍吃过晚饭后,刘易会带著二十名战士前往营地外,找一个安静隱秘的角落,直到夜深人静、临近睡眠时才返回。这些战士回来时,身上往往带著一丝血腥气,这让西奥多十分忌惮。 於是,他趁著白天的时候,向一名叫做罗杰·休斯的骑士打听道:“罗杰爵士,我注意到你们团长每晚都会把你们带出去一段时间才回来,是在做什么特殊的训练吗?” 罗杰笑著回答道:“是呀,我们团长把这个叫做“晚自习”,隔一天进行一次。因为动静比较激烈,所以我们团长一般会把我们带到不影响营地的地方,这也是为了营地里的平民著想。” “原来如此,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能够观摩一下?”西奥多试探性地问道。 “这个你得去问我们团长。我们的训练科目比较特殊,和普通部队差別很大,我们团长不一定会答应”罗杰有些为难地表示。 “哦,原来是这样,那就算了吧。”西奥多虽然表面上放弃了,但心中却另有打算。 西奥多並没有放弃观摩金色黎明训练的想法,只是不打算通过正常途径进行。按照罗杰的说法,金色黎明的训练科目並不適合对外展示,即使得到刘易的允许,也不可能看到真相。於是,他决定悄悄跟过去,找个隱蔽的地方观察一下。 在行程过半的一天黄昏,当刘易撇下眾多平民,再次带著二十名战士前往远处森林时,西奥多换上轻便的皮甲,带著自己的一个亲信卫士悄悄跟了上去。 他们在刘易等人停留的位置不远处找到了一处灌木丛隱藏起来,准备一探究竟,看看他们是不是在用活人进行祭祀,或者做著其他更邪恶的事情。 接著,他便看到刘易將二十个人拆分成两个队伍,每个队伍都配备了剑盾手、长枪手和弓箭手,开始进行模擬对练。 一开始,这种对练看上去並没有什么异常,但当第一个战士被长枪实实在在地戳倒在地后,西奥多感到自己的胃开始抽搐起来。然而,其他士兵依旧不顾一切地继续廝杀,接连又有几个人倒下。 就在西奥多分神之际,他惊讶地发现,一开始被长枪刺伤的人竟然站了起来,並且在其他摔倒的人身上摸了几下,那几人也隨之站了起来,重新投入战斗。 这一幕让西奥多惊恐万分,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道:“疯了,这是一群疯子,而且还是一群怪物。” 隨后,他命令身边的战士迪伦赶紧回去,让队伍收拾好东西,与这些“怪物”脱离接触。 “遵命,爵士。”被叫做迪伦的战士回应道,但身体却僵硬地趴在原地,没有任何动作。 西奥多疑惑地转过头去,只见迪伦瞪大眼晴看向自己身后,接著西奥多也顺著迪伦的视线望去,只见一头雪白色皮毛的巨狼正悠然地趴在地上,用那双血红色的眼睛盯著他们。 而就在这头巨狼身后不远处,一头穿著皮胸甲的巨熊正靠著一棵大树摩擦著自己的后背。 西奥多的额头上顿时冒出一滴汗珠,他紧张地问迪伦:“迪伦,这头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 迪伦压低声音回答道:“不知道,爵士,怎么办?我身上就带了柄匕首。” “它对我们似乎並无恶意”西奥多从腰间抽出佩剑,儘管剑並未指向白色巨狼,但这个並不友好的动作依然触动了白狼的神经。 白狼立刻从悠然自得的姿態变为身躯前倾、后腿证地的警戒状態,低声叫著,似乎只是在等待一个进攻的命令。 西奥多和他的伙伴迪伦此时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他们向刘易他们求援,不仅可能无法成功跑过去,即使被救下来,也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而想要悄无声息地从这两头巨兽面前逃跑,更是难上加难。西奥多心中闪过一个让迪伦当做诱饵的念头,但立刻就被他拋诸脑后,因为他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迪伦,一会儿什么也不要管,拼命地向营地跑。如果活下来了,你就说是在出去方便的时候被野兽追击,然后明天就带著我们的人赶紧走,把这里的消息带出去,让其他的战士之子的兄第们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明白没有?”西奥多对迪伦说道。 “爵土,你打算怎么做?”迪伦问道。 “你別管,听懂了没有?”西奥多催促道。 “..我明白了。”迪伦回答道。 於是,两人默默地向后磨蹭了几步后,突然跳了起来,向营地跑去。然而,西奥多刚跑出没几步,就被白狼扑倒在地,剑也落在了一旁。 迪伦稍微跑远了几步,但看见自己的主人被巨狼控制住后,焦急地喊道:“爵士!”然而,他也被隨后赶来的巨熊一巴掌拍晕,倒在地上。 片刻之后,正在空著双手和白狼纠缠的西奥多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西奥多爵士,你在这里做什么?” 第91章 老友重逢 第91章 老友重逢 巨大的白狼听到这个声音后,稍微挪开身体,让西奥多得以窥见来者的面貌,果真是金色黎明的首领一一那位看似和蔼可亲的青年,刘易·塞里斯。 西奥多儘管手臂传来阵阵疼痛,仍强忍著,以冷冽的声音质问道:“我在这里做什么?刘易团长,我倒想先问问你,你为何会在这里?” 刘易皱起了眉头,回应道:“你问我想做什么,这还真不好说。或许你可以先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西奥多的微眯起眼睛:“我目睹了一群邪恶的异教徒,他们通过自残身体的方式,训练如何杀戮七神信徒。” 刘易摇了摇头,对西奥多的指控不置可否:“我確实处决了不少七神信徒,但那些人手上都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若单论杀戮的七神信徒数量,我未必有他们多。” “隨你怎么说吧,轻易就相信了你们这些北境人,是我的错。” 西奥多冷笑一下,“要杀就杀我一个,我留在营地里的战士们对你们的邪恶勾当一无所知,如果你们还自认为是一名骑土,”他的视线转向邓肯·贝克和罗杰休斯,“就让他们走。” 罗杰走上前,回应道:“西奥多爵土,你是多恩人吧。据我所知,多恩人中也有信仰母亲洛恩河的,更不用说整个北境都尊崇旧神。难道在你眼中,这些信仰不同的人都是邪恶的异教徒吗?” 西奥多·威尔斯对信仰虔诚,但他终究是个武夫。儘管他能阅读信件和《七星圣经》,能识別各个家族的纹章和箴言,但在神学领域,他確实缺乏深厚的底蕴一一这並非他的专长。 他对异教的排斥,源於本能的厌恶,而非基於理智的判断。儘管旧神信仰和洛恩河信仰在先民后裔与洛伊拿人中依然盛行,且受到国王的正统认可,使他不敢轻易將这两者称为邪神,但对於那个默默无闻的太阳神,他却毫无畏惧。 “呸,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毛神,也敢与旧神相提並论。”西奥多2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决绝地说,“別白费力气为你的邪恶行为辩解了,那只会让我更加噁心,给我一个痛快吧。” 激进派的凯文拔出腰间的长剑,用充满敌意的眼神紧盯著西奥多那张令人不悦的脸, 请求道:“老师,请允许我让他为他的无礼付出代价!”只要老师一声令下,他就能立即了结这个不信者的生命。 不过刘易却没有这么狭隘,他自信自己的事业是正义的,他也要让別人也相信他的事业是正义的。 因此,他以身作则,不杀俘虏,不掠夺民財,不沉迷女色,不搞特殊化。他对自已和金色黎明的战士们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刘易致力於將自己塑造成正义的化身,成为所有人行为的楷模。当他的战士们面临难题时,只需將自己置於刘易的位置,就能找到正確的处理方式,这就是他所期望达到的效果。 因此,他自然不会为了这样的小事就杀害一个愿意带领土兵为平民做点好事的人。 刘易深知,在自己规划的未来蓝图中,与七神教会的合作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因此, 他绝不可能在尚未与七神教会高层会面之前,就轻率地斩杀一个七神信徒以隱藏身份,那无疑是不明智的。 於是,刘易单膝跪在西奥多的身旁,轻轻按住他被白灵咬伤的右手,温和地说道: “我们是太阳神安舍的追隨者,是逐光者,我们效仿著安舍的博爱,致力於將光明与希望播撒至世间的每一个角落。 我们救助伤员,保护弱小的老人、妇女和儿童,表彰诚实勇敢的战土,为人间带来公正与和平。这些崇高的理想,不也正是七神所追求的吗?再者,你又如何断定太阳神与七神之间必然是相互对立、无法共存的呢?” 就在这时,一道耀眼得几乎发白的光芒在森林中闪烁,西奥多惊讶地发现,自己右手臂上被咬伤的地方竟然完全恢復了,就连近期战斗中留下的些许小伤口也一併癒合。 他仿佛感觉自己的身体被送到了七神中的铁匠那里,经歷了一场彻底的修復,焕然一新。 更令他感到震惊的是,伤口復原的全过程与他之前在“七彩约翰”那里接受治疗时的感觉如出一辙,甚至效果还要更为强烈, 面对西奥多迷茫而又警惕的眼神,刘易缓缓站起身,走向被小铃鐺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的迪伦,口中悠悠地说道:“而且,西奥多爵土,你又如何能確定,约翰所使用的法术,不是太阳神的恩赐呢?” 听到刘易的话,西奥多心头一震。他此刻才隱约回想起,在圣莫尔斯修道院那残破的大厅里,约翰修士为他治疗时,祷辞中曾有这样的文字:“.—愿太阳的光辉化为虹光, 为七神的子民驱除病痛与苦难,愿阳光洒满大地,愿世界再也不被黑暗笼罩——” 此刻,他才恍然意识到,那些祷辞中关於太阳和阳光的內容似乎过於频繁,绝非仅凭“约翰修士的美好祝愿”所能解释。难道约翰修士已经悄然改变了信仰? 在將西奥多的隨从也治癒之后,刘易再次面向被眾多烈日行者围在中间、盘腿坐在地上的西奥多,平和地说道: “西奥多爵士,我无意取你性命,也不打算低毁七神信仰,你无需如此紧张。我的目的地是圣莫尔斯修道院,去那里是为了探望我的朋友。 你若不放心,可全程跟隨我们,亲眼见证我和我的战士们究竟是怎样的一群人。待抵达圣莫尔斯修道院,见过约翰修士后,若你还想对我们出手,那就带上你的人马,金色黎明的战士们隨时恭候。” 包括凯文在內的所有烈日行者和备选烈日行者们,对刘易的这一处置均无异议。然而,由於西奥多的打断,训练已无法进行,於是刘易留下这两个不速之客,带著兄弟们返回营地。 迪伦从昏迷中甦醒时,身边已空无一人,连那头熊也不见了踪影。他只看到自己的头领单膝跪在之前那群古怪的战士训练的地方,正用手捻起地上的泥土,仔细查看著烈日行者们留下的血跡。 他拼尽全力抬起疲软的双腿,跌跌撞撞地走到西奥多身旁,急切地说:“爵士,那些怪物不见了,我们赶快回去报信吧!” 西奥多却摇了摇头,神色凝重地说:“现在回去报信已经没用了,他们·-確实是一群不同寻常的人,但是我们还是先静观其变吧。” 经过这一阵短暂的对峙,西奥多终於从狂热的宗教情绪中恢復了一丝理智。 他开始意识到,约翰修士的祷辞、刘易为他治疗时所带来的独特痛感,都在暗示著一个不为人知的真相一一“七彩约翰”的彩虹法术与刘易的太阳法术之间存在著某种神秘的联繫,而这种联繫或许能为日渐衰败的七神教会带来某种转机。 儘管西奥多很难去推动或把握这种转机,但他相信,在这种变革的过程中,自己或许也能获得一些意想不到的收穫。至少,那种能够治癒疾病和伤势的神奇法术,让他可以寄望一二一一既然那不是“七彩约翰”独有的神卷,那自己是不是也有机会拥有它呢? 想到这里,多恩领威尔斯家族旁支出身的低阶骑士西奥多·威尔斯心中涌起了一股热切之情。 回到营地后,西奥多努力保持镇定,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次日,他依然决定与刘易的队伍同行,但將自己的队伍留在了刘易部队的后方,两队人马之间界限分明。 然而,隨著人数的增多,难免会引起他人的窥探。为了避免再次被人拦截,刘易请肖恩·亨特將队伍带往了一条人跡罕至的小路,以確保行程的安全。 於是,又经过了两天的行程,刘易终於抵达了闻名已久的圣莫尔斯修道院,然而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座被烟燻火燎、满目疮的残破庄园。 刘易策马上前,高声喊道:“请问,约翰修士,是不是在这里?” 庄园的围墙上,一个手持铜铃鐺的青年修士探出头来,回应道:“你是谁?如果你是来求医的,很抱歉,今天约翰兄弟的诊疗名额已经满了,你改天再来吧。” 刘易连忙摇头,喊道:“我不是来求医的,我是刘易·塞里斯。麻烦你去跟约翰说一声,我从西境回来探望他了,他一定会愿意见我的。” “刘易·塞里斯?”灰袍修士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稍作思索后,他答应道,“请你稍等片刻,我这就去找他。” 过了一会儿,围墙上出现了约翰修士的身影,他的身旁还站著一位头髮白、身材高大瘦削的老年修土。 当约翰看到大门外骑在马上的刘易时,他激动地喊道:“刘易,真的是你!你怎么来了?!” 看到好友安然无恙,刘易也满心欢喜,回答道:“是啊,你不是说要请我来你修行的修道院做客吗?我现在如约而至了。” 约翰修士闻言,立刻转身对墙下喊道:“克里兄弟,快开门吧,这是我的朋友和他的部下!” 在约翰的催促下,之前负责看门的青年修士从里面推开了庄园的大门,刘易隨即领著自己的队伍走了进去。约翰迫不及待地从墙上跳下,张开双臂与刘易紧紧拥抱在一起,激动地说:“刘易,我没想到真的还能见到你。” 刘易则热烈地拍打著约翰的背,回应道:“是啊,命运无常,总是將我们推向意想不到的地方。” 两人分开后,约翰身旁那位头髮白的老修士笑眯眯地问道:“约翰兄弟,不打算向我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吗?” 约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略带歉意地说:“啊,斯派洛兄弟,我一时太高兴,连基本的礼节都忘了。跟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之前跟你提到过的白银之手佣兵团的首领,刘易·塞里斯。”接著,他转头对刘易说:“刘易,这位是斯派洛修土。” 刘易闻言一愣,问道:“麻雀修士?” 老修士笑著解释道:“是啊,我们现在就像麻雀一样,困苦不堪、流离失所。 2 刘易严肃地点点头,说:“是的,最普通的也是最寻常而无人在意的生灵,就像我身后的这些平民一样。” 斯派洛修士看著跟隨刘易走进围墙的流民,担忧地说: “我很愿意为这些平民提供一个临时的居所,但修道院前些日子被泰温公爵的『血戏班”劫掠了一番,所有有价值的財物和粮食都被洗劫一空,恐怕无法养活这么多人。” 刘易摇摇头,“没关係,我这里还有几车辐重。如果修道院愿意为这些平民提供法理上的庇护和一些可以耕种的土地,我会把他们搬迁到这里来。” 斯派洛修士与约翰修士对视了一眼,然后说道:“这件事情,我们晚点找个安静的地方详细谈谈吧。请你们先安顿下来。” “好的。”斯派洛修士应声后,隨即叫来几位平民,他们引领著刘易的部下以及眾多流民前往修道院內的各处建筑进行安顿。 与此同时,在约翰的带领下,刘易正朝著主楼方向行去。然而,刚迈出几步,他便注意到了从主楼前的广场直至屋顶下,沿途都残留著未被清理乾净的暗沉血跡,这些血跡看上去颇为新鲜,应是近期所留。 “约翰,这些———”刘易指著墙角处的一道血痕,疑惑地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约翰面色沉重地回答:“大约两周前,西境军魔下的泰洛斯佣兵团突袭了这里,除了少数几位兄弟倖免於难,修道院中的大多数修士都惨遭杀害。” “愿七神保佑他们的灵魂安息。”刘易沉痛地说道。 “七神———可保佑不了他们。”约翰无奈地摇了摇头,“倘若七神真有灵,又怎会任由这诸多暴行在这片土地上肆虐。” “嘿,约翰,你的信仰似乎有些动摇了啊。”刘易直言不讳地指出。 “別告诉我你之前没有预料,”约翰轻轻哼了一声,“否则我们分別之时,你为什么要在我头上滴那个奇怪的东西。” 刘易闻言大笑,“哈哈,那是光明之种。我看你若无其事的样子,还以为你没有感觉呢。” 约翰撇了撇嘴,“既然你不打算挑明,我也乐得装傻。” “约翰修士,你如今可比我记忆中狡猾多了。”刘易打趣道。 “彼此,彼此,刘易团长。” 两人相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对刘易来说,约翰是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年龄相近且地位平等的朋友,刘易很珍惜这份友谊。 见约翰没有因为自己的自作主张而生气,刘易总算放下心来。 这时候,两人已经到了主楼的三楼,约翰推开走廊最后一个房间,对刘易说道,“这是监理的房间,他已经在上一次的袭击里丧生了,你先凑合看住下吧。 旁边的房间,是我和斯派洛兄弟两人住著,还有其他几个修士。凯文和琼恩他们的房间,就安排在楼下,我想你应该不介意和他们分开住吧?” “求之不得。” 约翰迟疑了一下,问到,“对了,怎么没有看到伦纳尔,他—出事了么?” “没有,”刘易摆摆手,“之前我是打算留在黄金大道附近,靠袭击西境军的辐重队生活。因为和人有约定,才从那边赶了过来。不过伦纳尔被我留在了河湾地和西境的交界处,让他帮忙收集情报。” “嗯,这才是伦纳尔的长项。”约翰从椅子上站起来,“你先休息一下,晚饭的时候,斯派洛修士想跟你聊聊。” 刘易疑惑问到,“聊什么呢?” “还能聊什么?”约翰抬起手掌,一道炽热的金色光芒浮现在他的手心,“聊聊这个北 第92章 密谋 第92章 密谋 久违地在有屋顶的地方睡了一会儿,刘易醒来的时候,夕阳已经掛在西面的橡树枝头坐在床上,用失焦的眼神看著强对面的石壁,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找回自己的魂魄,揉揉脸站了起来。 穿戴好衣服走出房间,刘易敲响了隔壁约翰的房间,却没有人应答。 回想了睡著之前与与约翰的对话,他猜测约翰应该已经先去了大厅,不过他此时不饿,也就没有著急下去,而是通过主楼与围墙连接的大门,来到了围墙的甬道上。 这甬道不过一米宽,勉强能容得下一个人转身站立,每隔十米左右,就建得有一道连接看地面的楼梯,可以快速部属土兵防守。 经过仔细观察,刘易发现这些楼梯所在位置的砖石都有破碎的痕跡,想必之前应该还有设施存在,只是他在这方面的见识不足,分辨不出来,不过如果在这些位置上修建一个塔楼,就可以安置一个视力好的战士在这里进行警戒——不是,等等,难道这些是被塔楼拆除的遗蹟? 刘易伸手触摸这些砖石的断茬,从顏色和磨损程度判断,这些砖石早在多年前就已被破坏成现在的样子。 他不禁皱眉,没有了塔楼,就意味著失去了第一时间发现敌人靠近的机会,特別是在雨雪天气,谁会愿意站在毫无遮挡的围墙上保持警戒呢?这简直不可思议。 也许那几分钟的时间,就能决定修道院里这上百人的生与死。 刘易决定待会儿见面的时候,一定要跟约翰提一下这个事情,如果这个塔楼还在的话,约翰的师兄弟们未必会死得那么惨。 泰洛斯人再牛逼,总不能跳进来吧? 熟悉了一下甬道的地形后,刘易顺著大门前的一道楼梯走下,来到大厅里。 他向发放食物的大妈领取了份食物,隨后便坐到了斯派洛修士和约翰所在的那一桌。 因为是寄宿在別人家里,刘易觉得不能没有表示,所以今晚的食物都是从他带来的辑重中分出来的。 这一路走来,刘易的队伍食物消耗颇大,儘管一路上从路边无人的村落农田里挖取了一部分新鲜食材,但六车食物还是已经消耗了將近两车。如果全依赖从西境人那里抢来的这些补给,那么此时六辆大车恐怕得空出一半来。 由於刘易提供了粮食,原本已经住进修道院里的平民也没有计较什么,他们將自己的那一份食物加入大锅,煮成了几大锅浓稠的热汤,又煮了一些新鲜的土豆和南瓜一一都是从附近的地里摘来的。 而刘易带来的流民,在几个烈日行者的监督下,秩序並然地排队领取食物,这让习惯了哄抢的本地人感到十分惊讶。 懂事的本地人拿著自己的木碗,顺著队伍排到了末尾,静静等待自己的那份食物。 然而,也有身强力壮的本地人习惯了强者优先,想要插队到前排。不过,他们很快就见识到了金色黎明的烈日行者们那熟练得让人心疼的“让你痛得满地打滚,但就是不伤著你”的技巧。 当他们站起来想要反抗的时候,却看见这帮新来的人的头领一一刘易,正和修道院管事的两位修士坐在一起言笑晏晏。这一幕立刻让他们放弃了报復的打算。 能在乱世之中活到现在的人,至少具备一个本领,那就是知道什么时候能惹事,什么时候不能,以及什么人惹得起,什么人又惹不起。 “刘易团长,你的部队的军纪真是令人印象深刻。”斯派洛修士从大厅里短暂的喧器中收回视线。 “这些多是流民,只是和我的战士们在一起呆久了,习惯了我的规矩而已。”刘易叉起一块煮南瓜塞进嘴里,“不过我的战士们动手了,不要紧么,会不会给你们带来麻烦。” 斯派洛修士摇摇头,“修道院被洗劫之后,大多数修士被害,只留下我,约翰,克里等蓼寥数人。如果不是这些来寻求庇护的平民帮忙,恐怕此刻的修道院,已经是户臭遍地,无法住人。不过这些平民里,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虔诚的信徒。” 他用勺子暗暗指向那几个闹事的汉子,“那几个傢伙仗著自己身强力壮,经常抢夺別人的食物,並且把自己份內的工作强加给別人,让其他人替自己干活儿,我们几个残存的修士虽然在法理上拥有这个修道院的主权,但若不是忌惮约翰的彩虹法术,以及我在平民里的威望,他们恐怕已经被他们鹊巢鳩占了。” 刘易看向那几个端著碗排在,一脸不忿却又无可奈何的青壮微笑一下,“金色黎明是一座熔炉,再无用的废铁,我也能將之锻链成精钢,把这几个人交给我吧,我会把他们锻链成真正的男人。” “金色黎明?”约翰突然插话道,“你的佣兵团不是叫做『白银之手”么?” “白银之手,解散了。” 刘易用几句话,把在牛津镇发生的事情解释了下,“..-所以为了和留在北境军的那些傢伙划清界限,我把剩余的人重组成了『金色黎明”,以期为被无辜捲入这场战爭的平民们带来一丝光明。” “我—还以为艾迪和康拉德他们战死了,”约翰恍然大悟,“我就说,以你的性格和能力,白银之手不至於损失这么多人。” 斯派洛修士漠然地说道:“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哪会在意一只麻雀的生死,他们眼里只有自己的领地和荣耀。对他们来说,死了这一波领民,只需请求封君或邻居搬迁一些过来填补空缺即可。在他们眼中,一百户领民的价值,甚至比不上他们身上穿著的一套丝绸外套。” “维斯特洛不是不允许买卖奴隶么?”刘易提出疑问。 “当然不能买卖奴隶,无论是新神还是旧神,都禁止这种行为的存在。”斯派洛修土冷笑一下,“可是又有什么区別呢?这片土地上的领主们对於领地里的平民有著绝对的控制权,生杀存灭只在他们的一念之间。” “难道没有人能监督他们么?”刘易追问道,“在北境的时候,我听说就连平民的小姑娘也可以穿著盛装走在国王大道上而不被骚扰。” 约翰解释道,“那是因为艾德·史塔克是个公正而追求荣誉的人。然而,即便如此, 在恐怖堡治下,也流传著拉姆斯·雪诺强姦凌虐领地內妇女的传闻,却无人干预。这种传闻,在我的那座小圣堂里,简直比苍蝇还多。” 想到避冬镇外那座小院主屋里四处飞舞的苍蝇,刘易意识到自己还是小看了领主老爷们祸害平民的本事,心中不禁涌起一阵寒意。 斯派洛修士补充道,“这种事情,在南方发生得一点也不比北方少。虽然被领主们欺凌的平民理论上可以向国王和教会寻求公道,但是如果平民真的要找国王申诉,恐怕还走不到君临就户骨无存了。至於教会他嘆一口气,“你知道么?能成为修士,並晋升为主教的,绝大多数都是贵族家庭里不受重视的子嗣。出身於平民家庭的修士,顶多能主持一座圣堂,更多时候,像我们和约翰一样,只能成为流浪修士,靠为平民主持各种仪式、治疗伤病为生。” 刘易对此倒是不意外,他说道:“教会高层和本地领主勾结在一起的事情,在我的家乡歷史上也是常见的事情。不过,这种现象在这里也这么普遍,我倒是第一次知道。” 约翰耸耸肩,吞下一块水煮土豆,接话道:“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在这里修行了几年,就出去流浪了?” 刘易追问道:“教会.不至於连一个有良心的高层都没有吧。” “有也没有用。”斯派洛再次嘆气,解释道,“坦格利安家族的国王,梅葛一世在教团武装起事期间,曾与战士之子及穷人集会发生衝突。 巨龙贝勒里恩的龙焰以及坦格利安家族的弓箭手突袭了思怀圣堂,大量精锐驻守在此的战士之子惨遭屠杀。梅葛隨后亲自骑龙在黑水河大分叉口击败了大量来自石堂镇的战土之子。 之后,梅葛王不仅宣布战土之子为非法组织,还悬赏通缉,一颗战土之子的首级值一枚金龙。教会也因此不再被允许拥有任何具备军事价值的建筑。 你刚才不是问,这座修道院为什么围墙上没有塔楼么? 就是因为这道詔令,即便圣莫尔斯修道院曾经是一座骑士庄园,也必须拆掉所有塔楼,封掉所有箭垛,才能被教会接收。 没有了教团武装,就算教会有个別有良心的高层,对於平民的境遇保有同情,那又有什么用呢? 难道还能派几个捧著蜡烛的修土,拿著皮鞭把作恶的领主们用绳子绑著拖到圣堂里进行审判么?” 略一想像这幅场景,刘易忍不住笑出声来一一这种片子他也没看过几部。 看著约翰和斯派洛一脸懵懂的样子,刘易克制住笑意,“的確如此,没有力量的正义,甚至不如一张擦手的厕纸有价值。” 三人视线在餐桌上方短暂交匯,刘易瞬间明白了斯派洛修士和约翰为何略显生硬地將话题引向了贵族与平民的关係。原来,不仅自己盯上了七神信仰那现成的庞大人力资源和法理正统,七神教会也题著他的武装力量一一或者说是他的武装潜力。 只是,自己的信仰明面上是太阳神安舍,暗地里却是“自由平等博爱”的政治理想。 如果对方不能接受我的理念,到时候是对方被自己同化,还是自己被对方腐蚀,可就不好说了。 不过约翰已经觉醒了光明之力,说明他已经接受了安舍信仰的理念,所以问题就在於斯派洛修士。 “对了,”刘易跳转话题,“约翰,我在路上的时候,听到別人称呼你叫做“七彩约翰”,这又是怎么回事?” 约翰看了看大厅里正在吃饭的人群,为了避免打扰,他拉著刘易和斯派洛修士来到了大厅旁的侧厅。 这个侧厅虽然只有几平米宽,但曾是骑土庄园里僕人们听候命令、准备菜餚的地方。 后来庄园被改建成了修道院,这里也就变成了修道院上层宴请客人的包间。 待確定周围没有外人后,约翰从胸前抽出一根七棱水晶柱,缓缓说道:“在奔流城的时候,你曾经告诉我七神和太阳神本为一体,並且用水囊喷出水雾,让阳光散成七色彩虹来向我展示这个事实。你还记得么?” 刘易仔细想了想,確实有这么一回事,但那不过是当时为了安抚约翰而说的,他並没想过还会有后续发展,“是的,我还记得。然后呢?” “前段时间,”约翰继续说道,“泰温公爵手下的泰洛斯人过来劫掠———” 接著,约翰了几分钟时间,详细敘述了那场毁灭圣莫尔斯修道院的劫难,“.在那场劫难中,我用圣光术治好了斯派洛兄弟,並且將你告诉我的,七神和太阳神本是一体的道理讲给他听。但是当时斯派洛修士並不认可我的说法。於是我就用你演示给我的做法,在他面前复製了一遍,让阳光通过水雾散成了七色彩虹” 斯派洛修土接看说道: “是的,约翰修士確实在阳光下製造出了彩虹,但那种做法局限性很大,必须有充足的阳光和水雾配合,就像是小丑玩的把戏一样。 后来,我和他尝试了很多其他材料,比如水盆、琥珀、酒瓶等,试图重现这个过程。 最终我们发现,当聚成一线的阳光透过水晶时,会映照出灿烂的彩色光芒。於是,我又让约翰尝试用圣光术所激发的光芒是否能產生同样的效果。结果证明,圣光术的光芒也能被激发为彩虹,虽然相比阳光会微弱一些,但也足以说明阳光確实可以被分解为七个顏色。” 说到这里,老修士的声音逐渐变得狂热起来,“多年来,教会一直试图將七神的七种神性融合成一个神明,但无论如何宣传,七神为一体的理论始终只能存在於神学的假设之中。普通的信徒,乃至大部分修士,在实践上都仍將七神视为七位独立的神明。 “七神,七神”,哪有真正的神明会叫这样的名字呢?然而,太阳神安舍却不同。从一束阳光可以被分解为七种顏色这一现象来看,太阳神的位格天然高於七神。 更何况太阳高悬於天穹之上,普照大地,它亘古永存,整个世界都是它的圣堂。太阳神化身为七个神明,而七个神明融合在一起,便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这是无懈可击的神学理论,更何况还有能为人驱逐疾病和伤痛的神术作为佐证。” 斯派洛修士目光灼灼地盯著刘易,“安舍的存在,將补足七神信仰的最后两块短板, 从此以后,七神的修士面对异教,將再无弱点!七神,不,太阳神的荣光,將遍洒大地!” 刘易听到这里,心情不由得隨著斯派洛的话语而澎湃起来。他意识到,专业的事情確实需要专业的人来做。自己对於七神和太阳神的关係,还只有一些懵懵懂懂的概念,而更多的精力则放在了贯彻自己的政治主张上。相比之下,这个老头已经对如何將安舍信仰和七神信仰融合在一起想得如此透彻。 为了避免说错话,刘易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接过了约翰手里的水晶。他释放出一道足量的圣光术,炽热发白的光束落在水晶上,瞬间被散射成灿烂的彩光,映照在侧厅的墙上,让刘易仿佛一下子回到了自己还在地球某大学读书时,那个浮夸的大一迎新舞会现场。 片刻之后,在约翰和斯派洛惊异的目光中,刘易提出了自己的担忧:“斯派洛修士, 对於你的观点,我无比认同。但是,我有两个问题需要请教: 第一,安舍信仰的核心是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天地万物的存在都源自於太阳神安舍伟大的自我牺牲所形成的无穷无尽的光与热。三个基本点是,基於这个中心所延伸出来的“自由平等博爱”三原则。请问,你能真心接受这些信条吗? 第二,虽然你能接受这些信条,但是如你所说,那些出身於贵族世家的教会高层,他们能接受吗?” 第93章 金色的大麻雀 第93章 金色的大麻雀 斯派洛修士沉思片刻后,缓缓说道“我曾经游歷七国,亲眼见过海边渔民如何虔诚地向七神祈求平安归来,农夫又怎样满怀希望地向圣母祈求来年的丰收,我还曾为两情相悦的情侣主持过庄重神圣的婚礼。 在七神的庇护下,人民曾享有安稳的生活。然而,这场残酷的战爭却將这一切化为乌有,平民百姓无力自保,就连那些想要保护他们的七神修士,也惨遭屠。约翰兄弟曾告诉我,你並不反对七神的教诲,是吗?” 刘易点头確认:“是的,七神的道德信条確实无可挑剔。” 斯派洛修士闻言,微微頜首:“如此甚好,只要七神的教诲能够得以延续,称呼为太阳神或是七神,其实並不重要。至於君临城中的教会高层,我会尽力去爭取他们的支持。” 刘易闻言,如释重负:“若能得到教会高层的认可,我们的事业无疑会顺利许多。” 三人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景一一一个没有贵族压迫的世界。儘管他们还不知道这个世界最终会呈现何种面貌,但在这一点上,三人的立场是一致的:那些通过血脉世袭、代代把持权力的贵族阶层,作为一个群体必须被彻底清除。 然而,刘易却皱起了眉头,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斯派洛修士,如果你自己都不掌握光明之力,又如何能说服那些追隨你的人相信太阳神的神性呢?” 斯派洛修士无奈地摇了摇头:“你和约翰能够得到神明的眷顾,对於七神的子民来说,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我怎么敢有此奢望呢?” 刘易闻言,眉头一挑,转头看向约翰:“你没跟老人家说过吗? 2 约翰摇了摇头,说道:“没有,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我怎么能私自告诉別人。” 斯派洛修士听著两人的对话,满脸疑惑:“你们还有什么事情瞒著我吗?” 刘易尷尬地笑了笑,解释道:“我不是故意要瞒著你,我还以为约翰已经跟你说过了3 接著,刘易从虚空中召唤出共鸣水晶,展示给斯派洛修士看:“水晶—我这里也有一块,可以为安舍的追隨者赋予光明之种。如果你足够虔诚,就能像我和约翰一样觉醒光明之力。” 斯派洛修士惊异地看著悬浮在刘易胸前、荡漾著金色液体、释放著温暖光芒的水晶, 忍不住问道:“我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你就这么信任我吗?” 刘易回答道:“我信任约翰,而且刚才我们不是已经聊过了吗?最重要的是,光明之种只会在安舍最虔诚的信徒身上生根发芽。” 斯派洛修士深深地看了一眼刘易,点了点头:“这样就最好。” 为了儘快推进融合太阳神与七神的计划,刘易决定加速行动。 早一天建立起属於安舍的教团,就能早一天把人民从不幸中拯救出来。於是,刘易决定由他和约翰担任斯派洛修士的普升介绍人,並在第二天清晨就为他举行普升仪式。 次日一早,刘易將保养得闪闪发光的“光明使者”穿在了身上,精神抖擞地来到了主楼的大厅。 此时,大厅里的长桌后,所有在队的十一名烈日行者和修道院仅存的四名修士已经坐在大厅里的长凳上,等待著仪式的开始。 斯派洛修士也换上了黑色的羊毛法袍,虽然仍是赤著双脚,但头髮和鬍鬚都被整理得乾净而服帖。 刘易步入宏伟的圣堂大厅,高耸的穹顶之下,自然光线透过顶部的开口柔和地洒落, 为整个空间披上了一层神圣而庄严的光辉。 大厅的四周装饰著精致却又布满刀痕的木雕,每一处细节都透露出无尽的敬仰与虔诚。墙壁上描绘著七神神圣事跡的壁画,色彩斑斕,只是被偶尔几道血跡破坏了整体美感。 他走到大厅前方的讲台上,隨著大厅里窃窃私语的声音逐渐停歇,刘易高声问道:“ 是谁,在寻求光明的指引?” “是我,出生於树架村的约翰,以烈日行者之名,寻求安舍的指引!”约翰站起来, 回应的声音在大厅中迴荡。 刘易注视著约翰,继续问道:“你为什么要寻求安舍的指引?” 约翰回答:“我有一位志同道合的兄弟,他热切地渴求得到安舍的垂怜,赐予他光明之种,以便在这人世间播撒安舍的荣光!” 刘易的目光转向约翰身旁的斯派洛修士,追问道:“你的这位兄弟是谁?” 约翰自豪地介绍:“是来自河间地的斯派洛修土。他曾经徒步游歷七国,为虔诚的信徒祈祷,抚平他们內心的伤痛!” 刘易的目光变得严肃,他转向斯派洛修士问道:“斯派洛修土,你可知光明之力並非恩赐,而是一道沉重的负担。觉醒光明之力的人,必须將生命投入到为安舍的子民带来福祉的伟大事业中?” 斯派洛修士坚定地回答:“是的,我知道。” 刘易肃然问道:“那你是否愿意遵循光明之道?” 斯派洛修士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 刘易继续追问:“你是否愿意践行光明之道?” 斯派洛修士再次肯定地回答:“我愿意!” 最后,刘易地望向斯派洛,问道:“那你们是否愿意为安舍的事业献出生命,乃至一切?” 斯派洛摩著胸前象徵著天父的木製小天平,片刻之后,他手里微微用力,將它扯了下来,“我——愿意。” 在刘易的操控下,共鸣水晶缓缓悬浮在斯派洛修士白的发梢之上。紧接著,一滴散发著金色光芒的液体从共鸣水晶中渗出,轻轻落在老人的头顶。 片刻之后,老人眼中涌出了金色的泪水,他激动地跪倒在地,声音颤抖地喊道:“光明,这就是光明!如果我能早点接受光明———如果———”话未说完,他已老泪眾横。 与此同时,以他的身体为圆心的一道薄薄的金色光幕悄然笼罩在他的身周, 倖存的修士目睹此景,立刻跟著跪了下来,整个身体匍匐在地上,口中诵念著讚美七神的祷言。这场仪式从黎明时分开始,从观礼者集合在主厅,到仪式结束,不过短短几分钟的时间。 然而,安抚斯派洛修士激动的情绪却费了一个多小时。直到老修士从对死亡无能为力的回忆中抽离出来,平復好情绪,他才再次开主厅的大门,供修道院中的民眾使用。 斯派洛修士是一个信仰纯洁的人,在平民之中有著巨大的声望。因此,刘易担心他內心仍对安舍信仰存有疑虑,这种疑虑可能会导致仪式的失败,而斯派洛修士作为七神信徒中第一个主动倒向刘易的人,如果他普升失败,將对后面七神和太阳神信仰的融合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举行仪式时,刘易並没有让普通民眾旁观。 幸运的是,仪式最终还是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让刘易和斯派洛都鬆了一口气。 既然仪式成功,刘易就没有下令禁止关於这场仪式的討论。因此,修道院里的流民和土兵们,从参加了仪式的烈日行者和修士的口中得知了大厅里发生的事情,並通过约翰带著斯派洛一起为人治病疗伤的事实得到了印证。 於是,一些追求进步的有心人开始向烈日行者们打听晋升为烈日行者的条件。甚至有从湖边营地就开始跟隨刘易的流民,在刘易用餐的路上突然將他拦下,表示自己愿意全心全意用生命向刘易效忠,希望以此得到刘易的垂怜和认可。 面对这样的情形,刘易不得不在修道院的广场上亲自举行了一次布道会。在会上,他重申了要成为烈日行者,必须拥有纯洁且坚定的信仰、强烈的献身精神,並且至少需要有两个烈日行者的联名推荐才能有资格来到他的面前。 他强调,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眾多的申请者中,西奥多·威尔斯就是其中之一。他是跟在刘易后面一起来到修道院的。 起初,当他看到刘易、约翰和斯派洛三人聚在一起吃饭时,以为他们只是因为是老相识在敘旧,所以没有硬挤进去。 然而,第二天上午,当他看到原本只是人格魅力强大的老麻雀也突然间拥有了光明之力时,他才意识到前一个晚上自己错过了什么。 在隨后的布道会上,西奥多·威尔斯听到了刘易关於晋升烈日行者的三个条件。他意识到,前两个条件或许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自我表述来解决,但第三个条件却让他犯了难一一他並不认识可以作为介绍人的烈日行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西奥多·威尔斯曾经尝试过找过邓肯·贝克和罗杰·休斯,希望他们能够看在都是河间地骑士的面子上,成为他的介绍人。 然而,邓肯自己都是一个普升失败的烈日行者,没有为他担保的能力。 而罗杰·休斯则告诉他:由於之前普升失败的机率过高,光明使者现在对烈日行者们上报的候选名单採取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如果烈日行者推荐的人员普升失败,那么该烈日行者在一年內將失去再次推荐人选的资格。 西奥多明白,罗杰对他的是否信仰坚定仍有疑虑,因此委婉地拒绝了他的申请。 然而,西奥多自认为自己是虔诚的。 在床上辗转反侧了一整夜后,第二天上午,西奥多决定去找斯派洛修士。 次日一早,他来到了离修道院后面不远的南瓜地,找到了正在朝阳下阅读《七星圣经》的斯派洛修土。 斯派洛今年已经六十一岁,他在七国流浪多年,在信眾中,尤其是平民和骑士阶层中享有广泛的声誉。西奥多自己的女儿在出生不久,就是由斯派洛修士做的洗礼。 仗著这层关係,西奥多揣著一件从因战爭而被废弃的圣堂中收罗出来的白银七芒星来到斯派洛修士面前,微笑著打招呼道:“斯派洛修土,早上好。” 斯派洛修士抬起头,看著西奥多,微笑著回应:“西奥多爵士,我还以为你把我老头子给忘记了呢。” 西奥多连忙解释道:“不,我怎么会忘记你。只是我昨天整顿军务了点时间,等我想去见你,接受你的教诲时,你正在和光明使者聊天。我怕贸然上前会打扰到你们,所以才等到现在。” 接著,他从怀中取出一个盒子,在老修士面前打开,露出一个银质的七芒星,诚恳地说:“斯派洛师傅,这是我在金钟镇的圣堂里找到的七芒星,它被遗弃在灰里,很幸运地没有被西境人抢走。我將它献给你,希望它在你的手上能派上更大的用场。” 斯派洛修士没有拒绝西奥多赠送的七芒星,接过来把玩了一会儿后说道:“在美人市集,一块这样的银质饰品能换到五石粮食,虽然现在可能只能换到一半,但还是会有很多人因为你的善举活下来。我代替他们感谢你的慷慨。”说完,老修士將七芒星塞进了自己的怀里。 接著,他看向西奥多,问道:“西奥多爵土,你应该不是单纯为了送一个礼物而来的吧?” 老修士的坦荡让西奥多有些自惭形秽,他不好意思立刻说明来意,於是左右看看之后,拿起一个锄头,开始为南瓜地鬆土,试图转移话题:“我听克里修士说你在这边摘南瓜,就想著是不是能帮上一点忙。你看,这土都已经结成块了,我把它们敲碎吧。” 老修士有些迟疑:“这——” 西奥多为了证明自己,坚持道:“我这双手能拿剑,也能拿锄头,你不用拦著我,让我做给你看。” 然而,刚一锄头砸到泥土里,锄头的刃便被崩开,一块碎片猛然从地里弹起来砸到他的脸上,在他的脸上划出一道血痕。西奥多痛得骂了一句:“草,狗娘养的!” 老修士看著西奥多用手捂著脸,血跡从指缝间流出,嘆了口气,將《七星圣经》合上放到一旁,走过来对他说:“西奥多,你不是被人称为“真实的西奥多”么?怎么也学著拐弯抹角地说话呢?” 老修士开西奥多的手,一道金色光芒落在西奥多的脸上,片刻之后,西奥多的伤口復原。等他擦掉血跡之后,刚才的受伤就好像做梦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痕跡。老修士的圣光术,再一次给西奥多的灵魂带来了巨大的衝击。 他立刻单膝跪在老人面前,急切地说道:“斯派洛师傅,我渴望成为安舍的代行者, 我想成为光明使者。请你为我向光明使者担保吧,我发誓一定会效忠於安舍,效忠於你!” 老修士站直了身体,低头看著面前这人,良久之后,他摇了摇头,语重心长地说道:“西奥多,安舍不需要你的效忠,自在永在,你我对他来说不过是两粒被风吹过的沙。你也不应该效忠於我,而是应该效忠於我们的事业,为建立一个充满光明的地上天国而战。” 西奥多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迷茫,但他很快又坚定地说道:“但是总要有一个人在前方指引我的道路,我希望那个人是你,斯派洛师傅。” 老修士微微一笑,说道:“光明使者昨天跟我说过,在金色黎明,在逐光者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你和我站在一起,不是因为你效忠於我,我又效忠於他,而是因为我们有著共同的信仰和志向。所以,我不会接受你的效忠。” 西奥多闻言低下了头,显得有些失落。但接著他听到老修士接下来的话,又立刻精神了起来。 老修土继续说道:“我不会立刻成为你的介绍人,因为你对我们的信仰还半知半解。 但是,我会给你一个机会。 半个月后,光明使者將会在这座修道院里举行一场歷时七天的集会,按照光明使者的意思,这叫做“短期干部培训班”,名额有四十九个人。我会派人联繫所有能赶来的虔诚信徒,让他们赶来参加这次集会,而你將得到其中一个名额。” “集会结束,你如果通过了光明使者的考核,我愿意成为你的晋升介绍人。” 请假条 请假条 连续更新了三个月加儿子又生病了加卡文,写到现在才写了一千多字,所以请一天假,明天继续,抱歉抱歉!≥≤? 第94章 瓦雷利亚钢 第94章 瓦雷利亚钢 “短期干部培训班”是刘易提出的主意,目的是亲口向未来加入安舍事业的战士们系统地阐述安舍信仰的要点以及未来的斗爭策略,並从中选拔出优秀的人才。 儘管他已经与“大麻雀”斯派洛修士达成了合作,但他並未打算將教团的控制权轻易交出,让自己沦为一个仅按他人意愿播撒光明之种的播种机。 刘易深知,如果不能在一开始就制定好吸纳人员的规矩,並在自己的监督下严格执行,那么隨著组织规模的扩大,新加入的成员难免会出现良菱不齐、泥沙俱下的情况。 一旦有人偏离正道,利用他所赋予的光明之力去帮助敌人或伤害战友,他將不得不向曾经的同志们举起“海蛇之击”。 权力厌恶真空。 当一个领袖表现得不够坚定和果决时,下面那些有才能、有抱负的人很自然就会萌生“彼可取而代之”的念头。 歷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如宋太祖赵匡胤所遭遇的“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秦末陈胜与吴广的分裂等。 隨便翻一翻史书,类似的例子俯仰皆是。 刘易也算得上是满腹经纶、熟读史书之人,儘管他拥有“共鸣水晶”这支外掛,却也不敢断言以后就不会有烈日行者因志向相悖而成为他的政敌。 因此,他只能儘量从一开始就避免种下这样的恶果。 在斯派洛修士成功普升为烈日行者,並觉醒光明之力后,刘易主动向他提出了一个建议,希望举办一场传播太阳神与七神信仰融合教义的集会。他表示,可以为更多虔诚且有潜力的七神信徒赐予“光明之种”,但这第一批人必须经过他本人的培训和考核。 对於刘易的建议,斯派洛修士並没有反对,反而十分感动並欣然同意。儘管他的年岁比刘易大上很多,但並未像刘易那样想得深远,只是单纯地以为刘易提这个要求,是担心所託非人,浪费了神力。 老麻雀並不知道刘易为人赋予光明之种是否有消耗,但他本人第一次施放圣光术后, 曾感觉身体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瞬间隨著金色光芒的闪动而流失了一半,这让他既失落又担忧。 刘易事后告诉他,施放光明法术消耗的是一种叫做“法力”的能量,这种能量的大小根据每个人的虔诚程度而不同。 儘管刘易这样说,但那一天斯派洛修士还是在太阳下虔诚地祈祷了一个下午才感觉完全恢復过来。 他想到,一道为人治病疗伤的圣光术都有如此剧烈的消耗,那么为人赋予光明之力文会消耗多少力量呢? 也因此,他对刘易这位年轻的光明使者愈加敬佩。 於是他利用晚餐后的空閒时间,拿出一张信纸,將自己夹袋里珍藏的一些人选的名字一一登记在信纸上。第二天一早吃早饭时,他就把这份名单交给了刘易,请他仔细斟酌。 然而,刘易似乎对其中一部分人员並不满意。他指著名单上的第三个人名,向斯派洛修士问道:“维利·徒利?是河间地守护、奔流城领主霍斯特·徒利家族的那个徒利吗?” 斯派洛修士点了点头,回答道:“是的,维利爵士是一位虔诚而公正的骑士。他的父亲和霍斯特公爵是堂兄弟,受封骑士之后,他曾为徒利家镇守绿石村。不过,在之前的奔流城围城战中,他的村子被狮子们毁了。上一次我见到他时,他正带著一些土兵帮助斯莫伍德家族防御橡果厅。” 刘易摇了摇头,说道:“把他划掉吧。” 斯派洛修士感到不解,问道:“为什么?维利爵士信仰坚定而虔诚,而且有丰富的带兵经验,对我们的事业会很有帮助。” “不,斯派洛兄弟。我要招募的第一批人,並不是为了建立多强的武装。我想要的是”刘易闭上眼想了一会儿,解释道:“要对现行体制不满的、信仰坚定虔诚的、在平民中具有声望的人。他可以是木匠、可以是修士、可以是农夫,甚至可以是乞弓但他不能是贵族,至少现在不能是贵族。 我不否认,河间地的贵族中不乏和西境军有深仇大恨的人,但他们终究也是贵族。除非愿意彻底放弃贵族的身份,以一个平民的身份加入我们,否则很难保证他们能否和我们一起走到最后。 忠诚,也是太阳神褒奖的品质。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和徒利家对抗,那维利爵士的立场就会非常尷尬。我心软,不想陷他於不义之中。 而且,以我们教团目前刚刚起步的现状,既未建立任何组织,也未提出明確的纲领。 以现在的体量,我们吃不下他们,甚至有可能被他们反噬。我可不想再沦为贵族老爷们的工具,这样的经歷,在北境军里我已经体验过一次了,並不舒服。”刘易说道。 “可是这样的话,军力发展会比较慢。”斯派洛提醒道。 刘易回应道:“贵族老爷们的土兵们不也都是农夫出身吗?贵族骑士们无非是强在系统地学习过武艺,有更好的装备和马匹。 但这些都可以通过真实的战斗积累经验,通过夺取装备来弥补。然而,信仰的纯粹却是无法弥补的。未来,肯定会有心怀正义的贵族骑士主动加入我们的事业,但我们必须在自己人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吸纳他们,这样才能保证安舍事业的主导权不会旁落。” 斯派洛修士听完刘易的解释后,严肃地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是我没有考虑周详。” 他隨即拿过信纸,迅速划掉了十几个名字。接著,他翻过信纸的背面,一边回忆一边写,很快又將名单补全並递给了刘易。这一回,名单上基本都是只有名没有姓的平民,即使有姓氏的,也是诸如“河文”这样的私生子专用姓氏,或者是一些刘易没有听过的小家族。 斯派洛修士已经做出了让步,自己也不能再驳他的面子,於是刘易抖落一下信纸,发出哗哗的声音,然后递迴给老修土,说道:“斯派洛修土,我是外乡人,终究没有你对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这么熟悉。既然这个名单上的都是虔诚可靠的人,就让他们都来吧。” 老麻雀点了点头,回答道:“那就这么定了,我这就找人去联繫他们。”说完,他便匆匆离开。 名单上的人散布在河间地的村落乡野之间,要找到他们並將他们带回圣莫尔斯修道院,並非易事。为了方便他们能够准时集合,刘易和斯派洛修士將约定的集会时间定在半个月之后。 这样,刘易理论上还有十五天的空閒时间。然而,他在黄金大道的伏击战之后,就已经和无旗兄弟会的哈尔温约了会面,算算日子,自那之后已经过去了將近二十天,过不了几天,自己就得去千面屿上赴约。 中间被这件事一耽搁,刘易在这十几天里基本上不能给自己安排什么耗时长的工作。 因此,在將收集食物、恢復耕种和训练士卒的任务交代下去后,他文將精力重新放在了打铁上。 自从离开北境军后,刘易虽然没有参与过大规模的战斗,但小规模的战斗却经歷了不少。从敌人手里收集到的武器、鎧甲以及其他铁製器具,无论做工多差、缺口多少、破洞多大,刘易都捨不得丟弃,而是一路带到了圣莫尔斯修道院。 在这个世界里,刘易已经见过太多好人因身无片甲而丧生,也见过太多坏人因装备齐全而存活。未来,他打算让最好的好人都普升成为烈日行者,因此自然不能充许他们在战斗中轻易死去。 烈日行者也並非无敌,他们同样会死亡。 自从主持了凯文和琼恩的普升仪式后,刘易一直在观察他们。 他发现,经由共鸣水晶而成为烈日行者的战土,能力远不如自己。他们除了基本的圣光术外,其他技能或多或少都有所缺失,体內的法力也远少於刘易,更不用说在法力之外的体能和力量了。 可以这么说,如果敌人同时派出四五个披甲的老兵,就算不拼命,也能通过消耗战耗死一个烈日行者。而如果是一对一的情况,一个经验丰富的骑土,拿著柄钉头锤,瞅准时机一锤敲晕烈日行者,就能废掉其治疗能力,从而轻易將其杀死。 每一个烈日行者都是安舍事业的种子。对於刘易来说,失去一个能够使用光明之力的战士或许並不可惜,但失去一个信仰坚定的同志,他会感到非常难过。 为了提高烈日行者们的生存率,刘易决定在修道院附近找一个隱蔽的地方建造一座铁匠炉,以便为烈日行者们打造合適的装备。 而提到装备製造,就不得不提及刘易那久未亮相的宗师级锻造和採矿技能。 自从离开避冬镇以来,刘易已经很久没有为魔下的战士们打造新装备了。 当初白银之手还在避冬镇时,为了保证魔下士兵的战斗力,曾经为他们每个人配备了一套皮面铁甲、一顶半罩头盔、一支长枪和一面木盾,这样的装备在佣兵团中已算是相当豪华,在歷次战斗中,有力地保障了战士们的安全据刘易观察,即便是富庶的河间地和富裕的西境,能拥有全身甲胃的战士也基本上都是骑士以上的阶级,即便是那些不是骑士的,也往往是年长的侍从或是精锐佣兵,而且他们通常也只是穿看一身锁申外加皮甲。 虽然目前刘易魔下的战士们主要依靠从敌人手中夺取装备,但拥有一个自主的兵工厂对於长期的斗爭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既然圣莫尔斯修道院已经成为刘易的第一个根据地,那么建立一个能够大量產出装备的铁匠铺就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当刘易向约翰提起这个想法后,约翰便带著他来到了距离修道院不过三里路的一个小村庄。这个小村庄只有十几间房舍,看起来十分空旷。 约翰指著这个空荡荡的村子说道:“这是一座没有名字的村子,曾经住著十几户为修道院提供服务的农民。泰洛斯人来劫掠的时候,就是押著他们来到修道院的门口,骗开了修道院的大门。” 村里有一位名叫柯里昂的铁匠,他的手艺相当不错,修道院里许多锄头、草叉等农具都是由他修理的。我曾从他那里学过几手,受益匪浅。然而,他已经死在了泰洛斯人的弯刀下,我亲手將他和他的家人埋进土里·你就用他的工具继续打铁吧,我想他应该不会反对的。” 刘易望向村外荒地上那几堆新垒起的土堆,默默地点了点头,“我不会让他的工具蒙尘的。” 走进被翻得乱七八糟的铁匠铺,刘易开始將散落在地上的各种工具一项项地捡了起来。从工具的磨损程度和油亮光滑的手柄上,他可以看出柯里昂生前必定是一位手艺精湛的老师傅。如果柯里昂能活下来,肯定会为刘易提供不少帮助。 这场患蠢的战爭夺去了太多无辜的生命。古人云,春秋无义战,上层贵族们为了满足自己无穷无尽的欲望,不断挑起战爭,而平民百姓只能默默承受战爭的代价,却无法从中获得任何好处。 还在北境的时候,约翰就曾全程参与了刘易搭建铁匠工坊的过程。因此,当刘易提出邀请约翰帮忙一起在这里復刻一个避冬镇的铁匠工坊时,他欣然应允。 刘易从外面带来的一百多个流民和战土,大大减轻了约翰的工作量,使他得以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反正留在修道院里也没什么其他事情可做,约翰便决定过来帮忙。 隨后,刘易又从流民中挑选出两个木匠、一个铁匠和几个身强力壮的伙计。大家一起动手,很快就將刘易心中所想的畜力铁匠工坊搭建了起来,並且很快就用废铜烂铁熔炼出了第一炉钢水。 因为此次炼钢是实验性质,所以这一炉钢水只有几公斤重,不足以製作什么像样的器具。 而此时,与哈尔温约定的时间已经迫在眉睫,刘易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细细琢磨这些钢材可以用来打造什么器具。 经过深思熟虑,刘易决定將这些钢材调製成纹钢,並製作成普升烈日行者的“介绍信”。 按照他之前的要求,未来要来到他面前请求光明之种的人,必须得到至少两个烈日行者的认可和担保。这一规定虽然確保了选拔候选烈日行者的严肃性,但也可能给烈日行者们带来不小的负担。 总不能每次都让两个已经觉醒光明之力的烈日行者放下手中的工作,千里迢迢地陪著一个候补烈日行者跋山涉水地来到自己面前,仅仅为了获取一滴光明之种吧?但是,如果採用写信或口信的方式,又显得太过不可靠。 经过一番权衡,刘易决定製作一种专门的凭证发放给烈日行者们印著七芒太阳星和烈日行者名字的纹钢甲片。 製作纹钢的工艺並不复杂,凯文的“光明从者”就是由纹钢製作而成的,只是因为未经酸洗,所以纹並不明显。 如果想要让纹更加凸显,只需让纹钢製品经歷一次“酸洗”工序即可。 而“酸洗工艺”所需的草酸,可以从某些植物中提取,如伏牛、羊蹄草、浆草和酸模草等,这些植物的细胞膜中常含有草酸盐。 通过採集这些植物,並经过晾晒、研磨等处理,可以提取出其中的草酸盐。接著,利用空气中的氧气,在加热和搅拌的条件下,使草酸盐发生氧化反应,从而生成所需的草酸。 在拥有了草酸和钢坏之后,刘易成功调製出了纹钢。他趁热用斧子和锤子將纹钢按照一定的重量剪断,然后固定在模具上锤打成大拇指大小的薄片。接著,他再次加热这些钢片,並用钢印衝压出七芒太阳星图案和烈日行者的名字,於是,一块证明候选烈日行者身份的徽记就完工了。 每个烈日行者將得到五片这样的徽记。当他们遇到合適的候选人时,就可以將自己的一片徽记交给此人,並指引他去別处找到另一位烈日行者。 如果另一位烈日行者也认为此人具备成为同志的资格,就再给他一片属於自己的徽记。最后,这名候选人就可以拿著两片徽记来到刘易面前,贏得成为烈日行者的资格。 在这个科技水平只相当於地球中世纪中期,甚至还未到晚期,而魔法水平甚至不如霍格沃兹的世界,刘易认为这是他能想到的最靠谱的手段。 於是,在费了几天时间完成製作之后,他抱著经过酸洗、纹绚烂美丽的甲片回到了修道院,並召集了烈日行者们进行发放。 对於刘易提出的这个方案,包括约翰、老麻雀和金色黎明在內的十三位烈日行者,都没有提出异议。毕竟,成为烈日行者、拥有超凡之力这样重要的事情,本来就应该严肃对待,以彰显这一身份的独特和重要。 然而,曾经是流浪骑士的罗杰·休斯在仔细摩了甲片之后,却惊讶地问道:“光明使者,你用瓦雷利亚钢做徽记吗?这是不是太过奢侈了一些?” 第95章 歷史性的会面 第95章 歷史性的会面 刘易皱眉问道:“瓦雷利亚钢?没有,这是我自己打造的纹钢。在我家乡,有个叫做大马士革的小镇,那里的铁匠非常善於製作这种钢材,因此它也被称为大马士革钢。你见过以瓦雷利亚钢为材料製造的武器或者鎧甲吗?” 罗杰轻轻抖落看手里的徽记,摇了摇头说: “我这样的普通骑土,哪有这份资格。不过,我还是侍从的时候,曾经听我的主人贝伦·威克爵土说过,瓦雷利亚的工匠在製作瓦雷利亚钢时,会反覆锻打成千上万次来平衡及去除钢铁中的杂质,並施加咒语使钢铁附上非凡的特质。这种特殊的技艺,据说在瓦雷利亚帝国毁灭之后,只有东陆的科霍尔人还保留著一些。 在维斯特洛,瓦雷利亚钢剑大部分落在那些古老的贵族家族手中,每一把都有自己的名字和故事,它们被视作古老家族的珍贵传家宝,不过大概只有两百多柄。 虽然没有见过实物,但我听说瓦雷利亚钢也有著很美丽的纹,而且比一般的钢铁製造的武器要轻而坚固。你交给我们这个徽记,虽然外表看上去很像,但重量上似乎和普通的钢铁差不多。” 刘易摸摸鬍子,继续说道:“我的纹钢,物理性能比起一般的钢铁製品要强,同样用途的器具,我是可以做得轻一些—但是我想你说的那种轻,和我说的这种轻,应该还是有些区別。” 他突然转头对自己的学生琼恩问到:“琼恩,你父亲是不是有一柄瓦雷利亚钢的武器?” 琼恩慌乱地看了一下周围,发现別人似乎並没有什么反应,才意识到老师並没有点出他的父亲是艾德·史塔克。 他心中暗想:“老师,你这样提到我之前,能不能先给我一点暗示,让我有点心理准备?”接著,他才带著一点怨气回应道:“我父亲是有一柄瓦雷利亚钢的长剑,但是在我还是幼童的时候,他並不充许我触碰,他说小孩子不適合碰这种见血便要伤人的兵器。 等我稍大一些,能够握剑之时,那把剑的下一任主人已经確定是我的兄弟,因此我就没有再提起这件事。所以,我不太能分辨你的这个纹钢徽记和瓦雷利亚钢之间的差异, 不过只看外观的话,它们確实很像。” 刘易暗暗琢磨著,要是手边有实物可以看看就好了,毕竟就算是瓦雷利亚钢的品, 应该也能卖不少钱。 隨后,刘易把新做好的徽记分发给了眾人,並再次强调了发展候补烈日行者的规矩。 他告诉大家,如果用完了徽记,就回来找他取。之后,他便遣散了眾人,让他们各自去忙自己的活儿。 由於刘易从外面带回来不少流民,其中包括数十名可堪一战的士兵,这一消息传开后,陆陆续续有村民从附近的森林里跑回来,寻求修道院的庇护。 修道院在经歷了一次劫掠后元气大伤,各种人手都很缺乏,土地无人耕种,粮食无人收割,连葡萄藤上成熟多汁的葡萄都无人问津。 为了保持修道院的生產不中断,作为修道院活下来的资格最老的修土,约翰以代理院长的身份,將这些寻求庇护的人留了下来。慢慢地,修道院下辖的几个村落逐渐恢復了人气。 然而,约翰手下此时並没有几个得力的人手。为了弹压流民和本地人可能出现的衝突,確保修道院里的各项事务正常运转,刘易將大部分部队和烈日行者都留在了修道院。 他只带了琼恩、罗杰·休斯两个烈日行者,以及两个普升烈日行者失败的普通战土杰克和瓦尔,在克里修士的带领下,前往千面屿赴约。 值得一提的是,莫尔斯修道院离神眼湖很近,这也是从泰洛斯人手里仓皇逃窜的约翰和斯派洛两人能够顺利通过湖边的渔船逃到別处躲起来的原因。 来到湖边的码头后,刘易等人挤在一艘小小的渔船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航行,终於登上了千面屿。 101看书1?1???.???全手打无错站 甫一上岸,刘易就被岛上鳞次櫛比的心树所震撼。离湖岸不过两米多的地方,就有一株巨大的鱼梁木,它的树干粗壮,至少要四五个人手拉手才能围拢。而在这株鱼梁木的后面和旁边,则是与它体型相差无几的其他鱼梁木,它们仿佛姨妈表兄弟般紧密相连,手拉著手,一直延伸到岛屿的深处。 每一株鱼梁木,都在树腰位置雕刻著一张人脸。虽然由於太久没有维护,树干上的脸庞显得有些模糊不清,但刘易还是能够分辨出那一张张面孔所表达的情感一一是微笑、是恐惧、是愤怒,还是哭泣。 当刘易与这些树木的眼睛对视时,他仿佛感受到了一道凌厉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这让他忍不住握紧了腰间的长剑。 “老师,我感觉很不舒服。”琼恩也不安地挪动著脚掌,不停地摩著腰间的剑柄。 由於这不过是一趟短途旅行,出发之前,他把冰原狼白灵留在了修道院,与小铃鐺作伴。此时没有白灵在身边,又没穿上鎧甲,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助,就像有人把他的衣服剥了个乾净扔到了临冬城的校场上。 罗杰的声音在刘易的身后响起,“千面屿——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传说在八千年前, 先民和森林之子在此立约,结为盟友。数千年来,这里一直是整个大陆最神圣的地方之一。即便是安达尔人以七神的名义將南方的心树几乎砍伐殆尽,也没有人敢动这里的鱼梁木。” 罗杰·休斯是本地人,对於这样的掌故非常熟悉。作为小队里的最后一个烈日行者, 他也敏锐地察觉到了千面屿与其他地方的不同。但在他看来,这样一个圣地,如果和其他地方一样,那才是奇怪的事情。因此,他显得要比其他人沉著得多。 刘易虽然知道有千面屿这个地方,却不知道所谓的“千面”,指的真的是有一千张人脸。他轻舒一口气,问道:“这些树不会是八千年前的那些吧? 1 罗杰摇摇头,回答道:“不知道。没有人知道这些树是不是真的活了八千年,但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谁在这座岛屿上见到过小树苗。这些心树就这样嘉立在这里,好像一直都这么高这么大这么与世无爭。” 想到自己面前的就是活生生的歷史,一股厚重的凉意笼罩了刘易的心头,让他不禁打了个冷颤。他拢了拢身上的披风,提议道:“我们就在这里扎营吧,老实说,我不太想进到森林里去。” 琼恩和罗杰两人也有此意。但是隨他们而来的两个普通战土,之前一直生活在红叉河东岸,没有来过神眼湖,更没有登上过千面屿,此时倒是有些跃跃欲试。於是,他们主动向刘易提出,要进到森林里去看看,帮几位头领去探探有没有风险。 刘易看看太阳的方向,此时天色尚早,而无旗兄弟会的人似乎也还没来。於是,他任由这两个战士自行其是,只是叮瞩了几句让他们注意安全,並没有再多加干涉。 等两人离开之后,琼恩对刘易说道:“老师,杰克和瓦尔他们俩,似乎没怎么受到这座岛屿的影响。” 刘易点点头,表示赞同:“是的,我也发现了。但是我们三个应该都感受到了强烈的压迫。” 罗杰也点头確认了刘易的发现:“是的,光明使者,我也觉得不太舒服。” 刘易接著说道:“大概因为我们现在都是超凡者了,所以才会感知到这种异常吧。晚上由我们三个轮流守夜吧,他们守夜我不放心。” 儘管这座岛屿给人的感觉很不舒服,但这里的確十分安静。如果是在地球那种和平的环境下,刘易不介意在这里搭个帐篷好好住上几天,感受一下大自然的气息。 然而,现在正处乱世,刘易只想快点见到无旗兄弟会的首领们,协调彼此的立场,看看有没有机会把他们拉到自己这边来。等了结这边的事情后,他得儘快回到修道院,那边还有很多事情等看他处理。 琼恩看出了刘易的焦躁,於是提议道:“老师,哈尔温虽然约了我们在这座岛屿会面,但是没有提到具体的位置。要不,趁现在太阳还没有落下,我们绕看湖岸走一圈,说不定他们现在已经在某个地方扎营等著我们了。” 刘易摆摆手,说道:“不用。哈尔温既然敢约我们在这里见面,却又不说明具体位置,说明他有充分的自信找到我们,我们静静等待就是了。” 於是,琼恩不再提及此事,转而开始收集枯木,准备生火。到了黄昏时分,杰克和瓦尔从森林里带著不少枯树枝和可食用的蘑菇归来。五个人整理好带来的食材,將它们混在一起燉成了一锅杂烩汤,美美地享用了一顿之后,便趁著夜色沉沉睡去。 为了保持谈判时的精力,他们安排了守夜班次:刘易值守最轻鬆的第一班,琼恩守第二班,罗杰守第三班。有光明使者刘易亲自守夜,其他几人都睡得很安心。夜色中,篝火跳动的火光映照在刘易的脸上,將他这张因鬍子渐渐变长而显得愈加成熟的脸庞照得嗨暗不明。 在刘易的感知里,千面屿上的这座心树林如同一个睡看了的庞大生命。从森林里发出的各种虫鸣鸟叫,就仿佛是这个巨大生命在梦中的低语。只可惜,刘易费劲全力也无法识別出这低语的含义。 他心想,如果有一个牛头人德鲁伊在身边,也许就能解读出一点东西来。 到底,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和自己一样穿越而来的超凡者呢? 塞纳里奥议会的德鲁伊,他们很適合在北境活动,也许他们可以直接將心树点化成树人,驱使树人进行战斗。 如果这个世界有元素存在,那么牛头人萨满也能在这里找到工作,起码很多土木工程可以让他们去干。 猎人、盗贼和战土,隨便加入哪个佣兵团都能混得风生水起,但要是他们栽在刘易手上,那可就得尝尝大领主的铁拳滋味了。 对於牧师,刘易则倾向於直接收编到金色黎明中,毕竟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只要他们不是被遗忘者牧师就行,因为神圣牧师的奶量更胜一筹。 至於肯瑞托的法师,刘易不禁有些担忧,他们是否能活过穿越初期那法力匱乏的日子。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法师老爷们,说不定刚到北境东海岸的新手村,就被斯卡格斯岛的海盗给掳走了。 至於恶魔猎手、术士和死亡骑土,他们还是直接去投奔对面阵营吧,就不要和其他职业抢工作了。 想到这里,刘易笑了出来,却又很快收敛起来。 他突然感觉有些孤单。 第二天清晨,刘易带著几名属下开始练习格斗技,毕竟时间宝贵,不容浪费。然而, 几人刚练到额头微微冒汗,刘易便注意到从湖水另一边的岸上漂过来一条小船,船上坐著几个没有穿戴盔甲的男人。 琼恩走到湖边眺望了一会儿,回头对刘易说道:“老师,站在船头的人好像就是哈尔温。” 刘易此时也已经看到了对方,於是吩咐道:“大伙儿准备一下吧,客人来了。” 这时,罗杰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光明使者,恕我直言,我们才是客人。” 小船摇摇晃晃地靠近了岸边,哈尔温从船头跳下来,拉扯著绳子將小船拖到沙滩上, 然后將缆绳和一块巨石绑在一起。 “嗨,琼恩,又见面了。” “早上好,哈尔温。” “早上好,刘易团长。” “早上好,哈尔温头领。” 就在他们打招呼的时候,小船上的另外四个男人也从船帮上跳了下来,陆续走到了哈尔温的身边。 哈尔温隨即介绍道:“刘易团长,这位就是我们无旗兄第会的首领,闪电大王,多恩领黑港领主,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接著,他转头向身边的青年介绍道:“爵土,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金色黎明佣兵团的首领,刘易·塞里斯,他的战土们也叫他光明使者。” 刘易向对面这个瘦骨鳞的青年伸出右手,热情地说道:“贝里伯爵,很高兴认识你。无旗兄弟会的名声在河间地广为流传,几乎每一个平民都知道你在为他们而战,到处都在传诵看关於闪电大王的故事。” 贝里伯爵衣衫楼,披著已然破烂的黑锻星纹披风,身著歷经百战、坑坑洼洼的铁胸甲。 他的浓密金红头髮几乎遮住整个脸,只有左耳上方没有毛髮,因为那儿的脑袋被砸凹了下去。一条黑色的带子掛在耳朵上,连著一块盖住眼睛的黑色圆布,眼眶周围的皮肉满是伤疤和皱褶,而脖子一旁还有个黑圈。 贝里伯爵伸出手,声音疲倦而沙哑地回应道:“在赶来的一路上,我也听到关於你的很多传闻:一个强大的战士,慷慨又悲悯,手里握著闪著金光的法球,所到之处病痛与死亡尽皆退避。” 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第96章 安舍与拉赫洛 第96章 安舍与拉赫洛 刘易与贝里伯爵相互见礼后,便一同前往金色黎明在岸边的临时营地,搬来石头当作板凳坐下。他掸去石头上的尘土,坐下笑道:“我还担心这座岛屿太大,我们两边遇不到一起,看来是多虑了。” 贝里伯爵解释道:“我和我的弟兄们其实前两天就到了附近,我甚至知道你已带兵驻扎在圣莫尔斯修道院。因此,当你们从修道院出发时,我们已有人跟上,自然能找到你们的位置。” 刘易有些疑惑地问:“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到修道院来找我呢?” 贝里伯爵回答:“我们不是已经约好了见面的地方吗?而且,我不想让別人知道我的行踪,因为我的行踪常会引来麻烦。许多善良的人因被克里冈逼问我的行踪而丧命。” 贝里伯爵的话提醒了刘易,他也需更加注意隱藏身份。既然打算以七神教会的名义行事,就有必要与曾经的北境军序列“白银之手”划清界限,以免被仇视北境军的贵族盯上。 刘易点头赞同道:“你说得对,现在西境军在河间地肆意掳掠,我们都得注意安全。” 贝里伯爵摇摇头,接过刘易递来的酒囊,轻轻抿了一口后递给旁边的同伴:“不只是西境军,现在北境军也开始在河间地抢掠了。” 琼恩闻言立即惊呼:“怎么可能?罗柏·史塔克已自封为北境与河间地之王,北境诸侯是河间地贵族的盟友,怎会反过来抢掠自己的盟友?” 贝里伯爵身边一个穿著粉红色长袍外套、面容憔悴、留著一头杂乱灰发的中年人插话道:“孩子,你的消息太闭塞了。卢斯·波顿趁泰温·兰尼斯特带著大军西进时夺取了赫伦堡,现在泰温的『血戏班”换了主人,为北方人效力,乾的还是老本行一一为他的新主人“征粮”。” 刘易皱起眉头,问道:“泰温公爵西进?他是准备回防凯岩城吗?” 红袍中年耸耸肩,回答道:“是的,不过艾德慕爵士似乎不打算让他这么轻鬆就达成目標。我们动身过来的时候,泰温公爵的部队正在攻打红叉河的渡口,两边爭夺得十分激烈。” 刘易这才恍然大悟地说:“难怪我说最近这边好像平静了不少,原来西境军的精力都放到那边去了。” 贝里伯爵嘆了一口气,补充道:“但是大军一动,对於河间地倖存的平民来说又是一场灾难。” 他顿了一下,继续问道:“刘易团长,哈尔温告诉我,他送回来的八辆大车和上面的补给品是你们一起从西境军手里夺来的。你是为谁而战呢?为狼,还是为鱼?” 刘易感觉有些古怪,回答道:“狼?鱼?就不能是为了河间地的平民么?” 贝里伯爵撇撇嘴,直言不讳地说:“恕我直言,这话从一个佣兵团的首领口中说出实在是让人无法信服。” 刘易苦笑一下,解释道:“是的。所以我从北境军脱离的时候,就已经不是僱佣兵了。我也不知道我现在算什么,如果一定要说,那就把我们算作一个无法无天,专门和残杀平民的贵族老爷们作对的匪帮吧。” 贝里伯爵为贵族们辩解了两句:“贵族—有坏人,也有好人。无旗兄弟会里,也有愿意为平民而战的贵族子弟,虽然不是很多。” 接著,他提议道:“刘易团长,有兴趣带著你的人加入无旗兄弟会么?” 刘易果断拒绝了他的邀请:“我很乐意这么做,但是现在我已经和代管圣莫尔斯修道院的约翰修士达成协议,为修道院辖下的村庄和来投靠的七神信徒们提供安全庇护。” 这时候,贝里伯爵身后一个穿著绿色衣服的高大青年忍不住插话:“七神没用的神灵,他们连自己的修士都保护不了!” 见状,穿著粉红色长袍的中年人赶紧打断他:“七神也许有著自己的安排,不要妄自揣测。” 说罢,中年人看向刘易等人,担心青年柠檬对七神的不敬言语会得罪他们。然而,他惊讶地发现,刘易等人脸上並未露出怒意,反而有些赞同的神色。 他好奇地问道:“柠檬对七神如此不敬,你们似乎並不在意?” 刘易、琼恩和罗杰等人面面相后,虽然表示“对,確实不应该这么说”,但並未进一步追究。 贝里伯爵对刘易的立场表示遗憾:“真是可惜。哈尔温曾跟我提及你的部下身手不凡,若能得到你们的助力,和平或许能更早降临。” 刘易回应道:“贝里伯爵,我亦有自己的职责所在。但我认为,即便不能融为一体, 我们仍可寻求合作。毕竟,我们的共同目標是在这场荒谬的战爭中保护无辜平民。” 闪电大王闻言抬头问道:“那你有何具体想法?” 刘易指向琼恩和罗杰:“我愿意派遣几名烈日行者,以个人名义加入你的队伍,接受你的指挥,为无旗兄弟会贡献力量。” 贝里伯爵闻言,望向哈尔温问道:“哈尔温跟我提及过,黄金大道突袭战后,你和你魔下的战士曾使用神奇法术治癒伤员。他们就是你所说的烈日行者吗?” 刘易点头確认:“你说得没错,我魔下现有十一名烈日行者。我估计,分出半数甚至更多人手来支援你们的战斗应无问题。此外,圣莫尔斯修道院现已基本恢復秩序,我还在那边建立了一个铁匠作坊。如果你们愿意,我可以为你们提供诸如武器修復等后勤服务。” 贝里伯爵闻言皱眉,与红袍老人对视一眼后,为难地表示:“刘易团长,你知道,我们並无资金向你支付报酬。” 刘易笑笑说道:“钱?我要钱来做什么呢。河间地的土地荒芜了大半,成熟的庄稼因为无人打理而腐烂在地里,健康的牲畜被宰杀丟弃,勤劳的男人被吊死,温柔的母亲被姦杀,可爱的孩子被残忍地掛在树上当做箭靶。金钱无法挽回他们的生命,也无法带来和平。” 贝里·唐德利恩有些不解:“那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刘易直视著贝里的眼睛,回答道:“人,所有被你救下的人。你能杀掉肆虐的强盗和泰温公爵的征粮队,但你们自身也处於新国王的追捕之中。一旦你带人离开,他们还会面临更多威胁和报復。把这些人交给我,我会以修道院的名义庇护他们。修道院现在的代理院长是我生死与共的好兄弟,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贝里伯爵犹豫起来:“可是这些民眾並非无主之人,他们耕种领主的土地,也承担著相应的义务。” 刘易爭辩道:“贝里伯爵,农民是人,不是物品。当他们的领主放弃他们,任由他们在西境军的屠刀下自生自灭时,所谓的义务就已不復存在。而且,我只是暂时庇护他们。 等战爭结束,如果他们愿意回到自己的领主治下,我当然会放他们回去。” 出於贵族领主的本能,贝里·唐德利恩总觉得这样做不妥。於是他指出:“如果西境军大举来攻,你这点人手恐怕很难防御。” 刘易摇摇头:“圣莫尔斯修道院既非交通要衝,又无大贵族驻守,只是一群可怜人抱团取暖的地方。泰温公爵不会亲率大军来犯。就算他真的带大军来袭,我也能在他到来前將百姓疏散到森林、山峦中躲藏。至於征粮队—只要他们敢来,我不介意让神眼湖的鱼虾多一些饲料。” 贝里伯爵最终没有拒绝刘易的提议:“好吧,我回去跟弟兄们商量一下。那你的这些烈日行者大概什么时候会派过来呢?” 刘易算了算日子,回答道:“一周后,我和本地的斯派洛修士约好举行一场集会。集会上我会挑选一些信仰虔诚的人,將他们普升为烈日行者。到时候我怕忙不过来,所以现在的十一名烈日行者都要留下来帮我。等集会结束,我就让他们去找你。” “集会么,主要议题是什么呢?”这时,红袍修士突然插话问道,“烈日行者也可以从普通人中选拔和普升吗?” 刘易转向他,认真回答:“是的。只要承认太阳神安舍的存在,並遵循光明之道的人,都有可能成为烈日行者。” 红袍中年自我介绍道:“我是来自密尔的索罗斯,是火焰与阴影之主,光之王拉赫洛的牧师。” 刘易点点头:“红袍僧索罗斯,我听说过你。贝里伯爵在你的治疗下数次从垂死的边缘活过来,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传言。”他接著看向贝里伯爵头上、颈部和眼眶上未能癒合的伤痕,“不过贝里伯爵的伤势恢復得似乎不太好。” 贝里伯爵眼神有些古怪,他抬头望向天上的太阳,说道:“刘易团长,已经到正午了,坐在这里阳光晒得人不太舒服。不如我们到森林里去坐会儿吧?” 儘管冬天的临近让此时的太阳已不再毒辣,但如果愿意脱掉外套,接受湖面的清风吹拂,这样的阳光並不会让人感到不適。然而,刘易猜测这是贝里伯爵想私下里跟他说些话,於是没有拒绝,让杰克和瓦尔带著他们来到森林里一处小溪边坐下。 打发其他人去为晚上的聚餐准备食材后,小溪边的石头上只剩下刘易、琼恩、贝里和索罗斯四个人。 见没有外人,索罗斯说道:“琼恩,你跟你的父亲艾德·史塔克公爵长得真是很像。 ” 对於索罗斯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琼恩並不意外,因为哈尔温从黄金大道回去后肯定会向两位首领匯报。但他好奇的是,红袍僧索罗斯居然见过自己的父亲:“你认识我的父亲?” 索罗斯笑起来:“当然,很多年前我就认识了劳勃国王和你的父亲。不过我和劳勃关係更亲近一些,毕竟你的父亲是一个严肃而克制的人,而相比之下,劳勃国王更喜欢畅饮美酒。” 琼恩摇摇头:“索罗斯师傅,请不要告诉別人我的身份,我现在只是琼恩·雪诺。” 索罗斯严肃地答应道:“当然不会,这是你自己的选择。”隨后,他转移了话题,对刘易说:“刘易团长,我听哈尔温提起,你魔下的战士都称呼你为光明使者,是真的吗? 在圣莫尔斯修道院的平民和土兵中,这並不是什么秘密,隨便抓个谁都能得到这个信息,所以刘易爽快地承认道:“是的,。』 索罗斯微微眯起眼睛,讲述道:“在古老的传说中,真主拉赫洛是热量和生命之神, 而他的死敌寒神则是黑暗、冰冷与死亡之神。他们之间的斗爭永无止息,並决定了人类的命运。根据阴影之地亚夏的古书记载的上古预言,有一天救世主亚梭尔·亚亥將会重生, 挥舞一把名为光明使者的火焰剑,也被称为英雄之红剑,並从岩石中唤醒魔龙,来终结这场永世的纷爭。你是否听说过这样的传说?” 刘易摇了摇头:“很抱歉,我是个外乡人,来到维斯特洛大陆才一年多,对这里的歷史和传说了解不多。” 索罗斯补充道:“这是从东陆阴影之地亚夏的古书中摘录的古老预言。在厄斯索斯, 红神的神殿隨处可见,如果你是东陆人,理应知晓这个故事。” 刘易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回应。 索罗斯话中有话地继续说道:“.—·除非你来自一个更为遥远的地方。” 刘易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索性摆烂道:“我的家乡塞里斯非常遥远,遥远到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去。但我想,我的来歷对我们的合作应该没有影响。” 索罗斯耸耸肩,说道:“当然,我只是出於好奇。你能告诉我,太阳神安舍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神明吗?” 刘易斟酌著语言,解释道:“太阳神安舍—他並非一个普通意义上的神明。或者说,神明这个词汇根本无法完全描绘他的伟大。我们只是为了方便普通人理解他的存在, 才勉强用神明这个词汇来描述他。” 索罗斯追问道:“那他究竟是什么?” 刘易举起手指向天空,说道:“你抬头看,他就是太阳,为大地提供源源不断的光与热,每一天都驱散著黑暗与寒冷,造就了风霜雨雪,为大地带来生机。他是生命的源头, 也是万物存在的根基。没有太阳,这块大地只会是一片死寂。” 索罗斯不置可否地说道:“如果不是名字不同,我还以为你描述的是光之王拉赫洛呢。” 刘易笑道:“也许拉赫洛和安舍,只是同一个神明的不同名字罢了。” 索罗斯反驳道:“可是拉赫洛的权柄可以燃起火焰,给人世带来光明和温暖。他既带来光明,也带来阴影。”说著,他从靴子里抽出一柄匕首,在刘易和琼恩警惕的目光中, 划破了自己的手腕皮肤。 血液流到刀刃之上,隨著索罗斯的心念,瞬间燃烧起来:“就像这样。” 看著索罗斯流血的手腕,刘易轻轻摇摇头,將手虚按在对方的伤口上。一道炽热发白的金光骤然亮起,索罗斯的伤口在一瞬间便恢復了原状。刘易说道:“索罗斯师傅,生命是安舍的赐予,我们不应该如此糟践。” 这一回,轮到索罗斯无言以对。 第97章 圣光救不了亡者 第97章 圣光救不了亡者 索罗斯抬起自己的左手,盯著完好的皮肤上遗留的浓稠血液,眉头紧皱, 贝里伯爵目睹此景,神情凝重,他问道:“索罗斯,你的法术能否这样治疗一个生者?” 索罗斯缓缓摇头,回答道:“不行,贝里伯爵。我没办法这样乾脆利落地治疗一个人。” 贝里伯爵问到,“索罗斯,到目前为止,你已復活了我多少次?” 红袍僧侣低头,“是拉赫洛把您救回来的,大人。我只是光之王的工具。” “多少次?”贝里伯爵坚持。 “六次,”索罗斯勉强地说,“一次比一次艰难。你变得太无畏了,大人,死亡真的如此甜美?” 贝里伯爵摇摇头,“甜美?不,我的朋友,那並不甜美。” 索罗斯看向贝里的眼晴,“那就不要急著追求它。泰温公爵总在后方坐镇。史坦尼斯公爵亦是如此。你也应该这样,这样比较明智。第七次的死亡也许意味著我俩的末日。” 贝里伯爵摸摸左耳上方,太阳穴凹了进去。 “这是勃顿·克雷赫爵士用锤子砸碎头盔的地方。” 他解开围幣,露出脖子上的黑色淤青。 “这是那狮身蝎尾兽纹章的骑士在急流瀑给我留的印记。他抓住一对可怜的养蜂人夫妇,认定都是我的人,便到处放话除非我亲自现身,否则便绞死他们俩。等我去了那儿, 他还是绞死了他们,並把我吊在他们中间。” 他提起一根手指,指著眼眶鲜红的洞。 “魔山的匕首刺进面罩缝隙。”疲惫的微笑在他唇间掠过。“我在克里冈家的人手上死了三次,也许该学乖——” 这是个玩笑,刘易知道,但索罗斯没笑。 他一只手搭到贝里伯爵肩头,“別想这些。”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贝里伯爵仅剩的一只眼晴里,流露出茫然,“我还能想什么?记得曾在边疆地拥有一座城堡,有个情人等我回去,但我已记不得城堡的確切位置,回忆不出情人头髮的顏色。 是谁封我为骑土,老朋友?我最喜欢吃什么?一切都已淡去。有时我觉得自己乃是在岑树林中染血的草地上诞生,嘴里是火的味道,胸口则有个洞,而你是我的母亲,索罗斯———“ 刘易注视著密尔僧侣,对方头髮蓬乱,脸颊布满灰色胡茬,下巴皮肤松垂,憔悴的脸庞上满是无可奈何的惆帐。 琼恩声音变得低沉,“索罗斯师傅,你能復活没有脑袋的人吗?” 索罗斯回过头,遗憾的回应道,“我不懂魔法,孩子,只会祈祷。第一次,大人身上穿了个洞,嘴里满是鲜血,我知道没希望了。因此,当他撕裂的胸膛停止跳动后,我给予他仁慈的神吻,送他上路一一用火填满嘴巴,吹人人体內,通过咽喉、肺部和心臟,直达灵魂。 这被称为“最后之吻”,从前当真主的僕人死去时,我多次见老僧侣给予他们这“最后之吻”。 我自己也施行过一两次,这是所有红袍僧必须掌握的技能。但我从没见过火焰注入户体能让死人开始颤抖,乃至双目睁开。並非我復活了他,孩子,这是真主的神力。拉赫洛还不要他死。生命即是温暖,温暖来自烈火,烈火属於真神,真神独占其身。” 看著贝里伯爵身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刘易心中不由得为他感到难过。这具破破烂烂、布满伤痕的身体里,却藏著一个高洁而正直的灵魂。或许,这正是贝里伯爵能够多次从死亡的边缘挣扎回来的原因。 刘易不知道自己处在贝里伯爵的位置,经歷他经歷过的事情,还能不能这么坚定。 大家都说,生死之间有大恐怖,在鬼门关上踏过一脚的人永远不会想经歷第二次。但是面前的这个人,却已经经歷了六次。如果不是肩上也挑著属於自己的重担,那么跟隨他一起战斗又何妨呢? 怀著敬佩,刘易提出,“贝里伯爵,你受的这些伤,现在还会痛么?” “痛?”贝里伯爵摩著喉咙上的勒痕,“已经不会再痛了,他们现在好像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刘易提议道:“我可以尝试著为你治疗,贝里伯爵,但是我不敢保证一定能成功。” 贝里伯爵看向索罗斯,索罗斯问道,“刘易团长,你曾经有过失败的案例么?” 刘易点点头,“在临冬城,我曾经为一个下半身瘫痪的男孩进行治疗,可是却没有生效。我猜测是因为他的身体里有別的魔法或者诅咒在发挥作用。贝里伯爵现在的状態,与他当时的情况很像———” 索罗斯思量一下,摇摇头:“你自己决定吧,大人。我对刘易团长的光明法术知之甚少。” 贝里伯爵手里轻轻撕扯著一片树叶,眾人默不作声的等待著他的决定。当树叶的最后一片碎片落到地上时,他点点头,“那就麻烦刘易团长了。” “我先治疗你脖子上的勒痕。”刘易站起来,走到贝里伯爵身后,双手张开拢成环状,绕住贝他的脖子。 为了方便刘易的操作,索罗斯站到一旁,给他留出了充足的空间,俯下身子紧紧盯著刘易的双手。 “圣光之力,请赐予我力量,治好这个好人吧。” 自从在狼林里救回凯文之后,这是刘易第一次诚心诚意地向圣光祝祷。 虽然不知道最后这个祈求会落到哪个纳鲁手里,但是刘易此时非常希望对方能给他这个面子。 隨著刘易祷辞的结束,他手里闪烁出刺目的白光,这一次,刘易毫无保留地使出了全部的力量。 一道炽白的光柱从天而降,瞬间將刘易体內的法力抽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强光,眾人都不得不闭上了眼睛。等到眼前的光晕逐渐消散后,他们再次睁开眼睛,却发现贝里伯爵脖子上的黑色淤青依旧存在,而他身上的其他伤口也並未发生任何变化。 看到这样的结果,刘易的心情跌入了谷底。他已经使用了圣疗术,但贝里·唐德利恩却没有恢復,这只有一种可能:他已经不再是活人。 他语气低沉的说道,“贝里伯爵———·很遗憾,我的法术没有生效。”” 贝里伯爵摇摇头,重新把围幣繫上,“刘易团长,也许这就是我的命运,你不必太过在意。” 在一旁全程围观了刘易施法的索罗斯,心里也感到十分难过。作为无旗兄弟会的二把手,贝里伯爵最信任的人,索罗斯亲眼目睹了贝里伯爵从死亡的深渊中被拖拽回来后的痛苦与煎熬。那些无法癒合的伤口,无疑给贝里伯爵的精神和肉体都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然而,令索罗斯感到羞愧的是,看到这样的结果,他心中竟然隱隱鬆了一口气一一作为同样执掌光明的神明,太阳神安舍也有做不到的事情。 从实战的意义上来说,烈日行者的存在显然比自己的存在更有价值。虽然自己能够復活贝里伯爵,但是直到现在,也仅仅是能復活贝里·唐德利恩一人,而且每一次復活,都愈加艰难。而其他一样英勇、一样无畏、一样高尚的战土,却只能在痛苦中迎来死亡。 作为一名光之王的牧师,他固然不愿意信仰异教的烈日行者与自己抢夺信眾,但是作为无旗兄弟会的一员,他没有权力更没有资格也没有意愿去拒绝这样的助力。要实现信仰与责任之间的平衡,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於是他心中挣扎了良久之后,开口问道,“刘易团长,不知道我是否可以参与到你们的集会之中?” 刘易闻言睁大了眼睛,“索罗斯师傅,不瞒你说,在这场集会上,我会將太阳神安舍的信仰与七神的信仰融合在一起。也许会有很多让你不能接受的言论和观点。我们此刻正为著一个共同的目標努力,我不想因为这些教义上的衝突,让你我之间的关係產生裂痕。” 索罗斯哈哈一笑,显然並不在意:“刘易团长,你太看不起我,也太小看光之王的信了。泣妇、夜狮、兜帽行者、巴卡隆、淡月处女、陌客和人鱼王东陆上的神明万万千千,红神的寺庙能如春天田野上的野一样开遍东陆,依靠的可不是闭目塞听。” 真是自信的人,自信的教派。 在刘易心中,七神信仰並不足以成为安舍信仰对手,只能成为资粮。而拉赫洛信仰却不同,他们一样有看神奇的能力,一样有看成熟的教义和庞大的组织。虽然治疗伤势驱散疾病让人著迷,但是能够死而復生,刘易相信也足以让人疯狂。 虽然红神信仰的主力还远在东陆,但是出於未雨绸繆的考虑,可以先了解对方。自己没空跟在索罗斯身后,那就让索罗斯过来,也是不错的选择。於是刘易点点头,“当然可以,无论是你还是贝里伯爵,还是哈尔温还是谁,你们愿意来参加我们的集会,我都举双手表示赞同。但是不知道这会不会耽误你们自己的战斗。” 索罗斯看向贝里伯爵,“大人,请允许我向你请辞一段时间。接纳烈日行者是一项很重要的决定,我想仔细了解一下金色黎明的战士们。”他转向刘易,“我並不是怀疑你手下的战士护卫平民的决心和意志,但是现在无旗兄弟会里很多兄弟都已经改信了光之王。 就像你担心我来到你的集会,会有一些不同的意见,我也担心烈日行者们来到无旗兄弟会不太適应。” 刘易点点头,“应有之义。”接著他向贝里伯爵说道,“贝里伯爵,你要一起来么? r2 贝里伯爵摇摇头,“我的形象太过惹眼,就不去了。索罗斯可以代表我做出决定。”他对索罗斯说道,“集会结束,如果你认可金色黎明的理念,就带上刘易团长派出来的人到那里去找我吧。” “好的,大人。”索罗斯应承下来,又提醒道,“我不在你身边这段时间,你一定要注意,切不可再像个普通的战士一样阵前衝锋。要知道,无旗兄弟会可以没有我,也可以没有烈日行者,但是不能没有你。如果你现在有个万一,失去了你这面旗帜,无旗兄弟会必然会沦为一盘散沙。” 贝里爵士沉默了片刻,“好吧,索罗斯,我答应你在你回来之前我都不会將自己陷入必死之地。” 定下合作的章程后,大家隨意地聊起了其他的话题。 在这个过程中,索罗斯数次聊起东陆的风土人情,想要再探探刘易的底,却没想到刘易反而听得津津有味,似乎並不介意让別人知道其实他並不是从东陆而来。 中途琼恩告辞离开去到小溪的下游放水,索罗斯藉口担心琼恩的安危也跟了上去。 等到確认距离已经足够远,不会被人偷听之后,索罗斯轻声向琼恩问道:“琼恩,你知道你老师的来歷吗?” 琼恩摇摇头:“我並不知道。我第一次和他见面,还是在临冬城里。”他看了一眼索罗斯,继续说道:“当时我的老师因为猎获了一头板车大的冰蜘蛛被劳勃国王叫到了临冬城里,接著他受到詹姆·兰尼斯特的挑畔,之后便在眾目之下轻易击败了桑鐸·克里冈。 再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成为了提利昂·兰尼斯特的护卫,和我们一起去了绝境长城。 那时候,他的身边只有一个叫做凯文·特纳的学生。就算是凯文,当时和老师也才认识不过半年。 凯文曾与我閒聊时提及,他是在与叔叔前往东陆的航程中遭遇海难,漂流至霍伍德家族的领地,被我的老师从海岸边救起后,两人才得以相识。据说,那时候老师连通用语都不会说,还是凯文一点一点教给他的。 “这样”索罗斯点点头,“你的老师见识广博,武力强横,又有著一手神奇的法术。如果早就行走在维斯特洛,不可能籍籍无名。” 琼恩说道,“我曾经有几次听到过他说起『拯救世界”这个词汇。如果让我猜测,我觉得他大概是受到神灵的差遣,来拯救这个世界的民眾的。索罗斯师傅,我的父亲信任你,所以我也信任你。告诉你这些事情,我並不是打算参与你的某些谋划,只为了打消你的疑虑。就像我们没有人去过密尔,但是没有人怀疑过你的虔诚。虽然没有人去过塞里斯,但是能养育出我老师这样的人,那必然是一个伟大美丽的国度。那这个塞里斯是在东陆,还是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这並不重要。” 第98章 会议准备 第98章 会议准备 到了黄昏,眾人享用的是从神眼湖里捕捞的湖鱼,这些湖鱼个头很大,且异常肥美。 观察无旗兄弟会眾人的脸色与身材,可以推测他们应该已经很久没有品尝过一顿像样的美食了。 因此,刘易竭尽全力,將他的满级烹飪技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用新鲜的湖鱼搭配刚採摘的菌菇,燉煮出一锅鲜美浓郁的鱼汤。 如果是在圣莫尔斯修道院,刘易或许还会摘几串新鲜的葡萄作为饭后的甜点。 然而,遗憾的是,整座千面屿几乎都被高大巍峨的鱼梁木所覆盖,只有在离地不过小腿高的地方,才有细小却坚韧的灌木生长,而这些灌木並未结出香甜柔软的果实。 即便如此,一同上岛的每个人都吃得津津有味,除了贝里·唐德利恩只浅尝了一口冒著热气的鱼汤外,其他人都吃得肚子滚圆才罢休。 看到贝里·唐德利恩是像品酒一样,端看汤碗小酌几口,刘易本想劝他至少吃上一碗。但一想到贝利伯爵可能已无需进食,刘易的心情便沉了下来,放弃了这个念头。 此时的贝里伯爵已是瘦骨鳞,他还能坚持多久呢?刘易不知道答案,没有人知道答案。 也罢,或许对他来说,投入陌客的怀抱才是一种真正的解脱。 吃过晚饭,贝里伯爵带著他的属下乘小船返回湖水的另一边,而索罗斯则留在了刘易身边,准备与他一同前往修道院按照约定,为了避免索罗斯的真实身份暴露,他脱下了因频繁洗涤而由深红色褪成粉红色的修士长袍,换上了向另一位战士借来的褐色短衣,並给自己起了一个本地人的名字亚斯德。 索罗斯跟隨刘易回到了陆地,沿著森林里僻静的小径,来到距离修道院不远的地方时,一道响亮的鸣叫声从他们头顶的枝间传出,让索罗斯整个人都绷紧起来,因为那声音听起来像是某种用木头削制的哨子发出的。 索罗斯隱约记得,在某一次参加比武大赛时,他见到过一个年轻的金髮侍从倚靠著自已主人的坐骑,用这种哨子吹奏著《国王的金夜鶯》。 如果不是因为那小子吹奏的曲调悠扬婉转,他甚至会误以为那真的是一只快乐的夜鶯在歌唱。当然,此时他能识別出这声音的源头,除了因为他曾经听过这种哨子的演示外, 大概也因为吹哨子的人並不打算掩饰自己的身份。 看到索罗斯的反应,刘易安抚道,“亚斯德,这是我安排的暗哨,如果是怀有恶意的人靠近,我的战士们好提前疏散平民,进行作战准备。” 索罗斯点点头,放下心来。 逐渐靠近修道院,索罗斯看见修道院外的土地已有人耕作。 几个农人扶著耕犁,跟在公牛身后,將地上的泥土翻出深深的沟壑。被烧毁的作物被当作肥料埋进土里,將垄亩染成了黑褐色。女人们则用镰刀割下齐腰高的荒草,堆在一旁。不远处,还有七八个穿著生锈破旧铁甲的战士在守卫,目光在四周巡。 当刘易的队伍走近时,农人们下意识地丟下手里的活儿想要逃跑。但在看清来人的相貌后,他们也没有捡起手里的活儿,而是站在原地,摘下头上脏兮兮的帽子,向刘易鞠射问候:“光明使者,愿安舍保佑你!” 刘易微笑著回应他们的问候:“愿安舍也祝福你们。”隨即他一挥手,农人们的头上浮现起一个拳头虚影,“快去忙你们的事情吧,不要被我打扰了。” 劝走了激动的农人后,守护著他们的几个战士也走了过来,向刘易问好。因为这些战士都是从流民中特意挑选出来作为种子培养的,所以与刘易相处的时间也多一些。他们知道刘易不喜欢別人行太过隆重的礼节,所以只是简单地抚胸頜首,便回到自己的岗位。 索罗斯在一旁观察到这一切,对刘易说道:“刘易,你在他们的眼中声望很高。” 刘易笑笑没说话,但琼恩替他解释道:“他们都是我老师一路从荒芜的废墟中收罗回来的流民,加入修道院前,不少人身上都带著各种各样的疾病和外伤,隨时可能死去。金色黎明给他们提供了治疗和庇护,所以他们对我的老师非常感激。” 看著这些健康而勤劳的男女们带著笑容在地里干活儿,索罗斯感到这是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的场面,久到他甚至怀疑是上一辈子的事情。 於是,索罗斯感嘆道:“可惜修道院的辖下土地还太少,否则你们能庇护更多的人。” 刘易用余光看了一眼索罗斯,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说道:“我的家乡有一句话,『耕者有其田”。太阳神赐予阳光雨水,农人耕种土地,大地长出绿苗。谁在耕耘土地,谁就真正拥有那片土地。” 索罗斯闻言,心中暗道,刘易的神灵似乎並不承认土地属於国王和领主,於是一挑眉,说道:“这真是大胆的言论。” 刘易耸耸肩:“后面的集会里,这样的言论还会有更多,希望你能早些適应。” 来到修道院之后,刘易把索罗斯安排在了自己的房间旁边。不过,那个房间里此时摆著四张床,意味著索罗斯必须和其他三个陌生人分享空间。 对此,刘易抱歉地解释道:“真是不好意思。最近几天来这里寻求庇护的人越来越多,为了確保安全,我把他们都安置在了围墙里。现在修道院里所有能住人的房间我都已经分配了下去,我自己也是和別人挤一个屋,所以希望你不要介意。” 索罗斯摇摇头,表示理解:“我早已经习惯了在荒郊野外露宿,现在有一个屋顶可以遮风挡雨,我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呢?” “那太好了。”刘易接著说,“亚斯德,现在修道院里实行的是按劳配给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才能领到食物。按道理来说,你是客人,我们应该承担你的日常所需。 但是,如果你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留在这里,那么还是找一份活儿比较好。否则,像你这样一个身强力壮的高个子到处游手好閒瞎晃荡,难免会引人怀疑。” 索罗斯皱起了眉头,作为一名光之王的牧师,他已经很多年没有亲自劳作过了。 在劳勃魔下的时候,他只需呆在宫廷里,偶尔参加国王的宴会、比武和战斗,便能获得足以维持生计的赏赐。让他去干粗活,是绝对不可能的。 “你这里没有適合一个老兵的任务?”他向刘易问道。 刘易想了想,回答:“倒是有金色黎明的战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农田里守卫,以防盗匪突袭;另一部分则在修道院外的森林里进行训练,每两天轮换一次。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把你编到守卫组里,不用轮换。” 守卫?索罗斯想起了在路上看到的农由守卫们无聊地用剑戳蚂蚁的样子,便主动要求:“不用,我就直接参加训练吧。作为一个老兵,在训练场上,我也许还能发挥一些作用。” 刘易的眉头皱成了一个八字形:“你確定么?我们金色黎明的训练可是非常艰苦的。 ” 索罗斯坚定地说:“刘易,你不要小看我。我可不是什么上等人出生。我出生在自由城邦密尔,是我父亲的第八个孩子。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刚勉强记事的时候,就被卖给拉赫洛的寺庙。 在庙里当侍徒的时候,除了睡觉的时候,我什么都得干,不干就没饭吃,直到我穿上红袍,成为真神的僕人。 苦?我寧愿累死在训练场上,也不要累死在倒马桶的路上。带我去吧,我倒要看看你们的训练艰苦到什么程度。” 刘易耸耸肩,领著索罗斯离开修道院的主楼,来到外面一处森林的空地上,那里已经有二十几个战士在训练。 其中有几个战士正拿著铁棍对著齐腰粗的大树死命横斩,咄的响声连续不断;而另一边,几个战士身著鎧甲拿著真剑正在搏斗;更远处则是几个抬著长弩的战士正对著远处树上的靶子射击。 走进之后,刘易拍了拍手,等到眾人走过来,他將索罗斯推到眾人身前,向他们介绍:“各位兄弟,这位是亚斯德,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兵,非常擅长战场混战。从今天起, 他会加入我们的事业,和我们一起奋斗。你们在战斗中有什么疑问可以向他请教。” 接著,他转过头对索罗斯说道:“你看这样安排可以么?” 索罗斯点点头,表示同意:“当然,我会尽已所能。” 考虑到索罗斯既是客人又是经验丰富的老兵,给他安排一个临时教头的头衔再合適不过。至於他能否適应烈日行者们真剑搏杀的训练强度,刘易觉得他应该问题不大。 隨后,刘易回到了铁匠炉边,继续打造纹钢徽记。按照他与斯派洛修士的约定,这次集会將有他从河间各地召来的四十九个七神信徒参与。 如果其中有一半接受了安舍信仰,那么就能诞生至少二十个烈日行者。因此,相应的徽记必须准备充足,不能厚此薄彼。 此外,面对即將到来的七天集会和眾多参与者,刘易必须仔细思考自己的讲话內容。 他发现,仅仅躺在宿舍的床上空想是行不通的,而操起锤子叮叮噹噹的打铁声反而能让他的注意力更加集中。 因此,在集会开始前的最后几天里,他白天锻造徽记,晚上则將思索的內容与斯派洛和约翰两人商议。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太过超前、难以落地的理念被更为切合实际的做法所取代,而一些之前未曾想到的问题也在不断精炼的过程中被提出来。 隨著时间的流逝,被斯派洛修士召集的人们也陆续从各处赶来。这些人主要是平民, 大部分是穿著灰色长袍的修土,还有一些人穿著难以辨认款型的外套,再套上一件残破的锁甲,手里拿著砍树劈柴用的斧头。 他们来到修道院,向斯派洛修士问候之后,很自然地就融入了修道院的秩序中。 为了避免提前刺激到来参加集会的人,刘易也暂停了烈日行者们血腥的模擬训练。这让见惯了死亡的索罗斯大大鬆了一口气。谁能想到呢,这些手握光明的战士在训练时居然如此认真,毫不留情。 尤其是一些只会出现在最残酷战场上的阴招、杀招,在金色黎明的训练场上竟如不要钱般频繁出现,这让索罗斯不禁怀疑自己是否已经老了,跟不上时代的变化。 在一次练习中,两个战士同时重伤对方,但紧接著,在他们倒地的瞬间,两名同伴迅速蹲下,用闪烁金光的法术將两人的伤口癒合。隨后,刚刚倒地的两人便站了起来,喝了点水,稍作休息后,便又继续投入战斗。 索罗斯旁观了整个过程,惊讶得合不拢嘴。这与哈尔温之前告诉他的完全不同。哈尔温只提到刘易魔下的战士在战斗结束后用神奇的法术治疗受伤的人,却没说这些战士能在战斗中立刻恢復並继续参战。 想到这一点,索罗斯愈发期待刘易的集会,想要探究这一切的来源。他意识到,如果真的有五个或更多的战士加入无旗兄弟会,不仅能救活重伤的人,还能让战斗力倍增,这无疑將大大增强无旗兄弟会的实力。想到这里,他体內的血液都开始沸腾起来。 在集会预定的时间至少还有最后一天时,刘易让凯文去清点完人数后,便找到了正在南瓜地里翻土的大麻雀一一斯派洛修土。 他问道:“斯派洛兄弟,应你召唤而来的兄弟们已经有五十多人了,我们还要继续等待吗?” 斯派洛修士放下手里的锄头,站直身体,擦了擦汗,回答说:“是的,我知道。但还有一些我十分重视的兄弟没来,也许他们在路上遇到了什么意外。不过没关係,我们的集会照常举行。我想,安舍信仰的传播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刘易点点头,表示理解:“当然是的只是有点可惜。这样系统性地阐述安舍信仰的机会,以后恐怕很难再有了。” 然而,斯派洛修士却显得並不那么担心。他在平民中行走了几十年,见惯了平民的疾苦,因此比刘易更有信心。他说道:“那就从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就让他们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隨风飘散,在哪里落地,就在哪里扎根。只要这片大地还充满不公和死亡,安舍信仰总能传播出去。” 於是,在第二天上午,晨曦初露之时,克里修士在大厅外的台阶上摇起了铃鐺。从河间各个村落的废墟里、残存的城堡里、隱蔽的营地里赶来的数十名战士们,在朝阳金色的光芒照耀下走进大厅,挑了个靠前的位置坐下。 等到再也没有人要进来后,克里修士关上了大门。大麻雀一一斯派洛修士走到讲台之上,向台下的听眾们宣布道:“七神虔诚的信徒们,兄弟们。今天我把大家召集到一起, 是为了传播七神的福音。” 说罢,他双手捧起七棱水晶,高声祈祷起来。隨著他的祈祷声,一道金色光芒从虚空中降临,落在水晶上,被散射成七彩的虹光,布满了整个大厅。 第99章 正本清源(借鸡生蛋) 第99章 正本清源(借鸡生蛋) (作者按:大集会的第一天,考虑到代入感,多写一些关於主角思想理念的內容,说得通透一些把地基打好。后续的故事,这种內容会被压缩,以避免各位读者厌烦。) 此时晨曦初露,但由於角度问题,大厅里的光线依旧暗淡。绚丽的彩虹映照在大厅的墙壁上,隨著老麻雀手掌上的动作轻轻摇晃。 “这是神跡!大麻雀!这是七神的眷顾!”一个將顶发剃掉的青年突然离席,拜倒在地上。其他人见状,也纷纷隨著他匍匐在地,只有部分人依旧端坐在长凳上,在胸前画起七星的轨跡。 斯派洛修士见状,双手下压,示意眾人安静。隨著他的动作,眾人嘈杂的声音渐渐止歇下来。 他继续说道:“诸位兄弟们,你们都认识我。我曾游歷七国,也曾在河间地和王领的交界处照料五六十个小村庄。那些村庄由於太小,都没有自己的修土。我从一个村子走到另一个村子,主持婚礼,免除罪孽,还替孩子命名。然而,如今这些村庄统统不见了。昔日美丽的园里,杂草与荆棘丛生,白骨散乱地堆积在路边。那些我熟知他们姓名的人, 很多都死了,而活下来的人中,大部分人已没有家了。到处都瀰漫著悲哀与死亡的气息。 各地的圣堂也遭遇掠夺焚烧,连静默姐妹也未能倖免,她们遭受强暴,哭泣呼吁上达天听。大家还记得烂泥塘吗?” “我记得。”一个穿著褐色衬衫的中年人闷闷地回应道,“我的村子就在烂泥塘的旁边。” 斯派洛修士点点头,继续说道:“本尼,请告诉大家,在烂泥塘到底发生了什么。” 本尼沉重地说道:“四个月前的一个晚上,狮子家的血戏班,一支超过一百人的队伍,袭击了烂泥塘。他们残忍地將不会走路的婴儿从母亲的怀里抢走,狠狠地摔在地上。 七八岁的女孩遭受了强姦。那些敢於拿起武器反抗的男人,无一倖免,全部被杀死。 妇孺们躲进圣堂寻求避难,但泰洛斯人根本不尊重七神,他们撞开圣堂的大门,无情地杀死了里面的所有人。在圣堂里侍奉的兄弟们被残忍地吊起来,遭受拷问,只为寻找任何一个金幣和银幣。最终,整个烂泥塘,只有五个人活了下来:一个被割掉胸部的可怜女人,一个幸运地躲在阁楼里的孩子,两个被砍掉手腕的修土,以及一个晕倒的男人。 在烂泥塘的天空被火焰照亮的第二天,我和几个兄弟赶到那里,只看到了满地的户体和被烧毁的房屋。我从死人堆中救出了他们五个,但遗憾的是,三天之后,只有那个孩子坚强地活了下来。” 斯派洛修土沉声补充道:“血戏班一个月前,就在这里,就在你们脚下,同样的悲剧也上演了一次。我亲眼目睹,泰洛斯人举著黑色山羊旗,利用附近村庄的村民作为筹码,骗开了修道院的大门,导致整座修道院惨遭屠戮。只有我,约翰兄弟,克里兄弟和盖尔兄弟四人侥倖逃过一劫。 血戏班的手上,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但泰温公爵手下的猎犬,並不只有血戏班这一支。还有格雷果·克里冈,亚摩利·洛奇,以及许许多多在圣堂里,经由七神的僕人涂抹过圣油的骑土,他们同样在泰温公爵的命令下,践踏庄稼,屠戮平民,残杀修士和静默姐妹。《七星圣经》里难道会教导他们,残杀好人、掠夺財富是七面一体的神灵所乐於见到的吗?是受到神灵祝福的吗?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誓言保护教会的国王不仅不制止这些暴行,反而用爵位和领地来鼓励他们,而不是惩罚他们? 如果是这样的想法让我不敢想像,这难道是七神的旨意?我们这些人,究竟犯下了什么罪过,要接受神明这样的惩罚?” 大麻雀扫视看台下的听眾们,他们的眼神中同样充满了迷茫。是呀,他们每日辛勤工作,自食其力,遵守领主老爷的法令,从牙缝里抠出粮食来交税,他们做错了什么,要经受这样的命运? ““.—-我想了很久,”大麻雀继续说道,“终於想明白了。七神已经拋弃了我们,但这並不是因为我们犯了错,而是因为我们主动弃绝了神明。” 听到大麻雀这么说,台下顿时轰然一片,议论纷纷。 大麻雀的声音突然提高,压制住了台下的哄闹:“我们是七神的信徒,遵循教会的指引,虔诚地敬拜。我们酿出最好的葡萄酒,摘下最甜美的果实,作为对七神的奉献上交给教会。然而,教会呢?总主教在做什么?那七名大主教们又在干什么? 他们忙著和贵族老爷宴饮享乐,忙著將贵族们的子弟引入教会成为学徒,忙著將自己的私生子送给贵族骑士们成为侍从。他们在君临城忙著戏耍权力的游戏,而我们,在座的各位以及你们的家人,只是他们手中的游戏筹码!教会本应是七神的代言人,现在却成了腐败修士们搜取权力和聚拢財富的工具。人民的呼声,再也无法传递到神明那里!” 这时,整个大厅里变得异常安静,连针落在地上的声音也能听得见。而那些出於好奇而聚集在大厅外的流民们,也被大麻雀的演讲所吸引,纷纷挤进大厅,填满了所有的缝隙。 “我们没有弃绝神明,我们没有!” “我们遵守七神的教诲,行善而不作恶!” 静默了片刻之后,一些为自己辩解的声音陆续响起,但他们只能说自己如何如何虔诚,对於教会和贵族们的行为,却不敢妄加评论。 “但是!”大麻雀苍老而洪亮的声音响起,“七神没有弃绝我们。七面一体的神明从信仰的源头,狭海对面的东陆,为我们带来了信仰的真意和救赎的希望。请允许我向在座的各位兄弟们介绍来自厄斯索斯大陆塞里斯国的战士,七神的使徒,刘易·光明使者!” 台下的观眾中,来自塞外的烈日行者莫尔斯率先鼓起掌来,在他的带动下,整个大厅里掌声雷动。刘易也穿戴著擦拭一新的“光明使者”套装站上讲台,从大厅高高的窗户上射进来的晨辉落在他的金黄色的鎧甲上,熠熠生辉。 他站到讲台上,並没有立刻开始演讲,而是低头合十,虔诚地祈祷道:“伟大的太阳安舍,七面之神的本源,请为你虔诚的信徒们赐福,让他们能够聆听你的福音!”接著, 他一挥手,大厅里的所有听眾头上都浮现起一本古老的书籍的虚影。这是烈日行者的技能:智慧祝福,能让人持续恢復精力,更好地理解刘易演讲的內容。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接著,刘易正式开口道:“各位兄弟姐妹,我是来自东陆塞里斯的刘易。我为你们带来了七神的福音!” “一年前,我在神灵的指引下渡海而来。神明封印了我的法力,让我以一个普通的战士身份游歷世间。从北境到南方,我去过了许多地方,见过了许多人。我发现,在维斯特洛,七神的信徒们似乎已经失去了神明的眷顾,就连斯派洛修士和七彩约翰这样虔诚的修土,也无法使用神力。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神明对他们的考验,让他们以凡人的身份去体验人世间的疾苦。 然而,直到三个月前,神明赐予我的力量再次回到我的身体时,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约翰、斯派洛,以及其他的神父和主教,竟然无一能够施展神术,为七神的信徒赐福。我向神明祈祷了很久,终於得到了神明的启示:维斯特洛的七神信仰,已经在腐败的教会的带领下走向了歧路。 教会的高层已经腐败,他们违背了神明的教诲,因此失去了神明的眷顾和神力。为了掩盖这一事实,他们在传教的过程中扭曲了神明的教诲,隱瞒了信仰的真意,导致整个大陆的七神信徒都无法再得到神明的恩典。这是何等可怕、何等可耻的行为! 我从东陆而来,带著神明的恩赐和信仰的真意。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所谓的七面一体的神明,其实就是太阳神安舍!他是万事万物的本源!天父、圣母、战士、铁匠、老嫗、圣女、陌客,都是太阳神安舍在世间的显化!教会却隱瞒了这个真相,用“七神”这个偽名替代了太阳神安舍,让你们再也无法呼唤神明的眷顾! “骗子!你在胡说什么?!”一个中年修士站了起来,对著斯派洛修士喊道,“你怎么让一个满嘴褻瀆的骗子在神圣的大厅里说话?” 斯派洛哀伤地看著他,说道:“罗尔夫兄弟,你被教会蒙蔽了太久,以致將谎言当作了真理。我不强迫你接受真相,但是请看在我们认识已经十年的份上,听完光明使者带来的福音。如果到最后你也不能接受,那就再各奔东西吧。” “斯派洛兄弟,我敬重你的品行和虔诚,但你不该这样愚弄我”罗尔夫还想继续爭辩,然而看到周围的民眾都投来了目光,却无一人附和他,他只好地重新坐下,目光呆滯地看向讲台,喃喃自语道,“疯子,骗子——“ 刘易伸手指向那位中年修士罗尔夫,说道:“这位罗尔夫兄弟认为我是骗子,是因为他坚信教会所传授的便是真相。但罗尔夫兄弟,你可曾想过,为何七神的修士们从来无法运用神力?难道这仅仅是因为七神並非真神吗?” 刘易拿起讲台上的七棱水晶,向眾人提问:“你们难道不曾疑惑,为何水晶、彩虹、 七芒星都成了七神的象徵?” 片刻的静默后,无人作答。 刘易抬起右手,一道白色的光芒闪现而出,落在水晶上,大厅里再次出现了虹光。“因为太阳的光芒能被水晶散射成七彩的虹光,而七芒星標誌中的圆形,原本就象徵著太阳的位置。” 罗尔夫再次大声起来:“把戏!你这就是马戏团的把戏!一道毫无用处的白色光芒,就想剥夺七神的神性?简直可笑至极!” “如果仅是一道白光,那又怎能算作神跡呢?”刘易走下讲台,来到罗尔夫修士面前,抽出匕首,在自己的手掌上割出一道伤口。猩红的血液滴落在地上,“罗尔夫修土, 这是一道伤,伤口里流淌的是我的鲜血。但安舍的光芒会为我治癒它。” 接著,圣光闪现,在眾目之下,刘易的伤口迅速恢復原样。 “我,我不信!”罗尔夫依旧拒绝承认,“这不是真的!肯定有什么机关,这不可能是真的!” 刘易无奈地看向斯派洛修士,对方耸了耸肩。刘易只好回头,对罗尔夫说道:“那你要如何才肯相信我?” 罗尔夫修士咬咬牙,坚定地说:“把你的匕首给我!” 围观的眾人看到他的动作,起初以为罗尔夫只是想要检查一下匕首上是否有机关。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罗尔夫竟然撩起了长袍的下摆,一脚踩在凳子上,当眾在自己的大腿上割出一道半尺宽的伤口。他忍受著腿上传来的剧痛,目耻欲裂地嘶吼著:“来啊,用你的偽神的法术治癒我!否则,如果我死在这里,这条罪状就要落到你的头上!” 刘易面露哀戚之色,他感嘆道:“教会的罪过何其深重,让你这样勇敢虔诚的修士都沦落到谎言的深渊中,无法自拔。我愿意为你向太阳神安舍一一七神的本源祈祷,愿赐予你力量,恢復你的健康。” 说罢,刘易的手掌在罗尔夫的大腿上轻轻一挥。一阵战慄之后,罗尔夫的伤口竟然完全癒合,曾经的伤口处只剩下一抹残留的血痕和几根被割断的腿毛。 此时,几名同样对刘易的言论抱有疑问的修士赶到罗尔夫的身边,拍打著他的大腿表示祝贺。其中性情激烈的修士,从罗尔夫手里夺过匕首,也在自己的手臂上割了一刀,然后请求刘易治疗,想要亲自感受七神之源的神恩。刘易一一满足了他们的愿望。 治疗完毕后,刘易回到讲台,继续自己的演讲:“为什么教会要扭曲七神信仰的本质?因为他们害怕。他们害怕你们认识到信仰的真諦后,会推翻他们与贵族勾结所营造起来的统治秩序。为什么天父会公平地审判所有人,而圣母又会孕育生命?仅仅是因为教会告诉你们是这样么?不,不是这样的。而是因为这些,都是太阳神安舍才具备的神性。太阳高悬天空,燃烧自我,为世间提供源源不断的光与热。將阳光公平地撒向大地,让万物眾生都能沐浴在的光芒中。在太阳的眼中,所有人,无论贵贱男女,都是的子民。 神明平等地爱看我们所有人。 我们因太阳的恩德而生,与贵族和国王们天然就是平等的。我们对这些贵族们並没有什么生来就有的义务。贵族老爷们拿起剑从恶徒手中保护我们,我们则奉献出地里出產的粮食作为得到庇护的代价,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是公平交易的契约,而非天然的义务。 然而,在现实中,贵族老爷们却將平民视作私產,要求我们交出五成甚至七成的收成供他们挥霍使用。他们为了满足私慾肆意发动战爭,互相劫掠对方治下的平民,彼此间却又遵守所谓的骑士精神,將失败的一方作为俘虏关押起来索取赎金。而被带上战场的平民,则被视为消耗品,隨意杀戮。即便平民土兵完好无损地向敌方贵族投降,也会被杀死,因为他们不需要多一张吃饭的嘴。 在没有战爭的时候,贵族老爷们对治下的领民隨意杀戮判刑,为所欲为,而教会对此也不会干预,因为这被认为是『贵族的权利”。这真是可笑,教会怎么就能將神明赐予我们平等生存的权利赋予给领主老爷们呢?这是神明亲口这么说的吗? 不,神明並没有这么说。而捏造这一切的教会,也已经走上了邪路。我们没有其他出路,只能將教会净化,组织起属於平民的、能够维护真正信仰的力量,才能让太阳神、七神的光辉真正地洒遍整个大地。 而正本清源,重归七神本源的信仰,则是实现这一切的第一步。” 第100章 集会的前四天 第100章 集会的前四天 集会的第一天,刘易就拋出了一个惊人的观点,即安舍与七神实际上是一体七面的关係,並且他还將这一观点没能写进《七星圣经》的责任归咎於此时正在君临辅佐“伟大”养弗里国王的总主教和大主教们。 对此,刘易並无任何愧疚之情。 这些日子以来,刘易从约翰和眾修士的口中听到了许多关於教会高层的劲爆八卦,这些八卦异常鲜艷,完全符合刘易心中对教会的刻板印象。 儘管与会的修士们对教会存在著诸多不满,但对於刘易提出的“七神即太阳神,太阳神即七神”的论断,他们心中依然充满疑虑。於是,刘易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全力讲述太阳的光芒对世间万物的意义。他倾尽所学,掏出了包括生物、化学、物理的很多领域的知识,以应对听眾们的提问,总算勉强过关。 当然,这一整天並非都是刘易在讲述。一些思维活跃、接受能力较强的修土主动站上了讲台,为刘易的“异端”理论作证,他们绘声绘色、声情並茂地分享了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一些神异故事。其澎湃的热情,让刘易不禁怀疑,这些修士是否是斯派洛修士特意安排的托。 对此,斯派洛修士微笑著回应道:“光明使者,难道你对自己的理念这么不自信吗? 真理是很容易打动人心的,哪怕只是短短几个字,也胜过谎言的千言方语。相信我,除了罗尔夫修士以外,我並没有安排其他的托。” 一个新的理论,既然有人赞成自然也有人反对。在赞同者发言完毕后,立刻有人站上讲台,提出反对的声音。不过,这些反对者的声音並不算强而有力。毕竟,能被邀请到修道院来参加集会的,大多是一些来自乡野的基层修士。他们的日常,无非是穿梭在乡野村落间,为普通乡民提供各种信仰层面的服务,文化水平不高,只能从《七星圣经》最为人所知的章节里挑一些作为论据,难以旁徵博引、引经据典地对刘易的“七神本源论”进行驳斥。 而这种无力的反驳,那些持赞同態度的修士甚至无需长篇大论,只需一口咬定由教会定稿的《七星圣经》是偽经。毕竟,再厚的书籍也比不上亲眼目睹日光在水晶下散射成彩虹那般具有说服力,更何况还有能为人治病疗伤的圣光术作为佐证。 黄昏过后,斯派洛修士宣布集会第一天的议程结束,但所有被邀请与会以及不请自来的客人们仍然兴致不减。他们端著碗在大厅內边喝麦粒粥边交谈,在修道院外的森林里散步时继续討论,甚至在荒废的农田中也边方便边议论。刘易带来的理论既新鲜又打动人心,让他们能够以全新的视角审视这个世界。 於是,集会的第二天,所有还留在修道院的流民与客人,將近三百人,都渴望挤入大厅。由於人数眾多,刘易不得不將集会的地点改到修道院的庭院中。为了让所有人都能清晰地看到他、听到他的讲话,人们从大厅里搬出几张板凳,垫上木板,搭建起一个临时的舞台。 刘易跃上舞台,慷慨激昂地说:“兄弟们,七神的子民们,我实在地告诉你们,信仰安舍的人有福了,因为不仅天上的国属於你们,在地上的国也同样属於你们!” 接著他稍稍了点时间,重申了“安舍乃七神本源”的观点,並再次展示了阳光散射成虹光的奇观。隨后,他以《社会契约论》为理论框架,结合他这一年多来行走各地的所见所闻,全面而深刻地阐述了为什么居住在坚固城堡中的贵族老爷们为什么並不具备天然的统治权。 《社会契约论》是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让-雅克·卢梭所创作的一部政治哲学著作。 整本著作分为四卷,深入探討了社会结构、社会契约、主权及其权力、政府及其运作形式,以及几种社会组织等问题。该书旨在构建一个科学的法治理念体系,以解决如何正確认识和处理国家、政府的本质与角色,以及它们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关係。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其核心思想:主权在民,这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 他认为,人生而自由、平等,社会契约使人们在共同体中获得道德的自由一一即自律,成为真正的主人。卢梭强调,统治权作为公权力,不应也不能被贵族阶级通过血脉世袭继承。 《社会契约论》对后世產生了深远影响,被誉为震撼世界的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號角和福音书,为现代社会的契约关係、人民主权等理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儘管在某些情境下,如河间地当前的情况,完整的《社会契约论》可能略显超前,但其中以人为本的思想,却可以成为河间地平民们爭取生存权的有力武器。 在这一天的演讲中,刘易以塞外自由民的社会体系、守夜人的总司令选举制度以及七神教会的总主教选举制度为例,说明了在没有血脉世袭的贵族制度下,人民依然能够从自已人中选出真正的领袖。他进一步指出,无论是从下往上的推举,还是从上往下的选拔, 都是选举制度的一种。而即便是再差的选举,也优於当前的掷骰子式的世袭制。 既然刘易將重点放在论证贵族制的不合理之处,並自然而然地引出了一个关键问题: 既然贵族没有资格世袭统治,那么谁应该来统治呢? 这个话题在集会第二天夜里成为了最热门的话题。 到了第三天,刘易並没有直接提出谁能更好地统治,而是在总结了前两天的演讲內容后,拋出了一个新问题:一个良好运转的国家机器应该是什么样子?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刘易很乾脆地直接拿他的家乡塞里斯作为例子,进行了一次详细的分析。他將塞里斯的歷史进行了简化,从原本的夏商周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民国和共和国等十四代,浓缩为了部落时代、贵族时代、世家时代和官僚时代这四个阶段。 考虑到听眾们的文化水平,刘易没有做过於深入的分析,而是简要地阐述了这四个时代的优缺点,並辅以一些精彩的歷史故事和英雄传奇来辅助说明。最终,他给出了一个结论:最適合当前维斯特洛的政治体制,就是教会治国。 在这个构想中,未来被净化过的教会將成为政权的骨骼,实行军政分离的制度。军队將被分为中央常备军和地方民兵,而政府则分为民政、法政和財政三个部门。 对於这个构想,在集会开始之前的准备阶段,刘易就已经与包括斯派洛、约翰、琼恩、凯文等在內的核心骨干进行了商议。 当然,也有人提出过质疑,认为领主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连坦格利安家族都不能撇开各地领主进行统治,凭什么教会就可以。 对此,刘易的解释是,坦格利安家族之所以要留下各地的领主,是因为他们玩的是统治游戏,而不是灭绝政策。 当时的领主们深深扎根於本地,与平民保持看直接的联繫,这种联繫的根本在於他们对基层平民的强大控制力。没有领主们的存在,难道要让征服者伊耿骑著巨龙亲自去向平民们徵收每一个铜板的税吗?然而,儘管领主们拥有这样的优势,但在教会面前,这些优势却显得微不足道。 哪一位领主能够像斯派洛修土、约翰修土,或是任何一个流浪修土那样,认识最偏远村庄里的每一个人呢?对於教会这种深入基层、广泛联繫平民的能力,即便是领土最小的领主们也难以企及。 至於这种教会治国的体制能否取代贵族整体,刘易並不感到担心。因为他的家乡塞里斯自宋朝以后,就一直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虽然这里的“教”並非某个有神论宗教, 而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態。在这个体制中,起到类似於七神修士作用的是捧著圣贤书教化乡里的“读书人”群体,而总主教则是由被称为“天子”的那个人来担任。 如果说第一天和第二天的集会主题还仅仅停留在某种理念层面,那么第三天的会议主题则直接变为了赤裸裸的利益诱惑。 在当前的维斯特洛,七神的修士不被允许留下子嗣,这意味著所有平民如果足够虔诚且具备相应的能力,至少在理论上都有机会在教会中一步步升迁。因此,如果教会获得了统治国家的权力,平民也就有机会参与到国家的治理中来。 会后,第一天和第二天会议的主题已然被兴奋的听眾们拋诸脑后,取而代之的是对由教会统治的未来的无限畅想。 “你怎么看?”吃晚餐时,邓肯端著盛满土豆南瓜汤的木碗,坐到了他此时最好的朋友罗杰·休斯身边,问道,“刘易团长他真的不是哪个国家的王子或者大贵族么?他怎么会懂这么多。” 罗杰一如既往地完全相信著刘易,他回答说:“不知道,如果你要我猜测,我只能猜测他是神明派来拯救这个世界的救主。” 邓肯仍然不放心,忧心地继续说道:“可是——教会治国真的就比国王治国好么?要知道,教会的腐败是尽人皆知的事情。就算这一次在刘易团长的带领下,教会得到了净化,可是等到他离开这个世界,教会难道不会再次腐败么?” 罗杰安慰道:“你能想到这个问题,光明使者当然也能想到。集会还有四天,明天继续听听他怎么说吧。” 经过三天的集会,几乎所有听到刘易演讲的人都不再轻易向他提出质疑。因为刘易所思考的,远比他们能想到的更深远、更全面。 这个时候,很多普通的农民已经跟不上刘易的思路,但他们依然能从刘易所描绘的图景中拼凑出一个美好的未来天一一一个不用担心某一天某个贵族领主或他的土兵隨意闯进自已房子、强姦女人、抢夺粮食的世界。对他们来说,这样就已经是天堂一般的存在。 於是,到了第四天,修道院的庭院依旧被渴望知识的听眾塞得满满当当,没有人放弃聆听刘易的演讲。 今天,刘易演讲的主题是:“什么样的人,有资格代表教会实行统治的权力。”他深刻指出,人是一种脆弱的生物,这种脆弱不仅体现在身体机能上,更深刻地体现在灵魂深处。 刘易进一步阐述道,在这个世界上,最为甘甜的美酒並非青亭岛的佳酿,而是对其他人生杀予夺的权力。然而,权力也如同毒药,使人迷醉,使人墮落。歷史上,无数品行高洁、志趣高远的青年,在掌握权力后,一步步滑向腐败的深渊,最终成为年轻时自己最憎恶的模样。 他强调,一个组织的墮落,其根源在於人的墮落。只要人能保持不墮落,无论遭遇何种困境,总能找到克服的方法。因此,成为代表教会行使统治权的人,必须具备钢铁般的意志和无私无我的品行,他们需將人民的利益视为自己的利益,全身心投入到信仰的事业中。 在这一天的演讲中,刘易列举了歷史上曾经存在过的英雄豪杰,其中包括斯派洛修土提供的七国歷史上著名的圣人和贵族,以及许多在地球上留下不朽英名的伟人。他们的事跡被刘易娓娓道来,激励看在场的每一个人。 然而,面对如何確保这些人不会变质,如何防止教会的权力被腐败者窃取的问题,刘易给出了他的解决方案一一“烈日行者”。他解释,光明之种可以为人赋予光明之力,而一个人是否能觉醒这种力量,取决於他的思想是否与安舍信仰相契合。 对於刘易而言,共鸣水晶与光明之种最正確的用法,是筛选出品行端正、信仰虔诚的官员。相比之下,诸如圣光术、圣佑术之类的超凡技能,不过是锦上添之物,有则更好,无亦无妨。 在他所规划的未来“新教会”中,除了负责日常事务的事务官可以由“非烈日行者”担任外,所有负责制定政策的政务官,无论军、政,都必须是“烈日行者”。一旦某个烈日行者因信仰崩塌而失去光明之力,他也將被剥夺所有权力,以確保没有品行恶劣之人窃据高位。 当刘易將演讲推进至此,即便是最坚定的旧七神教义信仰者也动摇了。毕竟,权力与超凡能力,每一项都足以令人疯狂,更何况刘易所描绘的那个所有统治者皆具备高尚品格的美好未来。 这一天的集会结束后,那些曾被赐予光明之种却因內心犹疑而未能觉醒光明之力的战士们,终於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什么。与此同时,那些尚未见识过烈日行者普升仪式的与会人员,纷纷向熟悉的烈日行者打听成为烈日行者的条件。 整个修道院因刘易的畅想而被激发成了一锅沸腾的热汤,每个人都沉浸在对未来的憧憬与期待中。 第101章 集会的后三天 第101章 集会的后三天 从四天前开始,刘易逐一解答了以下四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战斗?”“我们和谁战斗?”“我们战斗想要得到什么?”“谁来战斗?”到了第五天,议题进一步推进到“我们要怎样战斗?” 维斯特洛流传著许多关於“义匪”的传说,也不乏小人物智斗愚蠢骑土、贪婪修士的小故事。这些故事反映了维斯特洛平民反抗贵族压迫的美好愿望。 然而,在现实中,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带领几个老兵附庸,就能轻易镇压上百名平民。骑士们平日居住在防御坚固的庄园內,在长辈的教导下练习杀人技,收穫季节则到村庄“武装收税”。 在一些偏远村落,领主甚至还行使早已被某位杰赫里斯国王废除的“初夜权”这一可耻制度。 农民手持锄头,自然无法与以杀人为业的贵族骑士抗衡。但无论何地,作为食物链顶端的骑士数量都远少於农民。 因此,维斯特洛的平民若要战胜贵族骑士,就必须团结一致,將人数的优势转变成真正的力量。而且这种团结不仅限於平民內部,还应包括所有同情並支持这一伟大事业的人。 为了將抗拒安舍信仰的“邪恶”贵族孤立起来,平民们应抓住一切机会削弱他们的力量、消耗他们的资源,直至他们被消灭或彻底投降。然而,在事业的起步阶段,安舍教团必须谨慎行事,避免树立过多敌人。 仅仅一年前,教团想要在维斯特洛发展,这条道路都必將布满荆棘。 那时的七国,所有的贵族领主们都紧密团结在宝冠雄鹿的旗帜之下,共同效忠於並非贤明但至少还算“像个人”的君主一一劳勃·拜拉席恩。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安舍的教团及其理念对於普通民眾而言,必然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即便能够勉强发展起一些势力, 也极易被团结一致的贵族们所消灭。 然而,时过境迁,如今的局势已大不相同。虽然铁王座上依然坐著来自拜拉席恩家族的国王“乔弗里·拜拉席恩”,但宫廷的实际控制权已经落入了西境守护泰温公爵的手中。泰温公爵率领重兵驻守王领,將河间地变成了人间地狱,然而他的老家西境却遭到了北方人的侵袭和掠夺。 隨著北境军主力南下,其本土变得空虚,甚至已经传出了临冬城被铁种攻破摧毁的噩耗。这一系列事件导致顶层贵族们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他们各自割据一方,用剑顶著彼此的喉咙,相互牵制。这样的局势为安舍的子民们留下了一片小小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因此,在集会结束之后,新普的烈日行者们应当离开修道院,深入乡村、荒野和小镇,向那些身处苦难中的人们传播“安舍七神”的真义,激励他们团结起来,拿起武器, 自己保护自己。 安舍的使者们要像勤劳的农夫一样,將信仰的种子播撒在这片信仰的肥沃土壤之中, 並坚持不懈地浇水、除虫、拔除野草。终有一日,这些种子会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最终长成参天大树,托举著这个世界迈向更加美好的天国。 刘易向与会者说道:“我们不要城堡,不要集镇,將豪华的屋子留给那些残暴的贵族和腐败的修士们吧。我们来自乡村、田野,我们的根也扎在乡村和田野。等这些贵族老爷终於玩腻了权力的游戏,从城堡里探出那颗傲慢的头颅时,將会看到金色黎明的旗帜,已经插遍了他们能看到的每一个角落。” 不过,新教会虽然与贵族阶层为敌,但並不意味著要与每一个贵族骑土都成为敌人。 因为在贵族骑士中,也不乏心地正直、信仰虔诚的勇土,尤其是贵族领主们的次子与私生子。 儘管他们同样拥有高贵的血脉,但在家庭中却常常处於被压迫和剥削的地位。大领主的子嗣或许能在父亲和兄长的庇护下谋得一席之地,但小领主和普通骑士的次子和私生子往往只能获得一匹马、一把剑,然后自谋生路。所以为教会服务將是比成为僱佣骑士或者某领主的誓言骑士更好的选择。 对於那些认同安舍信仰的贵族领主,新教也持开放態度。 只要他们愿意按照教会的规矩公平公正地对待平民,就可以保留对领地的財產权,但税率必须遵循教会制定的標准。 此外,对於在战爭中失去丈夫、儿子或父亲的贵族女眷,教会將给予庇护,使她们不必嫁给陌生的骑土,在对方的庇护下艰难求生。她们的未成年子女也將在教会的保护下健康成长,免受因领地继承权而引发的谋杀威胁。 將这些贵族拉入安舍的事业中,不仅能够显著增强新教会的力量,还能有效削弱贵族阶层整体的实力。 因此,他再次郑重提醒诸位烈日行者,在传播信仰的旅途中,特別是在领主统治依然稳固的地区,务必保持高度的谨慎。在与民眾交流时,关於直接与贵族对抗的內容,应当避免轻易提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衝突。 刘易强调,一开始,新教会的主要任务是向七神的信徒们清晰传达一个信息:安舍与七神其实是一体七面的关係,他们並非对立,而是相互补充、相互映照的。通过这样的方式,教团可以逐步引导信徒们理解並接纳安舍的信仰,为他们打开一扇通往新视野的大门。 当信徒们逐渐接受了安舍的信仰后,教团就可以从他们中间挑选出那些坚定而虔诚的个体,进一步向他们传授“自由、平等、博爱”的核心理念。 如果这些人不仅接受了这些理念,还表示愿意为之不懈奋斗,那么我们就应该鼓励他们带著烈日行者的普升徽记来找我们,成为教团事业中更加紧密的伙伴。 在这第五天的演讲中,刘易所提出的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战略路线,有效地消除了与会中具有战略眼光人士心中的疑虑。 刘易深知,以弱胜强、以小搏大是兵家之大忌。如果他提议让追隨者们即刻拿起武器,攻陷最近的贵族城堡,並对贵族家庭进行屠戮,那么集会结束后,至少会有三分之一的人会选择悄然离开,因为没有人愿意跟隨一个失去理智的领导者去冒险送死。 然而,按照刘易精心规划的战略,通过逐步侵蚀贵族们的统治根基,最终实现统治权力的更迭,成功的机率显然要大得多。 在第五天的会议结束后,大多数人仍然沉浸在烈日行者们所展现的神异能力中,討论著这些令人惊嘆的事跡。但与此同时,也有少数几位眼光长远的修土,已经开始著手规划自己的教区,他们看到了刘易战略的长远意义,並准备为之付出行动。 晚餐时,来自“红叶岭”的流浪修土奥尔特加坐到罗尔夫修士身边,问道:“罗尔夫兄弟,集会结束后,你有何打算?” 罗尔夫想了想,回答道:“可能我会去石堂镇吧。” 奥尔特加闻言,有些疑惑:“但光明使者不是告诫我们要儘量避免招惹那些大城镇吗?” 罗尔夫解释道:“我曾经在石堂镇的圣堂供职,那里有几位修土是我的老师和同学。 我想把光明使者带来的真理与他们分享。” 奥尔特加皱了皱眉,提醒道:“圣堂里的修士生活安逸,你可能很难说服他们。” 罗尔夫摇摇头,回復道:“总要试一试。我是一名孤儿,八岁时父亲外出经商未归, 九岁时母亲病逝。因为会些算数,我被石堂镇圣堂的莱加修士收为学徒,並在成年后皈依成为修土。如今光明已至,旧的教会必將解体,我不能眼睁睁看著他们为那腐朽的王国陪葬。” 说完,罗尔夫喝了一口汤,转而问道:“那你呢,奥尔特加兄弟?” 奥尔特加捞了捞碗里的土豆块,回答道:“我打算跟隨斯派洛修土,他计划从王领走国王大道绕行到君临,向教会高层和国王请愿。” 罗尔夫听到要去君临城的消息后,皱起了眉头,担忧地说:“去君临城么?贝勒大教堂里的主教们恐怕不会允许他在那里传播这种被视为异端的思想吧?” 奥尔特加回应道:“我原本也以为他会不过,在听了光明使者的演讲后,我明白斯派洛修士不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想必他有一些不同的想法。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让他独自前往如此危险的地方。所以集会结束后,无论是否能被光明使者选拔为烈日行者,我都必须走这一趟。” 提到烈日行者,那是只有最虔诚、最坚定的勇士才能背负的重担。罗尔夫此时的心情既志芯又期待,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资格成为其中一员。但是,即便不能成为烈日行者,他也已经找到了未来的道路,那就是如何让那些曾经为他提供麵包、让他健康成长的乡亲们再也不必经歷苦难。 在理论课程进行了五天之后,第六天,刘易开始讲授实战课程。 他强调,要建立一支属於穷人的武装,並非简单地让人穿上鎧甲、拿起武器冲向敌人就行。每一个愿意为信仰而献身的战士都是宝贵的財富,他们的生命不能白白牺牲。 儘管目前刘易还不能提供武器装备,但他却能分享许多战法和经验。 於是,他將那些愿意聆听这堂课的人一一主要是男性一一带到了修道院外的空地上, 向他们传授了盗版自戚少保发明的鸳鸯阵,即“天鹅阵”的用法。 这种阵法被发明出来,原本是为了在水网密布的江浙地区剿灭个人战力强悍的倭寇。 而这种场景,与烈日行者们当前面对的敌人颇为相似:在水网密布的河间地由平民对抗个人战力强悍的骑士阶层。 两个盾牌手负责正面防御,四个长枪手负责中程攻击,两个弓弩手负责远程攻击,两个草叉手负责侧面防御。 这样的阵型简单易学,对装备和战士个人战力的要求也低。每一个完整的天鹅阵正好十个人,一个阵型同时就是一只基本战斗单元。 因此鸳鸯阵除了具备战斗功能,还兼具了组织功能,是河间地平民最適合的战法。 刘易在整整一天的时间里,详细讲解了天鹅阵的使用要领,之后便结束了这一天的课程。 到了最后一天,他又用一天时间,向与会人员揭示了游击战的真諦。 “既然我们像麻雀一样卑微而坚韧地活著,那我们也要像麻雀一样机智勇敢地战斗。”刘易说道,“在战场上,我们无需与敌人谈论骑士精神或荣耀,只求实用,什么招数阴狠就用什么招数。七神或许会宽恕他们的罪行,但我们不会。因此,我们的任务就是送他们去见七神,让天父来审判他们。” 刘易提出,作为七神的战土,要像麻雀一样战斗,具体要做到三点: 第一,灵活机动。穷人的武装要採取小分队多股行动,忽聚忽散,出没无常,巧妙灵活地应对敌人。 第二,隱蔽突然。利用良好的隱蔽条件,瞅准时机对敌人进行突然袭击,使敌人防不胜防。 第三,积小胜为大胜。通过不断袭扰敌人,以最小的代价给敌人製造最大的困难,逐步爭取战爭的主动权,主要目的便是杀伤、消耗、迷惑、疲惫敌人。 相比於从西境甚至狭海对岸来的匪军们,河间地的民眾最大的优势就在於熟悉地形, 且是穷人们自己的队伍。 硬碰硬的战术,並不可行,河间地的贵族们已经用鲜血证明了西境军的强大。因此, 要想在与西境军的对抗中贏得胜利,只有採取游击战的战术,才能充分发挥出穷人武装的优势。 最后,刘易为整个集会做出了结语:“弟兄们,站起来,拿起武器去战斗!死亡不属於追逐光明的人们!” 刘易连续七天的演讲,不仅因为“智慧祝福”的加持而深入人心,更因为他所提出的顛覆性理论本身,就是让人难以忘怀的內容。 对於很多人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听到有人如此深刻地剖析这个世界的真相。 连那些跟隨刘易最久的烈日行者,也未曾系统地听到过这些的內容。他们感觉仿佛有一只大手拂去了眼前的迷雾,让他们看到了更清晰的世界。 由於经歷和兴趣的不同,不同的人记住的內容也各有侧重。修士们更多地关注了安舍与七神为一体七面的神学理论,骑士和战士们则更关注“麻雀战”和“天鹅阵”的战法推演,而流民的领袖和村落的长老们则更看重新的政体。 但是不管是否各有偏重,刘易传授的这些知识,都是无比宝贵的財富。 自此,他的“光明使者”称號,不再仅仅意味著他带来了光明之力,更代表著他用不曾出现在这个世界的思想將穷人们从无尽的黑暗中解救出来,让他们真正地看到了光明。 第102章 选拔 第102章 选拔 孔夫子拥有圣言录,名为《论语》;木匠的儿子拥有圣言录,名曰《福音》;世尊则拥有被称为《佛经》的圣言录。 刘易的演讲內容尚未获得能被成为圣言录的资格,但在每一天集会后的夜晚,在蜡烛微光下,已有能够读写的修士勤勉地记录著白天所听到的知识。 集会结束后,与会者们在修道院继续逗留了两天,他们渴望得到刘易的青睞,渴望成为烈日行者。 相较於维斯特洛本土的烈日行者,刘易在技能与威力上均遥遥领先。 若以游戏等级作比,刘易无疑是八十五级的满级大號,全技能解锁,天赋满点,且已拥有英雄团本的毕业装备。而那些通过共鸣水晶获得光明之力的烈日行者,则如同十几级的小號,技能不全,天赋未点,装备简陋,一旦踏上战场,或许只需几招便会败於全副武装的骑士之手。 然而,对於这些一无所有的人而言,即便是这微弱的光明之力,也是他们迈向光明的希望。在这逗留的两天里,他们与烈日行者频繁交流,在人群中高声阐述对安舍信仰的理解,有人甚至在瀰漫著土豆玉米浓汤香气的大厅中,匍匐在刘易曾站立的讲台前,以绝食表达决心。 即便是较为低调的人,如西奥多·威尔斯爵士,也拿起了匕首,用他那並不熟练的手法,將一块原木缓缓雕刻成七芒太阳星的形状,並誓言將背负这圣像,一路行至世界尽头,以此彰显安舍的光辉与伟大。 在刘易看来,某种方式除了伤害身体並无益处,於是他决定找大麻雀帮忙劝诫。而此时,大麻雀正坐在庭院的一块石头上,向几个年轻的修士阐释安舍与七神的关係。 “太阳高悬天穹,其光和热无私地照耀大地,不论受眾是贵族、平民,男人、女人, 或是熊、狼,太阳都公平无私。然而,人类世界却充满了不公,这让仁慈的安舍感到难过。於是,他抽离神性,化身为天父,以天秤为象徵,教导世人公平的含义,並审判人的灵魂———” 说到这里,大麻雀看到刘易出现在自己身后,便停下演讲,问道,“光明使者,有什么事情么?” 刘易轻轻將大麻雀拉到角落,低声说:“斯派洛兄弟,新来的弟兄们的行为有些过分夸张,你能不能劝阻一下?” 斯派洛修士一脸困惑:“劝阻谁?为何劝阻?” 刘易犹豫了片刻,回答道:“就是那些想要进步的兄弟们。他们有人绝食,有人用鞭子抽打自己,还有人像向日葵一样从早到晚面向太阳站立。这真的没必要,信仰的虔诚不是通过这种方式表现的。” “那他们应该如何表现自己的虔诚呢?”斯派洛反问道。 刘易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 斯派洛轻轻摇头,缓缓说道:“这些兄弟们大多出身乡野,在农田里摸爬滚打长大。 除了这些朴素的方式,他们確实不懂得如何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虔诚。他们没有多余的钱財,也无法给予其他什么。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唯一可以自由支配的,便是这具身体和工作之余的时间。因此,他们只能通过向你展示对这仅有之物的毫不吝惜,来表明自己的忠诚,渴望获得拥抱光明的机会。” 刘易闻言,犹豫看说道:“可是,我已经把透选烈日行者候选人的权利交给了你们·...” 斯派洛修士打断了他的话:“难道在这座修道院里,还有人对於安舍信仰的理解,能比你更深刻吗?在我看来,你將普升徽记交给我们,是为了让我们帮你找出那些可能被你遗漏的人才,而不是让我们替代你进行选拔。你多次强调,成为烈日行者是一份沉重的责任。既然是责任,那么不是越多人一起来分担越好吗?