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荷听雨泪文集》 忆张玲 你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我想,那说的,该是你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总记得你那句“苍凉的手势”那是你年轻时的句子,二十多岁的年轻,却写出如此苍老的句子。总是在想象里,在一片空旷的灰暗的天空下,你遗世独立,深秋的风吹乱了你的长发,你清瘦的身姿背对着人世,微微仰首向天,偶然间回眸,清亮的眸子里是一抹奇异的冷漠,和眼底看破世态的沧桑。你那天才的眼睛里,是常人无法领会的落寞。你高傲的头颅,在精致的发型的装饰下,深藏着常人无法企及的灵魂,是这世上,这天地间,这千百年来,都无人能够超越的一种高度。 在那个极其腐朽的年代,在那座已经被虫蛀得霉烂的深宅大院里,你除了发展你的天才外别无其它。你是多么幸运,在众多平庸的人群里,你是一颗罕见的宝石,光茫四射,直刺进人的灵魂深处去,把人内心深处最深藏不露的最微妙的情感一层层剥开,大白于天下,用你无可挑剔的几近完美的文字组合剖析着人性的丑陋与凶恶。在这个喜爱歌颂美好的世界,在这个喜欢大团圆结局的国度,你是多么的与众不同。你是那个躲在自己安静角落观察世人的智者,用你犀利的眼神,用你独特的视角,用你天才的思想,用你高贵的灵魂,把那些人们刻意要隐藏的,最最不愿被外人发现的识破的最隐秘的东西赤裸裸地揭示出来,用你无可复制的文字,用你冷静而痛苦的灵魂。 你又是多么的不幸,可是,这不幸,于你又算得了什么?那不过是一页被虫蛀的篇章,你在那不幸里,时时想到的是逃脱。逃脱是一种幸运,不会被那不幸埋藏。你从来就不会是那个对父母言听计从的乖孩子,你是独立的你,你有自己的思想王国。 女人可以逃脱很多不幸,却往往逃不脱感情的羁绊,在这一点上,你也不例外。只是,你有许多女人不会有的勇气,你会义无反顾地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这是常人的观点。而对你来说,爱本就没有该不该之说。也许你的遗憾在于,当那人已经另有新欢时,你却还一往情深地自讨其辱,这在你的生命中,或许是一道永远不能愈合的伤疤,却恨不起来。 你选择逃避,你的天才是否也在那次情疡中消失。你从一个他人无法企及的高度突然殒落,突然凭空消失,就像是一颗流星,刹那的绚烂后将自己燃烧——只留下一具没有了太多灵魂的躯体。你在与世隔绝的生命里,是否也有一部分自虐的情感?还是你把自己紧紧的包裹,只为了不再让这个世界伤害你?你本就不是常人,只是无意中到这世上来走了一遭,却被这世界伤得体无完肤。你留给了这个世界光彩夺目的财富,却选择了默默地离开,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或许,你的灵魂,早已升入你来时的国度,在那里,你才能找到你想要的幸福。? 一片落叶的宁静 秋天来时,你的世界里秋叶纷纷飘落。我并不难想象,那金色的秋,是我的最爱,是我梦里最美的颜色。我聆听着落叶的飘落,舞出最美的声响,仿佛衣袂在风里飘拂的感觉。我想象着,走上落叶满地的小路,又干又脆的黄叶在我的脚下只有美妙的沙沙声,在我的梦里最是动听。 你说,我来,带来了一片洁白,我走,带走了所有颜色。 你该会看见,在那已荒芜的路边,野草已枯黄,开始了漫长的冬眠。在那瑟瑟发抖的草尖上,是不是躺了一片落叶,宁静至极,它已在那里躺了千百年,只为了,等你走过时,让你看见。 秋风渐凉,你为什么总也不走上那条小路,你应该知道,如果有前生,如果前生你是一位白衣书生,如果前生,你早已注定,今生那奇遇,你应该知道,那片落叶的宁静,那宁静,只是为你——为今生那奇遇,它忍受着那孤独,它忍受着那风里的飘零,它忍耐着,只为了,等你走过,等你走过时,看见它,然后,弯腰,把它拾起。弯腰,把它拾起,然后,放在你宽大的掌心里,它的宁静,渐渐开放,开放成一朵奇异的花,装点你空白的梦。 你的日子,该是透明的,那么纯净。你会想念一朵开在天山上的雪莲,想它孤寒中的娇艳。你会想念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子,那女子,该是仙。飘逸的白纱长裙,流水般的长发,戴着一个鲜艳的花环。你会想象她开放在盛开的花蕊间,纯洁无瑕。宝石般的眼睛里印着你的影像,笑靥如花。 一片落叶的宁静,也许你真的忽略了。也许,当你走过时,你也会好奇地把它拾起,你也会把它放在你宽大的掌心,细细端详。你也会,感动于它的宁静,你也会,把它装进衣袋,或是夹进手边的一本书里,把它带回家。你也会,把它放在你的书桌上,让它陪了你许多天,你感动于它的宁静。你感动于它的真诚。 它开出了一朵奇异的花,也许你也会看见,也许你也会惊讶,但你是不是知道了,那花是为你开,那宁静是为你等待? 