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啸魂》 第一章:雪锁海螺沟 海螺沟的积雪,千年不化。 外地人都说,海螺沟是建立在皑皑白雪之上的,因为它的特殊性和富有,被称为邪恶的聚宝盆。只有长期生活在海螺沟的人才知道,海螺沟到底是多么的贫瘠,所谓的财富只被寥寥几个人掌控者,平常人所能见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而执掌整个海螺沟的地方,是最高雪山上的一座巍峨的建筑物,其名曰:海螺宫。 海螺宫的每一片砖瓦皆是由火山玻璃石切割而成,凝重的红黑色在白雪中格外醒目。昂贵的造价以及特殊的位置曾让多名强者丧心病狂地起了想要霸占的念头,却又在“那位大人”的魂尘境界的震慑下,都选择了退缩,还是个十分明智的选择。 于是,这偌大的海螺宫,就只剩下了一个人,也是蛮孤单的。有人心疼建筑,谁来心疼人呢?怕是只剩下畏惧吧。 咻!一道银白色的光笔直地射向寂静的海螺宫,尾弧在空中划过绚丽的亮线。光直射入海螺宫中,插入地下,只留箭羽露在外面。这原来是一根羽箭。一张素白色的纸徐徐落下,轻轻地靠在羽箭旁。 不知过了多少时分,海螺宫的大门被一双干枯的老手缓缓推开,继而走进一鬓角斑白的老者。这老者身着青色袍衣,步履稳健。他径直走到羽箭旁,混浊的老眼中捎带些不可思议的神色。虚手一抬,羽箭便拔地而起,落入他的手心。然后,他缓缓地弯下那几近僵硬的老腰,小心翼翼地将素纸拾起,轻轻地叠好,装入袖中。旋即缓步向前,向正前方的那座大殿行去,枯瘦的躯体竟有些微颤。 明明不是很远的距离,老者却走了很长时间,也许是年迈的原因吧。 老者步入大殿,只见大殿中一片金碧辉煌,琉璃玛瑙数不胜数,几乎已经覆盖住了火山玻璃石墙面。绫罗绸缎平铺地面,红蓝相间,竟在阳光的反射下发出一种高贵的淡紫色。这样的建筑,竟然没有歌舞,真是令人意外。 殿中央一把破烂太师椅与周围形成鲜明的对比。那太师椅木纹凸显,木头裂缝如沟壑一般分布在太师椅的各处,真是难以想象,它是怎么承担起那个中年人的重量的。 霍不天就这样的坐在太师椅上,一动不动,双目慵懒地睁不开。头发散乱在鬓角两侧,衣衫更是凌乱不整一副很长时间没有打理的模样,真的很令人讨厌。但霍不天的那种神态就好像是已经独自一人坐了几十年。 “大人,卑贱的人前来拜见。”老者在距离霍不天几十尺的地方跪拜下来。 “帝既,你还和我客气什么?我霍不天的朋友本来就没有几个,如果你都和我客气,我可真成了孤家寡人了。”中年人笑道。 老者站起来,终于用一种朋友的语气缓缓地说道:“最近各个大家族都诡异地丢失了价值不菲的玉佩,想让你帮忙调查一下。” 霍不天有些乏味地看了看几乎覆盖了整个墙面的琉璃玛瑙,“不就是翠玉么?那些老混蛋,不知道我不愿意离开这椅子么?还让我调查,真他妈的老混蛋!”霍不天咒骂道。 面对帝既,霍不天就像面对自己家里人一样,口无遮拦。帝既,是服侍上一任海螺宫之主的人。 “就知道你不管,所以这些案子都让我揽下了。”帝既见霍不天一副恼怒气冲冲的模样,不禁哭笑不得,“这是在外面捡拾到的,我想你一定感兴趣。”帝既从袖中取出一支羽箭,然后将那张素纸置于羽箭下方,双手托着,恭敬地递呈上去。霍不天就好像看到了什么无法相信的东西,慵懒的眼神忽地变成刀剑一般的锋利,强大的威严和气场在无形中形成。 霍不天伸出粗糙的手指,将羽箭及素纸拈在手中。轻手一震,羽箭便脱手而出,还没来得及射中任何东西,就在强大的空气挤压下变作粉尘。霍不天打开素纸,无声地看着。 沉默,良久的沉默。霍不天的眼中明暗交杂。 “帝既,拿着海螺宫的令牌,传我号令,全面封锁海螺沟,明日黄昏,我要下山!” …… 红日已经逼近西方,眼看就要进入黄昏时分,霍不天端坐在太师椅上,目光越过层层瓦砾,投落在云层深处,眼底流转着复杂的光色。 这个中年人的头发已经有些变白,岁月的刻痕无情且悄悄地爬上面颊,高耸的鼻梁撑起帅气的弧度,嘴角噙着笑意。 红日终于落下,黄昏也来临了。霍不天的身影一闪,便消失地无影无踪,好像根本不曾存在于这世间,也好像这海螺宫中,从来没有过一个人。 海螺宫外,不知何时多了一个身披黑袍的人影,正徒步地在风雪中艰难地前行着,迎着尚未消失的晚霞,向山下走去。 海螺宫在寂静中等待着唯一的主人的归来。 第二章:扬扬琴声婉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奇异的东西,如果每一种都做出详细的介绍,那未免要占据太大的篇幅,因此,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对一种最为特殊的作出详谈,就是魂气。 魂气的诞生有各式各样的说法,不过我认为,什么开天辟地之神放屁而成魂气之类的全是扯淡,最可信的还是十二个字:阴阳交替,源气初成,魂气伴生。数万年前,人们找到了可以将魂气纳入体内的办法,并依照魂气的强弱划分了十个等级或境界,分别为魂之气,魂阳,魂徒,魂使,魂隐,魂尘,单轮之境,双轮之境,圣朽之境,三神天,愈往后愈难以提升,这里不加以解释。 目光再回到我们的海螺沟。海螺沟,和往常一样,有杀戮也有宁静,人们各忙各的,谁都没有注意到那个一身黑袍的中年人。 霍不天信步走在海螺沟的某条大街上,低垂着头,双手缩在袖中,气场完全内敛,走在人群中好似一个隐形人。 霍不天的脚步停在了艳芳楼前。艳芳楼是浪荡子弟寻欢作乐潇洒之处,霍不天竟会来这种地方,他想干什么?只见霍不天径直走了进去,穿过正在亲昵缠绵的嘈杂人群,在里面盲目地转着。 艳芳楼中,在那些娇言细语之间,竟隐隐约约地开始回荡着一缕令人心静的琴声。霍不天忽然愣住了,由于黑袍帽檐的遮挡,看不到他的神情。片刻之后,他怔怔地盯着一个房间,好似一尊眼神空洞的雕塑。 忽而,琴声中好像添了一丝急促,就如高戾之鹤旋翅而上,忽然振翅而止,直将霍不天的那丝心绪震得七零八碎。 霍不天使劲晃晃头,这才发觉他竟然走到了这个房间的门前。门后,琴声如溪流般流淌。 他以手轻扣门扉,溪流被礁石阻挡,琴声戛然而止。 霍不天推门而入。被打开的不只是门,还有许多不想被提起的记忆。历史早已经过去,可是人还记得,想要忘记,却又舍不得。 门后几十步处,优雅地端坐着一个女子,黑发恍若流动的银河一般披在肩头,白皙的脖颈撑起精致的面容,眼眸好似星辰一般绽放着宁静之花。 “杨婉,你……你还好吗?”这个饱经风霜的中年人的声音忽然有些哽咽。这句话说的,好像让他颇为不情愿, 在逼迫着他放弃着什么,他想反抗,却无能为力。 “妾身一切都好,小翠,你去给我倒一杯水。”杨婉见这推门而入的霍不天也是一愣,紧接着声音有些酸涩,微微颤抖。贴身丫鬟小翠向门外走去,在经过霍不天身边时,听见霍不天轻轻地到了声:“温水,加半勺糖。” 这句话几乎是霍不天习惯性地说出,却让他和杨婉两人都是躯体一颤。 原来我还记得,我还没忘记你的喜好。 原来你还记得,你还没忘记我的喜好。 都成习惯了,怎能轻易忘呢? 两人相视一笑,眼神对碰一刹,千言万语便藏于其间。酸中带苦的气氛立马得到了缓和。 “杨婉,我后悔了,当初不应该让你离开的。”霍不天打开了话匣,却是从道歉开始的。 “后悔又有什么用呢?如今你已经实现了你的梦想,我呢,我就是这艳芳楼中的一名琴姬,我们两人,早就不在同一条路上了。” “可是我是怕你跟着我吃苦才让你离开的!”霍不天忽然有些激动,但马上,消极的气焰又嚣张了,“现在却……却是这种结果。” 杨婉忽然沉默了,她将一直抚在琴弦上的手收回,然后站起身,向霍不天走去,杨婉的身姿一览无余。素黄色的摸胸长裙下,妖娆的身材若隐若现。 “你老了。”她的手轻轻地抚着霍不天的面颊,感受着那熟悉的温度,心中又不免发酸。她想将头埋进这个男子的胸膛,贪婪地吸吮男子身上的气息,可她却无法‘再前进一步。 “你还没老。”霍不天看着面前这个曾经属于自己的女人,道。本以为二者能共同老去,没想到步伐乱了。 “你还没来找我,我怎敢老呢?”杨婉答道。她不知道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她还以为这一生都要在等待中度过。 “现在,我来了,跟我走吧!”霍不天的手荡过杨婉披在肩头的青丝,“跟我去海螺宫,或者随便找个地方,哪里都可以,一起生活,相伴相守,我会一直宠着你,没有人敢动你一根头发。” 说着,霍不天竟忍不住想要拥抱这个银河倾泻于肩头的女人。杨婉一惊,下意识地后退。霍不天的手停留在半空中,笑容苦涩,他将手收回。 “霍大人,我们已经回不去了,我们都和曾经不一样了。”她说。 霍不天仿佛在突然之间被数万道雷霆击中天灵,脑中一片空白,无尽的泪水在心中奔涌流淌,他想再摸一下那柔软的青丝,但他知道,这微不足道的距离,对于他这个魂尘境界的超级强者来说,是永远也不可能跨越的了。 第三章:醉酒伞下君 在高高在上的王位上坐久了,突然跌下来,心情会是怎样的失落呢?霍不天想应该就是这般吧。一个你一直为理由而努力的后盾突然消失了,信仰突然碎了,这才发现不知何时竟已经失去了一个最爱的人,剩下的,只有那些老掉牙的朋友。 想说却还没说的,还有很多,却已经来不及开口了。 “你一封书信喊我前来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给我说这些话?”霍不天的眼中充满迷离,他很害怕,已经处在了崩溃的边缘。 “书信?什么书信?”杨婉再退后一步,惊疑道。裙摆摇曳着,荡着阵阵香风。 “这难道不是你写的?!”霍不天的心中忽地升起一股不详的预感。他赶紧拿出那张素白色的纸,上面的字体极为娟秀:我想你了。 “不是!”琴姬拿过纸张,语言肯定果断。 霍不天直觉得头晕目眩,他一把夺过纸张,破门而出,跌跌撞撞地向海螺宫的方向跑去。 及至此刻,霍不天的心彻底死了。 …… 这几天真是奇怪,大雪一直飘个不停。鹅毛般的大雪使得气温骤降。人们在这种天气里厮杀过后就会选择到酒肆中喝些热酒,暖暖身子,也可以缓解一下一天的疲乏。 今夜的酒肆中格外地冷清,冷清得只剩下一个人。那人坐在窗边,时而吃下面前的几碟小菜,时而端起酒盏一饮而尽,然后摇摇头,嘴里却喊着:“好酒,好酒!”这是一个青年男子的清爽笑声。这是在窗外看到的景象,只有一个剪影,若要仔细观察这人的容貌,还是要走进酒肆内部方可。 酒肆里面明显要比外面暖和的多,连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酒香。灯光中透着隐隐的水雾。那男子身穿灰色长袍,修长的手指从袖中伸出来,握着酒杯。男子将头发挽成发髻,用一根银簪束着,另外有些杂乱的发丝散在额头两侧;两弯疏密有致的眉就在一双捎带醉意的眼眸上方,散发着特别的魅力,高耸的鼻梁溢出点点的汗珠,嘴角永远都含着一丝迷人的笑容,帅气的脸颊竟还有没刮干净的胡子渣。 青年男子一饮而尽之后,手把酒壶,正准备向酒盏倒去,却发现这一壶酒正巧被自己喝完。 “小二,拿酒来!”他大声喊道,同时将酒壶往桌上一拍,神情自然。 “客官,您要的酒。”酒肆中的店小二效率还是挺高的,“另外客官,这是本店的特色花生,洒了盐粒子,您尝尝。” 男子微微一笑,倒上酒,尝了一口所谓的特色花生,立马就额头冒汗。这盐粒子洒的,是跟买盐的搞上关系了吧。 “谢谢。”虽然这花生不收钱,而且咸得要命,但男子出于礼貌,还是说了声谢谢,“小二,我问你,今天店里怎么只有我一个人?”如果归于平常,现在正是人声鼎沸时期。 “哟,客官,您是从外地来的吧!可能不太了解。您听我给您讲!”店小二伸腿勾了一个板凳,放在男子对面,然后用袖口擦拭一番,旋即坐了上去,开始眉飞色舞地给男子讲述这几天的奇闻。 “这几天频频发生怪事,先是万剑吴宗诡异地不见了前任宗主的遗物——蟠螭形状的玉佩,吴我乎那老家伙肯定要气炸了,哈哈!要不然他也不会漫山遍野的寻找。还有鬼甲灵派的首席大弟子尹乃梦,无意间弄丢了三大镇派之宝之一的枯玉笛。那可是件好物什啊!笛声一响,声漫四野,召唤数以万计的鬼兵当做傀儡。尹乃梦那人肯定要死透了!其实要说最诡异的一件事,还是要说海螺宫的那位霍大人。”店小二说到这里,忽地压低了声音,看了看四周,然后再将酒肆的门关上,确定没有人能听到后,才说,“霍大人一直都是海螺沟中的掌权人,不过在前些日子,霍大人却离奇地失踪了!谁都没有见过霍大人的身影,然而海螺宫中,却没有人了!” 男子听到这里,放下刚刚端起来的酒杯,右手食指轻击桌面,目带疑惑:“那个什么霍大人不是海螺沟的最强者吗?难道还有人能限制他都行动?” 店小二一听,当即拍案而起,然后又赶紧做到凳子上,再警惕地看看四周,压低了声音说道:“这才是最诡异地地方啊!人们都猜测说是不是——”店小二又一次环顾四周,然后伏到男子耳边,不动声带,用微不可察的声音,对男子说道,“大限到了?!” 刹那间,连空气都凝固了,世界上仿佛就只剩下两个人在肆无忌惮地窥探着强者的秘密。 “小二,你还是给我讲讲丢失玉佩的事吧。霍大人太神秘了。”男子神秘一笑,转移话题。 “好嘞,客官,据客人们流传说,偷盗蟠螭玉佩和枯玉笛的,只有一人。那人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听到这里,男子手捏酒盏,一饮而尽,烈酒入喉,辛辣与苦涩竟混合成了浓烈的麦香,真是醉了男儿。“是吗?我怎么听说那人丑的不堪入目?” “这我可不敢保证,毕竟我这个阶层的人根本见不到人家。一个人口中一个说法,客官您别介意。”店小二赔笑道。 “没事,你继续说。” “据说啊,那人的武器是一把白色的长剑,那长剑能将万剑吴宗的剑打败呐。那人身轻如燕,轻轻松松就能跨越上千里的距离,那人还有一个和您一样滴特点,就是喜欢灰色的长袍。” “是吗?那我还挺荣幸的,竟然和这么厉害的人物有共同的癖好。”男子夹了一粒花生,道。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真不知道客官您和那人是什么品味,竟然会喜欢灰色。对了,客官,据说那人走路都散发着阵阵迷香,海螺沟的大多数女孩都将他当做了日后的如意郎君啊!” 男子差点没把花生吐出来:“走路带香风,那抓他岂不是特别容易?” 店小二顿时一脸尴尬地看着男子,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罢了罢了,算账!”男子将口袋中的银子全部散在桌上,任由店小二挑选。旋即男子抓起靠在桌腿上的伞,跌跌撞撞地向外走去。 店小二刚才没有注意到,就在男子的身旁,斜靠着一把银白色的伞。伞的制式很普通,却在无形中散发着凌厉与锋芒。 男子醉醺醺地撑开伞。伞骨上系着的铜铃铛晃出鸟叫一般的声音。他打开门,一头冲进茫茫大雪中,腰间闪出一道翠黄色的光。 店小二在酒肆中看着男子的背影,忽然觉察出一丝与众不同的气质。 第四章:墓前泣笛声 大雪后的海螺沟,很美,在日光的照耀下,反射的银光晶亮。也正因为那皑皑的白雪,海螺沟的邪恶才减退了那么几分。 由于霍不天大人的失踪,海螺沟更加的混乱了。所有人都在观望着海螺沟的一举一动,准备着大动干戈,但没有人去当这个出头鸟。当失去了强者的管辖,弱者就开始蠢蠢欲动,新的强者正在成长着。 海螺沟的最边缘处,有一处唯一不被白雪覆盖的土地,裸露着赭红色的泥土,由于周围的积雪不融化丝毫,土壤干裂得如同干枯的树皮一般,偶尔有一只眼泛血光的黑鸦俯冲而下,巨大的阴影便急剧地缩小,最后定格在一处凸起的小土堆上。黑鸦面前,立着一块桦木牌匾,上面用朱砂涂抹着四个字:吾妻衣兮。乌鸦面朝着牌匾上的朱砂,眼珠不停地转动着,那一只尖利的喙正准备伸向牌匾,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处在了一片阴影中。乌鸦受到惊吓,扑打着翅膀迅疾地飞走了。 坟前是一个一身灰衣的男子,男子看上去十分地邋遢,面颊两侧竟还有没刮干净的胡子渣。最可笑的是,明明太阳就在后方,男子却打着一把银白色的伞,伞骨上系着银铜铃铛,在日光的反射下闪闪发亮。 “衣兮,我来看你了。”男子将伞抛在一边,话语含糊不清,好像是喝醉了似的。银伞落地,在地上滚动两圈,银铜铃铛无力地响了两声。 男子静静地站着,努力地回忆着这个他所爱的人的模样,却只记起一个婀娜多姿的身影,他急得烦躁不安。 记得听人说过,你终将忘记生命中的某个重要的人,无法阻挡。只是男子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仅仅两年。 “衣兮,为什么我会忘掉你的模样呢?那可是不能忘的啊!”他将手摸向腰间,取下一支一直悬挂在那里的玉笛。 玉笛呈翠黄色,一眼看上去就好像由琥珀制成的一般,里面掺杂的大量杂质,使玉笛呈半透明状,最奇特的是,玉笛里面的杂质拼凑起来的图案,若从一个特殊的角度去看的话,那竟是一个字:林。 男子竭尽全力地回忆,因为,忘掉就等同于背叛。 刹之一刻,笛声响起,玉笛尾部的红色挂坠晃晃荡荡,好似不安分的精灵。笛声清扬,就如同晴空万里,雁阵南飞,直将人的思绪引向那九霄之外。忽然,笛声陡然转入低谷,眼前好像有无数只恶鬼在狰狞着,再然后,便是在一个音调上发音,意象中的邪魂恶鬼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场连绵不断的阴雨。阴雨濛濛,打湿人的眼帘。在雨中,好像翘首站着一个人,那是个女子,身着一身天蓝色薄纱裙,却看不清楚容貌。笛声中平添了几分焦躁,这雨便下得更大了,甚至有了淡淡的雾气从地面升起,于是笛声直接变得急促,忽高忽下,时如小桥流水,时如江洪咆哮。意象中,马蹄声整齐地踏了进来,然后浮现的是一排高大威猛的棕红色骏马,马头低垂着,跃跃欲试的瞳孔盯着前方,鼻孔中喷吐着热气,勇士稳坐在马背上,身披细鳞钢甲,手握五尺长刀,时刻准备着冲锋陷阵。陡然间,笛声一个停顿,便是一道雷霆霹雳。笛声更加急促,马儿燃烧起来,眼眸赤红,仿佛烧着的炭。伴随着笛声昂扬直上,马蹄踩着积水,踏碎阴雨点点,直将这意象踏得分崩离析! 笛声戛然而止。男子到最后都没能看清那女子的容貌。音散韵未散。天地之间鸦雀无声,所有的生灵都不忍心打破这一份寂静,不忍心打断男子潮水般的思绪。 …… 后世的音乐研究者在探索古音乐史时,诧异地发现有一段笛谱竟玄妙得无人可以奏得,就连当世最顶尖的长笛演奏家都练练摇头,说这笛谱变化太大,如果按这笛谱来吹的话恐怕不到一半长笛就会出现裂缝。这笛谱,怕是某个古人无意间传下来的谜团吧。 …… 如果你十分想念某个人却无法再见到他(她),那就去奏他(她)最喜欢的曲子,唱他(她)最喜欢的歌,读他(她)最喜欢的诗,从那里,你总能找到宽慰。——《林氏家训》 …… “衣兮,我想你了。”男子垂下手,玉笛因为手指无力拿捏而自然垂落,与一滴透明的泪珠同时落地。泪珠破碎,迸出万道金光;玉笛滚动,击出清脆声响。 他无比想念距离他仅有三尺的那个人,却真的无能为力。丧气之痛,几乎要使这个嗜酒的人颓废。两年了,衣兮离开他已经两年了,他也醉了两年。 “衣兮,你让我活着,可是没有你的世界比地狱还要让人煎熬,我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解脱呢?”男子静静地想着,“我好想你。” 时间沉默的流淌着,欣赏这些美丽琉璃的只有在空中盘旋的黑鸦。 “唉。”男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你放心好了,我会好好地活着,纵然这世界一片黑暗。”旋即,男子缓缓地躬下身,拾起玉笛和银伞,向海螺沟的中心走去,背影显得格外单薄。 第五章:忽然遇到你 如果说,人在脆弱的时候最容易被打动,那么我想,梦想便是这样相遇的。 皎皎的月光下,我们的主人公——林夕正摇摇晃晃地向这边走来,浓烈的酒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他喝了个酩酊大醉。银色的伞被他斜挂在腰间,远远地看上去就像是一柄白色的长剑,玉笛在他的腰间流转着月的皎洁。 林夕缓步走上一座拱桥,站在拱桥的中央,望着波光粼粼的江水,一种投身入江的想法油然而生。真是可笑,当人们无法面对生活中的某些困难时,竟会用结束生命的方式来寻求解脱,荒唐至极! 林夕身影一闪,银白色的伞便被执在手中。旋即,他面对着流动的江面,长啸一声,魂气迸发,他跃上高空,改为双手握伞,然后纵向一劈!那一刻,他仿佛从天而降的战神,手中的伞好似利剑一般。剑气从伞中挥洒而出,刺耳的破空声陡然响鸣起,空间便被撕裂开了一道漆黑的裂缝,其中散发着幽邃的光芒。 林夕落地,旋即对月大笑,仿佛是在嘲讽这个世界。忽然,林夕的眼中多了一分狠厉,他迅疾地转身,银伞的伞尖停留在一个女孩都脖颈处。 小女孩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衣服,仅仅能遮住几个私密部位,头发蓬乱地披着,脸上尽是淤泥。这是个乞丐,隔着好远林夕都能闻到她身上的那股难闻的气味,可是她带眼睛是那样的清澈,好似一坛井水。此刻,小女孩正怔怔地看着林夕。 林夕握着伞看着小女孩,也惊住了。太像了,这双眼睛和她那已故的亡妻太像了。 “你叫什么名字?”林夕收回伞,手指微微颤抖。 “我叫相心,相信的相,心灵的心。”小女孩的声音甜甜的。 “衣兮,相心,衣兮,相心,衣兮,衣兮……”林夕在原地喃喃地念着,猛地热血上涌,一口气没提起来,竟昏了过去! …… 大脑混混沌沌,林夕的思绪似乎停留在了他刚刚开始吞纳魂气的少年时期,老师的话依然在耳边:世间最难的事,莫过于情这一关。如果日后有一天,你不幸跌进去,不要挣扎。于是,林夕享受着情。 “哥。”迷迷惘惘中,林夕听到有人在叫喊自己。这个声音,林夕听到过,是那个名为相心的小女孩的。 林夕缓缓地驱动体内的魂气,使自己清醒几分。他不准备完全清醒。自从衣兮走后,他就一直是一种行尸走肉的状态。 林夕缓缓睁开眸子,映入眼帘的小女孩布满淤泥的面孔和那双清澈的眼睛。 “哥哥,你醒了!”小女孩见林夕醒来,很是高兴,丝毫不记得某人不久前还拿着一把银伞对着她带脖颈。 “这里是哪?”林夕的记忆停留在石拱桥上,而这里貌似是在一个建筑物内,尘灰散布在空气中,吸入体内,让林夕很不舒服。 “这里是我家,哥哥在桥上晕倒了,我就把哥哥背回来了。”小女孩看着林夕,“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林夕坐起来,环顾四周,才发现这里竟是如此地破烂不堪,出了一堆柴能生火之外,也就是三面墙壁一面屋顶了,小女孩也就是七八岁左右。昏暗的日光从缺口照射进来,空气中的微小颗粒上下浮动着。 “我叫林夕,林子的林,夕阳的夕。”林夕回答道,“你就住在这里?” “对呀,这里已经很好了呢,没有一个人知道这里。”相心满脸的满足。 “我的伞呢?”林夕忽然发现他都伞不在身边,立马打断了相心的话。 “伞?”相心忽然想起来那把伞脸上顿时浮现出一种恐惧的表情,然后极不情愿地跑到外面,又一路小跑回来,手中拿着林夕的伞。 林夕接过伞,却发现小女孩已经在七尺之外了,这才想起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你过来吧,那时是我太过警惕,没想到把你吓到了,我向你道歉。” 相心听了,依旧有些犹豫,脚步却在一点一点地向林夕挪动着,仿佛在相心的世界里,所有人都是善良的,都不会加害于她。 林夕站起身,看着相心,忽地身形一闪,已将相心抱在怀里,然后化为一道灰色的光芒向远处略去。 吴宗 吴宗之所以被称为万剑吴宗,是因为宗主吴我乎,传说这老家伙珍藏了上万柄威力不小的古剑,还根据这些古剑的特性创造了一套魂技。魂技,通俗了讲,就是魂气的使用技巧,通过一定量的魂气、一定的魂气释放方式来达到想要的效果。自几次吴我乎用他自创的魂技数次击败海螺沟的侍者——帝既之后,万剑吴宗的名声便传开了。当然,吴宗之内,还有诸多上美的景观,就比如说,在吴宗潺潺流淌的落日河。落日河并不是指这条河拥有落日一般的金色,而是指它拥有落日的温度。温凉而不失陶醉。由于这条河是海螺沟独一无二的,于是,吴我乎就将它当做自己的御用温泉池,真是暴殄天物! 此时,一身灰衣的男青年抱着相心,浮在落日河的上方。 第六章:暴怒吴我乎 冒着淡淡热气的落日河中,相心惬意地躺着,她身边的河水尽是脏色,由于水流的不断冲洗,相心蓬乱的头发已经有了能看出来的顺滑,她身上的泥垢也一点一点地被冲洗掉,露出皮肤的本色,小小的脸蛋上露出一抹晕红。这时的相心,也是有了几分姿色,若是长大成人,定是美人坯子。 林夕正从远处掠来,手中抓着一件白色的袍子。这是他自己的衣服。 见林夕走来,小女孩抓紧时间搓搓身上,然后冲林夕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抓紧时间,洗完之后,换上这身衣服。”林夕将衣服抛在河边,看着河中的污水,不禁皱了皱眉。 “哥哥,在这里洗澡,真的没事吗?”相心怯怯地问道。在她的印象中,这种待遇只有那些富贵大家才能享受。 “没事,有我在,你怕什么?抓紧时间,洗完带你去吃饭。”林夕摆摆手,颇为不耐烦。 “嗯!”相心使劲点点头,于是,落日河中的水浑浊的更快了。 ······ “这是谁干的!是谁干的!”吴我乎对着手下弟子,一手指着落日河的方向,大声地咆哮着,“谁能给我解释解释,落日河中的水为什么这么脏!” 弟子们低着头。他们修炼了一天,谁去关注宗主的御用泡澡池? 吴我乎顿时气得肺都要炸了,手下弟子也不言语他。这事如果传出去,那就是天大的丑闻啊!闻名海螺沟的落日河在一夜之内变得极脏,这让吴宗的脸往哪放啊! “宗主,在落日河岸边发现了这个。”一个弟子气喘吁吁地从落日河跑来,手中托着一个方盘,上面用红色的绸缎盖着一样东西。 吴我乎掀开绸缎,却发现是一块麻布,散发着隐隐的臭味。 “都给我去找!找这块布的主人,找不到就别回来见我,找到了就地解决!”吴我乎将麻布狠狠地甩在离他最近的一个弟子身上,满脸嫌弃。 海螺沟的某家倒霉的饭馆 一身灰袍的林夕一脸木然地看着坐在他对面狼吞虎咽的相心。虽然这种吃相他不太喜欢,但是他可以理解。 小女孩刚换上的一身白净的衣袍已经被弄得满是油渍,嘴里塞满了食物,目光依旧在饭桌上游荡着,还时不时瞅一眼林夕。 林夕很是崩溃。原本自己的那宽松的白袍套在相心的身上看着还挺舒服,多少有了几分纯洁的样子,可是沾上油渍就显得十分邋遢。 “他们笑什么?”相心发现周围好多人都在掩着嘴笑,便含糊不清地问林夕。 “他们看到你吃的多,身体长得棒为你高兴。”林夕挥挥手,“你吃你的,不用理他们。” 相心点点头,稍微地注意了一下吃相,却只是不狼吞虎咽了。 相心吃东西的速度还是很快的,林夕没有久等,就迎来了要算账的店小二。 “我记得这家店以前不是这个老板吧。”林夕盯着正在柜台上与客人说话的老板。 “我的爷,这您可不敢瞎说,我们老板那可是魂隐境界的强者,连几大家族都不敢轻易招惹,你可不要胡来。”店小二轻声劝道。对于这个老板的实力,他可是在前任老板身上见到过。仅仅一拳,就将魂徒境界的前任老板打个半死,恐怕也只有魂隐境界的强者了。 “你去告诉他,今天有人来吃霸王餐了。”林夕看了店小二一眼。 ······ 海螺沟中愈加地混乱,各大家族已经开始将手伸向海螺沟的经济来源——诸多店铺。如果这些店铺被各大家族收拢,那么海螺沟的所有经济来源都会被垄断。之前,霍不天为了刺激海螺沟的经济发展,实行自主制度,只要你有能力,你就可以在海螺沟开一间店铺,而且不用受到几大家族的管辖。因此,海螺沟的财富除了几大家族领导人掌控者的,这里就是大部分了。这几个野心勃勃的家族分别是:万剑吴宗、鬼甲灵派、焚雨阁和三剑门。 海螺沟的大街上,数名身着白衣的身影一闪而过,背上的一柄柄长剑格外引人注目。这便是万剑吴宗的统一修炼服,不信你看,他们的胸前都有一个龙飞凤舞的“吴”字,乍一看上去,特别冒傻气。但是宗主吴我乎说了,只要实力够强,没有人敢瞧不起你。于是,整个万剑吴宗除了吴我乎及个别强者之外都被无情地嘲笑了。弟子们有苦难言。 为首的一人,是吴我乎门下的比次席还要次的弟子,正拿着那块布,晕头转向地寻找着。他们也很无奈啊,谁让他们当初入了万剑吴宗。 一直到一家饭馆前,为首的弟子突然停住身形,从那里,他似乎觉察到了麻布的气息。 带着一帮人冲入饭馆之后,为首的弟子才发现里面空无一人,而几张桌子上的饭菜还没凉,众人立马进入警惕状态。 ······ “哥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相心向抱着她的林夕问。他们正快速地奔走在各家的屋顶,太阳的余晖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没事,哥哥送那些坏人向他们的祖先忏悔去了。”林夕大笑一声,笑的琅然。 第七章:灯影星繁烁 “哥哥,哥哥,你刚才是怎么做到的?为什么我飞不起来?”相心腆着脸蛋,向林夕问道。 “魂气啊,你家里人没······”林夕刚要往下说去,惊觉这个小女孩从小便是孤身一人。 “那哥哥能不能教教我?”相心问道。她感觉魂气是最奇妙的东西,不仅能打败坏人,还能飞到天上去,还能控制许多东西。 “小孩子修什么炼?况且你还是个女娃。”林夕笑道。 “不嘛,我就要修炼,我要成为很厉害很厉害的人。” 林夕停下脚步,两人站在一座小雪山上,这里的积雪不是特别深。 “相心,看着我的眼睛。”林夕双手放在相心的肩上,目光严肃。 小女孩见林夕如此的认真,还以为问了什么不该问的问题。目光便一直躲闪着。 “看着我的眼睛!”林夕大喝一声,相心无奈,只得与林夕四目相对。 林夕的眼眸中,泛着星星点点的光,长长的睫毛掩盖住了诸多锋芒。 “你为什么想要修炼?”林夕问道。 林夕看到的,不是相心,而是一张温柔而成熟的面孔,正与他四目相对着头顶是万顷银河。正因为相心的这双眼眸,林夕才会如此对待她,若换作平常人,林夕何故管其死活?相心的眼中,有能看得到的纯洁和善良,也有他自己的影子。 “因为······因为修炼之后我就可以打坏蛋,像哥哥一样,保护好多好多人!”相心的脸上是一个励志的表情,同事还右手握起拳头,在胸前一顿。 “你个小傻瓜,你以为修炼就能保护人吗?”林夕无声地笑笑,“那只不过会显得你更加无能罢了。”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如果你身怀通天本事,却没能够尽到守护世界的责任,人们便会认为你是一个废物。 “那我可以打坏蛋啊!行侠仗义,惩恶扬善。”相心的语气反倒更加坚定了。 林夕嘴角一扬,他喜欢相心的这股子纯真。 “孩子,你记住,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为师根本不想让你接触魂气丝毫,你的实力越强,遭遇的困难也就会越多,烦恼便会越大。”这是林夕刚知道天地间魂气时,他的老师对他说的话,当时他还不屑一顾,认为只要是能使用魂气便是好的,现在却对这话感触颇深。多少些次,败给了年少无知。 而现在,这个小女孩想要走上修炼之路,林夕该怎么办呢?拒绝?在那双眼睛面前,林夕做不到。带着她走这条路?看着那双眼睛中的自己,林夕做不到。 “相心,你记住,修炼是一条充满邪恶的道路,如果你的内心不够强大,很有可能会使你的内心变得丑陋。人之初,性本善,我希望你能保持这个世界最后的人性,好吗?” 相心嘟囔着小嘴,满不情愿地看着林夕,“如果有人欺负我,那我怎么办?” “相心,你相信哥哥吗?” “嗯!“相心使劲地点着脑袋。虽然与林夕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很长,但相心依然选择了相信,“可是,那我也就不能保护哥哥了·····” 林夕看着相心那股子认真劲,忽地笑了,摸摸相心的小脑袋,然后从腰间取出一个挂坠,亲手给相心戴在脖子上。挂坠是由淡青色的鹅卵石打造而成,光滑的表面映出点点星辰。 “哥哥,这块石头和那块星星好像!”相心指着东南方的夜空大呼起来。 林夕转头看去,那是浩荡的夜空中最亮的一颗,林夕就地坐了下来,将小女孩揽入怀中,两人的目光投落在星河中。 斑斑点点的星光描绘出一幅幅玄奥的图案,各自尽全力地发着钻石般的光,争相夺目。但最亮的那颗却始终是东南方向的一颗。它默默地待在寂静的角落,不屑于加入竞争的行列,只是风轻云淡地站在高处,任由众星仰望。偶尔有一两团星云浮现,立马变成了最吸引眼球的一幅画。然而,忽然飘过的云烟使得这一美丽景色成为观赏者眼中的遗憾。一大一小便趁着这个功夫去想象星云的变化,有时还会争辩个不停,直到云烟飘过,未知的才得以揭晓。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天上的一颗星辰,几亿年前的宇宙大爆炸使我们化为尘埃散落在这里,或是因为某些原因,个别的星光黯淡,个别的光芒璀璨,但毫无疑问的是,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一颗,都应耀眼于夜空,记住了,我们都是星辰。 也许是海螺沟的人们为了迎合这浩瀚的夜空,竟然没有一声打破寂静的喧哗。灯影繁繁,宁静祥和,这是海螺沟中极为少有的。 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啊,你有没有听到仰望的人,他心底的叹息呢? “相心,你怎么会在海螺沟?”林夕忽然意识到,海螺沟是远近闻名的邪恶聚集地,一个小女孩孤身一人,怎么会在这种地方 相心摇摇头,自打她记事开始,就已经在这里了。也是她的幸运才使活到现在。 “过几天,我会送你去一个地方,那里会比这里要安全,而且,你在我身边,虽然没什么危险,但庇护伞太大了,始终成长不起来。”林夕说道。 “哥哥也会去吗?”相心问。虽然两个人只相处了一日,相心却对林夕产生了依赖。 “当然会了,等我办完了事就会去找你的。”林夕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心里盘算着将她送到哪里去才最安全。 “嗯!那相心会听话的。相心等着哥哥。”相心与林夕在银河之下,立了一个繁星见证的约定。 第八章:伞下有狂言 几日的时间转瞬即逝,这几天,林夕一直陪伴着相心,陪她逛遍了整个海螺沟,就连那无人敢靠近的海螺宫门前他们都去过几次。有那么一两次小女孩借着林夕的胆子说想要进去玩玩,但林夕抓紧将他拦下了。狮子虽然消失了,但狮子的住所应当受到尊重,决不能因为狮子的外出就随意践踏! 这一天,林夕带着相心来到海螺沟之外,停在一扇黑色的拱形大门前。大门两侧是用举行石块砌起的高墙,墙的正中央是烫金的四个大字:穹窒魂院。 穹窒魂院是教导学生修炼的地方,位于海螺沟的正西方,再向西走,就是一座繁华的都市,繁华,也代表着强者如云。毫无疑问,穹窒魂院的院长牧归用其学员为那座城市输送了大量新鲜血液。 林夕轻扣大门,大门发出沉闷的响声。旋即,林夕蹲下来,看着相心。 “我给你的挂坠呢?” 小女孩一句话也不说,只将脖子上的挂坠掏出来。给林夕看。 “很好,以后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摘下来,知道吗?” “嗯。”相心点点头,再将挂坠放起来。小女孩似乎是感到了什么,有一点不开心。 林夕站起身,一手拉住相心。那扇大门迟迟没有动静,这让林夕眉头微蹙。 咚咚咚。 林夕又轻敲三下,这令他有些反感。 “来了来了!敲什么敲!属啄木鸟的吗?”从门后传出一个颇不耐烦的声音。 伴随着铁锈的摩擦声,木门的吱吱声,从里面探出一个人影。那人穿着天蓝色的长衫,腰间挂着一把佩剑。很明显,这是个看门的弟子。 “去把你们院长找来。”林夕道,语气蛮横。 “院长不在。”那弟子抛下四个字,就欲关门。那弟子认为,从大门走的,要么是学院高层的朋友,要么就是连魂气都没有的废物。而他没有接到任何有学院高层朋友要来的通知,他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和小女孩也没有一点修炼的迹象。所以,他的态度,便是这样。 林夕嘴角划过一丝轻蔑的笑,旋即,魂气缓缓释放。 林夕的魂气呈乳白色,在林夕的周围,好似一条水龙般升起。 年轻人拉着相心,抬起脚步,向前迈进。当林夕的脚掌落地时,只听“轰”一声,整个由巨石化成的围墙都爆裂开来。 “你们的院长呢?”林夕向看傻了都看门弟子问。 …… 穹窒魂院的贵宾招待室简朴得令人咋舌,一张四方桌,几把椅子。穹窒魂院这样布置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来到的贵宾知道,不管你是什么实力,在我穹窒魂院的地盘上,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趴着。 可林夕不在意这些,只要能见到对面这几个阴沉着脸的老不死的东西,招待条件都是次要的。 “谁是院长阁下?”林夕问道,没有丝毫的畏惧那几双要吃人的眼睛。 “院长大人出去办事了,小友请回吧。”说话的是林夕正前方的一位老者。他是穹窒魂院的大长老,实力在单轮之境中属于巅峰的存在,仅次于院长牧归。不知为何,大长老从不露丝毫魂气的年轻人身上察觉到了一点危险的味道。 “院长阁下,晚辈有一事相求,还请出来相见。”林夕不理会那老者,转而向另一个方向,微微躬身。 “这后生小子,好敏锐的感知力,老夫便来见你一见。”忽然,一个雄厚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恍若一道惊雷在众人之间炸响。 林夕将小女孩拉到自己身后,面向突然出现在这里的一白发老人,微微躬身。 “院长阁下,能否借一步说话?” “放肆!惊扰院长静心闭关已是大不敬,你莫要得寸进尺!”大长老喝道。 白发老人一挥手,示意大长老不要再说下去了。 “老夫虽然不知道你这后生的背景,不过你若蓄意滋事,那老夫定会让你后悔今日的所作所为!”牧归说着,一双仿佛能洞察人灵魂的眼睛在林夕身上打量着,最后目光停留在林夕背后的那把银伞上。 林夕嘴唇微启,空气中没有声音传播,而牧归的脸色却在变化着。 “既然这位小友这么信任本院,那就让她留在这里吧,不过要让她从学员开始做起。”牧归说道,“只不过,不让她接触魂气,恐怕有些麻烦,但老夫可以搞定。” “那晚辈便多谢院长阁下了。”林夕说完,转身蹲下来,看着相心,小女孩的眼眶中还闪着晶莹的泪花,“别哭了,让我再看一眼你的眼睛,擦干眼泪。”林夕的语气温和。 相心挥袖擦去眼泪,善良的眼睛差一点惊醒林夕的灵魂。 “院长阁下,晚辈告辞。”林夕的话依然在这里,可是他的身体已经不见了。 霎时间,林夕的声音又在众人的上方炸响,言语中尽是狂傲:“穹窒魂院的所有人都给我听着,谁若敢动相心半分,我林夕定将与穹窒魂院有关的人杀个片甲不留!” 世界上最后的人性,必须守护住。 穹窒魂院的长老们面面相觑。 牧归看着相心,一双老眼仿佛要从相心的身上看出什么似的。 第九章:虎伏蝼蚁中 海螺沟中,有的是邪恶与繁华,而相对的,也有怜悯与落寞。 无论在哪里,都会有一个角落,永远也不会有光照进去。在那里生活得人们也是一直沉默着,他们是社会最底层的代表。海螺沟的这个角落,在最北侧。 这里有少许的富有,缺不肯施舍给乞丐们一丁点食物,而乞丐中有个别的有强烈的自尊心,便只好被活活饿死。所有的乞丐都非常讨厌蜷缩在一边的那个身影。虽然同为乞丐,他们却对绝望者发出强烈的嘲讽。 那是一个中年人。倘若乍一眼看上去,他也就是比其他的乞丐稍微干净一点。可如果你端详一下他的面容的话,就会惊讶的发现,这张脸好像在哪里见过。中年人蓬头垢面,身上的黑袍子破烂不堪,散发着肮脏的腐臭味。此刻,他正慵懒地躺在黑暗中,任由其他的“同行”嘲笑。 忽然,一个灰衣的年轻人闯入这里,他站在一群乞丐中间,被衬托得是那么干净利落。这个年轻人的腰间挂着一截玉笛,背后斜插着一把银伞。年轻人不理会乞丐的乞讨,他径直走到那个慵懒的中年人旁边,将银伞立在墙角,然后学着中年人的样子,竟躺了下来。 众乞丐一哄而散。本以为来了个大人物,没想到和他们一样,都是被生活抛弃的人。而且竟然还和那个慵懒的家伙凑到一起,众乞丐打心眼里瞧不起他。 这个社会,就连最底层的人都会发自内心的瞧不起某个人,这也间接地说明了社会的平等,至少在鄙视的权利上是这样的。 有些微冷,林夕不由缩了缩脖子,然后从袖口取出一个金黄色的酒葫芦,先递到中年人的嘴边,示意中年人喝酒暖暖身子。中年人依旧微闭着眼睛,把林夕当做空气。 林夕尴尬地笑笑,仰头喝酒。酒液冰凉,入腹后却如烈火般炽热,死死地驱逐着林夕身上的寒气。喝过酒之后,林夕将葫芦一抛,倒头便睡。 转眼间就过去了半年的时间。在这里,每天都能听到从海螺沟的繁华地带传来的各种各样的消息,不过,大多数都是一些无用的,例如某某某发了大财,某某某又傍上了一个大款之类的,很少有关于海螺沟的形势的,毕竟人家一个乞丐,关心那东西干啥。 林夕还是和往常一样,早晨拿着酒葫芦到繁华地带将美酒打满,然后再回到中年人身边的角落里,一口气将酒喝完,然后倒头便睡。到了夜间,林夕反倒来到那片不被白雪覆盖的土地,对着衣兮的坟墓静静地发呆,直到月亮将要落下才回去。 这一日,林夕打酒回来,照例先讲葫芦递到中年人的身前。中年人依旧不理睬他。林夕拿过葫芦,没有一饮而尽,而是将葫芦放在一旁,然后把自己的那银伞拿起来,仔细地端详,仿佛艺术家在欣赏自己的作品。 “没想到堂堂霍大人也会落得如此境地,这世事,真是难料啊!”林夕忽然感叹道。 中年人忽然睁开眼睛,却好像被蒙上了一层白翳,灰蒙蒙的。经林夕这么一提醒,陡然发现,这个中年人,不正是海螺宫之主霍不天吗?! 霍不天瞅了一眼林夕,随即合上了,淡淡的声音萦绕在林夕的耳畔:“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可以滚远一点,你认识我对你没什么好处。” “哈哈哈!”林夕听后,大笑起来,“霍不天也会用威胁的手段吗?” “小子,注意你的措辞!”中年人的身影瞬间就转移到了林夕的前方,他居高临下看着林夕,心中的怒火随时都会燃烧。旁边一群说笑的乞丐听到争吵的声音,纷纷看过来。 林夕见中年人终于站了起来,便收起嘴角的笑容,将银伞背在背后,抓起酒葫芦灌了一口,“我们两个是一样的人,都对生活心灰意冷。但是你想想,如果你从此颓废了,那海螺沟的人会怎么议论你?当他们对着自己的孩子说起曾经耀眼于海螺宫的霍大人时,言语里没有尊敬,全是‘堕落’‘颓废’的字眼,您霍大人的臭名,可就刻在海螺沟的历史上喽。” “他们嘲笑他们的,我睡我的,跟你有什么关系?”霍不天忽然意识到某个不寻常的问题,“你是什么人?” 林夕不由哀叹,堂堂海螺宫之主,竟会迟钝到这种程度。林夕将所有的酒液都灌入腹中,再擦擦嘴:“我是什么人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该做什么。”林夕注意到霍不天的身体周围已经开始有了淡淡的魂气波动,这家伙有些沉不住气了。 “其实呢,你想想如果这海螺宫的主人易位了,你怎么办?”林夕继续道。 “我凭什么相信你?就因为你的那一番话?还是因为你是一个来历不明的人?”霍不天转身便走,“我知道或许你的实力极强,但我霍不天还没轮到你这个后生小子来教育。” 林夕平静地看着霍不天的背影,将葫芦抛在一旁。他知道霍不天去哪了。年少时的梦想实现了,谁会再轻言说放弃呢?那不是傻子吗? 林夕缓缓站起身,一股子寒气从衣缝间钻进来,林夕不禁打了个寒战。他握住冰凉的伞把,猛地撑开,伞上的积雪被震落。年轻人打着银伞,慢慢地走出这个黑暗的角落。 狮子都走了,他留在这里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乞丐们看着那个睡了半年却依然风度翩翩的年轻人,忽然感觉到了莫大的卑微。 一个打着银伞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海螺沟的繁华地带。每次他醉醺醺地从酒肆里出来时,总会先看一眼东南方的天空。一颗耀眼的星在那里闪烁着。 第十章:庭前碎玉笛 霍大人回来了! 这条消息如同沸水一般,使整个海螺沟炸开了锅。大街之上,无处不在议论纷纷,大家对这位从没离开过海螺沟的霍大人的突然失踪感到好奇,更对霍大人的突然出现感到讶然。要知道,几大家族已经开始动手了。而这半年多的时间内霍大人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事,就任由人们猜测吧。 最安静的还要数曾经垄断海螺沟经济的四大家族。为什么呢?简单地来说一下吧。霍大人一出现在海螺宫中,就让帝既将四大家族中的全部高层请到海螺宫中,说是好久不见,要小叙一会,虽然明知凶多吉少,不过还是都准时到达了。有一个人触犯了规则,那这个人绝对要受到惩罚,但当一群人同时触犯相同的规则时,反而会相安无事。 海螺宫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敢直视中央的那个坐在破烂太师椅上的身影。自从他们到这里以来,那个身影就一直沉默着,连眼神也不与他们有丝毫交流,也就只有与霍不天交情不浅的吴我乎懒洋洋地坐在地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霍不天微闭着双目,呼吸十分均匀,但众人并不以为他是睡着了,因为在霍不天的身体周围,魂气淡淡地流转着。这是海螺宫的主人即将发怒的预兆。 “各位都累了吧。”霍不天忽然开口了,声音中满是疲惫,“帝既,赐座。” 帝既,这名海螺宫的侍者,同霍不天一起消失半年之久的老人,不知从哪搞来的和霍不天身下的那把太师椅一模一样的椅子。他慢吞吞地将椅子搬来,放在霍不天的面前。一共十几把,刚好每人一座。 众人都摸不清霍不天在搞什么名堂,同时也不断地警惕着周围。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吴我乎。 “诸位请坐吧,你们应该是有胆量坐的。”霍不天道。他的目光落在屋檐上的层层由火山玻璃石打造的瓦片上,那里反射着点点的阳光。 没有人动,没人敢于尝试。 “都不敢坐?”霍不天身体周围的魂气消失了。他像是拼尽全力地站起来,然后走出人群,背对着阳光,声音中有说不出的阴冷,“还是嫌弃?现在,我那把太师椅的位置空出来了,谁想坐就坐。” 众人都看着霍不天。由于霍不天背对着阳光,他们只能看到一个黑色的轮廓。可正因如此,霍不天身上的压迫更显强烈。那个黑影仍使他们感到恐惧。 “谁坐上去了,海螺宫的主人便是他。”霍不天道。之前霍不天从海螺沟的最北侧向中心走,却惊奇地发现,各个家族的势力,已经快要壮大到他无法控制的地步。作为海螺宫之主的他,是决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的。所以,他在海螺宫中摆下此局,来进一步巩固自己的地位。 唉,年迈的雄狮,也不自信了。那时刚刚来到这里时,何曾想过这些? …… 鬼甲灵派中虽然没有落日河这种奇观,但它的所在地是整个海螺沟最美的地方,这是公认的。鬼甲灵派中,既有秩序整齐地数排玉石白色栏杆,又有一簇簇杂乱无章的花草树木,秩序与混乱,交错纵横,给人的视觉一种独特的享受。玉石栏杆上雕刻着繁复的花纹,连边缘都经过打磨处理而圆润。花草树木,竞相绽放,乍一入目,姹紫嫣红,青翠粉嫩,应有尽有。 如此美丽的景色,当然少不了人为的维持,每日都会有弟子来彻底地清扫庭院,将落叶之类的垃圾清除。 这一日,清扫庭院的弟子懒洋洋地从屋中出来。他们无需刻苦修炼,因为他们即使有那么一点实力,也是不能够去做一些大事情的。至少他们本人这么认为。这弟子看到前方众人围成一个圈,对着地上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他凑过去,看到了一堆玉石碎片。 那堆玉石碎片呈金黄色。如若将那玉石碎片按照一定的顺序仔细排列的话,就会惊奇地发现,一截玉笛正在被拼接而成。 “枯……枯玉笛!”一个弟子喊道,“那是枯玉笛!快去通知尹乃梦师兄!” 片刻过后,尹乃梦来到此地。尹乃梦的面容十分清秀,此时却因心急而显得破位狼狈。因为他弄丢了枯玉笛,自己成了整个鬼甲灵派的罪人。虽然师尊对他的惩罚减少了大半,但尹乃梦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被信任的资格,他已痛不欲生。 “是谁?是谁?”尹乃梦愤怒地向周围的弟子问。由于情绪过激,他竟对着离他最近的一个师弟目露凶光,“是你对不对?是不是你?是不是你?” “尹师兄,您别怀疑我啊。我怎么敢动这种神器?”那弟子被尹乃梦看得心里发慌,连忙解释。 “那是谁?你说啊!你告诉我是谁?”尹乃梦语无伦次,长时间的压抑在这一刻释放,体内的魂气猛地迸发,强烈的魂气冲击波将周围一圈师弟震开。这时尹乃梦看到,在他面前,一个穿着灰袍的身影打着一把银亮的伞,正在缓缓地离开。刚刚由于人群阻挡视线,他没有看到这个人。 尹乃梦忽然感觉枯玉笛的丢失与那个人有极大关系。 “你给我站住!”尹乃梦大吼出声。 第十一章:苍老的雄狮 霍不天是真的知道了绝望的滋味。仅仅离开了半年,海螺宫已经不是海螺宫了。这里成了权利纷争的战场。关键是与霍不天争夺的,都是些亲密无间的朋友,比如吴我乎。霍不天的心里,真不是滋味。霍不天的脑海中也曾有过一瞬间的放弃权利的念头,但是当他看到老朋友目光里的贪婪时,在权利与友情之间,他立马选择了权利。即便是邪恶丛生的地方,也必须要有秩序来约束某些人的行为。 “霍大人,您怎么这么颓废了?”吴我乎的声音在破烂太师椅上响起,非常平淡。他面前是因体力不支而伏在地上喘气的霍不天,淡红色的魂气在他身上盘旋,他的身边尽是木屑。红蓝相间的绫罗绸缎已经尽数炸裂开来,那种高贵而优雅地淡紫色消失了,显露出黝黑的地表:以霍不天的身体为中心,地上的裂缝如同蛛网一般散开,遍布整个大殿。震开的灰尘附在墙壁上的琉璃玛瑙上,掩盖了它们的光芒,这大殿中的光线好像黯淡了那么几分。 “魂尘!老吴,你几时踏入的魂尘境界?!”霍不天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一道殷红的血痕缓缓浮现。剑气掌,万剑吴宗最基本的魂技,却在吴我乎的手中展露出不容小觑的威力。仅仅只是相碰一掌,吴我乎的那种魂尘境界特有的波动立马就被霍不天觉察到了,而且,能把魂尘境界的强者伤到的人,只有魂尘境界或者更高。 在除去三神天以外的所有境界中,唯魂隐境界与魂尘境界最为神秘,没有人知道准确的晋升方法,即便是后来人在问那些刚刚踏入魂隐境界或魂尘境界的强者时,他们也只是摇摇头,笑而不答。纵观天下所有修炼者,天之骄子不在少数,但有一半以上都停滞在了魂使或者魂隐境界。 “魂尘境界,那真的很难吗?早在半年之前,我便晋升了!”吴我乎狂傲地看着那个曾经仰望的身影,心中暗爽。 半年之前,霍不天已经卧在了海螺沟最北侧的一个角落里。看来,吴我乎想要坐上这把椅子已经有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了。 老朋友,坐上这个位置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你需要放弃好多好多东西,你要忍受好长时间的孤独和寂寞。 作为局外人,我真的很纳闷,在吴我乎这样一个虎狼一般的人物的带领下,万剑吴宗的大多数弟子怎会如此多不济,简直就是躲在后面的羔羊。 “那还能做兄弟吗?”霍不天的嘴角忽地划过一丝轻蔑,他缓缓地站起来,阳光下的身影略显单薄,却格外挺拔。那与半年之前相比不知苍老了多少的面容黯然失色。他原本是耀眼的,是令人畏惧的。 “兄弟?哼!你以为你还有资格吗?”吴我乎的话语中有着淡淡的怒气,“你看看你这一身老骨头,早就应该入土了,还死撑着干什么?”吴我乎知道,霍不天跟他废话这么多,是顾及往日的旧情,所以他才会和霍不天耗费这么长时间。他已经急不可待,他只想要霍不天的一句话。 “那好吧,那就让我来试一试你这刚晋升半年的魂尘大人。所有人,退后!”其实根本不用霍不天命令,众人在两人对碰一掌之后,就已经身退海螺宫之外,以免被二人波及,“请吧,……老兄弟。” 霍不天的话音刚落,两人的身影皆是一闪,便出现在海螺沟的上方。魂尘强者之间的战斗,哪怕只是余波,都可以轻易地摧毁一座建筑物。 众人在下方翘首望着高空中的两个小黑点,静静地等待着战斗的结果。 地面风平浪静,高空却是疾风猎猎,却吹不动两人的衣袍。无数的小水珠在他们身边凝结成冰,然后相互碰撞,产生的压力和热量又使它们融化,进而粘附在一起,于是,一个正六边形的冰花便产生了。这种冰花在理论上是不存在的,但它在身边那磅礴的魂气的作用下,奇迹地产生了。 “老吴,你出手吧!”霍不天将先发制人的机会让给了吴我乎。紧接着,他竟然闭上了眼眸。这是干什么?狂妄吗? 吴我乎听着那曾经的老友发出的微弱的声音,不禁叹了一口气。真是岁月不饶人,连声音都没能逃脱时间的腐蚀。 吴我乎将手抬起,淡蓝色的魂气在他手上如电光般闪烁。两手居合,然后骤然分离,一柄长剑在他面前浮现。长剑本是黑色,却被刻上了深蓝色的花纹。他一手抓住剑柄,刹那间,电光围绕了他的身躯,噼里啪啦地在他身边亮着电光。 霍不天微微蹙眉,空气中略带有雷电的味道,这老家伙,还想用老招式吗? 吴我乎将长剑立于身体一侧,然后肌肉猛然绷紧,手腕发力,长剑便甩手而出。他身影一个模糊,便出现在了长剑的后方。 “凌雷!”吴我乎大喝出声,体内魂气疯狂地向右掌灌输,淡淡的雷鸣在空中响彻,他一掌轰在剑柄上,长剑便如一道光一般窜了出去,剑锋所指,乃霍不天之眉心。 “破光!”吴我乎又是一声爆喝,旋即双手于胸前结印,每一印都有短暂性的一声雷鸣,但连接起来,却好像是霹雳一般。雷霆乍惊,长剑变得杳无踪迹。 霍不天的心中猛然一惊,忽然发觉出一个致命的错误,这不是那一招! 第十二章:杀心遍四野 霍不天迅疾地伸出手指,魂气加持,准确地在额前一夹。铛!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就要刺穿人的耳膜,霍不天额头两侧的发丝向后震荡。在霍不天手指之间的,是漆黑的剑身,剑锋距离霍不天的皮肤仅有半尺之遥,电光使霍不天的额头微微发麻。 霍不天双指交错发力,长剑便断为几节,斩断无数刚刚凝成的冰花。他睁开双目,赤红的眸子中流露出铺天盖地的杀气,使遥遥在下面观望的众人都是脊柱发凉。魂尘强者之间的战斗,当真是恐怖如斯! 霍不天将右手手掌摊开,手心对着海螺宫,五指渐渐弯曲,呈吸引之状。海螺宫的地下,一条铁链紧紧缠绕着里面剧烈震动的刚刃,在某个承受不住的时刻,铁链炸成碎片,那锋利的凶恶之器便穿出地面,笔直地射向天穹,几乎要化成一道白光,直到落入它主人的手中。 他感受着刀柄入手的冰凉,心念一动,刚刃便蜕化成暗红色,刚刃旁边的水汽受到他的影响,竟也变成了暗红色,远远望去,就如同血雾一般。几秒之前,它还是一把普通的钢刀,现在它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字。 霸血刀。自内而外,皆为霸王。 霍不天不敢恋战,他知道自己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拖下去死定只会是自己,而且就算他胜利了,也定会付出惨痛的代价,那对他在海螺沟的威望损害太大,所以他需要速战速决。 “老朋友,又见面了。”他对自己的刀说。旋即刀刃在空气中划过一道圆满的圆弧,重重刀影,潮浪一般推向前方。 吴我乎不禁骇然。他忽然想起来,这位海螺宫的主人,是有自己的武器的,却因为根本用不到而封在了海螺宫的地下。该死,都怪自己急功近利,竟然将这么重要的一点给忽略了。 叛逆者的内心已经慌乱,正位者也已不再怜悯。胜负其实在一开始就已经确定了。 金色的阳光淡淡地洒在霍不天的身上,使他就宛如一尊战神一般。霸血刀在他手中闪闪发光。海螺宫的主人微微一笑,这样温暖的天气,杀人再合适不过了。 …… 尹乃梦怔怔地站在原地,不敢动弹,尽管那个打着银伞的穿着一身灰袍的年轻人就在前方不远处,尹乃梦甚至还能听到伞骨上系着的铜铃发出的叮叮铛铛的声音。但是,他迷路了。他在生他养他,从小长大,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海螺沟迷了路。尹乃梦在心中暗骂了一声,同时淡青色的魂气护体,在体表形成一层灰青色的角质层。这是鬼甲灵派中最基本的操作,而鬼甲灵派一强悍的防御力著称。 再看林夕,依旧是闲庭信步,却如鬼魅一般移动着身子,丝毫不等待尹乃梦。尹乃梦在心中再次暗骂一声,魂气提起,向林夕的方向暴射而去,可还是被林夕远远甩在后面。他有一种被人当狗牵着鼻子走到感觉。他依然紧追不舍,他心中非常明白,如果就这么回去,只会被人更加地耻笑,还不如被人一巴掌拍死的好。 “我说,你又追不上我,何必呢?”林夕忽然停了下来,将伞束起,对着尹乃梦,似笑非笑。 尹乃梦也停了下来,不是主动,而是被动。自从林夕说话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无法移动了。“前辈,如果晚辈有什么冒犯的话,还望恕罪,只是前辈为何毁我拍枯玉笛?”尹乃梦的话越来越冷,心中有火,却不敢发作。 “嗯?你怎么知道是我毁的?” 哧!一道刺耳的破空声陡然响起,还夹杂着某种鸟类的鸣叫,一道暗红色的光线笔直地射向尹乃梦。尹乃梦顿时一惊。 片刻之后,尹乃梦缓缓睁开禁闭的双目,之间他面前悬浮着一支笛子,这让他松了一口气。幸亏是笛子,不是地狱或者天堂之类的。 笛子通体泛着翠绿,如玉一般。 “我给你一分钟的时间准备,如果你吹出的曲子能让我满意,我会把枯玉笛还给你,并保证你安然无恙,但如果让我不舒服,你会……”林夕将伞背在身后,淡淡地道。林夕的话音刚落,只听“轰”一声,白雪覆盖的地面塌陷。 待到声音落下,尹乃梦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目光所及之处,尽数塌陷,深渊不见底,只能看见浓郁的黑暗。只有他站着的那一寸方圆之地,孤零零地立在中央,一个土柱立在他的脚下。土柱自上而下颜色逐渐变红,直至视野的尽头。一块白雪掉下去,不见了踪迹。 “前辈这是在欺侮晚辈吗?”尹乃梦作死一般的蹦出这么一句。 林夕凌空立着,双手负在身后,饶有兴致地看着尹乃梦,“你这样理解我不反对。” 尹乃梦说不出话,他明白,面前这人想要弄死他,简直太容易了,自己只能按照灰袍人的指令来做,才有可能生存下去。可是,吹什么曲子好呢?尹乃梦绞尽脑汁地在印象中搜寻。都是些招魂引鬼的曲子,倒是可以用来对抗这灰袍人。于是,他想到了枯玉笛笛谱中的最后一曲,幽冥扰世音,那是枯玉笛笛谱中的禁曲。 他将手伸向面前的竹笛。竹笛入手,有些温润。竹节处被打磨地无一丝尖锐。他将竹笛横在嘴边,轻轻吐气,伴随着笛声的循序渐进,尹乃梦缓缓闭上眼睛,却丝毫没有注意到他手中的笛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变化着。竹褪为玉,世间最伟大的奇迹正悄然发生。 林夕带尹乃梦来的这个地方,是海螺沟的最东方。每天早晨,太阳的光辉第一个洒在这里,驱赶黑暗。但是别忘了,这里也是黑暗的消亡之地,是囚禁恶鬼的牢笼。一旦牢门被破,逃出的都是些妖魔。 林夕嘴角一扬,一切都在按他设想的进行。他将眼睛眯着看向下方那无尽的深渊。 第十三章:海螺宫之主 继续活下去的意义是什么?林夕恐怕早就已经找不到了。他活着,完全是凭借着亡妻衣兮的支撑。如果他死了,衣兮会很难过的。但是林夕活得很无聊。也许寻常人就会说:修炼啊,修炼不仅可以增长实力,还能给你资本出去闯荡。不得不说,林夕已经厌倦修炼了。所以林夕要找些事情来做。最令人愉悦的事莫过于看到别人痛苦。于是林夕留着这枯玉笛,准备好好玩一番,至于在鬼甲灵派打碎的那个,不过是从路边随便拿来的一个普通玉笛,林夕动了动手脚,它便像了。枯玉笛这般奇特的东西,破碎时岂能没点异象?令林夕崩溃的是,这枯玉笛只有认定的主人来吹才有效果,哪怕强制性的威胁都不行。真是跟主子一个脾性,倔。 笛声鸣鸣,飘进林夕耳中,也落入无尽的黑暗。尹乃梦紧闭双眼地吹着,丝毫没有察觉到下方的黑暗中已经有红色在涌动,那是妖魔即将出世的预兆。尹乃梦还纳闷,为什么没有鬼兵与灰袍人打斗的声音?难道是笛谱错了?不,不可能,这笛谱乃千年流传,不可能出错。在平日里,师尊从不让他吹这一曲,而且师尊也从未吹过。 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渐渐地,笛声中有了一丝哭声,哭声沙哑,逐步增大。 尹乃梦自然也听出了异常,笛声忽然断开了,却听林夕呵斥:“一曲未终成何体统?吹!吹不完老子弄死你!”吓得尹乃梦赶忙硬着头皮吹下去。 林夕当然不能让尹乃梦停下,好不容易让地狱的大门打开一条缝,决不能让它再关上。阴阳本两世相隔,而且阳压制阴,倘若这牢笼没有彻底打开的话,就会被阳气一点一点地挤压回去,到时候,一个鬼怪都放不出来还有什么乐趣? 哭声越来越大,到最后终于听清楚了,那根本不是什么哭声,那是恶魔尖锐的低吼,是猛虎入山林时的咆哮。 咻!咻!咻!咻! 数道撕裂空气都声音陡然响起,一团团带着星尾的黑雾从地下窜出,林夕甩手一道魂气将尹乃梦缠住,自己说过要保证他安然无恙的。 尹乃梦睁开眼眸,瞳孔中充满疲惫,不知为什么,吹奏幽冥扰世音消耗了他全部的魂气。难道是这竹笛有什么玄妙?他先撇了一眼林夕,见林夕正往下边看着,然后再将视线转移到自己手中,不由惊呼出声。 “啊!怎么会是……怎么会是……枯玉笛!”他手中的笛子为淡黄色,黄色中掺杂着朱红色的杂质。那些朱红色的杂质如液体一般在玉笛中运动着,时而盘旋,时而横冲直撞,时而变幻出各种各样的形状,如果有研究玄学的人在场,一定会惊叹枯玉笛制造者的智慧与伟大,因为那些杂质的流转方向,便代表了一片树叶的一生。出芽,生长,茂盛,枯黄,凋落,自然天成。 忽然,一声凄厉的长鸣从下方响起,紧接着,就在林夕和尹乃梦之间,一庞然大物冲天而起,尹乃梦长着嘴仰望着那冲向天穹的庞然大物,心底骇然,自己这是放出了什么妖魔啊!而林夕则是大喜,想不到海螺沟的地下还有这种好东西。 …… “霸血御王斩!”海螺宫的正上方,一声爆喝如雷霆一般炸开,紧接着,数道暗红色的刀光以那个战神为中心陡然绽放,像一朵花一般美丽,像一道光一样突然。霍不天将霸血刀扛在肩上,大口地喘着粗气,他所剩的体力不多了。身上的黑袍因为自己没能控制好力道而被划得破烂不堪,露出刚硬的肌肉。 吴我乎单手负一长剑于身后,脚下踩着数十柄长剑,围成一个圆形方阵。吴我乎脚下的这些长剑,都是他珍藏已久的古剑,此刻不惜一切代价地全部用了出来。其实写“用”这个字似乎有些侮辱的意味,只有写“祭”才能配得上古剑的尊贵。 剑若化光,必凝血而回,若非则断矣。 吴我乎丝毫不理会呼啸而过的刀光,他双眸紧闭,口中念念有词,圆形剑盘在他脚下缓缓旋转,阳光在剑身上流影般闪烁。某一刻,剑盘忽然静止住了,就如同正常运转的齿轮被某种硬物卡住了一般。吴我乎的双目骤然睁开,目光利剑一样锋利,眼底肆无忌惮地暴露出狠厉的光色。 他将负在身后的长剑横在身前,左手拭过剑刃,一抹殷红浮现,反射着吴我乎自己那张狰狞的面孔。 “剑入苍穹!”吴我乎爆喝一声。声音刚落,其脚下的圆形剑盘忽地不见了,颇为诡异。这时,在吴我乎的上方,一柄古剑闪了出来,紧接着,第二柄,第三柄……最后,竟密密麻麻地达到上万柄。 哧!一道血红色的刀光划过,在吴我乎的脸上留下一道深深的伤痕。 “去!”吴我乎一挥老手,上万柄长剑带着古老而蛮横的气息,向霍不天疾速射去。 霍不天轻蔑地笑了一声,全身肌肉鼓起,直将衣袍撑破,他一刀挥出,平常无奇,却有其身全部的力量。 万柄长剑就欲与霸血刀相撞,这时,一庞然大物自上而下窜出,直拦在了两大攻势中间。万柄长剑射进庞然大物的身躯,霸血刀更是在庞然大物的皮肤表面擦出耀眼的火花。 吼声震撼,犹如天神驾着车子在其上驶过,使得众人都是一愣。吴我乎直接被这吼声震得落地,霍不天也是一脸骇然。 这庞然大物身长似蛇,首似蛟龙,尾若四棱尖锥利剑。全身散发着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气息,斧状的鳞片随着呼吸一开一合,将皮肤完美地保护。这东西绝不属于这世间,这是只有在海螺宫的秘典中才记载的凶魂。 “邪魂龙蛇!”霍不天不由惊呼,“快,集合海螺沟中所有魂隐及以上的强者,其余人,逃!” 霍不天对邪魂龙蛇的印象也仅仅停留在他初坐上海螺宫之位时,前任海螺宫之主对他的劝告:“如果你在位时遇见了龙首蛇身剑尾的阴邪,一定要不择手段地逃走,倘若你见不到,就把这句话传给你的继承者。”“为什么?”“因为那是邪魂龙蛇,是地狱的产物。” 这东西,就是不可逃避的宿命啊! 可霍不天不想逃走,这是我的海螺沟,决不允许阴邪作祟。虽然,这里本来就充满邪恶,虽然,这里的规则支离破碎。但这里是我的家啊!你特么一个地狱的物种来这里干什么?既然你来了,就把你轰出去好了。 霍不天暴退,同时霸血刀斩出。无力地刀光仅仅只是刚好触及到邪魂龙蛇的一寸皮肤。 真是可笑,将最强悍最霸道最威猛的攻势用在自己多年的老朋友身上,而面对真正的敌人时却没有力气了。 邪魂龙蛇自上而下俯视着霍不天,两只硕大的瞳孔好似黑色的大日,不断溢出阴暗的邪气。邪魂龙蛇扭转身躯,甩尾向霍不天。利剑一般的长尾撕裂空气,抽在霍不天的身上。霍不天只感觉一股从未见过的力量正在吞噬着他,剧痛也不能使他清醒。 “吾以海螺宫之主为名号令,海螺沟中全部的人,立即离开海螺沟。”霍不天在意识模糊的状态下嘶哑地吼出,声音用魂气加持,传到每一个人的耳中。霍不天这才知道,这东西,真是与他不在同一个档次。霍不天的身体坠落在半空中,鲜红的血液在他视线中向上飘去。 第十四章:海螺沟之声 世界上最美的声音是什么?大概没有人能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也许是新生婴儿来到这个世上的第一声啼哭,也许是花草破土而出之时,冲向阳光的呼喊,也许是情人的一声亲密的呢喃,也许是中年油腻男神经质般拍打自己肚皮的声音,也许是白发老人将死之前的一声无力的劝告。霍不天觉得,这时的呜呜声最好听了,好听到让他想起了从小到大发生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的面庞在他脑海中浮光掠影般闪过,嘈杂的话语仿佛还在耳边。谁说死亡只是一瞬间,明明是一辈子。 腹部突如其来的剧痛,他奋力抬起脖子看去,鲜红色的血液中黑色的气息不断地腐蚀着。“竟然连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大概自己是海螺沟历史上最差劲的一个主人了吧。早知道还不如把这个位置让给老吴。”他想。他忽然又听到了厮杀声,他转身向下看去,模糊的视线只能够让他知道一道道黑影在穿梭。他闭上眼睛,体内的魂气在迅速地流走,邪魂龙蛇那普通的一击令他陷入重伤状态。 “真菜。”落地之前,他想。 地面上,妖魔横行,谁都无法离开,却谁都想要脱身。如果说,邪魂龙蛇是他们的王,那它们也是真够忠诚的,前赴后继地消耗每一个人的魂气,最后再将一人杀死,邪魂龙蛇便真像一个王者一般俯视着为他们作战的臣民,偶然有一两个极为强悍的人类出现,他才会亲临战场。大多数时间,它更喜欢遨游于天空,好不容易从地狱中逃出,作为最强者的它当然有资格这般狂傲。 忽然,它的身体像僵住了一般,它缓缓地将头颅转向一个小山丘,那里有一个佝偻的躯体正平淡地看着它,好像老人看着自己的孩子自由自在的玩耍一般。它怒吼一声,它决不允许一个垂垂老者用这种眼神来看它。老人不被邪魂龙蛇的气势所震撼,面色平淡。 那是帝既。在霍不天失踪之时消失,又在霍不天回来时出现的帝既。鬓角斑白的垂垂老者,早已看透了生命的本质,也见过了太多的黑暗。按照年龄,他早应死去,却借助着某些不可告人的方法活到了现在。 帝既一如既往的青色袍衣,显得飘逸洒脱,他拂袖一挥,枯瘦的老手中多了一枚小海螺。海螺的唯一独特之处便是它身上繁妙的纹路。红色由一点向四周扩散,逐渐变淡,就好像一滴血液落入水中,在一瞬间扩散,若血之花自然开放。在这只海螺的表面,这般红色的斑点有不到十个,各有各的大小。 这海螺一出现,邪魂龙蛇的目光中,忽然多了几分忌惮。它从这小小的海螺中感觉到了危险。邪魂龙蛇仰头吞气,邪气在它口中汇聚。它将头颅向下一垂,邪气便如波涛一般翻滚而下,直将帝既淹没。被这邪气波及之处,冰雪尽数融化,然后又因极低的温度凝结成冰,只是这冰,呈现出一种脏的黑色。 能看到的帝既的最后一眼,是他神情平淡地望着扑面而来的邪气狂潮,将海螺的开口处递向嘴边的情形,鬓角被仅存的阳光照得熠熠闪亮。 呜—呜—呜。低沉而浑厚的声音在天地间响起,仿佛来自灵魂深处的颤动,仿佛要炸裂的颤动。海螺沟中,所有的生灵与恶魔皆抬头仰望,犹如信徒虔诚地聆听主的教诲,害怕一个走神便会有审判降临。 一天前。 海螺宫迎来它的主人时,帝既正在清扫海螺宫的积雪,刚刚下过大雪,雪花积满庭院。见霍不天推门进来帝既先是一愣,然后问道:“回来了?” “回来了。”霍不天说,“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这么多年的朋友了,有什么辛苦的。”帝既抹了一把汗,“你先把海螺沟打理好,再说别的。” “嗯,帝既,你帮我传令,四大家族全部高层到海螺宫来,好长时间不见,我要与我那些老朋友叙叙旧。” “好,你先歇息一晚,明日我就去。”帝既道。 当天晚上,这个苍老的身影缓步走到海螺宫门前,若有所思地看着那扇漆着朱砂的大门,始终没有推开。皎洁的月光洒在他的身上,影子印在地上,身后的两排脚印深浅不一。帝既心中有一种淡淡的预感,自己的大限就在这几天了。他轻轻地吐出一口气,水雾凝结在空气中,看起来,那脸上竟有某种欢快,不被常人理解的欢快。有时候,死去,亦是一种解脱。 帝既的脑海中想起多年前的那个曲调,发现自己竟还是记忆犹新。他轻步离开了,缩在袖袍中的手里握着一枚极为精巧的海螺,晶莹透亮。大雪又下了起来,很快便藏起了刚踩出来的脚印。 …… 烈焰在恶魂体内点燃,它们没有肉体,用作燃料的是魂气,地狱的大门缓缓关闭,使林夕猛然一惊,难道海螺沟还有这等奇人? 尹乃梦早已吓得两腿发软,瘫在地上,枯玉笛就在不远处,他却没有了再拿起的勇气。他终于明白了师尊的做法,明白了为什么幽冥扰世音被列作枯玉笛笛谱中的禁曲。因为它唤出来的不是鬼兵,而是扰世的妖魔啊。 林夕摇摇头,觉得兴致全无,也许像他现在这般,很少有能被称为乐趣的。 “走吧,我答应过你,要保证你安然无恙地回去的。”林夕摆摆手,魂气喷薄而出,承载着林夕和瘫软的尹乃梦,想鬼甲灵派的方向行去。 海螺沟的雪融化了不少,那种放眼望去尽是皑皑白雪的景象恐怕要经过许长时间才能恢复。只是不知海螺宫的主人——霍不天是死是活。 第十五章:梦遇同类人 “醒醒,醒醒。”茫茫的黑暗中,一个声音铿锵着。 “我是谁?我在哪?”他努力睁开眼,却没有见到丝毫的光亮,“也许是夜晚吧。”他想。 “想想你是谁?”声音又响起,“想想霍不天是谁?” “霍不天?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却又有些陌生。他是……他是……唔,头痛。”他忽感头痛,捂住脑袋跪在地上。 “我是谁?我是谁?”他忽地发现自己的脑海中一片混沌,他莫名其妙地惊慌。如果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那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又为什么要延续那看不见也摸不到的虚无缥缈的“命”呢?“我到底是谁?”他默念着。 “我从何处而来?应到何处而去?纵情驰骋天地,还是落地随尘起伏?我应当是谁?”他头痛欲裂。 扪心自问,我知道我是谁吗?我存在过吗?谁能证明? 他想,他是会使用魂气的,他将感知沉入丹田,却发现那里是一片虚无。他在地上翻滚,惊恐万状,就像是被吓怕的小狮子。 “我是我。”片刻之后,他停下来脑海中只剩下这三个字。 “霍不天是谁?”铿锵的声音问道。 “管他是谁!反正我就是我,霍不天与我没有关系!” “你在哪?” “管我在哪!我就在这里!” “你从何处而来,到何处而去?” “自太虚而来,向太虚而去。” “那你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他忽地一愣,旋即琅声大笑,竟反问:“你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来这世上走一遭,自当以刀剑换了前朝。倘天不允我,必逆天而战。” 一瞬间,万物皆明,黑暗褪去,魂气如匹练般地将他包裹,疯狂地向他体内涌去,他感觉自己的力气在逐渐恢复,意识也越来越清晰。他感觉到,自己踏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前所未有的酣畅感充斥全身,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这是单轮之境! 他长啸一声,若雄狮震山林,直将黑暗震碎。映入眼帘的是一轮皎洁的白玉盘,寂寞地挂在空中。霍不天坐起来,发现自己正躺在雪中,他扑打扑打身上的雪花,目光打量着周围,神色忽然一凛,邪魂龙蛇呢?海螺沟的人怎么样了?帝既呢? “呦,醒了?”一个声音忽然在他身后响起,充满磁性,充满醉意,“不错嘛,仅仅三天就度过了本心寻源劫,恭喜,单轮之境的强者。” 话音刚落,一道刺耳的破空声在身后响起,霍不天想也没想,一拳轰出,魂气不由自主地附在拳头表面。 乓啷。陶罐破碎,清凉的液体飞溅,浓浓的酒香在空气中散开,随后是那男子的惊呼。 “哎呀,罪过罪过,这么美味的露泉酿就这样被浪费,真是天大的罪过啊!” 霍不天眉头一蹙,这酒味,他好像在哪闻过,还有这声音,他貌似也挺熟悉,不知为何,他竟隐隐有些反感。 “霍大人,还记不记得我?那个给你递酒却被你甩脸子还孜孜不倦坚持了半年的混蛋。” 霍不天想起来了,是那个碍眼的家伙。 “让开,如果你不想死,最好马上离开。”霍不天道。 “霍大人,如果你想去救你的海螺沟的话,我劝你还是别白费力气了。”林夕瞧见霍不天的身体一顿,“你只需回头一看便好了。” 霍不天猛地回头。霍不天这才发现,这里原来是一座高高的山丘,从这里可以俯视整个海螺沟。山丘下,灯火通明,一片人声鼎沸,从这里都能隐约听到嘈杂的喧闹声,只是少了片片的白雪。 这是……一片平安?难不成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梦?不,不会的,邪魂龙蛇的那种恐怖他永远也忘不了。 “你那个侍从帝既,是他救了海螺沟。”林夕看出霍不天的疑惑,坐在雪地上,目光投向东南方的天空,解释道,“他用生命吹响了一个海螺,太阳神的烈焰从恶魂体内燃起,既毁灭了恶魂,也毁灭了他自己。我没有骗你,我发誓。” 霍不天又是猛地一震,他在原地缓缓地坐下来,双臂抱住膝盖,头放在膝盖上,默不作声地看向海螺沟的方向,突然流露出一个孩子的悲伤。林夕觉察到霍不天的情绪变化,他没想到高高在上的霍大人竟然在心中藏了一个孩子。 “其实,他走得挺淡然的,虚无而来,虚无而去,不留一点遗憾,这对他,也许是一种解脱。”林夕道,目光一直在天空中,不敢瞧霍不天。 “那个……我给你说个事,你别生气。”林夕沉默良久,才继续说道,“其实那些恶魂是我放出来的。”林夕的心里满不是滋味,因为他的一时任性而使霍不天失去了最好的朋友。 气氛忽然变了,怒火在无形中燃烧,林夕在沉默中听到了一个沉重的呼吸声。 “对不起。”林夕低下头说。 “你他妈的混蛋!”霍不天怒气爆发,挥起苍老的拳头就向林夕的脸上招呼,连魂气都忘了加持。 “别冲动,说好了不生气的。”林夕向后一闪,躲过了这一拳,“我告诉你,我很强的,与我争斗对你绝对没有好处。” 啪!气爆声响起,又是一拳头,林夕躲闪不及,直接被打在脸上,倒在雪中。 “你很强又怎样?你很强又怎样?你很强就可以做错了事而不受到惩罚?那还要信仰何用,要规则何用?你个混蛋!你个混蛋!”沉重的拳头自霍不天挥出,每一拳都发泄着他无尽的怒火,“更重要的是,那是我在世上的最后一个朋友了,你却要他离开了我,你个混蛋!你个混蛋!” 林夕被霍不天打得人事不省,倒在雪地中,过了好长时间才爬起来。 霍不天正在他的身边,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背影显得格外孤独。林夕挣扎着爬起身,脸上火辣辣地痛。林夕小心地揉揉,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吐了出来。他无声地笑笑,好长时间都没被这么暴打过了。 “对不起。”林夕再次道,“谢谢。” “你说,那个世界的人,能看到月亮吗?”霍不天问道。他感觉自己这一段时间失去了好多东西,心被打开了一个好大的缺口。 林夕一愣,“我想可以,要不然,我那些兄弟怎么陪伴我呢?我岂不是孑然一人了?” 霍不天看着月亮,竟有一点眼泪从眼眶中流出,心底的那个孤独的孩子再次占据了那个躯壳,他啜泣出声,哭声中含着不舍。 林夕轻叹一声,海螺宫的主人的哭声令他想起了自己那些死去的兄弟,也包括衣兮,其实他和霍不天一样,表面上已经长大或者老去,可说到底还是个孩子,只不过将那个孩子紧紧地护在身后,害怕他受到一点伤害。 不同的人,骨子里流着相似的血液,他们终将走到一起。 第十六章:史之殇 古老的藏书阁坐落在一片荒原中,淡黄色的干裂的土地延伸千里。经年不息的风沙不断地剥落着斑驳的赭色的墙皮,暴露出里面的混杂着草芥的泥土。一个人忽然站在了这座古老的藏书阁前,他气喘吁吁,仿佛刚刚经过了长途跋涉。他抬了抬亮白的遮阳帽,不敢直视高高在上的骄阳。烈日浮屠下,这个身穿着淡蓝色休闲服的人影,迈着疲惫的步子走到摇摇欲坠的大门前,历史的尘土早已覆盖住了整扇大门。这人猛吹一口气,顿时尘土飞扬,腐朽的门板终于向岁月显露它的沧桑与悲凉。这人伸出手指,淡蓝色的袖口下,乳白色的表带质朴而华丽。这是一款专门为他个人制作的腕表,昂贵而又精确。经科学计算,这款表在千年之后可能会出现零点一秒的误差。手指仅是微触门板,那隔着两个时代的门板轰然倒塌,古老的藏书阁在扬起的烟灰中随气流轻晃。 “咳咳咳。”微躬着的身影剧烈地咳嗽起来,“真特么的呛!” 片刻之后,灰尘落下,他才看清藏书阁中的陈设。他看了一眼手表,发觉指针不知何时已经停止了转动。藏书阁的内部与图书馆并没有什么不同,清一色的铁质书架上整齐的古老书籍微微散发着羊皮的味道。人影在书柜间搜寻着,步伐紧促,呼吸声从这里就变得十分沉重。他打开一本羊皮卷,墨迹在上面扬动着清香。 “天下万灵,莫究其源,寻心者矣,定如败花之凋,又如孤火之……”墨迹脱落,那人一惊。谁曾想这梵古经卷竟是如此脆弱,竟然连内部的字迹都是脱落了去。 他随手一扬,羊皮卷重重地摔在地上,又是一片灰尘。 “万魂之本,乃一心向善,故世间一动一静,皆为修行。” “啪。”羊皮卷被摔在地上。 “心乱则生鬼,心存鬼则怀妖魔,妖魔潜于其中,伺机而动。” “啪。” “墨帝于世间称霸之时,言语皆为规则。” “啪。” 伴随着一卷卷尘封的历史被打开,这人的动作越来越快,心情也越来越急躁,丝毫不惋惜那些被重重摔在地上的凌乱的羊皮卷。 忽然,这人愣住了,眼里闪过一丝不可思议的神色,旋即被琥珀色的光芒所充斥。他一动不动,恍若一尊雕塑,只有那旋转的眼球可以证明他是个活物。到底是什么让他这般失神?我们且凑近些看。 羊皮卷中是一行行迹潦草的文字,好像是某个人在慌乱之中将这段历史记录下来。奇怪,羊皮卷并不散发与其他羊皮卷相同的羊膻味,那种味道很怪异,好像是有些腥甜,文字虽然潦草,但还是依稀可以辨认。 “伞下君自妻逝去,一蹶不振,每每游历四川,皆若无魂之人。无魂,便如行尸走肉。唯一伞伴之左右,只待……” 没有了……后面的字迹没有了。恍然大惊,原来是这个人不知什么时候已从失神状态清醒过来,正用某种不知名的化学药剂疯狂地擦拭着字迹。不敢擅自阻拦世人,只能暗中窥伺几词而已。几词为何?乃“伞,灵,相,情,刀,修,浪”几字,其意莫能道出。 历史被人抹去,心中甚是焦急,只望能有一人来阻拦这人的可憎行为,却无能为力。 “呼。”片刻之后,那人瘫在地上,眼神中像是存在一丝迷惘,化学药剂倾倒在地上,漫过已经被抹去了内容的羊皮古卷,向藏书阁外流淌了去。羊皮卷外侧,有两个字在化学药剂的侵蚀下缓缓脱落溶解,那墨迹为:啸魂。 瘫坐在地上的人缓慢站起身,向藏书阁外走去。藏书阁外,乌云不知何时如墨汁般倾在天上,刚才还耀武扬威的议论大日不知躲到哪里去了。他扶扶遮阳帽沿,从淡蓝色休闲服衣袋中摸索出一盒civilian牌香烟和一个军用防风打火机,背对着藏书阁淡淡地点燃一支,深吐一口气,然后将燃着的打火机用力拋向后面。藏书阁经过了上千年的风雨侵蚀,木质结构十分松散,一碰火星即燃个不停。 这人轻震了一下肩膀,向来时的路上走去,身后的藏书阁猛烈地燃烧着,仿佛要冲散天空中的黑云,只是这般行为付出的代价,是刚和世间见面不久的历史。 诸多星象史卷都已在这场灾难中被毁灭,故此传之啸魂,为残卷是也。 …… 霓虹灯下,俊男靓女们在节奏感超强的歌声中左右摆动,混乱的场面不止一次处在失控的边缘,这时便会有一两个人拿着军用的柯尔特左轮手枪结束始作俑者的一生,使混乱趋于平衡。绕是如此,年轻而充满活力的青年们依然忘我地狂欢,不为别的,就因为这里是“激”,激情的激。从它的盈利性质上来说,它是一间酒吧但在工作了一天的青年们看来,这里就是天堂。在这间酒吧里,你可以不用受法律的约束,你也不需要揣摩口袋里有没有带着足够的money,只要疲劳,便可以在这里自由地做任何你想做的事,只要不违反这间酒吧的规定。好,现在我们将目光转向酒吧的……屋顶。一个肥胖的身影静静地坐着,双臂环绕着膝盖,额头顶着手臂,默默地听着下面的音乐,提不起丝毫精神。天空中星辰点点,只是东南方的天空,有一颗格外闪亮 第十七章:秦昭叶 清晨的阳光总是柔和的,它如万缕丝线一般穿透空气,照进窗子,映得趴在床上呼呼大睡的胖子闪闪发亮。这个沉浸在梦乡中流口水的胖子名为秦昭叶,是一名即将步入社会的高中生。秦昭叶没有什么太大的理想,唯一奋斗的目标便是瘦成一道闪电,然后照亮所有的胖子!所以,他到现在依然坚持不懈地努力着,估计在将来也会一直奋斗下去。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震耳欲聋的闹钟声陡然打断了秦昭叶的美梦,他闭着眼睛,熟练地将闹钟关上,然后在他的脑海中,睡梦与现实开始争斗,双方气势汹汹。片刻之后,残酷的现实以压倒性的优势将虚幻的睡梦斩于马下,秦昭叶无奈的睁开眼睛。那是一双如此疲惫的眼睛,好像前一天晚上盗墓去了似的。 “想不到我英明数十载,竟然被课本折磨地不成人样,唉。”一声无奈的叹息发自肺腑,秦昭叶笨拙地从床上爬起。 这是一间十二平米的卧室,窗子在东侧,每日享受第一缕阳光,天蓝色的花格子窗帘拉在两侧,使人可以清晰地俯瞰整个城市,这间房子位于市中心的最高层。床的两侧是一排书架,上面满满当当地塞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书籍,大多数寻常人连听都没听说过。 迅速地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吃完早饭后,秦昭叶迎着无限美好的朝阳,准备前往学校。 时间卡点刚刚好,秦昭叶走到教室门口时,上课铃声刚刚打响。他轻震一下肩膀,左手抚过额发,手腕上的白色手表在辉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气场在无形中扩大,他要以王者的姿态走进教室,让教室内埋头苦读的书虫们闪瞎眼睛,赢得班上女生的青睐。 忽然,一道庞大的劲力自屁股上传来,他飞身而入,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他的身上。紧接着,一道恍若洪钟一般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秦昭叶,都几点了,还在外面闲逛,罚站一上午!” 秦昭叶的目的达到了,他吸引了全班同学的注意,让所有正在埋头苦读的书虫们闪瞎了眼睛。伴随着怦的一声落地,然后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灰头土脸地爬起来,默默地站在教室的后面,脸上热热的。 “林休将,我记住你了,你等着,高考完了以后,我非踹回来不可!”秦昭叶连看都没看就知道刚才踹他的是谁,就是那个一直和他对着干,自称集所有才华和美貌于一身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林休将。 林休将的体格非常壮硕,胳膊上的肌肉比秦昭叶小腿上的还多,特别是那张不怒自威的国字脸,很少会有笑容。林休将有一个特点,就是腰板挺得笔直,无论是做什么事,比如走路、跑步、睡觉,哪怕是上厕所(秦昭叶亲眼所见)都将背挺得笔直。 鉴于班主任的威风,秦昭叶所在的班级成了全年级最“怂”的一个班,在秦昭叶的那群狐朋狗友看来,不敢迟到,不敢违纪,不敢考试交白卷,就是怂。曾经秦昭叶尝试过考试交白卷,可那次林休将看着他将一整张试卷吞到肚子里才肯罢休。 见班主任走进来,众人将目光从秦昭叶身上转移。在学生心中,班主任永远是最靓的仔,是正面男神。 “今天我给大家说个事情。”林休将走到讲台上,一边收拾讲桌上的粉笔盒之类的杂物,一边说。 这时众人才注意到,今天班主任穿的是正装,肯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一会所有老师都会去君一山开个会议,预期的行程是半个月,在这半个月内,我希望我们班级里地同学可以克制住自己,千万不要因为老师不在就放纵自己。还有一百多天就要高考了,那是你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考试,一定要好好把握……balabala”和现实生活中的那些老师一样,爱唠叨。 班级里一片寂静,都在等着可爱,可敬,又可亲的林休将老师转身离去,然后再放肆地狂欢半个月。半个月,那是什么概念?二分之一个寒假,四分之一个暑假,整整两个星期。秦昭叶仿佛已经看到明天的快乐了。只有一个人例外,她安静地坐在座位上,不高兴也不失落,目光一直都在课本上,发丝在阳光的照射下微微发黄。在她的旁边,一张空桌子正等着罚站的那个人。这是秦昭叶的同桌,上官梦,是秦昭叶好不容易才得来的同桌。为什么这么说呢?且听本人将秦昭叶做过的事一一道来。 过新年时,秦昭叶凌晨三点给林休将打电话,先给林休将拜年,祝老师新年快乐,然后就恬不知耻地向林休将许了一个新年愿望。林休将困得正迷糊,再加上新年嘛,高兴,就同意了。结果这家伙的新年愿望就是和上官梦搭同桌。同桌才能相互摩擦,然后产生爱情的火花嘛。之后秦昭叶用所有的压岁钱请一个网络大师做了一个软件,名字就叫:上官梦新年快乐,点进去尽是些撩妹子的话。秦昭叶将它当做新年礼物送给上官梦,上官梦立即回复了谢谢二字,并祝他新年快乐。秦昭叶当时就被感动得不得了,竟然有那么几个瞬间感觉上官梦也对他有意思,如果不是还有那么一丝理智的话,他就要对上官梦表白了。 就这样,高三下学期一开学,秦昭叶就如愿以偿地和自己的心上人做起了同桌,可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真是如龟速一般发展,能看得出来的其他人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两个人的性格简直如出一辙,都挺内向。秦昭叶还好一些,但这个好一些的也从没主动找女生聊过天。 “耶!”林休将出门,站在后排的秦昭叶忽然感觉今天的风都是暖的,他看了一眼上官梦,旋即和全班同学一起欢呼。 第十八章:采花贼 日出日落之后,又是新的一天,秦昭叶期盼已久的一天。作为老师离开的第二天,今天注定不平凡,有的只是一些刺激和尖叫以及狂喜。秦昭叶都打算直接翘课上网吧了。 他去网吧,不纯粹是为了打游戏,在他看来,就是网吧中的那个气氛,就算是看个新闻联播也是好的。因为网吧里的人多,能够掩饰他孤身一人的处境。不得不说,这是他逃避现实的一种方式。 和往常一样,秦昭叶的父母已经工作去了。秦昭叶不慌不忙地穿上衣服,然后慢斯条理地吃完早饭,背上行囊,奔赴网吧的战场。 网吧中,不分年龄大小的青少年们在忘我地打着游戏。虽然这间网吧的外面明确地写着“未满十八岁禁止入内”的牌子,但那完全是黑心老板掩人耳目的。秦昭叶瞥了一眼正在打着游戏的诸多青少年,忽地在心中生出一种怜悯,怜悯他们将时间交托给虚拟世界,玩弄时间。 “上网。”秦昭叶来到吧台,对着一名美女网管说道,然后从背包中拿出钱包,取出一张黑卡。美女网管看到黑卡,愣了一下。这黑卡是这间网吧的特殊会员卡,只有在这间网吧奋斗了八千小时的“高级消费者”才能拥有,也就是说,你需要在这里日夜不停地玩上一年。所以,别说什么怜悯别人浪费时间,其实自己浪费的更多。 女网管接待秦昭叶的态度与其他人相比明显不一样,一口一个先生,叫得秦昭叶是飘飘欲仙,还带着秦昭叶去了豪华包间。咖啡奉上,点心端来,就差某些特殊服务了。 秦昭叶将包间的门拉上,吩咐美女网管说没有他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准进来。美女网管听后脸颊一红,立马表示:“我懂,我懂,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先生您要是身边没人而且不嫌弃我的话,您觉得我怎么样?” 秦昭叶听后眉头一皱:“你是新来的吧,从前没见过你。”秦昭叶这才注意到,面前的是张生面孔,虽然谈不上精致,倒也有几分姿色。网管的制服把她的妖娆身材衬托得凹凸有致,也算得上诱惑,不过在秦昭叶的心中,上官梦才是女神。 “如果你以后再敢对我说这种话,你可以走人了。”秦昭叶知道这间网吧的最终源头是周浩。周浩幼时家境贫穷,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后来借钱开了这间网吧,一年前才将所有的债务还清,所以周浩十分重视这间网吧是声誉问题,抛开门口的那块牌子不谈,如果客人投诉,一经查实,立即严处。 美女网管尴尬地笑笑,本以为能傍上个大款,没想到人家不吃这一套:“知道了,先生,祝您上网愉快。”女网管赶紧撤离,能拿出黑卡的人,没有一个善茬。 秦昭叶见美女网管离开,不由松了一口气,如果这女网管再前进一步的话,那她或许就要好几天躺在床上起不来了。 片刻之后,秦昭叶将包间中的那台电脑移到一旁,从行囊中取出自己的笔记本,然后将怜悯什么的忘得一干二净,埋头于网络的漩涡无法自拔。 什么家长的期盼,老师的教诲,未来的美好前程,统统抛在脑后。 昏天暗地,秦昭叶只感觉两眼昏花,头重脚轻。他从背包中取出一支香烟,点燃,吸一口气,顿觉神清气爽,全身充满能量,秦昭叶感觉自己还能大战三百回合。 据科学研究,香烟中含有的尼古丁是兴奋剂的一种,可以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使中枢神经系统、心脏及其他奇观保持较长时间的兴奋状态。这类杳无具有严重的毒副作用,可能导致细胞核器官功能异常,损害免疫力等,所以一般的香烟盒上都会写着“吸烟有害健康”,实在是烟厂老板的忠心劝告。 秦昭叶继续沉迷于网络,却不料眼前一黑,外面一阵喧哗。 堂堂网吧,竟然停电了。秦昭叶起身刚想破口大骂,却忽然感觉背后有些不太对劲,自己的身后,好像有一个人影。秦昭叶眼中锋芒一闪,只见他气场迅速扩张,双腿如同铁铸一般立在原地,双手举起,呈引天雷之状,丹田中气流回转,爆于口中,嘴唇微启,恍若太古洪荒的声音在瞬间倾吐而出:“救命啊!”由于声音太大,直接变了音色,听上去像个女人一般。 …… 秦昭叶的眼睛再次看到光亮时,四周都是白色墙壁,高高的墙壁上方几扇窗子透进寒冷的阳光,巨大的风扇在头顶缓慢旋转,影子不断晃过。 “大哥,那儿就这几个女的,其他的都是男人。”声音从外面传来。 “真特么废物,算了,先找一个,让我泄泄火,这几天憋死我了。” “我们家那位也不让我碰,要不然谁找这些女人?” 秦昭叶听出来一丝端倪,自己这是碰上……采花贼了?可采花贼你不去采花你捡我这坨牛粪干什么? 想不到我秦昭叶坚守了十八年的贞操,竟然就这样失去了。 第十九章:好尴尬 欲哭无泪。当一帮小混混确定了秦昭叶的性别为男性之后,也是很懵,然后把秦昭叶狠狠地打了一顿。 “大哥,当时屋里太黑了,我是真没看清,再者说这小子头发那么长,尾还以为是个假小子呢,就给您带过来了。可没想到……这特么是个男的!大哥,您消消火,您换一个怎么样?” “去去去!真特么晦气,挑的第一个人竟然是个男的,真破坏心情。”正说着,外面警笛声响起,那几个小混混立马变了脸色。 “什么情况?谁报的警?”几个混子面面相觑,内心都充满了恐惧。他们大都还是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学业和家庭,如果这件事被学校知道的话,肯定会将他们开除学籍。这可是构成了犯罪啊! “不……不知道。” “跑啊!还愣着干什么?等着警察抓你呢?” 众人分散而逃,只剩下被捆绑的女服务员、女网管、女游戏玩家和秦昭叶。 …… 他们被解开捆绑后外面已经有好多人在围观,秦昭叶的脸上那叫一个火辣,特别是警官给他松开捆绑时看他的眼神就与其他人不一样,如果不是秦昭叶的父母从小就给秦昭叶灌输警察叔叔最伟大的思想的话,恐怕明天秦昭叶的父母就会看到某某高中学生袭警的新闻报道。谢天谢地,还是秦昭叶的父母有先见之明,让我们楚楚动人的主角免受牢狱之灾。 可是,当天晚上,秦昭叶被采花贼给采了的消息就上了新闻的头条。大致内容如下:采花贼为何会对男性动手?究竟有没有得手?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详情请看今晚十二点焦点访谈。在广告的最后还附上了一张秦昭叶的照片,真是丢足了脸。 秦昭叶满脑子都是绝望,甚至思索着要不然了结此生算了,但他转念一想,自己还有大任务没完成,还有上官梦没追,如果就这样走了,他会很不甘的。 于是秦昭叶重新振作,重新整装,继续减肥,为自己瘦成一道闪电的梦想奋斗。夜晚吃晚饭时,秦昭叶都没敢抬头看父母的脸。父母倒也是看得开,一直安慰秦昭叶不要想不开,天下那么大,总会有姑娘来你的。秦昭叶就在那里一直扒拉着米饭。 一晚上,秦昭叶都在想着自己为什么要去那个网吧。这下好了,被采花贼采花了。幸亏电脑还在,要不然真是罪孽深重。 接到网吧老板周浩的报警电话后,警方一方面收集物证,一方面实施救援计划。秦昭叶的包和电脑就被当做物证被采集,他去要回的时候警官一开始还不给秦昭叶,秦昭叶就恼羞成怒地拍桌子:“老子都被采花贼给采了,一个破电脑你们还不给我!包我可以不要,但电脑必须我给我!”警察觉得这个孩子年纪轻轻就遭受了如此打击,也是可怜,索性就把包和电脑都还给了秦昭叶。 这算什么事啊!秦昭叶又想到了他那可敬的林休将班主任从君一山看到自己的学生有如此遭遇的新闻时的表情,会不会立马赶回来? 思绪在脑海中百步九折,直将秦昭叶拉入梦乡。 这天晚上,秦昭叶做了个梦,梦到自己又被采花贼采花了,不过在梦中的这一次没有警察来救,他被真真正正地连根拔起,甚至在现实中还发出了微微的呻吟。 第二天一早,我们的秦昭叶精神焕发,满面红光,如获春风,似乎前一天的事没有对他造成一点影响。他吃罢早饭之后,在去学校的路上,还对每一个人点头致意,面带微笑,眉目含情,致使街上本来想要来安慰他的人都以为昨天的事把他脑袋中的唯一一根弦给剪短了。 来到教室门口,秦昭叶非常淡定从容,自信,毫不畏惧地点燃一支civilian牌香烟,慢慢地把它吸完,忽地感觉背后凉飕飕的,他下意识地转过身,看到了一个熟悉而又令人畏惧的身影。秦昭叶惊讶地吐了一口气,将口中的烟雾吐在了林休将的脸上。 “老师,老师,您听我解释……老师您别走啊!”秦昭叶大叫着跟着林休将走进教室,顿时全班的目光都在秦昭叶的身上,包括上官梦。 “回去。”林休将面色淡然,展现出他成熟稳重的一面,其实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手足无措。他做班主任做了将近二十年,第一次见到学生翘课被采花贼给搞走的,秦昭叶啊秦昭叶,你真是我见过的前所未有的奇葩啊! 秦昭叶面红耳赤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也不管其他人的目光,趴在桌子上就睡了起来,却感觉身体越来越热。他甚至想通过某些手段将那几个采花贼找到,然后把他们痛打一顿,首先,不考虑能不能打得过这个问题。 这时,他感觉他的左边有人在碰他。是上官梦捏了捏他的胳膊,问道:“你没事吧?” 第二十章:叶之春 “关于我为什么会从去君一山的途中饭回学校,原因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林休将拿起一根粉笔,在黑板上写下“纪律”二字,“秦昭叶同学昨天逃学一天,就被恶人所害。大家可以总结一下,那些不遵守纪律的,通常没有好的结果,这个概率大约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如果你认为呢可以做那百分之零点零一点话,那可以试一试,你可以试一试,后果自负。秦昭叶同学对昨天已经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但是今天早上……”林休将突然顿住了,看了一眼趴在那里睡觉的秦昭叶。 秦昭叶不敢抬头,满脑子都是完了完了,这次肯定死透了,秦昭叶啊秦昭叶,你抽烟也就算了,还站在教室门口,抽就抽吧,还把烟圈吐在班主任的脸上,秦昭叶啊秦昭叶,你真是个奇葩啊! “秦昭叶同学准时来到了教室,没有迟到,并主动想我承认了他的错误,这一点值得表扬,大家掌声鼓励。”说罢,林休将主动地鼓起掌,顿时全班掌声雷动。 秦昭叶被吓住了。他抬起头,看着全班的同学。他一拍桌子,站起来,无数心胸纳入肺腑,这时的他气宇轩昂,他自信,他意志坚定,他口出狂言:“我决定了,今后我秦昭叶不违纪了,我向全班同学保证!” 掌声再次雷鸣般响起。看着全班同学惊讶而充满激励的目光,秦昭叶想抽自己两巴掌,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林休将一听这话,走下讲台,来到秦昭叶面前,给秦昭叶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对着全班同学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昭叶同学既然说以后不会再违纪那就肯定不会违纪还希望各位同学监督他。” “老师,我……”秦昭叶欲哭无泪。 “昭叶同学就不用再表明你的决心了,有同学们监督,老师相信你可以做到,同学们也相信你可以做到,你也应该相信你自己可以做到。”林休将拍了拍秦昭叶的肩膀,示意秦昭叶坐下。 林休将的眼里满是期望,秦昭叶的眼里满是绝望。 “知道吗?你刚才拍桌子的时候真的好man。”上官梦微红着脸颊,轻声道。 秦昭叶怔怔地看着上官梦,心中潮涌澎湃,仿佛在一瞬间就成了几万人的战场。怎么办,我该回答什么?我该怎么办?或者做出某些动作?摸她头吗?万一被他反感怎么办?道歉?完了完了,再想就没时间回答了。我这样会不会显得很木讷?…… 经过秦昭叶的内心几番挣扎,最后微笑着点头:“嗯。” 秦昭叶虽然几经波折和上官梦坐在了一起,但两人几乎没怎么说过话,原因之一就是两人的性格都比较内向,原因之二就是秦昭叶在这里的时间太少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后面站着……虽说秦昭叶做了许多吸烟,喝酒,打架的事,主要目的还是吸引上官梦搭注意,没想到反而使上官梦对他越加反感了。今日他这一足以让他后悔三秋的壮举让上官梦对他刮目相看,也是值了。 但秦昭叶还是想和上官梦多聊两句,又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于是抓耳挠腮,最后憋出一句:“今天天气不错。” 上官梦看了看外面正在酝酿的阴云,点点头:“是,天气不错,挺凉快的。” 秦昭叶不知道该接什么话,又开始抓耳挠腮:“要不然下午放学我们一起吃个饭?” “好啊。”上官梦犹豫一下,答应了,“看来你也不是那么无聊。” “当然,其实你慢慢了解我就会知道,我很有趣的。”秦昭叶的眼睛盯着上官梦。秦昭叶看过一个科研报道,人的眼神其实是一种生物脉冲电波,当你在注视别人时,这种生物脉冲电波便会加强,被注视的人便会觉察到你的目光,这也就是为什么当我们从背后注视着某个人时,那个人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似的向你这边看,都是生物脉冲电波在作祟。 果然,上官梦感觉到了秦昭叶的凝视,脸颊一红,看着秦昭叶的眼睛。四目相对,空气中仿佛有着噼里啪啦的电流在传送这无数的秋波,感觉这两个人就要不顾一切直接接吻了呢。 “咳咳!”林休将的声音从讲台上传来,显然是发现了这两个人的含情脉脉,眉目送秋波,赶忙制止,弄得两个人慌忙低下头,皆是面红菲菲。 过了一会,上官梦给秦昭叶送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爱情这东西真的很难说明白。有的人产生爱情只在一瞬间,就像病毒感染挡也挡不住,它叫一见钟情。今晚,拉斐尔餐厅,不见不散。 秦昭叶合上纸条,忽然有些彷徨,这是真的吗?这也太突然了吧。这让他感觉有点虚假。他猛掐了一下大腿,极痛,这不是在做梦! 不论如何,秦昭叶感觉爱情的漩涡就在他面前。他前进一步,任由自己跌如漩涡,陷入爱情的深渊:“好。” 秦昭叶的春天就要来临。 第二十一章:疯子实验 怦!伴随着一声巨响,金黄的大漠中升起一团巨大的蘑菇云。这团蘑菇云将巨大的太阳遮得严严实实,却掩盖不住下面的呼喊声。 “老李,你怎么样?”一个穿着白大褂的身影快速地冲向蘑菇云的中央,呼吸急促。从侧面来看,这人鬓角斑白,眼角的尾纹拉得很长,厚厚的嘴唇上结着干痂。白大褂的臂膀处,有一个蓝色的翅膀徽章图案,上面用古字体写着:物理极限研究实验室。他叫崔杨,是一个刚过知天命之年的老人,应蘑菇云中心的那个作死老人的邀请,参加一项科学研究。 “老李,老李,你怎么样?坚持住,我这就呼叫dr.。”崔杨抱住一个躺在地上的老人。这老人的身体已经被炸得血肉模糊,血液渗进沙子,瞬间就被蒸发。崔杨抬起一只手,对着面前横向划了一下,在他面前便出现了一列电话号码,他点击一个,面前便出现了一副画面:一个身穿护士制服的三十岁左右的护士微笑地面对着他,背后是众多医生忙碌的身影。崔杨向护士说明情况,护士承诺医护人员将在两分钟内到达。随即崔杨手握拳,做了一个抛的动作,界面便消失了。 崔杨看着工作了四十年的荒漠,不由叹了一口气。 这是继人工智能之后的时空智能。在人工智能时代达到巅峰时,有一种极耐高温、高压的机器人牺牲自我,携带着超级计算机的芯片深入地壳中,在大约6375千米处找到地核,并成功地将芯片融到地核中,接以地表超级计算机的超级运算,人们惊奇地发现,地核带有某种生命性的特征。于是全球数百亿台超级计算机同时连接芯片的信号,经过了一系列的复杂操作,实现与地核很好地沟通,在三百年后,终于与地核达成协议: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地表的空间,但禁止对环境加以破坏,也禁止人类进入地下三千米的深度,同时,人类还应承诺,停止对河外星系的所有探索。 对人类禁令的第一条,人类理应接受。但第二条和第三条,相当于封锁了人类的地下探索和太空探索。可是在巨大的利益的驱动下,人类接受了这份协议。从此,时空智能时代来临。 “老李,你再坚持一下。”老崔正说着,面前的时空一阵扭曲,一道空间裂缝被人用手撕开,紧接着,从里面出来十数名身穿白大褂的医生。 “这是干了什么?怎么伤成这样?”其中一名医生看到老李的模样,不禁皱皱眉。 崔杨听了,无语地笑笑。他肩上的这个物理极限研究所一共就两个人,一个是他,一个是地上躺着的这位。 老李名叫李凌心,二十岁时便拿到了国家级别的物理学奖项,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做梦梦到一种特殊的能量体,存在于天地之间,可吸入体内,纳于丹田,吐于经脉,让李凌心这小伙高兴得不行,第二天就找到崔杨,说找一找这种能量体,万一找到了呢?岂不是给后人造福?崔杨脑子一热,就答应下来。谁曾想这一找就是四十年,上千万次实验,崔杨早就死了心,可李凌心依然坚持不懈。这一次,李凌心用大量的氦原子核去撞击一个氢原子核,准备观其现象,却没想到产生了巨大的能量。因为一个梦,坚持四十年。 医生们将李凌心抬上担架,向回走。崔杨看着被炸得焦黑的众多机器,不由得有些感慨,这一下,家中肯定又要唠叨了。 这个社会的制度与古时不同。古时是一夫一妻制,而这个社会,女性的数量是男性数量的三倍还要多,实行一夫多妻制,而且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在逐渐下降。 蘑菇云散去,强烈的阳光刺得崔杨睁不开眼。“如果这些太阳光能够全部转化为能量,那该多好。”崔杨想。 李凌心百分百地可以康复。这个时代的细胞再生技术无比强大,只要在世上存在一条dna编码序列,就有可能获得新生。李老头虽然伤势重,但医护人员处理起来可谓是得心应手。 这一夜,昏迷中的李凌心做了一个梦,梦中他很老很老,都快要走不动了,还在寻找着那种能量体。他的老伴,他的孩子来劝他放弃,他不听,直到他看见崔杨走过来,才发现自己是真的固执。因为一个梦,拋家弃子四十年,让最好的兄弟与自己饱受风霜,这样做是不是太自私了?要不然就这样放弃吧,反正也没有人会嘲笑。 …… 李凌心再睁开眼时,天色渐明,太阳在地平线下随时准备升起,星光畏惧太阳的神威,将自己藏得严严实实,月球也已经逃到西方,光辉洒落在夜间,不留一丝。 李凌心动动身体。全身的伤口都已经愈合完毕,崔杨趴在病床上睡着了。五十多岁的人,仍然把自己当做二三十岁来对待。 “老崔,走了。”李凌心喊道。他心中对这位好友十分地感激,“老崔,以后我们不搞科研了,我们安心养老,都多大的人类,还还整这些小孩子的玩意。” 崔杨醒来,听到李凌心这般说,心中也是一动,“好我们养老!” 两人办完出院手续,太阳刚刚出来,照在刚从医院里出来的两个老头身上,照得他们睁不开眼。天空中云彩点点,阳光从云层间穿出,形成一束束光柱。已经适应强光的两个老头注意到了丁达尔效应,都是陡然一惊。 “我想再试一次,老崔。” “我想可以。” 第二十二章:光的拦截 “老崔,你准备好了吗?或许这一次之后,我们就再也不能碰这些设备了。”李凌心抚摸着这一台冰冷的机器目光就像是看自己多年的战友。 “开始吧!”崔杨道,旋即拉下电闸。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经过了一天的准备,沙漠中又响起了机器的轰鸣声。昨日,他们两个从医院里出来时,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光”。在物理学中,力被诠释得淋漓尽致,磁和电被解释得透透彻彻,唯独对光的研究停留在了表面。人们只知道光是处在特定频段的光子流,自然光在三棱镜的折射下可形成七种不同频率的光子流,但是光到底是什么物质? 世间的一切都是物质。这一点不可否认。科学家们研究了抽象的力,电,磁,却放过了最常见的光。 经过李凌心和崔杨的商讨,决定先从植物的光合作用入手。众所周知,植物的光合作用是分为光反应阶段与暗反应阶段的,光反应阶段发生在叶绿体的类嚢体薄膜上,为水的光解。光在进入叶肉细胞到达叶绿体类嚢体薄膜上时必定会有一定的时间,这个时间哪怕是千分之一秒也是存在的。 他们两个的任务就是捕捉这些千分之一秒的光。 两个人紧张地忙碌着,一个负责用三棱镜将不断变换角度的光打在超级显微镜下,一个则用超级显微镜观察显微镜镜片下的叶肉细胞,一旦该叶肉细胞出现显著变化,立即切除叶绿体并阻断光源,而且杀死叶肉细胞,使其不在进行任何生理活动。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使两个老人有些疲惫,但科学精神就是如此,哪一个实验结果不是经过了上百次甚至上千次的实验? 太阳光越来越微弱。日若悬河,光渐息微,两个人也越来越急促。 落日在最后落下时,光从地平线上照出,晚霞的余晖使得那一个瞬间格外的明亮,也就是在那一个瞬间,最后一个样本提取成功。 夜晚,两个人分别给家里的老伴通知一声,便继续在月光下观察着,头顶银河星辰。两人不敢开灯,怕影响实验结果。一共六组样本,每人三组,观察完毕后换过来再观察一遍。所谓观察,就是将样本与正常的叶肉细胞的相同部位作比较,看成分变化与差异。 “没有。”“没有。”“没有。”“没有。”“没有。”连续五声无差异使得两个人的心凉了半截,现在只剩下李凌心手中的这一组了。这是最后采集的一组。 现在可以说,这一组样本决定了两位物理研究人员是去是留。李凌心抬头看了崔杨一眼,眼神中竟带有某些恐惧。 “嗯!”崔杨向李凌心点点头,充满坚定。 李凌心一眼望下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他从里面看到了宇宙诞生之初,一个奇点,质量无穷大的奇点,孤零零地在那里,然后爆炸,然后是星云的扩散,然后是星球的形成,几大星球相互碰撞产生恒星,恒星成为众天体运转的中心,直至再无引力去拉扯诸星球运转,便开始坍缩,成为黑洞,将其他星球吞噬。等等,恒星是天体运转的中心,众星球按照特定的轨道在恒星周围做类似圆周运动,这种运动状态,不正像是原子核外的能量轨道吗? 恒星成为原子核,是由众多代表着能层轨道的星球碰撞而来,这是不是预示着如果用一个能层数量极高的原子核去猛烈撞击另一个能层数量极高的原子核,而原子核之间不发生直接接触,是不是可以产生某种新物质? 但是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能量不会凭空产生,也不能凭空消失,它只能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那么问题来了,宇宙原始奇点爆炸所需的能量从何而来?李凌心悚然一惊。如果能量守恒定律没有问题的话,那么真相只有一个,有人在背后为奇点的大爆炸提供了能量! 所有的矛头都指向在古代就被否定掉的一类虚幻东西——神!是不是能量守恒定律出现了什么破绽?不可能,某个人也许会过时,但某条理论却不会过时,历史在验证着它。 李凌心又联想到 自己四十年前梦到的能量体,那是——神牵动宇宙所用的力!李凌心又是悚然一惊,原来如此恐怖的东西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丝毫不知。 “老李,老李,你干嘛呢?”崔杨见李凌心只俯身看了一眼,便将头抬起,仰望星空,眼神空洞,四肢僵硬,可真是吓坏了他。 李凌心眼中的景象如镜子般破碎,再次进入眼中的是浩瀚的星河。李凌心惶恐地望着崔杨:“老崔,我找到了!” 语罢,热泪盈眶。 崔杨也愣了,过了好久才缓过神来,“找到了就好,找到了就好。”崔杨如负释重地吐出一口气,在原地躺下,望着夜空。 星海中,光芒斑点,时不时会有一缕烟云飘过。在这夜空中,是哪颗星星最亮呢?喏,东南方向。 第二十三章:分子重组 世间的一切都是由原子组成,包括光。 这一点,李凌心和崔杨深信不疑,而自从李凌心从叶肉细胞中观察到宇宙运动的本质后,便疯狂地用各种物理学公式推理演算,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在光的传播途径中,会产生一种类似于磁的能量体,这种能量体可以相互聚合,也可以相互分离。根据古代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物体的质量会造成时空的微小弯曲。李凌心大胆假设,如果时空大幅度弯曲,会使这种能量体从光中逃离出来。 幸亏人类与地核达成协议,要不然,二人还要在时空曲率的问题上研究好长时间。 可是,李凌心还考虑到了一个问题。神使用这种能量体为什么是在黄昏时分?为了保存这个问题,李凌心和崔杨商议,将这种能量体命名为魂气。魂,取云鬼之意,云代表白日,鬼代表暗夜,白日与黑夜交替之时,便是黄昏,在这时,人才能够真正地与灵魂对话。 李凌心蹲下身子,用搞了一辈子科研的手抓起一把沙子,影子被阳光死死地钉在下方。他让沙子慢慢地流出手掌,默默地思考着。崔杨正在修理前日被炸坏的设备。崔杨想用轰击质子的方法来轰击光。这听起来很可笑,但这也确实是一种寻求途径的办法。人类将世界上所有的元素都轰击过了,可就是没有人注意到光。 见李凌心蹲在那里愁眉苦脸,崔杨走过来,问:“怎么?又想放弃了?现在可不是放弃的时候。” 李凌心又抓起一把沙子,刚巧一阵风吹过,他便让沙子随风而去。“我在想,这个世界运转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来推动呢?” 崔杨一愣,脱口而出:“分子重组,一个物体,它的分子秩序被打散或者变为另外一种秩序,就会产生能量。这些能量使整个宇宙保持着相对平衡的状态。例如一束激光,它是笔直射出的,倘若在它经过的那条线下放有一个质量很大的圆球,那么它的运动轨迹便会产生微小的偏移。” “时空曲率。” “没错,就是时空曲率,但现在也许时空曲率的定义要加上几句话了。” “嗯?” “一束光笔直射出,倘若在它经过的直线下方放有一个质量很大的物体,那么它的运动轨迹便会产生微小的偏移。原因是质量大的物体会对质量小的物体产生一种拉力,这个力拉扯着物体组成的分子,使它们分开,但由于核子之间的吸引力,又会重新聚合,但是结构和原来完全不一样了。在分子重新组合的过程中会有微小的地球引力,使分子整体向下运动,这边是人们所观察到的轨道偏移。” 倾听的老人突然愣住了,手中的沙子漏完都没有发觉,“这么说,这种能量体是由白日与暗夜的拉扯,使光的组成分子散开,再聚合,产生了那种能量体?” 崔杨深吸一口气,他没想到李凌心会联想那么远。 李凌心忽地想起昨日黄昏在超级显微镜下看到的宇宙诞生的整个过程,神与人之间,神与魂气之间,人与魂气之间,必定存在着某种联系,这种联系的媒介,也许就是光。 “老崔,我明白了!”李凌心站起来,走向黑夜里观察天体用的高倍天文显微镜,目光中充满坚定,脚步中踏满自信。 崔杨忽然间产生了某种错觉,他觉得自己看到的不是一个半身入黄土的老人,而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二十几岁的李凌心,胸怀大志,气宇轩昂。 李凌心站在天文望远镜前,闭上双目,调整呼吸,静静地等待着。 崔杨知道他在等待什么:黄昏时分的那一个瞬间。 太阳走得很慢,对人们的等待不管不顾,按照它自己的作息缓缓下坠。沙漠中不知何时刮起了微风,细小的沙粒被风吹起,吹在为数不多的仙人掌上。 终于,太阳落到地平线以下,黄昏的这一刻闪亮一下红色的亮光。李凌心迅速将望远镜对准地平线,狠狠地望过去。 光线被天文望远镜放大数百倍,李凌心从红色中看到一股若隐若现的时空扭曲。他抬起手,小心翼翼地对着面前的时空抓去,如玻璃裂缝一般的裂纹正在蔓延。 这是时空折叠。 李凌心竟然是想要通过时空折叠的技术来封锁那一束光,真是天才的设想。光被封锁,李凌心的手猛地一握,空间压缩,连带着光一起化作一个奇点,光的质量便由不可计算变为无穷大。然后,这老头“啪!”地一个响指,奇点爆炸! 崔杨站在远处,看着李凌心一阵操作,本以为稳操胜券,却看到一朵熟悉的蘑菇云腾空而起。他赶忙跑过去,一身老骨头使出全力。 “老李,你没事吧!”他把李凌心从地上扶起来,大声呼喊。 “老崔,我成功了!我成功了!”李凌心抬起手,对着奇点爆炸的方向抓了一下。 崔杨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一股能量在那里盘旋。 两个老人在黑夜初至时分,抱在一起号啕大哭。 第二十四章:如梦初醒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成功付给努力者的报酬,可不只有困难和失落,还有喜悦。 李凌心就想也许他的故事可以写一本小说了。辛苦求学二十载,物理学显赫一时,大漠荒废四十年。经历过几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在一夫多妻的制度下仍然只和爱的女人结了婚,也算是幸福圆满了。一生中最牛的成就就是根据原始理论推断出了魂气,并用实验证明了其存在。 可如果真有某位作家将他的故事写出一本传记,那这个作家也是够无聊的。他的故事有什么好写的呢?写他在沙漠中的艰苦岁月吗?那可一定要把老崔写进去,不然就是拼了这把老骨头也要打残那个作家。 这一辈子,李凌心最感激的就是老崔。二十岁之前,老崔帮助他完成了多项科研任务。二十岁时,当他像老崔提出魂气的想法时,老崔二话不说就来做他的后盾。二十岁后,老崔一直给他鼓励,让他再试一次。 阳光透过绿叶,照进李凌心的后花园,照在五彩缤纷的花瓣上。李凌心在躺椅上安静地闭目养神。他知道,这些阳光,都是魂气的所在,是宇宙运行的根本。 老崔已经像国家物理研究院提交科研成果去了,现在李凌心要做到,就是等待崔杨的好消息。 哒,哒,哒。 脚步声响起,李凌心不禁皱了皱眉。老崔那把老骨头,走路根本发不出声音。那是谁来了?李凌心的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来者是个年轻人,一头蜷着的棕发,有着深邃的蓝色的眼睛,高耸的鼻梁,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男子身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胸前挂着一个写着“研究院院士”的牌子。 “请问您是李凌心前辈吗?”男子彬彬有礼地问道。 “是。”李凌心点头致意,目光直接盯上男子的双眼,眸子中是老练的眼神。 “您的研究成果我们很感兴趣,还烦请您跟我们走一趟。”男子鞠躬敬礼,显得温文尔雅。 “没兴趣,老崔呢?让他来和我说。”李凌心淡淡的语气着实令男子沉不住气。 “前辈还是看一看我们开出的条件吧。”男子抬起右手,食指一点,便有一份文案出现在李凌心的面前。 虽然科技已经发达到了时空智能的地步,但人们在传递或者保存某些重要信息时还是会使用纸质文案。一来纸质文案要比电子文案更加安全,再者纸质文案也能表达出对古文化的尊重。 “没兴趣。”李凌心接过纸张,随手撕成碎屑,然后扔到空间垃圾回收站中。研究魂气是为了什么?李凌心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但绝不是用于获得被人驱使的资格。 “前辈如果这样对待我们的诚意的话,未免也太对不起您的朋友了。” 李凌心眼神一凛,目光中少见地带了一丝狠厉。“崔杨?你们把他怎么了?” “您的朋友崔杨涉嫌违反宇宙和平协议,如今正在星际法庭接受审判。”男子从空间中拈出一根香烟,用手一抹,便将之点燃。 “违反宇宙和平协议?不可能,我们的研究成果……”李凌心说到这里,忽然顿住了,他陡地想起,魂气存在的基础是神!而神在现代物理科研理论中是不存在的。如果神存在,那自然界的很多规则都要被改写。 比如能量守恒定律,将被改写为:神是能量的最终源头,执掌着能量的产生与消灭。 这是公然与整个物理界为敌! 老崔啊老崔,是我害了你!李凌心追悔莫及。 “现在,前辈您是要和我一起去星际法庭接受审判,还是继续我们刚才的话题?” 李凌心又想起,他与老崔一起研究的那些时光。以老崔的智商和科研经验,应该早就知道魂气的存在违背能量守恒定律,但他依然支持自己。为什么?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固执,和这个社会一样固执!都不愿意相信自己的错误。可老崔还是去国家物理研究院提交科研成果去了,他知道如果他不去自己一定会去。 “你有什么条件?” “帮助我们真制造可以储存魂气的装置!” “如果天地间的魂气少了太多神会发现的。” “神?想不到大名鼎鼎的科学家李凌心竟然会相信神这种悖论。”男子怔了一下,旋即说道,“这如果被物理学界知道推翻他们信仰的是一个相信神悖论的老家伙,该是多么大的笑话啊!”男子停顿了一下,“关于神的事,前辈不用担心,我们会确保两位前辈的安全。” “好,我跟你去就是了,不过我需要老崔,我一个人研究不出来。”李凌心站起身,在面前撕开一道空间裂缝,走了进去。阳光照着他的背影,显得那么苍老,像个将死之人。 第二十五章:历史遗痛 在星级档案保护局中,会有这么一份历史文案。它被绝对密封,用羊皮纸记载。因为羊皮纸保存的时间最长,比任何东西都长,除了石头。现在,这一份历史文案正在被打开着。打开它的是两双颤巍巍的老手,老手的主人是两个老掉牙的老头。 这一张纸如同空气一样纤薄,却像黄金一般沉重。 纸上用微雕技术刻着密密麻麻的字。因为用笔写太不靠谱,墨迹随时都会脱落。 李凌心和崔杨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向对方点点头,然后李凌心伸手打了一个响指,纸上的字体便被投影在两个老人的前方。 经过时间的腐蚀,字迹依然没能逃脱损坏的命运,有个别的字体因为分子键的断裂而变得有些残缺。字体为古字体,已经没有多少人认得,李凌心和崔杨只能一边查阅一边翻译。 “该死那些混蛋,把我们两个找到,竟然不找两个挖骨头的(考古学家)。”李凌心快速地翻阅着古文字字典,嘴里咒骂道。 “秦氏有子,其名昭叶,年十七,负药入藏书阁,毁远古之史,罪不容诛,吾辟平行之宇宙,观其象,仍不能阻,只观几字:伞,相,灵,情,刀,修,浪,其意莫能道出。” 字迹停顿一行,往后依旧是在讲述古代人物秦昭叶的,不过在最后几行,却隐含地提了句:“天地初分之时,源气初成,魂气伴生。世人寻吞纳之法,吞吐一息。然风霜千载,魂气枯竭,无处寻。”好吧,一点也不隐含。 李凌心和崔杨注意到那句“天地初分之时,源气初成,魂气伴生,世人寻吞纳之法,吞吐一息。”这是神创论的观点之一。 源气又为何物?魂气已是牵动宇宙运转的力量,竟是伴源气而生。 吞吐一息?难道魂气可以直接吸入体内不成?李凌心和崔杨面面相觑,心底的震撼不亚于李凌心刚发现神创论时。以体内当做储存魂气的容器,难道将它存在于丹田中吗?那个古代玄幻小说作家通用的地方。 等等,那些玄幻小说,不一定不是真的!李凌心想到那些玄幻小说中激动人心的情节,炫彩华丽的环境,如果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怎么能描写出来呢?靠作家的想象力吗?那这个作家真厉害。 在时空智能的条件下,很容易便证明了平行宇宙的存在,一个人的角色被多个宇宙分担着。也许这里的李凌心正在窥探天机,另一个宇宙的李凌心正在用魂气满世界地找坏人战斗,另一个世界的李凌心也许已经身在天堂或者地狱。也就是说,那些古代的玄幻小说,有可能是记载的各个平行宇宙的故事。恩怨情仇,生死归于一线。或许在某个宇宙,拥有打通空间节点的能力,达到时空跃迁的目的。一个宇宙中便会出现多个宇宙中的人,而这些人的命运,都会被改写。 丹田,这个古代玄幻小说中的特殊位置倒是可以试一试。丹田共分三处,两眉间者为上丹田,在心下者为中丹田,在脐下者为下丹田。小说中指的,一般是下丹田。 李凌心随手挤压一片空间,使之成为一个奇点,然后使它爆炸,似有若无的空间扭曲证明着微薄的魂气在那儿。李凌心走过去,魂气便如有生命似的,直接钻到李凌心的天灵盖中。 “老李,你没事吧。”崔杨见李凌心面红耳赤,全身冒汗,身上的血管不断跳动,慌忙问。他们都是一把老骨头,经不起什么大折腾,可是老李总把自己当二十岁的年轻人玩,非把自己玩到坟墓里去不可! “闪开!”李凌心双臂一震,庞大的能量自体内喷薄而出,直将崔杨震得眼前一黑,躺在地上。 真的很令人激动,感觉全身充满力量,感觉回到了二十岁时,肌肉健实,一个人能单挑五个,那时候的他,当真威猛。可现在这能量似乎不怎么受他的控制。这才只是一丝,就已经有这般威力,运转整个宇宙的大能量,倘若被一个人操纵着,这个人,只能是神。 “老崔,你怎么样?”李凌心问道。他不敢过去,怕强大的魂气再次喷出,伤到崔杨。 “暂时还死不了。”老崔坐起来,朝李凌心挥挥手,脸上是说不清、道不尽的高兴。老李的这种现象表明,他俩的推论完全正确。 只是,这样的研究成果被公诸于世,如果被心存恶念的人利用,那这个世界或许会一片混乱。他们两个,这是在无意中找到了足以改变整个世界的东西。这样的推论,还是沉默好,将一切都交给后人。到时候,纷战四起,魂气铺天盖地,那都与他们没有丝毫关系,他们已经化成了黄土。 “老崔,我想去地下看一看。我想知道,地核到底在对我们隐瞒着什么。”李凌心忽地说道,眼眸赤红,眼神中充满求知的欲望,也有许多贪婪。 “老李,你疯了吗?你忘记人类与地核签订的协议了?你那种行为会照造人类社会崩溃的!”崔杨愣住了。 李凌心沉默了一会:“我还是想去看一看。” 第二十六章:孤独的小狼 “陈横,你给我站住!”疏竹城中的一角,几个少年追着一个小男孩,手里拿着刀器。他们跑过几条街,最后,几个少年将小男孩逼到一个死胡同内。小男孩看了看三面的墙壁。白色墙垣,绿色栏杆,一支红杏探出身子,吸收阳光的甘霖。只是这样的地方,没有能让小男孩逃跑的地方。 小男孩知道几个少年不会真杀了他,眼中也没有害怕之意,只从怀中拿出两张饼,就往嘴里塞。几个少年看了,一拥而上,拳打脚踢。小男孩被摔在地上,任由几个少年踢打,只慌忙地往肚子里咽东西,手里死死地抓着两张饼。 “臭要饭的!再敢偷东西要了你的贱命!”几个少年见小男孩被打得要昏过去,便不再动手,只骂道。骂的够了,这些少年便如打了胜仗一般往回走。 小男孩挣扎着爬起身,将手中的饼拍打拍打。虽然粘上了泥土,不过可以吃。这时,小男孩将饼揣进怀里,然后揉揉腿,站起身,慢慢地走出这条死胡同,步伐有些不稳。刚才那群少年的拳打脚踢,使他的腿上有一块淤青。这可算不了什么,为了食物,他什么都干得出来,也什么都能豁得出去。这便是社会最底层的人民。 所谓的违法犯罪行为,无非是生活所逼而迫不得已,谁不想好好过日子呢? 疏竹城是极为繁华的一座城市。数条宽大街道交错纵横,店铺如沙砾一般繁多,每日的大街上,皆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金钱从这里流淌,强者在这里隐匿。东边就是大名鼎鼎的穹窒魂院,里面可全都是厉害的人物。刚刚那几个少年就是从里面学习。再往东走,陈横就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了,他也不想知道,他每天都为填饱肚子而发愁。 正所谓,最富饶的地方也有百分之一的贫穷。陈横就是那百分之一。 陈横身体弱小,力气不大,所以想要去做点活计维持温饱去没有门路,他又不懂得如何吸收魂气,现实也将他修炼的想法压得死死地。对他来讲,咸鱼的翻身就是一个梦,一个根本无法实现的梦。 陈横在大街上走着,丝毫不理会行人嫌弃的目光,脑子里想着晚上的住处。反正他也改变不了,还管它干什么?是桥洞呢?还是树枝呢? 这就是一个流浪子,无父无母,无依无靠,每日只有三餐温饱,为了一张饼连命都可以不要。 陈横找到一棵大树,树的分支很多,也很粗壮。他觉得这里就是今晚的“家”了。陈横利落地爬上树,找到一个又高又结实的树干,倚着主干坐下来。从这里可以看到大半个疏竹城。 层层的树叶并没能挡住全部的阳光,依旧有点点碎碎的金色透过来,照在陈横那满是泥土的脸上,也照入疏竹城中,房顶上的瓦砾反色这点点的金黄。 陈横将目光投入到疏竹城内,欣赏着这如画一般的景色,特别是即将落下的太阳两侧的云霞,层层相叠,层层开合,橘红色映着一天的幸福。