光明使者,你或许想得太多了。” 告別了斯派洛修士,刘易离开修道院,向铁匠炉走去。他想要独自静一静,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或许,真的是自己把选拔烈日行者这事想得太过复杂? 刚走出修道院的大门,刘易便看到了玛莎正带领几个姑娘进行格斗训练,她们用长棍代替长矛,动作迅猛而有力。刘易驻足观看了一会儿,很快意识到这场训练的惨烈程度, 已不亚於金色黎明的內部训练。 这些姑娘们身著男装,未著鎧甲,仅用细绳束髮以防干扰视线,这便是她们的全部防护。在玛莎和贝斯一一金色黎明中唯二决定追隨刘易的矛妇一一的指导下,姑娘们全力以赴,以棍为矛,直刺对方要害,每一击都透露出狠辣与决绝,令刘易不禁担忧她们训练后是否会真的打起来。 当一位红髮女孩一棍击中对手腹部,使其跪倒在地时,刘易拍了拍全神贯注於现场的玛莎的肩膀,提醒道:“玛莎,这种难度的训练对她们来说是否过於严苛了?她们只是河间地的村妇,並非塞外的矛妇。” 玛莎回头见是自己的团长,隨即叫停了训练。她转过身来,眉头微皱,回答道:“团长,有什么区別吗?她们的年纪与我相仿,力气也不比我小多少。” 刘易眉头紧锁,说道:“战斗的事,还是交给男人去做吧—— 玛莎双手抱胸,眉头拧成了倒八字,语气中带著不耐烦:“团长,你是看不起女人吗?我早就想说了,女人就杀不了人吗?”她继续说道,“为什么女人就应该去照顾伤员、做那些给伤员擦屎端尿的事?我们也想拥有保护自己的力量。如果真的面临死亡,我寧愿与那些试图羞辱我的男人同归於尽,也不愿像砧板上的鱼一样无力挣扎、任人宰割。” 她转向那些跟她学习格斗技的姑娘们,问道:“是不是,姐妹们? 一个高挑的金髮姑娘站出来,恭敬地向刘易行礼,坚定地说:“光明使者,虽然我是女人,但用铁锅和汤勺无法为我的父母报仇。” 一个栗色头髮的小姑娘也连忙附和道:“光明使者,你別看我年纪小,但家里宰羊的时候,我也帮过忙!要不是我家里的羊都被骑士老爷们杀死了,我可以当著你的面宰杀给你看!” 其他几个女孩虽然没有言语,但她们紧握木棍的动作,已经充分表现了她们的决心和勇气。 刘易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有些过於傲慢和武断了。既然这些姑娘们自愿加入他的事业,他就应该尊重她们的意愿和选择,而不是居高临下地替她们做决定。 想到这里,刘易果断地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认真地说:“如果你们真的愿意成为一名战士,那么我会尊重你们的意愿。但请记住,一旦进入战斗序列,你们就是真正的战士。 作为战土,必须服从命令,也不会再有人对你们有额外的照顾。你们能做到吗?” 玛莎闻言,嘴角弯成了一轮新月,高兴地说:“当然,团长,这就是我们想要的。” 结束了这个话题后,他把玛莎拉到了一旁,轻声问道:“玛莎,如果我绕过你们,直接提拔我认为合適的人成为烈日行者,你们会不会介意?” 玛莎凝视著刘易的眼睛,回答道:“光明之力原本就是由你赋予我们的,现在你要將它再赋予其他人,又何必在意我们的想法呢?团长,我知道总是顾及我们的感受。但请相信我,所有的烈日行者,对你的任何决定都会全力支持,毫无异议。即使你要带领我们衝进君临城,剷除小国王,我们也会毫不犹豫地穿上战甲,紧隨你的步伐。” 刘易听后,缓缓点了点头,说:“玛莎,你说得对,有些决定確实应该由我来做,而不是把这份责任推给你们。” 在与斯派洛和玛莎的交流中,他逐渐意识到,自己错误地將光明之种和选拔烈日行者的权利当作了奖励,用以回馈追隨者的忠诚。然而,这样的做法却违背了光明之种授予的初衷一一为安舍的事业挑选那些无私无畏的勇士。 没错,成为烈日行者是一种奉献,而非奖励。“普升徽记”象徵著的是一份责任,而非特权。在未来的战斗中,烈日行者作为新教会的中坚力量,必然会成为敌人重点攻击的对象。因此,选拔烈日行者,就意味著將他们推到了悬崖之上,这份重任,应当由刘易自已来承担。 於是,他回到修道院,再次站上主厅的讲台,並请克里修士敲响了召集人群的铜钟。 听到钟声,人们陆陆续续走进大厅,直至大厅挤满了人,再无新人涌入,刘易才向眾人郑重宣布了他的决定。 “明天早上,当太阳升起之时,我將再次回到这里。任何渴望成为烈日行者的兄弟姐妹,请来到我的面前,向我阐述你们希望成为烈日行者的理由。只要这些理由是正当的, 对安舍的事业有益的,我都会亲自为你们授予光明之种。” 此言一出,台下的听眾们顿时喧闹起来。刘易隨即提高了声音,“但我要明確告诉你们,光明之种只会与嚮往光明的心灵相结合,才能觉醒光明之力。若你们是为了权力、財富或女人而来,那么很抱歉,你们將无法觉醒这份力量。 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所以请你们在今晚深思熟虑。若你们对我所描绘的未来仍有疑虑,不妨再等一等,看一看,观察安舍的事业是否如我所述般发展。 请记住,烈日行者没有私利,他们的一切都应奉献给安舍的事业,包括生命,包括未来。如果你们真正认同安舍的信仰,那么明天就勇敢地站到我的面前来,让光明拥抱你们。” 宣布完决定后,有心急的兄弟立刻上前,向刘易祈求光明之种,却被他果断地拒绝,“我並不怀疑你们的虔诚,但我更希望你们能冷静思考。仅仅一个晚上的等待,对於愿意为安舍事业奉献一切的你们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对於居住在修道院里地所有人来说,这註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光明之力虽令人心生嚮往,但与所有贵族为敌的处境却让人心生恐惧。光明使者所描绘的未来美好得令人难以置信,让人不禁怀疑这是否真的能够实现。 对於这一切,谁也没有確切的答案。 在主楼一楼走廊尽头的一个小小隔间里,躺著一位身高不过一米三四的侏儒修土。他双手垫在脑后,目光紧紧盯著头顶的天板,开口问道:“梅里巴德,明天你会去向光明使者祈求光明之种吗?” “去啊,为什么不去呢?”梅里巴德已经五十多岁,他的手脚异常粗大,如同皮革般坚硬。一头灰发,脸上满是岁月的痕跡,显然也是一位在乡间漂泊的流浪修土。 他脱下身上的袍子,隨意地扔在床尾,然后盖上毯子,躺倒在床上。他接著说:“等明天觉醒了光明之力,我就得出发了。今年的巡游我才完成了一半早一天出发,也许就能多救下一个人。” “可是”侏儒修士有些迟疑地说,“太阳神真的是七神的本源吗?《七星圣经》 里並没有这样的记载,其他经书也同样没有这样的说法。” 梅里巴德的个子比侏儒高上不少少,算是正常人。他弯曲膝盖,蜷缩在这张小床上, 感觉十分舒適。他说道:“我不识字,但能背诵《七星圣书》和各种祷文。七神赐予我智慧,让我能够胜任修士的职责。 这四十年来,我一直在王领和河间地四处漫游,为平民主持婚礼和懺悔仪式,居民们则为我提供食宿。 我从女泉城出发,穿越三叉戟河周边的乡村,用半年的时间又回到了女泉城。很多我曾见过的善良人们,前一年还用刚烤熟的麵包招待我,第二年再去时却已成了坟墓中的枯骨,只留下年幼的儿女在飢饿中苦苦挣扎。如果我能拥有光明之力,也许就能帮助他们, 让他们多活一些日子,亲眼看到自己的孩子结婚生子。 至於太阳神是否是七神之一,七神是否是太阳神,旧神与新神是否会爭斗,我想这些穷人其实並不在乎这些,其实我也並不怎么在乎。我想,七神自己应该也不在乎。” 第103章 种什么样的种子,开什么样的花 第103章 种什么样的种子,开什么样的 第二天一早,刘易就来到大厅的讲台,搬了一张小凳子在讲台后坐下,静静等待著第一个自愿成为烈日行者的兄弟。隨著东方天际线愈加明亮,太阳爬上枝头,人们陆陆续续地走了进来,但无人主动上前。 刘易望著台下神情紧张的逐光者们,嘆了口气,隨后站起身来,指向坐在后排的一个女孩说道:“贝斯,你是来祈求光明之种的吗?” 被点到名的贝斯缓缓站起,双手手指绞在一起,用略带颤抖的声音回答:“团长,我知道我不该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贝斯是从西境被刘易俘虏的自由民矛妇之一。在从西境回到河间地时,刘易曾为她授予过光明之种,但那时的她尚未理解安舍信仰的真諦,只是单纯地追隨刘易这个领袖,因此未能觉醒光明之力。 “没事,过来吧。”刘易向她招招手,“以前我从未提及过我的志向,你们心有疑虑也很正常。来吧,所有人,我都会再给你们一次机会。” 贝斯瞪大了眼晴,愣在原地,似乎没有听懂刘易的意思,直到一旁的玛莎轻轻扯了扯她的衣摆,她才回过神来,激动地从后排小跑到刘易面前,单膝跪下:“团长,请你开始吧。” 刘易点点头,问道:“自由民贝斯,你是否愿意遵循光明之道?” “我愿意!” “你是否愿意践行光明之道?” “我愿意!” “你是否愿意“我愿意!” 哎,刘易无奈地苦笑一下,你起码让我说完啊。隨即,他召唤出共鸣水晶,分离出一滴光明之种,轻轻落在贝斯的头顶。 片刻之后,贝斯蓝色的大眼睛中氮盒起金色的烟雾。她难以置信地搓了搓自己的脸, 隨后兴奋地跳起来,紧紧抱住与她一同前来的玛莎。两个姑娘蹦蹦跳跳地笑著、哭著,这温馨的画面也让刘易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姨母般的笑容。 台下的观眾们咽了一个唾沫,惊讶於这神奇的一幕一一大厅里的绝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看到烈日行者的普升仪式。 有了贝斯这个成功的先例,眾人的心思开始活络起来。然而,真正鼓起勇气走上台的,依然是那些曾经经歷过失败仪式却仍未放弃的候补烈日行者。 接著,自由民艾欧里亚往手里吐了口唾沫,把凌乱的褐发授整齐后,也坚定地走了上来。 刘易注视著单膝跪在自己身前的艾欧里亚,缓缓问道:“你想好了么?我记得你一直不愿意放弃对旧神的崇拜。” 艾欧里亚耸耸肩,低声回答:“团长,你能把南方人的七神融合到安舍的信仰里,我相信等你回到北境,也能將旧神融入其中。所以,向你下跪,也就是向旧神下跪,两者並不衝突一一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刘易笑了笑:“记住,你下跪的对象不是我,而是圣洁无私的安舍,我只是代受礼。不过,等以后我真的回到北境,一定得带上你。” 艾欧里亚点点头,认真地说:“那就一言为定。” 刘易也认真地頜首回应,正式问道:“来自塞外的艾欧里亚,你是否愿意遵循光明之道,践行光明之道,並为安舍的事业奉献一切?” “我愿意!” 从西境跟隨刘易一同回到河间地的前白银之手战士们,在首次被授予光明之种却未能觉醒光明之力后,又在这一次的仪式里,陆续进行了第二次领受。 这一次,他们无一例外觉醒了光明之力。刘易对这样的成功率感到非常欣慰:果然, 只有深入讲解安舍信仰的根基,才能消除逐光者心中的疑问,使信仰更加坚定。这七天的集会,刘易不仅为自己明確了前行的道路,也为同志们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仰。 同样,在第二批领受光明之种的战士中,也有少数未能觉醒,其中七人上前重新领受,六人成功,一人失败,这位失败的战士依旧是来自红粉城的邓肯·贝克。 刘易失望地看著邓肯,问道:“邓肯,你为何心中仍有动摇?” 邓肯双手握拳在地上,用沙哑的声音回答:“刘易团长,我曾经向凡斯伯爵誓言效忠。这么多年来,我以凡斯家族封臣的名义管理封地,为他们徵税,为他们作战。凡斯伯爵一直公正地对待我,我不能背弃我的誓言,至少我不能拿起武器反对他。” 刘易听后摇了摇头,对所有在场的兄弟们说:“各位,不要心存侥倖。成为烈日行者,意味著你的生命、你的一切都献给了安舍伟大的事业。同时,这也意味著从这一刻起,你需要与曾经的自我告別,並解除与世俗领主的一切誓言。如果你心中放不下的事情里,有与安舍信仰相悖的,就请留在原位吧。將这个机会留到以后,当你真正能投入光明的怀抱里的那一天。” 大厅里一片沉默,邓肯·贝克的失败就像股市中一片飘红的个股中突然下跌的一支, 给眾人兴奋的情绪泼了一瓢冷水,使他们真正警醒起来。 刘易將仍跪在地上的邓肯扶起来,温和地对他说:“没关係,邓肯爵土,就算不是烈日行者,你依然是逐光者的一员。如果你想回去为凡斯伯爵效力,我不会阻拦,在那之前,你仍然是我们的战友。”说完,他授意罗杰·休斯將邓肯带走。 紧接看,號称“真实的西奥多”的西奥多·威尔斯走到刘易身前。 刘易看著面前的骑土,略显迟疑地问道:“西奥多爵土,你已经决定加入我们的事业了吗?” 西奥多严肃地回答:“是的,光明使者,我已经决定將我的余生投入到为安舍的信仰而战中。” 刘易指出:“但我记得你也是一名守护骑士。” 西奥多摇摇头,眼中满是哀伤:“我已经没什么好守护的了。我守护的村子已被泰温公爵的狗屠灭,我的妻子孩子也都死了。如果安舍能赐予我復仇的力量,我愿意將我的一切奉上,包括灵魂。” 刘易嘴角微微抽搐,心中暗自腹誹:谁要你的灵魂?你这是把安舍当作魔鬼了吗?但这话他不能真的说出口,否则不知会被传成什么样子。 於是,他绕开这个话题,严肃地说:“为亲人復仇是神圣的任务,安舍並不反对。但是西奥多爵土,你务必要记住,向西境军的復仇不仅仅是对泰温公爵个人的復仇,更是穷人对整个贵族阶层的復仇。你是否愿意放弃你的领地、你的爵禄,成为为天下受苦人战斗的烈日行者?” 西奥多摩著腰间的匕首握把,用沙哑的声音说道:“我愿意。” 刘易严肃地点点头,指示道:“西奥多爵士,跪下吧。” 西奥多隨即单膝跪在刘易身前,在立下永不背叛的誓言后,他领受了光明之种,並很快觉醒了光明之力。 当金色光芒在他眼眸中闪烁时,他喃喃自语:“安娜,洛尔迦,你们且在天堂等著我,为你们復仇之后,我就来跟你们团聚。” 西奥多坐下后,下一个站起来的是一位年长的修士,刘易並不认识他。 刘易礼貌地问道:“修士,请问我该怎么称呼您?” 老修士回答道:“我是女泉城的梅里巴德,一名没有圣堂的流浪修士。” 刘易继续询问:“那你是否接受安舍与七神实为一体的理念呢?” 梅里巴德犹豫了一下,然后摇摇头说:“老实说,我不知道。太阳也好,七神也好, 都太高太远,我只是一个不识字的老傢伙,这些事情应该由那些能读会写的年轻人来考虑。” 刘易感到有些疑惑,於是追问道:“那你是为什么站上来呢?” 梅里巴德回忆道:“我在三叉戟河流域的乡野里行走了四十年,亲眼目睹了太多的战爭与死亡。无辜的平民如同无助的猎物,勇敢的战士在哀嚎中悲惨地死去。 我还是个少年时曾是一名士兵,跟隨领主征战四方,渴望获得財富与荣耀。然而,除了满身的伤痕,我一无所获。 我的哥哥罗宾因高烧去世,而那些曾与我並肩作战的朋友们也在战斗中相继死去,就像一条野狗。如今我已年迈,无法再为安舍的事业挥舞武器,但我希望能儘自己所能,让生病或受伤的人得以存活,而不是只能徒劳地为他们做临终祈祷。我希望能为这个世界带来一些改变,即使我的力量微不足道。” 刘易听后严肃地点点头:“安舍的事业既需要勇敢无畏的战土,也需要像你这样年长而充满智慧的老人。临终祈祷固然重要,但治癒伤病同样不可或缺。梅里巴德修土,请你跪下吧。” 听到刘易的回答,梅里巴德鬆了一口气,隨即恭敬地双膝跪倒,双手合拢在胸前。刘易为他授予了光明之种,一道金色的泉水虚影在他的身边一闪而逝。 跟在梅里巴德身后上前的是一个剃掉了顶发的侏儒修土。在维斯特洛,生活在修道院里的修士们通常会剃掉顶发,以此表达对信仰的虔诚,他们认为这象徵著自我与神明之间再无隔阁。 看到这个侏儒修土,刘易不禁想起了提利昂·兰尼斯特。两人曾有过一段亲密的友谊,但自从刘易向凯文和琼恩传授安舍信仰的真諦被提利昂听到后,两人的关係便逐渐疏远。 怀著一丝怀念的心情,刘易问道:“这位修土,我应该如何称呼您呢?” 侏儒修士回答道:“我是来自盐场镇菲茨圣堂的哈格尔,光明使者。在仪式开始之前,我有一个疑问,希望您能帮我解答。” 刘易微微皱眉,但仍表现出诚意:“请说吧,我一定知无不言。” 侏儒修土抬起他那大得不成比例的头,自光直视刘易:“光明使者,您告诉我们光明之力来自太阳神安舍,安舍与七神本是一体。现在的七神修士之所以不能使用安舍的神力,是因为教会隱瞒了这个事实。那么,这是否意味著只要真心认同这个理念,就能使用光明之力?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还需要您为我们授予光明之种呢?” 哈格尔的问题构成了一个悖论,原本窃窃私语的观眾们顿时安静下来,全神贯注地等待著刘易的回答。 刘易想了想,缓缓说道: “三个多月前,在语森林之战中,我於战场上昏迷。在梦中,神明的使者向我揭示了一个真相:在这片大陆上,人们已经遗忘了安舍的存在。信仰之逐渐枯萎,神力的果实再也无法结出。为了重新让安舍的光芒照耀这块大陆,他赐予了我光明的圣器一一共鸣水晶,让我为那些虔诚的逐光者授予光明之种,以激发他们心中的光明之力。 然而,在我的家乡塞里斯,情况却截然不同。在那里,要成为烈日行者並不需要共鸣水晶,因为塞里斯是光明的国度,安舍的教诲已经深深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正如偽七神的信仰也已经完全渗透到了你们的生活中一样。在塞里斯,每一个虔诚的人都能隨时感受到光明的存在,因此即使没有光明之种,他们也能觉醒光明之力。 所以,我必须明確告诉你们,共鸣水晶只是我们在安舍信仰还如风中烛火般微弱时, 为了让光明之力惠及常人所採取的临时措施。 如果要用一个比喻来形容的话,那就像是这样:我的父亲在家乡为我留下了一间麵包店,而我则选择到异乡打拼。当我从异乡归来时,却发现我的叔叔已经占据了那间店铺。 虽然最终我赶走了他,但客人们已经习惯了他的麵包味道。为了让客人们重新接受並习惯新的味道,我不得不倾尽所有积蓄,將新做的麵包以低价出售,以此来吸引並留住顾客。 这样说,你们应该能够明白了吧?” 哈格尔继续追问道:“可是,光明使者,如果在信仰之真正开遍大地之前,你就离开了我们,那我们该怎么办?没有了共鸣水晶,也无法获得光明之力,我们这些信仰安舍的人该如何抵御敌人的反扑呢?” 刘易神色严肃地回答道:“只要我还活著,我就不会停止为忠诚的逐光者授予光明之种。如果我在安舍的事业成功之前不幸离世,还有我培养出的烈日行者会继续这场战斗。 就算烈日行者们也全部牺牲,至少我们曾经来过,曾经战斗过。大地上会留下我们的鲜血,穷人们口耳相传的故事中会铭记我们的身影,每一个被逐光者救下的平民,都是安舍信仰曾经在这块大陆上闪耀过的证据。 对於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世界,一个让穷人不再因贵族的武力而颤抖的世界,光明之力並非必需,坚定的意志才是关键。凡人皆有一死,烈日行者也不例外,但人的生命会消逝,信仰却能永恆。只要还有一个人记得安舍的教诲,还嚮往著光明的国度,安舍的光明就会照亮他的心田。 我真心希望,即使有一天我在战斗中倒下,被贵族们彻底遗忘挫骨扬灰,你们也能坚守信仰,继续战斗。只要你们不放弃,即使没有光明之力,也终將能够建立起一个光明的国度。 所以,去吧,尽你们所能向民眾传播安舍的教诲,让信仰的种子遍地生根,让大地绽放出信仰的朵。” 刘易的话语落下后,大厅內陷入了一片深邃的沉默。屋外的风穿过狭窄的窗户,发出瑟瑟的声响,远处隱约传来鸟儿的啼鸣。 在这份寂静中,哈格尔在刘易身前弯下了他那两条小短腿,低下头虔诚地说道:“光明使者,请赐予我一份证据,我愿意倾尽我的一生,为安舍代言。” 刘易微微点头,为他授予了光明之种。 这一天,共有五十一人来到刘易面前求取光明之种,其中四十九人成功觉醒了光明之力。七乘以七,恰好符合七神的圣数,因此这也被视为七神显灵的徵兆。 第104章 又一次离別 第104章 又一次离別 为这五十一个人授予了光明之种后,天上已经掛满星辰。刘易见没有人再主动上前便向台下的观眾们宣布烈日行者普升仪式正式结束。 已经在厨房等待许久的几个老妈妈,赶紧將加热了一次又一次的南瓜麦粒鱼肉粥用小车子推了上来。在刘易主持仪式期间,凯文已经帮他把餐具洗净送了过来,见状立刻盛上了满满一碗热粥递给自己老师。这浓稠的热粥,配上煮熟的土豆,在现如今的河间地已是难能可贵的美食。 七天的集会结束后,刘易感觉自己已经倾尽了所知,后续很长一段时间內,他不用再为路线问题绞尽脑汁。虽然未来还会遇到各种未曾考虑过的情况,但他认为那都是细节, 到时候再与大家商量著办即可。 心情轻鬆下来,刘易的胃口也好了许多。他喝掉第一碗粥后,没忍住又去端了第二碗。当他端著冒著热气的木碗回到座位上时,发现约翰和斯派洛两人已经坐到了他的对面。 等刘易坐定,斯派洛说道:“四十九个烈日行者,比我预想得好得多。” 刘易点点头,回应道:“的確,金色黎明原本只有十一个烈日行者,这一次又觉醒了四十九个,人数增长了整整四倍。今天过后,我们的人手充裕起来,可以陆续安排一些新的任务了。” “是的,”斯派洛接著说,“明天我会再留一天,看看有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去君临城。不管能收罗到多少人,后天我都要出发了。 闻言,刘易皱起眉头,关切地问道:“这么著急么?要不要我带兵护送你过去?现在河间地可不安寧。” 斯派洛修士摇摇头,坚定地回答:“不用了,这边也离不开你。我准备从这里出发, 北上国王大道,然后一路沿著国王大道向南,收拢难民,去君临城向国王和总主教请愿, 让他们恢復正信。”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刘易对斯派洛的这趟行程並不看好,他摇摇头,担忧地说:“让贵族老爷们认错,放弃手里的权力,比从狗嘴里抢骨头还难。如果乔弗里国王这么好说话,我现在应该还在北境当佣兵。在临冬城的时候,我和乔弗里·拜拉席恩曾有过一面之缘。那小子傲慢无礼且心性残忍,在处理和国王相关的事情时,你千万要小心一些。” 大麻雀闻言微微一笑,说道:“到了君临城,眾目下反而比在路上要安全一些。 而且,信仰就是我的甲胃。如果我真的遇到什么事情,那也是诸神一一太阳神的安排。一种新的信仰开始传播,怎么会没有殉教之人呢?如果一定要有,那就从我开始吧。” 刘易听了大麻雀的话,想再劝几句,却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不能劝大麻雀把別人推到前台,自己躲在后面,作为领袖,如果都不愿意衝锋在前,那岂不是连贵族们都不如。 於是最后刘易只能开口说道:“如果你真的遇到事情,立刻派人来联繫我。不管我手里有多少人,我都会去帮你。” 斯派洛修士点点头,补充道:“这个事情,到时候再说吧。河间地的七神信徒,我就託付给你了。不过如果我能在君临站稳脚跟,我会派人来通知你。你这边有什么需要,也可以派人来找我,我必当竭尽全力。” 刘易只能就此答应下来。 按照预定计划,斯派洛修士在第二天开始在修道院里寻找愿意跟隨他前往君临城的人。集会开始前,他原本计划邀请的四十九个人中,有不少由於战乱已经失联,所以最终按照原名单来的人大约只有二十来个,剩下的都是临时听说这场集会后主动加入的路人。 因此最终得以晋升为烈日行者的逐光者主要由三部分人员构成:刘易的旧部、新接纳的流民以及斯派洛修土邀请的旧识。 大麻雀在河间地行走多年,与他相识並尊崇他的人不少,他振臂一呼就从修道院里收罗了二十几个人,其中包括不少修士和拿著武器的平民。此外,西奥多也带著几个战士加入了大麻雀的队伍。儘管大麻雀拒绝了刘易的护送提议,但是为了避免路上遇到危险,还是接受了西奥多的好意。毕竟君临城是七国的首都,贵族眾多、重兵把守,刘易若陷落其中,光明的事业必將受到重创,但和西奥多同去不存在这个隱患。 大麻雀离开的时间是集会结束后第三天的清晨,刘易骑著闪电,亲自送了大麻雀几里路。 在即將分別的时刻,大麻雀叮嘱道:“刘易,务必注意你自己的安全。虽然说信仰不灭,但一个活看的领袖总好过一副不会动的圣像。” 刘易点点头,回答道:“好的,斯派洛兄弟,我会注意的。愿安舍祝福你。” 斯派洛也回应道:“也愿安舍祝福你—”隨后,他便带领著那二十几名衣衫槛楼、 以木棍和斧头为武器的战士离去。 送走了斯派洛修士后,一些受邀来参加集会的流浪修士也纷纷告辞。他们三两结伴, 回去自己曾经照料过的村庄。已经普升为烈日行者的修土,可以为那里倖存下来的人带去新的希望。而那些最终也没有勇气走到刘易面前的修士,也打算趁著这样的机会,在修行中更深入地理解安舍的教诲。 接下来向刘易告辞的,是作为无旗兄弟会使节的红袍僧、来自密尔的索罗斯。 本来,索罗斯隱瞒身份参加刘易的集会,是为了避免自己的行踪暴露,从而给圣莫尔斯修道院带来危险。然而,参与这七天的集会后,索罗斯更加庆幸自己当初做出了隱藏身份的决定,否则说不定会反过来给无旗兄弟会带来麻烦一一安舍的信徒们真的是太激进了。 当眾多修士渐渐从修道院离开之后,刘易终於空出来一些时间。索罗斯找到他,向他感慨道:“刘易团长,这些天来,你传播的理念真是让人耳目一新。如果不是因为我已经是光之王的僕人,我也许已经投入到安舍的怀抱中。” 刘易闻言,好奇地问道:“说起来,索罗斯,光之王的核心教义究竟是什么呢?这几天我太忙,都没顾得上和你好好聊一下。” 索罗斯解释道:“真主拉赫洛,即光之王,是热量和生命之神;而他的死敌则是寒神,这位远古异神、暗之神、玄冰之魂、黑夜与恐惧的神,代表著黑暗、冰冷与死亡。他们之间永无止息的斗爭决定了人类的命运。有一天,救世主亚梭尔·亚亥將会重生,挥舞一把叫作光明使者的火焰剑,亦称英雄之红剑,並从岩石中唤醒魔龙,来终结这场永世的纷爭。” 说到这里,索罗斯摇了摇头,继续说道:“这些都是庙里的老师傅交给我的。年轻时候的我,从来没有真正虔诚过。我颂读祷词,学习法术,但也常带头扫荡厨房,还教唆他人不时在床上藏女孩。那些女孩真是淘气,我从不知她们是怎么跑上床的。然而,我很有语言天赋,而且盯著圣火看的时候,呢,有时会看见某些东西。儘管如此,我仍旧算个累赘,没有太大价值,因此才被他们送去君临,负责將光之王的信仰传播到沉迷於七神的维斯特洛。 他们认为伊里斯国王这么喜欢火,也许有机可趁,只可惜,那帮火术士的使俩比我高明。但劳勃国王喜欢我,我头一回参加团体比武就拿著一把火焰剑,让凯冯·兰尼斯特的马人立起来,將他掀翻在地,陛下笑得如此厉害,我觉得他肚子都快爆炸了。” 索罗斯一边回忆一边微笑著说:“其实那些剑上被我抹了野火,不过是个小伎俩而已。唯一的麻烦就是得经常去武器匠那里买新剑,虽然一把新剑刀剑不了多少钱,但向火术士们购买野火可不便宜。现在想想,如果我当时省著点,说不定现在还能拿出一些钱来换粮食。” 他看向刘易,继续说道:“预言里说,救世主亚梭尔·亚亥有一天会挥舞看燃看名为『光明使者”的火焰之剑降临人间。但是看到你,我开始怀疑,所谓名为『光明使者』的火焰之剑,究竟是实指还是虚指。在这座修道院里的所有人,都称呼你为光明使者,而你的理念,显然会將这片大陆现存的秩序燃烧殆尽。也许预言里所说的“光明使者”其实就是你,而你也將成为救世主劈碎寒神的圣剑。 , 刘易听到这里,有些好奇地问道:“所以你们原本是怎么理解这个预言的?” 索罗斯皱起眉头,回答道:“如字面意思,伟大的英雄拿起燃烧著光明的火焰之剑, 还能是什么?不过也许真的是我们理解得太过浅薄——” 刘易沉思了片刻,然后说道:“你说得光明之剑,有没有可能是这个样子?”接著他抽出腰间的“碧空之歌”,注入光明之力,碧空之歌的剑身瞬间被一片金色的光明笼罩。 索罗斯目瞪口呆地看著这一幕,惊讶得合不拢嘴:“厚礼谢特,光光明使者— 你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光明之力作为一种秩序的力量,可以为生灵治癒伤势;作为一种对敌的力量,对塞外的异鬼有杀伤加成,但是对普通人却几乎没什么效果。 加上大多数新晋烈日行者法力有限,所以在刘易的带动下,他们几乎都不会在与人的战斗中使用“圣印”、“十字军斩击”这样的伤害技能。因此,虽然索罗斯虽然在圣莫尔斯修道院里已经呆了整整十天,但还是第一次看到烈日行者將圣光注入並附著到武器上。 刘易微笑著回答:“很简单,这是烈日行者的基本功而已。”他向站在不远处的凯文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凯文走到老师面前,疑惑地问:“老师,什么事情?” 刘易吩咐道:“给索罗斯师傅展示一下正义圣印。” 凯文看看仍处于震惊中的索罗斯,抽出腰间的艾莉,注入了光明之力,“像这样么?” 刘易点点头,“对,这样就可以了。” 接著,他对再一次被震惊到无话可说的索罗斯说道:“如果光明使者真的是一柄能发光的长剑,那这样的长剑,我有六十把。” 索罗斯有些自闭了。 隨后,按照和贝里·唐德利恩的约定,刘易决定派遣十名烈日行者跟隨索罗斯一起返回无旗兄弟会,由凯文带队。 然而,凯文似乎有些不太愿意,他问道:“老师,无旗兄弟会里不是有不少艾德公爵的侍卫么?为什么不让琼恩去?” 刘易解释道:“就是因为无旗兄弟会里认识琼恩的人太多了,所以才不让他去。我们去无旗兄弟会是帮忙的,不是去夺权的。而且琼恩现在是烈日行者,同时还是守夜人,他的世俗身份很早之前就已经没有了,又何必再老是提醒他是艾德公爵的私生子呢?” “但是说实话,老师,你一个人留在修道院,我可不太放心。你真的能照顾好自己吗?”凯文问道,眼中满是关切与质疑。 刘易强笑著回答:“—我的事,你就不要操心了。照顾好和你一起去的兄弟们吧。 ? 自从一年前被汹涌的海浪衝到岸边,被自己的老师救起,这还是凯文第一次与刘易分离。但是,雏鸟总有一天要离巢,已经十五岁的凯文,在维斯特洛已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成年人。在跟隨刘易的一年多时间里,他深受刘易的言传身教,思想上与刘易最为贴近,甚至比刘易更加狂热。虽然心中有些难过,但想到自己即將践行自己的想法,他又感到十分兴奋。 在刘易的协调和他自己的努力下,凯文最终说服了包括罗杰·休斯等在內的十个烈日行者加入自己的队伍,他们將与密尔的索罗斯一起离开。这样一来,刘易魔下又只剩下十几个人,而他自己也到了该离去的时候。 在圣莫尔斯修道院度过的將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刘易和他的部下们来说,是一段难得的休息时光。比起之前居无定所的日子,这里確实非常舒服。然而,修道院此时吸纳的人口已经超过了其容纳能力,而且掠夺自西境军的那几车粮食也因集会的消耗而几乎耗尽。 刘易必须將多余的人口带走,到別处寻找食物,否则修道院剩下的民眾又將陷入飢饿之中。 此外,既然要传播新的理念,总不能一直窝在一个地方吧?因此,在给约翰留下几个烈日行者和十几名自愿留守修道院的战士后,刘易便带著剩余的人向著那些遭受了更深重苦难的地方而去。 第105章 费舍尔庄园(一) 第105章 费舍尔庄园(一) 告別刘易之后,凯文领著十个烈日行者伙伴,跟隨著“红袍僧”索罗斯,踏上了寻找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的路途。 从圣莫尔斯修道院出发,一行人首先抵达了神眼湖西岸,那里有一块巨石,离刘易之前与贝里伯爵见面的地方不远。巨石旁搭建著一个小小的窝棚,窝棚外用几块大石头围著一处已熄灭的营火,黑色的灰上悬掛著一口铁锅。 索罗斯下马走到营火边,用手指捻了捻那黑色的灰烬,然后回头对凯文等人说:“还很乾燥,人应该没有走远,我们在这里等一会儿吧。”於是,凯文和眾伙伴也停下来,在这个简陋的营地里开始休息。 凯文向索罗斯问道:“这是你的伙伴留下来的吗?” 索罗斯点点头回答:“是的。我和贝里分別时约定,他会留一个人在这里等我,以便告知我他的行踪。” 凯文接著问:“那如果留下来的人告诉你的信息也不准確怎么办?毕竟已经十天过去了。” 索罗斯无奈地表示:“那也没有办法,只能慢慢去找他了。如果不是闪电大王的行踪飘忽,无旗兄弟会早就被魔山那个怪物剿灭了。” 凯文听后也只好说:“好吧。”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著褐色外套的青年抱著一大枯树枝从森林里走出来,喊道:“索罗斯,你的事情办完了?” 索罗斯站起来回应道:“办完了。” 接著他指著凯文等人,向青年介绍道:“这些战士是刘易团长魔下的烈日行者们,如他与贝里伯爵的约定,他们將加入无旗兄弟会成为我们的兄弟。” 闻言,凯文和烈日行者们向这位青年打了招呼。 褐衣青年把怀里的枯枝扔在地上,笑著回应:“太好了,无旗兄弟会永远欢迎有新成员加入。”接著,他跟索罗斯確认道:“那我们现在就出发么?” 索罗斯回答道:“当然,如果你不准备再钓几条大鱼带回去当礼物,我们现在就可以去找贝里伯爵。” “那就立刻出发吧,在这鬼地方呆了这么久,我两腿之间潮湿得都快长蘑菇了。”接著,他钻进窝棚里,拿出一支弩背在身上,便领著眾人向东走去。 穿著褐色衣服的青年名叫波尔克,是一名弩手和斥候。无旗兄弟会的这趟行程是闪电大王亲自安排的,源於哈尔温与刘易的约定。 然而,从他们隱藏的地方到神眼湖,大概需要六七天时间,自然不可能单纯为了见刘易一面就跑这么一趟。因此,无旗兄弟会在附近也安排了一次行动。 不久之前,贝里伯爵接到了线报,一伙不知从何处来的残兵占据了费舍尔家族的庄园,成为了一伙土匪。 费舍尔家族是誓言效忠於赫伦堡河安家族的骑土家族。河安家族一度是三河地带最显赫、最富裕的贵族之一,是徒利家族以下最强大的封臣。 值得一提的是,在篡夺者战爭前一年,河安伯爵的弟弟奥斯威尔爵士曾拜访了他的哥哥,而河安大人稍后召开了一场盛大的比武大会,这看似是要让雷加·坦格利安王子拉拢支持者,准备篡位。 雷加王子在马上比武中胜出,並將“爱与美的皇后”的头衔赠予了莱安娜·史塔克, 这一举动为日后的战爭理下了伏笔。此后,赫伦堡的诅咒开始在河安家族身上显现,他们逐渐走向衰落。五王之战爆发前,河安家族主系已所剩无几,丈夫去世,子嗣凋零,缺乏士兵和將领的河安夫人在战爭开始后就放弃了赫伦堡,下落不明。 与此同时,作为河间地贵族阶层一员的费舍尔家族,带著大部分族兵响应了艾德慕· 徒利的號召,前往奔流城抵抗兰尼斯特家族的入侵却也因此失去了消息。 於是,几乎没有防御力量的费舍尔庄园被一伙不知从何处来的残兵占据,且无人管辖。贝里伯爵得知此事后,决定剿灭这班残兵,拯救费舍尔家族的家眷和庄园里的平民, 並顺便从庄园里获取一些补给。 波尔克领著索罗斯和刘易等人,顺著贝里伯爵留下的记號一路追踪,最终在费舍尔庄园外的一处森林里找到了无旗兄弟会的营地。 闪电大王和红袍僧索罗斯轻轻拥抱了一下,隨后索罗斯向贝里伯爵介绍道:“这位是来自五指半岛的凯文·特纳,刘易的学生,烈日行者。之前我们和刘易团长在神眼湖见面时,他也在场。” 贝里伯爵闻言,伸出手与凯文握了一下,说道:“凯文,很高兴你和你的兄弟们能如约而至。我代表无旗兄弟会,衷心感谢金色黎明提供的无私帮助。” 凯文也紧紧握住贝里伯爵的手,回应道:“贝里伯爵,我的老师非常敬重您无私的品格,他在我来之前还特意叮嘱过我。我们这十一个人,来到这边,就是无旗兄弟会的一员。你不要把我们当作客人,而是当作魔下的战土。该布置什么任务,就儘管布置,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这是当然。”贝里伯爵爽快地应承下来,隨即吩咐魔下一个穿著黄色斗篷的兄弟, 在营地里为凯文等人安排了一块区域。 安置好凯文一行人之后,索罗斯向贝里伯爵询问道:“大人,现在是什么情况?” 贝里伯爵望向庄园的方向,回答道:“情况不是很好。占据费舍尔庄园的残兵军事素养不错,应该是一群老兵,而且总共有三十几个人。我们这一次带来的人手不够,如果强行攻打的话,损失会很大。” 索罗斯问道:“如果趁他们外出的时候袭击呢?” 贝里伯爵摇了摇头,回答道:“很难。我让梅利爬到树上观察过,庄园里物资充沛。 自从我们来到这里,只看到庄园里出来过几个伐未砍柴的僕人。那些残兵似乎察觉到了我们的存在,大部队一直躲在里面不肯出现。我估计存放在庄园里的物资应该不少。我已经派出莱克和安德里他们去寻找附近的小队,看看能不能再凑一些人一起攻城。” 索罗斯看了看此时营地里的四十几號人,皱眉说道:“我们的小分队散布得到处都是,想要凑够攻城的人数,恐怕又要等上很久。现在不能攻城主要是担心伤亡问题吗?” 贝里伯爵点了点头:“是的。云梯我已经让人在准备了,费舍尔庄园的围墙不过四米高,守卫也就那么点人。如果强攻,肯定是能拿得下来,但是就怕因此死伤的人太多,不值得。” 索罗斯看了一眼不远处正在和兄弟们安装帐篷的凯文,说道:“如果是担心伤亡问题,金色黎明的烈日行者们拥有太阳神的恩赐,只要不被击中头部,基本上就没有性命之忧。如果让他们衝锋在前,要拿下城墙问题不大。” 贝里伯爵皱起了眉头,反驳道:“可是他们才刚刚加入我们,如果第一场战斗就让他们打头阵,以后要是传出去,难道不会让想要加入我们的战士寒心吗?”他摇了摇头,“不行,如果一定要有人衝锋,那就我自己上吧,至少我死了还能復活。” 索罗斯拒绝道:“你不能再死了,大人。我不確定下次还能不能把你从死亡的深渊里拉出来。光之王对你的青睞,不应该被如此滥用。作为无旗兄弟会的领袖,你不能如此轻掷你的生命。要知道你的生命,不仅仅是属於你一个人。”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一次刘易派来帮助我们的人,都是有著丰富作战经验的战士,而凯文·特纳不仅仅是他的学生,而且他本身也是一个守护骑士的子嗣,並不是普通平民。我们与其在这里伤脑筋,不如把他请过来商量一下。” 既然是合作,就不应该把刘易的人当作炮灰来使,而是应与自己的战土们一视同仁。 基於这样的原则,贝里伯爵同意了索罗斯的提议,两人一同来到凯文的身边,询问凯文对於攻下费舍尔庄园有没有什么想法。 凯文並没有预料到贝里伯爵会来徵询自已的意见,心里没有做任何准备,也就没有立刻答应下来。 他略一思付后问道:“大人,没有见到费舍尔庄园,我不敢说自己有什么想法。能安排人带我去看一看么?” 提前观察进攻目標,是作为一个合格指挥官的基本要求。刘易曾经教导过凯文很多传承自其家乡的战爭智慧,其中有一句经典的论述让凯文印象非常深刻:“了解自己,了解敌人,就算打上一百次也不会失败。” 这是与维尔康大王同族的另一位智者,“烈日战神”在其著作《烈日战神论战爭》中提出的观点。 按照老师的解释,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了解敌人的同时了解自己,就可以针对敌人的弱点布置针对性的战术,扬长避短击败对手;另一重含义是,如果经过透彻的了解之后, 確定自己无法战胜敌人,就乾脆一开始就不要开启战端,避而不战。因为不战就不会输, 可以保存实力,以等到更合適的机会。 虽然自己初来乍到,但既然闪电大王贝里愿意询问自己的想法,凯文自然要把老师教导的知识运用起来,於是便提出了这个要求。贝里伯爵自己年纪本身也不大,並没有中老年人基於年纪而来的傲慢,既然凯文提出来了,自然就应允下来。 於是,贝里亲自带著凯文和索罗斯两人来到了距离营地四里路之外的费舍尔庄园,指引著两人爬上了一株大树,开始居高零下地仔细观察起来。 等凯文从树上下来之后,三人再一次退到森林中,找了一处隱蔽的位置开始商议。 贝里伯爵用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圆形,作为费舍尔庄园的地形示意图,他说道: “凯文,索罗斯,费舍尔庄园的地形你们也看见了。庄园的院墙用原木拼合起来,將仓库、马既、僕人的宿舍等建筑围在里面。骑士堡垒建在一座土包之上,地势高峻,难以翻越。 如果想要强攻,只能从庄园的正面和侧面攻上去。虽然理论上也可以从堡垒后面攀爬偷袭,但我认为,如果我是对面城堡里的指挥官,必定会在后面布置守卫。 由於这边和地面的高差太多,我们现在准备的云梯无法搭上去,如果要偷袭,只能使用绳索。然而,这样的话,就算上面只有一个人,只要及时將绳索砍断,我们也无法攻进去。” 凯文学著自己的老师摸摸下顎上稀疏的鬍鬚,思考片刻后问道:“所以,从目前看来,只有从正面和侧面强攻这一条路可选了?” 贝里伯爵点了点头,回应道:“是的。但是强攻的话,伤亡会很大。我原本的想法是再调一些人过来,分担攻城的压力。不过索罗斯跟我说,你们也许有办法。”说著,他抬起头看向凯文。 凯文自觉没有刘易一言九鼎的声望,不敢轻易答应下来,於是他对贝里伯爵说道:“ 贝里大人,请允许我回去跟弟兄们商议一下。” 闪电大王贝里伯爵点点头,表示同意:“没问题,天黑之前能给我一个答覆吗?” 凯文耸耸肩,回答道:“当然可以。” 隨后,三人回到了营地。贝里伯爵和索罗斯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而凯文则把自己的兄弟们聚在了一起。他將自己看到的情况给大家说了一遍后,问道:“你们怎么看?” “贝里伯爵有没有说过,准备在什么时间攻城?”提问的人是罗杰·休斯,一个没有领地也没有封君的流浪骑士他在跟隨刘易之前就曾经打算要加入无旗兄弟会,但在遇到刘易之后,被刘易的志向所打动,便放弃了原本的打算。不过,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刘易居然和闪电大王达成了合作协议,而那个沉默寡言的灰鬍子大叔就是自己仰慕已久的“红袍僧”索罗斯。因此, 在凯文招募人马的时候,他就主动要求加入到凯文的队伍中,同时也成为了凯文的重要助手。 听到罗杰的问题,凯文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贝里大人还没有想好具体的对策。如果按照他的原计划,再召集几十上百个人过来,那么只能在白天攻城,否则人数一多,容易造成误伤。” 罗杰皱起眉头,“但早一天拿下庄园,里面的人倖存的机率就大一些。如果贝里伯爵担心的是伤亡问题,那么我想,咱们十一个人,想想办法,应该能保证不会死人。你们看呢?” 哈罗德点了点头,赞同道:“只要衝击城墙的人鎧甲披厚实一些,头盔里塞一些缓衝物,翻越城墙的时候不要被打晕,那么就算受点伤也不要紧,可以救得回来。” 凯文指著地形图说道:“那我们就採取这样的策略:你们两人一组,负责一座云梯。 让贝里伯爵安排一个壮士在你们前面,你们顶在他们背后,为他们治疗,无论如何也要把他们推上城墙。占领城墙之后,就让贝里伯爵安排人用攻城槌撞门。” 罗杰想了想,提醒道: “没必要把五组人都放在前面,还是留一组人从堡垒那边攀爬进去。等前面攻城一开始,攀爬小组也行动起来,这样前面的敌人就没有时间回过头进攻从堡垒后面攀爬而上的士兵,到时候里应外合,很容易就能把这座庄园拿下来。 只是有两点需要考虑:第一,攀爬用的鉤爪必须进行加固,以避免绳子被砍断。如果可以,最好用铁皮把前端包起来;如果没有铁片,至少也要用韧性好的湿木头。 第二,带头攀爬的人,必须是烈日行者,才能保证能顶著敌人的攻击爬上去。而这两人,必须是意志非常坚定的战士,因为敌人居高临下扔下来的可能有石头、箭矢,还有烧烫的类水—.” 凯文咬了咬牙,追问道:“然后呢,我们是不是能贏?” 哈罗德和罗杰·休斯对视一眼,坚定地点了点头,同意道:“能贏。” 第106章 费舍尔庄园(二) 第106章 费舍尔庄园(二) 三人商议完毕,凯文再次找到了贝里·唐德利恩,详细地向他阐述了自己与哈罗德及罗杰商议的策略。 听完凯文的说明,唐德利恩沉吟道:“那我这边至少要派出八个重甲步兵配合你们夺墙,还有一队善於攀爬绳索的好手。” 接著,他点点头,“好吧,我明白了,如果这是你们的计划,我会从我的人里挑选出合適的人选,无旗兄弟会害怕很多事情,唯独不害怕牺牲。” 说完,便转身来到营地里,挑选衝锋的勇士。 看著贝里伯爵走到人群中,凯文也回到自己的兄弟们身边。虽说理论上,自己这伙人已经正式加入了无旗兄弟会,但无论是贝里伯爵、密尔的索罗斯,还是其他义贼,都不会这么快就从心底里接纳他们。 战士之间的情谊是一种珍贵的朵,需要用鲜血浇灌,方能盛开。 趁著这个空档,凯文將烈日行者们聚集起来。面对这些被自己亲自从修道院招募,並一同来到这里的战友们,凯文再一次详细地复述了与贝里伯爵商定的作战安排。 经过详细的解释,確保所有要参与战斗的人都明確了自己的任务后面,凯文严肃地说道: “兄弟们,这是我们在无旗兄弟会的第一战,关係著我们这帮人能不能在贝里伯爵摩下站稳脚跟。 老师经常跟我说,人与人的相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如果第一次见面,互相看不顺眼,后面想要扭转这种印象,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而这些代价根本就是多余的。 在以往的战斗中,老师他总是站在所有人的前面,承担著最艰巨的任务,从来没有让任何一个愿意跟隨他的人失望。 现在轮到我们了。我们是烈日行者,经由他的手得蒙安舍的恩赐。虽然我们未必拥有他那般强大的力量,但我们一样能拥有如他一般坚定的意志。 光明使者的理想武装著我们,安舍的力量庇护著我们。兄弟们,请拼尽全力拿下这场战斗,这是为了为安舍的荣耀。” 尼克斯,一名由本地石匠晋升的烈日行者回应道,“凯文,放心吧。我们不会让光明使者因为我们的怯懦和无能而蒙羞。就算我自己死在那座庄园里,也要贏得这场胜利。” 其他人闻言也附和起来。凯文点点头,“兄弟们,我相信你们。” 接看,凯文便按照装备情况和各自的战斗力对包括自己在內的十一位烈日行者进行了分组。 在成为烈日行者之前,这十一个人里,只有五个人是职业战士,包括凯文自己、流浪骑士罗杰·休斯、赫伦堡卫队土兵哈罗德,以及另外两个与自己的指挥官走散了的老兵布莱恩和佩顿。其他六人则是被领主徵召的农夫或者手艺人,他们更擅长耕地和打造家具。 为了將烈日行者的作用放到最大,凯文和罗杰两人决定加入到绕后从堡垒后偷袭的小队中,成为刺向敌人后心的箭矢的箭头。 而其他战力较弱的人则加入正面进攻的小队,主要是为攀爬云梯的战士提供及时的治疗。 分组完毕后,贝里伯爵也將自己挑选出来衝击正面的勇士带了过来。 为了避免两边的人手因为彼此之间不熟悉导致无意义的內耗,趁著下午到黄昏这点时间,凯文带著烈日行者和贝里伯爵选出的战士们开始模擬演练。 作为烈日行者,以及与烈日行者组队的战土,最有效的战术,就是以猛烈的攻势击败对手,在这个过程中,甚至不惜採取以伤换伤的动作。 但是为避免即时死去导致无法救援的悲剧发生,进攻庄园的排头兵需要穿上双层护甲,並在头盔里塞上稻草或破布衣裳作为缓衝。 他们还需要学习如何在敌人居高临下的攻击中保护自己的要害。 然而,演练开始之后,这些信仰光之王拉赫洛的战士们对凯文提出的勇敢到堪称鲁莽的战法表示了拒绝一一他们对於烈日行者的治疗法术仍保持著强烈的怀疑。 为了消除他们的疑虑,凯文不得不利用一匹运气不好但脾气好的骡子作为示范,来演示圣光术的强大效果。 凯文让几个贝里伯爵的勇士帮忙將骤子按倒在地上,无视了骤子惊恐的啊哦啊哦的叫声,在眾目之下,用匕首在骡子的大腿上划出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接著他用手轻轻从伤口颳起一些鲜血甩到地上,以证明骡子的伤势並无虚假之后,用一道圣光闪现为骤子治癒了刀伤。 看到骡子迫不及待地从地上站起来,躲到一棵大树后面趴著,贝里伯爵的勇士们这才放心地將自己的后背交给这群新来的烈日行者们。 而在不远处,一个穿著黄色斗篷的高大男子感慨道:“索罗斯要失业了,你看,这头蠢骤子的伤势恢復得比闪电大王还好。” 他身旁的青年笑道:“贝里大人要是听到你拿一头骤子和他比,肯定会把骤子身上的补给都移到你身上来。” 柠檬摇摇头,表示这不可能,但隨后他转而看向正在给战士们讲解配合要点的凯文, 眼中闪过一丝讚赏:“这小傢伙才刚成年,就拥有这种力量,真是令人意外。我听索罗斯说,凯文·特纳是五指半岛人,跟隨刘易才不过一年时间,不像他,从小就住在拉赫洛的神庙里。” 旁边的青年压低了声音:“我刚才去河边打水,和他们中间一个叫罗根的傢伙聊了会儿。听他说,他们信奉的也是光明之主,不过不是光之王,而是一个叫做太阳神安舍的神明。而且,他自己的力量也是前几天才由光明使者授予的” 柠檬闻言,偷偷看了一眼正在远处和哈尔温交谈的索罗斯,便停下了这个话题,转而继续关注起眼前的训练。 经过几个小时的突击训练,將要与烈日行者一同组队衝锋的战士们,已经大致掌握了在自上而下的战斗中如何保护要害和保持清醒的技巧。 晚餐过后,眾人留下几名不参与夜间战斗的战士守夜,其余人便早早入睡,畜养精力。 睡到半夜,一夜无眠的贝里·唐德利恩將眾人叫醒。 吃掉提前准备好的乾粮,所有人迅速披上甲胃拿起武器,分成五个小队离开营地,向费舍尔庄园进发。 衝击庄园正面围墙的四个小队,抬著六七米长的云梯,在月光的照耀下悄悄来到了庄园之外。而凯文和罗杰则领著剩余的一个小队带著鉤爪和绳索,在柠檬的带领绕到庄园后面的土包脚下隱藏起来。 庄园正面的围墙上燃看五堆篝火,每一堆篝火旁都站立看一个手握长弓的战土。 同时,爬到树上侦察的梅利也滑下来向头领报告说,围墙里还有十几个人没有睡觉, 而是围著篝火守夜。 哈尔温冷哼一声:“这帮畜牲还真是警惕。” 贝里伯爵默默点点头,转头一个手里著长弩的战士下令道,“上吧,安盖。” 安盖点点头,默不作声地和其他几名弓弩手悄悄摸到围墙下,放开了弓弦。 正面围墙顶上那人,是今天第一个牺牲品。在篝火跳动的火光中,他不过是一个隱隱绰绰的影子。火焰晃了他的眼睛,睏倦让他放鬆了警惕,在他站起身子,张开双臂伸懒腰的一瞬间,安盖的箭正中其胸膛,从垂直陡峭的木墙上软绵绵地摔下来,掉在庄园的大门前。 紧接著,其他几名弓箭手的箭矢也难分前后的射中目標。一人被利箭封喉,顿时倒下。还有两人在挣扎中向庄园內倒去。 最后一人肚子中箭,慌忙踢倒篝火。火舌把衣服舔著了火,他尖叫起来。 潜行到此为止,索罗斯大喊一声,土匪们猛烈地发起总攻。 听到哨兵的尖叫,一个穿戴著锁甲的军官快步爬上城墙,看到趁著夜色袭来的敌人, 他挥舞著手里的火炬,高声叫道:“敌袭!快点!防御—”然而,这一切都已无法阻挡无旗兄弟会战土们的猛烈攻势一一他们正踩在云梯上,向庄园的围墙爬来。 所谓云梯,是一种比城墙还要高的梯子,在所有的攻城器械中,除了用一根光木头削成的攻城槌外,云梯是最简单且最常用的一种。 云梯本身並不算重,在刚搭上围墙的一刻,城墙上的守军可以很轻易地就將其掀翻。 但是,如果攻城的一方有两到三个人爬上了云梯,那么连人带甲几百斤的重量压在云梯上,基本上就很难再被推倒。 站在云梯上的战士们迅速攀爬,当他们来到云梯的尽头,等待他们的则是从庄园院子里的篝火旁陆续爬上来的守卫。 攻击围墙正面的右侧的小队,由一个叫做艾德文的战士带队。 在突击训练的时候,他曾经告诉和他搭档的烈日行者佩顿,自己出身於纳特家族治下的一个无名小村落。 在五王之战前,艾德文除了种田外,还会到森林里採集野蜂蜜来贴补家用。靠著这笔额外的支出,和父亲的帮助,他养活一个妻子和两个孩子。 生活本应就这样平淡而温馨的继续下去,直到某天傍晚,他顶著红肿的额头抱著一罐野蜜回到村里时,看到自己妻子赤裸的户体,被吊在树权上的父亲,以及已经被烧成木炭的房子和里面两具抱在一起的瘦小户体,他知道这辈子都无法再品尝到蜂蜜的甜味。 艾德文不知道那一天屠杀他们村庄的人究竟是谁,他默默掩理了自己的妻儿,独自坐在废墟里,不知道该做什么。 他曾经试图用自己割取蜂蜜的刀割断自己的喉咙,但每每想到兵灾之后村子里的惨状,他就又把刀插回了鞘里。 从那时起,艾德文心里就恋著一团火,却无处发泄。 直到有一天,几个骑著驮马和骤子的人走进了村子,艾德文误以为他们是匪徒,从废墟中衝出来要和他们拼命,却被打倒在地,而带头的人就是贝里伯爵。 於是,艾德文加入了无旗兄弟会,並且在之后每一场战斗中都奋勇当先。其鲁莽的程度,甚至让人怀疑被索罗斯救活的人,不是贝里伯爵,而是他。 作为一个农民,艾德文从未拥有过自己的装备。他身上所穿的甲冑和头盔,都是在战斗中一点一点收集起来的。儘管其他战士告诉他,扒取死人的甲胃和头盔不吉利,但他对此並不在意。因为对他来说,吉利与否已经毫无意义,他的妻儿已经离世,他现在唯一的追求就是杀掉更多的敌人。 也正因为他的勇敢,他得到了贝里伯爵的青,在这一次战斗里被编入了突击队。 结实的云梯连接著自已和敌人,艾德文爬到云梯的最后三级时,毫不犹豫地从云梯上跳到的围墙上,举起斧头劈开了面前守卫的头颅。 然而,他自己也被守卫背后赶上来的另一个用长剑刺中了肚子。 剧烈的疼痛让他失去了全身的力气,他翻身趴在女墙上,嘴角却掛著微笑。 但就在这时,他腹部的伤口突然涌起一阵剧烈的痛感,灼热而瘙痒。 紧接著,佩顿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趴著干什么,快起来帮忙,你的伤势已经好了! 快快快!” 艾德文一时有些茫然,但还是下意识地摸向肚子被刺中的地方,果然发现伤口已经不痛,而且伤口也消失不见。 这就是光明法术么?艾德文有些茫然。但此时他来不及多想,因为对面的敌人已经发现他还活看,又刺了过来。 幸运的是,这一次艾德文有了防备,他用左手的盾牌挡住了枪头,右手拽住了对方的领子,用力將其推下了围墙。 在另一头,骑士堡垒的背面,隨著庄园正面喊杀声的响起,凯文和罗杰,也將鉤爪甩到了围墙上,並成功地勾住了未墙。 在扯了两下確认牢固后,他们便开始向上爬去。 將近七米多高的围墙爬起来並不容易。当凯文爬到一半时,突然从上面传来了咄的声响。 他抬头看去,发现一个守卫正用剑试图砍断鉤爪的绳子。但幸运的是,由於罗杰的建议,他们在鉤爪和绳子连接的地方缠了好几圈薄木板,这使得守卫无法轻易砍断绳子。 就在凯文心中暗暗得意时,突然一股恶臭的粘稠液体从上面淋了下来,洒满了他的全身。 那是储存了很久的尿液,甚至还夹杂著粪便。凯文没有抬头,咬著牙继续往上爬。大概是看到尿液没有生效,头上又落下几块石头砸在了他的头和肩上。 但由於凯文的头盔和肩甲非常结实,加上迅速运用了圣光闪现恢復了伤势,因此当他翻过高高的围墙进入堡垒时,除了心理上的伤害,他並没有受到太多的实质伤害。 守卫们看到凯文这样如同铁皮罐头般的存在,既砸不下去也打不下去,甚至顶著攻势爬了上来,惊恐地大骂一声“怪物”,然后逃进了堡垒。 满身恶臭的凯文在看到同样一身秽物的罗杰·休斯时,心中的怒火瞬间消失,两人忍不住相视一笑,然后朝著堡垒里面冲了进去。 第107章 费舍尔庄园(三) 第107章 费舍尔庄园(三) 堡垒是整个庄园防御体系的核心,同时也是庄园主费舍尔家族的居城。若敌人从正面突破围墙,剩余的战士可退入堡垒继续抵抗,等待援兵。 然而,在这次战斗中,庄园里的匪军还在拼死抵抗来自正面的猛烈攻击时,堡垒却已经意外地被无旗兄弟会的突袭小队攻破。 凯文·特纳和罗杰·休斯全副武装,率先从围墙上跃下,迅速撞开了堡垒中未能及时关闭的大门。 由於庄园正面激战正酣,大部分匪军被调往那边,堡垒內留守的战士所剩无几。进入堡垒后,凯文和罗杰带领手下追捕逃逸的守卫,一一將其击倒,並逐个房间搜索残余敌人当罗杰推开堡垒主人的臥房时,却发现几个衣衫不整的年轻女子蜷缩在房间角落,惊恐地注视看闯入的陌生人。 凯文经过罗杰身旁,注意到他停在半开的门前,既未进入也未离开,便探头向里面看了一眼,皱眉道:“怎么有这么多女人?” 其实,她们不过是些十三四岁的少女,与凯文年纪差不了多少。 凯文没在普通贵族手里当过兵,啥也不懂,但罗杰却明白其中缘由,他摇摇头,回答说:“不过是一群可怜的姑娘。” 隨后,他向女孩们说道:“我们是贝闪电大王的人,別怕,你们现在已经安全了。”之后,他安排一名战士守在门口,確保无人进出,便拉著凯文离开。 接著,他们从大厅、厨房、阁楼等处出了藏匿的匪军,挑断其手筋和跟腱,使其丧失反抗能力后,留了两个人看管他们,隨即从后方突袭了正在与贝里伯爵爭夺围墙的守卫们。 在前后夹击之下,占据庄园的匪军们斗志全无,纷纷丟弃武器,跪地投降。 战斗结束,贝里伯爵將燃烧著火焰的长剑插回鞘里,指挥手下绑住还活著的敌人的手脚,置於一旁,隨后命人移开顶住大门的原木,把遗留在庄园外,驮著补给的牲畜牵入院子里。 与此同时,凯文、罗杰及其他几个被秽物淋湿的战土,迫不及待地来到水並边,提起水桶清洗身体。 另一边,负责在堡垒內搜索倖存者的柠檬找到贝里伯爵,匯报了自己的发现:“大人,我搜遍了整个堡垒,里面除了被击倒的匪徒外,还有六个年轻女人,她们是这群恶徒从附近的村子抢来当僕人的。 据她们说,庄园里原先的僕人都已经被这伙混蛋杀了。 此外,地牢里还关著一个神志不清的女人和她已死去的儿子,小孩的户体已开始发臭。据女僕指认,这位神志不清的女人就是费舍尔夫人。” 贝里伯爵闻言眉头紧缩起来,隨即走向凯文,“凯文,柠檬找到了这座庄园的主人费舍尔夫人,但她精神状况似乎出现了异常。你能帮忙看看吗?” 凯文此时已洗净身体和衣物,听到贝里伯爵的话,他皱了皱眉,回答道:“我不確定,我的老师没教过我这方面的技能。不过,我可以试试。”说完,他拧乾衣服穿回身上,便跟隨贝里伯爵走进了堡垒的地牢。 地牢深藏於堡垒大厅之下,远离阳光,內部昏暗异常,仅有微弱光线从高处小窗或裂缝中透入,即便贝里伯爵举著火把,也无法照亮整个地牢。湿冷的空气从石壁渗透进来, 令人感到不適。 地牢的墙壁由厚重的石块砌成,坚固而冰冷,上面点缀著一些突出的石块或裂缝。牢房小得只能容纳一个人或几个人站立或躺下。 在这样压抑的环境中,一个面容憔悴、骨瘦如柴的妇人,她无助地抱著一个已经失去动静的小男孩,轻轻地摇晃著他,嘴里反覆吟唱著一首温柔的童谣: “月亮船儿轻轻摇, 星星眨眼微微笑。 小宝宝呀闭上眼, 梦里天使来报到。 银河水面轻轻漾, 童话世界在前方。 骑上小鹿蹦蹦跳, 果屋里乐陶陶。 摇篮曲儿轻轻哼, 梦的翅膀扑闪腾。 宝贝安心甜甜睡, 明天醒来更美妙。” 这首歌的曲调,凯文也曾耳闻,只是歌词有所不同。望著妇人的模样,凯文不禁想起了留在五指半岛的母亲。与此同时,一股强烈的腐臭味涌入他的鼻腔,那是尸体开始腐烂的味道。 他有些难过地跪在妇人身旁,轻声问道:“女士,您还好吗?” 然而,费舍尔夫人仿佛没有听见,也不做理会。 凯文隨后双手合十,虔诚祈祷:“伟大仁慈的安舍,愿你赐予这个可怜的女人福祉让她的伤痛得以抚平,神志恢復清明。” 紧接著,一道圣光术落在妇人身上,她身上的伤痕在这光芒的照耀下渐渐消退。然而,妇人只是疑惑地回头看了凯文一眼,便继续哼唱著自己的童谣。 凯文摇了摇头,站起身,对贝里伯爵说:“大人,或许我的老师能有所作为,但我却无能为力。” 贝里伯爵嘆息一声,“你已经尽力了。” 隨即他对女僕们吩附道:“你们准备热水,为费舍尔夫人擦洗身体,换上乾净的衣服。”安排了两个女僕为费舍尔夫人洗漱后,他们將剩余的女僕和厨娘带到广场上,参与对匪军的审判。 此时,占据费舍尔庄园的匪军中,仍有十几人存活,其中一半带著伤,但暂时还无生命危险。 索罗斯正在审问一个军官模样的俘虏,他的脸上沾满了鲜血,还少了两颗牙齿,不清楚是索罗斯的拳脚所致,还是从围墙上跌落时摔掉的。 “你们是谁的部下?”索罗斯严厉地问道。 俘虏口齿不清地回答:“我们是亚摩利·洛奇爵士的属下,正在执行他的命令。” “命令是什么?”索罗斯追问。 “洛奇爵士命令我们向河间地的人民征粮。”俘虏答道。 “那你们征完粮后为何还留在这里?”索罗斯继续追问。 俘虏解释道:“我们完成任务后,本想返回赫伦堡,却发现那里已经被北方人占领了。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撤退。兄弟们商量后认为,北方人早晚会撤退,所以我们想找个地方安顿下来,等局势明朗后再做打算。” 弓箭手安盖在一旁不屑地插话:“一群懦夫!你们所谓的打算,无非是因为头领死了,害怕回去后被当作炮灰送死罢了。” 这时,贝里伯爵插话道:“费舍尔夫人是怎么回事?她的孩子已经饿死了,她自己也疯了。” 军官一脸迷茫地说:“费舍尔夫人?我们没有动她啊。我还特意安排了个女的给她送吃的———”他皱著眉头回忆了一会儿,“那女孩叫雅丽,我记得她,她很温柔,肯定不会做出那种事” 突然,一个女僕高声喊道:“雅丽一个星期以前就被你们折磨死了!你们这群禽兽!” 那军官顿时慌乱起来,连声辩解道:“大人,贝里大人,我真的不知道,我以为她一直得到了妥善的照顾!大人,请您相信我,我和亚摩利·洛奇不一样,我对贵人们一向保持著极大的尊重!” 贝里伯爵微微点头,神色凝重地说:“我知道了。索罗斯,开始审判吧。” “好的,大人。”索罗斯应声答道。 审判迅速展开,庄园里倖存下来的几个女僕纷纷站出来,控诉这群匪军的恶行:他们洗劫城镇与村落,焚毁农获,姦杀妇女,摧残男人一一这些在战乱之中屡见不鲜的罪行, 令人髮指。 作为这群匪军的领头人,名叫波克的军官被第一个判处绞刑,吊死在了庄园外的一株大树上。 其余的“士兵”也一个接一个地接受审判。当绳索套上他们的脖子时,有人试图反抗,边踢腿边挣扎,但终究无法逃脱命运的制裁。 其中,一个十字弓手用浓重的多恩口音不停地呼喊:“我,我是当兵的,我可以加入你们,我很擅长拷问,你们用得著我!” 另一个人则提出可以带他们去找金子;还有一个信誓旦旦地保证会成为一名出色的强盗。然而,这些哀求和承诺都无济於事,他们最终都被扒光衣服,依次被绑起来上吊。 七弦汤姆用木竖琴为他们弹奏輓歌,而索罗斯则祈求光之王焚烧他们的灵魂,直至时间尽头。 凯文等烈日行者兴致盘然地观看了这残酷的一幕。 完成了既定的任务后,贝里伯爵注意到凯文皱著眉头,似乎有些不对劲,便问道:“怎么了,凯文?是觉得我们太残酷了么?我听说你的老师会释放俘虏————” 凯文连忙解释道:“没有,大人。你的审判公正严明,我完全赞同。我的老师,光明使者,他只会释放那些被强制徵召且尚未有机会犯下这些罪行的平民。像这些匪军,我的老师可能连审判都不会进行,通常会直接处决。” “不审判的话,怎么向神明证明他们的罪行呢?”贝里伯爵疑惑地问。 “他们是士兵,上了战场,结局往往就是杀人或者被杀。多走一道审判程序並无必要。”凯文解释道,“我只是觉得,把他们这样吊在树上,等尸体腐烂后,会散发恶臭, 还会招来苍蝇,容易传播疫病。” 红袍僧索罗斯和贝里伯爵闻言看向彼此,他们確实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可是,不將他们吊在树上,又怎能彰显他们的罪行呢?”贝里伯爵稍作停顿后问,“你的老师会怎么处理?” 说到这里,凯文变得兴奋起来,他手舞足蹈地描述道:“我的老师曾告诉我,在他的家乡,为了避免疫病传播,死人的户体一定要妥善处理,要么焚烧,要么深埋。但为了震镊不法之徒,他们会砍下人头,一层人头一层泥土地交替叠放,最后堆成一个锥形的土包。堆放时还要注意,得把头颅的脸朝外,让別人能看清他们的样貌。” 索罗斯撇撇嘴道,“.-你老师的家乡,还真有些独特的习俗啊。” 凯文没有听出索罗斯的言外之意,只是感嘆道:“是啊,可惜这里的人头不够多,堆不起来。” 其实,凯文並不知道,刘易告诉他的这个版本,在自己的家乡也只是个简化版,学名叫做“帖式京观”或者“骷髏台”。 真正的“京观”是用完整的户体堆砌而成,规模往往更为宏伟。不过,这也只是口头上的夸张说法而已,刘易自己从未打算这样做过。 在他看来,死亡就是终结,是所有罪行的最终清算。而敌人留下的户体,只是一块无用的肉,对其进行侮辱並无必要。震敌人的方式有很多种,没必要採取最容易导致公眾健康风险的那一种。 凯文有时却觉得自己的老师刘易在某些方面过於“善良”,不够接地气。 但考虑到老师作为安舍信仰的旗帜,需要保持“伟、光、正”的形象,有些事只能由他这个学生来代劳。 无旗兄弟会与金色黎明虽然开始合作,但毕竟是两个不同的组织,在处理某些事情时各有自己的原则和考量。 凯文前来时,刘易特意叮嘱他,在贝里·唐德利恩魔下要摆正位置,尊重闪电大王的权威和他们的习惯。 因此,儘管凯文对堆京观这种做法感到好奇,並想尝试一番,但最终还是选择尊重当地的习惯,遗憾地放弃了这一想法。 消灭了盘踞在费舍尔庄园的匪兵后,闪电大王的这一趟行程取得了圆满的结果。 这一场战斗,让贝里伯爵对烈日行者的作用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儘管在人数上,无旗兄弟会五十多人对阵匪军的三十多人看似占据优势,但匪军依託庄园的防御工事,使得无旗兄弟会面临不小的挑战。如果不是凯文等人的及时加入,贝里伯爵可能只能选择放弃或者召集更多的战士才能攻下这座庄园。 毕竟,对於无旗兄弟会而言,进攻防御充分的庄园或城堡並非他们的强项。 但是这一次,在烈日行者们的鼎力相助下,整个无旗兄弟会竟然一人未死。儘管战斗中有人受伤,战斗结束后也立刻就得到了治疗。 如此轻易地拿下这座庄园,几乎没有付出任何代价,这让贝里伯爵深感震撼。他意识到,烈日行者们的实力与价值远超他的想像。 而提及烈日行者,凯文此次总共带来了十一个。他觉得,如果都把他们留在自己身边,实在是太浪费了。 毕竟,无旗兄弟会在河间地还散布著七八个小队,他们同样需要得到烈日行者们的保护与帮助。 於是,贝里伯爵找到了凯文,將这一情况与他进行了沟通,並商量道:“凯文,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將你的烈日行者分散开来,送到我的其他小队那里去?” 凯文对此表示赞同:“当然可以,大人。那我们这是准备出发了么?” “是的。”贝里伯爵回答,“我会派几个人,带著你的兄弟们去加入到不同的小队中。” 然而,凯文却皱眉看向了清晨灿烂阳光下的堡垒屋顶,心中有些疑虑:“那这座已经攻下的庄园,接下来该怎么处置呢?” 第108章 水力锻锤(一) 第108章 水力锻锤(一) 看著面前货厢上装著的粮食和各种残缺的武器装备的两辆破旧的板车,板车后面拴著的几头羊,笼子里关著的几只鸡,还有旁边站著的一群战战兢兢的姑娘,约翰沉默了片刻,扶额问道:“所以,你就把人带回来了?” 青年点点头,理所当然地回答道:“是的,凯文跟我说,把人交给你,你就知道该怎么处理。” 约翰指著坐在板车一角,抱著一捆乾草轻轻哼著童谣的女人问道:“那位女士呢?是怎么回事?” 青年皱了皱眉,解释道: “那是费舍尔家族的女主人,我们没人知道她来自哪个家族,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只能称呼她为费舍尔夫人。 我们拿下了庄园之后,无旗兄弟会的一个兄弟在堡垒大厅下面的地牢里找到了她。她被亚摩利·洛奇的手下关在地牢里,已经快要饿死了。而她的儿子,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早在几天前就饿死了。贝里伯爵带人进入地牢时,整个地牢都已经瀰漫著尸臭。” 又是一个悲剧,约翰在胸前划了一个七芒星的標誌,低语道:“愿安舍保护她的灵魂青年继续说道: “费舍尔庄园现在已经被尸体和老鼠填满,也没有任何防御力量,而无旗兄弟会又居无定所。 要把她们带到贝里伯爵的基地,还得走上很长一段路。期间如果被泰温公爵的人追上,我们很难护住他们,而这几个姑娘靠自己也根本跑不掉。 所以在凯文的建议下,贝里伯爵让我把她们和那些带不走的这些补给都给你送过来。 凯文说,约翰修士肯定能照顾好他们。” 约翰皱了皱眉,说道:“凯文这小子真是会给我添麻烦不过,这种麻烦越多越好。 他朝著路过的一个小男孩挥手,吩附道:“艾瑞克,去帮我把弗兰妮大妈叫过来,顺便让她带几个嬤嬤一起,就说有几个可怜的姐妹要加入我们。” 接著,约翰走到几个姑娘面前,温声说到:“孩子们,你们安全了。从今天起,你们將受到安舍和七神的庇佑,不会再有人欺辱你们。” 一个姑娘怯生生地回答:“修士,我不想成为静默姐妹——” 约翰闻言一愣,隨即笑著指向周围正在劳作的平民们:“不用担心,他们都是受到修道院庇护的普通人,在这里生活无需发誓成为修女。但如果你哪天自愿成为七神的僕人, 可以告诉我。” 听到约翰的回覆,几个女孩志志的心情终於平復,脸上绽放出笑容。 隨后,约翰用圣光闪现和纯净术为几个姑娘赐福。负责打理厨房的弗兰妮大妈带著几个年长的女性,將这几个不幸被匪军俘虏却又幸运被无旗兄弟会拯救的姑娘带进了主楼, 为她们分配房间和工作。 与此同时,另有人將两架马车拖走卸货。之后,约翰向青年问道:“和你一起来的其他兄弟呢?怎么不邀请他们进来一起歇歇脚?” 青年回答说:“不歇了。他们还在外面等看我,我把人和货交接给你就得马上离开。 据说佩林家族治下的深水潭出现了一帮匪徒,还不知道是哪家的势力,我们得过去看看。 早一天赶到,就能多救一些人。” 佩林家族效忠於奔流城的徒利家族,封地在修道院的西北面,从这里过去,確实需要好几天时间。 约翰点点头,说道:“行吧,走之前去厨房拿几个土豆路上煮著吃,要是有人问起就说是我安排的。” 青年歪著头问道:“你们这里还够吃吗?我记得之前我们离开的时候,光明使者带回来的粮食不是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吗?” 约翰回应道:“够的。最近一段时间,我安排了人从附近的田地里收集了所有还没有被毁掉的作物,再加上捕鱼小队的收穫,食物还能支撑一段时间。而且,最近翻耕的土地几乎都种上了南瓜和土豆。土豆埋在地里,不容易被西境人的掠夺队发现烧毁;南瓜味道好,能填饱肚子,也是贴著地面生长,不易著火。就算被纵马踩踏,也可以捡起来餵给牲畜。最重要的是,它们生长迅速,產量大,正是我们现在需要的作物。我们应该在更多地方种植—” 青年见约翰念叻起来,赶紧打断道:“好了,明白了,约翰兄弟。这个话题等光明使者回来了你跟他商量吧,跟我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说著,青年站起身就要走。约翰见状嘆了口气,嘱咐道:“卡尔顿,你在外面奔走的时候,注意留意光明使者提起过的那种能燃烧的黑色石头。” 青年头也不回,挥挥手道:“知道了,约翰兄弟,那我走了。” “愿安舍和七神庇佑你。”约翰说道。 “愿安舍和七神指引你。”青年回应道。 在约翰的注视下,卡尔顿离开大厅,小跑著朝厨房方向而去。不久,远处传来一阵马儿的嘶鸣,约翰知道这是卡尔顿已经离去的信號。 卡尔顿是与凯文一同离去的十个烈日行者之一,他性格活跃,嫉恶如仇,深受约翰的喜爱。其实,不仅仅是约翰,每一个烈日行者之间都彼此亲近,这不仅因为他们都受到了安舍的青睞,更因为他们拥有看相似的特质,共同嚮往看光明。 约翰难以描述这种感觉,只是本能地更愿意和同为烈日行者的兄弟们相处,当烈日行者们聚集在一起时,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能感受到一种放松。 直到有一天,刘易告诉他,这种感觉叫做“志同道合”。 集会结束后,大麻雀、凯文和刘易各自率领一部分烈日行者离开,但仍有十多名烈日行者选择留下,配合约翰共同管理修道院。 按照刘易的说法,圣莫尔斯修道院是安舍教团占据的第一个根据地,而约翰作为修道院仅存的几个修士之一,对这里拥有无可爭辩的主权。即便教会从君临城派人来接管,约翰也有权利爭取一番。当然,在这个混乱的时代,能够保住修道院的前提是拥有足够的武力。 因此,刘易將自己的学生一一出身於史塔克家族的琼恩·雪诺留了下来,赋予他训练民兵和保卫修道院的重任。而约翰则按照与刘易事先商议的对策,主持修道院的经营和重建,而其中排在第一位的任务就是恢復生產,確保收拢的人民有粮食可吃。 而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下一步的计划是在修道院復刻两人在避冬镇建造的那种铁匠工坊。 种出粮食可以餵饱流民,锻治出钢铁武装他们,平民们才能过上真正有尊严的日子。 所以儘管约翰留在了修道院,但他的任务並不轻鬆。 好在此时修道院里的流民数量还不算多,大约两百多不到三百人。在克里兄弟、盖尔兄弟和其他烈日行者们的共同努力下,补种庄稼的任务勉强得以推动起来。 然而,约翰现在面临著另一个难题,也就是刘易离开前给他布置的第二个任务:兴建水力锻锤。 回想起在避冬镇的时候,刘易曾与约翰一起製作过两台畜力锻锤,而一匹驮马就能驱动铁锤高效捶打铁片。 正是依靠这两台锻锤,白银之手的四十个战土,才能每个人都装备上了皮面铁甲。 直到现在,那些从白银之手时期就跟隨刘易的战土,仍然是这伙人里装备最好的成员。 因此,水力锻锤的存在,对於刘易建立平民武装的计划非常重要。 在维斯特洛大陆,铁製品並不稀缺,但高效率的锻打技术却十分难得。至少在刘易去过的这些地方,无论北境还是河间,或是西境,所有的铁匠都是用铁匠锤一点点地敲打烧红的铁锭,为武器装备进行塑形。 避冬镇旁的那条河流因流速慢、水量小,並不適合用於製作水力锻锤。然而,圣莫尔斯修道院紧邻神眼湖,封地內有神眼河的支流穿过,水量充沛且流速快,非常適合建造水力设备。 因此,在刘易临走之前,他特意为约翰绘製了一张水力锻锤的图纸,並详细讲解了製造的要点。 约翰在听取讲解时,感觉似乎並不复杂,只是將畜力锻锤的动力来源从畜力更换为水力而已。 毕竟,而水车这种装置,更是常见:从河间地到河湾地,乃至北境,到处都散布看依河而建的水力磨坊,磨坊里的石磨就是被水车带动的轮轴推动著將麦粒碾成麵粉。 虽然约翰动手修理过损坏的水车,对於水车的造型並不陌生,但將水车与锻锤结合在一起的设备,他却没有深入研究过, 此外,为了確保水车能够產生足够的动力,流经修道院的那条河流说不定也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造,包括修堤建坝,以加快水流速度,从而为锻锤提供足够的动力。 这些事情让他一个人全都做完,属实有些为难人。因此趁著此时天色尚早,约翰便带领著修道院里的两位木匠,一同来到了神眼河穿过修道院封地的那条支流旁。 他指著五米多宽的河面,对其中一名木匠说道:“罗宾,你看在这里修建一座水车如何?” 罗宾是一位手艺高超的木匠,虽然与约翰相比还是稍逊一筹,但在一般的小镇上,凭藉他的手艺也足以养活一家人还有富裕一一儘管现在他只剩下一个女儿需要养活。 “约翰修土,你是打算在这里修建一座水力磨坊吗?”罗宾问道,脸上带著一丝疑虑,“恕我直言,我们修道院目前似乎並没有那么多麦子需要磨製。与其將时间浪费在这里,不如先去修围墙上的塔楼约翰摇了摇头,解释道:“不,是水力锻锤,用来製造武器和鎧甲的设备。”他顿了一下补充道,“这是光明使者临行前给我布置的任务。他希望在收拢到更多流民回来之前,能看到一座可以正常运作的水力锻锤。” 木匠罗宾和另一位名叫沃尔特的木匠闻言对视了一眼,神色瞬间变得严肃起来。 他们都是被刘易拯救的流民,並且被刘易在集会上展示出来的光明未来所吸引,对刘易怀有极度的崇拜之情。若非各自心有牵掛,无法將一切奉献给安舍的事业,他们早就向刘易申请成为烈日行者的一员了。 因此,当听到这是刘易安排的任务时,两人不再推脱,找到岸边对看河岸指指点点商议起来。 过了一会儿,两人回到约翰身边,指著脚下的河岸说道:“约翰修士,我们俩觉得, 在这里修建水车可能不太合適。” 约翰虽然修理过水车,但在修建水车方面並无经验,对选址要求也不太清楚,於是问道:“为什么呢?” 罗宾解释道: “水车的选址很有讲究。 首先,要求修建的地方地形平坦且高,距离水源近。同时,还要避免选择堤坝、田埂和斜坡这类地方,以免水车使用不畅或发生安全事故, 其次,选址要保证水流平缓且充沛。应当选择一年四季水流都平缓且充沛的河湾地段,避开直接遭受水流衝击的河岸迎水面,將水车放置在河湾的背水面,这样才能保证水车的正常运转並延长其使用寿命。” 另外,为了確保水车运转顺畅並减少故障,我们还需要挑选那些淤泥较少或不易堆积的地段,以防止水车被淤泥卡住。因此,我们觉得这里恐怕不行,应该再往上游走一走。” “上游·—”约翰抱胸站在河边,目光向上游望去。如果再往上走,就会进入科斯塔家族的地盘。 之前,圣莫尔斯修道院主要种植葡萄用於酿酒,所有活动都集中在修道院附近,因此与科斯塔家族並无太多交集。但若要在上游选址修建水车,就难免要与科斯塔家族打交道。 科斯塔家族与圣莫尔斯修道院做了一百多年的邻居,对修道院里的修士品行再清楚不过。想要凭藉七神的威望让对方让步,恐怕很难。 “修士,我们要不要往上走走看看?”沃尔特的话打断了约翰的思绪。 “走,先上去看看再说。”约翰回应道。或许还没到科斯塔家族的封地,我们就能找到合適的地方呢? 小小的河流豌蜓流淌,隨著它逐渐远离神眼湖,河面也变得越来越窄。 直到靠近一处矮丘,河面已经狭窄到不过三米宽,河水虽然平缓,但是流速很快。 看著树上落下的叶片被水面迅速冲走,罗宾兴奋地说道:“约翰修士,在这里修建水车,简直再合適不过了!” 沃尔特也点头附和:“如果在这里修建一座水车,”他指著湍急的河面,“起码能驱动两座石磨。虽然我没见过你说的水力锻锤,但我相信,没有比这里更合適的位置了。” 然而,约翰却眉头紧锁,目光望向不远处那片焦黑的麦田,和田地里稀疏的农人,嘆息道:“可惜啊,这里果然已经到了科斯塔家族的封地。” 他摇了摇头,说道:“我们还是先回去吧,跟兄弟们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第109章 水力锻锤(二) 第109章 水力锻锤(二) “科斯塔家族,是什么来头啊?”琼恩叉起一块鱼肉塞进嘴里,“我对南方的贵族谱系不是很熟。” 约翰解释道,“贵族还谈不上,不过是效忠於赫伦堡河安家族的守护骑士而已,封地有四座村子,一个庄园,比起我们修道院还要小一些。 不过他们家族存在的时间也挺长了,至少一百年以上了吧?” 从神眼河那条不知名的支流旁回来之后,约翰就找到琼恩,和他沟通关於修建水力锻锤的事情。 作为公爵的儿子,琼恩自然是知道武备的重要性,他也不想和自己朝夕相处的战友们穿著一件单薄的布衣,操著绑上石头的木棍就出去战斗一一再强的烈日行者的法力也经不住这么耗。 更不用说,修建水力锻锤这件事还是自己老师亲自下的命令。 不过,现在自己才接手修道院的防务没多久,手上能拉出来战斗的青壮也不过三四十个。而且老兵都被老师带走了,自己手头的都还是一些新兵,旗鼓不识,號令不通,真要拉到战场上和老牌骑土家族的私兵对阵,还是有些心虚。 於是琼恩问道,“约翰,能换个地方么?现阶段,还是不要和人发生衝突比较好。” 约翰端起碗闷了一口麦粒粥,嘆息道:“我也不想给修道院添麻烦。可是我和罗宾还有沃尔特一路向著上游走去,只找到这一个合適的地点。其他的备选位置也不是没有,但是没有这么合適。那些地方要想派上用场,必须修建堤坝把河面截断缩窄一一我们现在没有人力和足够的补给安排这件事情。” “说到补给。”琼恩问道,“我记得老师手里的金龙留了一半下来,你派人去买粮食了么?” 约翰摇摇头,“粮食还够用,暂时没必要动用这笔钱。而且说实话,我手里现在也没有信得过的人。要是这人拿著钱半路跑了怎么办?” 琼恩指指自己,“烈日行者都可以信任。” 约翰指出,“可是烈日行者们都在河湾地都没有认识的人。” 琼恩皱起了眉头:“一定要去河湾地买么?” 约翰解释道:“河间人已经没有粮食可卖,就算有,价格也已经飞上天了,就是真空展开翅膀飞都够不上,更不用说沉甸甸的金龙了。所以,还是不要指望你老师留下的那七八百个金龙能买多少粮食,最终我们还是得靠自己。” 琼恩把自己认识的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提到:“伦纳尔和特尔现在应该就在河湾地,如果能找到他们,也许可以能通过他们的人脉买到一些。” “伦纳尔—也是很久没有见到他了,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约翰对於琼恩的想法並不乐观,不过他和伦纳尔的关係很好,很久没有他的消息也有些担心,便问道:“我记得你跟我说起过,他领受了光明之种后,没有觉醒光明之力?” 琼恩也很遗憾:“嗯,真是可惜。如果他能参与到这一次集会,听一听老师的演讲, 也许想法会有所改变。” 约翰转而说道:“那你自己呢?你父亲应该也是个贵族吧。你老师可是想从根子上剷除贵族阶层。你难道一点也不在意么?” 琼恩抬起头,看向约翰:“约翰,我的名字叫什么?” 约翰不明所以:“琼恩·雪诺。怎么了?” “我连真正的姓氏都没有,算什么贵族?”琼恩苦笑一下,补充道:“贵族老爷们在意的领地、血脉、荣耀,跟我这个私生子连一铜分关係都没有。如果我真的在意这些事情,我就不会跟著老师离开北境———”他顿了一下,“离开我的父亲,来到这里了。” 约翰耸耸肩,“好吧,你说得有道理。” 琼恩继续说道:“跑题了,说回正事吧。这台水力锻锤,你打算怎么处置,就在那里修?” 约翰的回覆很坚定:“修,一定要修,要想儘快投入使用,不能让兄弟们赤手空拳地和敌人战斗。 而且老实说,虽然那里毗邻科斯塔家的农地,但是毕竟还远。我们把水车修在下游又是靠近修道院这一头,他们应该不会有什么意见,即便真的有,我们都已经开始修建了,如果他们有什么不满意,和他们商议补偿就行,没必要这样乾等著。” 琼恩挑起眉头:“也就是说,先修起来,看看对方反应再说?” “对。” “要不要亲自过去拜访一下?” 约翰否定道:“不行,修道院的正式院长还在君临,代理院长也死在泰洛斯人手里。 我现在代理修道院的事务,只是权宜之计。在教会內部,我还可以扯扯,但科斯塔家这样的老邻居,別人可不会认。” 琼恩想了想,说到:“那我就只能派一些人手在那附近守看了,免得他们那边有什么过激的举动,你们处理不了。” “好,那就麻烦你了。”约翰用亚麻手绢擦擦嘴,便端著餐具离开大厅,將用过的碗和勺子扔进放餐具的大桶后,就去找罗宾和沃尔特继续谈论水力锻锤的设计方案。 刘易离开之前留给约翰的设计图纸已经非常详细,各个部件的尺寸、作用和先后顺序都已经说的非常详细。 而约翰也已经根据图纸用小木块做了一个模型出来,可以让其他人直观地看到建好的水力锻锤是什么样子。 但这仅仅意味著约翰已经將这个设计方案吃透,並不是说就可以直接上手开始修建。 选定的那段河面,水流速度有多快,可以提供多大的动力,水车要修多大,要安装几块叶片,连接水车和锻锤的传动轴要多长,要多粗才能在保证性能的基础上,提供最大的动力,这些都需要根据选址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调整,並不是他一个人躲在房间里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 在正式动工营造之前,如果不能把设计工作做好,只会导致工程返工,那样只会更加浪费时间和人力。 所以他只能拖看两个老木匠夜里一起加班。 三个人在约翰的房间里拿著木炭在地面上写写画画,直到罗宾仅剩的一个女儿抱著木枕头来找自己的爸爸,才让约翰放过两人。 第二天一早,从费瑟尔庄园搬来的几只公鸡刚开始打鸣,约翰就拽著两个木匠开始下料。 修建水车的木头都是修道院自己储存的上好木材,已经放了好些年,非常乾燥,製作起设备不变形不走样。 水车的材料准备好之后,约翰又叫来正在铁匠炉那边修理农具的铁匠巴林,让他对锻锤的尺寸和重量给出意见。 之前在铁匠炉那边给刘易打下手,锻造“晋升徽记”时,巴林就对刘易的锻造工艺十分钦佩。 得知水力锻锤是光明使者亲自布置的任务,他立刻丟下手里的工作,来到约翰的手下。 不仅按要求反馈了锻锤的尺寸和合適的敲击频率,並且提出一些非常有价值的建议, 比如用轮芯和轴承这些受力大易损坏的部件都应该用铸铁製作。 当然,既然是他提的建议,又是冶金这一块的工作,自然也就被他接了过去。 了几天功夫,把材料准备好后,约翰带著人驾著车便带著待组装的部件来到了选定的河岸边开始安装。 安装水力锻锤,並不是只是装好放在那里就完事了。建设水力锻锤的目的是更好更快地完成铁製装备的製作,所以还要平整地面,营建铁匠炉和工坊的墙面和屋顶,这可不是一两天能完成的。 於是,就在工坊动工开建的第三天,一个穿著蓝色外套的中年人便骑著马,领著几个人来到了河岸工地,向正在忙碌施工的工人们问道,“你们是什么人,在我的领地里做什么?” 工人们下意识地停下手里的活儿,看向正在搬运锻锤部件的约翰。 约翰放下工件,走过来对中年人说道,“查尔爵士,我是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代理院长,修士约翰。愿七神保佑你。你也看到了,我们正打算在这里建一座工坊,用来打造工具。” 蓝衣中年人闻言皱眉说道:“圣莫尔斯修道院?我记得不是已经被山羊团给摧毁了么?” 约翰点点头,“是的,前些日子是被泰洛斯人劫掠了。不过我们还有四个兄弟活了下来,现在修道院张开大门又吸纳了一些失去家园的平民,所以人数又恢復了一些。” 中年人点点头:“约翰修士,是吧?如果你真的是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人,那就应该知道,我是科斯塔家族的家主,查尔·科斯塔,这附近都是我的领地,你不应该未经我的允许在这里兴修建筑。” 约翰反驳道:“爵土,据我所知,这附近本来就是修道院和你的领地的交界处。尤其是这河边的荒地,一直都没有明確的归属。你的农田在那一边,离这条河流还有十几米的距离。我想,我们在这个地方修建一个工坊,並不会对你造成妨碍。而且工坊修建好之后,也可以为你提供源源不断的工具和武器装备。” 查尔爵士冷笑一下:“是么?每年工坊的產出分出一半给我,能做到么?” “一半?”这嘴也张得太大了,约翰说道,“爵士,工坊的產出对於修道院的重建非常重要。不过我们愿意支付一些费用给你作为补偿。” “你打算给多少?” 约翰伸出两个手指:“一年两个金龙,这个价格非常合理。” 在河间地,因为土地肥沃,水网密集,一亩土地大概能出產一百斤粮食。两个金龙不仅能够覆盖一亩良田的產出,甚至还有不少富裕。 约翰选定的这块工地,位於河岸边上,是一块水淹地,已经荒废多年,並不能用来种粮,所以两个金龙真的是非常有诚意的价格。 但是查尔·科斯塔爵士显然不是这么算的:“约翰修土,两个金龙作为占用我的土地的补偿是够了,但是作为我保护工坊的费用却差了很多。 现在的河间地,盗匪横行,你的工坊修在这里,你就不担心工坊修在这里,被土匪袭击么?你要是愿意出每年二十个金龙,我可以为你的工坊提供安全保护。否则说定刚建好,还没投入使用,就被土匪一把火烧了。” 这是明晃晃的赤裸的威胁,但是约翰还想爭取一下:“查尔爵土,无论是在七神的教诲还是国王的法律之下,都没有这样的规矩。二十个金龙·一套成品鎧甲,要费铁匠师傅一个多月的时间,连材料带工费也不过卖出四个金龙。你只是“提供保护”就要收取一年二十个金龙,实在太高了。” “高?难道你的人的性命还不值这点钱么?”查尔爵士摆摆手,“好了,约翰。我不想听你说这些废话。修道院里那些令人敬仰的虔诚的修士们,从来都只把注意力放在葡萄果实的种植和葡萄酒的酿造上,並不会把精力放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如果你真的是修道院的一员,就不要玷污这些美好的传统。” 这时候一直在一旁冷眼旁观的琼恩插话道:“恐怕这些传统也没那么美好吧?据我所知,最初修道院和科斯塔家族封地的边界,可不是在这个位置。这些年来,科斯塔家族对修道院封地的蚕食从来没有停止过,难道爵士你不应该反省一下自己么?” “哼,你又是什么玩意儿?我在跟你们所谓的代理院长说话,你竟然如此隨意地插嘴。”查尔·科斯塔怒地说道,“如果你的院长没有教过你什么是应有的礼仪,我可以用鞭子教教你!” 琼恩原本只是诈一下查尔·科斯塔,毕竟如果修道院如果以前一直没有声索过边境的所有权,那么被邻居们蚕食领土,几乎是必然的事情。 没想到查尔·科斯塔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矢口否认,而是试图以骑士的地位压人,看来这些土地的確是从修道的领地蚕食而来。 此时的约翰也从两人的言语交锋中听出了这个意思,便赶紧补充道,“查尔爵士,以前的事情,不管之前的院长与你有什么约定,我都承认,我只是请求你允许我们在这里修建一个简单的工坊。我们这里是处於河流的下游,无论是做什么,都不会影响你的土地的耕种。” 查尔爵士绷著脸说道:“够了,约翰修士,不要再说了。给你们一天时间把东西搬走。明天还会再来这里,如果你这些破木头还放在这里,我就把他们一把火烧掉。要是被我看到你们谁继续在这里修建我动起手来可没有轻重。 说罢,查尔·科斯塔带著他的几个伴当转身离开。 离开之际,还不忘往工地的木料上吐几口唾沫。 望著查尔·科斯塔的背影,琼恩问道,“约翰,工坊你还要继续建么?” “当然要建。”他转头问向琼恩,“不过科斯塔是一点也不愿意看到我们的这座工坊修成,你的战士护得住我们么?” 琼恩想了想,说道,“没问题,从明天开始,我就把战士们的日常训练安排到这边来,左右不过半天的距离,完全没有问题。不过,修道院那边的防务就会空虚一些。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只能让那边的人先躲进围墙里,点燃烽烟,等到我们回防。” 第110章 水力锻锤(三) 第110章 水力锻锤(三) 水力锻锤的建设势在必行,它不仅是安舍教团整顿武备的起点,也是对外扩张的序幕刘易在集会的第五天,阐述斗爭策略的时候曾经说过: “我们与旧贵族的斗爭,绝非一场欢庆的宴席,不是学士悠閒的著书立说,也不是贵女细腻的刺绣工艺。它无法典雅、沉稳,更无法讲究礼节与骑士风度。安舍的事业,是一场暴动,是追求光明的人们对贵族阶层发起的猛烈衝击。 我们不应寄希望於旧贵族的信仰和操守,因为当安舍的信仰在这片大陆传播开来时, 必將遭遇旧贵族的敌意与打压。 因此,当我们的战略战术触及旧贵族的利益,引发他们的反弹时,我们只需冷静评估力量对比,能战则战,绝不要被那些陈旧的传统所束缚。 要牢记,旧贵族所制定的秩序与规则,永远是为他们自身的利益服务。如果我们这些『麻烦製造者”始终自我设限,那么真正的平等將永远无法实现!” 刘易的这番话激起了听眾们强烈的共鸣,共鸣水晶也因此熠熠生辉,象徵著安舍对此论断的认可。而那些心怀天真想法的人,註定无法觉醒真正的光明之力在琼恩与约翰商议之后的第二天,除了两位年长无法参与战斗的烈日行者外,其余十五名烈日行者以及二十名精壮青年,都在琼恩的带领下,整齐地来到河岸的荒地,开始了“日常”训练。 烈日行者作为安舍教团一一也即未来新教会的骨干力量,他们在晋升成功的那一刻起,就自动成为金色黎明的一员,因此,烈日行者实行的是严格的全军事化管理。 刘易颁布的训练科目是参照自己大一时期所经歷的军训要求来设定的。 然而,维斯特洛的平民基本素质与刘易家乡的大学生相比,实实在在地存在巨大的差距。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刘易不得不將训练標准降低不止一个档次,即便如此,这支队伍也仅仅能达到勉强排成行列的水平。 但即便如此,他们的表现也已经远远超过了科斯塔家族的私兵。 特別是当他们穿戴上刘易从西境军那里缴获的制式装备后,更是显得威武雄壮,而这些装备原本是泰温公爵为他的孙子乔弗里大帝组建国王卫队而准备的。 所以当查尔·科斯塔带著五十多名手持农具和尖木棍的族兵来到河岸边时,他惊讶地看到对面竟然站著近四十名军容严整的战土,心中一惊,暗叫不好,这次碰瓷似乎碰到了铁板。 他连忙躲到自己的士兵阵列之中,举起马鞭指著修道院的战士们大声质问道:“约翰修土,你这是什么意思?!”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约翰今天也特意在灰色的长袍下套了一件锁甲,他走到自己的阵列前,认真严肃地回答道: “查尔爵士,请不要误会。这些兄弟都是自愿保卫修道院的虔诚信徒。他们每日进行艰苦的训练,只是为了捍卫七神的荣耀。而今天我们过来,只是为了適应更多不同的地形,绝无针对任何人的意思,请你放心。” 查尔爵士闻言冷笑一声:“约翰,你这话连四岁的小孩子都骗不到。不过看在多年邻居的份上,这样吧,如果你愿意自行將这些建筑物拆掉,那这件事情就算了。如果你非要我亲自动手.-你可別忘记,杰赫里斯一世曾经正式下令解除教会武装。但在那之前,一个战土之子的头皮价值一个金龙,一个穷人集会战士的头皮也价值一个银鹿。如果你非要我挣这笔钱,我也乐见其成。” 修道院的战士们还未及反应,查尔爵士魔下的民兵却已经眼晴一亮,贪婪地问道:“ 爵士,真的有一个金龙么?” 查尔爵士脸色一黑,怒斥道:“闭嘴!” 开口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瘦削青年,比琼恩年长一些,身材却远不如琼恩健壮。 主人的呵斥让他不禁瑟缩了一下,然而,关於金龙的描述却仍然在他的脑海中激起了无尽的遐想。他长这么大,见过的最大面额的货幣仅仅是一枚铜星,那还是父亲卖掉家里两只鸡才换来的。 他从未见过龙,但曾见过蛇。听说龙就是长了翅膀的蛇,而黄金则如同夕阳般绚烂。 於是,他的脑海中不禁勾勒出一幅诱人的画面。 此时,青年看著不远处敌方整齐的队列,只觉得那是一串串金龙正等待著他去捡拾。 至於打输?他从未考虑过这个可能性。虽然他不会算数,但也能看出对面的人数明显少於自己这边。打架嘛,不就是数人头么? 他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如何抢得过身边的这些同伴对於民兵青年来说,只需要考虑如何不要在战斗中送命,以及怎么才能抢到更多的头皮,而查尔爵士要考虑的就多了。 对面这些战士看上去衣甲鲜明、阵列严整,但他们的战斗力如何?战斗意志又有多强?这些都是未知数。更让他感到困惑的是,这些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圣莫尔斯修道院和科斯塔家族一直是老邻居。在战爭开始之前,修道院一直受到旅息城凡斯家族的庇护,並且与君临城有著直接的联繫。这使得查尔爵士对修道院的领地虽然垂涎已久,但是始终有所顾忌,不敢轻易下手。 然而,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旅息城加入了北境军阵营,而自己则因为接受了“血戏班”转交的泰温公爵的黄金,实质上已经站在了铁王座一边。两边的阵营不同, 科斯塔家族对於圣莫尔斯修道院领地的蚕食终於可以放开手脚。 甚至於,连修道院的存在,其实都是查尔·科斯塔私下里透露给血戏班的。他原本的打算是让血戏班去勒索修道院一番,然后自己再以保护者的身份介入,从而获取一些利益。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血戏班竟然会血洗圣莫尔斯修道院。 听闻这个噩耗后,查尔爵土不由得为老邻居难过了几分钟,然后很快就调整了心態。 他心想,这样也好,自己可以等到战爭结束,再和接替修道院院长的人重新商谈土地的划分问题。 让他更加意外的是,修道院竟然还有几个倖存者活了下来,並且招募了不少流民,甚至敢於违抗铁王座的命令,私自组建武装。 蚕食修道院领地的谋算,查尔爵士的倚仗是修道院没有任何武力,而自己却有私兵数十。但现在,修道院的战力看上去竟然比科斯塔家族还要强大。这让他感觉自已就像野狼想吃乌龟一样,扒来扒去无处下嘴。 於是,他试图用言语威胁约翰修士:“约翰修土,你真的要与我为敌吗?你可知,我现在已经是泰温公爵的人了。” 他这话一出口,修道院魔下的战土们看向他的眼神立刻变得危险起来,让他感到毛骨悚然。这种感觉让他不禁回想起自己作为侍从,第一次跟隨主人上战场的经歷。此时的他,仿佛又变成了那个无力的少年,除了鞭打自己跨下的小母马,再也不能做其他任何事情。 一时间,热血涌上心头,羞愧掺杂著怒火驱散了怯懦。查尔·科斯塔抽出剑,大喊道:“约翰修土,你以为找来一群小丑就能嚇唬我吗?你选错对手了!” 然后他回过头,高声呼喊:“科斯塔们,今天我们必须捍卫家族古老的荣誉,对付这群—这群”查尔爵士的话语突然中断,脸色变得煞白。紧接著,他像发了疯一样大喊道:“回防,回防!庄园被袭击了!” 科斯塔家族所有的士兵,无论是经验丰富的老兵还是临时徵召的民兵,都不约而同地回头望向科斯塔家族庄园的方向。 只见远处的森林间升起几道黑色的烟尘,直衝云霄,而那正是科斯塔家族庄园的所在。此时庄园里,居住著所有科斯塔家族治下的农夫,以及这些士兵们的家眷。 於是科斯塔家族的所有人便迅速转身,朝著来时的方向奔去。 约翰和琼恩对视了一眼,琼恩开口问道:“要不要跟过去看看?” 约翰凝视著科斯塔家族渐渐远去的背影,沉思片刻后说道:“还是去看看吧。到时候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决定站在哪一边,你觉得呢?” 琼恩没有异议,他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 於是,圣莫尔斯修道院的所有人,包括来安装水力锻锤的木匠和帮工们,也纷纷拿起自己的工具,跟在金色黎明的队伍身后,向科斯塔家族的领地行进。 老巢被抄,查尔·科斯塔心急如焚。现在是白天,除了被他拖来准备强拆修道院铁匠工坊的这些青壮外,其他人无论男女都正在地里劳作,如同平常一样。 而他留在家里主持庄园防务的,是自己的长子和继承人威尔·科斯塔。不过虽然威尔已经在一年前受封骑土,但他的战斗经验却远远不足以应对敢於攻城的敌人。 查尔爵士心中充满了疑惑:会是谁呢?难道是无旗兄弟会? 无旗兄弟会虽然是不法之徒,却从未攻击过平民和本地贵族。 难道是普通的盗匪?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进攻骑士庄园。 西境人?那更不可能。 查尔·科斯塔的封君河安伯爵夫人根本没有参与到这场战爭之中,而是选择直接弃城逃离。 而且,他已经收了血戏班转交的泰温公爵的两百个金龙,並且承诺过绝不拿起武器反对铁王座,即便不是盟友,也绝非敌人。 更何况,他所有领地里的人口加起来,还不足老公爵军队的十分之一,老公爵何苦再对他这样一个小骑士下手呢? 难道是修道院的这些人在搞鬼?他们表面上在这里吸引他的注意力,实际上主力已经摸过去偷袭他的大本营了? 查尔·科斯塔心中一惊,猛然回头看去,只见修道院的战士们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 意图不明。 “原地站定,列阵!”他大声下达命令,然而效果並不理想。一些人继续向前奔跑, 另一些人则停下脚步,犹豫不决,不知道该走还是该回去。直到查尔·科斯塔追上他们, 抽了两鞭子,这些士兵才回到自己的同乡旁边,乱糟糟地挤成一团。 当金色黎明的战士们靠近后,查尔·科斯塔大声质问道:“约翰修士,攻击我庄园的是不是你派的人?” 约翰修士闻言一愣,反问道:“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真的不是你们?”查尔·科斯塔再次確认。 “不是我们。”约翰修土坚定地回答。 “那看在多年邻居的份上,请帮我一把。只要你们帮我把敌人打退,我愿意和你们结为盟友,铁匠工坊的事情我也不再阻止。”查尔·科斯塔急切地说道。 约翰和琼恩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迅速达成了一致意见。“好!”约翰大声回应道, 查尔·科斯塔闻言鬆了一口气: 他不能在这半道上与修道院的人撕破脸皮。如果偷袭庄园的敌人真的是修道院的人, 那么能稳住这里的这几十个人就再好不过了,否则在这里打起来,即便能贏,庄园那边也救不回来了。 如果不是修道院的人,那就更好了。有了修道院的帮助,他可以先把家里人救下来, 其他事情以后再慢慢解决。 於是,两帮人一前一后,保持著安全距离,涇渭分明地朝著冒著黑烟的地方奔去。 当他们来到科斯塔家族庄园外的一处林地里时,约翰、查尔·科斯塔和琼恩·雪诺在树林的遮蔽下,向科斯塔家族的庄园望去。 只见科斯塔庄园在田地里的几个窝棚正在冒著浓浓的黑烟,几十个骑马的战土正押著近百名平民进行攻城。 这些平民无论男女,都被逼迫著向庄园围墙下堆积杂物和泥土,逐渐在围墙下堆成了一个斜坡。而围墙上的守卫,也不停用弓箭和长矛向这道斜坡添加著“材料”,这些“材料”就是那些被逼著填土的平民们。 查尔爵士看著那些士兵们的旗帜,怒骂道:“玛德,又是那群泰洛斯人!我不是已经效忠泰温那老混蛋了么?” 站在他身旁的琼恩悠悠地说道:“血戏班,现在已经是北境人的猎犬了。他们现在效忠於恐怖堡的卢斯·波顿伯爵。如果你之前是从他们手里拿的钱,那么这会儿他们过来, 应该是来回收这笔钱的。” 约翰忍不住在心中庆幸,血戏班没找上圣莫尔斯修道院,说不定就是因为他们没收过这份钱。 第111章 水力锻锤(四) 第111章 水力锻锤(四) 勇士团,泰温公爵的血戏班,一群为金钱而战斗的僱佣兵。他们的生活目標就是挣钱,挣钱后再享受。在这群人中,只有几位头领对自己的未来有所规划,其余的人则沉迷於杀与淫慾,如同野兽一般。 因此,对於血戏班这种背信弃义、吃完上家吃下家的行为,无论是约翰还是琼恩,都没有感到意外。 查尔爵士在稍微冷静下来之后,也打消了与血戏班交涉的念头。瓦格·赫特现在已经投靠了北方人,再加上围墙下那十几具冰冷的户体,这仇恨已经无法化解。 如果血戏班在眾目之下逼死了这么多科斯塔家族的领民,而查尔爵士作为领主, 在拥有近百土兵的支持下还试图和平解决,那他的顏面將何存? 当然,也仅仅是顏面问题而已,毕竟已经死去的人无法再开口,而他们的子女亲眷若想继续在科斯塔家族的领地里生活下去,就必须学会谨言慎行。 查尔·科斯塔与金色黎明的战士们一路同行,已经大致了解了这支队伍的指挥结构: 约翰负责政务,决定是否开战;而那位名叫琼恩·雪诺的青年则负责军事指挥,决定具体的战术安排。 虽然这种指挥关係让查尔·科斯塔感到有些奇怪,但並不影响他与金色黎明的合作。 於是,他向琼恩提议道:“琼恩,对吧?一会儿你带著你的人从右边包抄过去,我带人从左边围攻。如果我们这边打得顺利,我会示意庄园里的人也衝出来,这样我们就可以从三个方向同时夹击敌人,儘可能多地留下他们。” 此时,金色黎明和科斯塔家族的族兵正隱藏在庄园正面左侧的一片小树林中。如果金色黎明的战士们要从右侧包抄敌人,就必须在敌人的注视下多走一段路。而一旦这种左右包抄的战术意图被血戏班识破,他们为了避免遭受左右夹击的厄运,必然会选择先攻击其中一支分队。在这种情况下,正在向右侧行军的金色黎明无疑会成为他们的首选攻击目標。 金色黎明的战士们作为援兵,按理说本不应承担如此冒险的任务。查尔爵士已经在构思如何说服(忽悠)琼恩接受这种安排,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琼恩非但没有犹豫,反而迅速应允,並立即指挥手下分成三个小队展开行动。 根据刘易的战术规划,河间地的小规模战斗依然以“天鹅阵”为核心阵型。琼恩,这位白银之手的前小队长,对此阵型的训练与应用了如指掌。他所率领的三十五名战士,包括五名骑兵和三个天鹅阵小队,几乎一比一復刻了他老师在白银之手时定下的组织架构。 离开小树林后,金色黎明的战士们保持正面朝向敌人,以横向列队的方式稳步前进。 而当他们前行约十几米后,查尔爵士的族兵们也跟隨而出,但他们的队形却显得杂乱无章,或者说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阵型。 这两支突如其来的队伍立刻吸引了围墙外攻防双方的注意。止在驱使俘虏攻城的血戏班,见到从树林中涌出的两队士兵,立即在头领的指挥下开始收缩阵型,准备应战。失去看守的平民们趁机蜂拥而逃,而城墙后的守军见到自己的领主回防並带来了不少援兵,也爆发出阵阵欢呼。 血戏班虽人数略少,约有六十余人,但论战斗经验,他们无疑是战场上三股势力中最强的。特別是勇士团中的骑兵,数量接近二十,比对方两队加起来还要多。 “赫特大人,我们先攻击哪边?”勇士团中,一个留著髮辫的多拉斯克人向头领瓦格·赫特询问。 瓦格·赫特冷笑一声,回答道:“先击溃科斯塔家族那些废物,然后再回头对付那些不明来路的人。” 维斯特洛的本地民兵血戏班见得多了也杀得多了,知道他们大多不堪一击,尤其是河间地的领主骑士们。他们坐拥肥沃的土地,享受著持久而丰饶的粮食供应,然而这富足的生活却也消磨了他们的战斗意志。相比之下,那支正在行进中仍能保持阵型齐整的无名小队,显然比查尔·科斯塔的手下更加难以对付。 瓦格·赫特洞察到这一点,迅速集结起骑兵,向查尔·科斯塔的阵列发起了猛烈的衝锋,而步兵们则紧隨其后。查尔爵士目睹这一幕,心中不禁一紧,暗嘆用修道院的战士作为诱饵的战术已然失败。 面对敌人骑兵的衝锋,查尔魔下的农民兵们开始显得慌乱无措。此次出行,查尔爵土原本只是为了拆除修道院的水力锻锤,因此並未携带骑兵,连同自己的贴身侍卫在內,总共仅有三匹马隨行。这样的配置,显然无法与敌人进行骑兵对冲的较量。 查尔·科斯塔的反应异常迅速,他迅速躲进阵列的中心,果断地下达指令,让眾人集中站立,迅速形成了一个密集的阵列,以此来抵御即將到来的敌人骑兵衝锋。他高声喊道,“不要跑,拿起你们手里的傢伙,用木柄挡住他们的刀剑!” 民兵们將手里粗重的木棍挡在胸前,瑟缩地看著飞驰而来的骑兵。察觉到部下们低落的士气,他又补充道:“站起来,站好!想想你们的家人!” 本书首发????????????.??????,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是了,不好好打这一仗,家人就算不死在那群匪徒手里,也会死在领主手里,於是这座混乱的阵列,终於梢稍有了一些样子。 一边不得不讚嘆,作为一名老兵,查尔·科斯塔这一决策確实明智。血戏班的骑兵在看到查尔·科斯塔布置的密集阵型后,並没有选择直接硬冲,而是巧妙地像水流绕过石头一般,从阵型的两侧快速滑过,他们的行动轨跡如同长长的弯道,切割著阵列的边线。然而,即便如此,查尔的手下还是有几人不幸被血戏班骑兵挥舞的弯刀所伤,扑倒在地。 查尔·科斯塔心中焦灼,自己魔下既没有骑兵,也没有弓箭手,仅凭这些武装农民, 恐怕难以抵挡血戏班的连续衝锋。一旦民兵被击溃,庄园便將如待宰的羔羊,任由敌人躁。更何况,瓦格·赫特手下还拥有一支从赫伦堡及其他被占领城堡中搜罗来的罪犯组成的队伍,战斗力也不容小。 然而,瓦格·赫特万万没想到的是,儘管他指挥骑兵连续发起了两次猛烈的衝锋,虽然给科斯塔族兵造成了一定的伤亡,但他们的斗志却丝毫未减。这让他不禁疑惑,这些人若非都是被阉割的无垢者,那便是他们坚信自己仍有胜算。 就在这时,瓦格·赫特突然意识到什么,他转头看向自己的步兵阵列,眼前的一幕让他惊不已一一他魔下那四十多名由罪犯组成的步兵战队,竟已被另一支队伍用长枪和弓箭击溃。那支无名的士兵队伍分成三个小队,从不同方向与他的步兵迎面相撞,就像格雷果·克里冈撕麵包一样,將血戏班的步兵阵列撕得支离破碎。而那些四散奔逃的残兵,也被那五位手持仅两米多长骑枪的骑兵一一追上,高效地刺倒在地上。 原本四十多人组成的步兵阵列,此刻就像被烈日暴晒后的雪堆,迅速消融,溃不成军。 “妈的,兄弟们,跟我再冲一波!”瓦格·赫特怒吼著,迅速聚集起剩余的骑兵。这一次,他將衝锋的目標锁定在了那些不知名的战士身上。他心里知道,不將他们彻底击溃,自己不可能贏得这场胜利。 瓦格·赫特挥舞看弯刀,带领骑兵向金色黎明的战士们衝去。而远处的琼恩·雪诺, 一听到那越来越近的马蹄声,便立刻警觉地转过头去。当他看到骑兵来袭时,立刻嘶吼起来:“结阵,大阵!” 他清楚地记得刘易曾经的教诲:单个的天鹅阵小队,在骑兵的衝锋面前显得过於脆弱,只有集合在一起,结成坚固的大方阵,才能有效地抵抗骑兵的衝击。 在琼恩的紧急命令下,金色黎明的三个小队迅速放弃了与眼前敌人的纠缠,开始迅速向距离最近的小队靠拢,意图结成坚固的大阵。然而,骑兵的衝锋速度实在太快,犹如一股不可阻挡的洪流,远远超过了他们列阵的速度。还没等大阵完全成型,血戏班的骑兵就已经如同幽灵般从三个小队的缝隙中穿插而过,瞬间就有几名战土倒下。 科林,这位从红粉城就开始追隨刘易的老兵,此刻也身处战场之中。他曾在集会中领受了圣光之种,並幸运地觉醒了光明之力。自那以后,他一直渴望著能够立下值得夸耀的战功,为光明使者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安舍贏得无尽的荣耀,以此证明自己配得上刘易团长对他的信任。 当血戏班的骑兵如潮水般衝来时,科林,作为小队中的主长矛手,毫不犹豫地按照刘易传授的技巧,將长枪的尾部深深插入大地,枪头则如利剑般直指衝锋而来的骑兵。然而,对手显然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战士,在两人即將交匯的剎那,对方巧妙地侧身避开了科林的枪头,並用手中的弯刀在科林脸上留下了一道长而狞的伤口。得意洋洋的骑兵正欲策马离去,却不料被科林身后的弩手一箭射中后腰,应声落马。 科林抬手在脸上狼狠抹了一把,金光闪烁之后,他的伤口瞬间消失,只留下嘴里的一丝血腥味。他低头看著倒在地上的敌人,生死未卜,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快意。 他將嘴里的血沫狠狼地吐在地上,恶狠狠地咒骂了一句:玛的,算你运气好!”然后,在队长的命令下,他迅速调整状態,开始寻找下一个敌人。 血戏班的这一波衝锋,让瓦格·赫特感到十分满意。他从敌人身边疾驰而过时,亲手割断了一个敌人的脖子。而根据他的观察,自己魔下的骑兵们也都收穫颇丰,战果喜人。 果然,当他停下坐骑,简单清点了一下身边的骑兵后,发现仅仅折损了三四个人,只要能打破这队步兵的阵型,这样的代价完全是值得的。 然而,当他抬头望去,却只见无名阵列的步兵们已经从原本分散的三个小阵迅速结成了一个坚固的大阵,而且人数似乎並未减少。与此同时,对面的五名骑兵正严阵以待,位於方阵的侧面,隨时准备策应步兵的进攻。 瓦格·赫特又將目光转向另一侧,查尔·科斯塔率领的民兵已经重新振作起来,战斗意志高昂,阵型也变得更加严密。更让他心惊的是,身后的庄园大门已经开,五六个骑兵从里面衝出,接替了无名部队的骑兵,开始对他逃散的步兵进行残酷的绞杀。 虽然这些临时招募来的罪犯对他来说死不足惜,但没有了这些炮灰作为掩护,想要拿下这座庄园,就只能让那些从厄斯索斯一路跟隨他来到七国的老兄第们亲自上阵。虽然也谈不上不忍心或捨不得,但是没有了这些老兄弟,无论是北境人还是西境人,都不会再对他有所敬畏。 这场战斗已经没有了继续打下去的意义,瓦格·赫特举起弯刀,高声喊道:“兄弟们,撤!”隨后,他带领看骑兵们朝看远离战场的方向迅速退去,直至消失在广阔的由野之中。 至此,这场惨烈的遭遇战终於落下了惟幕,琼恩心中紧绷的神经也隨著血戏班马蹄声的远去而逐渐鬆弛下来。作为自己首次担任指挥的战斗,他成功击溃了与已方人数相当的步兵,並逼退了敌人的骑兵,而自己这边却无一伤亡,这无疑是一场辉煌的胜利。 琼恩心中暗自思量,等老师从外面回来后,將这份战报呈上去,应该也算对得起老师这大半年来的悉心教导了。隨后,他下令战士们开始收拾战场。金色黎明的战士们迅速散开,开始检查地上的死者和伤员,並捡拾起散落的武器装备。 此时,查尔·科斯塔策马来到了琼恩的身边。他看向眼前这位年轻人的眼神已经不再是之前的轻蔑和无视,而是充满了深深的敬佩和忌惮。 经常被自己欺负的邻居家里,突然冒出一群如此驍勇善战的亲戚,这样的变故让任何人都无法等閒视之。 “琼恩·雪诺,你和你的战士们不仅勇敢,而且战斗力也非常强悍。能否告诉我,你的父亲是谁?像你这样的战土,定然出身於某个显赫的家族,绝不可能籍籍无名。” 琼恩深深地凝视著查尔爵士,说道:“我的父亲是谁,无关紧要。我的武艺是我父亲的教头教的,但我的战术和训练土兵的方法却是我的老师教的。我只是一个私生子,我既不想为我父亲的名誉抹黑,也无意用我老师的功绩为他增添荣耀。所以,请允许我保留这个秘密。” 查尔爵士点了点头,表示理解,“你的顾虑我明了,在外征战的男儿难免会有些难以言说的过往。不过,我相信你的父亲一定会为你感到自豪。” 琼恩却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哀伤,“不会了,我的父亲已经离世,他是死在你效忠的国王的刀下。” 查尔·科斯塔闻言,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继续这个话题。片刻的沉默后,他缓缓说道:“效忠国王是我们七国臣民的神圣职责。至於铁王座上坐的是谁,其实並不重要。” 他的言辞中透露出一种无奈,似乎在与君临城的小国王保持距离。琼恩知道作为一个只有四座小村庄作为封地的小骑士,查尔的选择並不多。於是,他默默地点了点头,转而与查尔討论起周边的地形和势力分布。 然而,就在这时,一阵杂乱的马蹄声突然响起。琼恩猛地转过头去,只见之前逃走的血戏班骑兵竟然去而復返,而且距离他们越来越近,估计不出几十息就会衝到面前。而此时,金色黎明的战士们已经散开,正在搬运伤员,武器也已收起。 科斯塔庄园的大门仍然大著,一旦血戏班衝破外围防线,即便最终无法攻占庄园, 也会造成不小的伤亡。琼恩深知时间紧迫,无法再召集阵列。他一把拉住查尔·科斯塔, 急切地喊道:“快让你的庄园关上大门!” 说完,琼恩便带著自己的几名骑兵战士,举著骑枪,义无反顾地朝著血戏班的旗帜衝去。查尔·科斯塔见状,立刻吩附身边的一个侍卫去庄园传达关闭大门的命令。然而,当他回头望向琼恩那穿著黑色硬皮甲、英勇衝锋的身影时,心中却涌起了一阵纠结:自己是该跟上去並肩作战,还是? 第112章 水力锻锤(完) 第112章 水力锻锤(完) 就在查尔·科斯塔犹豫不决之际,琼恩率领的五名骑兵已与来袭的血戏班迎面撞在一起。 维斯特洛的骑士们擅长在马上施展名为“夹枪衝锋”的战术,为避免枪头击中敌人鎧申时因反震而落马,骑枪特意设计得较为脆弱,一旦击中对手便会自行折断。因此,骑土们若不回本阵换取新枪,就需拔出腰间长剑进行格斗。 作为烈日行者的刘易,並没有夹枪衝锋的战斗经验,但却精通於双手长柄武器的运用,因此他在教导学生时,便让他们在马上使用两米五至三米长的长枪作为武器,主要採取戳刺攻击,儘管衝击力稍逊,但在战场上却更为灵活持久。 作为来自东陆的佣兵团,瓦格·赫特及其党羽则主要使用弯刀,至於是不爱用长矛还是路上消耗完,则不得而知。 因为武器长度的差距,双方刚一交锋,血戏班就有三人被刺落。然而,双拳难敌四手,当人数眾多的血戏班骑兵將金色黎明的六名马上战士围住一番激战后,仅琼恩和另一名战士从敌人包围中逃脱,其余四名骑兵则被砍落马下。 查尔·科斯塔见状摇摇头,胜负已分,他举起剑对部下高声喊道:“回城,都进来!”隨后,他不顾正在重新列阵的修道院步兵,带领自己的人手向庄园大门撤退。 琼恩和另一名骑兵衝出包围后,领著几个骑兵在庄园外的空地上绕圈,而血戏班剩余的骑兵则试图衝散金色黎明步兵的阵型。 可惜他的计策並未有效,金色黎明的步兵们此时展现出极高的战术素养,已经迅速聚拢,再次组成大方阵, 瓦格·赫特见状,愤怒地咒骂了几句,隨即想要衝回去消灭剩下的两名骑兵。这支无名部队的指挥官必然就在这两人之中,既然他们搅乱了自己的计划,就必须付出代价。 正当瓦格·赫特准备调转马头,与其他部下匯合去追杀那两名逃脱的骑兵时,他惊讶地发现,之前被击落马下的四名金色黎明骑兵竟奇蹟般地站了起来,重新操起长枪加入了战斗。 “这怎么可能?” 瓦格·赫特心中暗惊,他清晰地记得自己曾纵马从其中一人身上踩过,按常理那人绝无生还可能。 一股寒气突然从他的后脊骨直衝脑门,他回想起之前率领部下切割对手步兵方阵时, 也曾清楚地砍倒了几人,但回头时,他们竟依旧好好地站在阵列中,手持武器对准自己。 “走,回去!这些是恶鬼军团!” 如梦初醒的瓦格·赫特用泰洛斯语高声呼喊,隨后率先向远处逃去。此时,经过两次激战,血戏班的骑兵已不足十人,见头领逃走,他们也无心恋战,纷纷拍马离去。 琼恩的同伴们见状,欲追击而去,却被他以哨声制止。他知道,血戏班此次逃走,不会再轻易回来,无需分兵追击。此时,他们面临的是更为严重的问题。 收拢士兵后,琼恩带著人来到庄园紧闭的大门前,对著已站上围墙的查尔·科斯塔质问道:“查尔爵土,我们来助你抵抗入侵者,你却这样回报我们?” 查尔·科斯塔对事態的发展也感到惊。 他原本以为,金色黎明的六个骑兵会被血戏班全歼,而那些强悍的步兵也会损失惨重,届时他便能轻易打发走剩下的人。 然而,他未曾料到修道院竟会隱藏如此强大的实力。 与他比邻而居的修道院,在他眼中向来是一群养尊处优、不问世事之人。修道院的上层只知与君临城的贵族打交道,拼命向上爬,中层和下层的修士则私下贩卖修道院內的酒水,用挣来的钱在附近村子里寻欢作乐。 查尔·科斯塔虽见过不少虔诚的修土,但圣莫尔斯修道院里的修土显然与他们截然不同。他自己对待领民或许刻薄严苛,但相比之下,修道院治下的平民所要侍奉的领主,其严苛程度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让他从来不会因为蚕食修道院领地的行为而感到羞愧。 然而,此时琼恩的指责却让他既恼羞成怒又无法反驳。他朝著墙下怒吼道:“废话! 我不回来,难道要和你们这些怪物混在一起吗?我明明看到你们被砍杀倒地,但没过多久就重新站了起来。你们根本不是七神的信徒,而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说到这里,查尔·科斯塔突然打了个冷颤。是呀,为什么这些人能这么快就站起来? 莫非自己真的在不经意间触及了某种真相?於是,他看向琼恩等人的眼神也变得复杂起来。 琼恩性格淡漠,如果换成凯文在此,或许早已怒不可遏,下令攻城,但琼恩並没有这样做。 他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查尔爵土,没有辩解,而是对著庄园里的人高声宣布: “我的老师光明使者奉七神的神諭来到这片大陆,为这里受苦的人民带来光明。 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修士们已经弃绝旧道,拥抱光明。从今天起,任何人,无论男女老少,贵族还是平民,都可以去圣莫尔斯修道院参加祈祷。所有染病以及受伤的人,都能得到妥善的治疗!” 说完,他转身下令:“烈日行者们,为伤者治疗!” 接著,战士中的烈日行者们从各自的队列中走出,开始在战场上寻找科斯塔家族受伤的农民和民兵,用圣光术为他们提供治疗。 由於血戏班残忍的攻城战术,许多被迫向围墙下堆积泥土的农夫死在了守军的弓箭之下。 也有不少人被箭射中后,拖著重伤的身体爬到一旁,奄奄一息地坚持到战斗结束。 还有查尔·科斯塔带去给修道院找麻烦的那些民兵,在血戏班的两次衝锋下,除了部分运气不好身首异处的,大部分人虽然伤势严重,但还是活了下来。 然而,由於查尔·科斯塔的误判,这些被自己的领主拋弃的人无助地躺在地上,等待著死亡的降临。他们此时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得到死亡的“怜悯”,没有痛苦地去见七神。 而那个一心想著用金色黎明战士的头皮换金龙的青年,便是这些无助者中的一员。 当他看到一个留著白鬍子的中年人单膝跪在自己身前时,青年忍不住说道:“先生,请,请轻一些。” 白鬍子皱了皱眉,回答道:“这可轻不了——-都会痛的。”青年听后,隱隱有些失望,便闭上了嘴。 白鬍子在青年身上摸索了一会儿,喃喃自语道:“肩膀被斩断,还好,不算严重。”隨后,他用双手捂住青年的伤口,向一个叫做安舍的神明祈祷了几句。青年隨即感到从伤处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但疼痛消散之后,他的肩膀竟恢復了原状。 接著,在青年的震惊中,白鬍子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小子,你运气不错,赶上了好时候。有空来我们修道院坐坐吧,看看人到底应该怎么活。”说完,他便撇下青年,又奔向了下一位伤患。 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所有还有生命跡象的伤患都得到了妥善的治疗。儘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因失血过多而虚弱地坐在地上,但无论是庄园围墙上站著的人还是彼此间,都能看出,这些经过烈日行者们治疗的平民都已经性命无碍。 琼恩一直带人守护在庄园正门之前,防备著查尔·科斯塔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因此没有参与到救人的过程中。 除非其他烈日行者耗光法力之后还有人没治好,才会轮到他上场。 於是在烈日行者们都陆续完成了这项任务后,一个骑兵走过来向琼恩报告:“琼恩, 除了已经死去的,其他人都治好了。” “好的。”琼恩回应道。接著,他回头转向庄园围墙上的查尔·科斯塔,深深地看了一眼,便转身离去。 此时已经到了午后,修道院战士们的身影在地面上拉出了长长的影子,他们排成整齐的阵列,向位於北方的修道院行进而去。 查尔·科斯塔注视著对方离去的背影,心中涌起一股隱隱的不安。他意识到,相比起经常被自己欺负的邻居家里突然来了一群能打的亲戚,更应该令他担忧的是,自己竟然无缘无故地把这群亲戚得罪了个透。 “父亲,现在怎么办?”他的长子,威尔·科斯塔爵士问道。威尔虽然年仅二十,但已经在圣堂里举行了受封骑士的仪式,甚至参加过在君临城举办的比武大赛,儘管初战告败,还输掉了一副盔甲,但他仍然是查尔爵士的骄傲。然而,在这个名叫琼恩·雪诺的青年面前,威尔的这些成就似乎变得黯淡无光。 “不知道”查尔爵土无奈地摇摇头,“血戏班那群傢伙在这帮人面前,就像野狗碰上了狮子。我们这点人手,绝对打不过他们。” 威尔见状,提议道:“父亲,不如我代表你去向他们认错吧。我们手里的剑,终究没有沾上他们的血。虽然你刚才似乎有临阵脱逃的嫌疑,但在我们双方根本没有合作过的前提下,做出这样的决策,並非不可理解。既然是邻居,而且还要还要做很久的邻居,支付一些代价,应该能缓和两边的关係。” 查尔·科斯塔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在心里腹誹:臭小子,什么叫临阵脱逃,那叫善於判断战场形势!然而,他也明白,目前儿子的建议或许是唯一的解决之道。 如今,北境人、西境人、河间人在这片水网密布的土地上混战不休,打成了一锅麦片粥。 更糟糕的是,蓝礼·拜拉席恩据说已经在风暴地称王,並与高亭的提利尔家族联手, 准备进攻君临城,夺取铁王座。这样的局势下,查尔·科斯塔作为一个领有采邑的守护骑土,必须谨慎行事,才能在这场乱世中生存下去。 一旦不慎,就可能像现在这样,面临如何修復与隔壁这个强大邻居关係的棘手问题。 “让我想一想,孩子,让我想一想。”查尔爵士对自己的儿子说道,隨后他又吩咐护卫,“你带上几个人,骑上马把附近的残敌清剿一下,不要让他们给我们添麻烦。” 接看,他转向庄园大门,命令道:“先让外面的人进来,你跟他们问问,刚才究竟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他们身上的伤那么重,还这么快就能站起来。” 很快,庄园大门依令打开,几个骑兵从门里奔出,开始沿著庄园外的田垄巡查。与此同时,被修道院的人治好的民兵相互扶持著回到庄园里,而另一些在激烈的攻城战中倖存下来的人,则选择朝著远离庄园的方向走去,远远地跟在修道院的阵列之后。 另一边,金色黎明的战士们走进科斯塔庄园外的小树林里。琼恩翻身下马,抱住扑过来的白灵,擼了擼它的下巴,然后便向一旁的约翰问道:“约翰,有几个人跟了上来,怎么处理?” 整场战斗中,作为非战斗人员的约翰以及他带来的木匠和几名帮工,都在白灵的守护下躲在小树林里没有出现。当琼恩准备回师修道院时,他们自然地被接回队伍里。 对於这几个悄悄跟上来的人,琼恩从一开始就已经发现了。不过按照刘易划定的分工,一般的平民都属於民政范畴,需要由约翰来决定。 约翰闻言,想了想道:“刘易自己就带了不少流民回来,也不差这几个。带回去吧就算让他们去湖里捕鱼都行,总能给他们找到活儿。” 约翰虽然没有亲身参与那场惊险的战斗,但他全程见证了整个过程。作为平民出身的修士,他能够深切理解那些被迫衝击庄园围墙的农夫们此时的心態。 琼恩提醒道:“可是,这些人毕竟是查尔·科斯塔的领民,如果他来討要怎么办?” 约翰哈哈一笑,轻鬆地说道:“庇护平民的大政,是你老师定下来的。只要你能將这些人护到刘易回来,到时候就让查尔·科斯塔和他去扯吧。” 琼恩恍然点头,心中释然。是啊,老师又没死,只是暂时离开,何必把所有难题都揽在自己手里呢? 回到修道院后,约翰根据这几个人的特长,为他们安排了合適的工作。 第二天,琼恩和约翰带著人来到河岸边的工地旁,这次科斯塔家族没有再派人来阻拦他们的施工。 第三天,查尔爵士依然没有来找麻烦,一切顺利。 到了第四天,水力锻锤已经成功安装,並进入了调试阶段。 为了不耽误修道院的防务,琼恩只带了十个人来陪同。然而,他们却意外地看到从科斯塔庄园那边有五六匹马护送著一辆平板马车来到工地。领头的是一个棕发的青年,他见到约翰之后,立刻翻身下马,单膝跪在约翰身前。 “约翰修土,我是威尔·科斯塔,查尔·科斯塔的长子。我的父亲在追缴血戏班的步兵时,被刺穿了大腿。请你出手为他救治,只要你愿意帮忙,此后科斯塔家族必定与圣莫尔斯修道院共进退!”威尔诚恳地说道。 而在他身后的马车上,查尔·科斯塔努力撑起身体,轻声说道:“约翰修土,琼恩司令,请帮帮我。”说著,毛毯从他的胸前滑落,一个大男人偏偏演出一副柔弱的样子。 约翰和琼恩走上前,揭开毛毯,又拆开纱布后,便看见查尔·科斯塔大腿正面上一道不过两指宽的新鲜伤口。两人对视一眼,心中不禁疑惑:这是演的哪一齣戏剧? 第113章 孤儿(一) 第113章 孤儿(一) 罗尔夫修士是一个孤儿,父母双亡后,他被石堂镇圣堂的修士收养,並在圣堂里里长大。 作为一个九岁就会算数但长相颇丑的男童,他在圣堂里多少得到了一些优待,至少不必在晚上去圣堂长老的房间去接受一对一的经学教育。因此,他对於这个养大他的地方多少还留有一些眷念。 在二十三岁的这一年,他得到了长老默克尔修士的推荐,来到了石堂镇西北面的牛角镇,在那里的圣堂成为了一名助理管事。 牛角镇属於河间地的小领主卡尔茨家族,而卡尔茨家族效忠於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家族。卡尔茨家族的领地內有六七个小村庄,势力並不比一个守护骑土强多少,但由於其领地是世袭封地,因此只要不绝嗣,便可以一直传承下去。 在来到牛角镇的这几年里,罗尔夫作为助理管事,不仅要在圣堂里处理日常事务,还要出差到牛角镇下属的各个村子里为村民们主持各种仪式,如婚礼、葬礼、修房子的奠基仪式,以及为被恶灵困扰的村民驱魔等。 而他之所以只在牛角镇辖下的村庄里工作,则是因为他所在的这座圣堂,实质上是卡尔茨家族的家庙。 这座圣堂不仅在修建时得到了卡尔茨家族的赞助,而且圣堂的日常用度也有卡尔茨家族提供的资金支持。 作为回报,圣堂里的修士都必须始终以卡尔茨家族的需求为第一优先,甚至圣堂的长老还兼任了卡尔茨家族的家庭教师,为卡尔茨家族提供家庭教育服务。 罗尔夫在这行走乡野、主持仪式的过程中,充分见识到了卡尔茨家族治下农民的艰辛。 河间地是一片肥沃的土地,区域內流经红叉河、绿叉河、黑水河、寡妇河等眾多大河,加之其位於大陆温暖的中部,东北和西北的高山又有效阻挡了来自北方的冷风,使得其水热条件与提利尔家族统治的、被誉为七国粮仓的河湾地相比也不逊色。 然而,河间地离君临过近,这使得每当七国发生战乱时,河间地总是最先受到波及, 受到的战爭破坏也最为严重。 在有歷史记载的这数千年里,河间地一直受到各路外强的统治,铁民、河湾人、风暴地人来来去去,连徒利家族如今对河间地的统治也是在坦格利安家族掀起的征服者战爭之后才逐步確立的。 在坦格利安家族登基称王之后的歷次內乱中,河间地的领主和平民被不同旗帜的“龙骑士”不断推向战场,频繁的战爭导致河间地的人口不断减少,使得这块丰沃的土地至今仍保留著大量的森林,而未能被全部开垦为农田。 儘管卡尔茨家族作为世袭封地的领主,对治下的领民还算不错,每年只收取五成的庄稼作为税收,再除去来年的种粮,农民还能留下四成来养活家人。 即便如此,平民们的生活依然过得不好。因为除了额定的收成外,领主还通过各种手段从平民手中捞取钱財。 例如,磨坊属於卡尔茨家族,领民想要將麦粒磨成麵粉就得支付使用费;森林也属於卡尔茨家族,要砍树就得交钱;邻里间產生矛盾要找领主裁决,同样得交钱;家里人被流贼杀害想要报仇、请领主主持公道,或是家人在领主眼皮子底下犯事被抓想要获得宽恕, 都得交钱;甚至女儿或妻子被领主的士兵强姦,也只能交钱。 为什么要交钱? 你的家人引领领主家的正派人犯下了通姦的大错,不仅不偷偷藏在心里,反而张扬出来败坏了老爷们的名誉。你不交钱,谁交钱?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交。但后果是,你想被掛在村口示眾,还是去绝境长城穿上黑衣服服劳役,自己必须二选其一。 罗尔夫是圣堂里四名修士中与平民关係最为亲近的一个。他见多了这类事情,心中感到十分憋闷。 因此,他常常混跡於村庄之中,希望在领主们的税更或土兵下乡办公时,能因他在场而让他们稍微收敛一些行为。虽然效果並不显著,但起码安慰了他自己的良心。 同时,在频繁与平民接触的过程中,罗尔夫结识了行走於三叉戟流域的大麻雀,两人因共同的信仰成为了忘年之交,並因此被邀请到在圣莫尔斯修道院的这次集会上。 在这次集会上,罗尔夫首次见到了被称为“光明使者”的那个男人,也第一次听到有人如此清晰明了地阐述信仰、王权、领主和教会与平民之间的关係。 这对於一直憎憎懂懂度过了二十多年的罗尔夫来说,就像乾渴的鱼终於触碰到了水, 飞倦的鸟终於钻进了树林。自觉受到了感召的罗尔夫,在集会结束后成为一名烈日行者, 並觉醒了光明之力。 由於被光明使者的理想所感染,已经无法心安理得地继续为卡尔茨家族效力,於是罗尔夫便决定离开牛角镇圣堂,回到石堂镇,传播安舍信仰的真义。 石堂镇是威尔伯特家族的采邑,其灰石庄园坐落在圣堂的下方,庄园外围是平民的居所,再往外则是一道石砌的围墙,这样的防御设施使得石堂镇成为一个相对坚固的集镇。 如此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绝非一个守护骑士所能单独完成。 追溯歷史,石堂镇的发展顺序是先有圣堂,隨后民居围绕圣堂逐渐兴起,最终才有骑士被分封至此。因此,在石堂镇,修士的地位相较於牛角镇更为显赫,也更有利於信仰的传播。 然而,在前往石堂镇之前,罗尔夫需要返回牛角镇取回一些私人物品。於是,在离开圣莫尔斯修道院后,他踏上了前往牛角镇的旅程。 牛角镇位於石堂镇的东北方,同时也处於圣莫尔斯修道院的西北方向。为了避免与可能出现在大道上的军队相遇,罗尔夫穿越小路费了七八天的时间才安全抵达牛角镇。 相较於歷史悠久的石堂镇,牛角镇的围墙由高大的原木搭建而成,这样成本会更低一些。 当罗尔夫接近围墙时,塔楼上的两个弓箭手警觉地注视著他。直到他走近围墙,摘下兜帽,卫兵才认出他来並打招呼:“罗尔夫修士,你回来了?” 罗尔夫高兴地认出这位熟人拉里,並回应道:“是的,拉里,是我。愿七神保佑你。 愿七神保佑你,快帮我开门吧,我要回圣堂。” 然而,拉里摇了摇头,表示:“不行。简妮夫人已经下令,整个镇子现在只许出不许进。附近匪徒猖獗,简妮夫人担心有土匪的內应混入镇內。” 罗尔夫闻言皱起了眉头,解释道:“我是圣堂的修土,怎么可能是土匪的內应?而且我只是回圣堂取些东西,很快就会出来。如果你不放心,可以派人跟著我。” 拉里笑一声,说道:“我哪里有人手去做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罗尔夫修土,你不如先隨便找个村子住一段时间,等战事平息了,再回来,到时候镇子的大门自然会为你开。” 罗尔夫沉默了,他明白拉里这是在故意刁难他。拉里作为卡尔茨家族的卫兵,每到收穫季都会跟著领主家派出的使者到村里收税,並常常趁机为自己谋取私利。而罗尔夫曾两次遇到並阻止了拉里的这种行为,所以两人之间產生了些微的嫌隙。 罗尔夫並不想和拉里爭吵,毕竟他自己也已经不打算继续在卡尔茨家族效力了,和这种人爭执又有什么意义呢? 於是,他开口说道:“拉里,看在大家都是为卡尔茨家族效命的份上,能不能帮我个忙?” 拉里掏掏耳朵,漫不经心地说道:“你说吧,我听著呢。” 罗尔夫接著说:“我在圣堂的房间里,还有一床毯子和两本我自己手抄的书,就在床头的柜子里。一本是《祈祷之书》,另一本是《圣洁仪式大全》,都很显眼,封面上都写著书名。如果你不认识,可以让斯文修士或者科尔修士帮你拿一下。” 拉里皱了皱眉,说道:“跑这一趟还挺远的。如果简妮夫人发现我不在岗位上,至少会罚我一个银鹿。” 罗尔夫闻言,说道:“你小心一点就行了,如果真的被发现了,这一个银鹿我付给你。” 听到罗尔夫的承诺,拉里咧开嘴笑了,说道:“好,你在这里等著我,我马上给你拿过来。” 说完,名叫拉里的卫兵转身走下了围墙。 “你这一个银鹿掏定了。” 一个声音突然在罗尔夫耳边响起。他转头望去,只见一个强壮的战土牵著一匹瘦弱的黑马站在不远处。战士身著半身锁甲和皮胸甲,背负半罩盔,腰间悬掛著长剑,年轻的脸庞上透露出一丝沧桑。在他身后,还有一个骑著毛驴的少年。 罗尔夫朝战土点了点头,说道:“愿七神保佑你。请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年轻的战士摇了摇头,回答道:“也许见过,也许没见过。人生如飘零的叶片,隨风而动,说不定我们曾在某个微风轻拂的瞬间擦肩而过。” 罗尔夫皱了皱眉,觉得战士的话有些深奥且难以捉摸。 “嗯,命运总是將人推向意想不到的地方。”罗尔夫附和了一句,然后问道,“你说这一个银鹿我掏定了是什么意思?” 年轻的战士並未多做解释,只是简单地说:“那就拭目以待吧。” 等待了一会儿,见拉里仍未归来,罗尔夫便走到一旁的树荫下等候。与此同时,那位年轻的战士则与塔楼上剩下的一个卫兵大声交谈起来。片刻之后,他也牵著马躲到了树荫下。 罗尔夫好奇地问道:“你是一个流浪骑士吗? 1 年轻人点了点头,回答道:“是的,我叫凯登·风暴。我正在寻找买家,希望能有人识货,买下我的剑。这是我的侍从,杰斯米。” 骑著毛驴的少年从驴背上下来,苦著脸向罗尔夫行礼道:“尊敬的修士,向你问安。 九由於西境人主要在河间地的边境进行战爭,位於河间地腹部的区域虽然受到的破坏相对较少,但情况也並不乐观。儘管战爭尚未直接波及牛角镇及其周边区域,然而由於各地领主都带著魔下的精锐土兵参与爭霸战爭,导致本地治安无人维护,盗匪活动猖獗。 实际上,平时领主们对地方事务的管理也非常鬆散。即使村民们上报盗匪出没的消息,领主们往往只是隨意处决几个平时人缘不佳的领民,將户体悬掛在村外以示震。真正的防务,主要还是依靠村里的青壮自行保卫。 然而,这一次领主们前去参加爭霸战爭,不仅带走了自己的常备士兵,甚至还將村里的青壮一併带走。 乡野村镇防御的空虚,也使得僱佣兵和流浪骑士的生意兴隆起来。像凯登·风暴这样的青年,既可以选择前往战场前线为自己贏得荣誉,也可以加入城镇庄园的守备队,赚取一份稳定的收入,都是颇为不错的选择。 不过,罗尔夫对凯登的打算並不看好。他提醒道:“你都听到了,简妮·卡尔茨夫人似乎並不打算让任何人在这个时候进入牛角镇的大门。我作为他们家的圣堂修土都进不去,何况是你呢。” 凯登爵士闻言摇了摇头,自信地说:“那可不一定。一把好剑,任何想要过得舒服一些的领主都是需要的。就算是女流之辈,也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那你怎么还坐在这里。” 凯登爵士顿了一下,犹豫著说道:“围墙上的那人说要等叫做拉里的卫兵回来,只有他能决定要不要替我去跟领主夫人通报。” 罗尔夫轻笑一声,回应道:“那我们拭目以待吧。” 於是,两人在树荫下各自找了个地方,静静地等待著卫兵拉里从圣堂归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近一个小时后,拉里才抱著一床毯子出现在围墙上。这时,罗尔夫已经在心里已经暗自问候了拉里的父母很多遍。 拉里喊道:“罗尔夫修土,你的东西我拿到了。” 罗尔夫得意地警了凯登爵士一眼,然后向墙上的拉里喊道:“愿七神保佑你,拉里, 你直接扔下来吧!” 然而,拉里並没有按照罗尔夫的要求行事,他说道:“但是,修土,我刚才去圣堂的时候,简妮夫人正在为她的丈夫和儿子祈祷。她发现我居然不在岗上,罚了我两个银鹿。 我可是为你吃了大亏啊!” 听到这里,凯登爵士忍不住在一旁笑了出来。 罗尔夫没有理会凯登的笑声,皱眉向拉里问道:“刚才不是说一个银鹿吗?怎么又变成两个银鹿了?” 拉里耸了耸肩,无奈地说:“我有什么办法呢?简妮夫人心情不好,这种事谁也说不准。” 罗尔夫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捨不得自己已了两年时间抄录的两本书。他只能忍痛从贴身的衣兜里掏出两个银鹿,对拉里问道:“怎么给你?” 拉里欣喜地扔下一个篮子,说道:“把钱放在里面,我就把你的东西扔下来。” 第114章 孤儿(二) 第114章 孤儿(二) 罗尔夫稍作犹豫后,对拉里说道:“拉里,我把钱给你,你会把东西给我吧?” 拉里皱著眉,表情严肃地回答:“当然,修士,我们相识“,”他著指头算了算,“得有四年了吧,难道你还不能信任我吗?我可以向诸神发誓,只要你把钱放进篮子里,我一拿到,就立刻把你的东西扔下去!” “好吧,看在诸神的份上,我愿意相信你。”隨后罗尔夫將这两个带著体温的银鹿放入篮子,看著拉里几个抽抽地將篮子拉上围墙。 片刻之后,一张旧毛毯被扔下,落在地上发出噗的一声。 罗尔夫觉得声音不对,急忙走过去捡起毛毯查看,发现里面並没有他期待的东西,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拉里,我的书呢?《祈祷之书》和《圣洁仪式大全》,它们明明就放在我的床头柜上,你不可能没看到。”罗尔夫质问道。 拉里耸耸肩,说:“修土,我仔细找过了,你的床头柜上什么都没有,我还特意去问了科尔修土,他也说没人动过你的东西。或许是你自已把书带走了,却忘记放在哪里了吧。” 站在围墙下,仰著头看著拉里手中的长弓,罗尔夫明白今天这两本书是找不回来了。 不论是拉里私自拿走,还是真的有人从他床头偷走,他都无法继续追究。失望之余, 他最后警了一眼围墙上得意洋洋地吹著银鹿的拉里,低声咒骂了一句,准备离开。 此时,凯登·风暴看似同情,实则戏謔地拍了拍罗尔夫的肩膀,转身对拉里说道:“拉里,我是来自风暴地的骑士凯登·风暴,请你转告简妮·卡尔茨夫人,只要一点报酬,我这把剑隨时可以为她所用。” 拉里却回答:“凯登爵士,简妮夫人已经下令,不允许任何人进入牛角镇,尤其是像你这样手握利剑的人,你知道的,现在世道可不太平。” 凯登眉头紧锁,不满地说:“也许你应该去向简妮夫人通报一声,而不是擅自替你的主人做主。” 拉里喷了一下鼻息:“没必要,简妮夫人的命令说得非常清楚,是任何人,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没有例外。” 凯登的怒火难以遏制,他用轻桃的语气挑畔拉里:“是么,那简妮夫人两腿间的大门是不是专为你敞开著呢,拉里?” 话音未落,一支箭矢嗖地一声插在凯登脚边,伴隨著拉里的警告:“滚吧!別以为你是个骑士就了不起,你这样的雏儿我见得多了,別在这里找麻烦!” 看到凯登难看的脸色,罗尔夫忍不住笑了出来,拍拍他的肩膀说道:“真是可怜,不是么?” 凯登面无表情地看了罗尔夫一眼,隨后却忍不住也大笑起来:“修土,我们居然被一只看门的狗给拦在外面,七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罗尔夫无奈地摇摇头:“七神太忙了,可顾不上我们每一个人。只有阳光才能普照所有人。”他眯著眼晴看向掛在天穹西侧的太阳,感慨道。 凯登点头应道:“是啊,不过你的太阳就要下山了。修土,你是本地人,知不知道哪里有近一些的地方可以歇一晚?” 罗尔夫回头看了一眼牛角镇紧闭的大门,然后对凯登说:“跟我来吧,沿著这条路走下去,就是深井村,我可以帮你问问有没有人家愿意收留你住一夜。” 凯登·风暴看上去並不像个坏人,在这个年头,坏人通常比他穿得光鲜多了。所以, 罗尔夫也不介意顺手帮他一把。 两人沿著凹凸不平的泥土路走了將近一个钟头,便看到了一座大约有二十几户人家的小村庄一一深井村。 这个村子也是卡尔茨家族封地的一部分,因村子中心的一座极深的水並而得名。据说,这口水並是一百多年前,一个出身於这座村落的骑士出钱挖的。自从这口並工之后, 村里人就不用再走两里地去河边打水。 罗尔夫走进村子时,按常理应是家家炊烟、欢声笑语一片的时段,但迎接他的却是一片死寂。 他试著推开村口一户人家的大门,门未上锁,轻易便开了。进屋后,他並未见到人影,简单查看屋內,发现粮食和所有可移动物品都已经被带走。 “没有人?”凯登隨后跟了进来,打量了一圈屋里的陈设后作出判断,“也许是逃跑了。” “附近没有可以藏人的森林或山地,我想他们可能都躲进了牛角镇。”罗尔夫推测道。 “那我们在这里过夜,应该没事吧?”凯登问。 “我再去其他人家看看。”罗尔夫说完,便离开这间屋子,继续探访其他房屋,结果发现也都已经人去楼空。 由此,罗尔夫大致明百了简妮夫人下令只出不进的原因一一牛角镇可能已被难民挤满。这样一来,牛角镇內的防御力量得到增强,农民们也有了高墙的保护,双贏。 过了一会儿,罗尔夫回到第一间屋子,將自己的发现告知了凯登·风暴。 凯登点点头:“看来简妮夫人的决定也不是没有道理,不过地里的粮食怎么办?我们一路走来,看到地里的小麦都还没有收割。按照西境人的习惯,这些小麦若不及时收割, 最终都会被烧成灰。” 罗尔夫回忆著路边的庄稼地长势,嘆了口气:“这些小麦眼看就要成熟了,如果这时候割掉,农民们这大半年的辛苦劳作可就全部白费了。我想,简妮夫人是在赌博,赌西境人不会过来。” “久赌必输。”凯登一边將自己的毯子铺到空荡荡的床上,一边说道,“我们从风暴地过来,路过君临城时,见王领那边的农田由武装起来的农民看守,连一个玉米棒子都不准人拿。有一天,我看地里没人,就让杰斯米偷偷摘了两个做晚餐,结果被抓到后,不得不赔偿了两个铜星。” 罗尔夫听到这个价格吃了一惊:“一根玉米要一个铜星?这不是敲诈吗?地里新摘的玉米,最多也就五个铜分。” 凯登耸耸肩:“那也没办法,五个农民突然从玉米地里钻出来围著我,手里拿著锄头和镰刀,嘴里骂著强盗和小偷。老实说,他们没把我打死在地里,我就已经觉得很幸运了。” 罗尔夫摇摇头,感嘆道:“真是可怕的混乱。” 凯登却笑了一下:“是的,不过我家乡的渔民有句话,风浪越高鱼越贵。我想在河间地找个差事,不知道你有没有推荐的去处?” 罗尔夫虽然不是僱佣兵,不了解这个行当的行情,但从目前的战况来看,僱佣兵应该不缺活干。他说道:“现在到处都缺人手,你隨便找个领主投靠,肯定都会有人收留。” 凯登不以为然地说道:“不一样。有些领主会把加入的僱佣骑士当作炮灰,也有些领主虽然不会这么做,但也不一定会准时付工钱。我不想参与一线战斗,我更喜欢承担防守任务,虽然钱少一些,但任务轻鬆而且安全。” “很独特的思路,”罗尔夫想了想,说道,“我去过的地方不多,但石堂镇是我的家乡。你要是愿意,可以和我一起回去,威尔伯特爵士应该会很乐意接纳一名骑士加入他的卫队,前提是你得有些手段。” “那当然,有机会一定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武艺。在风暴地,我可是拿过比武大赛的第七名。”凯登爵士自信满满地说。 “最好別有这么个机会,哈哈。对了,你有吃的吗?”罗尔夫问道。 “当然有,带了一些咸肉干,不过数量不多。你要和我们一起分享吗?”凯登爵士回应道。 “嗯,既然决定结伴而行,那就一起吃吧。我这里还有几块硬麵包,可以泡在汤里。 一会儿我再去地里摘几个萝下,就够我们三个一起吃的了。”罗尔夫提议道。 凯登爵士喃喃自语:“萝卜可是好东西,走的时候得多摘几个带上。” 晚餐过后,三个人在屋里各自铺开隨身携带的毯子,开始休息。 