也许有一天,你渐渐忘记了它,你把它随手夹进一本书里,那本书被放进书橱,再也没有机会回到你的手里。 也许,时间过去了许多年,你再也没有记起过它,你早已忘记了,你曾有过小小的感动,为那一片落叶的宁静。可是你终究不会知道,那宁静,是等待了几个世纪的——轮回。你永不能,明白那落叶的珍贵。你在你不再透明的日子里,追寻着繁花。却也,失掉了所有的颜色。 旅途点滴 有时候,也许是把自己置于死地而后生才感畅快吧。当我一早便计划好坐当天最晚的一趟火车,凌晨三四点下车,然后赶早班汽车去那个小县城,白天办完事,晚上再赶回广州后的几天我的心里一直有一种悲壮的感情。年底,是世道最乱的一段日子,活了几十岁,我还从没有过在凌晨一个人孤零零地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在火车站等天明的经历,但买好票的那几天时间里,我的脑海里已经无数次的幻想过那种情景了。有时候,我想,我为什么非要对自己如此决绝。可是没有答案,即使有,我知道那也是冠冕堂皇的理由。 当我们一家从地铁站那家自助火锅店出来,在灯火辉煌的路边挥手分别时,看着女儿无助无望大哭着叫着要跟我一起去坐火车的样子,我心有不忍,但还是转身朝地铁站走去,身后,她的哭叫声很快便被喧嚣的市声淹没,我的耳朵里,只剩下嗡嗡的风声。 春运还没有开始,所以并没有太多人。候车室里永远是遍地狼籍。候车的旅客们总是随意地吐着瓜子壳,花生壳,饮料纸巾随手扔,似乎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似乎这是习以为常的事。我以前常常会想为什么这么多人总是没有公共卫生道德,把公共场所一向当成硕大的垃圾桶。可是当我看到穿着破旧的衣服正在弯腰扫地的清洁工时,我的这些想法突然就改变了。也许,正是因为公共场所卫生太差,所以他们才有了工作的机会。如果人人都讲卫生,地上看不见一片纸屑,火车站以及其它场所还会需要这么多清洁工吗?那么这些拿着微薄工资的人又能去哪里找到工作呢?我不知道,这想法是可喜还是可悲。 一个八九岁穿脏兮兮校服的小男孩一路爬跪着向候车的人讨钱,爬到一个人面前便不停地磕头,但大多数人都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没有什么人掏钱。不知道这是谁家的孩子,为什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一个孩子的降生做母亲的得付出多少艰辛,可是,是哪个狠心的父母竟然把自己的孩子抛弃,让他以这样屈辱的方式讨生活?而这样的孩子,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无数个。也许,他们根本不应该来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得不到温暖,关爱,没有家,没有亲情,没有人在意他们,没有人把他们当成一个真正的人,这个世界,彻底地遗弃了他们,他们的命运,和那些流浪的小狗小猫有什么区别? 夜,黑漆漆的夜,在列车的前行中被钝重的穿透。寒冷与闷热,安静与噪音,还有一两个睡不安稳的孩子的哭闹。这样的夜,是辗转难眠的。交通工具永远是最奇特的世界,在狭小的空间里,完全陌生的人们毫无顾忌的旁若无人的吃,睡,甚至可以一见如故的聊天。当人们一下了车,便各自消失在茫茫人海,曾经的过往,便如一片消散的云,几乎不留痕迹。 火车没有如我所期望的晚点,而是准时四点到达了我的目的地。出了站,在突如其来的彻骨的寒冷里,在廖落的广场里,我知道将开始漫长的等待——等待清晨的到来。下车的旅客都渐渐走了,在一间卖酱板鸭的小店外面略感温暖的灯光里,只剩下我们三个女人,一对情侣。很自然的,我们三个相互攀谈起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不相识?无论你来自何方,无论你去向何处,如果我们在同一个地方相遇了,那便是缘。百年修得同船渡,我想也需百年才能修得同车行吧。那是两个太过纤瘦的女人,一个四十五六岁,一个看不出实际年龄,因为她瘦得皮包骨的脸上满是皱纹,但看样子又感觉比我小。她们都在深圳工厂打工,已经很多年。两个人都带着很大包的行李,我不知道,她们如此瘦小的肩是怎么扛这些沉重的行李的?相对她们来说,我是多么的轻松啊,一个双肩包,还有一半的空间没装满。 心理学说,人们之间越熟悉自我开放的程度越高,但也有一种情况,就是完全陌生的人之间也很容易自我开放。我不知道在外偶遇的人是不是这种情况,因为我觉得还有另一种可能:在最纯朴的人那里,我们很容易自我开放。是的,在那个我已经暂时离开几百里,我长期生活的繁华的都市里,我们已经很难再遇到纯朴的人了,真正纯朴的人永远在最底层,他们的心灵还没有被完全污染,他们还保持着对这个世界最热切的期望和向往,还保持着人性中最美的纯真和善良。 