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如烟生命如烟》 楔子 楔子 时光进入21世纪。 为保护蓝天,烟尘作为污染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时时、处处处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境地。但我回想自己的童年生活,似乎一切美好,都与烟尘有关,他带给我的,不只是对过去许多难忘的回忆,更多的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许。 我试着归纳了一下,应不下十几种之多,当然,首屈一指的便是袅袅炊烟,在那饥饿的年代,它一度成为我生活的全部。 其次就是炕烟,在北中国寒冷的冬季,我的人生曾被冻得索然无味,这带着一丝焦糊味,顺着墙角缓缓飘移,似云似瀑的炕烟,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的冬夜。 还有照明时的灯烟,在那没有电灯的时代,煤油灯就是我的阿拉丁神灯,它不仅为我驱走黑暗,更为我带来了希望。 位列第四位的应当是大人们喧关(方言,聊天的意思)时的旱烟,在夏日夜晚的灿烂星空下,在院落墙角蛐蛐的奏鸣和声中,忽明忽暗的旱烟如星星之火,点燃了我对知识的渴求和对外面世界的渴望。 应当还有到寺庙上香时的供烟,它让我理解了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静坐七天七夜,顿悟成佛的经历和李叔同义无反顾皈依佛门的执着。 此外田野的野烟,让我明白“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中“孤烟”的真正指向,深刻懂得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还有农人耕田劳作时的耕烟,一年四季无休止的农活,却换不回来最基本的温饱生活,人生的顶级意义到底是什么? 第八位应是户外放牧时给新生小羊取暖的暖烟,让我看到了生命最初的脆弱。 第九位应是招待客人时的茗烟,明白人生本可以过得如此慵懒和惬意,但由于我们的急功近利,以致最后如行尸走肉般堕落,丢下了我们纯洁的灵魂。 第十位应为小伙伴玩耍时的粪烟,它没有当代屎尿体的浅薄,也没有鸳鸯蝴蝶派专攻下三路的庸俗,而是关注在童年游戏中成长起来的童真。 还有灵堂前的灵烟,升起的那一刹那,让我们明白人生的无常,似有所悟人生的真谛之所在。 此外还有节日鞭炮中的白烟,是孩子们的最爱,也深藏着烟花夺人耳目后的落寞,似人生般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第十三种应是防霜冻的浓烟,告诉我们,人类本应自然的一部分,人类应如何和自然和谐相处,是一味地索取,还是和谐共生? 还有元宵节送火把时的云烟,它预示着来年的丰收,更是人类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盼。 最后回归到祭天祭地的烟祀,上至帝王,下至百姓,对宇宙自然的敬畏,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烟虽虚无缥缈,但有轮回、有传承,更有生命。 一缕烟的升起,标志着一种物质的消亡,但更预示着新物质的诞生,它既是旧物质消失前留给世界最后的回眸,更是新物种诞生时的猎猎大纛。 烟的本质是什么?是火!是普罗米修斯用自由和生命换来的为人类文明所需要的火,是人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善生产和生活的第一次实践。 中国古代哲学一开始就认为组成物质世界的元素有“金木水火土”,但你仔细分析理解,发现只有火是最特殊的,它即无形、又无味,来无踪,去无影,“来如春梦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而烟与火,形影不离,自成一体,“此木为柴山山出,因火成烟夕夕多”,烟浓便为火,火在烟中藏。燧人氏钻木取火,冒出的先是烟;祝融保存火种,丝丝不断的也是烟。 古人寒食禁火三日,清明时节重新点火,沈佺期在《寒食》诗中这样描写: 普天皆灭焰,匝地尽藏烟。 不知何处火,来就客心然。 古诗“何处寄烟归草色,谁家送火在花枝。”皆为烟火相依、烟为火种的明证。 按照宇宙大爆炸理论,宇宙从那个奇点开始,就走上了一条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光辉历程,现在所能知道的每一个恒星,就是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球。 上学时,第一次亲眼目睹了铁在氧气中的燃烧,那激烈的火星四射,那耀眼的光彩夺目,摄人心魄。 后来又看到铜铁在氯*气中燃烧时产生的棕黄色烟雾,浓稠如中国水墨画晕染心田。突然顿悟,只要在一定条件下,世间万物,皆能燃烧。 在人生中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后,内心的煎熬,无以言表,而每一次的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皆如毛毛虫在艰难中挣扎,终于破茧成蝶,那是一段刻苦铭心的成长。又如火山爆发前的能量叠加,是在坚韧中积聚力量,最终达到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终于明白,无论在任何条件下,世间万物,只有经历了火的洗礼,才能见到真金! 汽车的奔驰,轮船的远洋,火车的驰骋,飞机的翱翔,在时空的转换中,体现燃烧的价值。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小草的生长,钢铁的炼成,青花瓷仕女图韵味的渲染,在烈火的永生中,方能体现燃烧的意义! 传说,凤凰是人世间幸福的使者,每五百年,它就要背负着积累于人世间的所有不快、仇恨和恩怨,集梧桐于熊熊烟火中自焚,以生命和美丽的终结,换取人世间的祥和。在肉体经受了巨大的痛苦后,在烟火中新生,涅槃后的她,羽更丰,音更清,神更精。 世间的一切,只有经过烟火的淬炼,才能得到升华。作为万物精灵的人类,白天享受阳光的哺育,夜晚沐浴月光的轻柔,又何尝不是一次又一次的“凤凰涅槃”。 第一章 炊烟 第一章炊烟 主旨是: 早中晚三餐炊烟升起???酸甜辣五味饭菜飘香 《山村咏怀》 宋??邵康节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 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每读宋代邵康节的《山村咏怀》一诗,不仅佩服诗的巧妙构思,在全诗嵌入一至十的数词,更是欣赏诗眼“烟村”二字的妙用,闭上眼睛想想,在葱绿和葱茏的景致簇拥下,袅袅升起的炊烟,幻影出诗情画意的山村景致。常言道: 炊烟起处即故乡。 这样的意境,深邃旷达,极富有“此心安处是吾乡”之感。 似穿越剧一般,透过古诗词里的炊烟,遥望遥远而孤独的小村庄,那正是你梦魂牵绕的地方,但现在是否已是物是人非! 偶读陆游的《山行》,我始终认为,若把“若论人间长久事”,和“茶灶炊烟野寺秋”连在一起解读,似乎更显真切。 是啊!人间何事长久?唯有吃穿住行。而象征人间烟火的炊烟,更像是父母呼唤儿女的无声曲,是连接天上人间的连心桥,也是从昨天走到今天以至未来的崎岖阳关道,她寄寓了人们无尽的情思。 文学作品中,烟始终是人们寄托情感的载体,不管是送别的王勃,沉吟出“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的悲伤,还是李白唱出“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的豁达,别离诗中,“烟”成为友人间心灵感应的传媒。 而描写战争的诗歌中,苏轼的一句“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把胜利者的意气风发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写景诗中,杜牧的“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则活灵活现出南方雨景的静谧,而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却又真切写出北中国边塞的雄浑。 就连描写女性,也可以用左思的“脂腻漫白袖,烟熏染阿锡”来表现,而杜牧的“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则又表现了商女的迷离。 但让我有点失望的是,我翻遍《诗经》三百首,却没有发现一个“烟”字。 应当说,当时燧人氏钻木取火早已发明,刀耕火种的时代也已来到,难道《诗经》时代的人们还在茹毛饮血?亦或“烟”字被孔子全部删减“斧正”也未可知,总归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无一“烟”字,可以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遗憾,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在中国诗歌中,最早出现“烟”字的诗歌作品是屈原《九章》中的《悲回风》,有名句: “观炎气之相仍兮,窥烟液之所积”。 而我认为中国古代写“烟”又好又早的诗人,当属魏晋的陶渊明,其《归园田居》中有: “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多美的诗句,恰似在用素描手法描绘我日思夜想遥远家乡的小山村。 至今也忘不了学习唐代诗人王维的《渭城曲》时,当时小学三年级的我,当读到名句“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后,居然把诗句所表现的诗情画意,与母亲清晨起来,打扫农家小院后的情景融为一体。 长大后仔细回味,认为如果再加入元代诗人王冕“雨后千山净,炊烟处处新”的元素,我认为这应是人间最美的景色了。 仔细想来,我们怀念过去,根本原因并不是过去人和事物的多么美好!而是当时是我们用最美的芳华,把最真的情感付诸于这些人和事上,而这些人和事只是我们情感的寄托,是文学作品所谓的“意象”之所在。 就如每个人忘不了自己的初恋一样。 初恋,就像烟花,在我们最美丽的青春里,突然绽放,片刻的惊喜过后,就只剩下最美好的回忆了。 而至于初恋是谁?好像已并不重要了! 瞿秋*白在它的《儿时》一文中,认为人类想念“儿时”,祷告“儿时”,是感觉到“中年”不能够前进的时候,就愿意退后几步,替自己恢复已经走过的前途。请求“无知”回来,给自己求知的快乐。 我特崇拜瞿*秋白,但他的这观点我却并不认同。 当然我能理解他当时的处境,在他被俘后写出的作品,有时或许真是他言不由衷的表达。 正如前面所说,我们怀念“儿时”,并不是“替自己恢复已经走过的前途”,并不是“请求无知回来”,而是在成人的世界里,去拾缀童年那刻骨铭心的记忆,去搜寻那早已失去的家园。 我们留恋过去,愿意回到过去,也并不决定于过去的某人某事,关键的关键,在于我们忘不了的,恰恰是我们自己,是我们的“青葱”岁月,电影《芳华》所表现的主题便是最好的证明。 “田家已耕作,井屋起晨烟”。 在缕缕炊烟的下面,定有母亲忙碌的身影,随着风匣啪嗒啪嗒的声响,缕缕炊烟随同点燃柴草的点点火星,飞出烟囱,在东方鱼肚白的天际中,任意东西。 那个年代,饥饿如影随形,始终伴我左右,一边拉着风匣,一边闻着四溢飘香的饭菜,饥饿感却愈加的强烈起来…… 对于人类的日常生活,据说上天原本是准备这样安排的: “每天一‘茶饭’,三打扮”。 即每天只吃一顿饭,但每天早中晚都能各打扮一次。 民谣唱得好: 早上打扮正打扮, 中午打扮赛牡丹, 晚上打扮耀(方言,念rao,引诱)老汉(方言,老公)。 这是何等浪漫、让人浮想联翩的景致。 可千不该、万不该,玉帝老儿却让一头老牛去人间传话。这笨头笨脑、拙嘴拙舌的老牛,却颠三倒四的传成了: “一天三茶饭、一打扮”。 你想,传玉帝圣旨,那可是金口玉言,一言九鼎,是再也不能更改的了。 所以世间的芸芸众生,只能一天到晚为一日三餐而辛苦劳作了,整天蓬头垢面,哪有打扮潇洒的闲情逸致。 小时候一直痛恨这笨嘴笨舌的老牛,留给我最深的记忆,只有忍饥挨饿。 现在想来,人活着必须要吃饭,但一天到晚奔波辛苦只为吃上一顿饱饭,即使天天躺在“满汉全席”上,我认为这样的人生也真是已降格到“动物”层面了。 可在那饥饿的年代,父辈们的人生追求虽已降格到这个层面,但它却在卑微中是如此的崇高,那崇高就是牺牲自己,福荫子孙。 面对人间的饥馑,玉帝也生气了,对老牛说,你传错话了,那就罚你去帮助人类耕田劳作吧! 老牛诉苦道,人类把“夹板”架在我的脖子上让我犁地,我脖子疼啊! 玉帝随手扔给他一条羊肚子手巾,说到: “绑在脖子上就不疼了”。 所以现在你会发现,牛的脖子上的皮很长很长。 母亲怀我时已经43岁,妊娠反应剧烈,整夜整夜咳嗽不停,生下的我明显营养不良。据四姐说,9岁的她只记得我是又长又瘦,脖子上的皮就像老牛的皮一样,一揪可以揪起好长好长。 也许我就是那头被打到人间来“赎罪”的老牛吧…… 现在回头想想,我们在世的哪一个人不是那头牛,不具有“三牛”精神? 一做子孙后辈的“孺子牛”。 二当吃苦耐劳的“老黄牛”! 三为创新事业的“拓荒牛”…… 烈日下,一家人还在田间劳作,极似李绅《悯农》中的场景: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和母亲谈起这首诗,没想到没有上过学的母亲居然对我说,就是这个写《悯农》的李绅,最爱吃的一道菜竟然是鸡舌头。 因此,厨师为了给他炒一盘鸡舌头,必须要每天宰杀300多只鸡,致使他相府的后院堆“鸡”如山。 真不可想象,这位能写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样看似体恤民间疾苦的当朝重臣,却是这样一位言行不一的伪君子。而真正如父母这样地道的农民,却绝对视粮食为生命般珍贵。 我们每年把收割的麦子一捆捆从山底背到打麦场时,为防止麦粒脱落,不管路途多远,父母都不忍心靠墙边休息一下。而我由于年幼,实在背不动时靠墙边休息后,父亲总会在回去的路上,把脱落的麦粒一粒粒捡起…… 终于听到了轰隆隆的炮声,这是临近公社在炸山卖石头放炮的声音,一年四季雷打不动中午12点整放炮。 当时贫穷的村庄没有一块钟表,人们只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炮声反而成了方圆几十里所有村庄的标准时间。 远望小山村家家户户陆续升起的缕缕炊烟,我越加感觉没有一丝气力,而这些炊烟仿佛也在向我招手,而我也似乎闻到炊烟带来的淡淡的饭香,它愈加固执地牵动着我的肠胃,而此时的我早已是腹中空空,饥饿难耐。但父亲不说回家的话,一家老小是绝对不敢吭一声的。 第二轮炮声接连响起,表明已到12点半,看到父亲还没有回家的意思,几乎十五六个小时没有进食的我,早已是涕泪连连了。 饥饿年代,为了节约粮食,几乎所有家庭并不是一日三餐按时吃饭,要么早晚各吃一顿,要么早上不吃,直接上工,到中午才吃第一顿饭,总归农村人过日子,是既不讲究饮食习惯,更无营养搭配的概念,一切以节约为第一要务,省下一顿算一顿。在那个年代,开源已无可能,节流才是硬道理。 不知过了多久,父亲终于说了一声: “回”! 我如听到大赦一般,撒腿便往升起炊烟的家里跑去,只听到父亲在身后笑骂道,干活没劲,一说回家吃饭比谁跑得都快。 那时的饭菜你不知道有多香,虽然面汤清得能照见人影,虽然蔬菜只有昨天四姐在山间挖的苦菜,亦或在山下有水浇地的邻村拾来人家不要的小葱秧,甚至就什么菜也没有,可这也已经是很不错的饭食了。村上已经有人家连续几天断了炊烟,几个孩子都不上学,到远处讨饭去了。 看到现在孩子吃啥啥不香的样子,我只能摇头…… 实际上,饭菜的香与不香绝对是相对的,它不取决于饭菜本身,而是取决于吃饭人的饥饿程度。朱元璋的“珍珠翡翠白玉汤”,也绝对不可能出现在他的帝王生活中。 据大姐讲,三年自然灾害时,父母把头一年遗失在地里冻坏的烂洋芋晒干磨成粉,馓成“馓饭”(方言,当地的一种面食)后,一家人吃得是津津有味。生活好转后,那年洋芋大丰收,到第二年还有好多,眼看就要出芽,母亲就把一些洋芋洗净,切成薄片晒干,又磨成粉,馓了一顿馓饭,并且还配上好菜,没想到,那顿饭吃起来又尘又苦,哥哥姐姐们连碗都没有端一下。 五八年大炼钢铁,人们都到公社食堂吃饭,家家都断了炊烟,只有公社食堂的大烟囱冒出诱人的人间烟火。 但越到后期,公社食堂的大烟囱冒出的炊烟越来越细,从食堂打来的饭菜也是越来越少,我们一家人也只能分来两个谷面馍馍,一个四两,两个也就是八两。 恰好姨父到我家来,母亲切成薄片先招待客人,估计姨父也是多少天没有吃饱过饭,没吃两口就说自己吃出一个“抢食泡”,民间传说这个“抢食泡”会移动,只要走到嗓咽子下面就有生命危险了。 姨父拿着镜子左看右看,说要赶快扎破才能安全,但又说已经走到嗓咽子附近了……. 已经看不到了…… 筷子也够不到了…… 这时,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把这个馍馍美美吃上一嘴,然后使劲咽下去,用食物来挤破这个“抢食泡”。 姨父吃完一嘴后,没挤破。 又吃完一嘴,仍没挤破…… 总归,最后那个“抢食泡”挤破了没有,一家人已经没有印象了,但印象最深的,却是那两个谷面馍馍全被姨父吃完了,我们全家人也只能挨饿了。 后来公社食堂的炊烟越来越细如游丝,打回的饭菜也更少得可怜。没办法,哥哥姐姐们就到野外挖“曲曲菜”(方言,苦菜),母亲把挖来的曲曲菜洗净后泡在水里去除苦味,然后把每次打回来的那一丁点饭,倒上些水,再回到锅里搅开,再把?“曲曲菜”和到里面,这样每个人才能勉强喝上一碗面糊糊汤。 但生火却成了最大的危险,只要谁家烟囱冒烟,如果让工作组或队长发现了,定会认为你们家私藏粮食,那是要被批斗上学习*班的。 没办法,母亲只能在每次生火前,先用泥巴把烟囱堵塞住,炊烟无路可走,只能弥漫在整个厨房,呛得人鼻子一把眼泪一把的,这时的炊烟却成了令人讨厌的家伙,出现在它不该出现的地方。 但就是这样东躲西*藏,最终还是被工作组发现了,但搜查了几次,也没有发现有私藏的粮食,并且最后家家都这样想办法了,也就法不责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时的人们虽然穷困,但却特别好客。 由于母亲做的饭菜香,在我们小村庄是出了名的,所以每次派工作组到社员家吃饭,十有八九是派到我们家的。 当然,工作组吃过饭后是有补偿的,当时生产队规定,工作组吃一顿饭,补偿现金两毛,粮票二两,这可是一个“肥差”,家家都想抢,可别人家往往是“望洋兴叹”,谁让他们家的饭菜没有我们家的香啊! 后来家家眼红,队长也不好协调,就轮流派饭,一家一天。 可那时的工作组往往是一待一年,甚至三年,工作组吃过一轮后,却主动要求到我们家来吃,不再轮流,那时工作组的权力是大于队长的,队长也就顺水推舟,告诉那些眼红的人家,他也没办法了! 如果是上级派人下来临时检查工作,在我们家每次吃完饭后,母亲就让哥姐们记下吃的顿数,以便将来核实。 一直在父母去世后,我和五姐收拾房间时,还发现了这个小本本,其中一页中五姐这样写到: “白组长在我们家吃饭五吨”。 虽然当时我们俩都还没有走出父母去世所带来的痛苦中,但看到这句话,我还是忍俊不禁,笑问五姐,“白组长怎么吃得这么多?” 五姐也笑道:“仔细看看,当时我才上小学二年级,我就只会写这一个‘吨’字。” 母亲不但饭菜做的香,也还是一个特别勤快的人。 不管头一天睡得多迟,第二天清晨,我们家的炊烟总是第一家升起,而这时母亲早已把我们的农家小院打扫得干干净净。母亲大字不识一个,却好像知道《朱子家训》中的古训: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 到了晚上,也是: 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 有时我真佩服中华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他能让一位没上过一天学的农家妇女,能让一个几代都没有文化人的农民家庭,循规蹈矩的按照儒家文化来行为做事。 我想,这也许就是中华文明作为四大文明古国生生不息,唯一一个流传下来的根本原因,这种文化已转化为基因渗透到每个人的骨髓里,植根到心田里去的,是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的。 母亲对亲戚也是热情周到。 那时由于交通不发达,走亲戚往往要住宿。每次亲戚晚上住宿,母亲总会把家里仅有的两床又新又大的被子让给客人盖,而我们一家平时盖的都是几床又小又破的旧被子。 我们有时也抱怨母亲,说自己的被子太小太破了,母亲总会说,对亲戚的礼数要到。再说,现在你们盖的这些被子,比以前要好多了,以前的人们哪有被子盖,都是铺的毡,盖的毡。 大家知道,羊毛毡都是硬邦邦的,常言道: 毡对毡,两头子风匣扇。 可想而知有多冷了! 当然,那时亲戚们做客也是特别的谦让,吃饭绝对不吃太饱,七分饱就谦辞不吃了。 现在想想,也就是为给主人家多留一口,而主人这时往往会真诚地说: “添上、添上”。 非要给客人再添上一碗。并且主人陪客人吃饭也是有讲究的,不能客人还没有吃完,主人却不吃了,并且主人吃多少是机动的,要随机应变,在那饥饿的年代,如果一个人放开吃,会把全家人的饭食一人就吃光的。 每次有客人来了,都是父亲陪着吃饭,母亲和我们孩子们是不能上炕桌吃的,我只能在厨房里眼巴巴的看着一碗碗香甜可口的饭菜满着进去,空着出来,再满着进去,又空着出来…… 如果今天准备的饭不多了,母亲会在端进去最后一碗时,出门时故意轻轻咳嗽一声,这时,一边在和客人聊天,一边正要准备往自己碗里倒饭的父亲,会佯装“指天画星星般”的胳膊在空中一划拉,不留痕迹的放下这碗饭,开始东拉西扯,拉话讲事情了,从而把这碗饭预留给亲戚。 终于看到最后有一碗饭是又满着出来了,说明客人吃饱了,这时我们孩子们才能开吃,而母亲又往往是最后一个吃,经常轮到她时却什么也没有了。 