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最强王者》 第一章 复仇 夜里,乌云万里,天雷滚滚,大雨倾盆。 一个人,手持一柄足有一人高的大刀,高高举起。拳头大的雨点落在他抬举的手臂上,却不能动摇其分毫。 他忽然笑了。 可能因为这雨声太喧闹,因为这夜色太凄凉,因为这地太冷、天太黑。 ——闪烁寒芒的刀锋上嘀嗒一声,一滴鲜血从上面坠下,啪嗒在地上砸得粉碎。 属于低等人的腐臭血液,它是不会理会的…… 他的脚边躺有十余具尸体,余温未散,一如他的心,还抱有些许期望。 一个声音忽然远远传来,盖过轰鸣雨声: “林云,你确定你要这么做吗?” “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高山仰止,碎石台阶铺出一条上山的路。林云抬起头,看向屹立在山腰处的一个身影,大雨落到脸庞,洗刷干净上面的血渍,露出他一张充满邪意的脸。 他轻声说道: “我说过,今天我来这里只想杀一个人。” “但是你现在已经杀了足足一百余人!” “因为他们挡路了。”林云忽然轻笑一声,自语道: “谁都知道,她是我的全部,若有一天她离开了我,我也就再不会有任何活下去的理由。” “现在她死了,死在山顶上那个人手下。放我上去,让我杀了他,日后我依然会是你们手中一柄凌厉的刀,所向披靡。” “唉。”山腰处那人长叹一声, “事情是城主的儿子做下的,城主已经答应愿意将他儿子派去前线,十年内不准回城,不知道这个答复可能让你满意?” “呵呵。” 林仁自嘲道: “我想要水,你们却给我送来了一瓶酒。” 他抬起了头,看向昏暗的天空,大雨依旧落个不休。 “水能灭火,酒却不能,它只会让火焰升地更高,直到把一切烧成一把带着余温的灰烬,变成让所有人都不想去触碰的东西。这过程中应该还有痛,来自作为燃料本身的我,以及即将被烧毁的你们。” 山腰处那人声音骤然变冷:“看来,这场战斗是不可避免了。” “这个问题的取决权在你们,而不是我。” “但你应该知道的,你不是我的对手。” 林云缓缓将刀移动,刀尖对准那道身影。 “以前的我不是,现在是的。” “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的自信?” “我手中的刀,还有我心中的怒。” “那么希望你的怒火够猛烈,能够烧毁我的棋局。还希望你的刀够快,半个时辰后还能从棋局中爬出来用刀斩落下我的头颅。” “会的。” “哼!那就试试我这一招吧——日月做主,星化棋子,天地棋盘!” 嗡—— 一瞬间,一张如梦如幻、似真似假的棋盘出现,笼罩了林云与山腰处那道身影两人。 两人遥遥相望,在他们中间站立着数十道虚幻身影:兵、炮、马、车、象一应俱全,而他们两人就是棋盘上的将和帅。 “来吧林云,上一次与你交手还是天元城建城刚不久的时候,就让我看看,这些年你的本事有没有长进!” 林云脸上似笑似哭,“那你可看好了。” 唰! 一柄虚幻的刀影忽然出现在棋盘之上,刹那间将所有棋子一刀劈成虚无,唯独留下一脸淡漠的林云与对面那人。 “你——这不可能!” 对面那人惊骇道,双手不断颤抖。 “棋不是这样下的!而且你哪里来的实力能将我这些棋子尽数毁灭?” 林云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一步一步,在空无一物的棋盘上,走向对方。 “蝼蚁不会知道大象拥有何等的力量,正如你我。如今在我面前瑟瑟发抖,目中流露出无限惊恐的你多么像一只惹怒了大象的蝼蚁,惹人怜惜。” “试试我这一招吧——抽刀断水。” “不!” 那人脸上惊惧交加,多么希望这一刻时间倒流,能够让他拥有再一次选择是否与林云敌对的权力。 然而,大刀无情落下了。身下棋盘顷刻间裂成两半,包括他,也被这一刀劈成丝毫不差的两部分。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结,一瞬间包括即将砸落地面的雨滴也被这一刀分成两分,停顿在空中,直到数秒后,熟悉的嘈杂雨落声才再次响起。 “咳,咳咳!” 林云笔挺的身体忽然一个趔趄,手捂住嘴巴用力咳嗽两声,再拿开,一抹嫣红赫然浮现在手掌上。 “时间不多了吗?”林仁用手拨开被雨水打乱散落在额头前的长发,目光迷离。 这夜色其实很美,他却无心观赏。 摇晃着,他慢慢跨过布满腥臭内脏与残肢断臂的台阶,冒着大雨,走上了山。 山顶近在眼前,一栋仿古建筑的宫殿在夜幕下仿佛一只洪荒野兽,里面亮着灯光昏黄的窗户是它的眼睛,黑暗特不能抹去的屋檐就是它的爪牙,三米高的大门便是它的嘴, 它在暴雨中稍作歇息,待到这一场雨停,就要伸出它尖锐的獠牙,将所有对它抱有敌意的人吞噬。 这儿是此时全人类最后仅有的五个安全据点中的一个:天元城。而山顶上便是位处主城中央的城主府。 有三个人并排走了出来,人还未至,一道冷厉的视线首先穿过漫天大雨,落至林云身上。 “跨入天阶了吗?” 首先传到耳边的,居然是一句看似拉家常的话语。 林云摇摇头,也如朋友闲聊打趣一般轻笑一声:“天阶哪有那么容易跨入,我不过才摸到门槛罢了。” “那也很不错了,要知道现在全人类跨入天阶的人也不过十指之数。他们被称为天上十阳,寓意为十个太阳,高高在上,其余人都在他们之下,有云泥之别。想必过不了多久,他们中间就能多一个太阳,为拯救全人类的事业贡献出一份力量。” “现在回去,我升你做龙腾大队长,兼具副城主之职,以往犯下的错误我都既往不咎。” “你说笑了,城主。”林云说道。 轰隆! 一道响雷掠过,照亮他略显苍白的脸颊。 也是这时候,林云才终于看清对面三人的面目。 一人是天元城城主,也是刚刚说话那人。一人是一名身穿青衣的老者,给林云带来的危机感最重。还有一人长相年轻,虽然站在城主身边,但是面色比之林云还要苍白,见林云望过去,一双似老鼠双眼的眼睛转了转,目光不断躲闪。 “你想要什么?”城主用他威严的话语说道,似乎真的不知道林云所欲为何。 林仁呵呵一笑,举起刀,指向那名年轻男子。 “把他交出来,我要他死。” “不可能!”城主一口回绝。 “兴儿是我独子,而且天赋异禀,有成为天阶强者的可能,如果让你杀了他,我王家从此绝后不说,对于全人类而言也是一大损失。” “人阶强者便能开启基因锁,理论上若是不与人战斗与受伤便能永生,你如今已然跨入地阶,而且此时你的年龄不过刚过六十,又如何能说出杀了他你王家就绝后了这句话呢?” “何必故作姿态?”林云脸上的笑容有些冷。 “而且你时时刻刻将全人类挂在嘴边,可是城主你又何时做出过造福全人类的事?是指用诡计杀害上一任城主?还是指你为了彻底掌握这座城市,排除异己,不断安排一些为人类的生存事业做出贡献却仅仅因为之前不听你命令的人去执行九死一生的任务?” “哦——” 林云摁住额头,忽而放肆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 他笑得十分疯狂,眼泪都掉了下来。 “我差点忘了!当初我可也在你的那份名单之中,差点被你给玩死!哈哈哈哈!” “不过我也该感谢你啊,若不是你当初想让我死,强行命令我去做一些危险万分的事情,我又如何能在巨大压力下不断突破,到如今只离天阶一步之遥呢?” 林云表情变得狰狞,他嘶吼道: “我再跟你说一遍——把你儿子交出来,不然我发誓,今天要让这城主府血流漂杵,血光冲天,再无一只活物!” 轰隆! 一声惊雷响起,仿佛印证了林云的誓言。 王城主轻声一叹:“何必呢?为何非要与我走到这一步?杀了我儿子,难道你爱人就能重生过来不成?我儿子天赋异禀,若死在这里实在会是人类的一大损……” “放屁!” “一只一肚子坏水的白眼狼就算日后能屠龙灭虎,也是养不熟的,也是要吃肉的,哪怕这肉来自他的主人!我再最后说一遍—— 把、他、交、出、来!!!” “哎。” “何必如此?”王城主摇了摇头, “白前辈,请你出手吧,林云他——已经疯了。” 青衣老者一步迈出,走到三人之前,目光看向林云。 只是一眼,林云立即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压迫感,似乎他此刻面对的不是一名看似瘦弱无力的老人,而是一头饥饿的野兽! “这就是你的凭仗吗?!一名同样只离天阶只有一步之遥的强者?”林云问道。 王城主淡淡说道:“白前辈达到这个境界已经七年,比之你,他更有可能跨入天阶。收手吧林云,只要你现在收手,我之前答应的一切条件依然作数!” “我要你******条件干嘛?”林云失去冷静,状若癫狂。 “你以为把这老头叫来就能活吗?看我如何宰了你们!” 锵! 林云一步跨出,手中大刀斩击的速度快到一个极限,肉眼无法寻到痕迹,劈砍向青衣老者。 青衣老者惊疑一声,手中突兀冒出一根黝黑短棍,迎击而上。 …… 许久,林云大刀刀尖插地,单手扶着刀柄,佝偻身躯,勉强站在青岩石阶上。面前的青衣老者已然化作一滩碎肉,雨水很快将余温凉透。 “看,看吧,我赢了……” “难道,你已经一条腿跨入了天阶的门槛?!”城主不敢置信的喊道,终于失去他原有的风度。 林云呵呵冷笑着,面色白如纸,鲜血似不要钱地从口中喷出,打湿胸前衣服。 大刀指向同样面无血色的王城主父子: “现在,该你们了。” 轰! 忽然,一道雷霆落下,笔直地落向林云,林云诧异抬头看了一眼,目中金黄一片,之后再无意识…… (本章完) 第二章 幻境? 2017年5月,华夏南方。 林云从沉睡中醒来,雪白的天花板边上钉着一根灯管,目光前移,是一块绣有蓝色小花的帘布,充作房门,身上盖着一层薄毯,呜呜叫唤的老旧风扇还在不休地发出它的声音与微风。 “这是哪儿?”林云迷糊地睁开双眼,环视四周。 低矮的窗户外一条笔直的马路,路上行人数名,脸上挂着愉悦的笑容。温煦的阳光带着一缕清风吹进房间,也将林云的头脑吹得清晰。 “我不是在天元城吗?可这里又是——” 不,不对! 林云猛然惊醒,一个鱼跃起身,跳落到地上,凉凉的地板给他脚面冰一样的触感,还挤开数个易拉罐瓶,砰砰几声飞出,滚进了床底下。 他终于想起了自己之前在干什么——爱人被杀,他愤怒无比,在一个雨夜冲进城主府试图杀掉造成他爱人身亡的城主儿子,结果最后一刻一道雷霆落下,将他笼罩其中…… 刹那间,林云脸上已是冷汗淋漓。 “幻境吗?难道是幻千面?不!幻千面是独行客,不听命任何一人,怎么可能被那个混蛋招揽?那又是——” 忽然,一个人掀开帘布走了进来,林云一惊,不待多想,手臂已是下意识地伸出,稍稍用力,掐住了来人的脖子。 “哥哥,你醒……” “妹妹?”林云瞳孔一缩,不由自主地喊了出来。 面前人身材窈窕,五官精致,皮肤十分白嫩,是一名妙龄少女。林云非常熟悉,因为这正是他的妹妹! 不过他没有放手,目光里反而充斥着杀意,冷冷看着面前这人,寒声道: “幻境的构成并不容易,要么需要深入对方精神世界截取记忆,从而构成完美幻境。要么以比对方高出许多的境界强行压制对方的自主意识,制造出各种各样的幻境。二者都要求施术人对幻境有极深的理解,你是谁?为什么要帮城主对付我,还虚构出我早已身亡的妹妹出来?” 妙龄少女被扼住喉咙,呼吸不畅,一会儿已是脸泛红晕,气息变得急促。 “哥,哥哥……你怎么了?是,是我啊。” 哼! 林云面寒如冰,一把甩开手中少女,忽然转身对准空无一物的天花板大喊道: “幻千面!是不是你?现在给我解开这个幻境,我饶你不死。如若不然,等我挣脱出去后我必杀你!” 四周空荡荡,没有回音,也没有人回答。 林云顿时感觉一股怒火从心底滋生:“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区区幻境,看我如何破——” 嗯? 林云忽然一惊,正待运转体内力量,却发现自己身体里居然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怎么回事?就算是最高明的幻术,若不能有压制一个人本身自主意识的前提,绝无可能让对方连自己体内力量都感受不到。 可自己此时明明就是清醒的! “哥!” 猛然一道倩影扑了过来,林云站立不稳,直接被推倒在床上。 “哥,你不要吓我,你怎么了?是不是酒喝多了?” 少女将头埋在林云怀中嗷嗷大哭,一会儿抬起头,大眼睛已是哭地跟个核桃一样。 酒?林云疑惑地摆摆头,才发现之前自己下床踢到的东西正是几个灌装啤酒瓶。 脑袋也确实有点晕。 “哥,走,我带你去看医生。” 少女忽然站起来,拉起林云的手,强硬要带林云走出门。 这又是闹哪一出?幻境中虚构出来的人不应该都是对被施术人抱有敌意的吗?难道她现在只是在演戏,想要等到自己露出破绽再发动雷霆一击? 林云暗暗戒备,却没有说出,任凭自己妹妹拉着,走出房门并通过昏暗潮湿的楼梯口,在穿过这一片老旧居民楼区域后坐上了公交车。 …… 五月的天,已有了闷热的感觉,偌大的公交车像是一个蒸笼,里面是一个个等待被蒸熟的包子。 林云则像一只精致的饺子,肌肉紧缩。双眼时刻扫视四周,注意周围的一举一动,包括此时拉住他手死死不放的妹妹。 忽然,一个地方吸引到了林云目光: 一名尖嘴猴腮的男子装作若无其事,靠近一名妙龄女子,身下,两只手指却在缓缓靠近,伸入妙龄女子带的一个红色包包中,将一部小巧的手机掏了出来。 呵,危险终于来了吗? 无论是谁,只要年轻气壮,在看见一名扒手在扒一个人还是一名美女的包时,心中都会生出一种英雄救美的心思来。当真正做出这件事之后自然会与扒手产生冲突,而扒手,若说身上没一两件防身的家伙,林云是绝对不可能相信的。 不过恐怕连施术者也都不知道林云此刻并没有被迷惑神志,他依然有自己的意识,并且拥有记忆,能够做出在拥有记忆并衡量得失后的判断。 所以林云没有说话,只是嘴角浮现出一丝嘲弄的微笑,静静看着。 可也许是他看久了,身边妹妹的目光同时被吸引,一眼就看见扒手的动作,立即大叫起来: “哥哥,那里有扒手!” “啊?!” “有扒手?在哪?” “扒手?原来是你!” …… 林云嘴角抽了抽,因为妹妹这一声喊声音太大,至少大半个车厢的人都听见,而且很快就都找到了妹妹所指的对象。 可是,没一个人敢动手,帮失主夺回抓在扒手手上的手机。 妙龄女子很明显也听见了,看见扒手手里一个跟自己手机一模一样的东西,急忙翻找自己的包包,果然,没了! “你还我手机!” 妙龄女子一瞬间勇气爆棚,站起身就要夺过自己手机。 扒手哪能让她如愿,一个侧身躲过,转而一巴掌拍妙龄女子肩膀上将她推倒。亮光一闪,一把小刀被他掏了出来。 “老实点!别逼我动手!” 妙龄女子秀目一瞪,喊道:“你知道我是谁吗?居然敢偷我手机?!” “我他妈管你是谁?老实点?不然,你这可爱的小脸蛋也不知道禁得起我这刀子划多少下。” 说着,粗糙的手掌还从妙龄女子脸上滑过,口中啧啧声不停。 “还真他妈嫩啊!” 妙龄少女瞬间脸吓得雪白,双目含泪,强忍着扒手的脏手在脸上乱动,却是不敢再说话,只是用求救的目光不断看向车厢内其他人,希望得到帮助。 可是又有谁呢? 这个时代,利字在头顶,道义踩脚下。没利益甚至可能损失到自己利益的事,谁会干呢? 扒手见一整辆车的人鸦雀无声,顿时嘿嘿大笑起来,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不然哪怕只有一个人挺身而出都有可能引起众人一起扑过来,将他拿下扭送公安局。 前面那个开车的司机,看样子已经偷偷按下报警按钮,不过不要紧,他下一站就下,到时候谁又抓得到他呢?嘿嘿。 “咦?那个小姑娘也长得不错啊!” 扒手忽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快步走到林云与他妹妹身前。 之前,好像就是这个小姑娘喊破了自己正在干的好事,所以踩造成现在这样子。 “嘿嘿,小姑娘,过来给我摸摸。给我摸摸我就放过你,也当是我告诫你,不该管的闲事就不要多管,不然英雄做不到,狗熊都难当。” 啪! 一道黑影迅速伸出,将他的手打开。 是林云出手了。 “你居然敢打我?!” 扒手一脸不可思议,半响,厉色道:“娘的,你他妈就不怕老子弄死你!” 明晃晃的刀子在林云眼前摆来摆去。 “对付我,你就用这个?” 林云瞥了眼小脸吓得煞白的妹妹,轻叹口气,站起身来。 “知道你是幻境中的杀机,我本来想躲的,但谁叫你欺负我妹妹呢?哪怕我妹妹也是被虚构出,但也不是你能欺负的!” 说到最后,林云已是声若响雷,震耳欲聋。 “你,你胡说八道些什么?”扒手在林云目光下莫名心慌,强硬叫了一声,手中小刀就刺了过来。 “我好像跟你说过,想对付我,凭这个不行!” 砰! 扒手被林云狠狠抓过手,砸倒在地上! 手中小刀与之前扒来的手机纷纷掉落出来,扒手也被这一下摔地不轻,蜷缩身体,在地上吸着凉气。 吱呀—— 车停了。 林云猛地一脚踹扒手肚子上, “还不滚?!下次想杀我麻烦派个有用点的人来!” 无尽的杀意充斥在林云眼中,刹那间,扒手瑟瑟发抖如置身寒冷的南极! 妈的,这是个疯子! 扒手痛得眼泪都掉了下来。这什么跟什么吗?想杀他?自己不就扒个手机,想摸下你妹妹脸蛋,至于吗? “我,我滚,好,我滚——” 扒手哪受得了林云一脚踹肚子上。虽然林云此时境界力量全无,但毕竟技巧是在的,下手出脚都打在扒手身体最柔弱的地方。 扒手急忙爬出了车门,一会儿就跑远了。 妙龄女子此刻也走了过来,一脸欣喜道: “你好!谢谢你帮我拿回手机。” “嗯?” 林云忽然一脸疑惑道:“谁告诉你我是在帮你?这手机我看着不错,好看,我收下了。” 呵呵,既然这个幻境如此真实,那么我做一些肆无忌惮的事,也不知道会造成一种什么样的反应,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感觉。 应该会很不错吧! “啊?”妙龄女子张大了嘴巴,不敢置信地看向林云。 他刚刚说什么?不还我了? 妹妹此时也拉扯林云的衣角,小声道:“哥哥,你怎么了啊?这手机本来就是人家的啊,快还给人家。” 林云微微一笑,忽然说:“你不是要带我去医院吗?我记得这一站离医院也不远,走吧,带我去。” 说着,林云真的下了车,妹妹急的跳脚,对妙龄女子露出一个歉意地笑容,也急急忙忙跟了下去。 只留妙龄女子一个人在车门口,被灌进来的大风吹动魔鬼般美丽的身姿,在风中凌乱。 别人都是问我要手机号码,这人倒好,连我手机都拿走了! 这什么跟什么嘛! (本章完) 第三章 无马的要不要 照片、ct、咨询专家,一个上午弄下来,所有结果都指向一个答案—— 林云没事。 甚至脑神经细胞十分活跃,在智力方面应该高于大部分人。 抱着一叠检查结果,还有特意恳求医生开出的一些药物,妹妹满脸忧色地拉着林云的手走出医院大门。 “你是叫林灵吧?” “啊?哦,是啊哥哥。”林灵还在为哥哥的病情医院居然检查不出这事而感到苦恼,忽然听见林云发问,下意识就回答道。 “灵儿。”林云忽然喊了一声。 林灵错愕一会,半响,笑脸如花。 “哥哥,我在呢。” 终于,哥哥叫出了我的名字,而不是“你,你,你”的叫着。 喜滋滋地想着,林灵抱林云的手更用力一点了。 “家里的钱还够吗?” 话一出口,林灵笑容立即僵在脸上,良久才低声说道: “没事的哥哥,家里钱,还够吧……” “够,还是不够?” 林灵瞬间红了眼睛,低声道:“没事的,大不了,大不了我辍学就是……” “哎——”林云轻叹一声,挣脱了妹妹的手。 果然,就算知道这只是一个幻境,自己还是舍不得让自己妹妹吃苦。 记忆中,自己是个孤儿,自己妹妹也是。两人相依为命,直到末日来临。两人的姓都是“林”,也有取义“双木为林”的意思。 “陪我瞎折腾一上午了,下午还是去上课吧,我去弄点钱来。” “弄钱?哥哥你不去学校门口摆水果摊吗?那里可是收了咱们摊位费的,还有舒姐姐她……” 林灵猛然想起林云昨晚喝醉的原因,顿时不再说话。 林云看着林灵的表情,马上也记起了记忆中发生在此时的一件事。 不过情过境迁,当初让他要死要活的事此时在环境中已经难以挑动他的神经了,他微微一笑道: “水果摊是吗?我知道了,那我待会去市场进点货,下午就去学校门口摆摊。” “可是哥哥你还没吃饭啊!” “你去吃就是了,记住吃好一点,看你现在这样,都瘦成竹竿了,再瘦下去可就不漂亮也没人喜欢了。” “灵儿只要哥哥喜欢就够了。” “哈哈,可是哥哥可不能陪你一辈子啊!” 林云伸手摸摸林灵的脑袋,转身离开。 到了水果市场,找到记忆中相熟的老板借了货,林云拿泡沫箱装着,把大堆水果背起来,走向林灵所在的大学: 湘城大学。 欧阳婷婷今天可是气得不轻。 今天家里司机跟老爸开车去外市办事去了,自己的车钥匙找半天也没找到,到家门口因为路段偏僻一时半会打不到车,眼看上学快要迟到了,不得已去坐公交车。 结果就碰到了扒手! 这还不是最可恶的,最可恶的是当有一个人帮她拿回了手机后,她兴致冲冲去说谢谢,想拿回手机,对方却不给了! 还说手机好看。 老娘的手机本来就好看啊!是定制的,你个土鳖看得懂吗? 啊啊啊! 一想到这里欧阳婷婷就觉得一肚子火无处发泄,面前好好一碗酸辣土豆丝硬是被她捣成了土豆泥。 一名端着餐盒的男生以一种自认为帅气地姿势走到了欧阳婷婷身边,温和道: “美女,请问这里有——” 一双阴冷的眼睛陡然亮起,伴随一个清亮的声音: “滚!” “……” 声音真好听。 不过她今天是吃火药了吗?男生一脸生无可恋,唯有默默端着餐盒走开,不敢触欧阳婷婷霉头。 好不容易吃下半碗饭,欧阳婷婷气呼呼把碗砰地砸下。 “吃不下,不吃了!出去买两个苹果消消食!” …… 林云正在把带过来的水果在一块木板搭建的摊位前分类摆放,两个不速之客到了。 “唷!” “小子,昨天我说的难道你没听懂吗?居然还敢来这里摆摊!” 来人一高一矮,都打扮地花俏,是附近的混子。 两人与林云其实并无矛盾,有的只是林云与另一个人。 说到这就得提起一个人名:舒丽娟。她是湘城大学的大三学生,还是学校管理系的系花,因为林云在校门口摆摊,舒丽娟时常来买水果,一来二去,林云便对舒丽娟产生好感,终于有一次对舒丽娟表白了。 对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林云便以为有机可乘,时常在舒丽娟来的时候给她塞几个水果,有时甚至去学校里找她。 直到昨天,林云看见她在学校停车场与一名男生在一起,动作亲密,气急攻心之下二话不说就跑过去动起手来,那男生哪里是经常干苦力活的林云对手,两三下就躺倒在地,鼻青眼肿。 可结果是舒丽娟跟他说男生是她男朋友,希望林云不要再来打扰她。 浑浑噩噩回到摊位上的林云还没缓过神,那名男生带着几名小混混过来,二话不说就掀开他的摊位,把他摁到地上一顿暴打,还声明说再不想在校门口看见林云,不然看一次打一次。 可今天林云还来了。 林云也是费了好大劲才从记忆中提取出这段记忆。 他头也不抬,“路是你家修的吗?我在这摆摊与你何干?” 砰! 高个的混混一拳头砸在木板上。 “我看你是不想在这里混了!” “哦?想动手?”林云淡淡地撇了对方一眼。 这一眼看得混混遍体生寒,立即想起昨天六个人一起攻击才最终打倒了林云,今天就他和一个兄弟在这里,虽然人数上依旧占据优势,可是不一定能打得过啊! 但场面话已经说出,现在转身离开,会不会显得很怂…… 正犹豫,一道倩影带着一股淡淡的香风跑了过来。 “真的是你!你居然在这里!” 来人正是欧阳婷婷。 林云听见声音,扭过头看一眼,然后低头摆弄水果。 “喂,你有没有听见我说话啊!”欧阳婷婷怒道。 林云头也不抬:“嗯,听见了。” “还我手机!”一只雪白如玉的手臂伸到了林云面前。 林云这下终于抬起头,奇怪地看向欧阳婷婷,“你手机?你手机是掉了吗?找我干嘛?” 我不找你还能找谁?! 欧阳婷婷听了这话顿时火冒三丈,银牙紧咬,心里是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不要动气,不要动气,要微笑,先要回手机再想办法给对方一点颜色瞧瞧。 于是她一甩头,秀发飞扬,娇嗔道:“你好坏,怎么不记得了呢?就是今天上午啊,你怎么连自己做了什么事你都不记得了啊!” 卧槽!这声音绝了! 边上两混混感觉自己身子都酥了。立即转过头看向林云,也不知道这小子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居然能让一名大美女这样对他说话! 啧啧,这美女,要是能这么跟自己说话,让自己干什么都行,要是能睡一晚——死了都值! 不对!今天上午、不记得了?难道这小子—— 两个混混立即用可以杀人的目光看向林云,又看看欧阳婷婷。 天啊!我的眼睛是不是瞎了,这么水灵的一朵大白菜居然被这小子给拱了! 而且看这小子这模样,他居然还不承认!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拔鸟无情”吗? 咳咳! 听见这话,纵使是久经战场的林云也忍不住咳嗽两声,险些被口水呛到。 “你说清楚点,什么事?没事的话快走开,别挡着我卖水果。” 去死啊混蛋! 这下连从小就接受到良好教育的欧阳婷婷也忍不住了,一只脚踩木板上,手指林云, “手机!我的手机!今天上午被你拿了!快拿出来,不然老娘叫人砸了你的摊子!” 卧槽,女神威武霸气啊!这口气,这姿势,比咱们还像混社会的! 两混混眼中净是崇拜的目光。 “我可没拿你手机。”对向欧阳婷婷吃人的目光,林云马上改口道: “手机是我从一个扒手身上拿到的,上面可没写你的名字。” “那就是老娘的!” “你现在叫它一声看它答应吗?” “啊啊啊啊!!!”欧阳婷婷几乎暴走, “你以为拍西游记啊!信不信老娘今天撕了你!” “哦?先撕上面还是下面?” 这画面,立即就变成限制级了…… 欧阳婷婷左右行不通,终于,垂头丧气的她摆出一个楚楚可怜的模样拉起林云胳膊,娇滴滴对林云说道: “好哥哥,你就还给人家嘛,人家那个手机可是费了好大劲才弄到的,大不了人家把手机号码留给你。” “我要你手机号干嘛?” “那加人家的一张照片,私人照哦!” “照片能拿来吃还是拿来卖钱?” “那加一条我练舞蹈时拍的视频,这样行了吧!” 边上,两混混浮想翩翩,瞅着欧阳婷婷妙曼的身姿,联想跳舞的画面,鼻血险些流了下来。 听见这话,林云终于停下了手中动作,正色看向欧阳婷婷。 嘿嘿,有戏! 欧阳婷婷心里狂笑不已,哈哈哈哈,任你狡诈如狐,还不是被老娘抓到狐狸尾巴了?等你把手机还给老娘,老娘给你视频才有鬼呢! 林云上下打量欧阳婷婷,特意在各个隐秘部位停留许久,特别是欧阳婷婷胸前一副傲人的****,直到把欧阳婷婷看得一脸羞红,才缓缓吐出三个字: “全果的?” 砰! 欧阳婷婷这一刻化身洪荒巨兽,一脚踹林云摊子上,不仅木板震动,好多水果都掉落出来,好在高度不够,水果只是沾了一身灰,并无大碍。 “老娘还****的呢?****的你要不要?!” …… 两个混混此刻已是张大嘴巴,口水哗啦啦流了一地。 (本章完) 第四章 麻烦上门 正是火冒三丈,无处发泄的时候,欧阳婷婷恨不得将面前这个可恶的人生吞活剥了。 啪。 林云一巴掌拍向欧阳婷婷肩头,将她拉过来。 “假扮我的女朋友,答应的话我就将手机还你。” 嗯?什么? 欧阳婷婷愣住了,完全搞不懂林云所说何意。温和的声音带着一股淡淡的男人味吹在欧阳婷婷耳边,将她吹得有些醉了。 难不成,这家伙是想追我? 自己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看他长相也还不错,虽然人可恶了一点,但是—— 不不不!欧阳婷婷你在想什么呢?你只是来问手机的,怎么想到了这些事? 胡思乱想着,忽然感觉边上走来一人,欧阳婷婷疑惑地转过头,看见一名姿色只是稍逊于她,看模样也是湘城大学学生的女生走了过来,面上透着复杂之色。 她是舒丽娟。 “林,林云,你怎么还在这里?” 哈哈,这两个人绝对有故事! 八卦之心顿时在欧阳婷婷胸膛熊熊燃烧。 好你个坏家伙!欧阳婷婷联想到刚林云对她说的话,连在一起,一个穷小子追富家女,最后被残忍拒绝的可悲可泣故事立即在脑海生成。 唔,好像自己也是富家女? 靠靠,欧阳婷婷你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呢! 面对提问,林云的表现却出乎欧阳婷婷的意料,他只是伸手将面前一堆水果摆好,挂上价格牌,才抬起头,脸上无悲无喜,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舒丽娟犹豫道:“我听说,昨天张枫叫人打了你……” 林云点点头:“嗯,是有这么回事。喏,这两个人就是昨天打我的那伙人中的两个。” 林云随手指了指两个混子。 “啊?”舒丽娟神色变得焦急起来, “那你还不快走,他们可不是好惹的。还有张枫,你就算摆平了附近这些混混,他还是会继续叫人来,下一次你绝对挡不住的。” “那又如何?”林云回道。 四目相视,林云久久凝视这个曾在记忆中给他带来巨大伤痛的女人。 正是她,当初拒绝林云之后,让林云感觉整个世界都崩溃掉,陷入一片混沌,日复一日沉浸在酒精的麻醉之中,无法自拔。半月后才靠一个从小相交的兄弟摆平了闹事的混混,并给了他勇气,让他继续在这里摆摊。 张枫大概是忘记了他这个人,在经历半个月时间之后没有再来找事,林云以为是这样。 可记忆中,一天晚上林云走回家,在一个小巷子中发现烂醉如泥的舒丽娟。他才知道,原来是舒丽娟为了帮他,不让张枫再来找他麻烦,居然答应跟张枫的朋友玩一个“群体游戏”。 事后,张枫甩了舒丽娟。 记忆里,那天晚上林云与舒丽娟交谈之后,舒丽娟回到家,第二天就没有再来上学。再之后,听说转去了很远的地方读书,两人从此没了联系。 如今在幻境中,这一切重来,纵使是林云也不知道该以何种姿态面对这一个愿意为他付出,却又狠心拒绝了他的女人。 或许,该用冷漠使两人产生距离。这样舒丽娟应该不会再为了林云,答应与张枫的朋友玩“群体游戏”,然后被张枫抛弃。 少女的心都向往甜蜜的爱情与法力无边的金钱。然而金钱往往与爱情不能共存在一个故事里,既然舒丽娟决意选择了金钱,要和张枫在一起,那么可能出现的苦果就该独自咽下。 林云没有办法替她承受,只有帮她把那苦果变小一点,之后咽下的时候也许就不会感觉那么苦涩。 至于想办法让舒丽娟离开张枫,太麻烦,林云不想去做。 “哎,你是谁?怎么跟我男朋友说话的?” 忽然,边上看戏的欧阳婷婷说话了。 舒丽娟一惊,扫视两人,惊疑道:“男朋友?你们俩——” 欧阳婷婷不知哪根筋搭错了,一把拉过林云的手甜蜜拢在胸前,昂头道: “对啊,这是我男朋友,怎么了?” 林云一个激灵,一股温软的感觉瞬间从手背传到脑海之中,淡淡的少女香味扑鼻,林云鼻尖罕见地冒出了汗珠。 这女人,真大、真软…… 欧阳婷婷感受到林云刚刚抖动的手掌,小脸也不由一红,暗暗唾了一口,但还是不动,依旧用审视的目光看向舒丽娟。 “怎么?说话啊!你是不是想来勾引我的男朋友?那我可告诉你,没门!我男朋友可是很爱我的。” 舒丽娟表情变得复杂,许久,才黯然说道:“没有,你误会了。我,我现在就离开。” 舒丽娟转身走了。 欧阳婷婷一直看着舒丽娟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后,猛地将林云的手甩开。兴致冲冲伸出手,都快到林云鼻子下, “我的手机!” 林云苦笑一声,掏出手机给了她。 欧阳婷婷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算你识相,不枉老娘配合你演这么一出戏。对了,晚上有空吗?我请你吃饭!” 既然手机已经拿回来了,那么就得开始算人情,林云毕竟是从一个扒手手中帮她把手机拿回来,于情于理,她请林云吃一顿饭都不算过份。 而且,她觉得林云其实挺帅的。 面对好意邀请,林云当然点头道:“你晚上来找我就是,我就在这等你。” 一顿免费的饭,不吃白不吃。 于是欧阳婷婷也蹦蹦跳跳走进了学校。 林云终于将目光放到两个混混身上,淡淡说道:“还不走?想挨揍吗?” “你,你别以为有个漂亮的女朋友就能得瑟了!等着吧小子,下午我就叫几个兄弟过来弄你!” “哦,那记得多叫几个,不然躺地上撅屁股叫唤的只能是你们。” “你——” 两混混一脸不忿地离开。 …… 事实证明,就算是拥有十几年后的记忆,对于卖水果这个行业也并没有帮助。一整个下午林云才卖出一百多块的水果,算算利润,不过四十不到,还不够他和妹妹吃一顿好点的饭。 伴随一阵喧闹声,中午说过要给林云好看的两个混混带着一帮人来了,为首的也是个熟面孔—— 张枫。 “张哥,看,这小子又来这摆摊了。” “哼!看来昨天给他的教训还不够啊!哥几个,帮我砸了他的摊子!” 林云给自己和妹妹两人赚取学费与生活费的摊子,哪能让人砸了。林云面色变冷: “我看谁敢。” 张枫快步走到近前,年轻的面孔,一身高档休闲装,手腕上还戴着一副亮晶晶的腕表,一看就知道价格昂贵。 他邪笑道:“我就敢了怎么着?你还敢反抗不成?” “我早跟你说过,你要是再敢来这里摆摊,我见你一次打一次!而且今天听我朋友说你似乎和小娟见过面,你把我昨天的话当成耳边风了不成?!” “哥几个,给我——” 砰! 话音未落,一个拳头陡然出现在张枫眼界之中,迅速扩大,然后与面皮接触。 张枫被这一拳打飞出数米远! 林云站起身,面色淡然:“你昨天说了什么?我忘了。” “呸!”张枫吐出一口带血丝的唾沫,面露厉色, “妈的,还敢打我。你们还愣着干什么?给我砸啊!” “张枫,你在干什么?” 陡然,一道清冷的声音远远传过来。众人齐齐转头去看,一道靓丽的身影急匆匆跑了过来。 居然是欧阳婷婷。 看样子,两人是认识的。 张枫看见来人是欧阳婷婷,不由一愣,爬起身问道:“欧阳婷婷?你怎么来这里。” 欧阳婷婷厌恶地看张枫一眼,揶揄道:“张大公子都能出现在这里,为什么我不能来?” 此处虽然位处湘城大学校门口不远处,但附近有几个卖鸡鸭与卖猪肉的商铺,往日里这里腥气冲天,地面泥泞湿滑,路过的学生大多都会绕着走,离这里远远的。 “呵呵。”张枫尴尬地笑了笑, “欧阳婷婷你说笑了,我和这小子发生了一些矛盾,是来这里解决的。” 手指向林云。 欧阳婷婷一愣,因为晚上没有课,她决定早些过来请林云吃饭。刚远远看过来,就看见张枫带着一大群人围在林云摊位前,似乎想动手,她情急之下喊了一声,哪里想事情真是这样。 张枫是一家上市公司老总的儿子,欧阳婷婷情况与之相似,不同的是欧阳婷婷家里的公司比张枫公司要大许多,资产更是多上数倍。两人因为两家公司一些业务往来就相互认识了,不过仅限于长相与名字。 欧阳婷婷喊道:“张枫,不管你跟他有什么矛盾,总之,你今天不能动他!” 欧阳婷婷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一句话,不过话既然已经出口,就没有收回的余地,欧阳婷婷看着张枫,等待他的回答。 哪里想,听见这话,本以为会给自己一个面子的张枫忽然表情一变,变得寒冷。 “欧阳小姐,不是我不给你面子,实在是这小子不识趣,我今天还非得给他点颜色瞧瞧!” 欧阳婷婷秀眉微蹙,宛如黄莺地声音说道: “你们两之间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你要叫人打他?” “难说清楚,总之我今天非揍他一顿不可,你们给我上啊!还等什么呢!” 张枫一声令下,边上混混立即跑出来要对林云动手。 “妈的,我看今天谁敢动我兄弟!” 陡然,一个暴虐的声音响起。 (本章完) 第五章 黑子 是谁? 一个光着膀子,皮肤黝黑的人从一辆破面包车上走了下来,砂锅大的拳头布满老茧,一看就是练过的。 林云微微一笑。 “谁啊?谁他妈刚放话要搞我兄弟的?” 黝黑男子走到众人身前,凌冽的目光扫视,与他对视者居然没一个敢不低头的。 因为,已经有人认出他了。 “是你?”黝黑男子看向混混中间身高最高的,足有一米八出头,跟黝黑男子身高相仿。 “还是你?” 黝黑男子一把抓起张枫的衣领,唾沫星子都喷到了张枫略显惊恐的脸上。 “你,你是谁?”张枫惊慌道, “虎子,你们都干什么吃的?没看见我被人拽着衣服吗?还不过来帮忙?” 鸦雀无声——没人敢过来帮忙。 “哼,**玩意。” 皮肤黝黑的男子冷笑一声,随手一甩,将张枫重重推倒地上,走到林云面前。 “怎么才几天不见,你就混成这个逼样了?连几个不入流的小混混都敢来欺负你?” 张枫被推倒后立即爬起,愤怒地就要冲过去跟黝黑男子拼命,边上一个混混赶忙拉住他,低声道: “别冲动,那是黑子哥,真正混社会的,你跟他做对讨不到好果子吃。” 张枫一把甩开混混拉住他的手, “什么黑子白子?我堂堂青山集团老总的儿子,害怕他一个混混?” 砰! 一脚飞出,将张枫踹出了足足五米远。张枫摔到地上,顿时感到呼吸不畅,一股剧痛直钻大脑,让他爬不起来。 “真是啰嗦!”黝黑男子抠抠耳朵,一脸不耐。 回过身再次看向林云, “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说啊!几天不见怎么就跟个哑巴样了?” 林云面露微笑:“好久不见了,黑子。” 黑子真名刘建,因为经常从事在太阳底下的工作,皮肤被晒得黝黑,大家都叫他黑子。 两人很小的时候认识,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末日到来后两人也在一起并肩作战,直到一次黑子被异兽夺取了生命。 刘建白了林云一眼,一副瞧不起地样子说道:“还好久不见,五天前咱俩不就见过?而且你为什么出了事不给我打电话?今天要不是你妹妹打电话跟我说这事,我都还不知道你被人打了。” 林云摊开手苦笑道:“那也得我有个手机啊。” 确实,以林云摆摊卖水果的利润,光供着妹妹读书和两人的生活费就已经很为难了。特别是之后林云咬咬牙给自己妹妹买了一个手机,家里还有的钱确实不多,实在没办法再给林云自己添一个手机。 所以今天上午看见欧阳婷婷手机不错,林云立即动了自己收下来的心思。 “嘿!”刘建嚷了一声。 “这都什么事啊!到现在都没混起来。快把东西收拾收拾跟我走,我带你去吃一顿好的。” “不用了,我已经找到个冤大头了。” 林云微笑道,目光看向欧阳婷婷。 “不过黑子你可以一起来的,对吧,你应该不介意的?” 欧阳婷婷银牙差点咬碎,不介意?不介意你个大头鬼啊!又不是你请客,你那么大方干嘛? 还有冤大头又是什么意思?欺负老娘没读过书吗? 想是这么想,但当林云收好摊位,跟刘建一起看向她的时候,欧阳婷婷还是一脸不情愿地坐上刘建的二手面包车,三人扬长而去。 …… 张枫早就能忍受住越来越弱的疼痛,不过他却不敢再从冰凉的地上爬起来对刘建动手。 他怕了。 直到刘建走了。 他立即迅速爬起身,叫来一个人,“那个黑子是什么身份?你们怎么那么怕他?” 被叫来的混混刚好是中午来过林云摊位前的一人,听张枫发问,立即摇头后怕道:“张大少爷,告诉你也没用,人家黑子哥是真正混社会的,随便都能叫来百来号人,这块地只要也在这混的人,几乎没不认识他的。你如果想凭钱弄他,恐怕不行啊。 如果你硬要叫我们哥几个帮你,那我们恐怕只能退钱了。” 他们是收了张枫的钱才答应和他来找林云的麻烦,但现在出现黑子这个人,别说张枫给他们的钱不过一千块,就算一万元,他也生不出那个心动手。 张枫眼中怨恨渐生,咬牙道:“那林云呢?不搞黑子,你们继续搞林云总可以了吧?” 混混摇摇头,目光中居然流露出一丝讥讽的味道: “我的张大少爷,今天黑子出现在这里,还跟那小子称兄道弟,你说要我真答应你搞那小子,恐怕我哥几个以后都别想在这里混下去了。 而且刚那美女看模样你认识,我虽然不认识,但看样子就知道她也是个有钱的,随身提的包包都至少几万块。她可是那小子的女朋友!万一搞出个事情来,黑子不说,那美女也不会乐意,你能花钱找我们,那美女就不能花钱找其他人吗?” 说完,混混转身想走。 “等等!”张枫忽然喊道,混混疑惑回头,看见张枫脸上郁色沉重得可怕。 “你刚说,那女人是林云女朋友?我怎么不知道。” “呵呵,你张大少爷久居学院之中,哪里知道那些有钱的女人就喜欢那小子那样,白白净净,还自力更生的男人,我今天中午可是亲口听见那女人说是那小子的女朋友,这还有假?” 说完话,混混嘲弄地看张枫两眼,跟兄弟们走了。 张枫脸上黑云密布。 自己父亲已经答应过等这学期学业完成就替自己去向欧阳婷婷家提亲,自己事先调查过,欧阳婷婷明明没有男朋友,怎么现在就蹦达出一个,而且还是那小子? 林云,你很好,很好! 不就是认识一个混社会的人么?我明天叫局子里的人来找事,看你还能有什么办法! …… 刘建让欧阳婷婷指路,半小时后,将车停在了一栋金璧辉煌的酒楼前—— 食为天。 要说这酒店,算是湘城的一道风景,明明拥有九层的楼高,偏偏下面五层全部用作餐饮之用,而上面四层,除去三层给付得起钱的客人留作住宿地方,还拥有整整单独一层的厨房。 特别是这里菜品价格昂贵,一般人就算来这吃饭也只能进入一二楼,还得提前预约才有位置。至于三楼是给出得起钱的人留的,那里的菜品相较一二楼,不仅少,而且更加贵! 四楼则是给市里一些大公司老总与政府高级官员准备,凡是能进去四楼,无一不是拥有显赫的身份或是拥有在整个省排名也是靠前的公司或产业。 五楼则是一个迷,传说在上面划分出四个区域,只有四个包厢,对应春夏秋冬。里面菜品的味道、种类、服务态度、包厢环境放在整个湘省都是一流的! 不过至今也没听说谁进去过,传说只有拥有酒楼所发一张至尊水晶卡的人才能上去一览全貌。 欧阳婷婷一下车就直奔酒楼内,而且不走楼梯,居然走入隐藏在角落的一座电梯内,掏出一张金黄色卡片并在电梯按钮上面一个小机器上刷一下,按下“四”的符号。 这惹来不少在一楼大厅中吃饭的人的目光,同时也惹得黑子翻起一阵阵白眼。 “喂,林子,这女人真是你的妞么?”黑子刻意压低声音说。 “是啊!”林云一口回道, “她今天中午就答应了。” 黑子表情认真地点点头,“我说呢,这里我来过一次,不过是在一楼,那次吃一顿只是点三个菜都感觉肉痛,至于三、四楼都只听说消费非常高,却一直没钱上来。她是你的妞,难怪会带你来了。” 这句话,黑子可没压低声音。 砰! 冷不防,欧阳婷婷一脚踩在林云鞋子脚面上。 “嘶!”林云痛得直打摆子,感觉脚趾头都变成了四节,以后恐怕能用脚抓东西了。 这个蠢女人,知不知道你今天穿的是高跟鞋?居然敢这么踩我! 欧阳婷婷羞怒道:“谁是你的妞呢!” 呵,感情之前的话她全听见了。 黑子眼观鼻鼻观心,似乎前面说话的不是他,而是另一个人。 才被踩了一脚,林云哪能让她开心,故意挑逗道:“看见我被欺负就急得乱跳,关心我的安危;一下午出现在我面前两三次,怕看不到我;晚上自己没课就急匆匆跑出来请我吃饭,这不是女朋友是什么?” “你,你——”论斗嘴,欧阳婷婷哪里是林云的对手,中午才吃了一个大亏。 见此,她干脆轻哼一声,扭过头不再说话。 电梯速度很快,一会儿,三人到达四楼。 “叮!” 电梯打开,一排身穿鲜红旗袍的美女站在电梯口迎接,为首的是一名身穿黑色制服、年龄颇大的中年女性,见欧阳婷婷一脸不忿走出,含笑迎接道: “哟,这不是欧阳大小姐吗?欢迎您再一次光临本地,怎么您一脸的不高兴呢?” 欧阳婷婷黑着脸,“这你得去问我后面那两货。” 货?货是形容词吗?黑子险些吐血。 林云倒是满不在意,第二个走出电梯,还一边吆喝着:“这地方我上辈子还没来过,没想到在幻境中过了把瘾,快把你们这里够味的东西都给我上来,我今天要吃个够本!” “喂喂,今天是我请客好不好?”欧阳婷婷打断道,对于林云之前的“胡言乱语”完全过滤。 “对啊!”林云回过头,一脸不解。 “就是你请客我才让她上好吃而且够味的啊?不然我请?学校附近炸酱粉店,五块一碗。” “……” (本章完) 第六章 你家死人了? 点好菜,东西很快上来,三人大块朵颐,吃得嘴巴流油。 不得不说,这里的菜不仅摆盘精致,而且味道上佳,就算林云在末日中有幸吃过数名前国家顶级大厨的手艺,也不得不竖起一根大拇指,为这儿的厨师点赞。 “喂喂,这大龙虾是我的,你抢什么?” 欧阳婷婷嘴里塞着一只乳鸽翅膀,另一只手抓住面前一只大龙虾,正是食欲大开的时候,冷不防边上林云抢了过去,立即娇嗔道。 林云鄙夷道:“不是说好请客?还不准我吃东西?” “可这是从澳洲空运来的大龙虾,整个湘城只有这里有卖,我好不容易才让红姐给我弄一只过来给……” 她看见林云抓住龙虾,也不叫人剥壳,直接一口咬在龙虾前面一只大爪子上。 咔! 令人牙酸的声音响起,林云险些被崩了一口牙。 “哈哈,哈哈哈哈!”欧阳婷婷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眼泪都掉了出来, “第一次,第一次看见你这样的傻子,哈哈哈哈……你以为大龙虾的壳跟小龙虾一样吗?一嘴巴能咬下来?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林云一脸忧郁。 好吧,忘了这里是幻境,自己力量全无,当然不会跟有力量时一样,异兽骨头都啃得动。 牙痛的林云捂着嘴,把龙虾又甩回碗里,“不吃了!你不是要吃吗?给你。” “……” 欧阳婷婷看着沾满口水的大龙虾,一脸无语。 这让我怎么吃得下。 酒足饭饱,欧阳婷婷把自己手机放在林云面前。 “怎么?”林云斜着眼看她, “难道你觉得自己已经爱上我了?决定把这个手机送给我?” “爱你个大头鬼!”欧阳婷婷恨不得踹林云这个无赖两脚, “手机号码,把你手机号码给我!我是看你没工作,想给你找个工作!” 说完,欧阳婷婷昂起头,一脸傲娇。 谢我,快点谢我啊!我这么帮你,还请你吃这么丰盛的大餐,你难道就不感动?就不会想着哪怕粉身碎骨也要报答我? 林云却无动于衷。 “我又没手机,哪里能有手机号码给你。” 哈? “不是吧,你个大男人,真的连个手机都没有?”欧阳婷婷诧异道,精致的小鼻子扑哧扑哧的, 不待确认,她立即拿起手机,随意按下几个号码,对手机说上几句又挂断。林云耳尖,隐约听见她说“苹果六”什么的。 不多时,一名身穿西装的壮硕男子上来,推开包厢门,将一个纸袋递给欧阳婷婷,纸袋上面有一个被咬去一口的苹果。 “喏,你的手机,我送你的,就当报答你今天帮我拿回手机。唔,好像今晚请你吃一顿饭已经算报答了……好吧,就当我善心大发,送你手机,而且手机卡也帮你办好了,待会你装上就是。 你眼睛看哪里呢?老娘在和你说话!” 嚷嚷半天,傲娇的欧阳婷婷很久没听见林云回话,睁开眼看去立即咬牙切齿起来。只见面前林云目光眺望向刚被打开的包厢门外,久久不能回转。 欧阳婷婷见状就想去关门,走到门口看见一大群人簇拥着一人,说说笑笑,走进对面一个包厢内。 “唐市长?他怎么来了?” 一回头,猛然发现林云浑身颤栗,面色苍白,冷汗冒出了一身。 “啊?林云你怎么了?”欧阳婷婷惊呼道, 一边埋头闷吃的刘建也发现不对,急忙推开桌子,一个箭步跑到林云身边。 “林子?怎么了?是不是吃坏了肚子?” “说话啊你?怎么回事?要不要带你去医院看看?” 许久,林云颤巍巍地推开刘建,站起身来,一步一晃走到门口。 他转过头,看向刘建与欧阳婷婷,脸上是如石灰的惨白色,“我,我去验证一件事,你俩在这里等下我。” 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 在林云脑海,一直盘旋这个疑问。 刚刚西装男人打开门,恰好有一批人从门口走过,林云无意间一瞥,立即看见这批人中间为首的那人额头亮着不自然的灰白色! 若是心神强大,意识沉入心头,抱受元一,目光自然散开,余光对准一个物体,似在凝视,又如在偷窥,立即就能看见流转于世间的“气”! 气本身无形无色,但因为风水、地势、运道、因果,种种因素,便会被染上颜色,浮现在任意一个地方或者一个人身上。 可这里明明只是一个幻境!单纯创造出形形色色仿佛有自身感情存在的人,林云能够理解;将林云力量夺去,让林云变得如普通人一样,林云也能理解。 可是说能将世间的气模拟出来,林云是万万不敢相信。 气流转于天地之间,飘忽不定,因为各种原因而表现出的形态与颜色各异。要模拟出气的存在,并给它着上颜色,几乎意味着施术人需要先模拟出一片拥有完整规则的天地! 这已经不属于地阶强者的力量,唯有天阶强者,并专精幻术,才有可能制造出这个幻境! 但天阶强者高高在上,又怎会出手帮城主对付他呢? 难道,这一切都是真的,我是重生到了二十年前…… 他需要去验证。 推开包厢门,林云直径走进先前人群进的房间,在一众人一头雾水之际走到坐在主位的人身边。 一开口众人惊: “你家死人了?” 也许天阶强者真的能模拟出气的存在,但气牵扯的因果,就算是天阶强者也无法创造! “你是——”为首的中年男子皱眉问道,一身久居高位的气势不怒自威。 边上,数人大喊大叫起来: “你小子是谁?” “保安呢?叫保安进来,哪里来的小毛孩,居然敢来这里捣乱?” “刘守兴呢?不是你带唐市长来这里,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 很快,两名身穿保安制服急匆匆跑进房间,二话不说,架起林云就想将其带走。 一名身穿精致休闲西装的中年男人同时走了进来,一进来便哈哈大笑道: “对不住了唐市长以及诸位,打扰了诸位用餐,请放心,我刚刚已经用最快速度查明,这小子并不是四楼登记在册的用户,能上来是因为跟着一名女性朋友。我这就跟他说说,让他尽快离开,不要做出一些令大家都感到不愉快的事情。” 目光转向林云,温和的目光陡然变得严厉起来, “你现在给我从这里——” “你最近最好小心点。” 还没出口,林云率先打断了他。 “我看你最近有血光之灾。” 什么? 西装男人被抢白,顿时目瞪口呆。 这小子,脑袋坏了吧?居然威胁我让我最近小心点,还说我有血光之灾? 我可是这家酒楼的老板,身家数亿,黑白两道上都有关系,你一个靠着别人才能上四楼的小子,居然叫我小心一点? 一瞬间思绪急转之后,一股怒火便陡然而生。 信不信我现在就让人把你扔到垃圾场去?! “呵呵,不信算了。”林云见对方不愿相信,嘲讽似地看对方额头一抹血红色数眼,不再劝告。 他又看向唐市长,朗声道: “你额头一抹灰白色凝而不散,分作两道,却都不紧贴你的额头。这意味着你家中定是有人死去,造成你最近运道变差。其中一道离你额头距离稍远,但显得亲切,颜色却已经黯淡下去,应该是你老婆或结拜的兄弟姐妹最近死了,对不对?” 唐市长高坐主位,听得林云一说,几个呼吸后已经面色苍白,汗如雨下。 “你,你是如何知道?我老婆确实在两天前去世了,是出车祸死的。” 啊? 此话一处,顿时全场震惊!没想到这小子真是有本事的人!唐市长也是,老婆死了这么大的事却不跟大家说,要不是今天这小兄弟一说,还真没人知道! 渐渐的,在场人看向林云的目光已经变了一个模样。 林云听这话便是一惊,急忙再道:“你这样说,那另一道灰白之色便是代表着你的女儿或儿子,他是不是最近也出了事?” 唐市长此时对林云已经毫无防范,听话立即站起身,嘴唇哆嗦道:“这你也知道?我女儿与我夫人正是两天前坐着同一辆车出了事,现在我女儿在市中心医院重症看护所,一直昏迷不醒。” “你快过去!”林云陡然大喊一声。 “父女血脉与气运相连,她现在生命垂危,全靠你精气旺盛,两人一股冥冥中的联系吊着她的性命,你若离她太远,或是因为过度劳累导致精气神变弱,她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 “叮铃铃——” 陡然,刺耳的手机铃声响起。 唐市长猛然色变,急忙掏出手机接过电话,一会儿,脸色已是比之前林云的脸色还要苍白。 他脸上挂着不知道是痛苦还是急切的表情, “医院的电话,说,说我女儿心跳停了……” “嘶——” 林云倒吸一口凉气。 噗通! 唐市长忽然双膝跪下,面朝林云,一瞬间已是泣不成声。 “你有办法的对不对?求你了,一定要救救我女儿,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实在不能失去她。” 林云这时候哪里顾得验证这事到底是幻境给他埋伏下的陷阱还是现实里真实发生的事, “你快坐车回医院,再叫人给我找来无根水、百年柳树枝、还有……” “赶不上了。” “你们统统给我让开!” 林云一步跨出,一只手掌已是摁在唐市长的额头上。 “给我散去!” (本章完) 第七章 真实世界 “噗!” 冥冥之中,一股反噬传来,林云瞬间吐出一口鲜血,右手就像摸向一块烧红的铁块,滋滋的声音响起,同时一股大力传出,将他击飞出数米远! 林云却丝毫不在乎自己体内的伤势,落地后只待疼痛感减弱,立即跃身而起,双眼死死盯住唐市长额头。 “怎么样?” 果然,在他的眼中,唐市长额头灰白气的颜色慢慢变淡了! 林云不知道是哭是笑。 他还是笑了,捂着脸,背靠在墙角,慢慢滑落下去,直到变成靠坐的姿势。 “哈哈,哈哈哈哈!真的,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 两滴眼泪从他眼角处落了下来。 “我,居然真的回到了二十年前。” 这世界到底是怎么了?是为了惩罚我吗?所以才剥夺了我九死一生才得来的力量。还是想要奖励我,让我有机会再一次看见她。 或者都不是,老天只是单纯的把我送回了二十年前,想让我重温一遍末日。 ……天阶强者或许可以制造出几乎让人找不到瑕疵的幻境,但是就算能暂时模拟出一片天地,同时虚拟出像真的一样的气,但气千变万化,在被人改动之后会的变化,却是谁都不能完美模拟出。 这就意味着,林云,确实是重生了。 林云感到迷茫,四周灯光很亮,刺人双目,他抬起头,却看不见一丝光明。 如果真是重生,是不是意味着末日还是会到来?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又能干什么? “——小兄弟,怎么样?我女儿会活过来吗?” 唐市长的声音响彻在耳边,林云迷茫地抬起头,看见一个脑袋离他很近。 “你女儿……应该没事了,不过你也过去看看吧,死劫她是躲了过去,活罪应该还得受不少,你如果在她身边她应该会好地快些。” “是是,我这就过去!”唐市长本来心里就没谱,不知道面前小年青说的是真是假,医院这一时半会也没再打电话过来,不知道是在抢救还是医院信号不好。 虽然刚刚这小年青一番动作确实表现出不凡之处。 向众人告罪一声,特别是今天要他亲自陪同接待的一个大企业老总,唐市长急匆匆唤过秘书,让他赶忙将楼下车备好。 临出门,忽然回转身来走到林云面前。 “请问您的手机号码是多少?等到我女儿病好,我一定要当面答谢您。” 恰巧,许久没看见林云回去的欧阳婷婷小心推开门张望来,看见靠坐墙角的林云,立即一脸欣喜走了过来。 欧阳婷婷帮林云买了一个手机,号码自然也在她手里,林云让她告诉了唐市长。 既然已经知道如今是真的重生,那么市长电话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 没想到唐市长和欧阳婷婷还认识。 “婷婷啊,没想到你居然也在这里。”唐市长面色古怪道,眼光不断往欧阳婷婷跟林云身上扫。 “跟他一起来吃饭的?” “唐叔叔,原来是你……哎呀,你想错了,我,我才没和他有什么呢。” “是么?”唐市长目含笑意点点头,不再多说,跟着秘书急匆匆出了门下楼去了。 唐市长一走,场面顿时冷清起来,但在场人哪个不是人精,一番话语下,场面又开始变得热闹。不过大家都留了个心眼,一一走到林云近前,客气地将他手机号码问到手中。 虽然唐市长女儿那事还没个答案,不过万一真地活了呢?那这就意味着小年青恐怕真有某种常人想象不到的能力,能结识一番并不是坏事。 食为天酒楼老板挥退保安,也一脸谄媚地笑着走了过来, “那个,小兄弟,你说我最近有血光之灾这事……” “最近离厨房远点!” 林云和欧阳婷婷转身出了包厢,留下脸上惊疑不定的食为天老板。 出了门,把依旧埋头大吃的刘建叫上,三人一起下了楼。 欧阳婷婷摇着林云手臂,大眼睛透着亮光,像好奇宝宝的模样道: “小林子?刚刚你到那个包厢去干什么呢?怎么看他们都对你挺客气的?” 林云此时也想通了,生活就像弓虽奸,与其苦苦挣扎还是会落个被中出的下场,还不如主动迎合它,大家都爽。 他幽默道:“刚我看唐市长面露灰白之色,掐指一算,心想定是他家里出了事,而且这坏事一时半会不会完,于是过去劝告一番。他很听话,我只跟他说了几句话不到,他立即就听话地回家去了。其他人看我这么神通广大,当然对我客气了。” “切。”欧阳婷婷一脸鄙夷,“不想说就算了!” 对于林云刚刚说的话,她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林云也落个清静,没敢再主动提这事。 楼下居然有人在专门等待欧阳婷婷,是一名看着三十出头的男子,一身笔挺西装也遮不住他里头一副精壮身材,同时有着一对老鼠一样散着精光的眼睛。看见欧阳婷婷走出,立即迎了上去。 他正是前面上楼送手机的那人。 “小姐,晚上好,老爷听说了您今晚在这里吃饭,特意让我开车在下面等待,顺便接您回家。” “这两位是——”精壮身材男子疑惑道, 林云敏锐地察觉到对方眼中有一丝敌意露出。 “哦,这是我两个朋友。你车停哪了?他俩都喝了酒,开不得车,你待会送一下。” 闻言,精壮男子一脸犹豫道:“车停在停车场,马上就能开出来,但是……车里好像没位置了。” 欧阳婷婷一根手指放在下巴上,想了好久,“你今天开哪辆车来的?” “迈巴赫。” “那辆被我爸在后面放了几样健身器材,说再忙也要懂得随时找机会锻炼身体的?” “是的小姐。” “唔,好吧。”欧阳婷婷回过头,“不然你们俩还是打……” 身后是目瞪口呆的两个人。 “你们俩怎么……” “叼!林子,这妞家里还真有钱啊。而且这妞长得漂亮,你要是真娶了她,绝对不亏。” 喝了酒的刘建哪里顾得上压低声音,大大咧咧嚷了出来。 欧阳婷婷脸上顿时一抹羞红色掠过。 精壮身材男子顿时怒声道:“你怎么说话的呢?大小姐也是你能评论的?” “唷!”刘建不乐意了。 “你小子怎么着?想跟你哥哥练练?” “哼!乐意奉陪。” “哈哈,我说我是你哥你居然还真应了。” “行了!”欧阳婷婷急忙制止道,“你们俩怎么回事?干嘛吵起来了?” “是这小子先不服的。”刘建犹自道,脸上挂着不屑的神色,似乎在嘲笑精壮男子不是个男人,被欧阳婷婷说一句就不敢动手了。 “你——”精壮男子大怒,就要动手。 “咳咳。黑子,算了。”这时候,就算林云原本不想说话,为了不让刘建吃亏,他还是得说了。 他眼力可是一等一的,一眼就能看出刘建并不是精壮男子的对手,哪里敢让两人真打起来,落个难堪。 不过刘建是他兄弟,兄弟被人顶嘴,不帮忙那叫什么?林云说道: “你小子也是,没事偷听我兄弟说话干嘛?这可不是好习惯。再说我兄弟刚那是在夸你家大小姐,你哪来的意见?还要动手动脚的。” “哼!”精壮男子面寒如铁。 “看你俩一身地摊上的衣服,加起来也不过小几百,这样的身份也是能靠近我家小姐的?尽快离开吧,以后也不要再跟********,不然我会让你们知道什么叫作后悔!” “呵,我还真想知道了。” 这话不是刘建说,而是林云说的。 他冲欧阳婷婷招招手,喊道:“你过来。” “嗯?”欧阳婷婷听话地走了过来。 “把手伸出来。” “怎么了?”欧阳婷婷疑惑道, “你不是不信我之前帮唐市长算命吗?你伸出手,我给你算个,不准不要钱。” 欧阳婷婷兴趣大增,立即伸出了手,林云迅速将欧阳婷婷柔若无骨的小手放在手心,轻轻揉捏着。 还不忘给精壮男子一个眼神。 怎么着?我不仅不走,现在还捏着你家小姐的芊芊玉手,你又能奈我何? 嗯,不得不说,这妞的小手摸起来还真舒服。 一边,精壮男子脸色已是涨成了猪肝色。 好在林云只是摸了几下就放开,随口胡扯两句,就让欧阳婷婷走。 欧阳婷婷哪里不知道自己被占了便宜,脸上立即浮现出一缕羞红色,都红到了耳朵根。似怪罪似娇嗔地瞪林云一眼,转身与精壮男子去停车场坐车去了。 当然,临走之前还不忘喊上一声: “小林子,以后常联系啊。今晚叫你朋友也别开车了,还是打车回去吧。” 看着走远的欧阳婷婷,林云摸了摸鼻子。 难不成,这妞还真看上他了? 这个“小林子”的称呼又是闹哪样? …… 对于欧阳婷婷的劝告,刘建权当作耳边风,这边进那边出。 自己小破车都是已经报废的,买来不过八百块钱,行驶证都早不知道被上一任车主扔到了哪个垃圾堆,被抓到怎么都是个死,还怕酒驾么? 路上,刘建忽然冲林云开口道: “林子,你之前是跟人打架了?” 林云胸前有点点血渍,欧阳婷婷一个富家小姐,眼高于顶,当然不会发觉,不过瞒不过刘建这种常年混社会的人。 但他也是刚刚发现。 “没有。”林云说道。 他不想多谈,现在的他,只想着要怎么去证明末日究竟会不会如上一世一样依旧到来,以及如何提升自己的实力。 “嗯,”刘建点点头,没有再问。他清楚自己这个兄弟的性格,如果真是被打了,就算不愿意他帮忙,怕他被连累,但该说的还是会说。 林云靠着车背,闭上眼,在半睡半醒间沉思。 直到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响起,惊醒他。 (本章完) 第八章 八年后的魔头 “吱——” 刹车被刘建踩到底,发出刺耳的轮胎与地面摩擦声。 砰! “我上你奶奶!会不会开车啊?” “嚯!你他妈敢骂我?来来,下来!老子跟你练练。” “哟呵,还操家伙?当我没有吗?” …… 林云睁开眼睛,视线里,刘建已经下车,正在与一名头发染地五颜六色的小年青对骂。 面前是一个三岔路口,一辆绿色法拉利从边上穿出,停在路口,车头与刘建面包车不过十公分不到的距离,若不是刘建之前反应及时,估计已经撞上了。 小年青手里拿着一把开山,刀身寒光渗人,只看一眼就令人不寒而栗。 刘建手里拿着一柄大扳手,看模样完全没有小年青手中开山刀有威慑力,不过要是真动起手来,林云敢肯定下一秒面色微微发白,一看就知道是体虚的小年青脑袋上会被开出个窟窿眼。 “嗯?”林云忽然一愣,点点寒光在眼中亮起,如星星之火燎原,片刻照亮整片黑夜。 “肖晨!”林云低声道。 他走下了车,到对峙的两人中间。 “咦?林子你怎么下来了?放心,这**崽子不敢动手的。” 砰! 林云二话不说,一拳头打到小年青脸上。 他出手很快,同时非常狠,这一拳使出全身力气,将小年青重重打倒在法拉利跑车上,跑车的车皮瞬间凹进去好大一块。 “嚯!” 看见林云动手了,这下原本只想吓唬对方的刘建也不得不来帮忙,扳手随意丢开一边,握紧拳头也跑上来打在小年青身上。 砰! 仅仅一拳就将小年青打得蜷缩在地上,倒吸凉气。 “嘶——” “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打我?” 小年青一瞬间懵了,他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因为想跟与他视频聊天的妹子炫耀车技,开出岔路口时速度快了些,险些撞到人,结果就被人围攻。到现在除了还能说话,其他什么事都干不成。那柄吓唬人用的开山刀也早脱手不知掉到了哪里去。 林云没说话,刘建没话说,两人逮住小年青就是一顿猛揍,一会儿就将小年青打成了一只胖熊猫,鼻青脸肿,红的青的黑的像在脸上开了个织染铺,五颜六色都有,双眼黑红的眼圈尤其显眼。 “呼!够了吧林子。” 许久,刘建长吁一口气。 真爽!好久没有跟人打过这么爽的架了。好吧,不能说是打架,而是单方面吊打。 林云跟没听见一样,停也不停。 “林子,够了!再打下去会打死人的?”刘建伸手拽住林云还想打下去的拳头。 “放开!” 陡然,林云抬起头,双眼之中的血色令人不寒而栗,仿佛一头食人的野兽,而此刻就是它出来猎食的时候。 “今天我非弄死他!” “够了!你是跟他有仇吗?” “现在没有,以后会有。” “林子你不是病了吧?什么现在以后的?”刘建急了,死死拽住林云的手不敢再让他打下去。没看见小年青现在是进气多出气少看吗?再打下去真会打死人的。 “相信我!”林云寒声道,双眼直视刘建,语气中的冰冷足以盖过这座城市夜晚的闷热。 “现在不弄死他,以后我们绝对会后悔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刘建疑惑了。 林云终于停住手,站起来认真看向刘建。 “如果你知道一个人下一秒会动手杀人,你会不会挺身而出制止?” “这不废话吗?”刘建纳闷道, “那如果是你今天知道有一个人明天会动手杀人,你会不会想办法阻止这件事的发生?哪怕是用暴力?” “这个,也会吧……”刘建感觉林云说的有些悬,哪里会有人能预测未来呢? “那如果你今年知道有一个人几年后会化身魔头,大开杀戒,杀上无数人;你会不会在今天先想办法弄死他?” “你的意思——”刘建看向躺在地上的小年青, “你是说他?” “得了林子,没有人能预测未来,我们也——” “我能!”林云喊道,双眼中的血色对应这月色,无处不在,也浓的化不开。 “我亲眼看见的,他叫作肖晨,五年后,他会成为一个小团伙‘斗兽’的首领,带领一群手下,杀人放火,无恶不做!” 是的,林云他知道,八年后肖晨会变成魔头一样的人物,见人就杀,见女人就抢过来强迫对方跟他上床。 林云的妹妹也是那时在一次出去找食物的时候被肖晨手下抓住,为了不被他们祸害毅然自杀了。 所以林云才如此恨肖晨,在肖晨如今还只是一名富家子,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时候就想弄死他。 “林子,你喝醉了。”刘建忽而松开手说道。 “我今晚没喝酒!” 刘建看着他,表情十分严肃。 “你确实喝醉了。” 滴滴!嘟—— 远处有车子的喇叭声响起。 “这家伙叫的人似乎到了,咱们该走了。” 说完,不顾林云的挣扎,强行将林云扔到车上,反锁车门,自己走入驾驶位点火开车。 林云力量全失,晚上又因为想验证心中一个猜想,神魂之力也所剩无几,更别说因为验证猜想而受到轻微内伤。力量完全比不过刘建,只有仍由他抱着扔到了车里。 他打开窗户,目光中杀意无限。 “肖晨,再给你几天快活的时间。三日之内,我必杀你!” …… 车子在车辆稀少的道路上行驶,转啊转,始终没转到个头。 “黑子,你这是打算去哪?” 刘建诡异地笑了笑,说道:“看你最近似乎有点不正常,今晚先带你去放松放松,明天我再叫个朋友来帮你看看。” 我才没有不正常! 张开口,林云想要反驳,想了想还是算了,车厢内变得安静,只有发动机的轰鸣声不断。 片刻,车子停在一片老旧城区里的一条街上。 四周店铺都是半遮掩的,玻璃门大开,不少店铺门口还贴有“招女工”的纸张。里头粉红色的灯光亮起,各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坐在里面,脸上挂着大风也吹不掉的微笑,能掉的只有脸上几斤重的粉底。 几名只是走两步脸上都能掉粉的老妇女在外边站着,见林云与刘建下车,立即纷纷靠了过来。 “要快餐不帅哥?半个钟一百五,包出水。” “来我这里,我半个钟一百二,想出水几次就几次。” “学生妹要不要?刚出校门的,全套五百。” …… 刘建在这一刻大气无比,手一挥:“刚说学生妹的是哪家?我就要全套了,顺便给我兄弟也来一个。” 得,你说的放松放松就是这个意思? 林云下意识就要拒绝。哪知道刘建跟猜透他心思一样,大手一拦林云肩膀,硬抓着将林云带进一个门面。 “我真不——” “够了!当我是兄弟就别想那么多,这里妹子你随便挑一个,今晚消费都包在我身上。” 咳咳!林云在心底苦笑。 我不是那个想法啊,只是我上辈子虽说这种地方没来过,但是因为实力出众,大把漂亮妹子倒贴过来,自己当初可是夜夜笙歌,直到认识老婆后才收敛许多。如今到这种地方,这些残花败柳我还真看不上眼! 林云不说话,刘建当他是害羞,推了他一把,随手点了一个学生打扮的女生,让她带林云到房间里去。 “我可是把这里最水灵的一个妹子给你了,你可争气点啊,别十分钟不到就下来了。” “呵,呵呵。”林云嘴角抽搐数下,看着面前身材还算姣好的女生。 “我尽量吧……” 两人走到房间,女生直接脱去衣物,两只脚微微合拢,从一个小包里掏出一个套套用牙齿咬开,然后奇怪地看向林云。 “怎么了?脱衣服啊。先帮你吹还是直接干?” 林云看着动作熟练的女生,忽然一阵反胃。 “那个,要不,咱们聊聊天算了吧。” “聊天?那有什么聊的?哦,你不会是现在硬不起来吧?嘻嘻,没事的,你这种人我也见过几次。你把裤子脱了,我给你舔几下就会硬的。” “额,那个——”被人说自己硬不起来,林云只有苦笑了。 “真的还是算了……” 忽然,楼下有几声惊呼声响起,不多时,老鸨子脸色惊慌地跑了上来,也不敲门,直接推开喊道: “快走快走,天杀的条子来了。” 啊? 女生下意识想要穿衣服,但衣服这玩意,脱下容易,想再穿上就难。女生弄了好久都没弄好,就在林云忍不住想帮她去系她身后的纽扣的时候,手指才触碰到她滑腻的肌肤,门口出现了数个身穿民警制服的人。 “带走,统统都带走!” “伤风败俗,真是世风日下!” …… 半小时后,林云跟刘建在附近公安局拘留室里见了面,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黑子,我可是信了你的邪!”林云无语道。 “我——”刘建也一脸晦气,“我他妈哪知道那家店子没交‘物业管理费’啊!怎么办,那条子说交了钱还不能走,还要有亲属关系的人来领人。” “叫你朋友来假扮?” “他们只会带一群人来看我乐呵。” “那怎么办?” 刘建思考许久,终于,他眼神躲闪地看向林云。 “要不,叫你妹妹来?这个点她应该已经下课了。” “……” 又是半小时后,面结寒霜的林灵领着林云与刘建走出公安局拘留室的大门。 林云杀人的心都有了!好他个刘建,自己不答应他就直接发短信给了林灵,亏自己前面还以为他是在找朋友托关系。 看着对他不理不睬扭头到一边的林灵,林云只感觉浑身发冷。 他觉得等回到家自己一定不会好受…… (本章完) 第九章 妹妹要跟我睡 刘建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优良传统,将林云与林灵送到居民楼外边就掉头走了,走之前还不忘给林云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哎,林子,兄弟这次是对不住你了,你自求多福吧,改天我请你吃饭。 林云脸上还挂着僵硬的笑容,如果现在他知道刘建心里在想什么,保准他会过去扎了面包车的胎子,大喊一声: “我当真是猪油蒙了心才会结交你这样一个朋友,不帮忙说几句好话也就算了,还让我自求多福,若不是现在我打不过你我分分钟弄哭你信不信?” 噔噔—— 漆黑的楼道,林灵走在前面,林云心中忐忑不安走在后面,时刻做好准备迎接来自林灵的狂风暴雨。 “哥。”林灵清亮如杜鹃的声音响起。 同时七楼到了。 果然要来了么?林云暗想。 “今天的生意还算好吧?” 没想到林灵问的却是这个,林云不由一愣,立马回过神,打个哈哈道: “好好,还算好,一下午做了百多块钱。” 说话间,林灵用钥匙打开房门,走了进去。林云紧跟其后,生怕林灵一个想不开,把他锁外面,那他今晚可就只能天为被地为床,躺大街了。 走进门,入眼的就是一个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小房间,边上配有一个小厕所。 放着两张床,用一块长布分开,算作兄妹两人的休息之处。除此以外,唯有两台沾满灰尘的小风扇,还有一张摆放一些卖不出去,离腐烂又还有些距离的水果的小桌子,凳子也没有一条。 林云见此心中不由一酸。 既然已经确定他是重生了,那么看见自己与妹妹的生活条件如此差,他心里实在不是个滋味。 林灵等林云进了门,把门关上,忽然没头没脑地问道: “手机还好用吧?” 嗯? 林云看向自己提的一个纸袋子,里面是欧阳婷婷晚上送给他的手机。 “那个,我——” “女生送的吧?” “额,应该,是的吧。”林云尴尬道。 “那女生好看吗?” “……算好看吧。” “手机也好看吗?” “听说不错,不过还没看过。” “今晚你花钱叫的那女人呢?也好看?” “嗯,应该也——”林云猛地一刹车,看向似笑非笑的林灵。 好小子,套我话呢这事。林云心中冷汗直流,差一点就脱口而出说那女人也好看了。 “咳咳!灵儿你误会了……我今晚什么都没干。” 只是看了一下对方身体,应该,大概,似乎不算事吧? “嗯,我知道。”林灵点点头道,伸手套上一个塑料袋,走到林云睡觉那儿把床上还有地上的啤酒瓶都收拢起来装好。 两人无言。 许久,蹲着捡酒瓶的林灵动作一顿,忽然语气低沉地问道:“哥,你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呢?” “那个,我——”林云一脸尴尬,半天想不出怎么解释,同时一股愧疚之情油然而生。 还没回答又被林灵打断: “而且你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明明有妹妹在家的。” 啊? 林云急忙朝妹妹看去,林灵低着脑袋,灯光太黑,看不出她此刻的表情。刚刚围绕耳边的一句话仿佛只是幻听,而不是从林灵口中说出。 林云低下身,也帮着妹妹一起整理房间。 一阵似呢喃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去洗澡吧,这里,这里我来收拾就行了。” …… 这次林云可就确定来,绝对不是幻听,而是真正从林灵口中说出的话。 林云心乱如麻,也不知道怎么走进的卫生间,打开水龙头,任由冰冷的凉水冲刷头脑,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 林云与林灵都是孤儿,并无血缘关系,他在十一岁的时候遇见了林灵,一个小孩子,蜷缩在臭味冲天的垃圾箱旁边,一身衣服也是破破烂烂。 那天的天很黑,狂风呼啸,还有小雨稀稀拉拉飘落,林灵缩在角落里,小脸依旧被冻地发白。 林云也不知道是不是着了魔,鬼迷心窍拿出自己一天捡废品的收获,七块钱,去夜宵摊买了一个鸡腿,还有两个鸡蛋,递给了林灵。 从那晚后,林灵就跟着林云,片刻不离…… 林云一直把林灵当成亲妹妹来看,可是刚刚林灵居然说出那样的话,一时间,林云居然盼望太阳快点出现,这样他就有足够的理由出门,送林灵去学校,他再去摆弄他的水果摊,那样多好。 ——林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冷水下冲洗来多久,直到头发变得湿漉漉,似乎能拧出水,一身健壮的腱子肉也变得光滑,他才换好衣服,走出门。 没有看到林灵,林云只当她去门外放垃圾袋去了,林云长出一口气,心情有些放松又有少许低落地走到自己床边,掀开被子一角,躺了进去。 嗯? 忽然,林云感觉到不对。鼻尖猛地有一缕清香环绕,钻入心头;手臂前伸,入手是一片温软的触感。 “灵儿?你怎么在我床上?”林云惊道。 掀开被子,一具曼妙的少女身躯裸露在皎洁的月光下,双眼微闭,细密的睫毛在空气中微微颤抖。 “你这是干什么?快把衣服穿起来。” 此时四周除了淡淡的黑,再没其它能够遮掩林灵美妙身姿的东西。而黑暗,在林云这个曾经离天阶只半步之遥的地阶强者眼中,与在光明中并无差异。 林灵的小脸浮现诱人的粉红色,像熟透的苹果一样让人忍不住想要去咬上一口。她忽然坐起来,一把扑倒来林云。 “哥,以后别去那种地方了好不好?我在家里的,你如果……如果想要了,就找我好了。” 说完这句话,林灵脸蛋已红地跟初生朝阳一样。显然,对于一个****的女生,说出这种话需要极大的勇气。 听完林灵的话,林云轻叹一声,心中又是失落又是生气,他扳正林灵的脸,拿手指强行打开她的双眼, “灵儿乖,我前面真的什么事都没做。你不要多想了,快回床上睡觉吧。” “我不!”林灵罕见没有听林云的话,她嘟起嘴道: “我不管,我今晚就要跟哥哥睡!” 两人四目相视,气氛顿时变得沉重。 许久,还是林云忍不住率先低头,看着林灵微微发红的眼眶,叹道:“我一直把你当成亲妹妹的。” “可我不是你的亲妹妹!” “那也不行!”林云喊道。 末了,知道自己话语有些重,林云轻轻拍打林灵的肩膀,入手温润光滑,险些让林云暴走。好不容易忍住心头那股冲动,林云说道: “我从那天晚上把你带回家开始,心里头就一直把你当作自己妹妹,一直没有,以后也绝对不会对你有什么非分之想。我只愿你能过上好日子,以我妹妹的身份,而且从来不求你报答什么。你如果现在是存了报答的心思,大可不必。如果是其它的,你就快点忘记,我是你哥哥,会在你身边守护你一辈子,但不会用恋人的名义。” 林灵低头不语,林云轻叹一声,再次拍了拍林灵肩膀: “别想多了,快去洗个澡睡吧,我也要睡了,明天还得早起摆摊呢。” “我已经在学校洗过澡了。”林灵低声说道。 她抬起头,泪珠子在眼眶中打转。 “哥哥,你就让我今晚跟你睡好不好?只睡在一起,不做什么。” …… “这不好吧,你还是回自己床上去。”林云内心挣扎道。 “我不!我就要跟哥哥睡。”这时的林灵,被林云将话说开后反而越发强势地好像一只母老虎。 “好吧好吧。”林云举手投降。 “你穿上衣服,穿上衣服再说。” 听见林云这么说,林灵顿时兴高采烈地做出一个胜利的手势,原先眼中的眼泪早不知道什么时候蒸发掉了。她拉住林云胳膊撒娇道:“那就这么说定了,今晚跟哥哥睡。” “唉,衣服啊,你穿好衣服再说好不好。” “好哒!” 林灵听话地下床找衣服穿上。没开灯,窗外的月光照射在林灵曼妙的身躯上:纤细的手臂,白嫩的皮肤,挺翘的臀部还有已成规模一只手都不能把握的胸部,上方还有两点嫣红,顿时惹得林云气血直往下半身涌,险些化身为狼。 林灵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穿衣服动作缓慢无比,到提起她印有卡通米老鼠的三角裤时候,裤头还在大腿根部,荒草凄凄的山谷若隐若现,她忽然抬起头,对林云微微一笑: “哥哥,你真不要么……” “噗!” 林云一口老血差点吐出。 这妹子,在学校到底都学了些什么啊? 不行了不行了,再看下去自己今晚是睡不成的。 林云急忙把被子蒙住脑袋,一眼也不往外边看。 林灵上了床。 今晚微风习习,不冷也不热,只需盖上一层薄毯,足以让人温暖地度过整个夜晚。 林云却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半夜,看了眼熟睡的妹妹蜷缩在他的臂弯之中,姣好的脸庞挂着一缕笑容,林云心头一暖,终于睡去了。 (本章完) 第十章 爱唱歌的胖子 第二天早晨,身边伊人已离开,床单上只留下一缕幽香。 林云转过头,床边放着一碗稀饭还有两根油条,下方压着一张便利贴: “大懒虫,我去上学了,不要赖床哦~” 呵,这小妮子连一声哥哥都不叫了。林云无奈摇摇头。 起了床,伸个懒腰,这具孱弱的身体实在令他有些不习惯,是该想个办法提升下力量。 顺便,他还有个想法也能得到验证。 洗漱完毕,刘建就打电话来了,约他到五一广场见面。 胡乱将早餐吃完,林云坐车来到五一广场。 早晨,需要上班的人现在都跟沙拉鱼一样挤在罐头似的地铁与公交车中,晨练的人还在围绕整座城市跑步,是以广场上人并不多,除了寥寥数名打太极拳的老人,就是熟悉的黑子和他边上一个庞然大物。 说是庞然大物,是因为对方看模样一米六身高,体重却该有二百斤以上,猛一看,若在远处,只能看见一个圆鼓鼓的身影却不见四肢。 直到走到近处才能看见对方的四肢与脑袋就如一个大球发展出五个小圆球一样,所有地方都是圆的。 刘建把林云拉到一边: “林子,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请出来的一个朋友,在心理学上有很高造诣,甚至我一个过命交情的兄弟说,这家伙对一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也懂,铁口直断,跟会算命似的。” 林云扯扯嘴角,看向刘建。 “心理学造诣很高?大早上你叫他来干嘛?” “一……一起玩?”刘建尴尬道, “呵呵。”林云冷笑两声。 人都已经叫出来了,如果不理会别人未免显得自己太不懂人情世故,林云走到胖子身前率先伸出手。 “你好,我叫林云。” “哦——”胖子双眼眯起,胖脸瞬间浮现出一副笑容,握住林云的手。 “壮志凌云,凌云吗?好名字,好名字啊!” “森林的林。” “那也是好名字,双木成林,直冲云霄,取这名字的人注定人缘很好,并且心胸宽广,志向远大。” “呵呵,你过奖了。” 胖子见林云不以为意,立即正色道: “兄弟,你这可就不对了。从一个人的姓名就足够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如何,例如林路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为其取这个名字的长辈定是胸怀争气,热血之辈,而在这种长辈的期待与耳渲目染之下,我们自然就能推测出,这个叫作林路平的人性格方面与懦弱无缘,成为一个古道心肠之人的可能性很大,然后我们又从此人的长相与谈吐可以知道些其它东西。 礼记中就曾言:‘凡视上于面则傲,下于带则忧,倾则奸’;近代也不说远了,曾国藩日记中就记载了相人口诀:‘邪正看眼鼻,真假看嘴唇,功名看气概,富贵看精神,立意看指爪,风波看脚筋。若要看条理,全在言语中’。 我观兄弟名字大气,相貌堂堂,谈吐不凡,所以才说出之前那番结论。 若是兄弟不信,我还能再举一个名字说说,就说林谦玉——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这个名字啊……” 胖子唧唧歪歪说了一大堆,见林云依旧微笑看他,顿时来了兴趣,嚷嚷道: “我一看兄弟就是同道中人,心情好,我再给兄弟唱个小曲听听,就唱那个《故灯》—— 昨夜上了街, 朱灯剪影,饿殍满道。 秋风萧瑟,落叶盖了人骨……” 杀猪般的歌声顿时响彻在这个宽阔的广场上。 还是刘建听不下去了,一巴掌拍在胖子脑后。 “唱鸡毛呢?这调子跟你觉得我兄弟为人不错有半毛钱关系?而且我叫你来给我兄弟看……陪我兄弟聊聊天,你都没自我介绍,唱什么唱?” 胖子这才收住他迷人的歌喉,歉意地笑了笑, “对不住啊兄弟,我这人一看见值得结交的朋友就忍不住,我介绍一下,我叫——” 林云忽然出声打断他: “袁马苟李,命师四大家,你是哪一家?” “嚯!” 这下胖子可被吓得不清。 “你,你怎么知道?” 林云微微一笑,继续说道:“刚刚我念到马字的时候你眼神不自觉地抖动了一下,手也变得僵硬半秒,看来你是马家的。马家如今行走世间的只有南字辈三人,但你年龄对不上,你应该是肇字辈的马家子孙。不过你不该是三年后才能下山的吗?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 胖子脸上已是冷汗淋漓。 林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对了,你今年多大?” “二,二十二……”胖子艰难地说出这句话。下山以来,仗着自己是命师身份,表面与所有人打交道时都是自来熟,实际上内心孤傲的他,在面对林云时心中终于有了不淡定。 那感觉就像面对老祖宗时,似乎无论做什么事,心里什么想法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林云在心里计算一番:“嗯,马肇睿是你哥吧?” “这你也知道?!”胖子彻底震惊了。 天啊,到底我是命师还是他是命师,怎么我才说几句话,他差点连我家族的老底都翻出来了。 “呵,”林云脸上掠过一丝莫测的笑容,似乎在追忆,他低声道, “我当然知道了,那个家伙,当初可是给我弄出了好大的麻烦……” “什么?”胖子没听清。 “呵呵,”林云拍了拍胖子的肩膀, “没什么,能认识就是缘分,刚好,我需要你帮我找些东西。” “什么东西?不是,我名字你都还不知道,就这么随意让我帮忙,你问过我了吗?” “我说马肇睿是你哥,你利索的承认了,若你是旁系弟子自然不会如此,或是自己声明那只是你表哥。并且据我所知,马家一脉你这一代嫡系只有两人,你哥叫马肇睿,你自然就是马肇智,我猜得不错吧?” 林云转身朝车站走去,看也不看身后两人。 刘建一头雾水,还是跟了上来。胖子伸手从额头抹去一把汗,咬咬牙,也跟上来了。 …… 上午,同心街。 这儿是一条古街,有着上百年历史,一条小河从街边蜿蜒流过,黑石青瓦房屋耸立道路两旁,里头贩卖的东西大多有着历史底蕴——古玩。 林云拍拍胖子肩膀:“《天机诀》学到第几册了?” “第二册,”胖子立即回道,现在的他早被林云身上笼罩的一层迷雾看花了眼,对于林云的问题有求必应。 林云脸上掠过一丝微不可查的失望,叹道:“只是窥人境吗?” 他再次伸手拍向胖子肩膀,不同的是这一次林云手掌冒出柔和的黄光,在阳光下显得神异,宽大手掌温润如玉,轻轻按在胖子肩头。 胖子瞬间感觉眼中的天地变了个模样,人还是那些人,脚下岩石一如往常,但自己似乎能看见一些其它以往看不见的东西。 “这是——开灵眼吗?”胖子喃喃自语道。 来不及好好感受开启天眼后的世界,林云开口道:“我已经帮你短暂开启了灵眼,你在这处街上多走走,看能不能寻到一两件法器买下来。” 说完,林云转身与刘建走向另一条街,那儿是一些人贩卖从山中采集来药材的地方。 “哎,不是——”胖子在身后急忙喊道。 “让我买东西,你好歹拿钱给我啊!” “哦?”林云回过头,脸上带着淡淡笑容。 “你难道自己出门不带钱的?” “不是,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现今存世的法器大多是古时遗留下来的,别人就算瞎了眼,不认识法器也会知道这是古董,要买下来可得花不少钱。” “难道你没钱?”林云一脸平淡。 命师八大家出来的人会没钱? 胖子脸涨成酱紫色,半响,才长出一口气:“好吧,我有。” “那就行了。”林云转身就走,声音远远传来—— “如果这次能帮我寻得一件法器,我可以帮你永久开启灵眼,让你达到《天机诀》第三册的水平。如果有幸找来两件,我指点你一次也不是不可。” 胖子多想对林云的背影竖起一根中指,想了想,还是没敢。 妈蛋!鬼知道这家伙哪里蹦出来的,比自己还能看穿人心不说,一身神魂修为恐怕都达到自家老祖宗的水平了,拍拍自己肩膀就能帮忙开启天眼,要是细心指点一番还得了? 恐怕自己明天就修成《天机诀》第四册也不是不可能! 这么一想,胖子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到时候就算自己回去,家里人看见自己修为大进,恐怕也会对自己这次偷偷跑下山视若无睹。 好吧,胖爷姑且信你一次,要是待会我帮你买来法器你却拿不出胖爷心里想要的东西,哼哼,到时候胖爷要你好看! 胖子看向长长的同心街,斗志盎然。 另一边,同路街,林云与刘建的身影穿梭在人流之中。 “大青根!刚晒好的野生大青根,八十元一斤,童叟无欺啊!” 林云在一家叫喊贩卖大青根的小贩摊位前停住脚步。 “嘿!小伙子,称点大青根吗?这东西有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的功效。大热天的,就算无事,你称个一两斤回去煮水喝了,保你今年百病不侵!” “一两斤?要不了那么多。”林云不理会小贩的话语,自顾自从一大堆烂树根一样的药材中拣出一根不过半指长的东西, “就要这点,多少钱?” (本章完) 第十一章 五毒散 “嗯——”小贩瞅着林云手上不过半指长的大青根,一脸纠结。半响,摆摆手道: “甭称了,你拿个五块钱吧。” 林云随即掏出五块钱给小贩,算是完成这笔交易。 一直跟在林云身边沉默不语的刘建终于开口了: “林子,这大青根是什么东西?你买它干什么?而且你之前跟胖子叽叽咕咕一大堆话怎么我连一个字都听不懂呢?” 看得出,刘建早憋了一肚子话,只是之前胖子在场不好说,现在三人分开了,他自然是想说什么就说。 “这个啊,”林云举起手中树根样的药材,脸上罕见露出一丝灿烂的笑容。 “大青根俗话说就是板蓝根,不过这边叫法不同。” “但这个却不是,一般在深山老林采集药材的人都知道,但凡大毒之物所在之处,附近也必当有解毒之物。这话反过来说也行,凡有解毒之物存在,附近也必定有大毒之物,看得出刚刚拿小贩为了多赚点钱也是花费了不少心思,挖掘板蓝根至少挖出了一个三四米的大坑,不然不可能发现这东西。” “那这是——”刘建问道。 “没名字。” “没名字?”刘建更加疑惑了。 林云摇摇头,他总不可能告诉刘建,这是后世人在经历一场浩劫后深入对世间各种药材作用的挖掘才发现的一种新药材。那个时候的名字放到现在说出来,只会让人丈二摸不着头脑。 他转而说道:“这东西看似与板蓝根无异,实际上仔细去看,可以发现它本身颜色较之板蓝根稍稍深一点,而且表面光滑,摸上去圆润不刺手,若是放鼻尖下闻闻,还能闻到一股类似花椒般淡淡的辛辣气息。” “哦——”刘建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不过林子,你说到现在还没说它有什么用还有你买来干什么呢。” 林云眼中闪过一丝莫名的神采, “它若跟板蓝根放在一起服用,除了可能造成腹泻外不会出现别的问题。若是单独服用,它就是大毒之物。” “啊?那你买来干什么?”刘建听闻急忙问道。 “为了验证我心中另一个猜想。”林云回答道,抬起头,深邃的目光远眺天空红日,没人知道他此刻心里在想什么。 时间缓缓流逝,一转眼已到中午。 毒物难寻,知道是毒物还敢拿出来贩卖的更是少之又少,但好在主药已经找到,剩下的是找来民间俗称的“五毒”,也就是蝎子、蛇、蜈蚣、蟾蜍、蜘蛛。 这些东西随处可见,想要找来并不费力气。 “饭铲头,三斤重的饭铲头,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一个声音吸引到林云目光。 林云看过去,一个年约三十出头的精壮男子身前摆有一个约半米长铁笼,笼子里一条青褐色鳞片斑驳的长蛇正在不断吐着蛇信子,一双蛇眼十分阴冷,令人不寒而栗。 饭铲头,本地特有的一种毒蛇,因其头颅与饭铲头模样相似而得名。采药人在野外采集药材,最怕的就是碰见这种蛇,若是被咬上一口还得不到及时医救,必死无疑。 口口相传的被饭铲头咬上一口后存活最久时间不过半日,死后脸色先是变得通红,然后转成黑紫色。所以这种蛇还有一个名字,叫作:“半日醉”。 “老板,这条蛇怎么卖?”林云走了过去。 “五百块,不二价!”精壮汉子利落地回答道。 “嗯。”林云点点头,从刘建那儿讨来五百块钱买下。不待老板动手将蛇抓出,自己主动打开铁笼,一只强有力的大手在围观人群的惊呼中瞬间抓住饭铲头的下颚,一把抓起。 尖锐的毒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呵,”林云笑了。 “是条好蛇。” 至此,东西收集完成,林云手抓毒蛇转身朝同心街走去。这个点,若是那个胖子尽心尽力,怎么着也该收集到一两件残破法器。 刘建心中疑惑越发重了,跟上林云,一言不发。 …… 才走到路口,就看见一脸藏不住的得意的胖子手里捧着一个香炉,快步朝林云走来。 “嘿!林子,瞧胖爷我找到了什么?法器,完整无好的法器!” 胖子鼻孔朝天,脸上的表情分明就在说:快夸我,快点夸我啊! 林云却只是点点头:“嗯,还算不错。” 将之前收集来的药材抛给刘建,空出一只手接过香炉,林云闭上眼,细心感受起来。 胖子一脸便秘的模样。 得,自己废了好大劲才从一个老头那里用低价诓骗来一件完好无损的法器,结果这小子非但不夸奖两句,甚至一句谢谢都没有。 这都什么事啊! 正暗地咒骂着,冷不防林云睁开眼,一道寒光瞬间似乎遮过天上烈日,令人如置身幽冥。胖子一个激灵,再去看,却什么都没有看见。 “走。”林云忽然道。 “走?去哪?”刘建与胖子一怔,齐齐问道。 林云脸上浮现出诡异的笑容,用怪异地腔调回答他俩: “去看未来。” …… 林云回到了自己家中。 没有铺上地砖的地面容易积蓄灰尘,微风轻轻拂过,便会让人感觉整个世界变得模糊,鼻子也会变得受不了,只是稍稍呼吸几次,喷嚏声不断。 “阿嚏!阿嚏!” 胖子红着眼,不断揉他同样变得通红的鼻子。 “咳咳——呛死胖爷我了!林子,这是你家?怎么这么乱?连地板砖都没有。” 林云从卫生间拿出一个不锈钢面盆,目光扫视四方,瞧准一条木凳,走过去拿起斜摆在墙角呈六十度角,用力踩下—— 咔嚓—— 令人牙酸的声音响起,木凳断裂成数块。 扯过一本不知道何年何月捡来存放家中的废书,撕开,用打火机点起扔进面盆之中。待到火焰陡然升起半米高,林云加进去小块的木头,让火焰稳定下来,同时放入早被清理干净的香炉,里面倒入一些清水。 “黑子,药。” “哦哦。”刘建将手里抓放的毒物全部递给林云,林云把它们放入香炉中。 咔,咔咔。 林云点起一根烟,叼在嘴中,也给刘建与胖子分别递了一根,三人抽着五块一包的香烟,围绕燃烧火焰的不锈钢面盆,一时间无语。 最终是刘建先打破僵局,他一脸沉重,严肃地看向林云。 “林子,现在你能说一说了吧,你到底是怎么了?” 林云弹了弹烟灰,洒然一笑:“你是指——” 滋滋! 香炉中仅有的一点水根本不能在炽热火焰中生存太久,一会儿,一股药材烧糊的刺鼻腥味已经冒出,刹那间弥漫整个房间。 “我是说你好像变了,变得我都认不出了。” “呵呵,”林云不在意地笑了笑,看向香炉。 “人都是会变的,如果这次我证明了我的猜想是对的,那么你还会看见一个全新的我。” 汗水从刘建额头冒出,也许是靠近火焰,温度太高,他抬起凳子退了一步。 “那样的你我还会认识吗?” “放心。”林云用无比认真的眼神看着刘建。 “你是我兄弟,咱们,生死与共。” “是什么让你变成了这样?那天找你麻烦的几个混子?”刘建沉声道。 “你太看得起他们了。”林云意兴阑珊,转头看向胖子。 “你家老祖宗有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什么话?”胖子有些纳闷。 林云一字一顿:“大——劫——将——至。” 哐当! 胖子坐得离火盆更近,还架起了二郎腿,听见林云的话,脚一抖险些将火盆踹到。 “你,你怎么知道?”胖子内心的恐惧无可复加。 是啊,老祖宗确实说过这样的话。所以近年来马家下山的人越发多了,甚至家族中的守备力量减少。 也正是因为许多人都被派去执行一些神秘的任务,所以胖子这次偷偷下山才能那么成功,甚至到现在几个月过去都没被马家人找到并抓回去。 “你家老祖宗学究天人,在命师一途几乎达到了极致。所以他一双慧眼能隐约看出天地有大劫将至,而我现在做的,正是用我的方法,来测试这个大劫究竟是一群幻想症病人的无端臆想,还是即将真实出现的结果。” 滋—— 林云将烟头丢弃地上,一脚踩灭。 “差不多了。” 此时香炉中药材被煮成糊状,刺鼻的腥味依旧存在。林云抓起饭铲头,摁住下颚,让饭铲头的嘴巴咬住香炉一边。 嘴里咬住了东西,香炉边的热度同时让饭铲头感觉到一阵阵刺痛感,一瞬间源源不绝的毒液从饭铲头獠牙尖处冒出,注入香炉之中。 两分钟后,林云单手拧断饭铲头的脑袋,随手丢到远处一个垃圾桶里,看向香炉中晶莹剔透的液体。 说来奇怪,本来香炉中的味道怪异而且刺鼻,类似各种具有强烈腥味的食物放在烈阳下暴晒后发臭出的味道,但在加入饭铲头毒液之后反而有一股淡淡清香冒出。 林云继续加入木头,直到香炉中的液体煮得仅剩一个玻璃杯半杯不到,他拿来一个杯子,将香炉中液体倒入杯中。 温热的触感令林云有些恍惚。 五毒散,成了。 (本章完) 第十二章 基因锁,开! 香炉,是法器,也能称作灵器,乃是经过修道人日夜祭炼,日复一日,便与天地相合,自身感染天地灵气的物体。 法器对于修道人士而言就是绝世珍宝,无论是施展神通秘术,还是与人对敌,对自己的实力都能有很大提升,因为法器中含有灵气。 林云之前看似漫不经心,其实早在香炉被火烤的时候就通过自身强大的神魂力量,将香炉中灵气逼出,融入药材之中,所以在最后注入蛇毒后会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味道溢出。 而现在,就是林云验证自己猜想的时候! “咕噜——” “啊?” “你干什么?!” 一道疑惑声与一道惊惧的大喊声齐齐冒出,分别来自胖子与刘建。 因为林云将杯子里的液体喝了。 “我艹你妈!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刘建瞬间红了眼,抱住林云摇摇欲坠的身体,嘶声大吼道。 这液体怎么出来的,里面都有些什么成份刘建比谁都清楚,但他怎么也想不到林云居然一口将它喝了。 这东西是能喝的吗?会死人的你知不知道?! “胖子开门!我送他去医院!” 冷不防,一只手抓住了刘建胳膊,刘建低头,看见脸色开始变得雪白的林云朝他摇摇头。 “放我下来,等我一会就好。” “这他妈是能等的吗?!”刘建罕见地连续爆粗口。 林云笑了,还是坚定地摇摇头。 “我说了,等我一会就好。” “你——”刘建看着林云从来没这么坚定过的眼神,嘴唇张合数下,半响,还是轻轻将林云放下。 “你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吧?”他轻声问道。 林云点点头,明明脸色更加苍白,还是挤出一缕笑容。 “我知道,这不是当初你说我带的茶是尿,我气急了,喝了一口给你看,那种弱智的游戏。” “你,你不会死吧。”刘建的声音居然变得有些颤抖。 一个一米八多高的汉子,居然在此时有想哭出来的冲动。 “放心,不会的。”林云给他一个微笑,然后闭上眼睛,躺在这满是肮脏灰土的地面上,像极了一具死尸。 其实他说谎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死。 他自己明白,自己买来的那些东西中,任意一样如果直接服食,在得不到及时医救的情况下死亡机率超过八成,但是他得赌。 他想知道答案。 他也累了。 重生前十余年的生死搏斗,挣扎在人间与地狱之间悬着的丝线上,他就像一只蚂蚱。他不想再次经历那种生活,可是重生过来的他不知道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还会不会再次来临。 所以他要去尝试,也敢用生命做赌注—— 基因锁。 末日来临时天地规则会被打破,人类有办法变得强大起来,与强大的异兽作斗争,生撕虎豹更是变得轻而易举,而这种办法就是开启基因锁。 若是几年后末日不会来临,天地规则秩序依旧完好无损,那么现在的他开启不了基因锁,反之,他有五层把握能开启。 药力开始深入体内,进入到血液与内脏之中,而借着一股灵气,药力开始渗入细胞之中,甚至更加深入,进入到基因层次。 一路深入,一路毁坏,外界,林云的胸膛起伏变得越发微弱,几乎要看不见。 就是现在! 林云陡然在心底大吼一声,脑海中强大的的神魂力量如九天银河落下,刹那间宣泄在整个身体里,其中带着主意识的一股力量包裹住一道小小的基因链,与狂暴的药力抗衡。 啵! 失败了。 这道基因链被汹涌的药力直接摧毁,都来不及给林云反应,又气势汹汹冲向另一个细胞内无数道基因链。 我就知道,末日来临前开启基因锁不是那么容易! 林云愤怒地在心底发出吼声,却不气馁,意识一转,包裹住另一个细胞内一道基因链。 末日来临后,开启基因锁一般都是采取注射安全稳定的基因药剂或是通过长久不懈高强度锻炼身体;修炼道家、佛家秘籍的办法,但是林云如今没有钱,就算有,基因药剂如今估计也还没被各大基因科技团队研发出来。 如果末日真会来临,时间上也不会充裕,所以他只能冒险。 炼制五毒散——一种在末日初期出现,后来被权威机构认定就算修道者服下失败死亡率也高达百分之八十的基因药剂。 其道理是用大毒之物加上一股灵气刺激细胞,深入到基因链,用强大的神魂力量操控,赌会有一道基因链在大毒之物药力的压迫下进化,开启基因锁。 人体内细胞之间都有着联系,只要有一个细胞中有一道基因链被打开基因锁,连锁反应下其它细胞内的基因锁也会变得容易开启。 但是现在情况似乎变了。 药力汹涌而来,身体损坏程度已经超过百分之三,但林云此刻依旧没有发现有哪一道基因锁被开启。 林云是通过服用的方式让大毒之物进入身体,所以现在被药力损坏的地方都汇聚在胸部,而人体之中最重要的器官全部汇聚在胸部,若是损坏程度超过百分之十,就算天上真有神仙,大罗金仙下世恐怕也救不了他! 又是数分钟过去,损坏程度:百分之五。 百分之六。 百分之七。 百分之八。 …… “看来,真的不行吗?”林云在心里苦笑道,脸上说不出是无奈还是释怀。 看来自己的方法错了,因为到现在依旧没有看开启基因锁的希望出现,虽然自己通过这一刻感觉到天地规则确实在发生改变。 这意味着末日终将到来,他若是此次不死,依旧逃不过成为末日里一只惶恐不安丧家之犬的结果。 那么,就这样无声无息死去也好…… 太累了。 自己受够了无休止的战斗,也开始厌烦与人打交道。如果就这样死了,未必不是一种解脱,就让自己能把未来所有可能出现的烦恼一起带走,静静地躺入一块面积不过几平方的土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也许会有人为我哭泣,但是悲痛都是暂时的,之后他们还是会笑着活下去。 至于自己……唉,只是没有酒。 “林子,你他娘的要是敢死我就废了你!” 陡然,一声怒吼声响彻在林云耳边。 呵呵,这话说得,好矛盾…… 等等,怎么自己脸上感觉到有几点温热感落下。 林云努力睁开眼,脸色惨白如一张白纸,已经面无血色。 “呵呵,黑子,你是在哭吗?”林云挤出一丝笑容,装作打趣地说道。 哭成个泪人的刘建对于林云微弱的声音恍然不知,甚至没有发现林云的眼睛稍稍睁开,他自顾自地喊道: “你个王八蛋,你他娘的要是死了,以后谁陪我喝酒,以后你妹妹怎么办?我可不想要个不能陪我喝酒的妹妹!” 妹妹? 林云意识一颤,忽然像明悟了些什么。 是啊,自己既然重生了,一切重新开始。自己的兄弟、亲人、朋友都在,如果自己死了,谁来照顾他们?末日真的会到来,他们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是不是会如上一世的结果一样落个悲惨结局。 不行,自己还不能死。 如果死了,末日中还会有谁去带领他们走出无尽黑暗,走向光明…… “噗!” 林云陡然吐出一口鲜血。 他睁大眼睛,单手高举半空,大吼一声: “基因锁,给我开!” 轰! 咚!咚!咚! 一股庞大的气势从林云身上猛然爆发而出,凭空形成一阵狂风,四周的家具与近在咫尺的刘建都被这股气势逼迫开,甚至撞在墙壁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给我——开!!!”林云声嘶力竭。 啵。 神魂意识下,不同往常,一个独特的来自细胞最深处的声音响起,仿佛一把锁被人轻轻打开。 “叮!基因精华+1。”一道毫无感情的声音在脑海响起,林云知道那是什么,但他现在不在意那些,他畅快地大笑起来—— 基因锁,开启了。 砰! 林云高举的手终于落下,落在地面上,一时间整栋房屋都在轻轻晃动,仿佛遇上地震。 “怎么了怎么了?地震了吗?”无数急匆匆从这栋房子里跑出去的人,神色慌张,不明所以。 然而,他们一直等了很久,在大马路中央,在附近小公园里,都没有等到自己脚下传来第二阵震动感。 许久。 林云从兜里摸出半包香烟,随意抹一把嘴边的血,递给刘建一根,又递给站立一旁惊疑不定的胖子一根。 “你看你,大男人哭个什么?” 刘建没有接烟,只是怔怔地看着林云,只是短短一会儿过去,他就感觉林云似乎变得不同了。 虽然胸口衣领上的鲜血仍触目惊心,但林云反倒变得更加精神,而且一股若有若无的气势时刻从他身上散发而出。这种感觉,就像是有一次手下人不长眼招惹了一个来这里游玩的武术世家子弟,他带人想找回场子被对方身上气势所摄,最终没敢动手。 不,好像比那人的气势还要强。 “你,你身上发生了什么?”刘建分不清自己这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其它。 咔咔。 林云点起烟,深深吸上一口,笑道: “我啊,我变成超人了。” “你——” 林云弹弹烟灰,看向胖子。 “告诉你个好消息。” “啊?什么?” “你家老祖宗的话,是对的。” “……” 胖子一屁股坐在地上,久久不能言语。 砰! 忽然,房门被大力踹开,一大群身穿警服的人涌了进来,为首一中年发福的男子掏出手机对准林云看了一眼,一摆手: “就是他,带走!” “等等,你们是哪个分局的?为什么要抓我兄弟?”刘建站了起来。 “哼,你想暴力抗法?”为首的发福男子冷笑一声。 “把他们全部带走。” 林云躺在地上,瞅了瞅自己胸前的血迹与溢出皮肤的腥臭液体。 “那个,能让我先洗个澡吗?” “带走!” (本章完) 第十三章 我确实很能打 城南,市公安分局附近。 狭窄的空间向来与闷热作伴,形影不离。在一个狭窄的房间里,林云嘴里叼着一根烟,淡定地看向面前额头微微冒汗的便衣小警员。 这里面其实并不是很热,热的是人心。 “这里应该不是公安局,应该是你们平日里欺男霸女,抓人来折磨的地方吧?” 林云没太在意这个问题,转而问道: “我说,我朋友他们被关哪去了?” 便衣小警员颤抖的手中拿着一个手铐,壮胆似地喊了一声:“你,你别太嚣张,这里离公安局可不过几十米远,别以为你身手好就能为所欲为了!” “哦?离公安局还有几十米远吗?可你这语气怎么我听着像我现在正在天安门楼上?” 场景放大,在小警员身边躺着一个神态萎靡、呼吸急促的身材发福警察,也是带领一群警察抓他来这里的那人。 林云刚被带到这里,发福警察神态嚣张,屡次对林云出言不逊,不断问候林云的家人。林云虽然不想计较一只蚂蚁在自己面前跳舞,但奈何对方见林云无动于衷,在带林云进小房间的时候用力推了一把—— 用的是脚。 林云俨然不动,发福警察这一脚像是踹中一块钢板。林云反手就是一巴掌——他忘了自己刚刚开启了基因锁,一巴掌下去,就见发福警察顿时感觉天旋地转,原地打几个转圈,轰然倒地。 面对小警员略显可笑的话,林云笑了笑,将烟头扔下,刚好落在发福警察鼓鼓的肚皮上,然后抬脚落脚数下将烟蒂摩擦熄灭。 发福警察再次受到重创,两眼一白,不争气地晕了过去。 “我这人问话最多说两遍,所以这是我最后一次问你:我朋友被关哪里去了?” “咕噜!”小警员费劲咽下一口唾沫,嘴唇感觉干燥无比。 “那,那个黑黑的人好像跟我队长认识,跟我队长说了几句话就急匆匆带着你另一个朋友走了。” 黑黑的?应该是刘建。 “嗯,我知道了。”林云点点头,找来一张凳子坐下,全然不顾小警员在他面前瑟瑟发抖,像一只老鼠好死不死溜达到了一只猫面前。 “知道我为什么会被抓来吗?” “不,不知道。这次命令好像是由我们副局长发布的,他只是带我们去抓人,至于为什么抓你,你犯了什么罪我都不知道。” 目光一转,林云看见小警员手中拿着的手铐。 他两手一伸:“手铐是吗?来,给我戴上。” “……” 他以为这是手表吗?小警员暗暗想着。 却见林云手再次一伸,说道:“来吧,看你这么识趣的份上快给我戴上,不然待会你上级来了见你手铐都没给我戴,没准会训斥你。” 小警员咬咬牙,心一狠走过去咔咔两声给林云将手铐拷住,然后扶起地上发福警察,转身打开小房间的门准备出去。 林云悠悠的话语响起在他身后—— “不过啊,这玩意戴上去容易,待会想让我取下来可就难了。” “快去跟你们副局长说说,让他快点让策划这一切的幕后黑手过来,若晚些,他可就见不到我狼狈的模样了。” 小警员一个趔趄,逃跑似地急忙跑了出去,他要尽快把刚刚发生在这里面的事全部都反应给上头。 十分钟不到,房间的大门再一次被打开。 “咦?”林云轻咦一声, 这次进来的,依旧是清一色身穿便服,细细一数,共有九人,其中一人是之前出去过的那个小警员。 这些人,应该是社会上的混混。 见林云目光看过来,小警员急忙低下头,不敢与林云对视。 “小子,听说你很能打是吧?”九人中,领头的一人略显嚣张地问道。 他瞥了眼林云手腕上扣得死死的手铐,轻蔑的目光暴露无遗。 哼!既然都戴上了手铐,两只手都动不了,再怎么能打也是白费。 念及于此,领头人手一挥,大喊道:“哥几个,这王八羔子居然敢打伤老李,给他点颜色瞧瞧!” 呼! 短短一会,九人围在林云身周,领头那人率先一拳打来。 林云眼中精光一闪。 出拳无力,脚下漂浮,一看就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 林云身体一侧,躲过领头人的拳头,同时脚下伸出,绊在对方前跨的右脚下。 “哎呦!” 砰! 领头人被这一下摔了个狗啃泥,土黄色的门牙狠狠撞在地上,瞬间松动了两颗,一会儿口里已是一口鲜血。 “呸!” “马的,给我嫩死他!” 看着刚刚捂嘴的手满是触目惊心的鲜血,领头人火冒三丈,立即口齿不清地下令道。 其余人互视一眼,齐齐出拳封锁林云四周,几乎让林云避无可避! “呵,来得好!” 林云不怒反笑,手往身下一抄,先前坐下的木凳出现手中。手轻轻一晃,也没让人反应过来,一道身影陡然飞出,撞在小房间墙壁上,半天下不来。 打人如挂画! “嘶!” 这群人中也有看过武侠小说的,见在小说中都显得玄幻的招式被林云使出,一时间竟然愣住了。 不过林云可不会留情,趁着众人被他这一招吓住,出拳出腿无力,抓住凳子,短短一秒内砸出六下。 砰砰砰! 伴随不断的击打声,围绕在林云身边的六名混混通通飞出,或是撞在墙上,或是倒在地上,都捂住被打中的地方,半天起不了身。 倒吸凉气的声音络绎不绝。 林云抓住凳子脚,十来斤重的木凳在林云手中轻若无物,对准先前出去过又进来的那名小警员。 先前,也只有这个人从一开始就迟疑着不敢动手,之后与其他人一起攻击林云,出拳同样毫无力气,没有以打倒林云作为目的。 是以,林云凳子没有砸向他。 “现在,可以帮我去向策划这一切的幕后黑手带个话了吧?” 林云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笑容,只是此时这笑容在小警员与地上倒吸凉气的众人看来,与恶魔的微笑无异! “啪啪!啪啪啪!” 忽然,一阵响亮的掌声响起。 林云转头看向大门,门口,一名身穿一件休闲t恤,鼻上架着一副墨镜的年轻人出现在那里,掌声也正是从他手中发出的。 “张枫。”林云低低说了一声,眼中透着莫名的光芒。 来人正是张枫,本市青山集团老总的儿子,也是之前在湘城大学门口与他发生过争执的那人。 张枫大步走进房间,一边走,脸上笑容一边变得灿烂起来, “想不到,真是想不到,我一来就能看见这么精彩的一幕。” 他走到离林云不到两米的距离处,停下脚步,老气横秋说道:“小子,你很不错,我也算是见过不少练家子了,但像你这样,两只手被手铐铐住,还能以一敌九,并且打得别人半天站不起来自己却毫发无损,是个人物。” 他回头看看与他一同来的的一人, “陈队长,你说是吧?” 被称作陈队长的那人脸上露出谄媚的笑容,躬身道:“张少爷目光如炬,您说的自然就是对的。” 话是这么说,不过他自己也明白,这次陪同是因为上头副局长的命令,实际上他还真看不起张枫这种不学无术的富二代。 瞧瞧,这次又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要副局长亲自下令将别人抓到这个地方。还好这人身手不错,居然一个打九个还能这么轻松。 不过啊,好运到此为止了,这个大少爷现在居然亲自出现在这里,想必这一次把你当场弄死都很有可能。 这么想,陈队长看向林云的目光带着一丝怜悯。 张枫回头看向林云,这一次,他眼中忿恨的目光就算有层墨镜阻挡也被林云看得真切。 他喊道: “小子,你就算再能打又如何?敢跟我抢女人,甚至还和我未婚妻欧阳婷婷暧昧不清,我今天就弄死你信不信?!” “哦?是吗?”面对威胁,林云无动于衷,甚至嘴角浮现一缕讥笑,嘲讽似地与张枫对视。 “你弄不弄得死我,我不知道。不过我想你现在有一件你不知道的事。” “什么事?” “你,站得太近了。” 砰! 木凳一直被林云拿在手中,张枫又好死不死站在离林云不过两米远的距离,林云只需向前一步,加上木凳的长度就能够到。 这一下挥出,一直自比作小鲜肉,平时不善锻炼的张枫哪里受得了这一下,在众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中,张枫口吐鲜血,飞出了三米远,直直落到陈队长身下。 “啊?张少爷,张少爷你没事吧?”陈队长急忙低身要将张枫拉起。 林云出手留情了,他也估算不准张枫孱弱的身体能受得了他多大力量,所以这一次他用出的力量不到他实际力量的十分之一。 不过就算如此,张枫被这一下打断了数颗牙齿,吐出一口血,躺在地上半天无法清醒过来。 等到他终于清醒,感受口腔中的疼痛与身边流淌的血液,双眼瞬间变红,陈队长还未反应过来,腰间配枪被他一把夺下。 咔。 保险被张枫打开。 “你很能打是吗?”张枫双眼通红,状若癫疯,一步又一步,再次走进林云。 “告诉我,你他妈是不是很能打?” “打我女朋友的主意不说,后来又勾搭上欧阳婷婷,那是我未婚妻你知不知道?现在还敢拿凳子打我,你知不知道我就算现在杀了你,明天报纸上也不会登出这里死了一条狗的消息!” 黑黝黝的枪口摁在林云的额头上,冰凉的触感足以令许多人不寒而栗。 但林云收起了笑容,微皱眉头,似乎陷入沉思。 半响,他略带茫然地问道:“你刚问我什么去了?” “嗯?”张枫一怔,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我这可是枪?他不怕吗? “哦——”林云拖出一个好长的尾音,笑容重新出现在他脸上。 “我记起来了。” 他不顾顶在脑门上的枪支,与张枫四目对视,一字一顿: “没错,我确实很能打。” (本章完) 第十四章 群雄齐聚 砰! 张枫下意识想扣下扳机,但是林云动作更快,张枫没反应过来,一道黑影刹那间出现在眼前,而后占据整个视线。 他再一次被林云击飞出去,这一次同样瞄准大门,但是这次他飞的更远!门口陈队长伸手想要接住,手才触碰到张枫身体,一股大力传来,陈队长也不可抑止地倒飞出去,两人齐齐撞在房外的台阶上。 刺目的阳光直照他俩脸庞。 “这手铐,确实有点碍事。” 林云皱了皱眉头,刚刚他含怒一击,按道理使出三成力道的他借用木凳子打在张枫身上,怎么着也能把他打晕,可是看着张枫现在还能用惶恐不安的眼神看他,他就知道,手铐确实妨碍了他的动作。 “那就解开吧。” 林云抓住手铐一角,使劲一拧,钢铁铸造的手铐居然像橡皮泥一样被林云给拧开了! 锵——林云甩甩手,手铐自然落体,掉在地上。 嚯! 这一次,不是因为疼痛的倒吸冷气声音齐齐响起,众人好似见了鬼一样直愣愣盯住林云,几个人嘴巴大大张开,都能塞进一个拳头。 这,这他妈是假的吧? 难道我们都在做梦? 还是说之前那小警员拿的手铐是小孩子玩具,轻轻捏一下就能弄开? 但手铐掉在地上时刺耳的金属撞击声又是怎么回事? 林云单手拖起木凳,一步一步,走向躺在房门口的张枫。 吱—— 木凳凳子脚与地面摩擦发出令人感到刺耳难受的摩擦声,张枫面无血色,一个劲叫道: “别过来,你不要过来!” 张枫慌忙之中摸起身边掉落的枪支,急忙举起来对准林云。 时间是无情,无论你是微笑还是哭泣,无论你跪下恳求还是宁死不屈,它来到,又走过,让你眼睁睁看着,却无可奈何。 短短十秒钟,对于张枫而言像是度过一整个世纪。林云终于来了,走到他身边,木凳摆到一边并蹲下身体。 他的笑容就像长辈对家中晚辈慈爱的表情一般,目光温和,又像医院精神科医生看待一名弱智少年。 “92式半自动手枪,这种在末日到来后会被立即淘汰的老古董使用的是dap92式9毫米硬质钢心普通弹,规格为9x19毫米,有效射程为五十米。但对于有防备的我来说这东西对我的威胁与一副弹弓差不多,另外——” 他轻声道:“傻子,你忘了上膛了。” “啊?”张枫一怔。 咔嚓! 林云夺过枪,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枪上了膛,而后对准外面数个路灯。 砰!砰!砰! 连开三枪,打爆头顶不同位置三个灯。 “枪,是这么开的。”林云语气中不带有一丝感情说道。 “疯子,你是个疯子!”张枫内心恐惧的海浪几乎将他的理智覆灭。 他居然敢开枪,还是在公安局附近开枪! 嗯? 张枫忽然笑了,笑得疯狂:“哈哈哈哈!你开枪了,还是在离公安局不到二十米的地方,这下谁都救不了你,等死吧你!” 面对张枫的威胁,林云只是像忽然想起什么,自语道: “哦,似乎是的。怎么自己总是把现在当成是二十年后?看来,必须得打个电话了。” “打电话?你打给谁都没用!”张枫耳尖听见了林云后面一句话,他没有一刻如此时得意!他仿佛看见下一秒就有一大队武警全副武装冲道这里将林云拿下,甚至现场击毙! 啪! 林云一巴掌甩在张枫脸上,将他原本就开始红肿的脸打成包子一样鼓鼓的。 林云认真地看向他:“你知不知道,偷听别人说话是一件很不礼貌的行为?” 掏出手机,林云摁下一个号码。 湘城中心医院,十二楼重症看护室。 一个中年男人正慈爱地看向躺在病床上呼吸平稳的女儿,手里拿着一个苹果,给贪吃的女儿削皮。 待会等她醒来就喂给她吃,他这样想。 边上已经放着十多个被削好皮的苹果。 “叮铃铃!叮铃铃!” 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在门外响起,中年男人皱起了眉头,看了眼病床上呼吸变得稍稍急促的女儿,把苹果轻轻放在一边。 走出门,一脸歉意的秘书站在门外,见中年男人出来,一个劲地鞠躬道歉。 “不是叫你把手机都静音了吗?”中年男子皱眉道。 “那个,市长,是您的私人手机响了……” 嗯?窗外光线照进走廊,唐市长皱起眉头,站在走廊上从秘书手中接过手机。 “你好……好的好的,我现在就派人过去接您。” 唐市长挂断电话:“曹秘书,你去趟城南公安局,附近有一栋小平房,你到里面把一个叫作林云的人领出来,记住一定要……算了,还是我亲自去一趟,照顾好我女儿。” 唐市长接过手机急匆匆下了楼,留下一脸茫然的曹秘书手足无措。 那叫林云的家伙是谁啊?居然能让唐市长这么激动,还亲自去领他? …… 城南,市公安分局附近。 数十人持枪戒备,蹊跷的是他们居然身穿警服,但都不守在在公安局里头,反而围在不远处一栋小平房外,始终不敢进去。 “老王,给上头还有武警部队的电话打了吗?” “打了,局长他们正在路上,武警部队他们说这个时候至少得半个小时才能到。” “好,我们就守在这里,千万不能让那个目无王法,敢在公安局附近持械伤人、抢夺警官佩枪并开枪的不法分子逃走!” 锵!咚!咚—— 怎么回事?怎么忽然没风了?而且这声音。 先前说话的警察疑惑地转过头,看向身后。 呼—— 猛然,一阵大风吹来,吹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漫天灰雾遮天蔽日,待到风平浪静,一百多手持钢管或是砍刀的人出现在他视线之中。 这群人都光着膀子,膀大腰粗,一脸横肉。为首一人身材精壮,眼露寒光,手持一柄一米多长、巴掌宽的开山,刀尖触地,刀柄被他拿白绷带死死绑在手中。 阳光下射,刀锋闪烁寒光。 “你,你们是什么人?” 在场警察纷纷将枪口对准来人。 “把我兄弟林子放出来!”刘建吼道,脸颊泛起不自然的血色。 大刀举起—— “放林子哥出来!” 一百余人齐齐呐喊,声音响彻八方,震耳欲聋! “咕噜!” 在场警察无不艰难咽下一口唾沫,看看对方一百多号人,手里都持有寒芒闪烁的钢管或刀具,再看看自己手里巴掌大的五四手枪。 这一刻,似乎自己这边成了弱势一方。 连枪也给不了他们直视对面一百余人的勇气。 “你,你们这是犯罪知不知道?而,而且你们说的林子哥又是谁?”为首警察语气颤抖道。 难道,就是他们包围的那小子? 刘建面露狞笑,大刀一刀砍在街边护栏上,咔嚓一声,如刀切豆腐一样,空心铁管护栏被刘建一刀切开。 “你不知道?不知道你就让开,我自己进去找!” 他初中没毕业就出来闯荡社会,认识的人不少,之前也是因为跟这个分局的一名队长认识,对方放了他出来,同时在刘建再三询问下透露了一点为何要抓林云的讯息: 林云得罪了青山集团老总的儿子,对方想让他死。 单纯一个“死”字就足够了! 别人想让林云去死,刘建哪能不又急又怒?自己那时独木难支,他就急匆匆带着胖子出门,电话都被打到欠费,喊来几百个兄弟,不到半个小时就重新回到了这里。 他只想救出林云,不敢耽误哪怕一秒钟。也不去想后果,哪怕这次行动会造成他日后的生活只会在暗无天日的监狱中度过,他不管! 林子,我来接你了。 “你不说话,那我就只能硬闯了!” 刘建目光一冷,就要强行冲进小平房。 “你们在干什么?!” 陡然,一声暴喝打断刘建接下来的动作。 几百人齐齐看过去,看见一名明显长居高位,一身气势不怒自威的中年男子与另一名年龄相仿,却始终落后他半步的人走到了不远处。 “周局长,这就是你昨天才报告过的市里治安良好?”唐市长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这,这——”身边被称作周局长的人不断伸手往额头抹去汗水。 “唐市长您等一下,我了解一下情况再马上来跟您汇报。” 大腹便便的周局长快步走到为首警察身前,厉声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为首警察额头也是汗水不断往下流,三两句将话说清楚,并将自己的猜测说出,周局长立即回到唐市长身边,将话讲明。 唐市长一直等到周局长将最后一句话讲完,能坐到这个位置,自然不是蠢人,念头急转间心中已有了答案。 他走到刘建面前,丝毫不在意刘建仍绑在手中的开山大刀,问道: “你是来接林云的?” “对!你又是谁?” 唐市长没有回答他,反而说道:“你叫你朋友都散去吧,顺便把你们手里的家伙都带走,待会要是武警来了就不好收场了。 放心,我会将林云完好无损的带出来的。” 刘建皱眉道:“我凭什么相信你。” 远处,在唐市长面前唯唯诺诺的周局长大步走过来,厉色道:“瞎了你的眼了,这是唐市长!唐市长说话你还不信?” “你他妈在骂谁瞎了眼?!” “额——”周局长看着刘建瞬间举起那柄一看至少二三十斤重的开山,顿时慌了。 “够了!”唐市长厌恶地看周局长一眼。 “你打个电话给白建军,让他十分钟之内滚过来!” 然后再次看向刘建:“我姓唐,现任湘城市市长,我的话,想必应该能有几分可信度。听我一句劝,现在就叫人散去,不然待会武警部队赶来,我带着你朋友出来你却被抓进去,那就不好了。” 刘建死死盯住唐市长,良久,他解开右手绑住刀柄的绷带,将大刀扔向远处。 “希望你说得话算数,不然——”刘建语气变得寒冷,“就算你是市长,我也会让你日后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当然。”唐市长点点头,见刘建开始叫人散去,他从众多警察身边穿过,一个人走进小平房内。 (本章完) 第十五章 风水大师胖子 十分钟后,林云与唐市长一同走出了大门。 林云手上重新戴上了一副手铐,他扫视四周,众人紧张、茫然、惊惧的表情一一被他收入眼底。 他看见了刘建,对其露出一个安心的笑容,问唐市长道: “怎么,那个下令把我抓来的副局长没来吗?” 语气轻松就像在拉家常。 话音未落,就看见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急匆匆从一辆丰田车上下来,往这边跑来。 唐市长指向那人,低声道: “小兄弟,那就是这次下令抓你来这里的副局长,白建军。” 还好是压低声音说话,不然一旦让其他人听见唐市长居然与一个年纪二十出头的小年轻称兄道弟,不知要掉下多少眼珠子。 不过唐市长这一声小兄弟喊得可是真心真意。 昨天他女儿病危,呼吸都已经停止,医院做了最快的应急措施,在发现不到一分钟内就推入手术室进行抢救。但数分钟后还是无奈放弃,也就是这时候,他们中间终于有人空出手给唐市长拨打电话。 所以其实当唐市长接到电话的时候他女儿早已宣布抢救无效,医院无力回天。 但这时林云出现了,一番神秘莫测的手段施展过后,他赶到医院后发现女儿静静躺在病床上,心跳平稳。 参与抢救的医生都说这是个奇迹! 当他知道之前发现的一系列事,不由唏嘘万分,早就想打林云电话叫林云出来吃顿饭好好感谢他,但一是不放心女儿,而是天色尚早,他打算晚上再郑重请林云出来一聚。 经过一整天的观察,他确定了女儿生命状态稳定,这才想起要打电话给林云,不料林云率先打来电话。听说救命恩人身上出了这样一件事,这怎能让他不惊怒交加? 是以,现在白建军身为公安局副局长,气喘吁吁跑到他面前,他也没给对方好脸色看。 林云朝白建军伸出了两只手,阳光下明晃晃的手铐晃得白建军几乎睁不开眼。 “这是——”白建军有些疑惑。 正在家中与小三亲热的他被局长一个电话急急忙忙叫来,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白建军,看你做的好事,还不快给人家把手铐打开?”唐市长冰冷的声音响起在他耳边。 虽然不知道事情的详细经过,进去找到林云时也只看见小平房里头不算宽敞的空间,只有林云一人站在其中,其余人不是蹲坐在地上就是躺倒在地,痛苦呻吟。 但只看林云一身灰尘与恶臭味就能够证实,林云之前在里面应付那些人时应该也吃了亏。 手铐?关自己什么事?自己没钥匙又怎么打开?白建军一愣。 一个小警员跑到他身边,将在这里发生的事通通告诉了他。 白建军脸上青紫颜色转换,半响,硬是挤出一个笑容: “小兄弟,这一切都是误会。” “哦?是吗?”林云不置可否。 “那给我把手铐打开吧。” 先前那副手铐早被林云损坏,如今这一副还是林云特意又从地上捡起来一副,故意戴上去,好等白建军过来给他打开。 他不怕事大,就怕这事无声无息沉寂下去。 现在将事情闹到整个公安局众人皆知。日后至少他不会再面对来自这个地方的麻烦,能省点心去做其它事情。 唐市长当面,白建军虽然心中恼怒这个小子居然敢如此对自己不敬却依旧不敢放肆,挥挥手,让人进去找来钥匙将手铐打开。 “看着我!” 手铐才打开,一阵呢喃似的声音响起在白建军耳边,白建军迷茫地抬起头颅,立即对向林云一双似乎能吸入人魂魄的眸子。 “告诉我,你收了张枫多少钱?” “十万块。”白建军茫然说道。 话一出口,白建军立即清醒,再看向林云,此时对方的眼神似笑非笑。而在他身边,唐市长的脸涨成了红色。 “不是,唐市长我……”白建军欲哭无泪。 