我相信,我现在面对着的这两个瘦小的女人,便是这个年代这个世界上最纯朴的人,在这样的人面前,我们没有必要设防,他们也不设防。最不喜欢的是那种高高在上的人,自我感觉特别好,永远只看到别人的缺点和自己的优点,对别人出言不逊。其实,对于生命,哪里有什么高低贵贱?并不是你穿上名牌衣服你就高贵了,并不是你有着体面的工作你就高贵了,并不是你住着洋房吃着好的饭菜你就高贵了,并不是你开着好车你就高贵了。并不是你穿得朴素你就下贱了,并不是你干着不好的工作你就下贱了,并不是你住着集体宿舍或租来的小屋你就下贱了,并不是你挤交通工具或者你以步代行你就下贱了,并不是你吃着不好的饭菜你就下贱了。人哪,什么时候都不要自视过高或自视过低,因为从生物学意义上说,我们同属于“人”!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喝着同样的水,呼吸着同样的空气,享受同一个太阳的热爱。 寒冷像一把钝了的手术刀,从夜的深处一点点切过来。棉衣渐渐显得单薄,棉鞋里的脚趾也开始像刀割般的痛了。很久没体会过这种感觉,不是刺骨,而是用冰把脚趾紧紧裹住,尖锐的痛。寒风也无声的吹过来,昏黄的路灯光越发显得浑浊,摇曳不定。小店里的电视上正播放着一部香港剧,我竟然隔着玻璃门被电视吸引去了,也许不是因为电视剧吸引人,因为我从来不敢看恐惧片,但是,在那个凌晨的陌生的火车站,我却没有半点恐怖的感觉。在这个应该最不安全的地方,我却平生第一次没有半点害怕地看完了那个恐怖片。人生是多么的无常啊,意外往往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到来。 六点半,夜依然没有要退的迹象。又湿又脏的地面黑乎乎的,初以为下过雨,后来才发现不是雨后的痕迹,突然想起这段时间说的北方和内地的雾霾,才明白原来是这样,才明白原来这种天气是如此的让人不舒服。我不知道长途汽车站在哪里,刚好她们两个都知道,虽然天仍然很黑,但我们还是决定去汽车站:有三个人总是安全些,如果是一个人,是断然不敢走那条又长又黑的路的。两个人一人背着一个大大的包,手里还提着一个,我帮她们两个提着两个小袋子,相跟着去汽车站。我想我有理由感动,在这个已经很少有感动的大城市生活久了,对陌生人我习惯了防范。我不可能跟陌生人在一起,更不可能会让陌生人帮我拿东西或是我帮陌生人拿东西。可是现在,当我提起她们两个的袋子时我却那么自然,而她们,也随即说了感谢的话。在那时,我们就像几个相熟的老乡或朋友,一路走来。 虽然在广州时已经在网上查过头班车是七点十分,可是售票员却告诉我是八点半。这意味着我还得再等两个多小时,而那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家很近,买完票就上车走了,另一个七点半。我们来到候车室,我帮她看着行李她去上厕所。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在这个陌生的小城市,她那么放心的把自己精心准备的回家过年的一大堆行李交给我这个萍水相逢的人,我们甚至不知道彼此的名字,除了自己要去的地方之外,我们对对方的其它资料都一无所知。是什么让她对我如此放心?是什么让我对她如此放心? 等待,分手,各自踏上下一站的征程。坐在又脏又旧的中巴车上,我困倦不已。车子很快便驶离了那个又脏又破的小城,灰蒙蒙的城市留在了我的过去。睁开眼,猛然看到车窗玻璃上是一层白白的水雾,又听见哗哗的声音,以为突然下起了雨。用手指抹开一小块,才发现并没有下雨,才知道是雾气。这是什么样的空气啊,污染成了什么样子?才突然发现原来广州算是好的。 三个小时的汽车,我昏昏沉沉睡了一两个小时,中午才到那个小县城。事情办得异常顺利,出乎我的意料。本来计划坐汽车回广州的,但是当天却没有汽车了,要第二天上午才有,这是个意外,因为这些年来很多人都是坐傍晚的汽车去广州的。也许这就叫好事多磨吧,我临时决定坐汽车到株洲再转火车,但是到时能不能买到火车票还是个未知数。但我别无选择,我是没有在这里停留的计划的。 车上的人总算越来越多,早上车的人不时的抱怨还不开车——因为车站写着半小时一班车。前面一位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吃着一种圆圆薄薄炸得金黄的饼,我在这个小县城的各个地方都看到有卖的,我本是随意地问他这饼叫什么名字,他马上就热情地拿一个让我吃,还给了旁边一个穿着体面的大叔一个。我们快乐地吃着香脆的饼,在闷热的车厢里等待开车便不再枯燥无味。曾几何时,我学会了不再和陌生的无关的人打交道,更不会这样随意地吃陌生人的食物,可是,在这样一个普通的但注定不平凡的地方,我的人生观被彻底颠覆。我知道,当我回到广州,一切会照旧。