母亲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再香的东西,一到嗓咽子下面就什么感觉也没有了,让我的娃娃们吃上多好,所以有什么好东西都会留给我们,就是别人给她的一颗糖,一颗熟大豆都会留给我们。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不知是她捡的,还是别人给的,她居然给我存了一根带过滤嘴的香烟,她绝对不懂吸烟有害健康的道理,但在她朴素的意识里,那香气四溢的香烟是多好的东西啊!好东西就要一定留给她的孩子们的。 当然,你也许会认为这是打肿脸了充胖子,也许还真有这个成分在里面,任何事情做到极致,总会变味,所谓的物极必反。 现在的富人怕露富,而孔乙己却绝对是“排”出九文大钱的。那时的人们虽然家家都很穷,但又怕左邻右舍看见他家穷,笑话他家穷,有这样两个笑话就很能说明问题。 说一家人在过年时,把宰的猪尾巴留下挂在门后,一家人每天出门前,都要把猪尾巴在嘴上擦一擦,外人一看,他们一家人嘴上油油的,一看就是吃了大鱼大肉,多富有! 还有一则,那时食油特别短缺,一年也吃不上几回油。 说有一户人家,没有油,女主人又想夸富,每次就把自家的锅烧红,然后直接倒上冷水,邻居听到“霎”的一声,还以为她家又在用油炝饭菜。 我就记得我们家曾经整整一年只吃了一斤食用油,那可是一个八口之家啊!并且就这一斤食用油,还是三姐从她婆家偷偷拿来的。 那时候白面很少,天天就是谷面,糜面,这些杂粮粘性很差,不能做面条之类的饭食,只能做成我们当地叫“馓饭”或“疙瘩子”的面食。按照母亲的说法,我已经赶上了好时候,只是“挨饿”,而没有“忍饥”。 原来,《谷梁传》中的徐邈就认为,“有死者曰大饥,无死者曰大饿。”饥和饿还是有区别的,并且这时我们吃的谷面、糜面已经是先用碾米机去掉皮后才磨成的面粉。而以前一方面没有去皮的碾米机,再一方面也是为了磨的面粉多一点,往往不去皮就磨成面粉。 母亲告诉我们,用这些谷面馓成的馓饭,你盛到碗里迎着太阳去看,就会发现表面上全是密密麻麻的谷子皮,吃下去明显能感觉扎嗓子。但奶奶却说: “从面萝儿里面下来的面也绝对能从嗓子眼里下去,难道你的嗓子眼比面萝儿还细?” 现在一想,这句话还真对,没有一丁点毛病,但吃起来的确扎嗓子啊! 那时的北方贫困山区,一年四季就没有吃过米饭,吃白面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 如果家里在没有来客人的情况下,哪一天母亲突然做了一顿白面的长面,这一天绝对就是我们一家人谁的生日。即使外嫁多年姐姐的生日到了,这一天,母亲仍然会做一顿长寿面,并且告诉我们今天是哪位姐姐的生日。 我们当然高兴啊!端起饭碗笑着说: “祝姐姐生日快乐!” 然后就狼吞虎咽般的吃起来! 虽然这顿饭过生日的姐姐是吃不上的,母亲有时也会流露出“遍插茱萸少一人”的伤感!但这绝对不影响我们弟弟妹妹们快乐的心情! 只有在这顿饭中,母亲才会在炒洋芋菜时,先在锅底倒上有五分钱硬币大小的一丁点油。你不要小看这一点油,绝对不夸张,它的香味能飘过半个村庄。 也许是那时的油特别纯正,不是“地沟油”的缘故吧;也许是饥饿,每个人的嗅觉都特别灵敏吧,总归真是香飘四溢,而那位只在烧红的锅里倒水的妇女,其实是只有声音没“图”香啊! 民以食为天。到七十年代初,虽然情况有所好转,但仍然是粮食紧张,如果你发现谁家断了炊烟,就说明这家已经断粮了。 炊烟,已经成为一面旗帜,她摇曳的身姿,是那个时代最美的图腾,她的偃旗息鼓下面,必有孩子嗷嗷待哺的哭声,男主人锁紧的眉头和女主人苦涩的泪水。 1971年,大大(方言,大伯)去世了,麻麻(方言,大伯母)是一个小脚老太太,也不拿事,一家的重担压到只有15岁的堂哥身上。 有一天,堂哥来找父亲,说家里没有粮了,他也想到外面去“背粮”,但他一个人不敢去,想让父亲带他一起去。当时我们这边连年干旱,但临近的宁夏中卫地区却风调雨顺,粮食丰收。 但到那边“背粮食”是一个苦差事,又特别危险,都是大人们才敢冒这个风险的。 母亲听到堂哥要去“背粮”,再看看还在上高中,和堂哥同岁的二哥,掉了眼泪,叹息道: 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 本地有一句俗语: 宁死个当官的老子,不死个叫花子的娘! 每次谈起堂哥,母亲总会说,妈是重要,但爹也很关键啊!最好父母双全,儿女才能幸福啊! 所谓“背粮”,也就是拿家里攒了几年的布票,在当时的供销社买上布匹,然后到宁夏中卫地区用布匹换白面,扒火车背回来后,再到兰州市区用白面换城里人的包谷面,一斤白面可以换三斤包谷面,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管好赖,只要数量越多越好,能苟延残喘,延长生命就行。 拿老百姓的话就是: 垫坑不要好土! 真是“慌不择路,穷不择妻,饥不择食”了。 我长大后,和堂哥闲聊时,他不只一次和我讲起背粮时的辛酸。去的时候还好,由于布匹轻,也容易带,所以扒火车逃票都相对容易,可回来时,父亲换了100多斤面粉,他也换了5、60斤,并且两人还分别换了一提包干馒头。 上火车时,父亲帮他用绳子挽成双肩背,把面粉背在后面,以便腾出两手用来扒火车。而父亲不但要背100多斤面粉,两手分别还要提一个提包,再没办法照顾他了。 刚扒上火车,就有乘警来查票,他们赶快往下一节车厢逃去,匆忙中,也许火车正在转弯,他的一只脚一下卡进两节车厢的接轨处,当时正是冬天,穿得还是“大头鞋”,想脱也脱不掉,拔也拔不出来,他一下子急哭了,乘警追过来后,也没再难为他,只是批评父亲: 怎么能让这么小的孩子出来背粮?现在也没办法,只能等到下一个拐弯处,赶紧拔出来。 后来,我当老师期间,当每次给学生讲到柳青《创业史》中的《梁生宝买稻种》这篇课文时,就不由想起堂哥讲的这个片段。也真巧,他们俩都叫“生宝”,只是姓不一样而已。 说起堂哥的哭,我亲见的也有一次,那次可真是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当时大大已经去世,家里只有麻麻,堂哥和他的一个妹妹相依为命,生活过得相当艰辛。 当时割资本主*义尾巴,只允许每家养的羊不能超过三只,三只以内是社会主*义,三只以外是资本主*义。 由于农民要天天出工,没有时间放羊,所以允许每家的羊可以送到生产队的羊群里,由生产队专门派人放牧。 早上出去时没什么两样,但傍晚羊群回家时的情景正如《诗经》所描写的: 日之夕矣,牛羊下来。 羊群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只见生产队的几十只羊是又瘦又乏,走在羊群的最后面,甚至每年都有熬不过春季的小羊,会死在回家的路上,而社员家的羊,则走得是又快又稳,刚到村口,就好像队伍听到号令一样,化整为零,各往各的主人家跑去。 这时的主人,也早为自己的羊单独开好了小灶,等羊吃饱喝足后,才被主人送回队里的羊圈。 有时想想,不要说人,就是同样的羊,羊和羊一样,命和命却真不一样! 当时堂哥由于家穷,只养了一只羊,但这只羊很有特点,由于只是去年的小羊羔子,胚子不大,就像人一样,五短身材,但被堂哥喂养的膘肥体壮,矬壮矬壮,颇有“精气神”。 但有一天早上,羊户长(方言,牧羊人)放羊前清点羊数,发现堂哥的羊不在,羊户长还以为堂哥把羊留在了家里,喊他赶快把羊送过来。 这一下堂哥慌了,因为昨天晚上他就把羊赶到生产队的羊圈了。 一庄子人都帮忙去找,这可到哪里去找啊!明显是被人偷了。 曾经队里的羊也有被狼吃过的经历,但被狼吃,一则狼进了羊圈不可能只吃一只,二则也有血迹啊。 当年村里的羊被狼吃时,狼是扒开房顶从椽子中间下去的,一下咬死了十几只,肉吃的不多,都是喝血。 狼非常狡猾,当要逃跑时,由于门里出不去,狼只能原路返回,可够不到房顶,狼就把咬死的羊堆成一个小山,然后踩上去逃跑了。 人们发现咬死的大多是队里的羊,而社员的羊却很少。原因是社员家的羊由于“开小灶”身体好,有力气,能与狼抗衡搏斗,而公家的羊都羸弱不堪,很容易成为狼的猎物。 当天分羊肉时,人们都是兴高采烈,反而希望狼多光顾几次,这样反而还有了羊肉吃。真是: 穷生奸计,富长良心 当确定堂哥的羊真被人偷了之后,麻麻和堂哥哭得是天昏地暗,声嘶力竭。 麻麻随后从家里拿来三根香,在羊圈门前点燃,哑着嗓子发了毒誓。 这样一直坚持了七七四十九天,农村人把这香叫“咒”香。一般情况下,没有深仇大恨,是不会赌咒烧香的。 按照迷信讲,“咒香”对双方都是不好的,不到迫不得已,是不会这样做的。 现在堂哥已经去世了。但每次看到他的相片,我就会想起那个曾经哭的死去活来的堂哥,以及冒着三缕青烟的“咒香”;想起那个15岁就跟我父亲到中卫背粮,脚塞到火车厢的接轨处,露出绝望眼神的堂哥来。 再看看身边已经二十几岁,一天只知道看手机打游戏的儿子,真不知我们是在爱孩子,还是在害孩子。 当堂哥和父亲背粮回来时已是中午,他们还要步行三十里路才能到家。 等他们走到兰州市城关区的东岗坡时,天空已是彤云密布,并森森的飘起了雪花,当时的阳屲沟的路特别不好走,写过《金粉世家》和《啼笑姻缘》的作家张恨水,曾写过一篇民国时期最细腻的兰州游记,原载于《旅行杂志》1935年第9卷第7期,对阳屲沟有一段精彩的描述: ……过河五里,是阎王沟,又叫仰望沟。土山中裂开一条小缝,仅仅让车子过去。以前这里很出强盗。现在西兰公路改了由山顶上走。两道山峰,中间隔着一个深谷,是用一道长梁渡了过去。长梁下面,有太极图式的流水暗沟,在里面点灯走,由沟南门进去,北门出来,在暗洞里走二三百步,出来却是原处,工程很巧妙…… 但不知为何,张恨水的作品里,却把阳屲沟起名字叫成“阎王沟,又叫仰望沟”,估计主要是方言的问题,或许还有张恨水实地经过后的感受,才把阳屲沟附会成阎王沟或仰望沟的。 再或许就是我们现在把这个地名叫错了吧。 仔细想来,这个地方也只有把这三个名字充分地“揉”在一起,才能得到最全面、最准确的解释。 叫阳屲沟,原因是这座山坐东向西,下午的太阳一直是西晒,所以叫阳屲沟。 叫阎王沟,原因有强盗出没,如过鬼门关,叫阎王沟也再恰当不过。 至于叫仰望沟,估计沟太深了,在沟底须仰视才见,所以叫仰望沟。 当然,今天的阳屲沟早已填平了,并已经建成一个建材市场,强盗们也已经改行做生意了,再不是明强而是巧夺了!甚至连旁边的大青山都已被推平了。 总归,等父亲和堂哥他们披着雪花到家时,已是傍晚,但一家人是多么高兴啊!真可谓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麻麻家的屋顶上,再一次又见炊烟升起…… 每次听到邓丽君的《又见炊烟》,我都会联想到麻麻家屋顶“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罩大地”的情景来。 邓丽君的这首歌最初是在1978年传唱,与堂哥15岁外出背粮,应属于同一个时代。仔细想想,真让人有哭的感觉,在邓丽君卿卿我我的诗情画意里,堂哥的人生,估计也只有柴米油盐,一家人的生存。 就像范伟在小品里说得那样: 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两口子,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同一个时代的中国人,“人生”怎么就如此不同呢! 但这能怪堂哥吗? 当然,范伟所指的“差距”更侧重于精神与品德方面,但我所指的,也不单单只是物质方面的差距,不要因为我们由于物质方面的不平等,从而导致我们人格之间的割裂,精神的沦陷。 不要说物分贵贱,人有高低,但七情六欲我们都是有的,对世界的感受都是一样深刻的,只是有些人不善于表达或表达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曾有这样一个场景对我印象深刻,一对农民工夫妻在城市摆摊卖红薯,寒冬的深夜,丈夫把最后一个红薯再没有外卖,而是剥皮后让妻子吃,妻子却让丈夫吃,夫妻俩推搡好久,最后一人一半分开来吃,剥开红薯的那一瞬间,那腾起的似烟雾般的热气,在路灯的映照下,温暖着这对夫妻的脸庞和心田。这种同甘共苦的关爱,与梁朝伟豪掷几千万,给刘嘉玲购超级豪宅的举动,你能说哪一个的感情更真挚吗? 穷人看到一个馒头的喜悦之情难道就没有达官贵人手捧燕窝的感觉真实吗? 鲁迅先生说: 穷人绝无开交易所折本的懊恼,煤油大王哪会知道北方捡煤渣老婆子深受的酸辛,灾区的饥民大约总不会去种兰花,像阔老太爷一样…… 我们完全可以反其意而用之,北方捡煤渣老婆子看着捡了一筐煤渣的喜悦,难道就只有石油大王面对拥有几个大油田而喜上眉头的n分之一? 即使你家财万贯、潇洒俊美、学富五车,即使我家徒四壁,丑陋不堪,目不识丁,但我们在人格上绝对是平等的,在感受上也是一样深刻的,对美好的追求也是一样渴望的。特别理解《简爱》里的一段对话: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如果上帝赐予我容貌和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 现在,面对如此美好的生活,能吃上一顿饱饭,早已不是我们人生的唯一追求,加之随着天然气进入寻常百姓家,炊烟也如“羚羊挂角”,已无迹可寻,只偶尔出现在我的梦中,但它却是如此的美轮美奂,萦绕心田! 有诗为证:《炊烟》 缕缕炊烟起心田, 痴痴双亲一梦间。 玉盘珍馐喉中梗, 一夜春风绿梓烟? 第二章炕烟 第二章炕烟似云又似瀑???热炕暖身更暖心 暖炕 胡延?(清) 其一 土锉冰镫共一盘,冬烘身世等闲看。 不辞入夜衾绸薄,倍觉出门风雪寒。 燕玉无心春自热,罗帏有梦笑常干。 他时若傍元龙卧,灰里阴何拨总难。 其二 红泥一窟尽迷香,铁马丁丁冬夜长。 方版临窗堆榾柮,土台照火列鸳鸯。 枕边置几灯生晕,屋角飞烟瓦不霜。 锦浪莫翻三尺褥,好留余暖待王昌。 前几年,霉国退出《巴黎##》,川朴给出的理由之一是全球气候变暖是一个大骗局。当然,明眼人一眼就可看出,其退群的真正理由只有一个,就是霉国利益至上,为此,正如“嗷嗷叫”所说的一句大实话: 我们撒谎、我们欺骗、我们偷窃……还将这些行为称作是“霉国的荣耀”。 全球气候变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近年北极圈部分地区确实出现罕见高温现象,几个观测点7月份最高温度由以前的15度飙升到30度,北欧更是创下了夏季历史的最高温度。 但按照大爆炸理论,千亿年后,如果宇宙能进行收缩,那时整个宇宙应该才会越来越热。但现在整个宇宙还处在膨胀阶段,各种因素释放出来的热量对宇宙的加热,远不如因宇宙膨胀而产生的降温,否则,宇宙的背景辐射就不会是3k了。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整个宇宙现正处在由热转冷的过程中,还处在膨胀、降温阶段。 但作为宇宙的局部,甚至可以忽略的地区---地球,应当说,远古至现代也是一个由热而冷的过程,但近一百年来气温却在加速增高,分析起来,其主要原因不外乎是人类活动导致的碳排放量增加,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功不可没”,所以,地球气温升高的罪魁祸首,绝对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虽然我对现代所谓专家的话腹诽得很多,但在关于现代人起源于非洲的理论,还是绝对相信的,并且近年通过一系列dna研究证据,为现代人非洲起源说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当然,我支持此观点的理由倒也非常简单,我认为在当时生产力如此低下的人类初期,人类如果不是在赤道附近的非洲生存,好比在北中国我的家乡,估计一个寒冷的冬天过去,人类也早就死光光了。 即使远古人当时在这些地方顽强的生存下来了,按照前面的理论,也是那个时代的气温应当是相对高的。 由此引出前面两首关于描写北方《暖炕》的诗来,说实话,如果北中国居民没有这些暖炕,即使到了上世纪初,我估计凭当时的生产力,能熬过寒冷冬季的人也是凤毛麟角。 常言道: 三亩好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 从这句顺口溜就可以感受到,炕在北方人的心里头是多么的重要。 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这句话的本意是说,如果有了三亩好田和一头牛的话,老婆和娃娃是绝对能过上热炕头上的幸福生活了。但也可以理解为人生五要素: 一田、二牛、三老婆、四孩子、五热炕。 但不管怎样,这都是在说明热炕在北方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社会发展到今天,农村有土炕的人家渐渐不多了,但你真不敢想象老一代人对炕的依恋程度。我就曾亲眼见过在繁华都市有暖气的高楼大厦里,老人居然要求儿女们在他的卧室盘了一个炕。当然,这个炕绝对在冬天是没有生火的。但在老人眼里,只要有这炕,即使冬天不烧,心里也是温暖的。 但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北方农村,几乎家家都有炕,并且几乎每间房都盘炕。炕的面积要占整个房间的最少二分之一,甚至超过三分之二。 我们家当时由于孩子多,其中有一间房一度几乎全盘成了炕,只留下了能打开门的一个直角扇形,进门就上炕。如果挤一挤,一个炕上,睡十个人都绰绰有余。 炕不单是一家人日常寝居之所,还兼有“客厅”、“书房”和“餐厅”的功能。 家里来了贵客,不说别的,一进门先要招呼: “上炕,上炕!” 这最能体现对客人的敬重和诚意。 但兼具“书房”,我认为炕是最不具备此功能的,非要兼具“书房”的功能,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在这点上我是深有体会的。 那时候我们家的房子都是土坯房子,门是老式双扇门,晚上只是门对门合住靠紧在门框上,缝隙特别大。特别是门和门槛的结合处,由于木头天长日久变形扭曲,门纯粹靠不到门槛上,不夸张的说,即使你晚上关上门了,小一点的猫照样来去自如,对家里的小老鼠来说更是如履平地。 本地有一句顺口溜,说世间万物什么最毒: 云里的日头门里的风, 后娘的指头戳断筋。 可想而知冬天从门里进来的风有多毒! 那时候房子的窗子又是所谓的棋盘窗子,只在里面糊了一层纸。等到了冬天,经历了一年风吹雨打的那层窗户纸早已破烂不堪,如果全部重新要换,也只能要等到春节,所以一到冬天,破窗户刷刷作响,房间里冷风飕飕。 没办法,母亲只能是修修补补。 但今天刚补好,明天一场大雪又会打湿窗户纸,风一吹,纸又破了,刺骨的寒风又会钻头觅缝的在每一个有破洞的窗格子里长驱直入,整个房间地面上和外面的温度几乎没有两样,晚上放的尿盆子到了第二天早上,往往全结成了冰渣。 要在这样的房间写字,夏天可真好,我可以坐在家里的大方桌上学习,不热,还凉爽。可最怕的是冬天,由于穿的鞋也不是多保温,写不上一会儿脚就冻“木”了,如果晚上睡觉在炕上一焐热,奇痒难比,还会留下一个一个疙瘩,第二年如果稍不注意,很容易复发。 坐在方桌上冷得坚持不住时,就只能上炕看书,如果再盖上被子,也真是温暖如春。这两地之间虽咫尺之隔,温差竟真有海天之遥。 但在炕上看书可以,你躺着看,坐着看,趴着看,甚至睡着看都行,当时也没有保护视力的意识,怎么舒服怎么来。 但写字就不行了,爬着写吧,一会儿就压得胸脯疼。 当时家里有一个中国红的小炕桌,四四方方,但只有三十厘米高,是平时用来招呼客人吃饭用的,我用它来写字,就只能如和尚打坐般盘腿坐在炕上,也许我天生就不是当和尚的料吧,对于和尚们的“打坐”这项基本功,我是坚持不了十几分钟腿就麻了。 没办法,我就一会儿盘腿,一会儿伸腿,但小炕桌的四条腿上由于有横杆,腿又不能直接伸进去,因此只能侧着屁股朝左伸腿一会儿,再侧着屁股朝右伸腿一会儿,甚至如古人认为最不礼貌的箕坐,叉开两腿;还有如古人正襟危坐般的跪姿坐,一个个尝试一遍,轮换一遍,但都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实在感觉不舒服。 我向母亲诉苦,母亲告诉我,你晚上可以在厨房写字啊!我一下茅塞顿开,真是一语提醒梦中人,是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一般到了冬天农活不忙的季节,我们家在天黑前就吃了晚饭。 晚饭后,厨房就成了最安静的地方,并且由于前面刚做了饭,厨房也不是多冷。更重要的是,由于家里缺柴,母亲一般晚上都要把炉灶的煤火捂住,一般都能坚持到第二天早上而灶火不灭,这样也再不用第二天重新生火,所以整个厨房以及灶膛下面盛灰渣的灶洞里都是挺温暖的。 我写字时就把脚伸进灶洞里,双腿自然平放,再不受腿麻的痛苦,温暖的灶洞里又不冻脚,真是“三全其美”! 但就是要注意防火,有时候会有火星掉下来,烧了裤子和鞋袜。 再一点就是锅台有点高,没办法,我就在椅子上放上一个母亲平时做饭踩在脚下的,厚度为15厘米的一个小木墩,坐在上面刚好合适。 一家人都睡了,整个院落里寂静无声,逼人的寒气在厨房的门口游荡,天空不知什么时候又飘起森森雪花。 厨房内,我羸弱瘦小的身躯投下一条长长的黑影,在孤灯的摇曳中飘忽不定,在阴暗角落里,老鼠窜来窜去,不时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争相觅食。 而此时的我已十分满足,为有这样一个安静、温暖而舒适的地方学习而倍感庆幸,我也正如《老鼠爱大米》歌曲所唱的一样,如同这些争相觅食的老鼠,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战胜一座座险滩,攻克一道道难题,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正是: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至于大炕具有“餐厅”的功能,主要也就是来客人的时候,平时吃饭都特简单,无非就是“馓饭”、“疙瘩子”,再好一点就是面条、面片,在我的幼小世界里,最好的饭菜就是“长面”“臊子面”了,北方人,都是“面肚子”,万变不离其“面”。 有时,真是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有个不是笑话的笑话,就很能说明问题。 说生产队集体劳动,几个农民肚子饿得咕咕叫,就开始说什么饭菜好吃,说了半天,也无非就是鸡大腿羊胸叉(方言,胸脯)之类的,本地人常说的“四香”就是: 早上的瞌睡,小姨子的嘴 羊的胸叉,鸡大腿 这时队长走过来,其中一人问队长: “队长,你见多识广,你说皇帝老儿天天吃的最香的饭菜是什么?” 