林云拍了拍白建军肩膀,低头到他耳边: “以后要想帮别人忙,或者想当一条替主人咬人的狗,记得看清楚目标,别惹上连你家主人都惹不起的对象,到时候连你主人都倒下了,别人还会对你这一条狗手下留情吗?” …… 白建军身体一阵晃动,坐倒在地上。 他知道,自己的政治生涯算是完蛋了,而这一切,似乎都怪自己之前收了张枫十万元的现金…… 救护车赶到现场,下来十余人匆匆进入小平房,摊开支架不断从中抬出受伤的人。 “你能拿十万元买我死,那么不如再拿十万元买我的原谅。” 张枫被人抬出,离救护车只有几步之遥,一个人拦下了他。 是林云。 “时间就定在明天上午,地点我那个水果摊,如果你不来,或者没带足够钱,下场希望你能懂。” 林云松开手,让张枫成功被抬进车内,在张枫惊惧交加的表情下还不忘挥挥手,面带微笑就像和相识十几年的老友作别。 林云与刘建还有唐市长三人走向唐市长安排接送的车辆,刘建忽然说:“林子,等一会,我叫下胖子。” 林云这才想起刚刚没有看见那个庞然大物出现。 “他去哪了?”林云问。 刘建脸上掠过一道尴尬地笑容。 “咳咳。他以为你出不来,去帮你报仇去了。” “啊?”林云一脸懵逼。 …… 青山集团,顶层办公区。 青山集团老总正一脸恭敬地站立一旁,任由一个体重二百多斤的胖子用他沾满肮脏泥土的鞋底在办公室精美做工地毯上走来走去。 哈哈,大师就是大师,只是站在大夏门口看一眼就知道自己最近事业不顺,好几单合同都黄了。而且还能看出自己桃花凋零,知道自己包养的小三居然在外面偷偷找情人。 如果不是自己碰巧出去办件事回来时碰见这名大师,又碰巧听见大师自言自语的内容,之后态度恭敬万分,恐怕还真无缘请到大师上来帮自己看看风水格局。 与那时一样,现在这名“大师”嘴里也在念叨一些东西。 不同的是如果青山集团老总听清了这时“大师”嘴里在念叨些什么,恐怕叫人乱棍打出去都是轻的,最大可能是抱着“大师”一起从三十层的大楼上纵身一跃,同归于尽。 “七煞销魂阵?这个不错,既能缓慢剥夺一个人的精力,削弱魂魄,让其萎靡不振,夜不能寐;又能勾起对方的阴暗意识,让经常在这办公的他脾气随时间流逝慢慢变坏,最终落个妻离子散的下场。甚至长时间下去,寿元大减,顶多一两年后就一命呜呼。” “唔,可是布下这个阵不做点掩饰不行。不然傻子在过一段时间后都知道肯定有问题。嗯,那就来个阵中阵,再布下一个小型八宝招财阵,用门口那盆盆景作阵眼,让他在最近几月里财运大涨。这样就算脾气变坏,精神变差也能自己解释成是操劳过多导致的。” “对了,既然都要做,不如绝一点,再来个煞破肾元阵,让他今后再无子嗣,甚至血脉联系下让他儿子也断子绝孙!” “大师”说做就做——先在办公室跳一段鬼来了也看不懂的舞,口中念念有词,从兜里掏出两枚铜钱和一张黄符。 手一招,黄符凭空自燃,“大师”朝天扔出黄符,两手手指分别向两处,两枚铜钱像长了眼似地,不见“大师”出力,自己飞向指定的两处,稳稳落下。 “呼!这七煞销魂阵算是布好了一半,待会自己再让他将这里一些东西方位摆摆,就算完成了。” “大师”抹去额头的汗水,脚下走出玄奥万分的步伐,暗合某种规律,同时,目光死死盯住办公室一角,那里需要压上一张黄符。 “叮铃铃。” 陡然,刺耳的手机铃声响起,“大师”一个哆嗦,脚下步伐瞬间乱了套。 “我滴亲娘耶!” “大师”一拍脑门,险些掉下泪来。 这《登天九步》一步走错,所有一切就都得重来。 “我倒要看看你是谁,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我一定要你好看!” “大师”掏出手机,看见两个字显露在手机屏幕上——“黑子”。 “这傻鸟现在不应该在公安局跟条子拼死拼活吗?打我电话干叼?留遗言?” 原来“大师”就是胖子! “喂?找你胖爷干叼啊?” “哈哈哈哈!” 手机没开扩音,黑子独有的大嗓门声音跟手机安了喇叭似得,震耳欲聋。 “卧槽!你声音小点行吗?差点弄聋了你家胖爷的耳朵!” “快说什么事?没事的话胖爷还要继续做帮林子报仇的工作。妈蛋,本来就要完成了,被你一个电话害得我一切都得重来。” “哈哈哈哈。”另一边刘建仍在狂笑。 “别瞎忙活了胖子,快来食为天,林子没事。” “啊?哦哦,等着,我马上。” 胖子不动声色收起手机,又跳上一段自己都不知道到底多难看的舞蹈,弄出一身大汗,故作疲惫走到青山集团老总面前。 “好了。你再叫人把你的办公桌面向东方,确保每一天早晨到中午之间的阳光都能照射到你的脑袋就行。” “嗯嗯,”青山集团老总完全没有理会胖子话语中的恶意,握住胖子油腻的肥手,一个劲晃动。 “多谢,多谢大师您了。” “这里是十万元的支票,能到任意一个银行兑现,请您务必收下。” 胖子一脸端正地将支票收下,郑重说道: “这一段时间,特别是上午太阳出来的时候你可能会感觉到眼睛难受,想流泪,不过不要紧,这些都是正常反应,过一段时间就会好了。” 呵呵,看弄不弄得瞎你个老王八蛋! 胖子藏好支票,在青山集团老总的千百次感谢声中一脸淡然走出大夏大门,左右瞄了瞄,见无人跟踪,立即一溜烟跑了。 (本章完) 第十六章 给你一次求我的机会 傍晚七点,食为天。 一天只吃过一顿早餐的林云等人早已饥肠辘辘,闻见不断从酒店中传出的菜香味,一时间口水溢满整个口腔。 “哈哈,小兄弟恐怕早就饿了吧?不过咱们在门口等等,待会还会又一个人来。” 唐市长人老成精,一眼就看出林云与刘建此时的状态,却开口将他俩留下。 “哦?是谁会来?”林云疑惑道。 难不成,唐市长知道胖子的存在,并且知道他会来这里? 不过胖子的速度也太慢了点,他还特意找地方洗了个澡换身干净衣服才过来,胖子却依旧没出现。 疑惑马上得到解答,一道倩影从一辆磨砂漆面,一看就知道是高档车辆的车上急匆匆跑下来,一直跑到林云面前才停下。 “欧阳婷婷?”林云不由一怔。 来人正是昨天才见过面的欧阳婷婷。 “呼,呼——”欧阳婷婷娇喘吁吁,香汗淋漓。 一脸担心地上下打量林云,直到没在林云身上发现任何伤口与血迹才长出一口气。 “太好了,你没事。我还以为张枫——” “你怎么来了?”林云打断了她。 唐市长哈哈大笑走了出来,说道:“哈哈,小兄弟,之前我过去没有看见婷婷,就知道你不想让她担心,没有通知她,但现在事情有了个圆满的结果。所以我斗胆发了条短信给她,让她过来,希望你不会怪罪我啊。” 怪罪?呵呵,我恨不得抽你两耳光。 林云扯扯嘴角,一脸无语。 明明自己跟欧阳婷婷什么事都没有,但似乎一瞬间,整个世界都以为自己和她有一腿。她也是的,这关心的眼神是怎么回事?自己和她有那么熟? 其实这事很好理解。 唐市长见识过林云神鬼莫测的手段,心里自然起了亲近的心思,而两个陌生人若是想成为朋友,中间出现一个互相认识的人是最好的。 这个人,唐市长将它定义到了欧阳婷婷身上——跟林云是男女朋友,同时她父亲又是本地大企业家,与自己关系良好。自然而然,借着欧阳婷婷的关系,自己想跟林云打好交道应该会轻松许多。 欧阳婷婷则是在知道事情经过后想:事情因张枫而起,而张枫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才不择手段对付林云。自己于情于理在接到短信后都得过来看看林云这个“无辜受害者”,顺便撇清自己与张枫的关系,不能让林云误会。 林云没有试图想清这个复杂的问题,又等了一会,胖子匆匆来迟,才对唐市长微微一笑,一群人走入了食为天专为三楼以上顾客准备的电梯。 唐市长摁下五楼的符号。 仿佛知道林云等人心中的惊讶,他转过身,解释道: “其实五楼也没你们想象中的那么神秘。”他摇了摇手中的至尊水晶卡, “食为天毕竟是湘城本土企业,五楼的卡也只会发在市里,只是挑人发罢了。这东西我有一张,********也有一张。听说还有一个人有一张,不过我不太清楚对方的身份。 食为天只是一个吃饭的地方,既然在五楼设立的包厢,那么总得让人上来。这五楼的食物也不过比下面几层更加稀有一点,至于味道,众口难调,也就那样了。” 话一说出,众人心里变得也不是刚开始那般惊讶了。 是啊,五楼又怎么样?你食为天总不能放几个包厢放这里只是用来看的!而且你就算是发卡,你还能去给省长发一张?就算你肯,别人还不一定会收。 至于吃的,你说食材都是珍稀的,但还真能弄来龙肉、凤凰肉来不成?你说你手艺是最好的,那你能把一团白面做出熊掌的味道? 还有服务,难道你能让百八十名妙龄女子衣衫单薄,跪伏在电梯口迎接,让人享受三宫六院般的服务? 呵呵,那样恐怕唐市长第一个不答应,几分钟后就有人来查封你这家酒楼。 这么一想,蒙在食为天五楼的一层面纱被众人粗暴地撕开了。 走入五楼,四周装饰高贵却不失淡雅,天花板上有大师亲笔《有朋》一篇。再一眼望去,不远处小桥流水,底下锦鲤数条,边上半人高的青松一株,乍一看这就是三流店家的装扮,但细细品味,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布置这个风水格局的人是个高手。”胖子用脚摩挲地面铺着的深色地毯,开口道。 “哦,怎么说?”林云问道。 胖子用手摸了摸下巴,小眼睛四处打量一番,然后才道:“是个招财进宝风水局,而且在不减弱阵法效用的前提下还能布置地如此美观,境界当在我之上。” 林云点点头,才要详细问问,忽然一阵笑声出现。 “哈哈,稀客啊!唐市长,您居然来了。” 朝笑声的源头看去,左手打上石膏并绑着绷带,一头吊在脖子上的食为天酒店老板出现在林云视线中。 “呵呵,”林云轻笑一声,面露讥讽。 走到近前,食为天老板自然也看见了一边面露讥讽的林云,心一慌,尴尬地笑上两声,也朝林云伸出手。 “哈,哈哈,小兄弟,你也来了啊。” “看来你并没有把我昨天跟你说的话放在心上。”林云不理会对方伸出的手。 这下,食为天老板连上笑容更尴尬了,歉意地笑了笑,说道: “那个,是我的错,待会我自罚几杯酒向您赔罪好吗?” 事实上这一刻他心中懊恼的情绪无可复加。 该死,早知道昨天就听他的,不要没事找事去厨房逛了。 今天早上,心里突然有了兴致去厨房走走,哪里想一圈没走完,就听见砰地一声巨响,厨房排气管因为固定的螺丝老化掉落下来,而他好死不死正好站在掉落的那截排气管下面。虽然心里对林云说的话不太相信,但那时他还是有了戒备,急忙躲避,但还是被砸到了手。 现在见到林云这个昨天提醒过他的人,哪能不尴尬。 “这样就够了?”面对食为天老板释放出的善意,林云只是淡淡问道。 “那你——” 林云打断了他,说道:“血光之灾,如果没有高人施法相助,其实是躲避不了的。所以即便我昨天提醒过你,你依旧会受到伤害。但又因为我的提醒,你受伤不算严重,你额头血光并未完全散去。 不见血的血光之灾,那就不叫血光之灾了。 我看你额头血光大作,蓄势待发,大概就是这几分钟,你好自为之吧。” “我——”食为天老板顿时急了。 手都断了还不算严重?还非得见血? “小兄弟,那你们今晚的费用我免了好不好?快帮帮我。” “今晚是唐市长请客,本来就不关我的事,你免费也好,不免费也罢,与我何关?” “哦,顺便提醒你,现在我看得更清楚了,你的血光之灾大概会在十秒之内出现。” “不是,小兄弟,那你说怎么样?” “十。” “嗯?什么?”豆大的汗珠顺着食为天老板胖胖的脸庞下滑,啪嗒一声,在地上摔得粉碎。 “九。” “……小兄弟,你别吓我。” “八。” “行行,小兄弟你开价吧。要钱还是什么?只要我拿得出,什么条件都能答应你。” “七。” “三次!我给你三次上五楼免费吃一顿的机会好不好?” “六。” “至尊水晶卡!我给你一张至尊水晶卡!” “五——嗯?你刚说什么?” 食为天老板彻底慌了,没什么事比一个人在自己面前读秒,仿佛生存倒计时这种事还要恐怖。 “至尊水晶卡,我给你。” “四。嗯,那你拿来吧,希望你带在身上。” “在的,在的。” 本来食为天老板就在一直犹豫如果下次看见林云要不要将卡给他,可是看见林云又想等他问清楚唐市长女儿现在是否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之后再给,现在迫于无奈拿出来,表面上他肉疼不已,实际上这本来就是他打算干的! “那,给你,给你。”食为天老板慌不忙地掏出卡递给林云。 忽然,他感觉受伤的手胳膊一疼,可能因为刚刚动作太大了牵扯到,递出卡给林云后身体痛地猛哆嗦,脚下同时一滑,整个人朝身后水池摔去。 “三。” 砰! 浅浅的水池根本减缓不了食为天老板一百六十多斤的重量下坠速度,只听见一声巨响,食为天老板砸入水池,脑袋撞到了池子底部,瞬间头破血流。 “二。”林云掏出手机看看计时器。 “嗯,看来眼力变差了不少,居然快了两秒。” “妈……”食为天老板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 动静很大,瞬间惊动四周守卫的保安,急忙齐齐跳入水池将食为天老板抱出来。 湿漉漉的食为天老板从水池底被人抱出,语气中带着不善:“小兄弟,这又是怎么回事?” 鲜血混着池水同样打湿了食为天老板的脑袋,半边脸都被鲜红的血液遮掩。 自己卡都交出去了,对方却不帮他,难道是以为自己好欺负,或者,在把自己当傻子耍? “好了!” 面对食为天老板不善的目光,林云从裤兜掏出一张写有自己手机号码的纸,扔到食为天老板胸前。 “刚刚是我看错了,我以为来得及。” “这样,我便把我的手机号码给你。日后,允许你有求我一次的机会。” “……” 食为天老板目光闪烁不定,半响,还是挥挥手,让人把自己背起来,赶去医院缝针。 (本章完) 第十七章 暧昧 食为天老板走了,但这并不影响众人的食欲。 一转身,就有两名姿容都是一流的女子走来,引领众人走向“春”字号包厢。 上桌,点好菜,唐市长趁着菜还没上,面带微笑说道:“小兄弟,你不帮忙介绍介绍你身旁两位吗?” 两支酒被摆上桌。 于是林云伸手介绍道: “才想起我也没向唐市长自我介绍过,我姓林,单名一个云字,暂时在湘城大学那块摆了个水果摊,平日里卖些水果赚钱养家。” “这个是刘建,我兄弟,平常就是到处闲逛,干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事,上不了台面,还请唐市长多担待,我就不过多介绍了。 这个胖胖的叫作马肇智,命师一脉,懂风水堪舆,算命识相。如果唐市长遇见小人通过布置风水格局的手段暗中加害,可以找他。不过我见唐市长你一身正气,寻常风水格局都可一力破之,走到哪哪就会变成一处福地,一年内需要他的地方应该不多。” “一年内?”唐市长敏锐地抓住了话题重点。 林云点点头,说道:“我知道唐市长如今搭上了省里的线,大概八月底就会被调走,但是我奉劝唐市长一句——不要去。至于为什么不要,你可以等到年底,到那时自见分晓。 至于一年内这三个字,若是唐市长听进了我一句劝,等到年底知道了我今日为什么让你不要去的原因。依然觉得可以相信我的话就请再多等等,一年后,如果唐市长还在湘城市,需要胖子的地方就多了,那时的我应该也可以护佑你一二。” 知道唐市长八月底会被调走的消息,原因是上一世林云卖水果时无聊,从地上捡起一份报纸当作消磨时间的东西,恰好看到这则消息。 然而才刚进入省里大人物手底下的班子,同时升了半级的唐市长肯定不会知道,仅仅三个月后,年底就传出他靠山被双规的消息,唐市长也会一蹶不振,被安排到一个闲散职位,从此与升官无缘。 “嗯。”唐市长陷入了沉思之中,一时间,气氛变得诡异起来。 还是刘建开口打破僵局:“林子,你光给唐市长介绍我们,怎么也不给我们介绍介绍你身边的人?胖子还是第一次来和大家见面呢。” “呵呵,”林云笑了笑,介绍道: “这位是唐市长,现任湘城市市长,胖子,想必你在电视上见过不少次。至于这位是——” 胖子举起杯,林云以为他要给自己等人敬酒,也举起杯小品一口,却见胖子忽然大声道: “嫂子好!” “噗!” “咳咳,咳咳——”林云险些被呛死! 欧阳婷婷也羞红了脸,娇嗔道:“死胖子,你说什么呢?谁是你嫂子。” “嘿嘿,嫂子是害羞了吗?所以才不敢承认与我林子哥的关系? 我胖子可跟你说啊,我可是从才看见你和林子哥的第一眼时候就震惊了:‘哎呀,这是哪两个苦命人儿前世得来的缘分今生终于修成了果,当真是郞也俊俏女也漂亮,好似那天上仙侣下了凡,月老红线织了团,今生今世,除了在一起再不能有别的可能’。 还有那牛郎织女,也比不过这对鸳鸯甜甜蜜……” 胖子吹起来就没完没了,眼见他还想吹,林云在桌子底下狠狠踹了胖子两脚。 “瞎说什么呢?她还不是你嫂子呢?” “哦——”胖子一点不因为被林云踹了两脚而生气,反而脸色浮现起贱贱的笑容。 “还不是啊——” 四个字被胖子故意加重了口音,还吊着一个长长的尾音出来。 欧阳婷婷恨不得一酒瓶砸过去。 先砸林云这个王八蛋,再砸那个死胖子! 什么嘛?一个叫我作嫂子,另一个只是回答一句“还不是呢——”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这说个还不是,还不是你个大头鬼啊! 哼,我欧阳婷婷是那么好追的吗? 不是不是,什么时候我说过准他追我了?不准!他个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 欧阳婷婷胡思乱想,胖子再一次举起杯: “对了,我还不知道嫂子你叫什么呢?” 欧阳婷婷秀目一瞪:“都说了不是你嫂子,还有,我叫欧阳婷婷。” “哦,欧阳婷婷,欧阳——哈哈,哈哈哈哈!” 胖子忽然笑了,笑得十分夸张,都笑弯了腰跟只大虾一样。他抹去眼角笑出的泪水,大笑说: “你,你父亲一定,一定是博学多才的。” 欧阳婷婷瞬间黑了脸。 什么嘛?这跟我爸爸博学多才有什么关系? 胖子解释道:“你,你不知道吗?叠字的名放在古时候一般都是妓子一类的。” 欧阳婷婷脸更黑了。 “你胡说些什么?什么叠字的名就是歌妓?你看陈圆圆不就是——” 欧阳婷婷猛地顿住声音。因为她忽然想起:陈圆圆嫁给吴三桂作小妾之前为吴中名优“秦淮八艳”之一。 “够了。”林云不得不打断胖子,这个玩笑有些重了。 “胖子,喝酒吧,别说话了。” 嗯? 欧阳婷婷转过头,看向林云侧脸。 他,在帮自己解围?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难道,他喜欢上我了? 一时间,欧阳婷婷居然有些心乱如麻的感觉。 …… 制止了胖子继续说话的念头,包厢内再一次变得安静,眼看气氛变得越来越怪,还好,上菜了,林云立即挥手道: “上菜了!大家都饿了,快吃吧。” 酒足饭饱,众人闲聊一阵,唐市长放心不下他那还未醒来的女儿,出了酒店便挥手作别。 想了想,林云叫住一样打算离开的欧阳婷婷。 “我最近打算出趟远门,时间可能会有点久,你存下黑子还有胖子的电话,如果遇到什么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或者张枫再来烦你,就打他们电话吧。” 欧阳婷婷一怔,因为之前喝酒导致微醺的脸庞慢慢变得柔和起来。 “你,是在关心我吗?” “额——”林云摸了摸鼻子。 “应该,算是吧。” “嗯,我听你的。还有,早点回来!” 欧阳婷婷存下了刘建和胖子的手机号码,留下一句话,不等林云回答就转过身蹦蹦跳跳地坐入自家司机开来的车。 “……” 这妞,不是喜欢上我了吧? 林云无奈地想。 自己什么时候魅力这么大?虽说自己长得确实可以,并且今天因为开启基因锁导致自己气质也发生了变化,变得像快磁石一样容易吸引人目光。但才认识不到两天,这女人,大概,没那么容易喜欢上我吧…… 回过头,两张贱笑的面孔出现在眼前。 “嚯!靠我这么近干嘛?”林云险些就是两脚踹出去。 “嘿嘿,林子,真看上人家了?”刘建率先问道。 “没有的事!”林云推开靠在自己肩膀上刘建奸笑声不断的脑袋。 “我看就是!”胖子贱贱地捅了一刀。 “不然怎么林子哥让那女人存下咱俩的号码,还说如果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事都可以来找我们。” 胖子这一刻仿佛化身名侦探福尔摩斯,睿智的目光上下打量林云数眼,特别是下半身,目光总在那转悠。 “嗯,看林子哥这模样,明明小鸟已经长成苍鹰,却始终找不到洞口进去,来个‘苍鹰入洞’。寂寞难耐,饥渴万分都是他这个年龄的正常反应。 嗯嗯,所以说,发春了也不是不可能。” “你才发春了呢!”林云气急,又是一脚踹出。 砰! “哎呦!” 胖子被林云一脚踹出去老远,躺在地上可怜巴巴的。 “行了行了。”林云头疼道, “咱们去河边走走,顺便跟你们说说正事。” 听林云说要讲正事,两人顿时都收起嬉闹的表情,跟林云走向不远处的河边。 他们确实想听听林云说的正事是什么,同时,他俩心里也存有太多的问题想要问林云。 河边,微风徐徐。 三人走到靠近河面的地方,看大河东流。 林云掏出半包烟一人散了一根,问道:“胖子,命师也属道家一脉,你可知当今世上修道者一般都是何种境界。” 咔! 胖子点起烟,深吸一口后纳闷道:“这我当然知道——炼精化气,炼神还虚,炼虚合道,三花聚顶,五气朝元。传说之后还有斩三尸证大道的境界,不过如今已是末法时代,炼神还虚境界的人都是少之又少,跟别提炼虚合道以及后面几个境界的人了。 而今世界上修道者的中坚力量都是炼精化气境界修道者,炼神还虚境界修道者稀少,可称作一方高手。至于达到炼虚合道境界的人,应该有,但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至少我只知道我家老祖宗好像达到这个境界。” 林云神情忽而变得萧瑟,叹道:“那么,比之古时如何?” “远远不如,时间越往前推移,高手越容易出现,甚至战国时期,炼精化气境界修道者只算刚入门,只能在哪方大能手下做个童子。毕竟,如今已是末法时代。” “嗯。”林云点点头,神色越发凄凉。 “是啊,末法时代。所以一切力量的提升都变得艰难,无论是修体、修道、修心。” 顿了顿,林云目眺远方,用轻缓的话语,给胖子与刘建展示出一个不同的世界—— (本章完) 第十八章 力量论 “远古时代,人类身无长物,为了在荒山、野岭、密林或是草原中存活,不断锻炼自己,提升自己的力量。 为了这个目标——活下去。他们磨练自己,在生与死的秋千上荡漾。终于,有一群人开启了基因锁,力量大增,生撕虎豹不在话下,用‘吨’作重量计算单位的大象在他们面前乖巧地就像小狗,甚至千万斤的石头也能一臂举起,如今不少景点上有宛似从天而降的巨石,却稳稳放在平地上,那就是他们的杰作。 正是这群人,开启了人类的新时代,同时发现并流传下去一种提升力量的办法:修体。 之后,人类智慧大增,成为了这个世界的新主人,天地针对人类发生改变,开始形成规则,同时因为生活安宁,开启基因锁人孕育出的下一代往往因为得不到磨练,开启基因锁变得艰难。 于是为了力量,修道者出现了。 他们的灵魂与天地相合,不需要自身肉体力量多强,只需要契合天地,就能肆意使用天地间流转的力量。呼风唤雨、驱山赶海,这些在如今绝不可能看见的神通在那时只是寻常。 那时的人类是单纯的,仓颉造的字中,不存在尔虞我诈、老奸巨猾、阴险狡诈此类的词语。 所以后来当人类数量增多,滋生龌蹉,人心的欲望同时开始变多,宛如一根根木棒搅动了一盆在水底放了一层薄薄泥沙的水,天地灵气混乱,福地洞天也被影响,灵气大减,修道者再不能修炼到如先辈一样的境界,种种神通挥手即来。 这时,有大智慧的人领悟出了修心并如何使之达到大成的办法—— 或是在山洞中枯坐数十年,平心静气;或是投入学问的海洋,用知识堪破虚妄;或是走入红尘之中,任由世俗浊流冲刷己身,最终达到大彻大悟的层次。 修心是每个有智慧的人生而知之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修心都能提升智慧力量,不需要特定方法就能进行,只是效果有好有坏。 奇巧工具、某方面的技巧、甚至如今的原子弹、航母等等,都是人类通过修心提升智慧力量后才出现并发明的。 同时,修心有成的人心中会变得空荡荡,宛如一个装满脏水的瓶子倒出了里面肮脏的液体,这时候,无论是修道还是修体,想要有所cd十分简单。 这也是我们华夏有史记载之后,为何不管是习武之人还是修道之人,都需要扎马步或是坐禅、入定的原因。 因为他们在修体或修道的同时修心,以求加快获取力量的速度。 但如今末法时代,灵气稀薄、欲望横流、上古人类强悍的身体基因也因为一代又一代的安逸生活消失殆尽,就算三种方法一起上,能提升的力量也是微乎其微。 这时候,末日就该来了。 历史上,弱小的人会被欺负、学艺不精的江湖客会曝尸街头、没有力量的国家会被摧毁。放在整个人类世界也一样,这个病态的人类世界,人们心中都装着黑漆漆的阴谋诡计,却绝不思考如何提升自己的力量。 纵使有力量,也不过是凭借智慧力量制造出的武器增加,都是身外之物……” 说完这句话,林云忽然停顿,心中忽然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 曾经,他也是疯狂追求科技群体中的一员……直到因为那件事的发生,他才彻底否定科技,开始找寻古修的痕迹,并终于走上了这条道路。 “是以,末日终将到来。”林云用一个短小的句子作为结论。 “我通过自己的方法,得知末日即将在一年后来到。所以黑子,你这几天看我好似疯癫一样,经常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甚至性情大变,让你感觉陌生,这些都是有原因的。” 刘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第一次开口问道: “那你说末日即将到来,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努力在末日前提升自己的力量吗?” “对!”林云点头道, “我们现在能做的很少,唯一可行的就是在末日来临前提升自己的力量,好让自己到那时不会轻易死去。 我今天买来那么多大毒之物,又一口饮下,其实是在试图打开基因锁。” “等等。”胖子举起了手,迟疑道: “那个,你不是说只有远古时代的人类才能开启基因锁吗?怎么现在——” 林云回道:“这话也是对的,远古时代后,人类数量便多,天地规则因人发生改变,继而变得稳定,其中就有一条:天地规则未再次发生改变之前,人类不能开启基因锁。 但人生来就是逆天而行:向天夺取智慧,向地夺取生存的食物;总有一些天赋异禀的人,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或另辟蹊径的办法,打开基因锁。 你看看史书上所记载,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天地规则已然稳定,神鬼之说不复记载史册,但隔上几百年总会出现一名或数名力能扛鼎的人物,那些人的力量超乎想象,并且无不在史书上留下了赫赫威名。 可是之后,随着时间推移,天地规则越发牢固,能开启基因锁的人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直到近代,再无一人。 我今天也是取了巧:我大概知道末日到来的时间,知道此时天地规则开始松动,于是拼命一搏,没想到真被我赌赢了。” “那我们能不能通过你这种取巧的方法打开基因锁?”刘建又问道。 林云摇摇头,叹道:“不能。” “我的方法只能适用于我一人,其他人都不行。” 刘建与胖子脸上齐齐露出沮丧的表情。 林云微微一笑,说道:“不过现在不行,不代表一个月后也不行。” “啊?你是说——” 林云含笑道:“没错,这就是我之前说自己要出一趟远门的原因:去为你们取来可以帮助你们开启基因锁的物品。” 胖子顿时变得兴致盎然,大声道:“这真他娘的刺激!对了,林子哥,你快给我俩看看开启了基因锁的人有多大本事,要知道今天你吼出那一句听不清什么字的话之后一拳砸到地上,我和刘建感觉整栋楼都被晃动了。” 见胖子兴致这么高,林云不好拒绝,随手从身边捡起一个鹅卵石: “普通人单臂力量:握力、拉力、出拳力量……最弱的一项能使出力量不过百斤,就算有人懂得调动肾上腺素,瞬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也不过千斤之力,事后还需要大量进补能够补充能量的食物或营养液,不然有性命之忧。 末日到来后,他们的身体素质被定义为:1。 但任意一人,只需开启一道基因锁,单臂最低能使出的力量就可达到一百斤以上。 也就是身体素质为:1——10。 今天我初次开启基因锁,整个人精神气都达到巅峰,并且肾上腺素被调动,开启基因锁时瞬间爆发的力量被我使出,所以才能造成那一下宛若地动山摇的动静。现在让我做,我也只能达到这种效果。” “哪种?” 嚓嚓嚓—— 胖子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刘建也张大了嘴,嘴里可以塞进去一个灯泡。 只见林云四指抓住鹅卵石,大拇指在鹅卵石上方摩挲,如手磨机碰见锈到底的铁板一样,一层层石头被林云磨成灰,唰唰飘落。 短短一会儿,原本巴掌大的鹅卵石被林云单手磨去一半,林云张开手,只剩半截的鹅卵石静静躺在林云手中,一动不动。 “嚯!”胖子与刘建齐齐倒吸一口凉气,烟头都掉到裤子上都恍然不知。 “还真神了!” 这就是开启了基因锁的人的力量吗?刘建与胖子眼中都冒出向往的目光。 却听林云说:“别向往了,基因锁在人体****十道,我这只是刚刚开启了第一道。” 听见这话,刘建与胖子反常的一言不发。 ——因为他们都被吓傻了。 能把一块鹅卵石在手里像捏棉花一样还只是开启第一道基因锁的威力?那要真开启了第十道,岂不是跟陆地神仙一样了? “好了!”林云站起身。 “看你俩现在这模样想必一时半会也想不出还有什么问题要问我,我给你俩分别安排一个任务怎么样?” 两人异口同声:“什么任务?” “胖子,你在我没回来的这段时间就努力去弄钱,可以不折手段,不要放过任何一个机会。至于黑子——”林云看向刘建。 “今天看你居然能叫来百来号人,想必人缘不错。他们帮了我,给他们一个机会当作回报也不是不可以。你从他们中间或其他地方找几个靠得住的人,等我回来如果帮助开启基因锁的东西数量足够,可以顺便尝试帮他们开启。 记住,一定要靠得住的!在末日里,连亲兄弟都有可能刀剑相向,如果现在都靠不住,等到末日来临,自相残杀这种事是绝对可能发生的!” 见胖子和刘建都点头答应,林云给他们一个微笑: “我明早就走,不必送。最多一个月后,我会回来的。” …… 第二天早晨,林云来到湘城大学门口,从一脸忐忑的张枫手中接过崭新的十万块钱。 然后转身,按记忆中的路线,小跑来到一处豪华的公寓外,绕过保安人员与摄像头的监控,进入到一间房屋中,趁床上人尚在梦中未醒,连续三拳击出,将对方头颅打地宛如一个西瓜爆开,红色汁液溅了一屋…… “啊!” 妇人尖叫的声音响起在林云身后,林云的身影顿了顿,依旧面无表情,装作若无其事从公寓外的马路上走到不远处的河边。 早晨河边的风也怪,呼啸声不断,林云迎着大风,兀立河边,抬头看向初生朝阳,喃喃道: “肖晨。要怪,就怪我没时间再去测试你是依旧会变成我记忆中的那种模样,还是能因为我的不同,而发生一些改变。” “希望你下辈子投个好胎,父母能对你严加看管,不让你有变成坏人的可能。” 林云手握一把流沙,沙粒从指缝中落下,又被狂风带向远处。 “时间应该到了,该去坐车了。” 林云招停一辆摩的,坐车前往高铁站。半小时后,坐上了一辆去往华夏西部的高速列车。 (本章完) 第十九章 林灵出事 塔克拉玛干沙漠,维吾尔语意“进去出不来的地方”,人们通常称它为“死亡之海”。它位于南疆塔里木盆地中心,面积三十二万四千平方公里,是华夏最大的沙漠,全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 被誉为人类最伟大交通工具发明之一高铁的也到不了这片死亡之地,林云下了高铁,转了一趟车,两日两夜后,终于在第三日早晨,踩到这片被人称作“死亡之海”的土地上。 “呼——” 这里的昼夜温差极大,晚上气温可到零下几度之下,而一到白天,温度可以瞬间飙到三十度以上,甚至太阳直射的沙漠之中,温度达到四十度以上只是寻常。 十万块钱放到大城市是买不到什么的,而在这儿,位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边境的一个小镇之中,林云买到了一个旅游包,里面有一个小型帐篷、少量易于储存的食物与大量水、一个卫星电话等等进入沙漠之中必不可少的东西,还有一把刀。 看着这把刀身长不过二十公分,高有十公分的大刀,林云拿出来,有些错愕地看向面前眯着眼并拿根烟枪一口一口抽着的维吾尔族老人。 “这个,”林云开口道:“我给您十万块钱,让您给我买一些进入沙漠的必需品,您就给我弄了这么些东西来?而且这刀——” 这分明就是一把菜刀! 维吾尔族老人头上带着一个老旧的帽子,见林云这样说,拉拉帽子,遮住林云看向他的目光,有些尴尬。 好一会,操着一口不流利的普通话回道: “小伙子,十万块钱,在这里只能买到这么些东西了。这把刀还是我废了不少功夫才买来的,你不要以为这把刀不好。” 好?林云闻言一怔,手指在刀身上一弹—— 咚! 回音沉闷,质地除了坚硬一点可以拿出来说,其余一无是处,分明就是一把在内陆城市肉摊上随处可见的砍骨头用菜刀。 “那个,”林云试图跟老人讲道理。 “你不是维吾尔族的吗?你们可以带刀的,怎么不给我买一把你们随便都能带在街上走的那种刀?” “我,是维吾尔族人。你,不是,你是汉家娃娃,我们的刀,不能给你。” 好吧好吧,林云放弃了跟老人争论的想法。 “好吧,那我让您帮忙找的代步工具呢?” 老人打个呼哨,一个长相同样与汉族人有区别的维吾尔族小伙子拉着一头病怏怏的骆驼走了过来。 骆驼下巴的肉都松弛下来,身上皮毛这里掉了一块,那里掉一块,露出后边黄褐色的皮肤,看上去就像得了重病一样。 林云瞪大了眼珠子。 等等,你就让坐着这头骆驼进沙漠?看它这模样,不会几里路后反倒让我驮起它走吧? 林云扯扯嘴角,终于知道自己遇见了一名黑心的商人。 “小伙子,你不要小看它。”老人为骆驼辩护道,伸出手抚摸骆驼下巴处,骆驼懒洋洋地抬起头,很享受一样眯起眼睛。 “这是阿达,跟了我二十多年了,沙漠里的路它都懂。天神也见过它,如果遇见黑风暴,天神看见是它,会放你们回来的。” 阿达?李小龙出拳时都会喊出的那种声音吗? 林云苦笑地摇摇头。 得,没心思吵了,再吵下去估计得吃过中饭才能动身。 林云把背包放到阿达身上,自己也爬上去,准备动身。 老人这一刻神情变得庄重起来,放下烟枪,伸手想要抚摸骆驼的脑袋,骆驼居然变得通人性一般,低下头让老人抚摸。 老人在骆驼耳边念叨好一阵,像是与即将远行的老友告别。郑重看向林云,说道: “小伙子,你真不再等几天吗?几天后会有一个旅行团到这里,到时候你可以跟他们一起进沙漠。” “多谢老爷子。”林云婉拒道, “我这次进沙漠,没个至少十天时间是不会出来的,旅行团规矩太多,路线又是固定,我就不去凑那个热闹了。” “好吧。”老人拍拍阿达脑袋,好一会说道:“祝你好运。” 于是朝阳下,林云一人一骆驼,踏着金色的道路,走进沙漠之中。 …… 沙漠中,指南针并不一定管用,眼睛也有可能造成欺骗。 唯一恒古不变的,是天上始终从东边升起的太阳。 拿出老人给的地图,林云锁定了地图上一个离他目的地很近的水源补充点,离目的地大概只有半天不到的距离。 而目的地,其实就是上一次末日的源头,号称血河之源的——初始之地。 末日到来,它并不是一刹那间天崩地裂,并不是冰山融化导致海平面涨高,飓风卷起海啸涌入城市,将一切有关人类存在过的痕迹抹去。 而是一条神秘的血色河流从人迹罕至之地流出,汹涌而至,形成一条大河,河中有宛如天生地养的生物,被后世人称作:“异兽”。 它们种类众多,力大无穷,各种攻击方式神秘莫测,并且对一切有智慧的生物抱有敌意,而对狮子、老虎此类本身就具有仅比它们最低级同类弱一点力量的生物视若无睹。 它们,就是造成末日到来的根源所在。 同时,饮用了河水的地球本土生物也会发生变异,变异后拥有力量不弱于异兽,也给人类造成巨大的麻烦。 若不是后来人类发现开启基因锁的办法,并且机器人、战甲、以及各类新科技武器层出不穷,恐怕上一世在二十年后人类连仅有的五座城市也不复存在,失去了翻身的力量。 但无论人类涌现出多少强者,武器威力变得多么大,依旧只能在无数异兽的攻击下苟延残喘,始终不能进行一次大规模反攻,甚至,攻入血河的源头——被称为初始之地的地方,找寻办法断绝血河之水,永绝后患。 如今林云来到这,试图找到上一世被人类做过标记的初始之地,并不是因为他想救世,后世“天上十阳”都办不到的事,他如今也不可能办成。 他只想来这里杀几只可能已经出现的“异兽”,取走一点还未爆发形成河流的血河之水,将它们带回去给黑子他们作开启基因锁的用途。 以及,找到他的老朋友。 “老朋友啊,咱们有些日子不见了……”林云抬起头,看了眼越发炽热的太阳,那一轮光芒万丈的红日之中,仿佛浮现出一柄刀的身影。 …… 事实证明,就算林云上一世身为地阶巅峰强者,神魂力量强大无比,不会被炎热的天气与一望无际的沙漠景色导致意识模糊。 但他还是迷路了。 那是一个夜晚,林云照着记忆中太阳落山的位置连夜赶路前行,中途因为一场小型风暴不得不找一个背风的地方搭起帐篷稍作休息。 等到太阳出来,他发现面前的景色变了,不在意的他对着照常升起的太阳反方向继续前行。 然后,到达地图上标记的一个取水点时,他看到的是漫漫黄沙,取水点依旧只存在于地图上,像捉迷藏一样,没能被他在眼前黄沙中找到。 第二天,依旧如此。 第三天。 第四天。 …… 第七天。 阿达嘴里不知道在咀嚼什么,绿色的汁液从它嘴边流下,林云口干舌燥,强忍住去扳开阿达嘴巴看的念头。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林云抓起一捧黄沙,面容憔悴。 自己实在没有从这里头挤出水的能力。 一人一骆驼继续前行。 林云开始变得焦虑,情绪不稳定,有时候忽然伸手对天破口大骂,一会儿又坐到阿达的背上,抱着阿达的脑袋,一言不发。 开启了基因锁的人可以初步控制身体各个器官与一些基本机能,但就算是这样,因为一开始对水源的大肆挥霍,到现在,林云倒了倒轻飘飘的水袋,几分钟过去,被打开的瓶口一滴水也不曾落下。 林云狠狠将水袋摔到地上,目眺远方,却沉默地像块石头。 塔克拉玛干沙漠很大,堪比一个省。这里有很多地方很多秘密没被人发现,人类的步伐不曾踏足这里每一寸土地。 林云知道初始之地不是那么容易被人找到的,但他无法制止自己的心境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变化。 他也不知道这种变化是因为长久一个人孤独地行走在沙漠上,还是因为其它。 终于,他忍耐不住了,他蹲坐到地上,放开拉住阿达的缰绳,任它在附近转悠。然后掏出卫星电话,拔出天线后找准信号,拨出一个号码。 那是黑子的手机号码。 才打通,黑子疲惫的声音响起在电话之中—— “喂,哪位?” 林云本能感觉不对,但他现在太需要一个人陪他说说话,他笑道: “黑子,是我。” 黑子那边仿佛一瞬间时间停止,一连数秒,林云连黑子的呼吸声都听不见。直到数秒后,黑子略带沉重的声音响起在林云耳边: “林子,跟你说件事,希望你先做好心理准备。” “啊?什么事?你倒是快说。”林云笑道。 他以为黑子在跟他开玩笑。 沉默了三秒,黑子说话了: “林子。你妹妹,出事了。” (本章完) 第二十章 基因抗性 哐当! 沉重的卫星电话摔在黄沙之上,居然发出沉重的金属撞击岩石地面才能发出的声音,但此刻林云无心在乎这些,思路变成了一团乱麻,他迅速捡起手机,大喊道: “怎么回事?你说清楚一点,我妹妹出什么事了?!” 沉默,又是仿佛一个世纪的沉默,黑子的话才幽幽传来: “那条被你丢在垃圾桶里的蛇……” “你妹妹一般都在学校住宿,但隔上几天总会回去家里清除家具上落下的灰尘以及收拾垃圾。那天你把那条毒蛇丢到垃圾桶里,你妹妹收拾垃圾的时候不知道。 昨天,她回到家里,一边收拾垃圾一边跟我打电话,问我你到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电话打到一半,她忽然惊呼一声,然后声音慢慢弱了下去。 我急忙开车赶到你那里,才发现那条蛇居然还没死,而且紧紧咬住了你妹妹的手。你妹妹倒在地上,只有轻微的呼吸声。” “继续说。”林云声音沉闷地像是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 懊恼?痛苦?无助? 这一刻,林云心中不知瞬间滋生出多少种情绪,他没有理会,只是静静听刘建继续往下说。 “……我立即开车把你妹妹送到医院,恰好碰见唐市长,他下令给你妹妹安排了最快抢救手术,可是解毒蛇清打到你妹妹体内,你妹妹依旧不见好转,甚至生命波动渐渐减弱。 医院方面说了,他们已经请首都的专家赶来医治,现在还在路上。可是恐怕连专家也对这种情况没有办法,如果你妹妹依旧是这种情况,恐怕,最多只能再坚持三天。” “如果来得及,你还是快点赶回来,至少,能见你妹妹最后一面……” “基因抗性。”林云忽然冷冷说道。 “你说什么?”黑子没听清。 林云却道:“我知道了,三天之内,我必回湘城。” 挂了电话,卫星电话在林云手中被捏地滋滋作响。 除了基因抗性,林云实在想不出第二个导致林灵在注射蛇清后依旧不能被解毒,却被医生诊断还能存活三天的理由。 毒性深入到了基因层次,而林灵自身基因活性强大,主动对抗毒性,两者纠缠在一起,已经不分彼此,所以才能解释为何蛇清对林灵无用。 因为两者已经纠缠在一起,如果想要强行解毒,除了连带着把那些纠缠在一起的基因通通破坏,别无他法! 但基因是存在人体最底层最神秘的东西,一旦损坏众多,就算幸运存活也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巨大伤害! 也就是说,继续注射蛇清可能会清除掉蛇毒,但同时,林灵也会受到伤害,林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林云不知道蛇毒为何会深入到林灵身体内的基因层次中去,也许是因为那天他取蛇毒的时候毒蛇牙齿压在香炉上,使毒牙粘染了香炉中其它毒物与灵气的气息。 也许是因为林灵本身天赋异禀,一点点来自外界的刺激都会被基因链捕获,当作开启基因锁的力量。 …… “啊!!!”林云对天长啸,眼中绝望与愤怒交加。 现在除了尽快找到能够帮林灵开启基因锁的物品,别无他法! “阿达!”林云叫了一声。 阿达却不见回应。 林云转过头,看见阿达居然朝一处狂奔而去。 那是,水源? 开启基因锁后视力提升,使林云能够轻易看清远处在沙漠中显得刺眼的一片小绿洲,离他现在所在地大概只有半个钟头的距离。 “这个地方,似乎在记忆中有印象……” 林云猛然想起,上一世,一群雄心勃勃的人想要反攻入初始之地,实现自然通过各种拍摄了不下百张有关初始之地以及附近干净水源补充点的图片,其中就有这一处! 甚至在林云现在身上携带的地图上,也有显示这块小绿洲! 也就是说——林云想起了之前卫星电话砸到沙地上却发出不正常的声音。 他用脚面将面前沙子清干净,发现厚厚沙粒下面是一层大小不一却显得有规律的岩石,宛如一间房子的顶部! “哈哈,哈哈哈哈!”林云放肆地大笑起来。 笑声中包含欣慰、快意,与一点点的怒火!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轰! 林云不想费劲去寻找入口,也懒得找寻其它办法,现在他多浪费一秒钟,那边林灵就减少了一秒的存活时间。他开始蓄力,然后一脚踏出。一刹间仿佛整块沙漠都开始震动,地上被林云踩动的那块岩石颤动起来。 终于,伴着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硕大的岩石直接掉落下去,露出黑漆漆的一个洞口。 林云二话不说,直接跳了进去。 …… 马南山,马家嫡系。奉命带领马家之人前来塔克拉玛干沙漠,寻找大凶之地。 这是老祖宗预感末日即将来临,于是耗费三年寿命,亲自动手卜卦,试图找到末日源头所在,然后让家族子孙前去,看能否在末日来临之前,将灾祸化解。 如果单凭马南山等人的力量无法做到,那么,只要马南山带领家族子孙找到这处大凶之地并确认,老祖宗将亲自动身前来,为人类消除灾祸! 老祖宗成功了,在耗费三年寿命,一夜之间头发由花白变成雪白后,他成功卜算出末日源头所在之地。 但卦象成后,有一股血煞之气透过卦象袭来,让老祖宗这个可称作当时高人的连吐血三口,老祖宗大惊,这才将这个地方称作“大凶之地”。 “南山,你可不能让我失望,不能让全人类失望。” 马南山依旧记得,来时老祖宗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对他说的这句话。 一想到这里,他握紧了手中手电筒,疲惫的身躯仿佛被注入一种新的力量,再次充满活力。 等着,老祖宗,我再往前走走,看看这大凶之地里面到底有什么,如果我能够解决,就不用麻烦您亲自动身过来了。 他借着手电筒的微光,看了看身后队伍。之后看向与同行的另一只队伍,嘴角不由浮现出一缕不屑。 “黄毛鬼子,以为手里头有枪就全世界大可去,身无一门绝技傍身居然也敢来这送死。” 忽然,前方传来一声惊呼,然后一句声音传来: “约翰!快来,这里有个水潭!” 咚! “噗通!” 两声沉闷的、好似什么物体接连落水的声音陡然响起,紧接着,先前发出惊呼声的主人再一次发出一声惊呼。 “我的天,这人是从哪里出来的?” “马家弟子,跟我走!” 马南山紧跟着身边黄毛蓝眼的一对人,也朝声音的来源地跑去。 …… 林云感觉自己似乎掉入了一个水潭之中,同时边上似乎有人声传来,他心中冷笑两声。 看来长时间的赶路还是让自己意识受到了影响,如今居然都产生了幻听。 低头一看,水潭底部平整,幽蓝色渲染了整个水潭,而且,底部空无一物。 “看来十二战将还没能从核心区域出来。”林云喃喃道。 水潭不深,他很容易落入水底,然后脚下一蹬,身体如离弦之箭一般飞离水面,稳稳站到了岸边。 七八个黑黝黝的枪口让林云明白了, 原来,之前不是幻听,而是真正的附近有人。 “你是谁?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 一个黄毛蓝眼的人举着枪,操着一口比维吾尔族老人还要艰涩难懂的普通话问道。 “你是什么人?”马南山也跑了过来,微皱眉头问道。 上方,因为岩石脱落,一道阳光照射下来,照亮了林云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我说,我是不小心从上面掉下来的游客你们信吗?” “谢特!你骗小孩子吗?”黄毛蓝眼的人喊道。 “游客有你那种身手吗?从水潭里面钻出来的动作就跟一条箭鱼一样。” “因为水潭不深。”林云回答道。 黄毛蓝眼的人将信将疑,迟疑道:“真的,是这样吗?” 陡然,一道身影如鬼魅一般出现在他身后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淡淡的声音: “不信你可以自己下去试试。” 砰! “噗通!” 林云一脚将对方踹入水潭之中。 “你干什么?!” “约翰?你怎么样?有没有事?” 咔咔! 一眨眼,原本放下的枪口再次齐齐对准林云,不少人的手指都放到了扳机上。 然而,面对足以令任何一个普通人胆颤心惊的场面,林云面不改色,甚至缓缓吐出这样一句话: “我赶时间,你们若是想找死,请等待个几分钟,待会自然会有取你们性命的东西出现。” 林云目光冷冷扫过在场所有人。 “现在,我只想尽快找到初始之地的核心空间,不要来惹我,不然我会让你们后悔来到这世上。” 说罢,林云找准一条路,不在乎黑暗与依旧对准他的枪口,一步走了进去。 黄毛蓝眼的一伙人互视一眼,终于,还是慢慢放下了枪口,将掉在水潭里的约翰拉出来。 马南山则是双目精光一闪。 “初始之地?难道这人知道些什么?” 念头一转,他急忙跟住林云,走了过去。 (本章完) 第二十一章 激战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把手偷偷伸入怀中,因为那样很有可能会让我失去一只手,甚至,失去生命。” 马南山隐蔽地把手从怀中抽出来,看着走在前方的林云。 他就像后脑勺长了一对眼睛一样! 刚刚他确实动了制服住林云,然后拷问出他对刚刚所言“初始之地”资料的念头。 林云转过头,冰冷的目中一点情绪波动也没有,宛如一具尸体。 “想问什么就快点问,看在你是马肇智长辈的份上,我会回答你三个问题。” 马南山震惊道:“小智?你认识他?不对,你怎么知道我是马家人?” “你确定三个机会都要用在这毫无作用的问题上吗?” 马南山自觉失言,现在不是纠结这种事情的时候,他换了一种语气问道: “你之前说的初始之地是什么意思?” “末日的源头,新世界开启之地。” “能说得详细一点吗?” “不能。” “为什么?” 林云终于停住脚步,转身看向右边一个通道,走进去,豁然开朗,一个巨大的水池出现在山洞正中央,一块高达数米的血红色石头,宛如一块宝石凭空悬浮在半空之中。 “因为,没时间了。”林云说着看似不着边际的话,目光紧紧盯着水池上方的血色石头。 嘀嗒—— 石头下方滴下一滴血色液体,滴入水池之中,水池的颜色也慢慢变红。之后,又一滴血红色液体在石头下方凝聚,待到成为一滴,因为万有引力的存在再次落下。 远远看去,整个水池都泛出淡淡的血红色。 似乎是感应到了生物的生命波动,血红色石头颤动起来,好似一只尚未成年的野兽,龇牙咧嘴,只为吓唬对它不怀好意的敌人,让对方不敢再靠近它。 林云的脸色也变得凝重起来,他开口道: “从现在开始,你们谁也别再靠近那块石头,并且别用任何形式的手段,尝试攻击那块石头。” 啪! 话音未落,忽然一声沉重的枪响响起,一颗子弹打在血红色石头上,像撞上一团弹性十佳的硅胶球,没能射穿它,反而被折射到另外一边,在石壁上打出一个小眼。 “是谁?谁开枪了?!” 林云暴怒地好像一头狮子。 扭头一看,那群黄毛外国人跟了上来,而枪声正是从他们之中响起的。 “碧池!是我开的枪,我开枪怎么了?那玩意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说话的是一名看上去年龄不大的年轻外国人,一脸不屑。 “不对,你们快看那块石头!” 一声惊呼响起,众人齐齐看向那块被年轻外国人打中的血红色石头。 子弹没能伤害到那块血红色石头,反而像激怒了对方,一刹那血红色巨石猛烈颤动,随之一起颤动的,是原本平静的水池水面。 林云深吸一口气,这时候闹内杠显然是愚蠢的,他缓缓从身后背包抽出一柄菜刀,同时目光看向马南山。 “希望你的实力能配得上你在马家的辈份,不然——” “嗯?不然会怎么样?”马南山也是一脸凝重,他也感觉到了不对劲。 “不然,咱们都会死在这里。” 啾! 宛若一声鸟鸣,一道黑影刹那间浮出水面,在水上借力,穿越十多米的距离飞射到先前开枪的年轻外国人面前。 “什么东西?” 砰砰砰! 一瞬间枪声大作,然而面对这道黑影却似一点用处都没有,通通被黑影表面强大的防御力弹开,只有少数射伤了黑影,但也仅仅进入一半的弹头,卡在表面,没给黑影造成大的伤害。 三个呼吸间,黑影从来到年轻外国人面前,到躲避子弹,再到回到年轻外国人面前,仅仅拥有三个呼吸间不到。 一道强光从他们之间一人手电筒中照射到黑影身上。 半米的身长、布满青紫色鳞片、一对血红色眸子上一根闪烁寒芒的利角,下面则是两根硕大的獠牙从口中伸出,再下方是四只强壮有力的爪子。 “这是什么怪物?” 林云深吸一口气——异兽,日后被无数人恐惧,在梦中都被其惊扰到夜不能寐的东西,终于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视线之中。 然而,仅仅是看清楚了这是一只什么东西,在不到一秒的时间里,异兽一个跳跃,在年轻外国人脸色犹挂着惊恐的神色时,伸出利爪在他喉咙处轻轻一抓—— 呲! 年轻外国人捂住溅血的喉咙,口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喉咙处大块的血肉被异兽抓去,纵使他如何用力,两只手一起捂住,也无法让鲜血不再从他那儿喷出。 显然是活不成了。 “小心!” 异兽杀了一人还不甘心,迅速隐身黑暗中,然后攀附在岩壁之上,伺机对另一人出手。 马南山虽然看不惯这群外国人的做派,但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在自己面前却也做不到,匆忙提醒一声,就要帮忙拦下黑影的攻击。 一只手挡住了他。 林云少有的额头有汗水冒出,这对开启了基因锁的他显然是不可思议的。 “你这是——”马南山疑惑的目光在林云脸上打转。 林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刀指水面。 “你看那里。” 马南山顺着方向看过去,只一眼,内心惊骇的海浪几乎将他理智覆灭! 一、二、三、四…… 数十只跟先前这只异兽模样不同,却都有一对血红色眸子的异兽出现在水面上。 马南山也感觉到口干舌燥。 先前那只异兽,若是一对一,他有信心在十分钟内将对方斩杀。若是动用术法,他甚至可以把这个时间缩短到三分钟,乃至于更短! 但如果有几十只拥有同样实力的异兽出现。 他觉得自己会死在这里。 “马家弟子,三人一队,找到出口逃出去,务必要把消息告知老祖宗!”马南山嘶吼道,一点也没有他身为马家嫡系的风度。 “三叔,那你呢?”一名马家弟子喊道。 马南山脸上闪过一丝决然: “我来给你们垫后。” 啾啾啾—— 数十只异兽齐齐动作,动荡的水面宛若一个跳板,只是借着轻微的阻力,齐齐跳上高空,伸出利爪或獠牙朝众人扑来。 马南山从怀中掏出一张黄符,手一招,黄符凭空燃烧。 “重力符,出!” 嗡—— 一瞬间天空仿佛被禁制,所有才跃起的异兽重重落回水面。 但短短一会,它们又齐齐从水面冒出了头,四肢稍稍摆动便来到了岸上。 “东起泰山雷,南起衡山雷,西起华山雷,北起恒山雷,中起嵩山雷,五雷速发——” “掌心雷!” 马南山手中冒出一道雷光,瞬间射入水面,不少还在水中没爬上岸的异兽都被水中流动的雷霆电到身体,刹那间麻木了身体,沉入水中。 “就是现在!” 林云目中精光一闪,眼看眼前需要对付的异兽少了大半,立马举刀冲上前去。 “吃我这一刀!” 沉重的菜刀在林云手中耍出一个刀花,面前一只异兽都不知道林云究竟想从哪儿出刀,菜刀诡异的已经划过它脖子,连子弹都不能造成巨大伤害的鳞片没能保护住它,异兽硕大的头颅高高飞起,最后一个念头是: 那个身体,好熟悉…… 身后,马南山两指合并,轻摁眉心,口中喝道: “乾坤一清,鬼魅退散。天眼,开!” 在马南山眉心,一点白光亮起,像无尽黑暗中的另类,纯净、通彻,足以堪破一切虚妄。 “打眼睛或者屁股,那里是它们的弱点!” 马南山冲正手足无措的外国人团伙吼道。 “哦,是是。” 仅仅一会,马南山已经通过天眼看穿了这些异兽的弱点所在。同时,他再次从怀中掏出数张黄符—— “金刚符,出!” 一道道金色光罩浮现在众人身前,一只异兽试探地攻击了其中一人,爪子像抓向一块钢铁,金色光罩猛烈震动,光芒黯淡几分,却没能被打破。 枪声再次此起披伏响起,因为之前刚死去一个同伴,他们把愤怒之情夹杂在子弹之中,漫天子弹像倾盆大雨覆盖了林云面前一大块地盘,打得怪物节节后退。 不得不说,他们枪法十分不错,像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子弹宣泄而出,却没一颗失误打到林云身上。 但是,他们似乎忘记了之前那只杀害了他们同伴的异兽正攀附在他们身边黑暗之中,伺机攻击。 “小心!” “嗷!” 异兽将嘴巴长大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从天而降,咬住一名高壮外国人的脑袋,轻轻一撕,对方的脑袋就像橡皮泥一样被咬去,身体轰然倒地。 上方与后方,正是金色光罩顾不到的地方。 “莱恩!” “大个子!” 约翰眼看同伴又死去一个,双眼瞬间变得通红,布满血丝,乍一看与异兽一模一样。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掏出手枪,砰砰砰,一直到把手枪中的子弹全部打完。 异兽的尸体倒在逃往水池的路上,两颗眼珠已经被打爆,鳞片稀少的屁股上满是弹孔。 “干得漂亮!” “吼——” 可是不等他们放松,又一只鱼形异兽猛然从水池中露出狰狞的头颅,巨大的鱼尾甩出,一名先前追击异兽的人来不及反应便被拍到石壁上,咔咔两声骨骼碎裂声响起,一口鲜血从他口中吐出,夹杂数块刺目的内脏,五脏六腑已被拍成粉碎! (本章完) 第二十二章 狂化! “不!” 约翰眼眶欲裂,从背后操起一杆自动步枪,朝鱼形异兽一顿扫射。 “队、队长,这家伙,咳咳……这家伙的屁股,屁股找不到啊……” 被拍向石壁的人低声吐出这句话,断断续续,血泡泡从他鼻孔冒出,然后,再无声息…… 鱼形异兽砰地一下跃上岸,身下四只短短的爪子,两只硕大的眼珠直勾勾瞪着众人。 “我会帮你报仇的。”约翰喃喃自语。 “杰克,看我给你报仇!!!” “鱼是不能闭眼的,大家打它眼睛!” 先前的攻击没有对鱼形异兽造成伤害,可能打在了别处,约翰一声令下,众人齐齐开火。 但攻击全部无效,这次约翰看得清楚。 这条鱼居然闭上了眼睛! 眼皮上光泽渗人的鳞片将它眼球保护地严严实实。 并且鱼形异兽体表鳞片的防御能力似乎仍在之前那只异兽之上,无论是众人手中的手枪或是杀伤力更强的步枪,子弹如暴雨宣泄在鱼形异兽身上,除了铿锵作响的轰鸣声,居然没有一颗子弹能够穿透鱼形异兽的鳞片给它造成伤害! 一会儿,鱼形异兽慢悠悠像是在自家庭院散步,从水池爬出,爬到约翰面前。 “约翰!” “不!” 鱼形异兽张开它那足以容下一名体形瘦弱成年人的血盆大口,就要朝约翰咬下去。约翰手中扳机死扣住不放,但子弹从枪口喷射而出,巨大的后坐力使他连连退步,却是连鱼形异兽猩红的口腔组织都伤害不了。 难道,这就要死了吗? 面前的光罩是一层保护,但之前一只异兽轻轻一抓就将同伴身前光罩抓到几乎破碎,他不认为光罩能挡住面前异兽的全力一咬。 这一刻,整个世界的流速都变慢了。 约翰静静地想,心中不由有了一丝悔意。 当初的自己真的是傻了,脑袋一发热,为了一百万美金,连任务详细内容也不问。简单以为这只是一次资本家的游戏:雇佣自己的队伍来到这里探查周围环境,回去后上报,好为接下来可能到来的人提供一个可以安全玩游戏或是做其它不可告人之事的地方。 现在莱恩、乔治、杰克……他们都死了。 就这样死了也好吧,自己对不起他们,也没办法用还有意识的脑袋面对其它幸存的队员,那样会让自己赶到不安,愧疚会伴随自己一辈子。 不,自己是基督教徒,死后若能升上天堂,这种愧疚感会一直形影不离,直到被神抛弃…… 砰! 然而,几秒钟过去了,预料中的攻击没有被他身体告知到,只有耳边传来一声巨响告诉他:他似乎没有死。 约翰慢慢睁开了眼睛。 一睁开,他便再也合不拢了。 只见面前出现一名拥有东方人面孔的男子,用力踹出一脚,先前他们无可奈何的鱼形异兽居然被此人一脚踹飞出数米远! 嚯! 约翰张大了嘴,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这家伙,还是人吗? 这一刻几乎所有人心里都有着这样一个疑问。 那可是至少有半吨重的怪物,不是一包被麻袋包裹的棉花! 林云一击得手,立即乘胜追击,一脚将鱼形异兽踹翻一个边,灰白的肚皮出现在视线之中,菜刀举起,两脚顺着鱼形异兽擦肩而过,同时落下锋利的刀刃。 呲啦—— 宛如大刀撕开布匹,撕裂声猛然响起,所有人都奈何不了的鱼形异兽被林云这一刀从腹部切开,又是一脚踹出,鱼形异兽落入水池之中,内脏伴着鲜血流出,将原本就显出红色的水池变得更红! “还愣着干什么?”林云忽然大喊道, “还不快开枪!等着它再上来给你咬一口吗?” 本来林云对于这群外国佬的生死毫不在乎,但偏偏,之前约翰的一声大吼像触动了他心中的柔软处—— 曾经,他也是这样与同伴并肩作战,冲锋陷阵。看见同伴大杀四方就为同伴自豪,看见同伴身陷险境就担忧不已,看见同伴在眼前死去就变得癫狂,发誓要替同伴报仇…… 林云深知异兽的难缠,就算脑袋被砍下,只要身体还完整就能继续对周围发出无主动意识的攻击,除非砍下它脑袋的武器中蕴含能够摧毁它体内所有意识的力量。 而这只鱼形异兽只是被剖开腹部,头颅完整下绝对还有再发动一次攻击的能力。 “是!”约翰立即惊醒,端起枪朝鱼形异兽眼珠开枪。 这一次鱼形异兽没能来得及闭眼,两颗眼珠像水球一样被瞬间打爆,呜咽一声,尸体沉入水底,再无动静。 但是,更多的异兽开始源源不绝从水池中露出脑袋,朝岸边爬来。 林云边战边退,跟着众人一起。不多时,他们已然退到了一个角落,不远处离开这里的通道距离他们不过数米远,然而看着身前众多模样狰狞的异兽,想跨越短短数米的距离已成遥不可及的梦想。 “帮把手!你不会就这点手段吧?”林云冲马南山吼道。 马南山苦笑一声,他虽然已是快要达到炼神还虚境界的修道者,但刚刚连续使出数个术法,并且强行开启天眼,体内灵力已然所剩不多。 过量使用灵力造成了身体的虚弱,现在的他就与一个普通人毫无区别。 还好,马家弟子已经全部出去了,预想中异兽对他们的追击没有发生。似乎所有异兽的怒火都凝聚在面前这个年轻男子的身上,要与他不死不休。 他忽然道:“这不是你的刀。” “什么?”林云又是一刀,砍断一根伸向他的利爪,冲马南山问道。 马南山面色略显苍白,像是医院重症室刚刚做完手术的病人,他说: “我说,这不是你的刀!” 林云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挡住所有可能对他们这群人造成威胁的攻击,这对于仅仅开启一道基因锁的他来说,负担太重。 菜刀再一次挥出。 一头异兽惨叫着倒飞出去,菜刀在它的胸部划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几乎将它一刀两断! “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我的刀!”林云爆出一句粗口, “这他娘就是一把菜刀!” 马南山笑道:“能把一柄菜刀使成这样,你在刀上功夫至少浸淫了十多年。” “都这个时候了还想着查我老底真的合适?” “不一样吗?”马南山苦笑道,看向似乎杀不绝的怪物,哪怕面前已经躺了一地尸体,依旧有源源不断的怪物从水池爬出来。 “反正都快要死了,在死之前如果心里一些问题能够得到答案,那也死而无憾了。” “话说,你既然对这里这么熟悉,为什么不把你的刀带来,偏偏……要拿一柄菜刀。” “我就是来这里找刀的!”林云喊道, “约翰!” 约翰疑惑地转过头,手上扳机仍扣住不放。 “有手榴弹吗?” “你疯了?”约翰惊呼。 “在这里用手榴弹,万一震动石壁我们都会被震塌的石头埋下去,必死无疑!” “呵呵,不用咱们就不会死吗?” 约翰沉默了,看着越来越接近他们的包围圈。 半响,五枚手榴弹递到林云手中。 “听我指挥,我说跑,你们就都往通道那边冲。” 异兽包围圈越来越近,渐渐地,齐齐靠住石壁的他们连转身的空间的没有了。 “啊!” 终于,队伍再次出现伤亡,一名络腮胡男人被异兽抓到了胸,原本就黯淡不已的光罩瞬间破裂,身上穿得防弹衣此刻居然成了累赘,被异兽爪子一带,飞入异兽群中,立即被其它异兽压在身下啃食干净,连白骨都不剩。 就是现在! “跑!” 眼看异兽的注意力被络腮胡男人的尸体吸引去大半,林云立即下令让大家跑向通道,他自己一马当先,用菜刀与手榴弹为众人开辟出一条道路。 砰! 手榴弹炸响在异兽群中,数只异兽被巨大的气浪轰飞,一只异兽甚至被炸掉了半边身体! 很快,除了两个不幸的人,其它人都跑到了通道里。 “小兄弟,你快过来!”马南山喊道。 然而林云没有听他的,只是回过头,露出一个意义不明的笑容。 “我……去找我的刀了。” 咔—— 剩余四枚手榴弹被林云一起拉开引线。 砰! 爆炸的气浪将马南山等人齐齐掀倒,他们目光中露出惊骇,看向越来越接近水池的林云。 山洞上方的石头簌簌落下,只是站在地面都能赶到一阵阵猛烈震动传来。 数块成人头颅大的石头掉了下来,落在离约翰不到半米远的地方。 “快跑,这里要塌了!”约翰喊道,硬拽着马南山朝出口跑去。 出口越来越近,远远地,似乎听见山洞里传来一个吼声。 这声音震耳欲聋,摄人神魄,只是被耳朵远远捕捉,就让众人步伐齐齐一滞,意识陷入模糊之中。 这,这他娘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 众人仓惶往出口逃,头也不敢回。 等到走出出口,炽烈的阳光第一次让他们感觉到美好,又一个声音从不断塌陷的通道传出,冷酷、不带一丝一毫的感情,但又吐词清晰,分明是个男人的声音—— “狂化。” (本章完) 第二十三章 阿耶屠 噗通! 手榴弹的威力成功为林云清出一条道路,林云一个箭步跑出,跳入水池之中。 若是马南山等人还在这里,绝对会认为林云疯了。 要知道那群怪物可都是从水池里爬出来的,而林云居然不躲不避,反而跳到了水池里面去。 这不就像一只兔子掉进了狼窝。 必死无疑! 林云并没有疯,他只是在追寻内心的呼唤,找到属于他的那柄刀。 上一世,末日还未降临时马家人同样派遣了一支队伍来到初始之地,结果是全军覆没。之后马家老祖宗亲自动身来到这里,具体详情不知,但之后马家老祖宗带回来一柄刀,回来后不到三天便暴毙家中,房间里只留下三个字: “不可敌。” 马家人立即联系上华夏官方,将消息上报,一同交上去的还有马家老祖宗带回来的刀。 末日降临后,林云开始崭露头角,并在机缘巧合之下加入了由国家安全部龙组改编而成的华夏神秘特种作战部队:龙腾大队,成为了其中一名小队长。 屡建战功后,马家老祖宗带回来的刀传到了他手中,伴随他在末日里度过整整十年。 他同时得知了刀的来历。 如今,他按照上一世资料上的介绍来到初始之地核心区域,却没有发现刀的存在,一番思量后他只能冒险一搏,赌刀就在水池之中! 水池中异兽的数量反倒少了许多,林云双脚摆动,像一条鱼一样不断下潜。 终于,他到达了水底。 “咕——” 大口空气从林云口中喷出,支撑林云在水下活动的氧气瞬间少了大半! 那是什么?! 假如池水更清澈一些,就能看见此刻林云的身体正在轻轻颤抖,目中除了无边无际的惊恐别无他物! 只见距离他不到三米处,十二个一米高的圆球围成一个圈,表面有规律的起伏证明它们并不是死物,更像一枚枚某种大型生物的卵。 林云知道那是末世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十二战将,但他惊恐的不是这个,而是在十二战将中间一具棺椁! 晶莹剔透的棺椁长达三米、宽一米,表面光华流转,如梦如幻,似乎能勾人神识,林云只看一眼,整个灵魂似乎都要陷入进去,无法自拔。 上一世资料中明明没有这具棺椁的记载! 上方那块血红色石头给予十二战将成长的力量,其中也孕育着十二战将的“王”,而十二战将作为“王”的手下,按理来说应该是为护卫“王”而诞生,就算孕育成功,从卵中脱出,它们也只会进入最开始林云掉入的那种水潭之中,共有十二个水潭,如众星拱月,将核心区域护在其中,王降生之日,便是它们出水潭开启杀戮之时。 血水也以此为开始的标志,在王的引导下通过地下暗流注入现世各大河流之中,造成河流中原有的生物异变,成为末日的帮凶。 现在十二战将在水池底部孕育,这个可以理解,但它们中间的这具棺椁又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这里孕育着两个王。甚至,连高悬空中的王,也在守卫一条直线下这具棺椁? ……林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难道说,上一世马家老祖宗就是因为这具棺椁的主人而死吗…… “该死!” 林云急忙咬破舌尖,淡淡的腥味充斥口腔,总算让他恢复清醒。他不敢再直视棺椁,只用余光去看。 只见独特的棺椁内部模糊躺了一个人形生物,身材与棺椁的空间相符,而在棺椁上方有一个凹槽,里面放着一把刀:长一米余、宽有一个手掌的长度,刀身呈黝黑色,平整光滑,似乎一粒灰尘的凸点都不存在,刀把后头用不知名红色绳线圈成把手,正是令林云日思梦想的刀—— 斩命刀。 上不上? 林云陷入挣扎之中。 上方,异兽知道有人闯入了它们主人的孕育之地,再次齐齐落入水中,朝林云奔袭而来。 “拼了!”林云咬咬牙,整个人再次如一条箭鱼一样激射出去,瞬间来到棺椁上方,大手伸出,稳稳地抓住棺椁上方的大刀。 “给我——起!” 林云在心中大吼。 大刀应声而起,熟悉的触感令林云感慨。 忽然,一道冷冽的视线投向了他,林云低头一看,只见下方棺椁之中,那具人型生物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双怎么样的眼睛? 纯白,不带一点杂色;目光深邃,似乎整个寰宇都包含在它眼中。七情六欲不能从中看出分毫,能看见的,只是威严、冷酷。以及,看向林云时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宛如九天之上的神仙看向地上一只苟延残喘的蝼蚁! “明明,明明我现在站在你身上啊……”林云下意识喃喃自语。 巨人轻启嘴唇,从中吐出一个发音: “啄。” 林云不知道其中包含怎样的意义,一股巨大的危机感瞬间笼罩了他的全身,林云猛然一惊,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上一世林云陷入一头战将带领的异兽包围圈时。 林云一个疾射,仅用半个呼吸时间飞快从巨人棺椁上逃离。 他终于知道了危机感的来源。 只见孕育十二战将的卵剧烈颤动,随着啵地一声,其中一只卵猛然爆开,一只似倭国民间流言中河童模样的异兽从中跳跃出来。 “怎么可能!”林云惊慌在心中喊道。 提前出世会造成对自身不可逆的伤害,不仅是实力上的,还有生命力上的。 也就是说,原本十二战将一出世便拥有媲美开启十道基因锁人类的实力,之后进入水潭之中,引入血水继续成长为地阶异兽,然后反复杀戮人类,进食人类的尸骸后就能一跃拥有媲美地阶中巅峰强者的实力。 但现在提前出世,它不仅实力大减,并且很有可能活不到成为地阶异兽的那天! 林云面露苦涩之意,“对我,没必要用这种大招吧?” 他看着双眼凶光毕露的战将,心中绝望之感更加强烈。 他认识这只异兽,它便是十二战将中排名第九的战将:“阿耶屠!” “嘶——” 阿耶屠远远盯着林云,忽然,右爪一抓,十数米深深的血水从中分开,就像一把快刀利落地将一块蛋糕切开两半,露出下方的餐盒! 林云看见了没被血水阻碍视线的山洞顶部。 锵! 匆忙举刀一挡,无形的攻击撞击在斩命刀上,力量透过刀身传导入林云体内,林云喷出一口鲜血,整个人也像飞一样被击出水池,撞到山洞右侧。然后重重落下,鲜血从鼻孔溢出,半天喘不过气。 三道基因锁,它绝对拥有开启三道基因锁的力量! 阿耶屠同时跳出水池,水池没有它力量的加持,几次剧烈起伏后重归平静。它站到林云身前,张口大吼—— “吼!” 林云感到自己耳膜几乎被震破!体内的伤势随着阿耶屠的吼声不断加重。 看来,不拼命不行了…… 林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右手将斩命刀插入地面,摇摇晃晃的,才算给了他站直身体的支撑。 阿耶屠略带疑惑的看向林云,它不知道林云为什么还要站起来,明明他内部受到重伤,已经没有一战之力。 老老实实让它杀了不好吗? 周围异兽将一人异兽围在中间,却没有动作。 这是属于“头领”之间的战斗,它们不会也无权参与! 林云抬起头,看向被震塌大块岩石的山洞顶部,那儿,外界一道亮光透进来,照亮了他满是血迹的脸颊。 “希望,过早使用这种力量不会让自己死在这里。” “狂化——” 伴随林云的一声轻呼,林云变了,大块的肌肉将原本略显空荡的衣袖鼓起,然后随着呲呲声将衣服与裤腿炸裂,身体不断拔高,直到二米余才渐渐放缓。 与此同时,双眼大大鼓起,一道道血丝弥漫整个眼球,直到变得与异兽一般无二。 山洞内无风自动,一股气势从林云身上冒出,吹起地上灰土高扬,将山洞内变得宛如人间仙境一般,朦胧不清—— 如果不是浓重的血腥味仍然在其中飘荡。 阿耶屠同时感觉到面前这名原本对它毫无威胁力的人类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气势伴随狂风吹来,它从中嗅到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 这个人类,有击杀它的力量。 它想要动手,在这个人类没有完成变化之前将其击杀,可忽然,一道宛如梦中呢喃的声音出现在它身边: “真希望,你被我宰了后十二战将会就此变成十一战将。” 一柄刀从虚空中冒出了头,轨迹难寻,才看见它的出现,它已经在完工返回的路上,阿耶屠感觉到背后一阵刺痛。 斩命刀,早已经砍到了它的身上。 呲—— 鲜血溅出,阿耶屠立即回身向身后抓去,但身后空荡荡,使出全力的一击没有攻击到任何物体,并且被力量带动,身体一个趔趄,摔到地上。 林云再一次出现,双眼被血色覆盖,里面不夹杂一丝感情。斩命刀重量惊人,但在他手中形如草芥,轻飘飘不对他任何一次攻击造成影响。 呲! 又一道伤口出现在阿耶屠背后,与之前那道伤口中间部分重合,最深处已然可以见到其中森森白骨。 阿耶屠终于不淡定起来,它猛然从地上爬起,疼痛没对它动作形成阻碍,它爬到了山洞顶部,深吸一口气,腹部被大量气体灌入,然后发出一声厉啸: “吼——” 灰雾弥漫的山洞再次卷起大风,但与之前不同,大风像被一只手操控,将灰雾层层逼退,直到灰雾重归地面,再掀不起一丝波澜。 阿耶屠跳落到地上,直视三米外的林云。 (本章完) 第二十四章 一刀斩命 这一次,再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为林云的攻击提供便利。 阿耶屠开始变大,背后伤口收缩起来,短短一会儿背后伤口焕然一新,数根狰狞的巨刺同时从背后脊椎骨伸出,除了两道略红的伤疤再看不出它曾有过受伤的痕迹。 短短数秒,阿耶屠已然变成一只高达八米的巨兽! 身高两米出头、身宽更是渺小到可怜的林云在变大的阿耶屠面前简直像一只老虎面前的小白兔。 “战斗形态下的战将吗?”林云自语道,脸上掠过一丝追忆。 “真是,好久不见了。” “吼!” 阿耶屠吼叫一声,声音中带着诡异的力量,狠狠刺入林云大脑之中,使他意识活动短暂停顿了半秒。 一道硕大的爪影充斥整个视线。 “什么?!” 砰! 阿耶屠一爪拍出,速度太快,经历半秒意识活动受限的林云根本来不及反应,也无处躲避,被阿耶屠一爪拍中,再次重现在水池底部的情景。 “咳!咳咳!” 林云狠狠撞在石壁上,大口咳出鲜血。 “果然……咳咳!自己就算开启狂化模式,依然不是它的对手,就算想逃跑也艰难万分……看来,自己还是得进入第二状态……” “呵。只是不知道,进入第二状态的我,还记不记得逃跑这件事……” “不过能杀掉一头战将,也算死而无憾了。” 林云深吸一口气,脑海中铮地一声,似乎有一根支配身体的意识线被剪断。 阿耶屠再次拍出的爪子,而这一次林云不闪不避,居然还闭上了眼睛! 这个人类,是傻了吗? 阿耶屠仿佛已经看见面前人类在它爪下变成一滩肉酱! 可硕大的巨爪落地,除了再一次掀起漫天灰尘,没有一点爪子触碰到硬物的感觉。 这是,影子吗? 低等智慧不能使阿耶屠明白残影的意义。 一道身影出现在阿耶屠背后,好似从虚空中脱出,待到被它察觉,林云已然站在它背后,模样不改,只是眼中原先属于人类的情感被通通抹去。 这一刻,林云是无情无欲的。 无痛感、无愤怒、无欢喜,冰冷地就像一个机器人。 呲! 斩命刀被林云扎进阿耶屠体内,阿耶屠吃痛,疯狂甩动身体,试图将身后人类甩出,但林云就像扎根在它背上,无论阿耶屠如何甩动,依然死死捂住扎在它体内的那柄刀,身体像站在平地上一动不动! “吼!” 阿耶屠大吼一声,猛然朝后方石壁靠去,林云却先一步消失在它身后,这一下除了将山洞顶部那道偷光的缝隙附近岩石撞落,别无他用! 林云再次出现在阿耶屠视线之中,这一次他正面攻来,阿耶屠怒吼一声,举爪迎上。 锵锵! 斩命刀与巨爪撞击,发出振聋发聩的金属交击声。 林云见一击不中,冷静的大脑如计算机疯狂运转,一个跳跃攀附住近处一块岩石,身体跳跃数下,转而从另一处发起攻击。 一次、两次、三次…… 阿耶屠毕竟出世得早了,战斗全靠本能,也无法适应与预期中实力不符合的身体,数次交锋后已然落入下风。 阿耶屠庞大身体上的伤口渐渐多了起来,鲜血洒满了整个山洞。 林云却也不好受,脸色开始变苍白,握刀的手也变得颤抖,好几次被阿耶屠用爪子挡住攻击,斩命刀险些脱手而出。 狂化状态,要维持不住了。 现在他们比的就是谁先露出破绽。 终于,一分钟后,阿耶屠在一次躲避中忘了自己身在水池边,一个不慎,一只脚爪踏入水中,身体不由侧向一边! 就是现在! 林云在脑海中疯狂计算起来—— “当前状态:狂化(二阶段)。 开启基因锁:1。 基因精华数量:1。 目前身体强度:18.3。 剩余寿命:83年。 武器:斩命刀。” “当前状态已是身体承受极限,尝试继续开启将会引发基因链崩溃。 基因精华数量过低,无法强行开启第二道基因锁。 阿耶屠身体强度高于本体,正常状态下的攻击无法对阿耶屠造成致命伤害。 寿命充足,持有斩命刀,耗费全部寿命可施展‘一刀斩命’,斩杀阿耶屠成功率为百分之八十。” “结论:施展‘一刀斩命’。” 看似思考的时间花费很久,实际上此时林云的大脑运转速度不亚于一台超级计算机,思考时间仅仅花去几毫秒! 林云动了,双腿扎成一个马步,双手持刀,刀柄平放两眉之间,目光顺着刀柄一路延伸到刀尖。 “开启充能。” 大刀举起,身体直立,林云对准尚未摆正身体的阿耶屠冲去,一步一步,脚下由轻变重,在岩石地面上露出一个个深陷的脚印,待到最后一步,脚印已然深达十公分! 身体跃起到半空。 “一——刀——斩——” “呜噜!” 忽然,一团黑影从上方破裂的打洞中掉了下来,阳光充足,加上林云视线高于常人不知几何,林云一眼就看清那是一头骆驼! 骆驼掉落下来,正对阿耶屠背后一根尖刺,那根尖刺是如此巨大,直接将骆驼刺穿,骆驼呜咽一声,再无声息。 “阿达?” 林云惊呼一声,眼中居然瞬间恢复了一丝清明。 他立即察觉到现在自己在干什么,急忙终止仍然在往斩命刀之中涌入的寿命。 人在半空,攻击之势已成,斩命刀中此时也已经充进去林云整整八十年的寿命,林云顺势而为,一刀砍出,直对阿耶屠没来得护住的脖子—— “一——刀——斩——命!” 斩命刀,斩他人命,也斩自己命。 尝尝我这蕴含整整八十年寿命的一刀吧! 轰! 远处,马南山与约翰一群人正急忙打算攀上一架直升飞机,这时身后有剧烈的声响引动了他们的目光—— 一道巨大的刀影出现空中,变换在真假之间。 那刀影是如此巨大,光是长度就有数十米。刀身上透着一往无前的气势,或者用众生之中我为王这句话来形容更加贴切: 顺我者生,逆我者亡。 它仿佛是上天的天罚之刀,对一切不服从它的生物下达天罚。 不审判、不辩护、不留情。 当他们终于有了结论,齐齐在心中认为那道刀影只是虚幻,可这时刀影落下。 咔嚓! 漫天黄沙扬起,堪比风暴的狂风卷起黄沙将他们掀倒,面前一座巨大的沙丘被刀影一刀两断,地面出现裂缝,原本有些坚硬的黄土地面裂开一道半米长的口子。 而这一切,都只是原本被众人以为是虚幻的刀影造成的。 如果这一刀是落在自己身上呢?他们想着,然后身体齐齐一颤——绝对不会有人能够在这一刀下存活! “刀!”马南山忽然喊。 大家看向他,却见他面带欣喜,呼道: “他找到了自己的刀!” “你是说之前那个年轻人吗?”约翰走到马南山身边,低声道, “别想了伙计,那个年轻人估计已经被那群怪物给撕成了碎片,咱们还是快上去吧。” 马南山坚定地摇摇头:“不!” 手指向刀影消失的地方—— “那便是他还活着的证据。” 约翰张张嘴,还是无力地闭上了。 他也希望那个神奇的年轻人能活着,但他也清楚,那群令他想一想都觉得浑身发冷的怪物是不会放过对方的。 最后的记忆是那名年轻人毅然冲进怪物群中,给他们创造出逃出生天的机会…… “愿你在天国得到安宁。”约翰在心里默念。 “哦——那是什么?” “天啊,我是产生幻觉了吗?” 忽然,一个惊呼声将他的意识从心中抽出,他急忙朝众人目光投向的方向看去。 一个人,衣衫褴褛,右手拎着一柄大刀,左手拖着一只大约一米多长的不明物体从一个黑暗洞口跳出,远远看见他们的直升机,立即朝这边跑来。 一边跑还一边大喊道: “点火!快点火!” 点火?什么意思? 约翰还不明白,一边马南山已经大喝道:“大家迅速登机!飞行员,将直升机点火,朝那个人那里方向飞。” 直升机速度十分快,一会儿已经来到那个提着刀的人面前。 半边脸被厚厚血痂覆盖了一层,但马南山和约翰还是一眼就看出那就是林云,之前救了他们一命的小伙子! “哦,上帝。你们华夏人的生命都跟蟑螂一样吗?这样你都没死。” 约翰哈哈大笑,直升机缓缓降落,他朝林云伸出了手。 “不!升高,快升高!”林云没有抓约翰的手,反而焦急地大喊。 砰! 左手抓住的阿耶屠无头尸体被林云甩入直升机机舱,林云一个跳跃,已经钻入打开门的直升机舱。 “走,快走!” 林云口中似乎永远只能吐出两个简短的音节,直升机中约翰的同伴才想因为林云生还而庆祝一番,林云依旧不领情地大喊道。 “怎么了朋友?”约翰队伍里一名年龄与林云相仿的人问道, “是前面受到了惊吓吗?” 却见林云暴跳如雷,手一挥,在挤满人的机舱几乎施展不开的斩命刀落在驾驶员的脖子上。 “你他娘给我飞啊!” 驾驶员刹那间汗如雨下,急忙按林云的指示不断爬高,朝远处飞去。 但似乎还是晚了—— 一根巨大的爪子从林云之前跳出的山洞中伸出,朝直升机抓来。 比起林云施展出的刀影,似真似假,这根爪子就好像实体一样,带着无边地气势朝直升机压迫而来。 林云知道。 王,怒了。 再次举刀,半边身体探出机舱,林云用出最后力量将刀挥向眼看就要抓到直升机的爪尖。 “噗!” 鲜血像是不要钱地从林云口中吐出,林云撞到机舱另一边,剧烈地疼痛险些让他昏迷! “哈哈哈哈!”林云猛然大笑起来,看着因为一击过后因为够不着只能无奈收回的爪子。 “王!这次我赢了!而且你等着,我还会一直赢下去!” “噗——” 笑声引动体内伤口,林云又是一口鲜血喷出,意识渐渐模糊。 “带,带我去湘城……” 林云脑袋一摆,终于昏过去。 (本章完) 第二十五章 龙组 当林云醒来,已是第二天中午。 睁开眼,入目的是洁白的天花板。 林云从床上起来,发现自己身上血渍被人擦拭干净,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床边有两个木制的大箱子,林云下床去打开,发现正是他拼命才斩杀的阿耶屠,还有斩命刀。 吱呀—— 房门被打开,马南山端着一碗清粥走进房,发现林云清醒过来,立即笑呵呵说道: “你醒了。” 林云点了点头,“这是哪儿?” “机场附近的一家小宾馆。”马南山回道。 “约翰他们已经乘今早的航班去往首都,在那转机回到他们的国家,走之前见你还没醒,嘱咐我一定要向你转达他们的感谢,还说等他们为同伴到任务发布人那里讨个说法后会再回华夏,要当面谢谢你。” 他继续道:“我已经安排专机过来,原本心想你如果等飞机到了还不醒,就亲自送你去湘城。现在你醒了,吃点东西,待会应该能自己一人上路吧?” 林云点头道:“嗯,现在身体已经无碍了。” 马南山闻言羡慕道:“真是羡慕你,昨天看你鲜血淋漓的,以为你活不过昨晚了,结果急匆匆送到附近医院,他们却说你的伤看着可怕,其实大部分都已经愈合,并且还没完好的地方都在以一种惊人的速度恢复。” 这一次林云没有再回答他。 马南山也不见怪,半响,轻叹一口气,犹豫道: “这一次的事我会上报老祖宗,想必那个部门也会得到消息,对你,会不会造成影响?” 在马南山心中,林云肯定是身上有大秘密的人。不仅是对“初始之地”不可思议的熟悉度,还有一手神秘莫测的刀法,而且似乎对初始之地中的怪物十分熟悉,甚至最后攻击向直升机的爪子主人他似乎也知道是谁。 王。 马南山在心里暗暗记住了这个字。 “龙组吗?”林云一口道破天机,顿时吓了马南山一跳。 “没关系的。”林云说道。 “因为我现在就准备主动联系他们。” “哦,没关系就好,没……什么?” 这一刻,马南山甚至怀疑自己产生了幻觉。 他刚说,他不仅不打算躲避,反而,要主动联系龙组? 不等他想明白,林云已经拿出卫星电话,按下一连串长达二十位的号码,然后按下拨号键。 “您好,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林云对手机中的语音提醒恍若不觉,继续按下七个数字。 “嘟——嘟——” “哈哈!龙牙你小子不是在非洲执行任务吗?怎么想着给家里来电话了?”才接通,一个流里流气的男声立即喊道。 “我不是龙牙。”林云说。 ——气氛顿时变得诡异。 许久,另一边人厉声问:“那你是谁?怎么会知道这个号码?而且还有龙牙的身份编号?” “抱歉,我现在没心情回答你的幼稚问题,把你们组长叫过来。”林云淡淡说道。 电话那头继续在叫嚣,什么杀林云全家,等找到林云要把他大卸八块等等,一直等了一分钟,一个沉稳的男声出现在电话之中。 “喂。” 队长——林云眼眶忽然湿润起来,电话中的声音他无比熟悉。 龙组,华夏神秘安全部门,里面拥有全华夏最精英的作战部队和科研人员,目的是防止敌国间谍入侵以及处理国内超自然事件与恐怖主义事件,保卫人民群众安全。 末日降临后龙组改为腾龙大队,作战人员数量得到扩张,林云也正是那时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加入了腾龙大队,并且在之后成为其中一名小队长…… 在他脑海中,他永远记得一个背影:一个人,肩扛一枚核弹头,毅然冲向了数十万只异兽组成的兽潮之中,在地裂天崩的动静中与异兽同归于尽。 “小林,你可得守好身后这座城啊。” 对不起,队长,我没能守住…… 不知不觉,林云已经泪流满面。 “喂?”电话那头,沉稳的男声中夹杂了一丝疑问。 林云偷偷擦干眼泪,轻喘一口气,努力平复自己的心境。 “吴组长,您好。初次交谈,方式太过唐突,希望您不要介意。”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 “我知道前面那笨蛋骂我是为了拖延时间,想必现在我头上已经有至少三颗卫星定位到我的精准位置,万一话多导致说错话惹恼了你们,很有可能被一枚导弹轰上天。 所以长话短说,我需要你们发射十枚空对地导弹轰炸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南方向一个表注了名为‘乌达’水源补给点附近一个地方,我知道你们不会轻易相信我,也许会派人前去我所说地点查看,所以到时候你们也就会知道详细目标。” 一口气说完,林云等待对面答复。 “给你五分钟的时间尝试说服我,或者,今晚咱俩当面聊聊。” 果然,队长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犀利,自己也或多或少受了影响。 什么叫当面聊?这不就意味着如果五分钟内林云没有说服他,就会有数名龙组精英出现在林云面前,将他带到龙组总部或是其它地方,然后队长会亲自现身跟他聊聊天。 当然,对话方式一定与聊天这个词无关。 林云抽抽嘴角,扭头看向马南山。 “你叫什么名字?”林云也是才想起他压根没问过对方叫什么。 “马南山。” 林云轻轻敲打手机,“听见了?马家南字辈弟子,马南山,他是这次我在沙漠中认识的,想必他的话是有几分可信度的。” “你凭什么证明他就是马南山?” 林云把电话交给马南山,一阵交谈后,马南山将手机还给林云。 “怎么样?” “不够。我们需要你这次进入沙漠的详细资料,在经过评估后预算风险,然后才能确定是否按照你建议的去做。” 闻言,林云忽然冷静下来,脸上重新恢复成那副处事不惊的神态,轻声说: “我说的不是建议。” “那你是以为单凭你和马家一个南字辈子孙的话就能命令我们?” “我想是的,执行命令与否在于你们,如果否,我想你们会后悔一辈子。” “你就如此肯定?” “如果你能把现在派来抓我的人叫去我所说地点看看,我想答案会是肯定的。哦,还提醒一句,最好派实力强一点的人去。” “希望你的自信心来源不是因为你想着你可以躲过我们的追捕。” 话到这里,其实可以挂电话了,吴队长在经过一番思量后选择了听从。 他继续说道:“小伙子,暂且容我这么称呼你。” “什么事?”林云问。 “我忽然想和你见一面,你看怎么样?” 林云想了想,说道:“时间定在一个月后如何?地点就定在龙组总部。” “哈哈!”对面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难道你认为一个月后就能在我们总部来去自由,谁也留不下你?” “呵呵,”林云也笑了。 “我是认为一个月后你不会再有留下我的理由。” “那么,由衷希望你是对的。” …… 挂了电话,在马南山复杂的目光中林云收拾好行李,来到机场,坐上马家派来的飞机,三小时后,成功落到湘城。 林云马不停蹄地带着两个木箱冲出机场,路人纷纷侧目,在看见林云提着木箱,手里却像没使力气一样,这才收回好奇的目光。 木箱子里肯定是空的。 对于两个空箱子,没有谁会把多余的目光投向它。 林云坐上一辆出租车,没有去医院,反而先来到食为天。 从衣服里掏出食为天至尊水晶卡,林云直径上了五楼。 “你们老板在哪?”林云朝在五楼外守候的服务人员问道。 几分钟后,林云跟着食为天老板上到六楼厨房之中。 “让他们都出去!”林云说道。 食为天老板面露难色,但还是挥挥手,让诸多好奇的厨师与学徒出去。 反正还没到营业时间,听他一次没什么。 食为天老板自我安慰道。 林云打开木箱,将斩命刀取出,打开另一个木箱,持刀在阿耶屠尸体上切下一只爪子。 “这是——”食为天老板吃惊道。 不管是爪子大小、模样,还是刚刚惊鸿一瞥箱子里躺着的尸体,他都敢肯定这不是世上已知的任何有关食材方面的东西, 林云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不该问的别问。” 他用斩命刀将阿耶屠爪子前端尖刺剁去,剔骨,拿清水洗净后剁成碎肉,放入一个能严实密封的高压锅中,并向食为天老板讨来红参、当归、天麻等大补之物一起切碎扔进去,点起猛火炖煮。 他当初逼迫食为天老板,向其讨来一张至尊水晶卡,看重的也正是这里不仅食材种类多,因为有时客人需要药膳的缘故,大补的药材也有不少。 两小时后,林云打开锅盖,一只手抓住筷子伸入锅中,试试肉的柔软度,见筷子能够轻易将稍大块的肉捣碎,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这次事不要向谁说,如果你听进去并认真做到了,日后我不仅会护住你性命,还可能会考虑赐予你力量。” 啊?你这次不打算付钱也就算了,还说什么以后会护住我性命,还赐予我力量? 赐予两个字,在他口中刺耳无比。 林云拿着高压锅走了,他生气地拿起一柄刀,朝菜板上阿耶屠骨头砍去。 什么玩意!煮了东西就走,连骨头渣都不给收拾一下,还拿出那么长一柄大刀,拍武侠片呢?还是以为我这里没刀? 砰! 食为天老板愤怒地砍出一刀,这一刀力气很大,然后伴随一道爆裂声,手中专门用来砍骨头的菜刀猛然炸裂,而骨头毫发无损,一道白痕都看不见。 这,假的吧? 食为天老板短暂失神,马上拿起另一柄更大的刀朝骨头砍过去。 砰! 手里菜刀下场与之前那把一般无二。 食为天老板愣住了,瞳孔猛然收缩。许久,眼珠子才转动起来,也不知道想什么…… (本章完) 第二十六章 跳下去! 来到医院,林云见到了一脸倦容的刘建。 “对不起……”刘建艰难地从口中吐出这句话。 林云只是拍拍他的肩膀,将木箱放到一边,端着保温锅走入了病房。 床上伊人面容依旧在心中记忆尤深,只是笑颜如花的脸蛋如今苍白如雪。 “灵儿,我回来了。” 林云将高压锅轻轻放在一边,将林灵的小手握在手心,轻声道。生怕一次大的声响就有可能吵醒面前自己生命中最放不下的一个人。 “林灵昨天早上醒过一次,见你不在,又沉沉睡去,之后就再也没醒过了……”刘建在一边说着,布满血丝的眼球证明了他这几天来内心是多么煎熬。 “胖子呢?”林云轻轻放下林灵的手,用被子小心盖住,然后才问。 “他去赚钱了,他说既然首都来的专家都没办法,就只能出国,他说他再接下一单就有钱送林灵出国去大医院,一定会想办法救她的。” “嗯,”林云静站在林灵身前,沉默许久。 “叫他回来吧,不用麻烦了。还有,待会守住门,谁也别放进来。” 刘建照做,转身走出门并关上,一个人站在门口,宛如一座大山,任何想要闯进门的人除了把山推倒,别无他法…… 林云拔掉了林灵身上的氧气罩、胃管。用筷子夹出一点碎肉,放入林灵口中。 林灵一动不动,昏迷的她没有能力咀嚼食物并咽下去。 林云拿筷子的手僵在空中。 看来,不那样是不行了。 林云终于做下一个决定:他端起保温锅抿了一口肉汤,然后低下头,与林灵嘴对嘴,用肺中空气将肉汤吹进林灵胃里。 一口、两口、三口…… 强大的神魂力量同时注入林灵体内,小心翼翼的,将阿耶屠肉中蕴含的异种能量引入林灵体内每一个细胞之中,又深入到基因链。 半小时后,林云面色苍白,整个人摇摇欲坠。 毕竟不是自己的身体,他不知道自己在耗费大量的神魂力量后究竟是不是已经帮林灵成功开启基因锁,也不知道阿耶屠的肉是否像普通异兽脑中的晶核一样,拥有大量能强行帮助人开启基因锁的异种能量。 该死,该死! 自己那时为什么只顾着找刀,却忘了带回一头完整的异兽尸体。要知道,在异兽脑子里都有一颗晶核,末日降临后第一批出现的基因药剂也都是以异兽晶核为主要成份的! 不要死。 林云握紧了林灵的手,眼眶湿润。 你要是就死了,我重生回来又有什么意义…… “咳……”忽然,耳边传来一个微弱的异响。 林云疑惑地抬起头,面前,林灵脸上笑容似一朵娇艳的鲜花般美丽。 “哥,刚刚你是不是亲了我?” 林灵俏皮地说。 林云身躯一震,猛地伸出手抱住林灵的娇躯,张开嘴,许久,又只有两个字从那里出来—— “真好。” …… 傍晚七点,食为天。 林云高坐主位,胖子与刘建分别坐在他的两边,下面,三个人心中忐忑地坐在那儿,不敢直视林云狼一样锐利的眼睛。 “我想,既然今天你们出现在这里,那么想必一些事情黑子已经帮我告诉你们。” 坐在主位,林云缓缓开口道。 听林云开了口,下方一个戴眼镜的青年踌躇一会,还是开口问: “那个,黑子哥说的末日真会到来吗?” 闻言,林云只是微微一笑,右手抓起一个酒瓶。 “想必你们三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末日,究竟是即将真实来临;还是这只是黑子为了欺骗你们入伙而精心编造出的一个谎言。 不过,我也没有办法能够使你们相信。” 林云抬起手,制止了下面开始躁动的三人。 “但是呢,就算黑子说的这句话我不能证明真假,但有一点是可以的,那就是跟了我,我会赐予你们神一样的力量。” 眼镜青年推了推鼻尖上的镜框,试探道: “你能演示一下什么叫作神一样的力量吗?” 砰! 话音刚落,林云手中的酒瓶轰然爆裂,碎玻璃被爆炸的力度击飞,一个瓶盖同时飞出,林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住,猛地拍向桌子—— 瓶盖被林云大力拍入梨花木桌面,盖面与桌面持平,好似融为一体。 嚯! 众人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眼镜青年同时大吃一惊,但一会儿迅速说道: “这只是力气大一点罢了,如果神是凭借蛮力统治世界的,上帝也会被拉下神座。” 林云微微一笑,说道: “那这样呢?” 手指向眼镜青年边上一人,神魂力量喷涌而出,瞬间控制了对方身体。 “过来倒酒。”林云命令道。 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先前被林云指向的人木愣地站起身走到林云身边,拿起一瓶完好的酒给林云倒上,待到酒满酒杯后摆正酒瓶,站立林云一旁,一言不发。 “好了,你坐回去吧。”林云指示道。 他听话地走回自己座位坐下,忽然像清醒过来一样,眼睛有迷茫之色出现。 “刚刚,发生了什么吗?怎么大家都看着我?” 这一下,眼镜青年心服口服。 他与另外一人眼中露出狂热之色,热切道: “我们要怎么样才能拥有你这种力量?” 林云竖起两根手指。 “一:绝对服从我,哪怕我让你们去死!” “二——” 啪啪啪! 林云拍拍手,立即有美貌的服务员端着一个大盘子走进来,上面有六个小碗,分别放在他们面前。 林云沉声道:“喝了它。” 五人没有犹豫,一口气喝了下去,刘建和胖子是对林云绝对信任,眼镜男和另一人则是看过林云神秘莫测的手段,内心对力量的渴望与敬畏使他们喝下去,至于最后一名还不明所以的人,完全是被群体带着,不好做出格的动作。 林云一口喝干净小碗的肉汤。 “叮!基因精华+1。” 听着脑海中响起的声音,林云微微一笑。 果然,他没有想错,三级异兽阿耶屠肉中蕴含的异种能量哪怕小小一块,也能媲美一级异兽脑中的晶核。 至此,林云拥有的基因精华数量达到了两点,离开启第二道基因锁所需的十点基因精华更近了一步。 喝过汤,众人脸上或轻或重地出现了红色,像一只只虾米被丢到一个蒸笼之中,不多时,半边身体都红了。 “好了,我们现在——” 砰! 忽然,门被大力推开。林云皱眉看去,一眼看见食为天老板同样浑身通红,像只被蒸熟的大虾,弯着腰踉跄走进房间。 “救,快救救我。”他哀求道。 林云目光寒冷如冰。 “看来,你偷吃了我给他们准备的东西,这可真不是一个值得人夸奖的好习惯。” 食为天老板五官挤成一团,从身体四处传来的强烈疼痛让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快救救我,求你了,只要能救我,不管你有什么要求我答应。” 林云冷冷看了他一眼,忽然,一脚将他踹飞出去,在地上翻了几个跟斗。 “没用的废物!除了有点钱,你还有什么用?” 食为天老板翻过身,跪在地上不断磕头,眼泪跟鼻涕糊了一脸。 “救救我,我的钱都可以给你,而且,而且我厨艺很好,你这种食物不是需要通过烹饪才有作用吗?我,我会烧菜,煎、炒、烹、炸、酱、焖……这些烹饪方式我都懂。 而且,而且你不是说过吗?我有一次求你的机会,我现在就要用!” 食为天老板不愧是个人精,仅仅通过下午林云道厨房走一趟,就能猜测出林云带来的那种食材需要通过烹饪才能发挥最大作用。 其实,他是错的。 异兽的肉哪怕是生吃也能对人产生作用,只是生肉太过坚韧,就算是扔给一头老虎,一口咬上去除了崩掉半嘴牙外没有其它可能,所以才需要通过炖煮的方式将肉煮烂,这样才能入口。 林云思考了很久,直到食为天老板感觉自己痛到要失去意识的那一刻,宛如救世之音的声音才响起在他耳边—— “走吧,带我们去顶层。” 食为天老板砰砰砰连磕三个响头,连忙站起来,跟众人一起下了楼,换上另一座电梯后上到九楼。 上到顶楼,狂风呼啸,林云如一座威严大山般耸立天台边上,冷冽的目光扫视众人。 “现在,给我从这里跳下去。” 啊? 众人大惊,这一刻身体上的疼痛居然被脑海中的震惊盖住,一时间全忘了。 胖子攀到栏杆上,低头向下看去。 咕噜! 咽下一口唾沫,胖子小心翼翼缩回了自己的胖脚。 “不是,林子哥,从这里跳下去,会死人的。” 林云举手指向远处。 “看那里,那里有个人工湖,如果能跳进那里面,你们就不会死。” 嚯! 胖子这一刻都想把林云脑袋拧下来打开看看里面是什么构造。 人工湖离一楼大门足足有十多米远,就算他们现在站在九层高的楼上,估算一下,也得至少在跳下的那一刻跳出九米才能成功落体到人工湖的深水区。 现在世界跳远记录是多少米去了? 8.95? 而且比赛场地应该不会出现一道栏杆在即将起跳的地方阻碍选手的发挥吧? 呵,呵呵,林子哥一定是在开玩笑。 胖子再次咽下一口唾沫,身体缩了缩,试图隐藏在众人身后。 一只手拎起了他。 “胖子,来,给他们做个示范。” 林云的声音好像从遥远的天边传来。 (本章完) 第二十七章 王与十二王卫 “林子哥,咱俩下辈子还做兄弟。”栏杆外,胖子泪眼婆娑地哽咽道。 这他娘的就是立定跳远! 谁见过立定跳远能够跳出九米远的人? 反正胖子是没见过。 胖子两腿在哆嗦,也许是风太冷,也许是夜太黑,也许是担心如果再不跳身后林云绝对不会介意帮他一把,把他一脚踹下去。 身体越来越痛,那种痛感就像是从每一个细胞里传出,大脑像被一根根针刺中,想要晕过去偏偏此刻又无比清醒。 这是一种复杂的感觉,好像体内有一团火,他如果不能把这一团火从体内发泄出去就会被火焰烧成灰烬。 胖子看了眼下方黑漆漆的街道,与看似伸手可及的人工湖,回头,再看看忐忑不安的众人。 好吧,拼了。 “林子哥,我上你奶奶!!!” 胖子凄厉的呼嚎声响彻了方圆百里。 “嗯,”林云在身后点点头,淡然道: “很有个性的遗言。” “接下来,你们谁跳?” 咕噜—— 众人听见胖子的惨嚎声,顿时齐齐色变,数秒后眼镜青年忽然惊呼道: “不对,怎么没听见落水声?” 啊? 对啊,怎么没听见落水声? 按理来说胖子刚从那里跳下去,几秒钟时间已经足够落水声传到几百米外。 但现在没有听见水声,这是不是意味着—— “你,你这是谋杀!”众人中间之前被林云用神魂力量操控过的人惊恐道。 “不,我这是恩赐。” “赐予我们死亡吗?”眼镜青年也不淡定了,语气颤抖道。 面对质疑,林云却一言不发,半响,目光看向刘建。 “黑子,你也去吧。” 刘建点点头,跨越护栏到天台边。 “我真的能跳进那个湖里吗?”他问道。 林云回答说:“一半一半吧。” “嗯,”刘建点点头,然后转身跳下。直到数秒后,一点异响也没从下面传来。 “接下来,谁跳?” 天地连成一线,黑暗无边无际,唯有不时呼啸而过的大风吹过他们肌肤时带来冰凉的刺痛感告诉他们,他们还活着。 不过似乎离死亡不远。 “不!” 一个人终于被心中恐惧支配住身体,逃向来时的楼梯口。 锵! 一柄大刀横在了他的面前。 这柄刀的光芒是如此渗人,黝黑刀身,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也映照着他的内心,同样漆黑一片,没有一点光明。 “你确定你要离开吗?”林云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那人栽倒在地,两只手护住脑袋,痛哭流涕道: “对,我要走,求求你让我走吧。” “唉——” 林云用刀尖拍拍他的肩膀,并在他脖子边割开一个小口子,强大的神魂力量将内部未被尚未被他融为一体的异种能量同鲜血一起逼出。 “走吧。” “啊?”他愣住了。 自己,可以走了? 林云目光变得冰冷起来。 “我之前说过,想要获得力量,首先得绝对服从我的命令,哪怕是我让你去死!既然你不想死,那就走吧。” 那人试探性地往楼梯口走几步,见林云没有追上来,立即一溜烟地跑下楼去了。 与此同时,见林云根本没有进行阻拦或是痛下杀手,之前被林云用神魂力量操控过的人也举起了手。 “我,我也想走。” 林云在他身上做了跟之前那人同样的手段,也放他走了。 “你们俩不走吗?”林云饶有兴趣地看着场中剩下来的眼镜青年与食为天老板。 食为天老板率先开了口: “嘿嘿!我老陈这辈子可从来没看走眼过,不管是在生意上,还是寻求生意伙伴与靠山的时候。 而且我觉得你不会废了这么多力气就是为了让我们送死,毕竟死人除了麻烦,是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 “哦?”林云收刀而立, “那你现在跳一个?” 食为天老板尴尬地笑了一声,目光看向眼镜青年。 “咱俩一起?” “好。”眼镜青年一口答应。 于是数分钟后,两人像一对情侣一样手牵着手从数十米高的大楼上跳了下去。 林云站在他们背后,目光远眺天边,保持这个姿势很久。 …… 死亡危机,这在和平时代几乎不可能让人体会到,所以大家都平庸,身体素质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纵使有些微不同,差距也小到可怜。 所以古时候每逢乱世便出英雄,这些英雄在战场上驰骋,经历过血与火的磨练,拥有令人震惊的体魄、不似人类的浩瀚智慧、锐利的目光与敏锐的直觉。 而这些,若不经历生死之间的大恐惧,是不会拥有的。 一个人平常能够使出的出拳力度若为一百斤,那么在情绪比如愤怒的影响下最高可能达到两百斤,但若是遇见生死危机,身体潜能会一瞬间爆发,达到三百斤甚至五百斤也是轻而易举。 林云下午消耗了大量神魂力量,没有办法再一个人一个人为他们开启基因锁,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 给他们身体注入少量神魂之力,然后让他们从九层高大楼上跳下。 身体会在死亡危机的刺激下逼出潜能,自动调用一切可能用来保命的资源,达到让自己存活下去的目的。 这时候,阿耶屠血肉中蕴含的异种力量无疑是最佳选择。 异种力量会在神魂力量的帮助下成功进入到身体最深处,逼向基因链,迫使其打开基因锁。 如果不出所料,此时胖子他们都已经开启了基因锁,并且经过这次生死危机后潜能被激发,想必在末日中他们会大放光彩。 林云站了一会,这才转身,下了楼。 …… 胖子骂骂咧咧地从人工湖里爬出来,刚刚那一刻,他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 哪里知道最后眼看即将落地的时候,身体忽然出现一股力量,这股力量似乎能使自己完美控制身上每一块肌肉组织,在即将落地时硬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打了个转,再次飞翔数米,掉入了人工湖之中。 砰! 砰!砰砰! 四个人像下饺子一样从天而降到人工湖里,路人都惊了,不少人急忙掏出手机,想拍下究竟是什么东西掉了下来。然而随着断断续续的四声巨响后,天上再没有重物落下,而人工湖边上出现了四个浑身湿漉漉的身影。 不会,是他们刚从楼上跳了下来吧? 一会儿,路人都轻笑一声,自己是不是傻了?从那里跳下来有可能跳到湖里面吗?而且就算跳到了湖里,恐怕巨大的拍击力也能够使他们粉身碎骨了。 唔。一定是最近房事少了,欲火上升烧坏了脑子,回去就找老婆赶紧运动运动,下一次可不能再有这么古怪的念头出现在脑子里了。 刘建第二个从湖里爬了出来,爬出来不久就看见两个人从食为天酒店跑出来,急匆匆跑到他面前。 “黑子哥,你,你没事?” 两人诧异万分道。 “嗯?你们没跳吗?”刘建皱起眉头,心中有了怀疑。 其中一人尴尬地说:“那个,我以为你们都摔死了,我们就没敢……” 刘建沉默了,良久,缓缓伸出一只手。 “有烟吗?” “有的有的!” 烟只是三块钱一包的相思鸟,刘建却毫不在意地接了过来,然后挥挥手说: “你们走吧。” “黑子哥,你这是什么意思?”两人忽然感到心底有一阵不安传来。 刘建紧盯着他们,目光深沉。 “当初我认识你们俩,正是因为我给了你们俩一包烟,之后因为在一起玩了几次,我认为你们俩性格好,这才深交起来。 但是现在,我很不满意。 你们走吧,我收了你们这包烟,就当我把之前给你们的收了回来。从此咱们大道朝天,各走一边。” “黑子哥,你——” “别啊,黑子哥,我们只是……” 刘建却是回过头,看向后面跳下来的两人,理也不理他们。 他俩背影凄凉地走了,或许,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这次他们错过了一个怎样的机会。 …… 林云下楼,看见地是一脸笑嘻嘻的胖子跟眼镜青年还有刘建等人勾肩搭背站在一起。 “感觉怎么样?”林云脸上也有了笑容。 这四个人,就是日后他在末日生存与纵横大陆的资本! “非常好!”胖子率先嚷嚷起来。 “我说林子哥,你给我们吃的这玩意还有吗?我还想弄点回去给我哥他们尝尝。” 林云古怪地笑了笑,笑骂道: “你以为这是满大街都有捡的垃圾呢?东西我还有一些,但那是我打算用来培养手下的。” “啊?”胖子夸张地张大了嘴。 “不是吧林子哥,你这就准备把我跟黑子哥当手下了?” 林云装作生气地踹了胖子一脚,胖子夸张地往边上打了个滚,撞断数棵小树。 “想哪里去了?你们是我朋友,我生死与共的好兄弟,我哪里会把你们当手下。” “那你是打算——” 林云视线投向了同样一脸兴奋的眼镜青年与食为天老板,目光不似之前看胖子与刘建般温和,而是充满了威严之感。 “姓名。”林云问道。 “付源。”眼镜青年回道。 “陈有才。”食为天老板回答说。 “好!以后你们就是我座下的十二王卫,付源你为第一王卫,陈有才你为第二王卫。” “那我们该称呼您为——”陈有才问道。 林云目光深邃,轻声吐出一个字: “王!” (本章完) 第二十八章 龙组总部 林云的想法很简单。 你有十二战将,还在孕育之中;我有十二王卫,有无限成长的可能。 你是王,我也是王。 胜负还未成定数,自己不一定会输。 一想到这里,林云身体都在微微颤抖,不是害怕而是因为兴奋。 到时候若是能成功斩杀王以及它手下十二王卫,自己转战其它大陆,再杀掉另外的四……就能成功引领人类在末日之中走出一条光明大道。 “林子哥你说十二王卫,可这儿才两个,还有十王卫呢?”胖子问道。 “这个啊——”林云嘴角微微上翘。 “如果能把那十个家伙找来做我手下十二王卫,应该,事情会变得很有意思……” 林云将刘建等人安排在陈有才提供的一间废弃仓库内,详细罗列了一系列锻炼计划,然后割下一大块阿耶屠身体上的肉带走,试图在接下来一个月时间内增加自己拥有的基因精华数,达到开启第二层基因锁的目的。 至于刘建等人,目前最重要的事不是单纯提升自己的力量,而是努力学会掌控自己当前拥有力量。 一柄大刀若是放在一名刀客手中,能发挥出最大威力,如果放到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手里,反而可能伤害自己。 安排好这一切,林云一头栽进自己的出租屋内,奋笔疾书,没人知道他在写什么。 一个月后,林云出了门,手里拿着一个文件袋。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是听见他说: 我会在三天之内回来,到时候,带你们去玩个很有意思游戏。 神农架,原始森林。 林云头戴小红帽,胳膊上还别着一块红布,像极了某个旅游团的游客。事实上他确实是跟着旅游团一块进来的,只不过现在他独自一人深入到原始森林内部,而身边原本熙熙攘攘的游客,早不知被导游带去了哪。 林云越来越深入森林,脚下落叶铺了厚厚一层。 他停在了一座峡谷前方,面前空荡荡,星零几株小树参差不齐长在那儿,这在原始森林里显然有些不可思议。 咚咚咚! 林云用脚作掌,宛如去某人家做客一样,在地上轻踹三下,当作敲门。整个地面都晃动起来,证明着他这三下动作使出的力量有多么大。 “我来了,开门吧。” 嘎嘎—— 伴随一阵机械齿轮剧烈的转动声,峡谷中央露出一个大洞,一个圆形平台从下方升起,一名身穿军装的国字脸中年男子出现在平台之上。 “林云?”见到林云,国字脸男子露出温和的笑容。 林云抬步走上圆形平台,同时笑道:“能让鼎鼎有名的龙组组长亲自迎接,当真是令我受宠若惊。” “哦?”平台渐渐下滑,沉入地底,国字脸男人微微诧异道: “你认识我?” 他说:“那么不知道你对我是否如我对你一样熟悉—— 林云,男,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出生,从小父母双亡,有一个相依为伴的妹妹,叫作林灵。二零一二年以前靠捡垃圾为生,后来在湘城大学门口摆摊,做贩卖水果的生意…… 一个月前,忽然拥有了神秘的力量,独自一人前往塔克拉玛干沙漠,闯入‘初始之地’,意图不明,成功抵挡住数十只异兽的攻击,并斩杀其中较为强大的一只,在承受‘王’的一击后,安然返回湘城。” 林云脸上挂着微笑,一直等国字脸男子讲完,然后说道: “吴建国,男,开国元勋之子,一九七三年八月二号出生。曾任特种部队雪鹰大队队长,千禧年后龙组正式成立,升任龙组组长,负责对内超自然事件的应对与对外情报人员之间的斗争。 锁龙井异动事件、克格勃入侵紫禁城事件、cia现身南海机场事件……似乎都有您龙组的身影。” 两人四目相视,忽而齐齐一笑。 “哈哈!小子,看来你对我的底细也很清楚嘛。” “过奖过奖,我也只是知道的比普通人多一点罢了。”林云笑道。 他哪里敢说这是上一世您老人家喝醉酒后对他说出来的,当时只当成大家互相吹牛,排解一下战前的压力,哪里想到今天派上了用场。 吴建国看林云的眼神中不由带了一丝戒备,再不像刚刚一看上方入口合拢,就摆出一切都在掌控之中的模样。 好不容易大家笑够了,吴建国长吸一口气,忽然一变脸色沉声道: “不过,好像就凭这一点,我反而更不能放你出去了。” 林云闻言扬扬手中文件袋,不在乎继续含笑道: “但是我相信您在看过这些东西之后会放我走的。” “这是什么?” 林云拍拍额头,摆出一副思索的模样:“应该,能称之为通往新世界的钥匙。” “不能具体点?” “那就姑且称为:基因与科技。” “哈哈哈哈!”吴建国陡然大笑不止。 “小子,看来你还不清楚你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平台一路下沉,速度十分快,但也在足足用了三分钟后才终于到达底部。 “这里拥有人类目前科技的最高成就,凝聚着一代代科研人员的心血结晶,在这里,你能见到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东西,例如这个——” 平台玻璃门打开,露出一个宽达数千平方的空间,里面各个穿着统一白色制服的人员来来往往,时不时打开边上一道小门,走进去。 这说明这个空间并不是像他人想象的那样只有数千平方的面积,而是更大。 房间里摆有各式各样的各种大型仪器,吴建国引着林云来到一处好似一个个小型集装箱相连,高达十米,宽数十米的物体面前,摁下按钮,打开其中一个柜子。 “知道这是什么吗?”吴建国饶有兴趣问道。 “这——” 林云瞳孔猛地一缩,看向眼中与常人体型吻合,散发亮银色金属光芒的人形物体。 “机械外骨骼,可单人操作的单兵装甲‘龙人’。三层夹心结构,外侧两层板厚度平均为7mm,中间层板平均厚度为30mm,采用石墨烯与碳化硅混合,硬度超过200mpa,为钻石的两倍;重量却只有同等面积钢铁的五分之一。 身后用石墨烯电池充作动能,存储量以及持久输出量是目前市场上常见锂电池的130倍,能够支撑‘龙人’装甲平稳无碍运行五个小时,若是发生战斗则时间大幅度缩小。 可装备目前军队中所有可单人使用武器,负重可达到五百公斤,在无负重的情况下奔跑速度能达到六十公里每小时,并且拥有短暂滞空能力,若是能再次改进动力源,持续飞行也不是不可能。 ……我本以为这东西要明年才会被制造出来,哪里想现在就看见了。” 吴建国伸出的手僵在半空中。 怎,怎么可能?他连这个都知道? 身为龙组组长,他不可能连这点城府都没有。他点点头,装作若无其事打开另一个柜子。 里面放有一柄长刀,刀面并不平整,刀尖还微微翘起,就像一个手生的学徒工用他的小锤子把一块铁矿石一锤一锤砸成长刀模样,粗制滥造,只为简单应付师傅下发的任务。 林云伸出手将刀拿起来,用手指轻轻一弹。 锵! “想不到你们连这个都做出来了。”林云感慨道。 顿了顿,林云说道:“x型钢,人类无法通过现有手段合成,仅少量存在于三千米深的海底,一般金属若在锻造之中参加少量x型钢,硬度与韧度能得到大幅度提升;若是刀锋x型钢含量达到百分之一,大马士革刀、倭国武士刀也能被它削铁如泥。 但是这柄刀——如果我没看错,它的x型钢含量几乎达到百分之五十,硬度还在之前‘龙人’装甲之上,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办到的。要早知道以目前科技而言,得用堪比碳炔硬度材料制作出的锻造工具,再用核聚变反应堆产生高达千万摄氏度高温才能将它融化,然后锻造成型。 至于磨出刀刃就更难,这东西就算用石墨烯当作打磨工具,恐怕也至少得花费数个月时间才能磨出如此锋利的刀刃。” 林云把刀放回柜子,吴建国奇怪地一言不发,转身带林云走向大厅中央。 “吴组长好!” “吴组长中午好!” 吴建国走过,所有看见他的人纷纷鞠躬行礼,吴建国一一点头。 不少人眼中都露出好奇:咦?走在吴组长边上那人是谁?看着挺年轻的,不过似乎是个生面孔。难道,是某个外出执行了几年任务,直到现在才回来的作战人员? 没有人知道。 他们也只是好奇地看一眼就继续自己的工作去了,国家与人民都急需他们的工作成果,他们不能把有用的时间耗费在心中无趣的好奇上面。 哒哒。 吴建国敲了敲桌面,面前巨型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可爱小孩子头像。 “吴组长您好,很高兴又一次见到您,请问你有什么吩咐?” 电子合成音从边上一个小喇叭里面响起。 吴建国面露微笑,看向林云。 小子,这个你总不知道是什么了吧? 哪想林云脸上同样露出淡淡地笑容,似见到久别重逢的老友一样对身前摄像头挥挥手,同时轻声道: “好久不见了,混沌。” (本章完) 第二十九章 酒后吐真言 上 “您好,按照资料库的提示对照年龄,我应该称呼您为先生。这位先生,请问我们见过吗?” “不!”林云平静说道,眼中却忽然冒出晶莹的液体闪动。 “我们没见过,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这一世。 林云在心中轻声念出这三个字。 吴建国不明所以,问道:“林小子,你连这是什么东西也知道?” 看着林云似乎古波不惊的表情,吴建国的心渐渐下沉。 “人工智能分为低级智能、中级智能与高级智能。主要以人工编译、自主编译、拥有感情三项作为界限划分,而‘混沌’是出自301人工智能实验室的产品,属于中级智能,拥有自主编译能力以及进一步进化的可能。” 吴建国这次再也不能淡定起来。 “你到底是谁?” 他沉声问道。 林云回头看了他一眼,忽然笑道:“我就是我,林云,一名走运的小子。” “简单的走运可并不能让你知道这么多绝密资料。” 林云叹了一声:“那就当我走了大运吧。” 四目相视,紧张的气氛持续了很久。 “我忽然对你手里拿的东西产生了兴趣,在我拿走它之前,你能告诉我它究竟是什么吗?” “之前说过了,基因与科技。” “超过现有科技的技术,以及告诉我们如何拥有这种生物力量的基因改良方法吗?” 吴建国回到原先站立的地方,打开柜子,露出其中一只鲜血淋漓的异兽尸体。 “想不到,你们居然能抓来一只异兽。” 林云看向这具异兽尸体,上面弹孔与割伤密密麻麻遍布异兽整具躯体,显然不是他斩杀掉的异兽其中一只。 他对付低级异兽,只需要一刀。 “为了它,我损失了两名组员,还有一名躺进了医疗室,至今昏迷不醒。对此,你难道不想给个解释吗?” “……” “我记得说过,派几个有实力的人去。” 吴建国紧盯住林云的眼睛,缓声说道: “林子豪、谢荣、唐三。这三个人的实力就算在整个龙组也是排名向前的,能胜过他们的人屈指可数,可是去了那里,不到半个小时便只剩下谢荣一人仓惶逃出来,并且身负重伤。 连他们三人都是这样,让其他人去难道下场就会好很多吗?还是说你根本就是在欺骗我们的人去死,或者你自认为你的实力比他们高出一大截。” “对不起,我对如今龙组成员的实力估算错……” 轰! 吴建国忽然一拳击出,气势汹涌,仪器上的细小零件被狂风吹得呼呼作响。 林云也是现在才忽然想起,吴队长不仅仅是龙组组长,还是龙组公认的第一高手! 砰! 两个拳头撞在一起,林云噔噔噔连退三步,而吴建国只是身体颤了颤,便恢复平静。 “不错。”吴建国脸上看不出喜怒。 “这样的实力,确实有资格说出那句话。” 四周科研人员纷纷停下步伐,诧异看向基地中控机台边上站立的两人。 那是谁?居然能跟吴组长交手也只是稍稍落入下风? 殊不知林云此时在心里暗暗叫苦,刚刚那一下已然麻木了他整个手掌。龙组组长果然不负他华夏龙组武力第一人之名,随手一击就算自己用出全力也抵挡不住,就算自己现在已经开启了第二道基因锁,在不狂化的情况下依旧不是对手。 “现在,可以把你手里的东西交出来了。” 林云于是把手里这一个月细心写出的有关初始之地位置、末日到来后应对办法、基因药剂制作方法以及各项技术资料,包括如何大幅度提升战甲性能、能量罩制作方法、末日到来后城墙建筑最佳材料等等记载在纸上的资料通通交给了吴建国。 吴建国随意翻了翻,翻开第一页,看见上面四个大字: 末日降临。 他不动声色将书页合上,从附近围观的人群中叫出一名脸上冷若冰霜的女性,把资料交给了她。 “多叫几个人研究一下,我希望最多半小时后就能看见一份用最简洁文字书写的文件,能够让我一眼就看明白里面都写了什么。” 转过头,他发现林云直愣愣地看着别人远去的背影,动都不能动。 “怎么?看上小钰了?” 林云这才把目光收了回来,闻言不由苦笑道: “您说笑了,冰山美人可不是那么好追的。” 他的意识进入到记忆之中:夕阳残血,一名女子面白如纸,坐在血流漂杵的战场,怀中一名五官俊朗的男子已经失去了生息。 她就一动不动坐在那儿,直到浑浊的泪水将绝美的面容毁坏,很久很久…… “冰山美人,你居然知道她在组里的外号?” 林云立即发觉自己失言,马上闭嘴不再说话。 吴建国不以为意,反而伸伸手,指向一处。 “走吧,去喝一杯?” 林云跟他来到一个小房间里,一桌两椅,桌上摆有一壶酒,两个杯子。显然吴建国对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都提前做了预测,这个房间的布置,以及他会跟他进来,估计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林云大刀阔斧坐上其中一条椅子,打开酒壶在鼻尖嗅了嗅,立即乐了。 “酒鬼那小子的杰作?掺入了大量的司可巴比妥,也不怕我的肝不好。” 吴建国脸上少见的出现一抹尴尬神色。 他也没想到自己的计谋还没实施就被对方一眼看穿。 “那个,我也不知道,我马上让他们下了,换一壶酒来。” “不必了。”林云说道。 “好久没试过醉的感觉,不如今天就让我试试。” 基因锁,人类体内最神秘的一个地方,比之大脑也不相上下,开启基因锁的人变化不仅表现在力量提升与防御力提升上,也体现在意志力上。 所以,上一世开启十道基因锁后林云再没有试过喝醉的感觉了,哪怕里面掺加了大量的致幻药也是无用。 咕噜! 林云酒水满杯,一口饮下。 一杯下肚,林云眼中目光一会就变得涣散起来,难以聚焦在一处。 狗娘养的酒鬼啊,也不知道在酒里下了多少药。 吴建国轻叹一声,坐到了林云对面。 “对不住,用这种办法对付你。但除此以外我实在想不出能用什么办法从你口中得到一些对我们说来很重要的信息。” “其实,你问我,我就会说的……队长。” 林云摇摇头,试图将那股醉意从脑海中甩出去。 但酒很烈,里面更是掺加了大量催眠药,他再怎么努力,也只能保持自己不睡去,还有说话的能力。 “队长?我是龙组组长,队长一词你从何说起?” “……”林云只是沉默,房间里静地连根针掉落到地上都听得见。 吴建国喟然一叹:“好吧,我换个问题。” “从马南山的口录之中,我发现了三个问题: 一:你超强的力量以及高绝的刀法都是从哪里来的? 二:初始之地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三:‘王’是谁?是否蕴含着其它含义?” 林云沉默了,直到吴建国犀利的眼神变得平静下去,盯着他,两人相视却无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听见林云幽幽说道: “队长,你说的三个问题,除了第一个,其它的我给你那份资料上都有。” “不,纸上的文字会说谎。但喝醉酒的人却不会,我想听现在的你亲口向我解释。” “好吧。”林云低下头,倒出一杯酒再次一口饮下。 那酒似火,从喉咙顺着喉管一路烧到胃部,点燃整个身体,也将他的意识再次带进记忆里狼烟四起的战场之中—— “初始之地,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但它一出现便已经在开始孕育末日最大的帮凶,或者说末日的主人:王,以及它手下十二战将。 地球有五块大陆,分别为:亚欧大陆、非洲大陆、美洲大陆、南极洲大陆、澳洲大陆。 五块大陆会出现五个初始之地,同时意味着地球上的“王”,有五只。 它们不知疲倦,以人类血肉为食,并以此为进化的能源,不断进化,最后成为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怪物。人类的城镇不断被它们摧毁,大量的人类遭到屠杀,寻常武器根本不能对它们造成伤害,短短一年,人类人口就减少了百分之……” 林云忽然再次沉默。 吴建国继续问道:“核武器呢?” “能够杀掉大量低等级异兽,但对付成长起来的战将,或是还未降生的王,不起作用。” “那么人类是否有对抗它们的办法?” “有,那就是开启基因锁。” “基因锁是什么?” “人体内都存在基因链,普遍的称呼叫作dna,每隔一段距离会有一把锁一样的东西出现,阻碍它们的进化,基因锁就是形容这把锁,打开基因锁,人类能够得到再次进化,拥有与异兽抗衡的能力。” “异兽?这个名字你之前提过几次,很不错的称呼,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本章完) 第三十章 酒后吐真言 下 “异兽,内部结构类似蜂巢,但是又有些微不同。