陈横将饼拿出来,慢慢地吃着,目光俯视着疏竹城,竟在一瞬间令人产生了某种错觉。 君王在品尝自己的美味佳肴,看着自己的河山。一个每日为食物拼命的人怎么会有这种气概呢?也许是内心隐藏的那份孤傲吧。 时间在这样的浪费下过得很快,转眼间到了夜间。猫头鹰立在树上,绿色的眼球不断地转动,寻找着食物。蝙蝠成群地飞着,也在为食物游荡,陈横呼吸均匀,已经进入梦乡。 一夜寂静。 第二天一早,陈横醒来时被吓了一跳。他清楚地记得,睡觉前树上只有自己一人,可醒来之后变成了三个。一个灰袍人,一个黑袍人,衣着都非常华丽特别是灰袍人背后那把银伞,一看就价值不菲。 陈横轻手轻脚爬下树。这两个人衣着华丽却睡在树上,定是一路奔波至此,极为疲劳,深夜客栈又闭门不开,无奈之下,才会这般做。自己若打搅了这两位的好梦,定会吃不了兜着走。 陈横的早饭是山林间的野果。也是要看老天爷的安排运气好了中午饭都能一起弄回来,运气差点就要饿肚子。 陈横渐渐地远去了,这时太阳还在地平线以下,东方的天空还是橙色的。 “老霍,你感觉刚才那个小子怎么样?”灰袍人依旧闭着双眼,向黑袍人问道。 “我感觉那小子不错,有潜力,倒是可以培养一番。只是……感觉有点怪。” 灰袍人听了,从腰间取出一个酒葫芦,拔开嘴,酒香立马在空气中散开。灰袍人照例将葫芦先递到黑袍人的嘴边,见黑袍人没有反应,大笑几声,酒液顺势流下。“交给你了!“ “我不管,你要是想教你便教,我不插手。”霍不天翻了个身,背对着灰袍人,道。 “好,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乐趣。”林夕将葫芦盖死,挂在腰间,也一转身,睡过去。 这两个人,一个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林夕,一个是将林夕暴打一顿的霍不天。 几个月前,霍不天将林夕暴打之后,得知了林夕的些许经历,然后林夕又好说歹说,连威胁都用上了,霍不天才原谅林夕的所作所为,并决定随林夕一起游历四方,之后霍不天回到海螺宫中,将海螺宫之主的位置禅让给老吴。林夕去了一趟海螺沟的那片无雪之地,衣兮的坟墓在那里。与衣兮道别之后,两人在酒馆会合,便向东出发。途经穹窒魂院,林夕看望了相心,并住了不少时日,才依依不舍地与相心道别,并承诺日后一定回来。最后两人在疏竹城外遇到了这个孩子。 在睡梦中,林夕看到了自己已经死去的兄弟。 第二十七章:恶狼的选择 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影响一生的选择,狼也一样。 陈横回来时,怀中抱了许多果子,嘴里还叼了一个。此时天已大亮,红日初升,天空泛着淡淡的灰蓝。林夕和霍不天依然在树上,微闭着眼睛。 闻到果香,林夕首先睁开双目,看着小男孩来到树下,倚在树上,然后将果子摊开,坐下来,就开始吃。 咕~林夕看了一眼不争气的肚子。 陈横抬头看去,正好看到林夕那尴尬的笑容。陈横指指面前的果子,再看看林夕,旋即左挑右拣,找出一个偏小的抓在手中,向林夕伸去。 林夕笑笑,接过果子,跳下树,坐在小男孩旁边,随手就在一堆果子中挑了个最大的,然后就往嘴里送。陈横见了,慌忙来夺。林夕使用魂气加持,身体便上升数尺。陈横够不到林夕,心里还着急,眼中就要闪出泪花,口中就要大喊。 林夕就这样看着陈横,一口一口地将果子吃完。霍不天看着林夕的这般模样,暴揍他一顿的冲动又一次产生。林夕吃完果子,将核扔掉,身体落下,两只眸子看着小男孩。 小男孩连连后退,直到站在那堆果子面前。林夕无奈地笑笑,这孩子,竟然是去护着他的食物。 “孩子,你的果子我不会白吃。”林夕大笑,“你过来。” 陈横平日里与疏竹城中的那些少年争斗惯了,便以为林夕和他们一样,便向后退了一步。 林夕看到这孩子向后退一步,不禁哭笑不得,看来,自己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并不好。 “你过来。”林夕索性一招手,魂气便喷薄而出,将小男孩给“送”了过来,“坐这儿。”林夕指着刚刚小男孩坐的地方,道。 此时陈横知道面前这灰袍人比疏竹城中的少爷要厉害,于是放手一搏,实在不行自己就饿两天,把这些果子给他。真是的,穿的这么华丽,却来抢别人的食物,陈横从心里鄙夷他。 “叫什么名字?”林夕问道,声音温雅,使自己看起来比较和蔼。 “陈横。” “多大了?” “十七。” “想修炼吗?”林夕问道。 “不想。”陈横想都没想直接答道。 林夕顿时语塞。陈横的这种回答完全在他意料之外。 “为……为什么?”林夕语无伦次地问。 “修炼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还不如多找两个果子来的实在。” 陈横说的,其实也有几分道理。这是个现实的世界。有时就算你十分地努力,收获却可能是三分,有的人也许连一分都没有。就算拼尽全力头破血流,最后换回的可能只有粉身碎骨。陈横已经被现实欺压得抬不起头来,仗剑走天涯的梦想早就破碎了。而且,我们的世界也不是每一个陈横都能遇到林夕。 林夕瞬间愣住,他真的无法反驳,两个人生长的环境不同,所经历的事情不同,形成的世界观也就不同。林夕认为,修炼到一定地步便可以获得尊贵的地位,而他从来没有过为衣食担忧。而小男孩认为,生活的首要就是吃饱肚子,为了食物不顾一切,连命都可以搭上。正是陈横的那股子猛劲,让林夕对这个小男孩好感倍增。 “如果你修炼到魂之气境界,我就带你去疏竹城最好的饭馆吃一顿呢?”林夕道。这是他唯一能想出来的诱惑陈横修炼的法子了。 “真的?”陈横眼前一亮,城中最好的饭馆,那可是九仙居啊!听人们说那里的菜都是肥的流油,是人间少有的美味。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林夕手一摆,又一个果子飞了过来,落入林夕的嘴中。 陈横也不心疼果子了,满脑子都是九仙居:“我该怎么做?” 林夕不慌不忙地吃完果子,慢悠悠地站起身,看着冉冉升起的太阳:“不急,要等到白日将落,黑暗将至的黄昏时分,才能开始第一次修炼,那时的丹田,容纳量最大了。” …… 太阳经过了一天的跋涉,终于从东方来到西方,虽是一脸倦容,却依旧有力气将身旁的晚霞染上颜色。 陈横坐在地上,盘腿收膝,双掌放于腿上,跟着林夕的指令,一吐一吸。 “感天地弘妙,宇宙浩瀚,静气凝神,体内的能量全部降于丹田,将这些能量输入经脉,便为魂气。以天地之魂气,补丹田之空虚。周而复始,称修炼……” …… “回想起伞下君第一次教导我修炼的时光,那时的我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我命运的轨迹正在悄然变化着。”——《苍曜之狼陈横回忆录》 第二十八章:透骨战恒枪 何为永恒?不生不死,不败不灭。可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创造出来就是要去挑战某些不可能的事,某些人活着就是要做别人做不到的事,凭借它浓浓的战意和不屈的意志。即使明知会失败,也还是要顶着众人都嘲笑和风雨雷电向永恒挑战。因为这就是他的命运,不可避免的命运。 陈横这家伙的悟性极高,林夕教导他没有几日,他就已经准备冲击魂之气的境界。这在林夕看来是陈横的不懈努力,可陈横自己看来,是食物的诱惑。进入魂之气,才算是跨过了修炼的门槛,正式与普通人划清界限。既然陈横修炼,林夕指导他修炼,那寻找食物的重担就肩负在了霍不天的身上。 经过了几天的沟通,林夕与陈横之间的关系融洽了许多。陈横的身体及各方面的情况,林夕也已了解。 “你真的要教导这孩子修炼?”霍不天将手中的食物放下,把林夕拉倒一边,看着正在吞吐魂气的陈横,问道。 “怎么?要不然你来教?”林夕瞥了一眼霍不天,“当初我让你教你都不教,现在又来和我抢。人呐,真是,失去了才知道宝贵。没门,绝对不可能。” “我不是和你抢。”霍不天看了一眼孩子一样的林夕,“我只是觉得,陈横的身上有一股熟悉的气息。”霍不天看着正在修炼的男孩,眉头微蹙。这种预感是他在陈横刚刚吸入体内魂气的那一刹那有的。虽说这几日那种气息减少了许多,可霍不太还是觉得,给林夕提个醒为妙。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纵有通天本领,也要提防背后的危险。 “老霍,你就是警惕心太强,什么事都不会发生的。”说着,林夕看了一眼陈横,表情平淡,“你只需要去找食物,其余的交给我。” 说罢,林夕向陈横走去。陈横这几日不用出去“奔波”,还吃饱喝足,身子明显要比以前壮实几分,脸上用河水洗干净后泛出微微红光,也有几分俊朗。 “孩子,你先停下。”林夕对着陈横说,旋即盘腿坐在陈横对面,等到陈横完全退出修炼状态,“摸一摸你的小腹处,是不是感觉有些温热?” 陈横照着林夕的话,摸摸小腹,确实感觉到温热,好像一股热泉自上而下缓缓浇落,热得他浑身酥软。陈横点点头。 “现在,我要你明白一个道理。”林夕将手搭在陈横的肩膀上,“吞吐魂气,是用来杀人的,这一点你能理解吗?” 陈横一愣。杀人?他从没想过杀人。他觉得这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造物主的恩赐,自己怎么能随手掌控别人的生杀大权?要生则生,要死便死。他还是疏竹城中最卑贱的人,怎么能手握这么大的权利?可是他转眼想到了欺侮他的几个少年,有好几次差点将他打死。陈横的心中忽然燃起了仇恨,是的,杀人,他要杀人。 “嗯。”陈横使劲点点头,眼眸中露出微微的血色。 “好,恭喜你,从现在开始,你就是一个魂之气境界的修炼者了。”林夕的手在男孩的肩膀上一拍,顿时间,天地间的魂气汇聚成一个小小的漩涡,迅速地向陈横的天灵盖涌去。陈横在这一瞬间看到了整个宇宙,他心中的宇宙。 黑暗,深沉的黑暗。或许这就是我的内心世界吧,一片漆黑,强迫自己向世人展示光明。 林夕手再一拍,黑暗破碎,外界的光充斥了他的眼球。陈横感觉自己的眼睛变亮了,可以看到千米以外的东西;耳朵变灵了,能听到细微的声音。 观莺歌燕舞,听草长虫鸣。 这种感觉真好啊!就像以前一直活在浓雾中一样。 “这就是魂之气了?”陈横问道,同时右手抬起,灰色的魂气在手掌上缠绕。 “对,这就是魂之气,修炼的第一层境界。”林夕道。魂之气的晋升就是如此简单,懂得吞吐魂气之法,明白魂气的本质作用,便会得到晋升。只是这晋升魂阳的门槛陈横能否跨过去,还真不好说。以陈横现在这自卑的心理,能真正地结束一条生命吗? 林夕将手向后一伸,手掌旋转,五指张开,乳白色的魂气自掌心喷薄而出。一声淡淡的狼嗥声在陈横耳边响起,霎时银光大盛,陈横惊得说不出话来。 银光散去,林夕的手中多了一杆长枪。 枪杆由古木制成,虽不圆润,倒也圆滑,如光线一般笔直,血红色的枪缨无风自动,枪尖比一般的枪要长出许多,枪锋中透着凛凛的杀意。 陈横一看到长枪,一股寒意从心底猛地窜起,不由打了个冷战,霍不天亦然。 “这是一位前辈送给你的礼物,它叫透骨战恒枪,世界上仅此一杆。”林夕将透骨战恒枪插在地上,冲陈横挑了挑眉,“试试?” 透骨战恒枪静静地插在地上,连阳光的温暖都不能驱逐枪上的寒意。这枪里,仿佛封着恶魂,恶魂对着外面的世界虎视眈眈。 陈横站起身,奋力挪动脚步。他的身体不听使唤似的,拒绝靠近透骨战恒枪。终于到了透骨战恒枪面前,他努力抬起手,慢慢地靠近着,脸上汗如雨下。终于,他一把抓住透骨战恒枪,一声凄厉的狼嚎在他心中响起,他看到黑暗中无数双绿色的眼睛,闪着贪婪的目光。 第二十九章:苍狼吞魂刺 如何面对内心的恐惧?如果有人知道,希望他能来告诉陈横。陈横的内心世界里,无数只恶狼死死地追着他,他狼狈地逃窜。忽然,他被逼近了一个死胡同,和几天前一模一样的死胡同。白墙栏杆,红杏探身。陈横不知所措地盯着群狼。之所以“盯”,是因为陈横虽不知如何化解面前的危机,却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恶狼虎视眈眈,对着猎物长嚎一声,奋力扑了上去。 陈横与群狼撕打在一起,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自己也是一头恶狼。撕打了许久,终于有些平静下来,,地面上,几只狼被咬得血肉模糊。这些狼分成两个阵营,一边是群狼,一边是独狼。独狼将口吻低垂着,便于有狼扑上来时一口咬住对方的颈脉,浓稠的鲜血从尖牙上滴落,眼里闪着暴戾的凶光。这是一只狼与一群狼之间的战争。 双方不断地僵持,皆是在等待着对方的一个失神。 “嗷——”独狼仰首长嗥,壮实的肌肉绷得笔直,在这一瞬间,独狼有了一种君临天下,唯我独尊的气势,让群狼忍不住要臣服。 终于,一头狼承受不住独狼的气场,哀嚎一声,转身逃跑。有了第一头,很快便有第二头,第三头,……狼群在不断缩减,最后只剩下一匹,那是狼王。 长嗥声依然未止,狼王在原地警觉地看着独狼,身体不断调整角度,寻找最佳的进攻时机。 忽然,狼王的身体向后一顿,然后借势冲去,目泛红光。独狼向一侧偏移,躲过狼王的一次进攻,同时咬向狼王的脖颈,牙齿森白,透着寒光。 两只狼都是用上了毕生的力气,尽全力地撕咬,尽全力地踢打,尽全力地怒吼! 狼王的声音渐渐微弱,最后竟消失了。它倒在一片血泊中,身体僵直。所有的所有都宣告着生命的结束。 现实中 陈横将透骨战恒枪一拔而起,然后被这柄枪上的杀意震得两眼模糊,昏了过去。 …… 霍不天一脸紧张,而林夕却摆摆手道:“当初我拿到这透骨战恒枪时,还被震得一惊呢,他这是属于正常现象。” “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啊?陈横说到底还只是个孩子。”霍不天白了林夕一眼。正说着,陈横醒来。 “喏,那不是醒了吗?我看中的人,怎么可能连一杆枪都拿不起来?这杆枪,就是为他而生啊!” “孩子,你过来。”林夕喊道。陈横的眼底闪过一丝暴戾,旋即提着枪走过来。 林夕将背上的伞拿在手中,手握伞柄,竟是握枪的姿势。林夕与陈横相对着面,使陈横可以看到林夕的每一个动作和细节。 “陈横,你看好了,下面我教给你的是,苍狼吞魂刺。” 霍不天听了,瞳眸一凛,心中的那种预感如火焰般腾空而上。 林夕将伞负于一侧,右手抓住伞中央,旋即轻轻一震,以伞尖为中心,一圈魂气涟漪便扩散开。“一震,蓄力。”旋即林夕右手魂气涌出,盘旋着伞柄向伞尖游去,待到魂气走到伞中央,林夕再震一下,魂气便向两侧扩散。这魂气穿透空气的声音,竟有些像是狼嚎。“二震,蓄势。”在这之后,林夕缓缓闭上眼眸,调整着呼吸,最后将伞收回。 “你先将这两震练好,后面便水到渠成。”林夕道。他不是不教给陈横最后一步,只是这最后一步,每个人都不一样,关键在于持枪者的内心。 陈横学着林夕的样子,将透骨战恒枪负于一侧,右手抓住枪柄中央。太阳的光芒打在枪尖上,银白色的枪尖闪闪发亮,长缨轻拂。一种熟悉的感觉自手上传来,好像他与这枪认识了很久似的。怎么会?明明第一次见到它。 陈横轻震肩膀,透骨战恒枪便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灰色的魂气自枪尖扩散。陈横又将魂气沿着散发着古老气息的黄铜色的枪杆盘旋而上,陈横好像看到一只冲天而起的鹰。然后,陈横再轻震肩膀,灰色的魂气开始扩散,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热,全身的炽热。陈横感觉被火烧一般。四周伸手不见五指,一片漆黑。忽然,火苗陡得窜起来,陈横这才看清身处何方。四周尽是荒原,野火肆虐,自己是一匹狼,壮硕有力,头顶繁星点点,斗转星移。 这是哪里?陈横有些害怕,漆黑的眸子中,倒映这不断旺盛的火焰,他奔跑起来,世界在他后面燃成灰烬。他跑到高处,仰天长啸,试图唤醒自己的灵魂,却像个王者一般充满威严。一轮皎洁的弦月在他的头顶上空升起,洒下圣洁的光辉。 现实中的陈横,双手执着透骨战恒枪,一秒的时间内已经刺出数百次。枪锋破空,刺耳的声音在空中凝聚。 林夕点点头,楚兄弟这次挑的人,还真不错。 突然,林夕眼神一凛,他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化作一道光线冲向陈横,不由大怒。 “老霍,你干什么!”林夕身形一闪,挡在黑色身影面前:“你为什么这样做?” 霍不天止住身形,一指指着已经停下来呆在原地喘息的陈横,“此子不可留!” 原本,霍不天对于陈横的警惕已经放下,毕竟自己是单轮之境的强者,没有必要与一个刚刚突破魂之气的孩子计较。可当霍不天看到陈横拔起透骨战恒枪时,那种警惕又一次从心底升起。透骨战恒枪,这般利器,举世闻名。它的成名原因便是挑战永恒。既然是挑战永恒,那么一切不永恒的事物,都可以被它粉碎。也就是说,透骨战恒枪在使用时,无视任何防御。倘要躲避透骨战恒枪时攻击,最好的办法就是杀其主人,使透骨战恒枪的主人变为永恒。 “他只是一个孩子!”林夕狠狠地扇了霍不天一个耳光,“他只是一个孩子,自卑,怯懦,偶尔会有几分黑暗的孩子!不要以为你揍过我,我便打不过你。” 第三十章:星下影相融 霍不天被林夕这一巴掌打得脑袋空白,他无奈地看了林夕一眼,愤愤地坐到一颗大树下,就着阴影闭上眼睛。林夕的手在颤抖着,他将头上的发髻摘下,任由头发散乱。这时才发现,林夕的头发竟如女性一般的长。林夕轻轻晃头,长发便如银河般摆动。他手腕一转,将发髻收入袖袍。 三个人都沉默着,林夕找到一棵大树,在树枝上坐下来,目光投在东方的天空中。陈横知道是因为自己林夕才与霍不天闹矛盾,也不知该怎么办,于是也找到一颗大树坐下,不知做什么。 夕阳落下,黄昏已过,夜幕降临,繁星渐明,一片鸟语虫鸣。霍不天渐渐地进入梦乡。 在那个虚幻的世界里,他看到了帝既。他和帝既一起走在海螺沟的雪地里,还是那个温度,那个声音。他和帝既不知在谈论些什么。“你觉得陈横这个孩子怎么样?”霍不天忽然问道,声音明晰。 帝既笑笑,不言语,只顾往前走。霍不天疾步跟上。 两人又开始畅谈,依旧不知在说些什么,只是往前走,向一个雪山上走。霍不天突然又冒出一句:“你觉得陈横这个孩子怎么样?”帝既仍然是笑而不答。 两个人将天色从日光明媚聊到月明星稀,再从月明星稀聊到红日初升,不知疲倦。两个人终于来到了雪山顶。雪山的另一侧是深不见底的悬崖峭壁,悬崖表面光滑如镜,好像被刻意打磨过一般,状如斧劈。 帝既转身,对着霍不太,佝偻的身躯开始渐渐在霍不天的视线中模糊,苍老的声音中带着释然:“既然它出现了,就不要令它消失,这个世界已经如死水一般沉默太久了,早晚会有一个人去挑战永恒。”语罢,帝既纵身一跃,霍不天惊呼一声,被吓醒了。 点点的明灯挂在银河中,竞相地衬着已经走到银河尽头的玉盘。深夜的树林中,极为地幽凉,让人倍感舒适,心如一潭湖水一般平静。树影被打在地上,月光细细碎碎。 忽然,霍不天听到一丝微小的声音。他赶忙用魂气充斥手掌,双掌握成拳头。一个小小的影子拿着一把长长的银枪,停在了熟睡的林夕面前。 那是陈横! 夜深人静,陈横这时拿着透骨战恒枪站在林夕面前想干什么?霍不天不敢往下想。“林夕啊林夕,这一次你可真看走了眼,如今这孩子要对你痛下杀手,用的又是透骨战恒枪,这一次,就当是个教训吧。” 只见陈横将透骨战恒枪举起,霍不天掌心魂气充盈,包裹在拳头表面,只要陈横在动分毫,他就给陈横致命一击。 突地,霍不天愣住了,他的视线中,陈横举着透骨战恒枪,跪下来,对着林夕磕了三个响头,然后将透骨战恒枪恭恭敬敬地放下,转身离去。 “唉。”一直紧闭双眸的林夕忽然长叹一声,“陈横,你先等等。老霍,你也不要动手。”林夕表情淡然,像是说梦话似的,“我给你们说个事情。” “在我二十几岁时,我有那么一帮兄弟,我们一同出生入死。那时候的我是整个团体中最弱小的,年龄又是最小,所以他们都谦让着我。有了好处,给我的总是会多一点,可我的心在众多兄弟面前总是自卑。遇到什么危险怯怯懦懦,到头来却得到极大的好处,我觉得我不配。兄弟们知道,就想办法弥补我的自卑,他们表现得不在那么强大,有了功劳就往我身上推。渐渐地,我也有了自信。”林夕睁开双目,看着东方的天空,脑海中尽是些难忘的记忆,“直到又一次,我们遭到仇者的追杀,被逼死在一个山谷中。兄弟们用自己的身体将我藏在底下,我才得以逃生。这透骨战恒枪,就是我楚兄弟的遗物,他在闭上眼睛前,嘱咐我说这透骨战恒枪不能没有后人,让我一定要找到透骨战恒枪的传人。所以我找啊找,在陈横之前我还找到过两个,但他们的心胸太过狭隘,根本无法容纳苍狼之魂,于是我将透骨战恒枪拿了回来,直到遇见你。”林夕转身,看着陈横,长长的眼睫毛再也掩饰不住眼底的锋芒。“那天夜里见到你时,我好像看到了楚兄弟,你和他一样,骨子里流露出坚强,身体里流着不屈的血液。像你们这种人,生来就是要去挑战永恒的,即使注定要失败也会去挑战,因为这就是所谓的命运。” “可是,你不是也能拿起透骨战恒枪吗?”霍不天插嘴问道。 “我已经有了一把伞了,我不能让我的伞伤心。”林夕眼中的锋芒褪去,归于平淡,“所以,陈横,接受这把枪,好吗?”林夕双手捧着透骨战恒枪,走到陈横面前。 陈横看着这把九尺长枪,忽地发觉这不仅仅是一把枪了,更是历代持枪者的灵魂。它代表了林夕对自己的信任,应该接吗?自己会让他失望吗?陈横在犹豫着。 终于,陈横握住枪杆,接过了这把枪。林夕对陈横点点头。 “对不起。”霍不天从树干上跳下来,不知道是对谁说的。 “老霍,我想揍你可以吗?”林夕走到霍不天身边坐下,然后将陈横唤过来。 “不可以。”霍不天道。 月光皎皎无语星,树林幽幽待天明。 第三十一章:疏竹五大少 第二日,林夕醒来时,霍不天和陈横都已经不在,应该是去找食物了。真是的,也不带着我的酒葫芦,林夕开始抱怨,旋即睡意再次袭来,他闭上眼眸,再次睡去。 疏竹城 霍不天先领着陈横买了两件衣服。陈横原来身上的衣服实在是不能穿,走在城中都感觉自己好像拐卖儿童似的。然后霍不天又带着陈横来到疏竹城最好的饭馆准备大吃一顿。林夕许诺过的。 “客官,这是九仙居的菜单,您说,我来记。”老板崔老二将一份菜单递到霍不天手里,态度恭敬,语气温和。霍不天随手将菜单扔给陈横:“你随便点吧,我先去找个位置坐下,点完来找我。” 陈横手忙脚乱地接过菜单,眼睛好像要进去似的在菜单上游荡。不管是认识的,不认识的,通通来一遍!崔老二飞快地记录着,眉头有些微皱。看着两个人的装束,也不像是豪华富贵子弟,点这么多天价菜,能不能拿出这个钱还真不好说。不过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万一人家低调行事呢?崔老二对谁都是笑脸相迎。 “干爹,你怎么能让一个小流浪汉进我们九仙居呢?”忽然,在一侧,响起了一个少年的声音,略微带些阴暗。陈横身体一震,这声音,是那天追逐他的几个少爷中的一个,名为赵冰之。 “冰之,怎么说话呢?”崔老二不禁一愣。 “干爹,要我说啊,就应该把这小流浪汉乱棍打出去,打折他的腿,还真以为穿了一身像样的衣服便是人了?”赵冰之的声音依旧在嘲讽,并向陈横这边走来。赵冰之不怕在这里闹事,甚至打死一个人都不成任何问题。原因无他,这间饭馆的老板是他干爹。 陈横瞪着慢慢走过来的少年,拳头紧握,不会在心中燃起。 “陈横,过来。”霍不天一直在不远处看着。以陈横这性子,肯定要与那少爷打斗,吃亏倒是不怕吃亏,关键是这饭还没吃,陈横不饿他还饿呐,他不饿城外躺着的那位还饿呐。 陈横听见霍不天的呼喊,当即把菜单还给崔老二,道:“就这些了。”然后将怒火压下,装作没看见赵冰之,走到霍不天身边坐下。 赵冰之从崔老二手里拿过菜单,扫了一眼,然后魂气一震,菜单便碎成碎片,“就你这小流浪汉,还想在这里吃东西?不打你出去都是看在本少爷的面子上!” 崔老二无奈地看了这少年一眼。他虽然是赵冰之的干爹,但并不起什么管辖作用。崔老二与疏竹城五大家族是利益关系,五大家族提供给九仙居保护,九仙居还以五大家族钱财。 “怎么,这是从哪里找来的废物爷爷?还敢来这里吃饭,呸!”赵冰之朝地上啐了一口吐沫,满脸的嫌弃。 霍不天原本还想吃完饭付钱走人,在看到赵冰之对陈横冷嘲热讽时决定吃霸王餐,现在他觉得再闹一闹也不错。 “去,赶紧做菜。”霍不天见崔老二还站在原地,吩咐道。 “不用,流浪汉说的话你也听吗?”赵冰之对霍不天无视他的举动十分恼怒,“干爹,你下去,这里的事你不要管。” “做,为什么不做?不仅要做,还要做好。”赵冰之正说着,忽有人在其身后大声喊,“赵少,你这样亏待客人可就不对了。” “为什么?”赵冰之一笑,转过身去,“周少你说说看。” 来人是疏竹城中五大家族的少爷之一,周言。疏竹城中共有五大家族鼎分而立,分别是赵,周,张,李,杨,各占据一个方位。东西南北中,这疏竹城可谓是被五大家族全面封锁。每一年,这繁华的疏竹城都会吸收来自穹窒魂院的新鲜血液,以壮大自己的实力,也使疏竹城在向更高层次的城市迈进的道路更加平坦。但事与愿违,这么多年以来,疏竹城中的单轮之境强者还是那几个老家伙。 “因为这是他们的最后一餐!”周少笑嘻嘻地,旋即目光停留在陈横身上,“你小子这次一定要吃饱,千万别在黄泉路上饿了。” “另外三位兄弟呢?”赵冰之问道。平日里周少与他们来往极为密切。 “喏,那不是?”周少指指后面,三个衣着阔绰的少爷大口吃着酒肉,见赵冰之往这边瞧,向他招招手。 赵冰之瞥了陈横一眼,“等会再来收拾你!”然后向李、张、杨三位少爷的方向走去,周少跟上。 陈横看着这五个人聚在一起,心里也是极为紧张。对面有五个人,而自己这边就两个,打起来肯定要吃亏,“霍爷爷,要不然我们走吧。” 这个称呼是陈横昨晚喊出来的。他称林夕为林叔叔,却称自己是霍爷爷,自己真的有那么老吗?霍不天想。也许自己真的已经那么老了,只是自己不愿意承认,他仍然充满活力。 不敢承认?早晚有一天时间会将残酷的事实摆在你的面前,给你一个措手不及! “孩子,别怕,有我在。”霍不天笑笑。既然自己都当上爷爷了,那就好好保护孙子。 陈横觉得这个慈祥和蔼的老爷爷也不错,虽然之前对自己有些误会,但那已经解释清楚。至少,霍爷爷比林叔叔勤奋,林叔叔整天只知道睡懒觉。 不一会,各种菜肴端上来。顿时,满目美味,油腻闪光,群肉散香,吸入鼻中,忍不住口水直流。若尝一口,便知人间之仙味;只看一眼,便饱平生之眼福。 二人顾不得形象,皆是狼吞虎咽,弄得满手油渍,嘴里塞满食物,连话都顾不得说。不一会,两人肚皮鼓鼓,瘫在座上,一脸满足。陈横看着那些尚未吃尽的食物,还想再吃,却撑到了极限。霍不天跟着林夕吃了好几天野果,终于开了油荤,也撑得要命。林夕啊林夕,你就继续吃野果,饮山泉吧。 第三十二章:霍不天之威 林夕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受到了霍不天的如此“暗算”,等到林夕被饿醒时,他们两个还没回来,便自己在林间寻一些野果吃了,丝毫不担心两人的安全问题。以霍不天的实力,这小小疏竹城中还没有几个人能难为他们。吃饱喝足之后,便陷入深深的回忆中。 那个时候,真好啊!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看得起我们,但还是向着梦想一步一步艰难地爬,那是一段光辉岁月。所谓的光辉岁月,不是多么辉煌闪耀的日子,而是在无人问津时,对梦想的偏执。偏执的人遇上偏执的世界,注定要有一次战争。看到陈横,林夕想到了楚兄弟,想到了那个手持一杆枪战无不胜威风凛凛的人影。自己的枪术,恐怕是现在也不及他吧。 疏竹城 确实没有几个人能为难霍不天,至少九仙居里的人不行。 霍不天淡淡地坐着,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陈横躲在他后面,脑袋从一侧闪出来,瞧着笑脸和蔼的崔老二。霍不天发现林夕虽然平日里不怎么讲话,但林夕的气场十分强大。自己与他待了没几个月,就被他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就比如说霸王餐,再比如说这个抬起下吧看人的姿势。 什么赵少,周少,李少,张少,杨少,都被霍不天一巴掌拍出九仙居,回去喊各自家族中的强者。 “这位大爷,小店是小本经营,禁不起折腾,您说这是何必呢?”崔老二站在霍不天面前,微微躬身,“依崔某人来看,大爷您还是早走为妙,那五少已经回家去了,到时候五大家主齐聚,我们两个都没有好果子吃。” 霍不天听了,鼻息忽地加重,流露出极度的不屑。 “你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饭馆老板对这种无视的态度很是气愤,这么多人在这里看着呢,给我留点面子行不行,“报上你的江湖名号,看看你到底是何方神圣,敢在九仙居撒野!”语罢,魂气外放,魂隐的气场在无形中扩散,饭馆中的桌椅往崔老二的方向靠拢了几分,空气中不知何时刮起风来,将崔老二的一身花袍吹得猎猎作响。他右手向着虚空中一抓,棕黄色的魂气自掌心疯狂涌出,一段细尾长翎在其手中出现。崔老二将长翎舞动,竟如同舞蹈优美。 霍不天不缓不慢地转过头,看着陈横,“孩子,你记住,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花里胡哨都不堪一击。”旋即缓缓站起,魂气慢慢释放,同时迈器脚掌,向崔老二走去。脚碎星河,身遮日月。身旁的一切都被强大气场绞得粉碎,仿佛掉入两个旋转的齿轮之间。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霍不天。”淡淡的声音在崔老二耳边炸响。 “你……你是……” “啪”霍不天一巴掌将崔老二拍昏过去。 …… 五大家族的人来到时,九仙居内外已经没有人了。霍不天对崔老二强悍的一巴掌令他们畏惧。来者是五大家族的家主,中间一人身材纤长,一袭白袍,展袖飞扬,长发嘘嘘,满面红光。 “敢问是哪位朋友闯入我疏竹城中闹事?”中间的一人高高作揖,对着前方,“也不到我张府去做客。” “张家主,跟他客气什么?我们直接搜便是,找出来便乱棍打死。”张家主旁边一人道。这人身材魁梧,身材健美,虽有衣袍遮挡,但肌肉线条清晰可见。 “周家主,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张家主道。 五大家主齐聚,还要归功于疏竹城五少爷。五少爷回到各自的家中后开始一通胡编乱造,什么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在大街上做淫乐之欢,以暴力欺压疏竹城百姓。几个家主一听这还了得,问清地点直接就赶来了。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霍不天,张家主,别来无恙啊!” 张家主听到这声音顿时一愣,旋即额头上有微微的汗珠冒出,这人不应该在海螺沟吗?怎么跑这里来了?“原来是霍大人,我原本还想到海螺沟去拜访,没想到霍大人屈尊降临,真是荣幸。不知霍大人此次前来要住几天,如果不嫌弃,寒舍有一间庭院可以供霍大人居住。” “张家主,你这是干什么?怎么能和这种恶人套近乎?”周家主在一旁看不下去,眼中露出凶光。 “张家主的好意我心领了,只不过你这位朋友似乎并不欢迎我。”霍不天的身影缓缓出现在五人面前的出现在一把椅子上。 黑色的长袍遮挡住全部的身躯,帽檐垂至眼帘,令人颇感神秘。 “哪里哪里,周家主被蒙蔽了双眼,他不知道……”张家主赶忙帮着周家主辩解。周家主脑子一根弦,而且也不怎么出门,不知道在穹窒魂院东侧还有一个海螺沟。 海螺沟,那可是邪恶的聚宝盆啊!那里的财富源源不断,而霍不天是执掌整个海螺沟的人。听说前些阵子海螺沟遭受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但海螺沟在三日之后就恢复了往常的繁华,定是霍不天的领导。 每当有什么荣耀,人们想到的往往是那些领导者或成功者,极少有人会关注基层的人民。 “蒙蔽了双眼?我倒是要看看,你是哪里来的大人物!”周家主打断张家主的话,喝道。随即从背后取取出一柄小锤,魂气加持,小锤便急剧放大,最后竟如擎天巨锤一般。周家主小腿发力,肌肉绷紧,全身的力量输于双手,魂气附于其上。他将巨锤高高举过头顶,对着霍不天狠狠砸下,巨大的压迫使空气让开一条道路,气爆声陡得响起。 “周家主,……”张家主想要阻拦,却阻拦不得。在场的几位家主都知道那锤子的威力,若是强行阻拦,非死即伤啊! 霍不天冷眼看着如山岳般落下的巨锤,右手缓缓握拳,关节碰撞声在每个人的耳边响起,然后拳头对着巨锤迎了过去。 怦! 霍不天纹丝不动,甚至是霍不天的衣袍都不曾因这剧烈的碰撞动弹分毫。倒是那把巨锤,被霍不天这一拳砸出几道裂缝,强大的劲力沿着巨锤延至周家主的身上,直接将周家主震昏过去。 “单轮之境!”众人都觉察到霍不天的实力,不由惊呼。单轮之境的气势就令他们喘不过气来。 “恭喜霍大人,贺喜霍大人,世上又多了一名单轮之境的强者!”张家主走上前来,言语中有些讨好的意味。 “张家主的好意霍某心领了,既然没有什么事,那我这就告辞了。”霍不天道,既然别人尊重他,他也会尊重别人,尊重是相互的,永远都是,“这个孩子我带走,你有意见吗?” 霍不天虚手一晃,陈横便出现在他的后边。刚刚霍不天用魂气将陈横挡在后面。 “当然没问题,别说带走一个流浪的孩子,就算把我带走都没有任何问题。”张家主大声道。他见过陈横。 “带你干什么?你又不能当孙子。”霍不天取笑一声,旋即抓住陈横,身形一闪,便出现在疏竹城外。 “好啊!你们两个去城里吃香的喝辣的,抛下我一个人过这艰苦的生活,最重要的是,连酒都不给我打……卸磨杀驴!过河拆桥!吃完饭骂厨子!念完经打和尚!”霍不天刚出现,就听到林夕的抱怨,不由笑了一声,好像还真忘拿林夕的酒葫芦。 第三十三章:周家的挑衅 清晨的时光并没有影响到一天的完整,仍然日出日落,一作一息,和风流淌,微云荡漾,人们各司其职,各干其事。大部分人都没有因为霍不天的出现而改变生活状态,周家例外。 东南西北中,周家坐镇中这个方位,这个极为重要的地方。当昏死的周家主被抬进来时,周家立马炸开了锅,就连一直在练功房修炼的周老爷子都被惊动,难道我疏竹城中还有能硬抗我儿一锤并将他重伤的人?在检查周家主的伤势后,周老爷子更加地震撼。骨骼尽碎,经脉靠魂气撑着勉强没断,整个人的命就吊在一口气上。这样的伤势,很明显是一击所致。先不说周家主的身份,就是他那魂尘境界的实力,自己的一击都没法让他这么狼狈。 周家练功房。 周家的练功房位于疏竹城的正中心,四周是方圆几里的青青翠竹。竹叶苍劲,竹枝挺拔。这些竹子的种植并非杂乱无章,而是按照特定的顺序来分布,如果疏竹城正上方向下俯瞰的话,就会看到在疏竹城的正中央有一个八卦的卦象在风中微微摆动。层层相扣,层层相离。特殊的疏密方式使得这一片竹林聚集了大量的魂气。天地间的魂气受到翠竹的影响,隐隐有些绿色,重叠在一起,远远望去,简直就是焦绿色的海洋。 练功房就成了最绿的地方,这里魂气聚拢,乃修炼的绝佳之地。 此时,周家主盘腿坐在里面,面目狰狞,身上的衣袍被全部脱掉,裸露出壮硕的肌肉和坚实的胸膛,皮肤表面泛出微微的汗珠。周家主的后背上贴着一双手掌,墨绿色的魂气从手掌中输向周家主的丹田,迅速地治疗着周家主的伤势。手掌的主人是一个佝偻着背的老者,膀大腰圆,也是全身一丝不挂,肌肉健美,容貌看上去竟与周家主有些相似。无疑,这就是周老爷子。 周老爷子在年迈之后就将周家之主的位置交给周言,自己一头扎进练功房,一待便是多年,寻求晋升之道。双轮之境,到底应该如何晋升? “儿子,告诉我,是谁将你伤成这个样子?”周老爷子问,旋即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我定将其千刀万剐!” “父亲,是一个叫霍不天的老家伙,他是单轮之境的强者!” “霍不天他什么时候踏入的单轮之境的境界?”周老爷子惊疑道。 “父亲,您认识?” “年轻时有过几分交情,现在也没得差不多了。”周老家主道,同时将双掌收回,残留的魂气在其手心汇聚成小水珠,顺着手指滑下,“儿子,你想怎么办?单轮之境及以上的强者不能随便出手,这事还真有些难办。”说着,周老爷子将绿色水珠震下身,然后将自己的外衣穿上,满是皱纹的皮肤套上昂贵华丽的绸缎,骨关节处的骨骼清晰可见。 “父亲,你能不能暗中杀了他?”周家主的眼中充满仇恨,“不!这不是正人所为,我必须亲手杀了他!” 周老爷子听了,当即拍了周家主一脑门:“想什么呢?单轮之境的强者是你说杀就杀的?”周老爷子大声喝道,“不过我们也不能忍气吞声,霍不天把你打成这样,我必须要给你讨回来!” “爷爷,您要是不方便动手,孙子愿意代劳。”两人正思考着,走进一公子,身姿健美,这人正是周少,“那老家伙有一个孙子,您可以让我去和他孙子比试。到时候我直接一锤打死他孙子,让他救也救不回来!” “好!”周家主当即叫好,“不愧是我的儿子,把他孙子杀了,让他悲愤去吧!” 看出来了,这真是一家子,一条基因传承下来的。 “父亲,儿子这就贴出告示,将这件事闹得人尽皆知,到时候,霍不天若是不敢前来,那他这个单轮之境强者的脸可就丢尽了。” “方法倒是个好方法,只不过······霍不天有孙子?” “爷爷,当时我亲眼所见,那老家伙对他孙子好着呢。” ······ “沉腰侧身,手握枪尾,回旋刺,使枪与手臂带成一条直线,小腿发力,另一只手握拳,很好。”林夕指导着陈横练了上百遍回马枪,终于使陈横能够在一瞬间使出基础枪术之一。在长枪的使用技巧中,大部分都是不需要魂气加持的,而需要魂气加持的那些往往需要持枪者通过领悟来掌握,就比如苍狼吞魂刺。 陈横收回木枪,长长地吐了一口气。透骨战恒枪被他用林夕交给他的方法凝于体内,平日里只用一杆木枪练习。饶是如此,陈横的体力依然有些不支。 “快去,你霍爷爷回来了,看看他这回带了什么好东西。”陈横刚吐完一息,就听到林夕的喊叫。 远远地,一道白光笔直地射过来,夹杂着刺耳的破空声。林夕伸手一抓,白光便停在林夕面前,然后倏地弯曲。这原来是一张白纸,上面仅有几点墨迹:“周家少主请单轮之境强者霍不天之孙来屠魂台一战!时间为后日上午!” 林夕指尖稍一用力,纸张便化为飞灰:“周家少爷要和你比试比试,有兴趣吗?”林夕对陈横说,“不去也没有关系,反正丢的是你霍爷爷的脸。”林夕正说着,忽看到远处霍不天朝这边走过来,连忙闭上嘴。 陈横将长枪背在身后,抿着嘴唇,眼睛盯着长出青青嫩草的泥土,微长的头发在风中微微飘荡。 陈横知道,那是周少向他发起的挑战。接受还是不接受呢?多年以后的苍曜之狼依然在思考这个问题,当他孤身面对千军万马时,他就会变得十分安静,叶无良说他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心里有多慌张。多年以前的那个小男孩仍然在他心里,从未离去。 陈横颤抖着声音:“我去。”这两个字仿佛抽走了他全身的力气,他跪在地上,双拳紧握,眼中仿佛要滴出血来。 第三十四章:沸腾的狼血 好冷啊。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下起的阴雨,竟把冷风也带来了。疏竹城中的人都顶着寒气往屠魂台跑,只因今日在那里将会有一场战斗,周少和单轮之境的强者的孙子之间的战斗。 林夕打着一把银灰色的伞,将自己藏在人群中,伞骨上的银铜铃铛不断晃动,发出悦耳的声响。霍不天此时站在陈横旁边,双手抱着胸,任由雨水打湿自己,向陈横嘱咐林夕交代给他的事情。 “林叔叔让我跟你说一句,人如果想要战斗,选对对手很重要。比如说选了一个禽兽当对手,如果打输了,你连禽兽还不如;打平了,你就是禽兽;打赢了,你比禽兽还禽兽。所以说,选对对手很重要。” 陈横沉默一会:“明白了。” “去吧,加油。”霍不天象征性地鼓励。说真的,他并没有对陈横获胜抱有太大希望,而且随时都做好了冲上去的准备。 陈横只身走上屠魂台,雨水使他的衣物紧贴在身上,发丝有些散乱,水滴从长长的睫毛上滑落,顺着清秀的面颊滑下,从稍微有些弧度的下巴滴落。陈横朝人群里望望,每一个被他目光扫过的人都不由自主地从心底冒出一股寒意,不知是因为天气还是因为什么。周少还没有来到,下面的人群便对着他议论纷纷。 “就他,还想挑战周家少爷,闹呐!” “就是,周少好歹也在穹窒魂院学习多年,能是面前这小屁孩能比的?” “周家少爷天资聪颖,前几日就到达了魂阳境界,这小子,行吗?” “听说啊,还是周家少爷向他发出的挑战呐,也是有胆。” 几乎所有的人都对陈横一阵讽刺,只有林夕和屠魂台东侧的一角,看陈横的眼神有一点期待。 陈横将右手抬起,手掌对着身体一侧,灰色魂气缓缓吐放,银白色的长枪伴随着银光出现。 雨渐渐地大了,雨点打在枪锋上,不断地洗刷着若干年未出现的锋芒。其实如果从正上方看的话,就会发现,雨点是被枪锋平滑地切成两半,然后被枪锋周围的魂气震碎。 狼的灵魂被封印了太久,等到再次见到世界时充满恶念。陈横遇上透骨战恒枪,是偶然,也是必然。本该燃烧的年级,心灵却被蒙上了一层死灰,倘有一天狂风大作,所有的烟尘被吹散,炽热的依然炽热,灵魂如故。 忽然,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东南方,那里是周家的所在。一道墨青色的光芒笔直地射向屠魂台,带着必胜的信念和昂扬的战意。 轰! 屠魂台上,乱石飞溅,墨绿色的魂气充斥全场,瞬间就将那个执枪的身影淹没。 陈横冷眼看着磅礴的魂气铺天盖地而来,将自己完全吞噬。 待光芒散去,一个魁梧的身影渐渐显露。那身影身着一身便衣,手持两柄巨锤,一脸的不屑神情。那是周少。 “既然你来了,那就抓紧时间吧,我回家还有事情。”周少对陈横说道,旋即将重锤抬起,在身前相互一撞,便是一圈魂气涟漪。 “这一次,新仇旧恨一起算账!”陈横将透骨战恒枪举起,枪尖对准周少,脑海中不断地闪现着这两天林夕教给他的那几枪几式,回马枪、震枪、甩枪、寻地刺都烂熟于心。 雨愈来愈大了,最后,竟形成一道水帘,如雾一般使人视线模糊。人们只能看清屠魂台上的两个人影,却看不清楚具体的细节。 雨水使劲地冲刷着两个人的身体,使劲地冲刷着两个人的武器,使劲地冲刷着屠魂台。这屠魂台被建造出来,就是为了在雨天能够陨落一个灵魂。 “这天就是个要死人的天气啊!”人群中的林夕在心中默道。霍不天将自己的帽檐拉得很低。 周少狂奔起来,双锤在其手中转动,携带着巨大的空气压迫声。他一跃而上,双锤举过头顶,对着已经将银枪收在背后的陈横狠狠砸下,锤子表面墨青色的魂气附着其上,使得重锤更具几分威力。雨水拍在重锤上,却被重锤压在下面,与重锤一起砸向陈横。 陈横表面淡定,内心却慌得不行。该怎么办?该怎么办?陈横正想着,忽感觉一股子寒意从脊背升起,是透骨战恒枪对他的呼唤。 热,全身的热,好像身体要燃烧一样,而心底里却依然有一丝寒意除抹不去。世界忽然变得极为安静,陈横听不到人们的议论声,听不到大雨哗哗声,全部的感知不自主地沉入丹田。冥冥之中好像有一丝狼嗥,陈横听到了。 听,那是心脏跳动的声音。 听,那是血液流动的声音。 听,那是内心奋力的呼喊。 听,杀意弥漫! 陈横感觉,这杆枪就是他的生命,他也是这杆枪的全部。两者在这一刻将自己托付给对方,互相信任,永不分离。 透骨战恒枪,应该怎么应对呢? 尽你所学,其余的交给我! 陈横暴退数步,脚掌魂气踏起,水珠迸溅,同时将透骨战恒枪接入右手,狠狠拍地,枪杆弯曲,带动枪尖向上弹起。陈横一跃而上,骨恒枪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圆弧,无数雨点被切为两半。 骨恒枪能切开什么?所有的所有,一切的一切。 哈哈哈哈!我生来就是要挑战永恒的啊!凭借我浓浓的战意和不屈的意志! …… 雨没有丝毫减小的迹象,迅速地将骨恒枪尖的血迹冲去。屠魂台上,血随着雨水流向远方,一个单薄的身影持枪立着,任由大雨冲刷。 第三十五章:有一美人兮 “何方小儿竟敢在疏竹城中放肆!”忽然,大雨停住,雨点凝固在空中,浑厚的声音在众人耳边炸响,让每一个人都是一愣。 周老爷子,连周老爷子都惊动了。周老爷子一手提着昏迷的周少,一手背在身后,特有的威压毫不保留地释放,有控制地作用在霍不天和陈横身上。 “霍不天,你伤我儿,又伤我孙,周某要你一个交代!”周老爷子身体周围,魂气淡淡旋转,对身体周围的雨点影响而不排斥。一袭墨袍无风自动,却如钢铁一般坚硬。眸子中放着精光,恍若两轮大日。 强大的威压令陈横无法动弹,从五官中不断地有鲜血溢出,全身的骨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变形。虽然透骨战恒枪一直在尽力地帮助陈横分担这威压,但实力相差不啻天上地下,狼哞声及其微弱。 霍不天的情况比陈横好不了多少,陈横还有透骨战恒枪帮助分担,霍不天却是要硬抗。紧咬牙关,眉头紧蹙,呼吸声越来越沉重,霍不天的脚掌陷入地下,无法移动分毫。黑袍内,肌肉隆起,血管突出,全身血流加快,这是他用尽全身力量的表现。 这是霍不天自从晋入单轮之境以来第一次出现这种感觉,就好像面对凌驾于天地间的王者一般,让人忍不住要跪服。 “双轮之镜!”霍不天用力地吐出四个字。人家仅仅只是威压,就足以使自己心理崩塌,这种境界,只能是双轮之境。 林夕看出了异样,不慌不忙地转动手中的银伞,银铜铃铛发出一阵清铃。叮叮当当,乳白色的魂气在银伞周围如秋水涟漪一般扩散,震得雨滴下落。在这涟漪中,仿佛有着游鱼上下跳跃,游鱼所过之处,周老爷子产生的影响全部消失。一条游鱼径直地游向正在挣扎的霍不天,身体游过的轨迹极其优美,好似平沙落雁,秋叶被微风吹拂。然而这一切,周老爷子都未曾查晓。 游鱼撞到霍不天身上,乳白色的魂气瞬间充盈霍不天全身,一股暖流从霍不天的丹田喷出,将他承受的威压抵消。 霍不天感觉身子一阵温暖,便感觉不到周老爷子的压迫,便不着痕迹地看了那个打着银伞的灰袍人。 霍不天不止一次地猜测林夕的实力,却发现那根本在他的认知范围之外。如果是以前的霍不天的话,他无法相信一个自己不了解的人,但林夕给他的那种感觉,就是可以相信。与他在一起就是对的,跟着他走的路会更平坦。 那个灰袍人面无表情地看着屠魂台上的三个人影,眼神竟然像是看玩偶一般。玩偶吗?双轮之镜的强者在你眼中,也仅仅是玩偶吗? 哧!刺耳的破空声陡得响起,一道血色的光划破空气,出现在霍不天的手中。 霍不天将霸血刀扛在肩上,血色的魂气如同烈火一般熊熊燃烧,直将他身体周围的雨珠瞬间蒸发。 他一个踏步,旋即霸血刀平挥而出,手心中魂气疯狂地向霸血刀中输入,顿时间,血红光大盛。 其实,哪里有什么酣畅淋漓,所有的战斗都是由一击决定的胜负,所有的花里胡哨都是为这一击作出的铺垫。 “血翎!”霍不天大喝一声,瞳孔中血丝布满,霸血刀在他面前划过一道圆满的圆弧。 刀光向着周老爷子斩去,在中途中,忽地散成若干道,两两结合,交错缠绕。如光一般纤细,如尾翎一般华丽。 …… 在屠魂台东侧的一角,一纤纤身影优雅而立,披在身后的长发垂至翘臀,两弯柳叶眉,一对含情目,稍稍耸起的鼻梁,樱桃杏腮嘴含着柔媚的笑。身着一身淡黄色长裙,身姿婀娜,身材凹凸有致。长裙将魅惑的锁骨显露出来,领口低至胸部,蕾丝花边衬托其上。背部并未有太多的遮挡,空白一直降到腰部,两侧的蕾丝仅靠几根细线相连。腰部向下,就有些收敛,自大腿三分之二处向下便呈半透明状,里面的玉腿隐约可见。这女子,两手撑着青伞,斜着头看着在屠魂台上死撑的陈横。 这女子,实在是男人的一大杀器。 女子的身边并没有人,即便是嘈杂的人群也离她远远的。女子似乎也并不在乎。 公玉目清,疏竹城中公玉氏千金。 自小便窈窕,魅惑似妖精。 …… 陈横将透骨战恒枪插入地下,双手死死地抓着骨恒枪杆,才使自己不倒下。他知道霍不天就在不远处,如果自己撑不住肯定会出手相助。但他就不倒下,他知道,遇上霍不天和林夕是他的幸运,是他人生之路的一个转折。可这也不是他挥霍的资本! 他必须成长,必须强大起来,必须拥有自己的实力。他不甘心一辈子永远活在别人身后,就好像当初不甘心永远做一个流浪汉一样。 现在,陈横所捍卫的,是尊严! 他的目光透过雨帘,看着下面喧闹的人群,忽然感觉东侧有一个熟悉的气息,他奋力扭头看去,一个淡黄色的婀娜身影亭亭玉立。 他全身一震,身体下意识地倒下。那个面容,他好像在哪见过。 …… “唉。”林夕叹了一声,目光一直放在陈横身上,收起银伞,斜插在背上,任由大雨瓢泼。 双掌一拍,全部静止。在这一刻仿佛连时间都不流动。人们的表情可以清晰地观察,有人大笑,有人不屑,有人冷眼。霍不天还是挥刀而出的姿势,刀翎在空中划过的轨迹清晰可见。周老爷子一手提着周少,一手对着霍不天,呈抓捕之状。陈横正在倒地,满面的迷茫。 林夕轻步走上屠魂台,将透骨战恒枪收入体内,然后将陈横提起,另一手将霍不天提起,向疏竹城外走去。 …… 疏竹城外 林夕轻手打了一个响指,一切恢复如常,大雨还在倾盆。 第三十六章:告别疏竹城 大雨下了许久,地上满是泥浆。有很多人在大雨过后只看到了生机勃勃的绿叶,看到焕然一新的瓦舍,看到美丽的彩虹,唯独没向下看一眼,看看被践踏的土地。 泥水汇聚成小流,自高处向低处流淌。林夕坐在潮湿的树干上,淡淡地看着,时不时将手中的酒壶举起,酒液顺着咽喉滑下,暖热从心底升起。银伞被他背在身后,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闪光。 太阳刚刚突破云层,还未能完全驱逐阴雨带来的寒意,也不知疏竹城中怎么样了。 “现在透骨战恒枪的传人已经找到,也就圆了楚兄弟的心愿。”林夕默默地想着,同时酒液入喉,“这孩子在枪法上的造诣极高,又挺刻苦,日后定有大作为。” 看了衣兮,找了陈横,林夕发现,自己真的没有事情可以做了。茫然天地间,心淡似秋湖。每日只喝酒度日,浑浑噩噩,也挺好。霍不天修炼,陈横练枪,自己抓点飞虫,逗逗蟋蟀,闲来无事看看夕阳,银伞之下看看落日。只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枯燥。 陈横还未醒来,他体内的魂气似乎在不断地增长着,想必是透骨战恒枪的功劳吧。只是要突破魂之气,晋入魂阳,还要杀一个人。 林夕认为,无论是修炼境界的提升还是人生步伐,都并非越快越好,路上的风景不要轻易错过。有些事情有些人,错过了即是错过了。对的与对的擦肩而过,往往就成了错过。 “疏竹城虽然繁华,但太无趣。可以去东边看看,万一有什么别致的风景呢?”林夕想着,往嘴里灌了一口琼液,然后倒头睡下。 …… 还是那个梦境,陈横在使出苍狼吞魂刺之后就一直缠绕着他的梦境。 大火燎原,浓烟漫漫,沟壑丛生,天地昏黄。他是一只狼,不断奔跑的狼。烈火在他身上熊熊燃烧。他忽地停下,对着暗暗的天空,一声长嗥。 嗷~~声音是那样的凄厉。 …… 陈横被猛地惊醒,全身都是汗水,头发散乱,呼吸急促。 “看到了什么?”一个声音在陈横耳边响起,略带阴冷。陈横下意识地随手抓起一把泥浆向后面甩去。这是林夕教给他的方法,以应突发之况。旋即他向后翻去,双腿狠狠夹住那人的头部,然后腰部向一侧扭动。这也是林夕教给他的方法,以腰劲带动敌人全身,以四两拨千斤。 那人显然没有料到陈横会如此突袭,被陈横重重摔在地上。陈横迅速爬上那人身上,拳头举起,灰色的魂气在皮肤表面形成一层细小的角质层。 一把银伞滚落,进入陈横的视线,陈横顿时一愣,赶忙放开双腿,拳变为掌,将那人翻过来。 “林叔!”陈横不由惊呼。 林夕满身的酒气,双目微闭,脸上身上尽是泥浆,拜陈横所赐。 “孩子,不管你看到什么,那都是你的内心,你要接受它。”林夕迷迷糊糊,口齿含糊不清,这般模样,不像是喝醉,却又似喝醉。 陈横沉默了一会,将林夕抱到一棵树下,这里相对比较干燥。 在梦里的陈横,全身热血沸腾,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暴戾。他又忽地想起在屠魂台上看到的那个面容,那让他的一颗心都平静下来。 陈横跃上树枝,目光看着疏竹城,那个人到底是谁呢? ······ 林夕清醒时,已经是在深夜,月明星稀,淡淡的浮云在星下飘过。不知为什么,自己身上满是泥。“可能是昨天喝的太多摔在地上了吧。”林夕想。 霍不天和陈横都已经熟睡,他便一个人静静坐着,看着天空从深紫变黑再变红,最后泛出微黄。这是天空一夜的变化。 疏竹城中的一声嘹亮的鸡鸣扰醒了人们的美梦,炊烟袅袅升起,霍不天和陈横相继醒来。 “走吧,这个地方也待得够了。”林夕道,同时将一旁的银伞拾起,细细地整理。他微微蹙眉,他记得,在自己醉酒之前,是将伞背在身后的。难道昨晚自己发疯了?林夕身体不由一颤。 “昨天,我有没有什么异常?”林夕忽地向两人问道。 霍不天摇摇头,陈横一直盯着疏竹城看,若有所思。 林夕松了一口气,“走吧,从疏竹城旁边绕过去,要不然碰到那老家伙又是麻烦。“林夕打开酒葫芦,喝了一口。 霍不天自然是没意见,反正他都已经决定跟着林夕走了,只是陈横,好像有些不舍。 “孩子,你想留下?”林夕觉察到陈横的异样,“你想留下那我们就留下,反正留下也没大关系。” “没事,林叔,走吧。”陈横道。陈横想的一直是那个雨天里的那张面容,真的好像在哪见过,又想不起来,仿佛两人相隔了前世今生。有缘自会再见吧。 走了,疏竹城,我流浪许久的地方。也许以后我还会回来。 “林叔,疏竹城的东边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管他是什么地方呢,只欣赏沿途的风景便是了。“ ······ 人生就像一次长途旅行,当一辆列车停在你的身前时,你还在问,这车去哪当你问清楚时,你会发现列车早已开走了。管他呢,上去啊!去哪不重要,沿途的风景才是最美的。等到了终点,你会感谢我的,无论那里是寒风凛冽的北极,还是烈日炎炎的沙漠,抑或是无比繁华的北京、纽约、巴黎,你都不在乎,因为你得到了人生中不可多得的财富。 ······ 第三十七章:公玉家有女 新的一天总是美好,再加上昨日的阴雨,一切都焕然一新,人的心情都不禁悦然.。除去周家。 公玉家族在疏竹城中并算不上大家族,也仅仅是比普通家族富贵了那么一点点。漆红的木门前,两尊鎏金大石狮栩栩如生,狮脖上挂着布团大红球,木门上方是一块古老的牌匾,上书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公玉府邸。再向上便是层层瓦砾,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金光。推开木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条笔直的白玉石砖大路,道路两旁各种稀奇古怪的树木竞相生长,树荫下,花团锦簇,万紫千红。带着欣赏的心态继续想里面前行,只见屋舍俨然,每一间屋子都有两扇镂空红木小栏窗,每一扇小栏窗上放着两盆鲜嫩的或茉莉或杜鹃或栀子花,用来清新空气。 家丁们陆续从自己的屋中出来,干着各自的活计。太太和老爷要等一会才能起床,他们要赶在卯时之前把一切收拾妥当。 “小姐,起床啦!”丫鬟在一间朝东的屋子门前大喊。这丫鬟手中端着一青玉白瓷盏,里面是几叶清茶。丫鬟头发盘成两个发财球,身着绫罗锦缎小罗衣,脚蹬步云棉丝绣花鞋,满面红光,精神焕发。 “小翠,我起来了,这么大声嚷嚷干什么?”娇羞的声音在门后响起,随即门被一双纤纤玉手打开,朝阳照入其中,映在那女子的脸庞。一袭淡黄色长裙,长发如星河一般垂至翘臀,清风拂过,然后缓缓滑落。尖尖的下巴,方形的下颚,双眼呈淡绿色,一点茶褐色也没有。黑黑的睫毛圈在眼睛周围,尾部还有点翘起,将眼睛衬托得闪亮。眼睛上方,两道小峰横着,真是眸球乌灵闪亮长眉连娟,微睇绵延。身材凹凸有致,极为妩媚诱人。腰肢不堪盈盈一握,妖娆地让人不敢心生非分之想。她在阳光下盈盈一笑,似是将世间所有的美貌都收拢了。 “小姐,都几点了?”小翠将手中的清茶递给女子。 女子伸手接过,举止优雅,将青玉白瓷盏递于嘴边,小嘴轻轻嘬入,在口中搅动几下,再吐回。 “小姐,该去老爷那里请安了。”丫鬟接过瓷盏,轻声道。 “好烦啊!每天都要去,每天都要过一样的生活。“女子吐吐舌头,俏脸上满是不情愿。虽不情愿,但女子还是规规矩矩地迈着小步,轻声地向父母的房间走去。 ······ “父亲,母亲,目清来请安了。”女子半蹲着,双手放在大腿上,丹唇轻启。女子面前坐着一男一女。男者身着土黄色长袍,脸上上几道皱纹,一双眼睛幽黑而深邃,手里捏着两个铁核桃。女者发丝盘起,用一根翠玉簪子束着,身上是灰红色绫罗袄,座下是花梨木的椅子。 “好,目清,走,去吃早饭吧。”男者将铁核桃放到一旁,率先向门外走去。 公玉目清紧跟其后。这是公玉家的主人,公玉目。女者欠欠跟上,那是公玉目的内人,也就是公玉目清的母亲,刘清。 吃饭的地方也是尽显豪华。镂空小窗朝向东侧,清晨的阳光打在四五张围成一圈的红木椅上,中央是红木圆桌,圆桌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菜肴。这里的菜,不比九仙居的难吃半点。七盏青铜古灯中灯芯浸着灯油,燃烧着永不熄灭的火焰。墙上挂着一张又一张字画,大小不一,皆出自名家之手。 公玉目清往嘴里填着米饭,提不起丝毫精神。 “目清,怎么这么无精打采的?”公玉目观察到女儿的反常,问道。按照平常,公玉目清肯定是有说有笑,而今天却一言不发。“身体不舒服?” “不是,昨天晚上没睡好。“公玉目清放下碗筷,将嘴里的一口菜咽下,回答道。 ”那一会让丫鬟在你屋子里把龙涎香点上,你再去睡一觉。“ ”不用。”公玉目清的脸颊不禁飞上一抹诱人的绯红,“我肚子痛。” 公玉目看到女儿这般神态,便知是特殊时期来到,当即便唤:“小翠,去厨房熬一碗红糖水,加上大枣,还有,这两天先不要让小姐漱早茶了” “谢谢父亲。”公玉目清将头垂得低低的。刘清端着碗筷走过来,坐到公玉目清旁边:“女儿,这两天你就安心补身体,我们先不修炼了,要我说,一个女孩子,修炼干什么。”刘清瞥了公玉目一眼。 “胡闹,大千世界,强者为尊,如果她现在不修炼不努力,以后哪来的地位?”公玉目忽地加大音量。 “那也是你们老头子的事,我们目清天生丽质,美貌绝伦,以后找个好的相公嫁了便得地位,哪里用得着这样受苦“ ”妇人之见!“公玉目将碗筷拍在桌上。 ”别吵了!“公玉目清脑子里一片混乱,自己的父母,没有一天不在吵架,有时为了一句话就会吵得不可开交。公玉目清看到这样的父母,心里真的很难受。就不能和睦吗? 公玉目和刘清听到女儿大喊,都不在说话,饭桌上沉默着。公玉目无奈地看着刘清,刘清则看着女儿。 ”父亲,女儿想要出去闯荡闯荡,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公玉目清忽地说道。 公玉目愣住了,他没想到女儿会说这种话。”女儿,父亲答应你,以后不吵了。“ ”对对对,以后我们不吵架了,出去干什么?风吹日晒的。“刘清在一旁附和。 ”父亲,女儿想到外面闯荡闯荡,看看外面的世界。“公玉目清再次说道。 ”女儿,是不是最近修炼遇到瓶颈了?告诉父亲,让父亲帮你解决,父亲再怎么说也是个魂使境界的强者呢。“ ”父亲,没有瓶颈,女儿只是想到外面见见世面。“公玉目清重复道,大眼眸中充满坚定。 ”好,既然我女儿已经做出了决定,我也只能支持。过几日便给你收拾东西。“ 刘清听了欲言又止。 第三十八章:小巷卖酒翁 夜深闻虫鸣,星光点点,玉盘皎洁,掩不住万家灯火。在这样广阔无垠的银河下,即使是疏竹城这样的城市也显得极其渺小。在拥有无穷力量的自然界面前,人再如何强大也不过是人。 “都是你这老家伙,答应她的要求干什么?”刘清在房间里破口大骂,满脸的怒气,“孩子要是真的到了外面,那得遭多少罪啊!目清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声音伴随着手掌拍打那个男人背后的声音。 “这我能说什么?孩子想要出去闯荡,我能阻拦她吗?从小到大我有一件事阻拦过她?”男人躲开刘清的手掌,声音放得极大,“这孩子都是让你给宠坏的!” “什么叫我宠坏的?家里的哪件事不是你做主?”刘清越说越激动,成亲几十年来所有的委屈都在眼前浮现,“你个杀千刀的,当初就不该嫁给你。” “不愿过日子拉倒!不过了,这日子不过了!”公玉目也是极为恼怒。 外面的家丁看着窗内的人影来回争吵,面面相觑。公玉目清躲在房间里,将头埋在被褥中,微微的啜泣声传出。她的心里,这个家便是全部,要怎样的勇气才能抛下这一切呢? 可她不甘平庸的度过一生,如同母亲所说找一个郎君嫁为人妇,她想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光彩,哪怕是一点点也好,极为短暂也好。 父母的无休止的争吵只会加强她离开家的决心。 繁星点点,诉说着多少人的孤寂。 ······ 林夕等人走过疏竹城的东侧已是深夜,看过夕阳,踏过泥浆,吹过清风,赏过风景,这步行之苦也算没有白受,弄得三人裤腿上满是泥浆。好在泥巴干硬之后很容易去除,才让三人显得不是那么狼狈。 头顶繁星,脚踩银河,星光映照着三人的影子,映在青石板路上,映得冷冷的。两侧的院墙在黑夜里显得特别高大,阴森恐怖。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村庄,这里并未受到疏竹城的影响,仍然贫瘠。残破的土墙陈横可以一跃而上,在这里的富贵人家便是可以每日吃饱肚子,也有闲钱种点花花草草,普通人则与之前的陈横没有什么区别。虽然到了黑夜,却没有一户人家点燃灯火。灯油用得太快,他们消费不起。 “这里的环境,让陈横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这不是几天前的他吗? 铛。铛。铛。铛。 木鱼声忽地响起,在静夜里尤为空旷。声音好像就在后面,又好似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林夕停下脚步,看着后面,眼眸中放出陈横从未见过的光。霍不天也觉察出异样,将陈横拉到身后,然后霸血刀在其掌心凝聚,随时准备作战。 一个人影慢慢走过来,月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人一手推着一小推车,步履蹒跚,另一只手用一根木头棒槌敲着拴在小推车上的木鱼。 林夕的手缓缓抓向挂在背后的伞,直到握住伞柄,才稍微缓解了紧张,同时一缕乳白色的魂气从地面上钻到陈横身旁,将陈横的身体尽数包裹起来。陈横躲在霍不天的后面,看着来人,感觉那人背后,好像有一团浓重的黑雾,里面藏着千军万马。 林夕和霍不天都肌肉紧绷,冷眼看着那人闲闲地敲着木鱼走过来。 吖~吖~ 两只黑鸦拍打着翅膀从小巷头顶飞过,巨大的影子使得下面一片漆黑。 什么都看不清楚,林夕也是这样,他只能死死的地抓住伞柄,不出一点声音。 黑鸦过去,小巷中再次明亮。那个人影却已经来到林夕的面前,手中的木头棒槌收在小推车上。小推车上,是几坛乌青陶罐,上封原木酒塞,用两层大红布包着,浓浓的酒香从里面溢出。 ”客官,您要打酒吗“人影说话,声音蛮苍老的,这竟是个老者。 “酒?”林夕惊疑,忽地眼神对上老者的眼睛,被吓了一跳,“好啊,给我打满!” 林夕放开一直抓住伞柄的手,摸向腰间,取下那里的酒葫芦,将里面剩余的酒液全部灌入腹中,然后将葫芦递给老者。 老者接过酒葫芦,从小推车的一侧取出一舀勺,然后问道:“不知客官您要哪种酒啊?”老者的眼神极为平淡,“我这里有信解液,以三苦故,于生死中受诸热恼;有舒眉水,北邙山未省留闲地,人生且自舒眉;还有帝王涎,以一酒之力尝世间百态炎凉。”老者的声音轻轻的,却刚好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楚。 林夕抿抿嘴唇,微皱了一下眉头:“帝王涎!” 老者也不再说话,只笑笑,然后打开一酒坛从中取出一舀勺酒液,也不用对准,直接就向葫芦里倒。 分毫没有洒在外面,甚至酒液连葫芦嘴的边缘都没有碰到。 “客官,您的酒。”老者将葫芦递还给林夕,然后慢吞吞地将舀勺放下,酒坛盖上,继续推着小推车向前走去。 林夕将葫芦挂在腰间,看着依然处于紧张状态的霍不天,不禁一笑:“收起你那破刀吧,要是真打起来,你顶多只能帮倒忙······” 铛。铛。铛。铛。 好似在远处,又好似在眼前,木鱼声再次响起。林夕的手心里攥了一把汗。 “走吧,先找个地方睡下,走了一天,大家都累了。” ······ 最后众人找的地方是一个高坡,在这里连遥远的疏竹城都可以看到依稀的两点灯光。林夕面朝东南方坐了下露来,衣沾草露。 “林叔,今天,卖酒的那个人是谁呀?”陈横坐在林夕旁边,向他问道。 “不知道。”林夕淡淡地回答。旋即取出酒葫芦,打开葫芦嘴,喝了一口。 “嗯?”林夕看着酒葫芦惊疑了一下,旋即嘲讽似的笑笑,目光投向东南方的天空。那里有一颗星星格外闪耀,只是与以前相比要暗淡许多。 第三十九章:陈横的错觉 三人醒来时太阳刚刚从东边升起,露水打湿衣衫,使睡在草地上的三人头发湿漉漉。繁星隐匿在太阳的神光中,玉盘也变得若隐若现。 陈横睁开双眼,昨日的奔波使他疲惫不已,再想起昨天那个卖酒的老人,总让他感觉有些怪异。那老人从林夕面前走过时,他躲在霍不天身后,听到了透骨战恒枪的啸声,全身冰凉。等到那老人离他数百米后,他才发觉,自己已经全身都是冷汗。 那种感觉,就好像死神与之插肩而过,木鱼声就是催命钟。 陈横坐起身,环顾四周。昨晚他们随便找了个高处便睡,未曾观察周边的环境。他们身处一个高高的山坡上,从这里可以看到所有的人家。他们的身旁,一块黑色大石碑如擎天巨柱一般立着,透着古老的光泽。 真荒凉啊! 草木枯黄,连风都是热的。稀稀落落十几户人家。昨晚他们走的那条小巷是唯一的一条街道,其余的根本不需要路,可以直接过去。连个炊烟都没有。 “林叔,霍爷爷,醒醒。”陈横推推二人的身躯,却打不断二人的美梦。 “我再睡会。”林夕迷迷糊糊地说道,旋即翻个身,继续沉浸在梦乡。 陈横不禁哭笑不得,看来今天找食物这工作,又要轮到他头上了。陈横站起身,向山坡下走去。 …… 真是穷困,作为流浪汉的陈横都感觉这里的生活颇不容易。 “有人吗?”陈横随便找户人家,推门而入。其实已经不能称作门了,只是一个木板,可以挡住院子里的景象。 一个女人,三十来岁,蓬头垢面,赤身裸体,正捧着一把水喝着。陈横着实被他吓了一大跳。从小到大,他从没见女人这么暴露过,脸颊不禁红了起来。那女人见了他也是被吓了一跳,赶忙跪下,将水抛在地上,连连磕头。 “大爷,家里实在是没粮食了。要不您去别家逛逛吧。真的没有了,还请大爷原谅!还请大爷原谅。”女人丝毫不顾春光外泄,陈横一惊。 “大娘,您这是干什么?”陈横慌忙把女人扶起,正欲将霍不天给自己买的上衫给女人披上,遮住隐私部位,不料在陈横的双手刚碰到女人,却发生了意外。 “啊!”女人忽然大叫一声,挣脱陈横,再次跪下,慌忙磕头,“妖神大人,不敢了,贱民再也不敢了!还求妖神大人放过贱民!”女人双目瞪得很圆,神色慌张,显然是受到极大的惊吓。女人再次赤身裸体,陈横慌忙跑出来。 脸上火辣辣的,心跳得极快,毕竟这是陈横第一次看到这么暴露的身体。如果他没有估算错,他应该是十八岁左右,看到这样的场面,难免会有一些反应。 “去另一家吧。”陈横想着,向不远处的一户人家走去。 “妖神大人,贱民知错了!求求妖神大人放过贱民,贱民这条命不值钱啊!”陈横还没进家门,便从里面冲出一男子,跪在陈横身前磕头。 这男子和那女子一样,都是赤身裸体,蓬头垢面,比当日的陈横还要可怜。 “妖神?”刚刚那女人说话慌张,陈横肯本听不清楚到底在说什么。现在他听清楚了,男人喊的是“妖神”,这妖神是什么东西,竟让这里的人如此害怕? 陈横正欲将男人扶起,谁知手指刚触碰到男人的皮肤,男人便大叫一声,竟昏死过去。陈横只得将男人抱入房内,放在一个类似于床的石台上。 屋中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房内昏黑。再看那男子,虽有有成年之貌,但面黄肌蜡,骨瘦嶙峋,比只吃了几日饱饭的陈横还要虚弱。陈横无奈地笑笑,将自己在疏竹城中偷来的一个小玉佩放在男人身边,转身出了屋子。 再去另外的人家也是一样,都是对陈横害怕畏惧,仿佛陈横是什么妖魔鬼怪。陈横只得返回山坡。 林夕和霍不天早已醒来,二人聊着天,有说有笑。 “林叔,霍爷爷,今天恐怕要饿肚子了。”陈横坐到二人旁边,从地上拔出一根枯黄的草,叼在嘴里,“这里的人,自己都吃不上饭,而且好像还有妖邪作祟。”陈横想起每每进入一户人家,都会听到“妖神大人”这四个字。 “妖邪?这世上哪有妖邪?”林夕看着下方的村子,黄色的阳光洒在那里,阴影交错。 “我每一次进入人家的房子,人家都会对着我喊‘妖神大人’,我感觉要有蹊跷。” 林夕正想说话,却被霍不天一把拉住:“你记不记得海螺沟的那次暴乱?”霍不天的语气中隐含着怒火。 林夕尴尬地笑笑,记得,怎么会不记得,他不正是因为这暴乱挨了一顿揍吗? “你是说,这里的‘妖神大人’是那时候放出来的?”林夕问。 “走,下去了解了解情况。”霍不天率先站起身,向小村庄走去。这种事,陈横说再多也不及亲自去看一眼。 “喂,你等等我!”林夕看霍不天这么心急,赶紧喊道,“你这老家伙,总是这么心急!” 陈横看着两个人这般模样,不由笑了出来,随即遭来林夕的一个白眼:“再敢笑,遁地刺三百遍!”旋即,林夕去追霍不天的身影。 陈横赶忙住嘴,跟上林夕的步伐。 第四十章:疏竹城喜事 就在林夕他们准备调查“妖神大人”之事时,疏竹城中,公玉家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公玉老哥,我们都是一家人,我也就不绕圈子了。”来人身着一身青衣,四十岁左右的一个中年人,瘦骨仙风,双手缩在袖袍内,头微微侧着,和一旁的公玉目说着话,脚步随公玉目一起步入正堂。”小弟此次前来,有一事还想与公玉老哥商议。“ ”杨兄弟,有话请讲。“公玉目将来人引着坐下。来人是疏竹城的五大家族之一,杨家之主,杨云河。虽说两家同为富贵之家,但并不来往,这一次,扬云河来这里是干什么?公玉清不禁要猜测这位杨家主人的目的。是合作生意吗?还是想要自成一派,将与之比肩的其他四大家族打下去? ”今日,小弟前来,是想与公玉老哥商讨商讨儿女们的终生大事。“ ”哦?“公玉目眼睛一眯,”这恐怕······我做不了主,儿女们的终生大事,还是要儿女自己来定啊!“ ”这······“杨云河欲言又止,眉头微蹙,眼神忽地变得咄咄逼人。 ”也不能让杨兄弟白来一趟,就请杨兄弟喝喝我种的茶叶,如何?“公玉清大笑一声,伸手唤仆人,”来人呐,把我种的茶叶摘最顶端的几叶,我与杨兄弟喝两杯。“ ”只是这茶怕还没凉,这公玉家就已经凉了。“杨云河将头抬起,似笑非笑地看着公玉清,双手一直都在袖袍中,”想必公玉家主也听说了前两天我家老爷子突破单轮之境,进入双轮之境的境界,这疏竹城中的形势瞬息万变,还希望公玉老哥可以识大体啊!“说着杨云河将手伸出手,将一枚羊脂玉放在红木桌上。羊脂玉呈佩环状,乳白色的玉里好像有着鲜血在流动。羊脂玉上栓着一根红绳,红绳的另一端系着一块黄色的小令牌,令牌上苍劲有力地刻着”杨“字。 杨家令牌,见此便如见杨家老爷子! ”哈哈哈!杨家主这么心急干什么?我们且喝茶,慢慢商讨才是。“公玉清见到令牌,身体一怔,陪笑道。 正说着,仆人将两青花瓷茶盏端上,公玉清将其中的一杯端给杨云河。青花瓷茶盏通体晶蓝,茶盏中,零星地飘着两片茶叶,正是这两片茶叶,将茶盏中的水染得碧绿。 杨云河凑近茶盏闻闻,初闻不见茶香,再闻便知茶滋味。”公玉老哥种的,果真是极品好茶!“杨云河不禁感叹,”就冲这茶,今天说什么也要和公玉大哥把这个问题商量个明白。“旋即,杨云河一饮而下,不顾热水漫过喉咙,直接就往肚里吞。茶香在肚里翻个滚,再冲上口腔,顿时间,神清气爽。 ”好茶,好茶!这茶若是犬子杨雨其喝到,定会极为孝顺父母的!” “自然,自然。令公子翩翩少年,天生才俊,英气绝伦,亮相疏竹,呆在这个小小的城市真是委屈他了,以后,雨其公子定会大有一番作为的!”公玉清道,旋即将手中的茶一饮而尽,满是苦涩。今日之事,若答应了他,便葬送了女儿的幸福;若不答应,全家人性命难保啊!这可该如何是好? “公玉老哥,这茶也喝了,你看是不是······” “这事还要她自己发话才行。来人呐,把小姐请过来。“ ······ ”大娘,别怕我们不是什么妖神大人,我们是好人。“林夕一挥手,乳白色的魂气如风一般盘旋,最后凝聚成一间白色衣袍,给这赤裸着身子的女人遮上。 ”不是妖神大人?那你们是谁?不是妖神大人你们是谁?”女子的眼神中充满慌张。 “我们只是过路的行者,我们不是妖神。” “行者?快走,快走!妖神大人就要来了,你们快走!”女人竟然是想要轰撵三人。 “大娘,给我们讲讲妖神大人吧,我们也想了解一下。”林夕当然不会走。此时,霍不天站在院墙旁边,饶有兴致地看着这房内的结构。这家伙,来的时候比谁都积极。 “讲什么妖神大人,你们快走,你们快走!女人向外推林夕,身上的掉在地上,再次裸露出如黄沙般的肌肤。旁边的陈横脸不由一热。 ”大娘,您就和我们讲讲吧,万一我们能帮上什么忙呢?“林夕说着,不顾女人的推攘,从地上拾起衣服,遮在女人身上,“陈横,把你的枪拿出来。” 陈横一愣,旋即右臂伸直一震,魂气自掌心凝聚,一杆银白色的长枪伴随着微微的狼嗥出现。 “你们······你们是修炼之人!有救了!青天大老爷开眼啊!”女人见到魂气,眼眸中有抑制不住的狂喜,“各位大人,一定要救救我们!只可惜我那苦命的孩子,到现在都下落不明。”女人说着,竟啜泣起来。 “大娘,您先别激动,您先给我们讲讲是怎么一回事。”林夕将女人扶起,然后搀着女人找到一块石台坐下,帮女子抹掉脸上的泥土,简直是个绅士模样。 ”事情要追溯到四个月前,那时我们小星村还不是这么贫瘠,各家各户也都能吃饱饭,晚上也有几家灯火。那时我经常和儿子一起躺在院子里看星星,一看便是一晚。可是有一天,忽然来了一阵阴风,那阵风吹得天昏地暗,飞沙走石,等到这风过去时,村子里所有的男人都不见了。每家院子的门前都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吾乃阴界妖神,神通广大,法力无边,今日将此村所有男人拿来享用。日后尔等若想活命,每七日便当交上等同于自身体重的粮食。有的人看到了这妖神大人,说他身似铁铸,有一丈六尺高,面目凶狠,两只眼球就好像铜铃一般大小,看人时放着太阳一般的光芒。那人还能凌空浮在空中,简直就是妖魔!” ······ “老爷,老爷,小姐不见了!”家丁气喘吁吁地跑上来,大声喊道,看见公玉目的脸色如纸一般的白。 ······ 历史对于公玉目清除了寥寥几笔的经历描述外,将笔墨着重地放在了公玉目清的相貌上。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似蝤蛴,齿如瓠犀,螓首峨眉,巧笑盼兮,美目盼兮。 第四十一章:佛前歌 太阳的神光渐渐熄微,天空从湛蓝变成三种颜色。东边是阴沉的昏暗,头顶是浅蓝,最靠近太阳的西边是橘黄,夕阳便是从那里洒落,旁边的云霞被染成橘色,远远看上去就如同仙女的裙纱一般,轻盈如风。在这样美的落日之景中,一座山巍峨矗立,使整座山都蒙上了圣洁的光辉。在这座山中,仅有一处建筑物,远离繁华的都市,远离喧嚣的俗尘世界,远离发达的高科技社会。它不问世事,吃喝都由自己提供,也不对外界声张,便没有多少人知道它的存在。 菩提寺。以菩提命名。菩提寺在这座山的半山腰,林立的树木遮掩着寺身。其实远远观望只能看见山中的某个地方,有点点金色,那是寺院上的瓦砾反射的太阳的光辉。这里的僧人每日吃斋念佛,诵读经卷,品佛法之精妙,悟道行之深奥。 一双脚踏上这里的土地,他气喘吁吁,肥胖的身体经过长途跋涉没有减下去一丝赘肉。天蓝色的遮阳帽完全不起作用,刺眼的阳光到下面只剩下点点碎碎的金色,这里的蚊虫倒是很少,好像是在畏惧佛的威严。蛇禽猛兽倒是不少,秦昭叶花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走到这里来。 秦昭叶伏在菩提寺门前的一根石柱上,大口地喘着粗气,同时一只手举起,用力拍拍漆红的门板。 咚咚咚。沉闷的声音响起,秦昭叶也就不再管它。趁着等待的功夫,秦昭叶看看这里的景色。夕阳给这个菩提寺留下了一个巨大的阴影,秦昭叶估计,这菩提寺的占地面积有几万平方米。一条小河从上面流过,潺潺的水声如同奏响的乐章,不知流向何方,偶尔有一两条金尾鲤鱼一跃而起,阳光打在鳞片上,这种情景,好像鱼跃龙门。 吱~漆红大门终于被一双大手打开,从里面出来一僧者。这僧者两条白眉横在眼睛上方,眼神中透着对世事的大彻大悟。身披锦镧袈裟,脚蹬布施鞋,手握金色九尺锡杖,活活然一得道高僧的模样。 “秦施主,老衲这厢有礼了。”那老僧将头微点,锡杖微微向下靠。 “大师,今日是念经之日,还望大师指点迷津。”秦昭叶将手合十,立于胸前,双目微眯,一脸的虔诚模样。 “秦施主请随我来。”老僧将秦昭叶引入寺内。寺中,少数的弟子正在打扫寺院,灰尘微微扬起。如果不是来过多次,秦昭叶真的不敢相信这里是佛门圣地。杂草丛生,几乎每一个墙角都密密麻麻地生长着几丛。 寺内的弟子对秦昭叶也没有太大的关注。他们对这个几乎每个月都来诵佛的胖子已经习以为常。 这个立志要瘦成一道闪电的胖子跟着老僧走入一间佛堂,顿时间,焚香气息扑面而来,秦昭叶顿觉神清气爽,好像脑子里的一切邪杂念头都被这香气冲出体外。 这佛堂内的布置极为简单,一尊佛、一盏灯、一支香、一碗净水,仅此而已。佛是释迦牟尼佛,灯是青铜麻油灯,香是檀木大盘香,水是白雪雾化水,专而不杂,简而不繁,清净庄严。 “阿弥陀佛。”秦昭叶不由诵了一声,旋即走到佛祖面前,跪在拜佛跪垫上,头低垂,目微闭,默默地在心里诵着那一卷经文。 “秦施主是遇到什么烦恼事了吧。”老僧一手立于胸前,道。他听到了秦昭叶所诵的经文,是静心咒。静心咒又称宁心咒、清心咒。众生皆烦恼,烦恼皆苦。烦恼皆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有形者,生于无形,无能生有,有归于无。 ”主持真是慧眼,弟子确有一事不明,还望大师指点。“秦昭叶将头抬起,目光看着佛祖,”敢问主持,什么是缘分?“ 主持略加思索:“缘分便是遇见。世上的每一个人遇见都不容易,有的更是用尽了一生的运气。”主持也看着释迦牟尼佛像的一双眼睛,“这样解释很世俗,但也只能这样解释。有缘自会相遇,有缘自会再见。” 秦昭叶沉默着。 旁边的佛堂已经传出了清晰的木鱼声,弟子们诵经的声音飘过来,搅得这焚香雾气微微颤动。 “近几日,我寺高僧楚亦从无兀山上背回一女子,这便是缘分呐。”老僧忽地说道,“那女子性子极为顽皮,唯见到楚亦高僧乖巧。” 秦昭叶一愣,原来,这是一个例外。你在我的生活中成了一个例外,这便是爱情,也可以称为缘分。 “我知道了,多谢大师指点。”秦昭叶站起身,向主持微微躬身,“今日天色已晚,我便不多留,他日定来拜访。” “秦施主慢走。”主持也是微微躬身,“拜佛不在时长,而在于时刻挂念。” 直到秦昭叶的身影消失在老僧的视线中,老僧才回过头来,对着释迦牟尼佛像,跪在跪垫上:“南无阿弥陀佛,还望佛祖恕罪。” 第四十二章:僧之坠 放过别人为慈,放过自己为悲。——《佛家禅语》 “楚亦!楚亦!你给我出来!我都看到你了!”静静的幽夜,一声叫喊扰醒了沉睡的栖鸟,扰断了禅房中的呼噜声。发声的是一个女子,站在一间禅房前,双手叉着腰,仰着头,满是羞嫃的脸上掩不住大家闺秀之风,青丝盘在头上,用一根玉簪束着。 四周没有丝毫声音回应女子,只有声声虫鸣与月光作伴。 “好,楚亦,你不出来是吧!今晚我就把这菩提寺的佛祖用染料染成红色,你出不出来!”女子见无人应答,竟有些恼怒了。 “阿弥陀佛,佛祖无罪,谢施主为何要加罪我佛?“终于有人出来了,这男子站在女子的身后,一手持一古檀佛珠,一手立于胸前,清秀的脸上是对佛道的大彻大悟,澄明的慧眼中映着月光,头顶六个佛印,脚踩布施鞋,身披锦镧袈裟。 ”还不是因为你?“女子见到男子有些收敛了,”不用这招你能出来吗?整天只知道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听得人家耳朵都烦了,真不知道那东西有什么好?” “阿弥陀佛,我佛以慈悲为怀,普渡天下众生,是天下至善至美之人,入超俗境界,领涅槃之身,建无量功德······” “不听不听,烦死了!”女子气得直跺脚,“又是念经,又是念经,我是佛祖吗“ ”阿弥陀佛,谢施主平日素斋素食,乐布好施,真是当世活菩萨。” 女子说不出话来,只是瞅着和尚看。 “阿弥陀佛,谢施主若是不开心,那小僧倒是愿意陪着施主在这菩提寺走上一走,用这皎洁的月光排解施主心中的忧愁。”楚亦被这女子看得心中有些发凉。 这女子是楚亦外出做法事时遇到的。当时她昏迷在菩提寺东侧的无兀山下,衣衫不整,满身尽是血痕。楚亦怕她遭受虎狼蛇虫之灾,便将她背了回来,谁知这一背就背回了个跟屁虫。 “好,我们去无兀山!”女子立刻答应,生怕楚亦反悔。 ······ 无兀山是一座佛山,因为无兀法师坐化于山顶而得名。也许是因为有佛门的气息,无兀山的树木格外繁茂,各种奇花异草也都生长得十分旺盛。也正因如此,此地的蛇虫虎兽比其他地方要多上几分。 “沙沙,沙沙”四个脚印,两个背影,一袭青裙,一身袈裟,半轮月光挥洒而下。 “哇,好美啊!”女子在山顶的一棵松树下喘着粗气,对着笼罩着月色的景色惊叹。而楚亦则在她身后转着古檀佛珠,默默地诵着心中的那一卷经文。 “木头!”女子瞥了一眼楚亦,“经文有什么好的?有我好看吗?” 女子独自一人沉浸在这景色中,没过多久便感疲倦。 “楚亦,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做的和尚?” “小僧自幼削发为僧,今已二十三载。” “二十三年,我记得你二十三岁,难不成你生下来便是和尚不成?” “小僧自记事起,便在这菩提寺中,据主持说,我是他从这无兀山下捡来的,这也许是我与佛祖的缘分吧。” “缘?”女子笑了一声,“想不到你一个和尚也相信缘这种东西。” “世间万物,相遇相离都是一个缘字,缘自有天定。” “那你说我们两个是缘吗?” “亦是缘分。” “榆木和尚,念了几卷经文,,就以为自己懂得这些事了?你见过这个世界吗?你抬头看看这菩提寺是多么孤单啊!“ “楚亦,你抬头看看,你的佛祖可曾渡过菩提寺的一僧一尼?他们才不管什么缘呢。任由这个世界混乱。” 楚亦本想反驳,却惊起抬头。只见寂寥的山影中,菩提寺单单地落在那里,万籁俱寂。时至深夜,连虫儿都进入了梦乡。纵使这月色再如何美妙,也不值得熬夜欣赏。楚亦忽然感觉这景色的确很美,清泉在山间流淌静得只剩下二人的呼吸声。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楚亦感觉世俗也挺好的。 “阿弥陀佛,我佛自在心中,脚落之处即是灵山。” “傻瓜,我带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怎么样?让你看看外面的繁华。“ ”阿弥陀佛,小僧心中便有大千世界,谢施主不必再说。“楚亦摩挲起古檀佛珠,又开始诵起那一卷经文。 ”真是榆木和尚。“女子嘟囔一声,将头上的发簪摘下,青丝如银河般倾泻而下,微微的香气散在空气中,与花香混为一体。萤火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点点飞舞恍若星光一般。女子将明眸投向东南方的天空,万点星光闪烁着光芒。 二人便是这般在无兀山顶待了一夜。女子仰望星空,俯视夜景;男子念经诵佛,打坐参禅,恍惚间便是天明。 日光从东侧露出,菩提寺中升起了袅袅炊烟,楚亦的眼神中带上了一丝迷惘,这与他清秀的面容极不相称。 ”谢施主,该回去了。“楚亦道。 女子静静地坐着,不理睬这和尚。一夜的露水附在青裙上,粘在青丝上,颇显几分诱人。 ”谢施主,该回去了。“楚亦见女子没有反应,再道。 ”和尚的家不应该是灵山吗?你说脚落之处即是灵山,那这里就是你的家,你还要回到哪去呢?“女子脱口而出,她看了一夜的星空,俏美的脸上也有了几分倦容,声音弱弱的,透着疲惫。 ”啊!“楚亦一声惊呼,脚下一个踉跄,顿觉天旋地转,一颗澄明的心跌入尘埃。 ”楚亦!楚亦!“女子大声喊道,声音甚是急切。 第四十三章:命中劫 铛!铛!铛!铛!铛!铛!铛! 钟响七声,是菩提寺吃早斋的讯息,众僧忙忙碌碌地准备着,当然也少不了闲谈杂语。 “静心师兄,昨天晚上我看到楚亦师兄和谢姑娘偷偷摸摸上无兀山去了,今天早晨还没回来,你说他们会不会······” “就是就是,昨天晚上谢姑娘满寺院地找楚亦师兄,依我看啊,谢姑娘八成是看上楚师兄了。“ ”瞎说什么?楚亦是主持的得意弟子,怎么会做你们说的那种事?楚亦从小在寺中长大,他是什么样的人你们还不清楚?论道行,我们谁有资格议论他?“ ”得意弟子也不过是一个名号,这个得意弟子怎么做就不是······“ 四下围在一起议论。突然,声音戛然而止。从门外走进一老僧。这老僧满面红光,双目慧明,老唇蠕动着,好像要说什么话,颈上一串佛珠,每一颗上都雕刻着佛祖或菩萨的图样,身着一身与楚亦相同的袈裟,可他全身所散发出来的气场与楚亦完全不同。手持一枯木拐杖,身子却毫不倾斜。年龄并未在这老僧的身上留下太多印记,连它唯一的标志——皱纹也很少出现。 ”主持。“众僧双手合十,对着老僧表达敬意。 这老僧便是菩提寺的主持——了化禅师。 ”楚亦不在?“老僧问道。了化禅师最关注的,还是楚亦的去向。 ”楚亦师兄昨晚与谢姑娘上无兀山去了。“不知道是谁应了一句。 ”谢姑娘?“了化禅师闭上眼睛静静地想着,没有人去打断他,”是谢沄笙谢施主吧。“ ”正是。“ ”静心,你到外面寻寻。“ 从众僧中走出一高大僧人,身体圆称,颇具佛像,“是。” ······ “你这个榆木和尚,吃的肉不多,身上长的肉倒不少,还让本姑娘背你,累坏了本姑娘,本姑娘拿你是问!”谢沄笙深一步浅一步地走在山林间,一身青裙已被汗水浸透,头发被她盘在头上,更显英姿飒爽,如果没有背上的那个人的话。 谢沄笙背上的自然是昏迷了的“榆木和尚”楚亦,谢沄笙也想在原地等着楚亦醒过来,可她一来怕楚亦遭受什么大难,而来听菩提寺的僧人说无兀山的蛇虫虎兽什么的也挺多的,她便怕了。 已经隐隐约约看到菩提寺的影子了,可她已经筋疲力竭,远远地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她认得那是静心师兄,便大声呼喊:“静心师兄,快来帮我。” ······ 主持的早饭吃到一半就匆匆忙忙地向楚亦的禅房跑去,连枯木拐杖都忘了拿。到了楚亦的禅房,那里已经有不少僧人围着,主持一到,围在一起的众僧都给主持让开了一条路。都知道楚亦是主持的得意弟子。见到昏迷的楚亦,了化禅师的心不由咯噔一下,然后看了一眼一直守在楚亦身旁的谢沄笙,旋即走到楚亦身边,搭起楚亦的左手,手按筋脉,闭目凝神,观体内五脏。 了化禅师佛法高深,医学上的造诣极高,平日里若是当地的猎户或是采药人有什么病或被毒虫咬了之后,都是了化禅师配药。 屏息片刻,了化禅师睁开慧眼,掌立胸前,道一声阿弥陀佛。楚亦猛地睁开眼睛,直直地看着主持:“师父,佛祖去哪了?” 一瞬间了化禅师仿佛回到刚捡拾楚亦的那个时间。当他将那个婴儿抱入菩提寺时,他为这个婴儿求了一只签,签上写着:深研佛法二十三,身遇劫难福祸焉。这签的意思是,楚亦会深得佛学,但他在二十三岁时会遭遇一场劫难,即便渡过了这劫难,也是焉知非福。楚亦这般心态不稳,想是劫难到了。 “孩子,佛祖自有佛留处,脚落之处即是灵山。” 楚亦听罢,眼神变得有些分散,然后缓缓垂下眼帘。 “唉。”了化禅师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这个答案让楚亦很失望,但他苦求佛法数十载,也未能见过一面佛祖。他对佛祖的唯一印象便是寺中的泥塑雕像。真是的,为什么要纠结这个问题呢?不是所有追求都有结果的。有时候为了某件事某个人拼得头破血流,最终也有可能落个粉身碎骨的下场。这样的情况不是有很多吗? “弟子们都去诵佛殿吧,这里有我就好,谢施主,你留一下,老衲有话要讲。” 众僧散去,禅房里只有了化禅师,谢沄笙和呼吸均匀的楚亦。 “谢施主,给老衲讲讲孩子是如何变成这般的吧。”这时的了化禅师,像个俗家的老人。 “今天早晨,楚亦喊我回菩提寺,我就问他‘和尚的家不应该是灵山吗?你说脚落之处即是灵山,那这儿就是你的家,你还要回哪去?’他就一个踉跄,昏倒在地,任我百般都叫不醒。“ 了化禅师在心中道:“没错了,是这孩子的劫难到了。”了化禅师还记得当时的解签:身出菩提落尘根。 虽然早就知道这一天会来临,但没想到会来得这么突然,这么快,这让承受了岁月苦涩的老僧有些猝不及防。二十三年,真快啊!了化禅师一直都将楚亦看作自己的孩子啊,即使长这么大,也依然是个孩子。在遇到这个孩子时,他就知道有一天要分离。 “我知道了,阿弥陀佛。”了化禅师道,“楚亦,你跟我来。”语罢,了化禅师向门外走去。 楚亦忽地睁开双目,跳下床,向主持的背影追去。谢沄笙早就云里雾里,此刻更是感到奇怪,便跟了出去。 第四十四章:寺前战 楚亦跟着了化禅师来到菩提寺门前,了化禅师背对着寺门,楚亦在了化禅师背后诵着经文,二人面前是如画一般的山水景。点点的碎金从天空洒下,千千万万的树叶在刺眼的阳光的照耀下格外油绿,好像要滴出水来。 ”孩子,你跟着我有二十三年了吧。“只有这时,老僧才真的像个老僧,”时间过得真快啊!这一晃眼这么多年都过去了。“ ”阿弥陀佛,时间便如流水,岂是我等挥刀便可抽断的?唯有心中的澄明才是永恒。“ 主持点点头,目光依然落在如水墨般的山水间,”孩子确实是长大了。楚亦,你将《华严经》背一遍。” 楚亦一怔,正欲开背,却发现脑中空无一文,怎么回事,《华严经》乃佛教经典,自己九岁便倒背如流,如今为何忘却了? “如暂时记不住也无妨,万事皆在一个‘缘’字,如再有缘时,所有的经文都会在心中呈现。“ 楚亦又是一怔,主持这话的意思,好像是在说与佛无缘了。 “主持,弟子罪过,实不敢忘,弟子愿自抄《华严经》三十遍。”楚亦赶忙合十于胸。 “心境若是澄澈,怎会被我这一句话扰得如此急躁?再者说,你幼年之时背不下经文罚抄也罢,现在都多大了,还用这些小孩子的伎俩。”了化禅师一边说着,一边从寺门后取出两根齐眉棍,将一根递给楚亦,“现在你我各施所学,若你能战胜我,我便让你重进菩提寺的门。” 楚亦一惊,连忙将齐眉棍扔在地上,眼眶中泪水欲流:“弟子不知犯下何等罪过,主持竟要将弟子逐出师门。弟子更不敢对师父举起齐眉棍。若弟子真的犯下弥天大错,那弟子甘愿身死!” “你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但你就算知道这个世界错了,你还是要对这个世界笑脸相迎。”老僧弓下腰,将地上的齐眉棍捡起来,转过身,走到楚亦面前,抓过楚亦那双生满汗水的手,将棍棒塞到楚亦手中,所有的情感都流淌在眼神之间。 感受着手背上传来的温暖和齐眉棍的冰凉,楚亦知道,这或许是最后一次与了化禅师这般接触了。楚亦接过齐眉棍,一行清泪顺着脸颊滑下。他后退一步,左掌立于胸前,右手执棍,目光微垂:“师父,得罪了。” 楚亦腰身微弓,右手执棍的一端,右臂绷得笔直,身体如若弓箭,只待离弦而出。 老僧将齐眉棍背在肩上,一方忽然发力,齐眉棍便甩手而出,夹杂着劲风向楚亦砸去。楚亦收弓而回,双手执棍两端,立于身体一侧,主动朝老僧的齐眉棍上撞去。 铛!齐眉棍双双弯曲,楚亦腰身扭起,借力使力,身体腾空飞起,矫若游龙一般,双脚对着老僧的胸口踹去。老僧齐眉棍上力道未尽,若此时收回,定会反震自己手臂。楚亦这一击,是要逼迫老僧扔掉齐眉棍。 果不其然,了化禅师见楚亦这般攻来,丝毫不加犹豫,齐眉棍便脱手而出,身形向旁边一侧,便躲过了楚亦的脚掌,然后手心叠手背,二力并发,打在楚亦腹部。楚亦身在空中,无处借力,只有一根齐眉棍乃着地之物,根本无法立稳身形来承受了化禅师的一掌,便倒飞而出,齐眉棍在地表划出一道长长的沟痕。最后,楚亦双臂使力,化解老僧的力道。棍立土中,楚亦盘于棍上。 那副摸样,活像一只顽猴。袈裟盖住手掌,使老僧看不到他我齐眉棍的手法。袈裟内,楚亦一手握住齐眉棍身三尺之处,中指、食指、无名指在齐眉棍的内侧,另外两只手指在另一侧,另一只手搭于眉梢,手心向下,稍稍弯曲。刹那间,山林中各种蛇虫鸟兽的百态在楚亦脑海中掠过。 早在楚亦咿咿呀呀学字时,了化禅师就经常带着他到山林之中,让他与林间的蛇虫鸟兽亲密接触,以此来保持楚亦内心的纯净,久而久之,楚亦竟自行从百兽的百态中学得一套棍法。这棍法或如猿猴一般灵活多变,或如黑熊一般沉重,或如长蛇一般凶猛毒辣,或如草木一般柔和绵长。 楚亦脚蹬齐眉棍中央,同时手指下偏,齐眉棍便搅起一撮黄土,自楚亦的后方划过一个近乎完美的圆弧,向老僧劈去,同时脚掌借助棍棒反弹之力向老僧踢去。 了化禅师眼神一凛,打蛇打七寸,猴子抓长尾。楚亦这步棋,是走错了。倘若了化禅师侧身闪过,转而攻向楚亦的腰部。倘若击中,楚亦一定会立即失去战斗能力,而了化禅师所需承受的代价,仅仅是毫无力道的一棒而已。 但了化禅师并未这样做。这位年近耳顺之年的老僧将小腿肌肉绷紧,身体犹如洪钟一般伫立在原地,待到某个时机,沉腰侧身,体弓如月,一拳在上,一拳在下,齐齐轰出,皆硬如铁铸。 怦!怦!一拳打在齐眉棍上,直将齐眉棍身震断,一拳轰在脚心,力道蔓延至整个脚掌,随着经脉传到全身。这是绝对的力量,绝对的优势,绝对的气魄。 “孩子,你记住,哪怕是在袈裟之下,也依然有许多妖魔鬼怪。脱下袈裟,让妖魔从你的身体里出来吧。”在楚亦落地之前,主持的声音响起。 见楚亦昏迷过去,了化禅师缓缓转过身去,背对着青山绿水,吐出一口气:“谢施主,就由你把这孩子带向世俗吧。“ 第四十五章:梦中别 ——世人为荣利缠缚,动曰尘世苦海。不知云白山青、川行石立、花迎鸟笑、谷答樵讴,世亦不尘,海亦不苦,彼自苦其心尔。—— 谢沄笙小心翼翼地从门后走出,神情畏畏缩缩,手中还拿着不知从哪里拿来的齐眉棍。战战兢兢地走到楚亦跟前,盯着老僧,蹲下身,探了一下楚亦的鼻息,感觉到了温热,才松了一口气,然后快速将楚亦背在身上,双手握着齐眉棍,面对着老僧的背影,向无兀山走去。无兀山的另一侧,是极为繁华热闹的小镇。 如果谢沄笙再在这里停留上一刻钟的话,就会惊奇地发现,老僧的手在微微颤抖,这是这个并不年老的老僧极为少有的情况,而如果谢沄笙凑到老僧面前去看,便会悚然一惊。 皱纹正迅速地爬上这位老僧的脸,两行老泪默默地流下,即使璀璨的朝阳照在露珠上也未能使其折射丝毫光芒。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可是他还没来到菩提寺就奉行的一条准则啊! ······ 这一天,菩提寺的众僧们都没有再见到楚亦师兄,原本那个慈祥和蔼的老住持也非常少说话,直到傍晚时分,主持将这个消息告诉众僧时,菩提寺才总体笼罩在一片伤痛之中。 何夜无月?何处无苍柏?此时。此地。 老僧独自在菩提寺中踱来踱去,总感觉心里少了什么。佛法修行四十年,逃不出世间尘网。喏,那个水缸,在老僧还是小僧的时候,在楚亦还是婴儿的时候,老僧整天抱着楚亦在里面洗澡。喏,那棵枣树,那时的时光真好啊!楚亦小时候身子弱,每到秋天,枣树上结满了枣子,楚亦就和其他的小和尚去争抢,可楚亦争不过啊,老僧就来帮他。老僧凭借着身材高大,让楚亦吃到了最顶头最甜的枣子,老僧还往僧兜里装。到了晚上,两个人就乘着月光吃枣子,倚在枣树上,甜甜的枣味到现在都记忆犹新。那时的楚亦经常向老僧问外面的世界,老僧就给他讲外面的奇闻啊,铁事啊,科技啊,江湖啊,只要老僧知道的,统统说给楚亦听,末了还加上一句,外面的世界充满险恶。 可现在呢?自己亲手将他推向了外面的世界。唉,就在前几天,楚亦还和自己在这条路上走过,也差不多是这个时辰吧。那时候的楚亦与自己畅谈《圆觉经》来着,就是在这里,楚亦说到“轮回,爱之根本”,自己还反驳了一番一阵清风吹过,老僧感觉有些微冷,袈裟虽然抵住寒风,却御不住心中的涩凉。老僧开始折回,向自己的禅房中走去。 在关上门的那一刻,老僧又看了一眼禅院,这里的一切,都有楚亦的痕迹。 次日辰时,老僧坐化于禅房之中。 ······ 谢沄笙背着楚亦翻越无兀山,自然是少不了一路的埋怨。不过她埋怨也没用,楚亦又听不见。到无兀山的另一侧的小镇时,东边的天空已经有些泛黄,大街上的霓虹灯还在闪亮着。谢沄笙停下身形,一手狠狠地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妈的,累死本姑娘了,两个和尚相爱相杀,最后却是本姑娘遭罪,楚亦,要是把本姑娘累坏了,本姑娘拿你是问!”谢沄笙看着小镇上已经有了两个人影,“应该到辰时了吧。” “主持!”谢沄笙背上的昏迷的楚亦忽地睁开眼眸,大叫一声,跳下来,就往菩提寺的方向奔去,没跑两步,只觉头重脚轻,天旋地转,耳边嗡嗡作响,楚亦再次昏倒在地。 一脸惊愕的谢沄笙好久才缓过神来:“看来这两个和尚真是情比金坚啊!由爱生恨,相爱相杀,一定是这样了,唉,这个情敌真是强大。”谢沄笙苦笑一声,走到楚亦身旁,蹲下身子。轻轻拭去他脸上的泥土,然后,啵,亲了一口。 ······ 楚亦做了一个梦。梦中楚亦回到小时候。那时楚亦身子弱,去和其他小和尚争着摘枣树上的枣子,楚亦争不过,老僧就来帮他。老僧让他坐在自己肩上,于是,他便能吃到最上端的最甜的枣子,看着其他和尚痛苦的表情,他的心里乐开了花。到了晚上,他和老僧一起倚在枣树下,吃甜甜的枣子,看淡淡的月光。他向老僧问外面的世界,老僧总是很耐心地给他讲什么奇闻啊,铁事啊,科技啊,江湖啊,他听得津津有味。老僧还用宽大的手掌摸他的头,好温暖啊!梦境一转,他和老僧站在云端,前一刻老僧还和他谈着《圆觉经》,后一刻就将他踹下云层。他艰难地在空中转过身,不可置信地看着老僧,老僧朝他挥手,身影逐渐变得虚幻,最终消失。他想要伸手去抓,想要抓住最后那一丝渺茫,可他无能为力。 ······ 谢沄笙正背着楚亦在大街上寻找着医院,忽觉有水珠滴落在自己脸颊上。她回头一看,顿时惊愕。楚亦仍紧闭着双眼,但有两行清泪自眼角划过脸颊。 第四十六章:进入地下 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人们在未知中迷茫,渴望寻求答案,所以,那么多定理、机器、科技被创造出来,被人类所利用。曾经在远古时代,有人担忧过人工智能al的使用会不会失去控制,但是在这个时空智能的时代,人工智能已经不足为虑,就连远古时代极为担心的环境问题也可以得到轻松解决。 南极点,这个死亡之地,常年冽冽寒风,气温使人无法忍受。此时,李凌心和崔阳身穿着厚厚的御寒服,打哆嗦地站在这个不毛之地。两个老人面色铁青,眉毛上一层白白的雪花。他们没有带一个随从,就来到了世界公认的死亡之地。 这里,在远古时代,曾被一些学者认为是最接近地狱的地方。 “老李,你确定吗从这里真的可以直达地心?”崔扬顶着寒风大声吼道。这极大的声音到李凌心的耳朵里就只剩下微弱的一点。寒风立马灌满了崔扬的整个口腔。他感觉身体一冷。 “当然了!我可是查阅了大量的远古时代的文献,只待黄昏之时,地狱之门便会打开!”李凌心回答,声音极为嘶哑。 在上一回中我们说到,李凌心和崔扬找到了魂气的储存位置,但是李老头又有些坐不住了。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的欲望使他放肆恣意,他竟不顾人类与地核签订的协议,提出想要了解地心世界的想法。作为他的兄弟崔扬,在劝阻无果之后,选择了支持。 像这样不顾一切支持自己做任何事的人,这一辈子能遇到几个? 于是两人借助身处星级档案保护局中这一便利条件,翻阅大量的历史文献,找出了南极点这个通向地狱之门。于是二人向研究院提出要到外地实验的想法,并要求不允许任何人跟随,鉴于二人身份特殊,研究院同意了两人的要求。但条件是要在黄昏之时才有可能进入,可特么的黄昏一年才有三十天,还是连着的,现在距离黄昏的时间好像还有许长的段时间。 “老李,你脑子坏掉了?现在你到这里来有什么用?现在又不是黄昏时间,让我这把老骨头跟你一起挨冻。” “老家伙,你那身体再不活动活动就要散架了!”李凌心大声道。 ”这里的魂气要比其他地方浓郁,我能感觉得到。“李凌心的丹田之中已经有了少许的魂气,对天地之间的魂气感知更加敏锐。 如若这时,林夕或陈横或霍不天在这里一定会大声地笑出来,他们随手可得的魂气,后人却需要经历如此波折才能证明其存在,又要费尽这般心思才能吸收一点。但历史的烟尘早已将他们埋盖,他们再精彩不过的历史就只剩残存的几页纸而已。 “但那些没有用!没有用!现在是黄昏吗?你又进不去!”崔扬少有的打击他。 “老崔,你听说过‘人造黄昏’吗?” “人造黄昏?欺骗大自然,那有用吗?” “有没有用,试过才知道。”李凌心虽然身处极寒之地,却热血沸腾。 李凌心将右手抬起,五指对着太阳一抓,空间便开始破碎,发出玻璃碎裂的清脆声响。破碎的空间在两人周围围成一个球状。阳光无法穿过已经破碎了的空间。 破碎的面积越来越大,但依然有少许的光从脚落里透进来,崔扬看去,竟真的如黄昏一般。只是缺了晚霞。 地表开始变色,不是因为光线,纯粹地本质上的颜色。青色,棕色,灰色,最后是黑色。浓稠的黑色,像是将整个黑夜都融入到里面。黑色旋转,仿佛一个巨大的漩涡一般,李凌心和崔扬甚至都能够感觉到脚底传来的那股吸引力。 二人相视一笑,成了。 ······任何成功都是从想法开始的,只要你敢想,上帝就敢让你成功。······ 黑色漩涡越来越大,最后竟开始向下凹陷,两人措手不及,还未能抓稳对方,就掉入其中。 等待,漫长的等待。下坠是如此长的时间,长到李凌心都在怀疑自己会不会老死在下坠的过程中。也不知道老崔怎么样了。”老崔!“他大喊一声,无人应答,倒是有阵阵回声从下面传来。 温度倒是越来越高,李凌心已经感觉不到严寒。他也不敢随便乱动,倘若这四周都是石壁什么的,,以自己下落的速度,肯定会在瞬间失去皮肉。 温度越来越高,李凌心艰难地将御寒服脱下,随手一扔,御寒服便不知去向。 下面泛起了点点红色,灼热的气流上下翻滚,李凌心隔着老远都能看到不断冒出的气泡。 那是······岩浆! 第四十七章:地心世界 你们猜李凌心这个老头看到了什么?简直不可思议。 火舌不断喷吐,一条条火龙上下游动。这是李凌心的心中对火焰的真实写照。此刻,他悬浮在岩浆之上,全身的衣服伴随着气流的扭曲而摆动,淡蓝色的火焰就在他脚下。四面石壁,甚至还有钻石镶嵌在泥土中。 这里的火焰没有温度,而他也不知为何就可以凭空悬浮,或许是地球地核的问题。这里也不知距离地表有多少千米,几千?还是几万? 岩浆下面应该还有东西吧。李凌心想到,既然这里的火焰没有温度,那岩浆也许就如同清水一样,这些恐怖的表象,或许就是用来掩人耳目。据远古时代的人研究,岩浆的温度是在900至1400摄氏度之间,而那已经足以将人体直接燃烧成灰,化作一堆碳散在岩浆中,成为岩浆杂质的一部分。 李凌心被热血冲昏了头脑,平生所学全部忘掉,一个猛子扎进去,溅起一大团岩浆。 真是胆大者无敌,上帝眷顾他的命运。这里竟真的如李凌心所想,即使是岩浆,也没有丝毫温度。继续向下,忽地见到一层隔膜,上面金光流转,还劈里啪啦地闪着电光。 果然是这样!地心完全是另一个世界。他快速地游动过去,此时什么人类最多可以不呼吸十分钟、人类有一个最大下潜深度之类的问题全部忽略,只因这里是地底,这里充斥魂气。 下面是······原始时代的世界?李凌心浮在隔膜前面,看着隔膜另一侧的景象。火山林立,岩浆喷发,海水蒸腾,呼啸翻滚,乌云密密,电闪雷鸣。 李凌心忽然感觉背后有人在戳自己的腰部,他赶忙向后看,眼中充满了骇然。虚惊一场,原来是一个生物在向他这边游来,自己好像阻拦了它的路线。李凌心仔细地观察这生物,只见它无眼,无鼻,无耳,无唇,无舌,仅靠一条缝隙不断开合吞食着周边的营养物质,全身为橙黄色,几乎与岩浆融为一体,李凌心看着它,感觉有点亲切。 李凌心艰难地给它让开一条路,看着它向前冲去,碰到那层闪着电光的隔膜,乳白色的光晕一闪,那生物便进入那一片空间中,以一条抛物线的轨迹落入沸腾的大海。李凌心隔着老远都能看到溅起的水花。 这是······原始生物!自己亲眼看到一个世界的原始物种的诞生,竟是由这种方式。 李凌心感觉这是一个足以被载入史册的大发现,它成功地将生命的本质这个困惑人类社会几十亿年的问题尽以最好的诠释。 生命的本质在于给予。生命并不会凭空产生,它只是从另一个世界来到了这个世界,这是宇宙和宇宙之间的给予。 那些传记、小说之类的书籍,不都是从主人公的一系列的奇遇,然后开始辉煌历程的那一刻开始的吗? 李凌心沿着能量隔膜移动。尚存的一丝理智告诉他不能下去,否则那里就会出现第一个人类,然后在严酷的条件下死亡。不知道动了多久,李凌心感觉很是疲惫。下面的世界不是火山爆发就是电鸣霹雳,一开始还是极为地震撼,但熟悉之后就感觉十分地单一。只是这样俯瞰一个世界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一个造物主一样。 突然,他眼睛的余光瞟到在他的另一侧,还有一个世界!一样的雷鸣闪闪,火山如炮。这是······另一个原始世界! 在地心中孕育着两个世界,这样的现实,被传到地面上去,怕是会被人叫为疯子吧。而如果在地心中有这两个世界的话,那么,地球可不可以是其他的星球孕育出来的?悚然一惊,李凌心忽然发觉自己掉入了死循环中。 这位老人摇摇脑袋,使自己清醒一点,不再去想这个世界怎么怎么样,那都和他没有太大的关系。记得在上古时期有一种朝代更替,寻常百姓家根本不需要关心。那时的统治者被称为皇帝,还被称为天子,是天下至圣至尊之人。可是皇帝不管怎么换,寻常百姓该怎样过日子就怎样过日子,唯一的区别是税收的变化。此时,李凌心就是寻常百姓,这个世界就是皇帝。 他又察觉到,身边的岩浆都向着前方流动,难道这里还有上下之分?李凌心被好奇心驱使,向前游去,体内丹田中吸入的一点魂气全部自主地附在体表。 这把老骨头依然有力,至少在游泳这一方面是这样的。想当年,他可是世界游泳比赛亚军呐,老崔是冠军。 这一段时间,他的世界观完全改变,平生所学在几日之内被否定了大半,好像一朝回到解放前。这个世界的一切,都需要重新认识。包括他面前的这个。 地心内部有黑洞,也有白洞。黑白相邻。 第四十八章:背后有人 黑洞与白洞相遇会发生什么?会有碰撞,会有虫洞产生,会有时空的碰撞。如果黑洞与白洞是个生命体的话,还会有灵魂的交织。这说明地球生命的始祖有可能来自另外一个空间。黑洞是时空曲率大到光都无法从其事件视界逃脱的天体,而白洞则是时空曲率小到连光都无法进入其事件视界的天体,两者相互抵消,才使李凌心这个老头身处其周围却不受丝毫的影响。 这两种极为神秘的天体之间,就隐藏着与另一个空间连通的隧道。黑洞是入口,白洞是出口。但千百年来没有人知道另一片空间到底是什么模样,因为进入里面的人从来就没有回来过。就连制作精度最高的机器人进入其中也是信号全无。一次次的失败终于使人类放弃了对黑洞的研究,转而去探索其他更有意义的东西。很少有人像李凌心这样执着。 忽然,李凌心感到背后脊柱一阵寒凉,头皮发麻,他悚然回头。那里,好像有个人。只能说好像,李凌心不能确定那是人。一团人形的岩浆比周围的都要透明一点,身体四肢清晰可见,就连头发都在这里飘扬。那人形岩浆朝他招招手,示意李凌心跟过来,同时身体向后游去。 李凌心再次被好奇心驱使。如果有人见过李凌心的经历,一定会认为李凌心是个好奇“宝宝”。可是,好奇心害死猫啊! 李凌心心念一动,跟了上去。渐渐地跟着那人形岩浆走,温度渐渐地有些高了,岩浆里的生物也开始多了起来。这里的生物好像丝毫不惧怕生人的来临,有的甚至还往李凌心身上撞。人形岩浆就只顾向前走,连看都不看李凌心一眼。 不知游过了多少距离,人形岩浆陡地一闪光芒,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搞得李凌心一片慌张。 李凌心赶忙到人形岩浆消失的地方探看,忽地感觉身体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拉扯,随即脑袋一个晕眩,便不知到了哪里。 ······ 等到再次醒来时,李凌心躺在棕色的泥土里,衬衫和长裤都被打湿,他尽力地挪动脸上的皱纹,睁开浑浊的老眼,观察周围的环境,多年以来研究的习惯使他极为仔细。 这里好像是一片单独出来的空间,上面是岩浆,一层透明隔膜将岩浆与这里的空气分开,脚下是肥沃的土地,不远处还生长着花花草草。有一座简陋的小屋建立在不远处,房屋前面还有一个有石灰石砌成的石桌,一个石凳立在旁边,小屋上,几副农具傍着。这片空间看起来也不是那么广大,却真真实实地容纳了这么多东西,还显得如此空旷。有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影子在那花花草草中忙碌着。 李凌心站起身,向那黑衣人走去。脚下的泥土十分地柔软,踩在上面就好像在海绵上行走一样。也只有这样肥沃的土地,才能种出这样飘香的花草。岩浆发出的橙黄光从上面挥洒而下,使这里的所有看上去都暖暖的。走得近了,李凌心才发现原来这人穿的不是黑衣,而是黑袍,在上古时代才流行得黑袍。他将黑袍的帽子遮在自己头上。 黑袍人似乎感觉到有个老头在接近自己,他转过身,帽檐下面的一副骷髅模样让李凌心的心跳暂停了几秒,才惊呼出声:“鬼啊!”李凌心气血上涌,昏厥过去。 那骷髅也愣了一下,然后将手中的农具扔掉,走过来,将李凌心抱起,向小屋走去。说是手,其实也是一副骨骼。 小屋很简单,通体是由石灰石打造,也是因为这里的材料也就只有石灰石。石床,石椅,石台,石灯,都极为地精致,仅仅是上面的花纹就足有上千种。石灰石墙壁上还密密麻麻地雕刻着繁妙的图案,地面上有一条条深浅不一的刻痕。这骷髅将李凌心放在石床上,自己到石台上面拿起一个石篆,走到地面上的刻痕的最后一道处,缓缓蹲下身,在地面上又刻上一道,与其他的深浅不一。 刻完之后,骷髅将石篆放回石台,坐在石凳上,看着外面的自己打理的一座花园,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其实他是在叹气。然后又转过头来,看着躺在石床上的老人,空洞的眼窝中忽然有了意思光泽。 他站起身,将黑袍褪下,里面是完整的二百零六块骨骼。手臂抬起,空气中,好像有一股透明的能量体向骷髅涌来。这能量体在骷髅身边盘旋,好像在寻找着什么。骷髅将手掌一握,这能量体便陡地一顿,随即缠绕在骨骼上,以疯狂的速度重建着血肉。骨骼不断扭动,仿佛在承受巨大的痛苦。先是皮肤,再是肌肉和器官,而后血管,最后是血液。 一个人的模样就这样诞生了。曾经在痛苦中死亡,现在在痛苦中重生。 这个身体是一个男子,身体修长,身材健美,秃秃的光头,清秀的五官,健壮的肌肉,最令我注意的是,头顶六个佛印! 这男子面对着上方,双手合十,眼中是明智与清慧,嘴唇微微开启,道一声:“阿弥陀佛!” 第四十九章:故事与酒 这一片世界永远黄昏。没有晚霞,没有微风,没有夕阳的黄昏。有一个和尚坐在一个石凳上,双手合十,默默地念着佛教经典《华严经》。一个老头,刚刚苏醒,站在他的身后,老眼中充满戒备。 “李施主,久违了。“和尚轻轻说,好像他们两个认识很久了似的,”你还记得我吗?“ 李凌心满头雾水,丝毫不记得自己在地下还有个朋友,摇摇头。而且,这不是个骷髅吗?怎么是一个和尚?难不成是自己老眼昏花?看错了? “你且看看我的相貌。”和尚转过头来。清秀的脸上,俊美的五官和一个女子一般。柳烟眉,丹凤眼,高耸鼻梁,杏腮小嘴,尖尖的下巴,洁白的脖颈。李凌心不由一愣,这个相貌,他好像真的在哪见过。 但是这是谁呢?他还真想不起来。 “忘记了也无妨,就听我来给李施主将一个故事,就当是酒间闲谈吧。“和尚从身后摸出一个酒罐和两个酒盏。打开酒罐,慢慢地倒上。”李施主,请坐。“倒上酒之后,和尚对李凌心邀请道。 李凌心觉得这太诡异了!先是在这里生活着一个人,而自己从未开口说过一句话(鬼啊!除外)这人却认识自己,实在诡异。李凌心看似比谁都作死,但比谁都更爱惜自己这条小命,他还有很多事没完成,不能冒这个险。 和尚看到李凌心的戒备,不由笑了一声,旋即纤手一挥,一股魂气便从掌心喷涌,作用在李凌心的背后,硬生生地将李凌心”搬“到这边来,然后使他坐下。 ”你看,我如果想要杀你,轻而易举,所以,你想要抵抗也没用,还不如听我说的。“和尚似乎知道李凌心害怕自己会加害于他。 “好,现在,你就坐在这里。”和尚站起身,身上的一袭黑袍无风自动。 ”在大约·······大约······不知道多少年前,我还是一个人类时,遇到了一生的挚爱。那时我刚刚脱离寺院,进入俗世,满是懵懂。对世间情爱之事不甚了解。那位姑娘对我三番几次表达心意,我皆以理由不回答。直到那姑娘彻底离开我,我才知道她在我的心中占据了那么重的分量,没有她的日子,索淡无味。我害怕失望,就没有挽留她。现在想想,真后悔啊!可后来的一次机会,我又一次遇到了那个姑娘,她对我好像还有几分感觉,每每相视一笑,我都以为那是希望。知道她离开世界,我才知道,原来她的心中,一直给我留了一个位置,那个最重要的位置。真可笑啊!原来都是我自己的错,是我让她离开我。我不会说话,不会讨她开心,甚至没有主动去找她一次!也许她是因为心灰意冷才离开我的吧!我跟随她离开了尘世,却见到了如来佛祖······谁能想到世界上真的有如来佛祖这般人物呢?如来佛祖问我’楚亦,你入我佛门,又身沾情欲,将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你后悔吗?‘我就回答他’小僧从不后悔。还想请问佛祖,谢姑娘去哪里了?’我想找到她,告诉她我爱她。可是佛祖却答非所问’你本是我佛门弟子,九岁背诵《华严经》,十四岁便通晓天地之道,有你这般弟子,实乃佛门之大幸。但你误落尘网,心生情欲,实乃佛门之大不幸。你进入第九层地狱去吧。‘我才不管多少层地狱呢,’敢问佛祖,谢姑娘去哪里了?‘那佛祖摇摇头,’她已经替你去承受第十八层地狱的痛苦去了。‘我当时脑袋里一片空白,就好像被雷劈了一般。“和尚忽然停住,不说话了。 ”那你后来找到了吗?“李凌心一个老头,竟然听年轻人讲些情情爱爱的故事还会这样入神。也许自己死后也会下地狱吧,到时候也不知是第几层。李凌心抓起桌上的酒盏,仰头喝了下去,随即一愣。这酒······怎么没味?就和水一样。 ”找到了,我煎熬了四千零一十五年,她却不认得我了。“和尚的眼中,似乎有些闪亮。 ”不过所幸,我又遇见了她。“和尚停顿了一下,”这个世界啊,就是如此的玩笑,总以为还有机会,殊不知最好的那个人已经错过了。错过即是错过。如果不出意外,就再也不会遇到了。“ ”李施主,你想起来我是谁了吗?“和尚问。 李凌心摇摇头。他听了和尚的故事很感动,却不知这和他认不认识和尚有何干系。 和尚当即挠头,”你难道听了我的故事没有感觉?“ ”有感觉啊。“李凌心看了一眼和尚那张清秀的脸,着实一丁点印象也没有,”很感动。“ ”这酒······你喝了也没感觉?“和尚的手指着李凌心面前的酒盏再问。 李凌心看看酒盏,“酒?没味。”声音淡淡地。 和尚长吐一口气:”这酒,名叫帝王涎。“ “哦。”李凌心回答。他实在不明白有何干系。 “好,既然你不是他,那么就应该履行人类与地核的协议,现在,你们人类违背了约定,我就要按照协约对人类以惩罚!“ 李凌心陡然一惊,“难道,你······你就是······” 和尚转过身去,背对着李凌心身上的皮肉在迅速地干枯,最后皮肤剥落,只剩骨骼。他将双手举起,空洞的眼窝望着上面的岩浆,“欢迎来到死亡国度!” 第五十章:时空浩劫 在世界之巅阿切洛夫山脉上,有一座耸入云霄的大楼。大楼承袭的完全是古代建筑的标准,采用最稳固的三角锥结构。外墙使用可以扭曲光波的材料制成,使得这栋大楼在外面的人看来完全隐形。但这座大楼在世界上毫不缺乏名气,仅仅它的名号就是这个世界上许许多多物理学家穷极一生想要接近的——尼古拉.特斯拉。这是公认的最接近神的人,以这个人的姓名作为大楼的名称,可见这大楼在物理学中的地位。 此刻,在这座物理标志性建筑中,十数名衣着穿戴极为讲究的物理学者极为随和地围着一张方桌坐着,与旁边的一个或多个聊着天,他们面容祥和,满面的笑容,这分明就是家里唠唠叨叨的老爷爷,根本看不出来物理学者的姿态。可是,他们是涉及力学、电学、磁学、光学、机械学、化学、天文物理学等等各个领域的顶尖专家。这样多足以改变人类社会进程的学者聚集在一起,足以被载入史册。 他们所在的这间屋子,被加上了重重保护,在它秘密建造时,曾高调地使一颗炮弹落到这里,在检查完全无损后,才宣布完工。 “各位,今日把大家喊来,有一事相商。”正在大家闲谈时,忽然有一人说。全场都安静下来。 “老不死的,你哪次把我们喊来是请我们吃东西的?”一个声音跟在其后,瞬间使刚刚严肃起来的气氛再次变得轻松。 “郭老头,你能不能别总是拆我的台?一天天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拆迁队的。” “拆迁队怎么了?专拆你刘家的房子。” 两个人,仍像年少时一样斗嘴。 “你们两个家伙,要吵架等开完会再吵,先说正事。”终于有一个人看不下去,”刘老头,你把我们喊来有什么事快说,说完你们两个打一架。“ 刘老头白了郭老头一眼,”近日,我研究院发现了一种特殊的能量体。“声音淡淡地,却在每个人的心中翻起滔天骇浪。 ”这种能量体在黄昏之时产生,现已确定其存在。但是,它的存在,恐怕需要各位接受一个不得不接受的现实。“刘老头看看着在场的众人,他不确定这些老家伙是否能承受得了这番打击,”神创论!“ ”老不死的,你让我们千里迢迢风尘仆仆赶到这里来不会就是为了和我们说神创论不存在吧,那不是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是谬论了吗?“郭老头喊道。 ”不!不是谬论!神创论是存在的!“刘老头则以更高的声音喊道,”这种能量,经过了上千次的实验才得以证明,它是宇宙运行的根本。推动着宇宙的运行,它也是宇宙大爆炸所需能量的来源。“ ”它是从哪里发现的?“ ”问得好!请问金老头,你们有没有研究过光是什么?“ “光是特定频率段的光子流。” “可是,作为一个世界上的顶尖的物理学光学专家,你有没有想过频率是人类定义的,光子流也是人类定义的,可光究竟是什么东西呢?”刘老头顿了一下,“光这种东西,在黄昏之时,倘若使用空间技术将光分解,则会产生一种特殊的能量体。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能量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灭,它只能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各位,这个理论对不对?“ ”对。”众物理学者均点头,面色严肃。只有在这时,他们才像个物理学家。 “那么问题来了,宇宙原始状态是一个奇点,这个奇点爆炸所需的能量从何而来?”刘物理学家接着说,”如果能量守恒定律没有问题的话,那么真相只有一个,就是有人在背后为奇点爆炸提供了能量。“ “老不死的,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知道,完全知道,这是我反复斟酌才做出的决定,有时我甚至想将这个发现烂在肚子里罢了。但真相不应该被埋没。“ ······ 这些物理学家身在极为稳定的三角锥建筑中聚精会神地研讨着足以改变人类历史的问题,没有注意到身边的变化。一道道如同玻璃裂纹般的裂缝正在悄然蔓延。 情人公园 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座公园,无论什么季节,鸟语花香,春意盎然。在这里面,随处可以遇见爱情。哦,真的很令人向往。也许在转角处,就有一个男孩或者女孩在等着和你相撞。 有无数对男女在这里亲吻,搂抱,甚至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忽然,一道道黑色的裂缝在公园中央的那个丘比特雕像的身上蔓延,最后雕像竟然生生地化为粉末。一对手拉手散步的情侣亲眼看着爱神化为齑粉,然后那些黑色裂缝蔓延过来。他们大喊一声,赶忙逃跑。 安吉乐园 安吉乐园是孩子们的天堂。这里不允许成年人进入,也正因如此,才是孩子们的天堂。孩子们可以不分年龄大小,不分性别地玩耍,纯洁的童真洋溢着快乐。忽然,在一个长长的儿童滑梯上,一道裂缝蔓延开了。裂缝是黑色的,孩子们发现了这一奇怪现象,都凑过来看,大眼睛里充满了好奇。滑梯化成粉末,随即是一个孩童。 传奇中学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于我归说。“朗朗的读书声在教室里响彻,教师在讲台上热情洋溢地讲课。他用一根粉笔跟着学生的读书声写着板书,忽然觉得笔下一个停顿。教师向笔下看去,一道裂缝正在蔓延。 孝心医院 医院里大多是将死的老人,但这里并不是死气沉沉,相反,它生气勃勃。许多老人从这里重获新生。每日都会有年轻人从外面购买各种营养补品来看望老人,也会在这里给老人陪伴。可是这一天,一道裂缝从一间病房中蔓延起来。 第五十一章:霍不天之火 夕阳的落日黄昏来得很快,层层的浓厚云彩就好像棉被一般铺在天际,偶尔有点破破碎碎,浅灰蓝色的天空便裸露出来。太阳今天很是迷恋白日,迟迟不肯落下,在地平线的上方徘徊了好长时间。偶尔有一只离群的大雁飞过,与火红的落日上下相错,真是应了那“落霞与孤鹜齐飞”的千古绝句。 景色很美,只是不招小星村的人待见。为什么?因为他们村里来了几个大人物,可以帮助他们把恐怖的“妖神大人”捉起来。此刻,在比较富裕的一户人家里,小星村所有的村民都集中在同一个屋子里,膜拜一般地看着三个人。拨开人群,使视线放在那三人身上。那赫然便是林夕,霍不天,陈横三人。 “林夕,那家伙来了,你不要管,我来。” 林夕瞅了一眼霍不天:“这里这么多人都看着呐,到时候你要是······”林夕砸吧嘴,“多丢人” “怎么可能!那又不是邪魂龙蛇。”霍不天的声音渐渐弱了。邪魂龙蛇的模样如同恶魔一般刻在了他脑子里。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林夕在一旁嘲讽道,旋即看向陈横,却发现陈横面颊通红,满脸尴尬,“你霍爷爷这辈子,就是怕蛇!” 怦!林夕的话刚刚落下,霍不天的拳头就招呼在了林夕脸上,打了林夕一个措手不及。 “停!”林夕赶忙立稳身形,挥手示意霍不天停止。他怕霍不天再和在海螺沟似的打个不停。 霍不天哪管这些,直接又是一拳上去,看得陈横无比惊讶。根据陈横对两人的印象,林叔应该比霍爷爷要厉害,可是看林叔挨揍这模样······ 直到内心舒坦了,霍不天才停下手。“到时候你不要管!”霍不天说,旋即面向陈横,眼神中的怒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孩子,到时候你就在屋里照顾他,他受伤了,不能战斗。”霍不天对着林夕努努嘴,好像林夕受伤与他没有丝毫关系似的。 “嗯。“陈横点点头,”霍爷爷,林叔他······没事吧。“虽然不知道这两人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但陈横猜想,应该有什么深仇大恨。 ”没事,这家伙命硬着呢。“霍不天回答陈横一句,旋即对在场的小星村村民道,”各位都先回家去吧,今晚是什么‘妖神大人’来收粮之日,大家就在屋中,不要出来。无论外面有什么动静,都不要出来。“ 众人再次磕头拜谢,然后各回各家。 ”崔二嫂,你说那几个人靠谱吗?“ ”要是依我看啊,那个老的还有几分本事,那个孩子倒是也有几分练过的架势,至于那个小白脸······还真不好说,你没看到他被老的一拳就打在地上了,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对对对,小白脸虽然长得俊俏,但是也太弱了点。哎~崔二嫂,你说这些人要是打不过怎么办?“ ”实在不行我们先把粮食给妖神大人,等这些人将妖神大人收服之后,再拿回粮食也不迟啊。“ ”好主意,好主意,我这就回家先准备好粮食去。“ ······ 夜幕终于降临,点点星光挂在银河中,如灯一般闪亮。月亮好像是因为星星太亮,看上去竟然暗淡无光。 小星村的村民都躲在自家屋里,用身体挡着门板。院子里一片寂静。 “嘶~你轻点。” “怎么这么多事呢?” “打的又不是你,你又不疼。嘶。” 霍不天扔掉用热水洗过的布,“自己擦去。” 林夕白了霍不天一眼,然后在腰间取下酒葫芦,拔开葫芦嘴,喝了一口。“要不是我理亏······” 林夕还没说完,就被霍不天捂住嘴。怎么?还不让说了?林夕又白了霍不天一眼,却看见霍不天的眼中满是怒气。 霍不天用眼神指指门外,然后松开嘴,陈横坐在旁边,不知干些什么。 林夕向外边看去,只见一团黑雾正从上方缓缓飘落,这是比也还要浓重的黑色。黑色中,一个人影若隐若现。霍不天站起身,手中暗红色一闪,霸血刀便在其手中。他轻轻地推开门,提着刀走出去。 院子里空无一物,黑雾中的人影见到霍不天明显也是一愣,旋即以更快的速度落下。 微风刮起,吹动霍不天耳边的发丝,吹动霍不天的衣襟。霍不天的眼中,全是帝既的模样。 怒气正盛,霍不天看也不看,霸血刀挥斩而出,血光闪起,杀气滔天,好像所有的过错都是这妖魔所犯。 再看那“妖神大人”,身披黑甲冷冑,双脚悬在空中,手握黑色三尖钢叉。再看那头部,双角似刀,眼狰如笼,尖鼻若鹰,血獠大口,森白的尖牙滴着浓稠的黑血。这当真不是人间应该存在的东西啊! 这“妖神大人”将三尖钢叉举起,架住霸血刀,邪气自钢叉上喷吐,向霸血刀上席卷,看这模样,竟是想要将霸血刀同化。 霍不天大惊,自己这一道刀光,即使是单轮之境的强者都需要费一番功夫才能化解,可这“妖神大人”竟然如此轻而易举,当真诡异。 光芒再次绽放,瞬间将一人一妖吞噬覆盖,在黑夜的小星村里格外闪亮。 第五十二章:地狱森罗鬼 夜原本应该是寂静的,星空浩寥,星辰如沙,星光灿烂。可是这一夜的星星好像会变化似的,发出来的光渐渐变得冷了起来以致于整个天空都变得十分诡异。 小星村里,血红色的光芒恍若一盏明灯一般格外吸引人的眼球。而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与血红色光芒对峙的是一团比黑夜还要浓郁的黑雾,两者不相上下。 霍不天的面颊上不断地向下滑着汗水,额头两侧的头发已经黏在一起,一身黑袍被汗水浸湿,他全身肌肉绷紧手臂上青筋暴起,手握霸血刀,与“妖神大人”的三尖钢叉相撞,魂气不断从掌心涌向霸血刀,然后与三尖钢叉上涌出的邪气相持。此刻霍不天完全看不清楚身旁的情况,如果他能看清楚的话,一定会脊柱发麻。无数条小蛇从他身边游过,蛇头上还长着两只似龙一般的角。 忽然,霍不天感觉心口一凉,多年战斗的直觉告诉他向后躲闪。他慌忙架刀而退,同时听见一声巨响,他站的地方已经成了一个坑洞。握着霸血刀的手微微一颤,他将霸血刀横在身前,手腕渐渐脱力,霸血刀便由于重力的原因向下划去,然后手腕猛地发力,霸血刀顺势立在身前。黑暗中,好像有一朵幽冥之花悄然绽放,每一朵花瓣都割开空气。 这是霍不天进入单轮之境以来第一次正式战斗,也是第一次使用御血霸王斩,这种感觉,真爽!就好像全身都充满了力量,他好像一个战神一般。 ”御血霸王斩!“一声爆喝在小星村的上方炸开,音爆声延至数里,血黑之花陡地完全绽开,刀光重重,恍若叠浪一般向黑雾冲刷而去。霍不天挥手再斩出一刀,平淡无奇,却极具力量。刀锋直将空气撕裂,这一刀光,简直比御血霸王斩的还要闪亮。 ······ 崔二嫂原本躲在屋子里,忽然看见外面红光一闪,简直比白天还要亮,她可以看到院子里的所有东西。 ”这记性差的,那里还有一袋粮食没搬进屋里来呢。“崔二嫂打开门,就欲去搬,脑子里忽地想起白天霍不天说的话,犹豫了一下,”管他呢,那是我的粮食,再说了,我出来怎么?还能把我杀了?要是遇到‘妖神大人’给他就是了。“崔二嫂踏出了房门。 四下里真安静啊!安静到让人害怕。崔二嫂不禁打了个寒战。”不行,不行,搬完这一袋粮食就不出来了!“崔二嫂在心中默道。 距离粮食越来越近了,红光依然没有减弱的趋势,崔二嫂暗自一喜,看来是老天爷在帮她。只是这红光,看起来就好像血的颜色一样。 ”御血霸王斩!“忽然,霍不天的声音在上方炸响,就好像雷霆一般,吓得崔二嫂一个哆嗦。”要不然还是回去吧,粮食什么时候搬都可以,也不是非得在这个时候。“崔二嫂想。 ”不行,万一放在这里被别人拿走怎么办?“崔二嫂转念一想,再次加快了步子。 她刚刚搬起粮食,转过身,突见红光增强,顿时大喜,就向屋中跑去。 可她的姿势一直停留在了跑之前,腰部忽然冒出血来,上半身慢慢滑落,装粮食用的袋子从中间被划开,粮食散了一地。崔二嫂的表情还停留在惊喜上,手中还紧紧抓着粮食袋。 那间屋子倒是完好无损。 ······ 铛!铛!铛!铛! 多声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响起,黑雾中,血光不断闪亮。 “吼!”一声怒喝,带着阴冷和黑暗。一道黑光冲天而起,在天空中化作一三尖钢叉坠落而下,黑色的邪气在其周围盘旋,好似一只只狰狞着獠牙的厉鬼。 三尖钢叉在黑雾处坠落,黑光与红光相互抵消,相互缠绕。 霍不天将霸血刀扛在肩上,刀光凛凛,杀气融在刀锋之中。他感觉,就算是同为单轮之境的强者,也不一定会在他这一击下存活。 “老朋友,我为你报仇了!“霍不天暗爽。 这黑白光芒持续很长时间才散去,霍不天膛目结舌。 那个“妖神大人”依然站立着,三尖钢叉插在地上,“妖神大人”就扶在钢叉的柄上。 他不能倒下,他是来自地狱的恶鬼,他不能倒下,一旦倒下,就会被白日打回去。千万不能倒下!还有愿望没有完成,还有事情没做,不能倒下!跟随着邪魂龙蛇来到这世间,就只有一件事,那件事还没完成,不能倒下! 霍不天怒气再次涌上心头,小腿发力,身体化作一道光,手中霸血刀用尽全力地向前挥砍。 啪!气爆声陡地响起,霍不天的一身黑袍尽数炸裂,脖颈上血管凸起,双目充满杀气,面目狰狞。 哧! 一道光停留在了这房子的大门外,人影大口地喘着粗气,手中立着霸血刀,刀锋上黑色的浓稠的鲜血不断滴落。 ”呼。“霍不天长吐一口浊气,充满杀气的眼神掩盖不住心事重重。刚刚在他切开”妖神大人“身体的时候,那“妖神大人”给他说了几句话。 第五十三章:鬼灵森罗针 夜里静悄悄地,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霍不天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屋,将霸血刀随手一扔,身体摊在墙角。不仅仅是身体疲惫。 林夕半睁着眼,模糊地看到一个人影走进来,扔下一把刀,然后躺下,就好像自己刚见到他那时一样。陈横在他旁边用热毛巾给他擦着脸。他朝霍不天努努嘴,示意陈横到霍不天的身边去。 陈横会意,起身走到霍不天的身边,拿着毛巾正想给霍不天擦擦脸上的汗水,却不料霍不天劈手将毛巾夺了过去。 “林夕,你知道那‘妖神大人’给我说了什么吗?”霍不天的目光一直落在自己随手扔下的霸血刀上。 “哦?“林夕睁开眼睛对于这种事情他很感兴趣。拿起酒葫芦,喝了一口。 ”他对我说:‘你说我是恶魂,可我只是想要享受人间的自由而已!你说我危害人间,可我何曾伤害过一个生灵?你说我不应存在于世间,可那些阴险歹毒之人就理应存活?看看你们,哪个人手上不沾满鲜血?哪个人手中没有人命?’然后他将这个丢给我,托付给我一件事。“这时才发现,霍不天的手中,拿着一个挂坠,”风雪城。他要我将这挂坠交给一个名叫风如清的姑娘手里,告诉她不要再等了。“ 语罢,沉默良久。 ”唉······地狱空荡荡,魔鬼遍人间!“林夕再次举起酒葫芦,酒液从嘴里溢出,帝王涎洒在地上。 ”风雪城,在东边。“林夕放下酒葫芦,抹了一口嘴,道。旋即林夕站起身,走到霍不天身边,缓缓蹲下,一手搭在霍不天的肩上:”别在意这些,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事情是你改变不了的,而你就需要接受它。总有那么一些事不顺心意,你要习惯。“林夕的语气就好像是一个大人在和一个小孩子谈心。 ”让他活着不行吗?“霍不天问道,目光还在那把霸血刀上。 林夕一惊:“那是恶魂!它在这个世界上就是违背了自然的法则。它会遭到天谴的!” “好了,别再自责了,你现在能帮他的,就只有把他托付给你的事情做好。”林夕将手中的酒葫芦递到他的嘴边,“喝一口吧,喝一口就重新开始。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霍不天原本想要习惯性地将酒葫芦推到一边,可是心里真的是极为混乱,他将酒葫芦拿过来,张开嘴,酒葫芦递向嘴边,仰脖喝了下去。 “嗯?”霍不天惊讶地看着林夕,”这······这是······水?“ “这就是帝王涎啊!帝王就是应该这样,为了某个目的,必然要舍弃掉很多东西。酒,要成为帝王涎,就要放弃它最宝贵的东西——味道。这也是它叫做帝王涎的原因,酒中另类,必定孤独。” 霍不天沉默着,慢慢体会其中的意思。“你是说······” 霍不天好不容易将目光从霸血刀上收回,看了一眼林夕,却见到林夕已经进入梦乡,还发出了淡淡的呼噜声。 “真完蛋!”霍不天骂了一声,惹得陈横直笑。 “笑什么笑?睡觉!”霍不天训道。 ······ 这三个人是睡着了,可是小星村却炸开了锅。 妖神大人被除掉了!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啊! “崔二嫂!崔二嫂!你听说了吗?妖神大人已经被除去了!以后再也不用交给妖神大人粮食了!崔二嫂?崔二嫂?你出来说句话呀。······啊!啊!~” 来者看到崔二嫂的半个身体扑在地上,腰间鲜血不断外涌,已经漫至手中紧紧抓着的粮食上。 “啊~”来者不断地惊恐地喊着,声音在小星村的上方不断回荡,使众多小星村村民的目光都朝这边张望。 ······· 霍不天在这惊恐的叫声中转了一个身。 第二日 疏竹城的鸡鸣在小星村都可以听得到。霍不天醒的时候,外面已经人声沸扬。霍不天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那是小星村的村民来感谢他的。霍不天把一旁的林夕戳醒。 “走,到外面去看看。” “我不去,你要是去你就和陈横去,别拉着我。”林夕道。转了一个身,再次睡下。 霍不天看看熟睡的陈横。这孩子几天来一直都在风尘仆仆地赶路,受了不少苦,又处在长身体时期,就让他多休息一会。霍不天站起身,将昨晚扔在地上的霸血刀收回体内,出了房门。 门外的人都围着一团黑色的浓稠物质,一阵喧哗。 “你看,那就是妖神大人?” “不像啊!妖神大人不是人的形状吗?怎么会是这样的一团黑东西。” “哎,那老爷出来了!” 见霍不天出来,众人立马围了上去,满面的膜拜。霍不天走过去,看着那一团黑黑的浓稠物质。如果自己只是赶走了这妖神大人,怕是会被人嫌弃数落吧。 那黑色的浓稠物质好像已经散发出了臭味,霍不天伸出手去,想要触摸它。众人都安静地看着,不敢打扰这位老爷的一举一动。 突然,在这黑色浓稠物质中,一道诡异的黑光爆射而出,直逼霍不天眉心。霍不天一怔,躲闪不及,被黑光刺入,顿时间脑袋生疼。 ”鬼者,阴也。诞于森罗之下,灭于九天之外。王以为奴,常以针贯之。“ 在霍不天的丹田之中,一根极致黑色的细针缓缓浮现,伴随着恶魔的低吼。 这是来自鬼者的内心的暴戾——鬼灵森罗针! 第五十四章:霍不天异常 所有人都紧张地看着霍不天,看着霍不天双手抱头,面露痛苦之状。 霍不天蹲在地上,心中好似有一个妖魔在横冲直撞,以他单轮之境的道行,都会露出这般表情。他的双眸已经开始泛出鲜血一般的颜色,双手上的手指甲微微有点发紫。 “所有人,离开!”霍不天喝到,声音极大但很沙哑,众人听来就好像是恶魔一般。 “原来······原来他就是妖神大人!” “丧尽天良啊!” “妖神大人饶命啊!” 众人都对着霍不天指指点点,竟然还有人将他和鬼怪联系在一起。 ”所有人,立刻离开!“霍不天竭尽全力地压制着自己的内心的暴戾,再次喊道。 众人都被霍不天的这一声吼喊得怕了,赶忙离开这家院子。 ”李大娘,你说妖神大人为什么要化作一个修炼过的人来骗我们?“ “依我看啊,妖神大人八成是在考验我们的诚心。” “可能是,李大娘,你那里还有粮食吗我家里的余粮不够了。” “有,你跟我来拿。” 这是在小星村的一条小巷中,两个农家妇女的议论。 所有人都离开之后,霍不天才显得好受了那么一点点,面目的狰狞直接就可以表现出来,他也可以在院子里随意地滚动。 “看看你们,哪个人的手上不粘满鲜血?哪个人手中没有人命?”那‘妖神大人’的话一直响在霍不天的耳边。为什么呢?为什么呢?难道这个世界上就真的没有人性了吗? 修炼到底是为了什么?惩恶扬善?到底谁才是恶人呢? 霍不天的狰狞的老眼变得浑浊了。隐隐中,天地间的魂气不断向这边汇涌,在这间院子上方积成一个小小的漩涡,就欲向霍不天的体内冲去。霍不天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感觉天旋地转。浑身都使不上力气,就连体内的魂气都无法调动分毫。 “林夕!”他用尽全部的力气,歇斯底里地大叫一声,呼喊林夕。 首先回应霍不天的是一道银灰色的光,光立在霍不天的身旁,缓缓撑开。这是林夕的银伞。银伞将东边刚刚升起的朝阳挡住,将霍不天上方就欲冲向霍不天体内的魂气挡住。随即,林夕从屋中走了出来,还伸伸懒腰,满脸慵懒。 霍不天见到林夕,嘴唇微微一扬,倒了下去。 林夕走到霍不天身边,将银伞收起,天空中的魂气好似急不可耐一般向霍不天体内涌去。 “去。”林夕对着那些魂气努努嘴,天地间的魂气便迅速地逃离。 林夕左手执伞,右手伸出,一道乳白色的魂气进入霍不天的体内,随着霍不天的经脉进入丹田。 “嗯?”林夕的感知觉察到有些异样,旋即看到,一根黑色的针立在霍不天的丹田中,黑色的邪气就从这针中散发出来,已经开始侵蚀霍不天的丹田。林夕将魂气缓缓靠近那根黑色的针,不料受到阻拦。林夕心念一动,乳白色的魂气直接冲向黑针,仿佛千军万马。黑针里面,好像藏着妖魔。 “这是······妖邪的产物?”林夕在心中惊道,“老霍啊,老霍,你真是······” 林夕有些哭笑不得,霍不天得到了这根威力不俗的针,却也险些因此丧命。看体内魂气的迹象,好像还有点想要突破的意思,只不过现在,不是好时机。 林夕将那道乳白色的魂气缠绕在黑针之上,使黑针中散发出来的邪气不在扩散,剩下的,就只有去前方的那个山洞了。 林夕将霍不天抱起,回到屋子里,陈横正愣愣地看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霍爷爷因为逞能,差点把命丢了。你记住,以后无论在什么情况,都不能逞一时之勇。其他的······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林夕解释道,“来,把他背上,我们走。” “去哪里?”陈横问。 “东方,有一个叫碧波谭的水湖,幸亏距离比较近,要不然,你霍爷爷可就活不成喽。” 林夕带着陈横出门,刚一出门,就呆在原地。小星村中的村民都带着粮食站在门外,见到林夕出来,皆磕头呼求。 “妖神大人,饶命啊!” “贱民有眼不识泰山,不认得大人的神通,还请妖神大人饶命啊!“ ”妖神大人,这是我们这一次应该孝敬您的粮食,还请妖神大人收下。“ “还请妖神大人收下!”众人齐声喊道。 林夕好似一头撞进浓雾中,这是什么事?怎么自己会被当成‘妖神大人’那不是已经死了吗? ”诸位,诸位,且听我一言。“林夕压压手,让喧闹的人群安静下来。”妖神大人已除,而我等皆是普通人类。你们大可放心。这些粮食,你们拿回各家,自己享用。我们还有一些急事,就不多做逗留。“ 林夕朝身后的陈横摆摆手,穿过人群,向东方行去。 ”李大娘,这真不是妖神大人?“ “听这小白脸说,他们不是,但昨天你也看到了,那个在小孩子背上的穿黑衣服的人,那哪里还像个人啊!分明就是妖神大人。“ ”那我们这些粮食······“ ”依我看啊,先留着,万一妖神大人想要考验我们的诚心,杀个回马枪呢?“ 众小星村村民点头同意,都将目光落在林夕和陈横的背影上。朝阳将他们的影子拖曳的极长。 第五十五章:深浅碧波潭 越往东走,太阳越高。朝阳已经变为烈日,好像金乌一般浮在天空。 碧波谭的周围是平原,平原上生长着茂密的森林,树木极为高大,耸入云端。骄阳并不能穿破层层的树叶,所以,这一片森林的树干阶段,显得特别阴暗,在一些胆小的人看来就是阴森。土地十分肥沃,但是由于没有阳光,下面并没有什么生物,只有随处的腐烂树叶和树枝,偶尔有几个生物来到这里,也会不知道什么原因快速地离开。这一片森林,被世界上称为死亡森林。当然,这是对于那些没有多少实力的人来说的,对于强者,世界上的所有地方都是生存的空间。 “哇!”陈横将背上的霍爷爷放下,对着面前的一眼望不到两边的森林惊叹。那片森林在一轮金色的浮屠下无比美丽。 “陈横,跟上!”林夕在前面对他喊道。 “来了。”陈横回应,将一直昏迷的霍不天再背在背上,跟上林夕的脚步。 进入这片森林之后陈横才知道,这里只是外表光鲜亮丽,里面却充满黑暗。树木粗壮,即使最细的也需要陈横双臂张开才能环抱起来。伞大的树叶就在头顶,在强烈的阳光的照耀下脉络清晰可见。 “跟着我,不要距离我三步之外。”林夕说,“旋即看看周围,不知道这里面的那些小可爱们饿不饿。” “嗯。”陈横点点头,将霍爷爷抓得更紧了,旋即魂气调动,进入戒备状态。 林夕赶忙按住陈横的肩头:“不要调动魂气,那只会让这里面的小可爱们抓狂。” “小可爱?” “喏,来了一个。”林夕指着前方,那里有淡淡的雾气。 阴风忽然刮起,在树林间穿梭,发出尖利的啸声,就像是野兽的呼号。忽然,在那片淡雾中,走出一只吊晴白额虎,全身青色魂气缠绕。 “你霍爷爷就先交给我来照顾,你的目标是赶走它。”林夕指指白虎,把霍不天从陈横背上抱下,然后找棵大树,将霍不天倚在树上,自己也坐在旁边。 陈横不多说话,抿抿嘴唇,右手伸直,灰色的魂气在手心凝聚,透骨战恒枪便握在手中。 好多天都不曾练枪了,也不知道现在陈横的枪术有没有退步。陈横将透骨战恒枪横在一侧,目光如炬,眼锋如刀。 白虎脑袋低伏,背上脊骨显现,条条斑纹黄白相间,威猛至极。 白虎后腿蹬地,身子便迅疾地冲了出去,同时大口张开,伴随着一声如雷般的虎啸。 陈横一震手臂,旋即枪收回,单手执在枪的前端,枪锋误扎在陈横的手上,可是陈横的目光一直在不断靠近的吊晴白额虎上。 越来越近了。陈横猛地抡枪,枪尖直逼白虎喉咙。白虎在空中将前爪抬起,使劲一拨,枪锋便偏了,血獠大口直向陈横脖颈上咬去。陈横赶忙闪向一旁,同时稍稍松手,手再次抓到枪的尾端。 一扑未果,吊晴白额虎便有些谨慎,它落在地上,从一侧缓缓逼近陈横。陈横则与白虎保持着距离,一人一兽便转起了圈子。陈横听疏竹城中的那些老爷们说起过这种生物,这是虎,森林之王。可是,陈横记得那些老爷们好像还说过解决虎的技巧是什么来着?陈横忘记了。 陈横将神收回,猛地一惊。就在他刚刚的一个走神间,吊晴白额虎已经不见了踪影。林间的阴风还在刮着,陈横不敢放松警惕。他看看不远处的林夕。林夕半眯着眼,对他极为放心。 忽然,阴风大了几分,虎啸声从正上方炸响。陈横抬头,看见一个巨大的阴影扑了下来。 陈横赶忙举枪,却已经来不及,他被白虎扑在地上,看着白虎的眼中满是恐惧。白虎两只前爪扑住陈横的两只手臂,粗热的鼻息喷吐在陈横的脸上,将陈横的一腔孤胆全部吹散。 陈横看看林夕,却看见林夕依然是半眯着眼睛,并没有半点想要救他的意思。 “孩子,你要是死在了虎口之下,我会将这白虎扒皮抽筋来给你报仇,但是在你死之前,我不会动它分毫。”林夕依然半闭着眼,但声音在陈横耳边响起,“你不能只靠别人,你有自己的路。” 陈横听到,先是一愣,林叔这话的意思,是要让他自己解决问题,直到死为止。 好像全身都充满了力量,陈横将头侧向一旁,对着虎头,不要命地撞了上去。 “吼!”白虎被撞的身体偏开,陈横的手臂便获得了自由。 ······ 在那次我独自与白虎战斗之后,每一次战斗我都会想起伞下君的那句话:‘你不能靠别人,你有自己的路。’每一次我都是冲锋在最前阵,不要命地砍杀,是因为我知道,倘若有一天我战死了,伞下君会给我报仇。——《苍曜之狼陈横回忆录》 ······ 陈横喘着粗气,提着透骨战恒枪,费力地走到林夕旁边,瘫在地上,眼神中还是没有完全消失掉的慌张。陈横看着越来越远的吊晴白额虎的背影,再看看林夕,笑了。 ”休息一下,我们继续出发。“林夕拿出酒葫芦,喝了一口,”还要走很远才能到碧波谭。到那里就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了。“ ······ 越往死亡森林的里面走,就越显阴暗。陈横精神紧绷,手执透骨战恒枪。他怕再出现向那白虎一般的猛兽的袭击。霍爷爷就被林夕背着了。 走了很长时间,再也没有遇到猛兽,一路通畅无比。陈横觉得,应该是这森林中的猛兽不是很多的原因。 ”呼~“前面林夕的忽然停下步伐,长呼一口气,”到了!“旋即林夕嫌弃似的将霍不天一扔,一段时间之后一重物落水声响起。 陈横走到林夕旁边,彻底惊呆了。谁能想到在这片森林中有这么一个如画一般的地方。 第五十六章:奇妙的变化 风雪城 风雪城是这个世界上排得上名号的大城市,因为其地理原因而得名,其影响力甚至与海螺沟不相上下。从高空来看,风雪城属于“口”字形结构,连接天空的米白色城墙足有十数米,站在上面如履平地,只是从地面到这城墙的上方没有任何凭借。房屋依托城墙而建,而且贫富贵贱分布很有规律。西侧,也就是城门所在的一侧,是大户人家们的坐落之处,南北两侧,是较为富贵的人家所在,而东侧就是贫民窟了。风雪城这样根据贫富情况来确定位置别有深意,一旦有外敌入侵,那么迎战的必定是富贵人家,因为富贵人家就在城门口,,其次是较富贵人家,最后才是贫穷人家。但贫穷人家还是努力地向南北两侧迁移或坐着一日搬进西侧的美梦。谁不想过上好日子呢?风雪城的中间部分,是练兵场,供各家训练军队而用。风雪城的牢厚的城墙和这般贫富分布的规律,使得风雪城数百年来坚不可摧。 这一日,风雪城的城门刚刚打开,就从外面走进一妙龄女子。这女子十八九岁左右,面部用一淡黄色轻纱遮着,好似天仙一般,身材苗条而妖娆,纤纤素手抓着一把青色长剑,手腕上戴着一枚玉镯。 她瞬间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女子笑笑,面颊微红,这一笑又是倾城模样。 女子径直走到距离她最近的一间饭馆前,抬头看了看牌匾,发丝如银河般晃动,让围观的那些人不免春心荡漾。 “客官,您需要点什么?”店小二立马迎了上来,这可是今天的第一个顾客,千万不能怠慢。 “请问,你们这里有什么?”女子极为客气,尽显淑女风范。 “我们店里的菜可多了,特色的招牌菜有:酥香脆皮鸡,玲珑玉藕段,葱香薄肉片······”店小二口若悬河,将店里的所有招牌菜都报了一个遍。 女子听得晕,只得说:“ 将这些菜都上一个。” “好嘞,客官,您稍等。” ······ 碧波潭中翠绿荡漾。并不是这里水质的问题,而是阳光从树林的缺口中照射进来,水面映射着树叶的油绿。碧波潭的水,最上面的一层被晒得有些温热,向下便多少清凉。此时,三个人赤裸着身体泡在里面,林夕和陈横在水中,各自倚着一根粗大的枯木,随着枯木漂浮,而霍不天,就将他直接扔在河里,再也不管。 ”不要着急,清洗清洗身上的泥垢在这里多泡一会会得到你意想不到的好处。“林夕将一只手臂抬起,给陈横看。一层青色的角质层如同鳞片一般在他皮肤表面出现。 陈横也抬起胳膊,发现自己并没有。 ”这是青蛇鳞,水中有青蛇的灵魂,它会赐给你祝福,就是青蛇鳞,你需要在水中泡够一定时间才行。“林夕道。看他那轻车熟路的模样,像是在这碧波潭中泡了好长时间似的。 ”林叔,你在这里泡了多上时间?“ ”我泡的时间也不长,就三年多吧。“林夕淡淡地说道,”别的人都只看到了死亡森林的可怕,却从没有进来看一看,也就没有资格享受这碧波潭的恩赐。“ ”林叔这话的意思是人必须要经过苦难,才能得到一些东西?“ ”不是吗?“林夕这一句里透着疲惫,旋即缓缓闭上眼睛。 碧波潭中,青色浮起,陈横自己一人闲得无聊,就在那里拨水玩,看那青色涟漪的奇妙。 忽然,陈横感觉身体一阵酥麻,前所未有的舒服感席卷全身。陈横的体内,透骨战恒枪微微颤动,好像也是在享受这种感觉。陈横慢慢闭上双眸,满脸的陶醉,这种感觉,有点让他飘飘欲仙。 “呼。”这些天的疲惫一点一点地被逼出体外,胸口的浊气全在这一口之中。 在碧波潭中,一条条水流不断向三人涌去,好像一条条小蛇一般。小蛇在林夕和霍不天身边转了转,便向陈横涌去。这些小蛇钻进陈横的皮肤,延顺着陈横的经脉,在全身游荡。 “嗯~”陈横不由轻哼出声,满脸的舒服。 淡青色的角质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陈横身体表面生长,冥冥之中,陈横好像看到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在向他招手,眼神充满魅惑。陈横何曾有过这般经历,顿时间,春心荡漾。 第二日 两人苏醒时天已大亮,就是这样在碧波潭上方泡了一晚。 ”我去!陈横,可以啊,一晚上泡成这样!“林夕看到陈横,不由惊呼,同时在内心暗自感叹:“为什么我就这么命苦,要在这里面泡上三年,人家一天就快赶上自己了。” 陈横看着自己,也愣住了神。 清晰可见的角质层就在他的身体表面一开一合,好像会呼吸一般。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再泡上几日,看看你能变成什么样?”林夕看着陈横,好像是看猎物的目光,“实在不行就在这里面泡上个三年五载的,到时候出去了,谁都打不过你。” 陈横笑笑,对于自己身体的变化,难道和昨晚那个女子有关? ”这东西还能让自己变强?“ ”要不然呢?你当我带你到这里来是干什么来了?洗澡吗“ “难道不是吗?“ 第五十七章:快乐单身汉 当机会来到你面前时,想挡都挡不住;当机缘故意躲开你时,怎样都撞不到它。 陈横除了第一日再碧波潭内有如此大的变化外,再也没有这般机缘,甚至可以说,林夕也感觉不到丝毫的效果。这碧波潭,彻底成了一片自然风光。不过这也不错,来这里的人再也没有是为了提升身体强度而来,看到的只有在幽静古林里的一弯绿色潭水。 于是,陈横和林夕两人决定,在这碧波潭中再停留一日便走,两人还要感谢魂气这种奇妙的东西,如果没有魂气,两人的皮肤早就泡坏了。 “林叔,你从哪里来?” “我从一个遥远的地方。”林夕看了看陈横,“那个地方很神秘。” “哦?林叔给我讲讲吧。”陈横瞬间有了兴趣。 见陈横难得这么活跃,林夕便不好再打击陈横的好奇心。 “那个地方,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始终都是春意盎然,像碧波潭这样的湖水,足有数十个,那里所充斥的魂气啊,跟这里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林夕说得越来越带劲,后来眉飞色舞,口吐吐沫星子。“ ”这么好呀!“陈横不由惊叹道。像碧波潭这样的有那么多,如果自己在每一个里面都泡上一日的话······· ”那里没有战争,一片祥和宁静,哪像这里,整日打打杀杀。“林夕说道,”那里的世界,很好。晚霞就像粉色的棉花一样铺在天上,大片大片的,好像风里都带着晚霞的颜色。那里的黑夜也不纯净,青色的极光在天空中好像一层轻纱,我们把它称作‘女神的裙摆’微微的香气散在空气中,像蜜一样。“林夕看着陈横的小眼神,”蜂蜜你吃过吗?一种很甜的东西,很粘稠。“林夕手脚比划着,却不知该怎样用语言来形容,”前面就是风雪城,到那里给你弄点吃。“ ”嗯。“陈横点点头,忽然对从未见过的风雪城多了一点期待。 ”每日载歌载舞,没有外敌入侵,也没有诸多烦恼。总而言之,那里很好。“林夕道,”日后,你要是有机会,可以进去看一看啊,我相信你的。“ ”那里这么好,林叔为什么要来这里啊?“陈横疑问道。 林夕忽地皱起了眉头:“是对某些事某些人心灰意冷了吧。”林夕长吐一口气。 ”嗯?“陈横见刚刚还热情洋溢的林夕忽然就被负面情绪充满。 ”那里很好,但是我不适合在那里。我在那里就会有战争,如果有一天,我回去了,那一定是为了毁灭那里。“林夕的语气忽然变得阴冷。 ”啊?“陈横惊了一下。 ”你没去海螺沟,你不知道。“林夕道,”海螺沟里埋葬着我的妻子,衣兮。“林夕将手搭在枯木两端,头倚在枯木上,”而衣兮的死,全是拜他们所赐!那些迂腐的老家伙!“林夕忽地情绪激动,体内魂气不由自主地溢出一丝,在碧波潭中炸开,瞬间,倾天水浪直接将两人淹没,巨浪卷起狂风,翠绿的树叶被吹得七零八落。 ”林叔······“陈横在水下露出头来,”你别伤心。“ 陈横的性格虽然内向,但他可以十分准确地判断人的心理变化。他能感受到,此时林夕承受着巨大的悲痛。 ”都怪我,都怪我。是我害死了她!“林夕双手抱头,指甲深深嵌入肉中。 陈横在一旁不知所措。 过了好长时间,林夕才缓过来,眼角好像有一滴晶莹。”我失态了。“林夕淡淡地道。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保证。“ ”衣兮,她简直比月亮还要美!那就是我的天使。她教会了我诗词书画,教会了我琴棋箫笛。可我甚至没有保护好她。真是废物。“林夕自嘲地看了看陈横,”她那么美,却被人杀害了,这是不是天的罪过啊?“ 沉默着,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你呢?在疏竹城有没有对象?“ ”林叔,你就别闹了,我是个流浪汉,怎么会有女孩喜欢我呢?“ ”不能这样说,万一有那家的千金看上你,要把家里的万贯家产交给你呢?“ ”应该没这种可能吧。“不知为什么,陈横忽然想起那个雨天,在雨中撑伞的那个纤纤身影。 ”一切皆有可能。“林夕虽然嘴上这样说,但他自己都不是很相信这句话。 陈横一愣,“我不管,我就陪着林叔,我不找对象。” “哈哈哈哈!”林夕拍了一下陈横的头,“想跟我一起做个单身汉?这可不是好受的。这孩子思想有问题。“ ”我不怕。“陈横靠过来,”有林叔和霍爷爷在,我什么都不怕。“ ”哈哈哈哈!“林夕再次朗声一笑,”臭小子,可不能这样,知道吗?你知不知道女孩陪你是多幸福。就比如你单枪匹马去战斗,却像个身后千军万马一样有威严。“ ”我不管,我有林叔和霍爷爷,照样千军万马。“ ”臭小子,再这样说我抽你。“林夕举起手,吓得陈横慌忙躲到一旁,”遇到了喜欢的人就去找她,知道吗?如果你不去找她,她或许就跟别人走了。“ 你这一生中能遇到几个让你心动的人呢?总是因为某些原因,于是总是与那个人擦肩而过,你知不知道,对的与对的擦肩而过,往往就变成了错过啊。正符合了那句话: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再也不会遇到你了。 第五十八章:再遇美人兮 陈横的命真好,屡屡被上天眷顾。错过的人真的再次遇到。在生活中,不是每个人都是陈横,所以不要轻易地去尝试错过。 当骄阳变成夕阳,当湛蓝的天空被霞光染成橘黄色,两双脚印踏进风雪城,也正是因为这两双脚印的主人,使这平静的风雪城掀起一阵波涛。 林夕和陈横看着车水马龙的街道,林夕四处张望,好像在寻找着什么,陈横则是一眼望尽四方,满脸的惊叹。陈横以为,疏竹城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地方,没想到这里竟然比疏竹城还要富饶。 “先找个地方给你买蜂蜜吃去。”林夕说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出来的话就不能收回。 陈横一听,当即感动得要死,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对自己这么好。 ······ 几刻之后 陈横抱着一罐花蜜,坐在风雪城的城墙上,满脸都是开心。 林叔将他放在这里,就背着霍爷爷去找住所了,不知道找到了没有。真甜啊!好像要把整个身体都甜化了。此时,夕阳暖暖的,云暖暖的,风暖暖的,还有这花蜜,也是暖暖的。陈横转眼间就将从前的不愉快全部抛弃,满脑子都是幸福。 林叔的家连空气都是这个味道,岂不是很幸福? 风雪城中,南北两侧和自己所在的西侧开始点灯了,而东侧由于夕阳直接照射过去,还能看得十分清楚。 忽然,一阵呜呜声在陈横耳边响起,陈横被吓了一跳,蜜罐一个抓不稳,便从城墙上摔落下去。过了一会,瓦罐破碎的声音响起,随即便传来了行人的怒骂声。 “哪个不长眼的,随便扔东西?差点砸到人知道吗?” 陈横向后缩缩身子,向四周望去,寻找呜呜声的主人。夕阳下,鱼鳞云分布了大半个天空,余下的都被染色。一个二十左右的男子立在东侧的城墙上,身着一身青袍,发丝挽成马尾扎在后面,具体的容貌陈横看不清楚。在那男子手中,抓着一支土黄色的箫,轻轻地靠在嘴边,优美的曲子便在云端飞扬。不知为何,听着这箫声,陈横的脑袋有点晕。 忽然,男子好像觉察到陈横的目光,放下手,向这边看来。陈横慌忙收回目光。 “陈横,走了。”忽然,林夕的声音在陈横的后边响起,陈横转头看去,林夕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了他后面。是刚才自己面对那男子失神的时候吗?嗯······那男子呢? “走吧。”林夕看陈横有些失神,“怎么了?” “刚才看到一个很奇怪的人,吹着一支箫。那箫声让我的头有些发昏。”陈横说道。 “也许是有点累了。”林夕道,旋即抱着陈横下了城墙。 对于忽然有人从城墙上飞下来,街道上并没有人认为多么不可思议。毕竟,风雪城的西侧,大都是富贵人家,仆人都是修炼的人。 “林叔,我们去哪里?”陈横问,目光在街道上游荡。 “去风雪城的主家,风家。” ······ 风家在风雪城中占据主要地位。可以这样说,风家是大半个风雪城,在风雪城中有着绝对的话语权。 风家坐落与风雪城的西北角。这里地势最高,也是最繁华的地方。 林夕带着陈横站在一个偌大的庭院前,根本没有遇到什么阻拦便进入了大门,而风家的防卫工作也着实差劲。不过这也不能说风家,毕竟在风雪城,谁会去风家犯点事呢? 风家内部,从大门走进去便是一个花池,花池呈圆形,最外面一层是大红色的杜鹃,往里是粉色的牡丹,再往里是淡粉色的月季,层层花墙,违背自然规律地生长在同一时间。花池外面,是一个水潭,水潭被花墙映得五彩斑斓,好像这水中就洒了花瓣一般。绕过花池,是两条青砖石路,路的两旁松树沙沙作响。两条路之间用一片草坪相隔。草坪上的草被严格地控制在五厘米的高度,整齐而又美观。在草坪之中,有一个缺口,这缺口组成一个弯钩形状的月亮图案。继续向里走,这两条路交错一下,然后分开,两条路的尽头分别有两扇大门,门上皆挂着大楠木牌匾,门前皆有两尊大石狮,牌匾上分别上书精武堂和书香阁三个大字。 林夕拉着陈横推开书香阁的门,一开门,一股焚香气味便吸入肺腑,让人神清气爽。两人进入,里面的景观便映入眼帘。六边形的石板整整齐齐地铺在地上,许多古老但并不高大的树木随机分布,盘曲的树枝上放着一两本线封的书籍。迈着步子往里走,屋舍俨然,不时有仆人从门前走过,也有的地方带着妙龄少女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林夕拉着陈横,继续向里面走,穿过这些树木,只见一群女子随意地坐在房檐下,个个身着轻纱薄裙,头戴翠玉银簪,面施粉黛,耳环在阳光下闪着光,纤细的手腕上碧绿的手环将她们的皮肤衬得更加白净。只有首饰,没有相貌怎么能够?两人长发翩翩,如风一般在背后滑动,大大的眼眸中蓝色的眼球一点光亮,十分水灵,樱桃嘴唇,小巧精致的鼻子,还有那白皙诱人的脖颈以及那有意无意露出来的锁骨和一点胸部,真是让人看了就有一种想要扑上去亲吻一番的冲动,纤细的腰肢楚楚动人,玉腿在薄纱裙下若隐若现。短发的更不用说,都是魔鬼身材,天生的尤物。见二人过来,几个女孩慌忙收起笑盈盈的姿态,故意地做出大家闺秀的样子来。 林夕二人直接走进一间屋子,这屋子并不是很大,布置也十分简朴,却住着风家的家主,风山如。这间屋子里,一张桌子,几把椅子,迎面是一张山水画,帘子挂在画前,将视线阻隔开,使人看不清楚风老爷子的容貌,一张椅子上,一个身影坐在帘后,端着手中的茶盏,喝盏中的茶。 “风老爷子,这就是陈横。”林夕将陈横拉到自己旁边,说道。 “不错,这孩子有灵性,你三人先在此住下,不要担心时间。我风家家大业大,就算住个一年半载也不成问题。”风老爷子的声音朗朗地。 “嗯,陈横,谢谢风爷爷。”林夕道。 陈横在走神。 ”陈横。“林夕再次喊道。 ”啊······谢谢风爷爷。“ 第五十九章:百味堂风波 没有什么比热热闹闹的家庭气氛更值得让人珍惜的了。风家永远都是这样的让人羡慕。 中午不情愿地来临,即将开饭,风家大大小小的人都向百味堂奔去,林夕、陈横以及风老爷子已经等在那里。 ”林兄弟从哪里来?“风老爷子问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从海螺沟来。“林夕撒谎,”风前辈应该知道那个地方。“ ”海螺沟?“风老爷子的脸上忽地挂起一道惊疑,”那里距离这里可不近呐。“ ”是挺远的,已经走了几个月。“ ”那这位小兄弟也是从海螺沟来?“ ”疏竹城。“陈横道。手心里满是汗。 ”那就近了,就隔着一片死亡森林。“ 正说话间,从门外闪进一女子,搭肩短发,身穿一身粉色抹胸长裙,直接靠到风老爷子的身上。 ”爷爷,想必这两位就是刚来的客人吧。“女子的眼中满是淑女气质。 ”音儿,不得无礼。“风老爷子喊道,“这位,是林叔叔。” “林叔叔好。”风音莞尔一笑,向林夕躬身。林夕回应式地点头微笑。 “这位是陈哥哥。” “陈哥哥好。”风音笑得更加温婉。其实,论年龄,她应该与陈横差不多。 陈横不知所措,抿抿嘴唇,额头不由冒汗。 “不要紧张,向她点头微笑就行。”林夕的声音在陈横耳边响起,当即给陈横下了一个定心丸。 “陈哥哥好。”风音见陈横对她的行礼没有反应,再次躬身。脸上依然挂着微笑。 陈横微笑点头,这才算渡过一关。 ”这孩子,还没怎么见过世面,不懂礼仪倒也是可以体谅,不过这风老爷子的孙女······真丑。“林夕在心中想。 ”爷爷你看,陈哥哥的脸通红呢。“正当陈横以为可以松一口气时,风音的声音再次响起。他向风音看去,却看到风音的眼神正盯着自己,瞬间面颊发热,赶紧将目光收回。 ”爷爷,陈哥哥还害羞呢。“风音掩嘴笑道。 ”音儿,不得无礼。风老爷子道,“这是客人,去赔礼道歉。” “爷爷~”风音抱住风老爷子撒娇。 “不妨事不妨事,正好闲来无聊,而且陈横他也没有怪罪,对吧,陈横。”林夕赶忙说道。 “对,对。” “你个小调皮鬼,真是拿你没办法。”风老爷子捏了捏风音的脸蛋,满眼的宠溺,”你四哥去哪里了?“ ”爷爷还是关心四哥的对不对?“风音忽然回答。 “我是想知道那个不务正业的死在哪里!”风老爷子陡地变了眼神,然后又意识到还有客人在场,“让二位见笑了。” “爷爷就是嘴硬。”风音撅着小嘴。 “既然风前辈有一些家事要处理,那晚辈就先回避一下?”林夕见气氛有些凝固。 “不用不用,也不是什么事。”风老爷子摇摇手。 这时,在外面传来几个男人互相打趣地声音。“老二,你还是打不过我啊,看来你自己造的无敌百抓手不如我的。”“那是我的一个失误!失误而已,你不要这么当真好吗?再者说了,我还让着你呢。”“谁要你让?你自己非要让的,你怪谁?老三,你评评理。“”要我说啊,你们······都不如我,哈哈哈。“”你个臭小子,几天没打你就没大没小了是不是?“”略略略略。来打我啊!”“臭老三,你别跑!”“爷爷,救我!” 紧接着,从门外闯进一个身影,这身影直接钻到风老爷子的后面,大喊:“爷爷救我!” 然后,又跑进一个身影,跑到风老爷子的后面,把那人揪出来。“臭老三,你再跑,我让你再跑!” “大哥,你轻点,疼,疼。”那人捂着耳朵。 “三哥,你又被打了。”风音看到,忍俊不禁。 “妹妹,你给我说清楚,你那个’又‘是什么意思?”那人一边捂着耳朵,跟着后进来的人影的步伐,一边对风音道。 风音不回答,只笑。 ”够了!“风老爷子忽然大喝一声,”你看看你们三个成何体统!还有客人在呢!还就是老二安稳点。“ 风老爷子的话音刚落,又从门外进来一男子,大声叫着:“大哥大哥,你抓到老三了吗?“ ”嘻嘻嘻。“风音笑出声,”哥哥们,先别闹了,有客人在呐。“ 这时,才安静下来,风老爷子已经是面色发青。 众人抢先着向林夕及陈横作揖问好之后,风老爷子才缓过来。 ”你们几个,修炼得怎么样了?“风老爷子问道,虽然这几个孩子都生性顽劣,但风老爷子十分宠爱,特别是唯一的女娃,风音。 ”爷爷,我已经踏入了魂徒境界。“老大名叫风之展,年方二十一。 ”爷爷,我也已经踏入魂徒境界。“老二名叫风琢,年方二十。 ”爷爷,我即将踏入魂徒境界。“老三名叫风夕何,年方十九。 风老爷子点点头,眉毛一扬,转而又放下来,似是欲言又止。 “爷爷,,四哥他也已经踏入魂徒境界啦。”风音在一旁说道。 “谁要听那个家伙的?让他一辈子都在外面算了!“风老爷子忽然加大了语气。 ”爷爷就是嘴硬。“风音再次撅起小嘴。 ”臭老三,你过来,我们两个的帐还没算完呢?“ ”爷爷,救我!“老三喊着,跑出门外。老大赶紧追去。 ”你们等等我!“老二一看二人都走了,自己也赶忙追上。 瞬间屋子里又冷清了点,至少没有之前热闹。 “哟,这是从哪里来的客人?怎么也不通知我一声?“忽然,又从门外来了个妇人。身着细缎蚕丝褂,嵌花薄纱裤,脚蹬牡丹大红绣花鞋。再看那头部,翠玉簪子直揘人眼,两眼间一点眉心红象征着富贵。这妇人轻手轻脚地走到风老爷子身旁,面带微笑地坐下,臀部只在椅子的三分之一上。 ”二位客人远道而来,有失远迎,可惜山如有事外出,不能亲自前来,还望二位恕罪。“那妇人向林夕笑道。 ”无妨无妨。“林夕注意到,刚刚还很活跃的风音忽然从风老爷子的身上靠开,有些沉默。 ”二位客人还没有吃中午饭吧,就请二位客人在寒舍多逗留几日,看看这风雪城的风土人情。“ ”此般甚好,若是有所打扰······“ ”兄弟说的哪里话?我们都是一家人,何来打扰一说?“ 第六十章:桌上的规矩 “此般甚好。”林夕朝妇人点头道。 “还有一些事情没有做成。我就不多陪客人了。”妇人忽地陪笑。 ”您忙便是。“ 这妇人立马起身离开百味堂,这里的紧张的气氛才稍稍缓和了些。 风音再次倚到风老爷子身上,“爷爷,我不喜欢她。“ 风老爷子对林夕解释:”刚才那人是山如的媳妇,名叫孙衣如,管理着家族里的财产支出。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变得言语上咄咄逼人,做什么事都跟着个霸王似的。家里的人,没有不怕她的。你可以直接叫她如妹子,她听了会很受用。“ 林夕笑笑,他也说不出什么话来。几人又闲叙了一会,百味堂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热闹。 玩闹的三兄弟回来了,继续相互打趣。若是不知道的人到了这里,还会以为是什么集会呢。直到如妹子来到这里,热闹的气氛才凝固了几分。 ”好了,人都到齐了吧。上菜。“如妹子大喊一声,家丁便陆续地将各种美味菜肴端上来。陈横不禁咽了咽口水。这样的美味,他只在九仙居吃过一次。 顿时间,饭桌上又热闹起来。人们的说笑声、劝酒声、筷子与碗盘的碰撞声混在一起,成了莫名美妙的乐章。林夕与他们打成一片,陈横也稍微放开了拘谨。 ”众多亲人们,我想和大家说说关于老四的事。“正在热闹间,如妹子忽然将筷子放下,话音扩大,,所有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三兄弟窃窃私语。 ”老三,老四去哪里了?你去找他,让他赶紧回来。“ ”大哥,老四去了哪里我怎么知道。他这一天天也没个准信。“ “大哥,你不是和老四关系最好吗?你应该知道啊。” “老二,老四他去哪里从来都不告诉我。” 正在三兄弟偷偷议论间,如妹子说话了:“老四的情况就不用我说了一天到晚不着家,每天在外面吃喝玩乐,平时若想见他一面简直比登天还难。作为家族中的少主,不去修炼以振兴家族,却每日都抱着琴棋书画这些女孩子的玩意。众多亲朋好友都说说,这样的少主,是不是应该换一个?” 林夕饶有兴致地听着,原来是这如妹子想要独揽风家大权了。只不过,这种事情,当着他一个外人地面就说了出来,看来如妹子是按耐不住了啊。 “老四再怎么不务正业,他都是我风家的人!”风老爷子气得直拍桌子。 “但是他没有资格继承这偌大的家业!”如妹子反驳道,“继承风家的至少应该是个积极上进的男儿,而不是个整日不务正业不思进取的像女孩子一样的人!” “我不准你这样说四哥!”风音忽然站起来,对如妹子说道,“四哥他没有不务正业,琴棋书画不过是他的爱好,为什么你们都不理解呢?” “放肆!大人说话哪有你插嘴的份?” “怎么没有?你这样侮辱四哥,我帮四哥说话怎么了?” “住嘴!”风老爷子喝道,“看看你们,看看你们的这个样子,哪里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这不是大街上的泼妇吗?” “老爷子,你不要管,这孩子敢和我顶嘴了!家法······我要用家法!” “成何体统!”风老爷子大怒,”当着客人的面就这样大吵大闹!把我们风家的脸都丢尽了!林兄,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林夕当即愣了一下神,你们的家事和我一个外人有什么关系?可既然风老爷子都说出来了,自己也就不能折了老爷子的脸面。“请问风老爷子,这位······老四······” “老四名叫风铭箫。” “他整日都是吃喝玩乐、不务正业?” “对。”风老爷子不情愿地点点头,“确实是这样,他每天都不在家中,在外面厮混。“ ”既然这样的话,恕晚辈直言,这样的人,不是一只白眼狼,就是一条龙。“ ”白眼狼看上了别的主人,自然要离开现在的这个主人。而龙觉得这个池塘已经容不下它的伟大,所以要去寻找一个能使自己发展的地方。“ ”这么说,老四是看上了别家的家产?“如妹子想也不想说。 林夕将头转过,看着如妹子:“龙,是会发光的啊!即使现实的风尘将它的光芒覆盖住,但倘若有朝一日狂风大作,电闪雷鸣,龙终将翱翔于天际。是金子,总会发光;是天才,不会被永远埋没。” “好!林兄弟的这番话我喜欢!“风老爷子拍掌叫好,”这才是应该说的话!而不是你们这般的少主之争。反正都是风家,你们要争你们私下去争,等我入土了再去争!“ 如妹子愤然离场。风音原本也想走,却被风老爷子一把拉住。 ”音儿,你吃饱了饭再走,可别饿坏了身子。“ ”爷爷~“ ”听话。“ 这顿饭,吃得索然无味。 第六十一章:屋顶的偶遇 一下午的时间如流水一般流过,转眼间就头顶星辰。林夕这一下午就在屋子里呼呼大睡,陈横就在屋子里做深蹲和俯卧撑,只要是可以增长肌肉力量的,他都拿来训练自己。 林夕身睡心不睡,感知依然在观察外面的世界,看到陈横这么努力,也就松了口气。该努力的时候不努力,早晚要后悔。这句话,多少人被后悔了的人劝着,然后又走向后悔的路。 “呼~”陈横长长地吐出胸口的一团浊气,推开房门。看着头顶上的月光,抹了一把汗水,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在这样的富贵家族中留住,还能每天都享受美味佳肴。但是,昨天看到的那个女子,真是让他心慌。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又说不上来。 陈横不敢和林叔说,怕林叔笑话他。陈横想要静一静心,他环顾四周,最后来到屋顶。 由于风家是靠着风雪城城墙而建,所以有点微风就已经很不错了。虽然风不大,但是很清凉。陈横坐在上面,可以看到风家的夜景和风雪城的点点灯光。百味堂中已经聚集了人,有说有笑。园子里亮如白昼,各色的灯光与各色的花相称。陈横伸长了脖子在寻找着那个身影,陈横觉得,自己怕是找不到了,他连人家的样子都记不清楚,连人家姓甚名谁都不知道,怎么找啊? “唉。”陈横叹了一口气。 “大丈夫为何叹气?”一个女声在陈横背后响起,陈横身体一颤,差点摔下屋顶。 陈横扭头看去,一个窈窕的影子坐在离他不远处,坐在皎皎的月光下。陈横怔怔地看着那女子的影子,失了神。 ······ 多年以后苍曜之狼回想起那个夜晚,月亮的光辉如同薄纱一般洒在那个女孩的身上,那一瞬间我好像进入了梦里。这时叶无良从旁边锤了捶他的肩膀,将他从幻想拉回现实。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 “喂!你是在看我吗?”那女子觉察到陈横的目光,小心翼翼地问。 这一语好像是一道雷霆将陈横劈醒,陈横打了一个冷战,他确定了,这就是那个人,在雨天里的那个人影,两手撑着青伞,斜着头看着屠魂台上的他。那时的他,还是个刚刚遇上林夕的流浪子。 陈横有了一种想要过去拥抱她的冲动,他踩着瓦片,跑过去,用尽全力,就欲抱上女孩。 女孩一个闪避,躲开了。 “你干什么?”女孩恼怒地问道。 陈横忽然意识到自己太冒失了。自己还没和人家说过一句话,就去抱人家,这不是流氓吗?陈横在疏竹城见过那些流氓是怎样的骚扰美丽的女孩,那时候他什么都不会,不敢冲上去把流氓从女孩的身上拉开,现在他有了点实力,如果再遇到,一定不会懦弱。 ”对······对不起。“陈横红着脸,手无足措,”我······我以为我认识你。“ ”我们见过。“女孩的声音弱弱的。 陈横红着脸,说点什么好呢?陈横思考间,女孩已经回头走去。陈横慌忙伸手,想要抓住她,可是女孩已经走远,他只能摸到一下女孩的衣衫。陈横想要追上去,可自己的双脚不听使唤似的动不了。 ”你叫什么名字?“仓促间,陈横喊道。 ”公玉目清。“ 公玉目清,真是个好名字啊。 陈横感觉今夜的星光都是暖暖的。 ”喂,走了,傻笑什么?“忽然有人在后面拍了一下陈横的脑袋,是林夕。 陈横惊过来:“去······去哪?” “吃饭。”林夕的手搭在后脑勺,然后蹦下房顶。 “一天到晚不是吃就是睡,真是······”陈横还没有见过林叔修炼过。 吃过晚饭,林夕吩咐陈横早点休息,可是陈横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都是“公玉目清”这四个字。她对自己一定有好感吧,要不然她为什么要告诉自己她的名字呢? “嘻嘻嘻嘻。”陈横不由笑出声。 “喂。”林夕的声音又在旁边响起,吓了陈横一跳。 “林叔,你怎么神出鬼没的?” “是你笑得太投入了,你看看你这个样子。”林夕把一面镜子拿到陈横眼前,还不等陈横看一眼,就收了回来,对着自己,抚摸着那没刮干净的胡子渣,自己啧啧赞叹:“真帅!” 陈横转过身去,来挡着自己的红脸。脸上滚烫,心里一只小鹿在乱撞。 ”早点睡觉吧,明天开始你就有的受了。“林夕自顾自地说了一句,然后躺倒自己的床上,不等陈横发问,鼾声大作。 第六十二章:风家精武堂 第二日的清晨,天刚蒙蒙胧的亮,外面起了一点轻雾,柔和的阳光怎能穿过这些雾水? “起床了!起床了!”林夕掀开陈横的被褥,大声喊道。 “林叔,再让我睡会儿。”陈横迷迷糊糊道。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个浅显的道理怎么还会有人不懂?”林夕碎碎念模式开启,“现在的年轻人啊,没有活力,英雄莫要死于床榻啊!懒惰的人是不配做英雄的。” 林夕见陈横仍无动于衷,只得满面无奈:“陈小兄弟,你说我好不容易有点活力,你就配合我一下,顺便弄个英雄当当,也不至于死了也没人知道。” 陈横忽然就精神了,不是因为要配合林夕,而是被林夕的那句”弄个英雄当当,不至于死了也没人知道“打动。英雄么他从没想过什么英雄。可现在,英雄的路林夕拱手给他铺到面前,他有什么理由不去当这个英雄? “走。”陈横跳起来,向门外走去。林夕看着陈横,好像是在看另一个人。 风家精武堂 风家的精武堂设在书香阁旁边,意在向外面的人展示风家的发展方向,书香门第,修炼世家。精武堂中一共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为悠苍竹林、肃霜场、修炼台和龙之峰。从精武堂的门走进去,是一片荒凉的野草,这一带没人打理,园丁也不情愿进入精武堂半步。顺便提一句,精武堂对风雪城所有人开放,所以这里面鱼龙混杂,上至富贵子弟,下至流浪百姓,只要你想,就可以来这里修炼。这极大程度上刺激了风雪城的发展,但寻常人情愿来这里的人不多,大都害怕在里面被人欺负,毕竟实力不如别人。可越是这样,实力就越是在原地踏步,就永远只能被人欺负。 林夕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这里摸透了,带着陈横轻车熟路地找到修炼台。修炼台就是在黄土上搭建起来的一个圆形高台,这高台所用石料极为特殊,可以吸引天地间的魂气。像这样的修炼台大约有五六十个,每个数米方圆。 “俯卧撑二百,做完了再吃早饭。” “二······二百!”陈横惊了一惊,这是要累死他吗? “怎么?不想当英雄了?”林夕道,“不想当英雄还废什么劲,走,回去睡觉。” “不是。”陈横欲哭无泪,“能不能吃饱了饭再做?” ”不行。“林夕的声音淡淡地。 陈横无奈地称下,然后起来。 ”一,二,三······“林夕蹲在陈横面前,嘴里叼了一根草,给陈横计数,”七十七,七十八,七十九,这个不标准,重做!一。“ 陈横抬头,满脸惊疑地看着林夕:”这就······这就重新开始了?“ ”有的时候有些事情,你一开始做得非常好,好得近乎完美无可挑剔,但是你的一个小小的错误就会让这一切归于虚无。明明马上就要成功了,却又要从零开始。孩子,你必须要做好从零开始的准备。“林夕像个哲学家,”孩子,你相信我吗?“ 陈横点点头。他现在的一切,都是林夕带给他的,他没有理由不去相信林夕。 ”那就按照我的计划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你不需要听懂,但是我要让你把这句话背下来!”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 “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句话,你迟早会明白它的意思的。“ 陈横一边做着俯卧撑,一边背着这句话,心里装着一个当英雄的梦。 有许多人,他们一开始都和陈横一样,怀揣着英雄的梦乡,想要仗剑走天涯,赏尽人间繁华,到最后才发现,那不过是年少时的轻狂,可是他们不知道,成功就在拐角处等在他们的拥抱。多少人没有走出那最后一步,便与成功插肩而过。 君有梦兮,何不为也? ······ 陈横做完二百个俯卧撑时,天已完全大亮,轻雾散开,太阳放出万道金光。陈横的两条手臂直打颤。他无力地躺在修炼台上,连喘气都觉得是在浪费体力。 “这就撑不住了?以后怎么当英雄啊?”林夕笑笑,“走了,吃饭去。” 这一顿饭,是陈横吃得最香的一次。 吃过饭之后,陈横又被林夕拉着来到修炼台。看着林夕张皮笑肉不笑的脸,陈横忽然感觉心中一凉。 “看到这修炼台了吗?”林夕指着修炼台,“其实这人生啊,就像这修炼台,是个圆形,闯来闯去,最后还是会回到原点。” 陈横的心中有一股不祥的预感。 ”围着修炼台的外圈,蛙跳,一百圈。跳不完不许吃午饭。等下我还有事情,不能看着你,你要自己努力。想要当英雄,就必须要过这一关。“ 说完,林夕便留给陈横一个背影,潇洒的步伐让陈横好生羡慕。陈横站在修炼台的一侧,围着外圈,开始蛙跳,自己给自己计数,每当累得想要歇歇时,就在心里默念一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便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 精武堂中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都是来这里修炼,还有一些女孩子是来这里看他们修炼。据说,男人修炼的时候,最帅了。春心初萌的女孩子便到这里来看心仪的男孩子的俊俏面容。 不少人围在一个修炼台的外围,看着里面那个围着修炼台蛙跳的人影,议论纷纷。 第六十三章:小小修炼台 不出陈横所料,在他围着修炼台大汗淋漓地蛙跳时,林夕正躺在屋子里的床上,鼾声大作。 陈横停下身来,躺在修炼台上,两条腿好像已经不是他的了。七十三圈了。很快。他再次起身,看到有很多人都围着这里,对他指指点点。 “这人谁啊?以前怎么从来都没见过?” “不知道,走了走了,去修炼。” ”他好像嘴里还喊着要做英雄。“ ”就他这小身板还想要做英雄?“ 他们这是在嘲笑我吗?在嘲笑我当个英雄?说我当不成英雄?他们怎么知道呢? 陈横继续跳,可是陈横的双腿如同灌铅一样,他拼了命地跳。陈横忽然感觉到一道熟悉的目光,他扭过头去,什么都没看到。 “继续吧,不要在意别人的目光。”陈横在心里对自己说。 很累,很累,比那些俯卧撑要累多了。陈横终于知道昨晚林夕为什么让他好好睡了。 “我要做英雄。” ······ “姐姐,你看,那个人是谁?听他们说,那个人在太阳还没出来时就在这里了。” “嗯,长得倒是挺俊俏。” “莫非姐姐看上了?” “妹妹说什么呢?走,去找风大哥。” 二女向不远处的一个修炼台走去,等到她们再次因为好奇回头看一眼时,那人已经不见了影子。 ······ 陈横一脸疲惫颤抖地回到房间时,看到正在熟睡的林夕时,并没有太大的惊疑,径直走到床边,眼前一黑,躺了下去。 都说最劳累的时候梦到的东西最想念,看来陈横是真的想公玉目清了。仍然是蒙蒙胧的一个影子。 陈横醒来时,天色已经有些暗。阵阵香气飘进陈横的鼻中,陈横立马来了精神。他艰难地坐起身,看到林夕坐在一张桌子旁,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愣着干什么?不饿吗?”林夕拿起一块肉,递到嘴里,,对陈横说,“你慢点,我不和你抢。”林夕看着陈横疾冲过来,笑道。 陈横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噎着饭菜,人在饿坏的时候,糠咽菜都是美食。 “吃吧,吃吧。”林夕笑,“吃完了还要去修炼台呢。” 陈横一怔,拿着肉的手颤抖了一下。 修炼台 夜晚的精武堂,空荡荡的,仅有几个人在这里吸收天地间的魂气。陈横跟着林夕的脚步,觉得前面的那个潇洒的影子格外阴森。 “拿出你的枪来,开始练枪。” ······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一个持枪的影子在风家的修炼台上肆意地刺破月光,枪术比起三个月前要熟练太多。他的枪每一次对着月轮刺出,都会伴随着星光的一次微小的颤动。还有一个人,懒洋洋地坐在不远处,半眯着眼睛看修炼台上的影子,嘴唇微微上扬。 多年以前,自己也曾这样想要做个英雄,现在呢?在努力地活下去。 “今天就练到这里吧。”林夕道,“困死了。回去睡觉。” 陈横完成最后一刺,便停下来,跳下修炼台,跟上灰色的人影的步伐。 忽然,陈横撞到林夕,不知什么时候林夕停下了脚步,目光落在高高的城墙上。 “你听,有箫声。”林夕的声音极轻。陈横闭目凝神,果然有,而且这箫声,和他在三个月之前听到的,很相似。陈横只听过一遍,却已经记住了那个旋律。就是这个旋律,让他差点成了杀人凶手。 “这就是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在城墙上听到的箫声。”陈横道。 “哦?”林夕顿时来了兴趣,“陈横,你先回去,我马上就来。” 陈横向回走,林夕的影子在月光下一闪,消失。 风雪城的城墙上,十分地凉爽。冷风吹得林夕有些发冷。林夕定睛看去,只见一个身着青袍得人站在墙头,看着里面的风雪城,借着皎皎的月光,林夕看到他吹着一支土黄色的箫。箫声中,含着一点悲伤和孤独。 林夕放眼望去,觉得这风雪城也挺小的,小到一眼就能望尽。林夕的手缓缓摸向腰间,取下酒葫芦,在月光下大喝一口,然后一手拽下悬挂在那里的玉笛,和着箫声,闭目而鸣。 箫声明显顿了一下,然后便与笛声相和。 “衣兮,又想你了。” 第六十四章:风音的示好 林夕这一晚上都待在城墙上,虽然那个青袍的人在一曲之后就已经离开了,但林夕还是在上面坐着,什么事都不做,就是在想,想衣兮,想那时候的日子。虽然衣兮的容貌他已经忘记了,但是见到衣兮时候的那种感觉他是忘不了的。全天下都已经不重要了啊。 翌日清晨 陈横很早就已经醒来,准备新一天的训练,可是林夕却要带他去逛街。说是来到这风雪城这么长时间,从来都没有真正地带他玩过一次。 但是热闹的街市未曾使陈横的热闹半点。陈横仍然内向。 “孩子,身体不舒服?”林夕问道。毕竟前三个月的高强度的训练可不是闹着玩的,他要时刻关注陈横的身体状况。 “没有。只是有些不太适应。”陈横说着,拉开嘴唇,让自己做出笑的模样。 “强迫自己的笑可不是真正的笑。你不需要讨好任何人,遵从内心的想法就好了。” “嗯。” 街道上车水马龙,每一刻都有许许多多的人与陈横插肩而过,而陈横只记住了一个瞬间。 一个穿着淡黄色连衣裙的女子,撑着一把青伞,与陈横相对着,插肩过去。 陈横忽然就向一旁扭头,眼睛正好对上女子的目光。 陈横呆住了。 “喂。”林夕见陈横魂不守舍地看着一个方向,将手伸到陈横的面前,晃晃。 “啊!林叔,你吓死我了。”陈横说着,脸一红。 “看把你吓得。”林夕说着,顺着陈横的目光看去,只见一个女子撑着青伞,窈窕背影,身姿婀娜。 “怎么?喜欢她?”林夕觉察到一丝端倪。 “我不知道。”陈横也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不是喜欢。 “看她的时候什么感觉?” “感觉她好美,就像天仙一样。” ”被她看的时候呢?“ 陈横仔细地想了一想:“就像是······被人一把扼住了心脏!“ 林夕点点头。”看来是了,我那时候刚遇到衣兮也是这样,被她看一眼就紧张得不行,但后来就好了,慢慢就习惯了。“ 陈横点点头。 ”去找她?“ 陈横红着脸:“不要了吧。要是被人家当成流氓怎么办?“ ”傻孩子,你以为你不去找她就会别她当作正人君子?人家连看也不会看你一眼呢。“ 陈横愣了一下:”那我说······说什么?“ ”管他呢,上去啊!再磨叽都走远了!“林夕的手一推,一小道魂气经过林夕的精准控制在掌心喷薄,陈横受到极大的推力,便飞了出去。 ”啊~~~“陈横的声音在半空中想起,身体滑过一道圆满的圆弧。 怦! 女子的惊呼声和碰撞声同时想起。 陈横慌忙爬起身,把压在下面的女子扶起来。”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 “是你?”女子惊了一下,“没······没事。”女子赶忙从地上拾起青伞,就想走。 陈横慌忙抓住女子的衣襟,却不想这布料太过于纤薄,竟然一撕就开。 ”哧!“女子的后背露了出来。 ”啊!“陈横赶紧放开手,然后他又意识到这样女子的后背岂不是走光了?于是他又想要去将撕下来的布料再盖住女子裸露的皮肤。 ”啊!“女子惊叫一声,赶忙双手抱胸,捂住前面,使得连衣裙不至于全部滑落,然后向后一瞥,正好看见陈横那畏畏缩缩将手伸向自己后背的模样,于是一手捂着前面的衣领,另一只手卯足了劲,向陈横打去。 啪! 好生响亮的一记耳光,打得陈横脑子里嗡嗡作响。而女子则赶忙蹲下身子,刚刚用力太大,自己的衣领有些滑落,如果自己继续站着,肯定会被这人看到不该看的地方。 林夕在不远处看着两个人,一开始觉得陈横不会说话,然后又感觉进展得太快了,都直接撕衣服,后来又看到陈横挨了一巴掌,旋即女子蹲下,捂着胸口。林夕觉察到不对劲,连忙大手一挥,顿时间飞沙走石,漫天黄土,街道上的人都睁不开眼睛。待到这风沙停下时,女子已经不见了踪迹。 街道上的人原本已经有些围观的,但是这风沙却不顺人心,有些猥琐男就等着在看露骨的地方呢。 “林叔。”陈横看看手中的淡黄色轻纱,再看看林夕。陈横知道这是林夕弄得,否则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风沙呢? “走吧,有缘分的话,你们自然会再见面的。” 在大街上逛了没多久两人就回到了风家,刚进门,就碰上了想要出门的风音。 ”林叔叔好,陈哥哥好。“风音礼貌地问好。 二人点头回礼。 ”陈哥哥为什么今天没去修炼台?“ ”这······“陈横看向林夕。 ”今天让陈横休息一天,明天有新计划。“ ”今天休息?“风音一怔,”太好了!陈哥哥陪我去逛街吧!“ ”逛······逛街?“陈横一愣,他们刚回来。 ”实不相瞒,我二人刚刚回来。“ 风音看上去有些失望,”刚回来啊,那好吧。“风音刚想要向外面走去。 ”那陈哥哥如果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就陪着妹妹再逛一次吧。“ 陈横看看林夕。 林夕当即无语,人家邀请你又没有邀请我,你看我干什么?是在让我羡慕吗?还看! “想去就去。”林夕说了一句,然后径直回房。 陈横想要追上林夕,可是风音挽着他的臂膀,“陈哥哥,走吧,陪妹妹逛这一次吧。” 陈横没办法,只得再陪风音逛一次。 ······ ”陈哥哥,你发现了吗?今天的风雪城格外的漂亮。“ 陈横跟在风音的后面没有说话。 “陈哥哥你饿不饿?我带你去吃点东西吧。”风音特别热情。 “啊?不用······”陈横刚开口,就被风音带进一间饭馆。 “陈哥哥你先坐着,我去点菜。” 陈横看看风音那跑来跑去的影子,无奈地笑了笑。 过了一会,风音亲自端上来一个盘子,盘子里两只萝卜做的大鹅交缠着脖子,互相梳理对方身上的羽毛,绿色的菜叶在大鹅下面点缀,还有两朵花瓣相衬。这是陈横眼中的这道菜。 可在风音眼中,这不是大鹅,是鸳鸯。 第六十五章:初入世 一个小小的梦,一段大大的师徒情。 医院里来了个昏迷不醒的和尚,这可把秦医生给难到了,检查结果就是全身各项指标正常,但这和尚就是昏迷不醒。 “谢小姐,您不要着急,秦医生是我们医院最好的医生,您送来的那位帅哥一定会没事的。”小护士在一旁安慰道。 半小时之前,医院里迎来了这么一个女子,她背着一个昏迷了的和尚,来到医院前台,在桌子上拍下一张银行卡急匆匆地要找这医院最好的医生,虽然护士小姐提醒这位女士要排队,但还是将银行卡拿着,屁颠屁颠地去找秦医生。 秦医生是十几年的老医生,在这一带都非常有名。 现在,这位看起来衣着普通的小姐正坐在秦医生办公室门口的长椅上,满面的交集。 ”咔。“门开了。秦医生从里面走出来。 秦医生穿着一身白大褂,戴着厚厚的眼镜,国字脸上有岁月的赠礼——皱纹,头发已经有些发白。但这位医生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精神抖擞。 见秦医生出来,谢沄笙慌忙站起来:“秦医生······” 谢沄笙刚想往下说去,却被秦医生一挥手给打断了:”这人他是不是受到了棍棒之类的器物的击打?“ 谢沄笙点点头,都怪那了化禅师,赶走就赶走,干嘛要打他? ”但是由于击打受的伤不足以使人这样昏迷不行,而且我检查发现,击打的部位并不会使他昏迷。“ 谢沄笙听得迷糊,大大的眼睛眨着光。 ”也就是说,我没能检查出来这位先生到底是什么病症。” “什么?你不是这里最好的医生吗?怎么会检查不出来?” “最好的医生也有知识盲区。”秦医生说道,“你跟我进来。”秦医生走进办公室,谢沄笙跟上。 “谢小姐,在这里也没人能听到,我就实话跟您说了,我建议您带着他到半仙那里去看一看。”秦医生的办公室里,一些简单的医疗设备,还有一个办公桌和一张让病人躺的床,秦医生随意地坐在皮革沙发上。 半仙,是人们对通灵之人的俗称,这一类人号称自己可以与阴界交流,虽然医学上对此极为厌恶,但也确实治疗好了不少疑难杂症。 “你是医生,这是医生应该说的话吗?” “这虽然不是我应该说的话,但是我知道,这或许能治好他的病。”秦医生顿了顿,“有很多事情科学根本无法解释,比如说鬼神文明,再比如说,黑暗而伟大的金字塔,这些都无法用科学解释,但他确实存在。所以,有些时候不得不相信这些。” “去哪里找?”谢沄笙问道。 “这······我就真不知道了。” “咳咳。”二人正说话间,躺在床上的和尚忽然咳嗽了两声,然后身体扶着床沿想要起来。 谢沄笙见了,慌忙跑过去:”楚亦,你怎么样?“ 楚亦感觉脑袋要被撑爆一般,一片模糊中他好像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他,他费劲地睁开眼帘,映入眼中的这个人有精致的鹅蛋脸,大大的蓝色眼眸,长长的黑色睫毛,小巧的肉鼻,樱桃小嘴,这张脸好熟悉。 ”谢施主,小僧这是······“ ”别施主施主的叫了。显得我老。“谢沄笙把楚亦扶起来,”你也别小僧小僧的叫,好像你多年轻似的。“ ”你现在在医院里,你还记得吗?那老和尚把你赶出来了。“ 楚亦的眼中泛起一阵失落。 ”楚亦,楚亦。“谢沄笙喊道,看楚亦那魂不守舍的样子,她真担心,”你没事吧。“ ”没······没事。“ ”真的没事?“谢沄笙问道。 ”真的没事。“ 谢沄笙把手放到楚亦的肩上,眼中带着悲伤:“看来是没救了。” “我真的没事,小僧下来给你走两步。”楚亦拨开谢沄笙的手,坐起身,走下床,在地上走了两步。 “你真的没事了?” “出家人不打诳语,小僧真的没事了。” 谢沄笙眼中的欣喜越来越多,最后促使她跳起来,一把抱住楚亦。