但我会记住这些感动——来自于人性中最直接最坦诚的纯朴与信任。 车子里并不算冷,但车子在黑夜里只敢小心翼翼地行驶,行程便被拉长。检票员姑娘不时提醒大家要注意安全,说晚上不安全,又是年底,一定要小心。我的心也在她一遍遍的提醒下越揪越紧。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开始播放以往在新闻上看到的各种各样的可怕事件,而随着时间的越来越晚,这种焦虑也越来越重。最重要的是,这满车的乘客基本上都有伴,只有我一个独身女子,只有我一个对那个要到的城市完全陌生。 九点钟,车终于到站了。穿着体面的大叔给我指过对面有公交车,说一块钱就能到火车站,检票姑娘也好心提醒我最好在站内乘车。但下了站,看到出站口那些拉客的司机们的热情,我还是被吓得赶快走到了马路上。听说离火车站还挺远,我最终放弃了那位大叔的建议,没有去找公交车。刚好一辆的士停下,乘客下车,我看司机是位戴近视镜长相斯文的男子,便马上上了车。男子开车前,先把我迅速打量了一遍,我的心立刻又提了起来,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路途似乎很长,但城市的夜景让我渐渐放松,车子在市区里并没有往偏僻的地方开的迹象,我放下心来,主动跟他攀谈,他也善谈,也许的士司机都是善谈的吧。火车站就在这种友好气氛里很快到了,我诚心谢了他,然后再见。 去广州的火车票多得很,我想一直开到广州恐怕都卖不完。我买了十四号最后的一趟。 习惯了广州这个不夜城,却走了很远才找到一个小小的快餐店,去了湖南却不吃辣椒,不知道算不算是损失。这是我这一天的第二顿饭,旅途中总是消化不良,一天都不会饥饿,如果我经常长途旅行,很有可能会很快减肥成功。真佩服羡慕那些坐着就不停的吃的人们,吃那么多他们的肠胃也能消化! 好不容易熬到上车时间,上到站台上才发现我要走十节车厢的距离,而停车时间并不多。跑得气喘吁吁的上了车,找到自己的床位,却发现没有空床!这真是意外,疑心是不是走错了车厢,问一位帅哥,确认没错,最后才搞清楚我的床上睡着的是一个几个月的婴儿,外婆坐在床头上。外婆一见是我的床,马上跟我商量,能不能跟我换床,她说她是中铺,带个孩子不方便。我一口答应,她带着我找到她的床位,我在整理被子时发现枕头下有个手机,以为是那外婆的,于是拿过去问是不是她的,她说不是,可能是她女儿的。女儿?又困又累的我并没有对这个名词有什么反应。那个外婆问那个睡在下铺的她女儿手机是不是她的,女儿说不是。又问上铺一个男的,男的接过手机说是他的。然后外婆走了,我才突然醒悟过来,原来这个外婆并不是一个人带着孩子坐火车,而是跟女儿一起。奇怪的是一个中铺一个下铺,为什么女儿一个人睡下铺,却让母亲带着几个月的孩子睡中铺?我立刻对这个女儿产生了非常不好的感觉,我说我以为你妈一个人带孩子睡中铺,我好心跟她换了,结果原来你们自己有一个下铺。既然这样那我就不换了。女儿说,孩子在中铺一直不睡,她妈抱到我那个床上才睡了,现在睡得很好。我说那就让孩子在那里睡吧,现在咱们两个换了,你睡中铺我睡下铺。女儿说,你还是跟我妈换回来吧。我不想再跟这个做女儿的说话,但也决定不换了。我想在我知道一个老人独自带一个孩子坐车的时候,我非常乐意跟她换,但是当我知道她们自己本来就有一个下铺的时候,我想我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跟她换。我过去跟那个可怜的老人说我不换了,旁边下铺女孩一听说她还有个女儿睡的下铺,一下就来气了,说,这个女儿真是太过份了!自己睡下铺,让妈妈带孩子睡中铺。我亲眼看着,孩子睡了,妈妈一直坐在床上,一下都没睡,哪里有这样的女儿。我们两个你一句我一句把那个做女儿的声讨了一番,老人无奈地为自己的女儿辩护:孩子不是她的,是她的就好办了。这更气人了,不是她的,也是她姐妹的,这个也是她妈呀。老人赶快抱着孩子走了,也许她觉得无颜再听下去。我突然觉得,这或许并不完全是做女儿的错,做妈妈的也许对女儿太过溺爱和纵容,才使女儿养成了不会为别人着想只想着自己的品质。她可以那么勇敢的跟我提出来换床,却允许自己的女儿睡在下铺自得其乐。我不知道她是不舍得让女儿受一点点委屈,还是不敢跟女儿提这个要求。无论是什么原因,我都只觉得可悲——妈妈和女儿两个人。只希望那怀里的婴儿,不要再接受那样的教育。 又累又困的我终于在车上睡了一个好觉,直到六点半才被旁边那个女孩叫醒,才知道要换票,快到站了。 火车没有晚点,我回到了广州清晨的怀抱。一天两夜的旅程圆满结束,除收获了满心的感动外,我还知道,一个人的旅途并不寂寞,也不无聊。 独行 我知道前进的路上总是布满荆棘,我知道其实只有零星的野花开放。我知道天上总是会刮着昏暗的黄风,卷起的漫天的烟尘把这世界伪装。我知道冬天总是无比漫长,干枯的树枝不穿一件衣裳。我知道河水总是凝固成坚硬的冰,并不是想象里长年欢快地流淌。