低等级异兽负责屠杀人类以及运输人类血肉上供给王,它们平时听令于十二战将,十二战将作为它们的第二级控制者,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一旦下面低级异兽遇见应付不了的人类强者,它们就会出现并斩杀人类强者,为下面低级异兽扫清阻碍。 一般来说,如果某一处集聚了大量异兽,而不是地球原生物,就必定有十二战将的身影。” “地球原生物?你的意思是地球上原有生物也可能成为它们之中一员?” 林云点点头,说道:“不错,末日到来后,蕴含异种能量的血水会涌入地球各大河流,甚至海洋之中,河流与海洋之中仅具有低等智慧的生物都会被异种能量感染,成为仅弱于异兽的存在,有一些因为原本就体型庞大,变异后会成为媲美十二战将甚至王的存在。 并且一些意志力薄弱的人在饮用血河之水后都有可能变成异兽的帮凶,攻击其它人类。之后随着他们的力量提升,自身也开始具备感染能力,被他们伤到或沾染到他们体液的普通人都会成为丧失良知的疯子。” 吴建国一身汗毛齐齐炸起,惊呼道: “生化危机?” 林云苦笑一声,艰难地将头点下。 “对,就是生化危机。” “你说的异种能量有可能被净化吗?”吴建国连忙道。 “没有可能。” “异种能量其实也可以称为‘灵力’,可以被称为‘元粒子’。它们看似称呼不同,其实只有极其细微的差别,就像铁与钢,看似两种不同的东西,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一块铁被百炼成钢,谁又会知道它俩之间的联系呢? 并且将铁变成钢容易,想要把钢再变回铁就不是简单能办到的。” “等等。”吴建国感觉脑子有点乱。 “‘灵力’我知道,修道者打坐就是为了将这种能量纳入体内,同时学会如何调用天地间流转的这种能量。 ‘元粒子’我也略知一二,似乎最近在实验室有人发现了它的存在,为了验证人类之所以要睡觉其实并不是因为细胞疲惫需要休息,而是因为大脑中的‘元粒子’在支持人体一天运动与思考后消耗殆尽,需要通过睡觉人意识活动趋向停止时自动向外界吸收。 他们发现后对我说:‘……所以有的人一天只需要睡五个小时不到,因为他们对元粒子的吸收速度比其它人要快许多,而且都在夜晚十二点这个吸收元粒子的最佳时辰之前睡了觉。 有的人因为大脑活动太过频繁,经常做梦,第二天就会感觉自己没睡醒;反之,有的人一夜无梦,第二天就会感觉神清气爽,因为停止意识活动的大脑吸收元粒子的速度同样能够得到大幅度提升。’ 但是这两种东西似乎与你所说的异种能量并无关系。” 林云又喝了一口酒,回答说:“一块纯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金子你们会说它是金子,一块在野外拾到的牛头金难道你们就说它不是金子?它与前者的区别只在于它其中掺杂了其它金属。 异种能量、灵力、元粒子的区别也正是如此。 三者以元粒子最纯净,最温和,能够提供给大脑连续几天活动的力量,并且不会伤害大脑。 灵力次之,夹杂了一丝狂暴能量,所以修道者总是修道与修心同时进行,生怕自己走火入魔堕入魔道。 异种能量其中掺杂的狂暴能量最多,虽然也能提供给生物无法想象的力量,但同时能摧毁一个生物的脑海,使之成为被狂暴能量支配,无自主意识、脑子里充满了暴力的怪物。 这样的能量,以人类目前的科技无法解析,更别提净化了。” 吴建国沉默许久,忽然道: “你给我的感觉就像一个科学家,学识渊博,但是刚刚与你对了一拳又让我感觉你是名实力强大的武者,至少,用现有科学无法解释你的武力从何而来。” “科学从来都站在人类的对立面,人类想要提升自身,开启进化之路,就必须先摒弃先有科学观点,或是让科学进一步发展,把原先认为是不科学的、超自然的东西拢进自己怀中,解放思想。” “你似乎很厌恶科学这两个字,为什么?” 林云醉眼朦胧,拿起酒壶狠狠往嘴里灌酒。 “因为科学创造的产物杀了我的妻子,而科学却无法让她复活。” “所以,你脑海里明明有着超越先有科学的知识,却努力将自己扮作一名鲁莽的武士,并且思想贴近修道者,就是为了看看能否用超自然的力量将你妻子复活?” 林云低头不语。 “好吧,未来发明了时光机器?” 林云举起酒壶的手僵在嘴边。 他苦涩道:“您还是发现了?” 吴建国哈哈大笑道:“不,我什么都没发现,我只是咋呼你,只是没想到你这么痛快就承认了。” 林云手里的酒壶被吴建国抢了去,吴建国给自己满上一杯,与林云干杯一饮而尽。 林云醉眼朦胧道:“未来并没有发明时光机器,一如我之前说的,我只是走了大运罢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回到二十年前,努力回想,但当初一切能看见的东西似乎都与造成他穿越的原因无关。 “好了小子,你成功了,我忽然不想把你留在这里,喝了酒,你想去哪就去哪吧。” “哦,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 不知何时,吴建国手中出现了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文字,林云左右摇头去看,“末日”两个字出现在眼中的次数最多。 大概,这是对之前他递交那份资料的一个概述。 “我想要在湘城郊区建立一座可以应对末日的城,需要一块地。”林云说道。 吴建国拍拍手,一会儿便有人进来,在他耳边轻语数声。 吴建国笑道:“你很走运,湘城驻扎了一个小型空军部队,占地面积达八万平方米。附近都是荒地,其中百分之八十都属于湘城市苍林集团所有,而老总正是你现在相好欧阳婷婷的父亲。另外,通过资料得知,你的老丈人似乎得了癌症,想要说服他对你来说应该不难。” 欧阳婷婷的父亲吗?看来,想见到对方并不是很难。 林云果断忽略了吴建国话中的‘相好’以及‘老丈人’几个词。 想了想,他说道:“我提供的资料里有十个人名以及他们的画像还有大致年龄,希望您能帮我尽快找到他们如今的所在之地。” “这个是小事。”吴建国问也不问林云要他们住址干什么,一口答应下来。 哐当! 忽然,一枚像小型金属环的戒指被吴建国放到了林云面前,一同出现的还有一本蓝底鎏金的小本子。 “这是——”意识变得模糊的林云看不清对方扔了什么东西过来。 “龙组成员的身份凭证,本子上面有你的编号、所属部门以及军衔,军衔中校。怎么样,不算亏待了你吧?” 林云莫名地红了眼眶。 “给自己起一个代号吧。” “王。” “嗯?什么王?龙王吗?” “不,就是一个字——王。” 吴建国站起身,走到了门口。 “好,待会我会把你的代号输入混沌系统并录进档案的……哦,忽然想问你件事。” “您问。” 吴建国犹豫道:“未来,我是还活着还是——” 林云瞬间泪如泉涌。 “不,没有。您抱着一枚核弹冲向了异兽群,与一头战将和数万头异兽同归于尽了。” 吴建国咧开嘴笑了笑,大步走出门,声音同时远远传来: “……真是个不错的死法。” 林云意识渐渐模糊,终于,一头倒在桌子上,昏睡不醒。 吴建国才走出门,立即有一人靠了过来,如果林云还清醒着并往外面看,一定能知道这就是他刚刚形容的“冰山美人”。 “组长,要安排专机送您去首都吗?”冰山美人此时脸上挂满了忧愁。 林云拿来的资料她刚刚也看了,不敢想象,如果上面说的东西全是真的…… “不。”吴建国否定道。 “安排在其它四块大陆的龙组成员立即前往资料上所说初始之地地点查看,如果确认是真实地点就马上汇报上来。另外,通知军方,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安排一场空军实弹演习。” 冰山美人欲言又止。 “我们安排战机轰炸已经受到了上头警告,这一次如果再……” 吴建国沉吸一口气,迅速打断她道:“现在房间的那人,林云,真实实力恐怕不弱于我。但你看看他提到末日时脸上是多么绝望?不要再说了,其它大陆的我管不着,但亚欧大陆上的初始之地在华夏,我负责的地盘上,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我希望顶多明天下午就能看见它被导弹犁了一遍!” 说到这里,吴建国好像一个快要炸开的火药桶,每个字都透着火药味,浑身杀气凛然。 “就算不为了他资料上说的末日,为了咱们死去的两名组员,炸它个十天十夜也不为过!” “是,是的,我明白了。”冰山美人娇躯在杀气中轻颤数下,马上点头答应。 “那么林云呢?是否安排一个房间给他休息?” “算了,派两个人将他送回去吧。如果他说的都是真的,大家的时间都不多了。” 黑夜中,一架直升飞机无声无语从神农架深处飞起,到附近城市中,几道身影搀扶一个人下来,送上一辆开往湘城的火车。 (本章完) 第三十一章 拿地 苍林集团,青山集团,两个集团名字相似,湘城市人民也经常把这两个集团放在一块相提并论。于是乎,张枫自然而然以为两家的关系应该亲密一点。 联姻,无异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虽然苍林集团老总之女欧阳婷婷总是对他爱搭不理,但张枫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这一天,他整理好仪容,手捧九十九束玫瑰站在苍林集团大厦门口,静待欧阳婷婷出现。 “哇哦!张公子今天好帅!” “就是就是,可惜鲜花不是送给我的,不然哪怕让我去死我都愿意啊。” “美吧你,人家张公子这么又帅又多金的,咱们集团恐怕也只有大小姐配得上。” “唉,我也只是想想罢了。不过大小姐也真是的,人家张公子天天给她送花,她却总是对张公子爱搭不理的,好几次我都看见她把张公子送的花接过手就扔了。” “快收声,大小姐来了!” …… 欧阳婷婷今天很开心,因为一个多月不见身影的林云居然出现了,而且还答应她一个小小的要求: 假扮她的男朋友。 哼哼!张枫,待会我把我“男朋友”带过去,看你还有没有勇气递花给我。 正想着,欧阳婷婷挽着林云的手走到大厦门口,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匆匆跑向一边,消失在转角处。 那,是张枫?他今天是怎么了? 孰不知,张枫现在心中的恐惧无可复加。 天啊!怎么又碰见这个煞神了?婷婷她爹不是说过她没有男朋友,那个保镖也说林云只是她一个玩得来的朋友吗?怎么看她挽着煞神的手,模样那么亲密? 张枫至今还记得上个月他试图给林云一点颜色瞧瞧,结果林云确实瞧见了颜色,却是他自己的血粘在脸上现出的红色。而且林云似乎跟唐市长有某种非同寻常的关系,出了那么大的事,在公安局附近开枪,结果屁事都没有,一名副局长甚至因为他的原因直接倒台了! 算了算了,今天出门忘了看黄历,煞神在这里自己还是不过去了,万一被揍,恐怕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乘电梯,上到顶层,欧阳婷婷带着林云走到一间办公室外并推开了门。 “爸,别再给我到处相亲了。你看,我今天把我男朋友带来了。” 额—— 情况似乎有些不对,因为办公室里不仅有她父亲,还有保镖小李,小李便是那天晚上开着一辆迈巴赫去接欧阳婷婷的人,还跟林云与刘建吵过架,对于欧阳婷婷跟林云之间的关系他有不同看法。 “那个,爸,你办公室的咖啡好像没了,我下去给你买一杯。” 欧阳婷婷逃似地跑了,留下林云与欧阳婷婷父亲,还有保镖小李三人在房间里,气氛一下变得古怪。 尴尬、紧张、凝滞。 良久,还是欧阳婷婷父亲率先开口说道: “你就是我女儿念念不忘的小子,林云吗?够胆,不仅追到了公司里,并且还敢上来见我,你难道不怕我欧阳建虎把你从这丢下去?” 声音中正又不失威严之感,寻常人若是听了恐怕这一下就会腿软。 林云闻言微微一笑,说道:“念念不忘这个词形容地不贴切,不过我确实叫作林云。我与伯父女儿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您大可放心。 至于丢下去的说法,您应该是开玩笑的。” 欧阳建虎咦了一声,饶有兴趣说:“不错,确实有点个性。不过难道你不知道,如果真当了我女婿,这几十亿的公司,日后很有可能落入你手中?” “不不不,”林云连忙挥手。 “我来这里可不是为了贪图您几十亿的身家,或许有些想法,不过几千万也就够了,而且用不上贪图两个字,我打算等价交换。” 欧阳建虎是一名年过五十的中年男人,但长久坐在办公室里也不见发福,反而裸露的小半截胳膊上铜色肌肉亮得渗人。 他往后一靠,摸了摸脑袋:“有趣,我也不知道你是狂妄自大还是其它,说说你的等价交换吧。” 林云像是才发现边上站着的保镖小李一样,伸出手与他打招呼。 “你好,这是第二次见面了。” 呵呵,如果不是你居然都跑到公司里来,鬼才想和你第二次见面。 心里虽然是这么想,小李还是不清不愿地伸出手与林云握了一下。 他摸到了林云手指上一个硬物。 林云的话同时响起在他耳边:“龙组成员的身份凭证,还认不认识?” 小李的身体瞬间变得僵硬起来。 “你——”谁也不知道,小李此时心中掀起了多高的惊骇海浪。 他是退役特种兵,退役后才来给欧阳建虎保镖。但在退役前他一直向往进入一个部门,那就是龙组! 他见过龙组的人,战斗成员各个都可以称之为兵王,并且在他们手上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戒指。 后来在经过整整一个月的选拔后他还是落选了,没有进入龙组,心情黯然无奈选择退役,做上保镖这一行。但他并不是一无所获,至少,让他熟悉了龙组的职能划分以及龙组成员的身份凭证是什么。 一本小册子忽然出现在他面前。 “再加上这个,我想应该能够证明我的身份了。” 国家安全局、姓名林云、军衔中校…… 小李沉声道:“你想让我干什么?” 此时,他已经不对林云的身份有任何怀疑。 “哈哈,”林云拍了拍他肩膀,“别紧张,没让你去杀人放火。就是待会我与欧阳前辈进行交易的时候,希望你能从侧面做下证,我并不会害他。” 砰! 一个保温壶被林云从怀中拿出,放到欧阳建虎面前的办公桌上。 “我治好你的癌症,你把郊区空军部队附近的荒地送给我。” 欧阳建虎眯起了眼睛:“这是什么?你又是从哪里知道我得了癌症这回事?这事连婷婷都不知道。” “只是能治好你癌症的东西,至于我从何得知——”林云指了指头顶。 欧阳建虎双眼散出一缕危险的精光,沉声道:“年轻人,这可不是能够拿来开玩笑的事情,你知不知道我是肝癌晚期,医生诊断我最多只能活到今年年底?” 这也是他为什么急着要给欧阳婷婷相亲的缘故。 林云搬来一条凳子坐到欧阳建虎面前,笑眯眯地道:“其实吧,你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能把你救活,不信你问问你的保镖。” 一边,小李艰难地点了点头。 虽然连他也不知道保温壶里装的是什么,凭什么说能够治好欧阳建虎的癌症。但林云是龙组的人这一点毋庸置疑,龙组嘛,里头尽出怪物和黑科技,出现一种能治好癌症的药也不是怪事。 虽然用不到十块钱价格的廉价保温壶装着还是有点奇怪。 欧阳建虎打开了保温壶,二话不说将里面液体一口喝了下去。 “希望你不是跟小李联合起来骗我的……” 欧阳建虎打开了电脑,快速打了一篇遗言发送到一个老朋友那儿。林云依旧微笑看他,直到他把遗言发出去,这才绕过桌子,走到他面前。 “准备好变成超人了吗?” 什么? 下一刻,钻心的疼痛从他体内每一个细胞冒出,狠狠刺入大脑。 …… 欧阳婷婷拿着四杯咖啡上了楼,悄悄地靠在门背后,想要听清里面是不是有争吵声。 吱——房门忽然被欧阳建虎打开。 “婷婷,你来了?” “啊!”欧阳婷婷成功被吓到,手上咖啡差点洒了。 欧阳建虎早就发现门外的欧阳婷婷,故意走到门口只为吓唬吓唬他女儿。 惊吓过后欧阳婷婷就愣住了,看看自己穿的鞋子,布鞋,再看看自己身上,没有任何可能发出噪音的挂饰。 “爸,你怎么知道我来了?咦?你怎么换了身衣服?” 欧阳建虎笑而不语。 把咖啡分别递给房间里三人,欧阳建虎坐在办公桌后面,满意地点点头。 “嗯,婷婷,我对你男朋友很满意,过几天选好日子给你们办桌酒宴怎么样?” 欧阳婷婷一下羞红了脸。 “哎呀,爸你说什么呢?我们,我们还没到那一步呢。” 说着,手指偷偷掐向了林云腰间的软肉。 混蛋!没看我爸在逼咱俩定亲吗?也不知道快说句话解释解释? 林云无动于衷,欧阳婷婷掐在他腰上的感觉不比被蚊子叮一口强。 他反而兴高采烈说:“就是就是,伯父不愧是过来人,我老早就想和婷婷把关系确定下来,就是婷婷一直不肯我才只有无奈算了。” 啊? 欧阳婷婷差点崩溃了。 喂喂,过来人是什么意思?而且什么时候咱俩有关系了?还想把关系确定下来?我压根就是请你假扮我的男朋友好不好,你这样入戏太深会没朋友的! 闻言,欧阳建虎微皱眉头,冲着欧阳婷婷斥道:“婷婷啊,你这样可就不好了,人家小伙子相貌堂堂的,又诚心诚意。你也确实对人家有意思,不然也不会今天特意带过来见我,不如这样,三天后给你俩摆一桌酒,等再过一段时间就去把证领了。” 噗! 欧阳婷婷直接把口里的咖啡喷出来。 爸啊!你真的是我爸吗?你难道没看出来他是假扮我的男朋友,是假的! 我的天,我去买咖啡的这段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哪里知道,整场剧就是林云为了报复她之前一点义气都不讲就下楼,联合欧阳建虎专门为她准备的。 两人你来我往,又是一顿调侃,直到把欧阳婷婷说得面红似血这才作罢。 “好了,既然这样我也就不打扰伯父了,我那边还有点事,就先告辞了。”调戏够了,林云大笑着起身告辞。 欧阳建虎看着林云的背影,目光复杂。 哎,如果他真能成我的女婿,那该多好…… (本章完) 第三十二章 十二王卫,齐了 第二天,林云一行来到洪城,一座鸟语花香的城市。 刘建与胖子决心跟定了林云,自然形影不离,食为天老板老陈则是思考再三,在自己如同获得新生,脑袋上本来没好的伤口一夜愈合后毅然变卖全部产业,为林云建城提供资金。 付源就更简单了,他与林云一样无父无母,既然林云有给他力量的能力,他誓死跟随。 “一人我饮酒醉,身边美女一对对。两眼是独相随,只盼今晚能双飞,娇女她轻声吟,野战我选紫竹林……” 走到一块草地上,一名大半流里流气的青年正头戴一副墨镜,嘴里叼着草根哼着歌。 “卧槽,知音啊!”胖子一下眼就直了。 人生苦短,知音难求。在这世上找到一个同样喜欢唱歌,并且歌声跟他一样具有强烈个人特色的人是有多么难得? 最重要的,是他居然还会改歌词,完成个性创作! 胖子冲到青年面前,一脸严肃地蹲坐到他身边。 青年顿时就看见天边太阳没了身影,整个世界变成一片黑暗。 “嗨,你是。” “青藏高原会唱吗?” “嗯?”青年不解地哼了一声。 “就是那个——” “咳咳!”胖子清清喉咙,开始现场表演。 “呀——拉——索——那就是青藏高嗷嗷嗷原原原原——” 嚯!这声音说是鬼哭狼嚎都形容地差强人意,一瞬间地动山摇,天崩地裂!在公园护栏前自拍的妹子噗通一声摔进了身后人工湖;在玩滑板的少年忘了眼前有颗树,一脑门装上去差点把脖子扭了;在打太极拳的老大爷一下子变成了霹雳舞,一拳头甩身边大妈脸上。 一场惨烈的厮杀顿时展开。 “卧槽?”青年震惊了,他立即爬起身试探道: “天王盖地虎?” “宝塔镇河妖!” “同志!” “同志!” “你怎么才来啊!”青年目含热泪,声音颤抖。 “受苦了!同志!我代表党和人民对你表示万分的歉意,明年华夏十佳青年我一定会让他们颁发给你!” 朝阳下,两人紧紧相拥在了一起。 林云捂着脸,一头黑线。 “行了,就是他,胖子你把他带过来。” 嗯? 青年男子顿时感觉画风一转,原本面容和善的胖子一下变得面目狰狞起来,狞笑着举起他的肥手,将自己硬拽到一边小树林内。 “咳!给你两个选择。”小树林内林云说道。 “一是加入我们,成为我的手下,我赐予你无比强大的力量。” “二是——” 青年忽然变得紧张,慌乱道:“不不不,我不搞基!” 噗! 林云顿时连抽死这货的心都有! 娘的,日后高高在上的天上十阳中的一员现在就这德行? 才想着,青年又紧张兮兮说话了,像是知道反抗不了于是放下所有防备。他低下头,默默地转过身。 “好吧,你们来吧,记得温柔一点……” 林云:“……”。 为什么我的手会不自觉握成拳头?是太久没揍人了吗? 砰! 林云还是一拳打到青年的脸上,然后数不尽次数地出腿。 “我让你搞基,我让你搞基,就你这货色我会上?哦不,你他娘又不是女人,就一个洞根本就不舒服。哦不,我他娘的上你干嘛?” 林云都暴怒到语无伦次了。 许久,躺在地上鼻青脸肿的青年凄声说道: “你,你居然打坏了我这英俊的容颜……你别走,千万别走,我要报警叫警察叔叔。” ……十分钟后,神清气爽的林云一行人与青年坐到了公安局门口。 对于林云搬张桌子坐到门口已经可以理解为挑衅的行为,局长在看过林云拿出的一个小本子后还是默默回了自己办公室。 好吧,你是大爷,我惹不起。 “现在,可以谈谈你加入我们然后一起去揍别人或者现在就被我们打死的事了。”林云十指交叉,笑眯眯地看着面前青年。 “好,我加入……”青年像是受到过七八名壮汉的轮番蹂躏,双眼望天,一脸绝望。 …… 青云山,一家并不出名的寺庙外面。 “你有本事建寺庙,你有本事开门啊,别躲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胖子大嗓门不断喊着,肥手还一个劲地拍打大门。 嚯! 青年名叫朗威,他立即对胖子竖起了大拇指。 “牛啊胖哥,歌声悦耳程度远高于我,甚至对歌词的改编我也远远不及。” 妈蛋,胖子才改了三个字好么。 刘建与林云等人一头黑线,对朗威的底线有了新的认识。 一名须发皆白的老和尚打开了大门。 “何人在此喧哗?” 林云瞅见他身边跟着的一名小和尚。 就是他! 却不想老和尚见他们都不说话,反而眼神直愣愣地顺着为首年轻人的视线看向自己徒弟。 “阿弥陀佛!佛门净地,万万不可在此造此。另外刚刚唱歌的那名施主,还请你不要再唱了,寺院内的阿黄刚被惊动,狂暴之下可是咬伤了三名僧侣。” 吱呀——门再次被关上。 “哦?”胖子摸摸滚圆下巴。 “小威子,刚刚他好像是在鄙视我?” “对啊!这个不解风情的老和尚居然敢鄙视我胖哥,胖哥,快弄死他。” “好嘞!小威子会唱《爱是你我》吗?咱们来个合奏!” “成。” 杀猪般的歌声第一次响彻在这片人烟稀少的山林之中,群鸟惊飞,百兽震惶…… 愁眉苦脸的老和尚再一次打开寺院大门。 两眼泛着泪光的小和尚被他推了出来。 “你们是要他吗?带着人赶快走吧,刚刚我那可怜的大徒弟和二徒弟都上吊了,你们快走,再也别回来!” 哦?这么简单?林云疑惑地看向再次紧闭的大门。 却听老和尚声音远远从里头传出:“我知道天地有大劫将至,也算出了我这个小徒弟注定是要成为大劫之中的浮萍随风飘荡,既然如此,不如早些送他出去见见世面,日后在大劫之中兴许能多几分生机。” 林云深深朝寺庙鞠躬行了一礼,然后带着又多了一人的队伍下山。 …… 兴阳县,一名算命先生正坐在一副“铁口直断”的横幅面前给一个人测字。 “……你写的这个丹字,下方空荡,如一个水壶,若无木塞则毫无作用,里面的水会迅速流尽;中间有一点,似心,被一道宛如利剑般的一横锁住。这说明你最近处于一个郁郁不得志的状况,空有一腔抱负却始终不能实现,被某件事制约着,纵使偶尔能在制约之外做出一点事,又会马上发现自己根本是在做无用功。 其实这事也很好解,只要你……” 良久,那人喜出望外地一再感谢离去,林云大步走来坐到算命先生面前。 “听说你测字测得不要准不要钱?” 算命先生轻抚下巴长须,颇具仙风道骨意味地点点头。 “那好,我写个字,测不准我既不给钱给你,你也得跟我走一趟去个地方。当然,作为报酬我会给你梦寐以求的力量。” 林云说的话算命先生全当耳边风,眼瞅林云刷刷几下动笔在纸上写了一字,他拿过纸,轻轻喉咙就说道: “你这个——” 噗! 卧槽,这是什么字? 只见红色的纸张上,林云写下了一个鼗。 取自餮(tiè)鼗(táo),龙生九子中的一员。 算命先生感觉整个世界都崩溃了。 妈蛋,中华字典里有这个字? 你确定你不是隔壁胡同瞎眼老钱派来整我的? 信不信我弄死你啊?! “好了,既然算不出就跟我走吧。”林云转身离开。朗威走在最后面,看见算命先生依旧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不由轻叹一声,轻轻拍了拍他肩膀。 “同命相怜啊——” …… 湖市,林云走到男生宿舍内,踹开一间宿舍大门,看向其中一名正在电脑桌旁打游戏的人,拿出龙组给他的小本子。 “国家安全局,跟我们走一趟吧。哦,这事可以跟你父母通个电话,或者我安排人去告知他们。” …… 短短三天林云跑遍小半个华夏,足迹遍布八个省份,终于把日后鼎鼎有名的天上十阳凑齐。 这一天,他在一家酒楼预订了一个包厢,将阿耶屠血肉拿给老陈让他去进行烹饪,烹饪好后分作十个碗,分别放在新加入的十个人面前。 “嗯?怎么有葱花?我不吃葱的!”日后天上十阳中唯一一名女性皱眉道。 “对啊!我这碗居然还放了姜,去腥用的吗?但是我很讨厌姜的味道。” “怎么有这么多骨头渣?难道我这是从锅里打出的最后一碗吗?” 老陈:“……” 好吧我有罪,我只是单纯想弄好吃一点,不想让你们受我当初的罪,那时候喝的那碗汤就跟喝一碗汽油一样。 场面乱成了一团,特别是朗威还生怕不热闹地唱起歌: “哦哦,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所有真心真意,任它雨打风吹,付出的爱收不回……” “就算我会喝醉,就算我会心碎,不会看见……” “来来,大家干了这碗孟婆汤,从此黄泉路不回头,下辈子再做好基友。” 什么跟什么?语意完全不通好不好!还有你们是在开party?我弄的东西又有那么难吃吗? 老陈为此操碎了心。 还是林云开口,向他们说明喝了汤之后的好处、即将面对的危险以及喝下去就没有了回头路,这辈子注定要跟他混了。 十个人互视一眼,陆陆续续举碗,一口喝下。 林云目露笑意。 十二王卫,齐了。 (本章完) 第三十三章 无DJ不音乐 神农架,龙组基地。 吴建国沉着脸回到了这里。 在首都那个房间里的对话依旧清晰留在他脑海中—— “这事是真的吗?”一名浑身散发威严气息的中年男子高坐主位,将一份报告轻轻放在面前圆桌上。 吴建国沉声道:“八九不离十,我甚至让一个小队冒着生命危险取来了一点血水。用血水喂食一只小白鼠后小白鼠的体型短短数分钟增大了数倍,并表现得极具攻击性,禁锢它的钢化玻璃箱在它一击之下就产生裂痕,还好我当时就在现场,见状立即出手击毙了它,这才没导致出现人员伤亡。” “你这份报告听说来源自一个不过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中年男子正下方,一名身穿灰袍的清癯老人忽然开口问道。 “是的。” “嗤!” 清癯老人嗤笑一声,反问吴建国道: “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可能,那个年轻人是境外某个******组织的成员,为了某个目的他们制造出你所说的五个初始之地,在并在里面投入大量未知并具有激发生物生命力的药物,然后以此为证据并提供给你,让你轻信他们从而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你这份报告我刚刚也看了,在每个省级市郊区位置建筑一座平均也得耗费十亿元的城?加大力度研发新一代金属外骨骼?还有全民皆武?在你臆想的报告上说了,要在末日到来时间一个月前进行全城警报,并告诉他们可以到哪里避难,哪里又有武器可以拿。 你知不知道,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我们华夏将承受多大的经济损失,将会给人民造成多大的恐慌?你这简直就是胡闹!” 吴建国沉默,他低着头,身躯却异常地挺拔。 他忽然摘下头上的军帽。 “我愿意以我龙组组长的身份作担保,那个年轻人说的都是真的!” “嗤!”清癯老人再次嗤笑起来,却一言不发,不敢再刺激面前的龙组组长。 片刻,中年男子转过身,与身边几名隐身黑暗中的人小声议论。 少数几个词掠过吴建国耳边,却都是形容一个人胡闹的形容词,没有一个是赞同他的。 吴建国的心渐渐沉入谷底。 良久,中年男子重新现身光明之中,沉吟道:“你报告上所阐述的末日即将到来只是一家之言,我们无法相信。” 果然是这样的结果吗?吴建国面露苦涩。 忽然,听见中年男子话锋一转:“但是,我个人觉得还是有点可信度的。这样吧,我让财政部再拨出十亿的资金给你,你带领科研人员针对那些你报告上提过的异兽,看能不能研发一种专门用来消灭异兽的可个人持有武器……” 对方还在说着话,吴建国却听不下去了。 只是,这样吗? 面沉如水的吴建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了一号首长办公室,木愣地坐上一架飞机,飞回了龙组基地。 …… “组长,组长?” 耳边有轻轻的呼唤声,吴建国渐渐从沉思中醒觉。 “怎么了?”吴建国有些茫然地看向边上的助理。 “有几个人走到基地门口,其中一人是上次您亲自迎接过的林云,要放他们进来吗?” 林云,他来干什么? 吴建国抱着这样的心思出了门,乘大型升降平台上到顶部。 林云微笑一如数天前。 “队长,好久不见了。” 相比较组长,林云还是更愿意叫他队长。只是,林云忽然发现队长的面容居然憔悴了许多,完全没有几天前那副威严冷酷的模样,甚至脑后拔出了数根银丝。 吴建国叹道:“是啊,好久不见了。” “你这次来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林云不觉其它,笑道, “我凑齐了我的队伍,不过为了让他们安心,证明我并不是某个传销团伙的成员,于是带他们来这里见见您,顺便想向您讨一些防身的东西。” “什么东西?”吴建国问道。 “您基地里不是有‘龙人’战甲吗,给我来个十二套。 这次我打算带他们去塔克拉玛干沙漠走走,一是磨练他们并提升他们的实力,二呢,是看看能不能在末日彻底爆发前再宰杀几只战将,最好的结果是杀到它们胆寒,使亚欧大陆末日爆发的时间推后。 您也知道,我如今实力就这么点,护住两三个人还好说,但这么多人我可……” 林云后面说的话吴建国完全没听了。 此时他心里一直在回荡这么一句话——使亚欧大陆末日爆发的时间推后。 爆发的时间推后…… 亚欧大陆,末日、时间推后。 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 只要其它大陆的末日开始爆发,而亚欧大陆因为他们的存在而延时哪怕只有一个月,都足够让上头警觉,重新拾起自己那份报告并迅速按报告上的说明进行有序行动。 吴建国长吐一口气,大笑两声:“哈哈!可以,十二套‘龙人’战甲是吗?你现在就可以跟我下去拿。” 林云还没反应过来:“不行吗?呵,我就知道,那十套怎么样?再不济也给个五……” “等等,您答应了?!” 吴建国大笑点头。 于是林云一行人在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中下到基地内部,从中取走了十二套“龙人”战甲并各自携带一块补充电池以及一个充电器。 “林小子,祝你们好运。” 在吴建国的告别声中,林云等人坐上了直达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飞机。 …… 塔克拉玛干沙漠,风暴依然是这儿的主题曲。 作为送行他们的飞机也只敢在离边陲小镇不到几十公里的地方将他们放下,不敢再前行哪怕一米,真不知道当初马南山他们的直升机是怎么进来的。 “呼!这他娘的沙子真让人心烦!”胖子大口拍落落到他脖子里的沙子,但这是无用功,马上有更多沙子顺着无孔不入的风进来。 ‘哈哈,胖哥你其实可以缩成一团滚过去的,反正风有这么大,吹几下没准你比我们还要提前到达目的地。’穿上战甲的朗威乐呵呵道。 但因为把面罩打开,迎面而来的沙子顿时糊了他一脸,吓得他急忙又把面罩关上。 “妈蛋,这风的确厉害地很啊!” “哦呵呵,让你得意,有种你再打开一下试试?” 胖子冷眼看风沙给他报了仇,这时候扑向脸蛋的沙子似乎都变得热乎乎起来,带着一股暖意,然后他把肥嘟嘟的脸转向林云。 “林子哥啊,这是还有多远?我都感觉要累死了。” “呵呵,咱们应该走了十分之一的路了,放心,就快到了。” “啊?”胖子闻言顿时一脸生无可恋。 一行人,在漫无边际的沙漠中行走。 …… 第五天,一个傍晚,看着夕阳如血,天气少有的平静无风也无浪,他们终于来到了一片像是被百千头牛犁过的地方。 “额——这里,发生了什么吗?”胖子吃惊道。 林云少有的脸上有一丝赧然,摸摸鼻子道: “可能是因为我之前向队长提了一个小小的建议。” 其实他也不知道,在第一天轰炸过之后吴建国又叫来数架战斗机对这里进行了轮番轰炸,所以才会弄出现在这幅模样—— 到处都是漆黑的焦土,不少地方还在冒黑烟,或是沙砾被猛烈高温融成黑紫色的晶体。几里路外的水源补给点似乎也受了灾,几棵白杨柳被爆炸产生的飓风齐根折断,摔落到水潭之中。 林云将背包从身后取下,开始指挥众人扎帐篷,朗威也想过来却被林云使唤道: “你去那里,对,那个黑漆漆的洞口那叫上几声,看能不能吸引几只异兽出来,天天吃干粮想必大家都吃腻了。” “啊?”朗威感觉自己的腿肚子都在颤抖,只是因为战甲包裹在外没能表现出来。 “不是吧,那个,林子哥。哦不,王,我一个人去,没事的吧?” 林云斜着眼看他。 “你开启基因锁后一拳头能打穿一块钢板,一腿踢断一根钢管,更别说你现在穿着国家最高科研成果‘龙人’战甲,能有什么事?” “不是,那个。”朗威都快哭出来了,“可老陈手里那根骨头我就算穿上战甲也拧不断。” “那是我杀的十二战将阿耶屠的骨头,你想弄断它还早了点。” 林云一脚把他踹出数米远。 “一句话,去不去?” “我,我——”朗威还是怕。 “叼!怕毛线呢?我跟你一起去。”胖子忽然挺身而出。 于是,渐渐暗下来的天色下,两个人鼠头鼠脑地偷摸到洞口附近。 “那个,胖哥,咱们怎么才能把里头异兽引出来啊?”朗威瞅瞅下面,果然发现一个水池,只是天太黑看不清里面有什么东西。 “不如咱俩唱首歌?”胖子提议道。 朗威眼前一亮:“嘿嘿,这感情好,你说唱哪首合适?” “无dj不音乐。”话音刚落,就见胖子拿下自己的背包,从中拿出一个音响、耳机、话筒、彩灯还有一个电箱等等。 “卧槽,合着胖哥你背包里其它东西都没装,就带着这些玩意?”朗威眼珠子都要掉下来。 你是来郊游的吗? 要不要这么专业? “嘘——”却见胖子微闭双眼,食指竖起到嘴唇边,另一只手轻轻拧开了音响开关。 “用心感受这动听的音乐吧。” 另一边,正在生火的林云忽然感觉有些奇怪,怎么这一会过去了胖子那边还是没动静。 忽然,一个气势磅礴的声音响了起来。 “雷地森安的杰特门,av8d嗨起来吧!” 动次打次,动次打次—— “是谁,动次打次,送你来到我身边~” “今夜你会不会,动次打次,来,我的心还在等待~” 我——擦? 轰! 伴随头顶彩灯五彩照耀,下方有两个人在随着音乐疯狂摇摆自己的身体。 “朋友们,让我听见你们的尖叫声!” “嗷呜!!!”朗威作为最忠实的听众毫不犹豫尖叫起来。 砰! 陡然,两人身前洞穴中像是被投下一颗炸弹,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响起,无数异兽在月光下猛地一跃数十米高,恶狠狠看向面前打搅它们平静生活的人类。 哈?林云差点把自己舌头吞进去。 还真被这两个活宝引出来了? (本章完) 第三十四章 过年了 “准备战斗!”林云急忙下令,迅速冲向胖子他们那边。 这时候,有过战斗经验与没有战斗经验人的差别就体现出来了。 随着林云一声令下,瞬间跟他一起向前的只有刘建,其余人都愣在原地神色茫然,少数眼中还浮现出一丝恐慌。 朗威怪叫着往林云这边逃,胖子倒是好些,只不是你拿着一个话筒往异兽脑门上砸是几个意思?你以为话筒比异兽脑袋要硬? 林云只用不到一个呼吸时间就来到胖子身边,身体一抖,斩命刀瞬间从背后脱出飞向半空甩出一个优美的轨迹,稳稳落到林云手中。 呲! 大刀平平砍出,一只异兽身体还在保持前冲的状态,一个大好头颅却已经脱离身体,伴随鲜血四溅,异兽眼中冒出最后的疑惑之色,身体随着脑袋的落地一起再无声息。 “愣着干什么?去拿武器!”林云踹了胖子一脚。 胖子茫然地举起手中短了半截的话筒。 “那个,这不是吗?” 林云从牙缝中挤出四个字:“你认为呢?” 这时刘建也终于冲了上来,手中菜刀一顿乱舞,险之又险才砍死一只异兽,但自己胳膊上也异兽划出一道长达十公分的伤口,猩红的鲜血顿时涌出。 “狗娘养的!帮你们开启基因锁简直是浪费!” 这一次异兽中间并没有战将的存在,林云护着胖子和刘建且战且退,在斩杀七八只异兽后终于回到自己原先扎帐篷的地方。 异兽同时像得到某种命令,不再追击他们,齐齐退回洞穴之中。 帐篷外,林云恨铁不成钢地目光扫视神态惴惴不安的众人。 “特训!” “从明天开始我就给你们进行特训!” …… 第二天清晨,所有人都被林云从睡梦中踹醒,背负林云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大木头在沙漠中奋力奔跑。 时不时还会让胖子去洞穴边吼两嗓子,吸引来两三只异兽给负重奔跑的他们增添一点趣味。 五十公里负重奔跑结束后林云让他们一个一个轮流与异兽战斗,熟悉异兽的战斗方式并磨练出独属自己的战斗技巧。 …… 时间缓缓流逝,一转眼已接近农历年底,阳历时间:一月二十二日。 沙漠中飘不了雪,气温也一如往常热得吓人。只是每天夜晚拿起手机看一看,才发现时间过得真快,再有半个月就要过年了。 期间他们进行了无数次与异兽的战斗,战斗技巧突飞猛进。也有一次胖子作死在洞穴边狂飙海豚音,居然吸引出一只战将,胖子完全不是对手对一招后立即受到重伤,林云一行人杀红眼,在异兽群重重包围下总算将胖子抢了回来,但胖子已是奄奄一息。 恰好新一批的补给到来,运输人员里头有一名医术高明的医生,紧急抢救并凭着胖子强化过的身体素质,这才活了回来。 “妈蛋,真疼啊!”胖子揉着他的肚子不断叫苦,偌掀开他布满尘土的衣服去看,能看见里头有一道几乎延伸到脖子的巨大伤口。 伤口至今没愈合完全,与异兽战斗时总得绷着神经生怕它们的爪子碰到这儿造成二次伤害。 “唉,胖哥,我们又好得到哪里去呢?”朗威拍拍胖子肩膀,不慎扭到了受过伤的腰,顿时疼得呲牙咧嘴的。 一直到现在,身上一道伤口也没有的恐怕只有林云一人。 这为林云身上笼上了一层迷雾。 王,似乎真是无所不能啊。朗威静静想着。 不仅一手刀法惊鬼神,而且似乎对所有东西都懂:异兽的弱点、身体素质快速提升办法、伤口治愈、战斗最佳队形、发力技巧、催眠术…… 有一次他甚至看见林云手里拿一个扳手,愁眉苦脸地看着面前一具在战斗中被异兽损坏的战甲。 “狗娘养的,连第一代都不是的初始战甲根本就应该在实验室好好呆着,没事跑出来瞎晃悠干嘛!送来的零件也有鬼了,就不能好好标个号,告诉我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动力源紧合贴片跟下摆轴承垫片几乎一模一样,这他娘让我怎么修?” 话是这样说,但朗威偷偷看着,林云三下五除二,不到三个小时就将那副损坏程度严重的战甲修好了,第二天付源穿着的时候还说感觉战甲行动变得流畅很多。 王,你身上到底还隐藏着多少秘密? …… 又是半个月过去了,临近过年。不由自主的,他们很多人想家了,大晚上朗威出去方便,路过一个帐篷还听见里面传来低低的啜泣声—— “妈,我今年就不回去了。我在执行一项任务,为了国家……您,您放心,没有危险的,我现在很安全,您二老一定要保重身体,呜呜……” 她还是哭了出来。 但是没有办法啊!朗威走到一座沙丘边上,默默地点起了一根烟。 他听王说过明年末日将会降临,他原本对这种说法是嗤之以鼻的,但经过几个月与异兽日夜不休的战斗,看着数量不减反增的异兽群,以及那些饮用血水后变异的小动物,他知道了—— 原来,王说得是对的。 如果放任这群怪物跑出去到有人类居住的城镇里,或者血水涌入河流经过人类城市…… 朗威轻轻叹出一口气,那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许久,他掏出自己的手机,给家里人通了一个电话。 “妈,提前祝您新年快乐啊!今年我不回去了,嗯嗯,我在为国家干活呢。哈哈,您放心,您儿子可不会吃亏的,这里吃得好住得好。餐餐都有大鱼大肉,睡得都是席梦思,喝得水都是纯天然山泉水呢。隔壁连队还有好多女生,顶漂亮一个了,你儿子试试看能不能过完年带个回去给您瞅瞅;还有集训,前几天我们连队的大胖子训练时太蠢了受了伤,我那个乐啊……” 说着说着,朗威忽然泪流满面。 “对了妈,爸呢?”朗威语气低沉问道。 “咦?儿子啊,你不是老不待见你爸的?怎么忽然想他了。” “让他接下电话吧……” …… 挂了电话,朗威颓然坐下,忽然发现沙丘顶部出现一个人影,他胡乱将眼泪抹干净,挤出一副笑容走了过去。 “王,怎么在这坐着呢?” “哦,是朗威啊。有烟吗,来一根。” 林云点起烟,朗威与他坐在一起。 “对了,王,快过年了,你不打个电话给家里吗?” “家里啊——”林云听着话,脸上不由浮现一丝微笑。 有家人的感觉,真好。 他现在还记得当初他说他要来这儿,灵儿缠着他硬是要自己带她一起来,林云那时头疼地看着挽住他胳膊撒娇的林灵—— “灵儿啊,那个,我是去沙漠,你一个女孩子家家这么漂亮,跟我去那个分分钟能给你毁容的地方干嘛?” “我不管我不管,”林灵撒娇道, “反正我就是要去!” “唉,这次哥哥真的不能答应你。” “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林灵忽然生气地把头扭向一边。 “哪会呢?” “那我待会不吃早餐去把胖子打一顿!” “嚯,你没事打胖子干嘛?” “呜呜呜,你果然不爱我了,你居然都不问我为什么不吃早餐。” 林云:“……” 好不容易将林灵哄住,林云随即跟刘建、胖子一伙人开始了寻找其它十名王卫的工作,然后就来到了这儿…… 林云忽然想打个电话给林灵,但想了想,为了不必要的担心还是没有打。 两个人坐在一起一直到天边月亮慢慢落入远处山丘,另一边一轮红日开始冉冉升起。 林云站起身笑道:“走吧,开始新一轮的训练了。今天你去,多勾引几只异兽上来。” “噗!王你用勾引这个词真的好么?” “哈哈,谁让你那么骚,上次见你扭扭屁股就有一大群异兽像你杀了它们亲爹似地冲出来要跟你拼命。” 朗威:“……” …… 新的一天到来了,众人陆陆续续地从帐篷中钻出来,在林云面前站成笔直一排。 林云目光扫视过去,见众人虽然身上落满了尘土、蓬头垢面,衣服裤子都变得发黄,少数人衣服还破破烂烂的,但精神却是很好,全部目光炯炯地对上他的目光。 “好!看见你们还这么有精神我觉得很不错,今天我们玩个更刺激一点的游戏——十二王卫,今天你们通通不能装备战甲。朗威,你去引怪!” 啊? 话音一落,众人顿时哗然,不由面面相窥——不穿战甲?王,你开玩笑的吗?不穿战甲怎么打得过那群怪物。 但王已经下令,朗威心不甘情不愿一步一步走到洞穴外头。 “以你们父神的名义召唤你们,出来吧渣渣们!” 轰! 数十只异兽齐齐跳出,面露凶光看向朗威。 妈蛋!若不是你们每次打不过就逃,而我王不允许我们追击太远,我们早就能撕了你! “准备战斗!记住,用我教给你的战斗方法还有你们自己摸索出的技巧战斗。” 远处,随着林云的声音响起,全员进入备战状态。 数秒后,新一轮的战争打响,而在这荒无人烟的沙漠中无人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又意味着什么。数百公里外,一个小镇里镇民还在安逸地过着自己的小生活。 (本章完) 第三十五章 第十二战将,飓风 时间:三月二十二日。 胖子居然是除林云外第一个开启第三道基因锁的人! 可能是因为这两个月十二王卫都没装备战甲,压力陡升。而胖子因为之前一直都是无战甲战斗,在异兽群中显得游刃有余,时不时还能帮助十二王卫抵挡来自暗处异兽的攻击。 但他同时感到了压力,之后在遭受数只异兽围攻后居然突破了! 战斗结束后,林云冲还一脸兴奋的胖子招招手。 “来来,咱俩过几招。” “卧槽?林子哥你开玩笑的吧,我怎么可能是你的对手?”胖子立即摆手道。 “让你动手你就动,我可不是单纯手痒想找个人把他揍一顿,而是有深意的。” 顿了顿,他朝看向他的十二王卫与刘建等人说道: “人体内有十道基因锁,想要开启这些锁除了要求基因精华数量达到要求,比如开启一道基因锁需要一点基因精华数量,开启第二道需要十点基因精华,第三道需要一百点,第四道要一千点……等等。 我之前帮助过你们,进行催眠与暗示,在你们脑海中留下一个类似提示器的声音,每当你们通过食用异兽晶核或饮用血水增加基因精华时就会出现一个声音提示。但你们应该还不明白,基因锁的打开并不仅仅需要基因精华数达到要求,还需要你们的领悟力或来自外界的压力。” 林云指了指脑袋。 “大脑是人体最神秘的地方,那是地阶强者才需要理会的事,我暂且不提。但是当你们基因锁打开第三道时大脑会被初步开发,赋予你们不同寻常的能力,你们可以称之为异能、神通、或是其它,过程可以称为‘觉醒’。赋予的能力形态各异,或是能操控五行、或是某方面身体素质大增,或是,如我这样——” 林云忽然冷哼一声: “狂化!” 嗡! 一股磅礴的气势从林云身上轰然爆发,以他为中心形成一阵狂风呼啸,十二王卫还有刘建纷纷被吹倒在地连翻几个跟头,一边勉强能稳住身体的胖子目光惊骇之色流露于表,腿肚子在用力打摆子。 卧槽卧槽,原来林子哥这几个月压根就没拿出全部实力! 十二王卫倒在地上也纷纷张大了嘴,看向身型瞬间拔高数十公分,一身气势渗人的林云。 原来,这才是王的力量! 林云双眼微微泛红,看向胖子。 “来吧胖子,让我看看你的能力是什么。” “我我我——”胖子哪里敢上!就他这“小胳膊细腿”的,估计还不够林云一巴掌拍! “呵呵,你不来我可来了!” 呼—— 一缕微风拂面,一瞬间林云已然出现在他面前,拳头和一句话同时到达他的耳边—— “用心去感受你的身体,看看你到底觉醒了什么能力。” 砰! 胖子被这一拳打飞出数十米远! 我去!林子哥这是想弄死我吗?胖子吃惊地想着,右脸有一阵钻心的刺痛传到大脑。 来不及多想,林云再一次冲了过来,胖子慌忙起身想要阻挡林云的拳头,但一股大力透过胳膊直达胸部,胖子又一次飞了出去。 砰砰砰砰! 胖子居然在空中不能落地! “哈哈,这是在表演杂技么?”十二王卫中朗威忽然哈哈大笑一声说,顿时打开了众人的话茬。 “嘿嘿嘿,那这杂技的名字应该叫作‘飞天小神猪’!” “得了吧你,胖哥那体型叫小?小和尚你说是吧?” “阿弥陀佛!出家人不打诳语,这应该叫‘飞天大肥猪’。” “噗!哈哈哈哈,小和尚你可真逗,不过这话可千万别让胖哥听见。” “胖爷我已经听见了!”胖子在空中目中喷火道。 …… 许久,林云浑身舒畅地伸了个懒腰,面前一坨肉山一样的物体倒在他脚边。 “嗯,你的能力我应该知道了,叫作‘坚韧’,觉醒后能够大幅度提升自己的防御能力并加快伤口的愈合速度,你看你,这不是被我揍了半个小时除了鼻青脸肿其它屁事没有?” 胖子目含热泪地捂着腮帮子。 “林子哥,你确定你真是想帮我查看觉醒能力,而不是想揍我?” 他总觉得林云刚刚动手,揍他的意味多过帮他的意思。 “那个,都有吧。”林云居然痛快地承认了! “哈哈哈哈!”十二王卫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大笑。 “妈蛋!你们别走,今天我要与你们大战三百回合!”胖子悲愤无限朝十二王卫道。 哪里想十二王卫像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往帐篷那儿走,一边走还一边说笑: “嘿,我头发好像又长了点,付源你待会帮我剪剪呗?” “奶奶的,你看不起老娘是不是?怎么不让我帮你剪?” “大姐饶命啊!你上次给我剃个头差点都给我开瓢了好不好,我捂着脑袋一晚上都痛得睡不着觉,还是付源手艺好,说是三公分的寸头他绝不给你剪成三点一公分。” “居然敢鄙视我,找死!” 砰!有人被一脚踹飞了。 ……林云脸上露出了微笑,静静看向他们,心中忽然有了感慨: 这样的生活,如果能一直保持下去该有多好。 …… 时间:四月二十二日。 现实总是和梦想做对,不能和平共处。 就像当初林云蜷缩在他漏风的小屋里睡觉,梦见自己拥有广厦万间,但醒来后又不得不面对漏风漏水的屋子,低低叹了一声: “是该换间房子住了。” “……是该入场了。”林云面沉如水,看向眼中险象丛生的众人。 又是一个月过去,众人实力得到了极大提升,都拥有开启三道基因锁的实力,而付源作为不是未来十二王卫之一的人居然第一个接连开启了第三、第四道基因锁,让人掉了一地眼珠子。 但他们的实力还是太弱了,数百只异兽络绎不绝从洞穴中冒出,在数量优势下他们个体实力的优势荡然无存。 并且异兽的变化不仅在数量上,同时还在质量上,它们都变得更加强大,以前普遍是一级异兽,媲美开启一道基因锁的人类,现在攻向他们的异兽群主力都是二级异兽,甚至三级异兽的身影也随处可见。 “等等,那是——” 陡然,林云瞳孔猛缩,猛地看向洞穴处,有一只鳞甲泛着青紫色的异兽正从那儿跳跃出来。 高五米、宽一米余,头生两根利角,五爪寒光闪烁,它稳稳站到洞穴边上,血红的眸子让人不寒而栗。 “第十二战将,飓风。” 而一身宏伟浩大的气势表明了它已经拥有五级的实力。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明明上一世资料里提过异兽不到十级实力是不会出生的,并且就算出生也会进入十二个水池之中继续成长,直到拥有地阶实力才会现身世间。 但现在,不仅仅是半个月前曾经出现一只战将惊鸿一瞥的身影,重伤胖子后立即返回孕育之池。现在又再次出现一只战将,并且林云看得分明,这只战将与半个月前那一只不是同一只! 难道因为我的出现导致某些事情发生了改变? 林云来不及多想,一手握住平放身边的斩命刀,大喝一声加入战场。 其实事情很好理解,因为林云的缘故让王感受到了危机,之后吴建国下令让战机轮番轰炸此地,初始之地除了核心区域孕育之池在王的庇护下没被炸毁外其余十二个水池通通被岩石掩埋,导致十二战将就算出生也没了能够继续促进它们成长的地方! 再之后林云等人出现,几次三番在上方洞口边进行挑衅,但王都忍了,甚至下令让追击他们的异兽别追得太远,怕被林云等人用放风筝的打法磨死。 上次因为胖子站立地点位置太好,它便立即让一名战将出生,试图除掉这群该死人类中的一员,让自己压力减轻,可惜没有成功。 这次数百只实力不弱的异兽齐齐出动,眼看这群人类像一头背负重物的骆驼,再不能附加一根稻草的力量,在异兽群中苦苦挣扎。上次提前出生的战将实力还不够,王就毅然选择让另一只战将出生,心想就算是拼着战将与他们同归于尽也要将这群人类杀死在这里! 林云一动,第十二战将飓风同时动了。 它速度很快,以林云的眼力也几乎捕捉不到,感觉仅仅是一次眨眼的时间,它出现在胖子身边,高高举起它的利爪。 飓风,不愧未来人类为它取的这个名字。 “不!” 林云嘶声吼道,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快点,再快点! 然而身为人类又怎么比得上被冠以“飓风”之名的战将呢? 飓风一爪抓下,胖子只来得及诧异地回过头,然后看见一只硕大的爪子在视线内不断放大。 妈蛋,这,这是什么玩意? 砰! 陡然,一道身影撞开了胖子,自己举刀迎向飓风的巨爪。 是刘建! 锵! 爪子顷刻与大刀相撞,大力传来刘建大吐一口鲜血爆射而出,无数拦在他身后的异兽同样被撞飞,瞬间一条看似宽敞的大路被清理出来! 刘建倒在地上,声音微弱道:“娘的,真他妈痛啊。” 飓风见一击不中,眼中居然露出一丝疑惑之色,但马上被嗜血的光芒覆盖,脚下一动,瞬间朝胖子追击去。 而这时,林云到了。 (本章完) 第三十六章 斩杀 他看见危机被刘建解除,身体立即转向,眨眼出现在十二王卫身旁并将他们一一丢出去, “带着黑子脱离战场,胖子照顾他,十二王卫把装甲穿上!” 林云毫不犹豫朝飓风冲去,斩命刀平放,所过之处所有异兽的身体像豆腐一样被斩命刀拦腰切断,没有一只异兽的身体能够阻碍他的动作哪怕一秒! “飓风,给我拿命来!” 轰! 飓风瞬间权衡利弊,想到若想取身前蝼蚁的命似乎不足以让自己付出生命作为代价,它立即放弃追击胖子并转身,额头一根尖角顶向林云从空中持刀跃下的身体。 “狂化!!!” 林云怒吼一声,体型瞬间暴增,斩命刀落下,原本在飓风计算中能够刺穿林云身体或是阻拦下他那柄怪异大刀的尖角被林云一刀斩断! 断口光滑如玉,居然在阳光下亮出一道美丽的光泽。 “喝!” 林云暴喝一声,身体落地后再次平平一刀斩出。 这次飓风没敢托大,身体最坚硬的尖角都被林云一刀斩断,其它地方如果碰到估计也会落个一刀两断的下场。 它身影一闪,瞬间出现在数十米外,数只异兽被它的大脚踩成肉泥。 “四道基因锁突破到开启第五道基因锁需要精华数量是海量的,今天我就要宰了你,为我铺出一条直通五道基因锁的大道!” 林云怒道,身体朝飓风疾驰而去。 这时,飓风变了,目光冰冷看向疾驰而来的林云,却不惊慌,身体像充了气一样陡然扩大几乎一倍。数根利齿从它胳膊冒出,大小不一,形成整齐一排。 林云一道斩在飓风同样变大的尖爪上,铿锵声大响,没能斩断,飓风鲜红欲滴的眼睛直勾勾扫视林云一眼,一只爪子压下大刀,浑身骨头如爆豆霹雳齐齐响动,另一只抡起来试图用胳膊上利齿将林云头颅砍下。 “来得好!” 林云不退反进,一刀架住飓风袭来的利齿,地下岩石轰然爆裂形成一个数米大坑!林云狞笑一声,蓄有万斤力量的拳头朝飓风无遮拦的腹部陡然击出。 飓风哪里想得到之前一直在动刀子的林云居然拳脚功夫也不弱,一时不备被林云全力一击撞飞出去,高高飞向空中。 “这一幕,似曾相识啊——”正在胖子的掩护下慌忙穿戴战甲的十二王卫忽然齐齐自语道。 林云的声音远远传来:“黑子,既然你也喜欢用刀,那么接下来仔细看看我这几刀都是怎么用的!” 刘建一时间居然忘掉了疼痛,朝空中睁大眼睛。 “抽刀断水水长流!” 嗡! 天地仿佛变成一条长河,波涛汹涌,而林云手持大刀屹立岸边,宛如一名孤独求败的剑士,世间已无人是他对手!借酒消愁后茫然地走到河边,看着大浪滔天,倾听激流猛喘,他忽然怒了,要将这河流当成对手,要从中截断它! 而飓风身陷激流之中仿佛一道标线,刀,正是要从这儿落下。 林云弯曲膝盖,深吸一口气猛然一跃数十米高,一柄好似贯穿天地的大刀直直落下。 “嗷!” 飓风在空中无处借力,哪里能躲避得了林云手中好像遮天蔽日的大刀,只能匆忙举起双臂试图让胳膊上数根利齿将这一刀挡住。 咔咔咔咔! 若林云手中斩命刀是钢铁,飓风胳膊上利齿就是砂岩,只听得骨头碎裂的声音爆响数声,飓风胳膊上利齿应声而断,斩命刀狠狠斩到它的胸膛上。 鲜血顿时飙出,斩命刀在砍碎飓风胳膊利齿后本应该余力已无,但直到斩命刀斩到自己胸膛时飓风才知道自己错了。斩命刀以一种惊人的频率震动,砍碎利齿后一股力量源源不绝似大河之水从刀身上涌出,顷刻间在它胸膛砍出一道血淋淋的口子,直到胸部骨头被震断七八根才作罢。 还好,这一刀没能杀了自己。 飓风的侥幸尚未褪去,忽然见同处空中的林云诡异地转了一个身! 怎么可能?他哪里借来的力量支持他做出如此诡异的动作? 半响,它心中有了一丝明悟,似乎,这个人类刚刚那一刀本来还有余力的,只是知道无法一刀斩杀自己才留力凭借大刀斩到自己身上的后坐力翻了身,试图再砍出一刀。 它的想法是对的,只见林云翻身之后离它不过一米多远,明明不够手中长刀的挥舞空间,偏偏林云还是将刀挥出。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这一刀,名为——花开。” 不!原来这个人类并不是想再持刀砍向自己,而是打算用刀尖给它的身体戳出几个大洞! 啾啾啾! 林云将斩命刀缩拢胸前,而后猛刺一刀,声音好似鸟儿轻鸣。不,并不是一刀而是无数刀!只不过因为速度太快导致众人眼中林云好像仅仅只出了一刀! 鲜花,盛开—— 伴随林云将持刀的手再次缩回胸前,飓风胸部、四肢齐齐飙出鲜血,那血液溅出,却如同暗合某种规律,边上的是花瓣,而中间从胸部喷涌而出的鲜血便是花蕊…… 这是一朵绝美的花。 一人一兽终于重重落到地面上,刹那间地动山摇,飓风勉强爬起,却见面前人类浑身沾满了它的鲜血,好似从地狱走出的恶鬼,斩命刀再次高高举起。 “人道不公,我自求天道,天道不语我便代天行罚,这一刀便叫做—— 天罚!” 林云改用双手持刀,身上一股力破千军之势爆发,天地失色,茫茫世界仿佛只此一人一刀在闪耀炫目光芒! 飓风疯狂摇晃自己的庞大身躯,试图躲避,然而这一刻仿佛整个天地压在了自己身上,它动弹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一柄长刀慢慢接近自己的脑袋。 “嘶!” 飓风发出一声悲鸣,疯狂挣扎下身体忽然有了莫名的力量涌出,居然躲了过去! 斩命刀沉沉落地,一道蔓延数百米的裂缝陡然出现,乱石与沙砾疾飞。 “嗯?”林云轻咦一声。 “突破了吗?不是,只是小幅度的突破,尚在五级的范围之内。” 飓风大口喘息,小小的突破为它求得了生机,它远远跑到离林云数百米远的地方,生怕林云再次冲上来。目光扫视过刚好穿上龙人战甲的十二王卫,再看向林云时目光中居然冒出一丝人性化的讥讽。 人类,你强是强,但只要我把你拖住不让你去救援他们,他们在我手下的围攻下迟早会被杀死,到时候你独木难支,看你又能撑多久! 林云看穿了飓风的心思,脸上却诡异冒出一丝淡淡的笑容,那笑容好像在说: 想法很不错,那你来,试试? 飓风打定主意立即再次冲向林云,只不过这次它不再抱着硬碰硬的想法,反而凭借速度不断在林云身边游走,试图拖住林云。 但飓风没有发现,它在拖住林云的时候林云也将它拖住了,一人一兽战斗地难舍难分。 又是一次对攻,大风狂啸,一人一兽中间隔出数米距离。 “呵呵,你完了!”林云露出神秘微笑,忽然语气转冷看向再次加入战场的十二王卫。 “十二王卫,你们可是被一头畜生小看了,快做出点成绩让这头畜生看看。” 十二王卫都觉醒了不同能力,但缺点在于级别还是太低,施展的时候身体无法同一时做出防御动作。 但现在他们通通穿上了战甲,防御力这一块得到了完美提升。 也就是说,再无后顾之忧! “是!” “谨遵吾王令!” “嘿嘿嘿!几只小怪物也想杀我?何况我已经穿上了战甲,在老子迅如雷霆的速度下乖乖到屁股后面吃灰吧!”一名王卫嘿嘿一笑,脚下速度激增,乍一看速度居然不弱于之前的飓风! “阿弥陀佛,佛亦有金刚之怒,且吃小和尚一记如来神掌!”小和尚猛出一掌,顿时将身前一排异兽通通击飞,力量之大万分恐怖! “你看看这花,多美,是不是让你们想到了什么。”十二王卫中唯一的女性目光迷离,单手一挥,一片似真似假的桃花立即覆盖了十米范围内众多异兽,异兽诡异地停止攻击,脸上齐齐露出茫然之色。 老陈也上了场,背后一个调料箱,手中锅、铲、菜刀具有。 “呵呵,想不到我老陈也有能拿这么多好食材练手的机会。” 一团火焰从他口中喷出,瞬间将面前一头异兽烤得外焦内嫩,肉香味扑鼻,而后用手中各种工具在异兽身上挥动。 “这是炒,这是拍,这是切。吃我一记枪猛油,再吃我一记撒葱花!” 异兽被老陈活活虐待而死,尸体大卸八块,各个部分都散发出不同的菜香味。 朗威一步向前,喉咙似有雷鸣涌动,然后猛然喷出—— “吼!” 众多异兽七窍流血倒地身亡。 …… 林云转头看向飓风,目光怜悯。 “瞧瞧,你的手下都快死绝了,不如我现在就送你上路。” “死吧!” 轰! 伴随一道震耳欲聋的声响,飓风被林云用快到不可思议的一刀拦腰斩开,内脏落了一地。 …… 战斗结束,又是十二王卫最盼望到来打扫战场的时候,他们悠闲地走在四处弥漫浓到化不开的血腥味战场上,手中刀剑或是其它利物戳入异兽头骨中轻轻一挑,便将头骨挑开,然后从中拿出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晶核。 “真是想不到,如此丑陋面目的异兽脑子里居然会有这么漂亮的东西,跟宝石一样。” “呵,谁知道呢?你看看我这颗,个头真大!”这人说着,目光看向一边坐在沙地上沉默不语的林云。 噗! 陡然,一口鲜血从林云口中喷出。 “啊?王你怎么了?!” “怎么回事?林子哥你可别吓唬我!” 林云虚弱地将扶住他的众多手臂推开,轻声说: “没事,只是因为动用还不能掌握的招式,体内受了一点轻伤罢了。” “都吐血了还说是轻伤?” 林云却没有再回答,反而目光茫然地看向天空—— 撑不住了,之后出现的异兽实力只会越来越强,自己一行人实力的提升速度远远赶不上异兽实力提升速度。恐怕啊,最多等到末日爆发后几天自己就得撤退。 不然,大家都会死…… (本章完) 第三十七章 曙光计划 又是一月过去,时间:五月二十二日,正好是林云穿越回来一整年。塔克拉玛干沙漠中,有一群人在一望无际的怪物群里浴血战斗。 “胖子,接住!” 林云横扫一腿,将身前一排异兽扫向空中。 胖子汗湿衣物,额头刘海被汗水沾成黏糊糊一团,眼见数只异兽朝他飞来,手腕一抖,一柄精钢匕首出现手中瞬间在即将落地的数只异兽头部连续刺出数下。 异兽应声而落,倒地再无声息。但忽然有一只异兽从右边蹿出,举爪在胖子还做着攻击的动作时朝胖子腰部抓去。 呲! 胖子奋力躲避,但还是被异兽在腰上抓出一道血淋淋的伤口。胖子大怒,肥手猛然将这只异兽拍倒,匕首刺入它的大脑之中。 但是之后更多异兽朝他扑了过来…… “黑子,别跑太远了!”林云心急如焚,瞅着一身蓝衣被鲜红血液浸湿的刘建越跑越远就像是杀红了眼,急忙也持刀跟了上去。 好不容易拦下了刘建,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痛呼,原来是老陈被一只异兽狠狠咬在了肩膀上,龙人战甲防御力自然惊人,但这只异兽赫然有着三级的实力,利齿最尖处已然深深扎入了老陈的肩膀里。 “畜生,吃我一刀!”林云暴喝一声,斩命刀应声而出斩落咬在老陈肩膀上的异兽头颅,然后在空中盘旋飞回林云手中。 不,再这样下去可不行。 “你们通通给我闪开!” 林云双手持刀,猛然向前方斩击而去。 “狂化!” “天罚!” 轰!方圆五十米,数百只异兽被林云手中斩命刀荡起的刀风震开,近百只低级异兽在这一刀下化为齑粉! 但还是不行,这次从洞穴中冒出来的异兽足有一千多只,拼着重伤使出以目前境界难以驾驭的刀式斩杀掉近百只异兽也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还有更多毫发无损的异兽在等着将他们永远留在这里! “胖子、黑子,十二王卫!以我为中心围成一圈,咱们杀出去!” 这一刻,林云忘生舍死! ——这个时候,其它大陆的末日兽潮应该已经爆发,真希望华夏国内认识到末日的可怕,开始动工修建城池……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首都,同样那个房间,同样那些人。吴建国站在房间中央,双手死死攥成拳头。 “你这可就让我难办了。”一号首长微微皱眉说道,面前放了一份计划书,最上方是四个显目的大字—— 曙光计划。 “呵!”还是那名清癯老人,照样对吴建国发出讥讽的嘲笑声。 “曙光计划?哪里来的黑暗,又有哪里需要曙光?对,我就算承认你去年递上的那份报告有一部分是对的。但你所说的末日似乎只在其它四块大陆上爆发,与我们华夏又有什么关系呢?” 吴建国强忍心中怒气,看也不看他,双眼看向首长。 “计划后面还有一份关于其它四块大陆现状以及异兽实力、传染力、血水传播速度等详细报告,希望您能看看。” 顿了顿,看首长打开了那份报告,吴建国继续说道: “亚欧大陆的末日之所以没能爆发,是因为那里有一群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年轻人正在那儿拼命抵挡!我下令让他们在那儿阻挡至少一个月时间,但现在我居然有些后悔让……我航拍过几张照片,也在这份报告之中。 并且,就算亚欧大陆的末日兽潮被我们消灭在未发生之际,或是它压根不存在。但其它大陆从初始之地流出的血水具有极强感染性和传播性,能将一只原本活泼喜人的小动物变成嗜血的怪物,能将一名人类变成丧失理智的疯子,并且这二者在变异完成后同样具备感染能力。 亚欧大陆、非洲大陆、美洲大陆、南极洲大陆、澳洲大陆。其中澳洲大陆离我们不过咫尺之隔,身边又是无边海洋,这给血水的传播提供了良好途径,如果我们现在不行动可就晚了!” 清癯老人闻言哈哈大笑,这是他第一次听见这么能令人开心的笑话,不得不用大笑声回应。 “哈哈!吴组长,我看你是杞人忧天罢了!或者说是你最近的工作太劳累导致你神志有些不清醒,这才在大白天连梦话都说了出来。” “你放屁!”吴建国陡然怒喝一声,大手重重地拍到面前桌子上。 “其实华夏境界也出现了血水的身影,你去黄河、长江的源头看看,看那儿是不是已经出现被感染的生物?我龙组甚至有两人因此丧命!” 目红如血欲滴,一身杀气充斥着整个房间。 “现在是华夏人民性命攸关的时候,你再说一句废话信不信我拼着这一身衣服不要也要弄死你?!” 清癯老人身体微微颤栗,不断躲闪吴建国的目光不敢再激怒他。 “够了!”这时候,一号首长终于说话了,他反常地没有与身后幕僚交谈,反而目光定定地看向吴建国。 “报告我看了,计划书也看了。难得的是你在计划书里面详细分析了很多种有可能出现的危险,并给出解决方案。而且对于城池建设,所需要何种材料与多少资金,以及全华夏各个省级市最佳建城地点你都已经标出。 我来问你,若是你负责实施这个曙光计划,在资金与人员通通到位的情况下建好所有城池需要多久?” “首长?!” “这怎么能行?” 其他人都看得出首长心动了,但这可不是小事! “一个月!”吴建国飞快答道。 首长微微诧异:“这么快?” “因为我早在去年开始就陆续规划出合适建城的地点,与地产商联系并用您之前下拨的十亿资金充作购地费用。而且还联系了各大可制造出建城材料的厂家,让他们日夜不休加工出众多材料,并用这一身衣服做担保声明最多今天我就会付款提货。 是以,我才有决心在一个月内同时建好众多城池。” 首长脸上露出微笑:“这个理由可够充分的,而且看得出,你的决心很大嘛。” 吴建国声音忽然低落下来,说道:“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哦?是什么?” “那群孩子,可能连一个月都抵挡不住了……” 首长沉默了,半响,悠悠叹道: “好吧——曙光计划,开始。” …… 五月二十五日。 深夜,月上山头,林云等人躺在离初始之地几公里远的一座沙丘上,一动不动。 他们身上都沾满了鲜血,或是异兽的,或是自己的。裸露的手臂与胳膊上布满了狰狞伤口,汗水从每一个毛孔冒出,渗入伤口之中带来酸痛的感觉,让人感到难受。 不过,总算是从异兽的包围群中逃了出来。 “林子哥。”胖子惨笑一声,僵硬地转过头看向躺在他边上的林云。 “你说,咱们还能坚持多久?” 林云默然。 “我也不知道。” 是啊,从最开始异兽还需要他们去洞穴边挑衅才会蹿出十几只来;到后来不用叫只要靠近洞穴就会出现异兽抵挡,并且数量增加;再到十天组织发起一次对他们的攻击、七天、五天……一直到现在,一天一次。 林云今天再一次成功带着他们从异兽群中逃脱,但是自己已无力再战,明日是否能抵挡住异兽潮往人类城镇涌去还是个未知数。 “林子哥,我们会死吗?”胖子忽然语气悲凉道。 林云转过头,与胖子对视,他忽然轻笑一声,说道: “谁不会死呢?至少,就算死也让自己死得有意义一点吧……” 微风徐徐,他们的帐篷早已被疯狂的异兽撕烂,他们就躺在这座沙丘背风处,沉沉睡下了。 …… 第二天,天空蔚蓝,万里无云,又是一个好天气。温煦的阳光照射到他们身上,给他们身体注入一股暖洋洋的热量,同时也将林云唤醒。 林云一个一个叫醒还在沉睡中的十二王卫以及胖子和刘建。 斩命刀扛到了肩上,舍不得单手把握,哪怕这根本耗不了多大力气,但是现在能省一点力气就省一点吧。 十二王卫齐齐疲惫地睁开眼睛,胖子还揉揉眼角,目中血丝未褪。木然地站起身,跟随林云朝初始之地走去。 他们心中都有了一丝明悟——可能,今天就是自己身亡之日。 但是没有哪怕一个人后退!他们一步步走着,忘了胆怯,步伐随着时间推移越发威武,到最后就像一队久经沙场的士兵,腰杆笔直,双目炯炯有神,浑身充满了彪悍无双的气息! 走吧,就让我们用一场轰轰烈烈的战斗来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句号! 几公里的距离在打开至少三道基因锁的众人面前根本不算远,不到十分钟,太阳感觉自己才刚刚愣了一会神,下面一群人类已然走到了离初始之地不过数百米的一座沙丘之上。 面前是粗略数去也有至少数千只的异兽,形态各异,但通通有着一副狰狞面目,猩红眼中露出嗜血的光芒。 它们奇怪的并不朝人类城镇方向奔去,而是目光不断扫视四周。 人类呢?那几个杀了它们无数同伴的人类呢?王已经下令,不先杀掉这群人类它们就不能往人类城镇跑,哪怕它们脸上粗大的两个鼻孔早已嗅到来自数百公里外鲜美的人肉气息。 林云脸上掠过一丝怅然,随即变得坚毅,大声说道:“上吧!如果今天还能活着出来,我们就撤退。” 他在心里默念了一句抱歉。 对不起,队长,我不能拿他们的生命开玩笑…… 陡然,几声叫喊声此起彼伏响起:“援军!快看,有援军!” 呵呵,看来大家真是累坏了,都产生了幻觉,这个时候怎么可能有援…… 嗯? 等等,那是什么?林云回过头,猛然张大了嘴。 伴随一阵螺旋桨的刺耳轰鸣声,数架武装直升机出现在他们身后,气势汹汹,下方还挂着数枚拥有炫目光泽的导弹! 原来,真有援军…… (本章完) 第三十八章 种蘑菇! 轰! 数十枚导弹齐齐轰入异兽群中,一时间近千只异兽齐齐被炸上了天,断肢遍布整个天空,死伤惨重。 众人:“……” 自己舍生忘死这一年来每人也不过杀了一千来只异兽,现在导弹一轰,不到一分钟就死了这么多? 他们忽然觉得有些搞笑。 异兽潮感受到威胁不由齐齐退回洞穴之中,也不知道孕育之池哪来这么大的空间能够容纳这么多异兽同时进入。 数架武装直升机陆续停在了林云等人所处沙丘之上,从上面下来了足足数十人。为首的是一名长相年轻、面容俊美的年轻人。 走到林云面前,他露出一个微笑并伸手道: “王,初次见面。我叫白峰,代号‘红龙’,你可以称呼我的代号,今后还请多多关照。” 身后众人同时嚷嚷起来—— “哈哈,原来‘王’是这个模样,也没见着哪里神奇了。” “哦呵呵,你是不是傻?难道非得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才能符合你心目中英雄的长相?再说组里不是有‘王’的照片吗?你干嘛非得装作第一次看见一样?” “妈蛋!敢揭我短,看我不弄死你。” “唷呵!小毛毛崽子是翅膀硬了居然敢朝老子动手了?酒鬼还有利刃帮我抓住他!” “嗝——不关我的事,我只管喝酒。” …… 林云伸出手与红龙握了握,然后疑惑地看向他身后一群人。 二级、二级、二级……红龙的实力最强,达到了三级,也就是已经开启第三道基因锁。 一个人若想迅速提升基因锁的开启速度,吸收高于自身等级的异兽晶核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吸收同等级的就要差些,再低一个等级就更加差了。 例如一名刚开启基因锁的一级强者,吸收一颗一级异兽的晶核可以获取一点基因精华,吸收一颗二级异兽的晶核能提供给他两点甚至更多的基因精华;但当他开启第二道基因锁成为二级强者后再去吸收一级异兽的晶核,很可能三颗都给不了他提升一点基因精华数量。 是以,林云很疑惑他们的实力都是怎么来的,二级实力还好说,自己等人因为都开启了至少三道基因锁之后一级异兽晶核无用,就在新一轮补给来到时让他们将一级异兽晶核带了去。 但这个三级的—— 红龙仿佛看出了林云心中的疑惑,露出一口白牙笑道: “我之前在美利坚执行任务,末日爆发后老美发射导弹跟下雨似的。我走大运碰到了一只被炸死的四级异兽,将它的晶核取出并吸收了,这才成功突破成为三级强者。” “嗯,我懂了,但是——”林云缓缓说出了他心中另一个疑惑: “你们这样的实力并不足以帮助我抵抗异兽攻击。” “嘿嘿!”红龙闻言立即诡异一笑,手中拿出一个巴掌大圆盘一样的东西,远远扔进初始之地洞穴之中,然后掏出一个卫星电话按下一连串的号码。 “定位好了吗?我们可是等着看烟花呢。” 电话里头传出一个声音:“稍等,正在执行定位程序……倒计时:三、二、一。发射!” 挂了电话,红龙一群人纷纷抬头看天,林云等人疑惑了,也跟着一起抬头看向天空。 明明什么都没有啊。 等等,那是什么? 几分钟后,一个由远及近的小黑点从高空出现,之后露出了它修长的身体、尖尖的头部、以及流畅的尾翼。 “卧槽!洲际导弹?!”胖子涨红了脸尖叫道,一脸不可思议。 “我觉得我们看烟花的地方得换一换,你们觉得呢?” “废什么话,快跑!” 轰! 一群人坐上直升机足足跑出几百米距离,然后就听见身后传来震耳发聩的轰鸣声,一瞬间地动山摇,天崩地裂,刺目的白光占据了整个视线长达半分钟! 一团红色的蘑菇云从初始之地中孕育之池处冉冉升起,慢慢升腾到数十米高。 “哈哈哈哈!”胖子大笑起来,笑得很开心,眼泪都冒了出来。 “这烟花够味!好看!最好给它再放上几个。” 多少次日日夜夜不间断的厮杀,手中武器被淋上血液变得滑不可握;多少次在梦中被一阵微风惊醒,以为是异兽袭来;多少次被异兽重伤到口不能言,只能咬紧牙关强忍痛苦接受同伴的治疗! 红龙微微一笑道:“满足你的要求!” 轰!轰!轰! 又是数枚拥有巨大威力的洲际导弹出现,如同有自我意识一般精准无比直刺孕育之池内部,轰然炸响。 这一下,十二王卫还有刘建都跟着胖子一起笑了。 但林云不同,他莫名有些担忧,问道:“这次行动命令是组长下发的吗?他会不会受到处分?” 红龙拍了拍林云的肩膀,宽慰道: “兄弟放心!这次行动可全在首都的目光注视下。你刚上来有没注意下面那个摄像头?咱们现在能看见的首长他们可是也能看见。再有,若没批准我哪敢呢,违反了纪律恐怕咱组长第一个要弄死我。” “还有啊,咱们组长的‘曙光计划’得到首长的准许,这次行动命令确实是由他下发。但谁让咱们组长老奸巨猾,在直升机下面装个摄像头还死拉硬拽来几名首长给他们直播。我相信几名首长在看见这些怪物后,就算咱组长重做去年做的事——叫来几架战斗机对这儿轮番轰炸,也再不会受到处分。 而且现在这只是小意思,你跟你朋友都睡一会,等你们醒了有可能给你们看个大家伙。” 林云点点头,他确实累了,几乎连续一个月每晚只能睡五小时不到,纵使已经开启五道基因锁,肉体很难感到疲惫,但精神上的疲惫却是无可避免。 于是他抱刀低头靠在机舱上睡下,另一边刘建和胖子也沉沉睡下了。只有十二王卫依旧打起精神,警惕地目光不断扫视机舱内众人,不让他们有伤害王的机会。 …… 这一觉,林云睡得很香,他还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末日终于过去,他和他的妻子漫步在鲜花盛开的花丛中,妻子的怀中还抱着一个婴儿。他伸出手指逗着属于自己的小宝贝,却不料小宝贝忽然哭了起来,妻子怪罪地娇嗔他一眼,一转头,看向婴儿时又是笑颜如花…… 林灵坐在花丛中摇晃的秋千上嘟起了嘴,怪他只顾着妻子和孩子两个,却不去逗逗她开心。 林云头疼地摇摇头,正想走过去安慰林灵,忽然一个叫声喊住了他。 “林子哥,林子哥?” 一张肥脸出现在他视线中。 去!这么美好的世界怎么会有胖子的身影? 林云猛地一拳打过去,将叫醒他的胖子打倒在地上连翻几个跟头。 妈蛋,我这是惹谁了?胖子嘶嘶倒吸一口凉气,捂住不一会变得红肿的眼眶,欲哭无泪。 ……好不容易林云才终于反应过来,目光扫视,自己仍在直升机机舱之内,身边十二王卫表情疲惫却围成一个圈,战甲装备在身,将他围在中间不让无关人员进入。 “你们也去休息吧。”林云下令道。 十二王卫这才收起疲惫的表情,自顾自找到可以靠背的地方蹲坐或是躺下,不到几秒钟就有鼾声响起。 胖子敬佩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兴奋地拉起林云下机舱。 “这里是——”林云才发现直升机停在了一块平整的土地上,周围参差耸立数十栋风格相仿的小平房,细细一想,立即了然这应该是一座废弃的小镇,里面居民早已搬走。 “咱们怎么到这里来了?”林云问道。 胖子兴奋地一脸肥肉在颤抖,紧拉着林云的手也不说话,带着林云穿过晒谷坪两三步就上了楼。 此时,楼上有数十名磕着瓜子的人,坐在明亮的月光下下笑声不断。林云发现不少人都是熟脸,并且刘建也在里头,看见林云来了立即招招手,手里还握着一个酒瓶。 “来来来,坐这边。有瓜子啤酒卤猪脚跟烤羊肉串,快过来吃啊!” “唉,天天吃那怪东西的肉腻烦到闻着味就想吐了。现在吃上这烤羊肉串,这卤猪蹄儿,我泪珠子都忍不住掉下来。” 刘建脸上微醺,大喊大叫并笑得合不拢嘴。伸出手揽住边上人的肩膀,跟才认识不过半天的对方称兄道弟,两人甜甜蜜蜜真像一攻一受。 怎么都这么兴奋?林云疑惑不已。 走到刘建身边空着的椅子坐定,胖子也寻来杂七杂八的吃食,辣条都有两包,还不知从哪弄了条软白沙。 给大伙通通散上一根,胖子拿起火机咔咔两声点上火又深吸一口,再将胸中烟雾长长吐出。 “爽啊!吃着辣条抽着白沙,喝着啤酒看着烟花,这小日子多惬意啊……” “烟花?”林云一怔,立即问道:“哪里来的烟花?今早上那种?” 他下意识将胖子口中“烟花”两字与今早那场大爆炸联系到了一起。 却见胖子兴奋地一身肥肉都在颤抖,手指缝里烟都夹不稳了,两眼眯成了一条缝。 “是大烟花,好大好大的烟花。” “哈哈!来了来了,大家都擦亮眼睛啊!”忽然有个声音喊道。 轰! 天边陡然放亮,一道橙光冒出,形成巨大的蘑菇团升腾而起,似乎要与天上明月争辉。 数秒后,地动山摇的动静伴随狂风传来,不少刚兴奋站起的人纷纷摇动身体,险些摔倒。不过他们还是兴奋,还是大笑,嘴里不断发出尖锐的笑声。 我——去?林云眼珠子险些瞪出来。 真的是搞大事啊! 大蘑菇都种上了…… (本章完) 第三十九章 王,降生 “哈哈哈哈!美利坚的老美们你们都睁大眼睛看看,并不是只有你们美利坚有核武器!”红龙放肆大笑,状若癫疯。 林云也同时明白了刚刚那朵蘑菇云究竟是什么东西—— 核弹,当今世界上威力最大,数量一多甚至能毁灭全人类的战略级武器。 迎着大风,林云嘴角缓缓上翘,终于露出了笑容。 哈哈!王啊王,这次够你受得了吧? 嗯?那是什么? 陡然,林云凭借超强的视力看见蘑菇云下有一层光罩出现,而在光罩中有十个巨型光团,围成一个圈呈圆形,之间的相隔距离仅有数米,将身下一个地方护住。 那正是孕育之池所在之地。 “十战将!”林云咬牙道,背后已是冷汗淋漓。 十二战将至今已被林云成功斩杀两只,只剩下十只,而其实早在三天前世界各地末日一同爆发就应该是它们出生的时候,拥有地阶实力的异兽就会出世横扫各大人类城池。 那时林云并没有看见战将身影,便单纯以为因为他重生缘故产生连锁反应:内部成长之池被毁、外有林云一群人不断斩杀异兽,逼迫王无法给予更多力量给战将,从而导致战将实力不够,无法出世。 现在一想才知道他是错的! 战将应该早就承受实力不足的代价从卵中出生,但都在暗暗积蓄实力,哪怕好几次林云差点被一群低级异兽杀死,在其中苦苦挣扎、险象丛生它们也依旧没有出来,就是为了给林云一个惊喜! 若不是这枚核弹,林云恐怕都不知道其余十只战将早已出生的事情,哪怕之前看见过一只陌生战将惊鸿一瞥的身影也不会联想到这上面去。 到时十名战将齐出,林云一行人绝对十死无生! 现在十只战将站成一个圆抵挡核爆炸,就算其中有王的全力帮助,但它们成功抵挡住核爆炸毋庸置疑。也就是说,现在出现的十只战将恐怕个个都有九级以上的实力。 不行,不能让这群战将活着! 林云猛地拿起斩命刀,疯了一样朝余威未散的核爆炸中心区域跑去。速度惊人,几乎达到了一秒百米! “林子哥你去干什么?”胖子惊呼道。 林云头也不回吼道: “趁他病,要他命!” 胖子眼见林云越跑越远立即急红了眼,大骂一声,匆忙拉起同样一脸不解的刘建朝着林云所在方向跑去。身后,红龙一行人面面相窥,半响,其中一人迅速向组长报告这件事后也急匆匆乘坐直升机跟了上去。 一小时后,林云来到爆炸的核心区域,脚下高温焦土早将林云双脚鞋子融化,林云仗着自己身体素质远超普通人停也不停继续朝目的地跑去。 终于,他到了。 这一看林云就倒吸一口冷气。只见面前出现了一个直径约一公里的大坑,坑中黑烟滚滚,无数沙粒被融成黑色结晶物体,刺鼻的腥臭味弥漫整个坑洞。 不,似乎还有一股血腥味。 ——原本处于洞底的孕育之池第一次裸露空中,能够轻易被人的目光捕捉。 一块血红色大石头悬浮在孕育之池正上方,微微抖动,似乎是在喘息。边上十只形态各异的战将浑身冒血,战斗形态下的体外骨骼纷纷断裂,少数几只还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如果不是林云眼尖发现它们胸口还有起伏,恐怕会立即跳起来欢呼庆祝十二战将再次减员。 附近地面铺满了异兽尸体,残肢内脏洒满一地,除十名战将外无一只幸免存活。 “柯摩佛、莽山、血金刚、狂狮猴、森罗天……” 林云一个个数过去,十只战将一个也没有说漏,声音轻缓,似乎舍不得用重音破坏眼前这美好的一幕。 “多美丽的场景啊,你们说是吗?” 他缓缓举起了斩命刀,身后一轮明月印在脑后,眼中目光森森。 “今日,便是尔等通通从十二战将除名之时。” “狂化第一状态——狂暴之境,开!” “狂化第二状态——忘我……” 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忽然出现并打断了林云试图开启第二状态的想法—— “林子哥!林子哥你在哪?” “他们怎么来了!”林云暗道,焦灼的目光看向远处跑来的胖子还有刘建。 忘我之境以他当前实力还不足以完全掌握,开启后他就会变成一个与敌人不死不休的疯子,一切眼中还存活的生物都是他的敌人! 而他斩杀的敌人会由弱至强,胖子与刘建只是四级实力,就算在场其它战将都身受重伤,但在林云眼中也绝对比胖子和刘建要强! 这意味着,若林云进入狂化第二状态忘我之境,第一个反应恐怕不是趁诸多战将重伤不愈拼着自己一条命不要也要尝试杀掉它们,而是先对胖子刘建俩人落下屠刀! “你们来干什么?快走!”林云大声喊道。 哒哒哒哒—— 远处,数架直升机飞来。 “你们都傻了吗?!”林云这一刻只想对天长啸。 “王,我们来帮你来了。”直升机下一个高音喇叭中有声音传出。 林云面露苦涩。 这,算不算好心办坏事? 现在不是想这些事的时候! 深吸一口气,林云不再尝试开启第二状态,一个疾驰朝离他最近的一只战将奔袭而去。斩命刀如影随形,几个呼吸到达躺倒地上的战将身边。 长刀高举,反照明月,月光赐予它来自黑暗中但与黑暗迥然不同却也不似光明的力量。 那是一种究级恐惧,是无限、是无敌! “吃我这一刀——明月!”林云大吼道。 这一刀只要落实在它脑袋上,哪怕面前是一只实力达到九级的异兽,但只要它受到重伤,无法运转体内能量聚在体表使体表皮肤变得坚硬,凭借斩命刀无坚不摧的性质,它必死无疑! 陡然,异变突生! 悬浮在半空中的血红色石头猛烈震动起来,咔咔两声,一道道裂缝在石身上形成,不断有碎石从它身上脱落,先是不到一根筷子宽,然后变成了指头宽,之后形成半个手掌的宽度! 王——要降生了。 这,这不可能! 林云眼中惶恐,心底在声嘶力竭地咆哮。 王不应该是在石头中进行孕育异兽的任务,末日爆发后出现一次也只是惊鸿一瞥,之后回到初始之地直到拥有天阶异兽实力才会再次在人类世界现世吗? 上一世这个时间是九年后,而且这时出生的王远远没有林云上一世看见的那般强大,石头缝中露出的气势虽然依旧令人惊心动魄,让人生不起半点与之对抗的心思。但绝对没有上一世一般只是远远感受一下就觉得自己心神被摄,在心底留下阴影,足足几个月时间只要听见它的名号就浑身颤栗,一身实力尽去。 但是拥有地阶实力的王也远远不是自己等人能够抵抗的! 一股仿佛泰山压在肩头的压力传来—— 林云脸上不知道是哭还是笑,手中斩命刀明明只差一公分就可以斩入面前战将的脑袋之中,但一股好似洪荒巨兽的磅礴气势压迫他的身体,使身体变得僵硬万分。一股力量挡在刀下,不让他有伤害战将的机会。 “你们快跑!”林云忽然冲胖子等人喊道。 咔咔—— 碎石哗啦啦落下,一只闪耀金色光芒、布满密密麻麻鳞片同样呈亮金色的利爪从石头缝中伸了出来。 “快跑!”林焦急万分喊道。 “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胖子和刘建疑惑地顿住脚步,上方,数架直升机也停了下来。 他们只看见眼中发生了诡异的一幕:十只体型庞大无比的异兽或是倒地不起或是浑身冒血,没有一个看上去还有一战之力的。林云手持一柄长刀冲到一只倒地不起的异兽面前,偏偏砍下的长刀稳稳放在离异兽头部仅有一公分的地方,身体也僵硬不动,就像在演一场默剧。 他这是在干什么呢?为什么不杀了那只异兽反而大声叫我们快跑? 因为边上那块冒出黄光的石头吗?但我们看着也不可怕啊。 砰! 血红色石头完全炸开,一只身长两米余,拥有四爪、一对金瞳上还有一只竖眼、身后一根长尾并浑身遍布金色鳞片的异兽从中钻了出来,外形就好像一只巨蜥! 微风吹过,异兽身上的鳞片微微颤动,刹那间他们就像看见一副玄奥的图案,或是心理学家用来催眠与给人暗示的催眠图,两眼一定,心神立即陷了进去。 这图案,好美…… 林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他知道,大家都完了。 “人类。”金色巨蜥走到林云身边,忽然口吐人言。 林云茫然地睁开了眼睛。 他知道王通人言,并且拥有不弱于人类的智慧,只是,它为何不直接杀了自己,还要走过来跟自己——打招呼? 良久,林云开口问道:“你想说什么?” 金色巨蜥甩甩自己的尾巴,似乎在熟悉身体,金色鳞片颤动,林云急忙转过头不敢再看。 它说道:“你杀了我很多孩子。” 林云目光看向一地尸骸,忽然变得冷静下来,嘴角挂起一缕讥讽: “你的孩子?那你说说你是它们的爹还是妈?或者二者皆是?” “我听出你话中有不善的语意,但我不是很理解。” “虽然你杀了我很多孩子,但是同样让我知道你是一个拥有巨大成长潜力的人类。” “匍匐在我的身前,亲吻我的脚爪,我愿意给你一个加入我们的机会。” “呸!”林云忽然狠狠吐出一口唾沫,面目狰狞。 “你们这群怪物,视智慧生物为草芥,恨不得一把火烧过去将我们通通烧成灰烬……哦,你们之后也确实这么做了。 无数人因为你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黑发人子欲孝却亲不在,唯有嗷嗷痛哭;又有多少白发人无语凝噎望天,膝下却已无一子,唯有黯然流下两行浊泪。 想让我加入你们?做你他妈春秋大梦去吧!” …… 金色巨蜥没有理会林云吐到它脸上的唾液,良久,它说道:“人类,看来我们的意见没有达成一致。” 它举起利爪, “那么,你们就去死吧。” 爪子将要握紧。 忽然,一只满是松弛皮肤的手伴随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呵呵,想让他们死,你问过老朽没有?” (本章完) 第四十章 马家老祖 金色巨蜥五爪张开,还来不及握住虚空中玄奥的规则线杀死众人,就被一只苍老的手抓住,连带半边身体被提起来。 林云瞬间浑身汗毛倒立! 这是谁?拥有地阶实力的王居然被他一只手—— 拎起来? 林云睁大了眼睛,终于看清面前人的模样—— 身高一米七左右,身材瘦小,手拄一根红楠木拐杖,身披一件绣有八卦图、袖口灰白相间的长袍,鹤发下面一副苍老面容,脸上皱纹如斧凿刀刻。 两眼运转望气诀,一股磅礴的气势从老者身周升腾而起,林云不及其万一。但其中却夹杂众多死气沉沉的灰白之气,显然,时日无多。 林云隐约猜中了他的身份,但无法确认。 老者拎起金色巨蜥,另一只拄拐的手拿起拐杖往身下一顿。 一缕清风悄然吹过,林云顿时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不再受到限制,手中斩命刀猛地落下将下方战将头颅劈开,一颗通透晶莹的晶核顺着脑浆与血液滚落出来。 林云连忙拾起那颗晶核,退后数步,脸上掠过一丝戒备询问道: “您是——” “不用紧张,老朽乃是马家——” 正好,另一边胖子等人意识同时恢复清醒,胖子眼尖,一下便看见林云身边出现了一名鹤发老人,十分眼熟,挠挠头试探道: “老祖宗?” “呵呵。”老者笑了,“小智啊,你小子又偷跑出来,不怕你父亲知道后责罚你吗?” 嚯! 林云大吃一惊。 这人居然是马家老祖宗,还有可能是当今世上唯一一名拥有地阶实力的人! 胖子一听果真是自家老祖宗,立即吓得胖脸发白。他自家人知自家事,知道自己老爹平时有多么严厉,如果老祖宗真把这事告诉了他老爹,恐怕腿都会被打折! 不过他马上就想到末日已经来临,自己父亲就算过几天知道了也应该忙着跟其他人抵抗末日去了,哪里会有闲工夫揍他。当即乐呵呵笑道: “嘿嘿,没事,反正我爹又不在这里。” 咚! 陡然一个人影出现在胖子后脑敲下一个暴栗,胖子顿时痛得哎呦直叫唤。 “妈蛋,谁啊?居然敢敲胖爷脑袋?!” 只是他一回头,冷汗立即冒了出来,嘴唇哆嗦道: “爹,您,您老人家怎么也来了?” 只见与此同时,胖子身后陆续出现众多身影,其中为首一人面容与胖子有几分相似,身材却显得魁梧,身穿一件淡色青衣。 “哼!”胖子父亲怒骂道:“我不来等着给你送终吗?这个地方你也敢待,还一待就是一整年。我要是早知道非得抓你回去再把你两条肥腿折了,哪怕坐轮椅上胖死你,也不让你再出家族驻地一步!” “而且还敢在我面前称爷,你是谁爷爷呢?”胖子父亲又一个暴栗敲在胖子脑后。 “说说,你是谁爷爷呢?”反手又是一个暴栗。 “我,我错了还不成吗?”胖子捂着头眼泪都差点下来。 额……胖子他爹可真彪悍。 林云与刘建心中同时升起这样的想法。 好一会,胖子父亲才收起火气,扫视一眼身后众人,然后朝老祖宗深深鞠躬道: “老祖宗,马家合字辈、南字辈弟子全部在此,请您下令。” “请老祖宗下令!”马家人齐声喊道。 老祖宗摆摆手,忽然笑道:“好了好了,别整那些虚的,现在马家家主可不是我,我下个什么令?” “等老朽先问问这只畜生这儿到底隐藏着什么危险再说。” 嗯? 林云一怔,旋即皱起了眉头。 他要问王,这儿隐藏着什么危险?这是不是意味着在他眼中这只拥有地阶实力的王算不上威胁,并且这里还有着其它令马家老祖宗当初只是卜上一卦都大吐鲜血并耗去了三年寿命的危险? 林云忽然想到了一个东西—— 但它若同样是只异兽,那应该与王一样在未出生之前只有一击之力,事后需要大量时间进行恢复。 还是说它并非异兽,当初也根本不是处在一个孕育的状态之中,而是受了伤陷入沉睡,在治疗伤口。 那么能伤到它的人是谁?它又是什么身份? 林云脑中一片乱麻…… 金色巨蜥被人拎起,却并不惊慌,反而上下打量马家老祖宗一眼。 “人类,从你身上我感受到了危险。” “咦?居然会说人话?”马家老祖宗饶有兴趣地看向金色巨蜥, “老朽从你身上可没感受到危险。” 王的金色目光中泛出淡漠,之后,忽然人性化地掠过一丝怜悯。 “但是你不该来到这里,并试图杀掉我。” “哦?老朽可还没动手你又是从何而知?” “从你眼中我像是看到了一片星空,里面隐藏着太多东西,我看不分明。但是你身上有一股浓重的死气,我曾在其它……但凡你这样的人,自知时日无多,又恨我们入骨,自然会见一个杀一个,哪怕同归于尽。” “呵呵,没想到你一只畜生还会拽古文。” 马家老祖宗沉声道:“若是在末日来临前,老朽未作突破,不是你的对手。但如今末日降临人间,天地法则破碎,老朽得以突破一个境界。而你似是刚刚出生,对自己的力量还并不熟悉,老朽若想杀你轻而易举。 告诉老朽这里隐藏着什么,或者等老朽杀了你后自己去找。” 王眼中怜悯之色更胜,嘴巴张合说道:“它已经出现了。” 嗯? 咚! 一个强有力的心跳声猛然响起,众人心中齐齐咕咚一声,一股巨大的压迫感袭来,心脏随着这个心跳声同时震动,好像要瞬间从胸膛蹦出去! 马家老祖宗脸上第一次浮现震惊的神色,半响,忽然冲众人大喊道: “快离开这里,接下来的战斗不是你们可以参与的!” “啊?” 咚! 又一个心跳声响起,这一次实力较弱的马家弟子再也抵挡不住,噗地一声一口嫣红鲜血从口中吐出。 “马家弟子,跟我离开!”胖子父亲自知大事不妙,强压下体内气血波动下令。 “龙组成员还有黑子你们都跟我走!”林云也急忙喊道。 一群人迅速离开,一直到离初始之地数公里远那个心跳声才变得微弱起来,虽然依旧能够听见,但已对众人造不成伤害。 咚咚咚! 那个心跳声越来越快,到最后几乎变成一线,若不是仔细去听,很难发现每个心跳声之间间隔了不到半秒的时间。 轰! 石破天惊的声响轰鸣,传荡方圆十里,离初始之地已经距离数公里的他们也不由同时感觉胸口一闷,嘴角有血液流下,已是受到轻伤。 马家老祖宗震惊的声音响起: “你是个什么东西?” “天地无常,一卦卜之!” “噗!”大口吐出鲜血的声音响起,马家弟子面面相窥,纷纷感觉到不安。 “且看老朽分阴阳、定八卦,测生死、转轮回。神龟入火、天眼视之!耗尽所有寿元只为求这一解!” …… “咳咳……我总算知道了……咳!吃老朽,老朽一记绝命掌当作礼物吧。” 又一声巨响过后,初始之地再无动静。 “老祖宗!”胖子猛然跪下并悲怆喊道,面向初始之地,刹那间已是泪流满面。 胖子父亲猛出一脚将他踹倒在地,面目狰狞道: “哭什么哭?老祖宗神通广大,怎么可能会死在这里?” 但其实连他也不敢相信,老祖宗能在刚刚那个仅凭自身心跳声就能给他们重创的敌人手中逃出生天。 看一眼身后马家弟子,面容悲戚,几个人在拿衣袖擦眼睛。 “对不起,风沙,风沙大了点……” 呵呵,现在这时候,哪来的风呢? 忽然,一块布片凭空飞来,凭空被一股神秘力量截成数块,其余尽皆化为齑粉,只有一小块依然坚定地朝这边飞来。胖子父亲只是看一眼,这名身材魁梧的男人立即止不住自己的泪腺眼泪唰唰流了下来。 噗通! 他猛然跪倒下去,身后一整排马家弟子在见到布片后面露不可思议之色,然后也纷纷跪倒,哭泣声、嚎哭声响了一片。 “马家弟子,恭——”胖子父亲声音哽咽,大手不断擦拭眼角,半天过去也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他朝地面狠狠磕下三个响头,再抬头额头已是殷红一片。 “马、马家弟子恭送老祖宗!” 身后马家众人齐声悲呼道:“马家弟子,恭送老祖宗!” 胖子父亲一边落泪一边伸出双手,试图承接那块布片落入手中。 但诡异的,布片在空中盘旋一会儿,居然打个弯落到了林云手中。 胖子父亲脸上冒出一丝不敢置信之色,立即起身看向林云道:“小兄弟,这是老祖宗遗留之物,理应归属马家,可否将其给我?” 林云答道:“当然可以。” 目光不经意下撇,看见不过半个巴掌大布片上血滴有一点,好似写的时候血液不慎掉落在上面,下面撕裂的部分有半个类似汉字的“口”字,二者形成一副图案,但因为仅有一小块,不清楚究竟是什么。 胖子父亲看到布片上图案后同样露出疑惑之色。他对林云点头谢过,然后一脚踹向仍在低声哭泣的胖子。 “跟我回去还是打算继续跟着这个小兄弟?” 胖子泪流不止道:“我,我跟着林子哥。” “嗯。”胖子父亲点点头,与其它马家弟子乘上一架直升机离开了这儿。 来得快去得也快,若不细心想想,压根不知道他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许久,在远处,十二王卫的身影在皎洁月光下出现。 “王,您来这为何不上叫我们?”付源来到近前,推了推镜框说道。 林云没有回答,反而深深朝初始之地看了一眼,轻叹口气说道:“走吧,是时候离开了。” “离开?去哪?” “湘城。” “啊?可是异兽——” “除王和十战将之外的低级异兽全死光了。 王被迫提前出生,这导致它孕育异兽的速度将会大减,想要孕育出足够数量的异兽至少得花一月有余,至于现在,它估计只能操控血水涌入各大河流。 咱们也算变相交了差,可以去做其它事情。” “啊?”十二王卫像是听天方夜谭一样。 低级异兽死光了、王也被迫提前出生? “王,是您干的吗?”他们口中的王自然不是指异兽王。 之前他们在机舱沉睡,并不知道一枚核弹曾在他们不远处轰然炸响。 “呵呵,我可没那本事。” “那您说去做其它事情是指——” “哦,那是一件同样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林云这样说道。 (本章完) 第四十一章 分派任务 第二天,龙组成员乘坐直升机负责到沙漠外各个有人类居住的小镇疏散居民。林云等人弄来两辆皮卡车,坐上去,开车驶向附近城市。 “妈蛋,这什么垃圾车?方向盘居然有半圈是没用的!”胖子骂骂咧咧道。 过了一晚,胖子眼中的悲伤淡去许多,又变成那个大大咧咧的胖子。 刘建哪里看得惯胖子这做派,而且看车子明明速度不快,却在笔直的路上走着s型的轨迹,立即猛地将手刹拉起,车子在路上打一个转嘎然停止。 “靠!什么技术啊你,这车都不会开,驾照是路边捡的吧?” 刘建下车转到另一边打开驾驶室的门,用力将胖子拽了出来。 胖子不情不愿道:“妈蛋,我驾驶证拿了几年的好吗?只是这车太***我当初考到驾证后买来用作练手的车都要差。” “你当初练手买了辆什么车?” “卡宴啊!那车舒服的很,只是后来车头被我撞瘪了,就干脆扔了。” 刘建:“……” 好吧,我有罪,不该在马财主面前装哔…… 刘建自己的面包车车况跟这辆皮卡差不多,是以上手很快,车子在路上飞速行驶,不用一会就追上了林云走在前面的车。 …… 穿过荒山野岭,人类建筑的房屋身影渐渐多了起来,林云让大家下了车,来到一家服装店给每人买了一套新衣服。当然,用的是胖子手机微信支付,他当初坑蒙拐骗可是弄来不少钱。 之后走入一家小饭店,在里面点上几个菜。 大厅中央挂着一个液晶电视,正在播报新闻: “近日来,世界各地都发生大规模野兽袭击人类事件。大量疑似新物种的野兽齐齐涌入人类城市之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不可估量。下面请看详细报道——” “……但目前唯一还值得庆幸的,是华夏大地没有发生过此类大规模野兽袭击人类事件,只零星在偏远山区有农民在田边作业时被动物咬伤,咬伤他们的都是常见的鱼类或家犬家猫之类动物,并没发现疑似新物种的生物出现。” 咔嚓! 刘建力气大了点,手中筷子被他应声折断。 “老板,再加一双筷子。” 喊出这一声后刘建低下脑袋,沉声说道:“林子,那些咬伤农民的东西——” 林云沉重地点了点头,叹气道:“没错,就是被血水感染产生异变的异生物。” “现在它们应该还处于一种未异变完成的状态,但是再过一两天等异变完成它们将拥有一级的实力并同样具备感染能力,到时再被它们咬伤的普通人类或其它生物就会变得跟它们一样—— 癫狂、嗜杀!” “啊?”众人齐齐惊呼一声。 胖子急忙问道:“这事难道上头不管吗?” 林云苦涩道:“华夏太大了,他们管不过来啊。” “咱们不是将异兽挡在在初始之地吗,为什么还会有血水流出?” “沙漠中,也是有地下河的……” “血水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异兽进攻人类城市,死后尸体落入河流之中,尸体会迅速腐烂并形成血水;二是数量众多形成河流自辟河道;另一种就是异兽王在孕育异兽的同时分出一部分异种能量形成血水注入地下暗流之中,然后凭着大陆下方四通八达的地下暗流进入到各大江河中。 如今虽然一群低级异兽全部身亡,但这同时激怒了异兽王。我估计,从今天起异兽王会拼着将出世时间延后几年不再去孕育异兽也要大量制造血水,试图让整个亚欧大陆诞生出源源不绝被血水感染后发生变异的异生物!” 啪嗒! 众人手中筷子纷纷掉落到桌子上,顿时引来边上食客一阵又一阵疑惑的目光。 怎么,难道是这家饭馆烧的菜不好吃吗? 明明我吃着还不错。 唉,可能是因为那些怪物的缘故吧。这新闻也真是的,都不弄明白事情究竟就瞎报道,什么叫咬伤他们的都是常见的鱼类或家犬家猫之类的动物?你见过三米长的草鱼和长牙齿的鲤鱼吗?我昨天在河边就看见几条。 还有你以为现在这边的家犬家猫只会把人咬伤?我前天才看见一头巨型犬一口将隔壁老王的脑袋咬没了,三个班的武警上山围猎硬是死了十几个,差点就全军覆没! 付源轻轻推了推镜框,试探性地问道:“王,那我们能做些什么吗?” 林云点点头,正色道:“这就是我昨晚曾说过的,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我们一共有十五人,分为五组,每组三人。我、黑子、胖子分别带领一组,付源你也带一组;还有妖姬,这个代号真绕口,你作为十二王卫中的唯一女性,心思慎密,你也带领一组。 我们以此地为起点,湘城为终点。我从这里出发,绕过青省,途经甘、宁……然后进入湘城市。 胖子你走……回到湘城。 黑子你走…… 付源与龙组成员接头,保卫他们的安全并跟随他们行动,同时消灭可能再次出现的异兽。 妖姬直接回到湘城,那里有我在末日来临前便下令建筑的一座城,你去看看哪些方面还不够完善,湘城唐市长与我有故,你可以向他提出建议。 之后迅速组织锻炼城中的士兵,等血水流到那儿后他们将是抵抗异生物攻城的最佳助力。” “另外,如今血水已然进入河流之中,时间刻不容缓,所有人吃过饭后立即出发。途经的省份一旦看见高等级异生物的身影或看似有巨大成长潜力的异生物,不要犹豫,直接出手斩杀! 这也是你们此次的任务内容。” 付源忽然举起了手,林云点点头,示意他可以提问。 “王,您刚所说的省份只有十九个,没有包括沿海地区与首都那边。” 林云答道:“首都那边有龙组保护,至于沿海地区——未来海洋是异兽与异生物的天堂,人类的炼狱。但目前来说血水短时间内不会在那儿制造出强大的异生物,并且此时在那边居住的人类迟早会退回到内陆,不然无法幸免,这些都会有龙组的人来做。” 胖子插嘴道:“一个省那么大咱们该怎么走?总不能每个省都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到处跑吧?那样胖爷我得累死。” “龙组组长已经在各大省级市建筑城池,城池作为省的新大脑能得到对省内每一个城市的情报,所以你们都只需要到达省级市郊区附近找到城池,说明自己的身份就能得到情报并知晓哪儿爆发了异生物兽潮,哪儿出现了普通士兵无法匹敌的异生物。” “时间呢?”刘建问道。 “这次任务时间为一个月,所以你们计算好时间,不要在一个省待上太久,等到你们培养出一批拥有可战之力的人后就马上离开。” 说完,林云扫视众人一眼,当看见众人脸上都浮现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这才露出笑容,说道: “快吃饭吧,吃完我们就出发。”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众人齐齐挥手笑作告别,同时开始了一段未知的旅程。 …… “马拉个巴子!”胖子一脚踹在皮卡车上,忘了收力,顿时一脚将皮卡车踹到了一座小山上,轰地一声爆炸成无数碎块。 朗威和另一人齐齐无语地看着胖子。 还好自己有先见之明,把战甲穿在了身上而不是放到车里。 “那个,胖哥,本来明明只是方向盘有点小问题,咱们换个人照样能开好,可现在——” “我不服!”胖子忽然喊道。 “黑子那叼毛居然敢说我开车技术就跟屎一样,我偏偏要开给他看,不就是一辆破皮卡嘛,我就不信我学不会!” “可是黑子哥现在都已经不在这里,看不见你威武霸气的一幕,而且车没了,咱们接下来怎么搞……” 额—— 胖子扭动脑袋:前面,是一望无际的笔直高速公路;后面,是同样望不到头的高速公路。 对啊,接下来怎么搞? 走过去? 笑话,那得累死。 等车? 额,刚开了一路也没看有其他车子行驶在路上,不然凭自己这技术早亲在一起了。 咦? 胖子忽然看见路边有条河。 胖子一指激流勇进的大河,兴奋道:“咱们可以游泳游过去啊!” 不等他俩说话,立即又挥手道: “走走走,我数一二三我们就一起跳。” 朗威:“……” 你四不四傻?这儿离青省省级市还有七八百公里,你真打算就这么游过去? “不了,你是个好人。谢谢你的错爱,但是我已经心有所属了。”朗威直接拒绝道。 ……这莫名的好人卡是几个意思,我什么时候向你表白了么?胖子摸着光秃秃被剃光头发的脑袋。 “好吧,你们不游胖爷我一个人下去就是,到时候我到市里吃香地喝辣的可别怪我之前没叫你们。”胖子虚张声势道。 朗威面无表情地一招手:“胖哥,您快请。” “妈蛋,我真跳了啊!”胖子有些慌了。 “要不要我帮您呢?” 朗威抬起了脚。 砰! 胖子落入河水湍急的大河之中,登时变成一只落汤鸡,哦不,落汤猪。 “卧槽,你个小婊砸居然真敢踹我?!下来,有种你下来!”胖子凄厉地大吼犹在耳边,身体却被河水越冲越远。 “咦?还挺舒服的?洗呀洗呀洗澡澡,宝宝金水少不了,洗一洗啊泡一泡,没有蚊子没……卧槽,什么东西在钻我菊花? 嘿嘿!好大一条鳗鱼鱼耶~” 朗威一脸蛋疼看着被河水越冲越远地胖子,忽然一转头看向自己同伴: “刚刚我是不是踹轻了?” “没有。” “哦?” “你是踹早了,早说的话我也去踹两脚。” “……” (本章完) 第四十二章 人面猪 青省,黄河源头始于这里,蜿蜒流过,最近的一段河流离省级市x市中心不过几十公里。 而战争,也在这里打响了。 “小刘,快带你的班顶上!” “顶不住了排长,我班上的王虎还有孙茂青都战死了,现在班里加上我也只有五个人!” “哪怕只有一个人还有一口气也要给我顶上去!” 突突突突! 砰! 子弹和炮弹的声音络绎不绝,战士们在连夜筑起的沙包墙后不断朝面前无边无际的异生物喷射自己手中枪支的子弹与炮弹。 “啊!!!” 又一名年轻的战士被异生物咬住脖子带了出去,小刘发疯似地朝对方开枪,枪声大作,成功将这只原本还是人类食物身份的变异猪打死。 然而,年轻的战士再也救不回来了。 “谁他娘的居然把养猪场建在河边!”小刘眼泪唰唰流着,看着死不瞑目的战士。 “等我回去一定要带兄弟们来拆了它。” 排长焦急的声音陡然响起:“小刘,人呢快顶上去,这里要顶不住!” 场景放大,数千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手端机枪或是步枪不断朝河面扫射,面前沙包墙距离河面只有不到五十米的距离。 河中有体型巨大的鱼形生物游弋,河边不断有模样狰狞可怖的鱼形怪兽冒出,河岸上还有体积较之普通鸡鸭、家猪体型大上数倍偏偏与前三者模样相仿的怪物在游走,时不时凭借迅捷的速度顶着枪林弹雨一个跳跃,来到沙包墙背后收割正奋勇战斗的战士们生命。 一座大桥屹立河中央,贯穿两岸,这是人类建筑史上的壮举! 但是如今大桥坍塌了半边,与对岸仅剩一条羊肠小道相连,上面布满属于人类的残手断脚,大量的血液为大桥涂抹了一层浓重赤色。 “开炮!” 轰! 两岸一共数辆坦克齐齐朝河面开炮,登时将近百只鱼形异生物炸死,但血红色的河水涌动,推走死亡的异生物尸骸,马上又有更多的异生物显出身影从水中爬出。 “给我开炮!” 炮响声再一次响起…… “开炮!” “不行了营长!炮膛已经发热到烫手,再开炮会有炸膛的危险!”一名传令兵浑身浴血,手胳膊上绑满了绷带冲到一名中年军官面前喊道。 他的帽子都是歪的。 “我让你他娘的开炮!”中年军官大声吼道。 “哪怕连我一起被炸死也不能让这群怪物进入城市一步!” “是!”传令兵行了一个军礼,眼中泪光闪动。 “营长下令,继续开炮!” 轰! 陡然,河对面升起巨大黑烟,一团巨大的蘑菇云升了起来。 士兵组建的防线背后,一名神态威严的中年男子皱起了眉头。 “对面王八蛋怎么带的队?!怎么朝自己阵地开炮?” 话音未落,只见对岸黑雾被狂风吹散,无数士兵嚎叫着冲下防线,疯了一样朝河心跑去。 “胡闹!”中年男子狠狠一掌拍在身前桌子上,眉头挤成一把大锁。 “他到底会不会带兵,现在是抵抗战,不是追击歼灭战!” “不,团长你快看!” 身边一名士兵忽然惶恐地举起手指向对岸。 呼—— 狂风终于将黑雾完全吹散,一个黄色的肉团出现在视线之中,只见它身高十米,身宽与身高类似,好似一个肉球,看不见五官与四肢的存在。 喀喀喀。 一辆坦克挡在缓慢移动的肉球面前,肉球停也不停移动过去,数十万斤的身体压在坦克上,令人牙酸的破裂声甚至盖过两岸枪炮声传到他们耳中。 “那是个什么东西?!” “三营呢?叫他们过去支援!” “报告团长,三营战损超过百分之七十,现在只剩一百多人了。” “什么?!那二营还有一营呢?” “团长。”传令兵声音带着哭腔。 “现在防线二营是主力,实在抽不出手。一营,一营营长已经阵亡了!” 团长一下暴怒地好像一只狮子:“放屁!怎么我看着我这边还有几千人!” “团长,卫生队、运输队、通信队他们都上了,维修班的人也去了,还有城里的武警部队和公安民警他们也,也都来了……” “你的意思我这边已经没有能力向对岸进行一次武力支援了?坦克打不了那么远,那飞机呢?飞机还有没有?” “三架战斗机昨天就被全部击落啊团长!” 团长颓然地坐倒到椅子上,大手不断拽起自己的头发。 陡然,一个人从这边防线冲了出去,身上还挂着一个用衣服罩住看不清里面有什么东西的大包裹。 那是—— “小刘,你去干什么?”排长焦急的呐喊声在他身后响起。 小刘却好像听不见一样,一路狂奔,险之又险躲过数十只怪物的爪牙一跃跳上了大桥。 脚下一个跄踉,一枚圆鼓鼓散发金属光芒的东西从他包裹里掉了出来。 是一枚手雷。 原来他这一个包裹里全部装满了手雷! “小刘,快回来!”排长在身后嘶声大吼。 小刘双眼被眼泪和血覆盖,几乎模糊看不清了路。但河对岸兄弟们的惨叫声却像一柄又一柄的刀子直插他的心窝,同时也给他指引了方向。 兄弟们,再坚持一会儿,我来救你们了! 嗯?那是什么? 忽然,小刘透过模糊的视线看见桥下有一团白哗哗的物体,像一块大肉。 是个人?不对,怎么会有那么胖的人。 小心翼翼穿过断裂大桥道路的时候,他掏出手枪试探性地往那团白色物体射了一枪。 砰! 子弹呈一条直线打在白色物体背上,但是居然没有打穿! 怎,怎么可能?小刘牙齿在打颤,难道说,这又是一只媲美河对面怪物的东西,那自己这一枪会不会惊醒它? 想法才冒起,就见那团白色物体缓缓伸出属于它的四肢,神似一个人在伸懒腰! 白色物体翻了个身,露出一副人类的面孔。 “怎么可能?!”小刘终于恐惧地叫喊出声。 畜生怎么可能拥有人类的面孔,难道说这些怪物还能进化,再进化之后就会化成人形,拥有人类的四肢与面孔吗?! 人面猪! 这是他的第一个想法。 却见这头“人面猪”懒洋洋地伸出手揉揉眼睛,四处看了一眼,然后目光猛然变亮,眼中光芒亮得渗人,嘴唇上下张合不知低低说出了一句什么话。 半响,自己耳边忽然有歌声响起—— “刚翻过了几座山,又越过了几条河,崎岖坎坷怎么它就这么多…… 嘿!吃你家胖爷爷一棒!!!” 轰! 只见底下“人面猪”陡然起身,双脚似乎能在水面借力,一个跳跃数十米高并用肥厚的手掌瞬间在附近一辆大挂车上抽出一根十多米长的钢棒! 仅仅一次眨眼,“人面猪”的身影出现在河对面肉球上空,十多米长、直径半米粗的钢棒猛然砸下—— 啪! 他们眼中人力不可战胜的肉球居然就像一团泥巴啪地一下爆开,被钢棒砸中,肉酱最远溅到了几十米外! “嘿!这才几天,居然出现了一只二级异生物,看模样还是一只太岁,真是可惜了。” “人面猪”嘟囔道, “还没吃过这玩意,本来一直想尝尝的。” 小刘的大脑还没转过来,就看见“人面猪”再次举起那根几倍身长于它的钢棒朝着河边冲去。 “嘿嘿嘿!都让开,让这群怪物好好尝尝胖爷大棒棒的味道!” “人面猪”跑到河边,手中钢棒一个横扫,顿时将数十只怪物齐齐打作肉沫!钢棒所过之处没有一只怪物能够阻挡片刻,只是几次眨眼时间对面河岸原先异生物数量最多的地方肃然一清,活动在那一块的异生物全部不见了身影,取而代之的是铺满整个河岸腥臭难闻的血红色肉泥! “妈蛋,这速度还是慢了点!” 两边河岸刹那间如死寂般寂静,小刘很轻易听见了来自“人面猪”口中的声音。 忽然,看见对方将钢棒横放身前,自己走到钢棒中间位置将钢棒横抱怀中。 “哦哈哈,看胖爷来次千米速跑!” 话音刚落,就见“人面猪”抱着钢棒朝着一个方向跑动起来,从开始大概十米每秒到三十秒每秒再到五十米每秒……最后在小刘眼中那个身影就像一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疾驰的汽车,一道影子从面前掠了过去,但直到数秒后才有剧烈轰鸣声传到自己耳中! 这,这他娘的到底是不是个人?小刘流了一身汗。 如果说不是人,但对方人话说得那么流畅,甚至好像一个猥琐的宅男,连面对怪物时都能在心中幻想着要怎么才能好好疼爱对方一番; 但要说是人类,这,这他娘是人类能干出的事吗?! 手持一根数万斤重的钢棒以每秒百米的速度奔跑?超人来了也够呛! 终于,河对岸的怪物齐齐呜咽一声,退入河流之中,掉转方向开始朝着这边发动进攻。入水速度慢些的鸡鸭猪等生物通通被钢棒轰爆,变成了一滩滩臭不可闻的碎肉! “妈蛋!玩得好好的,怎么又往那边跑了?” “人面猪”忽然叹气一声,扔下钢棒连续几次跳跃跨越百米距离来到大桥上。 “嘿,小子,刚刚就是你叫醒了我?” ……如果用手枪朝你开枪也算“叫醒”的话,那应该是我吧。 小刘认真看他,只见面前人身上一丝不挂,白白的皮肤就这样赤果果暴露在空中。一个卤鸭蛋一样的脑袋,上面一根头发也没有,肥肉堆起了双层下巴,加上一双眯眯眼,整个人显得十分搞笑。 “额……”胖子尴尬地捂住自己下身。 “那个,裸游,裸游有益身体健康,你懂吧……咳咳,头发是当初与异兽战斗的时候嫌不凉快剃的,我原来其实帅多了。” 原来这人就是胖子,马肇智! 小刘强忍着笑。 忽然,胖子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地看向小刘胸前抱着的包裹。 “嚯?高爆手雷,这玩意带劲,借我用用。” 呼—— 炽烈阳光下,一个光屁股胖子手提一大包高爆手雷迅速朝着河岸方向奔跑,一边跑还一边大声喊着: “同志们莫慌,胖爷来救你们了!” (本章完) 第四十三章 这该死的末日啊 ……还有比这更搞笑的事吗? 胖子马上用他的实际行动证明了—— 有! 只见一丝不挂的胖子一个凭空跳跃,包裹中手雷被他齐齐甩出并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通通拉开保险扣,再张开双臂,将它们全部收拢回怀中。 啾—— 一枚撞针已经轻响出声的手雷被胖子精准无误扔进一只鱼形异生物口中,两秒后,鱼形异生物脑袋像西瓜一样轰然爆开,连带身边靠得近的数只异生物也遭了殃,受伤程度不一。 啾啾啾—— 胖子玩上了瘾,在空中三百六十度转体三周半抱膝落地,然后—— “旋转,跳跃,我闭着眼~尘嚣看不见,你沉醉了没——” “呕!”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卧槽!为什么我感到我的肠胃一阵蠕动,是屎也要被吐出来了吗?” 只见胖子在数量众多的异生物群中来回舞动,单脚直立转圈十周半,胖手捏起兰花指,手雷纷纷精准落入那些张开嘴或没张嘴也被暴力砸进去的异生物口中。 然后一个三百六十度优雅转身跳跃,肥硕的身体印入太阳之中,越过面前一只异生物后继续往前舞动…… 只是大哥,你的衣服呢?在几千人面前甩动你的大鸟真的好吗?还有一身油腻腻的肥肉,跳舞时胖脸上陶醉的表情,自带副歌的脚下节奏以及仿佛杀猪般的歌声—— 不说了,我再吐一下。 团长本来见对岸怪物被杀干净正开心地想坐下来喝口茶,见到一幕硬是把刚入口的茶水全部喷到副官脸上。 “噗!” “这是哪儿冒出来的奇葩?” 副官一脸忧郁地望着他。 你问我我哪知道?我他娘的都不敢再看了,生怕把昨晚吃的东西都吐出来! 好不容易,仿佛一个世纪的漫长,胖子终于将还敢滞留在岸上的异生物全部杀光,他张开双手,准备迎接那些向他欢呼的人以及声音。 哗啦啦! 整整数千人扑向了他,但眼中不是惊喜而是惊吓,口中也没有欢呼,反而这个急忙脱下自己上衣那个裤子皮带都解开了,带着哭腔并哭喊道: “爷爷啊!你快把衣服穿上!再不把衣服穿上我们就弄死你,真的,我们下手很狠辣的。” “我也给你跪下了!” “别赶尽杀绝行不行?” 胖子:“……” 之后。 “——他娘的谁的手那么多?裤子不是这么套的,这样根本套不上。” “卧槽!哪里是方法的原因,是他太胖了。” “快去找个体型大点的人顺条裤子过来。” 说这话的人马上就发现身边瞬间死一般的安静,边上人齐齐用悲痛欲绝的眼神看着他,那眼神,就像他说了某句令人神共愤的话。 他:“……” 一人脸色吓得雪白,嘴唇哆嗦说道:“哥,得饶人处且饶人,给条活路走,好吗?” “等找到适合这位爷爷的裤子,咱们都早死了……” “别忙活了,干脆给他简单围上算了。” “我来我来,我给我家宠物猪系过围巾。” “妈蛋,你家宠物猪能有这么大只?” “不管啦!” …… 过了也不知道多久,胖子终于一脸幽怨地重新出现在众人视线之中:合不拢的绿色上衣、两条黑裤子做成的围裙、还有一顶只能挂在脑袋尖的军帽。 不得不说,这一年与异兽不间断的战斗,其他人不是瘦了便是练出一身腱子肉,唯有胖子,反倒越来越胖了。 胖子万分悲愤,破口大骂道:“你们会遭报应的!” “哈哈哈哈!” 回应他的,是两岸同时传来一阵又一阵的爆笑声。 …… 半个小时后,团长与胖子两人在临时搭成的简易指挥室见了面。 “你好,鄙人张华胜,现任西……区第二十一军步兵第……团长。” “哦哦。”胖子很明显对这种事不熟,连忙把自己的肥手在衣服上胡乱擦几下,双手紧紧握住张华胜的手掌摇晃,忽然一脸热切说道: “老乡啊!生活过得好不好?日子幸不幸福啊?国家的扶贫政策是不是到位了……你有困难就找国家,国家都会帮你解决掉…… 咦?老乡你的女……” 张华胜:“嗯嗯?” 胖子猛地反应过来:“咳咳!抱歉抱歉,居然入戏了。” 张华胜一脸懵逼。 良久,他才从恍惚中回过神来问道:“你是龙组的?” “哦,不是不是,吴组长倒是给我打过几个电话让我和黑子他们加入,不过都被拒绝了。” “对了,今天是几号,这里的城池建好了吗?” 闻言,张华胜叹了一口气,说道:“今天是二十九号,城池现在还只打了个地基,几千名工人在日夜不休一齐开工,但离建成至少还得半个多月时间。” “哦,原来我在河里飘了一天了啊……龙组没来人吗?怎么之前没看见他们的身影?” 在胖子印象中,龙组的人虽然弱了点,但也应该普遍开启了一道或两道基因锁,如果在这里他们之前就不会与异生物战斗地如此艰难,至少,那只仅仅二级实力的太岁花点心思就能轻易解决掉。 张华胜闻言又是一叹,语气苦涩道:“他们都跟随大部分兵力去黄河与长江源头那儿战斗去了,所以现在这里兵力稀少,连几百只变异的怪物都险些没能抵挡住,战士们也死伤惨重。” “这样——”胖子若有所思。 他来的时候并没有往长江黄河源头那儿走,是以也是现在才知道那儿爆发了更大的异生物兽潮,纵使龙组和西南军区强强联手,但也打得十分艰难,所以才分不出太多兵力到其它地方。 对了!伤亡惨重? 胖子目光一凝,马上说道:“你快把受伤的战士们都叫过来,顺便安排一些人去河岸边异生物尸体附近或脑袋里找找看,看有没有亮晶晶石头一样的东西,如果有就全部捡过来。” 张华胜不明所以,但还是立即传令给了下面的战士。 傍晚,胖子面前竖起一个大锅,近百颗异生物脑中能量晶核被泡在水中,下方升起火将水煮到沸腾,晶核缓缓在水中融化。 胖子心情沉重。 这么多异生物晶核,代表着大部分异生物都已经拥有了一级及以上的实力,也就是说它们已经具备了感染其它生物的能力。那些被它们抓伤或咬上的战士如果不冒死一搏尝试在自身被完全感染之前开启基因锁,恐怕,最多明天就会失去理智变成见人就咬的疯子。 “来来,受伤的兄弟们都到锅里舀一碗水喝下去。” 战士们面面相窥,半响,出现数名带头的人,其中一人赫然是胖子之前见过的小刘,其他人见有人带了头,纷纷走到大锅面前用碗舀起一碗水喝下。 胖子手里握住了一把枪,他的手在颤抖,手心里全是汗。 开启基因锁并不是那么简单。 龙组也已经尽力了。 他们用林云送来的异兽晶核与之前提供的配方已成功研发出基因药剂,但因为部分萃取设备功能并不完善,就算是龙组中的战斗人员,细胞活性远超常人,在注射这种半成品基因药剂后也有百分之十的死亡率,并且半成品的生产十分不易。 所以现在胖子手中既没有基因药剂,也没有林云那种神秘莫测的手段能够百分百帮助一名普通人打开基因锁。 于是他只能用这种方法:把数量众多异生物晶核煮化,让异种能量充斥在一大锅子水中,再把水给受伤的战士们服下。 异兽与异生物晶核对于已经开启四道基因锁的胖子自己来说糖豆一样,时不时嚼两颗,幸运的时候嚼到高等级晶核还能增加基因精华数量。但对于受伤的战士们来说这就像一种催化剂—— 要么,喝下水后感染迅速加快,短短几分钟就会变成丧失理智的怪物。 要么,成功逼出自身潜能,在感染未完成之前打开基因锁。 胖子在赌。 几分钟过去了,面前受伤的战士们脸色纷纷变红,身体轻轻颤抖像是忍受了极大的痛苦。 终于,一名受伤战士嚎叫一声,摔倒在地上猛地向地面打出一拳。 是小刘! 砰! 数十米范围内的人都感觉像地震了一样。 胖子一个箭步冲过去,紧张万分地低头仔细查看小刘的身体状况,却见对方忽然抬起头,露出笑容勉强地对他笑了笑。 “真痛啊。” 好样的!胖子咧开嘴大笑。 终于有一个人成功开启了基因锁。 这名战士的基因锁开启仿佛起到一个带头作用,不多时就听见陆陆续续的嚎叫声,或是倒地抱头在地上打滚,或是现场打起了军体拳,或是给自己狠狠几巴掌试图用一种疼痛盖过另一种疼痛。 哈哈哈,大伙都是好样的!不愧是我一直崇拜的华夏士兵,到现在为止还没看见一个被感染变成怪—— “吼!” 陡然,一声不似人的叫声响起,胖子连忙扭头看去,就看见一名受伤战士双眼变得通红一把把边上战友扑倒在地,张开嘴狠狠咬向对方的脖子。 “小秦你干什么?!” “快拉开他!” 胖子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将已经无力回天的受伤战士踹到数米外,人走过去,黑漆漆的枪口对准了他,两行热泪忽然唰唰流下—— “这该死的末日啊……” 砰! 新的一周到了,前面乱七八糟的铺垫总算是完了,接下来换大地图,故事也精彩。求推荐求点击求收藏求打赏,各种求。 (本章完) 第四十四章 善恶终有报 “这该死的末日啊!” 与此同时,负责探查前路的付源也在说这句话,这对说话向来严谨的他来说有些不可思议。 但看着面前遍地牛羊与牧羊人的尸骨,付源还是一脸痛楚地说了出来。 浓重的血腥味笼罩这片区域,这对才刚出战场并在城市与道路上过了几天不见血腥日子的付源来说,有些突兀,也让他愤怒,拳头被死死攥住,吱呀吱呀手指关节响声不断。 “付哥,这边没找到异兽的踪影。” “我这边也是!” 付源寒声道:“不可能!他们的尸体还留有余温,说明死亡时间不会超过十分钟。这附近没有大山也没有足够宽阔的河流给异兽作隐蔽与逃跑的用途,不可能找不到!” 难道—— 付源忽然倒吸一口冷气,怔怔地抬头看天。 他想到了一个非常不妙的可能。 难道,某些异兽或异生物已经进化出双翅,学会飞翔了? …… 几千里外的另一处,刘建手持大刀,浑身浴血,已经杀到距离城市数百公里外的地方。 “黑子哥,你莫要跑了,小和尚可是累坏了。而且,而且再跑咱就出省了!” 呲! 刘建再出一刀,将面前一只犬形异生物从中劈开成完美的两部分,这才回过头,满是鲜红血液的脸上忽然露出一口白牙。 “是吗?我都感觉自己没跑多远呢。” 身后追来的两人齐齐无语。 你啊,王说了只杀那些拥有成长潜力或高等级的异生物,其它的留给即将被锻炼起来的战士们做日后练手之用。你倒好,不仅跳到河里杀光了所有异生物,眼瞅那群吓得魂飞魄散的异生物连水都不敢下了,在岸上夺路狂奔,你硬是从河里跳出来追着它们砍。 到现在好了,几小时过去咱们至少跑了几百公里,回去的路找不找得到还是两说。 “嘿嘿嘿。”刘建赧然道:“我这不是杀红眼了么?咱们回去,这就回去。” 话音刚落,刘建视线中中忽然冒出一团黑色的物体。 “嚯!好大一条黑狗,你们等着,我宰了它就走,今晚就吃它了。” 说完话刘建瞄准一条亡命逃窜的黑狗追了过去。 身后两人齐齐一叹—— “妈蛋,早知道当初选择跟着胖子那货也不跟黑子哥啊。” 话是这么说,但两人还是纷纷启动战甲并拿出武器跟了上去。 …… 甘省,一座城市内,原本喧闹的大街上此时空无一人,到处是碎裂的玻璃渣和倒塌的路灯,路边几个水果店和超市还开着门,只是里面各类商品与水果散落了一地,店主全部不见了身影。 老陈手里捧着三个方便盒,一脸尴尬地走到林云身边。 “王,这里就牛肉、泡菜、鲜虾……味的方便面了,我找了几包豆腐干泡在里面,应该味道还可以。” “嗯,没事。”林云坐在一辆跑车车头上,原本价值不菲的跑车此时落满了灰尘,车身到处坑坑洼洼。 他端过泡面,看着依然拘谨的老陈,不由笑了。 “老陈啊,十二王卫里头如今依旧只开启三道基因锁的可是只有你了,你可得努力啊。” 老陈闻言更尴尬了,手中泡面吃到嘴里怎么也不是个滋味。 是啊,明明他是最先追随林云的两名王卫之一,可如今付源离开启第五道基因锁只有一步之遥,说不准一个月后回到湘城一看,就已经是五级强者。而他依然还被锁死在三级的境界,找不到突破办法。 林云也正是因为老陈的实力在众人中间是最弱的,所以这次上路才带上了他以及另一名王卫,看看能不能想办法帮他突破。 “啊!妖怪!” 陡然,远处高楼上一声惊呼声打断了众人的心思。 林云皱起了眉头。 上几天不是已经由政府及士兵组织安排这座城市的人撤离了吗?怎么现在这里还有人? 这儿是南市,黄河从城市中间奔流而过,血水流入黄河后无数异生物出现,原来城市中的居民不得不全部撤离这儿,去往省会新建筑的城池之中。 但是现在这个声音—— “王,让我去看看吧!” 老陈站了起来,目光坚毅,并毫不犹豫地对上林云双眼。 “呵。” 林云点了点头,下令道:“你去吧。第五王卫你也去,相互之间有个照应。” 说罢,看着两人急匆匆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林云微微一笑,低下头继续吃着泡面。 血水纵然已经顺着地下暗流与长江黄河流通了华夏大地,织成一个密密麻麻的网格,然而成长都需要时间。现在是世界末日爆发后的第十天,仅仅十天时间,并不足以使地球原生物中出现拥有三级以上实力的异生物,甚至二级实力的也少得可怜,至今林云只见过两次。 是以,林云并不为老陈他俩感到担忧。 吓到那个声音主人的异生物大概也就是一级实力罢了,林云这样想。 ——陡然,老陈惊恐的声音突兀冒了出来。 “这,这是个什么东西?” 嗯? 林云心头一颤,泡面还在空中不曾落地,人已经来到一栋大楼外,双脚微曲一个跳跃上到大楼最顶端。 “咕咕!” “快躲开!” 放眼看去,一对情侣模样的年轻人和一头巨大鸟形有毛异生物一同出现在视线中,血红色双眸,翅膀煽动掀起一阵狂风,开启四道基因锁的第五王卫估算错误对方实力,一个不慎居然摔倒在地上。 鸟形异生物没有乘胜追击,反而举起利爪抓向那对情侣,老陈连忙惊呼出声,身体直直朝鸟形异生物扑去。 呲! 装备战甲的老陈胸前战甲居然被鸟形异生物一爪撕裂开,一大块血肉连同金属外壳被一起抓下,胸前顿时鲜血直流。 利爪不仅锋利无比,其中还带有强大的震颤力,老陈五脏六腑瞬间被打击受到重伤,噗地一声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老陈!”瞬间有一股怒火从林云心底生出。 敢伤我座下十二王卫,找死! 锵!斩命刀抽出,身影爆射而去,不到一秒时间来到鸟形异生物身前直直斩下。 直到斩命刀与鸟形异生物的翅骨撞在一起,林云才知道他也估算错了。 这只鸟形异生物赫然有着四级的实力! 不过他立马调整好自己的出力力度,七成力气爆发,同时喝骂道:“区区四级实力就敢在我面前伸爪,活腻了吗?!” 轰! 一股摄人的气势从林云身上爆发而出,已然达到六级!斩命刀这次如刀切豆腐一样将鸟形异生物劈开,内脏混着血液洒落一地。 ——林云皱眉看向身下老陈,只见老陈昏迷过去,胸口鲜血淋漓却仍在做平稳的起伏,心知没有生命危险这才安下心来。 “朱杰,下次留点心。”林云冲一旁呆若木鸡的第五王卫淡淡说道。 朱杰,正是第五王卫的姓名。 一句话就让第五王卫遍体生寒,额头豆大汗珠冒出,急忙站在林云面前,脑袋像倒栽蒜一样深深低下头。 “对,对不起。王,下次我一定注意。” “嗯。”林云点点头,低身抱起老陈的身体从数十米高大楼下直径跃下,迅速来到河边。 伸出手,舀起一口水饮入口中。 河水入口,带给林云口腔轻微的刺激感,如普通人大热天饮下一口冰凉的可乐。 哗—— 剩余河水被林云洒回河中,林云脸上露出了意味悠长的笑容,喃喃道: “王啊,看来这次你是真的愤怒了,居然冒着实力不再提高的风险也要制造出数量如此庞大的血水注入河中……” 在林云感知中,面前河流里血水含量已经远远超过此时其它大陆上河流中该有的血水含量。 “呵,别的王都是积蓄血水等到数量足够就形成血河从初始之地流出,你倒好,野心勃勃地想把整个亚欧大陆的河流都变成血河…… 真希望因为过度消耗异种能量累死你个王八蛋!” 说到最后,林云已是咬牙切齿。 难怪会出现拥有四级实力的异生物!应该就是因为河中血水含量提升,导致拥有三级实力异生物的出现,然后那头鸟形异生物,姑且称之老鹰。 老鹰将河中的鱼都抓来吃了,体内异种能量数量增多,机缘巧合之下这才突破到四级。 “看来得干点实事了。”林云扭头看向跟来的第五王卫,沉声道: “第五王卫。” “在!” “你去找艘船,从今天起轮流休息,所过河域但凡看见异生物的身影全部杀了!” “是!” 第五王卫急匆匆地跑去找船,刚犯下一个大错误险些害死同伴的他急于在王面前好好表现。 几分钟后,有两个人从远处跑了过来。 正是之前天台上的那对情侣。 “你好,谢谢你救了我们。”为首的年轻男子笑呵呵说道,脸上有少许歉意并伸出了手。 林云却不理会他的手,面无表情问:“你们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嘿嘿!这不是我家小可爱想玩点刺激的事嘛,我一琢磨,还有哪里能比这里更刺激?大半夜开车开了几百公里跑到这里来。还好刚刚遇见了你,不然我……” 林云打断他道:“我可以给你建议一件更刺激的事。” “哦?兄弟你说。” “世界一天一变,你昨晚开车过来没碰见危险可能因为天太黑,也可能因为异生物还没跑到你来时的路上。但现在不同,你待会开车回去,一路上肯定刺激不已。” “啊?”年轻男子一愣。 “你不保护我们回去吗?” “呵呵,年轻人爱做错事,但做错事就会有做错事的惩罚,不要妄想老天会放过你。就像那首诗说的—— 善恶终有报,天地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老天饶过谁。” “祝你好运。”林云露出的笑容很冷。 说罢,林云一个跳跃跳上河中第五王卫找来的船。第五王卫欲言又止,但看看还被林云抱在怀中的老陈,顿时什么话都不想说了。 (本章完) 第四十五章 回城 时间流走地很快,就像你在小河中放入一只纸船,打一会小盹,再睁开眼,立即好奇地看向已无纸船踪迹的河面—— 你明明感觉才过了一会。 一个月后,湘城。 潮湿的地牢内,腥臭的污水一滴滴顺着一块稍稍向下突出的砖石下落,啪嗒—— 地面一个小水洼水面荡漾起来,漆黑的污水中无数蛆虫扭动它肥硕又白嫩的身体,似乎在欢呼。 哒哒哒。 有脚步声响起。 一碗褐黄色的不明物体被碗装着,哐当一声,扔在一间被数十根小孩手臂粗细的铁棒圈住的牢房前。 “吃饭了!” “真是晦气,为什么总要我来执行送饭任务?这里臭烘烘的估计一头猪来都会被熏死。” 送饭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低矮的囚牢不过一米五高,其中三个人完全站不起身。 咕噜—— 响亮的喉结上下涌动声响起。 “妖姐,有东西吃了。” “几天不吃饭还饿不死人。”清冷的女子声音响起。 “但是,但是我们已经十多天没吃饭了。” “那俩你去吃吧,我是不会吃那种东西的。” “……好吧,我们也不吃。” 地牢内又恢复成死一般的寂静。 许久,忽然有个怅然的男声响起:“妖姐,你说,王什么时候会回来呢?” “哼!王什么时候来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王看见我们这样子绝对会火冒三丈,说不定连我们三个一起责罚。” “……唉。” “我们也不想啊,但是人家是能和唐市长扳手腕的,人家要下令抓我们进来,我们又能怎么办呢……” 女子也沉默了。 恰巧,外边雨停了,一缕阳光从地牢小小的通风口照射进来,在地面水洼上进行反射,成功照亮地牢内三人的模样—— 却是十二王卫中的三人。 …… 终于又回到了这里! 林云站在湘城外,目中一片高楼耸立,这感觉让他既熟悉又感到陌生。 目光远眺,在大约数公里外的地方有一座城池。占地达数十平方公里,站立遥远之地才能一眼尽收的城墙高近百米,下方二十米被浅黑色的金属覆盖,充作第二层防御。 “呵,仅仅一亿多资金可建不起一座如此气势恢宏的城池。” 林云心中了然,应当是当初他治好欧阳建虎的癌症后,欧阳建虎出于感恩的目的多划了几万平方荒地给他,之后吴队长加入增加注资,才总算将这座城建筑起来。 ——刚下过雨的天空焕然一新,蔚蓝的天空上白云朵朵,火红艳阳高照。一片金光似金沙般洒落下来,在那座城身周升腾起百丈薄雾,使之如置身仙境之中,仙雾袅袅,美奂绝伦。 “走吧,咱们进城!”林云对老陈和第五王卫下令道。 ——如今离一月之期尚有七天,但林云提前返回了。 一是因为一路上但凡看见的异生物全被他斩杀干净,剩下尚未变异完成的异生物士兵们可以应付; 二是因为湘城附近有华夏第二大淡水湖:洞湖,湖中水产丰盛,倘若血水流至此处,湖中大量鱼类及其它生物都会产生变异,并因为环境的缘故不会顺流下海,而是集聚在此处,这对湘省人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三人走到了城门口,面沉如水。 来时见到一路上人类尸骸无数,时不时荒草丛生的道路边还有一两声兽吼传来,这让三人的心情不由变坏。 同时林云心中不由浮现了几个疑问—— 为什么路上不见有士兵出现清理异生物;为什么城墙之上不见妖姬三人的身影,来时明明自己单独与他们说过这座城一面靠山,其它三面都需要他们现身镇守,预防异生物攻城。 以及,为什么城门口会出现两个收进城费的人。 “一颗晶核,进城费每人一颗晶核!”城门口,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两人中一人不断喊道,腰间还挎着一把ak47式步枪。 “嘿嘿!小子你当我是眼瞎了吗?这手里头才三颗晶核,但你们明明有四个人!” 一名脸色凄惶的中年男人手里牵着一个不过几岁的儿童,身上满是还在淌血的伤口。边上大概是他的妻子与母亲,听见这话身体同时颤抖,白发苍苍的老妪猛地跪了下来。 “您行行好,我孙女才七岁半,她的晶核就不用了吧。” “呸!” 黄毛青年呸了一口,一脚把老妪踹倒在地。 “你以为是参观公园买票儿童半价呢?我告诉你,这里是天王城,什么意思?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给晶核才能入城,你们自己想想,让哪一个留下来。” 说完话,黄毛青年又呸了一声。 “傻叉,进城的晶核都没有还敢进去,不知道里面因为没有晶核买食物导致活活饿死的人大把吗?兄弟们每天都要运几车出去丢湖里喂鱼。” 中年男子四人神色凄凄,良久,中年男子将小女孩的手放入妻子手中,轻轻将她俩的手抓在手心握了握,轻声道: “茹儿,照顾好咱们女儿。” “峰哥,你——”少妇有了不好的想法。 中年男子勉强一笑,说道:“你们先进去,我去杀只怪物取到一枚晶核就进来。” “不要!”老妪猛地抱住了中年男子的腿,老泪纵横。 “儿啊!咱们在河边走了好几天,好几次差点被怪物吃了才从几具被战士打死的怪物脑袋里找到三颗晶核,你现在浑身是伤,不能再去了,再去会死的!” 中年男子低下头,眼泪还是掉了出来,他带着哭腔道: “妈!你们进去吧,真的,相信我,儿子最多明天就会进去找你们的。现在外面都不安全,只有这座城里面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我……” 一只白净如玉的手掌伸到了老妪身前,老妪疑惑地抬起头,一名看上去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正一脸微笑地看着她。 “别哭了老人家,我带你们进去。” “你是——” “切!”城门口黄毛青年面有怒色,叫嚷道: “娘希匹,你们几个到底进不进去?外边还有这么多人排队,不进去就快点滚,别妨碍老子干活。” “还有你小子哪来的,你说带他们进去就能带?呵呵,老子不开心了,你现在就算拿出十颗晶核也给老子滚蛋!老子不放你进去!” 说着说着,林云没动气,他反倒自己冒出一团无名火,拿起手中步枪把枪把朝林云脑袋上砸去。 “你敢!” “放肆!” 随着两声暴喝,两只手同时挡住了枪把的下落。 是老陈和第五王卫。 他们原本穿在身上的战甲早已破损严重,路过一个城市的时候林云将其交给了龙组人员,是以现在没有战甲穿在身上,并不显目。 “你俩又是哪冒出来的,敢管老子闲事?!”黄毛青年才一瞪眼,一个硕大的拳头登时砸到了他脸上,将他打飞到身后城墙上,重重落地半天喘不过气。 林云拉着老妪的手站了起来,看向摔倒在地的黄毛青年还有另一名正端起枪却一脸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射击的男人。 林云冲端枪男子道:“滚去告诉你们主事的人,跟他说:这座城的主人回来了!” 端枪男人如逢大赦,扔下枪急匆匆往城里跑了。 …… 天王城,城主府。 一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正坐在一张小桌子前狂笑不止,时不时与身前面容苍老,唇边有两撇八字胡的老者推杯换盏,其乐融融。 “哈哈哈哈,刑前辈,您可真是神了。只见您拿一张符往唐国华身上一贴,那小子就六神无主了,您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 “哼哼,早知道您有这样的本领,当初他在市里跟我斗的时候我就该找您了,只是可惜啊,那时候还不认识您老人家。” 八字胡老者淡然一笑,一缕下巴雪白长须后说道:“无妨,现在相识也为时不晚。” “就是就是!”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又笑了,把酒给老者满上,费劲地坐回自己位子上。 “不过啊,你说咱们这么做是不是太过份了点?看着他们因为交不出入城晶核导致妻离子散的,我这个心里头……” 老者闻言立即正色道:“此言差矣。需知而今天地大变,浩劫降临,我们此举乃是暗合人道之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 老者猛地蹦出一句现代流行语。 中年男子点点头,正欲再说些什么,忽然,房门猛地被推开,一名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青年蹿了进来。 “小文?你这么慌慌张张的是干什么?” 青年上气不接下气:“叔叔,城,城主来了!” 中年男子一惊,随即皱起眉头:“这座城哪有什么城主?就算是有,城主不应该是我吗?你说的城主又是什么意思?” “城,这座城市的主人,他说他是——”青年大口喘气,好不容易才把这句话说完整。 “啊?”中年男子一瞬间像听见了极其恐怖的话,惊恐地站起身。 ——他至今还记得十多天前抓过三名武力超绝的人,他们都自称是“王”的手下,而这座城便是“王”冥冥中获知天命,得以在末日来临前一年就开始建筑的。 只是问道“王”为何在城建好后不见身影这件事,三人三缄其口,纷纷不再回答。 这三人,若非自己一身官威尚存,同时唐国华被迷惑神志无人与他争权,并且以他们三人父母的生命安全作要挟。 多番手段轮流实施之下才将那三人逼入地牢之中,让他们空有一身超绝实力却连那个地牢都不敢走出来。 而现在,听说那个人,“王”,回来了?! 他的实力又该有多么强大? “他在哪?!”中年男子惶恐道。 门外阳光猛地被三个身影遮住,最前方一人面露微笑。 “我在这。” (本章完) 第四十六章 给你三个电话 夜晚,一脸倦容的唐国华走出会议室。 林云下达的命令只是奖罚方式与小范围关于战斗队伍的规划,其余地方,例如民生问题、城中制度建立问题、如何使一座偌大城池良好运行并呈现勃勃生机的问题,都需要唐国华操手,与一帮子以前的手下进行议论。 不过再累也值啊! 唐国华深深地看了眼身后灯光未熄的会议室,他知道林云还坐在里面,然后头也不回地迈动步伐,走往自己的住所。 明日,当太阳再一次升起,他便是这座城池的主人,唐城主! 一道倩影带着一股少女体香从他身边掠过,唐城主诧异地回头一看。 看见一道熟悉的背影。 …… 林云面寒如铁,正在会议室训斥他的手下。 妖姬等三名王卫身姿挺拔地站在他面前,却都低下了头,不敢与林云对视。 咚咚咚。 林云连续在面前会议桌上拍了三下。 “都抬起头!怎么了?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所以不敢直视我了?” 这下,面前三人一脸羞愧的抬起了脑袋。 妖姬忿忿道:“王,这不怪我们,谁让那家伙把话说得那么大。还说如果我们不按他说的那么做他就下令抓住我们家人,断绝他们的食物与水源供应。” 早在末日来临前林云就下令让他们将自己父母都叫到无双城中来,一是为了安全起见,二是为了不必在末日到来后还担忧远在其它省份的父母安危,导致在战斗时分心。 哪里知道—— 林云气得一口气险些没喘上来。 他暴怒道: “你们是不是傻?还是说开启基因锁使你们都变成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蠢货!他说了什么大话?说自己末日前是大官?还是说自己手眼通天,与很多大人物有关系? 现在是末日!末日你们知道吗?道德败坏、欲望横流,已然变成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末日前的身份地位凭证到现在就是一张破纸,擦屁股都嫌疼!” 林云又用力拍下桌子。 “试图以你们的父母要挟你们?你们是脑袋进水了吗?自己空有一身目前整个地球人类中最顶尖的实力却不知道好好利用。你们不知道把自己父母暗中带出城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安顿下来,然后再回城办好我吩咐的那些事? 还有唐国华,你们没见过他?还是说你们看见他一副扯线木偶一样的模样也没发现异常?居然任由他被人操控,自己还听话地像一只小狗一样乖乖地钻进狗笼子里! 就他妈不知道给我打个电话请示一下吗?! 告诉我,我是不是看错了你们?你们其实并不值得我栽培!” “咳,咳咳!”林云大声地咳嗽起来,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对他来说还是有不轻的压力。 老陈急忙上前端上一杯温热的水,同时说道: “王,喝口水消消气。妖姬他们毕竟年纪还小,平均年龄才刚刚二十五呢。” 林云听见这话又是一堆无名火冒出,大骂道: “放屁!你把一个三十八岁的人跟一个二十岁和一个十七岁的人放在一起平均?我他妈今年也才二十七岁!你们的智商都被狗吃了吗?!” “我决定了,你们五个人,除了老陈和朱杰,其他人都到城外去,不杀够一千只异生物就不准回城!还有千万别用那种没变异完成的鬼东西糊弄我,虾米一样大我一刀就能杀掉几百只,我要看到等你们回来后每人手里都有一千颗异生物晶核!” 额——就算是没变异完成的异生物体型也会扩大数倍甚至十数倍啊,那特么能叫作虾米大小吗? 妖姬嘟起了嘴,其余两人一脸绝望。 正是气氛紧张万分,众人瑟瑟发抖生怕林云又下达什么过分命令的时候,忽然一阵少女体香袭来,一名年轻女子如候鸟归巢般扑进了林云的怀中。 嚯!这女人谁啊?居然敢钻进王的怀里? 卧槽!她是不是脑袋缺了根弦?王正在气头上她居然敢这么做,也不怕王一刀劈了她? 众人顿时大惊失色,生怕王做出当场杀人的举动。 要知道随着时间越发靠近末日,直到现在末日已经到来近一个月,林云身上的一身杀气越来越重,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事他绝对做得出。 哪里想,王在微微诧异后,见到来人模样居然笑了,紧皱的眉头也同时松开。 王,笑了? 我的天是不是我眼瞎了? 王不是只会冷笑、嘲笑、与微笑的吗? 为什么现在我眼中的王脸上是那种开怀的笑容,就像碰见久别重逢的老友或亲人一样? “灵儿,你怎么来了?” 咔嚓! 众人下巴齐齐脱臼,合都合不拢了。 灵、灵儿?这么亲密的称呼,难道这人就是王后? 没等他们胡思乱想完毕,却见林云脸上恢复成之前阴沉的脸色,看向他们并淡淡说道: “这是我妹妹,林灵,以后你们见到她要像见到我一样,不能有半分怠慢。” “我跟哥哥可没有血缘关系喔~”林灵俏皮地说道,顿时让众人联想翩翩。 林云头疼地看着赖在自己怀中不肯起身的林灵,说道: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并且过来这里。” 闻言林灵立即嘟起老长的嘴,都能挂上一个酱油瓶。 “哥!你是不是不想见我啊?怎么我看你脸上没一点惊喜的表情?” 额,惊喜谈不上,惊吓倒是有不少,我差点就以为是有敌人来袭,要把刀拔出来了。 林云尴尬地摸摸鼻子,说道:“呵呵,哪能呢?我可是欢喜地不得了。” “哪有,我一点都没看见。” “哦,因为我晚上吃过饭在城门口闲逛,想给游荡在城外没有东西吃的人发点吃的。到那里就看见以前守城门的人都不见了,找来好几个人问才知道今天来了三个怪人,出手把城门官打了一顿,还说以后这里再也不许收进城费。我又问了问他们的长相,然后才……” 林云面露微笑地看着喋喋不休的林灵,安静地当一名聆听者。 右手动作缓慢,不自觉放到了林灵的头上,轻轻抚摸。 “干嘛?”林灵一把将林云的手打开,装牙舞爪道: “哼!我可不是小猫咪,你不知道女生的脑袋不是谁都能摸的吗?呜呜呜,我头发都乱了,你必须赔我!我可是为了见你打扮了好久的,也没听你夸夸人家。” “好咯好咯,”林云笑容不变,把手放开。 “我家灵儿可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姑娘,今天更加漂亮。” 林灵这才像只跟隔壁小狗打架并得胜归来的小猫咪一样满意点点头,双手放在林云大腿上支起,撑住下巴,闪亮的大眼睛冲林云一眨一眨的。 “对了,这几个人是谁呢?怎么刚刚好像听见你在发火,好大的声音。” “哦。”林云转过头介绍道。 “这是第二王卫陈有才,这是第五王卫朱杰,这是第七王卫妖姬,呵呵,她不让我们称呼她的真名。这是第……” “唔——”林灵小鼻子抽了抽,忽然疑惑道: “王卫是个什么东西?还有刘大哥跟那个死胖子呢?怎么没有看见他们?” “哈哈哈哈!”林云乐不可支,也不知道灵儿为什么对胖子有这么深的怨念,他笑道: “我手下有十二王卫,他们都是我选拔出来保护我家可爱的小灵儿的。刘建和胖子还在外面执行任务,大概再过个几天就会回来。” “哼!人家才不需要保护呢,人家现在可强了,什么大坏蛋都能打跑。”林灵举起了她的小拳头,早在末日来临前她就已经开启了基因锁,刚刚那番话确实没有太大错误。 “是是是,我家灵儿最棒了。现在这么晚了,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睡觉。” “嗯?哥哥你不跟我一起住吗?” “就不了吧。” “我不依我不依,人家就要跟哥哥住。” “唉!你啊,真是个磨人的……” 两人身影渐行渐远,留下一众王卫面面相窥,齐齐无语。 等等,王跟这个女生的关系我们怎么就是看不懂呢? 兄妹?那王绝对是个恋妹癖。 情侣?那不一起住又是闹哪样? 陌生人?你见过谁跟陌生人相谈甚欢,而且还亲密地称呼人家:“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呕—— 对不住,我怎么忽然感觉一阵鸡皮疙瘩冒了出来,而且还那么想吐。 …… 第二天,林云长时间有条有序的作息规律使他成功在第一缕阳光洒落到无双城的时候睁开了眼睛。 起床,洗漱完毕,林云推开了门,准备好好看一眼这个由自己提议并出资建设好的城池。 远处忽然有一个人影跑了过来,气喘吁吁。 “呼——小林子,真是你啊!我昨天听见我爸说你回来了我还不信,本来昨晚就要去见你可是我爸不准,硬是让我睡一觉,这不天还没完全亮我缠着我爸告诉我你住在哪儿,跑过来想跟你说说——” 原来这人是欧阳婷婷。只见她身穿一件粉红蕾丝边长裙,脚上一双鲜艳红色的高跟鞋,头戴一顶遮阳帽。 面容靓丽,高睫毛、红嘴唇,脸上涂抹淡淡的粉底又为她增添数分姿色。 只不过她没想到林云居然起的这么早,想到刚刚一路狂奔的模样肯定都被对方收入眼中,欧阳婷婷顿时羞红了脸,面如桃花,让林云不争气地咽下一口唾沫。 这女人,今天还真是漂亮…… “哥,你怎么就醒了呢,怎么不多睡睡啊。” 冷不防,一脸睡意、还穿着睡衣仿佛还在梦游的林灵忽然出现在门口。 (本章完) 第四十七章 命令 额—— 这情况—— 气氛一下变得紧张起来,空气中炸出了火花。 “小林子,她是谁?!” 欧阳婷婷瞬间秀眉紧蹙,银牙紧咬道: “呵!敢叫我哥小林子?你这女人是从哪冒出来的?大清早地跑到我哥面前也不怕别人说闲话吗?” 林灵一脸鄙夷地说道。 女人之间似乎只有战争,特别是当两个女人同时喜欢上一个男人。 “王八蛋!别人要说闲话就让别人说去,臭嘴长在别人脸上我哪管得着,就像我管不住你的嘴一样。你还没说你是谁呢!” “唷呵!胆挺肥地啊,居然敢在我哥面前骂我。” 嗯? 什么?你哥?! 脑子只有核桃仁大小的欧阳婷婷终于反应过来,一对秀目不断扫视两人,面露迟疑道: “小林子,这是你妹妹?” 卧槽!老娘去了个大嗨!这要真是两兄妹自己刚刚那几句话可就说严重了。 林云苦笑一声,正想解释,林灵忽然走到林云身旁并亲密地挽住他的胳膊。 “对啊,不过是没有没有血缘关系的那种喔~” 啊? 欧阳婷婷一怔,随即娇躯猛颤,显然是忍不住心中的怒气即将爆发出来。 没有血缘关系又以哥哥妹妹称呼,而且住在一间屋子里,动作还这么亲密,除了那种关系再没有别的可能! “林云——你个混蛋!!!” 欧阳婷婷气炸了,两滴晶莹的热泪啪嗒一声坠地,碎成一粒粒璀璨流星,一道倩影如蝴蝶飞舞,扑哧扑哧想飞回自己温暖的窝中。 一只手拉住了她。 顺着手臂往上看,看见正一脸无奈地林云。 “你误会了,她真的只是我——” 林灵再一次走过来并挽住林云手臂,娇滴滴说道:“哥~你昨晚在床上可不是这么说的喔~” “噗!” 林云差点一口血吐出来! 昨晚在床上? 妹啊!咱俩昨晚压根没睡在一间房间好不好?更别提睡一张床了。开玩笑也不是这么开的,而且我跟欧阳婷婷压根就没什么,你干嘛非要逼到人家哭呢。 欧阳婷婷你也是,我妹妹不就说了你几句,都没吐脏字,你怎么那么大的火,还哭了出来。 情商基本为零的林云根本不知道两人之间刚刚已经进行了一场博弈,就算知道了,也不知道两人一个撒娇一个哭的是因为什么。 “你,你——”欧阳婷婷身上忽然用出一股巨大的力气,居然挣脱掉林云抓住她的手,哭着跑了。 嗨!这都什么事嘛? 林云望着欧阳婷婷远去的身影,一脸懵逼。 好吧好吧。 林云低头看向举拳作胜利状的林灵,林灵马上缩回了手,面露无辜,眼神纯净地好像一只小动物。 只不过里面一丝狡黠和喜悦被林云成功捕捉到。 “那个,我要去城里走一圈,看看风景,你一起来吗?” 哪里知道,听见这话林灵忽然脸色骤冷,松开林云的手并回到屋子里,砰地一下把门关上。 “哼!要去你去,我还要睡个美容觉。” 这大白天的,美容觉? 林云摸摸脑袋,发现自己越来越读不懂女人了。 于是乎,林云一人形单影只地走出住所,来到大街上开始在城中闲逛…… “油条油条!这城里的可食用油可是越来越少了,再不买几根尝尝,记住这味道以后可就吃不到咯!” “豆腐脑,新鲜的豆腐脑!” “土豆粉、香菇粉还有糯米团,走过路过可千万不要错过。” “香喷喷的肉包子哟!全是末日前自家杀的猪肉,吃了要是变成怪物你尽管来找我。” 路过一个早餐店,林云面露诧异走了进去。 刚走过几家店铺,全是卖面食或是其它不含肉类的食物,这家店倒是稀奇,末日都降临快一个月了居然还有肉包子卖。 店里有一个大招牌,但菜式寥寥,无非是腊肉粥、皮蛋粥、糖包子蒜包子等等。 “这末日啊——”林云在心底轻叹道。 末日降临后没有开启基因锁的,除了极少数身体素质良好与意志力强悍的人,其余人都不敢食用异生物的肉与饮用河流中的水,连井水也不敢喝,只有靠着少量存留在超市或家中的食物与矿泉水艰难度日。 或许,那个奖励制度靠后,先帮这座城市中所有人都开启基因锁再说。 一会儿后,林云自己熄灭了这个想法。 且不说如今城中居住着接近百万的人类,就说异生物晶核,目前恐怕只有扫荡掉方圆一千公里内的异生物才能找来这么多晶核给众人服下,并且还不一定保证成功,林云实在没那个精力与能力可以一个一个帮助他们百分百成功几率打开基因锁。 林云点了一个肉包和一份皮蛋粥。 东西很快上了上来,林云咬了一口肉包,没瞧见肉,再咬一口,这次终于看见了肉,可他立即一脸怪异。 因为肉包中的肉少得可怜,只有不到小指头一点,而且带些凉意并有一股子怪味。显然是在冰箱里存放了许久,中间有一段拿出来过的时间。 不过看身边的人都在大快朵颐,林云摇摇头,没有说话,只是把包子放在一边,并端起那碗皮蛋粥喝了起来。 皮蛋粥倒是味道很不错,看得出店主熬煮了很长时间,花费了很多心思。 “喂!老板啊,怎么今天肉包子的肉感觉又少了点?昨天才看见还有大拇指大小的。”一名食客嚷嚷起来。 老板是一名年过四十的中年男人,一米六出头的身高,生着一张面容和善的脸,并有一个讨人喜欢的圆脑袋。 听见这话他立即从外面吆喝的摊位上跑了进来,大吐苦水道: “哎呀!您是不知道啊,现在能吃的肉有多少。我这点还是从牙缝里抠出来的呢,自己都舍不得吃,都拿来做肉包子了。” “噗!别说的那么恶心,什么叫从牙缝里抠出来的啊?还有你把肉拿出来做包子不也是为了卖钱吗?” 食客骂骂咧咧地走了,临走前却还不忘把自己沾了油的手舔地干干净净,瞧见手指头缝里的油都没了,这才像吃饱了一样打个饱嗝,大步走了出去。 ——他刚吃地那个肉包不过三分之一个手掌大。 林云顿觉索然无味,把皮蛋粥放了下来,对老板叫道: “老板,结账!这些多少钱?” 林云下意识地从怀中掏出一颗晶核。 进城时看见那两名青年收取晶核作为入场费,想必现在城里流通的货币就是晶核。 哪里想到老板一看林云将晶核掏出来瞬间脸色就变了,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他立即低呼一声并问道: “哎!您啊,是不是才进城的呢?” 林云诧异道:“没错,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下老板就懂了,恢复成前面那副和善的模样,瞅瞅四处低声冲林云说道: “小兄弟,您还是快些把这东西收起来吧。城门口那些直娘贼都是唬人的,什么进城需要晶核,城里东西买卖也需要晶核,都是假的,他们就是为了能唬住外边的人,让他们以为晶核这玩意不值钱,进城的时候就交给他们。 这座城的老居民,有些晶核长什么样都没见过,但谁不知道晶核金贵着呢!” ——林云想想也是,收回晶核后转口问道: “那您这包子跟粥——” “你身上有铁没有?”老板忽然问出一个看似跟结账毫无关联的问题。 “没有。”林云答道,他此时身上就一柄斩命刀,但斩命刀可是连金刚石也能轻易切开,要说它是铁铸造的林云第一个不信。 “哎呀!错了错了,就是你有什么金属物件没有。只要是金属,这一顿早餐你凑个一斤就成了。要知道晶核这玩意虽然金贵得很,不仅能从城主府换来好多物资,吃下去听说能变成超人,但是我看见吃下去的几个人现在没一个活着,都变成了疯子然后被人枪杀了。 还是上任城主好,下令说城里大练钢铁,要为战士们铸造武器。无论什么人只要交上一吨重量的金属就奖励一颗晶核,并帮助他打开那个什么锁,绝对成功。 唉,听说现在换了个城主,也不知道这个命令还会不会执行下去。” 嗯? 老板还在自顾自说着话,却没发现林云眼中猛地掠过一道精光! 没错!只要这个命令执行的好,既给了民众希望,同时增加城内开启基因锁人类数量,又寻来了大量金属给外出与异生物搏斗的战士锻造武器,一举三得。 至于上一任城主所说找来一吨金属后就能百分百给上交金属的人开启基因锁,绝对是放屁。但林云不同,他确实有能力帮助人百分百成功几率开启基因锁。 念想及此,林云强忍心中喜悦,一指伸出,在手中晶核上刻下一个“王”字然后丢给老板。 “你为人不错,看见珍贵异常的晶核也没因为我是刚进城的人而诓骗我。这个给你,你可以选择你家里的一个人去城主府,会有人帮助他开启基因锁。” 说完话,林云绕过还一脸茫然的老板,走出店铺。 身后老板略显紧张可是又掩饰不住内心兴奋的话响起: “老婆子,老婆子!你快出来!” “来了来了,怎么了?瞧你魂不守舍的。” “哈,哈哈。咱家儿子要变成超人啦!” “啊?” (本章完) 第四十八章 磨人的小妖精 阶级之分无处不在,就算卑微到土里的蝼蚁,也有蚁后、工蚁之分。 换成一个偌大的动物园,里面有十只猴子,一根香蕉忽然出现,它们便会大打出手,等到其中一只把另外几只通通打败,高傲地踩在手下败将身体上高声唱征服。 “就这样把你征服,吼吼~切断了所有退路,吼吼~” 然后阶级就分明了,它将作为猴王将享受最好的食物,最漂亮的母猴子,其余猴子作为失败者只能吃着它吃剩的残羹饭菜,从此列入下等猴子的阶级。 换做这座城池,阶级看似模糊,却又很清楚,各个阶级的人居住的地方泾渭分明,分作了三个区。 之前走过的那片区域大概是“平民区”,林云花四小时走遍,来到“富人区”中并溜达了一圈,在那儿吃了一顿富人饭店的中餐,看看城里还有哪些建设不完善的地方,一一记在心里,然后掉转方向并朝着“贫民区”走去。 到达时天色渐黑。 走到臭味弥漫的贫民窟,这死气沉沉的地方。低落的自艾声;衣衫褴褛,食不果腹的人;一张张青紫并麻木脸;它们交织在一块。偶尔有一两声尖锐的嚎叫声响起,又马上失去力气平息下去。 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街角拿着一柄褪去漆色的二胡,缓缓拉动。 呜咽的二胡声断断续续,勉强形成一个完整的曲子。 林云站在一边,细细听着,许久。直到夜幕低垂,有柳絮吹来在风中轻舞;行人散去,偌大片城区寂静万分;以及老人终于弹奏完一曲,垂下苍老的额头,再无声息。 林云轻叹一声,打算回家,但是在路过一个巷口时有一群手拿木棍与砖头的人拦住了他。 八个人,都赤着上身,胸前背后都有一个个纹身露出,若放在末日前必是能吓住一堆小朋友与老人家的人物。 但此时已是末日,他们饿得发白的脸也吓不住一个有家长在远处观望的儿童。 “看来我今天真是不走运。”林云自语道。 “把你手里的晶核都交出来!”为首一人是一名身高一米八多的大个,生得膀大腰圆,脸上满面油光——这在贫民区是几乎不可能看见的模样。 “对!把你手里的晶核都交出来,不然哥几个今天让你好看!”身后几个人狐假虎威道。 然而,面对威胁林云却不动声色,不曾壮胆似地冲他们吼上几声我爸是谁谁谁,我与谁又是拜把子兄弟。也不曾害怕到瑟瑟发抖,迅速将手里的晶核一一奉上。 反而发问道:“你们这么做,也不怕良心会痛吗?” 说完话,林云自己倒是先笑了。 都末日了,良心这东西谁还会有呢。 “嘿嘿?你们瞧我听见了什么?他问我们良心会痛吗?” “老大,别跟这小子瞎聊了,咱们硬抢就是!” 一名年龄与林云相仿的青年跑了过来,发颤的手中握着一根木棍,眼中厉色一闪,用力朝林云脑门砸下去。 虚弱到木棍都握不紧的手哪里能使出太大力量,但是林云也不想他弄乱自己好不容易才打理好的头发,身体一侧,闪过青年砸下的木棍,青年被木棍哎呦一声摔倒在地上。 “唷!还是个会点把式的练家子!”大个男人说道。 他看出了林云刚刚闪那一下的精妙:若是晚一秒,木棍必然会打到他的头上,将他敲得七荤八素;若是早一秒,自己手下就来得及反应,会收住力度从而不会导致摔倒。 同时林云身后背着一柄大刀模样的东西似乎也是个证据。 “不过我这里可是有八个人,你一个人就算本事再好还能同时打倒我们八个人不成?” “你们都给我上!谁要是第一个打倒他,我今晚就赏一斤肉给他吃!” 听见这话,其它混混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嗷嗷大叫朝林云扑来。 肉?林云忽然皱起了眉头。 这大个自己油光满面,显然是每天吃的伙食不错,多有油水;而且现在又拿出一斤肉作为奖励第一个打倒他的人。 要知道今早林云去那个包子铺吃包子,里头不过有一团小拇指大小的肉;后面到富人区吃中饭,有肉的菜式也少到可怜,一份青椒炒肉里面全是绿油油一片,翻了好一会才能见着几根肉丝黏在碗底。 林云想到一个十分令人愤怒的可能。 他不再留手,一瞬间连出七拳,将攻向他的人纷纷打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身。 他走到看见眼前一幕还没缓过神的大个面前。 哐当! 大个手中木棍因为恐惧导致手中无力掉了下来。 “你刚说的肉是什么肉?”林云皱眉问道。 “神,神仙肉。”大个颤抖道。 “神仙肉?”林云眉头皱成了一把锁,些许杀意散发。 “给你半分钟的时间,解释下什么叫作神仙肉。” 大个哪里有本事在林云的杀意面前站直身体?他猛地弯下腰,牙关不断打颤,像被一座大山压在身后。 “神仙,神仙肉就是人肉。因为现在其他肉都都不新鲜了,都带着一股子怪味,人肉反倒总是能弄来新鲜的,味道比那些怪味道的肉要好——” 之后的话他说不出,因为林云的大手就像一把老虎钳,狠狠地抓住他的脖子并将他一把提了起来。 “城里死去的人都会有人专门收敛,送往城外进行火化,告诉我,你哪里弄来的人肉。” “呃,呃——”大个双眼泛白,脸上泛起不自然青色,根本说不出话。 林云松开一点力度,大个立即哭喊道: “别杀我,我都告诉你。就是我时不时到这里闲逛,看见快死的老头或其它病怏怏的人就打电话叫伟子哥来,他会用医疗救治的名义将他们都带走,然后到屠宰场把他们都肢解了,做成一块块看不出原形的肉拿给我们,或者送往富人区给那些有钱人吃。” 难道我今天吃的肉是人肉? 林云一阵恶寒,随即一股怒火陡然冒了出来。 狠狠将大个扔到地上,斩命刀脱离背部落入林云手中,刀尖抵在大个下巴处。语气寒冷,能让这夜色凝结出冰霜! “打电话叫他过来,或者我现在就让你下地狱向那些被你吃过肉的人忏悔。” 林云双目充斥着无穷无尽的杀意,几乎将大个的理智摧毁! 大个颤巍巍地将手机掏出来并拨打出一个电话, “伟,伟子哥,我这里又有货了,你快过来,晚了怕被其他人带走了。” “呵!是大发啊,你现在在哪?对了,怎么你的声音听上去有些不对劲呢?” “没,没有。可能,可能是我太高兴了,我现在就在贫民区进口第三个巷子这。” “哈哈!先别高兴,待会等我把货处理好再分你一点,有你高兴的时候。” 电话那头,乐呵呵的声音不断传来,大个打完后挂了电话,正准备再次像面前这个魔鬼一样的年轻人求饶。 呲! 大刀划过他的脖子,大个刹那间没了生机。 “你,你——”大个脸上犹挂着不可思议的表情,生机却已经在缓缓流逝。 那些倒在地上的混混哪里见过这一幕?看见林云居然动手杀人,身体莫名有了力气,尖叫着爬起来逃出了这个巷子,逃往不同方向。有个别还保留些许理智,往伟子哥可能来的方向跑去,试图告诉伟子哥—— 千万别去那里,那里有一个杀人狂魔! ……时间缓缓流逝,林云终于听见了属于摩托车发动机的轰鸣声。 一群人大概有数十个,身穿黑衣来到巷口,手中利器一人一把,在月光下闪烁寒光。 锵! 为首一人一刀砍在墙砖上,火星四溅。 “就是你杀了大发?!” 林云淡漠的目光看向他,顿时让他感觉自己好像被一头凶残的野兽盯住!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目光? 嗜血、残忍,而且充满了暴虐! 伟子哥猛地打了一个激灵,颤声道:“你,你你是什么——” “告诉我,是谁给你的胆量敢在城里屠杀人类,并将他们的肉制作成食物?” 林云打断被杀意笼罩导致说话不利索的伟子哥,同时问道。 对面伟子哥一下有了勇气,流利道:“干!你算个什么东西居然也敢这么跟我说话?我就杀人了怎么?我告诉你,我不仅杀,我还喜欢虐杀!知道凌迟这个词吗?哈哈,富人区不少有钱的老板都喜欢那种非常新鲜的肉,放入口中仿佛还能蹦起来。 你知道我把好多好多的人都捆在柱子上,拿渔网罩住他们的身体,然后拿小刀一刀一刀割下从网眼里露出来的肉,那种感觉——” “嘶!简直比上了七八个处女的滋味还要过瘾!”伟子哥露出一丝迷醉的表情。 对面,林云表情依旧,只是那双寒芒暗暗涌动其中的双眼却在说明—— 他现在心中是有多么愤怒! “你这么做,难道不怕城主知道后责罚你吗?” 伟子哥听见林云这话后立即捧腹大笑,笑弯了腰,模样可笑而又滑稽。 “哈哈,真是笑死我了。你说城主?你知不知道上任城主是有多么坏?只要我每天都上交五颗晶核给他,他就不会来管我的事,好几次他还主动要求让我送几斤十几岁小姑娘的肉过去,他说那个好吃,滋味好! 现在听说换了一个城主,换做了唐国华,听说还是一个清官,不过不打紧,人嘛,在自己都要被饿死的情况下哪里还会管那些世俗道义和道德不道德的,我改天就送两斤上好的姑娘小腿嫩肉过去,不信他还不收了! 哦哦,听说他这个城主可不是自己得来的,是因为一个年龄跟我差不多的人杀掉了上任城主后又觉得自己没有用,当不了城主才给了他,真是想笑啊! 那个傻子,大好的城主不当,还给了一个跟自己——” 林云皱紧眉头道:“畜生,你就不怕报应吗?!” “哈哈!”伟子哥再次哈哈大笑两声,随即面色一冷, “我只知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至于报应,我看你的报应才是真的到了!动手,杀了这不知天高地厚小子!” 然而,面对数十米齐齐举刀冲来的人,林云诡异地低下头。半响当他再次抬起,目中已无一丝波澜,仿佛伟子哥要对付的并不是他,或者在他眼中伟子哥已经是个死人。 “动手吧。” (本章完) 第四十九章 金属 唰! 黑夜中,寒光涌动,却不是林云出了刀。 一声暴喝声传来—— “敢侮辱王,找死!” 伟子哥张大了嘴,身体在这一剑之下身首分离,张大嘴想说些什么,但缺失喉咙的头颅无法让他再吐出一个字。 死的不能再死。 其余人被摄住,面面相窥,不知道是继续动手砍死不过离自己只有几米距离的人,还是回转身体,过去看看伟子哥有没有救回来的希望。 猛地,一个声音响起来: “砍死他给伟子哥报仇!” “对,给伟子哥报仇!” 呼—— 一大群人乌泱泱朝林云扑来。 一个人很快跑到林云面前,手起刀落,但很快惨叫一声倒在地上。 一只断手和被手握在掌心的刀齐齐掉落到一旁。 “啊!” “什么东西!” 砰!砰! 数名同样想要对林云动手的齐齐惨呼一声倒地,手中递出的武器或踹出的脚但凡靠近林云,都被某种利器剁了下来。 残肢断臂如雨落下。 而且他们到现在都没发现是谁动的手! “魔鬼!他是一个魔鬼!”一名受伤男子忽然哭喊道,断手也不敢去捡了,带着裤裆里一股子骚味想要逃离这里。 其余人神色惶惶,一时间,这儿诡异地安静了。 一个声音从林云口中冒出,他们都想听清林云在说什么,但是听清楚之后才发现,并不是对他们说的—— “我想我的命令没有下错,我让你动手,却没说让你手下留情。” “是!吾王。” 哗! 一道身影从数十米高的楼上一跃而下。 凶手终于露面,昏暗的街灯照耀,这是一名年纪大约二十五到三十之间的男人,手持一柄长剑,剑尖还在缓慢向地上滴血。 “你,你又是什么人?”一人惶恐不已地尖叫道。 “王座下十二王卫,第五王卫,朱杰!” 声音伴随一道剑影袭来,那人只来得及听清楚最后一个字,旋即身首分离,死不瞑目。 第五王卫再次出手,短短不到十秒钟,包括已经跑出巷子的那个人通通倒在了他剑下,都来不及发出一句痛哼。 第五王卫回转身体,站到林云面前,深深低下脑袋。 “王,您的命令已经完成。” 林云皱起眉头,问道: “你来这干什么?我不记得我有叫过你贴身保护我。” 第五王卫顿时汗如雨下,艰难说道:“是唐城主,他说,他说洞湖兽潮爆发,急需支援。” 什么? 林云一惊,下一刻身影瞬间出现在数百米外,再之后仿佛与夜色融为一体,无声无息,再找不到行走过的痕迹。 林云迅速来到城主府,还没进入城主府范围内,在广场上见到了一脸焦急的唐国华。 “怎么回事?!”林云气势汹汹而来,谈吐间喉咙内隐有雷音。 唐国华苦涩道:“洞湖从半月前就有生物产生变异,攻击岸上人类,并有形成兽潮的趋势,当地最高指挥官从异生物攻击频率的变化与次数得出一个结论——今晚将有兽潮爆发! 他早在一天前便向附近所有省份都发出求援,只不过那时候我因为神志恍惚并不知道,今早上任我就着手整理各类文件,在一个大箱子下翻出了这份报告。” “已经有人去支援了吗?” 闻言,唐国华更是苦笑万分,低声道:“没有,大部分省份连自己省里的异生物都敌不过,只能勉强在这种大环境下苟延残喘,哪里还有战力去进行支援。” “该死啊!” 林云双目似血,一脚踏在城主府外广场地砖上,顿时形成一个直径数米的大坑! 这一刻林云几乎升起念头,想把那个秃顶男人从坟里刨出来挫骨扬灰! “第二王卫!” “在!”老陈从唐城主身后阴影处显露出身影。 “通知已经出城的妖姬三人,如果还没死就给我滚去洞湖,五个小时之内在洞湖没看到他们的人就不用再回来了!” “王,您呢?给您安排一辆车?” “我能跑过去!” 林云暴喝一声,身影拔高数十米跃上一座高楼,纵身一跳踩在另一座高楼上,如履平地,速度竟然比赛车还要快上几分! “林云,你——”唐国华在后头只能来得及匆忙喊出两个简短音节。 他怅然看向林云已经消失不见的身影,许久,喃喃道: “我忘了告诉你,已经有一大波兽潮朝着无双城过来了。” …… 洞湖,夜晚十一点。 吕国胜是一名年龄接近六十岁的老人。 满是鸡皮的手已经握不紧手中长枪,斑斑白发露在他两鬓之上。再上面,一顶灰扑扑的帽子遮住了他满是老年斑的脑袋。 “乖孙子,快过来。” 吕国胜蹲在湖边一个芦苇丛里,低声冲一边喊道。 伴随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一个虎头虎脑的年轻小伙子从芦苇丛里头钻了出来,低呼道: “爷爷,怎么了?那群鬼东西又出来了?” 吕国胜给孙子头上敲了一个暴栗,笑骂道:“你个鬼小子都想些什么呢?今早那群怪物才被战士们打退,就算还会出来,但哪里会这么快。” “那您是——”孙子一脸委屈地摸着后脑勺。 “嘿嘿!看见那条大鱼了没有?” 吕国胜手指向飘在岸边一条泛出白肚皮的大鱼,足足有将近十米的身长。 “啊?爷爷你说的是哪条?”孙子凑过去,眼珠子机灵地转了转,还是没看见爷爷指的是哪一条。 洞湖,本该垂柳飘扬,柳絮飞舞,阳光轻柔为湖面铺上一层细细的金晖;待到夕阳西下,天际凝成火红一线,渔舟唱晚,微风徐徐,浣女嬉笑归家。 本该是一副如画的风景。 而此刻,夜色为洞湖添上浓重的一抹肃杀之意,湖边到处是人类与异生物的残肢碎肉,湖中无数翻白的鱼形异生物尸体,大量血液将湖水染成通红色,也染红了战士们的眸子。 半个月持续不断的大战使这片水域变成了一片死气沉沉的阴地,只有时不时从远处战士们驻扎的营地之中传出一两声凄呼—— “虎子啊!!!” “哥!” …… 吕国胜垂下白发苍苍的头颅,老手将枪往怀里紧了紧。 他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头,扔了出去。 石头砸在一条鱼形异生物翻转过来的白肚皮上。 “嘿!看来我在当年反击战时候练就的好手法还没有丢掉。”吕国胜擦了擦被眼屎黏住的眼皮,使唤孙子: “喏,就是那条,这几天我总算总结出一个规律,就是体型越大的怪物脑子里越有可能出现那种亮晶晶的宝贝,像这一只体型这么大,里头肯定有宝贝。 你去把那条鱼拿棍子拉过来,然后咱爷俩把它脑袋开了。” 孙子有点害怕,不敢过去,吕国胜立即在他脑后敲下一个暴栗,骂道: “小崽子,吃饭就那么积极,干起活来就跟犟驴一样牵着不走打着还后退了!” “爷爷,我,我怕。” “怕个屁啊!我要是腿还好着我早就过去了。” 月光清远,吕国胜蹲在芦苇丛中的下半身赫然少了一条腿,伤口处还在流血。 他忽然声音虚弱道:“乖孙子,听爷爷的话。你爸已经战死了,你可不能再死。去把那条鱼弄过来,爷爷还有点老力气,帮你开了它脑袋,你拿着那块宝贝去附近省,找到省会中的城池,他们会放你进去的。” “爷爷,那你呢?”孙子犹豫着问道。 吕国胜幽幽一叹,看了眼洞湖, “我生于斯长于斯,当兵也在这儿,死在这里算是不错了……” 孙子满脸泪水,倔强地迈动步子,小心翼翼朝大鱼走去。 从边上捡起一把满是血迹的步枪,孙子把它当作棍子用,抵在大鱼身上,半边身子探出去,将它慢慢往岸边拨。 “啊!”孙子忽然惊呼一声,手下摁不住浸透血液的泥土,一滑险些掉到湖里。 好不容易才没让自己掉下去,但是这一下也让大鱼滑出,往湖中央方向飘去。 “你个没用的娃子!”吕国胜怒其不争地骂道。 撑住枪站起来同时捡起一块大石头丢向大鱼边上,想要之后水面产生的波浪将大鱼再次吹到岸边。 扑咚! 大石头精准无比的扔到了大鱼边上。 “耶——” 孙子正想欢呼,忽然看见石头落下后水面猛地沸腾起来,就像架在炉子上一口大锅,下面有大火猛烤。 啊?爷爷什么时候有这种能力了? 他疑惑地看了看面前的湖,又回头看了看爷爷一双手。 却见吕国胜脸上猛地变色,不知哪里来得力气一把将孙子拉过来往背后用力一推,面颊变得通红,腮帮子鼓得死死的,用尽所有力气喊: “快跑啊!!!” (本章完) 第五十章 神仙肉 “兽潮!兽潮爆发了!” “援军呢?还是没有动静吗?” “没有,我们只能靠自己了。” “靠自己?当初五千个兄弟只剩下咱们三百个,其余自发前来参加战斗的民众与退役战士更是死伤无数,已经不能围绕面前这一部分湖形成牢固的防线,你说说让我们怎么靠自己?!” “省点力气吧兄弟,我他娘的又不是指挥官,我哪里知道。” “那你说个几把!指挥官呢?他怎么说?撤退还是——” 一个额头裹着几十圈绷带的战士忽然走到了正不断从武器库拿装备的众人面前,他来得很突然,以至于一被人发现,大家的目光就都看向他,久久不能移动。 只见他的身躯颤抖,一只独眼中满含热泪: “指,指挥官重伤不愈,刚去世了。” 砰—— 一人伸出去拿枪的手顿住,手中本已握住的枪砰地一声摔到地上。 他默默地弯下腰,捡起枪,用袖口把枪擦干净,往上边吹了口气…… 忽然笑了, “大伙,咱们里头可没有孬种吧?” “哈哈!瞧你说的话,孬种?怎么可能有呢。” “走了。” “走了走了。哎,二狗你的鞋带没系好,待会要是出洋相可就难看了。” “啊?哦哦!多谢了,以后有机会我请你喝酒。” “哈哈!那可是要顶好的酒,一般酒我可瞧不上。” “茅台怎么样?我老家可就是那边,家里还藏着几坛十年份的好酒。” “哈哈!好说好说——” 一群人肩并肩,说说笑笑走出了大门,只是背影未免显得凄凉。 …… 无边无际的异生物成群涌上岸,数量相较之前数十次,几乎是之前数量的总和。 但这仅仅是第一波兽潮! 一只只眼冒红光,口吐獠牙的异生物从湖面窜了出来,全是湖中鱼类,一身细密的鳞片寻常子弹无法伤害,有许多异生物甚至在身下生出了四只爪子,好适应在陆地上奔跑。 “机枪呢?快往那边扫!” “你他娘以为是游戏里头的子弹风暴啊!忙不过来了我!” 轰! “******!怎么开炮的,差点炸到我你知不知道?” “哈哈!这不是没炸到吗?” “那个,兄弟给我递把枪来,我这把没子弹了。” “嚯!你新来的吧,枪口不能对人你知不知道。” “啊——” 一名战士惨叫一声,从高高的塔台上掉了下去,生死不知。 其他人却恍若不觉,另一名战士迅速顶了上去,面无表情,面对无穷无尽从湖中冒出头的异生物,举起手中步枪扫射。 “老——”一名战士想要呼喊。 啪! “叫你马拉个巴子!有力气叫唤不如省点力多开几枪。” “可是老——” 这名战士咬咬牙,摸一把脸上遮住双眼视线的血,疯狂大叫着朝扑来的异生物摁下扳机。 哒哒哒哒! “死啊!你们都给我去死啊!” 这一次,先前劝阻他的战士没有再制止他了,脸上浮现一缕落寞之色,他自语道: “叫吧叫吧,随你叫吧,反正——大家都要死了。” 他看了眼湖面,整个视线都被无数体型较之末日前大上数倍的怪物占据,偌大的洞湖被挤地满满的,仿佛永远杀不干净的怪物在它同伴死后毫不犹豫用大脑袋顶开漂浮在湖面上的尸体,顺着空隙钻了出来。 他心中忽然有了一种冲动。 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得轰轰烈烈! “钱班长你去干什么?!” 只见他居然大笑着奋力跃下防线,跳入怪物群中。 哒哒哒! 他持枪扫射身边的异生物大军,硬是在这股兽潮中画出了一个圆。 一只异生物没来得及躲开,或者说是被身后源源不断从湖中爬出的同伴挤到前方,一颗子弹射入了它的眼中,它呜咽一声,倒地身亡。 钱班长笑得越发猖狂了,有眼泪从他眼角流下。 枪头抵住一只异生物的眼珠子,使它眼皮不能下垂。 “哈哈哈哈!你不是能闭眼吗?再闭个给爷爷看看?” 哒哒哒! 数之不尽的子弹钻入这只异生物脑海中。 “来来来!你也别想走,吃你爷爷一发爆米花!” 他不后退,反而追上另一只异生物。 “吼!” 一只异生物窜了上来,尖刺挥过,顿时在钱班长身上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口。 仿佛受伤的不是他自己,钱班长依旧长笑不止,目光中满是决然。 “哟!河老虎啊!这生得两根小刺长大了可真是好看,爷爷正好需要牙签剔剔嘴。” “死吧!” 这一次钱班长的好运似乎消失了,异生物在看透钱班长只有单纯持枪射击的本事后齐齐扑了上来,四面八方,没给他留一点缝隙。 钱班长眷恋地看了眼天空明月,挥挥手仿佛在作别,他的嘴唇轻轻张合: “别了,我挚爱的世界。” 砰!!! 钱班长将他身上手雷齐齐拉开,数秒后一声巨响震耳欲聋,回荡十里。 “不!” “钱班长!” “兄弟们,杀光这群畜生!” 哒哒哒哒! 砰!砰! 无数子弹出膛声与炮火声响彻天地,直冲云霄。 半小时过去,忽然,远处急匆匆跑来一个身影,身上全是血,脸上还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深可见骨,粉红的肉卷从里面翻了出来,血已从中流干。 “王八蛋!皮子你不是在西边吗?怎么过来这里了?” 被叫作皮子的人气喘吁吁,胸口以一种骇人的频率起伏。 “西,西线要撑不住了,大家分点人去支,去支援啊……” 噗通! 皮子一个趔趄栽倒在地上,半分钟过去也没再见他爬起来。一名战士眼含热泪,冲过去扶起他,却发现他早已经没气了…… “皮子!” “你们分一分,谁还有力气赶紧去西线支援!” “不行啊连长。”一名战士神色凄凄喊道。 “咱们这里也只有两百人不到了,而且个个带伤,走路都不好使。” “就他娘不知道开车去嘛?!开上装甲车,还有力气的都上去支援西线。” 一辆装甲车在夜色中驶出,行驶在泥泞的道路上七拐八扭,直冲西线。 “狗娘养的!人呢?怎么只看见驾驶室钻了个人进去,车上没其他人吗?”连长大吼道。 “连,连长,那个王八蛋自己开车跑了。”一名战士这样骂着,眼泪却像溃堤一样止不住流下。 “他车后边绑着什么?!” 装甲车横冲直撞,开到西边防线却不停顿,一脑袋栽进了兽潮之中。 猛地有一声撕心裂肺的呐喊声从那儿冒出来—— “老子是华夏的兵!!!” 轰! 一个人从装甲车的驾驶室爬了出来,一颗黑漆漆的东西扔入车后,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火红色火焰腾空,整辆车包括那名战士被炸得尸骨无存。 西线,防住了…… 连长脸上眼泪唰唰流下,咬咬牙,举起枪冲面前兽潮猛烈扫射。 忽然,一只体表甲壳泛起紫金色,挥舞两只蟹螯的大闸蟹从湖中钻了出来,它的甲壳是如此坚硬,哪怕是75式14.5毫米机枪,子弹出膛声震耳发聩,却只能在它体表留下数个白点,无法真正伤到它。 它很大,比战士们以前吃过或见过的所有蟹类都要大,挥舞两只长达一米多的蟹螯,往防线逼来,长长的蟹爪扎入面前铺满一地的异生物体内,带着鲜红血液与肉屑拔出来,反而使它的移动速度更快上几分。 “防住,防住!”连长的喉咙变得嘶哑,尖锐的声音不断从嘴里冒出。 一名战士毅然跳下防线冲到大闸蟹面前,手中一枚早已拉开保险扣的手雷想要塞入大闸蟹冒泡泡的嘴里。 砰! 大闸蟹巨大的蟹螯夹住了战士胳膊,轻轻一撕,握住手雷的胳膊飞向不知多远的地方,轰然炸开,没能伤到大闸蟹分毫。 大闸蟹另一只蟹螯挥出,砸到战士头上。 啵! 宛如一个西瓜被打破,温热的血液与浊白色脑浆爆出,淋了它一身。 更多战士抱着必死的决心握住手雷冲了出去。 “混蛋!”连长睁眼欲裂,怒骂道, “你们都傻了吗?不要跑出去啊!” 砰! 砰! 接连的爆炸声响起,终于有一名战士成功将手雷扔入大闸蟹的口中。他却不躲,用力将手挤进大闸蟹嘴里,捂住它的嘴不让它有机会吐出来。 呲! 大闸蟹的蟹螯剪断了他的下肢,他死死抱住大闸蟹,忽然回过头,看向站在防线中央的连长。 嘴唇微动—— “连长,下辈子我还当你的兵。” 砰!!! 大闸蟹身前爆出一个大洞,黄澄澄的血浆从大洞里冒出来,大闸蟹呜咽一声倒在地上,与依旧死死抱住它的战士一起,同归于尽。 ……连长的脸色发白,嘴唇微微颤抖,半晌,两行热泪从他眼角落下。 “大伙,都是好样的……” “不,那是什么?!” 陡然,边上战士们恐惧的惊呼声响起!连长匆忙去看,立即看见洞湖波涛汹涌,大浪卷起近十米高,血水滔天! 待到潮水退去,无数生有八爪,两边各生一只巨大蟹螯的大闸蟹从退潮的湖水中露出身影,一双血红色的蟹目光芒渗人。 第二波兽潮,到了。 (本章完) 第五十一章 洞湖危机 “难道,真的守不住了吗?”连长苦涩地想到,喉咙干哑地已说不出话。 一道往身后疾跑的身影吸引了他的目光。 是方华润那小子,他去干什么? 等等,那是存放坦克的方向。 方华润跑到一辆坦克前,费力地将一枚枚变形的炮弹抬上坦克,用绳索绑住,眼中有一丝决然掠过。 等着,我马上就能弄死它们! 他想上车,一个宽大的手掌忽然压在他肩头。 “连,连长?” 手掌的主人赫然是他的连长! 连长冲他温和地笑笑,殊不知一脸腥臭血液早已凝成血痂,这个笑容比其鬼脸还要恐怖。 “你继续参战,这种事还是我来做吧。” “不!你是连长,这种事应该是我来做!” 他第一次反驳了连长,态度从未有过如此坚定。 连长温和的笑容僵住,忽然,猛地伸出手将他拽下,任由他摔到地上。 他吼道: “老子是华夏的连长!华夏的军官就应该身先士卒,把生死置之度外!如果眼睁睁看着你们去死,你们都死光老子还算个屁的连长!” 哒哒哒! 发动机轰鸣作响,履带压在地上烙印出两条深深的印记。 “你们,要守住啊——”连长好似呢喃的声音从坦克中响起,回荡在他耳边。 ——黑夜中,一辆坦克狠狠撞开布置防线的沙袋,撞入大闸蟹形成的第二波兽潮之中。 “朝我开炮!”连长的吼声响起在坦克内。 战士们面面相窥,没有一个敢动手。 他们的眼泪像是不要钱地流下,沾满沙子和血的手擦拭眼睛,反而让眼泪更多了。 连长嘶哑的声音宛如夜鸦,鸣啼声颤人心房: “我命令你们,朝我开炮!” “开炮!”一名战士忽然吼了出来,随即所有战士齐齐吼道—— “开炮!” “朝连长开炮!” 轰! 一辆还完好的坦克猛地朝连长所处位置开了一炮。刹那间一朵巨大蘑菇云升起,将方圆数十米距离笼罩,异生物死伤无数。 火光中,他们仿佛看见了连长的笑容—— “小子,这件事你干得很不错,等过两天我就升你作排长。嘿嘿嘿,我早看那几个王八羔子不顺眼了……” 可是连长,我早知道,你跟每个人都说过这句话…… “杀啊!” 哒哒哒! 砰!砰! 第三波,由不同种类异生物组成的兽潮扑了上来,有鱼类、有蟹类、虾类,甚至原本洞湖里的甲虫与浮游生物也冒了出来,加入兽潮的大军之中。 炮火声再一次响彻八方。 …… 又过了半个小时,这处防线内本来还活着的两百名战士只剩下一百人不到,个个带伤,附近自发赶来参战的民众更是死伤无数! 但他们此时都神情坚毅,面朝依旧无穷无尽的异生物兽潮,没一个后退哪怕半步! 然而,事情总有例外。 一个声音突兀冒了出来:“大家,不如撤退吧?” 枪声与炮响声交织的世界,这个属于人类的声音显得鲜明无比,仿佛茫茫白雪世界里落下一抹黑色。 “谁?是谁刚刚说的那句话,老子崩了他!” “是我!”一名小伙子站了出来。 一把枪膛烧得滚烫的手枪抵住了小伙子脑袋。 “谁他娘告诉你能当逃兵的?你爸爸吗?” 小伙子高傲地扬起头颅。 “我爸大前天就战死了!” 不等对方说话,小伙子继续大喊道: “我爷爷是一名真正的战士,怪物出现的第一天身为一名普通人却冲在最前线,一直到之前兽潮爆发,为了掩护我逃离那儿,跟数只怪物同归于尽。 我来这里两天了,也杀了十只以上的怪物!” 他,正是吕国胜的孙子。 吕国胜让他快逃,拼着自己尸骨无存也要给他创造出逃出生天的机会,他也确实逃了。 但当他走在漆黑的路上,抬头看明月皎洁,璀璨月光却不能将地上鲜红血迹通通覆盖。正是树木葱郁,鸟语花香之时,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却始终挥之不去。 他就停下了,看看黑暗无光的去路;转过身,再看灯火通明的战士营地。 他说: 我怕黑。 “那你为什么说出这样的话?”对方也疑惑了,枪口不由落了下来。 小伙子眼泪唰唰从脸庞流下,他带着哭腔道:“走吧大家,咱们在这里一点用处都没有,那些怪物到现在连子弹都打不穿,我们就算再拼命,又能杀掉几只呢? 而且如果我们都死了,兽潮会扑向那些手无寸铁的人民,到时候就没有保护他们的人了!” 无尽的沉默—— 这一刻,仿佛异生物的嘶吼声与枪响声都弱了下来。 他终于转过身,不再提起之前要枪毙小伙子的话。 “对不起,我们接到的命令是坚守阵地,直到援军到来。” 小伙子泪水像开了闸一样止不住,大喊道:“哪里来的援军,天上吗?还是——” “援军?” 小伙子指向天空的手忽然僵住,嘴里不自觉吐出一个词。 嗯? 听见这话的人立即纷纷转身,眼中有了憧憬。但看见月光下奔跑的几个身影后,不由轻叹一声,继续端起武器朝兽潮射击。 四个人的援军?别搞笑了。 唰! 陡然,一道仿佛遮天蔽日的刀光掠过,防线前一整排的异生物被刀光拦腰切开,变成两截。 “这是什么东西?高科技吗?” “空中支援?哪里来的,怎么没听见引擎的轰鸣声?” 战士们目瞪口呆,他们实在想不通什么武器威力能有这么大,能够一下杀死数十只体型巨大的怪物。 激光武器吗? 还是—— 他们很快就明白了。 一名面无表情的年轻男子冲到了防线上,纵身跃下,手中一柄与夜色几乎融为一体的长刀,不过一米来长,但每一次挥动都会有一道黑光冒出,黑光无坚不摧,那些子弹都打不穿的怪物体表鳞片在碰到黑光后就像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纷纷被一刀劈开,倒地之后也没有再挣扎的力气,仿佛黑光在划过它们身体的一瞬间就剥夺掉它们全部生命力。 “你们三个,东南西北各自去守住一个方位,势必不能让这群异生物跑出去。” “哇塞!”四人中一名女性惊呼一声,手中同时有一片桃花散出,落入异生物身体后异生物齐齐不再动作,变成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 “王,您可真是狠心,洞湖这么大,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您是想让我们出省吗?” “我是指爆发兽潮的区域,还有——妖姬,这次你不给我弄来一千五百颗晶核就可以不用回去了。” “啊?”妖姬捂住了嘴。身旁两名手下同样不断忙活收割异生物生命的王卫嘿嘿一笑。 大姐啊,这么久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出你有抖m属性。没事老爱招惹王干嘛,王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 原来这就是林云一行人! “王你怎么能这样?”妖姬嘟起了嘴,像跟林灵一样卖萌。 “两千颗。”林云说道。 笑话,全世界能在林云面前卖萌又不会惹他生气的恐怕只有林灵一人。 妖姬立即识趣地闭上嘴,银牙紧咬,化愤怒为动力。手中幻化而出的桃花像无穷无尽一样喷洒而出,刹那间笼罩面前一百多只异生物。 正欲出手斩杀,她忽然听见边上有奸笑声传来,扭头一看险些没把脚下三十六码的平底鞋脱下来拍他们脸上。 “喂喂,你们两个笑个屁啊!这个位置我占了,你们滚其它地方去。” 啊? 两人一脸懵逼。 妈蛋!你斗不过王就拿咱俩出气,你的良心难道是被狗吃了?! 两人悲愤万千,默默朝着远处跑去,一路上蜂拥而至的异生物全部被他们轻易挥动手中武器斩杀,没对两人的速度造成半分阻碍。 “嘿嘿!王,不如您也换个位置怎么样?这个位置就留给人家嘛~”妖姬娇滴滴地说道。 “三千——” “别别别!”妖姬花容失色,急忙挥手示意她不要了。 远处,两名正在跑向合适战斗位置的王卫哈哈大笑起来: “喔哈哈!妖姐你也有今天啊!” “哈哈!妖姬妹妹这种模样可难看见,真是遗憾没带照相机,不然拍下来多好。” 妖姬银牙险些咬碎,大骂道:“两个王八蛋,回去有你们好看的!” “哦哦!那等你先完成王发下的任务再说,两千颗哦,我们可是帮你记住了。” “啊啊啊!”妖姬险些暴走! “你俩有种啊啊!解决兽潮后看我怎么弄死你们啊!” …… 梭梭! 激战正酣,有两发子弹忽然从林云身边掠过,险些打中林云。 林云疑惑地回过头。立即看见身后沙包搭建的防线上一名胖小子正挠着头,一脸傻笑。 “那个,我,我就是想帮帮你。” 林云:“……” 林云顿时无语,半晌在又一次斩杀掉数十只扑上来的异生物后才说道:“想帮我?” 所有战士连连点头。 “那你们去找来两百条凳子。” 战士们不明所以,但还是照做了。 “然后呢?” “有瓜子没?西瓜或汽水也要,有多少就拿多少过来。” 战士们继续听从命令。 “那个,再然后呢?” 林云微微一笑,身体猛地化作一道流光冲入异生物群中,斩命刀变成一把生命收割机,但凡触碰到刀身或是刀气的异生物,无一只能逃过死亡的下场。 “然后,你们看热闹吧。” 林云淡淡的声音传来。 (本章完) 第五十二章 血战洞湖 1 林云站在洞湖边,离湖面不过十米远,并不高大的身体好似一道大坝,兽潮蜂拥如水,狠狠拍击在大坝上,却始终不能逾越半步。 一刀、两刀、三刀—— 林云一手持刀,一手握住一颗闪烁七彩流光的晶核,身前异生物的尸体堆积了整整数米高,更多的异生物毫不犹豫踩到同伴的尸体上朝林云扑来,试图杀死面前这个人类再冲破他身后的防线,进入附近人类城市中猎食。 再不济,把这个人类的体力多消耗一点,让后面同伴有杀掉他的机会。 然而林云就像一个永动机,永不知倦地挥动手中斩命刀,所有试图越过他去到防线上吞食鲜美人肉的异生物全部死了。 那些想消耗林云体力的异生物也死了,它们直到停止呼吸的那一刻也想不通一件事—— 这个人类,哪来这么强悍的体力? “嘶!” “一千刀!” 伴随一声悲鸣声,林云一刀斩下一只异生物的头颅,同时为自己计算出刀的次数。 “好久没磨练刀法,感觉有些生疏了。”林云喃喃道,手中动作不断,再次一刀斩下。 “既然这样,今日就好好练练刀法!” “一千零一刀!” “一千零二刀!” …… 晶核的作用很多,能帮助一名人类开启基因锁、能进行吸收使自己增加基因精华数、能作为动力源给新式交通工具提供动力、也能作为能量源为能量武器充源,制造出威力巨大的武器。 人体吸收方式有三种:一种为直接嚼碎服用;一种为浸泡水中,将水煮沸,沸腾的水会加速晶核在水中的融化速度,与水融为一体,但这种方式会造成少量异种能量随蒸汽一同流失; 还有一种便是凭借强大的神魂力量,将晶核握在手中吸收。 此时林云手中握住的七彩晶核,赫然是那晚斩杀的九级战将脑中那颗。 直接嚼碎服用,林云绝对会承受不住其中海量异种能量爆体而亡,将水煮沸融化晶核林云又舍不得,唯有用这种最笨最缓慢的办法。 但是足够了! 七彩晶核提供的异种能量被林云吸收,刺激身体,使之仿佛变成一个机器人,没有疲倦的说法。长刀随风,风不停刀不歇,月光下轻舞,顷刻间收割一大片异生物的生命。 “叮!基因精华数+10。” “叮!基因精华数+15。” “叮!基因……” 林云体内基因精华点数同时在缓慢增加,每一点都在战斗中接受千锤百炼,没有一点揠苗助长的意思,不多时林云已然摸到了第七道基因锁的门槛! 但还是不够,战斗能促使身体快速吸收基因精华,并且根基扎实,但目前这种程度的战斗显然不够! “一千一百三十七刀!” 林云暴喝一声,一步踏出,刹那间地动山摇,无数异生物站不稳身体倒在地上,林云只出一刀就将它们的生命通通带走。 向前疾驰数步,泥土倒塌,湖水瞬间涌了过来,那些异生物也不必再费劲从湖中爬出,只要顺着湖水走向,就能轻易来到接近湖边的林云身前。 数十只鱼形异生物齐齐朝林云扑去。 “就凭你们这群身份低贱的畜生,也想杀我?!” 林云虎目一瞪,斩命刀瞬间幻化成一道巨大刀影。 轰! 林云宛如一个地狱中走出的魔神,他就站在哪儿,身边像是开启一扇通往地狱的大门,所有奔跑或跳跃过去的异生物都逃不过死亡的下场。 他就凭一人之力,拦下了这个方向所有爬上岸的异生物! 嗡—— 陡然,再又一次将数只异生物分尸后,斩命刀刀身一道幽光流转,似乎其中有一个意识被唤醒。 林云一怔,瞬间露出畅快的笑容。 终于啊!终于在用手中斩命刀杀掉上万头异兽与异生物之后,它第一个功能开启了—— 吸血。 “哈哈哈哈!畜生们,再尝尝我这一刀!” 林云一字一顿:“拔——刀——斩!” 斩命刀缩回腰后,猛地抽出,一道斩向遥遥夜空。 刀光冒出,却不是之前与刀身相仿的黑色,而是红色。宛如鲜血一样鲜艳,激发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血色月牙。 轰!!! 无数试图从空中跃下攻击林云的异生物被林云这一刀两断,不等瞬间变得干枯的身体落地,月牙回转,带着它们浑身精气与血液回到斩命刀中。斩命刀同时泛出一丝血红色,但马上又恢复原状,一个隐晦的念头传到林云脑海之中: “主……主人,还……不够。” “哈哈哈哈!好宝贝,你别急,马上就有更多的血给你吞食了。” 林云目光炯炯望向依旧无边无际的兽潮,这一刻它们在林云面前不是威胁,不是怪兽,而是一堆堆可以给斩命刀充能的血食! 林云一身疲惫尽去,居然不退反进,朝着身边异生物数量众多的地方杀去。 然而异生物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爆发的范围也太广,仅仅凭林云四人,根本不足以拦下这么一大片兽潮。 岸边终于传来了人类的惨叫声,一只异生物死后半边尸体飞了出去,突破林云的防锁,血盆大嘴只是砸在一个人身上,嘴中锋利的獠牙便带走了他的头颅。 “该死,该死!” 林云目红如血,斩命刀挥出的速度又加快了几分。 但还是不行啊! 这次的兽潮中异生物虽然普遍实力没有当初末日爆发时初始之地异兽实力高,其中异兽最高不过三级,而且寥寥无几,但是奈何数量太多了,数万只异生物形成兽潮爆发,就算十二王卫齐至,也不一定能拦下它们的脚步。 “兄弟,要帮忙吗?” 咔咔! 防线内,所有幸存的战士都揪起了心,迅速将枪上膛,面露担忧看向身陷重围中的林云。 林云身陷兽潮之中,被数百只异生物包围,哪怕一刀能杀掉数十只,但马上就会有更多异生物补上来,数量始终不见减少。 “不用!”林云抽一个空喊道。 “兄弟,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啊!” 终于,有一只活着的异生物冲破了林云的阻拦,一跃到防线外,虽然马上被早有准备的战士们举枪射杀,但这无疑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林云吼道:“让你们看热闹就好好看,这种战斗哪怕只是参与进来都十有八九会死的!” 呲! 一只异生物在林云上方被分尸,鲜血淋了林云一身。 “兄弟,我们是不怕死的!” 陡然,身后爆发出一个异口同声的声音。 林云微微一怔,借着又一次不到一秒的空余时间回头一看,立即看见身后数百名战士或自发赶来参战的民众此时都站起身,看向他,脸上没有惊慌,没有绝望,反而斗志盎然。 “我是华夏的兵,华夏的兵没有一个是怕死的!”一名战士吼道。 “哈!虽然我没当过兵,但是我也知道如果今天不能在这里把这群怪物挡住,日后绝对会导致数倍于这里的人死去,如果能用我一条命换日后几十条命的好好活着,有何不可呢。”一名大学生模样的人笑着喊道。 “你们讲的大道理老汉不懂,老汉也没读过书,不识字。老汉只知道我老伴和儿子都死了,这个仇我得自己报。”一名卷起裤腿庄稼人打扮的老农说,浑浊的老眼里透着仇恨的光芒,手中步枪早被厚厚的鲜血浸湿。 “你,你们——”林云莫名感觉到眼眶湿润。 半晌,林云心一横,下令道: “好,你们听我命令——全部去支援另外三个方向的战士,远远拿枪支援就好,不用怕子弹打到他们,他们皮糙肉厚,不会痛。” “兄弟,那你这里呢?”一名战士问。 林云回头,露出一个微笑。 “你们都离开,只剩我一个目标,它们在杀掉我之前便不会远离洞湖。而且就算它们聪明知道如今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 “有我在,它们哪怕长了翅膀也飞不过去!” 只是一种对自己的自信,也是一种傲然,一个承诺! 所有战士都迅速离开了,林云抿抿嘴唇,将斩命刀放到手中,轻轻抚摸道: “老朋友啊,听说异生物智慧低,哪怕变异完成,不到地阶不通人言,不到九级以上也不会拥有恐惧这种情绪……” “但我他娘的今天就想试试,它们是不是真的不怕死!” 林云怒喝一声,向前一跃居然跳入湖中,面对湖底成千上万的异生物露出狰狞可怖的笑容。 “老朋友,今天我要让你吃个够!” “杀!” 为王卫沙峰加更(-.-) (本章完) 第五十三章 血战洞湖 2 战斗持续了整整五个小时,一直从天色如墨般漆黑杀到天边泛明。 妖姬三人都累了,身上衣服变得破烂,体表露出密密麻麻的伤口。但当他们看见湖中依然时不时有轰鸣声传出,一个人影在鲜红如血的湖水里、无数异生物中来来回回,咬咬牙,一股力量注入身体,使他们手中动作加快了几分。 王都没说累,作为王座下十二王卫,哪里能提前喊累?! “畜生,哪里跑!” 砰! 陡然,一只庞大无比的鱼形异生物跃出水面,借着天边微光可以看清这是一条青鱼,身长十余米,宽大的鱼嘴里满是尖锐牙齿。 林云紧随其后跃出水面,手中斩命刀狠狠斩下,哪想青鱼体表滑腻,身后迅速一摆鱼尾,躲开了他这一刀。 “哈哈!兽潮就是你推动的吗?”林云哈哈大笑,一反平日里的冷静。 “那是不是说杀了你兽潮就会平息?” “畜生,吃我一刀再走!” 林云猛地栽入水中。 轰! 高达数十米的水花溅起。 上一世,林云所在天元城虽然身处内陆,但之前林云辗转几座城池也有靠近海边或是靠近大河的,久而久之,林云自然悟出了能在水中使用的招式,那招抽刀断水也只是这一招的延伸。 这一招便是—— “大海无量!” 林云大喝一声。 斩命刀在经过数个小时的吸血早已充能完成,此时刀身呈渗人的血红色,伴随林云手中动作,剧烈地颤动起来。 这种颤动并不只限于自身与身边不到一米的范围内,而是顷刻间数千米范围内的湖水都随即剧烈颤动,好似湖水将要被烧开,但身处湖中的异生物分明没有感觉到底下有热度传来。 不对,那是—— 妖姬三人睁大眼睛看着,只见原本只有异生物跳出时才会产生一点波澜的湖面剧烈颤动,并且整个水平面随着颤动居然缓缓下沉,不像形成水蒸气被蒸发掉,更像被一股宏伟的神力凭空抹去了数公分。 “死吧!” 林云的暴怒声就算隔着一层厚厚的湖水也能被人听见,钻入耳中竟令人有一种不由自主想要跪下臣服的冲动。 王,竟恐怖如斯! 这一刻,妖姬三人只能深深地低下头颅,心里再不敢生出一丝违逆王的想法。 嗯? 妖姬三人忽然发现湖中青鱼王身边出现无数黑影,层层叠叠,似要为青鱼王创造逃出生天的机会! “一群低级异生物也敢拦我?希望你们下辈子脑子长大点!!” 斩命刀终于从水中落下。 大浪滔天,卷起千堆雪,高达十丈;这水也像蕴含某种奇特力量,撞击在湖中异生物,或是已经上岸却离湖面不远的异生物身上—— 砰!砰!砰!砰! 见过烟花吗? 此时异生物大军便成了一个个的烟花,那湖水似火,它们身上的伤口便是引线,但凡有湖水触碰它们体表伤口,便狠狠钻进去,引爆它们庞大的身躯。 血浆溅了三名王卫一身,但他们都怔怔看着,一时间居然忘了自己是在抵挡兽潮。 我一直以为自己看透了王的实力,然而每一次当自己有这个想法,王就会爆发出更强的实力,仿佛是在嘲笑他们,抡圆巴掌把他们的脸拍地啪啪作响。 王,您到底还隐藏了多少实力? 啪嗒! 一块褐黄色半透明石头飞出湖面落到岸边,平整分成两份。 下一刻,林云的身影出现。 “咳!咳咳!” 林云一上岸就大口咳出鲜血,顿时将妖姬三人惊了。 “王!” “王您没事吧!” 林云伸手制止妖姬三人想跑过来的想法,示意自己没有问题。 半晌,他摇头自语道: “还是冲动了,对付一只区区五级实力的青鱼就动用到地阶才能完全掌控的招式,受了伤也是活该。虽然使出这一招后成功开启了第七道基因锁,但是——” 林云遗憾地看一眼脚边像琥珀一样的石头。 “真是可惜,一刀砍在青鱼石上,虽然匆忙收力没让刀中的震荡之力将青鱼石内部完全摧毁,但是此时它内部也布满裂纹,用不成了。 不过虽说末日已经爆发一个月时间,但这条青鱼实在有些诡异,居然就有了五级实力……” 林云轻轻一叹,他知道青鱼石可是制作高级基因药剂的重要材料,哪怕这块青鱼石的主人实力只不过五级,但拿来制作低级基因药剂也足够了。 然而现在青鱼石不仅断成两截,内部还布满裂纹,其中沾染异种能量的精华部分会随着青鱼石破裂迅速流失,就算拿回去也是无用。 “咦?” 林云忽然惊疑一声。 目光看向断成两半的青鱼石,他猛地看见分开两半的青鱼石内部有着一颗珠子,约莫小指头大小,呈褐黄色,与青鱼石颜色相近,若不是他的目力远超常人无数倍,还真看不出来。 “这是什么?” 林云诡异地感觉自己似乎对这颗珠子有一种熟悉之感,但翻阅记忆,却始终不能在记忆中找到与这颗珠子大小颜色都相仿的事物。 林云将珠子抠出,一丝神魂之力注入—— 轰! 珠子猛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抗拒力量,将他试图侵入珠子内探查详细的神魂力量逼出。这股力量浩瀚无边,比之林云前世的距离天阶只隔一步的神魂力量也相差无几。 “这个,难道——”林云略一思索,忽然眉头一扬,脸上浮现又惊又喜的表情。 “不,若真是那个可不会只有这么一点大。” 林云马上否定了自己刚刚的猜想。 “但要说不是那件东西,又怎么解释这条青鱼实力居然达到了五级……” 半晌,林云收起心思,目光看向其它三个方向。 兽潮退了,岸边无指挥的异生物被妖姬三人以及参战的战士们陆续击杀,其余异生物蜂拥着纷纷退回湖水之中,不敢再从湖中冒头。 林云像是这时候才感觉到体内各处传来的酸痛感,身体摇晃一下,险些摔倒。 “万岁!” “总算杀退了这群怪物!” “哈哈!我还活着,我还活着!” “呜呜——爸,你看见了吗?你儿子活下来了!” “老伴,儿子,我给你们报仇了……” …… 岸边,众多同样奋战整晚的战士们齐齐发出属于他们自己的欢呼声,林云长刀拄地,稳住身体,同样露出笑容,面对不少奔向他以及妖姬三人的战士。 “咦?” 林云轻咦一句,目光看向一处。 开启第七道基因锁后五官的敏感程度大大提升,其中自然包括视力与听力,林云远远听到数百米外有一个人的脚步声传来。 普通人脚步虚浮,经过训练的战士则好上许多,但在连夜战斗导致身心疲惫的情绪下,脚下虚浮也是正常。 但这个脚步声一步千斤,落下去,仿佛与地面本就是一体。抬起来,就如风神相助,轻飘飘哪怕背负重物也能快步如飞。 是一名高手! 林云目光凝聚起来,紧盯向那个方向。 不一会,一名年轻男子出现。 一身雪洗白衣,脚下一双淡青色布鞋;头上被羊脂玉发簪别住,秀眉如两柄利剑,斜放眼帘之上,一双明眸似天上繁星,双唇色淡,印照着他白如美玉的脸颊,整个人如绝世美公子,从画中走出。 但背上背负一柄长剑,难见详情,只能看见剑柄顶端镶嵌一颗晶莹剔透的蓝色宝石。说明他并不仅仅是一名美男子,还是一名剑客。 (本章完) 第五十四章 血战洞湖 3 “君子剑,姜千秋。” 林云缓缓从口中吐出了一个名字,手中不自觉将刀握紧。 翩翩然似一尘不染的姜千秋自然同时看见了林云,目光对视之下双眼微微刺痛,如同见到正午时的太阳,光芒万丈。俗物的目光若敢注视它,哪怕是无意间的瞥视,也会被它当成是亵渎,将浩大的力量散出,远远惩罚对方。 姜千秋立即感觉双眼刺痛,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好不容易恢复原先的光彩,他薄唇轻启,明明相隔数十米距离,声音依旧清晰传来: “这位朋友,战斗已经结束了吗?” 林云忽然松开紧握斩命刀的手,微微一笑,不理会姜千秋的问话,反而走到妖姬三人面前。 一走近,眉头不由皱起。 只见三人身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细小伤口,不仅如此,此时三人居然不因为他们战斗技巧与实力的不足而感到失落,反而在那数数—— “八百二十三颗、八百二十四颗……哈哈!我已经有八百八十五颗晶核,再杀个几百只异生物就可以回湘城了!” 忽然,一只白如莲藕的玉手冷不防伸出来从他怀中狠狠抓了一把。他大怒地扭头去看,立即看见一脸冷笑的妖姬。 “妖姐你干嘛?!” “唷呵!你都这么多了,姐姐现在一半都没凑好,你当然得分姐姐一点。怎么了,看你样子好像不情不愿的?” 他抿着嘴,默默地回过头,在心底暗暗流泪。 妖姬将皮笑肉不笑的脸转向另一人。 “你是不是自——” “喏!这是一百颗晶核。行行好,这次杀了那么多,但好多变异未完成,我总共也才弄来七百多颗。” “咳!” 林云不得不出声,提醒他们这里还有一个人。 妖姬立即像受了惊的猫一样炸起,见到是林云,立即一脸委屈低下头站在林云面前,不敢说话。其余两人也慌忙从地上爬起来,一一站好,身姿挺拔。 “面对这么点数量的异生物,实力普遍没你们高还受了这么多伤,看来一个月的安逸生活确实让你们堕落了!”林云皱眉说道。 三人都低着头,不敢顶嘴。 林云怒骂道:“真是一群废物!” “这种程度的战斗就让你们个个受了一身伤,以后若是遇见规模更大、实力普遍更高的兽潮又会怎么样?一个个干脆现在就挖坟把自己埋了算了,省得到时候丢人现眼!” 许久,见三人似乎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林云才没好气地说道:“行了,别都跟死了爹妈一样装可怜。把伤口都自己治一下,待会带着幸存的人回去湘城。” “啊?”闻言,众人纷纷一脸欣喜。 “王,你准我们回去了?” 林云点点头,随即皱起眉头,喃喃自语道:“嗯,我总觉得湘城好像要有大……” 一个声音插了进来: “这位朋友,你刚刚的话是否有些重了?大家都是身份平等的人类,为何你要训斥他们呢?若我想的不错,之前这里发生的一场战斗,他们也是出了大力气的。” 锵! 一道刀光闪过,姜千秋一惊,身后三尺三寸三厘的陨铁长剑迅速拔出,与斩命刀对在一起,脚下足足退了数步才堪堪挡住林云的攻势,但也是一脸涨红,气喘吁吁。 但这一刀,林云只用了一成力不到。 林云寒声道:“我不希望我教训下属的时候有人在边上打扰,姜千秋!” 最后三个字是一字一顿吐出,里面蕴含的怒意与杀意傻子也能分明。 姜千秋微微一惊,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迅速问道:“你是谁?为何知道我的名字?” 林云紧盯他的双眼,像是自言自语一样说道: “古时有一名高僧,法号名‘空’,口口相传此人乃是得道高僧,佛法高深,道德高尚。世人赠以‘大师’之称,称呼其为‘空大师’。 一日,一座村庄被屠,屠杀村民者为魔头‘血手浮屠’。此人年少遭遇仇人屠杀满门,只余他一人幸存,告官官不应,告地地不灵,从此心性大变,恶事做尽,认为世间绝无好人存在。 每杀一个人也都在事先指出此人‘恶’之所在,长篇大论后一刀斩下对方人头,连呼快哉!认为自己乃是替天行道。 几年过去,他已是江湖中武林公敌一样的人物,偏偏习得一身好本事,众多武林高手齐齐出手都不能敌,还在围攻时被他一一指出围攻他的人做过何种恶事,众人纷纷掩面羞走。 正当众人一筹莫展之际,有人提出‘空大师’之名,指出‘空大师’不仅佛法高深,一身武艺也是冠绝武林,若是‘空大师’出手,定当能斩下‘血手浮屠’的头颅。 众人涌入‘空大师’隐居之地,恳请其出手相助,‘空大师’心怀世人,跟随他们下山,不多日便与‘血手浮屠’相遇。 哪里想‘血手浮屠’见到‘空大师’,只是一眼,纳头便拜,连拜三下,额头被血水染红,拜后站起身一掌拍上额头,断绝自己的生机,死前还道: ‘我错矣,原来这世间真有不曾做过一点恶事的人存在。’ 武林中人皆惊,从此以后‘空大师’的名声更加响亮,并且世人都认为‘空大师’心怀慈悲,乃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好人。 三年后,有邪教自西方来,高手无数,短短三年便入主中原,以武林盟主之名号令武林中人,但有所不从,尽皆灭杀,手段残忍之极。 盟主登基那日,武林中人有一人跪地不起,嗷嗷痛哭,会后其余人问其缘故,这人却道: 盟主座位上那人,正是‘空大师’矣!” 姜千秋一直等林云说完整个故事,若有所思,半晌,忽然说道: “你是说那名‘空大师’便是我?道貌岸然?” 林云冷冷一笑,说道:“我不知道,但你得希望你不是,不然,我必杀你!” 话出口,顿时有大风袭来,吹起漫天风沙将两人齐齐笼罩其中。 姜千秋在风中说道:“我们似乎是第一次见面。” 林云寒声道:“但我在心里与你神交已久。” 姜千秋沉默了,一会儿,他转身离去。 林云站在原地,一直等到风沙平息,姜千秋的身影消失在天际,这才转身安排战士们转移的工作。 在他记忆中,对姜千秋有这么一段记忆: 神秘世家派遣下山的弟子,拥有一手超凡剑术,末日后逐渐崭露头角。但凡何处有难,不管自己当时情况如何,是否受了伤,都毅然前往进行支援。 为人也是和善,无论与何种身份的人交谈,都给人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还乐于助人,多次指点他人度过瓶颈,接济有经济困难的家庭。 有时候,看见一名因为病痛死去的老人,会嗷嗷大哭;看见饿到面黄肌瘦的小女孩,也会热泪盈眶,热心地将自己怀中食物送给对方。 林云不敢说自己刀下没有杀过好人,因为好坏的定义模糊。但姜千秋却敢说他没有,因为他从不杀那些看似心中还留有一丝人性的家伙,若遇见善恶难辨的人,林云的决定是杀,他却总会将对方带在自己身边,再去探查取证对方的善恶。 若发现善,放; 若是恶,杀。 所以后世人尊称他为:“君子剑”! 但是—— 大王城被兽潮破城,死伤无数,幸存者仅有姜千秋一人。 临海城遭遇海兽攻城,正是岌岌可危之时。姜千秋接到命令率领一众高手奔袭千里前去支援,但大战之际却不见了身影,导致临海城被破,事后姜千秋出现在另一座城市之中,毫发无损。 林云与姜千秋组队到荒漠中执行任务,途中队员受到人形异兽暗杀,林云数夜未眠守在营地外,还是有人遇害,之后回返路上林云自己也受到重创,活着回去的三人之中就有姜千秋,而且受伤程度最轻。 十二战将之一的阿耶屠率领手下战兵围攻当时一名可能突破到天阶的人类强者,林云急匆匆赶去救援,路上看见姜千秋便与之同行,即将到达目的地,姜千秋却道: 我旧伤复发,需要一点时间恢复。 林云独自一人跑去救援。 那一战打得天昏地暗,持续整整三天,最终却没能救下那名人类强者。林云身受重伤险些丧命,而直到他成功脱逃的那一刻,才看见姜千秋的身影悠悠出现。 临近林云穿越回二十年前,姜千秋以他在地阶强者中算是最弱小一批人的实力游荡在五座城池之外已经数年,但是林云迟迟没有听见有他的死讯传到自己耳中。 …… 他似乎有某种预知危险的能力,总能成功躲过危及生命的危险。就好像这次,他若早到数小时,异生物兽潮足够把他撕成碎片。 又好像与异兽有着某种契约—— 我骗取人类强者信任,将他们带来给你们吞食血肉,作为交换,你们不能杀我。 为什么,你始终不死? 林云静静想着,半晌,忽然抬起头,看向姜千秋消失的方向,喃喃自语: “最好不要让我抓到你的破绽……” 角色楼我很认真在看,遇到合适的我都会拿纸跟笔记下,大家不要急嘿嘿。君子剑,出来领人了~ (本章完) 第五十五章 血战洞湖 4 战斗持续了整整五个小时,一直从天色如墨般漆黑杀到天边泛明。 妖姬三人都累了,身上衣服变得破烂,体表露出密密麻麻的伤口。但当他们看见湖中依然时不时有轰鸣声传出,一个人影在鲜红如血的湖水里、无数异生物中来来回回,咬咬牙,一股力量注入身体,使他们手中动作加快了几分。 王都没说累,作为王座下十二王卫,哪里能提前喊累?! “畜生,哪里跑!” 砰! 陡然,一只庞大无比的鱼形异生物跃出水面,借着天边微光可以看清这是一条青鱼,身长十余米,宽大的鱼嘴里满是尖锐牙齿。 林云紧随其后跃出水面,手中斩命刀狠狠斩下,哪想青鱼体表滑腻,身后迅速一摆鱼尾,躲开了他这一刀。 “哈哈!兽潮就是你推动的吗?”林云哈哈大笑,一反平日里的冷静。 “那是不是说杀了你兽潮就会平息?” “畜生,吃我一刀再走!” 林云猛地栽入水中。 轰! 高达数十米的水花溅起。 上一世,林云所在天元城虽然身处内陆,但之前林云辗转几座城池也有靠近海边或是靠近大河的,久而久之,林云自然悟出了能在水中使用的招式,那招抽刀断水也只是这一招的延伸。 这一招便是—— “大海无量!” 林云大喝一声。 斩命刀在经过数个小时的吸血早已充能完成,此时刀身呈渗人的血红色,伴随林云手中动作,剧烈地颤动起来。 这种颤动并不只限于自身与身边不到一米的范围内,而是顷刻间数千米范围内的湖水都随即剧烈颤动,好似湖水将要被烧开,但身处湖中的异生物分明没有感觉到底下有热度传来。 不对,那是—— 妖姬三人睁大眼睛看着,只见原本只有异生物跳出时才会产生一点波澜的湖面剧烈颤动,并且整个水平面随着颤动居然缓缓下沉,不像形成水蒸气被蒸发掉,更像被一股宏伟的神力凭空抹去了数公分。 “死吧!” 林云的暴怒声就算隔着一层厚厚的湖水也能被人听见,钻入耳中竟令人有一种不由自主想要跪下臣服的冲动。 王,竟恐怖如斯! 这一刻,妖姬三人只能深深地低下头颅,心里再不敢生出一丝违逆王的想法。 嗯? 妖姬三人忽然发现湖中青鱼王身边出现无数黑影,层层叠叠,似要为青鱼王创造逃出生天的机会! “一群低级异生物也敢拦我?希望你们下辈子脑子长大点!!” 斩命刀终于从水中落下。 大浪滔天,卷起千堆雪,高达十丈;这水也像蕴含某种奇特力量,撞击在湖中异生物,或是已经上岸却离湖面不远的异生物身上—— 砰!砰!砰!砰! 见过烟花吗? 此时异生物大军便成了一个个的烟花,那湖水似火,它们身上的伤口便是引线,但凡有湖水触碰它们体表伤口,便狠狠钻进去,引爆它们庞大的身躯。 血浆溅了三名王卫一身,但他们都怔怔看着,一时间居然忘了自己是在抵挡兽潮。 我一直以为自己看透了王的实力,然而每一次当自己有这个想法,王就会爆发出更强的实力,仿佛是在嘲笑他们,抡圆巴掌把他们的脸拍地啪啪作响。 王,您到底还隐藏了多少实力? 啪嗒! 一块褐黄色半透明石头飞出湖面落到岸边,平整分成两份。 下一刻,林云的身影出现。 “咳!咳咳!” 林云一上岸就大口咳出鲜血,顿时将妖姬三人惊了。 “王!” “王您没事吧!” 林云伸手制止妖姬三人想跑过来的想法,示意自己没有问题。 半晌,他摇头自语道: “还是冲动了,对付一只区区五级实力的青鱼就动用到地阶才能完全掌控的招式,受了伤也是活该。虽然使出这一招后成功开启了第七道基因锁,但是——” 林云遗憾地看一眼脚边像琥珀一样的石头。 “真是可惜,一刀砍在青鱼石上,虽然匆忙收力没让刀中的震荡之力将青鱼石内部完全摧毁,但是此时它内部也布满裂纹,用不成了。 不过虽说末日已经爆发一个月时间,但这条青鱼实在有些诡异,居然就有了五级实力……” 林云轻轻一叹,他知道青鱼石可是制作高级基因药剂的重要材料,哪怕这块青鱼石的主人实力只不过五级,但拿来制作低级基因药剂也足够了。 然而现在青鱼石不仅断成两截,内部还布满裂纹,其中沾染异种能量的精华部分会随着青鱼石破裂迅速流失,就算拿回去也是无用。 “咦?” 林云忽然惊疑一声。 目光看向断成两半的青鱼石,他猛地看见分开两半的青鱼石内部有着一颗珠子,约莫小指头大小,呈褐黄色,与青鱼石颜色相近,若不是他的目力远超常人无数倍,还真看不出来。 “这是什么?” 林云诡异地感觉自己似乎对这颗珠子有一种熟悉之感,但翻阅记忆,却始终不能在记忆中找到与这颗珠子大小颜色都相仿的事物。 林云将珠子抠出,一丝神魂之力注入—— 轰! 珠子猛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抗拒力量,将他试图侵入珠子内探查详细的神魂力量逼出。这股力量浩瀚无边,比之林云前世的距离天阶只隔一步的神魂力量也相差无几。 “这个,难道——”林云略一思索,忽然眉头一扬,脸上浮现又惊又喜的表情。 “不,若真是那个可不会只有这么一点大。” 林云马上否定了自己刚刚的猜想。 “但要说不是那件东西,又怎么解释这条青鱼实力居然达到了五级……” 半晌,林云收起心思,目光看向其它三个方向。 兽潮退了,岸边无指挥的异生物被妖姬三人以及参战的战士们陆续击杀,其余异生物蜂拥着纷纷退回湖水之中,不敢再从湖中冒头。 林云像是这时候才感觉到体内各处传来的酸痛感,身体摇晃一下,险些摔倒。 “万岁!” “总算杀退了这群怪物!” “哈哈!我还活着,我还活着!” “呜呜——爸,你看见了吗?你儿子活下来了!” “老伴,儿子,我给你们报仇了……” …… 岸边,众多同样奋战整晚的战士们齐齐发出属于他们自己的欢呼声,林云长刀拄地,稳住身体,同样露出笑容,面对不少奔向他以及妖姬三人的战士。 “咦?” 林云轻咦一句,目光看向一处。 开启第七道基因锁后五官的敏感程度大大提升,其中自然包括视力与听力,林云远远听到数百米外有一个人的脚步声传来。 普通人脚步虚浮,经过训练的战士则好上许多,但在连夜战斗导致身心疲惫的情况下,脚下虚浮也是正常。 但这个脚步声一步千斤,落下去,仿佛与地面本就是一体。抬起来,就如风神相助,轻飘飘哪怕背负重物也能快步如飞。 是一名高手! 林云目光凝聚起来,紧盯向那个方向。 不一会,一名年轻男子出现。 脚下一双淡青色布鞋,身上一身雪洗白衣;头上被羊脂玉发簪别住,秀眉如两柄利剑,斜放眼帘之上,一双明眸似天上繁星,双唇色淡,印照着他白如美玉的脸颊,整个人如绝世美公子,从画中走出。 但背上背负一柄长剑,难见详情,只能看见剑柄顶端镶嵌一颗晶莹剔透的蓝色宝石。说明他并不仅仅是一名美男子,还是一名剑客。 (本章完) 第五十六章 君子剑 “君子剑,姜千秋。” 林云缓缓从口中吐出了一个名字,手中不自觉将刀握紧。 翩翩然似一尘不染的姜千秋自然同时看见了林云,目光对视之下双眼微微刺痛,如同见到正午时的太阳,光芒万丈。俗物的目光若敢注视它,哪怕是无意间的瞥视,也会被它当成是亵渎,将浩大的力量散出,远远惩罚对方。 姜千秋立即感觉双眼刺痛,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好不容易恢复原先的光彩,他薄唇轻启,明明相隔数十米距离,声音依旧清晰传来: “这位朋友,战斗已经结束了吗?” 林云忽然松开紧握斩命刀的手,微微一笑,不理会姜千秋的问话,反而走到妖姬三人面前。 一走近,眉头不由皱起。 只见三人身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细小伤口,不仅如此,此时三人居然不因为他们战斗技巧与实力的不足而感到失落,反而在那数数—— “八百二十三颗、八百二十四颗……哈哈!我已经有八百八十五颗晶核,再杀个几百只异生物就可以回湘城了!” 忽然,一只白如莲藕的玉手冷不防伸出来从他怀中狠狠抓了一把。他大怒地扭头去看,立即看见一脸冷笑的妖姬。 “妖姐你干嘛?!” “唷呵!你都这么多了,姐姐现在一半都没凑好,你当然得分姐姐一点。怎么了,看你样子好像不情不愿的?” 他抿着嘴,默默地回过头,在心底暗暗流泪。 妖姬将皮笑肉不笑的脸转向另一人。 “你是不是自——” “喏!这是一百颗晶核。行行好,这次杀了那么多,但好多变异未完成,我总共才弄来七百多颗。” “咳!” 林云不得不出声,提醒他们这里还有一个人。 妖姬立即像受了惊的猫一样炸起,见到是林云,立即一脸委屈低下头站在林云面前,不敢说话。其余两人也慌忙从地上爬起来,一一站好,身姿挺拔。 “面对这么点数量的异生物,实力普遍没你们高还受了这么多伤,看来一个月的安逸生活确实让你们堕落了!”林云皱眉说道。 三人都低着头,不敢顶嘴。 林云斥骂道:“真是一群废物!” “这种程度的战斗就让你们个个受了一身伤,以后若是遇见规模更大、实力普遍更高的兽潮又会怎么样?一个个干脆现在就挖坟把自己埋了算了,省得到时候丢人现眼!” 许久,见三人似乎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林云才没好气地说道:“行了,别都跟死了爹妈一样装可怜。把伤口都自己治一下,待会带着幸存的人回去湘城。” “啊?”闻言,众人纷纷一脸欣喜。 “王,你准我们回去了?” 林云点点头,随即皱起眉头,喃喃自语道:“嗯,我总觉得湘城好像要有大……” 一个声音插了进来: “这位朋友,你刚刚的话是否有些重了?大家都是身份平等的人类,为何你要训斥他们呢?若我想的不错,之前这里发生的一场战斗,他们也是出了大力气的。” 锵! 一道刀光闪过,姜千秋一惊,身后三尺三寸三厘的陨铁长剑迅速拔出,与斩命刀对在一起,脚下足足退了数步才堪堪挡住林云的攻势,但也是一脸涨红,气喘吁吁。 但这一刀,林云只用了一成力不到。 林云寒声道:“我不希望我教训下属的时候有人在边上打扰,姜千秋!” 最后三个字是一字一顿吐出,里面蕴含的怒意与杀意傻子也能分明。 姜千秋微微一惊,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迅速问道:“你是谁?为何知道我的名字?” 林云紧盯他的双眼,像是自言自语一样说道: “古时有一名高僧,法号名‘空’,口口相传此人乃是得道高僧,佛法高深,道德高尚。世人赠以‘大师’之称,称呼其为‘空大师’。 一日,一座村庄被屠,屠杀村民者为魔头‘血手浮屠’。此人年少遭遇仇人屠杀满门,只余他一人幸存,告官官不应,告地地不灵,从此心性大变,恶事做尽,认为世间绝无好人存在。 每杀一个人也都在事先指出此人‘恶’之所在,长篇大论后一刀斩下对方人头,连呼快哉!认为自己乃是替天行道。 几年过去,他已是江湖中武林公敌一样的人物,偏偏习得一身好本事,众多武林高手齐齐出手都不能敌,还在围攻时被他一一指出围攻他的人做过何种恶事,众人纷纷掩面羞走。 正当众人一筹莫展之际,有人提出‘空大师’之名,指出‘空大师’不仅佛法高深,一身武艺也是冠绝武林,若是‘空大师’出手,定当能斩下‘血手浮屠’的头颅。 众人涌入‘空大师’隐居之地,恳请其出手相助,‘空大师’心怀世人,跟随他们下山,不多日便与‘血手浮屠’相遇。 哪里想‘血手浮屠’见到‘空大师’,只是一眼,纳头便拜,连拜三下,额头被血水染红,拜后站起身一掌拍上额头,断绝自己的生机,死前还道: ‘我错矣,原来这世间真有不曾做过一点恶事的人存在。’ 武林中人皆惊,从此以后‘空大师’的名声更加响亮,并且世人都认为‘空大师’心怀慈悲,乃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好人。 三年后,有邪教自西方来,高手无数,短短三年便入主中原,以武林盟主之名号令武林中人,但有所不从,尽皆灭杀,手段残忍之极。 盟主登基那日,武林中人有一人跪地不起,嗷嗷痛哭,会后其余人问其缘故,这人却道: 盟主座位上那人,正是‘空大师’矣!” 姜千秋一直等林云说完整个故事,若有所思,半晌,忽然说道: “你是说那名‘空大师’便是我?道貌岸然?” 林云冷冷一笑,说道:“我不知道,但你得希望你不是,不然,我必杀你!” 话出口,顿时有大风袭来,吹起漫天风沙将两人齐齐笼罩其中。 姜千秋在风中说道:“我们似乎是第一次见面。” 林云寒声道:“但我在心里与你神交已久。” 姜千秋沉默了,一会儿,他转身离去。 林云站在原地,一直等到风沙平息,姜千秋的身影消失在天际,这才转身安排战士们转移的工作。 在他记忆中,对姜千秋有这么一段记忆: 神秘世家派遣下山的弟子,拥有一手超凡剑术,末日后逐渐崭露头角。但凡何处有难,不管自己当时情况如何,是否受了伤,都毅然前往进行支援。 为人也是和善,无论与何种身份的人交谈,都给人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还乐于助人,多次指点他人度过瓶颈,接济有经济困难的家庭。 有时候,看见一名因为病痛死去的老人,会嗷嗷大哭;看见饿到面黄肌瘦的小女孩,也会热泪盈眶,热心地将自己怀中食物送给对方。 林云不敢说自己刀下没有杀过好人,因为好坏的定义模糊。但姜千秋却敢说他没有,因为他从不杀那些看似心中还留有一丝人性的家伙,若遇见善恶难辨的人,林云的决定是杀,他却总会将对方带在自己身边,再去探查取证对方的善恶。 若发现善,放; 若是恶,杀。 所以后世人尊称他为:“君子剑”! 但是—— 大王城被兽潮破城,死伤无数,幸存者仅有姜千秋一人。 临海城遭遇海兽攻城,正是岌岌可危之时。姜千秋接到命令率领一众高手奔袭千里前去支援,但大战之际却不见了身影,导致临海城被破,事后姜千秋出现在另一座城市之中,毫发无损。 林云与姜千秋组队到荒漠中执行任务,途中队员受到人形异兽暗杀,林云数夜未眠守在营地外,还是有人遇害,之后回返路上林云自己也受到重创,活着回去的三人之中就有姜千秋,而且受伤程度最轻。 十二战将之一的阿耶屠率领手下战兵围攻当时一名可能突破到天阶的人类强者,林云急匆匆赶去救援,路上看见姜千秋便与之同行,即将到达目的地,姜千秋却道: 我旧伤复发,需要一点时间恢复。 林云独自一人跑去救援。 那一战打得天昏地暗,持续整整三天,最终却没能救下那名人类强者。林云身受重伤险些丧命,而直到他成功脱逃的那一刻,才看见姜千秋的身影悠悠出现。 临近林云穿越回二十年前,姜千秋以他在地阶强者中算是最弱小一批人的实力游荡在五座城池之外已经数年,但是林云迟迟没有听见有他的死讯传到自己耳中。 …… 他似乎有某种预知危险的能力,总能成功躲过危及生命的危险。就好像这次,他若早到数小时,异生物兽潮足够把他撕成碎片。 又好像与异兽有着某种契约—— 我骗取人类强者信任,将他们带来给你们吞食血肉,作为交换,你们不能杀我。 为什么,你始终不死? 林云静静想着,半晌,忽然抬起头,看向姜千秋消失的方向,喃喃自语: “最好不要让我抓到你的破绽……” 角色楼我很认真在看,遇到合适的我都会拿纸跟笔记下,大家不要急嘿嘿。君子剑,出来领人了~ (本章完) 第五十七章 鸡肉味,嘣嘎脆! 天空中挂着一个烧得喷香的烧饼,周围几朵软糯的棉花糖,被天青色的糖浆托住,时不时有几朵融化在糖里,那样更显得糖香甜可口。 “咕咕——” 胖子躺在一块青青草地上,皱紧了眉头,伸手摸摸自己圆鼓鼓的肚子,立即哀声叹气说: “唉,好久没吃东西,都快饿到前胸贴着后背了。” 身边朗威一脸鄙夷,拿手指捅了捅胖子肚子,软绵绵的好像捅进了一团棉花里,不由点点头: “嗯嗯,不错。胖哥确实要饿到前胸贴着后背了。” 胖子像是没听出朗威语气中的鄙夷,晃晃自己的大脑袋,好不容易从草地上爬起来,愁眉苦脸说: “唉,小威子,这里离湘城还有多远呢?” 朗威从背包里掏出一张地图,对照周围大山与在心中回忆之前走过的一段路,一会后说: “还有大概九十公里的路,不远了,待会到了湘城胖哥你想吃什么都行。” 说完话,朗威脸上鄙夷之色更胜了。 好你个胖子,这一个月什么清蒸鱼、叫花鸡、烤老虎,明明每天吃的东西重合的次数很少,但胖子总是在吃过一次这种生物的肉后,第二次吃就一个劲说吃下去如同嚼蜡,到现在看见肉类食物就说自己想吐,吃不下。 最好饿死你个挑食的! 但想了想,朗威看着胖子饿了三天依旧圆鼓鼓的肚子,不由长叹口气。 唉,任重而道远啊…… 一会儿,一行人继续上路,不过在离湘城还有大概五十公里的地方,他们碰见了三个绝不应该在这里出现的人。 “卧槽?黑子?!” “哈?胖子?你怎么在这?”对面,一身血迹未干的刘建问道,身后站着两名脸上表情无限悲愤的王卫。 听见胖子一句惊讶的喊声,小和尚心里一酸,眼泪都下来了。 佛祖啊,您总算听见小和尚的心声,派人来治黑子哥的重病了。 “卧槽卧槽,我还想问你呢。林子哥不是让你从粤省转入湘城最后回到湘城市?怎么在这条路上碰见你。”胖子惊讶地问道。 “啊?”哪里想,听见这话刘建反倒比胖子还要惊讶,一脸震惊道: “这里不就是粤省吗?” 胖子顿时一头黑线。 你是不是傻?这里都到了湘省了,而且我来的方向分明是直着过来的! 看看刘建身后目含热泪的两人,胖子轻叹一口气,总算是明白了。 这个黑子,压根就是路痴。 “好吧好吧。”胖子无力的摆摆手, “你们有吃的吗?” 刘建掏出一大块黑乎乎的肉,小和尚和另外一名王卫掏出一把野菜,还是生的。 “天亡我胖爷啊!”胖子语气哽咽说着。肥硕的身体往后一靠,直接摔在地上。 朗威见怪不怪,跟边上同伴迅速从身后大树上扯下几根藤条,将胖子绑好,背到自己肩膀上然后冲刘建招呼道: “走吧,黑子哥。” 刘建一脸狐疑:“胖子这是——” 朗威满不在乎地说道:“没事,就是饿的,不过以胖哥这体型,再饿个十年八年的完全不打紧。” 刘建用力点点头,深表赞同。 六人合成一队,一同上路了。 …… 距离湘城还有大概一公里的时候,无双城气势恢宏的轮廓已然出现在所有人视线中,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停下了脚步,听着耳边不断传来的轰鸣声,深吸一口气,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立即袭来扑人鼻翼。 “吼!” “嘶嘶——” 砰! 哒哒哒! “西墙战士伤亡惨重,谁还能去支援?” “不行了,我这边也快顶不住了!” ……放眼看去,上万只异生物形成一股巨大的兽潮,不断冲击无双城,不少异生物已然爬到百米高的城墙上,肆意收割战士们的生命。 无双城,岌岌可危啊! “朗威,快叫胖子下来,咱们加入战斗支援城池里的战士!” “这个——” 朗威一脸蛋疼,回头看向胖子,轻声道: “胖哥,胖哥。” 胖子从昏睡中醒来,一脸倦容道: “怎么了?” “有兽潮攻城,黑子哥叫我们支援。” “不了吧。” 哪里想,胖子仿佛在这一刻看淡了生死,对人世间再无眷恋,恍若大彻大悟地念道: “世间荣华富贵我已享尽,这世上,除了新的美食再没有一点能让我心生眷恋的东西。哀怒喜恶与我何关,生老病死又与我何关?纵使他日拥军百万,踏破九重凌霄,荣登无上天堂,黄袍加身。若无新的美食出现,一切就都是虚幻,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我心中还有幻想,真希望死后的世界有无穷无尽的美食出现,等着我去一一挖掘,一一品尝。而现在,我心中只有一点以前美食的味道围绕心头,挥之不去,但终究是如同嚼蜡……” 朗威险些一口老血喷胖子脸上。 卧槽你唧唧歪歪说一大堆话怎么我一个字都听不懂呢?什么叫作没有新的美食你就想慷然赴死?什么叫作一切都是虚幻,还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了?你没看见小和尚在这里吗?在他面前拽这个真不害臊吗? 嗯? 忽然,朗威看见兽潮中有一个黑漆漆的东西,他立即兴奋地摇动胖子身体。 “胖哥胖哥,别想死了,那里有个你绝对没吃过的东西。” 胖子再次将双眼睁开一条线,因为脸朝后边,并没看见朗威指的是什么,他怅然道: “小威子,别劝我了,就让我死吧,你不知道新的美食对我有怎样的意义。没有它的存在,我早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必要……” “妈蛋,你如果不瞎就自己看啊!” 朗威骂骂咧咧地转过身,让胖子自己看那头身体黑漆漆的东西,模样是一只独角仙,只不过身体较之末日前扩大了何止百倍! 喀喀喀—— 忽然有藤条爆裂的声音传来,朗威疑惑地回头,马上看见胖子不知何时手里出现一柄小刀,挣断藤条冲了出去,目红如血,张大嘴巴口水流了一路,一边跑嘴里还一边念叨着: “鸡肉味,嘣嘎脆!” “哦哈哈!小可爱,我来了!!!” 众人:“……” 他是不是病了? 刘建头疼地下令道:“好了大家伙,准备好进攻吧。” 一名王卫有点囧,问道:“黑子哥,这兽潮看上去有一万多只,咱们满打满算才六个人,怎么杀?” 刘建抽出了腰间早被异生物血液染成血红色的长刀,哈哈一笑。 “如果有一万两千只咱们每人杀两千只,如果一万八,咱们每人杀三千只!” 长刀直指兽潮,刘建双目精光绽放。 “杀!” …… 战争,从来就是一个充满血腥味的词。 但在这儿,无双城外,无数站立城墙之上的人纷纷张大了嘴,目瞪口呆看向在兽潮中疯狂追杀一只独角仙的胖子。 像是看一出喜剧。 “小可爱,你别跑!” “让我咬一口,真的,咬一口我就走。” “妈蛋!别逼我啊,你再跑我可就真动手了!” “嗷嗷嗷!气煞我也!胖爷不管新鲜不新鲜了,今天非宰了你这只畜生!” 一个胖子,手持一把与他体型完全不相符的小刀,或者说是匕首,红着眼跳到独角仙上疯狂往独角仙背上捅刀子。 “让你跑让你跑!老老实实给胖爷咬一口不久完了吗?!” “哎呦我去,你丫还会飞?” 只见独角仙吃痛,双翅一展,居然飞了起来。胖子紧紧抓住刺入独角仙背后的匕首,杀猪般的叫声不断。 另一边,刘建等人险些躲闪不及被异生物的爪子伤到。 你他奶奶是不是脑子坏了?独角仙本来就会飞好吗? “黑,黑子哥,胖哥他,他飞起来了。”一名王卫吃惊道。 刘建捂住脸,几乎想跟城上看热闹的战士说他不认识那个胖子。 “飞就飞吧,反正他那副模样也帮不上什么忙。” “不是,胖哥,胖哥又落下来了。” “卧槽!胖哥威武啊,又跳到了那只独角仙身上。” 刘建瞠目结舌,好几次差点被身前异生物伤到。 等战斗结束就让林子给他治治病,哪怕治成傻子也好过这幅疯疯癫癫的样子。 刘建这样想。 深吸一口气,猛地朝异生物数量众多的地方发起冲击。 林云早告诉他,自己之所以能让刀激发出刀气,是因为将体内基因精华力量凝成一线,每一刀出去若是出刀姿势正确,耗费众多基因精华力量一次使出,变成产生刀气;若是开启十道基因锁,凭着一身境界不要,甚至能短暂劈开空间! 这个刘建还无法学会。 但林云又说,刀气疾射而出后能一次斩杀数十只异兽,而异兽在那时恍若被定身一样,一动不动,这就关系到“势”! 每个人身上都有“势”,若是“势”使用的好,刀出则万物以为神明降世,心生惶恐与尊敬,不敢做出反抗的动作。 刘建如今便是要将这一波兽潮当作磨练,为他造“势”! 城墙上有两个身影跳了下来,百米高度似乎也没对他们造成重创,手中亮光一闪,两种模样不同却都锋利无比的利器出现在手里,朝着异生物攻击而去。 “老陈和朱杰?怎么只看见他们两个,林子呢?”刘建疑惑地想着。 正想着,远处忽然有数十辆大卡车停了下来,其它在车内张望的人不管,就看见林云带着妖姬三人从车中跃下,加入战场。 一会儿,又有一个声音冒出。 “王,第一王卫付源和已完成您下的命令,请指示。” 林云将手中斩命刀高高举起,指向异生物兽潮—— “杀光它们!” “是!” 这是第一次王与王的左右手以及十二王卫一同现身世人眼中,后世人称之为—— (本章完) 第五十八章 汽油炒菜 “王之初战!” 在林云的指挥下一行人的攻势摧枯拉朽,如一柄尖刀狠狠扎进兽潮的心中,不多时便将大部分异生物全部灭杀,就算留有少数,也是纷纷仓惶逃窜,溃不成军。 区区一万余只异生物组成的兽潮,说是兽潮都算夸大了,实力也普遍没有洞湖兽潮那会的异生物强,王与十二王卫一齐出手,斩杀异生物如稻田割麦。 林云在收拾战场,给还未死透的异生物补刀时见到了一嘴绿水的胖子, 他正抱着一只巨大的独角仙啃食。 哒哒哒—— 林云走了过去。 见到林云过来,胖子放开了那只独角仙,直愣愣看着林云,转过头,再看看面前被啃食了一小半的独角仙, 他忽然哭了。 “林,林子,我是不是给你造成麻烦了?” 唉—— 林云走过去,用手帕给胖子吧嘴边绿血擦干净,笑道。 “没有的事,这玩意生的不好吃,走,我给你拖城里去烤熟了再吃。” 身后,胖子已经哭得像个泪人一样。 …… 长时间不间断的战斗或多或少影响了一个人的心智。 刘建几乎化身为魔头,一身杀气让林云都为之心惊胆颤,听小和尚他们说这一路几乎就没睡过觉。刘建杀穿了数个省,一路上只要是活物都死在了刘建刀下,好几次杀红了眼甚至想对他俩动手,好在最后都清醒过来。 小和尚也是,进入城池的途中林云听见他在念往生咒: “一切胎生、卵生、湿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 刚开始还是好好的,后面就不对味了。 “世人所受之难,乃是磨难;小僧现在大开杀戒,对于自己而言何尝不是一种磨难呢?若说世人与小僧皆是一条条金背锦鲤,这杀戮便是那波涛,那飓风,那暗流。只有成功走出磨难,小僧与世人才得以堪破杀戮,改日才能有机会在嘴边生出两条龙须,二日得跃龙门,三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阿弥陀佛,我佛慈悲。” 看得出,他已语无伦次。几乎忘了自己是一名小沙弥,未来求的是超脱这具臭皮囊,得归极乐西天,而不是如凡人争龙一样化身鲤鱼,改日进行鱼跃龙门之事。 付源冷静地让林云害怕,将一切事物在脑中变成一堆数字—— 这只异生物有二级实力,食用它体内一颗晶核能给自己提供支持一场十分钟战斗的体力。 我体内基因精华数达到了8973点,经过研究,同级异兽或异生物的晶核服下能给自己提供所需总量十分之一的基因精华点数,杀掉十只就足够开启下一道基因锁。高一级的晶核一颗能提供所需总量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之间,需要杀掉四只。等级低于自己的晶核效用很差,只能…… 胖子更不用说,本就心性活泼的他在一年多时间不断杀戮,没有人与他聊天解闷后已然闷出了病,这次抱着独角仙的尸体啃食就是一个明证。 其他人或多或少也受了影响。 “唉——”林云长叹一口气,挥手道: “进城吧,你们都需要好好休息。” 进入城池,众人都受到了民众热烈的欢迎,无数鲜花编织成的花环被套在大家头上,新鲜水果、冰凉的饮料、甜甜的糖果,这些在之前每个人都藏着掩着自己都舍不得轻易食用的珍贵食物被送到他们面前,只要想吃,应有尽有。 …… 平民区,林灵家中。 林灵与欧阳婷婷面对面坐着,空气中充满了火药味。 “哼!如果不是你无理取闹,我哥怎么会去洞湖那么危险的地方?!”林灵率先开口道。 欧阳婷婷秀目一瞪说道:“哪里是我无理取闹?分明就是你!我早查清楚了,你跟林云本来就是兄妹关系,你那天分明是在说谎!” 林灵小鼻子扑哧扑哧地,显然心中怒气很大。 “是兄妹又怎么了啊?我告诉你,我跟我哥可没有血缘关系,而且我哥就是跟我睡的!” “你,你——”欧阳婷婷娇躯颤抖,怒气也冒了出来。双目瞪向林灵,林灵同样瞪过来,毫不示弱,就像一只护食的小野猫。 欧阳婷婷伸出手想打她,可一会,无力地垂下去。 语气低落说:“现在也不知道小林子怎么了,是不是还活着。而且外面有这么多怪物攻城,就算小林子还活着,恐怕回来也见不到我们了……” 闻言,林灵的气势也弱了下去,双眼有泪光泛起。 “你,你骗谁呢。我哥那么厉害,肯定能平安回来,就算回来见不到我……” 咔咔—— 忽然,房门被人打开,两人齐齐一惊,扭头看去,立即看见一脸笑容的林云出现在门口。 “灵儿,我回——咦,你俩都在啊?” 呼! 一阵香风袭来,两人纷纷如候鸟归巢般扑入林云怀中,林灵更是埋头大哭起来。 “呜呜呜,哥,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见不到你最后一面了。” 林云挠挠头,看着自己怀中两个美人,不知道自己的手该不该抱下去。 “什么最后一面的,咱们还有几百年时间好活呢。”林云笑着擦干了林灵眼角泪珠。 林灵不留痕迹地把欧阳婷婷往一边挤,完全占据林云的怀抱,这才又哭道: “城外面有好多怪物,它们在攻城,好多人都死了,我想去,但是,但是唐城主不准……” “呵呵,相信哥哥,已经没事了。”林云再次帮林灵擦干泪珠,看向一边手足无措,满脸酡红的欧阳婷婷。 欧阳婷婷也被自己刚刚的举动吓坏了,低下头,芊芊手指在身下不断交织。 怎么,怎么自己会冲过去抱住他呢?婷婷,你是淑女,这么豪放的动作不是你能做的! 唔,那万一小林子正好喜欢豪放一点的女生呢。 靠靠靠!欧阳婷婷你在胡思乱想什么啊?你都没答应做他女朋友呢! 冷不防,一双强有力的手臂抱住了还在胡思乱想的她。 她还没缓过神。 林云略带戏谑的声音响起在她耳边: “哈哈,我回来了,是不是很高兴啊?” 嘟—— 猛地,欧阳婷婷就像脑子里开了一辆蒸汽火车,源源不断的热气瞬间从她头上冒出,一抹艳丽的红色都从耳朵尖红到了脖子下面。 “去,去死!” 她狠狠地往林云脚上跺一脚,羞红了脸跑了。 林云痛苦万分地捂住脚丫子。 我去,这女人是有病还是怎么,哪那么喜欢踩人脚丫子?还喜欢穿高跟鞋! …… 中午,林云吃上了林灵亲自下厨并精心烹饪的大餐。 “灵儿,那个,这是什么?”林云一脸纠结地看向面前几碗黑漆漆的东西,指向其中一碗。 “鱼啊!”林灵一脸纯净地说道。 “现在外边鱼都变得好大一条,他们都不敢吃,说会变成怪物。不过我吃过一次,结果什么事都没有,刚刚我让刘建哥哥帮忙出去抓了一条小鱼过来,做给你吃。” “呃——” 林云又是佩服林灵的大神经,如果不是自己早帮助她打开基因锁,恐怕现在早疯了。然后又为这条鱼的结局感到悲哀。 “唉,都死了还不算完,还被自己妹妹做成了这么难看的东西……” 林云抱着赴死的心态伸出筷子夹起一块鱼肉。 咦?有点硬。 好不容易才从一团焦炭一样的小鱼身上夹起一块鱼肉,林云放入口中咀嚼。 “呕——” “咕咕。” 卧槽这不是我妹妹,这绝逼是哪个人变成我妹妹的样子想来毒死我! 一瞬间一种焦炭与汽油的味道充斥整个口腔,而且味道之中还带有一股浓重的咸味,仿佛这条鱼是吃盐长大的。 林云费劲地咽下这块鱼肉,装作若无其事,放下筷子,僵硬地微笑道: “灵儿啊,你这个油是从哪买的?” 林灵一脸不解,手指指向一处:“城门口老王那里啊,这个时候别的人都没油卖了,就他那有,用大桶子装着,不过好不卫生的。” 不卫生?林云扯扯嘴角。 人家拿大桶子装因为这压根就是汽油啊!我的妹!你是想毒死我吗?拿汽油炒菜?! (本章完) 第五十九章 说话的布偶 正想着,林灵忽然开心地跳起来,口中欢呼一声: “耶!我的油煎豆腐总算弄好了,哥你等等,我去给你端过来。” 哈? 油煎豆腐? 这么久时间我都以为你是在炖汤啊!! 一会儿,兴高采烈的林灵抱着一碗黑糊糊好像一坨淤泥的东西走出厨房,放到林云面前。 “喏!哥哥,快尝尝我的手艺!” 林云这下连僵硬地笑容也保持不了,连忙摆手说: “那个,我还不饿,不如先放着,我出去溜个圈再回来吃。” 林灵立即热泪盈眶,哽咽道:“哥,你不是不爱我了。” “哪能呢?”林云急忙摇头。 “那你快吃,这几个菜我可是弄了好久。” 唉,反正自己已经开启了七道基因锁,吃不死,吃就吃吧! 林云视死如归拿起筷子,将桌子上的菜扫干净,以至于林灵回厨房自己端碗白饭出来却发现已经没菜了。 “咦?哥你怎么不给我留点菜。” “哈哈,谁让灵儿做的菜太好吃,我忍不住就全吃了。”林云目含热泪说道,强忍住在肚子里翻滚的胃,不让它有机会将这堆“大毒之物”逼出嘴巴。 早知道当初就不那么照顾灵儿,时不时也让她弄顿饭菜了!林云在心里默默流着泪水。 若真是那样,灵儿现在不说好吃,至少也能弄出一顿吃不死人的菜。 “唔,那看来我以后可以多给哥哥做几次菜!” “别!”林云瞬间吼道,吓了林灵一跳。 “呃,那个,这不是没菜了吗?我寻思着黑子他们应该也弄了饭菜,我去那里端点过来。” 说罢林云逃一样跑出了门,到门口大口喘气。 好险,差点就被灵儿看出端倪了。 这个时候刘建他们应该都在陪伴自己早已接到城里的父母,林云想着,朝刘建家中走了去。 “叮铃铃——” 忽然,手机铃声响起,林云疑惑地拿出手机,低头一看。 “唐国华?他打电话给我干嘛?” 接了电话,不到十秒,林云迅速挂断,朝着城主府跑去。 唐国华正坐城主府大殿中央,脸色阴郁。 看见林云过来,拍拍手,马上有两人手戴白手套,脸上裹着厚厚的三层口罩,一人分别抬起两个角,抬起一个玻璃箱走上前放在唐国华身前长桌之上。 见唐城主没有别的吩咐,两人立即惶恐不已地跑了,一边跑还不断往身后回头,似乎他们刚抬着的不是一个透明玻璃箱,而是一只随时能从里面跳出来择人而噬的怪兽。 玻璃箱里头,一个黑熊模样的布偶不过两个巴掌大,静静躺在那儿。 “这是——”林云微微疑惑道。 唐国华一脸沉重,说道:“这正是我打电话让你过来的原因。” 他接着说:“在我恢复神志的第一天晚上,我就接到手下人匆忙上报的一个消息: 有一户居住在城中的居民报案,说他们儿子大半夜不睡觉,抱着一个布偶不断跟它说话,他们怎么哄都没有用。并且若是拿开布偶儿子就会哭闹,时间长一点甚至对他们动手,与得了病的疯子一样。 毕竟如今已是末日,人心惶惶,他们下意识认为其中有古怪,第二天大清早就急匆匆带着儿子和那个布偶去到我设立的保安局报案,想让保安局的人检查原因。 保安局的人却以为没什么大不了,好心地推荐几位末日前医术不错的心理医生建议他们去那看看,就没当回事,相互之间还把这件事作为笑料,茶余饭后都拿出来说说。 哪里想——” 保安局便是末日前的公安局,不过而今职责是保卫城中民众安危。如今与过去也已经大不通,不如一刀两断,便立下保安局这个名字。 唐国华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哪里想得到,今天我们发现保安局有三个人在家中死亡,全身上下除了死后眼珠子被挖掉外没有一丝伤口,也没中毒的现象,就像是睡死在美梦之中。 偏偏他们死后脸上都狰狞万分,五官扭曲成一团,像是承受了极大的痛苦与恐惧! 我立即下令调查,终于从蜘丝马迹中了解道:这三人,在拿着布偶的小男孩与他父母前来报案时都在现场,并且在之后都嘲笑了小男孩还有他的父母。 而且在入睡之前,他们邻居或妻子、亲人,听见他们跟丢了魂一样地说:‘小熊熊,不要怕,我来陪你了’。” 林云瞳孔一缩,顿时起了一身鸡皮,他立即问道:“你们没去调查那个小男孩和他一家人吗?” 唐国华面露苦涩,说道:“哪里可能呢。我们去了,还去了不少,二三十人乌泱泱将小男孩一家人住的地方围个水泄不通,我让你手下第五王卫朱杰带队,强行破开大门冲了进去。 客厅、厨房、卧室、卫生间,他们全部找遍了,但是没有发现人。这时,朱杰忽然嗅到了一股味道——” 唐国华脸上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恐惧,这对身居高位,却从来都敢与腐败与强权作抗争的他来说,太过稀奇。 他声音微颤道: “朱杰踢开卧室中的大床,床下面露出三具面含微笑的尸体,正是小男孩以及他的一家人,一男一女尸体呈侧卧状,手牵手将小男孩护在中间。 一个黑熊布偶坐在小男孩肚子上,见朱杰踢开了床,对他说: ‘嘘!不要打扰我家主人睡觉……’” 这下连林云也感到悚然,右手下意识撑在长桌一角,竟然咔嚓一声将一个角折断! “布偶,说话了?”林云试探性问。 唐国华目光凝重,点了点头:“那时冲入卧室的足有十多个人,就算其他人都说谎,或是被迷惑神志,但你手下第五王卫朱杰身上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也就是说——布偶确实开口说话了。” 砰! 唐国华正欲再说,林云一掌将玻璃箱拍碎,伸出手,竟是想将那个布偶拿出来! “你干什么?!”唐国华悚然道。 他可是知道其中厉害,这个布偶既然能开口说话,并且能神不知鬼不觉在一晚上接连杀害一家三口以及保安局三个人,说它不可怕都没人相信。 林云伸出的手一顿,冲唐国华露出一个安心的微笑,将熊布偶拿了出来。 它全身都呈黑色,只有嘴巴与腹部有一团白,鼻子是一个小黑球锈在一起儿的,双眼呈褐色,阳光照耀,有神秘的光芒从中反射出来。 林云放手中捏了捏,内部松软,应该全是棉花,没有发现硬物的存在。 咔咔! 将两颗眼珠子通通抠下来,握在手中磨成细沙,手掌松开,细沙被风一吹便飘飘洒洒落下,依旧不见其中哪儿有古怪。 林云使出望气诀去看—— 唐国华见阻拦不了,心中对林云也有着很大的信任,干脆继续接着刚刚话题说道: “之后兽潮到来,我没办法,只能先让大家组织起来抵抗兽潮。兽潮一退去后我立即询问朱杰事情详细,他通通告诉了我,我思前想后,这种超自然事件以前都是龙组负责,但现在——” 他小心地看了眼林云,林云不由哑然失笑。 他自然知道无双城中那个龙组成员早已成为他刀下亡魂,想找他?恐怕只有抹脖子一条路。 “所以只能叫你来啊!”唐国华轻叹道。 “对了,你看了这么久也发现了什么吗?” 林云从发呆状态中回过神,放下熊布偶,摇摇头苦笑道: “没有。我只是在想,如果这件事是人为的,那么能一晚连杀六人并在之后还能施法迷惑朱杰的神志,必是高手无疑。而我刚在脑海中将我认识且有这个能力的人一一代号入座,又一一排除。 因为他们要么此时功力尚浅,两件事必有一件无法做到,要么走的是正道,就算寻仇也不会将六名除了那一家人外,其余互不相熟的人通通杀害。 同时保安局的人有专门一块区域供他们居住,若是邪道中人,我记忆中的那几位可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一夜过后保安局不可能只死去他们三个人,而且邪道中人也不会跟傻子一样还在事后操控布偶说出那样的话。 顺便说一句,如果不是傻子,也不会知道这里是我罩的之后还敢在我眼皮子底下杀人。” 唐国华一怔,第一反应是林云怎敢说出这样的狂言,第二反应就是苦笑不已。 也对,他确实有资格说出这样的话。至少今天上午的兽潮就是他率领手下打退的,而他们满打满算也只有十五人! 哦,如果将那个疯疯癫癫的胖子也算在内的话。 唐国华问道:“那如果剔除人为的可能,还有其它可能吗?” 林云手上的动作僵住,目光深邃,思绪也不知道飘到哪儿。 半晌,才听见他幽幽说道: “如果是其它可能,那咱们的麻烦,可就大了……” 他拿着布偶走出了城主府,到一条岔路上转个身,朝与回家路迥然不同的方向走去。 不开心,所以今天再发一章 (本章完) 第六十章 阴影王 入夜,胖子、刘建以及十二王卫坐在一块,林云坐在最上方。 