队长本来就生气他们几个叽叽喳喳只喧关(方言,说话)不干活,就没好气的说到: “你们也是淡吃萝卜瞎操心,赶紧干活要紧,他皇帝吃什么?我想最好的也无非就是油饼子蘸蜂蜜。” 几个人一听,乐了! 呦,队长的想象力还没我们丰富啊! 由此可知“井底之蛙”的悲哀了吗? 我们祖辈的一生中,也许吃过最香的食物,也真就是油饼子和蜂蜜了。 记得《白鹿原》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黑娃第一次吃了鹿兆鹏给的冰糖,黑娃哭了。 这是他第一次吃到这么好的东西,这块冰糖唤起了黑娃心底的欲望,从而牵动起他原本的野性,他忽然跳起来说: 我将来挣下的钱,先买狗日的一口袋冰糖。 当第二次鹿兆鹏给他比冰糖更好吃的水晶饼的时候,他毅然地扔掉,并对鹿兆鹏说: 你要不就每天都能拿一块水晶饼来孝敬我。 时隔多年,黑娃上山当土匪之后,手下的人打劫了几袋冰糖。当其他的人都在哄抢胡闹时,只有他拨开人群,朝着那袋冰糖撒尿过去。 我们要想读懂书,就要读懂书里面人物的内心,他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这袋冰糖让他回忆起了之前被屈辱的过去…… 贫穷,让他如此的自卑与不堪回首,让他永远直不起腰杆,而现在他之所以能拥有这些,却是靠他当土匪得来的。 但沦落到当土匪的境地,这让他在心底都对自己瞧不起,他要打断白嘉轩的腰,他要在冰糖上撒尿,恰恰是他自卑心理的具体体现,他极想消磨掉那段痛苦的记忆,更想抹去他当土匪的经历,但这可能吗? 如果这些冰糖是他靠正经营生得来的,那该多好啊! 但他没有这个能力,当时的社会也不允许他有这个能力,被逼无奈的他只能靠自己连自己都瞧不起的“土匪”职业,来实现自己的“理想”,这反而使得他越加的自卑与“自傲”了。 他的这个虚幻的自傲,恰恰是由自己最真实的“自卑”垒积支撑起来的,自卑是他“自傲”的奠基石! 这就是作者写作的高明之处,正如鲁迅所说的: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这里,美好的东西不只是冰糖,更主要的是指黑娃。 贫穷,真的能毁灭一个人! 小时候的我,对于冰糖和蜂蜜,好像也是稀罕之物,不敢有过多的奢望,就连最基本的蔬菜,也是要么没有!有,也就只有两样: 一样是咸菜,另一样就是洋芋菜。 逢年过节,如果再在洋芋菜里放上一丁点肉臊子,那就是我的最爱了。所以平时吃饭,随便蹲在那儿都就把饭吃了,并且那时由于饥饿,吃饭都特别快。 夏天,人们都愿意端上饭到大门口边聊天边吃饭,但由于从我们家厨房到大门口外面,要经过一条长长的巷道,约有20米左右长,这样端上一碗饭,边走边吃,还没出门口,一碗饭已经吃完了,又得回来再舀饭。 后来就坚持路上不吃,可又饿得不行,看着眼馋。 没办法,就脚下生风,小口吃饭,到门口还能有个小半碗,为的就是能和小伙伴多说两句话。 那时候,每个人的饭量都大,最少也要吃大海碗两碗,甚至三碗,真是越穷越吃,越吃越穷。 如果家里来客人了,那就不一样了,那就要必须在正房的炕上吃饭了! 这时家里会把存了好久的白面、鸡蛋、粉条、肉臊子等好东西都要拿出来,即使没有,也要像赵树理《李有才板话》里面的写《老杨同志》的课文一样: “到东家借盐,到西家借面……” 非要做出一顿像样的饭菜来,甚至客人吃的是相对好一点的饭食,而一家人却在厨房里吃土咽糠。 有客人时,吃饭的仪式感也特别强。 首先要摆上炕桌。要摆的端端正正。 饭熟了,我和哥哥姐姐几个人端菜的端菜,拿筷子的拿筷子,油盐酱醋,一应俱全。 我们鱼贯而入,摆放有序,饭都是用盘子端进来的。这个盘子平时就从来不用,都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可这时早已被母亲擦得干干净净,锃明瓦亮。 只要客人不停下嘴来,饭就得一碗接着一碗的上,即使客人说够了,够了,父亲还要热情的招呼: “添上一碗,添上一碗”。 甚至直接就往客人碗里倒。 明明知道客人不吃了,不行,还要非再端来一碗饭,美其名曰:“添碗”。 这碗饭放在炕桌上,等客人真的不吃了,再撤下来,并且这是一道必须的工序,虽然这时候这碗饭早已结成一团了。 有时,这碗饭真成了最后一碗饭,而母亲和我们几个孩子还一嘴都没有吃呢! 以前我不理解,甚至认为所谓的“好客”、“仪式感”都是虚伪,多此一举。 长大后,才渐渐明白并深刻理解,这还真不能算作虚伪,作为当时的社会,个个家庭都困难,相互之间也都一清二楚,这样做的真正目的,就是对客人的一种真情表达,让客人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世间万物,只有真的,才是善的,只有善的,才是美的,真善美就是这样得到具体体现,层层递进,步步升华。 这就是一种文化,是父母通过润物细无声的言传身教,让我们在不知不觉的身体力行中得到训练并强化,对我们以后如何做人,如何做事的感染、熏陶,以及自身行动和思想的执行、理解与升华,这要比机械、简单的说教管用得多。 就好比军队为什么要狠抓军容军纪,就一个简单的叠被子,为什么要叠得棱角分明,整齐划一? 这体现在本质上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让每一位军人把工作做到极致,精益求精! 只有这样,才能在关键时候,人人都能上得去,顶得住,打得赢! 看到2020年6月15日与阿三加勒万河谷的冲,突视频,你就能真切感受到我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烈士的一句: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 让我们热泪盈眶。 向英雄的子弟兵致敬! 仪式感还表现在关于整个炕上位置的主次之分,也是有许多讲究的。 考研究生时,曾考过周朝礼仪制度,其中让解释我国古代宗法制度中的昭穆。说白了,所谓昭穆,就是指宗庙、墓地、神位的辈次排列,左为昭,右为穆,故称左昭右穆制。 从政后,发现给领导排座次,摆牌子,最伤脑筋,溯本求源,这都有几千年的历史了。 明朝发生的大礼仪之争,就是嘉靖皇帝明世宗朱厚熜因生父称号问题引起的一场政治*斗争,最后差点连朱棣都被移出太庙。 这实质反映的并不只是一个名义上的争吵,是明朝中期皇帝(皇权)与大臣势力(阁权)的较量,甚至一直延续到明末的东林党、阉党与皇帝党之间的抗衡,最后的结果当然是明朝灭亡。 我们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上至朝廷的国家大事,下到黎明百姓的“鸡毛蒜皮”,道理是一样的,道家的“治大国如烹小鲜”,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对于朝堂来说,尊位在北面南,故有南面称王、北面称臣一说。而其他场合,如室内则尊位在西面朝东(称为“东向”),《礼经释例》: “室中以东向为尊”。 古风重礼,待客时,如顾炎武《日知录》: “宾东向而主人西向”。 《鸿门宴》中项羽自己东向坐,让沛公北向坐,有违古礼,可以明显看出这是存心在羞辱刘邦,所以刘邦后面不“尿遁”才怪呢? 这真应了“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古训,你项羽在小节上占尽了便宜,出尽了风头,而最后却无颜见江东父老,落得自刎乌江了。 这真就是“人的格局决定一切”的最权威注释。 正因为主人坐东为自谦卑位,久之,人们就称主人为“东家”,而房主为“房东”,企业股份的主人也就被称为股东了。 但我家乡对尊位的规定就非常有智慧,既不机械,仿照古礼死板硬套,又能结合实际,从炕的实用性出发,为长者或客人安排一个既能体现尊贵,又能让尊者感到温暖,外加视野开阔,不受干扰的位置。 睡过炕的人都知道,即使在炕上,冷热也是不一样的,这与炕的结构有关。 前面说过,我们家乡一般以房间的二分之一面积盘了炕,为便于采光,炕都盘在靠窗户这边,炕洞口就预留在外面窗户的下面。这样设计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方面是填炕、出灰时便捷,不影响室内环境;更主要是防止逆风时,炕洞口冒出的烟对屋内人带来的伤害。 以前也有把炕洞口留在屋内的情况,但由于容易发生煤烟中毒而被淘汰了。现在除非这个炕另外三面都没办法留炕洞口,也就只能不得已而为之了。 所以炕洞口这个地方的温度往往是最高的。有时烫得你坐都坐不住,依次一直到炕里面温度逐渐有热到温到凉,所以与窗户相邻的侧墙中间位置,这个地方的炕温是不热也不冷,又与房门离得最远,门里的冷风也吹不过来,温度刚好合适;加之这个地方面朝门口,视野开阔,既面朝大门,“春暖花开”,又有“一览众山小”之感,位置又最少受干扰,犹如众星捧月一般,自然而然成为天然尊位。 尊位一定,按照左大右小,依次排开,自热形成。 炕沿位置一般是主人的位置,既与尊者正对,便于交流,又便于接菜上桌,是最佳陪客之位。 本地俗语说得好: “客大主人一千岁”。 所以,一般尊位自然由客人来坐。当然,如果主人家有长者,客人辈分又小,这另当别论,但最次也要安排在二陪,三陪这个位置。 一般小孩是上不了炕的,即使你是客人,本地又有一句: “人小不当客,耧铧子小了不当铁”之说。 我就有次被父亲带上去走亲戚,就是前文中吃出“抢食泡”的姨夫家,父亲在炕上吃了一顿又一顿?,而我由于没上炕,一整天没人理,水米没进,饿得大哭的经历,记忆犹新。 现在再说说炕的结构,土炕看似简陋,其实内部结构并不简单,不是一般人都会打造的。 农家盖了新房子要打土炕的时候,定要请个技术高超的工匠来,因为土炕打造得好坏,对一家子来说是至关重要,土炕打好了,一烧就热,若是打不好,即使成天烟火不断,除掉炕洞口那一小块有点温热,其余部分照旧冰凉,真可谓: 店家的炕,死烟焹(念gang,方言,冒烟的意思)。 冬天里,一家人就甭想睡上热炕了。 而且北方农民还有这样的讲究,认为炉子通火不畅、土炕烧不热,就是家里的运气背,还容易生病;土炕盘得好,随便一烧满炕热,意味着家道兴旺,日子也会越过越红火。 土炕除取暖外,第二个功能便是积肥,烧了二三年的炕,那肥效是非常强的,特别适合在洋芋地,谷子地,糜子地施肥,是最佳农家肥,保墒又保苗。 我们经常学统筹学,经常讲如何要提质增效。我认为这最好的老师还是劳苦大众,他们的一切经验都来自于社会实践,并服务于社会实践。 人也好,物也好,要想发挥最大价值,就必须要统筹扮演好多个角色,多管齐下,共同发力,全面开花。 就如下象棋,你每走一步,即是攻,又是守,要攻防结合,这样才能无往而不胜。 好比我们老家的房子,为什么和南方的双面坡房子不一样,要盖成单面,屋顶侧向一面? 这就是针对北方缺雨少水的实际,为了积攒雨水,使房屋既能为人类遮风挡雨,又能把干净的雨水积攒起来。 北方的炕也是这样,多功能发挥,既取暖,又积肥,一举两得。 真是“五里一个乡俗,十里一个风俗”,从西北到东北,从东北到华北,北中国地区以前几乎家家都有炕,但我发现每个地方盘的炕还真不一样。我就以家乡为例来说说吧。 要想盘好炕,首先要做好测量与设计,炕的长、宽、面积、高低,炕沿的厚度,炕仓的大小等等,都是有标准的,特别是炕仓的设计,一定要合理,太大了,孩子们在炕上稍一玩耍用力,炕容易塌折。 《白鹿原》中白嘉轩与第六房媳妇胡氏圆房时就“直到把两页炕面的土坯弄塌”,让人忍俊不禁;而太小就只有屁股大的一坨地方热,其他地方都冷冰冰的,不能起到取暖的效果。 先说炕沿,最初的炕烟都是用胡基(方言,长方形土坯)码起来的,为防止冒烟,会摱(方言,抹的意思)上一层厚厚的泥,所以这样的炕沿,既不美观,又不实用,由于胡基没有经过烟熏火燎,也没有一点肥效。 后来生活条件好了,就改为用砖砌,并把外面砌成各种图案,即美观,又大方,过上几年拆炕的时候,炕沿也不用动,即方便,又省事。 炕仓约占炕的一半,在靠近窗户的一边,另一半靠近后墙的地方,既充当烟道,又码放胡基用来积肥。 胡基要码放的疏密有度,既要在每块胡基间能起到烟道的作用,又要最大化的多放胡基多积肥。 炕仓上面就要放泥基子(方言,形似用泥做的预制块),泥基子形状以长方形居多,长宽比例和房间的大小,盘的炕的大小紧密相关。 泥基子是农村盘炕的基本材料,制作泥基子可以看作是现代盖高楼大厦制作预制板的雏形。 制作泥基子的最佳时间应是夏天入伏之后,原因是这个时侯气温最高,有利于泥基子泥浆的尽快凝固和干透,拓的泥基子也比较坚固、结实和耐用。 拓泥基子的主要材料是土和麦草。 土的粘度越好越适宜拓泥基子的,如果直接从种过庄稼的地里取土,必须要把上面一层活土扒掉,活土年年追肥上粪,杂质大,没粘度,是不能用的。麦草必须是经过碌碡碾过后长麦草,它既可以与泥很好的结合,又能起到增强泥基子韧度的作用。 找一块平整的地方,就开始拉土和泥,和泥是个费事活,特别放进草以后,真是拖泥带水,想把草和泥和匀还真不容易,没有一把蛮力是不行的。小时候帮大人们干活,由于人小,没力气,铁锨插进泥里面后,想拔都拔不出来了,更不要说要和匀了,没办法,索性就用手,或者用脚踩,反而既省力,又高效。 泥和好后,按照所要制作泥基子的大小,铺上一层麦草,撒麦草的目的,主要是怕泥基子的泥和地面上的土粘合到了一块,致使最后泥基子无法搬起来。 然后在四围挡上木条,做成一个泥基子模子,撒好了麦草就可以给泥基子模子内倒泥了,倒泥多少的标准是把泥抹平时,泥面要稍高于泥基模子,呈中间略高四边稍低的形状,类似于拱形,宛如赵州桥一般,承重强,这也是实践出真知的结果。 后来人们越变越聪明,仿照盖高楼大厦钢筋混凝土的结构,针对泥基子容易折的问题,在泥基子里面放上细钢筋或硬木条之类的东西,效果非常好,真正体现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将来孩子们在炕上怎么跳、怎么玩也不怕炕塌了,白嘉轩的尴尬也不会发生了。 拓成的泥基子,根据天气情况三五天之内,等泥基子有了足够的硬度时,得尽快把它们靠着立起来,让它们既能暴晒,又能通风,促使它尽快干透,这样,泥基子就做好了。 前面说了,靠近窗户的位置是炕仓,炕仓上面放上泥基子,靠近后墙的部分就是预留烟道、码放胡基制作农家肥的地方,一切就绪后,外面再抹上一层厚泥,抹得严丝合缝,就大功告成了。 一般烟囱开在后墙的半墙上,烟囱里的烟一般直接排在外面的街道上。 由于炕洞里的火都是慢慢煨着的,燃烧缓慢,所以排出来的烟也是丝丝缕缕的,加之炕里燃烧的柴草不一样,冒出的烟也是或白或青,或浓或淡。 如果再遇上阴冷潮湿、甚至下雨下雪的天气,这些或白或青,或浓或淡的炕烟就显得是如此沉重,刚溢出半墙的烟囱口后,就如瀑布一样从半墙倾泻而下,再顺着地面慢慢漂移,扩散。 这烟味中或夹杂着苦蒿(方言,一种植物,味苦)的苦涩,或夹杂着艾草的瑞香,但更多时候是一种柴草烧焦时所带来的五味杂陈。 记得有一年三姐送来一长串辣椒,挂在厨房的屋檐下等待风干,但由于一日三餐都是清汤寡水,哥姐们在每次吃饭时就你揪一个,他摘一个,当下饭菜吃,结果还没等辣椒变红变干,一长串辣椒除几个腐烂变霉的之外,就只剩下了一长串辣椒把了。 母亲叹息一声,只能全部填到炕里,本想废物利用,却没想到这些辣椒把的辣味也是余威不减,辛辣的烟味弥漫整条街道,过往行人皆掩鼻通过,而我们一群不谙世事的小朋友,还一个个钻到呛鼻的烟雾里面,似孙悟空腾云驾雾一般,“辣”中作乐,煞是惬意。 现在回味,真可谓“过往皆为美好”! 不由想起朱自清在《春》中写江南雨景的片段: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儿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在乡下,小路上,石桥边,有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民,披着蓑戴着笠。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 现在回想,我家乡的深秋,雨也是寻常的,也像牛毛一样密密地斜织在屋顶,甚至会有森森雪花夹裹其中,一切也都笼罩在一层薄烟中。 而最具特色的却是丝丝缕缕的炕烟,在半墙位置上似瀑布倾泻而下,慵懒而散漫地弥漫在整条街道中,越飘越远,越远越淡。 这或白或青、或苦或香、或浓或淡的烟,把整条街道,装扮成一个正在吞云吐雾的现代化大舞台,掩盖了所有的肮脏,除却了人间的痛苦,承接着上天飘下的雨雪,昭示着来年的丰收。 天地之间,动态的云雨雾烟与静态的房屋小路连成一片,透过云雾,隐约看到远处的田地间,父亲披着麻袋,冒雨还在田间叠着盖楞(方言,地边的高坎),那平铁锨一下一下拍打盖楞的声音,在山对面发出回声,仿佛在与命运进行着顽强的抗争。 傍晚昏暗的灯光中,母亲在厨房准备一家人的饭菜,哥哥姐姐们也各忙各的事情,我与小伙伴们在细雨蒙蒙中,追逐着炕烟,这如此安详而和平的北国风光,也“绝胜烟柳满皇都”了! 只是这些场景,已是物是人非,终成过眼烟云了…… 如果说盘炕是一个纯技术活的话,那烧炕也绝对是一个实践出真知的工种。 会填炕的话,既不费柴火,又能整夜热而不烫,二十四小时温暖如春。如果不会填炕,往往要么把火压灭,整夜挨冻;要么前半夜烫死,后半夜冻死,让你一夜之间,如过山车般经历冰火两重天的世界。 我的一个堂姐刚出生时,由于奶奶把炕烧得太烫,导致把婴儿的屁股烧伤,留下伤疤。我们小时候给她起外号就叫“疤沟子”(方言,屁股上有疤痕),只要她一惹我们,我们一群小孩就齐声呐喊: “疤沟子,疤沟子”。 等她赶过来追打我们时,我们早已一溜烟地的跑远了。 现在这位堂姐也已经是奶奶级别了,但每次见面,我们都会亲切地叫她“疤姐”,她也爽快的答应着,再没有小时候的“恼羞成怒”了! 对于这种因为炕太烫而烧伤小孩屁股的情况,几乎每个村庄都有,甚至还有因炕被烧着而引起火灾的事故发生。所以在我们家庭,父母做事一向谨小慎微,烧炕成了他们的“专利”,好像哥哥姐姐们也很少烧炕,我是一次也没有烧过,只是坐享其成。 但要找填炕(方言,烧炕用的柴草),却重点是孩子们的事。话说到这里,我先解释一下“填炕”这个词,先描述一个片段,本人见到本庄的一位老人背着背篼,问: “老哥,干啥去?” 答: “冻得很,找些填炕了填炕”。 大家发现没有,第一个“填炕”是一个名词,表示烧炕所用的柴草,第二个“填炕”是一个动宾短语,表示的是动作。 我们经常说,方言是人类语言的活化石,透过这些方言,我们可以发现人类语言的发展历程,而在我们本地方言中,这样的情况还比较常见,我会在专门一篇文章中,讲讲关于对方言的理解,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我在《我要上学》一文中,对挖柴草一事有过一段描述。当时,由于还是农业合作社,社员们都是出工不出力,真是: “人哄地皮,地哄肚皮”。 粮食减产,连柴草也减产,从而导致人没有吃的粮食,牲口和猪羊没有吃的草料。 打下的粮食本就不多,再一交公粮也就所剩无几,而这些麦草,谷草还要留给骡马吃,谷衣子(方言,谷子的糠皮)和麦衣子(方言,包麦子的外层,切记,不是麸子皮)要留给羊吃,所以,填炕所用的柴草只能到野外去找了。 那时候又是十年九旱,野外的柴草本就不多,加上家家都需要,最后连山上的草皮都铲回去当填炕烧了,真正如日本人的“三光”政策一般。 北方的冬季又特别长,家乡每年最迟从农历8月开始就陆陆续续烧炕了,要一直持续到第二年的农历四月多,几乎占大半年时间。加之我们家孩子多,要烧几个炕,所以对柴草的需求量特别大。 从夏天开始,一到星期天,我们孩子们就要一边放羊,一边挖柴,晚上回家时,羊由于吃饱了走得更快了,而我们由于还要背上柴草,则走得更慢了,以至于羊吃了别人家的庄稼而遭人谩骂,也是常有的事。 挖的柴草最多的就是本地叫骆驼蓬的,还有蒿柴,棘胡(形似马兰)等,总归是见什么挖什么,只要是木本,草本统统可挖。 挖柴最怕的是见到长虫(方言,蛇),盘在骆驼蓬的根上,一铲子下去,骆驼蓬没挖断,长虫却出来了,吓得魂飞魄散,甚至发生过当把柴草背回家,居然发现柴草里面还有一条长虫的事情。 最常见的小动物就是七寸子(方言,壁虎),远远抬头看你,一动不动,见你一追,滋溜一下跑了,留下一节尾巴,在那左摆右摆。 我曾在挖柴草的时候还见过一只狐狸,金黄的毛,特别靓丽,我看着它,它也偏着头看我,眼睛一眨,纵身一跳,钻进一个山洞找不见了。 我们村曾经还发生过狼吃人的事情。 1960年,甘肃大旱,加之当时省委书*记的错误政策,导致全省大饥,多地甚至出现饿死人的事件。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人一没有吃的食物,影响到动物,狼也“反”了,明目张胆出来找吃的。 当时全队的人们就在地里集体劳动,小孩们就在地头玩耍。突然,地头钻出一头狼来,一嘴咬住一个小女孩的头部,整个头就在狼的嘴里面了,大人们撵过来赶跑了狼,小女孩最终也得救了。 当年的小女孩现在也已是奶奶级别了,并且生活幸福,衣食无忧,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至今在脸上仍留下一道长长的疤痕,从下巴一直延伸到耳朵根后面,触目惊心。 但我们挖柴时,也许孩子们一般都是成群结队的,因此也从来没有遇见过狼。现在想想,好在没有遇见,要真遇上了,估计也绝没有小女孩如此的幸运,也就没有这会谈天说地的机会了。 等到秋后,山里面就几乎没有柴草了,野外的一草一木都被我们这些小孩子们日复一日的背回家了,码在庄廓墙上了,墙上码不下,就直接堆在院子里,垒得像一座富士山,直入云端。 可就是这样,一个冬天还没过完,挖的柴草也就已经烧得所剩无几了。如果再不够,就去挖地三寸,把野外只要有草的地方,连草带土铲起来背回家。 实际上,这种填炕(名次)填炕(动词)起来反而更好,燃烧慢,温度高,如果只是柴草,就如宋代诗歌写得一样,反而不持久。 题壁 宋??无名氏 一团茅草乱蓬蓬,蓦地烧天蓦地空。 争似满炉煨榾柮,漫腾腾地暖烘烘。 如果只有柴草,烧炕持久时间不长,母亲就让我们把路上的汤土(方言,路上的浮土)背回家填炕。 当时农村的运输工具就是架子车,只要一劳动,每个社员的屁股背后就有一辆,由于我们的村庄在山顶,出门就是坡路,上坡拉起来挣死人,但下坡放起“野车”来,那真叫一个绝尘而去。 当一辆架子车风驰电掣般“飞”过后,身后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久久不落,恰似一场小型“沙尘暴”。 有人曾考证“黄河远上白云间”实为“黄沙远上白云间”,而到了我的家乡,就真正成了“黄土远上白云间”了。 凉州词 唐??