我知道旷野里很多时候都是无边无际的荒芜,并不是四季如茵,总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好景象。我知道高楼里的灯光也有黯然失色,并不是每一扇窗里透出的都是温馨的光。我知道站在窗前把杯品茗的闲适与优雅一定有,站在窗前听雨声的也一定在默默泪落。我知道欢聚一堂享受天伦之乐的很多,但也有守着一盏孤灯到天亮的悲凉。我知道有豪车里单车上的幸福,但也有豪宅里破房子里的凄凉。我知道,我知道 如果时光真的可以穿越,我愿回到不谙世事的童年,永远停留在那个时间,永远不再长大。我不需要零食不需要玩具不需要漂亮衣裳,我需要的仅仅是幸福和快乐。而幸福和快乐不会从天而降,当我们越来越大,这种感觉便越来越远,远到,我们再也找不到它。我愿意永远做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挎着小篮子,去麦地里剜野菜,去菜地里摘甜瓜。我愿意永远不离开那块土地,愿意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外面的世界。 如果时光真的可以穿越,如果我必须长大,我愿回到二十年前的少女时期,我愿远离尘世,在一个孤儿院度过我的一生。我愿把我全部的心血和爱,倾注在那些被遗弃的可怜的孩子身上。我不再踏足世俗,我不再问世间琐事。我心如止水,我淡然安逸。我可以粗茶布衣,我可以俭朴到极致。我只求心的安谧。我愿意守在那些甜甜睡去的孩子身边渡过漫漫长夜,我愿意带着他们一起感受阳光的抚慰,月光的皎洁。我愿意在野草丛生的野外和他们踏青郊游,我愿意在寒冷的冬天和他们玩耍驱寒。我的心情永远那么宁静,我的脸上永远带着满足安祥的笑容,我的灵魂里永远只有幸福快乐。 烦恼由心而生,而心又是什么?如果我们的心能有另一颗心时时共鸣,如果我们的心能时时感受到爱能给予爱,我们的心便会宁静。烦恼便会如那传说,永远在传说里存在,不会到我们的心里来。而尘世中,我们不知道那个前世便已注定的我们的另一半是哪个,我们不知道他在哪个地方,在哪个角落,是不是也正如我们一样在等待在寻觅,是不是便是我们梦中见过的那个,是不是又幻化了另一个我们所完全不认识的形象,是不是又设置了许多的挫折来考验我们,所以,我们常常找不清方向。我们常常,错牵了另一个和我们完全不相干的人的手,以为那便是前世注定的那个。当我们终于从梦中醒来,当我们终于不再寻觅,却发现,那只手已经离开我们太远,远到,伸直手臂的长度也够不着。我们也终于明白,那只手,并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所等待的所寻找的,那只是一只,陌生的手。 如果我们不能找到前世注定的那个人,就独行吧。当我们终于长大,当我们真的不可以穿越回去,当我们必须要长大。一个人的旅途也可以很精彩,一个人的旅途也可以很潇洒,一个人的旅途可以更单纯,一个人的旅途无牵无挂。一个人的旅途像一只自由的鸟在蓝天上飞,一个人的旅途像一棵草可以把种子随风播撒,可以去海角,可以去天涯。一个人的旅途没有深刻的无休止的烦恼,一个人的旅途没有绝望的挣扎。一个人的旅途只会滋生孤独与寂寞,可是如果我们学会了享受孤寂,那将是一杯多么甘醇的美酒啊。 不要背沉重的行囊,让我们的背包尽量的轻松优雅。虽然路边只有零星的野花,可是我们一样可以摘一朵装饰我们的鬓发。不要羡慕插在精美花瓶里的鲜花,它们一定也在羡慕野花的自由和潇洒。不要羡慕身边呼啸而过的漂亮的小车,一个人的旅途可以用脚步丈量天涯。不要羡慕擦肩而过的夫妻,也许他们正在费尽心机的盘算着怎么分离。享受一个人的旅途的愉快吧,在路上,你一定会碰到独行的人,你们可以相伴走过一段旅程,你们可以一同领略沿途的风景。在路的尽头,或者是拐弯处,也许是分手,也许从此不会再相遇,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我们本就是其他人生命的过客,其他人也注定大多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在下一个路口,或者在下一段路上,我们很有可能会再和另一个人不期而遇,也许会再次相伴走过一段旅程。生命便是在这样不停的分别与相遇中完成着我们的使命。生命不会苍白,除了赤橙黄绿青蓝紫,还会领略到世间所有的颜色。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选择,我愿意选择独行,直到生命的尽头。到生命的尽头,并不是非要在受尽折磨的病床上痛苦地闭上眼睛,在亲人的哭泣里满足地离开,去向另一个完全未知的所在。到生命的尽头,我愿意选择我离开的方式和地点,我愿意在我想要离去的时候安详地离开。我愿意我的灵魂独自飞上天堂,去到那我一直向往的地方,做那上帝的女儿,做那牧羊人羊群里的一只快乐的羔羊。 