“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楚亦被抱着,身体摇晃了两下,“阿弥陀佛,施主还请放手。” “以后你就不是和尚了,知道吗?”谢沄笙在楚亦的耳朵上轻轻的咬了一口,跳下来,“给秦医生添麻烦了。” “没有没有······” “走,本小姐带着你看看这繁华的世界!”谢沄笙拉着楚亦,走向外面的盛世。 第六十六章:繁华间 这个世界令楚亦惊奇地事物还真不少。之前楚亦都是在山上,那里交通不发达,人们上山也只能靠步行,谢沄笙费了好大的劲才给楚亦解释清楚“汽车”这种奇妙的载人工具,然后又带着楚亦走了一遍红绿灯,告诉楚亦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减速慢行。在这之后,才算是彻彻底底地带着楚亦进入俗世。 “谢施主,你走慢一些,小僧跟不上。”楚亦依然迈的深山老林里走路时的步子。 “你不要叫我施主,还有,你也不再是个和尚了!”谢沄笙抓狂道,“你是谁?” “小僧······”楚亦刚想双手合十,却看到谢沄笙将脸贴近,大眼眸直直地盯着他,又想起自己被逐出菩提寺这件伤心事,“我是楚亦。” “这才对嘛。嘻嘻。“谢沄笙抓了抓楚亦的鼻子,逗得楚亦满脸通红。 太阳快要落山,谢沄笙带着楚亦来到一间餐馆。 ”你好,二位吃点什么?“服务生见这两人中有一个和尚,便将素菜的菜单递过去。 谢沄笙一手拉着楚亦,一手接过菜单。楚亦就打量着周边的环境,看到墙上贴着的肉菜的图片,不由心中一痛。 ”阿弥陀佛。“ ”怎么全是素菜,本姑娘像是不吃肉的动物吗?“谢沄笙问道。 ”不是。“服务生陪笑道,然后将目光放到谢沄笙一旁的这个和尚身上。 ”不用管他,你把全部的菜单都拿过来就行。“ 服务生一听,赶忙双手奉上,毕竟有生意不做,白痴吗? ”这个,还有这个······“谢沄笙指着菜单上的菜,一阵乱点。服务生在一旁拿着笔记着那些菜的代号。 片刻之后,谢沄笙坐在餐馆里的椅子上:”谢天谢地,终于不用吃素了。“ ”素食能够平和人的心境,让人免遭食肉之苦。这世间的每一条生命都是佛祖的恩赐,不能随意剥夺。“ ”可是在菩提寺里吃得我脸都绿了。“谢沄笙埋怨。 ”阿弥陀佛,谢施主面色白净,体格健壮,乃是祥瑞之兆,怎么会······脸绿呢?“天啊,谁知道楚亦为什么这么呆萌萌。 谢沄笙看着楚亦的脸,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喜欢。 ”你怎么这么好看呢?“谢沄笙轻轻地道。 ”阿弥陀佛,佛祖所赐。“ ”又是阿弥陀佛,又是阿弥陀佛!为什么一天天的阿弥陀佛?本小姐再说一遍,你不再是个和尚了!“谢沄笙一拍桌子。 楚亦沉默着,低下头,眼神中满是失落。 ”楚亦?楚亦?你不会······你可千万不要当真,我就是说着玩的,你别伤心啊!”谢沄笙立马觉察到楚亦不对劲,她慌忙走过去,俯在楚亦身旁,低头劝道。 “好了好了,我不再任性就是了。你别伤心了。”谢沄笙抓着楚亦的肩膀,轻轻地摇晃。 “楚亦,你就原谅我吧,就这一次,我保证。”谢沄笙开始撒娇,“你不要这样,你再这样,我就······我就把刚才点的所有素菜都退掉,换成肉菜,让这家店不得不杀害更多的小动物!” 楚亦抬起头,满脸的不可置信:“谢施主,你竟然······” “楚亦,你不要再伤心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我错了我错了。”谢沄笙从后面抱住楚亦,头发散下来,在楚亦的鼻尖荡起阵阵清香。 “谢施主,请你注意形象。” “楚亦,你要是再生气,我就······我就······“谢沄笙想着看还有什么办法才能让楚亦不生气,然后灵机一动,趁着楚亦一个不注意,啵,亲了上去。 楚亦当即大惊,这还了得?他立即站起身,把谢沄笙拨开,向门外走去。 谢沄笙气得跺跺脚,坐在座位上撅着嘴。 楚亦出了餐馆的门,想要回菩提寺,可是觉得每一个方向都一样,都是车水马龙,高楼林立。他叹了一口气,反身折回, 谢沄笙看到又回来的楚亦,乐了。 “小僧怎么又回来了?”谢沄笙打趣道。 楚亦在谢沄笙的对面坐下,一脸无奈地看着谢沄笙。 “谢施主,你就不要再和小僧闹了好吗?” 谢沄笙两只手臂扶在桌子上,手撑着头,花痴又犯了:”连生气的样子都这么帅。“ 楚亦皱着眉,看着谢沄笙,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着急,不要生气,不要生气。 ”谢施主,请问路怎么走?“ ”路?用脚走啊。“谢沄笙回答道。 ”小僧指的是回菩提寺的路。“ 谢沄笙手敲桌面,看着楚亦:”先吃饭,吃完饭我带你回去。“ ”好。”楚亦一口答应。 菜上来了,香气扑鼻,谢沄笙咽了一口口水:“楚亦,快吃啊!愣着干什么?吃完我带你回菩提寺。”说着,谢沄笙端起饭碗,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这······”楚亦看着这里的菜,全是肉菜,怎么吃? “你不吃肉我就不带你回去,让你在这里绕圈子,绕到见佛祖为止。”谢沄笙恶狠狠地道,撅着小嘴,瞪着楚亦。 “你······”楚亦真是没办法。阿弥陀佛,善哉善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为了回菩提寺,拼了!楚亦颤抖着手将一块肉夹起来,费着劲递到嘴边,然后张开嘴,最后闭上眼,先扭过头去,像是在躲避一个可怕的妖魔。 谢沄笙看着他,满脸的可爱。 楚亦终于递到嘴里,然后一边在心中疯狂地喊着“阿弥陀佛”,一边咬下去。 “good!”谢沄笙拍掌,好像某个奸计得逞了一般。 第六十七章:逛夜市 “罪过,罪过。”楚亦双手合十,好像这一口肉吃下去,他的命就会没有似的。 “楚亦,你吃一口肉又不会死,干什么这么紧张?“谢沄笙一边往嘴里填着菜,一边说道。 ”阿弥陀佛,肉荤乃浑浊之物,我吞入肚中,已是对佛祖的大不敬。“ “行行行,要怎么说随便你,你先吃完饭,然后我带你回菩提寺。” 楚亦端起碗筷,默默地吃着白米饭。 “噗嗤。”谢沄笙一看楚亦的那番模样,忍不住笑了,就好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这里有素菜。” 楚亦看看桌上,只拣那素菜来吃。不得不说,这间餐馆做的,还挺好吃。 “好吃吗?”谢沄笙问道,大大的眼睛中闪着狡黠的光芒。 楚亦点点头。 “知道这里的菜是用什么油吗?”谢沄笙看着楚亦,“猪油。” 楚亦一惊,赶忙放下碗筷。 “吃菜,要是不吃肉我就把你丢在这里,让你永远都回不去菩提寺。”谢沄笙恶狠狠地道,其实她挺害怕楚亦出门找一辆出租车之类的,但幸好她没给楚亦说出租车这种更神奇的载人工具。 “谢施主,这又是何必呢?” “楚亦,你不要叫我施主,你可以叫我沄笙,也可以喊我谢小姐,但就是不要叫我施主。”谢沄笙想着该如何让楚亦把这称号改过来,“吃肉。” 楚亦无奈地看了看面前的饭菜,又看看谢沄笙,再夹起一块肉,吃下去。 ······ 天色渐晚,餐馆中打开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外面的街道越来越热闹。谢沄笙伸出右手,在空气中打了一个响指:“waiter.” 服务生走过来:“小姐,请问有什么事吗?” “外面怎么了怎么这么热闹?” “您出了门向左转,有镇上最大的夜市。” “哦~谢谢。” “不客气,小姐,如果您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喊我们。” “嗯。”谢沄笙一边应着服务生的话,一边想好了接下来的去向。 三十分钟之后,谢沄笙结完账,拉着楚亦的手出了餐馆的门,就向左转。 楚亦被谢沄笙拉着,脸上颇热。自己是一介僧人,如今这却······佛祖恕罪啊!回到菩提寺之后,弟子愿自抄《华严经》三十遍。 想象中的菩提寺并没有出现,却来到了极为繁华热闹的一条街道。 “这是夜市。”谢沄笙给楚亦做起了“导游”,“人们在这里买卖东西,这里有好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呢。” 谢沄笙拉着楚亦,楚亦也没见过这样的景象,就感觉这一切都很不可思议。比如那耸入云霄的高楼,是怎样建造起来的?不会塌掉吗?还有这里的一些让他眼花缭乱的商品,当真目不暇接。 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样的。虽然和老僧讲的不甚相同,但是也真是繁华。 谢沄笙拉着楚亦在一个玩具摊前面停了下来,谢沄笙买了一个泡泡机,然后拉着楚亦蹦蹦跳跳地吹着泡泡。有些泡泡飘到楚亦的面前,楚亦看着那些泡泡,出了神。看着谢沄笙那开心的模样,他忽然感觉,谢沄笙,真美。 “你试一试。”谢沄笙将手中的泡泡机递给楚亦。 “啊?”楚亦摇摇头。 “试一试嘛。”谢沄笙撒娇,“很简单,就是把它递到嘴边,然后吹气就可以了。” 楚亦拗不过谢沄笙,就递到嘴边,轻轻一吹,一个泡泡便带着五颜六色的流光飞向天空。 “哈哈哈哈。”谢沄笙开心地笑,然后将泡泡机拿过来,自己又吹了一个,两个泡泡在天空中相互交缠,最后同时炸裂。 楚亦看着谢沄笙的笑脸,心中不知为何也是开心,便笑了一笑,却不料这一笑被谢沄笙捕捉到了。 “你笑了,你笑了。我还以为你不会笑呢。”谢沄笙笑道,“你笑起来真的比那些明星还要帅呢。如果再留一头好看的烫发,这就是一明星!” “明星?是那个吗?”楚亦的手指向东南方的天空,那里有一颗星星格外闪亮。 “爱死你了!”谢沄笙一把抱住楚亦。 ······ 谢沄笙与楚亦手拉着手,在夜市里逛来逛去,这却引起了不少的非议。 ”看那个和尚,大街之上谈情说爱,真是······“ ”和尚的戒律清规都让他忘得一干二净了吧。“ ”就是,那女的也是,找谁不可以,非得找个和尚。“ ”恬不知耻。“ 这些话谢沄笙并没有听到,否则她会立马找到这些话的主人,然后把他骂个狗血喷头。找和尚怎么了?找你家和尚了还是这和尚吃你家米了?再者说,人家都还俗了! 可是谢沄笙还是自己开心自己的,与楚亦共同度过这美好的时光。 谢沄笙买了好多东西,自然是强壮的楚亦拿着。二人已经穿过夜市,此时正站在一座石拱桥上,楚亦望着波光粼粼的河水,河面上反射着霓虹灯的五颜六色。远处的山峦起起伏伏,绵延万里,好像一只巨龙一般,天空中,玉盘肆意地撒着皎洁的光辉,群星闪耀于远处,为这墨黑的天空添了一点普蓝。 ”好美啊!“谢沄笙感叹道,”楚亦,你说,美不美?“ 楚亦抬头看了一眼这景色,感觉心中坦荡澄明:”美!“ 第六十八章:昭叶苦 高三的生活痛苦而又充实,每天刷题,讲题,改错题,真是让人头都发昏。秦昭叶感觉脑子里都是物理化学方程公式,只有在与上官梦一起的时候才稍微放松了些。可是,最近上官梦对他若即若离,真是让他愁恼三分。 于是秦昭叶上课时也没有认真听讲,眼神一直向上官梦的方向瞅,做题的时候打开试卷蔓延全是上官梦的模样,改错题本时竟然糊里糊涂地在错题本上画了个上官梦的速写图,甚至还写着“我爱你”,让林休将改作业时满脸通红,把秦昭叶叫道办公室里谈了一次,就说我们不合适之类的话,之后才放心下来。 秦昭叶都甚至在想,要不然直接上去亲吻上官梦一次,让全班同学都知道他们两个的关系,可是,理智告诉他,不可以。 谢天谢地,还算有点理智。秦昭叶记得之前在历史课上学过一个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故事,大致意思是说指西周时有个昏君叫周幽王,有一个妃子,名叫褒姒,色若天仙,身姿轻盈,,可是褒姒总是阴沉着脸。周幽王打心眼里喜欢褒姒,看到褒姒的这般伤心模样极为心疼,就想出一个办法,在边境无事时点燃了烽火台,当诸侯们气喘吁吁地从各封地跑到王宫时,褒姒看着诸侯们被捉弄的样子,不由笑了出来,周幽王见褒姒一笑,便屡屡使用这个方法,可是,诸侯们也就渐渐不相信了周幽王,直到最后一次,边境犬戎来犯,周幽王点燃烽火,浓烟滚滚,战火滔天,可是诸侯们没有一个再信任周幽王,最终导致了西周的灭亡。历史课本上说周幽王是一个昏君,奢侈无度,荒淫好色,可是秦昭叶觉得,如果自己也生活在那个年代,又恰好做了一方君王,他也会这样做的。只是想要喜欢的人开心罢了。为了某个人,或许整个天下他都可以放弃,大不了粗茶淡饭,山下耕田,顺便还能减减肥。老婆孩子热炕头,是秦昭叶的最终梦想。 “说到这个题,有谁可以答一下?”林休将在黑板上写下一道诗歌鉴赏题,目光在班级里巡视着。 全班都安静下来,正应了那句话,有一种瞬间安静叫课堂提问。 ”秦昭叶,你来答一下。“林休将把手中的粉笔放回粉笔盒,看到秦昭叶的目光竟然在他的同桌身上,便叫道。 秦昭叶毫无反应,仍然看着上官梦出神。上官梦用胳膊碰了碰秦昭叶,脸颊通红。 ”老师喊你回答问题呢。“上官梦轻声说。 秦昭叶猛地清醒过来,然后站起身,看着黑板上的这道诗歌鉴赏题,不知怎的竟然又想到了上官梦的模样。其实这题不难,秦昭叶做这种题游刃有余,但由于上官梦的原因,他竟然脑子短路了。 上官梦在一旁看到他答不出来,慌忙小声提醒:”李白以变化莫测的笔法,淋漓尽致地刻画了蜀道之难······“ ”李白以变幻莫测的笔法,淋漓尽致地刻画了蜀道之难。“上官梦提醒一句,秦昭叶回答一句。 ”艺术地展现了古老蜀道逶迤、峥嵘、高峻、崎岖的面貌,描绘出一幅色彩绚丽的山水画卷。“ ”艺术地展现了古老蜀道逶迤、峥嵘、高峻、崎岖的面貌,描绘出一幅色彩绚丽的山水画卷。“ ”诗中那些动人的景象宛如历历在目.李白之所以描绘得如此动人,还在于融贯其间的浪漫...“ ”诗中那些动人的景象宛如历历在目.李白之所以描绘得如此动人,还在于融贯其间的浪漫...“ ”回答得不错,请坐。“林休将自然是看到了上官梦给秦昭叶提醒,但是也并没有揭穿,这种事情,所有老师都是心照不宣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秦昭叶坐下。”谢谢。“犹豫了一下,秦昭叶说道。 二人现在的关系,就好像两片藕,上官梦虽然接受了他,但秦昭叶却一次上官梦的手也没碰过。有兄弟告诉秦昭叶:”兄弟,别追她了,人家就是把你当成是个备胎。“秦昭叶当即给了兄弟一拳,”备胎怎么了?我备胎我愿意!“ 可是,秦昭叶当天晚上以他这自认为超高的智商衡量了一下他与上官梦之间的感情,发现是自己想得太多了。上官梦根本就是把他当成了备胎。 可是,上官梦何尝不是这样想呢?由于性格的原因,两者从来都没有好好的沟通一下,每一次聊天不会超过三句话。 ”放学后一起吃个饭吧。“秦昭叶小声地说道。在说这句话之前,他想了很久,如果上官梦答应,他就继续追下去,但如果上官梦不答应,秦昭叶就此放弃。 上官梦一楞,这是与自己吃的分手饭吗? “放学后我还有事,不去了吧。”上官梦小声道。 秦昭叶一怔:“一起吃一顿吧。” 上官梦当时心里很不是滋味,自己是做错了什么事情让他不高兴了吗?你想要和我分手?我偏不! “我放学后有急事,我要······我要去厕所。”上官梦支支吾吾地。 秦昭叶鼻头一酸,看吧,这就是她找的理由,上厕所,上厕所和吃饭有什么关系?连理由也不好好地找一个就搪塞过去,看来自己在她心中的地位,真是低到要命啊! “那好吧。” 这一天的课,秦昭叶和上官梦都没有听进去。 终于熬到了放学的时间,秦昭叶拿起书包就欲往外面走,忽地又回过头来:“真的不去吗?” 上官梦摇摇头,眼中差一点就掉下眼泪来。 秦昭叶头也不回地走了。自己一个人在路边吃着烧烤,喝着啤酒,看着橙色地落日斜阳,感叹上天的玩弄。既然终究得不到,为什么又要遇见啊? 这一个晚上,秦昭叶没有回家,去了网吧。 第六十九章:有麻烦 在网吧里,秦昭叶找到了真正的自我。任他在现实里活得多窝囊,在游戏里他就是个王者。这也许就是现在游戏行业为什么这么发达的原因吧。人们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安慰,才会去游戏里去寻找自我。秦昭叶很喜欢网络游戏,要不然他也不会有这间网吧里的黑卡,也不会有“采花贼”事件。 “上a上a,平川,干掉他!”秦昭叶一台电脑前喊着游戏里的专用名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上的游戏界面。 ······ 月光如纱,可是不能盖在身上。夜里凉风习习,谢沄笙感觉有些冷了,不由打了个寒战。 “沄······谢小姐,冷了吧。”楚亦将自己的袈裟脱下来,给谢沄笙披在身后。 谢沄笙十分感动,但是看到楚亦也在打寒颤,就拉着楚亦的手来到衣服商城,两人各买了新一身的衣服。 谢沄笙一身上面是黑色短袖,胸部有两只粉色的小熊在仰望着星空,下面是天蓝色牛仔短裤;楚亦则是黑色短袖,胸口处两只棕色的小熊在看月亮,天蓝色牛仔长裤。谢沄笙觉得这样很好看,可是楚亦就是感觉别扭。 ”来到了这里,这袈裟就先不穿了,我帮你收着。“谢沄笙一把塞进刚买的书包中。 ”走,找个地方睡觉。“谢沄笙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的那个扎着马尾的姑娘,左眼眨了一下,对着镜中一指,”有了,去网吧。“ 谢沄笙拉着楚亦左拐右拐来到一间网吧,带着楚亦就要往里面走,可是楚亦的脚步停住了。 ”不是要回菩提寺吗?“ ”今天都这么晚了,我把你送到菩提寺还得再回来,万一路上遇到什么危险,怎么办?“谢沄笙道,”我们在这里住一晚,明天便回。“ ”这······” 谢沄笙不等楚亦反驳,就将楚亦拉了进去。楚亦看着周边的环境,许许多多青少年在一台发光的机器面前坐着,时不时地对着机器说话。 谢沄笙带着楚亦来到一台机器面前,将椅子拉开,让楚亦坐下来等她。楚亦照做。 谢沄笙自己一个人到网吧吧台,对着网管说:“两台机器,通宵。” 网管将两张小票递给谢沄笙,谢沄笙付钱之后正欲往回走,却遭到了阻拦。 “怎么,美女,一个人?”谢沄笙抬头看了看这男子,典型的小混混。非主流的头型,脖子上阴森的纹身,一身时尚潮流的衣服。 “两个。”谢沄笙撞开这人,就往楚亦的方向跑去。 楚亦见谢沄笙仓促地跑来,便问:“怎么了?“ 谢沄笙一楞,原来,楚亦关心自己。但是为了让楚亦放心,她回答:”没事,怕你着急,所以就跑着过来的。“ 然后,谢沄笙交给楚亦打开电脑,然后又给楚亦带上耳机,手把手地交给楚亦用键盘,鼠标。然后给楚亦打开新闻联播,让楚亦了解了解新闻大事,随即自己也打开新闻联播,饶有兴致地看了起来。 有人说,新闻联播很无聊,而且国家的事与自己没有丝毫关系。但是谢沄笙不那么认为。谢沄笙觉得,新闻联播胜过一切的时尚周刊,在新闻联播中,商机随处可见。视野有多大,眼光就有多宽广,所以谢沄笙觉得打游戏的那些人大多数都是纯粹地浪费时间。 正在这时,有人拍了拍谢沄笙的肩膀。 谢沄笙摘下耳机,看了看后面,是刚才那个阻拦她的人。她戳了戳楚亦,楚亦将耳机摘下,一脸茫然地看着谢沄笙。 ”姑娘,这年头你到网吧里来看新闻联播,看来是寂寞了吧,用不用哥哥陪你?“说着,那男子就想要对谢沄笙动手动脚。 楚亦一看情况不对,有人对谢小姐动手,他一个飞身跃起,抓住那男子的手,然后腿部用力,手臂猛地一翻,那男子便在空中翻过,砸在一台电脑上。楚亦正欲再动手,忽然听到旁边一声爆喝:”够了!“然后一股寒意袭来,楚亦慌忙撒手,身形立在谢沄笙前面,将谢沄笙护在身后,进入戒备状态。 秦昭叶真是欲哭无泪。今天这是出门没看黄历吗?本想着到网吧里来寻找一点失恋的安慰,却没想到刚来没多长时间就来了一对情侣,那男的看着年龄不小,却装作不会用电脑,还要女的手把手教他!低调一点会死啊!秦昭叶仿佛在看虐狗情节,而他就是那条狗。无奈之下,秦昭叶将耳机音量调到最大,然后全身心地投入到游戏里面,强迫自己不去看旁边的这一对,却没想到一个人从天而降,将他面前的电脑砸的粉碎。秦昭叶能不发火吗? 秦昭叶站起身,先看到了那个男子,这才发觉那是个和尚。拜托,和尚不在寺庙里好好呆着,你跑到网吧里来干什么?还带了个妹子! 秦昭叶指着被摔在地上的小混混,破口大骂。没办法,那和尚的功夫想必了得,自己肯定打不过。 ”你给我等着!“小混混站起身,指着楚亦,发狠道,然后又指向秦昭叶,”还有你,有胆子你别动!“ 小混混立马离开。 ”你没事吧。“谢沄笙问楚亦。她感觉楚亦好帅。 楚亦摇摇头。 秦昭叶在一旁看着含情脉脉的这两个人,喂,有没有人关心一下我?我刚才差点死在这里知道吗? 这时,小混混回来了,身后带着一群人。 ”老大,就是他,就是他在这里闹事,还有这个人。“小混混指着楚亦和秦昭叶。 秦昭叶一看,心里顿时不爽,但是对方来的人还真不少。我去,早知道还不如直接撤了好,现在再跑,那不是找打吗?秦昭叶瞟了瞟一旁的和尚,却见这和尚一眼淡定。这是准备要放弃了吗?还是说这些人他根本不怕?应该是放弃了。不行,我秦昭叶不能挨这一顿打,我要想办法解决这些人。 谢沄笙看到对方这么多人,心里也是慌了,这么多人,楚亦可以吗? 而楚亦真是丝毫不慌乱。这些人是来干什么的? ”你是他们的老大?“正在谢沄笙有点露怯时,旁边出来一个声音。 ”对,这些都是我的兄弟,你打了他,应该给我一个交待吧,你说,这件事,怎么算?“ ”我看你这兄弟应该管管了。“ ”管不管是我的事,这是我的兄弟,好好的为什么要管?“ ”认识龙哥吗?“ ”龙哥?你们听过这人吗?“混混头子问身后的人,众人哄然一笑。 ”不认识龙哥你在这里跟我硬什么?“秦昭叶走上前,在混混头子头上拍了一下。 众混混想要一拥而上,却看到这人竟然敢打老大,面对这么多人,他竟然敢这么放肆,那么他的身后,应该有大势力。 ”我告诉你,龙哥的保镖手下的小弟都比你这些人多,三天前刚从监狱里放出来,你不要闲得没事找事!听到了?“ ”你跟谁在这里横呢?“混混头子推了秦昭叶一把,“有本事你把那什么龙哥喊出来!” “行,你在这里等着别动!”秦昭叶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喂,龙哥,我这里遇到点麻烦,你过来一趟,我给你发个定位。不用带很多人,带五十来个就行,拿上刀。”秦昭叶对着手机说道。 然后再指着混混头子:“你别动!有胆量你别动!”随即找到一个号码,将位置发了过去。 混混头子一听,原来是真的!立马认怂,带着手下的兄弟慌忙逃窜。 秦昭叶在身上擦了一把手心里的汗,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他手机里的通话记录依然是几天前的样子,那电话并没有打通。而此时的界面显示的是拨号界面,界面是110。 第七十章:新的契约 地底世界中,除了外层的那些岩浆的流动物质之外,还有一个个独立空间。李凌心怎么也没有想到,人类信奉了这么多年的物学竟然会有一天变成一个大大的框架。自己苦心学习了这么多年,到头来却化作了一堆泡影。 现如今,在一阵阵动荡之后,外层的岩浆流动速度急剧地加快,岩浆内的物质之间剧烈地碰撞,这里所散发出来的地磁和地温都在显著地发生变化,这是地震的前兆。那些独立的空间,就在这些岩浆中飘来飘去,好像是处于大海之上的落叶,随波涛起伏。 可是,有一个独立空间和其他的完全不同,任由岩浆涌动,它就在原处。这片独立空间里,有一个小小的木屋,还有几张石凳,还有生长得十分茂盛的瓜果蔬菜,以及五颜六色、芳香袭人的花。哦,还有一个老头,和一副骷髅。 ”你到底想要什么?“老头问道,身上的一身笔挺的西装此时有些褶皱。 ”不是我想要什么,我只是在履行约定罢了。你们人类犯了错,可总有人来承受代价对不对?” ”代价?我一个人来承担好了。我的过错,让我一个人来接受审判。“李凌心看着面前的这一具骷髅,感觉什么都已经无所谓了。只要能救外面的世界,他豁出去了。 ”你?“骷髅放下手,两个空洞的眼窝看着李凌心,”你承担不了,这代价太大。“ ”没有关系,我可以承担!“ ”你是一个世界吗?“骷髅问道。 李凌心愣了一下,他没有听懂这话是什么意思。 ”绞灭这个世界的齿轮已经开始转动了,无法运转,包括你我在内,几时之内便会化作尘埃,连同着那些世界。“骷髅伸出手,指向外面那些独立空间,”那些世界中有的已经孕育出了生命,有的还有了文明,更有甚者还发展起来,明白了魂气的使用方法,但那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都将重新开始。“骷髅将双手举起,双膝跪下,眼窝望向上方,”这将是这个世界的最终篇章!知道吗?还会有一个世界在这里诞生,那是最初的世界!“ ”不!不能这样!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李凌心后悔了,为自己的莽撞后悔了。 如果不是他的冲动,现在就不会有这些事情,老崔也不会下落不明。可惜了,没有如果。 ······ 世界上的所有地方都在喷发着岩浆,喷发口为一道道空间裂缝,没有人能够解释这是什么情况,那些知道原因的老家伙已经被岩浆吞没在了阿切洛夫山脉上,那里是世界之巅。大地上一片混沌,海水沸腾呼啸,阴云布满天空,电闪雷鸣,连狂风中都带着炙热。这些憾人心魂的景象没有多少人能够看到,他们全都被岩浆生生地化成了碳。植物在一开始就被烤得枯萎,然后熊熊燃烧。这样的地球,已经处在了崩溃的边缘。 黑色的裂缝依然在蔓延,由地表向地心蔓延,岩浆从这个裂缝里进去,又从那个裂缝里出来。 “我应该怎样做?”李凌心向骷髅问道。只要他还没死,就永远抱有一丝希望。 “在这个世界诞生之初,有一种能量,名叫魂气。”骷髅没有回答李凌心的问题,而是自顾自地说,“阴阳交替,源气初成,魂气伴生。可是千百年来,魂气在缓缓地消失,现在竟然在天地间所剩无几。” “魂气?”李凌心悚然一惊。 “我有办法重启这个世,可以让这个世界从几个月之前开始运转,只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条件?” “没错,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我要你制造魂气!”骷髅忽地站起来,飘到李凌心的面前,声音如鸦。 “制造魂气?” “对,制造魂气,然后将它放于天地之间!” 李凌心犹豫了一下:“好!”他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自信,但他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希望你会遵守约定,人类,如果你在三年之内没有制造出魂气,那我便将世界摧毁,让它不再可能重生!”骷髅看着李凌心,“见证奇迹吧,人类!” 忽然,李凌心所在的这一片空间开始扭曲,好像受到极大的拉扯一般。黑色的能量体在骷髅的内部疯狂地涌出,这里的花果蔬菜开始枯萎。这片空间的边缘,一条条裂缝开始蔓延。 “我没有什么神通,我只是用一个世界来换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破碎之前,李凌心听到了骷髅的声音,随即,他看到了涌来的岩浆。 ······ ”老李,老李。醒醒了!“一个老头在夕阳下喊另一个老头,”真是的,累成这样还搞这东西,也不知道有什么用。“这个老头看了看四周的戈壁和残照的斜阳,觉得这景色也挺美的。 第七十一章:再见真好 沙漠中的天气变化无常前一刻还是阳光高照,转眼间就发生了变化。天空有些阴沉,就像是有人在天空中铺上了一层沙砾似的。金乌的神光被阻隔在云层的外面,大漠中疾风猎猎,黄沙飞扬。 “老李,老李,醒醒了!再睡下去我们这两个老骨头都得埋在这儿。”崔扬也不知道,为什么李凌心睡得这么死,就算是上了年纪也不应该这样啊。 李凌心猛地惊醒,他的大脑中一片空白,一脸茫然地看着周边的环境,全身都是冷汗,老崔在那边趴在机器设备上,狂沙打在他的脸上,生疼。 忽地泪水从老眼中涌了出来,他奋力地站起身,用尽力气向老崔扑去。他一把抱住老崔,嚎啕大哭。沙子瞬间就填满了他的嘴,他赶忙躲到机器后面。老崔怔怔地看着这位老朋友,这是怎么了?睡了一觉就成了这样,这是做了个多可怕的梦啊! 李凌心把嘴里的沙子吐出来,看着崔扬,老泪纵横。 风沙终于过去,两个老头都是满脸的泥沙,只不过李凌心那布满皱纹的脸上因为泪水而狼狈不堪。 “老崔,我们不搞科研了,我们回家颐养天年去。”李凌心稍微缓缓神,说道。 崔扬一愣,老手攥拳,锤在李凌心的肩上:“说什么呢,还差一步就成功了,现在可不是放弃的时候。” “不能继续了。”李凌心两只手按在崔扬的肩上,“老家伙,你相信我吗?” 崔扬看了看李凌心,感觉他有点怪,昨天还兴致高昂地要进行氦原子核相互碰撞的实验呢,今天这就改变主意了?崔扬了解李凌心这个人,不达目的他是不会罢休的。现在的他,有点反常。 ”老李,你是不是梦到了什么?“崔扬想起李凌心刚刚醒时的举动,再联想到李凌心的这一觉睡得时间特别长,他猜测,很有可能是梦里的一些东西让李凌心这个固执的老头改变了主意。 李凌心瘫坐在地上,无声地笑笑。是啊,就像是梦一样。可是这梦是那样的真实,李凌心甚至都记得每一个细节,氦原子核轰击实验,光的拦截实验,分子重组理论,等等等等,甚至是地底世界的种种经历,都是那样的真实,好像它就是发生了一样。 李凌心摇摇头,虽然它他知道老崔很支持自己,可是那样的事情说出去,连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神经不正常啊。 那些人,那些事,还有那个骷髅······ ”那你为什么这样的怀疑自己?“崔扬看着李凌心。 “我没有怀疑自己,我只是不想要再继续研究下去了。你知道吗?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你们都死了,你们都被岩浆烧成了碳,我真的很害怕。”李凌心抱住崔扬,手在微微地颤抖。 “这不是傻吗?我们早晚都会有死去的那一天,这是不可更改的自然规律,每个人都要遵守。” 李凌心看着崔扬:“不搞这实验了,不搞了,绝对不能再搞了!”李凌心口齿含糊不清,“现在我们就回去,把这些机器设备全都卖掉!全都卖掉!” 崔扬不解地看着李凌心,好像在看另一个人:“老李,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这可是你的梦想啊!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呢?还记得你二十岁的时候吗?意气风发气宇轩昂,就是那个时候,你给我说要寻找这种能量体,我们这一找就是将近四十年啊!” “老崔,你相信我吗?”李凌心再次问道。 “相信。”崔扬回答。 “既然相信我,那我们就回家!”李凌心心如刀割,这些设备是他全部的心血,看着这么多年的努力化为泡影,他知道崔扬的感受,但他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说一句对不起。 “好,我们回家。”崔扬道,随即在面前打了一个响指,一道空间裂缝便缓缓浮现,两个老头相互搀扶着,走进去。 国家物理研究院 大漠中黄沙满天,可是这里却阳光明媚。树木粗壮,整齐地排列在两旁,像是站岗的哨兵。巨大的树冠使照射在路上的阳光点点碎碎,好像金子一般。 一群身穿黑色西装的人走进这里,个个满面红光,步履铿锵,可是你如果认为他们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那你可就大错特错。这些人,平均年龄为五十五岁。每一个都是可以凭借一己之力影响整个物理学界的泰斗。 “郭老头,我说你怎么这么执迷不悟呢?这一个研究绝对可以改变这个世界的发展。” “我不管那么多,反正我都是半个身子入土的人了,你要是愿意折腾你就折腾去吧。” “诸位看看,这就是物理力学的顶尖科学家,他为人类做出的贡献竟然是等死!说出去也不怕人家笑话。” “刘老头,这么多年了,你就会损我!” 这些人,虽然看上去整装严肃,但是就像是在路边唠嗑的两个老头一样。这群人踏上层层台阶,自动化的门检测到几人的到来,自动打开。 迎面撞来两个老头,这两个老头看到这些人,慌忙让道。 几人走过,两个老头再行出国家物理研究院。 第七十二章:平淡生活 这样的生活,真好。每日的粗茶淡饭让李凌心不亦乐乎,虽然这样的日子没有在研究院时舒服,没有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待遇,但在李凌心这个老头看来,这简直就是天堂。每天和老伴唠唠家常,闲来无事便去那些老朋友家里串串门。老李虽然年龄大了,但是人老心不老,这一点从他之前的各种各样的作死的行为就可以看出来。 但是刚歇息一天,李凌心就感觉自己老了。一身老骨头已经不及原来了,就好像控制不住似的想要找个地方坐下,静静地看日落和晚霞。每一日都半眯着昏花的老眼,看大街上人来人往。受到阳光的沐浴,李凌心又想起之前得出来的研究结论,那把他几十年的知识全都打翻。 “老伴,你看这个。”李凌心对一旁的老伴说道。李凌心的老伴看起来要比李凌心还要年轻上几分,皮肤因为没有受到风沙的摧残而比李凌心光滑了不知道多少。此刻,李凌心正拿着一块淡青色的鹅卵石,鹅卵石上发着淡淡的荧光。 “一块破石头有什么好看的?”老伴埋汰道。旋即从李凌心的手中接过石头,放在身边。 “还记得我们两个的第一次约会吗?那时候我们两个在海边的沙滩上,你问我,我是值得你托付的人吗?我说我的余生,只许给你一个人慷慨。可是这么多年了,我却没有好好地陪陪你,真是对不起啊!” “都过去的事情了,还提他干什么?我们夫妻两个这样不也是过来了?只要你以后,好好陪着我这个老太婆就好了。” “老伴,你老了还是这么好看。”李凌心说道。 “那可是,我年轻的时候,你又不是不知道,绝代美人!” “到头来还不是被我给折服了?” “你还好意思说,那时候你穿着笔挺的西装来约会,开着一辆国家物理研究院的车,随身带着好几个保镖,我还以为你是什么大人物呢,谁知道你那些人都是你租来的,那西装也是你租来的,就那辆车,还是你向国家物理研究院借的。”老伴瞥了李凌心一眼,“真是的,我这朵鲜花怎么插在了你这坨牛粪上。” 李凌心尴尬地看着老伴:“这些······你都知道?”李凌心对这件事也是记忆犹新,那时候他还让老崔去撑场子去了呢。 “当然,这种事情怎么能瞒得了我?”老伴顿了顿,“崔扬告诉我的。” “老崔,这个老混蛋!”李凌心怒骂道。 “这都不重要了,最关键的是,以后的时间,你陪着我。” 李凌心犹豫了一下:“老伴,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完成,需要在一个月之后,我才能彻底地抽出身来。“ “你又想搞科研?”老伴看着李凌心那苍老的影子,不免有些心疼,“为了科研,你受了多大的罪啊!我们不搞了好不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一辈子操劳,也该享点福了。” “这一次不行,就只是一台机器,很快便可以造成。”李凌心说着,想着应该如何让机器代替丹田。 “老家伙,你真的决定了?” “这一次,别无选择。” “那你的什么魂气还研不研究了?” 李凌心笑了一下:“魂气,不用研究了。你还不相信我吗?” “我就是太相信你,才跟你在一起的。”老伴道。 淡淡的夕阳从西方洒下,照在两个老人的身上,就好像两个人渐渐流失的生命。 “老伴,我饿了。”李凌心感觉到肚子的抗议,对老伴说道。 “难得你回来一趟,今天赏你蛋炒饭吃。”老伴走进屋,不一会,阵阵香味飘了出来,让李凌心欲罢不能。 “真香!”李凌心走进屋,从背后抱住那个在自己背后支持了自己四十多年的老太婆。 “都什么年纪了,还这么卿卿我我的,小心让别人看到了笑话。” “没事,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再说了,我们两个又没犯法什么的。” “那也不行。我做饭呢。“ 生活甜甜蜜蜜,四十年了,两个人的感情依然是不温不火。 晚上,两个老家伙躺在床上,共同度过二人的甜蜜时光。只有失去过,才能倍加珍惜。李凌心感觉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这样的亲切,这样的美好,而他,必须要守住这份美好。 为了老伴,他也要守住。 ”老伴,我答应你,把那机器研究出来之后,我就陪着你,直到死去。“ ”老家伙,有你这句话,就够了。“ 第七十三章:突如其来 千百个零件由无数条线连接拼装,然后这些零件又被拆分出来,具体的形状,每一个部位的三视图都清晰地可以看到。这是在一张白纸上所呈现出来的,每一个零件,甚至是一个螺丝帽,误差都不会不超过零点一毫米。这是极为考验美术能力的。但是现在,它就一个一个地出现在李凌心面前的这张超大图纸上。 “压缩反冲装置,二次压缩,真空区域,空间破碎装置,照明装置,加热装置,二次加热装置······”李凌心看着图纸上的零件,一个个地在脑海中拼接上,“总感觉少了点什么。”李凌心眉头一皱,可是仔细地检查过之后便会发现,各样的装置都并不缺少。 “先造出来,造出来再说。”李凌心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光是这些可恶的图纸就耗费了他将近十五天的时间,也就是说,他还剩半个月。 马不停蹄,这些图纸被分开,连夜送往了各个金属冶炼厂,要求他们不管要多少钱,必须在十天之内将拿到的零件图案打造出来。大多数的金属冶炼厂还是保持着不问客户,只管打造的原则,但是有一家金属冶炼厂很例外,他们手里拿到的是空间破碎装置的图案。 这个金属冶炼厂的厂长的前身是个物理学研究院士,看到这张图纸,他竟然看不懂这是个什么东西。待到李凌心走后,他一边命人打造这些零件,一边秘密地复制一份,呈交给了国家物理研究院。 国家物理研究院 “老郭,关于这张图纸,你怎么看?” “你自己看着办呗,反正我说了也不算,这人美术功底真差。”郭老头吐槽一句。 “虽然当年我以绝对的优势领先于你当了这个研究院的院长,但是你也不要这么不负责任吧。” “老家伙,这么多年的事你就一直挂在嘴边,有什么好吹牛的?” “哈哈哈。”刘老头心中暗爽。 “再说了,虽然你当了这个研究院的院长,可到头来那姑娘还不是跟了我?真是赢了比赛,输了人生。”郭老头反驳道。 “你······”刘老头顿时面色铁青,这是他这一辈子最大的遗憾。 “哈哈哈。”轮到郭老头爽了。 “看图纸!”刘老头往桌子上一拍图纸,将心收回,“这图纸上的零件,拼接起来会是怎样的设备呢?”刘老头陷入了沉思。 “能有什么设备,也许就是人家闲得没事造着玩的。”郭老头虽然这样说,但大脑却在飞速运转。 他们都拥有超强的空间想象能力,要不然也不会在抽象的物理学有所建树。零件在大脑中开始拼接,每一个螺丝的上街都在他们的想象范围之内。 最终,一台宏伟的机器在他们的脑海中开始运转。 “空间切割破碎!” “空间切割破碎!” 二人异口同声,旋即面面相觑。“老刘,看来有人赶在了你前面啊。” 刘老头阴沉着脸,点点头。“好不容易想出的时空切割的想法,竟然被人领先了一步。 ”不行,我要报警,抓捕,我绝不允许有人侵犯我的专利!“ ”谁侵犯你的专利了?人家自己想出来的,再说了,人家先画出来的图纸,你连零件是什么样都没想好吧。“ ”喂,你好,请问是安全局吗?“ ······ ”你们凭什么逮捕我?凭什么!“ ”有人举报你非法侵犯别人的专利,而且你有非法犯罪的意图。我们有权利将你逮捕。“ ”不可能!我活这么大岁数就没有侵犯过别人的专利!“李凌心对着面前那些身穿国际刑警制服的人说道。 ”这可不是你的一面之词就可以证明的。“国际刑警说了一句,旋即走到李凌心的背后,将这个老头押了起来。 正在这时,一个老太婆从屋子里冲出来,把这些国际刑警的手从李凌心的身上拽开:”这是我的老伴!你们不能动他!“ ”国际刑警,正常执法。“一张证件照摆在老太婆的面前,老太婆顿时一愣。 ”老伴,你犯了什么罪?“ 李凌心摇摇头,眼神中有说不出的疑惑:”你们能不能告诉我,我侵犯了谁的专利。“ ”这个告诉你也无妨。国家物理研究院院长,刘将去。“ 李凌心一愣,他不记得有这么一个仇人。 ”走吧,到了那里你就会明白了。“几个国际刑警将老太婆拉开,将李凌心拉上押送车。 李凌心在上车的最后一刻,忽然力气变得很大,他回过头,看着老伴:“老伴,你不要着急,我一定会回来的,我答应过你,要陪伴你到最后一刻的。” ······ “被告李凌心,你承认刘某指控你的罪行吗?”法官问。 “不承认。” “原告,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有,法官大人,这项专利是我的。这我的朋友们都可以作证,我以自己在物理学的声誉作担保,我绝对没有一句谎话。请您立即将被告判刑。“ ”被告,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这份图纸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我绝对没有侵犯这位刘院长的意思。而且,我与刘院长素不相识,就算我想要侵犯他的专利,也无从下手是不是?” “那可不一定,万一你通过什么非常的手段从我这里得到了设计方案也不一定。” “你血口喷人!”李凌心拍案而起。 “肃静。”法官大人看局势有些想要失控的趋势,便提醒道,“休庭十五分钟。” 众人皆离场,这时李凌心才看到了老崔。 “老李,你这是怎么回事?” “老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落了个这样的罪名!” “老李,那个人是国家物理研究院的院长,有权有势,恐怕······” 李凌心沉默了一下,他明白,恐怕自己的官司,打不赢。“老崔,你相信我吗?” 崔扬打了李凌心一拳:“说什么废话?我什么时候不相信你?” “那好,老崔,这是几个金属冶炼厂的名称,那里有我定制打造的零件,不管我到了哪里,你一定要想办法给我送过来!” 崔扬看了看这张被汗水浸湿的纸条,郑重其事地揣在口袋里。 “嗯!” 第七十四章:精神病人 “李先生,吃西红柿炒鸡蛋时,你是否常常烦恼是先吃西红柿呢还是先吃鸡蛋呢?” 在一间四周皆是白墙壁的一间屋子里,李凌心被绑在一个椅子上,他的面前,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老人,问了他这样一个问题。 李凌心在半个小时之前被告知,要对他做一个调查,就是他的日常习惯问题,如实回答就好。 “是。”李凌心原本不纠结的,他通常是看到什么吃什么,不过这人一问,他还真的有些烦恼。 “你敢不惧他人嘲笑,牵着鸵鸟去逛街吗?” “敢。”这怕什么?不就是牵个小动物吗? “你经常为了睡觉时手要摆在哪里而失眠吗?” 李凌心点点头。如果手放在一个令他很不舒服的地方,他会一整晚都在调整手的位置,直到舒服为止。因为这事,老崔还和他红过眼,那时候还在沙漠里搞研究,老崔就说他晚上睡觉时手脚不老实。 ”你胆敢在毕业典礼上疯狂地说笑话吗?“ 李凌心记得最后的一次毕业典礼是他完成博士后学位考试的那一天,那一天,就他一个人,他的心里还有个喜欢的女孩。”我不知道。“他回答。 ”当你去饭店时,你叫了一碗牛肉面,老板却给你上来一碗鱼丸,你会吃掉他吗?“ ”如果价钱一样的话,我会。“李凌心从不挑食。 ”如果我说,你是精神病,你会承认吗?“ 李凌心一愣:”这也是日常习惯的调查?“ ”不要紧张,不回答也没有关系。“ ”我承认。“李凌心觉得自己就是精神病,为了一个梦坚持了四十年,最后干下毁灭世界的勾当,这不是精神病是什么?” “如果说在路上,你看到一个流浪汉,你会怎么做?” “我会将他扶起来,如果我看着他面善的话,或许会给他一点钱,也可能会给他我全部的财富,但也可能我会什么都不给。”李凌心顿了顿,“看那个流浪汉的缘分。” 李凌心面前的人看了看李凌心,转身走出了这个房间。 夜晚 李凌心被安排在精神病院的特殊病房内,身体被用一个大袋子套着,不能动弹,小护士二十四小时轮流看着。这间病房中,还关着一个人。接着昏暗的灯光,可以看到,那人年纪不大,但头发散乱,衣物极为肮胀。 那人自从李凌心被关在这儿之后话没说过一句话。李凌心被照顾年龄大,没有打麻醉剂。 “睡觉了!睡觉了!所有人关灯!” 伴随着一阵按动开关的声音,外面一片漆黑。 “呜哈哈哈!”一声怪叫忽然在黑夜里响起,就像是黑鸦的嘶哑的鸣声,着实吓了李凌心一条。 昏暗的月光透过如监狱中一般的窗子,照得屋中竟有些诡异。李凌心看着外面,心里凉凉的。必须想个办法出去,可是这袋子要在四十八小时之后才能解开。 “唉。”李凌心叹了一口气。想不到自己竟然会被那些人弄到这里来。 “你在叹气什么?”声音就在李凌心的面前响起,他绝对没有听错。 李凌心缓缓地转过头,看到了一张极为可怖的脸,披头散发,眼睁如灯。李凌心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扑通了一下,顿时冷汗直冒。 “没······没什么。“李凌心被吓得口语不清。 ”皇上驾到!皇上为何起驾小地?“那人走到墙角,跪下来,看着李凌心,夜晚中,墙角处是极为黑暗的,可是,这人的眼球竟然会发光!两点绿色的光好似死神一般笼罩在李凌心的心头。 ”不知道。“李凌心适应了一会,才说。 ”呵,又是一个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里的人。伙计们,看看吧,这又是一个倒霉鬼!“ “呜呼!” “兄弟,希望你能受得了那家伙!” “祝你好运,朋友!欢迎来到这个大家族!” “希望你不要老死在这儿!哈哈哈哈!” “这里就是天堂,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天堂!对了,别忘了守规矩!“ 一声声祝福在李凌心的耳边响起,让李凌心感觉这里好像根本不是精神病院。可是,白天他挣扎的时候,分明看到一个大大的十字图案,还写着”精神病院“这四个字,难道把他······秘密转移了? ”我在哪?” ”皇上,您这是在皇宫里啊,难道您忘记了吗?“ ”皇上?“李凌心有点摸不着头脑。 ”对啊,皇上,这就是您的龙袍啊!“那人倏地出现在李凌心的面前,抚摸着套在李凌心外面束缚李凌心行动的袋子,借着昏暗的月光看这人的表情,竟真的像是在抚摸一件圣物。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那人忽然跪下,向李凌心拜道。 ”你也不用害怕你就当你是皇上就行。“ ”可真是享福了。“正在李凌心面对着突如其来的”皇帝“的身份不知所措时,旁边的房间有人支招。 李凌心无奈地看了这人一眼,他知道皇帝是什么意思,这是在古代王朝纪的时候用的称号。 ”爱卿平身。“李凌心道。 ”谢主隆恩!” “退下。” “喳。” 两个人一唱一和,颇为热闹。 “行啊,朋友,你和他玩得不错啊,我们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前几个和他在一个房间里的人都因为不回答他的问题而被咬死了,看来你的运气不错。“ “还行吧。”李凌心道,心里虚寒冒起,幸亏自己了解一点历史。 ”看起来,你很正常啊,为什么会被关在这里?”李凌心问道,许久都没有人回应,“旁边的朋友?“ ”这里有几个是真正的精神病啊?只不过是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才会被送到这里来。这个时空智能的时代,有几个人能有自己真正的权力呢?“ 第七十五章:内向的陈横 阳光和往常一样,将温暖洒向大地,洒在这繁华热闹的风雪城内,照进一个小小的饭馆,照在一张桌上的一道菜上。那道菜是由萝卜雕刻而成,形状是两只鸳鸯,相互缠绵,相互亲昵,栩栩如生,好像身上的每一根羽毛在下一刻就会振动一样。 这时,在这道菜的两旁,坐着一男一女,男孩看起来有点拘谨,脸上还是有点尴尬,女孩看着男孩,心里盘算着说点什么话。 饭馆里的人看着这两人,早就开始议论纷纷。风音风大小姐,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可以说,去风家向风音大小姐求婚提亲的人差点把风家的门槛头都踏平,可是人家风音大小姐就是三个字:”不同意。“ 长此以往,关于风音大小姐的传闻就在风雪城扩散开了,尽管这些都流不到风老爷子和如妹子的耳朵里。有人说风大小姐眼光高,看不上世间俗物,也有人说,风大小姐其实喜女不喜男,以致于后来甚至有女眷向风大小姐提亲,弄得风家沸沸扬扬。但是此时,看风大小姐的那番模样,饭馆中一片片心碎的声音在无形中响起。他们大多数人都曾想要和这个女孩有一段故事,然后分一点风家的家产,但是看这情况······ 风大小姐恐怕是对那个男的起了心思。 ”好吃吗?“风音小心翼翼地问道,她怕自己点的菜不合陈横的口味。 ”嗯。“陈横点点头。 ”我昨天晚上梦到你了。“风音的脸扑地一下子红了。 ”梦到我?“陈横忽然感觉不大对劲。先是风音今天早上看到他时的热情,虽然热情在之前也有过,但没有这样拿的热情。 ”对。“风音的声音弱弱地,”我梦见我们两个站在风雪城的城墙上,我们一起看着晚霞,听着轻风在耳边的轻语,赏云起云落。你对我说:我爱你。“ 风音的声音越来越弱,到最后,连她自己都有些听不清。 ”什么?“陈横就听到两个人站在城墙上,一起看着晚霞,其他的什么都没听到。 风音一撅嘴:“没什么。”然后低下头,十分的害羞。 “你怎么了?”陈横见风音的脸有些红,便问,“身体不舒服?” 风音一惊,连忙掩饰:”没······没有。只是这里有点热。” “哦。”陈横应了一句,也就不再说什么,继续吃他的“大鹅” “真是木头。” “陈哥哥,陪我再去逛一会街吧。” “我们现在不就是在街上吗?” 风音不等陈横说完,就将陈横从座位上拉起来,搀着陈横的手臂,就走到大街上。一瞬间,陈横看到了很多充满敌意的目光,弄得他一脸茫然。这样被风音挽着手臂,总感觉有点不舒服,他晃晃手,甩开风音的手,却看见风音眼泪汪汪地看着他。 “怎······怎么了?”陈横问道。 风音哭了一声,转头跑去。陈横赶忙追去。 ······ 风家书香阁 随处分布的古老树木上已经坐上了人,每个都是妙龄女子,一身抹胸薄纱裙,头戴翠玉银簪,样貌精致。虽然这些女子都穿着同样的衣服,但是却好像是进入了百花园一般,各有各的姿色。特别是一女子,样貌虽然普通,但是眉宇间所流露出来的气质,就足以力压群雄。此刻,这些女孩都在聚精会神地看着手中的书籍,阵阵焚香的气味荡在空气中,让人心神宁静。 忽然,书香阁的门被猛地推开,紧接着跑进来一女孩,这女孩掩面而泣,似乎有着种种说不出来的委屈。 “风音姐,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一个女子放下手中的书籍,问道。 顿时间,所有人都放下手中的书,看着风音。 “没什么。”风音坐到栏杆上,将腿收起,双臂环膝,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众人面面相觑。 “我向陈横表白了。”风音的声音在众人耳边响起,如同雷霆一般炸响。 “陈横?是那个暂住在这里的陈横?”众人在平日里就瞧出了一丝端倪。风音原本是不去精武堂的,可是当她听到陈横在精武堂的努力之后,破天荒地去了精武堂,其他人谁都不看,就只在远处看着陈横在修炼台上忙碌。而且,风音这个女孩,性格虽然不怎么内向,但也绝对不是开朗。风家的男子能与她说得上几句话的也就是风老爷子和他四哥了,而这个陈横,却也是一个例外。风音曾不止一次地主动找陈横说话。众人都明白个所以然,只有陈横,榆木脑袋分不清楚。 你都成了她的例外了,你知道吗?这意味着什么,你知道吗?意味着她喜欢你啊!她想要和你共同度过余生,才会让你成为例外啊。 既许一人以偏爱,愿尽余生之慷慨。 可是,风音想起陈横在街上的举动,他竟然把她的手拨开了!真是委屈。 “你要慢慢来。”不知道是谁忽然说了一句。 风音恍然大悟,是不是自己太心急了?刚一开始自己就这样的冲动,对于陈横来说,他能接受得了吗? 这件事情还是要慢慢地来,不能着急,但是,究竟怎样做? 第七十六章:有歌绿衣声 风雪城罕见的阴雨绵绵。小雨连续地飘了好几天,空中一直都有乌云,好像是爱上了这风雪城似的,迟迟不肯离开。阴雨的天气,睡觉再合适不过了,于是林夕就睡了个天昏地暗,连陈横都在林夕好不容易醒着的时候问他一句:“不累吗?” 林夕摇摇头。如果是单纯地睡觉的话,当然会累,但是有了“梦”这种奇幻的东西,再累林夕也愿意睡下去。 这两天的梦格外美好,好得林夕都不愿醒过来,想要一直都停留在梦里。可是,它再美好,也终究不过虚空泡影,活在现实中的人依然要努力活着。在梦里,他见到了很多人,有和他儿时亲密无间的伙伴,有他可以将后背交付出去的战友,还有衣兮,看到的衣兮仍然是一个小小的影子,但是即便是影子,也足以令他的心得以宽慰。 林夕忽地想起那天在城墙上看到的人,吹得一手好箫,只是不知是何人。林夕坐起身来,看着外面的小雨,忽然有了一种感觉,那个人会出现在城墙上。 林夕下床,走下房门。书香阁中,女孩们趁着这难得的阴雨天气俏皮地玩耍,或者将雨水泼在一旁的一位身上,让她的薄纱裙紧紧贴在皮肤上,可以依稀地看到里面的风光,或者自己在雨中做出各种诱惑的姿势,真是春心盎然。看到林夕,各女孩都收敛了几分,被泼的女孩就赶忙藏到同伴的后面,以免被林夕看到,在雨中的女孩连忙收回那种诱惑的姿势,回归正常。林夕径直走出书香阁,来到风家门前。 脚底御魂气,林夕也不打伞,就这样浮到风雪城的城墙上。雨滴粘在林夕的发簪上,顺着发丝流下去,忽地落在他的头皮上,让他陡然清醒。林夕将发簪取下,长发散在后面,远远看上去,竟像个女子,贴得近了,才惊觉眉宇间所散发出来的男人味和没刮干净的胡子渣。 林夕也不寻找,他就感觉这种环境太过于悲伤了,只有孤独的人才会在雨天一个人淋着雨,想着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有时候眼泪流下来也不知道,就以为是雨水的滑落,雨停了,一切又都重新开始,就好像这雨能够将人的悲伤情绪冲刷掉似的。一阵风吹过,有些微凉。 ”绿兮衣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林夕忽然放声高歌,声音没有丝毫魂气加持,但风雪城的每一个人都能听到,“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歌声是如此的粗犷,甚至可以说没有任何音乐价值所言,但是其中却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流淌在心中的泪水。 忽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 ······ 实乃天意,风雪城中有人用纸笔将林夕这首即兴而来的歌记录了下来,并将其以口头的形式传承了下去,被有心的后人以“诗”的风格收录,将其与另外十六句连和在一起。全诗为:“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收录这首诗的书被后世命了名,为《诗经》。 ······ 风雪城的东侧,这里相对其他三个方向来说比较混乱,而这里的人也相对来比更为勤奋,即使在雨天,这里也有做不完的生意,谈不完的项目。在一个小小的酒肆内,客人们正在大口大口地喝着醇香的酒液,可是忽然所有人都听到了一个淡淡的声音,那是一首歌,极为难听,但是却是谁都能听出来里面含有的悲伤。 ”大哥,我想家了。“忽然,一男子嚎啕大哭。 ”大哥也想了,来兄弟,等做成了这三笔生意,大哥就带你回家,到时候我们手里有钱,我们可以光宗耀祖!“ 书香阁中,玩闹的女孩子忽然就停下来,静静地听着在空气中传来的歌声,还有那弱弱的箫声,许多欠欠的身影都怔住了。风音倚在栏杆上,默默地听着这歌声,看着不远处的正在修炼的陈横,玉腿不自主地从长裙中裸露出来。 ”这人是要多孤单才能唱成这样?“风音轻轻地说了一句,旋即扭动着纤细腰肢向陈横走去。 ”陈哥哥,我好看吗?“风音今天为了陈横,特地打扮了一番。 陈横不睁眼,却已经想到了风音的模样,顿时脸颊一红:“好看。” 风音一撅小嘴,身子挂在陈横的身上:“陈哥哥都没有看我一眼,这样回答是不是太敷衍了?” “风姑娘,我们······还是要保持距离,让风老爷子看到······”陈横脸上红得几乎要滴出血来,这要是让风家的人看到,那还不得群起而攻之? “没事,或许我爷爷就等着这一天呢。” “风姑娘,还是不要这样。“陈横说着,退出修炼状态,将身上的风音放下,”刚才我听到一个声音,好像是林叔。“ 风音被陈横放下,心中好不情愿,但所幸陈横又引起了话题:”陈哥哥给我讲讲他的事情吧。“ 陈横想想,发觉自己真的不是很了解林夕,甚至连林夕的实力都不知道个具体。陈横只记得,每一次遇到特别大的危险,总是林夕使他们化险为夷。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原来我是一个小流浪汉,是林叔把我带出来的。“ ······ 一歌终了,雨好像下得更大了。被打湿的头发紧贴在面颊上,林夕的一袭灰袍也有些湿。他从背后拿过银伞,撑开,打在头顶,目光停留在不断摩擦的云层深处。 “既然来了,就让我见见你吧。”林夕指的,是那个吹箫的人。 一个人影在林夕的背后陡地出现,林夕缓缓转过身。 只见那人站在雨中,任由雨水拍打。男子二十岁左右,长时间不打理的头发扎成马尾,束在后面,眉宇间尽是优雅从容,深深的眼窝中,淡蓝色的瞳孔古井无波,高高耸起的鼻梁上,一点雨水滑下,摔在青袍上。这男子身材较为单薄,却两间宽硕,大有容纳海天百川之势。手中拿着一支土黄色的箫,箫的周围有着淡淡地绿色的魂气流转。 “你的箫吹得很好。”林夕道,旋即走到男子的身边,将伞打在男子的头上。 “谢谢。”男子走到城墙边上,看着里面的风雪城。 “你叫什么名字?”林夕问道。 “我叫风铭箫,刻骨铭心的铭,笛箫的箫。” “做个朋友吧。”林夕伸出向那男子伸出手。 那男子转过头来:“我没有朋友,我只有一个妹妹。” 风铭箫?林夕好像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名字。 ”现在有了。“林夕主动道。 那男子好像还在犹豫着什么,看面容好像是经历了一番挣扎,才缓缓伸出手,与林夕的手握在一起。林夕感觉那双手,很是粗糙,好像被沙砾磨过一般。 第七十七章:有一个朋友 朋友是什么?风铭箫早就已经不清楚了,在他心中,只有一个妹妹,那个妹妹始终支持他支持他所做的一切不管在别人的眼中他是多么的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小的时候,他也曾有过朋友,是家族中的那几个兄弟,可是后来,那些人都被逼着去修炼了,而他又不喜修炼,于是便失去了联系。许多年未曾见面,他也许多年未曾再进入风家。听风音说,家族中还将少主的位置给他留着,但是他却觉得潇洒自在也挺好。他也曾向风音说起过云游四方的事情,但每次风音都会向他魅惑地笑笑:四哥,继承一个家族之后我们再去云游四方好不好?于是他就为了妹妹,便一直留在了这座城内。因为一个人,不敢轻易地放弃。 曾经有很多人,是他主动靠近的,但那些人因为他的不务正业而不想要和他做朋友,都说他没有前途,总是拖累别人。但是现在,有人要和他做朋友,他该怎么办呢?当初那么渴求的东西,现在上苍就轻而易举地送到了他的面前,他却是害怕了。 孑然一人的生活这就要结束了吗?会不会再和那些人一样,让他失望呢?要不然还是孤独着算了。 ······那里有人喜欢孤独呢?只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 “怎么?不想和我做朋友?”林夕看着风铭箫的,“我这一生,也没有几个朋友,老霍算一个,陈横再长大点,也算一个,你也可以是一个。” “原本的那些朋友,他们都说我不务正业,说我拖累他们。”风铭箫淡淡地道,手指不停地在玉箫上摩挲着。 “这个你放心好了,只有我拖累你,没有你拖累我。”林夕无所谓地道,“反正我们两个人的生活都很无趣,加在一起,或许就有了些许的乐趣。有什么梦想吗?” 风铭箫将握着林夕的手的手放开,转过身,看着阴雨中的风雪城:“梦想?曾经有一个。” “曾经?为什么是曾经呢?”林夕问道。难道现在你就放弃了? “因为妹妹。”风铭箫回答。 “妹妹?”林夕忽然想知道他的这位妹妹到底是谁,有这般大神通,能让一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放弃自己的梦想。 “对,那个小家伙十分调皮,整天都粘着我,她和她的名字一样美丽。” “她的名字是什么?” “风音。音乐的音。” “那确实是一个调皮的小家伙.”林夕道,虽然风音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但他也感觉,风音虽不是很开朗,但是对一些特殊的人,风音就表现得极为不同,比如陈横。 “可是,我只能在黑暗里,保护着她。不能重见光明。”风铭箫感叹了一声,“一旦露头便会被所有人嫌弃!” 林夕将伞扔掉,任由雨水打在银伞的里面,和风铭箫一起淋着雨,这是什么思想?有人向他说什么话了吗? 林夕从腰间取下金黄色的酒葫芦,打开葫芦嘴,喝了一口,然后递到风铭箫的嘴边,向他努努嘴,示意风铭箫喝一口。风铭箫看了一眼林夕,笑了一下,接过酒葫芦,仰天喝下,帝王涎顺喉滑下。 “嗯?”风铭箫惊了一下,“这是酒?” 林夕笑笑:“我喝第一口的时候,也以为这不是酒,但是,它的名字叫帝王涎。”林夕顿了一下,“这酒我可就只给你喝了,喝了酒,就是我的人了。” “你的人?”风铭箫问,旋即淡蓝色的眸子一凛,长手一挥,魂气自掌心凝聚,雨点破碎,仿佛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一般,“要想让我是你的人,就先打败我!”长枪如龙,贯穿空气的声音就好像雷霆一般,雷声轰鸣,竟好像真的是云层在摩擦。 “嗯?”林夕眯着眼睛,“有意思。只不过想要揍我的人多了去了,你算老几?“旋即他将银伞拾起,伞尖握在手中,伞柄对着风铭箫:“我不会把武器的锐利部分对着朋友的。” “你······”风铭箫感觉自己刚刚交的这个朋友有点······说不出的感觉。 风铭箫将长枪执在身体前方,身体用力压枪,枪尖被压弯,他的身体弓在原地,就好像是一张蓄势待发的长弓一般。林夕后退,给长枪足够的发挥空间。 哧!风铭箫猛地发力,雨滴踏碎,长枪穿过直线上的每一个雨滴,淡蓝色的雷霆在长枪周遭盘旋,好像是一条盘旋而上的龙。雷霆之龙,贯穿而上。 “记住,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今后,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要将你的长枪对准你的朋友。”林夕冷眼看了一眼风铭箫的攻势,旋即银伞上挑,乳白色的光芒如同满月一般划破空气,丝毫的声音都没有,却光芒大绽。 这是风铭箫第一次听到龙嘶鸣的声音,不,不应该是嘶鸣,是哀嚎,就好像遇到了什么可怕的天敌一般。可是,龙能有什么天敌呢? “龙还尚未长大,它当然要害怕了。”林夕道,“你的箫吹得很好。” 风铭箫收回枪。刚刚的一次碰撞中,林夕的伞柄将他的长枪拨到一边,长枪上的雷霆根本就发挥不出来分毫。 “谢谢。”风铭箫道,再将长枪收起,“从小时候便开始吹,那时候,家里人看我就像是看个废物一样。”风铭箫在城墙边坐下来,抚摸着那支玉箫,“我爱好琴棋书画,唯独不喜修炼,所以被家里人排挤,前几日听风音说,他们还想要将我这个风家少主的身份去掉,去掉了好,这样我才能云游四方,每日都吹乐作乐,多快活!” “我感觉,你应该和风家的人多沟通一下,其实那个风老爷子对你还是挺好的。” “爷爷?恐怕爷爷是第二个支持我的人了吧。” 林夕在风铭箫身旁坐下来,手握拳,轻轻地锤了一下他的肩膀:“我是第三个。”旋即朗声大笑,一口酒液进入口中。 第七十八章:风铭箫回家 风家的人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这场阴雨停下来的时候,这位暂住在风家的客人竟然会把他带回来。这个人,已经将近五年没有出现在风家了。