王之涣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由于这些浮土被千人踩,万车轧,如果冬天又不下雪,一天到晚飘起来,落下去,再飘起来,又落下去…… 最后越积越多,多到漫过脚脖子,走过一趟,鞋里面全是土,这些浮土被碾压得如此细小,特别绵滑,除颜色为灰黄外,手感和面粉没有两样。 填炕的时候,压在柴草上,即不把柴草压灭,又能让柴草缓慢燃烧,持续时间久长,解决了“蓦地烧天蓦地空”的实际问题,而其他任何地方的土,绝对是没有这个“功效”的。 冬天的清晨,母亲起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填炕,如果是礼拜天,母亲往往就会在炕洞里埋进些洋芋,估计用不上一个小时,洋芋就会烧得香喷喷、黄皴皴,再配上一点咸菜,这就是我们的早餐。 冬天麻雀也无处觅食,站在落光树叶的树上叽叽喳喳,这正好成了二哥三哥的猎物,这两位都是“弹弓手”,几乎百发百中,打下的麻雀用泥巴一包,放在炕洞里一烧,在那饥饿的年代,也成了我们的“代食品”。 只是那时的麻雀也饿得又瘦又小,身上的一点肉也不够我们塞牙缝,并且腥味太重,我倒不喜欢吃。 突然想起本地的一个段子,说夫妻两人,女主人是个“馋婆娘”,每次丈夫一外出,回来后,就发现家里老母猪生的一群小猪,莫名其妙就会少一个,问妻子,往往是一问三不知,不是说丢了,就是说被狗咬死了,总归是活不见“猪”,死不见尸。 丈夫怀疑其中有诈,有一天故意说要外出,然后藏在外面观察,才发现原来是“馋婆娘”每次趁他外出,就用木棒打死一只小猪,开膛破肚后,用泥巴把小猪包起来,埋到炕洞里,专等烤熟后吃?“烤乳猪”。 丈夫一下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破门而入,把“馋婆娘”一顿“胖”揍,等打完了,也打累了,这时炕洞里的小猪也烤熟了,闻到阵阵肉香,丈夫也感觉饥肠辘辘,就索性把小猪扒出来,一吃,感觉味道还真不错,就随口道: “还真香”。 没想到还在旁边哭泣抹眼泪的“馋婆娘”说到: “撒上些盐了才香!” 估计这个段子就是我们北方的,各地“馋婆娘”都有,但放的佐料绝对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上海人,就是“撒上些糖才香!” 如果是湖南人,就是“撒上些辣椒面才香!” 再如果是四川人,那就是“撒上些麻辣粉才香”了…… 至于炕上的铺盖(方言,名词,指铺的和盖的被子床单之类),这最能体现一个家庭的贫穷或富有了。 以前,困难家庭炕上几乎什么都没有,即使有一张席子也是千疮百孔,晚上睡觉常常扎脚,一床被子也是破烂不堪,让人不忍直视。 还是按常规说吧!炕上应当先铺上席子,就是李白诗句中“燕山雪花大如席”的炕席,而不是现代家庭乘凉的凉席。 母亲有时在席子下面会铺一层薄薄的麦草,又隔潮,又绵软,唯一的缺点是容易招惹“虼蚤”。 席子上面就是毡了。毡是一个好东西,又保暖,又隔潮,并且毡上捉虼蚤是绝佳的地方,跳高冠军在毡上想跳却跳不起来,一捉一个准。 再上面就是线毯子了,以前较多,现在好像已被淘汰了。如果家庭生活好,用毛毯代替,即使是腈纶毛毯,那也是羡煞人的。 最上面就是床单了。那时由于家家都困难,加之炕大床单小,床单都只能铺一半。 后来生活慢慢好了,夏天时,母亲就会把整个炕用床单和毡铺满,而到了冬天,毡和床单就只铺一半,炕仓上面只留炕席,一是为了取暖,二也是怕引起火灾。 但炕也有缺陷,就是由于不好密封,摱过泥的地方容易干裂,炕烟常常会泄露出来,重则发生中毒事件,轻则每个人身上经常有一股难闻的炕焦味,每次进城坐公交车,引得城里人捂鼻远避,也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再说一件残忍的事吧!感觉不说难受,一说更难受。 以前,婴儿的死亡率特别高,农村人迷信,讲究夭折的孩子不能土葬,必须烧掉或扔到野外让动物吃掉。但要往外送的时候又不能从大门里出,原因好像认为会亵渎门神。 因此,有些刚生下来的死婴就直接填到炕里面烧掉了。所以,当有孩子惹大人生气时,大人们往往就会恶毒的骂道: “知道你这样子,我当时生下来就应当一沟子(方言;屁股的意思)压死,填到炕里面,我还能烫烫的睡个舒服觉。” 小时候听到这话,也只是理解这是大人骂小孩的话,估计真让做也是做不出来的,这个觉恐怕也是睡不舒服的。 但上初中时,学习朱*德的《回忆我的母亲》一文,其中说到: 母亲一共生了十三个儿女。因为家境贫穷,无法全部养活,只留下了八个,以后再生下的被迫溺死了。 记得老师讲到这一段时,我突然有头皮发麻的感觉。 我们家我排行第九,如果我的父母也只准备留下八个孩子的话,那我的命运将会如何呢? 我们这里缺水,估计溺死的待遇还真没有,这样还要浪费资源! 这样算来,也许也真只有一屁股压死这样直接而暴力了!并且填到炕里面,又能起到废物的二次利用! 记得鲁迅先生在散文集《朝花夕拾》里写过一篇《二十四孝图》,他点评二十四孝图中“郭巨埋儿”时,有一段话印象深刻: 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 嫁到我们村上的一个女人曾说她母亲生小孩时难产死了,家里一下乱营了,也没人管这个婴儿了,不知小孩是死是活就直接填到炕里了。 她那时还小,还领着别的小朋友打开炕洞门看,婴儿的腿还在一蹬一蹬的…… 现在想想,估计是烧的时候婴儿腿上的筋在收缩,也绝不是婴儿还活着一动一动的。 母亲生我时由于年岁已大,生下我后就晕死了过去,幸亏抢救及时,母亲最终苏醒了过来,否则,我的命运又会是什么呢? 慢慢长大中,父母及哥哥姐姐们对我疼爱有加,所有亲戚及左邻右舍常常会认为其中原因是: 小儿子,大孙子, 爷爷奶奶的命*根子。 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外人是不知道的,后来每次说起这事,母亲总会说: “我儿命大,把妈从阎王爷手里抢了回来!否则,妈没了,你也就没了!” 父亲虽最不善于表达,但从他对我的疼爱程度远胜于我的八个哥哥姐姐千万倍来看,他也是认这个理的。他曾说过: “如果没有你妈,我们这个家就完了!” 感谢我的两位至亲,虽然您们离开我已三十多年了,但我还是想告诉您们,恰恰是你们的乐善好施,您们牺牲自己的一生,含辛茹苦拉扯我们姊妹九个长大,我们今天的每一次成功,都是您们修来的福报! 有诗为证:《炕烟》 岭外飞雪落苍穹, 村中阡陌笼炕烟。 一梦惊鸿三伏冷, 多少儿女共沾巾? 第三章灯烟 第三章?灯烟一线升起晕开青莲???光影三更普照慈母情深 《夜雨寄北》 唐???李商隐 君问归期未有期, 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 却话巴山夜雨时。 《约客》 宋??赵师秀 黄*梅时节家家雨, 青草池塘处处蛙。 有约不来过夜半, 闲敲棋子落灯花。 点亮烛灯,照见美好! 一首李商隐的《夜雨寄北》,表现诗人对妻子热烈的思念和缠绵的情感,对未来团聚时的幸福想象。诗人借用古人赋予蜡烛结出灯花的美好寓意,表现忠贞不渝的爱情。 而宋代赵师秀的《约客》,也通过灯心烧残,枯坐敲棋,灯花飘落,来表现诗人怅惘无聊,落寞失望的情怀。 而我的童年,似乎周边所有人,都与这些“闲情”、“雅致”隔绝甚远。所有人一天到晚都如蝼蚁一般,忙忙碌碌只为生计,确切说,只一个吃饭问题,就折腾得他们筋疲力尽了。 后来曾读到一首打油诗,仿佛有点明白成年人的世界了: 棋琴书画艺诗花, 当年件件不离它。 如今一切全变了, 柴米油盐酱醋茶。 小时候面对每一个漆黑的夜晚,在一灯如豆之下,在昏昏黄黄的摇影中,映照出的永远都是母亲佝偻且忙碌的身影。 长大后,走进了艺术的殿堂,却发现,烛灯,不仅给黑夜中的人类带来了光明,人类也借物抒怀,赋予了烛灯审美意蕴的艺术形象。 一部《全唐诗》,共有1563次写到灯的意象,就烛光意象也有986次之多。 真可谓是晶莹的灯火,摇曳的红烛,照亮了中国诗坛。 像《古诗十九首》中的“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年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道尽了对人生的思考。 而李商隐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你理解为在赞美对事业的执着,还是对爱情的忠贞,都是对其最好的诠释。 中国几千年农家生活始终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作息制度,我估计其中一个主要原因还是源于物质条件的贫乏。 自从人类学会钻木取火,照明也经历了从火、油到电的发展历程。 照明工具也经历过无数的变革,从最早的火把、动物油灯、植物油灯、蜡烛、煤油灯到白炽灯、日光灯,发展到现在琳琅满目的装饰灯、节能灯、*l*ed灯等,可以说一部照明的历史,正是见证人类发展进步的历史。 但据母亲讲,在解放前,我们本地照明都是以食用油为燃料,当时奶奶教大姐一首当地的童谣,来批评那些懒婆娘是如何不珍惜食用油的: 一天游四方, 晚上借油补裤裆。 一针扎在老*上, 黄水淌了一裤裆。 大姐估计当时也就四五岁,一边蹦蹦跳跳,一边念念有词,被父亲听到后,大声责骂道: “谁教下(方言:念ha)的!” 大姐不明所以,见父亲动了真怒,委屈的哭诉道: “是奶奶教的。” …… 当时的社会,物质贫乏,人们本身就没有清油可吃,并且又要拿它来照明,对于干旱山区的农村来说,更显得捉襟见肘。 由于油灯里的清油是如此香甜,常惹得饥肠辘辘的老鼠来偷油吃,甚至猫也来偷腥,有一首儿歌唱得好: 小老鼠, 上灯台。 偷油吃, 下不来。 喵喵喵, 猫来了, 叽里咕噜滚下来。 以前听到这首儿歌,经常以为是老鼠在偷油,猫是来维护正义捉老鼠的。后来当听到母亲告诉我猫也偷油吃之后,才明白“监守自盗”的道理,原来猫才是最大的家贼。 真应了“贼不走空”这一词语,作为?“家贼”的猫来说,捉到偷油吃的老鼠就吃老鼠,没有老鼠,猫就开始偷油吃了,真是家贼难防啊! 没办法,人们就只能改良灯具,后来设计出了一种叫“气死猫”的灯。据大姐讲,我们家的这个“气死猫”灯,特像以前的瓷茶壶,只是没有盖子,在上面只开一个筷子粗的洞,用来往里倒油,壶嘴是插捻子的地方,捻子一般是用棉花制成。但就这样,晚上等人睡着后,猫还会把这个捻子舔啊舔的,也能耗去一部分油的,因此,人们晚上睡觉时,常常把油灯抱在怀里,猫也就无从下嘴了。 只是我不明白如果晚上睡着以后,万一把油灯打翻了怎么办? 可惜母亲已去世多年,这个答案可能我永远也无从知晓了。 小时候最爱听大人们讲神鬼的故事,现在想想,真是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时的交通如此不发达,人们外出经常要走夜路,当远方的游子孤零零一人行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面对黑黝黝如魑魅魍魉般的群山,面对群魔乱舞般随风摆动的树枝,恐惧的心里面不幻化出几个牛头马面的怪物来,真是浪费了这阴森恐怖的天然场景。 此时,夜行人如果能看到前方的一盏明灯,即使是昏暗如豆的小油灯,那心中也会生出许多无畏的勇气与温暖的热度来。正如冰心老奶奶在《小桔灯》中写道: 我提着这灵巧的小桔灯,慢慢地在黑暗潮湿的山路上走着。这朦胧的桔红的光,实在照不了多远,但这小姑娘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鼓舞了我,我似乎觉得眼前有无限光明! 忽又想到晋朝的巨富石崇与王恺以奢靡相比,石崇用蜡烛当柴烧的典故了,这些人这样暴殄天物,把好钢用不到刀刃上,无怪乎最后而遭天谴,最后其可悲的下场也真是罪有应得的。 而我们附近的一家李姓地主,就舍得有度,仗义疏财,他家大门正对着官道,他每晚在大门口点一盏长明灯,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风雨无阻,既显示了自己家庭的富有,又为过往行人照亮了前行的道路,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而夜行的路人,即使在三里之外,只要一看到李姓地主家门口那昏暗的灯光,心里一下敞亮了许多,一切牛鬼蛇神都在路人的心中化为乌有了。 讲完这个故事后,母亲还会告诉我们其中所蕴含的“科学”道理来,烛灯的“火”为阳,牛鬼蛇神皆为阴,火能避邪,并煞有介事的告诫我们,晚上走夜路一定要走在路的中间,那些所谓的“不干不净之物”,也怕人类,往往在路边,墙角之处鬼鬼祟祟行走。 而男子汉的头上三把火,如果晚上再点燃一根烟,那就犹如英雄仗剑走天涯——所向披靡了。 外婆也曾告诉我们,灯盏的火光是观音菩萨的化身,所以不能用嘴去吹灭灯盏,要用手扇灭为好。由于小时候手小,怎么扇也扇不灭,因此,经常趁大人们不注意时一口吹灭了事。 那时,由于上学中午不回家,也不带水,所以一天到晚只吃一点干炒面,这个炒面就是魏巍在他的《谁是最可爱的人》的作品中采访防空洞的解*放军战士所吃的炒面: 有一次,我见到一个战士,在防空洞里吃一口炒面,就一口雪。我问他:“你不觉得苦吗?”他把正送往嘴里的一勺雪收回来,笑了笑,说:“怎么能不觉得!咱们革*命军队又不是个怪物!不过我们的光荣也就在这里。” 估计现在的学生都不知道这个炒面的做法,就是先把小麦炒熟,然后直接磨成面粉,拿这个面粉直接食用,吃起来特别干涩。 我那时上学由于一整天滴水未进,因此常常是嘴里的口疮频发,疼痛难忍,但却常常暗自归罪于用嘴吹了灯盏,从而导致菩萨怪罪所致。 后来上化学课,老师要求酒精灯不能用嘴吹灭,而是用酒精灯盖直接盖灭,受到启发,家里虽然没有煤油灯盖,但也可以用火柴盒等物件盖灭煤油灯。 你说怪不怪,自从再不用嘴吹灭煤油灯后,口疮居然慢慢好了。 后来想想,也许是考上学后,养成喝水的习惯,加之学校的饭菜里多少有点蔬菜,维生素也慢慢补充上来的结果,但我直到现在,还是宁愿相信是不吹灯盏所带来的福报。 哈哈,让大家见笑了我的愚昧! 这些故事都是发生在靠燃烧清油来照明的植物油灯时代,由此看出世人对灯火的崇拜。 而从我记事起,整个社会已跨入电灯时代,但我的少年时代,却一直是在煤油灯下度过的。 煤油灯,在它诞生的时候,它是人类生活中的一大进步。但当爱迪生发明了电灯以后,它又是贫穷落后的象征了。 就像电视机一样,刚开始,谁家拥有一台电视机,那怕只是一台12英寸的黑白电视机,那绝对证明谁家是富有的,而当几乎家家都有了电视机以后,如果这时你们家还没有,就反而成了贫穷落后的象征了。 而儒家所提出的社会“不患寡而患不均”,和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创造了宫殿,但是给工人创造了贫民窟”,则是从更深层次阐释了这个问题。 而一直到我考上学之后的1984年10月,我们和另外一个比我们人口更少的小村庄的夜晚,一直是靠昏暗的煤油灯来照明的,而我们周边其他的村庄,甚至个别自然条件,经济条件都远落后于我们村的小村庄,虽还没有实现“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美好愿景,但电灯时代却早已来到,甚至早一点的村庄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就已经通了电,而其中一个村与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超过500米,只要栽三根电线杆就可以拉到我们村口,但偏偏就我们这两个小村庄就是没有,并且十几年时间一直无人问津,从而导致我们这一代人的小学、初中时代都是在煤油灯下度过的。 究其原因,可能大家想都想不到,就是源于行政区划的不同,这真可以看做是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典型案例。 那时的行政区划从大到小依次为省、市、县区、公社、大队、生产队,和现在的省、市、县区、乡镇、村、社构成一一对应关系,但明显能看出人民公社大集体的特色来。我们村庄的东边翻过一条沟就是另外一个公社,南边是本公社的另一个大队,条件比我们村还差,西边山下是本公社的又一个大队,直线距离也就是500米,而北边山下才是我们本大队的另几个村庄,距离反而远于外公社和外大队的村庄。 我们大队共有7个村庄,但只有我们两个小山村是山区,全是旱地,靠天吃饭,而其余5个村庄却全在川区,是大水田地,生活条件远好于我们两个小山村。 因此,整个大队对我们这两个小山村视若空气,可有可无,甚至歧视有加,好像是我们拖了整个大队的后腿,往往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上级政府也往往高高在上,错误地认为我们整个大队全是川区,以至于对山区的一些优惠政策和扶贫资金,这些阳光雨露是永远也撒不到这两个小山村的。 更可悲的是本村的一些父老乡亲,就如阿q一般,以我们大队在世人眼中是川区的优越性,得到“精神胜利法”的满足,后来曾一度上级想剥离我们村庄到另一个山区大队,估计本村的父老乡亲还想靠这个条件相对好的原大队沾点光,不同意剥离,却没想到光没有沾到一份,晦气却带来了不少。 如果当时就划到另一个纯山区的大队,我们这两个小山村我认为反而会好一点,常言说得好:“宁为鸡口,不为牛后”。 在我们家,算起用煤油灯时间最长的人,绝对应该是母亲。 在人民公社时代,虽然就如人们私下里常说的: “人民公社好,两顿吃不饱!” 但社员上下班却总是早出晚归,两头不见太阳,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风雨无阻。 农民也像军人一样,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只要出工的“钢板”一响,所有社员必须立马放下手头的活,赶到村东头的大白杨树下,等待队长安排工作: 生宝,五宝子,王哥到村东头的萝卜地去犁地。 尕婶儿,大嫂子,王嫂子到村西头弯子地去除草。 …… 其余的人都去干啥干啥。 所谓“钢板”,就是一截六十公分长的火车轨,吊在白杨树下,一把锤子平时就插在钢轨眼中,上工时间一到,队长当当当一敲,声音清脆明亮,远胜过寺庙的钟声。 记得村上有一个爱说俏皮话的社员还曾为此作打油诗一首,内容如下: 月落乌啼麻亮天, 黑灯瞎火饿未眠。 村子东口杨树下, 钢板队长喊上班。 晚上收工回来,已是日落西山,风尘仆仆的母亲一进家门,就脚不沾地地直接进了厨房,点亮烛灯,开始做饭。 虽然此时的她已劳动了一天,也是筋疲力尽,可母亲就像一只上紧发条的钟摆,还必须要不知疲倦地走过一圈又一圈。 而此时的我,见到母亲的第一句话就是:“妈,我饿了!” “我马上做,等一会儿饭就熟了。”?母亲一边洗手一边应答着。 也许是我不懂事的缘故吧,此时的我往往是喋喋不休地,一遍一遍地喊饿。 现在想来,估计那时的母亲也已经有点生气了,就会说到: “那就吃我,是先吃头,还是先吃脚?” ...... 父亲去世后,家里只留下孤苦伶仃的母亲一人,每个周末只要我回到家,对于母亲来说就像节日一般,只有这两天她才会按时按顿地做一日三餐,目的纯粹就是为了我,而平时她一人时总是胡乱将就。 我劝她平时还是要按时做饭吃饭,她嘴上答应着,可往往就是付诸不到行动上。 她特烦只做一个人的饭,并且做好后还没有胃口。她告诉我,她从当姑娘会做饭的那一天开始,这一辈子就再没有离开过厨房,虽然后来生了五个女儿,可只要她在家,就从没有让任何一个女儿单独做过一顿饭,她总要在场。 而我们四个儿子就更惭愧了,好像没有一人帮父母做过一顿饭。 就是在母亲去世的那天晚上,母亲还为我做好了最后一顿饭,当我们娘俩吃完那最后的晚餐,我要到单位去上班时,她仍如八年前一样,每次都要送我到村口,一直看着我的背影在她的视线中消失,才会依依不舍地回家。 估计也就是我到所从教的学校不久,母亲就突发脑溢血,晕倒在我们家的院子里…… 那时也没有手机,这些事情,当时的我根本无从知晓,都是二哥后来告诉我的。 按照时间推算,当母亲突发脑溢血的时候,估计我还正在和几位住校的老师一起,兴高采烈地观看当时正热播的台湾电视剧《情义无价》呢! 不承想此时此刻,在那个遥远小山村破败的院落里,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却承受着一生中最大的痛苦,在深秋的夜晚,躺在冰冷的院子里,在二哥的怀里,一动也不能动。 而此时,应该是最亲近的你我,却分隔得如此遥远,以至竟成最后的阴阳两隔。 绝对相信,就是在您那样的痛苦中,估计您最放心不下的还是我,你最小的孩子。 而那时的我,却还自以为是地沉浸在电视剧《情义无价》那虚幻的世界里,为别人的悲欢离合而长吁短叹,却绝对没想到,自己生命中那最美丽的康乃馨却即将枯萎、凋谢! 终于等到大夫赶到了村口,但您却已经离我而去。 永远忘不了那个日子,1992年10月25日,农历9月30日,星期天。 本来我俩商量好,第二天是寒衣节,我上完班后就回家,要给过世的父亲烧寒衣纸。你也答应给父亲裁剪一套纸衣,让我带到坟上去烧,可这一切,都竟成了虚空。 至今还记得《情义无价》主题曲的前几句是这样唱的: 有谁知道情义无价,能够付出不怕代价。 任凭爱在心头挣扎,几番风雨几丝牵挂…… 整整三十年过去,我一直感觉这两句歌词,就是为您和我而作。 在您四十三岁时,我不合时宜地来到这个世界。 您曾告诉我,当您刚生下我时,看到如此瘦弱不堪的我,您真愁啊! 当我满月后,生产队通知您去上班,那时候生产队允许有婴儿的母亲在劳动休息的间隙,可以回家给孩子喂奶,但前提是必须在休息结束时赶回来。 当时我们小村同岁的孩子共有八个,可其她七个孩子的母亲都是年轻人,最大的一个也不超过二十五岁,而你却已经四十四岁,尤其可恶的是人家年轻妈妈们都是“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都享受了新中国的阳光雨露,长着一对天然大脚,而你却是生在那万恶的旧社会,还缠着一双小脚。 至今在五姐家还有一双你当新娘时穿过的一双绣花鞋,我让五姐测量了一下,鞋底的尺寸长为15.5*㎝。 那时休息的时间都不长,如果劳动的地点离家近点还好,如果要到离家最远的“碌碡滩”,“贺家洼”,“兰州沟”劳动时,你们必须都是小跑来,小跑去,才能给婴儿喂一次奶。 可您怎么跑都跑不过这些年轻的妈妈们,但您却一直在努力奔跑!从没有放弃给我喂奶的机会,哪怕是一次。 别人也劝您太远了,就再不要去了,孩子饿一顿不要紧。 但每次您只要看到年轻妈妈们跑起来后,你就不由自主地也跟着她们跑起来。您的逻辑是: 虽然我岁数大了,但我的娃和她们的娃一样小啊! 真正理解了“为母则刚”的伟大! 母亲,我让您受苦了! 