第二天醒来,他们在水並边打来水简单洗漱了一下,便继续踏上前往石堂镇的旅程。 从牛角镇到石堂镇的路还很长,多两个人一起走也不是坏事,毕竟晚上休息的时候, 总不能每次都爬到树上去。 而凯登·风暴也是一个挺有趣的人。虽然他不是一个话,但两人聊起天来的时候, 也总能互相迎合,相谈甚欢。只是他的侍从杰斯米比较沉默寡言,总是苦著一张脸,很少加入到两人的对话之中。 为此,凯登解释道:“杰斯米是我在一个已经记不得名字的镇子里遇到的。当时他正在和朋友们玩“黎明之剑”与“微笑骑士”的游戏。儘管他扮演的是微笑骑土,却连续击败了四五个扮演黎明之剑的孩子。我觉得他天赋不错,便找到他的父母,提议让他做我的侍从。 他的父亲是个出色的屠夫,我从他那里得到了一条猪大腿作为礼物,之后就带走了杰斯米。不过,杰斯米本人对成为侍从並无太多期待,跟隨我后总是闷闷不乐。但跟著我不好吗?他在家里也无法继承家里的肉铺。” 他转头问杰斯米:“杰斯米,你在家里排行老几?” “老三,爵士。”杰斯米简短地回答。 “你看吧,这世上哪有老三继承父亲事业的说法?跟著我,早晚有一天能成为骑士, 到时候杀的就是人,而非猪了。”凯登爵士说道。 杰斯米在一旁反驳:“猪被杀前顶多哼哼两声,人被杀前可是会拿起武器反抗的。” 凯登爵士一挥手:“差不多,差不多。” 石堂镇是罗尔夫的故乡,在牛角镇工作的这几年里,他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回去。虽然很久没走这段路了,但道路的走向、会经过的村庄城镇,罗尔夫依然记忆犹新,这是指引他回家的路。 然而,曾经繁华、人烟稠密的村庄现在都变得沉默而稀疏。偶尔经过还有人居住的村庄,村里的居民都非常警惕。男人拿著武器守在村口,女人则抱著孩子躲在屋里。 想要进村找张床休息是不可能的,如果只有罗尔夫一人,或许还可以商量。但凯登和杰斯米主从二人一看就不是善茬,村民们不愿冒这个风险。所以他们顶多愿意在村子外的大路旁卖点食物给他们,並指点他们可以去田里看守庄稼的窝棚里住一夜。 乡下的农田里,人们常用木头、石块和稻草等简易材料搭建起一座小小的窝棚。农忙时,若忙到深夜,便可在窝棚里就地休息;平日里,也可將那些笨重但不值钱的农具放置其中,省得来回搬运的麻烦。 儘管窝棚的舒適度远不及村里人修建的房屋,但相较於在潮湿的森林里露宿,它还是要强上不少。 对於当前的窘况,凯登·风暴感到十分不好意思:“罗尔夫,是我们主从二人拖累你了。” 罗尔夫摇摇头,宽慰道:“没关係,既然决定同行,又何来拖累一说?” 即便罗尔夫如此说,凯登心中还是有些过意不去。加之窝棚又窄又湿,他一直到半夜都未能入睡。直到心中暗自决定要为罗尔夫做些什么后,他才迷迷糊糊地睡著了。然而, 刚睡不久,他便听到了窝棚外地里传来“跨吱跨哎”的声响。 凯登猛地抓起手边的剑,从地上坐了起来。难道有人在偷庄稼? 当然,这地里的作物並非他们所有,被偷了或被毁了都与他们无关。可是,万一这偷庄稼的人心生好奇,想进来看看窝棚里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呢?要是这人手里还拿著武器呢? 想得太少的骑士往往无法活到功成名就的时候。於是,他轻轻摇醒了罗尔夫和杰斯米,示意他们不要说话,然后拿起盾牌和长剑,小心翼翼地来到窝棚外面。 藉著月光,他看见了一头体型庞大的野猪正抬头看向自己。 一人一猪四目相对,气氛一时变得有些尷尬。 第115章 孤儿(三)(月末了,用不完的月票请噼里啪啦地砸过来吧!) 第115章 孤儿(三)(月末了,用不完的月票请噼里啪啦地砸过来吧!) 野猪是哺乳纲偶蹄目猪科猪属下的动物,属於中型哺乳动物,体重一般在90-200千克之间,体长为1.5-2米,尾长21-38厘米,耳长24-26厘米,肩高大约90厘米。 它们的整体毛色呈深褐色或黑色,顶层由较硬的刚毛组成,底层则覆盖著一层柔软的细毛。猪嘴上长有尖锐的疗牙,鬃毛和皮上常常涂有凝固的松脂。 围猎野猪是一项极其危险的活动,这一点得到了劳勃国王的高度赞同,並获得了整个七国的认可。因此,在捕捉野猪时,贵族们总是会出动几支人马,分头进行围猎。他们利用猎狗来確定野猪的位置,然后从密林丛中將其驱赶出来,接著用弓箭驱赶,最后用长矛进行刺杀。 为了防范人类的猎杀,野猪有时会攻击人类。特別是在受到人类攻击时,受伤的野猪会疯狂地向人类发起攻击,这样的场景往往令人惊恐万状。 凯登·风暴在风暴地当侍从的时候,就曾跟隨自己的主人参加过格兰德森家族组织的一次狩猎活动。在那次狩猎中,一头受惊的年轻野猪在人群中横衝直撞,儘管它浑身掛满了箭矢,但仍然差点衝破了士兵们围成的包围圈,並在临死之前还带走了一条猎狗的性命。 然而,与那头野猪相比,凯登此时面对的这头野猪体型更为庞大,比他少年时见过的那头还大上不止一圈。而人类这边,拥有战斗力的只有拿著盾和长剑的凯登自己而已。 在凯登看来,与野猪进行肉搏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对野猪来说,和人类肉搏显然也不是。 因此,一人一猪默默地注视著彼此的眼晴,却都没有採取进一步的行动。 几个呼吸之后,野猪似乎觉得当前的状况很没意思,便扭头准备离开。然而,就在这时,罗尔夫和杰斯米出来查看外面的情况时,不知是谁將堆在窝棚门口的几块木头碰倒在地,发出了砰砰的声响。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凯登心头一紧,他知道情况不妙,立刻用盾牌护住身前。与此同时,那头野猪仿佛与他心有灵犀一般,也开始行动起来,径直对著凯登冲了过来。野猪扬起鼻子上的长牙,狠狠地往凯登大腿上一甩,瞬间撕扯出一道巨大的伤口,然后飞也似地朝远处跑去。 杰斯米看到自己的主人哀豪著倒在地上,焦急万分地跪在凯登身边,用手紧紧按住他大腿上的伤口。然而,凯登的伤口处仍然泊泊地流出鲜血,出血量极大。 杰斯米的声音中带著焦急和哭腔:“爵士,你怎么不等我们一起!?” 凯登在月光的映照下脸色越发苍白:“大出血我估计—是活不下来了。杰斯米,我死之后,你带上我的钱回家去吧,像你爸爸一样开个猪肉铺子,帮我多杀几头猪, 算是为我报仇杰斯米的声音有些委屈:“主人,可是我只会杀家猪,野猪我杀不了——“” 凯登的声音越发虚弱:“没关係,把家猪拴在野外,过几天就会怀上小野猪” 这时,罗尔夫確认野猪已经逃远之后,扔掉手里的棍子,蹲在凯登的旁边,对骑士的侍从杰斯米吩咐道:“让开,杰斯米,让我看看。” 杰斯米闻言惊喜地问道:“修士,你能治好我的主人么?” 罗尔夫还没来得及说话,凯登却已经虚弱地说道:“大出血,治不好的。我见过很多人死在这种伤势上,不要为难罗尔夫修士。啊,我的头开始晕起来了。” 短短几个呼吸之间,凯登的身下便匯聚起一汪血泊,同时他感到头上一阵阵眩晕袭来。就在这危急关头,他听到罗尔夫漫不经心地说道:“哦,腿上的大出血,问题不大。” 凯登怒瞪双眼,拼尽最后的力气抬起头,看向自己的同伴。只见罗尔夫高举双手,向著夜空低声祈祷了一句什么。紧接著,他的大腿伤处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这疼痛的强度甚至超越了伤口本身带来的痛感。 在失血导致的眩晕和剧烈的疼痛双重折磨下,凯登彻底晕了过去。 当他再次醒来时,已经回到了窝棚里,身上盖著自己的毯子。而罗尔夫和杰斯米却不见踪影,不过由於他俩的行李都还在窝棚里放看,凯登並不担心那两人会弃自已而去。於是,他乾脆躺回地上,静静等待看两人的回归。 作为一个以杀人为业的僱佣骑土,凯登·风暴对於受伤並不陌生。他深知外伤本身並不可怕,只要伤口不要太大,就不会立刻毙命。只要养护得好,早晚能够癒合。 然而,真正可怕的是受伤之后的发烧和伤口的腐烂化脓,无数的战士因此而死。而造成这种严重后果的伤势,有时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口子,比如在切肉排时不小心被匕首划到。 对於受伤,凯登在被野猪撞倒的那一刻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只是没想到会造成大出血。他回想起作为侍从时侍奉的骑士尼尔森爵士的教诲,尼尔森爵士曾经告诉他,身体有几个部位只要很小的伤口,就可以造成大量的出血,比如腋下、大腿內侧、颈部等。 战斗中,只要能对敌人的腋下、大腿內侧、颈部等这些容易大量出血的部位造成伤害,就不用再出击,只需防守好自己的要害,等待敌人因失血过多而死即可。 所以前一晚,当凯登被野猪的疗牙鉤裂大腿內侧的肌肉时,他才会以为自己一定会死。 然而—-他伸手摩著大腿內侧曾经受伤的位置,却发现已经没有了任何伤口,皮肤的触感也很正常,仿佛昨晚的伤势从未存在过。 他有些不敢相信地抽出自己的手掌,看著指甲里干掉的血垢,陷入了沉思。真的这么快就好了吗? 怀著这样的疑问,他又把手伸进毯子里,在两条大腿上摸起来,试图確认自己是不是记错了位置。 就在这时,窝棚的门被端著一碗浓粥的罗尔夫推开了。两人对视了一眼,罗尔夫心领神会地退了出去,还贴心地拉上了门,说道:“我让杰斯米晚点再过来。” 凯登连忙把手从毯子里抽出来,喊道:“没有!不用!进来吧,你们现在就进来吧!” 片刻之后,三人坐在窝棚里,开始享用早餐:一锅热腾腾的麦粒浓粥,每人一个煮熟的土豆,还有一根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肉条。 看著这肉条的尺寸,凯登不禁有些遗憾地感嘆道:“昨晚那头野猪要是能拿下来,我们就可以有一段时间不用愁肉食了。” 杰斯米咽下一口麦粒粥,附和著说:“是啊,吃不完的还可以换钱,那么一大头猪, 就算只卖半只也能卖出两三个银月的价钱呢!” 罗尔夫闻言,提醒道:“算了吧,要是被人发现你们卖野猪肉,这里的领主会把你们当作偷猎者抓起来的。” 凯登点点头,轻抚著大腿根部,略带无奈地说:“如果我的伤口还在,就可以解释成自卫,再献上一半的猎物,领主应该就不会追究了—“ 提到伤口,窝棚里的气氛突然变得有些怪异。 在沉默还没有彻底笼罩整个窝棚之前,凯登开口问道:“罗尔夫修士,你是七神的修土对吧?”他的语气中带著深深的疑惑, 罗尔夫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先咬了一大口土豆,细细咀嚼並咽下之后,才缓缓说道:“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你昨晚的伤势,是我治癒的,而治癒你的力量正是来自於七神的恩赐。” 凯登惊讶地说:“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別的修士施展这样的力量,也没有听说过。” 罗尔夫解释道:“当然没有,腐朽的教会为了维护他们的財產和特权,隱瞒了七神的本源,导致普通的修士都无法得到神明的恩赐。只有那些知道並认可七神本源的虔诚信徒,才能重新得到神明的青睞,为他的子民降下神恩。” 接著,罗尔夫將自己心中的“正信”大致讲述了一遍。不过,由於他对凯登·风暴的政治立场並不了解,因此关於推翻贵族阶层、建立教会治国体系的內容並没有提及。 然而,仅仅是能够治癒外伤这一点,就已经足够吸引人了。凯登作为一个僱佣骑土, 深知这样的能力对於战斗力的提升將是多么令人震撼一一只要不是被围攻或被实力碾压, 拥有这光明之力加持的一方总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於是,凯登开始追问罗尔夫如何才能拥有光明之力。 罗尔夫回答道:“要成为烈日行者,必须是安舍最虔诚的信徒,並且身体力行地践行安舍之道。” 凯登听后,急切地问:“那我向你效忠,並成为你的护卫,可以拥有光明之力么?” 罗尔夫摇了摇头,说:“不要向我效忠,如果一定要效忠,就向安舍的事业效忠。人会死,安舍不会。不过,安舍的信仰还有很多细节的內容,你要是愿意了解,这一路我就抽空慢慢说给你听。如果你能够接受安舍的理念,也许有一天你也会成为我们的同志。” 凯登听后,点了点头,但心中仍有许多疑惑。从罗尔夫的描述中,他隱约感觉到罗尔夫似乎並不打算立刻告诉他如何获得这种神奇的力量。也许这种力量有某些限制,或者需要经歷更多的考验和学习,而自己目前还不具备这种资格。 凯登回想起自己从侍从普升为骑士的艰辛歷程,费了整整八年的时间。在这八年里,他像一个卑微的僕人,为尼尔森爵土擦洗鎧甲、保养武器、打扫卫生,以换取他的教导。最后,在文德河畔的一座圣堂里,他经过了守夜仪式,成为了七神的一名骑土。而这,还只是成为一名凡人武者所要付出的代价。 想到拥有光明之力可能又要付出更多的光阴,凯登不禁有些气。人的一生,可没几个八年啊。 然而,罗尔夫並没有察觉到凯登內心的纠结。在他看来,凯登·风暴现在甚至还算不上“对安舍的事业抱有同情”的朋友,只是一个被自己用光明之力救下后,对光明之力的来源感到好奇的路人。由於不清楚凯登的政治立场,罗尔夫自然也不会为了他转道回去圣莫尔斯修道院。 罗尔夫的目的地是石堂镇,那是他久不曾谋面的家乡,是他魂牵梦蒙的地方。他渴望在那里大声宣告:光明已经到来再次动身之后,凯登和罗尔夫一路上的话题,逐渐从市井传言、乡野故事转变为了安舍信仰。凯登对此充满了好奇,提出了许多问题,而罗尔夫也耐心地一一解答。 反正这些关於安舍信仰的话题,到了石堂镇之后,自己也会给圣堂里的兄弟们讲述不如趁这个机会先练习一下。 又过了两天,三人来到一个荒废的村庄,他们选择在灰石马既內宿营,儘管那里只有一半屋顶还保留著,但已经比村里其他建筑物都要完整。这个村庄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生机,只剩下焦石与骨骸。 “这里的居民都被兰尼斯特杀了吗?”苦著脸的杰斯米边帮凯登刷马,边问道。 罗尔夫摇了摇头,指点著说:“看看石头上的苔蘚多厚,很久没人动过了。那儿有棵树从墙里长出来,看到了吗?这地方很久以前就被洗劫焚烧了。” 凯登闻言,不禁问道:“那是谁干的?” “霍斯特·徒利。”罗尔夫曾经从这里路过,听到过关於这个村落的传说: “这是古柏克伯爵的村子。当初奔流城宣布支持劳勃,而古柏克仍忠於国王,因此徒利公爵带著火与剑杀了过来。三河之役后,老古柏克的儿子虽然与劳勃和霍斯特公爵讲和,但死者已经无法復生。河间地有很多这样因为战乱而荒废的村庄。 可能是因为这个村庄的领袖跟隨了不该跟隨的主人,也可能某一天某位领主的军队正好路过这里。九铜板之战、血龙狂舞—没人能数清楚,到底有多少村落毁灭在这些没有意义的战爭里,又有多少人和这些村落一起化为灰。” 说到这里,三人陷入了沉默。用剑的人负责杀戮,而用锄头的人则负责被杀戮,这就是战爭的残酷现实。 外面开始下起毛毛雨,罗尔夫宣布道:“我们生火吧。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而且也潮湿得紧,不是吗?非常非常潮湿。” 凯登、杰斯米和罗尔夫三人忙碌著准备营火。凯登砍下牲畜栏作为木柴,而杰斯米和罗尔夫则忙著收集引火用的草秆。接著,凯登亲自打火,杰斯米用大盾扇风,直到火焰熊熊燃起,马既里很快变得温暖如春。 他们掏出隨身携带的食物,用溪水煮了一锅玉米粥。这些玉米是在上一个村子从农民那里以平常的价格买来的,战乱並没有使物价上涨太多,这让他们感到十分欣慰。 当锅里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时,三人围坐在一起,边吃边聊。然而,刚吃到一半,凯登突然听到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他心里一惊,难道又是野猪?! 他立刻抄起盾牌,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衝去。有罗尔夫在身后保护,自己根本不用担心会受伤。 凯登决心要找到声音的源头,心想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吃到一顿猪肉大餐。於是,他拨开草丛,却发现一个不过八九岁的小男孩正赤著脚趴在地上,仰头惊恐地看著自己。 第116章 孤儿(四) 第116章 孤儿(四) 凯登举起手,示意自己並没有恶意,接著便对小男孩温声说道:“站起来,不要害怕,小子。” 小男孩闻言哆哆嗦嗦地站起身子,但是恐惧依旧让他的手脚止不住地颤抖,他低著头,一句话也不敢说。 罗尔夫也抱著块石头追了出来,看到这一幕,他皱眉问道:“凯登,这是怎么回事?” 凯登耸耸肩,回答道:“不知道哪里跑来的小傢伙儿,一个人趴在草丛里,不知道想做什么。” 罗尔夫放下石头,蹲在小男孩面前,牵起他的手,温和地问道:“孩子不要怕,我是七神的僕人,罗尔夫修士。你一个人在这里做什么,你的家人呢?” 小男孩依然没有说话,绵绵细雨中,他赤脚踩在湿滑的泥土上,脚上都是湿泥,脚踝和小腿上还有细密的划痕,显然是在林间草地走了不少路。 看著男孩瑟缩的模样,罗尔夫想起了自己刚被石圣堂收养时的情景,那时的自己也是如此惊恐和无助。 於是,他拉著孩子的手站起来,说道:“小子,外面还下著雨,进来和我们一起烤烤火吧。再喝一碗热粥,身体很快就会暖和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有热粥的缘故,男孩的肚子发出咕嘰的一声巨响。 罗尔夫轻轻笑出声来,便把他领到马既里,从吊在营火的铁锅上给他用木碗留了一碗热腾腾的玉米粥。 小男孩急切地从罗尔夫手里接过木碗,顾不得烫,仰起头便咕嘰咕嘰地喝起碗里的浓粥。 罗尔夫担心他呛到,劝道:“慢点喝,孩子,我们这里还有很多吃的。” 听到罗尔夫这么说,小男孩眼晴一亮。他迅速喝完粥,又將碗边和碗底残留的汤汁喝乾净后,终於开口问道:“修士老爷,我能让我的朋友们一起来喝么?” “你还有朋友?”凯登在一旁问道。 “是的。”小男孩被凯登的声音嚇了一个哆嗦,却还是勇敢地回答道:“”托伦、露娜、小马拉、瑞希,还有阿莲婶婶,我们都是来自同一个村子的邻居。前几天,我们的村子遭到了贵族老爷军队的袭击,只有我们几个幸运地逃了出来。” “被袭击了?是被谁——”凯登惊讶地问。 “行了,凯登,等会儿再问吧。”罗尔夫打断了凯登的追问,转而温柔地对小男孩说:“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回答道:“我叫丹恩,修士。” 罗尔夫从营火边插著的木棍上摘下两个温热的土豆,塞进丹恩手里,“丹恩,快去把你的朋友们带来吧,这里地方大,足够容纳所有人。” 丹恩欣喜地点点头,將两颗土豆紧紧抱在怀里,顶著绵绵细雨又冲了出去。 “不跟上去看看吗?”凯登有些担忧地问。 罗尔夫摇摇头:“不用了,我们要是过去,可能会嚇到他们。而且,我们也不能把营火和粥都带过去,还是等他们自己过来吧。” “可是,如果他们不敢过来呢?”凯登继续问。 “如果他们真的不敢过来————”罗尔夫犹豫了一下,最终说道,“那也就算了,也许他们还有其他的顾虑。” “那就好。”凯登点点头,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同伴是一个毫无理智的圣母,否则会有很多麻烦。 过了一会儿,丹恩带著他的小伙伴们来到了罗尔夫和凯登等人的面前。 站在他们面前的,有一个大概十岁出头的小姑娘,一个比丹恩稍小的小男生,还有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姑娘牵著一个三岁的小毛头。 而在他们身后,紧跟著一个挺著大肚子的年轻姑娘,看起来十七八岁,隨时可能临產。他们的头髮和衣服已经被绵绵细雨淋湿,此刻正惶恐地站在马既外,不敢进来。 罗尔夫见状一愣,隨即苦笑著將这群人迎了进来。 这几个人的到来,让罗尔夫和凯登开始感到有些挠头,因为他们的情况看起来有些复杂。 他原本听到丹恩提到阿莲,还以为会是一个身体健壮硬朗的老妈妈,没想到竟是一个如此年轻的孕妇。 是什么迫使这群孩子和一个即將临產的孕妇离开自己温暖的家,置身於这黑暗又湿冷的外界呢?罗尔夫不禁为自己接下来的行程担忧起来。 不过再多的问题,也得先餵饱这些孩子再说。罗尔夫手里的玉米是在上一个村子买的,鲜嫩多汁。他將玉米粒剥下来放进锅里,再把烤熟的土豆捣碎和几片肉乾一起放进去,再从水囊里倒出清水和食材搅拌均匀,最后將锅放在营火旁的石块上。没过多久,黑色的铁锅就开始咕嘟咕嘟地冒起热汽。 杰斯米拿出洗乾净的餐具,將粘稠的玉米土豆粥留进碗里,递给这些飢饿的孩子。还等不到玉米粥的热气散去,就被他们一扫而空。而终於吃饱了的孩子们眼里也开始有了光,开始嘰嘰喳喳地叫唤起来。 杰斯米才十三岁,正好是当孩子头的年纪。於是凯登爵士给他布置了看好这群孩子的任务后,便和罗尔夫一起开始询问阿莲一一这群可怜人里唯一的成年人一一关於他们村庄的情况。 “阿莲,你是叫阿莲对吧?”罗尔夫问道。 孕妇这时候也已经吃饱了肚子,但她毕竟是成年人,无法像其他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玩耍。 她手里端著已经露出底部的木碗,眉头紧锁,顺从地回答道:“是的,大人。” “你能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吗?为什么你会和这几个孩子流落到这个地方?”罗尔夫关切地问道。 孕妇低下头,声音中带著一丝悲伤:“我的家被泰温大人的军队毁了。” 接著,阿莲向罗尔夫和凯登详细讲述了发生在自己这一群人身上的事情。 阿莲居住的村庄,隶属於柳木城的莱格家族治下,由戴夫·佐克爵士负责守护。自从河间地与西境的战爭打响以来,儘管村子地理位置靠近河间地腹部西侧,却幸运地一直未被捲入战火之中。虽然戴夫爵士徵召了村里的几个青年,並带走了大部分存粮去参加战斗,但村民们的生活总体上还算过得去。 然而,大约十天前,一小队身著红底金狮图案罩袍的士兵突然来到村里。他们以国王的名义要求村民们向铁王座宣誓效忠,並强制徵收粮食。 村民们对战爭已经习以为常,非常识时务地搜集了村里所有的粮食,甚至还凑了十几个银月作为礼物送给了带头的军官。 军官见村民们如此配合,便宣布这个村庄是乔弗里国王忠诚的子民,隨后带著满满的收穫满意离去。 儘管村民们耗尽资源终於打发走了这群士兵,但战爭既然已经蔓延至此,整个村子被捲入其中只是早晚的事。 有些头脑灵活的村民,在別处有亲戚的,当夜便收拾家当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而更多的村民则无处可去,庄稼即將成熟,如果此时逃离,就算西境人不烧掉地里的庄稼,也会被雨水泡坏。於是,他们决定冒险留下来,赌一把,趁看西境人还没来,抢先把庄稼收割完。 然而,即便是赌,也不能把本钱全部压上去。在村里老人的主持下,决定留下来的这十几户人家共同商议,决定把派不上用场的孩子和孕妇送到离村子有两里地的一个石洞里藏起来,並由专人每天为他们送饭。 计划定下来之后,阿莲和这几个孩子就带著一些衣服和食物,按照村里的安排躲到了那个石洞里。 就这样过了几天平安日子,直到有一天,一直负责为他们送饭的梅格奶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在中午来送食物。 阿莲带著孩子们一直等到夜里,还是不见人来。於是,年纪最大的丹恩和名叫露娜的姑娘便自告奋勇地回村里探查情况。 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带来了一个噩耗:村子已经被毁了。房子被烧成灰,户骸遍地。包括阿莲和她即將出世的孩子在內,所有人都失去了家园和亲人,成了孤儿。 “后来,我们悄悄从村子的地里拿了一些吃的,就逃了出来。”阿莲悲伤地说道。 听到这里,凯登皱起了眉头,不解地问:“那你们躲在那个石洞里,不是挺安全的么,为什么还要冒险离开?” 阿莲摸摸自己隆起的肚子,眼中满是忧虑:“我已经怀孕九个月了,孩子隨时都可能生下来。这是我的第一个孩子,只有我一个人,我没法同时照料他和这些孩子。我必须找到一个有人的村庄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愿意照料我们,但是总比在那个洞窟里默默死去要好。” 凯登又问道:“阿莲,为什么兰尼斯特家会突然袭击你们村子,你们知道么?” 阿莲摇摇头,眼中满是迷茫:“不知道,我只是个怀著身孕的女人,怎么会知道那些大人物在想什么,又会做什么。” 这时,罗尔夫缓缓开口说道:“我可能知道为什么——— “嗯,为什么?”眾人纷纷看向他。 罗尔夫从营火下面抽出一根烧黑的木炭,在地面上画了一道弧形,解释道: “我在神眼湖畔的圣莫尔斯修道院参加集会时,曾经听人说起,泰温公爵正在带人攻打红叉河的渡口,而蓝礼大人已经在河湾地称王。 泰温公爵著急打通西境和王领之间的通道,如果他拿不下奔流城和红叉河一线的渡口,那么就只能转道向南,从黄金大道回去西境。如果这样的话,河间地西边的这一大块土地都会是泰温公爵大军路过的地方。” 大军所过之处,寸草不生,一片荒芜。 “那你想去的石堂镇,岂不是也在这个危险区域內?”凯登担忧地问道。 罗尔夫沉重地点点头,“是的。石堂镇是一座繁华的小镇,如果泰温公爵想让他的部队稍作休整,补充物资,那么拿下石堂镇无疑是一个绝佳的选择。” 凯登闻言摇了摇头,“就算石堂镇还在,我们三个也不能再往那边走了。万一正好撞上西境军,那就麻烦了。泰温公爵的部队是出了名的残忍无情。要不我们找个村子先躲一段时间吧。” 见识过罗尔夫的光明法术后,凯登就没想过要撇下他独自离去。不仅因为自己和杰斯米主从二人在当前这个混乱的世界中难成大事,更因为罗尔夫那能让人起死回生的技能, 预示著他未来必將大富大贵。而且,从罗尔夫日常的话语中,凯登隱约察觉到在罗尔夫背后,还隱藏著一个实力强大的团体和一个强大的领袖。 如果能得到罗尔夫的认同,加入那个组织,难道不比为那些傲慢自大的领主老爷们卖命更好吗? 因此,此时此刻,罗尔夫的生命安全在凯登心中已经升至任务列表的首位。至於罗尔夫是否仍然坚持要回到石堂镇,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我们这一路走来,还有哪个村庄或城堡能称得上安全呢?”罗尔夫反问道。 凯登沉默不语。 这一路走来,他们只看到河间地的军力已经被这场战爭抽空,最好的骑士和战马都被少狼主带去了西境。 留在本地的代理领主,要么是年迈体弱、提不起剑的老人,要么是年幼弱小、骑不上马的孩子,还有就是那些既提不起剑又骑不上马的贵妇人。 对於西境军来说,这些代理领主们守卫的城堡和村庄的区別,就像刺蝟和老鼠的区別一样,只要付出一点代价,总能啃下来。 “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凯登问道。 罗尔夫的目光转向东方,视线仿佛穿透了田野与森林: “我不能看著这几个孤儿寡母在这片被战乱躁的土地上绝望地游荡。在神眼湖畔还有一片净土,那里被光明使者庇护的地方,是弱者和穷人们的乐园。我会带著他们去圣莫尔斯修道院,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凯登,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 凯登的嘴角咧成一个圆弧,无奈地笑道:“我一直都很想去,只是没好意思跟你提而已。” 第117章 孤儿(五) 第117章 孤儿(五) 虽然罗尔夫暂时搁置了回到石堂镇传播光明之道的计划,但他並不后悔, 传播光明之道的意义就在於救赎深陷苦难之人,若他对眼前这群孤儿寡妇的遭遇置若罔闻,而坚持回到石堂镇去传播空泛的理念,那这理念便如无本之木,无垠之水,无法说服自己,更不能说服別人。 光明使者在集会上曾言,作为烈日行者,不要因好事成果微小就不做,也不要因坏事后果微小就去做它。 继续前往石堂镇会遇到什么危险难以预估,而从荒村返回圣莫尔斯修道院的路则是他来时之路,路况早已熟稔。因此明了当前局势后,罗尔夫只是稍加思索后,便做出了决定。 不过按理说,归途应快於来路,但眼下他需拖带五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以及一个即將临產的孕妇,情况便大不相同。 自村子逃出后,因缺乏成年男性保护,他们生活艰难,饮食无著,几乎只能白天躲藏在隱蔽的地方,趁夜色的遮蔽赶路,以避开危险的目光。 如果遇到阴云布的天气,夜里视线不佳,便只能忍受著飢饿躲避整整一天。如果不是这样的生活才开始几天,他们之中,恐怕已经有孩子因为营养不良或其他疾病而丧生。 即便如此,经过仔细的检查,罗尔夫仍在孩子们身上发现了多处细小的红肿伤口,若不及时处理,很快就会恶化成难以治癒的伤势。 於是,他趁著马中温暖的火焰,为孩子们一一施展了治疗术和纯净术,使他们重获健康。 对於孩子们而言,那闪炼看光芒的治疗术不过是罗尔夫修士施展的小把戏,既好玩文有趣。年纪最小的小毛头瑞希甚至还拽著修士的衣服下摆奶声奶气地请求罗尔夫修士再召唤几道光芒出来,“再来一次,再来一次,最后一次”。 但是对於成年人阿莲而言,眼前发生的一幕简直顛覆了她的信仰。 (请记住101??????.??????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在罗尔夫修士的治疗下,阿莲脚上的划痕,因为怀孕导致的腰痛都全部消散,见证到光明的奇蹟,激动之下她本能地想要跪倒在罗尔夫面前表达感激,却被罗尔夫制止:“不要对我下跪,我只是安舍的手,践行他的意志。” 这曾是光明使者曾对他们说过的话,此刻,罗尔夫也將这句话说给了这个可怜的寡妇听。 在马既里凑合了一夜之后,罗尔夫和凯登带领著眾人踏上了前往神眼湖的路。 然而,由於队伍中既有孕妇,又有年幼的孩子,行进速度异常缓慢。整个队伍里,只有凯登的瘦马和杰斯米的毛驴可以代步,但这些交通工具又太过顛簸,阿莲无法乘坐。因此,大家只能一步步地在乡野小路上缓缓前行。 凯登看著身后艰难行走的妇孺们,对罗尔夫说道:“罗尔夫,到了下一个村子,咱们最好能买一辆马车作为代步工具,否则我担心他们恐怕走不了那么远。 1 罗尔夫望著身后艰难前行的妇孺们,点了点头:“也只能这样了,就是不知道钱够不够用。” 凯登摸了摸胸前隱蔽口袋里的硬幣,说道:“我这里还有一些钱,都是之前给商队当护卫的时候赞下来的。本来说等杰斯米的身量再大一些,给他配一件硬皮甲,不了多少钱。但现在看来,这笔钱得先在更重要的事情上了。” 罗尔夫闻言有些不好意思:“凯登爵士,真是抱歉。把阿莲他们带去神眼湖本来是我一个人的决定,却还要你掏钱,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报你。” 凯登摇了摇头: “你在想什么?你是侍奉七神的修士,难道我就不是七神的虔诚信徒么? 晋升骑士的时候,我可是顶著满脑袋的羊油,在圣堂里老老实实跪了一整夜,连个吨儿都没打。 如果不同意护送他们,我第一时间就会拒绝你,而不是跟著你一起来。所以你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话,让我怀疑你是不是打算独自揽走所有的功劳。” 凯登看著罗尔夫不由得笑了一下,隨即板起了面孔,担忧地问道:“”不过,我有些担心,你带著这几个完全没有任何劳动能力的妇孺过去,你口中的圣莫尔斯修道院真的会接纳你们吗?” 对於凯登的问题,罗尔夫心中也没有確切答案。 在圣莫尔斯修道院参加集会期间,除了聆听光明使者的演讲,罗尔夫还会在閒暇之余与其他听眾分享心得。这些听眾中,就有不少是刘易从被摧毁的领地招募来的流民。 圣莫尔斯修道院在约翰修土及其他几位兄弟的管理下,成为了一个践行平等理念的实验基地。 在那里,每个人都需通过工作来换取口粮,无论农民播种土地、匠人修理工具,还是士兵保卫修道院的安全,概莫能外。即便是光明使者自己,在集会结束后,也会拿起铁匠锤为烈日行者们打造“普升徽记”,直到夜色笼罩大地,才会停下手里的活儿回去休息。 因此,当罗尔夫想到自己即將带著这些完全不能工作、只会消耗粮食的妇孺前往修道院时,他心里充满了志志。他担心修道院的修土们会对他们的到来有所不满。 然而,即便从较为阴暗的角度思考,罗尔夫也难以相信光明使者会违背自己的信仰。 光明使者口口声声说安舍信仰是为了为平民谋取幸福,彻底终结贵族战爭带来的不幸,他文怎会连几个孩子都容不下呢? 想到这里,罗尔夫心中稍安。他暗自决定,如果修道院里的工作確实繁重,他就多承担一些,而露娜和丹恩还有托伦也多少能干一些杂活儿· “不会的,光明使者一定会接纳我们。”罗尔夫最后坚定地说道。 绵绵细雨过后的河间地,道路变得越发泥泞难行。在荒野里行走了许久之后,罗尔夫一行人终於回到了他之前购买玉米棒子的村庄。 这一次,村里人依旧没有允许他们进入村子休息。但当看到罗尔夫仅仅在几天之后就带著五个小孩和一个孕妇回来时,村里人感到十分疑惑。 村子的长老,一个身材瘦削却留著一脸大鬍子的老人,看著孩子们志芯的表情,对罗尔夫问道:“这些小傢伙你是从哪里捡来的?” 罗尔夫回答:“西边的一个荒村,就在古洛克伯爵的领地里。他们的村子被狮子摧毁了,只剩下这几个孩子因为提前被村民们藏起来而得以倖存。” 长老闻言惊讶道:“兰尼斯特家的人马,真的已经这么近了么?” 罗尔夫肯定地回答: “很近了。阿莲他们从自己的村子出发到遇上我们,走了五六天时间,换成普通人, 大概是三天左右。 从那里到你们村,我们又走了四天,差不多又是常人两天的路程。我不知道泰温公爵的大军距离这里还有多远,但我要是你们,我会提前做好准备,免得到时候被打个措手不及。” 长老眉头紧锁,看来这个消息让他十分忧虑:“罗尔夫修土,你的消息对我们来说很重要,我代表大伙儿对你表示真诚的谢意。虽然不能收留这些孩子,但是有什么別的可以帮得上忙的事情,你可以跟我说。” 罗尔夫点点头:“我打算带著这些孩子去神眼湖畔的一个修道院,不过这条路很长也不好走。” 长老忧虑地说:“那你打算怎么办?” 罗尔夫请求道:“长老,你们村子里有没有用不上的马车?卖一架给我们当作代步的工具吧。” 长老想了想,说道:“跟我走吧。”隨后领著罗尔夫走进村子,將一架將要废弃的马车以不高的价格卖给了他们。 马车不大,货厢没有侧板只有地板,但是轮子依旧很牢实,而且价格也不贵,只要一个银月。 付了钱后,在原车主及长老的帮助下,罗尔夫將马车推到村口,掛在凯登的瘦马上, 就准备出发。 將要离別之时,长老递过来一筐玉米,说:“罗尔夫修士,我为不能帮助上这些孩子感到羞愧。但是没有办法,在这个混乱的时代,我对自己能活到下个春天都没有信心。 这筐玉米是我个人送你的,愿七神保佑你们能够平平安安抵达目的地。” 罗尔夫接过玉米,向长老表示了感谢。 之后,他將孩子们一个个抱上马车的货厢,又与凯登合力把阿莲扶上车,自己则主动坐到了马车的驾驶位上,开始驾驶马车前行。 而凯登主从二人则一左一右地护著那辆新买的、虽已歷经多手、没有厢板和顶盖的破车前进。 虽然条件简陋了一些,但五个孩子和一个孕妇却能轻轻鬆鬆地坐在上面,无须担心摔落,行进的速度也提高了很多。 免去步行的痛苦,孩子们在车上兴奋地东摸西碰,五岁半的小男孩马拉甚至把头伸出车外观察车轮的转动,嚇得一旁的凯登连忙將他抓起来放回车內。 为了转移孩子们的注意力,不给其他大人添麻烦,阿莲开始唱起歌谣: 小宝宝,別哭啦, 妈妈的爱像朵。 摇一摇,抱一抱, 梦里笑出小酒窝。 月亮船,轻轻摇, 星星宝宝眨眼笑。 风儿吹,鸟儿叫, 世界多么多奇妙。 小宝贝,闭上眼, 睡前故事最香甜。 梦里有座彩虹桥, 彩虹桥上等你瞧。 小宝宝,別害怕, 黑夜也有星光洒。 妈妈就在你身边, 守护你直到天亮。 隨著阿莲悠扬的歌声,孩子们渐渐安静下来,小毛头瑞希更是把头枕在阿莲妈妈的腿上,默默地眨著眼晴一一他不爱说话,因为这一路上所有人都一直在告诉他不要出声。 然而,可能是这首童谣勾起了孩子们的回忆,小男孩马拉突然喊道:“阿莲,这首歌不是这么唱的!” “就是这么唱的!”小姑娘露娜立刻反驳,“我妈妈也是这么唱给我听的!” “不是,我妈妈不是这样唱的。”托伦,那个比丹恩略小的孩子插话道,“丹恩,你妈妈是不是这样唱的?” 丹恩在几个孩子中算是比较成熟的,他並不想加入这场无谓的爭端,便抱著手摇头道:“不知道,我妈妈没有跟我唱过这首歌。” “骗子!我去你家玩的时候,明明听见玛莎婶唱过!”托伦却不依不饶,他哼唱了几句自己听过的曲调,继续坚持道:“我妈妈就是这样唱的,我愿意向安舍发誓!” “我要向圣母发誓!” “我要向天父发誓!” “哇,妈妈,妈妈!” “爸爸妈妈,你们在哪里!?” “哇,港攻顶噶屋!” 想到已经逝去的父母,这群孩子一一最大的不过十岁,最小的才三岁出头一一终於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第一胎都还在肚子里的阿莲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她手忙脚乱地哄著这个孩子,安抚著那个孩子,但似乎都不太奏效。 罗尔夫苦笑著回过头,对阿莲说道:“算了,阿莲,隨他们去吧。让他们哭一会儿, 释放一下情绪就好了。有我和凯登在,不会有事的。” 一旁十三岁的杰斯米看著这群男孩子哭哭啼啼的样子,不由得骄傲地挺起了胸膛,心想:哼,像我早就不哭了! 妈妈曾经告诉阿莲,孩子如果一直哭,必须哄好,否则哭得太久会生病,生病就容易有生命危险。但有罗尔夫修士在身边照应,孩子们的安全应该无虞。因此,阿莲也不再过多干预。其实,她自己又何尝不想哭呢? 想到这里,阿莲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毕竟她自己也才不过十九岁而已。可是,还没等眼泪落下来,屁股底下的那辆车突然重重地震动了一下。 罗尔夫立刻停下来,翻身下车进行检查,以確定车辆是否出现了问题。 凯登见状走过来,询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罗尔夫趴在地上仔细检查了一会儿,才站起来说道:“没事,我还以为是轮轂断了, 原来只是碾过一块大石头磕了一下,不打紧。” 凯登抬头看看天色,催促道:“那就好,赶紧继续赶路吧。如果不能趁著天色明亮的时候赶到下一个村子,恐怕又得露宿一晚了。” 虽然大概率仍然是进不了村子,但是总是有个念想。 罗尔夫点点头,不再多言,回到驾驶位上赶著马车继续前行。 走了一会儿,丹恩的声音突然从罗尔夫身后传来:“罗尔夫修士,阿莲说她肚子痛·...” 肚子痛?!罗尔夫心中一惊,立刻拉停马车,回头看向阿莲。只见孕妇已经靠在露娜的身上,一脸惨白地呻吟著。 “阿莲,你感觉怎么样?”罗尔夫焦急地问道, 阿莲挣扎看说:“修士,我不知道,我的肚子好痛,一阵一阵的!我好像是要生了, 啊!” 罗尔夫感到自己的脑袋轰地一下炸开。他虽然曾经预想过阿莲可能会在路上生產,但作为一个青年男子,他对此毫无经验。 他心中疑惑:生孩子难道不需要什么准备工作吗?难道不应该是由孕妇向仁慈的圣母祈祷之后,由家中的女眷陪同来到一个安静的房间,然后等上一会儿,孩子就自己出来了吗?怎么会这么突然? 这时,凯登提醒他道:“罗尔夫,你还愣著做什么,赶紧把车子拉到路边去啊!” “啊,对,是的!”罗尔夫终於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轻轻將马车赶到路边停下。 翻身下车,他立刻对孩子们吩咐道:“孩子们都赶紧下来,不要碰到你们的阿莲妈妈!丹恩,快去周围看看有没有水源!杰斯米,点燃篝火!” 第118章 孤儿(完) 第118章 孤儿(完) 罗尔夫从未见过女人生產,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 之所以知道生產时需要烧热水,还是因为光明使者曾提及这是外伤处理的基本流程之在他看来,生小孩一一这么一大块肉从身体里娩出,无疑也算是一种“外伤”吧? 当孕妇开始哀豪,一帮大大小小的男人无助地蹲在马车旁边,背对著她,心里充满了焦虑与不安。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艰难努力,阿莲终於在露娜的协助下,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婴。 然而,当眾人听到婴儿的哭声,满心欢喜地转过身来时,凯登指著孩子肚子上的脐带,疑惑地问道:“这根是什么东西?难道是肠子吗?” 阿莲虚弱地抬起头看了一眼,沉默了片刻,闭眼解释道:“.—-这是脐带,必须剪断,然后打个结。” “哦哦!”凯登恍然大悟,立刻抽出匕首,小心翼翼地將脐带割断,並打了一个结。 看到脐带被割断后留下的断口里流出了一些鲜血,罗尔夫担心这对孩子的健康不利, 於是立刻施展了一发治疗术,为孩子的脐带止住了血。 接著,罗尔夫顺手又为阿莲施放了一发治疗术,阿莲在法术的作用下,很快就陷入了沉睡。露娜则趁著这个机会,小心翼翼地抱起小婴儿,给她擦拭了身子,並裹上了一件柔软的毯子。 不过,阿莲並没有睡太久。片刻之后,她便醒了过来,迫不及待地將孩子接回自己的怀里亲自照顾。 到了晚上宿营的时候,孩子们都兴高采烈地围著阿莲和小妹妹,想要多看看这个新生命。 托伦起脚看著小婴儿的脸,嫌弃地说道:“好丑,这个宝宝皱巴巴的。” 露娜反驳道:“你才丑!我弟弟刚出生的时候也是这样,妈妈说小宝宝很快会长大变漂亮!” 瑞希被丹恩抱起来,凑近阿莲指著睡梦中的婴儿奶声奶气的说著:“小宝宝,小宝宝!” 听到孩子们嘰嘰咕咕的声音,罗尔夫和凯登这两个成年男人並没有阻拦,他们自己也仍然沉浸在亲眼目睹一个婴儿诞生的震撼与喜悦之中,久久不能自已。 “罗尔夫,原来我们都是这样生出来的,好——-奇妙。” “是的,”罗尔夫感慨地回应,“我从来没有想过生孩子会是这样一番景象。”他转向凯登,语气坚定地说:“凯登,答应我,无论发生什么,一定要把这些孩子安全送到圣莫尔斯修道院。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长为与我们不同,更加优秀的人。” 凯登笑著摇摇头,眼中却满是认真:“你说得好像自己无法亲自前往似的。放心吧, 就算你不在了,我也会走完这段旅程。我也想亲眼看看,那个被你如此推崇的地方,究竟有著怎样的魅力。” 罗尔夫闻言,点了点头,目光转向跳跃的火焰,陷入了沉思,不再言语。 新生命的到来,为这次旅程赋予了更加深远的意义。由於不必再担心马车的顛簸会让刚生產的阿莲感到不適,眾人的行进速度再次提升。 隨著他们离圣莫尔斯修道院越来越近,罗尔夫的心情也逐渐放鬆下来。然而,唯一让他感到有些困扰的是,阿莲的宝宝每隔两个钟头就会哭闹一次,直到被餵饱才肯停歌。 幸运的是,这一路上他们经过了不少村落,总能遇到一些有经验的老妇人,她们不仅为孩子提供了必要的用品,还分享了照顾宝宝的宝贵经验。再加上有罗尔夫精通的光明法术保驾护航,新手妈妈阿莲总算有惊无险地度过了这段最初的艰难时光。 当距离圣莫尔斯只剩下两天的路程,这趟漫长旅途即將画上句號之时,阿莲已经能够熟练地处理餵奶、换尿布以及哄婴儿入睡等日常照顾孩子的任务。 阿莲麻利的动作让一旁的凯登感嘆不已,他走到罗尔夫身旁,轻声问道:“我们快到了吧?” 罗尔夫的心情很好,他微笑著点了点头,回应道:“没错,再有一两天,我们就能到达目的地。” 凯登的脸上露出了期待的表情,他略带调侃地说:“终於不用再被小孩子的哭声折磨7,希望圣莫尔斯修道院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好。” 然而,罗尔夫並未接他的话茬,而是突然停下了马车,自光紧盯看前方道路上突然出现的五个人。他神色凝重地对凯登说:“等等,凯登,你看前面那些人,他们是怎么回事?” 凯登顺著罗尔夫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五个拎著斧头刀剑的男人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大道中央,正迎面走来。他立刻收起了笑容,神色变得严肃起来,对罗尔夫说:“让杰斯米看好孩子们,我过去和他们交涉,你到时候看情况来帮帮我。” 罗尔夫紧张地点了点头,同时顺手拿起了一旁的长木棍。 凯登深知,江湖並非只有打打杀杀,更多的是人情世故。在为商队当护卫的日子里他偶尔会跟隨护卫队长与劫道的毛贼进行谈判。 通常,毛贼拦路只是为了求財。只要愿意付出一些代价,双方往往能够避免真正的衝突。毕竟,一旦消息传开导致商路断绝,对於靠此为生的劫匪来说,也並无好处。 然而,当凯登走近这几人时,却发现他们虽然衣衫破烂航脏,但却穿著统一纹章的罩袍。罩袍上绘有黑底白色日芒星的图案,这显然是贵族手下的正规军。只有正规军才有財力和必要穿戴罩袍,这可比毛贼难对付多了。 凯登无法认出这是哪家的土兵,他只能硬著头皮走到这几人面前,硬著头皮问道:“兄弟们,我是来自风暴地的骑士凯登·风暴。请问你们是谁的部下?为何拦住我们的去路?” 五人中的领头者是个壮汉,他轻蔑地警了一眼凯登身上破旧的护甲,不屑地说:“一个私生子?哼,我管你是谁。我问你,你从哪里过来?” 儘管壮汉的態度极其恶劣,但凯登並不想轻易与他们发生衝突。多年的僱佣骑士生涯早已让他学会了隱忍,他压下心头的不快,回答道:“我和我的同伴们从牛角镇出发,正护送这些无辜的孩子前往圣莫尔斯修道院。” 壮汉依旧是一脸不屑,“听都没听说过。算了,我问你,你这一路过来,有没有见过弒君者?” “弒君者?”凯登对他们的问题感到困惑,“你们是指詹姆·兰尼斯特吗?他不是被凯特琳夫人俘虏了吗?” 这时,匪徒中一个瘦削的中年人解释道:“被徒利家那个蠢女人俘虏的,是『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不是弒君者。弒君者是被罗柏·史塔克俘虏的,后来又被他那个愚蠢的母亲私自放走了。谁能把他捉回去,就能得到一千个金龙的奖赏。你確定不知道他的行踪吗?如果你愿意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分你一份奖赏。” 凯登坚定地摇了摇头,“兰尼斯特家的人都是怪物,如果真的遇到他们,我现在也不可能还活著站在这里跟你们说话。” “废物。”劫匪头领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那算了,把你们的车、食物和钱都留下, 我可以放你们走,否则我不介意多杀几个河间人。” “多杀几个”凯登心中一凛,看来这些傢伙已经杀害了不少河间人。 根据罗尔夫的描述,此时距离圣莫尔斯修道院只剩下不到两天的路程。如果愿意稍微绕一下路,把马车交给他们也不是不可以考虑。只是食物有些问题,但路边荒废的菜园子不少,点时间也能解决。 只希望他们拿了东西后,真的能放过自己等人。 凯登回到罗尔夫身边,將劫匪的要求转述给他听。 “他们拿了东西,真的会让我们离开吗?”罗尔夫仍然心存疑虑。 凯登无奈地摇了摇头,分析了双方的实力差距:“对方有五个人,而我们这边能战斗的,只有我一个,你勉强算半个,杰斯米只能算四分之一。如果没有必要,儘量不要和他们发生衝突。”凯登回头看了一眼那几个劫匪,“虽然我认不出他们身上的徽记属於哪个家族,但穿著这种罩袍的,显然不会只有他们五个那么点人。” 罗尔夫深思后,觉得凯登所言有理,为了一点財物而搭上人命並不值得,於是他应允道:“好吧,我来安排孩子们和阿莲躲避,你盯住他们。” 隨后,罗尔夫迅速向坐在货厢里的阿莲和孩子们简要说明了情况,並將他们从车上抱下,站到路基之外的安全地带。 凯登和罗尔夫如此配合,便让劫匪们放鬆了警惕,得意洋洋地来到马车旁,开始收集食物和其他物品。 见双方已达成默契,凯登和罗尔夫准备带著女人和孩子们悄然离开,以免节外生枝。 然而,就在此时,劫匪们之间低声交谈了几句,紧接著,领头的汉子突然喊道:“等下。” 凯登一行人闻言,立刻停下脚步,警惕地望向劫匪们。 领头的壮汉隨即踏前一步,右手紧握著剑,左手则指向丹恩,命令道:“你,把那个女人怀里的孩子抱走。”接著,他又指向阿莲和露娜,说道:“你们俩留下来,其他人立刻滚出我的视线。” 罗尔夫心中一沉,露娜已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而阿莲更是正值青春年华。若將她们留下,后果不堪设想。 凯登也是一愣,隨即强作镇定,諂笑道:“你的眼光真不错。阿莲在生孩子之前,可是牛角镇的头牌。” 他边说边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裤襠:“只要你试过一次,下次就离不开了。我跟你说,玩的时候,一定要———.” 然而,话未说完,凯登突然转身,猛然抽出腰间的长剑,朝著劫匪头领的头颅狠狠斩去。 劫匪头领早有防备,立刻向后退了一步,躲过了这一击。 但凯登的这一击只是虚张声势,他趁劫匪头领后退的瞬间,迅速回剑,刺向了一名年轻的弩手,剑尖穿透了那人的胸膛,留下了一个触目惊心的大洞。 凯登依靠偷袭成功消灭了威胁最大的远程攻击手,但他的背上也被反应迅速的盗匪砍中了一斧。 他向前跟路了一步,隨即站稳了脚跟。被刺穿胸膛的弩手痛苦地倒在地上,双手紧紧捂住伤口,双脚无助地蹬著。而凯登则忍受著背上如火焰燃烧般的剧痛,举起了手中的剑。 对面提著斧头的劫匪见状,急忙举起断剑护住脸部。然而,当劫匪將剑举高时,凯登却突然改变攻击方向,长剑穿透劫匪的皮革、羊毛衣物,以及皮肤和肌肉,直插其大腿骨。 劫匪在倒下的同时,狂野地反手一劈,斧刃擦过凯登的锁甲,最终无力地仰面跌倒在地。凯登趁机想要將剑刺入其咽喉,却被另一名匪徒的链锤擦过脸颊,锤头上的尖刺在他脸上刮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凯登不得不举起盾牌护住胸前,向后退了一步,重新与匪徒们对峙。几个呼吸间,五个匪徒已经倒下两个,其中被刺穿胸口的已经室息而亡,大腿受伤的那个则身下匯聚成一片血泊,无力地倒在地上,口中虚弱地祈求同伴的帮助。 凯登展现出来的战斗力让匪徒头领不再轻视他,而是开始认真审视这个强悍的对手。 然而,凯登脸上的伤口却成了他的弱点,这意味看如果拖延下去,他的战斗力將会急剧下滑。 於是,匪徒首领无视了受伤同伴的哀豪,带领剩余的中年劫匪和一个拎著链锤的青年,呈品字形逐渐向凯登逼近。凯登一手举盾,一手持剑,小心翼翼地向后退去,保持著安全距离。脸上的剧痛让他的眼睛忍不住抽动,但他仍然保持著警惕。 就在劫匪头领慎重地等待时机时,凯登脸上突然跳起一道金色的光芒。在眾目之下,他脸上这道骇人的伤口竟然肉眼可见地癒合起来。 领头的匪徒目睹了眼前的一幕,惊恐地喊道:“他———他————是刘易的部下!” 作为卡史塔克家族的士兵,他在军营时曾无数次听闻白银之手的刘易团长使用法术救治伤员的事跡。白银之手,立场相同时是可靠的战友,立场相时则是令人畏惧的敌人。 然而,劫匪头领並未见到凯登有任何施放法术的举动。他环顾四周,注意到了双手直直对著凯登的罗尔夫,隨即对拎著链锤的青年劫匪大吼:“杀掉这个修士!” 青年劫匪闻言,立刻跳出战圈,举起链锤凶狠地朝罗尔夫砸去。罗尔夫是个纯粹的修士,从未接受过战斗训练,见到劫匪衝来,转身就跑,同时高声呼喊:“孩子们!散开跑!” 几个孩子这才恍然大悟,迈开小腿朝远处的森林奔去。但这声呼喊不仅提醒了孩子们,也惊动了劫匪。他立刻转向跑得最慢的小瑞希,意图抓住这个幼童作为人质,以此逼迫罗尔夫和凯登屈服。 在奔跑中始终关注著战场的罗尔夫,意识到瑞希绝不能落入劫匪之手,於是毅然转身冲回,抢起木头棒子朝劫匪头部砸去。但战斗经验的巨大差距並非一时勇猛所能弥补。 青年劫匪察觉到身后的动静,迅速转身,举起链锤柄挡住了罗尔夫的攻击,隨后一脚踢在他的膝盖上,將其端倒在地。接著,他挥动手中的链锤,狠狠地砸碎了罗尔夫的头颅。 正在与另外两个劫匪激战的凯登,见到罗尔夫被杀的惨状,双目怒睁,几乎要喷出火来。这时,劫匪头领瞅准凯登心绪激盪的瞬间,突步向前,一剑刺穿了他的腹部,狞笑道:“去死吧,蠢货!” 凯登口吐鲜血,眼神逐渐涣散。劫匪头领以为一切已尘埃落定,没有了能释放法术的修土,眼前的敌人已无力回天。他推开瘫软的凯登,刚转身欲查看罗尔夫的生死,却突然听到同伴的惊呼:“背后!” 他下意识地想要转身,但胸口背部已传来一阵剧痛,隨即眼前一黑,扑倒在地。与此同时,最后一名中年劫匪目睹凯登腹部伤口竟奇蹟般地开始癒合,惊恐方分地將生锈的长剑高高举起,高声呼喊同伴:“艾德,你这个蠢货快过来帮忙啊!” 此时,马车旁这片狭小而残酷的战场上,青年劫匪还愣在原地,他的头领死得太快, 他尚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就在这时,杰斯米突然从路边衝出,双手握著匕首,高声叫喊著狠狠地捅向青年劫匪的后腰。 青年劫匪痛呼一声,丟下链锤,转身与杰斯米扭打在一起,双双摔倒在地。另一边, 凯登面前的敌人只剩下那个瘦削的中年人。作为一名训练有素的骑土,对付一名普通土兵並不困难。 他轻而易举地將对方绊倒,顺势將剑刺入其咽喉,用力一拧,再拔出剑来,结束了最后一个敌人的生命。紧接著,他站起身来,便看到最后那名匪徒正用力地用锤柄重击著自已侍从的头部。 凯登跟跪著走向那名匪徒,一把抓住他的头髮,用剑在其喉咙上狠狠一划,鲜血顿时喷涌而出,溅满了杰斯米的头部。 他跪在侍从杰斯米的身前,望著侍从满脸鲜血、翻卷的皮肉以及紧闭的双眼,苦涩地笑道:“小子,我还以为能等到你为我送终,没想到却是我先“” 然而,就在这时,他惊讶地看到少年头上升起一道金色光芒,破碎的头骨和鼻子竟迅速癒合,鲜血模糊的脸庞也逐渐恢復了红润。 这是光明法术?!但罗尔夫不是已经死了吗? 凯登猛地转头看向不远处已经倒地不动的罗尔夫,却惊讶地发现,在修士的户体上, 竟然站著一道蓝色的虚影,其体態和容貌与罗尔夫生前一模一样。 虚影看向凯登,向他招招手又摇摇头,隨后抬起手指向东方,隨即消失不见。 凯登从虚影的动作中领悟到了它的意思:朋友再见了,不要难过,带著孩子们去圣莫尔斯修道院吧,那里是光明之地。 他失神地看著罗尔夫的户体和仍在昏迷中的杰斯米,无力地坐在了地上。 过了许久,大腿受伤、哀豪不止的那名匪徒在爬出一段距离后,终於因失血过多而死。而逃散的孩子们也陆续返回,此刻正围著罗尔夫的户体大声哭泣。满脸泪痕的阿莲检查了罗尔夫的户体,確认他已经没有了生命跡象后,抱著孩子来到凯登身边,关切地问道:“爵士,你还好么?” 凯登揉了揉眼睛,温柔地问阿莲:“阿莲,你的孩子起名字了吗?” 阿莲哽咽著回答:“还没有,我的母亲告诉我,孩子要出生两年后才能取名。” “那你给他起名叫做罗尔夫怎么样?”凯登注视著阿莲的眼睛提议道。 阿莲点头答应:“好的,爵士,以后他就叫罗尔夫。” 当晚,凯登在路边挖好墓穴,安葬了英勇牺牲的罗尔夫修土,又將几个劫匪剥去衣物后弃於路边,隨后继续向东行进。 在罗尔夫去世后的第三天,他们在一个三岔路口偶遇了一支近三百人的难民队伍。队伍的护卫们高举著一面红底金色十二芒星旗,领头的是一位身著金色板甲的高大战士。当这位战士骑马靠近时,凯登意识到无法迴避,便停下了马车。 金甲战士扫了一眼马车上紧紧相拥的女人和孩子们,对驾车的凯登问道:“请问,马车上的人都是你的什么人?” 凯登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回答:“他们是一群因战乱失去家人的孤儿和寡妇,我受朋友之託,要送他们去圣摩尔斯修道院。” “圣摩尔斯修道院吗?能告诉我你的朋友是谁吗?我们也是要去那里,或许我认识他。”金甲战士追问道。 凯登的语气中带著一丝哀伤:“是出生在石堂镇的罗尔夫修士,一个善良而勇敢的人。罗尔夫牺牲了自己,从劫匪手中保护了这些孩子。” 金甲战士闻言沉默片刻,说道:“罗尔夫曾发誓要为安舍的事业奋斗终身,他没有违背誓言。我是刘易·光明使者,我邀请你加入我们的队伍,我会护送你们到圣摩尔斯修道院。等你有空时,我想听听你们这一路上的故事。” 这就是罗尔夫经常提及的光明使者吗? 凯登缓缓点头,答应道:“好的,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 第119章 会议(一) 第119章 会议(一) “你总算回来了。” 在圣莫尔斯修道院两里地外的岔道口,约翰感嘆一声后,和刘易紧紧拥抱在一起。 待约翰和刘易放开彼此,琼恩上前抚胸行礼道,“老师,欢迎你回来。” 刘易上下打量了一下琼恩,满意地拍拍他的肩膀说:“精神不错,四肢俱全,很好。 ? 琼恩闻言尷尬地一笑:老师,你的要求是不是有点太低了。 接著,刘易回过头来对约翰饱含歉意地说道:“约翰,不好意思,我本来还打算带著人出去遛遛,给修道院省一些粮食,结果却又带来这么多人,真是给你添麻烦了。” 约翰扫了一眼刘易身后的队伍,问道:“这些都是难民吗?有多少人?” 刘易回答:“大概三百多人吧,是我从那些被西境军摧毁的荒村里收罗出来的。一开始我只想护送十几个人去他们领主的城堡寻求庇护,结果他们的领主死活不愿意接收,我就只能自己带著,结果越带越多,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看来像艾德慕·徒利那样愿意用自己的城堡庇护领民的领主还是太少了。修道院的粮食够养活他们吗?” 约翰心里快速算了算,摇摇头说道:“有点困难。你走之后,我安排了人在地里种满了土豆和南瓜,但是起码要九十天才能收穫。现在多出这么多张嘴要餵饱,要么去河湾地购粮,要么找附近的领主们想想办法借点粮食。” 刘易皱起了眉头,思考片刻后说道:“先把他们收留下来吧,不管要怎么做,人都是必须的。总不能把他们赶走。” 约翰认同地点点头,“是呀,总不能把他们赶出去自生自灭吧。不过修道院里已经没有空余的房间了,新来的这些人只能安置在修道院旁边的村庄里。” “有住的地方?” “当然有,之前『血戏班”来的时候將村庄屠杀殆尽,几乎没留下活口。那些村民死后,还剩下不少完好的房子,修补一下就可以住人。” “那行,那就只能麻烦你给他们分配一下了。” 接著,刘易就將身后难民队伍中的几个头领介绍给了约翰,由约翰带来的修土来负责为他们分配將要居住的村庄和工作。 见自己的老师和约翰修士商议好了难民们的安置问题,琼恩开口说道,“老师,你离开之后,血戏班又来了一趟。” “嗯?”刘易闻言瞪大了眼睛,“这里他们不是已经劫掠过一次了么?难道他们是知道了我们的存在,特意来剿灭我们?” 琼恩摇摇头,“现在是肯定知道了,但之前应该是不知道的。几天前,血戏班跳过我们这里,直接攻击了隔壁的科斯塔家族庄园。而科斯塔家族之前收受了血戏班的贿赂,倒向了铁王座。血戏班投靠卢斯·安顿伯爵后,就又跑回来掠夺科斯塔庄园。” 刘易好奇问道:“你知道得挺清楚啊,谁告诉你的?” 琼恩撇撇嘴:“查尔·科斯塔爵土,科斯塔家族的族长,效忠於赫伦堡的一名守护骑士。血戏班进攻他的庄园时正好被我碰上,我带人赶跑了血戏班,救下了他的庄园。” 刘易缓缓地点点头,“看来这中间还有很多故事,现在先缓一缓,等回到修道院,我们再细说。” 琼恩点点头,“好的,老师。” 由於修道院里已经没有空著的房间,新来的三百多人分两组安置在了临近修道院的村庄,距离都不过两三里地,是为了耕种方便而形成的自然村。 没有人管理的难民队伍,难免会形成一个践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小社会,为了避免难民们中间形成弱肉强食的可怕秩序,刘易一回到修道院,就將烈日行者们以及普通逐光者中的骨干们召集在一起,由烈日行者们自告奋勇或者推举出新组建的两个村落的负责人。 如果不算约翰修土对修道院承担的管理工作,那这就是教会治国理念的第一次实践。 与会的烈日行者们心中怀看志志和嚮往,提出了心中觉得合適的名字一一是的,都是別人的名字,而不是自己。 最后刘易从烈日行者中挑出了六个人,按照50:1的比例配置给了村民。 当然卫队是少不了的,罗尔夫修士的悲剧经歷告诉刘易,一名执行任务的烈日行者身边,至少要配置四个战土来保护他,才能將烈日行者的价值发挥到最大的程度,因此刘易又下令从琼恩的普通人小队拆解出一个小队,又从自己的带走散兵中挑了两个人,分配给六名负责新组建村庄事务的烈日行者,让他们可以带著去上任。 说到罗尔夫修土,在这场小小的中央会议上,参加或者列席的都是刘易的最信任的同伴,可以说就是此时安舍信仰势力的高层。 除了邓肯·贝克这个倒霉蛋,和另外两个等待举行普升仪式的候补烈日行者,其他人都是真正觉醒了光明之力的烈日行者。 但是这些烈日行者要么在刘易身边要么在修道院里修行,都还没有接受过生死的考验,不曾遇到像罗尔夫修士遇到过那样的危险,更没有得到殉教的机会。 於是刘易派人请来了凯登·风暴爵土,並在会议室给他安排了一张凳子请他坐下,为与会者讲述罗尔夫修士的壮举。 刘易请凯登坐下后,对一脸志芯的凯登说道:“凯登爵土,罗尔夫修土拥有一颗高尚的心灵,他践行誓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们都是罗尔夫的兄弟,请你將他的故事说给我们听吧。” 凯登是个勇敢的战土,一个合格的僱佣骑土,拿钱卖命从不退缩。然而,面对十几个目光灼灼、拥有光明之力的烈日行者等候著自己发言,他发现自己喉头乾涩,与面对十几个提刀棍的敌人时截然不同。他下意识地端起面前小桌上兑了一点葡萄酒的水杯,喝了一口,安抚了心中的情绪,才开口说道:“如光明使者所言,我叫凯登·风暴,是来自风暴地黑石镇的一名骑士——” 接著,凯登一边回忆著与罗尔夫相识的过程,一边讲述著两人一起经歷的事情。隨著记忆的推进,他的讲述也越来越流畅,仿佛又回到了牛角镇那泥泞的泥土路上,耳边儘是孩子的哭声和脚掌踩在泥水路上的啪嗒声。 说来也奇怪,儘管自已和罗尔夫只认识不过几天,但那些记忆却如此清晰。说到动情处,凯登的喉头变得硬咽起来,声音逐渐沙哑,直到讲完那道蓝色虚影对他的最后嘱託, 已经难以继续下去。 刘易见状,为凯登爵土续了些热水,然后对眾位与会的逐光者们说道:“罗尔夫修土,相信大家都认识。可能有些兄弟和他不太熟悉,但这並不妨碍我们记住他的事跡。他是一名真正的烈日行者,一个品德高尚而纯粹的人。为了纪念他,我做如下提议,琼恩你记下来。” “好的,老师。”琼恩拿出一张草纸和一支炭笔,平放在身前准备记录刘易的提议。 “首先,烈日行者为信仰牺牲,是崇高而伟大的事情,不应被遗忘。为了让他们的事跡长久流传,以激励更多的烈日行者践行光明之道,我提议在修道院的广场上立一块巨石碑。所有因坚守信仰而牺牲的烈日行者,他们的姓名都將被鐫刻在石碑上,而来自石堂镇的罗尔夫,就將是这块石碑上的第一个名字。大家觉得如何?” 人活一世,死亡总是如影隨形,尤其是烈日行者们,在未来必將面临各种危险。在场的所有人,都无法保证自己能够安享天年。一想到自己的名字有可能被录入这块石碑,被后人纪念,眾人都感到无比荣幸。毕竟,这不过是搬一块石头刻一个名字的事情,因此自然没有人反对。於是,这项决议顺利通过,並交由约翰具体负责实施,石碑被命名为“英灵碑”。 接著,刘易提出了他的第二项提议:“罗尔夫修士带回来的几个孩子都是孤儿,最大的不过十岁,最小的才三岁出头。他们的父母亲人都被匪徒杀害,而我们带回的难民中, 有著类似经歷的人数不胜数失去亲人的孤儿也不止他们几个,並且隨著战爭的持续,这样的孤儿只会越来越多。孩子是未来的希望,我绝不允许在光明的照耀之下,还有孩子因为失去父母的庇护而饿死或者走上邪路。因此,我提议成立一个以罗尔夫为名的孤儿院,所有年龄在十三岁以下的失去父母的孩子,都由孤儿院统一抚养。直到他们年满十三岁后, 再根据各自的特长进行工作分配。” 在维斯特洛,小姑娘来了月事就可以被认为是个女人了,而男人则以十五岁作为成年人,承担起男人的责任。刘易也不打算改变这一点。 关於这一点,眾人也没有反对。毕竟,谁敢说自己的亲戚朋友不会因为战乱或者別的原因意外离世,而留下一两个无人照料的孩子呢? 难民之中有不少已经生育过的女性,从中选拔一些品行纯良的人出来负责照顾孩子们,其实並非难事。然而,孤儿院院长这样一个负责孩子们日常管理和教育的角色,应该交给谁呢? 看著正在嘀嘀咕咕交谈的玛莎和贝斯两人,刘易眼前一亮,向她们问道:“玛莎,你和贝斯去负责这个事情怎么样?” 玛莎听到这个提议后,反应激烈,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说:“不行!我们要上战场!照顾人的事情我已经干够了,別想再忽悠我们!” 刘易耐心地解释道:“可是女性烈日行者现在还太少,交给普通人,我没有信心·..” 玛莎打断了他的话,说:“团长,这是你的事情,女性烈日行者少,那你就多多选拔几个普升起来啊,为什么就盯著我和贝斯两个人不放。” 刘易还想再劝,就在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光明使者,请允许让我试试这份工作吧。像我这样的老傢伙,上不了战场也干不了重活儿,不如就让我帮著带带孩子,也不算在修道院里白吃饭。” 说话的是一名叫做莫顿·扎克的修土,他也是大麻雀的其中一个朋友。在成为烈日行者之后,他就留在了修道院,一直协助负责难民安置的工作,是约翰民政班底中的一员。 他自愿担任孤儿院院长的职务,也算是人尽其才。 刘易看了一眼约翰,见约翰点点头表示赞同,便不再为难玛莎。他转向莫顿修土,说道:“莫顿兄弟,那么组建孤儿院的工作就交给你了。你有什么要求,隨时找我或者找约翰提,只要条件允许,我都儘量满足。” 莫顿修士表示没有什么特別的要求。现在修道院里的这两百多號人,还过著集体生活,统一餐饮供应,统一的工作分配。只需要单独为孩子们准备一个温暖的房间和一块可以让他们自由玩耍的场地,就不用特意为他们准备別的东西了。 不过莫顿修士提出了一个要求:“光明使者,这些孩子有大有小,小的可能还没有名字,大一些的则多来自平民家庭,没有姓氏。既然他们有孤儿院收养,那他们就是安舍的孩子,我能不能为他们冠以一个属於安舍的姓氏?” 刘易有些疑惑:“你是说像河文,或者风暴这样的姓氏么?但这些应该是贵族私生子才能用的吧。” 莫顿解释道:“失去父母的孤儿和得不到父亲承认的私生子又有什么区別呢?而且我不打算用现有的私生子姓氏。光明使者,我能给这些孩子们冠以“光明”为姓么?” 在维斯特洛,私生子的姓氏在北境为雪诺,在河间地为河文,在西境为西山,其意义在於,“既然你没有父亲,那这片大地就是你的父亲。” 这样的姓氏,是对不能得到自己的生父承认的私生子们最起码的善意,也意味著他们与出生的土地的联繫。 而为孤儿们起冠以“光明”为姓,也就意味著他们是光明的孩子,受到安舍教团的养育和庇护。 对於改变本地习俗的事情,刘易总是格外谨慎。儘管他內心非常赞同这个提议,但他还是向与会的其他人员徵求了意见:“关於这个问题,你们怎么看?” 作为刘易魔下的民事负责人,约翰首先表態道,“我觉得完全没有问题。” 按照刘易的要求,未来的孤儿院属於约翰负责的民政范畴,既然约翰都同意了,其他人也就没有意见了。 於是,刘易对莫顿修士说道:“莫顿兄弟,为孤儿们冠以『光明”之姓没有问题。但请遵循自愿原则,对於那些年纪稍长、拥有並记得自己姓氏的孤儿,不要强迫他们更改姓氏。” 莫顿修士点头表示赞同:“这是当然。” 这时候莫尔斯突然举起手来,“团长,我有意见!” 莫尔斯是刘易在北境俘虏的自由民,当时他腹部受伤,生命垂危,是刘易用光明法术將他从死神手中抢了回来。因此,他成为了刘易魔下最为忠诚的部將之一。 看到莫尔斯竟然在会议上公然质疑自己的决定,刘易虽然感到有些错,但还是给予了他发言的机会,“说吧,你的意见是什么?” 莫尔斯一脸期盼地问道,“团长,既然孤儿院的孩子可以选择用光明作为姓氏,我是不是也可以用光明作为姓氏?” 此话一出,眾多出身於平民家庭没有姓氏的烈日行者们一下子都精神起来,直直地看向刘易。 刘易眉头紧锁,“你也不是孤儿啊。” 莫尔斯反驳道:“谁说我不是孤儿,我和玛莎十岁出头就失去了父母,一直在部族里挣扎求存,这一点贝斯和艾欧里亚都可以作证!” 贝斯虽然也是烈日行者,但是没有担任领导职务,虽然也在会场里,但只能算是列席会议。不过听到莫尔斯提起这事儿,她立刻点头道:“是的,莫尔斯和玛莎都是孤儿,而且,团长,我也是孤儿。” “嗯?” 第120章 会议(二) 第120章 会议(二) “团长,不瞒你说,其实我也是孤儿。” “光明使者,我的父母虽然健在,但听我父亲说,我的爷爷也是孤儿出身。” “停!”刘易抬起手打断了他们的疯狂暗示,“不过一个姓氏,你们还要跟孩子们抢么?” 莫尔斯辩解道:“又没有不让孩子们用,只是我们也想有个姓氏罢了。” 见群情激奋,刘易只好妥协道:“隨你们吧,不过我还是建议你们不要用“光明”作为姓氏。要知道,你们还会活很久,以后也会成就自己的功业。到时候再为自己定一个更合適的姓氏不好么?本来我们这伙人里重名的就多,到时候都叫琼恩·光明、艾德·光明,谁能分清你们谁是谁呢?” 人生下之后,取不同的名字本就是为了区分彼此。如果一个小队十个人里就有三个重名,点名时三个人同时答到,那將十分尷尬。因此,这波意图改姓的热潮就被刘易轻易镇压下来。而“光明”这个姓氏,也顺理成章地按照莫顿修士的预想,成为了將要成立的孤儿院里的孩子们专用的姓氏。 接下来,会议的第三项议题是粮食问题。这已经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了,从刘易率领著第一批难民刚到修道院时,就已经困扰看约翰等人。只是那时候人少,不像这会儿这般紧迫。现在修道院要庇护將近六百號平民,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刘易毕竟是个在城市长大的孩子,对於怎么在乡野討吃的没啥概念。如果处置不好, 不仅会有人饿死,还会摧毁安舍教团的信用。因此,这件事情必须集思广益。 “粮食的確是个问题,现在修道院里储存的现成的粮食很少。但如果我们不把食物局限在修道院的存粮,而是只求吃饱肚子,那么咱们周边的资源也够餵饱所有人。” 约翰身边的克里兄弟说道:“河间地本来就是一块肥沃的土地。即便不用刻意去耕种,野外也有很多可以食用的东西。比如说,森林里的根茎类植物,把它们从地里拔出来后,和水一起研磨成浆液,晒乾之后就成了麵粉,可以用来烤麵包。虽然口感差一些,但是能够饱腹。” 琼恩的副手,出身於农家的特里克也补充道:“是的,还有野麦子。有一些被荒废多年的农田,虽然无人耕种,但以前有人在那里种地时难免会遗留下一些种子。这些种子即便无人照顾,也会自然生长出来。不过,它们不太容易从杂草中区分出来。虽然一亩地可能连二十磅粮食也凑不齐,但如果不交税的话,养活几个人问题不大。” 接著,从血戏班的暴行中倖存下来的另一个修士,盖尔兄弟也开口说道:“神眼湖里有很多肥美的鱼。往年,如果院长送走太多好酒,修道院里的进帐就会大量减少,兄弟们的日子也会难过起来。买不起牲畜的时候,我们就靠从神眼湖里捕捞的活鱼来补充肉食。 现在修道院里负责打鱼的只有三条小船。如果把打鱼的船只数量扩展到十条,那么每天打来的鱼肉足够这六百人吃的。” 刘易有些不太相信:“能打到这么多鱼么?” 盖尔修士重重点头道:“能。光明使者,你可不能小看神眼湖,只要愿意力气,再养六百人都没有问题。尤其是战端开始后,打鱼变得更加容易了。” 是呀,其他的打渔人都被杀完了,可不就更容易了么? “好吧,那就多派些人捕鱼吧。”刘易向约翰问道,“船只够不够?” 约翰也赞同这个计划,他解释道:“之前没有派这么多人去捕鱼,只是因为没有必要而已。临湖的村庄肯定都会有渔船,我们再派人去收罗一些,无论新旧好坏都先带回来, 修补修补就能用。实在不够的话,就重新做几条,木材管够。” 来自塞外的自由民艾欧里亚也说道:“还有野猪和鹿。我在森林里放哨的时候,时不时能看到野猪、鹿或者野兔这样的野兽在森林里閒逛。如果不是身上背著任务,我怎么都得打几只回来给大伙儿解解馋。” “可是那些动物是本地领主的財產。”邓肯·贝克提醒道,“这些野兽如果是在修道院的领土里出没还好,但如果它们出现在其他领主的土地上,又被我们抓回来,那么派去狩猎的兄弟们就可能会被当作盗猎者被抓起来。” 刘易听到这里来了兴趣:“哦?真的能被抓起来么?” 邓肯没有察觉到刘易语气中的兴奋:“也不一定,如果跑得快,不被抓住现行,问题就不大。但按照艾欧里亚的想法,要把这当作正常食物的补充,去得多了就容易出事。” 刘易毫不在意地说:“没事,森林里的野兽天生天养,今天在这个领主的土地上,明天就可能跑到另一个领主的土地上,它们不属於任何人。如果哪个领主敢因为这个找麻烦,我们就用剑来为兄弟们辩论。”接著,他对艾欧里亚指示道,“艾欧里亚,这件事就交给你了。你从难民里挑几个有经验的猎手或者弓箭手去捕猎,但注意不要捕猎幼兽,要给它们成长的时间。” 艾欧里亚点点头:“当然,就算在塞外,我们也不会捕猎幼兽。”然后他转向琼恩,“能让白灵去我那里帮忙吗?” 琼恩回答道:“等会议完了你自己去跟它说吧,它自己要是愿意,我也没意见。” 刘易插话道:“既然你要带上白灵,那就把小铃鐺也带上吧。前段时间跟看我到处跑,可把它憋坏了。” 艾欧里亚是和刘易一起出去散步的烈日行者之一,他亲眼看到自己的老乡熊被要求成天坐在一辆小马车上发呆的可怜样子,所以也没有拒绝,答应道:“行,我走的时候带上它俩。” “不过依靠这些方法收集的食物,只能解一时之忧。长远来看,还是得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耕种田地。”刘易看向约翰问道,“约翰,修道院辖下的土地全部种满,能养活这六百多人吗?” 约翰回忆了一下,回答道:“在和平年景,修道院辖下的领土曾养活过两千多人。那时种的是玉米、小麦之类的高產作物,农民家里有余粮,又不用担心被人劫掠。可是现在修道院的储备不足,只能多种南瓜和土豆。等到收穫的时候,勉强够吃,但要养活更多的难民可能力有未逮。” “那还是得靠交易啊。”刘易想到之前在黄金大道附近蹲守西境人的补给车时听到的传闻,知道河湾地號称七国的粮仓,便问道,“我们有没有可能去河湾地买一些粮食回来?” 盖尔修士曾经在修道院里担任和商人对接的职务,他说道:“当然可以。河湾地的气候温暖,水量充沛,地形平坦,粮食產量比起河间地还要强一些。那里的粮食又便宜又充足,只要有钱,就会有粮商出售足够多的粮食。只是有两个问题。” “什么问题?”刘易追问道。 “第一个问题是,修道院的公帐上没那么多钱。除了你之前给约翰的七百个金龙,再没有其他收入。如果把这些都在购买粮食上,以后要是別的地方要用钱,修道院里就拿不出钱来了。”盖尔修士解释道。 “第二个问题呢?”刘易继续问道。 “第二个问题是运输。西境人开始肆虐河间地之后,河湾地和河间地之间的生意往来就已经断绝了。外面的东西运不进来,里面的东西也送不出去。连之前咱们院里酿出来的新酒都没人来收,白白被血戏班的人给砸坏了。如果要购买粮食,商人不一定会愿意送。 如果是我们自己运输,那么就必须派人护送,否则还没送到这里来就得被人抢走。”盖尔修士补充道。 “嗯,你说得有道理。”刘易点点头,接著说道,“不过不管有钱没钱,我们得先把商路给搭起来。” 刘易在北境埋了三十多万金幣,一直没有动用过。但远水解不了近渴,得想办法搞一些拳头產品出来挣钱。关於这个事情,刘易心里已经有些模糊的想法,但因为还不成熟, 便不打算在会上提出来。 他继续问道:“盖尔兄弟,你在河湾地有熟识的商人吗?” 盖尔修士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修道院从来没有缺过粮食,虽然我负责过一段时间对外事务,但打交道比较多的还是酒商,粮商我一个都不认识。” 会议室里的其他人都是平民,更不会认识什么河湾地的大粮商。一时间,空气里充斥著尷尬的沉默。 就在这时,一直把自己当作小透明的凯登·风暴举起了手,说道:“那个—-我在家乡成为骑土之后,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在河湾地给商人担任护卫,也认识不少拥有充实粮仓的领主。如果光明使者你愿意信任我,我可以带著兄弟们去河湾地购粮。” 刘易闻言眼前一亮,追问道:“此话当真?” 凯登严肃地回应道:“当真,保真,百分之一百的真。” 刘易並没有追问凯登·风暴认识的商人是谁,认识的领主又是什么名字。他只要確保凯登是值得信任的,那么后面只需要给他安排一个精明的伙伴来谈生意就行了。 “凯登,这件事情会后我们单独聊一下。”刘易说道。 “好的,光明使者。”凯登回应道。 粮食问题討论完毕后,会议上的重大议题就结束了。接著,负责各个军政部门的负责人各自向刘易进行了工作匯报,並將一些悬而未决的事情请示了刘易,隨后便各自离开。 会议室里只留下了约翰、琼恩和刘易三人。 如果凯文和大麻雀还在,那么这五个人就是整个安舍教团势力的最高层。 刘易转向琼恩,问道:“琼恩,跟我说说科斯塔家族的事情吧,你们是怎么打上交道的?” 琼恩回答道:“你走之后,约翰按照你的指示打算找个地方修建一座水力锻锤”接著,琼恩了半个小时,详细讲述了在修建水力锻锤过程中与科斯塔家族打交道的事情。 “..查尔爵士腿上的伤並不严重,我感觉像是他自己用正手握刀的方式在腿上刺的,大概是想亲自体验一下光明之力的效果。我给他治好伤口后,他送来五头猪和十头羊作为礼物,还提出想与我们结盟。不过,结盟这种事情,我告诉他我们俩做不了主,要等你回来。” 刘易点头,接看问道:“你觉得科斯塔家族的军力如何?” 琼恩摊摊手,回答道:“他们家那点人,我带几个人一阵衝锋也就散了,但如果打算攻下那座庄园,可能会麻烦一些。” 隨后,刘易转头问约翰:“约翰,科斯塔家族的情况你熟不熟?他在附近有没有关係亲密的盟友?他在治理庄园的时候,有没有恶劣的行径,比如强姦领民或者隨意判罚什么的?” “不太清楚—”约翰回应道,“我最近几年都不在修道院,就算偶尔回来,也只是帮院里修理一下工具。科斯塔家族领地的情况,我確没什么机会去了解。不过,我想就算他比其他领主好,那也是好得有限。” 刘易说道:“我们既然已经决定为世间的平民爭取利益,那就不能一直龟缩在这座小小的修道院。早晚有一天,我们要把安舍的光辉撒遍大地。科斯塔家族既然就在旁边,那算他运气好,就从他开始吧。” 约翰听到刘易这么说,不由得笑了出来:“我想查尔爵士可不会觉得自己的运气好。” 刘易也笑了一笑,然后对琼恩吩附道:“你帮我写一封拜帖送去给查尔·科斯塔爵土,就说我明天上午出发,大概中午的时候去科斯塔庄园拜访他,討论一下如何促进邻里和睦的问题。” 琼恩问道:“好的,老师。明天大概带多少人去?我写到拜帖里,对方好准备招待我们的食物。” 刘易算了算,说道:“我带十个人去,莫尔斯、艾欧里亚和其他几个烈日行者。你就不用跟我一起去了,看好家,帮著约翰把新来的难民们安置好。如果难民里有人敢闹事, 不要害怕惩罚,但是一定要公正合理,给他们留下改过的空间。每个村子的人,姓名、年纪、家庭关係都要登记造册。” 他又对约翰说道:“新建成立的两个村子,派人去给他们好好检查一下身体,安舍信仰的真义也得跟他们好好说一说。未来能不断从新来的难民中选拔出新的烈日行者,才能真正让他们和我们融为一体。” 约翰点点头:“明白,这件事情我会安排好的。” 第121章 秘议 第121章 秘议 望著眼前的庄园,刘易问道:“这就是科斯塔庄园么?比我想像的要近很多。” 艾德瑞克,科斯塔庄园一战中琼恩的副手,一个老练的骑兵,回答道:“是的,光明使者。不过如果要绕行水力锻锤,费的时间就会多一些。” 刘易点了点头,说:“嗯,等明天回去的时候,你带我过去看看。现在主人家已经打开大门迎接我们了,不要让他们久等。” 艾德瑞克哼了一声,对於之前的战斗中查尔·科斯塔闭门不出的事情依旧耿耿於怀:“哼,如果上次他这么懂事就好了。” 刘易理解艾德瑞克的心情,但为了大局考虑,他安抚道:“艾德,没关係,我会为你们討回公道。不过一会儿你也压著点火气,都交给我来处理就行。” 艾德瑞克答道:“当然,你说了算。” 经过血戏班一番攻城战洗礼之后的科斯塔庄园围墙血跡斑驳,而那些被堆放在围墙下的土石则已经被清理乾净,回填到了挖掘出来的土坑之中。毕竟,土石若不清理,会对住在庄园里的人造成安全威胁,而围墙上的血跡则只影响庄园的外观。 庄园外的庄稼已经全部被收割殆尽,光禿禿的土地上只剩下短短的麦杆根茎,连草垛都没有看见,估计应该是作为饲养牲畜的草料运回了庄园里储藏起来。 在刘易的队伍举著金色黎明旗帜靠近庄园的时候,查尔·科斯塔和他的长子及继承人威尔·科斯塔,已经率领著十几个人在庄园的大门外等候著刘易。 然而,按照维斯特洛大陆通行的贵族礼仪,如果科斯塔家族对刘易一行人足够重视的话,应该在修道院和科斯塔家族领地之间的分界线就派人等著刘易一行人,然后再一路护送到庄园大门。 但显然,在查尔爵士看来,刘易这个所谓的“光明使者”还配不上这样的礼节,所以只是简简单单地亲自开大门迎接而已。 查尔爵士见到刘易走到跟前,主动迎了上来,伸出手对刘易说道:“光明使者,你的蒞临让科斯塔庄园蓬华生辉,我非常荣幸能够在在家中招待你。” 刘易伸手紧紧握住查尔爵士的手,笑容满面地说道:“我回来之后一听说琼恩和你成为了朋友,还曾经一同浴血奋战,我就非常想来拜访你。在我的家乡有句谚语,叫做远亲不如近邻,希望未来我们能继续守望相助。” 查尔爵士的表情在提到和琼恩交朋友时略显微妙,作为一名战士和领袖,他意识到自已在上一次的战斗中表现欠佳,於是果断跳过这个话题,把身边的青年拉到身边介绍道:“光明使者,这是我的儿子,威尔。” 威尔右手按在胸前,向刘易弯腰行了个鞠躬礼,说道:“很荣幸能见到你,光明使者。” 刘易並未回礼,而是严肃地对威尔说道:“威尔爵士,跪下吧,领受安舍的祝福。” 威尔爵士心中一惊,看向自己的父亲。查尔爵士虽然不太理解刘易的意图,但他相信刘易不会第一次见面就对自己的儿子不利,於是盯住刘易的侧脸,低声说道:“按他的吩咐做。” 威尔略一犹豫,便单膝跪在刘易的身前。 刘易满意地点点头,一手举起,一手轻轻按住威尔的头顶,祈祷道:“伟大的太阳神安舍,七神的本源,请你赐予这个勇敢的青年强健的身体。” 隨著刘易的话音落下,威尔的头上出现了一个银色的拳头虚影。刘易继续念诵祷言:“让他免去伤病的折磨。” 紧接著,一道炽白的光芒也隨著刘易的祷言浮现,似乎要与烈日爭辉,为威尔带来了神明的祝福。 “愿他在阳光的照耀下,平安喜乐。”刘易祈愿道。 此时,在他身后的烈日行者们已经隨著他的声音单膝跪下默默祈祷,而查尔身边的战士们也被这庄严肃穆的氛围感染,纷纷跪倒在地。 威尔紧握双拳,欣喜地对查尔爵士说道:“父亲,我觉得身体里充满了力量!” 查尔爵士扯起袖子擦了一下额头,略微紧张地对刘易说:“威尔並没有为修道院做过什么事情,却领受了神明的祝福,真是让我感到惭愧。” 刘易笑了笑,说:“不要紧,我的家乡有句话,邻居之间如同嘴唇和牙齿,嘴唇没了牙齿也会变得冰冷,所以我很乐於为威尔爵士做点什么。” 查尔爵士心中暗暗腹誹:你家乡的人,话还真是多啊。 不过他知道,在这一回合的较量中,他已经输了。他没有按礼节派人在领地的边缘迎接刘易,原本就是试图给刘易一个下马威,但刘易当眾祈求为他的儿子祈求神恩,却是扳回了一局:显然棋高一著。 眾人走进庄园后,刘易注意到庄园的围墙边搭建了很多窝棚。窝棚里有不少衣著航脏、面有菜色的妇女和儿童正在做著各种各样的杂务,当他们经过时,都紧张地躲进窝棚的阴影里,警惕地看著这群不认识的陌生人。 刘易向查尔爵士问道:“爵土,这些人都是你的领民吗?” 查尔爵士点点头:“是的。我担心血戏班那群混蛋再跑过来杀人,所以让他们都住进来了。” 刘易皱眉道:“可是我看他们脸色似乎不太对劲,感觉像是饿了很久。” 查尔爵士嘆了口气:“没办法,他们进来的时候,存粮都留在了村里,又被血戏班一把火给烧了。如果不是我收留他们,他们就只能饿死在外面。” 刘易点点头,称讚道:“查尔爵士真是一个爱护子民的领主。” 查尔爵士谦逊地一笑,回应说:“毕竟我也是在七神的圣像前立下过保护弱小的誓言的骑土,这些年里也从来不曾懈怠过。” 穿过庄园的校场,一行人便进入了科斯塔家族的木头堡垒。这座堡垒规模宏大,內部共有三层。 僕人们將刘易一行人的马匹牵到马后,查尔爵士便亲自將刘易迎接到了书房。此时,书房內只剩下查尔爵士父子、刘易以及艾德瑞克四人。 僕人端上来一壶麦酒和四个杯子,查尔爵士对刘易说:“光明使者,对於上一次战斗中临阵脱逃的行为,我心里一直非常愧疚。只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你的部下们实力如此之强,如果我早一点知道,一定会带上所有人与琼恩並肩作战,至死方休。本来我想今天当面向他表示感谢与歉意,但他竟然没来,希望光明使者能將我的心意带回去。” 刘易严肃地点头,说道:“我从外面回来之后,曾经听琼恩仔细讲述过一次事情的经过。从你的立场来看,血戏班来势汹汹,盟友们又放下了武器,你身上又背负著整个领地的未来,第一时间选择回到庄园里闭门不出,的確是一个理所当然的选择。” 查尔爵士眼睛一亮,感慨地说:“不愧是光明使者,你的智慧果然如同天上的烈日一般洞察万物。” 艾德瑞克听到这里,感觉胃里不太舒服,似乎有些反胃。背信弃义、出卖队友的行为竟然也能被说成是以大局为重,难怪光明使者要提醒他不要多嘴。如果没有光明使者的提醒,恐怕艾德瑞克已经高声驳斥起来。 接著,查尔爵士从身后的柜子里翻出一个小盒子,放在桌上递给刘易:“光明使者, 这是我为你的部下上一次提供的帮助的谢礼,请你务必要收下。” 刘易接过来打开看了一眼,里面装看五个金龙。 他盖上盖子,將盒子推回查尔爵士面前,问道:“爵土,你的仓库里还有没有粮食? 相较於填不饱肚子的金属,我更愿意用这些金龙换一些粮食。圣莫尔斯修道院里庇护了很多难民,粮食供应已经十分紧张。” 查尔爵士眉头紧锁,回应道:“不管是北境人还是西境人,他们除了伤害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什么好事都没做。你放心吧,我一会儿就让我的管家为你准备等值的粮食,你回去的时候,就可以一起带走。” 接著,他继续问道:“恕我冒昧,光明使者,我之前一直没有听说过你的名声,请问你是来自旧镇的繁星大圣堂吗?我相信只有那样神圣的地方才能培养出你这样一位得到神明恩宠的战士。” 刘易摇摇头,回答道:“我来自东陆的塞里斯王国,奉安舍和七神的旨意,来到这块大陆,拯救陷入苦难中的人民。” 隨后,刘易了几分钟时间向查尔爵士讲述了他的“安舍七神一体论”,並再次展示了“圣光化彩虹”的法术,让查尔爵士不由得连连感嘆。 在虚偽而友好的气氛中,两人又分享了一些其他的消息。从查尔爵士口中,刘易得知神眼湖以东沿著湖岸的辽阔区域已经陷入了群龙无首的境地。 自从河安夫人弃城逃跑並下落不明之后,原来效忠於赫伦堡的小领主和守护骑士们便失去了统一的立场。他们理论上效忠於河安家族,而河安家族又向徒利家族效忠,当河安夫人放弃自己的权力后,他们理应遵奉奔流城的命令行事。 可是,徒利家族却背叛了自己的封君一一七国的合法国王乔弗里·拜拉席恩,並与北境人一起推举北境守护罗柏·史塔克公爵为“北境与三叉戟河之王”,这是对铁王座赤裸裸的背叛。 而且整场战爭的导火索正是霍斯特公爵的长女凯特琳·史塔克在十字路口客栈毫无证据地绑架了提利昂·兰尼斯特一一西境守护、令人畏惧的泰温公爵的继承人。 这场战爭导致河间地陷入了可怕的战火,无数幸福美满的家庭因此破碎。因此,河间地的领主们私下里对徒利家族的决定非常不满。 由於封君河安夫人弃城失踪,赫伦堡治下的小领主和守护骑士们失去了领导,便按照自己的政治立场选择了不同的道路。 有些前往奔流城,参与到与西境人的战爭之中,再也没有回来;而像他这种立场倾向於自保或支持铁王座的,则留在了领地里,接受了泰温公爵通过血戏班发放的贿款,並向国王效忠。 但是没想到血戏班是一点都不做人啊! 他们先是作为泰温公爵的佣兵发放了钱財,隨后又以卢斯·波顿的佣兵身份企图收回这些贿款。 “上次战斗之后,我派出信使去提醒附近的其他领主关於血戏班反水的消息。结果信使回来后告诉我,已经有好几家领主因为轻信了血戏班,打开了庄园和城堡的大门,惨遭血洗。现在效忠赫伦堡的领主们人人自危。” 刘易思量片刻后,说道:“你们为什么不联合起来呢?虽然河安夫人逃跑了,但你们不是都曾经效忠於同一个封君吗?” 查尔摇摇头,回答道: “正是因为效忠於同一个封君,才难以联合。以前大家都是同僚,地位平等,彼此之间互不服气,甚至有很多矛盾。 如果不是担心火併会消耗自身实力,无法抵抗血戏班这样的匪军,恐怕神眼湖西岸自已就已经打起来了。更何况,想要领头结盟,也不是谁都有资格的。没有碾压其他人的实力,怎么可能当得上盟主?” 刘易对这一点並无异议。在他的家乡,春秋五霸称霸的標誌就是主持会盟,召集弱国外击戎狄內尊周王,稳固华夏诸国。孔夫子曾评价第一个称霸的齐桓公的谋士管仲:“微管仲,吾將披髮左社矣。”齐桓公的称霸,根本源自於管仲在齐桓公支持下推行的改革, 使齐国逐渐强盛,从而获得了称霸的资粮。 说到这里,刘易觉得自己大概了解了查尔爵士的意思,对方似乎有意推举自己成为盟主。他有些为难地说:“可是我与河安家族治下的封臣並不熟悉。” 查尔爵士立刻回应:“没关係,现在神眼湖以东的土地上,都是由一群无能之辈在统治。只要光明使者你愿意支持我,我相信这个盟主的位置,我拿得下来!” 看到查尔爵士炽热的眼神,刘易心中暗惊,心想:我去,你狗日的,是想当第二个倭马亚家族啊! 第122章 结盟 第122章 结盟 倭马亚家族嘛,懂的人都懂。 不过查尔·科斯塔爵士,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信心,觉得可以让刘易倾尽全力支持他爭夺湖西这片土地的霸权呢? 刘易知道跟维斯特洛的人打交道,不能讲究什么谦虚自持之道,赤裸裸的威胁和直白的利益交换才是他们能听懂的语言,所以他开门见山地问道:“查尔爵土,你希望我怎么支持你?你又能付出什么?” 查尔爵士则开始试探刘易的背景:“刘易团长,我听说你曾是少狼主魔下的僱佣兵, 对吗?” 对刘易称呼的改变了暗示著他知道面前这人成为“光明使者”前的身份,不过是一个拿钱卖命的僱佣兵,在平民面前摆摆谱也就算了,在自己这种骑士阶层面前,就不要装什么“救世主”了。 刘易听懂了查尔爵士的话里的意思,爽快地点头承认道:“没错,我確实曾为少狼主效力,参与了语森林之战,奔流城之战,牛津镇之战等数次战斗,衝锋陷阵,治疗伤员。不过你是从哪里听说的?你应该並没有参与这几次战斗。” 如果参与过这几次战斗,那对於刘易就不会是“听说”,而是“亲见”。 查尔爵士解释道:“从一个朋友那里,他参与了奔流城的围城战,后来被艾德慕爵土解除了任务,回到了自己的领地。但他的士兵大多没能活著回来。由於丧失了太多人手, 现在他正为如何防御来自各方的敌人而苦恼。如果我们此时与他结盟,提供军事支持,必定能获得丰厚的回报。” 刘易听后,似乎明白了查尔爵士的意图:“你是想成为我的经纪人吗?” 查尔爵士不解:“经纪人?这是什么意思?” 刘易进一步解释:“也就是中间人。你帮我介绍军力屏弱的领主,我为他提供军事援助,然后我们俩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收益。” 查尔爵士点头同意: “嗯,对,就是这个意思,我可以当你的经纪人。金色黎明的战士们,战斗力非比寻常,还拥有强大的光明法术可以为人治病救伤,窝在这小小的修道院实在是太可惜了,我愿意將你引荐给湖西的领主们。 只要你支持我成为湖西的盟主,到时候我会让各家领主上缴岁金作为庇护他们的代价,这些钱我愿意分你五成。” 刘易听后,觉得分成比例不合理:“我出人出力支持你成为盟主,你还和我五五分成?我觉得这样不行,最多我七你三。” 查尔爵士连连摇头,反驳道:“七三不行,我也要费很多精力来联络各家———“ 刘易坚持自己的立场:“岁金各家要交多少都不確定,要知道我在少狼主魔下的时候.” 查尔爵士打断他:“不不不,不是这么算的——— 刘易再次强调:“不行,绝对不行,人的价值高於一切———” 经过一番拉扯,两人最终还是决定按照六四比例进行分成。 但为了確保公平分担风险,刘易要求科斯塔家族的战士必须在金色黎明旗帜下进行统一的训练和编组作战,並接受他的指挥。 按照刘易的说法:“如果像之前那场战斗一样,都是我的人顶在前线,而你和你的人都躲在后面,那我们这个就不叫合作,而是单方面僱佣。在分成之前,你就得单独再支付固定的僱佣费用,扣掉应该付给我们的薪酬剩下的再分成两份。” 对於刘易的这个要求,查尔爵士心里其实是求之不得。 作为一名守护骑士,在封君集结封臣参与战爭时,也就是一名基层军官而已,手下不过几十人。 按照刘易家乡明朝时期的军制,他大概相当於一个总旗。因此在真正的战斗中,他往往需要和其他骑士编组在一起,接受领主指派的指挥官的命令,协同作战,所以他对於刘易的要求並不排斥。 刘易虽然没有贵族头衔,但他手下將士的战斗力就算保守估计,也至少是普通部队的四倍以上。 也就是说,在相同配置的阵容下,刘易魔下的战士能够以一敌四,敌的还是血戏班那样的职业佣兵。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骑士,查尔爵士知道徵召兵通常被派到最前线,用来消耗敌人的体力和军械,而老兵和精锐则会被放在后面,用来收割敌人的军阵。 那么在刘易的金色黎明和科斯塔家族的族兵之间,哪一个是精锐,哪一个又是炮灰呢? 面对如此显而易见的事实,查尔·科斯塔还是有一些自知之明的。 至於將自己的人和刘易的部队混在一起,会不会让这些士兵被刘易拉拢走,查尔並不担心。 只要这些士兵的家小还住在科斯塔庄园里,他们永远都將永远效忠於科斯塔家族。 於是,双方愉快地击掌为誓,並约定在刘易回到修道院时,將能带上由科斯塔家族提供的五十名青壮战士一同回去。而刘易回到修道院之后,也將派遣十名拥有光明之力的修士来科斯塔家族的领地,为他的领民提供治疗服务。 这份协议对於查尔·科斯塔来说简直是赚翻了。他付出的不过是一点若有若无的人际关係,而得到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军力提升。 於是在將刘易和艾德瑞克送出书房,並由僕人领去客房之后,查尔·科斯塔对自己的儿子威尔问道:“威尔,你想不想去金色黎明参加训练?” 威尔回答道:“如果这是你的意思,那我愿意执行你的命令。” 查尔爵士说道:“没关係,如果你不愿意,我就让你弟弟去。他也已经成年了,去学习一下也不错。如果我们家能拥有一个属於我们自己的烈日行者,那么整个家族的未来將充满希望。” 威尔眉头紧锁,他思量了一下,回答道:“托林么?可是他对七神並不虔诚。有一次他跟下人们混在一起的时候,拿总主教讲笑话,被我听到了。他说,总主教去旧镇繁星大圣堂访问,一下马车,就有吟游诗人问道:『你对旧镇妓女泛滥的问题怎么看?』总主教伴装吃惊地问道:“旧镇有妓女吗?』第二天,吟游诗人就在酒馆里唱起了歌谣:『总主教惊问旧镇有无妓女”。” 查尔·科斯塔听完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个笑话不错,现在归我了。” 威尔撇撇嘴,继续说道:“如果他在圣莫尔斯修道院也这么做,激怒了修道院里的修土,我担心会影响到金色黎明和我们的关係。” 查尔爵士冷哼一声,警惕地看一下四周,又亲自拉开门看了一眼走廊,见没有外人, 才继续说道: “你认为刘易和那个约翰修士真的是虔诚的七神信徒么?他们不过是一群信仰外神的异教徒罢了。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安舍,贝勒大教堂里的总主教和七位枢机主教更不会承认什么『安舍和七神一体论”这种莫名其妙的异教论点。 在我看来,所谓金色黎明,不过是一群强占了修道院的不法之徒。 等到这场战爭尘埃落定,教会和王庭腾出手来,他们这几百人转眼间就会灰飞烟灭。 不过他们的神奇法术確实很了不得,在他们被王庭碾碎之前,我们要儘可能压榨他们的价值,为我们家族的扩张出力。” 威尔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可是父亲,既然你判断金色黎明早晚会被教会和国王消灭,为什么不和他们保持距离呢?难道你不担心我们会被捲入其中么?” 查尔爵士摇摇头,说道:“孩子,来不及了。河安夫人那老太婆跑了,你认为泰温公爵会將赫伦堡留给河安家族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旁支么?不会的。” 这么多年来,科斯塔家族对河安家族忠心耿耿,任劳任怨,但河安夫人的逃跑,却让家族多年的付出付诸东流。 现在,泰温公爵肯定会让小国王下令將赫伦堡赏赐给忠於他的贵族。而这些贵族要想在赫伦堡站稳脚跟,就必须在湖西这片土地上安插上自己的人。 科斯塔家族虽然已经有四代人为河安家族镇守这片土地,但是至今仍然只是守护骑土,而不是世袭领主。你爷爷去世后,我继承这座庄园时,依旧需要向河安家族献上大笔財富,並重新宣誓效忠,才能继续拥有这座庄园。 所以科斯塔庄园这样的土地,最有可能会成为赫伦堡新主人奖励忠诚手下的奖品。 我不知道泰温公爵会將赫伦堡赏赐给谁,也没有资格知道。 既然不能提前经营和赫伦堡新主人的关係,那就好好经营和赫伦堡旧封臣的关係。只要能够团结起来,新的赫伦堡主人上任后,也会好好掂量是否值得费巨大的代价夺走我们的庄园。到时候,就算我们实在撑不住来自赫伦堡的压力,也至少可以为自己爭取到一个好的价钱。 “原来是这样——”威尔点点头,“我们要借用刘易的力量,联合其他领主,才能拥有和赫伦堡谈判的筹码。所以,就算和金色黎明合作是一块有毒的肥肉,我们也得吃下去。” “是的,不过对於金色黎明不能不做些防备。”查尔爵士说道,“为了控制我们派过去的战土,也是为了让对方相信我们的诚意,我必须送一个儿子过去。你或者托林都行。” “那还是让托林去吧,如果未来真的有反目的那天,被扣下一个次子用好过被扣下一个长子。只是这样一来,就得委屈托林了。”威尔回答道。 查尔爵士对此不置可否:“为了家族的延续,每个人都得尽到自己的责任。托林已经成年了,该是他为家族效命的时候了。” 另一头,刘易被僕人引到了客房,而艾德瑞克作为此行的副手,也住在了套房的小隔间里。 刘易一边擦脸,一边对艾德瑞克吩咐道:“你一会儿出去一趟,传达我的命令,让兄弟们趁有空的时候,帮庄园里的平民检查下身体,有人生病或者受伤的就帮上一把。如果听到有人谈论关於科斯塔家族如何对待平民,记下来告诉我,但是不要主动去问,免得给別人带来麻烦。” “明白,光明使者,我这就去。”艾德瑞克领命后转身欲走,但在门口犹豫了一下, 回头对刘易说道,“光明使者,查尔爵士要和我们联合,我总觉得不太合適。如果这是一笔交易,我感觉我们好像挺亏的。” 刘易哈哈一笑,道:“艾德,不必担心。亏本的生意我可不会做。查尔·科斯塔想白我们的战力,我又何尝不想白他的关係呢?至於帮他训练部队,当安舍的信仰深入他士兵的心中时,这些士兵是否还属於科斯塔家族,就难说了。” 刘易既然敢答应科斯塔的条件,自然心里有数。 权力源自暴力,暴力源自组织力,而组织力则源自共同的价值观,即信仰。刘易的底牌正是安舍信仰,拥有光明之力的他,也拥有对安舍信仰的最终解释权。 若科斯塔真有不良企图,那么经过刘易训练的士兵,在双方翻脸时最终会听从谁的命令,还未可知。只要谨慎行事,刘易不认为自己会输。 到了夜里,查尔爵士安排厨房宰杀了两头羊,烤了不少热气腾腾的黑麵包,还端上来几桶新酿的麦酒。虽然菜色朴素,但分量十足,让人吃得非常满足。 在主人的热情招待下,刘易和他带来的战士们大快朵颐,享受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最后,查尔爵士还將吃剩下的残羹冷炙被分发给了庄园里的平民们,宾主尽欢。 第二天上午,刘易带著人离开。查尔爵士这一次非常热情地带著数量相当的战士一路將刘易送回到两边领地的交界处,才转身返回自己的庄园。 等查尔爵士走出眾人视线后,刘易向艾德瑞克询问烈日行者们是否听到了什么关於科斯塔家族的劣跡。 艾德瑞克摇摇头,“没有,至少昨晚没有。庄园里的平民虽然很多,但都很谨慎,不愿谈论关於科斯塔家族的事情。” 刘易点点头,表示理解。毕竟这是在別人家里,想听实话並不容易。 但没关係,来日方长。 第123章 光明修士与工匠行者 第123章 光明修士与工匠行者 回到修道院之后,刘易再次召集了金色黎明的诸位管事到三楼的小会议室里开会。他向同伴们通报了与科斯塔家族结盟的计划,並接著提出了一个新的建议: “现在,查尔爵士的次子托林·科斯塔带著五十名青年来到了修道院外面。不过修道院里已经住不下这么多人了,考虑到我们未来的部队规模会持续扩大,我提议在修道院旁边再修建一座真正的军营,以便更好地对部队进行管理。大家意下如何?”刘易说道。 在维斯特洛,大多数骑士和他们的扈从老兵,除了隨封君出征的时候,平时都是住在自己的家里。这种习惯在刘易正式入驻修道院之后也被沿袭了下来。除了像刘易之前组建的白银之手那种完全由远离家乡的青年组成的佣兵团,一般的领主不会建设专门的军营。 金色黎明的战士们,在白天的执勤和训练以外,其他时候依旧和平民们生活在一起。在琼恩和邓肯等人看来,这是很寻常的事情。 然而,刘易对此持有不同看法。他认为,虽然金色黎明的战土来源於平民这一点没问题,但总和平民混在一起,可能会让他们逐渐意识到自己对普通平民有著碾压的实力。长此以往,特权意识和阶级意识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此外,军民混居还会带来具体管理上的很多弊端,如集结速度慢、军械管理不严、队伍內部感情不够紧密等问题。 因此,刘易提议建设军营,不仅仅是为了安置新来的五十名青壮,更是为了对金色黎明的军事力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化管理。 在解释了自己的想法之后,大家都没有提出异议。说起来,刘易提出的这些问题,在座的各位都亲眼见过,只是因为“向来如此”,也就没有人提出来过。 “那军营就建在后面那座村子吧,就是之前有一个铁匠炉的那个地方。那里有六七间屋子,正好可以给战士们当作营房,到时候修一修就能用了。”约翰提议道。 “那里没有安置难民么?” “没有。”约翰解释道,“那里之前主要是为修道院服务的工匠们居住的,旁边除了菜园,就只有几块种了点小麦的农田。因为地方不够安置难民,所以就乾脆搁置了。你要是觉得那里可以,我就安排人去平整土地,然后修补房屋。” 刘易一挥手,拒绝道:“不用,这些就让战士们自己干。金色黎明的战士们来自於平民,也永远和平民站在一起。他们不是什么老爷,也没有特权。既然有现成的房子,就让他们自己修,修好了自己住。到时候我也搬过去,和大家一起动手修建我们的兵营。” 那座小村子离修道院很近,如果修道院被人袭击,战士们能够在二十分钟內迅速赶过来支援。而且,平日里在那里组织训练也不会影响到修道院里的日常生活,这样的安排可谓是两全其美。 兵营的事情確定下来之后,刘易又精心挑选了十个脑子灵活、能说会道的烈日行者, 让他们明天就出发前往科斯塔庄园。这一队人马由艾德瑞克带队,由五个烈日行者与五个光明修士组成五个两人小队。他们將以两人为一个单位结对行动,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避免像罗尔夫修士那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说起来,“光明修士”这个词汇是最近一段时间才逐渐兴起的。 自从从西境离开后,刘易迫於形势开始正式培养烈日行者。由於环境所限,最早的两批烈日行者都是从追隨他的战土当中选拔出来的。然而,在来到圣莫尔斯修道院之后,像大麻雀、约翰这样的七神修士也拥抱了安舍信仰,觉醒了光明之力。他们擅长向普通人讲述光明之道,这是他们的强项,但让他们上战场与敌人战斗则显得力不从心。因此,为了將没有战斗能力的修士和有战斗能力的烈日行者区分开来,才慢慢出现了“光明修士”这一称谓。 这样安排也好,以后烈日行者负责军事,光明修士负责民事,这也符合刘易对於未来教会治国方略中军民分离的规划。 科斯塔家族与五十名青壮一同送来的,还有两马车的食物,这些食物足够这五十个青壮两个月的饮食,並且还包含了约定好的赔礼。说实话,如果刨除这五个大小伙子的食物,其实剩下的东西並不多,与五个金龙的价值相比,確实相去甚远。 刘易虽然心里暗暗鄙视了查尔·科斯塔一把,但也没有打算再去科斯塔庄园討要。他深知“见小利则大事不成”的道理,如果老是盯著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哪还有时间去筹划大事呢?不过,由此也可见查尔·科斯塔的人品,以后在与他打交道时,刘易决定得多留一个心眼。 会议结束后,刘易带看铁匠巴林、木匠沃尔特和流浪骑士凯登·风暴三人一同来到了水力锻锤的所在地。虽然经歷了一些波折,但水力锻锤终究还是成功地建了起来,配套的铁匠炉和铁砧也都已经安装在一旁。 由於约翰设计的水车体型够大,並且这条支流的水量也足够充沛,在经过实验之后, 根据铁匠巴林的反馈,他们在给水车带动的驱动轴上安装了四个锤子。 这样既可以保持锻锤的力道足够敲扁铁锭,又可以將水车带来的动力充分利用起来。 为了培养部下的能力,在这台水力锻锤的製造过程中,约翰主要是提供创意並在一些关键参数上提出要求,然后由木匠沃尔特、罗宾进行改进。 实际操作时,他更是放手让他们带看学徒负责,所以刘易这一趟过来,约翰甚至没有亲自陪同,只是让沃尔特来陪著走一趟就行。 为了让刘易更好地验证这台水力锻锤的效果,沃尔特特意將四个锤子都装了上去。隨后,连续不断的噹噹声便在这座小作坊里响了起来。 “巴林师傅,你觉得这个锻锤怎么样?”刘易向铁匠巴林问道。 巴林回答道:“很好,光明使者。我从来没有想过可以这样使用铁锤。有了这座水力锻锤,锻造铁器中最粗笨的部分就可以节省下很多时间。如果这四台锻锤同时启动,很快就可以为战士们提供足够的布面铁甲。” 布面铁甲是刘易魔下战士的顶级装备,铁匠巴林也研究过,认为它非常適合金色黎明目前的经济状况。 刘易关切地问道:“你一个人能忙得过来吗?” 巴林回道:“忙不过来,我之前有个学徒,跟了我几年,都快要出师了,可惜在逃难的过程中和我走散了。不过不要紧,只要你一声令下,我就可以从修道院里招募几个学徒,一起开工。只是铁料的来源还有些问题。我在福特镇干了一辈子铁匠,铁料基本都是从西边临近银山的那些城镇里购来的,现在商路断绝,想要採购铁锭恐怕不容易。” 刘易听后说道:“这个问题我会处理。你先带人把兄第们收集来的那些废旧工具和装备全部融了,重新锻造成布面铁甲的甲片。等商路打通之后,我会为你提供源源不断的原料。等今天回去之后,你就找约翰领取库存里的废旧铁料,然后拿过来开始操作吧。” 巴林点头答应:“好的,光明使者,回去我就去找约翰修士。” 接著,刘易又对木匠沃尔特说道:“水力锻锤是我们金色黎明的独有设备,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见过別家领主的封地里有过这种设备。” 沃尔特点点头,说道:“那些领主老爷们只顾著收税,从不想著应该如何利用领地里的条件修建些什么来改善领民的生活。如果我还在莱斯特家族的治下,恐怕根本不会想著修建这么个东西给铁匠用。就算我排除一切阻力把它建了起来,恐怕消息一传出去,就会被领主老爷给没收了。” 听起来,沃尔特对领主老爷们的德行相当了解。刘易轻笑了一声,隨后转向铁匠巴林问道:“我和领主老爷们打交道不多,他们真的会这么做吗?” 巴林点点头,严肃地说道:“真的会,光明使者。他们不仅会把这座锻锤没收成为他们的財產,还会让可怜的沃尔特师傅免费维修一辈子。要是沃尔特师傅敢拒绝,那他的脑袋就得悬在水车上了。” 刘易接著问道:“巴林,你见过我打造塞里斯钢,对不对?” 巴林眨眨眼睛,回答道:“当然,大集会的前后几天,我跟著你一起为烈日行者们打造了不少晋升徽记,甚至大部分晋升徽记上的名字都是我亲手刻上去的。” 刘易继续问道:“塞里斯钢的製造工艺,你学会了几成?” 巴林皱了皱眉,想了想,然后说道:“大概五成吧。怎么摺叠锻打,怎么酸洗出现纹我都会了。但是怎么熔炼两种成分的钢锭,我还不是很清楚。” 刘易听后说道:“这个技术不难,我会教你。我还会指导你怎么用塞里斯钢打造最好的武器和装备,甚至是可以將光明之力的力量用於战斗中的附魔武器,我都可以教你。没有强大的武器装备,仅仅靠光明之力,金色黎明在未来和贵族阶层的战斗中,仍然没有充足的把握能够获胜。所以我希望你能好好学,好好做,並带出更多的学徒。你能做到吗?” 巴林听到刘易这么说,立刻单膝跪下:“光明使者,我愿意按你的吩附为金色黎明的战士们打造装备。” 刘易的手艺,巴林是亲眼见证过的。在他看来,堪称宗师,他愿意教导自己技艺,那自己是真的受到了安舍的庇佑。 “不过我有个担心。” 巴林很疑惑:“担心?担心什么?” “我担心有一天你如果投向我的敌人,金色黎明的战士们就会面对拿著更好的塞里斯钢的敌人。毕竟金色黎明很穷,没办法为你提供丰厚的报酬。” 刘易又对沃尔特说道,“沃尔特师傅,你也一样。西境也好,河湾地也好,还有很多领主老爷的领地里有合適河流,我不想看到他们领地里出现水力锻锤。” 巴林与沃尔特对视一眼,心中涌上一股悲哀。作为匠人,他们深知贵人们对於顶级技术机密的重视程度。 巴林曾听闻,现今世上唯有科霍尔人掌握著重铸瓦雷利亚钢的技术,且他们对这一技术的保护极为严密,任何试图窥探秘密的人都將受到严惩。波尔学土就是一个惨痛的例子,他在旅居自由城邦期间因过度探究科霍尔铸造技术而三次被公开鞭打並驱逐出境,最后一次更因被指控偷窃瓦钢武器而被砍去一只手。 为了安舍的事业,巴林与沃尔特能够理解刘易的谨慎。於是,巴林主动表態:“光明使者,我们愿意对著太阳立下誓言,为金色黎明永久守护这些秘密。” 沃尔特进一步补充道:“如果誓言仍不能让你安心,就请割掉我们的舌头,让我们无法泄露秘密。只是,恳请你在割舌之后为我们治疗,减轻我们的痛苦。” 刘易闻言先是一愣,隨即大笑起来。笑声停歇后,他认真地对巴林与沃尔特说:“技术的扩展是无法完全断绝的,只能儘量拖延。我敢於传授给你们,是因为我掌握著更多更好的技术。所以,即便你们投敌,我也不担心。一次小小的技术叠代,就足以让你们的僱主损失惨重。” 巴林听后愈发不解,甚至有些不满:“那你刚才为何还要说那些话?” 刘易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你们能否放下个人的荣辱富贵,全身心地投入到为平民建设一个地上天国的事业中。你们是否愿意成为金色黎明真正的“自己人』,一名烈日行者?” 巴林与沃尔特闻言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待心情稍稍平復后,巴林问道:“但是,光明使者,我们俩既不是战士能衝锋陷阵,又不是修士能传播太阳神的教诲,我们只是普通的工匠,甚至不是技术最好的。我们有何资格成为烈日行者?” 刘易摇摇头,语重心长地说:“成为一名烈日行者,並不取决於你的力量大小,也不是说你觉醒了光明之力,就自然强大。真正重要的是,你是否有决心投身於安舍的事业。 所以,请告诉我你们的答案。” 巴林与沃尔特齐声回应:“愿意,光明使者!我们愿意成为烈日行者,为安舍的事业献出生命!!” 刘易满意地点点头:“很好。今天的工作结束后,你们去找约翰,问问他是否愿意成为你们的普升推荐人。如果约翰同意,过两天就带著他的两片徽记来找我。” 在一旁目睹这一切的凯登·风暴,內心既震撼於刘易选拔烈日行者的方式之隨意,又疑惑於自己站在这里的意义。 自从来到圣莫尔斯修道院,凯登已经见识了许多烈日行者,如负责训练土兵的琼恩· 雪诺、负责接收孤儿的莫顿修土,以及担任小队长的老兵哈罗德等人。这些人的身份和经歷,凯登都能理解他们为何能成为烈日行者。 然而,当看到巴林师傅和沃尔特师傅这样的平民工匠也能成为烈日行者时,凯登感到十分意外。在他看来,工匠们製造工具,而在领主们眼中,工匠们本身也不过是工具而已。 但工匠也能成为烈日行者,这让凯登意识到安舍的事业是真正属於平民的事业,而非那些打著为平民谋取利益旗號,实则追逐权力的虚偽之徒所能比擬的。 不过,凯登心中仍有一个疑问:如果只是为了考察水力锻锤並吸纳两个新人,又为何要让自己旁观呢?很快,他就得到了答案。 “凯登爵士,你见过瓦雷利亚钢製成的装备么?” “我曾经有幸在河湾地角陵伯爵蓝道·塔利的手里,见到过他家祖传的瓦雷利亚钢长剑“碎心』。虽然看得不是很清楚,但那把宝剑上的纹確实令人印象深刻。” “那罗尔夫修士身上的普升徽记你见过么?” “普升徽记?我没有听罗尔夫提起过这个东西”接著他仔细回忆了一下,眼神渐渐有些不对:“不过我的確在为他收拾遗物,见过几块纹美丽的小铁片。你是说” “没错。”刘易得意地说道,“那些小铁片正是晋升徽记,是我亲手用塞里斯钢打造的。那么,你想像一下,如果我使用塞里斯钢打造出一柄剑,並偽装成瓦雷利亚钢剑,它会值多少钱呢?” “—价值连城。” 第124章 次级瓦雷利亚钢剑 第124章 次级瓦雷利亚钢剑 “价值连城不敢想—但多少应该能挣一点。”刘易矜持地笑了笑,继续道,“领主老爷们统治著一块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高高在上,怎能没有一柄彰显身份的好剑呢?因此,我需要有人带著这样一柄高仿“瓦雷利亚钢』长剑前往河湾地,换回粮食、纸张、铁锭或其他我们急需的物资。” 凯登意识到这正是刘易希望他去完成的任务,於是提出了疑问:“可是,光明使者, 据我了解,维斯特洛现存的瓦雷利亚钢武器大约有两百多柄,每一柄都有明確的主人。这些武器的信息据说都被学城的一名学士记录在名为《盘点》的书籍中。而且,瓦雷利亚钢据说是用魔法锻造,其重量比普通钢铁要轻,而这柄剑似乎並不具备这样的特质。” 刘易点了点头,说:“这些我当然都听说过。瓦雷利亚钢是瓦雷利亚人运用火焰魔法锻造的,所以拥有这些不可思议的特性。魔法嘛,我有。” 话音未落,工坊內闪过一道炽白的光芒。 “纹?我也有。” 刘易接著掏出了一把纹钢匕首插在工作檯上,说道: “目前我唯一无法做到的是减轻纹钢製品的重量。但这不是问题,我相信即便瓦雷利亚钢,每柄的品质也不尽相同,有的工艺精良因此较轻,有的则因工艺粗糙而较重。 作为流浪骑土,你手中的瓦雷利亚钢剑品质稍差,反而是合情合理的。等这剑卖出后,买家自然会帮我们编造理由,来提升它的价值。” 刘易在地球上时,曾观看过一些鉴宝节目的视频,其中不乏一些老人拿著上周的工艺品冒充商周的老物件,即便被专家否定,他们仍坚持己见,甚至擼起袖子试图物理说服。 刘易现在要提供的商品,是他亲手打造的宗师级锻造品,即便在艾泽拉斯也是需要通过荣誉值在军需官处兑换的极品,因此他对此毫无愧疚。 凯登此刻也明白了刘易的打算,即將塞里斯钢偽装成次级瓦雷利亚钢出售。虽然价格肯定无法与正品瓦雷利亚钢相提並论,但即便是正品的三分之一价格,也远超普通武器。 而这些资金在河湾地换取粮食后,运回即可作为金色黎明庇护难民的食物来源。 於是,凯登向刘易表示:“光明使者,我愿意承担这份重任。能允许我看看你製作的武器么?” “还没开始做呢。” “啊?”凯登有些惊讶,啥都没有你让我卖啥。 “在开始动手之前,我想从你这里了解一下,河湾地或者风暴地的贵族领主们流行什么式样的武器。如果武器的式样能符合他们的审美,那么售出的概率自然会更高一些。”刘易解释道。 凯登闻言,思考片刻后,从腰间抽出自己的配剑:“河湾地是维斯特洛骑士精神的发源地,这里民风尚武,重视荣誉,骑士们享有著无上的尊崇和荣耀。因此,作为骑士的副武器,骑士的长剑也如同他们的主人一样,正直而优雅。虽然我不是个铁匠,无法描述得十分细致,但我的这柄剑是在路桥的一场比武大会上贏来的,它就是一把典型的骑土剑。” 刘易接过凯登的配剑,仔细观摩起来。只见这骑士剑的剑刃为锐角等腰三角形,长度適中,握把仅容一手握持,並配有起平衡重心作用的大柄头。 “嗯,这就是一柄很普通的单手剑。”刘易心中有了数。 “行,我就照著你的这柄剑,打造出一柄纹钢的剑来。”说著,刘易摘下自己腰间的“碧空之歌”,扔给凯登,“这几天你就先用这个吧。” “遵命,光明使者。”凯登恭敬地接过剑。 刘易本人,早已过了追求武器装备的人生阶段。就像人们说起摄影大师陈老师时,总会提到他的名声,而这名声可不是靠器材挣得的。 战国时的庄子,也曾经论述过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和庶人之剑的区別:“天子之剑, 以燕豁石城为锋,齐岱为,普卫为脊,周宋为钟,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清廉土为,贤良士为脊,忠圣士为钟,豪桀土为夹。 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 “庶人之剑则不然,蓬头突鬢,垂冠曼胡之缨,著短后之衣,目而语难,相击於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 简而言之,天子之剑象徵统治秩序的建立,诸侯之剑代表人才的运用,而庶人之剑则是贴身肉搏的工具。 作为金色黎明的大团长、太阳神安舍的代行者、光明使者,刘易目前正在著力锻造自已的诸侯之剑,並朝著天子之剑的目標迈进。 对於纹钢剑这类珍品,他並不吝嗇,只要能够换取物资,他愿意打造多少就打造多少。 “不过,凯登,你和沃尔特师傅、巴林师傅一样——对了!”刘易突然转头看向沃尔特,补充道:“沃尔特师傅,我差点忘了罗宾师傅,你回去后也叫上他一起去找约翰。” 得到沃尔特的確认后,刘易继续对凯登说:“信任確实是个问题。你完成了罗尔夫未竟的任务,將孩子们安全送到修道院,在我看来,你已经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伙伴。但在其他兄弟眼中,你还只是个陌生人。 凯登闻言,心中一跳,“你的意思是?” “你想不想成为一名“烈日行者”?”刘易问道。 凯登立刻学著巴林的样子,单膝跪下,“我当然愿意,光明使者。我也愿意为安舍的事业献出生命。” “但你知道安舍的事业具体是什么吗?”刘易进一步问道。 这个问题让凯登一时语塞。之前与罗尔夫同行时,由於信任尚未建立,罗尔夫並未向他透露过金色黎明的理念。而等到两人建立起充分的信任后,又因为行程紧迫、时间紧张,未能深入交流。 所以直到此时,人们也仅仅知道光明使者和他的追隨者们是一群信奉太阳神安舍(他们认为安舍与七神是同一个神明),並能运用光明法术为人治病疗伤的神奇战士。因此当刘易向凯登提出问题时,他答不上来。 於是,刘易对凯登说道:“回去之后,你也去找约翰修土,就说我让你去找他,让他为你指定一位导师,详细介绍一下金色黎明的理念。等我將这柄塞里斯钢剑交给你的那一天,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你的答案。” 此时已是傍晚,眾人回到了修道院。趁著大家吃过晚饭,大厅被腾空的时机,刘易为铁匠巴林、木匠罗宾和沃尔特举行了晋升仪式。 他们三个虽是工匠,更是平民,对於安舍信仰的接受程度,远远超过了邓肯·贝克这样的骑士。 在大集会时,他们未曾自告奋勇参加刘易的选拔,是误以为只有战士和修士才能自荐成为烈日行者,从而错过了那次机会。 而刘易通过他们的晋升,向修道院治下的所有人表明:只要愿意投身安舍的事业,无论性別、职业、年纪还是家世,都可以成为烈日行者。 接下来的两天里,刘易留在水力锻锤旁,打造未来要售卖的商品;而凯登·风暴则按照刘易的指示,去见了约翰修土,请求学习安舍信仰的真义。 当约翰得知刘易准备让凯登负责去河湾地採购粮食的事务后,他略作思考,便决定让盖尔修士来担任凯登的导师,为他介绍安舍信仰的真义。 在血戏班血洗修道院之前,盖尔就已经在负责院里的商业事务。如果凯登能將这条商路经营起来,迟早会与盖尔修士的工作產生交集。因此,让他们俩早点认识並建立良好的关係,对於未来工作的开展也大有益。 得到命令后,盖尔修士用了两个晚上的时间里,向凯登详细阐述了安舍信仰最核心的信条,以及建立一个以教会为骨干的政权的愿景。 听完盖尔修士的介绍,凯登这才真正意识到,自已想要加入的是一个怎样的组织,以及这个组织所追求的理想。 这让他陷入了巨大的迷惘之中:“盖尔修土,光明使者所描绘的未来,真的有可能实现吗?这一切听起来太美好了,以至於让人难以置信。” 盖尔回答道:“光明使者曾言,世上没有白来的午餐,若真有,那背后必定隱藏著毒药。美好的世界,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去建设。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努力,那样的未来肯定不会自然而然地到来。” 夜幕降临,同屋的室友们早已进入梦乡,唯独凯登在床上辗转反侧,思绪万千。 他从未向他人透露过自己的身世:父亲来自风暴地的高尔家族,是一名有產骑土,而母亲则是一名酒馆女侍应,自己的诞生源自於父亲的一次酒后乱性。 自幼,他就以自己体內流淌的贵族血脉为傲。然而,直到八岁多的一天,他与一个小伙伴发生衝突,在爭执中他被骂成是个杂种、不道德行为的產物,他才意识到,在別人眼中,他的贵族血统並未为他带来尊重,反而成为了他生来有罪的证明。 於是,熬到十一岁,他私自跟隨一个路过的流浪骑土,成为了他的侍从,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家。 如果这世上没有贵族和平民的区別,如果贵族领主犯下强姦的罪行也会受到与平民相同的惩罚,那么他这样的私生子会不会少一些? 如果真的能够实现人人平等,父亲的所有儿子都不再有嫡庶之別、长幼之分,那么他是否也能真正冠以父亲的姓氏,而不是被冠以莫名其妙的“风暴”? 这一夜,凯登想了很多很多,直到下定决心,他才放鬆心情,沉沉睡去。由於他此时还未被正式委派工作,同室的室友们也就没有打扰他,让他好好地睡了一觉,直到中午才醒了过来。 穿好衣服,掛上刘易借给他的佩剑,凯登骑上自己的瘦马,来到水力锻锤处。只见刘易正带著巴林师傅一起搅拌著坩堝里的铁水,忙得不亦乐乎。 因为担心影响到刘易的工作,凯登下马后站在工坊之外耐心等待。直到看到铁水被倒进模具,凝固成一根根条形薄铁锭后,他才走进工坊,向刘易问候道:“光明使者。” 看到凯登,刘易显得很高兴,说道:“凯登爵士,你来得正好。” 接著,刘易用夹子从工坊角落的一个长桶中抽出一根没有刀装的剑条,在清水里晃了两下甩掉水珠后,递给凯登,並说道:“这就是以你的佩剑为蓝本打造的『次级瓦雷利亚钢』单手骑士剑,你看看品相如何。 o9 凯登接过剑条,仔细观察起来。正如刘易所说,整柄长剑的形制与他留在工坊的那柄剑相差无几,但剑身上却布满了深灰色的细密条纹,如同层层叠叠的波浪一般,显得异常美丽。 “太美了,光明使者。这纹就跟蓝道伯爵手里的那把碎心一样绚烂。”凯登讚嘆道。 刘易显得非常得意:“这柄剑我可是了不少精力,就算在我自己的作品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佳作。所以,凯登爵士,这柄剑你要是给我卖便宜了,可是不行的哦。” 凯登点点头,將腰间的“碧空之歌”解下来,双手递还给刘易,並说道:“当然,这样的杰作如果卖不上价,那么我还有什么顏面要求加入金色黎明。光明使者,我渴望成为一名烈日行者,为安舍的事业而战斗。” 刘易点点头,带著他来到工坊外的树荫下,问道:“约翰指派了谁当你的导师?” “盖尔修士,”凯登回答道,“昨天和前天晚上吃过饭之后,他都了整晚的时间跟我讲述安舍的信仰和金色黎明的目標。” 刘易继续问道:“那你现在应该知道了吧,整个金色黎明本质上都是一群不法之徒, 终究会和整个七国的贵族们对上。你不害怕么?” 凯登坚定地说道:“我当然害怕,但是我更害怕有一天我有了自己的孩子,却仍然只能给他冠上『风暴”这个姓氏。我更害怕有一天,他问我为什么这个世界穷人生活得这么苦,我却只能告诉他,他的父亲曾经拥有能改变这个世界的机会,却没有珍惜。光明使者,请给我这个机会。” 说完,凯登单膝跪在刘易身前。 刘易深呼吸了一口气,隨后叫来巴林作为见证。他庄重地为凯登授予了光明之种。当凯登·风暴抬起头来时,他的蓝色眸子在剎那间闪过一抹金色光芒。 “欢迎你,凯登兄弟。”刘易诚挚地说道。 第125章 熟人(一) 第125章 熟人(一) 雨水来了又去,天空阴霾不开,溪流统统高涨。第三天早上,凯文注意到树下长苔蘚的地方不对。 “走错方向了,”骑过一棵苔蘚茂密的榆树时,他对莫德利说,“我们在往南走。看到树下的苔蘚了吗?” 他將眼前浓密的棕发拨开,“我们顺著路走,仅此而已,这条路在此是往南。” 我们今天一直在往南走,凯文想告诉他,昨天也是,沿著河床骑行开始就在往南。但昨天他没注意苔蘚,因此不大確定。 “我想我们迷路了,”他低声说,“不该离开那条河的,沿著它走就好。” “那条河弯来拐去,”莫德利说,“我敢打赌,我们走的这条路是捷径,只有土匪才知道。你瞧,兰德、汤姆他们在这儿住了许多年。” 凯文虽然有些不甘心,但是也只能向现实妥协:“好吧,我只是担心速度太慢,被那群混蛋赶在了前面。” “我相信他们心里也很著急。” 望著走在自己前面的十几名战士,凯文觉得有一些无奈,这些都不是他的战士,也不会听从自己的命令。自己能做的,就如同老师告诉过他的:儘可能的提供帮助,却不要喧宾夺主。 经歷过费舍尔庄园的战斗后,凯文带领的烈日行者向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在那场惨烈的攻城战结束后,贝里·唐德利恩摩下的战士们,不仅一个都没死,在经过烈日行者们的治疗后,甚至没有人留下伤痕。 这让无旗兄弟会这场绝望的抗爭变得终於能够看到一丝曙光,而这丝不能仅仅照亮身边的几十个人。 为了更好地发挥烈日行者们的作用,唐德利恩伯爵亲自带领著凯文一行人在河间地巡游。他们十一人被两人一组拆分成了六个小队,陆续被介绍到了向自己效忠的无旗兄弟会的小队中。 凯文和莫得利是第二批被分配出去的小组,他们加入的小队队长叫做兰德·杰拉德。 兰德在加入无旗兄弟会之前是一名商队护卫,年纪似乎比他的老师还略大一些,脸上有一道伤疤,让人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很多。 不过,他的性格很好,喜欢和兄弟们开玩笑,说话也总是乐呵呵的。在得知凯文和莫得利拥有神奇的治疗法术之后,他还特意请求凯文试试帮他治疗脸上的伤疤,只是因为光明法术无法治癒已经癒合的旧伤,这才放弃了这个打算。 兰德小队的活动区域主要是在橡果厅以南,黑水河以北。他们的日常主要是在森林间穿梭,从一个村子走到另一个村子,为村民们提供保护,並且將无人村庄的各种残留用品收集起来,拿去和其他村庄换取食物和住宿。 两天前,兰德小队按计划来到少女河南岸的一个村庄时,只看到一个完全焚毁的村落。 在沉默中,凯文小心翼翼地踏过那些被烧成黑炭的小屋空壳,途中发现一排苹果树上吊死了十来个人,户体已经出现了户僵,看上去应该才掛上去没有几天。 莫得利为他们祈祷,恳求安舍的慈悲,轻声低语,一次又一次地重复。 兰德队长骑到死人身下,伸手摘下一个苹果。苹果已经熟透,烂成了糊,他连著蠕虫一起吞吃。隨后,他向兄弟们问道:“这座村子,我们来过几次?” 一个穿著灰衣的兄弟回答道:“三次。” 接著,兰德又问道:“有没有谁没吃过詹娜大娘做的苹果派?” 凯文和莫得利闻言举起了手。兰德看到他俩,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隨后,兰德回忆著说道: “记得有一次,我们被兰尼斯特家的狗追得到处跑,好不容易摆脱掉他们的追踪后, 终於在这里找到一个有活人的村庄。 当时我们骑著马,淋著雨,是卡伦大叔把我们迎进了村子,用温暖的壁炉和可口的食物招待了我们。然而现在,他们都已经死了,不知道死在谁的手里。不管凶手是谁,我们都不能放过他们。” 兰德环顾了一下他的同伴们,见无人反对,便继续说道: “我仔细检查过他们的户体,死亡时间应该是在两天之前。如果我们立刻开始追踪, 也许还能追上这群凶手。 现在,凯德、贝文、琼纳斯,你们三个把村民们的户体放下来,找一间损毁没那么严重的屋子装起来。等我们抓到了那群混蛋,再回来为他们举办一次像样的葬礼。其他人, 烧水做饭准备乾粮,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可能除了睡觉,都得在赶路中度过。” 得到命令后,战士们沉默地按照分工各自忙碌了起来。趁著这个空档,凯文在村子里转了转,发现村子里每一户人家的屋子都被彻底的翻捡了一遍,所有的財物和粮食都被洗劫一空,而且也没有留下活口,连母亲怀抱中的婴儿也没有被放过。 这时,兰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见过这样的景象么?” 凯文摇摇头,儘管他年纪不大,但已经歷了一年多的战爭,他回答道:“见过,见过很多次。你可不要小看我。” 兰德笑著,鬍子隨著笑声一抖一抖的,“在这场战爭开始前,我没有见过几个这样的村子。” 隨即,他的神色变得哀伤:“战爭开始后,这样的村子却见到了很多。人民像牛羊一样被屠宰和折磨,而那些屠杀他们的人却口口声声地说自己是在捍卫国王的荣誉,原来国王的荣耀是用平民的鲜血染红的么?” 吃完晚饭后,小队在村子里睡了一夜,呼呼的风声好像亡者的控诉,让凯文几乎一夜无眠。 第二天早晨,队伍离开道路,穿越原野。在善於追踪野兽踪跡的猎人汤姆的带领下, 兰德小队开始追杀那群匪徒。风,不停地刮,棕色的枯叶在周围旋转,但这次没有下雨, 太阳从云朵后钻出来,明亮耀眼,以至於凯文不得不拉起面盔,遮住眼睛。 连续追踪了两天之后,这伙人的痕跡渐渐消失,仿佛他们发现了有人在跟踪,刻意隱藏了踪跡。此时,他们离另一座可以作为补给点的村庄已经很近。 兰德担心这群匪徒会袭击那座村庄,决定带队过去驻守两天。如果没能找到匪徒,那就当作是一次迟来的休整。 正当凯文在考虑是否要向兰德提议加快行进速度,不必过於顾及人员和马匹的安全时,走在前面侦察的猎人汤姆骑马跑了回来,对兰德说:“兰德,我在前面发现有十几个人的踪跡!” 兰德立刻问道:“是之前屠村的那帮人么?” 汤姆摇摇头:“不能確定。那帮人里好像有弓箭手,我没敢靠近。不过他们穿著统一纹章的罩袍,应该是某个领主的部下。” 兰德沉吟了片刻,对兄弟们说: “现在这个世道太过混乱,十几个拿著武器的士兵,足以对一个村子甚至小镇造成巨大的伤害。不管他们是不是屠村的匪徒,我们都不能坐视不管。 兄弟们,跟我一起见见他们。如果他们是朋友,我们就助他们一臂之力,让他们更快地完成任务,离开这片区域。如果他们是敌人,那就送他们下地狱去!” 有了目標之后,队伍里的战士们迅速整顿装备,加速向那群战士赶去。很快,兰德的小队就出现在了那群不知名的士兵面前。而这群士兵在听到骑兵的声音后,立刻结成一个小阵,警惕地防守起来。 兰德用木盾挡在胸前,大声问道:“你们是谁家的部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对方一个粗豪的声音回应道:“关你屁事!你又是谁,为什么拦住我们的去路?” 兰德小队里的其他战士见对方如此囂张,忍不住呵斥起来,而那群穿著统一罩袍的战士们也不甘示弱地回骂。 然而,在一旁观战的凯文却觉得这群人摆出的阵型非常眼熟,他们也是剑盾手站在前面,长矛手和弓箭手躲在后面,两侧还有拿著草叉的战士守护著两翼。这不正是老师常用的天鹅阵么?这些人难道是刘易新收纳的部下? 后来,凯文看清楚了这伙人罩袍上的纹章,又听到对方首领的声音后,终於明白这群人是谁了。他策马走到兰德小队的前面,问道:“是白银之手的康拉德么?” 对面领头的声音一顿,惊讶地问道:“五指半岛的凯文·特纳?你怎么会在这里?! ? 凯文回答道:“我也很好奇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你不是跟著少狼主去西境了么?” 兰德皱眉问道:“你们认识?” 凯文点点头,答道:“是的,康拉德、凯因、基利——他们曾经是我的战友。” 虽然他的记性没有老师那么好,但朝夕相处了几个月,还是能念出面前这帮人的名字。 兰德可不会顾及凯文的面子,他直接向康拉德质问道:“四天前,我们这里的一个村子被人屠灭了,全村几十口人被杀,无一倖免。是你们干的吗?” 康拉德皱起眉头,解释道:“几天前?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们是少狼主的部下,奉命追捕逃走的弒君者詹姆·兰尼斯特,根本没有做过屠村这种事。如果你们需要我们帮忙找到那群匪徒,我们兄弟倒是很乐意助你一臂之力!” 兰德转头看向凯文,问道:“凯文,你怎么看?你能为他们担保吗? 如果说在牛津镇之战前,凯文和康拉德身边的这群人是生死相托的亲密战友,那么在牛津镇决裂之后,这些人对他来说就只是陌生人,甚至在某些方面,比陌生人还要更陌生一些。 因为凯文注意到,他们虽然仍然穿著由刘易提供的皮面铁甲,但罩袍上却绣著卡史塔克家族的黑底白日徽记,而不是白银之手的徽记。 凯文摇摇头,说道:“兰德队长,我不会为他们担保。他们的生死全在你一念之间, 你自己做决定吧。” 这时,康拉德身后一个年轻的战士激动地喊道:“凯文队长!你不认得我了么?我是诺里斯,在紫藤村,我们不是一起浴血奋战过吗?难道你就不认得我了么?” 凯文回答道:“我也以为自己认得你,但在牛津镇那一夜之后,我好像又不认识你了。” 诺里斯情绪更加激动:“那天晚上是刘易团长拋弃了我们,不是我们拋弃了他!我们是僱佣兵,凯文!我们从家乡出来,是为了挣钱带回去,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为了让这些与我们千里之隔的陌生人幸福稳当地过下去!” “诺里斯,够了!”康拉德打断了诺里斯的话,然后转向兰德和凯文,“我再说一遍,我们是少狼主的魔下,奉命来寻找弒君者。你们在寻找屠村的匪徒,我们的目標並不衝突,为什么不各走各的路呢?” 兰德不知道凯文和这群人有什么过节,但是看得出他並不打算和这些人维繫啥关係, 由此可知这群人的人品似乎不太值得人信任。 兰德说道:“是的,我们的目標並不衝突,但是放任一群外来的士兵在河间地到处游走,我实在不放心。如果你们愿意立刻返回奔流城,那我们没有意见。但是如果你们打算继续往下走,就算放跑那群匪徒,我也要跟著你们,確保你们不会对附近的平民造成威胁。” 康拉德的脸色明显难看起来,詹姆·兰尼斯特价值一千个金龙和卡史塔克家族的一个女儿。如果被这群人缠上,到时候就算站到了弒君者,自己又能落下什么好处? 於是他放低了姿態,哀求道:“凯文,我们好歹同袍一场,难道你就这样看著別人为难我们么?我相信你的老师要是在这里,绝对不会这样做。” 凯文却不打算为他说话:“我的老师有时候就是太心软了。兰德队长,先解除他们的武装吧,如果你不打算杀掉他们,又不打算放走他们,不如把他们送给我的老师处理。我相信光明使者肯定能为这帮人找到合適的出路。” “送去修道院么?”兰德皱起眉头。 凯文点点头:“是的,我的老师能够验证他们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第126章 熟人(二) 第126章 熟人(二) 听到凯文和兰德的对话,康拉德怒斥道:“解除武装?你想想清楚,凯文·特纳。你们十六个人,我这边也有十三个人。真的打起来,你未必能占到便宜!” 凯文嘲讽地笑了一下,回应道:“康拉德,你忘记了么?在你们背叛老师之前,我就已经是一个烈日行者。也许我没有老师那么强大,但照顾十几个人,还是没问题的。” 在刘易离开北境军之前,无论是否加入战斗,白银之手都能保证没有伤亡,这全靠他作为烈日行者的光明法术魔下为战士们保驾护航。 而康拉德身后的这些人,都曾经是或者说仍然是白银之手的成员,一想到刘易在战场上如同死神一般的英姿,士气不知不觉间低落下来。 作为一个老兵,康拉德察觉到身后战士们心態的变化,急忙说道:“刘易本人又不在这里,你们怕什么?” 凯文继续道:“顺便提一下,我老师现在魔下已经有六十多个烈日行者,而且在我不在他身边的日子里,这个数量还在增加。之前在牛津镇跟隨我老师回到河间地的人,已经全部普升成了烈日行者,拥有了光明之力。从此以后,他们的亲人再也不会因为受伤和病痛而死,只要粮食充足,他们就能活到身体彻底衰朽的那一天。” 康拉德怒吼道:“你骗人!” 这时,兰德的声音传来:“凯文,你说的是真的么?” 凯文点头確认: “当然是真的。在来到修道院之后,我的老师系统地完善了安舍信仰的理论。不再是空洞的『自由平等博爱』,而是拥有了详细的目標、策略、纲领。 每一个烈日行者在他的规划中,都是整个体系的支柱,不可或缺。而且成为烈日行者,不需要古老的血脉,也不需要巨大的財富,只需要愿意將自己的生命投入到安舍的事业中去就行。而这,岂不比金钱更美好?” 无论是无旗兄弟会的战士还是白银之手的战土,都是第一次听到这些消息,一时之间竟无人质疑。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片刻之后,康拉德身后的一个长矛手一一托蒙德,扔下了自己的武器。 诺里斯吼道:“托蒙德,你干什么?难道你就这么放弃了?” 托蒙德说道:“在奔流城外,我的大腿被一匹战马踩断,是团长救了我,这是我欠他的。分道扬是一回事,刀剑相向则是另一回事。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和他的学生以死相搏。” 接著,又一个长矛手放下了手中的木桿,嘆道:“算了,康拉德,你知道的。只要我们无法碾压凯文和他的朋友,最后输的只会是我们。” 隨著这话音落下,弓箭手缓缓鬆开了弓弦,草叉手也默默丟弃了草叉。见到战友们已做出选择,康拉德也不想再做无谓抵抗,於是將手中的盾和斧头扔在地上,对凯文恳求道:“凯文,看在同袍一场的份上,请给予我们合理的待遇。” 凯文转向兰德,兰德思考片刻后说道:“放下武器就是平民,我们可以护送你们到光明使者所在的地方。但希望你们认清自己的地位,不要试图反抗,这对你们对我们都不是好事。” 看著放下武器的白银之手成员,莫得利感慨万分,讚嘆道:“凯文,没想到你居然不用出手就能劝降这十几个人。” 凯文摇摇头,並没有揽下这个功劳:“这和我无关,是他们对我老师的威名產生了恐惧。如果遇到没见过我老师战斗的人,估计就没这效果了。” 兰德插话道:“不过既然上了战场,早晚要和敌人硬碰硬,不能把胜利的希望都寄托在这样的情况上。”接著,他问道:“圣莫尔斯修道院离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大概有好几天的距离。你的老师真的会接纳他们吗?” 凯文想了想,苦笑道:“肯定会的。我的老师常跟我说,就算一张擦屁股的草纸都能派上用场,何况这些还是他以前带过的兵。” 这一刻,凯文终於理解了刘易为何从一开始就强调经营名声的重要性。原来名声这东西,真的能派上用场。如果不是刘易仁慈又强大的形象在这群人心里根深蒂固,他们又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放下武器? 康拉德一行人被解除武器后,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也消退了不少。他虽然没听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句话,但还是选择了顺从。然而,他心中仍牢记著在北境避冬镇外受训时,刘易作为团长告诉他们的家乡谚语:“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康拉德和他身后的战士们虽已是赤手空拳,又被数量上占优势的骑兵押送著朝陌生的自的地走去,但他们依旧保持看纪律,多人成列,两人成排地行进。 反观队形散漫的无旗兄弟会骑兵们,反而显得像是乌合之眾。因此,他们也因此得到了一些尊重。 到了夜晚,兰德选了一个避风的角落安排眾人安顿下来。这时,凯文才有机会找到康拉德,询问起两边人分別后,白银之手其他战士的近况。 康拉德问道:“你还记得牛津镇那一晚,你的老师杀掉的那三个犯下强姦恶行的士兵吗?” 凯文点点头,回答道:“当然记得,那是三个蠢货。怎么了?” 康拉德继续说道:“那几个蠢货是弗雷家的人。刘易离开后,弗雷家的一个骑士找上门来,在帐篷里发现了他们的户体,可是当时你们已经先跑了,所以他们想拿我们剩下的人问罪。不过好在瑞卡德伯爵看在刘易救下了他儿子的份上,保下了我们,让我们跟著他混。” 康拉德喝了口热汤,润了润嗓子,接著说道:“瑞卡德伯爵对属下还是挺好的。不过,没有了你们师徒三人,白银之手剩下的人和普通的僱佣兵也就没有了区別。瑞卡德伯爵手下本来就有几百號人,也就没有费太多心思在我们身上。我们只能自己想办法在北境军中混日子。” “深入西境之后,按照少狼主的命令,北境军分兵扫荡。我们跟在瑞卡德伯爵后面, 在西境沿海地带劫掠,也占据了几座金矿和城堡。不过,损失也很大。尤其是攻城的时候,因为我们白银之手的底子是步兵,所以经常派我们的人顶在一线。而在劫掠的时候, 又因为我们骑术不够嫻熟,速度太慢,被放到后面。虽然我和艾迪一直在西境当地招募土兵补充人数,但是兄弟们还是死了一大半。” 凯文听到这里,不禁问道:“艾迪也死了么?” 康拉德冷笑一声,回答道:“他?他死不了。加入卡史塔克魔下之后,他和他的那几个斥候队的傢伙就成天和那群守备官的小子们混在一起了,最后直接投入了托伦手下,和我们这群骑马步兵做了切割。” 听到这里,凯文忍不住笑了出来,“我还以为你们俩也是牢不可破的组合呢。” 康拉德有些意兴阑珊地反驳道:“屁的牢不可破——”接著,他继续说道:“因为泰温公爵带著老兵主力驻守在王领,而西境新招募的士兵又在牛津镇被史塔克家族一扫而空,所以北境军在西境几乎没有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但就算这样,我们那些老兄弟还是死了一半多。” 凯文问道:“维塔里你还记得么?” 康拉德回答道:“当然记得。” “在进攻斯托克皮家族城堡的时候,维塔里被烧烫的粪汁淋了一身,从云梯上摔了下来。”康拉德说道。 “摔死了?”凯文追问。 康拉德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陷入了沉默。 托蒙德见状,便接过话茬说道:“没有,他摔了个半死。被兄弟们从墙下拖回来之后,放在帐篷里,浑身肿烂地在恶臭中哀嚎了两天。后来,一个卡史塔克家的守备官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割断了他的脖子,为他做了个了结。” 凯文闻言,又问道:“战场救护队的姑娘们呢,没有照顾他么?起码得给他洗一洗吧托蒙德摇摇头,无奈地说:“没有了团长的治疗法术,战场救护队也就名存实亡。剩下的四个姑娘重新拿起了长矛,加入到了战斗中。不过她们本来力量就小,在战阵严整的时候,还可以依託战阵的力量和对手周旋。但进入混战之后,她们根本挡不住敌人的围攻,很快就都死了。” 康拉德看著跳动的篝火,悠悠地说道:“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有活不下去的穷苦人。 我们一面招人一面战斗,可是消耗的速度比招募的速度还要快。就算我让老兵们都躲在后面,但是白银之手的人还是越来越少。等到少狼主下令返回河间地的时候,就只剩下我们这十三个人还活著了。” 一旁的兰德闻言,问道:“罗柏·史塔克也回到了河间地?那岂不是说被他带走的那些精锐骑兵也都回来了?” 康拉德回答道:“是的,全都回来了。” 兰德继续追问:“那他们有没有拿下凯岩城呢?” 康拉德轻蔑地说道:“拿个屁凯岩城少狼主在进攻峭岩城时,被守军的弓箭手射中,之后他就住进了峭岩城,和维斯特林家的女儿纠缠在了一起。