仙人掌的情 你是独立的仙人掌,是沙漠中唯一的绿色。于是,我这绝望的远足的人看见了。你在等待的,是我。你给了我希望,给了我绿色的梦想。你并不华丽的身姿是那样的傲然。于是,我感动了,在这漫漫的沙漠,在这无边的荒凉里。 我的心常常那么柔弱,像一根草,韧而软。我感动着这份远方的缘,感动着那样的一个男孩,却在许多个平常的日子里,为我写下一句句诗。也许从没感动过这种感动,也许从没有想过,会在这个年龄,在一个不冷的冬天,去读一首首远方寄来的诗。其实没有飘雪又如何,我的日子里,早已是雪花漫天。 南方的天气仍是这么好,阳光和煦,柔风轻吹,我的忧郁似乎被一些什么情绪化解了。那种情绪淡淡的在我身边的空气里飞,我依然沉静着我的沉静。可是在我的心里,有些什么不一样了。我仍然在日子里微笑着走过。我的微笑,浸了花汁的颜色,在窗外透过来的阳光里,闪烁着一丝绮丽。 其实没有什么值得忧郁,其实孤独也没有那么让人绝望。如果在这个冬季,我一直感受着那一首首诗,那么还有什么孤独的理由。其实也许我们都不会让彼此失望。其实也许我们不必有那样的担忧,也许我们在那样平常的日子,看见对方的时候,会由衷地感叹:哦,其实,我们早已认识了几千年。其实,我们早已在遥远的地方,将彼此等待了几百个世纪。其实我们的相遇,是那样的自然。没有什么理由,也没有什么借口。 星星的眼泪 星星是月亮的眼泪,总在我深蓝的悲伤里闪烁着晶莹。我的爱,看见星星我便决心要用永远的笑容对你了。 湖水是地球的眼泪,总在平静的时候蕴含最多深情。我的爱,看见湖水我便决心要和你做一次逐波的远行了。 我在风起的时候自问,我能守住些什么,为等待一份遥远的牵挂,我能承诺些什么。用我简单而感动的心情,用我贫穷而自由的生命。 于是我一直想和你一起走上一条美丽的山路,有柔风有白云,有你在我身边倾听我快乐而感动的心。 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只要有过这样的一个下午,只要走过,这样的一次。 我不要日复以夜都是一些不被料到的安排,也不要琐碎的权衡,妒嫉将我们隔开。在我的心里有一方空间属于你,所以我要你相信,任我笔下哪一行诗都是为了你的倾听,任世上哪一条路你都在与我同行。 年轻的美丽 真的很久了 你好吗? 我不想失去你,静夜里看着你的信有一种被信任的感动,就象我的文字一样,我是一个浮躁的人,生活里的风吹草动对我的影响太大,你把我当成一个随便的人了吗?对不起,其实我只是一个在忙碌的生活中被琐事困扰的人。也许你这一生气不会给我再来信了,但不管怎样,请你相信你看到的是我在网上最坦白的一个角色,你给我的幻想是今生最完美的虚构。 静夜里点燃的香烟更像是一种情绪,在这个时候,回忆的苍白和现实的无奈都变得不再重要,只有一种孤独越来越具体。谢谢你用你的回信收留了这颗网络的游魂。 考上大学后我离开了呼和浩特,初识北京的秋天虽然没有半丝的凄凉,但是双脚踏上这块土地时我没有半点感觉---今后我会眷恋它。平静而舒适的大学生活养成了我在安逸的环境中幻想的习惯,已经忘了在紫藤下的石桌上写了多少伤雨悲秋的文字,只觉得在北师大的校园里到处都埋着诗,这种习惯一直改不掉,以至于在忙得失去自己的今天我依然保持着在纸上延续它的毛病。以至于在没有诗意的现实里也没有让灵感枯萎,所以安逸的睡眠对我来说开始变成一种奢侈,夜,成了我探索自己的时间。我细心地呵护着我的这份灵感,因为我知道这是我最后的精神家园。 也许是这城市真的很忙碌,但也许只是因为我的忙碌,于是北京在我眼里变得沉重,烦琐而喧闹。而真正溶入了世俗的生活才发现,生活的烦琐和周围人的庸俗是任何一个城市都共有的。不管它是不是首都,只要有人,你就会看到庸俗的争执,狭隘的嫉妒,和虚伪的欺骗。而且越是在文明充斥的地方,这些便越被文明的外衣掩盖着让人伤心,我原来幻想的那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北京原来充满的是欲望。于是我很失望,觉得自己像一个曲线支撑的世界里可笑的直线,开始羡慕远处一朵孤独的云有着它骄傲的形状。 别以为我是个悲观的人,其实我的生活比大多数同龄的有更多的色彩。那是因为我有着无穷的好奇,我喜欢烹调,但是做事粗旷,常是菜还没好已经狼籍一片了。我喜欢理科是因为我景仰它的严谨,我喜欢文科是因为我难舍它的浪漫。都说兴趣丰富的人不可能有精致的情感,可偏偏我对这精致也是好奇的,你说怎么办? 最近我正忙着买房,其实却连女友的模样都还没想过,是不是很可笑呢?但我觉得房子是个坛子,有了它才能酝酿未来,可悲的是从现在起,我每天一睁眼就欠银行五十块钱。 我的驻家早教师生活 005年3月,我应聘到广州当时最有名的一家早教机构做驻家型早教员。经过一个月封闭式紧张高强度的培训,我被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客户黄小姐看中,等培训结束后去她家带她四岁的女儿。