胖子拿起布偶,左摸摸右捏捏,小眼睛眯了起来。 “林子哥,这其中必有古怪。” 林云兴趣被勾了起来,心想难不成传承命师一脉的胖子真能看出点什么? 他说道:“你看出了什么?” 胖子没有理他,反而看向小和尚,摸着下巴说: “元,哦不,小和尚,你怎么看?” 林云顿时冒出一头黑线。 强忍住一脚踹死胖子的想法,目光转向小和尚,他也想知道小和尚是什么看法。 小和尚双掌合拢,念叨一句佛号,然后才说: “我看这布偶表面并无异常,但内部却留有一道阴秽之气,与我佛门无上光明伟力截然不同,必是有人施法操控无疑。只是若说能凭这个布偶取人性命,还是不见血的那种,小僧实在不知何方高人有这种能耐。” 胖子点点头,对着林云说: “小和尚的看法跟我差不多,这事是人为的,只是对于布偶杀人不见血这件事,我也丈二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啊。” 啪! 林云猛拍一下桌子,吓了众人一跳。 “好!确定是人为的就行了!” 众人吓得不轻,差点以为林云跟今天上午的胖子一样发病了。 “难不成,王您心中已经有了怀疑目标?”第一王卫付源推推镜框,试探道。 “没有。” 众人:“……” 那你刚刚兴奋个几把。 林云解释道:“哈哈!没什么,我就是——就是痛快!” 谁也不知道林云在今天唐国华对他提出那个疑问后内心有多么恐惧。 如果排除人为因素,还能是什么? 答案只有一个——凶手是已经晋级地阶的异兽或异生物,并且属于魂系。 这样才能解释它如何在梦中杀人以及操控布偶说出语意流畅的人话。 若真是那样,就算是林云也得仓惶逃命,除了寥寥被他带着一起逃的数人外,城中百万人类绝对无一能够幸免! 初始之地的异兽王,那头金色巨蜥便是五名异兽王中唯一一名魂系王,封号—— 阴影王。 天阶之后最善于在注视它的人类心中种下恐惧的种子,如阴影永世相随,让他们终生无法再突破下一个境界。 而那时它还只是地阶,刚出生也不到一分钟,但只是浑身金色鳞片被风吹动,数十名已经开启基因锁的人类强者便被齐齐迷惑神志,就连林云这名曾经距离天阶只有一步之遥的人也被定住身体,除了简单的张口说话与眨眼,不能做出任何反抗的动作! 魂系异兽,一直都是人类的噩梦。往往一只魂系异兽出现,都需要两名以上同级别人类强者才能抵挡,还不一定能将其斩杀。 林云并不声张,将布偶拿来放到身前,与胖子刘建等人喝着酒,聊天侃地。 一会儿,出事了—— 胖子喝高了找不到吐的地方,居然拉开刘建的裤子就往里面吐,刘建顿时脸都青了,抡起拳头往胖子脸上打。哪里想胖子自带“坚韧”的能力,刘建打个几十拳硬是没把他打醒来。 偏偏胖子还醉眼朦胧地嘟囔一声: “奶奶的,怎么有蚊子?” “嗷嗷嗷!” 这下刘建可就火冒三丈了,牙齿缝里能吹出火星子。嗷嗷叫唤着拿起刀子要给胖子捅几刀,十二王卫中立即有几人大惊失色,齐齐出手把刘建拦着,好险没让胖子被捅死。 咚! 冷不防,朗威顺起一条凳子往胖子脑门砸去,木凳应声而碎,胖子也被这一下砸醒,揉着额头从地上爬起来。 “妈蛋,小威子你拿凳子砸我干叼?” “砸的就是你这个王八蛋!”朗威喷火道。 他还记得当初不靠谱的胖子带他走了多少岔路,又干过多少现在想想都觉得脸上跟火烧似的事,不趁他现在醉酒没什么力气打一顿,还等什么时候! “妈蛋,你还反了你!” 胖子一个扑身将朗威压身下,肥手握成拳头往朗威脸上不断招呼。 刘建见自己“同道中人”被胖子虐待,猛地挣脱身后几名王卫的束缚,砂锅大的拳头一拳把胖子打开,拉起朗威两人齐齐朝胖子逼去。 有两名王卫还想去拉架,一道倩影忽然站到了他俩面前,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 正是妖姬。 “呵呵呵——”渗人的笑声从妖姬嘴里钻出,吓得他们通通冒出一身白毛汗。 “两位,我们是不是该算算在洞湖那会的帐了?” 两人互视一眼,立即夺路而逃。忽然就有一片桃花袭来,没入两人身体,让他们无法动弹。 “哟呵!还想跑?先跟老娘把帐算清楚再说!” 妖姬冲过去,纤细的手胳膊与小腿里却蕴含沉重的力量,打得两人滚地痛呼,连连求饶。 “第一,咱俩练练?”一名膀大腰圆的王卫走到付源面前,正是第六王卫沙峰。 付源微微诧异,虽说自己这小身板体格得两个才比得上对方一个,但人阶强者之间战斗可不是看体格说话的,他推推镜框道: “怎么个练法?在这里咱俩恐怕施展不开。” 啪! 一条手胳膊拄在了桌子上,沙峰嘿嘿笑道: “咱们扳手腕!” 付源:“……” ——场面彻底乱成一团,大家相互看不顺眼都扭打在一起,特别是胖子这个总爱招人恨的,不多时已被打得鼻青脸肿。小和尚居然都动了手,林云瞅见他扔下一块西瓜皮到胖子脚下,胖子仓惶后退的时候脚踩西瓜皮,一个趔趄摔倒,顿时逃不过又一次被围堵的命运。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小和尚面露慈悲道。 …… 林云紧盯身前布偶,一直坐到天明。 布偶一切如常,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它身上,似乎为它增添一丝可爱的味道。 如果不是少了眼珠子的脑袋上两个黑乎乎的空洞,看着渗人。 “唉。”林云轻叹一声,拿着布偶准备回家。 一夜未归,想必灵儿肯定要担心了。 “你们打够了吗?打够了就都回去睡个觉,这几晚估计大家都有得忙了。” 目光转下去,下边胖子、刘建以及十二王卫个个身上带伤,其中胖子伤得最重,嘴巴都扭歪了,嘴上跟挂着两根大香肠似的。刘建气喘吁吁,在一边痛苦地揉着肩膀——刚被胖子的还击伤到了。 妖姬脸上一个四十二码的鞋印,身下两人脸肿的跟包子一模一样。 付源也遭了罪,之前扳手腕赢了,哪里想对方不服气认为问题不是出在哪块肌肉使错了力,而是付源因为耍赖动用了基因精华,一巴掌抡圆了给付源脸上啪一下。 他的下场可想而知。 “吉岛了——”众人齐齐回道,可惜都口齿不清。 林云走回了家,这时林灵还未醒来。他将布偶放一边,下厨弄好早餐,静静等待林灵醒来。 (本章完) 第六十一章 敲门声 “叮铃铃!” 刺耳的手机铃声将原本还想眯一会的林云吵醒,林云接通电话,数秒后,缓缓吐出一个字: “嗯。” 再一次来到城主府,唐国华站在门口,一脸倦容似是同样一晚没有休息。 “怎么回事?”林云问道。 唐国华递过来一叠报告,同时叹着气说:“今晚又接到了几户居民的报案,说是他们家孩子的布偶开口说话了。” 什么? 林云一悚,急忙问道: “有几家?” “都在报告上,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林云翻开报告,上面分别写有五户报案居民的资料,如住所、家庭成员、年龄;布偶样式、大小。 各不相同。 “这几户人家里没发现有人死亡吧?”林云合上报告问道。 唐国华摇摇头道:“这几户人还没有,不过不排除有的人家中布偶开口说话,但他们没觉得怪异,就没有报案,这样就算死在家里一时半会也不会有人知道。” 林云微皱眉头,问道:“布偶呢?都拿过来了吗?” “嗯,在的。现在都放在储物室,看守人员可都是避如蛇蝎。” “带我去看看。”林云说道。 两人并排走往一处,不多时便达到储物室。打开门,林云见到了数个模样各不同,同时体积有大有小的布偶。 “好。”林云点点头,随即跟唐国华说道: “你安排人在城里作巡查,看有没有发生过类似事件却没上报的,顺便给我送包烟来。” “送包烟?” “嗯,我打算今天就在这里守着。” 唐国华犹豫片刻,半晌,还是照林云说得去做了。 吱呀—— 沉重的铁门缓缓合上,林云坐在数个布偶前,目光始终一动不动。 …… 上午,很晚才睡的林灵从梦中醒来,打着哈欠从卧室出来,立即看见餐厅桌子上摆有一碗清粥、两根烤熟的火腿以及一块奶油面包。 火腿与面包都冷了,清粥上面凝了一层薄薄的米花,拿筷子捅开,一股香甜的味道立即伴着热气腾腾上来。 显然林云离开的时间并不是很久。 “呼呼——”林灵吹凉热粥,然后放入嘴里,嘴唇狠狠咬上。 咔嚓咔嚓地就像要把勺子咬断。 “大坏蛋!回来了也不叫叫我,做了早餐就走,我有那么讨人厌嘛!” 林灵紧咬银牙,面前早餐被她当成林云的手和脚,林灵嘎吱嘎吱全部用咬的方式吃掉。 “哼!咬断你的手脚看你还往外边跑不!” “唔——咬断脚都够了吧,两只手用来做菜最好了。” 她记得昨天林云明明说出去给她弄点菜回来,结果一去就没了人影,自己坐家里苦等半天,肚子都饿瘪了。 后面还是心里一琢磨,自己不是也学会做菜了吗?立即围裙系上,拿起菜刀气势汹汹往厨房跑去,可结果—— 卫生间的马桶她冲了好多次,因为她吐了。 这一吐就没个停,好不容易感觉胆汁都吐光了她才悠悠晃到房间里,使唤手指头的力气都没了。 可林云还是没回来。 林灵吃完早餐,忽然瞅见边上凳子上有一个黑熊布偶。 “咦——丑死了,谁干的好事,怎么把它眼珠子都给抠了?” 她立即想到这是林云带回来的,钥匙只有他俩有,不是他还能有谁。 “哼哼!想哄本姑娘也不买个好看点的娃娃回来!”林灵嘟嘴道,伸出手将黑熊布偶拿了起来…… 哒哒! 这时,门外忽然有敲门声响起—— …… 林云在储物室坐着,等到窗口炽烈的阳光变成皎洁月光,又从白如雪的月光变成金灿灿的阳光照进,将林云一头乌黑的头发照得油亮。 他知道,自己坐了一天了。 面前五个模样各异的布偶依旧是布偶,毛茸茸的面部没有表情,林云却依旧能从它们脸上看出讥讽: 傻子,你能奈我何? 就仿佛那五户人家都在说谎,这些布偶其实都只是一个布偶,小孩子玩具,并没什么奇特的地方。 沉重的铁门被缓缓推开,进来一个人,林云只听脚步声就知道是唐国华。 但听得出,他心情很不好,步伐沉重,每一步都像踩在泥泞地里,抬起来总需要费上大力气。 林云转过头,看见唐国华双眼布满血丝,面容疲倦。 “有人死了。” 林云一惊,问道:“谁?” 唐国华声音沙哑道:“是昨天报案那五家人中的一家,今早保安局的人去敲门,没有人回答。他们立即把门踹开,看见他们一家四口都躺在卧室里,手牵着手,同样失去了眼珠子,并且,在床头柜上有一个布偶。” 唐国华举起手,一个白兔子布偶出现在他手中。 林云接过布偶,不由皱起眉头,问道: “他们手中的布偶不是都拿到这里来了吗?” 唐国华苦涩一笑:“我哪里知道,他家里有两个布偶……” 林云沉默了,片刻,他再次问道:“它没说什么吗?” 谁都知道,林云指的是手中白兔子布偶。 唐国华嘴唇干燥,说道:“说了。” “说了什么?” “它说——你们来晚了。” 砰! 林云猛地将白兔子布偶摔在地上,一脚将它踩爆。 他厉声道: “王八蛋!别让我知道是谁干的,不然我非得将他的脑袋塞到菊花里面去!!” “唐城主!” “我在。” “下令让城中所有家里有布偶玩具的人把布偶都拿出来,摆放到城主府外广场上。” 唐国华微皱眉头道:“这个命令恐怕下面人很难完成,一是城里形形色色的人都有,特别是富人区,那儿的人不好打交道; 以及贫民区,大部分人都一两件寄托心灵,以支撑自己在末日生活下去的东西,这个东西布偶占上了一部分,要想从他们手里把视若生命的布偶强行要过来,恐怕会遇上不少困难。” “不想交的人就让他们带着布偶都到城主府外边广场上来,至于富人区,我去!” 林云说完话转身便走出储物室,唐国华愣在原地。 半晌,他苦笑着摇头,低声道: “你啊,怎么总不能听我说完话呢。还有二,你老丈人如今在城里开个布偶玩具厂,你要想把那儿的布偶娃娃全部拿过来,有点呛。” …… 林云唤来十二王卫以及胖子与刘建,让他们分别带领一只普通人战士队伍往不同方向出发,持有城主亲手签字的搜查令,发现谁家里有布偶之类的玩具后若是协商不成可以强行拿走。 毕竟,这事关整座城人类的性命。 布偶体内棉花属木,正是五行之物,同时体型普遍较小,是以容易施法进行操控。若换成枕头、扫把之类的物体,操控起来虽说也容易,但若想一夜之间辗转不同地点连杀六人,首先模样会让人觉得奇怪。 就算是夜路,大街上躺着一个布偶还好说,若是躺着一个干净的枕头或是扫把,在这物资稀缺的时候,保准会有人上前捡起来带回家里好好珍藏,施法者想一晚连杀六人的念头也就彻底破灭了。 同时,想要通过布偶进入人梦中杀人,布偶眼珠子或鼻子上半透明的晶体状物是最佳选择,能够确保施法成功。若是换成纸张或其它物体施法难度就大大提升。 林云心中有一个猜想—— 接下来几章会有些啰嗦,看似跟末世毫无关系,不过都是为了承前启后,以及给以前章节出现过的一些人物一个结局 (本章完) 第六十二章 故人张枫 一名邪道修士眼见末日降临,天地法则破碎,往年禁锢自己使之始终不能突破的瓶颈出现松动。但因为天地灵气依旧混乱,他依旧无法突破,只有想办法找到一个人类城池,大量杀害并吸取其中人类精气。 布偶被施法操控,这个过程需要时间,所以第一天只能控制布偶说话。而目标都对准小孩,大概因为小孩子好骗,他试图将持有布偶的孩子骗去城外或其它地方,这样就无需将法术再施展下去,直接在自己老巢将人杀了就是。 但都没成功,那几个小孩子父母发现小孩有异常举止后都去了保安局报案。 同时,这两天操控布偶杀人害命,被唐城主立即发觉并重点关注,没来得及将被杀害的人体内精气夺走,只能操控布偶说出一连串容易引起人遐想与恐慌的话,试图制造混乱,他好在乱中继续进行谋害普通人性命的事。 但如今连续两次都被人看破,保不准那人会不会恼羞成怒,直接现身大肆屠杀普通民众,或是暗地里继续操控布偶进行谋害人性命之事。 若是前者倒还好说,城中到处遍布保安队的人,只要现身绝对会被及时发现,十二王卫或是胖子与刘建任何一人赶过去他都难逃一死。 可是,也有些地方说不通—— 按理来说,对方既然有能力施法害命,不可能没有杀害死者后将精气悄无声息带走的办法,但他只在杀害死者后抠掉他们的眼珠子,将布偶留在原处,静静等待天亮后保安局的人上门,然后说出一通让人一头雾水的话。 除非他是个傻子,或者单纯只为制造恐慌并以杀人为乐的疯子。 林云陷入沉思,不多时,他已走到了富人区范围内,挥挥手让身后战士们去往各栋大楼内搜集布偶。 无双城里面的房子大同小异,当初林云给出了明确图纸与标准。每栋大楼都高九十米,比城墙略矮,相互之间间隔不过数米。通通有三十五层,一间房屋面积不过一百平方不到,至少,在其它两个区是这样的。 也只有这样才容得下城中接近百万的人口。 但在富人区,不少人都将一层楼中两间房子打通了住,这样居住面积变得宽敞许多,不少人还在窗台上放满鲜花或盆栽之类的东西,点缀居住环境,也赏心悦目。 这本不应该出现,末日降临后生物开始逐渐出现异变,植物也在渐渐朝异变的方向走去。今天在家里放一朵芬香扑鼻的百合花,明日它就可能变成食人花,吞噬一家人性命。 来这儿执行任务,困难重重。 果然,它很快就出现了。 “推你爷爷啊推!你们都不知道我是谁吗?居然敢冲进我房间里抢东西,信不信明天我就让你们曝尸街头?” 数名战士推搡着一名年轻男子从大楼出来。 “走!搜查令是城主签发,但命令却是我们大队长下发的,有种你跟他说。” 数名战士纷纷面有怒色,显然这名年轻男子之前不断斥骂激怒了他们。 哼!咱们大队长在洞湖兽潮中能杀个七进七出,前天城外有小波兽潮来袭,也是大队长跟他几名手下挡住的,他们一共才十五人! 让你跟他说,看大队长会不会一刀砍了你! “说就说!别以为换了个城主这座城我就说不上话了,你们队长在哪?看我怎么连他一起骂!” 腾龙大队尚未组建完毕,这些人在末日前是华夏的兵,身体素质自然比普通人高上一筹,在唐城主的建议下,林云将他们当作预备队。其中无论是谁,只要开启一道基因锁,就能立即加入腾龙大队成为其中一员。 是以,他们称呼林云为大队长。 林云远远看见那人,立即面露古怪。 半晌,当那人总算来到林云面前,林云微笑就像看见久别重逢的老友,说道: “张枫,好久不见了。” 扑通! 张枫一屁股栽倒在地上。 卧槽卧槽卧槽! 怎么可能在这里碰见这个煞星?难不成煞星就是这群瓜娃子的大队长? 我的天!要是早知道是他我恐怕门都不会出,区区几个布偶娃娃算什么?让我给一打能充气的娃娃给他都成! 张枫心中暗暗叫苦,脸上却只能努力挤出一副笑容,谄媚道: “那个,煞——林老大啊,原来他们的大队长是你。” 林云笑道: “别紧张,我又不会吃人。” 你不吃人但是你杀人啊! 我的老天爷唷!现在谁不知道你是杀人狂魔,一身杀气滔天,上一任城主被你杀了,身后的幕僚被你杀了,洞湖兽潮你能杀个七进七出,昨天无双城外一小波可怜巴巴的异生物就是想吃点人肉,结果来时气势汹汹,回去的时候都夹着尾巴,兄弟姐妹更是被你杀了无数。 “看样子,这一块你应该很熟,而且之前听你口气在城里能说上话,那么在这里配合我一下想必不难吧?”林云问道。 张枫犹豫了,忽然见林云像是无意识一样缓缓将手伸入身后刀柄……他心一颤,连忙跟小鸡啄米一样点头飞快答应道: “没错没错,这一块不管什么人,我如果让他们往西,他们不敢往东,我如果让他们打狗,他们绝不敢去撵鸡。” “那好。”林云这才再次露出微笑,拍拍张枫肩膀。 “不错的小伙子,一定能长命百岁的。” 张枫哪敢接口? 他顿时汗如雨下,面白如纸。却是站立原地,不敢躲开林云像锤子一样砸在肩膀上的大手。 “嗯,那你就带你身后这些人去执行任务吧,想必区区几个布偶而已,他们那些人一定不会小气,对吧?” “对的对的,我现在就带他们去,现在就去。” 张枫逃一样跑了,身后数名预备队战士紧跟不舍。 …… 林云没掺和进去,怕影响张枫的发挥。 他走到富人区的另一角,与预备队战士的方向呈一条直线,两个方向,打算双管齐下,加快速度。 “你就是个土匪!” “有只抢布偶的土匪么?老实点,我不打算送你去医院。” (本章完) 第六十三章 再遇舒丽娟 “你是谁?我兄弟是城防大队小队长,林坤,你应该认识吧?” “抱歉,没听说过。” …… “行行好,我家孩子所有玩具都没了,现在只剩这个布娃娃,不要拿走它,行吗?” “你可以去城主府外广场等待,或是等这次凶手抓到后我们会原物奉还。” “凶手?不!我家孩子才那么小,绝不可能是凶手。” “没说他。” …… 唐国华之前的话其实带有偏见了,富人区的人性格都很好一个,当林云上门,基本不用吩咐就会将自己珍藏的点心或小吃拿出来,泡上两杯茶,像老朋友一样与他谈天论地,问出来意后纷纷主动将布偶拿出,嘴里还千恩万谢,感谢林云此举避免了将他们拖入一个大麻烦,最后恋恋不舍将早把斩命刀抽出来拿在手中把玩的林云送出去。 砰! 关上门,他们眼泪都下来了。 老天,我还以为他是精神病发作杀人取乐的来了…… 两个麻袋装着数十个布偶,有数十斤重,林云一手一个提在手中,轻若无物。 一会儿,林云已将下面数十层的人家里布偶全部收走。他上到最后一层楼上最后一间房,以脚作掌,在门上轻轻敲了敲。 “城主府办事,开门。” 虽然林云如今在无双城大有名气,但没见过他的人不在少数,知道他真实姓名的更是少之又少,是以,林云只能借用城主府的名义行事。 房间里传来砰砰哒哒的声音,还有一个女性的惊呼声,声音如喜鹊般清脆悦耳,显然是名年轻女人。 房门很快被打开,林云面无表情,刚想开口。 他猛地愣住,半晌,嘴唇僵硬地上下张合: “好久不见。” 房间中的人五官精致,面容美丽,年纪不过二十出头,是一名正值青春靓丽的女子。 但林云在乎的不是她的美丽,而是她的人。 她是舒丽娟。 广泛意义上来说,是林云的初恋。 初恋这东西,有的人说它是这辈子最美好的回忆;有的人说它是惨不忍睹的过往;有的人嗷嗷大哭穷尽一生想要追回初恋的芳心;有的人却冷冷一笑,说散了,就断了吧。 林云本以为二十年的时间,他遍览群花,有过露水情缘,有过刻苦铭心的爱恋;心中早已将舒丽娟忘记,就算刚穿越回来那时偶然一见,也只如蜻蜓点水,只在他心海上泛起一道微不可见的波澜。 但当他再一次看见舒丽娟,看见她长发飘飘,面露倦容,他却愣住了。 原来,初恋是每个人都难以忘怀的。 就算是恨,就算是爱。 哐当! 舒丽娟手中的汤堡滑落,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就好似一个梦,原本永远不会出现在现实中的人忽然奇迹般出现,唯有茫然以对,唯有流下两行清泪。 “不!”她忽然伸出手大力想将门关上。 “我已经是个不干净的女人的,不要再来找我,好吗?” “嗯?” 林云疑惑了。 片刻,他猛吸一口气,思路慢慢清晰。 无双城建成之际林云并不在城中,是以当初搬进城来的人大多是富人,他们齐齐将靠山的一面当作最安全的地点,居住在这里,渐渐形成所谓的富人区。 舒丽娟的情况林云知道,家境尚可,末日来临前衣食无忧,但绝对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并有一间自己的房子,除非一个可能—— 她被包养了。 林云轻叹一声。 他本以为张枫在见识自己手段后不会再去纠缠舒丽娟,他算间接将舒丽娟拉出了一个火炕。但他怎么也不会知道,他才一回头,舒丽娟便跳进了另一个欲望与杂念横溢的魔窟。 终究是命。 林云面无表情地伸出手,挤入门缝之中。 “我来这是执行任务,与你无关。” “真,真的?”舒丽娟眼中热泪未干,怯弱地好像一只小动物。 林云没有理她,手掌力度加大,将房门推开,人走入房中。 房子很乱,与舒丽娟秀丽的外表有着截然不同的对比,到处都是散落的衣物与小部分垃圾, 垃圾种类很少,其中最多的便是—— 套。 刺鼻的腥味充斥了整个房间。 林云冷眼扫视房间,将床上一个布偶猫拿起,随意放入麻袋之中,然后打开身边一个衣柜。 衣柜里挂满了衣服,林云扫视一圈,在衣柜下面看见一个小木箱。 “这里面是什么?” 舒丽娟神色变得紧张起来,眼神躲闪。 “没什么,都,都是些化妆用品,真的。” 林云轻叹一声,暗道: 你还是不知道当初的我有多喜欢你,那时,每次当我看见你都在细心关注着你的一举一动,心中早已知道你的一些小习惯。 例如,你说谎时不敢与别人对视。 “打开它。” “真的没什么,就是一些化妆品而已。”舒丽娟带着哭腔道。 “这把锁对于我来说并不难弄开,如果你不想再花大价钱去买锁,给我打开。” “我——”舒丽娟紧咬红唇,低着头,晶莹的液体不断从眼睛里冒出来,态度却很坚决。 “哼!”林云面露怒色。 “说破天不就是一些套或是情趣玩具,有那么难打开吗!” 这句话一出口,舒丽娟如遭雷殛,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许久,舒丽娟宛如失魂落魄地走过来,从兜里掏出一把钥匙,咔咔两声将木箱打开。 箱子里东西很少,只有一样。 林云拿出来才发现这是一个人形布偶,独一无二的布偶。 因为,它是定做的。 师傅的技术很好,比巴掌大一点的布偶身躯塑造堪称完美,无论是四肢、比例、用细线细细缝在上面的衣服,或是—— 跟林云简直一模一样的的面孔。 林云愣住了。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时间,直到楼下有一阵嘈杂声哪怕此处是一栋大楼的最高处也远远传来,将林云惊醒。 他缓缓将布偶揣进怀中,提着麻袋走出了门。 “今后,你就安心住在这里吧,再不会有人来欺负你了。” 吱呀—— 房门缓缓关上,舒丽娟猛地蹲到地上,刹那间,泪如雨下。 (本章完) 第六十四章 苍林玩具厂 林云走下楼,发现预备队队员和张枫被一群人围住,张枫不断大声叫喊着,神情不安,似乎在争辩某件事。 “怎么了?”林云走了过去。 见林云过来,预备队队员与张枫立即像找到了主心骨,齐齐指向他,扬声道: “跟我们大队长(林老大)谈!” 一名领头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大腹便便,身上一股高位者的气势毕露无遗,显然末日前他不是富甲一方,手下工人成千上万;便是官场大佬,自带一身官威。 “小子,你就是他们的什么老大?收集布偶的命令也是你下的?” 林云点点头道:“没错,他们是我的手下,命令也是我下发的。” 中年男人一听,憋了许久的火瞬间冒出来,刹那间火冒三丈,抡圆了手掌要给林云一个耳光,同时嘴里还叫喊道: “王八蛋,居然敢让人抢走我宝贝儿子的玩具,现在他都在哭你知道吗!” 啪! 耳光声响起,却不是在林云脸上,而是中年男人脸上。 林云只是用一根手指,轻轻一敲中年男人的手关节穴道,立即让他的手反射性地往后边打去,一巴掌便打到自己脸上。 “你,你居然敢打我?!”中年男人捂着脸,一脸震惊。 林云微微一笑:“刚才是你自己的手给自己刮了一耳光,与我有什么关系?” 中年男子面露狠色,厉声道: “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你知道我是谁吗?赵伟都是我帮衬着带起来他才能有今天的!” “赵伟?”林云眉头微皱,半晌,忽然想到一个人。 “伟子哥?” 中年男人面有得色,大声道:“哼哼!算你有见识。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我告诉你,现在你要是给我恭恭敬敬磕下三个响头,我就饶了你,不然我让你明天就变成人肉包子!” 春风得意的模样,就像一切尽在他的掌控之中。 小子,知道错了吧? 你要是乖乖给我磕头还好说,再把我家宝贝儿子的布偶双手奉上,我心情好没准就放你一马,如若不然,哼哼—— 林云眉头拧成了一把锁,忽而自语道: “对啊,怎么能把当初吃人肉的那群畜生给忘记呢……” 声音很低,以至于面对面的中年男人都没有听见。他还昂着头,等待林云跪下给他道歉。 林云忽然道:“你似乎不知道我是谁.” 他居高临下,对视中年男人的双眼。 “而且,你似乎还不知道你手下伟子哥现在是个什么样的情况。” 嗯? 这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用什么口气跟我说话呢!还有赵伟是什么情况?他现在除了在他那个加工厂干活还能在哪?! “王八蛋,我管你是谁!居然敢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你们都给我上,打死他算我的!” 中年男人一声令下,一群人乌泱泱朝林云逼来。 林云面色一冷,刚刚在舒丽娟房间压下去的怒火仿佛有再次升腾起来的迹象。 他喃喃道:“就好像一天不见血,世人就会忘记我王的威名唯有用血铸就。” 他转过身看向预备队战士。 “虽然我没教过你们什么,你们也还并不是腾龙大队正式成员,但我今天就教你们一件事——” 砰! 中年男人哪里想得到林云会忽然动手,一时不防被林云伸出手掌抓住整张脸,狠狠砸在地上,登时脑后冒血,两眼一白晕过去。 “我的手下绝不能被人欺负,就算是欺负也该是欺负别人!” “打断他们每人一条腿,责任算我的!顺便给你们一个任务:待会留下来查探还有多少明知是人肉还吃得津津有味的人,全部抓起来交给唐城主发落!” 末了,他嘲讽似地看预备队队员一眼。 “你们,不会连这些人都打不过吧?” “报告队长,不会!” 预备队队员大部分是年轻人,哪里受得了林云一激,一人立即握紧拳头冲了出去,一是想在林云心中留下一个好印象;二就是林云说的话确实令他动心。 没错,老子还是华夏士兵的时候从来没受过气,如今末日降临,为什么我总要低声下气对别人说话,受了气也不敢声张? 这次我就打残了你们,争取进入腾龙大队再不受你们的鸟气! 其他人互视一眼,也齐齐跟上,对准打算围攻林云的人展开疯狂反击。 一会儿,战局已经分明。 躺在地上哎呦叫唤的都是中年男人叫来的人,笔直站着并微微喘气的都是腾龙大队预备队队员。 “干得不错。”林云淡淡说道。 “今天回去就给你们打开基因锁,看十二王卫谁要你们,加入进去吧。” 啊? 听见这话,他们先是一惊,脸上纷纷露出喜色! 只是听命令把这些闹事的王八蛋打一顿,自己,可以加入腾龙大队了? 我不是在做梦吧?! 他们强压住喜悦的内心,再看向刚刚被他们打倒的人。 嘿嘿嘿,是不是找个办法讨大队长的开心,再把他们打一顿? 地上哎呦叫唤的众人顿时感觉身体发冷,一抬头,看见预备队队员狼一样的目光,咬牙支撑起自己骨折的脚,屁滚尿流地逃了。 我去,打断腿还不成,难道还想杀了我们吗?! …… 林云将目光投向张枫。 “都收集好了?”他问道。 张枫紧张地点头说:“基本上都收集到了,包裹被我叫人送去了城主府。” 林云皱起眉头, “什么叫基本上?还有哪里没收的吗?” 话语声轻飘飘,落在张枫耳中却是如洪钟大作,震耳发聩!刹那间张枫汗如雨下,他紧张万分道: “有,有一家玩具厂,专门生产布偶,我不好去。” “不好去?你现在是帮我跟唐城主办事,无双城有哪里不能去?” “但,但那是欧阳伯伯开的……” “欧阳伯伯?” “就是欧阳建虎,欧阳婷婷他爸。” 林云:“……” 半晌,他说道:“在哪?带我过去。” 张枫立即喜出望外,引着林云走往一个地方。 …… 城外,离城墙只有不到数米距离,建立了一栋三层高平房,占地近一千平方,门前还挂有一大招牌,上书: 《苍林玩具厂》 (本章完) 第六十五章 终现疑踪 林云嘴角抽了抽,暗道欧阳婷婷她爸可真是个人才,房地产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如今末日降临,改行做起玩具来也是火得不像话。 就刚刚林云从张枫嘴里所知,这座看似不大的玩具厂却垄断了无双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布偶玩具市场,另外还生产十字架、桃符之内的玩意,给人心理安慰,销量也是非常好。 今天自己只是要“借用”一会他仓库存放的布偶,应该,不会拒绝吧? 林云有点头疼。 亮明身份后直接上到三楼,欧阳建虎正在里面办公。 按他的说法——人越老越要多锻炼,工作嘛,也是一种锻炼。 见林云进来,欧阳建虎口中立即冒出一阵爽朗的笑声,震地顶上铁棚子嘎嘎作响。 “哈哈!林小子,今天怎么有心思到叔叔这儿来了?” 林云摸摸鼻子,不大习惯对方的热情。 他马上说明来意,并立即在心中组织好如果欧阳建虎不答应,之后该说的劝词。 哪里想,欧阳建虎只是微微一怔,立即说道: “你来这里,就是为了这点小事?” 额,小事吗?大概,似乎,可能吧…… 欧阳建虎奋笔疾书,刷刷刷几下就写好一份同意书,递给林云,林云随手拿给身后的张枫。 欧阳建虎一脸遗憾道:“唉,我还以为你是来看婷婷的。女大不中留啊,好几天不见你她都瘦了,还经常三天两头往你那边跑,昨天见你不在,这不,今天又去了。” 林云只能无言以对。 一会儿,张枫进来在林云耳边小声说布偶都已经装上车开往城里,生产线也停了下来,林云急忙起身,向欧阳建虎告辞。 欧阳建虎再三挽留,见林云去意已决,这才语重深长地拍拍林云肩膀。 “唉,以后常来叔叔这里走走啊,婷婷可是十分想念你。” 林云:“……” …… 回到城主府外的广场上,这儿已是人山人海,人声嘈杂,若不细细去听,很难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封建、专政、皇帝之类的词语一一从林云耳边掠过。 林云通通置之不理,从人群中挤出一条路,走到广场中央。 刘建、胖子以及十二王卫等人早已到了。 林云发下命令,让他们分别找个位置坐下,将广场内摆放好的数十万个形态大小各异的布偶围住,静静等待天黑。 ——夕阳西斜,日落群山。到一轮寒月远挂高空,夜凉如水。 围观的人大多散了,还留下的只有寥寥几人,他们都是放心不下自己的布偶。 时间缓缓流逝,林云的心情也随之越发沉重。 难道,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那名邪道人士并不只是能操控布偶,还能施法操控其它物体? 亦或者,他藏身在围观的人群之中,看见自己如此兴师动众找他,所以不敢再犯事了? 林云不知道。 又过去几个小时,留恋着舍不得走的人也倦了,有的人搬来一条靠椅,有的人直接躺在地上,目光都看向属于自己的布偶。 可千万别出事啊。 时间继续从指缝中流走,林云张开手,仿佛能看见时间带着无数人的性命从指缝间落下,一同远去。 自己如今本应该在城外,解救受异生物迫害,惶惶不可终日的普通民众;或是赶去可能爆发兽潮的地点,防范于未然,将危险消失在萌芽之中。 可如今—— 他看了看微微泛明的远空,似乎,天就要亮了。 今晚依旧是一无所—— 嗯? 陡然,林云目光变得凌厉,看向身边一个布娃娃。 是一个阿狸公仔,两个巴掌大,有粉红色的身体,尖尖的耳朵下面一团乳黄色,咧开嘴,笑脸被刻画地微妙微翘。 刚刚,似乎这个阿狸公仔动了? 林云疑惑地想着,但目光注视半天却没发现它还有其它动作。 呵呵,可能是连续几晚没睡觉导致出现幻觉了。 林云自嘲一声,转过身看向其它布偶。 呼—— 林云猛地伸出手将阿狸公仔抓在手中,冰冷的话语从嘴中冒出,四周如陷入万古不化极寒之地。 “你,想去哪呢?” 话语如冰,给铺满白雪似的地面再次结上一层冰霜。 这一次他虽然是背着身体,但神魂力量悄无声息的透体而出,覆盖在四周,方圆十米内任何动静都逃不过他的捕捉,包括——刚刚这个阿狸公仔像拥有灵智一样想要偷偷跑离这里。 阿狸公仔脸上表情变换,就像有个小人呆在里头,所有表情惟妙惟肖,将心中的情绪表达一览无余。 它笑了,纵使只不过一个布偶娃娃,林云依旧从中体会到它那种肆意与开怀的情绪,在笑声中暴露无遗。 “桀桀桀桀——这个声音,我找到你了!你终于出现了!” “什么意思?为什么说终于找到我了。”林云迅速问道。 忽然,一道虚幻的神魂力量从阿狸公仔身上冒出,转眼遁入夜空。 “想跑?!” 林云暴喝一声,手高举起,早已有准备的胖子手捏法诀,大喊一声道—— “追神符,疾!” 一道黄符凭空自燃,落入原本该是虚幻的神魂力量身上,顿时将它染成火红色,不伤它本体,却在夜空下使它变得显目无比! “你们在这守着,我去追!” 林云一声令下,整个人如雾气蒸腾而起,穿梭在各栋大楼顶部,朝那道神魂力量追去。 布偶被人施法,若相隔太远,自身境界不高,便只能借助符箓的威能,将神魂强行截取一丝注入施法物体内。 事后这丝神魂力量必然要回到自己体内,不然修士的魂魄一旦缺失哪怕一丝,都会对自己造成巨大影响,轻则从此修为再无寸进,重则在日后修炼之中走火入魔机率大增,终有一日堕入魔道丧失自我。 林云紧追不舍,就是想看看这丝神魂力量最终飞去哪。等到它落地的一刻,自然就找到了那名邪道修士的藏身之地! 大风呼啸从耳边掠过,四周景象走马观花,不能给大脑留下清晰的记忆。 不多时,林云已经追到城墙之上。 林云站立城墙上方,看群山险恶,万籁俱静。 一道火红的光点在黑暗中无处藏身。 “哼!总算出城了吗?我倒想看看,你本体究竟躲在哪里!” 念头尚未完结,忽然,那丝神魂力量停住了,在空中离林云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 一道意识传来—— “桀桀!你让我丧失挚爱,令我痛不欲生,现在我找到你了,我会让你也尝尝这感觉!” 啵! 这丝神魂力量在空中猛然爆开,形成一个巨大的火红光球,照亮了林云错愕的脸庞。 (本章完) 第六十六章 婷婷出事? 这人,是疯子吧? 且不说自己什么时候杀过他的挚爱,就说这丝神魂力量,对方控制它自爆,会反噬本体导致身受重伤不说,甚至意味着从此断绝掉自己的修行之路,再无窥视更高境界的能力。 我跟他,有这么大的血海深仇吗? 林云愣住,许久,转身往广场走回。 旭日东升,天边泛起红光。 十二王卫以及胖子刘建依旧坚守在自己的位置上,附近围观的人数又多了起来,眼巴巴地往里头看着,不时看看天,生怕天空落下一两点雨滴打湿自己的宝贝布偶。 “林子哥,怎么样?找到那家伙的藏身之地了吗?” 胖子乐呵呵走了过来。 他对自己刚刚打出的那道符箓可是有着迷之自信,至少,在那丝神魂力量钻回他主人体内之前那道火红色光芒就如跗骨之蛆,想甩也甩不掉。 至于林子哥为什么没把人带过来? 嘿嘿嘿,那一定是宰了呗。 林云沉默了,片刻,摇摇头叹道: “还没有,你们都回去休息吧,我再在这儿守一会。” 啊? 怎么可能? 惊愕的表情在他们脸上一一显现。 林云却不愿多说,挥挥手打算让众人散了。 刘建走到林云面前,关切道:“还是你去睡个觉吧,听唐城主说你已经好几天没睡了,这里交给我来守就是。” 林云却摇摇头,说道:“不成的,你未修神魂,待会就算那人再次施法你也察觉不到。” “那我留下!” 胖子走了出来,脸上挂着不正经的嬉笑。 “嘿嘿!我总可以吧。管他是什么正道修士还是邪道,要是敢分出神魂力量前来,绝对逃不过胖爷的法眼!” 林云:“……” 他看了看一脸关切的刘建,又看了看貌似胡闹,态度却很坚决的胖子。 他轻叹一声,转身回家。 …… 林灵今天起得很早,林云进屋的时候发现厨房里有动静。 呵呵,这个灵儿啊,上次拿汽油炒菜,好险没把屋子烧了。 林云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想了想,走进厨房打算看看林灵在弄什么。 往厨房刚走几步,正好碰见一脸黑乎乎不知道是油灰还是什么物体的林灵端着一个大盆子走出来。 一股怪异的味道从盆子里散出,钻入鼻孔久久挥之不去。 “咦?哥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林灵又惊又喜道。 应该是刚回来的路上刘建发了信息给她。 林云顿时哭笑不得,接过林灵手中大盆子,眼睛看下去,琢磨许久还是看不出里面这一团黑糊糊的东西是什么,只能试探地问道: “灵儿啊,你这是,煮的面粉?” 林灵立即嘟起了嘴,娇嗔道:“是面,是面条啦!” 呃—— 真是一碗卖相不错,色香味俱全,一眼就能让人看出究竟的好面条。 林灵说:“我看面条那么细一根,心想着怕你吃不饱就多放了几把,没想到它煮一下就变得这么多了。” 林灵嘴巴嘟起都能挂一个茶壶了,似乎是在怪面条不听话。 “好了好了。”林云笑道,伸出手想把林灵脸上的灰抹掉,哪里想林灵瞎忙活那么久,脸上的油灰都结了厚厚一层,林云不伸手还好,一动手反而将林灵的脸抹地更难看了。 “哈哈!”林云忍不住笑了出来。 “小花猫,你还是快去洗洗吧,早餐我来弄就好了。” “咳咳!什么嘛,人家才不是小花猫。” 林灵小鼻子扑哧扑哧的,不断咳嗽。拗不过林云,不清不愿地走进卫生间。 半晌,有凄厉地好像毁容一样的尖叫声传来—— “呜呜呜,我的脸啊!!!” …… 两人坐到一块,林灵端起林云煮好的面条大块朵颐,看得出,她饿了很久。 林云心疼地伸出手,给林灵将耳边一缕秀发盘起。 他轻叹道:“唉,这几天总有事情要做,没能好好陪你,真是抱歉了……” “你没事可以多出去走走,现在城里人这么多,你可以找几个好朋友一起聊聊天或玩玩游戏什么的。 别总闷在家里,这么漂亮的大姑娘,不多出去走走、晒晒太阳,以后没准会变丑变得……” “我——” 林灵忽然低了下头,低低的哭泣声从那儿传来。 林云托起她的脑袋,看见林灵一脸泪水,将她刚刚补好的妆又弄花了。 林灵低声哭泣道:“哥,我,我是不是很没用?” “怎么会呢?”林云柔声道,为她拭去泪水。 “我家灵儿是最棒的,不要哭,要当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汉子。” “噗哧——” 哪有这么安慰人的嘛! 女汉子?人家才不是呢! 林灵破涕为笑,拉住林云的手不让他收回去,撒娇道: “那你下次不管做什么任务都带上我好不好?我一个人在家里,不会弄饭、不会洗衣服、不会修水管,上次还是叫唐城主叫人帮我来修的……” 林灵语气又低落下去,有再次哭出来的趋势。 林云又是心急又是心疼。 他立即安慰道:“别哭了,再哭这屋子可就要被水淹了。” “哪有那么容易嘛。你,你下次不带我去,我就再哭给你看。” “唉,这个真不行,有危险的。” “反正有你在,我不怕。” “不行!” 犹豫再三,林云还是咬咬牙,狠心拒绝了林灵的要求。 他准备安慰再次哭出来的林灵,哪里想林灵小脑袋一顿,像是灵光一闪,大眼睛发出令林云都吃惊的光芒。 眼泪早被蒸发干净。 “嘿嘿!不让我去?好啊,那哥哥你待会帮我去把欧阳婷婷揍一顿,把她揍一顿我就不烦你了。” 啊? 林云吃了一惊。 “她是怎么招惹你了,让你有这么大火气。” 林灵小嘴巴嘟了起来,忿忿道:“她个小婊砸,前天来我们家见你不在,把你送给我的小熊布偶抢走了,昨天还专门跑过来炫耀,我恨死她了!你去把她揍一顿,然后把我的布偶熊……” 嗡—— 恍若有人在脑后敲了一闷棍,林云顿时感觉瞬间双眼有金星冒出,两耳一阵轰鸣,短暂地失去了意识。 “——你让我丧失挚爱,令我痛不欲生,现在我找到你了,我会让你也尝尝这感觉。” 凌晨那道神魂力量传来的讯息在脑海中不断盘旋,这也是为什么今早林云没有坚持,反而选择回家的原因。 他怕对方找到林灵,对她出手。 可是现在—— “我出去一趟!” 林云顾不得休息了,急匆匆跑出门往欧阳婷婷家里跑去。 真希望我的猜测是错的…… 渐渐,林云双眼冒出血红色,有不自觉进入狂化状态的趋势。 (本章完) 第六十七章 三魂失其一 立即打电话给唐国华,讨要欧阳婷婷的联系方式与住址,林云脚下生风,短短数分钟便赶到唐国华提供的具体地址。 咚咚咚! 敲门,门里没有声音回应。 打电话,一直到忙音出现。 无人接听—— 林云立即联系一整天都泡在玩具厂的欧阳建虎,让他拿钥匙过来。 不一会,欧阳建虎大刀阔斧地出现在走廊口,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脸上还挂着笑。 “呵呵,林小子啊,这么早来找婷婷是想带她出去玩吗?” 林云面露寒意。 “开门。” 欧阳建虎自讨没趣,尴尬笑笑,从兜里掏出钥匙将房门打开,一边开门一边说道: “你总算是有心,这几天婷婷夜不能寐的,今天大清早还打电话给我说可能出现幻觉了,居然看见你送她的布娃娃开口说……” 砰! 林云忽然一脚踹开了门。 一股凌厉的杀意充斥整个房间,门口的欧阳建虎也在这股杀意笼罩之下瑟瑟发抖。 但是房间里没有其他人存在! 除了一张床上,一具娇躯面白如雪,秀眉微蹙,静静躺在宽敞的大床中央,胸口只有轻微的起伏。 没了眼珠子的布偶熊放在她的手边,被她如白玉无瑕的玉手轻轻握住。床柜上的手机屏幕亮着,上面显示有两个未接电话。 林云朝手机走去,每一步都像踏在人的心房之中,每一下都带有万斤之力!这一刻,凡是在这栋大楼里的人,不管醒着还是睡着,他们都生出这样一种不可思议的想法—— 天,要塌了吗? 拿起手机,找到第二个未接电话,没有备注,林云回拨过去。 “嘟——嘟——” 十余秒后,电话接通,对面却没有声音传来,安静的好像拨打到荒山坟地里头。 林云还是主动开口了,他问道:“你是谁,到底有什么目的?” “桀桀桀!” 电话里,一个阴冷且带有几分癫狂的笑声忽然响起,是个男声:“你让我尝到丧失挚爱的滋味,现在换我了。桀桀!在永无止境的痛苦与无助中后悔吧,后悔你曾杀了我的挚爱。” “你的挚爱是谁?在我印象中我从未对女人出过手。”林云问道。 对方却将电话挂了。 王八蛋!!! 咔咔! 林云面寒如冰,将手机握在手中握成一堆细小零件。 低下身将欧阳婷婷从床上抱起来,佳人本该笑着看他,笑道:你怎么来了? 现在身体却冰冷地不像话,心跳微弱地几乎不能发现,原本永远如娇花鲜艳动人的脸上像结了一层冰霜,柔弱万分,再不复往日的美丽。 林云抱着他走出了门,欧阳建虎六神无主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林小子,你可千万要救活我女儿啊……” …… 林云来到医院,这儿早已人满为患,但在唐国华的命令下,还是立即腾出一间病房分给欧阳婷婷。 胖子手捧数根香急匆匆赶来,十二王卫和刘建刚刚接替了他的任务。 佛教认为香与圆满的智慧相通,香于人的智慧、德性有特殊的关系,妙香与圆满的智慧相通相契,修行有成的贤禅香圣,甚至能够散发出特殊的香气。为此,把香看作是修道的助缘,提倡在打坐、诵经等修持功课中使用熏香,营造好的修炼环境,以此来沟通凡圣,为最殊胜的供品。 香的成份有很多种,如沉香、檀香、丁香、木香、肉桂、菖蒲、龙脑香(冰片)、麝香、降香、安息香、甘松香等用于治病的香品,也称为“香药”。 而道家与佛家究竟哪一个先用上香并不仅仅将它当作敬神与安定心神之物,而是扩展它的用途,用来降妖伏魔,施展术法,已经不可探究了。 香的种类同样有许多,光佛家就有——禅悦香、安神香、静心香、觉醒香等等。 而胖子手中数根香,唤作“探魂香”。 乃是查看一个人三魂七魄是否尚在的无上法香。 胖子用道符唤出火焰将手中十根探魂香点燃,摆放香炉,下铺一块红布,将三根略大的香插在稍位置,其余七根并排插在其后。 “阴间有主,一曰秦广王、 二曰楚江王、 三曰宋帝王、 四曰五官王、 五曰阎罗王、 …… 十曰转轮王。” “十王开法眼,助我探幽冥。 急急如律令,敕!” 胖子口中念出艰涩的词句,双目一瞪,手指猛然指向香炉中直立的十根探魂香。 咔嚓! 道家谓人有三魂:一曰胎光,二曰爽灵,三曰幽精。 然而此时代表胎光的一根探魂香,断了。 “噗!” 胖子开启基因锁以来对于《天机诀》的修炼越发惫懒,境界始终没上去,此刻强行为人探魂已遭反噬,一口鲜血顿时吐出。 胖子摔倒在地,豆大的汗珠不断从他额头冒出来。 他强撑精神说道:“林子哥,这欧阳婷婷三魂有一失,失去的乃是胎光之魂;胎光主生命,久居人身则可使入神清气爽,益寿延年;源于母体。现在欧阳婷婷体内胎光之魂被人用秘法夺去,招魂必定不会成功……” 他小心地看了眼林云,低低说:“而且,而且如果胎光之魂离体时间过久,欧阳婷婷必死无疑。” 林云沉默不言,好像一块石头。 半晌,他缓缓将身后斩命刀抽出。 刀出一寸、两寸、三寸……伴随一股浓郁到化不开的杀气一起升起。 胖子瞪大了眼睛,每个毛孔都溢出寒意,根根汗毛直立。 这一刻,胖子似乎看见当初在初始之地兽潮中一身杀意铺天罩地,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的林云又回来了! “林子哥!” 胖子拉住了林云,林云回过头,胖子将那根从中断裂的香再次点燃,递给了他。 他挠挠头道: “那个,虽然我学艺不精,不能通过招魂的办法找到欧阳婷婷胎光之魂唤回,但我好歹是马家人嘛,会一些小法术。那个傻子也是笨,夺人魂魄却不掩盖气息……这根香你拿着,看它的香烟往哪个方向飘,那个方向就必定是胎光之魂所在位置!” 林云点点头,低声道: “谢谢。” 而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胖子目送林云的背影远去,看了眼病床上的欧阳婷婷,忽然心中一咯噔—— 等等,那人不会就是想引林子哥过去吧?! 不行,我要告诉林子哥。 他急匆匆下楼,然而此时,林云早已不见了身影。 (本章完) 第六十八章 出来了 林云走出城门,身体随着步伐慢慢变大,直到翻过一座山,目光已然望不见气势恢宏的城墙身影, 狂化第一状态,开启。 他目红似血,斩命刀握在手中发出令人牙酸的咔咔声。 现在,他只想杀人。 一只吊睛白额大虫从山林中窜了出来,身长五米余,身上斑斓纹路光泽渗人,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其中尖尖的虎牙,朝林云大吼一声—— “吼!” “找死!” 血红色的斩命刀落下,将它从头部到尾部,哪怕是虎尾上的毫毛也一毫不差从中劈开两半。 不等两瓣尸体完全分开,它已化作一具干尸,体内所有血液与精气都被斩命刀吞食。 “不要来拦我。”林云轻声说道。 他看着手中探魂香升腾起的烟雾所指方向,依旧直直指向西方,他脚下不停顿,继续往那儿走去。 一头金雕展翼达十米,在千米高空之上远远看见山林中似乎有一只美味的猎物,它毫不犹豫扑了下去。 嘎嘎,今天又有大餐吃了。 呲—— 金雕被斩命刀一刀两断,尸体落下,原本目光锐利的鹰眼中满是疑惑。 为什么,这个人类有这么强大的实力? 双眼渐渐失去光泽。 林云再一次翻过一座山,数只猩猩跑了出来,比之末日前,它们的体型更加魁梧,力量更加巨大,他第一眼看过去,它们正相互丢着一座小山一样大的石头,大概是在争夺首领的位置。 林云来了,它们齐齐扑了过来。 林云走了,一身青衣一尘不染,身后地面上满是猩猩的断肢残臂。 他走到一个山谷之外,远眺山谷,至少上千只异生物栖息在这儿,为首的是一只浑身长满金色毛发的猴子。 林云见过它,上一次围攻无双城的兽潮便是它与那头独角仙推动的,独角仙死后,它成功坐上了首领的位置。 探魂香的香烟也在这静止不动,一道笔直的香烟袅袅升起,弥漫的烟气后面,是林云一张难分喜怒的脸。 “你,藏在这里吗?”他自语道。 锵! 斩命刀拔出,林云气势汹汹冲入兽潮之中,一顿乱砍,所过之处刀气纵横,无数异生物被他斩杀。 他口中喊道:“出来!” 刚开始声音还小,不足以传荡整片山林,之后就仿佛整座山谷变成了一个喇叭,将他暴怒的声音无限扩大。 一刀斩下,将一只冲向他的猪形异生物分尸。 “出来!” 数只打算围攻林云的异生物被林云挥舞出纵横刀气绞杀,断肢横飞。斩命刀不屑于吸取这种未变异完成生物的血液,鲜血顿时淋了林云一身。 这一刻,他宛如九天魔神,下凡来寻找那个挑衅他威严的凡人! 你在哪? 你在哪!!! “吱吱吱!”猴王愤怒不已,从一棵大树上跳下来,吱吱叫唤要杀了这个人类。 林云把斩命刀一甩,顺势落入身后,竟是欲赤手空拳与猴王搏斗。 轰! 林云一个侧身躲过猴王的利爪,一脚绊倒猴王,左手狠狠出拳砸中猴王头颅。轰得一声地面陡然裂开形成数道长达十米的裂缝,发出石破天惊的轰鸣声,一瞬间整片山林都在震动! “出来!” 林云双眼红地好像要滴出血来,狂化状态更是将他心中的愤怒无限提升。 咔嚓! 林云抓起金色猴王的双臂,咔嚓两声将它的双臂通通折断! “出来!” 林云猛地将猴王整个抓起,用力一甩,甩到试图来救援它们首领的异生物群中,猴王身体爆开,血雾波及数十只异生物,凡是沾染上血雾的异生物身体齐齐鼓胀,一会儿已如热气球大小! 砰! 全部炸裂,血液与肉屑落下仿佛天在流出血泪,天在愤怒! “你以为你躲在异生物眼皮子底下,我就不敢进来找你了吗?我告诉你,它们在我眼中就是垃圾,就是比一坨屎还没用的东西!” 林云眼中有化不开的杀意,充斥在血红双目之中,更显得恐怖无比! “你,出不出来?!!” 轰! 林云一拳击出,这一拳带有无尽血腥之力,所有死去的异生物尸体中血液凝聚林云拳头上,猛然爆发的威力堪比一枚大型导弹! 一拳出去,立即激起百丈尘埃,灰蒙蒙将这座偌大的山谷遮蔽,数百只异生物全部爆体而亡,原本地面尚可见的一点绿意全部消失,地面瞬间降落数米有余。 碎石疾飞,沙砾乱舞,狂风呼啸几乎形成飓风! 这一拳,竟恐怖如斯! “吼吼!” “嗷——” 所有幸存的异生物都仓惶逃离,这一刻,只恨爹妈少给自己生了两条腿。 心中无限惶恐—— 那个人类,不会追来吧? 林云微微喘息,努力平定胸口剧烈的起伏。 他忽然站起身,面朝迷雾吼道:“我已五天不眠不休,但是为了你我还能坚持五星期、五个月、甚至五年!有种你就自刎一刀躲入幽冥地府,自我泯灭神魂或跪求上天赐福,乞求永远不要被我发现。 不然我林云发誓,我上穷碧落下黄泉,踏破九霄丛云,遍寻三千法界。此生若不杀你,灭你三魂七魄,让你永世无法超生, 我林云誓不为人!!!” 声波如浪,一时间灰雾滚滚,如惊涛涌向八方! 将山中鸟惊了,也让之前逃窜的异生物奔跑速度加快数分。若不是身体是从小就定下的,无法改变,它们甚至想将头顶鸟类的翅膀折下来安在自己身上! 只求能尽快离开这片血腥之地! …… 哒哒哒—— 远处,忽然轻轻的脚步声响起,林云立即扭头去看。 一个人影出现在灰雾中,他仿佛是被无形细线吊着,几息后人出现在林云视线之中。 他并不是走过来,而是跳着舞,舞姿诡异。身姿宛若无骨,好似柳絮空中轻舞,又似落叶飘然直下,眼看即将落地,又有一阵大风吹来,将他吹得更高。 伴随尖锐的笑声: “桀桀——” 人,终于近了。 身躯干瘦,步伐无力。只是一双闪烁阴冷光芒的眸子穿过层层灰雾,透视到林云身上,让林云知道这并不是一具扯线木偶,而是一个活人。 一名身高约一米七的中年男人,一脸阴鸷,脸颊两边都深深地凹了下去,眼窝衬着骨头,瘦骨嶙嶙,单薄地好像一阵轻风就能刮走。 他赤着上身,有两根森白骨刺从他右边肩膀处冒出来。一股类似尸体腐臭发出的气味扑面而来,林云鲜红的双目中光芒闪烁, 因为,这种味道他只在异生物身体上嗅到过。 而现在—— (本章完) 第六十九章 袁七天 见林云将疑惑地目光投向他肩膀,对方笑了,停下舞步。 薄薄的脸皮已经不能被笑容带动,这个笑脸显得狰狞恐怖。 尖锐似手指甲摩擦玻璃的声音从他口中冒出: “末日降临,其实也是有好处的,比如我这两根骨刺,就是我家族从上面得到一管半成品的生化药剂,我将它偷来并注射到体内……它不仅给我带来了力量,也提升了我的境界。” “所以,你才能远隔无双城数公里,却依旧能施法操控城中的布偶。”林云接话道。 阴鸷男人伸出猩红的舌头,舔舐嘴唇,这一幕更为他身上气息添加几分阴森之感。 “没有错,桀桀!我早知道无双城里面有高手,如果离得近了,保不准被人发现,一起围攻上来将我宰了。所以我躲在这里——异生物的老巢附近。怎么样,它们虽然都是废物,但数量一多起来,杀光它们你也不好受吧?” “你以为杀掉那几百头废物后我就已经没有力气杀人吗?”林云问道,脸上浮现出一缕讥讽的笑容。 “不不不!”对方连连摆手,手一招,空无一物的手中出现一道黄光,似火焰升腾。 林云一怔,心中立即了然,那应该就是欧阳婷婷的胎光之魂。 他语重心长说:“我是认为啊,你下不去那个手,桀桀桀桀!” 阴鸷男人放肆地大笑,张开嘴,里面早已没有了牙齿,粉红的肉芽代替了牙齿的位置,又像马上要从中生出新的物体——不会再是属于人类的白牙。 笑声回荡在山谷之中,一瞬间整座山谷鸦雀无声,灰雾似乎像沾染上一层黑,变得阴气沉沉。 “你叫什么名字?”林云问道。 阴鸷男人猛地收住笑声,灰白色的眸子里闪烁隐晦的光芒,扫视林云,目光如刀仿佛要一刀刀割下林云身上的肉,鲜血淋漓的模样,才能体现出属于人类最原始的美! 他舔舔嘴唇, “袁七天,记住这个名字,免得到时阎王叫你报上杀你人的名字你却说不出。” “命师四大家排名第一的袁家吗?”林云自语道。 他立即问道:“你说我杀了你的挚爱,是什么时候?而且你杀害普通人却不将他们的精气夺走,只是抠去眼珠子又是为何?” 砰! 袁七天一脚将林云踹倒,大脚踩在林云身上。林云才想动手,但看见袁七天手中的胎光之魂,只能强忍下怒气。 袁七天冷冷注视林云, “凡人啊,又怎会理解艺术?他们体内的那点精气算什么,我随便找来一只异生物吃掉便抵得过数百个普通人类,我只是在追求艺术。” 他眼中有狂热之色冒出,大声喊道: “人身上最美的部位,难道不就是眼珠子吗?那闪烁晶莹光芒的物体,完美的大小与梦幻般的颜色,正是上天给人最大的恩赐;我将他们最美的东西拿下来,好好保存,难道不好吗? 他们应该感谢我,叩拜我,崇拜我;应该为我铸造神位,日夜磕头供奉;应该将我当成他们心中唯一的神明,不能容许他人半点亵渎! 因为只有我,才能想出如此具有艺术气息的行为。只有我,才能将他们肮脏的身体与美丽的灵魂脱离,哪怕他们的身体腐朽,与淤泥永世为伴;这美丽的眼珠子—— 却将永恒美丽。” 林云终于知道,他遇到的是一个不可理喻的疯子。 不仅爱收集人的眼珠子,还在注射从异生物体内提炼基因、从而制造出的半成品生化药剂后依旧肆意食用异生物的血肉,他难道不知道这样做终有一天会导致他变得跟异生物一样嗜好人肉,毫无理智可言吗? 林云沉声问道:“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说我杀了你的挚爱。” “刑无道,是你杀了他。”袁七天冷冷说道。 “呵!”林云笑了。 “我从去年拥有力量开始,杀过的人寥寥无几,其中姓刑的,绝对——” 嗯? 林云猛地顿住,因为他忽然想到一人。 当初他入城时被那名秃顶男人当作靠山的老者,他称呼那老人为:“刑前辈。” 可是他不是男的吗?而且这两人相差岁数至少有二十岁! “嘶——” 林云倒吸一口凉气,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他本以为已将袁七天想得很变态,没想到他还是低估了! 也对,一个将收集人眼珠子作为嗜好的人,恐怕没什么事是干不出的。 …… 袁七天狰狞一笑, “想起来了吧,桀桀!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自杀在我面前,死后我会将你的眼珠子抠出来,列为我的收藏品中第一类珍品。要么,我将你女友的胎光之魂立即毁灭,然后看着你痛不欲生的模样再—— 对啊,我为什么不直接这样做呢?!” 灰白眸子中的光芒忽然一滞,像猛地想清楚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他五指紧握,狞笑着就要将欧阳婷婷的胎光之魂掐爆! 陡然!脚下一松,林云从他脚下跃起。一只手同时伸出来,咔嚓一声将他的胳膊扭断。 冰冷的话语声响起: “你以为我眼睁睁地看着你的动作却无法制止吗?杀死区区几百只异生物对我来说根本费不了多大力气,你,太低估我了!” 袁七天胳膊骨头被齐根扭断,骨碎声大作,但他脸上却不露出痛苦的神色,连闷哼也不曾发出一声,似乎刚刚被扭断胳膊的并不是他。 猩红的舌头从他嘴里伸出,粘丝的口水渐渐凝成数滴,顺着惨白的嘴唇缓缓流下。 他说:“不,是你低估我了。” 咔咔咔咔! 比之前他胳膊被扭断还要猛烈的骨骼碎裂声响起,林云感觉手掌心一麻,立即感应到对方胳膊中断裂的骨头在迅速重组。 不,是在生长成另一种模样! 呲呲! 数根长达十公分的骨刺从他胳膊处冒出,瞬间刺穿了林云手掌,林云吃疼,下意识松开。 “看吧,我说是你低估了我。” 袁七天说道,一股腥臭的味道从他嘴里喷出,令林云连连皱眉。 这一刻,由内而外,就算是外形他也像一只活生生的人形异兽! 不过林云无惧! 出来领人了~ (本章完) 第七十章 见面礼 “哼!身为修道者不修体魄,却敢离我如此近,简直找死!” 林云暴喝一声,斩命刀应声落入手中,刀光从双眼中一闪而过,目标正是袁七天异变的右手。 锵! 陡然,随着一阵刺耳的声响,袁七天张开五根指头,指头尖此时都有根根尖骨出现,好像这不是人手,而是一种不知名野兽的爪子。 爪子迎上斩命刀,无坚不摧的斩命刀一滞,居然停顿下来没能将他的爪子斩断! 光看这只手的强度与蕴含力量,至少达到了五级以上! “你以为拿柄破刀就能杀了我?我下山后能还没见过实力比我强的!” 袁七天五爪压下斩命刀,另一只手指尖同时生出五根寒光闪闪的利爪,朝林云迎面击去,打算这一下抓破林云的头颅。 林云冷笑一声,斩命刀刀身一扭挣脱袁七天的爪子,同时切入他手臂皮肤之中。伤口很浅,入肉不到半公分。 “果然没力气了吗?”袁七天狞笑道, “这么小的伤口,对我来说根本就是挠痒痒!” 握住胎光之魂的手五指一紧,要继续之前的动作。 忽然,袁七天感觉体内精血顺着伤口,不断被血红色的大刀吸收。方式诡异之极,就如他的伤口上趴着一只吸血小兽,而他一时不觉居然没有发现! “这,这是一柄什么刀?!”袁七天惊骇万分道。 仅仅一会儿,他就感觉自己体内精血失去了十分之一,照这个速度下去,若再给半分钟时间,他就会变成一块肉干! “斩命刀。”林云轻声答道。 右手缓缓抚摸过斩命刀刀锋。 “现在,就让你看看比你强的人是什么样子,喝!” 林云暴喝一声,斩命刀挥出,迅若雷霆斩断袁七天的胳膊。手掌摊开,成功接住落下的胎光之魂。 林云手握胎光之魂,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你的生化药剂应该是从首都弄来,但看你的模样,你居然不知道我是谁。” 袁七天脸上终于露出惊讶的表情,理也不理喷血的伤口,出声问道: “你是谁?” 注射生化药剂后他的实力提升方面并不仅仅限于境界与神魂能力;攻击力、速度、防御力同样出现大幅度提升。然而林云从抽出斩命刀到出刀,再到成功斩断他的胳膊,他根本没来得及反应。 甚至原本以为超越而今大部分异生物体表鳞片所拥有防御力的肌肤,被那柄血红的大刀轻易割开,乃至于其中异化完毕的骨头也被之后一刀砍断! 轻松地好像砍断一根稻草。 “林云,杀你的人。”林云淡淡说道。 斩命刀举起,打算结束这场无聊的战斗。 “噗!” 猛地,一张褐黄色的符箓从袁七天口中吐出,飞向林云面门。 暗器?! 林云一惊,斩命刀立即斩下。 轰! 只听见轰地一声,斩命刀刀锋处猛然爆发出一团巨大的火光,热浪逼人,竟然在被分开两份后齐齐往林云扑来。 这是火球符! 林云急忙侧身闪过,火球越过林云,轰击上他身后石壁,几息后便有刺鼻糊味传来,无数岩石纷纷被融化,岩浆如水汹涌,不等完全落下便如水化寒冰,化为黑紫色琉璃状结晶落下。 刚刚若是任凭这一团火焰砸到自己身上—— 袁七天阴冷地笑声响起: “桀桀桀!挺能躲啊。” “不过总算没让我失望——你既然杀我挚爱,我便用我挚爱的手段给你第一份见面礼。尝尝这个吧,用一百张火球符建筑的无间地狱——” 一百张?!! 林云顿时惊骇万分!一张他能躲过,可是一百张,化作一百个火球齐齐朝他扑来,除非他长了一对翅膀,能够在火球符形成包围圈之前翔空逃脱,不然绝无幸免于难的可能! 可是,良久没有动静…… 林云惊疑不定地看向袁七天,不知道他是否在说谎。 忽然,袁七天大笑两声,面露得色喊道: “桀桀!你个傻子!施法需要时间你不知道吗?居然还敢站在原地等我!” “受死吧!!!” 呼呼—— 东南西北、上下左右。陡然出现百张火球符朝林云疾射而来,凡是能看见的角落,都被巴掌大火球符封得死死的,不能躲开不能穿越,稍有不慎碰到其中一张便会产生连锁反应,导致自己落入一百个火球形成的陷阱之中! 出口在哪? 怎么样才能逃脱? 林云苦思冥想。 忽然,林云高举斩命刀,目露狠色—— 既然躲不过,我就以力破之! 他暴喝一声: “天罚!!!” 这一刀又如何是当初在初始之地时能比得过! 只见这一刀出,刹那间天地为之色变,有万兽悲鸣,群鸟惊飞,不少还弱小的异生物第一次有了恐惧这种情绪,埋头在地上瑟瑟发抖。 仿佛一只遮天大手接过林云手中长刀,万丈光芒闪烁,将刀握在手中,苍穹之上有一双冰冷的眼睛注视芸芸众生,似乎在思考谁有罪、谁无罪! 最终,目标对上了一百个逐渐形成的火球。 斩命刀形成一道长达百米的光影挥下,落地,久久不闻声响。 无数异生物停止连带脑海一起震动的身体,茫然地抬起头,好像在问: 刀,去哪了?为什么不再见它的身影也不见有动静传来。 可就是这时。 声音出现了。 它不是只激动一下,立即爆发出。而是如抽丝剥茧一般,慢慢露出它的真面孔;又像大坝被滔天巨浪轰开一条裂缝。 先是水流细细地流淌声—— 滋——滋—— 然后开始扩大—— 哗!哗! 最后全面溃堤,刹那间水淹千里,天地间唯此一声—— 轰!!! 这一刻,所有抬头望向天空的异生物再次低下头颅,五体投地,匍匐在冰凉的地面上久久不敢动弹。 一道好似贯穿大地的创伤出现在这片山林之中。 你看,那儿有座高山——不,现在变成了两座。 你看,那边有一条小河——现在变成了阴沟。 你再看,那边有一个大湖! 里面形成一个旋涡,带着湖中之水不断落向地底几百米深处的暗流之中! (本章完) 第七十一章 三份大礼 一百颗火球在这一刀下几乎没有出现的资格,尚未完全形成就被通通毁去,不复存在世间! 林云大口喘息,目露疲惫。 陡然,袁七天的声音再次响起—— “桀桀!不愧是能杀掉我挚爱的人,有点本事。” “那么,尝尝我为你准备的第二份大礼吧——” “人有七情,我今为你开启!” “第一情——喜!” 袁七天一指朝林云额头点下。 嗡—— 七情:喜、怒、忧、思、恐、悲、惊。 其中喜伤心、怒伤肝、忧伤肺、思伤脾、恐伤肾、悲伤神、惊伤魂。 林云的心脏猛烈跳动,扑通扑通像是要跳出自己的胸膛。 诡异的愉悦之情涌上心头,他无法抑制地朝天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 眼中原是狂化出现的一抹血红,如今连瞳孔也被血红色占据,根根血丝似蛆虫蔓延,使他眼中几乎看不出眼白与黑眼球的分别! 林云想要压下这种症状,但马上,袁七天又是一指指出—— “第二情——怒!” 林云瞬间暴跳如雷,怒发冲冠,口中发出吼声与笑声交加的古怪之音,手持斩命刀疯狂想将面前袁七天斩于刀下! 但袁七天滑腻的好像一条泥鳅,林云始终都抓不住他。 胸膛内肝所在部位一阵阵绞痛传来,仿佛肝内积水,又似充了空气进去,还像硬化成一块顽石! “第三情——忧!” 忧伤肺,这一刻林云几乎无法呼吸!同时一股浓郁的忧伤传入脑海之中,让他出刀无力,让他眼露忧伤之意,一举一动,似乎整个世间的忧伤都凝聚他身。 为国家忧、为末日钟苦苦挣扎的人类忧、为这天忧、为地忧; 以及,为这一世始终不能找到自己爱人而忧…… “够了!”林云陡然大吼一声道。 袁七天闻言长笑不止,僵尸一样的脸挤出无比快意的笑容: “桀桀!知道我的痛了吗?别着急,七情诀还有四情没出呢!这第二份大礼我必须完完整整地拿给你!” “第四情——” 呲! 林云一刀使出,迅如雷霆! 袁七天脸上一抹惊骇之色一闪而过,若是被这一刀砍中,哪怕再来一个他也会一刀两断,十死无生! 他匆忙后退,口中却笑道: “桀桀桀!第二份大力既然你不喜欢就算了,那再尝尝我为你准备的第三份大礼——必杀你的大礼!!!” 啾! 一颗圆珠从他口中吐出,林云一惊,立即举刀劈下。 哼!就算是符箓,我只要速度够快在它尚未激发之前将之劈开,它就发挥不了作用! 如果是其它东西更好! 无论是毒物、阴秽之物、夺人精血之物,只要我—— 嗯? 林云瞪大了眼睛:只见圆珠子被大刀劈开,一点黄光从中散发,升入空中后不久消散。林云这才看清楚刚刚自己切断的是什么—— 一颗眼珠子。 肉丝和神经线被完美剔除,整颗眼珠子显得干干净净,黑白分明。若不是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林云恐怕真会将这当成是一件艺术品而非其他。 袁七天离林云足有数十米远,嘴里不断笑道: “桀桀!傻子,你破坏的可是我精心制造的艺术品,以前里面含有被我杀死人类的魂魄,而如今,每一颗里面都有你那个小情人的一丝胎光之魂!” “你就没发现你手中胎光之魂太弱小了一点吗?桀桀桀桀!” “在永生永世的忏悔与懊恼中度过你煎熬的余生吧!” 什么? 林云怔住了。 这颗眼珠子里是欧阳婷婷的胎光之魂? 难怪,刚刚自己感觉到一股熟悉之感…… “噗!” 又一颗眼珠子朝林云面门击来,林云瞬间身体绷紧,一只手小心翼翼将它接住。 啵! 哪里想眼珠子到手中立即爆开,一股阴晦的气息从中透出,林云急忙将眼珠子抛开,大手掀起一阵风将灰雾驱散。 这个是假的! “桀桀桀桀!这次是假的,下一次可就不一定了哦。” 袁七天身体落地,肚子猛然胀气扩大数倍,好像一个大圆球吊在胸前,张开嘴一吹,无数颗眼珠子射向林云。 怎么会有这么多?! 究竟哪一颗是真的哪一颗又是假的?! 林云茫然,一瞬间居然放弃所有抵抗,任由无数眼珠子砸在自己身上。 怎么办! 真的,能出刀吗? 万一—— “把我手机还给我!” “算你识相,不枉老娘配合你演这么一出戏。对了,晚上有空吗?我请你……” “小林子,以后常联系。” “小林子,真是你啊?我昨天听见我爸说你回来了我还不信,本来……” …… 举着刀的手僵在半空中,迟迟不能落下。 这里面可能有欧阳婷婷的胎光之魂! “嘶!” 陡然,一道近乎透明的阴影从一颗眼珠子里钻出,没入林云体内。蚀骨的疼痛狠狠刺入脑海,林云手中斩命刀一松,整个人扑倒在地,痛到捂头打滚。 这就像一个讯号,一眨眼数十道阴影从眼珠子中钻入,齐齐没入林云身体之中。 “啊!!!” 林云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双手抱头,在山谷之中打滚,一路上无数挡住他的小石头不是被他压碎就是被撞开,在半空中化为齑粉! “拟,卑鄙!” 林云用走调的声音喊道,热汗从额头不断渗出,打湿一身衣物,通红的眼珠里面充斥着仇恨。 袁七天慢步走来,悠闲地宛如在自家庭院散步。 之前被林云砍断的胳膊不知何时重新长出来,不同的只是上面此时骨刺不复存在,似乎他认为此时的林云只需赤手空拳就能将其杀掉。 “桀桀桀桀!卑鄙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赞美,真是多谢你了。” 砰! 林云猛然一拳击出,但痛到无法抑制的身体根本不听使唤,这一拳出拳无力,哪怕面前站着的是一个普通人也绝对不可能打倒他。 袁七天轻描淡写地将林云这一拳握住,刚想将林云之前对他做的事情同样在林云身上做一遍,却发现林云的骨头堪比精钢,他使出全力也不能将林云哪怕一根手指头骨折断。 (本章完) 第七十二章 你杀不死我 他转而轻蔑一笑,一脚将林云踹飞出数米远。 “这就是你最后的力量了?桀桀,真不错!” “我以为你在我的宠物攻击下已经没有反击的力气,没想到你还有;我又以为我能扭断你的骨头,没想到你骨头硬地跟合金一样;桀桀桀桀!亏我一直认为华夏如今没有比我更强的人——你啊,可算是好好给我上了一课。” “作为回报,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说吧,是打算让我给你留个全尸还是什么。” 林云身躯颤抖,身上被汗水浸湿,巨大的痛楚无时无刻不在侵蚀他的大脑,意识也变得慢慢模糊…… 他似呢喃一样说道: “让我再看看她,好吗?” 只要,看一眼就够了…… 袁七天张嘴一吐,一颗眼珠子从嘴里吐了出来,比大拇指略大,里面不仅有着黑白二色,还有一团金色光芒蕴含其中。 “真是个痴情的种子啊……但是,你既然知道自己挚爱被杀的痛苦,为何当初你要杀掉我的爱人呢?” 他缓缓低下身,将含有胎光之魂的眼珠抵到林云眼前。 “你的小情人同样太弱了,我试图将她的胎光之魂再多分几次,完全分散到我珍藏的眼珠子里,但是仅仅分出那一丝之后她的胎光之魂就有奔溃的趋势。所以你可以把这当成是她,再给你多看几眼。” 林云目光涣散,声音越发虚弱道:“之前那个呢,不是她吗?” “桀桀桀桀!那只是我用来迷惑你的罢了,我自己都忘了是哪个死鬼的。” “所以说,这颗眼珠子,加上你手上那颗,就是欧阳婷婷的完整胎光之魂。” 林云忽然说出一句中气十足的话。 袁七天却没注意,灰白的双眼里依旧满是怜悯。 “欧阳婷婷,这就是你小情人的名字吗?真好听。” “你猜得不错,所以说,你之前为何要——” 唰! 陡然,他感觉手中一轻。 他定睛一看,面带笑容的林云已然笔直站立在他身前,手中握着的两颗眼珠,不是蕴含欧阳婷婷胎光之魂的那两颗还会是什么? “你——”袁七天大惊失色。 “你骗我,那些小鬼根本没有钻入你体内,被你用某种方式躲开了!” “不不不。”林云摇着头说。 “你养的那些小鬼确实钻进了我身体里,甚至进入到我脑海之中。不过,就如我最开始说的,你太低估我了——” 我上一世离天阶只有一步之遥,神魂力量之强大又岂是你能想象到的! 咔嚓! 林云一脚踹在袁七天胸口,胸口爆出骨骼齐齐碎裂的声音,这一下袁七天至少断了五根以上的肋骨! “你应该再晚一点下山的,或者下山后多到处走走,长长见识,争取能从别人那里得知我的名号与力量。这样,你就不会像只可怜虫一样在我面前摆弄你卑微的实力。” “准备好,迎接我的愤怒了吗?” “你卑鄙!” 袁七天倒在地上,眼中有浓郁的怨恨。林云踹他一脚后一股暗劲涌遍他全身,此时全身骨骼寸裂,早已无力起身甚至掐指使出一个法术。 “哈哈哈哈!”林云狂笑不止。 “记得刚刚我也是这样说的,你怎么回答我去了?卑鄙是一种赞美?” 斩命刀缓缓伸向袁七天,最终在他脖子那儿停住,冰凉的触感让他久违地感觉死亡威胁。 “本来还想折磨你一番的,不过看你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想必痛感早已被你剥夺,再怎么折磨也是无用。有遗言吗?说出来,我会认真听。” “你真以为你能杀死我吗?”袁七天忽然说。 “哦?”林云诧异了,半晌,微笑道: “是吗?那你,蹦跶几下给我看看?” 斩命刀在袁七天脖子边徘徊,寒芒闪烁,凉意刺骨。 袁七天的灰白眸子明暗不定,忽而笑道:“桀桀!你杀不死我的,等到下一次我们见面,就是你毙命之时!” 嗯? 不对! 林云猛地一惊,只见袁七天身体陡然发生异变,数道灰色的气体从他身上逸散出来将身体笼罩,根根骨刺刺穿皮肉透出体外,强大的气息从他身上冒出—— 五级初期。 五级中期。 五级后期。 五级巅峰! 并且依旧没有停歇,还在不断往六级的层次上去。 林云哪里能让他如愿,斩命刀顺风势成,蕴含沉重无比的力度砍下,口中怒吼道—— “死吧!!!” …… 林云大口喘息,看向身前。袁七天早已被这一刀毁灭,尸骨无存,体内蕴含的精血被斩命刀吸收,手持斩命刀的林云能够清楚感应到。 但在他心中,却一直有个担忧挥之不去。 看之前袁七天的模样,似乎不是在说谎,但是,现在他确确实实死了才对。 ——半晌,林云看了眼手中蕴含胎光之魂的两颗眼珠,眼中有精光一闪。 就算还活着又如何? 我能杀他一次,就能杀他第二次! …… 林云走在回城的路上,他一刻都不敢耽搁。 与此同时,在他离去半小时后,一名面色惨白的人走到之前他与袁七天战斗的地方。 如果林云还在,一定能认出—— 此人,与先前被他杀死的袁七天一模一样! 古怪如夜鸦哀啼的声音从此人口中冒出: “林云吗?我认识的修道世家里面可没有林姓,难道,他是隐世家——咳咳!” 他大声咳出一口血,血液却是如腐坏薰衣草般的靛蓝色。 “不行了,分神大法乃是我袁家家族秘术,我尚未大成,如今一半神魂被毁,已遭重创,必须尽快找个地方疗伤……” 袁七天站在那处,艰涩的声调从他口中吐出,不多时有三个灰色身影从原先林云站立的地点露出,齐齐扑入袁七天身体之中。 袁七天沉默良久,眼中光芒明暗不定—— “那家伙居然没有骗我,我所养的小鬼都成功进入到他体内。只是,为何除了这三只其余的全部不见了身影?难不成他拥有的神魂力量,已经足以毁灭我数十只精心豢养的小鬼而不受伤不成?” “他,到底是什么人?” 袁七天收了小鬼,忌惮地朝林云离去方向深深看上数眼,打算离开。 忽然,一名白衣飘飘的年轻男子纵跃高枝之上,每一步仅凭脚下微不足道的反弹力度便在大树枝桠上面如履平地。 他走到刚刚大战的地点,身影不由一滞,高高落了下来。 “这位朋友,刚刚这里——小鬼?” 锵! 白衣男子缓缓拔出身后长剑,拔剑的姿势都是那么帅气,他温声道: “朋友,跟我走一趟如何。放心,如果小鬼并非你豢养之物,我不会杀你。” (本章完) 第七十三章 核武器 林云回到医院,早已等候多时的欧阳建虎坐立不安,在医院门口来回转着圈。 看见林云过来立即扑一样上了去,老眼里满是血丝。 “怎么样?我女儿有救了吗?” 林云点点头,走进医院。 胖子还在医院等待,意外的是林灵也在。 林云把两颗眼珠交给胖子,让他帮忙把欧阳婷婷魂魄入体。这时,林灵小心翼翼地把林云扯到一个角落里。 “怎么了?”林云面露倦容,却还是挤出一丝微笑,摸了摸林灵的头。 林灵这次却没再在意林云摸她的脑袋,反而红了眼眶,泪光翻涌道: “哥,我,我是不是太那个了?” “哪个?”林云笑着问道。 林灵哽咽道:“就是,就是太容易吃醋了。明明婷婷姐都认可我的存在了,我却总是生她的气,爱无理取闹,没事还喜欢发大小姐脾气,现在她出了这么大事,我,我……” 林灵哭了出来,林云急忙安慰她道: “唉,没事怎么这么爱胡思乱想呢?乖,放心吧,婷婷她没事,而且我跟她也没什么。” “真的?!”林灵欢呼雀跃道,大眼睛里除了泪水还有一丝不可置信。 林云头疼的拍拍灵儿小脑袋,说道:“真的,你就别自个躲角落里瞎想了。我把她当朋友,把你当妹妹,你们俩无论谁对我来说都是重要的。” “不,我不是你妹妹,我是你最可爱最漂亮最温柔最好棒的妹妹!” “好吧好吧,那我最可爱最漂亮最温柔最好棒的妹妹,有东西吃吗?我肚子饿了。” 林灵下楼去买东西了,林云却站在欧阳婷婷床边,久久不语。 你们都是我重要的人,但你们又都是注定不可以陪我一生的人。 你们对我的感情都是喜欢,与爱无关。 而喜欢这东西,很奇妙。 可能因为看见一个人字写的不错;因为他长得帅,身高七尺;因为他气质出色,谈吐举止都有股勾人魂魄的魅力;因为他甜言蜜语说得好,总能说出让你不觉得肉麻的话; 因为见过的人太少了。 欧阳婷婷与灵儿应该都是最后一类。 她们看见林云,特别是林灵从小就陪伴在他身边;或是时间长久形成的眷恋,或是第一眼初见心中滋生好感在之后日子里慢慢发酵成喜欢。 总归,不是爱情。 爱情倒也不是你连死都不敢,凭什么说爱她。 而是,如果自己赴死能够换取对方好好活着,那么我愿意去死。 爱情,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 欧阳婷婷醒了,醒在一个清晨,身边除了枕在自己病床边睡下自己的老父亲没有他人。 她脸颊如一朵美丽的杜鹃花,只在深处泛出淡淡的粉红,惹人怜爱。这也代表她正在缓缓痊愈,而并非即将死去。 她想起身,但柔弱的身体无法支撑她动作,娇躯才抬起不过数公分就重重摔了下去,动静吵醒了边上沉睡的欧阳建虎。 “婷婷,你终于醒了。” 欧阳建虎欣喜道,顿时一身疲惫尽去。 “要不要吃点什么?虾蟹粥?我记得你喜欢吃这个。” 欧阳婷婷摇摇头,较弱如花。 目光在狭小的房间里扫来扫去,前前后后。 没有,那个人…… 欧阳婷婷用力闭上眼睛,不想让自己眼中的泪水被父亲发现,她颤声道: “不,我不饿。” 欧阳建虎人老成精,哪里不知道自己女儿现在心里想什么,但他没办法安慰,轻叹一声,准备去打些水来给女儿洗簌。 他早已开启基因锁,如今虽说大部分水源都被异种能量渗入,造成污染,常人服用有很大机率发生变异。但他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将水中异种能量缓慢吸出,制造出干净的水源。 这,也是全城百万人口绝大部分水资源的来源。 虽然现在用水依旧紧张,但总会好的,不是吗? 欧阳建虎起身,刚走到门口,忽然门砰地一下打开,露出一个人影。 一道黑影从此人手中扔出,砸向自己病床上的女儿,欧阳建虎一惊,马上想要制止。但当他看清楚那是个什么东西后,摇摇头,苦笑一声出门了。 年轻人的事,自己还是少掺和…… 一个少了两颗眼珠子,模样极丑的布偶熊砸到了欧阳婷婷身上,伴随一声娇哼,传到她耳边: “哼!真不知道我哥是怎么想的,居然让我把布偶还给你。你也别哭哭啼啼的,我哥不来是因为他被城主叫去了,省得你跟没了魂似的。” 林灵冷冷甩下一句话,转身就走。 欧阳婷婷抓着布偶熊,眸子中光芒越来越亮,忽然化作一道笑意。 “噗哧!” 她笑了。 “你让林灵把布偶给我,自己又不现身,是想说:不要伤心,虽然我们当不成恋人,但咱俩还是朋友么?” 她握了握小拳头。 “嘻嘻!男女之间可没有纯粹的友谊哦~” “爸!我要吃早餐,要吃糯米鸡、南瓜饼还有青菜粥……” …… “嘶!这鬼天气有点冷啊!” 林云奔跑向城主府,却忽然感觉空中有股冰冷的风吹向自己肌肤,虽然不能让林云冷到手脚哆嗦,但对于普通人而言,这样的日子不穿棉袄是无法出门的。 但现在明明已经六月底,湘城位处南方,应该慢慢炎热起来才对,怎么—— 抱着这样的疑惑,林云走进了城主府。 城主府,最前方一张长桌后唐国华正在办公,见到林云走过来,立即站起身将一份文件递到林云手中。 “这是?”林云疑惑道。 唐国华一脸沉重道:“美利坚和阿三国使用核武器了。” “嗯?美利坚我能理解,初始之地在黄岩公园内,何况他们直到末日爆发后才后知后觉想到要消灭异兽,但那时异兽都成长起来,普遍拥有三级以上实力,动用核弹我不意外。 但是这个阿三国,初始之地几乎被我打残,只有血水从初始之地流出,按理来说他们人民数量仅次于我们华夏,面积又小,若是全国动员,挡住变异的异生物兽潮还是可以的,怎么——” 唐国华沉声道:“重要的不是他们使用了核武器,而是使用的数量。” 林云心中陡然冒出不妙的念头,试探道:“他们,用了多少枚?” “从末日爆发直至今天下午五点,美利坚160,阿三国152,总共312枚!” (本章完) 第七十四章 消失的队伍 轰! 这句话如同又一枚核弹在林云脑中炸响,他猛地一拍桌子,几乎将桌子打散。 “他们都疯了吗?!”林云喊道。 “美利坚地广人稀,加上整个国家高手或异能人士只有五十一区有大猫小猫两三只,动用大量核武器我可以理解;但是这个阿三国,火车都能分两排,车里一排车顶一排,他们居然敢动用核武器而且一用就这么多,他们都是吃屎吃坏了脑子吗?!” 林云深知阿三国的尿性,就连上厕所也不要纸擦,反而用手抠,抠完之后立即用还粘着热乎乎屎的手去做饭,所以他们做出来的食物大部分也跟屎一样。还偏好咖喱,就是因为如果白米饭上出现一抹屎黄色马上会被人发现,但是跟屎一个颜色的食物就算吃下去也不见得能知道。 所以说他们吃屎吃坏了脑子完全是有可能的。 “但是,不论国家,咱们就事论事,他们为什么要发射那么多核弹?”林云问道。 唐国华苦笑一声,摇头道:“我哪里知道,美利坚可能是想试试看能不能摧毁掉他们那儿的初始之地,至于阿三国——可能真如你所说,是吃那个吃多了。” 唐国华还是没胆量把那个字吐出来。 他继续说道: “核爆炸时,巨大的能量会将大量的烟尘注入大气,有的还高达12公里以上进入平流层。由于核爆炸所产生的烟尘微粒有相当大部分直径小于1微米,它们能在高空停留数天乃至一年以上,因为它们的平均直径小于红外波长……” “核冬天!”林云瞳孔一缩,惊道。 他哪里不知道大量核武器同时爆炸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记忆中,上一世与此时一样末日爆发后各个有核武器国家立即发射核弹应对,造成核冬天的来临,核尘埃笼罩了天空,地球气温整体下降直到二十年后人类已经发明更强大更清洁的武器才缓缓恢复正常。 唐国华怅然道:“没错,核武器爆炸产生的核尘埃对从太阳来的可见光辐射有较强吸收力,而对地面向外的红外光辐射的吸收力较弱,导致高层大气升温,地表温度下降,产生了与温室效应相反的作用,使地表呈现出如严寒冬天般的景观,称为核冬天。” “那你刚给我的这份文件。”林云扬了扬手中纸张。 一提到这事,唐国华立即一脸正色,冲林云解释道:“这份文件上详细罗列了对于核冬天到来的各种应对办法,都可以派遣普通战士完成任务,但是现在有件事必须需要你以及你手下十二王卫亲自动手。” “什么事?”林云问道。 若非必要,他实在不想去打扰十二王卫来之不易的平静生活,毕竟他们也是人,也需要休息。 唐国华缓缓吐出一口气: “核冬天来临必然会造成气温大幅度下降,这时候生火增温的燃料好找,无双城外都是山林,树木漫山遍野,但是大家总不能窝在家里烧火不出门,所以厚实的衣服必须需要。 因为你的腾龙大队尚未组建完毕,我从普通战士中挑选了一百人,分作五支小队派往湘城市市内制衣厂与服装店寻找棉衣、棉布等物资,但昨天晚上去,却只有三支小队于今早回到无双城。 我问他们原因,他们说转移物资的工作超乎意料顺利,但是回来路上到达集合点时却发现第三小队没有按时到达,他们商量一下,便一起去了第三小队负责收集物资的区域,试图查明详情。 但是他们一无所获,不仅如此,再一次集合的时候发现又少了五个人,并且都是第二小队成员,他们立即反应过来结伴一同查探刚刚第二小队活动的区域,半小时过去却同样一无所获,而且——” 唐国华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 “而且第二小队全员失踪,在一栋不过二十多米高,单层面积不过八百多平方的大楼里,就像被某种隐身在黑暗中的怪物吞噬了一样。” 闻言,林云表情上也露出一丝凝重,沉声问道:“他们没有听见枪声或呐喊声吗?” “没有!”唐国华立即说道。 “不仅没有枪声,而且听第四、第五小队成员说,上一秒第二小队一个人还走在他们后边,脚步声清晰可见,下一秒就没了声音,回头打手电筒一看,只看见身后一面黑漆漆的墙壁,地上还有第二小队那个人的脚印,但是人却不见了踪影。” “有没有可能是叛逃?” “绝无可能!”唐国华一口认定道。 “现在谁都知道外面不安全,无双城也可以说是湘省最安全的地方,他们不可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林云若有所思,半响后问: “消失的第二小队成员是一起消失的还是——” “据他们所说,并排除串联口供的可能,第一次同一时间相隔数层楼的第三小队成员有八个人失踪,第二次接下来的七个人也一同失去了踪迹。” “为什么消失的都是第二、第三小队的人,其它小队没有人失踪吗?” 唐国华苦笑道:“其它三支小队都没有人失踪,受伤的也没有。你如果要问我为什么,可我也不知道。” “这个问题的答案,以及消失的四十个人是否还有幸存者,能否将幸存者带回来。就是我匆忙叫你来的原因。” 林云点点头,忽然目光看向大殿中的阴影处,喊了一声: “老陈!” 第二王卫陈有才的身影出现在阴影之中,他被林云派来保护唐国华的生命安全。 “王,我在。” “去把朱杰叫来,顺便问问他手下的腾龙小队招到人了没有,如果有就都叫来。” 唐国华立即吃了一惊,问道:“林云,你打算现在就走。” 半响,自己苦笑着摇摇头,叹道:“也是,早一点时间去那些战士幸存的可能性就更大,只是——” 他看向林云,轻声道: “辛苦了,末日刚爆发没多久,普通战士有很多事情办不到,确实需要你亲自动手……” (本章完) 第七十五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闻言,陈有才怔了一下,旋即问道: “王,只叫朱杰吗?其余王卫不用叫?” “应付这种场面朱杰以及他手下小队成员就足够了,其它王卫——”林云脸上掠过一丝愧疚,轻叹一声道: “就让他们休息休息吧,这几天事情太多,他们也累坏了。” 陈有才眼中立即闪过一丝感动,点点头,跑出了城主府。 有这样一个知道体贴下属的长官,别的人不说,总之他老陈跟定了! ……因为大多数王卫的手机都在接连的战斗中被毁,朱杰也是其中之一,是以陈有才只能用跑过去的办法叫他。 不过当陈有才叫上朱杰,朱杰急急忙忙联系手下,陈有才忽然心中一动,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 与陈有才的感动不同,此时,林云脸上充满了疑惑之色,在深处,还隐隐有一丝怒火。 他看向出现在城主府大殿之中的一个人。 哦,或许可以说两个。 因为白衣飘飘,站立城主府中央的这个白衣青年手中还拎着一个人。 呵呵,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姜千秋,你怎么把他抓到的?”林云淡淡问道。 姜千秋微微一笑,剑眉星目,双眼亮起宛如有一道剑光从中透出。 “我在城外数公里远的山林中看见了他,发现他在养小鬼。斟酌后想让他陪我同行,我借此查明小鬼是否为他豢养,他二话不说朝我动手,结果——” 姜千秋提了提手中气若游丝的人,正是令林云苦恼了不短时间的袁七天! “他应该是受了很严重的伤,不然想制住他得花不少功夫。” “不。”林云忽然道。 “他如果没受伤,想杀你不比杀一条狗难。” 说着,林云缓缓抽出身后斩命刀。 “不过既然你将他抓来了,不管你是何种目的我都先谢谢你,然后——让我宰了他吧。” 林云想要出手,忽然见姜千秋缓缓后退,面露凝重之色。 “不行的,我还不知道他是否有罪,不能让你杀他。” 林云冷冷一笑,说道:“有罪,无罪?在我记忆中你似乎永远都在纠结这个问题,连丧失人性的异生物与丧尸你都能与它们争辩,哪怕它们压根听不懂你说话。 把他交给我,不然我连你一起宰了!” 姜千秋闻言身体一颤,脚下又往门口退出几步,再有不到一米距离他就出门了。 林云笑了,血红色的斩命刀光芒流转,似是能勾人魂魄,刀尖稳稳对准还想往门外退步的姜千秋。 声音远远传来—— “再退一步,你,必死无疑。” 姜千秋闻言一滞,还是稳住了身体。 他连连苦笑道:“朋友,咱俩似乎没有血海深仇,你何必总摆出一副想杀了我的模样。” “不是想,而是好想,非常想!” 斩命刀一横,朝姜千秋斩击而去。 他,绝对接不下这一刀! 冷不防一个人出现在两人之间,林云定睛一看,居然是唐国华。 “唐城主,你这是——”林云皱眉道,同时将刀收起。 唐国华苦笑不已,不敢让林云过去,他说: “林云,你误会了,这位是来帮我们的。” “帮?怎么帮?” “两支小队消失之后他出现在现场,同时护送其它三支小队安全回城。如果不是他,恐怕那三支小队最终也会失踪。” 什么? 林云眉头一皱,再看向姜千秋,眸子中闪烁危险的光芒。 又是大难不死逃的一劫,还是如我想象那般,与异兽有着某种勾结…… 许久,林云抬起头,目光坚定。 长刀指向被姜千秋拎在手中的袁七天。 “好!我可以不杀你,但是这个人必须交给我。” 姜千秋愕然:“朋友,你怎么杀性如此重呢?我们还不知道此人究竟是好是坏,贸然杀了他,万一他是好——” 林云却已经出刀。 袁七天在这一刻感受到生死危机终于恢复一丝神志,他嘶吼道: “不,你不能杀我!杀了我,袁家会替我报仇的!你虽然实力强大,但是我袁家的高手无穷无尽,我在其中只是最弱的一批。” 刀不停顿,依然朝固有目标落下。 “哼!你不是会重生吗?你不是杀不死吗?再活一个给我瞧瞧?我早说了,我誓要杀你!!!” 呲—— 林云一刀斩下袁七天的头颅。 鲜血淋了依旧处于愕然状态的姜千秋一身,唐国华站在两人中间,也是久久无语。 “你啊,最好也小心点……” 林云拍拍姜千秋的肩膀,走出城主府。 …… 林云在广场见到了十二王卫,他们都到了。 “胡闹!”林云一掌拍在广场边一根柱子上,面有怒色。 “一件小事而已,哪里用得着你们全部过去?不知道的人会以为咱们不是去调查四十名战士失踪的事,而是密谋去围杀异兽王!” 朗威站了出来,笑嘻嘻地说道: “嘿嘿!王,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咱们哥几个就是闲不下来,您就答应让我们一起去嘛,见见世面也好。” “谁让你站出来的?”林云冷眼看他,朗威浑身一哆嗦,立即站了回去。 林云冰冷的目光扫过十二王卫。 “我说了让朱杰带领他手下腾龙小队成员跟我去,命令就绝没有更改的可能。你们都给我滚回去,该睡觉的睡觉,该陪爸妈的去陪自己爸妈。” 十二王卫顿时哀声叹气,少数几人红了眼眶。 这—— 只是不让他们出任务,是为了他们好,为什么他们都哭哭啼啼一个? 林云想了想,出声解释道: “这次任务,有我和朱杰其实足够了,叫来他手下的人只是为了让他们磨练磨练,你们都去了他们就得不到磨练了。 而且你们现在最需要的是休息,都回去吧,下次有任务我会叫你们的。” 嚯! 听见这话,十二王卫脸色跟京剧变脸一样迅速,不到半秒时间都齐齐露出笑脸,朗威还大喊道: “哈哈!这下大家伙可算是安心了吧?王不是嫌我们没有用,想抛弃我们,只是想让我们休息休息。” “切!也不知道谁前面听见王下发任务却没叫他,顿时慌得六神无主,像老婆跟别人跑了一样。” “艹!你丫是不是皮痒痒了?” “呵呵,想打架?走走,咱们城外边打去。” …… 这些人啊——林云心中莫名有了种感动。 他却不知道,当还站在原地的十一名王卫看着林云与朱杰越过他们赶往城门口的时候,看向林云背影,纷纷目露尊敬。 这,才是值得我们拥戴的王! (本章完) 第七十六章 红光 楼房林立,街道纵横,偌大的城市荒无人迹。 血红色的光从天幕中渗出来,像天流血。城市在默哀,那一扇扇窗户泛出血光的眼睛,冷冷注视路上一行人。 “滋——滋滋!报告队长,一切正常。” “嗯,继续向楼上探查,每隔十秒汇报一下情况。” 朱杰原先是一名算命先生,当然,算命全靠口才,真本事并没有。能成为林云手下十二王卫,除了刚开始有点抵触,到现在,谁也不能让他放弃这个身份。 这次可得好好表现。 朱杰这样想。 手下五名队员可得争气啊,待会要是非得王亲自动手可就不妙。 朱杰看了看高达数十米的大楼,嘴角不由一抽。 若是王亲自动手,待会这栋大楼可能就不复存在了…… 林云拿出龙组给他的手机,从上面可以获知如今许多城市的信息,包括求援或想进行撤退,希望上级批准。 他如今是龙组副组长,理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他似乎永远歇不了,或者说不想歇息。 已经六天没睡觉的他精神却很不错,大脑疯狂运转,给需要的人在手机上提供可以帮助到他们的信息。 一旁,朱杰对讲机里传出手下队员新一轮的汇报。 “报告队长,一切正常。” “报告队长,我这里没有发现异常。” “报告……” “报告队长,我——等等,那是什么?!队长我这有情况!” 嗯?朱杰喜出望外,立即回过头朝林云看去。 “王,那我上去了?” 林云却皱起了眉头,撇他一眼,淡淡道: “我记得你手下有五名队员,但刚刚我只听见了四个声音,还有一个呢?” 嗯? 朱杰顿时吓出一身冷汗。 对啊!明明有五人进入了这栋大楼,可刚刚自己也只听见四个汇报情况的声音。 他在脑海中回忆一会,立即拿起对讲机, “郑鹰,郑鹰,快报告你的情况。” 几秒中时间过去后,对讲机里没有声音传来。 一股不妙的想法冒上心头,朱杰再次拿起对讲机,匆忙道: “其它人呢?刚刚说有情况的范建华你在几楼,快告诉我。” 这一下,对讲机跟坏了一样,传音器里除了滋滋的声音,其它任何声音都没有。 “王!” 林云点点头,双眼依旧盯着自己手机,上下翻阅信息。 “嗯,你上去吧。” 朱杰一个箭步冲入大楼,三两下便上到二楼开始寻找没了音讯的队员。 二楼,没有! 三楼,没有。 四楼—— 呼! 窗外刮进来一股大风,将一家商铺的窗帘吹得哗哗作响,老旧的水龙头位置隐蔽,在暗处滴落水滴。 嘀嗒——嘀嗒—— 渐渐昏暗的天空给予不了朱杰太多光线,所有一切都被蒙上一层灰色的面纱,显得死气沉沉。他的心开始沉重,脚步随之变缓,一步一步,在各个商铺中查探。 哒哒! 偌大的四层,只有朱杰空洞的脚步声回荡,朱杰汗湿手心,背慢慢弯下去,握在手中的长剑变得黏糊糊,滑不可握。 吱呀—— 忽然,不远处一间卫生间打开一扇木门,朱杰一惊,差点下意识一剑劈出去。 “呵,原来只是一扇门被风吹开了。” 朱杰察觉声响的来源,立即自嘲地说着话,像自己给自己勇气,原本弯曲的腰间慢慢直了起来。 “唔,唔唔——” 几声像人被堵住嘴巴发出的唔唔声传来,朱杰已经回转的身体瞬间再次掉头,一个箭步冲到卫生间处一脚踹开,手电筒的强光照过—— 一名男子被绑在一条长凳上,嘴里还被塞了一团白布。 “郑鹰?!”朱杰又惊又喜。 “你怎么在这里,看清楚凶手是谁了吗?”朱杰扯下郑鹰口中的白布。 哪里想郑鹰看见他不仅不面露喜色,反而整个身体都在瑟瑟发抖,颤抖声音道: “队,队长,千万千万不要再出去了,门外面有怪物……” “哈哈!你小子,我刚就是从外边过来的,哪里有——” 吱呀——吱呀—— 门外传来吱呀吱呀的声音,但不像一扇木门关上又被打开,反而像一条靠椅在上下摇晃时发出的声音。 朱杰握紧长剑,缓步走到门口,探头一望,立即看见门外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条靠椅,上面还躺着一个熟悉的人影。 “郑鹰?!怎么回事,你刚刚不还在里面吗?” 面前人面容憔悴,被几条白布绑在靠椅上,散乱的头发被汗水黏住,遮住他半边脸颊,口中同样被一团白布堵住。 朱杰扯下了他口中白布。 “队长!快走!里面有个怪物,咱们打不过的!” 呼—— 朱杰看了看身下的郑鹰,又往卫生间里面看一眼,猛地跳开。 大风呼啸,一滴汗水从朱杰额头冒出,顺着脸颊流下滴落地面,啪嗒一声,碎成无数幽光。 …… 九楼,腾龙大队第五小分队的三个人齐聚于此,他们都是一层一层走上来的,每人相隔一层进行搜索,到现在,几乎每一层都被他们搜索过数遍,最终在九楼汇合。 “嘿!这不什么事都没有吗?真不知道队长让我们这么小心翼翼干嘛。”一个长着高个,体型却显得瘦弱如一根竹竿的人说道。 “竹竿,说点好话,队长也是为了我们安全。” “切!为了安全怎么不跟着一起上来啊?只弄了几个对讲机指挥,现在倒好,指挥都懒得指挥了,问他话也不答,也不知道是搁哪儿耍去了还是怎么。” “没准队长是看我们办事不利不想搭理我们,可能已经上来了。” 闻言被叫作“竹竿”的人又是冷哼一声,不再搭话。 一会儿,他从兜里掏出一包烟,一人散了一根。 “走走走,咱们找个地方抽根烟去。对了怎么没看到鸭子和饭桶那两货?难道是都试衣服去了?” “这我们哪知道,可能真是吧。走走,我刚路过那边一个店铺瞅见里边好像有几条长凳,咱们去那边抽。” “嗯?那是什么?!” 一个人忽然大喊一声,众人齐齐望去,一眼就看见走廊黑暗中有一点红光若隐若现,诡异万分。 咔—— 一人立即打亮手电筒照过去,光芒大亮,他们看见面带笑容的朱杰,站在走廊中央。 众人心有余悸,竹竿窘迫不已,谄笑胁肩道: “那个,队长,你也在这里抽烟啊。” 我勒个去,那刚刚自己骂他的话是不是都被他听见了? “朱杰”微微一笑,用诡异的腔调说:“我没有抽烟。” “那刚刚那光是——” 就在这时,灯灭了,他们在黑暗中又看见了那种红光,有两点…… (本章完) 第七十七章 阴魂 楼下,林云皱起眉头,目光看向大楼。 “好胆!居然敢一次性对六个人阶强者出手,也不怕撑破肚皮吗?” 收起手机,林云对准四楼一个窗户,简单一个起跳来到四楼窗户外,破窗而入。 …… “你,你是谁?你们到底谁才是郑鹰?” 四楼,朱杰神情凝重,长剑紧握手中不放。 他看了看身前,是郑鹰没错,当初他开启基因锁后朱杰立即就找到了他,并教给他如何控制力量的办法。 他目光转向卫生间,漆黑的空间内,却同样这有一名跟眼前人一模一样的郑鹰。 到底谁是真的,谁又是假的? 朱杰脸上泛出铁青色,他感觉到自己受到了嘲弄!黑暗中似乎蹲伏着一只喜欢捉弄人心的丑陋怪物,正在津津有味地打量他,还试图给他弄出更多的麻烦看他接下来的反应—— “嘶!” 身前郑鹰忽然发出一句不似人的嘶吼,身体膨胀起来,体表钻出数根尖刺,绑住他的白布条被齐齐撕烂。 “好!这个不是真的!” 朱杰不惊反喜,一个箭步冲入卫生间,手中长剑轻轻一挑将绑住郑鹰的布条割开。 “走!接下来交给我就是。” “是吗?” 陡然,被朱杰割开布条的“郑鹰”闷哼一声,沙哑的声音从他喉咙中挤出,如两个生锈齿轮相连转动,刺耳无比。 一道口中从额头出现,不多时蔓延全身,大量鲜红血液冒出,一个血淋淋的血人从中脱了出来。 朱杰顿觉胃中翻腾,同时心头一颤,长剑举起就往血人身上刺。 “你们到底是什么怪物?!” 这一剑朱杰全力以赴,没有一点留手的意思。 反正同样的怪物外面还有一只,留一个活口,待会捉起来拷问就是! 砰! 忽然,伴随一道玻璃爆裂的声音,一只如玉般白净的手同时从黑暗中伸出,抓住长剑。 长剑锋利万分,同样蓄有万斤之力,却不能割破对方看似柔软的手掌,甚至停滞在半空中,哪怕朱杰涨红了脸,也不能再让它移动一毫米。 “杀了他你会后悔的。” 一个淡淡的声音响起,朱杰抬头一看,顿时愣住。 “王?” “不,你也是假的!王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朱杰眼睛冒出血丝来,嘴里像是能喷火,松开剑握起拳头朝林云脑袋打去。 “敢假冒王,我要杀了你!” 林云抽抽嘴角,无语地看着离他脸颊越来越近的拳头,微微一侧,将朱杰一拳躲开。伸出手将朱杰双手反剪身后,另一只手在朱杰脑后一点。 “你看清楚点,我是谁,这两人又是谁。” 嗡—— 一股强大的神魂力量注入朱杰脑海之中,顿时让朱杰感觉神清目明,眼中的世界似乎变得清晰起来。 再一看,门外那个分明是郑鹰没错,而眼前这个赫然是范建华,两人双目都泛出不自然的血红色,面容狰狞,与被感染导致异变的人一样。 “杀!杀了你!” “我想要血,谁快给我血!” 林云一下一个,将两人通通打晕。 “王,您这是——”朱杰哪里想到林云会对自己手下出手,立即惊疑不定道。 林云笑笑,说道:“只是一种让人陷入幻境,加之挑动心中阴暗面的手段罢了,打晕他们就不会有危险。” “对不起。”明白过来的朱杰羞愧地低下脑袋。 刚刚他也险些被挑动内心阴暗面,还差点杀了自己的手下。 王那么相信自己,让自己上楼,可结果—— 林云不在乎地笑了笑,宽慰道:“没事,人非圣贤,谁心里没几只阴暗的幽魂游荡,多注意别让它们跑出来就是。” “你其它三名手下现在正在九楼自相残杀,快上去吧,可别让你好不容易找来的几个宝贝疙瘩一下全没了。” 朱杰感激地点头说是,旋即问道: “王,那您呢?不一起上去吗?” 林云说:“这场闹剧该落幕了,我去找找罪魁祸首,看它有没有点利用价值。” 林云转身,下到一楼,走入一间空旷的杂物室内,中间有一个大铁盖子,林云把上面的大铁锁扯开,打开盖子跳了进去。 下面是一个地下室,约莫着两百平方的空间,狭小的房间里蹲坐了将近百人,还都活着,但是面色呈黑青色,呼吸微弱;其中四十个人身穿湘城士兵军装,应该就是消失的那四十人。 黑暗的环境对于林云来说几乎没有影响。 林云扫视一圈,正想说些什么,冷不防身后咚的一声巨响,一团肥肉从上面掉了下来。 “嗯?胖子?” 掉下来的人居然是应该在湘城休息的胖子,一屁股摔地上,顿时疼得哎呦直叫唤。 “妈蛋,知道胖子身子骨不利索还建个地下室,活该你们死光光。” 胖子一眼就瞅见林云,立即扑到林云身前,一脸欢喜说道: “哈哈!林子哥,你果然在这里。” 林云纳闷,问道:“你不该在湘城睡大觉吗?怎么——” 胖子脸上露出一丝赧然,道:“我这不是想你了吗。” 林云恶寒不已,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胖子马上知道自己说错话,转口道:“不是,是我太无聊了,我爸又没在湘城,不知道找谁玩,前面去找你发现你不在,找唐城主问问知道你来了这里我马上就过来了。” 说完,胖子目光扫了扫地下室,顿时卧槽一声: “这些人都是怎么了?中邪了还是老婆孩子跟别人跑了?” 林云无语,半响才道: “这里应该有一只阴魂,正好,我不知道它是否还有思想,能听得懂人话。你会冥语吗,跟它商量商量把这些人都交给我,我可以送它去轮回转世。” 阴魂,人死后一股执念凝聚不散从而形成的灵体,并没有自己的思想。灵体不入幽冥,头七后挣断魂锁,靠吸取生人的精神气留存人世,吸取的精神气越多灵体越强,直到觉得自己已经有能力完成自己死前的那股执念,就会离开肉身死亡的地方去完成任务。 当然,执念并不特定指血海深仇或是死后对某个人某件事恋恋不忘,还有可能是死亡的那一刻觉得自己死的好惨,心里不平衡要报复世界;或是觉得死的时候好痛,想让其它还活着的人也尝尝这种痛苦。 (本章完) 第七十八章 夺舍! 拥有这种执念的灵体,死后可就不仅仅是为祸一方那么简单,如给其足够的资源与时间成长,成为整个人类世界的祸害也不是不可能。 之前遇见的袁七天,口中所说宠物便是阴魂的一种,不过并不是自然生成;而是将未满三岁的小孩以猫、狐狸、蛇、蟾蜍、白头雀五种生物的血液混合,在其身上写满经文,然后断食、鞭打、火烤,使其在无尽痛苦与愤怒中死去。 建筑灵堂,将小孩高供灵堂之上,日夜焚香叩拜,口念《三死锁魂经》。 七七四十九天后,怨魂即出,施展法诀将其扣押在身边,继续以香火之力滋养数日才能成型得到一只小鬼。 是以,姜千秋才会在看见袁七天身边居然有小鬼之后果断将他制服,如果之后查明小鬼是袁七天所养,他也绝不会手下留情。 冥语,指的自然就是与这种灵体交流的语言。并不能用文字书写,仅仅一个音节语气与轻重不同的变化就能衍生出最多数十种意思,类似兽类之间的吼声,但要复杂许多。 胖子一怔,摸摸自己的大脑袋,琢磨道: “那个,应该会吧?” 林云一头黑线,牙疼道:“什么叫应该会?到底是会还是不会?” 胖子嚷嚷道:“这我哪知道,当初家里教这个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学会就偷偷跑下山了。” “不如,我试试?”胖子面带犹豫。 林云蛋疼不已,看着周围一圈生机微弱的人,点头道:“好,那你试试。如果情况不妙就住手,别害死这群无辜的人。” 胖子严肃地点点头,半响,胸中鼓气,猛地发出一个声音—— “噗——” “卧槽!你放你娘的什么屁啊!冥话是这么说的?”林云险些没一脚踹过去。 声音是从胖子屁股后边冒出来的。 “呵呵,呵呵。”胖子谄笑不已。 “好了好了,刚刚只是意外,这次我认真了。” 这次胖子总算是认真起来,一脸正色,猛吸一口带着淡淡柠檬香的空气,不见张嘴,喉咙中有一个音节冒出: “噋——” 声音传出,在房间内回荡,林云正想试图在灵体回应的时候找出它所处位置,冷不防忽然一阵狂风涌动,边上近百人齐齐被吹倒身体,林云也险些没站稳一屁股坐地上。 好像一只怪物张开它的血盆大口冲房间内众人高声咆哮,告诉他们:再敢挑衅我就出手弄死你! 林云:“……” 胖子一脸懵逼。 “胖子你刚吐出来的那个音节是什么意思?”林云问。 胖子摸着双层的下巴,小眼睛眯起:“好像,只有两个意思吧。” “哪两个?” “发音正确的话就是:伟大的存在,请您宽恕您手下这群可怜的人类,我愿奉献我所拥有的一切,换取他们的生命。” “不正确呢?” “你个傻吊。” 林云:“……” 砰! 林云一脚把胖子踹飞。 “你他娘到底是不是胖子?!有你这么不靠谱的吗?” 胖子躺地上,一脸哀怨:“这也不怪我啊,当初我只来得及学,还没来得及练发音。甚至学也只学了一半,有可能刚刚那个发音还有其它意思。” 林云嘬着牙花子,无奈道:“好吧好吧,那现在怎么办?” 目光扫过生机更加微弱的一群普通人,若是再不制止那个隐身黑暗中的灵体从他们体内抽取精气,恐怕他们活不了多久了。 看得出,这个灵体应该正处于即将晋级的状态,是以需要庞大的生人精气帮助。 胖子顺溜从地上爬起来,自信满满地说道: “我再试试,这次绝不会错了。” “真的?”林云斜着眼看他。 “我保证!”胖子把胸脯拍得啪啪作响。 “那你再试试。” 胖子这次踌躇满志,再次吸一口气,从喉咙中吐出两个音节—— “咯咯!” 房间内大风忽然平息,身边众人脸上的黑青色好像也淡了一点。林云微微诧异看向胖子,说道: “行啊,胖子,没想到还真被你办好了。” 哪里想胖子听见林云夸奖,脸上却是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林,林子哥。” “怎么?” “我好像又说错话了。” “啊?”林云张大了嘴,忽然发现房间内的黑暗越来越重,浓重地好像一瓶墨水浸染入半盆子水中。 “你刚那两个音节什么意思?” “说对了的话是:放了他们、我可以帮助你转世轮回。” 林云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说错了呢?” 胖子真要哭出来了,胖脸上五官挤成一团,可怜巴巴眼泪就要流出来。 “就是,就是再不放了他们,信不信我弄死你个王八蛋……” 林云暴跳如雷:“我先弄死你个王八蛋!” 砰! “哎呦!别打了别打了,再打我就断气了。” “弄死你也好过让你再去坑别人!” “我哪知道这王八羔子这么不识相,乖乖放了这些人不就好了吗?偏偏还要我跟它商量,这货绝对生儿子没**,死后尸体是被扔到了粪池里头被蛆吃了,还有——” 陡然,随着胖子不断咒骂,房间里更黑了,一瞬间甚至连林云的视线也不能看穿黑暗,看见五米外的事物。 “卧,卧槽!这货听得懂人话!” “这还要你说吗?”林云拉起胖子就往外边跑。 这时候若在这里战斗,余波很容易波及到附近的普通人,所以只能先出去。 两人才要爬到洞外,冷不防一道幽光射来,直扑胖子。林云眼疾手快,一把拉下胖子,自己迎身而上,幽光钻入林云体内,像冰块一样直接化了进去。 “卧槽,夺舍?!”胖子喊道。 夺舍,是指强大的灵体或修道者肉身死亡却仗着自己神魂强大,钻入一名还活着的人体内,强制剥夺对方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并毁灭对方自身魂魄,取而代之,称之为夺舍。 胖子紧张万分,看向闭眼的林云。 如果,如果林子哥真被夺舍了,自己该怎么办? 痛下杀手?还是把他打晕了另外想办法? 该死!胖子你快想办法,你不是总自比为马家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吗?好好想,一定会有办法的! (本章完) 第七十九章 小塔 胖子焦急万分,但是林云不同,他先是一怔,一股古怪的情绪从心中升起。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倒是硬闯进来了。” “嘎嘎嘎!好强大的肉身,只要占据了这具肉身我就能——” 阴魂尖锐的叫声在林云脑海中响起,不用想也知道它心中此时是多么快意,面目有多么狰狞。 而能清晰表达出自己内心各种喜悦的情绪,无疑说明了它的灵体已经进化到一种很高的层次, “等等,那是什么?” 嗡—— 只见在它眼中陡然出现了一座金色身影! 身高万丈,双目紧闭,盘坐在茫茫无边的神魂空间之中,似一尊佛陀,但金身上分明没有一点慈悲之意,反而被一身淡红色杀意笼罩,气势囊括八方,杀意贯穿世界。 这是何等的伟岸,何等的神力,又有着何等的境界。 在金身面前,阴魂不过米粒大的灵体好似星星之光,却不自量力想与天空皓月争辉。 有粗大的铁锁束缚在金身之上,让它体表浓厚的杀意不能透出,但通身散发出的金光却不能被铁锁完全阻挡。 “啊!!!” 阴魂不慎被一道金光照耀,顿时如冬日残雪遭遇夏天烈焰,刹那间冰雪消融,灵体瞬间泯灭大半,连刚刚凝聚出来的意识也险些再次涣散! 阴魂在惨叫,它发出求饶的念头,愿以卑贱到土里的身份侍奉眼前无上神明,愿意奉献出自己的力量、自己一切已有或将有之物;马首是瞻、全心全意,只为换得一个继续以灵体的形式存活下去的恩赐。 但是金身不语,漫天遍野的金光依旧在照射八方,如煌煌大日,不因一只蝼蚁的意识作改变或移动,不愿将一片乌云招来,遮住它无处不在的伟岸光明之力。 “主啊!您为何拥有如此伟岸的力量?”阴魂歇斯底里,发出它最后的呐喊声,这一刻它已彻底臣服。 这时,一只手出现,遮住了它渺小到与尘埃等同的灵体。 “你,你就是这尊金身?”阴魂想要逃离,但外边金光照耀,它失去了勇气。 “我是它,但又不是它。”林云说出一句看似没有条理的话。 “我的灵似火,我的肉却似易碎的瓷器,大力不能加之其上,火焰的高温也并非这具弱小肉身能承受住的。所以我选择将它禁锢,仅分散出一点意识作控制肉身之用,直到一天肉身变得强大,能够承受住它的力量,我才会将它释放,真正灵肉合一。” “但你依旧是它。”渺小的阴魂灵体内,一个人影缓缓跪下,神态恭敬。 “从今以后,您就是吾主。愿您的威严降临世间,光芒洒落大地,愿持您之剑,刺向一切胆敢违背您意志的人。” 一道灵光从阴魂灵体发出,落入林云意识之中,一瞬间大量的信息涌入,林云感应到二者之间有了某种玄之又玄的联系,从此以后阴魂的生死全在自己一念之间,并且得知阴魂的生平: 自幼父母双亡,年少持家,放过牛、挑过粪,扛过水泥、摆过摊。拼搏十年终于在湘城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店铺,生活开始安定;但之后的一切却令他几乎绝望——店铺扩张失败,银行催还贷款,老婆离他而去,儿子在学校与人打架被人一刀捅死。 再次努力,朝五晚九,累出两鬓的斑斑白发,就在将要还清贷款的时候,末日爆发了,一只异生物冲入大楼,他首当其冲,成为第一个被杀死的人。 “唉——”林云轻叹一声。 “你有名字吗?” 阴魂再次磕头:“生前名叫刘青雉,如今已一刀两断,还请主人赐名。” 林云点点头,沉吟道: “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你从此以后就叫作‘一’吧,寓意无烦恼无欢喜,无令你不安之事,也无使你情绪产生波动之物,一切从新开始,一切与你无关。” “多谢主人赐名。”阴魂五体投地,拜谢道。 脑海中稍稍搜索,林云也知道了当初“一”为何只抓两支小队的队员,却对其他人置之不理。 这其实也是他一开始就拥有智慧的表现,他认为同一小队若有人消失其它队友自然会着急万分,但若是其它小队成员失踪,自己这一队的人就不会太过理会。 …… 意识返回体内,重新获得身体的控制权,才睁开眼,冷不防一张黄符贴上自己额头。 睁眼细看,便看到胖子十指都变得血淋淋,一身宽大的衣服上全部用血画上含有某种力量的符文。不仅如此,林云额头上这张黄符也有一股血腥味冒出,鲜血未干,显然是刚刚胖子匆忙画出来的。 “胖——”林云正欲开口。 “呔!你这个妖怪,居然敢上林子哥的身。快出来,信不信胖爷灭了你!” 林云顿时哭笑不得,说道:“你误会了,我就是林云,那只阴魂没能夺舍我。” 哪里想胖子闻言怒发冲冠,胖脸涨得通红。 “我艹你奶奶!非要逼我动绝招是吗?!” “天地无极,乾坤一清,急急如律……” 林云捂住了胖子的嘴。 “呜呜,呜——卧槽,你怎么能挣开我贴你额头上的定魂符?” 林云给胖子脑袋上拍了一下。 “别闹了,我又没被夺舍,神魂与肉身完全吻合,怎么可能被你定住?” 胖子一脸狐疑:“你,真是林子哥?” 林云好险忍住没一脚踹过去,手一招,将一的灵体唤出放在手心。 “喏!它在这,你看清楚点。” 胖子这才相信了,猛地换一副凄苦的表情。 “那,那胖爷的血岂不是白流了?哎呦!我十根本来漂漂亮亮的手指头呦!哎呦我金贵的血呦……” 只是一滴眼泪也没见流出来。 “对了,林子哥你怎么制服它的?”胖子问。 林云想了一会,笑道:“可能是我霸气侧漏,它就主动臣服了。” “这么牛?那什么霸气能给我来一点么?我要让黑子那傻叉跪城楼上给我唱征服。” “呵呵,这玩意可是天生——” 林云一边与胖子聊天,一边让一解开对面前这群人类的限制。 一道黑影飞来,林云抓住,一的声音响起在脑海之中: “主人,这是我死前从一个老头那儿收来的一件宝贝,也就是因为它我才能转化为灵体,并且意识不灭。” 林云一怔,马上看清楚手中乃是一件塔形,不过巴掌大的小塔,看似有些眼熟。 不多此时他没多想,将小塔放到兜里后让胖子打开手机手电筒功能,指引这群身体虚弱的人从另一条小道走出地下室。 走到楼外,看见羞愧不已的朱杰以及他手下五名队员。 林云不以为意,只是挥挥手让他们找来几辆车,安排众人坐上车,并带上一些物资驶往无双城。 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自然会引来众多在湘城市中游荡的异生物,朱杰哪里会允许它们惊扰到王?他手下五名队员也是憋着一肚子气,不等朱杰下令,自己冲下车,将围过来的异生物通通斩杀。 娘的!连你们这群渣渣都对付不了我就割腕自杀得了! ……一股灼热感忽然从兜中传出,林云惊疑一声,知道那儿分明只装着刚得来的一座小塔,以及之前在洞湖青鱼王体内找到的一枚褐黄色珠子。 伸手将发出热度的东西拿出来,林云不由一怔—— 小塔塔尖镶上了一颗珠子,而珠子,正是他熟悉的那颗。 …… 一路上,林云拿着小塔翻来覆去地看,胖子看蒙了,问道: “林子哥,这是什么玩意?怎么看你爱不释手的?” “这个啊——”林云忽然拿起斩命刀,往小塔砍去。 锵锵! 两者相击撞出无数火花,而当火花融入夜色,小塔毫发无损。 林云眼中露出了笑意。 “如果我没猜错,这是一件很不错的宝贝。” “宝贝?有多宝贝?”胖子立即疑惑道。 “比咱俩的性命都要宝贝。”林云这样说。 胖子吓傻了。 (本章完) 第八十章 三月后 回到无双城,林云总算可以睡个安稳觉。 十二王卫手下的腾龙小队在之后几天陆续组建完毕,带领一群普通人游走在各大城市之中,收集食物与衣服、汽油之类的物资。 收集数量最多的三个人会得到王亲自出手帮助开启基因锁的机会,为此,大伙都鼓着一股劲。 就算收集其它物资我不行,那我收集金属总成吧?铁轨、井盖、铁棚子,想弄来一吨金属很简单的。 偶尔有受不了这种生活的人出现,这时林云就会下令让他们吃好喝好,然后带入一间观察室里,让他们服下融入异生物晶核的水。 成功了自然以后的生活也会产生变化,失败了逃不过被枪毙的下场。因为没有林云帮助,他们打开基因锁的成功率一直是五五之数,但依旧有许多人尝试。 整座城以一种良好的运行方式,蒸蒸日上。 …… 一转眼,已是三个月后。 无双城一栋位处城南的大楼内,训练室。 砰! 一名精壮的年轻男子一拳打在拳力机上,顿时砰地一声巨响,拳力测试机嘀嘀响了数声。 “198kg” 精壮男子微皱眉头,左手猛地出拳。 “176kg” 出拳声不断,精壮男子一拳又一拳打在拳力测试机上。 “201kg” “186kg” “207kg” “179kg” 精壮男子右手力量比左手力量要大上不少,最高的207kg正是由他右手打出。他微微喘息,半晌,从身边拿起一个圆环样的握力测试器,使劲一握。 “嘀!50.9kg。” 接下来测试百米速度。 一架跑步机上,精壮男子摁下开始的按钮。 嗡—— 成绩显示在身前大屏幕上。 “百米/10.7s。” “哇!好棒啊!” “嘿嘿!这几天不见肖老大的身体素质又见涨了呢。” “就是就是,恐怕这个月进步最大的前三名该归肖老大了。” “唉,真是羡慕!虽然说帮助开启基因锁的名额有很多,要么在测试室一个月身体素质进步为最大的前三名,要么出城收集物资与水源最多的十个人,要么找到一吨金属……天杀的,还是不说这个好了,那群生儿子没**的就差把铁轨撬了,要不是城主急忙下令说那个以后还有用,保管他们连拆火车的事都干得出。” “是啊,咱们就这么没用,抢东西都抢不过那些人。” “没办法,谁让无双城的人越来越多了,而且个个都想着要打开基因锁呢……” 耳边惊叹声与议论声纷纷,精壮男子置之不理,转身走入一间半封闭的反应测试室。 不到十平方的狭小空间内,四周墙壁布满了鸡蛋大小的圆洞,而精壮男子所需要做的,就是在接下来一分钟里尽可能躲避从圆洞内射出的白球,不让白球打倒自己身上。 “请注意,一级反应速度测试即将开始——” “三、二、一,开始!” 啾啾啾! 一瞬间有四个乒乓球大小的白球从不同地方射出,精壮男子轻而易举闪避开。 但他丝毫没有放松,他知道白球射击速度是由慢变快,刚开始顶多算是热身,越到后面越叫人手忙脚乱。 果然,不到三秒时间,白球再次射出,这次有六个!而且不仅仅是四周,连上下也有白球射出。 精壮男子紧闭双唇,暗喝一声,膝盖同时微微弯曲,一个跳跃躲开上下两个白球,并且之后身体在空中做出一个诡异的姿势,一个白球擦着他的鼻梁过去,但是成功没被碰到! 好! 精壮男子在心里喊了一声,随即锐利的目光扫视四周,不给接下来将出现的白球可乘之机。 又是两秒,这次白球数量变成了十个! 精壮男子脸上掠过一道凝重之色。 他怕的倒不是这十个白球,而是在十个白球之后他将不会再有数秒钟调整的时间,白球将会一个接着一个出现! 果然! 在他躲过十个白球后墙壁内部咔地一响,一个白球射了出来。 从一秒一个,持续十秒。 再到两秒三个,再到一秒一个,最后变成了几乎每一秒都有两个白球射出! 啪! 一个白球打中了精壮男子躲闪不及的身体,登时在他上身留下一道白印。 “该死!” 精壮男子瞥了一眼胸前白印,却不敢有丝毫慌乱,他知道如果自己这时候慌了,自乱阵脚,待会身上会出现更多白印! 仿佛铺天盖地的白球飞来,精壮男子动作如一只灵活的猿猴,在房间里上蹿下跳…… ——终于,测试结束。 “呼——呼——” 短短一分钟反应测试,对于精壮男子来说却好似与一名血海深仇的大敌殊死搏斗,汗水湿透了他的衣物,胸口剧烈起伏,气喘如牛。 过关了吗?! 精壮男子紧盯门外那块大屏幕,手心里全是汗。 “嘀! 一级反应速度测试, 被击中白球:九个。 成绩——合格!” “好!”精壮男子猛地发出一声欢呼。 太棒了! 虽然说每个月测试室进步最多的前三名能得到腾龙大队长帮助成功打开基因锁,可是现在还是月中,保不住到月底就出现几个妖孽把自己比下去。 但是反应速度测试不同,哪怕只是一级测试,只要通过了就百分百保证自己会被腾龙大队十二小队的队长看重,纳入他们的队伍之中,到时候就不用担心自己开启不了基因锁! 精壮男子走出反应速度测试室,打算迎接众人的欢呼。 但奇怪的,外面大厅中人不少,却都没有欢呼声传来,目光也不因为他打破自己之前记录而兴奋,反而通通看向另外一个地方。 那里——是那个连腾龙大队中人也谈之色变的“拷问室”? 精壮男子愣住了。 …… 拷问室,真名是“心神训练室”,原本是由数名心理学家坐在暗中,通过各种引导与暗示给进来接受训练的人驱除心中阴暗面。并在之后提出一个形而上的问题,种在训练者心头,让其自己想出答案,如果不行就在下一次接受训练时主动给出答案。 但自从林云恶趣味一样,把“一”放入训练室后一切就变了。 嗯?你内心这么黑暗?我看看你都干过些什么。 呵呵,十二岁居然就知道偷看隔壁小妹妹洗澡。 呵,你更厉害,在地铁上看见一个漂亮妹纸后还专门上网查强女干判几年。 不成了,这个人真不要脸,别人车停你家楼下,你不仅把别人轮胎扎了,还把排气管给堵住。事后车主人过来你还一脸义愤填膺想要帮他找凶手…… 至于之后在训练者心中留下一个深奥的问题,以其达到锻炼他们心力与神魂力量的作用,一更简单粗暴了。 我活着的时候脑袋就不灵活,等死后脑子都没了更别说,让我出问题?反正都是为了锻炼你们的心力与神魂,直接释放出自己一身鬼力笼罩你们让你们感受感受阴间的气息吧。 只要没吓死,等恢复后心力与神魂力量自然大增。 (本章完) 第八十一章 雪兔子 是以,现在从“心神训练室”走出来的人纷纷脸色苍白,一脸悲哀,像自己老婆忽然兴冲冲跑过来说她有了,然后就说孩子不是你的一样。 “妈蛋!队长那个王八蛋,说好了到这里走一趟能帮助人打破瓶颈,不至于基因精华满了却始终突破不了。但是怎么我除了把自己十岁还在尿裤子的事都说了出去,其它毛变化都没有?” “就是!”另一名脸色白得更墙灰似的人接过话茬。 “之前让我们吐大实话还好说,但后面那个跟地狱一样的世界是怎么一回事?我看两眼都吓得要尿裤子了!” “我已经尿了!” “……” “唉,队长是个坑货。”一人总结道。 其余人连连点头。 正想走出去,忽然有一人提议道:“嘿嘿,反正都来了,不如试试我们出去执行完任务回来后有没有进步?” “这个可以有。” 一个人立即来到拳力测试机面前,看似轻飘飘地一拳打出去—— 砰! 声音震耳欲聋。 嘀! “869kg” 又是一拳。 “871kg” “嘿,我来试试我的百米速度!” 嘀! “百米/7.3s。” 一人走进了反应速度测试室,选择了二级测试。一会儿,整个测试室里面白球如暴雨倾盆,一个人在其中左右闪躲,用肉眼几乎难以扑捉到他的速度! “嘀! 二级反应速度测试。 被击中白球:三个。 成绩:优秀。” …… 肖老大怔怔看着,忽然间,心里原先有的喜悦之情全部散去,他面露苦涩地想着: 都,这么强了吗? 他清楚记得其中一个人的面孔,那人正是上个月进步最多三人中的一员,加入腾龙大队不到一个月。而如今,不说力量,那个明晃晃百米7.3秒的成绩印入眼帘,让他感到绝望。 半响,肖老大谁也没有打扰,默默走出测试室。 他来到一家卖刀具的店铺,从里面选了一把好刀,又从附近买了一些干粮,然后直径走出无双城城门。 …… 九月本该是温暖的,天空中有暖洋洋的太阳照耀,土地里长出鲜花与嫩草,树木葱郁,绿油油的叶子遮天蔽日。 而今却是冰冷的,稀稀拉拉的小雪飘落,寒风刺骨,漫山遍野不见一点绿意,肖老大匍匐在雪地中缓缓前行,不敢露出大的声响。 忽然,一个白色毛团从一处蹿了出来。 肖老大目光一凝,强忍住自己内心的喜悦,不让自己有可能发出任何哪怕极其轻微的声音吓跑了这团毛茸茸的东西。 雪兔子,末日降临后核武器被大量使用,尘埃导致地球出现核冬天,由兔子变异而成的一种异生物。 它们进化得极其适应冰冷的环境,并且脚掌大而宽,在雪地上奔跑速度惊人。 但若想着它们实力弱小,能轻易逮到,那么它们绝对会露出兔子嘴后一嘴寒光凛冽的尖牙让你后悔小瞧它们。 肖老大打算干的事就是杀几只这样的兔子,如果可以当然最好是活捉。那样能在城里卖出一个很高的价钱,能多换取几瓶能提高身体素质的营养液—— 末日降临至此已经四个多月,无双城中出现了大批开启基因锁的人,是以,异生物的肉开始在城里有了销路。 但又因为开启基因锁的人数整体来说还是少得可怜,大部分可以自己出城狩猎异生物,所以肖老大这次出城只打算选肉质好的,数量稀有的! 面前这只雪兔子,无疑是很好的对象。 他偷偷从怀中掏出一块血淋淋的肉来,不是人肉,而是一种二级异生物香麝的肉,这种肉的肉香能够香传十里,同时里面含有大量异种能量,乃是所有异生物的最爱。 肖老大慢慢将香麝肉放到伸手就能够着的地方,自己缓慢将脸埋回雪地里,只在下面挖出一个小坑作呼吸之用。 盖满雪的耳朵像兔子耳朵一样轻轻竖起,凝听身边任何一处异响。 来啊,小兔子,你快点过来…… 能不能在开启基因锁之前大幅度提升身体素质就看现在了! 听说若一个人在开启基因锁之前身体素质便媲美已经开启一道基因锁强者,当他开启基因锁后会进步飞速,只要基因精华数量足够,一直到三道基因锁之前都不会有瓶颈出现。 肖老大想变强,这个念头深扎他的心田,无比强烈。他不想被任何人比下去,特别是当他看见上个月还与他称兄道弟的人忽然一跃成为一级强者,身份已然高不可攀,他心中这个念头就更强烈了。 一定要逮到这只兔子,拿它换几瓶营养液来,到时候加快追赶那个人的步伐,最终达到超越他的目的! 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越来越近,一会儿到了离自己两米多远的地方。 再等等。 肖老大手心都是汗。 雪兔子游走在肖老大身前那块肉左右,一直不上前,血红色的大眼睛里充满了疑惑。 怎么,这里会突然冒出一块肉呢? 它歪了歪自己的大脑袋,两只耳朵一颤一颤的,想听听附近是否有着猎人或它的天敌。 肖老大身上白雪覆盖了厚厚一层,体味也被隐藏地很好,所以他并不怕兔子不上钩,现在一人一兔比拼的就是耐心,谁耐心好谁就能赢! 几分钟过去了,肖老大感觉自己藏在胸衣里的手也变得僵硬,两只被白雪层层覆盖的耳朵更是冻得青紫。 “咕咕——” 终于!雪兔子忍受不住负重饥饿,猛地蹿上前一口咬住香麝肉,狼吞虎咽数口,发出咕咕的吞咽声。 就是现在! 肖老大猛地伸出手抓向兔子耳朵,面前,雪兔子惊呆了的表情尽显在他眼中。 嘿嘿嘿!营养液,我来了! 但他还是慢了,在他伸出手之前—— 沙沙! 