对外宣称是因临冬城被铁民攻破屠杀而方寸大乱,但实际情况,又有谁知道呢?” 凯文皱起眉头,疑惑地问道:“他不是和弗雷家立下婚约了么?据说和他结亲的姑娘长得还不错。” 康拉德耸耸肩,回答道:“国王的想法,我怎么会知道?弗雷家族一怒之下带著所有人离开。没了弗雷家的支持,又沉迷於温柔乡,少狼主只能从西境退兵,带著所有人回到了奔流城。” 凯文接著追问:“那弒君者又是怎么回事?” 康拉德没有了武器,也不再指望自己能拿下赏金,於是坦诚地讲述道:“你说神不神奇,我们刚回到奔流城,就听说凯特琳女士私自释放了被囚禁在地牢里的弒君者,还派了两个人护送他去君临。这事瑞卡德伯爵知道后,气疯了。在语森林,弒君者杀掉了艾德·卡史塔克,又砍掉了托伦·卡史塔克的一只手。如果不是团长出手,大概他也活不下来。 听说凯特琳女士私放了弒君者,而罗柏·史塔克还不打算追究之后,瑞卡德伯爵派人杀掉了兰尼斯特家的两个俘虏。然而,更没想到的是,罗柏·史塔克那条蠢狗居然当眾亲手以叛国罪斩杀了瑞卡德伯爵!” 凯文震惊地喊道:“他疯了么?!” 康拉德无奈地摇摇头,回答道:“谁知道他是怎么想的?瑞卡德伯爵可是艾德公爵生前最亲密的战友之一。卡史塔克家族是史塔克家族的旁支,也是最忠诚的封臣。没有人能搞明白他们母子俩到底在搞什么。瑞卡德伯爵死前安排他的土兵逃营,並立下了赏格,追杀詹姆·兰尼斯特。不过我们这拨人明显不是他的嫡系,等我们得到消息去马既牵马的时候,发现我们的坐骑已经被先来的人带走了,我们只能靠著两条腿一路走到了这里。” 在康拉德讲述完整个过程之后,临时营地里陷入了一片沉默。过了一会儿,出身本地的烈日行者莫得利无力地说道:“完了,河间地完了,北境也完了。” 凯文附和道:“的確是完了,这场战爭很快就要结束了。” 兰德没明白其中的缘由,疑惑地问道:“为什么?没那么快吧?罗柏·史塔克不是成功掠夺了西境么?” 莫得利撇撇嘴,表达了他的看法:“北境军的高层都这么蠢,我实在想不到他们还有胜利的可能。” 莫得利的判断或许带有一些个人情绪和纯粹的猜测,而凯文的判断则更加冷静和理性。他分析道:“临冬城覆灭,少狼主断了后援,又得罪了扼守交通要道的盟友,还为了帮敌人寻求公正而处死了魔下最忠诚的封臣。我的老师教过我,战爭想要获得胜利,天时、地利、人和三者是必不可少的条件。现在罗柏·史塔克既不占天时,又失去了地利和人和,所以我不敢说他在这场战爭中一定会失败,但是他想要获得胜利,一定会非常艰难。” 第127章 熟人(三) 第127章 熟人(三) “对於我们这些人来说,北境已经回不去了。”康拉德愁眉不展地说道:“泽地人是史塔克家族的封臣,想要从颈泽过去,必须得到少狼主的许可。而我们这些人,在史塔克家族眼中已是逃兵,若被他抓住,能不被处死就算是万幸了,更別提能得到他的允许回到家乡。” 一直没有说话的凯因忍不住抱怨道:“回去家乡?没挣到钱回什么家乡。艾迪那老混蛋到我们寨子里招募士兵时,说得好好的,每个月都有薪餉,每天都能吃饱肚子,还可以玩女人。现在呢?成天东躲西藏,要躲西境人,要躲河间人,现在连北境人都要躲。还不如留在家里,说不定现在连媳妇儿都娶了!” “你们为什么要躲河间人?”莫得利问道, 凯因回答道:“还不是因为先跑的那帮蠢货,一边找弒君者一边杀人,惹得天怒人怨。老子拿著钱想去村里买几个麵包都被人拿著草叉赶出来,现在只能成天煮偷来的玉米吃,腮帮子都吃出包来了。” “这里的北面,大概四天的路程,有一个村子被屠了,你们知道是怎么回事么?”莫得利又问道。 “白鬼才知道-我们是从西边过来的,不过一路上那些领主不知道发什么疯,关门闭户不让外人进村进镇。要不是一路上荒废的村子太多,菜园里农田里还有些白菜萝下, 我们早都饿死了。”凯因解释道。 “我记得你不是挺乐意抢劫的么,你们这十几个人,想抢劫一个村子多容易啊。”凯文调侃道。 凯因苦笑道:“然后就被你们剿灭是么?我们是没什么见识,可是不蠢。本来我们这群人就少,还连匹马都没有。就算抢了食物杀了人,到时候被领主或者守备官追上怎么办?”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兰德皱起了眉头,问道:“那卡伦大叔他们是谁杀的?” 斥候汤姆回答道:“这世道太乱了,谁都有可能杀人。拿著刀剑的会杀人,拿著木棍的也会。人们相互残杀,最后都便宜了那些狼。” 兰德接著问:“那卡伦大叔他们村子,有发现马蹄印么?” 汤姆摇了摇头说:“没用。卡伦大叔他们村子以前有一匹耕地的犁马,虽然我能从马蹄印分辨出马匹的重量和高度,但那些痕跡已经陈旧,我很难细细甄別。” 这时,康拉德开口道:“你看我们这儿十三个人,没有一个人有马匹,也没有马肉。 这样可以证明我们的清白了吧?能把武器还给我们,让我们自行离开了么?” 兰德摇摇头,回答道:“很抱歉,我依然不能轻易將你们放走。你们来自北境,又穿著卡史塔克家族的徽记,还被我们解除了武装。如果把武器还给你们,我担心本地村庄的安全。可是如果拿掉你们的武器还任由你们自行离开,我想你们活不了太久。” 康拉德嘆了口气,说:“好吧,也许你是对的。说实话,河间地这么大,想要找到一个人,就像在狼林里找一片圆形的叶子一样难。我不认为自己能有这个运气。还不如让你们送我们一程,也许继续跟著刘易团长,活下去的希望还要大一些。起码在他手下的时候,我不用担心会重伤死去,也能吃饱肚子。” 托蒙德担忧地喃喃道:“可是他真的会接纳我们么?我们可是曾经背叛过他。” 康拉德嘆了口气,回答道:“不知道-哎,总比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四处飘零要好。” 接著,他转向凯文,好奇地问道:“凯文,团长他到底总结出了什么內容,竟然能一下子培养出六十几个烈日行者?反正路途还长,閒著也是閒著,你就先跟我们讲讲吧。” 凯文虽然愿意分享,但他知道整个无旗兄第会都已皈依红神,担心自己宣扬安舍的理念会触犯兰德和他的战士们。於是,他谨慎地徵求他们的意见道:“兰德,你会介意吗? 在我们那里,安舍被视为光明的源泉,而你们这里则尊拉赫洛为光明之主。” 兰德豁达地笑道:“没关係,你说吧。现在世间神明眾多,有旧神、七神、光之王, 还有风暴之神,多一个安舍也无妨。我也很想知道,你们是如何掌握为人疗伤的法术的。” “好,那咱们就在睡前聊一会儿吧。”凯文欣然答应下来。 於是,在接下来的几个夜晚,凯文根据自己的理解,將刘易在大集会上的演讲內容, 详尽地讲述给了同伴和俘虏们听。 这些闻所未闻的理论,让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深受触动。兰德和他的兄弟们,以及散布在河间地各处的无旗兄弟会小队,原本都是因厌恶领主们发动的不义战爭,主动放弃加入领主军队,转而追隨贝里伯爵的理想主义者。 然而,即便他们选择了这条道路,心中仍认为自已是在为国王而战。正如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所言,他和他最初的同伴们虽受艾德·史塔克派遣,但实际上是遵循铁王座上的旨意,代表著劳勃国王。虽然劳勃国王已遭不测,但他的国家依旧存在,无旗兄弟会一直守护著这片土地,並將继续守护下去。 可是,劳勃国王毕竟已经逝去,即便乔弗里被赶下铁王座,又有谁能保证坐上王位的是一个贤明的君主呢?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蓝礼·拜拉席恩,还是罗柏·史塔克?无论是谁,总会有下一个自恃勇力、对铁王座心怀不满的贵族举起叛旗,为一己之私將整个七国拖入战火,让无数平民为他们的野心买单。 征服战爭、血龙狂舞、九铜板之战、篡夺者之战,到现在这场“五王之战”莫不如此。 也许只有真的只有刘易所说的这个由信仰安舍的烈日行者组成的教会国度,才能实现长久的和平。 於是兰德心中萌生了一个念头,想在圣莫尔斯修道院逗留一段时间,亲眼看看那里是否真的如凯文所说的那般美好。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他们在一座被焚毁的村落中找到了一处焦黑的圣堂作为避难所, 这个村落名叫激舞村。圣堂的镶铅玻璃已化为碎片,迎接他们的老修士悲痛地告诉他们, 劫掠者不仅夺走了圣母昂贵的长袍、老的镀金灯笼和天父的银冠,还犯下了更为残忍的罪行。 “他们还砍下了少女的乳房雕像,儘管那只是木头做的,”老修士悲愤地继续说道,“连黑玉、玉髓和珍珠母制的眼晴也被匕首挖了出来。愿圣母宽恕他们的罪行。” 兰德问道:“这群匪徒大概有多少人?” 老修士回答道:“大概有十来个人吧,他们骑著马,穿著和”他指了指跟在无旗兄弟会身后的康拉德等人,“他们一样的罩袍。应该是北方人,那些信奉树木的蛮子。” 俘虏们闻言瞪了老修士一眼,但並未多说什么。颈泽以北是新神的地盘,他们还没有傻到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还去为自己的信仰辩护。 “修士,村里有人死伤吗?”兰德关切地问道。 老修士沉重地点了点头: “死了几个人。那群匪徒四处放火,把村民们从家里赶出来,抢走了所有的食物和钱財。有人敢於反抗就会被杀死,年轻女孩也被玷污。但他们並未进行大屠杀,所以我和其他一些人才能侥倖活下来。 所有村民几乎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无论是被北方人用剑砍伤,还是在逃命时摔伤,亦或是躲在家里被火烧伤-我这里缺乏药品,无法减轻他们的痛苦。或许只能祈求七神保佑,让他们能够自行康復。如果不能我会为他们举行一场庄严的葬礼。” 凯文与莫得利交换了一个眼神后,对老修士说道:“修土,七神不会对他的子民置之不理,因此將我们指引至此。你能带我去看看那些受伤的人吗?从伤势最重的人开始。” 老修士皱了皱眉,疑惑地问道:“你是从学城来的学士吗?” “学士?我倒是希望自己是。治病救人不一定需要学士,七神的虔诚信徒一样可以。 。”凯文诚恳地回答。 老修士对年轻的凯文心存疑虑,担心他会胡乱用药,给伤员带来更大的伤害甚至死亡。於是,他求助地看向兰德。 兰德向老修士点了点头,保证道:“鲁恩修土,你放心,凯文是贝里伯爵亲自交代给我的医生,你让他试试看吧。也许真的能带来转机呢?” 心里一番挣扎过后,鲁恩修士终於点头答应:“好吧。老乔巴的儿子已经不在了,只剩下他年迈的妻子。他被砍了一剑,背上的伤口深可见骨,连肋骨都露了出来。对他来说,无论是生是死,或许都是一种解脱。孩子,你跟我来。” 说完,鲁恩修士领著凯文和莫得利来到村子里一间被烧毁了一半的房屋前,只见一个瘦弱的老妇人正在屋外搓洗看一块沾满血跡的白布。 她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看见鲁恩修士带著几位陌生人来到家门口,紧张地站起身, 轻声呼唤:“鲁恩修士—” 鲁恩修士微笑著摆摆手,安抚她道:“別怕,他们是“那谁”的部下,只是路过这里听到是“那谁”的部下,女人的表情明显放鬆下来。 接著,鲁恩修士关切地问道:“我给你老乔巴配的药,你按时给他换了吗?” 女人连忙点头:“换了换了,每天中午和睡觉前都换了一次。可是乔巴还是不见好转,这两天他晚上总是哼哼唧唧的,伤口也肿得很厉害。” 她的声音带著几分焦急:“修土,是不是你配的药不管用?”意识到自己可能说得不太恰当,她连忙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说,也许,他可以试试別的药。” 鲁恩修士嘆了口气,指向凯文:“这是『那谁”的医生,他能为你的丈夫疗伤。既然我配的药没起作用,就让他们试试吧。” 凯文虽然跟著刘易东奔西跑了一年多,比起在家乡时已经成熟了不少,但在年长的人眼中,他依然是个刚成年的孩子,甚至可能比女人已经去世的孩子还要年幼。 然而,“死马当作活马医”这句话在哪里都適用。女人虽然心中存疑,但也没有別的办法,只好领著他们进了屋。 这间房子大约有三十平米,屋顶有一半已被烧毁。在残留的屋顶下,摆著一张床。床上趴著一个瘦削的男人,背上盖著一条沾满脓液的白布。 听到外面杂乱的脚步声,男人微微偏过头,用虚弱的声音问道:“莫娜,是谁来了? 2 女人走到床边,轻轻为男人擦去额头上的汗水:“是鲁恩修士,他给你带来了一位医生,说能治好你的伤。” 男人把头又放回枕头上,声音虚弱地说:“看什么呢,莫娜?不要浪费粮食了。让我去吧,死了我就能去见我们的小琼恩了,我真的很想他。” 女人的眼泪夺眶而出,硬咽著说:“你说什么傻话呢?你死了我要怎么办?难道要我一个人孤零零地饿死吗?地里的粮食都快要烂在地里了,你不起来收割,我又割不动,这一整年的辛苦就都白费了!” 凯文苦笑了一下,凑近床边:“莫娜婶婶,你先让我看看他的伤势吧。” 莫娜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年轻人,又望向鲁恩修士,犹豫片刻后,最终还是不情愿地离开了床边,让出了位置。 凯文点点头,走到老乔巴身边,轻轻揭开了盖在他身上的白布。男人的背上有一道手掌长的剑伤,已经肿胀化脓,伤口的猩红与涂抹其上的草药碎末的绿色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顏色。 “要先把伤口清洗一下。”凯文对女人说,“莫娜婶,麻烦你去烧点水吧。” “好,好的。”女人应声而去,端著一个陶罐从水缸里留了些水,放在炉灶上开始生火。 凯文镇定自若的声音给了女人一丝信心。水烧开后,稍微凉了一会儿,凯文用莫娜刚洗好的白布小心翼翼地擦拭著乔巴的背,直到伤口上的脓液和药汁都被清理乾净。然后, 他对兰德队长和莫得利说:“帮我一下,按住他的四肢,一会儿会很痛。” 兰德在凯文耳边轻声问道:“凯文,他还有救吗?” 凯文皱了皱眉:“我在北境的时候,曾被一头巨大的蜘蛛刺穿了胸口,连呼吸都停止了,还不是被我的老师救过来了?放心吧,只要清洗乾净伤口,我就动手处理。主要是担心有东西嵌在肉里。” 看来正式进入治疗环节了,鲁恩修士好奇地注视著凯文的一举一动。据他所知,对於受到严重外伤的病人,要想癒合伤口,通常需要割去腐肉再进行缝合,而这些精细的操作只有学城经过专门训练的学士或医生才会。 作为一个乡下圣堂的穷修土,鲁恩从未学过这些医术,於是他瞪大了眼晴,决心能学多少就学多少,以便將来能为自己的信徒们提供治疗。 然后他就看见这个名叫凯文的年轻人双手举起,做出捧日的姿势,用洪亮的声音庄严祈祷道: “伟大的太阳神安舍,七神的本源,在这光辉璀璨的时刻,我怀著一颗诚挚而虔诚的心,向你祈求神圣的恩典。在我身旁,有一位深受伤痛折磨的灵魂,他的身体被无尽的痛苦所困扰。太阳神啊,你那无尽的光芒曾无数次照亮大地,给予万物以生机与活力。我恳请你,將你那治癒的力量,化作温暖的光芒,让他的身体恢復如初。” 隨著凯文祈祷的话语落下,残破的屋子里突然亮起一道温暖的金黄光芒,这道光芒温柔地笼罩在老乔巴的身上,让他剧烈地抖动和呻吟起来。片刻之后,光芒消失,他背上的伤口也奇蹟般地消失不见。 鲁恩修士震惊到合不上嘴,少年时被自己老师用鞭子抽打的恐怖回忆再次涌上心头: 这个我学不会啊! 第128章 熟人(完) 第128章 熟人(完) “感谢你,孩子,感谢七神!”莫娜跪倒在凯文脚边,双手紧紧拉住他的衣襟眼中吩满感激的泪水,“你一定是七神的使者!” 与此同时,老乔巴在床上摸了摸自己的背,也迅速翻身匍匐在床上,虔诚地念叻:“感谢七神庇佑,感谢七神保佑!” 凯文在跟隨老师为平民治疗的日子里,无数次目睹过类似的场景,早已应对自如。於是他温柔地將两位老人扶起,叮嘱他们好好休息后,便悄然离开了小屋。 来到大门外,莫得利低声向凯文询问:“凯文,每次施放圣光术,都要念诵这么长的祷辞吗?” 凯文也压低声音轻轻回答道: “不用念诵祷言也可以施法。但老师说,这叫做仪式感。有了仪式感,无论是得到治疗的伤患还是围观的人群,都会更加信任治疗效果。而且,这也是我们宣扬信仰理念的好机会。他在刚开始给外人治疗时,甚至还会要求伤患的亲人朋友一起復诵祷辞。相比之下,我现在的做法已经简化了许多。” 莫得利听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 他原本是一名能读会写的商行学徒,在一次跟隨商队押送货物的过程中,遭遇了强盗洗劫,他孤身一人逃了出来,最终成为了难民,被刘易救下。 刘易本想將他作为內政人才培养,但莫得利自己更愿意投身到战斗一线中,於是加入了无旗兄弟会,与凯文並肩作战。 由於加入金色黎明的时间不长,他对烈日行者的行事风格还不太熟悉,这也是凯文愿意將他带在身边的原因。 见两人说完话,鲁恩修士志芯不安地走到凯文面前,犹豫著开口:“孩子,不,凯文大人——” 凯文连忙打断他:“不要叫我大人,修土。我也是七神的信徒,如果你愿意,叫我一声兄弟就好。” 纠结了片刻之后,这位年近六旬的修士终於勉强挤出一句:“凯文兄弟”隨后, 他又懦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继续问道:“刚才我听你祈祷时,既呼唤了七神的名號,又呼唤了安舍的名號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使用的究竟是七神的神力,还是那位叫做安舍的神明的神力?” 凯文听到他的问题,眼晴一亮,解释道:“鲁恩修土,让我来解释清楚。安舍其实就是七神,七神也即安舍。安舍是太阳神在神界的神名,而七神则是太阳神在凡世的显化形態。” 接著,他模仿著刘易的手法,用清水成功激起了绚丽的彩虹,这一神跡让鲁恩修士震惊不已,他不断地在胸口划拉著七星的轨跡。 凯文趁机劝说道:“鲁恩修土,腐败的旧教会蒙蔽了你们的双眼,剥夺了你们与神明联繫的权利,让你们无法为人民祈求神恩。难道你就不想重新拿回你应得的神力,为人民带来更多的福祉吗?” 然而,鲁恩修土既没有认同凯文的理念,也没有怒气冲冲地反驳,只是默默地低下头,继续念诵看《七星圣经》上的祷辞。 凯文觉得老头的反应有些奇怪,还想再劝,却被莫得利轻轻扯了扯袖子。 “凯文,先別说了。人年纪大了,对新观念接受起来確实比较困难。让他先缓缓吧。 ”莫得利低声提醒道。 “欲速则不达”,这是刘易在教授凯文双手剑术时提到过的塞里斯谚语。他意识到自已的確有些著急,於是决定不再提及此事。 隨后,凯文把陷入自闭的鲁恩修士唤醒,让他带著自己和莫得利一户户地救治村里的所有伤患。神跡在这座小小的村庄里迅速蔓延,很快,受到不同程度伤害的十几名村民都接受了凯文和莫得利的治疗,恢復了健康。 甚至那些受伤逃跑后又自己回来的牲畜,两人也毫不吝蔷地给它们刷上了圣光术。 这一夜,激舞村的村民们拿出藏起来的食物,举办了一场盛宴来招待无旗兄弟会的战士和两位神明的使者。 宴会的菜餚很简单,但是气氛却很热烈,甚至有两个开朗的姑娘想要和凯文、莫得利玩一些有趣的游戏。然而,由於刘易对於烈日行者在两性关係上有著明確且严格的要求, 两人只能无奈婉拒,最后白白便宜了无旗兄弟会里的两个年轻战土。 曲终人散后,鲁恩修士將圣堂留给了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自己则与其他倖存修士一同住进了村民们的房子里。 次日一早,隨著晨曦初现,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为马匹装上鞍具,准备启程。这时, 兰德注意到鲁恩修土和他的两个同伴背著行囊走了过来。 兰德不禁皱起眉头,问道:“鲁恩修士,你这是要离开激舞村了吗?” 鲁恩修士微笑看点头,回答道:“是的,我想跟隨你们一起去圣莫尔斯修道院,亲自去看看凯文兄弟所描述的光明究竟是怎样的。” 兰德听后,有些担忧地说:“可是,谁来照顾激舞村呢?这里刚刚经歷了灾祸。” 鲁恩修士解释道:“圣堂虽然被烧毁了,圣像也被毁弃,但所有的伤患都在神明的恩典下恢復了健康。我想,这里暂时不需要特別的照顾了。” 兰德转头看向走过来的凯文,问道:“你怎么说?” 凯文肃容回答道:“我的老师欢迎所有愿意拥抱光明的朋友。鲁恩修士的选择是正確的。” 听到凯文的回答,鲁恩修土脸上绽放出了如菊般灿烂的笑容。 於是,这支混杂著不法之徒、逃兵和异教徒的队伍再次壮大,三十多人浩浩荡荡地走在哈弗大道上,颇为引人注目。 一路上,他们经过的村庄和城镇都对这支队伍保持警惕,尤其是看到康拉德等人身上的黑底白日徽记时,更是远远地就让围墙上的警卫们敲响了警钟。 然而,当得知来人是无旗兄弟会的战土,而那些穿著黑底白日罩袍的人其实都是俘虏后,人们的態度立刻变得友好起来,甚至有人主动为他们提供食物。 在路过一个名为“激流堡”的城堡时,城堡的守卫队长不仅送出了几袋粮食,还与兰德分享了一杯酒。他提醒兰德说:“这些人可不是什么善茬,你要小心一点。” 兰德闻言,好奇地问道:“嗯?有什么消息可以跟我分享一下吗?” 守卫队长解释道: “就在昨天夜里,一支十几人的马队曾从此地经过,他们穿著与刚才那些人身上相同的徽记。马队的领头是一个断了一只手的年轻人,他自称是少狼主的魔下,並要求我们打开大门让他们入住。这怎么可能呢?我当然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没想到,他们竟然朝我放箭,並辱骂斯科特大人和我们这些守卫是叛徒。不过,我们並没有与他们发生衝突,只是任由他们在外面骂了一阵后便离开了。真是一群粗鲁的北方蛮子!” 谢过了守卫队长的招待后,兰德带著战士们继续向西南行进。在路上,兰德特別叮嘱凯文:“凯文,如果一会儿真的发生了战斗,你和莫得利最好站在靠后的位置。” 凯文好奇地问:“怎么了?” 兰德解释说:“刚才那名守卫是我的朋友,他告诉我有一队卡史塔克家的骑兵曾经从这里经过,而他们离开的方向正是我们现在要走的路。我怀疑他们就是袭击卡伦大叔他们村子和激舞村的那帮人。” 凯文听后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会注意。当然,到时候到底是否要加入战斗,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行人加快了脚步,终於在夜幕降临之前来到了下一个补给点一一布伦村。然而,还没到达村口,兰德便看到了倒在路上的尸体,村子里也失去了往日的欢声笑语,取而代之的是不时传来的惊恐叫声。 谨慎起见,兰德让斥候汤姆先去侦察一下,其他人则隱藏到村外的丘陵下,等拿到確切的情报之后,再做决定。 过了没多久,汤姆就潜行回来,向兰德匯报导,村子的马里停放著十几匹战马,而村子中央的大树上吊著几个村民的户骸。 “玛得,就是他们干的!”兰德怒道。 他本想立刻带队衝进去,但回头看到身后的十几名俘虏后,他犹豫了。於是,他找来凯文商量:“凯文,能不能先把这群人弄伤到不能行动的程度?我担心在我们战斗的时候他们会反水。” 凯文看了一眼康拉德等人后,点了点头说:“当然可以。只要在他们的肚子上刺一剑,就能保证他们今晚都无法有所动作。” 不知怎的,凯文和兰德商量事情时並未特意避开他人,结果就被康拉德听到了。 “没必要这样做,凯文。”康拉德急切地喊道,“把武器和鎧甲还给我们,我们可以为你们战斗!” 兰德面色严肃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前面的人应该也是卡史塔克家族的部下, 你们能对他们下手吗?” 康拉德愤愤不平地回应道:“瑞卡德伯爵对我们確实不错,但他魔下的守备官却把我们当作炮灰来使。给我们一个战斗的机会吧!我想堂堂正正地去见刘易!” 兰德与凯文交换了一个眼神,隨后向身后的战土们下令:“把他们的东西还给他们。” 接著,他又对康拉德说:“你们走在前面。” 很快,前白银之手的战士们重新披上了鎧甲,拿起了武器,开始向村子里进发。 与此同时,盘踞在村子里的马队也察觉到了外面的动静,开始整队准备反击。 不久,从村子里衝出的马队与无旗兄弟会的队伍迎面相撞。这支马队的人身上也穿著卡史塔克家的黑底白日徽记罩袍。当他们从村子里向外冲时,被手持长枪的白银之手步兵阻挡了一下,速度立刻减缓。 失去了速度优势,骑兵的战斗力大打折扣。兰德迅速带领魔下骑兵冲入敌阵。 三十多人的步骑混合部队很快便將仅有十余人的骑兵匪徒全部挑落马下。除了个別机灵且运气好的匪徒趁著混乱逃跑外,其他人都被绑起来跪在村口的路边。 战斗结束后,兰德带著莫得利和没有受伤的战士进到村子里安抚村民,而留下凯文和受伤的战士作为看守盯看这一批新俘虏。 在凯文为同伴们完成治疗后,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从俘虏当中传来:“凯文小子,帮我也治一治吧,我肩膀被砍了一刀,好痛啊。” 凯文转头望去,只见一个带著头盔的俘虏正在对他说话。他让旁边看守俘虏的战士帮忙摘下这人的头盔后认出了对方:“艾迪副团长,好久不见。” 艾迪谗笑看说道:“是呀,的確是好久不见了,已经好几个月了吧?” 凯文並不介意和他寒暄几句:“是呀,分別之时,我还以为我们再也见不到了。这些是你的新伙伴吗?” 艾迪闻言,並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道:“凯文,不如你让人鬆开我身上的绳索,再给我碗酒,我们坐下来好好聊一聊?” 凯文冷笑一声:“哈,不如再给你煮点吃的,再准备一张柔软的床,和一个暖床的姑娘?” 艾迪听后,更加高兴:“那这样是最好了。托伦少爷也会很喜欢的。”说著,他朝旁边一个穿著厚实鎧甲的战士使了个眼色。 这时,托伦·卡史塔克,瑞卡德伯爵的幼子,缓缓站起身。 他在语森林一战中失去了左手,后来被编入白银之手的斥候队。但在牛津镇那一夜,作为伯爵的子嗣,他选择了留下,而没有跟隨刘易离去。 原本他还想隱藏身份,但被艾迪叫破后,便索性坦诚相见:“凯文·特纳,我是托伦·卡史塔克,你应该认识我。我要求符合我身份的待遇。” 凯文不为所动:“先蹲下吧,什么是符合你身份的待遇,现在还不好说。” 托伦还想爭辩,却被看守用棍子狠狠地砸在膝窝里,跪倒在地。 艾迪见状,不满地说道:“凯文小子,这可不是对待贵族的態度。” 凯文了他一眼,活动了一下手腕,重新固定了手甲,然后走到艾迪身边,一脚將其端倒,骑到对方身上,用覆盖著铁甲的拳头朝艾迪脸上轰去。 “贵族是吧?有钱是吧?背叛我的老师是吧?凯文小子是吧?副团长是吧?僱佣兵是吧?”凯文每挥出一拳,都伴隨看一个问题。六拳下去,艾迪的脸上已经血肉模糊。 周围的俘虏们默默地看著这一幕,不敢声。曾经在白银之手当过兵的俘虏们都知道,作为队长的凯文在训练时手段极其严苛,他们生怕这时候开口会惹火上身。 往艾迪脸上扔了一道弱化的圣光闪现为他止了血之后,凯文终於从他身上站了起来, 严厉地说道:“艾迪老头,你要学会什么时候闭嘴。” 片刻之后,兰德和莫得利领著其他人返回,身后还跟隨著一些倖存的平民。 “艾迪,果然是你。”康拉德看著地上的艾迪,语气中並没有太多的惊讶。 艾迪仰面躺在地上,警了一眼自己曾经的同伴,想要开口说话,但看到凯文正瞪著自已,最终还是闭上了嘴。 托伦·卡史塔克注意到了康拉德,立刻开口求助道:“康拉德团长,这些是你的人吗?” 康拉德耸了耸肩,回答道:“很抱歉,托伦少爷,我也是俘虏。不过因为你们的出现,我才能重新得到武器。” 兰德转头看向凯文,问道:“凯文,这些人你也认识?” 凯文点了点头,说道:“认识两三个。那个是托伦·卡史塔克,瑞卡德伯爵的幼子。 那是我老师以前的副团长艾迪。其他人是他们魔下的骑兵,我不是很熟。村子里情况怎么样?” 兰德摇了摇头,神色沉重地说道:“不怎么样。强姦、杀人、抢劫、酷刑折磨这些都是他们犯下的罪行。”他头朝身后一偏,指著那些倖存的村民,“这些是自愿出来指证这些混蛋的村民,他们要让这些罪犯付出应有的代价。” 艾迪闻言挣扎了起来,辩解道:“我们是三叉戟河和北境之王罗柏·史塔克的部下, 我们有权利徵用这个村庄里的一切物资!拒绝提供这些物资给我们才是犯罪!” 兰德冷笑一声,反驳道:“没有人承认你们的小狼是国王,更何况卡史塔克家族已经背弃了史塔克家族。你们不过是一群—一群—.” 凯文补充道:“没有家的野狗!” 兰德点点头:“对,没有家的野狗!敢伤人的野狗都应该被打死。” 接著,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和受害的村民开始指认艾迪和他的伙伴们犯下的罪行。然而,当他们打算把这些罪犯掛在树上时,却被凯文阻止了。 兰德对此感到有些疑惑,他问道:“怎么了,凯文?他们的罪行只能用死亡来洗刷。 九凯文摇摇头,解释道:“吊起来的尸体太容易招惹野兽和虫子,可能会带来瘟疫。你有没有听过『京观”这种做法?” 接著,凯文费尽力气,终於说服了兰德及其他战士採用京观的方式来震劫匪,而不是悬掛尸体,毕竟这个村庄里还有活人要居住其间。 於是,被俘虏的卡史塔克骑兵们被一个个地抓起来,跪在一旁等待行刑, 砍掉几个头颅后,轮到艾迪时,他挣扎著喊道:“凯文,我要见刘易团长!我为白银之手受过伤,流过血!我要见刘易,我要见他!如果是他,肯定不会处死我!” 凯文耸耸肩,没有表態。 见凯文不说话,艾迪又转向康拉德求饶道:“康拉德,求求你,看在多年的交情份上,救我一命。我的钱,我在湖畔镇的房子都归你!” 康拉德撇撇嘴,说道:“艾迪,算了吧。当僱佣兵,这一天迟早会来的。你不过就比我早几天而已·愿你的灵魂回归先祖身边。” 艾迪还想挣扎,但已经被按倒在地上。斧头落下,身首分离。 很快,十几个匪徒就只剩下托伦·卡史塔克一个。 而此时,在凯文的坚持下,兰德也放弃了將托伦·卡史塔克作为俘虏送去给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的打算。 凯文劝说兰德,卡史塔克家的领地离得太远,而瑞卡德伯爵已经被罗柏·史塔克处死。托伦只有一个哥哥在卢斯·波顿的魔下,未必能拿出多少赎金。 而且在安舍教团的眼中,贵族与平民並无二致。若是在战场上相遇,被俘后换取赎金尚属合理,但如今他们因屠杀村庄的罪行而被捕,作为这队骑兵的指挥官,托伦·卡史塔克亦应以生命担责。 倘若工他是贵族便轻易放过,日后若他仕获自由,次率军报復无旗兄弟会或此村庄的平民,那岂不是用同伴的生命换来了伍钱,却埋下了更大的祸根? 在凯文和公得利展示了亏明法术之后,他们在这个小队中的话语权明显提。 正如凯文所言,这个俘虏的价值难以估量,且不知何时能变现。与其为了一个价值不明的俘虏与凯文交恶,不如顺水推舟,既卖他个人情,又能彰显无旗兄弟会罗护平民的立场。 听到无旗兄弟会的最终判决,托伦年轻的面容已失去贵族的骄傲,只剩下惨白一片。 作战时,他英勇无畏,但被人俘虏后,面虾最后一个被处死的命运,却需要另一它勇气。 他用乾涩的声音说道:“凯文·猫纳,我的父亲虾你的老师很好,甚至白银之手都是他罗下来的。” 凯文笑一声:“我的老师救了你的性命,这才收穫了瑞卡德伯爵的友谊,这是一笔两清的交易。而且,审判你的是这些被你伤害的村民,並不是我。不过,在你死后,我会为你祈求安舍的宽恕。” 托伦环顾四周,见最后的挣扎亦无果,只能跪倒在地:“作为一个平民,你杀戮贵族,凯文·猫纳,你会有报应的。” 言罢,托伦的头颅也滚落一旁。 看著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幼子的首级,凯文喃喃自语:“放心吧,你不会是最后一个。” 请假条2 请假条2 死去的项目在攻击我,昨天加班到十点,今天上午也是一直在忙,只写出一千多字, 所以只能请假一天,明天继续,十分抱歉! 第129章 凯文省亲 第129章 凯文省亲 在修道院外的一个三岔路口,三个用原木钉起来的鹿角紧紧封住了道路。鹿角旁的路基下,几张小凳子摆放著,几个身著黑色布面铁甲的战士正坐在上面,不时发出猥琐的低笑。 当凯文·特纳带领著一大队人马靠近鹿角时,一个腰间佩戴著长剑,布面铁甲下还搭著一件锁甲的高大战士站了起来,向凯文打招呼道:“嗨,凯文!” 凯文挥手回应,策马上前:“嗨,邓肯。今天轮到你带人值班吗?” 邓肯点了点头:“嗯,你后面这些人是无旗兄弟会的朋友们吗?” 凯文在鹿角前停下坐骑,指著身后的马队头领介绍:“这是无旗兄弟会的小队长,兰德。” 邓肯爵士和兰德互相致意后,凯文回头看了一眼已经被重新武装起来的白银之手,语气复杂地说:“至於他们—是朋友还是別的什么,要看老师的意思。” 儘管凯文没有细说,但邓肯从他纠结的语气中察觉到康拉德等十几个人並不值得信赖。於是,他朝身后一起执勤的三四个士兵暗暗使了个眼色,隨后拉开鹿角,放他们通过。 在金色黎明的组织下,修道院治下和邻近的村庄已经恢復了耕种。农田里,农民们忙碌著,儘管工作艰辛,但他们脸上都带著平静的笑容。 兰德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象,即便是战爭之前也少有,更別提此时已被各路势力反覆躁过的河间地。 “他们都是你老师庇护的难民吗?”兰德问道。 凯文点了点头:“是的,附近村庄的农民被血戏班屠杀了大半,只有一小部分幸运儿逃得快才活了下来。你现在看到的这些,大多数是我的老师从其他地方救下的流民,似乎比我离开前又多了不少。而且,我记得之前这里还是一片几近倒伏的麦田,现在也已种上了新的庄稼。” “是土豆。”兰德补充道,他本是农民出身,一眼就能从地里冒出的嫩芽认出作物品种。 “土豆没有小麦好吃,但成熟得更快,產量也更大,能养活更多人。”兰德接著问: “今天我能见到你的老师吗?” 凯文摇了摇头:“不知道,看他在不在吧。不要紧的,如果我的老师外出了,那就应该是我的同学琼恩·雪诺在管事,把康拉德他们交给他也行。” 兰德望著沿途忙碌的农田,缓缓说道:“交给谁都行,我只是很想见见你们口中的光明使者,看看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位人物—.” 过了一会儿,一行人穿过又一个人烟稠密的小村庄,凯文与兰德等人终於抵达了修道院的外围。 早已接到斥候通知的约翰迅速迎了出来,与凯文简单拥抱后,他问道:“凯文,你怎么回来了?” 凯文朝康拉德等人投去一警,解释道:“我在跟隨无旗兄弟会追捕盗匪时遇到了他们,不知该如何处理,只好带他们回来见老师。” 约翰审视著康拉德,眉头紧锁:“康拉德?我听刘易说,他不是跟隨罗柏·史塔克留在西境了吗?怎么会被你碰到?” 感受到约翰审视的目光,康拉德尷尬地笑了笑,却並未上前搭话。此刻,望著眼前的修道院与周围的村庄,他知道刘易已有了自己的基业。儘管作为平民,刘易可能难以长久保住这份基业,但未来无论谁从国王那里获得这片领土的统治权,都必须向刘易支付足够的代价,以“褒奖”他为这片领地带来的和平。然而,自己一行人错过了这个机会,註定无法分享这份荣耀,这让他面对约翰时感到无比尷尬。 然而,约翰也並无与他攀谈的意愿。在眾人之中,约翰是刘易除了凯文之外最亲近的人,两人相识於微末,因此没有人比约翰更清楚刘易在白银之手的建立上付出了多少心血与代价。对於那些因金钱诱惑而背弃领袖的白银之手成员,他並无好感,至少在刘易正式原谅他们之前,约翰不打算与他们多言。 听到约翰的询问,凯文耸了耸肩,说道:“一两句话说不清楚,要不我们先安顿下来,晚点我再跟你和老师详细匯报?” 约翰看了看凯文身后的人,说道:“安顿也不能在这里,你老师、琼恩以及所有战土都搬到了铁匠铺村,那里现在是军营。” “你们单独建了个军营啊?也好,这样更安全。”凯文点了点头,接著说道:“不过我还带来了三位追求光明的七神修土,他们总不能跟著我们一起去军营吧?” 说罢,凯文向约翰介绍了来自激舞村的鲁恩修土及其两位兄弟。约翰满怀喜悦地与新来的修士们拥抱,热情地说:“欢迎你们,亲爱的兄弟们。” 鲁恩修士年岁较长,几乎可算作约翰的长辈。面对约翰的拥抱,他略显不自在,因为他早已从凯文·特纳口中得知,约翰是金色黎明组织的二把手,同时也是一位拥有光明之力的神眷者。他略带志志地回应著约翰的善意:“约翰兄弟,我和我的同伴们听了凯文兄弟讲述的七神信仰的真諦,便来到这里寻求神明的指引,希望我们没有太过冒味。” “你太客气了,”约翰微笑著回答,“圣莫尔斯修道院欢迎所有虔诚的七神信徒,请跟我来吧。” 隨后,约翰邀请鲁恩修土三人进入修道院,並安排了一个学徒带领凯文等人前往军营去见刘易。 很快,凯文在原来的铁匠铺村找到了正在给战士们授课的刘易。见到老师给战士们讲课,凯文並不感到惊讶,但让他惊讶的是,老师身后竟竖立著一块被涂成黑色的宽大木板,刘易正拿看一根白色小棍在黑板上写写画画。十几个陌生的面孔盘膝坐在黑板前,聚精会神地听看刘易讲解十人战阵的要领。 凯文很想在一旁聆听老师的讲解,但將近三十人的队伍实在太过显眼。当老师喊到他的名字时,他只能走到刘易面前行礼,並介绍道:“老师,这些是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 领头的这位是兰德队长。还有康拉德和其他几个人。” 刘易挑了挑眉,將手中的白色小棍放回黑板前的架子上,说道:“好了,兄弟们,今天先讲到这里,明天继续。不过明天开始前,我会进行隨堂考试,答不上问题的人,他和他的小队都要加练两个小时。” 说完,他解散了听课的战土们,让他们回去继续训练。然后,他转过身来,热情地与兰德队长聊了起来。在得知兰德队长等人已经连续赶了几天路后,他吩咐人把琼恩叫来, 让琼恩为客人们安排一间暖和的屋子休息。 看著琼恩引领客人们离去后,刘易转头望向自己的老友康拉德,语气深沉地说:“康拉德,真没想到我们还能在这里重逢。” 康拉德放下手中的盾和斧头,红著脸单膝跪在刘易面前,光棍地说道:“团长,我这人嘴笨,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我为我过去的行为向你道歉,希望你能再次接纳我们, 领导我们。” 隨后,白银之手仅存的十二名战士一一凯因、基利、托蒙德等人,纷纷效仿康拉德跪下,七嘴八舌地表达著他们的忠诚与悔意: “团长,我错了!请原谅我!” “团长,收下我吧,我可是跟著你从临冬城一路南下的!” 刘易伸手欲扶他们起来,却无人响应。 “那你们就先跪著吧。”刘易见他们试图以这种方式进行道德绑架,便不再惯著他个门,转身领看凯文走进了一间小屋。 留在原地的战士们面面相靚, 凯因低声向康拉德问道:“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我怎么知道怎么办。”康拉德看了一眼紧闭的大门,索性也不跪了,原地盘膝坐下,“等他们师徒俩商量好再说吧。我们又没在河间地犯下什么罪行,他们总不至於杀了我们。” 虽然刘易不至於嗜杀,但要让他毫无芥蒂地重新接纳这帮人,也绝非易事。他至少要知道他们为何会落在凯文手里,是否背负血债。 於是,刘易关上门,让凯文详细讲述了他离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听完凯文的敘述,刘易惊讶道:“瑞卡德·卡史塔克大人,竟然被罗柏杀了?” “康拉德是这么说的,我私下也问过凯因和基利他们,似乎確有其事。”凯文回答。 回想起在奔流城里和瑞卡德伯爵一起参加少狼主的军事会议,当时的场景似乎犹在眼前,如今两人却已生死永隔。 他嘆息一声后,又问道:“然后托伦就被你处死了?” “还能怎么样呢?老师,你不会打算用他来换赎金吧?”凯文反问。 刘易犹豫了一下,说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只是觉得,一个熟悉的年轻人走上了歪路,心里有些自责。” 凯文摇摇头,说道:“算了吧,你又不是他的老师也不是他的父亲。他长成什么样子和你有什么关係呢?老师,你不会又心软了吧?” “好吧。”刘易放下关於托伦:卡史塔克的事情,问道:“你觉得无旗兄弟会的战土们怎么样?” 凯文兴奋地回答:“他们真的很棒,跟他们相处非常自在。整个团队,包括贝里伯爵在內,都没有什么阶级意识,也不爭权夺利或者爭夺战利品,和现在的金色黎明感觉很像。不过,相比金色黎明,无旗兄弟会的单兵作战能力確实要强上许多。” 对於凯文的评价,刘易並不感到意外:“那当然,愿意加入无旗兄弟会的人,大多数都是具有一定战斗力並且拥有反抗意识的。他们能和泰温公爵的征粮队在河间地周旋这么久,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愈发壮大,必然有其过人之处。但是,相比个人战力,纪律始终是军队战斗力的第一保障,这一点你要好好记在心头。” “我不会忘记的。”凯文转而问道,“老师,那你觉得兰德怎么样?” “虽然只是简单地聊了几句,但我能感觉到他是个正直诚实的人。”刘易回答。 凯文点点头:“是的,我也这么觉得。你要不要考虑把他吸纳到咱们的队伍里?” 刘易拒绝道:“最好不要,兰德是无旗兄弟会的战士。如果我把他吸纳过来,岂不是跟贝里伯爵抢人?” 凯文爭辩说:“可以以个人身份成为烈日行者啊,就像我以个人身份加入无旗兄弟会磨下一样。” 刘易摇摇头,解释道:“烈日行者不仅意味著超凡的能力,还意味著责任和重担。贝里伯爵终究是个旧贵族,如果有一天,他的命令与金色黎明的军令相,那所谓的以『个人身份』成为烈日行者的战士应该服从哪一边呢?这是个艰难的选择,没必要为难他们。 你在无旗兄弟会里发展烈日行者的想法很好,但是要明確告诉候选人,一旦成为烈日行者,就不能再向贝里伯爵效忠,而必须以金色黎明的军令为第一优先。如果他们做不到这一点,那还是不要把他们推荐到我这里来。” 因为理念不合,金色黎明的前身“百银之手”佣兵团已经经歷过一次分裂。艾迪和康拉德效忠於黄金,而刘易则坚守光明之道。在刘易眼中,为了避免金色黎明重蹈白银之手的覆辙,適当提高吸纳人员的要求是必要的。 然而,凯文对此持有不同看法:“可是老师,你不是一直教导我要儘可能团结更多的人吗?如果一个战士接受了我们的理念,成为了烈日行者,即便贝里伯爵有一天厌倦了抵抗,选择回到家乡,那些从无旗兄弟会中选拔出来的烈日行者,难道不会选择继续与我们並肩作战吗?” 刘易陷入了沉思,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他点头赞同道:“你说得对,是我过於狭隘了。你回去无旗兄弟会后,看到有合適的人选就推荐过来吧。如果真的有一天无旗兄弟会与我们的事业分道扬,哪怕只剩下三分之一的人愿意加入我们,也是值得的。” 凯文很少能说服自己的老师,因此见到刘易接纳了他的意见,嘴角不禁微微上扬。为了避免因得意忘形而被老师敲打,他转移了话题:“老师,大集会之后被其他兄弟推荐到您这里的烈日行者候选人多吗?” 刘易摇了摇头:“我从难民中又提拔了一些人,但从外面赶来的並不是很多,也许他们还在路上吧。” “好的,兰德队长那里,我会去试探一下他的口风。对了,在路上我还遇到了三个修土,他们想要了解光明之道。您要不要抽时间见见他们?”凯文接著简要敘述了自己和莫得利在“激舞村”为村民提供治疗的事情。 刘易听完之后,思考片刻说道:“这些基层修士如果愿意皈依安舍,对我们的事业非常重要。能吸收多少就吸收多少,多多益善。正好最近粮食充裕,我们可以再接纳一些人。” “粮食充裕?” 刘易看似悲伤,实则得意地说道:“我把我的瓦雷利亚钢匕首抵押给了隔壁的查尔· 科斯塔爵士,换来了一些粮食。如果我在半年之內不能用两倍的粮食赎回来,我那心爱的『影刺”就拿不回来了。” “..—那你下一把匕首,可千万別再用纹钢打造了。”凯文提醒道。 第130章 被取消的婚礼 第130章 被取消的婚礼 凯文离开了,他带著刘易的殷殷嘱託和全部装备了金色黎明特色布面铁甲的无旗兄弟会小队,踏上了继续保护河间地平民的征途。 而他们从托伦·卡史塔克一行人手中夺得的全部武器装备和一半的马匹,则留了下来,作为刘易为他们更新装备的报酬。 与此同时,康拉德等十三人最终也得到了刘易的谅解,被彻底打散並重新编入金色黎明,自此,成建制的白银之手彻底成为了歷史。对於这样的结果,刘易表示十分满意。 然而,也有遗憾之处。 凯文看好的兰德队长和另外两个无旗兄弟会的战土,最终还是放弃了成为烈日行者的机会。 儘管刘易接受了凯文的建议,不再强求无旗兄弟会的战士放弃对贝里伯爵的誓言,但他们显然已经有了自己的选择。 在兰德和他的兄弟们心中,一手创建了无旗兄弟会和空山骑士团,举起守护平民这面大旗的贝里·唐德利恩伯爵,依然是他们献上忠诚的第一对象。 对此,刘易也只能表示理解,但也感到无奈。毕竟,贝里伯爵在声望与合法性上,確实比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凭白占据了一座修道院的佣兵团金色黎明要响亮一些。 兰德一行人展现出的忠诚与坚毅,让刘易越加想把他们纳入自己魔下。但是,他最终还是没有打破自己的原则,只能眼睁睁地看著这十几个马术嫻熟的骑兵战士离开,心中充满了惋惜。 不过,这份惋惜的心情很快就被好邻居查尔·科斯塔爵士的一封邀请函打乱。 从信使手里接过邀请函后,刘易看到信纸看到查尔约定了时间和地点以及可以携带的隨从数量,但並未提及具体议题,只说久未谋面,特邀请光明使者刘易蒞临赴宴。 虽然有些困惑,但刘易还是带著琼恩和九名战士来到了科斯塔庄园, 虽然科斯塔庄园曾遭到血戏班的袭击,但因为查尔爵士回援及时,农田遭受的损失很小,而需要餵饱的人却因为这场袭击而减少了很多,所以庄园里的存粮相比修道院充足很多。 因此,当刘易来到科斯塔家的大厅后,查尔爵士用来招待刘易一行人的菜色都相当不错,一看就知道是用了心思准备的。 宾主二人边喝著麦酒边聊著风月,直至酒足饭饱之后,刘易终於开口问道:“查尔爵土,你不会仅仅是为了请我这顿饭,就特意把我从修道院叫过来吧?” 查尔爵士用一块亚麻布手绢擦了擦嘴边的黄油,微笑看回答道:“当然不是。还记得我之前跟你提过的,关於促进河安家族魔下封臣结盟的事情吗?” 刘易点了点头,说道:“记得,你说过希望我武力支持你成为盟主。我一直在等你的消息,现在你是准备行动了吗? 之前刘易收罗来的难民中,有不少原本是湖西领主们治下的领民。在查尔爵士提出这个提案后,刘易便抽空向这些难民了解了一下这些领主们的名声,结果並不出乎他的意料,这些领主的名声普遍糟糕一一真正的领主,绝不会任由治下的领民像牲畜一样被残酷地驱赶。 虽然了解了平民们对於这些领主的观感,但对於这些领主的家庭关係和政治倾向,这些只负责纳税服役的平民就知之甚少了。 因此,这段时间刘易一直在训练军队,等待著查尔·科斯塔的消息。 查尔爵士继续说道:“嗯,最近有一场盛会,向河安家族效忠的封臣,大多应该都会加入其中。渥德家族,你对他们有所了解么?” 刘易摇摇头:“从难民口中听说过一些。” 查尔爵士点点头:“渥德家族,河安家族治下最忠诚的效忠骑士家族,家主是维里· 渥德爵士。听说他之前跟著凯特琳女士一起將被俘虏的小恶魔送去了鹰巢城,后面便没有了消息。 不过前几天渥德家派人送来了请帖,说是准备举行一场婚礼,邀请曾经的同僚们都去参加。据信使说,老维里的妻子,莎宾娜夫人,不知从何处找来了一个河安家族的女儿, 准备让自己的儿子迎娶她。” 刘易闻言眉头一皱,问道:“你是说渥德家族有意爭夺赫伦堡的继承权?” 查尔爵土点了点头,说道:“不然为什么要娶这么一个来歷不明的女人呢?” 刘易追问道:“为什么说来歷不明?” 查尔爵士解释道:“河安家族子嗣稀薄,在战爭开始前,就只有一个老妇人独自领著一堆僕人守在赫伦堡里。 而自从河安夫人逃跑之后,河安家族便没有了合法的继承人。 但莎宾娜夫人却声称河安夫人的第三个儿子,特克·河安的女儿,一个名叫玛莎的姑娘,从小就被送到渥德家寄养。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与她的儿子琼恩相爱, 並自愿结合在一起。” 贵族的骚操作,刘易见得多了,但还是不禁感嘆道:“这也太离谱了。养大一个姑娘要十三年,十三年里一点消息都没有,偏偏这个时候冒出这么大一个女儿?” 查尔爵士也冷笑一下,说道:“谁说不是呢?如果河安夫人真的有这么一个孙女儿, 怎么可能不带在身边亲自抚养,而要寄养在別人家里。我估计还是渥德家族凯赫伦堡的领地,所以偽造出一个拥有继承权的姑娘来想要拿下赫伦堡。只要我们这些河安家族的封臣都愿意承认,那么这件事要做成既成事实並不难。” “那你的立场是什么?要承认渥德家族的举动吗?”刘易好奇道。 “这要看屋德家族准备了多少筹码。如果筹码足够多,我不介意帮他们一把。但如果筹码不够,那么还是得请你推我一把。” 河安夫人在战爭时期选择不战而逃,將领民丟弃给了西境大军。在刘易的家乡,这种“弃城而逃”的地方官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轻则抄家流放,重则判处死刑。 然而,河安夫人作为一介女流,没有丈夫和儿子可以依靠,选择不战而逃也是情理之中的。归根结底,是现行的社会制度將统治权和財產权混淆在一起,导致许多人品或能力不合格的人成为领主,给人民带来了持续的灾难。 因此,刘易也想藉此机会观察,自己和科斯塔家族未来的这些盟友中,到底有多少人是像样的统治者,是否值得联合。 如果他们也都是一群无能又无耻之辈,那么就不用再等待了,直接军事征服即可。 双方约定在三天之后一起出发后,刘易带著隨从们回到了修道院,並向约翰通报了这件事情。 约翰在成为修士之前只是一个木匠,成为修士后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流浪修土。对於贵族们的家世背景,他並不比难民们了解得更多。因此,对於刘易去参加这场婚礼的决定, 他並没有反对,只是提醒他务必注意安全。 “安全?婚礼上应该不会有什么安全问题吧?”刘易问道。 约翰摇摇头:“不,有的。我以前主持婚礼的时候,就见过一些参加婚礼的客人因为闹洞房太过分,结果闹出了人命案子,婚礼办完接著就办葬礼,所以你还是谨慎一点好。 更不用说,这一路上盗匪横行,谁知道你会遇到什么事情?” 刘易觉得约翰说得有道理,於是从魔下战士中挑选了十个作战经验最丰富的战土,和他一起去赴宴。其中有七个是烈日行者,还有三个是凡人战士。 到了第三天,查尔·科斯塔带著二十名战士从修道院门前经过,叫上了刘易一起上路。两边的队伍匯合后,便向著目的地渥德庄园行进而去。 渥德庄园位於修道院的南面,领地与靠近君临君临城的方向,在五王之战开始后,是最早一批受到西境人劫掠的领地。 了几天时间经过了诸多无人的村落后,查尔·科斯塔和刘易一行终於来到了渥德庄园。 被领路的卫兵引导著跨过庄园的大门后,刘易便看见庄园內的广场上已经支起了十几顶帐篷,帐篷上旁边插看四面旗帜。 虽然刘易不认识这四面旗帜代表的是谁,但对於查尔爵士来说,这些都是他非常熟悉的邻居。於是,他低声向刘易介绍道: “效忠於河安家族的领主和骑士家族已经来了四个,分別是科斯塔家族(我)、作为主人的渥德家族、勃乐斯家族、夏普家族和贝內特家族。 不过河安家族总共有十一家封臣,另外六家的旗帜並没有出现在这里,如果不是拒绝参加,那就是来不了了,例如费舍尔家族,就是被灭族的那一波。” “费舍尔家族?”刘易觉得这个姓氏很耳熟,便试探著问道,“是咱们修道院西北面的那个费舍尔庄园吗?” “就是那里。”查尔爵士回答道,“赫伯特·费舍尔跟隨艾德慕·徒利征战未归,老家却被盗匪偷袭了。我前段时间曾经派出信使去联繫他们家,结果信使回来告诉我,费舍尔庄园內外掛著几十个衣衫槛楼的男人的户体,都已经腐烂了一大半。庄园里一个活人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不是都已经死掉了。” 听到查尔爵士这么说,刘易想起了约翰曾经跟自己说过的事情。在自己离开修道院的这段时间里,贝里伯爵曾经派人送过几个被救下的女人来到修道院,其中有一个已经陷入癲狂的女人,似乎就是费舍尔家族的女主人蕾拉·费舍尔。 看来费舍尔庄园的合法统治者已经落入了刘易的手中。然而,他並不打算与查尔·科斯塔分享这一信息,因为刘易无法预测查尔爵士得知此事后会如何利用那个可怜的疯女人。 进入庄园大门后,一行人被僕人迎接入內,他们翻身下马,任由僕人將马匹带去马此时,一个矮小的中年男人正站在一间被烧毁的厅堂前等候著查尔爵士。 查尔爵士与这位中年男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看到你还活著,真是太好了!” 塔克也拍著查尔爵士的背,回应著同样的喜悦:“是呀,查尔,能活著见到活著的你,真是太好了!” 接著,查尔爵士向塔克介绍了身后的同伴:“这位是刘易·光明使者,金色黎明战团的团长,同时也是现在圣莫尔斯修道院的庇护者。 刘易团长的战士们非常厉害,还掌握著神奇的法术,可以为人疗伤。如果你手下有人受伤未愈,可以请刘易帮忙。” 然后,他又向刘易介绍道:“塔克·渥德爵士,维里·渥德爵士的弟弟,他们兄弟俩已经共同管理著这片领地,从他们的父亲开始,已经歷经了两代人。” 双方礼貌地握手后,查尔爵士看著塔克被烧毁了一大半的木製大厅,调侃道:“塔克,你为自己的侄子举办婚礼,却连大厅都不肯重新装修一下吗?” 塔克苦笑回应:“没有婚礼了,查尔。” 查尔爵士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婚礼已经取消了。” “——我听得懂婚礼取消了,”查尔爵士表示不解,“我想知道的是原因。你不会是在戏弄我吧?” 塔克爵士则安抚道:“別著急啊,先安顿下来,一会儿我们和老朋友们见见面,聊一聊,你就能知道原因了。” 隨后,在塔克爵士的安排下,刘易和查尔·科斯塔住进了残破的庄园堡垒里。由於此时刚过中午,清洗了路途的风尘后,塔克爵士便派了个僕人將他们领到一间勉强能够挡住风雨的小厅里休息。 一推开门,刘易便看到里面已经坐了五个人,其中还有一名眉眼刚硬的中年妇人。 一个留著白鬍子的光头胖子看到刘易跟著查尔走进小厅,警惕地问道:“查尔,这人是谁?” 查尔爵士解释道:“这是圣莫尔斯修道院现在的庇护者,金色黎明战团的领袖,刘易·光明使者团长。” 白鬍子转而向刘易质问到:“圣莫尔斯修道院?他们不是接受凡斯家族的庇护吗? 你是凡斯家族的部下?” 面对白鬍子的质问,刘易並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道:“在询问我的身份前,你是不是应该先介绍一下自己呢?” 这时,一个年轻人端著葡萄酒,颇有些装模作样却又温和地说道:“这是迪安爵士, 勃乐斯家族的家主。这位,”他指看一个角落里没有声的中年男人说道:“这是马林爵土,夏普家族的家主。我是戴恩·贝內特,我的父亲年纪大了不方便出门,所以就由我代替他来参加这场並不存在的婚礼。很高兴认识你,刘易团长。” 刘易向他点点头表示感谢,並说道:“感谢你的介绍,戴恩爵士。” 最后,查尔爵士出声解释道:“刘易团长不是凡斯家族的部下,他之前是罗柏·史塔克的部下,后来脱离了北境军来到了神眼湖。他帮助他的朋友、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代理院长约翰修士整顿军务。前段时间血戏班攻击我的庄园时如果不是刘易团长魔下战士的援手我的那几间破房子估计也会和这里一样被摧毁。” 塔克爵士听到自己的“破房子”被再次提及时,苦笑了一下,解释道:“亚摩利·洛奇带了两百人来攻击这座庄园。幸亏我们逃得快,否则现在你们看到的可能就是我的户体了。他能烧毁我的庄园,却带不走这片土地。但是如果我们不採取一些行动,我们的庄园就不再属於我们了。” “这是什么意思?”查尔·科斯塔不解地问。 塔克爵士继续说道:“查尔,你不知道吗?在小国王的命令下,河安夫人逃走之后, 赫伦堡已经更换了两任主人了。” 第131章 联合部队 第131章 联合部队 查尔瞪大了眼晴,问道:“两家?” 塔克·渥德点点头,確认道:“的確是两家。之前艾德公爵被处决后,小国王乔弗里把都城守备队的杰诺斯·史林特封为了赫伦堡伯爵。但史林特还没来得及去赫伦堡上任, 就被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换上了黑衣,送去了长城。” 迪安·勃乐斯接口说道:“我跟史林特那傢伙打过交道,他腐败而又贪婪,也不知道小国王怎么会看上他。幸好他没过来,否则以后咱们的孩子要继承领地,说不得就要献上一半的家財。” 戴恩·贝內特摇晃了一下酒杯,笑著说道:“哈,你要是知道是谁接任杰诺斯·史林特,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查尔好奇地问道:“是谁?难道是兰尼斯特家的人?” 塔克沉重地回答道:“是培提尔·贝里席。” 迪安爵士闻言笑一声:“小指头?我虽然去过他开的妓院,他找来的妞儿確实不错。可是你说他能当上赫伦堡的主人?那我就能坐上铁王座。” 这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马林·夏普附和道:“这是真的。小指头不仅是赫伦堡伯爵,甚至已经成为了河间地总督,这是泰温公爵为他的服务支付的代价。” 迪安皱起了眉头问:“什么服务?” 马林继续说道:“培提尔·贝里席大人带著二百人的卫队去到河湾地的苦桥,面见了梅斯·提利尔大人,成功撮合了兰尼斯特家族和提利尔家族的联盟。不久前,史坦尼斯· 拜拉席恩的舰队在君临城外被两家的联军打败。现在泰温大人已经重新入主君临城,史坦尼斯大人则逃回了龙石岛。” 迪安怀疑地问道:“真的么?你是怎么知道的?” 马林苦笑道:“怎么会不知道?泰温公爵南下和提利尔家族匯合的时候从我的领地路过,绑走了我领地上一半的农民作为民夫。战斗结束之后,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活著回来,並给我带来了这些消息。” 迪安撇撇嘴,挪偷地说道:“能在泰温公爵手上活下来,你也是有一手的啊。” 马林回应道:“有什么一手我是从贝里伯爵的手下得到的消息,提前带著族人跑了。不然今天参加鲁温小子婚礼的家族,又得少一个。” 说到这次婚礼,查尔终於想起自己的疑惑,问道:“对了,塔克,在邀请函里,你说河安家族有个孙女从小就被寄养在你的家里,这是真的么?” 马林嘆口气,补充道:“不知道其他几家没来的,是不是也被西境人灭族了。否则我实在想不到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来。” 塔克·渥德回答道:“当然是真的。很久以前,特克·河安押送一批货物去君临城, 中途在我们这里住了一晚。那晚我们喝了点酒,他一时兴起就和我家的一个侍女勾搭在一起。后来,那个侍女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叫做艾莉莲。他们父女俩长得很像,任何人只要同时认识特克和艾莉莲,就能轻易分辨出他们的血缘关係。” 查尔还是不能理解塔克的想法,他质疑道:“可是私生子女並没有继承权,你的侄子就算娶了她,也没可能继承赫伦堡。” 眾人中那个面目刚硬的女子,也就是新郎的母亲,莎宾娜夫人提出异议:“为什么不能?以前坦格利安家族的国王,不就救免了自己的很多私生子女吗?” 查尔严肃地回应道:“然后就是连续四次黑火叛乱。直到今天,黑火战爭中的失败方还在狭海对岸作为佣兵团存在著,等待著回来重掌七国的那一天。而且,赦免私生子只有国王才有这个权力。我想现在的乔弗里国王,不大可能为你的儿子开这个先例。” 塔克插话道:“其实也不是不可行只要我们这些前河安家族的封臣们一口咬定艾莉莲就是河安家族的正统女儿,就没有问题。河安家族都已经没人了,谁会来否定这个事实呢?如果新来的伯爵是杰诺斯·史林特,那么这样做问题倒是不大。可是如果是培提尔·贝里席,就没那么容易打发了。” 对於塔克给予培提尔·贝里席如此高的评价,查尔表示不解:“小指头的家族在五指半岛,有几个兵?他到河间地来,想要坐稳这个位置,还不得看我们的脸色?” 马林爵士摇摇头,否定了查尔的想法:“没那么简单。贝里席大人能在琼恩·艾林大人手下,从海鸥镇一个普通的税务官一路做到財政大臣,在艾德公爵掀起的这一次风波中不仅没有受到牵连,甚至还能立下功劳,被封为赫伦堡伯爵和河间地总督。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样的人別说见过,你们听说过么?” 如果这个房间里有学土,也许还能说出几个反例,但遗憾的是,现在留在这个房间里的都是一帮大老粗,所以也就没人对此提出反驳。 见无人质疑,马林继续说道:“贝里席大人不可能不知道孤身上任,会被我们架空。 所以当他来到赫伦堡,声索这片土地的时候,身后必然带著强大的军队。” 戴恩依旧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说道:“有什么关係呢,只要我们跪得快,他还能找到理由剥夺我们领地么?” 塔克不屑地喷了下鼻息,反驳道:“哼,天真。戴恩,他为什么不能剥夺你的领地? 要知道,他现在是赫伦堡公爵,又是泰温公爵的功臣,还非常擅长挣钱。难道你吃肉之前,还要问一下羊愿不愿意?” 迪安皱起了眉头,作为一个乡下骑土,他对七国上层的局势並不十分了解。以前,他只需跟隨自己的封君衝锋陷阵,但现在,他的封君已经逃离,封君的封君也被困在奔流城,精锐尽失。他和在座的几人,如同巨浪中的小舟,稍有不慎便会倾覆,全家老小都將葬身鱼腹。 迪安揉揉眉心,含糊地说道:“太难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你们说说吧,说得好我就听你们的。” 查尔爵士见时机成熟,心中隱隱有些兴奋。他冒著被土匪袭击的风险远道而来,就是为了推销自己的结盟方案。於是,他立刻提出: “我们几家应该结成血盟,共同进退。其他几家没有来,不管是不愿意来还是真的来不了,我们都无需再管。小指头要吃,河安家族剩下的一半领地足够他吃到饱,即使他要用土地作为奖励给跟隨他的军官们,也绰绰有余。我们几家团结起来,凝结成一颗砸不烂的铜豆子,我想,如果贝里席大人真的像你们说的那么聪明,他会愿意和我们保持良好关係的。” 牺牲別人的领地,保住自己的利益,是作为一名贵族领主的基本素质。在场的几人互相看了看,並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只是对於结盟的具体细节还需要进一步討论。 塔克·渥德问道:“但是具体应该怎么做呢?如果只是订立一个盟约,如何保证没有人背盟呢?” 其实,圣莫尔斯修道院与科斯塔家族已经建立了类似的盟友关係。基於此,查尔爵土立刻提出了一个方案:“我建议,我们每家提供五十名土兵及相应的补给,组成一支中立的部队。这支部队应由一人统一指挥,现阶段可用於剿灭盘踞在我们领地或交界处的匪徒散兵,並实行定期轮换制度。若小指头真的来找我们麻烦,我们也能以这支部队为核心, 迅速组成联军与之对抗。” 在七国,联合军队对於大小领主来说並非什么新奇之事。当封君准备出兵爭霸或镇压叛乱时,便会召集封臣统一作战。然而,若非封君之命,这些平级的封臣要如何统一指挥,又如何確保自己的战士不被当作炮灰呢? 马林提出了关键问题:“查尔,你推荐谁来指挥这支合成部队?” 查尔眉头紧锁,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我,不然我提这个建议干嘛?” 眾人听到他的话都笑了起来,其中迪安爵士笑得尤为大声。笑过之后,迪安一边擦著眼泪,一边说道:“查尔,你很直接,我钦佩你的勇气。但你的战绩嘛,別人不清楚,我可是太清楚了。篡夺者战爭那一年,我们一起跟隨霍斯特公爵向君临城进军,你可是半路就被琼恩·柯林顿的部队打得全军覆没,最后靠著装死才侥倖活下来。” 查尔爵士咬著牙帮子反驳道:“哈,你也没比我好多少。我记得四年前,你在哈弗大道上被一队土匪伏击,护卫被杀,装备和马匹被抢,还索要了三百个金龙的赎金。当时你钱不凑手,还找我借了三十个金龙,去年才还清。” 马林也说道:“我不擅长战斗,虽然有点羞耻,但筹划后勤才是我的长项。” 年轻的戴恩爵士则跃跃欲试道:“各位爵土,要不让我试试?我曾经参加过君临城的比武大会,或许能胜任指挥之职。” 塔克爵士劝阻道:“比武和战爭是两回事,孩子。比武多少有点规矩可循,而战爭则毫无章法。你的父亲身体已经很差了,別再让他承受失去儿子的痛苦。” 接著,眾人的目光转向了塔克·渥德。塔克看看身边的嫂子,无奈地苦笑道:“如果我的哥哥维里·渥德能够回来,他或许可以试一试。” 维里·渥德曾是河安家族最受信任的封臣,但在凯特琳女士绑架小恶魔时,他正好也在旁边,接著便跟隨凯特琳女士去了谷地,至今未归。 塔克·渥德作为维里·渥德的弟弟,如果他越过自己的侄儿掌控这支合成部队,必然会受到嫂子和侄儿的忌惮。然而,如果推荐他的侄儿上场,其他几个骑士肯定不会同意, 就连他嫂嫂也会第一个站出来反对一一將维里唯一的继承人推上战场,岂不是让他去送死,好让你自己继承领地吗? 因此,小厅里一时间陷入了沉默。 查尔见状,朝刘易使了个眼色,希望他能出声支持自己。但刘易却並未打算出头。在家乡时,刘易也曾当过一段时间的职员,他非常清楚,没有上级领导的支持,想要跨部门协调做成一件事情,难度有多大。 虽然查尔·科斯塔与自己约定要支持他当上盟主,但如果查尔爵士自己都搞不定这些领主,却还指望自己替他出头爭取这个位置,那未免想得太美好了。 看到查尔爵士和刘易的眼神交流,作为主人的塔克·渥德礼貌地问道:“刘易团长, 你的意见呢?” 刘易双手抱胸,回答道:“我的意见?我没什么意见。我不是河安家族的封臣,只是受我的好友约翰修士所託,庇护一方安寧罢了。我並没有打算和培提尔大人爭夺什么。这次来,我只是作为一个邻居来参加.嗯··参加· 莎宾娜夫人立刻补充道:“鲁温,鲁温·渥德,我儿子叫鲁温·渥德。” “对,参加鲁温的婚礼,你看,我的礼物都带来了。没想到居然送不出去,真是可惜。”刘易从怀里拿出一枚银色的七芒星,放在桌上。 这枚银质七芒星,耗材不过一个银月,並不是什么不得了的礼物,於是眾人扫了一眼也不再关注。 谈判时,总需要有人扮演强硬的角色,於是迪安爵士开口说道:“婚礼已经取消了, 你的礼物也就不需要了。刘易团长,凡斯家族已经走到了尽头,他们再也无法庇护圣莫尔斯修道院。 而这座修道院,本就是赫伦堡的下属领地,只是被前一任主人以不合常理的方式献给了教会。如今没有凡斯家族的保护,赫伦堡想要收回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主权,易如反掌。 如果你不和我们结盟,一旦小指头正式进军河间地,你和你的朋友將无处容身。 而且,既然你已经听到了我们的计划,那你就必须加入我们。我可不希望你转身就把我们的计划泄露给別人。今天,你必须做出决定,是否和我们结盟。” 刘易为难地看向查尔,而查尔只是耸了耸肩,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於是,刘易只能妥协道:“好吧,我愿意和你们结盟。可是,关於这支部队的指挥和训练,你们究竟想好了由谁来负责吗?如果指挥官不定下来,那么我想,一直在这里討论下去也没有意义。” 指挥官这个职位至关重要,但又不是那么绝对。土兵们来自各个家族,各位领主敢於派遣他们,自然是信任他们的忠诚。而且,后勤保障也掌握在领主们的手中,人数也不是很多,因此不必担心指挥官会拐走这些战士。 然而,如果这个指挥官真的从五个家族中產生,那么他自然会凌驾於其他人之上,哪怕只是临时的,也会给其他家族的战士形成一种唯他马首是瞻的印象。这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因此眾人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会议就此陷入了僵局。 在达成组建联军的意向后,由於实在没有別的话题可聊,眾人决定暂时停止谈论。 第二天上午,庄园外又来了一支队伍,这是来自施密特家族的队伍,领头的是施密特家族这一代的家主一一卡尔洛·施密特。 第132章 比武小会 第132章 比武小会 站在堡垒二楼客房外的露台上,刘易看著下方的卡尔洛爵士在塔克爵士的引领下,威风凛凛、顾盼自雄地穿过庄园大门,不禁感慨道:“真是一条好汉子。这是谁?” 和他一起站在露台上的查尔爵士回答道:“来自施密特家族的卡尔洛爵士。” 卡尔洛·施密特大约三十多岁,留著一头棕色的捲髮,目光凌厉,看上去精明强干, 身材也十分高大强壮,看得出是一个强悍的战士。 刘易心中暗自思量,或许卡尔洛有机会成为联军的指挥官。 然而,查尔·科斯塔显然有著不同看法,他解释道:“卡尔洛这小子,曾在都城守备队效力,甚至宣誓成为骑士的仪式,也是在君临城的一间圣堂里举行,因此他一向自视甚高,轻视我们其他几家,甚至连他的封君河安家族也不放在眼里。我相信,其他人无论选谁,都不会选他。” 选指挥官,选的是个能带兵打仗的强者,而不是一个和谁都笑呵呵的老好人。 刘易闻言嘆了口气:“你们·哎,就这两三百人的部队,为什么还搞得这么复杂? 此时,卡尔洛爵士似乎察觉到了有人在观察他,於是抬头向刘易和查尔挥了挥手。 查尔爵土脸上露出了笑容,挥手回应,但嘴上仍继续著刚才的话题:“没什么复杂的,明天本是渥德家原定的婚礼日期。虽然婚礼取消了,但该来的人都来了,应该会再组织一次討论。在那之前,我会提前找人商量。到时候不管谁站出来提名我,你只管投我一票就行了。” 刘易点点头:“到时候看情况吧。” 他对於爭夺指挥官一职兴趣不大。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大集会结束已经有一段时间,一些受到外出传教修士感召的人才陆续来到修道院,如骑士凯登·风暴或修士鲁恩师傅等。 儘管他们中许多人对於光明之道还只是一知半解,但只要在修道院住上一段时间,接受了金色黎明的理念,就会被融入逐光者的队伍中,最终成为安舍事业最忠诚的践行者和最坚强的支柱。 因此,刘易认为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指挥和训练这支部队上,不如多点时间打造几支次级瓦雷利亚钢武器来换取资金,好养活並且武装这些人。 然而,人生的奇妙之处在於事情的发展往往难以预料。 傍晚时分,作为主人的渥德家族举行了一场宴席,招待来访的几家领主以示歉意。 酒过三巡后,没有洞房可闹,大家很自然地將话题引向了河安家族绝嗣、赫伦堡无人继承以及自己这帮遗老何以自处的问题。 討论持续了很久,却依然没有得出结论。而查尔爵士口中提到的会帮他提名的人,也没有出现。 见用言语无法决定联军的指挥官人选,最后一个抵达渥德庄园的卡尔洛·施密特突然跳到木桌上,一手高举著木头削制的酒杯,另一手紧握著一条鸭腿,大声说道: “领主老爷们,別像个娘们儿一样婆婆妈妈个不停!再这样谈下去,恐怕等小指头把赫伦堡拆了重建一座新城堡,你们都选不出个合適的领袖来。我毛遂自荐,当这个指挥官,你们谁支持,谁反对?嗯?!” 卡尔洛这番豪放的提议並未让眾人感到惊讶。在维斯特洛,人们性格直率,想要什么就会站出来爭取,哪怕明知自己可能没资格,也不会轻易放弃眼前的机会。至於之后能否把握住,会不会因此招来祸患,则很少有人在意。 不过,卡尔洛並非第一个提出此倡议的人。查尔·科斯塔也隨即跳出来说道:“兄弟们,我再一次提议我自己当这个指挥官。为此,我愿意多支付二十五个人的粮食!” 刘易听后不禁有些无奈,心中暗想:你们是唐朝的牙兵老爷,还是罗马的禁卫军少爷?联军指挥官的职位也能通过竞价拍卖来获得吗?他注意到下方的迪安爵士和戴恩爵土也有意站起来报价,心中明白,这支联军还没成立恐怕就要废了。 一旦竞价过高,成功拍得指挥官职位的领主就不可能公平地对待在场各个家族的要求。毕竟,谁会用自己的钱去为別人牟利呢?而失去了公平,这支队伍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显然,卡尔洛也意识到了这个陷阱,他打断道:“够了,查尔爵士!这里不是奴隶拍卖场,我们要选的是一个真正的战土,一个能率领大家贏得独立和尊严的强者。你们以为能用金幣和麵包买到这些吗?坐回你的位置上,別再说这些蠢话了!” 不得不说,卡尔洛爵士相比其他几个领主,眼光確实要深远一些,但他的性格也確实如查尔所说,颇为目中无人。 被说成愚蠢的查尔爵士面红耳赤地站起来爭辩道:“蠢话?组建联军的建议就是我提出来的!而且我已经和刘易团长结盟,完全有能力守住我的领地。你以为这个指挥官我是非当不可吗?我是为了我们这个团队著想!那好,既然你说我说的是蠢话,那你说到底要怎么选,才能是聪明的做法?!” 卡尔洛环视一周,见眾人都聚精会神地看著自己,有期待也有质疑,便开口提议道:“既然是指挥官,那必须拥有强大的战斗力。我提议召开一场比武大赛,由胜者担任指挥官。” 这时,戴恩·贝內特提出了疑问:“可是,卡尔洛大人,塔克爵士昨天跟我说过,比武大会和战爭是不一样的。” 卡尔洛看著戴恩年轻的面孔,认真地解释道:“当然,我並不是指我们亲自下场比武。优秀的指挥官魔下的战土,必然强於那些弱者的战土。因此,这场比武大赛应由我们带来的卫兵们参加。最后,哪家的护卫队贏了,他们的主人就担任这个指挥官。” 各位领主一听,觉得这个提议也不错。既避免了自己下场比武的风险,又能公平地角逐出最后的贏家。而通过这种方式选举出来的指挥官,至少具备带兵的能力,不会是一个草包。 迪安·勃乐斯早已厌倦了无休止的討论和利益交换,他觉得河间地现在的境况已经没有什么好交易的余地。看著查尔·科斯塔为了这个职位而四处奔走的愚蠢模样,他更是感到噁心。於是,他立刻站起来,举起酒杯高声附和道:“比武大会!比武大会!” 马林·夏普和戴恩·贝內特对视一眼后,也站起来举起酒杯,回应道:“比武大会!” 接著,塔克·渥德和他的侄子鲁温·渥德也表示赞同。 查尔·科斯塔脸上的红色渐渐褪去,他经过一番考虑后也站起来举起酒杯,说道:“那就比武大会吧!” 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迟迟没有表態的刘易身上。 於是刘易也站起来,端起酒杯说道: “比武大会,很好!在场的七支队伍,正好与七神的圣数相吻合,这是上天的旨意。 我在这里提议,眾人以七神之名起誓,在座的所有人都必须尊重比武大会的结果。如果哪一家在比武大会结束后拒绝服从指挥官的命令,所有家族有权单独或者联合起来进攻这一家。大家是否同意?” “同意!” “同意,以七神之名!” 眾人纷纷应和。 能活到现在的河间地领主们,多半都不是愚蠢之辈。他们也都知道,用比武大会的方式选择联军指挥官已经是最合理,也是最能让所有人信服的方式。因此,他们一起来到庄园里的小圣堂,对著残缺不全的圣像发誓,愿意遵守盟约,绝不反悔。 而最后无论是谁担任了指挥官,都必然会公平地对待所有家族,绝不会將任何家族的需求置之不理。 盟约既成,各家领主便各自向自己的护卫们传达第二天举行比武大会的命令。 他们如何向自己的部下封官许愿且不去提,临入睡之前,查尔爵士悄悄找到刘易:“光明使者,关於这场比武大会你怎么看?” 刘易跃跃欲试地说道:“我还是第一次参加比武大会,非常期待。” 查尔觉得刘易是在装傻,但也不打算戳穿:“我说的是,如果迪安或者卡尔洛的人贏得了大赛,你真的会让他们指挥联军么,你魔下的烈日行者如此珍贵,你捨得让他们拿去挥霍?” 刘易严肃地回答道:“既然在神明面前结盟了,那么我当然会遵守约定,让我的战土服从指挥官的命令。但无论是谁,刻意派我的將士去送死,那么我自然会举兵报復。” 查尔爵士想要的不是这个答案,他试探著问道:“有没有可能,你扫灭其他家族的护卫队之后,再刻意输给我?” 刘易也皱起眉头,一脸的不可思议:“嗯?查尔爵士,我们可是在神明面前起誓了的,你怎么想出这种作弊的手段。” 查尔爵士摇摇头:“我记得很清楚,向神明起誓的时候,並没有说不可以作弊。” 刘易哈哈一笑,“如果你真的能走到我面前,到时候再说这件事吧。” 查尔张张嘴,想要说些什么,最后还是憋了回去。的確,他的部下能不能在决赛遇到刘易的护卫队还是个问题呢,现在想这个太早了。 在小圣堂里宣誓之后,几位家主约定了赛制。 来到这里的几个家族,护卫最多的是马林·夏普,而最少的就是刘易。其他人的护卫队人数,便在两者之间。 所以为了公平起见,上场的战士数目就以十个人为限,两两捉对廝杀,以淘汰制的方式决出最后贏家。 查尔见过琼恩和他的伙伴们的战斗力,相信作为他的老师,光明使者挑选出来的护卫实力只会更强,所以他对金色黎明能走到决赛充满信心。 相反,查尔爵士自己这一次带出来的护卫队,基本上都是他的亲戚和魔下老兵,而不属於交给刘易代为训练的五十名青年之內。 虽然相对於一般的平民,已这支卫队的实力已经是无法抵抗,但放在贵族私兵这个领域来横向比较,也就是普通水平,要想连续战胜两组敌人,在最后的决赛站到刘易的面前,並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於是他只能嘆口气说道:“刘易团长,如果你成了联军指挥官,麻烦多照顾我一下。 ? “嗯,我们是邻居,你的需求我一定优先考虑。”刘易虚言安抚了几句,查尔爵士也只能闷闷地离开。 等房间只剩下自己后,刘易躺在床上,双手垫在脑后不禁好奇,在其他房间里,是否也上演著类似的对话。 对於七国的贵族来说,以七神之名发出的誓言,其约束力似乎並不那么强。 毕竟,几百上千年来,七神的修士们並未展现过什么令人信服的神跡。而七国贵族们所目睹的最强大的超自然力量,莫过於坦格利安家族的巨龙。 而即便在教会势力最为鼎盛的时期,也未能推翻龙家的统治,反而被迫將总主教驻踏之地从旧镇迁往君临。 更令人晞嘘的是,龙家在尊崇七神之后,国势日渐衰微,最终被拜拉席恩家族夺去了王位。 因此,刘易知道,明天的比武大会必然会出现各种预料之外的情况。但他並不在意, 反而期待著这些情况的发生。 在此之前,刘易並未打算与其他贵族爭夺指挥官之位,因为那时的选举更多地依赖於人脉,而刘易在这方面並无优势。 但现在,选举的標准变成了魔下將士的战斗力,刘易觉得,自己有了一爭之力。他精心挑选出来的烈日行者和普通战土,是整个金色黎明中战斗力最强的几人,他们中既有来自塞外的自由民,也有河间地的老兵,战斗经验极为丰富。 即便真的在比武中失利,刘易也有后手。他可以利用能治疗伤势的光明法术,与其他家族的士兵接触,从而自然地扩展金色黎明的影响力。因此,无论谁成为指挥官,刘易都不会是输家。 第二天上午,吃过早饭后,塔克·渥德便让管家组织僕人们开始清理庄园广场的中心区域。他们用石块和泥土將凹陷的地方填平,整理出了一块可以用於比武的场地。 按照前一晚的商议,这场比武大会將採用淘汰赛制,七支队伍中有一支会轮空。为了公平起见,大家直接通过抽籤的方式决定了各自的对手。结果揭晓后,第一场战斗便是由贝內特家族的护卫对阵此地主人渥德家族的族兵。 看到抽籤的结果,迪安不禁皱起了眉头,他嘆了口气,对塔克爵士说道:“塔克,要不这一场你们就认输吧。我知道,自从那次被亚摩利袭击后,你的战士损失惨重,我实在不忍心看著他们再受伤害。” 塔克爵士闻言,嘴角不禁抽搐了一下,他皱眉看著迪安爵士说道:“迪安,这里是屋德家的庄园,我挑选出来的战土是整个领地上最优秀的战士。他们为了家族的荣誉而战, 为了守护这片土地而战。你怎么能如此羞辱他们?放心吧,这场战斗我们会全力以赴的。” 第133章 打群架,只有医生才是贏家 第133章 打群架,只有医生才是贏家 这场比武大会採用的是“七星审判”规则,即双方各自派出十人参战,装备无限制, 但禁止使用真刀真枪,比赛持续至一方无法继续战斗或主动认输为止。 然而,由於双方的主人都在场外时刻关注著比赛的进行,对於场上的战士而言,认输显然是一个不可能的选项。因此,被选中的战士们均已做好受伤甚至死亡的心理准备。 毕竟,没有鲜血和眼泪点缀的比武大会,是不完整的。 维斯特洛大陆实行的是封建领主制度,即便是国王,也没有成建制的常备军,最多也就是“金斗篷”那种小规模的城卫队。在真正波及整片大陆的战爭之中,依然主要依靠参战领主带来的徵召兵和少量作为骨干的骑士和附庸老兵作战。 遇到大规模会战时,大军统帅会告诉负责指挥不同兵种的將领应该如何站位,兵种指挥再转告魔下骑士,魔下骑士带领老兵排兵布阵,最后普通士兵只要拿起武器紧紧团结在他们身边,就可以形成一个粗糙但也管用的步兵大阵。 而在十人或几十人的小规模战斗,一般就是领主骑士或者老兵自己带头往前冲,士兵们凭藉一腔热血跟在他们的身后,和敌人一顿混战之后,看谁死的人少,谁就贏了。 这是为什么来到渥德庄园的各位领主同意用群殴,不,团体比武的方式决定联军指挥官的原因一一很擬真,不是么? 於是,勃乐斯家的护卫与渥德家的族兵,作为第一组对手,在本局裁判卡尔洛爵士的指挥下,分別站立在比武场地的两端,隨著裁判的一声“开始!”,高举著木盾和木剑, 大声呼喊著口號,满腔热血地挥动起武器冲向对方。 两个家族战士们在场地中央激烈交锋,就像蓝色与黑色的墨水同时落入水中,起初还能勉强分辨,但很快就交融在一起,形成一团混乱的污跡。 比武场內,呼喝声、武器与头盔的碰撞声以及惨叫声此起彼伏。不过十几分钟之后就只剩勃乐斯家族的两名战士还站在原地喘息。 当他们环顾四周,发现两支队伍总共二十个人只有自已还站立时,两人兴奋地举起武器高呼:“勃乐斯万岁!”场外,迪安爵士和勃乐斯家族的其他护卫也高声应和,欢呼声震耳欲聋。 然而,这欢呼声很快就被匆匆赶到比武场的渥德家僕人们打断。他们或拉或拽,將那些无法站立甚至昏迷的战士们移到比武场外的空地上,由各自的同伴为他们进行伤口处理。 在一旁观战的查尔轻轻对刘易说:“勃乐斯家族贏了,但也付出了八个战士负伤的代价。而渥德家族则全军覆没,无论他们还有多少替补,都已经失去了爭夺指挥官职位的资格。” “嗯,是的。” 刘易心不在焉地回应著查尔爵士,內心却在纠结是否要向迪安爵士提出,自己可以为勃乐斯家族的战士们提供治疗服务。 不过迪安爵士魔下的战士们现在既不是金色黎明的成员,双方也並不是处於正在进行联合作战的状態中,按照刘易制定的规矩,自己已並没有义务免费为这些受伤的战士们提供治疗。 然而,如果向他们收取治疗费,刘易又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毕竟现在双方已经结盟, 彼此间是盟友关係。 要怎么办呢? 看到刘易眉头紧锁,查尔·科斯塔以为他在思考比赛的局势,於是也皱起了眉头,分析道:“迪安那老东西,只带了十几名护卫过来,下一轮比赛能否凑足十个健康的人就很难说了。而如果真是这样,马林·夏普那傢伙反而会拥有最大的优势,因为他带了整整二十一个人来到这里,只要能贏下一局比赛,就能让健康的战士替补顶替受伤的人上场,实现轮换。对我们来说,夏普家恐怕会是最棘手的对手。” 听到查尔的这番话,刘易决定去找迪安爵士谈一谈。 毕竟,如果比赛存在这样的漏洞,输家很有可能会心存不甘,要求重新比赛,或者让受伤的战士带伤上阵,无论是哪一种选择,都可能导致参与比赛的战士死亡。一旦出现了死人的情况,事情很容易变得无法收场。 而且,隨著时间的推移,在座的所有人终究都会知道他拥有让伤者快速恢復的能力, 如果他这次隱瞒了这个事实,將来恐怕难以解释。 当然,如果刘易只想偏安一隅,过小日子,那么他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无可厚非。但他的目標是成为安舍信仰的领袖,至少在表面上,任何事情在道德上他都必须做得无可挑剔。 於是,刘易走到迪安爵士身边,问道:“怎么样,迪安爵士?” 迪安爵士正在为一个年轻的战士检查小腿,听到刘易的问话,他回头看了一眼刘易, 然后为战士肿胀的脚踝盖上湿布,站起来说道: “情况不是很好。我有两个战士晕倒了,现在还没醒过来。一个脚踝肿胀无法站立, 一个手臂骨折,其他几个也都有不同程度的伤势,不修养一段时间是无法继续战斗的。老实说,我现在有些后悔,即使我再贏一场,也没有把握成为最终的贏家。” 接著,他转头看向刘易,带著些许挪输的语气说道:“不过,刘易团长,你的人手似乎是最少的。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在第一时间选择认输。否则,你可能就要独自回去修道院了。” 虽然迪安的话中带著一点嘲讽的味道,但也透露出一些真诚的关心。 刘易笑了笑,说道:“没关係,我心里有数。迪安爵士,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迪安爵士挑了挑眉:“什么问题?” 刘易认真地问道:“如果我能治好你的战土,让他们继续战斗,你愿意付出什么代价?” 迪安一挥手,笑道:“小兄弟,你要开玩笑的话,不如去找戴恩那小子,他年纪比你小一些,你逗逗他乐子应该会多一些。” “不,迪安爵士,我是认真的。”刘易坚持道。 迪安爵士被刘易认真的態度所感染,也严肃地回应道: “这里躺著的人中,有我的侄儿、表弟、我夫人的侄儿,以及曾经救过我性命的老兵的孩子。他们都是我最亲近、最信任的人。 我不希望他们因伤致残,更不希望他们留在渥德家,时刻面临来自君临城里泰温公爵的威胁。如果你的医术真的高明到能让他们重新站起来,无论你要什么代价,只要我有, 就绝不会亏待你。” 刘易心中其实早有盘算,他最坏的打算也不过是免费替他们治疗一轮。 对於法力充沛的他来说,连续使用四次圣光术虽然会耗尽他的法力,但休息两个钟头后又能恢復如初,几乎没有什么消耗。然而,刘易知道免费得来的东西往往不会被珍惜, 所以他才决定还是向迪安爵士索取一些代价,至於具体多少,他並不太计较。 於是,刘易蹲下身来,面对著脚踝扭伤、肿得像个球的战土,问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这位脚踝扭伤的战士留著一抹稀疏的络腮鬍,脸上皮肤光滑细嫩,看起来似乎还不到二十岁。听到刘易的问题,他紧张地看向自己的领主,得到允许后才回答道:“我叫笛卡尔,大人。” 刘易点点头,继续询问:“除了脚踝扭伤,你还有其他地方不舒服吗?” 笛卡尔回答道:“没有,大人。我脚踝扭伤后就摔倒了,没有参加后续的战斗,也没有受到其他伤害。” 刘易在他身上检查了一圈,確认没有其他异常后,便抬头看向迪安爵士,开价道:“治疗脚踝,不留隱疾,收费十个银月。要知道,在北境军的时候,即便是再小的伤,我最低都要收一个金龙。这个价格已经是看在咱们同为盟友的份上,降了很多。” 脚踝受伤,说严重也不严重。如果情况好的话,一个月就能自由行走;但如果伤到了骨头又没有好好养护,那就可能就此瘤掉一条腿,以后也没办法再踏上战场。 而要培养一名像笛卡尔这样既忠心又有能力的战土,不仅十个银月可能不够,连合適的人选都难以找到。 於是,迪安爵士爽快地答应道:“便宜!刘易团长,你儘管用药,只要效果好,区区十个银月不是问题。” 然而,刘易却一边擼起袖子,一边喃喃说道:“我能有什么药?笛卡尔,接下来会有点痛,你忍著不要动。” 紧接著,迪安就看到刘易的双手悬浮在笛卡尔的脚踝上,开始仰头祈祷: “伟大的安舍,七神的本源,你是天空中的辉煌之源,是万物生长的永恆之光。此刻,我谦卑地向您祈愿,为那承受著骨折之痛的心灵与肉体寻求您的庇护与治癒!” 隨著祈祷的进行,刘易的手上涌起一团白色的光团。笛卡尔咬著牙帮,身体微微颤抖。迪安则惊讶地看到自己部下的脚踝迅速消肿,皮肤也褪去了血色。 祈祷结束后,刘易抓著笛卡尔的脚掌大角度扭了两下,问道:“怎么样,不痛了吧?” 笛卡尔看著自己的脚踝,眼中满是惊奇,结结巴巴地回答道:“不痛了,大人。” 刘易满意地点点头,回过头来对迪安说道:“爵土,笛卡尔你这是怎么了?” 他只见迪安爵士此时已经单膝跪在刘易面前,一脸震惊地问道:“我看到的这是什么神跡?我听到你刚才呼唤了七神的神名,这是来自七神的神恩么?” 刘易矜持地点点头,確认道:“是的,这是来自七神的神恩。” 迪安听到这里,瞬间大笑起来,紧紧地抱住刘易,笑声中充满了快意,甚至还带著一点哭腔: “终於,七神终於想起了他们忠诚的信徒!父亲啊,你在天堂里有没有看到这一幕?!七神的使者终於来到河间地了!” 刘易被迪安·勃乐斯的反应弄懵了,他以前也在不少人面前展示过光明法术,但从未见过像迪安这样夸张的反应。 迪安爵士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態,於是放开刘易,擦擦眼角的泪水,说道:“刘易团长,请原谅我的失礼,我只是太激动了。近百年了———.鸣鸣—请你继续吧,无论是任何代价,我都愿意支付。” 迪安爵士身高中等,身材略胖,鬍子已经白,看上去应该至少有四十多岁,是刘易需要尊称为叔叔的年纪。看到这个叔叔辈的老傢伙像个孩子一样又哭又笑,还抱了自己一把,刘易一时有些迷惘。 不过,正事还是得继续。刘易检查了下一个受伤的人,这是一个手臂骨折且肋骨似乎也断了一根、內出血难以避免的战土。要治疗这样的伤势,需要消耗两道圣光闪现。 刘易看向迪安爵士,说道:“迪安爵士,他的伤要治好得二十个银月。你看———“” 迪安爵士不等刘易说完,就急切地打断道:“好了,刘易团长不用说了,二十个银月没有问题,请你展现神跡吧!” “哦,哦好吧—”刘易一头雾水地转向受伤的战士,双手举起,开始祈祷並释放了两道圣光闪现。很快,受伤的战士也恢復如初。迪安爵士眼中的崇敬神色愈加浓重。 接著,一个又一个的勃乐斯家族护卫在刘易的治疗下全部康復痊癒,他们纷纷站起来,敬畏地看向刘易。 迪安爵士激动地对刘易说:“刘易团长,你一定是神明派来拯救我们的使者!我就知道,勃乐斯家族两个世纪的坚守,终於迎来了希望!” 刘易感到十分困惑,他问道:“迪安爵土,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么?你说的话让我感到非常困惑。” 迪安爵士歉意地回应:“对不起,刘易团长,是我太激动了。等这里的事情结束后, 请允许我和你单独交谈。” 刘易点了点头,但还想说些什么:“好吧———不过” 第134章 自古医武不分家 第134章 自古医武不分家 刘易的话尚未说完,就被塔克·渥德爵士打断,他急切地问道:“刘易团长,我看到你治癒了迪安魔下的战士,实在冒味,不知能否也为渥德家的战士进行治疗?我或许无法提供大量的银月,但愿意用等价的物资作为报酬。” 迪安·勃乐斯与查尔·科斯塔一样,因接受了泰温公爵的贿赂而倒向铁王座,並未追隨艾德慕·徒利前往奔流城与西境人作战。 而且,由於血戏班投靠卢斯·波顿伯爵后,再次前往从他手里收了金幣的家族,以试图抢回金幣的行动在科斯塔庄园外失败,原本作为下一个目標的迪安爵士才有现金付给刘易。 然而,渥德家族从一开始就別无选择。 渥德家家主维里爵士是跟隨凯特琳女士押送提利昂·兰尼斯特前往鹰巢城的护卫之一,此事流传甚广,因此他的家族在西境与河间地的战爭初期就遭受了重创。 若不是塔克爵士有自知之明,跑得足够快,恐怕全家都已被掛在庄园大门的门框上。 不过,渥德家族在逃难过程中光了所有金幣,直到赫伦堡再次被北境人占领,才敢带一部分人回来,重新抢回被流民占据的庄园,所以塔克·渥德只能以物资作为付给刘易的报酬。 但刘易並未计较这些,而是在塔克的引领下,来到渥德家族的伤员身边开始治疗。 很快,隨著刘易的治疗,渥德家的战士们一个个喜笑顏开地站了起来。塔克爵士目睹这一不可思议的场景,低声感慨道:“除了奇蹟,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一幕。” 迪安爵士轻轻用手肘撞了撞塔克爵士的后腰,笑道:“塔克,我们真是运气好,遇到了神明的使者。也许是我们家族能够壮大的机会,一定不能错过。” 是不是神明的使者,塔克爵士不敢確定,但是这的確是一种非常强大的能力。 塔克爵士点了点头,沉默不语,並非他对此事有何异议,而是他已在心中盘算如何与刘易建立更紧密的关係。 他暗自思量,难怪查尔·科斯塔会宣称已与刘易结盟,不加入联军也无所谓,有了这位能施展奇蹟的盟友支持,即便不与其他家族结盟,也不必担心防御问题。 只要不与铁王座公然为敌,一般的盗匪和敌对领主根本无法构成威胁。 “哎,我怎么就没个待嫁的女儿呢?”塔克爵士心中不禁有些遗憾。 刘易为两个家族疗伤的过程並未刻意遮掩。在他刚出手时,其他躺在地上的伤员和渥德家的僕人们尚未察觉这边的异样。 但当他们看到身边原本动弹不得的同伴接连站起,才意识到有奇蹟正在眼前发生。 於是,他们纷纷把视线从比武场上挪开,转而聚焦在刘易那闪炼看金光的手上。每当有伤员恢復,便发出阵阵惊嘆,一些胆小或虔诚之人,甚至双膝跪地,向刘易膜拜。 很快,这一奇景也引起了其他家族战士的注意。 其实,这样的场景很难不引人注目。 对於尚未上场的战士们而言,比赛的胜负是老爷们关心的事,而无论结果如何,自己作为参赛者大概率难逃负伤的命运。 因此,他们一直密切关注看勃乐斯和渥德两家伤员的情况,担心是否会有重伤甚至死亡发生,自己是否也会步上这些人的后尘。 然而,之前那些还躺在庄园围墙阴影下痛苦呻吟的伤员,此刻竟若无其事地站了起来,这个事实让他们大为惊嘆,於是也涌到刘易身边开始围观起来。 而隨著场外的喧闹声越来越大,就连正在场上比拼的夏普和贝內特两家的护卫也被吸引,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战斗,向刘易这边投来好奇的目光。 裁判卡尔洛见状,大声呼喊:“怎么回事?为什么停下来?你们还未分出胜负!记住,这是在诸神面前举行的神圣比武,无论如何都必须继续下去!” 其实,裁判卡尔洛也非常好奇场上的情况,但作为裁判,他必须控制赛场秩序,確保参赛战士不受外界干扰,这是他的职责所在。 何况,如果战士们不打得遍体鳞伤,他一会儿从哪里找伤员给刘易治疗,又怎么能看到热闹? 於是,在他的严令下,贝內特和夏普两家的护卫再次投入战斗。在各自老爷保证自己也能得到刘易治疗的许诺下,他们动作更加猛烈,毫无顾忌,也不再谨慎防御和走位,很快便分出了胜负一一这一次,胜利的是贝內特家族。 然而,胜利的勇士们並未站在原地欢呼,而是与渥德家的僕人一同將两家的伤员抬到刘易身边的空地上,满怀期待地看著他,希望他再次施展神跡。 “刘易团长。”一向玩世不恭的戴恩·贝內特来到刘易身边,微微鞠躬后,用诚恳而严肃的口吻祈求道:“请你也为我的部下治疗吧,勃乐斯家族支付的报酬,我一分也不会少给。” “我也是。”马林·夏普爵士也走了过来,右手按住胸口,低下头说道:“虽然我知道神明的恩赐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我愿意用金龙来表示我的虔诚。” 然而,刘易却摇了摇头,拒绝道:“抱歉,各位大人,並非我不愿意为你们的部下治疗,但我一次能治疗的人数有限,而且如果伤员伤势过重,对我的消耗会很大。为迪安爵士和塔克爵士的部下治疗,已经耗尽了我的力量。要等到两个钟头之后,我才能治疗下一波伤患。” 自从法力速度提升后,刘易便很少再用到盛满心树汁液的药剂瓶,而是將其交给琼恩以备不时之需。因此,他自然无法通过饮用心树树汁来恢復法力。 听到刘易的回覆,几位领主虽感可惜,却也多少有些安慰。可惜的是,刘易作为盟友,若能不受限制地为伤员疗伤,对他们的军力提升將大有益。但安慰的是,如果刘易真的能毫无限制地为人疗伤,那他们又有什么必要去爭夺这和指挥官呢的位置? 就在这时,刘易已经开始检查新一波伤员的情况。片刻之后,他眉头紧锁,忧心地说:“可是这些人被伤到了要害,如果等我恢復法力再治疗,恐怕会非常危险。” 隨后,刘易站起身,对他的部下大声喊道:“阿尔迪巴,莫尔斯,你们几个烈日行者都过来一下。” 正在赛场边缘准备与施密特家族护卫开战的烈日行者们听到召唤,纷纷跑了过来,只留下三名凡人战士在原地守候。 由於长期跟隨刘易且忠诚无比,这一次出行的战士们隱隱以莫尔斯为首。於是他代表眾人问道:“光明使者,怎么啦?” 刘易指著上一局比武的伤员说:“我的法力耗尽了,这些人需要你们出手治疗,优先处理有致命伤的。一道圣光闪现算十个银月,你们一会儿把酬劳匯总一下,报给戴恩爵土和马林爵士。” 莫尔斯点点头,自信地说:“明白了,交给我们吧。” 事实上,莫尔斯等人日常训练的强度远超这场比武大会,他们每天完成训练后,都会往同伴身上丟圣光术,这既是为了治疗,也是为了练习。因此,眼前这十几个被木棍打断四肢或头破血流的伤员,对这些烈日行者来说,不过是开胃小菜。 很快,七名烈日行者齐心协力,迅速治癒了夏普和贝內特两家的所有伤员。他们向刘易行礼后,便回到了比武场边缘,等待裁判宣布下一轮比赛的开始。 这一轮比赛,將由金色黎明对战施密特家族,而裁判则是抽籤轮空直接进入半决赛的查尔·科斯塔。 当查尔准备宣布比赛开始时,却被卡尔洛·施密特爵土拦住。 卡尔洛走到刘易身边,犹豫地说:“刘易团长,我不知道你拥有神明的眷顾。如果我知道,这场比武大会也就没有举行的必要了。还有谁能比你更有资格指挥这支联军呢?” 听到卡尔洛的说法,刘易摇了摇头,说道:“卡尔洛爵土,神明的眷顾並非为了让我们爭权夺利,而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神明的信徒。比武大会是一个公平的选拔方式,也是神明所乐见的,你难道忘记了吗?” 他指向不远处残破焦黑的小圣堂,“就在天父的圣像下,我们七个队伍的头领立下了庄重的誓言,以比武大会的胜负作为任命联军指挥官的依据。我不打算食言,也不希望你们食言。” 刘易作为能显露神跡的“神眷者”都这么说了,其他人还能说什么呢? 虽然他们的想法和卡尔洛一样,“你要是早点说自已拥有这种强大的能力,谁还会费这个力气和你爭?”,但他们也只能接受刘易的决定,並期待看看拥有神明眷顾的战士们在战场上是否同样强大。 然而,卡尔洛还是多想了一层,他问道:“那么,要不要让你的战士们休息一下?我想这种强大的恢復法术应该是他们在和敌人战斗时的倚仗吧?如果因为帮助別人治疗而导致他们不能使用这种能力,岂不是无法让他们发挥最大的战力?” 刘易发现卡尔洛的確是一个优秀將领的坏子,仅仅第一次见到光明法术,就已经意识到它在战场上可能的运用。刘易心中有意让他加入自己的事业,因此更要在这样的人面前展示出自己的实力,以从心底折服他。 於是,刘易再次摇头,说道:“不用,就这么上吧。在人数相当的战斗中,我的部下一般用不上光明法术。” 卡尔洛闻言,眉头微皱,心中有些不悦。作为这六个骑土家族中最为善战的一员,他一直为自己的军事能力自豪。如果不是因为河安夫人弃城逃跑导致他失去了根基,卡尔洛相信自己无论是在徒利家族还是泰温公爵魔下,都能立下战功。而他亲自挑选並训练的这十六名护卫,正是这种能力的明证。 也罢,如果刘易团长非要领教一下自己部下的厉害,那么露一手也不错。虽然在光明法术横空出世之后,卡尔洛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和刘易爭夺联军指挥官的可能,但至少也要向他展现出自己和施密特家族的价值,以帮自己的战土在联军中谋求更好的待遇。 想清楚一切后,卡尔洛诚恳地答应道:“那就如刘易团长所愿,开始战斗吧。” 此时,在场地边缘一直举著右手等待著结果的查尔·科斯塔闻言,立刻高声喊道:“开始!” 紧接著,施密特家族的战士们迅速以三个高大的长棍手为尖头,组成了一个锋矢阵, 朝著对手猛烈衝击。 然而,让围观人群惊讶的是,金色黎明的战士们並未选择对冲,而是原地坚守。两个抬著巨盾的战士將其他同伴护在身后,几名长枪手则举著去掉枪尖的枪桿,搭在巨盾的上方,直指向衝击而来的施密特家族护卫,迫使他们在几步之外就停下了衝锋。 没有枪头的长枪,其衝击力依然不容小,即便施密特家族的护卫们强忍痛苦,不计代价地衝到金色黎明的阵前,也会被巨盾牢牢挡住。 於是,他们不得不在金色黎明的枪桿前硬生生停下脚步,试图从两侧包抄。 但金色黎明的战士们迅速变阵,不仅枪桿转向,而且在长枪手的掩护下,两名弓箭手快速射出几支摘掉锋刃的箭矢,击中正在向对手侧方移动的战土。等他们身体略失平衡, 金色黎明小阵两侧就各有一名握著长棍的战土,在长枪的掩护下,击打靠近敌人的下肢, 使他们因疼痛而倒地。 很快,冲在最前面的几人便纷纷倒地不起。隨著莫尔斯的一声“拆分双阵!”的命令,原本十个人组成的阵型就像被一刀从中间劈开,迅速分成两个五人小队,朝著剩下的对手发起反衝锋。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金色黎明的队伍就在眾目之下,以零损伤的代价战胜了敌人。 胜负已分,整个广场上陷入了一片死寂。 看著其他几个家族目瞪口呆的样子,查尔·科斯塔心中十分快意:“哼,终於轮到你们这群傢伙像白痴一样发呆了。爽!” 第135章 七剑合璧 第135章 七剑合璧 片刻的沉默之后,如海潮一般猛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在会场中响起。此时,比武大会的赛场上,除了科斯塔家族的护卫因查尔爵士的好运未抽到对手而轮空外,其他家族的战土们均已完成比拼,身上的伤势也已痊癒。 他们现在已完全代入到观眾的身份之中,尤其是当看到胜利方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时,他们的兴奋之情甚至超过了场上的胜者。 查尔爵士作为本轮比赛的裁判,內心虽为盟友的胜利感到高兴,但並未忘记自己的职责。他向领主们宣布道:“大人们,这一次比武大会的首轮比赛已经圆满结束。勃乐斯家族、贝內特家族、金色黎明和科斯塔家族四支队伍成功普级半决赛。”接著,他抬头望向天空,补充道:“马上就到中午了,各位觉得是让战士们继续比赛,还是先让他们休息一下呢?” 儘管受伤的战士们身上的伤势已经痊癒,但体力尚未完全恢復。戴恩·贝內特见其他人没有表態,便提议道:“不如我们先让战土们休息一会儿吧?” 然而,迪安却持有不同意见,他撇嘴说道:“休息?不如直接结束比赛算了。” 出於他人尚不知晓的理由,迪安爵士显得比刘易自己都还要异常关心金色黎明的胜负,他继续向眾人发问:“还有必要再比下去吗?你们谁能保证能战胜刘易团长魔下的战士?” 隨后,他目光锐利地看向这一轮比赛的输家卡尔洛,问道:“卡尔洛,如果金色黎明战士们手里的长枪没有拿掉枪头,你的这些护卫又能存活几个呢?” 卡尔洛沉默片刻,不甘心地回答道:“我的护卫主要是骑兵,並不擅长步战。但即便如此,如果加上我魔下的步兵,虽然能坚持得更久一些,但最终还是会输给刘易团长的部下。若是生死相爭,我也不知道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耗尽对方的力量。” 迪安闻言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我也一样,如果继续比赛,而我的对手是金色黎明战团,我会立刻认输。我可不希望我的侄儿被毫无意义地痛打一顿。你们觉得呢?”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此时,戴恩爵士开口问道:“刘易团长,你魔下还有多少这样的战士?” 这也是其他几位领主想要了解的问题,他们立刻將目光转向刘易,期待著他的回答。 刘易在心中默默计算了一番后说道:“不算我派出去外面办事的同志,现在修道院里还有三十多名烈日行者,以及与他们一同训练的二十多个普通战士。”他稍作停顿,又转向查尔爵士问道:“你交给我训练的战土也要算进去吗?如果算上他们,那应该就有一百多人了。” “算,当然要算。”查尔爵士连忙点头確认道。 卡尔洛听到刘易的话后,心中不禁暗暗震惊。他自己手下的老兵不过三十多人,已是整个领地的精华,而圣莫尔斯修道院的领地范围甚至比自己的领地还要小一些,居然能培养出五十名如此出色的战士? “刘易团长,这些战士都是你从北境带来的吗?”卡尔洛疑惑地问道。 刘易摇了摇头,回答道:“当然不是。跟隨我从北境南下的战土,在牛津镇一战后, 除了我的两个学生,只有十个人愿意继续跟隨我。刚才提到的这些人,全部都是我在一路上从被我庇护的难民和散落的士兵中挑选出来的。” 提到牛津镇一战,前段日子这个消息已经传遍了河间地。这是河间地从防守转为进攻的標誌性事件,但这一转变却是以河间地领主放弃大部分本地防务为代价实现的。对於被迫捲入战爭的各位领主们来说,他们对罗柏·史塔克的选择颇有微词,而对愿意放弃在富饶的西境掠夺而回师帮助朋友的刘易,好感又再次提升了一些。 马林爵士感慨地说道:“刘易团长,你的选择真是让我感到惭愧。” 刘易微笑著摇摇头,说道:“我只是看不得针对平民的暴行而已。” 接著,刘易话锋一转,继续说道:“金色黎明的力量还是太过微弱。目前,圣莫尔斯修道院庇护下的人口满打满算也就六七百人,而且存粮有限。我们所能养活的战士极限就是五十个常备军。 西境守护未能攻破奔流城,北境之王也没有拿下凯岩城。若这两大家族的战爭陷入僵局,泰温公爵为了削弱史塔克家族的力量,在解除史坦尼斯大人的威胁后,必然会再次派兵袭扰河间地的城镇和乡村,以减少北境军的兵源和补给。 若敌人是一百人,我有信心战胜他们;若是两百人,付出一定代价后,我也能击退他们;但若是三百人,我只能依託城墙保护城里的人民。然而,若敌人更多,我只能选择弃城逃跑,而那些被我庇护的平民也將再次遭受西境人的暴行肆虐。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无论我们未来支持哪一方,是北境之王还是西境守护,我们都必须拥有一支能够保护自己的力量,才能获得尊重。” 刘易的言语中,已经完全將自己代入了本地领主的立场。 “不用再说了,刘易团长。”迪安爵士打断道,“成立联军势在必行。按照我们在圣堂里立下的誓言,我愿意尊奉你为联军首领,接受你的命令,与金色黎明协同作战。”说罢,他抽出腰间长剑,插在刘易的身前以示决心。 特意带著刘易来为自己壮声势的查尔爵士,发现自己反而成了为刘易做嫁衣的人。即便如此,他也认为刘易成为这个指挥官是除了自己之外最合適的人选。於是,他附和道:“我同意,没有比刘易团长更合適的人选了。至少相比我们其他人,刘易团长曾与西境人真刀真枪地干过,同时也对北境人的情况相当了解。不选他,还能选谁呢?” 接著,戴恩·贝內特学著查尔爵士的样子,也將自己的佩剑插在刘易面前,表示支持:“老实说,在座的几位大人我都不太熟悉。但我相信,能够得到神明青睞的人,总比我这个没上过战场的菜鸟更合適,所以也算我一个。” 卡尔洛爵士紧隨其后,也將剑插在身前,他说道:“我早就说了,如果一开始就知道刘易团长拥有为人疗伤的能力,我会直接推荐他,而不是提议举行比武大会。毕竟,熟悉的人不一定值得信任,不熟悉的人也未必就不能合作,唯有神明才能洞悉人心。” 塔克爵士代表渥德家族说道:“我没有什么意见。依靠我自己的力量,渥德家已经保不住领土了。无论联军指挥官是谁,我都愿意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也请刘易团长能够为渥德家族提供庇护。” 刘易点头应允:“塔克爵土,你可以將你的妻儿老小都送到圣莫尔斯修道院。这座庄园离君临城太近,已经不再適合平民生存。” 塔克爵士对此表示欣慰:“感谢你的仁慈,我会和鲁温的母亲好好商量一下。”说完,他也把自己的长剑插进了地里。 最后,只剩下马林·夏普还未表態。他环顾四周后,缓缓说道:“我没有意见,只是赫伦堡治下,並非仅有我们这六家。若能说服其他家族加入,我们的力量无疑將更加壮大。” 刘易对此表示赞同,並回应道:“届时,就请各位大人帮我引荐一下,我亲自与他们洽谈。若谈得拢,我们就以美酒定约;若谈不拢,那就用我手中的剑来定约。” 於是,马林也將自己的长剑插进了地里,比武大会就这样匆匆落幕。虽然不够血腥, 但却足够精彩。至此,结盟之事也已尘埃落定。而作为刘易最早的盟友,“幸运的查尔”一一查尔·科斯塔爵士的新外號一一向广场上的所有人宣布了比武大会的冠军团队为金色黎明小队,並宣布新成立的联军指挥官的职责將由刘易担任。 比武大会结束后,由於没有人需要养伤,几位领主决定休整一夜后便各自回家,之后再按约定的时间和人数將组成联军的青年们送到莫尔斯修道院去。 在最后一夜的宴席上,刘易无疑成为了眾人瞩目的焦点。无论是领主老爷还是受他救治的普通土兵,都纷纷拿起自己的酒囊来到他的身边,与他共饮。最终,刘易被眾人灌倒,由护卫架著送回了房间。 看著被护卫架著离开大厅的刘易,卡尔洛爵士提著酒囊来到了迪安·勃乐斯面前的座位上坐下,他对著迪安爵土跟前的几个年轻护卫说道:“小子们,让我跟你们叔叔聊聊!”这些护卫看了一眼自己的领主迪安爵土,在得到他的默许后,便换到了另外一张桌子继续畅饮。 卡尔洛爵士隨即对迪安爵士直入主题地问道:“迪安爵土,你为什么支持他?” 迪安爵士皱起眉头,反问卡尔洛爵士道:“那你呢?卡尔洛爵士。” 禿头的迪安爵士,留著白鬍子,脸又圆又胖,说话大声且急躁,这样的外表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他是一个没什么心机的粗汉。然而,卡尔洛深知,如果没有刘易的横空出世, 这个联军指挥官的位置只会在他和迪安两人中產生。 “你知道我在君临城的都城守备队待过吧?”卡尔洛开口说道。 “当然知道,你父亲每次见到我们都会炫耀,说他的儿子在君临城如何如何。”迪安爵士回应道。 “当年在守备队里,我是同一批年轻人中最强的那个。我抓到的罪犯最多,我负责的地盘秩序最好,就连上交给大队长的贿赂我也是最多的。可是,我干了九年,缺都只是个小队长。我一直以为是我的资歷不够,直到一个刚加入的、年纪不过十六岁的艾林家的小子爬到我头上,成为直管我的中队长,我才明白,才能和努力在家世面前毫无意义。而我,出生於河间地的一个小领主家族,连效忠的骑士都没有,这就是我一生都难以逾越的障碍。”卡尔洛阴沉地说道。 “也许,你只需要像小指头一样,得到一个机会。”迪安爵士安慰道。 “是的,机会就在我的眼前。”卡尔洛眼中闪烁著野心的光芒。 作为邻居,此时坐在渥德庄园残破大厅里的这几位骑士大人,对彼此的战斗力都了如指掌。虽然各家族战士的实力有强有弱,但总体相差並不大,这也是他们同意通过比武大会来决定联军指挥官人选的原因。毕竟,若战力悬殊过大,那便不是联合,而是吞併了。 卡尔洛在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后,毅然辞去了都城守备的职务,回归故乡继承父亲的领地。在他的著力经营下,施密特家族的战士们享受到了最好的待遇,接受了最严格的训练,因此,施密特家族的战力也被公认为眾家族中最强的。 在比武大会开始之前,无论是拥有主场优势的塔克·渥德,还是带来护卫最多的马林·夏普,还是其他几位骑土,他们虽然不敢说一定能当上指挥官,但却有一个共识:护卫数量最少,且来自没有任何军事力量的圣莫尔斯修道院的刘易,绝不可能成为这个指挥官。卡尔洛以为这个联军指挥官的职务,將是自己的机会。 可当卡尔洛目睹刘易及其战士们那令人惊嘆的疗伤能力后,他意识到自已梦以求的真正机会终於来临。他深知,只要能与刘易携手,施密特家族或许就能打破阶级的壁垒, 在未来的国家中占据一席之地。同时,他也自信地认为,即便在联军中承认刘易的主导地位,凭藉施密特家族强大的战斗力,自己也能拥有相当的话语权。 然而,当卡尔洛亲眼目睹自己的护卫在刘易部下的凌厉攻势下如春天的积雪般迅速消融时,他突然意识到,自已的话语权或许並不能仅仅通过展示军力来获得。 他开始对刘易及其金色黎明队伍的真正实力和目標產生了好奇与疑虑。金色黎明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队伍?它的內部权力结构如何?像自己这样的骑士领主在其中又能拥有怎样的未来?卡尔洛爵士此刻迫切地想要了解关於金色黎明和刘易·光明使者的一切。 但在此之前,他必须先弄清楚还有哪些人会加入这个联盟,他们是否值得合作。而在这些人中,表现最为怪异的迪安·勃乐斯无疑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究的对象。 於是,卡尔洛继续追问道:“迪安爵土,我说的是实话,现在轮到你了。”他伸出手掌,示意迪安开口。 迪安的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了一个莫名的笑容,然后缓缓说道:“你真的想知道我为何支持刘易吗?” 卡尔洛坚定地回应:“你说,我听。” 迪安开始讲述:“我的祖先,艾德瑞克·勃乐斯,曾是战士之子骑士团最后一任团长乔弗里·多吉特爵士的亲卫。”他语气中带著一丝自豪。 战士之子曾是七神教会最为强大的武装力量。在坦格利安家族征服七国之前,教会不仅掌控看战土之子骑士团和星辰骑士团,还拥有审判权,其地位堪称诸王之王。这个理由极为有力,因为相较於金钱与权力,信仰往往能激发人们更为狂热和坚定的支持。 但是卡尔洛还是发现了一个小问题,他问道:“可是,刘易並不是由教会派来的,而且他信仰的似乎是一个名为安舍(awn-shay)的神明。” 迪安耸了耸肩,解释道:“我听查尔说,刘易来自厄斯索斯大陆,那里是安达尔人的祖地,也是七神信仰的源头,也许那边的发音就是这样倒过来的。安舍(awn-shay)神和七(seven)神听起来非常相似,不是么” 好吧,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第136章 生意 第136章 生意 腾石镇是河湾地西北角最大的城镇,也是凯登·风暴前些年討生活的地方。盖尔修土望著不远处城堡下方镇子里繁华的街道和熙熙攘攘的行人,不禁感慨:“不过是隔了一条黑水河,河间地和河湾地的差別却如同天堂与地狱,神明真是太不公平了。” 凯登摇摇头,回应道:“安舍光耀万物,永远是公平的。只是人类太过愚蠢,总是为私慾挑起战爭,製造无数的寡妇和孤儿。” 盖尔修士点了点头,陷入了回忆:“就在一年前,石堂镇也是这般繁华。我隨车队去那里的酒馆要帐时,街道上人比这里还要多。对了,你是不是跟著罗尔夫兄弟去过石堂镇?那里现在怎么样了?” 凯登回答道:“还没到石堂镇我们就折返了不过在路上,我听人说兰尼斯特家派人洗劫了石堂镇,也不知道又有多少家庭因此破碎。” 盖尔修士闻言,不禁嘆了口气:“老安吉是个好人——— 两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走到了小镇的城门外。为一起来的同伴们缴纳了入城税后, 他们终於得以进入镇子。 凯登和盖尔这一行人其实是刘易派到河湾地来採购粮食的商队。他们手中握著刘易划拨的三百个金龙,这是刘易在北境军里行医时赞下的私房钱。 在战爭开始之前,一个金龙在市面上能换回两百个银鹿,而一个银鹿足以让两个壮汉在乡下的小酒馆里饱餐一顿。因此,刘易交给他们的这笔钱,无疑是一笔巨款。 河湾地的粮食產量高於河间地,且尚未被战爭波及。如果只买粮食,这些钱足以购买十万石未磨过的小麦。 然而,现实並非如此理想。从事商务活动多年的盖尔修士深知,当一个地方只能供应有限粮食时,无论你出多少钱,也只能买到那么多。 因此,他们的真正任务是为圣莫尔斯修道院打开商路,而不是单纯地把这三百个金龙全部换成粮食带回去。否则,就算能买到粮食,也可能无法顺利带走。毕竟,哪个领主会允许治下全部结余的粮食都被外人买走呢? 在镇子里,凯登找了一间客栈將同行的七个伙伴妥善安置后,便领著盖尔修土和侍从杰斯米来到了腾石镇广场旁的一间两层楼高的木製宅邸。他们向守门的僕人通报了姓名, 隨后,一个穿著蓝色绸缎外套的胖子热情地迎了出来,与凯登紧紧拥抱在一起。 “亲爱的凯登爵士,真没想到居然是你来找我。你终於愿意放弃漂泊的冒险生活,选择安定下来了么?我的护卫队长的职位一直为你保留著呢。”胖子罗森说道。 当然,无论是听的人还是说的人都知道,这只是一句客套话。像凯登·风暴这样一位正式受封的骑土,即便是生活没有看落,也不是一介商人可以轻易招揽的。 罗森或许可以短期僱佣一位流浪骑土来帮助商队度过艰难时光或穿越危险道路,但这只能算是骑士出於骑士精神的护送,而非必须完成的工作。而商人给予的酬劳,也只能是出於感激而赠送的“礼物”,而非酬金,否则便是顛覆秩序的行为。此事一旦传扬出去, 对於僱主和骑士双方都將是一种无法抹除的耻辱。 因此,当罗森向凯登提出希望他加入护卫队的提议时,凯登温声拒绝道:“感谢你的好意,罗森先生,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会好好考虑的。对了,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来自河间地的盖尔修土,他服务於神眼湖畔的圣莫尔斯修道院。” 罗森闻言,夸张地张开双手,热情地迎接盖尔修士的到来:“哦!七神虔诚的使者, 你的到来让我这栋小小的房子充满了神圣的气息,欢迎你的到来,盖尔修土。” 盖尔修士也张开双臂回应著罗森的热情款待:“愿天父庇佑你,让你总能遇上公平的交易;愿铁匠庇佑你,让你的商品永远品质出色。” 罗森鬆开手臂,笑看说道:“不得不说,盖尔修士的祝福真是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 来吧,我们为什么站在屋子外面聊呢?这么毒辣的太阳,让你们晒伤了可不好。帕克,快让厨房准备茶点,我要好好招待我的朋友!” 隨后,在罗森的带领下,三人来到了宅邸三楼的露台上。露台上摆放著一张圆桌和几把椅子,上面支起了一片帆布顶棚,巧妙地遮挡住了来自头顶的灼热阳光。 三人分宾主落座之后,僕人適时地送上来几碟精致的点心和一壶香气四溢的果茶。罗森把茶壶往客人面前推了推,热情地劝道:“尝尝吧,凯登爵士,这是从南面精心挑选的玫瑰果茶,最適合搭配著甜腻的点心一同享用。” 然而,凯登却对小点心更感兴趣,他拿起一块金黄色的饼乾放进嘴里,果然非常酥脆甜蜜,不禁赞道:“好甜的点心,这放了不少蜂蜜吧?” “当然。”罗森得意地炫耀道,“这里每一块点心里都至少有四分之一勺蜂蜜,否则根本做不出这样的美味。” 盖尔修士也拿起一块点心细细品尝,咽下之后感慨道:“我从来没有吃到过如此美味的食物,这样的美食,也许只有在天堂里才有吧。” 接著,他嘆了口气,忧虑的说道:“可惜现在的河间地,领主都吃不上这样的点心, 普通民眾甚至连混著木屑的黑麵包也快要没得吃了。” 聊到河间地正在发生的战爭,罗森原本笑呵呵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他关切地问道:“我也听说现在河间地的状况非常不好,以往和我有生意往来的一些朋友都已经失去了联繫。河间地的情况真的有那么糟糕了么?” “简直就是地狱”盖尔修土沉重地点头说道,“战爭爆发后,泰温公爵的部下在河间地疯狂肆虐,其中格雷果·克里冈和亚摩利·洛奇两人尤为残暴。他们四处烧杀抢掠,强姦折磨,毁坏房屋和庄稼,製造出一片片无人区。即便是七层地狱里的魔鬼,遇到他们也得敬畏三分。” 罗森先生听后,配合地露出惊恐的表情,用他那像白萝下般的手指在胸前划了一个七星的图案,祈祷道:“天父保佑-如果我能为河间地的人民做些什么,那该多好啊。” 凯登立刻接过话茬:“是的,罗森,我目前正在为盖尔修土所在的圣莫尔斯修道院效力。修道院的院长约翰修士利用教会的声望,庇护了许多难民,但餵养这些人並非易事。 因此,他派我和盖尔修士来河湾地採购粮食。我记得你也经营著粮食铺子,对吧?” 罗森皱了皱眉,回答道:“是的,我经营著一家小店,但主要是为了满足我家名下產业的工人们日常饮食需求。粮食都是从每周设立的集市上从零散农民那里购进的,然后带回来给工人们吃,剩余的就放在店里卖给镇上的居民。如果要养活一个修道院你们修道院现在有多少人?” 盖尔修士估算了一下:“將近一千人了。” 罗森无奈地摇摇头:“要持续供应养活一千人的粮食,对我来说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凯登解释道:“没关係,修道院里已经播种了粮食,只要撑过这段日子,就不再需要从外面购进。我们这次来拜访你,主要是希望你能帮忙引荐一下有实力的粮商,而不是直接从你这里购买粮食。如果你能帮我们促成这笔买卖,修道院愿意支付合理的报酬。” 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罗森自然不会放过赚钱的机会。他问道:“那你们准备付出什么代价?” 盖尔和凯登对视一眼后,说道:“如果你能帮忙牵线搭桥,促成这笔买卖,我们愿意掌出半成货款作为中介费。” 然而,罗森却失望地摇摇头:“半成太少了。你们让我牵线搭桥,就是让我当中介。 但在这个年头,当中介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说不定还会招惹到大麻烦。” 盖尔修士继续追问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做才合適呢? 3 罗森毫不犹豫地伸出一根指头:“一成半,少於这个数,这个活儿我干不了。” 盖尔修士听后连忙摇头,面露难色:“这实在不可能。货款分出一成半给你,就意味著我们要少买一成的粮食。没有这一成的粮食,修道院里恐怕又会饿死不少人。这个价码太高了,我真的无法接受。” 接下来,便是谈生意的环节,双方开始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各自阐述著立场和理由,试图提高自己的价码,压低对方的期待。 然而,凯登並非一个擅长谈生意的人。相比口舌之爭和白纸黑字的合同,他更相信手里紧握的长剑。因此,他不愿意再听他们俩在这里细细扯,於是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露台边缘,双肘撑在露台的扶手上,眺望著远方。 他的目光从镇子里熙熙攘攘的街道开始,一点点向远方移动,越过连绵的丘陵和广的农田,最后定格在辽阔的御林上。 御林,这片位於君临城南部、横亘黑水湾的森林,不仅是七国之王的私人狩猎区,也居住著一些平民,並且曾是臭名昭著的土匪团一一御林兄弟会的藏匿处。 御林兄弟会,在疯王伊里斯在位期间,曾是最著名的匪帮之一。他们在御林一带绑架贵族以获取钱財,並利用御林的复杂地形躲避骑士们的追捕。然而,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对他们的行为忍无可忍,最终派出由御林铁卫和一些贵族骑士率领的队伍去討伐他们。 在初期,御林兄弟会曾一度得到御林中平民们的帮助和掩护,因为这些平民相信只有兄弟会才能保护他们免受贵族的欺压。因此,国王几次派人围剿都无功而返。 然而,亚瑟·戴恩爵士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局面。他替民眾向伊里斯国王诉苦,为他们爭取到了在御林中砍伐树木和猎取几只鹿的权利,並承诺前来清剿兄弟会的队伍会支付他们应得的钱財。这一举措贏得了御林中平民的信任,使他们全部倒向了国王和前来清剿的队伍。 失去了平民的掩护,御林兄弟会便如同脱掉了衣服的妓女,再也无法在御林里隱藏踪跡,他们的末日也就此降临。 很快,巴利斯坦爵士击杀了西蒙·托因,而亚瑟·戴恩爵士则斩杀了微笑骑土。御林兄弟会的其他知名成员,包括白鹿温妲、三绞不死的长颈奥斯温以及“大肚子”本恩,均被认为已经丧生,唯有乌尔马倖免於难,他选择加入守夜人以逃避处决。 亚瑟·戴恩爵士,作为伊里斯国王的御林铁卫,被誉为拂晓神剑,这一称號源於他所挥舞的巨剑“黎明”。这是一把由陨铁精心铸造的双手巨剑,平日里亚瑟將它背负於背。 此剑如今被保存在戴恩家族的领地星坠城中,然而戴恩家族已再无英雄能如“拂晓神剑”般挥舞它,维护世间的秩序。 御林铁卫剿灭御林兄弟会的事跡在七国境內广为流传,而参与其中並立下赫赫战功的赛尔弥·巴利斯坦和亚瑟·戴恩,更是成为了七国中最受尊敬的骑士典范。自幼立志成为骑士的贵族私生子凯登,对他们的英雄事跡充满了无尽的嚮往,並渴望有朝一日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然而,在遇到罗尔夫和光明使者后,凯登的视野得到了拓宽。他意识到,成为一名为国王效劳的骑士並非自己事业的终点,他还有更为崇高的目標可以追求一一那就是为七国民眾的真正解放而奋斗终身。 此刻,凯登紧握著腰间的次级瓦雷利亚钢骑士剑“碎”,心中略显志志。他思考著如何完成领袖交给自己的任务,如何在適当的时机將这柄珍贵的剑展现在眾人面前,並为它寻得一个好价钱。或许,他需要製造一个契机,一个能在领主老爷们面前拔剑展示的机会但这绝非易事。 正当凯登陷入沉思之际,罗森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转过头,发现盖尔修士和罗森正举杯向他示意。他隨口问道:“谈妥了?” 盖尔修士微笑著点头:“罗森先生同意以一成的费用为我们寻找买家,但我们必须僱佣他的车队来运输货物,並在旅途中为他的货物提供保护。” 凯登皱了皱眉,提出疑问:“如果我们为你的货物提供保护,那你不是应该支付我们护卫的费用吗?” 罗森耸了耸肩,解释道:“我的货物並不多,而且目的地就在黄金大道旁的莎草镇, 你们去那里完全是顺路。如果不是这样,我可不会只收一成中介费就答应帮忙。” 凯登转头看向盖尔修士,见对方朝自己点头表示同意,於是也举起了杯子,说道:“好吧,合作愉快。” 罗森的胖脸上顿时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回应道:“合作愉快!” 隨后,三个精致的陶杯轻轻碰撞在一起,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叮叮声。 第137章 赌局 第137章 赌局 从罗森家中离开后,凯登的心情稍微放鬆了些, 这是他成为烈日行者后,首次执行金色黎明的任务,关乎修道院里数百人的口粮,责任重大。从河间地至此的这一路上,他都心怀怎忘,担忧凭藉自己的人脉不足以採购到足够的粮食。 幸好,得到了老朋友罗森的承诺,任务中最艰难的部分已算完成。接下来,只需等待粮食交接,再护送回河间地即可。 心情大好的凯登,眼中光芒闪烁,转头对盖尔修士提议道:“嘿,盖尔兄弟,怎么样?想不想和我一起去喝一杯?我知道有家酒馆的甜红葡萄酒很有名,而且酒娘也长得十分漂亮。” 盖尔修士闻言,嘴角虽也勾起一抹笑意,但眼中却闪过一丝犹豫。他沉吟片刻,说道:“喝酒看美女,听起来確实不错。但我现在更想去市场上探探小麦的价格。等罗森先生帮我们找到货主后,我们也好判断对方报价合不合適。” 凯登一听觉得很有道理,毕竟罗森只是答应帮他们牵线搭桥,並约定按照市价结算, 如果是他俩连市场行情是什么样都是两眼一抹黑,到时候会被罗森坑成什么样,凯登都不敢仔细想。 於是他嘆口气,说道:“好吧,那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 盖尔修士却摇了摇头,笑著拒绝道:“別,我去逛市场,你又没什么兴趣。到时候我和別人店主在那里唧唧歪歪,你听得不耐烦,又著剑站在一旁,让我怎么和別人聊呢? 你还是去喝酒吧。” 凯登喜笑顏开,向盖尔修士嘱咐道:“那你自己小心点,盖尔。如果遇到什么麻烦, 立刻回客栈或者来酒馆找我。我要去的是“四叶草』酒馆,就在市场区南面,很好找的” 盖尔修士挥挥手,“有城墙的保护能有什么危险?倒是你。美女看归看,可別犯了戒律,光明使者不允许婚姻以外的性行为。” 接著,凯登和杰斯米便与盖尔修士挥手作別,穿过镇子里的小巷来到了一间悬掛著四叶草图案招牌的酒馆,推门进去。 四叶草酒馆,是腾石镇最大的酒馆,也是凯登在这里討生活的时候,在閒暇时光最喜欢来的地方。 他穿过酒馆大门,在靠窗子边的位置坐下来。片刻之后,一个穿著栗色长裙,留看一头齐腰长的金色捲髮的漂亮侍女来到桌子旁,惊喜地问候道:“凯登爵士!真想不到是你回来了!你不是去河间地寻求荣誉了么?” 凯登开心地笑起来,回应道:“杰西卡,都快一年多没见,你怎么变得比之前更漂亮了?有什么秘诀么,能不能透露给我?我把它献给瑟曦太后,说不定能换回一块领地和一个爵位。” 侍女杰西卡被凯登的奉承逗的枝乱颤,美丽的大眼睛弯成了两道银月,轻笑著问道:“凯登,你是去君临城的妓院里进修了么?好像更会逗女人开心了呢。” 凯登一脸无辜,“逗你开心?没有啊,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 “哼,这话你不知道跟多少女人说过—这么熟练—”杰西卡快速看看左右,压低声音说道:“我今晚有时间,你要是也有时间——“” 凯登苦著脸回应道:“我现在为一所修道院服务,和我同来的同伴是一个虔诚又古板的修士。晚上他要是见不到我回住的地方,我的职位恐怕就要丟了。” 见到杰西卡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凯登立刻补充道:“要不你考虑一下杰斯米?” 杰斯米瞪大了眼睛,用期待的眼神看向杰西卡,却被杰西卡用记菜单的小本子敲了敲头:“等你鬍子长出来再说。” 接著,漂亮姑娘记下凯登要的餐品,便离开这张桌子,为其他客人服务去了。 凯登收起了笑容,观察著酒馆里的环境,暗暗做著下一步打算。 购买粮食的事情已经有了眉目,那么放出自己手里有瓦雷利亚钢剑消息的事情,也应该被提上日程了。 最理想的情况就是,在粮食运出去的时候,“碎”也被一併卖掉。那这一轮外出不仅没钱,还挣了不少钱,自己也算为金色黎明立下了第一桩功劳。 而放出这种消息,酒馆是最適合的场所,而他很快就选定了目標。 过了一会儿,杰西卡把两份芝士派和烤肉肠,以及两大杯甜红葡萄酒送了过来放到了桌上。 凯登一边吃,一边勾勒著心中的计划,等到主食吃完,他对杰斯米说道:“你就留在这里慢慢吃,不够的话就再跟杰西卡要,我去看看別人打牌。” 说罢,他来到另一面墙下的一桌人身边,开始围观他这几个人打牌。 打牌,是酒馆里的保留节目。有时候是几个熟人工作之余的小小消遣,另一些时候也是某种特殊人群的谋生之道。 四叶草酒馆作为腾石镇的一间老酒馆,自然不会缺了这种人。 凯登选的定这一桌,虽然都是生面孔,但是在江湖行走多年,他很容易就判断出,桌上的四人中,有三人是一伙儿的,那个商人打扮的年轻人则是他们选定的肥羊。 所谓商人的打扮,其实很好辨认:造型浮夸但是衣料好,便於行动腰间却只有匕首。 在客户面前这样的装束代表著財力,而在市井中猎手眼里,这样的装束代表著肥羊,而敢於在酒馆里跟陌生人打牌的肥羊,更是自己钻到屠夫的刀下准备献出身上皮肉的“蠢羊”。 不过这头肥羊似乎也没那么蠢。当站到他身后时,凯登发现他可能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局里,身体一直在不安的扭动著,挣扎地扔出每一张牌,试图在群狼的围剿中找到一条生路。 凯登心中轻笑一下,决定帮他一把,於是抿了一口葡萄酒后,用含糊不清的声音,嫌弃地支招道:“你是白痴么,怎么出这张牌?如果你出那一张,这把稳贏。” 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青年回过头来,茫然地看向凯登,看上去更像一头蠢肥羊了。 “这张,出这张,相信我!”凯登对著肥羊手里的牌组指指点点。 肥羊疑惑地皱起眉头,但还是低头看向手里的牌组,犹豫了一下,便按照凯登的提示扔出一张牌。 青年对面几人看到落在桌面上的牌,愣了一下,这张牌虽然无法扭转肥羊此局必败的结果,但是会让他们的赔率降低。 三人中留著一脸络腮鬍的瘦削中年目光不善地看向凯登,凯登却迎著他的目光,拍拍腰间的剑,挑地抬起下巴。 中年人並不打算和凯登翻脸,他们似乎很看重这头肥羊,於是默许了凯登的行为。毕竟凯登现在只是支招,並没有揭穿他们的骗局,现在双方还处於“凭实力分胜负”的阶段。要是这时候贸然搞出事情,嚇跑了肥羊,那么他们这一顿大餐就只能喝点汤了。 於是他默不声的扔下自己的牌,两三个轮迴后,青年商人惜败一招。 青年將手里剩下打不出去的牌组往桌上一扔,回过头恼怒地对凯登抱怨道:“老哥, 你看,我听你的还是输了。麻烦一会儿你闭嘴好么?我自己打,或许还有机会贏呢!” 凯登撇撇嘴,不以为然地说道:“小子,你刚才那一局是必输的!要不是我指点你, 你只会输得更惨!” 接著他细细的开始为年轻人復盘刚才那一局的胜负。 不过还没说完,便被络腮鬍的中年打断道:“快点,牌都洗好了,还在那里囉里囉嗦地搞什么?” 凯登闭上了嘴,而年轻人也再次坐正身体,摸走属於自己的牌组,很快,牌组展开, 这一把他手里的牌更烂了。 “干!”年轻人一拍额头,泄气將牌组盖在桌上,免得老是看到心烦。 没想到的是,他身后这个好事的战土却急切地说道:“你盖上干什么,上家已经出牌了,你还不拿起来看一下?” 年轻人大概看出身后这人和对面不是一起的,虽然话多,但却是真心为自己好,於是心里抱著一点点渺茫的希望,再次拿起牌组,按照凯登指示甩出一张牌,很快就被对面三人连续压牌,过了好几张。 等轮到他自己出牌的时候,络腮鬍子左边那个笑眯眯的胖子手里已经就剩一张牌了。 面对如此不利的局势,年轻商人此时已经是手脚冰凉,不知所措。 他的眼神在手里的牌组上乱瞟,犹犹豫豫地抽出一张牌,又给放回去,又抽出另一张牌,然后很快又放回去,始终没有打出决定自己命运的这张牌。 就在他绝望之际,身后那个討厌的声音再一次响起,“你是傻子么?出这张啊,不然就真的完了!” 年轻商人的心態终於彻底崩溃,他涨红了脸,把牌组往桌上一扔,大喊道:“你特么这么厉害,你上啊!” 说罢,也不管桌面上属於自己的几个银鹿,站起来夺路而逃。 一起做局的几个赌徒站起来想要拦阻,却被凯登挡住了去路,不过一眨眼的功夫,烤熟的留著油的肥羊就真的脆生生的逃走了。 见状凯登耸耸肩,嘟了一句:“赌品真差,怎么就这么输不起呢?”接著便想离开,却发现自己的去路已经被三个赌徒围住。 看著三人呈品字形挡在自己的周围,凯登皱起眉头,手里按住腰间的剑柄:“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想跟我玩点刺激的?” 络腮鬍虚著眼眸,冷声质问道:“哼,小子,你惊跑了我们的肥羊,就想这么拍拍屁股就走了? 凯登一脸的傲慢:“那你们想怎么样?玩命,你们玩得起么?” 这时候酒馆老板的声音从吧檯传来:“喂,你们搞什么?!不要在我的店里闹事!” 中年人回了声,“知道了,我们只是想跟这个小兄弟玩一把,没有恶意。” 他转过头来,对凯登说道:“小子,我看你对自己的牌技很自信嘛,敢不敢和我们玩一把?” 凯登哈哈大笑道:“和我玩牌?你们准备把裤子当了吧!” 於是凯登便坐到了年轻商人之前的座位上,独力面对三名对手,丝毫不露怯。 这里的动静,很快吸引了酒馆里其他人的注意力。 凯登是四叶草酒馆里的老酒客,和其他常客都很熟悉。看到离开有一段日子的凯登· 风暴一回来就跟人打牌,他们纷纷聚拢过来,为他撑腰。 在眾目之下,三个赌棍好岁收敛了一些,不敢用出那些太过明显的下作手段。 不过凯登自己却太不爭气,明明已经占据了主场优势,可是却接二连三地打出臭牌, 很快,他怀里的五个银月十一个银鹿七个铜星就全部转移到了其他三人的面前。 这么大的动静,酒馆里的侍应不可能没人在意,此时杰西卡就站在一边,看到凯登的惨状,忍不住提醒道:“得了吧,凯登。你手气不好技术又不行,赶紧走吧,不要把饭钱都输没了,你还没结帐呢!” 凯登没搭理她,而是在自个儿身上摸来摸去,喃喃说道:“不对啊,我记得我还有几个银月才对” 等把自己的衣兜都翻了个面,像一条条狗舌头掛在身上后,他转而向自己的侍从问道:“杰斯米,布雷德尔大人给我的钱,是不是在你那里?” 布雷德尔大人是谁?杰斯米完全不记得有这么一件事情,结结巴巴地说道:“没,没有,爵士。我我,我不记得,有,有什么钱在,我我这里。” 对面的络腮鬍中年人似乎也满足於眼前的收穫,不打算继续逼迫凯登,毕竟对方似乎是一名骑士。就算再落魄的骑士,也不是那么容易招惹的。 於是他冷笑一声:“爵土,你要是没钱了,那就这么算了吧。算我倒霉,遇上你这么个傢伙。这些钱就算你从我们这里买个教训,记住,以后不要多管閒事。” 说罢,中年络腮鬍把桌面上的银幣收拢起来,起身准备离开。 然后他便看到凯登猛地站起身来,抽出腰间的长剑重重地插在油渍斑斑的木桌上,发出篤地一声闷响。 中年络腮鬍眼角一跳,下意识地抓住腰间的匕首,冷冷说道:“怎么,风暴地来的骑士这么输不起么?赌桌上输掉的钱,打算用剑抢回去?” 凯登却没有理会他,而是回过头对吧檯后的酒馆老板问道:“亨利克老板,你看我这柄瓦雷利亚钢剑值多少钱?!” 一直老神在在地站在吧檯后擦杯子,对这边发生的事情毫不在意的亨利克老板听到凯登的话,浑浊的眼眸一下子亮了起来。 他快步走了过来,推开围观的酒客,站到桌子边,紧紧盯著桌面上插著的“碎”, 伸手想要去拔,却被凯登拦住:“別上手,这东西娇贵。” 亨利克老板哼哼两声,將脸凑近了“碎”的剑身,仔仔细细看了好一会儿,才回答了凯登的问题:“泰温公爵曾经公开宣告,愿意用一座城堡换一柄瓦雷利亚钢剑,如果你这柄剑是真的,那么无疑是价值连城。” 凯登冷哼一声,拿起一张牌,轻轻推向“碎”的剑刃,就像热刀切黄油一般,轻轻鬆鬆裂成两半,纸牌的断面甚至没有一点毛刺:“如假包换!” 第138章 关你X事? 第138章 关你x事? “好美丽的纹··-这把剑你是从哪里搞来的?”亨利克疑惑地皮剑上繁复而又美丽的纹所吸引,“我从来没听说过你有瓦雷利亚“这就是瓦雷利亚钢剑?” “天吶,我听说只有大领主才能拥有这样的武器!” 酒客们在一旁窃窃私语,声音中满是惊嘆。而对面的三名赌客,目的光芒一一毕竟,大家都知道,泰温公爵拉出来的屎都是金的,如二,就算得不到城堡,三五千金龙也绝非遥不可及的梦想。 对面领头的络腮鬍坐回位置上,强自镇定地说道:“你是凯登爵: 用这把剑做赌注,我们—-我不介意和你再玩两局。” 凯登冷笑一声,眼神中满是不屑:“用瓦雷利亚钢跟你们赌?你介么?哼,你们这些阴沟里的玩意儿,也配和我的剑相提並论?” = 我要是输了,这把『碎』就放在你这里。等我挣到钱了就过道。 亨利克不由自主地舔舔嘴唇:“如果·-我是说,如果你一直没处置?” 凯登失笑道:“那就一直放著,世世代代传下去,等著我或者我尔还真打算用十个银月就把这剑收走?” 亨利剋期期艾艾地嘟囊了一声,最终还是答应下来,“好吧,十来赎,得多给我一个银鹿。如果超过一周——““ “不用过一周,我一会儿就还给你。赶紧的!”凯登打断了他, 国出十个银月,拿在手上抖落了两下,然后拍在三名赌徒面前, 巴!” 此时,三名赌徒的注意力已经从凯登手里的银幣转移到了怎么把过来,所以他们並没有拒绝凯登继续赌下去的请求,爽快地开始发牌由於瓦雷利亚钢剑这一巨大的头,酒馆里的酒客们,无论是之勺,都围了过来。人太多,以至於赌桌旁的过道都挤不下了。於是, 伦纳尔皱著眉,疑惑地说:“很早么?我怎么感觉比平时还晚了亨利克望向窗外的天色,惊讶道:“天都黑了?哎,伦纳尔,今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伦纳尔追问。 亨利克用下巴指了指正以一敌三且局势大好的凯登,解释道:“ 线输光了,然后用瓦雷利亚钢剑做抵押从我这里借了十个银月去翻本“十个银月?瓦雷利亚钢剑?你运气不错啊,这何止千百倍的利兑。 “算了吧,千百倍?我只希望能拿回我的十个银月就好。”亨利登和他的约定说了一遍,“哎,他要是输了,我还得帮他保管这把剑那里找一把瓦雷利亚钢剑赔给他?” 伦纳尔轻笑一声,“剑在你手上,还能由得他?” 亨利克眼晴一亮,喃喃自语:“是呀————-如果他输了————· 接著,他转向酒馆老板亨利克,从亨利克怀里拿走了刘易交给他克手里塞了十个银月和一个银鹿,说道:“亨利克,这才多久,你个银鹿,我够意思吧。” 看著一座城堡长出腿从自己面前溜走,亨利克汕汕地回道:“是凯登隨后对眾人说道:“好了,朋友们,感谢大家的支持。所有萄酒,我请了!” 说罢,他又扔给亨利克一个银月作为酒钱,然后招呼著自己的侍斤米,回去了。” 伦纳尔看著他离开,接著问道:“好了,今天晚上你看我表演什2 对方建议:“讲一点关於赌徒的故事吧-·-希望所有人都远离赌当伦纳尔开始讲述塞里斯的维尔康大王和车里安修士在一个叫做羊精怪、一头驯鹿精怪和一头影子山猫精怪打赌的故事时,凯登已行的伙伴们租的一个通铺大房间里。 这一整天,除了凯登和盖尔修士去找商人罗森谈生意之外,其他尔企去一灸 不应该有这样的行为,” 凯登连忙解释:“不是的,我並不是因为喜欢赌博才去玩的。” 接著,凯登把事情的经过以自己的视角从头到尾讲述了一遍,最人多嘴杂,我手里有一把瓦雷利亚钢剑的消息很快就会散布出去。如自然会主动联繫上我,这样比我拿著剑到处问別人要不要好得多。” 盖尔修士听完后点了点头:“好吧,你这个办法也確实有它的巧也很大,到时候难免会有心怀不轨的人找上门来给你製造麻烦。” 凯登在江湖上行走多年,当然明白这样直白地將財物展示在大庭采极大的生命安全风险,但他也有著自己的考虑和决心: 『没关係,修道院里的兄弟们还饿著肚子,战士们也还不能都披三与死的边缘徘徊。就像光明使者所说,成为烈日行者不是为了个人的安舍信仰的理念推向整个七国。能在这个过程中出一份力,我冒再大的接著,他狠狠地拍了拍盖尔修士的肩膀,笑道:“再说了,不是盲我死在你面前吧?” 作为一名流浪骑士,主要经济来源是为当地领主提供军事服务。 利一个新的领地,並有意在这里找份差事时,他们会先去拜访本地领口来意。 如果领主老爷最近有动兵的打算,就会將僱佣骑士留下来,让他的其他战士一起就餐,並提供一个住处。在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 某个不听话但实力强横的村落发动攻击时,僱佣骑士便可以隨同作门即可领取相应的报酬之后,如果领主没有新的作战计划,僱佣骑士便应该主动向领主成堡碰碰运气。因此,和流浪修士以及吟游诗人一样,流浪骑士也无方,必须一直在路上,才能维持生计。 而如果有一天,某个僱佣骑士厌倦了这种漂泊无定的生活,他有交低的新酬,向某个欣赏目己的领主宣誓效忠,从而获得一份相对稳落草为寇,转职为强盗骑士,走上另一条充满未知与危险的道路。 不过,凯登这一次回到镇上,並没有打算为傅德利家族服务的意成堡拜访。他白天留在客栈,一方面锻炼自己的侍从,提升他的武艺卜出的同伴切磋武艺,共同进步。 凯登欣然同意:“为什么不呢?请坐吧。” 於是,卢恩·梅里克拉开椅子,在凯登面前坐下。他又叫来了侍同星作为小费,让她送两杯青亭岛的好酒上来。 酒送上来之后,卢恩举起杯子,先祝愿小国王长命百岁,再祝愿又祝愿了傅德利大人所向披靡。一番祝福之后,他才將话题转到正题里有一柄瓦雷利亚钢剑,能让我看一看么?” 青亭岛的酒,劲儿果然是要大一些,三轮祝愿过后,凯登的脸色也开始变得迷离。他得意地从腰间抽出那柄名为“碎”的长剑,平道:“看,这纹多美丽,像不像一朵盛开的鲜被残酷的冰雪击碎? 卢恩伸手想要接过长剑细看,却发现凯登虽然喝得有些迷糊,但肯鬆手。於是,他放弃了直接拿到手里的打算,转而问道:“爵士,我在这里的时候,用的还只是普通的钢剑。你这把碎宝剑,究竟是从凯登將剑缓缓插回鞘中,眼神中闪过一丝回忆的光芒,缓缓说道些诚实且正直的人—” 卢恩皱起了盾头,疑惑地问道:“可是,我听说你不是在为一所个凯登闻言,面色一室,赶紧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试图掩饰自己卢恩点了点头,诚挚地说道:“真是一个好故事——--就像书里写的然而,他心中已有了几分猜测。这柄剑的来路,恐怕並不像凯登户。或许不是偷来的,但也绝不会像这小子说的那般浪漫。 卢恩暗自揣测,这剑很可能是在为河间地的领主作战时,从敌人想,如果是从敌人手中夺得的,那便是荣耀的战利品,根本无需编更有可能的是,这剑是从某个死人手中得到的,而这个人甚至可能並至於这柄剑是否为假货,卢恩心中已有定论。行商多年,他对於丝毫怀疑。无论是从剑身上精致的纹,还是从那锋利的剑刃来看, 勺神兵利器。 在维斯特洛,还未曾听说有谁能偽造出如此水平的长剑。倘若锻到这样的掛共水平、他目已场名上国、又何必用体造的方式呢3打 第139章 闪瞎你的X眼 第139章 闪瞎你的x眼 “放轻鬆,爵士。”卢恩·梅里克身体后仰靠著椅背,施施然说道,“如果你觉得自己不方便麵见泰温大人,不如考虑把这把剑卖给我如何?” “卖给你?”凯登冷笑一声,“你出得起价么?” “这要看你的心理价位了。五百个金龙如何?有了这笔钱,你完全可以在这个镇子舒舒服服地过完后半生。” 凯登对这个提议不屑一顾:“哦?省吃俭用、抠抠索索地过完后半生?” “那你觉得多少才合適?不如你开个价吧。”卢恩提议道。 “翻十倍,我或许可以考虑一下。”凯登回答道。 “五千个金龙?