您含辛茹苦拉扯我长大,二十三年我们母子一场,你给了我无尽的温暖与关爱,而我给了你什么呀!估计也只有一次次的离别,一次次渐行渐远的背影! 现在想来,我带给您的,更多的是无尽的辛苦,无尽的忧愁,让您担心把我拉扯不大,担心我在外忍饥挨饿,受人欺凌! 如果说我曾带给您欢乐,估计也就只有我考上学后,成为小山村第一个走出农门的“大学生”时,我真正让你扬眉吐气了一回。你曾笑着对我说: “没想到我最后结了一个大瓜!” 不由想起慈禧太后写的《祝父母诗》 世间爹妈情最真,泪血溶入儿女身。 殚竭心力终为子,可怜天下父母心! 在您去世后的第二天,我看到整个家里一片狼藉。由于当时哥哥们找不到给您穿的老衣,就直接把小衣柜的门子撬折,那犬牙交错的半截衣柜门,我怎么看都像猛兽张开的血盆大口,撕裂开了您我。 特别是我在收拾院子时,看到您当时由于晕得厉害,吐在地上的饭食,而那里面,几乎就没有一丝的绿菜。 我才明白,那天晚上您为什么一人在厨房吃饭的原因。而平时,都是我们俩一起在主房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我记起那天好像是炒的绿菜有点少,而当时粗心的我,由于急着看中*央二台的《正大综艺》,在您给我把饭食端过来后,只是一边眼睛盯着电视,一边礼节性地喊道: “妈,快点来吃啊!” 隐约记得您地回答是: “你先吃,我还在下饭,我嫌电视吵。” 不长时间,您进来主房后却说您已经吃了。记得我还问了一句: “菜在这里呢,您怎么吃了?” 而您的回答却是: “菜我厨房里还留下着哩。” 现在想来,是您想把绿菜留给我,但怕我看到您没有绿菜又不肯吃,故躲开我一人在厨房胡乱将就。 当大哥把您身上的遗物交给我时,我才记起我的存折全让您保管,我翻遍了所有的柜子,可还是没找到。我的大脑突然断路似的想到: 我怎么这么傻啊!有困难,找妈啊! 我脱口一声“妈”喊出后,我真的隐约听见了您的回答。 但唤来的却是几个哥哥急促的脚步声和吃惊的面孔。 哦!我突然醒悟,从今往后,我永远没有妈了! 那时地疼痛,撕心裂肺,在无以言表的哽咽下,泪如雨下…… 母亲,您曾经爱吃的饭菜,我现在一直努力在吃;您曾经向往的美好生活,我也正全身心地享受;并且,我也一直朝着你希望的方向,努力拼搏! 真心祝愿天下的父母健康长寿! 跑题了。上面这段是我情感的禁地,不敢涉足太深,就这么慢慢蚕食,让子弹飞一阵就赶快撤回来吧,还是接着说“灯烟一线升起晕开青莲,光影三更普照慈母情深”章节的灯烟吧。 有好几年,我们家厨房照明用的是一个瓦渣子(方言,瓷器)煤油灯,形状特像一个放大版的鼠标,肚子圆鼓鼓的,并两头翘且都朝上开孔,小孔是插捻子的,大孔是倒煤油的,并在大孔上箍一圈铁丝,并留出一截,用来挂在半墙的钉子上,母亲的口头禅就是“高灯低亮”,加之这个灯的小孔相对还是比较大,捻子也比较粗,所以灯就更显得亮一点,但就是费油,并且油烟也大。 说起这个瓦渣子煤油灯,还是姨夫送来的,是当地小陶瓷厂烧制,专为小煤窑煤矿工人运煤时所使用。如果大家看过中国的保尔---吴运铎写的作品《把一切献给党》的话,就知道这些煤矿工人都是嘴里叼着煤灯,趴着从矿道运煤的。 我曾和父亲到这些小煤窑拉过一次煤,恰好见到一个煤矿工人拉着一架子车原煤从矿道口出来,这个工人整个脸上脖子里都是黑煤屑粉,加之被衔在嘴里的煤油灯烟熏火燎,整个人只有两只眼睛让人感觉到清澈明亮,他蹲在煤堆上休息时,矿上的人送过去一个馒头让他吃。 直到今天,我认为那是我平生见过的最白的一个馒头,当这个工人的五个黑指头抓住馒头的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一朵棉花的苞蕾瞬间开放。 父亲悄悄告诉我,这些人“吃的是阳间饭,干的是阴间活。” 回家后告诉母亲今天的所见所闻,母亲告诉我,这些小煤窑上的矿难经常发生,所以父亲才说这些人“吃的是阳间饭,干的是阴间活。”指不定哪一天进去矿井后说出不来就出不来了。 所以,这些小煤窑的矿主都特别迷信,并且讲究也特别多,只要一进入矿井,对所有物品的称呼都要改变,就像《林海雪原》中的杨子荣一样,一进入土匪窝后,一张嘴就是“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的黑话。 父亲接过话茬,还讲了一个在这个矿上由于黑灯瞎火而发生的真实事情。 由于矿井里阴冷而且潮湿,所以,这些小煤窑工人只要聚在一起就喜欢喝酒,但生活又是如此的穷困,他们也只能是“干喝”,就是没有下酒的肉菜,并且喝的酒也是低质高度的散酒。 一次,几人都喝高了,到底感觉没菜喝酒不过瘾,记起厨师前几天腌了胡萝卜的咸菜,就偷偷到厨房搲过来几根当下酒菜,当时厨房里黑灯瞎火,他们喝酒的房子里也只有一个小煤油灯,其中一人把手里的胡萝卜咬了几下都没有咬断,还骂骂咧咧说这个柔萝卜就像死人的脚后跟,咬都咬不断,就扔到桌子上又换了一根。 没承想第二天酒醒后一看,桌子上的哪里是腌的胡萝卜,原来是一个掉到咸菜缸的死老鼠。 那时的老鼠多到你能随处可见,你人手到过的地方老鼠去过,你人手没到过的地方老鼠也去过。 所以我们家的面缸,咸菜缸,水缸之类的,母亲都用盖板盖得严严实实,深怕有老鼠来糟蹋。 等母亲把厨房的一切收拾停当后,她又得开始进入第二项工作,工作内容就是张爱玲在《天才梦》当中说的一句话: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长袍,上面爬满了虱子! 我理解,与人类初期第一个相知相伴的生物绝对就是虱子了。但让人没想到的是,社会发展到今天,人类却与虱子分道扬镳了,甚至可以说,人类把虱子都斩尽杀绝了。 说老实话,这个结果是非常好的,小时候,我们这一代人可没少吃虱子的苦头。但我认为,而导致虱子灭亡的原因,细究起来却真让人细思极恐,对人类来说:是幸?还是不幸?还真不好说。 倒不是我在这里危言耸听,也许你会认为我是杞人忧天!认为虱子的灭亡的原因,那还不是: 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呢! 就是人类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这样一个看似正能量的结果吗? 不知大家听过没有,在古代,据说皇帝身上还有三个御虱。皇帝应当经常讲究卫生吧,当然这个皇帝绝对不包括法国的路易十四,但皇帝最起码经常有换洗的衣服吧,可虱子照样有。 再一点,不知大家发现了没有,现在不但大多数人类没有虱子了,包括那些从不洗澡的沿街乞讨者,甚至家里养的猪狗,家禽一类都没有虱子了,这是为什么啊? 小时候母亲告诉我们,虱子是从人身上生出来的,是永远也消灭不了的。特别是到了春天,万物复苏,每个人身上都会生一批小虱子。 按照母亲的观点,春天来了,人体的每一个毛孔眼就都开了,这时的虱子就从人身体里爬出来来了。 当然,母亲的这个理解绝对是错误的,实际上,只是虱子把虮子生在人身上的汗毛根部的缘故,看起来就好像是从毛眼里出来的一样。 但通过人类身上虱子的消失,让我们对达尔文的进化论再次进行审视。 我始终认为,与其说是“进化论”,倒不如说是“适应论”,所谓某一物种的产生,发展,消亡,一定是基于一定的温度、湿度,水分,养分,氧气度,有机物成分占比,无机物成分占比等等,共同作用的结果。 当然,达尔文也一直在强调他的学说准确的表述应为“自然选择学说”,或许是我们后人理解错了吧。 基于这个理论,我们来分析虱子灭亡的原因,就像恐龙的灭绝一样,就是地球的环境不适应恐龙生存了。 我认为,现在人身上虱子的灭绝,不单单是人类卫生习惯的改变,根本原因一定是人类现在身体的环境不适合虱子的生存了。 原因还有哪些呢?好比衣服质地的改变,洗衣粉、洗头膏等化学物质的使用,都有很大关系。 估计这些原因大多数人还都能接受,但这些理由却不是我所要表达的重点,虽然它们是很重要的几个因素。 我认为还与农业产品中化肥、杀毒剂等的过度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色素,以及水质,空气成分的改变,估计都有关系。 科学甚至发现,与100多年前的人类相比,现在人类的体温也已降低了半度左右。就这一点对虱子有没有影响,还真不好说,但温度对虱子的影响之大却是有目共睹的。 那时候上课,曾经发现前桌女同学的领子边有虱子跑进跑出,这些虱子聪明得很,跑出离皮肤稍远一点,只要感觉外面温度一低,马上就会折返又钻进衣服里面去了,这时的女同学也许感觉到了,急匆匆把手伸进衣服,快进快出,我们就知道,她又活捉了一条“俘虏”。 看到此情此景,当时还仿照卞之琳的《断章》写过一首打油诗: 你坐在教室里听课, 听课的同学在后面看你。 虱子扰乱了你的思绪, 你扰乱了别人的梦。 说起同学身上的虱子,影响深刻的还有一次,那应当是在小学五年级快毕业时,我们班有一个姓邵的小男生,长得白白净净,眉清目秀,特别一对眼睛,又大又亮,按照当地话说,就是“重得花朵朵的”,表示是双眼皮,并且上下都是。 邵同学由于皮肤特白,脸上的细绒毛都清晰可见。他们家里估计条件也不错,经常穿得干干净净的。 重要的是人家和我们的班主任是邻居。据他说,当时我们班主任的媳妇有病,还比较厉害,没有人照顾,就让自己的女儿辍学在家服侍母亲,由于是邻居,可以说和这个小男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一对。 只要我们一群小男生在一起,他就给我们讲老师的女儿怎样对他好,给他好吃的,他们之间怎样怎样…… 听得我们这些小男生面红耳赤,心驰向往。 可有一天,他给我们正讲得得意忘形时,我突然发现在他的脸蛋*子上,就是眼睛下方的颧骨处,一个还算比较大的虱子爬啊爬的,我盯住虱子看了半天,终于没忍住告诉了他。 从此后,就一个虱子,他在我心中树立的高大英武形象,一下从神坛上快速跌落。 “你还谈对象着呢,连虱子都还没收拾住呢!”我心里思忖着,从此他再给我们讲和小女孩的故事时,让我一下感到索然无味了。 几十年没见,再见已是中年。想当年的奶油小生,现在早已谢顶,皮肤还是白皙,只是没有小时候的光泽,两眼浑浊无神,大腹便便,一切真是“惨不忍睹”,侧面了解也没有和我们老师的女儿最终走到一起。真正感叹,岁月真是一把杀猪的刀。 故仿照南宋蒋捷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填词一首,贻笑大方。 《一剪梅*戏赠早恋同学》 一片花心似火烧 日月昭昭 情海滔滔 可惜天边无鹊桥 昨夜风飘 今日雨潇 而今一切皆可抛 容颜易老 头发稀少 岁月犹如杀猪刀 砍了一刀 又是一刀 可以说,那时的虱子是与人类共生共荣的。 想起古代的一个笑话,甲乙两人同坐,甲摸到身上一个虱子,有点难为情,把它抛在地上,说: “我还以为是个虱子。” 乙偏不识窍,弯身下去,把虱子拾起来,说: “我还以为不是个虱子!” 那时的虱子真是只要感觉到身上什么地方一痒,伸进手摸索一抓,一般八九不离十就能抓到一只。茅盾的《子夜》中就有这样一个片段,因为交际花刚从监狱出来,重操旧业,在和资本家们吃饭时,就被其女发现头发里有虱子。 那时的人们只要一有闲工夫就开始找虱子,并且你什么时候找,什么时候有;你天天找,天天有。 记得我们上自习课时,我们的范老师就坐在教室门口边晒着太阳看管我们,也许冬日的暖阳让范老师身上的虱子们感受到了温暖,开始活动起筋骨了,只见我们的范老师翻开绒裤裤边,一个一个捉起虱子来。 当时的人们说虱子的繁殖能力特别强,据说一夜之间,虱子就能达到奶奶级别了。 还说小虱子还有“飞”的本领,能从这个人的身上飞到另外一个人的身上,就像现在的新冠病毒一样。 关于掐死虱子算不算“杀生”,在那个迷信时代,人们还真是进行了深入地思考,那时的人们都是相信因果报应的,如果掐死一个虱子算“害”一条命的话,那一生中不知道要害死多少条命,但捉到虱子不掐死又的确不成,为解决这个问题,人类从哲学高度,利用社会学知识解决了这个问题,并有了明确的解决办法,现通过一个段子“虱子告状”来加以说明。 说虱子和虼蚤都寄生在主人身上当寄生虫。一次,虱子吃饱喝足后正在睡大觉,而虼蚤正在噬咬主人,主人感到奇痒难比,解开衣服去搜寻,而这时的虼蚤却“蹦子跳得八丈高”,早已逃之夭夭了,主人搜寻时只发现了还在呼呼大睡的虱子,管他“三七二十一”,毫不客气地指甲对指甲,只听“啪”的一声,虱子的肉体灰飞烟灭,灵魂一下出窍飞到了玉帝的凌霄宝殿。 这虱子越想越气,这明明是虼蚤咬你,我只是在做我的黄粱美梦,又没有招你惹你,你虼蚤这也不是嫁祸于人,你主人这也不是滥杀无辜吗?所以一下把主人和虼蚤全告了。 玉帝听完案情沉思片刻,问虱子道: “这回你是没有咬吃主人,那我问你,你平时是吃什么过活?” 虱子答道: “当然还是吃主人,你安排我们的工作就是当寄生虫啊!” 玉帝答道: “这不就得了!” 并随即发文,告知天下: 虱子,虼蚤都是寄生虫,都靠主人过活,所以属于私有财产,生杀大权都有主人裁决。不背负杀人偿命的罪责,更不属于因果报应的范畴。 由此延伸到封建社会的“家奴”制度,甚至视子女也为自己私有财产的社会根源。 说到这里,也让我们引申到到什么是自由?自由不是我行我素,自由的前提一定是不影响别人。 在我们家,好像我是虱子最多的一位。有一年应当是我七八岁时,我和父亲在我们主房的东炕上睡了有个半年,父亲粗心,好像没有给我找过虱子,晚上母亲怕我蹬被子着凉,让我晚上一直穿一件蓝色的衬衣睡觉,所以这件衣服白天晚上再没有离开我的身,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母亲要给我洗这件衣服。 据母亲说,我那件衣服缝子里的虱子和虮子,就像队伍一样,一个个排的密密麻麻。多到她再没办法一个个掐,就直接拿笤帚从衣服上往下扫。并且把父亲埋怨了好长时间,最终结果是我再没有和父亲单独睡。 据科学家称,寄居在人身上的微生物约有200多种,人的身体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个各类车间俱全的微生物加工厂。我们的身体每年能产出1000亿至10亿个微生物。在我们的肠子上,每平方厘米的地方就聚居着达100亿个微生物;在皮肤上,每平方厘米的地方聚居着达1000万个微生物。同时,我们的牙齿、喉咙和食道则更是微生物泛滥的乐园,这些部位积聚的微生物要比皮肤表面高数千倍。据科学测定,人身体里面的微生物光质量就有三斤,当然,这三斤微生物绝对还不包括虱子了。 由此想到一个词语,叫鲸落(whale?fall),指鲸死去后,它的尸体最终会沉入海底形成的生态系统,与热液、冷泉一同被称为是深海生命的“绿洲“。这一座鲸的尸体可以维持至少有40多个种类,1万多个生物体的生存,供养一套以分解者为主的循环系统长达百年,促进深海生命的繁荣。 我认为人的身体对于微生物来说,也是“人落”,当然,这样叫也有不准确的地方,因为,这时的人还没有死,但人类却绝对已经成为微生物的宿主了。 但是现在我们这些宿主提供的环境已经不适应虱子生存了。 虱子与人类共生共荣的过程中,地位也在发生起起伏伏地变化,鲁迅在他的《而已集·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就有古人“扪虱而谈”的美论,在当时竟为美事。原文是这样写的: 还有,吃药之后,因皮肤易于磨破,穿鞋也不方便,故不穿鞋袜而穿屐。所以我们看晋人的画象和那时的文章,见他衣服宽大,不鞋而屐,以为他一定是很舒服,很飘逸的了,其实他心里都是很苦的。 更因皮肤易破,不能穿新的而宜于穿旧的,衣服便不能常洗。因不洗,便多虱。所以在文章上,虱子的地位很高,“扪虱而谈“,当时竟传为美事。 大家知道,古代从秦始皇始,为延年益寿,贵族就有求仙问药之事,到三国魏时的清谈家、驸马何晏,更是寒食散的提倡者和践行者。当时,贵族中人相继服用,一时成为风气。 寒食散又称五石散,其药方托始于汉人,由魏人何晏首先服用。关于寒食散中的“五石“,葛洪所述为“丹砂、雄黄、白矾、曾青、慈石也“,其药性皆燥热绘烈,服后使人全身发热,并产生一种迷惑人心的短期效应,实际上是一种慢性中毒。但能吃起“五石散”的还都是富贵之家,所以,反而成了富贵人家多虱子。 母亲也有一种观点,说虱子多的人有福气。我估计也可能是继承了魏晋风度的关系。 不同人,对虱子的敏感度也是不一样的。电视剧《长征》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面对虱子,毛主*席不能容忍一个,而周总*理任173个虱子的叮咬而纹丝不动,当时还是邓大姐边捉边数的。 还有一点,消灭虱子还要做到斩草除根,就是不但要消灭虱子,还要消灭虱子的卵,虮子。那些白色的虮子,密密麻麻粘在衣服上,特别牢固,你掐的时候,如果是空的,说明已经孵出了虱子,“此地空余黄鹤楼”了。如果你一掐,还会清脆响一声的,说明虮子正在“蝶变”,你消灭的时间是恰逢其时,否则,不几天,就会又一个小虱子破茧而出,马上喝你的血,吃你的肉,开始它的寄生虫生活,为你一天到晚奇痒无比的人生,再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说到虮子,真是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最最不能容忍的就是附着在小女孩们头上白花花一片的虮子了,仿佛夜幕下的满天繁星,告诉过往的每一个人,这个如此美丽的小女孩,头上的虱子虮子是如此之多,就像阿q的赖头之疮一样,会让美丽的小女孩如此自卑和抬不起头来! 这些虮子附着在头发上,你不管怎么洗,就是弄不下来。 没办法,人类就发明了一种叫篦子的工具,专门就是从头发上刮虱子虮子的,虽然效果较好,但往往还是有漏网之鱼。 你不要小看这些漏网之鱼,由于虱子不是以算术级别,而是以几何级别繁殖的,前面说了,虱子可以在一夜之间就当奶奶,人家不是道家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是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的几何级别依次递增,速度之快,令人瞠目。 估计三天之后,一只虱子的徒子徒孙就会遍布你的全身,并且还会向周围的人群“飞”去,传染回归热,斑疹伤寒和战壕然,以及沙门氏杆菌(肠炎沙氏杆菌salmonella?enteritidis和猪瘟沙氏杆菌s.suipestifer)所致的疾病。 在与虱子的长期斗争中,人类也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们邻村的一位奶奶,在给孙子洗衣服时,发现了虱子,为了消灭干净,她就在洗衣盆里倒了一点农药三九一一,并且还把衣服淘洗了多少遍,但没想到悲剧还是发生了,也许孙子的身上有伤口的缘故,孩子穿上这件衣服后,却因中毒不治身亡。 那时我们为了消灭虱子,也想了好多办法,但收效甚微。在寒冬腊月,我把有虱子的衣服挂到室外,本想冻死虱子,却发现根本没有作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只是把人家的冻得全缩成一团,只要一穿上这衣服,一接上人身体的温度,人家又一个个转活过来,就像农夫与蛇的故事一样,更恶毒的噬咬你。 那时也想饿死虱子,却发现其生命力是何其强大。这件衣服你就是十天半月,甚至几个月不穿,也只是把人家饿成白白的瘪纤纤了,但离饿死好像还相差十万八千里。 但没想到与人类斗争了几万年的虱子,却被人类的一个无心之举消灭了,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真应了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以前人类只是被动的防御,却始终处于一场永远也打不赢的战争之中。但随着人类自身大量使用、食用这些化学物质后,虱子却奇迹般的消失了,但人类付出的代价却也太大了。 关于虱子的有关俗语,也是数不胜数,好比前面说到的 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呢外,还有“虱多不痒,账多不愁”,“掐虱不掐头,反过来报冤仇”,等等。 说到“掐虱不掐头,反过来报冤仇”,我还是有切身体会的。 小时,视力特好,也能发现事物的细微之处,就像沈复在《浮生六记童趣》中记载的一样: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我发现,一个成年虱子,身体十分之九还强的部分就是肚子,真正体现了什么叫寄生虫的本质特征。而不到十分之一的部分才是头部以及内脏部分,但就是这十分之一才是虱子的关键部位,其余十分之九实际上却是可有可无的。 如果你捉住虱子快速一掐,随着“啪”的一声,往往只是把虱子的肚子挤破了,与中枢部分毫无影响,人家照样该吃吃,该喝喝。 我就在一次找虱子时,发现有一个虱子,只有头部,并且内脏都露在外面清晰可见,但就是没有肚子,已经早被我掐破了,但就是没有伤及虱子的头部和内脏,人家照样活得有声有色,吃你不商量。 所以说“掐虱不掐头,回头报冤仇”?,和鲁迅所说的痛打落水狗,还要再踏上一只脚,有异曲同工之妙。 虱子找完后,母亲又要开始给我们缝补衣服。 那时穿的全是棉布衣服,加之都是老大穿完老二穿,老二穿完老三穿的,真应了一句:“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这些衣服真是“酥楚楚的”,(方言,很容易破的意思)小时候我们这些孩子又贪玩,一天到晚爬高摸低的,衣服很容易被树枝、瓦片等尖硬之物刮破。 只要我们晚上回家一进入母亲的视线,她就会在我们的身上上上下下梭巡一番,记住这个的上衣扣子掉了,那个的裤子上有一个破洞,到了晚上,不管多忙,也要在煤油灯下的给我们缝补。母亲的一句口头禅就是“从小不补,长大尺五”。 现在想想,真是身教胜过言传,母亲从小就教会我们儿女们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而我却是姊妹弟兄九人中继承母亲优秀品质最少的一位,现在在工作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干事拖沓,遇事也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可一想起母亲做事的风格,就感觉脸红,真愧对了母亲的谆谆教诲,也会立马改过自新,克服自己懒惰邋遢的毛病,立刻行动去做事了。 现在回想当时最深的一个场景是,寒冬的深夜,外面的西北风如野狼般吼叫,而我们的暖炕却早已被母亲烧的烫而不燥,室内真是温暖如春。 我一觉醒来,却发现母亲还在昏暗的煤油灯下,一针一线为我们缝补衣服,我迷迷糊糊地说:“妈,你怎么还没睡呢?” “就这几针,马上就好了,你先睡。” 