附近有脚步声传来,雪兔子听见声音立即逃离,他伸出的手抓了个空。 “是谁?!” 肖老大暴怒地好像一头被人抢食的饿狮。 在雪地里蹲伏半个多小时,甚至出城前花大价钱买了一块香麝肉,只为抓住这只雪兔子,然而现在全被那一阵脚步声毁了! “妈了个巴子,老子今天非得弄死——” 泄愤的话藏在他口中,还没全部吐出来便被他自己硬生生堵住,不让它们有在钻出来的可能。 “一、二、三……” 一行人,足足有十五人,衣衫单薄,行走在茫茫白雪世界,却有说有笑。 但重要的并不是他们穿的衣服少,而是他们的身份。 “王、左右手,以及十二王卫?”肖老大喃喃自语。 我的天,这十五个人哪一个不是跺跺脚无双城都能抖三抖的人物?现在齐齐出现在这里,是要去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吗? “杀光这群畜生!” 陡然,声若雷鸣的暴喝声从四面八方传出。 (本章完) 第八十二章 飞天虎 喊杀声从四面八方响起,声波震动群山,山尖白雪唰唰落下,形成小型雪崩。 数百人冲了出来,统一黑色制服,类似军装,又在颜色上有着不同,并且胸口都用金线绣有“腾龙”俩个小字。 敌人是面前茫茫大山中无数异生物。 “这是……打算围剿异生物吗?”肖老大想着。 一个地区的异生物数量增多便会出现头领,在头领的引导下形成兽潮袭击人类居住点。但是很奇怪,这几个月以来无双城外从未出现过兽潮攻城的事情。肖老大原本还一头雾水,现在才知道原因在这里。 “噢——”他发出一声惊呼。 危峰兀立,林间萧瑟,苍叶铺了满地;一头背后生有双翅,身体和老虎一模一样的异生物咆哮一声,从山中跃出,威风前额、血盆大口、四周张望,目光炯炯显得又饥又渴,一身凛然气势令人不寒而栗。 它冲入腾龙大队战斗人员群中,疯狂攻击。 高两米、体长八米的身体让它拥有四只无比巨大的虎掌,每次拍出都能将一个或两个人拍飞。所有人都不是它的一招之敌,往往虎掌扫过都得迅速躲避,若是躲避不及—— 纷纷口吐鲜血倒飞出数十米远,胸前被抓去大块血肉的伤口狰狞恐怖。 肖老大瞳孔一缩,惊道:“飞天虎!” ——现代人取名不如古时讲究,不用从海量古籍诗经中穷抠字眼,也不需深思熟虑才能得知对方名字代表的含义,简单一听,立即一目了然。 飞天虎,寓意自然是会飞的老虎。 肖老大可是知道这家伙的厉害,当初他跟三个弟兄也是出城狩猎,远远看见这只飞天虎在与一头小虎玩耍,玩具是一辆大铲车。 几十吨重的车子在它手中轻若无物,它时不时抓起来,飞到半空,然后远远扔到几百米外,再让小虎呼哧呼哧跑过去把车子拽回,玩得不亦乐乎。 他吓得几乎尿裤子,屁滚尿流地跟同伴逃了,直到城里,狠狠灌下两瓶二锅头才总算压制住心头那股子寒气。 如今看着那只大老虎,肖老大还是不争气咽下一口唾沫,心惊胆颤。 “那个,现在怎么也能见着一名王卫动手吧?” 他这么想,一个圆球一样的身影忽然扑了出去,看样子是打算冲下山谷将飞天虎灭杀。 一条白净的手臂拦住了那个身影。 皮肤白皙凝脂,似女生般秀气,软绵绵好似没一点力量。但当肖老大看清楚手臂的主人,不由又咽下一口唾沫—— 天啊,居然是王! 林云头疼的拦下胖子,伸手拽他衣服后领不让他跑。 “胖子,你傻了不是?咱们这次是组织手下队伍进行磨练,你去凑什么热闹?” 胖子张开嘴口水哗啦啦流了一地,两眼放光。 “嘿嘿嘿,那玩意一定好吃,我要去咬一口。” “妈蛋——” 林云黑着脸将胖子重新拽回队伍里。 砰! 用力摁在地上,不让他动弹。 “老老实实呆着,待会他们宰了那玩意给你送过来不就是了。” 胖子身体扭得跟麻花一样,胖脸上两颗小眼珠可怜巴巴看向林云。 “林子哥,你就让人家去嘛,人家只是想尝尝那东西的味道,其它什么都不做。” “不准去!” “不嘛不嘛!”胖子撒娇。 林云顿时恶寒,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他恶声道: “你就给我拄这里,要是敢跑过去捣乱信不信我打折你两条肥腿?!” “……” “待会宰了那家伙,我把虎皮剥下来给林灵做条毛毯。”胖子开出他的价码,一脸严肃。 “不行,好不容易来只有点本事的,刚好能给他们作磨练的用途,不能就这么让你宰了。” “拜托!我是为林灵着想,大冷天的你不怕她冻着啊?” “她不怕冷。” 你个冷血无情的王八蛋!胖子暗自诽谤。 …… “阿嚏!” 无双城,正在逛街的林灵忽然打了一个喷嚏,小脑袋转了转。 真是的,也不知道哪个家伙在骂我。 唔,哥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我最近可是又琢磨出几个好菜呢。 …… 这边,说着说着胖子眼泪都快下来了。 他可怜巴巴道:“好好好,那我只要肉,虎骨、虎鞭、虎爪都给你。” “我不吃那东西,总之,你甭想过去。”林云还是回绝了。 胖子终于哭了,哭得像个三百斤的孩子。 …… 唉,好吧好吧! 林云头疼不已,双眼左右瞧了瞧,心中不多时便有了计策。 脚下微动,身影瞬间出现在一个人身后。 一只温热的大手摁到了肖老大肩头上。 嗯? 肖老大疑惑回头,立即看见那个在城中被奉若神明,也是自己心中全世界最厉害的人—— 王! 林云眼中似有一个宇宙,深邃不见底细,他道: “你加入战斗,从那老虎身上割一块肉下来,如果成功我就准你进腾龙大队。” 肖老大瞬间动心,心脏扑通扑通猛烈跳动,像是要跳出胸膛。 我,有机会加入腾龙大队了?! 可他马上就想到一件事——他一脸窘迫地伸出双手,两手空空。 “王,我……没武器。怕是完不成您的要求……” 打猎赚来的晶核和肉都被我换营养液了……出城时买的那把刀刚一发火也不知道甩哪去了…… 一柄匕首扔了过来,灰色金属外观,在微光下闪烁寒芒。不过巴掌长,两指粗,还有一股浓重到洗不去的血腥味弥漫在上面。 “拿我的家伙去,记得啊,快点宰了那只大老虎。”胖子大嗓门喊道。 肖老大面露苦笑,看了看手中匕首,又看了看山谷中大杀四方的飞天虎。 “那个,我尽量吧……” 老天,我一道基因锁都没开启你们还这么看好我,哪来的迷之自信? 他咬咬牙,毅然冲入山谷之中。 …… 身后,刘建走到了林云身边,低声道: “怎么?看好这小子?” 林云点点头,看着才入场就立即险象环生的肖老大,回道: “不错。” “咱们一路过来,我远远就看见这小子,在寒冷刺骨的雪里藏了至少半个钟。但后面他对那只雪兔子发起攻击,动作敏捷,反应速度也不弱于已经开启一道基因锁的人,是个好苗子。 如果这次他真能做到我的要求,可以将他列入第二等培养行列……” “嚯!”刘建吃惊不已,马上说道: “第二等?你没搞错吧?” 腾龙大队建立,为了培养出强者,在林云的指示下分出三个等级。第一等是天赋异禀、潜力惊人、拥有一颗不屈的心、并听林子说有冲击地阶层次的天才; 此类人万中无一,所以至今在第一等行列中也只有三个人。 第二等是同样天资出众但较之第一等稍弱,或是天资够了但心性不太坚定还需磨练的人。若是日后运气好,机缘巧合之下也不是没有成为地阶强者的机会。 共有十个名额。 第三等则是普通天才,相较其它腾龙大队成员要优秀许多,但比之第一等与第二等则差上一大截。 有二十个名额。 他们作为培养对象,将得到林云的大力栽培与悉心指点,同时获得无数稀有物资,基本不用担心晶核的缺少或遇见瓶颈却无人指点他们怎么突破。 当然,如果始终限制在一个瓶颈不能突破,立即会有许多想取而代之的人将他们的位置夺过去。 毕竟,名额有限。 那小子,真是好运啊——刘建想着,心中居然有了一丝羡慕,不过马上就被理智泯灭。 呵呵,自己如今都开启五道基因锁了,还羡慕一道基因锁都没开启的人干嘛? 他忽然道:“林子,你说你要去首都,是什么时候?” “待会吧。” “啊?待会是好久?” 林云看向厮杀声不断的山谷之中,回道: “等这场战斗结束……” 总算回来了,高速堵车真烦。特别是一些新手司机,八十码的速度都没有还占着超车道,这边又总有几辆大货车,让人心烦想拿把机枪突突突扫了丫的……这五天都是之前赶出来的稿子,内容我都看不下去,接下来会好的,么么哒大伙。 (本章完) 第八十三章 正面刚! 肖老大,真名肖振,男,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七十二公斤,是一名土生土长的湘城市人。 末日降临后与父母走散,一个月时间后从他人口中得知父母的死讯,精神立即崩溃。 他躲在一间不到十平方的小房间里,睁开眼望向黑暗,不吃不喝。 这种状态持续了整整三天,直到他朋友找到气若游丝的他,用拳头将他唤醒—— “叔叔阿姨死了,但是你没有。” “最可怜的事不是一个人的血亲都死去,只留自己一人苟延残喘在世上。而是一大家子满门灭绝、鸡犬不留,连一个能为他们报仇的人都找不到。” “你还活着,仇人很明显,你随时可以找它们报仇。” “如果你自己寻死,你爸妈九泉之下也会死不瞑目;而且,我不会费劲替一个废物报仇。” 朋友走了,不到两个小时有一个人过来,推开门走到他面前,步伐沉重—— “你……你朋友听说狍子的肉很补,想买半斤熬汤。但是没变异的狍子肉很贵,他日子也过得苦巴巴的,没有钱,就出城打猎,哪里想才出城门碰见一头已经变异完成的狼狗,他……” ——肖振紧了紧握住匕首的手掌,泪水模糊视线。 爸,妈,我会替您二老报仇的。 兄弟,我会替你报仇的。 此生此世,我发誓要杀光所有眼中看见过的异生物! 现在从飞天虎身上割一块肉下来就能进入腾龙大队,但仅仅这样我还不会满足,我要宰了它,成功走进王的视线,得到被王栽培的资格! “杀啊!!!” 肖振仰天长啸,疯了一样冲向飞天虎所在位置。 鹅毛大雪从天空落下,凌冽寒风呼啸。 一道黑影以惊人的速度穿过无数与异生物战斗的腾龙大队战斗人员身边,两脚踩在十公分厚的积雪上,发出沙沙作响的声音,身影笔直的朝飞天虎奔去。 嚯! 一路上,看见这道身影行进方向的人都懵了。 我的天,这家伙疯了吧?咱们躲还来不及,他倒是迫不及待要去送死了。 喝了酒来着? 看他速度也不像实力强横啊。 而飞天虎可是有三级初期的实力! “唉,待会如果看他危险,能帮就帮一把,可别——” 一个人念叨着,忽然两眼一瞪,眼珠子差点落下来。 我擦? 正面刚?! 这是哪支队里的牛人?怎么看着这么面生? 只见肖振口中嘶吼不止,手持匕首直接冲到飞天虎面前,刺向它前胸。 ——远处,刘建捂住了脸。 “妈蛋啊,林子,这就是你说的好苗子?” “这货压根就是一愣头青。” 林云含笑道:“再看看吧,这人,我觉得很不错。” “哦?”刘建一怔,疑惑的目光看向远处肖振。 难道,那小子不是没跟异生物战斗过导致技巧生疏、或初生牛犊不怕虎; 而是,另有深意? …… 飞天虎远远就看见一名人类凶神恶煞地朝它跑来,手里拿着一把匕首,光看它闪烁寒光、渗人的模样就知道它是把好匕首,想要割开它的皮毛不难。 这是,一名人类中的强者? 我的虎娘耶!我明明听从头领的命令没对你们下死手,可你入场干嘛? 我是逃跑呢,还是逃跑呢—— 于是乎,它居然眼睁睁看着肖振跑到自己身前拿匕首比划,半晌,转身逃跑了。 这一边,数百名正在与异生物战斗的腾龙大队成员看见这一幕,一口老血闷在喉咙里不知道该不该吐出来。 卧槽!你丫是虎啊!老虎啊! 怎么看见一名弱小的人类不上还转身逃跑了? 你这样很丢你们虎氏家族的脸造不造?! 你难道不知道甩一下身下大鸟,让他尝尝你充满雄性荷尔蒙的迷人味道? 哪里想,更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肖振吓跑了飞天虎还不知足,举着匕首,嗷嗷叫唤朝飞天虎逃跑的方向追去。 “畜生,哪里跑!” 噗通! 给大爷跪了。 一人满含热泪望着肖振远去的身影。 正面刚还不过瘾,还想玩后入了。 肖振脖子上青筋虬结,脸色涨红,腮帮子鼓得紧紧地时不时从中冒出一声大吼。 “来啊,快活啊!” “你不是牛叉吗?有种停下来正面刚啊!” …… 其实人类大多喜欢小瞧自己拥有的力量。 他们以为野兽恐怖,其实在野兽心目中人类同样恐怖。 走路时步子若是重些,蛇类不敢侵扰,都会绕路走;面对一条野狗,如果敢正面面对,口中发出类似嘶吼的声音,就能将它吓退; 俄国黑熊的生活环境很不好,总时不时被大喊大叫着的俄国人取乐一样撵着走;非洲有专门从狮子口下抢食的人——面无表情走过去,狮子受惊纷纷退散,他们再拿小刀从狮子捕获的猎物身上割下一大块肉,然后缓缓转身离开。 这个过程中,狮子惊疑不定,不敢动手。 肖振抓着就是这样一个心理: 明明你一爪子就能把我拍死,但是我装模作样,让你以为我牛,让你害怕,面对我的不断挑衅却不敢还击。 到现在,肖振已经能完成那个任务:从飞天虎身上割一块肉下来。 但他不满足这样。 胸膛猛烈起伏,气息不定。 飞天虎近在咫尺,却因为级别的缘故,速度比他快些,随着时间推移离他越来越远。 他忽然停下脚步,捡起一块石头扔向飞天虎。 砰! 石头很准,或者说飞天虎体型太过庞大,很轻易就砸中了飞天虎硕大的身躯,登时四分五裂。 “别跑了,瞧瞧,我其实很弱的。” 飞天虎第一次停下来,转过身,看向同样停住脚步的肖振。 好像,刚刚那一下根本没什么力度。 难不成,这就是这个人类的真实力量? 我被耍了?! “嗷——” 低吼声如雷鸣在飞天虎喉咙中翻滚,摄人魂魄。 它举起虎掌,试探性地朝这个人类拍去。 速度很慢,因为只是一次试探,但对于一道基因锁也未开启的肖振来说还是快得不像话,他慌忙闪躲。 轰! 一块直径一米来宽的圆石被飞天虎一掌拍碎,碎石疾飞,在肖振脸庞割出两道细细的伤口。 原来这个人类真的很弱小! 飞天虎大喜,立即不再犹豫,庞大足以遮天蔽日的身躯猛地压下并朝肖振张开它的血盆大口。 这一下,我要撕裂你的脖子! (本章完) 第八十四章 不死不休! 速度之快、力度之沉,都是肖振第一次所见。 换句话说,他躲不过! 不过他根本没想过要躲。 只见他将两根手指钩过匕首刀柄,死死扣住,让刀身从指缝透出;另外三根手指呈锁状咬住剩余刀柄,不让它有脱手的可能。 竟是迎击而上,刺向飞天虎血盆大嘴。 刀尖在上,刀柄在下,试图使匕首从它口腔处刺入它的大脑,将它杀死! 肖振脸上充满了戾气。 “我赌你的牙齿没有那么长,不能一下将我的手臂咬断;我赌这柄匕首确实如我想象的锋利,能够轻易刺穿你的嘴巴;我还赌这一下就算杀不死你,也会让你吃痛,松开嘴让我有机会把手从中缩回来!” “死!” 肖振怒喝一声,面对越来越近的大嘴将匕首狠狠刺入其中! 砰! 飞天虎身体无比沉重,肖振根本抵挡不住,更别说举起来。庞大的身躯压到他身上,一股沉重的力度透出来将他狠狠压倒在地上,咔嚓咔嚓连续数声响起,至少断了三根肋骨。 同时胸膛里气血翻滚,他立即吐出一口鲜血。 “噗!” 他仿佛回到了在测试反应速度的那间测试室里,第一颗白球砸到他身上。 不能慌!慌了你就成功不了,慌了你就完了! 呲! 匕首果然如他所料,锋利无比,轻而易举如刺穿一团棉花,从下往上深深刺进了飞天虎的口腔,往上去,要同时刺穿它的大脑。 但是他猜错了其它两件事。 飞天虎的虎牙寒芒闪烁,足有十数公分长短,肖振顶着一股腥风将匕首刺入它嘴中,很明显刺中了,刀身完全没入进去,但匕首太短,就算完全没入也无法伤害到它的大脑。 锋利的虎牙扎入肖振的手臂,疼痛与鲜血刺激了飞天虎,反而使它咬的更紧了。 “啊!!!” 肖振发出摄人心魄的惨呼声,两眼冒起血丝,随手抹一把嘴角的血液,眼中厉色更沉。 他竟不躲不闪,抓住匕首的手趁着还能动弹,使劲在飞天虎口中来回搅动! 飞天虎沉重的喘息,腥风不断吹向肖振脸庞,让他生出作呕的心态,大脑袋甩起钢针似的虎须,每次扫过肖振遭受重创胸膛都会让疼痛更加剧烈。 额头醒目的一个王字似乎在无声无息嘲笑他—— 我可是王,你凭什么杀我? “老子心目中的王只有一个!” “来啊!看看谁先倒下!” “我老早就不想活了,今天如果你不死,那就是我亡,咱俩不死不休!!!” …… 山谷上,刘建睁大了眼睛。看着眼中发生的这一幕,靠近林云低低说道: “林子,要帮他一下吗?” “不用。” 林云回道,目光远眺战场之中,看似冰冷,其中却有了一丝温和之意。 “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但是命运注定不争取就不会得到;想要得到更多就需要花费更多的努力去争取。” “他其实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割一块肉就能加入腾龙大队,现在很明显他并不满足;他想得到我的重点栽培,为了这个,他愿意赌上生命,敢用一道基因锁都没开启的身体去对战拥有三级实力的异生物。” “其实我也不看好他,但任何选择都是每个人的自愿,或对或错。” “如果他选对了,我会如他所愿,发出掌声并考虑将他分入第一等级培养行列;如果错了,那么我只能说声抱歉,甩下冰冷的目光并向其他人说明他纯粹是自不量力。” “这个过程,咱们不要去干扰他。” “毕竟,追求梦想的途中,最怕的就是有别的人突然蹿出来,说着为你好的话,却想着将你带离前往梦想的道路。” …… 这一边,飞天虎只感觉口中传来一阵阵疼痛侵蚀大脑,那种感觉,甚至盖过了长久以来对人类血肉的迷恋。 长时间甩动嘴巴,这个人类的皮肉却像橡胶熔炼的,骨头像精钢打造的,又因为口中一截匕首的存在,始终没能将他的胳膊撕裂。 所以即便此时口中属于肖振的血液扩散,给它一种如舔舐蜂蜜一样的快感,它眼中露出疼苦之色,还是不得不将嘴张开。 有种别躲!我拼着养几个月伤也要将你手胳膊齐根咬断! 它张开大嘴,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再次咬下。 肖振却像先知先觉一样,在它张嘴的第一瞬间便迅速将手抽出,看着鲜血淋漓的胳膊,眼中厉色不曾减弱半分,几乎麻木的手臂握住匕首的力度同样巨大,举起来朝飞天虎眼球扎去。 飞天虎先是一惊,诧异这名人类的反应速度够快,然后灯笼大的眼球中满是不屑。 我早看穿了你的实力,现在这种攻击速度只要我想躲开,你压根不可能伤到我! 它的脑袋一侧,成功躲过肖振刺来的匕首,举起比肖振头颅大上数倍的虎掌朝他拍去。 嘎嘎,看我怎么弄死你! 然而这时,飞天虎忽然感觉到不对劲。 这时候,这个人类脸上不该露出惶恐的神色吗? 他应该睁大双眼,六神无主才对。 为什么现在看他不仅老神在在,而且眼睛里似乎闪过一丝——讥讽? 它很快知道了。 一道黑影袭来,是肖振完好的左手,手里拽着一块尖锐的石头。 砰! 尖尖的石头砸中飞天虎的虎目,深深刺了进去,眼球瞬间爆裂,粘丝的浆水从中迸发而出,湿了肖振整条手臂。 肖振大笑着将石头拽出,然后再次拍进去, 一下,两下,三下—— “来啊!快活啊!” “哈哈哈哈!” 略显癫狂的声音响彻在山谷之中。 这一次再没有人敢小瞧他了,他们都在心里想着: 如果换成自己,能这么淡定吗? 想了想,身体猛然一颤,才发现答案是不能。 ……等战斗结束,一定要去好好结交这名兄弟。娘的,光凭这股子狠劲,几乎比得上咱们队伍中除去十二王卫最耀眼的三个人了。 那个被称作:“酒疯”的人。 …… 飞天虎一只虎目失明,慌乱下虎掌胡乱拍下,肖振用左手去挡,咔嚓一声手臂骨头应声碎裂,身体被击飞出数米远,算上他早已受到重创的右手,他几乎已没有一战之力! 但他还是大笑,还是狂妄,大喊大叫着再次冲上来,一个跳跃攀上飞天虎身后,持匕首的手扎向飞天虎另一只虎目。 “哈哈哈哈!” “老子先弄瞎你只畜生!!!” (本章完) 第八十五章 我赢了 匕首很轻易扎进飞天虎的另一只眼球,眼球如水弹一样啵地一声爆裂开,浓郁的浆水喷射而出,黄的白的,还带有一丝丝血红。 飞天虎,瞎了。 它猛地张开翅膀,朝天空飞去。肖振狂笑不止,匕首在手掌心甩出一个美丽的刀花,扎进飞天虎脊椎骨内,单手死死抓住,不让自己有被甩下去的可能。 “飞咯!飞咯!” 他大叫着,身体随飞天虎渐渐上升,从一座假山大的黑影,变成一个面盆,再变成一个饭碗,最后——只余下一点点,肉眼几乎不可见的黑色繁星。 飞天虎双目失明,已经辨不清方向。 它只凭着感觉,不断往高空飞去,在空中不断旋转,要将肖振甩下来。 匕首很锋利,锋利到肖振不需要使出多大力气就能轻易扎入飞天虎的后背,但同时让匕首有滑出来的趋势。 劲风呼啸,如刀如箭,肖振睁不开眼,这一刻和飞天虎一起失明。 他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了。 “咔咔!” 他咬住飞天虎背后一块软肉,整个人扑在它身上,两脚夹紧,左手勉强能够移动,用最大力气抓住飞天虎一把毛发,然后将匕首拔出来,刺进去,再拔出来,再狠狠刺进去—— 一下, 两下, 三下, 四下…… 万丈高空带给人的感受不仅仅是刺骨的寒冷,还有缺氧。 肖振感觉到自己意识逐渐模糊。 胸膛在剧烈起伏,试图大口吸入空气,老天却很残忍,仅给他微不足道的一点气息,让他不至于活活窒息而死,哪怕他脸色涨得通红,眼中光芒缓缓黯淡下去,目光已经看不清身下鲜艳的皮毛。 这上面,到底是黄色,还是黑色,还是血一样的红色? 哦,原来不仅仅是它背后伤口流出的鲜血,自己的胳膊,也在冒血…… “嗷嗷——” 飞天虎在咆哮,声音中满含愤怒与痛楚。 它试过不断旋转,想要甩下身后这个人类,也试过飞上高空,在氧气缺失的地方它绝对能比这个人类坚持更久。 但事实是这个人类吃定它了。 仿佛二者之间有血海深仇,一开始的基调便是不死不休。它旋转,身后匕首反而扎地更深;它飞向高空,身后人类用匕首不断在它背后捅窟窿,分不清他是已经昏迷,全凭一腔恨意作下意识动作还是根本没有事,拼着同归于尽也要杀了自己。 咱俩之间哪有这么重的仇恨?! 飞天虎欲哭无泪。 半晌,它做下一个决定。庞大的身躯猛地落下,朝记忆中底下一片山林飞去。 我可是拥有三级的实力,你个人类看模样不过一级初期,就算有着一股子狠劲,但它能提升你的攻击力却提升不了你的防御力。 穿过山林,那些坚硬的木头打到我身上顶多让我生疼,但只要有几根打到你身上,不信你不死! 啾! 从万丈高空陡然下坠,所带来的负荷几乎令肖振崩溃,脑海中天旋地转,腹部翻腾,稀少的食物残渣要从里面吐出来。 他还是忍住了。 钢铁般的意志力使他抬起头,看向自己即将去的方向。 那是—— 不! 肖振眼中第一次有惶恐产生。 一整片山林在视线中越来越近,按照这个速度在几秒后他就会连同飞天虎一起撞上去。 “啊!!!” 他发出尖锐的嘶吼声,手中匕首像打桩机一样哒哒哒连续作响,在飞天虎身上扎出一个又一个伤口。 不行,如果冲进去自己绝对活不成,必须在它进去之前杀了它! 鲜血四溅,喷射而出,将肖振一身浸湿。 但是匕首太短了,对飞天虎根本造不成致命伤口,高速飞行中肖振也分不清飞天虎的致命弱点所在,甚至不能伸手将匕首狠狠刺入飞天虎头颅之中—— 只要伸手,他就会掉下去。 他绝望地闭上眼睛,手中依旧保持拔出、刺入的动作不断,内心却早已丧失信心。 看样子,我会比它先死…… 飞天虎以时速二百多码的速度冲入山林,足有人大腿粗细的大树枝桠狠狠扫过它的身躯,一部分被撞断,另一部分则狠狠打到肖振身上。 哪怕,他已经尽可能将身体贴近飞天虎的背部。 蕴含至少万斤力度的枝桠从他背后扫过将他的衣服撕成碎片,刮出一道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鲜血如关不住闸门的水龙头,溅射而出。 这一次,幸运女神上了别人的床,再不肯将多余的目光投向他哪怕一丝。 真的,要死了吗? 肖振睁开眼,他知道此时自己的脸色应该苍白如雪。 左手胳膊骨头寸寸断裂,原本还能使出一点力气,到现在连感觉到它存在都显得困难。 右手原本被飞天虎咬了一口,虽然没断,但大动脉早被伤到,之后还能做出攻击动作已是自己意志力超强的体现。 胸部断了三根肋骨,做出剧烈动作后有插入内脏的趋势。 背后被树桠刮擦,火辣辣一片就像被人撒了一捧海盐。 …… 好吧,就算是死,我也要拉你一起。 就算是死,我也要成功进入王的视线之中。 就算不能活着进入腾龙大队,那么死后能被王追封成一名烈士也不枉此生! 一股力量陡然从他胸膛里喷涌而出,交杂着怒火、坚毅、与忘生舍死的一股信念。 就算是尸骨无存,我也不能再让你活着去杀害其它人类!!! 他猛地放弃所有防御动作,看也不看离自己越来越近的一根大树枝干,站起来,举起匕首,狠狠刺向飞天虎脑袋。 “给我死来!!!” 轰! 体内好像有一道锁被打开,有咔的一声轻响,但细细追寻,又似流水落花,不可深究,像从未出现过。 肖振忽然觉得自己充满了力气,可以再和这头飞天虎大战三百回合。 头骨是每只动物体内除去牙齿最坚硬的地方,就算胖子的匕首里面掺有x型钢,无坚不摧,若是力量不够也很难穿透飞天虎的颅骨。 但是现在肖振刺进去了,一公分、两公分……一寸、两寸…… 他腮帮子鼓得紧紧的,脸色泛起不自然的血红色,两手摁住刀柄使出吃奶的力气,将五寸长的匕首完全刺进了飞天虎的脑袋里。 “死啊!!!” 飞天虎早已是强弩之末,能活着全凭它身为异生物强大的生命力,但肖振这一刀直接中断了它的中枢神经,让它就算有再强的生命力,死后再能扑腾。 此时,也只是卑微的一个生命体。 大脑被摧毁,同样逃不过死亡的下场。 它的身躯猛然下沉,错过那一根原本可以打中肖振的枝干,自己朝大树直直撞了去,砰地一声,地动山摇。 大树被齐根撞断,肖振同时飞了出去,落入数十米外一个小草丛里,奄奄一息。 他用虚弱的目光看向飞天虎坠落的方向,里面有着对胜利的渴望。 他说: “我,应该赢了……” (本章完) 第八十六章 别总是吵我 大雪依旧落个不休,肖振记不清它是在自己出城那会开始下的还是在他埋伏雪地中打兔子的时候下的。 又好像,在自己听见父母双亡的时候就已经下了。 真大,真冷啊…… 林中有沙沙的声音响起。 是一阵脚步声。 或许是人的,或许是异生物的,但肖振此时已经不想去追究了。 不过是一死尔! 不知不觉,他已经拥有了成为一名强者的心态。 一个裸着膀子的男人走了过来,长得又高又壮,胳膊上棱角分明的肌肉油亮,一条胳膊比得上他一条大腿。 嘴边满是凌乱的络腮胡,正拿着一个酒壶往嘴里灌酒,酒香味四溢;背后还背有一把半人高,近一米宽的斧头,仅仅是一眼看去,就知道这是一名高手。 “哟呵,还活着呢?” 来人诧异道,似乎肖振没有死出乎了他的意料。 不过总归都是人类的一员,能救的还是得救一救。他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条长绳,绑螃蟹一样将肖振五花大绑,一只手拎着,这边绑到身后,打算朝山林外走去。 “咳……咳咳!” 肖振咳出血沫子,挣扎地晃动身体,虚弱道: “那,那只老虎,我要。” “什么老虎……哦,那玩意啊。等着,我给你去拿。” 啪! 忽然,络腮胡大汉大手用力拍一下肖振的屁股,清脆作响,他神情古怪地笑道: “哈哈!真他娘的软,一看就知道是个雏,还没被人开过吧?” 啊? 肖振吓得险些一口气没喘上来。 天啊,不会是……碰见基佬了? 好在络腮胡大汉只是拍了一下,面露恋恋不舍之色,却没有再拍,转而走到肖振之前指向的地上。扫视一会儿找到飞天虎的尸体,一只手伸出,轻而易举将早没了气的飞天虎拖起来走回肖振身边。 “嗝——” 络腮胡大汉打个酒嗝,揉揉自己通红的酒槽鼻,嘟囔道: “别误会,我可不搞基;我只是好奇,你的肉这么软,一看就知道基因锁才打开不久,怎么就能宰了这头畜生呢。” “这货可是有三级初期的实力,我想正面宰了它都要点力气,哪里想被你办到了。” 啪! 他又拍一下肖振的屁股,还狠狠揉捏几把,脸上露出的诡异笑容令肖振胆颤心惊。 妈妈啊,你还说你不搞基…… “嘿嘿嘿,果然好软,摸起来真舒服。难怪沙队让我过来帮忙……” 肖振眼泪都出来了,却只能默默无言,期盼对方看他身受重伤,不会在这里把他“立地正法”。 两人走了几分钟,身边树木渐渐稀少,远远能听见厮杀声从远处山谷中传来。 络腮胡大汉将肖振放了下来, “你呢,是在这里待一会等战斗结束我带你回去;还是跟我一起参与战斗?” 肖振瞅瞅对方健硕的身材,再瞅瞅自己布满狰狞伤口的身体,不由一怔—— 这家伙是傻么?我这模样还能战斗?要不要,脱衣服把伤口给他瞧瞧? 联想到对方之前的动作与诡异笑容,肖振忽然恶寒不已—— 还是算了。 这家伙,不是性取向特别就是一个疯子。 “嗷!” 陡然,一只狸猫模样,双目通红,口中密密麻麻的牙齿闪烁寒光,朝他扑了过来。 肖振大惊,立即喊道:“小——” 后一个字还没出口,忽然见一道黑影闪过,不是属于生物的身影,因为它太扁太细,又不像刀剑之类的武器,因为较之这二者它又显得大很多。 狸猫在空中变成两瓣,尸体从络腮胡大汉身边掠过,猩红鲜血打湿他裸露在外的两条胳膊,微光下像抹了一层油,更显得油亮。 “你刚说话了?”络腮胡大汉挠挠头,纳闷道。 大手将斧头放回身后挂好。 看也不看狸猫的尸体,仿佛刚刚出手杀了它的并不是自己,或者这本就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不足挂齿。 “没……没有。” 飞天虎尸首余温未散,络腮胡大汉把肖振扔到上面,十分贴心将一只翅膀扳下来给他盖上。 温柔的动作就像给恋人盖被子。 “喏,你老老实实待着。这场战斗既然让我也入场了,那么肯定持续不了多久,我待会就来接你,可别跑了哈。” 肖振心中有一股寒意腾腾往上涌。 来接我?接我干嘛? 难不成…… 他忽然无比怀念自己城里的屋子。 虽然小,虽然破,时不时漏水,寒风想要进来根本不需要钻洞,直接刮进来就是;但是那里不会出现一个不怀好意的疯子,总摆出一副想要跟自己啪啪啪的模样。 嗯?那是—— “小心!”肖振陡然大喊一声。 只见一只高三米、宽六米余,嘴边两根獠牙寒芒闪烁的褐色大野猪冲了出来,下巴两边鬓毛被鲜血浸湿,显然不是它自己的,而是刚刚与其他人战斗留下的。 肖振瞳孔一缩。 他焦急道:“这是狂暴猪,城中发布的异生物排行榜上它在前一百行列,力大无穷,最喜欢用嘴边两根獠牙将人高高举起然后撕开;死在它嘴下的人足有数十人,而且曾经有两名腾龙大队队员与它战斗,不到半小时就——” 呲—— 一柄大斧头直直砍了下去,将野猪一刀两断。 “哈?你刚说啥?” 肖振:“……” 妈蛋,难道又让我说没什么吗? 肖振一脸生无可恋。 他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个笑话。 飞天虎在对方口中只是说想杀掉需要费点力气;刚那只狸猫看模样有二级的实力,却逃不过他一斧头,甚至他都没转身。 这只狂暴猪更厉害,异生物排行榜上能排到前一百,名次还在自己身下这只飞天虎之上,估计有三级中期的实力。 可结果—— “嘶嘶!” 陡然,又有一只异生物出现,是一条身长近二十米的巨蛇,体表鳞片生得色彩斑斓,两只灯笼大的蛇眼阴冷无比,离头部有些距离的地方两边张开,露出扇形的肉块,显然不是蟒蛇。 肖振立即从记忆中得知这是末日前一条有毒的眼镜蛇,异变后体型变得巨大,毒性却愈发猛烈,只要被它喷射出的毒液碰到,就算是块钢板也会被融化! 代号:眼镜王蛇。 排名:第五十六位。 我去,这是怎么了?! 这个疯子的拉仇恨技能是点满了吗? 肖振匆忙喊道:“这是眼镜王蛇,曾经凭着一口毒液瞬间杀死过十三人,你千万不要被它的毒液沾——” 喀喀喀! 络腮胡大汉砍出数下,将眼镜王蛇分了尸,特别是脑袋,他显得十分有耐心并非常照顾,大斧头将那儿几乎砍成了肉泥。 “嘿!我说你没事不要总唧唧歪歪的吵我好不好?” 肖振:“……” 收藏比总点击高,鬼知道它是怎么算的……好久没来推荐,点击、收藏、推荐票、打赏好像都消失了,我好无助好彷徨,难怪最近更新不给力…… (本章完) 第八十七章 赤爪鼠 一只又一只异生物像飞蛾扑火,疯狂朝络腮胡大汉扑来,等级没有低于二级的。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 他举起斧头,似吴刚砍树,鹅毛大雪飘飘落下,却都不能在斧头上停顿;又好似融入风中,肉眼无法捕捉到他攻击的速度,只感到一阵微风袭来,敌人便已尸首两分。 无论是哪一只,等级有多高,在异生物排行榜上名次多么靠前。都进不了他身前一米范围,你若来,你就得死。 另一只满是老茧的大手空着,偶尔能拿起腰间挂着的酒壶喝一口,咕噜咕噜,酒液顺着他的络腮胡流下,与汗水混合,散发出浓重属于男人的气息。 ——随着时间推移,出现在他身前的异生物实力越来越强悍,从时不时有二级异生物出现,到之后清一色三级初期、 三级中期、 三级后期…… 轰! 一只身高五米的巨鼠从地底蹿出,掀起十丈高沙土,飘飘洒洒,笼罩百米范围,顷刻间给这一片区域笼上一层厚纱,三米之外难见人影。 异生物异变后体型或多或少会变大许多,但变得又高又壮不代表它实力强悍,可能只因为它未变异之前体型就足够庞大。 但原本体积娇小的动物一旦变得常人抬头仰视都觉得困难,那么,实力一定强大得恐怖! 例如这只灰鼠,浑身鼠毛根根如刺立起,尖尖的鼻孔吐露腥风,下面两根硕大的鼠牙简直就是两块门板,肖振感觉自己靠上去都比不上其中一根鼠牙大。 一身比面前络腮胡大汉还要渗人的气势表明它无疑比自己两人都要强。 如果说络腮胡大汉拥有三级巅峰的实力,那么这只灰鼠—— 四级! 但肖振反而笑了,见识过络腮胡大汉之前所向披靡的手段他有恃无恐,笑道: “哈哈,又来一只送死的了,您斧头慢着点挥,让我瞧瞧您究竟是怎么杀的它。” 他早认出这只灰鼠的身份—— 赤爪鼠。 排名:第一十三位。 哪里想,络腮胡大汉先是一愣,马上跟见了鬼一样转身抱起他就跑。 “喂喂,你跑什么啊?难不成想逗逗它再杀?” 络腮胡大汉两眼翻白,看傻逼一样语重心长道: “大兄弟,那可是拥有四级初期实力的耗子。” “呵呵呵,”肖振冷笑不已。 “不就是只耗子吗?弄它!” “那你去?” “我受伤了。” “那你……说个屁啊!” 络腮胡大汉抱着肖振仓惶逃跑,肖振焦急地喊: “我的老虎还在那!” “又不是你老妈,活命要紧。” “没了它我活不……不是,话说你是谁啊?看你前面彪悍无双的,现在怎么逃了?” “我?任必新,以前是个胖子,后面酒喝多了就瘦了。” 肖振:“……” 他咆哮道:“我他娘是问你什么身份,还有为什么逃,谁管你喝不喝酒!!!” “嗝——” 络腮胡大汉揉揉大鼻子,脚下速度依旧迅捷。 “他们给我取个外号叫‘酒疯’,腾龙大队沙峰手下第六小队成员,第一序列排名第三,实力三级巅峰,刚刚逃跑是因为我打不过它。” “嚯!第一序列是什么鬼?而且腾龙大队中人不是个个都能越级挑战,怎么你会打不过一只区区四级异生物?” 酒疯顿时瞠目结舌—— 区区四级? 大兄弟,你的心真大。 他无奈解释道:“大兄弟,这只赤爪鼠可不比一般异生物。 异兽除去十二战将,其余异兽三级后有战斗形态,战斗中可自由转换; 咱们人类开启三道基因锁后能够觉醒异能; 异生物拥有三级实力后同样能觉醒各种能力,但因为它们天生智力低下,不如咱们能够敏锐捕捉到这种能力并在之后充分利用,一般来说得等到四级,智力进一步提升后才会逐渐学会使用。 这只赤爪鼠如今能够操控火焰凝聚在双爪上,能融万物,级别低于它的被它抓到必死无疑,我才三级巅峰,玩阴的我打得过,但是正面刚就有点悬。” “那你玩阴的就是啊!”肖振依旧恋恋不舍飞天虎的尸体。 那可是我进入腾龙大队的凭证! 酒疯嘟囔一声:“嘁,那样太费劲了,我可还想快点回城里喝酒。” “什么?”肖振没听清楚。 “哦,我是说有更好的办法。” “什么办法?” 话才一出口,就见酒疯的身体停顿下来,看也不看身后越来越近的赤爪鼠,大喊道: “沙队,你再不来我可就真跑了!” 声波如浪,震得整片山林树尖上的积雪刷刷落下。 肖振正纳闷着,忽听远处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一道体型较之酒疯还要魁梧几分的彪形大汉凌空跑了过来。 说是凌空,因为他每一步都踩在一株大树的树尖上,如同鸟儿滑翔,又像羚羊奔跑;常人根本借不到力的树尖对他来说如履平地,飘飘然将一名绝世高手的傲然风姿体现的淋漓尽致! 人还未至,声音远远传到耳边——瞬间令肖振对这名“高手”的第一感官全部破灭—— “你个杂毛,让你干活就是这么干的?实力差点的你就像杀鸡,一斧头一个,根本不费力气;结果碰到实力强悍点的你就想偷懒,想要逃跑。 娘的,我当初怎么猪油蒙了心收了你作手下?” 酒疯嘿嘿一笑,回道:“那你现在让我走啊,我不介意的。” “麻卖批耶!老子千辛万苦把你送进第一序列,现在你得意了就想走?我告诉你,没门!” 酒疯一个劲地憨笑,不再说话。 声音的主人终于现身,肖振定睛一看,立即怔住:这——真是一条好汉! 只见来人身高二米出头,身材魁梧地好像一头黑熊,剃着个大光头,脑门上光芒能晃瞎别人的眼睛;手握一把宽有半米的巨剑,长度几乎与他本人高度温和,刀刃吞吐寒光,渗人无比。 正是十二王卫中第六王卫——沙峰! “奶奶的!都给我让开,看我一剑劈了它!” 肖振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大喊一声: “别啊!要就虐死它!我可不想看它这么快被宰了。” 他心里对这只耗子那个恨啊。 如果不是它,自己怎么会被身下这个疯子扛起来跑,险些跑断了气;如果不是它,自己应该还老老实实守在飞天虎尸体边上,等战斗一结束就能把尸体交上去,换取自己进入腾龙大队的资格。 现在飞天虎的尸体还在没在都是两说,鬼知道会不会被其它异生物吃了或是被路过的其他人当作宝贝拖走了。 沙峰哈哈大笑道: “好,如你所愿。” “吃我这一招—— 地覆天翻!” (本章完) 第八十八章 抢人 沙峰张开手,不见他有其它动作,无形中似乎有数道细线被他扯动。直径百米范围内剧烈震动,肖振不明所以,唯有略带惶恐情绪地睁大眼睛去看。 脚下忽然生出裂缝,深不见底,无数白雪落入其中,不能填满;随着时间流逝裂缝变得越来越宽、越来越长,数秒后巨大的震感已如碰上一场七级地震,让人站不稳脚跟! 耳中轰鸣,震耳发聩,酒疯死死趴在地上,两只手身陷土中,背后肖振死死捂住耳朵,生怕这轰鸣声将他耳膜刺穿! 轰! 大地,裂开了。 赤爪鼠站在地上,同样身体不稳。 它成了一个圆的中心,等到震感渐渐消失,它还来不及发出喜悦的欢呼声,就看见整块大地,直径百米,忽然倒转过来将它埋下去—— 好一个地覆天翻! 肖振瞠目结舌,嘴巴张大能塞下一个拳头。 看着面前一块新鲜的泥土地,上面还腾腾冒出热气。 原本这一面深藏地底,另一面白雪皑皑,荒草丛生,那才是它原本露出并给世人察看的外表。 此刻却翻转过来,二者掉了一个位置。 “嘿嘿!” 肖振快意地想着。 “这一下恐怕赤爪鼠死得不能再死了!” 沙峰忽然大笑不止,说道: “哈哈哈哈,这只是开胃菜,看我怎么虐死它。” 话音刚落,脑袋离地面不过半米远的肖振忽然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由远即近。 嚯,还真没死! 轰! 一只体表呈灰色,身高五米的巨鼠从地底蹿出。两只前爪各冒出一团火焰,颜色映入眼帘是火红一片,正是赤爪鼠! 不过它也不好过,此时身体上密密麻麻的布满细小伤口,不少在往外淌血,尖鼻子里头不断有腥气吹出,一呼一吸,频率十分快。 沙峰两脚踩在积雪上,呸一口唾沫到手掌心,两手揉搓。 “嘿嘿嘿!小可爱,我可来了。” 他脸上挂着不正经的笑,一边说着,一边将身后巨剑抽出来,一步一步走向呼吸急促的赤爪鼠。 “画地为牢!” 沙峰大喝一声,面前升起数块高达数十米的土砖,将他与赤爪鼠笼罩其中,仅留一条缝给在外的肖振与酒疯两人看着,就像拍限制级电影,里面男女主角总会抬起脚,让人一窥究竟,热血沸腾。 诡异的声音时不时从那儿钻出来—— “孽畜,吃我一捅!” “哎呦我去,这尾巴要得,比起我老二都长个几公分,回头烤了它试试补不补。” “嚯!好大两颗门牙,跟镜子似的,跟母耗子爱爱的时候不怕伤到别个吗?” 这便是沙峰,十二王卫之一,开启了五道基因锁并且拥有控制土地的能力! …… 场面简直不忍直视,血肉纷飞,汗水淋漓,沉重的喘息声与大力的冲刺声谱写出一曲美丽的交响曲。 肖振忽然有些明白为何酒疯总摆出一副基佬的模样了—— 有这样的队长,想不变基佬都难! 他现在很为自己的结局担忧…… 战斗结束在三分钟后,大卸八块的赤爪鼠尸体残骸遍布数十米范围内,早分不清哪个是手,哪个是头,哪个是它身上的肉。 沙峰带着他俩走出山林,从山谷那儿上去,走到林云身前。 飞天虎的尸体居然还在,肖振喜出望外,谁也不让动手,自己用重伤的身体拖起它,呼哧呼哧地来到林云面前。 “王……你的任务我完成了……”肖振略带忐忑道。 那个,原本只是让他割一块肉下来,他早就能完成,现在耗费不少时间,把整只都给弄来;但他不知道结果是得到奖励还是责罚—— 毕竟,他以前从未跟林云接触过。 …… 一块晶核丢了过来,肖振急忙接住,两眼看上去立即怔住,这—— 只见这块晶核比一般晶核大上不少,入手也不似一般晶核冰冷,反而有一丝丝温暖之意;上面七彩流光流转,显得无比美丽。同时,当肖振握住它,立即感应到有一股磅礴力量蕴含其中,比之他现在体内拥有的力量,二者相比就像星星之火与天空皓月,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您——” 林云开口了:“能够在未吞食晶核或注射基因药剂的情况下自主打开基因锁,你,很不错。” 肖振怔住了。 我?打开基因锁? 难不成,之前与飞天虎战斗时体内忽然涌出的力量就是因为自己打开了基因锁吗? 林云转身与胖子刘建两人回城,边上十二王卫原本还在装高人,个个仙风道骨,气态不凡,如今表情齐齐一滞。 ——肖振发现自己面前出现了好多个大脑袋,眼睛里都冒出狼一样的精光,让人心寒。 “小子,来我队伍里,我天天做好吃的给你。”这是陈有才的声音。 “嘁!别听他的,他做的东西跟翔一样。快来我这,我队伍里妹子多,你看上哪个我都给你撮合。”朗威热切道。 “小威子你说什么呢?姐姐我怎么有点听不清啊?要比妹子,哪支队伍妹子有我这多?”妖姬在一旁放冷箭。 “得得得,你们都别吵了,给他自己选。不过嘛,要我说最好来我队伍,刚看他宰老虎时那股子狠劲,估计没谁比我更适合教他。”沙峰装模作样喊道。 “一边去,你算老几?我觉得还是来我……” “阿弥陀佛。施主,你若不加入我的队伍,三日之内必有血光之灾……” …… 场面乱成了一团。 十二王卫,就是十二个五级强者,没谁能在这十二人气势包围下还能正常! 肖振瞬间感觉呼吸不畅,好一会才从恍惚的状态中缓过神,定睛一看,自己的手指居然不由自主指向了一个人—— 大伙齐齐顺着方向去看,这一看,立即垂头丧气。 “妈蛋,怎么又是付源那混蛋?” “日啊,他队伍里已经有一个第一序列的人了,让这家伙加进去,日后岂不是变成了俩?” “麻卖批,早知道我就不去救他了……” “阿弥陀佛,施主,您最近走夜路还请多加小心。” 付源扬起双眉,也有点诧异。 刚刚他可没凑过去抢人,哪里想肖振倒是主动找上了他。 “呃——那跟我走吧,路上我顺便教教你如何操控基因精华与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 (本章完) 第八十九章 还会抢答了 第一序列,从建立之初便只有三个名额,并且早已确定;这意味想要得到这三个名额就得先进入第二序列之中,再等到每月月初才拥有一次向第一序列挑战的机会。 但是很可惜,从第一序列三个名额确定以来,从未有人能够将他们拖下来,自己取而代之。 整个腾龙大队只有第一序列三人得到过林云的赐予; 第一人铁骨铮铮,不愿走捷径,林云便亲自从龙组为他求来一把兵器,仅凭这一把无坚不摧的兵器,他稳稳戴上第一人的称号。 第二人天资稍逊,但领悟力与毅力令林云都为之侧目,林云将对境界与战斗技巧的心得笔写成书并交给他,也正是在之后日子细心研读这本心得,他才稳坐腾龙大队除去十二王卫之下第二把交椅,若不是研究心得导致境界没能迅速跟上去,第一人的位置是谁尚是一个未知数。 第三人便是酒疯,天资悟性俱佳,怎奈天性惫懒,喜动不喜静。并且嗜酒如命,喝了酒后实力大增,越级挑战轻而易举。林云便按照他个人喜好制造出一个酒壶,用神魂之力将数件法器中的灵气注入其中,有温养酒液的功能,饮用后能在无形中提升他的身体素质。 如今又多了一个被林云赐予宝贝的人,就是肖振。 手中七彩晶核正是在初始之地斩杀的九级战将头颅中那颗,里面所剩异种能量不多,但胜在纯净,吸取后无需担心被其中狂暴之力伤害,能省去许多平心静气的时间,无疑令他的成长速度大大提升。 也就是说,虽然他现在没有被林云明确划入第一序列的队伍,但在其他人眼里已经可以称作:“第一序列预备人员”。 只要在一月后成功将实力提升到第一序列三人那种层次,抵挡住来自第二序列成员的挑战,他就算坐稳了这个位置,成为第四人! “第四人吗?” 肖振自语道,目光看向身影渐渐模糊的林云三人身影。 王,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林云回了城,没有多待,带着胖子与另一人匆匆出发,前往首都参加第一届‘曙光计划’大会。 城里总需要一个统领全局的人,刘建无疑是最佳选择。 胖子必须带着,他的情况才见好转,如果继续将他放在城里,发起疯来在不敢下死手的前提下没有人能制住他。 至于另一人,却是君子剑——姜千秋。 胖子小眼睛鼓溜溜转一会,凑到林云耳边小声说: “林子哥,这人有古怪。” “哦?”林云奇了,笑问道: “哪方面?” “名字啊!”胖子怒其不争地嚷嚷道。 “你见哪本小说或电影里打扮成他这德行的,偏偏叫个‘千秋’的名?按理说叫个‘风、云、清、白……’” 呃,胖子又犯职业病了…… …… 三人一路朝朝阳升起的方向走去,脚下踩在厚厚积雪上,朝阳给白雪抹上一层金晖。 脚印踩下,积雪底部的水液渗出,同样被阳光照耀,更像某只潜伏在地底的野兽受伤,流出金色的血。 路过不少城市,原本该人声鼎沸、人潮汹涌的地方,此时寂静地好像一片坟地,荒无人烟。 偶尔遇见几个在城市中转悠,组成小团队猎杀异生物的人,问他们需不需要帮助,他们都笑着说不要,他们在这儿过得很好。 如果不是看见他们面黄肌瘦,步伐蹒跚与未曾老去却已佝偻的身体,林云差点信了。 也许是因为个别人化身为魔,同样游荡在城市中无恶不作,给了他们很不好印象,他们始终一脸警惕地看着林云三人。 也许,是看林云三人一副普通人的模样,怕他们已经受到感染,下一刻就会变成类似丧尸的生物,对他们展开攻击…… “嘶——” 胖子将一只拷飞天虎翅膀吃得嘎吱作响,不知从哪儿赶来一大堆由人类变异而成的丧尸,从垂暮老人到弱冠少年,都有。 斩命刀无声无息架到一脸呆滞的姜千秋脖子上。 “去杀了它们,不然,你死。” 姜千秋:“……” 十分钟后,战斗结束,姜千秋一身如雪白衣不可避免地沾上鲜血,斑斑赤色如梅花点缀在他身上,细细品尝,居然别有一番风味。 呲! 斩命刀刺入一颗丧尸脑子里,登时一颗眼珠子、腥臭浆水、腐化后臭豆腐似的脑子、还有一颗灰色晶核被他一齐挑出。 林云抓住那颗晶核,嘴角上翘一个弧度。 “来,吃了它。” 姜千秋惶恐不已,林云走一步他退一步。 “你,你要杀我就杀吧,别想让我吃这么恶心的东西。” 面对干净与死,他忽然觉得死亡其实并不可怕。 林云微笑好像小红帽的狼外婆,哄道: “乖,我可不会轻易让你去死了。快吃了它,今天还得赶路呢。” 你身上那么多谜题我还没解开,怎么舍得让你死? 反正我不这么做你迟早也会找到开启基因锁的办法,还不如我主动将事情纳入自己可控范围内。 你打开基因锁也不过一级,而我如今离八级只差一步,你没有办法蹦出我的掌心。 ——姜千秋泪流满面,抗拒地动作就像才从医院补好闺女膜,出门拐个角就被几名大汉拖去小巷子里的姑娘。 但还是被林云硬塞着把晶核塞到他嘴里,伸手往下巴处一顶,立即咕噜一声咽下。 基因锁,开启。 …… 第二天,一个破旧山村里,胖子撵着一群鸭子,呼咯咯跟真正赶鸭的人一样,赶到姜千秋面前。 斩命刀再一次放到他脖子上。 “杀了它们,不然,你死。” 姜千秋老泪纵横。 持剑冲上去,三下五除二将一群普遍不过一级实力的鸭子杀死。 林云摸摸下巴,琢磨着—— 好像,压力还是太小了,看不出他招式是哪门路子。 …… 第三天,胖子赶着一群绿油油的东西过来,火急火燎的。 “卧槽!这儿居然种着相思草,还都奶奶的都成精了,林子哥你快过来扯几片叶子抽抽,真带劲!” 这一大片末日前的烟叶树,末日后从地底汲取了含有异种能量的血水产生变异,底部根系生出类似脚爪的物体,能够钻出泥土自由活动。 林云下意识想把斩命刀放姜千秋脖子上。 一条洁白的手臂将斩命刀拦下。 姜千秋长叹一声,眼神中居然有哀怨这种情绪。 “杀掉它们,不然我死。我知道了……” 林云:“……” 挺上道啊你,都学会抢答了。 (本章完) 第九十章 首都一景 大会在十天后召开,林云三人刚走了三天,时间还很充足。 在姜千秋也开启基因锁后行进速度大大增加,胖子可以多花费点时间玩他的游戏,去远地方驱赶高等级异生物过来,然后看姜千秋在里头苦苦挣扎,险象环生。 不过今天有点怪。 面前是数只长毛藏獒,姜千秋死也不肯过去,急得直跳脚。 胖子脸色那个冷啊,气得都青了。 “瞧不起你家胖爷是不?怎么林子哥让你上你就上,胖爷让你上你就当耳边风了?” 连续几天奋战,姜千秋一身白衣早已发黄,身上全是血点,温文尔雅的气质荡然无存,他焦急解释道。 “不是啊,是,是我上了我就会死。” “妈蛋!胖爷在这里哪个敢让你死?” 话是这么说,不过胖子瞅瞅刚去一家超市里头闲逛的林云,心里琢磨着: 林子哥好像一直看这货不顺眼,要不要待会袖手旁观,弄死他得了? 姜千秋蓦然一冷,感觉心尖上有股子寒气腾腾蹿出。 好像,比之前那种感觉更危险了。 不一会,林云回来了,见姜千秋还站在原地,不由皱眉。 “你怎么不上?找死吗?” 面对这样一个煞星,姜千秋感觉自己二十多年来学的教养和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全喂了狗,还是剁碎了再喂的。 “我,我过去了就会死。” 胖子在一旁嘀咕道:“这小子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尽说瞎话。以前看他跟异生物战斗像不要命一样,今天就怕死怕到几乎尿裤子了。” 姜千秋梗着脖子道:“你胡说!我以前是因为没感觉到危机感,所以才敢上,今天要是我上了我就会死。” 说着说着,怕胖子不相信还撸起袖子,给他看皮肤上的鸡皮疙瘩。 呃—— 往日那个处事不惊,飘然独立,一身白衣似绝世公子的君子剑估计早被他塞粪坑里大水冲走了。 林云眉头紧皱,不是很懂这情况。 半晌,他把姜千秋拉到五头变异藏獒面前,让胖子看着别让藏獒忽然冲过来。 “你的危机感来自这五头藏獒整体,还是其中一只?” 姜千秋摇摇头:“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好像是它们中有一只让我生出这样的感觉。” 林云纳闷了,摸摸下巴,然后退出几步并伸手把一头藏獒拽过来。 变异藏獒足有二米多高,呲牙咧嘴,嘴里有腥臭唾沫下淌;但在林云手中,这只藏獒乖巧的好像一只兔子,强大的气势迸发而出,让它只能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这只?”林云问道。 姜千秋感应片刻,摇了摇头。 林云一脚把它踹出几十米,又拽过来一只。 “那是这只?” 姜千秋还是摇摇头。 “那这只呢?” ……不多时,四只藏獒陆续被林云拽过来又踹出去,面前只剩下最后一只棕色毛发,生得威风凛凛,体型却较之之前四只要小一号的藏獒。 “难不成还是——” 姜千秋忽然大喊道:“没错,就是这只,你小心点,这只绝对有古怪。” 哦? 林云扳过藏獒脑袋,左瞧右瞧也没看出花花。 二级实力,身高一米出头,除了似乎是头母藏獒,其它的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这家伙在骗我? 这么想着,林云伸出脚,打算做跟之前一样的动作将藏獒踹出去。 “嗷——” 陡然,异变突生。 只见藏獒咆哮一声,一道黑影忽然从它身下蹿出,对准林云伸出寒芒闪烁的四爪,要朝他脑袋抓下。 居然是只小藏獒,因为一直藏在这头大藏獒身下,刚刚才没被他发现。 “呵呵,有意思。” 林云果断出刀,登时将一大一小两只藏獒从头到跨,一刀两半,死的不能再死。 真是有意思,难不成,自己误会了这家伙二十年? 他从来都没有与异生物或异兽有过勾结,只是因为他有一种能够预知危险的能力,所以每次才都能逢凶化吉? 自己还得再看看。 林云轻踹姜千秋两脚。 “走了。” “啊?不让我战斗了?哦哦,走走,这就走。” 姜千秋憋屈地好像刚进门的小媳妇。 …… 七天后,首都。 作为华夏固有领土,它是历史悠久的,拥有浓重的历史底蕴;而作为首都,它便生出一股恢弘气势,让每个走入这里的人都会心怀踹踹,不由注意起言行举止,无声无息中改变每一个在这里行走或生活的人。 斑驳城墙上满是赤色,阳光给它泼上一层金沙,二者混合却不显得美,更显出它已经破旧不堪,需要尽快修缮。 城墙围绕半个首都,纵使它建成时间不过几个月,但光看这满是伤痕的城墙,不知道的人恐怕会心生出看见古长城的感觉。 不同的是古长城用来防御敌人,这座城却是用来防御除人以外的一切生物。 林云三人站在远处,兀立许久,直到目光将一切一览无余,胸膛中猛烈跳动的心重归平静,终于走了过去。 比之无双城,这儿的城更大,城墙更高,来往的人更多。 全副武装的战士手持各类新型武器守在城门口,见到林云三人进去也不愿多给予一点关注的目光,如岩石般一动不动。 管他是谁,总之是人就好。 进了城,眼前又是另一副光景—— 街上人山人海,熙熙攘攘,光人流量就不是无双城能够比较的。 宽阔达十米的大路,边上叫卖的东西让三人眼界打开: 不仅是符合现在时辰的早点:晶莹剔透的水晶饺子、雪白如珍珠的白嫩包子;色彩鲜艳的精致糖人;漉梨浆、绿豆汤、白玉膏、哈什糖、五味豆腐……还有小孩子最喜欢,如金丝般一缕缕,却从未断绝的糖作的糖画: 飞天神龙、伶俐小鼠、斗志昂然大公鸡、形态可掬小童子…… 应有尽有。 还有不少人在叫卖其它东西,与无双城相比,又大不同: 如今只有富人才会买的蛐蛐盆、大烟枪、玉质佩饰、奇巧玩意……当然,还少不了大众化用的东西:各种动物皮肉、长枪长剑、漂亮衣服、麻绳麻鞋。 还有一个在卖树皮的,边上围着数人,摊主正和一名裤腿上布满泥巴点的汉子吵架: “说你不懂就是不懂,这是成精的柳树树皮,煮汤喝了能治感冒、发烧、头疼之类的病,不是你这种大老粗想的随便哪都能弄来的皮……唉,说了你也不懂,你个土老冒不买闪开点,别妨碍我做买卖。” “你说谁土老冒呢?” “说你怎么了?嘿,你还来气了?” “行行,你还真可以!土老冒我今天还就站这不走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摊主自然大怒,二话不说动起手来,噼里啪啦,打得摊位上东西散落四地,四周人纷纷散开看热闹。 可热闹看不久,一队身穿天青色制服、上面绣有“安保”两字的士兵来了,缘由也不多问,直接拷上大拇指粗细的新式手铐,怕他们是开启基因锁的强者,不知道拖到哪里去了。 林云觉得他俩之后的旅程可能会不太舒服。 (本章完) 第九十一章 华夏现况 手机铃声刺耳地响起来,大概因为林云走入了有信号的区域。 拿起手机一瞧,上边来电人显示“吴队长”三个字。 “喂?” “林小子你干什么去了?我打了你足足十五个电话!” 才一接通,吴建国咆哮的声音险些将林云耳膜刺穿。 “呃……前面……没信号。” 吴建国气得浑身哆嗦,猛地吼道: “该死!你知不知道就差你一个了?来紫禁城,我在议事大厅等你。记住,我要现在,立刻,马上!!!” 林云将手机拿开,生怕自己耳朵被震聋。 摸摸鼻子,有些赧然。 是有些耽搁了…… 紫禁城,林云算是第一次踏入,此时它成为这座城池内城一样的存在,四面城墙都被翻新与加固,如今能住在里面的人物不是曾官居一品,便是富可敌国。 说明身份后,在一名小战士的带领下,林云三人走进了所谓的“议事大厅”。 满是古建筑的内城突兀出现一间占地数百平方的平楼,模样并不花俏:用海蓝色玻璃吊顶,四面透光;中间纵横交织一根根钢结构,用红色上漆;大门采用高强度合金门,林云估摸着就算是他,不用全力也别想单凭一拳就能轰开它。 四周数百名战士围成一个圈作为安保力量,将议事大厅围住,边上空地停了不少车,从昂贵跑车到血迹斑斑的装甲车都有,牌照来自不同省份,这意味着吴建国所言属真—— 其余人都到了,就差林云一人。 输入密码进入,大厅正中央摆有一张长十数米,宽三米的圆桌。 数十个位子都坐满了人,隔桌子数步远还摆有数十条塑料靠椅,上面同样人满为患。 吴建国高坐最上方,左边坐着一名清癯老者,身披一件单薄青衫,面冷唇薄,眼角如勾,显然不是易于之辈; 林云看过去,只见这名老者脸上一道刀疤从脑门贯穿下巴,已是旧伤,不过始终未能痊愈,留下一道狰狞的伤疤将他面容毁坏,也使人看不清他的真正长相。 林云诡异地觉得此人有点眼熟。 他没有多想,见吴建国右边位子空着,走过去坐下。 边上人窃窃私语—— “这人是谁?看他坐到那儿,难不成是龙组副组长?” “应该是了,不过看上去太年轻了点。” “唉,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管他年轻不年轻,只要有实力他就是大爷。” “呵呵,你这么一说,我反倒想让人试试他。看他是不是真有实力坐上那个位子。” “别啊你,待会会议开完之后吴组长会组织一场‘友谊交流赛’,现在你可别冲动。” …… 林云坐下,吴建国朝他露出一个微笑。马上面容严肃,两指成扣,叩了叩桌面。 “咳咳……该来的都来齐了,不该来的正好都没来。现在我宣布,第一届‘曙光计划’讨论大会现在开始。 首先我想跟大家聊聊天, 我说,你们听。” 吴建国清清喉咙,拿起桌上一张密密麻麻写满字的纸,开口道: “末日于2018年5月22日爆发,至今已有四个月零九天,华夏得益于上级与龙组的指挥,成功将异兽王与战将、战兵阻截在初始之地之中,直到现在都不曾现身。 但血水涌出,侵入华夏各大河流,造成河中生物与饮用水源的动物发生变异,对沿岸城镇与农村……” 这些都是众所皆知的,多说无益。 果然,不一会吴建国话锋一转,沉声道: “……末日爆发前,居住在华夏境内公民与外籍人民约有14亿人,末日爆发后,据不完全统计,仅剩下4亿人不到。 其中又仅有十分之一的人安全进入全国各地一百余座城池,其余十分之九隐藏在城市、乡村、山林、荒野之中,需要及时进行救援。 同时,末日来临前华夏解放军的员额约为230万人,其中陆军155万人、海军23.5万人、空军39.8万人、第二炮兵10万人。 并有武警120万人、预备役部队40万人,总兵力近四百万人。 末日爆发后为掩护民众转移与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死伤惨重,如今武警、预备役全部取消并充入现役部队,总数仅剩30万人,不到末日前的十分之一,其中开启基因锁的人数更是占其中百分之二十不到,面对数量渐渐增加的异生物与变异的人类丧尸,他们,力有不逮……” 每一个数字都显得沉甸甸,浸透鲜血,任意拎起来一个都能看到有血从上面滑落—— 嘀嗒! 摔得粉碎。 就像几万根针同时刺在人的心头,令人胸中郁结,心痛到忍不住仰天长啸! ……面对异生物的袭击,华夏人民与士兵携手浴血奋战,却依旧不是对手。 他们已经努力,奋战整整四个月。 看尸横遍野,血流漂杵,蓝色星球如今从外太空看去已成血红色。 谁都不愿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面对这场全球性的灾难,他们的力量渺小的可怜。当自保都变成一种奢望时——他们需要被拯救。 吴建国正是在做这样的打算。 砰! 大手拍向桌面,吴建国表情变得严肃。 “所以,我们需要联合起来。这便是这次‘曙光计划’讨论大会的主题—— 建立领导部门,代号为‘龙’。 并以‘龙’为首,对所有城主手下战力与物资进行统一调配,抵抗末日,务必不让华夏人民再次减员!” 冰冷的目光扫过在座所有人。 “华夏在末日来临后及时反应,如今共建好三十七座城池,还有五座在建;其余由私人建筑的城池有九十三座,总数为一百三十五座; 我给每座城的城主都发送了会议通知,但此时在座的城主却只有五十九位,占总数一半不到。 我真想问问没有到场的他们:你们还认不认这个国家,还认不认我吴建国?!” 吴建国老当益壮,这一声咆哮如晨醒洪钟,敲得在场众人猛地一激灵,下意识坐直身体,目不斜视。 等到好一会缓过神,脸上尽是骇然之色。 吴组长,实力依旧强悍无双! (本章完) 第九十二章 谁先来? 吴建国继续道: “‘龙’部若是建立,攘外必先安内。我早已收集到未来参加会议的城主资料,其中有一部分人确实以保卫人民群众安危为己任,现在不听从国家指挥,或许是有误解,或许是其它原因,我可以理解; 但还有一部分人,有二十三座城池的城主都是邪恶之辈,在城中肆意妄为,一心享乐,尽显人之丑陋…… 现在开始投票。 愿意听从国家指挥,建立‘龙’部,并出力讨伐这二十三座城池城主的人,请举手。” ——这无疑是一个足以改变接下来全华夏人民和自身命运走向的决定! 举起手,意味着从此放弃自己对所在城池的最高掌控权,行动受限。 不举手,意味着叛国。 场面诡异的安静起来,一根针落地的声音也能被听见。 吴建国轻咳一声,一排身穿黑色制服的士兵走进,共有十人,不隐藏一身气势。林云一眼扫过,这十人赫然都有着三级的实力。 “呵。”林云轻笑一声。 因为,这十人没一个是他认识的。 这意味着真正的高手还在暗中。吴建国这个老狐狸,就算是显露实力,也不愿将老底轻易翻出。 吴建国微微一笑,再道:“当然,如果同意建立‘龙’部,并加入其中;将得到我们的馈赠,例如:一千管基因药剂,能够帮助一名普通人开启基因锁并毫无副作用; 十具‘龙人’战甲,能够使一名普通人穿上后立即拥有二级实力; 新式武器一百支,普通人使用也能重创甚至杀死所有三级以下异生物或丧尸; 晶核驱动能量转换器,能够将晶核能量提取并转换成足够供应全城的充足电能; 坦克、飞机、运输车……” ……有人举手了。 他们纷纷面露苦涩之意。 好你个吴老怪,说是开会,合着跟鸿门宴一个意思! 还摆出一副我们可以拒绝的姿态。但我想我现在要是拒绝,恐怕都走不出这个门了! 大棒加胡萝卜,总是令人无法抗拒。 不多时,大部分人都举起了手。 然而就在这时,一名年龄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留着长刘海,身裹一件虎皮大袄,脸上满是吊儿郎当的神色。 他说:“吴组长这话说得就没味了,那些城主不来,可能因为受到异生物威胁,走不开;也可能因为路上耽搁了时间,没准现在正在来的路上。” 他打个响指,身后立即有一人过来递上一根雪茄,指尖冒出一团细小火焰为其点上。 觉醒异能,操控细微,显然也达到了三级的层次,并进入这个层次已久。 “哼!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吴建国还没开口,他边上的清癯老者倒是先开口了。 脸上皱纹如刀削斧凿,下巴拖拉出一块软肉,此刻一颤一颤的,显然气得不轻。 “目无法律,目无国家;国家养你几十年难道都白养了?!” “呼——” 年轻男人吹出一个烟圈,将雪茄往地上弹了弹,震落烟灰。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怎么,你不服? 然后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华夏若是养过我,我不至于到现在目不识丁,小学都没上过;华夏若是养过我,不会看我在之前十几年里受尽欺凌。” 他的声音很淡,像极了从口中吐出,又被鼻子吸到肺里的香烟。 吴建国拦下想要痛骂对方的清癯老人,微微一笑,盯着青年,朗声道: “我知道你们中间有人不服气,认为现在是末世,还把以前那套家国天下、天地君亲师的理论放到现在说,便是胡闹。 会议本来还有很多议题,但现在都算了。 我给你们一个机会。 你们是不是都认为如今谁的拳头大就该听谁的?那么咱们出去,去练武场,我让你们瞧瞧到底谁的拳头更硬一些!” 一行人走出议事大厅,坐上车,驶往城外。 吴建国单独一辆车在前方带队,林云三人与那名清癯老者坐上一辆车。 林云伸出手,微笑道: “我叫林云,您呢?” 他想从清癯老者的名字中知道,自己那股莫名的熟悉感是怎么来的。 清癯老者忽然冷哼一声,斥道: “刚那小子顶撞我你为何不帮忙?想与我握手?龙组虽然有两名副组长,但我是第一,由首长专门指定的,吴建国见了我都要先鞠躬行礼才敢把手伸出来,你又算老几?这么大大咧咧将手伸出来,不怕被人说你没教养吗?” 啊? 林云愣了,第一反应便是这人有病。 而后些些怒火在心底滋生。 不过他没有表现出,将手收回,淡然一笑,不再理睬对方。 清癯老者见状又是冷哼一声,也不再说话。 只有胖子在边上嘀咕一声: “麻瓜。” 这个词出自《哈利波特》,本意指世上不相信有魔法的死硬派;后来指技能不如其他人,但又是强硬固执、死要脸的人。上一世这个词很流行,林云跟胖子聊天时无意中说过几次,胖子听着觉得有意思,就总把它挂在嘴边。 …… 半小时后,车队驶入一块操场。 占地约一千平方,上边积雪被清除地很彻底,露出底下黄褐色一片新鲜泥土地面。 一百名身穿银色金属外骨骼的战士笔直站在操场之中。 林云瞳孔一缩,嘴角不由翘起—— “有意思。” 只见这一百人身上所穿全是“龙人”战甲,而且看模样并不是才从实验室出来的半成品,而是经过无数次实战后被血与火锻造出的完美成品! 光凭这身战甲,就算这群人是群普通人,现在恐怕也能与二级强者争锋。而吴建国为了华夏脸面,绝不可能让一群普通人穿上战甲站在这儿,他们很有可能都已开启基因锁,拥有最弱也有一级的实力。 战甲能大幅度提升一个人的实力,换句话说—— 这是一百名至少媲美三级强者的人。 肃杀之气笼罩这片操场,所有下车的人身体不由一颤,险些站立不稳。 不愧是华夏,不愧是吴建国! …… 吴建国下了车,面朝五十九名城主,面带微笑。 “现在,谁先来?” 鸦雀无声—— (本章完) 第九十三章 战 “哼!不过是仰仗装备厉害,这样的人,我阿虎一个能打十个!” 在之前会议室发过言的年轻男人身后,一名生得膀大腰圆的汉子迈步出来,燕颔虎头,若放在古时必是一名纵横沙场的大将! 吴建国哈哈一笑,说道: “这位朋友,你误会了,他们只是负责监视四周,防止有不怀好意的人过来打扰,你们真正的对手, 在那——” 吴建国手指一处,初时空荡荡毫无一物,天地茫茫,群山尽裹银装。 而后一阵大风呼啸,吹得积雪漫天飘洒,迷离众人视线。 待到眼睛再一次睁开,当头是十人站立前方,正是之前在会议室出现于吴建国身后的十人。队形散开,显出身后五个身影。 四级、四级、四级、四级……五级! 众人皆惊,兀立原地久久不能言语。 这,还怎么打? 友谊交流赛?恐怕他娘的就是一场猴戏! 他们是耍猴人,入场也只为了挥舞手中鞭子,自己这些人都是猴子,压根来搞笑的。 谁先上? 谁敢上! 林云看见四个熟面孔—— 酒鬼、龙牙、血龙、利刃……都是上一世或这一世的熟人,只有一个不曾见过。 并且很奇怪,对方正用一种阴冷的目光不断扫过他身旁,遮遮掩掩,不过在林云强大的敏锐直觉下无所遁形。 里面有抑制不住的仇恨。 吴建国的声音响起在他耳边: “这个是袁家的人,应该与你有点矛盾。” 袁家? 林云闻言苦笑。 何止是有点矛盾?说是血海深仇也不为过。林云早从胖子口中得知,几月前被他斩杀的袁七天正是袁家主脉唯一嫡系传人,现在被林云绝了后,此人不立刻拔刀子要跟他拼命已是十分克制的结果。 不过他马上一怔,看向离他数米远的吴建国。 刚刚那是——内力传音? 好家伙,看来吴队长这几个月也没闲着,实力如今恐怕不弱于他。 …… 吴建国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半晌,缓解尴尬一样大笑道: “哈哈,看来大家都愿意给我这老家伙一个面子,没人站出来想打我的脸。 既然大家这么对得起我,我正好安排一个节目给大家瞧瞧。” 一辆中巴车驶入操场,从上面下来五个人。 第一人身高二米出头,男。长相贴近欧美人种,肩骨生得宽大,虎背熊腰,走起路来虎虎生威,四肢孔武有力,每一步走出都在地面印下一个深深的脚印;头上如同戴了一顶钢帽,却契合肉中,右眼像电子眼一样从中冒出红光,无比渗人。 第二人身高一米八左右,男。中亚人种,身体如橡胶一样随风摇晃,又好似没有骨头,看他走路每一下都令人担心他下一步就会摔倒。 第三人四肢短小,身高不过一米六出头,男。身穿倭国武士盔甲,腰佩长刀,相貌并不出奇,但一路走来,如一柄凌厉的刀挥向众人,无不暗自心惊。 第四人皮肤黝黑,好像从煤堆里抛出来的一样,身高一米九,男;见大家看向他,咧嘴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巨大的反差令人险些失笑。同时身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武器,那模样,就像即将进入一个九死一生的战场而非来到华夏做客。 第五人是个女人,白种人。五官生得精致,金发披肩更给她添加一丝妩媚;腰环一截长鞭,鞭子上血迹斑斑,显得油亮透光,显然曾饱尝不少异生物的精血。 除去第一个类似改造人的欧美大汉看不出实力,其余人都有着四级实力,尤其是五人当中唯一一名女性,拥有五级的实力。 吴建国介绍道:“这五名,分别来自美利坚、阿三国、倭国、埃及、澳国;他们抱有不同的目的。 或者是打算建立全球性组织,让我们华夏加入,否则将派人攻打我们; 或者是对抗末日力有不逮,请求救援; 或者是本国生灵涂炭,已经无力回天,希望咱们华夏能拿出一块土地给他们转移民众。” “无论是何种目的,想要打我们的自然得给他们瞧瞧能不能承受咱们反击的后果; 请求救援的让他们知道咱们确实有救援的能力; 想要咱们拿出一块地给他们转移民众的,就让他们见识见识咱们华夏拥有的力量,让他们老老实实待在咱们的土地上,别生出不该有的心思。 是以——” 吴建国拍拍手,有人从车上搬下来百条靠椅,供众人坐下。 “我组织这场比武,露露咱们华夏的肌肉。你们都坐好坐直了,看完这场戏,我再来和你们商谈‘龙’部建立的事情。” 所有城主闻言都坐直了身体,面露苦涩。 嘿!这哪是单纯向国外友人展露肌肉?恐怕也存在向咱们露肌肉的意思。 吴建国很清晰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我如果能把他们都打服打跪下了,你们就更别说,以后都收起自己心里的小九九,安心做华夏的好公民吧! …… 第一场,酒鬼对决美利坚改造人大汉。 酒鬼嗜好喝酒,并且拥有一手祖传的酿酒技术,此刻酒葫芦拿出,一股浓郁酒香味立即逸散全场,众人纷纷咽下一口唾沫。 香甜、醇馥幽郁,宛如一支幽兰轻放鼻前。 入鼻温柔,好似妙龄少女于山谷中与你擦肩而过,一股淡淡的体香撩人鼻翼;但待它进入到肺里,顿时就像狼入羊群,早已按捺不住内心喜悦,原形毕露,将自己凶狠的一面暴露出来,肺部传出一阵阵火辣辣的感觉,似千万把钢刀在肺中刮蹭。 但此时众人仿佛都成了抖m,无比享受这种滋味,陶醉在酒香之中无法自拔。 咕噜—— 酒鬼有些奇怪地看向面前无动于衷的大汉。 “你,不想喝吗?” “哼!华夏的酒能好喝到哪里去?少说废话了,来战吧!” 居然会说一口流利的华夏语言。 陡然,美利坚大汉手臂内部发出响声,咔咔作响,不多时居然变成了一把加特林似的武器,根根黝黑枪管冒出,不用想也知道待会里面会射出什么东西。 “唉,看来你被改造之后嗅觉都已经消失了。” 他摇晃酒壶,轻声道: “今天我这里头的酒是杰克丹尼……” “好吧,多说无益。那就随你意,战吧!” (本章完) 第九十四章 改造人 酒鬼张口一吐,一道水流喷出,在空中化为一条细长水龙将大汉捆住,张开嘴,要咬断他的头颅。 “雕虫小技!” 大汉冷哼一声,一篮一红的眼中满是不屑,两臂一挣立即将水龙爆开,举起手,无数子弹如天女散花朝酒鬼汹涌而去。 哒哒哒! 酒鬼脸上露出凝重之色。张开嘴,一条更大的水龙吐出,在空中盘旋数周,而后凝成一层巨大水幕阻挡在酒鬼身上。 子弹激射而来,射入水幕中速度立即变得缓慢,酒鬼面露笑容,单手一挥,子弹立即没了扶持,从水中掉落在地上。 “改造人吗?果然是末日前的超级大国,居然能将人改造成这般模样。” 酒鬼嘀咕一声,神色再次变得凝重。 “不过,我是不会放水的!” 唰! 水幕溃散,不待流失便变成数根尖锐水刺。 酒鬼笑道:“这可是你们国家的美酒,既然你没了嗅觉,就让我直接把这香醇酒液打进你的身体,让你好好尝尝!” 啾啾! 酒液凝成的水刺直射大汉。 大汉不怒反笑, 站立原地,胸前咔咔数声连响,衣服炸裂,露出的表面居然不是肌肉组织,而是一块黑黝黝如同钢板的金属。 水刺锋利无比,无坚不摧,但是撞上大汉胸前,居然产生猛烈的铿锵声,无法穿透,只在上面留下几个白点。 大汉哈哈一笑: “哈哈,华夏的小鬼,我这身体经过改造可是能抵挡住反坦克导弹的轰炸,区区几根水刺也想伤我?” 他举起双手,五指指头有小型黑洞出现,啾啾数声,射出十枚不起眼的弹丸。 嗯? 酒鬼一惊,身为龙组战斗成员立即知道那并不是子弹,而是某种小型炸弹, 方圆数米范围内的水源忽的涌至酒鬼身前,一层更厚更宽的水幕形成, 轰!轰! 十枚小型炸弹陆续轰向水幕,水幕震颤不止,片刻后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酒鬼大惊,身体如鬼魅般迅速闪开—— 哗! 水幕出现一个大洞,三枚炸弹穿过水幕射向酒鬼原本站立的地方,立即在地上炸出一个直径十米,深数米的坑洞! 刚这一下若是打在自己身上—— 酒鬼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 不过转而脸上露出兴奋之色,朦胧醉眼里头闪过一道精光。 这,才配做我的对手! “控水!水龙弹!” 酒鬼张嘴一吐,三条肥硕的幽蓝色水龙在半空成型,直奔大汉面门而去。 有种你就接下我这三条水龙! 大汉却是不傻,见酒鬼如此郑重其事,心知其中必有古怪,冷冷一笑后庞大的身体爆发出惊人的速度,连续数下闪、跨、跃,居然在水龙的攻击下显得游刃有余! “嘿嘿,华夏小鬼,你就只有这点本……” 等等,那是什么? 才站定身体,眼看三条水龙从身边穿梭而过,以为自己已经安全的大汉忽然瞥见酒鬼脸上掠过一丝嘲讽。 有风声从身后传来,他不由止住叫嚣的念头,回头一看—— 呼—— 三条水龙好似被造物主赋予了灵性,从他身旁穿过后居然不按指定路线落地,反而回转身体朝他扑来,这一次,他躲不过! 轰! 三条水龙,朝头颅、胸膛、下体,三个部位攻击,顷刻间便完成攻击,不似水刺看似锋利无比,能将他身体刺穿;却在撞上目标后身体继续鼓胀,不多时变成一个浓缩的水球一般,已不辨面目,再过一息,轰然作响! 水雾茫茫,在场众人感觉身边像泛起大雾,但仔细一想,如今已近中午,又怎么可能还有水雾出现呢? “啊?那是——” “我的天,老美来的汉子恐怕遭罪了。” 身边惊呼声此起披伏,林云嘴角微微上翘,同样看向水雾浓重的那片区域。 大风呼啸,不多时将水雾驱散,露出其中两人。 一人是气喘吁吁的酒鬼,而另一人,是浑身拟人皮肤被炸成齑粉,露出身下一层各色金属的美利坚大汉。 此时,大汉模样看上去是何等凄惨,体表各个线路连接处不断有电花蹦出,看样子已经没有了一战之力。 “呼——呼——”酒鬼沉重的喘息声传荡在这一片区域,看向大汉,同样露出笑容。 “嘿,嘿嘿,我的水龙弹,不好受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向看似无法动弹的大汉,准备结束这场战斗。 轰! 陡然,猛烈的危机感笼罩酒鬼,酒鬼根本来不及躲避,只觉得下一刻天旋地转,身下起先出现剧烈颤动,之后爆炸轰然袭来,视线渐渐变得模糊。 地雷?什么时候—— 他似乎看见,大汉的一条手臂似乎缺了很大一块…… 大汉机械化的脸颊露出笑意,总是不辨五官,不见双目,但是众人依旧能清晰从他脸上察觉到那一丝属于人类的人性化笑容。 “我的地雷,更不好受吧?” 他的身体嘎吱嘎吱似老旧生锈零件作响,缓慢转向吴建国站立的方向。 “喂!老家伙,该宣布战斗结束了。” “嘎嘎,对于刚刚那个小崽子的死,我作为全球最伟大国度的公民,深表同情,不过谁让这是战斗呢?你又没说不让杀人的。” “……对,吴组长确实没说不能杀人。” 陡然,大汉耳边出现一个声音。 他没死?怎么可能?! 大汉匆忙转身,机械眼球扫向身旁,酒鬼狼狈的身影出现在他不到一米的距离内。 “逼得我使用绝招,这一招我原本还准备跟王过招的时候才动用的。” 他伸出满是厚茧的大手,一根指指向他额头。 “控水——水爆!” 呲呲—— 无数水花从大汉体内迸射而出,虽然他已经不再属于人类,虽然连他的身体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被机械化,但是他的大脑、内脏、以及刚刚酒鬼数次攻击,已然使他体内拥有了众多水份。 这一招,他避无可避! ……然而,许久过去,大汉依旧没感觉到自己失去意识。 一只大手拍了拍他脑袋,他睁开眼,看见一脸微笑的酒鬼。 “远来是客,咱们华夏可没有杀掉客人的习惯。” “走吧,下场了……这一场应该是我赢了吧?” “是,是的吧……”大汉喃喃道。 (本章完) 第九十五章 血指黄泉 第二场,血龙对决阿三国来客。 “血龙。” “舒克拉。” 两人抱拳敬礼,缓慢抬头后都发现对方眼中正升腾起战火,熊熊燃烧,边上人几乎都被感染,心中热血沸腾,忍不住想加入其中。 吴建国宣布开始。 血龙狞笑一声,一把小刀出现在自己手中,居然不冲不跑,直直往自己胸部插入! 呲! 一条血箭从他胸膛射出。 嚯! 所有人都傻眼了,瞠目结舌,喝水的人纷纷把水喷到身旁人的身上。 这人,疯了吧? 怎么着不去攻击别人,反倒自己先自残了起来。难不成,是对面那个阿三国的人会使什么妖法,把他迷惑了,这才让他做出这样的动作? 对面,舒克拉脸上同时露出疑惑之色,不过一会儿立即被熊熊战意覆灭。 你自己找死,怪不得我。 他的手臂呈诡异的姿势对准血龙,一条直线。 倒不是说他直着举起手有多么奇怪,而是这条手臂太直,从头到尾看不见一点起伏。好似里面没有骨头,又像整条手臂是从铸铁厂出来的,这样才能解释他为什么举得那么直。 “瑜伽——柔韧。” 唰! 手臂笔直朝血龙抓去,两人距离足有十余米,也就是说这条手臂瞬间变长了至少十米! “卧槽!橡胶果实?”胖子在一旁惊呼道。 林云捂住脸,一头黑线。 那特么是海贼王里面才有的东西好吗? …… 面对舒克拉攻势汹涌,血龙居然还一个劲地往自己胸部捅刀子,力度之大,姿势之狠,令人咋舌。 这毛毛废了。 就算能赢也废了…… 冷不防,就在舒克拉的手臂即将抓到血龙的脑袋,情况变了—— 只见从血龙胸前伤口喷涌而出的鲜血此时像幻化成一个个生灵,在地上、在胸前、在半空中齐齐蠕动,只是短短半息时间不到,居然齐齐升空,在空中凝聚成一个大大的“死”字! 血龙狞笑道:“老子可不会像酒鬼那傻吊一样,厉害的招式总拿在最后使出来。” 无数鲜血陡然升空,裹住舒克拉伸来的手臂,并且随着血龙逐渐握紧的手掌缓慢缩紧,将舒克拉手臂紧地咔嚓作响。 “吃我这一招吧——血葬!” 轰! 舒克拉手臂轰然炸开。 “嚯!砂瀑送葬?这招可了不……” 林云捂住了胖子的嘴。 妈蛋,那是火影忍者里面的忍术招式,你又拿出来说。 那特么是沙子吗? …… 舒克拉失去一臂,却显得不慌不乱,伸长的手臂回转身前,断裂的伤口处有组织不断蠕动,不一会居然再次生出一截手臂,将失去的那部分补回。 “觉醒异能是再生吗?”血龙嘿嘿一笑。 转而脸色变得阴冷起来。 “不过老子的大招要是那么轻易就能被你破了,我还在龙组混个屁?!” 舒克拉眉头微皱,并不是很理解血龙的话。 但他马上明白了。 只见新生的手臂中忽然感到一阵阵刺痛,他低头去看,立即看见手臂毛孔不断向外溢出鲜血,不等落地,像听从某种指挥,形成一条细线,倒流而上,不断朝他脖子处蔓延。 若真等它蔓延到脖子那儿就无力回天了! 舒克拉两眼一睁,嘴中发出嘶嘶嘶的声音,手中没有武器他便伸出另一只手,拽住新生出的手,用力一扯—— 嚯! 这家伙比血龙还要狠! 手臂被连根扯断,舒克拉脸上第一次露出痛楚之色,脸色变得发白。 面对一开始就不断展开凌厉攻势的血龙,虽然两人尚未进行过哪怕一次近身肉搏,但一个人因为自残已经在微微喘息,另一个人自己把自己手臂折断,哪怕他有再生能力,此刻也显得虚弱无比。 对了?肉搏? 舒克拉面色一冷,张口吐道: “瑜伽——强硬。” 嗡—— 宛如一捧金漆扑在他身上,舒克拉身体立即表面变得金光闪闪。不仅如此,体内五脏六腑同时变得防御能力大增!血龙在发动第一次攻击后注入他体内的血液在内部乱撞,试图从内部给他造成无法愈合的伤害,但是在舒克拉发动这个能力后已经无法再进行重创! 舒克拉身体摇晃,脚下迈出诡异万分的步伐,明明是直立行走的人,偏偏此时如风中飘絮,随风飘摇,伴着一阵朝血龙吹去的微风,迎面而来。 “瑜伽——坚毅。” 舒克拉一拳打向血龙面部,血龙哈哈大笑一声,抬手就挡。 但那条手臂好像压根就不是人手! 拳头绕过血龙抵挡的双臂,狠狠拍击到血龙脸上,血龙虽说身为四级强者,一身防御力早已超越如今地球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但是与他战斗的同样是一名四级强者! 咚! 血龙双脚身陷地底,硬生生受住这一拳,嘴角流出鲜血。 这可不是他自残弄出的! 自残制造出的鲜血因为抓的位置适当,并且对自己器官所在部位有着充分了解,所以血龙那几下看似身受重伤,其实在他身为四级强者的身体素质下根本没有受到重创,绝对还有一战之力。 但是现在舒克拉打向他脑袋的一拳,已然使他大脑震荡,瞬间受了不轻的伤害。 “去你奶奶的!”血龙大骂一声, 一掌狠狠拍向舒克拉面门,舒克拉不躲不避,硬受血龙这一拳,身体如波浪,表面泛起涟漪,两脚下土地碎裂,居然将伤害转接到了地上! “瑜伽——转接。” 他嘴角冒出讥笑。 似乎在说。 我这一拳可是蕴含我们国家自上古流出的瑜伽之术的精髓, 你呢? “你他娘的有瑜伽,老子华夏也有古武!” 血龙狞笑一声,下蹲马步,两手握拳轰然打向舒克拉幅度。 “古武——双皇龙炮拳!” 轰! 舒克拉被两拳一击,身体顿时不受控制飞出数十米远,不等他回过神,血龙的身影已在眼中若隐若现,声音远远传来—— “吃老子这一招古武与我觉醒异能的融合技——” “血指黄泉!” 两指伸出,猛地刺向舒克拉双眼。舒克拉同时感觉到体内原本被压制住的血液再次发生暴动,不断朝他头部两眼凝聚,竟有刺穿眼珠射出来的趋势! “噗!” 林云一口水喷胖子脸上。 插眼睛就插眼睛,整地那么好听干嘛? 加更加更加更~ (本章完) 第九十六章 倭国武士 舒克拉的视线逐渐模糊,浓重的危机感弥漫身周,给他肌肤寒冰一样的触感,他心知自己再不想办法必输无疑,然而,他身影急退,耳边风声呼啸,血龙尖锐的笑声不断响彻耳旁,他始终想不出一个好的对策。 对了! 一道灵光闪过。 他猛然做出一件令所有人都惊骇万分的事情—— 只见他伸出两指,自己将眼珠抠出来! 嚯! 所有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 我以为之前他扯断自己胳膊已经算够狠了,哪里想还是低估了他。 这货难道就不会痛吗?! 自己抠掉自己的眼珠子,哪怕只是听听,都令人毛骨悚然。 两道血箭伴随眼珠从眼眶内射出,正是舒克拉之前尚未逼出的属于血龙的血。此时被他逼出,意味着血龙再无法发力从这方面对他造成伤害。 舒克拉空洞的眼眶内有新的眼珠缓缓出现,他张嘴喊道: “我所修习的乃是哈他瑜伽,我的左鼻呼吸太阳,右鼻呼吸月亮,两眼是天神双目,其中分明阳与阴。 物理攻击并不是我最擅长的,我所擅长的是意念。 这意念如钢铁,这意念如尖刀,这意念是天赋人智的体现,这意念便是我这一招——” 话音未落,忽见血龙两指有分别两道红光透体而出! 林云瞳孔一缩,马上明白这是古武中的指法,原本是习武之人通过运转功法,将内力凝聚指尖,而后形成一道劲风逼出,隔空伤人。 而此时血龙做法大同小异,但不同的是他此刻逼出指尖的并不是虚幻内力,而是两滴血液。 血液在半空中迅速成型,化为两柄不过两指节长的血刀,在舒克拉话音未落之际便来到他面前,对准他眼眶中缓慢生出的两颗眼珠。 是以,舒克拉的视线才恢复正常,立即见到两柄血刀停在他眼前,离眼球不过一公分距离远。 不远处,是一脸苍白的血龙。 “认输吧,我不想杀你。” 舒克拉沉默许久,半晌,走到最初站立的地方,一言不发。 “这一场,血龙胜!”吴建国喊道,嘴角露出淡淡笑意。 …… 吴建国老而弥辣,精明老练,早在他国五人到来之际便通过各种手段一一得知对方的级别与觉醒能力,然后便是装作不占便宜,派出五名级别与对方相同的龙组成员,一一对战,并打算五战全胜,扬我国威! 事情进展地十分顺利,包括接下来出场的利刃对决埃及来客。 埃及来客觉醒能力为“洞察之眼”,对方一切动作在他眼中都无所遁形,他便能在之后凭借手中各式各样的武器,给予对方最大的杀伤力。 然而在利刃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面前,他的洞察之眼还未使出,一柄凌厉的长剑便无声无息出现在他脖颈之上,冰凉的触感令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过程出人意料,结果又在情理之中。 这一场,龙牙对决倭国武士。 “我这支九转蕴雷枪,其中x型钢含量达到百分之五,坚硬无比;在这支枪下,已有两千二百一十二只异生物的亡魂,它饱饮鲜血以至于现在枪头变得微微泛红……希望,你不是下一个。” 倭国武士从腰间将一柄武士刀缓缓抽出,双手握柄。 “这柄太刀传自我武藤家族前辈,他曾持刀纵横这块土地,无人能敌! 现在我倭国饱受异生物与海兽组成的兽潮袭击,虽然暂时国体无忧,但是我倭国不是末日兽潮爆发地,血水不曾直接从那流出,现在就抵挡地十分艰难,日后可想而知。 ……我将战胜你,并从这里割走一块土地给我倭国子民作居身之所!” 龙牙红了双眼。 传承自你家族前辈?那岂不是说,曾染过华夏人的鲜血?! 他的鼻孔喷出带有硫磺味的气息,牙齿上下碰撞产生无数火星。 长枪一举,枪头吞吐寒光并笔直指向倭国武士。 “你,该死。” 唰! 下一刻,两人都动了。 龙牙像被怒火冲毁了理智,手握具有长度优势的长枪却率先朝倭国武士冲去,倭国武士嘴角掠过一丝为不可查的笑意。 呵呵,果然是未开化的华夏猴子,被我三言两语一激,就做出这么冲动的动作。 龙牙一个跳跃,从上往下攻击瞬息而至,倭国武士立即举刀迎击而上。 锵! 枪头与武士刀撞击,呲呲溅起火光无数。龙牙借势而来,这一击力重万斤不止,顷刻间将倭国武士手中武士刀压弯成残月。 “喝!”倭国武士暴喝一声,两手大力将长枪弹开,不等龙牙落定身体,武士刀插回刀鞘,两目怒睁,长刀陡然拔出。 “拔刀斩!” 场外,林云微笑看着,这倭国武士使出的拔刀斩与自己有同样名号那一招大同小异,都是将刀插回刀鞘再拔出,不过这威力嘛—— 龙牙略一侧身便将对方蓄势已久的一刀躲过,长枪刺出星光点点,誓要在对方身上扎出数十个窟窿眼! 倭国武士冷笑不止,手中武士刀挥舞得只见刀光,难辨刀影,一一将龙牙攻击化解。 …… 场中,两人你来我往已经交战数十个回合。 龙牙前额被汗水打湿,几缕发丝黏糊糊沾成一团。手中动作不断,有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 正所谓月棍年刀一辈子枪,龙牙的枪法此时还不算精妙,但配合他一身已然四级巅峰的实力,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对敌则矢石所不能摧。 倭国武士勉力抵挡,已然落入下风,险象渐生。 但林云心中了然,两人都没使出自身觉醒的能力。龙牙看似鲁莽,欺身而上,手握八尺长枪却与对方做几乎近身肉搏的姿态,实则是在示敌以弱,让对方以为他心性不佳,有可乘之机,最终在始终处于下风的攻势下落败。 而倭国武士刀法精绝,却一直引而不发,装作初入刀道。是在等龙牙肆意动用力量后疲态与破绽同时露出,他好发动雷霆一击,力图一击制胜! 龙牙久攻不下,顿时急了,怒喝一声,斥道: “你以为我这把九转蕴雷枪的名号是怎么来的? 小矮子,吃我一枪—— 雷神降世!” 滋滋滋—— 龙牙手握长枪,枪头有雷光闪烁,与倭国武士手中武士刀相撞,电流立即传导至对方双手之中,虎口一麻,武士刀险些脱手而出。 机会! 龙牙洞察细微,惊喜之下立即不再犹豫,使出全身力气再出一枪砸落武士刀,一缩一刺,枪尖直奔倭国武士眉心! 这一枪若中,管你是谁都必成我枪下亡魂! 陡然,一只手握住长枪,令长枪不能动弹。 “定!” (本章完) 第九十七章 来战吧麻瓜 嚯! 林云猛地站起身,眼中净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那是——空间异能?! 放眼望去,只见场中两人此时就像在演一场默剧,一人保持出枪的姿势,身体静止不动,另一人伸出手握住对方刺出的长枪,脸色惨白如墙上石灰,正微微喘息,不能做进一步动作。 此人,绝不能留! 空间异能乃是所有异能里面足以排入前三的异能,初期第一次觉醒还好说,每次施展都必定消耗自身大部分力量,就算能够勉强施展出一次,也无法继续做出攻击动作。 但只要它二次觉醒,乃至三次、境界升入地阶—— 便会成为所有与他战斗对手的噩梦。 试想一下,两人激战正酣,原本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可忽然,一人运用空间异能将对方身体周围空间锁定、扭曲、甚至崩溃! 就算不立即身亡,恐怕也会如待宰的羔羊,绝无胜利的希望。逃跑这种属于失败者,属于懦弱之辈才会干的事情,也会变成一种遥不可及的梦想。 ……林云缓缓坐下,从表面上看不出他脸上有喜怒的表情。 一只脚不动声色微微抬起,在地上轻点一下。 …… 场中,倭国武士狂笑不止。 “你个华夏猴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暗中在调查我们五个人的信息吗?我早就做好了伪装,甚至骗过了自己国家的人,让他们都以为我因为某种缘故,没能觉醒异能。” 锵地一声将面前长枪格开,武士刀斩向龙牙脑袋。 “刀剑无眼,何况这是战斗。我就算杀了你,你们组长也得乖乖把我送回去!” “吃我一刀——真武一刀流!” 轰隆隆。 陡然,倭国武士感觉到身下传来剧烈的震动。这股震动波很大,但辐射范围又小得可怜,似乎,是专门为了他而出现的。 呼—— 耳边忽然传来异响,倭国武士匆忙看去,立即看见龙牙不知何时已经恢复了对身体的控制,正持枪朝他刺来。 速度太快,距离太短。 他,避无可避! 四级以后,我的空间锁定不是可以维持十秒时间吗? 他额头被枪尖戳出一个血洞,红的白的从中流出来,随着他下坠的身体,淌了一地。 他直到死也没想明白, 他到底是怎么挣脱出自己的空间锁定…… “嘶!” 战斗落幕,不少人都倒吸凉气,怔怔看着死去的倭国武士。 这,是到目前为止第一个死的人。 吴建国也诧异了,不过他毫不在乎地摆摆手,示意手下将这人的尸体拖出去。 倭国人而已,死了就死了。 难不成还要龙牙为他偿命不成? 他朗声道:“接下来,该继续最后一场战斗了。想必大家都期待了很久,一方,是澳国派来华夏协商转移民众与提供土地事宜的玛丽女士,另一方,是华夏命师四大家之一袁家弟子。 二人都有着五级的实力,他们的战斗一定会精彩万……” 忽然,澳国那名女性打断吴建国并说道: “我认输。” 啊? 所有人都为之一怔。 认输?还能有这个选项? 难不成这人是被刚刚血腥的一幕吓到了吗? 也不太像吧,毕竟若是恐血,她也不可能拥有五级实力并被委派重任派到这里。正所谓没有三两三,哪敢上梁山。 从澳国到华夏,一路上危机重重,弱者,除非喝多了发酒疯,不然是没胆量走这条路的。 吴建国闻言也愣住了,半晌,出声问道: “你这是——” “我来这里只是为了与你们协商土地与转移我国民众的事情,并不是来打架的。如果真要打,你们可以等我国家高手来这里再打,在我们国家我这种实力根本排不上号。你们就算打赢了我,又算什么本事?” 吴建国闻言脸上罕见有了一丝尴尬。 也对,澳国独占一个大陆,初始之地自然出现一个在那。四个多月过去了,伤亡虽然惨重,但同时大大刺激了他们,要说他们此时国内没几名五级实力以上的强者,说出去谁也不信。 吴建国沉吟片刻,打算终止这次“友谊交流赛”。 反正,该达到的目的都达到了。 可这时,原本站在清癯老者身旁,与他窃窃私语的袁家弟子忽然走出来,喊道: “吴组长,说好五场比赛又怎么能变卦?既然澳国客人不愿意跟我交流交流,那不如从在座众人中间选出一人,与我过过招,也算满足大家的眼瘾。” 嗯? 吴建国眯起双眼,若是熟悉他的人,必定会知道这是他即将动怒的兆头。 “哦?那你说说,叫谁跟你过招比较合适?” “我看林云就很不错!” 声音响起,却是从清癯老者口中。 吴建国眼皮越来越往下靠,几乎眯成一条线,仅有的一点空间,能看见里头散出危险的光芒。 王副组长—— 难不成,几天前这个自称袁家弟子的人就是他叫来的?我说怎么那么奇怪,我又没派人去那些武林世家请人,怎么在武林中也是鼎鼎有名的袁家,其中一名弟子会自己跑过来说要加入龙组。 看样子他俩是同一阵营。 表面上,吴建国脸上不见喜怒。 他忽然哈哈大笑两声,说道: “林云是个棒小伙,实力嘛,也很不错。不过他毕竟也是龙组的副组长,你想要跟他打,可得先征求到他的同意。” 袁家弟子立即看向林云坐着的位置。 一身黑衣,身高约一米七八上下,体型偏瘦,裸露在外的皮肤呈乳白色,与地面积雪相印相衬; 一只手软绵绵地搭在座位扶手上,手臂肌肉松弛,看似毫无力量。 颧骨高耸,丰隆饱满;其下两眉颜色稍深,眉下一对虎眼,表明此人性格刚毅,并有不弱的智谋。 脸颊之间鼻子山根壮实,兰台、延尉清晰,证明此人天资聪慧,心志坚定,不易受到他人糊弄。 嘴若弯钩微微向上,人中深长,又说明此人富于机智而前程伟大,出言言而有信,正义在唇中,不喜谎言。 ……他还欲再看,冷不防,一颗硕大的黑球挡在林云面前,将他的视线全部遮住。 “要打架吗麻瓜?来战吧麻瓜!” 麻瓜?那是什么玩意? 他懵了。 (本章完) 第九十八章 我还没发力,你就倒下了 袁家弟子先是一怔,半晌,觉得面前这人越看越脸熟。 这人,是马家那胖子? 不对,那胖子虽然胖,但也还在正常范围,可面前这位主,压根就是个球了,二者根本没有可比性。 不过他还是开口问: “你是,马家人?” 胖子呆鄂片刻,脸上露出茫然: “马家?好像在哪听过这两个字……哦,我记起来了!” 胖子正色看向袁家弟子,说道: “兀那老贼………你说得是不是一名身高八尺,虎背熊腰,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双眼如集天地精华,一身气质赛过潘安,人称“赛潘安”的马家、马肇智?” 袁家弟子:“……” 没跑了,绝对就是这货。 除了马家那小子,没人会这么贱。 战意在他心中滋生。 你是马家人,我是袁家弟子,而且论资排辈起来,咱俩能算做同一辈,虽然你是马家嫡系,我只是袁家旁系。 不过袁家上一辈的嫡系独苗被你身后那人宰了,又因龙阳之好没留下子孙,不然我也不可能有下山的机会。 如果我把你宰了,立此大功,无疑为我竞选下一任袁家家主增添一份完美的资历! 念想及此,袁家弟子张嘴一笑,厉声喝道: “哈哈哈哈,我名袁弘毅,记住这个名字,因为我将在此亲手将你杀……” “八卦,乾之困。” 陡然,面前胖子的身体不在静止不动,像完成了某件密谋已久的大事,脸上同样露出笑容。 “麻瓜,你真蠢。” 他轻声吐道。 嗯? 袁弘毅发现自己不能动了。 顷刻间好像有数座大山压到自己肩头,又似整片天地在排斥自己,偏偏自己此时就身处这片天地之中,排斥陡然转变为压制。 他的身体在瑟瑟发抖,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体内所有力量尽去,已然与普通人无异。 不,还要惨。 至少,普通人能行走,能指挥双手,能摇头,能够在现在对面前这个胖子破口大骂。 “你……卑鄙!” 袁弘毅努力许久,依旧只能从口中挤出这三个字,花去十秒时间。 胖子跳着舞来到袁弘毅身边: “就这样把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 “白痴,你以为只有你袁家人能够使用术法吗?” 袁弘毅,面露苦涩。 该死啊,如果不是下山以来,所见之人都是凭借自身力量或武学招式与他战斗,没有一个动用术法的,他哪里会犯下这么低级的错误! 胖子,可是命师四大家之一马家的人。 自己这次算是栽了。 不过! 袁弘毅脸上一抹浓重的狠色掠过。 就算是死,我也不能令袁家的名誉受损! 且看我燃烧三魂七魄,与你死斗! 忽然,面前胖子微微一笑,居然出手解开了对他的束缚。 袁弘毅呆若木鸡。 等等,他这是…… 却听胖子一脸从未见过的严肃,嚷嚷道: “嘿!你个袁家的大麻瓜。我知道你不服气,认为我胜之不武。那这样,我给你一次公平交手的机会……唔,为了完完整整的公平,我连自己使得一手好刺杀之术也不用,跟你肉搏。 有胆量一战吗,麻瓜?” 一柄匕首从胖子手中脱出,远远抛向远方。 袁弘毅一脸错愕。 半晌,咬咬牙,想到。 你自己找死,可别怪我送行! 座位上,林云茫然不解。 一手好刺杀之术? 胖子,你什么时候学的? …… 袁弘毅身为命师四大家排名第一的袁家弟子,心中自然有他人想象不出的傲气。见胖子不仅主动解开对他的束缚,还当面将自己武器扔了,要与自己肉搏,他哪会不从? 锵! 长剑抽出,直接甩开,想了想,连剑鞘都解下来,一并扔了。 林云憋着笑,脸色涨的通红。 二货,你不知道胖子的觉醒能力是什么吗? 啪! 胖子抡圆胳膊,一大耳光扇袁弘毅脸上,力量之沉,瞬间印出五个大手指印。 “噗!” 袁弘毅登时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 等等,这情况,和预想的不一样啊! 不过他也是个狠人,不管不顾,也抡圆了胳膊黑胖子脸上扇出一巴掌。 啪! 声音清脆响亮,响彻八方。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胖子脑袋动一下的趋势都没有,胖脸依旧白净地不像话。就好像刚那一巴掌不是打在他脸上,或者根本没打中他。 胖子三级后觉醒的能力,正是——坚韧。 觉醒后防御力与恢复能力大增,袁弘毅别说自己本身就不是偏向于力量系的,就算他力量大,觉醒能力也是增加力量的一种。 单纯跟胖子肉搏,依旧实力悬殊…… 为什么要丢掉兵器呢? 为什么自己要蠢到丢掉兵器呢?! 许久,袁弘毅无限悲愤。 场中耳光声络绎不绝。 袁弘毅大脸已经肿成了猪头。反观胖子,倒是风轻云淡,还想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上,不过被林云锐利的目光制止了。 行行好,你这是在跟人比武啊,拿出点诚意行么?就不要抽烟了…… 这他娘的哪是比武啊! 边上所有观战的人都热泪盈眶,吴建国脸上也布满黑线。 街头混混也没这么打架的好不好! 你一巴掌,我一巴掌,打得不亦乐乎! 你俩当我们是来看猴戏的吗?! 又是几分钟过去,袁弘毅终于受不了了,张开嘴,一道血箭喷了出来。 他总算明白胖子为什么一定要与他肉搏。 “你个王八蛋啊!!!” 袁弘毅两眼泪汪汪,翻出白色,轰然倒地。 等我醒来,我一定要杀了你…… 呼—— 胖子继续一巴掌扇到身前,忽然发现自己手上再没传来那种好像抚摸熟妇胸前两座险峰的温软触感。 “咦?”胖子吃惊地去看。 “我还没发力,你就倒下了?” …… 战斗结束,所有人的脸色都不好看,包括那名澳国友人。 华夏人难道都这么变态吗? 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一脸恶寒。 还好,刚刚和这个胖子动手的不是自己。 吴建国脸黑如炭,挥挥手,让大家都跟着他走,打算回去议事大厅。 一道圆滚滚的身影忽然出现在他身前,目光却看向他身边老者,战意熊熊。 “老麻瓜,还不来战?!” 吴建国:“……” 这毛毛是不是杀红眼了。 手机码字,那种痛苦?_?…… (本章完) 第九十九章 下一世,愿你不姓王 对于胖子来说,打败一个红了眼的袁弘毅,根本算不上麻烦。 没使用术法,又不曾动用自身开启三道基因锁时觉醒的异能,还把武器丢了要与他肉搏…… 不管从哪一点看,袁弘毅都是个傻子。 以至于,现在胖子生龙活虎,他却脸肿如猪地倒下了。 所以,胖子来挑衅老头。并心想着: “嘿嘿,无论你是什么境界,修体修道还是修心,在使出全力的胖爷面前一切都是纸老……” 唔,太祖原话好像不是这么说的…… 不管了,谁让你前面不屑跟林子哥握手呢! 腰下一挺—— “老麻瓜,胖爷的大棒棒已经亮出来了,还不快快束手就擒,让胖爷好好蹂躏你一顿?!” 吴建国眉头微皱,喝道: “马肇智,你这是干——” 冷不防,身边有个阴恻恻地声音响起。 “他想找死,就让他来吧!” 阴冷的话音才落,便听得锵地一声,一柄弯刀被他从模样古朴的刀鞘中抽出。 此刀长不过常人小臂长短,刀刃薄如蝉翼。刀身灰扑扑地好像才从谁家灵堂的祖先供台上拿下来,上边布满陷痕,不少地方还滴落几点黑漆漆的液体,似沾染墨汁。但胖子忽然久违地感受到一股浓重危机感袭来,一阵又一阵,仿佛化身为飓风,而他就是身立悬崖峭壁之边的迷途旅人,几次狂风呼啸,他已难以稳住身体,就要掉落下去。 那玩意,是血。 嘀嗒—— 豆大的汗珠顺着胖子脸颊滑落,本身只带有轻微的热量,滑过脸颊,却给脸一股火烧似的炽热感。 胖子才发现他身体冷得不像话。 这,这他娘的是一把什么刀? 为什么只看一眼这把刀就给我一种几乎不可力敌的感觉? 就他娘仅仅是一把刀!还没有加上这个老不死本身的实力! 哦,他本身实力就不用算了,就他那样,能强到哪儿…… 呼—— 磅礴的气势从清矍老者身上爆发,气势恢宏,磅礴无边。 六,六级? 胖子差点把自己舌头吞进去! 我了个去啊,胖爷我是不是撸多了导致视觉神经受损,感官也变得模糊?为毛我不管横看竖看,倒着看还是斜着看, 这货都他奶奶是六级!!! 胖子两条腿在打摆子。 “那,那个,我忽然想到家里还有点事,我先走了哈。” 卧槽卧槽,难怪你敢给林子哥脸色看! 这事就这么算了,林子哥恐怕也不会一名六级强者仅仅不和他握手就想动手揍—— 我……擦? 胖子面前忽然出现一个人影,照那体型,那站立姿势,绝对是林云没有错。 不是,林子哥怎么过来了?怕我被欺负?那也不会一脸恶相地盯着别人啊? 那模样,看上去不像是想替他解围,更像是想——杀人。 “你叫什么?” 林云淡淡开口道。 但是,傻子都能从他这句话里听出里头蕴涵多重的杀意! 那种感觉,就是要把人万箭穿心,千刀万剐,生吞活剥……都不够! 吴建国立即瞧出不对,迅速开口问道: “林云,你这是——” 他猛地停住话语,因为他看见林云双眼——已是一片通红。 清矍老者沉默不语。 他有种感觉,就算自己拥有六级的实力,并且幸运得到了这把刀,但就算加在一起也不会是面前这个人的对手。 不能出刀,出了,就会死…… 一只手忽然伸出来,拽向清矍老者头上稀疏的头发。 林云附在他耳边轻语: “给你三秒钟考虑时间,时间一到你还不说,就死。” “三——” “林云你干什么?!” 吴建国末日到来前一身武艺便称得上高手,末日到来后不仅身手变得灵活,内力大增,五识同样变得更加敏锐,是以,他很轻松便听清楚林云刚刚说的话。 “放开他,我告诉你!” 然而,从没拒绝过吴建国任何一个要求的林云,摇头了。 他脸上布满怒容,眼中杀意将眸子染得通红,狂化状态不自觉启动!却是沉重,又低落地缓缓摇头。 “二——”他继续倒计时。 王存言,他记得这个名字,已经刻在灵魂里。 别说只是穿越,就算是轮回转世,下辈子为犬为猪,为畜生都不如的草木!他都会永远记住这个名字! 因为这个名字的主人,正是上一世杀害他妻子的凶手。 而现在清矍老者手中这把刀,正是日后王存言引以为傲的随身武器…… 清矍老者在林云杀意笼罩下浑身如悬崖边一颗石子在风中轻轻颤抖。 他知道,自己该说话了。 或是继续沉默不语,大风会将他卷落谷底,最终啪嗒一声摔得粉碎;或是说出自己名字,当作求饶,让大风不再呼啸。 可这时,他心中莫名有了一股傲气—— 你算个什么东西?! 老夫可是首长亲自任命的龙组副组长,京城五大家族之一王家的家主! 让我说出自己姓名?我偏—— “一。” 原来,三秒钟时间这么短。 林云缓缓抽出斩命刀,一脸淡然。 “看来,你并不爱惜自己的生命,既然如此就让我代替老天收走它吧。” 斩命刀高高举起,就要落下。 “死吧。” “不!我说我说!我叫王国卫,是京城五大家族王家的家主。” 最后一刻,清矍老人还是低头了。 冰冷的刀面拍打着他满是皱纹的老脸。 “瞧,其实服软并没有你想象地那么难。 呵呵,果然姓王! 林云问道:“王存言是你什么人?” “我,我儿子。” 哈哈哈哈! 这一刻林云只想仰天长笑! 王存言,你总算被我找到了!你上一世杀了我视若性命的妻子,这一世我就杀了生你养你的父亲! 这叫什么,一报还一报? 不过,林云还是问出第三个问题—— “这把刀,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袁弘毅!他送给我的!他说他才下山不久,一次追捕一头四级异生物,意外进入到一个光怪陆离的地方,里面全是身高数米,抬头望天的巨人。出来后在里面经历过的记忆变得模糊,但是身边却出现了一把这样的刀。” “果然,出现了……”林云喃喃自语。 斩命刀再一次举起。 “既然我已经知道了我所想知道的,你便去死吧。下一世,愿你不姓王。” 呼—— 陡然,一只纤细且又显得苍老的手出现,稳稳接住林云斩向王国卫的长刀。 “首都脚下,可不要杀人。” 比之王国卫声音更加苍老的声音响起。 面试一天,累到不行,本来打算睡了,但是看见有读者说让我快更。利索爬起来拿手机又打了一章,我是不是很可爱~ (本章完) 第一百章 你当过兵? 老人体型瘦弱,可用皮包骨头形容,眼窝深陷,脸上灰白之气肆虐,身高不过一米七,年龄恐怕得有九十岁。 看上去,林云吹出一口气就能将他吹倒。 但那只形如槁木的老手,看似不堪一击,却将林云全力斩下的斩命刀挡住,稳如泰山。 锋利无比的斩命刀也割不下老人手掌上哪怕一块油皮。 八级。 对方绝对拥有八级的实力,不然绝不可能轻描淡写就将林云全力一刀接住! “你是谁?”林云沉声问道。 华夏如今能空手接住他一刀的人有,而且很多。 但是按照记忆中的时间线,那些人都还在各自的老窝里窝着,不曾出世。 所以说,林云此时的实力能够堪称为华夏顶尖! 而面前这名老人,穿着一身朴实无华的中山装,上面原本美丽的深黑色此洗成灰白,打了数个补丁,破旧不堪。 又因为老人本身瘦弱不堪,衣服略大,乍一看,就像一只猴子披了一件人的衣服。 记忆中,没有属于他的信息。 老人仿佛看穿了林云心中的疑惑,呵呵一笑,说道: “不用猜了,我就是一凡夫俗子,不是哪家的隐世高人。” 林云迟疑片刻,抱拳道: “敢问您叫——” “王毅。” 呲! 林云拔刀怒斩,原本缓缓褪去颜色下去的血红双目再一次泛出红芒,并有开启狂化第二状态的趋势! 姓王? 你果然是王家人! 王家人都该死!!! 陡然,一股凌厉的气势压住林云,令林云冒出一种身随虎行的感觉,瞬间汗毛倒立,毛骨悚然! 吴建国阴沉的声音响起在他身旁:“林云,你闹够了没有!” 蕴涵怒火的声音继续道:“我不管你与王副组长有什么恩怨,是他看你不顺眼,还是你因为之前的事情而感到恼怒……现在你都必须给我放下! 末日降临已久,无数华夏人民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惶惶不可终日,你应该去想如何解救他们,给他们带去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将屠刀朝着王副组长与王老前辈挥去! 再有下次,我绝不轻饶!” 轰! 吴建国一脚踏在一块磨盘大的石头上,顷刻将那块巨石踏碎,乱石激飞,射入数十米外的一片丛林之中,将无数小树如锤打玻璃般轻易击断! 吴建国,只开启六道基因锁,却因为自身武艺超群,内力深厚,可战七级。 林云深深地看身前两人一眼,王国卫被林云目光扫过,瑟瑟发抖;王毅一脸始终如一的微笑,看着林云,好似林云才是他家中晚辈, 他,望子成龙。 林云收了刀,一言不发,率先坐上一辆车,等待吴建国下令返回内城。 见状,吴建国立即长出一口气,下意识摸摸额头,才发现——那儿,已是汗津津。 还好,林云最终听劝了。不然若是他真的疯起来,按照自己收集到的资料,在场所有人中除了自己和王老前辈,其余人无一是林云一招之敌…… 他立即下令返回,众人接连上车,各怀不可言的心思,回去内城。 …… 林云去休息了,理由是连续数天赶路导致身心疲惫。 吴建国闻言不由苦笑,可是依旧批准了他,并在内城腾出一间屋子,专门用来安置林云与胖子三人。 …… 胖子和姜千秋都看出林云心情不好,识趣地没有打扰他,让他一个人在沙发上躺着,面朝天花板,睁大双眼—— 老婆,你说我是不是做错了…… 我应该直接一刀劈了那老家伙才对,然后在城里找到他儿子与孙子,送他一大家子一起去轮回。 如果王家有人阻挡,那更好,一并杀了。 但我又想到上一世毕竟是上一世,这一世你还活着,没有被人杀害。 可是,你在哪? 为什么当我觉得自己已经拥有可以保护住你的实力,便想立即去找你。而你,却不见了身影,甚至当我拉下面子,拜托吴队长动用混沌系统一起帮我去找,依旧找不到你…… 老婆,你在哪? 你知不知道,我很想你…… 天色渐渐昏暗,林云不吃不喝,躺了很久。眼角默默流下两行热泪,房间里此时却只剩下他一个人。 悲伤,无人知。 ——哒哒哒! 门外忽然有敲门声响起,林云以为是胖子他们回来了,急忙擦干眼泪,穿好鞋去开门。 门外却站着一个老头,很老了,看上去不只是半截身子入土。 硬要形容,便是棺材缝还没完全合拢,苍老的脸上两只眼睛被月光照过,朝外界反射出一道深邃的目光。 王毅。 “你来干什么?”林云皱眉道。 王毅哈哈大笑一声,孰不知从他嘴里吐出的笑声比之乌鸦叫声,更加难听。 他抬起手,右手两个塑料袋,里头装着餐盒。 左手提着一壶酒,是五斤装的稻花香。 “知道你没吃东西。刚好,我也没吃,就去弄点饭食过来,想跟你喝喝酒,聊聊天。” 咱俩之间有什么可聊的? 林云刚想把这句话出口,想了想,居然没有说。反而打开门,让王毅进房。 “啧啧啧,这种房子好啊!”王毅才一进门就笑道。 见林云没搭理他,他自顾自走到林云先前躺着的沙发上,坐下去。佝偻身材立即缩成一团,使他看上去更像一具痛苦死去的老人尸体,而不是来做客的客人。 哐当! 酒桶随手扔到桌子上,王毅继续之前话题说: “哎,想我还很小的时候,到处都是这样的房子,根本不稀奇。 哪里想后来大了,这种房子变得越来越罕见,直到现在,估摸着其它地方不是被人毁了就是被末日到来后异生物毁了,只有这里有了。” 林云沉默,找来两个杯子,都倒满酒,自己端起其中一个,一饮而尽。 王毅也凑过来,同样一口饮尽一杯酒。 看得出他酒量并不是很好,接连的咳嗽声马上从他口里冒出,老脸泛起红色。 见林云看着他,他不有赧然,尴尬道: “哈,以前打仗的时候,为了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认真保卫好老首长安全,我是不喝酒的。后来退役了,但是没学地会……” ——沉默片刻,林云终于开口了: “你当过兵?”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一章 十死无生 王毅错愕不已,顿时一脸茫然。 “这个,还用得着问么?” 林云一怔:“为什么不要?” 王毅脸上茫然更重—— “我刚刚不是说了?” “你哪说了!” 王毅沉重地点点头—— “我说我在老首长身边作警卫队队长,这不是当兵是什么?” 林云:“……” 好像,真是…… 两人对视,许久,忽然同时爆发出一阵大笑! “哈哈哈哈,林小子,我以前一直听小吴说你多么多么聪明,多么多么厉害,听得我耳朵都起茧子了,心里一直嘟囔: 哪个混小子这么优秀,能得到眼高于顶的小吴认可?莫非是他看错了? 今天一见,这才知道果然错了!你啊,见面不如闻名!” 林云也哈哈大笑道:“老头。你别跟我扯那些,我优不优秀难道你会心里没底? 还是聊些实在的,在老首长身边当警卫队长,感觉怎么样?” ——王毅高兴,因为他看到了林云萌蠢的一面,有别于今天上午嗜血的一面。 而林云高兴,正是因为王毅说出他是以前老首长的警卫队长。 据林云上一世所知,王家是一名王姓的开国元勋后代所建立,逐渐发展为京城五大家族之一,族内弟子从政、从军、或是经商,脉络几乎遍布整个华夏。 然而,王家一直有这么一个家训,听说还是从明朝时就传下来—— 凡我王氏弟子,皆是高贵之人。成人后不可寄人篱下、不可操持贱业、不可丧失斗志…… 做人护卫,正是王家认为贱业的一种,他们是绝不可能去做的。 所以,林云立即确定王毅并不是王家之人,这才与他欢颜谈笑。 王毅想了想,脸上露出追忆道: “那还是二战时期,那时的我踌躇满志,一心想要干出一番大事业。 哪里想才下山就被一队倭国士兵包围,他们手里头都有枪,我拼命杀了几个。 不小心中弹了,正当倭国士兵慢慢包围过来,我以为我必死无疑的时候,老首长带着七八个娃娃兵从丛林里钻出来,身后还不断有枪声传来,成功将倭国士兵吓跑。 我那时很惊讶,心想这是哪一支部队,怎么看上去年龄都不大,而且哪里来那么多枪……后来才知道……” 王毅脸上浮现一丝笑容。 “后来才知道压根就十个人,老首长带着七个人跑出来,另外两个人一个人疯狂拿脚踹大树,一个人拖着一串点起的鞭炮漫山遍野跑……” 林云脸上尽是古怪之色。 这剧情,怎么这么狗血呢? 王毅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缓缓说道: “后来,跟着老首长的人都死了,只剩我一个,我跟着老首长,一路…… 最后,我成了老首长的警卫队队长。” 听完整个故事,林云不由喟然长叹。 那段抗战时期的故事,总是刺眼又令人难忘的。 华夏人民奋勇作战,舍生忘死,只为了能让后辈人拥有幸福的生活。 现在,这种事情轮到他们这一代。 他们不知道握惯钢笔的手能不能握稳枪把;也不知道看习惯美女帅哥的双眼在见到如今形态丑陋的异生物时,能不能睁大双眼,怒目而视;更不知道和谐社会下从未受过创伤的心灵能不能生出勇气,朝着无边无际的异生物兽潮,朝着十二战将,朝着王,大吼一声: “滚出我们的家园!” …… 王毅说完了整个故事,却显得意犹未尽,他顿了顿,忽然问林云: “你知道,我最开始说出来的那几句话是什么意思吗?” 林云摇摇头。 王毅叹了一口气,沉重道: “如今的华夏,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像我记忆中的华夏。它应该是一个伟大的国度,不仅仅因为强大而伟大,同时因为它有着令它伟大的底蕴—— 它的双眼应该明亮,能够清楚看见远方,为脚步指引方向; 它的四肢应该灵活,能够控制自己的速度,该快就快,该慢时慢; 它的声音应该是由内而外,整个身体一齐发声!而不是关上门,让肠胃简单讨论,便通过粪眼放出一个屁,当大部分器官都支持它。 它的大脑想出种种对身体的约束(法律),应该健全,却不该以折磨体内其它器官,让它们上供营养(苛捐杂税)为目地; 它的思想应该开放,却又死守它父辈对他的叮嘱,以及一脉相承的祖训。 没让它穿着肚兜跳舞,只是说,它总不能疯狂学着别人家的语言,穿着别人家流行的衣服,崇拜别人家的饮食方式与风俗习惯,然后说—— 我是,华夏? 老天爷都在笑。” 王毅长叹不止,林云却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 王毅是个聪明人,高龄又使他对揣测人心思的手段,炉火纯青。 他马上解释: “后面只是我的一些抱怨,你不想听就当没听过吧,我只是想说—— 虽然这个国家已经不像我认识的国家,连家的感觉都变得陌生,但是啊……这个国家的人都还记得自己是华夏人,是炎黄子孙。 咱们,可不能让他们都死了。” “小吴认为你潜力巨大,为人聪明机智,日后如果说有人能够带领人类走出末日,迈向新世界,那么那个人一定是你。 虽然我不知道小吴为什么会对你有这么大的自信心,今天上午你冲动的表现也破坏了在我心目中你的影响…… 但是吧,我愿意信他一次。” 王毅站起身,拍了拍林云肩膀,走向房门。 “如今人类的力量相较末日的力量,还是太过渺小。 王国卫,你不能杀,他作为王家家主,同时还是一名六级强者。对于人类来说,意义重大。 而且,杀了他的代价你未必承受得起…… 当然你也别担心会有人来暗杀你,从此以后……我将是你的警卫,将为你消灭一切可能对你生命造成威胁的存在。” 王毅走出了门,林云靠在沙发上,手端酒杯,目露思索。 区区一个王家家主,林云一刀就能将之杀掉,其余王家人想必实力能媲美王国卫的必然少的可怜。 来一个林云杀一个,来十个林云杀一打。 可是刚刚他,为什么会说杀了王国卫的代价自己承受不起呢? 正在思索中,忽然刺耳的敲门声响起,那声音就不像在敲门,更像在砸门。 林云皱起眉头,起身打开门,立即看见一脸惶恐的姜千秋站在门外。 “怎么只有你一个?胖子……” “快跑!” 姜千秋忽然大喊,声音之大,吓人一跳。 却见姜千秋脸上惶恐不安,模样完全不似作假: “林云,咱们快跑!我有预知危险的能力,上次那一大一小两头藏獒给我的感觉是可能有生命危险,我如果过去,生与死比率应该是九比一,也就是九生一死。 但是现在这次危险,不管我走到哪里给我的感觉都是—— 十死无生!” 什么?! 林云手中酒杯落到地上,摔成残片。 本来这一章打了一千字,累一天实在没劲,要睡了,忽然瞅见爷、一打赏……不说了,今天就算拿座机打字,这一章也必须发! (本章完) 第一百零二章 危机 林云眉头微蹙,连忙问道: “现在呢?走到我面前那种危机感还在吗?” 姜千秋想也不想便喊: “在!不只是在你身边,刚刚我拉着胖子偷偷跑去一处戒备森严的地方,看模样是某个重要部门,门口穿着战甲的人数不胜数,我依然能感觉到那股危机感。” 林云眉心拧成了一把锁。 若姜千秋所言为真,那么只有三个可能—— 一:有人想要姜千秋死。并且这人实力强大,远远超过林云,这才使姜千秋就算站在林云面前,林云有心护住他也没用。 二:姜千秋命中有此一劫,劫数一至,姜千秋避无可避,且无法借助他人力量摆脱。 但这也说不通,若真是姜千秋命中注定此时有一道避不过的死劫,那么上一世林云压根不可能在十几年后还看见他在五大安全据点之外活蹦乱跳,日子过得比那时林云还要潇洒。 那么就只有三:首都,将有大难降临…… 林云猛然想起上一世他从吴建国口中得知一件有关首都北平城,里面曾发生过的一件大事…… 那是一个晚上,大雪纷飞,白色却遮掩不住那一抹将整个天地浸染的血红。 “嘶!” 林云猛吸一口凉气,立即喊道: “走,带我去找胖子!” 姜千秋急急忙忙带头,引着林云跑向一条长街。 半路上林云便看见气喘吁吁跑来的胖子,手里拎着许多小吃,吴建国居然跟在他边上。 看见林云,吴建国立即开口问道: “林云,今天上午你是怎么回事?我会议才结束就过来找你,就是想听听你的说法。” 他知道林云拥有未来二十年的记忆。 他以为,王国卫在未来将会对华夏未来走向产生巨大影响,并且可能是坏的影响,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林云“第一次”听见王国卫的名字便对他生出杀意。 或者说,在未来王国卫与林云有仇,还是不死不休的那种,这样才能说明为什么林云哪怕穿越回来,依旧想杀了王国卫,甚至连自己的面子也不给。 林云却向他解释另一个问题: “王国卫手里那把刀出自神遗之地,而神遗之地只有当异兽王走出初始之地才会出现,道家猜测这便是大劫中一线生机,若能利用得好就能引领人类走出末日。 换句话说,就是异兽王与它手下战将此时已经出世,正隐藏在某个地方,伺机而动。” 顿了顿,林云一手指向姜千秋,机关枪一样迅速道:“这人叫作姜千秋,拥有某种能提前预知危险的能力。据我猜测今晚北平城将有大难,队长你快把城里的高端战力都叫过来聚在一起,咱们今晚都打起精神,应对有可能出现的危险。” “啊?” 吴建国闻言也是一惊,他深知林云言而有据,不会无的放矢,既然现在他这么郑重其事对自己说了,代表这件事可能出现的机率—— 至少八成以上。 吴建国二话不说,掏出手机摁下一连串号码,打完电话后冲林云三人挥挥手,示意他们跟上。 一共四个人,来到内城最中心处——太和殿。 它建立在五米高的汉白玉台基上,台基四周矗立着雕龙石柱。这是整座内城宫殿群中最大的建筑。殿高36米,宽63米,面积为2380平方米。大殿正中两米高的台子上是金漆雕龙宝座,宝座背后是高雅的屏风,还有沥粉金漆的龙柱和精致的蟠龙藻井,富丽堂皇。 明清两代皇帝即位、诞辰以及春节、冬至等庆典,均在此举行。 而如今,它成为整个华夏最高层人物举行会议的地方。四周装饰被稍加改造,使之更适合人员出入与举行会议。 此时,两千多平方的空间站满了人,原本诸多城主第一次见到,以为罕见无比的“龙人”战甲在这里更像烂大街的货色,几乎每人一身。 为首的是一名一身高位者气势不怒自威的中年男子,看见吴建国急匆匆跑来马上问道: “吴组长,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你发布一级预警,却又让我们全部汇合至此?难不成危险是来自城中?” 吴建国摇摇头,却是想不出太好的解释词。 说他是听了林云几句话就立即兴师动众?那样恐怕今晚他就会被罢免龙组组长的职务。 是已,无言以对。 寒月高空挂,天空忽然飘飘洒洒落下鹅毛大雪,本来是个月明星稀,乌云不显的夜晚,也不知道这一朵朵雪花与寒冷刺骨的大风是哪儿来的。 吴建国知道他现在必须说些什么,可是话还在胸膛里孕育,他猛然愣住—— 对了,王国卫哪去了? 难怪我刚刚没听见有人对自己进行嘲讽! 他急忙道:“首长,王副组长哪去了?” 为首的中年男子轻哼一声。 “就算是一级预警,咱们这座城里也不能将所有高端战力都带过来,要知道附近可是有几个秘密研发……部门,他自荐去帮着守卫那几个地方了。” 吴建国瞬间毛骨悚然,惊声尖叫—— “生化研究所!” 姜千秋也猛地大叫一声,像是看见一头洪荒巨兽张嘴朝他咬来,他的眼睛里满是惶恐不安,他的身体在瑟瑟发抖—— “林云,危险来了!” 轰!!! 地面忽然像发生八级地震,一瞬间地动山摇,凡是目光笼罩,无数建筑都如同站立不稳,左右摇晃; 凡是听觉所及,地裂天崩的巨响震耳欲聋,耳中一阵阵鸣音; 凡是还站立着的众人,都晃动身体,实力不够的通通摔倒! “吼!” 一个不似人的吼声响彻云霄,顷刻间乌云退散,月儿光亮刺入双目,天地变成茫茫一片亮白—— 一个吼声,就震动他们的灵魂,让他们神志不清。 “是谁?!” 大殿前中年男子暴喝一声。 “是什么东西?”林云也喊了一声。 不同的是中年男子以为这是人为,可能引爆了某个军火库。林云却深知这样的动静绝不可能是人为的,就算引爆军火库,也不能只感觉到动静,听见吼声,却不见火光。 数百米处,石砖纷纷陷落,一只五爪分明,足有一块磨盘大的巨爪冒了出来… 月光下,呈惨白色。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三章 生化异兽 吴建国马上反应过来,大喊道: “戒备!戒备! 龙组战斗成员全部靠前,用战斗队形。其余人负责协助,所有手里头拿的家伙都给拿稳了,务必第一时间将这只怪物消——” 吴建国的声音戛然而止。 因为数百米外那只怪物露出半边身体—— 身上密布同样惨白色的细密鳞片,月光下看得人心慌意乱……上面生有两个头,一个人类的,一个异兽的。 都睁开双眼,一个头双眼泛出血光,另一个眼睛呈灰白色,内部死气沉沉。 不仅如此,众人惊骇它怪异的模样,还没缓过神,又一只模样略有不同,但同样长有两个脑袋,体型庞大的怪物从它身后钻了出来。 第三只、第四只、第五只…… 短短一会儿,这种模样的怪物从地底爬出了十多只,并且源源不断还有怪物从那个陷洞中爬出来! 吴建国尖锐地叫喊: “自由战斗队形!不能让它们冲入外城!” 咔咔! 啪! 所有人将自己的大杀伤力武器与新式武器上膛或是开启充能。 脚步声匆忙响起,他们都在行动。 ——气氛紧张、凝滞,不少人额头都冒出细细汗珠。 终于,仿佛过去一个世纪,怪物停止从那儿爬出,站在他们面前嘶吼声不断的怪物,有近百只。 “打!!!” 吴建国一声令下,早早站立好并将怪物通通包围的战士们齐齐开火,各式子弹与能量弹如暴雨倾盆,宣泄在那片区域。 林云手握斩命刀,目光如炬,死死盯住那儿。 他在等。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贸然过去,万一里面隐藏着某只实力远超于他的怪物,那就是送死。 他自信,但从不自大。 …… 许久,子弹出膛声停歇,激起漫天灰雾。 又过片刻,雾散风停,露出其中近百个身高五米以上的怪物—— 毫发无伤。 在场众人无不浑身颤栗,呆若木鸡。 那些,可都是能重伤甚至击毙三级异生物的武器啊! 现在却伤不到它们一丝一毫,难道说它们的实力都达到了—— 四级? 唰! 陡然,一只怪物猛地前扑,五爪抓住一名身穿龙人战甲的战士头颅,吱嘎一声就像捏橘子一样轻易捏******白色的浆水混合血液溅出,它缩回手爪,迷恋似地将上面浆水舔舐干净,目光转向身边其它战士。 果然,是四级…… “还愣着干什么?打啊!!!” 吴建国心急如焚地咆哮道。 所有人这才像才反应过来一样,再次举起手中武器扫射那群怪物。 就是现在! 林云目光一凝,箭步冲入,斩命刀瞬间斩向一只怪物,使出七成力度,从上而下试图将它一刀两断! 咔! 