如果不是风音,风家的人就要以为他死在外面了。甚至在风铭箫出现在风家周围时就已经招引了不少议论。 “那不是风少主吗?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 “好像还真是,真是风少主的模样。想不到这么多年未见,褪去了这么多稚嫩。” “难不成,是听说如夫人想要将他少主的位置剥削走才回来的?” “我看有这种可能,毕竟那么大的权力摆在面前,谁不想去争呢?” “看来,风家要不平静喽。” “风家平静不平静与我们关系不大,我们这些寻常人,还是一样生活。” 当他踏进风家大门的那一刻,风家立马就炸开了锅。 “风少主回来了!”家丁传报,此时,,风家的人仍然为了少主的位置而争论不休,听到风铭箫回来的声音,风音先是一惊,然后便是大喜,手直拍胸口:“谢天谢地,终于回来了。”风老爷子则是立马起身,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这个孙子。他的三个哥哥在精武堂一听到他回来的消息,立即退出修炼状态,赶回来见他一面。很热闹对不对?好像风家所有的人都在等着风铭箫回来对不对?但是偌大个风家,家庭成员数量几百人的风家,因为风铭箫回来而高兴的人就这几个而已。 风铭箫在林夕的带领下走进书香阁。明明是这个家庭的少主,却要在客人的带领下走进来,真是这里的一切都没有变,还是小时候那些树,小时候那些书,可不是小时候那些人了。其实在风铭箫小的时候,风家的人还是极为疼爱他的。 “你个杀千刀的!你回来干什么!”如妹子冲出去,对着外面的一个青袍的人影破口大骂道。 “住嘴!”风老爷子的声音在后面响起,“他再怎么不务正业,也是我风家的子孙!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不允许你们用这种语气说他!” “爷爷。”风铭箫大喊道,泪水不由从眼眶流出,“孙子不孝!” “你还知道回来!”风老爷子的身子有些颤抖,“这几年,你又去哪里浪荡去了?” “孙子这几年向书画大师武敏求学,终于学得一计之长。” “武敏?敢风少主,可是乾坤洞的武敏?” “林兄弟认识家师?” 林夕先是怔了怔,旋即一笑:“我也就是听说过。这个武敏,也不是籍籍无名之辈。”林夕这样说,心中却不是这样想的。 “武先生一杆画笔,画尽山河,摄人魂魄,窃人精窍,只在须臾之间,便可将你这风雪城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胡闹!”风老爷子喝道,“堂堂七尺男儿,不横刀立马、建功立业也就算了,可你却要沉迷于那些声色犬马之中。你这样,以后怎么有脸面对风家的列祖列宗?” 风铭箫忽地站起来,面对着风家的众人:“诸位,我此次回来,是有句话想要和大家说。” 喧杂的风家子弟忽然都安静下来,如妹子也看着风铭箫,看看他能耍出什么招式。 “我想将少主的位置让给我的大哥,风之展。” 此话一出,四下皆静,竟不知如何是好。风音一脸木然地看着她的四哥,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突然做出这种决定。 “四哥,你在开玩笑对不对?”风音说道,“你答应过我,一切都会听我的。” 风铭箫看着风音:“妹妹,你听我说下去。”风铭箫环顾四周,“我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带走我的妹妹,风音。” 所有人都惊疑地看着风铭箫,带走风音?他想干什么? “胡闹!”如妹子大声喝道,“你还想带走风音?真是痴心妄想!难道你一个人颓废不成,还要让你的妹妹跟你一起受苦?” “欲做精金美玉的人品,定从烈火中锻来;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须向薄冰上履过。” “哪里听来的糊涂道理?我看这老四在外面简直是活得糊涂了。”如妹子道,“你说想要带着风音走,你可问过她能不能舍得我们?” 风铭箫将目光投在风音身上,看着这个一直支持自己的妹妹。说实话,这次他也没有把握。 风音眼泪汪汪地看着风铭箫,她舍不得风老爷子,她也关心陈横走不走。仅此而已。 “我想再考虑两天。”风音道,声音含楚。 忽然,三个精壮的人影从外面跑来,边跑边喊:“四弟!” 是风铭箫的三个大哥,赶着来看一眼风铭箫。 这三人跑到风铭箫面前,气喘吁吁。 “你小子行啊!几年不见长这么高。” “在外面受了很多苦吧,到家里来就好。” “走,我们兄弟两个打一场!” “老三,你想赢想疯了吧,四弟刚回来,就让他和你打,这不是趁人之危吗?” “你们我又打不过,柿子还不是要拣” “哈哈哈哈。” 风铭箫看着相互打趣的三位哥哥,鼻尖有点酸楚,但也是跟着笑了起来。 “大哥,我有个惊喜给你。”风铭箫道。 “有我的吗?有我的吗?”老三风夕何在一旁插嘴。 “怎么哪都有你?”风之展瞥了一眼这个丢人现眼的弟弟,“老四给我的惊喜,你掺和什么?” “四弟,一定有我的对不对?” 风铭箫笑了一笑:“三哥,你的惊喜还在未来等着你。大哥,从今往后,你就是风家的少主了!” 风夕何一听风铭箫的话,心情稍微有点失落:“切,不就是少主吗?不就是少主吗?不就是什么?少主!” 风之展的惊讶一点也不比风夕何少:“四弟,你考虑清楚了?” 风铭箫点点头。 风之展再看看风老爷子,风老爷子朝他无奈地点点头;他将目光投向孙衣如,如妹子朝他点点头。 “老四,你这惊喜我不能接受。”风之展道。 “为什么?” “风家少主原本就是你的,我不能要。” “大哥!”风铭箫没想到风之展会不接受。 “傻孩子,你胡说什么呢?这是你四弟送给你的惊喜,怎么能不接着?”如妹子在一旁急了。 第七十九章:曾经的梦想 “四弟,这个我真不能要。风家的少主还是你,无论你在什么地方。” “大哥,这是我回来的心愿之一,还希望大哥能够成全。” balabalabala 如果这是一部电影,一定是某导演加的煽情戏码,但这种情况真真实实地发生在了风雪城。 最后,风之展还是按照俗套剧情的发展,勉为其难地接受了风家少主的位置。而当他听说风铭箫要带走风音的消息时,就感觉自己是上当了。四弟这样做是想要摆脱所有的牵挂,然后才能去浪迹天涯。四弟,这么多年,你还是那样吗? 既然风铭箫已经放弃了风家少主的位置,那么如妹子对待他也就没有了之前的刻薄,稍微多了几分热情,倒像是迎接客人。 在风家住了几天,风铭箫不像他的哥哥们,整日地泡在精武堂内,也不像陈横这个修炼狂人,没日没夜地修炼。他凭借着远超常人的音乐造诣和英俊潇洒的样貌赢得了风家几乎所有女孩的青睐,虽然他还没有和除风音之外的任何一个女孩说过一句话。 这一日,艳阳高照,风铭箫被风音拉着来到了修炼台。 “四哥,你看那个家伙。”风音指的,自然便是修炼台上的陈横。陈横上身赤裸,汗水在略显英俊的脸颊上滑下,健壮的肌肉线条伴随着陈横的运动若隐若现。“好帅啊!”风音将双手托在下巴下面,目光不离陈横分毫。 “风音,这人是” “陈哥哥,你过来!”风音大声喊道。 陈横听到风音的声音,先是一愣,她来干什么?又听到她在呼喊自己,便走下修炼台,见风音在不远处向他招手,身旁还站着一个样貌不俗的年轻人。他走过去。 “四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陈横,暂时是暂时居住在我们家的。”风音跑到陈横身边,挽住陈横坚实的臂膀,“这是我四哥。” “风四哥好。”陈横将风音的手拨开,道,“如果没有什么事,我先去修炼了。我今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啊?”风音表现出了明显的失望,“林叔叔又给你安排了什么任务啊?” “也不是很多,就让我做三百个俯卧撑,五百个深蹲,外加围着修炼台两圈。” “这么多?他是魔鬼吗?林叔叔不是说给你改变计划了吗?怎么还是这样?”风音一脸的心疼,“哼!这个不守承诺的大坏蛋!” “林叔说还是要先把力量提升上去,这是最后一天。”陈横说了一句,旋即跳上修炼台,开始忘我地做着俯卧撑。 “哥哥,你觉得他怎么样?”风音见陈横走远,羞着脸向风铭箫问道。 “我虽然陪伴你的时间不多,但是我知道你的性格。妹妹,你喜欢他,对吗?”风铭箫看着风音的那一双狡黠的眼睛,好不避讳地问。 “嗯。”风音小声回答。 “你喜欢一个人并没有错,爱情是美好的东西,它能让一个黑暗的内心充满阳光,但是同样的,也许会让你失望。”风铭箫道,“希望如火,失望如烟,爱情对于某些人来讲,就是四处点火,八处冒烟。你要清楚。”风铭箫忽地像个哲学家。 “我在找他的那一刻,就已经做好准备了。”风音低声道。 “希望你真的已经做好了准备。”风铭箫看着陈横的身影,“我感觉,他并没有多么喜欢你。” 风音看着陈横,心情有些失落:“可是他的性格就是这样啊,很沉闷,和我一样内向。” “可是,妹妹,一个人如果真的喜欢另一个人,那么他就一定会有所改变的,就像你一样。” 风音仔细地想了想,觉得陈横确实也为她而改变了一些,至少没有初来风家的时候那般内向了。 这一天的夜晚,淡淡地月光洒在天空中,偶尔一点云从上方飘过,便被染成极淡的黄色,远在大地上的人们看着,就好像是仙女无意间丢下的轻纱一般。 陈横独自一人坐在风家的屋顶上。已经到深夜了,耳畔只剩下蛐蛐的叫声。陈横看着幽黑一片的风家,手中拿着一段淡黄色的薄纱。他将头埋在薄纱里,吮吸着薄纱里残留的气味。好吧,这样看来,陈横竟然有一点变态的倾向。且让我等抛开这个问题不谈,陈横就是太想念公玉目清了。想念那个他仅仅见了四面的公玉目清。 现在,陈横每天都要来风家的屋顶,就是想要试试,能不能再遇到她。 忽然,一个人影出现在陈横的视野内,陈横一喜,以为是老天显灵。陈横站起身,待到借着月光看清楚来人时,才愣了一下。 “风四哥?”这来人身穿一身青袍,长发被挽成马尾扎在后面,一脸的英俊洒脱,这不是风铭箫吗? “嗯。”风铭箫来到陈横旁边坐下。 对于他们任何一个人来说,单独地坐着最感舒适,但是两个人在一起时就有些尴尬了。 “你是暂时居住在这里的?”风铭箫打破了尴尬的气氛。 “嗯。霍爷爷还在昏迷中,林叔肯定要带我走的。” “林叔?”风铭箫记得在白天也听到陈横说起这个林叔。 “对,他全名叫林夕。” 风铭箫笑了一声,原来是这个朋友。“他一定很强吧。” 陈横摇摇头。“我没见过林叔的真正实力,只看到他每天都在屋子里做梦。” 风铭箫又笑了一声,天色不早了,可是他觉得还是要帮妹妹问一句话,毕竟这可是关乎到终身幸福的大事。 “你有梦想吗?”风铭箫问。 “梦想?”陈横手里还抓着那一段薄纱,“有一个梦想,我想做英雄!” “为什么是这个梦想呢?” “风四哥你想啊,人生在世,又为男儿,怎能不做出一番大事业来?如若平生碌碌无为,即便是你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你的名字。那你活着又是为了什么?”陈横顿了一下,“所以,我必须要名垂千古!” 其实早在几个月前,陈横的梦想就是活着,一直活下去。 “风四哥你呢?” “我?我曾经有一个梦想。” “曾经?” “对。曾经。那时候的我,想要云游天下,四海为家。可是,终究败给了现实啊!现在,我感觉我可以重新拾起这个计划。” “为什么?” “因为我有了一个朋友。” 第八十章:悠苍竹林间 第二日 陈横正做着美梦,忽然感觉身体轻盈,腾飞而起,惊得他慌忙睁眼,结果发现,自己竟然真的漂浮在空中!而且,还有一双大手抓着他。 “林叔,你干什么?” “人生在世,千万不能只在床上度过。古人留下的戒训。”林夕将陈横放下,说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丝毫没有想到自己。 “愣着干什么?难道还想让我背着你走?”林夕见陈横不动弹,便道。 陈横回过神来,见林夕已经向前走去。“去哪?“陈横问。 “精武堂,悠苍竹林。” 前面已经提到过,风家的精武堂一共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为悠苍竹林、肃霜场、修炼台和龙之峰。后三者各有各的奇妙,唯独这悠苍竹林,总是有人在尝试着发掘它的功能,最后却发现,这只能当作一处景观。精武堂中,要景观何用? 林夕带着陈横,来到悠苍竹林前。 竹子杂乱交错,苍劲挺拔;高者耸入云霄,低者仅有一尺多高,竹叶笔挺地斜插在竹节处。这里的每一个部分拿出来,都是一幅绝妙的画卷。 林夕看看陈横,前者的眼中竟然有一点怜悯。 “去吧,穿过这片竹林,再穿回来,今天早上必须来回三次,不然不准吃饭。”林夕道。 陈横一惊,这片竹林,少说也有几万步,来回三次,怎么可能? “去啊,难道你不想吃饭了?” 陈横想吃饭,但是他想不通这样做有什么用。 “别一脸疑惑地看着我,有些事情,你不需要知道做他有什么用,但是你只管去做就是了。” 于是,整个烈日炎炎的上午,陈横都奔跑在竹林之间。竹子交错纵横,跑起来极为不方便,他需要快速地扭动身体,才有可能避开那些拦着他的竹子。 林夕看着费力穿梭在里面的陈横,嘴角挂着笑。竹,这可是四君子之一,象征着挺拔、坚韧、生命力。林夕曾特地问过风老爷子,这悠苍竹林的建造之意,而风老爷子却是回答,悠苍竹林是风家先祖所建,他也不知其中的精妙,也可能是为了欣赏风光吧。这种回答林夕当然不满意,于是便到这悠苍竹林中仔细地查看了一番,发现这悠苍竹林的竹子分布完全没有规律,简直就是随机而种。所以林夕猜测,风家先人种下这一片悠苍竹林,可能不是观光这么简单,要不然,为什么要建在精武堂中? 林夕这样想,但也许风家的先人可不是这样想的。不管怎样,反正竹子已经长到碗口粗细,不利用便是浪费资源。 啪! 陈横没看稳脚下,一个不稳,摔倒在地,摔得满脸泥土。 “爬起来!”林夕大声吼道。 陈横爬起,拍拍身上的泥土,继续向前跑。 啪! 陈横又没看稳,摔倒在地,脑袋差一点就撞到一颗石头。 “爬起来!”林夕再次大吼。 陈横爬起,继续向前跑。 啪! “爬起来!” 啪! “爬起来!” 陈横每跌倒一次,林夕就大声地吼一次。直到后来,陈横重重地摔下去,没有力气爬起来的时候,林夕才走到陈横的身边。 林夕蹲下来,看着趴在地上、满脸都是泥的陈横,心中忽然有些不忍。 这还是个孩子啊,就要承受这么高强度的训练。像陈横这么大的大多数孩子,怕都还在父母的怀抱里吧。可是,陈横若是不这般进行高强度的训练,如何同那些资质过人的天之骄子想必?有些人,就是要拼命才能有所作为。 每个人的起点都不一样,但终点是一样的。可是,有的人,直接就出生在了终点线。上苍不可能绝对公平,他对人类所做的最公平的安排便是每个人每天都有二十四小时以及生老病死。 “孩子,累吗?”林夕问。 陈横点点头。 “你看看这棵竹子。”林夕的手抓着一旁的一棵耸入云端的翠竹。 陈横趴在地上,只能看到这棵竹子的竹节以及在它旁边新生长的竹笋。 “竹子在生长的前四年,是长不很高的,也许它在一年之前还是和旁边的竹笋一个高度,在长大之前,它经历了漫长的三年。这几年的时间,它没有闲着,它一直在疯狂地吸收土壤中的养分,往大地里扎根,或许它的根已经蔓延在了整个精武堂。可是,一旦时机成熟,它便会冲天而起,在短短的一小段时间内长高数米甚至数百米。最后,才有了这棵翠竹。竹,这是四君子之一。”林夕顿了一顿,“雨后龙孙长,风前凤尾摇。心虚根柢固,指日定千霄。” 陈横听着,愣了神。 “我给你讲这些,你明白了什么?” “我要做英雄!”陈横爬起身,目光坚定地看着前方,向前跑去,身形越发矫健。 林夕看着陈横的身影,缓缓退出了悠苍竹林,来到自己的房间内,倒在床上,进入梦乡。 “希望你的努力有用吧,孩子。”在合上眼的最后一刻,林夕想。 陈横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奔跑在竹林之间。累,很累。累得陈横想要就此为止。 忽然,他感觉背后有人在凝视他。他一回头,紧接着,头就撞在一棵竹子上,他跌倒在地,捂住头,直呼痛。 陈横身后那人轻轻地笑了一声,旋即走开。陈横忍着痛,向身后看,只见一个衣着翩翩的女子正在离开,身姿婀娜窈窕,步履优雅,长发披在肩头,垂至翘臀。 虽然陈横没有看到女孩的正脸,但他看到这个女孩的第一眼时,当即就有一种想要冲上去拥抱她的冲动,这是公玉目清! 陈横慌忙爬起身,就欲向那女孩的方向跑去,却脚下一陷,他再次摔倒在地。再看时,那女孩已经不见了踪影。 陈横发怒似的看一眼让他摔倒的一个坑洞,旋即爬起身,对着空气踹了一脚。 陈横的身后,那个女孩并未离开,而是借着竹子将自己掩在后面。她探出头来,看到在原地发怒的陈横,不由莞尔一笑。 第八十一章:来陶冶情操 我时常在想,一个人,何时才算是遇到了对的那个人。终于想通了一小部分,就是你想要为这个人改变什么的时候。或许是生活中的某个不可缺少的习惯,也或许是从小培养出来的性格,更有甚者是人生的轨迹。而可以确定的是,当你决心要为某个人改变的时候,你就真的已经快要爱上她(他)了。 风的声音是什么样的,风音从没听到过,也可以说是从没用心听过。可是,她竟然能够听到陈横的心跳声,也不知是不是幻觉。风音就是觉得,她爱上陈横了!可是她还不好意思向陈横说,可真是矛盾。每一次见到陈横之后,她都会红着脸避开陈横的目光,看向别处。但是,特别奇怪的是,当风音避开陈横的目光之后,还是会忍不住地向陈横看去,满目的含情。当她偷偷摸摸的目光没有被陈横发现时,满心的得意,被陈横发现时,自然少不了一阵娇羞。 奇怪的是,这几日,修炼台上并没有陈横的身影,风音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真是把她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这几天,那个人怎么没来?”在其他的修炼台上,也在议论陈横的事。 “我看是撑不住了吧。”一人说道。 “就是,每天只在那里锻炼,连魂气都不吸收,恐怕是累坏了。”又一人说道。 风音一听,当即面色惨白。我的陈哥哥,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什么累坏了!人家去悠苍竹林了。” “悠苍竹林?去那里干什么?陶冶情操?” “那我们就不知晓了。” 风音听了,松下一口气。原来是去悠苍竹林了,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可是,陈哥哥去悠苍竹林干什么?难道真的像他们所说,陶冶情操了?如果真是这样,风音也不在乎。陶冶情操怎么了?谁像你们一样,全都是大老粗! 一路上蹦蹦跳跳地来到了悠苍竹林,风音只瞧见了满眼的翠绿,哪有半点陈横的影子?难道那些人是骗她的?不,没有理由。那些人根本不知道她在背后偷听,没有理由骗她。 风音决定进去找一找。可是这些竹子真是好烦人啊!长就长吧,还长得歪歪斜斜的。 忽然,在风音的一侧,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风音赶忙向那边跑去。不一会,却听到这声音消失了。风音在原地打转,四周都是一个模样,她不知道应该往那边走才能回到原点。在这里,会不会有人加害于她? 风音越想越害怕,越想越害怕,最后看哪个方向都是恐惧。正在这时,脚步声在她背后响起,她慌忙转身,同时双脚握拳,淡淡的魂气流转在拳头表面。在转身的这一个瞬间,她后悔为什么没有刻苦修炼,同时也希望她的陈横能够来救她。 怦!她被撞翻在地。 陈横看着太阳越来越高,于是加快了脚步,身体不断地躲避着前面的竹子,他穿梭于竹林之间。 “什么时候能跑完啊?”他一个走神,没看清前面,怦地一声,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该死,又撞到竹子了。嗯?这竹子怎么软绵绵的?怎么还有一股香气? 陈横定睛一看,身下压着一个人。他慌忙起身,看到那个人之后更是大吃一惊。 “风音!”陈横大呼出声。 风音挠着脑袋坐起来,听到陈横的声音,也是一愣:“陈哥哥!” 她跳起来,抱住陈横:“陈哥哥,我终于找到你了。”说着,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 陈横脸一红,不敢动弹。 “风风音,你怎么来了?” 风音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忙放开手。“我到这里来来陶冶陶冶情操。”风音为自己的说辞感到满意,“嗯,对,没错,就是这样。” “那你先继续陶冶,我还有任务没完成。”陈横说着,就欲向前跑去。 什么,你要走?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 “陈哥哥!”她大声喊道。 陈横止住身形,转过头来,看着风音:“怎么了?” 风音害羞地避开陈横的目光,眼神飘忽在地面上,双手放在身前,手指互相搓着:“没没事。” 一天枯燥乏味的修炼生活就这样过去了。陈横在这一天中,来回穿梭悠苍竹林十八次,被林夕骂了不知道多少次。风音就在一旁看着陈横被骂,感觉好搞笑,同时还想冲上去把林夕扁一顿。 夜晚,凉静如水。微弱的月光没有办法穿透厚厚的阴云,下面的世界一片黑暗。有些闷热,风音想,这是想要下雨了吧。 风家的灯光也是很微弱的。在风家的屋顶上,两个影子坐在一起,有说有笑。从远处的剪影可以看到,这两个人身材苗条。靠近些,两个人中的一个忽地手抚发丝,然后向后一扬,长发飘逸,其中一人是个女子。再靠近些,就可以隐约地听到两个人的谈笑声。 “目清姐,你说爱情是什么东西?”这个声音是风音。 “爱情啊,就是你想要和他在一起吃一生的饭,经历这一生中的所有事情。” “那我遇到一个人,我就想靠近他,这是不是爱情?”风音向身旁的女孩问道。 她身旁的女孩稍加沉思:“我听说人类的天性便是不断地寻找配偶,本能便是自私,如果你能为他违背你的天性,忤逆你的本能,那也许就是爱他了吧。“ “目清姐姐也不知道吗?”风音问道。 风音身旁的女孩摇摇头,发丝随着摆动,如同晴天时的银河抖动。 “目清姐姐有喜欢的人吗?“风音又问。 “我不知道。前几天我见到一个人,我对他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是吗?是谁,是谁?”风音的好奇心立马被引诱出来。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不知道他的名字,那岂不是比我还要风音不再往下想了。 “那目清姐姐,你相信爱情吗?”风音忽然问道。 “爱情?相信啊,爱情那么美好的东西,怎么能不相信?” 第八十二章:尴尬的陈横 人,一旦有了美好的东西就容易拿出去和别人炫耀,有多少人是因为这微不足道的炫耀而失去了重要的东西?风音如果知道公玉目清指的那个人是陈横,她一定不会在那个下午冲动地带着公玉目清去精武堂,更不会到悠苍竹林去找陈横。 一日黄昏 “目清姐姐,我们去精武堂吧。”风音向一旁的公玉目清撒娇。她感觉经过这些天的努力,自己和陈横之间的距离就差最后那一步了。现在,陈横偶尔也会关心关心她,也会容忍她的小脾气,更重要的是,竟然接受了她的撒娇,她的眼神也有些温暖。 风音知道,这都得益于自己那个只有一个朋友的四哥,只有四哥将他唯一的朋友引开之后,她才能趁虚而入。真是难为四哥了。 “精武堂?去那里干什么?”公玉目清回答,两弯眉毛微蹙。 “走吧,让你看看我的小”风音娇羞地说不下去了,“小伙伴。” “怕是小情人吧。”公玉目清觉察到风音的不对劲,捏了一下风音的鼻子,笑道。 “讨厌。”风音抓着公玉目清的粉红色衣衫,面颊通红。 “走,让我替你把把关!”公玉目清道,“你在前面带路,虽然我去过悠苍竹林一次,但是那里确实不好寻找。” 风音拉着公玉目清,高高兴兴地向悠苍竹林的方向走,忽然又想起来还没有四哥这个好帮手,于是又折回来,叫上四哥,三个人一同走进精武堂。 果然不出所料,陈横被林夕看着在悠苍竹林里面跑来跑去,这一次,手里还提着一杆长枪,是风家训练用的铁枪。 陈横将呼吸调整,脚下不断奔跑,同时整个人进入警觉状态,好像在提防什么一般。 忽地,一阵强风吹过,竹林摇动,许多竹叶落下,陈横的肌肉进入蓄势待发的状态。 “刺!”林夕一声爆喝,同时陈横跳跃而起,,手臂发力,手中的铁枪便夹杂着一阵刺耳的破空声向前刺去。陈横的瞳孔迅速放大,视野中所有的竹叶都在陈横的注视之下。枪锋划出银光,在空气中交错纵横。 待到陈横的身形再次落到地面上时,枪尖上已经贯穿了许多的竹叶,落在地面上的寥寥无几。 “太慢了,还是太慢了。如果那些竹叶是你的敌人,他们或许已经刺穿了你的咽喉。。” “我的仇人,应该没有那么多吧。”陈横看着地面上散落的十几片竹叶。 “你以为,你知道你有几个仇人?”林夕一挑眉。 陈横想了想:“不是吗?” 林夕摇摇头,接下来的话语十分激动:“有时候,你都不知道,前一刻还在相互交托后背的兄弟,后一刻就已经将刀捅在了你的心窝子里!”林夕冲过来,抓住陈横的衣领,将他提起来,眼中尽是血红,他的言语在瑟瑟发抖,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惧的东西:“记住,不要轻易地相信任何人,他们都有可能加害于你!” 然后林夕坐在地上,目光空洞:“继续吧。” 正在这时,三个人影跑过来,两女一男,其中一个还大声地呼喊着:“陈哥哥,陈哥哥,你在哪?” 陈横听见了,面色上有些尴尬。 “去吧,找你呢。”林夕道。 陈横犹豫了一下,跑出悠苍竹林,待看清来人时,顿时一惊。那种感觉,就好像被人一把扼住了心脏! “陈哥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目清姐姐。”风音跑过去,挽住陈横的手臂,同时朝风铭箫眨眨眼,风铭箫会意,径直朝林夕的方向走去。 “原来是你!”公玉目清也是一惊,想起在大街上的事情来,不禁脸颊一红。 “什么什么原来是你?”风音问道,“你们认识?” “算是认识。”公玉目清说,旋即看向陈横,“原来你就是她的小伙伴!” “什么?什么小伙伴?”陈横问道。 “没什么!”风音连忙大喊,手抓得陈横的手臂跟紧了。 陈横将风音的手拨开,发现公玉目清正在用一种失望的眼神看着他。 陈横一脸的尴尬,愣在原地,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终于找到你了!”沉默许久之后,陈横道。 公玉目清听了,不由一笑:“找我还不容易?我就在这里。” “前几日的事情,对不起。” “都过去的事情了。” 又是一阵沉默。 “陈哥哥,今天累不累?” 陈横看着公玉目清:“不累。” “陈哥哥在看什么?”风音问。 陈横这才发觉自己表现得太过明显了,让公玉目清一阵脸红,便慌忙收回目光。 “没没什么。”陈横对着公玉目清笑笑。 公玉目清也对陈横笑笑。 “今天的晚霞好美,一起看吗?”公玉目清对陈横说道。 “陈哥哥还有”风音想到四哥不可能拖林夕很久,便说,不想被陈横打断了。 “好。”陈横偷看了一眼公玉目清,谁知公玉目清也正好向这边投来目光,四目相对,两人皆是一笑。 三人结伴,向精武堂之外走去。在三人身后的悠苍竹林中,两个男子倚着竹子而坐,一男子一身灰袍,一男子一身青袍。两个男子看着三人离开的背影,手中的酒葫芦来回传递。 “他被两个女孩拐跑了。”风铭箫道。 “没事,迟早还会回来。”林夕表示无所谓。 “今天没有完成的训练怎么办?” “明日补上。”林夕道,又想起风铭箫的武器也是枪,“要不然,你替他完成?” 风铭箫抓着酒葫芦:“好啊,正好我也想看看你那个变态训练到底是什么样。” “谁给你说的这个词?”林夕对这个词颇不认同。 “我那个好妹妹。”风铭箫说着,站起身来,手臂伸直,魂气在掌心凝聚,一杆长枪便出现在他手中。 “现在,你需要在这些竹叶落地之前,将它们全部贯穿。” “竹叶?什么竹叶?”风铭箫疑问道。 林夕抬起手,手掌缓缓握拳,瞬间,狂风大作,竹子晃动,竹叶脱落。 “来了!” 风铭箫眼神一凛,旋即电光闪起,淡淡地雷鸣在耳边响彻。 第八十三章:残酷的童年 天空中的云呈宝塔状,橘橙色的日光打在上面,顿时间,色彩纷呈。自然界中几乎所有的颜色都能够在这云塔之上找到。偶尔微风拂过,云塔便散开来,变化出的形状不知是何。但是那绚丽温暖的颜色,一看就让人的心里暖呼呼的。 这些高高在上的晚霞不知道此刻有多少人在仰望它,欣赏它无意间的创作,它也不屑于知道。而仰望它的人里面,就有坐在风家屋顶上的三人,两女一男。男者的脸上带着几分英气,女者中一个举手投足间透着优雅,另一个则是倚在男者的身上,看着晚霞,也看着男者,不说话。 这一男两女自然便是陈横、风音、公玉目清三人。 晚霞很美,只不过,现在的气氛,好像有点不对。 风音看着陈横的眼神一直往公玉目清的方向瞥,心中好像有刀子在划过一样。 “陈哥哥,你看那晚霞,真是好美啊!”三人沉默良久,风音大着胆子道。 “嗯。”陈横点点头。 又是良久的沉默。 林夕看着风铭箫的长枪上的竹叶,啧叹称奇。只见那枪尖上,整齐地贯穿着数十片泛黄的竹叶,竹叶的中心隐隐有些烧焦的痕迹。 “你这枪术,谁教你的?” 风铭箫看着一脸诧异的林夕,不由笑了:“我只是在枪中灌输了魂气。“说着,风铭箫右手抬起,淡蓝色的魂气在掌心凝聚。 “你的魂气里面有雷电!“林夕不由惊叹。 在修炼过的人的体内,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自然元素。例如火,水,金,土,木,再比如风,,而自然界中最为霸道的一种,雷电,也是存在于人体内概率最低的一种。因为雷电会摧残人的心志,让人在幼年时便抓疯发狂。在这个世界上,魂气中有雷电,年龄超过二十岁的,不过千人。但是,雷电这种东西,一旦出现在人的体内,那这个人就是宝贝一般的存在。 风铭箫点点头,露出苦笑的表情。或许也就是因为这雷电,他才会被如此嫌弃。 “这雷电,可是把我害惨了。”风铭箫点点头。 “哦?”林夕疑惑,他应该受到及其大的关注,享有超人一等的资源才对,怎么会害他? 风铭箫收回手,将长枪插在地上。竹叶一抖而落,他的思绪随着回忆而走。 “箫儿,你看看这个,喜欢吗?”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带着年仅五岁的风铭箫,在风雪城的一条街道的一个玩具摊前停下来。 风铭箫摇摇头:“娘亲,我要那个。”他的小手指向远处的一个兵器铺。 “那个不行,那不是小孩子玩的。我们长大之后再买。” “我就要那个,我就要那个!”风铭箫要哭了,“爹爹,我要那个。”他清澈的小眼睛看向一直跟在妇人身旁的高大男子。 那高大男子笑笑:“我的孩子这么早就要握住兵器,看来日后必成一方枭雄啊!哈哈哈!”男子将风铭箫抱起,捏了捏风铭箫的脸蛋,“走,爹爹带你去买!” 那妇人听了连忙阻止:“孩子这么小,让他碰那东西干什么?” “老婆,这你就不懂了,成大器不在乎年龄啊!哈哈哈!” 妇人看着抱着风铭箫向兵器铺走去的男子,不由笑了一笑,也走过去。 “这个?”男子指着一把五尺长的大刀,问风铭箫。 风铭箫摇摇头。 “这个?”男子再指一柄三尺的长剑。 风铭箫摇摇头。 “臭小子,那你想要什么?”男子在风铭箫的屁股上狠狠拍了一下。 风铭箫眼睛中顿时泪汪汪的,他缓缓抬起手,指着一杆长枪:“爹爹,我想要那个。“ 男子看着和自己差不多高的长枪,再看看宝贝儿子。 “买!” 几日后,男子家中处理各项事宜,却忽然听到外面一阵嘈杂,紧接着,下人慌慌张张地赶来:“小小小少主发疯了!” 男子猛地站起来:“什么发疯了?我的儿子好好的,怎么会发疯?再敢胡言乱语,立刻逐你出门!” “不敢欺骗家主,小少爷正在外面。” 男子慌忙赶出去,待到看清楚外面的景象之后,彻底傻眼了。他的宝贝儿子,正提着那杆自己给他买的长枪,四处挥舞,空气中有淡淡地焦糊味。 “箫儿!”他大喝道。 不管用,他的儿子还是在朝下人挥舞长枪。好像听不见外面的丝毫声音。忽然,他看到一个人影冲了上去,他的心脏顿时提到了嗓子眼。那是他的妻子。 “箫儿,你看看妈妈,我是妈妈啊!” 儿子忽然不动了,他看着妻子,手在微微颤抖。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今天早上他从房间里出来时,儿子还在熟睡。 那妇人看着儿子的眼眸,那双眸子呈淡蓝色,好像还微微闪光,她心中也是惧怕,她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忽然,她感觉一股寒意直冲额头,旋即就看到自己的儿子将手中的长枪刺向她。腹部被一阵冰凉渗透,剧痛袭来,逐渐侵蚀她的意识,她的眼前越来越昏暗,耳边嗡嗡作响。 “老婆!老婆!”男子急忙冲上去,一股魂气自体内迸发,直接将那发疯的孩子震晕,“老婆,你怎么样?”男子捂着妇人的腹部,却止不住不断流淌的鲜血,“请郎中!快去请郎中!”他大吼着,泪如雨下。 妇人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指指自己的孩子,眼前再也亮不起来了。 风铭箫再有意识时,眼前是一个水灵水灵的小女孩。之前的事全然不记得。 “你好呀。”小女孩朝他笑道。 风铭箫想动,但是身体却被绑在了一根铁柱上。 “你是谁?我在哪?” “哥哥现在不能动哦,我叫风音,音乐的音,是你的妹妹。” “为什么把我绑起来?” “这个我也不知道,反正哥哥现在不许动,哥哥若是寂寞的话,可以随时叫我哦。” “爹爹呢?爹爹去哪里了?” “叔叔去送你妈妈了。你妈妈要出远门,出去很长很长时间。” “妈妈怎么都不和我说一声?” “她要你好好听话哦。” 风铭箫是在这个时候认识的风音,他不知道风音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面前,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被松绑之后家里人看他就好像是在看一个恶魔一般,父亲也将他的宠爱收回,将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自己的三个哥哥身上,他的朋友们好像在一夜之间就离他而去。陪伴他童年的,除了那一段天真烂漫的记忆,就只有风音了。 第八十四章:我找到你了 “原来是这样。”现在,林夕知道为什么风铭箫身怀一身如此恐怖的雷电,还会被风家的人抛弃了。幸于雷霆,祸于雷霆。 林夕犹豫了一下:“从那之后,你还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风铭箫摇摇头:“我不知道。这是我能想起来的唯一一次,也是最痛苦的一次。” “过去的事情你就不要再想了。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如果真的有天堂,那么你的母亲在天之灵也会希望你好好活着的。”林夕安慰道,但似乎还想要说什么,却摇摇头,没说出来。 “有什么话说就是了。”风铭箫观察到林夕的欲言又止,“你是我的朋友,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生气的。” “那我就直说了。”林夕也蹲下身,“魂气里面有雷电的人,而且年龄超过二十岁的,不过一千之数” “我知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风铭箫的话中忽然多了一分伤感。 “那你可一定要努力地活下去啊。”林夕道,“你现在是什么实力?” “前几日刚刚到达魂隐境界。”风铭箫点点头,答道。 “魂隐?”林夕依稀记得,第一次在百味堂中见到风老爷子的时候,风音说他才刚刚突破魂使,“我不是记得你刚刚突破魂使吗?” 风铭箫笑了一声:“那都是一年之前的事了。” “一年之前!”林夕惊道,“你现在多大年龄?” “刚刚十八岁。” 林夕的目光投向天空,十八岁,正是大好的青春年华。他本应拥有朋友,也应该像其他的富贵子弟一样拥有爱情,可他却身陷孤独。自己十八岁的时候正在干什么呢?修炼?还是已经开始和那些兄弟们一起战斗了?他忘记了。 “修炼吧,你会有出路的。“林夕道,旋即语气一顿,“我让你活到二十岁之后,我保证。” 风铭箫看看无比自信的林夕:“那就借你吉言。你现在是什么实力?” “我吗?我自己也不知道。”林夕自嘲地笑笑,“我已经很久没有修炼过了。” “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对这个世界的失望吧。”林夕还想说下去,又怕打击风铭箫,“你不一样,你的时间很长,未来的路一片光明。你会有前途的。包括你,也包括陈横。” “或许吧。”风铭箫道。 林夕站起身,正好看见那绚丽的晚霞。晚霞的颜色极纯,纯得有些刺眼。但是那浅浅的一部分,看在眼里,极暖。 “有兴趣吗?”林夕将腰间的玉笛接下来,看着风铭箫。 “走!”风铭箫站起身,从袖口中拿出一支箫,旋即脚底魂气迸发,身体腾空而起,最后,凌空立在竹林之上。 林夕看看风铭箫,脚底魂气流转,身体缓缓漂浮而上。 在悠苍竹林的上空,林夕的一双眸子中,倒映出橘红色,脚下是大片大片的竹林。 林夕一笑,玉笛贴近嘴唇,轻轻吐气,笛声便悠扬而起。风铭箫听着笛声,箫声跟上。一个笛声,一个箫声,一个好像是一只冲天而上的巨鹰,一个好像是俯冲而下的大雁,两者就与碰撞,然而却在距离最近的时候,相互盘旋着,然后向着斜阳并排飞去。 风家的屋顶上,三个人并排坐着,看着越来越灰淡的阳光,远处好像传来了一阵似有若无的清扬声。 “陈哥哥,你听,是四哥在吹箫呢。”风音道。 陈横凝神一听,呜呜声在耳边回响。这是箫声?他从没听到过这样美丽的声音,就好像看到了一只大雁,在夕阳之下,轻轻地扇动翅膀,淡雅从容。 落霞与孤鹜齐飞。 “你叫什么名字?“公玉目清这一个问题顿时让风音放心,连名字都不知道,自然是不会和她抢陈横。 “我我叫陈横。”陈横只是回答了一句,就满脸通红,“那天,在街上,对不起了” 公玉目清想起在大街上的遭遇,脸颊上也是一红。 “嗯?”风音顿时起了好奇心,“在大街上怎么了?” “没没什么。”陈横有些紧张了。 “目清姐姐,你说。”风音变得咄咄逼人。 “那天,他在大街上不说了。”公玉目清有些娇羞。 “说!”风音喝道。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醋味。 “他把我的衣服撕了。”公玉目清红着脸说道,浅浅的斜光照在她的脸上,甚是诱人。 “什么!”风音大惊,“陈哥哥,这是真的吗?” 陈横低着声:“是。” “好啊!陈哥哥,我看错你了!”风音道。旋即她跳下屋顶,径直地朝自己的屋里走去。 “陈哥哥,快来追我,快来追我!”风音一边走,一边在心中默默地喊,“快来追我啊!你来追我我就回去了!” 她偷偷地回头看一眼坐在房顶上的陈横,却瞧见陈横跟着公玉目清有说有笑。 “陈哥哥,难道你”风音撅一下嘴,眼中好像有一点泪花,“目清姐姐,你怎么能这样~陈哥哥,不喜欢你了!”风音走进自己的房门。 “你不去追她吗?”公玉目清问身旁的陈横。 陈横犹豫了一下,刚想起身,又坐了下来:“没事。” 公玉目清看看陈横,觉得这个面庞其实挺帅。 “那天,在屠魂台上的人,是你吗?” 陈横一愣,疏竹城屠魂台,至今他都记得当时的那个感觉,好像与透骨战恒枪融为一体,后来他又坚持着不让自己倒下,他还看到一个在大雨中撑伞的纤纤身影。可是,那一次,他是怎么回去的呢?他记不住了。 “那天,在雨中的人,是你吗?”陈横问道。 “嗯。”公玉目清回答。 “我找你找得好苦。我还以为再也遇不到你了。”陈横看着公玉目清那张俏脸,忽然像变了一个人。 “你不要这样。”公玉目清身体靠后一下,似是在躲避陈横。 “怎怎么了?”陈横看上去有些紧张,额头上细细的汗珠冒出来。 公玉目清努努嘴,方向是风音的房间的方向,意思是那边还有一个关心你的人呢,你怎么能和我这样。 陈横呆在那里,不知道应该做什么。箫声还在响着,笛声混在里面。 太阳越来越红,后来落到一个山峰的后面,天色越来越黑。云霞在天空中,布成一道直线,远远看上去,就像是海平面一般。 第八十五章:陈横的期待 夜里十分幽静,灯光昏暗,特别是风音的房间里的光线,特别的是风音的屋里,光因为那一声淡淡地啼哭而变得有些阴冷。 吱~房门被一双细腻的手推开,是一个一身青袍的男子。 “妹妹,怎么了?”风铭箫走上前去,只见房间中一个穿着粉白色睡裙的女孩,趴在床上,掩面轻轻哭着,“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风音抬起头,眼皮通红,脸蛋上还有一点泪痕。这般楚楚动人的模样,真是看了就让人心疼。“哥哥,陈哥哥不喜欢我了。”一边说着,一边眼泪还掉下来了。 风铭箫走到风音的跟前,手轻轻地擦去风音眼下面的眼泪。“妹妹,不要伤心,感情这种事,还要慢慢来。” “四哥,你有喜欢的人吗?” 风铭箫摇摇头。说真的,他到现在还没有遇到一个让他觉得对的人。 “那你怎么能来说慢慢来?” 风铭箫一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风音波动这么大。 “我虽然不懂,但是我”风铭箫说不下去了,“我去找他!”说着,风铭箫就欲出门。 风音一听,赶忙拉住风铭箫:“四哥,你去哪里?” 风铭箫被风音拉住,站在原地。 “找到陈横,打一顿。”在风铭箫的眼中,如若是道理讲不通,那干脆打一顿算了。 “不要!四哥,不要!”风音一听,着急了。 “那我怎样做?” “四哥回屋去吧。我一个人待一会就好。”风音可千万不敢让风铭箫去打陈横。 风铭箫还是放心不下,又转身折回来,坐在椅子上:“可是你还是不开心啊。今天的晚饭你就没有吃,饿不饿?” “不饿。”风音的鼻头又有点酸了,“四哥你快走吧!”风音连忙将风铭箫拉起来,然后推到门外,“四哥四哥,我的好四哥,你就回屋去吧,妹妹我要睡觉了!”风音将门狠狠一拍,将风铭箫隔在门外。 “妹妹”风铭箫看着门后面的那个亭亭玉立的影子,心中也是一疼。 “四哥回去吧。我真的没事了。”风音道。知道看着外面那个影子走开,她才哭出声来。 真的很伤心,看着喜欢的人就那样和自己的好朋友这样亲昵,真不是滋味。风音趴在床上。 想着想着,风音竟进入了梦乡。然而这一夜,有很多人都在床上辗转反侧,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过去,也有人想着现在。 翌日清晨 一觉过后,一切如初。风音就好像完全忘记了昨日的事情一样。 当林夕想要拉着陈横去悠苍竹林训练,,刚一打开房门,却瞧见风音一脸坏笑地站在门口。 “林叔叔,带着陈哥哥去修炼呀。” 林夕嗯了一声,正想要往外走,却被风音一把拦住。 “林叔叔,你看今天让陈横休息一天好不好?” 陈横站在林夕的后面,看着风音,一脸的苦笑。 林夕退后一步:“问你呢,你说了算。”他将主动权交给了陈横。 陈横惊疑一声,这般尴尬的事,林叔怎么会交给他来决定。 “林叔,要不然今天先不修炼了。”陈横看着林夕,眼中有些愧色。毕竟林夕在他的身上倾注了那么多心血,而自己说修炼便不修炼了。 “好。”林夕打打哈欠,转身走进屋内,“我正好也困了,你们两个记得把握分寸。”说完,林夕就将陈横推出门外,然后将门带上。 “林叔叔生气了?”风音见林夕关门的声音极大,便以为林夕因为自己耽误了陈横一天的修炼生气。 “应该没事,睡一觉就好。”陈横也算了解林夕,不论林夕有多大的不乐意,一梦之后都会像之前一样。 “那好,陈哥哥还没有去过城墙上吧。”风音道,“今天风音想要带着陈哥哥到城墙上看一看,从那里能够看到好远好远的地方,风景最美了。陈哥哥有没有兴趣?” “我”陈横想要说自己已经去过一回了,可是看到风音的那般模样,便不忍拒绝。 “走吧,陈哥哥。”风音拉着陈横,出了风家。 “我们现在的实力还不能直接飞上去,但是我有办法。”风音得意地说。 “哦?”陈横在这里住了不少时间,却不知道还有办法登上城墙。 风音带着陈横,来到风雪城城门前。两个人皆抬头仰望,朝阳从东方升起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陈哥哥,这边走。”风音带着陈横走进一条小巷,七拐八绕,最后来到一个布满青苔的门前,这门用一个长满铁锈的铁链锁着,嵌在一堵青石砌成的墙壁中。风音小心翼翼地看向四周,确定没人之后才从袖口中掏出一把钥匙,在铁链上左试右试,却始终打不开。 风音怕陈横等得着急,手一直在急促地抖。“陈哥哥,你不要着急,也许是这个锁链里面生锈了,你不要着急。” 陈横看着风音在那里忙碌,这条小巷连朝阳都透不进来。 “要不然,我试试?”陈横道。 “陈哥哥想怎么做?” 陈横从风音手中拿过钥匙,手中魂气催动,钥匙便化作一根铁丝。对于陈横这个疏竹城的流浪汉来说,撬锁是家常便饭。 咔哒,两声,锁链打开,陈横一推大门,门后面一股子青草的香气扑面而来,陈横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了。 石阶层层排列,扶摇直上,每一层都有半尺高,每一阶上都雕刻有繁复的花纹,但都被厚厚的青苔覆盖住了。 “陈哥哥,你真厉害!”风音赞扬道“陈哥哥跟我来。”风音就想拉上陈横的手,向上面爬去。陈横手一抖,甩开了风音。 风音无声地笑笑,也不勉强,自己走在前边,向上爬去。 不知道爬了多长时间,陈横就跟着前面那个身影,一步一步地向上爬,忽地又想起公玉目清来。这上面,会有公玉目清在等待着他吗?想到这里,陈横的心中有了几分期待。 第八十六章:霍不天危机 混沌,一片混沌。霍不天能看到的地方,一片混沌。火山喷发,灼热的气浪扑在他的脸上,厚厚的火山灰从他身旁席卷而过,就是不碰他半分,天空中,厚厚的阴云相互摩擦,蓝紫色、蓝青色的雷电从其中产生,蜿蜒曲折,空气中不断地有肉眼可见的水蒸气向上升腾,电火沿着小小的水珠蔓延,就好像蛛网一般,偶尔汇聚,便成为了一道粗壮的雷电,伴随着一声震耳的雷鸣,轰击到棕黄色的土地上,便在那里留下一片焦黑。霍不天茫然看着四周,这里他完全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这里。霍不天的记忆停留在小星村的院子里。他记得那时自己从屋子里出来,看到“妖神大人”化成的一团黑色粘稠物质,手忍不住想要去触摸它,却没想到在他的手刚要碰到时,眼前闪过一道黑光,紧接着他就听到了令他心寒的声音:“鬼者,阴也,诞于森罗之下,灭于九天之外。王以为奴,常以针贯之。”这个声音让他想起了邪魂龙蛇,那个来自地狱的王者。 “这到底时什么东西?”霍不天沉下心来,将感知沉入丹田,却发现体内没有丝毫魂气。霍不天不由大惊。 “怎么怎么会?”霍不天,堂堂一个单轮之境的超级强者,竟然会体内没有丝毫魂气,怎么会这样? 正在霍不天思考间,天空中又是万道粗壮的雷霆落下,,其中的一道在霍不天的瞳孔中迅速放大,一股寒意从霍不天心中升起。如果霍不天的直觉没错的话,那道雷霆正是向霍不天轰来的。 风雪城,风家。 太阳已经升到了足以晒屁股的高度,可是在一间屋子里面仍然有微微的呼噜声传出,坐在这间屋子门口的栏杆上看书的女孩们听着这呼噜声,不由取笑里面那人。 “你看他,这般懒惰。” “现在是何时辰,竟然让他如此安心入睡?” “看一眼太阳不就知晓?” “据说里面那个人长得还挺帅,小妹要不要进去看看?” “姐姐,你说什么呢。人家在睡觉,我进去干什么?” “正好正好,趁这个功夫直接把洞房入了!” “姐姐,你不要胡说。” 任由门口一阵银铃般的少女笑声,里面躺在床上的那个人就是翻了个身。朝阳透过他的窗子,照在他的灰色衣袍上,照在他没刮干净的胡子渣上。忽然,林夕的身体颤动了一下,然后猛地睁开双目,迅疾地坐起身,看向躺在一旁的霍不天。 霍不天躺在这里已经有三个多月了,可是自己却因为陈横的训练把他给忘记了!真是真是林夕一拍脑门,慌忙下床,走到霍不天的身边,将霍不天的双手拿起来,右手执住霍不天的左手手腕处,一丝魂气沿着霍不天的经脉进入体内。 “嗯?”林夕感觉到霍不天的丹田对自己魂气的抵触,不由惊疑一声。旋即收回手,扒开霍不天的上衣,顿时一惊。 淡淡的黑气如同小蛇一般贴在霍不天的皮肤表面盘旋,那干糙的皮肤下面,血管清晰可见。 林夕的瞳孔迅速地放大,旋即左手打一个响指,乳白色的魂气便将两个人笼罩起来,然后他右手掌心魂气凝聚,乳白色的魂气甚至成了液状。林夕将右手缓缓靠近霍不天的胸膛。 “老霍,你要是现在醒来,你可千万不要说我耍流氓啊。”林夕在心中碎碎念,“你这老家伙,真是赚大了,白白地得到我这么多魂气。你这个老家伙还真别说,那肌肉挺好看的。” 霍不天身体表面的黑气就好像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般,纷纷躲避。然后,林夕的手贴上霍不天的胸膛,手心上的魂气渐渐地渗进霍不天的身体。 林夕将头扭过去,这画面太过刺眼,林夕不敢细看;可是林夕感受着霍不天胸膛传来的灼烫的温度,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两个大男人,光天化日的” 片刻钟过后,林夕给霍不天穿上衣服,转身回到床上,就想要进入梦乡,又想起陈横来。 看风音对陈横的态度与对其他人的态度想比,明显风音喜欢陈横,这一点几乎大部分见过他们两个在一起的人都知道,就是陈横这个木头还云里雾里,而陈横又看上了公玉目清这个姑娘,恰巧公玉目清与风音还是好朋友我的天,好复杂的关系。 “一群小屁孩,才多大,就以为遇到真爱了?”林夕笑笑,“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林夕从腰间取下酒葫芦,打开喝了一口,帝王涎顺喉而下。 “让他们自己作去吧。不过还是越早把这羁绊断掉才好。”林夕默默地将酒葫芦盖上,挂在腰间。不过须臾,便传出微微的呼噜声。 风雪城的城墙上,微风吹着两个人的头发,吹着云的气味。 风音看着身旁的这个人,根本无心欣赏这绝美的景色。“陈哥哥,你送我一个礼物吧。” “你想要什么礼物?”陈横的心里乱糟糟地,这里没有公玉目清,再好的景色也不值得一看。 “都可以啊,只要是陈哥哥送的,我都喜欢。” “好。等我训练完了,我就给你买一个去。” “我不要买的,我要陈哥哥自己做的。”风音道。 “好啊,那我就给你做一个,不过我有言在先,做得丑可不能嫌弃。” “陈哥哥送的,当然不嫌弃,风音喜欢还来不及呢。” 陈横看着身边这个女孩,风音的这般调皮模样着实动人。他伸出手,摸摸风音的头发,嘴唇上忽地挂起了笑容。 风音默默地,任由陈横摸她的秀发,整颗心在此时都交给陈横。她不自觉地倚在陈横的身上,丹唇轻启,亲密呢喃。 “陈哥哥,我想要你一直陪着我。就这样。” 第八十七章:风音有危险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皆臧。”朝阳毫不偏心地照在一张书桌上,在那个书桌上,一双玉白的手撑着一本厚厚的书,可爱的嗓音在书桌前回旋,公玉目清的双眼中,满是疲惫。这才刚刚醒,她却又犯困了,每每最后一个字,她就将字音拉得极长。 今日的公玉目清穿了一身比较紧身的衣服,上身是白色吊带紧身衫,下身是浅蓝色半身裙。 “真不知道那些迂腐的老头为什么要写这种东西,真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公玉目清将书本放下,不由埋怨道。虽是这般说,但她的思绪还是被那诗句给搅乱了。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公玉目清将头放在双手上,看着缓缓升起的朝阳,脑海中想着是什么样的美人才能让那些迂腐的老头子写出这样美丽的诗句来,却想不出来模样。小时候,家里人也经常夸她漂亮,说是微微一笑便将整座城都给诱惑了去,公玉目清不知道,她已经忘记了自己小时候是什么模样,可到底是什么样的可爱才能让一座城为之倾覆?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公玉目清继续读道。这句话的意思是“今日相遇是碰巧,恰合我意心爱上。”我什么时候才能遇到那个能为我奉献一生的人呢? 十七八岁的年龄,总是满怀对爱情的憧憬。 公玉目清忽然又想起陈横来,想起那个在屠魂台上、任由大雨冲刷,即使面对着超级强者,也绝对不倒下的身影,还有那次在大街上的偶遇,还有他撕自己的衣服,还有自己给了他一巴掌,还有还有公玉目清想起来很多关于陈横的事情。可是,为什么会想到陈横呢? 陈横可是风音喜欢的人,自己怎么能和风音争抢? 可是,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权力,而且,也不应该受到谁的限制。 但这样真的不行啊。 公玉目清将书本一扔,索性不看了。当初看这本书,是为了让她凝神静气,可现在却让她心烦意乱。 风音哪里去了?公玉目清发觉风音已经好些天都没有来找过她了。应该不是因为陈横两个人的关系僵了吧,看来要去找个时间和风音谈谈。现在就去,有些事情,要尽早将之解决。 公玉目清站起身来,走出门,金色的朝阳照在她的脸上,让她的披在肩头的发丝微微闪光。公玉目清一出现在这个院子里,就吸引来了很多目光。这倾国的样貌,魅惑的身材,即使在风雪城,也是数一数二的。只是,不知道这是哪家的姑娘,在风雪城住了些时日,虽然每天都会有不少有大户人家的子弟到风家来向公玉目清表达爱意,但是公玉目清一点礼数不少,尽显淑女风范,久而久之,向公玉目清示爱的人也就少了。 走到风音的屋子里,并没有人。公玉目清向风家的仆人询问,这才得知她原来是和陈横出门去了。他们两个人,孤男寡女的,能干什么?公玉目清不禁瞎想,公玉目清啊公玉目清,这一天天的你到底在想些什么?你怎么可以去想陈横呢? 公玉目清摇摇头,再向自己的屋子里走去。她先将窗台上的盆栽拿下来,然后将窗子关上,拉上窗帘,再从里面将门锁上,使这里面的光线略显昏暗。借助昏暗的光线,可以努力地看到,公玉目清缓缓地解下腰间的佩环腰带,然后将白色吊带紧身衫脱下,露出里面的如玉一般的肌肤,曲线真是诱人,旋即,将浅蓝色半身裙缓缓褪下,春光乍现。公玉目清将自己的衣服随手扔到一旁,盘腿坐到床上,魅惑的眼眸缓缓闭下,心神一动,进入修炼状态。 这是公玉目清的一个秘密。必须要身无外物才可以从天地间吸收魂气,哪怕身体上有一丝一线都不行。 风雪城的城墙之上,太阳渐渐地高了,可是这里的气温却越来越低,甚是奇怪。 风音依倚靠着陈横,看着风雪城的各家各户,俏脸上满是慵懒。陈横面无表情地环顾四周,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这里的气氛有点不对,就好像,有人从背后看着他们一样。 陈横猛地回头,身体一震。后面什么人都没有。 “陈哥哥,怎么了?”风音倒是被陈横的突然一震吓到了。 “没事。”陈横回过头,看着风音,将风音从身上推开。 “陈哥哥,你亲我一下吧。”风音笑道。她记得偷看别人谈情说爱的时候,别人都是搂搂抱抱、卿卿我我的。 陈横后退一下,顿时大惊。“这怎么可以?”陈横慌忙站起身来,“我觉得我们两个做朋友非常好。” “陈哥哥,你不要这么害羞嘛。”风音鼓起胆子,踮起脚尖,仰起脖,就等着陈横的主动。 “风音,我就是一个流浪汉出身,没有办法给你想要的。” “我不在乎,那些我都不在乎。”风音放下脚,有点想流眼泪。 “风音,你别这样小心!”陈横正在说着,忽然眼神一凛,左手迅速将风音拉到身后,旋即右手伸直,灰色的魂气自掌心喷涌,透骨战恒枪瞬间执在手中,再将透骨战恒枪向一侧拨去。 铛! 强大的劲力自枪杆上传来,震得陈横的手臂发麻。陈横向一侧看去,是一支羽箭,半个箭身没入墙体,箭羽还在微微颤抖。陈横的额头上,微微的汗珠冒起,他一手执着枪,一手拉着风音,双目狰圆,看着羽箭射来的方向,尽管那里没有一人。风音被陈横拉在后面,心提到了嗓子眼。她看着那支羽箭,如果自己被这支羽箭射到,肯定命丧当场。 是陈哥哥救了我!陈哥哥还是很在乎我的,要不然,他为什么救我? 风音想着,身体不由往陈横的身体上靠。陈横陡然一震魂气,将她震得清醒,她忽然意识到,有看不到的危险正在他们周围。是谁敢这么大胆? 陈横刚才说话时,眼眸中忽然出现了一道白光,心中的直觉告诉他危险来临。 只是,在风雪城这样行刺风家的小姐,想干什么? 第八十八章:黑暗中的人 风雪城中,尽是繁华景象。趁着这大好天气,人们都出来置办些家用物品,买些零碎的东西。但是,这一天的天气似乎有点想发脾气,前一秒还是阳光明媚,和风气朗,后一秒就变成了阴云密布,疾风猎猎,使得刚刚高兴没多长时间的人们又回到家中。 风家 风老爷子静静地躺在红木躺椅上,一手端着青瓷茶盏,茶盏中清茶飘香。风老爷子一脸的慵懒,时不时喝一口盏中的清茶,还看着外面的景色,头上的白发紧紧贴在额上。风老爷子已经十几年没有修炼过了,对于他这个年纪的老头来说,有再强大的实力都没有什么用了,他只想要安安静静地度过晚年。拼命了一辈子,也该颐养天年了。这偌大的家业,他也给置办得稳稳当当。说起来啊,风老爷子也是一代传奇。在几十年前,风雪城还没有风家,直到风老爷子踏进风雪城的城门。 现在,这家业都交给山如和他老婆如妹子打理了,他什么都不管。 “要下雨了。”风老爷子看着外面的天空,“风音这孩子哪里去了?” “回老爷子,有仆人看见风音小姐她和陈公子到街道上面去了。” “这女孩子可算是遇到一个让她心动的人了。”风老爷子松了一口气,“等到山如回来,就让他们把这婚事办了,也早点了了我的一桩心愿。对了,你出去寻寻,两个人在大街上,再被雨淋到。” “是。”仆人应声出门。 风雪城的城墙上,疾风拍打着陈横的衣袍,将陈横那宽松的袍边向后拉扯。风音躲在陈横的后面,向外面张望着脑袋。 危险就在前方,但是不知道具体位置。陈横只能盯着面前的一切,手中的透骨战恒枪枪尖着地,略微弯曲,随时准备着全力一刺。 “风音,你先下去。”陈横不能让风音留在上面,万一风音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陈哥哥,我不。”风音道。 “听话,下去。”陈横大喝。他感觉那危险越来越近了,不能耽误时间。 “我不!我就是要和陈哥哥在一起!”风音也修炼过几下子,只看那羽箭便可知道来者的恐怖。如若是那人出手的话,两人根本没有丝毫胜算。 “你给我下去!”陈横爆喝。 “我不!”风音倔强地站到陈横的前面,“不知是哪位朋友,怎的藏头露尾,不敢出来见人?是老鼠不成?” 风音的话音刚落,再距离二人几百步的地方,忽地出现了一团黑雾,这黑雾悄然凝转,在狂风的作用下丝毫不动,就好像是铁铸的一般。黑雾凝聚,成了一个人形。 该死,竟然是穿着一袭白衣的一个男子。这男子身材矮小,佝偻着背,手中拿着一把长弓。说是长弓,立在那里却比这人的整个身体还要高。长弓呈白色,弓臂上面用金镂刻着随意的图案,弓弦用上等的鹿筋制成,在风中微微颤动。可是这样的一身装束。不应该是白雾吗?为什么会从黑雾里出来?显得你像个坏人? 恶棍,总有恶棍的法则。 “桀桀,你个小孩子,力气倒是不小。”那男子向陈横的方向走来。满脸的伤疤,眼眸中带着阴翳,白衣将他的干瘪的皮肤掩在下面。他弓下身子,原本就已经佝偻的身体更加矮小。 “你是什么人?”陈横问。 “你身边这位小姐或许知道,她若不知,总会有人知道的。”男子笑道,满是疤痕的脸笑起来及其可怖,“总不能在这个世界上做了那么多恶事,连名字都不为人知吧。” “你你是”风音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指着那男子不说话,手紧紧地抓着陈横的胳膊,露出极为恐惧的模样。 “看来风小姐认识我,或者是认识我的那些活在黑暗中的朋友。”那人道,旋即腿肚发力,身体便爆射而来。 “陈哥哥,我们快跑!我们快跑!”风音拉着陈横,向后面挪动步子。 跑?跑什么?我的手里有枪!而且那个人的速度,也根本不允许他们跑下去! 风音拉不动陈横,瞳孔中那个白衣男子迅速放大。风音感觉自己的呼吸都要被压制住了。 陈横迅速地将手中的枪放在地上,用力下压,透骨战恒枪的枪尖被压得弯曲,然后陈横眼神一凛,猛地松劲,透骨战恒枪便带着极大的劲力弹起,然后陈横再向前推枪,透骨战恒枪便空中刺出一道亮丽的光线。 怦! 陈横刺在了那人的身上,却好像刺在钢铁之上一般。透骨战恒枪脱手而出,陈横的手臂被撞得变形,身体疾速地飞出去,在空中吐出一道血线,风音连带着被甩出去。 那男子站在原本陈横站着的地方,看着被撞飞的两人,不由大笑。旋即,他走上前来,将风音的手从陈横的身上拽开,然后抚摸着那只手,就好像是在看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一般。然后,他将风音的手放下,转而去看风音的面容。 此刻,风音被摔得昏迷。 “多么好看的一张脸啊!”那人道,声音沙哑,“当初,我的妻子,也和她一样漂亮呢。” 陈横挣扎着爬起身,透骨战恒枪落在了很远的地方,他要是想要重新拿到透骨战恒枪几乎不可能。 “你的妻子?”陈横只能故作淡定。 “对。”那男子将头扭过来,看着陈横,“当时,我的妻子和她一样漂亮,温柔贤惠,美丽动人。可是,后来有一天,她死了,她死在了我的面前!”男子走到陈横跟前,踮起脚尖,抚摸着陈横的脸,“看啊,这也是个完美的皮囊!” 陈横向后一步,躲开男子的手。 男子看到陈横向后退一步,不由笑笑,脸部的伤疤被肌肉拉动,变得狰狞可怖。 “很可怕对不对?当初,我也有一身完美的皮囊,但是我为了得到实力,用它作了交换。可是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我什么都没有了。为了实力,我献上了一切,到头来却只是落了个走狗的下场,哈哈哈!”男子笑道。 陈横再向后退一步。 “不要害怕,宝贝。”男子佝偻着身体,张开双臂,“来,和我拥抱一下。” 陈横又向后退了一步。 男子自嘲地笑笑:“或许他们说得对,我们只有在黑暗中行走,才能避开世人厌恶地目光。”男子缓缓向后退去,“带她回去吧。她会告诉风家管事人一切。另外,你再告诉风家管事人,逆鳞来了,带着愤怒!” 男子缓缓后退,走到城墙边上,然后纵身一跃,跳下去。 陈横赶紧跑过去,那城墙之下却没有任何白衣男子的身影。 第八十九章:风家逐客令 阴雨的天气总是有些悲伤的事情发生,要不然,上苍为什么会流下眼泪呢?陈横回到风家的时候,风老爷子可真是急坏了。身在风家只要是和风音有点关系的都挤在风音的房间里面看望,风老爷子坐在风音的床上,看着躺在床上的风音。风音为什么昏迷他已经知道了。在风雪城中敢刺杀风家小姐,不想活了不成?但当他听陈横说起那男子的话语之后,便是悚然一惊。 “什么!逆鳞!”风老爷子瘫在床上,目光变得分散,口中不断地念着不知道什么词语。 “山如,山如怎么还没回来?” “山如要等到几天之后才能回来。” “老四呢?老四哪里去了?”风老爷子听到这样的答案,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老四出门去了。”风之展答道。 “大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老四和你关系最好,怎么能不知道他去哪?” “老三,老四去哪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能管住他。” 两人刚想拌嘴,却听到风老爷子一声爆喝:“够了!” 整个屋子都安静下来,看着瘫在床上的风老爷子,只见风老爷子缓缓站起身,向门外走去,脊背忽然就有些弯了。 “老爷子,逆鳞到底是什么?”如妹子不解地问道。 风老爷子忽地愣住了,只见他缓缓地转过佝偻着的身躯,眼神带着恐惧。他的语速极为缓慢,就好像是在阐述某件极为恐怖的事情。 “逆鳞,是一个军队。军队里面都是以杀人为乐的恶魔!” “杀人怎么了?我们还杀过人呢。” “那不一样!他们都是魔鬼,正如他们的名字一样,是真的带着愤怒而来。” “那又怎么样?集结全部的人,就算他来再多的人,也一样让他们有来无回!”风之展道。 “不,你没见过他们,不知道他们的恐怖。”风老爷子道,旋即走过来,走到如妹子身边,看着如妹子的眼睛。这个老爷子的脸上满是皱纹,此刻都挤到一起:“他们的手段极其凶狠,杀人只在一瞬间,你或许还没有看到他,你就已经死了。而且,他们每个人的实力,都在魂隐之上!”风老爷子的声音变得极为阴森。 “我我们风家什么时候招惹来的这样的仇人?” “不,这不是仇人。他们不为利益,不为金钱,甚至什么都不为,就是要做出这种事情来。”