爵士,你疯了吧!这可不是谈生意的態度。”卢恩被凯登报出的价格嚇了一跳,“二千个金龙,这是我的极限了。” “五千金龙,一个都不能少。”凯登坚持道。 “一千三百金龙,这是我目前能拿出的所有现金。”卢恩试图討价还价。 “你可以找人借,或者变卖一些不动產。五千金龙,一分都不能少。”凯登毫不退让“凯登爵士,有了这笔钱,你就不必再亲自出生入死,而是可以指挥別人为你卖命。 这样不好吗?瓦雷利亚钢虽好,但也得你亲自带到战场上,才能发挥价值。一支价值五个铜分的锥头箭矢,就能轻易穿透鎧甲,夺走你的性命。到时候这把剑还不是落入他人之手?”卢恩试图说服凯登。 “想杀我可没那么容易。我从九岁起就成为侍从,十八岁宣誓成为骑士,到现在二十五岁,杀过的盗贼、强盗、土兵,数不胜数。如果有人自信能杀掉我,儘管来试试。五千个金龙,一个都不能少。你钱不够就去筹钱吧,不过要快,过几天我就要买好粮食出发了。”凯登坚定地说。 “哦?你要买粮食?需要多少?”卢恩好奇地问。 凯登对卢恩的示好无动於衷:“这个就不用你操心了,我已经请朋友帮我联繫合適的粮商了。” “好吧,真是遗憾。我手里也有很多粮食,很多很多粮食。”卢恩·梅里克说完这句话后,站起身来,拿起帽子戴在头上,对凯登点点头,继续说道:“如果爵士你坚持这个价格,我想你大概得去高亭或者旧镇才会有人出得起你要的价。” 凯登却不为所动,举起面前的酒杯对卢恩说道:“感谢你的酒,卢恩先生。如果你奏够了钱,再来这里找我,我几乎每天晚上都在这里。另外,谢谢你的建议。” “不客气。”卢恩·梅里克说罢,转身离开。 杰西卡虽然手里的活儿没停,但却一直在关注著凯登这边的动静,见卢恩离开后,她立刻抓住凯登的双肩使劲摇晃,激动地说道:“一千三百个金龙!天吶,你怎么不答应他!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金龙长什么样子,你居然就这么拒绝了!” 凯登的脑袋在杰西卡的摇晃下前后晃动,声音也变得忽高忽低:“放轻鬆,杰西卡。 一千三百金龙很多么?对你来说当然很多,对我来说也並不少。但是,相较於一柄瓦雷利亚钢的宝剑,那就不值一提了。你想,西境的一座城堡值多少钱?” “如果我嫁给你,就能成为领主夫人!”杰西卡一下子变得嫵媚起来,轻盈地滑进凯登怀里,用食指轻轻挠著凯登的下巴,“爵士,你会娶我的,对不对?你还能在哪里找到像我这么可爱的小猫咪?” 凯登在杰西卡的屁股上捏了一把,笑道:“全世界都找不到第二个。但是,一千三百金龙实在太少了,如果他真的有诚意,我可以接受三千个金龙作为最终的报价,再低可就不行了。” 杰西卡在他的嘴上轻轻吻了一下,说道:“如果卢恩先生再来,我会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的。” 这时候,另一桌的客人喊道:“杰西卡,我们的酒呢?” “来了!”杰西卡答应一声,又亲了一下凯登的脸,便走到了那一桌去服务了。 等到夜色渐浓,凯登又听了会儿关於维尔康大王的故事,便离开酒馆往客栈走去。走了一会儿,他发现有些不对劲,好像有人在跟踪他, 凯登立刻警觉起来,拍拍身边杰斯米的肩头,说道:“你回去客栈,让盖尔带上人来帮我。” 杰斯米跟隨凯登已经好几年了,知道此时不宜多言,於是立刻小跑著离开去执行凯登的命令。 “好了,出来吧,躲躲藏藏的干什么呢?”凯登不耐烦地喊道。 接著,旁边屋子的窗户邦邦响了几声,接连被关上。与此同时,房子墙角的阴影里, 出现了三个拿著武器的男人,而凯登身后也悄悄冒出来两个男人。 “是你们?我不是说过,让你们不要招惹自己打不过的人么?”凯登认出了这些人, 领头的正是前两天和他赌了个平手的络腮鬍中年人。 络腮鬍中年人冷笑道:“凯登爵士,你居然把自己唯一的帮手遣走,我不知道该说你太过愚蠢还是太过善良。” 凯登不为所动,冷静地回应道:“赶紧的吧,不要废话了。一会儿我的帮手来了,你们一个也跑不掉了。” 络腮鬍点点头,下达了命令:“你说得很对。上吧,兄弟们!” 听到首领的命令,另外四个流氓立刻举起手里的武器,气势汹汹地冲了上来。然而, 他们却错误地低估了凯登的实力。虽然凯登只隨身带了一柄单手剑,身上也看似没有穿锁甲,但实际上他穿著的是金色黎明標配的布面铁甲,只是从外观上看上去像一件厚实的武装衣而已。 在战场上,有甲无甲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很快,这几个混混因为错误的判断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凯登按照在圣莫尔斯修道院里受训时学习到的烈日行者標准战术,完全放弃防御,以同归於尽的姿態抹掉了第一个人的脖子,刺穿了第二个人的心臟,搅乱了第三个人的肚子,踩断了第四个人的脖颈。然而,这场战斗也让凯登身受重伤,身上数道伤口翻捲起皮肉,血流不止。 看著中年络腮鬍还站在巷口没有逃跑,凯登捂著肚子上的窟窿吃力地问道:“你还不打算逃跑么?” 络腮鬍紧张地笑道:“好不容易要把你的力量耗尽了,走了,我的兄弟们不是白死了么?” 凯登看著脚下的尸体,冷酷地问道:“你想为他们报仇?” 络腮鬍摇摇头,回答道:“不,我只是想杀死你,夺走你的剑。” 凯登继续追问:“谁让你来的?” 络腮鬍却神秘地笑道:“你去问陌客吧! ”1 说罢,络腮鬍高举著手里的长剑,再次向凯登冲了过来。 可是,就在络腮鬍的剑刃即將触碰凯登身体的一瞬间,一道突如其来的刺目的金色光芒闪耀而出,瞬间晃了络腮鬍的双眼。 “草!”络腮鬍低吼一声,急忙收剑后退,试图护住自己的要害,然而一切已经为时已晚。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一道锋利的剑刃如同闪电般穿透了他的肚皮,直插心臟。一阵轻微的颤抖后,络腮鬍无力地瘫倒在凯登的怀里,生命之火就此熄灭。 而此时的凯登,原本重伤的身体在圣疗术的作用下迅速恢復,浑身的伤势瞬间痊癒。 他轻轻搂住络腮鬍的户体,將其缓缓放到地面,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哎,你这是何必呢?希望安舍能公平地审判你。』 凯登轻声嘆息,隨后抚上了络腮鬍紧闭的双眼,给予他最后的尊重。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陌生的声音突然从巷口传来:“站在原地,放下武器!!” 凯登闻声起身看去,只见三个手握长枪、全副武装的警备队员正严阵以待地站在巷口,目光如炬地盯著自己。 他见状反握著剑,举起双手,冷静地解释道:“嘿,兄弟。这几个人抢劫我,被我反杀了而已,不要这么紧张。” 然而,警备队员却並未因此放鬆警惕,反而更加严厉地喊道:“闭嘴,我让你放下手里的剑!听到没有?!” 凯登皱眉说道:“剑是骑士的生命和荣耀,我不可能轻易放下等等,你是瓦尔特?” 听到凯登叫出自己的名字,另一个卫兵疑惑地向前了一步,仔细打量著眼前的男子。 片刻后,他惊讶地说道:“凯登·风暴,怎么是你?” “是我,是我,你还记得么?前年我跟著亚歷克斯·傅德利大人到御林里剿灭一伙土匪的时候,我们还被分在相邻的小队,你不会忘记了吧?”凯登笑著说起往事,试图唤起对方的记忆。 瓦尔特闻言点了点头,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然而,他很快又看向地上的五具尸体,疑惑地问道:“这五个人是怎么回事,都是你干掉的?” 凯登得意地笑了一下:“是呀,一群选错了对手的毛贼而已。他们想要抢劫我,但是却没想到今天居然是陌客为他们选定的日子。” 然而,瓦尔特和自己的同伴对视了一眼后,反而握紧了武器,一步步逼近凯登:“凯登,听说你搞到一把瓦雷利亚钢製成的宝剑,给我们兄弟看一下?” 听到瓦尔特等人的无理要求,凯登的眼中闪出危险的光芒:“当然可以,你过来拿吧。 双方似乎都察觉到了彼此言语中的敌意,一时间僵持在原地,气氛紧张而微妙。 就在这时,巷口外传来了盖尔修士的声音:“凯登爵士,凯登,你是不是在这里?” “盖尔修士,我在这里!”凯登大声回应看。 很快,和凯登一起来到腾石镇的几名同伴出现在巷口的微光里,他们拿著武器,披著最基本的甲胃,迅速赶到凯登身边,为他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凯登,你还好吧?”同伴们关切地问道。 “还好没有受伤。”凯登微笑著回应,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庆幸。 看到凯登身边人手眾多,瓦尔特心中的打算不得不暂时搁置。他深知金龙虽好,但不值得用命去拼,这是很久以前他就已经明白的道理。 於是,他放开紧握枪桿的手,指了指地上的户体,说道:“既然你的朋友都来了,就把这些尸体处理一下吧,不要搞得镇子里都是臭味。” 凯登见对方没有再提及“观赏”宝剑的事情,也乐得装傻:“啊,我要怎么处理?我没有经验啊。” 瓦尔特不耐烦地解释道:“处理尸体还要什么经验,不就是”话未说完,一个白色的东西突然旋转著落到他面前,他下意识地接住一看,是一个亮晶晶的银月幣。 “.不就是交给我们处理么?你忙你的去吧,这里我们会打扰乾净的。” “那就给你添麻烦了咯?走吧,盖尔。”说罢,凯登便领著自己的伙伴们向客栈走去,背影显得格外轻鬆。 等远离了事发的巷口后,凯登有些后怕地揉揉杰斯米的头髮,兴奋地说道:“小子, 很不错,你们要是再来晚一点,我就得交代在那里了。” 得到主人的夸奖,杰斯米憨憨地笑了一下,没有多说什么。倒是盖尔修士有些论异:“不至於吧,五个人就耗干了你的法力?” 凯登有些尷尬地挠了挠头:“那倒不是我用了圣疗术。” “圣疗术!?”盖尔闻言大惊失色:“光明使者不是说必须在法力耗尽之时才能用这一招么?” “哎,我当时不是想著敌人都已经死了么?一时兴起就用出了圣疗术。下次我一定注意。”凯登有些懊悔地说道。 盖尔修士闻言,眉头紧锁:“凯登,你一定要更加谨慎。我可不想第一次出差,就得带著一捧骨灰回去修道院。” “知道了,知道了,我会小心的。”凯登连连点头。 “对了,那五具尸体是怎么回事?”盖尔转移了话题。 “哦,那几个人就是前几天和我赌博的傢伙。他们大概是看我天天去酒馆找乐子,就特意藏在那里埋伏我,夺走碎。”凯登不屑地解释道。 盖尔闻言,眉头皱得更紧了:“看来你手里有一柄瓦雷利亚钢剑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这几天你就不要出门了,就留在客栈里吧,以免再遭不测。” 然而,凯登却拒绝了盖尔的提议:“不要紧,过了今天,谁再想使阴招,就得先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杀得了我。” 既然凯登已经这么说了,盖尔也不好再劝。毕竟两人的任务不同,各自都有最终决定的权力。盖尔是这一轮採购粮食的主要负责人,而凯登则是出售“碎”的负责人。虽然两人有合作,但在各自的任务上仍需独立决策。 接下来的两天,凯登继续在酒馆里泡著。然而,不知道是不是他报的价格太高,自从卢恩之后,再也没有人来问过价。 所有人似乎都已经接受了他拥有一柄瓦雷利亚钢剑的事实,再也没有人来找他的麻烦。直到罗森派人来通知他们卖家和货源都已经准备好之后,也没有人来找过他。 我是不是做得有些过了? 凯登·风暴如此怀疑道。 第140章 返程 第140章 返程 在一座高耸的圆柱形穀仓下,一个大腹便便、留著大鬍子的商人拍著他身旁马车上装满未脱壳小麦的袋子,对旁边的人说:“这样一车粮食,连带役马和马车,收你三百五十个银鹿,怎么样?” 盖尔修土走近役马,瓣开马嘴检查起它的口齿,然后平静地计算道:“按现在的行情,一石(6.35公斤)原麦差不多要一个银鹿又两个铜星。这辆马车能装一百六十石(1 吨),所以这样一车粮食总共价值一百九十二个银鹿。而这架马车只是很普通的货运马车,原料用的是最常见的橡木,我算高一些,给你二十个银鹿,加起来就是二百一十二个银鹿。至於这匹已经差不多十岁的老马,你收我一百三十八个银鹿?先生,你这价格是不是有些高了?” 商人摇摇头,回答道:“这个价格可不算贵。虽然马车不值钱,但前段时间蓝礼大人,不是,蓝礼国王组织军队北上,徵用了很多牲畜用来运送辐重,导致整个河湾地的牲畜价格都上涨了不少。如果不是腾石镇临近王领,运输压力小一些,你甚至买不到役马。 没有牲畜,你能买到再多的粮食,又怎么运回去呢?” 盖尔修士摸摸役马的头,役马舒服地喷了下鼻息。他说:“我还是觉得价格高了一些,亚德里安先生。如果你肯把价格再降一些,我想对於我们未来的合作会很有帮助。” 胖商人轻笑一下,回应道:“盖尔修士,未来不未来的,咱们现在还是先不要討论了吧。老实说,就你们就这几个人,当真能顺利把粮食押送回去吗?我听说泰温公爵的辐重队通过黄金大道时,经常被来自河间地的领主和强盗袭击。现在他们一支辐重队起码要一百个人护送才敢上路。相比之下,你们这队人简直像是给强盗送上门的补给。” 盖尔修士解释道:“安全问题我当然已经提前考虑到了,我们会僱佣罗森先生的车队和护卫。” 胖商人耸耸肩,说道:“好吧,既然你们有安排,我就不多说了。价格我是不会降的,不过,如果你真的有诚意,我可以每一车多送你一石麦子。” 罗森,领著他们一同来到此地的中间人,也在一旁劝说道:“盖尔修土,腾石镇里像亚德里安先生这么有实力的粮商確实屈指可数。如果你错过这次机会,要么你们得前往下一个城镇碰运气,要么就得等我再为你们联繫其他人,但无论哪种选择,都意味著要费更多时间。你们能等,我们能等,可修道院里的民眾能等吗?” 罗森的话让盖尔修士陷入了沉思。隨著投奔而来的难民日益增多,圣莫尔斯修道院里的粮食储备愈发紧张。尤其是自由民艾欧里亚提议的捕猎野兽和盖尔修士自己提出的下湖捕鱼计划,並未达到预期的收穫。在他们离开修道院时,修道院已经实行了粮食定量供应制度。 如果凯登和盖尔不能及时带回粮食,修道院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人心可能会迅速消散,甚至可能出现內部不稳的情况。 盖尔虽然想为修道院省钱,但又担心耽搁行程,於是与凯登低声交谈了几句后,最终答应道:“好吧,连车带粮食一共三百五十个银鹿,我们接受了。你能提供多少货物?” 亚德里安抬头望向粮仓,默默计算后回答:“我能供应十八辆马车的粮食,按一个金龙折算两百个银鹿计算,共需三十五个金龙。如果你能支付现金,三天后还在这里交货。” “好吧,那就一言为定。”盖尔修士说道。 离开亚德里安先生的仓库后,盖尔修士与商人罗森並肩而行,他说道:“粮食的问题解决了,但十八辆马车,我没有这么多车夫。这方面恐怕还得请你帮忙筹划一下。” 罗森皱了皱眉,回答:“虽然我们之前已经有了约定,但现在你们决定连亚德里安的运粮马车一起买下,那我就不派自己的车队了。否则我空著十几辆车放著,生意也会受影响。 我会在腾石镇帮著招募一些经验丰富的车把式,让他们跟著你们的车队走一趟。你们只需支付他们的酬劳即可,护卫也由你们另外去招募吧。” 盖尔修士听后喜出望外,自己招募的人,怎么也比用罗森的队伍便宜:“那真是太好了。那我们应该如何支付给你的酬劳呢?” 罗森表示:“从这里到神眼湖,驾马车大约需要二十天时间。一个车把式一天的酬劳通常是一个银鹿,算上来回时间,每个车把式你支付四十个银鹿就差不多了。每个车把式按我们之前谈好的比例,你给我一成价款作为中介费,如何?” “当然可以,罗森先生,这一次真的非常感谢你的帮助,我相信以后还会有很多合作的机会。”盖尔修士诚恳地说。 罗森大笑道:“哈哈,当然,河间地总会有恢復和平的那一天。和教会的修道院合作,对於我们这些平民商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好的机会。只希望到时候你不要嫌弃我只是一个没有背景的小商人就好。” “肯定不会,圣莫尔斯修道院会永远铭记在困难时帮助过我们的朋友。”盖尔修士郑重地回应。 “不过,修士,虽然车把式我能为你招募,但你带来的护卫数量还是太少了。”罗森提醒道,“你最好多招募一些护卫,现在世道不太平,如果在路上遇到什么危险,你们恐怕难以应付。” “安全问题,凯登爵士会想办法的。”盖尔修士表示。 “行,那就好。”罗森点了点头。 由於盖尔和罗森两人討论的都是商务方面的事情,凯登对此兴趣不大,只是和杰斯米两人坠在后面,慢腾腾地跟著交流生意经的两人。 亚德里安的粮仓位於腾石镇郊外的一处庄园內,他的粮食大部分都是从傅德利家族的粮仓里淘换来的,因此可以认为亚德里安是专门为傅德利家族服务的御用商人。不过,他自己也利用这个身份经营著自己的產业。 这样的商人,只要能稳稳噹噹地做生意,就能大赚特赚。因此,他的信誉和货品质量都不错,是很好的供货商。能找到这样的供货商,对於盖尔修士来说,无疑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毕竟对他们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骑著马在乡村小路上走了一个小时,四人终於回到了腾石镇。盖尔修士跟著罗森回家去草擬契约。 契约擬定好之后,还得前往傅德利家族的城堡,请求领主在契约上盖印以作为见证。 未来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就可以请求傅德利家族进行仲裁。 不过,盖印也得交钱,具体交多少还得看契约上最终的额度。当然,不去领主府盖印也行,但到时候两家起了纠纷就得自己解决,而这种解决往往得以鲜血为代价。 由於是第一次和罗森合作,盖尔还是决定另外费点事、点钱给自己买一个保障。 在草擬合同这件事上,凯登识字不多,他唯一能帮上忙的,就是用嫻熟的刀法帮著盖尔裁剪一下纸张。要让他对契约条款提出意见,还不如让他独自攻占一座城堡来得容易。 至少在安舍的庇佑下,后者还勉强有一点实现的可能,而前者则完全没有希望。 於是,他便带著杰斯米再次来到了四叶草酒馆,点了一杯甜红葡萄酒后坐下。不过, 他此行並非单纯为了喝酒赏美,更重要的是他需要招募一些护卫。 在维斯特洛,並没有像佣兵公会或冒险者公会那样方便的组织,更多的是一些客或自行接生意的零散佣兵。凯登作为曾经的一员,对这种人身上的气质非常熟悉一一他们往往显得穷酸、及时行乐且胆大鲁莽。 他坐在角落里观察了一会儿后,便来到靠门的一张桌子旁,拉开椅子坐了下来。他对著对面留著八字鬍的短髮青年问道:“你是僱佣剑士还是流浪骑士?” 青年放下杯子,回答道:“我不是骑土,我只是一名普通的佣兵。有活儿给我干么? ” 凯登点了点头,说:“当然,我有一批粮食需要送到神眼湖西南面的一座修道院,需要一些帮手和我一起护送过去。你有没有兴趣?” 青年闻言皱起了眉头,显得十分犹豫:“河间地现在可不太平。我听说那边盗匪非常猖獗,连兰尼斯特家族通过黄金大道的辐重都经常被劫掠。” 凯登知道有风险,便说:“当然有风险,如果没风险的话,我也不需要招人了,不是么?按照行情,一天的薪酬是两个半银鹿,干不干?” 青年摇了摇头,说:“河间地实在是太危险了———?得加钱!” 凯登考虑了一下,说:“那就三个银鹿一天,不行的话我就找別人。” 青年听后,问道:“你要多少人?” “我现在有十个人,打算再招募二十个。有几个人?” “我和我的兄弟们,总共七个人。” “那就都叫上吧,明天晚上到酒馆来,我请你们喝一杯。” 青年伸出右手:“我叫罗德尼,请问你的名字是?” 凯登握住他的手,回答道:“凯登·风暴爵士。” 接著,凯登又前往小镇守备队的驻地,找到了正在和同僚打牌的瓦尔特,请求他介绍一些护卫。瓦尔特算是当地的地头蛇,他了解了凯登的需求后,让凯登先回去,並承诺隔天会把他想要的人送到四叶草酒馆。 於是,第二天下午,凯登自己招募的罗德尼和他的六个同伴,瓦尔特介绍过来的十一个在腾石镇討生活的佣兵,以及凯登从金色黎明修道院带来的七名战士,都聚集在了四叶草酒馆。他们狠狠地消费了一波,由凯登爵士买单,为亨利克老板带来了不少收入。最后,眾人喝到称兄道弟,东倒西歪,才各自散去。 回到客栈后,盖尔忧心怖地问道:“凯登,这帮傢伙看上去不是很可靠啊,能行吗?” 自从腰间配上碎之后,凯登就再也没有喝到酪配大醉过。在酒馆里,他只负责结帐,而应酬其他护卫的活儿都交给了其他同伴。所以,虽然此时他的脸依然红得发紫,但他的思维依然清晰。 他解释道:“这帮人是一群乌合之眾,真正遇到事情时,还是得依靠我们自家的兄弟们。不过,带著他们,看上去人多势眾,能避免很多麻烦。毕竟,大多数盗贼都没什么见识,只会根据商队护卫的人数来判断商队的实力。人多了,他们就不敢招惹,这样自然就不会耽搁我们的行程。” 听到凯登的解释后,盖尔稍微放心了一些。其实这些道理他都懂,他之前担心的是凯登不懂。 “好吧,安全问题我就不插手了,只要能把这些粮食安全送回修道院,你说怎样就怎样。” 粮食已经购置完毕,护卫也已招募到位,接下来只需带领商队返回修道院即可。 虽然购买粮食的费用仅为十七个金龙,但包括马车租赁、僱佣车把式和护卫在內的运输费用,已经是购买粮食费用的三倍以上。 幸运的是,临行前刘易划拨了三百个金龙作为经费,否则盖尔真担心这支队伍能否顺利返回。然而,在盖尔心痛於这次高昂费的同时,凯登也感到十分苦恼。 亚歷克斯·傅德利大人带著精锐老兵和部分徵召兵隨蓝道·塔利大人前往了君临城, 留在腾石镇的守备队和傅德利家族成员对碎剑似乎兴趣不大,也有可能是他们没有权力决定三千个金龙这样的大笔开支,因此一直没有人来找凯登洽谈。 而那位来歷不明的卢恩·梅里克也再未现身。这意味著凯登的首次重要任务一一高价卖出碎剑一一暂时失败了。不过,光明使者曾告诉他,只要剑还在,早晚能卖出去,晚一些也没关係。当前最紧要的是买到粮食並將其安全送回修道院,这才是他们一行人真正的挑战。 因此,凯登不再纠结於碎剑的出售问题,在完成与亚德里安家粮库的交接后,他带领看这支近五十人的队伍,向神眼湖进发。 第141章 未曾谋面的战友 第141章 未曾谋面的战友 莎草镇位於御林的北面,从腾石镇出发,只需几天便能到达,这段绕路对盖尔一行人的行程安排影响並不大。 按照之前盖尔和罗森的约定,金色黎明的这支购粮小队本来应该僱佣罗森的车队来运送粮食,以僱佣费作为罗森降低中介提成的代价。 现在罗森不仅在没有提高中介费的前提下终止了这个协定,还主动为他们招募了车夫,为购粮小队省了不少时间和钱。 因此,为了感谢罗森的帮助,盖尔决定继续履行约定,带上他的货车一同前往,庇护这五辆马车穿过御林,让他们平安抵达目的地。 离开艾德里安的粮库后,购粮小队在腾石镇在的一个岔口,和罗森的五辆马车匯合, 由这五辆马车带头,整个车队浩浩荡荡、前呼后拥地走在前往莎草镇的大路上。 此时,金色黎明购粮小队的车队,已经膨胀到二十三辆马车,总共有二十三名马夫、 二十七名护卫,以及领队盖尔,合计五十人。 由於护卫队是临时招募的,彼此並不熟悉。所以为了確保在遇到真正危险时,彼此不会成为对方的累赘,负责安全事务的凯登让瓦尔特介绍来的十一人在车队前方开路,罗德尼和他的六个同伴则伴隨在车队两侧,而他自己则带著杰斯米和从修道院带出来的七名兄弟,跟在车队后方压阵。 所有护卫將马车围在中间,任何一个方向遭遇袭击,另外两组人马都可以迅速前往支援,既充分发挥了各自的战斗力,又避免了被敌人一网打尽的风险,可以说是中规中矩的安排。 当然,能不被盗匪攻击是最好的,所以凯登还是决定在车队的头车上插上了金色黎明的红底金日旗以及教会商队常用的七星旗。 在这个世界,大商队背后通常都有贵族的支持,否则一路上的税收和抢劫足以让人无法承受。而这些商队也会把贵族的旗帜插在车上,作为警告,警告那些脑子不好使的盗匪不要来招惹自己,免得惹上不该惹的人。 因此,虽然这两面旗帜不一定能起到什么保护作用,但至少可以唬一嘘没有见识的普通盗匪,减少一些麻烦。 罗森的五辆马车的领队,是一个叫做巴斯克的马车夫,按照他的说法,腾石镇到莎草镇的这段道路他闭著眼睛都能走,於是盖尔便放心地让他带路,其他车辆只要跟著走就行。 很快,车队就走进了枝繁叶茂的御林之中。 作为皇家猎场,御林里的植被保护很好,没有皇家的允许,任何人砍伐树木被发现都会按照盗猎者进行惩罚。 所以虽然御林之外,气温依旧炎热,走在其中感到十分凉爽,甚至带有一丝寒意。 第一天夜里,二十三辆马车在树木间排成一个正方形的营地,在坚实的车架庇护下休息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营地收拾停当后,一行人继续前行。不久,他们来到一处丘陵间的洼地,马车接二连三地停了下来。 “怎么了?”凯登见状,策马上前,来到头车旁询问道,“为什么停下来?” 车夫巴斯克此时正蹲在车轮旁,拿著小锤子捣鼓著轮轴,满头大汗地回答道:“抱,爵士。不知道为什么,轮轴卡住了。不过没关係,很快就能修好。” 凯登越过巴斯克的身体看向车轮,却没有看出什么问题。不过他也不懂怎么修车,於是只能催促道:“快些吧,今天的路程还远,不要耽搁太久。” 接著,凯登对护卫们喊道:“马林、罗德尼,你们做好守备,不要放鬆警惕!” “好的,爵士!” “没问题!” 说完,他便回到了队伍的末尾,和自己的弟兄们聚在一起。 “前面是怎么回事?”盖尔问道。 凯登烦躁地回答道:“头车的轮子坏了,巴斯克正在修,应该很快就能修好。” 接著,他对同来的金色黎明的战士们说道:“大家下马休息一下,等前车动起来了我们再继续走!” 於是,眾人纷纷下马,开始从马背上的背囊中掏出晒乾的豆子餵给坐骑。 只是,片刻之后,罗德尼和马林带著各自的队友从前面走了过来,身后跟著所有车夫。护卫们手里的剑已经出鞘,而那些马夫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斧子和盾,虎视耽耽地看著凯登一行人。 凯登见状心生警惕,手里住剑柄,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然而,对面並没有回答,反而快速从两边滑过,將金色黎明的十个人团团围住中间。 瓦尔特介绍来的十一个护卫,以一个名叫马林的战土为首领。前两天的相处里,他言语不多,和凯登交流也少,让別人以为他就是一个冷静自闭的性子。 没想到,到了图穷匕见的时候,居然是他站了出来冷笑一声,说道:“凯登爵土,不要怪我,我也是奉命行事。谁叫你带著一柄如此贵重的瓦雷利亚钢武器出门呢?” 凯登眉头紧锁,追问道:“是瓦尔特安排你们这样做的吗?” “瓦尔特?他算什么东西,也配命令我。不过你现在知道这个又有什么用呢?”马林回答道。 凯登又看向罗德尼,问道:“你呢?也是提前布置好的吗?” 罗德尼向凯登歉意地微微点头,说道:“凯登爵土,实在抱歉,马林队长给得太多了,我也没有办法。” 此时,凯登看到自己一行人被將近四十个不怀好意的壮汉围在中间,心中有些紧张。 整个队伍里,现在只有他和盖尔是烈日行者,其他人只是普通战士,真的打起来,就算贏了也只会是惨胜。 此时,他的心中充满了后悔。 在显露了自己拥有一柄瓦雷利亚钢长剑的消息后,他就应该立刻將其卖掉,而不是继续大摇大摆地挎著它四处招摇。 而想到之前的招募护卫的过程,他意识到自己还是太过轻信了別人。 “巴克斯,你们也加入其中了?罗森知不知情?”凯登问道。 巴克斯回答道:“我们出发前,他交代过我,要服从马林先生的命令,而其他车夫, 也被要求服从我的命令。我想他应该是知道的吧? 一接著,他又说道:“凯登爵土,要不你把那把瓦雷利亚钢剑交出来吧,也许他们能放你们一马。” 罗德尼和马林没有出声,似乎默认了交出宝剑以换取性命的提议。 凯登听闻此言,內心挣扎不已。这把剑是光明使者三天时间和普通材料打造而成,成本並不高,如果交出去能救回自己和兄弟们的性命,似乎也並不亏本。 正当他拔出剑,准备扔出去的时候,他身后的一个兄弟大喝道:“凯登,不可以!他们不可能轻易放过我们的!这么多粮食和一把宝剑,他们难道不怕我们报復吗?” 凯登回过头去,欲言又止:“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那兄弟打断道,“光明使者让我们跟著来,不就是为了保护金色黎明的財物吗?这些粮食回不去,钱也没了,我们还有什么脸回去?” 凯登握紧手中的剑,点了点头:“罗德尼,马林,巴克斯,你们上吧。想要我的钱总要拿几条命来换。” 马林冷哼一声,下令道:“哼,不识时务!上吧,弟兄们,拿到了剑换到了钱,大家都能分到!” 金色黎明的战士们都是修道院里的精英,曾与烈日行者一起参加过全擬真战斗训练。 他们紧紧地聚成一个圆阵,面朝敌人,互相保护著彼此的侧面和后背。而对面的敌人则分成三波,听到马林的命令后,也並不齐心,只是拿著武器乱挥,不明白凯登哪来的底气以一敌三。 直到马林再次喊出:“手上沾了人命的,奖励翻三倍!”他们的攻势才变得猛烈起来面对叛徒们的攻势,金色黎明的战士们则凭藉精湛的武艺和坚定的意志,用盾和剑时不时地抽空反击。他们的每一次攻击都会让对面的敌人受伤,而自己受到攻击后却仿佛没事人一样继续战斗。 马林本人並没有参与到围攻之中,敌人的坚韧远远超过了他对於正常人的认识。 在一旁观察了一会儿后,他赫然发现,凯登·风暴的同伴们受伤之后,被围在眾人身后的那名褐袍修士都会用手在伤者身上拍一下。 而拍完这一下之后,伤者便立刻精神抖擞地回到战斗中。於是他高喊道:“杀了那个修士!他在使用巫术!” 盖尔修土见自已被识破了身份,不再隱藏,大声回应道:“我是七神的修土,这是神术,是七神的恩典!你们如此囂张地攻击神明的战土,必然会遭到神谴!” 一些马夫和叛乱的护卫闻言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不安地看向马林。而马林则继续喊道:“废话!谁见过七神的修士有这种能力?这肯定是来自恶魔的力量!大家不要被他骗了!”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们害怕神遣,难道就不害怕卢恩先生的惩罚么?!” 显然,相比虚无縹緲的神遣,近在哭尺的卢恩·梅里克的惩罚更加可怕。 叛变的护卫和马夫的攻击进一步加强,而盖尔的法力也逐渐耗尽,失去了光明法术的支持,金色黎明的战士们陆续倒下,当圆阵摇摇欲坠时。 就在这时,一阵猛烈的马蹄声响起。此时,无论是叛徒还是金色黎明依旧站立著的战土都不约而同地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很快,一百多个衣衫槛楼的平民,在几个骑手的带领下围了过来,將车队一行人围在中间。 凯登的兄弟们、叛乱的护卫们和新来的陌生人一环套一环地形成了三个同心圆。 这回,轮到马林警惕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领头的骑手却不理他,而是对著浑身浴血的凯登问道:“是金色黎明的战土么?” 凯登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是的,是的!” 领头的是个年轻人,口音里带著明显的北方味道。他举起手来,一道金色的光芒在掌心浮现:“兄第,我也是一名烈日行者。” 一瞬间,凯登的眼眶被一层浅浅的泪水淹没。他高举双手,一时激动之下,又释放了一道圣疗术。金色的绚烂光芒绽放开来,他激动地喊道:“我是,我也是烈日行者!我是光明使者的追隨者!” 很快,在这一百多个生力军的围困中,所有叛乱的护卫和马夫被缴械扔在了一旁,由新来的队伍看管起来。 而那位不知名的烈日行者在帮助盖尔將受伤的战士们治好后,便和凯登等人聚到了最后一辆马车旁。 凯登急切地问道:“你们是谁啊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是安舍给予的指引么?” “如果安排我在酒馆搜集情报也是安舍的旨意,那应该就是吧。” 一个带著头盔的骑手摘下面具,露出一张熟悉的脸庞,正是四叶草酒馆的驻唱吟游诗人伦纳尔,他笑著说道:“这群傢伙行事並不隱秘。在你们离开腾石镇之前,一些阴暗角落就已经开始流传卢恩·梅里克的计划细节。据我所知,卢恩·梅里克、罗森·德兰、艾德里安都参与其中,只是你们作为外乡人,消息闭塞罢了。” 凯登感激地说道:“我,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如果没有你们,我和我的兄弟们恐怕已经丧命了。我能知道你们的姓名吗?” 伦纳尔回答道:“我是伦纳尔,他是穆。几个月前,我们奉刘易的命令在黄金大道潜伏,但之后他一直没有派人来联繫我们,所以我们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些事情。” 他接看介绍道:“我们身后这些人,是新的御林兄弟会成员,都是在史坦尼斯和兰尼斯特的战爭中失去家园的平民。我和穆依靠光明法术的神跡將他们团结在一起,在这座森林里艰难求生。” 凯恩有些疑惑地问:“河湾地这边不是没有战爭么?” 穆解释道:“蓝礼国王死后,史坦尼斯率军北上。为了防止史坦尼斯从御林进攻,小恶魔提利昂派来了他从谷地高山部落找来的僱佣兵,在御林组织防御。那些僱佣兵的残暴程度与塞外的自由民掠袭队不相上下,他们屠杀並洗劫了御林里的平民村落,倖存者无家可归。我和伦纳尔游荡到附近时,救下了几个受伤將死的倖存者,並把他们组织起来,靠袭击过路商队来维持生计。” 听到这里,凯登的眉头皱了起来。袭击商队在金色黎明中是不被认同的犯罪行为。然而,这个叫做穆的头领依然能使出光明法术,这让他感到不解。 本著烈日行者之间的亲近感,凯登没有直接指摘,而是犹豫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伦纳尔笑著解释道:“所以你以为我在腾石镇的酒馆里是在做什么呢?我在那里搜集关於路过商队的情报。如果是平民商人的商队,我们会放他们过去;如果是领主老爷们的商队或补给队,我们才会发起攻击。不过,我们这里只有一个烈日行者,所以每次战斗伤亡都很大。” 第142章 新御林兄弟会(求月票啊求月票,票兮归来!) 第142章 新御林兄弟会(求月票啊求月票,票兮归来!) 伦纳尔说道:“即便如此,还是有人源源不断地加入我们。也许相比战死,他们更害怕饿死吧。” 留在不远处,跟隨他来帮忙的御林兄弟会已经把叛变的护卫和马夫们扒了个精光。脱下来的护甲、武器乃至贴身衣物被扔在地上。 衣著楼的强盗兄弟挤在战利品前面兴奋地挑挑抹抹,发现有合身的衣裤便脱下身上的烂布条给换上。而他们扔下的烂布条,又被其他强盗兄弟们小心地连起来捆在腰间,也不知道打算带走做什么,但是想必总有一些用处。 看著这群穿著乱七八糟的衣服和破烂的甲胃的御林强盗,凯登回想起自己成为侍从的那一天,他侍奉的主人曾告诉过他:“当你拿起武器杀死別人时,终有一天也会被別人用武器杀死。” 然而,他的主人也告诉他,“当你手里没有武器时,別人一样会举起武器杀死你,而且死得会更快。” 前一代的御林兄弟会,最终成为了“拂晓神剑”和“无畏的巴利斯坦”传奇人生的註脚,那这一代御林兄弟会,能不能摆脱这样的结局呢? 凯登对此並不看好,因为在他看来,御林兄弟会看上去似乎人多势眾,但是终究都只是一些失去家园的平民而已,没有光明使者的领导,他们成不了什么气候。 於是他提议道:“穆兄弟,伦纳尔大哥,要不带上你们的人跟著我们一起去河间地投靠光明使者吧。圣莫尔斯修道院治下还有很多空置的土地,足够安置这些人。” 穆想了想,最后还是摇摇头。他望著远处说道:“苦难並不只存在於河间地。从长城到这里,最受苦的永远是穷苦人。 还在塞外的时候,我过的日子並不比这里最穷的人好,而我身边的人也过著和我差不多日子,哪怕氏族首领也一样。 少年时候的我,曾经被其他部落抢劫过,长大一些后,也抢劫过別的部落。长城的北面实在太冷了,吃的也太少。那时候,听翻越过城墙的掠袭队成员告诉我,只要越过了长城,就不会再挨饿也不会再被冻死,那里满地都是吃的,到处都是流动的活水,只要阳光照射的地方,就是暖洋洋的。 后来我跟著首领加入掠袭队,来到长城以南,又从你们口中的北境跟隨著光明使者一路南下到这里。但是我看见,虽然粮食长满了田野,森林里散布著野兽,但是依然有穷人吃不饱饭,而富人的狗却总是可以吃到新鲜的骨头。 前些日子侵袭御林的那些高山部族的佣兵,虽然他们来自谷地,但是和我们一样都是先民的后裔。 他们被谷地贵族们赶到贫瘠的山上,就和我们被史塔克赶到寒冷的塞外一样。 我曾经俘虏过他们中的一员。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那个嘴里只剩下一半牙齿的男人跟我说,他们这些高山部落的佣兵在家乡的时候,日子一样很苦,一样经常被谷地贵族们当作野兽猎杀,头颅被当作猎物割走。 但是来到御林之后,他们依旧选择成为富有的兰尼斯特家族的爪牙,以抢劫和他们一样贫苦的穷人为乐。 穷人的生命和力量就这样在贵族老爷们的指示下消耗在彼此互害之中我想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 我曾经听刘易团长说过,他想要为平民和穷人开闢一片可以依靠双手,有尊严地活著的国度。当时的我,並不理解他为什么想要这样做。现在,我想我明白了,大概就是不甘心吧。 不甘心看到那些辛苦工作却永远穷困潦倒的人们用自己的血肉来侍奉那些只会杀人和徵税的贵族老爷们。” 穆收回视线,看向了凯登·风暴,说道:“御林是这些人的家乡,他们应该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从领主老爷们手里夺回本应属於他们的一切。如果总是期望著光明使者,或者別的什么人来拯救他们,他们就永远无法摆脱被別人掌控的命运。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穆的认识和决心令凯登心中敬佩不已。他点了点头,回应道:“是的,我想我明白但是仅仅依靠你一个烈日行者的力量,太危险了。” 接著,凯登简单地讲述了刘易关於推荐烈日行者候选人的新政策,提议道:“如果你不愿意带走所有人,但是起码选一些人让我带回去交给光明使者。如果他们中间有人具备成为烈日行者的潜质,可以向光明使者请求接纳光明之种,等他们觉醒了光明之力再回到这里,你的工作也能够轻鬆一些。” 穆看向伦纳尔,伦纳尔点头表示同意:“这是个好主意,穆。我不是烈日行者,而你的法力有限。如果再多几个帮手,兄弟们的死伤会少很多。 何况,仅仅靠你和我支撑,如果有一天我们出点什么事情,让兄弟们失去正確的指引1,早晚会变成一支无恶不作的盗匪,我们需要加强队伍里崇拜安舍的力量。而成为烈日行者本身,对於他们来说,也是金钱之外的更大的激励。” “那你率队带他们过去?”穆问道。 “好,正好我也好久没有见到刘易和约翰兄弟了。”伦纳尔回答。 “那你去挑人吧,不过骨干別全部挑走,都挑走了,我这里就没人用了。”穆提醒。 “那不如你去挑,要是我挑的不合你意呢?”伦纳尔反问道。 穆想了想,觉得伦纳尔的提议更好,便答应下来:“行。” 於是,穆便离开马车旁去挑选跟隨伦纳尔去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人手。 看著穆离开的背影,伦纳尔对凯登和盖尔修土,感慨地说道:“很神奇吧,一个来自长城以北的自由民青年,曾经连通用语都说得磕磕碰碰,现在居然可以面对著你们侃侃而谈,讲述关於平民和贵族的差异,描绘著诱人的理想。你们看得出来么? 仅仅三个多月前,他还只是刘易放在我身边的传令兵和急救师。” 这確实令人震惊,不过见多了刘易带来的奇蹟,盖尔修士平静地回应道:“安舍会赐予相信的人以智慧。不过在前些日子的大集会上,光明使者对於如何建设一个沐浴在安舍光芒下的国度给予了一次系统性的论述。很多七神的修士在那一次集会上受到了光明的感召,投向了安舍的怀抱,其中就有我。也许光明使者传播的那些理念能够帮助你们更好地与敌人作战。” 伦纳尔和穆早在刘易还在黄金大道做著无本买卖的时候,就脱离了大部队,对於刘易后面的很多理念无从知晓。而那些理念实行起来,比起穆此时搞出一支御林兄弟会的行动来说,还要激进得多。 所以盖尔提出这一点,也是希望御林兄弟会的思想理念不要与和光明之道脱离,否则不仅失去这支力量十分可惜,甚至容易孕育出一支抱有著与金色黎明的理念似是而非的异端力量。 作为金色黎明实际上的高层之一,盖尔不能不提前考虑。 “是么,有些什么內容?”伦纳尔好奇地问道。 盖尔修士摇了摇头,回答道:“內容太多了,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不如你见到光明使者的时候,直接问他好了。” 伦纳尔想了想,又说:“如果你现在愿意说一些,至少在和御林兄弟会的兄弟们分別之前,我能分享一些给他们。” 盖尔修士再次摇头:“那也不用,我亲自跟他们说好了。”接著,他转向凯登,说道:“凯登爵士,粮食已经买到了,作为商务负责人,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要留在这里,承担起一个修士的责任,散播安舍的荣光和光明使者的理念,照顾好信仰安舍的子民。你回去之后,帮我给光明使者解释一下。” 凯登有些犹豫:“可是这样不经过请示擅自决定,真的合適么?” 盖尔修土坚定地说:“没什么可是的。光明使者不是让我们来打通这条商路么?可是我们已经得罪了腾石镇的几个大商人,继续出面已经没有意义了。想要建立一条从河湾地到神眼湖的商路,依靠穆的御林兄弟会,显然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凯登用冷冽的眼神看向被绳索绑住蹲在地上的俘虏们,说道:“如果你要留下来,那他们这群人,就不能留了。” “不著急,先问问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伦纳尔拦住了凯登的杀意,召唤一个强盗兄弟道:“罗蒙,审问得怎么样了?” 名叫罗蒙的中年人听到伦纳尔的询问,抓著马林的头髮,把他拖到几人身前,指著浑身赤裸伤痕累累的马林说道:“他已经交代清楚了,和你说的差不多,卢恩·梅里克给了他二十个金龙,让他带护卫们反水。等把凯登兄弟他们杀掉后,夺走那把剑,然后再把所有的粮食和货物送到莎草镇私吞掉,罪名则全部推到我们御林兄弟会身上。” 说道这里,罗蒙厌恶地端了马林的肚子一脚,喝问道:“你不知道我们御林兄弟会, 从来不会抢劫平民財物么?居然还敢往我们头上泼脏水,垃圾!” “饶了我我家里还有孩子”马林躺在地上蠕动著,口齿不清地向凯登等人求饶。 罗蒙继续说道:“而他带来的那些护卫也都知情,是他弹压其他人的帮手。而那个叫做巴克斯的车夫,也是知情者,其他马夫是被他临时说服的。而叫做罗德尼那人,是临时起意,加入了马林的恶行。不过他和他的几个兄弟看上去非常团结,要么不布置,要处置的话。就一个也不能留。要不全部杀了?” 盖尔修士有些不忍,提议道:“把车夫们留下来赶车吧。其他人,留给穆处置吧,也许能索取一些赎金回来。” 盖尔的意见尊重了穆作为御林兄弟会首领的权威,深得罗蒙的好感, 等罗蒙抓著马林的头髮把他带走后,盖尔对凯登说道:“对了,把你的碎剑鞘给我,到时候我以御林兄弟会的名义把它作为战利品卖出去,也许就不会像你现在这么艰难。” 凯登解下腰间的剑鞘交给盖尔修土,並叮嘱道:“光明使者交代过,如果这种纹钢剑真的有销路,还会继续打造出来,你卖的时候要注意点技巧,別把后续的商机给堵死了。” 盖尔修士抱住剑鞘,回答道:“这我还用你说?到时候卖掉的钱,留一部分作为御林兄弟会的军费,剩下的我让人全部换成粮食给金色黎明送回去。” 凯登虽然对商业运作向来没什么兴趣,但也知道这种偽造的瓦雷利亚钢只是救一时之急。他隱隱有些担心地说,这种仿冒品,如果真的大批量打造,价格很快就会落下来。虽然肯定比一般的精钢长剑贵一些,但是也不会贵太多。到时候金色黎明靠什么来筹集军费呢? 过了一会儿,穆领著二十几个战士回来,对凯登说道:“凯登兄弟,这些战士们自愿跟从你们前往神眼湖,就让他们护送你们回去吧。” 接著,他对伦纳尔说道:“伦纳尔,请你告诉光明使者,我们將在御林为他开闢一块可以立足的地方。如果河间地难以经营下去,他可以来我们这边。” 伦纳尔严肃地点点头,回应道:“你的话,我一定会带到的。但是你自己也要注意安全,不要轻信本地领主的承诺和诱骗。” 穆哈哈一笑,回答道:“哈哈,我可不是下跪之人,所谓领主的权威,在我看来还不如一坨马粪有用。” 从御林兄弟会介入战斗,到叛变的护卫和马夫们被解除武装,整个过程仅仅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凯登决定留下那些手里没有沾血的马夫,让他们继续驾驶马车向神眼湖行进。而其他人则被御林兄弟会捆起来,准备带回老巢予以安置,至於具体如何安置,凯登並不关心, 他相信精於商道的盖尔修士能利用这些人做点什么。 作为对御林兄弟会的酬谢,商人罗森的五车货物被作为战利品送给了他们,而凯登只留下了费公帑买来的十八车粮食。 盖尔修士决定留了下来帮助穆,这让穆非常高兴, 虽然御林兄弟会在他和伦纳尔的经营下已有一定规模,但是现在的御林兄弟会,只是一个穷人们抱团取暖的组织,鱼龙混杂,完全是凭藉著穆和伦纳尔的个人威望在压制队伍中的不良倾向。 缺乏信仰的支撑,他们很容易在领主老爷们的利诱下分崩离析,就如同二十年前的那一代御林兄弟会一样。 虽然穆和他的兄弟们很愿意多留凯登一行人一段时间,听听关於光明使者在河间地拯救贫苦的事跡,但凯登的小队终究是过来买粮食的。 粮食这东西,在路上耽搁的时间越长,消耗得也就越多,送到目的地的也就越少。 因此,最后两队人马还是在御林树木的荫蔽下各自朝著自己的基地离去。 第143章 小恶魔死了? 第143章 小恶魔死了? 在圣莫尔斯修道院通向外界的唯一一条通道的岔路口,守卫关卡的小队长阿尔迪巴指挥看同伴们搬开拦路的鹿角。 他自己则站到马车旁,使劲拍打著满载的粮袋,兴奋地询问凯登爵士:“凯登爵士, 这些都是从河湾地买来的粮食吗?” 凯登面带得意地回答:“是呀,都是去年收割的新粮。等磨成麵粉,做成麵包,再酿成麵包酒,到时候大家一起来大醉一场!” 提到这个话题,阿尔迪巴的情绪明显低落下来,他嘆了口气,看看左右,低声说道:“你在外面不知道,光明使者已经下令禁止所有麦酒、麵包酒、土豆酒这类用主粮作为原料的酒品的酿造和饮用。以后要喝酒,只能喝那酸不拉几的葡萄酒了。” 这时,伦纳尔从凯登的背后钻出来,笑著对小队长说:“阿尔迪巴,来南方这么久了,还没喝惯葡萄酒?” 阿尔迪巴惊讶地喊道:“啊!伦纳尔大哥,你回来了?”他伸头看看伦纳尔的身后, 好奇地问道:“穆呢,怎么没和你在一起?” 伦纳尔回答道:“穆在君临城南面的御林里自己拉起了一支队伍,现在已经是近百个战士的首领了,混得好看呢。而且他还是一个烈日行者,你就不用为他担心了。” 阿尔迪巴和穆的关係很好,听到这个消息,他心里又高兴又嫉妒,不敢相信地问道:“骗人的吧?穆那小子呆头呆脑的,还能拉起一支队伍?” 伦纳尔笑著说:“嘿,我骗你这个干嘛?要不咱们俩赌一个银月,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 阿尔迪巴皱起了眉头,摇摇头说:“算了吧,团长不喜欢看到烈日行者赌博。如果穆真的带领这么多人,肯定忙不过来。伦纳尔大哥,你会去团长那里,请求他派几个烈日行者去帮穆吗?” 伦纳尔点点头,说道:“当然,就像你说的,穆一个人可照顾不了这么多人。” 阿尔迪巴继续说道:“那你得赶紧去,最近从外面来了不少战士。所有烈日行者,凡是拿得动武器的,都会被分配带领一支小队。你要是去晚了,不一定能从团长的手里要到人。” 伦纳尔有些疑惑:“从外面来了不少人?我不明白—“ 阿尔迪巴说:“你一会儿见到团长就知道了。” 这时候,鹿角已经被完全搬开,通往圣莫尔斯修道院的道路畅通无阻。凯登和伦纳尔见状便告別了阿尔迪巴和他的战友们,带领著车队继续前进。半个小时之后,他们便来到了修道院的大门外。 凯登爵士表露身份后,大门迅速从里面打开。作为民政首领的约翰得知消息后迅速行动,他领著修道院里所有能够写字和算数的文员迎了出来,准备对运来的粮食进行盘点, 记录,並安排存放到仓库里。 然而,让约翰意外的是,跟隨购粮小队归来的人中,竟然还有他数月未见的老朋友伦纳尔。约翰將盘点收货的工作交给克里修土后,兴奋地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伦纳尔,激动地说:“我的好诗人,终於见到你了!你怎么现在才找过来,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伦纳尔拍拍约翰的背,回应道:“我的好修土,能见到活著的你,我也很欣慰。但是没能早点见到你,得怪刘易那小子。他居然没通知我一声,就自己带著人悄悄过来找你了。他人呢?我得找他好好谈一谈这件事。” 约翰立刻附和道:“他最近都在军营里,训练从附近领地送来的士兵们,我也很少见到他。走吧,我带上你一起过去,好好灌他几杯!” 伦纳尔笑道:“那当然好!不过,得带上我这些兄弟们一起过去。” 约翰看向马车旁拿著武器的护卫,好奇地问道:“这些不是凯登招募的车队护卫么?” 伦纳尔摇头说道:“不是。这些人,是御林兄弟会中自愿护送运粮车队的战土。凯登兄弟招募的护卫们半路叛乱,被我们抓起来了。我想把他们引荐给刘易其中很有几个小伙子有成为烈日行者的潜力。” 约翰看看马车旁衣衫槛楼但神情警惕的御林战士们,缓缓点头:“看来这是一个精彩的故事,一会儿见到刘易的时候,仔细说给我们听吧。” 说罢,约翰便领著凯登、伦纳尔以及一眾御林强盗来到了不远处已经被改造成军营的铁匠村。原本只有七八户人家的铁匠村,此时已经建起了三四十间房子,村子边缘的晒穀场也被扩建了数倍,成为了一个巨大的操场,其大小差不多和刘易在地球上见过的一个標准足球场相当。 当约翰带著老友来到这里时,刘易正在监督操场上的士兵们进行训练。他听到约翰的召唤后,疑惑地回过头,隨即惊喜地和伦纳尔抱在一起:“伦纳尔,你居然自己找来了!” 伦纳尔张开双臂回应看刘易的热情,同时忍不住抱怨道:“不然呢?等你派人来找我,我恐怕都只剩下一捧骨灰了!” 刘易意识到把伦纳尔和穆扔在黄金大道几个月不闻不问的確是自己不对,所以他也不反驳,打了个哈哈问道:“穆呢,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伦纳尔回答说:“他现在过得还行吧,不过你要知道详细情况,一会儿我抽空跟你再说。我先给你介绍一下.——” 紧接著,伦纳尔向刘易介绍了身后的二十几位御林强盗:“这是罗兰德,这是克里夫————”他逐一报出他们的名字,並继续说道:“他们都是来自御林兄弟会的成员,是我和穆的伙伴。其中有好几个兄弟非常有潜质成为烈日行者,你给他们找个地方安置一下吧。” 刘易心中暗自揣测,御林兄弟会这个未曾听闻的组织,或许是一种类似无旗兄弟会的民间武装,且其理念应与金色黎明相近,否则伦纳尔不会如此肯定地说他们中间有人具备成为烈日行者的潜质。在推行安舍信念的道路上,同行者自然是越多越好。 於是,刘易將琼恩叫了过来,吩咐道:“琼恩,你带人把新来的这些朋友安置一下, 食物和住宿都按照我们自己的標准来执行。” 琼恩此时已是金色黎明的副团长,他领著几个会写字的骑士和骑士侍从,按照刘易的要求组成了一个名为“幕僚团”的组织,专门负责处理这些杂务。 得到命令后,琼恩便领看人去为新来的这二十多人安排住宿。 隨后,刘易將约翰、伦纳尔、凯登三人领到了自己的房间兼办公室坐下。他让新招募的勤务兵一一一个名叫巴德的十岁小男孩一一端上来一壶热水和几个木杯子。刘易热情地为几人的杯子里倒上飘散著清香的茶水,招呼道:“喝点吧,这是我在附近的森林里找到的野茶,味道还不错,尝一尝。” 伦纳尔看著杯子里泛黄的液体,皱著眉头尝了一口,觉得有些苦,便放下杯子,开始打量起屋子里的陈设。 他注意到刘易的房间是一座用未去皮的原木修建的小屋,屋顶用干掉的秸秆铺成。床和桌子虽然比起墙壁要精致一些,但也只是勉强能用。他们四个大男人挤在这个小房间里,显得非常侷促。 伦纳尔不禁问道:“我看你外面有差不多三百人了吧?就算是河间地知名的领主,像凡斯家或者戴瑞家,也不一定能拿出这么多士兵。你怎么还住得这么寒酸?” 刘易闻言苦笑了一下:“伦纳尔,现在是讲排场的时候么?操场上的那些兵,可不都是我的部下。” 接看,他將前段时间与原河安家族几个封臣结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这三百多人里,只有差不多六十个是我的直属部下,其他人都是他们派来的联军士兵,委託我进行训练。不过好在有他们加入,其他家族也送来了不少粮食作为我代为训练的报酬。” 说到粮食,刘易转向凯登问道:“凯登,让你和盖尔去买粮食的事情进行得顺利么? t 凯登点点头,解释道:“勉强算是顺利吧。我们从河湾地傅德利家族治下的腾石镇买到了十八辆车的原麦,了三十五个金龙。粮食已经在修道院交接给克里修士了。这是用剩下的钱,请你点一下吧。” 刘易接过凯登递过来的钱袋子,掂了掂重量,估算里面大约还有二百多个金龙,便没有细数,而是隨手从中摸出一个金龙扔给凯登:“你拿去跟同行的兄弟们分分,现在团里不富裕,给不了太多,但你们每一个人的贡献,我都记在心里。等以后財政宽裕了,大家都会有回报的。” 凯登稍微犹豫了一下,便將金龙揣进了衣兜。作为烈日行者,他已经得到了最好的回报一一光明之力。但考虑到其他兄第们还只是凡人战土,他觉得自己没有权力替他们拒绝来自光明使者的奖励,於是感激地说:“感谢你,光明使者。” 刘易摆摆手,示意不必客气,接著问道:“盖尔呢,怎么没跟你一起过来?” 凯登答道:“盖尔兄弟没有跟我们一起回来修道院。” 刘易闻言一惊:“他怎么了?不会是出事了吧?” 凯登急忙解释道:“没有,他没事。只是盖尔兄弟决定留在御林兄弟会传播安舍的理念,所以没有跟我们一起回来。” “御林兄弟会?”刘易疑惑地看向伦纳尔。 伦纳尔反问道:“御林兄弟会的故事,你听说过没有?” 刘易摇摇头:“没有—你走了之后,团队里就没有人讲故事了。” 於是,伦纳尔开始讲述御林兄弟会的故事: “君临南面有一片非常辽阔的森林,规模与临冬城外的狼林不相上下-在疯王伊里斯在位期间,御林兄弟会曾经横行一时,后来被『拂晓神剑』亚瑟·戴恩带兵剿灭。 我和穆在黄金大道沿线打听消息、跟踪商队时,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御林。当时史坦尼斯已经夺取了他兄弟蓝礼·拜拉席恩的军队,提利昂为了防备他派兵从御林进犯,就派了几百个来自谷地高山部落的僱佣兵封锁了御林一带的道路。 不过史坦尼斯似乎最后也没有从御林进攻,而是从黑水河沿著水路攻了过去。而那些高山部落的僱佣兵在封锁御林时,屠戮了不少御林里的平民村落,抢走了所有的財物。 那段时间,我们正好经过御林,看到有受伤的倖存者,穆就隨手把他们救了下来。渐渐地,我们身边就聚集了不少这样无家可归的可怜人。为了餵饱他们,我俩就利用之前收集到的信息开始打劫西境人和河湾人的车队。然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这伙儿人就被人叫做御林兄弟会了。” 刘易瞪大了眼睛:“所以你和穆自己就拉起了一支队伍?” 伦纳尔面带骄傲地说:“是的,虽然男女老少加起来只有两三百號人,但確实是我们一手拉扯起来的。” 刘易哈哈大笑起来:“太棒了!我就知道,在这条道路上,我不是独自前行!” 接著,凯登也將自己的粮队如何经歷叛乱、又如何在御林兄弟会的帮助下守住车队的事情匯报了一遍:“所以盖尔兄弟决定留下来,在帮助穆兄弟救治伤员的同时,向他们传播你在大集会上宣扬的理念。他让我帮他向你道歉,並请求你原谅他的自作主张。” 当然,盖尔修士並没有过多客气,而是凯登出於礼仪帮他稍微整理了一下。刘易本身並非这个世界的贵族,对这些繁文节並不在意,他说道:“盖尔修士做得对,我並非暴君或独裁者。像这种荣耀安舍的事情,有合適的机会就可以去做,无需事事时时都来请示我。不过,那把剑还是没卖出去吗?” 凯登闻言,面露惭愧之色:“是的,我发现我的地位还是不够高。带著那样一把宝剑出去,只会引来恶人的凯,无法正常地將其转卖出去。” 刘易嘆了口气:“哎,要是能联繫上提利昂就好了。泰温公爵既然愿意出高价收购瓦雷利亚钢,他应该不会拒绝这样的机会吧。” 回想起从临冬城到长城,再从长城回来的这一路,提利昂与他们相处得十分愉快。提到提利昂的名字,刘易心中不禁有些悵然。两人终究因为身份的差异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这时,伦纳尔插话道:“我在黄金大道的酒馆里听说,小恶魔提利昂现在是乔弗里小国王的国王之手。前段时间火烧史坦尼斯大人船队的行动就是出自他的手笔。不过,据说他在那场战斗中已经战死了。” 第144章 铁匠学徒詹德利 第144章 铁匠学徒詹德利 刘易对於“提利昂战死”的传闻表示深深的质疑:“战死?提利昂?太扯了。我寧愿相信他喝醉了死在女人的肚子上。他那点小个子,怎么会有人让他上战场的?” 伦纳尔耸耸肩回应道: “作为兰尼斯特家族的继承人,他恐怕没有什么腾挪的空间。当时君临城在史坦尼斯公爵的攻击下已经摇摇欲坠。据说,小恶魔亲自带人走上城外的滩涂,成功防住了史坦尼斯最危险的一次进攻,但他自己也倒在了那场战斗中。 这是一个史坦尼斯魔下的逃兵告诉我们的,他当时就在临近的另一条船上,亲眼目睹了一切。我想,除了提利昂,应该不会有別的侏儒能够穿看订做的鎧甲,拿看斧头,指挥君临城的守军作战了吧?” 刘易听后嘆口气:“照你这么说,应该就是他了吧。哎,希望他运气好一些,能够活下来。” 约翰插话道:“在战场上被砍伤,活下来的机率確实不高。即便砍中他的斧头或长剑没有立刻要了他的命,伤口的炎症和感染也是个大问题。不过君临城应该有很多学士或者好医生,兰尼斯特家也有足够的钱僱佣他们,所以你也不必太担心。” 刘易还能说什么呢? 远水难治近渴望自己也没有能力瞬移过去,把他治好,只好安慰自己道: “嗯,我的家乡有句谚语,吉人自有天相,希望他能够度过这一劫,以后能够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 接著,他话锋一转: “蓝礼公爵被刺,史坦尼斯公爵被击败。现在爭夺七国王位的人,只剩下罗柏·史塔克和乔弗里·拜拉席恩。罗柏公爵在西境的劫掠已经结束,据凯文上次回来告诉我的情报,他已经率兵回到了奔流城。 但他背弃诺言,私自解除了与弗雷家族的婚约,迎娶了一个西境的贵族女人,导致弗雷家族与之反目。又因为凯特琳女士放走詹姆·兰尼斯特的事情没有得到妥善处置,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对抗他的命令,被公然处决。 与他相比,泰温公爵和提利尔家族已经结盟,而河湾地又是公认的富庶之地。北境军的前景,我估计不是太好。如果北境军再遇到什么挫折,战爭的天平將倒向铁王座———“ “等到和平来临,泰温公爵必然会重整王国的秩序,到时候河间地的权力格局也將迎来一次大洗牌。如果金色黎明想要拥有一片立足之地,必须趁著和平尚未到来的这段时间,儘可能地扩大影响力,让圣摩尔斯修道院成为一个真正的政治实体,並在修道院控制的领地里,践行安舍的理念。”刘易继续说道。 伦纳尔有些疑惑地问:“铁王座会允许修道院拥有自己的武装么?我好像记得將近两百年前,教会武装就已经被彻底取缔了。” 刘易笑著回答:“武装?什么武装?我们只是一群为修道院耕种土地的农民而已。不过恰好手边有一些在战爭中捡到的武器和鎧甲,这並不过分吧?” 伦纳尔听后,半信半疑地说:“..希望新来的三叉戟河总督蠢到认可你的解释。” 刘易自信地回道:“我会用真理说服他的。” 最后,伦纳尔急切地询问刘易:“那你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作为刚回归金色黎明的一员,他迫切地需要在这个日益庞大的队伍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而刘易对团队未来的规划,正是他寻找方向的依据。 刘易回忆道:“我刚抵达修道院时,得益於约翰和斯派洛修士的支持,成功举办了一场集会。眾多七神的修士踊跃参与,並认同了安舍与七神本为一体的理念。集会结束后, 大部分修士都接受了光明之种,成为了烈日行者,返回各自教区传播我们的信念。最近, 不少受到他们启发的七神修土和信徒也前来申请加入逐光者行列。然而,修道院的领地已接近饱和。” “为了应对未来的挑战,特別是与赫伦堡新主人的对抗,我和河安伯爵夫人的部分封臣组建了一支联合部队,旨在通过整合力量获得竞爭优势。我们计划在一周后,对那些拒绝加入同盟的家族採取武力说服的措施。”刘易继续说道。 伦纳尔好奇地问道:“你们的目標已经明確了吗?” 刘易回答:“河安家族共有十一家封臣,目前已有六家与我们结盟。费舍尔家已被亚摩利·洛奇魔下的残兵摧毁,因此还剩下四家。其他几家领主已派出使者或亲自前往劝说,预计几天內会有结果。若他们不愿合作,就由我亲自率军攻占这些庄园。” 作为吟游诗人,伦纳尔擅长潜伏与情报收集,但在此刻似乎並无用武之地。他询问刘易:“那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刘易笑道:“你怎么会没用呢!我正愁找不到合適的吟游诗人呢。 最近,我白天忙於训练士兵,夜晚则向他们传授光明之道。但效果不佳,这些新兵种地是把好手,但是学习这种东西有些为难他们。 因此,我希望你能接手这项任务,通过编写歌曲或顺口溜,让战土们真正记住这些理念。另外,凯登的领路人罗尔夫修土为保护孤儿英勇牺牲,他的事跡值得铭记。我希望你能把他的故事编成歌谣,让所有人都能听闻並记住他的英勇。未来若有类似人物或事跡, 也请照此处理。” 伦纳尔欣然接受任务,但考虑到工作量及未来发展的前景,他提出:“我一个人能行吗?恐怕会有些吃力。” 刘易说道:“那你不妨招募两名学徒,我想你也到了传承技艺的时候了。” 伦纳尔点点头,问道:“那我能否参与你晚上的课程?还有,我带来的那些御林强盗,你能不能让他们也一起听讲?” 刘易回答:“当然可以,从今天起,他们就临时编入我的部队。在出征前的这段日子里,我会倾囊相授。” 正事谈毕,伦纳尔、约翰和刘易便聊起了分別后的种种经歷。 凯登因需匯报购粮队的工作情况而加入討论,见到几位头领已转而聊起私事,他自觉插不上话,便找了个藉口离开,將空间留给了三位老友。 在打造碎剑的过程中,凯登把自己原先的佩剑交给了刘易。刘易为了深入研究南方骑士剑的造型细节,將那把佩剑拆解得七零八落,並最终將其作为材料熔化。 在御林的时候,凯登將其交给了盖尔修士,並临时使用了叛变护卫马林的佩剑作为自已的武器,但他发现这把剑並不顺手。於是,他决定前往铁匠巴林那里领取一把新武器。 凯登带著杰斯米,两人跨上坐骑,沿著一条狭窄的林间小径,来到了铁匠河旁一一这是神眼河支流的新名字,也是水力锻锤的所在地。他们惊讶地发现,河边嘉立著一座设施完善的工坊,与之前只有一个简陋窝棚的景象相比,简直焕然一新。 凯登走近工坊,隨手抓住一个年轻的学徒,问道:“巴林师傅在吗?” 这个学徒身材很壮实,拥有瞩目棕黑色的头髮和一对蓝色的眼睛,他点点头,回答道:“在的,他拉屎去了,你在这里等他一下吧。” 想到等待的时间不会太长,凯登便在工坊里逛了起来。 他看到水力锻锤仍然摆放在原来的位置,但所有的工位上都坐著青年学徒,他们正忙著用钳子夹著烧红的铁片,在起伏的锤子下反覆锻打。 锻打完成后,铁片会再次被加热,然后放在铁製模具下压製成略微凹陷的形状,接著用钢钉趁热打孔。最后,由其他学徒用飞速转动的砂轮磨掉不规则的边缘,这些铁片就可以存放起来,带回修道院交给被服厂的女人缝製到布甲里了。 鎧甲的製作是一门非常赚钱的生意,也是鎧甲师傅们赖以生存的技能。凯登从未有机会亲自进入铁匠铺目睹这个过程,因此他感到非常好奇,看得兴致盎然。 就在这时,铁匠巴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凯登爵士—你的任务完成了?” 凯登回头疑惑地问道:“什么任务?” 巴林回答道:“光明使者不是把他亲手打造的纹钢剑交给你,拿去出售吗?卖了多少钱?” 凯登无奈地摇摇头说:“没卖掉,在路上还差点被人弄死。” 巴林听后笑道:“嘿嘿,我说,还不如送到君临城,悄悄卖给托布·莫特,虽然挣得少一些,但是起码稳定一些,也踏实一些。” 凯登好奇地问道:“托布·莫特?那是谁?一个宫廷贵族吗?” 巴林解释道:“不是,他是从科霍尔来的一个武器大师,据说他掌握了瓦雷利亚钢重铸的技术。” 凯登听后觉得很有道理,便对巴林说道:“那你有没有跟光明使者提过这个建议?” 巴林摇摇头说:“没有,这不是在等著你回来吗?如果你真的把那把剑卖掉了,我的建议岂不是多余?” 他接著问道:“你来不会只是为了跟我说这个事情吧?” 凯登摇了摇头,从腰间抽出一柄製作略显粗劣的长剑,说道:“盖尔兄弟留在了河湾地,我把碎剑交给他继续寻找买家了。所以,现在只能先用这件战利品。但这种形制的武器我用不惯,就想来跟你换一柄剑。你看看仓库里有没有適合我用的?” 巴林接过凯登递来的长剑,仔细检查了一番后,摇了摇头:“这剑的材料和工艺都不行,连基本的平衡都没做好,確实不適合你。不过,最近工坊一直在为新来的士兵製作甲片、枪头和雁翎刀,没时间打造骑士剑。但我可以让人去仓库帮你找找,看有没有合適的。” 凯登点了点头,又问道:“布面甲比起鎧甲来说,还是差了一些吧? ? 巴林嘆了口气:“普通土兵可用不起鎧甲。一套骑士鎧甲的料工费,能做五套布面铁甲了。而且很奇怪,我们不仅给自己的战士制甲,连其他家族派来的受训兵也给备甲,这待遇也太好了。” 凯登猜测道:“光明使者可能有他的考虑吧。那材料够用吗?” 巴林回答:“够用。听说泰温公爵带兵去了南边,附近的商路又活跃起来了,铁料供应还算充裕。” 隨后,巴林让之前那个学徒领著凯登和杰斯米来到后面的仓库。 仓库里摆放著两个木桶,一个桶里装著十几把插在鞘里的长刀,另一个桶里则是没有刀鞘甚至还没开刃的长刀。 凯登问:“我都可以选吗?” 学徒点了点头:“当然可以。不过,如果你选了没开刃的,就得自己拿去开刃。否则,要是等著我们统一开刃,到时候混在一起就分不清了。” 凯登隨手拿起一柄开过刃的长刀,从刀鞘里抽出轻轻挥舞了一下,有些惊讶地说:“ 这刀的手感不错啊。” 学徒解释道:“这是光明使者亲自定型的,他还手把手教了我们几天。我们从中选出不同工序做得最好的人,专门负责一道工序。所以你看到的这些长刀,规格和重量几乎都没什么区別。你要是用得惯,就都用得惯;否则,就都用不惯。” 凯登闻言又从两个木桶里分別拿起几把长刀试了试,果然如学徒所言。但他还是习惯於用单手骑士剑,毕竟他除了是一个烈日行者,还是一名来自风暴地的骑士。 於是,他问道:“小兄弟,仓库里没有骑士剑吗?” 学徒摇了摇头:“没有。光明使者说,双刃剑锻造起来太费时间,而且也不如单刃刀耐用。所以,连缴获的长剑都已经全部融掉了。” 想想也是,修道院里真正宣誓成为骑士的人並不多,邓肯·贝克算一个,自己也算一个,至於其他人,还真不太清楚。而那些老兵,他们手里都有自己用惯的武器。像自己这样因各种原因丟失了武器的情况,实在是少之又少。 於是,凯登让学徒带著自己来到那些准备融掉的废旧武器堆中,想要挑一把出来修好,但发现这些武器要么弯曲,要么崩刃,没一个能用的。正当凯登犯愁,准备无奈地拿上一柄长刀离开时,那个强壮的学徒突然说道:“爵士,如果你真的想要一柄骑士剑,我可以帮你。” 凯登好奇地问:“哦?你要怎么帮我?” 学徒回答:“我们每天天亮上工,天黑收工。收工后到睡觉,还有些时间。我可以私下加班,帮你打造一柄骑士剑。” 凯登听后非常高兴:“那真是太好了!我应该怎么感谢你呢?” 学徒说:“只要你抽几天时间教我怎么用剑盾就行。” 凯登又问:“那你为什么不加入守备队呢?” 学徒解释道:“我找约翰修士说过,但约翰修士说,能成为战士的人很多,但能成为铁匠的很少,尤其像我这种曾经在君临城给武器大师当过学徒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凯登点头表示赞同:“约翰修土是对的,一个铁匠比一个士兵值钱,甚至比我这样的流浪骑士还值钱。你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这种事情上。” 但学徒坚持道:“爵士,再好的铁匠,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凯登见状,只好说道:“好吧,如果你坚持的话,我不介意多带一个徒弟。你跟我的侍从一起吧,我这几天抽空指导你一下。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学徒?” 学徒回答:“我叫詹德利,来自君临城的一个小酒馆。” 第145章 一个好助手(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 第145章 一个好助手(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 打造一把骑士剑对於宗师级大匠刘易而言自然不在话下,一两天时间就能轻鬆完成。 然而,对於新手詹德利来说,却没那么容易。 为了贏得凯登的信任,詹德利向他展示了自己在君临城时利用閒暇时间打造的一顶牛角盔,这是他迄今为止唯一一件满意的作品。 凯登是个识货的人,儘管他自己並不精通铁匠手艺,但作为一位长期浪跡天涯、有什么穿什么的流浪骑土,他敏锐地察觉到詹德利拥有著成为一名杰出铁匠的潜质。 从牛角盔的细节中,凯登看得出詹德利的技艺虽然尚显稚嫩,但这並非因为他缺乏理解力,而是由於实操机会有限,导致他处理这些细节时不够嫻熟。他相信,假以时日,詹德利定能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铁匠。 凯登將牛角盔递迴给詹德利,问道:“这顶头盔真不错,你考虑过出售吗?” 詹德利將它收回自己工位后的架子上放好摆正后,回答道:“没有,这是我为自己准备的。” “好吧,那就这么定了。明天下午训练结束后,我过来找你。”凯登说道。 凯登不仅是烈日行者,还是一位战斗经验丰富的骑土。在金色黎明和圣莫尔斯修道院的所有人为安舍的事业全力以赴之际,他不可能以刚出差归来为由独自休息。 於是,他在一间瀰漫著新鲜松木香气的营房里休息了一晚后,第二天便找到骑上坐骑准备离开的刘易申请加入到日常训练中。 然而,刘易拒绝了他的请求,而是向他阐述了另一个重要的任务: “凯登兄弟,你对我来说最大的价值不在於衝锋陷阵,而在於你多年游歷所积累的广博见识。昨天晚上,巴林向我提议去君临城联繫托布·莫特大师,请他私下代理我们出產的次级瓦雷利亚钢剑。 我觉得这个主意很好。因此,我想请你走一趟,联繫上托布大师,向他提出这个建议。之前那一柄碎剑是你处理的,这件事还是继续由你来负责,你觉得如何?” 君临城,七国的首都,国王的居城,也是一座繁华奢靡的城市。 凯登前些年曾跟隨僱主到过那里。他的印象中,在这座城市,只要捨得钱,几乎什么都能买到。 他曾在小指头开设的妓院里挥霍了几个夜晚,直到积蓄耗尽,在某个寒冷的清晨时分被妓院的守卫无情地扔到了大街上。 儘管这段经歷以不够圆满的方式告终,但那几天的快乐却是他黯淡僱佣骑士生涯中难得的亮色。 因此,当刘易向他提出新的任务时,他欣然接受。然而,由於打造次级瓦雷利亚钢剑需要刘易亲自动手,他不得不在军营中再多停留几日。 此时,联合部队白天的训练已由琼恩带领的幕僚团主持,各小队队长也都是金色黎明的老兵,刘易无需时刻在一旁监督。於是,他抽空来到铁匠工坊,著手打造第二柄“次级”瓦雷利亚钢剑。 在工坊里,刘易亲自打铁並不是一件罕见的事。工坊的铁匠师傅和学徒们都知道,这是他的爱好。 与劳勃国王的酗酒好色、伊里斯国王的嗜杀成性相比,刘易喜欢打铁且出品皆是精品,可谓是无比神圣且健康的爱好。 刘易不知道的是,在圣莫尔斯修道院的平民中,已经流传著关於他身具神性的传说。 作为金色黎明的大统领,他公正无私、品行高尚,为平民带来秩序,被视为拥有天父的神性; 同时,他作为一位强大无比的战士和將军,战无不胜,从未在搏斗中落败,也具备战士的神性。 此外,他的来歷神秘、长相英俊却与七国本地人有所不同,且能施展神力操控生死, 因此被认为是陌客的化身。 而他在工坊中组织铁匠为平民打造生產工具、为徵召兵配备优良武器盔申的行为,更是让他被看作是铁匠的化身。 在七神之中,若非因性別不合而无法对应圣母、少女和老姬三神,恐怕金色黎明治下的军民都要將刘易视为七神在凡间的化身了。 即便如此,私下里仍有人猜测,何时刘易会迎娶一位智慧的少女为妻,以补齐他的神性,真正收回全部的神性,建立人间神国。 老实说,若这种无厘头的异端议论真的传入刘易的耳中,他必定会发起一次肃清运动,坚决將这种思想从自己的队伍中根除。 怎么?穿越之前我被催婚,穿越了我还被催婚,那我不是白穿越了么? 然而,遗憾的是,对刘易的个人崇拜已经在队伍中悄然滋生,这是他所无法完全制止的。 所以当他走到水力锻锤旁,拎起锤子准备开始工作时,发现除了巴林和几位年纪稍长、性情沉稳的学徒还能保持正常外,其他学徒都因过於激动而无法稳定地握住自己的工具。 面对这种情况,刘易不得不做出调整,他独自搬到工坊外面工作,只留下一位看上去很强壮的学徒帮忙拉拉风箱、添添炭火等简单任务。 这一次,他依然选择了单手骑士剑的式样,因为这种剑受眾更广。而打造这种武器对刘易来说已经是驾轻就熟,他將两块含碳量不同的钢坯合在一起后,便拿起自己从艾泽拉斯一路带来的铁匠锤,开始敲打那发红的钢锭。 在敲打的过程中,他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关於金色黎明的各种规划,很快便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 然而,就在打到第三次对摺时,他突然听到身边传来一声惨叫。转头一看,原来是那位强壮的学徒在推拉风箱时不慎將手指卡住弯折。刘易皱著眉头走过去,严肃地说道:“给我看看。” 学徒虽然体格强壮,但毕竟只有十六岁,看到刘易严肃的样子,紧张地伸出了受伤的手。 刘易抓住学徒的手,仔细查看了一番,发现手指骨虽然被压弯,但是並没有被压断或脱离开来,这才鬆了一口气。 他隨即拉直学徒的手指,送出一道圣光闪现,说道:“小子,工作的时候可得认真一点。作为匠人,手指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手指有了缺损,很多精细的操作就做不了了,那样你永远也无法成为一个顶级的工匠。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你动一动手指,看看现在恢復得怎么样了。” 学徒弯曲了几下手指,確认已经完全恢復后,便感激地向刘易道谢:“感谢你,光明使者。” 刘易接著问道:“你刚才为什么分心?” 学徒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我我在看你铸剑,一不小心就忘记手里还在干活儿了。” 刘易又问:“你以前聊过別人铸剑么?” 学徒答道:“见过。我在君临城的时候,曾经在托布·莫特大师手下当学徒,干了几年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反覆摺叠锻打一柄剑。” “托布·莫特?”刘易心中一动,这是巴林跟他说过的那位武器大师的名字。 学徒点了点头:“是的。我出生在君临的一个小酒馆,我的母亲是一个女招待,不过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酒馆老板养了我几年,后来一个不知道姓名的老爷资助我到托布大师的手下当了学徒。如果不是被迫离开君临城,我现在应该还在他手下干活儿,再干两年我就能出师了。” 刘易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孩子?” 学徒回答:“我叫詹德利,光明使者。” 刘易微笑著说:“你想要试试我在做的事情么?” 詹德利闻言有些无措:“可是,大人,我,我还不是一个真正的铁匠,何况还是用你的材料。” 刘易鼓励道:“不过是一块普通的铁锭而已,它的价值来自於我们的技艺,而非它本身有多么珍贵。来试试吧,还是说,你是武器大师的学徒这件事情,是你在吹牛?” 少年被激起了一丝血性,否认到:“当然不是!好吧,请允许我用用你的锤子。” 说罢,詹德利接过刘易的锤子,开始模仿看刘易的动作,认真地锤击起来。 这时候,两人的角色互换,刘易在一旁负责拉风箱,而詹德利则拿起锤子开始敲打。 不得不说,十五六岁的小伙子虽然力量还未达到巔峰,但耐力確实不俗。儘管他无法做到一锤就让通红的铁锭凹进去一块,但隨著他连续不断的敲击,剑条还是成功地又摺叠了一次。 詹德利停下锤子,看向刘易,期待著下一步的指示。然而,刘易並没有接回锤子的意思,而是鼓励他说:“再折一次,要快要用力。”詹德利闻言,使出了全力,很快又將铁锭对摺了一次。 “再来一次!”刘易再次发出指令。 经过这一次摺叠,詹德利的精神与力量明显透支了许多。刘易见状,立刻给他刷了一道圣光术,治疗了他因透支身体可能带来的暗伤,並又给他上了一道力量祝福,说道:“继续,再折一次!” 感受到身体状態有所恢復的詹德利,按照刘易的命令继续锤击铁锭。虽然他並不明白为什么要对这块铁锭进行如此多次的摺叠,但在铁匠铺当了这么多年学徒的他,早已养成了执行大匠命令的习惯,而不是过多地询问原因。 在两人一个打铁、一个拉风箱的专注工作中,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刘易施放的光明之力,居然有一部分落在了红热的钢锭上。 在詹德利手上,钢条经过三次弯折后,刘易终於叫停了他的动作。 他知道,弯折铁条本身並不难,难的是在极短的时间內依靠人力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而詹德利已经做得相当出色了。 如果不是刘易一直守在一旁,不时地为詹德利刷上圣光闪现治疗,詹德利的肩膀恐怕早就因为过度的劳累而红肿到无法动弹。即便有刘易的及时治疗,詹德利的右臂也已经感到非常乏力,当刘易命令他停下时,他几乎要虚脱地坐在地上。 刘易和詹德利这边的动静,早就吸引了工坊里其他学徒和铁匠的注意。他们虽然感到惊讶,但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蹲在工坊的墙壁后面,悄悄地围观。而巴林对此並没有阻止,他认为让手下的学徒们看到金色黎明的领袖亲自辛苦工作,能够增加他们对於这个团队的归属感。 “巴林师傅,给詹德利弄点吃喝来吧。”刘易吩咐道。 片刻之后,一个年纪更小的学徒给詹德利送来了两块煮熟的土豆和一杯热水。体力消耗巨大的詹德利接过食物,连声道谢都来不及说,便狠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然而,刘易並不想浪费这个时间,他对詹德利说:“詹德利,你一边吃,一边看,看我怎么给剑塑形。” 接著,刘易接过锤子,按照记忆里的造型,开始將扁平的长方形铁条一点点地敲打成剑的模样。等一把骑士剑的雏形渐渐显现出来后,他问道:“小子,你记住了么?” “记住了,大人。”詹德利回答道。 “不要叫我大人,要叫我光明使者。”刘易纠正道。 “好的,大人————·光明使者。”詹德利有些尷尬地改口。 接著,刘易將几乎已经成型的剑条再次对摺,然后抬头看了看天色,发现已经是下午了,他到了回去的时候。 最近,不仅是几家盟友派来了许多新兵,而且在大集会之后,那些被外放去外面传教的“光明修士”的作用也逐渐显现。 陆陆续续地,有不少仰慕光明的修士、骑士、平民,甚至个別因主家被灭而来投奔的学士,都来到了修道院。 虽然日常的阵列训练和技能训练有琼恩帮他盯著,但是晚上的思想政治课还得他亲自去上,才有可能真止说服新人。 因此,刘易必须在傍晚之前就赶回军营,以確保一切能正常开始。 在离开前,他见詹德利已经记住了自己的操作,便吩咐道:“詹德利,我要回兵营去了,这把剑交给你处理,將其打造成我刚才做好的骑士剑的模样,你做得到么?” 詹德利本能地看了一眼巴林师傅,巴林师傅则急切地说道:“赶紧答应下来!”於是,詹德利回过头,坚定地回答道:“做得到。” 刘易点点头,將自己的锤子放在铁砧上,说:“那我明天来看你的成果。”隨后,他便骑马离开。 待刘易走后,巴林师傅走过来,拍拍詹德利厚实的肩膀,说道:“你小子运气不错, 看样子光明使者挺喜欢你。今天和明天白天,你不用管別的活儿,先把光明使者交代的任务给做完吧。” 詹德利虽然点了点头,但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他心里嘀咕著:为什么我感觉这根铁条有点不对劲一一好像轻了点! 第146章 光铸花纹钢和新学生 第146章 光铸纹钢和新学生 因为临时接到光明使者亲自下达的新任务,詹德利无法抽身处理凯登的需求。 原本他还在考虑如何向凯登爵士解释,结果作为需求方的凯登爵土自己也没有如约赶过来,这让他省去了解释的麻烦,可以全神贯注地完成领袖交代的工作。 骑士剑,作为骑士们最常用的副武器,也就是单手长剑,即便是对於詹德利这样的铁匠学徒来说,也是经常练习的剑型。因此在观察刘易塑形的过程中,詹德利只是在吃土豆的间隙,隨便看了几眼刘易的操作就把形制记了下来。 光明使者在锻造时,很少与其他铁匠学徒互动,最多只是让人帮忙打下手,他自己给学徒打下手这种事情从来没有出现过。 巴林看到刘易对詹德利的特殊待遇,明白这是因为詹德利曾师从武器大师,基本功扎实,所以才得光明使者高看一眼。 詹德利性格温和坚韧,工作时卖力且听话,巴林有意栽培他,为了让詹德利把这份差事做得漂亮,当天夜里他亲自留下来给詹德利帮手。 经过一个晚上的努力,第二天上午,当刘易再次来到工坊时,詹德利交上来一根规整的剑条。 剑条的线条流畅,质地均匀,虽然没有任何剑装,但仍能让人一眼看出这是一柄好剑。 刘易在阳光下仔细审视后,满意地点点头:“不错,这会是一把好剑。詹德利,你这么好的手艺,为什么会来到圣莫尔斯修道院呢?我记得你说过自己是被迫离开君临城,是什么原因呢?” 詹德利苦笑一下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原因-几个月前,一个我不认识的大人物来见过我一次。之后,我就被交给了守夜人的『浪鸦”尤伦,准备被带到北境去。 直到艾德公爵被公开处决那天,我才认出他就是那个大人物。 然而,我们离开君临城没多久,就被亚摩利·洛奇爵士的部队截杀,除了我和几个同行的伙伴,其他人都没能逃出来。 后来,我们被魔山抓住带到了赫伦堡,我在那里干了一段时间的铁匠活。当北方人占领赫伦堡后,我和我的伙伴们再次逃了出来。在前往奔流城的路上,我们遇到了无旗兄弟会。最后,红袍僧索罗斯让人把我和七八个孤儿送到了修道院,他说我在这里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听到尤伦这个熟悉的名字,刘易的神色黯淡了一下,“尤伦是个好人,虽然说话很刻薄,但是作为一名守夜人,他无愧於自己的誓言。” 他接著叮嘱道:“关於你来自无旗兄弟会的事,务必保密。” 詹德利重重地点头,回应道:“我明白,巴林师傅在我初到此地时就已告诫过我。但他也告诉我,在光明使者面前无需隱瞒。” 按照刘易与贝里·唐德利恩的约定,金色黎明派出十名烈日行者帮助无旗兄弟会作战,而无旗兄弟会则向圣莫尔斯修道院输送无力照顾的难民和各种回收来的物资。 作为回报,圣莫尔斯修道院將这些物资加工成新的装备后,再返还给无旗兄弟会。 因此两边的合作程度极深,圣莫尔斯修道院几乎可以被视为无旗兄弟会的后勤基地。 然而,这种关係一旦暴露在西境军眼前,圣莫尔斯修道院將面临倾覆的危险,若非君临城当前正面临更大的威胁,“魔山”格雷果·克里冈恐怕已经带兵向修道院进军,准备搜捕“闪电大王”及其党羽了。 因此,无旗兄弟会与金色黎明的合作极为谨慎,至今仅有金色黎明的少数高层知晓此事。普通平民只是以为这些难民只是参加过大集会的修士们从外面带来的。 若魔山某日真的循著无旗兄弟会的踪跡追踪至此,刘易也不介意与之一战。据传,魔山是七国中数一数二的强者,刘易渴望能与他较量一番,看看相比他的的弟弟桑鐸·克里冈,格雷果·克里冈到底能强多少。 虽然与无旗兄弟会的合作,带来了新的隱患,但是收益也很大,於是刘易不再纠结这个问题,继续对詹德利说道:“很好,你做得很好,你的剑同样出色。你想知道这柄剑的最终形態吗?” “当然,如果我能的话。” 刘易將剑条递迴给学徒:“那就將它打磨出来吧。” 詹德利接过剑条,坐到砂轮旁,开始精心研磨剑刃。长剑开封后,整根剑条呈现出银白的色泽,反射出耀眼的银色光芒。 与此同时,刘易也用草木灰配製好了草酸。在等待酸蚀出精美纹的过程中,刘易带领詹德利开始为长剑准备剑装的各种配件。一柄纹钢剑,自然应配上一套华丽的剑装。 在刘易的指导下,詹德利用工坊中最优质的材料,精心打造了握柄、剑格、剑鞘和配重球等。 当太阳再次西斜时,刘易用钳子將已在木桶中浸泡了大半天的剑条取出。 一柄布满杂乱无章灰黑色纹、却又散发著强烈美感的剑条展现在眾人眼前。 “纹稍微有点乱,可能是因为塑形完成后又做了一次摺叠的原因。不过没关係,这样也很漂亮。”刘易轻轻摩著剑条上的锋刃,温柔地说道,“就给它取名叫做“乱』吧”。 一旁的詹德利看到这根剑条,惊呼道:“光明在上,这是失传已久的瓦雷利亚钢!” 刘易却笑看否认道:“这不是瓦雷利亚钢,只是长得很像而已,这叫塞里斯纹钢, 一种来自我家乡的工艺。虽然有著和瓦雷利亚钢相似的纹,但重量上並没有减轻。” 詹德利使劲摇头,显然对於刘易的说法並不认同:“不对,光明使者,我昨天刚拿到剑条时,就已经感觉到了,这剑条明显比你离开的时候轻了一些。” 刘易闻言皱起了眉头:“是么?那可能是锻打时杂质隨著碎屑掉落导致的吧。” 詹德利將信將疑地说:“是这样么?但是我的確觉得相同造型的剑,这一把拿在手里要轻一些.” 詹德利没有必要说谎,而且作为一个受过良好训练的铁匠学徒,他的判断应该不会如此失准。 刘易开始怀疑也许这柄剑真的轻一些。如果真是这样,那岂不是意味著他俩误打误撞地锻造出了真正的瓦雷利亚钢? 於是,他立刻下令:“你用普通的铁料,不要进行反覆摺叠,打造一柄造型相同的普通剑,我们实际比较一下。明天將结果交给我看。” 由於工坊离军营有一段距离,刘易无法久留,布置完任务后便离开了工坊。 对於詹德利来说,这又是一个加班的夜晚。而巴林师傅,作为一名烈日行者,也被刘易要求参加晚上的课程。因此,詹德利只能隨机从自己的学徒中挑选了一个合得来的伙伴帮忙打下手。 经过一个晚上的忙碌,第二天上午又进行了打磨之后,一柄与前一柄纹钢长剑在造型上別无二致的骑士剑,就这样並排摆在了工作檯上。 刘易凝视著眼前除了纹外几乎一模一样的两柄骑士剑,他的表情显得异常凝重。 他先是抓起纹钢剑的剑茎,提在手中感受了一会儿,默默记住这种手感后,將其放回原处。接著,他又拿起另一把普通长剑的剑茎进行掂量。 片刻之后,他向詹德利询问道:“你已经试过这两把剑的重量了吗?” 詹德利回答道:“是的,光明使者。我昨天为新打造的这柄普通长剑完成淬火工序后,就已经试过了。你打造的纹钢剑,確实要轻一些。” 刘易点点头,接著又向巴林师傅问道:“你呢,巴林师傅,试过没有?” 巴林回答道:“我也试过了,今早一起来就试了。確实,纹钢剑要轻一些。” 然而,刘易却摇摇头,喃喃自语道:“不可能—这不科学——但却很魔法。我还得再验证一下。” 於是,他从工坊角落隨手挑了一根木条,两刀削直后钉在一块方木头上,做成了一个简易的天平。接著,他將两把长剑分別放在天平的两端,结果天平微微向纹钢长剑这一端倾斜。 这意味著,对於大地而言,纹钢的实际质量要大一些。但无论是刘易自己,还是詹德利、巴林,都能明显感觉到纹钢剑要轻一些。这让刘易心中隱隱有了个猜测:也许不是纹钢在物理意义上变轻了,而是纹钢一一或者更准確地说,瓦雷利亚钢一一能够增强使用者的力量。 如果用艾泽拉斯上的锻造术语来描述,这把纹钢剑加了力量属性! 为了確认这一点,刘易最后又做了一个实验:他让工坊里其他没有碰过这两根剑条的工匠和学徒们闭上眼晴,分別拿起剑条,然后指出哪一根他们觉得更重。 不出所料,所有参与实验的人都告诉刘易,纹钢剑感觉上要轻一些。 到了此刻,刘易终於明白为何自己未能第一时间察觉到纹钢剑与普通剑在重量上的差异。原因在於,刘易自己惯用的武器,如“碧空之歌”和“海蛇之击”,都是带有属性的顶级装备。在魔法回归之后,这些属性重新生效,导致他失去了对普通金属构件在体积与重量之间关係的准確判断。 而对於凡人工匠詹德利来说,他日常接触的都是密度一致的普通铁器,因此他能更敏锐地察觉到纹钢与普通铁器之间的差异。 那么,为何纹钢剑会有这样的效果呢?刘易仔细回想了昨天的锻造过程,认为唯一的可能是在摺叠剑条时,为了保护詹德利,他多次对他使用了“圣光闪现”。也许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剑条被附上了魔法。 然而,这些都只是猜测。接受过现代教育的刘易,不会仅凭一次巧合就妄下结论。於是,在接下来的两天里,他按照多种场景进行了排列组合测试,包括是否为人力锻造、是否使用水力锻锤、是否对工匠使用光明法术、锻造钢坏的时长以及是否进行摺叠等。经过两天的测试,刘易得出结论:只有在工匠不藉助外力,亲自敲打钢坯,並在捶打过程中多次长时间对工匠使用“圣光术”或“圣光闪现”,钢坯才能具备加强使用者力量的属性。 而针对这种特性,將剑条反覆摺叠成纹钢製品,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注入光明的时间,並强化纹钢的性能,无疑是最经济的选择。 这也解释了瓦雷利亚钢为何同时具备繁复的纹、锋利坚韧的性能以及更轻的重量这三条特性。前两者是纹钢的固有属性,刘易早已实现;而后者则是像“光明法术”这样的魔法力量为纹钢带来的魔法特性。 从此,金色黎明的铁匠工坊终於能够稳定產出正版瓦雷利亚钢,这对金色黎明的財政状况改善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对於帮助自己研究出这种技术的詹德利,刘易非常欣赏,於是问道:“詹德利,你帮助我完善了纹钢的製造工艺。从此以后,纹钢不必再以瓦雷利亚为名,这种材质的武器可以命名为『光铸纹钢”。我要奖励你,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詹德利沉思片刻后,说道:“我加入贝里伯爵的魔下,是为了追寻无旗兄弟会的理想。而贝里伯爵將我送到圣莫尔斯修道院,是因为金色黎明和无旗兄弟会有著相同的使命。 所以,我此刻除了尽心尽力为金色黎明的发展责献自己的力量之外,別无他求。对了,我唯一迫切的愿望,就是学习一些武艺来保护自己,但是凯登爵士已经答应我空閒时间回来指导我。” 他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我我答应为凯登爵土打造一把骑士剑,以此换取他教我如何使用剑盾。其他的,我暂时没什么想要的。光明使者,能为金色黎明奉献我的力量,是我的荣耀。你真的不必特地补偿我什么。” 然而,刘易却摇了摇头,反驳道:“那怎么行呢?立下功劳却不给予奖赏,以后谁还会全心全意为团队出力。既然你想学习武艺,那就不要找凯登了。在整个金色黎明中,我的武艺应该是最好的。我有三个学生,凯文·特纳继承了我的武艺;琼恩·雪诺则从我这里学到了军略。但是,我的锻造技艺还无人继承,而他们俩也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所以,我诚挚地邀请你,愿不愿意成为我的第三个学生,继承我的锻造技艺?” 第147章 友谊的见证 第147章 友谊的见证 於是,在工坊眾工匠和学徒们的见证下,绰號“大笨牛”的詹德利成为了刘易的学生刘易对自己的新学生说道:“我的学生可不能仅仅是一个凡人铁匠,至少还得是一个烈日行者。后面这段日子,你先不要来工坊了,一会儿去把你的行李收拾好,再把手头的工作交接给別人。明天上午,你就搬到军营去住,从基础的军事训练开始。 白天和其他战士一起打熬身体,晚上你还得去夜校学习写字和算数。这两项,我就不亲自教你了。我请布兰德学士在修道院开设了一个扫盲班,每天晚上他都会教授相关內容,你去插个班吧,就说是我的安排。” 布兰德学士曾服务於绿叶厅的格林家族,因主家被灭而不得已出来流浪。 正常情况下,学士在主家被灭后应该继续留在原地,为城堡的新主人服务,但遗憾的是,攻下绿厅的是格雷果·克里冈,他的任务是屠杀而非统治。 布兰德学士侥倖躲在城堡塔楼的阁楼里,逃过了这场屠杀。 趴在阁楼里,没吃没喝熬了三天之后,当他再次出现在城堡大厅时,映入眼帘的只有满地的尸骸。 失去效忠对象的布兰德修土,也成为了流民中的一员。在返回旧镇的途中,他结识了一位参加过大集会的修土,並被烈日行者们的光明法术所吸引,最终来到了圣莫尔斯修道院。 在一个贵族家庭中,学士通常扮演著顾问、医生和家庭教师的角色。 刘易暂时不需要顾问,更不需要医生。因此,他让布兰德学士在修道院里成立了一个扫盲班,从最基本的读写和一百以內的加减法开始教授,旨在让金色黎明的军官和各部门头领能够读懂命令文件和记录补给消耗的情况。 抢起锤子打铁是詹德利的长项,但读书写字却不是。在君临城这么多年,从未有人告诉他,要成为一个优秀的铁匠还需要学习读写。 於是,他疑惑地问道:“可是光明使者—” 话未说完,刘易眉头一皱,詹德利立刻改口:“老师,我只想当一个好铁匠。我觉得,与其浪费时间在学习读写上,不如让我多打造几件武器。” 刘易耐心解释道:“小子,我看得出来,你作为铁匠的基本功已经非常扎实。但要成为一名锻造大师,光会抢锤子可远远不够。辨认矿石、冶炼金属,乃至研发更强力的武器,都是你必须学习的內容。 你不能总指望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你,直到你记下来吧?仅凭脑子记,效率太低,准確性也太差。等你学会了读写,就可以隨时把我教你的东西记下来,事后反覆学习,才能不断进步。” 想想自己在铁匠铺里当学徒的经歷,詹德利意识到刘易说的是对的,便点头答应下来:“好的,老师,我明白了。” 刘易决定先让詹德利先学点別的东西,而不是自己亲自教导他,是一件不得已的选择就在他研究光铸纹钢的这段时间里,渥德家族的女眷和领民已经从残破的渥德庄园搬了过来。 据塔克爵士所言,君临城之围被泰温公爵率兵解除后,西境军的军势大盛。接下来, 这位以残酷著称的西境守护肯定会再次出兵,沿著国王大道向奔流城进军,以彻底打通王领通向西境的通道。 由於渥德家族的领地临近国王大道,为了活命,他们只能再次放弃早已残破不堪的渥德庄园,前来投靠刘易。 安置了渥德家族一行人,並將他们带来的战士编入魔下后,刘易现在的部队已经壮大到四百人,这相当於四十个天鹅阵小队,还配备了由几家领主凑出的近六十个骑兵以及每个小队中的一个烈日行者。 在神眼湖西岸这片被“魔山”、血戏班和亚摩利·洛奇轮番躁过的土地上,这已经是一支相当强大的力量。为了培养这支力量,“圣莫尔斯联盟”的七家领主已经倾尽所有,无论是军粮还是军械,都毫无保留地投入其中。 如果这支联合部队不能发挥作用,或者在一战中覆灭,那么这几家领主就只能卖掉自已的城堡,去为其他领主当僱佣兵以维持生计。 因此,几位领主老爷在亲自或派人拜访了河安家族中尚未加入同盟的几个家族后,带著结果来到了圣莫尔斯修道院。 到时候征伐一起,自己根本没有时间带学生。 隨著圣莫尔斯修道院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之前居住在修道院里的平民被搬迁到了周围的村子里,土兵搬到了军营,工匠则迁到了拥有水力锻锤的工坊。现在,修道院里只留下约翰的民事管理部门的管理者和粮仓等设施。 当“圣莫尔斯联盟”(简称联盟)的各家头领陆续赶来时,约翰从修道院里整理出几个房间来安置他们。 其中,马林·夏普、戴恩·贝內特等人自然希望住得舒適一些,但迪安·勃乐斯和卡尔洛·施密特两人却坚持要住进军营,即使不能住进建好的木製营房里,住在自己带来的帐篷里也能接受,只要能让他们近距离观观摩刘易是如何训练土兵的,怎么都行。 在迪安和卡尔洛入驻修道院兵营的头一两天,刘易在铁匠工坊忙著仿造“瓦雷利亚钢”的事情,他们俩就自己在兵营里隨处走动,没有人陪同,反而更自在一些。 经过两大的观察,结果让他们天为震惊: 刘易的训练方法竟是让战士们进行真刀真枪的实战演练,只是要求控制力度,別把战友真的杀死,以便能够及时救治,除此之外百无禁忌。 迪安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卡尔洛也在都城守备队摸爬滚打了很多年。 他们知道,一个平民徵召兵上了战场后,往往很难存活下来。因为他们並没有像骑土家族的子嗣那样接受过武艺训练,也没有人为他们购买昂贵的鎧甲和武器。 在战场上,第一轮攻击往往就会让许多人丧生。而那些倖存下来的人,只要能挺过伤口感染癒合的艰难时期,就能凭藉著在战场上捡到的装备,逐渐成为一名老兵。 这些见过生死的老兵,在战斗意志和战斗意识上,都远远超过了新兵,这也是老兵如此珍贵的原因。 然而,在刘易这里,情况却有所不同。有了烈日行者的光明法术,仅仅三天时间,就能让一个新兵经歷数次生死搏杀,迅速从一个懵懂无知的新兵蛋子蜕变成一名真正见过血的铁血战士。 而就连迪安和卡尔洛身边的亲兵,也不敢说自己经歷过几次这种高烈度的势均力敌的血战。 因此,他们愈发觉得在渥德庄园选择刘易成为联盟头领的决定无比正確。 第二天上午,接到背著行李来报到的詹德利之后,刘易看到正在对参与训练的士兵们指指点点的卡尔洛和迪安两人,便凑了过去说道: “这种训练方式效果虽好,但是太过严苛,还是会有人適应不了这种高强度的训练, 不得已被安排到了辅兵里去。 不过这样也好,如果真的到了战场上,队列中有人只是被砍上一刀就大喊大叫,会非常影响士气。能在训练中就把他们挑出来,不论是对於整个队伍还是他们本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卡尔洛看著训练场上东一滩西一滩的血跡和战士们身上布满血痕的衣甲,嘴角抽搐艰难地说道:“能这样训练士兵,还不引起譁变的,也只有你了,刘易团长。” “嘿,我也是非常小心的。”刘易回应道,“我特意下过命令,绝不允许在训练中斩断对手的肢体。只要肢体不从身上断裂脱落,治好之后,伤者还能恢復如初,不会影响他们后续的生活和工作。” “可是这样会不会让他们养成在战场上也畏首畏尾的习惯?”迪安提出疑问。 “没关係。”刘易解释道,“如果没有烈日行者的庇护,相比砍伤,穿刺伤更为致命。而且,敌人也是人,战胜他们后,他们的资源就会成为我们的资源,他们的土兵也可能成为我们的士兵。能为他们保留一些元气,对未来多少会有些好处。” 迪安听后,想了想,点头表示赞同:“你想得很周到。” 接著,卡尔洛问道:“我这一次带来的士兵,能加入到这种训练中么?” “你只是想让他们体验一下,还是正式加入其中?”刘易反问。 “如果能正式加入其中最好有什么困难么?”卡尔洛追问道。 “能编入部队里的烈日行者,我都已经编入其中了。”刘易说明道,“如果你们的土兵要加入到正式的训练里,我只能把他们打散,分配到各个小队里,没办法单独为你的队伍配备一个烈日行者。” 卡尔洛这次带来的是自己领地里的心腹精锐,他们长期並肩作战,配合默契。如果就此將他们打散,散布到別的小队里,对卡尔洛来说得不偿失。 於是卡尔洛遗憾地摇摇头:“如果是要將他们拆散,就没意义了。只是体验一下的话,上次在渥德庄园,我们不是已经体验过了么?” “也是。”刘易笑了笑,安慰道,“没关係,大家都是盟友,以后我这边有新的烈日行者,我儘量为你们的卫队也给配备上。” 迪安闻言,好奇地问道:“刘易团长,金色黎明还在训练新的烈日行者么?” 刘易纠正道:“烈日行者並非通过训练產生,神明的眷顾不在於受眷顾者接受过多少训练,而在於他是否全心全意地接受安舍信仰的理念,並为之不懈奋斗。 这听起来简单,实则难以做到。我来到圣莫尔斯修道院已近四个月,庇护了一千多人,但迄今为止,包括那些在外行走的,总共也只选拔出六十多个烈日行者。” 卡尔洛接过话茬:“这两天你晚上的课程,我悄悄在旁听过。不得不说,你和你的神明的理念確实惊世骇俗,我想大概没多少贵族会支持你的想法。” 刘易眼眸中闪烁著寒光: “无妨。歷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终將碾过一切不自量力者的阻拦。当那些不愿接受安舍信仰的傢伙被扫入尘埃后,他们支不支持也就无足轻重了。” 他稍作停顿,继续说道:“当然,如果一个贵族愿意接受我们的理念,即便因各种原因不能成为烈日行者,那也是金色黎明的朋友。而在我规划的未来中,金色黎明的朋友也將占有一席之地。” 在来到圣莫尔斯修道院之前,如果有人告诉卡尔洛,刘易想建立一个没有贵族与平民之分、由教会治国的新七国,他必定会之以鼻。但亲眼目睹了这四百名战士在战场上凛例的眼神后,他只希望得到一个承诺一一一个不会过河拆桥的承诺。 如今,刘易已经亲口说出金色黎明的朋友在他规划的未来里也有一席之地,那就意味著卡尔洛对於刘易的支持必然会得到回报,这已超出了卡尔洛最高的期待。 接下来,卡尔洛需要考虑的,便是如何维持这种朋友关係。 士兵自己已经送来了一些,但这些都是结盟时约定好的內容,而且送来的都是临时从自己领地徵召的普通农民,並非精锐,无法显示出诚意。要不就送些物资过来家里的仓库还有些存粮要不让人再运一些过来? 就在他思索如何进一步表达友善之意时,突然听到刘易说道:“对了,我有两件礼物送给你们。” 迪安和卡尔洛相视一惊,没想到自己的台词竟被刘易抢了先。 紧接著,刘易示意身后的大个子少年,“詹德利,把除了乱以外的另外两柄纹钢剑拿过来。” 前两天为了试验光铸纹钢的製作工艺,刘易与詹德利一同动手,捶打了十几块钢坯其中两块达到了“瓦雷利亚钢”的標准,为了不浪费材料,刘易便將它们打造成了骑士剑,並让詹德利带来军营。 原本他打算將这两把剑赠予琼恩和凯文,但既然现在有笼络盟友的机会,便决定送给迪安和卡尔洛。 刘易將两把剑分別递到两位盟友手中,说道:“这是我按照家乡流传的工艺,亲手打造的光铸纹钢剑。在维斯特洛大陆,这也被称作瓦雷利亚钢,非常珍贵。这两把剑象徵著我们友谊的牢固与坚不可摧。” 迪安仔细端详著手中纹绚烂的宝剑,感嘆道:“刘易团长,我现在真的相信你是来自厄斯索斯的七神眷者了。否则,怎么可能重现瓦雷利亚钢的奇蹟呢?要知道,即便在厄斯索斯也没多少人能打造这样的武器。” 卡尔洛用指头轻弹剑刃,剑身颤动发出悠扬的鸣声。他问道:“刘易团长,这柄剑有名字了吗?” “还没有。”刘易回答。 “我家族的徽记是一柄插在木桩上的斧头,我就叫它『碎木”吧。”卡尔洛说道,为自己的剑赋予了名字。 刘易善解人意地问道:“如果你更喜欢斧头,我可以等有空的时候专门为你打造一把。” 卡尔洛连忙拒绝道:“没关係,剑就很好!” 第148章 动员 第148章 动员 在修道院三楼的会议室中,湖西联盟的六家首领匯聚於一小厅。每个人的面前都摆放著一个大木杯,杯中散发出修道院自种葡萄汁的清新香气。 戴恩轻轻摇晃看手中的木杯,点评说:“这些葡萄品质不错,如果用来酿酒,想必会非常美味。” 刘易点头赞同:“確实如此,只可惜血戏班来袭时,不仅掠夺了修道院內的所有存酒,还破坏了酿酒用的橡木桶。更令人痛心的是,那些掌握酿酒技艺的修士也惨遭杀害。 如今,即便设施完备、原料充足,也无法再酿出美酒了。” 马林·夏普感慨道:“能有新鲜葡萄汁喝就已经不错了。若是没有熟练的酿酒师傅, 隨便用脚踩踏葡萄后就密封进酒桶,我真不敢想像那桶里会酿出什么样的怪物来。”说看,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嘿嘿,反正我是不敢喝,要是喝死了—-刘易团长,你不会连喝了酿坏的葡萄酒拉了肚子,或者中毒也能治吧?”迪安·勃乐斯好奇地问道。 刘易摸了摸下巴,回答说:“应该可以治疗,但之前確实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也不敢保证一定能行” 这时,查尔·科斯塔推开门了,匆匆走进会议厅:“不好意思,让各位久等了。我临时处理了一些事情,希望没有耽误大家太久。” 卡尔洛不满地对他说:“查尔爵土,你明明离得最近,却是最后一个到的,是不是应该表示一下歉意呢?” 怎么表示呢?”查尔搬开一张高背椅坐下后问道。 卡尔洛撇撇嘴,抱怨道:“刘易团长这里只有苦得像老妈妈的脸一样的野茶,我想喝点酒,他却告诉我整个圣莫尔斯修道院治下的村庄都已经禁酒了你们既然离得这么近,等你下次过来,能不能带几桶酒来?” 查尔刚想答应,突然意识到自己並非此地的主人,於是转向刘易问道:“刘易团长你怎么看?这会不会影响你的禁令?” 刘易摇摇头,表示无妨:“没关係,我只是禁止酿酒,並未禁止饮酒。而且,即便是酿酒的禁令,等以后和平降临,粮食充裕时,我也会考虑放开的。” 得到刘易的允许后,查尔爵士向在场的其他头领承诺道:“行,既然刘易团长不反对,我下次来时一定带上几桶好酒,让大家尝尝!” 这时,塔克·渥德用指关节敲了敲桌面,打断了眾人的閒聊:“好了,大人们,聊也聊了,我们还是说正事吧。前两天,我派去罗斯特家族的信使回来了。艾文·罗斯特带兵去了奔流城,野鸭堡里只剩下他的妻子、学士和几个老僕。琳娜·罗斯特夫人说,如果我们愿意像她丈夫一样向奔流城效忠,他们可以接受我们的庇护,但是加入联盟的事情她做不了主,得等她丈夫回来再说。” 听到罗斯特家族的回覆后,戴恩嘴里的酒液似乎变得更加苦涩:“哼,效忠奔流城·那代价就是眼睁睁地看著自己的领地化为一片废墟。我可不想捲入北境之王和铁王座之间的爭端里。” 塔克爵士安慰大家道:“算了,女人嘛,头髮长见识短,我们没必要和她一般见识。 等我们把其他几家也纳入联盟之后,她自然不能推三阻四。” 接著,卡尔洛发言道:“长波堡是我亲自去的。瓦伦·波尔克的態度很明確,既不参与也不反对,他只想自保。不过,如果我们最后能从小指头那里爭取到些什么好处,他也会考虑加入我们。” 迪安爵士冷笑一声,讽刺道:“哼,我们在前面打生打死,他却想在后面捡便宜,想得倒美。”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马琳接著说道:“戴尔·钱伯斯的態度也很暖味,他似乎想等狮子和狼分出胜负后, 再考虑这个问题。” 塔克爵士转而问道:“那哈登家族呢?” 迪安爵士面色极差地回答道:“哈登家族已经被攻破了。就在不久前,他们被血戏班骗开了城门,整个庄园被屠殆尽,到处都是肢体残缺的户体。马蒂亚斯·哈登被吊在堡垒的大厅外,一家老小无一倖免。” 听到这里,戴恩·贝內特愤怒地把杯子砸在桌子上,发出碎地一声巨响:“草,要不我们先把血戏班给弄死得了!” 然而,迪安爵土並不认为这是一个可行的方案,他反驳道:“血戏班躲在赫伦堡里, 有卢斯·波顿庇护,想要干掉他们,恐怕没那么容易吧?” 这时,卡尔洛突然提到另一个话题:“对了,你们听说了没?” 迪安皱起眉头,疑惑地问道:“听说什么?” 卡尔洛比划了一个砍手的动作,说道:“詹姆·兰尼斯特的右掌被瓦格·赫特砍下来了。” 塔克·渥德惊叫出声:“什么?他怎么敢!” 卡尔洛冷哼一声:“黑山羊有点飘了。所有人都知道,弒君者是泰温公爵最疼爱的子嗣。不论最后是北境军胜利,还是西境军胜利,瓦格·赫特都死定了。我不认为卢斯·波顿会为了保住他,而跟泰温公爵交恶。” 马林·夏普犹豫道:“那罗柏·史塔克———” 话还没说完,就被卡尔洛打断:“罗柏·史塔克为了所谓的公平,连卡史塔克伯爵都给处决了。瓦格·赫特最好在小狼见到他之前就抢艘船回东陆去。” 戴恩·贝內特突然提议:“要不我们直接进攻赫伦堡?”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像看个傻子一样看向他。直到戴恩端著酒缩到椅子靠背里,塔克爵士才收回视线,轻轻敲打桌面,转移话题道:“费舍尔家族也被灭族了-他家的领地怎么办?我记得希林·费舍尔有个妹妹嫁到了海伊家族,要不要派个人过去知会她一声, 让她回来继承领地?”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刘易厌恶地说道:“继承什么?费舍尔家族连自己的领地和领民都保护不了,有什么资格“继承』领地。再说了,费舍尔家族也没有全部死掉,他们家的女主人还在修道院里,接受著我的庇护。” 马林·夏普挺直了背,立刻问道:“莎丽·费舍尔就在这里么?为什么不请她过来一起参加我们的会议呢?” 刘易摇摇头,嘆息道:“费舍尔夫人是被一群无畏的勇土从残破的庄园里拯救出来的。当时,她独自坐在地牢里,怀里抱著被饿死的儿子唱儿歌—她的精神已经失常了。” 没有人追究为什么直到今天刘易才公开莎丽·费舍尔就在圣莫尔斯修道院的事实,对於所谓无畏的勇士究竟是谁,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马林·夏普问道:“刘易团长,连你也没办法治癒她(指莎丽·费舍尔)么?” 刘易苦笑著反问:“如果我能扭曲人的精神和意志,还需要坐在这里和你们討论这些话题吗?” 稍微想像一下这种可能性,马林·夏普便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然后说道:“嗯,也许这也是件好事。 迪安·勃乐斯接著说道:“刘易团长,说说你的意见吧。你告诉我们费舍尔夫人的下落,必然有所考虑。” 刘易双手手指交叉,放在桌面上,面色严肃地阐述了自己的想法:“希林·费舍尔生死未下,他的家庭又遭受了如此大的苦难,我十分不忍。因此,我提议,联盟的第一次行动,便是接管费舍尔家族的领地,安抚领民並恢復生產。领地上的產出,一部分用於供应可怜的费舍尔夫人生活所需,剩下的则作为联盟的军费。你们意下如何?” 一时间,会议厅里鸦雀无声,各家领主都在心中权衡著利弊。片刻之后,塔克·渥德提出了疑问:“如果希林·费舍尔爵士战后回来了怎么办?” 刘易早已胸有成竹,他解释道:“我们並没有剥夺他的財產,只是代管而已。如果他平安归来,我们自然要归还他的土地。但是,前提是他要补偿我们为了夺回他家领地而付出的代价,並支付相应的利息。” 目前,联盟军队的指挥官已经確定为刘易,但是所有权依旧分散在与会的七个家族手里。这就像一间商行,各个家族都有出资,都可以参与决策,但是刘易却是整个商行的执行长。他需要带领整个商行將这个决策落地,並实现盈利。盈利之后,刘易可能会多分一些,但剩下的几个家族虽然少,也能收到一点分润。 费舍尔家族的领地,步行至圣莫尔斯修道院需耗时三天,它恰好位於赫伦堡辖下领地与斯莫伍德家族橡果厅辖下领地的交界处。托马·斯莫伍德伯爵因追隨亚兰城的凡斯家族参与五王之战,橡果厅內仅由其妻拉文娜·斯莫伍德夫人留守,兵力本就捉襟见肘,因此不太可能在此时出兵占据一座满目疮的庄园。 將费舍尔庄园定为联军首个目標,不仅任务难度適中,且师出有名,战后利益分配亦算公正,故而会议迅速通过了刘易的提案,决定休整一日后,即向费舍尔庄园进发。 会议结束后,七个家族的头领策马前往军营。刘易命幕僚团將所有人召集至操场,他亲自搬来一张板凳站了上去,慷慨激昂地发表演讲: “金色黎明的烈日行者们,湖西联盟的勇士们!河间地正饱受战火茶毒,我们的邻居惨遭洗劫,亲人备受凌辱,四处可见啄食尸体的乌鸦与袭击行人的野狼。而那些领主、公爵、各境的守护者们呢?他们高高在上,只为一己私慾,爭论谁该为王,谁是嫡出谁是庶出。 他们沉迷於权力的游戏,而我们一一你们,女人、孩子、老人、男人、父亲、母亲只是他们手中的筹码。我们受够了!凭什么他们能如此玩弄我们?难道就因为他们拥有高贵的血脉?不!是因为他们手中有刀斧,膀下有骏马,身上有鎧甲!现在,举起你们的右手,告诉我,你们手中握著的是什么?!” 四百多名官兵爭先恐后地举起了手中的武器,各种杂乱无章而又充满力量的声音接连响起: “我手里有斧头!” “我拿的是剑!” “我有长枪!” 刘易拔出腰间的“碧空之歌”,和大家一起挥舞著,高声喊道:“是命运!我们手里握著的,是有尊严地活下去的命运!”接著,他用剑身拍打自己胸口的甲胃,激昂地问道:“你们身上穿的是什么,告诉我!” 官兵们高声回应: “布面铁甲!” “锁甲!” 还有人情绪激动地喊道:“命运!” 刘易高声应和,语气更加坚定:“不,那不仅仅是甲冑,那是责任,是亲人的性命, 是我们珍爱的一切!战士们,兄弟们,不能再让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们把我们当作地上的杂草,隨意践踏。战士们,兄弟们,拿起你们的武器,向他们討回公道!平民万岁!安舍万岁!” “万岁!”官兵们齐声高呼,情绪高涨。 “万岁!”呼喊声此起彼伏,响彻云霄。 刘易的演讲虽然简短,却振奋人心。许多战士已经开始询问身边的同伴,敌人究竟在哪里,是否已经攻打过来,为何还不整队出发。他们渴望战斗,渴望为尊严而战。 见军心可用,刘易隨即向所有官兵宣布,湖西联军將於明日前往费舍尔庄园,为那里的平民带去秩序与安寧。 紧接著,他再次重申了严格的战斗纪律,包括严禁抢劫杀戮平民、不得擅自处理缴获物资、出入行止需提前匯报等,违者將由军法官一一目前暂由琼恩和幕僚团兼任一一根据罪行严重程度予以相应惩戒,惩戒措施从鞭刑直至斩首不等。 动员大会结束后,命令也已传达完毕,刘易將具体工作事宜交由幕僚团处理,自己则返回修道院,找到了正在菜地劳作的约翰修土。 “约翰,明日我便要率军出征,首站费舍尔庄园,后续行动视情况而定。我留下五十人给你,务必守好家园。”刘易吩咐道。 约翰著锄头,关切地问道:“那留守部队的指挥官是谁?” “邓肯·贝克。此次战斗是金色黎明的首次出征,琼恩需隨我同行,积累经验。”刘易回答。 “邓肯爵士”约翰沉吟片刻,“他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由他指挥我並无异议。 况且我们下属的几个村落均有烈日行者驻守,村民也歷经战火,懂得自保。只要不是大军压境,应该能应对得过去。只是,你此次出征,还会带回大量流民吗?” 刘易摇头,解释道:“应该不会了。根据与其他家族的商议,费舍尔庄园清理完毕后,我们將在那里复製修道院的管理模式。届时,费舍尔庄园自身就能吸纳眾多人口。若需粮食支援,整个联盟將共同承担,不再由我们这边单独供给。” 约翰闻言,不禁鬆了口气。大军出征,消耗巨大,若再从修道院本已紧张的粮食储备中抽调物资以支撑庄园及附属领地运转,只怕会引发民眾不满。 约翰伸出手,说道:“行,这里就交给我吧,你安心出征。愿安舍给予你庇护。” 刘易紧紧握著自己战友的手,回应道:“愿安舍庇佑我们所有人。” 第149章 两个私生子 第149章 两个私生子 按照命令,詹德利来到军营並向刘易报到,之后,便被介绍给了同门师兄琼恩·雪诺得知自己多了一个师弟,琼恩虽然表面上依旧保持著北境人特有的凛冽淡漠表情,但內心却十分高兴,因为这意味著在师门里,他终於不是最小的那个。 出於对“小”师弟的爱护,琼恩为詹德利精心挑选了一支由金色黎明老兵组成的小队,並亲自领著他前往军需处一一这个由幕僚团管辖的部门一一按照老兵的標准为詹德利领取了一应装备,之后他才正式加入到训练之中。 在七国,铁匠是一份备受尊重的职业。他们为贵族打造和维护武器装备,为平民製造各种生產工具。 任何一个稍有规模的村镇都至少拥有一个铁匠,否则几乎所有生產活动都將停滯。同时,作为技术工种,铁匠的培养周期长,对身体素质的要求也高。即便是像泰温公爵这样的大领主,也不会轻易將一个颇具天赋的铁匠学徒投入到步兵阵列中,当作普通的徵召炮灰使用,这实在太过浪费人才。 然而,刘易却偏偏这样做了,而且还是在让詹德利成为自己的学生之后才做出的决定。这让詹德利感到有些困惑,老师真的是看重自己么? 不过,当真正投入到激烈而又紧凑的训练中后,他很快便没有心思再去想这种事情。 虽然金色黎明的战斗训练擬真度很高,但由於詹德利是新加入的成员,並没有被赋予最危险的责任,且他身披全甲,还得到拥有光明之力的队长韦恩的看顾,因此他的生命安全得到了保障。然而,受伤和疗伤的过程仍然十分痛苦,这种痛能让人一个月后依旧记忆犹新。 所以,在手背被对手小队的长枪刮伤了一次之后,詹德利再也不敢有任何分心,而是放下所有思绪,认真地应对来自对手小队的每一记攻击。 熬过了白天的艰苦训练后,詹德利在晚餐时和战友们一道享用了由鱼肉熬製的麦粒粥。隨后,他还要跟隨各小队的队长和副队长一同来到修道院一楼的大厅,聆听布兰德学土关於算数和读写的教导。 就这样完成了一整天的学习任务,詹德利拖著疲惫的身体终於回到了小队营房,正准备洗漱休息时,却被琼恩叫到了幕僚团的办公室。 在办公室里,詹德利找了张长凳坐下。琼恩扒开桌上堆满字跡的莎草纸文件,在他面前放下满满一杯散发著酸气的红普通酒,说道:“很多人第一次参加金色黎明的战斗训练后,都不太习惯。喝一杯,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醒过来就会感觉好一些。” 河间地以盛產这种酸葡萄酒而闻名,而河湾地则以其甜红葡萄酒著称。儘管琼恩个人对黑麦酒情有独钟,但由於老师禁止用主粮酿酒,他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到厨房里寻找专门留著招待客人的酒来招待詹德利。这一囊酒本是厨房中最后一囊,专为招待尊贵客人而留。 为了这两杯酒,琼恩可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一一给厨娘大的小儿子施加了两道智慧祝福才换来的,然而这一切詹德利並不知情。 詹德利端起酒杯,小心翼翼地品尝了一小口,酸涩的滋味立刻瀰漫在整个口腔中,让他不由自主地咧开了嘴角。儘管这酒的味道並不出眾,但其中蕴含的善意却让詹德利心头涌上一股暖流。 几口酒下肚后,两人之间的气氛逐渐变得轻鬆起来。 琼恩开口问道:“老师跟我说,你是一个很有天赋的铁匠,这门手艺是跟著你父亲学的吗?” 詹德利咽下嘴里的酸酒,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我其实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 琼恩闻言,脸上露出一丝苦笑,说道:“我很想跟你说一声抱歉,但仔细想想,我好像也不知道我的母亲是谁。” 詹德利注视著琼恩的眼睛,发现他的眼神中並无嘲讽之意,於是继续说道:“我的母亲是君临城的一个女招待,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我对她的印象几乎为零。” 琼恩也端起了杯子,轻抿了一小口,缓缓说道:“这一点上,我或许比你幸运一些。 我在父亲身边生活了整整十五年,但遗憾的是,他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去哪里才能寻找到我的母亲,就遭遇到了卑鄙的谋杀。” 詹德利闻言,张了张嘴,却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他在心中比较著,年少懵懂时失去亲人与成年懂事后失去亲人,哪一种痛苦更为深切,却难以得出答案。 两人在不经意间,於这个问题上展开了一场无声的较量,但最终都意识到,无论如何,自己都似乎无法成为这场较量的贏家。於是,詹德利最终举起杯子,递到琼恩面前, 轻声说道:“敬这个混乱的世道。” 琼恩的杯子与詹德利的轻轻相碰,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他回应道:“敬这个混乱的世道。”接著,他又补充了一句,“也敬光明。” 两人各自饮下了小半杯红酒,话题隨之转到了各自的经歷上。琼恩开始讲述自己在寒冷的北境度过的时光,如何在雪地里嬉戏,以及平时与兄弟姐妹们骑马在荒野上驰骋的快乐。 而詹德利,虽然出生在贫民区,但因有某位不知名大人物的庇护,他从未在吃喝上有所短缺。因此,他並不像琼恩那样,时常因私生子的身份而感到自卑。相较於身边那些常常飢肠的小伙伴们,他的生活已经算是相当优渥了。 然而,琼恩並没有向詹德利透露自己的父亲就是倒霉的艾德公爵,而詹德利也没有告诉琼恩自己正被金斗篷通缉,因为有人怀疑他的父亲是那个被野猪拱死的倒霉国王,两人都默契地避升了这个话题。 令人奇怪的是,儘管两人平时都是寡言少语之人,但此刻相处起来却异常融洽。他们一边聊天一边小口品尝著红酒,却很快就把杯子里的酒喝光了。 杯子空了,琼恩也没有准备更多的酒,但两人的话题还未尽兴。於是,琼恩提议道:“詹德利,我们去操场上操练两把吧。” 詹德利把杯子往桌上一放,乾脆地回应道:“走!”两人隨即向操场进发。 虽然詹德利一直生活在君临城的下城区,但他那不负责任的父亲的血脉,加上这几年的铁匠学徒生涯,使他的身体长得又高又壮。儘管他没有像琼恩那样从小接受正规的贵族教育,文体两开,但在逃离君临城的路上,他也亲手杀过几人,因此並不惧怕与琼恩的比拼。 琼恩虽然身材比起詹德利要瘦削不少,但他从小就受到罗德里克爵士的悉心教导,更別提跟隨刘易这一年多来,歷经了无数实战的洗礼。两人来到操场边,各自拿起木剑和木盾,甫一上场,便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琼恩技巧嫻熟,经验丰富;詹德利则势大力沉,沉著有力。两人在月光下你来我往, 剑盾碰撞发出阵阵激烈的响声。然而,这种平衡只是琼恩营造出来的假象。 又交手了几个回合后,琼恩便转换了战术,运用老师传授的单手剑法,用自己手里的木剑缠住詹德利手中的剑。詹德利用力拨动琼恩的木剑,想要解除对方的控制,却未能奏效。两轮交手过后,琼恩便巧妙地將詹德利手中的木棍打落在地,而詹德利也因失去平衡摔倒在地。 琼恩向被自己推倒的同学伸出手,笑道:“你真的是一点剑术基础都没有。” 詹德利拉住琼恩的手掌站了起来,掸掸身上的尘土,回应道:“当然,我可没有专门教头教我用剑。 琼恩闻言,认真地说:“在这一点上,確实是我占了便宜。但是作为乡下骑士的儿子,我们的另外一个同学凯文·特纳的剑术比我还高明得多。在他面前,我的表现不会比你强多少。” 詹德利已经重新站起身来,摆好了架势,好奇地问道:“跟我说说他的事情。” 於是,琼恩便一边跟詹德利讲述著自己和凯文在刘易魔下学艺的故事,一边继续和他对练。 直到两人的体力完全消耗殆尽,坐到地上呼呼喘气,才最终停了下来。 等到呼吸渐渐平顺之后,琼恩笑道:“明天我跟韦恩说说,先让你担任长枪手吧。新兵入伍,长枪手是最容易上手的位置,而且前面还有两个队长拿著盾挡著,相对安全一些。” “谢谢你,琼恩—”詹德利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心底的疑问:“老师愿意將我收为学生,这本应是一份荣耀,但我却只感到背上了巨大的负担。他是光明使者,为七国的平民带来希望,而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铁匠学徒。我很困惑,自己是否配得上成为他的学生。我知道你和凯文都是老师亲自收下的学生,你能告诉我,老师为什么会选择我吗?” 琼恩看著天上的明月,索性仰面躺倒在地上,沉思片刻后说道:“凯文是一场海难的倖存者,一个乡下骑士家庭里不受重视的次子,而我,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归宿的私生子。 如果你问我们为什么老师会收我们为学生,我也给不了你確切的答案。所以,你不用担心什么,老师自有他的打算。你所要做的,就是跟隨老师的安排走。如果你觉得自己不配, 那就更加努力地提升自己,爭取让自己配得上这份荣耀,不就好了吗?” 虽然琼恩的回答並没有真正解答詹德利的问题,但即便如此,这些话也確实让他心里踏实了一些。 作为幕僚团的负责人,琼恩能在临睡之前抽出两个小时来和自己的同学聊天喝酒,已经是他能挤出的极限时间。为此,第二天他也得被迫提前一个多小时起床,把前一天耽搁的工作补回来。 因此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詹德利没有机会再单独和刘易或者琼恩相处。不过,由於他踏实的態度和强壮的身躯,加上琼恩的特別关照,詹德利很快便和自己所属的小队战友们打成一片,融入了集体之中。 他所在这支小队的士兵,都是刘易从外面收罗回来的难民,队长叫做韦恩,是刘易在大集会之后从士兵中提拔起来的烈日行者之一。 这次隨同出征的三十五个小队按照五十人一个中队的编制分成了七个中队,为了培养联军土兵们的感情和协作能力,每个中队中的五个小队都来自不同的家族,中队长则由联盟中的七个家族首领担任。然而,实际的军令下达却由金色黎明的幕僚团负责。 这种交叉结构既满足了首领们对军权的渴望,又防止了联军中队因长期相处而成为某个首领的私兵。等隨著联军的几次战斗,有才干的战土会涌现出来,刘易会適时更换中队长的人选,让七位首领回归投资人的角色。 白天里,在训练的间隙,小队眾人齐齐坐在地上,拿出腰间的皮囊补充水分。这时, 詹德利总会迎来另一重意义上的挑战,同队的战友们纷纷向他提问: “喂,詹德利,你真的是光明使者的学生吗?” “那你和琼恩副团长岂不是同门师兄弟?你要是犯了错,也会被惩罚吗?” “詹德利,你是不是也能使用光明法术,就像韦恩队长一样?” “什么?光明使者只是教你打铁,还让你跟著布兰德学士学算数?不可能!他肯定教了你一些好东西!” 面对战友们的问题,詹德利疲於应付,却又不能拒绝回答。他非常理解战友们的心情,如果换作队伍里的其他同伴成为光明使者的学徒,自己大概也会问出同样的问题。然而,詹德利成为刘易的学徒才不过三天时间,大多数时候都是白天和这支小队一起训练, 晚上还要去参加布兰德修士的夜校学习算数和读写。 除了第一天老师亲自將他领到军营外,两人几乎没有什么接触。 相比之下,他和同门学徒琼恩副团长的接触还算多一些,但也有限。当从琼恩那里听到的关於师门的八卦被掏乾净后,他不得不用“这个我真的不知道”或“那时候我还在君临城打铁”等话语来塘塞队友。 渐渐地,队友们也就不再来骚扰他,但隔壁小队的其他战士们却接替同队的战友们成为提问的主力。 就这样经歷了几天的“酷刑”后,詹德利终於迎来了终结一一他的老师,光明使者宣布了出征的命令。 而在行军路上,是禁止交头接耳的。 第150章 武装游行 第150章 武装游行 河安家族治下的十一家封臣,领地紧密相连,並没有被其他家族领地夹隔的飞地,因此联军从修道院一路行来,道路平坦无阻,既没有遇到无关家族的军队阻挡,也没有被西境人的征粮队埋伏偷袭。 儘管和平的环境令人安心,但对於已经全副武装、隨时准备战斗的湖西联军战士们来说,缺乏敌人的挑战却让他们感到有些失落。 为了避免发生斗殴等不必要的衝突,刘易命令伦纳尔带领战士们沿途高歌,以宣泄情绪。战士们通过嘹亮的歌声或者嚎叫,释放了內心的压抑,使得队伍得以平稳前行。 然而,詹德利对这些歌曲並不熟悉。虽然曲调听起来似曾相识,但歌词却完全陌生。 所以伙伴们都在放声高歌时,他只能混杂在人群中,张开嘴巴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假装自己在跟看唱。 直到晚上宿营时,詹德利才向身边的队友罗伊斯提出疑问:“罗伊斯,这些歌我听著好耳熟,但歌词好像和我以前听过的不一样。” 罗伊斯是他这只小队的副队长,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兵。他早在红粉城外就与邓肯·贝克一起追隨刘易,资歷甚至超过了队长韦恩。早在大集会召开的时候,他就已经接受了安舍信仰的理念,只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为战团立下过大功,所以一直没有好意思向刘易申请拥抱光明。 听到詹德利的疑问,罗伊斯微笑著回答道:“你来晚了些,如果早几天过来,就能赶上伦纳尔联络官教大家唱歌。那时候,光明使者还没有开办夜校。白天的训练结束之后, 伦纳尔就会一边讲故事,一边教唱歌,比读书写字有趣多了。” 詹德利顺著罗伊斯的目光望去,看见吟游诗人伦纳尔正在队伍前方与刘易交谈,心中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没有错过老师的教导。 战士们所唱的歌曲,原本都是乡村农民耳熟能详的曲。但经过伦纳尔的改造后,歌词融入了金色黎明的信仰理念和军纪要求等內容。 例如《查理家的小绵羊》这首歌,原本的第一句歌词是“蠢查理家的小绵羊,爱吃青草屁股软—”,但经过伦纳尔的重新填词后,变成了“清晨升起的红太阳,普照大地光明长..” 这样的改编既保留了原有的韵味,又赋予了更深远的含义。 这些歌词在眾人一遍遍的传唱中,深深地烙印在土兵们的脑海中,逐渐成为了指引他们行为的准则。 刘易坚信,土兵们过去军纪的混乱並非源於他们出身平民且天生邪恶,而是因为他们缺乏正確的引导,没有人告诉他们何为对,何为错。 一旦有人將正义与邪恶这两条道路清晰地摆在他们面前,脑子清醒的人自然知道该如何选择。 因此,在行军的这两天时间里,湖西联军的这支仅有三百多人的部队展现出了极高的纪律性。他们对沿途的村落秋毫无犯,既无人践踏农田,也无人放火烧屋,更不用说其他更为恶劣的罪行。 得益於这种良好的纪律,部队的行军速度也大大加快,原本预计三天的路程被缩短到了两天半。 在离开修道院后的第三天中午,湖西联军顺利抵达了费舍尔庄园的大门外。此时的费舍尔庄园外,亚摩利·洛奇那些残兵的户体都已经被收拾乾净。 一个穿著陈旧锁甲、留著大鬍子的中年人正站在庄园的围墙上扛著一柄长柄镰刀来回移动。 见有人靠近,他高声询问道:“你们是谁?为什么到这里来!” 刘易向琼恩使了个眼色,琼恩心领神会,策马上前反问道:“你又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然而,那中年人却对琼恩的方向吐了口唾沫,怒斥道:“小崽子,你父亲没有教导你跟长者说话的礼貌吗?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否则就滚远一点!” 卫兵的话辱及先父,这让琼恩怒不可遏,脑门上的青筋暴突。 刘易见状,只能示意他先退到一旁,隨后自己接过话题说道:“我和身边的这几位大人,都是赫伦堡河安家族的封臣。为了维护本地秩序,我们组成了联军,准备与入侵者和盗匪战斗。那么,你们究竟是什么人?据我所知,费舍尔家族已被亚摩利·洛奇的残兵所灭,这里已无任何武装力量。”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这时,一个穿著整齐硬皮甲的年轻战士接替了那个中年老兵的位置,他回应道:“我是戈弗雷·布克爵土,我和我的同伴们是亚兰城诺伯特伯爵的下属。得知费舍尔家族的遭遇后,伯爵派遣我们前来为希林爵土主持公道。现在费舍尔庄园由我们守护,直到庄园合法的继承人出现,再移交给他。无论你们现在奉谁的命令行事,现在都请退下吧。” “主持公道?”刘易冷笑一声,“凡斯家族的手未免伸得太长了,竟然来河安家族封臣的庄园主持公道。费舍尔庄园被岁徒占据时,你们不见踪影,等到匪徒被剿灭了才现身,是不是来得太晚了些?” 正当双方对峙之际,迪安·勃乐斯和其他几位家主也来到了庄园的大门外。 听到对方是来自亚兰城的军队,本就脾气火爆的迪安爵士高声喊道:“戈弗雷小子, 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但你应该看到了,我们身后有五百多人!费舍尔庄园是费舍尔家族的居城,而费舍尔夫人正在我们的庇护之下!你最好识相点,打开大门让我们进去。否则,真要逼得我们攻城,到时候刀剑无眼,可別怪我们下手无情!” 显然,迪安爵士的强硬风格更符合七国的国情。被他一顿训斥后,戈弗雷·布克不仅没有还嘴,反而默默地离升了城楼。 “什么也不说,就这么跑了?”刘易感到有些异。 迪安回答道:“这小子这么年轻,未必做得了主,估计是找人商量去了吧。” 果然不出迪安所料,过了一会儿,戈弗雷·布克重新回到墙头,態度温和了很多,说道:“这位大人,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是红雀堡的迪安·勃乐斯爵士,我身边的这位是庇护著圣莫尔斯修道院的刘易· 光明使者!你们商量好了没有?”迪安介绍道。 戈弗雷虽然不明白“光明使者”是什么身份,但他能判断出迪安·勃乐斯是一位领主。 而看到他如此推崇身边这个穿著金色鎧甲的高大战土,戈弗雷知道这肯定也是一个大人物。 於是,他说道:“光明使者大人,迪安爵士,费舍尔家族是否还有人存活,是否在你们的庇护之下,我並不知道,也无法判断。但希林·费舍尔爵士是我家大人的战友,我身后这一百多人也是为了维持这份友谊而来。现在河安伯爵夫人下落不明,诺伯特伯爵自愿承担起这份责任,希望你们能够理解。” “好了,我们理解了!你们什么时候离开?”迪安直接问道。 戈弗雷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如果你们愿意出五十金龙,我们就立刻將费舍尔庄园双手献出!” 迪安看了一眼刘易,问道:“五十个金龙,怎么样?” 刘易摇了摇头,坚决地说道:“没钱,准备攻城吧。” 对於一般的军队来说,五十个金龙换来一座庄园或许可以考虑。毕竟打仗就会死人, 需要支付抚恤金,还要奖励活下来的战士,这些都需要钱。说不定到最后算算帐,费还可能超过五十个金龙。 但刘易的情况不同。在四十个烈日行者的保护下,金色黎明的战士们必然不会有很大的损失,甚至有可能在战斗结束后还能从敌人那里补充不少士兵。这就让赎城费这个选项显得非常不划算了。 再者,五十个金龙对於囊中羞涩的刘易来说,也是笔不小的开销,他肯定不会愿意自己出这笔钱。 但如果让其他几个家族分摊,那又免不了一番繁琐的谈判和利益交换。到时候在谈判中你来我往,万一主导权被交换出去怎么办? 所以,刘易认为直接攻打还更划算。因此,对於戈弗雷提出的五十金龙的要求,刘易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拒绝。 看到刘易头也不回地准备离开,墙上的戈弗雷开始有些焦急,“大人,光明使者大人!如果觉得五十个金龙太多了,我们可以再商量!但您至少给一点,让我们能把开拔的钱挣回来啊!” 然而,刘易並未理会他的呼喊,径直回到队列中,下令原地扎营,並让隨军的木匠砍树准备打造攻城长梯和攻城锤。 费舍尔庄园的围墙仅有三米高,搭建几个六七米长的长梯就能轻鬆地將地面与围墙顶部相连。 战兵加上隨军民夫,整支部队將近四百人,其中不少人都以斧头为武器。而且,由於在家时大家多少都得自己修修房子什么的,所以基本的砍树削木头这些工作,对他们来说並不陌生。 隨军的几个木匠於是把力气活儿交给了战士们,自己只在一些需要精细处理的地方出手。经过两天的努力,三架可同行三人的高木梯便被造了出来。 此时,戴恩·贝內特带著最新的消息找到了正在帮忙將云梯固定到装运军粮的马车上的刘易,“光明使者,戈弗雷爵士又报价了。只要二十个金龙,他们就可以退出费舍尔庄园。” 刘易闻言,冷笑道:“我们这会儿已经费了这么多时间建造攻城器械,他们现在才想拿二十个金龙打发我们?那我们不是白忙活了吗?告诉他,给我们二十个金龙,我们可以放他们离开。” 戴恩耸耸肩,说道:“好吧,我只是带个话而已。” 最后的谈判因此破裂。当湖西联军的攻城云梯最终准备完毕,並被推到庄园门外时, 戈弗雷·布克和他的战士们已经站在庄园的城墙上,举著弓弩长枪,准备迎接即將到来的战斗。 由於是攻城战,战场面积较小,为了统一指挥,刘易亲自站到阵前,调配部队向前进发。然而,就在攻城梯即將搭在庄园顶上时,费舍尔庄园的大门突然从里面打开。戈弗雷·布克和他的扈从们牵著马走了出来,来到刘易面前单膝跪下,说道:“光明使者大人, 请看在我们並无恶意的份上,接受我们的投降。” 刘易皱著眉头说道:“不想打一打试一下么?说不定你们能够守住呢。” 戈弗雷解下腰间的剑,递给刘易,摇头道:“没必要,沾了血,事情就不好了结了。” “嗯,你做出了一个正確的决定,虽然这个决定来得有点迟。”刘易说道。 接著,在刘易的示意下,琼恩和幕僚团带著两个小队解除了戈弗雷和其他战士的武器,並將他们羈押在庄园几间空荡荡的仓库里。 琼恩点完俘虏的数目后,向刘易匯报导:“老师,戈弗雷爵士这次带来的士兵里,有二十一个是老兵,剩下的都是徵召兵。” “这么多的么?”刘易本能地觉得不正常。对於凡斯家族来说,这会儿不是应该把所有力量都集中在奔流城,帮助徒利家族进行防御吗?怎么还有兵力派来这边? 於是他让琼恩把戈弗雷带了过来。戈弗雷听到刘易的问题,第一句话就是:“战爭就要结束了。” 卡尔洛就在一旁,他听到戈弗雷的话很疑惑:“为什么?” 戈弗雷继续说道:“战爭就要结束了。河湾地的贵族全部倒向了铁王座,罗柏·史塔克又失去了弗雷家族和卡史塔克家族的支持。而且,临冬城被铁民占领,他的两个弟弟被杀,卡林湾被铁民封锁。河间地眾多贵族被灭族,北境人已经不可能得到胜利了—” “你刚才说什么?!”琼恩大惊失色,“你说临冬城被毁,布兰和瑞肯被杀?!这是谁说的?!” 第151章 我也可以谈 第151章 我也可以谈 “谁说的?”戈弗雷一脸的茫然:“这个消息已经传遍了河间地,临冬城被席恩·葛雷乔伊屠杀焚毁,卡林湾也被铁民占据夺走。现在来自北方的支援断绝,弗雷和卡史塔克两个最支持他的家族也被他逼到了对立面,少狼主已经是丧家之犬。如果不是少狼主之前连胜不败的战绩,现在恐怕人心惶惶的北境军此时已经崩溃了。” “席恩这个混蛋罗柏像对待一个真正的兄弟一样对待他,他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 琼恩听到是席恩·葛雷乔伊毁掉了临冬城,牙齿都快咬碎了。然而,他並未失態怒斥,如“你骗人!”“都是假话”之类的蠢话,心思沉稳的他不会做这种无意义的事。但从他阴沉的脸色可以看出,北境军此时的窘况让他干分焦虑。 等到卫兵將俘虏押走后,大厅里只剩下琼恩和他的老师刘易。琼恩单膝跪下,向刘易祈求道:“老师,我很担心罗柏的情况,请允许我去见见他。” 刘易问道:“是见一见他,还是回去帮他?” 琼恩沉默了片刻,艰难地说道:“老师,罗柏虽然和我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但他仍然是我的兄弟。这么多年,我们一起长大,一起学武。现在,布兰和瑞肯死了,珊莎被兰尼斯特软禁,艾莉亚下落不明,我只剩下罗柏这一个兄弟了。我的父亲曾告诉我,大雪落下时,独行狼死,群聚狼生。我不能看看罗柏陷入困境而无动於衷。” 刘易听后有些失望:“那金色黎明呢?守夜人呢?难道他们不是你的兄弟吗?我记得在长城脚下的时候,你就向你祖先的神明发誓,放弃世俗身份,於长城永久守望。而在奔流城外的那个夜晚,你也曾经誓言为安舍的事业奋斗终生,献出一切。你还记得这些吗?” “我记得,我记得!”琼恩突然激动起来,“可是我的父亲已经死了,我的兄弟姐妹们也陷入了绝境!我没有母亲,没有了父亲,兄弟姐妹又只剩下罗柏老师,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我只是不想眼睁睁看著他死在这里!” 看到自己学生涨红的脸色和隱隱有泪闪动的眼眶,刘易突然意识到,琼恩跟隨自己离开北境军的这几个月,內心经歷了怎样的煎熬。 可是,罗柏·史塔克深陷险境,国破家亡,但无数河间地的平民家庭又何尝不是如此? 此时他们脚下的费舍尔庄园被屠戮殆尽,整个家族只剩下一个精神失常的女主人,他们的遭遇怎能不令人痛心? 而那些生活在周围村庄,被残杀折磨却连一个名字都没能留下来的乡村平民,除了金色黎明,又有谁在怜惜他们? 作为金色黎明的烈日行者,他们的使命是从根本上结束分裂的贵族社会,建立一个统一的、公平的国度,终结这不义战爭的土壤,而不是捲入这场以铁王座为目標,將苍生都推向火堆的游戏。 刘易有很多道理可以对琼恩讲,他也相信,如果自己开口要求,琼恩依旧会服从老师的命令,继续兢兢业业地在金色黎明担任副团长兼幕僚长的职务。 然而,刘易最终还是放弃了劝说琼恩的打算。因为他和琼恩不仅仅是上下级关係,更是老师和学生。当自己的学生忧心於兄弟的生死时,作为老师,他真的能狼下心来强留么? 挣扎良久之后,刘易嘆了一口气,说道:“如果你真的想去,那就去吧。大集会后, 离散的烈日行者很多,也不差你一个。但是,琼恩,你要记住,帮助罗柏·史塔克,是你的个人行为,並不代表著金色黎明站队北境军。无论你在那边做了什么,都与我,与其他兄弟们无关。” 金色黎明此时正处於创业的艰难时期,军民总共不过千人,军械粮食都不充足,甚至还需要联合旧贵族才能站稳脚跟。琼恩知道自己的离去会让老师失去左膀右臂,心中十分羞愧。但是对於亲人的思念和忧虑终究战胜了对金色黎明的责任,他向刘易行礼之后,便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大厅。 空荡荡的大厅里,刘易独自端坐於大厅里的高背椅上,纹丝不动。 过了一会儿,卡尔洛叼著一块肉乾从门外走了进来,问道:“我看到琼恩一个人骑著马离开了,有什么急事么?” 刘易回过神来,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回答道:“没什么,琼恩家里有点事情,跟我请了个假,要回家去看看。” 卡尔洛闻言觉得很奇怪:“琼恩不是北境人么,他要怎么回去?” 刘易解释道:“他家里有人在这边,好像是出了点事,具体我也不清楚。不聊他了, 现在庄园里情况如何?” 见刘易无意深聊,卡尔洛也不再追问,转而说道:“你的幕僚团还在统计,但我初步看了看,戈弗雷·布克和他的战士骑士们並没有携带多少存粮。整个庄园里,甚至没有平民僕役,只有几个他们在路上捡到的妓女。我看他们原本並没有打算长久驻扎。” 刘易沉吟了一下,分析道。“我猜,戈弗雷应该是诺伯特·凡斯伯爵派出来试探周围家族反应的棋子,无论他们最后的结局是生是死,都足以让诺伯特了解周围邻居们的態度,以便他做出下一步的安排。” 卡尔洛问道:“那我们应该如何反应呢?是杀了戈弗雷他们,还是放了他们?” “放,但不能全放。”刘易给出了自己的决定。接著,他让守在大厅外的小勤务兵巴德进来,吩咐道:“去把格雷姆·莱文叫过来。” 格雷姆·莱文是刘易幕僚团的一员,来自效忠於布莱伍德家族的莱文家族的旁支。格雷姆今年十八岁,加入金色黎明之前曾是一名骑士侍从,更早时还接受过家里学士的教导,因此读写算等能力还算熟练。唯一的不足是,他加入金色黎明的时间还不长,尚未成为烈日行者。但从他的思想变化来看,这不过是早晚的事而已。 走进大厅后,格雷姆向刘易行礼问道:“光明使者,你叫我?” “对。你看到琼恩了吗?”刘易问道。 “我看到了,他从马既里牵上马,独自离开了庄园。是你给他布置了任务吗?”格雷姆回答。 “嗯,我安排了一点小事给他去办。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幕僚团暂时由你负责,有没有问题?”刘易问道。 突然得到普升的格雷姆瞪大了眼睛,信心满满地回答:“没有!光明使者,我一定把你交代的事情办好!” “现在就有一件事让你去办。”刘易吩附道:“今天俘虏的戈弗雷·布克和他的手下,扣下他们马匹和甲胃后,把他们的武器还给他们,再给他们每人发五个银鹿当作路费让他们滚蛋吧。至於他们带来的徵召兵,全部打散编制后,分配到各个小队去。” “理由呢?”格雷姆问道。 “这还需要理由么?我们被耽搁了好几天,几百人的吃喝都是消耗。扣留他们这几十个人在我这里服役,就当是补偿我们浪费的时间吧。你告诉戈弗雷爵土,等我觉得损失被弥补得差不多了,就会放他们回去。”刘易回答道。 “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办。”