我培训时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所以结业时经过上下领导和各科教师的综合评估,拿到了那一期唯一一个a级工资——1500块。后来,我才知道,我是那年整个机构唯一一个结业时拿a级工资的员工。 到了上岗的那一天,黄小姐开车来接我,但是签合同时,却因为我的工资问题闹了起来。黄小姐坚持只给1200,我的辅导老师和她周旋了很久,未果,黄小姐拂袖而去。当时我对工作抱着万分的热忱,而从未涉及过的工作环境对我来说也是巨大的诱惑。在培训时,我们就经常听老师们给我们描述客户家是如何有钱,吃的是山珍海味,住的是别墅豪宅,而我们作为早教师,地位又是如何高,我们绝不等同于传统的带孩子做家务的保姆,我们的任务只是用我们的早教知识对孩子进行全方位的教育和培养,家务做饭之类的跟我们没关系,我们相当于国外那种家庭教师。我们对老师所描绘的工作环境充满了向往,所以我并没有多作考虑,便同意将自己的工资降到1200。第二天,黄小姐便高高兴兴地把我接到了她家。 到了她家后,才发现她家还有一个女孩小丽,原来她是我师姐,在她家已经做了两年多了,跟公司合同结束后,便和黄小姐私签,脱离了公司。她一直带的是黄小姐的侄子,跟黄小姐的女儿相差两个月。后来,我才发现有很多人都是在合同到期后便和客户私签。客户每年要支付公司几千块的各项费用,而我们员工每个月也要被公司扣除五十到一百的管理费。客户宁愿每个月多给早教师一点钱,这样对他们的孩子肯定更好。 黄小姐的女儿甜甜四岁,和表哥小可在一所重点公办幼儿园全托。但是自从我去了她家后,她妈妈便经常不让两个孩子去幼儿园了,而是让我们两个在家带。她说她花了这么多钱请我们,不让我们带孩子,钱不是白花了嘛。接触了几天,我才发现,甜甜的情况非常糟糕,首先在吃的方面,她对任何食物都没兴趣,个子比同龄孩子矮。小丽告诉我她从生下来就一直严重缺锌,虽然天天喝补锌口服液,但一点效果都没有。厌食是缺锌的重要表现。其次是睡,每天晚上十二点到两点睡觉,早上八点多起床,不睡午觉,几乎一天到晚情绪都很坏,动不动就发脾气,扔东西,大哭大闹,骂人,打人。我知道这是因为没睡够觉的原因。后来我才知道,她从小都是这样,她妈妈这几年没有做什么生意,天天闲在家里。无聊透顶的她便天天晚上让甜甜陪她看电视。之前有个早教师带过她将近一年,刚开始还满怀信心要把她调整好,最后还是放弃了。 现在摆在我面前的困难很多,每天几乎从早上我的全身神经就高度紧张。早上起床,甜甜由于睡眠不足,情绪很坏,不肯洗手洗脸,不肯刷牙,不肯换掉睡衣。好不容易搞定这些,该吃早餐了,又是一口不吃。她以前一直是边玩边吃,而她妈妈也明确告诉我,只要让她吃进去就行了,她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当时我没有经验,面对第一个孩子,这么多问题一开始真是把我搞得头昏,几乎快撑不下去了。给甜甜喂一顿饭,我要使尽浑身解数。但令我绝望的是,她要么不张嘴,要么好不容易张嘴吃了,又含住半天不咽,最后又吐出来。 中午小可睡觉了,而甜甜不睡。其实有时候她已经很困了,但就是坚持着不睡。无论是给她听音乐还是讲故事都没用,我常常讲得口干舌燥,感觉脸颊上的肌肉都僵硬了她还在床上跳来跳去。 当初说好的我只负责甜甜的生活,但是来了之后才被告知,他们家这两三百平方的卫生要我和小丽搞,而一天三餐饭也是我们的职责。小丽跟我说了他们家的情况。首先黄小姐本人有严重洁癖,她要求我们每天拖三遍地,四个房间的地毯和床单被子都要每天吸尘,所有家具每天抹一遍,每一个角落都不能看见有一丝灰尘,地上不能有头发丝。每天晒干的衣服包括内衣裤袜子,床单被罩都要熨。 每次去幼儿园甜甜和小可都迟到起码一个小时,门卫爷爷总会说几句不咸不淡但足以让听的人脸红不好意思的话。回来告诉黄小姐,她总是脖子一梗,很牛地说,我们就是要迟到,我们干嘛不能迟到啊? 另外,黄小姐经常赤身裸体在家里走来走去,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虽然同是女性,刚开始我还是无法适应,这太震撼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另外,早上七点左右甜甜一般要喝奶,而我冲好奶就要直接进他们的房间给半睡半醒的甜甜喂奶,他们夫妻该怎么睡还怎么睡,我在那里对他们没有丝毫影响。 其三,黄小姐经常骂粗话脏话,对女儿也不例外。甜甜有时候做了错事,她看着生气了,张嘴就骂:你个臭婆娘怎么怎么的。粗话脏话骂起来一串一串,真是出口成章。她和前夫的女儿当时已经十七岁,学习成绩很差,考不上高中。于是她准备花钱带她去新加坡读书。外婆不放心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国外。