风老爷子道,旋即环顾在场的所有人,“你们知道我是如何知道这些的吗?因为我年轻时就属于它!” 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他们知道风老爷子是在风雪城白手起家,却不知道具体的经过。看来风老爷子应该是借助了“逆鳞”的力量。 如妹子还想开口,却被一声巨响给震了回去。 只见林夕站在门外,一脸焦急地往里面闯。 “怎么回事?谁敢对你动手?”林夕来到陈横面前,对陈横道。 陈横刚想说出实情,却听风老爷子笑着说:“没事没事,那些都是传言。怎么会有人在风雪城行凶呢?”风老爷子解释道。 “真的?”林夕看到昏迷在床上的风音,“那风音小姐是怎么一回事?” 这里聚集了这么多人,说没有什么事发生未免太过敷衍。 “风音这孩子偶感风寒,休息两日便可。” 林夕点点头,偶感风寒的话,这么多人来看望倒也说得过去。 正在这时,公玉目清也急急忙忙地冲了过来,是来看风音的。跑进屋内,首先在人群中瞧见了陈横,俏脸微微一红,旋即走到风音的床边。 “公玉小姐,风音这孩子没事,就是偶感风寒,休息两日便可。”风老爷子赶忙道。现在最重要的是稳住这些客人的心。 公玉目清听风老爷子这样说,便松下一口气。“听前辈这样说,目清便放心了。” 适才公玉目清正在屋中修炼,忽然听见外面一阵嘈杂,好像是什么陈公子与风小姐在城墙之上遇袭之类的,她就慌忙跑过来了。 “林兄弟,,陈公子,公玉小姐,请你们到这边来,老夫与三位有事相商。”风老爷子沉着气,笑脸面对着林夕和公玉目清,旋即向门外走去。陈横与公玉目清相视一眼,跟上风老爷子的步伐,林夕紧跟其后。 风老爷子带着三人走进自己的房间中,这里没有一个人来。 “三位,过几日,风家有些事情要处理,所以就不留三位了。”风老爷子向林夕作揖。 “这怎么敢当?”林夕赶忙向风老爷子还礼,“原本叨扰您就已经很过意不去了,您有事情要处理,我们便离开便是。”他虽然不知道风老爷子为什么突然下逐客令,但是这逐客令既然都已经下来了,自己怎么能厚着脸皮,继续在这里住呢? “公玉小姐,陈公子意下如何?” “目清本就是要这几日离开,既然您有事要忙,那就不打扰了。“公玉目清道。 “我跟随林叔。”陈横道。可是他不明白风老爷子要骗林叔。 “好,既然二位答应了,那就请二位明日即动身。”风老爷子说完,便出了门。林夕看着风老爷子,觉得有些奇怪。 “陈横,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夕问道。 陈横犹豫了一下:“有人在城墙上行刺风音。” “城墙上?行刺?你们两个去城墙上”林夕忽然止住嘴,他意识到公玉目清还在这里,“那人被你挡下了?” 陈横点点头,在暗中庆幸。多亏了平日里林叔督促他修炼,要不然肯定拨不开那羽箭。 “不错,这些天没有白练。”林夕说着,转身出了门外,“去收拾东西吧,明日动身。” 陈横看看公玉目清,真是好想要拥抱她。可是,自己已经被当成流氓了,再去拥抱她,岂不是又要挨一巴掌? “目清姑娘,不知道你离开风雪城要去哪里?” “我?”公玉目清先是一愣,旋即笑笑,“我不知道。” “不知道?” “反正不回疏竹城就是了。”公玉目清看着陈横,觉得这个人不像在大街上那么大胆,挺老实的一个人,样貌到也说得过去,“风前辈为什么骗我们?” 陈横摇摇头。他不知道。 第九十章:主动点 世界的现实和残酷,莫过于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八个字,将秦昭叶的心里话诠释得淋漓尽致。幸好今天不算特别倒霉,没有采花贼之类的。看起来,下次要换个地方了,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他总不至于去向老板谈谈吧。秦昭叶已经想到了和老板谈的时候自己挨揍的画面。 秦昭叶看着在一旁含情脉脉的一对,忽地看到男子的光头。 “和和尚?”秦昭叶还是有些不太确定。 楚亦听到秦昭叶的惊疑,整理了一下衣服,对着秦昭叶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小施主,平僧这厢有礼了。” “嗯。”秦昭叶抬起脚就走。老天爷,这是什么世道?连和尚都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小女友,我秦昭叶这么英俊潇洒、玉树凌风、风流倜傥、才气绝伦竟然会沦落到单身的境地!此刻的他,向苍天发出不公的呐喊。秦昭叶甚至想,如果自己生活在秦末汉初年间,一定会斩白蛇起义,或许刘邦就只能做他麾下的一名将军,虽然他没办法生活在秦末汉初年间,但是想一番还是可以的。 “喂!”忽然,那女的就在后面喊他,秦昭叶抓狂地转过身。拜托,就算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你好歹喊个帅哥、靓仔之类的,结果你给我来个“喂”,你这样是没有人搭理你的。 “我们没有地方去了,可不可以”谢沄笙欲言又止。 “去我家?”秦昭叶强行按耐住心中的怒火。过分了,实在是过分了!在成年之前不会往家里带任何一个女孩子,这是秦昭叶的底线!可是当他刚想要拒绝时,这个胖子瞧见了谢沄笙的那双大眼眸朝他抛了一个媚眼,所有的心理防线被瞬间摧毁,秦昭叶仿佛看到了奔腾的江河自掘开的大堤上带着黄沙咆哮着流过,还好像是自己在游戏里好不容易建造的游戏堡垒被敌方用一个导弹炸的丝毫不剩。不行,我要坚守底线,我必须要坚守底线! “好!”秦昭叶一口答应,底线什么的,以后再说。 “楚亦,我们有住的地方了。”谢沄笙轻轻地靠在楚亦的肩膀上。 秦昭叶这才想起来这女孩是有男朋友的!自己这不是给自己添堵吗?可是,这已经答应下来,怎么能反悔? “阿弥陀佛,这位施主仁慈心肠,日后一定会有所成就。”楚亦道。 “唉。”秦昭叶叹了一口气,真是嘴甜走天下啊!这和尚的嘴甜了,照样找老婆。自己这闷骚性格,有什么话都烂在肚子里,也怪不得上官梦离开他。 你倒是说啊!你不说她怎么知道你喜欢她?就算她知道你也要说啊!可是,秦昭叶一见到上官梦就好像见到鬼一样,吓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明明自己是喜欢她的啊。 天色已经很晚了。外面的路灯照着走在街道上的三人,影子重重叠叠。 秦昭叶带着这一男一女走到自己的家中,父母已经熟睡了,自己蹑手蹑脚地打开灯,然后从冰箱中拿出一盒牛奶,看了看楚亦和谢沄笙两人,又拿出来两盒,扔过去,楚亦随手接住。 “幸好家里有一个备用房间,要不然还真是难办。”秦昭叶在心中默道,总不能让客人睡沙发吧,再者说明天一早父母醒来看到两人睡在沙发上,成何体统? 秦昭叶将两人带到备用房间,就在秦昭叶卧室的隔壁。临关门前,秦昭叶还不忘记带上一句:“晚上如果做那种事情的话,动静小点。” 谢沄笙俏脸一红,点点头。 秦昭叶含着泪回到自己的房间。 “谢施主,我们什么时候回菩提寺?”楚亦问道。谢沄笙带着他七拐八绕,也没能将他带回菩提寺。 “菩提寺吗?”谢沄笙仰面躺倒床上,眼神落到也正看着他的这个和尚身上,“楚亦,你觉得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是什么?” 楚亦想了想。“世界上最可怕的莫过于魔鬼,魔鬼藏在阴暗的角落里伺机而动,甚是可怕。” 谢沄笙笑笑,颇为诱人:“傻瓜,世界上最可怕的怎么能是魔鬼,魔鬼也有善良的。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人心啊!魔鬼要害你,你还知道是魔鬼害的,可若是人要害你,纵使你有千般本领,也不知道那人到底是谁。”谢沄笙顿了一下,从床上坐起来,看着楚亦,“你们佛家人说渡世间善恶因果,为什么不去渡一渡世人的心呢?世人有那么多罪恶,你来救一救他们,可好?”谢沄笙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在灯光的照耀下楚楚动人。 楚亦一愣,原来谢姑娘要他出世是为了让他渡世上的罪恶,自己却还要逃避,阿弥陀佛,真是罪过。 “原来谢姑娘是这意思,是小僧糊涂了。”楚亦双手合十,微微鞠躬。 谢沄笙就好像完成了一桩大事一般,躺在床上,上臂张开,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她的心中在想:终于让这家伙不在想菩提寺了,要不然迟早有一天他会自己找回去。什么渡世人?世人那么多,是你一个和尚能渡得过来的吗? “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睡觉!”谢沄笙躺在床上,一脸的坏笑。 楚亦一愣。 “愣着干什么?脱衣服啊。”谢沄笙喝道。 “小僧打坐一晚便是,不需脱衣。”楚亦道。 谢沄笙从床上跳起来,看着楚亦,满脸的无奈:“你要渡世人,就要先入世。你记住,在普通人的世界里,是没有打坐的,人们都会脱了衣服睡觉。而且,以后你也不要小僧小僧的自称了,你也不要称呼别人施主。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入世,明白吗?”谢沄笙不知道是第多少次说后面那句话了。 “嗯。”楚亦点点头。 “那就脱吧。”谢沄笙主动地将黑色短袖脱下。昏暗的灯光下,那个上身只穿一个吊带的女子格外诱人,长长的头发掩在她的两肩,那女子微红着脸,心中满是娇羞。 楚亦一愣。 “怎么?害羞?”谢沄笙看到楚亦的身体震了一下,果然,她没有对自己的这副身体失望,“我来帮你!”谢沄笙大叫一声,向楚亦扑去。 第九十一章:俗心生 天气格外晴朗,阳光从窗外透进来,照在窗台上的一盆吊兰上照得那吊兰青翠欲滴。床上的那个胖子正在呼呼大睡,忽然跳起来,就开始穿衣服,一边穿嘴里还一边说着:“要迟到了,要迟到了。” 这是秦昭叶,一个正在上高三而且要减肥的有志青年。记得上次,他在全班同学面前保证的以后绝不迟到,现在他又与周公下了一会棋,没办法,他的棋艺太好,周公不让他走。 秦昭叶迅速穿上衣。隔壁的两个人还没有起来,也不知道昨天晚上做了什么坏事。秦昭叶走上去敲敲门。 “谁?”女子回答。秦昭叶这才惊觉自己竟然连人家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是我。”秦昭叶回答,“我要上学去了,你们是不是” “好,我们这就穿衣服。”女子回答。 秦昭叶看着这个房间,塑料花草挂在门的两侧,半透明的玻璃使人能看清里面的人影但是看不清楚具体的样貌,这门的隔音效果也是极佳。唉,昨天晚上,这间屋里,到底发生了怎样的画面呢? 秦昭叶的思想越来越偏离正常人的思维,开始向不正常的方向想。想着在电脑里看到的那些少儿不宜的画面,脸渐渐地红了。 但是里面并没有发生任何秦昭叶想到的画面。昨天晚上,两人脱掉衣服之后,楚亦对谢沄笙的魔鬼火辣身材视而不见,直接躺在床上,口中念念有词。谢沄笙要拍楚亦,楚亦侧过身去,背对着谢沄笙。 “楚亦,你看看我。”谢沄笙侧身躺在楚亦的身后,一手缓缓地抚过自己的洁白浑圆的大腿,声音中满是魅惑。 “沄笙,休要再闹。”楚亦定定心神,道。 “你叫我沄笙!”谢沄笙非常高兴,楚亦终于不再“谢施主,谢施主”地叫了,这也说明着楚亦已经对她放下了心中的那份戒备,心和她靠近了几分,“好,你说什么便是什么。”谢沄笙从床上站起来,走下床,来到窗边看着窗外的景色。 “楚亦,你快来看,这里好高啊!”淡粉色的花格子窗帘将淡粉色映到谢沄笙的身上,颇是诱人。 楚亦不为所动,紧闭着眼。 谢沄笙走上前去,半弓着身体,双手撑在床上,头就要靠在楚亦旁边。 “楚亦?”谢沄笙小声喊道。难道是睡着了?一试便知。 谢沄笙再次来到床边,伸个懒腰:“原本还想要把你喊起来看看菩提寺呢,既然睡着了,那就别看了。”谢沄笙的声音刚好楚亦听得清清楚楚。 楚亦陡地睁开眼睛,却看见了谢沄笙那狡黠的目光。 “醒了?我就知道不这样你是不会醒的。从这里能看到什么?黑灯瞎火的。”谢沄笙将双手叉在腰上,一甩头发,清扬的发丝就随着摆动,“菩提寺没有,美女倒是有一个,你想不想看?” 楚亦无奈地闭上眼,转过身去,再留给谢沄笙一个背影。谢沄笙笑笑,像是见到了什么有趣的事一般。 月亮逐渐地隐到云层里,再也发不出一丝微光。和风气清,深夜一片幽静。不知道,在这种黑暗中,有多少黑暗正在酝酿,又有多少光在滋生。 而楚亦的脑海里,却掀起了一阵狂风。谢沄笙的影子一直停留在那里。俏美的面容,柔顺的长发,纤细的腰肢,像玉一般的美腿,真是诱人。可是,自己已经去除俗根,怎能再起情心?就好像是一本经书上面并无一字经文,满是桃花花瓣,娇艳欲滴。 楚亦摇摇头,使自己清醒几分。强迫着自己进入梦境,可是他竟然感觉到了谢沄笙的气息,那股香气,那股熟悉的味道。 怎么会这样?楚亦心烦意乱,内心躁动不安。 忽然,他感觉到一双清凉的手摸到自己的身体上,那双手在他的背后摩挲着,扰乱他的心绪。难道自己六根未净吗? 楚亦慌忙起身,看着谢沄笙不知道说些什么。谢沄笙也看着他,等着他将自己扑在身下。这是谢沄笙在小说中看到的,一般都是这剧情。 “沄笙,睡吧。”过了许久,楚亦再躺下,将被子盖在身上,呼吸声渐渐变得均匀。 谢沄笙失望地看看楚亦,一撅小嘴,自己都这么主动了,楚亦对自己怎么还是一点心思都没有?哪个小说写的桥段?根本就没有发生!如果让谢沄笙见到那个作者,一定乱棍打死! 谢沄笙无奈,只得躺在楚亦的身边,睡下。 这一夜便这样过去了 秦昭叶还在自行脑补着昨天晚上这间屋子里的动静,这时门开了。 两个人还是昨天的那一身衣服。女的黑色短袖,天蓝色牛仔短裤,男的则是黑色短袖,天蓝色牛仔长裤。一身情侣装搭配。 秦昭叶叹了一口气:“走吧,两位,我要上学去了,再不走就要迟到了。”真是的,小时候听说其他国家好像有个人被蜘蛛咬了一口便能够有蜘蛛的能力,那时候还不信,现在他是真的相信了。在秦昭叶小的时候,因为顽皮,没少被狗追着咬,现在这不就成了单身狗了吗? 好不容易将二人送出家门,秦昭叶火速地往学校赶,终于在上课铃打响之前进入教室,累得他在座位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连旁边的上官梦都来不及看一眼。 这时,林休将走进来,手中拿着一个档案袋,秦昭叶的心咯噔一下,该死,今天好像要考试来着,昨天没听课,怎么办? “今天我们来一场全科目测试,最后一名叫家长。”林休将将手中的档案袋打开,然后从里面拿出试卷,二话不说,发到第一排,让同学们自行向后传,“试卷中的内容,大都是我们复习过的,对于你们来说,应该没有多大难度,特别是最后一题,昨天刚刚讲过,谁要是做错了哼哼。”林休将坏笑一声。 “时间,一上午,三个小时。现在计时开始。”林休将看班级里的同学都拿到卷子,然后看一眼手表,说。 顿时间,班级里只剩下一阵蚕食桑叶的声音,笔下的墨迹书写着人生的努力。 秦昭叶拿起笔,各种物理学公式、化学方程式、生物理论都在脑海中浮现,可是当他将笔放到试卷上准备写的时候,秦昭叶仿佛看到,试卷上画着一个上官梦的模样,她好像在朝他微笑。 第九十二章:叫家长 当长长的成绩单张贴到班级栏上时,班里一片沸腾。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去张望,虽然这种考试在高三下学期变得很频繁,每一次的成绩都不足以说明什么,但是同学们依然去看自己的成绩,顺便看看心中的那个她(他),看看两个人之间的差距,还有的同学已经在暗下里拿着笔算起了两个人能不能考上同一所大学。秦昭叶也挤在人群中,脑袋不停地往前蹭,就想看一眼自己的位次和上官梦的位次。 果然不出秦昭叶所料,上官梦又是班级第一!上官梦是出了名的学霸,每一次考试稳坐第一名,看着成绩单上那个名列前茅的名字,秦昭叶忽然有点骄傲。看到没有?这是我老婆!秦昭叶顺着上官梦的名字往下瞧,却一直没看见自己。 “赵大,钱二,孙三,李四”还是没有。 于是,秦昭叶从下面开始找,果然,一眼便看到自己。那个畏畏缩缩躲在最下面的,不是自己的名字是什么?秦昭叶啊秦昭叶,你的同桌是第一名,而你是倒数第一名,你哪怕是倒数第二也好啊!真是个前所未有的奇葩啊! 成绩看完了,心情自然不好。秦昭叶阴沉着脸走回座位,上官梦侧头看了他一眼,继续低下头来做题。 “喂,那个你又是班里第一名。”秦昭叶碰了碰上官梦的胳膊。 上官梦放下手中的笔,看着秦昭叶点点头:“你呢?” “我今天天气不错。”秦昭叶看向窗外,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上官梦忍俊不禁,掩嘴而笑。 秦昭叶顿时怔住了,上官梦的这笑容,真美。 “你怎么都有黑眼圈了?”秦昭叶伸手想要摸上官梦的脸,忽然发觉这是在教室里,如果自己被拒绝的话那就会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出丑。于是,秦昭叶刚伸到半空中的手又收了回来,一来一去,越发显得滑稽。 “昨天晚上刷题了。”上官梦小声嘀咕。心里扑腾扑腾地,一直在祈祷着:快摸一下我的脸,摸一下啊!可是,当她看到秦昭叶将手放下去的时候,心中的失望如同潮水一般在她心中涌出。 “以后要注意休息啊。”秦昭叶说了一句自己都感觉是废话的话。人家能不注意休息吗?还用你在这里提醒。 “嗯。”上官梦点点头,两只手放在课桌下,相互搓着。 秦昭叶收回目光,刚好看到前面黑板上的高考倒计时,仅剩八十多天了。在这八十多天之里,一直和上官梦搭同桌是他的梦想。不知道两个人在高考结束之后,再见面还能不能互相认得出来。 正如秦昭叶所说,几乎所有的学霸都有三个特点:众人皆睡我独醒;眼圈渐黑终不悔,人家及格我全对;同桌三年,慕然回首,那人好像挺面熟。秦昭叶可不想以后再和上官梦见面的时候,上官梦一脸疑惑地望着他说:这位哥哥我好像在哪见过。那是红楼梦里的老套剧情,放在贾宝玉和林黛玉身上可以,但是放在他和上官梦身上就不一定行。 世人总想着有一段红楼梦里的爱情,无奈男人都活成了罗密欧,女人都活成了朱丽叶。 秦昭叶正在想着,忽然班里静了下来。秦昭叶抬起头来,不知何时林休将已经站在讲台上。 “考试成绩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我们班级里面的第一名,仍然是上官梦同学,大家鼓掌!”林休将的话永远具有号召力,班级里掌声雷动。 待到这一阵掌声过去之后,林休将咳了两声,清清嗓子。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我说过最后一名叫家长。最后一名是谁我就不说出来了,以免伤及到他的自尊心,秦昭叶,你说是不是?”林休将一脸的坏笑。 全班同学的目光瞬间都聚集在秦昭叶的身上,弄得秦昭叶的脸火辣辣的。秦昭叶点点头,心中暗自发狠:林休将,你等着如果有哪天让我抓住你的把柄,哼哼,我也没办法把你怎么着。秦昭叶也是很无奈啊,官大一级就压死人,他和林休将这师生关系,足以把他压得连渣都不剩啊。 “好,既然这样的话,最后一名请将家长喊来,时间为明天上午,地点是我办公室。秦昭叶,你听到了?”林休将问着,手伸进粉笔盒中,拿出多半截粉笔,在黑板山写下:标题,“好,今天我们来复习一下,在散文中,标题的作用。” 秦昭叶无精打采地拿出复习资料来,拿起笔开始记录。 上官梦在一旁看着秦昭叶略显颓废的样子,不禁有些担心。 一天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学生们刷了一天的题,终于在晚上十点迎来了放学的铃声。学校实行人性化,统计了回家距离最遥远的一个学生的回家时间,然后制定了这个放学的时间点,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保证有足够的睡眠。 秦昭叶通常在放学之后,心情好了就回家,心情不好就去网吧呆一晚上。反正父母又不关心他在哪,昨天晚上,自己往家里带了两个人,父母不是也没有发觉吗?这两个人,简直就是工作狂!一天到晚口口声声地说是为自己好,却从不关心自己。 秦昭叶今天还在为明天叫家长的事情烦心呢。 回到家中,秦昭叶关上房门,自己一个人倚在房门上,缓缓蹲下来,想着要不要将这件事情告诉父母。告诉他们?他们为了工作已经够忙了,这不是给他们添堵吗?不告诉他们?明天怎么办?要不然逃课?不行,上一次刚刚在班里发过誓。秦昭叶一下子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正在这时,敲门声响了。 这么晚了,会是谁呢?难道是想要入室行凶的坏人? 秦昭叶从猫眼里向外看,只见门外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女的长发翩翩,男的秃头反光。这不是前几天自己带回来的那两个人吗?怎么自己又找回来了?小区保安是怎么放他们进来的? 秦昭叶打开门。 谢沄笙一脸的尴尬,一手拉着楚亦,一手攥着衣角。 “小帅哥,那个我们又没有地方住了,你看能不能” 秦昭叶真是无语,没地方住就来我家,我家是寺院啊还是尼姑庵啊?不过这次这个小帅哥喊得还中听。 “进来吧。”秦昭叶让两人进来,这么晚了,总不能真让这两个人露宿街头吧。 “谢谢小帅哥。”谢沄笙拉着楚亦的手,走进来。 秦昭叶看着楚亦的背影,忽然想起了菩提寺中的了化禅师,便问:“那和尚,你从哪里来?” 楚亦听到秦昭叶叫他,便转过身,一手立在胸前。“我自菩提寺而来。” “可认得了化禅师吗?” “正是在下的老师。” 秦昭叶又想起了化禅师曾说过,菩提寺的一高僧从林间背回一位姑娘,莫非是这两人不成? “你叫什么?”秦昭叶问。 “小僧名叫楚亦。” 看来是了。“这位姑娘叫什么?” “我叫谢沄笙。”谢沄笙答道。 秦昭叶看着两人,忽地在心中生出一则妙计来。明天的事情有着落了。 第九十三章:见家长 这一天的天气还不错,秦昭叶走到学校的时候太阳公公刚好露出笑脸。明媚的阳光洒在秦昭叶的脸上,就差“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这首歌了。 秦昭叶在教室门口停下脚步,双手轻轻地抚过额头两侧的头发,然后向后面瞧了一眼,看到没有林休将的身影后,才放下心来。他可不想再出一次丑。秦昭叶把脚抬起来,力道在脚掌酝酿。 怦!他一脚踹开门,门在墙壁上再反弹回来一点。全班都安静下来,读书的放下书,刷题的放下笔,都抬起头来看着秦昭叶。只见这个一脸猥琐的胖子迈着得意的脚步走进教室。他得意什么?看看他在八十天之后还能不能得意出来。可是人家秦昭叶不这样想,反正现在你们又管不到我,看着你们一脸惊吓的表情,我就是心里开心。 秦昭叶回到座位上,拿出昨天的没做完的题,继续埋头坐了起来。对于秦昭叶,班级里没有几个愿意和他交朋友。因为大多数人都觉得,秦昭叶的成绩不好,成绩不好一定没有前途,和这种人做朋友就是多了一个拖累。都说一个人的是否成熟,判断标准便是这个人能否为自己的某些利益而和某些人保持亲密的联系。在这个学霸班级里,早熟的孩子未免也太多了些。没事,我们的小胖子秦昭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不是他不在乎,而是他早已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打游戏,一个人逛超市,就连过生日时都是一个人。这样子孤独吗?还真孤独。可是知道自己孤独又有什么用呢?照样还是一个人。秦昭叶也不是没有尝试过去和同学们一起玩闹,可是同学们不待见他让他很是无奈。就是因为他不学习,没有那所谓的前途! “喂。”上官梦戳了戳他的胳膊,轻声喊道,生怕别人听见。 秦昭叶看向上官梦,手中转着笔。 “你以后能不能不要用脚打开门,吓到我了。” “嗯。”秦昭叶应了一声,继续低下头来做题。 “你家长来不来?”上官梦沉默了一下,问道。 “来。”秦昭叶回答一声,继续做题。 “哦。”上官梦应一声,也埋下头来做题。 正在教室里的学生们发奋努力的时候,办公室中的老师对着林休将可谓是告状连连,几乎所有的老师都在说秦昭叶的坏话。为什么说是几乎呢?是因为有一个老师——林休将是倾听的。 正在老师们围绕着秦昭叶这个刺头激烈讨论时,在办公室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听声音是高跟鞋。办公室中安静下来这人还没有出现,可是她的气场就已经使办公室中的所有老师露怯。 那脚步声忽地停下来,旋即是一阵敲门声,紧接着门被推开,走进一女子。 这女子面容俏丽,身上穿着白色蕾丝吊带裙,隐隐约约地还能看到一抹诱人的黑色,脚下蹬着银色高跟鞋,鞋跟足有一根手指那么长。特别是这女子的气场,简直是个女王!可是,看着女子的样貌,也就是二十来岁左右,她来学校做什么? “哪位是林休将老师?”女子开口,嘴唇上涂上了桃花缘色的口红,眼睛或许是犹豫带了美瞳的缘故,竟呈现出淡淡的蓝色,眼睫毛长的让人简直无法相信。 林休将站起来,语气有些软:“我是。” 女子自己找到一张椅子,将它搬到林休将的对面,然后优雅地坐下来,对着林休将说:“林老师,您找我?” 林休将当即一愣,自己什么时候找过这样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办公室的其他老师都咳嗽一声,瞧向林休将的眼神都有些异样。 咳咳,为人师表呢,要做什么事回家做去,在办公室里多不像话。 “我没有找您啊。”林休将一脸的疑惑。 “没有找我?那好吧,林老师,打扰了。”女子站起来,白色蕾丝裙随着她的身体摆动。 女子的后背就呈现在众多老师的面前。几根纤细的带子将这蕾丝裙的两侧连接住,使这蕾丝裙不掉下来,其余的布料,就都是在腰部以下了。 林休将转过身,自己怎么不记得找过她?什么时候?旋即林休将抬起左手,看看手表。真是的,都几点了,秦昭叶的家长怎么还没来?等等,女的不会吧! “等等!”林休将赶忙叫住女子的离开的步伐。 女子回过头,银河一般的发丝在空中打了一个回旋,耳边的银铃闪了一下光。 “请问您是秦昭叶的家长吗?” 女子点点头。 “那请坐,我和您谈一谈秦昭叶的学习情况。”林休将觉得自己的声音都硬气了很多。 女子又折回来,坐在林休将的对面。低低的抹胸中,一条深深的沟壑格外吸引人的眼球。林休将让自己的眼神向上瞥,那里有一块写着“为人师表”的牌子。 “关于秦昭叶,我已经他说过很多次了,考大学是他自己的事情,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引路人,这条路走不走,还在他个人。”林休将说着,手伸向抽屉,从里面抽出一张考试的成绩单来,“高考这场考试,就好像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一个不留神就会摔得粉身碎骨。秦昭叶在这次考试中将前一天刚讲过去的题做错,这就是他的粗心大意。如果这是高考,他或许就会与名牌大学插肩而过,虽然以他现在的成绩,上一个本科都是一个挑战。但是在我们班级,第一名上官梦同学早就已经够了国内的名牌大学的分数,甚至国外也有些名牌大学向上官梦同学抛出了橄榄枝。同是在教室里上课,同一个老师教,这差距怎么这么大呢?”林休将越说越觉得自己有底气。 女子看着林休将那澎湃激昂的脸,说实话,她一丁点也没听进去。 “嗯。”女子点点头。 “这是孩子的终生大事!您怎么能这样!”林休将看到这女子这般不在乎,不禁勃然大怒,“您是秦昭叶的什么人?” 女子想了一想:“应该是他母亲。” 应该?这东西还有应该的吗?林休将感觉有点不大对劲。这女子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岁左右,怎么会有一个高三的孩子? “我感觉做家长的就应该把这些问题重视起来。” 女子抠了抠银耳环:“林老师,我感觉,这个孩子怎样学习是孩子自己的事,我们不干预他的人生,他也就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所以说,林老师,您今日把我叫到这里来,无非是想要在我面前批评批评我孩子,今天我就把话撂这儿了,我们秦家,家大业大,将来足以孩子继承。就算他考不上大学,我也能让他进入一流的公司,总裁不敢说,不过负责人的职位还是可以的。” “你”林休将气得说不出话来。 第九十四章:识破了 孩子的事情孩子自己做主,这大概是林休将听到过的最滑稽的一句话了吧。让尚在朦胧年纪的人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这样的孩子有几个能够成文栋梁之材呢? “我认为,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就应该对自己的某些行为付出代价,只有他真的痛了,才能够明白岁月静好、生活本味,才能够更加的珍惜身边的人、心中的人。与其让我们来安排他的人生,不如让他自己走一走。”谢沄笙的心中也是很紧张。回去必须和那小子算一帐。为什么要让自己扮演他的母亲?扮演他的姐姐不行吗? “可是他现在是在高三,而且马上就要面临高考,他现在的时间根本不容许他这样的任性。现在他需要的是全神贯注地学习。” “可是我感觉我的孩子就应该让他自己做主,哪怕将来在社会上的地位极低,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自己的选择?” “没错,自己的选择。”谢沄笙盯着林休将,书上说这样会使一个人的心理防线被攻破,从而达到谈判成功的目的,谢沄笙想见家长虽然不是谈判,但是和谈判的性质差不多。 “自己的选择?”林休将喃喃道。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自己的小时候,有一次他在和其他的小朋友玩,忽然他的妈妈从后面使劲地拍了他一下,痛的他牙直哆嗦,他不解地转过头去,却看到了妈妈开心的笑容,他问妈妈怎么了,妈妈说没事,就是想打你一下,那时候他就觉得非常委屈,又觉得大人真好,可以随意地对待自己的孩子,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根本就不用考虑孩子的感受,于是从那一天起,他的梦想就是长成一个大人,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所以他就拼命地学习就为了长大后的那一点自由,可是长大后他才明白,自由这种东西,是相对的。 “对,自己的选择。”谢沄笙看林休将有点进入状态,不禁为自己的佯装颇为得意。 林休将对自己说,要不然就算了吧,反正家长都这样说了,自己再逼迫孩子那成什么了?林休将刚想要对面前这个自称是秦昭叶的妈妈的女子说这些话,忽然手机铃声响了。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一个不夜城”林休将掏出手机。 “对不起,我接个电话。”林休将站起身来。谢沄笙的右眼皮陡地跳了一下。 “你好。”林休将有礼貌地道。 “什么?你说你是秦昭叶的妈妈?”林休将忽然有些吃惊,“那这是个什么东西?” “哦,没什么没什么。您说。” “秦昭叶啊,他最近的状态很不好,上课总是走神。现在倒是不迟到了,但是看他的学习状态,好像有什么心事。” “这我就不清楚了。” “嗯,好。这您可以放心,对待班级里的学生我都是一视同仁。” “嗯,好。这样吧,有时间您到学校来一趟,我们面对面谈谈。“ ”嗯,好。“ 林休将放下手机,再坐到这女子的对面,略带试探地问道:“你是秦昭叶的妈妈?” “嗯。”谢沄笙有点心虚,眼神一直向林休将的旁边瞧。 “秦昭叶的生日是多少?”林秀将问道。 “怎么?你怀疑我?”谢沄笙猛地站起来,气势直逼女王殿下。书上说,这时候不能露怯,否则你就是承认了这个事实。 “没有没有,我就是想要知道昭叶同学的生日时间,到时候给他一个惊喜。” “林老师费心了,像您这样贴心的老师还真是少见。”谢沄笙暗下松了一口气,“不劳林老师费心了,我的孩子的生日我会操办好,或者让他自己操办就好。” “既然您不愿意说那就算了,我们继续聊一聊您儿子的事情。请坐,请坐。”林休将虽然知道了面前的这人是个冒牌货,但也不能当面揭穿。 谢沄笙坐下来,双手放在双腿上,裙摆差一点触及地面。 “这样吧,我去把您孩子叫过来,我们当面谈谈。”林休将说着,身子已经向办公室门外走去。 看着林休将出了门,再看着旁边的那些老师都各忙各的,没有人注意到她,谢沄笙便放松下来,拿起桌上的成绩单,挨个看。 说实话,这臭小子考的还真差劲,和倒数第二就差了好几分,这将来都是要竞争的对手啊。再看看林休将提到的上官梦,甩开第二将近三分。这对于第二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打击啊。 正看着成绩单,只听外面脚步声想起,接着林休将带着秦昭叶走进来。谢沄笙看着一身校服的秦昭叶,不禁乐了,这还是那个在网吧里上网的秦昭叶吗? 而秦昭叶在看到谢沄笙的那一刹,怔住了。好美。彻底颠覆了他对天使的认知。白色蕾丝吊带裙,将谢沄笙的身材完美勾勒,凹凸有致,细腻玲珑,红润的脸颊上一抹诱人的绯红,耳边的银色铃铛不经意间作响,特别是谢沄笙眉宇间透出来的气质,有点淑女,但更像女王。 只是这样的唯一缺点就是太年轻了。这是自己的妈妈啊,怎么这么年轻?拜托,你好歹也化妆化年龄大一些嘛,你这样都快成我妹妹了。 “妈妈。”秦昭叶极为不情愿地喊道。 “哎,乖儿子。”谢沄笙趁机应道,心中暗爽。 秦昭叶咬牙切齿,还不敢在老师面前发作。 “以后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啊。”谢沄笙站起来,走到秦昭叶的身边,摸摸秦昭叶的头发,“妈妈已经和林老师说过了,以后,林老师不会对你那么严格,你一定要自觉,知道吗?” 听到这句话,秦昭叶心中的愤懑才缓和了点。 “妈妈这就回家去了,有什么事给妈妈打电话。”谢沄笙看到秦昭叶的眼神一直往门的方向偏,便知自己的任务完成了。 “嗯。”秦昭叶道。 ”那好,林老师,如果没有什么别的事,那我就先回去了。“谢沄笙向林休将笑道。这一笑又将秦昭叶迷住了。 ”嗯,好,以后有什么事情我会通知你的。”林休将也笑笑,看着女子那窈窕的背影,林休将怎么也想不通,这女的,乔装打扮成秦昭叶的妈妈,也太年轻了些。 “老师,我妈妈都和您说了吧。”秦昭叶看看谢沄笙的背影,再向林休将笑道。 “没错,你妈妈已经和我打过电话了,明天下午,她会过来。” “老师,您说什么呢,我妈妈这不是已经来了吗?”秦昭叶忽然一惊,难道露馅了?不能吧。 “你的这位妈妈除了劝我不要管你之外,就是在说,你会对你自己的行为负责。”林休将将双手搭在秦昭叶的肩上,向兄弟一样看着秦昭叶,“你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知道吗?” 秦昭叶愣了一下,不知道说什么。 “回去上课吧。” 第九十五章:身边百态 谁能尽情地嘲笑呢?谁又能嘲笑谁呢?就像李凌心,在二十几岁时还嘲笑一个神经病人,可是如今呢?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月光搅动星河,几处幽黑,几处灰蓝,星辰杂乱分布,任谁也想不出来那是什么星座。下方的世界草虫鸣鸣,歌唱着悦耳的乐章。 精神病院 由于这里的人都多少有些不正常,所以精神病院建立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四周没有居住居民,也就脏乱一片。几乎所有被调在这里的护士和保安都大骂倒霉,甚至有些人直接辞职不干,想让我去精神病院?下辈子吧! 此时的精神病院中,表面上一片安静,其实都在窃窃私语。 “皇上,您何时用膳呢?” “朕已经用过膳了。” “那皇上今晚准备临幸哪位妃子啊?” “朕要去哪还需要向你禀报吗?”李凌心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的半轮鹅黄月亮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移动着,星光闪烁,好似眼睛一般。李凌心用了两天的时间了解了这精神病院中的几乎所有人。 叫他皇上的这位,名叫孙台有。说是精神病,其实就是看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小说看得走火入魔了,分不清楚幻想和现实,看谁都是皇帝。这样也好,最起码活得满足。医院里的人都叫他“公公”,而他倒也是不反对。 “老李头,你们这一天到晚的,都在说些什么呢?”问李凌心问题的这个人就在隔壁,叫张力如,据他自己的描述,一米九二大高个,身材魁梧,样貌绝伦,力大无穷。他被关到这里就是因为他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会暴走。人们敬畏他,叫他一声“壮汉”。 “和你说了你也不懂,这叫学问。”李凌心背着手,吹起口哨。 “受过教育的人就是不一样,说话都带着气质。哪里像我,大字不识几个。”又有一人说道。再说话这人名为夏水弥,因为在家里穷疯了,所以自己利用空间技术抢劫了银行,也是一代人才。据夏水弥说,他们家祖上三代都是穷光蛋,家里揭不开锅的那种,在他抢劫银行被抓后,没有办法才伪装成精神病。这里的人叫他“糙汉”。 “你个糙汉在这里插什么嘴?家里的地种完了吗?”这个从声音中就透着桀骜不驯。这人是精神病院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听他自己说已经记不清楚自己活了多少年,只知道自己没有到三十岁。这人的事迹那是真叫事迹。他自己到公安局中自首,说自己强奸了十几个女孩,慌得警察连忙把他摁住,生怕他跑了,然后将他暂时囚禁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警察局上上下下都为寻找这十几个女孩而忙得焦头烂额,就差局长亲自出动。直到有个细心的警员发现这人总是自言自语,说一些奇怪的话,于是有了这是精神病的假设,结果专家鉴定之后发现,这人还真有精神病!他患有严重的人格分裂症,那些被自己强奸的女孩说白了就是他自己,他幻人格分裂出了十几个女孩,并与这个男性的自己发生关系,也是一代神人。一年前,男性的这个自己感觉到内心愧疚,于是来到公安局自首。这个结果一出来,全警察局都崩溃了。于是精神病院的病友们调侃式的叫他一声“流氓”,他自己倒也挺随意,对于流氓这个称号颇不在意,平日里有人叫他流氓他就应着。 “嘘!”忽然,传出一个嘘声,病房里静了下来,都向外张望,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我要升天啦!”这个声音好像在述说着一个惊天的秘密。 “道友,你都升了多少天了?大概已经进入河外星系了吧。” “嘘,仙人升天不得打扰!”那人的声音又响起。 李凌心知道这人,他是这里面最为神秘的一个人。每天都嚷嚷着要升天,可是每天都在这里,但要是说他这是精神病行为,那倒也说不过去。他足不出户,就能知道外面的事。在精神病院的人平日里是出不去门的,因为怕扰乱了社会治安,所以也就处于一个与世隔绝的状态。可是这人,他能够准确的说出外面发生的,就连当世最具影响力的作家“l幽篁”今天和小女友又去哪里约会了他都能说清楚。有些事情,用科学他解释不了,但是还真的不能不相信。 “道友,l幽篁今天又去哪里约会了?”流氓问道。 “今天去了初心公园。”那道友掐指一算,故作玄虚道,忽然一惊,“啊!我还要升天呢。” “哈哈哈哈。“病房里一片哄笑。 l幽篁?李凌心听说过这个作家,和自己还有几分交集。可是他不是单身吗?好像是有一个喜欢的人。 “文人,你在这里可受得了?”糙汉问。 “承蒙各位挂念,受得了。就是这里简直像是牢狱一样,还真有点不习惯。”李凌心答道。病友们给他的外号是“文人”,旨在称赞他一身的老儒雅之气。 “那就好,有些人刚来到时,可是哭着喊着要逃出去,最后还不是被抓回来了。” “壮汉,你怎么又说,当着新人的面,给我留点面子。” “怎么?我就说,有本事你来打我?” “哈哈哈!”病房中又是一片哄笑。 忽然,黑暗的病房中亮了起来,刺眼的灯光让精神病人们好长时间才适应过来。 “干什么!干什么!吵什么!都睡觉!再让我听到一丝声音,都要挨打!”声音极其霸道。 病房中安静下来,李凌心想,这是个什么样的人?竟然有这般威严。 伴随着“咔”一声,病房中又暗了下来。 安静了那么不到一刻钟,又有人开始小声说话。 “这么凶,等我升天了打爆你!”不用问,这是道友说的。 “你们在这里受罪,你们的家人知道吗?”李凌心有些想老伴了。不知道老伴知道他在精神病院之后会是什么样,你有高血压,千万不要着急啊!药在床边的第三层抽屉里,一定要记得啊!老崔应该能将这件事给圆过去吧。 李凌心忽然又想起交付给老崔的那张纸条,想起了自己要打造的那些零件,想起来在地心与那个骷髅的约定,悚然一惊。他竟将此等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 第九十六章:拒绝服药 夜深人静的时辰,大多数人在此时已经熟睡,可是精神病院中却热闹得像个菜市场一样,时不时便是一阵哄笑。可是当李凌心问出一个问题后,沉默了许久。李凌心感觉自己问错话了。 “知道我们在这里,却不知道在这里受罪。”糙汉打破沉默的气氛。 “这些孩子,表面上还挺孝顺,但是连陪也不陪一陪我们,我们是需要钱这种东西没错,但是我们更需要他们的陪伴。” “就是就是,我家那女人,每天都是忙于工作,从来都不看我一眼。” “你还不错,家里还有个女人。可怜我这没文化的,连老婆都找不到。俗话说的好,老婆孩子热炕头,我孩子没有,老婆没有,可是我偏偏连热炕头都没有。被人当成神经病住在这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去。” “出去?糙汉,你就做梦吧。进了精神病院你还想出去?或许等你死在这儿了会有人把你抬出去。” “你们就少说两句吧!”一直在沉默的流氓说话了,“你们就让家里人少操点心吧!现在这个世界,那个孩子不是上有老、下有小?那个人过得轻松愉快?你们想想,如果你们出去了,让别人知道你是精神病人,还让不让你家里人活了?说起那谁,我知道,他有个亲戚是精神病。啊?精神病,这不会遗传吧。遗不遗传不知道,反正基因肯定是有的。啊,那既然这样,还是不要和他交往了。哈哈哈哈。”流氓自己说道,就好像有个人在和他说话一样。 “流氓说得有道理。他们肩上的压力太大了。”壮汉道。 “行了,我从小就是孤儿,你们聊吧,我先睡了。”流氓随口一说,旋即到头便睡。 “你是孤儿你在这里说得和真事一样!”壮汉大吼一声,“信不信老子揍你!” 又是一阵哄笑。 一夜的时间便这样过去,刚一开始便是一群人闲谈,然后渐渐地都睡着了,停留在李凌心耳边的是均匀的呼吸声和不知道是谁的呼噜声,只剩下李凌心一个人还是神智清醒。 “公公。”李凌心叫道,他想看看孙台有还醒着吗。 墙角的人影没搭理他,看来是睡着了。 没有人打扰的时候。李凌心就会回忆自己这前半生的生活,想着那些早已经入土的朋友,想着那些不知为何就离开了的朋友。人的一生中有三种离开,一种是主动,一种是无奈,一种是悄悄地。 李凌心忽然又开始想自己的那张全都是零件的设计图纸。他总感觉那些零件缺少了点什么,可是一时半会又想不通,看来需要等到老崔将零件送过来之后自己将那些零件拼接上才能知道缺陷。 “我需要一支笔。”李凌心又想。他必须要有一支笔才能打开大脑的思维。 国家物理研究院 这里即使到了晚上也是亮如白昼,因为物理学界的的大多数科学家都有某种令人接受不了的嗜好,比如这位,老刘同志,就喜欢在晚上搞科研,白天吃喝玩乐,闲得没事开个小会,述说一下自己的无聊心情。 此时的国家物理研究院中,有一个房间中灯光略显昏暗,一个老头拿着一张图纸聚精会神地看着,时不时地称叹画这张图纸之人的想象力。还有一个老头躺在不远处的真皮沙发上,半闭着眼,好像已经进入了梦乡。 “老刘,你就让我睡吧。等明天一早我们再研究,行不行?”躺在沙发上的老头很无奈,都这把年纪了,还在夜里搞这些脑力劳动,真的是 “不行!明天我就不知道想什么了。趁着现在有点思路,赶紧把这些搞了。”刘老头依然伏在书桌上,眼眸不离图纸一点,“真不错,这都能想的出来。空间切割,空间切割,这是要有多大的利润啊!” “你都是要入土的人了,还在乎那些干什么?要是让我说,你就应该像我一样,享受享受。” “老郭,你这样对得起你胸前的那个国家物理研究院院士的徽章吗?” “怎么?国家物理研究院院士就是铁打的、钢锻的?那不还是人吗?那不是还需要休息吗?” 刘老头的身体一震。说实话,他也感觉自己确实有点老了。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呢?是觉得自己眼花?还是耳背?还是种种疾病缠上身? “哼!”刘老头冷哼一声,继续低头研究着。 “现在就打电话给金属冶炼厂,让他们造一件出来,拿到实物才知道它的精巧,像你这样拿着一张纸,大眼瞪小眼,能看出什么?”郭老头见老刘对他的话嗤之以鼻,也拱了一下鼻子,道。 “对对,老郭,还是你聪明!”说着,刘老头就要拿起电话,却被劈手夺走。 “那也要到明天啊!现在大半夜的,你让人家造零件,折磨谁呢?”郭老头将电话放下,“睡觉。” 语罢,郭老头合上眼。 刘老头笑了一声,将西装盖在郭老头身上,然后自己坐在桌前,趴在桌子上进入梦乡。 郭老头并没有睡着,他翻个身,想到了那个叫李凌心的老头。这是那个人想出来的,老刘这样做,怎么能对得起胸前的那个“国家物理研究院”的徽章呢? 一夜的时间转瞬即逝。第二日,天刚蒙蒙亮,精神病院中就炸开了锅。 “什么?有人拒绝服药!“精神病院的某间办公室中,一个带着黑色眼睛,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厉声大喝。 “是。”他的对面,是一个小护士,目光不敢正视他。 “就算给我噎,也要把药给他噎下去!”那男子说道,“是前几天刚来的那个老头吧。” “是。” “新人不懂规矩很正常,找一个心理医生给他辅导辅导,他就想开了。” “是。”小护士出了办公室,将门带上。叹了一口气,又有一个要受罪的,还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能挺住吗?想着,小护士沿着回廊走,走到一个房间前,,犹豫了一下,推门而入。 太阳还没有出来,有一个看上去极为优雅的男子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的地平线,等待着日出。听见推门声,男子转过身来,面容清秀,却在眉宇间流露出一种说不出来的妖媚。 “又有人不听话了?”这男子的声音有点尖。 小护士低着头嗯了一声,好像是害怕什么。 “好,带我去。我给他治疗治疗。”男子的嘴角上扬,眼睛微眯,好像是在轻蔑。 第九十七章:偷一支笔 五花大绑!一个将近六十岁的老头,被五花大绑起来,绑在椅子上,关在单独的一间屋子里面,四面墙壁被粉刷得惨白。 在这个老头得面前,站着一个举止很是优雅的男子,说着一口极为标准的普通话,在老头面前踱来踱去,眉目飞扬,手中还拿着一个电棍。反观这老头,倒是没有这般绅士风范。老头双目通红,脸上的皱纹被愤怒挤在一起,双手握拳,手臂上年迈的血管暴起,身体在不断地挣扎着,想要挣脱绑在身上的绳子,颇为狼狈。 “不要再抵抗了,有多少人,在初来乍到时都像你一样,死也不吃药。但是后来呢?”男子走到老头面前,目光炯炯地看着老头的双眼,“你以为你的努力抵抗就有用吗?你以为你的坚持真的会换来免遭药物之苦的待遇吗?别做梦了。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东西是你坚持不得的。听话,把嘴张开。”男子的声音充满磁性,容易让人一听便放松警惕。 李凌心这么大的年纪,听了这男子的话,也不由放松了,就要把嘴张开。 男子看到李凌心的表现,不由一笑,果然没有人逃脱他的催眠。催眠,是指催眠师向对方提供暗示,以唤醒他的某些特殊经历和特定行为。在催眠的状态下,一个人可能会在感知、思维、记忆和行为上发生改变,包括暂时的麻痹、幻觉和忘记以及对催眠师做出反应。这种技术在心理学上被称为催眠术。催眠术大部分用于治愈心理创伤或心理障碍,但是在古代,有些人心存恶念,利用催眠技术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是催眠犯罪。例如著名的海德堡事件,就是巧妙地利用了催眠来犯罪。 这男子,在巅峰状态下使用一个眼神就可以让一个意志力薄弱的人听从他的命令。他好像就是天生的催眠师。 男子见催眠得逞,便扔掉手中的电棍,从一旁的桌上拿过一把白色的小药片,先凑到鼻尖,自己闻了闻,满脸陶醉的表情。 “多香啊!”说着,男子将药片递到老头的嘴边,就要把这药片给李凌心吞下肚去。 李凌心闻到一股清香味,忽然感觉有些不对,他神智猛地清醒,看到男子的手就在他的嘴边,赶紧闭上嘴,死咬牙关,坚决不让这药物进入肚中。 “死老头,你给我张嘴!”男子见唾手可得的成功烟消云散,不由发火。他另一只手抓住李凌心的下颌,想要强行让李凌心张嘴。 李凌心死死地咬住牙关。 “好。”男子放开手,将药物倾在桌上,然后拾起电棍,打开开关,便有吓人的电火花在上面打起。 “你要干什么!”李凌心厉声喝道。他一辈子和儒雅之人做朋友打交道,从没有见过这般场面。 “哼哼。”男子优雅的脸上忽地闪过一丝邪祟的笑,“让你体验一下年轻时候酥麻的感觉。放心,电压不是很大,电不死人的。” “什么?”李凌心还没有缓过神来,就感觉到全身的一阵酥软,进入抽搐状态,眼前一黑,他昏迷过去。 与此同时,一间精神病房的门悄悄地打开,接着从里面探出一个脑袋,左瞧瞧,右看看,直到确定这条回廊中没有人之后才蹑手蹑脚地走出来。这人长相普通,头上染着黄头发,将近一米八的个子,却有一身瘦小的身体,精神病院病号服穿在身上有一种宽大的感觉。 “流氓,外面有没有人啊?“正在这人张望间,里面传出一个声音。 “你急什么?没有。”这人道。 “那你赶紧去吧。” “知道了,就知道催、催、催。”流氓埋怨一声,蹑手蹑脚地向回廊的尽头跑去。 “流氓,一定要弄到啊,皇上的幸福就全靠你了!” “知道了,公公。”流氓应了一声,旋即消失在回廊尽头。 流氓是要去一间办公室中偷一支笔,随便哪个办公室都可以,只要有笔就行。 流氓随便找了个房间便走进去,里面没人,流氓赶紧进去翻箱倒柜,却只看见一对文案,上面有他们每个人的照片,还有家人的联系方式等等。 哈哈,这壮汉,拍照的时候这么难看,回去要嘲讽嘲讽他。该死,我是来找笔的。 “这么大个办公室,竟然连一支笔都没有。”流氓找了好长时间,不禁埋怨。 再到隔壁试试,流氓刚想出门,却听见了逐渐靠近的脚步声。流氓瞬间被吓得魂不守舍,瘫在地上,这要是被抓住了,还不知道有什么惩罚呢。找个地方躲起来! 流氓四面寻找,最后藏在了桌子下。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流氓看见一双脚走过来,身上穿着白大褂。 那人走过来,走到桌子前坐下。流氓可以看见他的整个下半身。流氓不敢出一点动静,只得静静地听着那人的一举一动。 那人拉开抽屉,放进去一个硬物,然后又将抽屉合上,嘴里哼起不知道什么曲子,脚尖还随着曲调掂动。流氓是真的怕这人一脚踹到他,身体紧紧地靠在桌子的另一侧。如果要是被抓到,好像会被交给一个狠人,看上去一脸的优雅风范,其实是拿着电棍的狠角色。 那人抽出一张纸,然后流氓就听到了沙沙的写字声。 有笔! 流氓一喜,差点直接喊出来。 笔落声响起,只听那人说道:“抵抗有用吗?最后还不是吃下去了?为什么还要受那一番罪呢?” 那人站起身,向门外走去。 流氓没有在意这人说的是什么,只等着这人出门,然后自己就可以拿着笔回去了。等了好长时间,在确认那人不会回来后,流氓才从桌子底下钻出来,将桌子上的笔放进精神病院病号服的口袋里,便飞快地原路跑回。后面有没有人连看也不看,只顾一股脑地向前跑。 流氓回到精神病房中,才敢喘口气,却发现众人围成一个圈,根本没有人搭理他。 “喂,笔我偷回来了!”流氓喊道。 没人搭理他。流氓感到好奇,凑过去,却听到下面的声音。 “皇上啊!您还没有立太子,怎么就驾崩了呢?” “这位道友并没有死,他只是升天了。” “文人,我数三个数,你给我醒过来!” 流氓恍然大悟,文人出事了! 第九十八章:吐出药来 “文人!文人!你可不能有事啊!笔,我给你偷出来了!”流氓挤进人群,看到躺在地上的李凌心,瞬间崩溃了。 “都给我闪开!”只听糙汉一声怒吼,紧接着扑过来,看着李凌心,虎视眈眈。 “糙汉,你想干什么?”壮汉问。 “我听家里人说,当人昏迷不醒的时候,最管用的办法就是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糙汉一笑。 “你给他心脏按压?先不说他这一大把年纪,就你那手劲,普通人能让你压几下?”壮汉笑道,“就连我也承受不了。” “也是啊。”糙汉挠挠头,“那我给他人工呼吸。”糙汉猥琐地笑笑,旋即舌头舔舔嘴唇,就欲将那烈焰红唇亲吻上去。 “等一等!糙汉,你干什么!皇上的龙体岂是你能碰的?” “废什么话,你家皇上再不救就驾崩了!”说完,糙汉继续他的动作。 在烈焰红唇距离李凌心的嘴唇还有零点零一公分的时侯,昏迷中的李凌心忽然感觉头皮发麻,全身猛地一颤,陡地睁开双目,却看到一双眯着的浑浊的老眼,鼻尖有一股难闻的气味。说时迟,那时快,李凌心想也没想,直接一拳轰上去。李凌心是物理学的学者,平日里做实验都是自己和老崔搬实验设备,所以虽然年纪挺大,但是力气也不小。这一拳,将糙汉打的脑中嗡嗡作响,鼻尖一热,他便失去了知觉。 “糙汉!糙汉!”众人大呼。 李凌心缓缓地坐起来,警惕地看看四周,却看到那些都是熟悉面孔。 “我没事。”糙汉缓过来,也坐起身,摸摸鼻子下方,鲜红的血液沾了他一手。 “恭喜皇上,贺喜皇上,皇上万福金安!”公公跪在李凌心的面前,磕头。 这一声再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到李凌心的身上。 “你怎么样?”流氓问道,旋即从病号服的口袋里拿出笔来,递给李凌心看。 “没事,糙汉他怎么了?”李凌心接过笔,“万分感谢。” “谢什么?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流氓摆摆手,“糙汉啊,没事,可能是看到了什么辣眼睛的东西,有点上火,缓一会就好。” 李凌心这才放下心来。 “没事吧?”壮汉走过来,担心地问道。 “没事。”李凌心摆摆手,“倒是多谢了流氓小兄弟的这支笔。” “一支笔而已,弄一支笔还不容易?分分钟的事。” “那人怎么对待你的?”壮汉好奇地问道。 李凌心回想起在那个房间里的经历,若有所思:“那个人很奇怪,他的声音特别怪异,如果不是我的定力极强的话,或许已经在服从他的命令了。” “然后呢?” “然后他拿着电棍电了我一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壮汉忽然站起来,满脸的惊叹。围在糙汉周围的人也都看向李凌心,糙汉亦是如此。 “文人,你站起来。”壮汉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忽然说道。 “什么?” “你站起来!”壮汉大声道。 李凌心疑惑地站起来,身体还有些微颤。 壮汉忽然手指着李凌心的后面,喝道:“看,飞碟!” 李凌心下意识地转头。外星人一直是李凌心心中的一个疙瘩,因为人类与地核签订的协议不允许人类对外太空进行探索,所以这么多年来,人类对于外星生物的了解就停留在古代。如果在这里能见到传说中的那种圆盘状飞行器,那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 飞碟没有看到,李凌心却感觉腹部被人猛打了一下,旋即肚中翻江倒海,将胃中没有消化完的东西连带着少许的胃酸,一齐吐了出来。 壮汉松了一口气:“吐出来就好,吐出来就好。”李凌心捂着肚子,再蹲到地上。公公见到此情此景,先是张开嘴,眼睛瞪着壮汉,大声喊:“有刺客!来人呐!护驾!护驾!” “喂,你这是什么意思?”李凌心被这一拳打得上气不接下气。 流氓走过来,蹲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老头,你该谢谢他,如果不是壮汉,等这药物消化了,受苦的可就是你了。” “嗯?” “这药片中有能够麻痹人的神经的东西,会让你上瘾。”流氓看着李凌心的呕吐物,道。 李凌心恍然大悟,连忙对壮汉道谢,公公还在那里喊着“来人,护驾!保护皇上!” 夜间 李凌心借着皎皎的月光,拿出流氓给他弄来的笔,在地上演算起来。公公就守在门边,一看见人来便告知李凌心。 “质能方程,守恒定律,这些在理论上不应该有错,但是在实际的角度上来讲的话,它还不符合。”李凌心愁眉不展。 李凌心的手不断地写着各种方程式,偶尔还停下来想一想,或者是在地上画画图。 “皇上,皇上,有人来了。”公公轻声道。 李凌心一惊,连忙躺倒床上,公公也赶忙回来,躺倒床上,闭上眼睛。 门外的灯光一闪一闪的,脚步声好像也在迎合那灯光的闪动频率,最后,这脚步声停在了李凌心所在房间的门前。是皮鞋的脚步声。 “您放心好了,已经强行给他喂了药。” “那也不行,必须仔细留意他的一举一动,千万不要让他出来。” “是,是。” “这里的人都是什么待遇?” “其实您听着这里是医院,其实啊,和牢房没有什么区别。门口站着好几排保安,再加上我们的轮班值守和夜夜点名,保证让他一只苍蝇也飞不出去。” “希望是一只苍蝇也飞不出去。” “绝对的。” 脚步声渐渐地远了,李凌心松了一口气,还好那人没往里面看,不然满地的公式,让谁看到都会起疑心。 等下,自己是精神病啊,做出点什么常人不能理解的事也很正常。 李凌心刚想跃起,准备大动干戈,忽然又想到:自己会这么想,这里的其他人就不会这么想?肯定是这里的人对这种行为有惩罚措施。还是别干了,老命最重要。 第九十九章:希望燃起 “文人,你这是在干什么呢?写写画画的。”某一日,在精神病院病房中,一个老头在地上写写画画,旁边一群人围观着。 “这是宇宙的负能量。”李凌心看着笔下的那些公式,道。 “负能量是什么?”壮汉问。 “笨蛋,负能量你都不知道。”糙汉把壮汉拉扯到一边,“你听我给你讲,这个负能量。”糙汉顿了一下,“我给你举一个例子,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句话还有人信了,再比如说生活会让你苦上一阵子,等你适应之后,再苦上一辈子。你听着这些是不是特别悲观?这就是负能量。” “你们说的都是什么鬼话?文人说的负能量和你们说的不是一回事。”流氓在一边看不下去了,“人家文人口中的负能量才没有你们这么肤浅呢。” “哦?”李凌心停下笔,看向在角落里坐着的流氓,眼神中多带些疑惑,“你说说看。” 流氓站起来像背书一般地说道:“负能量是指低于真空零点能的能量。”流氓看向李凌心,心里稍稍有点慌。 “继续。”李凌心说。 “负能量意味着负质量,真空中的量子涨落具有能量,这个能量值就称为零点能,如果某物质的能量低于周围空间的量子涨落能量就说这个物质具有负能量。”流氓看着李凌心,看到他没有对自己的观点进行反驳,而是若有所思,才继续向下说:“据古代研究学者认为,宇宙诞生之初时,同时产生了正能量和负能量,二者的比值为一比一。正能量产生了正负粒子,正负粒子的数量原本应该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一百亿对粒子之外会多一个粒子,于是经过了正负粒子的湮灭,产生了大量的热量并剩下了大量粒子。剩余的热量就是宇宙背景辐射,而剩余的正粒子就形成了我们看到的这个世界。但是这个负能量在宇宙大爆炸的概论下违背了能量守恒定律,所以在古代那些物理研究学者就已经将这种观点弃之不理。”说着,流氓打一个响指,空间扰动,空气中的粒子重新组成,按照特定的顺序,竟形成了一幅宇宙大爆炸的图像。宇宙混沌时期,奇点如同空气中悬浮的粒子一般相互碰撞,产生的巨大热使奇点爆炸,正负粒子相继溢出,正粒子形成物质,负粒子形成引力。 正在李凌心膛目结舌地看着流氓所展现出来的这图案时,流氓却再打一个响指,图案消失,取之而来的是流氓脸上的那股子桀骜不驯的匪气。 “你听懂了吗?”糙汉小声地问身边的壮汉。 壮汉摇摇头。 “那你听得像个专家一样?” “我感觉文人好像听懂了。”壮汉手指文人,面上全是不可思议。 糙汉看向文人,瞬间惊呆了。只见文人笔下生风,片刻之间就将公式写得满屋子都是,而且他的身体在微微颤抖。公公跟在他的身后,看着李凌心那费力的样子,满脸的不忍。 “皇上,保重龙体啊皇上。” 这人是精神病?一开始送来时他们还没有觉得有多么不正常,以为和他们一样,都是心理上有一点障碍。可是现在看他这般疯狂,还真有点精神病的特征。 壮汉朝糙汉努努嘴,示意过去瞧瞧。两人蹑手蹑脚地来到李凌心的身后,流氓回到墙角,坐下,看闭上眼睛假寐。 “文人,其实流氓他就是瞎说的,你千万别当真,什么负负得正的,都是骗人。”糙汉说。 李凌心停下手中的笔,看向壮汉,眼中闪着二十岁的光芒。 “不,那不是瞎说的。”李凌心看向缩在墙角的流氓,忽然有点敬佩这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流氓,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他说的呗。”流氓眼也不睁。 “他?”李凌心想不到这里还有一个物理学专家,如果那样的话就太好了。 “对,就是他。” “他是谁?”李凌心有点哭笑不得。 “是我。”流氓忽然答道。 “你?”李凌心有点乱,“你不是说‘他‘吗?” “他说的就是我。” “他?”李凌心彻底凌乱了。 “好了好了。”壮汉慌忙插进来,然后朝李凌心使了个眼色,示意李凌心到一旁说话,“文人,流氓有轻微的人格分裂症,不知道下一秒就会变成什么人。” 李凌心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只不过这人格分裂症是轻微? “行,你忙你的,我们走了,去看看道友的天升得怎么样了。”壮汉道,旋即拉上糙汉和流氓走出门去。 李凌心看着三人的背影,感觉这简直就是上天给他的机会。 “皇上,您饿不饿?这是御膳房送来的点心。”公公手中托着两份营养早餐,道。虽然在时空智能的条件下,人类研制出了液体的营养剂,只需一支便可以撑好几天,但是人们还是愿意跟随古代的传统,享受“嚼”的乐趣。 李凌心接过一份:“那份赏给你了。” “多谢皇上!”公公托着剩下的一份退下。 “皇上,在宫中这半年,您过的怎么样?”正吃着,公公忽然问道。 李凌心一惊,这么长时间了? 是啊,半年了,自己住进这里半年了,自从流氓给自己偷来第一支笔之后,他用完了一支又一支,别问我笔是从哪里来的,我死也不会告诉你们是流氓一次次死里逃生偷来的。 也不知道老伴怎么样了,这半年有没有找他?老崔啊,你可千万不能忘了我交代给你的事情啊,你那过目不忘的本领可千万不要出岔子。 李凌心吃着吃着,忽然就掉下泪来了。看着满屋子的公式,自己这过的叫什么日子! 公公一看,自己的皇上眼角竟然滑下一滴泪,慌得他连忙将饭放到一旁,跪下连连磕头,“奴才该死!奴才该死!不知为何会惹万岁爷伤心,奴才该死!” 李凌心听了,一笑:“没事,我就是想起在宫外和皇太后的那些事来了。” 正说着,忽然在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紧接着,两个人影就停留在李凌心所在房间的门前。 “你快点啊。”这个声音颇为蛮横。 “一定一定。多谢您的通融,这是我的感谢。”这个声音有点苍老,而且怎么有点熟悉。 李凌心放下碗筷,看着外面的其中一个身影,眼神微眯。快要入土的他使劲地想着那个人。 嘿,说曹操曹操就到,那不正是老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