格雷姆说完,便离开了。 格雷姆离开后,卡尔洛向刘易提出疑问:“你为什么还要给凡斯家族的人发银鹿?不向他们收取赎金,已经算仁慈了。” 刘易解释道:“只是一两百个银鹿而已,我还不想这么快和凡斯家族翻脸。扣留他们索取赎金,不仅不知何时能收到钱,也不一定能得到合適的报酬。与其费心费力地养著他们,不如放了他们,结个善缘。至於银鹿,只是为了让他们路上有口饭吃,避免他们去抢劫平民。” 卡尔洛虽然觉得刘易过於仁慈,但既然已经推举他成为盟主,这点小事便不再深究, 转而问道:“这座庄园怎么办?” 刘易回答说:“我准备留下一个中队驻守,以庄园为中心,逐步建立教区制度和亭长制度。” 卡尔洛疑惑地问:“教区制度和亭长制度—是什么?” “教区和亭长是塞里斯的一种地方基层管理制度。” 刘易开始详细介绍这两种制度:“在我的家乡,乡村地区的管理相对鬆散,王权並不直接下达到乡村层面,而是更多地依靠基层自治。教区首长,也叫『教长”,通常由地方上年高德勛、经验丰富的修士中选出,负责领导人民参政並承担教化职能。教长需要民眾选举產生,代表民眾意志,参与乡村行政管理,负责教化村民、维护地方秩序以及协调村民关係。此外,教长还可以影响当地官府的行政命令,如税收、王庭政策施行方法等,將其导向对村民有利的一方。有时,教长的影响力甚至可以直达君王。 亭长制度则是我家乡为了加强王权及地方治安而设立的,大约十里设一个“亭』级行政区划,称为『十里一亭』。亭长是亭级行政区划的负责人,主要职责是抓捕盗贼、维护治安,並负责一亭內的军事训练。亭长还负责巡察警戒、检查过往旅客等任务,有时也参与查验旅客携带的信件或文书,確保其符合规定並顺利传递。这两个职务都需要由坚定的『逐光者”担任。有了这样一个体系,我们湖西联盟就能控制所有领地,而无需假手於人。” 卡尔洛皱起眉头:“这样的话,上级领主就不需要那么多效忠骑土为他们管理封地了,甚至连领主本身也未必需要了——” 刘易点点头,確认道:“是的,以后骑士將全部编入军队,拿联盟俸禄,专职作战。 民政则由光明修土构成的官僚体系来负责。” 卡尔洛沉著脸继续问道:“那我们六家,在你的计划里如何安排呢?” 刘易直视著卡尔洛的眼睛,而卡尔洛也毫不退缩地回视著他。 自从几位首领抵达圣莫尔斯修道院后,他们看到自己派来受训的徵召兵在战技和纪律上的显著提升,感到无比振奋。然而,在与曾经的部署深入交流后,他们发现刘易在军中宣扬的思想理念似乎正在动摇他们的根基。 他们隱隱感觉到,自己似乎已不知不觉地上了刘易的“贼船”。金色黎明强大的法术和战力让他们捨不得退出联盟,但刘易对贵族的態度又让他们忧心。於是,他们决定派卡尔洛作为代表,来试探刘易的立场。 刘易其实早有这样的预料,他本来就是故意趁几位首领齐聚一堂时,向他们展示金色黎明真正的实力和理念。他这么做是为了避免在双方关係已经紧密到不可分割时,才爆发出內部不和的危机。到了那种时候,无论是“整锋”还是“素反”,对金色黎明来说都不是好事。 因此,他反问卡尔洛:“这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担忧吧?” 卡尔洛点点头,严肃地说:“除了迪安,其他几个人都很担心。你在联军中宣扬的理念,在他们看来过於激进。虽然土兵们的战斗力確实提升了许多,但如果他们带著这些理念回到各自的领地,恐怕会对领地的治理造成不利影响。” 刘易转而问卡尔洛:“那你的看法呢?” 卡尔洛沉思片刻,然后讲起一段往事:“我在君临城担任守卫时,有一次和同事们聚会喝醉了,在酒馆后巷里吐得一塌糊涂。吐完后,我独自离开,却发现胸口的掛坠掉在了呕吐物旁边,便转身回去拿。而此时,已经有三条野狗在舔那堆秽物。当我靠近时,它们竟然对我吠叫起来。我只以为它们本性如此,便抽出佩剑赶走了它们。但我刚拿上吊坠离开,那几条狗又涌了上来,把地面舔得乾乾净净。我这才意识到,也许它们以为我想把那滩『美食”收回去,才会冲我吼叫——“”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刘易团长,如果我们没有在渥德家联盟,你也会带人攻下这座庄园,对吗?” 刘易身体前倾,两手十指交叉挡住下顎,却保持沉默。但沉默本身就是一种回答。 卡尔洛继续说道:“费舍尔庄园之后,就是其他人的领地。以你部下的战力和你宣扬的理念,很快湖西就会成为你的天下。虽然这註定会费更多的时间,造成更多的伤亡, 但对你来说,这样的根基最为稳固。刘易团长,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不选择这条路吗?” “因为凛冬將至。”刘易的思绪飘回了在长城之外,缓缓说道: “半年多前,我曾有幸与守夜人的游骑兵一同游歷塞外。在长城的彼端,我亲眼目睹了那些被北境人称为“白鬼』的死而復生之物。它们拥有无穷的力量,对死亡毫无畏惧, 即便被砍得支离破碎,残肢断臂仍能继续活动。 我相信,隨看冬季的临近,这些恐怖的怪物將越过长城,侵入人类的世界,摧毁我们所珍视的一切。而且据我所知,能对付它们的只有光明之力和一种名为“龙晶”的矿石。 龙晶我尚未亲眼见过,也不知其所在。而烈日行者使者,则只能从那些最纯净且富有牺牲精神的灵魂中选拔。 或许你难以置信,但我来到这片大陆,是为了拯救而非毁灭。因此,我既要推广安舍的信仰,又要保护这片大陆的生机。我不愿因推广信仰而牺牲过多生命,这与我的初衷相悖。” 卡尔洛听后,神色凝重地点了点头:“若是其他人跟我说这番话,我一定会让他尝尝我拳头的滋味。但鑑於我曾亲眼目睹你施展的法术,若那些户鬼真是某种法术的產物,我並不会感到惊讶。然而,长城之外的事毕竟遥远,而你的修士和烈日行者却近在尺· 要知道,本內特、夏普、渥德等人,他们就像巷子里的野犬,只关心舔到嘴里的东西。” 刘易回应道:“当然,我曾多次提及,从我们在渥德家的圣堂共同宣誓的那一刻起, 金色黎明与你们六个家族便成为了最亲密的朋友。作为最早支持我的朋友,只要你们愿意遵循我的规则,我定会给予相应的回报。” 为了安抚盟友的疑虑,刘易提出了自己早已酝酿许久的构想:“在未来,我计划在由光明修士构成的官僚体系和烈日行者组成的军队体系之上,建立一个由倒向金色黎明的骑士领主、退役军官、工匠、农民、学士,以及为安舍事业牺牲者的亲属一一母亲、妻子和女儿所组成的大议会。七种身份,对应著七神的七个形態,而这个大议会將选举出下一代的光明使者。作为对我提供支持的回报,你们六个家族,將在这个议会中永远占据一席之地。” 卡尔洛说道:“这个承诺,只有在你能一直贏到最后的情况下才有意义。” 刘易微微一笑,反问道:“就算你们这一次不站在我这边,难道你们就能保证一直贏下去吗?河安家族和坦格利安家族又在哪里?你们早晚要做出选择的,为什么不选择站在我这边呢?” 卡尔洛的身体微微向刘易倾斜,说道:“作为一滩呕吐物,这些或许能暂时满足其他几只『恶犬”,但对我来说,却远远不够。” 刘易看著卡尔洛,问道:“那么,卡尔洛爵士,你到底想要什么?” 卡尔洛目光坚定,回答道:“我想成为一名烈日行者。” 刘易闻言,微微皱眉,要成为一名烈日行者必须坚定地信仰安舍,而他並不打算为了结交盟友而降低自己的底线。 看到刘易的犹疑,卡尔洛试探性地问道:“我听说西奥多·威尔斯已经是一名烈日行者了?他和我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刘易点了点头,回答道:“是的,他现在跟隨在大麻雀身边。但我和他深入交谈过, 他確实是信仰安舍的。” 卡尔洛目光灼灼,说道:“我也可以谈,我也可以信仰安舍。” 第152章 再下一城 第152章 再下一城 刘易闻言一愣,隨即笑道:“卡尔洛爵士,如果你要成为烈日行者,就得放弃卡尔洛庄园,和俗世中的所有权利,你真的捨得?” 卡尔洛闻言回答道:“不过四五个村子,一座庄园而已,有什么捨不得呢?虽然没有做过生意,但是我也知道,想要大富大贵,在看到商机时要捨得下本钱。” 刘易却有些失望,直言道:“如果你是按照做生意的想法来考虑这件事情,我想你是成为不了烈日行者的。烈日行者必须无私无我,一切以安舍信仰,以民眾的利益优先。如果你想要得到回报,我就给你回报。一整套光铸纹钢鎧甲?一整车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白砂?整个家族永远的免费治疗?我都可以给你。但是,你想成为烈日行者,不行。” 卡尔洛闻言沉默了片刻,然后问道:“成为一个烈日行者的条件这么苛刻么?” 刘易摇摇头,解释道:“並不苛刻,我魔下的烈日行者里有骑士、修士、农民、铁匠,他们很多人都是子然一身,身无余財,在加入金色黎明之前,甚至连刀剑都没有拿过。但是他们依然信奉了安舍,並愿意为之贡献一切。安舍赐予我们力量,为的是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公平更美好,而不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慾。” 接著,刘易又给出了一点希望:“卡尔洛爵士,我並不是不愿意让你成为烈日行者。 对於我来说,追隨光明的人越多越好。只是我不会,也不能把成为烈日行者变成一桩交易。我允诺你们的事情,依旧作数。如果有一天,你发自內心愿意成为烈日行者,只管来告诉我,我会亲自为你举行普升仪式。也请你帮我告诉其他几位大人,在这件事上,我一视同仁。” 刘易的態度坚决而冷静,让卡尔洛·施密特意识到他並不是在塘塞自己。他明白,自已以及其他几家领主不过是小小的效忠骑土,或者是与效忠骑士地位相当的小领主。对於刘易而言,在这初创期的確是不小的助力,但是一旦刘易以神明的名义扩张统治区域,那么自己等人在这项事业里的价值就会跟著降低,直到最后泯然於眾人。 领土是可以抢来的,而人也是可以招募的。这世上到处都是找不到工作的佣兵,四处流浪的僱佣骑士,会读写算数的也不只是领主们的后裔,商行的学徒、助理学士、私生子和次子,只要刘易愿意公平的对待他们,自然会有大把的人来投靠他。 对金色黎明而言,湖西联盟的六家领主是可替代的,然而对六家领主来说,金色黎明却是他们在这个世道向上攀升绝无仅有的机会。卡尔洛的武艺並不比別人高出许多,他能在湖西联盟这十一家领主中脱颖而出,凭藉的是他在君临城多年历练所积累的眼界和见识。 他深知,趁著刘易此时根基尚未稳固,自己已经为六家领主爭取到了最为有利的条件。倘若继续犹豫不决,未来所能获得的条件只会更差。因此,他站起身来,单膝跪在刘易面前,郑重说道:“光明使者,施密特家族愿意向你和你的事业献上我们的忠诚。” 刘易亦站起身,严肃地回应道:“卡尔洛·施密特,我以安舍的代行者之名,接受你和你的家族的忠诚。只要金色黎明存在一日,只要施密特家族不背离安舍的教导,施密特家族就將永远得到金色黎明的庇护。” 卡尔洛闻言站起身来,继续说道:“光明使者,我的长子也是我的继承人狄伦·施密特今年已十一岁,我希望能让他来到你的身边,做一名侍从,不知可否?” 刘易知道这是施密特家族的诚意,便点头答应道:“当然可以,等这里的事情结束后,就把他送到我身边来吧。我会像教导琼恩那样,尽心尽力地教导他。” 卡尔洛低头表示感激,隨后离开了大厅,回去向其他人转达刘易的回覆。 占领费舍尔庄园之后,四百多名战士涌了进来,能住人的地方都被塞得满满当当,连主堡前的广场上都支满了帐篷。 这是是联盟军队的首次胜利,且是一场未见血的胜利。虽然有些不得劲儿,但对於普通士兵而言,这种轻鬆的胜利自然是越多越好。 戈弗雷·布克等人並未携带多少补给,幕僚团从中只找到几桶粗製的烈酒。由於这些酒带著行军不便,也不適合带回修道院,戴恩建议將其全部喝完。按照刘易的规矩,军官需与普通土兵一同用餐,於是乾脆让人將这些烈酒兑了水,分发给所有战士,確保每人都能品尝到这份胜利的喜悦。 这一夜,联军士兵们初尝胜利的滋味,他们喝著兑了水的酒,在月光下围著营火放声高歌,欢声笑语。 第二天,刘易向全军下达了命令。戴恩爵士所属的中队被剥离出来,驻守在费舍尔庄园,为治下的各个村庄重整秩序。剩下的三百多人被重新编组成七个不满员的中队,而从戈弗雷手里抢来的八十个士兵中,身体最强健的五十名被补充到这些小队中,剩下的三十多人则被纳入后勤序列,充当民夫。 联军下一个进攻的目標是瓦伦·波尔克统治的长河堡,而这个选择是马林·夏普的建议。 在河安家族的封臣中,剩下的三个家族里,哈登庄园已经被屠灭,罗斯特庄园只剩下一些女人和家僕,大军压境之后便不足为虑。只有长河堡的波尔克家族由於没有响应奔流城的召唤而保留了相当程度的实力。 如果先拿下哈登庄园或者罗斯特庄园,那么必定还要分兵驻守,联军就无法以最强的战力拿下长河堡。如果出现什么差池,难免会影响联军的士气。马林爵士的意见得到了其他家族的赞同,认为这是持重之举。对於刘易来说,其实都无所谓,既然大家都是这个意思,那这样安排也无妨。 於是联军离开了费舍尔庄园,向长河堡进军。长河堡是一座古老的城堡,始建於英雄时代,是哪个家族主持修建已无法追溯。但直到此时,虽然已经破烂不堪,它依旧嘉立在绿叉河一条叫做少女河的支流岸边。长河堡是一座石城堡,城墙高达五米,这也是瓦伦· 波尔克敢於在当下的局势下保持中立的原因。 所以当瓦伦·波尔克看到其他几位邻居家的旗帜和四百多名士兵出现在自家城堡外时,他感到十分异。 站在城墙的墙垛上,瓦伦爵士扶著女墙高声质问道:“卡尔洛·施密特,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好心把你当作朋友来招待,你却带人来围困我的城堡!” 卡尔洛站在弓箭的射程之外喊道:“瓦伦,正因为我把你当作朋友,所以我才再一次来到你的面前,邀请你加入我们的联盟。在现在这个世道,城墙高是没有用的,只有兄弟多,才能保住亲人和財產。瓦伦,打开大门邀请我们进去吧,你依旧是我们的朋友!” 瓦伦爵士,年纪大约四十多岁,留著一头灰白色的头髮和一嘴八字鬍,听到卡尔洛的劝降后,他愤怒地朝城墙下吐了口唾沫,怒斥道:“屁!你们这些乱臣贼子,没有国王的命令,也没有封君的命令,就敢纠集起来进攻我,你们一定会受到惩罚的!” 卡尔洛闻言哈哈大笑,反驳道:“谁?哪位国王?你已经为自己选定了要效忠的国王了么?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是北境之王,还是铁王座上的那个小毛孩?可惜啊,就算你想当他们的狗,他们都不愿意送一条狗链子来拴到你的脖子上。” “卡尔洛,汤,我草你吗!” 瓦伦爵士听后,怒火中烧,一连串的污言秽语从城墙上扑面而来。刘易掏了一下耳朵,不愿再听下去,便示意卡尔洛回到联军中间,开始准备攻城器械。 在费舍尔庄园时,联军就已经製作好了登墙用的云梯,为了不浪费资源,刘易特意命人將它们用马车拖到了长河堡外。此外,刘易还亲自指导木匠和士兵们製作了四台配重式投石机,以备攻城之需。 因为时间紧迫,所以製作得相当粗糙,连树皮都未削乾净,但即便如此,其基本功能已完全具备。在联军抵达长河堡下的第五天,刘易召集了各个小队的正副队长,组建了一支衝锋队。 幕僚团指挥投石机,用碎石作为炮弹轮番发射,成功覆盖了城堡正面的城墙。波尔克家族守城的土兵不是被碎石击中落下城墙,便是自行退至墙下以避开投石机的攻击。 城墙清理乾净后,金色黎明的战士们迅速將云梯架上城墙。刘易身披全甲,亲自率领八十人的衝锋队,手持战锤,第一个登上了城墙。 波尔克家族的士兵们见状立即展开反击,然而,隨著一道又一道金色光芒的闪耀,衝锋队如石块入水般势不可挡,彻底瓦解了所有的抵抗。在衝锋队的努力下,城门段的城墙被占领,城堡大门隨后从內部被打开,城外的士兵们如潮水般涌入,最终彻底占领了整座城堡。 战斗结束后,刘易浑身湿透,口乾舌燥。他下令让烈日行者们去约束各自的属下,自已则来到城堡大厅,坐到了主位上,拎起一旁桌上的半壶残酒,一饮而尽。 没过多久,其他六家的领主也陆续来到刘易的身前。查尔·科斯塔、戴恩·贝內特、 马林·夏普、塔克·渥德等人,一个个单膝下跪,向刘易献上自己的忠诚。 看著自己的老朋友们一个个向刘易宣誓效忠,查尔心里有些苦闷,是我,是我先,明明是都是我先来的。出兵也好,输粮也好,还是得到光铸纹钢匕首也好。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第一次有了一个得到神眷的邻居,有了能一起共进退的联盟。 两件事情重合在一起。而这两份利益,又给我带来了更多的利益。得到的,本该是像梦境一般强大的势力但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为什么自己的儿子托林只能在金色黎明的一个小队里担任副队长,而卡尔洛那小子家的孩子才十岁,就能成为光明使者的侍从? 查尔心中充满了不解与不甘。他暗自决定,等这边的事情结束后,一定要去找刘易团长,不,是光明使者,让托林也成为他身边的护卫。 然而,就在这时,刘易那边突然传来了对话:“迪安爵士,你要献上自己的领地?” 这让查尔一下子紧张起来,心中疑惑:献上领土?这是什么意思? 正在向刘易宣誓效忠的迪安·勃乐斯爵士闻言,回忆道: “光明使者,我的先祖艾德瑞克·勃乐斯爵士,曾经是战士之子骑士团的成员。而我们家族的领地,也是依靠当年逃过坦格利安家族清洗的骑士团成员才得以建立。 勃乐斯家族的祖训是『永不遗忘”,就是让我们子孙后代永远不要遗忘这块小小的领地是为教会、为七神代管。这两百年来,勃乐斯家族一直不曾遗忘战士之子曾经的辉煌, 但教会却早已把我们拋诸脑后。 本来我以为,勃乐斯家族的忠诚和信仰將永远不能得到褒奖,直到你从厄斯索斯带著七神的福音而来。最近这段时间,你每个晚上的教导我都会参与,你描绘的未来让人心醉。作为战士之子最后的成员,我愿意將无数前辈交託到我手里的这份財富上交给你。只求你愿意將七神的教诲撒满这块大地!” 刘易闻言,紧紧皱起眉头。迪安·勃乐斯对自己的青睞,他早已察觉,但没想到会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犹豫了一下,然后问道:“可是我並没有得到总大主教的敕命, 这—” 迪安·勃乐斯的光头和整张脸都憋得通红,他愤慨地说道:“哼,他们有什么资格向你下达敕命?那些脑满肠肥的蛀虫,匍匐在国王的脚下,靠著残羹冷炙过活。表面上道貌岸然,背地里却男盗女。七神的荣光在七国已经黯淡太久了,请你举起旗帜,扬起圣光,將所有的黑暗与腐败从这片大地扫除!勃乐斯家族愿作为先驱,即使死亡就在眼前, 也绝不动摇!” 所有人,包括刘易自己,都被这位老头的决心所震惊。刘易思量片刻后,问道:“迪安爵士,你是真心如此决定吗?” 迪安·勃乐斯坚定地回答:“是的,我愿意向光明起誓,我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肺腑,绝无虚假!” 刘易点了点头,继续问道:“既然你已经听过我的布道,想必心中已经有所接受。那你愿不愿意成为一名烈日行者?” 迪安·勃乐斯眼中闪烁著光芒,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我愿意!请赐予我这份荣耀!” 第153章 第七家 第153章 第七家 长河堡是刘易亲自率领联军打下的第一座有主的城堡,此举旨在逼迫瓦伦·波尔克加入湖西联盟,以共同对抗未来可能来自培提尔·贝里席的压力。这一仗贏得乾脆利落,远超预期,联盟中的其他家族都对此感到惊讶。 攻城时,为了避免造成过多的伤亡,留下血仇,刘易並没有让魔下部队採取车轮战的方式消耗对方兵力,而是亲自率队,並让擅长击伤而非击杀的烈日行者及其候选者们衝击城墙。儘管战斗时间不长,但在成功击溃第一波反抗的敌人且己方无一伤亡后,敌人迅速崩溃投降。 长河堡的规模並不大,面积约为临冬城的四分之一,城墙由石头砌成,而內部建筑则是石质建筑和木製建筑各占一半。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波尔克家族在接手长河堡后並未投入太多精力进行重建,或许是由於財力或人力所限,毕竟修建石头城堡需要巨大的投入。 占领城堡后,金色黎明的幕僚团迅速组织土兵控制了整座城堡。城堡內的僕役和女眷被玛莎和贝丝两位女性烈日行者带领的女兵软禁並保护起来一一谁知道会不会有年轻的战土昏了头想试探一下军法官的绞索结不结实呢?同时,仓库也得到了保护,试图趁乱抢劫和盗窃的僕人被占领军控制。所有战俘都被解除武装,蹲在墙角,战后的收尾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之后,双方的伤员被集中起来,由烈日行者们根据伤势轻重进行逐个治疗。 长河堡的主人瓦伦·波尔克与妻子梅兰妮·波尔克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长子亨利被送往谷地哈顿家族,成为哈罗德·哈顿爵士的侍从,而小儿子霍斯特年仅五岁,女儿简妮也不过九岁,都还处於懵懂的年纪。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儿,瓦伦在刘易登上城墙时亲自披甲迎战,却不料被刘易一锤击伤头部,濒死之际又被一个不知名的烈日行者救回,並与他摩下的战士们一同被俘。 儘管场面略显尷尬,但与其他家族被格雷果·克里冈或血戏班匪徒攻陷后惨遭屠灭的境遇相比,波尔克家族目前的处境无疑要好得多。特別是在刘易的部下展现出能够治疗伤势的光明法术之后,瓦伦·波尔克彻底打消了抵抗的念头,开始平静地等待对方的裁决。 在攻破长河堡的当夜,刘易在城堡广场上举行了一场意义非凡的仪式,为迪安·勃乐斯授予了光明之种,使他成为湖西联盟六位领主中唯一的烈日行者。同时,与迪安一同晋升为烈日行者的,还有金色黎明此次参战的二十一名副队长,他们本就是得到两名烈日行者认可的候选人,只是刘易一直未找到合適的时机为他们举行普升仪式。 这场仪式既是对勇士们的褒奖,也是对联盟实力的炫耀。因此,除了湖西联盟的战土外,波尔克家族的俘虏们也被允许观礼。 儘管瓦伦·波尔克身上的衣物仍沾有血跡,但他的头部和肩部伤势已被治癒。在被卡尔洛解开手上的绳索並告知妻儿已得到刘易的庇护后,他安静地跟隨卡尔洛来到广场的高处,远远观望著这场简单而庄重的普升仪式。 夕阳的余暉洒落,身看黑色布面铁甲的战士们一个个来到刘易面前,单膝跪地,双手奉上普升徽记,隨后低头向太阳神安舍宣誓忠诚,並接受光明之种的赐予。 目睹老相识迪安·勃乐斯眼眸中闪烁著金色的光芒,瓦伦·波尔克转头问卡尔洛:“这就是你说的光明使者和他的烈日行者吗?” 卡尔洛羡慕地望著那些新普升的烈日行者,头也不回地答道:“当然,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跟著他来找你麻烦,难道是吃多了想找乐子吗?” 瓦伦摇摇头,对卡尔洛说道:“这场所谓的普升仪式,比我们成为骑土的仪式还要简单,实在太过儿戏了。” 卡尔洛冷笑一声,反驳道:“在圣堂里祷告整晚,除了疲倦一无所获;而在光明使者面前跪上短短十几息,便能获得使用光明之力的资格。你觉得哪个更有价值?成为骑土的人,或许在心底对七神之以鼻,但能成为烈日行者的,必定是安舍最坚定的信徒。而且,这样的信徒在光明使者魔下已有一百之眾,且数量还在持续增长。隨著他控制的地区日益扩大,人口不断增加,信奉安舍的人也会越来越多,烈日行者的队伍自然也会日益壮大。” 他指著广场上跪成一片、虔诚祝祷的联军土兵继续说道:“我们湖西联盟的部队目前只有这四百人,但就在一个月前,其中还只有五十人是光明使者的部下,其余都是从我们其他几家领地挑选出来的青年。你想像一下,如果我跟这些小伙子说,“嘿,小子们,別跟著这个神棍,都跟我回家!』你觉得他们会怎么做?” 波尔克家族的家主瓦伦回答道:“..我想你恐怕是回不了家了。” 卡尔洛毫不在意地笑了笑:“哈,你说得对。实际上,我真的悄悄问过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用他们的家人来威胁。但那小子却告诉我,如果我真的伤害了他的家人,光明使者一定会为他主持公道,对我施以惩罚。” 瓦伦惊讶地看著卡尔洛:“你居然能忍住不动手把他打死,这让我很惊讶。” 卡尔洛笑了一下,回答道:“我是莽撞,但我不傻。你们没看到今天光明使者登上城墙时的勇猛吗?如果他手里拿的不是战锤而是长刀一一我见过他的长刀,那真是一把大傢伙一一我真不知道你和你的人能活下几个。所以,瓦伦,听我的,加入我们,別再犹豫了。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这並不丟人。” 瓦伦显得有些犹豫,他说道:“可是你们这个联盟是非法的,並没有得到国王的认可。” 卡尔洛点了点头,回应道:“你口中的国王自己未必就是合法的。不过你说得確实有道理,而这正是我们湖西联盟存在的价值所在我们几个家族构成了湖西联盟的面子, 而光明使者和他的战士们,则是联盟的里子。如果光明使者已经得到了国王的认可,那他既有了面子的光鲜,又有了里子的实力,我们这些人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这也是你现在还能活下来的原因—好好想想我说的话吧。” 两人都沉默下来,直到整个晋升仪式结束,瓦伦才对卡尔洛说道:“请你帮我转告光明使者,我要先和我的家人见一面,才能给出最终的答覆。” 卡尔洛回头看了一眼瓦伦,满意地点了点头:“你不会为这一刻的选择后悔的。” 之后,瓦伦·波尔克並没有被押回俘虏之中,而是被两个士兵看管在大厅外面。卡尔洛则独自进入大厅,向刘易转达瓦伦爵士的要求。 等待总是令人煎熬,尤其是在等待著自己的命运时。瓦伦不安地看著大厅外广场上忙碌的士兵们,心中志芯。 他注意到看守自己的两个年轻人身上穿著式样奇怪的黑色衣服,便试图搭话:“小子,你身上穿的是羊毛毡吗?” 高个子战士没有理会他,而个子稍矮一些的战士则回答道:“这不是羊毛毡,这叫布面铁甲。里面镶嵌著铁片,是光明使者特意为我们这些平民战士开发出来的甲冑。” 瓦伦紧张地扯扯嘴角,试图讽刺道:“看来你们的光明使者並不是很在乎你们啊,不然为什么不给你们配备锁甲甚至鎧甲呢?” 矮个子卫兵冷哼一声,回答道:“哼,给你们这些老爷当兵,我连一件衣服都混不到,还得自己拿著粪叉来战斗。光明使者不仅给我们配备甲胃,还提供武器。等我们退役了,还能分到十亩农田,而且只收两成税。” 瓦伦显得有些惊讶:“十亩·两成——” 他想到自己向领民徵税时,收成基本要收上一半多,除了要上交给河安家族的部分, 自己还要留下不少作为支撑领地运转的成本,以及领主家庭的日常消费费用。即便如此他还常常觉得手头拮据。 瓦伦疑惑地问道:“只收两成税,光明使者真的能够养活自己的部队吗?你们真的相信他的承诺?他有那么多土地可以分给你们吗?” 矮个子卫兵正欲爭辩:“光明使者说过—”却被高个儿战士突然打断:“费尔莫, 够了。他只是一个俘虏,而且还是一个领主老爷,都不知道能不能活过明天。你跟他说这么多做什么?” 瓦伦心头一突,紧张地问道:“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我活不过明天?” 矮个子卫兵看了同伴一眼,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瓦伦见状还想追问,但无论他如何询问,两个看守都保持沉默,甚至对他从贴身小兜里掏出的银月也无动於衷。 片刻之后,卡尔洛走出来,领著瓦伦走进城堡內,对他说道:“瓦伦,光明使者同意你今晚回去和家人一起休息。但他告诉我,你最好明天天亮之后就能给出决定。联盟后续还有很多安排,没时间和你在这里慢慢耗。” 瓦伦爵土志忘地问道:“卡尔洛-你们的盟主,是不是打算杀了我?” 卡尔洛皱起眉头,反问道:“你怎么会这么想?” 瓦伦·波尔克將自己从卫兵口中探听到的消息告诉了卡尔洛:“我如果不答应,明天就会被处死,对吗?” 卡尔洛耸了耸肩,回答道:“不知道,光明使者没跟我提过这个事情不过刚才看守你的两个人中,个子比较高的那个,是光明使者仅有的三个学生之一,叫詹德利,正在基层轮岗锻炼。如果他这么说,也许是从他老师那里听到了什么消息吧。” 卡尔洛亲自护送瓦伦回到了城堡的主臥,並向守在臥室门口的玛莎展示了刘易的手令。在確保一切顺利后,他留下瓦伦与他的家人团聚。 走进臥室,瓦伦看到自己的母亲、妻子和一双儿女都紧张地缩在房间的角落里,抱成一团。他张开双臂,温柔地向家人们说道:“母亲,梅兰妮,我回来了。” “父亲!”孩子们激动地喊道。 “瓦伦!”瓦伦爵士的妻子也激动地扑向他,一家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瓦伦的母亲站在一旁,不停用手绢擦著眼泪,用颤抖的声音说道:“感谢圣母,你还活著!我从窗户里看到你被那个穿著金色鎧甲的怪物打倒在地上,没了动静,我还以为你—如果你死了,让我们怎么办啊?” 瓦伦摸了摸自己的头,被刘易敲中的地方血跡已经乾涸,灰白的头髮被血块扭结在一起。他安慰母亲说:“差一点,母亲,只差一点。” 梅兰妮夫人抓住丈夫的衣襟,祈求道:“瓦伦,他们想要什么,都给他们吧,我不想你死,我只想你好好活著!只要我们一家人能活下来,我们还可以去求助我的叔叔。” 瓦伦·波尔克的妻子来自布莱伍德家族,她的父亲是鸦树城的泰陀斯·布莱伍德伯爵的弟弟,但离世得较早,所以她的婚事並不十分顺利,只能嫁给波尔克家这种普通骑士。 然而,婚后夫妻俩的感情一直不错,相濡以沫直到今天。 瓦伦爵士皱著眉头,心中充满困惑:“我不知道,梅兰妮,我不知道。將我从城墙上击倒的那个金甲怪物就是这群士兵的头领,別人都叫他光明使者。他的力量非常强大,而且掌握著能把死人救活的法术。但是从那之后,我一直没有见过他,也不知道他对我有什么安排—对了,你们吃饭了么?他们有没有饿著你们?” 梅兰妮夫人点点头,回答说:“吃过了,是迪克森亲自送来的。不过因为有人盯著, 他没跟我细说。” 迪克森是波尔克家族的管家,遵循著父死子继的传统,已经为波尔克家族服务了三代人。此刻管家还活著,还能为自己的妻儿准备食物,说明对方依旧遵守著战爭中对於敌方贵族的礼仪。 瓦伦对詹德利所说的话感到困惑不解:“为什么他会那样说呢?”他心中暗自思量, 却没有答案。 梅兰妮夫人焦急地追问瓦伦:“我们现在要怎么办?” 瓦伦回想起詹德利的话,心中涌起一股丧气,他皱起眉头说道:“我打算先暂时向他屈膝。先活下来,护住你们,其他的以后再说。” 虽然这样的答案显得缺乏风骨,但他的母亲和妻儿听后明显鬆了一口气。 在这个时代,像他们家这样的小骑土家庭,一旦失去了男主人,往往会迅速垮塌。小孩很快就会因为各种意外去世,女主人也会被介绍给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男人,最后也难免因为疾病或者別的原因追隨自己的丈夫而去。 吃绝户这种事情,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可不是某个国度的专长。 儘管这是城堡的主臥,但原本只適合城堡主人夫妻俩居住的臥室,现在却因为挤进了三个大人和两个孩子,显得异常拥挤。孩子们察觉到房间里原本紧绷的气氛因父亲的几句话而消散后,开始报復性地玩耍起来,一家五口人直到深夜才相继入睡。 瓦伦在地上铺了块羊皮,合衣而臥。他回想起白天的经歷,久久难眠。 即使有城墙的阻隔和地利的优势,长河堡的防御依然在短时间內就被击穿。面对强大的湖西联盟,武力抗爭显然已是无望,如果不能引入外力,仅凭领地村庄的徵召兵,根本无法击败湖西联盟的那几百名士兵。 更何况,按照矮个子卫兵的说法,为金色黎明效力不仅配备武器装备,还能分到由地,税收也只需按照固定比例上缴两成。这样的消息一旦传开,那些徵召兵的武器究竟会对准谁,就难以预料了。 至於外力,现在也无法指望。妻子的娘家布莱伍德家族已经誓言追隨少狼主投入到五王之战中,本就对自己没有响应奔流城的號召而颇有微词,现在更是既无心也无力帮助自已夺回领地。母亲的娘家人远在河湾地,也是鞭长莫及。面对这样的困境,瓦伦爵士深知现在唯一之计,只有向湖西联盟投降。然而,想到祖宗基业將断於已手,他心中充满了不甘。 就在这时,他身后的床上传来了悉悉索索的声响。片刻后,一具温暖的身躯贴到了他的身后,一双细腻的手搂住了他的脖子。梅兰妮的声音温柔地传来:“瓦伦,答应我要好好活下去—” 瓦伦爵士没有回头,只是闷闷地应了一声:“嗯。” 第二天,天色刚亮,瓦伦就换上了一身乾净的羊毛外套,洗净了身上和头上的血跡, 来到了刘易所在的大厅。此时,刘易正坐在他平时听取治下民眾请愿的高背椅上,身边放著波尔克家族的帐簿。 迪安·勃乐斯、马林·夏普等几个领主站在左侧,而几个不认识的,但是目光炯炯的青年则站在他的右侧。眾人的视线都匯聚在瓦伦·波尔克的身上,让他不堪重负的膝盖不自觉地弯了下去。 他单膝跪倒在地,低头说道:“光明使者大人,我愿意向你效忠,率领长河堡及治下各村庄加入湖西联盟。” 刘易听后,脸上露出了笑容:“欢迎你,瓦伦兄弟。” 第154章 一个人三条命 第154章 一个人三条命 虽然过程颇为曲折,瓦伦·波尔克爵土最终还是作为战败者被迫加入了湖西联盟这个幸福的大家庭, 与施密特、贝內特等原始股东家族的地位不同,波尔克家族在联盟中的位置稍微特殊一些。 为了让波尔克家族更好地熟悉湖西联盟的政治理念,並免去其后顾之忧,塔克·渥德爵士提议,联军决定派遣一个中队將波尔克家族的女眷和少数贴身僕役送回修道院照顾与渥德家族的女卷们为伴。 同时,为了帮助长河堡抵御外敌的侵袭,联盟决定留下一个中队长期驻扎於此, 而波尔克家族仓库里的各种物资,除了一部分留下来供驻军消耗外,剩余的全部作为补给被联军带走。儘管此举导致联军人数减少了一百多人,但隨著波尔克家族的士兵被打散编制並补充到联军之中,联军土兵的数量迅速恢復到战前规模。 然而,这些新兵还没来得及接受整训,在战斗力和军纪方面与联军部队尚存差距。因此,在向罗斯特家族庄园进军的途中,每天晚上,刘易都会让各小队的队长组织战士们学习关於金色黎明军纪的歌曲和安舍信仰的根本理念。 为了保证学习效果,联军首席吟游诗人伦纳尔每天晚上都会亲自巡视,对於学习活动组织不力的小队,他会亲自上场为新兵们唱歌。 而此时的伦纳尔,也早已经光荣地成为了一名烈日行者。 伦纳尔之前迟迟未能成为烈日行者,主要是因为他始终將自已视为刘易平等而亲近的朋友,难以像穆、莫尔斯等人那样以崇拜者的身份与刘易相处,而对刘易所描述的公正和平的世界持怀疑態度反而成了次要的原因。 然而,经歷了在御林里与穆共同创建御林兄弟会的一系列事情,並亲眼见证刘易在圣莫尔斯修道院建立的新秩序后,伦纳尔终於从心底认可了刘易的理想和“忠於共同事业而非个人”的理念。於是,在某次共进晚餐时,刘易再次为他授予了光明之种,使他觉醒了光明之力。 起初,在得知刘易下一个进攻目標为罗斯特家族后,伦纳尔便提出了疑虑:“刘易, 罗斯特家族的男人都去帮助罗柏·史塔克抵御西境人的入侵,我们却在后面进攻他们的庄园,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刘易听后皱起眉头,回答道:“你怎么能从这个角度理解这件事?这不是进攻,而是將罗斯特家族的女眷们保护起来。要知道,罗斯特家族的男人都在奔流城,他们的庄园现在就像是一个抱著一袋子金龙在白港市集上閒逛的幼童,隨时可能被不知来歷的恶人洗劫一空.—” 伦纳尔撇撇嘴,质疑道:“就跟现在我们做的事情一样?” 刘易並未反驳,反而坚定地点了点头,確认说:“对,就像我们现在做的这样。只不过,若是由我们来执行,罗斯特家族还能得以延续;但若是泰温公爵的人动手,艾文·罗斯特归来时,恐怕只能见到一片废墟与白骨。” 刘易接著问道:“是下面的士兵们对这个决定有意见吗?”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伦纳尔嘆了口气,答道:“是的,有些新加入的士兵认为我们的做法过於蛮横无理。 占领波尔克家族,他们或许还能理解,但对於罗斯特家族,他们认为我们不应该去骚扰。” 刘易沉思片刻后说: “你最近几天要特別注意向战士们解释清楚:罗斯特家族的男主人响应封君的召唤, 保家卫国,这自然是值得钦佩的。但这场战爭本身就是高层贵族们为了爭夺七国统治权而发动的爭霸之战,双方都没有正义可言。 我们进攻罗斯特家族,是为了將罗斯特庄园领地上的人民纳入光明的秩序中,同时也是为了保护罗斯特家的家卷,让他们得到真正稳妥的照顾。两者在本质上截然不同,因此也不能用相同的道德標准来评判。” 伦纳尔细细品味著刘易的话,觉得这两个理由或许能说服基层土兵,於是答应道:“行,那我今晚就將这些內容写到歌里教给大家。不过,这么直接地指摘这场战爭是的正义性,等到这些歌曲流传出去,恐怕会得罪不少人。 刘易不屑地说:“我巴不得它们流传得越广越好。我现在正愁没有吞併其他领土的藉口,要是谁愿意在这个时候纠集一支部队来攻击我,我会非常高兴。” 对於自己的好友,刘易並不打算隱藏自己的野心。 金色黎明的天鹅阵由刀盾手、长枪手和弓箭手组成,十人一小队,五十人一个中队。 经过训练,战士们已经熟悉了各自手中的兵器和在战阵中的位置,隨时可以在中队长的命令下,由十人小阵转换为五十人的大阵。 所以刘易不仅不介意这些反战歌曲流传出去,甚至渴望迎接一场真正的战斗,好让他检验一下魔下这支部队真正的实力。 罗斯特庄园位於长河堡的西南侧,大军前往需要四天时间。在这四天里,新加入的土兵们只能勉强学会自已应该站在什么位置,枪尖该指向何方。 然而,即便如此也已足够。因为当他们抵达罗斯特庄园外时,只见城墙顶部仅有寥寥数人拿著弓箭防守。 由於罗斯特家族之前是由渥德家族负责联络的,塔克爵士便来到庄园大门前,衝著墙头的卫兵高声喊道:“小子,去告诉你们家的女主人,渥德家族的塔克·渥德来访!” 看著庄园外的大军,卫兵首领的舌头开始打结,他用近乎破音的嗓音喊道:“我家夫人现在没空理踩你们!” 塔克爵士不耐烦地一挥手,喊道:“那就找个能做主的人过来说话!” 青年与同伴简短交代后,便离开了城墙。不久,一位身著白色修士袍的光头修士一一科尼尔,站上了城墙,对城下的塔克爵士说道:“塔克大人,琳娜夫人正在生產,若你对圣母尚存一丝敬畏之心,请你们安静地等待两天!”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湖西联盟的几位领主面面相,他们看向塔克,眼神中透露出责备,似乎埋怨他为何没有提前透露这一消息,毕竟进攻孕妇可不是什么光彩的战绩。 塔克爵士见状,连忙摆手否认:“你们別看著我,我也不知道!我的信使回来后根本没有提到这个事。” 此时,查尔爵士策马来到刘易身边,低声建议:“光明使者,此刻进攻,罗斯特家族必定无法组织起有效的防御。不如——”他微微抬手,做了一个下切的手势,暗示趁机发动攻击。 刘易回头看了他一眼,心中暗自思量:以后脏活儿还是得靠你。但嘴上却说道:“我们是来寻求盟友的,不是来製造麻烦的。若此刻进攻,惊扰了孕妇,万一出了问题,我们的名声还能要么?” 儘管查尔对刘易的妇人之仁不以为然,但他並未再继续劝说。 刘易转过头,对城墙上的修士问道:“这位兄弟,我应该怎么称呼你?” “我叫科尼尔,大人。”修士回答。 “科尼尔兄弟,我是湖西联军的指挥官,刘易·光明使者,” 刘易自我介绍道,“湖西联盟是由河安家族曾经的封臣们自愿成立的一个互帮互助的军事联盟。因此,我们来罗斯特庄园,是为了交友,而非作恶。既然琳娜夫人正在生產, 我们愿意等待一天。明天此时,请你们派出能主事的人来与我们交谈。” 科尼尔修士闻言,鬆了口气,回应道:“那真是太好了,光明使者大人。我会把你的要求转达给琳娜夫人的。” 说完,科尼尔修士转身离去,城墙上的气氛也隨之缓和。 攻城之前,本来就需要时间进行准备。耽搁这一天,既给了罗斯特家族面子,又没有耽误自己的行程,算是一个双贏的局面。 於是,刘易组织部队在庄园外的森林中安营扎寨,而从长河堡带过来的工程器械,也按部就班的开始安装起来。如果对方明天继续拒绝理会加入联盟的建议,自己將不得不下令攻城。 一般来说,一个庄园都有四扇大门。刘易在其他三个大门各留了一个中队进行封堵后,將主力集中在了正门外。 当天晚上,湖西联盟的官兵们在庄园外休整了一夜,到了第二天上午天亮之后,刘易再次率军在罗斯特庄园外的空地上展开阵型。 当守卫再一次把科尼尔修士叫了上来之后,刘易问道:“科尼尔兄弟,琳娜夫人母子平安么?她是否让你打开城门让我们进去?” 科尼尔修土为难地说道:“大人,请再给我们一些时间,很快,很快就可以给你回復了。” 刘易皱起了眉头,问道:“什么意思?我们四百多將近五百人,就这样乾等著么?” “实在是抱歉,可是琳娜夫人遭遇难產,已经整整一天了,还没有生下孩子。现在整个庄园,没有人心思討论是否加入联盟的问题。”科尼尔修土恳求道。 “难產?”刘易听到这个词,首先就想到了提利昂的母亲,据说那是一个容顏与心灵一样美丽的女人,她因难產而死,从此让泰温公爵失去了笑容。 在这个时代,孕妇一旦难產,就是半条腿踏入了鬼门关,出於善意,刘易提议道:“科尼尔兄弟,我魔下有两个姑娘非常擅长为妇人接生,不如让他们试一下?” 刘易说的两个姑娘,就是玛莎和贝斯,在军队序列中唯二的女性烈日行者。虽然不知道她们是不是懂得为女人接生,但是有光明之力傍身,想必没有她们俩解决不了的问题。 可是科尼尔修士却摇头拒绝道:“我只是七神的僕人,没有权力代替庄园的主人做这个决定。而能够做决定的琳娜夫人此时正处於极度痛苦之中。很快,圣母的慈悲就会降临—不管是哪一种。” 说罢,科尼尔修士不再理会刘易,转身离开城墙。 听他的意思,刘易心中隱隱感觉到有些不妙,无论是哪种慈悲难道维斯特洛有很多种慈悲么? 无论如何,这个时间都太不凑巧了。无论是早一天还是晚一天,只要避开琳娜夫人生產这个时间,自己对罗斯特庄园的进攻都不会有任何道德上的问题。 虽然有些遗憾,但是琳娜夫人的生死都不会被归咎到刘易头上。 可是,如果琳娜夫人在自己围攻期间因难產而亡,那么逼迫临產孕妇死亡的恶名將不可避免地落在自己头上。用他家乡的话来说:“黄泥汤落在裤襠里,不是屎也是屎。” 必须將琳娜·罗斯特救下来, 下定了决心之后,他转身向身后的幕僚团下令:“格雷姆,组织云梯攻城!”接著, 他又对马林·夏普和查尔·科斯塔说道:“你们两个带著部下跟我登墙!”隨后,他又对玛莎和贝斯吩咐:“一会儿你们俩跟紧我!” “遵命!”眾人齐声回应。 早已准备就绪的云梯迅速搭上庄园的墙顶。刘易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由於庄园的主人艾文·罗斯特率主力在外征战,庄园內士兵本就不多,加之女主人难產,庄园里的中枢高层都围在產房外,未能有效组织抵抗, 当刘易和他的战士们攀上城墙后,迅速夺取了庄园大门的控制权,让墙外的战士们得以进入。然而,刘易並未停留,甚至连善后的命令都未下达,直接从倒地的敌军中抓起一个轻伤的青年,厉声喝问:“你知不知道琳娜夫人住在哪个房间?” 那个青年抬起头,竟往刘易的脸上吐了口唾沫。刘易反手一抹脸,举起拳头,一拳打碎了青年的鼻樑骨。青年捂住不断喷血的鼻子大声豪叫,而就在这时,一阵灼热的疼痛突元而起,他的鼻子竟瞬间恢復了原状。 青年摸摸鼻子,还未反应过来发生了何事,便又被刘易抓起:“我能打碎你的鼻樑骨,也能把它治好。我能帮到你们的女主人!快带我去见她!” 青年土兵对刘易展现的神跡感到不知所措。虽然疼痛是真切的,但伤口也確实奇蹟般地癒合了。 反倒是另外一个全程目睹了这一幕的中年战士,捂著受伤的肩膀说道:“大人,我知道路,请跟我来。” 刘易警了那人一眼,隨即將手中的废物扔在地上,一道圣光闪过,瞬间治癒了中年战士的肩膀。“走,给我带路。”刘易命令道。 於是,刘易带著离他最近的两个小队,跟隨这位士兵走进了主堡。 此时的主堡內已是一片混乱,僕人们抱著偷来的財物四处奔逃,看到刘易和他的战土们衝进来,立刻四散而去。 等到一行人终於来到一个臥室门外,只见一个管家模样的老者楼住两个幼童正站在门口,浑身颤抖地看著他们。 刘易来不及安抚他们,一把推开门,只见两个女僕、一个接生婆和科尼尔修士站在屋內。床上,一个肚子高高隆起的女人正奄奄一息地躺著呻吟,身下的床垫已被汗水浸湿, 情景触目惊心。 科尼尔修士试图阻拦:“大人,你不能进来,这位妇人正在分娩,她受到圣母的庇护!” 刘易一把甩开科尼尔修士的手,看著床上的女人说道:“如果圣母真的在庇护她,就不会难產到现在!你走开,再晚一点就来不及了。阿尔迪巴,把他们都控制住,不要让他们干扰我!” “是!”阿尔迪巴和他的部下衝进来,將所有人都按在地上。刘易命令道:“玛莎, 贝斯,按住琳娜夫人的手脚,不要让她有任何挣扎!” “是,大人!”两人应声而动。 接著,在科尼尔修士的怒斥声里,刘易迅速脱掉上半身的所有鎧甲,掏出腰间的匕首,在水盆里清洗了一下刀刃。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他无视了琳娜夫人痛苦而绝望的哀豪,用匕首小心翼翼地割开了她的肚皮和子宫,从里面取出两个皱巴巴的小婴儿。 “玛莎,对琳娜夫人使用圣疗术。”刘易吩咐道。一道炙热的金色光芒闪过,琳娜夫人腹部的伤口自然闭合,脸上也恢復了血色。 与此同时,刘易倒提著两个婴儿,用大手轻轻拍打著他们的小屁股。紧接著,两道尖锐有力的啼哭声在臥室里响起。 从死神手中抢回三条鲜活生命的刘易,第一次经歷这种事情,终於放鬆了心里紧绷的那根弦。他瘫软坐在地上,疲惫地对一旁仍呆若木鸡的老嬤嬤说道:“还不去给孩子找两件衣服过来?” 老嬤嬤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立刻为孩子裹上了早已准备好的褪裸。而一旁的科尼尔修士只能目瞪口呆地重复著:“这是神跡” 第155章 善意的欺骗 第155章 善意的欺骗 “你看他,皱巴巴的,像个小老头,丑死了。” “你刚生出来的时候,还不是一样?” “你见过我刚生出来的时候什么样?” “你比我小两岁,我当然见过!” 看著玛莎和贝斯挤在婴儿床前嘰叭喳喳的样子,琳娜夫人有些头疼,但是又不好赶她们俩离开,因为其中个子稍高留著一头鲜艷红髮的姑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话说,烈日行者的皮肤都这么好么?她看著玛莎紧致细腻的皮肤,不由得把手往袖子里缩了缩。 “琳娜夫人,关於加入联盟的事情,你考虑的如何了?” 刘易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她下意识地打了个哆嗦。虽然已经是整整一天过去了,那把冰凉的匕首划开肚子的痛楚,依然如刚发生的一般。 “我光明使者大人,我的丈夫还在奔流城为少狼主服务,我没法代替他做下这个决定。如果你允许,我可以派出信使询问他的意见,如果他同意,罗斯特家族必然追隨你的脚步。” 因为玛莎耗尽法力施展的一发圣疗术,琳娜夫人不仅化险为夷,甚至无需產后恢復, 就已经能够比正常人还要健康地坐在椅子上与人交谈。出於对產妇的尊重,湖西联盟的几位头领都留在了外面,只让为琳娜接生的刘易以“探望”之名走进了这间只有女性的臥房。 琳娜·罗斯特来自王领的拜瓦特家族,该家族是铁王座的虔诚支持者。她的哥哥杰斯林·拜瓦特此刻仍在君临城担任都城守备队的指挥官。由於兄长和丈夫追隨了不同的国王,琳娜在做决定时不得不更加小心谨慎。因此,即便亲眼见识到了刘易和玛莎的神奇法术,她也无法轻易答应湖西联盟的条件。 在见识了那场惊人的奇蹟后,產房里的女僕、接生的老嬤嬤和侍奉天父的科尼尔修土都成为了刘易的虔诚信徒。为此,琳娜夫人甚至不得不將之前的那一拨僕人都打发去了厨房,换了一组僕人来照顾自己。 对於琳娜夫人的慎重,刘易表示非常理解,並解释道:“湖西联盟是一个互惠互助的联盟,本意是为了让大家团结起来,以应对未来的风险。如果罗斯特家族不愿意加入,那么也没有关係。河安家族原来治下的十一个家族,已经有九家成为联盟的成员。从你这里离开之后,我们会去收復哈登家族留下的失地,並为民眾恢復秩序。如果到时候你愿意加入,再来联繫我们也不迟。” 琳娜夫人听后,甜甜地一笑,说道:“当然,刘易大人,我绝对相信你的好意。毕竟,像你这样得到神明眷顾的人,又怎么会轻言欺骗我呢?” 这一笑,让刘易不由得了一下,心中暗赞琳娜夫人的厉害,居然能够用我的人设来堵我的嘴。 隨后,刘易转身对玛莎和贝斯说道:“玛莎,贝斯,不要打扰琳娜夫人了。剖腹產生的宝宝,身体比起顺產的宝宝要弱很多,不能轻易生病。你们老是这样围著,容易给孩子带来外界的邪气。跟我走吧。” 然而,琳娜夫人却扯住了刘易的袖子,面露惶恐地问道:“等等!大人,你说剖腹產的孩子容易生病是什么意思?” 刘易故作为难地皱起眉头,看了看琳娜·罗斯特,缓缓说道:“琳娜夫人,我知道你还有三个孩子,其中一个跟在你丈夫身边,另外两个便是我昨天进来时看到的小孩。想必你已经有了生育的经验——-那么,你认为剖开母亲的肚子取出孩子,是分娩的正道么?” 琳娜夫人的心沉了下去,她摇了摇头,回答道:“当然不是———” 刘易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当然不是。伟大的圣母让女人通过阴道分娩出孩子,那是最神圣的途径,是受到神明祝福的方式。剖腹產在我的家乡,也是不得已之下的选择。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乾净的头骨。” 本书首发1?1???.???,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琳娜夫人茫然地再次摇头。 刘易解释道:“人的头骨由三片骨骼拼接而成,婴儿在母亲的肚子里孕育时,这三片头骨是没有闭合的,这是灵魂的通道。当婴儿从母亲的子宫里出来时,会经由阴道的挤压,將这三片头骨闭合在一起。通道关闭,灵魂构成一个整体,並在父母的关爱下逐渐长成一个完整的人。 而剖腹產生的婴儿,没有经过母亲阴道的挤压,头骨没有完全闭合。构成灵魂的物质仍然会通过这个通道进出。如果孩子健康长大,头骨会在成长的过程中自然闭合,也就没有关係。可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染上疾病,便会让灵魂散逸——.” 琳娜夫人听后,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不,你在骗我,大人。如果真的有如此严重的隱患,你的家乡怎么还会发展出这种神奇的技术?” 刘易眼神里透露出一点哀伤:“即便在我的家乡,剖腹產也只在因难產而可能导致母子都死亡的情况下使用。而我的家乡是七神的虔诚国度,光明无所不在。小孩子生病了, 只需要抱到最近的圣堂,由修士以光明为他祝福即可。而你昨天,就是在死亡边缘徘徊。” 琳娜夫人看向玛莎和贝斯,两个姑娘严肃地向她点点头,似乎在確认刘易的说法。 她想了想,说道:“刘易大人,是否可以將玛莎姑娘留在我的身边,让她帮我照料我的两个宝宝?” 玛莎闻言,立刻出声拒绝道:“对不起,琳娜夫人,我和贝斯是战土,不是照顾小孩的保姆。” 见自己的下属主动拒绝,刘易只能摇摇头,对琳娜夫人说道:“琳娜夫人,我魔下的烈日行者有很多人,但是其中的女性却只有她们两个。而且作为信奉光明的同伴,我也不能强迫她们扭曲自己的意志。女土,你放心吧,你的两个孩子是在光明的见证下出生的, 他们必然能够逢凶化吉,顺利长大。” 接著,刘易带著两个姑娘离开了房间,琳娜张开嘴想要阻止,但最终没能发出声音, 她此时的心里五味杂陈。因为玛莎在她分娩时显露的神术太过孩人,產房里的女僕和嬤都已成为烈日行者的信徒。如果不是当时自己因难產而半昏迷,没有看到那一幕,琳娜觉得说不定自己也会放弃理智,成为光明使者的追隨者。然而,艾文临行之前,把这个家交给了她,她又怎能轻易拱手让人? 怀著矛盾的心情,琳娜·罗斯特来到婴儿床前,抱起其中一个婴儿,看著他举著小手、闭著眼晴、眨巴著嘴的可爱模样,忍不住泪如雨下:“我的宝宝,哦,我最亲爱的宝宝,我应该怎么办?”然而,没有人回应她。 另一边,刘易带著两个姑娘离开后,玛莎有些於心不忍,问道:“团长,那两个可爱的小宝宝,真的会像你说的那样,容易生病么?” 刘易头也没回,模稜两可地回答道:“大概吧,应该错不了。” 玛莎追问道:“那就是你也不確定咯?” 刘易不耐烦地挥挥手说道:“废话,我又不是接生婆。剖腹產我以前也只是听说过, 不要说亲自动手,就是见也没见过。” 玛莎惊讶道:“那你不是在骗她啊!” 刘易辩解道:“也不算吧,这么小的孩子,在这样一个没有安全保障的庄园里,就算不生病,难道就不会遇到別的危险么?你们俩忘了,我们这一路走过来,有多少还在强裸里的婴儿死在自己母亲的怀里了么?” 说到这里,刘易心中的火气腾地一下燃起来,却又被他恋了回去。他亲眼目睹了生命的诞生,更加憎恨那些不把人命当回事的禽兽们。他坚定地说:“拯救世界的路还长,不知道有生之年我能不能走到终点。所以我们要从身边每一个看得见的人做起。就算是用骗的,用暴力,也要让他们能够有尊严地活下去。” 两个姑娘对视一眼,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齐声应道:“遵命,团长。” 此时,在罗斯特庄园主堡的大厅里,庄园的管家艾迪·布朗森已经配合著幕僚团开始清点关於庄园里各个仓库的帐目。 而迪安、卡尔洛等几位头领正坐在大厅角落的一张桌子旁聊天。刘易在遣散了玛莎和贝丝两个姑娘,让她们自个儿找点事做之后,便来到了这张桌子边,从马林手中抢过杯子,咕嘟咕嘟地往嘴里倒了大半杯麦酒。 等他放下杯子,卡尔洛好奇地问道:“怎么样,琳娜那姑娘答应了没有?” 那姑娘?刘易反问:“你和她很熟?” “嘿,我和她哥哥杰斯林曾经是一起服役的战友。我年轻的时候还追求过她,可惜她看不上我。”卡尔洛有些自嘲地笑道。 刘易摇摇头说:“她还没答应呢,不过我想问题不大。如果她实在不愿意,那就直接带走就行了,总不能因为她是女人,就要特殊对待。” 迪安闻言点点头,表示赞同:“的確如此。” 其他人也深以为然,尤其是家眷已经在送回修道院路上的瓦伦·波尔克,更是认为这理当如此。 “不过最好还是由她亲口提出来比较好。先给她几天时间吧,等我们出发的时候,如果她还没下定决心,那我们就替她下这个决心。”刘易补充道。 所谓贼不走空,虽然湖西联盟不是贼,但也不能连贼都不如。因此,他们按照惯例, 將仓库搬空,留下一个中队镇守,便准备向最后一个目的地进发。 在那之前,刘易需要给队伍一个休整的时间,並对马车、攻城器械等进行检修。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怎么也得四五天时间。而这几天时间,正好用来对新兵进行整训,总之不能白白浪费掉。 等到开拔前的最后一天,刘易再次拜访了琳娜夫人。这一次,跟他一起来的,还有湖西联盟的几位首领。琳娜·罗斯特因为提前被告知,所以穿著得体地坐在臥室旁的会客厅里,由两名女僕抱看她的孩子。 刘易直接问道:“罗斯特夫人,我的建议你考虑好了么?” 琳娜夫人看著刘易和他身后的首领们,微微皱眉,然后问道:“刘易大人,请你明白的告诉我,我真的可以拒绝么? 刘易耸耸肩,说道:“当然,为什么不可以呢?”他隨即站起身来,继续说道:“罗斯特家族可以拒绝加入湖西联盟,你们可以保留这座庄园作为住宅。但是,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將以七神的名义得到自由,他们將可以自由地迁徙和耕种。艾文爵士留下的士兵不足以庇护他们,因此他们將接受湖西联盟的庇护。” 琳娜爭辩道:“没有了农民,谁来为我们耕种土地?” 刘易回答道:“你还有僕人,而且你的身体也恢復了健康,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或者僕人养活自己。” 琳娜站起来,说道:“这不可能!” 刘易坚定地说:“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你治下的平民世世代代不都是这么过来的么? 时间长了,你自然会习惯起来的。” 琳娜·罗斯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道:“如果我同意呢?” 刘易说:“如果你同意,波尔克家族、渥德家族、还有费舍尔家族的女眷都已经搬到了圣莫尔斯修道院,在金色黎明战团的庇护下生活。在那里,有更多掌握著光明之力的修士可以帮著照料你们,至少你不用为自己和孩子们的健康发愁。” 琳娜听后,有些担忧地说:“如果我的丈夫回来没见到我,他会很生气的。” “是么?”刘易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小猫被抢走了嘴里的鱼,也会很生气,但我不会怕它,只会伸手去擼它的下巴而且,我並不打算对你做什么奇怪的事情,只是希望你能和你的孩子能得到很好的照顾,仅此而已。毕竟我费尽力气把你们从陌客手里抢回来,不是为了再伤害你们。” 作为贵族的本能,让琳娜夫人无法轻易信任刘易,但作为一个拥有五个孩子的母亲, 以及一个经歷过难產、差点丟掉性命的孕妇,琳娜对刘易又心存感激。 纠结了一会儿之后,她终於妥协道:“好吧,刘易大人,不,光明使者,我代表罗斯特家族暂时加入湖西联盟。但是,最终的决定必须等到我的丈夫回来才能作数。因此,我愿意跟著你的队伍回到圣莫尔斯修道院居住,但请允许我向我的丈夫派遣一名信使,好让他知道我的去向,免得他担心。” 这个要求並不过分,合情合理,於是刘易便答应下来:“当然可以,你可以写一封信给他,让你最信任的僕人送过去。为了表示诚意,我愿意派出十名骑兵將他护送到奔流城,並在得到你丈夫的回信后,再將其护送到圣莫尔斯修道院。” 琳娜听后,感激地说:“感谢你的仁慈,光明使者,愿七神的荣光永远照耀看你。” 刘易点点头,回应道:“七神的荣光永远遍照大地,平等地向所有生灵播撒恩惠。” 第156章 简妮王后 第156章 简妮王后 黄昏时分,夕阳的金色辉光洒满了奔流城的城墙,將这座歷经围攻却仍旧屹立不倒的古老城堡染上了太阳的顏色。然而,即便在这样的光辉照耀下,城墙上斑驳的血跡和黑色的污跡仍如老兵身上的创口般显而易见。 城墙上的卫兵懒洋洋地倚靠在墙垛上,不时地向城外空旷之地眺望一一儘管这样的举动並无实际必要。西境人早已撤军多日,据韦曼学士所言,泰温公爵正领兵与史坦尼斯大人交战,爭夺君临城的控制权,而当前的战况无人知晓。 老兵杜尔温心中暗自思量:打吧,打吧,都打死算了。否则,无论哪一方胜出,都必將再次以国王之名派遣大军围困奔流城,让自己重陷苦境。 正当他如此漫无边际地想著时,夕阳的余暉中,一个骑在马上的长长身影缓缓靠近城墙。那是一个神情冷峻的青年。 抵达城墙脚下后,他高声呼喊:“请帮我开门,老兵,我来求见罗柏·史塔克,少狼主陛下!” 杜尔温高声回应:“你是谁?我不认识你!报出你的名字和你效忠的领主!” 青年答道:“我是琼恩·雪诺,一个来自北境的老兵。我並无特定的效忠主人,但我的老师是原白银之手佣兵团的团长,刘易·塞里斯。” “老兵?佣兵团?看来这是个来找生意的佣兵。”杜尔温心中暗自盘算。 “我们这里不需要佣兵,妈的,佣兵都是一群”他的话语被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打断。拍他后脑勺的是同在城墙上的战友,也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髮小一一布兰特。在两人的相处中,头脑灵活的布兰特总是替他们发声。 儘管被拍了一巴掌,杜尔温也只能摸摸后脑勺,低声嘟囊:“你打我头干什么?” “那是光明使者的学生!”布兰特探出头,仔细打量了一番后確认道,“对,就是他!之前我们还在城外当难民时,就是他和一个同伴跟著光明使者大人在难民营里巡游, 为伤者治疗。” “就是他!?”杜尔温惊讶地看著下方的青年,说道,“那我们赶紧把大门打开吧!” “急什么,”布兰特提醒道,“你忘了只有得到布林登大人的命令才能打开城门吗? 你快去向布林登大人报告!” “哦,好的!我这就去!”说完,杜尔温迅速爬下城墙,往城里奔去,而布兰特则留在城墙上,继续和琼恩周旋。 过了片刻,城门缓缓开启,仅留出一条足以供一人一马通过的缝隙。老兵布兰特站在门后,对琼恩说道:“大人,请进吧。” 琼恩表达了谢意后,翻身下马,牵著坐骑步入了奔流城。进城后,一个僕人上前將他的马牵往马既,而布兰特则引领他来到主堡外,並將其交给另一名僕人。这位僕人迅速將琼恩引导至一间宽明亮的书房。然而,当他踏入书房时,却发现坐在书桌后的並非他的兄弟罗柏·史塔克,而是凯特琳女士的叔叔一一布林登·徒利爵士。 琼恩手捂胸口,恭敬地向这位不苟言笑的老人行礼道:“布林登爵土,很高兴见到您。” 此刻,布林登爵士正手持一小块磨刀石,细致地打磨著佩剑的锋刃。听到琼恩的问候,他將磨刀石轻轻放在书桌上,温和地说道:“坐下吧,孩子。” 待琼恩落座后,布林登爵士轻轻挥手,目光扫过整个书房,缓缓说道:“这间书房, 见证了歷代徒利公爵对河间地的统治。小时候,我曾偷偷溜进来,从书架上窃取几本, 嗯,有趣的书籍。通常,我的父亲都不会察觉,但一旦被发现,我就会遭到一顿责罚。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地方属於我的哥哥,我不该隨意进来。” 布林登爵士看了一眼琼恩,见对方並无异样反应,便继续说道:“后来,我的父亲离世,我也逐渐长大。这间书房归了我的哥哥霍斯特·徒利。就是在这个书房里,他命令我接受一桩我无法接受的婚姻——当然,我最终拒绝了他,独自前往谷地。前几天,那个令人厌恶的老头子终於离世,愿他安息。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蠢侄儿艾德慕,继承了这间书房。现在,轮到他去接受一段不情愿的婚姻,儘管这场婚姻是由他的外甥而非父亲安排的-他们离开前,將奔流城託付给我,並任命我为代理城主,而非其他任何人,你知道为什么吗?”布林登爵士目光犀利地看著琼恩。 琼恩回答道:“因为你是艾德慕公爵的叔叔?” “没错,艾德慕是我哥哥的独子,而我是他唯一的叔叔。在这个世界上,唯有血脉值得信任。对不对,琼恩·雪诺?”老爵士的目光深刻而锐利,让琼恩感到有些不適。他知道,这位老人已经洞悉了他的真实身份。 沉默片刻后,琼恩决定不去徒劳地否认:“但是凯特琳女士一直不愿承认我是罗柏的兄弟,她甚至希望我能在某个地方默默无闻地死去。” 布林登爵士摇了摇头:“女人总是想得太多,而我们男人只需要考虑该不该做。你还爱著你的兄弟吗?” 琼恩皱起了眉头:“当然,罗柏、布兰、瑞肯、珊莎、艾莉亚,他们永远是我的兄弟姐妹,我的心里永远有他们的位置。” 听到这里,布林登爵士略带责备地说道:“那你就不应该在牛津镇之战后离开罗柏。 如果你还留在他身边,他就不会因为受伤而住进峭岩城,也不会因为身心的软弱而陷入一段不该发生的感情中。” 琼恩沉默了。老人的责备並不公平,因为罗柏是一个成年人,更是一位领导大军的君王,他有权决定自己的事情。然而,琼恩也不能否认,如果他未曾跟隨老师离开,或许事情真的会如老人所言那样发展。那么此刻,罗柏身后依然会大军云集,所有的封臣也会像最初那样忠心耿耿,而非现在的首鼠两端。 於是他说道:“我並不认为那是一个错误,但是我也不想跟你爭辩,大人。我曾经誓言追隨我的老师,追隨他的事业,但是我现在却破除了自己的誓言,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尽我作为一个兄弟的义务,就像你现在做的这样。” “是的,这也是我愿意和你交谈的原因。”布林登点点头说道,“所以这一次过来, 刘易团长没有跟你一起?” 琼恩回应道:“是的,我的老师另有重任在身,只有我自己听说弗雷家族背离了罗柏之后,来到这里。” 布林登爵士面露遗憾之色:“真是可惜,罗柏的队伍里还有很多伤员,如果他愿意帮忙的话,很多战士都能活下来。” 琼恩关切地问道:“那你能告诉我,罗柏去了哪里了么?” 布林登爵士回应道:“他和艾德慕带著所有北境的人马去了滦河城,准备为奔流城迎娶一位新的女主人。迎亲的队伍已经离开数日了,但如果你现在启程,或许还能赶上婚宴。” “那请允许我”琼恩开口想要告辞,却被布林登爵士拦下,老人说道:“今天时间太晚了,你先在城里休息一夜吧。明天一早,我派几个人跟著你一起去,为你带路。今晚好好饱餐一顿,顺便帮我治疗一些伤员。” “好的,没有问题。”琼恩答应道。 维斯特洛从不缺少勇敢的战土,但技艺高超的医生却十分稀缺。 为徒利公爵服务的学士叫做韦曼,他能缝合伤口,用罌粟奶缓解疼痛,但他无法像刘易师徒那样让伤者迅速康復。他只能让伤员慢慢恢復,而在这个过程中,依然有很多人因为伤口保养不当感染死去。 而此刻,琼恩带著光明归来,为这些伤员带来了生的希望。 在布林登爵士的亲自引领下,琼恩从贵族骑士开始,逐一为城里还活著的伤员进行治疗。 “这是扎克里·沃特斯爵士-他是梅里斯特家族的骑兵队长,作战时英勇无比——”隨著布林登的介绍,一道圣光术落下,沃特斯爵士奇蹟般地站了起来。 “这是迪特·弗雷泽,布雷肯伯爵的忠诚卫兵,他在守城时英勇负伤,肚子上挨了一刀”布林登继续介绍道。又是一道圣光术落下,老兵迪特也重新站了起来。 “这是艾文·罗斯特,河安夫人的封臣。他响应艾德慕的召唤,带著士兵来到奔流城,却在一次侦察任务中全军覆没,只有他一人侥倖逃回”琼恩闻言眼皮一跳,一道圣光术落下后,他还额外为艾文施加了一道力量祝福:“愿来自太阳的光明永远照耀著你。” “这是——”布林登爵士继续介绍著下一个伤员。 在布林登爵士的带领下,琼恩在城堡內贵族居住的区域巡视了一圈,为几位伤者施治后,他的法力便消耗殆尽。然而,周围仍有眾多低阶骑士和平民围绕著他,眼中满含期待,渴望得到他的治疗。 儘管他们在布林登爵士的威严下不敢出声打扰,但看到那些为罗柏奋战而负伤的战土们吊著绷带、眼巴巴地望著自己,琼恩实在难以启齿,告知他们自己的法力已经用尽,只能等待明日自然恢復。而且,即便法力恢復,也只能治疗寥寥数人,之后他们便要继续赶路。 老师之前是怎么做的来著? 琼恩仔细回想了一下,在刘易开始为其他人授予光明之种前,他一直是靠著一个水晶瓶里的液体在恢復法力。而这个液体,好像是心树的树汁? “布林登爵土,奔流城里有神木林吗?”琼恩问道。 “当然有,”布林登爵士回答,“徒利家族也是先民的后裔。虽然我们的神木林规模比不上临冬城,但对我们来说同样神圣。” “请爵士领我过去,並把伤员们也带过去。”琼恩请求道。 儘管布林登爵士不清楚琼恩的用意,但他明白专业之事应交由专业人士处理。於是, 他下令將所有伤员搬运到神木林。 当琼恩隨著伤员们步入奔流城那座小巧的神木林时,他看见几位女卷正跪在心树前祈祷。布林登爵士低声向琼恩介绍道:“那是简妮王后,夺走你兄弟理智的女人,一位可爱的小姑娘。其他人是她的女伴。我先过去让她们迴避一下。” 琼恩对这个姑娘有些好奇,但是这可不是和弟媳搭话的好时候,便点点头说道:“请你处置吧,爵士。” 布林登爵士独自上前,与小姑娘交谈了几句后,满脸愁容地返回:“简妮王后希望能帮忙,她说自己虽然不能陪同罗柏出征,但至少可以帮忙照顾伤员。” 此时,简妮王后已经走了过来。她是一位羞涩而美丽的女孩,身材苗条,臀部丰满, 拥有栗色的捲髮、心形的脸庞以及褐色的眼睛。仅仅是匆匆一警,琼恩便已明白为何罗柏愿意为她背弃对弗雷家族的诺言。他为兄弟感到高兴,同时也为他感到难过。 简妮王后在琼恩面前微微屈膝行礼,琼恩也庄重地回礼, “琼恩大人,”简妮王后说道,“我常听罗柏手下的將士们提及你与你的老师,在军中服务时,你们为无数战士带来了生的希望。在峭岩城时,我多么希望能拥有你这样的能力,好让罗柏少受些苦楚。如果可能,请允许我帮忙,也许我能从中学到些什么。” 琼恩摇了摇头,回答道:“王后陛下,我的力量源自神明的恩赐,仅凭观看,你或许无法学到什么。不过,既然你愿意伸出援手,我深感荣幸,只是怕会弄脏你的衣裳。” 简妮王后也摇了摇头,表示不介意:“无妨,至少日后我可以告诉罗柏,在他战斗的时候,我的衣服也曾为了救治他的战士们而沾染上血跡。” 琼恩心中暗自讚许:真是个好姑娘,也许罗柏的选择是值得的。对於统治者而言,一个好妻子或许比一个忠诚的封臣更为重要。 於是,他不再拒绝,而是仿照老师以往的做法,让僕人在神木林中点燃一堆火,烧起热水。接著,他在心树上割开一道口子,用那只自刘易处得来后一直未曾归还的水晶瓶开始接取树汁。 待王后及其女伴们协助將伤员们的伤口用热水清洗乾净后,琼恩取下掛在树上的水晶瓶,喝了一口,让法力重新充盈体內。 “伟大的安舍,旧神与新神的本源,请赐予我们无尽的温暖与光辉,让你的光芒驱散黑暗与寒冷,让大地永远充满生机与繁荣。愿我们在你的庇护下,身体健康、勇往无前!” 在治疗自己人时,为了抢时间,琼恩会直接施放法术。但在治疗外人时,即便再著急,他也会进行简短的祈祷,让伤员知道是谁给予了他们生命。这是刘易定下的规矩,琼恩很好地继承了下来。 在连续的祈祷声和心树汁液的苦涩滋味中,神木林里的所有伤员都得到了妥善的治疗。而所有目睹这场神跡的人,也牢牢记住了安舍的神名。 仪式结束后,简妮王后依然一脸兴奋地向琼恩打听:“琼恩大人,你刚才祈祷时提到太阳神安舍是旧神和七神的本源,我从未听说过这位神明,你能跟我讲讲吗?” 此时已是深夜,忙碌了一晚,又喝了三四次心树汁液的琼恩头疼欲裂,实在提不起兴趣跟她普及安舍信仰。於是,他搪塞道:“王后陛下,请原谅,我的头现在很疼-而且我並不像我的同学那样擅长讲述神明的教诲。如果未来有一天,你知道某个能用光明法术治病的修士路过你的城堡,就请邀请他为你讲解安舍的理念。他必然也是我的兄弟。” 说罢,琼恩便丟下失望的王后,捂著剧痛的头离开了神木林。他跟隨僕役来到布林登爵士为他准备的房间,衣服都没脱便躺了下去,一觉睡到次日的中午。 第157章 一路坎坷 第157章 一路坎坷 中午,灼热的阳光透过窗户板的缝隙,將琼恩从睡梦中惊醒。他躺在铺著羊皮褥子的大床上,大口呼吸著,迟迟不愿爬起来。前一天,琼恩总共治疗了二十一个人,几乎清空了奔流城里库存的伤员,但这也让他感到身上挥之不去的无力感。作为烈日行者,这是他第一次承受如此大的工作量。他不禁感慨,在没有他和凯文帮忙的日子里,老师是如何独自支撑下来的,这使他心中的愧疚又增添了几分。 从昨天“黑鱼”布林登爵士的只言片语中,琼恩大致了解了罗柏的下一步战略一一与弗雷家族重新结盟后,直接北上穿过颈泽,夺回临冬城。琼恩意识到,完成这个计划费不了多少时间,只要自己帮助罗柏度过这段艰难的日子,就可以回到圣莫尔斯修道院,继续辅助老师完成建立地上天国的使命。老师曾经说过:“从古时候算起,忠诚和亲情总是难以两全。” 琼恩相信,老师能理解他的选择。 想到这里,琼恩意识到不能继续拖延,於是穿戴整齐,前去找正在检查城堡修復和攻城进展的布林登爵土。爵士见状打趣道:“这时候才醒过来?看来你昨晚累得不轻啊。”琼恩却谦虚回应:“没关係,能帮上你的忙,这很值得。” 布林登爵士从腰间取下一个小皮口袋,扔给琼恩。琼恩双手接住,扯开绳子看了一眼,里面装著一堆金幣。他连忙推辞:“布林登爵士,这没必要”老爵士却挥手打断了他的话:“这三十个金龙,是你应得的酬劳。按照刘易团长的规矩,为人治病疗伤要收钱,我也不能因为他本人不在就破了这个规矩。否则以后再见到他,我还有什么资格向他开口求助呢?” 既然是老师的规矩,琼恩也不便拒绝,而且金色黎明现在的军还是用物资发放,他手里也確实没钱,於是便收下了金幣。他向布林登爵士辞別道:“如果没有別的事情,那我就准备继续出发了。早一天赶到罗柏身边,就能早一天帮上他的忙。” 布林登爵士点了点头,说道:“我已经让人为你准备了一匹驮马,马背上装有足以支撑你到滦河城的补给,同时,帮你带路的人也已经就绪,只要你决定出发,他们就能立刻动身。愿战士庇佑你一路顺风。” 琼恩向布林登爵士行了个礼,表达感谢后,转身准备前往马既牵马离开。然而,他才走了几步,就被简妮王后带著女伴们拦住了去路。 “王后陛下。”琼恩行礼道。 “琼恩大人,”简妮王后有些羞涩地说,“我听布林登爵士说,你要去滦河城帮助罗柏,能不能帮我带一封信给他?我很思念他。” 琼恩被这突如其来的狗粮嘻了个够呛,虽然有些措手不及,但他还是严肃地回应道:“王后陛下,请问你的信件准备好了吗?我马上就要出发了—” “当然,当然!”简妮王后的女伴迅速递上了一封用火漆密封的书信,“我昨晚了一个晚上才写好这封信,请你一定要亲手交给我的丈夫。” 琼恩收下书信后,向王后告別,並从马里牵出自己的坐骑。在城门口,他与同行的护卫匯合,一同向东面进发。 与他同行的五人,是布林登·徒利从留在奔流城中的士兵中招募的志愿者。其中三人曾是琼恩治疗的伤员,另外两人则是被他展示的神跡所感召的七神信徒。这五名护卫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对奔流城到滦河城的路线十分熟悉,因此琼恩放心地將带路的任务交给了他们。 下午时分,原本就阴鬱的天空下起了小雨,很快雨势变得绵长不息,一直下到黄昏。 第二天,琼恩和他的同伴们没有看见太阳,铅灰色的天空下,人人藏在兜帽里,以躲避雨水的袭击。 这天的雨下得极大,道路变得泥泞不堪,田野被雨水淹没,河流暴涨,落叶纷飞。持续的马蹄声扰攘不休,让人心烦意乱。人们只在必要时说上几句,大多时候都沉默不语。 兰德·卡尔顿,在守卫红叉河渡口的战斗中,他用剑的右臂被兰尼斯特用战锤砸断了骨头。 虽然事后韦曼学士帮他復位了骨骼,但却不敢承诺他之后能否像以前一样顺利地挥舞长剑。他一度以为自己从此只能成为一个废物,最终在某一天饿死在某条骯脏的巷子里, 就像无数残疾的老兵那样。然而,琼恩用一道金色的闪光让他的手臂恢復如初。 看看因大雨而变得肃然的琼恩,兰德安慰道:“没问题的,琼恩大人。雨势这么大, 国王的部队也必然受到影响,无法快速过河。也许用不了几天我们就能追上他们。” 琼恩的心情並没有因为兰德的安慰而好转。他明白,罗柏的军队速度受到了影响,而他们同样也不例外。不过,他知道兰德是出於好意,便温和地回应道:“是的,人多了总会走得慢一点。谢谢你,兰德。我只是————有些著急。” 在与同伴的交流中,琼恩得知罗柏这一次带去滦河城的兵力构成:一共三千五百名战土,都是经歷语森林、奔流城、牛津、烙印城、峭岩城等歷次会战的老兵,以及掠夺过西境兰尼斯特家族富裕矿山的精锐。他们都是北方人,而三河诸侯中,除了和艾德慕要好的数人前来作陪外,大都留在河间地观望国王收復北境。 琼恩清楚地记得,从临冬城出发的那一天,数千人的部队气势昂扬地举著冬狼旗一路南下,到了卡林湾时,已经壮大到一万五千人之眾。与弗雷家族结盟后,北境军分兵两路,步兵由卢斯·波顿带领向东,骑兵由罗柏率领向南,而仅这一路骑兵,就有將近八千人之多。 然而,现在却只剩下了三千五百多人。听到这个数字时,琼恩的心臟不禁猛地跳动了一下。也就是说,追隨罗柏南下的汉子们,有一多半已经埋骨他乡,再也见不到他们的亲人。虽然罗柏带领他们贏得了一场又一场的胜利,但代价却是他最忠诚的部下们的生命。 琼恩担忧,当这些老兵继续被下一场胜利消耗时,何时会迎来第一场失败呢? 更让琼恩愤怒的是,罗柏南下河间地的初衷是为了拯救被西境军打得焦头烂额的河间贵族们。然而,在罗柏如此艰难的时刻,除了与艾德慕要好的少数贵族外,大多数居然按兵不动、袖手旁观。 罗柏啊罗柏,你究竟是捲入了一场怎样的战爭之中? 也许老师是对的-贵族这种生物,压根就不应该存在於这个世界。 队伍不经意间经过了语森林,这里正是罗柏打下平生第一场大胜仗的地方,仿佛上天有意为之。他们沿著狭窄的石板河床底的溪流前进,记得那日詹姆·兰尼斯特的军队正是在这里遭到了重创。那时气候尚暖,琼恩忆起,树木葱绿,溪流也未曾猛涨。 如今,秋叶充塞流水,到处乱石盘根。曾为罗柏军队提供掩护的林木,已脱下绿色的外套,换上一身金色中带棕色斑点的服装,有些甚至变成了暗红色,令人不安地联想起铁锈和凝血。唯有云杉和士兵松仍保持著绿意,挺拔云天,宛如高大的黑色枪矛。 一切都变了,琼恩心想。 回想起语森林大战的那天晚上,父亲还活在伊耿高丘底下的黑牢里,而布兰和瑞肯则安全地待在临冬城的墙垒之后。席恩·葛雷乔伊则在罗柏身边奋战,事后不断夸口自己差点与弒君者交手。据老师事后回忆,罗柏的整个卫队,將近二十多人,都差点没能挡住弒君者的衝锋。如果当时他真的衝到了罗柏面前,也许席恩·葛雷乔伊就会命丧他剑下, 而布兰和瑞肯的命运或许会有所不同。 天吶,瑞肯还那么小!一股剧烈的痛楚从心底蔓延到四肢,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你没事吧?如果冷的话,我可以带你找一个温暖的地方休息一会儿。”队伍里的另外一个老兵塞尔吉奥关切地问道。他便是那两个没有受伤,却被光明感召的战士之一。 琼恩摇摇头,甩掉头顶兜帽上的水珠,“没关係,只要路还能走,我们就继续走下去。” 塞尔吉奥皱眉道:“琼恩大人,赶路虽然重要,但如果你生病了,只会更耽误行程。 ? 琼恩鬆开著韁绳的右手,伸出食指。一粒金黄的光点突兀地出现在他的指尖,然后像一只小小的蜜蜂般绕著手指飞舞,直至消失在他的手臂上。 “不要紧,塞尔吉奥,我的老师教过我如何治疗风寒感冒。如果你们感觉到不舒服隨时可以告诉我。”琼恩说道。 看著琼恩手里的光点,塞尔吉奥瞪大了眼晴,磕磕巴巴地说:“琼,琼恩大人,可以让我试一下吗?我,我从昨晚就觉得有些不舒服。你看,咳咳!”说著,塞尔吉奥用力地咳了两声,脸色都涨得红润起来。 此时的琼恩法力充盈,对於塞尔吉奥究竟是真的难受还是出於好奇並不在意,他对著塞尔吉奥就释放了一道“纯净术”。琼恩手里的光点跳到塞尔吉奥的头上,绕著他的身体转了一圈。塞尔吉奥闭著眼晴喃喃自语:“原来这就是神明的恩赐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好像被洗涤了一次。” 睁开眼晴后,他目光灼灼地看向琼恩,问道:“琼恩大人,我想从此追隨你,能得授这种神明的恩赐吗?” 琼恩摇摇头,解释道:“不能-只有我的老师刘易·光明使者才能为別人授予光明之种。而且,被授予光明之种的人,必须有坚定而虔诚的信仰,才能觉醒光明之力。我这次去投效罗柏国王,也许很久都不会离开。所以,如果你真心想要皈依安舍信仰,在把我送到滦河城之后,我可以为你写一封推荐信。到时候,你拿著推荐信去神眼湖畔的圣莫尔斯修道院,我的老师自然会为你安排一个合適的职务。如果你能够认同我老师的理念,最终肯定能成为一名烈日行者。” 塞尔吉奥闻言,向琼恩深深地鞠了一躬:“感谢你,大人。” 回想起去年的语森林之战,那一夜,琼恩並没有参战。为了避免身份暴露,老师让他带著白灵守护装满辐重的马车。因此,他並没有亲眼见到战场的惨状。 此时穿越战场,琼恩看到了去年留下的遗蹟:被雨水冲刷腐蚀的头盔、断裂的长矛、 战马的户骨。石家隨处可见,標示著人们的葬身之地,但食腐动物並未放过这些死人。四处倾覆的石头之中,时而可见鲜明的布料和闪烁的金属。有一张脸默然地望向远方,腐败的棕色血肉下,头骨轮廓若隱若现。 琼恩心想,好可惜,如果是老师贏得这次战斗,地上的所有金属构件都会被收集起来,重新加工成更加精良的武器和鎧甲,装备到金色黎明的战士们身上。 五天之后,琼恩一行人来到曾经繁荣此时却萧条的美人市集。高涨的河水衝垮了位於蓝叉河畔的木桥。为了表现自己对於光明的虔诚,塞尔吉奥骑上坐骑带著驮马试图在公羊渡骑马泅过暴虐的蓝叉河,结果损失了坐骑和装著补给的驮马,他本人则死死攀住一块石头,方才倖免於难。 “自春季以来,河流的水位还没有像现在这样高,”兰德·卡尔顿评价道,“看这天气,如果雨持续不停,水位势必將继续上涨。” “上游荒石城附近,还有另一座桥,”赛尔吉奥一边拧著身上湿透的衣服,拼命地回忆著往昔,他身上的擦伤已经被琼恩治好了。幼时陪同父亲穿越河间地的记忆,在此刻派上了用场,“虽然那一座桥陈旧又狭小,但一—” “它也没了,士兵,”另外一个叫做韦德的同伴插话道,“你们刚才尝试渡河的时候,我就去找本地人问过了。那座桥早在美人市集的这座桥之前就被衝垮了。” 琼恩望向塞尔吉奥:“还有別的桥吗? 塞尔吉奥想了想,回答道:“没有,而且看目前的架势,所有的渡口想必都无法运行。” “我们过不了蓝叉河,只好绕过去,经过七泉和女巫沼泽。”塞尔吉奥继续说道。 “没错,如果不走泥潭和烂路,眼下就到不了目標。”兰德警告道:“嗯,虽然会牺牲一点速度,但我们还是能抵达李河城。” 第158章 红喜事 第158章 红喜事 塞尔吉奥的尝试导致琼恩的小队伍损失了两匹马和大部分补给。由於队伍中共有六个成年人,仅凭五匹马无法追上早已远去的北境大军。因此,琼恩决定在美人市集停留一天,他拿出两个金龙交给塞尔吉奥,让他在市集上补充缺失的马匹和坐骑。 同时,琼恩吩咐如果有多余的钱,就让塞尔吉奥带著兄弟们好好享受一天。考虑到队伍已连续数日在泥泞的道路上冒雨前行,未曾休息,这两个金龙算是对他们放弃舒適环境陪伴队伍的微薄补偿。 次日清晨,当队伍准备出发时,塞尔吉奥已牵著一匹漂亮的栗色旅行马站在旅馆马既外,马后还跟著一头高大的骤子,骤背上驮著几袋补给。 塞尔吉奥得意地拍拍马背,告诉琼恩:“大人,你看,没想到在这个地方还能找到这么好的马,只了一个金龙十一个银月。” 琼恩,作为在临冬城长大的孩子,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一匹北境马,並猜测这可能是某个厌倦了战爭的士兵留下的坐骑,而那位士兵或许已带著卖马的钱开始了新生活。然而, 他並未言明自己的猜想,只是称讚道:“塞尔吉奥,干得好,这匹马会大有用处。我们出发吧。” 接下来的八天里,雨水连绵不断。最终,他们抵达了荒石城,在山丘上俯瞰蓝叉河的地方安营扎寨。这里曾是远古河流王们的要塞遗址,如今只剩下地基可见,大部分石材已被当地居民取走用於建造房屋、穀仓和圣堂。 在中央位置,原为城堡庭院之处,隱藏著一座带雕刻的大坟墓,被芩树和齐腰深的褐草所掩盖。坟墓的顶盖雕刻著已故君王的形象,但已被风霜雨露侵蚀得模糊不清。国王的脸庞只留下模糊而平滑的轮廓,依稀可见嘴巴、鼻子、眼晴和王冠。 他的双手交叠在胸前,紧握一柄石制战锤,战钟上曾刻有描述武器名讳和歷史的符文,但已被岁月磨灭。石墓的角落破损龟裂,地衣肆意生长,野玫瑰从国王的脚部蔓延至胸口。 儘管与死人相伴显得不吉利,但与湿冷的雨珠相比,这些远古诸王仿佛成了热情的主人,邀请这群士气低落的旅人前来避雨。 至少,在墓穴旁还有几面低矮的断壁残垣可以挡风。黄昏时分,雨水难得停歇,琼恩从骡子背上的链中取出干木柴生火,用肉乾、芝士片和玉米粒燉煮出一锅香浓的玉米粥。这温暖的热粥不仅驱散了眾人身上的寒气,也让笑容重新回到了他们的脸上。 “这座城堡叫什么名字?”琼恩边用木勺子搅拌著热粥边问道。 兰德·卡尔顿接过琼恩手里的勺子,往自己的木碗里添了一碗粥,回应道:“荒石城,我以前路过时,听附近居民这么说的。毫无疑问,在过去,当它还是诸王的驻节之地时,曾有过一个光辉的名字。” “是哪位国王的呢?”琼恩追问道。 兰德抬起头,茫然地看了看琼恩,又看了看其他人,但无人能替他回答这个问题。他耸耸肩回答道:“谁知道呢,那是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前发生的事情了,我想只有那些满脸白鬍子的学士才能从故纸堆里翻出些只言片语来吧。 2 琼恩点点头:“我的老师曾经说过,石像无法让人民记住一个国王,而为人民做的事情才能让人民记住他。” “你的老师是一位智者。”韦德点评道。 琼恩再次点头:“我的老师不仅是一位智者,他还是一个强大的战土,一个出色的统帅,一个巧手的厨师,一名技艺精湛的铁匠,他好像什么都会,什么都知道。” “那你从他那里应该学到了很多东西吧?”兰德好奇地问道。 琼恩脸色沉鬱下来:“並没有,我在老师身边待的时间还太短。” 一个名叫查理的中年战士闻言嘆息一声:“那真是可惜,琼恩大人你现在还小。等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知道,如果有一个人能在你学习东西最快最好的时候认真地教导你,那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眾人纷纷表示赞同,这让琼恩有些窘迫。他並不是不珍惜在老师刘易手下的学习机会,而是他还有著更大的牵掛,不得已而离开。等完结了这边的事情,再次回到修道院时,希望老师不会因为我的任性而厌恶我吧,他在心里默默祈祷著。 日復一日,大雨从未停息,人们艰难地行进看。蓝叉河源头的七泉地方布满了数不清的溪流和河沟,而女巫沼泽里无数绿幽幽发亮的水池正等著吞噬粗心的旅人。马蹄陷进软泥中,好似飢饿的婴儿在吸吮乳头。 “这路真是糟透了!”塞尔吉奥拖拽著坐骑的韁绳,购地在沼泽里艰难跋涉。 走在前面带路的兰德安慰道:“我们这才几个人,已经很好了。你看,”他指著路边被弃置的马车说道,“这里根本不適合大军经过,这些马车肯定都是被少狼主的部队遗弃的。” 琼恩认得出这些马车的式样。在跟隨辐重队一起行动的那些日子里,他身边每天都会经过很多辆这种造型的马车。上面曾经满载著北境人民为罗柏的大军准备的食物和其他补给,可现在它们都空荡荡地半沉在沼泽里。 “还有多久到滦河城,兰德爵士?”琼恩问道。 “快了,离开这片沼泽,只要两天时间就能赶到滦河城,也许我们还能赶上宴席。”兰德气喘吁吁地回答道。 “我们晚了这么多天,还能赶上宴席?”塞尔吉奥有些不太相信。 韦德笑道:“你见过没有新郎的婚礼么?艾德慕大人不可能撇下少狼主独自前往滦河城成亲,所以他们在路上耽搁几天,婚礼就会被推迟几天。” 兰德爵士一边把靴子从泥里拔出来,一边嘆息道:“不知道能不能吃到热腾腾的烤猪腿,我已经好久没吃到烤猪腿了。” 又过了三天,眾人终於来到了绿叉河的岸边。在抵达绿叉河之前,他们先听到了汹涌的水声,沉吟不绝,犹如巨兽咆哮。河流高涨,宽度比去年罗柏率军渡河並答应娶佛雷家女子为妻时增加了一倍半。 虽然这一路上被弗雷家族巡路的骑兵斥候盘问过几次,但凭藉著几位老兵对本地的熟悉,他们轻易通过了对方的检查,进入了滦河城的统治区域。 走到傍晚,他们离绿叉河和佛雷侯爵的双子城堡仍有一段距离。快到了,琼恩心想他知道自己应该兴奋,但肚內却绞作一团。 这或许是因为他在跟感冒抗爭,於是他往身上施展了几个纯净术,但这种感觉却丝毫没有消退。他依稀记得昨晚做了个可怕的噩梦,虽然现在已不记得具体內容,但那种朦朧恍愧的感觉始终徘徊不去。 这种感觉在几个月前曾经出现过,在那之后不久,老师就带回了父亲被国王处死的消息。这不是一个吉利的兆头,他想著。 可是此刻,在他和自己的兄弟之间別无他物,只有一道城门、一条大河和一支军队罢了———但那是罗柏的军队,所以没有真正的危险,不是吗? 未见城堡,先听到了音乐:在河流的咆哮和雨点的敲打之下,远处传来咚咚的鼓点、 吼叫的號角和尖细的笛子声。 “看来我们错过了婚礼,”兰德道,“但宴会还在进行中。太好了,我一定要抢一条烤猪腿,你们到时候帮一帮我。”他的嘴角因为美好的幻想已经咧到了脸颊上。 “放心吧,那条猪腿就是你今晚的新娘,我们让一个帐篷给你,让你和你的新娘洞房。”韦德挪输道。 兰德却不以为意,哈哈一笑:“哈,一言为定!” 此时,他们所在的道路之前基本朝西北延伸,这会儿却转向正西,穿过一个苹果园和一片饱受雨水躁的玉米地,隨后登上一段山坡。河流、城堡与营寨突然全部映入眼帘。 成百上千的人和马聚集在三座硕大的帐篷周围,这三座大帐並排而立,正对著城堡大门,宛如三个巨大的帆布大厅。罗柏將自己的军营设在远离城堡、地势较高且相对乾燥的地方,然而绿叉河水已溢出堤岸,甚至淹没了某些搭建不够谨慎的帐篷。 走近后,城堡里传出的乐音愈发嘈杂,鼓號之声席捲整个营寨。而且,近处城堡演奏的乐曲与对岸截然不同,听起来简直像是在打仗而非演奏乐谣。 “难听得要死,我要是弗雷伯爵,一定会下令把这些乐师吊死。”兰德评论道。 塞尔吉奥哼了一声,也许是觉得好笑。“我敢保证,连奔流城的聋子老太婆都会抱怨这没来由的噪声。听说瓦德·佛雷眼睛不行,怎么没人提他那该死的耳朵呢?” 琼恩心想,如果现在是白天就好了,有太阳有风的话,就能看清前方的旗帜,就能寻找史塔克家的冰原奔狠、赛文家的战斧或葛洛佛家的钢甲铁拳。 然而,在晦暗的黄昏中,所有的顏色都化作了灰色。雨已减弱成细丝,犹如薄雾般繚绕,但早先的倾盆大雨使得旗帜湿漉漉的,像洗碗布一样无法辨识。 一圈马车和推车围绕营地,组成了一道粗糙的木墙,用以抵御任何可能的攻击。正是在这里,守卫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守卫队长手里提著灯,光亮刚好足以让琼恩看清他身上缀满血点的淡红披风,土兵们胸口则缝著水蛭伯爵的纹章一一恐怖堡的剥皮人標誌。 领头的骑兵队长出言询问道:“你们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琼恩从怀里取出简妮王后交给他的信件,回答道:“我奉简妮王后的命令,向少狼主送上她的信件。” “简妮王后”骑兵队长伸手想要將信封取走,却被琼恩闪开。 “这是王后交给国王的信,你不能碰。”琼恩说道。 波顿家的骑兵们一阵骚动,显然对琼恩的拒绝感到不满。然而,骑兵队长及时制止了他们,转向琼恩道:“你们可以进去,但城堡现已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出,你们只能在城外暂候一夜。此外,婚宴场合严禁穿戴鎧甲及携带武器,请你们將鎧甲卸下。” 兰德·卡尔顿对琼恩问道:“要不我们先吃点东西再说?” 琼恩却摇摇头:“算了,儘快把我们的任务完成了吧,我相信守卫城堡的卫兵会为我们开门的,毕竟我们肩负著王后交託的重任。” 说完,在骑兵队长的监督下,琼恩等人脱下了硬皮甲和锁甲,连同佩剑一併包裹起来,掛在坐骑的鞍后。 其实,为王后送信只是託词,琼恩深知自己內心的急迫並非源於那封信,而是日益加剧的不安感。 婚宴大帐渐行渐远,他们的马蹄在潮湿的黏土和破败的草地上留下深深的印记,驶离了光亮区域,再次陷入黑暗。前方,城堡门楼巍峨耸立,墙垒上火炬跳跃,火焰在风中摇曳。湿漉漉的锁甲和头盔在微弱的光线下反射出暗淡的光泽。连接双子城的黑石拱桥上, 火炬密布,一队人马正从西岸向东岸行进。 “城堡没有关门。”塞尔吉奥突然道, 显然,之前军官所说的禁止出入是个误会。 正当琼恩凝神观察时,铁闸门缓缓升起,吊桥也隨之放下,横跨在宽阔的护城河上。 他原本担心佛雷侯爵的卫兵会阻挠他们进入,但眼前的景象让他不禁咬紧嘴唇,內心的渴望让他几乎不敢笑出声。 突然,琼恩听到骑兵从城门口蜂拥而出,宛如一条由钢铁和火焰铸就的洪流。踏在吊桥上的隆隆马蹄声几乎被城內震耳欲聋的鼓声所淹没。人、马皆披板甲,每十人中便有一人高举火炬照亮前路,其余则手握长柄斧,斧头尖锐锋利,刀刃沉重无比,足以劈裂骨骼、撕裂盔甲。 远方某处,一头狼的叫声穿透喧囂。这叫相较於营地的喧闹、乐器的轰鸣以及河流险恶的低哮並不响亮,但他依然捕捉到了这声音,或许並非仅凭耳朵。 那叫声尖锐如匕首,满载愤怒与悲哀,穿透他的全身,令他颤抖。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骑兵从城堡中涌出,他们四人一排,络绎不绝,骑土、侍从和自由骑手手执火炬与长斧,场面壮观。紧接著,身后传来阵阵嘈杂。 琼恩环顾四周,发现原本矗立的三座婚宴大帐如今仅余其二,中间那座已然倒塌。初时他尚不明所以,直至目睹倒塌的帐篷中窜出火舌,另外两个帐篷也开始摇摇欲坠,厚重的油布覆盖在惊慌失措的人群之上。 夜空中,火箭划破天际,留下一道道绚丽的光轨,紧接著,第二座、第三座大帐相继燃起熊熊烈火。惨叫声此起彼伏,悽厉至极,他甚至能透过音乐清晰分辨出呼喊的词语。 黑影向火焰逼近,钢申在火光下闪炼看橙色的光芒。 琼恩恍然大悟,这是战斗。而这些骑兵他无暇再顾及婚宴大帐的惨状。儘管河水已溢出堤岸,在吊桥尽头黑漆漆地打著旋儿,深达马腹,但在激昂的音乐驱使下,骑兵们仍不顾一切地溅水而过。此刻,两座城堡的音乐竟奇蹟般地和谐共鸣。 “我知道这首歌。”琼恩突然意识到。在避冬镇外的兵营里,伦纳尔曾为他们吟唱过。这是《卡斯特梅的雨季》:汝何德何能,爵爷傲然宣称,须令吾躬首称臣? 不远处,佛雷家的骑兵艰难地穿越烂泥与杂草。三个骑兵正围攻一名马夫,不过那个马夫显然是一个强大的战土,战斗转瞬即逝,最后马夫竟用斧头敲晕了自己的儿子,將他抱起置於马背,匆匆从琼恩身旁掠过。 琼恩匆匆一警,总觉得这个马夫和那孩子竟似曾相识。但他无暇细想,因为此时,一支由十几名骑兵组成的小队已向他们疾驰而来。 战斗的本能他迅速拔出腰间佩剑,高声疾呼:“列阵,快,准备战斗!” 走在前方的兰德·卡尔顿闻言回头,一脸茫然:“战斗?和谁——“” 他的话音未落,弗雷家的骑兵已从他身旁掠过,锋利的长剑瞬间划过兰德的脖颈,他的头颅带著不解与惊,滚落在一旁的草地上。 第159章 白喜事 第159章 白喜事 兰德的突然阵亡,让所有人都猝不及防,但他的无头身躯却激发了老兵们的求生本能。他们心头一紧,无视了琼恩的命令,立刻扯起韁绳,拨转马头,转身逃跑。 战?我们身上连锁甲都没穿,怎么和別人打? 琼恩观察到同伴们的行动后,立刻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多么愚蠢。 这里並非他熟悉的神眼湖,而身边的伙伴也不是英勇无畏的烈日行者。 此时即便他们鼓起勇气与敌人交战,胜算也微乎其微。因此,琼恩果断地调转马头, 跟隨著老兵们的步伐,一同向来时的方向逃去。 然而,就在他们逃离的过程中,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痛苦的嘶豪。琼恩立刻辨认出那是韦德的声音,他忍不住回头望去,只见韦德已经被敌人的长枪刺中,从马上跌落,痛苦地在地上翻滚。紧接著,弗雷家族的骑兵迅速策马而过,韦德的身影很快就被马蹄声和尘土所淹没,再也没有了声息。 “前面也有人过来了!”逃得最远的老兵查理突然高声提醒道。他看到波顿家的骑兵从前方逼近,於是大声喊道:“分开逃!” 一瞬间,剩下的四个人朝看不同的方向狂奔而去。琼恩没有逃跑的经验,慌乱之中, 他不知不觉便来到了绿叉河的岸边。 此时,河水因为连日暴雨而猛涨,淹没了岸上的草地。琼恩的坐骑不知是不是踩到了鬆软的土地或隱藏的土坑,猛然间失去了平衡,將主人狼狠地甩落在地面。 琼恩从地上跟跪地站起来,却发现坐骑已经趁机逃远,而追击他的几名骑兵也已经翻身下马,抽出佩剑一步步向他逼近。琼恩深吸一口气,单手持剑,迎接敌人的进攻。然而,敌人的人数眾多,且装备精良,仅仅交手两个回合,琼恩便身披数创。 最后,他被一名穿著弗雷家双塔徽记罩袍的士兵刺穿了腹部,一脚踢入了汹涌的绿叉河中。 河水泛滥成灾,琼恩在水中奋力挣扎。他拼尽全力施展出一道圣光术,治癒了身上的伤口,又为自己施加了一道力量祝福,四肢在法术的作用下重新充满了力量。 然而,儘管琼恩拼尽全力挥动手脚,试图掌控自己的方向,但瑞急的水流却无情地冲刷著他,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抵抗从四周传来的力量,让他难以稳定身形。 很快,涌入他嘴里的水流越来越多,室息感和疲倦逐渐侵蚀了他的意识。最终,琼恩的身影在汹涌的河水中逐渐消失,只留下一串串翻滚的浪和无尽的嘆息。 岸上的骑兵们看到琼恩落入水中后,又在岸边等了一会儿,见他被河水彻底淹没,才收起长剑,骑上马继续去追击其他的北境人。 沉入河水中的琼恩並没有放弃,他在水里不断翻滚,想要抓住水草或者岸边的石头却一无所获。渐渐地,他的脑海里开始旋转起临死前的走马灯。 艾德公爵那严肃的面容再次浮现在他的眼前,轻声耳语道:群聚狼生,独行狼死。紧接著,罗柏一一那个长得不太像史塔克却更像徒利的红髮少年,嘴唇翁动著指向东方,似乎在向他託付著什么。 然后是珊莎,那个始终不愿称呼自己为哥哥的妹妹。 还有布兰,他在临冬城里见到布兰的最后一面时,布兰已经能够自己在床上坐起来, 但此刻,他的头颅却已经与小瑞肯的头颅一同掛在了已经沦为废墟的临冬城外。 最后,他想到了马脸艾莉亚,自己最可爱的妹妹。 你们都死了,我也要死了。我们都能回到先祖的身边。 琼恩放弃了挣扎,任由水流推著自己前进。然而,在这人生的最后时刻,艾莉亚的面孔却越来越清晰,渐渐地与刚才与自己擦肩而过的马夫抱著的孩子重叠在一起。那个带著狗头形状头盔的马夫,也似乎越来越眼熟。 突然间,琼恩的眼晴猛然睁开!他想起来了,那个马夫是桑鐸·克里冈,而那个孩子,正是被剪短了头髮的艾莉亚! “艾莉亚,她还活著!”琼恩的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与此同时,一种他从未掌握过的技能在他的脑海中浮现。他在心中默念道:“伟大的安舍,请求你庇佑我!” 隨著他的祈祷,一道球形的金色光罩从他身上涌出,逼开了他身周的河水,一阵刺痛后他肺里的水也喷了出来。闪耀的光罩像一个球一样將琼恩托起,使他漂浮在水面上,隨著水流向下游漂去。 在光罩的庇护下,琼恩与滦河城的塔楼渐行渐远。然而,就在他以为自己已经安全无虞时,光罩却突然消失了,让他再次落入水中。 光罩给与他的短暂的休息不仅没有让他再次充满力量,反而使得他的身体瘫软无力, 正当他绝望地以为所有的挣扎都是徒劳时,一道白色的影子跃入水中,叼著他的领子向岸边游去。 当琼恩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一片绿色的草地上,双脚还浸泡在绿叉河起起伏伏的水波中。在他的身边,趴著同样湿漉漉的白灵。 琼恩记得跟著老师前往费舍尔庄园之前,將白灵留在了修道院,而它不知何时竟悄悄跟了上来,並在最紧要的关头救了他的性命。 琼恩懵懂地坐直身体,望著波涛起伏的绿叉河以及极远处照亮天际的火光,陷入了沉默。 过了一会儿,白灵鸣咽著把头凑过来,舔他的鼻子,將他从无言中惊醒。琼恩抱住白灵巨大的狼头,脸埋进它的毛髮里,眼泪混杂看水珠落在地上。他喃喃地说:“白灵, 白灵,我们今晚又失去了一个兄弟-但是我们还来得及找回一个妹妹。” 在暗沉的月色中,琼恩站起来与白灵一起向下游走去。他们盲无目的地走了一夜,直到黎明时分,才终於找到一个有人的村子。 由於弗雷家族在五王之战中的暖味態度以及其远离奔流城的地理位置,其领地內的村庄几乎未受攻击,农田里的作物也保存完好,村民们仍旧过著辛苦却安稳的日子。 自从昨天上午从宿营地出发后,琼恩就没有吃过东西,只是喝了一肚子的水。在把肚子里的水都排乾净后,他也开始感到飢饿。也许在这个寧静的村庄里,琼恩和白灵或许能找到一些食物和休息的地方,为接下来的旅程做好准备。 琼恩走进村子里,自称是一个遭遇强盗抢劫的倒霉蛋,用藏在贴身衣兜里的一个银月从本地人那里换来了一头毛驴和一顿饭,隨后便装扮成一个普通的农户,继续沿著河流向下游走去。 他心中並没有明確的目的地, 回奔流城吗?不,罗柏即使未死也必然已被囚禁,奔流城失去了主人,很快就会面临西境军或弗雷家族的围攻。 回修道院吗?回去又能做什么呢?只是跟老师打个招呼然后立刻离开,去寻找自己的妹妹艾莉亚吗? 可是,他又该去哪里寻找艾莉亚呢? 在他的印象里,“猎狗”桑鐸·克里冈虽然不像他的哥哥“魔山”那样残暴,但是也绝非一个好人。 艾莉亚会以一个农家少年的形象出现在滦河城,只能说明当时的她並没有真正回到罗柏身边,所以她很有可能只是“猎狗”的俘虏,猎狗本打算用艾莉亚去找罗柏换取赎金。 而他再次將艾莉亚掳走,而非交给弗雷家,显然是在寻找下一个买家。 这个买家,琼恩推测,很可能是谷地的公爵夫人莱莎·艾林,凯特琳女士的妹妹。 琼恩心中暗自思量,若能走到谷地,见到莱莎女士和艾莉亚,自己是否应该將她从公爵夫人身边带走。 毕竟,自己只是一个私生子,並非史塔克家族的真正成员。留在莱莎女士身边,艾莉亚能成为贵族小姐;而跟在自己身边,她则只是佣兵的妹妹。 儘管琼恩坚信,在素未谋面的阿姨和自己这个一起长大的私生子哥哥之间,艾莉亚会选择自己,但作为哥哥,他更要为妹妹的未来著想。有了整个谷地作为后盾,艾莉亚或许有机会重返临冬城。 无论如何,琼恩都决心要见艾莉亚一面,让她知道自己还有一个亲人在关心看她,她永远不会孤单。从滦河城前往谷地,最快捷的途径便是顺著绿叉河一路向东,在国王大道转道向北,穿过明月山脉进入谷地。 於是,琼恩就这样边走边问,沿著绿叉河的河岸一路向东行进。 琼恩的补给品和武器装备都被那匹受惊的坐骑带走了,装著二十多个金龙和银月的钱袋子也遗失在了绿叉河里。 他缝在衣襟里的最后一个银月换来了这头代步的毛驴,虽然毛驴背上有足够他吃上好几天的补给品,但这些补给未必能坚持到找到艾莉亚的那一天。 每天早晨醒来时,琼恩都能感觉到內心的一片空洞。这不是飢饿一一他还有很多食物。 这是一种虚无感,原来兄弟姐妹和父亲们所在的地方现在已经化为乌有。 与弗雷家士兵格斗所受的伤害已经痊癒,但心中的空洞却依旧存在。琼恩知道,这个空洞永远不会真正好起来。在睡觉时,他告诉自己要坚强面对。 离开村落之后,琼恩一路上看到了许多不同的人:田里的农夫在辛勤劳作,放牧的猪信在照顾著牲畜,挤牛奶的姑娘在忙碌著,还有沿著满是车辙的道路传递消息的侍从。 这些景象虽然平凡,但在琼恩眼中却充满了生活的气息。即便如此,琼恩也从来不想跟他们搭话,仿佛对方生活在一片遥远的土地上,讲的是奇特陌生的语言,他们跟他毫无关係,反之亦然。 再说,被人看到也不安全。时不时会有一队骑手经过豌的由间道路,高举佛雷家族的双塔旗帜。 当他们经过时,琼恩像个普通的农民一样將毛驴牵到路边,自己则低著头站到一旁。 “你有没有看到逃亡的北方人?”一个骑兵停在琼恩身边,用马鞭往他背上抽了一下问道。 琼恩用神眼湖一带的口音回答道:“北方人?大人,我前几天看到很多北方人去了滦河城,但是这两天我没有看到他们。” 琼恩身上没有甲胃,也没有武器,腰间连一柄匕首也没有,看上去也没有受伤的跡象。 骑兵並没有怀疑他的身份,而是说道:“看到落单的北方人,就把他们抓起来,他们是受到恶魔诱惑的人。罗柏·史塔克在弗雷伯爵为他的舅舅举办的婚礼上变作了一条巨狼,咬死了很多参加婚宴的宾客,已经被弗雷大人杀死,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你认识的所有人。” 然后他们便沿著道路离开。 许久之后,琼恩鬆开握紧的双拳,抬起头看著他们离开的方向,便也牵著毛驴继续前进。 在大屠杀发生后的第四天,他经过一片芦苇盪,看见数十具被河水泡得肿胀的户体被河水推到了岸边。 儘管死人的衣服无法穿戴,但琼恩记得老师曾教诲他,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有用的资源。於是,他將毛驴拴在河边的树上,小心翼翼地趟著水向河里走去,希望能从死者身上找到一些银幣或武器。 很显然,有其他的聪明人已经早琼恩一步想到了某个主意,而且这个人他还认识。 “琼恩·雪诺,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应该跟在光明使者身边吗?”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芦苇丛中传来,是罗杰·休斯,他的一个烈日行者兄弟,也是跟隨凯文加入无旗兄弟会的人之一。 琼恩惊讶地喊道:“罗杰·爵士!你怎么会在这里?凯文和你在一起吗?” 罗杰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凯文在另一个小队,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我现在跟隨贝里伯爵的小队行动。 从前天开始,绿叉河的上游就漂下了很多户体,有弗雷家的人,但更多的是北方人。 所以闪电大王带著我们上来看看,希望能找到这些户体出现的原因。我们路过这里时,看到尸体很多,就打算停留一会儿,看看能不能找到生还者或者一些线索” 罗杰回头望了一眼其他同伴的方向,见没人靠近,便压低声音对琼恩说:“琼恩,是光明使者给你安排了什么特別的任务吗?如果不方便让我知道的话,我可以装作不认识你。” 琼恩苦笑著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老师並没有给我安排什么特別任务。”他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私自从老师身边离开,只是为了帮助我的兄弟,他在北境军中效力。可是,就在五天前,当我快要抵达滦河城的城堡时,却看到弗雷家和波顿家联手伏击了参加婚宴的北境军將士。在混乱中,我落进了水里,幸好得到了光明的庇护才活了下来。” 罗杰听后,震惊地说道:“他们怎么敢在婚礼上杀人?!” 第160章 生与死 第160章 生与死 “罗杰!快过来!”这时候,一个琼恩没听过的粗豪声音从远处传来。 “来了!”罗杰高声回应了一句,然后回过头对琼恩说道:“跟我一起过去吧,总不能把你一个人扔在这里。” 琼恩也没有拒绝的理由,於是便跟著罗杰爵士走出了芦苇盪。 “嘿,罗杰,这小子是谁?”一个身穿黄色外套的高大汉子指著琼恩问道。 罗杰介绍道:“琼恩·雪诺,光明使者的两个学生之一。” 接著他对琼恩说道:“这是柠檬,贝里大人手下的大將。” “三个学生。”琼恩向柠檬点点头,纠正道:“你们前段时间送去修道院的小铁匠詹德利也被我的老师收入师门了。” 柠檬耸耸肩,“那小傢伙儿运气不错,希望他能也能拥抱光明之力。” 罗杰问道:“贝里大人呢?琼恩是滦河城大屠杀的见证者,贝里大人也许需要跟他聊一聊。” 柠檬抬抬下巴,指向芦苇盪的另外一头:“在那边,哈尔温捞到一具不得了的户体, 正吵著呢。” 罗杰皱起眉头,“不得了的尸体?罗柏·史塔克?” 听到自己兄弟的名字,琼恩的心跳都漏了一拍。 但是柠檬摇摇头:“是个女人你过去看了就知道。” 於是罗杰和琼恩一起来到闪电大王的身边。 琼恩看到一具红头髮的苍白女尸躺在混杂著沙砾和杂草的岸边,身上盖著一件陈旧的外套。 她的头髮乾枯脆弱,白如骸骨,额头是斑驳的灰绿色,夹杂著褐色腐斑。条条碎肉附著在她脸上,从眼晴直到下巴。有些豁口结著干血块,有些则露出底下的骨头。 琼恩的心像被冰冷的水浸湿,喉头仿佛被一块铁砧堵住一一那是他的养母,凯特琳女士。 “索罗斯,求求你,救救她吧!她是艾德公爵的妻子,霍斯特·徒利的女儿,少狼主的母亲!你看看她的伤口,就知道生前她遭受了怎样的苦难!” 说话的人是哈尔温,他並没有察觉到罗杰和琼恩到来,仍然在向索罗斯乞求道:“当初我们亲手从艾德公爵手里接过象徵著王权和正义的王旗,开始我们的事业,难道现在看到他的妻子被人不名誉的谋杀,能够无动於衷么?” 索罗斯面色凝重,却没有鬆口:“哈尔温,凯特琳女士去世太久了,你看她的脸和头髮,已经没有了半点活人的模样。就算把她救活过来” 突然间,他看到琼恩居然就站在旁边,声音不由得停顿下来,“琼恩——“” 哈尔温皱眉问道:“琼恩?你不是在圣莫尔斯修道院么?” 琼恩证证地看著地上的凯特琳,说道:“前些天,我在波尔克家族的长河堡听说少狼主陷入了危险后,跟我老师请了长假打算过去帮他我先去了奔流城—” 接著,琼恩將自己在滦河城的所见所闻粗略的向眾人说了一番,“.—-罗柏死了,而他的母亲就在这里。” 哈尔温像被人在肚子上猛揍了一拳:“天吶,弗雷家族怎么敢这样对待自己的宾客! ? 他不敢相信弗雷家族会这么卑劣到这种程度,“无论是旧神还是新神,都將宾客权利视为主人家神圣的义务。弗雷伯爵是活得太久,所以疯了么?” 贝里伯爵沉吟了一下,说道: “他没疯,正是因为他的脑子无比清醒,才做出这样的选择。如果波顿家族也参与了这次密谋,说明北境军已经彻底输了。而作为曾经与史塔克家族有联姻盟约的弗雷家族, 要想免去泰温公爵战后的清算,就需要交出一份足够分量的赎金,还有什么赎金能比北境之王的头颅更有价值呢? 而且在婚礼的过程中埋伏曾经的盟友,对弗雷来说,是代价最小的策略,足以让他在战后保持一支足够强大的力量。他最大的代价,不过是顶上一个“不敬神明”的罪责“ 但是我想他应该不会在意这个。” 哈尔温往地上狠狠锤了一拳,“该死的弗雷,该死的波顿,该死的兰尼斯特!” 接著他抬起头:“琼恩,你的光明法术能將凯特琳女士救活么?” 琼恩摇摇头,“如果是因为重伤而陷入假死的人,我或许能救得回来。但是凯特琳女士已经离世三天了,我实在没有办法。” 这时,贝里伯爵突然开口道:我来试试吧。” 索罗斯闻言立刻阻止道:“贝里大人,这样你会死的!” “索罗斯,我现在这样,死了和活著又有什么区別呢?”他摘下脖子上的围巾,苦笑著说道:“我身上的创口一个叠著一个,无法癒合。不曾消退的痛苦,持续地折磨著我的灵魂,食物进入我的嘴里,我却尝不到味道。到了夜里,你们都在呼呼大睡,我却清醒直到天明。你们都叫我贝里·唐德利恩伯爵,但是我连自己的封地在哪里,有没有妻子,有没有继承人都想不起来。或者说,我真的是你们说的那个人么?” “你当然是!”柠檬已经靠近过来,坚定地说道:“大人,你就是贝里·唐德利恩, 边疆地的贵族,黑港的领主,无旗兄弟会的首领,空山骑士团的团长。谁会对这个提出疑问呢?” “我自己。”贝里·唐德利恩看著自己瘦骨鳞的双手,眼神空洞:“你说的那些人,我听在耳朵里,感到无比的陌生。而那些称號对应的责任又是如此沉重-柠檬,我累了。” “大人———”一个手持长弩的年轻人想要再劝,却被贝里伯爵阻止。 “安盖,不用说了。艾德公爵將追捕魔山的任务交託给我,而我也始终没有推卸过这份责任。但是我已经再也无法背负这份重担。我的灵魂和身体都因之而枯萎我决定將这副沉重的责任连带著神明的礼物,还给艾德·史塔克的妻子。如果她能醒来,你们就跟著她吧。如果你们不愿意跟著她,那就去加入刘易团长的金色黎明。虽然他的主张比我还要激进,但是我相信,在他的队伍里,你们能將空山骑士团的理念一直贯彻下去。” 所有人都能听出贝里伯爵语气中的坚定和释然,便沉默下来。贝里伯爵已经为了这份责任死了六次,谁还有资格对他要求更多? “贝里大人,你真的要拋弃我们么?”最后一个问题来自一个背著竖琴的老人,他的声音浑厚而悲伤。 闪电大王不再回应他们的问题,而是径直俯下身去,用自己乾枯的嘴唇吻上了凯特琳女士的嘴唇。 紧接著,贝里伯爵身体突然失去了所有力量,滑落在那具苍白的女尸旁。 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一个个摘下头顶的帽子,单膝向著贝里伯爵的遗骸跪下。 包括琼恩和罗杰在內,所有人都在哀悼这位伟大的领袖的离去。 直到一个嘶哑到难以辨认的声音突兀响起,而这声音里的含义,没有一个人能听得懂。 眾人抬起头来,便看到凯特琳女士已经坐了起来,浮肿白腻的身躯赤裸裸地展示在眾人面前。 哈尔温见状立刻上前,用衣服裹住了她的身体,將她抱到一旁。 而其他人,在凯特琳女士被抱走之后,开始收敛贝里·唐德利恩的遗骸。 “我从来没想过,大人一直处於何等的折磨之中。”柠檬抱起贝里伯爵的户体,哽咽地说道:“他好轻。” 索罗斯悼念著自己最亲密的战友:“贝里大人是个好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他必將在光之王的国度里永生。” “我们应该为他举行一个配得上他身份的葬礼。”弓箭手盖尔说道。 “我们要把他的遗骸送去黑港么?那里应该有他的家族墓地。”只有一只眼睛的“幸运”杰克说道。 “算了吧,送过去让魔山带人去糟践么?”“七弦琴”汤姆说道,“边疆地很暖和, 为他找一个向阳的墓地吧,我会唱送葬的曲调。” 於是趁著哈尔温在安抚凯特琳女士的时候,高大的柠檬背上贝里伯爵瘦削的遗骸, 在“七弦”汤姆悲伤的歌声中,走上了被阳光映照的山顶,无旗兄弟会的眾人用隨身的工具挖出一个深坑,然后各自脱下一件衣服一层层地將贝里伯爵裹在其中,然后便將遗骸放了进去。 每个战士都为这简单的墓穴填了一捧土,等到墓穴填平之后,眾人合力搬过来一块半人高的石头,稳稳地放在贝里伯爵的坟墓上。 索罗斯抽出匕首,在石头上刻下几个字:“贝里·唐德利恩,黑港伯爵,无旗兄弟会永远的领袖。” “大人,希望你能在光之王的国度看到和平来到的那一天。” 索罗斯带看眾人再一次向贝里伯爵行礼之后,便回到了芦苇盪的旁边,这里还有看他们的新领袖等看他们的效忠。 这时候,凯特琳女士已经穿上了衣服,只是因为贝里伯爵带来的这支小队都是男人因此只能穿著一身的男装。 索罗斯作为无旗兄弟会的二把手,来到凯特琳的身前,单膝跪下,郑重地说道:“凯特琳女土,按照贝里·唐德利恩大人的遗瞩,我们愿奉你为无旗兄弟会的领袖。” 无旗兄弟会早在北境军南下,这场愚蠢而残酷的战爭正式开始前就已经开始活跃在河间地,凯特琳对其並不陌生。 她站起身来,將索罗斯扶起,右手伸到下巴下面,抓住脖子,好像要掐死自己一样。 她开口说话了—嗓音断断续续,饱受折磨,似乎来自喉咙,嘶哑喘息,很像临死前的喉音。那是被诅咒者的语言:“索罗斯,我的儿子死了,很多好人死在了那场可耻的婚宴上。我会带领你们向卑鄙的叛徒们復仇,向兰尼斯特家族復仇。” 復仇么索罗斯闻言有些迷惑。復仇固然重要,但河间地的平民们现在更需要的是守护。 可是参加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很多人的家人都在这场战爭中罹难。復仇这个口號相比守护,显然更加打动人心。 徒利家族在河间地积威已久,索罗斯並不打算与之爭辩,便低头说道:“遵命,女士。” 凯特琳的声音再次响起,却是问向了她丈夫的私生子:“琼恩·雪诺—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琼恩抬起头,解释道:“得知弗雷家族与罗柏的盟约破裂后,我就想来帮助罗柏。我先是去了奔流城,没找到你们,接著又从奔流城赶到了滦河城·婚礼那一晚,我就在城堡外。只是还没来得及进去,就被弗雷家的人打进河里,是光明的庇佑让我活了下来。” 说完这些,他看向凯特琳女士,心底隱隱期盼著她能说一句“辛苦你了”。 然而,凯特琳的话语却如冰锥般刺入他的心田:“可是罗柏死了,被弗雷家用弩箭射穿了身体,又捅穿了心臟。” 琼恩闻言一愣,隨即悲痛地说道:“我很遗憾———” 凯特琳的话语没有丝毫缓和:“你本该在他身边,你是他的兄弟,他是你的主君。你本该挡在他的身前,替他挡住那些邪恶的箭矢,或者在他受伤之后,用你那所谓光明的力量治癒他的伤势。可是你没有。” 琼恩慌乱地想要解释:“我在城外,如果不是弗雷家的骑兵拦住我——” 但凯特琳打断了他:“你一开始就应该站在罗柏的身边。” 琼恩沉默了,和凯特琳女士的对话总是如此艰难。曾经的他,或许会默不作声地承受下来,但在刘易身边呆了近一年的时间,他经歷了许多,已经不再是那个憎懂无知的脆弱少年。 他鼓起勇气,辩驳道:“是么?凯特琳女士。我是应该站在他身边,可是你在他的身边为我留下位置了么?你从来不愿意承认我,我知道。你憎恨我的母亲,我也理解。所以我从来不敢对你有怨言。在临冬城,我为自己选择了一个艰难的命运。在长城,我已经誓言解除了世俗的义务。罗柏不再是我的主君,我发誓为整个维斯特洛而战,而不是效忠某个君主。可是命运將我推到了绿叉河,我顾及罗柏的安危,不惜违逆我老师的意志来到滦河城,你却告诉我,没有站在罗柏身边为他挡住箭矢是我的错。” 琼恩的声音压抑著愤怒:“可是,凯特琳女土,你可曾记得,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逮捕了提利昂·兰尼斯特,挑起这场战爭的,不就是你么?没能保护住河间地,任由兰尼斯特家族四处肆虐的人不就是徒利家族么? 如果说我有错,那我的错就是因为我是一个不被承认的私生子!那你的错呢?!” 凯特琳女士的身体颤抖起来,嘶哑的声音变得更加尖锐:“你怎么敢—” 哈尔温的声音突然响起:“琼恩,你不可以这样说话。凯特琳女士是你父亲的妻子, 一个刚失去儿子的母亲。” 琼恩冷冷地看了一眼哈尔温,心中却明白这是他的好意,说道:“我也失去了我的兄弟———还有父亲,还有姐妹。” 凯特琳嘶哑地纠正道:“不,他们不是你的兄弟姐妹。我没有你这样一个儿子。” “隨你怎么说吧,凯特琳女土,如你所愿。虽然珊莎不愿意叫我哥哥,但是至少艾莉亚一直承认她是我的妹妹。”琼恩嘲讽地向凯特琳鞠一躬。 凯特琳的声音艰难响起:“艾莉亚也已经死了,之后你都不要提起她的名字,我不喜欢。” 琼恩摇摇头:“不,她没有死。在滦河城外,我亲眼看到“猎狗”桑鐸·克里冈抱走了她。” 凯特琳女士缓慢地从石头上站起,她用浑浊的眼球紧盯著琼恩:“你是说你亲眼看到艾莉亚还活著,可是你为什么不把她带回我的身边来?” 琼恩站直了身体:“我会把她带回来,不是因为她是你的女儿,更因为她是我的妹妹,我最后的亲人。” 第161章 再见故人 第161章 再见故人 再次从赫伦堡出发的这一天,依旧是一个阴冷的天气,头顶上的云朵乌黑得如同缺乏保养的陈旧鎧甲,谁也说不清什么时候会落下雨来。 一个穿看黑色学士袍,脖颈上却没有学士项炼的老人,骑在一匹符合他身份的瘦马背上,諂媚地向身边面容憔悴的骑士说道:“大人,我建议让队伍停下来,找个地势高的地方扎营。这天色看上去很快就会下雨,如果不小心沾了水,你的伤口恐怕会恢復得更慢。” 老人很高,背微驼,突出的蓝眼睛周围有许多皱纹。他已然老迈,头上的灰发却多过白丝,唇边始终掛著笑意,让他看起来像小女孩家仰慕的祖父。 “不被水沾湿,就能快速恢復么?哼——如果能让我的手再长出来,我或许会考虑你的建议。科本,保证我的健康是你的工作,你得自己想想办法。” 回应他的骑土身材高大而消瘦,脸上都是浓密的鬍鬚,金黄色的头髮夹杂著些许银丝,因为许久不曾打理打理显得又长又乱。 苍白的面孔、下凹的脸颊、无神的双眼,让他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但是如果再稍微看得仔细一点,就能发现这是一个帅气的男人,可以让每一个见过他的女人都合不拢腿。 “詹姆大人,保证你的健康当然是我神圣的职责。”名叫科本的学士解释道:“但是规劝伤员注意自己的身体也是我的义务。大人,如果因为不愿意遵循医嘱而导致伤势加重,损害的终究是你自己的身体。要知道,虽然没有了右手,但是你的手臂足够长,还可以支撑起一面盾牌。可是如果手腕处的炎症因为沾了水而恶化,腐疮向上蔓延,我就不能不再切掉上面更多的肌肉“够了,”詹姆·兰尼斯特厌恶地挥挥手:“不要再提起那件事。” 在赫伦堡里,卢斯·波顿那个阴沉的混蛋让科本为他处理手掌被瓦格·赫特斩断后留下的伤口。为了减轻他的痛苦,科本曾经提议让他饮用罌粟奶,但是被他拒绝。他害怕一觉醒来,自己的胳膊也没了,於是便选择用烈酒来麻醉自己。 当真的动刀挖掘腐疮时,酒精完全不管用,詹姆大声尖叫,用完好的手拼命锤桌子, 一次,一次,又一次。 科本將沸酒倒在挖剩的断肢上,他再度尖叫。不管如何赌咒发誓,不管心中多么恐惧,他仍旧晕厥过去。醒来时,学士正用针和羊肠线缝手掌。“我留了一点皮肤,刚好连接腕关节。” 这段回忆如此痛苦,以至於让詹姆听到相关的內容,幻肢的手指便会传来剧烈的疼痛。 詹姆陡然厌烦了科本的陪同,独自骑到队伍前方。 一个叫纳吉的圆脸瘦小北方人高举著和平旗帜,走在护送他去君临城的北方人首领铁腿沃顿之前:旗面乃是七彩条纹,连著七条长尾,举在一个顶端有七芒星的杆子上,这是象徵看和平的標誌。 “沃顿”,詹姆骑到旗帜的后面,说道:“快下雨了,找个地方休息吧。科本威胁我说如果我的手沾了水,就要把我的手再切掉一些,我可不想他得逞。” 沃顿抬头看看天色,皱眉说道:“南方的雨水真是多,也不知道这些河间人怎么受得了。附近可以休息的地方,只有我们之前走过的那一个废弃的村庄。上次我们经过的时候,你说你不喜欢那里———” 詹姆耸了耸肩,这个轻微的动作让他的手腕再次隱隱作痛,也让他努力挤出的微笑变得扭曲:“我的確不喜欢那里,但成年人不能总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就去那里吧, 草,真是痛死了。” 说完,他便转身离开,去队伍末端寻找布蕾妮。三天前,他强迫沃顿將队伍带回赫伦堡,救下了被瓦格·赫特扔进熊坑、被迫赤手空拳与熊战斗的布蕾妮。虽然他不后悔这个决定,但对她的態度却感到十分恼火。 天知道我干嘛多事!她是我这辈子最倒霉、最鬱闷、最糟糕的伙伴。 妞儿不仅骑在最后,而且离开队伍几米之远,走在旁边,好像在声明她不是他们中的一员。路上,人们为她拼凑起一身男人的衣服:外套、披风、马裤和兜帽斗篷,甚至找到一件老旧的铁胸甲。 穿上男人的服装,她看起来顺眼多了,但全天下没有打扮能让她变得瀟洒,也没有打扮能让她愉快。 刚出赫伦堡,她那猪脑袋又开始顽固起来。“请你归还我的武器和盔甲,”她坚持。 “噢,没错,得想办法让你重新穿上铁皮,”詹姆回答,“尤其是头盔。等你闭上嘴巴、合上面甲,大家皆大欢喜。”布蕾妮果然照办,只是那阴鬱的沉默和科本无休止的奉迎一样,彻底破坏了他的好心情。没想到,我竟会怀念克里奥·佛雷当伙伴的日子,诸神慈悲! 詹姆骑到她的身边:“嘿,妞儿。要下雨了,你看到了么?” 布蕾妮抬起面甲,头盔下的眉头皱成了一个弯鉤:“请叫我的名字,詹姆爵士!虽然我依然对你救下我而感激,但是我不喜欢別人叫我妞儿。” “好的,妞儿。知道了,妞儿。”詹姆如愿以偿地看到布蕾妮脸上露出了怒的神色,这才满意地问道:“妞儿,就要下雨了,一会儿我们会在一个废弃的村落扎营。在寒冷的夜里靠著营火和衣而臥是一回事,在不停歇歌的雨水里睡觉又是另一回事。一会儿宿营的时候,我希望你已经想好自己要睡在谁的帐篷里我的帐篷可以挤出一点空间。” 布蕾妮默不作声,詹姆不知道该怎么劝她,所以也只能安静离开。 告诉她,自己对她完全没有一点想法,告诉她,她身上密布伤痕的皮肤提不起他一点兴趣? 这些话说了还不如不说。 算了,等她在冰冷的雨水里瑟瑟发抖的时候,自然会钻进来的·吧? 妈的,妞儿身体跟头母牛一样壮,脾气却比牛还倔,她肯定会寧愿在雨水里淋上一整晚,也不进我的帐篷。 算了,一会找沃顿让他从手下那里腾一顶帐篷出来,让她一个人住詹姆皱一皱眉头,我刚才怎么没有想到这个? 没多久,詹姆爵士和他护送的两百名精锐士兵沿著小路来到了一个废弃的村落。上一次经过时,沃顿曾安排魔下在这里饮马。 这个村落已经荒废多时,从被烧毁的痕跡来看,那至少是一年多前的事情了。房屋早已焦黑垮塌,田地里野草疯长,已经齐腰之高。 詹姆爵士曾在这个村子的小旅馆里喝过酒,记得当时黑眼睛的小妹端来了奶酪和苹果,店家满脸堆笑地宣布由他请客。 “御林铁卫的成员光临寒舍乃是无上的荣誉,爵士先生,”他笑道,“总有一天,我会给孙子讲述这个故事。” 然而,和平已经远去,如今这些美好的回忆都让詹姆感到悵然若失。他想著今晚无论如何得把帐篷安置得离旅馆远一些,以避免被回忆坏了心情。 然而,令沃顿和他都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抵达村落时,发现居然已经有一支队伍在这里安营扎寨了。 为了避开可能出现的敌人,沃顿决定不走国王大道,而是选择沿神眼湖西岸的农间小道和打猎路逕行进。这里曾经被魔山、血戏班以及亚摩利·洛奇轮番血洗,早已没有了活人的踪跡。上次詹姆折返回去救下布蕾妮之前,这里確实已经荒芜。然而,这会儿却从哪里冒出来这么多人? 看著远处废村里原地长出来的原木柵栏和柵栏里整齐的行军帐篷,詹姆爵士不禁紧张起来。他意识到,这可不是什么乌合之眾。 “沃顿,你打算怎么办?”詹姆爵士来到沃顿身边问道。 沃顿数了数帐篷的数量,估计道:“將近三百人如果对方有敌意的话,我们现在退走已经来不及了。如果对方没有敌意,我们直接从这里穿过去,互不打扰就行。总之, 我打算先去谈一谈,你说呢?” 詹姆爵士点点头,同意了他的提案:“我和你一起过去吧。” 此时,营地里的战士们也察觉到了陌生人的到来,他们开始行动,以十人一组的规模,从营地大门里相互掩护著走到营地外的空地上。整个过程显得安静而精密,步兵们手持长枪,矗立不动,给北境人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在这紧张的氛围中,沃顿骑著马,来到了一个既能让对方听清楚自己的声音,又能隨时保持与部下们联繫的位置。他高声问道:“我是卢斯·波顿大人魔下的侍卫长沃顿,请问你们是哪位大人的属下?” 这时,从对方整齐的阵列中走出一位骑士,他骑著黑色战马,身穿金色鎧甲,左手牵著韁绳,右手提著一根长枪。他来到阵前,自我介绍道:“我是金色黎明战团的团长,刘易·光明使者。你们为什么鬼鬼崇崇地靠近我的营地?” 沃顿闻言,重复了一遍对方的名字:“刘易·光明使者?你和刘易·塞里斯是什么关係?” 对方沉默片刻,摘下头盔,露出脸回答道:“.刘易·塞里斯也是我,你认识我?” 沃顿一拍手掌,高兴地说道:“刘易团长!哈,在临冬城,波顿家有个混小子刺伤了赛文家的一个士兵,你还记得么?那个混小子就是我的侄子。如果不是你当时救下了赛文家的那个傢伙,我侄子就惹上大麻烦了。我记得你不是跟著少狼主去了西境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刘易解释道:“我在牛津镇之战后,就脱离了北境军的序列。现在我在神眼湖这一带为领主们服务,帮他们训练军队,打击盗匪。” 直到此刻,詹姆·兰尼斯特才认出,眼前这个战士正是当初在临冬城时,那个差点与自己交手的僱佣兵一一號称巨蛛杀手的刘易·塞里斯。 回想起那天,提利昂以詹姆身为御林骑士的身份,不应与一个底层佣兵为难为由,阻正了他们之间的决斗,换上了同样不是骑士的桑鐸·克里冈,让他替兰尼斯特向刘易討回荣誉。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刘易在几个回合內就將猎狗打倒不省人事,这给詹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没想到,今日竟会在这里再次遇见他。 刘易好奇地问沃顿:“沃顿,那你呢?我听说卢斯·波顿大人正驻守在赫伦堡,作为侍卫长,你不在他身边侍奉,却带著这么多人来这里做什么?难道是准备进攻附近的城堡吗?” 沃顿摇了摇头,指著身后的七彩旗帜说:“我们是为和平而来。我奉命將一封信件带去君临城,交给泰温公爵,商议交换俘虏的事宜。” 刘易闻言,心中的疑虑稍减,问道:“那我们之间大概不会有什么衝突吧?” 沃顿回答:“当然没有,我们只是因为天气即將转坏,大雨將至,所以准备在这里扎营休整。” 这座村庄虽然已废弃,但地势平坦,还有一座废弃的磨坊和一条清澈的小溪,確实是一个理想的扎营地点。如果错过这里,下一个適合宿营的地方恐怕还得走上大半天,而且整个队伍可能会遭受雨水的侵袭。 考虑到自己与北境军曾经有过一段香火情,在没有衝突的情况下,刘易也不想显得太过刻薄。於是,他想了想,说道:“我们先到这里立下营寨,勉强算是主人。我这里有麵包、盐和麦酒,你们想不想来上一点?” 沃顿闻言眼睛一亮,此时无论是继续前行还是撤退都不是明智之选。既然刘易愿意以宾客之礼对待他们,这自然是最好的选择。於是,他果断答应道:“当然,这样最好不过。” 接著,刘易身后的一个勤务兵从营地里找来了几片黑麵包,並在麵包上撒上了薄薄的一层盐,还准备了一个酒囊,一併交给了沃顿。沃顿接过来后,立刻大口吃掉了麵包的一大半,並將剩下的一半递给了身边的詹姆爵士。见刘易並未出言反对,詹姆·兰尼斯特也毫不客气,一口將麵包塞进嘴里,並用酒囊里酸涩的葡萄酒把它衝进胃里。 在维斯特洛,宾客权利被视为一项神圣的权利,虽然刘易对此並不完全相信,但只要本地人对此深信不疑,也就足够了。毕竟,他本身並无恶意。 果然,当沃顿吃下了刘易提供的盐和麵包后,双方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瞬间得到了缓和。毕竟,北境人与河间地的贵族们是盟友关係,而刘易所在的神眼湖联盟各位首领也没有非要与北境人开战不可的理由一一他们已经快要滚蛋了,不是么? 至於血戏班的恶行,大家都更倾向於將其算在泰温公爵头上。 既然双方已经建立了信任的基础,沃顿乾脆下令,在刘易的营地一百米外的地方安营扎寨。他手下的战士们中有不少人身上多少带看点伤,能够得到刘易团长的帮助和治疗, 可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 第162章 胡克船长 第162章 胡克船长 此刻天气又阴又湿,细雨濛濛,詹姆和沃顿躲在一顶小小的简易帐篷里,勉强棲身。 詹姆不敢相信地看著沃顿。“什么?你说刘易可以用一种会发光的法术为人治病疗伤?” 他下意识地用左手触碰了下断掉的右腕,那里已经近乎麻木。 “是,北境军上下都知道这个事情。”沃顿咬了口咸肉干,含糊不清地向詹姆介绍起北境军里流传看的关於刘易的传说: “刘易·塞里斯,是唯一一个由罗柏·史塔克大人亲自邀请加入北境军的佣兵首领。 当时他的手下,满打满算才四十个人,而且只有五六个骑兵,剩下的都是步兵。 如果只是这点兵力,那么也就是一个小佣兵头子,也没什么可说的。但是刘易信奉著一个叫做安舍的神明,据说他是神明的眷者,拥有可以为人治病疗伤的法术。从临冬城到卡林湾分兵之前,他基本上是一个人管著整个北境军一万多人的伤病问题。 一路上,有人摔断了腿,或是决斗被刺穿了肺,或是吃坏了肚子上吐下泻,只要找到他上点钱,几个呼吸就可能活蹦乱跳地离开. 而且他收钱很公道。快死的人一次救回来,收十个金龙,以此为基准根据伤势或者病情的严重情况递减。如果是感冒打喷嚏这种,只要两个银鹿就可以。” “那也不便宜。”十个金龙对於普通士兵可不是一次小数目,甚至可以说,一个普通士兵的性命未必值得上十个金龙,他接著问道:“你亲眼见过么?我怎么听著有些嗯,跟乡野里的古灵精怪一样。” 沃顿点点头:“当然见过,在荒家屯外,威廉一一我的一个属下,从马上摔下来,被马踢到后脑勺,几乎死定了。我叫了几个人带著他找到刘易,了八个金龙把他救回来。 当时我就在旁边,还帮著一起向刘易的神明祈祷。为此威廉不得不替帮他凑钱的人洗了半年衣服,作为利息。可惜威廉比绿叉河之战里被你父亲的人杀了,不然我可以把他叫过来,让你亲眼看看。” 这时候,波顿家的营地已经搭建完成。 詹姆透过帐篷的门缝看著金色黎明战团的方向,默不作声。他隱约想起在语森林的战斗中,自己被俘虏之后,好像看到森林里爆发出一道金色的光柱,和刘易有关係么? “要不要去找他帮你看看?”沃顿指著詹姆的断手,“也就一会儿功夫,不了多少时间。” “可是,”詹姆有些犹豫:“我以前和他打过照面,如果他认出我来,恐怕会有点麻烦。你没注意么?他手下这些人可都是河间人” 沃顿摆摆手:“战爭嘛,总会死人的。而且据我所知,你不是从金牙城出兵之后,就直接围困了奔流城,和这附近的领主应该没有什么讎隙吧?” 詹姆想了想说道:“那倒的確没有,我几乎是在囚牢里度过了这场战爭。” 沃顿一摊手:“那不就是了,且不说他能不能认出你,就算他能认出你,我们已经吃过他的麵包和盐,按照诸神的意志,他必须护卫我们的安全。而且作为一名僱佣兵上赶著的钱,他为什么不挣呢?” 詹姆点点头,说道:“很好,你说服我了。” 他站起身来,从一旁的地毯上抓起斗篷披在身上:“走吧,我们就去看看,另外,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亨利爵士,你別叫错了。” “哈哈,好的,亨利爵士。但是要知道,你身上现在可没有钱,如果你要支付诊金的话,我可以借给你,不过等到了君临城,你要按照三倍的利息还给我。”沃顿哈哈笑道。 於是两人便披著斗篷从帐篷里走了出去。 沃顿作为波顿家士兵首领,代表自己的队伍吃下了刘易的麵包和盐,这是维斯特洛大陆公认的和平的象徵,所以下面的战士们也放下了戒心,自发地在两个营地之间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集市,互通有无。 沃顿带出来的这两百精锐,有三分之一是骑兵,剩下的都是步兵。他们在河间地力战许久,无论是领主老爷分发的奖励,还是劫掠所得,身上多少都有点钱。 只是由於是轻装简行,所以没有带太多的补给品,最近几天吃的都是烤好的无酵饼, 虽然瓷实顶饱,但实在没什么滋味。 而刘易的部队,有专门的辐重车,而且补给品里的食物种类颇为丰富,就像他们把整整一座庄园的仓库都带在身边一样。 等到晚餐的时间,热腾腾的食物香气从金色黎明的营地飘到了波顿家的营地的勾得波顿家的战士们口水淋漓。於是沃顿的兵钱从金色黎明的战士那里换来做好的燉土豆奶酪汤。 一个老兵看到沃顿走过来,好心地问道:“嗨,沃顿,要不要我买一份送到你的帐篷去?” 沃顿摇摇头,拒绝道:“不用了,你给大家说一声,要买什么趁雨势变大之前赶紧弄好,別淋生病了耽搁行程。” 老兵敷衍地答应道:“遵命!” 沃顿又问道:“对了,你知不知道刘易团长在哪里?” “喏,”老兵指指金色黎明营地里的中军大帐,“就在那里。” 沃顿点点头,就向刘易的大营走去。 来到金色黎明的营地外,守卫大门的两个士兵挡住他们,问道:“请说明你的来意。” 沃顿皱了皱眉,似乎有所不满。但是看到两个卫兵有恃无恐的態度,知道这应该是刘易的命令,於是也不爭辩:“我的朋友手臂在战斗的时候被斩断了,伤势一直没好好,我想请刘易团长帮他看看。” 卫兵说道:“那请你等一下。” 他们盯著营地的另外一个出口,直到看到有两个人离开之后,才將他们俩放了进去, 解释道:“很抱歉,让你们久等了。团长有令,放进营地的外人同一时间不能超过十个人,刚才人数满了,所以才把你们留下来,现在你们可以进去了。” 詹姆听到卫兵这么说,有些惊讶,“你们的规矩还很严格啊。” 其中一个卫兵笑笑说道:“纪律是胜利的保证,你看外面那些傢伙。”他指著正在两个营地里做生意的傢伙们,“他们一会儿回来的时候要是说不出口令,今晚就得在雨水里泡一晚上了。” 不知道为什么,詹姆总觉得这个小伙子嘴角总是露出一股嘲讽的笑容,一副准备看笑话的样子。 走进营地,来到营地中间的大帐外,在守护营帐的卫兵通报完毕之后,沃顿和詹姆掀开帘子走了进去。 刘易这时正就著油灯在一张莎草纸上写著什么东西,听到沃顿进来的声音,他將莎草纸递给旁边一个高大的黑髮青年,然后抬头问道:“沃顿,你找我?” “是的,刘易团长。”沃顿笑著说道:“这是我的战友,亨利爵土。他的手腕前段时间在战斗的时候被斩断了,伤口一直没有恢復,他听说了你的事跡后,便让我带著他过来看看。如果你方便,还请帮他看看吧。” “嗯,没事。今天从你那儿过来找我治伤的也有二十来个了,也不差这一个。”刘易指指面前的一张马扎,说道:“亨利爵士是吧,请坐。” 詹姆看了沃顿一眼,犹豫著坐到马扎上:“刘易团长,我应该怎么做?” “你只要把手伸出来就行了,剩下的交给我。” 刘易从腰间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匕首上的纹繁复而华丽,轻轻割开裹在伤口上的布条。 虽然刘易已经非常小心,但是伤口仍然传来剧痛詹姆咬著牙,额头上的汗珠落下,他强忍著剧痛说道:“很漂亮的一柄匕首,这是瓦雷利亚钢?” 刘易点点头:“是的,我的战利品,从西境军一个倒霉的征粮小队手里弄来的。你要是喜欢,我可以卖给你。” “瓦雷利亚钢的製品很贵,我怕我买不起。”用余光警到沾满黄色脓液的布条,詹姆立刻收回视线。 “贵么?”一旁的沃顿倒是问道。 “不贵,我现在缺钱,两百个金龙我就卖给你。”刘易把航脏的布条扔在地上,说道:“给你包扎的人手法很专业,但是你的伤口依旧有发炎流脓的跡象。如果没有人隨时在你身边,帮忙换药,消毒,你的伤势可能会加重。” 这和科本学士说的一样,詹姆点点头:“是的,离开赫伦堡之前,那里的学士確实这么跟我说过。” 刘易继续说道:“如果想要完全治好,一记疗伤的圣光术,和一发组织感染的纯净术,收费总共三个金龙又两个银鹿。” “如果我就这样放著不管呢?”詹姆问道。 “那就不知道了,看你身体能不能撑过去吧。无论如何,痛苦都会持续很久。” 四个金龙,大概就是詹姆身上一段旧装备和坐骑的价格。 詹姆点点头:“好吧,我治。不过我现在没钱,沃顿大人会替我支付这笔钱。需要多少时间?” 刘易看看沃顿,见沃顿已经从贴身的钱袋里掏出了三枚金龙和两个银鹿,便问道:“你不要这把匕首了?” 沃顿撇撇嘴:“两百个金龙买一把匕首—-什么人钱多到烫手才会做这种蠢事。” 与此同时,詹姆突然看到刘易的手心闪出一道炽白色的光芒笼罩在自己手腕上。 一阵钻心的剧痛传来,詹姆立刻从马扎上跳起来:“法克,你这个疯子,我的手.....” 突然间,詹姆发现自己手腕上被科本缝合但是没有癒合的伤口,已然全然消失。他的手腕光滑圆润,好像从娘胎里出来时就没有手掌一样浑然天成。 “欧!对不起,”刘易露出一个恶作剧得逞的笑容,说道:“詹—亨利爵土,我施放法术之前忘记提醒你,法术生效的时候,会非常痛,想必你不会计较我这小小的失误吧?” 詹姆的左手摩著右手的断口,心中的震惊难以言表。他皱著眉头重新坐回到马扎上,问道:“所以你其实已经认出我是谁了?” 刘易耸耸肩:“你这样英俊的男人我见得不多,很难认不出来。” “听说罗柏·史塔克用一千个金龙悬赏我,你不动心么?” “我可不想为了一千个金龙得罪泰温公爵。” “很明智。” “比瓦格·赫特明智一点。”刘易用沾著温水的毛巾帮詹姆擦掉了詹姆手腕上残留的脓液,“提利昂和我算是朋友,而你是他的哥哥。之前在临冬城,我还收到你托他转交给我赔罪的金龙,那笔钱可是帮了我大忙。” 詹姆点点头:“我很抱歉,我受到蓝赛尔那小子的矇骗,给你找了麻烦。” “没关係,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两个愚蠢的亲戚,不是么?” “那確实。” 既然刘易对他没什么敌意,於是詹姆提出,“刘易团长,我听沃顿说你之前在为罗柏·史塔克效劳,可是为什么你又离开他了呢?” 刘易抬起头,看向詹姆的眼晴:“如果我说我是因为看不惯北境军屠杀平民,你会不会相信?” 詹姆缓缓摇头:“老实说,我不相信没有土兵不抢劫,不抢劫的士兵怎么会有战斗力?我不相信—” 刘易並未反驳,而是笑笑说:“可是我的確是因为这个原因。相比杀人,我更愿意救人,但是如果杀人能够救人,我也不介意提起刀来亲手杀几个人。” 接著,他严肃地对詹姆说道:“詹姆爵士,我知道自己位卑言轻,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回去向泰温公爵諫言,从目前的局势来看,胜负已分,乔弗里国王必然成为七国无可置疑的统治者。请他放河间地的平民们一条生路,让他们可以活下去。他们不也是乔弗里国王的子民么?” “如果他们放下武器,接受乔弗里的统治,我想我父亲不会再为难他们。”真的不会么?詹姆其实也没有答案。 他劝说道:“这些话你不如亲自去跟我的父亲说。我见识过你的武艺,而且你还拥有如此强大的法术,投靠我的父亲,他给你的绝对会比罗柏·史塔克给你的多。” 刘易笑笑没有接话,转而说道:“詹姆爵土,你的右手没了,但右臂依旧能够发挥作用。我的家乡曾经有个叫做胡克的战船船长,也是少了一只手掌,但是他在手腕的末端装上了一个可以更换手掌的义肢。让他可以根据不同的场景,换上长刀,叉子,圆圈等不同的配件,以適应不同的场景。虽然比不上真正的手掌,但是也非常灵活。等你回到了君临城,可以请一个高明的工匠为你製作一个。” 虽然知道这是刘易好心的提醒,但是架不住詹姆此时听不得这种话,於是他站起身来向刘易说道:“谢谢你的关心,刘易团长。如果你哪天想通了,愿意为我的父亲效劳,可以到君临城找我,我可以为你引荐。” 说罢,詹姆便带看沃顿向刘易告辞。 离开金色黎明的营地之后,沃顿嘆息道:“可惜,如果能把他招揽到魔下,你父亲就能再添一员大將。” 詹姆摇摇头,“听起来,刘易有著一些很奇怪的道德观,和我的父亲不一定能相处好。而且他的法术虽然强大,但是在几千人的战斗中,他一个人,又能挽回多少性命呢? 隨他去吧。” 说罢,他们俩便回到了自己营地的帐篷內,躲避起越来越大的雨水。 第163章 泰温公爵的威名 第163章 泰温公爵的威名 第二天清晨,北境人整理好行装,准备拔营离开,而刘易以道路泥泞不適合马车通行为由,拒绝了沃顿同行的提议。 等到部下们在小路集合完毕后,沃顿与刘易拥抱告別,他说道:“刘易团长,希望我们回来的时候,还能再见到你。” 刘易拍拍沃顿的背,回应道:“想办法多从泰温公爵手里要点钱,我的匕首给你留著,你隨时可以来找我买。” 接著,刘易又对詹姆·兰尼斯特说道:“亨利爵士,祝你一路顺风,务必保护好你的另外一条手。” 詹姆哈哈一笑,回答道:“哈,谁敢动我的左手,就把他的头拧下来当球踢。” 隨后,他们便领著波顿家族的精锐们先一步向君临城进发。 等到波顿家的旗帜渐渐消失在茂密的森林里,刘易脸上的笑容猛然消失,变得阴鬱起来。他对身边的勤务兵巴德下令:“通知所有人,解除警戒,收拾营地,准备出发。” 勤务兵应声答道:“是,光明使者。” 片刻之后,迪安和卡尔洛策马来到刘易身边。 卡尔洛感嘆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御林骑士,弒君者詹姆·兰尼斯特居然成了一个不能拿剑的残废。如果不是你提醒,我肯定认不出来。” 刘易闻言也显得有些嘘:“我也没想到是他,幸好提前在营地附近安排了斥候。要是被他们突然闯过来,看到神眼联盟的虚实,我们麻烦就大了。” 迪安隨即问道:“他们有没有看出什么来?” 刘易摇摇头,说道:“应该没有,昨天晚上雨水连绵不休,战士们也都藏在帐篷里, 乌漆麻黑的,他们应该看不到什么。” “还是要谨慎一些。”卡尔洛还是有些担心:“卢斯·波顿让自己的侍卫长亲自带人护送詹姆·兰尼斯特,而且派出来的还是两百精锐,看来他已经决定彻底倒向泰温大人, 罗柏·史塔克称王的时间不会太长了。泰温公爵的主力部队仍在君临城巩固乔弗里国王的统治,离我们太近。如果他听说神眼湖这里出现一只由河安家族封臣自发组成的联盟,以他狠辣的性格,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 刘易眉头紧燮,分析道:“无非是请客、斩首、收下当狗三条路。我们现在的军力, 还没资格让泰温公爵请客,能爭取到收下当狗的待遇,就已经算是七神的庇护了。” 迪安听后摇摇头,嘆息道:“谁能想到,隨便找个废弃的村落安营扎寨,都能碰上泰温公爵的儿子。” 卡尔洛则提醒道:“不过泰温公爵对待属下很慷慨,如果为他征战,可以拿到很多酬金。” 刘易立刻拒绝道: “不,不行。最好离兰尼斯特家越远越好。詹姆·兰尼斯特空有武力,缺乏智谋;提利昂·兰尼斯特虽然聪明,却不受家族宠爱;瑟曦·兰尼斯特作为国王的母亲,拥有正统名分,但终究是个女人。兰尼斯特家目前全靠泰温公爵一人支撑,若我们被纳入其势力范围,一旦他得知光明之道的目標是建立一个无贵族社会,一定会第一时间將我们消灭,为他的子嗣扫清障碍。 我的家乡曾有位伟大的君主说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整合神眼联盟各家族的领地,训练更多士兵,而非仓促捲入高层贵族的爭端。” 这时,戴恩·贝內特插话道:“要是能把他们都杀光就好了。” 刘易不想理他,迪安爵士说道:“但凡跑了一个人,就等著被北境人和西境人联手锤成渣吧。” 很快,营地被收拾妥当,柵栏和原木被拆解成零件装上马车。在嚮导的带领下,刘易和神眼联盟的战士们避开沃顿一行人,从另一个方向离开了这个废弃的村庄。 五天后,刘易率领远征胜利的金色神眼湖盟军返回了圣莫尔斯修道院。此次远征,他们依次攻占了费舍尔庄园、长河堡、罗斯特庄园和哈登庄园,並將波尔克家族和罗斯特家族的女卷们安全迁回。 在修道院里,刘易为这两家女眷选定了与她们身份相符的房间进行安置。隨后,他再次召集了金色黎明及神眼联盟的高层会议。 此次会议,除了原金色黎明一系的烈日行者如约翰、克里、艾欧里亚等人外,还加入了神眼联盟的眾位首领,而詹德利也作为刘易目前唯一留在身边的学生参加了会议。 等小厅里挤满人之后,会议正式开始,刘易向民政首长约翰问道:“约翰,补种的庄稼情况如何?” 约翰回答道:“之前补种的土豆、南瓜、甜菜等作物已有一部分成熟並收割入库,新种子也已播种。按照你的要求播撒了粪肥的地块收成显著优於未播撒的,现在农民们已自发开始收集粪便和尿液。” 刘易点点头,说道:“很好,那就把使用粪肥的技术推广下去吧。以后每个村庄、乃至每户人家都要有固定的厕所,不允许隨地大小便,以便於收集粪肥,这一条以教令的方式下达到各个村落。” 马林·夏普打断道:“光明使者,用粪便这种污秽之物,真的可以让粮食提高收成吗?” 刘易回答道:“当然。