长刀没有如他所料直接将怪物斩杀,反而卡在它肩膀骨头上,怪物吃痛,立即一爪抓来,呲地一声将林云衣服撕开,并给林云肌肤一阵轻微的刺痛感。 林云吃惊地再出一刀,使出全力! 若是平时,这一刀绝对能轻易杀掉任何一只防御力薄弱的六级异生物。 然而,大刀入体,仅仅在这只怪物肩上深入不到二十公分便受到阻力,再次停顿下来。 林云心中惊骇的海浪汹涌澎湃! 该死! 这只怪物绝对有六级的实力! 他不再恋战,脚下踩在怪物肩上,拔出刀的同时人迅速退回原先站立的地方。 “这是什么东西?!” 林云语速飞快朝吴建国问。 吴建国脸上掠过一丝苦涩,愁眉苦脸道: “如果我没猜错,这应该是生化研究所里面的东西—— 生化异兽。” “——他们试图将重伤不愈、大脑却完好无损的战士脑袋转移到异兽身上,然后让人的智慧战胜原本控制身体的异兽。 最终,得到让战士生还的目地,并且使战士拥有原先异兽本身拥有的实力,哪里想……” “狗屁!” 林云涨红了脸,张嘴就骂。 “路都没学会走就想着跑了,他们都不是都生了一个猪脑袋?!还是说他们压根没长脑子?! 异兽之所以强大,是因为它们不会繁殖,都是由异兽王将海量异种能量汇聚在一起,并借用某种载体生成的。 换句话说它们根本就不属于生物,而是一团异种能量的集合体! 你能通过思想控制一团异种能量吗?还想与从异种能量中生出的意识抢夺对身体的控制权? 我他娘的都不能!” 吴建国闻言,脸上苦涩之意更重,一个劲地叹气。 他低声道: “我也认为这种事有缺考虑,但是王国卫一力坚持,上级领导就同意了……” 林云脸色已经涨成猪肝色,胸膛剧烈起伏,不是累的,而是气的! “他们都是一群猪!一群光吃饭不长脑子的猪!只要是个人就会知道这主意有多愚蠢,多么不靠谱!” “现在还怎么打? 刚那一只有六级实力,我他娘的如果不动用觉醒能力,使出全力也至少得三分钟才解决一只!” 吴建国低低道: “六级实力的只是小部分,绝大多数都是五级左右,四级的也有一些。” “你怎么知……” 林云忽然顿住,半晌,似乎才明白过来这件事—— 吴建国,应该也是支持的。 你们都他娘的在想什么啊?!! “啊!” 林云暴喝一声,化怒火为动力,想也不想,瞅上刚被他重伤的那只怪物,几次冲锋后高高跃起,斩命刀迎面斩下。 “狂化第一状态——狂暴之境,开!” “刀法,明月!” 斩命刀无坚不摧,瞬间将怪物从两个脑袋中间劈成两半。 不等落地,体内精血已被斩命刀一吸而干。 嗯? 陡然,带有异兽脑袋的那半身体似是垂死挣扎,大嘴咬向已经落地的林云,林云一惊,诧异都变成干尸模样的尸体怎么还能做出攻击动作。 他马上躲开,乱刀将异兽头颅剁碎,同时暗道: 就算斩命刀不曾将它体内血液吸干,按理来说,自己每出一刀,神魂力量附着其上,能够瞬间将它意识泯灭,但是它居然还有残存意识能够操控身体。 还好,它只有一个脑袋,不然如果刚刚有两个脑袋同时张开嘴朝自己咬过来,猝不及防之下,恐怕真会受—— 不对,它确实有两个脑袋! 林云匆忙转身,却不想刚刚被他劈开落到一旁的怪物尸体凭着一条独腿站了起来。 灰白色眸子中光芒流转,口中轻吐: “定!” 这,这是修道者的的脑袋! 林云身体被定住,数只怪物像是心有灵犀一样朝林云扑来。 林云苦涩之意遍布满脸—— 这是战士的脑袋? 队长,你到底是从哪里把这些脑袋找来的! 原来学徒上面等级是弟子,唔,那弟子上面呢(????`)……真想知道。多谢那只是梦打赏,好想和你睡觉觉~ (本章完) 第一百零四章 暗影杀 上 低沉的声音响起: “狂化第二状态——忘我之境,开!” 嗡! 玄之又玄的声音响动,往每个人的心中注入一丝寒意,他们都诧异,惊骇的目光扫视四周,寻找声音的来源。 良久,他们又都发现这个声音像是来源自灵魂深处,没有实质,不假外物,仿佛本身存在于灵魂之中,只被某道玄奥的丝线一扯,立即暴露—— 那是,一种足以令人瞬间丧失七情六欲,变成活死人的声音。 “王?!” 有个惊呼声响起。 大家急忙朝林云原先所处的地方看去。 王?他不是在与怪物战斗吗?难道他有危险?! ——发白如雪,三千银丝在空中乱舞;其下一双不见欲望的双眼,仅存瞳孔深处一点淡淡的亮光,使得他看上去像一个人,而不是半生半死的僵尸。 原本狂化开启第一状态,变成二米多高的身体再次缩小并变回原形,但是举手抬举,一股契合天地的气势逼得人喘不过气。 这一刻,他如同冰冷的机器。 更像一具专为杀戮而生的杀人机器。 “死。” 林云喉咙中有低沉的声音冒出。 快到不可思议的刀隐入虚空,不见踪影,又从未知之地突兀冒出;细微至皮肤上每道脉络,能精准绕开每根毛发,直接将威力使出最大,不漏一丝一毫,完全作用在对方身体上。 诡异、阴冷、又完美到令人发指。 呲—— 你看那漫天刀光,血红色的刀身在乱舞中幻化成一条红绫,白发飘飘的林云便是其中身姿动人的舞者;红绫飘飘荡荡,令人陶醉,带起漫天血光,将每一朵被刀风从地上带起的雪花在半空中染成同等深度的颜色,丝毫不差。 雪花静谧落地,将林云周围数米渲染成赤色天堂,那其中仿佛有呢喃声响起—— “真美啊……” “不布阵,不施符箓,区区一点借助脑上灵光使出的定身术,又怎能真正定住我?” 林云脸上无悲无喜,嘴唇上下张合,说出解释的话语,其它面部肌肉却不曾同时运作;僵硬且又冰冷,让每一个注视他的人感受到一股彻骨寒意逼入浑身毛孔之中。 一只、两只、三只…… 试图围攻林云的怪物足有四只,个个身高五米,磨盘大的两爪爪尖寒光吞吐。 十秒后,它们变成一堆最大宽度不过半米的碎肉。 两颗头颅同时被斩成狗都不吃的肉沫,血浆淌了一地,顺着石砖之间的缝隙钻进去,将两块原本严密并和的石砖泡得出现松动。 腥臭之气直冲云霄,将半片天空的云朵都染成墨黑!其中酝酿白雪无数,在变色的云朵逼迫下,不清不愿钻出来,飘然落下。 雪,再次下了。 觉醒异能,是在开启第三道基因锁之后,想要二次觉醒,便需要开启六道基因锁。 林云上一世本是离天阶只差一步的地阶强者,穿越后被剥夺去所有实力,但是那份对境界与觉醒异能的感悟却是谁也无法夺走。 所以他能在仅仅开启第一道基因锁时便能进入狂化状态,并在未开启第六道基因锁时便能进入狂化第二状态。 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境界支持,贸然越级动用高等级力量,特别是狂化这种一旦使出便极有可能变得六亲不认的异能,变成疯子并滥杀无辜的可能,远远大过他在战斗中借助这种力量将对手杀掉的可能。 可现在的林云,已然七级…… 他能留出一部分力量引而不发,深藏体内作维持自身意识的作用,其余力量随着狂化异能的二次觉醒, 变得狂暴、凶猛、嗜血。 思想却生出智慧,变得沉着、冷静,哪怕自身身处九死一生的险境之中也能稳如泰山,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为杀死敌人创造条件。 林云抬起头,看向被地面血光反照,那一轮血月。 如果说雨是老天的泪水,那么现在这漫天雪花飘落,便是月亮因为即将出现的一场厮杀而默哀。 如白绸、如香灰、如烧纸。 今夜,注定血流成河。 “好久没使出过一套完整的刀法了。” 他喃喃自语。 “斩命,待会可别吸血了……” 他忽然想到以往凭借斩命刀使出的的每一招每一式,都是自己在某一时某一地感悟出来的残缺刀法,不成篇章。 所以,威力有大有小,有些招式需要的条件少,有些则需要很多。 而如今他将使出一套完整的刀法。 那便是: “刀法——暗影杀。” 嘶—— 斩命刀在兴奋! 它的刀身微微颤抖,似在迎合林云此时的心境;又像即将得到宝贝玩具的小孩,笑脸如花,呀呀叫唤并拍着两只小手,告诉它的亲人他现在很高兴。 这一次,不再只是那柄血红色的大刀,林云的身体同时隐入虚空之中。不见大风呼啸,不见脚印出现在积雪之上。 天地间仿佛再无此人。 可是忽然!远隔林云原先站立位置数十米外,一只手带着一柄刀伸出,平平砍向一只怪物,怪物左头咆哮,右头低声细语,在身前凝聚出一层光罩。 然而那柄刀忽然出现在它身下,呲地一声,扫过左腿,鲜血溅向地面立即染出好一幅雪地红梅画! 精细而不失潇洒,明快却又诡异。 给怪物感觉是一种大危机,大恐惧!给众人感觉却是一种诗情画意,宛如文人雅客,面朝大好河山,尽情在身前画布上挥洒笔墨,不时与身旁老友低声轻笑一声,端杯细品一口香茶……淡雅的意境顿时尽出。 如果忘记,地上不断泼墨出的雪地红梅画是由鲜血画出…… 林云再出一刀,还未缓过神的双头怪物根本来不及反应过来,右腿也受了一刀,将那副红梅画颜色渲染地更加鲜艳,花朵数量增多,模样愈发动人。 双头怪物暴跳如雷,四爪抓地,两只前爪疯狂地朝四周舞动,试图阻挡斩命刀再次伤害它的身体。 它低下身,那柄刀就出现在了空中,从上而下,在它左手手臂上割出一道伤口。 它愤怒地转过头,完好无损的右手抓向那儿,那个该死的人类和他手里的刀就诡异地出现在它右边,给予他右手臂重创。 它的一个脑袋张开嘴,嘴里摄人魂魄的咆哮声不断;另一颗人类头颅念念有词,数个光罩将它四肢与背部保护地严密无比。 (本章完) 第一百零五章 暗影杀 中 这时,长刀再次像鬼魅一样出现,却是在它下方。划过它的腹部,其中蕴含力量无法将它肚皮割开,却也划出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就好像,只要有影子存在的地方,他和他的刀就能从那儿出现。 这,便是刀法,暗影杀! 但它还只是展现出温柔的一面——像接待客人,大多含笑相迎;但若是发现来者是恶客,它狰狞的一面就要显现—— 一只双头怪物正在身穿战甲的战士队伍中厮杀,飞舞的残肢断臂与漫天洒落的鲜血让它更加兴奋,异兽头颅时不时伸出几寸长的舌头,舔舐溅到唇边的血液。两爪如风火轮一样不断旋转,凡是被爪子碰到,非死即残。 这时,一柄长刀忽然从它底部阴影中生出,出现地好没道理。 它急忙设法去挡却已是来之不及,但长刀竟像识趣的知难而退,只在它腹部割出一道细细的伤口,便再次隐入虚空,不见身影。 “吼——” 它警惕万分,喉咙里吼声如雷音滚滚,但是时间过去了,大雪落满了它背部,背后冰凉一片,它再没有感受到自己受到伤害…… 正当它准备继续之前的动作,那个人却带着他的刀再次出现,动作快到以它五级实力,被强化后的反应速度也难以捕捉,四肢被一一割出伤口。 它两个脑袋,四只眼睛中齐齐露出不解的神色,放目去看,那柄古怪的刀子神出鬼没,不断从其它同伴底下身影中透出,又都在它们身上割出五道伤口后马上退去。 “噶?” 它在疑惑。 陡然,它发现身下阴影居然蠕动起来,不只是它的,所有被那柄古怪大刀伤过的同伴,底下被身躯挡住月光形成的身影都在蠕动, 而后,渐渐缩成一团,竟是生出实体一样,顺着它们刚被割出的五道伤口钻了进去。 呼—— 它们,死了。 斩命刀强行逆转天地法则,驱动它们的身影钻入体内,造成一种它们不是活物的错觉。天地法则扫过,猛然发现居然有众多死物拥有了实体,并且体内生机勃勃,觉得自己威严被挑衅,便立即出手将它们的生命齐齐抹去。 ——所以这套刀法,也叫作《欺天刀》。 它不像武林中流转的刀法与剑法一样,一招一式,都有板有眼;它是一种生于这种框架内,却又超脱出来的刀法。 任何一招都可随着场景不同,对手不同,任意变换。每一式的威力其实都不大,若是两人实力相差无几,单凭这套刀法,若不能在对手四肢与腹部造出五道伤口,绝无胜利的可能。 但它被林云创造出便是以杀异生物为目的,目标是那些弱于林云却又并不是十分弱小的对手。 它是刀法,但更像是一种力量的另类运用;一种对天地法则的深刻领悟;一种生死磨练中锻炼出来的心得;一种—— 道。 所有种种汇聚一体,加上天时地利人和,与精神气的完美统一,这才造就出这套刀法—— 暗影杀。 林云持刀而立。 面前,十只双头怪物站立不动,已经失去生息。 它们其中有三头有着六级实力,其余七头是五级实力——这已经是林云最大努力下的结果。 若是数量再多,很有可能造成反噬,未伤人,先伤己。 胖子浴血奋战,头上、身上,全部被怪物的血液打湿,又因为身躯庞大,一路跑来就像一个球在地上滚动。 他好不容易跑到林云面前,一段时间的战斗让他轻微喘息,身上也出现几道细小伤口。 “林子——” 嗯? 他忽然停住,因为他猛地看见林云握住斩命刀的手居然在轻轻颤抖。 林子哥是猛地使出太大力气导致自己有些脱力感吗? 林云冲他挤出一个笑容,目光中露出一丝暖意。 忘我之境下他的思维已与机器人半点不差,能挤出这个笑容已是他神志还清醒的表现。 “放心,我这套刀法才使出第一式,好不容易才再次拥有能使出这套刀法的力量,没使完之前,我是不会倒下的。” 是的。 暗影杀乃是林云上一世晋升十级强者,打开第十道基因锁并拥有朝地阶冲击能力之后悟出来的。 如今林云实力大不如前,勉强使出,已是心生疲惫。 但它是一套完整的刀法,而刚刚那一下看似美奂绝伦,却只是这套刀法的第一式,林云决不允许自己半途而废,更不想因为自己的偷懒导致怪物冲出包围,进入外城大肆屠杀普通人类。 林云再次举起了斩命刀,目光重新恢复成那副冷冰冰的模样,不带一丝个人情感。 第一式名为:影之刀。 第二式名为—— “虚空刀。” 他轻声吐出三个字,下一瞬,身影消失在胖子身侧,出现在双头怪物数量最多的地方。 …… “当前状态:狂化(忘我之境)。 开启基因锁:7。 基因精华点:九百二十三万五千八百点。 当前身体素质:73.2(狂化状态下有增幅)。 剩余寿命:2年。 武器:斩命刀。” “目标数量:8。 实力:五级——六级。 身体素质:41——60。 目的:一分钟内解决战斗。 结论:身体出现疲惫现象,各器官组织机能下降。 暗影杀第二式虚空刀强行使出将导致威力大减,无法在预期时间内完成全部斩杀的目的。 ——燃烧基因精华点可达到目的。” “给我,燃!” 林云轻喝一声,手中斩命刀居然抛向空中。 “嚯!” 胖子惊了。 一旁同样参与战斗的吴建国也惊了。 认识林云并深知斩命刀对林云有着何等意义的龙组人员也惊了,纷纷张大嘴,嘴里能塞进一个拳头。 我的天,难道他是自暴自弃了?! 唰唰! 陡然!一柄血红色,长有一米余,宽达十数公分的大刀出现,出现位置完全远离它刚被林云抛出的那个方向。 瞬间划过一只双头怪物的脖子,将两颗脑袋同时割下。 “我难道是瞎了?!!” 所有人都呆呆看着林云站立的方向,再看一眼斩命刀出现的地方。 咕噜—— 他们都咽下一口唾沫。 这把刀,难道还自己长了腿不成? (本章完) 第一百零六章 暗影杀 下 斩命刀在数秒后出现,林云伸手一抓,宛如一名道行高深的大魔术师,手中刚刚给众人看见,是空无一物。 伸手往虚空中一抓,眼睛还没反应过来,一柄血红色长刀就出现在他的手中。 林云好似不知疲倦,又好像原本疲惫不堪,但猛地饮下几升兴奋剂的运动员。 燃烧基因精华点,这是林云这一世第一次做。 燃烧后就像一堆即将熄灭的小柴火忽然被添入几块大木材,火焰登时腾腾腾往上升。按照燃烧的数量,能给予他身体的力量不等。 上一世他也做过这件事,但是被燃烧掉的基因精华点虽然能够被轻易补回,但同时会对身体造成暗伤,这种暗伤会一直追随他,使他试图突破进入地阶的难度大大提升。 然而,林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面前一大块土地被血液染红,有双头怪物,更多是战士们的;耳边不断传来他们的痛呼声与惨嚎声;林云冷静如机器人,但是尚还留有一丝清醒的心灵却有一阵阵如刀绞般的疼痛! 之前这里有大概一千五百名战士,各个身穿战甲,但是现在目光所及,粗略一数只剩下八百多个,短短十分钟不到,队伍就减员接近一半。 难怪上一世听吴建国说这件事时他脸上表情是那么沉重,难怪上一世北平城身为华夏首都,能人异士无数的地方,却没挺到最后,最后人类五个安全据点没有它的位置。 一切的根源就在这里! 这里的人可以死,但不能死绝了,不然以后北平城将无高端战力,新一代战士想成长起来也会因为缺少老一辈的保护,导致困难重重; 而且也不能放这群怪物去外城,外城可是住着将近一千万人类,若是放它们出去将人都杀了,北平城哪还有存在的必要?! 所以,林云选择燃烧基因精华点。 唰! 他站在一群双头怪物的中间,血盆大嘴、锋利爪牙、猩红双眸……所有一切似乎都被林云造不成影响。 林云脚踏直步,步伐缓慢,一脸淡然,更像是走入谁家后花园。 斩命刀一抛,一收,看似是斩命刀长出了翅膀,自己会飞,其实都是林云在经过精密运算后控制角度与操控身体力量,将斩命刀甩出一个合适的角度。 又因为并不是依靠手臂挥舞,速度大增,乍一看,便是斩命刀遁入虚空之后,然后从一处突兀冒出,给予双头怪物致命一击。 是以,这一式叫作—— 虚空刀。 八只围绕林云身边的双头怪物,来不及出手,便在神鬼莫测的刀式下惨遭分尸,尸体还摇摇欲坠,两颗脑袋被斩命刀一并刺穿,再无法做出垂死挣扎的事情。 目的,完成。 耗费基因精华点:一百万。 林云笑了,脸色被白雪映成雪白。 …… 战况并没有好转。 林云总共杀掉了十九只双头怪物,吴建国刚刚杀了一只,胖子费劲千辛万苦,宰了一只,还有奋勇战斗的战士们,围攻杀掉两只……相较近百只这个可怕的数字,他们杀的数量,还是少了。 而且,六级实力的双头怪物吴建国说不多,但林云一眼看去,却有大概十五只。 他杀的,还不够。 “啊!” 一名战士的惨叫声猛然响起,胸前被一只怪物的利爪透胸而过。 那可是张开来足有磨盘大的爪子! 就算缩拢成一团,穿过他的胸膛,他也是活不成了…… “酒鬼!” 战场上第一次有悲愤交加的声音响起,不为自己,而为战友。 林云一愣,吴建国那边也停下动作。 酒,酒鬼? 他俩目光看过去,看见一名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的人倒在血泊之中,胸口,一个巨大无比的空洞,几乎将他撕成两半。 “王……咳咳!看,看来……我没办法跟你过招了……” 酒鬼看向林云,大口的鲜血将他的话淹没,直到中间偶尔停顿,如潮水退去,露出底部的岩石,这才被林云捕捉。 一个酒葫芦被他用力抛过来。 “你,说你手下有一名同样爱喝……喝酒的人,我……咳咳!我把这葫芦送他,送他……” 酒鬼,死了。 “啊!!!” 无数同为龙组战斗人员的人泣声嘶吼,两行血泪从脸颊边落下。 他们都疯了,不再在意自己会不会受伤,会不会死!他们只知道一个劲的冲锋,一个劲的拿出浑身解数做攻击动作。 以命换命都无法形容他们这种愚蠢的行为,他们就是在拿人命去堆,一条不行就两条,两条不行就三条。 总能杀死一只怪物。 “挡不住了!” 陡然又一声有实质内容的声音响起,吴建国来不及出声制止自己手下那种自杀式的攻击方式,赶忙朝那个声音来源地去看—— 一只双头怪物,浑身伤痕累累,却冲破了众人的封锁,试图朝外城方向跑去。 “啊!” 一名战士不知从哪里弄来许多手雷,全身上下都挂满了,两眼血丝遍布,颜色比异兽双眼还要鲜艳,一个扑身扑到怪物背上,回头眷恋地看一眼仍在战斗的众人。 “受累告诉我爸妈,我没给他们二老丢脸!” 轰! 手雷轰然炸裂! 这种经过改造的高爆手雷,单独一枚只能重伤三级怪物,但是数十枚加起来,威力就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只听得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那只冲出包围圈的怪物与那名战士同归于尽,连飞出的肉屑都粘到了一起, 血水四溅,盛开出好大一朵海棠花。 呼—— 猛地,还没等大家缓过神并生出喜悦之情,又一只怪物冲出了包围圈,朝外城跑去。 “挡住它!!!” 吴建国凄厉地大吼。 但是有谁啊! 谁他娘的还有力气去挡住那只怪物! 城里高端战力全部在这里,其余人要么有着自己避不开的事情要做,要么实力卑微,根本不可能参与到这种战斗中来。 他们也没有援军! 吴建国怔怔看着,那只双头怪物越跑越远,月光明亮,他甚至能看见那只双头怪物人类脑袋脸上的狰狞笑容。 马上,马上就有好多新鲜的血肉可以吃了。 “噗!” 吴建国气急攻心,连续战斗又使他受到不轻内伤,竟然吐出来一口血! 难道,真的没办法了吗? 他脸上露出无比沉重的绝望之色。 忽然!一道身影掠过他,以几乎媲美雷霆的速度追向那只怪物。 “暗影杀第三式——瞬击!” 冰冷的话语声响起。 补上给爷、一的一章——快给我推荐票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七章 不简单的北平城 上 斩命刀快到不可思议,流光闪电也无法与之媲美,只听见呲啦一声,那只双头怪物还保持着前冲的姿势,身体飞速前行,两只脚却分别带着一半身体离开。 难不成,王又把刀抛了出去? 呼! 微风徐徐,鹅毛大雪给万物裹上银装,落向林云那道身影,无法停顿,直接穿过去,飘落地面被地上鲜血染得通红。 嚯! 居然是残影! 这一招使出,林云就像学会了瞬移,斩命刀呼啸而下,不见刀影,双头怪物两颗脑袋都被分成无数份,完全死透了。 瞬击,顾名思义,速度快到骇人听闻,力量哪怕仅有一点,在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下也能如神器一般给予对手无法想像的重创,甚至斩杀。 但是,也只有一击。 林云目露凶光,再一次强行透支力量,已经使他稳不住忘我之境的状态,再坚持下去的结果只能是丧失理智,真正忘我,成为一个见人就杀的疯子。 他急促喘气,身体慢慢停顿,从忘我之境的状态中脱离。 “噗!” 他吐出一口鲜血。 “林云!” 吴建国骇然地大喊一声。 一眼看去,只见林云头发慢慢由白变黑,发丝长度渐渐缩短,最后变成一头寸许的黑发,其中却夹杂了许多雪白银丝。 林云疲倦地扭头看吴建国一眼,示意他安心。 当初刚开启第一道基因锁时,他在初始之地对战阿耶屠,无法力敌唯有强行进入狂化第二状态忘我之境。 那是一种真正的忘我,只要能够杀掉对手,在冷静到令人害怕的思维下,将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包括——自己的生命。 那时的他耗费了整整八十年寿命,这才将阿耶屠斩杀,自身还剩下的寿命不过三年。 如今离那时已过去一年,是以他如今寿命只剩两年,但因为开启基因锁后体内基因具有强大的基因活性,成功将衰老掩饰。 现在却不成了,体内接近力量全无,不立即变成一名满脸皱纹、白发苍苍的老翁已是幸运,若是不能在接下来两年时间里成功突破到地阶, 他,会死。 …… 吴建国火急火燎,迅速冲到林云身前扶住他摇摇欲坠的身体。 “歇一会吧,接下来交给我们。” 林云面白如纸,却是虚弱地摇摇头。 “我如果现在休息,会死……咳咳,会死很多人的。” 吴建国一怔,半晌,暖意在心中滋生。 是啊,林云不管怎么样,他的心始终是向着华夏,向着人民的。绝不会做出危害华夏的事情,自己一直以来对他—— 还是有些冷淡了。 这样一想,吴建国感觉自己与林云之间的关系更近了一些。 吴建国朝林云露出一个微笑,将林云缓缓扶到地上,让他坐下。 他轻声道: “你放心吧。北平城,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您是说——” 嗡—— 嘎嘎嘎—— 忽然,无数驾驶各类体型庞大,造型古怪车辆的战士开车朝这边驶来,车头都有类似炮管的东西伸出,黝黑油亮的外壳,令人心生恐惧。 “报告首长,新装甲团第一连队奉命前来支援,请您指示!” “报告首长,新装甲团第二连队奉命前来支援,请您指示!” “报告首长,新装甲团第三连……” 战士们响亮的声音洞彻九天,蓦然间回荡天际。 吴建国,是龙组组长,末日后官衔更是被提升到正国级,为“曙光计划”的执行者! 但是华夏军方力量始终没有被他掌控!所以,就算是之前他对林云的话多么信任,调动了自己能调动的所有力量,对于整个北平城拥有的力量来说,也只是沧海一粟。 没错,他叫来的确实都是北平城内的高端战力,但个人战力不行不代表他们联合起来后表现出的战力依旧不行,更代表不了他们在持有先进装备,动用大型武器后战力依旧弱小! “杀光它们!” 中年男子站立大殿正前方,任泰山崩于前而岿然不动,而此刻他的声音腔调因为兴奋而变得微微走样。 “听我命令,开炮!!!” 轰! 轰! 轰! 炮管其中一点幽光凝聚,数秒后轰然射出,幽蓝色的炮弹直接轰入战场之中,瞄准几只落单的双头怪物! 蓝光耀眼,夺人视线,天地一片深蓝。 炮响声响彻八方,震耳欲聋!外城的居民终于知道了此时在内城一定有了不得的事情发生,他们纷纷伸出头,探出窗外,眼望天边那一抹蓝光。 那里,发生了什么? ——第一轮射击,就杀死了足足五只双头怪物,这还是因为担心余波伤害到一些正与双头怪物近身搏斗的战士。 按照这个速度下去,估计半小时后就能结束这场战斗。 然而还没有完! 一名道士打扮的中年男人身边跟随两名童子,大步流星,手握一支长幡。最上方一轮滚圆的阴阳二鱼图,其下玄奥符号遍布,似能摄人心魄。 “列阵,上香台!” 两名童子纷纷应喏: “是!” 吴建国在林云身边解释道: “那人是我一位老友,道家一脉,这几天刚好在北平城做客。 他手里握着的乃是道家无上秘宝——无极幡; 用以施术则威能大增,直接将之对敌便具有摄魂、勾魄、禁锢、灵击……等等能力。 此时无极幡上有七七四十九枚道符,每加一层,威能便更上一层,他此次来北平城便是想借助华夏的力量,为他寻得可以助他再添道符的灵物,使之达到八八六十一枚道符。 相传,若是达到了九九八十一枚道符,秘宝自然通灵,将生出灵性,引来天劫,度过后就化身灵宝。一旦全力使出,恐怕半个北平城都将在它一击之下化为齑粉!” 说着,吴建国忽然轻叹一声,低落道: “其实去年便有道家高手手持秘宝在临海市渡劫,引发恐慌。我想他应该是成功了,但是如此高手却隐于深山闹事。至今仍然不愿现身,助华夏一臂之力……” 说话间,道士身前已布下一张香台,高度刚好俯身可及,上面摆有红烛、香炉、禅香、桃剑等等法器。 “九天雷祖大帝律令! 东起泰山雷, 南起衡山雷, 西起华山雷, 北起恒山雷, 中起嵩山雷, 五火雷神速降, 急急如律令!” “掌心雷——敕!” (本章完) 第一百零八章 不简单的北平城 下 嚯! 又见掌心雷! 但这一击又如何是当初马南山那一击能够对比? 中年道士宽大的道袍无风自动,袖口上下起伏,如波浪翻滚。 桃木剑亮出一抹金色,无极幡直插地面,已变亮金色的桃木剑往食指一割,一滴嫣红血液露出,往掌心画出玄奥符号,双手掐出双泰山印,口中厉喝一声: “敕!” 乌云滚滚,响雷阵阵,一条条雷龙在云间吞吐雷光,而后齐齐扑下—— 天地,亮了。 世界重归混沌,眼中各种色彩缤纷,交织在一起融为肉眼无法再分辨的色彩。 而其中最能让人的双眼接受的,便是那一抹金光。 数十条雷龙从不同地方落下,登时钻入数十只双头怪物体内,在双头怪物体内肆掠,所过之处所有内脏器官或是肌肉组织,顷刻间化为齑粉! 但双头怪物前身本是异兽,身体是由一团异种能量组成,雷龙呼啸而下,钻入它们体内,数十条雷龙却只在瞬间将十只五级实力以下的双头怪物杀死,其余双头怪物只是身躯猛颤,而后立即恢复正常。 但中年道士的手段若只是如此简单,吴建国刚刚便不会郑重其事地向林云介绍他! 只见中年道士牙咬舌尖,右手拔起无极幡,一口精血吐至幡身之上,口中念念有词: “——真炁所有, 清净光明, 虚白朗耀, 杳杳冥冥, 内外无事, 昏昏默默, 正达无为…… 上请:昊天金阙无上至尊自然妙有弥罗至真玉皇上帝, 中请:高上神霄玉清真王长生大帝统天元圣天尊、 中天北极紫微大帝、 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祇、 勾陈上宫天皇大帝…… 律令——除魔!” 无极幡再次点地,二者相击竟出现一种清脆明亮的铿锵声,不见力量之沉,四面八方却忽地一下地动山摇! 无极幡幡体之上阴阳二鱼光芒大亮,其下七七四十九枚道符脱体而出,亮成颗颗金色图案罗列至中年道士身前。 猛地飞出,分别落入先前被雷公攻击的双头怪物体内。 身后两名童子早在之前已布下阵法,匆忙之下,实力同时弱小,布出阵法不能持久。 但他们最开始的目的便不是凭阵杀敌,而是将对方定住一段时间。 此时四十九枚道符飞出,它们身体僵硬,竟是唯有眼睁睁看着,却做不出躲避动作。 ——人皆有魔。 此魔在心中生长,七情六欲便是它的养分,若是久久不能平定心境,将之调整过来,魔头便会壮大,直到将身体本来理智吞噬,据为己有,最终由内而外彻底变成一名魔头。 而由异种能量组成身体的异兽生来便是魔,脑海里充满了无穷无尽的魔意。此生此世只为杀尽一切生灵,灭绝一切活物! 这一招,便是它们的克星。 顷刻间先前被雷龙没入体内受到伤害的双头怪物再不能受此一击,纷纷四目无神,丧失生命,四十九枚道符灵光变得黯淡,钻出来继续没入其它双头怪物体内。 “北平城,真是不简单啊。”林云喃喃自语。 哪里想吴建国诡异一笑,失笑道: “哈哈,那小子你可就想错了,北平城,还有更多不简单的人。” 砰! 话音刚落,一道魁梧的身影猛地从天际坠下,地面瞬间陷落,露出一个直径数米,深两米余的大坑。 “奶奶的,我还心想在外边任务执行的好好的,怎么会忽然叫我回来,原来是有怪物出现。” 月光洒下,来人身高大约二米,身穿一身较之龙人战甲模样相仿,但是体表却呈暗黑色的战甲,背后一条金属黑龙狰狞盘旋,两肩分别有两颗龙头作张嘴状,模样逼真渗人,嘴边獠牙锋利,寒光闪闪。 林云瞳孔一缩,失声叫道: “龙兵?!” 那正是第二代战甲,在龙人战甲的基础上加以改进,防御力、武器配备、动能续航等等方面都有了大幅度提升,甚至滞空时间也提升了一大半! 吴建国一怔,问道:“你怎么知道这是龙——” 半晌,苦笑着摇摇头。 “也对,你是从未来回来的人,当然知道这是什么……龙兵战甲之所以能这么早出现,也是托了你那份资料的福。” 说罢,他目光看向战场,竟是不打算再参与进去,林云想了想,也保持坐着的姿势,一同将目光投射到那儿。 ——龙兵战甲,发威了。 只见大汉冲一只双头怪物迎面一拳,拳头还没打到它脸上,拳风便已将双头怪物一颗脑袋的脸部肌肉吹得哗啦啦摆动。 啵! 脑袋像西瓜一样爆开。 “唔——这玩意两个脑袋,是不是要全打爆呢?” 大汉说道,手中动作不停,又是一拳将另外一颗脑袋打爆。 一只双头怪物早憋了一肚子火气,见又来一个人把自己同伴像宰鸡一样三二一打爆脑袋,顿时努力。高达五米的身体高高跃起,十只灰色爪子长达数十公分,朝大汉抓来。 “哼!找死!” 大汉就像后脑勺长了一只眼睛,冷哼一声,却是看也不看,两手撑地做出兔子蹬鹰的姿势,两只脚踹向双头怪物的两颗大脑袋。 啵!啵! 脑袋应声爆裂,腥红的血洒了大汉一身,原本黑不溜秋的战甲乍一看就像原本就涂满了血,只不过氧化后变黑了,此时被新鲜血液一泼,顿时露出本来面目。 “哈哈哈哈!” 大汉哈哈大笑,右手一拔,从腰间掏出一只刀柄模样的物件,手指不知摁到哪里,橙黄色的激光顿时冒出,形成一把长有一米余的激光剑。 “让我大老远的回城,去地狱忏悔吧你们这群怪物!” 唰唰唰! 剑光舞动地水泼不进,大汉一路前行,所过之处但凡触及双头怪物,通通像刀切豆腐一样轻而易举将它们子弹都打不穿的体表鳞片切开,并深深划出一道伤口。 另一边,胖子也发威了。 他本就开启了五道基因锁,若不是心性不稳,冲击六级屡次失败此刻早已是一名六级强者。 但是因为他始终跟在林云身边,林云将自己对境界与对战斗技巧的心得通通教给他并悉心指点,他虽然身为五级强者,却拥有六级的战力。 刚刚因为怪物数量太多,他一上场总会同时面对几只怪物的围攻,根本施展不开。 现在怪物数量变少了,他胖脸肥肉一颤一颤的,瞄准一只五级实力的双头怪物,举起匕首就冲上去。 “今晚胖爷的夜宵就是你了!!” (本章完) 第一百零九章 生化光明 战况逐渐分明—— 苦苦挣扎,面临尽数被杀结果的是那一群双头怪物,此时,它们的数量仅剩下二十只不到。 兴奋不已,同时杀红了眼正都嗷嗷叫唤的是人类战士,此时与双头怪物肉搏的战士们,或多或少都受了伤,但他们依然战意高昂,纷纷心怀死志,决心不杀光这群怪物就绝不退场。 战况大好。 ……但在林云心中,有一股危机感始终不散。 嗯? 他忽然看见一脸纠结的姜千秋,对方站在太和殿殿外,几次想要加入进去却又是担心自己的小命,一直没敢,那副忐忑的模样惹人发笑。 “姜千秋,你过来!” 林云喊道。 姜千秋见有人解围了——毕竟大家都在战斗,他却拿着一柄花里花俏的剑,始终没加入战斗,着实令人难堪。 他立即跑过来。 林云问他: “你之前说感觉自己十死无生,现在呢?” 姜千秋一愣,马上闭上眼心神沉入心底,寻找那个冥冥中的声音。 良久,他睁开眼,眼皮随汗水一起行动。 嘀嗒—— 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掉落。 “林,林云,它还在……” 林云与吴建国同时诧异,林云急忙问: “怎么回事?这群怪物不是就要被全歼了吗?就算它们之中还有几个厉害的,包括最开始那个光凭声音就——” 等等,声音?! 林云瞬间汗毛倒竖,感到毛骨悚然,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 那个声音的主人压根就没有出现! 光凭吼声就能让当时太和殿殿中一千余人感到心神不安,神情恍惚,它比之当初初始之地那只异兽王就算远远不及,也绝对比这些货色实力要强悍许多,绝不可能在这群最高不过六级巅峰实力的双头怪物里面。 那岂不是说—— “吼!” 陡然,一声刺穿云霄的吼声响起,像玩一种幼稚万分的游戏,天空乌云从凝聚到消散,再次集结然后又被这道吼声冲散了。 一只身高八米多,模样与那些双头怪物相仿,只是大了不止一号,并且肩膀上两颗脑袋,其中属于人类的脑袋,双眼不似之前这群怪物双眼一样呈灰白色,而是一种淡红色。 它从广场中央那个坑洞中爬出,同时有一道人影跃出,林云定睛一看,竟是王毅! 难怪之前战斗没看见他,如果当时他在,战斗绝不会像刚刚那么艰苦。 只不过,此时王毅身上一袭黑衣支离破碎,片片碎布都遮不住他一些重要部位。上半身鲜血淋漓,一头白发如鸡窝一样乱糟糟的,上边全被血黏成了一团一团的毛球。 他大口喘着粗气,佝偻的身材随着喘息微微颤抖,像能马上被风吹倒! 在场战士们都看见了他,他扫视一圈,自然也看见了他们,同时捕捉到林云与吴建国所在的那个位置。 他慌忙喊道:“不要乱来,这家伙有九级实力!” 啊?! 所有人都愣住了。 九,九级? 我的天,那岂不是说,在如今华夏异生物之中排名能够排上第一? 之前的第一名也不过七级实力! 姜千秋牙关在打颤,站到林云背后,身体微微弯曲要缩成一团,似乎这样才能给他带去安全感。 “林,林云,就是它!我感受到的危机感就是来自它!” 林云目光一滞,猛地扭头看向吴建国,目光不复之前的温和,而是锐利! “队长,您是不是该给我一个说法?比如——这些东西到底是怎么来的。” 吴建国苦涩不已,叹气声就没停过,他幽幽说道: “末日降临,十天后已有大部分地球原生物被感染,成为异生物。它们冲上岸,进入沿岸城市对沿岸城市中的人类造成伤害, 那时候为了应对,我们想出了很多办法……” “我不是写了本计划书给你吗?!”林云怒道。 这一次,林云对吴建国没有用上尊称。 吴建国缓缓摇头,神情低落。 “没错,你是拿了本计划书给我,但是光凭我一个人信任又有什么用?他们都觉得你计划书大致方向是对的,但其中仍存在一些小错误,整本计划书显得太过古板、保守。 就比如你说——至少得十年后才能寻思反攻初始之地。” “他们觉得自己可以想出一些……一些比你计划书上更好的办法。” “好比这次生化异兽?”林云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没错,就好比这次生化异兽。 在今年六月底,末日爆发已有一个月时间,我们人类实力的增长速度始终比不上异生物与异兽的实力增长速度; 我们几次派人进入初始之地,甚至采用核打击,结果是进去的人不管实力如何,都至此了无音讯;核打击也再不能伤到初始之地,它们上面好像出现了一层保护罩,将初始之地保护地好好的。 于是王国卫提议:既然异种能量无法进化,为什么不用一种方法,让那些变异的生物拥有人类的思想? 只要它们拥有了人性,就总会出现善良的一面,到时候我们在设法将敌人变成朋友,几个月时间后拥有反攻初始之地的实力,也不是不可能。 这个想法是美好的,我之前其实骗了你,当初这份提议,我表示默许…… 作为被异种能量侵蚀最深的异兽,我们一开始的目标就放到了它们身上,费劲千辛万苦抓来一只活着的四级异兽,从它身上提取细胞培养,最终培养出一百只一模一样的异兽; 最开始计划实施很困难,异兽虽然身体里有内脏,有脑子,但是不管我们用催眠方法也好,用生化药剂刺激或是基因药剂刺激也好,都只能提升它们的实力,却无法使它们拥有人性。 之后,王国卫再次提出建议并亲自操手实施——不知从哪里找来一群自愿赴死的人,将他们的脑袋移植到异兽肩膀上,试图以人的意志力压过异兽,取得对身体的控制权。 又借着异兽本身实力提升速度很快这个特点,意图短时间内造就一大批为人类服务的高手。 计划称之为—— 生化光明。” 再次为爷、一加更~ 角色楼的朋友不用担心。瞧,你说要王毅去死,我明天就让他去死。别人写书是角色服务剧情,嘿嘿嘿,我是刚好相反~只要觉得合适的,我能计划出剧情,你们放心大胆的要角色吧。只要合适就会出现,哪怕慢,到现在为止我已经写出十几个角色楼的角色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章 侠客行 “计划在进行小幅度改变后变得十分顺利,一百颗人类头颅与异兽融合,没有出现排斥反应,就像那原本就该是人的身体一样——我听你之前几句话才知道,异兽身体本就是由一团异种能量组成,自然不会出现排斥反应。 ……人类意识占据了主导地位,异兽头颅变得萎靡,丧失对身体的控制。 于是我们不断将得来的异兽、异生物晶核投入生化研究所之中的培养室里,提升它们的实力,一直到最近,我们已成功培育出十八只六级实力、六十二只五级实力、十九只四级实力的生化异—— 不,不能说它们是生化异兽,因为它们从根底上来说只是未完成品,科研人员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他们对这些怪物的改造程度微乎其微,只顾着一味提升这些怪物的实力。 真正的生化异兽只有一只,同时也是它的本体,就是—— 它!” 吴建国的手遥遥指住场中那只体型庞大的双头怪物。 它的两颗脑袋,属于异兽的脑袋神态萎靡,反之属于人类的脑袋目露精光,生龙活虎。 “它是完成品!”吴建国忽然吼了一声,面露狂热。 “从一开始完成移植后它就被人类意识接过控制权,能说话,能动作,能听从指挥……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他都是一件近乎艺术的完美成品! 但哪里想——”吴建国脸上狂热之色迅速褪去,只留下一抹遗憾,背后的疲倦掩饰不住。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随着实力渐渐提升,他的脾气变得暴躁,开始不停指挥,有时候还尝试破开培育他的营养舱,给科研人员弄出许多麻烦。 并且随着他开始躁动,其余九十九只生化异兽同时出现异动,人类头颅对身体的控制力度渐渐减弱,伴随萎靡下去的趋势,直到最近……那是一个早上,科研人员醒来后发现除了这只主体之外,其它生化异兽肩膀上的人类头颅都死了,身体重新被异兽头颅控制。 这只主体虽然依然被人类意识控制,但是他的思想,出现了变化……” 林云愤怒地低骂一声,问道: “你们发现实验有变,为什么不立即动手消灭这群怪物,而是非要等到它们破开你们施加在它们身上的禁锢,然后跳出来。 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情。 你们是很开心、很高兴、还是很快乐吗?!!” 吴建国沉默,摇摇头,再无言以对。 林云轻叹口气,然后说:“现在怎么办?你说北平城不简单,应该不只是指那些开车新式装甲车的战士,以及你一名老友与一个身穿龙兵战甲的人吧?” 吴建国张开嘴,一朵雪花飘落他嘴中,融化后却是无尽苦涩,好像,吃了一块黄连。 他喃喃道: “都在这儿了,能来的,都来了……” 锵! 寒光陡然掠过吴建国双眼,吴建国一惊,看见一道身影掠过他身边朝生化异兽冲去。 “既然如此还等什么?趁他被王前辈消耗了体力,赶紧上!” “杀!” 林云厉喝一声,行动中狂化状态瞬息开启,身躯不等庞大起来,立即进入第二状态忘我之境。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林云张口唱着古时诗歌《侠客行》,右手握住酒鬼死前扔向他的酒葫芦,大口灌下一口酒。 脚步停顿在离生化异兽十米左右距离的位置上,一身气势逐渐提升,再次迈动步伐—— 一步——两步——三步。 三步后,林云一身气势恢宏磅礴,逼得边上战士连连后退,目光骇然,竟已无力站稳! 但是还不够! 林云深吸一口气,周边白气幻化两条晶莹白龙钻入他鼻中,胸膛高高鼓起。 轰! 第四步! 白气从鼻孔喷出,幻化成比之之前模样更为狰狞的白色长龙,右脚抬起,砖石地面印出一个深深的脚印,而那,可是连永乐皇帝都称赞的“金砖”! 它采用了苏州的陆慕砖窑,当地土质优良,生产出来的砖特别的细腻坚硬,正所谓—— “敲之有声,断之无孔。” 一块的高度足有数十公分! 而且先不说它的坚硬,就算有一股巨力击向它,也只能将它击碎,却无法使之变形却不断裂开,更别说林云这一脚,是在上边留下一个深达十数公分的脚印! 林云浑身气势再升,这一次遮天蔽日,万物为之悲鸣。数十只未死的双头怪物纷纷伏身地面,瑟瑟发抖,不敢抬头直视如太阳一样散发万丈光辉的林云。 林云再喝一口酒,酒液入喉,立即兴奋了他的感官,他字正腔圆,继续唱道: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第五步! 轰! 数十块地砖纷纷碎裂,整片太和殿殿外广场地面猛烈颤抖,像瞬间沉了下去! 这一下,连原本还在尽力恢复体力的生化异兽也感到震惊。 它感觉有一股几乎不弱于自己的气势迎面扑来,锐利如刀,吹得它垂下的双手在微微颤动,心中一股大危机感弥漫全身,似乎它如果不想办法躲,就会死! 林云面庞透出不自然的红,隐藏在苍白之下,宛若重症病人回光返照,突然之间拥有他健康时也比拟不了的精力。 林云再抬脚。 第六步,踏出—— 咚!!! 巨大的轰鸣声忽然响起,大家四处张望,终于发现数百米外,一道长达近千米的殿墙如多骨诺米牌,纷纷碎裂,巨大的碎石掉落下来将地面砸出一个个大坑! 与此同时,之前抬脚时林云一身缩回的气势再次喷涌而出!劲风呼啸,吹得近处人噔噔噔倒退不止,一会儿纷纷栽倒在地上唯有五体投地,脑袋僵硬地似不长在自己脖子上,始终不能抬起。 数名实力较弱的甚至被吹飞,撞击在一侧城墙之上,将原本裂痕遍布城墙顷刻撞开,身体不知道飞向了哪儿,飞出了多远!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一章 失误 “登天九步!” 忽然,胖子惊呼一声,眼中惊骇之色流露于表。 这,这不就是我马家不传之秘——《登天九步》吗?! 登天九步,相传它是马家老祖所创,内容玄妙无比,威能更是冠绝武林! 无论是修体者还是修道者,一旦学会这《登天九步》,一步踏出便能将下一招使出的威力提升一成不止,用以杀敌、造势,具是上佳。 两步踏出,变成将下一招威力提升三成;三步便是一半、四步就翻了个倍,达到原先拥有的两倍威能、五步、六步、七步—— 相传,若是有人能一连踏出九步,九步之后使出任何一招都能媲美天神!炼精化气可斩炼神还虚,炼神还虚可斩炼虚合道…… 但是啊,至今为止,自明朝之后,就再无马家弟子能够完整将这《登天九步》使出,最高也不过当初号称百年难得一见的马家老祖,他在三十二岁时踏出了八步。 但林云年龄此时还不到三十。 并且他已经踏出了六步。 胖子不再考虑林云究竟从哪里学得这《登天九步》,又为什么看上去学到了完整版,要知道他学到的也不过前五步。 他只是想,林云究竟能踏出几步! 思量间,林云又一步踏出—— 不!不仅仅是一步!林云一连迈动两下,走出了两步! 第七步、第八步—— 胖子张大嘴,目光呆滞。 林子哥,已经能媲美马家刚死去不久的老祖宗了…… 林云八步踏出,离生化异兽还有三米左右的距离,凭着对方高达八米的身高,利爪已然能够轻易够到他。 “噗!” 林云忽然吐出一口鲜血! 所有人大惊失色,胖子更是六神无主,他以为林云是强行踏出第八步,导致自身受到反噬,已经重伤了! 林云抬起头,两眼眸子之中一点白光闪动。 纯粹、晶莹、不含一丝杂质。 可惜,这已经是自己当前的极限…… 将酒葫芦放回,斩命刀缓缓抽出。 他说话了: “我只有一刀之力,要么我杀了你,要么,你把我杀死。” “刀道——侠客之刀。” 何为侠客? 便是那急人之难、出言必信、锄强扶弱的豪侠之士。 何为侠客? 便是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挟恩图报的仁义之士。 何为侠客? 便是那解囊相助,毁家纾难,愿为心中一股执念倾尽所有,无怨无悔的无邪之士! 又如《侠客风云传》所言: “月之华,虽不能使夜空明如白昼,然足以在黑暗中示人以方位;虽不若赤日能予人以温暖,然能伴人于幽冥恐惧之中,不离不弃,以待天明。 世间理想之路多为孤寂而幽暗,如明月独照,纵有白日辉芒普世之志,却往往囿于现实而不能及。然则若因志道受阻而不前,岂不将如朔月之弃人于黑暗,于心何忍?” 这一刻,青衣飘飘,雪中持刀兀立的林云宛如一名侠客。 而在他面前的便是他要为这世间求取公道,要斩杀的邪恶之徒。 “道!” 胖子状若癫狂,嘶声吼道, “这是道!” 他从未见过道,但是儿时相伴老祖宗身边,听他形容过: 道,飘忽不定,踪迹难寻。 如天边云彩,不可触及;又如徐徐微风,无处不在。 当你想要将它寻找,它遁入虚空,无法探寻; 当你此生颓废,浑噩度日,渐渐垂垂老矣,死前一刻却可将它看得真切。 它是一种伟力、一种无限、一种大智慧; 凡是能在生前领悟它并学会使用它的人,也将化身伟力、无限、大智慧…… 胖子懵然无知,低声道: “那它到底是什么啊?” 老祖宗轻轻叹出一口气,目眺天际。 “那是——掌控。” ——胖子现在好像懂了老祖宗那两个字的意思。 掌控,就是一旦施展便能掌控自身周边一片天地,使之在自己的道意下变成自己想要的模样。又有一个贴切的赐予可以形容,那便是—— 道随意动, 言出法随。 林云其实根本不是侠客,他所使出的这一招也与此时场景不相符,但他还是使出来,并且令所有人感觉无比契合,好像这一刀本该在这里使出。 这便是,道…… 斩命刀斩向生化异兽,它人类头颅面容露出讥讽。 速度这么慢的一刀,也想—— 陡然,它发现自己的身体僵硬,仿佛连灵魂也被冻结,做不出任何动作。 这一刻它只能无力看着血红色长刀朝它面门砍下。 这一刀平淡无奇。 或者说光芒全被林云之前施展登天九步夺取,以至于这明明力大势沉的一刀,显得平凡。 白雪、青衣、红刀。 呲! 长刀率先砍向人类头颅。 深入不到数公分,被一颗硬物拦住。 那是,晶核? 林云的心猛地一沉。 之前那些双头怪物头颅中都没有晶核存在,他便下意识忽略掉了这个事情,何况人的脑子里,怎么会出现晶核呢? 但,它不一样。 难怪听吴队长说它原本好好的,后来就变得暴躁起来。原来是异种能量浓度提升,在他脑海中凝成了一枚晶核,晶核无时无刻在大脑中释放异种能量,自然会将他感染,使之丧失人性。 早知道,就直接砍下来了…… 林云遗憾地闭上双眼。 失误了。 结局,是死…… 生化异兽瞬间挣脱束缚,利爪抓向林云脑袋。 你不是喜欢砍脑袋吗?我现在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抽出里面的脑子,吸出里面的脑浆,还让你因为强大的生命力亲眼见证,我会怎么折磨你的身体! ——许久,林云只感觉身体像彻底放空,没有一丝一毫力量,心中也没有半点杂念,飘飘然宛若登临仙界。 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还不错…… 只是,为什么感觉不到痛? 嘀嗒——嘀嗒—— 水滴落地的声音忽然将林云惊醒,他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没死,原来他还身处战场之中! 面前出现一名衣衫褴褛的老人,白发苍苍,身材佝偻。 是王毅。 “林小子……你,咳咳!你可、可得对得起小吴的期望。” 林云眼角两行热泪瞬间就流了下来。 “不!!!”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东风压白杨 林云不知道为什么王毅会为他挡住这一击,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看见王毅濒临死亡,泪水会忽然止不住涌出! 或许,因为王毅从一开始对他就是一种包容的态度、像对待自家晚辈一样,纵使范了错也不愿惩罚,只是轻声劝诫两句。 又或许,是因为他与吴建国,都十分信任自己,把自己真正当成救世主一样看待。 所以,哪怕付出自己的性命保护,也不能让他死。 生化巨兽的利爪是透胸而过,王毅,活不成了。 林云急忙伸出手抱出坠落的王毅,嘴唇微微颤抖,看着他。 王毅胸前一个大洞,内脏早被刚刚那一击打爆,嘴角流出一道腥红的血液,将他下巴稀疏的白胡子打湿; 王毅看见了林云,立即挤出一个微笑,两只眼睛里满是笑意。 就像在说: 别担心,我没事的。 他张开嘴,脸上皱纹不能随之一起动作;他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很长时间过去了——他,已经没有了力气。 嘴唇颤抖数下—— 死不瞑目。 林云泪如泉涌! ——王毅履行了自己的诺言: 从此以后……我将是你的警卫…… 支持你,将为你消灭一切可能对你生命造成威胁的存在。 保护你,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甚至可以付出我这条老命。 “我没想过让你死啊……”林云双目无神,喃喃自语。 “我真没想过让你死!” “为什么,为什么……” 他抬起头看向天,月光一如创世时般皎洁、明亮。 雪花飘飘,落到了他的心里,让他的心结出冰霜。 真冷啊…… “林云小心!” 陡然,一声暴喝响起在数十米外,目光中有一道身影疾驰而来。 啪! 就像拍苍蝇一样,那道身影被生化异兽的爪子拍飞,一路口吐血液,鲜血落了一路。 “林,林云……你不、不能死……” 那是吴建国。 他瞬间飞出二十米,倒在地上,胸口起伏慢慢变得微弱,直到后来,无法再察觉到…… 林云愣住了。 ——生化异兽的人头忽然发出一阵笑声: “嘎嘎!好惹人怜惜的情感啊,就让我来毁灭它吧!” 它,居然会说人话! 所有人吓得几乎跳起! 不是说异兽和异生物都是蠢笨如猪一样吗?为什么这只怪物会说人话,而且还带着一口老北平腔调?! 生化异兽想要去追击吴建国,试图将刚刚破坏它雅兴的蝼蚁掐死。 至于身下这个人类嘛——早就废了,什么时候杀都一样。 一只手抓住了它的脚。 它低头一看,看见一脸寒意的林云,在这个人类的双眼里面,有一股似乎万古不化的寒意足以将此地变成冰雪世界! “我要你死!!!” 林云癫狂了,他起身抱住生化异兽的大腿,两脚扎成马步,如落地生根在此,让生化异兽不能移动半步! “开炮!朝这里开炮!” 林云尖锐地吼道。 四面八方,天地之间,唯有这一个吼声! 大殿前,中年男人深吸一口气,立即喊道: “听我指挥,开炮!” 所有装甲部队都行动起来,十辆新式装甲车,十辆改造后炮弹威力大幅度提升的坦克炮管齐齐对准被林云抱住大腿的生化异兽。 轰! 炮响声震耳欲聋,无数闪烁蓝光、黄光的炮弹轰击在生化异兽的身上,轰隆隆,一会儿生化异兽变成了一团火球! 就算是坦克,装备大威力炮弹,但每一颗炮弹都只能杀死一只四级异兽;新式装甲车发出的蓝色能量弹一颗也不过勉强能将一只五级异兽杀死。 但是它们的数量多! 蚁多咬死象,生化异兽又因为被林云拽住大腿的缘故无法动弹,成为一个大大的活靶子。 哪怕一颗炮弹只能把它的皮肤撕开一道微小的口子;十颗;二十颗;五十——一百。 短短半分钟装甲连全力发射,射出的炮弹又何止百颗!就算也有覆盖到那些双头怪物身上,但是最大的火力都朝生化异兽宣泄不止! “停止射击,冷却炮管!” 中年男人下令道。 而直到此时,已经离最初发射,过去了三分钟。 尘埃笼罩茫茫天地,视线难及五米之外。 胖子眼泪簌簌流下,快步跑入战场,哽咽好似丢失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亲人的声音不断响起。 “林子哥?林子哥你在哪?” “林子哥,你快回答我一声。” 声音悲呛,尾音被拉得老长。就好像大雁南飞,队伍拖下一道云彩,寻不到尽头。 “咳!” 忽然,有声气若游丝的声音响起尘埃雾内,是声咳嗽。 声音轻微,如果不是此时万籁俱静,四周死寂一片,胖子还找不到这个声音。 “律令——呼风!” 呼—— 中年道士清冷的声音响起,一阵狂风涌动,顿时将漫天尘埃齐齐吹向远方,露出原先战场。 胖子总算看见了林云—— 半边身子血肉模糊,一张脸刺入无数炮弹碎片,将他原本还算帅气的面孔毁得面目全非。 胖子猛地扑了过去,嗷嗷大哭。 “林子哥,你,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林云十分虚弱,被胖子熊抱一下,气喘不上,差点断气了。 “别,别动我,快把我抱出去……我都没被炸死,那只生化异兽应该也没有死。” “嘎嘎嘎嘎!蝼蚁,看来你很聪明嘛!” 生化异兽庞大的身躯突然出现在两人视线中! 但它也不好受,一只爪子直接从手腕处断裂,露出其中鲜红血肉与森森白骨。上半身身体如林云一样血肉模糊,一块巨大的炮弹碎片嵌在它胸前,巨大的血流顺着炮弹碎片边缘滑下。 “蝼蚁们,你们成功惹怒了我!” 生化异兽大叫道,一只完好的爪子抓向胖子。 我先杀了你! “艹你奶奶!真当老子不存在吗?!” 一道身影忽然从远处出现,只能看见下半身,因为他上边被一颗巨大的圆形物体挡住,林云与胖子都看过去。 那是—— 身长十多米、宽两米多、棕黄绿三色相间。长度惊人,模样更是吓人! 导弹?!! 来人雷鸣一样的大笑声不断从导弹下方传出。 “哈哈哈哈!你们都快给我出去。那老道士,给我定住它几秒钟时间怎么样?” “举手之劳!” 中年道士冷哼一声,自己老友吴建国被这只怪物重创,生死不知,他心里早已有了怒火。 这时他不顾什么,嘴中一咬舌尖,一口鲜血再次喷在手中无极幡幡身之上;四十九枚颜色略显黯淡的道符再次冒出,瞬息来到生化异兽身边并将它死死禁锢在一个范围之内。 “退出去!你们都退出去!” 那人开心地喊道。 无数战士目含热泪,纷纷将重伤的战友背起来,林云也被胖子背到背上,匆忙往外边跑去。 路过这个身影时,林云终于看清楚他是谁—— 他,不就是之前穿龙兵战甲的那个? 不对,他的战甲呢? 林云想了想,眼泪,忽然流了出来…… “哈哈哈哈!东风压白杨,民兵泪两行。狗娘养的,尝尝老子真可以日天的大棒棒!” 轰! 伴随一道石破天惊的动静,整个北平城像是发生了高强度地震,颤动时间达数分钟后。 死一样寂静。 再次三更,求票求打赏!别人喝酒,我拿手机码字,哔了狗一样的快感,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不是人类 噗通! 忽然,有个人眼泪簌簌地顺着脸颊流下来,面朝满目狼藉的故宫,噗通一声跪下。 这仿佛是一个信号,随着他跪下了,其他所有人,不管有没有伤。只有还留着一口气,都挣扎着爬起来跪倒。 “他是谁?”林云忽然低声问。 声音很小,除了胖子,没有人听见。 先前死了那么多人,这群战士没有哭,现在他们却—— 胖子听见林云的话,立即大喊一声: “他是谁?” 四周空荡荡的,没有回音。 所有人都像失去了思维,只知道埋头痛哭,听不见胖子声若雷鸣的喊声。 颓垣断壁、白雪皑皑、月光如水。 胖子怒了,再次大喊一声: “他是谁?!!” 终于有个声音回答他—— “他的爷爷是华夏一级红星功勋荣誉勋章被授予者,他的伯伯死于援朝战争;他的父亲死于自卫战;他的哥哥在末日降临之际为了掩护北平城沿海人类撤离而牺牲…… 他本人游走世界各地执行任务,为华夏创出赫赫威名,在军中曾多次获得一等功奖章,后加入特种作战部队雪鹰大队并成为其中的大队长—— 末日到来后每天休息时间不到一个小时,身负数百处创伤,医疗室他是常客,几乎每次执行任务回来都会在里面待上几天,一人的营养液消耗数量比得上前线作战士兵一个班; 在场这些人几乎都受过他的帮助,其中不少人都是他手下的战士。” “我是问他的名字!”林云忽然吼道。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但因为喉管被弹片撕裂开数道小口子,大风灌进去,声音出来时已然走调,显得尖锐、刺耳。 中年男人沉声道: “陈天翔。” “……陈天翔吗?”林云细细品味这个名字。 中年男人走到林云身边,轻声叹道: “其实,他们也不全是为了陈天翔一人下跪,而是有更多含义。” 他手臂伸展,在身前缓慢挥了半圈。 “你看看,这儿本是先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此时却变成了这幅模样。” 他又指向被战士们血液浸透的战场,导弹的威力将那儿变成了一个深达数十米的大坑。 但数十米地底下的泥土,依然带着刺眼的鲜血,伸出手抓起一把泥土,轻轻一握,还能滴落出血来。 “死的也不仅仅是陈天翔一人,还活着的战士们,他们的朋友、亲人,都死在这里。” “所以,他们跪下了……因为看见了生命中重要的人离去,感到痛苦;看见了祖宗留给我们的东西,我们却没能保护好; 于是我们用下跪这种形式表达自己心中的不安、悲伤、无助。” 说着,中年男人忽然跪下。 噗通! 这个华夏最高领导人,忽然浑身颤抖,声音悲呛地喊道: “战士们,一路走好!” “一路走好!!!” 嘶喊声震耳欲聋。 …… 许久,寒月高挂天穹中央,如白炽灯绽放光明。 中年男人起来,擦拭掉眼角泪水,朝林云说道: “吴建国没有死,但是陷入昏迷之中,一时半会恐怕无法亲自主持龙组的各项事宜与建立龙部,你能以代组长的身份,留在北平帮会忙吗?” 这是一个请求,发自内心。 若放在末日前,他如此对林云说话,必会让无数人惊掉眼珠子。 林云想了想,实在没有拒绝的理由;但他想到了一件事,于是朝中年男人问道: “王国卫呢?按理来说他的资格比我更老,年龄也大,为什么不选他。” 闻言,中年男人眼中闪过一道复杂的神色,良久才缓缓说道: “你以为,刚刚与这群怪物战斗时他不在,真是因为他去守卫一些机密地点去了吗?” 嗯?什么意思? 林云不解。 中年男人顿了顿,再道: “还有这些生化异兽,他们肩膀上的人类头颅来自哪些人,你知道吗?” 林云心中的疑惑更深了。 中年男人喟然长叹,说道:“其实,当初王国卫这个龙组副组长的职位,也是他亲自要而并非我想要给他的,末日都到了,还闹内讧简直是找死。 之所以最终把这个位置给了他,是因为——” 中年男人脸色变得寒冷,双手在微微颤抖,因为害怕。 “因为王家、王家人其实都不是真正的人类!” 什么?! 林云一惊,差点从胖子背上摔下来! 搞笑吧你? 王国卫,王家一大家子人其实都不是人? 那他们怎么也见着奇异的地方?而且上一世自己杀了不少,都分了尸拿去喂狗,也没见吃了他们肉的狗出现毛病。 林云急忙开口发问: “那他们到底是——” 轰!!! 一只身高八米,模样生得狰狞可怖,浑身上下血肉模糊,没有一块好肉的怪物从两人正下方地底钻了出来! 是生化异兽!它没死! 九级实力就这么强悍吗?! 胖子背着林云连连后退,那一头,身穿战甲的中年男人也迅速躲避。 “正疼啊!” 生化异兽喊道,在它肩膀另一侧,异兽头颅从天灵盖爆开头骨,里面的脑浆子全部漏光了,只留下一个两眼空洞,跟头罩似的空脑袋在上面。 “不过你们帮我宰了这家伙,让我终于完全拥有这具身体的控制权,作为回报,我会让你们死得—— 咦?” 生化异兽忽然转身,脑袋鲜血淋漓,却盖不过它眼中的血色。 顺着它目光投出的方向去看,姜千秋手握长剑,正紧张兮兮地站在那儿。 “我怎么感觉,你的肉很好吃?” 十死无生!这才是姜千秋感应到的十死无生! 林云心如死灰,重生以来第一次心生绝望。 陈天翔,死。 吴建国,昏迷。 中年道士,面白如纸,正在一旁打坐,已无再战之力。 一千余名战士如今已阵亡八百多人,剩下的几乎个个带伤。 新装甲连炮弹所剩无几,新式装甲车因为未经实战检验,如今出现了各种毛病。 就连自己也身受重伤,行动都需要胖子背着,别说挥动斩命刀,恐怕连独立行走都是件困难万分的事情。 没有人能去救下姜千秋,就像没有人能阻挡这只怪物。 大家都会死,区别只是在什么时候,以及究竟被抓爆脑袋而死,还是被利爪拦腰分尸而死,或是被掏出肠子,绕在自己脖子上把自己勒死。 林云觉得,自己很有可能是最后一种死法。 他呡了呡嘴唇,嘴唇很干燥,像上面落满了沙子。一张一合,唇厚处立即爆开,点点鲜血冒了出来。 姜千秋,现在你只能靠自己了…… 可是突然,一声暴喝声响起: “孽畜,还不速速受死!”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四章 北平城易主 数人匆匆从远处跑来,王国卫一马当先,身旁落后半步跟着一名六旬老者。 仇恨的目光毫不掩饰,从他俩身后一名年轻男子双眼中透出,将林云与胖子都笼罩其中。 是袁弘毅。 而那声叫喊声正是从他身前的六旬老者口中冒出。 六旬老者面容冷峻,两道修长的丹凤眼里面散发年轻人爷不曾有的精光,他冲生化异兽喊道: “现在速速离去,我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饶你一命。如若不然,你就死在这吧!” 生化异兽嘎嘎大笑两声,吼道: “正想尝尝你这种老肉干的滋味!” 它的身体从前冲姿势变换为静止,而后转向。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将它对身体的掌控力充分体现出来! 六旬老者见生化异兽不听劝告,立即冷笑一声,双手掐动手诀,长喝一声: “有生之时,众生皆苦;我今上请…… 为众生求得一朗朗乾坤! 道术——净灵!” 一道绿光从老者双手之间迸发而出,直落入生化异兽身上,顿时听得滋滋声响动,如同烤肉却不闻肉香。 生化异兽被落上绿光的半边身体似残雪遇烈阳,顷刻间被腐蚀融化大半,其中森森白骨望之可见。 它发出凄厉地吼声,满含怨恨的两眼狠狠扫过老者,似要将他千刀万剐。 然后身体骤停,又上演一幕极速静止并转身,然后居然跑了! 嗯? 生化异兽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弱了? 林云觉得其中有古怪。 但转念一想,也许是之前便身受重伤,断肢与异兽头颅惨遭毁灭的重创让它虚弱不已,加之这老者虽然发出这一击威力并不大,但已能体现出他本身拥有何等实力。 斟酌之下,生化异兽这才选择了逃跑。 ……老者远远将生化异兽赶出城,直到看见它的身影没入茫茫大山中不见才安然返回。 而此时,他回来时看见的是自家弟子正拔剑朝一个胖子刺去。 “袁弘毅,你干什么?” 老者惊道。 这边,胖子虽然背着林云,身手却没受影响,轻易躲了过去。 早憋一肚子火的他就想放下林云,好好教训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 奶奶的,真当胖爷打不过你?! 老者飞快跑来,二话不说夺下袁弘毅手里的剑,啪地一耳光打在他脸上。 “混账!这是刚刚舍生忘死,为了北平城人民英勇战斗的战士,你、你居然敢拔剑,还想杀了他!” 袁弘毅半边脸瞬间肿了起来,眼中仇恨的目光依旧不散,口齿不清道: “是他先想杀我的!今天上午如果不是王前辈也在,我可能早死了!” “啊?” 老者震惊不已,喊道: “还有这种事?” 半晌,他痛心疾首地说: “那你也不能想杀了他啊,他可是大英雄,而且你毕竟没有死不是?” “这样吧,就让我做主为你讨公道……王家主,我袁家弟子险些被人杀害,你是不是应该给我个说法?” 那一头,王国卫现在数米外,呵呵笑道: “自然自然,我自然会给您和您的后生一个说法……这样吧,毕竟您后生并无大碍,而且刚刚这位……胖子,在与生化异兽战斗中是出了大力气的,不如将他关入北平城大牢,时间为一个月,如何?” 老者抚抚下巴长须,忽然笑道: “您的面子,老道当然得黑,那就这——” “好像,你们没人问过我的意见?” 忽然,有个声音打断了老者的话。 胖子说话了。 他的表情从出生以来从未如此刻一般阴沉,他的拳头握得紧紧的,肥肉遮不住上面的青筋暴起。 “你们唱双簧,难道就不关心观众的感受?” 胖子冷冷道。 他的目光看向袁弘毅—— “我以为你只是傻了点,没想到你压根就是个弱智;我以为我就是站在这里不动给你杀,你也不敢动手,没想到你还真动手了。如果不是刚才我躲得快,很有可能已经被你杀了。” 胖子忽然大吼一声: “老子可是马家肇字辈弟子,马肇智!!! 你敢杀我,就不怕挑起袁马两家大战吗?!” “还有你!” 胖子目光转向那名六旬老者。 “瞧这猥琐的模样,除了袁家人,没人会长成这样。但我父亲给我的袁家名录里我没看见过你,想来你是袁家招的客卿。 给你个忠告,咬人之前先用狗爪擦干净自己那对眼珠子,别让眼屎糊了眼,使你招惹上招惹不起的人!” “孽子安敢如此放——” “我他娘就放肆了,你怎么着?有种你来杀你胖爷一个看看? 袁弘毅那傻逼瞎了眼,不知道胖爷身份的含义,你这老狗也知道?” “我要杀——” “杀我?来啊!今天胖爷就让你杀,今天你不杀了胖爷就是狗娘养的!!!” 说罢,胖子转身朝城外走去…… 背影显得寂寥、落寞、与无助。 他喜欢搞笑,神经粗条,但不意味着他蠢。 他知道既然王国卫与这老家伙敢明目张胆在首长面前唱双簧,必定是有了把握取得北平城的最高控制权。 不然,他们不会如此放肆。 北平城他待不下了,林子哥,也待不下—— 林云轻笑一声,含有歉意的目光与中年男人对视一眼,伏在胖子背后,跟他一起朝城外离去。 姜千秋没有跟上来,或许是看见林云重伤,终于不能再强迫他做任何事情;或许,想换个地方待待,不想再被人指指点点,活得连狗都不如。 老家伙恼羞成怒,在两人身后大吼: “给我站住!你们两个小狗崽子,仗着自己的身份就目无尊长,我今天非得好好教教你们——” 他得两手再次掐出手诀,比之前那个还要复杂,显然威力也要提升许多。 一个人忽然站到了他面前,是吴建国的老友,那名中年道士。 又一个人站出来,挡在胖子与林云离去的路线那儿,将老家伙的目光全部挡住。 是首长。 于此同时,趴在胖子背后的林云忽然转过头,有手有两指搭在眉心。 老者忽然感觉到一股寒意从两脚升起,直直往脑子里钻。 似乎林云两根手指摁住的地方,藏有一股足以将他打到形神具毁,永世不得超生的力量! 王国卫忽然在身后轻咳一声,拉拉老者的衣袖,示意他放弃。 “罢了,就让他俩走吧。区区两个人,对我们的计划产生不了影响。而且——” 王国卫脸上露出狠毒之色。 “我会很快就让他们去死的。” 老者这才罢手。 …… 刚走出城门,胖子回头看看。 白雪皑皑,覆盖城楼。 朝阳渐起,一道精光微亮天际,投射下来就将整座城染得美不胜收。 但在胖子心中,原本对这座华夏最伟大城池的美好憧憬,破灭了…… “林子哥……” 他忽然说,豆大的泪珠串成链子,不断从他眼角滑落。 “咱们回去吧,回无双城。在那里没有人敢欺负我们。” 林云重伤无力,只能轻轻地拍打胖子背部,他轻声道: “还不行啊,咱们还得去做一件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胖子眼睛肿的跟核桃一样大,转过头不解道。 “为了全人类,咱们得去杀了那只生化异兽!” “杀了它?你都受这么重的伤,还拿什么杀?” 林云却是不语,他扭过头,回看朝阳下金光灿灿的北平城,轻叹一声—— 北平城,换主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五章 古怪的村庄 越过一座座大山,淌过一条条长河。 断桥上面不仅有着残雪,还有着残尸;摩天大楼里面也不再住着人类。 “吼吼!” “嘶!” “嘎嘎——咕——” 形形色色的异生物仿佛占领了这个星球,它们纷纷走进原本人类主宰的世界: 把车轮胎卸下,当成圆轱辘滚起来玩耍; 把公园喷泉里大石头球摘下来,拿尾巴一甩一甩的,当成陀螺; 把摩天大厦当成积木,米抽一块我抽一块,看谁倒霉先弄倒它。 然后一爪子拍对方脸上: “嘎嘎(你输了)!” 一如人类幼时,天性活泼,喜好玩耍。 但截然不同的是它们对人类的态度,比之人类当初对待它们,还要残忍—— “小心!” 林云惊呼一声,面前胖子紧忙闪躲。一只硕大的爪子划过他身前,在边上一辆机车上刮出无数火星。 “奶奶的,这些家伙都疯了吗?怎么就咬着胖爷的屁股不放?!” 胖子嚷嚷道,脑袋像个蒸笼,大冷天不断冒着热气。脚下动作不断,以一秒百米的速度逃跑。 在他身后,几只体长数米,动作灵活并且拖着一条黄色大尾巴的异生物穷追不舍。 “这他娘的都追了三十公里路了!” 胖子差点就不想跑了! 妈蛋!等老子脱下裤子,咱们来正面刚,后入算什么! 林云尚未恢复过来,此时趴在胖子背上,哈哈大笑: “谁让你那么胖?在它们眼里你就是肉美汁多哈哈! 你想想,自己饿的时候,看见外边有一只烤乳猪在奔跑,你会不会追它?” “我不是烤乳猪!” 胖子悲愤不已。 可是摸了摸自己的大肚子,低头也看不见脚尖,胖子绝望了。 好吧,是有那么一点像…… 好不容易甩开身后一直追他的几只大黄鼠狼,胖子躲到一处大楼坍塌的墙壁后,气喘吁吁。 “奶,奶奶的,总算甩掉它的。该死的耗子,要不是,要不是这些玩意肉难吃的很,又会放屁,胖爷早转身把它们都恁死。” “那可不是耗子,那叫黄鼠狼!” “你家黄鼠狼有蓝鲸的基巴那么大?” “……你家耗子有那么大?” “……” “好吧,黄鼠狼就黄鼠狼。话说,林子哥咱们这是走到哪了?” 胖子挠挠头,头皮屑顿时如雪花般飘洒,惹得林云一阵恶寒。 “你头摆开点!你问我我又怎么知道在哪?刚你往哪个方向跑的?” 胖子托住下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许久之后,悠悠答道: “好像是……我擦屁屁的手这边?” “你上厕所都用拿一只手擦屁股?” 胖子举起了右手。 林云又问: “你吃饭呢?” 胖子迟疑好久。 然后,再次举起了右手。 林云:“……” “好吧,说正事。” “刚刚咱们在哪?” “城里。” “现在呢?” 胖子瞅瞅身边长到他肚子那么高的野草,里面还长了几朵小花,拿脚碰了碰,小花瞬间收拢花瓣,露出其中极其细小的尖刺,怪好玩的。 他试探道: “郊,郊区?” “这他娘的都到野外了!” 林云强忍暴揍胖子的念头,说: “我再问,既然你是从你右手边跑来的,那么请问: 你在跑出三十多公里,加转上七个圈,还翻了一座山后,你想回去该怎么回去?” 胖子:“……” “咳咳!林子哥,咱们还是看地图吧。” “知道看地图了?!老子让你学看东南西北你不学,老子让你不学!让你不听讲!让你开小差!” 林云狠狠几个暴栗砸胖子后脑勺上。 胖子痛得眼泪都出来了。 …… 好不容易找到原来的方向,两人继续前行。 “林子哥,你那什么印记靠谱吗?不会被那啥生化异兽发现并清楚掉吧?” 林云冷笑不已。 “比你靠谱多了!” 胖子自讨没趣,继续走了几公里,他停下来。 面前是连绵起伏的山脉,高者足有千米,矮者也有百米以上。 一条大河从丛山峻岭之间咆哮而过,白雪盖了山林,大地穿上银甲,野草又在大河底部坚强生长出来,将一整条河染成绿油油的颜色。 胖子忽然摸摸下巴,疑惑道: “林子哥,有点不对劲啊!” 不用说林云也感觉到了,确实不对劲。 好像,没听见有异生物的嘶吼声传来。 就好像清明时节的坟山,各座坟头前都一片五颜六色。 看似生机勃勃,实则死气沉沉,那些颜色的主人都是纸花,将整座坟山的气氛渲染地诡异万分。 林云正面趴在胖子背上,是以,胖子能看见的他也能够看见。 此时他也不免疑惑,让胖子把他放下。 胖子琢磨着说: “难不成,这些异生物都进化地更人一样,都喜欢进城去,然后在城里买房子,对乡下老家再没有了眷恋?” 林云:“咳!那得它们交得起华夏房子的首付。” “那边好像有一个村庄,你带我过去看看。” 于是胖子再背起林云,两人一同来到一座大山脚下的村庄里。 “有人吗?” 胖子踩着沙土铺平的道路走进村庄。 村庄不大,在山上往下望时,不过相比视线中一幅画的边角,小得可怜。 道路两旁全是三米来高的木房,下面还用竹子或木头顶住,使房子并不紧贴地面。 “有、人、吗?出来接客了姑娘——” “嘶!” 一只人型丧尸猛然从一扇木门背后破门而出,看模样生前得有七八十岁了,几缕稀疏白发扎根它的头顶,张开嘴嘶吼,露出里面为数不多的牙齿,只有三颗。 “嚯!” 胖子大吃一惊,受惊之下就是下意识一脚踹出去,当场把这只丧尸踹爆,灰色的血浆淋湿他一裤腿。 “我上你埃及啊!!! 卧槽卧槽! 都这么老了还想出来接客,还有没有廉耻心、道德心、正直感! 还那么迫不及待,瞧这可怜的门,都被你怼坏了!也不知道房主人会不会让你……” 林云忽然拍了拍胖子。 “干叼啊?! 胖爷我正教导这老家伙,要它积极向上,争取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的十佳青,哦不老年。还要让它深刻领悟到党的八荣八……” 胖子忽然顿住。 因为他看见了,这一条道路两旁,几乎所有木房子的窗户缝里,都出现数双红彤彤的眼睛,仿佛能滴出血。 “咕噜——” “你,你们别心急,胖爷就算一身铁,也不过能打出三百斤,哦不,两百斤钉…… 你们一个一个来,让我有个适应期,好、好么?” 林云猛一巴掌甩胖子脸上。 “废你娘的话,跑啊!!”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六章 蛊 胖子夺路而逃,两边景色在眼中飞速掠过,不能捕捉。 “呼——呼——” 胖子跑得心肝脾肺肾都快跳出来。 枝桠打在他身上,粗的像爸爸温暖的手掌,细的像妈妈手里充满爱护之心的竹鞭。 胖子不由又想起了那部电影—— 妈妈、再爱我一次。 “我顶你个肺啊!扑该!” 胖子从嘴里喊出凄厉的喊声。 身后,一大群服装各异,模样不同的丧尸仿佛穷追不舍,口中各类嘶吼声不断。 “卧槽卧槽!这他娘都是哪个民族的?吃兴奋剂长大的吧?!” 胖子大吼一声,一脚把一名穿金戴银,头上像盖个大圆盘,周围镶嵌宝石的女丧尸踹飞。 猛地又一只丧尸扑来,这家伙可了不得,身上一件大蓝褂子,身高不过一米七出头,体型臃肿,扑过来的速度却快得像即将起飞。 嚯!四级?! 胖子吃惊,胳膊立即抡圆了,全力一巴掌扇过去,顿时拍西瓜一样把这丧尸脑花子都拍了出来,糊了他一手。 “咿——” 胖子恶心地不得了。 “这特么又是哪个民族?怎么这服装打扮看着跟后面那群娃都不搭?” 胖子把黏满白色脑浆的手毫不在意往腰上擦了擦,看得林云是一阵又一阵反胃。 “我哪知道?” 林云说。 “兴许是保安族——小心!” 胖子猛地一低头,躲过身前一根足有他大腿粗的木头。 他骂骂咧咧:“保安族?我还城管族呢! 不是,前面咱俩进那村子还是寨子,那建筑风格怎么有点像傣族?” 说话间胖子又闪过几根可能打到他的大树枝桠,还把一只年迈的丧尸一匕首在脑袋上捅出个窟窿眼,也不知道尊老爱幼。 林云看傻逼一样怒其不争道:“傣族一般住竹楼,咱俩刚进那里看,你看见哪间房子是竹子做的?” 胖子摸摸下巴,忘了刚这只手被丧尸脑浆子淋了一遍,黏糊糊的爪子摸向下巴看得林云又是一阵恶心。 “也是哦……不过刚那女的打扮有点像京族,后面那男的就像瑶族,其它的衣服穿地乱七八糟,我也说不清是哪个民族。” ……半小时过去,也许是老天怜悯胖子,胖子走进那条河水湍急地大河,二话不说一愣子栽进去,游过河后,那群丧尸居然不追了! 它们纷纷驻足在河对面,灰白色的皮肤不融于被白色包裹的冰雪世界,又被河中渗出地绿色彰显鲜明。 两只血红色的眼珠子里满是对血肉的渴望,可它们似乎是怕水,在河对面张牙舞爪,嘶吼声不断,就是不敢过来。 “嘿嘿嘿!叼你老母!你们一群渣渣,有种过来啊! 胖爷身上这么美味的肉,富含维生素abcdefg,你们谁过来我就愿意给它吃一口。真的,胖爷从不说谎~” 说着,胖子作死地抓起一把腰间软肉,朝河对面挤了挤。 林云:“……” 良久,他沉重地拍拍胖子后背,说: “胖子,那个……丧尸是不怕水的……” 胖子那个惊啊! 三魂出窍,七魄尽飞都是形容不恰当的。他顿时登登登连退三步,肥肉一颤一颤,泪珠子差点落下。 卧槽……难道它们还会追过来? 想起刚刚自己被追得跟丧家之犬一样,又因为对手数量太多,他完全打不过……胖子就感到浑身发冷…… 他马上一改话风,一边缓缓后退,声音一边变得悲呛起来: “乡亲们,不要送了,都回去吧。我这次,这次上访,一定会为你们讨来公道的! 你们要相信国家,相信……” 胖子一脸警惕地看向河对面。 冷不防,林云在他背后又拍了一下。 林云这个拍背心,可是坏习惯,一来在战斗时容易导致胖子分心; 二来,就算无事,在目前整个华夏到处是异生物遍布的时候,拍他背心无疑意味着—— 有值得警惕的大事或高等级异生物出现。 “额……” 胖子额头变得汗津津,缓缓转过身—— 一名身高不过一米六,双目微闭,脸上皱纹如波浪,呈一道一道的老人出现在胖子眼中。 身穿一件底色为藏青色的对襟上装,一件衣服由左、右前片,左、右后片,左、右袖六大部分组成。 衣襟订五至十一颗布扣,左襟为扣眼,右襟为扣子。上衣前摆平直,后摆呈弧形;左右腋下摆开叉。 下装为家织布大裤脚长裤。 同时,服装上以红、黑、白、黄、蓝五色绣出各种神秘花纹,意义不明。 灰白色的皮肤证明这名老人已经不再是人类。 而当林云看见他的服装打扮与手里头捧着一个香炉一样的东西,舌头忽然发干,咽下一口唾沫,不由觉得苦涩万分—— 苗族。 “咕噜——” 胖子也大声咽下一口唾沫,他颤声道: “林子哥,我忽然想到一首歌,你想到了吗?” “什么歌?”林云问。 胖子看了眼河对面跟吃瓜群众一样看热闹的丧尸们,它们身上属于各个民族的服装各异,又看了眼几米外穿着苗族服饰的老丧尸。 他苦着脸说: “这特么……就是一首爱我中华……” “什么?” “就是那个: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支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 胖子还唱起来了! 这时,老丧尸动了。 不,不能太过注重他的动作,因为他只是抬起手,放到手里那个香炉一样东西上,缓缓把盖揭开…… 林云瞳孔猛缩。 蛊! 湘西那边蛊虫害人之事前些年闹腾地厉害,林云老家本就离那不远,又岂会不知。 他的心中忽然有了退意…… 蛊,传说中的一种人工培养的毒虫,专用来害人,这个便无需赘述。 它的种类繁多,光林云这个外行人知道的便有:金蚕蛊、疳蛊、癫蛊、肿蛊、泥鳅蛊、石头蛊、篾片蛊、蛇蛊等等。 而养蛊之术,就是古籍上也有前人记载,如《隋书·地理志》所言: “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 具体养蛊之术比之古籍记载要繁琐许多,例如以精血喂养,蛊虫初成后需将装有蛊的器具埋于人来人往的路口,吸取精气; 每日凌晨,养蛊的主人还需前去跪拜,口念秘传法经,继续以精血喂食。 如此,再过七七四十九日,蛊虫才方能大成。 ——现在,这苗族老汉很有可能就是导致河对面那群丧尸不敢过河的重要因素。 林云实力未复,只能模糊感觉到对方实力似乎不弱于胖子。 如果,再加上一只或数只蛊虫……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七章 古怪的丧尸 炉盖揭开,一只不过寸长,呈蜈蚣状的虫子一蹿到香炉边沿,一身密密麻麻的触角惹人心慌。 这虫子浑身长满纤细如发丝的一根根虫毛,身体呈赤金二色,虫毛则呈诡异的深蓝色,一眼看去,色彩斑斓,竟晃花了双眼。 “吱——” 蛊虫口器小如芝麻,从中却猛地爆发出尖锐似指甲摩擦玻璃的声音! 胖子与林云急忙弯下腰,两手用力捂住耳朵。 但这声音无孔不入,或者说穿透力无比强悍,让两人的种种动作全部变成无用功,尖锐叫声瞬间入耳,短短一会,两人都不约而同感到脑中一阵阵眩晕感传出。 好在,声音在片刻口终于停了…… 嚯! 胖子回头与林云对视一眼,眼神中的意思林云早已明白: “跑?” “废话!” 于是胖子就跑,这一次前面令他恐惧不已的河对岸已变成他梦中的温柔乡,他迫不及待想要跑过去。去见见他心爱的小芳、对面总爱啰嗦的刘大妈、村口好客的老爷子…… 哦,还有隔壁身姿妙曼,妩媚动人的年轻少妇——可惜他不姓王。 不过他依然可以黑衣轻履,半夜翻墙,破窗而入,一只大手死死摁住身下妙人儿娇弱的身躯,另一只上下摩挲,直到摸入那一处幽暗山谷,从中寻到一处流水细淌的小涧,再大力…… 轰! 陡然,胖子两脚刚刚入水,水面才及他的小腿深,心中邪恶的念想没来得及想像出结局。 河中央轰鸣一声,冒出一只身披绿色甲壳、八只触手从腹部生出、嘴巴朝上,从下往上呈一个弧度如螃蟹爪子、额头两只红通通眼睛的大虫子。 体型庞大,跟座假山一样。 我嬲你妈妈别哦! 胖子吓得差点尿裤子! “林、林子哥,蛊虫还有这么大只的?” 胖子问道。 林云轻声叹道:“胖子,不是我说你,你这一年见过的大只怪物——还少?” 这意思便是:末日降临,所有生物的体型都会变大,现在出现这样一只大虫子也不是怪事。 胖子听了话,半晌后,他咬咬牙,举起匕首居然嗷嗷大叫着冲了上去! 那老货瞅模样就知道不好惹,而且还有厉害的帮手,自己应该不是对手。但你一大虫子独木难支,胖爷分分钟就能恁死你! 顿时,只听风声大作,胖子的身影下一瞬出现在大虫子身前,全力将匕首刺向大虫子脑袋。 咚! 伴随一声如爆炸声的响声荡起,河面波涛汹涌,大虫子扬起头上一对锐利的口器,居然将胖子匕首死死咬住! 如果不是胖子手里头这柄匕首来头不小,还是龙组的产物,恐怕这一下的结局就是匕首碎裂,大虫子尖锐的口器插入胖子身体,将他置于死地。 我了个去,这他娘哪里来这么多厉害的家伙? 胖爷我在北平城待了不过一天时间,外面的世界就已经出现这么大变化了?! 胖子暗自琢磨,胖手一抬,从身体只露出一半在河面上的大虫子口中抽出匕首,然后凭借水面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阻力,几次跳跃,回到岸边。 然后,他朝苗族老人冲去。 胖爷就不信这个邪,那大虫子厉害,难不成你和你手里这小虫子也厉害?! 匕首在胖子两手之间来回变换位置,让人根本分不清它到底是在哪儿,以及——将会从何处发出攻击。 然而面对来势汹汹的胖子,苗族老人就像无所畏惧,或者说已经失去了所有情绪,直直站在原地,冷眼看胖子一路跑来。 你自己找死,可别怪胖爷不成全你! 胖子哪里受得了对方看似无声的嘲讽,怒喝一声,使出十成全力将匕首刺向老人胸口。 “胖子小心!” 忽然,身后林云惊惧地朝他大喊。 胖子吃惊,一扭头边看见老人手中器具边沿不知何时那虫子已没了身影,而右手边,一道细长的蓝色影子正朝他手臂扑来。 但已经来不及了! 胖子这一刺根本没留出回转的力气,让手臂转个弯都勉强,更别说马上缩回来! 锵! 千钧一发之际,身边忽然光芒大作,这是一种浓重又显得里面有太多杂质、导致它微微泛黑的红。 是斩命刀! 危机时刻,林云猛然出刀,成功将那只长虫挡开,救了胖子一命。 “嚯!” 胖子又惊又喜。 “林子哥,你恢复了?” “咳!” 冷不防,林云猛咳一声,一口血痰脱口而出。 他急促呼吸,依然奋力喊道: “看你眼前!” 眼前? 胖子这才回过神,发觉自己明明早已将匕首刺出去,手里却感觉不到有匕首刺入肉中的震感。 他去看—— 匕首的确真真切切地刺入老人胸口,甚至,连带自己的大手都“刺”了进去…… 胖子猛地将匕首向上一挑,老人上身衣物瞬间破碎,露出其内一个只有骨架与内脏,没有皮肤和肉的空洞上身。 内脏都呈惨白色,看起来已经没用了,匕首刺入老人早不再跳动的心脏里,灰色的血顺刀口缓缓流出—— 老人依旧是那副模样,无所谓恐惧,无所谓痛。 胖子牙关在打颤, “林子哥,这这丧尸,它都变这副模样了,身体组织完全坏死,怎么,是怎么活到现在,而且还能动弹的?” “老当益壮。”林云缓缓吐出四个字。 啊? 胖子一怔,原本内心滋生出的恐惧忽然褪去,反驳道: “我还年少轻狂呢!这玩意靠老当益壮就能活这么久?我才不信!” 忽然林云就一大耳光扇他脸上,破口大骂: “不信?不信你还不觉得其中必有古怪,还不麻溜地逃跑,留这等着跟我共赴黄泉吗?!” 胖子脑子缺根筋,这时候才后知后觉,赶忙把林云背好,不再朝河对岸,而是朝着老人身后山林中跑去。 更加诡异的,这个过程老人全程没有做出阻拦的动作,跟木头人一样立在原地,让胖子和林云得已成功逃脱。 “卧槽,这人可怪了,到底是什么来头?林子哥,你以前见过跟这玩意类似的东西吗?” 林云皱眉,同样疑惑不已。 “那倒是没有。 按理来说,就算是异化后变成丧尸,如果身体各器官组织全部坏死,无法通过进食补充身体能量,它不可能还活得下去,但是刚刚……” “吱——” 忽然,尖锐的叫声再一次出现,胖子和林云都知道写叫声来自那只长不过寸许的蛊虫。 但是这一次的声音—— 近在迟尺。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八章 没气了 胖子如遭雷殛,身体晃了晃,一头栽倒再地上。 林云急忙把胖子翻个身,立即瞳孔猛缩—— 只见胖子肚子上赫然出现一条赤金色的长虫,细细的口器不知何时扎到胖子肚子上,细长身体轻轻颤抖,显然正在注射毒液。 “找死!” 林云拿起斩命刀留朝蛊虫砍去。 他虽然实力全无,但虎老雄风在,他一身凛然气势依旧浩大磅礴! 此刻气势喷涌而出,顿时使蛊虫受惊,不敢硬抗林云看似威力巨大得一刀,急忙将身体化作一道流光,蹿入丛林不见。 其实,如果它真接下来,哪怕只是刚刚再感受一下便能知道—— 林云,纯粹在装腔作势。 …… 耳边有沙沙的脚步声响起,一会轻一会重,像个刚入行的手艺人,摆弄他刚制作好的木偶。 苗族老人的身影出现在丛林之外,林云视线之中。 林云少有闲暇地抬起头,一棵万年不老松耸立在他身边,厚厚的积雪夜不能使它弯下腰。 哪怕,好多枝桠都早被大雪压断。 宁折不屈的近义词可能是宁死不屈,也可能这两个词有一个是从另一个词中衍生出来的。 这一刻,林云都不想追究。 他笑着看向苗族老人。 “喂!你听得懂我说话吗?” 老人沉默不语。 林云自嘲似地笑了笑,说道: “也是,期盼一只丧尸会说人话,还不如去想想变异后的鹦鹉是否人话会说得更流利一点。” 他在胖子右边兜里摸索几下,他知道胖子的烟总喜欢放在这个兜。 果然,他找到了。 一包被河水泡得微微发涨的烟,只有几根只湿了一小半。 林云抽出一根,又伸手到左边兜里摸索。 因为他没有火,而他知道胖子的烟和打火机总粗喜欢放在一个位置。 咔——咔咔! 打火机进水后想点燃不是那么容易,但林云似乎很幸运,摆打几下就打燃了。 “呼——” 林云大口吸气,又缓缓吐出,烟雾缭绕,疲惫感一去而空。 苗族老人渐渐走近林云,林云只来得及多吸几口香烟。 人,到了。 它暂时没有动作,似乎在探查林云是否具备威胁到它的实力,又或者在考虑是否立即对林云执行死刑。 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下,林云居然露出一个大大笑容,笑容可掬。 “其实把,我从来不放心把自己的性命交给任何一个人,并寄托生的希望在他身上。” “你知道吗,上一世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我一直很信任他。 包括在战场上,我一直愿意两后背托付给他,甚至身负重伤后也坚决信任他,相信他会把我带到安全的地方。” 林云停顿一下,再次吸烟,并抓把雪放脸上摩挲,试图让自己和你清醒点。 “他也从未辜负我的信任,直到有一次,我出城执行任务,我把保护我妻子安全的任务拜托给他…… 那是第一次他辜负了我的信任,我也是在那一次知道,他以前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取得我的信任,虽然我并不知道它为什么舍得花那么大心思,耗费那么久时间,最终却在那座呈城主狗儿子的权势下低了头…… 结果嘛,是我和他都很惨。 我失去了妻子,他被我剁成肉沫,掺外饲料里面,全喂了猪。 而且从那以后,我就对自己说: 傻子,别再相信别人了,所有人都不可信,他们就算现在救了你,也是不怀好意或日后会挟恩图报的!” 轰隆隆! 远处忽然有接连巨响声。 先前那只河中露过面的大虫子、趴在大虫子头上身体呈赤金二色的蛊虫、另外有一只鼻涕虫一样的虫子,长有至少十米,高也有三米多,身上到处冒出黏液,所过之处万物枯萎。 “原来你是在等帮手。”林云缓缓吐出一口烟,笑道, “我还以为你看我长得帅,不想杀我了。原来是你好像没有动手攻击的能力,连杀死弱小如我、这种人的活,都需要帮忙。” 面对来势汹汹的三只蛊虫,他无动于衷,笑了笑然后继续说道: “刚故事说到……哦,好像已经说完了。 其实吧,我刚刚长篇大论,就想说一件事情: 那就是我觉得——我可以再信一次。” 林云看向胖子,此时胖子的连已泛出青色,显然蛊虫的毒性猛烈而胖子中毒已深,再不进行医治,他便会一命呜呼。 不过林云可不会什么医治或解毒的爆发,他会的,只有那一种单一的,简单粗暴的办法—— 强大的神魂力量涌出,进入胖子体内不断搜寻毒液,而后将它们一一驱赶到一处,林云拿斩命刀轻轻割开一道口子,毒液混合血液从伤口处喷出,落向刚刚林云仰望的这棵万古长青不老松。 顷刻间在需两人合抱的树身上腐蚀出一个轮胎大的大洞,松树摇摇欲坠。 林云看向苗族老人,原本几天养伤后已经红润不少的脸色再次变得苍白,他长笑不止: “哈哈,老人家,我都两辈子了,还没见过跟你一样,明明体内器官组织都坏死了,只留下一副骨架和完好脑袋,偏偏还能动弹的东西。 为了满足我的好奇,我会让胖子给你留下全尸的。” 说罢,林云忽然感觉眼冒金星,身体变得摇摇欲坠。同时胸口一闷,一道血箭从口中射出—— 身受重伤,又将维持伤口不使其恶化下去的神魂力量注入胖子体内,为他驱除毒液。 林云已是强弩之末,还坚持使他没有立即昏迷的原因是他想等胖子清醒过来。 “咳!咳咳!” 林云剧烈咳嗽,脑海中的眩晕好越来越强烈。 血沫子落到胖子脸上,终于将他惊醒。 “林,林子哥?” 胖子一醒来,看见的便是面色比之地上白雪还要苍白的林云,前胸衣物都被他自己吐出的血液打湿,疼痛使他额头冒出汗珠。 斩命刀依旧被他拿在手中,平举空中,只是微微颤抖的手,已经很明确说明了: 他只是在演戏,装作他还能打。 他向打谁?它为什么要演? 中毒昏迷前得记忆与如今视线中的现实慢慢连接,胖子渐渐明白—— 林云,是在保护他。中毒后之所以能醒来,应该是林云拼着重伤对他施展了某种秘法。 一只手伸向胖子肩膀,林云虚弱靠在他耳边,轻语: “胖子,你之所以一……一直无法开启第六道基因锁,是因为你的心还不够坚强,缺乏、缺乏太多自信……” “我快要昏迷了,我相信你……我把、咳!我把我的命交给你,能不能活,就看……” 胖子在细心聆听,可是林云的声音越来越细,他不得不努力把自己的耳朵靠过去,努力想听清楚林云后面说了什么。 但始终不能听清楚最后那句话。 他疑惑地抬起头,看向林云,这才发现林云已经—— 没气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九章 报仇 上 林云倒在胖子身前不过一米处,胖子伸出脚就能够着他。 但他还是低下身,慢慢把林云扶起,靠在一块大石头上,背靠苗族老人与三只形态各异的蛊虫。 嘴唇哆嗦,摸了摸林云脉搏,许久,他无力地垂下手臂。 林子哥,真的死了。 这一刻胖子古怪的没有哭泣,没有仰天长啸。 他把自己破破烂烂,又浸了不少水的上衣脱下来,两只手分别抓住一头,拧干了,盖在林云身上。 他轻声说: “林子哥,你再等等,我马上给你送……送几个伴过去……我,我会给你,给你报仇……” 胖子还是哭了。 这一哭就停不下来,像泪水开了闸门,水流不止,他裸露在外的胸口湿了,泪水又顺着他挺挺的大肚子滑下去。 好像刚刚游过大河,也没看见他身上出现数量如此多的水份。 他抬起头,双眼满含泪水,却遮不住其中滔天的怒火,这火熊熊燃烧,几乎将他的理智烧毁! “给我——死!!!” 死字一出口,胖子庞大的身躯以一种骇人的速度激射出去,明晃晃的匕首在手中紧握,没有变换两手,没有做出最开始那种花哨的动作。 他就如此直截了当,朝苗族老人扑了去。 如果不是你,我和林子哥现在应该还在追踪生化异兽的路上。 如果不是你,自己之前又怎会中毒晕倒? 如果不是你,林子哥就不会因为要救我而死! 胖子双眼中的怒火几乎可以透体而出,目光所向,几乎整片山林都要燃烧起来! 天边诡异地出现一片红霞,像是连上天都被他的怒火惊讶,不由放眼过来查看。 匹夫一怒,血浅五步。 胖子一怒,天地犒素! 这地上厚厚的白雪就是为苗族老人提前烧去的钱纸灰;那树木上覆盖的积雪,便是空中飘扬的白绫。 整片大地化作灵堂,这座山谷化身苗族老人的棺材;天边红霞,便是为他送行的火盆。 “给我死来!!!” 胖子匕首笔直刺向老人头颅,胸膛里火焰熊熊,潜能被全部激发,若老人只是外表显露出的实力,它必死无疑! “吱——” 陡然,尖锐的虫鸣声响起,试图动摇胖子的心神。 但这时胖子的心中只有仇恨与怒火,你欲让他癫狂,他颤癫狂给你看看! 匕首依旧笔直刺向老人,三米、两米、一米! 一口半透明黏液忽然喷向胖子,胖子不躲不避,直接让它砸到了手上。 滋滋—— 胖子的手瞬间腐蚀掉好大一块肉,被腐蚀后的胳膊粉红色肉芽触目惊心,血液同时被腐蚀掉,不能落下。 但胖子不哼不叫,受伤的两手从未如此坚定,举地笔直,脚下的步伐速度也不曾慢上半分。 我就算是死,也要拖你们一块陪葬!!! 一米、 半米、 十公分! 老人的眉心近在眼前,胖子能清晰看见他古波不惊的双眼,还有从一开始就一副死人脸一样的脸色。 似乎在说: 想杀我,你还不够格…… “死啊!!!” 胖子怒吼一声,速度居然再次提升一个层次,匕首猛然刺入老人眉心—— 但是,仅仅只有不到半公分就停住了。 那只尖头蛊虫,不知何时出现在胖子身后,八只长长的爪子中有一只深深刺入胖子后背,从胖子胸口冒出来。 嘀嗒—— 是鲜血在顺着虫脚尽头滴落的声音。 胖子费劲地咳嗽一声,血沫子如雨点落下,在雪地上映出一副梅花图。 他遗憾地看一眼匕首最前端。 他嘴唇颤抖数下—— “那就,先解决掉你养的几只丑八怪……” 咔嚓! 胖子伸出手抓住尖头蛊虫的爪子,猛地用力,将其从中折断。 他哈哈大笑,全然不在乎自己的伤势。 “哈哈哈哈!小虫子,在给你家胖爷挠痒痒吗?!” 他拔出匕首,身影一转冲向尖头蛊虫,口中长笑不止,匕首划向尖头蛊虫腹部,要给它剖腹! 尖头蛊虫鸣叫数声,声音没有赤金蛊虫发出声音中那股迷惑能力,只是单纯地发出一个意思: 一起上,弄死这个人类! 尖头蛊虫七只还完好无损的爪子一齐挥下,想要将胖子格杀当场。 胖子冷笑一声,单脚一蹬地上一块石头,身体瞬间由前冲改为后退,手中匕首猛地抛射而出,扎进尖头蛊虫的一只眼珠里面。 尖头蛊虫顿时吃痛,完全不适应单凭一只眼珠观察胖子的动作。 八只爪子疯狂朝四周飞舞,不想给胖子任何可乘之机。 轰! 陡然,胖子的身体诡异从空中落下,大脚直接踹在尖头蛊虫头上一对蟹钳一样的钳子上,咔吧一声巨响,居然踹断了一根! 螃蟹没有痛觉神经,不代表这只蛊虫也没有! 它立即发出嘶嘶地痛苦声,身体下伏,八只爪子一一插入地面,顷刻间从陷洞里弹出八道水流,朝半空中缠绕而去。 “来得真他娘的好!” 胖子仰头狂笑,脚下踩在一道水流上,浮力仅能漂起一只飞蛾的水流居然让胖子成功借到力,胖子身体再次升高,在空中翻滚一圈,落到离尖头蛊虫数米远的雪地之中。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而这时,赤金蛊虫与那只蛞蝓模样的蛊虫,到了。 赤金蛊虫再次发出虫鸣,这一次声波仿佛被赋予形体,从它口中发出后卷起大风,压得周围野草纷纷折腰,惶恐它拥有的威力,身躯在连连颤抖。 但胖子却像没事人一样,站立音波中央,大风吹地他裤管呼呼响动,其中还蕴涵足以令数百名普通人顺便变成傻子的力量。 但是,对他造不成影响。 赤金蛊虫疑惑地,发出单纯地吱吱声,似乎在发问: 为什么,伤害不到你? 它怕胖子将目标对向它,紧接着闪躲到一旁一棵大树上。 也就是这时它才终于明白了—— 胖子耳朵里冒出一缕鲜血,无比刺目,却不是它刚刚的音波能量造成的。 胖子,早在它发起攻击之前就刺穿了自己的耳膜。 这个人类,难道就不会痛吗…… 胖子的笑容在脸上早已被冰雪世界冻僵,始终一副愉悦的表情。 他再次大笑数声: “哈哈哈!你的能力是音波能蛊惑人地神志,那只尖头小虫子的能力是控制水源,那么——” 他指向至今为止只出过一次手的蛞蝓蛊虫。 “你的呢?”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章 报仇 中 蛞蝓蛊虫并不急于动作,或者说,它认为单凭两名同伴,已经足以将胖子杀死。 哪里想胖子见它不动手,居然主动冲向它! 匕首还在尖头蛊虫脑袋上插着,他顺手摸起一块石头,癫狂道: “丑八怪,见过这个吗?!” 胖子知道蛞蝓蛊虫身体上的黏液具有强腐蚀性,这一次,他只跑到近前就将石头扔了出去。 砰! 石头砸在蛞蝓蛊虫身上,瞬间被腐蚀掉大半,其余部分落到地上,不一会便被气化,荡然无存,剩下的黏液还在地上腐蚀出一个小坑。 “嚯!” 胖子发出惊讶的惊呼声,脸上却依旧是那副愉悦表情。 “这玩意6,比王水还厉害。” 蛞蝓蛊虫身长十米,行动缓慢,面对胖子刚刚那一下攻击,只是低头看看被砸中的地方,并不反击。 然而,它这种无视的态度将胖子惹怒了。 或者说,是令胖子更加愤怒了。 瞧不起我?以为我没办法伤到你? 胖爷要证明给你看,你在胖爷眼中就是个活靶子!!! 胖子大口吸进一口气,胸膛巨大的伤口让他的气息不稳,吸气也是断断续续的。 “呵呵,刚刚被伤到肺了。” 胖子喃喃自语。 他的目光一冷,两脚踏地,身体如炮弹一样跃到半空中,目标居然不再是这只蛞蝓蛊虫,而是那只尖头蛊虫! 尖头蛊虫已经能熟悉一只眼睛观察敌情,见胖子气势汹汹而来立即紧张万分,身体缩起来,仅留下坚硬的背部甲壳与八只爪子在外面。 无数水流从地底汇聚空中,在它背后凝出一层水膜,当作最外层房屋。 大眼睛小心地从爪子缝往外看,它在想: 我都这样了,看你还怎么伤得到我! 轰! 胖子早已癫狂,怒火与仇恨在身体里面肆意妄为,潜能被全部激发,加上从天而降,爆发出的力量超过他以往发出的每一次攻击! 水幕瞬间啵地一声如气球爆开,露出其中把身体缩拢,仅留出八只爪子与背部在外面的尖头蛊虫。 哼!打破我布下的水幕又如何? 我刚分出一部分水资源覆盖全身,现在身上不仅有坚硬的甲壳充作防御,还有由水形成的铠甲作为防御手段! 然而,胖子没有如它所料离开,去找它同伴的麻烦。 胖子依旧朝它而来,直直的,不曾改变心中方向,等来到它身前,二者咫尺之遥,胖子忽然轻叹一声: “虫子就是虫子,哪怕再怎么进化也不可能拥有人一样的智慧。” 尖头蛊虫还搞不清状况,忽然听见刺啦一声,好像有什么锐器被这个人类从自己身上拔了出去。 胖子脸上冒出怜悯之色—— “你忘了,胖爷的匕首插在你已经看不见的眼珠子上……” “你以为胖爷手里头有了这一柄匕首还刺不穿你的王八壳吗?你他娘的简直是茅房里点灯,找屎!” 呲! 胖子反手一甩,匕首稳稳地穿过水铠甲,刺入它的背部,如果不是它将脑袋隐藏地好,恐怕这一下就是朝它脑袋刺去! 哗啦—— 胖子一跃跳上尖头蛊虫背部,手中匕首狠狠划过,顿时水流铠甲瞬间溃散,露出其下绿色的甲壳。 上面也出现一道狰狞伤口,是刚刚匕首过于深入给尖头蛊虫留下的。 “死!” 胖子暴喝一声,匕首顺着原先伤口再次划下,绿色的血液猛地从尖头蛊虫背部溅射而出,糊了胖子一身。 微光下,胖子光着上身,胸前一个骇人的空洞,绿色与红色的血液遍布其上,刚刚数次发起攻击沾上的褐色泥浆又与之混合—— 宛如一名魔神。 “死啊!!!” 尖头蛊虫吃痛,护住脑袋的爪子有了松动,胖子趁势抛出匕首,将其送入尖头蛊虫脑中,仅一下,一送一扭。 尖头蛊虫,死。 胖子捧腹大笑,笑到泪流不止。 许久,他看向那块背后放有林云尸体的石头,似安慰,又似诉说: “林子哥,再等等吧,我会把它们都宰了的。” 他两只手臂伸出,抓住尖头蛊虫的尸体,鼓足气,大喝一声: “起!” 粗略估计,足有万斤的尖头蛊虫被他平地举了起来! 他回头看向那只蛞蝓蛊虫,嘴里发出古怪而又显得畅快的笑声: “嘎嘎嘎,小宝贝,你家胖爷这就来找你……” 他举起尸体,迈动步伐,沉沉的重量让他每一步都陷地三分,在地上留下一个个深达十公分的脚印。 他开始是走,渐渐变成小跑,然后变成了疾驰。 风从他身后吹来,却追不上他的速度。 微光自天际落下,投射向他所在的那片区域,而区域之中,胖子的身影已然模糊不清。 第六道基因锁的瓶颈,松动了…… 胖子飞速来到蛞蝓蛊虫身前,不过两米远。 “你不是瞧不起你家胖爷吗?你不是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吗?” 胖子眉毛高扬,眉心出现一把大锁,锁旁是一对仇恨目光扫射而出的双眼! “你也给林子哥陪葬去啊!” 胖子举起尸体往蛞蝓蛊虫身上砸。 尖头蛊虫体型庞大,八只爪子包括断裂的那只都显得锋利无比,这一下砸出,八只爪子刺入蛞蝓蛊虫体内,深度达数十公分! 蛞蝓蛊虫身上腐蚀性黏液无穷无尽,腐蚀能力与腐蚀速度都是胖子从未见过的。 但它只有五级! 尖头蛊虫的实力也是五级! 并且尖头蛊虫攻击与防御并重,一身甲壳若不是胖子手持一柄锋利匕首,很有可能无法真正击杀它! 此时腐蚀性黏液主动从它体表冒出,试图腐蚀掉刺入刺入它体内的八只爪子,但因为同为五级,一时半会居然无法腐蚀干净! 胖子嘎嘎叫唤个不停,举起尖头蛊虫的尸体,顺带将刺入对方体内的八只爪子连带出。 然后,再次刺下。 拔出来,刺进去。 再拔出来,再刺进去。 …… 蛞蝓蛊虫终于发出疼痛难忍的嘶鸣声。 八只爪子的尖端早已被腐蚀干净,但那只是第一关节,尖头蛊虫的爪子,有三个关节! 也就是说,在它成功将尖头蛊虫的尸体腐蚀干净之前,如果它不做躲避或反抗的动作—— 尖头蛊虫的尸体腐蚀掉了,它也就死了。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一章 报仇 下 一声尖锐的虫鸣声响起,幽光袭来,胖子早已自残双耳,明明在听不见任何声音,眼睛夜明明一只在平视前方。 偏偏,当赤金蛊虫来临之际,意图偷袭他,将毒液注射进他的身体。 他伸出手,抓住了赤金蛊虫。 胖子说:“小可爱,这么迫不及待想送死了?” 赤金蛊虫鸣叫一声,双眼发出亮光。 我的虫毛含有剧毒,平常生物哪怕沾到一根虫毛否会立即毒发身亡,你居然高直接伸手抓住我?! 赤金蛊虫细小双目中极其人性化掠过一丝思考的目光。 既然如此,为了保险起见,我再咬你一口,不信在我的毒毛与毒液双重袭击下你还不死! 想着,赤金蛊虫张开口器,朝胖子手心咬下。 然而,才咬下它就发觉不对劲。 母皇不是说过,人类之中除了极个别人,其余人不管实力多么强大,防御力相对我们来说都是脆弱地可怜吗? 为什么,这一下我感觉咬上了一块铁板—— “小可爱,你没有猜错!” 胖子忽然狞笑不已。 “老子就是把匕首扭弯了握在手里,就是要等你过来好将你这只丑陋的虫子一把掐死!” 什么?! 匕首被弯曲成一个弧度,藏在胖子手心,将胖子半张手掌遮住,虫毛无法触碰到他的掌心。 砰! 胖子脸色充满快意,面目狰狞地使劲一握,赤金蛊虫被他直接掐爆! 而这时赤金蛊虫的毒液无可避免地落到胖子手臂上。 胖子做出了一个足以令所有人骇然色变,吓到原地蹦迪的动作—— 他没沾染上毒液地那只手伸出,抽出依旧被隐藏很好的匕首,放地上水洼里清洗数遍,然后抓住它,一刀刀把沾染上毒液的皮肤或肉割去…… 不痛。 真的,一点都不痛。 胖子无声地流出泪水,不等流出脸颊,被脸上泥浆混合,变得浑浊不堪。 林子哥死了。 现在不过割下一点点皮、几块肉,现在这种痛,根本比不上林子哥在我眼前死去而我又无能为力,那种从灵魂冒出的痛…… 他还记得第一次和林云见面。 “壮志凌云吗?哈哈,真是好名字。” “不是,双木成林。” “哦哦,那也是个好名字。” …… 他还记得在初始之地与异兽战斗。 “你他娘的是傻了吗?怎么跟黑子那二缺一样就知道蛮干?要学会用脑子,用脑子知不知道? 下一次你再这样我可不会救你了。” “哦,知道了……” ——可是之后,每当胖子出现危险,林云总是第一个来到他身边的。 胖子露出灿烂的笑容。 …… 他还记得从初始之地回来,他的心理出现问题,变得痴傻,在无双城外他抱着一只独角仙大口啃食。 那天的天气很好,林云踏着金辉从远处走来,身体被太阳笼罩,又仿佛他本就是太阳地化身,给自己原本黑暗的世界注入了一道亮光。 “林、林子哥,我是不是给你造成麻烦了?” 林云慢慢走到他的身边。 “没有的事,这玩意生的不好吃,走,我给你拖城里去烤熟了再吃。” …… 他有一个哥哥,天赋异禀,从小就被当成下一任家主培养,每天都有很多功课,不能陪他玩。 其余同龄人恐惧他的身份,在他面前畏首畏尾,始终拘谨,不能算作伙伴。 但胖子从小就是一个喜欢玩,天性活泼的人。 二十多年,他感受到过亲情,也因为前年春心萌动,与一名女生谈过月余的恋爱,算感受到过爱情, 但是他却从未感受到过友情。 他下山,四处游荡后遇见了刘建,他们聊得来,他认为自己即将得到友情,来自刘建。 林云出现了。 他就知道,自己第一份友情将来自两个人—— 林云、刘建。 现在林云却已经不在…… 他要怎么做才能让自己的心境平复下去,要怎么做才能让刘建相信,他已经尽力了,而不是—— 不! 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尽力…… 胖子将一条手臂割到几乎只剩下骨头,忽然抱头痛哭。 如果我开启了第六道基因锁,如果自己遭听林子哥的话,多学学战斗技巧。 也许林子哥就不会死。 …… 蛞蝓蛊虫见面前人类忽然停下动作,不由疑惑。 不过简单的智慧不能让它思考出太多东西。 它始终如一,只有一个念头: 杀了这个人类! 这个人类虽然也是五级,但一口黏液喷到他脑袋上,他应该扛不过去。 但他,不会是假装的吧? ——为了保险,还是连异能一起动用。 蛞蝓蛊虫身体居然在缩小! 但是躯体缩小,它的实力却没跟着减弱,反而有越发变得危险的趋势! “噗!” 它先试探性吐出一口黏液,目标为胖子抱住的脑袋。 啊? 胖子居然没有躲闪,被这一口黏液喷个正着! 滋滋滋—— 胖子的头发以肉眼可怜的速度被腐蚀,蛞蝓蛊虫先感觉古怪,而后慢慢放下心。 吱吱!被我一口足以腐蚀穿一块一米厚钢板份量的黏液喷个正着,你就算—— 胖子,抬起了头。 他的确被黏液喷个正着,头发全腐蚀没了。 但他的皮肤却始终没被腐蚀穿。 黏液落到上面,不像比硫酸还要厉害的腐蚀性液体,更像家用洗澡的沐浴露,或者恶心点—— 一抹鼻涕。 不仅如此,胖子站起身,他胸前吓人的伤口正在缓慢愈合,包括刚被他割地只剩下骨架的手臂,也在慢慢复原。 不像是重生,更像是愈合速度达到了一个骇人听闻得地步,所以才能恢复地这么快。 第六道基因锁,开启。 “我差点忘了,黄泉路上如果少了你,林子哥一定会怪我的……” 他站起身,脚步一动,下一瞬,他出现在体长只剩下一米余的蛞蝓蛊虫身前,一拳击出—— 轰!!! 参天大树、巨大的石头、杂草与荆棘交织成的草团,全部被胖子这一拳通通轰地粉碎! 如果这一拳刚刚是对准天空…… 恐怕连天空也会被这一拳打出个窟窿! 胖子微皱眉头。 “虚化异能吗?” 面前蛞蝓蛊虫的身体跟溶于空气中一样,变得若隐若现。 刚刚胖子石破天惊得一拳也只使它身体遍布伤口,却没成功杀了它。 三更三更,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二章 埙 胖子伤势尽复,这一刻豪气干云! 没有什么不是一拳头不能解决的事情,如果有, 那就两拳。 胖子右手握紧拳头再次轰出一拳—— 这一拳气势磅礴,刹那间飓风乱舞,山林为之震颤。 这一拳遮天蔽日,蛞蝓蛊虫的视线之中再无他物,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一个拳头。 这一拳,要取它性命! 蛞蝓蛊虫发出急促的悲鸣声,期盼世间出现奇迹,让它得以存活。 但风无声,鸟无语。 偌大一片山林只知道在拳头带出的气势下颤抖身躯。 它,没有帮手。 而这时拳头终于到来,跨越好像一光年,以至于在蛞蝓蛊虫眼中它从出发到临近眼前,花费了似乎一整个世纪的时间。 拳头落下,它虚化异能只能开启第一阶段,不足以将它整个身体虚化。哪怕它为了扩大虚化面积,将身长缩小到仅仅一米。 未被虚化的大半边身体在胖子拳头下爆开,浆液溅射,将它身后好大一片绿油油的植被腐蚀,直径百米范围内的草木同时枯萎,像被夺取生气,再无那首诗说的——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可能。 蛞蝓蛊虫,死。 …… 胖子站直身体,战意盎然,目光转向苗族老人。 “说吧,你想怎么死?” 声音轻轻的,拂过面前如茵绿草与皑皑白雪,来到苗族老人耳边。 其中却蕴涵倾尽汪洋之水也化不开的杀意—— 如顽石。 我要杀你,就算神仙来了也不能改变我的想法,也无法救你! 苗族老人动了。 他的手伸入只剩一副惨白色骨架,皮肉不见丝毫的胸膛里,摸索一阵,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大小如鹅蛋,两边分别有数个小孔分布的物件。 拥有陶红色的外观、形状也与梨子相似。 “埙。” 胖子吐出这个字眼。 埙,是华夏最古老的吹奏乐器之一,有七千年的历史。同时,它又是汉族特有的闭口吹奏乐器。 它的上端有吹口,底部呈平面,侧壁开有音孔。 作为古代用陶土烧制的一种吹奏乐器,它一般呈圆形或椭圆形,有六孔。以后逐渐改良与发展,到现在有八孔,九孔,十孔,双八度等等。 汉族人的埙出现在苗族老人手中,十分诡异。 胖子却没有在乎。 他说: “看样子,你是真的没有动手的能力,不然你不会在早知道音波攻击对我不起作用的情况下,还拿出这么一个物件。” “现在你将这个拿出来,我好像察觉到你的意图,你是——” 胖子怒吼一声: “你是打算给自己独奏一曲丧乐吗?!” 尾音还在原地,显得茫然,胖子如一枚炮弹弹射而出,风驰电掣,蹑影追风。 只刹那间天边有一道亮光投下。 光亮微微酸痛人的眼睛,来不及闭上眼,缓解压力。 胖子,到了。 匕首被他不知收到哪里去,他挥舞两只砂锅大的拳头,打算活活将老头打死! 苗族老人气势不弱,乍一看,拥有五级实力,实际上他的速度也媲美任何一个五级非敏捷系强者的速度! 胖子刚开启第六道基因锁,境界不稳,又是远远跑来。 苗族老人拥有充足的时间在他跑过来之前将埙拿起,放到唇边—— “呜——” 悠长如悲咽的声音传荡四方,声调不高,穿透力却骇人听闻。 只见不一会,漫山遍野,纯净白雪覆盖之下,有无数回响与回应声一同传来。 胖子在声波发出的下一刻来到苗族老人身前,重重一拳打出去。 老人无力反抗,登时飞出何止百米! 骷髅似的躯体撞断无数粗壮大树,老人重重摔倒在一个小水洼旁边。 那惨白色的骨头宛如合金铸造,胖子这么厉害的一击居然也没有打断他哪怕一根肋骨,裂纹也没有出现。 胖子锐利的目光马上发觉到这个情况,微微诧异之后便是念头急转,不一会迈动步伐,就要追击过去给对方致命一击! 但是,有东西挡住了他的去路…… 一团黑雾。 大概,不能说是东西。 因为胖子很快查觉到这团扩散范围越来越大,同时朝他逼来的,是一只只不过芝麻粒大小的黑色虫子。 仔细一看,属甲虫类,背分两瓣,薄如蝉翼的翅膀从背后生出,居然也是黑色! 就像从夜晚的夜幕上撕下一小片,放到自己背上,化作翅膀。 我的天,胖爷我是闯进虫窝了吗? 原来刚刚老头吹那一下是为了叫这些虫子! 难怪之前跟林子哥没有听见任何异生物的嘶吼声。 全被它们吃了! 来不及多想,胖子怒喝一声,庞大的身体忽然直径朝黑雾冲去,看他想法,竟是打算冲过黑雾,跑到苗族老人摔落的地方将他结果了! “嗡嗡——嗡——” 无数虫子汇聚在一起,只要会飞,数量众多,总会发出令人心烦意乱,类似苍蝇的嗡嗡声。 胖子的听觉系统在之前突破后立即恢复,此刻无数虫子扇动翅膀发出的噪音清晰钻入他耳中,竟在一时间让他有种想要自我了结的念头在心中生出。 该死!这些虫子的叫声也有迷惑人神志的能力! 此时再去做自残双耳的事情已是来不及,胖子左右挥舞拳头,砸开一片片几乎凝成铁板一块的虫雾,努力前冲。 但虫子的数量太多了! 如果胖子还在外面,不曾冲入黑雾里面他就能看到—— 方圆几里,无数大山幽谷、石缝溪涧之中都有这种虫子冒出来,粗略去数,数量何止亿只! 简直达到了十亿、百亿、千亿!! 而且它们的攻击力同样不弱,任何一只用它锋利的口器在胖子身上同一个位置连咬三下,都能咬出一道极其细微的口子。 胖子能够瞬间恢复。 但若是数百万只小虫子同时咬下—— 胖子,岌岌可危。 黑雾笼罩了胖子所在的这座大山,白茫茫的一片山脉便突兀地出现一座黑色的山。 胖子身处山顶一块空地上,黑雾开始有秩序地朝他涌来,他便变成一块黑石,屹立山头,一动不动—— 太多数量的虫子,已经阻碍到他动作。 生命受到威胁,并随时间推移,虫子将胖子包裹地越来越紧,威胁越来越大…… 陡然,浓如墨汁的黑雾中传来胖子的吼声: “王八蛋,你们以为胖爷就这点手段吗?!”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天火焚世 “律令——火来!” 胖子高声咆哮,只见原本将他严实包裹的虫巢忽然膨胀,若说原先是一个椭圆,腰圆两头尖。 此刻就彻底变成了一个大黑球! 浑圆的,好像气球被充足了气,表皮变得稀薄,已经模糊能看清里面胖子的身影。 轰! 忽然猛地一声巨响传出,刹那间火光冲天,至少数百万虫子包裹成的圆球轰然爆开! 无数飞虫的尸体噼里啪啦响动,从半空中坠落到地上,身上还带着火星,落入荒草丛生的草丛里,不一会便将一大块地方点燃,滋滋地升腾出火苗。 野火燎原之势顿时现出苗头,胖子依旧现在他原先站立的位置,一动不动,高温却逐渐在他身边形成一层层防护,飞虫的攻势顿时大减。 因为只要靠近,哪怕只是想在胖子身边转悠,都逃不过被这越发的猛烈大火烧成灰烬的下场! 胖子双目如电,熊熊烈火顺着大树升到数丈高,火光染红天空,却挡不住他望向苗族老人的目光。 “律令——呼风!” 呼—— 登时有狂风怒号,卷起火焰百丈高,对向无边无际,如飞蛾扑火不知死活,仍在朝他扑来的虫潮! “丑陋的东西,你们打从出生就注定了自己将拥有卑贱的身份,一生以草木为食,饮露水度日;寿不过十载,走不过百里之路。 现在居然敢无视天地法则,妄图联合起来伤害人类,胖爷就教教你们,怎么做一只好虫子!!!” 胖子扎出一个马步,两手叉腰、胸膛高涨,腮帮子鼓紧后吹出长气,原本被他呼唤来的狂风顿时越发猛烈,丝毫不见衰弱下去的趋势。 这风卷起熊熊火焰,形成一张高百米的火幕,并不断朝苗族老人的方向推移而去。 若在高空,目光远远投下便能立即看见下面大地仿佛被分割成两部分—— 一部分如墨汁漆黑,汇聚成湖,湖面波涛汹涌;另一部分火光冲天,遮天蔽日,化作喷涌的火焰,炽热岩浆不断侵蚀墨湖的地盘。 二者相遇,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绝于耳,伴随浓郁的焦糊味。 所有草木、白雪、岩石此刻都变成陪衬……没有哪一方在乎它们的感受,似乎它们在这里的意义,只是为了告诉后来人: 这里曾发生过一场怎样的大战! …… 末日到来后,胖子专注体修,渐渐将修道忘在脑后,但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傻子! 他生于命师四大家中的马家,马家老祖曾说过这样一番话: 若不是小智这孩子天性顽皮,喜动不喜静,恐怕日后成就将不弱于我。 而马家老祖可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地阶强者! 早在当初无双城布偶害人案出现后,胖子就深感自己在修道一途的不足,知道不知不觉中,自己在这条路上已将步子放缓,进度如老牛拉车,停滞不前。 但末日之中,任何方面的突破都有可能在某一时能解救得了自己的性命。 于是胖子重回旧道,再次沉心于修道,借着他的身份,他在修道一途上一日千里,如今就算只用法术,也能敌得过一名五级强者! 法术(律令)、道法、道术、神通。此为修道者境界渐升后才能掌控的四个施术层次,胖子此时道家修为境界尚低,只能使出法术。 本来施展法术,都需要口念颂词,内心波澜不惊,虔诚之意直达上天后成功祈求到天上神明助力,才能成功将法术施展出。 但胖子从来就不是一个喜欢循规蹈矩的人! 求人不如求己,拜一万遍佛祖期望它于梦中给自己解惑,也不如夜卧床榻,三思而后行。 所以胖子信奉的不是漫天神佛,不是天地山河,就是他自己! 我说,黑暗是种折磨,这世界要有光,于是我睁开了眼睛。 我说,这世界太过凄凉,不如心中想象的那般美丽。于是我拿起画笔,将彩墨与美景在纸上挥洒而出。 我说,我要给林子哥报仇。所以我内心坚定,信念如钢铁强硬,只需要求我自己爆发出我的潜力,我就能轻易将一切法术施展,省去所有繁文缛节! 胖子双目怒睁,两只叉腰的手忽然向正前方掀动—— 狂风卷起猛火,猛火借助狂风,刹那间,前推的速度居然增加一成不止! “老不死,都变成骷髅了还不老老实实地下地狱。今天,胖爷我就送你一程!” “律令——天火焚世!” 挡在胖子身前的一张巨大火幕居然被他自己放弃! 在胖子暴喝一声之后,火幕减少厚度,增加了宽度与长度,笼罩向后续部队渐渐减少的虫潮与苗族老人,而后猛地缩拢—— 轰!!! 又哪里有词能够形容这一下。 只是突然,天地之间死一般的寂静。 原本山还是山,水还是水,鹅卵石躺在河边,一动不动;大树懒洋洋的颤动它的树丫子,期望抖落上面的积雪,好让自己多接收几分阳光。 然后,在长达半分钟几乎抹去天地边际的火红亮光之后, 它们,全都没了。 巨大的轰鸣声像有人在这里丢了一颗核弹! 一时间, 但凡能够听见的,皆是足以刺穿耳膜的巨响。 但凡能够看见的,就连原本的黄土地都被烧成一块块紫黑色琉璃样晶体! 水蒸气代替了原本的墨湖与火山,浩瀚无垠,将数座山头全部笼罩。 “呼——呼——” 胖子气喘吁吁地出现在火光背后,身上已没一块好皮,黑的红的,到处是流血的伤口,血液嘀嗒嘀嗒,不等落地便被通通蒸发干净。 虫潮在胖子发出的这一击以后死去八成有余,剩下的要么用爬,要么用飞,居然还在尝试朝胖子扑来。 但还没到达目的地,它们就都被残余高温一一焚烧死去,它们也是这时候才知道—— 火,随时有可能再冒出来。 于是它们不由将目光都看向高温中央的胖子。 这个人类,他难道就不会痛吗? “嘎嘎,嘎嘎嘎嘎!” 胖子喉咙钻进去黑烟,嗓子熏烤得沙哑,笑声在此时变成了刺耳、类似乌鸦的声音。 他看向苗族老人。 “先是蛊虫,而后是这片虫潮。按理来说一般人都有三张底牌,你的第三张是什么?让胖爷瞧瞧—— 你个骷髅架子还能拿出什么吓人的东西!!!” 苗族老人一身衣物被刚刚那场大火烧毁,骨头上也布满黑灰。 他再次把手伸入空洞洞的胸膛之中——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四章 生灵之气 沙沙—— 苗族老人的手原本还包着一层肉皮,此刻被大火一烧,表皮与肉丝不等红肿气泡便全部化去,像极了地上同时被融化的白雪。 沾有草木灰的手骨伸入胸膛之中,沙沙的摩擦声显得刺耳。 不一会,老人将手掏出,一团鲜红色的肉块出现在他手中。 他看向胖子,招了招手。 “干什么?” 胖子警惕万分。 那个巴掌大肉团一样的东西是什么鬼?怎么看着跟动物心脏一样? 咿——居然还在跳! 老人见胖子不过来,脸上居然浮现出一副无奈的表情。 他尝试站起来,但胖子之前那招还是伤到了他,他努力一会,没有成功。 于是他转过身,用手指骨尖在身后大树上刻字: 过来吧,我不会伤害你。 嚯! 胖子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腿肚子一个劲哆嗦。 卧槽,这货居然还有人性,没被异种能量将脑海中的理智抹去。 不是,林子哥不是说过: 不管什么生物,但凡异化造cd不可能依旧拥有理智,以往的智慧、人性、三观,都将全部消失,就算改日有幸突破到地阶,重新获得智慧,那也如变成另一个自己。 简单来说,便是—— 我不是我。 难不成,这老骷髅在耍诈? 胖子狐疑起来。 于是乎,明明苗族老人下身骨骼开裂,站起来的力量都没了,胖子却生出忌惮,始终不敢过去。 在老人身边打着转。 老人见到胖子这幅模样,顿时失笑。 没有笑声的笑脸让胖子越发觉得古怪了,若不是报仇之心急切,放在往日胖子遇见这情况绝对立即转身就跑,不带半点犹豫。 老人再次在树干上刻字: 过来,把这个东西喂给你朋友吃了,他就不会死。 轰隆! 宛如一道惊雷在胖子脑中炸响,胖子的身体变得摇摇欲坠。 他看见这句话,两眼瞬间变成血红色,额头青筋暴起,太阳穴鼓起来好像即将要爆炸! 他大吼大叫: “老骷髅,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林子哥不会死?他不是已经死了吗?还有你手里那东西究竟是什么,你又有什么目地?快点回答我!” 手中的匕首一紧再紧,握得嘎嘎作响,如果不是材质实在坚硬,恐怕要被他握断了! 老人无奈,接着在树干上刻字: 你朋友其实没有死,他只是受伤过重,为了保护自己便将所有身体机能降低到最低层次,进入一种类似假死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唯有通过漫长时间恢复,或者立刻给他服下补充能量的宝物,才能使他自愈速度大增,苏醒的时间大幅度减少。 ——字很多,老人刻字的速度很慢,所以胖子看了很久。 但看再久的时间也值了! 胖子忍不住内心激动,就要冲过去拿过老人手中肉团。 才走两步,他马上停了下来。啪啪两下狠狠给自己两耳光,让自己清醒。 “呼——呼——” 胖子大口喘息,冷冽的寒风与其中混合着一股刺鼻腥臭味钻入鼻孔,蹿到肺部,总算让他冷静。 “哈哈,哈哈……骗我,你这是在骗我……” 胖子仰天咆哮,两行热泪顺着脸颊流下。 “你他娘的就是在骗我!” “你知道自己现在动不了,能找来的帮手也都被我杀绝,没有办法再赢我,所以想要用这种卑鄙的伎俩欺骗我过去,好达到杀我的目地。” 胖子脸色黑得吓人,面目狰狞几乎媲美狂化后的林云,双眼中满是杀意。 “林子哥已经死了!” 他大吼一声。 “我检查过的,他心跳都已经停止,也没有呼吸,绝对不是你所说的假死状态。 而且,就算他现在真是陷入一种假死状态,你又哪里来的信心,认为你手里头的东西能够救他?!” 说到最后,胖子声波如浪,吹得地上残余火焰呼呼卷向远方,无数烧得黑炭似的大树残枝落叶,跟遇上龙卷风一样极速散开,抛高到立地数十米! “这东西叫作生灵之心。” 老人在树干上刻下一行字,胖子才打算前冲的身体不由一滞,停了下来。 “生灵之心?那是什么?” 老人刻字—— 所有活着的生物都有生灵之气,于胚胎时在体内自然生出,用以支撑它们的行动与思考。 其中,又以人类体内的生灵之气最为充足。 因为它不仅给予人类活动与思考的力量,还给我们的灵魂补充力量,使之能够平稳运行,将智慧锁在身体里。直到人随着时间老去,生灵之气逐渐散去,灵魂变弱,智慧随之降低。 胖子大喊道:“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说它能够救林子哥!” 老人摇摇头,已将意思透露分明—— 年轻人啊,就是心浮气躁。 他接着刻: 你以为我一副骷髅架子,是怎么活到现在,又是怎么直到现在还能保持本性不散,正常与你交流的? 胖子一怔,随即嘟囔道: “一个刻字一个说话也叫正常交流?真是见……好吧,你现在把它扔给我,我可以饶你一命。” 老人,忽然停下动作。 正当胖子以为情况有变,老人其实一直以来都是在骗他,他准备动手时,老人速度增快数分,迅速在树干上刻字—— 你在河对面,应该看见了那群不同民族的人…… 我原本是湘西苗族的族老,因为时代变化,我潜心研究蛊虫之道,不被他人理解,最终连寨子里的族人也对我产生意见。 我十分无奈,却只有出离村落,四处流浪。继续钻研虫道的同时,在荒山野岭,平原密林之中寻找各种我不曾见过的毒虫,试图孕育出一种足以改变世人对“蛊”看法的蛊虫。 我成功了,或者说,我失败了。 在钻研蛊虫之道的时候,我意外发现各种生物体内都有生灵之气。 我找来百条种类不同的毒虫,以养蛊之术将其圈禁在一个瓶瓯中,并往其中添加生灵之气,想要孕育出一只实力强大,成长潜力无限,并且天生就拥有不弱智慧的蛊虫。 百日后,我成功了。 但是,末日也到来了…… 从瓶瓯中出现的蛊虫的确智力超人,我的任何动作,任何指示它都能够理解。 然而它,不听从我的指挥…… ——两行浊泪,缓缓从老人眼角流下。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五章 百眼 有一天。我去河里取水,意外发现水里多了许多长相怪异,并且拥有很强攻击性的生物。 那时候,我并没有在意,取了水就回到附近那个村庄—— 那里是我的暂居地。 我喝了不少,然后倒出一点到手心,给百眼喂食。 哦,那只我制造出的蛊虫,我给它取名叫作:百眼。 它很不愿意听我的话,而我希望通过不断磨合,时间长流总会将我与它越推越近,直到不分彼此。 好言相劝之后,它饮下我掌心的水。 