可等我又一次被尿憋醒,睁眼一看,母亲却还在煤油灯下缝缝补补…… 有时候母亲缝着缝着也困得实在坚持不了,针一次次扎破手指,往往自我安慰的自言自语道: “我先眯一会儿,等亮半夜再做吧!” 大多时候,母亲会在天快亮时,等生产队上工的“钢板”响起时,早已把没有缝补完的衣服缝补完。 可有时也许母亲真太累了,一觉睡去,还没等睁眼,却听到了生产队上工的“钢板”声,母亲一骨碌爬起来,自责的连声说道: “我怎么睡着了,我怎么真睡着了。这娃娃袜子上的一个破洞还没有缝住啊!” 我那时虽然还小,但对母亲的自责总觉得有点不以为然,心想,没有缝就没有缝了,大不了破袜子再多穿一天不就行了。可自从我当了父亲后,才真真切切感受到母亲当时的心情,真是养儿才知父母恩啊! 当时儿子上小学时的学校和我的工作单位只是一墙之隔,每次听到操场上孩子们喊“一二三四”的口号时,我经常会想,也许就是儿子那个班在上体育课吧,由于儿子小时候特别乖觉,对于老师的话那就是圣旨,也许这会正“拔断肠子”(方言,意思大声的)的喊口号着哩。那种既希望儿子听老师话,又担心儿子在大太阳下嘶声力竭的过度消耗体力的担忧无以言表。想象母亲当时的自责,才突然明白,母亲的自责是担心由于她没有及时缝补而让我们穿破衣服而经历的所有不便。 后来我问儿子,你上体育课是不是经常大声喊口号,没想到儿子却对我说,我才懒得喊呢。 我也想告诉母亲,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很多年轻人反而会把好好的衣服弄出两个洞来并以此为美。有时父母的担心真是多余,但这些殚精竭虑的担心才是“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最好诠释。 还有一个情节让我记忆深刻,那应当是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少先队员。但那时不叫少先队员,而是叫“红小兵”。 在随后的一个月里,所有少先队员都要为参加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的广播操比赛加紧操练。当时的老师也是别出心裁,除要练习好广播操外,还要练习入场、出场的正步走,特别是用队形排出“庆祝六一”四个大字来。 我由于当时在红小兵里是岁数个子都最小的一个,始终排在队伍的最前列,排字时也是最前的一个。 现在想来,排字时我分别所站的位置就是前三个字的点的的位置以及?“一”的起笔,刚开始排字时,由于我一下找不到自己的准确位置,左右挪动,一直遭到后面的大同学的批评,后来我也摸索出了规律,排第一个字时,我就正对着操场边一棵榆树,这就是操场的正中位置,然后往左走三大步站定就是?“祝”字的点的位置,然后再还原回去,再对准榆树,只是稍稍退后一步就是“六”字点的位置,然后再往左走三大步就是“一”字的起笔位置。烂熟于心并直到滚瓜烂熟。 但在正式比赛时却让我茫然不知所措,原来到了大队中心校的操场后,我的参照物小榆树却找不见了,我一下六神无主起来,没办法,就胡乱找了一个位置站定,然后接着还是左三步,再还原退后一小步,再左三步,胡乱应付下来,心里还是毷氉得不行。 没想到下来后却受到了老师的表扬,说我站的位置就是全操场的正中位置,非常好。 后来学到“刻舟求剑”成语时,让我一下哑然失笑起来,当别的同学都在笑话此人时,我却在心里对这位楚人表示深深的同情。心里一直在默念,我也曾干过“刻舟求剑”的事,我也如这位仁兄一样是如此的愚笨。 但就是我人生这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亮相的机会,却是来得相当不易,根本原因就是学校对参加广播操比赛的同学的服装有统一要求。 最初练习时,由于我们是村校,只有1-4年级,每个班的人数都不超过两位数,加之一年级孩子刚入校(那时还是春季入校)还不会做广播操,2-4年级学生一共也就30位不到,比起大学校来说还没有人家的一个班的人数,所以老师要求2-4年级所有同学一律每天练习,但随着时间的一天天临近,到要排队型定人数时,老师提出每个人必须是蓝裤子白衬衣,白力士鞋,否则就不允许参加,回来跟父母一说,蓝裤子过年时刚做了一条,平时母亲都不让穿,存起来只有等到转亲戚时才穿一下,因此还新新的倒可以,但白衬衣就没有,白力士鞋就更不可能了,我的这双脚一直到我考上学之前好像一直穿的是家里自制的布鞋。 虽然我有十二万分的不情愿,但父母的原话是,家里买不起,广播操*我们不参加。 第二天一到学校,当老师询问哪些同学能参加时,没想到几乎所有的同学都说没有衣服,不能参加。 老师一下傻眼了,没办法,只能降格以求,说白力士鞋可以用家里的布鞋代替,但蓝裤子和白衬衣必须得有,回来和父母一说,家里的回答还是不行。 回到学校后只能实话实说,最后老师一统计,蓝裤子和白衬衣都有的同学真是凤毛麟角,只有一件蓝裤子或白衬衣的也是寥寥无几,可广播操还得做啊! 没办法,老师就到我们这些只有一件蓝裤子或白衬衣的人家去做家长的工作。 当老师向母亲说明原委后,母亲二话没说,就满口答应了下来。 可等晚上向父亲一说,好像是钱到还有点,但就是没有布票。那个年代,买任何东西,不但要钱,还要票。 事情一直拖到了六一儿童节的前一天,白衬衣还是不见着落,而当时的我,也已经对明天的比赛不报任何希望了。 一直到了下午放学回家后,母亲见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告诉我父亲今天去亲戚家借布票去了,我一下心花怒放起来,冒着森森下起的小雨到村东头去迎接父亲。 雨越下越大,可就是不见父亲的踪影,我只能折返到家,连晚饭也吃得是索然无味。 一直到掌灯时分,父亲才冒雨进了家门,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裤脚还滴滴答答淌着雨水,手里却提着一斤刚买的煤油,但就是没有我望眼欲穿的白布,见我失望的眼神,在儿女面前从没有笑过的父亲,破天荒的嘿嘿一笑,放下煤油瓶,伸手从怀里拿出一块用报纸包的小包裹来,如此的小心翼翼,如此的举重若轻,慢慢打开一看,真是一块白布,给我做白衬衣的粘胶布(方言,白布的一种)。 许多年后,当我看到歌剧《白毛女》中,杨白劳躲账七天在大年三十回家后,从怀里拿出一截红头绳的情景来,我的心情也如喜儿一样是欢天喜地的。 母亲立马行动,对折起白布,开始裁剪,真是针儿细,线儿长,开始一针一线缝制起来。 外面的小雨淅淅沥沥,而屋内的煤油灯却不时发出噼啪之声,那是由于父亲在雨中走得时间太长,雨水渗进煤油的缘故。 而此时的我却全然不顾,双手支着下巴,趴在被窝里看母亲一针一线如蜗牛般缓慢的缝制,我真担心母亲一夜不睡也做不出来…… 虽已到了农历四月多,但北中国的春天还是如此的阴冷,加之下雨,真是春寒料峭,我不禁裹紧被子,虽然双眼沉重的如磨盘一样,但就是不愿睡去,心情也如南唐后主所写的《浪淘沙令·帘外雨潺潺》一样复杂吧。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在一阵麻雀叽叽喳喳的叫声中,我一骨碌爬起来,却发现天早已大亮,雨也早停了,太阳已在东方冉冉升起,空气是如此的湿润清新,母亲早已去上工了,而我的枕边,却叠放着一件白白的新衬衣。 穿戴整齐后,我一溜烟向学校跑去,红领巾在胸前迎风飘扬,真应了那句歌词: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我今天连书包也不背,我穿着崭新的白衬衣,蓝裤子,新布鞋,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去参加广播操比赛。 艰辛的生活,却在我幼小的心田里植下如此美好的根芽! 上小学五年级后,我到五里之外的中心校去上学。当时班上有一个女同学,人长得特别漂亮,但就是没有双腿,每天上下学都是靠她姐姐和同学们来回背。 后来才听说是小女孩在婴儿时期,当时县上的放映队到她们村庄放电影,她妈把小女孩一人留在家里,自己去看电影,但又怕小女孩在黑暗中害怕哭泣,就把煤油灯盏点着并放在窗台上,没成想煤油灯也许被猫打翻了,一下引起了火灾,小女孩差点被烧死,最后虽然送到医院捡回了一条命,但小姑娘从此却失去了双腿。 现在想来,每当我们听到下课铃响起后一窝蜂往外跑时,小女孩就会把头低得越来越低,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涌动的只有落寞与无助,整整和这小姑娘同学一年时间,我就没有见过小女孩笑过一次,甚至连她的声音好像也没有听过一次。 正如鲁迅先生在作品《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听到长妈妈讲美女蛇的故事后所发的感慨一样: “这故事很使我觉得做人之险”。 事实上,人的一生真是危险无处不在。尤其是童年,但只有父母才是每个孩子唯一的“保护*伞”。 感谢我的双亲,是你们无微不至的关爱,让我在那艰苦的岁月里健康成长。 上初中时,全班同学只有我们村庄还是煤油灯照明,而那时煤油价格又贵,每斤要0.33元,并要凭票去买,最最无奈的是煤油又特别奇缺,当时全大队唯一的一个供销合作社里用来装煤油的大桶,一年四季都是空空如也。你即使有票有钱,你照样买不到煤油,真是有价无市,让人无可奈何。 而那几年我特别喜欢做几何题,往往为一道题而冥思苦想几个小时,母亲由于不懂,见我只是干坐着却不写一个字,就唠叨个不停,说我是“瞎子点灯白费油”。 我解释说这道题我不会做,需要思考。她又说为什么不会做,是不是我上课不好好听讲才导致不会做题云云。总之,在她的思想意识里,你只要认真听讲,就没有不会做的题。 我告诉她,这道题连我们老师都不会做,以前有几道题甚至我的老师没有做出来,还是我做出来后告诉老师的,她不信,说我吹牛,哪有老师不会做而你学生却会做的题,这时候你真是越解释反而越解释不清楚。 没办法,为节约煤油,我就开始自制煤油灯,我用空墨水瓶当容器,找一薄铁片卷成圆筒状,在瓶盖上钻一小洞插进去,用棉花搓成一根长长的灯捻子穿过圆筒,这样一个煤油灯就自制成功。 我至今记得当时的“英雄”牌蓝墨水瓶的体积是49m*l,这样可以测出我的每天用油量,为了节约煤油,薄铁片卷成的圆筒一般要很细,但问题来了,一是光线太暗,二是由于要常常剪掉烧焦的灯花,需要往外再拔出一截灯捻子时,由于圆筒太细,往往就把灯捻子拔断了。 再者圆筒不能太短,否则由于热传递就把墨水瓶盖烧融化了,但太长也不行,虽说是“高灯低亮”,但往往在看书时不自觉把头靠近了煤油灯盏,前面的头发容易烧焦变卷曲并发出难闻的焦毛味,第二天遭同学们的嗤笑。 后来学到“囊萤映雪”这则成语,由于我们这里没有萤火虫,也就没有学车胤的机会了,但北中国冬天的雪还是常有的,因此也真的想如晋代孙康冬天夜里利用雪映出的光亮来看书。 真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雪地里看书,我还真试过,那真是一个传说。古人的话真是未必可信。 后来我也努力从正面并善意地去理解它,也想明白了。也许古人书上的字迹大的缘故吧。而现在的书,估计字体是大号字了才有没有可能看清楚,否则,真是痴心妄想。 虽然囊萤映雪不成,但我却想,为什么我就不能再创一种新办法啊,或许也能“流芳千古”呢!于是我攒钱买了两节干电池,用干电池自制电灯。 当我自制的小电灯亮起来后,我真的激动不已,可没过二十分钟,小灯泡不是慢慢的,而是在一瞬间居然就昏暗了下去,我的“光明梦”再一次破灭。 当然煤油灯也给我带来过些许的欢乐。每当看书困乏时,我就用手扮各种动物,把影子照到墙上,形成小鸡小狗的图案,但由于表演技术的笨拙,往往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很多时候也是“铁匠木匠,旋打旋像”(方言,指没有规划,只是一边做一边才设计),看它像什么就是什么了。 后来,煤油实在买不上了,那时候已是“包产到户”了。拖拉机慢慢多了,就开始买柴油,甚至用拖拉机驾驶员修理拖拉机后的废柴油澄清后将就用,但柴油的烟特别大,尤其废柴油,不但烟大,而且发出啪啪声,那是因为有水而发生的溅裂声。一股黑烟直上屋顶,到仰棚(方言,用纸糊的顶棚)后,就如一柱雨线落到水里,荡起一圈一圈的涟漪,犹如水面荡漾出的一朵莲花,当然,这也是一朵黑莲花,看书看不上一个小时,仰棚上就被黑烟罩住了,第二天早上起来,一掏鼻子,里面全是黑黑的。 我后来一次做体检,做肺部透视的时候,大夫由于和我非常熟悉,对我说,你虽然不抽烟,但你的肺部,比抽了几十年烟的烟民的肺部还黑得厉害。现在想想,就是那时候晚上在油灯下吸进太多的油烟有关。 多少个夜晚,我和母亲共用一个煤油灯,不,准确说是一个柴油灯,母亲在灯下缝缝补补,我在灯下埋头苦读,累了困了的时候,抬头看看顶棚上那一朵慢慢飘移的青莲,想象自己就如一只深秋的蜜蜂,采集着青莲上那虚无缥缈的花露,酿成一坛苦涩的蜜,用心品尝。 《灯烟》 灯烟一线晕青莲, 孩儿攻书莫畏难。 娘亲飞针忙引线, 织出儿女锦绣天。 注;灯烟一线升到顶棚后,一圈一圈荡漾开来,如一石投入水中,激起层层涟漪,宛如一朵黑色莲花,故为“灯烟一线晕青莲”。青,本地方言青色为黑色。 第四章 旱烟 第四章?旱烟星星点?“古今”絮絮多 《凤池集?德水恭纪诗》?清?蒋陈锡 碧椀冰浆潋滟开, 肆筵先已戒深杯。 瑶池宴罢云屏敞, 不许人间烟火来。 估计很多读者是第一次见到这首诗,作者蒋陈锡,康熙二十四年进士,五十五年擢云贵总督。 通过引用这首诗,就是想告诉大家这样两条信息:一是中华民族抽烟的历史并不长。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历史悠远绵长,但翻遍浩如烟海的上古、中古历史典籍,记述古人吸烟的文学作品真是凤毛麟角,至于诗歌作品几乎没有,一直到明末清初,抽烟的风俗由西方传入后,这类题材的诗歌作品才陆续出现。 至于有人认为烟草的发源地在中国,以及烟草始于我国“三国”时期的观点,实际上从烟草的最初功用来看,当时人们吸食烟草,不管是拉丁美洲人为了狩猎时的醒神提脑,还是非洲人的防蚊虫叮咬,以及三国时期士兵吸食鼻烟的消除瘴气等等,严格意义上都是在充当药用成分或蔬菜的作用,还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烟草。 一直到后来流行在陕甘一带的水烟,才具有的现代“烟草”的真正功用,即富裕家庭所喜爱的一种嗜好。 从16世纪下半叶开始,到17世纪中期的明朝万历年间,烟草从欧洲传入中国,特别在民国时期,女性吸烟被视为一种美和优雅,吸烟成了时尚,最后这种富贵人家的嗜好几乎成为了一种全民行为,真可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是真正意义上的吸烟从它在中华大地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处于被控、被禁的尴尬境地,但至今也未禁绝,大家可以先预设一个为什么? 引述本诗,通过它的写作背景,我们不但知道清朝的官员已经有了吸烟的习惯,而且也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 康熙帝玄烨不吸烟,也不喜欢别人吸烟。 李调元《淡墨录》卷六记载康熙南巡,驻跸德州时说过的一段话: “朕平生不好酒,亦能饮一斤,止是不用。最可恶的是用烟,诸臣在围场中看我竟日曾用烟否?每见诸臣私行在巡抚帐房偷吃,真可厌恶,且是耗气的东西,不但我不吃烟,太祖、太宗、世祖以来都不吃烟,所以我最厌恶吃烟的人。” 小时候曾在抽烟的人堆里听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个美*国的烟商到法国去做生意。一天他在集市上大谈吸烟的好处,突然有位老人走上台子,大声说道: “女士们,先生们,吸烟还有三大好处:第一、狗怕吸烟者;第二、小偷不敢偷窃吸烟人家;第三、吸烟者永远年轻。” 一时间,台下观众情绪振奋,那位商人更是喜形于色。老人却把手一摆,继续说: “为什么呢?因为:一、吸烟的人驼背得多,狗见了,以为正要拾石头打它;二、吸烟者夜里咳嗽,小偷以为他没睡,不敢偷;三、吸烟者都短命,所以永远年轻。” 大家可以理解,这个正话反说起到了何等巧妙的宣传作用,对每年全世界死于吸烟所引起的各种疾病的250多万人,是不是当头棒喝?但结果呢?就算是到今天,抽烟的行为还是屡禁不绝。 为什么?分析深层次原因,?我认为真正根源还是在于人性,人性还是更多喜欢恶的,坏的,懒惰的成分多一点。诗曰: 酒色财气四堵墙, 人人都在里面藏。 谁能跳出这堵墙, 不活百岁也寿长。 对于烟草来说,如果除过它最初的功用,即醒神提脑、驱赶蚊虫、消除瘴气和充当蔬菜外,以及当代人附加的社会功能,即人与人之间的见面礼,升官发财的敲门砖外,就吸烟本身来说,对于人类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就像小时候母亲看到老鼠糟蹋家里的食物后,经常唠叨的一句话: “老鼠这个东西到底一丁点用处都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要生它呢?” 同样,人类为什么要吸烟呢? 这好像和老鼠的产生一样,同样让人不可理解。 小时候的农村,也许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缘故,几乎所有的成年男子都吸烟,并且由于生活穷困,吸的都是当地自产自销的刺人眼鼻的旱烟。 如果有三个男人同时在一个房间吸这种旱烟的话,即使一直敞开他们所在房间的双扇门,你远远望去,就会发现从门里飘出的烟的浓度绝不亚于刚生炉子时冒出的浓烟一般,并且是持续不断,经久不衰的。 按照墨菲定律再引申一步,不知读者发现没有?通常情况下,好事都是不容易办成的,轻易办成的一般准没好事,所谓“好事多磨”就表达了这样一个相同的观点。 好比你今天要在电脑上下载一个东西,往往会下载半天都不成功,但如果今天突然是出奇顺利的话,请不要得意太早,过后你会发现,你下载的东西不是用不成,就是同时下载了一大堆流氓软件,甚至被病毒入侵了。 也许你会说,这是人为因素,是人性的“恶”在作祟,与自然规律即老天爷无关。 这话初听好像一点没错,但仔细分析,人性的本质本身就是自然规律的一种。 有一句当代诗不知大家听过没有: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 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发现并理解,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要靠辛勤付出才能获得的。这不正从反面说明自然界,自然规律也和人一样,更多是喜欢恶的,坏的,懒惰的成分。 再举一例,大家看《西游记》时不知发现没有这样一个前后“矛盾”的问题。 当孙悟空做妖怪大闹天宫时,那是何等威风,十万天兵天将也拿他没办法,整个天庭束手无策,最后还是玉皇大帝求助西天佛祖帮忙才让孙悟空“躺平”。可等到孙悟空皈依佛门帮助唐僧西天取经时,随便一个大仙家里的宠物猫、宠物鸡、宠物狗就让悟空抓耳挠腮,无计可施了。 很多人认为这个所谓前后“矛盾”的地方是作品的败笔,是瑕疵,而我却恰恰认为这不仅不是瑕疵,反而是整部作品的亮点之所在,它告诉了我们两个也许人们都不愿意承认的事实。 第一,它告诉我们,同样一个人,做恶人时的能量是远大于做好人时的能量的。 再追问一句,悟空的能量是从何而来的? 当然是大自然赋予的。 为什么大自然要赋予恶人更多的能量? 这就从另一方面告诉我们一个事实。 第二,自然规律也是更喜欢恶的,坏的,懒惰的东西。 当地有一句俗语: 好人命不长,祸害遗千年。 大自然也是喜欢坏人的。是不是与我讲的这个道理有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这个社会人人都是: 宁惹君子,不惹小人。 我想,除过君子不害人之外,还有一点,君子即使想报复你,他报复的能量也是远小于小人的,从而对对方造成的伤害也相对较小。 实际上,大自然就是不想顺着人类的理想状态来成就人类的。 再举一例。我们盖房子的目的是什么?毋庸置疑,就是遮风挡雨。 因此盖好的房子最怕漏雨。可不管平房、楼房,即使金碧辉煌的三宫六院,你三五年不管,这些房子照样漏得如孙悟空的水帘洞一般。 可家家卫生间的地漏,设计的目的性倒非常明确,功能也特单一,就是要让水快速渗漏下去,但结果往往却是三天两头不能够顺畅渗漏,并稍不注意就堵死了,甚至到最后竟然堵得是滴水不漏。 有一对联说得好: 吹灯灯灭吹火燃,船漏漏满锅漏干。 使用同样的手段,却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但产生不同结果的目的却是惊人的一致,那就是大自然绝不会按照你的理想来成就你的,就是要一步步引导你走向失败。 船是载人的,一漏却漏满水了,而锅是盛水的,但只要一漏,却漏得是一滴不剩。 大自然如此喜欢“恶”,那到底恶有什么作用呢? 讲一个大家都知道的故事: 在广阔的草原上,牧民饲养着成群的羊,可是,它们经常会受到狼的袭击.于是,人们为保护羊,开始大量捕杀草原上的狼,羊群逐渐繁盛起来… 过了几年,人们发现草原被羊糟蹋得很厉害,而且羊有时候也会成批死亡,这是什么原因呢? 科学家经研究发现,羊在失去了天敌狼之后,其种群不断扩大,最终导致草场被破坏;又因老弱病残的个体没有被淘汰,也加剧了草场不足的困难;还因没有天敌狼的追杀,羊的运动少了,体质明显下降,导致病死个体数增加了.这也就是久而久之出现了恶性循环的结果。 没办法,牧民只得按照科学家的建议,又“请”回了“恶”狼,草原才又回归正常。 由此联想到歌德的作品《浮士德》中主人公浮士德的前进之所以这样艰难,就是因为始终有对立的力量存在。代表这一对立力量的反面形象便是魔鬼靡非斯陀。这个人名的原文mcphist,在古希腊文中是不爱光明的意思,在希伯来文中是破坏者。书中靡非斯陀自称是“否定的精神“,是“恶”的化身。 作为一部史诗的主要反面角色,他千方百计引导浮士德走入歧途,使他失败,这正是大自然的真谛。正如伟人所说: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但魔鬼靡非斯陀却是个虚无主义者,虽然他可以引导浮士德犯错误,又可以利用他的错误干种种坏事,而他与之对立的浮士德是创造精神的代表,他是不死的。 实际上靡非斯陀的每一个破坏行动都从反面促成了浮士德的发展,浮士德是经由无数的局部失败达到整体的胜利,这就是辩证法的逻辑。 