你们应该都见过埋葬过户体的土地,往往来年会盛开出更美丽的吧?世间万物都受太阳神安舍的伟力庇护,並无区別。人类以植物庄稼为食,而庄稼也以人类的残骸为食。虽然不可能杀人以户体作为肥料,但人吃下的食物经过消化后產生的排泄物,也可以为土地提供肥力。 这种施用粪肥的方法在我的家乡已经持续了数千年。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边没有这么做,不过现在效果既然已经得到证明,我想可以正式推广了。” 马林喃喃道:“我们以前顶多会將秸秆焚烧之后,將灰烬埋进土里—” 刘易解释道:“那样做太浪费了。秸秆焚烧后剩下的灰中虽然还有一些肥力,但远远不如新鲜的秸秆。不过,新鲜的秸秆不经过处理的话,又容易传播病毒。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將秸秆或者收穫之后残留的枝叶打碎之后,埋起来堆几天,然后在翻田的时候深埋进土里,这样对於地力的恢復帮助很大。” 马林疑惑地问道:“病毒—又是什么?” 刘易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解释这个复杂的概念,於是简化道:“植物也会生病,病毒就是让动物或植物生病的一种物质,能够通过接触互相传染。哎,你不用了解这么细, 你只要知道应该按照我说的方法去做就行了。” 然而,种田这种事情並非嘴上说说就能让人信服。毕竟这关係到农民数个月的劳动和最终的收穫。看不到实际效果,就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下达,农民们也会在实际的生產过程中自发抵制。 所以刘易问道:“现在哪些地方自己完成了收穫?谁在具体负责农业方面的统筹?” 克里修士举手道:“是我。之前修道院还未被劫掠时,葡萄地的种植工作便由我负责,现在各个村庄的农事也是我在管理。” 刘易对克里说道:“你帮我找几块地,不用太多,六七亩即可,我要以它们作为试验田,演示绿肥堆的做法。” 克里用笔將刘易的要求记录下来,回应道:“好的,我这边选好了之后,立刻通知你。” 马林·夏普好奇地问道:“光明使者,到时候我可以派人来跟著学习吗?” 刘易大方地表示:“当然可以。既然我们是同盟,有利於增强我们力量的技术,我都不会藏私。你们谁有兴趣,都可以叫人来学。” 马林感激地说:“感谢你,光明使者。” 在维斯特洛,一个正常的领主在统治领地时,需要承担多项职责和义务。 首先,他们需要处理领地內的日常事务,这包括了解农作物的长势、牲畜的健康状况以及领民的需求和问题。领主们会巡视领地,检查农田、牧场和村庄的情况,並与农民和工匠交谈,以確保他们得到公正的待遇,並在生產上给予指导和规范。 其次,领主在领地內拥有司法权力,需要处理司法事务,对领地內的纠纷进行调解和裁决。同时,他们还需要关注领地的防御和安全,確保没有外来威胁。 此外,领主还有军事方面的义务,包括为封君提供相应数量的士兵,並在战爭时亲自履行封臣义务,担任自己领地兵团的首领。 然而,並非所有领主都具备足够的知识储备来处理好这些事务,也不一定都有兴趣去把每一项工作都做好。 例如,迪安·勃乐斯和卡尔洛·施密特,他们的技能更偏重於军事方面。因此,在征战的时候,通常都是他们俩代表其他领主发言。 马林·夏普的才华主要体现在领地的经营上,他尤其热衷於农业生產和工匠技术等能够带来收益的事务。因此,他能够比其他几家领主养更多的兵。然而,由於他的军事才华有限,土兵的战斗力相对较弱,这让他在联盟中的发言权受限。 但是这並不妨碍他学习更多的生產技能,要知道,和平总有一天会来临,到时候自己能不能生活好,还是看谁更懂得经营。 在刘易的保证下,其他几个领主也表示会派人向刘易的部下学习施肥堆肥的技术,而这仅仅是刘易给予他们的回报之一。 隨后,眾人开始討论安全事务。 查尔·科斯塔向刘易提问:“光明使者,之前与北方人相遇时,我的部下从对方土兵那里得知,卢斯·波顿大约在十天前就已经带兵前往滦河城,参加艾德慕·徒利和弗雷家族的联姻婚礼。现在赫伦堡里只剩下血戏班的一百多名强盗,我们是否应该抓住这个机会攻占赫伦堡呢?” 刘易转而询问其他几家首领的意见。塔克·渥德回应道:“赫伦堡是一座非常宏伟的城堡,当初黑心赫伦为了建造它,动用了整个河间地的人力,歷经数十年才完成。儘管歷经多次变故,现在的城堡规模已不如初建时,但仍然不是我们这几百人能够轻易攻克的. 艾文·波尔克接著补充道:“此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考虑。卢斯·波顿既然已经放弃了赫伦堡,泰温公爵绝不会允许这样一座城堡落入血戏班之手,特別是詹姆·兰尼斯特爵士被瓦格·赫特斩下一只手掌之后。我相信,一旦詹姆爵士进入君临城,泰温公爵定会派人接收赫伦堡,直到他指定的新主人前来。如果我们此时攻占赫伦堡,后续与泰温公爵的人发生衝突的就將是我们,而非血戏班。因此,我建议我们先静观其变,让他们双方先打起来。” 卡尔洛进一步说明:“听说培提尔·贝里席已经被国王任命为新任赫伦堡公爵,也许等战爭一停,他就会来接手赫伦堡对抗他的影响,这也是我们成立这个联盟的初衷” “泰温公爵——”,刘易沉吟著他的名字,却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泰温·兰尼斯特,西境守护,“疯王”伊里斯的国王之手,七国首富。坊间传闻,他拉出来的屎都是金的。其冷酷残忍的风格,决不妥协的意志,让他的名字成为压在整个七国所有贵族与平民们心头的一块巨石。尤其是劳勃·拜拉席恩和艾德·史塔克都陆续离世的这个时候,整个七国已经没有可以和他抗衡的人。 即便是河湾地的提利尔家族,在与泰温公爵的联盟中也不得不承认其主导地位。无人愿意与泰温公爵直接对抗,刘易亦是如此。 卡尔洛分析道:“泰温公爵迟早要回凯岩城,毕竟七国的国王是乔弗里,而非他。待罗柏·史塔克正式向泰温公爵投降后,北方人便会撤退,和平也將隨之而来。届时,我们与培提尔·贝里席之间的问题就仅限於河间人內部,他不但不会干涉,甚至可能乐见其成。” 综合眾人意见,刘易决定暂时收敛锋芒:“我的家乡有句话说,韜光养晦。现在並非我们崭露头角之时,建设领地、储备粮食、训练士兵才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然而,刘易也意识到瓦格·赫特可能不会坐以待毙:“不过,我们能想到的,瓦格· 赫特应该也能想到。如果瓦格·赫特真的傻傻的等在赫伦堡里,准备迎接自己的命运,那固然是好。可是如果他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成为北境人的弃子,说不定会狗急跳墙,决定再捞一票大的就跑。而我们,就是他们最好的目標。” 查尔·科斯塔一想到自己的庄园差点被血戏班拿下,就觉得非常噁心:“血戏班的渣们都是骑兵,速度很快,而且他们一点人性都没有,会驱使农民作为炮灰蚁附攻城,非常噁心。” 刘易说道:“是的,以我们现在魔下战士的实力,和他们硬碰硬当然没什么问题,但我们不可能在他们屁股后面追著打。所以我决定採取驻防和野战结合的方式防御並消灭他们。” 在哈登庄园、长河堡、罗斯特庄园和费舍尔庄园,刘易各留一个中队驻防,並以这四个营地为核心,建立统治秩序。同时,七家领主在各自城堡中仍有驻军。 鑑於神眼联盟目前尚无大规模盈利產业,刘易决定將驻防部队与野战部队分离,以高效利用资源。驻守在十一个庄园城堡的部队作为二线部队,负责在敌人来袭时依託庄园工事支撑三到四天,並通过渡鸦向修道院传递消息。刘易將亲自或派人带兵前往解围。 目前,布兰德学士已培养出至少十一只渡鸦,可用於联络。但此策略需確保庄园下属村落与驻防部队关係密切,以免因消息隔绝而导致驻防部队被突袭落败。 第164章 甜菜 第164章 甜菜 在刘易所领导的神眼联盟中,要想建立起如同家乡鱼水情深的军民关係,並非易事。 经过这一次的远征,联盟虽然勉强在军事上被捏成了一个整体,但政治上的融合却依然面临“民弗从也”与“神弗福也”的困境。 特別是费舍尔庄园、长河堡、波尔克庄园和哈登庄园等四块新吞併的领地,要让民眾接受並追隨光明之道,还需付出诸多努力。更不用说,联盟內部的其他几个首领的领地, 目前仍保持著原状,未有大的改变。 儘管条件尚不成熟,无法在整个联盟范围內推行政治改革,但在面对西境军的残暴与无主僱佣兵的威胁时,领主与领民们却有了共同的利益一一那就是生存。 因此,刘易知道,当前他能做的虽然有限,但关键是建立基本的统治秩序,自然就能让新加入的领地民眾对神眼联盟的驻军產生基本的信任。 在这个时代,平民对统治者的期望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公平的审判、公平的税收以及安全保障。只要统治者能履行好这三项基本职责,不去干扰平民的正常生活,便足以被誉为圣明的君主。 为了树立神眼联盟的良好形象,刘易决定让驻守各地的中队向所辖村庄宣布,提供有偿但廉价的光明法术医疗服务。 同时,他规定,在下一轮收穫季节,只需缴纳三成的收穫作为税粮,便能得到神眼联盟的庇护,並享受治安管理、军事庇护、农业指导等一系列公共服务。 此外,他还將婚礼、葬礼、新生儿祝圣,以及对愿意读书的少年提供学习机会等宗教和文化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 然而,要实现这些目標,人才是关键。 在维斯特洛生活这一年多,將近两年的时间里,刘易发现维斯特洛的大部分领主及其子嗣都更愿意习武而不是读书。 他们的知识诉求仅限於读懂命令和信件,识別盟友与敌人的纹章。而像领地的治理这类的民政事务,几乎全靠学士和管家,但学士数量稀少,管家又受制於领主难以招募。因此,刘易能依靠並给予信任的,且能大量招募的具备读写能力的人群,只有七神的修土们。 因此在明確了安全体系之后,刘易便向约翰问道:“约翰,布兰德学士主持的夜校, 现在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可以用的人才?” 约翰反问道:“什么叫可以用的人才?” 刘易皱眉回答道:“新加入联盟四家领地,我需要各自派遣两个光明修士和三个辅助人员组成一个工作小组,去传播光明之道,並辅助驻扎在当地的部队建立新的秩序。” 不用刘易说,约翰自己就开始考虑著可能面对的情景:“一处领地要五个人,四处领地就是二十个人,为了保证效果,还必须得是有经验的老手。最好是善於沟通有亲和力的人——哎,只能从修道院现在的干部里中抽人了。 2 刘易心里有些惭愧:“又给你添麻烦了。” 约翰则大度地摆摆手,“都是自己人,就別客气了。不过,你在外面这段时间,確实有不少修士和战士受到感召来到这里,其中还有人带著两片晋升徽记,他们可以补充到咱们的队伍里来。” 刘易问道:“他们已经接受並认同我们的道路了吗?” 约翰確认道:“没错,晚上布道时他们都参与了,对我们的理念非常认同。” 刘易听后放心地点点头,决定道:“那今晚我就为他们授予光明之种吧。” 会议结束后,夜幕降临。刘易让约翰召集了三十四位合格的候选人,亲自向他们重申了光明之道的根本理念,並为他们授予了光明之种。 最后,有二十八人成功觉醒了光明之力,刘易对此非常满意。 隨著光明之道在圣莫尔斯修道院的成功实践,越来越多的同志因看到光明之道在世间实现,而变得更加坚定和虔诚,因此烈日行者候选人们光明之力的觉醒成功率也越来越高。 刘易相信,不久的未来会有更多志同道合的人加入金色黎明。 会议结束后,盟內各家族首领陆续返回庄园,整合资源准备向刘易的体制靠拢。而刘易则带著新加入的烈日行者们来到军营,將他们编入野战军,並组织参谋团和几个中队长布置新兵招募和训练工作。 在吞併了费舍尔等四家庄园的领地后,刘易各留下了五十人的中队驻守,同时从波尔克家族和罗斯特家族补充了一百三十多人。因此,跟著他回来的军队中有一半是新兵,没有经歷过系统的培训。 为了让他们儘快形成战斗力,刘易必须为他们提供足够的训练和装备。 好在参谋团和各级军官对於训练新兵的工作已经十分熟练,刘易安排好军事训练后, 又从带著詹德利和一个厨房小弟来到神眼河边的铁匠工坊,利用他们的炊具做起了提炼白的实验。 河间地是一片肥沃的土地,水源充足,冲积平原辽阔平坦。 五王之战前,这里种植著玉米、小麦、葡萄及各种蔬菜作物,是除了河湾地之外最適宜农业发展的一块领地。 刘易现在控制的区域通过招募流民组织生產,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仅解决温饱並不能保证神眼联盟在未来与培提尔·贝里席或其他敌人的对抗中占据优势。 原因很简单,没钱。 为了挣钱发,刘易决定效仿眾多穿越者的前辈们,搞一些超越时代的產业。 之前他曾尝试锻造“光铸纹钢”武器作为瓦雷利亚钢武器出售,但高端武器市场封闭,难以打入。提高產量又会导致价格下降,甚至可能资敌。而且钢铁造物质量生命周期长,难以形成消费习惯,不利於长期经营。 至於肥皂或玻璃这种高技术含量的產品,刘易则因专业所限无法製造。毕竟,他在艾泽拉斯学的是锻造,而非炼金。 经过这段时间的游歷,刘易发现,在维斯特洛,甜菜是一种极为常见的蔬菜,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在菜园里种植。而且,甜菜中的分含量相当可观。然而,这里的人们通常只是將甜菜当作普通的蔬菜来食用,比如做成甜菜燉肉汤等,却没有人掌握用甜菜製作白的技术。 在维斯特洛,食物的主要甜味剂还是蜂蜜。许多领主老爷的庄园都僱佣了专门的养蜂人,驯养蜜蜂来酿蜜。但蜜蜂酿蜜需要大量的朵,且受季节影响,產量有限,因此基本上只有贵族阶层才能享用。 刘易在艾泽拉斯时,烹飪技能已经炉火纯青。加之他曾在哗哩哗哩上观看过用甜菜製的视频,於是,他决定將白作为他治下领地的主要经济產业,通过造出口来赚取金龙。 用甜菜製的工艺其实並不复杂: 首先,將甜菜切成颗粒,放入热水中煮沸。待甜菜中的分全部溶解於水后,將甜菜粒分离出来进行榨取,直至榨乾。 榨乾的甜菜渣可以作为牲畜的食物。接著,將生石灰添加到液中,持续加热並搅拌。当液中的生石灰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充分反应后会將液里的杂质吸附在一起。 之后便静置液,待液中的生石灰形成絮状沉淀,將澄清的液倒出,继续煮干水分並保持搅拌,以免变成焦。最终,就能得到黄褐色的块。进一步將块碎成粉末, 就能得到顏色淡黄到近乎白色的白粉。 虽然这种粉与刘易在家乡时吃过的那种小颗粒的白砂相去甚远,但对於维斯特洛的民眾来说,这已经是相当不错的“白”。 这种製备白的方法,是刘易所知道的最简单的一种,只需足够的原材料和对火候的掌握,就可以大量生產。在圣莫尔斯修道院当前的技术水平下能够重现,已经是非常难得。 即便如此,在刘易宗师级锻造和宗师级烹飪两大技能树的加持下,他还是在詹德利和热派两个小伙伴的帮助下,才用五颗甜菜做出了一盒成品。 热派就是他从修道院厨房里调出来的厨房小弟,他同时也是詹德利的好朋友,据说是一起从赫伦堡逃出来的伙伴。 他性情开朗,喜欢烹飪胜过战斗,是无旗兄弟会送过来的孤儿之一。 当刘易將盛放著白粉的小盒子放在詹德利和热派面前时,他说:“你们尝尝吧,看看味道怎么样。” 热派闻言迫不及待地伸出手指沾了一点粉,塞进嘴里。然后,他闭看眼睛发出一声销魂的惊嘆:“好甜!比最好的蜂蜜都毫不逊色。”隨即,他微微皱眉,“可惜有一点点微微的苦涩。” 苦涩的味道源於甜菜碱,以当前的技术水平,这种成分很难被完全去除。然而,詹德利似乎並未察觉到这一点,他也沾了一点粉尝了尝,然后说道:“有吗?我只觉得好甜,並没有尝到涩味。而且,我从未想过会有比蜂蜜更甜的东西。” 蜂蜜並非普通人能轻易享用的食材,通常只有拥有蜂房的贵族厨房里才有。普通平民若想品尝蜂蜜,往往需要在野外寻找野生蜂巢,冒著生命危险去掏取野蜜。采来的蜂蜜也更愿意作为商品卖给商人,而不是自己食用。 而他们俩之所以知道蜂蜜的味道,是因为在逃跑过程中偶遇了一个被野兽摧毁的蜂巢,才得以品尝到一些野熊吃剩下的蜂蜜。 刘易转而问热派:“热派,你以前在厨房里打下手时,有没有用过这样的白粉?你知道它的价格吗?” 热派因为不常有机会见到刘易,所以显得有些紧张。他回答道:“不,不知道,光明使者。我以前做麵包和做派时,用的都是红色的块,从未见过这种白色的粉,所以我也估不出价格。 刘易虽感遗憾,但他相信,在这个与地球欧洲如此相似的世界里,白这种消费品绝对不会便宜。 虽然不清楚高级贵族的餐桌上是否有类似的白,但按照热派所说,普通人家肯定是没有的。只要能大量生產出白,它无疑將成为金色黎明的一种拳头產品,为圣莫尔斯修道院带来持续不断的收益,以支持军队的扩张和改革所需的利益交换。 隨后,刘易向他的学生詹德利问道:“詹德利,你全程参与了白提炼的过程。你知道为什么明明你是一个铁匠,我却让你来帮忙吗?” 詹德利想了想,回答道:“我善於控制火焰的温度。” 刘易点点头,表示赞同,並继续问道:“还有呢?” 詹德利继续说道:“我的力气大,可以帮著搅拌液。” “也算吧,不过这种事情,谁都能做,你还需要再想想。” 詹德利低头沉思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不知道了,老师,请你告诉我答案吧。” 刘易並没有感到太过失望,他的三个学生虽然都不是天才,但都是非常有责任感的好孩子。 他举起手里的小盒子,里面装著有限的白粉,说道:“从昨天到今天,我们三个一直在不停地切菜、熬煮、搅拌,但出產的白粉就只有这么多。这样的效率实在太低了。 我想把白粉的生產製造变成修道院的特有產业,通过销售白粉来换取金龙,再用这些金龙购买铁锭,打造长枪和铁甲来武装我们的战士—.” 刘易目光坚定地看向詹德利:“你这段时间在部队里训练,应该已经明白了金龙对於金色黎明的重要性了吧?” “是的,老师。”詹德利回答道,“更多的金龙能换来更多的装备,让战士们能在战斗中存活下来。” “不仅如此,”刘易继续说道,“更多的金龙还能让我们的战士不会因为贫穷而侵犯平民,一个发达的產业也能让士兵们在退伍后有一个体面的营生。白的大量生產,是我们建立地上天国的一个重要步骤,我希望你能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詹德利闻言也紧张起来,问道:“那,老师,我应该怎么做?” 刘易指著不远处的水力锻锤说道:“你要儘可能地利用水力来减少人力的投入,这样才能降低成本。我要你找上巴林师傅,一起製作几件设备。 第一,要製作一个利用水力清洗甜菜外皮的装置: 第二,要製作一个利用水力为甜菜刨丝的装置: 第三,要製作一个利用水力对煮过的甜菜粒进行压榨的设备; 第四,还需要准备用来熬煮甜菜汁的大口燉锅和熬用的平底锅。你能做到吗?” “可是,老师—”詹德利有些犹豫。 “要多少人手和资源,你儘管调配。”刘易打断了他的话,“我只问你,能不能做到?” 詹德利犹豫了片刻之后,重重地点了点头:“可以!” 第165章 波隆,好久不见! 第165章 波隆,好久不见! 当都城黑暗的疗望塔出现在前方时,暮色已渐浓, 诸神门大开,门外道路两旁排满二十多辆马车,装载著一桶桶果酒,一箱箱苹果和一捆捆乾草,还有许多凯登这辈子从未见过的大南瓜。 每驾车边都有护卫:胸前绣小贵族纹章的士卒,穿锁甲和煮沸皮甲的佣兵,甚至有握著烈火淬硬的土矛的乡农之子,满脸稚嫩憨厚。凯登边骑边朝他们微笑,走到门边,发现金袍卫士对进城商贩皆收取不菲的费用。 “这是为何?”特里克好奇地问。 一个在站在路边负责维持秩序的金袍子回答道:“根据首相大人和財政大臣的指示, 凡货物进城一律严加苛税。” 凯登望著马车、手推车和载重马组成的长长队列,“既然如此,还挤得车水马龙?” “仗刚打完,钱好挣哪,”最近的马车上,一名磨坊主欢快地说。“现在城內由兰尼斯特当家,安全得很呢。他们的头儿是岩石城的泰温老大人,据说拉出的屎都是银子。” “我听说是金子。”凯登笑著回应道:“兰尼斯特家靠著老大人的“財富』把矿洞都填满了。” 金袍子跟著笑了几声,突然想起自己现在的老板就是泰温公爵,立刻把笑声壹了回去,转而询问起凯登等人的来意:“你们是干嘛来的?” 凯登看看身边的伙伴们,说道:“我们是来自河湾地的僱佣兵,听说君临城正在打仗,过来看看有没有適合我们的机会。” 金袍子看著几人甲衣,砸吧砸吧嘴说道:“你们真是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君临城的仗已经打完了,你们在这里可找不到什么活儿。” 凯登嘆气道:“哎,那能怎么办呢?我们本来在河湾地就打算投入蓝礼国王的军队, 可是还没等我们赶到地方,就听说蓝礼大人被人害死了。河湾地就变得乱糟糟的,我们几个找不到合適的主君,只能等到消息。等我们听说史坦尼斯大人打算进攻君临城的时候, 我们紧赶慢赶地赶过来,居然还是晚了。现在我们的盘缠也用完了,如果不找点事情做, 就只能出卖身上的甲胃了。” 眼前这个金袍子大概二十多岁,可能也是佣兵出身。听到凯登的诉苦,他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曾经的生活,心生同情道:“现在就算卖装备,也吃不了几顿饱饭了你们没带货物吧?如果没带货物的话,就从行人通道过去,每人需要缴纳两个银鹿的入城税。记住,別惹事。” 凯登用右手併拢的食指和中指触碰了一下额头,感激地说道:“谢谢你,兄弟,愿诸神保佑你。” 接看,他便按照金袍子的指引1,从马车队列一旁的一条狭窄行人通道进入城內。在向卫兵们缴纳了总共十个银鹿的入城税后,他们顺利进到了君临城內。 这次他们来到君临,是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在刘易成功打造出与瓦雷利亚钢品质相当的“光铸纹钢”之后,他决定改变销售策略,不再由金色黎明的人直接对接卖家。 因为虽然直接对接最终买家,可以省去中间商的差价,但相应地由於没有了中间商, 与买主的交易也变得不那么安全了。 因此,刘易让凯登带著新锻的“乱”剑来到君临,尝试將其卖给本地的铁匠,再由这些铁匠將剑卖出去。虽然这样做价格可能会稍低一些,但交易更加安全,而且铁匠们也更容易找到有需求的客户。 由於这一次没有押送粮食这种大宗货物的需求,刘易没有派很多人给凯登,而是安排了烈日行者特里克,以及两个烈日行者候选人莫顿和霍伯特与他同行。加上他的侍从杰斯米,他们这一行总共只有五个人。然而,即便对於护送像几千个金龙这样贵重的物品来说,这些人也就足够了。 君临城虽然经过了史坦尼斯进攻,但是繁华的景象反而更胜过从前。 凯登在种子街见到一位衣衫槛楼的乞弓帮兄弟替战爭中的亡者的灵魂大声祈福,但路人视若无睹,仿佛当成了噪音。 人人各归其位:穿黑锁甲巡逻的金袍卫土,卖果酱饼、麵包和热派的小弟,胸衣半开、从窗户里探出头来揽客的妓女,一身屎尿臭气的贫民。 五个男人將一匹死马从小巷里拖出来,一名杂耍艺人在为一群喝得醉的提利尔土兵和小孩们表演轮转匕首。 还有很多瘦骨鳞的流民蹲坐在路边,渴望地看著路过的行人,渴求著一点吃的或者一份活计,但是显然他们什么也没有等到,只能继续忍受飢饿和困顿的生活,直到死亡。 凯登看著这景象,疑惑地问道:“我听说提利尔大人从河湾地运来了很多粮食,可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飢饿的人?” 特里克回应道:“再多的粮食,也是为买得起的人准备的。你以为他们会在大街上向吃不起饭的平民免费派送食物,並为他们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直到他们能养活自己?那是金色黎明会做的事情,不是领主老爷们会做的事情。” 凯登沉默了。 老爷们发动战爭,平民在战爭中像草芥一样倒下。战爭结束了,平民在和平中像草芥一样倒下。 穿过因战爭结束而变得更加热闹的街巷,凯登带著伙伴们来到了“夜影巷”的一间旅馆,包下一个足够五个人住的房间,安顿下来。 特里克等人的任务除了保护凯登外,还包括儘可能地收集都城內的情报,如坊间流传的新闻、贵族老爷们的动向、君临城的物价以及最挣钱的货物等。 这些信息对刘易制定金色黎明的战略至关重要。因此,在安顿下来的第二天,他们便分头行动,开始各自的情报收集工作。 君临城中,有一个地方既贫穷又危险,那就是传说中的跳蚤巷。而夜影巷与跳蚤巷之间仅隔了两个街区,距离集中著很多铁匠铺的钢铁巷也不算太远。於是,凯登决定带著侍从杰斯米前往钢铁街,寻找合適的机会兜售他们带来的“乱”剑。 钢铁街位於君临城的东部,这里匯聚了城內大多数的铁匠铺。沿街的商铺大门敞开, 精壮的铁匠们正抢起锤子在铁砧上敲打红热的铁块,製作各种武器和器具。成品则被整齐地掛在墙上,供顾客挑选。 凯登隨意走进了一家看上去不太忙碌的铁匠铺。店內,铁匠师傅正就著一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煮的汤,吃著一块黑麵包。看到凯登走进来,铁匠师傅並没有起身迎接,而是直接问道:“是来买还是来卖?” 凯登好奇地问道:“有什么区別吗?” 铁匠师傅解释道:“如果是来买的话,你可以隨便看看墙壁上掛著的武器装备,价格都很优惠。但如果是来卖的话,你可能需要去別处看看了。” 凯登闻言,便走到墙壁前仔细挑选起来。他拿起一柄骑士剑,仔细端详了一番后说道:“这柄剑我很喜欢,不知道价格如何? 铁匠师傅放下手中的碗,在围裙上擦了擦被汤沾湿的手指,然后介绍道:“小伙子, 你眼光不错。这柄剑虽然不是我打造的,但確实是一柄好剑。它的前一任主人是金袍子的小队长,因为被人诬陷丟了职位,为了生计不得不出卖他的爱剑。当然,我们都知道他不过是一个逃兵而已,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东西確实是好东西,我当时只了十五个银月就拿下了。如果你要的话,二十个银月就可以拿走。” 一个金龙价值三十个银月,这是国王所规定的匯率,儘管在实际交易中可能会有轻微波动,但幅度並不大。按照凯登的估算,这样一柄寒光四射的好剑,通常要价超过一个金龙。然而,此刻这柄剑的价格居然比预想中便宜了三分之一,显然,战爭的结束对武器价格的下降產生了显著影响。 凯登试探性地还价道:“二十个银月確实是个便宜价,但我觉得或许还能再降一些? ” 铁匠坚定地摇了摇头:“这个价格已经是底线了,相信我,如果你现在不下手,过段时间价格还会涨回去。要知道,钢铁製成的武器可不是什么易耗品,保养得当的话,我能存放很多年。” 凯登当然没有说出“那你为什么不保存起来”这种略显幼稚的话。而且他本来也並非真心想要购买这柄剑,於是他將长剑掛回墙上,笑道:“算了,说不定我到城外的战场上隨便找找,就能捡到其他骑士遗落的武器,一个铜子儿都不用。” 铁匠撇了撇嘴,端起碗继续喝起来:“那你去试试看吧,那里能被回收的武器装备, 早已经被附近的穷人搜刮乾净了。你运气好的话,或许能捡到一些断剑残骸—.“ 凯登转身欲走,突然又回头问道:“对了,你说普通的武器你不收,那么如果我捡到瓦雷利亚钢的武器,你收不收?” 铁匠师傅闻言瞪大了眼睛:“什么?你有瓦雷利亚钢?” 凯登连忙否认:“还没有,但如果有呢?听说跟隨史坦尼斯大人来进攻的贵族老爷们带了不少好东西,要是谁的瓦雷利亚钢佩剑不小心落到水里,恰好被我捡到了呢?” 铁匠师傅一听这话,顿时失去了兴趣,挥手让凯登离开:“我还做梦梦到自已捡到一箱子金龙了呢。你要是想开玩笑,就去找別家吧,我没空跟你閒聊。” 凯登坚持道:“假如真的有呢?” 铁匠师傅闻言,再次不耐地挥挥手,说道:“有你也別来找我,我付不起你要的价。 如果你真的有瓦雷利亚钢,附近的铁匠铺中,能吃下这笔生意的,恐怕也就只有托布·莫特大师了。” 向铁匠师傅道谢后,凯登离开了那家铁匠铺,隨后又走进了另一家。他尝试用同样的话术询问,但得到的答案却大同小异。凯登逐渐意识到,如果想要在君临城出售他腰间的“乱”,恐怕只能求助於托布大师了。 托布·莫特是个久负盛名的老工匠。还在圣莫尔斯修道院的时候,詹德利就曾向凯登提起过他。据说,托布师傅不仅手艺高超,对自己的作品也极为珍视。 无旗兄弟会的“红袍僧”索罗斯在君临城期间,经常光顾托布师傅的铺子,购买便宜的剑,然后用野火点燃,冒充为“光明之剑”。於是托布师傅每次都会以双倍的价格卖给他剑,並且当面斥责他不该如此糟归好钢材,在私下里,他还会抱怨自己的客户是个酒鬼、骗子、最差劲的僧侣等等。 即便如此,索罗斯仍然愿意在托布师傅这里购买长剑,这足以证明托布师傅的技艺之高超。毕竟,能用如此难听的话批评顾客,而顾客却依然愿意照顾他生意的情况,实在不算多见。 也许只有托布师傅能够识別出“乱”的真正价值。於是,他不再四处晃荡,而是径直朝看托布·莫特的铁匠铺走去。 托布师傅的铺子比钢铁街上任何其它铺子都大,由木材和石灰泥建成,层高足以俯瞰整条街。两扇大门由黑檀木和鱼梁木做成,门上雕刻著一幅打猎图。门的两侧各有一名石头雕成的骑士,他们身披红色盔甲,做出的造型看起来就像一只狮鷲和一只独角兽在看守著大门。 走进铺子,里面的景象与其他铁匠铺截然不同。这里没有师傅带著学徒在热气腾腾的铁匠炉边忙碌敲打著铁块,而是一个穿著得体的青年站在柜檯后,四周墙上掛满了铁匠们的精美作品。 “先生,您需要些什么?”青年面带微笑地问道凯登回应道:“听说史坦尼斯大人攻城结束后,战场上遗留了不少武器装备。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好货色,拿出来让我看看?” 青年摇了摇头:“好货色我们当然有,但绝不是从战场上捡来的。我的师傅托布是一个对技术有著极高追求的大师,他绝不会在这个铺子里出售別人的作品。” 凯登凑近青年,低声说道:“那如果我有好货色,你们收不收呢?” 青年眉头一挑:“有多好?” 凯登取下腰间的剑鞘,轻轻露出乱的剑身,上面繁复而美丽的纹若隱若现。 “这么好,你觉得怎么样?” 青年大吃一惊,伸手想去拿剑,却被凯登巧妙地避开了。 “让你的师傅过来。” 青年犹豫了一下,说道:“不行,我师傅今天被泰温公爵召唤到红堡的首相塔去了, 可能要很晚才回来。如果你想见他,恐怕得多等一等。” 凯登將剑插回鞘里,问道:“那我明天再过来吧,明天他应该在的吧?” “应该在,不过不知道他会不会有其他事情要忙。”青年说道,“不过你可以把剑先留在这里,我师傅看到这柄剑,一定会第一时间联繫你的。” 凯登摇了摇头,显然在腾石镇吃过亏的他变得更加谨慎了:“我明天会过来的,你只要跟你的师傅如实匯报就行了。” 说完,他拿出一枚铜星作为小费扔给青年,然后转身离开。 在逛铁匠铺的过程中,杰斯米一直在一旁保持沉默。直到事情办完,他才开口问道:“爵士,我们现在去哪里?” 凯登思考了一会儿,说道:“既然打算用『在战场上捡来”这种说辞—那我们就去国王门那边看看吧。至少,当別人问起我关於战斗的细节时,我可以回答得上来。” 国王门外,一片荒芜之景映入眼帘,唯有烂泥、灰烬以及烧焦的骨骸散落其间。然而,在这城墙的阴影之下,无家可归的人们已重新搭起了帐篷,更有一些人利用桶子和推车贩卖著渔获,以此为生。 凯登骑马穿过人群,感受到无数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一一那些目光中,有漠然、有惊异,乃至有憎恶。但无人开口,更无人胆敢阻挡他的去路。在君临城,生活在底层的民眾早已深谱何人可以招惹,何人不可。骑在马上,身披甲胃,带著侍从的人,自是不好轻易招惹之辈。 回想起黑水河一役,史坦尼斯公爵虽损失惨重,却连城门都未能攻入。如今,河面上仍可见浮户隨看波浪起伏,船只的桅杆也时隱时现於水面。 凯登望看这战后的萧条景象,在脑海中简单勾勒出了当时的战斗场面,隨后便带看杰斯米离开了。他虽以战爭为生,却並不代表他喜欢战爭。 回到城內,他本想找个酒馆,喝上几口好酒,顺便打探些消息。没想到,竟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熟人。 此人也是一个僱佣兵,在河湾地时,曾与凯登一同为某个小领主效力。儘管他性格傲慢无礼,但手上的功夫確实不容小。 此刻,只见他身著一身黑色油亮的鎧甲,跟在一个骑在马上的侏儒身边,看上去似乎已经飞黄腾达了。 於是,凯登高兴地向对方打招呼:“嗨,波隆,你怎么在这里?” 第166章 被秀了一脸 第166章 被秀了一脸 黑甲护卫皱著眉头思索了片刻,突然高兴地喊道:“凯登·风暴爵士!哈哈,真是好久不见!”他隨即翻身下马,与凯登紧紧拥抱在一起,並说道:“不过,你现在应该称呼我为波隆爵士。” “哦?”凯登惊讶地回应道,“你已经受封为骑士了吗?” 波隆得意地笑道:“当然,前段时间我在与史坦尼斯的战斗中表现出色。我的僱主, 一个诚实善良的好心人,在战爭结束后履行了他的诺言,请御林骑士为我举行了骑士晋升仪式。”接著,他將凯登引到一旁骑在马上的侏儒身边,介绍道:“这位就是我的僱主, 提利昂·兰尼斯特大人,多亏了他,我才能受封为爵士。 , 凯登向骑在马上的提利昂点头致意:“很高兴见到你,提利昂大人。” 提利昂虽然未下马,但仍伸出了手回应道:“很高兴认识你。波隆从来没跟我说过他有你这么一位朋友我知道他有很多秘密,但绝不应该向我隱瞒有你这样一位强壮有力的骑士朋友。” “当然,”凯登握住提利昂的手摇了摇,“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大人。” 提利昂转而向波隆问道:“你要和你的老朋友敘敘旧吗?” 波隆耸耸肩,回答道:“当然,不过得先把你送回红堡。否则你要是半路上被暴民弄死了,我可没法给泰温大人找个像你这么丑的侏儒来。” 提利昂笑道:“如果能找到个跟你一样高的提利昂还给他,他就不会在意有多丑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那么,凯登爵土,”他转向凯登问道,“你愿意和我们一起回红堡吗?路程不远,不会耽误你太久。”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大人。”凯登回答道。 既然无事可做,凯登便骑上马,跟隨在提利昂和波隆的马后,从国王门出发,在城里巡视了一圈后,一行人回到了红堡。 红堡是国王、首相以及最顶级的大贵族们居住的地方,凯登不想进去惹麻烦,便留在城外等候。 过了一会儿,波隆换上常服,带上佩剑从红堡里走了出来。他一见到凯登,便把手搭上他的肩膀说道:“凯登,走吧。我带你找个地方喝一杯,找点乐子。对了,艾斯米今年多大了,能去妓院了吗? 1 凯登看看自己身边的小侍从,皱著眉头回答:“他年纪还小,要不我们去一些更正经的地方吧。等哪天我甩掉这个小跟屁虫,再来找你一起去快乐一下。” 波隆稍作思考后说道:“我知道一家不错的酒馆,歌手很棒,酒也很好喝,名叫『琥珀光”。” “琥珀光,这个名字我听过。”凯登回忆起上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来君临城时,同伴曾提及过这家酒馆,“不过听说那里的酒不便宜。” “哈哈,我从兰尼斯特家族那里赚了不少钱,今天我做东。”波隆豪爽地说。 “那我可得喝个痛快。”凯登回应道。 琥珀光酒馆位於醃肉街,这是一条以食材干货为主要经营项目的街道。 在眾多的醃肉铺子之中,一家酒馆嘉立其中,多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但据酒馆老板所言,他的酒馆是这条街上才是最古老的店铺,从他太爷爷那一辈就开始经营,而那些卖醃肉和香料的店家都是后面来的。然而,这一说法无从考证,也没有人真的在意,毕竟酒馆的酒確实品质上乘。 在酒馆里找了个靠边的座位坐下后,波隆为凯登和他的小侍从杰斯米各点了一杯蜂蜜麦酒和一份麵包火腿,然后问道:“你来君临多久了?我怎么一直没见到你?” “我昨天刚到。”凯登回答道,“之前在河湾地聚集了几个伙伴,打算投靠蓝礼大人,结果他还没等到我们就去见他哥哥去了。接著,『血腥”蓝道开始清洗军队里支持史坦尼斯的人。我们摸不清这里面的水有多深,担心被牵连,就离开了那边。后来我们在河间地转了一圈后,发现那里的贵族都被泰温公爵的人烧得一无所有,最后只能来君临城碰碰运气—看来我的运气实在不行,这边的战爭也已经结束了。” 波隆往嘴里塞了一小片火腿肉,说道:“確实,你的运气不太好。如果你早两个月来,我很容易就能把你安排进金袍子队伍里。要知道,我之前是国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的侍卫队长,他手下的佣兵都是我招募的。” “谁说不是呢。”凯登惆悵地喝了一口酒,愣了一下,抱怨道:“妈的,这才是真正的酒,我之前喝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 接著,他继续问道:“你是怎么和小恶魔提利昂搭上线的?我听说他不是被凯特琳· 史塔克抓到谷地去了吗?” “哈哈!”波隆笑了起来,“凯特琳女士抓住提利昂的那天,我正好在那间酒馆里, 和契根在一起你还记得他吧?” “记得,你的伙伴嘛。”凯登说,“那年你们被土匪围了,我带人过去救援的时候, 就只剩你们两个还活著。” 波隆点点头,回答道:“是的,后来我们俩就结伴一起找活干。那天我们正在喝酒, 突然听到凯特琳女士问谁愿意和她一起维护正义,然后我就自愿报名了。” “维护什么?”凯登惊讶道:“正义?你还在乎这个?” “哈,我当然不在乎。但我当时琢磨著,凯特琳女士作为北境之主的夫人,总能给出点像样的报酬吧,於是我就跟了上去。”波隆说道。 “那你后来怎么和你的“囚犯”提利昂混在一起了?”凯登好奇地问。 波隆双手抱胸,沉思片刻后说道:“凯特琳女士怎么说呢,她不是我愿意效劳的那种人。相比之下,小恶魔反而更合我的胃口。而且老实说,兰尼斯特家族比起史塔克或者徒利要大方得多了。凯特琳夫人也好,莱莎夫人也罢,她们似乎都觉得我这样的下等人天生就该为她们服务,而任何一点回报都是他们大发善心的赏赐。” “谁叫她们是天潢贵胃,而我们只是平民呢?”凯登感嘆道。 “你可不算平民,好互也是个骑士老爷。”波隆打趣道。 “一个没有领地,没有爵位,只有一身散发著汗臭和铁腥味的锁甲的骑士?好吧,听起来確实挺『高贵”的。”凯登自嘲道。 “所以,我必须把握每一个向上爬的机会”波隆开始讲述他是如何將提利昂送到鹰巢城的过程,“后来莱莎夫人决定用比武审判来定提利昂的罪,我站了出来,成为了小个子的代理武士,並战胜了那个老头————” “怎么样,受伤了吗?”凯登关切地问。 “受伤?哼,再来十个也伤不了我。”波隆傲慢地笑了笑,“那些老爷,对付拿锄头的农民还行,但想要对付我,呵,还差得远呢。” 凯登举起酒杯,祝贺道:“为你的胜利干一杯。” 波隆也端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为了契根。” 接著,两人聊起了各自最近的境遇。波隆难得见到一个老相识,便忍不住好好向凯登炫耀了一番。而凯登则隱瞒了自己加入金色黎明成为烈日行者的事情。 两人在酒馆里,就著麦酒和火腿片度过了一个閒適的下午,等到离开酒馆的时候,已经是入夜时分。 难得有半天假期,波隆最终还是去了妓院,据说里面的头牌都是小指头从狭海东面找来的姑娘,非常值得去逛一逛。而凯登则以艾斯米年纪太小为由,带著他离开了酒馆。但真实的原因其实是,光明使者禁止烈日行者们放纵身体的欲望。 “没想到这老小子混得挺好啊!”和波隆分別后,凯登忍不住感嘆道。 “嘿嘿。”杰斯米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显然,波隆请的这一顿饭效果很不错。 看著曾经和自己一样落魄的战友如今骤升高位,凯登心里颇有些失落。但想到自己如今拥有了另外一种力量,他的心情又平静了一些。 波隆的运气確实不错,多年来的挣扎求存终於有了结果,让他从身为平民的泥泞漩涡中解脱了出来。然而,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解脱,而凯登现在所做的,是为了所有平民的解脱。 光明使者曾经说过,成为烈日行者就不要计较个人的得失与荣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本心。凯登以前觉得这很简单,但经过今天和波隆的相聚,他才意识到这其实很难, 需要用一生去践行。 穿过无人的小巷时,凯登抬起手,召唤出一朵淡淡的金光。他发现,这朵金光比起以往竟然更加凝练了一些。 回到旅馆,刚走进房间,凯登便看到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正坐在自己的床上,和坐在对面床上的特里克聊天。看到凯登大大咧咧地走进来,男人警惕地按住腰间的长剑,向特里克问道:“你认识他?” 特里克咧起嘴笑笑,“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凯登·风暴爵士,你走之后才加入我们的兄弟之一。” 西奥多点点头,神情放鬆下来,右手轻轻按住胸口,点头道:“凯登兄弟,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亲爱的兄弟,但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凯登对特里克有些埋怨地说,“你怎么不帮我介绍一下。” “谁叫你连门都不敲?”特里克皱皱眉,然后对霍伯特说:“你搬个椅子把门堵住, 不要让不相干的人进来。” 接著,他向凯登介绍道:“这是西奥多·威尔斯爵士,在大集会期间被光明使者授予光明之种的兄弟,他也认识罗尔夫兄弟。我今天路过贝勒大圣堂的时候,遇见了他,就约他来这里见面。” 西奥多往凯登身上施展了一个纯净术,一粒光点环绕著凯登的身体逐渐落下。他说:“罗尔夫兄弟是一个好人,不愧为光明的信徒。如果他看到你继承了他的意志,想必会非常欣慰。” 凯登肃然点点头,“为光明播撒到这片大地是每一个烈日行者的追求,我也將为这个目標奉献一生。” 说完,他也向西奥多身上施展了一个纯净术。在烈日行者之间,纯净术逐渐成为了见面时的一种礼仪,因为它法力消耗相对较低,很適合用来验证彼此是否真的是烈日行者兄弟,而不是偽装身份的敌人。 在確认了彼此都是烈日行者並相互接纳之后,特里克说道:“好了,我们继续聊吧。” 接著,他开始讲述在圣莫尔斯庄园与查尔·科斯塔一同对抗血戏班的经歷,隨后谈及光明使者的归来以及修道院领地內的秩序整顿,逐渐涉及到神眼联盟的建立等最近几个月发生在圣莫尔斯修道院的各种事件。 “在我们离开之前,光明使者正率领神眼联盟的七个中队以及部分民夫,总计將近四百人,向赫伦堡治下的家族进军,意图在培提尔·贝里席正式入主赫伦堡之前,將其治下的所有领地都纳入联盟的管辖之下。” 听到这里,西奥多紧握拳头,激动地说:“太好了,我真想参加到这次远征中,把那些该死的西境人和土匪强盗都赶出去。” 特里克回应道:“当然可以,光明使者私下里跟我们说过,他希望我们这些烈日行者能够更加努力,多立功劳,以便將我们提拔到更重要的岗位,確保光明之道在神眼联盟中的主导权。如果你回到修道院,光明使者肯定会任命你为副团长或者至少是中队长。” 然而,西奥多却摇了摇头:“可是不行,大麻雀身边不能没有人。儘管我们已经很低调,但最近的一些行动已经引起了本地一些地下势力的注意。虽然他们因为大麻雀身边追隨者的数量眾多而不敢轻举妄动,但私下里仍在不断策划著名对大麻雀不利的心动。如果我不在身边,我担心他们会对大麻雀下手。” 听到这里,凯登有些迷惑地问:“高麻雀?(highsparrow),为什么要保护一只麻雀?” 西奥多和特里克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片刻之后,西奥多擦掉眼角的泪水,解释道:“大麻雀不是指麻雀,而是一个人。” 接著,他向凯登介绍了被称呼为“大麻雀”的斯派洛修士的身世背景,並向凯登和特里克讲述了他们离开修道院后发生的事情。 “大集会结束之后,我们向北绕过神眼湖,踏上了国王大道。沿途,我们收拢难民, 为生者治疗伤痛,安葬死者,並收集遇难的修士和修女的骨骸。在大麻雀的感召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隨他的脚步,一起自称为『麻雀”,並刚来到君临城。” 第167章 有些人他不是人 第167章 有些人他不是人 “我们来到君临城的时候,史坦尼斯的攻城还没有开始。从河间地和王领逃过来难民们,还可以在城外的城墙下,用树枝搭个窝棚度日。虽然过得辛苦,但是也算勉强有个落脚的地方,总比留在乡下担惊受怕,在荒野里躲避被泰温公爵的狗崽子们追杀好。 可是即便如此卑微的生活也並没持续多久,史坦尼斯在河湾地夺军北上之后,小恶魔开始整顿城防。他让金袍子带人,把城外的窝棚都拆了,难民们再一次无家可归,只能在城市的角落里隨便找个地方落脚—跳蚤窝,去的人最多,因为那里基本不会有金袍子们巡逻,也就不用害怕被金袍子们驱赶和殴打。” 说到这里,西奥多眼神一暗,“可是跳蚤窝里,生活的也都是君临城的最穷最苦的一群人。难民们拖家带口地涌入那里之后,要吃要喝要住,很快就和原来居民发生衝突。在我们来到君临城之前,难民和本地居民的衝突,已经造成了很多流血事件。跳蚤窝里发生的仇杀和斗殴愈演愈烈,其影响也外溢到了其他的街区。” 西奥多顿了一顿,说道:“你们知道,什么叫做『褐汤』么?” 凯登和其他从修道院来的伙伴们对视一眼之后,摇摇头,回答道:“不知道褐色的汤?我想不会是什么东西” 西奥多隱晦地解释道:“一种用不明来歷的肉燉出来的肉汤,里面有老鼠肉、狗肉、 猫肉,以及其他你能想像到的东西。它的顏色很正常,和一般的土豆燉肉汤没什么区別。 而它名字里的褐色,形容的是这种汤的本质,虽然不是纯黑色但是也绝不是无辜的白色。” “我的法克,你是说里面有人肉?”凯登惊讶地蒙住了嘴。 西奥多沉痛地点点头:“上个月,大麻雀在铜匠街的一座圣堂里布道的时候,一个悲伤的洗衣妇向他哭诉自己的独子失踪了。大麻雀安慰她后,便让我带著人去帮著寻找。依靠崇拜大麻雀的穷人们的消息,我们在跳蚤巷一个屠夫的后厨里找到了只剩一半身躯的男孩·...” 特里克听到这里,脸都胀成了猪肝的顏色:“天哪,就算是现在的河间地,到处都是战爭和杀戮,我也没有听说过这样人吃人的惨剧,他们怎么下得去手!” “恶魔”凯登不敢置信地摇摇头。 西奥多继续说道:“我们在审问那个屠夫的时候,他告诉我们,这个孩子在送到他这里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他不承认自己犯下谋杀的罪行,只愿意承认自己將他的躯体进行利用而已.” “你们是怎么处置他的?”凯登的语气变得激烈起来。 西奥多看了他一眼,耸耸肩:“还能怎么办?我们把他绑起来藏进马车里,拖到城外烧死了。可是洗衣妇因为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也在见证了行刑过后投水自杀-飢饿仍在继续,史坦尼斯攻城之前,河间地被泰温公爵糟蹋得不成样子,赫伦堡被北境人攻下,血戏班四处肆虐,而河湾地与君临城之间的交通也被史坦尼斯的大军隔断。 那段日子里,整个君临城將近五十万人,失去了粮食的供应。国王的財政大臣,培提尔·贝里席大人不仅没有賑济灾民,反而在战前大量採购粮食,然后趁著史坦尼斯攻城君临城封城备战的时候高价卖出,然后用挣来的钱再放贷。 六个铜板买一个南瓜,一个银鹿换一堆玉米,一枚金龙的价值则是一刀牛肉或六只骨瘦如柴的猪崽很多难民被饿死,还有很多难民將自己的儿女献给城里的富人作为僕役,只求一顿饱饭。而这些所谓的僕役往往会签下一个荒谬的合同,出卖掉自己的一生。” 凯登有些疑惑,他说道:“这不就是蓄奴么?可是七国不允许存在奴隶。” 西奥多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说道: “长期僱工或者巨额债务人,隨便你给一个什么名称都行,无论谁提出质问,那些富人和贵族也不会承认他们买下的是奴隶。 如果有人拿这个罪名来指责他们,他们只会辩解自己是受到七神的感召发发善心而已,甚至反过来指控僕役恩將仇报。 但是当这些可怜人无法控制自己的人生时,和奴隶又有什么区別呢?甚至能成为奴隶,已经是莫大幸运。没能成为奴隶的那些难民饿死在路边之后就会成为褐汤的材料不过成为富人们的奴隶,也一样会成为褐汤的材料。” 说到这里,西奥多一脸噁心地说道:“你们大概不知道,君临城里的一些富人玩得是多么变態,我时常听说,前一天进入他们宅邸的小男孩或者小女孩,第二天就会成为户体被扔出来,浑身都是伤口—.不名誉的伤口。 ? 特里克咬著牙齿问道:“然后呢?大麻雀知道这些事情么,他有没有做些什么?” 西奥多点点头,承认道:“当然知道—跟隨我们一起来到君临城的那些难民,和之前就来的那些难民有不少都是同乡。大麻雀来到城里之后,四处奔走,为难民们祈福治病。 在听说了这些事情之后,他组织我们开始搜集证据,向瑟曦王太后请愿,向总主教请愿。可是,呵,我们连王宫的大门都进不去。向王太后请愿的人,最次也得是在城里有固定资產的商人。 我们这些从城外来的难民,根本连覲见的资格都没有。 更可笑的是,圣贝勒大圣堂的回覆则是,城內的治安是凡间的事务,他们无法干预。 所以碰了几次壁之后,大麻雀决定,既然王太后不愿意管,总主教闭目塞听,那就我们自己想办法。 从那之后,大麻雀带著烈日行者,以祈福和施药为名,开始在君临城里的各个街区里行走,为信仰七神的信徒们治病疗伤,暗地里搜集为富不仁的富人的名单,並趁势掀起暴乱,衝击囤积居奇的商人店铺或者住宅,才勉强让追隨我们的平民得到了一些吃的填饱肚子。” “这样做,很危险吧?金袍子不管么?”特里克问道。 “前段时间,金袍子忙著应对史坦尼斯的威胁,不敢管也管不过来。” 西奥多解释道:“战爭结束,提利尔家族的土兵们入城之后,带来了大车大车的粮食,缓解了城里的飢饿,我们暗地里发动的暴乱也顺势停了下来,所以来自王国上层的威胁不大。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原本控制著君临城地下秩序的一些帮派和组织倒是跟我们结下一些仇怨。他们当中一些民愤极大的恶霸互徒,被我们私下抓捕处置了这群混混可不是什么信仰诸神的善男信女。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说暂时不能离开大麻雀身边的原因,他隨时都可能遭遇到这些黑帮的报復。” 君临城是七国最大的城市之一。常备的都城守备队,也就是“金袍子”,有三千之眾。而在史坦尼斯攻城之前,已经被扩充到了八千人。 只不过都城守备队的任务是是负责保卫都城的安全,维护国王的权威和安全,对於生活在城里的普通民眾並没有任何义务。 普通民眾日常生活,主要依靠城里各种各样的行会和黑帮或是个別大家族在进行治理。 国王本人既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更没有义务管理到基层。而整个七国所有的城市, 皆是如此。 走遍江湖的凯登自然知道这种情况,他忧心地说道:“得罪了本地的黑帮,会很麻烦—.” 西奥多点点头:“是的,所以大麻雀和他最坚定的追隨者,大概两千人左右,都搬到了圣贝勒大圣堂外的广场,构筑了一个营地,不再居住在散布在城里各处的圣堂里。 我和“穷人集会』的兄弟们负责维持那里的秩序,那些黑帮进不来。” 作为军事化的乞巧帮,穷人集会成为旅人的保护者,护送朝圣者往来於圣堂之间。 不同於由骑士组成“战士之子”,任何出身,性別和职业的人均可参加穷人集会,成为其中的一员。 儘管不具备战士之子训练有素,纪律严明和装备精良的优点,但穷人集会数量眾多, 个个篤信七神,偏执狂热。他们是轻装步兵,装备任何能够找到的武器,通常是斧子和棍棒。 在坦格利安家族征服七国之后,“残酷的”梅葛王,宣布教团武装为非法,並为每名坚持抵抗的穷人集会成员定下一枚银鹿的赏格。 儘管被宣布非法,但穷人集会在仍然存在至“人瑞王”杰赫里斯统治时期,直到“仲裁者”和巴斯修士同大主教达成和议,穷人集会当中最大的两个成建制的武装组织,圣剑骑士团与星辰武士团和平解散。 但其散落於整个七国的其他一些分部仍残存数十年之久,直到现在,穷人集会的组织虽然已经灭,但是它的精神和名称依旧在七神最坚定的信眾当中代代传颂, 作为一名骑士,凯登对於七国的歷史还是有著一些基本的认知,他皱眉说道:“『穷人集会』到现在还是非法的吧?” 西奥多不屑地说道:“哼,坦格利安家族的国王和龙都已经死绝了,谁会在乎他们留下来的命令。再说了,我们也没有正式打出穷人集会的旗帜,只是以『会使用武器的志愿者”的身份行事。” 特里克闻言鬆了一口气:“这样確实要妥当一些,真要是光明正大的在君临城打出穷人集会的旗帜,恐怕泰温公爵会第一时间让金袍子清剿你们。 从修道院出发的时候,光明使者曾经提醒我们,行走在外,一定要小心谨慎,金色黎明现在正在事业的初创期,务必要韜光养晦,积蓄力量。唯有如此,才能在机会真正出现的时候,振奋所有力量,对敌人一击必杀。” “这个我当然知道,”西奥多严肃地点点头:“大麻雀也是这么告诫我们的。为了隱藏实力,现在就算使用光明之力为追隨者治病疗伤,我们也会准备一份草药作为掩护,並且用最低剂量的光明之力,分几次治好,確保伤势和病情不会一次就突兀地痊癒。” 特里克担心西奥多没有理解光明使者的交代里隱藏的意思,进一步解释道:“光明使者是担心你们不慎显露了光明之力,会被捲入到战爭之中。毕竟光明之力在战场之上,是可以决定胜负的战略性力量。” “我就算死,也不会为任何一个西境人治伤。”西奥多面色怒,“我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换取泰温那老混蛋或是魔山的性命。”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在这段时间里,我们从追隨者中筛选出不少认同光明之道的虔诚信徒,有修士也有平民,还有少部分骑土。你们这次回去,能不能把他们带去修道院,请求光明使者为他们授予光明之种?” 特里克问道:“把他们带走么?会不会削弱你这里的力量?” 西奥多回答道:“不会,城里的麻雀已经够用了,少了他们也不要紧。而且觉醒了光明之力后,光明使者可以將他们再派回君临城,我相信他们一定能为光明的事业贡献更大的力量。” 於是特里克答应下来:“行吧,过几天走的时候,我亲自去圣贝勒大圣堂找你,你把人交给我就行了。” 接著西奥多又和特里克等人聊起了其他事情,等他告辞离去之后,特里克向凯登问道:“你那边怎么样了?去钢铁街有收穫么?” 凯登摇摇头,回答道:“还没有我们逛了几家铁匠铺,那些铁匠师傅自承拿不下瓦雷利亚钢的生意,整个君临城,大概只有托布·莫特出得起价,也有充裕的资金收购瓦雷利亚钢。不过我今天去的时候,他人不在铺子里,我得明天再去看看。” 特里克安慰道:“不著急—我明天也还得再去一次圣贝勒大圣堂,面见大麻雀,和他商量建立情报和物资传输线的问题。如果不能建立一条固定的线路,仅靠光明使者偶尔派人来办事的时候口头交流,信息传递太慢了。” 凯登好奇问道:“这也是光明使者交给你的任务么?” “那倒是没有—不过,这很有必要不是么?”特里克耸耸肩。 “那確实。”凯登赞同地点点头。 第二天一早,特里克便领著霍伯特和莫顿去了圣贝勒大圣堂,而凯登则如约再一次来到了托布·莫特大师的铺子里。 看到凯登走进大门,看守柜檯的青年急忙迎了过来,热情的欢迎道:“爵士,你总算过来了。昨天你离开之后不久,我的老师就从红堡回来了。他听说了你的—-嗯,事情之后,立刻让我去找你。可以你连个名字都没有留下,害得我差点挨一顿鞭子-那个东西带了么?莫特大师就在后院的铁匠炉边上,如果你这会儿方便的话,请务必跟我去见一见他。” 来不就是为了这个么?凯登点点头,回道:“当然,我也非常期盼能见到莫特大师, 你带路吧。” 接著,他便在青年的带领下往后院走去。 第168章 弥补遗憾的希望 第168章 弥补遗憾的希望 莫特大师的铁匠铺,相较於钢铁街的其他同行,门脸显得更为庄重豪华。然而,步入后院却也差不了多少,只是多了几位学徒与两台铁匠炉而已。 当凯登踏入此地时,一位个头不高,留著一头白色短髮的精瘦老者正一手夹子一手小锤,两手相互配合著敲打一根炽热的长铁条,与此同时,一个强壮的年轻学徒遵循老工匠以小锤指引的位置,用大锤重重敲击。后院迴荡著节奏明快的叮噹声,宛如一曲欢快的乐章。 “大师,我昨天提到的那位骑土,我已经带来了。”走在凯登身前引路的青年说道。 老铁匠闻言,转过头来,警了一眼凯登,隨后放下手中的锤子与铁条,向学徒简短交代了几句。接著,他拿起一块湿布,一边擦手一边走向凯登,仔细打量了他几眼,隨后挥挥手示意凯登跟隨他前往会客室。 凯登心中略感疑惑,这样的態度似乎並不太像是对待重要客户的样子。然而,既然已经到来这里总不能因为对方的態度冷漠就转身离开,他决定还是听听这位老者想说些什么。於是,他跟隨莫特大师进入了一个简朴的会客室。室內仅有一张矮桌与几把木椅,但墙上掛满了各式各样的武器,角落里还嘉立著一套河湾地样式的全身鎧甲。 待凯登坐下后,青年学徒端来一把镶有宝石的铜茶壶,为莫特大师与凯登等人各斟一杯红茶,然后侍立一旁。 莫特大师轻啜一口茶,缓缓开口:“瓦雷利亚钢,源自曾辉煌一时的瓦雷利亚帝国。 当强大的龙主们骑著巨龙翱翔於末日火山之上时,他们的腰间便佩戴著这种珍贵的武器。 所以自诞生之日起,瓦雷利亚钢便是所有贵人梦寐以求的武器。 然而,数百年前瓦雷利亚帝国因末日火山喷发而毁灭,打造这种武器的手艺也跟著失传。如今,留存於世的瓦雷利亚钢只有数千柄,而且大部分都在厄斯索斯大陆。整个七国所有领主的藏品加在一起,也不过两百多件。” 他抬起眼皮,看著凯登,眼神里並无期待:“这些年来,很多人拿著偽造的瓦雷利亚钢来找我鑑定或重塑。遗憾的是,这么多年来,仅有泰温公爵前阵子交给我的『寒冰”是真品,其余皆是劣质的仿冒品。我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孩子。” 听到莫特大师的话,凯登心中开始志芯起来。他腰间的这柄“乱”,的確是假的, 是光明使者在自己学生的帮助下,用了两天时间打造出来的品。 果然,鹰品这种东西糊弄一下那些乡下领主可以,想要把莫特大师这样的行家也蒙过去却很困难。凯登本想起身离开,但转念一想,听听莫特大师对这把剑的评价,回去后再反馈给光明使者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於是,他从腰间抽出“乱”,递给莫特大师,说道:“我也不知道这是否为真品, 我可没那么好的运气亲眼见过瓦雷利亚钢。这柄剑叫做“乱”,是我从一个手下败將手中夺来的战利品,正好请大师帮我看看。如果是真品当然好,如果不是就算了听说泰温公爵愿意用一座城堡来换?” 莫特大师接过剑鞘,一边拔剑一边说道:“以前是,但是现在不用了。他把艾德公爵的巨剑“寒冰”交给我,重铸成了两”说到这里,他的声音突然停了下来,此时他已经握住剑柄,將整把剑掌在手里。 他端详著长剑的厚度,掂量著重量,皱眉道:“还真是——-瓦雷利亚钢?不对,虽然重量的確是轻了,但是给人的感觉,和真正传承有序的瓦雷利亚钢还是有些细微的区別。” 凯登插话道:“也许是因为打造它们的工匠不同?” 莫特大师看著凯登,摇了摇头说:“爵士一一我应该怎么称呼你?” “凯登·风暴。我还没有为自己贏得姓氏。” “好的,凯登爵土。”莫特大师点点头,把视线放回了剑上:“你不懂,瓦雷利亚钢的特质,不会因为工匠的不同而有所区別。决定这种差异的,是工匠在锻造时施展的魔法。你的这把剑,虽然也有魔法存在的痕跡,但是给我的感觉就是有一点不同。就像——”莫特大师一时语塞。 “就像小麦酒和蜂蜜酒?”凯登试探看问道。 “对!就像小麦酒和蜂蜜酒!虽然都很好喝,都能让人醉倒在地上打滚,但是入口的滋味却不太相同。如果我不是因为在科霍尔城学习过很多年,后来又为不少瓦雷利亚钢做过保养,也许我也识別不出来。” 接著,莫特大师將“乱”横放在膝头,问道:“凯登爵土,你这柄剑的剑装,有找人重新安装过吗?” 凯登摇摇头:“没有啊,怎么了?” 莫特语带疑惑地说道:“太新了如果这是一柄古剑,剑装不可能这么干净。” 凯登歪歪头:“也许他的前任主人,被我干掉的那个倒霉蛋,才钱请人重新换过剑装吧。” 莫特抬起头看对凯登说道:“凯登爵土,你介意我拆开剑装,细致地检查一下吗?放心,我会很小心的。如果弄坏了,我自己出钱给你重新装一套镶宝石的。” “那请你动手吧。”凯登现在的心情已经无所谓了,此刻,他更好奇莫特大师能从这柄剑上看出什么。 “杰克,去拿我的工具过来。”莫特大师吩咐道一直侍立一旁的青年,很快从工作檯旁边的架子上取过来一块裹起来的厚实牛皮。 莫特大师將牛皮缓缓展开,从中取出小刀、钳子等工具,手法嫻熟地將长剑的握柄、 配重球、剑格等配件一一拆下,整齐地摆放在桌上。在拆卸的过程中,他止不住地摇头嘆息:“哎,这些材料真是劣质,造型也毫无章法,与剑条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別。” 听到这番话,凯登不禁面露尷尬。在这柄剑交给自己之前,因为光明使者忙於出征, 詹德利又被调去参加军事训练,所以剑条打造完成后便交给了巴林师傅安装剑装。 而巴林师傅又將其交给了一个学徒处理。不料,那个学徒竟將詹德利为凯登打造的备用佩剑与光明使者原本准备出售的“光铸纹钢”剑混淆了。结果就是,他的佩剑装饰华丽,“乱”反而装饰简陋。凯登带著两把剑兴冲冲地离开了修道院,直到半路上才发现这一错误。 莫特大师拆完剑装后,用布紧紧裹住剑条,从剑尖开始细致检查,直到剑茎末端,脸色愈发凝重。 最终,他將剑条轻轻放回桌上,用颤抖的手握住布条擦拭著额头上的汗水,严肃地问道:“凯登爵土,请你如实回答我,这柄剑真的是你缴获的吗?” “当然,怎么了?”凯登故作镇定地反问。 “这是一柄全新打造的剑,几乎从未被使用过,整柄剑仍散发著刚完成淬火的气息。 它不可能是一柄拥有三百年以上歷史的古剑。而在整个七国,懂得如何重铸瓦雷利亚钢的人,唯有我一人·除非是我老眼昏,在梦游中为这柄瓦雷利亚钢剑完成了重铸,否则,就是有人在最近打造了这柄剑。这“” 话未说完,莫特大师突然捂住胸口站起,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身体摇摇欲坠。杰克见状迅速从师傅怀中掏出一个小巧的陶瓷瓶子,拔掉盖子,將药液倒入老人口中。 正当凯登犹豫是否要对老人施展圣光术时,莫特大师缓缓甦醒过来。他看向凯登,虚弱地说:“爵土,请稍等片刻,我休息一会儿,我们再继续交谈。” 凯登连忙回应:“不著急,莫特大师,你先好好休息。这样吧,我明天再过来找你。” 莫特大师伸手示意无需等待,並吩附杰克为客人安排午餐。隨后,在女僕的扶下, 莫特大师被送往某个房间休息。 而杰克从厨房端来两份黄油小麵包和一壶麦酒后,便前去看望自己的老师。 “这味道真不错—”凯登拿起小麵包咬了一口,鬆软的麵团与入口即化的黄油,在蜂蜜的点缀下显得细腻而富有弹性,这是他从未品尝过的美味。 以往即便是为领主征战获胜,庆功宴上也不过是黑麵包、麦酒和烤羊肉等粗獷的食物,这种精致的点心他从未见过。他和杰斯米很快就將点心一扫而光。 饭后,坐在会客室里无事可做,又不能贸然离开,凯登索性站起身,走进工坊閒逛起来。 作为一名骑土,他虽常与铁匠铺打交道,但很少有机会深入別人的工作区域。 通常只是向铁匠说明需求、支付定金,然后过几天来取货。 在加入金色黎明后,他才得以进入神眼河畔的铁匠工坊,看到一个铁匠是如何用火焰將一块黑漆漆的铁锭打造成寒光四射的锋利宝剑。 而莫特大师工坊的布局显然比巴林师傅的乡下工坊更加专业。 各式各样的工具井然有序地摆放在指定位置,学徒们各司其职,即便主人不在,也能有条不素地工作。 过了许久,莫特大师的身体终於有所好转。他迫不及待地回到会客室,却发现凯登已不在此。 他著急地来到后院,便看到凯登正抢著大锤帮助自己的学徒敲打铁条。 “凯登爵士?”莫特大师有些奇怪,“你这是在做什么?” “哈,隨便玩玩。”凯登把锤子放下,跟对面的学徒说了抱歉后,便再次跟著莫特大师回到了会客室的矮桌前。 “我们接著说吧。”莫特大师快人快语,“凯登爵土,被你俘获的那名领主,现在还活著么?叫什么名字?” 凯登皱起眉头,“你问这个做什么呢?” 莫特大师立刻解释道:“如果可以,我希望能与他见一面,问问为他打造这柄宝剑的人究竟是谁。” 凯登並没有立刻答应下来,因为这个所谓被他俘虏的领主,完全是他凭空编造出来的。 如果要修道院的兄弟们配合,又要搞出一大堆事情出来,太麻烦了。 “莫特大师,这很重要么?”凯登皱起眉头,做出不满的神情。 “是的,非常重要。”托布·莫特正色道:“年轻的时候,为了追寻瓦雷利亚钢的秘密,我远渡重洋去往厄斯索斯,在科霍尔城里,一呆就是十几年。但是到了最后,也没能掌握打造瓦雷利亚钢的秘密。 我现在顶多就是对现有的瓦雷利亚钢武器进行重铸我不甘心。我现在有了一间属於自己的工坊,有子女,有学徒,有声望·但是我没有属於自己的瓦雷利亚作品,这是我这一生最为引以为憾的事情。凯登爵土,你无法理解像我这样五十多岁的老人,在看到自己的遗憾有弥补的希望时,是多么地振奋。为此,我愿意付出很高的代价。” “有多高?” “很高,非常高。” “..—.不如这样吧。”凯登提议道,“这名领主是河间地的一名守护骑士他让家人支付了一百五十个金龙的赎金之后,我便释放了他。如果你信任我,等我完成在君临城里的事务,我便去找他,向他询问你想知道的信息。如果问到了这柄剑的来歷,我再回来告诉你。” 莫特:“....“ 凯登:“..— 莫特摇摇头,说道:“我不是不信任你,爵士。但是世事无常,意外太多,我不想看著这近在眼前的宝贵机会就此错过。不如这样吧,你是来为这柄剑找卖家的对不对?” 凯登点点头:“正是这样。我在这条街上问过其他铁匠师傅,他们说只有你有財力买下这柄剑。” 莫特摇头道:“瓦雷利亚钢的武器,就算是我,也买不下来,而且作为一名铁匠我也不够资格持有这件宝物。我帮你找一个出的起价钱的买主,然后我要从售价里抽出三成作为中介费。同时,你必须亲自带我去河间地,让我和那位你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领主谈一谈。只要我得到我想要的信息,你將得到五十个金龙作为报酬。” 看著凯登爵士脸上变化莫测的表情,莫特大师以为凯登是不愿意,於是又加码道:“再加一身河湾地样式的鎧甲。” 其实凯登此时心里已经乐开了,能把君临城里最好的武器大师拐回修道院,光明使者会不会一怒之下,惩罚自己加入幕僚团,成为他的近臣? 於是他按捺住心里的激动,面沉似水,不情不愿地伸出右手:“以诸神的名义,成交。” 莫特大师已经压不住嘴角,笑著握住凯登的手:“成交!” 第169章 大麻雀的布局 第169章 大麻雀的布局 大清早,天色刚刚蒙蒙亮的时候,大麻雀正准备晨祷,突然看到特里克兄弟站在自己面前,心中不禁有些异。他问道:“特里克兄弟?西奥多跟我说你过几天才会过来有什么突发状况吗?” 特里克解释道:“嗯,昨天晚上西奥多兄弟离开后,我又仔细想了想。既然你已经决定留在君临城救赎这里的平民,而光明使者也已经回到修道院整顿军务,不如就趁这次机会,在你和光明使者之间建立一条交通线,用於传递物资和情报,这对两边都有好处。” 听到特里克的提议,大麻雀仔细斟酌了一下,说道:“的確如此。如果光明使者刘易能够掌握君临城这边的情况,对於金色黎明的战略来说,选择的空间会更大一些。关於这条交通线,你有什么具体的想法吗?” 特里克说道:“我不过是个老兵而已但我曾经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商队护卫。我记得我服务的僱主,在奔流城和橡果厅之间的道路两边设置了商栈。平日里这些商栈不仅买卖货物,还兼任情报收集的工作。” “商栈—”大麻雀在低矮的帐篷里来回步,思考了一会儿后,他摇摇头说道:“商栈恐怕不太可行。我们现在还没有得力的商人伙伴,而且经营商栈需要租用仓库,並组织真实的货物往来,成本太高。不过,我们可以依靠沿路的圣堂作为传送情报和消息的节点。” 特里克皱眉说道:“依靠圣堂么?可是我从修道院过来时,看到路边的圣堂都已经荒芜,修士也都逃散了。” 大麻雀解释道:“没关係,只要信仰还在心中,圣堂就永远存在。这次跟隨我来到这里的兄弟里,有不少是被乱兵赶出家园的修土,而且有一部分人已经接受了光明之道。你这次可以把他们一起带回去,试著把沿路的废旧圣堂和修道院重新经营起来。” 想起前一晚和西奥多聊起的內容,特里克问道:“这些人就是西奥多之前跟我提到让我们带走的那些吗?” 大麻雀摇摇头:“他打算交给你的是战土,而我打算交给你的是修土,不太一样。不过,我担心的是,如果战端再起,他们可能会再次遭遇兵祸。到时候不仅不能给修道院帮忙,反而可能让这些兄弟陷入险境。” 在大麻雀的提醒下,特里克突然意识到安全確实是一个大问题,他地说道:“那其实商栈也一样存在极大的隱患—看来暂时还是得通过信使来联繫了。” “是的,只能这样了。”大麻雀嘆息道,隨后话锋一转,“好了,正事聊完,来帮我们诊治一下病患吧?” 特里克並不排斥为平民治疗,这本就是烈日行者的日常工作之一。但考虑到昨天西奥多提过的需要掩人耳目,他还是谨慎地问道:“哦,诊治时有什么要求吗?” 大麻雀对特里克的慎重非常满意,解释道:“一会儿我给你一些草药,你用这些草药涂在患者生病的部位,然后用最少法力的圣光术为他们治疗即可。” 接著,两人来到了广场上一个高大的棚子下面。棚子外,一个个或是咳嗽或是呻吟的病人已经排成一条歪歪斜斜的队列,正等候著著隨大麻雀而来的烈日行者的照看。 望看这长长的队伍,特里克不禁问道:“你们每天都要接待这么多人吗?” 大麻雀解释道:“是的-每天晚上,我们几个人的法力几乎都会被耗到精光才能停下来,第二天醒来后,还得继续。伤寒、感染、瘟疫,这些疾病一直困扰著难民们。但最大的问题,还是飢饿。营地里消耗最多的药材,其实是麵粉。很多人其实並没有生病,他们所需要的,不过是一口饱饭。” 他指著不远处的一口大锅继续说道:“那样的大锅,我们每天都要煮上几大锅,才能让营地里的平民活下去,不至於发起暴动。为此,我不得不经常去向城里的富人们募捐。 然而大圣堂里的人,还认为我是在给他们添麻烦—”说到这里,大麻雀嘆了一口气,“没有信眾,大圣堂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现在的教会,简直就是王权的附庸。” 特里克看著大圣堂巍峨的牌楼,不屑地说道:“圣贝勒大圣堂也许它存在的意义,就是王冠上的一颗宝石吧,绚烂但是无用。” 隨著阳光渐渐普照大地,周围的人群也越来越拥挤。大麻雀和特里克便不再討论关於王权的问题,找了个位置坐下,开始为病人诊治。 来请求大麻雀诊治的,都是城外的难民或者城里的平民。轮到自己后,病人走进帐篷会先单膝跪下亲吻大麻雀的手背,然后献上自己的礼物:一捆木柴、一包麵粉、一只死掉的老鼠或者一罐清水,作为诊金。 让助手將诊金带走並分类存放后,大麻雀便开始询问病人的病情。根据病情的轻重, 他会取出相应的药草进行外敷,或者叮嘱病人直接吃掉。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最后一个步骤:让病人闭上眼晴,然后施展一发最低剂量的治疗术。 如果病人能因此恢復,那是最好的;如果不能,就让病人明天再来。多来几次后,只要不是身体自然演化產生的病变,最后都能痊癒。 特里克知道,这与在军中的治疗不同,这里是用时间来换取更多病人的康復。对於衣食无著的难民们来说,这是能让更多人活下来的无奈之举。 观察了大麻雀为几个病人诊治的过程后,特里克很快就熟悉了这套流程,並以新来的医生的身份加入到了诊疗的过程中。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时间已经流逝到了下午。直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到面前,特里克才意识到,时间已经过去了一整天。 “凯登你那边的事情忙完了?”特里克对来人问道。 “是的。”凯登回答道,“莫特大师答应为我们寻找买主,他在君临城关係很硬,这一次应该能为修道院筹到不少钱。” “那就好。”特里克伸头看了看帐篷外候诊的人群,发现只剩下几个人,而帐篷里此时也还有两名光明修士兄弟在值守。於是,他说道:“路易吉兄弟,马里奥兄弟,这位是大集会之后加入我们的兄弟,他还没见过大麻雀,我带他去认识一下。” 路易吉兄弟正在给一个老妇人的腰后进行诊断,没有回话。马里奥兄弟则代表两人回应道:“你先去吧,这里交给我们就行。” 特里克向他们点点头,便带著凯登离开。这时,大麻雀已经来到了广场上,站在一个简陋的木台子上,开始向聚集过来的人群布道。 虽然特里克和凯登在修道院里听过很多次光明使者亲自主持的布道会,对於金色黎明的理念已经非常熟悉。不过,两人对於大麻雀在君临城的布道会上会说些什么,依旧十分好奇。 君临城是七国的首都,国王陛下的居所,也是王权最为强大的地方。特里克和凯登不禁心想:如果在这里宣扬人人平等、教会治国的理念,恐怕不太合適吧? 果然,听了一会儿大麻雀的讲解后,他们发现这里所阐述的理念非常保守,依然是七神教会最为古老的教诲,只是著重强调了教会应当在俗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確保七神的荣光与要求能够真正在世间得以体现。 作为流民的领袖,大麻雀並没有占用太多时间,在简述完核心內容后,便將讲台交给了其他兄弟,继续阐述“信徒的见证”、“七星圣经的经义”等其他內容。 在特里克將凯登介绍给大麻雀之后,大麻雀笑著问道:“你们觉得我们在这里讲解的理念是否显得不够有力? 凯登摇了摇头,回应道:“不用太在意我们的看法,我们都明白你的处境。” 大麻雀愁闷地点了点头,用手指向紧闭大门的圣贝勒大圣堂,说道:“虽然对於金色黎明的兄弟而言,我刚才所讲的已经是保守到近乎怯懦,但在总主教和教会高层眼中,这却已是极为大胆的內容。教会高层里,除了克莱恩大主教对我们稍有同情外,其他大主教都对我们厌恶至极。若不是教会没有士兵,而西奥多兄弟他们恰好懂些拳脚功夫,我们这些七神的追隨者恐怕连这广场都无法立足。” 特里克提出疑问:“大麻雀,既然教会如此腐败墮落,那你为何还要留在这里?这里的难民数量有限,稍微分散一下,撒入神眼联盟治下的领地里,就像盐粒撒入锅中,完全可以被吸纳,不比在这里受气好吗?” 大麻雀却摇了摇头,回答:“不行,还不到时候。” 他望向广场上散乱的窝棚和无家可归的难民们,继续说道:“他们之所以愿意跟隨我从乡下一路来到君临城,是因为他们足够虔诚,依然相信教会。而现在的教会虽然从里到外都已腐败透顶,但其外表依然光鲜亮丽。兰尼斯特和提利尔两家的联军才刚刚入城,尚未开始处理內政。等这些难民看到即便迎来了所谓的和平,教会依旧不会对难民伸出援手时,他们就会看清教会的真面目,成为我们的追隨者。” 特里克有些担忧地问道:“那如果教会真的出面賑灾呢?” 大麻雀回答道:“那说明教会高层中,依然有人保持著高贵的心灵。对於这样的人, 向他展示安舍的神力,並將他吸纳为我们的同伴,不是更好吗?” 然而,大麻雀又摇了摇头,说道:“我想不会有什么变化的-在史坦尼斯大人围城期间,教会都毫无作为,任由贫民们饿死烧死。到了和平时期,他们只会更加墮落。我对他们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特里克问道:“那你打算在这里待多久呢?” 大麻雀稍作思考后回答道:“作为西境守护,泰温公爵应该不会在此久留。但如果他被任命为国王之手,就可能会长期留在君临城。有他在,教会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倒向金色黎明。继续留在君临城已没有意义,我会带著这些追隨者返回圣莫尔斯修道院。而这个时机,大概就在乔弗里国王和玛格丽小姐成婚之后,我会寻找合適的时机行动。” “哎,泰温公爵真是个大麻烦。要是能有机会除掉他就好了。”凯登忍不住说道。 特里克闻言提醒道:“光明使者说过,暗杀和阴谋並非正道。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 除了叛徒,我们不会暗杀任何人。” 大麻雀也附和道:“在正面战场上击败或击杀泰温公爵是一回事,但在日常生活中暗杀他则是另一回事。七神的信徒不会如此墮落,安舍的冠冕上也容不得一丝阴影。” 被两人轮番提醒后,凯登只能妥协,耸耸肩道:“好吧,我错了。希望泰温公爵和他的盟友们也有同样的觉悟。我听说蓝礼国王就是被暗杀的,只是还不知道凶手是谁。” 对於大贵族之间的博弈,几人並没有打算深究。在金色黎明看来,就像在路上看到几条狗爭抢一块肉一样,作为那块被抢夺的肉,无需考虑自己应该属於谁。除了祈祷最后的贏家下口能稍微轻一些、温柔一些之外,他们別无他念。 聊完了这些沉重的话题后,特里克和凯登一起回到了酒馆,並约定从次日起,他们这一行人也搬到广场来住。特里克和凯登负责帮助难民们治疗,而霍伯特、莫顿和杰斯米则去西奥多身边,协助维持秩序。 就这样过了几天,莫特大师手下的学徒杰克找上了门。 显然,杰克对於难民营地里糟糕的卫生状况和充满屎尿臭味的空气並不太適应。当他见到凯登从挤满难民的帐篷中走出来时,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可能是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些无礼,他连忙歉然一笑,急切地问道:“凯登爵士,你的剑带在身上了吗?” “你说乱么?”凯登用力地在腰间的剑鞘上拍了一下,说道,“当然,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可不敢隨意乱放。莫特大师为我找到买主了?” 杰克点点头,回答道:“是的。买家已经到了,请你赶紧跟我过去吧。” 凯登皱了皱眉,疑惑地问道:“这么著急吗?”他心里隱隱有些担心,会不会是杰克假传莫特大师的命令,想把自己骗到某个无人的角落去暗算自己。 於是,凯登推辞道:“等我一下,我去穿件衣服。” 接著,他转身回到营地,叫上了杰斯米、莫顿和赫伯特三人,一起跟著杰克离开了营地,前往钢铁街。 不过,事实证明杰克的確没有欺骗他,买家真的已经到了。当他们来到莫特大师的铺子门前时,看到几个骑兵正扶著一面金色玫瑰旗等在大街上。 凯登面色复杂地跟杰克问道:“提利尔家的大人物想买我的剑你怎么不提前联繫我?让他们这样久等,真的好吗?” 杰克苦笑道:“当然不好但是他们也的確是临时过来的,莫特大师也不知道他们会突然到访。” 请假章 请假章 嗯,今天休息一天,祝各位读者朋友过一个愉快的周末! 第170章 价码 第170章 价码 此时的前院柜檯后面,是一个少年守在柜檯前,他身穿麻布外衣,胸前还繫著围裙, 显然是从铁匠炉边临时被拉来顶替杰克接待顾客的。 见到同伴,杰克向他问道:“莫特大师他们还在后面么?” 少年应了一声:“在,赶紧进去吧。” 说完便开始准备关门,此时有好几个提利尔家的披甲卫士守在门口,一般人也不敢进来,关门既省事又显示出对来客的尊重,一举两得。 凯文被杰克引到后院,只见炉子里火焰熊熊,铁条在其中散发著红色的光彩,但学徒们却不知去向。 来到会客室,凯登一个穿看白袍的青年贵族正坐在椅子上,端看茶杯和同伴聊天,而托布·莫特大师则侍立在一旁。 这位青年贵族拥有长而飘逸的棕色头髮和一对漂亮的金色眼晴,容貌秀丽如女子,但从他坚韧的下顎可以看出,他终究是个男人。凯恩不禁好奇,这样师气的小伙子,三十岁开始发福后会变成什么样。 杰克单膝跪下向青年贵族行礼后,对师傅说:“大师,我把凯登爵士请过来了。”托布·莫特闻言大喜,立刻向青年贵族介绍:“洛拉斯大人,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那柄瓦雷利亚钢剑的主人,来自风暴地的凯登·风暴爵土。” 凯登作为骑土,且在没有主从关係时,不需要像平民一样行屈膝礼,只是右手按在胸前略一躬身,说道:“很高兴见到你,洛拉斯爵士。”洛拉斯·提利尔站起身来,点头回应:“我是洛拉斯·提利尔,看来你听说过我?”凯登回答:“当然,大名鼎鼎的“百骑士』,你的战绩在河湾地和风暴地广为流传,我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流浪骑土,也早有耳闻。” 高庭的提利尔家族(housetyrellofhighgarden)是七国重要家族之一,歷史悠久而崇尚骑士精神,统辖著河湾地,族堡叫做高庭。 提利尔家族庞大而富有,富裕程度仅次於兰尼斯特家族,但能动员出更强的军事力量。他们常以“边疆守护者”和“河湾至高统领”自封。通常他们还拥有南境守护的头衔。 家族族徽是一朵盛开於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箴言为:生生不息。 当代高庭公爵是梅斯·提利尔,而洛拉斯·提利尔也是他的第三个儿子。自古以来, 大儿子继承家业,幼子最受宠爱,提利尔家族也不例外,同样是排行老三,他的境遇相比起提利昂·兰尼斯特强了太多。 也不知道小恶魔大人看到洛拉斯在民间的声望,和在家中的地位,会不会心生嫉妒。 大概是习以为常的缘故,听到流浪骑士对自己的吹捧,百骑士並没有高兴的表情, 反而皱起鼻子哼了一声:“可惜我还没有斩杀过一个值得留下姓名的敌人。坐下吧,凯登爵士。” 在洛拉斯爵士的邀请下,凯登走到小桌对面空著的椅子上坐下。 洛拉斯·提利尔问道:“托布·莫特大师前几天在城里放出风声,说有一个落魄的骑土要出卖自己的瓦雷利亚钢剑,这位倒霉的骑士就是你么?” 凯登回答道:“是的,就是我。” 洛拉斯接著又问:“能把这把剑给我看看么?” 凯登从腰间抽出剑,双手捧著放在桌面上:“这柄剑叫做“乱”,前些日子我在河间地征战时,从一个地方领主手里得到的。” 洛拉斯单手握剑,举到面前,摩著剑身上如同破碎瓣一般的纹路,感嘆道:“真美。” 这时,与他一道来的另一个白袍骑士也说道:“给我看看。” 这位骑士胸膛宽厚,身材壮硕,胳膊肌肉厚实,挤在矮桌前的椅子里显得非常侷促, 但他本人似乎毫不在意。 洛拉斯爵士对於同伴的请求充耳不闻,直到被推了好几次之后,才不情不愿地把剑递给他。 壮硕骑士仔细端详后说:“这的確是一柄好剑,洛拉斯,无论是自用还是送给你的父亲或者兄长都很合適。” 百骑士对於同伴的判断非常认同,於是他转而对凯登说:“一柄好剑应该属於一个真正懂它的主人。我很喜欢它,无论是它的名字还是纹,都与我十分相称。老实说,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人愿意出售一柄如此华丽的瓦雷利亚钢剑,在任何一个贵族家庭,这都是值得代代相传的宝物·你报个价吧。” 凯登耸耸肩,说道: “如果我是个贵族,我当然会把它留下来传给我的子孙后代。而且我还要立下祖训, 如果有谁敢把“乱”拿出去卖掉,我非得从坟墓里爬出来打断他的腿不可。 但可惜,我只是一个没有立足之地的流浪骑土。我听说泰温公爵曾经宣称愿意用一座城堡换取瓦雷利亚钢剑,不知道提利尔家族是否愿意付出同样的价码?” 洛拉斯撇撇嘴,回应道: “那是以前的事了。现在泰温公爵已经拥有了两把瓦雷利亚钢剑,一把打算留给自己的儿子,另一把已经送给了我们的乔弗里国王。很抱歉,你的城堡长著翅膀飞了。 对於提利尔家族来说,城堡和封地是荣誉的象徵,不是一把剑就能换来的。没有经歷过战爭的考验,仅凭一柄不会说话的长剑,是无法证明你的忠诚的。” 对於大贵族而言,城堡和封地不仅意味著住宅和財產,更意味著责任、义务以及社会地位。因此,泰温公爵给出的价码才显得如此贵重。然而,遗憾的是,在这个时代,拥有瓦雷利亚钢的人本身就已经拥有足够高的社会地位,所以並没有人回应泰温公爵的要求, 以至於泰温公爵如今年已过半才得偿所愿。 凯登皱眉道:“那我应该要多少呢?不如你报个价吧。” 洛拉斯犹豫了一下,说道:“四千金龙。” 凯登摇摇头,反驳道:“不可能,首相比武大会的冠军都有两万金龙。一柄瓦雷利亚钢剑,难道还比不上一场比武的冠军吗?” 一旁的粗壮骑士插话道:“你不能拿劳勃国王的金钱观来做评价。劳勃国王可是把金子当沙子用的人。” 洛拉斯轻笑了一下,对凯登说道: “巴隆爵士说得虽然没错,但我们不能这样评价先君。爵土,瓦雷利亚钢虽然宝贵, 但在不同人的眼中,它的价值也不相同。我不是个斤斤计较的商人,如果你愿意,四千金龙,我买下你的剑,再为你在金袍子里安排一个职位。 你以后如果能立下足够的战功,城堡、封地甚至一份不错的婚姻都是有可能的。” 一旁的巴隆爵士善意地提醒道:“现在统治著君临城的,是兰尼斯特和提利尔家族的联盟。如果你拒绝洛拉斯爵士的提议,会被別人视作为无视提利尔家族的尊严。就算洛拉斯爵士不计较,但是下面那些家族还是会揣测洛拉斯爵士的想法,我想你这柄剑在此刻的君临城也不可能再找到別的买家。” 洛拉斯气定神閒,巴隆爵士也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样的言辞並无不妥。 凯登皱起眉头,作势要走,却又坐了下来。纠结了片刻之后,他嘆口气,问道:“洛拉斯大人,真的能在金袍子里为我安排一个职位吗?” 洛拉斯肯定地回答:“当然。我是御林铁卫,金袍子本来就是我们的下属,让你去带一个百人队,我想问题不大。” 凯登又担忧地问道:“可是,我听说现在御林铁卫的队长已经换成了詹姆·兰尼斯特爵士,而且他此刻已经被北境人释放。如果他回来之后,不认可你们的决定,那我不是吃大亏了吗?” 洛拉斯和巴隆爵士对视了一眼,有些不確定地说道:“只是往金袍子里塞一个人而已-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金袍子的数目已经扩充了几千人,他也不可能单独挑出某一个人来开除掉吧。” 但洛拉斯对自己的判断似乎也不是很有把握,於是补充道:“那这样吧,你先进来。 如果后面王太后或者詹姆爵士要裁军,我保你留下来。如果保不住,我再补偿你一千金龙。” 凯登闻言心中暗暗感嘆,提利尔家族果真是財大气粗。四千金龙已经达到了他心中的价位,而金袍子里的军官职位则是意外之喜。 然而,他已经效忠於金色黎明,一人不可侍奉二主;可是如果直接拒绝显得太过突兀,不符合流浪骑士的身份。 而且,如果能加入金袍子,就可以以官方身份为大麻雀等留在城里的同志们提供掩护。 但考虑到自己是受光明使者所託来君临城寻找“乱”剑的买家,这是公务,所得除了光明使者给的奖励,其余都应上交金色黎明的公库。钱可以上交,职位怎么上交呢? 因此,如果就这样答应洛拉斯,无论出於何种理由,都可能被视为贪墨公產的叛徒。 於是,他略一思,便为难地对洛拉斯说道:“缴获这柄剑,並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我的伙伴们也出了很多力,我得跟他们商量一下。” 洛拉斯点点头,表示理解:“当然可以。不过如果你想把他们也招募到金袍子里,得你自己想办法。” 说完,洛拉斯站起身来,“我不能离开太久,如果你下定了决心,明天到红堡来,跟卫兵说找我就行。走吧,巴隆。” 粗壮的御林骑士巴隆闻言也跟著站起来,笑著对凯登说道:“凯登爵土,如果你不愿意把剑卖给洛拉斯,不如考虑一下我,我能出到三千金龙。” 两人在托布·莫特的热情挽留中离开了铁匠铺。 送走了两位白袍骑士后,莫特大师皱著眉头对凯登说道:“凯登爵士,你如果成为了金袍子,还能带我去河间地找到铸就这柄宝剑的大师么?” 凯登不太確信地回答道:“应该可以的。金袍子的职位是给我的奖励而不是惩罚,到时候我跟洛拉斯爵士请几天假就行了。而且如果是你开口,隨便找个理由。凭著你们的交情,洛拉斯爵士应该不会反对才是。” 莫特大师患得患失地重复著:“那几天,那几天”显然在思考如何找个好理由。 看到莫特大师已经陷入思考之中,凯登也起身告辞离开。 凯登骑上马,带上杰斯米,一同返回了圣贝勒大圣堂前的广场。 此时已至下午,那些能够外出劳作的难民早已离开他们的窝棚,散布在君临城的各个角落,尚未归来。 而留在营地中的,皆是老弱病残,无法工作之人。他们或是在广场上清理垃圾,或是在修士的引领下祈祷,即便在混乱之中,也维持著一种既可怜又並然的秩序。 凯登穿越人群,找到了正在为信徒治疗伤病的大麻雀,开口道:“大麻雀,我有些重要的事情想与你们商议。” “有多重要吗?”大麻雀抬头问道。 “非常重要。”凯登望向帐篷內的病人,欲言又止。 大麻雀眉头紧:“好,等我处理完这个病人。” 不久,接受完治疗的信徒满怀感激地退出了帐篷。凯登趁机將大麻雀拉到一处僻静的角落,將洛拉斯·提利尔所开的条件一一告知,並询问道:“洛拉斯爵士打算以招募我为金袍子指挥官作为报酬的一部分,我犹豫不决,你能给我一些建议吗?” 大麻雀摇了摇头:“你来君临的任务是光明使者亲自交代的,也只有他能做决定。但目前我们无法联繫到他,因此我们必须有自己的判断,一切以有利於安舍信仰的事业为准则。这样吧,你去叫上西奥多和特里克,我们共同商议一下。” 特里克是凯登此行的同伴,而西奥多则是这片营地的安全事务负责人,他们对於凯登的选择拥有极大的发言权。 片刻之后,四人躲进了大麻雀的帐篷。 听完凯登的敘述后,西奥多表示:“金袍子的军纪很差。你如果加入,若不能融入其中,很容易受到排挤。但如果你与他们同流合污,便违背了光明使者的教诲,非常难做。” 特里克对此倒不甚在意,他说:“凯登是个老练的佣兵,能够把握好分寸。实在不行,经常去圣堂祷告,树立一个虔诚的印象拒绝掉一些恶行就行了。 即便是金袍子,也不能拒绝信仰虔诚者加入吧?至於融入其中凯登,你可以多些时间在金袍子中寻找志同道合之人,我相信在这几千人中,总能找到相信光明的人。” 大麻雀附和著说道:“加入金袍子確实能为我们带来不少便利,尤其是能为西奥多他们的行动提供庇护。前阵子在掀起暴乱时,西奥多他们几次险些与金袍子发生衝突,甚至有战士被金袍子抓进牢里。我们费尽周折,了不少钱才把他们救出来,但他们在牢里也吃了不少苦头。如果金袍子里有我们的人,事情无疑会好办许多。” 凯登闻言点头赞同道:“是的,我也是这么考虑的,所以当时並没有直接拒绝。” 特里克进一步补充道:“不仅如此,无论泰温公爵未来是否继续留在君临城,他的徵召兵都不可能长期逗留,迟早要回西境。届时,修道院面临的主要威胁將来自君临的都城守备队。而如果你在金袍子中升至一定地位,一旦王庭有任何针对河间地或神眼联盟的动向,你也能及时通知光明使者,让修道院提前做好准备。” 大麻雀和西奥多对特里克的判断表示高度认可。 於是,凯登问道:“那我们就这么决定了?” 特里克坚定地说:“嗯,就这么定了。烈日行者和光明修士眾多,不差你一个。回去后,我会替你向光明使者解释,你只管在金袍子中努力普升便是。” 第171章 新工作 第171章 新工作 几个人经过一番商议,最终决定由凯登的侍从杰斯米前往钢铁街,邀请莫特大师於次日一同前往红堡,与洛拉斯爵士完成这场交易。 次日清晨,阳光洒满大地,凯登、杰斯米以及特里克三人一同骑上战马,朝著红堡的方向行进。不久,他们便来到了这座雄伟建筑的外围。 红堡是由浅红色的巨石堆砌而成,远远望去,七座巍峨的铁顶鼓楼立其上,气势恢宏。 厚重的城墙如同铁桶一般环绕著整个城堡,城墙上布满了掩体和雉叶,为弓箭手提供了绝佳的射击位置。城墙边缘,粗壮的石头护栏高高耸立,有些地方甚至达到了四尺之高,保障著城里贵人们的安全。而那些叛徒的脑袋,则被残忍地插在门房之间的城墙垛口上,警示著后来者。 城堡的大门由厚实的橡木製成,覆以黑铁的辐条,旁边还设有铁吊闸,一些狭窄的侧门则隱藏在城墙的阴影之中。大门之外,一个宽阔的卵石广场铺展开来。 据史料记载,这座红堡是在征服者伊耿统一七国正式登基称王之后,下令在被称为“伊耿高丘”的矮山顶上建造的。歷经两代君王的努力,最终在梅葛一世统治期间得以完工。然而,为了保护城堡內部的秘密,梅葛一世也下令杀掉了所有参与建造的工人。 在卵石广场上,凯登一眼就看到了早已等候在此的莫特大师。他微笑看走上前去,热情地打招呼道:“莫特大师,早上好!” 莫特大师也微笑著回应:“早上好,爵士。”他的目光落在一旁的特里克身上,好奇地问道:“这位是?” 凯登点了点头,介绍道:“这是我的同伴,特里克。他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佣兵。乱剑就是他跟我一起拿到的。等今天的交易完成后,他会把钱拿走,而我则保留金袍子的职位。” 莫特大师听了特里克的话后,陷入了沉思,他缓缓点了点头,说道:“嗯在金袍子中担任军官和拥有那些金龙,哪个更好,这还真不好说。”接看,他礼貌地向特里克致意,並问道:“也就是说,等交易结束后,特里克兄弟会护送我去河间地,寻找那位幸运的领主老爷吗?” “不仅仅是领主”,特里克进一步解释道:“如果你愿意多支付一些费用,我和我的战友们会一直陪著你,直到你找到那个铁匠为止。” 莫特大师听到这里,眼中闪过一丝心动的光芒。然而,考虑到特里克毕竟是初次见面,他心中还是有所顾虑。毕竟,找错了僱佣兵,后果可能不堪设想,甚至可能危及生命。於是,他犹豫了一下,说道:“我———-我考虑一下。” 凯登见状,连忙替特里克担保道:“大师,特里克和我一样,都是虔诚的教徒。最近几天,我们都在圣贝勒大教堂外面的难民营地里当志愿者,为难民们提供庇护,你可以像信任我一样信任他。” 莫特大师听了凯登的话,心中虽然有些动摇,但还是没有完全放下戒备,只是思付了片刻后说道:“等拿到钱之后,我们回到我的铺子里再商量吧,我也想再了解一下行程的细节。” 特里克耸了耸肩,表示理解:“都行,看你自己的意思。”於是,这个话题便暂时告一段落。 之后,凯登掏出一枚银鹿贿赂了门口的守卫,又靠著莫特大师的面子得以进入红堡。 在一个卫兵的引导下,他们来到了御林骑士们居住的白剑塔外。 白剑塔是御林铁卫的宿舍,四层高的细长建筑建在一个特殊的角度上,可以俯瞰整个海湾的景色。 当他们来到塔楼下时,正好看到洛拉斯爵士握著练习剑,和一个不认识的骑士在切磋剑技。 看到凯登等人的到来,洛拉斯爵士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迎了上来:“凯登爵土,很高兴看到你做出了正確的选择。” 凯登严肃地回应道:“能为提利尔家族的荣耀增添一点微不足道的光彩,我感到非常荣幸。经过慎重的考虑,我和我的伙伴们决定接受你的提议。” 说著,凯登摘下了腰间的乱剑,连同剑鞘一起双手捧著递给了洛拉斯爵士。 洛拉斯爵士优雅地接过乱剑,轻轻一抽,长剑出鞘。上午金色的阳光正好照在剑身上,灰白相间的纹在阳光下闪烁著耀眼的光芒,与他那英俊的外貌相映成辉。 “真是把好剑啊。”洛拉斯爵士讚嘆道,隨后將剑掛在了自己的腰间。他转头对凯登说:“你稍等片刻,我亲自带你去金袍子的军营。” “真是太感谢你了,大人。” 在塔楼下等待了一会儿后,洛拉斯爵士换上了一身乾净的白袍,从塔楼里走了出来。 他的身后还跟著一个扈从,手里提著两个沉甸甸的皮口袋。 洛拉斯从扈从手中接过较重的那个钱袋,递给了凯登:“凯登爵土,这是你的那份报酬。”接著,他又把较轻的钱袋交给了莫特大师:“莫特大师,这是你的。” 离开红堡后,凯登留下了一百个金龙作为自己在君临城期间的活动经费,其余的让特里克带走。而他自己,则跟著洛拉斯爵士向著金袍子的军营进发。 在路上,洛拉斯爵士问道:“凯登爵士,你对於金袍子了解多少呢?” 凯登皱了皱眉,思考了一会儿后回答道:“我对他们的了解並不多,唯一的印象就是他们都是一群软脚虾。” 洛拉斯爵士轻笑一声,点了点头:“你的看法没错。在黑水河之战中,金袍子虽然有將近八千人,还依託著城墙,但居然才几天时间就差点被攻破城门,逃散的士兵比战死的还多。更糟糕的是,他们的司令杰斯林·拜瓦特爵士自己也死在了战场上,据说是被他手下的士兵杀死的。” 他接著介绍道:“都城守备队应该归法务大臣管辖,训练程度极差。他们有两处军营,东边的靠近巨龙门,西边的则靠近鞋匠广场。 在杰诺斯·史林特担任守备队司令的时候,金袍子的数量翻了三倍。但在黑水河之役后,人手降到了四千四百人。后来杰诺斯·史林特被时任国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拿下,换上了杰斯林·拜瓦特爵士。” “现在他们的司令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他是泰温公爵的骑兵队长,也是烙印城的继承人。在黑水河之战中,我们曾经並肩作战,衝击史坦尼斯的军阵。所以我在他面前多少能说上一些话。我听说他很不情愿带领这群废物金袍子,所以如果有你这样经验丰富的老兵加入他的魔下,他肯定会很高兴的起码比那些只会喝酒和勒索商贩的傢伙强一些。” “..听起来,在金袍子里当军官,好像也不是个轻鬆差事。”凯登带著几分调侃的语气说道。 洛拉斯爵士闻言,哈哈一笑:“金子嘛,落在沙砾里,才更容易散发出刺目的光芒。 你就好好在金袍子里干吧,我很期待看到你將来成为金袍子司令的那一天呢。” 没过多久,洛拉斯爵士一行人便抵达了位於巨龙门附近的金袍子军营。军营里的氛围十分懒散,守卫们似乎並不怎么用心,只是隨意地站在门口。当看到洛拉斯等人穿看御林骑士专用的白袍时,他们连问都没问,就直接打开了大门,任由一行人进入。 洛拉斯爵士骑著马,悠悠地往军营深处行进,沿途看到不少士兵三五成群地閒聊或打盹,对於骑在马上从身边经过的陌生人也是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 径直来到司令官大帐外,洛拉斯爵士翻身下马,將马匹地交给自己的扈从,便领著凯登走了进去。 现任司令官亚当爵士,此时正瘫坐在椅子上,手里拿著一本帐册,眼神里满是疲惫, 显然已经被繁琐的事务折磨得够呛。 听到有人进来,他抬起头,看到是御林骑士洛拉斯,便好奇地问道:“洛拉斯爵士, 你怎么有空过来了?是陛下有什么重要的命令需要你亲自过来交代吗?” 洛拉斯爵土摇了摇头:“不是,陛下那边一切安好,是我自己有点私事,想找你帮忙。”说著,他隨意地警了一眼亚当爵士手里的帐册,隨口问道:“你这是在忙些什么呢?” 亚当爵士嘆了口气,把帐册往桌上一扔,抱怨道:“哎,烦死了。前段时间打仗的时候,金袍子有不少人当了逃兵。虽然后来又跑回来不少,但泰温大人的命令下,那些逃回来的都被敲碎了膝盖骨赶了出去。 现在金袍子总人数只剩下四千多人,但名册上还是战前的八千多。军餉已经拨付下来了,可我还没法发下去。我得把名册和留在军营里的真人一一对上,才能保证士兵们不会因为错拿军而闹事。过两天就是乔弗里国王的婚礼了,到时候要清理街道、封路。如果不在那之前把这件事情办好,我怕婚礼上会出乱子。” 说完,他抬头看向洛拉斯爵士:“要不你帮我一把?” 洛拉斯爵土耸了耸肩,说道:“你让我衝锋陷阵还行,让我弄这种事情这的確是个棘手的烂摊子。不过,我想泰温公爵应该不会愿意看到你假手於人吧。” 亚当爵士无奈地笑了笑:“是啊—我寧愿回去给泰温公爵当骑兵队长,也不想在这里成天跟这些旧帐本打交道。好了,说说你的来意吧。你既然不是来帮我的,可別怪我不理你。” 洛拉斯爵士指了指身旁的凯登,说道:“这位是凯登·风暴爵士,我的朋友。他是个老练的僱佣骑土,我想帮他在金袍子里谋个职位。如果你能帮我这个忙,我欠你一个人情。” 亚当爵士闻言,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凯登,问道:“风暴你是来自风暴地的人?那你的父亲是谁?” 凯登脸上闪过一丝尷尬,回答道:“哦,他只是风暴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领主,不值一提。” 亚当爵土轻轻点了点头,他原本只是想了解一下凯登的背景,以便为他安排一个合適的岗位。既然凯登不愿意提,那说明他確实没有什么显赫的家世。亚当爵士便不再追问, 而是直接说道:“没关係,现在金袍子普通土兵太多,而合適的军官太少。既然你是洛拉斯爵士的朋友,又是一名经验丰富的骑士,那就先去王宫卫队担任中队长吧。” 很快,亚当爵士拿起一张纸,快速地写上了命令,並盖上了印鑑。然后,他便让凯登拿著任命书去红堡报导,自己则与洛拉斯爵士相约去附近的酒馆喝酒玩乐。 拿到任命书后,凯登並没有急著去红堡上任,而是先回到了圣贝勒大教堂,打算再住一晚,顺便和同志们通报一下情况。 到了晚上,眾人都完成了各自的工作后,大麻雀、西奥多、特里克和凯登又聚在了一起。 凯登得意洋洋地拿出任命书展示给大家看。然而,西奥多却给他泼了盆冷水:“据我所知,都城守备队分成了三个部门:城门守卫、街道守卫和王宫守卫。城门守卫负责城门的开关,还可以收取城门税;街道守卫在城里各个街道巡逻,可以名正言顺地勒索商户。 这两个部门油水都很足唯有王宫守卫,不仅没有油水,还要被红堡里的王公贵族们当作牛马一样使唤。你怎么没有点钱,让司令大人给你安排一个好一点的职位呢?” 凯登听到这些话,感到非常震惊,他並不知道当个金袍子还有这么多门道。他有些无奈地说道:“我不知道啊!没有人跟我说过西奥多一巴掌拍在凯登的肩膀上,调侃道:“哈哈,不过红堡里贵人多,如果哪个贵妇或者小姐看上你,你就发达了。到时候可別忘了兄弟们还在过苦日子。” 大麻雀制止了西奥多的玩笑,转而对凯登认真地说道:“凯登兄弟,你以后在王宫里供职,务必要多听少说。有什么消息,无论是好还是坏,都要及时通知我们。” 凯登点了点头,认真地说:“明白了,大麻雀,我会把耳朵竖起来的。” 接著,特里克也把自己跟托布·莫特商议的安排告诉了大家:“托布·莫特已经决定跟我们一起走,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自已还会带上几个朋友,以確保人数比我们这边多一些。这样的话,可能就不太方便带上你们准备派回修道院的人了。” 西奥多摆了摆手,说道:“这是小问题,路上巧遇一下就行了。从君临出发去神眼湖,肯定会经过诸神门。到时候我让肯特他们提前在那里等著你们,再来一个巧遇同行。 你们准备哪天出发?” “后天。”凯登回答道。 “那我安排他们赶在城门打开之后就去前面等候。”西奥多说道。 第172章 紫色婚礼,大吉大利 第172章 紫色婚礼,大吉大利 无论如何安排,特里克以后將全权负责这些工作。当凯登决定加入金袍子后,儘管他仍是金色黎明的成员,但他的所有职责都被暂时搁置,转而全部由特里克接手。 实际上,作为琼恩在刘易外出时的副手,特里克在金色黎明组织中的声望要远高於新人凯登。因此,特里克被派到君临来陪伴凯登执行这项任务。 毕竟,几千个金龙的诱惑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巨大的,即便是烈日行者也难保不会动心。一人为私,两人为公,多一个人同行,也是刘易对战友们的一种保护。 交接工作完成后,凯登在次日抵达红堡,向驻守王宫的大队长布鲁·史特劳斯爵士报到。布鲁爵士坐在城门楼里,看著凯登手中的任命书,说道:“你运气真好,今天我正好执勤,不然你还得等上一会儿。” 布鲁爵土抬头看了一眼新来的下属凯登,见他没有什么表示,便挥挥手叫来一个卫兵:“卡尔,这位是凯登·风暴爵士,他来接手杰弗里斯小队,你带他过去吧。” “是,大人。”卡尔向大队长敬礼后,对凯登说道:“爵士,请跟我来。”隨后,他领著凯登向城墙下走去。 相比於布鲁爵士的冷漠,卡尔显得热情得多。在路上,他向凯登详细介绍了王宫守卫的情况:金袍子驻守红堡的卫兵有四百多人,共分为八个中队。布鲁·史特劳斯爵士作为大队长,率领两个中队驻守在红堡的正门,另外两个中队则分別驻扎在红堡的另外两个侧门。 至於国王居住的梅葛楼,则由国王的侍从骑士们负责守卫,没有命令,即使是都城守备队也不得擅自进入。剩下的四个中队则在红堡內的各处重要地点巡逻驻防,以確保王国核心贵族们的安全。 说到住宿问题时,卡尔提议道:“其实也不是所有人都住在红堡里,军营也没那么大。没有任务的时候,像你这样的军官完全可以在城里租个房子住,只要早上点名的时候及时回来就行了。就算偶尔缺勤,跟布鲁大队长打个招呼,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果你在君临城还没找到住的地方,可以去我家里挤挤,我家里还有一个空著的小房间,足够你和你的小侍从两个人住。一个月只要一个银月。” “一个银月?这个价格不低啊。”凯登有些惊讶。 卡尔摇摇头,解释道:“贵么?在君临这已经算是很便宜的了。自从城里难民增多后,本地居民已经很少有空余的房间可以出租了。前段时间打仗的时候,物价飞涨,一个银月还不够吃两天的饱饭· “那现在吃得上了么?”凯登继续问道。 卡尔闻言一愣,有些尷尬地说道:“今时不同往日,玛格丽小姐来了之后,粮价確实降了很多.” 就在这时,他们已经穿过红堡,来到了城堡另一侧的北门。卡尔指著门下面的一处营地说道:“那里就是北门营地,现在驻防在那里的就是原来杰弗里斯队长的中队。之前的战斗中,杰弗里斯队长不幸战死,现在暂时由一个叫做劳勃的老兵在带队,你自己过去和他们交涉吧。” 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善意被凯登拒绝,卡尔心里有些不悦,在看到营地后,便转身离开了。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凯登心里明白卡尔的好意,但他身上背负著太多的秘密,即使在不值勤的时候也需要去大麻雀那里帮忙,所以他觉得实在没必要浪费钱去租房。 他来到了所谓的营地,那其实只是一栋紧挨著城墙的两层小楼,里面被分隔成了几个房间。走进兵营后,凯登並没有找到那个代理中队长劳勃。士兵们告诉他,劳勃这两天不在,出去打零工了。当凯登表明自己是新来的中队长时,士兵们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简单地说了一句“凯登中队长,你好”,便继续埋头打牌。 凯登並没有因此而感到不快,他明白自己初来乍到,还没有在这里站稳脚跟。於是, 他索性擼起袖子加入了牌局。输了十几个银鹿后,他渐渐和土兵们熟络了起来。通过聊天,他了解到这个小队的一些情况。 王宫守卫在金袍子的三个部门中,地位最低,但也最为清閒。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开关城门,再派两个人站在门口站岗。理论上,没有任务时,士兵们应该进行操练,但由於金袍子人员扩张严重,军餉却严重不足,土兵们往往因为飢饿而无力操练。因此,包括国王在內的贵人们也默许了他们自行安排日常生活。 为了养家餬口,许多士兵在掛名金袍子的同时,还会在城里找其他工作来贴补家用。 不值勤时,有家的士兵会回家,没家的就留在军营里撑场面,以免上面临时下达任务时找不到人。 凯登看著营地里那寥寥二十几个人,有的在打牌,有的在睡觉,心里不禁嘆了口气。 这样的军纪实在太差了,靠这些人怎么能够保护国王呢?他忍不住问道:“可是这样,是不是有点对不起国王发的军?” 名叫杰米的土兵冷笑一声,甩出一张牌说道:“军?一个月五个银月在这城里能干什么?我还愿意坐在这里,就算对得起国王了。黑水河之战前答应的赏赐到现在还没发下来——.听说国库里的钱都拿去筹备乔弗里国王的婚礼了,我他吗——” 另一名士兵赶紧打断了他的话:“说这些干嘛?打牌打牌,该你了,爵士。” “对,打牌打牌!”在其他人的催促下,凯登赶紧甩出手牌,赌局继续进行。 看著身边这些老兵油子,凯登明白,以自己的能力和背景,根本不可能把他们训练得像金色黎明的野战军那样强大。而且,从神眼联盟的长远利益来看,金袍子部队越腐败越好。於是,凯登放弃了依靠这些手下建功立业的念头,决定和他们打成一片,执行最低限度的勤务。只要不被赶出金袍子,他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就这样,凯登在兵营里混起了日子。他和手下们打打牌,偶尔教导杰斯米一些武艺, 或者溜到城里逛街。凭藉怀里的一百个金龙,他的日子过得还算舒坦。 可惜,这种悠閒的日子並没有持续太久。仅仅过了几天,亚当·马布尔兰司令就下达了命令,召集各大队的大队长和中队长,为他们布置国王婚礼当天的任务。 根据亚当大人的安排,婚礼当天,君临城的城门將会紧闭,严禁外人进入。街道守卫將负责从红堡到圣贝勒大圣堂这一路段的戒严工作,確保安全无虞。而王宫守卫则需要分出一半的人手作为仪仗队和护卫,紧隨国王的队伍左右;剩下的一半则坚守在红堡的出入口,严防死守,不让任何閒杂人等干扰婚礼的进行。 更为特別的是,红堡还將作为婚宴的举办场地。这意味著他们需要安排人员在婚宴现场全程执勤,饿著肚子站在一旁,目睹宾客们享受美食,直到婚宴圆满结束才能撤离。 作为王宫守卫大队长的布鲁·史特劳斯爵土,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一艰巨的任务,並转手將这份重任交给了新来的凯登·风暴爵士。 “爵士,作为新加入的成员,能够有幸护卫国王的婚宴,这是何等的荣耀啊。希望你能尽心尽力,王国会铭记你的付出。”布鲁爵士语重心长地说道。 凯登心里暗自嘀咕:“乔弗里国王眼里除了他自己,还能看到別人吗?”但在眾多同事面前,他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只能爽快地答应下来。 接下来的两天里,凯登难得行使了一次自己中队长的权力,派人將散布在君临城各处的部下们一一召回。等到人员全部归队后,他才发现,名册上明明有七十二个人,实际到场的却只有四十一个。凯登心想,四十一个就四十一个吧,管那么多人还嫌麻烦呢。不过,他对於月底发时会按照多少人发放感到十分好奇。 很快,国王的婚礼如期而至。在婚礼当天,所有金袍子都被要求穿上最好的衣服,披上金色的披风,穿戴整齐的甲胃,手持武器。 他们半夜就在红堡外的广场上集合列队等待,忍受著夜晚的寒风侵袭。 直到金色的太阳从君临港外的海面上升起,国王的车队才缓缓从覆铁的城门中驶出。 紧接著,广场上整齐列队的金袍子们跟在国王车队后面,浩浩荡荡地向圣贝勒大圣堂进发。 一路上,道路两旁的商铺和巷道被街道守卫用身体牢牢封死。四面八方涌来的平民们远远地向车队欢呼致意,高喊著新任王后玛格丽·提利尔的名字。他们手里撒出五彩斑斕的瓣,落在国王和准王后共乘的篷马车上,场面蔚为壮观。 凯登远远地跟在车队后面,和部下们一起行进。他心里不由得涌起一股担忧之情:如果有人突然衝出来用弓箭射杀国王怎么办?或者有人从屋顶扔下巨石或铁锥砸伤国王又该如何是好? 怀著这样的忧虑和紧张情绪,凯登一路紧跟著队伍,最终顺利抵达了圣贝勒大圣堂外。 曾经被难民窝棚覆盖的广场,如今已被汹涌的人潮所取代。人们看到国王和准王后从车驾上下来,纷纷高呼著乔弗里国王和玛格丽王后的名字。 直到这时,凯登才从远处得以一窥国王的风采:他身材高大,金髮白皙,英俊非凡, 绿色眼晴闪烁著光芒,嘴唇微微上翘。国王身穿暗玫瑰色外衣,披著一件纹饰著雄鹿与狮子的深緋红色天鹅绒斗篷,王冠瀟洒地戴在他捲曲的金髮上,两种金色完美融合,彰显出无上的尊贵。 新娘同样美丽动人,她拥有柔软的棕色捲髮和棕色眼睛,身材线条优美。穿著象牙色的丝衣和密尔蕾丝裙,裙子上无数颗小珍珠组成了各种朵图案,让她看起来更加可爱迷人。 凯登心中暗暗感嘆,这真是一对璧人。他目送国王和王后联袂走进大圣堂,而他和同僚们则留在广场上,形成一道人墙,阻拦著兴奋的人群。 不知过了多久,圣堂的钟声原告了婚礼的完成,当国王夫妇出现在圣堂大门外时,人群再次掀起声浪。身穿全身白鳞甲、披著雪白披风的洛拉斯爵士和马林爵士当先开道,引领队伍离开圣堂。 国王夫妇紧隨其后,托曼王子提著篮子为他们撒下玫瑰瓣。紧接著是瑟曦太后和提利尔公爵,提利尔夫人挽著泰温公爵的手臂,荆棘女王一手扶著凯冯·兰尼斯特爵士,一手拄著拐杖,购珊地走在第五位,两名李生护卫贴身保护著她。第六对是加兰·提利尔爵士夫妇,隨后是与凯登有过一面之缘的提利昂·兰尼斯特,而他身边那位鬱鬱寡欢的女土,则是珊莎·史塔克。据凯登所知,自其父亲去世后,珊莎女士在红堡中的生活並不如意,就像一个孤独的幽灵,无处可去也无处可藏。 国王和王后站在面对看宽广大理石广场的阶梯上,周围被白骑士们环绕。亚当爵士统领著金袍军隔开人潮,而贝勒王的雕像则慈祥地注视著大家。贵族们依次上前恭贺,当提利昂·兰尼斯特最后一个完成礼仪后,王室宗亲们各自登上车驾,在百姓们高呼养佛里国王名字的声浪中离开了大圣堂。 回到城堡后,贵人们各自回屋休息,准备参与下午的宴席。而凯登和他的同僚们却得趁这个空档对宴席的举办地一一王座厅进行检查。这还是凯登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察传说中的铁王座。 铁王座是一张布满尖刺、利角和扭曲金属的铁疙瘩,椅背也布满了尖刺,坐上去只会让人感到不適,根本无法靠著椅背休息。据说这是征服者伊耿特意下令打造的,因为他认为国王不应坐得舒服。 凯登用手抚摸著王座的扶手,心中暗自思量:难怪劳勃国王那么喜欢打猎和旅游,换成自己,大概也巴不得离这个座位越远越好。 “检查好了么?”亚当司令的声音从台下传来。凯登走下高台,回答道:“好了,大人,没有异常。” 黄昏尚未来临,但王座厅內已经灯火辉煌,每个壁台上的火炬都被点燃,將整个大厅照得如同白昼。 已到的客人们站在长桌后交谈,而刚刚进门的领主和贵妇们则在传令官的依次通报名讳与头衔后,由身穿王家服装的侍酒护送著穿越宽阔的中央走道。旁听席上坐满了乐师, 鼓手、笛手、提琴手们各展才艺,还有的號手、竖琴手和皮风笛演奏者,共同编织出一曲曲美妙的乐章。 各色佳看被陆续端进王座厅,僕人们穿梭其间,忙得不亦乐乎。传令官们宣號声此起彼伏。 当贵人们在王座大厅里尽情享受著美食和音乐时,凯登和他的同僚们却只能饿著肚子,在寒风中坚守岗位,幻想著婚宴上的美味。不过,凯登早有准备,他从怀里摸出一个白麵包,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头儿,你从哪儿来的白麵包?”他的部下劳勃凑近问道, “刚才检查里面的时候偷偷拿的。每张桌子都有一篮子,你没拿吗?”凯登边吃边回答。 “没有————”劳勃有些尷尬地说,“不敢拿。” 凯登撕下一半麵包递给他,“你觉得里面那些贵人们,会在意一个麵包吗?他们今晚吃的菜餚,够一户人家吃上一整年的了。” “也是。”劳勃接过麵包,也开始吃了起来。 就在这时,王座厅的大门里走出一位女土,凯登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珊莎夫人。他迎了上去,关切地问道:“夫人,有什么我可以帮助你的吗?” 珊莎继承了徒利家族的精致面容、清澈的蓝眼睛和浓密的枣红秀髮,身材修长而优美,非常有女人味。听到凯登的问题,她显得有些惊慌,回答道:“感谢你,爵士,我只是有些不舒服,想要回去休息。” “需要我帮忙吗?现在天色已黑”凯登问道。 “不用!不用——我自己能走—”珊莎夫人婉拒了凯登的好意,径直离开。 凯登看著她的背影,心中暗自感嘆:可怜的小东西。嫁给了提利昂·兰尼斯特,又有乔弗里国王和瑟曦太后这样的亲戚朋友,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不舒服是正常的,舒服才不正常。 回到自己的岗位后,凯登鼻子里嗅著厅內飘出来的香气,心里想像著菜餚的样子,嘴里嚼著微甜的白麵包,默默地数著时间。应该快结束了吧。 然而,就在他这么想著的时候,王座厅里突然传出了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怒吼。 作为守卫,凯登第一时间带人衝进了会场。只见乔弗里国王一脸青紫地倒在地上,而他的母亲瑟曦太后则对著周围手足无措的御林骑士们下令道:“把我的弟弟抓起来!是他干的,这侏儒和他的小妻子。他俩害了我儿子,害了你们的国王。抓住他们!抓住他们!” 第173章 猎狗(月末啦,没用完的月票投过来啊投过来!!!) 第173章 猎狗(月末啦,没用完的月票投过来啊投过来!!!) “求求你,饶了我吧!大人,我只是一个士兵,一个好士兵,我可以为你们战斗!” 一个衣著艷丽、打扮怪异的男子被粗麻绳绑在一株高大的岑树上。他的衣服色彩斑斕,却显得航脏破旧,头髮被染成了刺眼的红绿色,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扎眼。儘管装扮如同科霍尔人,但他操著一口纯正的河间方言,显然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男子的身边站著几名披坚执锐的战土,他们衣衫槛楼,脸上布满风霜痕跡,手中的武器寒光闪闪,轻蔑地注视著这个俘虏。 空气中瀰漫著血腥味和泥土的气息,远处传来几声鸟鸣。 “我想听的不是这些废话。“领头的中年人冷声道,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用冷冽的目光盯著树上的俘虏,“告诉我你同伴们的下落,我会考虑给你一个痛快。“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啊!“树上的囚徒拼命挣扎著,粗麻绳勒得他的手腕发红,却无济於事。 他仰起头,声音沙哑地哀豪:“提蒙那个混蛋偷走了我的马,带著其他人跑了,把我一个人丟在这个破村子里。他走的时候根本就没叫我一声,我怎么可能知道他去了哪里?!“ 话音未落,一个穿著重甲、身材高大的青年猛地挥起马鞭,重重地抽在囚徒的脸上。 “破村子?!”青年咬牙切齿地吼道,眼中燃烧著愤怒的火焰,“上个星期我来这里的时候,这里还是一个和平寧静的地方!如果不是你们这群该死的土匪、杂种、败类..::::“他说到这里时,拳头得咯咯作响,“快点说!老老实实交代!否则我让你死不了也活不下来!” 俘虏的声音里带著遮掩不了的惊恐:“我,我真的不知道!我听提蒙说过,要去布拉佛斯,但是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过去,又是打算怎么过去。啊,对了,前两天吃晚饭的时候,他提过补给品不够,撑不到君临城,在城里他们不敢放手劫掠,所以要在河间地再晃荡一圈,他们肯定还在附近!大人,老爷,求求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赎罪,我知道提蒙他们的习惯,给我一匹马,我带著你们去追他们?” 中年人闻言沉吟起来,眉头微微皱起。他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青年,询问他的意见:“凯文,你说呢?”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在心底。 身材高大的青年撇了撇嘴,眼中闪过浓浓的不屑。他的目光落在被五大绑的俘虏身上,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还想要马-我不认为他是真心投降。一个打扮成科霍尔人的河间人,他的每一个字都不值得信任。知道是提蒙的手下们干的就行了,我们自己去找吧。” 中年人点点头,心中拿定了主意。他转头看向站在旁边的其他战土,声音低沉而坚定:“把他吊起来吧。” “是,兰德队长。”一名战士应声答道。 说罢,兰德队长和凯文两人毫不理会身后传来的哭豪声,大步走向不远处被焚毁的村庄。 这座没有名字的小村庄,曾经是无旗兄弟会兰德小队的重要补给点。 直到现在,一闭上眼晴,兰德的心里仍能勾勒出上一次来到这里时见到的景象:那时的村庄还充满生机与活力,孩子们在街道上追逐嬉戏,妇女们在並边浣洗衣物,老人们坐在树荫下閒聊。而现在· 血戏班的匪徒们如同一群无情的火焰使者,將这里化为了一片焦土与绝望废墟间,浓烟依旧畏裊升起,与灰濛濛的天空交织在一起,空气中瀰漫著刺鼻的焦糊味,混合著泥土与灰烬的沉重气息,几乎让人室息。 乌鸦在废墟上空盘旋,发出悽厉的叫声,它们黑色的身影在晨光中显得格外醒目。 曾经坚固的木屋,如今只剩下扭曲变形的残骸。火焰的舔下,木材啪作响,化为乌有,只留下一片片漆黑的焦炭,以及偶尔闪烁的火星。 街道上,满是狼藉。被烧毁的农具散落一地。破碎的陶罐、衣物残片,以及烧焦的粮食,在晨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 远处,田野上的庄稼也未能倖免於难。原本鬱鬱葱葱的田地,如今变得一片枯黄。焦黑的土地上,偶尔可见几株顽强的小草在努力生长。 看著周围的破败景象,兰德嘆了口气,语气中带著几分忧虑:“赫伦堡被魔山重新夺了回去,没想到却反而让血戏班的傢伙们全都跑了出来我担心附近的村庄又要遭一次兵祸。” “嗯。”凯文点了点头,目光依然冷峻,“最近这段时间我们得多跑跑。” 他俩边走边说,刚走进村子里,一个战士便向他们匯报导:“兰德、凯文-我们在附近几里地都找过了,只有几具没能逃掉的村民尸体,没有倖存者。” 兰德沉重地点点头,“我知道了—尸体都掩埋了么?” “都掩埋了,就等著凯文帮他们安抚灵魂。” 凯文回答道:“好,我这就过去。” 等他们走到新掘的墓地时,夕阳的余暉洒在焦黑的土地上,给这片废墟增添了几分淒凉的色彩。 凯文蹲下身,从怀里掏出一把白色野,轻轻地放在土堆前,一道灿烂的光芒落在瓣上。 “愿安舍庇佑你们,让你们的灵魂得到安寧,在永夜中找到归宿。”他低声说道,声音平静而庄重。 战士们站在一旁,神情肃穆。没有人说话,只有微风拂过废墟的声音,以及远处乌鸦偶尔发出的几声蹄叫。 凯文站起身来,目光扫过这片焦土。他知道,这些村民生前或许並不富裕,但他们也曾在这片土地上耕种、生活、欢笑。如今,一切都被战火与贪婪摧毁。 “我们不能让他们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他轻声说道,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战士们默默点头。虽然他们並不完全理解凯文为什么要坚持为这些陌生的村民举行葬礼,但他们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一种坚定的信念,对生命的尊重一一这是光明之道。 葬礼结束后,兰德带领眾人骑上马,继续沿著匪徒们的踪跡追踪过去。 夕阳渐渐西沉,天际染上了一层暗红色的晚霞。凯文回头望了一眼这片被毁的村庄, 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他知道,这只是开始。只要还有人在黑暗中挣扎,他们就永远不会停下脚步。 在之前审讯中,无旗兄弟会已经知道了在赫伦堡发生的变故。 就在前些日子,占据赫伦堡的北境人跟著他们的主子卢斯·波顿公爵前往滦河城参加奔流城徒利家族和佛雷家族联姻的婚礼。 作为效忠的报酬,河间地最大的城堡一一赫伦堡被作为奖励留给了瓦格·赫特和他的勇士团。 可是瓦特·赫格在试图强姦一个贵族女人的时候,被对方扯下了耳朵,感染、高烧到不省人事。 头领不能视事,赫伦堡里的一百多血戏班匪徒没了主心骨。 加上詹姆·兰尼斯特又被“水蛭伯爵”卢斯·波顿以重兵护送去了君临城,血戏班里有点脑子的都知道这是他向泰温公爵示好的表现。 为了不成为泰温公爵报復的对象,血戏班的士兵们收拾行李,拋弃了自己的首领,纷纷逃离赫伦堡。 作为由一个天生坏种们组成的佣兵团,血戏班里也有好几个山头,没有了瓦格·赫特的压制,乌斯威克、佐罗、提蒙、托格·蕎斯和“三趾”、新加入的“罗尔杰”很快翻脸,等人各自带著自己的小团伙逃向了不同的方向。 但是没了统一的指挥,少则四五个,多则十几个人的血戏班匪徒很快就陷入了本地领主的围攻中。他们的败亡是迟早的事,但是这个过程必然伴隨著本地人的死亡和灰。 所以最近活跃在三叉戟河周围的无旗兄弟会各支小队都以这群人为目標开始了追击。 兰德队的小队里,有两个曾经是河安家族的猎人,非常善於追踪。他们熟悉三叉戟河支流覆盖的每一寸土地,甚至能从一片枯叶的翻动中看出动物的踪跡。 两天后,兰德站在一片烧焦的草地上,眯起眼晴观察看熄灭的营火和地面上的脚印。 猎人们蹲在地上,用手指轻轻拨开灰,指著地面上若隱若现的痕跡说道:“这些脚印还带著新鲜的泥土气息,说明敌人刚从这里经过不久。” “而且—”另一个猎人指著远处一片被践踏的灌木丛,“看那边的草丛,显然是有人强行穿过留下的痕跡。他们急於逃跑,根本没时间隱藏行踪。” 兰德点点头,自光锐利地望向远方。 “继续追击。”他简短地说道战士们迅速整装待发。马蹄声渐渐响起,尘土飞扬中,兰德的小队朝著敌人的踪跡疾驰而去。 两个小时之后,在靠近十字路口客栈附近的一个村落时,猎人威克从前方匆忙地折返回来,对兰德说道:“兰德,前面有十几个匪徒正在进攻一个村子,村子里的平民在一个骑兵的指挥下正在抵抗,但是势头不太好!” 望著远处被树木遮蔽著的地平线,隱隱约约有一道黑色的烟尘缓缓升起。兰德眉头紧锁,喃喃自语道:“村子—-我记得以前这附近是有一个废村,但是没有居民啊?” “不知道。”威克摇摇头:“我远远看去,这座村子还有不少房子正在建造的过程中,看来是正在重建的样子。上不上?” 兰德不再犹豫,他举起长剑,对身后的兄弟们下令道:“兄弟们,跟我上!” 奔行了十分钟左右,兰德小队赶到了村庄的外围。空气中瀰漫著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混杂著木头燃烧的焦糊气息。远处传来一阵阵喊杀声和马蹄声,震耳欲聋。 兰德勒马停下,目光地扫视著前方的战场。只见十几个匪徒正骑著马匹衝击村庄外围的柵栏。木製的柵栏已经被撞得七零八落,几个匪徒已经衝进村庄里四处砍杀。 而在柵栏缺口处,一个头戴犬型头盔的壮汉正骑在一匹黑色的战马上奋力抵抗著其他匪徒的攻击。他的战马嘶鸣著,前蹄不断刨地,张开大嘴撕咬著敌人跨下的坐骑。 村民们则举著简陋的木枪和锄头,拼尽全力与敌人周旋。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与愤怒,但手中的武器依然坚定不移地朝著敌人的马匹和胸膛刺去,將他们一个个击落马下。 “无旗兄弟会,衝锋!”兰德队长一声令下,二十几名骑兵冲向敌人。 作为整个兰德小队中装备最精良的战士,凯文衝锋在最前面。 由他的老师亲手打造的纹钢鎧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在他的身后,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发出了一声声愤怒的呼喊,仿佛一头头被激怒的雄狮。 这些战士大多是从本地招募的农民和猎人。 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在头领们的带领下,他们扔下了挖土的锄头,捡起了杀人的剑;马匹卸下了耕地的犁鏵,换上了战斗用的鞍具。 如今的他们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些手无寸铁的平民,而是一支训练有素、战斗力极强的精锐队伍。 经过十几分钟的激烈战斗,血戏班的岁徒被尽数剿灭。战场上瀰漫著浓重的血腥味, 空气中飘荡著硝烟的味道。兰德小队的战士们喘著粗气,目光警惕地扫视著四周,確保没有漏网之鱼。 凯文將长枪掛在“快鱼”的身侧,拉扯著韁绳来到指挥村民们作战的那名战士身边, 问道:“桑鐸·克里冈?” 桑鐸·克里冈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目光微微一,隨即露出一丝疑惑:“刘易·塞里斯?” 凯文摘下自己的头盔,露出一张年轻而英俊的脸庞。他的金髮在阳光下泛著淡淡的光泽,眼神中透著一股坚定与温和。 “那是我的老师,他在临冬城把你打得狗啃泥。”他回答道,语气中带著几分怀念。 过了一会儿,残敌尽灭。凯文作为兰德小队的烈日行者,没顾得上跟桑鐸·克里冈敘旧,便迅速下马开始为伤者治疗。 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因为加入战场的时机巧妙,从背后狠狠捅了围攻村庄的匪徒们一刀,因此没有人受伤。然而,村民们在抵抗匪徒的进攻时,伤了不少人。 战斗结束后,伤者在本地长老的组织下,很快被聚集到了一起。空气中瀰漫著血腥味和硝烟的味道,但村民们脸上终於露出了些许希望的神情。 凯文赶过去想要帮忙,却看到一个穿著灰袍的老人正在使用光明法术为伤者治疗。老人的手势缓慢而庄重,一道道柔和的光芒从他手中流出,照亮了周围的黑暗。 “愿安舍的光芒普照大地?”凯文走近过去,试探著说道。 老人惊讶地抬起头,看著凯文,回应道:“你也是烈日行者?” 凯文点点头,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我叫凯文·特纳,是光明使者的弟子。” 老人仔细辨认了一下凯文的脸,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对,我认识你。在圣莫尔斯修道院的时候,我时常见到你在光明使者的身后。我是雷伊修土,曾经在大麻雀的邀请下参加了修道院里的大集会,並觉醒了光明之力。来吧,小兄弟,帮我一起救治伤者。” “好!”凯文点点头,隨即加入了救治伤者的行列。他的动作熟练而迅速,双手在伤者身上轻轻按压,一道道温暖的光芒从他掌心流出,驱散了伤者体內的痛苦与创伤。 与此同时,克里冈正在不远处给倒地的匪徒补刀。他的动作冷酷而坚决,仿佛这些匪徒的存在只是为了被他终结。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愤怒与决心,仿佛在完成一项神圣的使命。 凯文注意到克里冈的举动,心中不禁升起一丝疑问。他转头看向雷伊修士,轻声问道:“雷伊修士,桑鐸·克里冈,怎么会在你们这里?” 雷伊修士的目光落在克里冈身上,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开口说道:“我在三叉戟河边遇到他。当时他倒在河边,浑身是伤,痛苦的嘶喊声把我吸引了过去。他恳求我给他慈悲,但我已向神明发誓永不沾染杀。” “相反,我用河水擦洗他发烫的前额,给他喝红酒,並在伤口上抹上药膏我当时並不认识他,只知道他是一个受伤的士兵。在这个世道,很难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但如果他也是一个无旗兄弟会的战士呢?” “我用祛病术止住了他的炎症,却没有直接治癒他的伤口。趁著他昏迷的时候,我把他放在他的坐骑身上带了回来。你也许在我们的马既里见过一匹高大黑马,那便是他的战马,陌客。一个褻瀆神明的名字,我们为它改名浮木,因为是在河边找到它的。我恐怕它带有前任主人的脾性。” 回忆起那段往事,雷伊修士的声音渐渐低沉下来:“长久以来的伤势让他的神智混乱,在我照顾他的时候,他迷迷糊糊跟我说了很多事情·—他愤怒地豪叫著,咒骂神明, 咒骂自己的家族·—.” “他来一直担任乔佛里王子的贴身护卫,即便在这儿,也能听说他的故事,其中有好也有坏,而即使我们听说的只有一半真实,这也是一个苦难而饱受折磨的灵魂,一个嘲笑著诸神同时也嘲笑人类的罪人。” “他忠诚效力,却感受不到由此带来的自豪;他努力战斗,但胜利中没有喜悦;他饮酒如水,企图淹没感受;他没有爱,也不爱自己,驱使他的是仇恨。他虽犯下许多罪孽, 却从不寻求宽恕。其他人梦想爱情、財富和荣耀,而这个人,桑鐸·克里冈梦想著杀死自已的兄长,这是如此可怕的念头,单单说出来就令我战慄。” 雷伊修士的声音中带著一丝颤抖,仿佛回忆起那段经歷仍让他感到不安。 “然而那是滋养他的麵包,那是让他生命之火继续焚烧的燃料。他期望看到哥哥的血染在自己的剑上,这悲哀而充满愤怒的生灵为此而活著他是一头猎狗,遵守著主人的命令撕咬著敌人,可是他现在已经是一条无家可归的野犬。” 雷伊修士已经治好了自己身边的几个人,他对著凯文说道:“这是一个罪恶的人,却不是一个邪恶的人。正如他的家徽,这是一条好猎狗。他的善与恶,取决於他的主人让他去作恶还是行善。所以我决定救活他,给他一个家。” 凯文静静地听完雷伊修士的讲述,目光转向远处正在补刀的克里冈。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复杂的情感一一有怜悯,有理解,也有担忧。 “桑鐸·克里冈——”他喃喃自语道,“他的命运似乎从未掌握在自己手中。” 第174章 两个次子 第174章 两个次子 夕阳的余暉染红了天际,却照不暖这片被战火躁的土地。村民们在废墟中购前行,他们的身影在残垣断壁间显得渺小如蚁。 空气中瀰漫著焦糊的气息,混合著泥土和灰烬的味道,让人喘息都变得沉重起来。 兰德队长站在一片烧焦的木樑前,脚下是散落的陶罐碎片。他的目光掠过这片狼藉, 落在不远处的一具半掩的户体上一一那是一名老妇人,她被衝进村落的血戏班撞倒,手里还紧紧著一块破旧的毯子。 队长的喉咙发紧,他转过身,望向不远处的雷伊修士,问道:“雷伊修士,这些都是你收拢的难民么?” 修士正蹲在一堆瓦砾旁,手里握著一片烧得发脆的木板。他的身影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单薄,仿佛一阵风就能將他吹倒。听到兰德的声音,他缓缓直起身,尘土从他的袍袖上落下。 “是的,队长。” 雷伊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他们中有不少人是大麻雀北上国王大道时的一路追隨而来的。在经过这里的时候,有些人受不了顛沛流离,选择留下来定居。“ 他的目光穿过废墟,落在远处那座曾经热闹的村庄。如今那里只剩下几处还在冒烟的断壁残垣,在暮色中显得格外淒凉。 “我们本以为这片土地能给我们安寧。“他轻声说,“这里有肥沃的田地,清澈的河水,还有茂密的树林。“ 兰德队长望著修士布满裂纹的脸庞,那张脸在暮色中显得异常疲惫。 “可这里离赫伦堡太近了。“他嘆了口气,“无论是血戏班还是西境军,甚至是其他地方的溃兵,都会把你们当作目標——你们是奖品,是猎物,唯独不是他们的同类。““ 修士摇摇头,他的目光又回到了那些冒著烟的废墟上。 “我们不知道该去哪里。整个河间地都在打仗,贵族们都在忙著自保。他们筑起高墙,训练士兵,却不愿意为自己的子民提供庇护。“ 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芒消失在地平线下,暮色如同一块沉重的幕布笼罩了这片废墟。兰德队长看著修士的身影在黑暗中渐渐模糊,他知道这个夜晚对所有人来说都不会好过。 最后的余暉在兰德队长的脸上消失无踪,他的眼神冷峻如刀,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冷笑:“这不过是常理罢了。普通的匪徒难以攻破坚固的城墙,但接纳难民却会消耗城內的粮食储备,动摇守城的决心。“ 一直跟在一旁的凯文问道:“雷伊修土,我看这村里人数不过百余,为何不將他们送往圣莫尔斯修道院呢? ? 雷伊修士听到这话,自光微微一黯,隨即转向凯文:“我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可是圣莫尔斯修道院的土地有限,而且粮食也不够吃。还能养活这里这么多人么?” 凯文闻言,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微笑:“修道院..:::.確实已经接纳了许多难民,但那里的资源依然足以支撑更多人的生计。我的老师已与河安家族昔日的封臣结成了联盟, 光明之道如今在神眼湖西南侧的土地上蓬勃发展。 无旗兄弟会的装备修復,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是依赖修道院的援助。前段日子,我们还护送了一队人马过去,我的老师把他们也安置在盟友的领地里一一光明之道的发展需要很多人。“ 雷伊修士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久违的希望之光,点了点头:“那我试著和村民们商量一下。“ 说是商量,其实主要是与几位在村民中有威望的人沟通,而沟通的核心更多在於说服他们离开,而非真正徵求他们的意见。 相对而言,村民们还算容易说服,凯文唯一担忧的是桑鐸·克里冈。好不容易在这个地方找到了归属感,找到了接纳他的“家”,他是否愿意隨眾人离开,还是个未知数。 第二天一大早,雷伊就来找兰德匯报情况:“村民们那边都同意了,他们只需要再一天时间准备些路上吃的食物就行。但桑锋·克里冈说,他不想跟我们一起走,他想一个人留在这里。” 兰德闻言皱了皱眉:“一个人留在这儿?嗯,也许对他这样的勇士来说,一个人反而能过得更好些。 凯文却摇了摇头:“不太可能......我老师说过,人是离不开群体的,只有在社会里,人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和价值..:::.我还是去试试劝劝他吧。” 兰德站在一旁,目光忧虑地注视著远处的桑鐸·克里冈。他低声对凯文说:“可別跟他打起来,你恐怕不是他的对手。” 凯文笑了笑,眼中闪过一丝自信的光芒:“放心,我心里有谱。“ 说完,凯文转身走向桑鐸所在的方向。 桑鐸·克里冈正站在圣堂的残骸后方,用力挥舞著一把巨大的斧头,將一根根焦黑的樑柱劈成柴火朝阳的辉光透过碎裂的木墙洒在他的身上,为他魁梧的身影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边。他的面前是一堆堆烧得发黑的木材,空气中瀰漫著一股浓重的焦糊气息,混合著泥土和木屑的味道。 远处的天空中,几只乌鸦盘旋著发出呱呱的叫声,为这片废墟增添几分萧瑟。 微风拂过,捲起地上零星的灰,扬起一阵细小的尘雾。 桑鐸的动作粗獷有力,每一击都带著不容置疑的气势。斧头砍在木头上的声音沉闷而有力,火星四溅,伴隨著木屑纷纷扬扬地飘落。 他的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在朝阳下闪烁著微弱的光芒。他的肌肉隨著每一次挥斧的动作而紧绷,充满力量。 凯文在不远处停下脚步,静静地观察了一会儿。他没有打扰桑鐸,只是默默地等待著。 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桑鐸转头警了凯文一眼,眼中闪过一丝戒备,但很快又低下头,继续专注於手中的活计。 凯文终於开口,声音平静而温和:“我老师说过,一个技艺高超的战士,如果把太多时间在劈柴这种重复的劳动上,他的武艺会退步的。“ 桑鐸停下手中的动作,转头看向凯文,认真地说到:“你老师是个厉害的战士,他说得没错。“ 说完,他又低下头,继续用力劈柴,仿佛刚才两人间的对话不过是一场清风拂过。 凯文见自己的话並没有引起桑鐸的兴趣,於是直接问道:“你为什么不愿意跟雷伊修士他们去圣莫尔斯修道院呢?” 桑鐸猛地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怒,他瞪了凯文一眼:“你是谁啊?凭什么觉得你能管我的事?“ 凯文没有被他的態度嚇退,反而淡淡地耸耸肩:“我谁也不是,只是一个被家人赶出来,自己討生活的东境小贵族的次子。我曾经差点淹死在海里,后来被同样流落在海边刘易救了起来,从此和我的老师一起浪跡天涯。” 见桑鐸依旧没声,凯文接著说:“我父亲说,他的领地和爵位都是留给我大哥的, 我只能得到一把剑、一匹马和一面木盾。” “所以呢?”桑鐸狠狠地把斧头插进木墩,怒气冲冲地说,“跟我说这些干嘛?你也是次子,我就得跟你產生共鸣吗?“ 他指著自己的脸:“看到这道疤了吗?这是我那个名扬七国的兄长给我的,就因为我六岁时玩了他的玩具木剑,他就把我的头往火里按,到现在我还能闻到我的皮肤焦糊的气味!你哥呢?他给过你什么?『 面对桑鐸的质问,凯文只觉得同情,但他很好地隱藏了自己的情绪。他知道像桑鐸这样的强者,不会接受別人的怜悯。 於是,凯文用平静的语气说道:“我哥没给我什么,只是在我自称是分水村的守护骑士时打了我一顿。真正让我难过的,是我爸也因为同样的事打了我———:“ “如果你爸够聪明,应该在你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把你掐死,省得你来烦我。“ 说完,桑鐸拎起斧头,又向下一块木头劈去。 面对桑鐸的尖酸刻薄,凯文依旧保持著冷静,他继续说道:“我的老师曾教导我,权力不应依据血缘传承,而家中的財產应由所有子女,无论男女,无论嫡庶,都有权分享。 这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否则他们便不配为人父母。“ 桑鐸沉默了一会儿,手指轻轻摩著脸上那块凹凸不平的伤疤,说道:“也许正是因为他不是个好父亲吧。我父亲在格雷果成年后,就离奇去世了,这或许就是他的宿命。“ 凯文继续说道:“老师还说过,婚姻是在神明面前立下庄严的承诺,两性关係是自然赋予种族延续的礼物,应当谨慎对待。无论男女,如果不能自持,就应承担相应的后果。“ “你的老师真是个高尚的人。”桑鐸不屑地捡起一块木头扔到旁边,“別告诉我,他也是次子出身。” “不是,他曾告诉我,他只有一个比他小二十岁的妹妹。按照他们家乡的习俗,他父亲的財產將由他们兄妹共同继承。” 桑鐸摇摇头,语气却缓和了一些:“但这里可不是他的家乡。” “阳光普照之地,便是我们这些烈日行者的归宿,概无例外。很抱歉,我曾与雷伊谈及你的过往,我清楚你的渴望。” 凯文接著说:“我知道你渴望什么-但在这个世上,除了我的老师,无人能给你想要的。你想要的仅仅是復仇吗?如果只是格雷果的人头,或许有人能帮你。但一个长子与次子能平等享有父母之爱的世界呢?一个贵族、骑士与平民平等生活的世界呢?一个强者暴行受法律约束,弱者受法律庇护,且这种公正能得以彻底贯彻的世界呢? 只要世间还存在不平等,就会有下一个桑鐸·克里冈,下一个格雷果·克里冈。” 隨著凯文的话语,桑鐸劈柴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等凯文说完,他转头看向凯文:“小子,漂亮话谁都会说,你和你的老师真的能做到吗?你们这是在与所有贵族为敌,提利尔家族、兰尼斯特家族、史塔克家族、拜拉席恩家族还要我一个个列举下去么?他们不会允许你们想像中的这个世界出现。” 凯文走到桑鐸身边,將一块原木放在木墩上,给自已施加了一道力量祝福后,並指为刀,一掌劈在原木上。 在金色光芒的照耀下,原木瞬间碎裂成数片,散落在地上。 “像我这样的战士,我老师魔下已有上百人,而且还將越来越多。这个世界,只有我的老师,既有意愿也有能力去实现你心中的理想世界。” 桑鐸地看著地上的木片,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你的老师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个问题,在我成为他的学生之前,就问过他。他告诉我,因为他想做,他有能力去做,所以他就去做了,就这么简单。” 桑鐸·克里冈终於问道:“你们何时启程?” “明天一早。” 桑鐸把斧子往地上一扔,提起一旁的外套和头盔,便向自己的房间走去,“明天早上我跟你们一起走亲眼看一看你口中所说的,平等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如果你骗我..“” “如何?”凯文笑著问道。 桑鐸没有说话,径直离开。 又一次要离开自己的家,村民们非常不舍。可是迁徙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不妨再有第二次。 在长老们的组织下,村民將所有的食材,包括河里捞出来的鱼获,一路上收集来的块茎和无人看管的野麦,全部做成了乾粮装进打满补丁的蓓里,贴身携带。 