然后,噩梦出现了…… 胖子莫名感到惊悚。 他自然知道老人说的是什么时候,他与那只被叫作“百眼”的蛊虫喝下的水里面有什么东西。 他迫不及待想听接下来的故事。 老人没有让他久等—— 百眼饮下水后,不一会就出现暴躁、癫狂、易怒等症状。 我察觉到不免,立即想拿出可以止住它的手段——那支埙。 可是这时我忽然感觉自己身体里有股诡异的力量肆虐,并且开始涌上大脑。 那时的我已经学会如何掌控生灵之气,这些年来,走南闯北,体内也存有不少。我立即调动生灵之气与这股诡异的力量做抗争,试图将它逼出体外。 但两者相遇,好像烈火烹油,或者说是把一杯水倒入沸腾的油锅之中。 我不但没有把这股诡异力量驱除驱除,而且随着它渐渐扩散,我驱动生灵之气与它抗争,争斗中严重伤害到我的身体,初时只是一小部分,渐渐的随时间流逝,伤害逐渐提升。 直到有一天,我惊恐地发现,这股伤害已经暴露在体外,我的身体开始出现掉肉、脱皮、漏血的现象。 我尝试反抗,却始终无能为力,只能勉强把伤害控制在脖子以下。 时间终于来到今天——我的身体,也终于变成了这幅模样。 我能感觉到只剩下骨头的身体拥有了无比强大的力量,但我不敢动用,因为两股力量争斗,伤害……或者说强化了我的身体,却因为我一直没敢把这股力量放入脑袋里,我的脑袋依旧脆弱。 做些简单动作,如行走,举手,还是可以的。 但我不敢尝试奔跑。 我怕强大的身体在高速奔跑途中,大风会吹掉我的脑袋。那样的结果就太可笑了,我可不想做第一个因为跑没了脑袋而死的人…… 胖子摸摸下巴,这才知道为什么老人明明拥有五级实力,却跟弱鸡一样,只知道叫帮手帮忙,自己不加入战斗。 想了想,胖子问道: “那你的那只蛊——百眼呢?它去了哪里?” 老人喟然一叹,摇摇头,刻到—— 这正是我接下来想说的。 它被那股诡异力量完全吞没了,智力再次得到提升,却变得好杀、嗜血。 它杀光了村子里的所有人。 又因为以前我时常跟它聊天,它知道世上有生灵之气这种东西的存在。 它想要变得更加强大。 它也知道人类体内的生灵之气最多,但我和它都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体内生灵之气数量都一样多,还是可能因为年龄、胖瘦、性别、民族、肤色不同,数量会随之出现偏差。 为了验证这个答案,它强迫我不断从外界抓来人,进行实验…… “强迫你!”胖子疑惑了。 “难道你不是自愿的吗?” 老人惨然一笑: 你觉得,我可能是自愿吗? 再怎么说,我也是人,不可能去拿同胞做实验。 “那你……为什么不自杀得了?这种对同类挥动屠刀的事情,想想就觉得可怕。” 老人:因为我不想死。 胖子沉默。 半晌,他轻轻叹气。 是啊,没有谁会想死,除了一时想不开的人。 这花花世界多么美好,而死去的世界一片迷茫。 从未有人在死亡的世界翱翔过一圈然后回来,向大家描述死亡世界的别样美景。 于是那儿就成了未知之地。 而在未知面前,人类从来都是心怀怯意而尊重万分,从不敢将它低头俯视,也从不敢鲁莽接近。 ……但是,如果简单一句不想死,就是他为虎作伥,残杀同类的理由。 那么这里,将是他的埋骨之地! 噌地一声,胖子将明晃晃的匕首插向身边一块石头,匕首刀身应声而入。 老人看见胖子脸上表情,不由苦笑。 他知道,胖子想歪了。 他刻到—— 我之所以不愿意自杀,并非贪生怕死,事实上,无论是谁一旦变成我如今这幅模样,恐怕巴不得立刻去死。 我只是想……借刀杀人。 借助他人的力量,加上我对百眼的了解,好一举杀了它,不再让它有变得强大,去杀害其他人的可能。 胖子寒声道:“但你为了你这个所谓借刀杀人的目地,居然忍心让别人去死! 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没杀过人!” 老人苦笑不已—— 事实上,我还真没杀过人。 实验虽然已经进行到倒数第二步,测试是否各个民族的人体内生灵之气数量都会不同,但之前的,包括这次,所有人都是百眼命令它自己创造出的蛊虫去捉,并且,所有被捉到村子里的人其实那时都已经不能称作是人。 他们丧失了理智,一味的想要杀掉所有有智慧的人类,这个时候再称呼他们作人类,似乎并不合适。 胖子倒吸凉气,脸色渐渐泛青。 他猛地发现一个大问题: 那只被称作“百眼”的蛊虫,似乎在拥有高智力的同时,还有自主繁衍或创造低级蛊虫的能力! 老人背对胖子,并没有看见胖子发青的脸色,他依旧刻字—— 我为了借来一把好刀,去杀掉百眼,做出了很多努力。 但是没有用,百眼太强大了,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我任何计谋,通过任何办法,找来或是骗来的高手,在它面前都显得不堪一击。 百眼还因此对我警惕起来。 你之前说,一般人都有三张底牌,其实我也有。但不同的是,别人的底牌是救命用的,我的,却是对我生命的威胁,也是百眼对我的监视。 第一张,自然是那三只蛊虫,一旦我再有异动,它们会毫不犹豫扯断我的脖子。 第二张,是百眼孕育出的百亿黑虫,是为了防止我真找来厉害的高手。到时他们就算敌地过三只蛊虫,在百亿黑虫围攻之下也难逃此劫。 只不过,它没有估算到你居然会喷火…… 第三张,深藏在我脑海里,原本是我通过意念与它联系,并能稍微钳制它的一种手段,但当它变强大了,居然反客为主,这种手段反而成了时刻危机我生命的危险。 这就是害怕,我找来的高手拥有击杀它的能力,到时候它自然会把掌控我生死的事情说出,让这名高手投鼠忌器,放它离开。 嘿嘿嘿,但它一只臭虫子永远也想不到,会有人心甘情愿,主动放弃生命! 刺啦! 老人写完那行字,握住红色肉团的骨爪猛然扯动,原本还与他上半身有几根相连的细丝,此刻被全部扯断。 他匆匆刻下数行字—— 把这东西给你朋友吃了,他过段时间就能醒过来。 从你身上,我感受到比百眼弱一点的气势,但我相信你终究有一天能超越它! 你一定要努力修炼,直到最终拥有超越百眼的实力,然后把它杀了。 记住,在没有百分百把握之前,千万不要去找百眼,那样就是送死! “为什么?还有什么叫做拥有百分百把握?你就不能说清楚一点吗?”胖子急忙喊道。 老人沉默片刻。 他的骨头渐渐褪色,由白色变成灰白,又从灰白变成全灰,逐渐脆弱。 他的脸上有大块肉连着皮肤掉落,不见血液。 哒哒—— 一颗眼珠子掉了下来。 就在这时,老人猛地举起骨手,在树干上刻下最后一行字—— 它比现在的你,强十倍……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六章 林云苏醒 胖子走到老人骨骸面前,低身,将那被称作生灵之心的红色肉块拿起。 大概,这里面存有他这些年来收集到所剩不多的生灵之气。 但所剩不多也是相对的,至少对他本人来说,这是一颗足以吊住他性命,让他再活个八九十年也不成问题的灵丹妙药。 对林云来说,这是足以令他恢复所需时间大大减少的珍宝。 苗族老人却毫不犹豫给了他。 死前的唯一要求是让自己替他……不,是替全人类宰了蛊虫百眼。 都不曾提出一个对自己有益的要求! 胖子忽然流下两行清泪,朝着苗族老人的尸骨,深深鞠躬行礼。 就是因为华夏有你们这些品德高尚的人,华夏在末日前才能建立起一个和谐社会; 也正是因为有你这样舍死忘生,将死亡看作新旅程开始的人。 华夏,最终一定能走出末世,走向光明! 胖子用双手刨出一个大坑,将苗族老人的尸体放了进入,接着填土掩埋,还找来一块石板,想刻上老人的名字。 但他忽然发现—— 老人连名字都不曾告诉过他! 眼泪又簌簌流下,胖子胡乱擦拭几把,眼泪跟鼻涕糊了一脸。 他不想玷污老人的墓碑,急忙跑去远处抓起一把白雪,用力摩挲,直到手掌变得跟雪一样白才终于跑回来。 他在墓碑上刻字: “吾师——无名。” 右下方刻上自己的名字: “马肇智。” ——每个人都有老师,启蒙、授业、解惑。 胖子觉得自己又找到了一位老师。 他教给自己一个道理: 身处末世,就算自己生不如死,人生已经彻底迷失方向。也要找个方法,在赴死之前,为全人类尽到自己一分微薄之力,哪怕看上去—— 很可笑。 胖子头也不回,走到林云身边将生灵之心喂给他服下,然后背上林云,走向远方。 大火升腾起无数蒸汽,不一会就在上空凝成乌云,加上天气寒冷。 下雪了。 鹅毛大雪将苗族老人的坟墓与墓碑渐渐遮掩,直到看上去与一团积雪别无两样…… 大雪纷飞,又遮盖了多少如苗族老人这样,手上不曾沾染任何一个人的鲜血,心里始终为其他人着想,看见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就甘心赴死的人。 胖子提了提双臂,想让林云在他背上趴得舒服一点,哪怕假死状态中的林云根本感觉不到他的好意。 百眼…… 比我强十倍? 我还偏就要去宰了它,圆您老人家的遗愿! …… 林云醒在一个夜晚。 月黑风高,万里无云,漫天繁星点点。 是一个难得的好夜晚。 他听见耳旁有噼里啪啦的火星嘣裂声,于是转过头,看见身边不远处升起了一团篝火,在另一边,胖子平躺在草地,仰望星空,两只小眼睛里满是憧憬与羡慕。 “……胖子。”林云喊了一声。 他以为,自己的声音应该是虚弱的,至少,不应该中气十足,跟没事人一样。 但声音才从嘴里出来他就震惊了。 怎么,自己的声音就像大梦初醒,面对无限风光,发出一声赞叹时那种声音? 他急忙内视身体。 这一看就让他吓了一跳,只见身体里原本大大小小的伤害,断裂的经脉、萎靡的五脏,松弛的肌肉……全部复原! 甚至更加惊悚的,他原本对敌生化异兽燃烧的一百万基因精华都被补充回来,而且更近一步,离开启第八道基因锁只有一点之差! 如果不是他之前一直处在假死状态,很有可能现在就已经开启了! “胖子!”林云又喊了一声。 这下,原本正在假寐的胖子终于听见了,一溜儿爬起来,走到林云身边。 “哈!林子哥,你可总算醒了。” 胖子露出笑容,欢喜不已。 但林云奇怪的,觉得这不像胖子的风格。 按道理,胖子不应该是大喊大叫,跑过来抱住他,说你可算是醒了,这几天没人陪我聊天可闷死我了……之类种种的动作与话吗? 怎么—— 似乎变成熟了…… 林云暂时放下疑问,朝胖子问道: “我昏迷几天了?怎么我感觉不是很久,而且我发现不仅我的伤势已经全部恢复,连基因精华数量都增加了许多?” 胖子眼中掠过一丝复杂地神色,轻声说: “事情,还要从你昏迷过去那一刻说起。 我看见你没气了,火冒三丈,拔出匕首就……” ……许久,天边渐渐有乌云飘来,月明星稀,许久没添木柴的柴火变小了不少。 哒哒—— 两颗火星蹦出来,惊醒柴火边在沉思的两个人。 “……这么说,你达到了六级?” 林云问道。 他不是冷血,不是对苗族老人的死毫无感伤。 他只是觉得,老人的死一定或多或少给了胖子打击,这应该也是导致现在胖子看起来成熟不少,日后突破境界难度同时减少的原因所在。 现在如果再提那件事,胖子本就是个感性的人,他怕胖子会受不了。 胖子揉了揉眼睛,点点头。 “嗯,我开启第六道基因锁了……林子哥,我想杀了那只叫作百眼的蛊虫,希望你能帮我。” 胖子知道,单凭自己的实力,恐怕对上老人所说比他强大十倍的百眼,绝对不堪一击。 但如果加上林云…… 林云可是比他强大百倍!在他眼中,从来没有林子哥战胜不了的敌人,偶尔出现,比如那只生化异兽,在胖子心中也一直理解为是林子哥在与生化异兽战斗之前就被一群小渣渣消耗了太多体力。 不然完好状态下的林子哥,一定能轻松宰了那只生化异兽! 林云笑了,他拍了拍胖子肩膀。 “咱俩是兄弟,说那么见外的话干嘛?” 这是第一次,林云单独面对胖子说, 他们是兄弟! 林云站了起来,活动一下筋骨。把斩命刀也拔出来,挥舞几下,刀光闪烁,夜空几乎被他撕开。 “你说我昏迷了不过几个小时,按道理,那只小虫子暂时不会跑。” “咱俩都休息一下,明天太阳升起之时,就是我们去宰了那虫子的时候!” “好!” 胖子站到林云身边,壮志在胸,豪情满怀,一股凌厉气势冲天而起。 末世又如何?我跟着林子哥,总能走出一条光明大道! 咕隆—— 忽然,雷鸣般的响声从林云肚子里传出。 “那个,有吃的吗?我饿了……” 林云赧然道。 “嘿嘿嘿,今下午心烦的打了一头野猪,我现在去拖回来。” “好,就吃那个!” 两人说说笑笑,朝黑暗中走去……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七章 迷雾黑影 翌日,太阳懒洋洋打个哈欠,从山那头爬了出来,圆溜溜的大脑袋发出散出金光,照耀茫茫大地。 大树上,一根根冰棱可怕这光了,被阳光一照,原本死死抓住大树枝桠的跟脚松动,立即掉了下来。 啪嗒! 在一个比太阳脑袋还显得圆鼓鼓的肉团上砸地粉碎。 ——胖子揉了揉他的眼睛,看向左右。 在离他几步远的石头上,他看见盘膝而坐的林云。 斩命刀放在他身边,上面凝结了不少露水,显然林云保持这个姿势已经很久了。 “林子哥?怎么这么早就醒了。” 林云回头,看见是胖子,立即笑了。 “看日出呢。” “日出?日出有个什么看头?” 胖子嘟囔道。 他忽然一愣,猛地想到—— 自己,也有很久没有见过日出了…… 似乎从他得知末日即将来临的那一刻起,他再没有享受过悠闲的生活。 日复一日,奋战在与异兽战斗的前线。 直到敌人变成异生物,又好像有从异生物变成人的趋势。 他再没有安静地坐在一个地方,时间超过十分钟。哪怕睡觉,也总是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他两手并用,爬上石头坐到林云身边,目光远眺天际。 日出,确实挺美的。 他在心里想。 远方,旭日东升,一颗火红玛瑙似的宝石滑出胶质的蓝色天空,驱散黑暗,立见光明。 …… 沙沙的脚步声在万籁俱静的山林中显得突兀。 方圆百里,不见生物活动的迹象,冷清地好像他们俩人来到鬼蜮之中。 抬起头,异化后高达百米的大树枝桠遮天蔽日,阳光难以穿透。 清晨雾气腾腾,五米之外难辨身影,将整个视线染成灰色。林云与胖子两人唯有靠在一起走路,才能避免走一会就找不到同伴的尴尬。 “胖子,你确定是往这个方向走吗?” 路上,林云向胖子问道。 雾气很重,好在胖子体型庞大,林云随便往哪一凑,就能准确找到胖子的人。 胖子犹豫了,大手摩挲身边一棵大树的树干,树皮显得十分粗糙。 如果不是植物的异变所需时间过长,这里的植物包括身边这棵大树都没有完成异变,恐怕下一刻胖子就会被大树伸出的枝桠卷起来,在空中撕裂成两半。 “应该是这个方向吧……那老头话没说清楚就挂了,死后一只骨头爪子指向这个方向,可能……是向我指明百眼的所在之地……” 林云顿时无语。 昨天还叫别人作老师,今天就直接称呼老头了,这变化未免有点太快了。 而且,老人死后手指向这儿,没准是给你指出一条出山的道路,而并非你想的事指明百眼蛊虫的所在之地。 林云抽抽嘴角,有些蛋疼。 不过它没有多说,跟着胖子继续走了下去。 再看看吧,百眼蛊虫听老人说要比胖子强大十倍,如果真在附近,就算眼睛看不到它,凭借感应气势也能把它找到。 嗯? “等等!” 林云眉头一抖,猛地伸出手拽住胖子,把胖子吓了一跳。 “林子哥,怎么……” “嘘——” 林云对胖子做出闭嘴的动作。 目光小心翼翼看向迷雾笼罩的前方,眉头微蹙。 在不远处,林云感觉到有数个实力强悍的生物正在一个地方徘徊,似乎在寻找或保护一个什么东西。 他闭上眼,神魂之力喷涌而出,在心里细心感应。 五级、六级、六级、六级、七级! 嚯! 林云睁开眼,眼中满是骇然之色。 这个鬼地方居然有七级异生物的存在! 而且更加诡异的是它们似乎形成了一个团体,明明在感应中五只异生物的形体各不同,不是同一种类,偏偏它们和平相处,没有一点要拼个你死我活的样子。 “林子哥,前面到底有什么啊?” 胖子还是按捺不住,压低了声音凑到林云耳边问道。 林云摇头不语,怕声音惊动那五只异生物。 异生物与人不同,人类强者随着基因锁开启数量增加,与低一级的强者会形成巨大的实力差距。一般情况下,一名一级强者永远不可能战胜一名二级强者。 但异生物不同,凭借种族、体型、觉醒能力、环境的差异,许多一级异生物能战胜二级异生物,甚至三级! 而对于人类来说,一些明明比自己等级高的异生物不会是自己对手,但一些低等级异生物就会战斗的十分吃力,乃至于完全打不过! 林云在首都那晚便是,生化异兽的克隆体被科研人员大大强化了身体素质,尤其是防御力这方面,又因为生有两个脑袋,显得十分难缠。 明明克隆体等级都低于林云,但林云才宰不过十几只,就累到吐血。 现在,迷雾后数十米距离外有五只异生物,林云不知道它们的实力是否只是表面表现出的这些,还是会变得很恐怖。 不如先退去,等雾散了再来查探。 想着,林云拉住胖子的胳膊,两人缓缓后退。 “嘶嘶!” “吼!” 陡然,迷雾外此起彼伏的嘶吼声响起,林云一惊,立即知道对方已经发现自己与胖子两人。 锵! 斩命刀瞬间从背后跃出,拦腰斩断一株一人合抱的大树,稳稳落入林云手中。 林云表情严肃。 “小心,它们过来了!” 呼—— 胖子也吓了一跳,急忙去摸挂腰上的匕首,还没摸到,一道巨大的黑影带出风声呼啸,朝他扑了过来。 “该死!” 胖子哪还来得及想其他事,立即握紧拳头对准来敌砸了过去。 拳头稳稳打出去却扑了个空,全身力量落到空处,巨大的冲击力差点让胖子摔倒。 “这他娘地是什么鬼?影子吗?” 胖子在一旁叫喊道。 他明明记得自己刚刚已经打中那玩意了,但是怎么—— “小心!” 陡然,林云惊呼一声,抓住斩命刀就要朝胖子冲过来。 在胖子身边,一团巨大的黑影若隐若现,仿佛被灰雾同化,没有实体,正举起同样若有若无的爪子抓向胖子脑袋。 “嘎嘎——” 轰! 尖锐的声音响起在林云耳边,林云下意识一刀砍过去。 应该是砍中了,因为马上有巨大轰鸣声震耳欲聋,声波将四周落叶吹得漫天飞舞。 但林云立即感觉虎口一阵发麻,收回的刀锋不见血液。 究竟是什么东西,防御力居然如此强悍?! 唰唰唰—— 猛地,又有三道黑影扑来,两道扑向林云,一道扑向胖子。 林云看得真切,那道扑向胖子的有六级实力!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八章 相遇 翌日,太阳懒洋洋打个哈欠,从山那头爬了出来,圆溜溜的大脑袋发出散出金光,照耀茫茫大地。 大树上,一根根冰棱可怕这光了,被阳光一照,原本死死抓住大树枝桠的跟脚松动,立即掉了下来。 啪嗒! 在一个比太阳脑袋还显得圆鼓鼓的肉团上砸地粉碎。 ——胖子揉了揉他的眼睛,看向左右。 在离他几步远的石头上,他看见盘膝而坐的林云。 斩命刀放在他身边,上面凝结了不少露水,显然林云保持这个姿势已经很久了。 “林子哥?怎么这么早就醒了。” 林云回头,看见是胖子,立即笑了。 “看日出呢。” “日出?日出有个什么看头?” 胖子嘟囔道。 他忽然一愣,猛地想到—— 自己,也有很久没有见过日出了…… 似乎从他得知末日即将来临的那一刻起,他再没有享受过悠闲的生活。 日复一日,奋战在与异兽战斗的前线。 直到敌人变成异生物,又好像有从异生物变成人的趋势。 他再没有安静地坐在一个地方,时间超过十分钟。哪怕睡觉,也总是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他两手并用,爬上石头坐到林云身边,目光远眺天际。 日出,确实挺美的。 他在心里想。 远方,旭日东升,一颗火红玛瑙似的宝石滑出胶质的蓝色天空,驱散黑暗,立见光明。 …… 沙沙的脚步声在万籁俱静的山林中显得突兀。 方圆百里,不见生物活动的迹象,冷清地好像他们俩人来到鬼蜮之中。 抬起头,异化后高达百米的大树枝桠遮天蔽日,阳光难以穿透。 清晨雾气腾腾,五米之外难辨身影,将整个视线染成灰色。林云与胖子两人唯有靠在一起走路,才能避免走一会就找不到同伴的尴尬。 “胖子,你确定是往这个方向走吗?” 路上,林云向胖子问道。 雾气很重,好在胖子体型庞大,林云随便往哪一凑,就能准确找到胖子的人。 胖子犹豫了,大手摩挲身边一棵大树的树干,树皮显得十分粗糙。 如果不是植物的异变所需时间过长,这里的植物包括身边这棵大树都没有完成异变,恐怕下一刻胖子就会被大树伸出的枝桠卷起来,在空中撕裂成两半。 “应该是这个方向吧……那老头话没说清楚就挂了,死后一只骨头爪子指向这个方向,可能……是向我指明百眼的所在之地……” 林云顿时无语。 昨天还叫别人作老师,今天就直接称呼老头了,这变化未免有点太快了。 而且,老人死后手指向这儿,没准是给你指出一条出山的道路,而并非你想的事指明百眼蛊虫的所在之地。 林云抽抽嘴角,有些蛋疼。 不过它没有多说,跟着胖子继续走了下去。 再看看吧,百眼蛊虫听老人说要比胖子强大十倍,如果真在附近,就算眼睛看不到它,凭借感应气势也能把它找到。 嗯? “等等!” 林云眉头一抖,猛地伸出手拽住胖子,把胖子吓了一跳。 “林子哥,怎么……” “嘘——” 林云对胖子做出闭嘴的动作。 目光小心翼翼看向迷雾笼罩的前方,眉头微蹙。 在不远处,林云感觉到有数个实力强悍的生物正在一个地方徘徊,似乎在寻找或保护一个什么东西。 他闭上眼,神魂之力喷涌而出,在心里细心感应。 五级、六级、六级、六级、七级! 嚯! 林云睁开眼,眼中满是骇然之色。 这个鬼地方居然有七级异生物的存在! 而且更加诡异的是它们似乎形成了一个团体,明明在感应中五只异生物的形体各不同,不是同一种类,偏偏它们和平相处,没有一点要拼个你死我活的样子。 “林子哥,前面到底有什么啊?” 胖子还是按捺不住,压低了声音凑到林云耳边问道。 林云摇头不语,怕声音惊动那五只异生物。 异生物与人不同,人类强者随着基因锁开启数量增加,与低一级的强者会形成巨大的实力差距。一般情况下,一名一级强者永远不可能战胜一名二级强者。 但异生物不同,凭借种族、体型、觉醒能力、环境的差异,许多一级异生物能战胜二级异生物,甚至三级! 而对于人类来说,一些明明比自己等级高的异生物不会是自己对手,但一些低等级异生物就会战斗的十分吃力,乃至于完全打不过! 林云在首都那晚便是,生化异兽的克隆体被科研人员大大强化了身体素质,尤其是防御力这方面,又因为生有两个脑袋,显得十分难缠。 明明克隆体等级都低于林云,但林云才宰不过十几只,就累到吐血。 现在,迷雾后数十米距离外有五只异生物,林云不知道它们的实力是否只是表面表现出的这些,还是会变得很恐怖。 不如先退去,等雾散了再来查探。 想着,林云拉住胖子的胳膊,两人缓缓后退。 “嘶嘶!” “吼!” 陡然,迷雾外此起彼伏的嘶吼声响起,林云一惊,立即知道对方已经发现自己与胖子两人。 锵! 斩命刀瞬间从背后跃出,拦腰斩断一株一人合抱的大树,稳稳落入林云手中。 林云表情严肃。 “小心,它们过来了!” 呼—— 胖子也吓了一跳,急忙去摸挂腰上的匕首,还没摸到,一道巨大的黑影带出风声呼啸,朝他扑了过来。 “该死!” 胖子哪还来得及想其他事,立即握紧拳头对准来敌砸了过去。 拳头稳稳打出去却扑了个空,全身力量落到空处,巨大的冲击力差点让胖子摔倒。 “这他娘地是什么鬼?影子吗?” 胖子在一旁叫喊道。 他明明记得自己刚刚已经打中那玩意了,但是怎么—— “小心!” 陡然,林云惊呼一声,抓住斩命刀就要朝胖子冲过来。 在胖子身边,一团巨大的黑影若隐若现,仿佛被灰雾同化,没有实体,正举起同样若有若无的爪子抓向胖子脑袋。 “嘎嘎——” 轰! 尖锐的声音响起在林云耳边,林云下意识一刀砍过去。 应该是砍中了,因为马上有巨大轰鸣声震耳欲聋,声波将四周落叶吹得漫天飞舞。 但林云立即感觉虎口一阵发麻,收回的刀锋不见血液。 究竟是什么东西,防御力居然如此强悍?! 唰唰唰—— 猛地,又有三道黑影扑来,两道扑向林云,一道扑向胖子。 林云看得真切,那道扑向胖子的有六级实力!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九章 你是不是百眼 “不过只是一些废物,死了也就死了,用不着花心思教它们如何去战斗。” 百眼传来一道意念道。 林云微微一笑,并不纠结对方这个回答。 斩命刀在手心颤抖,麻麻的,让他知道自己该上了。 忘我之境状态下,斩杀那两只六级异生物只花费不到一分钟时间。 还有九分钟—— 够了。 林云看准了百眼没有四肢,行动缓慢,当即身影闪动,短短半秒时间便跨越数十米距离,来到百眼身后,斩命刀递出。 一刀不中。 百眼之所以被老人取名“百眼”,就是因为它模样奇特,不仅外观如一个大肉团,全身上下还长满了眼睛。 就像普通人很难空手抓到一只苍蝇,因为苍蝇脑袋上有足足六百多只复眼,跟雷达一样,任何对它有攻击性动作在出现的那一刻就会被它敏锐查觉,然后迅速躲避,这个过程速度只是占很小部分。 事实上,任何人的出拳速度都比苍蝇的飞行速度要快。 百眼同是如此,密密麻麻遍布全身的眼睛使它对身边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然后躲避,只是—— 它躲避的方式有点怪。 身体蠕动起来,瞬间变成软塌塌一层,高度缩小到十公分左右。 “该我反击了。” 它传来一道意念。 身上数百只眼睛猛地亮起,渗人的光芒从无数眼球中冒出,凝成一道金光射向林云。 精神攻击? 林云一怔,不惊反喜,浩大金光射来,融入他的身体。 他跟没事人一样再次举起斩命刀,一刀砍到百眼的身体上。 哐当! 百眼看似软不啦叽的身体,防御力却强大的可怕,斩命刀罕见没能砍伤它的身体,只有一颗眼球破裂,从中有黑烟冒了出来。 危机感陡生,林云感到自己心脏扑通扑通加快跳动,立即知道这股黑烟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没敢让它靠近自己身体,急忙退来数步。 “你是怎么将我精神攻击避开的?” 百眼身体重新恢复成一米高的模样,发来一股意念问道。 我前世为地阶强者,离天阶差不过半步,甚至穿越之时得到感悟,若当初没有穿越,潜心修炼个几年,恐怕日后自己也将成为天上十阳中的一员。 如今就算我穿越回来,逐渐感应到上一世体型庞大的神魂后立即幻化出九道锁链将它锁住,分化出来用以控制身体的神魂力量弱小无比。 但它也不是你这只区区人阶异生物可以撼动的! 蝼蚁终究只是蝼蚁,面对一头老虎,二者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哪怕老虎弱小得可怜,还受了伤。 但它就算用尽全身解数,也难以伤害到老虎,甚至不能让它感受到蝼蚁的存在,并惊疑一声: 你刚刚,对我出手了? …… 林云漠然不语。 这对百眼来说,是一种无声的嘲讽。 人类,你太狂妄自大了! 百眼没有七情六欲,但这并不妨碍它对林云的嘲讽做出回应。 这回应,动静很大—— 百眼的身体迅速膨胀,圆球一样的粉红色肉团,从直径一米到两米,再到三米。 整个身体像充足了气,伴随石破天惊的动静,轰然爆炸—— 漫天肉屑似大雪纷飞。 “卧槽!这货被你逼疯了?” 那一头,胖子惊地下巴掉了下来。 一只漆黑的兽爪趁他不备抓向他脑袋,胖子迅速反应过来做出躲避动作。 “奶奶的!五级异生物什么时候这么难缠了? 吃胖爷一刀……要不是你还有个帮手,胖爷早就宰了你!” 胖子咬牙切齿喊着,不再看林云,专注于自己的战斗。 啪! 一块碎肉掉到林云脚边,纵使林云此刻无欲无情,也不免微微诧异。 这家伙,怎么自杀了? 冷不防脚边这块碎肉忽然蠕动起来,不等林云反应过来就收缩并变成了一颗小肉球,上面一只散出红光的眼球望之可见。 ——放眼看去,地上的、石头上的、挂在树枝上的…… 无数碎肉块在此时变成了一颗颗肉球,上面都有着一只眼睛,看上去古怪之极,无比渗人! 分裂吗?难不成百眼也是双能力异生物…… “我的能力源自母皇,母皇有百种能力,我作为它不成功的后代,只传承了三种。 第一种为精神攻击。 第二种为分裂。 第三种为—— 死亡凝视。” 什么? 林云吃惊。 它不是由苗族老人创造出来的吗?究竟是怎么回事,它怎么会说自己的能力传承自母皇;又为什么看它现在这模样,好像它并不是这一片山林中的王者,在它的上面, 王者,另有其人…… 来不及多想,百眼已经发动攻击。 数百个肉球每个肉球正中央都有一只眼球,眼球中有漆黑光芒凝聚,然后—— 轰!!! 无数黑光朝林云射来,四面八方,前后左右,林云几乎无处可藏! 目光所及之处,便是死亡。 死亡凝视。 “上一次我发出的攻击是精神攻击,这一次却不是。 人类,享受死亡吧。” 百眼对自己的死亡凝视很有信心,它曾凭借这一招在五级的时候杀过一只挑衅它的异生物,那时的对手拥有六级实力,却在它这一招下撑不过一秒。 此时它已七级,这个人类也是七级。 他,没有生还的可能! “哦?是吗?” 陡然,一个人类声音响起在它一只分身面前,真真切切,因为各个分身之间的联系立即被所有分身包括本体知道。 “你,你怎么可能逃出我死亡凝视?” 百眼震惊了,若不是当它分身转过身体,看见身后清晰的身影,它恐怕都不会相信! “就这么逃,不行吗?” 林云微笑。 忘我之境,当进入这种状态后给予自己的不仅是身体上的强化,还有一种附加能力—— 洞察。 不仅视线的洞察,还包括整具身体! 每一个部位都能通过声音、气流、温度,达到洞察秋毫的结果。 百眼的死亡凝视,错就错在它每具分身发起攻击的时间虽然看似一致,其实中间还是有着间隔。 林云绕过这具分身,扫视一圈,持刀走到一个看似与其它分身一模一样的肉球面前。 “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才是主体?!” 林云冷漠的双眼里闪过一道白光,并不回答它。 他说: “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是不是百眼?” “嘎嘎嘎嘎!这才是你要找的百眼!” 忽然,在前方数十米处有一个尖锐的声音响起。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章 母皇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渐行渐近,直到离自己不过数米远,林云才看清原来矮的那个也比他高太多,而且还是个熟面孔—— 生化异兽。 边上跟着一大肉团,像是大一号的百眼,高度足达三米多高,浑身上下眼睛长得密密麻麻,若是有密集恐惧症的人在此,恐怕会第一时间吓到昏迷。 而且如果刚刚生化异兽那声叫喊不是为了欺骗林云,有所图谋,那么自然意味着, 那才是真正的百眼。 “母皇!” 被林云长刀所指的“百眼”本体喊了一声,想趁林云不备逃到生化异兽身旁那个大肉团边上。 身体才跃出,一道比它速度更快的影子袭来。 咔嚓—— 这一刀,它再没办法躲过去。 两块软乎乎的肉掉落地面,“百眼”本体至此被林云一刀斩杀。 不过林云的老朋友,生化异兽并不为此感到愤怒,这很容易理解,因为死的不是它手下。 但它身边那只真“百眼”也不生气,这就让林云有些疑惑不解。 一只七级异生物,怎么算都应该是一个好帮手,为何对这只异生物的死,百眼显得无动于衷? 这时,百眼开口了。 它隐藏着自己的气势,林云无法知道它的级别,但想来也要比假百眼要高。 但高等级也没能使它进化出一张嘴,它想要表达自己的意思,依旧需要通过意念—— “人类,我想我们可以谈谈。” “谈什么?”林云警惕道。 “我杀了你的手下,你不生气?” “它们是我的孩子。” 百眼传来意念说道。 “我有几个好孩子,与很多坏孩子。你刚刚杀的是坏孩子,就算你不杀它们,我也会把它们拿给好孩子们吃掉。” 林云登时感到心头发寒,他抿抿嘴,目光转向生化异兽。 几天不见,生化异兽的伤应该恢复得七七八八了,但它的气势在感应中有些不稳,显然还未完全恢复。 原本被导弹毁掉的一个脑袋居然又长了出来,奇怪的是新长出的脑袋是个人类脑袋。 虽然此时正闭着眼,林云还是感觉这个脑袋的原主人自己应该认识。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杀掉生化异兽的决心。 我这一路过来,就是为了你! “跟我来。” 百眼传来一道意念,同一时有另一道信息波传向与胖子战斗的两只异生物那,大概是叫它们住手。 “想跑?胖爷今天非得弄死你!” 眼见自己就算面对两只异生物围攻也快要胜利了,但这时它们居然想跑! 胖子哪能情愿,怒吼一声后干脆放弃防御,蒲扇大的巴掌全力一击,打向那只身周有黑雾弥漫的五级异生物。 轰!五级就是五级,哪怕它天赋异禀,拥有诡异万分的能力,使之能够与六级强者对战还不落下风。 但只要它被六级强者全力一击打中,身体素质上的差距就会出来了—— 它,承受不起。 半边身体瞬间被胖子拍成肉酱,像是一只可怜的蚊子。 黑雾没了主人的指挥终于散去,林云与胖子也是此时终于看清这只难缠的五级异生物是什么模样—— 一只跟纸一样的生物,灰色身体,宽度不过几公分。 乍一看就是个正方形,唯有四只爪子和尖尖的嘴巴延伸出来显得突兀,爪子在它死后变得软塌塌的,像橡皮筋一样能够被轻易拉长。 这应该就是它最开始能伸出爪子攻击胖子的原因。 百眼终于有了怒气。 “人类,你们杀了我看重的好孩子。” 也就是这时,百眼流露出一丝气势,被林云敏锐扑捉—— 比生化异兽稍弱,应该是八级异生物。 林云不以为然,哈哈笑道: “你都说这些都是你的孩子,为父母者,自然要对孩子一视同仁,我之前杀了几只你没生气,干嘛要为这个生气呢?” 如果想动手那就来吧!看看能不能一劳永逸把你和生化异兽都永远留在这里! 百眼却沉默不语。 半晌,庞大的身体朝来的方向驶去,一路上原本还顽强没有断裂的树木纷纷倒塌,野草被碾到泥土里。 生化异兽冲林云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不说话,也跟了上去。 哗! 最后一次出手,那只围攻胖子的类人型异生物也挂了。 百眼前行的身体停顿短短一瞬,而后若无其事继续前行。 林云心里头生出疑惑,同时警惕心徒增。 当着它面连杀它三个手下都不动气,要对自己出手。 它到底想跟我谈什么? …… 五分钟后,两人两兽来到一处背靠大山的阴凉处。 轰隆隆的声音响起,伴随地面震动,一张石桌,两把石头椅子从地面冒出。 林云吃惊,马上反应过来这是百眼的异能。 “你这是……” 百眼发来一道意念:“请坐。” 于是林云与胖子纷纷入座,胖子嚷嚷道: “怎么没个吃的?” 登时有无数黑影从四面八方冒出,扑向远方,不多时带回来一个个熟透的水果,放到胖子身前。 “嗨!谁爱吃这玩意?胖爷我想吃肉!” 嗡—— 虫潮再次飞出,不多时,数量少了大半的虫潮拖回来一块血淋淋的大肉。 肉块热气腾腾,而且上面属于原先主人的气势未消—— 是六级异生物的肉。 百眼使出异能,唤来水流将其冲洗干净; 再施展异能,点起一堆火。 黑虫数百只为一组,拖着肉块扑入火堆,从另一头钻出。 肉块被烤熟一分不到,而这时钻入火焰中的黑色小虫子死了接近一半。 于是换另外一组,抓住肉块,重复上一组的动作…… 林云与胖子相视一眼,竟都从对方眼中看见了震惊。 这些黑色小虫子和胖子最初看见的那种基本一样。 但那时的虫子被五级实力的他轻易打败,而且那些虫子都有或多或少的恐惧感,面对足以毁灭所有同伴包括自己的威胁时,它们会显得犹豫,停滞不前。 这一些就不同! 它们合力能杀掉六级异生物并从对方身上割下一块肉,面对火焰也无畏无惧,冰冷的好像杀人机器! 而这些黑色小虫子——与百眼相比,又显得微不足道了。 控土、控水、控火…… 短短一会,百眼已经向林云与胖子展示了它拥有的三种异能。 照之前假“百眼”所说,它的能力都是传承自“母皇”。 假设这个“母皇”说的就是面前这只百眼,那是不是意味着—— 假“百眼”的精神攻击、分裂、死亡凝视…… 它也会? 如果真如假“百眼”所说,这家伙拥有百种异能,就算它如今级别只有八级,但它的实力绝对还在生化异兽之上…… “你想谈什么?” 林云沉声问道。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一章 第八道基因锁 “首先,由我来做个自我介绍。 我叫作田盈超,无名之辈,不足挂齿。 我同伴名为母皇,自己起的。 以前有个人类给它取名作百眼,后来当它身上的眼睛数量突破了一百只,它就自己改名叫作母皇。” 生化异兽做着介绍,并不给母皇说话的机会。 可能因为二者都觉得由原本是人类的田盈超来做介绍,会让林云与胖子两人感到亲切,或者说能将意思表达得更为清晰,包括每句话的停顿,每个字的语气轻重。 林云冷笑道:“呵呵,恐怕母皇这个名字的含义并不是你说的那么简单…… 好了,说要和我商量事情,那就快说吧。遗言也好,恐吓也罢,我都会听着。” 生化异兽非常人性化地摇摇脑袋,叹道: “我脑海中关于我还是人类时的记忆都已支离破碎,仅有的记忆不能让我想出太多有关对话时优美的句子,那么我就直接了当一点——” 林云和胖子同时认真起来。 生化异兽沉声道: “我想请,你加入我们。” 嗯? 噗嗤—— 林云忽然狂笑不止,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他一只手拍着胖子肩膀,另一只手指向生化异兽。 “哈,哈哈。胖子你听见了没?这傻逼居然说想让我加入它们!” 这一笑就没个停,直到几分钟过去,林云依旧狂笑不止,生化异兽忍不住出声打断他。 “我不是很理解这句话的笑点在哪。 你是需要思考一下吗?” “不!” 林云忽然喊道,笑脸不再出现,取而代之出现在脸上的是冷酷无情。 “我现在就可以给你答复,和当初我在初始之地给你爸爸、你爷爷、或者是你祖宗的答复一样—— 老子死都不会加入你们,成为你们的帮凶去残害其它人类!” 生化异兽叹道: “对不起,那晚我刚从培养舱苏醒,兽性将我的理智全部盖住,所以我才会大开杀戒,杀了那么多人。 你如果现在加入我们,我们将不会再以人类为主要目标,至少,不会再对华夏国境内的人类出手。” 林云疑惑了,不由问道: “不对人类出手?那你们在不吞食人类血肉的情况下该怎么完成进化,达到更高境界? 而且,你们在被异种能量感染后,杀死所有智慧生命这件事就已经深植灵魂之中,我又该怎么相信你能够抗拒灵魂的指引,做到不杀任何一个人类? 还有,你们有什么目地?” 生化异兽露出一个笑容,盘膝坐到林云与胖子面前,庞大的身躯遮天蔽日,就算是坐下,它看向林云时也得用俯视的姿势。 它说道: “人类能够做到不吸收异种能量却成功打开了基因锁,或突破到下一个境界。 我们也能。 事实上,普通人的血肉对我们的帮助还没有到现在的河里喝一口水帮助大。 杀害一切智慧生命这件事确实存在,其实就像黑暗与光明,天生处于对立。 被感染导致变异的生物就已经坠落黑暗之中,而你们没被感染的生物就像是光明,二者没有共存的可能。 但我们有个好习惯,就是弱者服从强者,我若下令不让它们杀害人类,它们绝对不会再向你们动手。 至于最后一个问题,其实答案在你之前的问话中就有提及。 我们的诞生是为了杀掉一切智慧生命,但这个世界上的智慧生命并不仅仅只有人类一种。 相比较那些……人类在我们眼中弱小地可怜,根本不具备威胁性。 所以,我们是可以和平共处的。” “只要我加入你们?”林云冷声道。 “没错!”生化异兽嘎嘎一笑。 “只要你加入我们,我们就愿意让所有活动在华夏境内的战兵与异生物全部退出去,二者和平共处!” “我需要做什么?” “什么都不需要!你只要老老实实的,不参与到我们与那些……的战斗中来,我们就愿意把华夏还给你们人类。” “这件事情,你们的王知道吗?” “嘎嘎,事实上命令就是王发下的。” 林云艰难地举起手,揉着太阳穴。 “那,让我想想……” 风无声,鸟不语,天地间死一样的寂静。 胖子紧张兮兮地看着林云,生怕他忍不住诱惑,答应了面前这个大怪物的条件。 他还是没忍住,大声喊道: “林子哥,千万不能相信它的话!它们都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畜生,说谎都不带眨眼。 如果你真的加入它们,现在说什么事情都不需要你做,到时候可就身不由己了。 而且它们说现在愿意把华夏还给我们,但以后呢? 等它们真消灭那些可能存在的敌人,我们还是逃不过灭亡的下场!” 林云,终于抬起了头,看向生化异兽。 他轻声问道: “这件事,为什么你不去首都找王国卫谈。” “嘎嘎嘎,那个老家伙太没用了,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掌控北平城,跟他谈条件完全没有用。 所以我们只能一个一个来,找到那些实力强大或有权有势的,一个一个商量。” 林云忽然露出一丝微笑,面对阳光,笑意渐渐热烈。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我是你们第一个找上的?” “没错!” 生化异兽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喊道: “人类,快点告诉我你的选择。” 生化异兽、母皇、胖子…… 所有在场生物的目光都聚集到了林云身上。 “……呵呵。” 一柄血红色长刀举了起来,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长刀所向,所向披靡。 “我的选择是—— 你们可以不必去找其它人的。” “因为这里将是你们的埋骨之地!” “狂化——狂暴之境。” 一股凌厉气势陡然从林云身上冒出,此时此刻,无论是气势还是真实实力,林云都不弱于一名八级强者! 母皇与生化异兽都微微动容,不由警惕起来。 “狂化——忘我之境!” 轰! 林云头上一袭乌发瞬间被地上积雪洗成雪白,发丝变长,在脑后无风自动! 这一刻,纵使是生化异兽也感受到了一丝威胁,它猛地想起北平城那个夜晚,它险些葬身在这种状态下的林云刀下…… “人类,你之前进入过这种状态,现在再次进入应该维持不了多久。而且面对我和母皇联手你绝对没有成功的希望!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加入我们,我之前说过的条件依旧算数!” 林云把话都听了进去,只是此刻他无欲无情,心中所思所虑只是如何用最快速度杀掉生化异兽与母皇。 他轻声说: “那这样呢?” 这样? 哪样? 下一刻,一股浩大磅礴的气势再次从林云身上喷涌而出,胖子接近三百斤的身体直接被狂风吹飞,生化异兽也险些站立不稳。 唯有母皇,仗着小山一样的身体依旧一动不动,只从它无数眼睛里看出,它此时的忌惮心已经达到最强。 第八道基因锁,开启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二章 母皇出手 生化异兽一个箭步冲上来。 “林云,就让我们完成当初在北平城未完的战斗!” “正有此意!” 比林云脑袋还要大的兽爪拍向林云脑袋,不论上面吞吐寒光的利爪,光是巨大的的爪掌,倘若拍中林云脑袋,恐怕连眼珠子都会被打爆。 林云却不动如山,身体笔直立在原地! 眼中寒意流转—— 轻吐道: “天罚。” 巨大的血红色刀影宛如割裂天地,突兀出现在空中,毫不留情对向生化异兽的兽爪。 我说,你有罪。 轰! 生化异兽递出的兽爪直接被刀影撕开,鲜血淋漓,不等落地就诡异凝聚成一团,笔直飞向斩命刀本体,被瞬间吸收进去。 斩命刀吸入这一团血液后变得兴奋,刀身不断颤抖,让林云握住刀柄的手虎口发麻,几乎要自行脱手出去。 “呵呵……” 空旷的大地,原先视线里存在的一切物体全部被抹去,林云的笑声显得十分清晰。 他抚摸刀身,柔声道: “别急,这才是餐前甜品,真正的大餐还在后头。” 斩命刀这才安静下来! …… 生化异兽此时心中的恐惧无可复加! 究竟是怎么回事? 记得上一次看见这小子,他拼命了也只能勉强威胁到自己,还是一种同归于尽的招数。 自己在之后遭遇围攻,身受重伤,实力十不存一,他就已经是濒临死亡,那时自己再想弄死他轻而易举。 但是现在这个人居然有与自己战斗还稳占上风的实力……不,是压倒性的实力! 只是一个照面自己就失去了一条手臂,就算能够复原也需要非常长的时间,如果照这个趋势下去自己只会越来越弱,而林云相比较起来就会越来越强,最终达到杀死自己的目的。 这还只是第二次见面! 如果还有第三次…… 生化异兽猛地打了一个寒战,惊恐地想着—— 那时候自己会不会一个照面就被杀了…… …… 林云并不适应生化异兽的沉默,特别是他想以守代攻,面对生化异兽的攻击使出对应的防御招式,从而使自己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同时能不受伤害,又时不时可以伤到对方。 他耸耸肩,开口喊道: “纵横华夏也难遇敌手的你,居然也会胆怯吗?” 忘我之境下,各种情绪并不能轻易在心里滋生,能做出耸肩这个动作,只是这种状态下林云认为有益于帮助自己击杀生化异兽。 生化异兽并不蠢,它忌惮道: “你很强,至少现在这种状态下的你是的。” “我可以等到你被动解除了这种状态,然后再发动攻击,我想你这种状态应该不能保持太久。” 它清楚记得当初在北平城那晚,林云进入这种状态后不过使出一招就被动解除了。 虽然,那时的林云早消耗掉太多体力。 ——林云笑了,笑容如春风拂面,淡淡的,又能让人清楚知道他此刻心里是喜悦的。 同时笑容中还蕴涵了一些其它东西,生化异兽看得分明,那根本就是—— 嘲笑。 一柄血红色大刀突兀出现在它身边,不等它缓过神,喉咙处一凉,刀锋已然划过它的脖子。 林云的声音响起在它耳边: “七级的时候我进入忘我之境可维持的时间已经达到八分钟,后来面临突破,这个时间变成了十分钟。 如今我已达到八级,时间就达到了—— 半小时。” 惊愕的情绪和漫天泼洒的鲜血一同出现,但情绪深存心底,无法被剥夺。血液却被那把血色长刀全部吸走了。 不! 该死的,它还在尝试吸食我体内的血液! 生化异兽变得焦虑,完好的一只兽爪疯狂抓向林云。 林云身体落地,再进行一次跳跃,人已出现在数十米外,不能被它的爪子够到。 “现在你还不打算和你同伴联手吗?” 林云开口问道。 母皇依旧在原先所处位置,面向生化异兽的一边身体无数眼睛眨巴一下,发出询问的目光。 “不!” 生化异兽恨恨道。 “我一定要一对一解决掉你!” 林云摆摆手,无奈道:“是个很美好的想法。” “但是怎么说,如果要在梦想与生命之中选择一个,我希望你的选择是命,而不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锵! 林云手掌抚过斩命刀刀身,斩命刀发出一声刀鸣,鸣声洪亮,清脆悦耳,但声波传出居然让数步外数百块小石子齐齐裂开! “当初在北平城我面对你的克隆体,一群最高不过六级的怪物也面对的很吃力。 这似乎给了你虚假的自信,认为我的真实实力不过与七级或八级的你相等。 但事实往往令人心酸。 我之所以杀掉那群最高六级的克隆体也很吃力,是因为那时的我心存磨练华夏高端战力的心思,想让那批人得到磨练,日后突破境界会变得容易些。 所以,我不断用出一些需要耗费大量力气却吃力不讨好的招式…… 只是没想到最后你居然出现了,这是个意外,不在我的预料之中……换句话说,就是我犯错了。 这个错误导致战士们死伤无数,华夏高端战力减员,至少一年内无法跟上其它国家的脚步…… 我打算弥补它,所以在事后让胖子带着我来找你。 既然我现在已经找到,而你不知为何,实力相较北平城那次要弱上许多,那么你—— 可以去死了。” 快到不可思议的一刀出现。 风驰电掣,迅若雷霆! 意识还没来得及反应,刀光刚映入眼帘,没被大脑接收,血红色的斩命刀就带着它的主人来到生化异兽身前。 长刀高举,一刀斩下。 “天罚——” 呲! 一具庞大的身体被斩命刀一刀两断,刀尖不能够及之处也被平整分开,断裂口在短短一瞬间如镜面光滑! 却不是生化异兽。 母皇终于忍不住出手。 它早有准备,在林云可能对生化异兽发出致命一击之后就暗藏一具分身躲到生化异兽脚底下。 在林云发起进攻那一刻,它与生化异兽因为距离或者因为之前心神大乱,都没来得及反应,可它的分身却反应过来,迅速挡在生化异兽身前,接下林云这一刀。 所以,生化异兽没事。 这时候生化异兽再记不起之前说过的什么豪言壮志和很久前身为人类的自尊心,它惊恐万状地喊着: “母皇,快跟我一起动手杀了他!如果今天让他逃了出去,一定会对王的计划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母皇全身眼球凝聚漆黑光芒,一会儿齐齐冒出,在体外凝成一个黑色光团射向林云。 “死亡凝视?不太像……” 不明敌情,林云迅速逃到几百米开外,试图先让距离减弱威力。 光团的速度很慢,不等追上林云就直接在半空炸开—— 嘶! 纵使是忘我之境状态下,林云还是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险些直接解除了状态! 还好,还好没有去硬抗这一招…… 黑色光团爆炸的地方四周都染上了黑光,并不仅仅指地面,还包括空中。 明明没有实质的黑色光团居然像一管墨水喷到了一块桌布上,无比刺目。 炸开的那块空间都被染上黑色,长久不散,而且半空中传出轻轻的滋滋响声,像是什么东西正在被腐蚀! 力量影响空间,这不是至少达到十级,同时无限接近地阶强者的生物才能做到的事情吗? 嘀嗒—— 一滴冷汗从林云脸颊边坠落。 生化异兽忽然喊道: “母皇,别再留手了!把你的本事都露出来,你的手下也都叫过来,千万不能让他跑了!” 什么?! 它刚刚还是留手了? “如你所愿。” 母皇传来一道意念,而后数百道意念组成的意念波飞向四面八方,有的落入无尽大山;有的坠入深邃谷底;有的掉入汹涌长河,有的刺入无限高空…… “嗡嗡——” “嘶!” “嘎嘎!” “吼!” …… 各种各样,无数兽吼声由远及近,一一传来,耳朵能够听见,但绝对听不出一时间究竟有多少个声音在远处响起。 林云远远的,能够看见陆地、河流、天空……都有异生物的身影出现。 怎么办? 汗水湿了握住刀柄的手。 哪怕,哪怕它们都是五级异生物…… “哟!挺热闹的吗?” 陡然,有个声音掺杂在一众兽吼声中。 因为不同,所以显得突出。 是个男人的声音。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三章 诡异男子 来人是一名岁数与林云相仿的年轻男子,五官俊朗,身姿挺拔。长发束在脑后,一副风流公子的模样顿时显露出来。 身披惨绿罗袍,里穿一件雪白衬衣,袖口以金线点缀,腰间还配有一块美玉,玉质通透,绿茵茵好似能渗出水来,一看就知道是块难得的绝世美玉。 只是,这长袍加衬衫是个什么装扮?古不古今不今,显得十分怪异。 场面古怪的安静下来,所有目光都投向这名男子,都在试图分辨敌我。 像是感觉腻味而发出的声音从男子口中传出,他嘟囔道: “我下山是来找我家小……的,怎么才下山就给我碰见这种事情? 真是晦气、晦气! 唉,算了。 既然看那家伙似乎是个活人,怎么说都要帮一把,不然等回去老头子又要在我耳朵边念叨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爱人人,人人爱我之类的鬼话了…… 唔,那就这样吧,帮他一把……” 等等! 林云嘴巴微微张开。 如果我没看错,他是在一群异生物的包围中说出这句话的? 他哪来的勇气在被一群异生物团团包围下说出要帮自己的话? 他脑子秀逗了吗? ——边上,一只六级异生物气势汹汹,举起比男子半边身子还要大的兽爪拍了下去。 “嘎嘎!” 不知死活的人类,居然敢出现在我面前,看我怎么拍死你! 砰! 尘土飞扬,数百米内的地面颤动不止。 数秒后它把爪子抽回来,尘土安息,然而爪子下面除了一个掌印之外居然没有其它东西,包括最容易被它目光捕捉到的血迹。 怎么回事?难道我刚刚那一下并没有打到他吗? 异生物歪了歪大脑袋,疑惑不已。 “……我说,我话都没说完你干嘛就动手了呢? 难怪老头子总说如果以后下山遇见你们这种怪物最好什么话都不要说,直接宰了就是。 我先前还总是迷茫,不知道老头子为什么……” 男子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林云感觉自己都快疯了。 因为男子并不是一直专注于说话。他是一边说着话一边从不知道哪里抽出一把短刀。 短刀薄如蝉翼,刀口锋利,两边有寒芒闪烁;刀把上面镶满了宝石,握上去的手感一定不会很好。 但男子就是拿着这把刀,凭借他玄奥的步伐在异生物群中如龙归大海,如鱼得水,滑腻地不得了。 众多异生物连连发起进攻却连他一根毫毛也伤不到,还时不时被他一刀割开脖子,愈合能力对这把刀弄出的伤口完全不管用。 短短一会儿就有三四头异生物嗷呜倒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这家伙。 林云微微皱起眉头。 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什么路子,看情况身体素质并不高,顶多也就五级实力左右,但他每挥出一刀就有一股诡异力量附加到刀身之上,凭着这股力量他才能轻易割开许多身体素质强悍无比的异生物皮肤,并让伤口得不到及时恢复。 不过,现在可没时间去想这个了…… 林云嘴角上翘,目光再次转向生化异兽。 他摇摇头说: “看来你的运气不怎么好。” 生化异兽惊恐万分,它慌乱地看了看林云。 林云毫发无伤,并且因为刚刚成功开启了第八道基因锁,此时实力正处在一个巅峰。 而它手臂被伤,恢复需要时间,如果再和林云纠缠下去,等那个诡异出现的神秘男子抽出手来,两人一起围攻它的话,它一定会死! “走!” 生化异兽猛地冲母皇吼出声。 母皇眼中满是疑惑,它发出询问道: “为什么要走?就算新来的那个人类确实强大,但我的孩子能够拖住他至少半个小时。半小时后面前这个人类退出现在这个状态,我们就能够轻而易举杀死他。 而且我们联手未必不能战胜这个状态下的人类,我现在也是八级。” 生化异兽焦急地喊道: “你的实力确实很强,但你不知道林云的实力有多么恐怖,我全胜时期也险些被他杀了,那时候他还是早已处于一种精疲力尽的状态。 现在你千万不要觉得他好欺负,相信我,小瞧他的人最终都会被他杀死!” 母皇抖抖身体道: “很抱歉,我觉得我的计划成立。 第一,现在我们的对手有两个,但他们一个被我手下拖住,至少半小时不能抽身。一个虽然比你强大,但是只要我俩联手,就算他如你所说还隐藏了实力,但想在半小时内打败我俩的联手应该是不可能的。 半小时后他现在这种状态早已解除,我能很轻松杀死他。 第二,按好的方面去想。 那个后面来的人类只是装腔作势,别看他现在生龙活虎,但很有可能只能坚挺一会,一会儿后他就会被我的孩子围攻杀死。 面前这个人类其实也没你想象的可怕,你对他之前的印象有可能只是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导致你出现错误的判断…… 综上所述,我不认为我们需要逃跑。” 生化异兽气得直跺脚,它大骂道: “你以为现在是你秀智商、秀语言能力的时候吗? 快跟我逃出去,如果我们死在这里,王的计划一定会不可预料的变化甚至直接失败!” 母皇不在乎地转动身体,传出意念道: “放心,只是两个弱小的人类而已,杀不……” 轰! 陡然,天边亮起一道火光,将天地连成一线。 火光背后有一个胖乎乎的身影若隐若现。 “哈哈!胖爷又回来了!” “林子哥啊,我说下次你行行好,释放气势时别再把我当球踹了好不好? 我也知道你是不想让我参与到这种层次的战斗中来,但我也是有点实力的啊!” “妖孽!吃你家胖爷一记……卧槽!这么多胖爷没吃过的好东西!” 远处胖子跑过来,两手举着一个直径都有百丈的巨型大火球! 单看胖子走过的地面就算是黄泥巴都被融化了,就知道这个火球绝对是胖子蓄势已久,威力能吓死人的大杀器! “快跑!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生化异兽最后一次对母皇喊道。 对手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人,多了一个人就会对战局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而在母皇的再次推算之中,它如果现在不跟着生化异兽一起逃跑,等那个胖子人类协助后面来的那个人,快速将自己的孩子通通杀掉,两人再腾出手帮助面前叫作林云的人类…… 它和生化异兽都会死! “林云,我记住你的名字!” 母皇匆匆向林云传出一道意念,庞大的身体居然拥有语无伦次的速度,一会就追上已经开始逃跑的生化异兽,二者一起钻入茫茫大山之中,消失不见。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四章 北冥杵 半小时后,黑烟滚滚,浓雾弥漫。 刺鼻的血腥味掺杂在风中,撩动鼻翼,让人恨不得一死百了,不再被这噩梦一般的味道侵扰。 林云脚步踉跄,斩命刀锵的一声插入地面,这才让他稳稳站着,不至于在外人面前出洋相。他看向后面来的年轻男子。 “喂,你是什么人?” 斩命刀暗暗握紧,林云此时心中戒备依旧存在。面色苍白、脚步虚浮,甚至连人都有些站立不稳。全部都是给这名男子看的。如果来人是友非敌,不会试图对他出手。反之,则林云主动示弱一定能大大减弱对方的警惕心,从而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我?” 男子手指向自己,略带诧异问道: “我之前没介绍过自己吗?哦,好像是的。这么说吧,我是北冥家少家主,单名一个杵字;这次我是偷偷跑下山的,你问我为什么? 因为我家小嫣走丢了啊! 我知道这件事后简直是夜不能寐,茶饭不思,连参加家族大比心情都没有了,赶忙趁老头子不注意我偷偷下了山,这次下山就是想找到我家小嫣,告诉她我真的很爱她,还愿意从此以后一心一意只爱她一个,再也不去……” 林云牙都听酸了,长叹口气,收起他一副装出来的虚弱感,摆摆手说道: “够了够了,我知道了。我叫作林云,边上这个叫作马肇智,你可以叫他胖子。 嗯……来自北冥家的北冥杵是吧?怎么我从来没听说过北冥家的名号?” 北冥杵听这话就不大乐意的,粗着脖子喊道: “喂喂,你几个意思啊?别以为我之前救你就是代表我喜欢你,你就可以对我说些侮辱我家族的话。我可不喜欢男人。 而且你个土鳖真是没有见识,你不知道我北冥家族就算是在隐世家……” “北冥神功?” 胖子忽然凑过来插了一句嘴。 北冥杵一脸茫然地看向他。 胖子急忙摆手做样子,胖手左右比划,问道: “北冥神功啊!你不认识?那吸星大法呢?那种专门吸人内力,还能吸点其它东西,对虎狼妇女水流不止,瘙痒难耐这种病也有奇效的那种。 哦,还有凌波微步,那种能在美女**上也能快步如飞的……” 北冥杵脸上茫然更重了,简直一脸懵逼。 为什么我觉得他形容的功法都好牛逼一个,但是我都没听过? 难道外面的世界已经发展这么快,出现了好多连我也没见过但是很厉害的功法? 我的天…… 看来一定是了。 这个跟球一样的胖子实力比边上那男人弱一点,身手更是弱得都比不过自己家族内随便一名十二岁以上的少年。 但是他的肉身强度似乎与自己不相上下,同时还是一名修道者,如果不论身手,单纯硬碰硬自己跟他战斗胜负顶多是五五之分。 边上那个叫作林云的男人更强,虽然此时看上去平淡无奇,刚刚所表现的实力也不尽人意。 但自己虽然此时站的比较远,心底却总是有一道恐惧的念头,在不断跟自己说: 不要惹他,千万不要去招惹他。 这个人的身体里潜伏着一头洪荒巨兽! 北冥杵暗衬:恐怕自己使出浑身解数,也不会是这个人的对手…… 林云走过来摁住胖子的大脑袋。 胖子眉毛头发什么的早在前不久的大火中烧没了,此时光秃秃的脑袋跟颗卤蛋一样,怪可爱的,林云没忍住还敲了一下。 “啊!林子哥你干叼啊?!” 胖子吃痛喊道。 林云没好气地又给他来一下,骂道: “别废话了,快跟我去追生化异兽和母皇,要是它们真跑了我可饶不了你!” 胖子可怜巴巴的捂着头,嘟囔道: “你要是能宰了它们干嘛之前不直接宰了啊?偏要留到现在,刚刚它们在你面前逃跑你也不管。” 林云气乐了,暴栗跟雨点一样砸在他后脑勺上,道: “还不是你搞出来的?我把你送走你又偏偏要跑回来,刚刚那么多异生物还有北冥杵这个看着就不像正常人的人在这,你说我放心去追它们吗? 我特么还不敢出手留住它们,就怕它们见逃不掉,立即将枪口对准你,你到时一定死无全尸!” 胖子悻悻然,摸了摸鼻子,手举起并指向一个地方,道: “那个,林子哥……北冥家的小子在这呢……你刚说的话他绝对全部听进去了,你当着别人面说别人是精神病……” 林云:“呵呵,今天天气真好……” 北冥杵:“……” “好吧,你们是打算去追那两只异生物吧?” 林云跟胖子连连点头。 北冥杵又把刀拿出来在手指间舞动。 “带我一起怎么样?放心,我比这个胖子要强一点,不会拖后腿的。” ……意思我就是个拖后腿的? 胖子欲哭无泪…… …… 母皇和生化异兽的速度很快,但它们的身躯都十分庞大,所过之处留下的痕迹简直如雪地中一抹鲜红一样刺眼,林云三人很轻易就能找到它们逃跑的路线,并马上追上去。 身体素质上,除了林云,胖子和北冥杵都比不上它们,所以速度同时会慢上不少。 但这是一场毅力上的比拼。 而林云坚信他们三人的毅力绝对比两头畜生要强,生化异兽与母皇不停下来休息还好,一旦停了下来—— 它们将再也见不到以后的太阳。 ……这一追,就追到了太阳下山,夜幕低垂。 夜黑风高,明月被朵朵黑云挡着,点点黯淡星光并不能为林云三人的目光提供充足视线。 能见度不到十米。 “该死的,那两头畜生怎么这么能跑!” 胖子忍不住骂出声。 此时,三人已经来到一片深山老林之中,从最开始进入这里开始,三人在林中奔跑了半小时有余,依旧没能跑出去。 林云刚想开口安慰胖子几句,忽然,胖子传出一声尖叫—— “啊!” 怎么回事?! 林云急忙转过身,想朝胖子那里跑过去,但诡异的是转过身后胖子居然不见了身影! 四周空荡荡的,野草如鬼魅起舞,星光下细长的身影印在一旁树干上,惹人心慌。 北冥杵紧跟在林云身后,听见胖子的叫声后他也马上反应过来,但是他也没发现胖子是怎么消失的。 “胖子?胖子你在哪?” 林云焦急地喊着话,他实在不敢想象胖子这么大个活人怎么会突然不见了。 哒哒—— 陡然林云像踏入一个猎人布置的陷洞,整个人向下掉了下去,北冥杵这次精神紧绷着,马上想拉回林云,但林云下坠的力量太过巨大,他不但没能把林云拉回来,自己也同时被连带了下去。 ……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在林云耳边: “何为道?”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五章 登天梯 黑光一闪,林云出现在一个神秘空间之内,四周被黑色的光芒遮挡,看不分明。 林云试探性用手去摸,黑色光芒内被手摸到的是坚硬的石头,敲了敲,充满金属质感的铿锵声顿时响亮。 他把斩命刀抽了出来,使尽全力一刀砍下,居然都不能在留下一道白痕。 只是黑光散了一点,露出里面同样微微泛黑的墙壁。 被刀砍过的哪儿划落下不少黑灰,林云悚然一惊,看见黑灰背后赫然是一抹金色! 那黑灰,应该是被一场大伙熏烤出来才产生的烟灰! 他急忙抬头去看,四周黑光笼罩。 可那哪是黑光,分明就是外界的大风吹进来将里面的烟灰吹起来形成的黑雾! 一层又一层的烟灰覆盖在足下,林云小心翼翼地动了下脚,立即卷起更多黑雾,漫天扩散。 “这里发生过什么吗?”林云自语道。 他忽然喊了两声: “胖子!北冥杵?” 这是一条走廊,声音传出去后马上传来无数回响,但一直到数十秒后依旧没有其他人回应他的声音。 声音却将另一个存在惊醒了。 “何谓道?” 苍老的声音响起在走廊内。 林云吃了一惊,下意识回答道: “什么?” 苍老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不明道理,居然敢擅闯众神庭…… 身份:确认是吾族后裔。 境界:体修八级。 测验:登天梯。 ……若能成功登上天梯,可得一品下神召见。” 什么?众神庭?! 那不就是神遗之…… 嗡—— 长长走廊忽然在视线中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直入云霄的通天长梯,每个台阶都高半米,普通人想要跨上一层台阶都需要费很大力气,而这里林云粗略算了一下,恐怕有一千层! 台阶是金色的,像一块块金砖,金灿灿的外表加上不知哪里来的光线,令林云的视线得到极大扩张。 他的目光由下而上顺着台阶爬了上去—— 那儿不再有黑灰的踪迹,猩红的血迹斑驳,布满了每一层台阶。 它们似乎都是刚从主人的身体里淌出来,所以血的色彩是那般鲜艳,像自身孕育生机所以才能在这里存在不知多少年,如今刚刚现身世间却依旧叫看见它们的人心里头无端发慌,也让林云才看一会儿就感到眼睛酸痛,胸口发胀,眼泪险些流了下来。 他忽然感觉到自己在怕。 怕流淌在所有台阶上的血液。 虽然它们的主人不一定只有一个,但所有血液都让林云感受到无穷无尽的恐惧感。他单纯恐惧这些血液的主人,似乎它们中间此时随便拎一个出来都能轻易将林云杀死,而且难度不比掐死一只蚂蚁要难多少。 林云双眼有片刻失神,他喃喃道:“这里,究竟发生过什么?” …… 有一个宏大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朝林云扑来,使林云仿佛置身飓风的中心,一瞬间窒息感充斥全身!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声音结束在十秒钟后,林云知道自己该动身了,如果再不动身,等待自己的很有可能是死亡。 他一步走上第一层台阶,古怪的,他并没感觉到自己有多么难受,以及……毫不费力。 林云健步如飞,不多时已然站立到第一百层的位置,而此时他也总算明白了登天梯的困难在哪里-- 排斥。 身体感应到一股诡异的排斥感,从四周涌了过来。就像两块磁石同性相对,自然会产生巨大的排斥感。 现在的这股力量还不算很大,但林云知道之后一定会慢慢变大,直到将他像麻袋一样从登天梯上扔出去。 “可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了……”林云暗暗想道。 那么,就一路走到顶吧! 林云一步走上第一百零一层。 排斥感果然如他所料变强了,如果说第一层到第一百层只是考验一个人最简单的身体力量,那么第一百层之后就是全面考验这个人的身体力量。 排斥感无处不在,此时还不需要毅力与意志力的帮助,但每一步踏出都像踩在一个充满气的气球,如果不能稳稳找好落脚点,并且使出能够将气球表面持续压平的力量,毫无疑问,他会被马上抛下天梯。 只是,林云此时已经打开第八道基因锁,若不是台阶材质坚硬无比,他甚至能轻易在每一个落脚点都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 林云一步一台阶,甚至一步两层台阶,跟闲庭散步一样,显得悠闲无比。 这种程度的排斥力,太弱了! ……但当林云越过第二百层,踏上第二百另一层台阶的时候,情况变了。 台阶上斑驳血迹忽然蠕动起来,汇聚成一团团血液,有向他发起攻击的趋势;林云大惊失色,下意识就把斩命刀握在手里。 怎么回事?难道它们真的幻生出了自己的意识? 该死,这些血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林云大怒着想要将它们通通摧毁。 你们的主人都死了不知道多久,就你们这些光看着就让人烦的东西,早该消失在这个世界! 但斩命刀才出手林云就忽然顿住,人保持出刀的姿势,刀锋离台阶上一团血液不过数公分距离,稳稳停在那儿。 如果从下往上看,能够马上看见林云睁着眼,眼睛睁得大大的,里头冒出一丝疑惑。 等等,自己怎么变得这么容易动怒了? 林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意识清醒过来。 再睁开眼,脚下血迹还是那副模样,一动不动。 “呵呵,精神攻击吗?”林云忽然笑了。 看来第二百层之后不仅会有继续变强的排斥感,还会出现一种神秘力量不断对自己发动精神攻击,这股力量能忽略防御直接投入到他心底,滋养他心中的阴暗情绪,使它们蠢蠢欲动起来。 直到现在,林云依旧气息平稳,面色红润,压根不像刚刚爬了两百层台阶的人,反而更像生龙活虎,因为口渴喝了五百毫升兴奋剂的马拉松运动员。 就这点程度吗?我破个记录给你看看!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六章 五感消失 凡是生灵,皆有灵魂。 体修先修体,基因锁开启十道,前方已无道路;便升入地阶,转修灵魂。 灵魂强大到极致,便能升华并成就神魂,境界进入天阶。 林云上一世已经半只脚迈入天阶,灵魂升华为神魂,之所以始终不能突破,还是因为在人阶境界的时候多次燃烧基因精华留下暗伤,在地阶境界时又无数次奋战在与异生物战斗的第一线,累积留下来的暗伤无数。 而这些暗伤,恢复起来最为麻烦,所需时间同样太久。 但毋庸置疑,林云的神魂力量已然不弱于一名天阶强者。 穿越回来时他感受不到自身一丝一毫力量,同时也感应不到自身神魂的存在。后来当他开启第一道基因锁,能够进行内视之时便发现他的神魂依旧存在。 弱小的身体并不能容下庞大的神魂,那时他猛然惊觉自己肉身居然正在面临崩溃的威胁! 如果不马上采取措施,他迟早会被自己的力量撑爆身体。所以他立即幻化出九道神魂锁链,将自己的神魂力量完全锁住,仅留出一丝供自己使用,使自己在人阶时不会遇见任何瓶颈,只要基因精华数量足够,他便能轻易突破。 现在,这金色台阶居然对他发出精神攻击? 林云简直气乐了! 好! 你能直接钻入我脑海里我就让你钻,要是能伤害到我,我就天梯都不登了,跪下来给你磕头拜师! 林云两指摁在眉心,九道神魂锁链有一道微微松动,泄出一大团神魂力量…… 至此二百层台阶后的精神攻击对林云来说,连毛毛雨都算不上了。 林云站在第三百层的位置,他有预感,自己再踏进一层,会有一种新的困难出现。 那个念叨着孟子名篇的声音喋喋不休,始终在林云耳边打转,林云就算捂住耳朵也没有用。这也让林云知道,他是没有退路的。 要么继续攀爬,期望自己能达到终点;要么选择放弃,那会面临不可知的危险。 林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冒险。 一步踏出,林云陡然感到一股巨大的吸力出现,脚下一个踉跄,差点直接滚落下台阶。 怎么回事?难道排斥力变成了吸力? 巨大的反差让刚刚习惯逐渐强大排斥力的林云肚中翻江倒海,险些把未消化的食物残渣都吐了出来。 登天梯,真是好一个会玩人的登天梯! 林云摇摇头,缓解呕吐感,半晌后往三百层之上继续攀登。 到第四百零一层,林云惶恐的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了味觉,那是他微微出汗后,一滴汗水滑落到嘴边,他舔了舔,却尝不到任何酸涩的味道。 难不成接下来五百层每隔一百层就会屏蔽掉自己的一种感觉? 林云的心渐渐沉入海底。 问题在第五百零一层得到答案。 他发现自己失去了嗅觉,这儿的台阶上依旧遍布狼藉血迹,本有淡淡的血腥味不断拂过他的鼻翼,此时全部消失不见。 第六百零一层。 触觉不见了。 他只能凭借自己的目光,当亲眼看见自己迈上了一层台阶,才能相信,自己是在往上面攀爬,而不是滚了下去。 吸力持续增强,每一次迈步都显得艰难,中间有一次他气喘吁吁,不慎撞到上一层的台阶边上,却感觉不到任何疼痛…… 第七百零一层。 视觉消失。 上楼梯与下楼梯的声音会有区别,林云一步一步,虽然慢,还是稳定地朝着上方攀登而去。 第八百零一层,听觉同时消失。 林云还在庆幸,他在发觉到这种情况后立即狂化并进入第二状态忘我之境,以强大的计算能力算出自己往上和往下的距离不同,从而还能继续向上走去。 但这一切直到第九百零一层,就彻底没了。 登天梯似乎不是虚幻物体,而是一件无上宝物,它甚至将林云的神魂之力都禁锢在体内,虽然不能伤害,但让林云想凭借神魂力量指引,攀登上一千层的愿望彻底破灭! 林云再感觉不到任何东西,包括自己是不是在喘气,是不是流了很多汗, 以及,是不是依旧在往上面爬。 林云忽然想起了胖子。 这个念头很古怪。 如果胖子是在和他一起登天梯,他一定连第四百层都爬不上,到时候自己一定会将他背到背上,一如当初自己重伤他背着自己跋山涉水的模样,帮他一把,将他带上去来。 然后自己会累,胖子就会哭着说: “林子哥,你背着我走了这么远,一定累了吧?要不把我放下来算了……” 自己一定会抽他两大嘴巴子,骂他: “放你娘的屁!你既然肯叫我一声林子哥,这段路我带定你了!” …… 他觉得自己在走,可是时间变得漫长起来,像是热乎乎的蔗糖在老艺人手中被拉长,拔丝,成为一缕缕金线样的东西,看不到头。 应该走了至少五十层了吧? 林云想着。 压力无边无际,无处不在,台阶上又有种强大的吸引力。 二者配合在一起,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噩梦。 脑壳仿佛已经跟脑浆办离婚手续了,全身上下似乎都被灌注了铅水,每一次大口喘气对身体来说都是一种负担。 也只有这时,感觉到来自体内的疼痛,林云才知道自己正在喘息,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退出狂化第二状态忘我之境,耐力下降一成不止,计算能力更是完全没了…… 算了,那玩意在我五感全部消失,连神魂力量都被封锁的情况下,早就没用了。 不行啊,我可不能在这里倒下…… 都要到终点了,我还没见过高处的风景,可不能在最后几步路上倒下,抱着遗憾死去。 我还得活着,去击溃末日,去宰了地球上五只异兽王……如果可以最好抓一只来当宠物养着。 如果没有我这个先知,他们一定抵挡不住真正爆发的末日,这个我绝对清楚,因为上一世就是这样。 嗯,我还要活着去找我妻子,虽然她现在像在和我玩捉迷藏,我怎么都找不到她。 我还要跟兄弟们坐坐,好好说说话……该死的,怎么自己之前只想胖子去了?黑子我也不能忘啊……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七章 何谓道 林云已经什么东西都感觉不到了,他知道天梯上那个声音一定还在喋喋不休地念叨那句一成不变的话。也不知道声音的主人是不是智障,要背书为什么不背全篇,只知道把那一句话放在嘴边来回咀嚼着,都嚼成沫子了还不肯吐出来。 他忽然也想一起背诵那句名言,虽然他现在已经什么都听不见,包括自己的声音。 但他还是想大声的说出来。 他大声喊道: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声音一定很大,但他本人却什么都听不见。 他再次喊了一遍: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 一步,一步。 身体几乎面临崩溃的林云感觉自己又向上迈出了一步。 林云口中朗诵圣人的文章,脚下步伐持续迈动。到后来,林云喉咙嘶哑,吐出来的词也是模糊不清。 但他依旧声嘶力竭喊着,自身意识将近全无,全凭一股意志力在支撑。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声音嘶哑,而后尖锐,到最后却变得如志向难成后诉苦的呜咽声,回转在这方小天地中。 身体已经面临崩溃,到处都是被压力从体内压迫出的血迹。 不能再走了啊! 再走下去,他可能会死。 可是这时的林云早已没了多余的自主意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存在: “向上,向上!” 他大吼道: “我林云既然机缘巧合再一次来到这里,就没打算灰溜溜地回去!” “放弃代表失败,也代表可能能够继续活着,但如果不能成功,我宁愿死!!!” 轰!!! 林云猛地感觉自己身体正在下坠,这个过程中有一个巨大的轰鸣声响起,像自己的身体砸穿了谁家的天花板,落到别人家里面。 他渐渐恢复了五感。 朦胧间,林云好像落入了一个巨大的空间,四周空荡荡一片,各种光芒交织其中,色彩缤纷。 有一个声音在远方响起。 像久未归家的孩童在漆黑一片的山林里呀呀直唤,颤栗着渴望看见家园的灯火;又像少小离家老大回的耄耋老人在物是人非的土地上凄声叫喊:何处得以心安?也像茫然的中年书生站在滔滔大河边抬头,仰望星空万里,然后大声唾骂世道不公,感概路在何方。 它好像不是一个声音,又似乎在说同一句话。 它从远方响起,林云想去追寻,许久后又惊恐地发现那个声音来自自己心中。 “遂古之初,谁传道之?” 这是,天问? 林云马上想起他曾从某本杂志上看到过编辑截取了这篇文章的几句话,用在自己文章里,后来有时间查了下才知道这时屈原的《天问》,而头一句正是刚刚那句。 皇皇之音,震耳发聩。这一刻林云仿佛回到孩提时,严厉的老师手拿小指粗的竹棍,向他讨要一个刚教过的问题答案。 林云嗫嚅道: “我,我不知道。” 假想中的竹棍并没有落到他身上,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句话——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我不知道。” “冥昭瞢暗,谁能极之?” “我不知道。” “冯翼惟象,何以识之?” “我不知道!” “明明暗暗,惟时何为?” …… 声音的语速越来越快,渐渐,林云连回答不知道的时间都没有了。他明白这是屈原的《天问》,一直到那个声音将《天问》完整读完,忽然四周光芒骤亮,在林云眼前凝成一团光球,所有颜色都不复存在,又似乎所有颜色都融合成了一种道不明的色彩。 光球倏忽爆开,天空落下一片光雨。当闻仁恢复视线,面前出现了一名眉发须白的老者,雪白的胡子长长及地,眉心有小指指甲大小红色菱形花纹,身披一件印有阴阳双鱼图案长袍,双目无神。 身前有长桌一条,桌上有古灯一盏,老人盘膝坐在一个蒲团上,忽然开口: “何谓道?” 老人开口问道。 林云知道自己必须说出一个答案了,心里也似乎有个声音一直在催促他: 说啊!随便说什么都行! 道? 林云陷入思考。他想起了他在末日来临前曾从百度上看的解释,于是清清喉咙,朗声答道: “日月无人燃而自明,星辰无人列而自序,禽兽无人造而自生,风无人扇而自动,水无人推而自流,草木无人种而自生,不呼吸而自呼吸,不心跳而自心跳,等等不可尽言皆自己如此!” 老者好像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他再次问道,声音变得严厉起来: “何谓道?” “天地轮回、万物枯荣、阴晴圆缺,是为道!” 老者一头白发无风自动,瞋目切齿,厉声喝问: “何谓道!” “道可道,非常道!” 老者一下熄了怒火,鼓动的白发也慢慢平息,苍老的脸上似乎有了一丝笑容,不过他似乎依然不满意,不满意林云盗用老子的答案。他再次问道: “何谓道?” 林云暴跳如雷!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回答一连串该死的完全搞不懂的问题! 他走到老者面前,抬脚将长桌连带桌子上的古灯踹飞,手臂直直指着掉在地上的古灯。 “这,就是道!” “哈!” 老者不怒反喜,拍手称赞,目中好像恢复了一丝神采,身体却随着渐渐熄灭的古灯一起慢慢消散。 “善!” 林云再一次感到自己的身体坠落,这一次又不知道是去往哪里。 渐渐的,所有眼睛能看见的全部变成虚无,林云只听见耳边传来砰地一声巨响,似乎有什么东西炸开。身体好像一直在往下坠落,又似乎是在上升,四周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参照物。 当眼睛恢复光明,林仁躺在酥松的草地上,目光望向天空,蓝天白云,微风徐徐。 有几只鸟扑哧翅膀,发出的声音清脆而动听,从上方飞过。不远处有一条河,河水清澈,河中有几条小鱼觅食。 这里,是末日前的地球吗? 林云默默看着,忽然眼泪簌簌流了下来。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八章 从天上掉下来的人 远处忽然传来欧欧的叫声,林云才转过头,一头巨大的犀牛疾驰而来,他一时间竟像是呆了,在原地一动不动。 还好,他来得及伸出手保护脑袋。 犀牛转瞬即至,林云这才发觉自己犯下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他应该是有还手之力的,可是现在—— 他睁大了眼睛,眼睛里满是惶恐。 就要撞上来了! 犀牛身高足有两米,体长更是惊人,就算它肉身强度不如林云,但如果直接撞上来林云也绝对不会好受。 …… 时间流走,足足数秒。 犀牛灰色的庞大身躯出现在他身后,鼻尖一根灰白色的犀牛角粗大无比;还有草地上深陷泥中的脚印,奔跑时呼啸的风声……这都代表它是真正存在的,但它居然没有撞到林云…… 忽然有几个身影出现在他视线之中。 林云看过去。 一彪形大汉身高比之犀牛还要高大,裸露上身,一块块腱子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在他边上跟着三名少年。 最矮的一个也有一米八多的身高,身上肌肉和健美先生一样棱角分明。 若不是脸上稚气未脱,林云几乎会把他们都当成成年人而非其它。 四人都没有穿衣服,仅在腰上围着一圈草裙,当作遮掩。 此时为首的彪形大汉见犀牛朝他们狂奔而来,顿时哈哈大笑。 脚下不动,伸出两只手,也不见使力,就挡住犀牛雷霆万钧的攻势,鼓起腮帮子怒喝一声,居然抓住犀牛鼻子上的犀牛角,将它提了起来! 嚯! 林云嘴巴张大足以塞进去一个鸭蛋。 他看得很清楚,那人身上明明没有任何气势出现,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开启基因锁,而且也不是修道者。 但他居然只是摆出一个动作,轻而易举就将一头起码有一吨重的犀牛抓举起来。如果不是林云亲眼所见,他绝对会连呼不可能! 彪形大汉举起犀牛,把犀牛重重摔到地上,冲身边三名少年不知道说了什么,四人有说有笑朝来时的方向走回去。 一名少年落在后头,此时他走出来,抓住已经摔得七晕八素的犀牛一条腿,将它拖着走起来。 林云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等等,这个好像也没有开启基因锁,为什么他拖动犀牛的动作如此简单。 看上去就像在拉动一个,空麻袋? 林云想到了一个答案—— 先天因素。 是生灵就具有形体,拥有肉身。 肉身所表现出来的力量、速度、防御力,统称身体素质或是肉身强度。 但因为种类的不同,各个生灵日后肉身强度能达到的极限也不同。 就如你不能将一个欧美人和一头银背大猩猩作对比,虽然两者长得很相似,毛发都十分茂密,但一个成年欧美人和一头成年大猩猩只论单纯力量都有着天差地别,更别说其它。 也无法将一头大猩猩和一头蓝鲸作对比,后者翻个身就能轻易压死无数个前者。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别,原因就在于先天因素。 生物都是处在一个永无止境的进化状态,最开始,大家都是微生物,毫无差别。 但随着时间推移,大家同时开启进化之路,或好或坏,于是进化得更适应环境的能够留下并继续进行进化,其余的就淘汰,慢慢在这个大家庭之中就出现了差异。 然后就能引出先天因素这个词。 差异不只是存在于不同种族,还存在于同种族但因为生活环境不同而进化方向不同的族类之中。 就如黄种人一般来说身体素质都不如白种人与黑种人,白种人又被黑种人吊打。 白种人与黑种人就算联合起来,在智力方面也只配给黄种人面提鞋一样。 同种族之间也存在差异,并随着时间流逝,差异越发明显。 这是显而易见的差异,还未出生便已注定。 这便叫作先天因素。 此时,林云眼中四人,明明没有一人开启基因锁,但他们拥有的力量不弱于开启一道基因锁的人类,就只能用先天因素来说明答案—— 虽然他们都属于人类的一员,没有开启基因锁,但是因为先天因素,他们肉身强度等同开启基因锁的人类。 这个因素可能是进化方向的不同,也可能是传承自祖辈且还没有被时间完全抹去的力量。 就像,如今的大象已没有它们祖先猛犸象的力量,但也不是一只猴子能够打得过。 林云忽然感觉到自己在兴奋,身体微微战栗,显得激动无比。 自己肉身先天不如眼中这四个人,这个学不来,但一些发力技巧是绝对能被自己学会。 “喂!” 林云忽然大喊一声。 “你们等等我,我有事问你们!” 声音远远传了出去。 但是没有回音。 那四人说说笑笑,对林云的喊话恍若不觉。 “等等我!” 林云又喊了一声,他急忙站起来想跑过去拦住那四个人。 右脚踩出,轻飘飘的感觉,不像踩在一块草地上。 林云诧异地低头看了下,立即惊悚地发现自己的身体此时居然是一种半透明模样! 难怪,难怪先前那头犀牛没撞到自己…… 林云深吸一口气,让思路变得清晰—— 最开始,自己登天梯之前有一个声音说过: 如果自己能够成功登上天梯,可得一品下神召见。 现在自己应该是成功走完了全部天梯,但是那个所谓一品下神却不见身……是那个老头? 林云思路越来越清晰。 如果说那古怪的老头就是一品下神,那自己是被他送到这里的。 这里并不是前世自己印象中的神遗之地,此时自己是一副旁观者的模样。 也就是说,“他”想让自己看到一些什么。 难道说…… 轰!!! 陡然,山河崩裂,石破天惊。原本风景美不胜收的世界像一张画纸被撕开,整个画面齐齐扭曲。 天空破开一个黝黑的大洞,其中金光点点,并且光芒慢慢地变得越来越刺眼。 不! 林云惊骇万分,眼睛睁得老大。 那哪是一团金光,分明就是一个人。 他,他从天上掉了下来!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九章 神战! 金光乱坠,大地为之崩溃,方圆百里都有巨大的震动感传来。林云依旧能够保持着站立的姿势,视线中那四名彪悍人类却不能,纷纷五体投地跪伏在地上,敬佩这浩瀚天威。 “给我下来!” 陡然,正从高空往下坠落的那道金色身影暴吼一声,身体诡异地停留在空中,同样赤裸上身,身上遍布全身的金色花纹齐齐泛起亮光。 一只手握拳轰击天空,居然将天空中那个大洞打出更大一个口子! “吾神威武!” 地上四人声嘶力竭地发出吼声。 天地颤栗,万物惶恐不安。远处又有数道身影跑来,裸露的上半身上面遍布青色花纹,匆匆拉起地上跪着的四人,急忙跑开战斗波及的范围,口中喊道: “快走,不要干扰吾神与邪神之间的战斗。” 那是神? 林云忽然感到一阵阵排山倒海似的压力传来,令他浑身颤抖。 如果说人阶后面是地阶,地阶后面是天阶。林云前世离天阶只有半步之遥,寻常天阶都不能让他感到如此巨大的压力,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那些人口中的吾神、天上那道金色身影,已然达到天阶之上?! 有一道身影从金色身影撕开的口子那儿掉落出来,不同的是这个身影身周泛出白,趋向于纯白,整个身影大放光明之力,好似从太阳中走出。 神战! 林云激动地整个人在打摆子,跟癫痫发作一样完全控制不住自己! 难道那个老人就是想让我看这个?! 我要去看看!我一定要去看看! 这个念头扎根在林云脑海,并在瞬间就长成参天大树,占据其他所有想法的生存空间。 他奔跑起来,脚下一步三四米, 可不等他多迈出几步,他感觉身边景色猛然一变,自己居然出现在空中,金色身影和另一人分别在他两侧。 只要他想,他就能出现在这个世界任何一个地上! 金色身影浑身布满金色花纹,代表意义不明,金光却将他浑身笼罩其中,林云只能模糊看出他身高至少三米,面容严肃。 “夷神阿波罗。这里不是你能来的地方,快快退出去,我绕你不死!” 声音威严无比,喊出如金石碰击,撞出雷鸣之音。 另一道白色身影身高与金色身影相仿,身后张开一对纯白色翅膀,凭借翅膀飞翔在空中。 他喊道: “东方是富饶之地,也是上一纪文明遗留之地,你们必须让出一块土地来给我等座下子民作栖息之地,不然这场战争是不会结束的。” 金色身影冷哼一声,声波如浪,顷刻间将漫天云朵震散! 他喊道: “你错了!只要把你们都宰了,就不会再有神敢来窥伺我众神庭的地盘,这场战争也会永远结束!” 阿波罗的声音清冽,他冷冷道: “先前的战斗你可是落在下风,不然我也不可能把你从众神庭所在之地打落人间,你凭什么说能杀我?” “凭这个!” 林云感觉到有风。 不,那并不是风!而是整个空间被扯动,原本附着在空间上的空气顿时被带动起来,让人感应到身边好似吹来了一阵微风! 金色身影伸出两只大手,浑身金色花纹金光大作,隐隐中有股力量不断朝着两手凝聚而去。 一缩一扯,空间居然被两只手生生撕开了! “撕天!” 金色身影的怒吼声震碎云霄,林云近在咫尺,明明不是这个世界的生灵。但这个声音带出的力量像能穿越时空,竟要将他的身体连带神魂一同震碎! 这是穿越以来第一次林云面对到一种感觉自己弱小得可怜的情况。 就好像回到上一世末日刚到来不久,尚未开启基因锁的他遇见一只异兽一样,心中生出那种无助感, 令人绝望! 这只是使用招式时壮胆或者介绍发出的吼声,威力就如此巨大,那么招式本身呢? 林云睁大眼睛看过去…… 天地间出现一道长达百里的裂缝,最宽处足有数公里,此时裂缝不断吞噬周围空间,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无论从哪个方向去看,它就如贴在墙上的一副巨型画卷,始终能被肉眼察觉。 身周白光黯淡不少的阿波罗忽然从虚空中冒出。 “噗!” 他才出现就吐出一口血液,右边的翅膀上有一道狰狞伤口,此时刺眼的血液正飞快从伤口处涌出,有几滴坠落在地上,立即像一枚枚洲际导弹打击地面目标,巨大的蘑菇云袅袅升起。 “荒!我们还会有一战的!” 阿波罗气急败坏地喊出一声,翅膀一振,身影飞向远方最终消失在天际。 荒在阿波罗离开后也吐出一口鲜血,整个人变得萎靡起来,喘喘气,没有再去追击。 荒忽然转过头,看向林云所在的位置,林云心都揪起来了,正当他以为自己被发现了,荒把目光收了回去,莫名其妙的叹出一口气,身影飞入最开始天空那个大洞之中,同样消失不见。 林云愣在原地,猛地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非常大的错误…… 如果说让他出现在这个世界,就是为了让他看到这一场神战并从中学到一些什么。 但是刚刚他居然只顾着看荒那招“撕天”弄出的动静去了,全然没有管荒究竟是怎么出招、运用了身体哪个部位发力、是否还有其他因素造成这一招威力巨大无比等等。 林云心里很清楚,那一招有九成可能是只有体修才能使用的招数。而他不断开启基因锁,走的也正是体修的路子,如果能被他学会那一招…… 该死啊!有没有办法再看一遍,或者多看看他在其他地方是怎么使用的,只要次数一多起来,自己绝对能够学会! 这个念头才升起,林云马上发现眼中场景一变,他出现在一个大山谷之中,而且这一次他似乎跟荒融为了一体,荒能够看见的他也能够看见! 这一次的对手换成了一名干枯老人,下巴高耸,两只眼睛里泛起危险的紫光。腰间一个大黑葫芦,葫芦口半遮掩着,有丝丝黑气从其中溢出。 “荒!你杀我座下子民,我今天就让你偿命!” “撕天!” 荒发出一声怒吼后,双手用力一撕。 这一次林云能感觉到!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章 诸神来袭 从荒身体四处涌出一股庞大的力量,集结在丹田之内,并不顺由某条经脉迸发而出,而是直接像个炸弹一样在体内炸开! 身体还没有被这股力量伤害,体表那些神秘花纹立即将这股爆炸性的力量吸收,然后蔓延至双手之中,两手变得金光闪闪。 荒怒吼一声: “撕天!” 轰!!! 这不是规则的体现,全然是一股蛮力硬生生撕裂了规则! 林云激动的心脏险些要从嗓子眼跳出来。 因为这件事他也能做到! 只要能搞懂荒体内力量的细微处究竟是怎么样运行,以及体表那些神秘花纹所代表的含义与它们所起到的作用,他就能做到如荒一样,将自身拥有力量威能增加数倍然后释放出去! 就如这一下。 煌煌大日近在眼前,但在荒这一招之后便隐身到一道巨大裂缝之中,一切光芒都被它吞噬,不能看见一丝一毫。 天与地的分界点不再是以目光所能达到最远距离那道天际线为准,而是变成了这道被荒两手撕开的巨大空间裂缝。 深邃不见深浅的黝黑裂纹如刻在视线中,无论林云尝试往哪儿去看,目光都会被这道裂缝吸引,最终死死凝固在上面,无法摆脱。 那名干枯老人也被裂缝吞噬进去,濒死之际只来得及大吼一声: “荒!你今日杀我族民,又杀害于我,你最终也会不得好死!” 这是来自地狱门口,一个即将跨入地狱之中的灵魂最狠毒的诅咒! 但荒却只是挥挥手,装作若无其事。 “我等你的诅咒到来的那一天。” 场景再次变换,荒高坐神位之上,目光穿透了座下泥土,直接投入人间。 无数身穿明亮盔甲的战士正跪倒在一座神台前,模样与现代华夏人一般无二,而神台上那座金身赫然就是荒! “求吾神庇佑,吾等此次征战八方,旗开得胜。” “准!” 煌煌之音穿透九重云霄,投入人间无数战士耳中。 战士们听到声音顿时欣喜若狂,立即拔寨开拨,军队如一条黑龙行向远方。 几天后,人间厮杀声震天动地,狼烟四起,战士们与一群光头人类战斗在一起。而在天上荒也迎来又一个对手。 “荒,你越界了!” 一光头大汉,身披五彩袈裟,手柱降魔法杖,口吐雷音,边上有谛听神兽张牙舞爪。 荒冷哼一声道: “哼!废话少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这片土地只能容下我们众神庭!” “撕天!” 林云心神与荒融为一体,再一次感受到撕天的威力,与如何才能将这一招使用出来! 但是还不够! 他已经初步了解撕天这一招是如何运转肉身能量的,但对于细微部分依然有些不解。 至于身体表面那些神秘花纹,他到现在都还不知道究竟代表着怎样的含义! 一招过后,对手重伤逃遁,荒再一次战胜对手。 他重新回到自己的神位上,一如往常。 ……林云渐渐明白这一次次战斗的含义: 打败其它神明,给自己族群,也就是炎黄子孙挣来生存的空间! 生存空间不够了,那就去抢! 有其它神明胆敢窥伺自己族群的生存空间,那就打到他再不敢朝这边看过来为止! …… 荒一次次战胜对手,其中有弱的,也有强到可以跟荒打成两败俱伤的。 但无论是谁,一旦荒使出“撕天”这一招来,他们的结局就注定是落荒而逃,或者魂飞魄散! 林云心神附在荒身上,荒的目光所及之处,也能被他看到。 他看见了人间。 上面的人从食不果腹、片叶遮身;到衣食无忧、开启智慧—— 建立第一个王朝:夏! 然后随着人类数量增多,战争顿起,国家分裂。 ——第一个统一中原的国家建立起来了,那就是秦朝! 秦始皇焚书坑儒,无数有关神明的书籍被付之一炬,荒的神号渐渐被世人遗忘在历史巨轮的脚下。 而这时,荒所需要面对的对手也没了身影,荒不再要时不时跟其它神明打上一场,他开始了沉睡。 直到,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将他从沉睡中惊醒—— “杀光东方诸神,就在今日!” “荒,我来找你报仇了!” “昊天!昊天你在哪里?今天我一定要杀了你!” 一声声被仇恨浸染得沉重,乃至于从嘴里钻出来时已然走调的声音在荒耳边打转。 荒猛然惊醒,在林云视线中荒这是第一次真正走入众神庭! 嗡—— 血与火充斥在视线之中,将林云与荒的双眼同时染成火红。 厮杀声、叫喊声、叱骂声不断响起在耳边…… 这副场景本来绝不可能出现在众神庭! 这里可是众神沉睡的地方,也是一旦发生族群灭绝危险时举行会议的地方。 是谁?居然有这么大的胆子敢闯入到这里来?! 荒目光望去,火光背后,数十个身影接连出现。身后模糊不清的影子,足有数百个。 其中有他的老朋友,也有他以前从未碰过面的新神。 数十个神灵加上他们的神侍一同出现,所带来的压力是无比巨大的。 “荒!看样子昊天还在沉睡之中尚未醒来,那么今天将是你陨落之时!” 荒看了看左右,同伴寥寥。 “伏羲、共工、祝融……” 他轻声念着。 “今天就让我们与这群邪神战个痛快!” 荒长喝一声,两只张开有一座假山巨大的双手猛然合上。 “撕天!” 他居然一上来就动用了他的最强杀招! 数十名十翼天使直接被他这一招从身体中央撕开两半! 轰! 一名十二翼出手挡住了荒这一招,但就算荒这招因为刚刚接连杀了数十名十翼天使,威力大减,也不是它一只区区十二翼天使就能抵挡的! 荒的眼中掠过一丝蔑视。 “死!” 十二翼天使闷哼一声,原本挡住荒攻击的双手像纸张被火点燃一样迅速消散在空中! 十二翼天使,死! “我先把这群小喽喽都杀了!” 荒眼中寒芒闪烁,高大的身躯迈动步伐冲向众神身后数百名天使。 “荒,你的对手是我!”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一章 宙 一名身后张开一对纯白翅膀的西方神灵飞了出来,正是跟荒战斗过的夷神阿波罗。 他身后的翅膀数不多,但没有人敢小瞧他拥有的力量,荒的眼神也变得郑重起来。 阿波罗大声喊道: “荒!继续我们上次未完成的战斗吧!” 荒面露讥讽,回应道: “上一次战斗的结果是你落荒而逃,何来未完成之说?” “不过既然你这么想死我就成全你!” 荒也大吼一声,脚下一步一个脚印,朝阿波罗迎了过去。 数千米的距离在两人骇人的速度下不成难度,被瞬间跨越,阿波罗脸上露出怜悯之色,朗声喊道: “我是光明之神、预言之神,也是医学之神。 你在不久后的所有动作都会被我提前预知,就算有幸伤害到我我也能立即复原。 而凡有光明所在的地方,都是我的攻击范围。 荒,你拿什么赢我?!” 荒同样用笑声回应阿波罗: “你是预言之神?那你有没有预见你今日的死亡?” “撕天!” “大光明之术!” 两种不同的攻击方式,所带来的视觉效果截然不同。 阿波罗那边,顷刻间整个众神庭内部大放光明,浩浩荡荡,将其他一切可见物体隐没,一瞬间就像裹挟了整个世界朝荒发动攻击! 荒丝毫没有惊慌,体表神秘花纹剧烈颤动,短短一次眨眼后居然变橙色!他张开两手,十指张开,当他挥动手臂,手指尖居然撕开十道黝黑的空间裂缝,让光明世界之中出现了一种另类景色! 两股力量撞击在一起,无声无息,却又给这个世界带来无法估量的伤害。 一瞬间天地崩溃,密密麻麻的空间裂缝出现在四面八方,所有不幸被这些裂缝碰到的低级神灵,身体会立即被撕开,而且短时间内没有愈合的可能。 荒和阿波罗的身影出现在裂缝范围之外,呈对立之势。 此时的阿波罗身体上满是血淋淋的伤口,惨不忍睹,而荒这边古波平静,只是气息微微急促了一些。 看上去这一次对攻是荒占据了上风。 但林云知道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阿波罗身上的伤口看似狰狞,其实都是些皮外伤,没对他的战斗力造成任何影响。而荒看似一点事都没有,但他刚从沉睡中醒来,实力暂时未能复原,刚那一下的确逼退了阿波罗,并给对方造成伤害。 但荒体内尚存的力量已经减少了至少一半! 高手对决,一点点失误就可能引发生死危机。 荒本想借着这一下直接将阿波罗斩杀,但阿波罗在荒沉睡的这一段时间实力大增,荒的全力一击居然连重伤他的结果也没办到! 阿波罗同样明白这一点。 他扭了扭脖子,嘎嘎作响,狞笑道: “荒!看来这一次你会死在这里!” 荒眼神冷静得可怕。 “想让我死,你再回去修炼个万八千年吧!” “哈哈!刚你使出那招撕天,体内力量恐怕用去五成不止吧?你试试我这一招,我看你凭什么挡住!” “光明奥义——光灭!” 荒立即迎上去,再次大吼一声: “撕天!” 这一次,待到尘土平息,阿波罗的尖锐笑声贯穿整个天地,成为这个世界主题曲。 荒还站着,但他体表此时被无尽白光包裹。这白光如尖刀,一刀刀将荒体表血肉割下,还不断往体内钻去,一时间荒已然变成了一个血人! “哈哈哈哈!荒,你的死期到了!” 阿波罗神色变得狂热,嘴里念念有词,忽然一手放在胸前,一手伸出,手指指向血人一样的荒。 “大预言之术!” 嗡—— 一本几乎遮盖半边天地的书出现在荒的头顶。上面模糊现出两个大字,林云明明不认识这两个字,偏偏此时他心中陡然生出大恐惧。 那是—— 预言!!! 阿波罗嘲笑似地喊道: “荒!在我的大预言之术下,你的一切动作都将无所遁形,你的所有想法都能被我立即探知到,今天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古朴外表的书本缓缓压下,狂风呼啸,日月无光,荒几乎没有避开的可能。 但这时,荒忽然做出一个连林云都看不懂的举动。 他把手摁在眉心,那儿是他体表神秘花纹的终点。 然后猛地发出一声哪怕只是远远听见都能让人鸡皮疙瘩起一身的惨呼声: “啊!!!” “阿波罗,你断我向更高境界攀爬的可能,今日我若不杀你,誓不为神!!!” 荒变了! 不,准确来说是他体表的神秘花纹颜色变了。 原本是金黄色,或者说是纯正的黄色里面掺加一点异色,隐隐有变成另一种颜色的趋势,这下就直接变成了橙色! 荒用尽全身力气大吼道: “撕——天!!!” 半空中的书本还未压下便被一把撕开,此时如一本普通书籍一样,在荒同样遮天蔽日的两只大手之中翻不出浪花,直接变成散开的两部分。 阿波罗脸上终于有了惶恐,他不知道荒哪里来的力量,更不知道荒为什么看上去很轻松就把他酝酿已久的大招破去。 他只知道再不跑就晚了! 他马上张开翅膀想要逃跑!但荒的两只大手速度更快,不到一眨眼时间出现在他身前,就要朝他撕下! “不!” 阿波罗手足无措,这一刻跟凡人受了惊慌一样只知道声嘶力竭发出绝望之声。 大手越来越近…… “退下!” 陡然,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言出法随。声音才响起就让阿波罗诡异出现在声音主人的身后,本该是阿波罗在听到命令后,反应过来,再乖乖退回到他身后,但他这句话才出现,所有一切本该有的过程全部略去。 阿波罗,得救了。 声音影响的还不仅仅只是阿波罗,就连荒两只似实物的大手,攻击还没发出去,就自己退了回来。 它在恐惧,单纯的力量,没有自我意识的力量,只属于荒的力量居然在恐惧这个声音! 荒大口吐出一口血液,身体摇摇欲坠。 他惨笑一声,头颅高高扬起,看向天边被一团混沌包裹的身影,目光不能进入一丝一毫。 他苦涩道: “宙,你来了……”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二章 昊天失踪 冷漠且威严的声音从“宙”口中传出: “荒,臣服于我,不然今日我将赐你死亡。” 荒惨笑不止,他晃了晃脑袋,看向左右。 他忽然发现同伴都死得差不多了,不只是低级神灵,还有更多和他处于同一个等级的神灵。 或者尸体四分五裂,死状惨不忍睹,或者奄奄一息,倒在地上没有站起来的力气。 原来神灵的血液从体内流出来之后也会产生血腥味,而且相比较凡人的,更加浓重。 荒被这股味道一冲,看着偌大的战场,此时居然只剩下他一个站着的神灵…… 他,哭了。 两行血泪从他眼中夺眶而出,他凄厉地嚎叫道: “宙!你杀我同伴,屠我众神庭,等昊天苏醒一定会杀了你!” 混沌中传出一丝微不可查的叹息,宙回答道: “你知不知道——昊天已经失踪了。” 什么?! 宛如一道晴天霹雳在荒脑中炸响,短暂的惊慌后是无尽的疑惑和迷茫,然后变成一种释然。 难怪…… 难怪宙敢倾巢而出,带领神灵大军将双脚迈入众神庭。 这里是东方神灵苦心经营万年的地方,夷神一旦踏入实力会立减一成不止,如果昊天还在,再给宙一个胆子他也只能在众神庭之外徘徊,不敢露出窥伺之心。 也难怪,现在东方神灵几乎死绝了,昊天却依旧没有现身,出手帮助他们。 本来以为昊天还在沉睡之中,原来…… 血红的泪水止不住从荒眼角流下,荒双手死死握拳,仰天长啸道: “他去了哪里?!” 宙轻轻叹息道: “我也不知道……但是你是知道的,昊天作为智慧纪元开始以来天赋最高的一个,从出生到崛起不过百年时间,百年后就已经点燃神火,成就神位…… 上一次和他碰面,我已不是他的对手……这儿,很有可能已经成为限制他前行的枷锁。 他应该去新的世界,触摸更高层次的境界。 现在看来,他确实这么做了。虽然对你们来说显得很残忍,但换个思考方式,也许他觉得—— 不能让你们成为温室的花朵。 这众神庭是你们的居身之地,又是你们的沉睡之地、精神的象征。 因为昊天存在,没人敢打你们的主意,没人敢在战斗中对你们下死手。 低级神灵会想尽一切办法讨好你们,诚惶诚恐……对你们而言,这里不就是一个大大的温室。” 荒的精神面临崩溃,他不断地喃喃自语: “为什么……为什么……” 他双拳死死攥住,指甲深深刺入手掌心,已经变得血淋淋,鲜血一滴滴坠落地面,给原本就色彩斑驳的地面多增添一分赤色。 “他不该这样的,究竟是为什么……” 他忽然听见宙的解释,猛地,他的身体不再颤抖,腰杆挺得笔直,双目直视,看向被无尽光明笼罩的西方诸神。 他忽然喊道:“花朵?我们从来不是!” “宙,你错了。昊天不在,众神庭还有我们,只要我们有一个还有一息尚存,你想毁灭众神庭的愿望就不会实现。 你将我们此作花朵,想在击败我们之后还用这种卑鄙的办法磨灭点我们的血性。 但你没有想过,花朵不一定是娇弱的、美丽的。还有毒性强大或者能自己捕食猎物的!” “现在在众神庭内,我还站着,那么就由我告诉你,就算昊天不在,这里也不是尔等一群夷神能够染指的!” “噗!” 荒浑身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体型居然再次拔高一分,鲜血喷在身体上却没有立即坠落,反而和身上一条条神秘花纹融合在一起,将花纹变成了赤红色! 但这种红色极其不稳定,光芒一闪一闪,隐隐有要褪成橙色的趋势。 荒的身体在微微颤抖,因为疼痛,也因为愤怒,这滔天怒火就要将他所有理智泯灭。 他发出此生最后一次怒吼声: “撕——天!!!” 狂暴的力量将原本存在的空间裂缝都卷动起来,形成骇浪汹涌扑向宙所处位置。 宙吃了一惊,他从荒这次攻击中感受到足以毁灭自己的力量! “我说,你的力量不该存在!” 宙单手一指,玄奥的法则对向荒,转瞬即至,要将荒的力量从根本上抹去。 但是这次他无往不利的招式居然没用了! 宙震惊不已,急忙伸出两手,对向荒用力量凝聚出的两只巨手。 “我说,所有攻击都对我无效!” 嗡—— 天地规则在宙面前形成一道坚固的防护,撕天造成的冲击波在防护形成的下一瞬到来,法则与蛮力的接触,居然诞生出巨大的动静。 天空好像被打出一个窟窿,宙用天地法则形成的防护连带他身前小片世界被直接打破,荒的攻击毫不停顿攻击到宙身上。 “我说,我无坚不摧!” 宙惊慌的声音被所有神灵听见。 荒的两只大手探进包裹宙的一团混沌,立即抓住了一截实体,荒的身体颤抖地越发猛烈,嘴里鲜血喷涌,将牙齿染成红色,还有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冒出—— 这种景象本不可能在一名神灵身上看见。 荒口中发出咿咿的模糊声,两只手绷紧笔直,遥控操控两只幻化的巨手。 嘶—— 猛地,倒吸凉气的声音从每一名西方神灵的口中冒出。 因为他们看见包裹宙的一团混沌中居然有一滴鲜血坠下。 宙受伤了! 所有神灵无不感觉有一股子寒气从脚底板涌上天灵盖,叫他们齐齐瑟瑟发抖。 这个东方神灵居然真的伤到了宙! 他们能看见,荒自然也能看见,他的嘴角露出一丝讥笑: “宙!看我——” “唉——” 一声叹气声传荡四面八方。 宙轻声道: “能伤到我,这大概是你的极限了吧?” “我能感应到你体内力量所剩无几,使你还能坚持下去的无非是所谓的自豪—— 为你是东方神而自豪。” “现在就让我来打破你这种所谓的自豪!” “我说,你死亡是你的结局!” 荒沉默不语,他感受到无形中有天地法则朝自己扑来,但他放弃掉防御,全心全意,只想杀掉宙!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三章 林云的帮助 强大的天地法则力量形成一条巨蟒将荒缚住,骨头发出嘎嘎的声音,仅是一瞬间荒全身上下到处响起骨骼碎裂声,若不是此时的他神体强大无比,这股法则力量能轻而易举钻入他的体内,将他瞬间击杀。 但时间依旧不多了。 鲜血像不要钱的一样从荒每个毛孔渗出,碰见早就存在的伤口立即飙出一道道血箭。荒浑身颤抖,巨大的疼痛让他作为神灵却依旧承受不住,刚刚消失的眼泪被疼痛再次刺激出来了。 “我不会让你好过的。” 荒喃喃道。 他伸出去的双手依旧紧绷着,他能感觉到宙也在承受疼痛,他不觉得一名夷神的意志力比他还要强大。 虽然自己已经遍体鳞伤。 虽然自己力量所剩无几。 虽然他知道,自己杀不了宙…… 在荒身体里,林云同样在沉默。 他感应到一股深深的悲哀,来自荒,同样来自众神庭内所有重伤或是死去的神灵。 他们残存的意识在哭泣,在诉说。 他们悲叹为何被视为智慧纪元开启以来最强大的众神庭会落到此种下场。 他们哀嚎是不是宙说的都是真的,因为昊天的存在他们已经成为温室中的花朵,居然会抵挡不住夷神的进攻。 他们可都是最强的! 而现在—— “但我也要让你知道。自众神庭存在以来,为什么从来没有夷神敢闯入这里!” 荒残余的力量只能在心底自己为自己打气。 他伸出去的两只手力量陡然扩大数分,浑身红色花纹鲜艳夺目,他已经不打算活了,他在燃烧自己剩余的生命! “宙!今天就算杀不了你,我也要让你重伤昏睡一千年,要让你知道众神庭不是你想来就能来的!” 包裹宙的一团混沌里猛地传出闷哼声,宙惊骇的喊道: “你疯了吗?这样下去你会真的死亡,魂飞魄散之后你连投入轮回转世都做不到!” 荒不语,他迈动脚步,一步一步,每一步都有大块的血肉从他身上落下,伴随如水管爆裂后大水汹涌而出的血液,将行进的道路染成血色。 两只手的力量也随着他缓缓前进,变得更大了。 有西方神灵扑了上来,想要解救宙,各种攻击手段齐齐用出。 但是他们无一例外,所有攻击手段都没有阻碍到荒的前行。 宙运用强大的天地法则想要杀死荒,而此时荒还没有死,法则力量聚集在他身周就像变成了一个盾牌,所有力量低于它的手段都不能把它刺穿。 宙作茧自缚了…… 宙变得无比惊恐,他想到如果他真的被荒重伤,昏睡上一千年,这段时间保不准会出现什么危险,而他在昏睡之中不会有任何防御的能力。 换句话说,如果现在他重伤,他在之后恢复的一千年里就可能会死! 他匆忙喊道: “荒,你别冲动。我答应你,只要你收手我现在就退出众神庭。” 哼!众神庭的神几乎都死绝了,其它的神灵也都受到无法愈合的重伤。只要你现在答应我的要求,就算我真的实现承诺,但日后众神庭再对我造不成威胁。 荒却什么都没有回答他。 宙急了,他大声喊道: “荒,你这么做是没有意义的!就算你真能重伤我,我的手下依旧不会退去,他们会将你同伴全部杀死,将众神庭彻底毁灭! 我现在准许你离开这里,只要你答应从此不与我们为敌。” 哗—— 忽然起风了。 风清之后,一个个身影出现在荒的背后,是那些原本重伤到无力站起的东方神。 所有的。 他们都在燃烧自己的生命。 神的生命,并不只是指肉体的活性,还有神魂、神格、神识…… 烧完了,他们就真的死了。 天地间再找不到他们的身影,人们呼唤他们的神名,也再也不能听见他们的回应。 宙眼睛睁得大大的,他惶恐不安地喊道:“疯了,你们都疯了!” “你们知不知道如果你们真的死了,不能投胎转世后再回神位。以后华夏没有你们的保护,会灭亡的!” 华夏! 林云的脑海同时被震动, 他听见了一个让自己无比熟悉的词语! 难道说这里的一切都是真实发生过的,而现在一个个燃烧生命的神灵,全是曾被世人歌颂的华夏神灵?! 荒依旧不语,只是两手或轻或重的力量,代表他在听。 他忽然笑了,同时站住脚。 他说道: “华夏……以前他们不是叫这个名字…… 严格来说,下面那块土地上的人,都是我们的后代……他们会走出自己的道路,就像我们……众神庭在最开始,也是一无所有……” “我说过要重伤你,就一定会做到的,人都不能言而无信,何况……” 怎么回事?! 荒不再说话,因为他惊恐的发现——自己的力量正在不断流失! 按照这个速度下去不等他重伤宙,自己就会因为力量消失而死亡! 宙的笑声响起在他耳边: “呵呵,你以为我就这点手段吗?” 不! 荒愤怒地在心底怒吼。 身边荒的同伴一个个激射而出,怀着赴死之志,带着一个个西方神灵同归于尽。 情况已经大好,因为荒看见不少还活着的西方神灵面露怯意,如果不是宙还好好的,他们绝对会马上落荒而逃。 但是现在—— 荒绝望地看着,感知自己的力量,不仅是肉身力量,还有神魂力量都一点一分正在被宙从自己体内剥离。 难道就真的不能办到吗?! 不!!! ——两只似真似假的手忽然出现在荒身前,荒睁大眼睛,满是不解。 有个清脆的声音在他耳边念道: “我有力量,用我的吧。” 是林云! 他早在知道这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件后就一直处于焦急的状态。 他不想荒还有他的同伴死得毫无意义,也不想众神庭被毁灭。 他做的好多努力。 但这是历史!只是一块时间碎片!过去景象的重演! 他再怎么努力也帮不到荒。 但就在刚刚,当林云想要帮助荒的念头无比强大,所有心思灌注在这个念头之上,他忽然发现自己真的出现在这里。 虽然只是神魂出现,但是也够了。 他的肉身不过人阶八级,而他的神魂已然媲美天阶! 荒怔了怔,他从林云身上感受到与自己一样的气息。 是东方神! 只是为什么以前从来没见过…… 不管了! 他猛地拉住林云的手,将林云神魂力量大肆引出来,覆盖到自己身上阻止宙继续抽取他的力量。 然后用尽所有生命发出这一击—— “撕天!!!”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四章 众神庭覆灭 轰! 宙惨叫不已,痛苦加对生命的渴望居然让他挣脱出来,身影急退。 “走!”宙大声喊道。 “他们都已燃烧生命,以后不会再是我们的威胁,等一千年以后我们再来将他们通通杀光!” 宙略显虚弱的下令,身边无数西方神灵跟随他的脚步和他一起退出了众神庭。 …… 战火燃烧殆尽,世间万物成灰,新的东西就出现了。 不敢、无助、悲恸。 当眼泪流到最后,还能从眼睛里出来的,只有无穷无尽的茫然。 荒站在原地,他的生命即将结束。 虽然因为他刚刚击退宙后,立即停止继续燃烧生命的行为,如果忍受痛苦还能苟延残喘百年,但在他心中猛地涌出一阵阵悲哀。 自己,该继续活下去吗? 他做了一个决定。 他看向林云,将手放在林云肩膀上。 林云此时出现的只有神魂,并不是实体,但荒的手放上去却轻而易举够到。 “我看你神魂十分弱小,你应该与我一样是体修一脉,是我沉睡的那段时间飞升上来的吧?” 林云沉默,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回答。 说自己是来自未来的人?说出去恐怕谁都不会相信。因为就算强大如荒,连西方神灵的主宰宙也会被他伤到,却也不能穿越时间。 荒不以为然,他放在林云身上的手忽然涌出一股力量,给林云脑海注入一股信息。 “小家伙,你很幸运嘛。肉身都被打没了,但在这么激烈的战斗中神魂居然没受到任何伤害……我应该算体修一脉的老大哈哈哈。” 荒此时的模样算得上惨绝人寰,身体至少没了一半的肉,两颗眼珠子都有一颗爆开了,全身上下鲜血淋漓的。但他说起话来却叫人丝毫感觉不到他刚经历过一场无比惨烈的战斗。 荒哈哈大笑道: “我的这些感悟包括我自创的九色炼体还有一式撕天绝技,都交给你了。你慢慢修养,等几百年后你重新孕育出肉身,相信能很轻易上手的,没准还能达到我如今这种高度甚至超越我哦。” 林云现在根本说不出话。 荒活了多久? 没有人能够算清楚,恐怕在现代考古学家发现所谓的智人出现之前荒就已经存在。如此漫长的时间,实力从弱小到巅峰,其中拥有的感悟若是用比喻形容,连汪洋大海这个词也不够! 林云感觉自己猛地出现在一个浩然无边的空间,一篇篇功法与文字、一个个不知疲倦摆动身体演示招式的身影、以及一道道玄之又玄的心得与感悟形成的信息流在空间中游荡。 林云沉醉了,想要永远停留在这个世界……至少,先学会一半以上再出去,他怕自己再也不会有机会再进来这里…… 荒欣赏地看林云一眼,事实上,他对于任何好学的人都表示欣赏。 龙的传人,向来是聪明而且好学的。 他转过身看向同样停止了燃烧生命的诸神,因为他伤的太重了,只是稍稍转身,体内无数骨头便开始噼里啪啦响动。 “噗!” 一口血从他口中吐出。 他制止了朝他跑来的众神,摇摇头叹道: “我快要死了。” 一开口就震惊了所有人,他们无不面露惊容,怔怔看向荒。 昊天不在了,荒就是他们的首领,在没得到荒示意之前他们不会插嘴。 荒目光扫视过整个众神庭,残碑断塔、鲜血斑斓。 他忽然轻叹一声,继续说道: “你们虽然都燃烧了生命,但是好在之后宙被我击退。你们分批次进入沉睡,最多五千年以后,你们会恢复完好的。 而我,就让我为众神庭做最后能做的一点事情吧……” 荒单手一指,浩大的神识笼罩整个众神庭空间。 威严的声音从他口中冒出: “我以众神庭之主的名义……重建众神庭!” 哗啦啦! 无数断裂的石砖还有青瓦悬浮起来,并在空中自动重组,然后回归自己最初所在的位置,不一会儿视线中已然出现数百座气势恢宏的宫殿,一如从前。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建筑,而是时光回溯! 如果不是昊天失踪,荒暂时成为众神庭之主。 如果不是因为荒为昊天之下众神庭第一神。 如果不是因为虽然荒是体修,但他的神魂力量依旧强大无比。 他,做不到! 但此时当荒使出时光回溯,强行使原本毁灭的神宫与其中的神座恢复原状,荒无法避免再次受到重创! “噗!” 又一口血从荒口中吐出,荒摇摇欲坠,已如风中残烛一般,濒临死亡。 “别管我!”荒厉声制止骚动的诸神,拍拍额头让自己清醒一点,再次伸手喊道: “我以众神庭之主的名义……重启登天路! 但凡世间有含吾族血脉之人达到突破地阶达到天阶,都可被指引进入众神庭,其中佼佼者可授予神格,登上神位!” 荒眼冒金星,身体周围忽然出现一团黑气。 在场诸神没有谁不知道这团黑气是什么东西…… 那是死气,一种原本绝不可能出现在他们身上的东西。但现在它出现了,还是在荒的身上,那么就意味着荒已经离死不远。 “不要啊!” 猛地,有一个声音响起,尖锐刺耳。 荒皱皱眉头,看过去,是一名模样精致的女神。 “荒!你要是死了我绝不独活!” 女神目含清泪,娇泪欲滴。 荒轻轻叹了一口气,满含失落的口气说道; “清雅……如果有来生,我不会忘记你。” 目光陡然变得锐利无比,他喊道: “我以众神庭之主的名义……抽取人间灵气,修复众神庭空间屏障!” 屏障,是众神庭第一道防线,只要完好无损,就可以在上面刻画下大量禁制和阵法,大大提升众神庭空间的防御能力。 荒终于撑不住了,他自嘲似的笑了笑。 好像,有史以来像自己这也高等级的神灵,没有一个是被自己整死的。 自己应该算第一个吧…… 荒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朦胧中他听见了一阵阵焦急的脚步声。 可不等脚步声停在自己身前,所有人的动作齐齐一滞,像一柄长刀抽到一半,忽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挡住。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睁开眼…… 天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大红色火团,与天边的太阳各处一方,就像天上出现了两个太阳。 太阳之中伸出一条洁白的手臂,不见法则与规则波动,只是轻轻一指…… 众神庭但凡还活着的神灵,全部在手指之下被石化,石化后他们的生命力在感应中飞速流失,包括荒自己。 但荒对自己渐渐石化的身体恍若不觉,他一个劲看着火球中的身影,他觉得那个身影的主人他绝对认识。 终于,他虎目怒睁,血泪从完好的一只眼球中流出。 他大喊道: “是你!” “居然是你!!!” 身体保持怒吼的模样,石化面积完全覆盖住荒的身体,荒气绝身亡。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五章 神藏 时间缓缓流逝。 在众神庭没有四季,没有阴晴,连风也曾不存在。 林云沉浸在荒赐予他的心得感悟中,久久不能自拔。 功法、心得、秘闻…… 无数信息在林云眼中意义掠过,但只要他想,他就能轻易捕捉,然后沉浸其中,将这一段信息掌握。 于是时间的流逝不能被他感觉,他只有神魂在这儿,便不存在衰老的可能。 直到时间忽然流到了某一个点,那是林云初进众神庭的时候,林云忽然感到神魂一震,自己回到了自己的躯体内。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已经走过一遍的天梯对此时的林云来说构成不了难度。 他的双眼显得无神,因为就算他的神魂已经回到躯体内,他的思想依旧沉醉在荒赐予他的信息流之中,并努力模仿与学会。 七色炼体…… 原来是将某种异常强大生灵的精血涂抹到身上,并通过运转功法在体表形成一副玄奥图案,图案深入体内,连通七百二十个穴位与十二经脉。从而在再次运转功法时得到超越往常的巨大力量。 赤、橙、黄、绿、青、蓝、紫。 这就是七色炼体的七个阶段。 可是所谓强大生灵的精血,自己该去哪里找呢? 林云思索着,两眼全然没有看见在他意识引动下,天梯上无数铺满台阶的血液正缓缓朝他聚集,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在身上形成了一副紫色玄奥图案,与荒身上的几乎一模一样,差别只是颜色不同。 最后与宙大战的荒身上是血浇筑一般的赤红色,而他身上还只有淡淡的紫色,若不仔细去看,几乎不能察觉。 还有心得、秘闻。 关于肢体力量的运用、身体如何尽快适应环境、对不同体型的敌人该如何应对…… 哦,一定不能忘了那招让自己念念不忘的招式。 林云忽然睁大眼睛,如荒一样大吼一声: “撕天!!!” 轰! 基因精华数喷涌而出,施加在林云泛出紫色的一双大手上,林云站在第五百层的天梯之上,双手伸出,仰天长啸,这一击居然活生生将五百层以上的天梯打碎了! 这可是神器! 就算没有神灵操控,又经岁月侵蚀,威能大不如从前,但归根结底,它依旧是一件常人无法想象的神器! 但是现在它被林云一击就打碎了,不仅如此,断裂的口子还露出一条细细的空间裂缝,正在不断吞噬周围的空间。 林云猛地惊醒,怔怔看着自己双手,万万不敢相信这一击居然是自己发出来的。 他也没有注意到空间裂缝无声无息将他脚下那层台阶吞噬去一半,剩余的一小块不够支撑起他的重量,林云惊呼一声,掉了下去。 这一次,没有再出现一个莫名其妙的老人问他:何谓道。 砰! 他出现在一个布满石头人的空间。 身体重重落下,激起大量尘土,等到尘埃落尽,林云懊恼地睁开眼睛,正想破口大骂,马上就愣住了。 他的目光一一扫过面前无数体型庞大,神态威严不凡的石头人。 这些人,怎么…… 他猛地想起来,这不就是他深藏在荒体内时,跟随荒一起见过的东方诸神?! 念头才升起,林云打了一个寒颤。 应,应该不是吧。 荒不是说了嘛,他们会一一进入沉睡,等到五千年以后,他们会恢复完好的。 林云在心底给出解释,像给自己打气,相比较他们都死了这个可能,林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恶作剧,这些东方神灵制造出这么些个跟自己长得一样的石头人,为了吓唬在之后来到这里的人,就像是自己。 林云站起来,他想着,胖子和北冥杵应该在这里。 叫喊的声音来不及出口,林云愣住了。 他看见一个石头人,躺在地上,模样狰狞,一只手伸出,像是在指着天空仰天咆哮。 那是荒。 于是所有的猜测都消失了,林云怔怔看着,莫名湿润了眼眶。 他不是一个容易落泪的人,事实上没有哪个男人喜欢流眼泪。 从穿越回来直到现在,林云还没莫名其妙就流出眼泪…… 他哆嗦着嘴唇,一步步,身躯踉跄来到荒面前,一只手缓缓伸了下去。 荒……这是怎么了? 你不是说五千年后众神庭会重现人间,为什么现在你却倒在这里,身后的东方神灵也一个不落全部没了。 手掌触摸到冰冷的岩石,林云轻轻摩挲岩石表面,他终于相信,这就是荒,而身后那些同样抬头望天的石头人,是记忆中他看见过的东方诸神。 荒,究竟是怎么回事?! “叮!” 陡然有一个声音在林云脑海中响起。 “吾之后裔,神藏,交给你了……” “叮! 神藏开启条件…… 第一层:杀死一万头人阶低级生物或一万名人阶低级夷人。 目前数量:零。 第二层:杀死一万头人阶中级生物或一万名人阶中级夷人。 目前数量:零。 …… 第四层:杀死一万头人阶巅峰生物或一万名人阶巅峰夷人。 目前数量:零。 第五层:杀死一百头地阶低级生物或一万名地阶低级夷人。 目前数量:零。 …… 第九层:杀死一头天阶生物或一名夷神。 目前数量:零。” 神藏?那是什么东西? 林云被这个诡异出现的声音震得不轻,眼泪同时被震了出来。 眼泪簌簌流下。 神藏,听名字带个神字,如果是宝藏一样的东西,那里面一定全是好东西。 这是你留给我的吗? 满含热泪的两眼看向死不瞑目的荒,林云暗暗想着,又想到脑海里荒赐予他的东西。 他忽然举起手,伸出三根手指,扑通一声跪倒在荒的石像面前。 “我发誓,此生我若是成就神位,必要屠尽西方神灵,为您以及所有东方神报仇!” 声波如浪,震破云霄,半空中猛地一声响雷般巨响,像是在回应林云的誓言。 不过林云马上知道自己是想多了。 因为在巨响过后天空中猛然掉落下一块大肉,圆圆的,上面还有一颗眼珠子。 看见林云后这团粉红色肉团马上想跑,速度敏捷,但修炼七色炼体后的林云速度更快!林云迅速冲过去一把抓起它。 “母皇!你还想往哪里跑?!” 林云神态狰狞,厉声对肉团喝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