歌德在书中表达的这一思想,与后来恩*格斯所阐述的关于恶的历史作用是有某种暗合之处的,与今天所要表达的思想也是相互映衬的。 因此说:“恶”是推动人类进步的源泉。 正因为有了匈奴的一次次烧杀抢夺,才有了伟大的万里长城,正因为人类肩扛腰背不了千斤重担,才有了负重千吨的远洋货轮,正因为人类没有鲲鹏展翅的雄姿,才有了翱翔天空的“铁鹰”,也正因你不爱洗衣做饭,才有了家用的智能机器人。 可以说,好逸恶劳,好高骛远,好吃懒做、好了疮疤忘了痛等这些人类的“恶”,以及人类为克服自身的“缺陷”而所追求的“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这些人类的“不能”,才是真正让人类成为地球上的万物之灵的动因。 在别人眼中一无是处,甚至也应当列入“恶”的旱烟,却让我一个未谙世事的少年: 在北中国春寒料峭的春风里,在农人叼着烟斗的田间地头,闻到了生命跃动的气息。 在夏日夜晚的灿烂星空下,在院落墙角蛐蛐的奏鸣和声中,在忽明忽暗的滋滋旱烟声中,听到了外面精彩的世界。 在秋高气爽的月明之夜,透过闲谈老人们吞云驾雾般的烟雾,想象繁星密布的天河深处,牛郎织女那一年一度的深情相会。 在冬日暖阳的照壁前面,在围坐一圈老人们一根接一根的旱烟味中,感受谈古论今的种种过往。 那一段段离奇的民间故事,那一件件朴素的逸闻趣事,或令人恐怖,或让人动容,亦或个个捧腹,甚至集体沉思。一桩桩,一幕幕,莫不牵动着一颗少年的心。在那忽明忽暗如星星之火的旱烟熏陶下,点燃了我对知识的渴求和对外面世界的渴望。 1959年,外爷已去世五年,外奶奶含辛茹苦拉扯着五个舅舅和最小的姨娘,生活异常艰辛。 当时大舅也刚十六岁,高小毕业,在全国大炼钢铁的浪涛声中,和几个同学相约一同要到新*疆去谋生,想为困顿的家里挣点钱贴补家用。头天晚上他们几人住在他四姐、也就是我们的四姨娘家。 那时的火车三天才经过一趟,他们要早起走到火车站去乘火车,大舅从小瞌睡多,一觉睡过头,等醒来后发现只留下了他一人,便在他四姐夫的催促下一骨碌爬起来赶往火车站,但最终还是没有追赶上同学们,只好孤身一人做下趟火车到了甘肃武威。 这些都是他后来来信时写的,并说武威太冷,让家里给他寄一套棉衣。 可就在那封信之后,大舅便从此杳无音信,“阴阳”两隔。 那时候交通、信息是如此的闭塞,所有人真是想不出一点辙来,没办法,就只能一遍一遍求救于算命先生,可不同的算命先生每次测算的结果却是惊人的一致,大舅还在人间。 一家人就等啊等,在希望中挨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一直到70年代末期,仍是音信皆无,但算命先生的答案始终未变并算的也更加离奇。说大舅早已娶妻生子了,但就是不愿意回来。 哪有落叶不归根的道理? 母亲说这句话时已经表明她已不再相信算命先生的话了。母亲和大舅关系最好,一直到了我工作后每次和她谈起这件事?时,带给母亲的始终是她心中一道最深的忧伤。 她告诉我,当时甘肃武威附近的乌鞘岭正在修建盘山铁路,并发生了一次重大事故,好像死了100多人。 她估计大舅或许就在其中。 当然,所有人中最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的是外奶奶,虽然她一直在极力说服自己去相信算命先生的话,但一天行,一月行,一年也行,可这年复一年整整二十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奶奶能相信吗? 这件事搁一般人身上也许都不会相信,但搁在我们外奶奶身上,我估计一直到她去世,她都是相信算命先生话的。 因为这样的奇迹,曾在外奶奶身上发生过。 外奶奶十二三岁时,她母亲去世了,外奶奶是老大,下面还有四个大大小小的弟弟妹妹,她父亲一个大男人家粗枝大叶,脾气也不好,根本没有耐心照管小孩,没过两年,五个儿女就被他“背毁”的只剩下外奶奶和她大妹妹了。 说起他父亲对儿女的“背毁”,还真让人无言。 说当时他们全家人都在炕上,他们家最小的孩子也许有病了,一直在哭泣,他父亲终于忍不住了,抬手拿起他的足有50公分长的长烟瓶,直接打在小孩的光肚子,这一烟瓶下去,孩子倒真的不哭了,因为被打得倒咽(念ye)气了,但小孩被打的稀屎直冒好远...... 眼看已是家破人亡,他父亲实在已没有能力来养活她姊妹俩了,心想与其在他手里连命都活不了,还不如送人或许还能保全一命,心一狠,就把两个女儿都分别送给别人家当了童养媳,自己屁股一拍远走他乡了。 推算来,这时应当是1924年左右,从此后,外奶奶的父亲一直音信皆无,外奶奶一直当她父亲早已客死他乡了。每年大年三十晚上,清明时节都要给他父亲烧钱挂纸,伤心时还要大哭一场。 没想到到了1960年,外奶奶的父亲居然回来了,当然,已是70多岁的老人了。 虽然外奶奶一直坚信她的大儿子还在人世,但思念苦啊!在每一个痛苦的不眠之夜,外奶奶也学会了抽烟,并且烟瘾一天比一天大,她的烟瓶杆子的长度也是越来越长。 每次外奶奶来我们家,小小的我就特别惊奇于外奶奶的这根长烟瓶,?铜烟锅,铜嘴子,中间一截长长的点点斑痕的湘妃竹,似外奶奶思念大舅流淌过的泪水,那一截湘妃竹被奶奶枯枝般的双手摩挲的似包了浆的珍贵木制品,加之烟脂子水长年累月的浸泡,坚韧,圆润。铜嘴子被奶奶长年累月吸吮的锃明瓦亮,烧红的铜烟锅在奶奶的一吸一吐中熠熠生辉。更多时候,是父亲给奶奶包好的“鸡大腿”旱烟,奶奶只需把“鸡大腿”插进铜烟锅中来抽烟就行。 那杆长烟瓶的后劲特大,有次我只是偷偷吸了一口空烟瓶,那难闻的烟脂子味就恶心得我一整天没有吃饭,母亲知道后告诉我,我是被烟抽醉了。 仅此一口,醉我终生。 截止到现在,我也没有学会抽烟。 现在想来,吸食旱烟不仅仅是人们茶余饭后的一种消遣方式,常言说得好: 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 而对于外奶奶来说,抽烟更是她消解痛苦的一种方式了!那是一种残忍的“以毒攻毒”法,既伤害了身体,又麻醉了心灵,惟此让痛苦略带麻木,不再钻心。 感谢外奶奶,给我生了一位如此优秀的母亲,让我在天底下最伟大的母爱的呵护下尽情成长。 抽烟还能知人识性,常言道: 下棋看脾性,赌博识德性,抽烟知人性。 大家还记得《平凡的世界》中孙玉亭当给侄儿孙少安介绍对象后,以功臣自居的他是怎样搲哥哥孙玉厚的一袋烟的吗? 这样的人在我们的邻村就有一个,并且比起孙玉亭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此人小名叫二狗子,现在想来,这个二狗子的最大特点就是: 人忒怂,话特毒;懒死黄,薄苶骨。 所谓“懒死黄,薄苶骨”,当地方言,指那些又懒又怂,做事又狠又毒之人。 1949年8月26日,阴历闰7月初三,兰州解放。 时令早已过了立秋,都快到白露了,我们这里有民谚: 早上立了秋,晚上凉飕飕。 天气也真是一场秋雨一场寒。 前三天,解放*军要攻打兰州城东的豆家山,从我们村庄经过时,让二狗子的父亲去带路。 等他父亲半夜回家后就一病不起,再也没有起来。 据他父亲回来讲,当他把军队带到豆家山底下一人回来时,看到的沿途全是尸体。 一个农民,从没有见过这个阵势,心里不免有点害怕,但让他感到最难受的到还不是这些。 当他快走到离村庄还有五里远的时候,这时要翻过一个深沟,当他下到沟底时,听到山坳前面是一阵紧似一阵的喘息声,明显不是人类所发出的声音,还夹杂着“刷刷”刨土的声音。 他一下紧张起来,站立好久,前进不得,后退不能。 眼看天越来越黑,他知道这里经常是狼群出没的地方,绝对不能久待,可要回家就必须要走这一条道。 思虑再三,想来也再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他只好卷起一只旱烟,点燃后猛吸几口,硬着头皮往前“冲”,等他翻过这个小山坳后,视野一下开阔起来,但让他更揪心的一幕出现了。 原来是一匹战马的两条后腿被地雷炸伤,肚子上也炸开了一个洞,连肠子都游了一地,但马儿还没有死,眼睛瞪得滚圆,嘴里喘着粗气,两只前蹄还一直试图想站立起来。 周边两只野狗一边来回逡巡,一边在用前爪刨土,只等马儿咽气后去饱餐一顿。一见有人来,两只野狗一溜烟地跑了。 可这匹马儿一见有人走来,越加试图要站立起来,很明显这匹马和人类已建立了很深的感情,估计也曾为人类立下过汗马功劳,现在自己在危难之时,想让人类来帮助它。 但令它没有想到的是,在它最需要人类帮助之时,经过它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加紧脚步,无视他的存在,扬长而去。 正如父母经常说的一句话: 黑头虫儿没恩! 我小时候还不懂,问母亲,黑头虫儿是个啥东西? 母亲没好气地答道: 就是人! 他父亲走了好远,但一直感觉那匹战马还在用那绝望的眼神望着他,使他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 回来躺在床上没几天他父亲就去世了。 当时他大哥早已结婚,他就和哥嫂一起过。 虽然没有父亲了,但他懒惰的毛病一点没改。他大哥又是一个老好人,随他一天到晚东游游,西逛逛,和这个人谝一会闲,和那个人抬一会杠。 大家知道,农人一年四季都是忙忙碌碌,整个村庄就他一个闲人,所以更多时候,他的一个经典动作就是吸一口旱烟,然后把大拇指的指甲塞进牙缝里,坐在朝阳的地方晒着太阳一动不动。 到了谈婚论嫁的年岁,他的哥哥给他张罗媳妇,但方圆几十里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懒死黄”,谁家愿意把姑娘往火坑里推。 一直到1960年,天下大饥,饿死人的年份,很多人家为救全家人的性命,也是为给女儿找条活路,随便找一个阿猫阿狗就把姑娘嫁了。 邻近公社大山深处有户人家,姑娘从小没有父母,长得又瘦又小,形象也比较寒碜,特别是从小出过天花,一脸的麻子,但还真应了一句: 麻子麻在皮外哩,心肠好了人爱哩。 这个女人后来嫁过来还真是心眼非常好,但跟了二狗子真是没有活好过一天。 那时家家生活都过得相当饥馑,倒箱翻柜也找不出一簸箕粮食来,可她第一次上门时,却发现二狗子家的堂屋里却有满满三口袋粮食。 就冲着这三口袋粮食,也是为了投条活命,她再没有考虑二狗子的恶名声,就满口答应了这门亲事。 可等一娶进门,才知道这三口袋粮食与二狗子家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是整个生产队食堂的粮食,只是寄放在二狗子家。 没有想到嫁过来后的生活还是和在娘家一样,每天只能到野外去找野菜充饥。 更雪上加霜的应了一句俗语: 咕咕摇,自己跳。 马不跳,鞍子跳。 这个二狗子也不尿泡尿照照自己,真是“不看自己的戳子,还想吃个有水的果子。”人家就是高低看不上这个新娘子,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三天两头就把新娘子打得跑回娘家。 新娘子家只有一位爷爷,也养不活这个可怜的孙女,只能一趟趟又送回来,就这样持续了两年多,也没有生下一男半女,这段婚姻一直徘徊在危险的边缘。 最后还是二狗子大哥实在看不下去,找阴阳先生去禳灾。阴阳先生掐指一算,认为是当时娶亲时的时辰不合适,导致白虎坐床而夫妻不和。唯一补救的办法就是重选良辰吉日,把结婚的所有规程再行一遍。 又是一轮的提亲,看门,下聘礼,买衣服,喝小酒,喝大酒,招呼客人,拜天地,入洞房,一应俱全。 相当于又结了一次婚后,这次二狗子终于好像消停了下来,新娘子的肚子也终于慢慢鼓了起来。 随着一儿一女的出生,他哥和二狗子分家了,这一下子让二狗子的生活是越加艰辛起来,但二狗子好吃懒做的脾性还是一点没改,真可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二狗子还是一天东家进去,西家出来,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汉生活,而媳妇就像秦香莲一样,拖着一儿一女在地理挖野菜充饥。 二狗子每天的工作就是抽烟,喧关,找饭吃。看到谁家的烟囱冒烟了,就知道这家的饭快熟了,然后就“点火作(方言,念zu)由头,浪门要背篼”,找一个理由脚步就顺顺走进了这户人家,不管等多长时间,非要在这户人家吃上一碗饭后才出来。 当时家家都穷,让他吃上一碗,这个家里的一个人就要挨饿了。 一次,他守在这户人家等着吃饭,这户人家男主人公就应酬道: 本想给你舀一碗饭,你看我家里也没有多余的一双碗筷...... 还没等男主人说完,只见二狗子从怀里拿出一个大瓷碗,说道: 碗我带着哩,筷子我撅院子里的扫帚上的竹子就行。 吃完饭后二狗子还不走,还要喧关。真应了一句: 你不欢迎的人——屁股总是沉甸甸的! 男主人一家都在队里上工劳动了一天,累得筋疲力尽,并且第二天还要上早班,都想早点休息。 而二狗子是向队里请了长期病假,张口自己有胃病,一连几个月不上班,晚上找人抽烟喧关,第二天往往是一觉睡到自然醒。 这家男主人高小毕业,有点文化,涵养也比较好,也不好直接使他,就讲故事暗示他。 说古代有一个人到朋友家去,恰逢天降绵绵细雨,一连好几天也不放晴,客人只能滞留在朋友家,而这家也是生活穷困,缸里没米,锅里没饭,妻子再能干,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主人想让客人早点离开,就在大门上写了一段话: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古代一般都不加标点符号,主人的本意是: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这位朋友也非常聪明,见主人下?“逐客令”了,心里好笑,你直接说不就完了,为什么还要这样拐弯抹角呢? 朋友就在他的这一句话上用朱笔断句画圈。一字不变,意思却发生了根本改变。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如果添加成现在规范的标点符号,就为: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说完了,笑过了,二狗子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并且还一遍一遍非要问一下这个人到底走了没有? 男主人被问急了,也被问生气了,答道: 你要是走了,他就走了。你如果不走,他也就没走…… 当时我和他的儿子都上小学二年级,虽然他的儿子整整大我5岁,在我们班上个子高过所有人一头,真是鹤立鸡群,但在学习上是一塌糊涂,可欺负起同学们来却毫不含糊,且心狠手辣。 记得当时学校冬天生火时就用一个没有底的大铁水桶,下面码上胡基(方言,小土块),上面烧煤块。 那时的教室窗子上都没有玻璃,只糊一层纸,经常是破洞一个接一个,雪风直往里面灌,整个教室冷得如冰窖一般。 一下课,同学们就都围在这个“火炉”周围烤火。当我把手刚伸出来烤火时,手背上就挨了二狗子儿子重重一条*子,说我的手把火苗压住了,只允许你站在旁边烤火,不能伸手。当时人家堂哥是老师,你就是告老师也没用。 那时候的学生只有两本书,一本语文,一本算术。有次老师检查头天布置的作业,检查到他儿子跟前时,却发现语文课本前面部分全被撕掉了,老师让把数学课本拿出来一看,也是一样。 老师生气了,问是谁撕的,没想到他儿子的回答是他爹撕的。 老师更生气了,问: 你爹撕你的书干什么? 更没想到他儿子的回答却是: 我爹说学过的课文就没用了,他抽烟没有卷烟纸了,就等我学完一课,他就撕一课来卷烟。 现在想来,原来是二狗子在向老师示威呢!原因是这位老师就是他的亲侄子,当时学校订阅报纸,旧报纸一般都当吃烟纸来二次利用,你作为亲侄子不给我旧报纸,我就撕儿子的课本当吃烟纸。 家里实在困顿地揭不开锅了,队长就派二狗子到城里去拾粪。这个情节在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人生》等多部作品里都有描述。 这可是一个好营生,一是拾粪的记工方法是计件制,即多劳多得,只要你拾的粪多,工分就记得高。二是如果拾的粪多的话,有些胆大的往往会偷偷卖掉一部分大粪,把钱装入自己口袋而不会被生产队发现。 他拾粪一个多月后,队长派人去拉粪。 可拉粪的人到地方一看,虽已日上三竿了,可二狗子还窝在房子里睡大觉,外面放粪的地方连一泡屎都没有,哪里有已经拾好并晾晒干的大粪。 事情反映到生产队,这一下全村炸开了锅。 一些人说二狗子投机倒把把大粪全买完了,但更多的人却相信这一个多月他就根本没有出门拾过大粪。 最后队长也生气了,就送他到学习*班去进行思想改造。没想到一个礼拜出来后,别人都是哭哭啼啼,直说失去自由的滋味不好受。可人家却对学习*班是恋恋不舍,认为这才是一个不劳动的“世外桃源”。 回来后,人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晚饭过后,就早早来到村东头的大白杨树下,来进行他学习*班回来后的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因为这里是整个村庄茶余饭人们抽烟聊天喧关的好场所。 人们问他在学习*班的情况,问他是纯粹睡懒觉没有去拾粪,还是把大粪卖了? 没想到这些都不是人家所要说的重点,只说他每天都夜以继日去拾粪,但由于他瞌睡多睡着了,拾的粪被别人偷了!然后就急急忙忙把话题转移到他拾粪过程中的所见所闻。 他说只要担上这个粪桶,他就可以长驱直入所有女公共厕所了,他是如何如何故意看到一个漂亮女人前脚一进女厕所,他后脚就尾随进去,故意装作掏粪,看到什么什么不可言状的动作,衣物等等。 他当时的那个表情,神态让我记忆犹新,那时候很小的我,还不明白人家讲那些话的真正用意,也没有把全部注意力放到听话上,只是注意观察他在迫不及待口述时,那满脸的青春痘在他使劲吸吮旱烟的映照下,越显发亮发红。 特别是他说到他在兰州大学等几个高校的厕所去掏大粪时的所见所闻。 由于当时都是旱厕所,学校白天不让他们进去,他们都是晚上偷偷进去陶大粪的。 他说,当他用粪勺往下一挖,感觉一个肉呼呼的东西,就知道又是一个“死娃娃”,还说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 当时他的原话是: ...... 我把粪勺往下一挖,感觉到肉呼呼的一大块,哈哈,我就知道又是一个“死娃娃”,嗨嗨,一天看着人模狗样念书着呢,其实...... 然后就是一阵淫*荡的笑声,那声音又尖又细,接着就是一阵由于吸旱烟加之咽口水时发生捯饬不顺畅后的咳嗽之声,连续不断,以致缓不过气而整个脸被憋得通红。由于生活得穷苦,他脸上没有一丝肉,一笑起来,皮如层层沟壑,一波接一波荡漾开来,又急剧往上一提一提,我突然看得有点毛骨悚然起来。 一直到多大,我始终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男女之事,小孩子张口骂人“*你妈”,这只是骂人的话,既然连话都是不好的,那事就更不好了,谁还做不好的事呢? 因此小时候始终没有搞懂人家笑意背后的真正原因。 由于当时医疗水平很一般,小孩的死亡率极高,我们村庄旁边有一个山涧就被人们称为“死娃娃”沟,对于这样一件连我们小孩们都见怪不怪的事情,他为何要用如此淫*荡的笑声来渲染呢? 一直到多大后才知道他淫*荡笑声背后的真实含义了。 我们另外一个村子里有一位考入兰州铁道学院的男同学,就由于和女同学谈恋爱,被学校直接开除回家务农,当时女生是外地人,也被开除,最后两人就只能落户在男方老家,当了一辈子的农民。 现在反思这件事,我也承认他也许没有说假话,事情也可能不是他杜撰的,也是他的真实经历。但我认为作为一个成年人,虽然对这件事也完全可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我们所应该秉持的态度应当是,如果你对当时青年男女大学生的所作所为不理解,不包容,并对他们的所作所为进行谴责,甚至咒骂,这都是一个人再正常不过的心理反应。 但孩子是无辜的,在那种情况下,他的父母事实也真没有更好的办法来保护他。当然,我绝对不是在替他的父母推脱,但让我最接受不了的是,当他面对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消失在厕所里时,他看到后居然一没有恐惧,二没有愤怒,甚至没有一丝的怜悯,却在心里能联想起如此淫*荡的画面,让我感觉,面对这一幼小的生命,你承受的罪孽甚至大于抛弃他的父母。 人家父母是无心之过,而你是有意为之。 就像我们老家有一种说法,说拿刀子杀猪的人的罪孽还没有拿盆子盛猪血的人的罪孽大。 小时候过年杀猪,母亲从来不让我们儿女们盛猪血,但当时家里又穷困,不能让猪血白白淌掉。因此,这时一般不是母亲,就是父亲来盛猪血。 现在想来,如此迷信的父母能这样做,才体现对我们子女们真正的爱。这个世界,能为你付出生命的有且只有父母,没有之一。 而二狗子,你就因你内心的淫邪,充当了一回盛血人,承受了本不该由你来承受的罪孽。 他拾大粪的好差事泡汤后,队长又派他的兄弟去拾大粪,他又开始在家装病不上工了。 有天晚上,二狗子半夜饿得不行,起来悄悄跑到弟媳妇家的厨房偷东西吃。 北方农村都是四合院,他们家这个院子三面都有房子,另外一面留作大门,弟兄三人分家时一人一面房子。 当他进到弟媳妇的厨房找东西吃时,突然闻到一股香烟的味道。 当时农村的房子大梁上面与屋顶之间的隔墙都没有封闭,很明显香烟味是从他弟媳妇的卧室里传过来的,他兄弟不在家,哪里来的抽烟人啊!况且全村能抽得起香烟的人,也只有上面派下来的张*工作组一人,他一下仿佛明白了什么。 第二天他把夜里发现的情况告诉了他大哥,弟兄俩定好了计谋。 几天后的又一个夜晚,万籁俱寂中,他们家的院子里又飘来了香烟的味道,弟兄俩悄悄起来,走到弟媳妇门前,一脚踏开了房门,果不其然,正是张*工作组在房间里行苟且之事,弟兄俩一拥而上,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剃头刀,他哥帮他压住张*工作组,他就在张*工作组的头皮上,下体一阵乱割,就像古代的宫刑和极刑活剐一样,杀得张*工作组鬼哭狼嚎一般,等庄子上的人听到声音追过来来时,张*工作组的头皮和下体已是伤痕累累。队长喝住了弟兄俩,才把张*工作组解救了出来。 张*工作组也自知理亏,本想把这事压下来,但不知谁把这事反映到公社,上面立马派下来一个调查组,三下五除二就把张*工作组调回去了,据说把张*工作组撤职回原单位并给了一个开除党籍的处分。 弟兄俩也因为动用私刑被劳动教养,他哥三个月,二狗子半年。二狗子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上半年刚进了学习*班,这次还直接进监狱了。 