哪怕是最没不值钱的乾草和陶器,也被装到了破旧的马车上,这些都是他们曾经的家园仅剩的记忆。 等所有的村民都来到了村外的广场上,桑鐸·克里冈骑著“浮木”,亲手点燃剩余几间完好的房屋。 看著熊熊火焰在晨光中跳动,在场所有人,除了两个不懂事的孩子在哇哇大哭,其他人都已经麻木。 作为草芥一般的平民,他们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 为了避开血戏班的追击,眾人选择沿著神眼湖湖岸的僻静小路前进。 这条路,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明显要熟悉很多,兰德和凯文等人远远地走在前面带路。而桑鐸则远远地坠在队伍的后面,离了有十几米距离,既像是为这条长龙压阵,又好像是隨时准备离开。 走了大半天之后,废弃的村庄已经被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突然从后面传来密集的马蹄声声,桑鐸·克里冈回头看去,一个黑髮青年骑著一匹黑色的战马,举著长剑向自己冲了过来:“猎狗!你把我的妹妹藏到哪里去了?!” 第175章 泰坦之女 第175章 泰坦之女 桑鐸猛扯韁绳调转马头,锈剑与劈来的斧刃相撞进出火星。秋阳透过光禿的櫸树枝婭,在他眉骨凹陷处投下蛛网般的阴影。 “操你祖宗十八代的野狗!”他借著反震力盪开对方武器,马蹄碾碎满地枯叶靴底, 沾著碎叶像粘满人皮屑,“谁他妈会记条痢皮狗的名字?找妹妹?去跳蚤窝的妓院翻户体啊!” 金属尖锐的撞击声惊得流民们炸了锅。怀抱婴儿的妇人跌进装南瓜的板车,藤筐里滚出的山核桃被逃窜人群踩得劈啪作响。 护卫在队伍前面的无旗兄弟会战士们齐齐拔出武器,调转马头冲向队伍的末尾,试图向来犯的敌人衝锋时,却在兰德队长扬起的左臂下硬生生勒住战马一一兰德队长认出对面领头那人身上的红袍。 此刻黑髮青年身后的五名骑兵也跟了上来,然后和兰德一样,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 此时,战场中央两人已滚落马下,在铺满橡实的泥地里缠斗。桑鐸揪住琼恩的狼皮斗篷,匕首与锈剑碰撞时震落枝头最后几片黄叶。 当琼恩第三次试图锁喉时,猎狗突然察觉四周诡异的寂静:本该衝锋的战士们竟围成半圆,有个疤脸汉子甚至掏出一个青苹果啃了起来。 “见鬼!“桑鐸端开对手翻身跃起,腐殖土的气息钻进他开裂的皮靴。 黑髮青年也停下了手里的剑,退到了自己的同伴身边,他发现即便为自己施加了力量祝福,自己依然不能战胜对面的这个疤脸男人。 “琼恩·雪诺?” 凯文从兰德队长身后骑了出来,他的声音惊飞了灌丛中的松鸦。 另一边,索罗斯翻身下马,他的红袍拂过满地风乾的松针:“兰德,你们怎么会和猎狗混在一起?” 半个钟头之后,日头西斜至枫树林梢时,流民们终於被收拢至背风坡,並开始为今晚的宿营建立临时营地。 而就在不远处,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盘膝而坐,围成一个圆形,听著琼恩讲述著在滦河城外看到的一切。 隨著夕阳下的影子越拉越长,琼恩的语速越来越快,呵出的白气与篝火青烟纠缠上升。 “.—-最后我掉进了河里,被白灵从水里救起。可是,桑鐸·克里冈,在我被佛雷家族的人围攻之前,我看到你带走了我的妹妹,艾莉亚·史塔克,你把她交给谁了?” 血色婚礼这种事情太过骇人听闻,兰德第一次听说,他不满地对猎狗问道:“桑鐸· 克里冈,既然你在现场,为什么不跟我们说这个事情?” “说什么?“桑鐸的喉音像钝刀磨石,烧伤的喉管挤出毒液,“说我看著少狼主被缝上狼头当戏服?”他嘧出血痰,带著崩裂的牙齦碎肉:“还是讲那群蠢狼连自己喉咙都护不住?” “你闻著血色婚礼的烤肉味逃出生天,”兰德剑鞘重击地面,惊起草丛里食腐的渡鸦:“却连声狼都不肯带给北方?” 桑鐸冷哼一声:“你们无旗兄弟会,什么时候和北境人站在一个阵营里了,我怎么没有听说?” 琼恩追问道:“在城堡外,我看见你绑走了她!以临冬城与北境之誓一一”他每个字都像从冰川里凿出来,“艾莉亚·史塔克现在何处?” “你的妹妹————”桑鐸冷然道:“我不知道她在哪里。” 索罗斯问道:“猎狗,在贝里伯爵审判你的那一天,你就认出了艾莉亚小姐,然后便一直跟著我们,直到她落单的时候便把她掳走了,对不对?” “当然是我—你们把我所有的財產都抢走了,甚至没给我留下吃饭的钱。那是我参加比武大赛贏来的奖金,堂堂正正乾乾净净!既然你们夺走了我的財產,难道我不该也夺走你们的財產么?” 琼恩伸手去抓桑鐸的衣领,喊道:“什么財產,那是我的妹妹!” 桑鐸一把拍开他的手:“小子,你应该感到幸运,是我带走了那个马脸小妞。如果是唐德利恩那傢伙,他无论把你妹妹送到她妈妈身边,还是送去奔流城,你的妹妹此刻就会和你的兄弟一样成为兰尼斯特家的战利品,掛在红堡的塔尖上。” 琼恩怒喝道:“那我是不是要为你掳走她表示感谢!!” 桑鐸也吼了回去:“如果你是个有教养的小子,的確应该这么做!” 雷伊修士见他们又要动起手来,便打断道:“桑鐸,把你所知道的,关於那位小姐的事情告诉大家吧。” 桑鐸看了眼雷伊修土,嘆了口气坐回地上,回答道:“十字客栈里,我被格雷果的宠物刺伤,然后便开始生病发烧。 在你见到我的那棵树下,小狼女撇下我独自离去。我不知道她的去向。当时的她,已经知道他的母亲和兄长被佛雷们杀死。为了给她找个人家,我本来想去谷地,把她交给莱莎女士我们曾经尝试过穿越明月山脉的道路,但是那里被小恶魔招募的高山部族阻拦,无法通行。” 他看了一眼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琼恩:“我原本打算带她去盐场镇,带她从那里坐船去鹰巢城,水路是此时唯一的选择。不过,她一个人的话,却不一定会去那里。她曾经跟我提过想去长城找你,如果她真的去了盐场镇,说不定会找一艘船去北境。” 事情说到这里,琼恩也没有了一开始的激愤。无论是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桑鐸·克里冈都没有对艾莉亚不利,他只是感到心痛。 这一路上,艾莉亚究竟受了多少委屈? 琼恩自责地说道:“如果再早几天找到你们,我就可以將她带去他的母亲身边了。” 桑鐸皱起眉头:“什么意思,徒利家的那个蠢女人不是已经死在红色婚礼的现场了么?” 索罗斯摇摇头,解释道:“贝里大人就自己的生命换回了她,遵照他的遗瞩,现在凯特琳女士已经是无旗兄弟会的新任领袖。” 听到这里,凯文也皱起了眉头,“死者復生,不是自然之道。” 索罗斯点点头:“是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贝里大人—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在我们离开时,凯特琳女士正带著空山小队一一原本直属於闪电大王的小队,前往佛雷家族的封地,意图復仇。” 凯文不满地说道:“无旗兄弟会是守护平民的队伍,我们不曾接受过徒利家族的封赏,装备是从西境人和匪徒们的手里抢来的,补给靠的是村民们的捐赠和战利品一一无旗兄弟会为什么要为史塔克家族復仇?我亲眼见过,狼崽们对待平民,无论是河间地的还是北境的,並没有比西境人好多少。” 这是,琼恩身后一名操著北方口音的青年反驳道:“佛雷家族不尊重神明的教导,將欢乐的宴会变成血腥的屠戮场,难道不该接受惩罚么?” “该接受惩罚的,仅仅是佛雷一家么?”凯文的声音也大了起来:“兰尼斯特家族该不该?!他们派兵劫掠河间地。徒利家族呢?他们抽空了河间地各家族的军力,却一败再败,导致整个河间地失去了庇护。河间的大小贵族呢?他们放弃自己的领民,跟著少狼主跑去了西境劫掠。” 凯文看了一眼自己的师弟,决定还是不提史塔克家族的事情,转而说道:“按照琼恩所说,少狼主这一次去滦河城联姻,河间地贵族大多按兵不动。他们既护不住自己的子民,又背弃了自己的盟友,那他们难道不应该接受惩罚么?” 所有人都被凯文的说法惊呆了,而那个青年原本以为凯文是反对报復佛雷家族,但是没想到他是想要对所有河间地贵族进行惩罚,一时语塞,过了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地说到:“你你的想法太过大胆。” 凯文说道:“光明之道,便是如此,不看血脉,只看对错。” 青年怀疑地说道:“石心夫人—-凯特琳女士,未必会支持你的观点。”” 凯文继续说道:“我会亲自跟她说的我们都是被贝里伯爵的理想吸引来的平民。 他曾经说过,委任他们追捕魔山的国王之手死了,国王也死了,但是他的王国还在,生活在这个国家的子民还在,所以我们要继续执行他的命令,惩罚所有伤害这些子民的人,我们之所以叫做无旗兄弟会,不就是因为我们不与任何一支贵族站在一起,而只为平民奋斗么?” 凯文的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许久之后,桑鐸·克里冈说到:“小子, 这些也是你的老师教你的么?” “有些是,有些不是。但是我相信,我的老师肯定会赞同我的意见一一虽然我的老师非常仁慈,但是他的想法比我极端多了。” “嘿,我现在真的很好奇,你的老师到底是什么样子。” “你去了就知道了。” 说到这里,凯文对琼恩说道:“那你呢?下一步怎么办?” “我—我要找回我的妹妹。”琼恩说完低下了头。 “嗯,去吧。我想艾莉亚小姐肯定也在等著你去拯救他。” “老师那边” “老师曾经跟我说过,我是他的弟子,不是他的傀儡。对这个世界,我需要有自己的认知和追求我想他对於你肯定也是有著相同的期望。关於你妹妹的事情,过段日子如果我见到他的时候你还没回来,我会替你跟他说的。” 琼恩低下头:“我只是有些內疚,成为他的学生这么久,我却一点也没帮上他。” 凯文摆摆手,安慰道:“大可不必。老师掌握著共鸣水晶,如果他人手不足,只要稍微放鬆一点条件,就能找到更多的人。他只是不愿意而已。” “对了,在我离开之前,老师又收了一个名叫詹德利的学生。”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索罗斯好奇地问道:“十字客栈的小铁匠詹德利么?你的老师为什么会选择他成为学生?” 琼恩看了一眼凯文,见他没有反对,便解释道:“詹德利帮助我的老师打造出了一种被叫做『光铸铁”的钢材,性能绝佳。老师看中他的才能,作为奖励,就让他成为了自己的学生。” “这小子运气挺不错,能成为光明使者的学生,是他的幸运。”索罗斯点点头。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营地收拾好之后,流民队伍继续前进。 琼恩和他的伙伴们则向眾人告別,向盐场镇前进。六天之后,一个明亮的早晨,他们发现三叉戟河开始变宽,空气里盐的味道首度重於树的味道。 他们一行人紧贴河边,穿越原野和农场,刚过正午,一座市镇出现在眼前。 盐场镇,琼恩心里知道,自己已经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这是一座城堡统治的镇子,但它狭小得跟普通庄园差不多,外庭与幕墙围绕著高大的方形堡楼。码头周围多数店铺、客栈和酒馆都曾遭受洗劫或焚烧,其中一些似乎还有人住。港口东面是螃蟹湾,海水在太阳下闪烁著蓝绿光芒。 按照桑鐸·克里冈所说,艾莉亚离开他时骑著一匹母马,而如果她想要乘船,必须在港口將这匹马卖掉,以筹集路费。 於是他和伙伴们边分头询问本地的居民,有没有见过一个骑著马匹独自行动的女孩。 很快他从码头上一个男孩口中得知,確实有一个女孩將一匹马卖给了马既主人。 马被烧了,但它的女主人仍在圣堂后面做生意。琼恩很容易就找到了她,对方是壮硕的大个子女人,身上有股浓重的马味。 “你说说,一个长脸,灰眼睛和棕褐色头髮的小姑娘?是的,我的確见过她。” 她说道:“你们看到那匹马了么?它是匹良马,很明显,我不怀疑它属於某位骑士。 我跟住城堡的人打交道好多年了,知道老爷们长什么样。这匹马血统尊贵,她却並非如此。抹到的?偷来的?怎样都好。最后我给了她一个银月作为价款。 后来我听说她拿著这枚银月去了码头,上了『泰坦之女』,那是一艘前往布拉佛斯的商船,这就是我知道的关於她的所有事情。好了,先生们,你们想要知道的,我都告诉你们了。所以你们为什么要追捕她?是因为这匹马么?先说好,这可是我钱买下来的。” “你口中那个退的女孩就是我的妹妹。” 看著马女主人略显惊慌的眼神,琼恩不想理会,转身对自己的同伴说道:“尤拉你们回空山去吧。” “那你呢?” “我要去布拉佛斯,把我的妹妹带回来。” 第176章 流民们的工作 第176章 流民们的工作 当琼恩终於登上那艘驶向布拉斯佛的商船时,海风裹挟著咸涩的气息扑面而来,却没能抚平他紧皱的眉头。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神眼湖畔,凯文等人正护送著疲惫的流民队伍,穿过一片茂密的森林,进入了神眼联盟治下的哈登庄园旧领。 沿途散布著被劫掠焚毁的村庄,空气中瀰漫著一种奇特的寧静,仿佛连风声都在诉说著过往的悲伤。 由於哈登庄园是神眼联盟十一个加盟领中离赫伦最近堡的一个,因此这里驻扎的士兵也最为森严。凯文望著远处隱约可见的庄园轮廓,心中不免有些志忘一一这里临近敌人的势力范围,也是他们最有可能遭遇埋伏的地方。 刚进入这片区域不久,前方突然传来马一阵蹄声。 一名穿著红底金日罩袍的骑兵率领著半个中队的精锐士兵近和五十名民兵,从山谷的隘口处疾驰而出,將流民队伍死死挡住路中间。秋日的凉风中,士兵们手里的长枪与地面碰撞,发出轻微的声响,空气中瀰漫著一股紧张的气息。 那名骑兵骑在一匹高大的战马上,黑色的布面铁甲在风中微微作响。他紧握长枪,目光如炬盯看地前方的人群,沉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谁是你们的首领?” 凯文从人群中策马走出,他的身材高大魁梧,虽然略显疲惫,但眼神却充满欣喜。 他摘蒙下面的围巾,露出一张留著稀疏鬍鬚,稜角分明的脸庞,大声回应道:“莫尔斯,是我!” “凯文?你怎么打扮成这个样子鬼。”莫尔斯惊讶地说道。 凯文无奈解释道:“这是兰德队长的要求。自从上次我们在白杨谷遭遇伏击后,他就一直要求我们保持低调。”接著,他指著一旁的兰德,“这是无旗兄弟会兰德小队的队长,兰德。” 莫尔斯闻言,將长枪掛在坐骑侧身的鉤子上,翻身下马,走到兰德面前,与这位无旗兄弟的队长握了握手,並自我介绍道:“我是神眼联盟哈登中队的中队长莫尔斯。我们在修道院就的时候听说无旗会兄弟一直在帮助流民和穷人,你们的善举让我们所有人都很敬佩。” “那是我们的使命。”兰德微笑著回答,脸上却不自觉地露出一点自豪的意味。他向前迈了一步,语气中带著几分好奇:“不过我们之前从这里经过时,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大的阵仗这是怎么一回事?” 莫尔斯示意挥手后的身战士们开让道路,边走边解释道:“没办法,哈登庄园这边距离赫伦堡近太近了。前几天,血戏班的残匪试图袭击我管辖的几个村庄。虽然村里的驻军及时將他们击退,但还是有不少平民受伤。为了防止的事情类似再次发生,我在几条重要的道路上布置了斥候,希望在盗匪来袭前能提前预警。” 听到莫尔斯的解释,桑鐸·克里冈突然插话,语气中带看几分不屑:“凭你们这点兵力?对付血戏班那群合乌之眾还可以,但如果魔山亲自带兵来,你们恐怕这些人连个还在喝奶的婴儿都不如!” 莫尔斯虽然没见过桑鐸·克里冈,也不知道他是谁,但从他的眼神和站姿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经歷过无数战斗的战士。他的身体散发出一种令人不安的压迫感,仿佛隨时准备发起攻击。 莫尔斯了挑挑眉,毫不示弱地说道:“当然。不过格雷果·克里冈的行踪很容易辨认。如果他真的亲自带兵攻来,我们会立即撤回庄园依託进行城墙防守。只要能撑过三天,刘易团长就会带著修道院的野战军前来支援。” 凯文微微皱起眉头,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反应速度这么快?” 莫尔斯哈哈一笑,眼中闪过一丝狡点:“当然!不过具体细节嘛,等你归队之后才能告诉你。保密条例,你懂的。” 凯文心里微微一酸,自己可是光明使者的第一个学生! 但他也知道,自己的老师对於情报工作的重视程度远超常人。 无论是获取情报还是隱藏情报,都是金色黎明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想到这里, 他摇了摇头,將心中的不满压了下去。 现在对他来说,有另外一个问题更为重要。 凯文深吸一口气,直视著莫尔斯问道的眼睛:“既然你们这里防守得这么严密,那我把这些流民交给你们,可以吗?” 莫尔斯愣了一下,隨即笑道:“怎么了?从这里去修道院的路程不算远,最多也就十天的脚程。” “无旗兄弟会那边有些紧急情况,我必须儘快赶回去处理。” 凯文指向走在人群前面的老修士,向莫尔斯介绍这位憔悴的老人,说道:“这是流民的领袖,雷伊修士,他也是烈日行者。那个脸上带著疤痕的男人是桑鐸·克里冈,曾经是国王的护卫,现在是一名流浪剑客。由他们带领,这些民眾应该能顺利到达修道院。” “哦,原来是这样——”莫尔斯有所若思地点了点头,“好吧,既然有自己的你们安排,那就按你们说的办吧。不过这么著急吗?要不今晚在哈登庄园里休息一晚?” 兰德队长摇摇头,脸上的神情显得格外凝重:“不用了,我们必须儘快赶过去。具体情况就由雷伊修士向刘易团长匯报吧。修土,你觉得呢?” 雷伊修士微微頜首:“当然可以。” 於是,兰德和凯文带著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转身离去。与此同时,雷伊修士与桑鐸· 克里冈则带领著流民队伍继续沿看道路向圣莫尔斯修道院行进。 从哈登庄园辖下的领地到圣莫尔斯修道院,沿途需要经过波尔克家族的长河堡,以及贝內特家族控制的两个村庄。隨著流民队伍的前行,道路两旁的村落逐渐从荒废无人的状態恢復了盎然的生机。尤其是在有修士驻守的村落中,村民们个个面色红润,笑容真挚, 生活似乎比战前还要安定一些。 在与这些修士的交流中,雷伊得知金色黎明对於流民的吸纳已经有了完善的政策。因此,在徵求了村民们的意见后,许多流民选择留在途经的村落中安顿下来。然而,仍有三分之一的村民决定继续跟隨雷伊修士前往修道院一一这一走路来,他们多次盘遭遇问,且盘问他们的土兵装备越来越精良,这让他们感到无比安心。即使最终还是被安置在某个村落,他们也希望儘可能靠近修道院。 终於在血被戏班的残匪袭击后的半个月后,雷伊修士带著最后的二十一名流民抵达了圣尔斯莫修道院。 此时的修道院相比他之前离开时,早已焕然一新。正门上的悬掛七芒星徽章经过重新修復,中间被填上了一个漆成红色的圆形。七个星芒则分別涂被成了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顏色,仿佛象徵看七神的力量。 外墙上的破洞精心修復已经被,塔楼也重新建起,並安装了几台重弩,警惕地对著外面。虽然楼上塔几名全副武装的守卫正拿著弓箭来回巡逻,但墙下的大门却大大开,迎接到来的客人。 雷伊修士並没有急於带著流民衝进去。他停下脚步,向守卫通报了自己的身份。守卫们听闻是一名外出散播光明之道的烈日行者到来,立刻放下武器,恭敬地行礼,並派人去通知管事的干部。 在等待的过程中,剩下的流民们志芯不安地站在原地,一位衣衫槛楼的中年妇人轻轻拉了拉雷伊修士的袖子,低声问道:“雷伊修土,他们会接纳我们吗?或许我们留在之前的村落更好一些。” 雷伊修士温柔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放心吧,光明使者一定会妥善的安置你们。那些村落不也是金色黎明的属地吗?既然他们能做到,光明使者又怎么会让我们失望呢?” 老妇人闻言稍稍安心了一些,她虔诚地低头祈祷:“愿诸神保佑光明使者长命百岁, 平安无恙。” 儘管她从未见过刘易,但在进入神眼联盟领地后,她亲眼见证了这里的繁荣景象。村民们安居乐业,孩子们玩玩闹闹,老人能得到妥善照顾一一这一切都让她对金色黎明充满了感激与祝福。 过了一会儿,“七彩”约翰从修道院中快步走出,他的脸上洋溢著久別重逢的喜悦, 身上穿著一袭黑色的长袍,身边还跟著两名年轻学徒。 “雷伊兄弟!好久不见!”约翰张开双臂,热情地拥抱了自己的烈日行者兄弟。 “约翰修士,你也辛苦了。”雷伊修士笑著微回应。隨后他指向仍坐在马上的桑鐸· 克里冈,“这是桑鐸·克里冈,曾经是国王的护卫。” 接著,他转头看向身后衣衫槛楼的流民们,“这些是我的同伴,他们从赫伦堡附近一路追隨我而来。他们希望能住在离修道院儘量近的地方不知能否请你帮忙安排一下?” 约翰眉头微皱:“修院道辖下的几个村落都已经安置满了。不过在临近的科塔尔家族领地里还有一些空置的土地,我可以帮你们安排过去——.” 流民中的一个中年人站了出来,他扭捏地拧著手指,眼神中透露出期待和志芯:“主教大人” 显然在他看来,能管理著这么一大片领地的,只能是主教级別的神职人员:“我们走这么远,就是不想再成为某个不负责任的领主的领民。” 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低头看著自己的脚尖,仿佛在努力平復內心的不安,“他们“ 从来不在意我们这些平民的死活。没有土地没关係,没有住处也不要紧,我们会搭窝棚。 只要你愿意给我们一份工作,我们可以安置好自己。” “神眼联盟治下的土地都是一样的制度,並无区別—不过既然你们有这样的要求, 我可以为你们安排其他的岗位。” 约翰能够理解中年人的心情,於是他便安排身后的两个学徒道:“班尼特,你来给他们安排。” 班尼特和他的同学二人领著流民们朝著葡萄园的方向走去。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流民槛楼的衣衫上,给他们的身影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边。葡萄园被荒废了一段时间,杂草丛生,枯萎的枝叶间零星点缀著未成熟的果实。有了这些人手,正好可以翻建一下这片荒废的土地。 等流民们离开之后,约翰转向雷伊,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雷伊兄弟,自从大集会结束后,我就没有了你的音信。此刻能看到你健健康康地回到这里,我真的非常高兴。这回回来,你还去別的地方吗?” 雷伊嘆了口气:“哎,当初我被光明使者描绘的理想所感染,在觉醒光明之力后,觉得这世界到处都在等待著光明的福音—结果实际尝试过之后,我才发现,要建立一个没有黑暗的世界有多么难。如果不是桑鐸的帮助和无旗兄弟会的救援,我费尽力气建起来的那个小村子,恐怕已经被屠灭了。” “信仰需要用刀剑来维护。”雷伊的话语带看中几分沧桑,“没有武力的支持,即便是最坚定的信仰,也无法生根发芽。” 约翰没再说什么,这时候说什么都显得苍白,他拍拍雷伊兄弟的肩膀,说道:“走吧,我带你去见光明使者。神眼联盟还有很多职位缺少合格的兄弟来担任。” 不过约翰又看向猎狗,问道:“这位克里冈先生,也是要去见光明使者的么?” “是的—桑鐸带来了关於血色婚礼的情报,我想这些內容对於光明使者来说会很有帮助。”雷伊修士解释道。 约翰点点头:“好,那就一起跟我来吧。” 於是约翰让人把桑鐸·克里冈的坐骑牵到了马既託管起来,自己则带著他们两人从修道院后的小道来到扩建后的军营。 看著大校场上整齐的队列和较场旁结实的营房,雷伊惊讶地问道:“我记得这里以前是一个废弃的村落——” “是的,的確如此。”约翰指著远处的校场,那里飘荡著淡淡的烟尘,“不过后来因为士兵人数增加,修道院里的房间不够住,所有士兵都搬了出来,在这里重新修筑了新的营房。” 看到营房的材质,雷伊修士好奇地问道:“这些营房都是用石头筑成的么?” “那些不是石头,是一种叫做水泥的材料製成的砖石。”约翰解释道,“只需要用砂石和水泥按比例混合起来,在填充到特定的形状模具里,定型之后脱模。等到砖块阴乾之后,就可以用来砌房子。既方便又简单。” “水泥?”雷伊修士皱起眉头,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我从来没听过,是从哪里买来的呢?” “不是买的。”约翰微笑著指向堆在营房墙角下的稻草袋子,解释道:“是光明使者研究出来的。他甚至亲自带著石匠们实验了无数次,才最终找到了合適的配方。现在这种材料已经成了我们这里最主要的建筑材料了。” “这也是光明使者做出来的么?”雷伊修士感嘆道,“我在过来的路上遇到了他的学生琼恩·雪诺,他说光明使者还弄出了一种叫光铸铁的钢材—” “是的,那也是光明使者弄出来的。”约翰而对声音里带著深深的敬佩:“他不仅是一位虔诚的信徒,还是一位博学的匠人。他在研究古代文献时发现了一些失传已久的技术,並结合现代的需求进行了改良。” “光明使者还弄出了很多东西。”约翰继续说道,“一会儿你见到他的时候,可以和他好好一聊聊。如果你有兴趣接手哪一项工作,他肯定会很高兴。刘易他正在犯愁,手里得力的人手太少,很多工作就算有工人,也没有合適的管事去督导—“” 不过雷伊修士想的可不是这个。他用右手在胸前画出一个七芒星,眼中闪烁著虔诚的光芒:“我越发相信光明使者是太阳神派来拯救世人的使者。否则他怎么会掌握这么多神奇的知识?” 第177章 圣光能用来整容么? 第177章 圣光能用来整容么? 桑鐸·克里冈用靴尖碾碎枯枝,发出咔咔的声响:“七神要是有灵,早该劈死那些在圣堂里放屁的骑士老爷—全是镀金马桶。” 他烧伤的半边脸在阳光下泛著蜡油般的光泽。 约翰的眉头绞成七芒星结,雷伊修士摩著胸前的水晶,无奈地笑著说道:“比起他昏迷的时候,把总主教比作发情公驴,桑鐸大人此刻已经堪称圣徒附体了。“ 约翰闻言又看向桑鐸·克里冈,见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暗暗头疼。以前游歷七国的时候,他也见过这样的刺头有时候一场效果很好的布道会,往往就因为这样的傢伙捣乱,变成一地鸡毛。 哎,自己是不擅长和这种人打交道,还是交给刘易处理吧。 接著,他领著二人走进校场里,环顾四周,都没有找到刘易的身影,於是隨便从身边抓住一个正在进行队列练习的小队长,问道:“戴文,光明使者在哪里?” “约翰修土,”小队长回道:“光明使者今天不在军营,听说是去了工坊那边,好像是在搞什么新东西。” 约翰皱起眉头:“新东西?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戴文摇摇头:“没有,我们也是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他了。” 向小队长道谢以后,约翰回过头来问道:“刘易在神眼河畔的工坊区,从这里过去, 步行要半天时间,骑马会快一些。你们要跟他说的事情急不急,如果不急的话,不如回修道院里休息一晚,明天再过去。” 雷伊想了想,说道:“既然已经来到这里,那我们还是去见见他吧,事关北境军的结局,早一点让他知道最好。” 约翰心里一沉,虽然他们已经不在罗柏·史塔克魔下,但是从临冬城一路南下,和北境的战士们朝夕相处,多少有些感情。於是他志芯地问道:“北境军怎么了?” 雷伊黯然回答道:“卢斯·波顿和瓦德·佛雷背叛了少狼主,在奔流城和滦河城联姻的婚礼上,设下陷阱並將罗柏史塔克和他的部属全部屠杀了。” “什么?!”约翰大惊失色,“佛雷家族居然不尊重诸神规定的宾客礼仪,在宴会上动手杀人?” “是的,佛雷家族违背了古老的传统,让神圣的仪式沾上了血污,他们一定会受到神明的惩罚。” 雷伊回答道:“但是北境军彻底失败,我想光明使者一定会想要知道其中的细节,以便制定未来的政策。桑鐸·克里冈当时就在城堡之外,我特意带著他过来,准备让他亲自向光明使者说明当时的情况。” 约翰知道以金色联盟为核心的神眼联盟,正是因为五王之战让河间地陷入混乱,才得以发展到今天的规模。 如果五王之战就此平息,那么神眼联盟就必须重新审视整个战略,甚至有可能蛰伏起来。 这件事情非常重要,於是他说道:“那这个事情的確拖不得-我让人给你们准备坐骑,我们骑马过去。” 接著,三人回到修道院,从马里牵出陌客和另外两匹马,在两名骑兵的护卫和引导下,了一个小时来到神眼河边。 神眼河畔的水力锻锤,现在已经成了金色黎明除了圣莫尔斯修道院之外,另一个极其重要的基地。 在这里,依靠神眼河带来的动力和水源,金色黎明先后建立了铁匠工坊,白作坊水泥窖等技术已经成熟的生產设备,还有一些处於试研阶段的设施也设立在这里,是金色黎明乃至整个联盟的財源所在。 当约翰按照工坊区卫兵的指引找到刘易的时候,就看到刘易正带著两个铁匠学徒拿著一柄弩对著一棵大树试射。 “刘易,雷伊兄弟从外面回来了,带来了北境军最新的消息。” 一发弩矢激起风声,嗖地一声飞了出去,死死地钉在树干的靶心上,树梢的枯叶纷纷落下。 刘易將长弩递给旁边身材高大的学徒,转过身来,惊喜地问候道:“雷伊兄弟,你可算回来了—桑鐸·克里冈?” 桑鐸脸上掛著一如既往的冷漠表情,语气里却带著一丝晞嘘:“巨蛛杀手,刘易·塞里斯—.好久不见。“ 过了一会儿,几人在工作檯旁边搬了几块石头和木墩子当作椅子坐了下来。 雷伊把琼恩所说的事情细细转达给刘易和约翰听,而桑鐸·克里冈对於这事儿提不起兴趣,也不想听著別人当著自己的面商量自己的去留,於是就来到刘易之前站立的位置, 开始研究他留在一张小桌子上的那把弩一一刚才他就发现,这把弩的威力相当强悍,比起他之前见过的其他弩都要强很多。 桑鐸把弩提在手里,感觉比起普通的弩要重一些,而且用的也不是木头和牛角片组成的复合弩臂,而是一整根钢片曲折成反曲样式的钢弩臂。 他拿著弩仔细研究了一下,便扯住用麻绳做成的弓弦,使劲將其拉到了勾心上掛住, 然后端起弩身用望山瞄准靶子,扣动扳机,弩矢射出,稳稳钉在靶子中心刘易之前射出的那支弩矢旁。 放下手里弩身,看看远处的靶子,心里有些惊讶。如果是一个普通的老兵,身上穿看的锁甲和皮甲完全挡不住这弩矢的穿透力。 可能只有河湾地的重甲骑士们身上的板甲才能挡住这弩矢。可是重甲骑土在战场上的作用,就是依靠重甲衝破敌人的阵型,为后续步兵和轻骑兵的攻击创造机会。如果轻装步兵都死了,重装甲骑只能成为对方的人质,换取赎金。 不过这种弩,实在有些笨重,巨大的弩身和钢製的弩臂,使得其重量是普通弩的两倍。而且威力虽然提升了很多,但是上弦很难,一般用弩的都不会是训练有素的骑士,而是由平民组成的远程部队,他们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自己这么大的力量。 这样的话,这种弩明显很不实用。 刘易·塞里斯这傢伙,做出这种华而不实的武器有什么用呢? “你可以用这个。” 之前站在刘易身边那个黑髮青年递过来一个绞盘。 桑鐸看了一眼他的脸,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於是便问道:“我好像见过你。” 詹德利点点头:“在空山,你和贝里伯爵决斗的时候,我就在那里。我叫詹德利,是一个铁匠。” 桑鐸挑起眉头:“他们说的刘易的新学徒就是你?” “是的,我是老师的第三个学生。” 桑鐸拍拍手里的绞盘,说道:“小子,跟我说说这该怎么用?” 詹德利接过长弩,將绞盘上的绳子一头的掛鉤掛在弓弦上,然后便把长弩弓臂一头放在地上,用脚踩住踏环,开始转动绞盘上的旋转把手,很快弩弦被拉开,掛在弩身的勾心上。 接著,他便把上好弦的弩交回给桑鐸·克里冈,“再试一试。” 桑鐸朝他点点头,接过长弩对著靶子又射出一发箭矢。 知道了绞盘的作用,桑鐸將小桌子上的五根弩矢依次上弦发射,等全部用完之后,他擦擦头上的汗珠说道:“速度太慢了,守城或者攻城的时候,勉强还可以用用。野战的时候,这射速明显比长弓差太多了,恐怕会被对面的弓箭手压得抬不起头。” “你说得不错。这种弩在防御战中,会发挥很大的作用,虽然相比普通弩来说,笨重了一些,但是它的製造和养护都容易很多,製造周期也更短。”刘易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对於金色黎明来说,工艺不成问题,时间却很重要。” 桑鐸回过头来,刘易正站在自己身后,“那你可得快一点。等泰温公爵腾出手来,你这个小小的领地,转手就会被他收拾掉,哪怕你有著所谓的光明之力也没用。” “这我当然知道。泰温公爵那边,我会想办法对付过去。”刘易问道,“这种弩怎么样?” 桑鐸抚摸著略有毛刺的弩身,说道:“不错。装填慢的问题可以用增加辅助人手的办法解决,装填期间,只要在弩手前面立一面大盾,並且有步兵的保护,保护问题不大。只是这样的话,你的军阵就会非常冗余。” 刘易解释道:“大盾,短剑,碟型盔,这些是我准备为钢弩兵配备的装备。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抵挡对方正面突袭的重甲骑兵,我並不打算依靠他们来贏得胜利。” 桑鐸对此之以鼻:“哼,如果靠远程射手就可以乾死骑土,骑士老爷们早就沦为废物了。如果没有步兵的掩护,骑兵们要杀死这些弩手不要太简单。但是如果你的步兵都把精力在保护弩手上,那你要怎么贏得战斗呢?” “那如果,我把城堡移到战场之上呢?” “嗯?异想天开。” 说到这里,刘易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转而开始聊起了往事:“自从临冬城一別, 到如今已经一年多,將近两年了吧?” “我们似乎也没那么熟悉吧?” “那倒是,临冬城的那次可是帮上了我的大忙。听说你已经失去了战斗的欲望。” “战斗—本来就不是我的欲望。我爱喝酒,爱女人,但是杀人—那只是我谋生的技能而已。要是当木匠能挣到更多钱,我不介意把手里的剑换成斧头。” 刘易点点头,说道:“金色黎明欢迎所有认同我们理念的朋友,加入我们的事业。不过你这一身本领用来打家具太可惜了,有兴趣为我工作么?” “驻守城堡还是扫荡土匪?如果是对抗兰尼斯特家族那就算了。” 刘易有些不理解:“为什么,你还对他们抱有忠诚?” “忠诚?”桑鐸·克里冈抽了下鼻子,“泰温公爵要的是恐惧,而不是忠诚。我只是单纯认为你打不过他们而已。” “我知道你的意思,金色黎明现在还没有与兰尼斯特家族硬刚的实力,这一点我非常清楚。不过未雨绸繆,我希望在正式和兰尼斯特发生衝突之前,我的战士们能熟悉他们的战术。我打算交给你一支五十人的部队,其中十五个骑兵,三十五个步兵,你按照西境军老兵的战法训练他们。然后你就带著这支部队和我其他中队的战士进行模擬对抗。你看怎么样?” 桑鐸克里冈皱起了眉头:“你的假想敌是兰尼斯特家族?” “是所有拥有权力却肆意妄为的贵族。” “雷伊修士跟你说过了么,我想要什么。” “说过了,格雷果·克里冈,你的兄长,泰温公爵魔下最强大的猎犬,魔山的命。” “你能给我么?” 刘易摇摇头。 “你什么意思,你是害怕了?”桑鐸微眯著眼睛,身上冒出危险的气息。 “我怎么会害怕。”刘易撇撇嘴:“维斯特洛还没有让我感觉到害怕的人。我只是想说,魔山的头很宝贵,很多人都想要。如果让他们顺著排成队,可以从这里一直排到海峡对面。你脸上的疤痕,是你兄长给你的吧?” 桑鐸沉默不语。 刘易继续问道:“魔山一定会死,就算你不提出来,我也要干掉他。金色黎明里,有很多人与他有破家之仇。我不能拿一件本来就要做的事情,来换取你的服务。” “哼,听起来你可真是高尚,那你可以给钱。” “金色黎明没钱,穷得要死。”刘易汕笑著说道:“但是有些事情,是只有我才能做到的,无论多少钱,你都不可能从別人那里得到。” 听到这里,桑鐸·克里冈的心臟漏跳了一拍。他心里隱隱有了一些猜测,但是又不敢確定。 志芯的心情让他不自觉怒了起来,“刘易,我告诉你,不要跟我要样!” “我能治好你脸上的伤疤,让你的脸恢復到正常人的模样。” “不——.不可能雷伊修士跟我说过,光明法术做不到” “雷伊和我不一样。对我来说,治疗你的疤痕虽然说不上是轻而易举,但也不是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如果你愿意为我工作,我可以先把它作为报酬预支给你。” “我———”桑鐸本能地想要拒绝,但是希望燃起之后,就不是那么容易熄灭。於是他咽了口唾沫,说道:“请允许我考虑下,刘易—————不,光明使者。” 刘易笑一笑,回答道:“可以,但是別考虑太久,我手里的工作很多。” 请假条again 请假条again 新年假期最后一天,放纵一下,明天恢復正常更新。 第178章 利益分配 第178章 利益分配 深夜时分,金色黎明的军营被一层厚重的潮湿雾气紧紧包围,仿佛整个世界都沉浸在一片朦朧之中。 桑锋·克里冈推开宿舍新造的木门”,伴隨看一阵刺耳的哎呀声,他注意到墙角有一只小蜘蛛正努力地在寻找合適结网的角落。 被分配到的双人间里,空气中瀰漫著新制木材特有的清新气息。月光透过窗户上简陋的木条缝隙,洒在地面上,投出一道道形似监狱铁栏的阴影。 桑鐸用脚尖轻轻碾碎了一只从地砖缝隙中爬出的甲虫,隨后將手中的佩剑摘下,重重地丟在地上,这一声响惊动了屋顶上棲息的夜梟,它扑棱著翅膀飞走了。 躺在由干稻草铺成的床铺上,每当翻身时,身下的稻草就会发出沙沙的响声,细小的草梗透过亚麻衬衣,带来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刺痛。 远处,守夜的士兵偶尔传来几声咳嗽,火把上的油脂在寂静的夜晚中不时发出啪的声响,打破了周围的寧静。 此时,刘易的提议在他脑海中盘旋,谁不渴望拥有一张正常的脸庞呢? 然而,对於桑鐸来说,那块覆盖在他脸颊上的伤疤,既是他內心深处的恐惧,也是他勇气与愤怒的源头。 他轻轻地抚摸著这道光滑的疤痕,心中满是挣扎,无数过往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涌来, 火焰、海水、城堡、男女、猎犬、剑三十多年的生活如同戏剧般一幕幕在眼前回放。 格雷果·克里冈以他那巨兽般的体型闻名,而桑鐸·克里冈则以这道半头伤疤著称。 他不禁自问,如果没有了这道伤疤,自己还是那个令人畏惧的“猎狗”? 可是如果伤疤消失,某个他曾救过的小小鸟是否就会愿意给予他一个吻? 就这样,桑鐸在床上辗转反侧了一整夜,思绪万千。直到窗外渐渐泛起了鱼肚白,晨光透过窗棱的缝隙悄悄溜进房间,他才终於疲惫地闭上了眼睛,沉沉睡去。 然而,刚进入梦乡不久,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该死—”桑鐸捂著脸,一脸不悦地从床上爬起,艰难地拉开房门,只见刘易带著一位满脸胡茬的老兵站在门外。 “早上好,桑鐸。”刘易微笑著打招呼。 “一点也不好,但如果你能让我多睡一会儿,应该会好很多。”桑鐸抱怨道。 刘易似乎並没有在意他的不满,而是介绍道:“这位是维恩·亚尔维斯爵土,他也是一位烈日行者。接下来,他会和你搭档,共同负责蓝色连队的训练工作。”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桑鐸皱了皱眉,“我还没答应你呢。” “还没想好吗?”刘易有些惊讶地问,“怎么,连死亡都不畏惧的猎狗,现在却连这样一个小小的决定都如此犹豫不决?” “哼——那你什么时候能给我治疗?”桑鐸问道。 “今天下午吧。上午我要把你们告诉我的事情通报给神眼联盟的高层,以便制定下一步的策略。你先和亚尔维斯爵士熟悉一下,然后去军营里挑选一些士兵。除了队长和副队长之外,任何你觉得合適的战土,都要服从你们的调配。”刘易解释道。 “你知道在哪里找我,我等你的消息。”桑鐸点了点头。 “放心,不会让你等太久的。”刘易说完,便留下维恩·亚尔维斯,转身离开。 “爵士?”桑鐸微微低下头,目光落在维恩·亚尔维斯身上,带著几分好奇。 维恩爵士留著一头利落的金色短髮,嘴唇和下巴上点缀著些微的胡茬,为他增添了几分成熟的韵味。儘管他脸上的皱纹密布,显得有些老气,但实际上,他只比桑鐸·克里冈年长一岁而已。 维恩爵士得意地咧嘴一笑,露出几分自豪:“是啊,就在两个月前,由金色黎明的邓肯·贝克爵土亲自敕封的。” 桑鐸挑了挑眉,语气中带著一丝调侃:“哦?那了不少钱吧?” 维恩爵士摇了摇头,笑得更加灿烂:“一分没,就是在和邓肯·贝克爵士打牌的时候,顺手贏来的。你知道吗,任何一个骑士都有权力敕封另一个骑士,这事儿不难。” 桑鐸冷哼一声,不屑道:“哼,什么时候高贵的骑士变得这么不值钱了?” 维恩爵士神情变得严肃起来:“自从烈日行者这个荣耀的身份在光明使者手中诞生, 骑士的敕封就变得不再那么神圣了。” 桑鐸点了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从北境回来之后,我就没见过你,没想到你居然躲到这里来了。” 维恩爵士无奈地耸了耸肩:“没办法,御林铁卫和国王卫队都看不起我这平民出身的骑兵。我跟著劳勃国王从君临城出发,一路走到临冬城,又从临冬城跟著回到君临城,耗光了我的积蓄,却连一次战斗都没捞到。最后,连陪伴了我五年的战马“皮”都卖给了马贩子..” 他停顿了一下,眼神中闪烁著狂热的光芒:“只有在金色黎明,才能找到属於我的未来。克里冈,既然你愿意加入我们,那就在这里好好干吧。光明使者会带著我们建设一个完全不同的新世界。” 桑鐸並没有维恩这么肯定:“新的不一定好,说不定到最后你会发现,还是现在这样你过得更舒服一些。杀人或者被杀,这不就是这个世界的真相吗?” 维恩爵士哈哈大笑,笑声中带著几分癲狂:“哈哈哈,这才不是真相。杀人不是为了杀人,杀人是为了吃人。而且是为了吃人的时候,让食物乖乖地不要乱动,这才是这个世界的真相。” 桑鐸皱了皱眉,有些惊讶地看著维恩爵土:“.这不像是你会说出来的话。” 维恩爵士耸了耸肩:“当然,这是光明使者布道的时候跟我们说的。所以这个国度才会这么混乱,唯有光明之道才能救赎它。” 桑鐸撇了撇嘴:“你现在说话听起来像个修土,而不像一个被赶出家门的流浪骑士。” 维恩爵士並没有否认,而是微微一笑,说道:“每一个烈日行者,也都是信奉光明的修士。你信不信,自从觉醒光明之力后,我就没去过妓院?因为光明使者禁止烈日行者有婚姻之外的男女关係。” 桑鐸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们的光明使者管得真是够宽的,难道他还要管在床上用什么姿势?” 维恩爵士尷尬地摸了摸鼻子,显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好了,我在门外站了这么久,你就不打算邀请我进去坐坐?好岁以后我们也是同事,不应该好好联络一下感情吗?” “没什么好联络的,你想进来就进来吧。不过你也坐不了多久,等我换好衣服,就去你们的军营挑选合適的人手。” 维恩爵士点了点头,期待地问道:“好,你打算挑些什么样的人?” 桑鐸嘴角勾起一抹狡点的笑容:“难道要用和你一样脑袋石化了的傢伙吗?当然是挑一群坏小子,让你的老板好好见识一下,西境士兵可没他想像的那么容易对付。” 当桑鐸·克里冈穿好衣物,与维恩·亚尔维斯一同手持刘易的手令前往兵营挑选土兵时,在修道院三楼那狭窄的会议室里,一场由刘易召集的神眼联盟首领联席会议正式拉开序幕。 刘易怀著沉重的心情,他缓缓开口,声音中带著一丝哀伤:“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残酷的事实,少狼主的事业,已经彻底失败了。根据雷伊修士和桑鐸·克里冈的匯报,血色婚礼那晚,北境的贵族们在滦河城的城堡內被一网打尽,而他们手下的士兵们,则在城堡外的婚宴大帐中被屠杀殆尽。即便有极少数人侥倖逃脱,他们也不再有能力对乔弗里国王的统治构成威胁。相反,这些成为残人的逃兵,反而给河间地的治安带来了极大的隱患。” 接著,刘易將目光转向了与会的布兰德学土,问道:“布兰德师傅,我们神眼联盟內部的渡鸦网络是否已经建立完毕?” 布兰德学士回答道:“在你从外面归来之后,我就已经请格雷姆安排了信使,將渡鸦送往了各个据点。现在,这些渡鸦已经自行返回了修道院。我们只需在它们的脚上绑上信件,放飞它们,它们就会准確无误地將信件带回据点去。” 刘易满意地点了点头,隨后吩咐道:“会议结束后,请你將会议的结论整理成文字, 然后通过渡鸦网络发送给各个据点,让他们按照指令执行。” “遵命,光明使者。”布兰德学士恭敬地回答道。 此时,戴恩·贝內特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光明使者,如今少狼主已经兵败身亡, 艾德慕·徒利被俘虏,奔流城也即將沦陷。我们神眼联盟接下来应该如何应对?” 刘易环视了一圈在座的眾人,问道:“大家的意见呢?” 迪安·勃乐斯此时已经是一名光荣的烈日行者,他毫不犹豫地表示支持刘易的任何决定:“我没什么意见,你说怎么干就怎么千。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一下,我们联盟现在的禁卫军只有四百人,各个据点的驻军加起来也只有五百人,这已经是我们能够维持的极限了。如果我们贸然与兰尼斯特家族发生衝突,恐怕並不明智。” 马林夏普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確实如此。我们几个家族之所以能够倖存下来,正是因为河安家族弃城而逃,没有召集我们去加入奔流城的战斗,才让我们能够在魔山和血戏班的轮番躁下,保住一份元气。如果我们不表示臣服,恐怕泰温公爵会將我们视为不服从的典型,成为他重点打击的对象。” 戴恩·贝內特眉头紧锁,继续追问道:“那么,现在河间地到底有多少贵族已经倒向了铁王座呢?” 卡尔洛·施密特沉吟片刻后回答道:“恐怕不在少数。根据雷伊修士转述的琼恩的信息来看,大部分河间地的贵族都没有派兵跟隨罗柏·史塔克前往滦河城。这说明他们从一开始就不看好史塔克家族能够贏得这场战爭。现在少狠主已经被杀,那些已经动摇的家族恐怕会第一时间向泰温公爵表示忠诚。” “我们的真正敌人,其实並非泰温公爵。”查尔·科斯塔缓缓说道,“儘管我们的领民中有不少人命丧西境人之手,但那主要是魔山、亚摩利·洛奇以及血戏班的所作所为。 现在,亚摩利·洛奇已被熊吞噬,瓦格·赫特也被切成碎片,只剩下魔山一个。等到哪天泰温公爵不再需要他,自然会有无数人抢著要他的命。我在河湾地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前阵子看见多恩人进了君临城,还是“红毒蛇”奥伯伦亲自带队。我相信,他对魔山的仇恨绝不会比我们少。他们都是顶尖的贵族,我们为何不能坐山观虎斗,看他们自相残杀呢?” 迪安摇了摇头,反驳道:“让別人替自已復仇,有什么意义?更何况,我们是坐在一旁冷眼旁观吗?我们其实是处於劣势的一方。” 刘易见两人即將爭执起来,连忙打断,转而问向波尔克爵土:“波尔克爵土,你的看法呢?” 瓦伦·波尔克是降將,原本不打算多言,但被点到名字后,还是开口说道:“根据情报,蓝道·塔利已经收復了暮古镇和女泉城。如果我们不向泰温公爵臣服,可能会同时面临蓝道·塔利和兰尼斯特家族的双重压力。我们並非北境人的盟友,何必跟著他们一起去死呢?” 刘易点了点头,显然这就是与会各家族的意见了。他说道:“確实,我们与北境人並非盟友。但这场由冰原狼和凯岩狮掀起的战爭,客观上为金色黎明和神眼联盟提供了扩张的契机。 现在,新任三叉戟总督培提尔·贝里席大人尚未抵达赫伦堡,奔流城已易主,佛雷家族违背了神明的旨意,布雷肯家族和布莱伍德家族之间又矛盾重重。河间地正处於一片混乱之中,这正是我们大展拳脚的好时机。 在我的家乡,有句古话叫做“远交近攻”。向铁王座和泰温公爵表示臣服,换取一个稳定的环境,然后向西扩展神眼联盟的势力,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然而,戴恩·贝內特却忧心:“泰温公爵可不是个容易应付的角色。仅仅一封降书,恐怕难以取得他的信任。” 刘易微微一笑,问道:“那泰温公爵最渴望的是什么?” 迪安不太確定地回答:“一个健康的继承人吧?毕竟詹姆爵士是御林铁卫,小恶魔提利昂又是侏儒光明法术能让他变成正常男人吗?” 刘易撇了撇嘴:“恐怕不能。但我听说,泰温公爵一直渴望得到一柄瓦雷利亚钢剑。 我送他一把不就得了?” 眾人闻言纷纷点头,他们都知道刘易打造的光铸铁与瓦雷利亚钢剑极为相似,作为表示臣服的礼物再合適不过。 接下来,刘易又问:“那谁愿意带队去送降书呢?” 卡尔洛·施密特爵士主动请缨:“我在金袍子中混跡多年,君临城里还算有些熟人, 这事儿就交给我吧。” 刘易又看向马林:“马林,你愿意一起去吗?” 马林有些惊讶:“我也去吗?” 刘易点了点头:“是的,工坊区的白作坊你上次也看过了,產品品质不错。但现在只是依靠路过的零星商人销售,出货量太小,价格也不高。我们这帮人里,就你最擅长经营。我希望你带些样品过去,把商路打开。不必急著签订契约,只要能让君临城的贵人们知道我们这里有优质白就好。” 马林欣然应允:“没问题,这事儿就交给我们吧。” 作为一个精明的庄园主,马林在第一次见到刘易作坊里的白时,心中就已经有了许多销售方案。现在刘易愿意把开拓市场的任务交给他,他自然求之不得。 正当他暗自盘算该如何从中为自己谋取更多利益时,刘易又开口了:“百的收益, 刨去成本后,四成作为给各位首领的回报,大家平分。再拿出一成给马林爵士作为酬劳, 剩下的则作为军费投入神眼联盟的公帑里。约翰,你手下有没有哪位烈日行者兄弟算术好、为人清廉的,让他和马林爵士一起去,负责財务方面的工作。” 约翰想了想,回答道:“维克托兄弟曾经受艾德文伯爵僱佣,经营过一支小商队,他应该能帮上马林爵士。” 刘易点头同意:“行,那就让维克托兄弟去帮马林兄弟。格雷姆,你调一个小队贴身保护马林爵士。” “是,光明使者。”格雷姆恭敬地回答。 第179章 光明的犬 第179章 光明的犬 留在修道院军营的大约四百人,他们是从神眼联盟十一个加盟领地中挑选出的最强壮青年组成的精锐部队。 这支部队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圣莫尔斯修道院,並在必要时迅速支援其他加盟领地。 为了与驻守在其他据点的守备中队有所区別,刘易给这八个中队起了一个特別的名字近卫军。 当听到刘易只打算派遣一个小队陪同卡尔洛前往君临时,迪安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只带一个小队去的话,排场太小了,不可能得到君临那些贵族的尊重。我觉得还是让卡尔洛和马林带一个中队过去吧。” 刘易虚心纳諫,並转头对格雷姆说:“挑一支训练成绩最好的中队出来,交给马林爵士带走。” 这时,卡尔洛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关於桑鐸·克里冈,你打算怎么安排?我在君临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乔弗里国王一一那时候还是王子一一的护卫了。他是一个强大的战士,但脾气確实让人不敢恭维。” 刘易回应道:“我明白你的顾虑,我並没有打算让他加入我们的正式部队。但他对西境人的战术非常了解,如果让他只做后勤工作,又太可惜了。所以我决定让他从近卫军中挑选五十人,组成一支专门模擬西境军战术的中队,这支部队可以作为我们的磨刀石,用来淬链我们的战土。毕竟,再多的模擬训练,也比不上真正的实战对抗。” 迪安听到这里,有些惊讶地说:“可是你平时给战士们安排的训练已经很接近实战了。” 刘易解释道:“那只是单兵格斗能力的训练。我现在让桑鐸·克里冈组成的部队,我们称之为『蓝队』,它的主要目的是训练战士们的战术协作能力。” “桑鐸·克里冈的任务是带领他的连队模擬西境人、河湾人,甚至北境人的战术来攻击或伏击我们的部队。只有这样,我们的战士才能在未来的实战中知道如何应对。” 自神眼联盟成立以来,它不断吸纳河间各地的流民,为他们分配土地,提供庇护。 在像雷伊修士这样掌握光明法术的外放修士的引导下,流民源源不绝,神眼联盟的总人口数量已经恢復到了战前的水平。 同时,为了恢復生產,联盟採取了一系列举措保驾护航。此时,最早復耕的土地已经开始收穫。河间地这片富饶的土地为神眼联盟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源。 刘易的下一步计划是在这片土地上全面推广光明之道,让这里的民眾看到,只有光明之道才能充分释放河间地积蓄了数千年的生產力,让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能过上温暖富足的生活。 然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標,他必须削弱施密特家族、贝內特家族等加盟家族在政治上的影响力。作为交换条件,刘易愿意將新发展出来的產业,如白、水泥等,的大部分利益分给这些家族,以赎买他们手中的权力,从而实现神眼联盟內部的和平转型。 希望他们能够学会知足常乐。 会议在一片热烈的討论声中渐渐接近尾声。当会议最终宣告结束时,屋外的太阳已经高悬於天穹的正中央,散发著炽热的光芒。 刘易结束了会议,从修道院走出,返回军营的途中,看到了一幅有趣的场景: 桑鐸·克里冈正和一个年轻人腕子,两人都全神贯注,鼻孔大张,喷出燥热的气息而一旁的维恩·亚尔维斯则兴奋地为他们加油鼓劲。不仅如此,那个年轻人的小队成员也都围在一旁,为自己的队友吶喊助威,气氛热烈而紧张。 刘易悄悄地走近,轻轻地拍了拍一个围观战士的肩膀,好奇地问道:“他们在干什么呢?” “哦,他们在腕子呢,还——”年轻战士边说边回头,却惊讶地发现站在他身后的竟是光明使者刘易,他连忙想要行礼,却被刘易阻止。 “我是问,他们腕子是为了什么?”刘易追问道。 年轻战士解释道:“是这样的,卡摩尔被桑鐸大人选中,想让他加入“坏小子”中队,但他不太愿意。所以他们就决定用腕子的方式来决定。如果桑鐸大人贏了,卡摩尔就得加入;如果卡摩尔贏了,桑鐸大人就得给他一个银鹿作为奖励。” 刘易听了后,微微皱起了眉头,说道:“那你这位战友怕是输定了,桑鐸·克里冈兜里一个子儿也没有。” 果然,虽然那个年轻的战士看上去身强力壮,但在“猎狗”桑鐸·克里冈面前还是显得力不从心。经过一番激烈的较量,他的手背最终紧紧地贴在了桌面上,隨后便咬著牙捂著肩膀站了起来,看上去像是肌肉拉伤了。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卡摩尔身后响起:“瓣腕子也要注意身体啊,要是把筋腱拉伤了,恢復起来可就要很长时间了在没有光明之力加持的情况下。” 紧接看,卡摩尔感到肩膀上传来一阵剧烈的灼痛。他咬看牙忍了一会儿,等疼痛逐渐消散后,活动了一下胳膊,然后转身向来人行礼道:“光明使者,我下次一定会注意的。” 刘易点了点头,说道:“嗯,平时训练的时候倒还好,但要是有一天真的要打外线战斗了,这样的无意义伤害还是要儘量避免的,不要给你的队长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卡摩尔诚挚地回答道:“好的,我记住了。” 这时,桑鐸也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肩膀后问道:“你的会议结束了?那我们现在可以开始了吗?” 刘易反问道:“你那边的人手都选好了吗?” “已经挑了三十几个了,再给我一个小时吧。”桑鐸回答道。 “行,那一个小时之后,你来修道院一楼的手术室找我吧,我在那里等你。”刘易说道。 过了一个小时后,桑鐸·克里冈心情有些志芯地来到了修道院侧面的一间光线充足的木製小屋。这间小屋的窗户开得高高的,阳光透过窗户,被几面光洁的镜子反射后,集中照射在正中央的一张桌子上。 此时,一个小姑娘正站在那束光线所在的位置,整理著桌子,而刘易则和另一位身著白丝麻布长袍的中年男人在一旁检查著一些锋利的刀具。 看到桑鐸走进来,刘易皱了皱眉,略带歉意地说:“哎呀,我这边还没完全准备好呢,要不你再到外面逛一会儿?” 桑鐸显得有些烦躁,他回答道:“不,我就在这里等。” 刘易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转头对那个小姑娘说:“玛莎,你带桑鐸去洗把脸吧,他这一脸的汗水,可能会影响接下来的治疗效果。” 玛莎有些犹豫地说:“可是桌子———— 刘易打断她道:“桌子我来搬,你快去吧。” 玛莎点了点头,走到门口,对站在那里的桑鐸说:“桑鐸·克里冈?你跟我来吧。” 桑鐸应了一声,跟著玛莎来到了外面。他坐在椅子上,接过玛莎递来的热水和面幣, 仔细地擦乾净了脸。接著,在玛莎的示意下,他低下了头,隨即感觉到自己的头髮被一络络地剪了下来。 “你为什么要剪掉我的头髮?”桑鐸有些不解地问。 玛莎用剪子敲敲他的头皮,解释道:“这是为了给你做手术,你也不希望等手术做完后,发现自己的皮肉里包裹著头髮吧。 之前有个战士在训练的时候,被砸破了头皮,他的队长也没细细处理,就用圣光术把他治好了。结果事后发现,那小子的头皮里卷进去了很多头髮,稍微一扯,就痛得不行。 还是刘易团长亲自出手,才让他恢復正常。” 第180章 千岛之国 第180章 千岛之国 远处,微弱的光线穿透海上的雾气,在地平线附近若隱若现,仿佛在召唤著迷途的旅人。 “是星星。”琼恩低声说道,目光凝视著那微弱的光芒。 “家乡的星星。”罗蒙德回应道,语气中带著一丝怀念。 罗蒙德的叔叔正在甲板上大声发號施令,声音在风中迴荡。水手们沿著三根高耸的桅杆爬上爬下,忙碌地调整著索具和厚重的紫色船帆。 桨手们坐在两排桨位旁,奋力划动长桨,船身隨著他们的节奏微微倾斜。甲板发出吱哎嘎嘎的声响,三桅大帆船“爱的女神”號缓缓转向右舱,准备驶入港口。 家乡的星星。 琼恩站在船头,一只手轻轻搭在镀金的船首像上。那雕像是一位手捧水晶瓶的处女, 守护著这艘船。 有那么一瞬间,他幻想著前方就是家。 真是幼稚的念头。琼恩摇了摇头,心中泛起一阵苦涩。他的家早已不復存在,父亲在君临去世,而母亲的身份对他来说始终是个谜。除了艾莉亚·史塔克一一此刻不知在哪艘船上的小妹一一他的兄弟姐妹都已不在人世。 艾莉亚为什么不去长城呢? 在她隨艾德公爵南下之前,琼恩已经跟隨班杨叔叔去了长城,整个临冬城都知道这件事。 他还郑重地与艾莉亚道別,並送给她一柄名为“缝衣针”的短剑。虽然比老嬤嬤教她用的那种针粗了一些,但艾莉亚很喜欢,也很擅长使用它我能在布拉佛斯找到她吗? 琼恩的思绪飘忽不定。 一直以来,他似乎总是无法如愿以偿。 他想留在临冬城,却最终跟隨班杨叔叔去了七国的尽头一一那座被冰雪和渣塞满的绝境长城。 他在心树前立下了守夜人的誓言,却在第二天被交给了老师刘易·塞里斯。 他追隨老师加入罗柏的军队,试图为父亲討回公道,却又在一场毫无荣耀的战斗中与北境军决裂。 最后,他违背老师的意愿来到滦河城外,希望能用光明法术为兄弟尽一份力,却亲眼目睹了罗柏的失败与死亡。 布拉佛斯或许是个不错的地方。艾莉亚就在这里—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没有人在乎他的过去。 他放下了肩上的所有责任,只为找到他的妹妹, 至高至上的安舍啊,请你大发慈悲,让我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找到我的妹妹。 琼恩默默祈祷著,手指轻轻摩著腰间的佩剑, 那是师兄凯文在分別时借给他的剑,剑名“艾莉”,与他妹妹的名字如此相似,仿佛预示著一个好兆头。 凯文说,这柄剑是老师亲手打造的,希望琼恩永远不要忘记老师的教诲,永远行走在光明中,不偏离正道。 琼恩不知道自己从长城到河间地,再到这无垠的大海,是否算是偏离了正道,也不確定远方星光下等待他的是什么。 自从他用光明法术救下从桅杆上摔下的水手后,船员们对他的態度变得复杂。 有些人躲著他,有些人则送他礼物一一一柄银叉、几副无指手套,还有一顶镶皮革的柔软羊毛帽。 有人教他打水手结,还有人给他倒满火酒。那些试图亲近他的水手会拍著胸脯,一遍遍重复自己的名字,直到琼恩也能念出来, 在这里,所有人都叫他琼恩,因为在海上,没有雪。 天空中最后一颗晚星也消失了,只剩下正前方那对微弱的光芒。 “原来是两颗星星啊。”琼恩喃喃道。 “那是两只眼睛,”罗蒙德说道,“泰坦巨人在看著我们。” 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琼恩想起了老奶妈在临冬城给他们讲过的故事。 泰坦巨人如山般高大,每当布拉佛斯陷入危难,他便会醒来,眼中燃烧著熊熊火焰, 挥动石头肢体,冲入海中击碎敌人。 老奶妈的故事总是以这样的方式结尾:“布拉佛斯人会餵贵族小孩给泰坦巨人吃,因为他们的肉粉嫩多汁。” 每当这时,珊莎总会发出一声稚嫩的尖叫,而艾莉亚则总是一脸不屑。但鲁温学士曾明確表示,泰坦巨人不过是一座雕像,老奶妈的故事也只是虚构的传奇。 琼恩提醒自己,临冬城已经不復存在,即使它曾经稳稳地立在北境的中心,那里也不再是自己的家。毕竟,他是雪诺,而非史塔克。 老奶妈和鲁温学士很可能已经不在人世,布兰和瑞肯更是早已离世。儘管如此,他还是会时常想起他们,怀念那些美好的时光。 在海上拯救水手布列时,琼恩诵读了向安舍祈求恩典的祷辞。之后,许多亲近他的人都会好奇地询问他这段祷辞的念法。有一个水手將这句话翻译成了布拉佛斯语,反过来教给了琼恩。 在船上的日子里,琼恩学会了不少布拉佛斯的词汇,如“请”、“谢谢”、“海”、“星”、“火酒”等,但他最常用的还是那句“安舍护佑著你”。每当他对水手们说出这句话时,他们便会非常高兴,而暂时忘记琼恩座舱里还藏著一条白色巨狼一一白灵。 在这趟跨越狭海的旅程中,琼恩只有红袍僧索罗斯和白灵作为伙伴。原本凯特琳女土派来和他一起寻找艾莉亚的战土,被凯文带走了。 琼恩曾试图阻止白灵上船,但当白灵低看头,用脖子蹭他的大腿时,他意识到白灵可能已是他唯一的亲人。 最终,琼恩多掏了一个金龙为白灵购买了船票,並向船长保证白灵不会攻击船员。 然而,除了船长的侄子罗蒙德,其他水手都不愿意靠近白灵。罗蒙德是个快乐的胖男孩,今年十二岁,负责打理叔叔的舱室,並帮堂兄算帐。 琼恩对罗蒙德开玩笑说:“希望你们的泰坦肚子不饿。” 罗蒙德一脸迷惑地问:“饿?” 琼恩笑了笑说:“没事。” 其实他心里在担心泰坦巨人会吃掉他的妹妹艾莉亚。但转念一想,琼恩又摇摇头。他最后一次见到艾莉亚时,她已经骨瘦如柴,和“鲜嫩多汁”这个词毫无关係。而且泰坦巨人又怎么会吃人呢?那不过是老奶妈讲的鬼故事罢了。 於是,琼恩转而问罗蒙德:“泰坦是布拉佛斯的神吗?还是你们也崇拜七神?” 罗蒙德回答说:“所有神灵都在布拉佛斯受到尊重。” 他还告诉琼恩,七神在布拉佛斯有个圣堂,称为“外域圣堂”,但只有维斯特洛水手上那儿敬拜。然而,琼恩心里非常清楚,七神並非他的神祗,也不是史塔克家族的神。 虽然老师曾对外说安舍和七神本是一体,但作为老师最亲近的学生之一,琼恩更相信安舍是真神。至於七神,如果他们是真神,他们又为什么不保护罗柏,让他在李河城免遭佛雷家杀害呢? 琼恩不知道在布拉佛斯是否能找到神木林,林中是否有棵鱼梁木。相比七神,他更信任旧神一些。因为神木林里的心树,在紧急时刻可以为他提供补充法力的树汁。 罗蒙德或许知道,但他不能问。 琼恩来自河间地,河间地的僱佣兵怎会信奉北境旧神呢? 旧神早已逝去,就像他的父亲、罗柏、布兰和瑞肯一样,都离他而去。他回想起很久以前父亲说过的话:“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但那只是反话, 如今他这只独狼琼恩还活著,而他的狼群兄弟却已被捕杀、剥皮。 罗蒙德向琼恩解释道:“月咏者们带领我们来到这里避难,以躲避瓦雷利亚的巨龙, 所以他们的神庙最为壮观。我们也敬拜眾水之父,但他每次迎娶新娘时,宫殿都得重建。 其余的神都集中在市中心的一个岛上,不过从来没有人在那里见过一个叫做安舍的神明。 你的神明和光之王有什么关係吗?说不定那只是同一个神明的两个名字。” 琼恩坚定地回答:“不,光之王和安舍从来就不是同一个神明。” 这时,红袍僧索罗斯出现在他们身后,插话道:“那里的確有光之王的寺庙,在那里,你能见到我的兄弟们。你会去看看吗,作为安舍的使者?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老师时,他曾经说过安舍的光芒更胜过拉赫洛的火焰。虽然他不能亲自前来,但是作为他的学生,你也许可以代替他到光之王的神庙里去看一看。” 琼恩想了想,回答道:“如果有机会,我会去看看的。但我还是想先找到我的妹妹, 她只是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姑娘。在光明没有照到的地方,满是令人恐惧的黑暗,我很担心她。” 索罗斯劝说道:“光之王的神庙在整个东陆有著你无法想像的影响力。如果你能说服神庙里的长老帮助你,也许能省却你很多功夫。” 琼恩有些心动,但一想到此行並没有得到老师的祝福,又有些泄气:“我只是老师的学生之一,而且不是教义最为精熟的那个,我並不能代表我的老师说话。而且,我常常能够感觉到,在我老师的心中,安舍的教诲还有更多更深的內容,只是他有所顾忌,没有全部说出来。” 索罗斯摇摇头,安慰道:“没关係,琼恩。光之王的祭司们渴望亚梭尔·亚亥已经太久了。我曾经以为贝里·唐德利恩就是我们一直在等的那个人,直到他倒下,我才知道自已错了。如果真的有救世主,他应该是赐予別人生命的人,而不是被別人赐予生命的那个。如果一定要说,我觉得你的老师最接近这个定义。” 想到跟隨老师刘易之后的种种经歷,琼恩终於同意了:“好的,我会去你的神庙看看。” 就在这时,罗蒙德拉拉琼恩的胳膊,指著前方说:“琼恩,看哪!” 琼恩转过身,顺著罗蒙德手指的方向看去。 迷雾在面前退散,船首分割开参差不齐的灰色幕帘。爱的女神號劈开灰绿色的水面, 风帆犹如翻腾的紫色翅膀。 琼恩听见头顶海鸟的尖叫。罗蒙德指的地方,一排岩石山脊从海面骤然升起,陡峭的坡道上覆盖著士卒松和黑云杉。 但正前方有个缺口,泰坦巨人就嘉立在那里,眼中闪烁著光芒,绿色长髮迎风飞舞。 巨人的双腿踩在缺口两边,各自踏住一座山,宽阔的肩膀笼罩在崎嶇的山峰上方。那双腿由顽石砌成,跟站立之处的黑色岗岩海礁质地相同。 巨人腰间系看一件绿色青铜战裙,胸甲也是青铜製成,头戴半盔冠饰,飘荡的头髮是染绿的麻绳。他的眼晴是两个山洞,大火堆在其中熊熊燃烧。一只手搭在左面山脊上,青铜手指捏著一块巨岩;另一只手伸向天空,抓著一把断剑的剑柄。 当三梳大帆船“爱的女神號”缓缓驶近海浪不断拍打著的山脊时,泰坦巨人的身躯显得愈发骇人。罗蒙德的叔叔用他那低沉而有力的嗓音大声指挥看船员,人们在索具上忙碌地穿梭,为即將到来的挑战做著准备。 琼恩站在船头,望著那巨大的泰坦石像。他可以看到泰坦胸甲上密密麻麻的箭孔,那是歷史战爭留下的痕跡。同时,他还注意到泰坦的双臂和肩膀上布满了斑斑点点的污渍, 那都是海鸟的巢穴。他抬头仰望,这巨大的石像仿佛抬腿就能跨越临冬城的城墙,令人心生敬畏。 突然,泰坦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吼,那声音洪亮而骇人,甚至淹没了船长的喊声和波涛拍击松林山脉的声响。成千只海鸟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嚇得同时入空中,琼恩也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直到他看见罗蒙德在一旁笑看。 “他这是在通知兵工厂我们的到来。”罗蒙德喊道,“你不必担心。” “我一点儿也不担心,”琼恩大声回应道,“我只是保持警惕而已!” 风浪全力驱动著“爱的女神號”,將她快速推向地峡。双层桨叶平稳而有力地划动著,海水被搅拌成白色的泡沫,泰坦的影子遮天蔽日,让他们仿佛置身於一个巨大的阴影之中。有那么一瞬间,琼恩感觉他们就要在泰坦脚下的岩石上撞得粉身碎骨。 他和罗蒙德一起挤在船头,海水飞溅到他们的脸上,带看一股咸涩的味道。 琼恩必须高高昂起头,才能勉强看到泰坦的脑袋。他脑海中不禁又浮现出老嬤嬤讲过的那个关於布拉佛斯人餵贵族小孩给泰坦吃的故事,但现在看来,一个贵族小孩显然无法满足泰坦那庞大的胃口,也许把整个七国所有的贵族老爷们都端上盘子,才能让泰坦饱腹。 他们继续前行,巨岩大腿的內侧点缀看更多的箭孔,琼恩仰起脖子仔细观察,发现那些箭孔距离头顶的鸦巢仍有足足十码之遥。泰坦的战裙底下也有杀人孔,一张苍白的脸在铁栏杆后面静静地注视著他们,让人不寒而慄。 然而,就在他们即將与泰坦擦肩而过的时候,一切都过去了。影子消失,两侧的松林山脊渐渐远去,风势也减弱了许多。船只驶入了一个大礁湖中,前方又升起一座海礁,仿佛突出水中、长满尖刺的拳头。顶端的岩石垛口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投石机、弩炮与喷火弩,彰显看这里的军事力量。 “这便是布拉佛斯的兵工厂,”罗蒙德自豪地介绍道,“在那里,一天就能建造一艘战舰。” 琼恩放眼望去,只见数十艘划桨战船泊在码头边或者架在下水槽中,另有许多绘著精美图案的船首像从岩石岸边的无数个木头工棚中探出头来。它们仿佛被关在兽舍中的猎狗一般,精悍、凶狠而飢饿,隨时等待著猎人號角的召唤。 “好强的生產力”琼恩不禁感嘆道。回想起在刘易老师身边学习的日子,老师经常对他说战爭打的就是后勤和生產力,而不是某个骑士个人的勇武。 当时的他还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但此刻看到布拉佛斯的兵工厂后,他终於明白了老师为什么会那么多时间泡在河边的工坊区。 两艘划桨船迎上前来,它们在水面上滑翔得如同蜻一般轻盈。白色船桨上下翻飞, 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琼恩听见某位船长朝他们大声喊叫著什么,然后“爱的女神號”的船长大声应答著。 虽然他听不懂这些话的意思,但隨著一声嘹亮的號角响起,两艘划桨船分向两侧让开了道路。它们距离如此接近,琼恩甚至能听到紫色船壳內的鼓点声砰碎作响,就像活生生的心臟在跳动一般。 接著,划桨船和兵工厂都被拋在了身后。前方是一片广阔无垠的青绿色水域,仿佛一块带波纹的彩色玻璃铺展在天地间。矗立在水面中央的即是市区一一宏伟的拱顶、高塔和桥樑向四面八方伸展开来,呈现出灰色、金色和红色等斑斕色彩。这便是海中布拉佛斯的百余列岛,一个充满神秘与魅力的地方。 第181章 上岸 第181章 上岸 作为艾德·史塔克公爵唯一承认的私生子,琼恩·雪诺在临冬城接受了正统的贵族教育。儘管他的身份特殊,但为史塔克家族服务的僕役或者顾问们,並未因此对他有所怠慢。 鲁温学士曾为公爵的子嗣们详细讲解过布拉佛斯,然而,琼恩的记忆中只剩下零碎的片段。他记得那是一座平坦的城市,不像君临那样依山而建,仅有的高耸建筑都是由砖块、岗岩、青铜和大理石精心堆砌而成。 然而,眼前的景象却让他感到一丝异样。他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这座城市竟然没有城墙。当他將这个发现告诉罗蒙德时,对方忍不住哈哈大笑。“我们的城墙是木头做的,漆成紫色。”罗蒙德解释道,“我们的舰队就是我们的城墙。不需要別的东西。” 就在这时,身后的甲板发出一阵哎嘎响声。琼恩转身,看到罗蒙德的叔叔埃兹拉·贝里正朝他们走来。船长身穿一件象徵身份的紫羊毛布外套,灰色络腮鬍修剪得短小整洁, 围著他那张被海风吹得泛红的方脸。在渡海的旅途中,琼恩经常见到他与船员们开玩笑, 但只要他板起脸孔,人们便像躲避暴风雨一样迅速散开。 此刻,船长正板著脸。“航程快结束了,”他对琼恩说道,“我们將停靠在方格码头,海王的海关官员会登船检查货舱。他们通常会查上半天,但你们无须等待。收拾好东西,我会放一条小船下去,由昆西送你们上岸。” 琼恩有些犹豫:“这样会不会太麻烦?我们可以等到大船靠岸。” 船长摇摇头,语气坚定:“你和索罗斯都是神明的使者,不该与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混在一起。我相信你们肩负著伟大的使命,不应因我们的行程而耽误时间。” 琼恩思索片刻,点了点头:“好吧,那就让我们上岸吧。” 船长用两根手指轻轻触碰眉毛,低声说道:“valarawnshay。请你记住埃兹拉·贝里,以及他为你提供的帮助。” “我会的。”琼恩郑重地回应。儘管船长为这趟行程收取了三人份的船资,但他依然认为自己对琼恩一行提供了帮助。海风拉扯著琼恩的斗篷,仿佛幽魂般固执地缠绕著他。 他知道,是时候离开了。 琼恩和索罗斯回到两人合住的船舱,开始收拾行李。其实,琼恩並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东西。在滦河城外的绿叉河中,他的装备早已被湍急的河水衝散殆尽。 从绿叉河中挣扎著爬上岸后,琼恩·雪诺为了躲避佛雷家的追捕,將自己偽装成一个贫穷的农夫。他的衣服破烂不堪,脸上沾满了泥土和河水,让人看不出他曾经是史塔克家族的成员。 在遇到无旗兄弟会之后,他逐渐从同伴那里得到了帮助,重新装备了自己。儘管他的行囊依旧简单一一几件换洗衣物、一小袋钱幣、船员们送的礼物,以及別在左腰的匕首和右腰的长剑“艾莉”一一但这些足以让他重新找回一丝作为战士的尊严。 他蹲下身,揉了揉白灵的耳朵。巨狼因为晕船而显得无精打采,蜷缩在床边,眼神中透著一丝疲惫和不满。“好了,白灵,”琼恩轻声说道,“別躲在这里了,我们该下船了。”听到主人的呼唤,白灵勉强撑起虚弱的身体,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跟著琼恩走出了船舱。 此时,昆西已经备好了小船,正站在船边等待。他是船长的长子,比罗蒙德年长几岁,性格却更加沉默寡言。他对琼恩和索罗斯始终保持著一种敬畏而疏远的態度,仿佛他们身上笼罩著一层神秘的光环。船长放下绳梯后,琼恩最后一次向罗蒙德挥手告別,隨后顺看绳梯爬上了小船。 昆西熟练地划动船桨,小船缓缓驶离了“爱的女神號”。隨著距离的拉远,大船逐渐缩小,而布拉佛斯的轮廓却越发清晰。右面是繁忙的港口,码头和船坞密密麻麻地挤满了各式各样的船只:来自伊班港的大肚子捕鯨船、来自盛夏群岛的天鹅船,还有无数本地的划桨船。琼恩试图数清这些船只的数量,但它们的数量实在太多,还没等他数完,小船已经驶过了这片水域。 左面远处是另一个港口,与小船之间隔著一块低洼的陆。陆地上的建筑物几乎全部位於水线以下,只有屋顶露出水面,仿佛一座座漂浮的岛屿。琼恩从未见过如此密集的建筑群。如果绝境长城是维斯特洛最宏伟的人造物,壮观而粗糙,那么布拉佛斯则拥有至少二十座神庙、高塔和宫殿,每一座都比长城更加华丽精致。 从远处看,布拉佛斯仿佛是一个巨大的岛屿,但隨著昆西將小船划近,琼恩发现这座城市实际上由许多小岛组成,石拱桥將它们连接在一起。越过港口,灰色石屋排列成狭窄的街巷,房屋建得极为紧密,彼此倚靠。这些建筑看起来十分奇特,每座都有四五层楼高,却细瘦得像一根根竹竿,覆盖看瓦片的陡峭屋顶宛如尖顶帽。琼恩注意到,这里几乎没有茅草屋顶,维斯特洛式的木屋也蓼蓼无几。他意识到,布拉佛斯是一座石头城,绿色汪洋中的灰色城市。 昆西將小船划向港口以北,进入了一条宽阔的绿色运河。这条水道笔直地延伸至城市中心,仿佛一条巨大的动脉,將布拉佛斯的生命力输送到每一个角落。他们从一座精雕细刻的石拱桥下经过,桥身上雕刻著数十种不同的鱼、螃蟹和乌贼;第二座桥则饰有枝繁叶茂的蔓藤;第三座桥上,上千只彩绘眼晴俯视著他们,仿佛在默默注视著每一个经过的行人。 运河两侧有许多较小的水渠匯入,更小的支流则像毛细血管般延伸至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有些房屋甚至建在运河上方,使得运河变成了一条隧道。水蛇形状的细窄小船在隧道中穿梭,船头彩绘鲜艷,船尾高高翘起。这些船不需要划桨,而是由撑船人站在船尾,用长蒿撑动。撑船人身穿灰色、褐色或深绿色的斗篷,动作嫻熟而优雅。 此外,琼恩还看到了平底驳船,船上堆满了箱子和木桶,两侧各有一名稿夫;还有奇特的浮屋,掛著彩色玻璃吊灯,饰有天鹅绒帘幕和黄铜船首像。远处的沟渠和房屋上方, 隱约可见一条硕大的灰岩管道,由三层结实的桥弓支撑,伸向南方的迷雾之中。 “那是什么?”琼恩一边揉著白灵的耳朵,安抚著它因小船摇晃而紧张的情绪,一边指著远处那条巨大的灰岩管道问道。白灵的耳朵微微抖动,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鸣咽。 “那是甜水渠,”昆西回答道,语气中带看一丝自豪,“它跨越泥沼和浅滩,將淡水输送到城市的各个角落。最终,这些优质的甜水会注入喷泉池中,供人们饮用和使用。” 琼恩回头望去,海港和礁湖已经消失在视野中。前方,运河两岸排列看高大魁梧的石像,它们神情肃穆,身披黄铜长袍,袍子上沾满了斑斑点点的海鸟粪便。有的石像手持书籍,有的握著匕首,还有的举著锤子。其中一位石像高举一颗黄金製成的星星,另一位则倾斜著石酒壶,水流源源不断地从壶口流入运河。 “他们是神明吗?”琼恩好奇地问道“他们是过去的海王,”昆西解释道,“列神岛还在前头。看见没?再过六座桥,右边的岸上,便是月咏者神庙。” 琼恩顺著昆西的指引望去,远处嘉立著一座宏伟的雪白大理石宫殿,银色的大圆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乳白色的玻璃窗上展现出月亮的不同状態。每道门边都有一对高大的大理石处女像,她们支撑著新月形的门梁,神情庄重。 再往前,是另一座神庙。红岩砌成的建筑宛如一座坚固的要塞,顶端耸立看一座巨型方塔,塔上有一只直径达二十尺的铁火盆,其中燃烧著熊熊烈焰。神庙的黄铜门两侧也有较小的火堆,火光映照在运河的水面上,激起跳动的红色波光。 “那里就是光之王在布拉佛斯的神庙。”昆西说著,转头看向索罗斯,“需要我把船停靠在神庙之下么?” 每一座神庙下,都有一条台阶从建筑物的墙角通向运河的堤岸,方便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琼恩。”索罗斯用目光徵求他的意见。 琼恩沉默了片刻,目光在光之王神庙的火焰上停留了一会儿,隨后摇了摇头:“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吧,我还不想这么快去面对光之王的追隨者们。” 索罗斯的脸上闪过一丝失望,但他很快点了点头:“也好,那我们先找个地方住吧·—昆西,请送我们去有旅馆的地方。” “好的。”昆西应了一声,再次划动船桨,小船缓缓驶入运河的另一条支流。 接下来,他们经过了一座爬满苔蘚的大砖房。若非昆西讲解,琼恩还以为那是个普通的仓库。 “这是『庇圣所”,”昆西解释道,“我们在此供奉被世界各地遗忘的诸多小神灵。 你也许会听见人们叫它『大杂院』”。” 一条小渠从“大杂院”覆盖苔蘚的高墙间穿过,昆西將船转向右边,经过一条幽暗的隧道,隨后再次进入光亮之中。运河两侧耸立著更多的神龕,每一座都供奉著不同的神灵,有的神龕前还摆放看鲜和供品。 “我以前从不知道世上竟有这么多神。”琼恩满脸感慨,眼中透著几分惊异。 昆西微微仰头,眼中满是敬畏,缓缓说道:“要是这些神能展现出安舍一半的神力, 只怕早就声名远扬、家喻户晓了。” 小船转过一道弯,又从一座桥下穿过。左边出现了一座小小的岩石山丘,山丘顶上, 一座无窗的深灰色石头神庙静静嘉立,岩石阶梯从门口一路延伸,直通向下面带顶篷的码头。 “那是『千面之神”的神庙,”昆西的声音低沉下来,“若是有人被生存的痛苦折磨得不堪重负,便会走进那里,寻求神明的仁慈。” “什么样的仁慈?”琼恩的好奇心瞬间被勾了起来,不禁追问道。 “是毫无痛苦的死亡.”一直静静听著的索罗斯突然插话,声音里带著几分沧桑。 琼恩闻言,眉头紧紧皱起,满脸疑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神明呢?” 索罗斯看著琼恩,心中暗嘆他太过年轻,还未见识过世间真正的苦难。於是,他耐心解释道:“琼恩,当活著只剩下无尽痛苦的时候,人们就会向这位神明祈求慈悲-在各个种族、各个国度,它都有著不同的名字。老妇人信奉『泣妇”,富翁偏爱“夜狮』,穷人尊崇『兜帽行者』,士兵会在『巴卡隆』,也就是『苍白圣童』的祭坛前点燃蜡烛,水手们祈祷的对象是『淡月处女』和『人鱼王”,而来自维斯特洛的骑士们,则称它为“陌客』。说到底,它代表的就是死亡。” 琼恩的目光缓缓落在神庙紧闭的大门上,若有所思地说道:“我的老师曾教导我,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之际,能够坦然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一一为人类的解放而斗爭。』身为一名烈日行者,我终有一天也会死去,但倘若不能老死在床榻之上,我也要倒在为安舍的事业而战的沙场上,而不是去寻求这种所谓神明的恩赐。” 索罗斯听了,微微頜首,委婉提醒道:“真是一番令人热血沸腾的话———不过,要是你能在离开这儿之后再说,那就再好不过了。” 恰在此时,一个身著黑白长袍的侍僧,正站在神庙外的台阶上,目光平静地看著他们的小船缓缓划过。 三人见状,立刻了声。隨著小船继续前行,不多时便来到了一处繁华的码头。 港口里密密麻麻地停满了小船,人们往来穿梭,忙著搬运蔬菜和水果。商人们扯著嗓子,高声报著货物的重量和价格。 穿著朴素的平民们,正围在刚搬上岸的木条箱前,仔细挑选著今晚的晚餐食材,討价还价声此起彼伏。 昆西倒划了几下桨,小船轻轻撞到石桩上。他迅速伸手抓住一个铁环,稳住船只,说道:“我只能送你们到这儿了。这里是布拉佛斯最热闹的市场之一,附近有不少適合旅人落脚的小客栈。要是你们愿意多些钱,还能租到带壁炉的房间,住起来可舒服了。不过,要是你们打算长住,我建议你找份活儿干。凭琼恩你的本事,在布拉佛斯肯定能挣不少钱。” 码头上光线明亮,可连接码头的阶梯却极为陡峭。沿街商铺的瓦屋顶尖尖的,和水道沿岸的其他房屋並无二致。 早就按捺不住的白灵,突然猛地跳上岸,嚇得周围的路人尖叫著四散奔逃。 琼恩见状,赶忙也抓住一个铁环,登上了码头。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吧?”昆西坐在船里,抬头看著琼恩问道。 “昆西·贝里。”琼恩不假思索地回答。 “valarawnshay。”昆西轻轻一推桨,小船缓缓回到水深的地方,渐渐远去。 琼恩望著他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桥下的阴影之中。 “走吧,琼恩。你的狗狗体型太大了,咱们最好在招来城卫兵之前,给你找个住处。”索罗斯也登上码头,对琼恩说道。 “为我?”琼恩皱起眉头,一脸不解,“你不跟我们一起住吗? 2 “我是光之王的侍僧,而且我离开神庙已经很多年了。要是这里没有神庙,我自然能和你住在一起。可神庙就在不远处的另一座岛上,我必须回去和我的兄弟们住在一起。” “可是凯特琳女士—”琼恩还想说些什么。 “没错,我答应过她,要帮她找回女儿。但这和我住哪儿並不衝突。我们利用各自的资源,分头寻找,这样效率会更高。” 琼恩听后,终於点了点头:“你说得对。那咱们赶紧去找个地方落脚吧。” 第182章 月池 第182章 月池 “这个房间你看怎么样?每天十个铁钱。”客栈的主人推开一扇略显陈旧的门,语气中带著一丝不耐烦。房间位於客栈的一楼,窗户正对著街道,人行道过时可以轻易透过窗户看到屋內的一切。对於喜欢寻欢作乐或想保守秘密的人来说,这显然不是个好选择。懂行的人更愿意选择靠近运河的房间,不仅风景优美,也更安全一一至少从船上翻窗进来比从街道这边要麻烦得多。 然而,琼恩並不在意这些。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除了凯文借给他的长剑“艾莉”,就是那一小袋钱幣。虽然“艾莉”是老师的匠心之作,但在市场上也卖不了几个钱。更何况,他出门办事时总会把家当带在身上,夜里还有白灵守夜,安全问题他並不担心。 “嗯,我只有维斯特洛那边的货幣,一些铜子儿和银幣,你愿意收吗?”琼恩问道。 “铜子儿?更好。”店主点点头,显然对铜幣更感兴趣。 索罗斯拉了拉琼恩的袖子,隨后对店主说道:“我的朋友是个外地人,我却不是。我们会去把银幣兑换成铁钱给你,你把这个房间留著吧。” 店主不满地抿了抿嘴,但看到索罗斯身上破旧的粉红色僧袍,最终还是妥协了:“当然可以,隨你所愿,侍僧。” 离开客栈后,琼恩不解地问:“怎么了?我觉得这个房间是我们看过的几家客栈里最合適的了。” “是的,不过我还是带你先去兑换一下货幣吧。不然你带出来的银幣,用不了多久就会光。”索罗斯解释道,“布拉佛斯是个岛屿城邦,这里的人依靠贸易为生,本地只能生產一些蔬菜,连山羊都要从海上运来。为了维持对外贸易,海王们將金银铜储存起来, 作为对外贸易的支付方式,而內部则使用铁铸方形硬幣,以稳定物价。本地人交税都必须使用铁钱,所以金银铜和铁钱的兑换比例很高。如果你直接拿铜子儿支付房租,实际支付的会比你应该支付的多。” “你怎么知道?我记得你不是这里的人。”琼恩疑惑地问。 “嘿,以前为国王服务的时候,我也曾来过几次。有一次甚至是和小指头一起来的, 跟著他可以学到不少关於金钱的知识。你可能不知道,他的妓院里,有不少姑娘是从布拉佛斯招募过去的。” “我的確不知道我从来没去过君临。” “你早晚会有机会去的。不过你可能会感到失望,那里很繁华,却也很墮落。作为一个烈日行者,你也许会看到很多有悖於你的理念的事情。” 两人穿过繁忙的街道,最终来到一条安静的巷子里。巷子尽头有一家悬掛看刻有天平標誌的店铺。索罗斯推门而入,用布拉佛斯语问道:“有人在吗?” “当然,侍僧,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一个穿著黑色长袍、头戴小帽的男人回应道。 “我的朋友想兑换一些铁钱。价格要合理,我就住在列神岛的神庙里。”索罗斯说道。 店老板点点头:“当然,我会给他一个好价格。” 琼恩从腰间拿出一个皮口袋,將钱幣倒在桌上。店老板仔细检查后说道:“三个银月,五个银鹿,二十六个铜星,五个铜分,都换吗?” “换吧。”琼恩回答。 店老板將银幣收起,换成了一大把大小不同的铁钱。离开店铺后,索罗斯叮嘱道:“虽然我带你来这家店换钱,但你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不要来。没有我在旁边,他可能会狠狠坑你一把。” “那你为什么要带我过来呢?”琼恩不解地问。 “安全。”索罗斯笑道,“这群戴小帽的人,做生意虽然奸诈,但有个好处,就是嘴巴严。你也不想刚换了钱,一出门就被本地的流氓堵在巷子里吧?” 琼恩想起凯文曾跟他提过的老师在白港的经歷,点点头:“那的確是令人困扰。” “好了,回去的路你应该认识,就此告別吧。如果我有了消息,就去客栈找你。” “好,我这边有了消息,也会通知你一声。” 两人分道扬后,琼恩独自走在布拉佛斯的街道上。这座城市与他熟悉的临冬城截然不同。老奶妈说,凛冬到来的时候,北境的寒风会像冰原狼的利齿般撕咬大地。积雪能埋没成年人的膝盖,屋檐下掛满匕首般尖锐的冰棱,连渡鸦的翅膀都会被冻得僵硬。 狼群在月光下长嚎,它们的眼睛像幽绿的鬼火在雪原上飘荡。人们蜷缩在石砌的壁炉旁,听著屋外呼啸的风声,將最后一把燕麦熬成糊糊分给孩子一一而在布拉佛斯,甜水渠的喷泉依然汨泪流淌,运河上漂浮著碎冰,像撒落的钻石般反射著阳光。商船披著霜甲驶入港口,水手们脚呵气,在酒馆里用铁钱换滚烫的香料葡萄酒。 独自走在街道上,琼恩注意到布拉佛斯人甚至会在深秋保留风雅的做派。贵妇们穿著银狐毛镶边的天鹅绒斗篷,像一只只骄傲的雄山鸡抖落著鲜艷的羽毛;乞弓蜷缩在神庙台阶下,裹著用碎布拼成的毯子,面前摆著空铁碗。 而琼恩自己的灰外套早已褪色,袖口磨得发亮,衣襟上还沾著绿叉河的泥渍。这座石头城仿佛被施了魔法,连寒风都被曲折的水道驯服,化作湿润的雾气缠绕在石桥之间。 他的心思並不在这里。布拉佛斯是一座很大的城市,琼恩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閒逛著,目光四处扫视,试图找到一个和自己容貌有八分相似的小女孩一一艾莉亚。然而,一个多小时后,他放弃了这种徒劳的努力。人太多,而且很多人还留在家里。 琼恩並不担心艾莉亚会被人卖成奴隶,因为布拉佛斯不允许存在奴隶。但一个小姑娘狐身来到这里,总要想办法谋生。也许她已经成为某个富人家庭的女僕,就像她在赫伦堡时一样;又或者成为了一名小偷一一琼恩並不怀疑她有这个能力。但无论哪种可能,要指望艾莉亚会和自己偶然在街上碰到,概率都太低了。 他的手指无意识摩著剑柄上的雕纹。滦河城外那一警像烙印般灼痛一一艾莉亚的头髮剪得像男孩般参差不齐,脸颊沾著煤灰,但那双史塔克家族的灰眼睛亮得惊人。她转身消失在人群中的瞬间,琼恩仿佛看到临冬城神木林的鱼梁木在风中摇晃,血色树叶沙沙作响。神明给予的机遇如同流星,错过便是永夜。此刻他靴底踩著布拉佛斯的石板路,却觉得每一步都陷在临冬城的雪地里。 回到客栈后,琼恩將租金交给店主雷吉先生,隨后问道:“雷吉先生,如果我想找到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应该怎么做才好?” “十岁出头的小姑娘?“雷吉先生的眉毛几乎要飞进禿顶的头皮里。他油腻的围裙隨著急促的呼吸起伏,像被戳破的羊皮风箱:“听著小子,去年有个潘托斯商人想买双胞胎姐妹,结果被无面者掛在了列神岛的青铜门环上!知道那门环多高吗?得踩著三具尸体才够得著!“他突然压低声音,手指在柜檯划出一道油渍:“年轻人,你不该有这样的念头。” 他顿了顿,语气转为怜悯,“你还没有尝过女人的滋味,是吧?布拉佛斯最好的妓女在快乐码头,就是『戏子船』停泊的地方旁边。那里有很多漂亮的女人,愿意为了几个方钱和你度过良宵。” “不是,我——”琼恩试图解释。 “別打岔,孩子,让我说完。”雷吉先生伸手挡住琼恩想说的话:“男人的第一次非常重要,它决定著你未来对女人和婚姻的態度。找快乐梅丽。梅瑞琳是她的真名,但大家都叫她快乐梅丽,她也確实很快乐,也能让你很快乐。除此之外,她还有全布拉佛斯最大的胸。” “你的身体很强壮—-挑夫都去快乐码头,“小伙子们给船卸货,”快乐梅丽说,『我的姑娘们给驾船的小伙子卸货。』年少慕艾是正常的事情,谁年轻的时候不把小弟弟翘得比天高?但是十岁出头的小姑娘”雷吉先生严肃地摇摇头,“那不道德,孩子。虽然不可否认,连我偶尔也会有这种想法,在布拉佛斯一些阴暗的角落,確实也存在这种可怜的孩子,和喜欢这种小孩的变態,但你这样年轻的孩子,不应该走上这条路。还来得及” “我要找的是我的妹妹,”琼恩打断道,“她从维斯特洛离家出走,独自来到布拉佛斯,我是来寻找她的。” “哦,这样啊。”雷吉先生尷尬地摸摸鼻子,恼怒地说道,“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清楚?” 他沉吟了一下,继续说道,“在布拉佛斯要找一个人很难,尤其是像你这样年少的外地人。我要是你,会找人帮忙。街上的小偷和刺客,他们都是生活在阴影中的人,消息也很灵通。如果你能想办法得到他们的信任,也许他们会愿意把你的需求散布出去。” “这样的人,你认识吗?”琼恩问。 “我怎么会认识?我只是一个老老实实做生意的客栈老板。”雷吉先生摆摆手,显然不愿多谈。 琼恩並不相信这句话。如果雷吉先生不认识这样的人,就根本不会提起。他知道对方只是嫌麻烦罢了。於是他又问:“那我应该在哪里找到这样的人呢?” “月池,刺客们晚上在那儿决斗。” “感谢你,雷吉先生。”琼恩道谢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有两张床,都铺著乾草和毯子。白灵躺在靠里的床上,听到琼恩推门进来,耳朵动了动,便继续睡了过去。琼恩脱掉靴子,把毯子裹在身上,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 当他再次醒来时,屋外已被夜幕笼罩。琼恩穿好衣服,准备出门。白灵从床上跳下来,跟在他身后。 “不行,白灵,你留在这里。”琼恩低声说道。 白灵咧开嘴,低声鸣咽了一声,“———“” “太显眼了,今天我要做的事情不能太招摇。这样,”琼恩把钱袋拿出来放在桌上,“你帮我看著钱袋,別让它被別人偷走,如何?” 白灵的鼻尖轻轻顶了顶他的掌心,冰凉的触感带著北境的记忆。巨狼的瞳孔在昏暗房间里收缩成两道金缝,琼恩突然想起多年前那个雪夜一一他们发现五只冰原狼幼崽时,白灵就是最安静的那只。 “守好我们的硬幣,兄弟。“他再一次嘱咐之后,便挠了挠白灵耳后的软毛,那里有道被敌人抓伤的旧疤。狼尾在地板上扫出沙沙的响动,像远方的落雪声。 月池位於海王殿的南边,铁金库总部的前面,是整个布拉佛斯的东北方位置。甜水渠最后匯入月池,周围有许多酒馆、旅店和妓院。雷吉先生曾提醒琼恩,那些旅馆的价格比他这里贵得多。 从雷吉先生那里得到路线后,琼恩独自穿过冷清的街道和狭窄的小巷。黑暗已经降临到秘之城,沿小巷和水渠蔓延。布拉佛斯善良的百姓纷纷关上窗户,拴上门门。夜晚属於刺客和妓女。 “那我呢?我算是哪一种?”琼恩自问。 哪一种都不算。他是一头失去了族群的孤狼,一个远离了家乡的游子。如果说,在离开临冬城的那一天,自己只是从一个家去到另一个新家,那现在自己確实从一个客栈,前往另一个客栈,而不知道归处在何方。 海王殿非常显眼,而周围的酒馆和妓院明亮的灯光,就像路標指引著琼恩前进的方向。每当他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时,只要踩到高处,就能再次找到前进的方向。 月池其实是一座规模浩大的喷水池,水池旁有一个宽阔的广场。当琼恩终於赶到这里时,他並没有看到决斗的刺客,反而看到一个穿著艷丽的歌手,正对著一座妓院的二楼唱著歌。 当第一个黑影从拱桥跃下时,剑刃出鞘的摩擦声比蟋蟀振翅还要轻。 歌手唱的歌曲,琼恩没有听过,也听不懂,但他知道这是一支悠扬的情歌。等歌手停下来后,琼恩凑了过去,夸奖道:“歌不错。” 歌手笑了笑,浮夸地鞠了个躬:“谢谢,我叫鲁特,你的眼光和你的身手一样好。” “我听说,月池旁能看到决斗的刺客,但为什么现在什么都没有?”琼恩问。 歌手一愣,说道:“你不是吗?” “我不是—我只是一个从维斯特洛来的游客。” “哦——-那你得再等一等。现在时间还太早,要决斗的人说不定才刚起床。” “这样,好的,感谢你。”琼恩说完,便来到一堵墙下,背靠著一面石墙静静等待起来。 喷泉的水珠在月光下碎成银屑,落在池边青铜雕刻的海王雕像上。那石像的嘴角似笑非笑,左眼嵌著黑曜石,右眼却是空荡荡的窟窿。 歌手的鲁特琴突然断了弦,妓院二楼传来玻璃碎裂的声响,有个醉汉跟跪著栽倒在巷子,惊起一群老鼠四散奔逃。琼恩的后背紧贴著冰凉的墙壁,石缝里渗出的青苔蹭脏了外套一一这让他想起长城脚下的鼠村,那些蜷缩在阴影里的走私者,也许这会是一个长夜。 第183章 再见 第183章 再见 隨著月亮逐渐攀升至天穹之巔,月池旁的酒馆和妓院的灯火相继熄灭,连男女欢爱的声音也渐渐稀疏。然而,广场边缘的阴暗角落却开始聚集一些腰间挎著短剑的青年。他们身著华丽的服饰,三五成群地低声交谈,偶尔发出一阵压抑的笑声。 在这些年轻人中,也有一些身穿灰褐色外套的年长者,他们独自站在一旁,目光深邃。年轻人们看向他们的眼神中,既有敬畏,也隱藏著“取而代之”的野心。而这些年长者对此並不在意,因为他们年轻时也曾怀揣同样的野心。 琼恩並未受到任何骚扰,眾人只是单纯地无视了他。像他这样因好奇而来到月池的外乡人,数不胜数。 当月亮从天顶缓缓滑落时,终於有两个青年走到了广场中央。 “马克,你对我的侮辱,我已经受够了。今天,在这里,在海王殿的见证下,我向你討回公道。”其中个子较矮的那人说道。 他的对手,一个身材高挑却瘦削的青年回应道:“公道?你用低一倍的价格撬走了我的订单,还向僱主低毁我的人品。难道这些事情不应该让行內的兄弟们知道吗?” 矮个子反驳道:“不过討回一份两个金幣的赌债,你就敢收一个金幣,你这样才是坏了我们这一行的规矩。” 另一个青年不耐烦的摇摇头,“好了,只有胆小鬼才说废话。来吧,让我给你一个忘不了的教训。” 这番对话显然是在向围观的刺客们说明两人结怨的缘由。 接著,个子较矮的那人抽出腰间的短剑,两个滑步迅速贴近对手。潮湿的大理石地面反射著零星的月光,两个布拉佛斯人的呼吸在寒夜中凝成白雾。 高个儿刺客突然屈膝前冲,双匕交错划向对方咽喉。短剑手抬臂格挡,剑脊撞上左侧匕首的瞬间,右侧寒光已刺向他的肋下。 “叮!” 短剑急速下压截住突刺,却见对手旋身腾跃。双刃刺客靴底在月池的边缘上借力反弹,整个人如弹弓般俯衝。 下方人勉强横剑招架,双匕却在接触剎那诡异地左右分削一一左刃切开头幣系带,右刃將短剑的鯊皮绑掌割开半寸。 铁器撞击声突然密集如冰电。七次连续突刺被剑身勉强挡下,短剑手后撤时踩中浸透盐渍的青苔。他失衡瞬间,双匕刺客合身突进,左侧匕首虚晃眼脸,右侧刃尖毒蛇般扎向心窝。短剑勉强回防盪开致命击,却暴露了右侧空当。 铁锈味突然漫开。双刃刺客的靴尖踢中对方手腕,短剑脱手坠入池水的同时,左手已首已抵住喉结。月光照亮刃口上细细的盐粒结晶,短剑手右胸缓缓渗出血跡一一方才那一阵突袭中,对手的匕首已经穿透了內甲的防护,刺进肉里。 潮水漫过第三级台阶时,双匕刺客收刃后撤。他皮革护腕上仅有些许刮痕,束髮绳断裂后垂落的黑髮扫过未染血的衣襟。远处铁甲碰撞声渐近,月池水面正將破碎的星光重新缝合。 矮个子单膝跪地,咳嗽声连续想起,口中喷出带著泡沫的血。 胜利者冷笑一声,用手绢擦掉匕首上的红色污渍:“滚吧,赶紧去找个医生看看,也许你还有机会活下去。” 叫做马克的刺客恨恨地看了一眼对手后,勉力站起身来,向一旁的巷子里跟跪而去。 就在其他刺客向胜利者发出祝贺时,琼恩也朝著失败者离去的方向跟了过去。 穿过两条阴暗的小巷,琼恩看到那名叫做马克的刺客无力地靠墙坐在墙角,幽暗的月光越过高墙,落在他的身上。 “一支吃死人的禿鷲。”看到琼恩走进巷子,马克捂住胸口,挣扎著说出这句话,接著便连连咳嗽起来:“你可以拿走我身上的东西,但请你给我一个痛快。” “他说你可以去找个医生。”琼恩没有靠得太近,而是在一个对彼此都可以接受的距离停了下来。 “你以为他是好心么?”马克冷笑一声,声音里满是虚弱。 “他刺伤了我的肺,却又不愿意当眾把我杀死。红手之院里的医生可治不了这样的伤。” 他一呼一吸之间,发出呼味呼味的声音。 “我感觉呼吸越来越困难杀了我吧,就算你帮我一个忙吧。” “如果我把你治好,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 “把我治好?哈哈—·咳咳咳。”马克的笑声扯动伤口,让他痛得皱起了眉头:“如果你能治好我,別说帮你个忙,把我的命给你又算什么?” 琼恩摇摇头:“眾生的生命都来自於安舍的恩赐,我无权索取。” 说罢,他来到伤者身边,踢开伤者手里的细剑后,用手虚按住他流血的右胸,说道:“愿安舍赐予你健康。valarawnshay。” 阴暗的小巷中,一道金色的光芒闪过。 一阵剧痛之后,马克不敢相信地摸著自己的胸口,那里已经没有了痛感。虽然自己还是咳了几下,但是等到肺里的残血被咳出来之后,他的呼吸便没有了任何的异常。 他站起身来,警惕地退了一步,又从腰后摸出另一把匕首。 “你对我做了什么?” “治好了你的伤,仅此而已。” 没有什么是免费的,在这座繁华的贸易城邦的运河里,漂著无数尸体,他们都曾经是天真的人。 不过他用空出来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身体,並没有缺失什么零件。 於是马克又问道:“你说要我帮你一个忙——什么忙?” “一个小忙——-我来自维斯特洛,叫做琼恩·雪诺。我有一个妹妹离家出走,独自来到了布拉佛斯,她乘坐的船名叫“泰坦之女”。希望你能帮我找到她,或者放出消息,让她知道她的哥哥正在找她也行。” “泰坦之女,我知道—“一艘往来於维斯特洛和布拉佛斯之间的商船,可惜就在五天以前。它已经再次出航了。不过如果你愿意等待,可以再过两个月,它就会回来。” “她也许在船上,也许不在。也许就在这个城市里,我很担心她。还是那句话,帮我找到她,或者散布消息出去。能带来有效消息的人,能得到一次我的治疗。” ““-你的治疗法术很厉害,比起红手之院的医生们强了很多。如果没有你妹妹的消息,我可以带別人来给你治疗么?” 琼恩一挑眉:“可以———但那是要收费的。” “我怎么找你?” “旧衣贩码头后面有条夹石巷,我住在那里的剑鱼客栈。你可以去那里找我。” 刺客捡起地上的短剑,说道:“好。我有了消息,或者有了伤患,就会去找你。” 说罢,叫做马克的刺客从巷子另一头的出口快速离开。 泰坦之女號,琼恩本来想在明天白天的时候,去一趟港口的管理所问一下这艘船还在不在港。 但是刺客却已经告诉了他答案。即便如此,他还是决定亲自去港口看一看。毕竟別人提供的情报,不经证实就採信,是愚蠢的行为。 於是他便再次回到月池边上,准备从死神手里捞走下一条性命。 可惜,当他回去之后,站在月池周围的衣著华丽的刺客们都已经散去。 也许一个晚上只有一对对手? 在寒风中又等了片刻,没有看到有其他人出现,琼恩便回去了客栈。 第二天白天,琼恩来到了旧衣贩码头,这是给外国商船停靠的码头,在城市的西方。 比起本地人专用的紫港来,更加简陋、粗糙和航脏,也更为嘈杂。有许多人在旧衣贩码头附近討生活,包括搬运工人、戏子、制绳匠、船只维修工、小酒馆、啤酒商、麵包师、乞弓和妓女。 琼恩虽然衣看破旧,但是气质上却不是一个普通的穷人,加上他身上的锁申,让他在这杂乱无章的环境中也没有被人骚扰。 不过他也没有问到什么关於泰坦之女號商船的信息。 无论是管理处,还是在码头上支著小摊卖烤鱼的小贩,都说没有见过他说的这条船。 直到一个乞巧告诉他,“如果是布拉佛斯本地的商船,应该停靠在紫港,那是本地人才能用的港口。” 为了这条信息,琼恩请他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 来到紫港之后,琼恩向这边的管理处打听消息,终於得到了泰坦之女號的行踪,也確实如马克所言,早在数天之前就已经离开了港口。 等吧,就只能。 於是琼恩过上了白天在城里閒逛,晚上去月池救人的生活。 令琼恩觉得奇怪的是,月池旁的广场,几乎每天都有刺客决斗。 每当太阳隱没,月亮高悬,在夜幕的黑暗中,刺客们身著华丽的服饰、携带细长的佩剑招摇过市,急切地想证明自己技艺的高超。 有些人可以为任何理由开打,有些则完全不需要理由。任何在布拉佛斯夜晚持剑行走的人,都可以被刺客挑战,进行决斗。即使只有一根手指搭到剑上,也足以让刺客认为这是在挑战他们。 一个夜晚,当琼恩观看了一场没有流血的决斗之后,他转身向客栈走去,在半路的一个小巷中被一个比他略高一些的青年拦住。 青年虽然个子比他高,但是肌肉却纤细了很多。 “我看到你每个晚上就出没在月池旁,但是你从来不与人决斗。而只要决斗的人受伤了,你就会跟上去,像一个可憎的豺狼。” “我是去帮助他们。” “他们需要的是黑白之院的怜悯。” “—你应该是个新人吧,没有听別人说起是我救了他们的命?” “哼,救命?取走他们的命还差不多。我看你腰间也挎著剑,那就不要废话了,接受我的挑战吧。” “在这里?”琼恩左右看看,这里只有散发著恶臭的污水,和遍地的垃圾:“据我所知,刺客之间的决斗应该在月池旁,而不是在这样一个阴暗的小巷里。” 对手冷哼一声:“看你穿得像个挑夫,你觉得自己有资格去月池旁么?拔出你的剑。” 琼恩不想理他,对於这种满脑子荣誉却罔顾事实真相的人,他並没有兴趣和他打交道。 但是对方似乎並不打算放走他,而是拔出腰间的细剑就衝著琼恩刺了过来。 看到这人的动作,琼恩就知道为什么他不愿意出现在月池旁。 相比其他参与决斗的刺客来说,这人的动作太过笨拙,太过迟缓。明显没有经歷过真正的训练,也许甚至没有真正和別人战斗过。 这样的人,这样的身手,琼恩见过很多,在圣摩尔斯修道院的兵营里,很多新兵都是这个样子。 琼恩甚至都没有拔剑,仅仅是侧了一下身子,然后俯身伸出了脚,便將对方绊倒在地,接著便朝著对方的肚子狠狠踢了两脚。 蹲在弯曲如同一条大虾的刺客身旁,琼恩说道:“你可以找马克或者哈里斯聊聊,也许他们会告诉你真正的答案。” 这不过是一个小插曲,琼恩的武艺相比凯文虽然差了一些,但是只要不是被七八个手持长枪的士兵围在中间,琼恩基本上想走就能走掉。 可是第二天上午一大早,这个青年却到了客栈,找到琼恩。 “对不起,我昨晚不该那样拦住你——” 琼恩摆摆手,“不要紧,你没伤到我。你就是来跟我说这个事情的?” 青年犹豫一下,说道:“其实,听说你正在找一个十来岁出头的小姑娘我有这方面的线索。” “你有我妹妹的线索?”琼恩抓住那人的肩膀,问道:“赶紧告诉我。” “哈里斯说,你会为此支付报酬?” “是的。钱或者为你的朋友疗伤,都行。” “我不要钱,我也没有朋友受伤你能让我跟著你么?你的武艺很强,我想跟你学习。” “——如果你的情报是真的,你可以成为我的伙伴。” “你发誓!” “我以七神的名义起誓。” 青年点点头,对琼恩说道:“那你跟我来吧。” 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青年向琼恩介绍了自己。青年名叫帕斯卡·內克,曾经是一名小偷。在成为小偷之前,他的父亲在城里经营了一香料店。靠著这个香料店,帕斯卡的父亲养活了爷爷奶奶,母亲和妹妹一大家人。 直到他的父亲的香料船被里斯的海盗船抢掠之后,父亲自杀,爷爷奶奶忧惧而亡,母亲带著妹妹改嫁,而自己则成为了一名无家可归的小偷。 一开始,凭著较小的体型,帕斯卡还能勉强偷到一些钱包或者食物,可是后面隨著年纪的增长,偷盗对他来说越来越难,他只能选择成为一个刺客。但是没有师承的他除了耗尽全部財產买到的一身行头之外,却缺乏一个刺客该有的技巧,所以他被琼恩教训以后, 便决定为琼恩服务,换取对方的教导。 “那你在哪里看到我的妹妹的呢?” “前几天,我从旧衣服码头过的时候,买了一个牡蠣。卖牡蠣的小姑娘,长得跟你很像,口音也带著一股子西陆的味道,我想也许你认识她。” 这时候,他俩已经走到旧衣贩码头,帕斯卡指著一个女孩一个正在向船上的水手们兜售牡蠣的小姑娘说道:“就是她。” 接著琼恩便看到一个头髮乱糟糟,穿著一身不合適外衣的遥过姑娘正在向船上的水手兜售牡蠣,当水手对她出言不逊的时候,她便会出言不逊於並做出一个下流的手势。 琼恩按捺下心中的激动,走过去对正在往牡蠣里加酱汁的小姑娘说道:“艾莉亚。” 小姑娘被嚇了一个激灵,手里的牡蠣落在地上。她立刻跳开,手里握著一支细长的匕首,回过身警惕地说道:“我不知道谁是————琼恩?!” 第184章 爭执 第184章 爭执 琼恩用匕首轻轻扒拉著贝壳里的牡蠣肉,將它塞进嘴里,仔细咀嚼著,含糊地说道: “这个酱汁的味道很不错。” 艾莉亚也吃掉了一个,她舔了舔手指:“是的,布鲁斯科做的辣酱比別家的都好。每天我都能卖完整整一桶。” “今天晚上卖完这一桶牡蠣,就去向布鲁斯科道別吧。我在城里的一个客栈租了个房间,你跟我回去,明天或者后天,我们找最近的一艘航船回家。” “回家?”艾莉亚侧过头看著他,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琼恩,临冬城已经没了,铁民把它毁了,他们还杀死了布兰和瑞肯。” 琼恩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道:“我知道。” “那你知道罗柏和我妈妈也死了么?” “我也知道血色婚礼那一天,我就在滦河城外。我看到桑鐸·克里冈带走了你而你那时候正处在昏迷之中。” 艾莉亚放下手里的贝壳,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他把我打晕了但是也救了我。 父亲在被乔弗里抓起来的时候,我正巧在城堡里玩——“ 接著,艾莉亚將这长久以来的经歷告诉了她的私生子哥哥,“..杀了记事本他们几个之后,猎狗就生病了。我把他留在树林里等死,然后独自来到布拉佛斯。” 琼恩静静地听完艾莉亚的故事,伸手揉了揉她乱蓬蓬的脑袋,安慰道:“桑鐸·克里冈没有死,雷伊,一个信仰光明的修士,从陌客手里救了他。他现在正和我的同学,一个来自五指半岛的骑士家庭的次子凯文·特纳一起护送著一群难民前往我老师的领地,他是一名烈日行者。” 艾莉亚点点头:“我知道烈日行者。闪电大王的队伍里就有一个烈日行者,叫做罗杰·休斯,他可以治疗受伤的人。” 琼恩得意地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我也是一个烈日行者了,艾莉亚。” 艾莉亚瞪大了眼晴:“你也是烈日行者了么?我以为你是个守夜人。” 琼恩点点头:“我是个守夜人,也是一个烈日行者。” 他看著水里悠閒地游著的黑鱼,向自己的妹妹讲述了自己这將近两年的经歷:“我答应你的母亲要把你带回家,艾莉亚,你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艾莉亚咬著嘴唇,声音有些颤抖:“我知道你在骗我,我的妈妈已经死了。” 琼恩严肃地回答道:“我为什么要骗你呢?我只剩下你这一个亲人索罗斯也来到了布拉佛斯,他就是奉你母亲的命令来到这里寻找你的。他可以作证,贝里伯爵的確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你母亲的復活。” “可是我脏兮兮的”艾莉亚踢著小腿,闷闷地说:“妈妈一直希望我成为和珊莎一样的淑女,可是我总也做不到。只有我一个人回去了,而不是和珊莎一起,妈妈还会要我么?” 琼恩耸耸肩:“为什么不呢?珊莎可没有办法像你这样独自挣扎著活下来了,你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了。” “那你呢?琼恩,你会和我们呆在一起么?”艾莉亚看看哥哥的脸,眼中满是期待。 “我—”琼恩苦恼起来,“我不会把你送回你母亲的身边后,我也要回到我老师的身边。我立下过誓言,要为安舍的事业奋斗一生。不过,无旗兄弟会的据点离圣莫尔斯修道院並不远,我们应该经常能见面的。” “哦—”艾莉亚的失望溢於言表。 带著些许寒气的风从运河的河面淌过,艾莉亚低声道:“我听罗杰爵士说过,烈日行者们的目標,是消灭所有贵族,建立一个眾生平等的世界。是这样么?” 琼恩將残留著酱汁的贝壳扔进水里,激起一声轻微的叮咚。 “是的——”他看著运河对面房子紧闭的窗户,声音低沉而坚定:“我的老师说过, 贵族分封制度是七国战乱频仍的根源。只有打破所有贵族领地的边界,建立起一个由烈日行者作为管理者的国度,才能真正为七国的平民们带来和平。为了这个自標,每一个烈日行者都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我也一样。” “所以呢,也包括北境和临冬城么?”艾莉亚低著头,声音中带著一丝不安。 琼恩没有说话。 艾莉亚追问道:“如果布兰和瑞肯还活著,你的老师也要杀掉他们么?” 琼恩摇摇头:“布兰和瑞肯已经死了。” 艾莉亚皱著眉头,声音里带著一点怒气:“可是珊莎还活著。” “她被太后嫁给了提利昂·兰尼斯特。虽然提利昂是个好人,但是他们生下的孩子依旧会继承临冬城。你希望乔弗里的表弟继承临冬城么?” “不会的!他那么丑,珊莎不会爱上他!” “贵族的婚姻,可是跟爱情一点关係都没有。你的妈妈嫁给艾德公爵时,也不是因为她爱著你父亲。” 艾莉亚突然吼道:“我的妈妈爱爸爸,你的母亲才没有人爱!” 琼恩闭上了嘴,脸上满是受伤的表情。 无言的沉默驱散了两人之间紧张的空气,艾莉亚道歉道:“对不起,琼恩,我不是故意的。” 琼恩嘴角勉强扯出一个笑容:“没关係-所以我说贵族的婚姻没有爱情可言,爱情太过奢侈,连最有权势的人也不配拥有。” 艾莉亚还是担心著珊莎:“你会把珊莎从兰尼斯特家族的手里救出来么?” 琼恩摇摇头:“我不知道,艾莉亚。兰尼斯特家族如果想要通过珊莎图谋史塔克家族的领地,势必会死死地看住珊莎,我一个人可没办法把她救出去。” “可是你刚才跟我说,你已经是金色黎明的副团长,难道你不能带上所有的烈日行者衝击红堡,带走珊莎么?” 琼恩解释道:“艾莉亚,现实可不是吟游诗人里的故事。几十个人可没办法衝破红堡的防御,就算是烈日行者也不行。而且,我只是副团长,我的老师,刘易·光明使者才是金色黎明和烈日行者真正的领袖。自从在牛津镇和罗柏决裂之后,他就不再参与到贵族之间的爭锋之中。连去滦河城帮助罗柏,都是我自己的决定。如果想让他出兵从红堡里拯救一个贵族小女孩,我认为不太可能。” 艾莉亚皱起了眉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珊莎就只能在兰尼斯特家族遭受折磨了么?” “提利昂虽然丑,但是心地很好,是个不错的人——“” 艾莉亚的怒气再一次爆发出来:“兰尼斯特家的人都是疯子!你知不知道,乔弗里下令砍死我们父亲的时候,脸上是什么表情!魔山,还有泰温公爵,在他们的眼中除了自己,其他人都不过是菜板上的肉,任他们隨意宰割!你不愿意加入无旗兄弟会,帮助我的的妈妈,又不愿意救出珊莎,甚至不愿意为罗柏,布兰,瑞肯报仇,只想著追隨你的老师去为一些不相干的人建立想像中的地上天国,那我为什么要跟你走?” “为了你的妈妈— “不!如果我就这样回到她的身边,只会给兰尼斯特多一个追捕“石心夫人”的理由!我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我靠著自己活了下来,我还將继续靠著自己活下去!我会拥有自己的力量去復仇!” 说罢,艾莉亚站起身来,推著自己的小推车就要离开。 琼恩一把抓住艾莉亚的手:“艾莉亚,能不能冷静一些!你才十岁!” 突然间,一柄利刃划过他的手背,琼恩吃痛地收回手。 艾莉亚瞪著红红的眼睛,泪水在眼眶中打转,手里握著匕首:“琼恩,我已经十一岁半,马上就要成年了!你走开,不要管我!” 接著,她用小小的身躯,费力地推著烤著牡蠣的小推车,消失在人海之中。 琼恩捂住手上的伤口,悵然地望看艾莉亚的背影,心中五味杂陈。他的小妹妹已经这么大了么? 但儘管她长大了很多,却终究不过是个孩子。她不懂什么叫做政治,也不懂得什么是战爭。 战爭一起,便要无数的性命去填,虽然琼恩自己也想为自己的父亲兄弟復仇,也想要救出珊莎,但他不可能为了这个將金色黎明和神眼联盟里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的平民们拖入战爭。 而且他的老师也不会允许自己这么做。 艾莉亚留在这里能做什么呢?靠卖牡蠣赞钱,然后成为巨商大贾,僱佣一支军队前往七国摧毁兰尼斯特家族的统治么? 这样做,成功的可能性,恐怕比在路边捡到一个圆形的石球,然后孵出一条巨龙更低。 艾莉亚虽然年纪小,但却不是一个如此天真的人。虽然不能强行將她带走一一从她的过往来看,强行將她带走只会逼得她再次逃亡一一但他可以磨一段时间,等她散掉了这股子鬱郁之气,她就会明白,卖牡蠣永远不可能有机会拥有为家人復仇的力量。 如果是这样,自己就还得在布拉佛斯呆一段时间。於是,琼恩便按照约定,来到光之王的神庙,向索罗斯通报自己的成果。 光之王的神庙,是除了月咏者神庙之外最大的一个神庙。踏过神庙的大门,便是一个宽阔的祈祷大厅。 光之王拉赫洛没有具体的形象,大厅尽头的一个燃著火焰的火盆就足以承载人们对於神明的想像和崇拜。 琼恩对一个穿著红色僧袍的少年说道:“侍僧,我来找密尔的索罗斯。” “索罗斯兄弟么,你找他有什么事情呢?”少年问道。 “请跟他说,金色黎明的琼恩·雪诺找到了他的妹妹。” “好的,请你稍候,我就去去跟他说。” 於是少年留下琼恩,独自向大厅后的一个暗门走去。 过了一会儿,索罗斯走了过来,他看到琼恩之后,便问道:“艾莉亚呢,她没有跟你一起过来么?” “没有————”琼恩摇摇头,“她不愿意跟我走。” 索罗斯点点头:“我们到外面去聊吧。” 说罢,索罗斯便领著琼恩来到神庙外的一个巷子里。相比城里,列神岛上的街巷明显乾净许多,而且也安静许多。 琼恩向索罗斯简单交代了一下艾莉亚的现状,说道:“也许你能帮我劝劝她? 索罗斯苦笑一下:“我是个外人,你自己都说服不了艾莉亚,我又能帮到你什么呢?” “可是,你答应了凯特琳女士要把艾莉亚带回去— 索罗斯摇摇头:“找到她,知道她平安,就行了。我可能回不去河间地了。” 琼恩皱起了眉头:“为什么?” 索罗斯斟酌地说到:“凯特琳女士和贝里大人不一样。她对於无旗兄弟会的期待,和唐德利恩伯爵不同。她渴望的是復仇,而不是守护。她也不会像唐德利恩一样,身先士卒地战斗。她不需要我留在身边。” 想到凯特琳女士浑浊眼眸中的仇恨,索罗斯心里一片黯然。 他继续说道:“加入无旗兄弟会的烈日行者们已经完全融入了其中,相比光之王温吞吞的教义,也许金色黎明激进的理念更適合这群旨在復仇的人。我继续留在无旗兄弟会只会成为这种转变的障碍。” 琼恩明白了索罗斯的顾虑,在凯特琳女士的领导下,无旗兄弟会势必成为一匹脱韁的野马。为了贯彻贝里大人的遗志,就必须为它装上一具头。而光明之道,就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琼恩不打算再劝,而是问道:“你不回维斯特罗了么?” “当然要回.不过不是河间地,而是北境。” 索罗斯解释道:“我原本的打算,是在帮你找到艾莉亚·史塔克之后,便乘船去长城。据说亚夏的梅丽珊卓已经跟隨著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前往长城,抵抗寒神的侵袭。我和几位兄弟想要去找她。如果说介入七国內部的纷乱只是梅丽珊卓个人的选择,那么对抗寒神就是每一个拉赫洛的信徒应该执行的神意。” 他抱歉地看著琼恩,说道:“如果你再见到凯特琳女士,请帮我转告她,索罗斯对於无法履行自己的诺言十分惭愧,但是执行拉赫洛的意志,是我们这些红袍僧最重要的使命。” 琼恩沉默了下来,他也曾经发誓要永远守护长城,要將光明之道带回守夜人兄弟。 可是这么久了,他都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事情。 他试探著问道:“那我跟著你们一起去吧?” “那艾莉亚怎么办?” “我把她也一起带上。” “史坦尼斯—並不是一个宽恕的人,艾莉亚在他那里和在兰尼斯特家族没什么区別。等你把她带过去的第二天,史坦尼斯就会把她嫁给自己的封臣。难道你期待这样的结局么?而且” 索罗斯压低了自己的声音:“我的兄弟们对於你老师的光明之道十分排斥,甚至有人提议要消灭金色黎明,只是因为神庙在七国没有力量才做罢。可以说,如果没有受到你老师的刺激,我的兄弟们也未必会有人会想著去史坦尼斯魔下效力。所以就把长城就给我们吧,说服你妹妹后,就把她带回凯特琳女士或者你的老师身边,那里才是適合一个小姑娘长大的地方。” 话已说尽,琼恩只能同意道:“好吧,谢谢你,索罗斯。愿你的神明庇佑你。” 索罗斯笑一笑,回应道:“也祝愿你的安舍庇佑你。” 第185章 远离长城的守夜人们 第185章 远离长城的守夜人们 告別索罗斯之后,琼恩站在运河边,望著倒映在水中的破碎月光,开始为如何在布拉佛斯常住谋划起来。 琼恩不缺钱,任何一个觉醒光明之力的烈日行者都不会缺钱。但他需要一个合適的身份,一个能够让他经常看到艾莉亚的身份。否则,像条鼻涕虫一样跟著自己的妹妹,只会让她更加疏远,甚至厌恶自己。 於是,他向此刻最熟悉的本地人整脚刺客马克寻求建议。 “那还不简单?“马克拨开琼恩向自己肋骨刺出的木棍,说道:“你妹妹不是在卖牡蠣么?那你也跟著去卖牡蠣好了。“ “抢艾莉亚的生意?“琼恩快速抽动手里的木製练习剑,戳到对方的脑门上,点出一道红色的痕跡:“这可不是好主意。“ 马克揉了揉脑门了,想了想还是说道:“那就去码头当挑夫吧。码头人来人往,贝壳小摊的生意最好,你妹妹肯定每天都要去。你往那里一坐,不管能不能接到活儿挣到钱,起码每天都能见到她,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要是有不长眼的小子敢欺负她,你也可以隨时出手帮忙。“ 这个主意不错,琼恩点点头,出於感激,他特意多安排了一个小时的加练计划回报了马克。 过了一夜,经过马克的介绍,琼恩来到码头,了一个银幣请码头一个挑夫帮派的首领沙利叶老大喝了一顿大酒,並得到了在码头接活儿的资格,后续只需要將收入的五分之一交给沙利叶老大,就可以一直在码头干下去。 琼恩的衣服是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帮他奏出来的,本来就是破破烂烂的旧衣服。 在老挑夫的指导下,琼恩又买来了棒子、货担和绳索。当琼恩换上这一身行头之后, 便开始在码头卸货上货。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满身汗水的挑夫,竟是一个公爵的私生子这是琼恩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生活。 在临冬城的时候,他是一名贵族,接受看领民和封臣们的供养,跟隨了刘易之后,他是一名士兵,靠杀换取金钱。 刘易曾经告诉过他,劳动是天底下最光荣的事情,人类就是靠著自己的双手一点点的改造著这个世界,才能成为世界的霸主。在码头担货的这段日子,琼恩真切体会到了这句话里的味道。 这些看似粗豪却文对运费和每日的支出斤斤计较的汉子们,用自己的肩膀和扁担扛起了船上卸下来的货物,送到仓库和商店。他们和商船的船长、水手,乃至海王殿里最尊贵的海王一样,用自己的生命维繫著这座城邦的运作。 为了更好的融入这个团体,琼恩每日换来的工钱都在了和同伴们宴饮上。 不过这些钱,对於琼恩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小钱。 来到布拉佛斯之后,琼恩治好了好几个因为决斗或任务失败而受伤的刺客。 渐渐的,在布拉佛斯的地下世界里,流传起一个关於庇护著刺客的神明的传说:只要一个或者两个金幣,就能治好手指或者小腿骨折的伤势;再多两个金幣,就能救回內臟破损这种致命伤;如果能出到十个金幣,就算濒临死亡也能被救回来。 而这些传说,都是由得到过治疗的刺客们,私下里的口耳相传中慢慢传播一一在战斗中,没有顾虑就是一个巨大的优势,没有人愿意將这种优势拱手让出。 作为这段传说中的主角,琼恩在这个过程中收穫了很多金幣。不过他並没有像个守財奴一样,將这些金幣存在钱袋里,而是经常用这些收入来延请码头上的挑夫同事们宴饮喝酒。有时候看到谁家过得不如意,他还会帮著接济一下。虽然琼恩每次都只给一点点,但就是这一点点帮助,既改善了他们的处境,又让他们避免因为身怀財富而受人题。 虽然这种体验让琼恩十分痴迷,但他也没有忘记自己最初的目的。 艾莉亚的小推车每天都会来到旧衣贩码头摆上半天时间,等到码头上的水手和挑夫们散去之后,她就会推著小推车离开,前往別的地方。 她登上来自里斯、旧镇和伊班港的船,在甲板上当场售卖牡蠣。 有些日子,她推小车经过权势人家的高塔下,向门口的卫兵兜售烤蛤。 有一次她在真理宫台阶上叫卖,另一个小贩试图將她赶走,於是她掀翻那人的推车, 让他的牡蠣在鹅卵石上到处乱滚。 方格码头的海关官员会主动向她购买,而在圆顶和塔楼低於礁湖的绿色水面的水淹镇,来回的船夫也会找她。 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艾莉亚换了一辆小车,她推著新车去紫港,向海王游艇上的桨手推销螃蟹和虾,那艘游艇从船头到船尾布满了张张笑脸。 她还沿甜水渠来到月池,既卖给身穿彩纹绸缎、昂首阔步的刺客,也卖给穿单调灰褐色外衣的看守和法官,但她总会回到旧衣贩码头。 当艾莉亚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哥哥居然挑著一担香料从船上走下来时,她嚇了一跳。 等到琼恩空閒下来,艾莉亚跑到琼恩旁边,踢了他的货担一脚,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 “笨蛋琼恩,我不会跟你回去的!就算你在这里挑一辈子货,我都不会!“艾莉亚如是说。 即便如此,艾莉亚最终也並没有抗拒来到旧衣贩码头。两人隔著川流不息的人群远远地对视一眼,就是艾莉亚和自己兄长的默契。 不过这种默契並没有持续太久。 一天下午,琼恩在码头干完了一天的活儿,走在街上,从快乐码头路过的时候,他看见一个穿著黑色衣服的胖子正在被两个衣著华丽的男人殴打。 其中一个看起来有些眼熟,似乎是自己治疗过的刺客。 打架斗殴在快乐码头这种地方,如同吃饭喝酒一般寻常。 琼恩停下脚步,想等他们完事再过去,结果那两人不仅没有停手,甚至联手將胖子扔到运河里。 看到胖子在水里挣扎不休的样子,琼恩心道坏了,这傢伙儿不会游泳,於是立马跳进水里。 胖子像块石头、像块巨岩,或者说像座山一样沉了下去。海水渗进眼晴,涌入鼻孔, 黑暗冰冷,带著咸味。 他试图呼喊求助,却咽下更多的水。他努力张嘴,一边蹬踢,一边翻滚,一连串气泡从鼻子里涌出。 他短暂地冒出水面,吸入一口空气,一只手拼命拍打,另一只扒向运河壁。然而岩石滑溜溜的,抓不牢。他又沉了下去。 接著琼恩从背后扣住他的脖子,把他带到码头边,最后在一个黑皮肤的水手的帮助下拉到了岸上。 盛夏群岛的人,都是天生的水手。 黑皮肤水手將胖子仰臥在地上,用锤子那么大的拳头敲他的肚皮。 他浑身湿透,躺在鹅卵石间一摊水中颤抖。盛夏群岛人继续捶他的肚子,更多水从他鼻子里喷出来。“停,“胖子喘著气,“我还没淹死。我还没淹死。“ “呀,你没有。“救他的人俯身看他,此人身材高大,黑的皮肤湿淋淋地滴水。“你欠崇许多羽毛。水弄坏了崇精美的披风。“ 这是真的,胖子看到羽毛披风贴紧黑人的巨肩,全湿透了,沾满污渍。“我没想过直“-学游泳?呀,崇看得出来。你拍水太多,胖子本该能浮起来。“他用一只巨大黑手提看胖子的紧身上衣,帮他站起来。 “崇是月桂风號的大副。许多话都会讲一点点。在里面看到你打那个歌手时,崇笑了。崇也听见了你的话。“他咧开大嘴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崇知道那些龙。“ 琼恩盘膝坐在地上,呼呼地喘著粗气,好奇地问道:“什么龙?” “会喷火的巨龙。”崇。 琼恩没听懂,但是现在不是討论这些细节的时候,於是他转而向胖子问道:“你来自七国?“。 胖子转过身来,回答道:“是,我是守夜人。感谢你们———:『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去找我的同伴,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回客栈了—— 琼恩打断道:“我是说你为什么会在布拉佛斯?守夜人是禁止离开长城的,如果没有总司令的授权,任何出现在长城以外的守夜人,都会被视为逃兵,任何一个领主都有权处死他。” 胖子被琼恩的话嚇到了,他连忙解释道:“我不是逃兵!我们在找船去旧镇,这是司令官的命令。“ “就你一个人么?『 “还有伊蒙学土,还有吉莉和她的孩子,还有戴利恩:“胖子擦掉脸上的水渍,“但是我想戴利恩不会跟我们走了。他在这里挣了很多钱——“ 琼恩皱眉问道:“戴利恩?歌手戴利?他已经成为誓言兄弟了么?“ “是,是的。你怎么会知道他的名字?“胖子好奇问道。 戴利恩是和琼恩同一批加入守夜人的新兵,但是琼恩並没有回答,而是继续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山姆·塔利。“ 琼恩站起身来,目光凌厉地看向妓院,仿佛又成为了金色黎明那个严苛的副团长。 “我去把他带出来。“说罢,他走进了妓院。 妓院人人能进,即便像他这样挑夫打扮的人也不例外。不过像他这样的泥腿子,可没有女孩主动靠上来,於是他顺利地走到了大厅里。 在一张床榻上,戴利恩正躺在一个赤裸女孩的腿上,女孩用湿毛巾擦拭著他脸上的青肿。他穿得像个孔雀,而他命定的那张黑斗篷却被甩在一边。 “哎哟哟,轻一点。“戴利恩吃痛地哼唧著。 一个同样衣著华丽,但腰间挎著剑的刺客在一旁用匕首削著一个苹果,笑道:“戴利恩,你可真没用。连一头猪都打不过,把你的剑卖了吧,免得半夜出门被人盯上。 2 2 ? “哈,我早就不想要了!“戴利恩说道:“我只需要一把竖琴就够了,布拉佛斯真是个好地方,適合我这样的——“ “什么?会唱歌的乌鸦么?“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响起。 戴利恩转头看去,是一个衣著破旧的青年。怎么有点眼熟? 还没等他想起来这是谁,他的刺客朋友已经放下苹果,站起身来,恭敬地问候道:“琼恩大师,你怎么在这里? “ 琼恩看了一眼刺客,认出这是他的一个顾客:“伯特伦·迪恩,六天前被人刺穿了腹部,是么?恢復得还行吧?“ 伯特伦点点头:“是的,你为我治好之后,遵照你的吩咐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下午就可以正常活动了。“ “琼恩?“戴利恩看著两人的对话,既迷惑又害怕:“琼恩·雪诺?你怎么会在这里?总司令说你去执行特殊任务—“ “是的,很特殊的任务。你呢?也是执行任务么?『 琼恩的声音里带著强烈的压迫感,让戴利恩不自觉地说道:“是,是的。熊老命令我们去旧镇—.“ “你们?还有谁呢?“ “伊蒙学士—还有山姆·塔利,一个胖子,他在你离开长城之后才成为新兵。“ “他们人在哪里?我想见见他们。“ “可是我正在举办婚礼,你看,我的朋友还在等著我:“戴利恩想要拖延,却看到琼恩一声不站在原地。 妓院的守卫已经注意到这里的情况,却没有过来帮忙。 戴利恩看向自己的刺客朋友,刺客朋友也不为所动,反而向琼恩问道:“戴利恩好像不愿意离开,需要我帮忙么?“ 琼恩缓缓摇头:“我印象里的戴利恩是个聪明人,我想他会好好穿上斗篷跟我走的。 是么,戴利恩?“ 戴利恩和琼恩·雪诺是同一波加入守夜人接受训练的新兵。在刚进入军营的时候,琼恩不过是一个大少爷模样的普通孩子,除了武艺更强之外別无长处。 可是为什么今天在这个陌生的城邦再次相遇,会让自己觉得如同跟一位在长城呆了二十年,手染鲜血的老兵说话一样? 作为一个歌手,戴利恩並没有勇气反抗琼恩。殴打胖子山姆是一回事,反抗被伯特伦称为大师的琼恩·雪诺是另一回事。 “好的,好的,我这就跟你走。“ 接看戴利恩抄起黑斗篷就离开了妓院。 走到外面,山姆·塔利和那个黑皮肤的水手正等在外面。 看到戴利恩跟在琼恩身后出来,胖子山姆有些惊讶:“戴利恩,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回去了?“ 戴利恩恨恨地看了他一眼,想要开口说话,却被琼恩一脚踢在膝窝上,不由得半跪下来。 他恼怒地回头,却看到琼恩凛冽的眼神,把自己想说的话混著唾沫吞了下去。 琼恩对盘子下令道:“山姆,你带路,我们去看看伊蒙学士。“ 第186章 告別 权游:烈日行者 作者:姬澹清 第186章 告別 第186章 告別 月桂风號的黑皮肤大副崇,带来了长著三个龙头的龙母先后攻下了弥林和渊凯的传闻在客栈小小的房间里,他绘声绘色地讲述著流传於海上的故事,伟大的“破碎者”是如何用美色蛊惑了强大的马王,又是如何在大火之中生下了三头嗜血的恶龙,如何用诡计骗取了八千名“无垢者”的所有权,又用残酷的魔法控制了他们的心智,以及如何利用癲狂的奴隶们血洗了弥林,又攻下了渊凯。 这些血腥的传说,让那位名叫丹妮莉丝的女王身上蒙上了一层厚重的血色。 年轻的自由民妈妈吉莉抱著孩子守在火盆边,瑟瑟发抖地问道:“天吶,这是一个魔鬼么?” 崇板著脸,严肃地回答道:“不,女孩。她是奴隶主的噩梦,却是奴隶们的救世主。 关於她的故事,哪怕有十分之一是真的,也会有数不清的人会愿意追隨她到天涯海角。” “没人想到是女孩,”伊蒙学士艰难地撑起身体,说道,“预言说的是王子,不是公主。我以为是雷加—-他出生那天,烟雾从烈火熊熊的盛夏厅中升起,而盐来自为死者流下的眼泪。 他小时候也跟我一样如此相信,后来却认为自己的儿子才应和了预言,因为他確信在他种下伊耿的当晚,一颗彗星出现在君临上空,那便是所谓的『星辰泣血”。 我们全是傻瓜,自以为是的傻瓜!” 伊蒙学士满是褶皱的老脸上露出苦笑:“错误恰恰出在对预言的解释上。我们忘了巴斯的提醒,龙没有性別,非雄非雌,不断变幻,像火焰一样摇摆不定。 语言的局限误导了我们一千年。丹妮莉丝才是真正诞生於烟与盐之地,而她的龙证明了她的身份。”单单谈到她,他便精神抖擞。“我必须去她那儿。必须。啊,我要是再年轻十岁就好了。” 山姆见状,立刻將激动的老人扶回床上,“学士,你先躺下,戴利恩回来了,我们又有钱了。我明天就去给你买药回来。” 看到老人的状態似乎不太好,为了避免老人因为过於激动而出现意外,琼恩拉著崇来到房间外。 “崇,”琼恩从衣兜里掏出一小把银幣塞进对方白色的手心里,“感谢你今晚的帮助。你的故事宽慰了一个老人焦虑的灵魂。你的船什么时候出发?我希望你在出发之前还能再和我们一起喝一顿。” 崇接过银幣,没有推辞也没有检查,而是直接放进怀里:“琼恩,你是个慷慨的好人。有你的照顾,老人家想必会过得舒服很多。我的船就停在旧衣贩码头,预计五天后才会离港。无论你们想去那里,是回七国,还是去奴隶湾,都可以来找我。我和很多船只的船长关係都很好。” 琼恩將他送到门外:“好的,崇。等我们决定了下一步的计划,就会第一时间联繫你—不会耽搁太久。 在房间里,伊蒙学士仰面躺在潮湿的床铺上,喃喃地说道:“你必须转告他们,山姆北他乾脆从床上坐起来,用乾枯的手掌紧紧握住山姆又肥又厚的手指:“转告博士们, 一定要让他们明白。跟我同时代人已死了第五十十年,其他人不认识我。我的信在旧镇,一定被当成老糊涂的胡言乱语。我无法说服他们,你能够。告诉他们,山姆——告诉他们长城的境况———告诉他们尸鬼和走动的白鬼,蔓延的寒气——” “我会的,”山姆承诺,“我会支持你的观点,师傅。让我们一起来,我们俩一起。” “不,”老人道,“你一定得去。告诉他们。预言——我弟弟的梦—梅丽珊卓夫人读错了徵兆。史坦尼斯—史坦尼斯確实有一点龙王血统,这没错,他的兄弟们也都有。 雷拉,伊戈的小女儿,他们的龙血来自於她她是他们的祖母.小时候爱叫我学士伯伯。我记得这些,因此存有希望也许只是主观愿望—我们想要相信一件事,便会自欺欺人。尤其是梅丽珊卓,她大错特错。 那把剑不对,她应该知道有光无热.空洞的魔力——那把剑不对,虚假的光明会把我们带向更深沉的黑暗。山姆,丹妮莉丝才是我们的希望,去学城告诉他们,让他们弄明白,必须派个学士去找她,辅佐她,教导她,保护她。这么多年来,我逗留人世,等待,观察,当黎明到来时,我却已经太老。我快死了,山姆。” 他直言承认,眼泪从白色盲眼中涌出。 “对於像我这样衰老的人来说,死亡应该没什么可怕,可我怕。是不是很傻?既然我一直处於黑暗中,怎么还怕黑呢?然而我忍不住去想,等最后一丝温暖离开躯体,接下来会怎样?如修士们所说,在天父的黄金宫殿里欢宴? 我会不会再见到伊戈,发现戴伦依然健康快乐,听妹妹们为自己的孩子唱歌?或者马王们说得对?我会骑著烈焰熊熊的火马永远在夜空中奔驰?还是我必须回到这悲伤的尘世?谁说得准呢?谁曾越过死亡之墙目睹真相?只有那些户鬼,而我们知道它们是什么。 我们知道。” 琼恩此时送別了崇,已经回到了房间里,坐在一张小凳子上,聆听著老人述说自己的遗憾。 趁著老人喘气的功夫,琼恩插话道:“学土,你为什么不亲口告诉她呢?在我们这些人里,只有你经歷过如此悠久而漫长的岁月。只有你和那位女王流著相同的血脉。你的话难道不比我们这些年轻人更有说服力么?” “琼恩·雪诺—”老人努力睁开自己失明的眼晴,疑惑地说道:“我从来没有想到还能见到你。你跟看你的老师前往临冬城之后,就再也没有了消息。我们所有人,包括你的叔叔班杨,都以为你已经死了。” “没有离开长城回到临冬城之后,我的老师就建立起了一支僱佣兵琼恩用简要的语言介绍了自己的经歷,“我感到很幸运,能在这里遇到你。” 老人家摇摇头,说道:“琼恩,你的老师刘易是一个强大的法师和战土。如果没有丹妮莉丝,或许你的老师才应该是传说中的亚梭尔·亚亥。可是他就像从虚空里跳出来一般出现在维斯特洛。没有人知道他的来歷,也没有人知道他的目標。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拯救七国,但是丹妮莉丝无疑是更適合的选择——” 是么?琼恩不知道。传说中的龙母有三条龙,但是他的老师也有近百个烈日行者,而且这个数量还在不断的增加之中,更不用说那些认同金色黎明理念的凡人不知凡几。 可是琼恩並不打算和老人爭执,於是他说道:“我的老师並不渴求权力。他只希望七国的平民不再受到贵族的压迫,得到真正的自由和幸福。如果丹妮莉丝如崇所说,是一个『破碎者”,他们之间就不会有任何衝突。” 老人嘆息道:“龙只有一个头,天上只有一个太阳,七国只能有一个领袖一一无论这个领袖是叫做『光明使者”还是“群龙之母”。我也希望他们能够联合起来,但是坦格利安家族,骨子里的骄傲不会允许別人与她分享权力。” “所以她才需要你用年长者的智慧来指导她,不是么?” “哎,琼恩。我的身体·除了我自己,我还没有见过其他活过一百岁的老人—这一趟行程削弱了我的身体,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活到旧镇,更不要说去奴隶湾。” “不会的,你会活下去,亲眼见到她。”琼恩踏前一步,用右手轻轻按住老人稀疏的白髮,祈祷道:“伟大的安舍,请你为这位守护了七国近百年的老人修復他的身体,让他重获健康。” 紧接著,琼恩向老人施放了一道祛除疾病的清洁术后,又为他施放了一道圣光术。 “哦—哦——.这是,这是什·我感觉到肌肉在抖动片刻之后,老人脸色红润地喘著粗气躺倒在床上,一言不发沉沉睡去。 “琼恩,,大师。学士他怎么了?”山姆紧张地问道。 “我祈求安舍的力量为学士修復身体里的损伤。虽然这不能让他恢復青春,但是可以缓解他的痛苦-我的老师曾经对霍斯特·徒利公爵用过一次,据说效果还不错。山姆, 我会和你们一起去面见龙母。” 接著,他便转向一直蹲在墙角的戴利恩,说道:“戴利恩,留在这里照顾好学士和山姆他们。你知道叛逃的守夜人是什么下场,如果你再敢独自逃离,我会向布拉佛斯的所有刺客悬赏你的性命。” 在听到了几人的对话,並且见识到琼恩的神奇法术之后,戴利恩已经放弃了单独留在布拉佛斯的打算。 琼恩已经是河间地的大人物,而且拥有了他无法想像的能力,而伊蒙学士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一员,而坦格利安家族又出现了一位能够驾驭巨龙的龙王,自己不趁这个时候抱大腿,难道真的留在布拉佛斯给人唱一辈子歌么? 他连忙点头道:“请原谅我的愚蠢,琼恩。你知道,在你回来之前,伊蒙学士已经生病了,我们又没有钱既然你愿意跟我们一起走,无论去哪里,我相信这趟路程都必定顺利。” 琼恩看著歌手的眼晴,缓缓点头道:“最好是这样。” 接著,他又拿出自己为人疗伤挣到的一大把银幣,交给了山姆,嘱咐道:“换一个高一点的房间,多买些木柴,让房间暖和一些。让老板多准备一些清淡的食物,烹飪得软一些,学士才好进食。 再给吉莉请一个有经验的奶妈,好好教一教她应该怎么安抚小宝宝。既然莫尔蒙总司令让你们出来,就不能让他们过得太辛苦。” 山姆拿著钱,窘迫地说道:“我—.可是这些钱—” “雪诺大人让你拿著你就拿著,这么多废话做什么?”戴利恩谗笑道:“放心吧,雪诺大人,我一定管好他们。” 雪诺大人,是琼恩在长城受训时,教官给他起的外號。戴利恩起初也只是觉得这样叫著好玩,但是在他知道琼恩这些日子以来的经歷后,他却觉得也许这个称谓更適合一些。 琼恩看了他一眼,便离升了客栈。 山姆他们选择的这一间客栈很偏僻,所以价格也低一些,离琼恩自己住的地方很远, 所以两边一直没有遇到。 在回去客栈的路上,琼恩一直在反省,自己脱口而出要跟伊蒙学士一起去渊凯,是不是一个衝动的决定。 但是经过仔细的思考之后,他確认並不是。 作为一名烈日行者,他在无法联络到组织的时候,应该根据组织的目標自行做出一些决定。只要有利於金色黎明的事业,就算要是违逆老师的决策也没有关係。 对於金色黎明来说,七国的旧贵族们很危险但是却是家中枯骨,终有一天要被安舍的追隨者们消灭了取代,这是必然的道理。(论证过程略,请参见近代史) 而龙母的势力却不一样,龙母有三头龙,武力上不输於金色黎明的烈日行者。而且龙母的主张是解放奴隶,与老师“人人平等”理念也很相近。相比之下,丹妮莉丝还有王室遗孤这重身份,能够得到不明真相的底层民眾的支持。 对於这样一股势力,琼恩不能丟下不管。 对於金色黎明来说,留在河间地的琼恩·雪诺只是老师的一只手。但是如果他加入了龙母的势力,那他就是老师的眼睛和耳朵。 老师此刻有无数的手,而眼晴却只有这一双。应该如何选择,毋庸置疑。 但是要不要带著艾莉亚一起去呢?琼恩没有答案。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自己的小妹妹似乎天生就是一个小摊贩的好手。 她口齿伶俐,性格开朗,又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只要不要行差踏错,她这样瘦得只剩一身骨头,浑身海腥味的姑娘,没有人会打她的主意。 而丹妮莉丝那一边,在和奴隶主进行血腥的斗爭,老师那一头很快也会和贵族们发生衝突,凯特琳女士带著无旗兄弟会的战士们绞杀匪患,还面临著泰温公爵的悬赏追捕一未必就比在布拉佛斯卖牡蠣安全。 第二天上午,琼恩来到码头,但是没有接活儿,而是靠著管理处的墙壁,静静等候著等到日上三竿的时候,艾莉亚推著牡蠣小摊一路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一边和船上的海员们搭汕,一边递出牡蠣收回铜子儿或者铁钱。 过了一会儿,没有人再吆喝“猫儿”一一艾莉亚现在的名字后,艾莉亚像往常一样和自己的哥哥对视一眼便要往紫港走去。 可是这一次,琼恩没有笑著目送她离开,而是跟了过来,帮著妹妹推著小车一起来到一个僻静的角落,艾莉亚皱起眉头,似乎对於琼恩打破两人之间的默契非常不满,她问道:“怎么了?” “我要走了,艾莉亚。”琼恩抱歉地说道。 艾莉亚眼晴瞪得老大:“去哪里,回河间地去找你的老师么?” “不是。”琼恩解释道:“我昨晚路过快乐码头的时候,遇到了我的守夜人兄弟职责在召唤我,我必须护送他们前往渊凯。我想问问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 艾莉亚脸上露出受伤的表情:“所以你又一次要丟下我么?为了你的职责?” “我向旧神发过誓我仍是守夜人的一员,也是金色黎明的一员。三个头颅的巨龙在南面翱翔,他们很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飞过狭海,来到七国。我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如果你愿意,可以跟我一起走。” “不!”艾莉亚拒绝道:“你有你的职责,我也有。我也有不能放弃的东西。” 琼恩沉默片刻,从怀里拿出钱袋子,掏出里面所有的金幣,塞进艾莉亚的怀里,“艾莉亚,保护好你自己。如果有一天你不想再留在布拉佛斯,就买一张去盐场镇的船票,无论是去空山找你的母亲,还是去圣莫尔斯修道院投奔我的老师,都可以。” 艾莉亚证地看著钱袋子里金幣,最后扑过来紧紧抱住琼恩,用硬咽的声音说道:“琼恩,你要好好活下去。” 琼恩爱怜地轻轻拍著妹妹的后背:“活下去,艾莉业,终有一大我们还会再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