生产队也遭受了损失,减免公购粮的优惠政策被取消,每年必抱回家的先进红旗也泡汤了,队长的年终优秀也被取消。 气得队长逢人便骂张*工作组是阎王爷嫖风——胡日鬼;又骂这弟兄俩是大伯子背弟媳妇过河?——?费力不讨好! 中国北方地区都有这个讲究,大伯子与弟媳妇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各自尊重对方为好。遇到任何事情大伯子也不应该和弟媳妇有各方面的接触以保持双方的清白名节。 “你弟兄俩倒好,好好的大伯子不当,还捉起弟媳妇的嫖*客来了,你弟兄俩的所作所为已经超过了伦理界限,会被人耻笑的,你们最终还会付出更大代价的。” 没想到队长当时气头上的话,真得到应验,随后更大的厄运降临到这个家族。 家里两个男人一下都进了监狱,他兄弟拾大粪的差事也被队长收回,让他回家来看管自己的媳妇。 媳妇偷人,丈夫戴绿帽子,受打击最大的就是丈夫了,本来自卑的人更加自卑了。 半年后,进监狱的两个人陆续都回来了,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但人们渐渐发现,从监狱出来后的二狗子和以前比变化了许多,当然,不是变好了,而是越坏了。以前只是占了“奸懒怂毒”四字,现在又要加上四个词“耍横斗狠,欺软怕硬”,张口闭口我监狱里出来的我怕谁? 人类发展到今天,可以说建立了三类改造人的教育机构,分别是军队、学校和监狱。但你发现没有,这三类机构所产生的功用效果还真不一样。 军队是最成功的,培养出的学员个个优秀;学校的成功率大概也就是60%,培养出的学员大多合格;监狱是最不成功的,培养出的劳教人员几乎100%比劳教前更渣。 深层次分析,最大因素与入口有关,军队选拔的是品行端正的青年,自身优秀的基因本就强大,在军队的大熔炉里最终百炼成钢;学校作为基础教育的一部分,面向全体,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理念,刚进校门的学生本就良莠不齐,当然最后发展的结果也是好者更好,差者更差,两极分化严重,但这也最符合生物进化的规律;而监狱里收进来的本来就是残次品,优点不多,问题不少,再加之进来后互相学习交流,相互“熏陶”,“取短补长”,同在一个大染缸里,能出污泥而不染的还真没有!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教育的功能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爱迪生说过: 天才,百分之一是灵感,百分之九十九是汗水。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 通过这段话,不正说明教育不是万能的吗?“百分之九十九是汗水”就是教育的本质所在,但这大比例的99%,却是以“百分之一是灵感”为前提的,这“百分之一是灵感”就是先天因素——天赋,包括智商的高低,真善美等好品行的多少,脾性的好坏,甚至勤奋程度等等都是先天的。 当然,教育最大的功用就是,只要一个人在他的天赋,即先天基因里,包含有这些因素,哪怕是一丁点,教育也可以把她当作一粒种子,在合适的时间,恰当的地点,通过园丁们辛勤的培育,给他浇水,施肥,松土,修剪,最终这些“种子”会在“爱”的土壤里顽强地发芽,茁壮地成长,并开出艳丽的花朵,接出丰硕的果实来。 但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基因里面就没有一丁点善良的成分,你教育不管怎样辛勤的付出,也不会无中生有培育出善良来。 当然,虽然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教育更是万万不能的。 天赋再好,灵感再强,如果没有后天的努力与培植,再珍奇的种子,也不会在沙漠里开出鲜艳的花朵来。 话说到了七月流火时节,我们这里是小麦刚上场,队里就急着开始准备打场了,因为队长知道已有好几户人家早已弹尽粮绝,无米下锅了?。 一听要碾场分小麦,全生产队的人都异常兴奋,虽然火辣辣的太阳晒在人身上感到一阵阵的刺痛,但能让小麦更加干燥容易脱粒,受这一点皮肉之苦,对于长年累月经常在太阳暴晒下劳作的农民来说,还真就不是事了。 随着碌碡吱吱扭扭一圈一圈在干燥的麦秸上压过,金黄饱满的麦粒们似欢快的小王子般挣脱母亲的怀抱,蹦蹦跳跳飞溅出来,去寻找更多的小伙伴结伴玩耍去了。 等社员们抖(方言,念tou)过两遍场后,麦草已被压得如此的绵软,而麦粒和麦衣子们早已和麦草们分道扬镳,静静的躺在最下面了。 碌碡又仔细压过一遍后,社员们把最上面的麦草用杈掀掉后,把下面的麦衣子和麦粒堆到场中央,随着一阵好风吹来,大家手中的木锨一锨紧接一锨地扬起,麦粒发出沙沙的声响,勻勻地撒落在场地最前边,而麦糠则顺着风势飘落更远的地方,正可谓人以群分,物以类聚,麦粒和麦衣子间的界限是如此的泾渭分明,金黄的麦粒们积聚得如此的紧凑,慢慢筑起一道若隐若现的堤坝,而远处一点的麦衣子们恰似白雪一般洒满半场,而细软如面粉的尘土们,则早已随着劲风又一次飘过打麦场,飘进远处的田间地头,为来年的丰收积蓄养分去了…… 虽然扬场是一个脏活、累活,但丰收的果实却是实实在在呈现在眼前的,面对黄澄澄的麦粒,人们的心情是如此的愉悦。 真如大浪淘沙一般,随着一阵强似一阵的劲风吹来,农人们加紧手上扬场的动作,频率明显加快,金黄的麦粒们也渐渐堆积起如春潮般的堤坝,带着律动越堆越高…… 突然,副队长招呼大家: 休息几分钟,马上准备开会。 老农们一改往日听到休息后马上放下手中家什的习惯,反而加紧了扬场的动作。 真是“风物长宜放眼量”。因为这会的风太好了,太适宜扬场了,风又大并持续刮一个方向,并不左右乱刮。 干过农活的人都知道,扬场往往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有时候你等上一整天,也不见有一丝的好风,所以大多时候只能是人等风,而绝对不可能风等人。 “马上停下来,队长让人传话回来,他随后从大队开会回来,要传达最新指示。” 听副队长这么一说,人们这才恍然大悟。依依不舍放下手中的木锨,拍拍身上的尘土,蹲在墙根下卷起烟卷抽起烟来,等待队长回来开会。 二狗子兄弟记起昨天在野外挑的曲曲菜还没有摘好,心想,常言道: 国民*党的税多,***的会多。 只要一开起会,没有两个小时是开不完的,索性在开会这段时间,我一边听会,一边把昨天挑的曲曲菜摘好也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 就随手放下手中的木锨,径直向家中走去。 “不是说开会吗?你干什么去?” 副队长在后面喊道。 “我背曲曲菜去,开会时摘。”二狗子兄弟答道。 “曲曲菜是媳妇们摘的,媳妇你不用放着让别人用吗?”副队长话里有话的说到。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一听这话,敏感自卑的二狗子兄弟“腾”的一下脸就红到耳根了,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回头骂道:“我*你妈,你拿猪尿泡打人——欺人太甚了!” 副队长正年轻气盛,一听这王八还敢动言语骂自己,二话不说,两步跨到跟前,动手扭住对方的脖领子就打了起来。 正在打得不可开交之时,队长从大队部开会回来了,见到此情此景,不问青红皂白,上去就给二狗子兄弟两拳,直接打的对方跌倒在墙根下爬不起来。 估计二狗子兄弟从早上到现在还一嘴饭都没有吃,已没有一丝力气来打架,加之怕队长的淫威,虽见队长明显在拉偏架,也只能强咽下这口恶气,在众人的劝说下蹲在墙根下卷起旱烟来。 真是“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就在所有人都认为打架之事告一段落,回归平静之时,二狗子却不知突然从哪儿冒了出来,因为这几天他又说自己胃疼请假在家休息,前面就一直没有在打麦场。 他一摇一晃走到兄弟面前,用手指几乎剁到兄弟的脸上张口骂道: 你羞死先人了,你活啥人着哩,你还给爹当儿子着哩,我如果是你,早尿泡尿淹死了…… 从《诗经》演化来一句成语叫“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意思是指兄弟们虽然在家里争吵,但能一致抵御外人的欺侮。 但这位二狗子或许也看到自家兄弟吃了个哑巴亏,本想也替兄弟出口气,但自己本身就是怂人一个,面对队长和副队长,又不敢帮兄弟直接参与打架,但还想“掂起脚充大汉哩”,自以为这样指桑骂槐就是在骂队长和副队长,在帮自家兄弟,替兄弟在出气。 事后他还向别人解释,我在帮我兄弟啊! 但他却没想到的是,就是他的这些最恶毒的话,把自己自卑而又敏感的兄弟逼上了绝路,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实际上,人生最大的伤害往往都来自最亲的人。 二狗子还在继续指桑骂槐地辱骂着自家兄弟: 你活得有啥意思哩,在外受别人欺负,在家又连自己的媳妇也管不住…… 一听“媳妇”二字,正在卷烟卷的二狗子兄弟腾的一下站起来,一把扔掉还没有卷好的旱烟,向场中央堆起的粮食堆奔去…… 此时,很多人还都想当然的认为,二狗子终于把自己的兄弟“抬发”了,当时队里刚买了几把新木锨,都散落在粮食堆子上,他兄弟现在绝对是去拿木锨当武器,要跟副队长恶战一场了。 母亲后来还说,它想,今天这几把木锨要遭殃了。 当所有人都紧张地盯着二狗子兄弟的背影时,却突然发现他到了粮堆子跟前时,并没有慢下脚步,更没有去取木锨,而是径直往场边奔去,人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要到场边跳崖去。 当时全生产队个子最高,外号叫“大个子”的这个人刚好站在麦场的南墙坎上,这边的坎倒不高,也就一米左右,人们在半墙上踏出两个窝窝,当成踏步,从而形成一条“捷路”供人们来去自如,当时他正往麦场上走来,直线距离离二狗子兄弟是最近的,又居高临下,麦场上的全景他看得真真切切,当明白当事人的意图后,他由于紧张,尖着嗓子冒着怪声喊道: 不好了,要跳崖去! 说完,就从坎上一步跨下来,紧随其后如流星般去追撵二狗子兄弟。 这个打麦场在全村的最东头,周边都打了土墙,这个土墙就是孟子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写到的“傅说举于版筑之间”的方法夯筑的,但不高,只有一米左右。而麦场最东边的下面却是一条大路,当时还是土路,离麦场场面的垂直高度有10米左右,再加上这一米左右的土墙,就有五层楼高了。 只见二狗子兄弟奔到土墙跟前,及其利索的蹭蹭两下脱去布鞋,当时的人们夏天都不穿袜子,只见他把两只赤脚在地上两跺,一手撑墙,滋溜一下就站在了土墙上,站直身子,两手平举,似一只翱翔的大鸟,又似一只断线的风筝头朝下直直插了下去,所有动作如训练过一般相当连贯,一气呵成。 全村男人都向这边飞奔而来,最前面的“大个子”健步如飞,眼看就要够上,毫厘之间,伸手去抓时,也只是手尖扫到了上衣的下衣摆,那衣摆带起的凉风拂过他的手背,在炎热的夏季,寒彻心骨。 见人已跳下崖后,所有人又都不约而同立马掉头,一窝蜂绕过麦场的西出口往大路上跑去,转过两个弯到了大路上,远远见人已侧卧在土路上,一动不动。 那样高的坎,结局想都能想得到,一些胆小的人已不敢往跟前凑了,只是在远处观望。 有几个胆大之人撵到跟前,扳过身来,发现是头先着地,整个脖颈直接被挝断,早已没有了生命的气息,鼻子嘴巴血肉模糊,其他七窍或多或少都在渗出丝丝的血迹。 整个村庄一瞬间陷入了无限的悲痛与恐惧之中。 而此时,一直温顺而持续的东风也忽而被邪恶的旋风代替,绕在每个人的腿脚下面,扑簌簌旋转不停,结党营私般的集结成一个更大的旋风,卷起黄土和枯枝败叶,直入云霄。 炙热的太阳也失去了往日的光辉,阳光如被过滤过一般,昏暗中透出诡异的橙黄,似一把把利剑刺在每个人身上,仿佛世界末日到来前最后的乱影。 本地有一说法,越软弱的人非正常死亡后,魂魄对世人的伤害力越大,“人小鬼大”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那几天,整个村庄始终笼罩在一种无名的恐惧之中,下午四五点后,虽然太阳还挂在西天边,但人们只要向麦场这边一张望,就感觉头皮一阵紧似一阵的发麻,盛夏太阳的热度怎么也抵御不住从麦场辐射过来的阵阵寒意,令人不寒而栗。 一到夜晚,家家户户早已闭门关窗,整个村庄死一般寂静,连平时家家狂吠不止的狗们也好像看到了什么最最惧怕的天敌,夹紧尾巴钻进狗窝瑟瑟发抖。 一直到二十年后,那个麦场始终成为全村人的禁忌之地。只要太阳一落山,一些胆小之人就决不敢孤身一人到麦场去,就是那些胆大之人也是快去快回,一到麦场上就感觉有一股阴邪之气紧随其后,让人有“神突突”的感觉。 当时的全村人只要一说“跳了崖的”,就谈虎色变。如果家里有小孩的,大人们只要太晚到场上去上一趟,好好的孩子莫名其妙就发起高烧来,且神神叨叨的胡言乱语起来。 当时的家庭都没有必备药品,庄上也没有医生,往往先按照迷信的《玉匣记》碰日子一算,八九不离十就说家里有人到东北之地去了,“染”上了不干不净之物。而东北之地就是打麦场的方位。 我就记得有一年大年三十晚上,我们一群小孩玩到深夜。母亲本来就告诫我们大年三十神鬼乱着哩,让我不要出去,但大年三十晚上家家门口都张灯结彩,虽然只是一盏煤油灯,但也是熠熠生辉的,如此美景怎能错过,因此,我还是把鞭炮拆上一两把,点上一根香,出去和小伙伴一起放鞭炮去了。 当时我们一群小孩都已把自己的炮仗都放完了,几个人就在村子中间一家的门口站着说话,突然其中一人颤着声音用手往东一指说道: 你们看! 说话间,大家同时发现刚才还漆黑一片的整个打麦场上突然鬼灯乱闪,它倏忽成千上万个,以极快的速度飘移,倏忽又只剩下几个零星的亮点,无规则快速移动,极似夜晚有许多人手拿着点着的卫生香在边跑边摇摆。当然,鬼灯摇摆的幅度随大随小,大的摇摆幅度能占据半个麦场的位置,少说距离也在十米以上。 我们一群小孩一下惊慌失措,像无头苍蝇一下到处乱窜起来,我当时也是忙人无计,没有就近躲避,而是非要往自己家里跑去。 但可恶的是我们家恰恰就在村东头,我只能孤身一人朝有鬼火的方向跑去,真应了一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好在这段距离倒不远,也就十五米左右,然后一拐就到我们家的巷道了,但这个巷道又窄又深,也有十五米左右,平时漆黑一片,好在今晚门口有灯笼。但就是这样,我只感觉两腿酸软,这十五米距离是如此的漫长,耳旁呼呼的风声,似乎在招引那些鬼灯也紧随其后,我始终不敢往后看一眼。 终于跑到大门口,一把搡开大门,失魂落魄冲进院子里,见母亲还在厨房里忙碌,虽然煤油灯的光亮是如此的微弱,但母亲那佝偻的身影让我的心“哗”的一下释然下来,虽然心还在蹦蹦跳个不停,但所有的畏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见我站在门口,母亲只说了一声,还不快去睡觉。我估计在煤油灯昏暗的灯光下,母亲绝对没有发现我煞白的脸色,我当时也没有把看到的一切告诉母亲。 科学讲,所谓鬼灯,就是磷火,母亲也告诉我们,特别是我们方言叫“青杠”的一种木材,腐朽后最爱发光。但我认为我们还是要正确地遵循科学,遵循真理,磷火会发光,但发光的并不绝对全是磷火。 正命题成立,并不代表逆命题也成立。 对于一些解释不清楚的问题,不要死板硬套去解释,我们相信,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总有一天这些问题会得到解决。如果非要牵强附会去进行恣意地注解,这本身就违背了科学精神,反而画虎不成反类犬了。 老家讲究,一般情况下,死人是不能再进家门的,加之二狗子兄弟还是一个非正常死亡的“屈死鬼”,并且死后尸体又见了阳光,这样的死人在迷信中往往认为会成为厉鬼。所以,最后只能把尸体“挺”在生产队一个存放牲口草料的土窑里,生产队又不敢自作主张赶快掩埋,没办法,只能安排社员不分白天黑夜的轮流值班,度日如年般地等待着、煎熬着。 由于正值夏伏,天气炎热。当时社会上还没有存放死人尸体的“水晶棺”。放了一天以后,死人的肚子就开始有点发作,人们赶快就把家里的风匣(方言,风箱)搬来,人们轮流拉着风匣用来降温,但收效甚微。 两天后,县刑警队终于下发了结案通知,认定系自杀,任何人不负刑事责任。 公社也下发了行政命令,撤销副队长的职务,生产队准备棺木,适当安抚照顾家属,及早下葬。 面对这两份文件,队长如拿了尚方宝剑一般,立即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 一是队里出钱、出布票派人去买做寿衣所需的衣料,按照当地风俗,穿衣件数必须是奇数,还要囊括四季的衣服,上身衣服要至少多于下身衣服两件要求,买来了衣料。 那时候社会上很少有成品,并且成品又太贵,所以都是买来衣料后自己亲自缝制。 衣料一到,队长马上找来生产队所有会缝制寿衣的巧媳妇们,按照当时最高的工分记工,要求一夜之间必须完工,要在第二天天亮之前穿在死人身上。 同时,抽调几个年轻人马上随木匠到生产队的林地去找木材,准备打造棺木。 要搁前几年,本地随便一个沟沟坎坎都生长着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白杨,榆树,甚至松柏。 但一场58年的大炼钢铁,这些树木全被砍伐当作大炼钢铁的燃料了。 现在生产队的所谓林地,也就是在一块不大的山沟里栽种的成长期还没有十年的白杨树和榆树,当时提的口号是“力争上游,多快好省”,所以像生长周期慢,又不容易成活的松柏之类的木材都没有栽种,即使他再名贵。 当时的政策就是“隔夜的银子,不如当日的铜”,首先追求的是多、快和省,然后才是好。 这些树木虽然栽种了近十年,但由于连年干旱,这些已生长了近十年的林木还没有碗口粗。 按照当地风俗,打造棺木最好要用材质一样的木材打造为好。但木匠们跑遍了整个林地,发现如果要打造一口纯榆木或纯白杨棺木,这两样木材可都不够。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这事还得队长拿主意,向队长汇报后,队长略一沉思,发话道: “没办法,就这个条件,再不要有那些穷讲究。不管榆树还是白杨,只要能用的就都砍下来,保证凑够一副棺木的材料就行。” 真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变化赶不上领导的一句话,好似没办法解决的木材问题得到迎刃而解。 按照本地风俗,寿终正寝老人讲究用十三段的三鼓腔棺木。所谓十三段,即用十三段圆木料。分别是棺材盖用三段,棺材的左右帮各用三段,棺材的底用四段。 棺材盖的中间一块锯成方木后,宽度还必须达到一尺,非粗大原木不能用。 所谓三鼓腔,即棺材盖要拱形,棺材两帮要鼓型,不能用铁钉,要揋帮穿带隐钉吊底榫卯结构。这种棺木用料多并标准高,加之对木匠师傅的要求严苛,非技艺高超者不能为之,所以往往成为那些寿终正寝加之家庭条件较好的人家的老人才有福承享。 而这种非正常死亡者,一般迷信都认为是“命穷福薄”之人,无福消受这些。即使后人“鼓劲”做上这样的棺木,亡者也承受不起,反而对他也是一种伤害,徒增更多的“罪孽”。 因此,队长要求,还是按照当地风俗,对这种非正常死亡之人一般都做成所谓叫?“连身转”的棺木。说白了就是一个长方体的匣子就行。 树木砍来后,木匠开始用大锯下料改板。 那时的木板都是两人一组拉大锯一锯一锯“改板”而成,即费工又费力,好在一般人也能在木匠师傅的指导下帮上手,只要有一把臭力气就行。 至于棺材板的厚度,当地棺材一般以用料厚度分三五材,四六材和二四材来划分。 所谓三五材即棺材盖厚五寸,棺材帮和底厚三寸,以此类推,二四材最次。 板材改好后,木匠师傅按照最次的二四材的用料计算,发现木材还是有点紧张,恐不够。 队长知道后再次发话,创新,二二材就行,只要在抬埋的路上不从棺材里掉下来就行。 再改,把四寸板材再加工成二寸板材后,面临的棘手问题终于又一次得到“圆满”解决。 而在这个过程中,二狗子整个家族没有一个人出来过问一下此事,整天窝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终于在经过几位木匠师傅两天一夜的紧张施工后,棺材终于打造好了。 但近前一看,真可谓是“状如木匣,薄如蝉翼”,可怜之极。 下一步的如何画棺材也随后提上了议事日程。 很明显,这种情况,棺材既不能画“百寿图”棺,也不能画“前蟒后鹤”大红花棺。 但没想到的是队长却吩咐就在沟底里找一点黄胶泥,刷成水,再放一点黄颜料,染成和黄土地一样的颜色刷上去就行。 是夜,做好的棺材就放在“挺”死人的窑洞外面,半夜时分,万籁俱静中,守灵的几个人只听见新棺材发出的炸裂之声一声紧接一声。 起初几人也不以为意,心想这些都是湿木材,在这种炎热的夏季炸裂也实属正常。 夜半时分,正在他们几人抽着旱烟沉默不语之时,只听到外面一阵悉悉索索之声悄然而至,紧接着就像有人在空棺材盖上猛击一掌,只听见“啪”的一声,似晴空的炸雷之声,所有人都一下惊呆了,个个惊吓得不由发根倒竖,后背冰凉。 几个人突然感觉一分钟都再不敢多呆一会儿,互相使了一个眼色,一窝蜂挤出了窑洞门,急匆匆向村子方向走去。 在微弱的月光下,只见一黑影飘然经过村庄,似幽灵般“飘”进二狗子家。 见此情景,几人更是吓得魂飞魄散,再也不敢重新回到窑洞。但由于窑洞没有木门,只是挂了一个草帘子,又不敢离开,怕被野狗伤了尸体。 无奈中,几人只能蹲在离麦场较近的一家人家的大墙根下,吸着旱烟轮流盯着麦场上的一举一动,好在夏季的夜晚比较短,也不冷,不知不觉中,东方的天际中从鱼肚白渐变为橙红,随着火烧云在东边天空的蔓延,一轮旭日冉冉升起。 几人看天已大亮,也怕被队长发现,加之随着太阳的升起,昨夜的恐惧感也渐渐消隐,几人便又挪动脚步,向麦场走去。 窑洞口附近的一切都依旧如故,但几人不约而同都向放在窑洞外的棺材投去疑惑的眼光,逡巡中,当众人的目光齐刷刷落到棺材盖时,几人不由得大惊失色。 原来由于棺材是昨夜刚刷的染料,还没有完全干透。 这时却发现在棺材盖的正中央,一只不知是人手还是鬼爪的印迹犹如千年封印般镌刻在棺材盖上,清晰无比。 借着太阳光仔细一瞧,其中一人“咦”的一声说道: “怪了,你们看这个手印像谁的?” 众人再凑前一看,人人都发现了端倪。 原来这个手印只有四指半,小拇指明显少了半截。 众人一下恍然大悟。其中一人骂道: “这个坏怂!” 几个人相视一笑,一夜的疑惑终于揭开,悬了一夜的心也终于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