她当着一家男男女女的面说,怕什么,女孩子给人家睡了就有经验了。羞得女儿恨不得当场从空气中消失。当然平时骂起老公和我们,更是家常便饭,好像我们跟她在一起就是为了给她骂的。 除此之外,黄小姐对我和小丽有很多规定,比如说不能睡午觉,她说我们是来干活的,不是来享受的。其实她不知道,我们每天晚上十二点以后睡觉,早上六点起床,每天有至少十八个小时在不停地忙,特别是面对一个孩子精神更加紧张,中午适当的休息对我们的工作只会有好处。所以,我们每天都是筋疲力尽。另外,她规定我们不能坐沙发,平时和孩子玩也只能坐在地板上。还有,他们每天都买很多水果,但我们绝对不能吃,即使吃不完放烂了倒进垃圾桶也不能给我们吃。她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保姆就是下人,下人来我们家不是享受的,是干活的。在她眼里,其实我们就是普通保姆,之所以请我们去他们家,只是因为有钱人都是要请早教师带孩子,这样才代表他们的身份。所以,我从来没有在他们家感受到半点培训老师说的那些待遇。 黄小姐的老公林先生是地道的广州人,自己开着服装厂,但效益不好。他们家的家业基本上是黄小姐早几年一夜暴富积累的,所以在他们家黄小姐是老大,谁都得听她的。不过林先生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和黄小姐完全不是一路人。 我的工作第一个月一直不顺利,主要原因是黄小姐不但不配合,还要求我必须听她的。但是我太想运用我的早教知识了,我知道一个孩子的一日生活要有规律,孩子只有吃好睡好了才能精神好,情绪好,其它方面才能跟着发展。 机会终于来了,大概一个月之后,小区里的游泳池开放了,而甜甜和小可都非常喜欢游泳,于是每天晚饭后我和小丽都带他们去游泳到九点钟。回到家洗完澡我就冲奶给甜甜喝,又累又困的她躺在床上一边喝奶一边听我讲故事,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起床,甜甜精神十足,心情也特别好,刷牙洗脸也较配合了。虽然午觉仍不肯睡,但白天一整天都情绪很好,基本上不再发脾气,也不再骂臭姐姐,大便姐姐了。并且迅速和我的关系亲密起来,不久之后就非常依恋我,而对妈妈疏远了。黄小姐为此大动肝火,总是故意找碴骂我,我知道是甜甜跟她不亲近惹火了她,她认为我是罪魁祸首。而且晚上甜甜早早睡觉,她一个人看电视到深夜,没人跟她说话,就好象她是个局外人似的。 关于吃饭的问题,我有一天趁黄小姐不在家时跟林先生沟通了一次。我希望林先生能配合我,尽快让甜甜改变这种吃饭方式。林先生一直对黄小姐教育孩子的方式很不满意,无奈经济大权在黄小姐手里,他自己尚且整天挨骂,哪里敢反对她呢?现在,在我的提议下,他终于下决心跟我配合,纠正甜甜的吃饭问题。 这之后的第二天,黄小姐请一个朋友一家吃饭。在餐厅里,甜甜一如继往的到处乱跑,而我端着饭碗边追边瞅机会迅速喂一口。朋友有一个五岁的女孩,看起来非常懂事,一直很乖地坐在位置上吃饭。朋友看着甜甜,跟黄小姐夫妇说,小孩子这样跑来跑去吃饭很不健康,是非常不好的习惯。黄小姐听了很难堪,于是回来就告诉我要改正甜甜的吃饭习惯。这让我很兴奋。 小可一直吃饭很好,长的胖乎乎的,比甜甜足足高了有半个头。那天吃午饭,甜甜照例坐在沙发那里玩。我叫她坐到饭桌前,她没有半点反应。她爸爸见状拿起经常用来打她的小棍子,厉声要她坐过来。她马上怯怯地过来坐好。然后,我和小丽提议让甜甜和小可比赛谁吃的又快又好。两个孩子马上来了兴致,争先恐后地大口吃起来。吃了几口,甜甜的兴趣减了,我又把菜夹给她,语调夸张地说,哇,这个菜好漂亮好香啊,小可是不是很想吃呀,甜甜快点吃掉,不然就被小可抢去了,甜甜一听赶快一口吃掉。就这样连哄带游戏,再加上爸爸的棍子威胁,甜甜竟然第一次坐在饭桌前吃了一顿饭,而且吃了好几样菜,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半个月后,甜甜已经习惯了坐在饭桌前自己吃饭了,而且吃的越来越多越来越好。有生以来的厌食症已经离她而去,她的小脸圆润了许多,林先生有一次跟黄小姐说,现在这小屁股上全是肉了。 吃睡的问题解决了,情绪也非常好,和我的关系越来越亲密,甜甜甚至已经不大理睬那个脾气越来越暴躁,一天到晚骂人的妈妈了。我也喜欢上了这个孩子。通过一个多月的朝夕相处,我发现这个锦衣玉食的小公主其实很可怜。妈妈是个暴君,爸爸软弱可欺。虽然过着奢华的生活,穿的衣服没有低于一千块的,但是没有一个人了解她,没有一个人关心她的内心和情感。 甜甜以前一直象个男孩儿,从来不穿裙子,只穿牛仔裤,每次出去都被妈妈强迫着穿裙子。但是跟我在一起之后,我的温柔细腻渐渐感染着她,她慢慢变了。她开始喜欢裙子,喜欢扎辫子,喜欢让我抱着感受怀抱的温馨。我从不强迫她穿哪一件衣服,每天都让她自己挑衣服,她总能挑到自己最喜欢的,而在我看来,她挑的一点都不差。刚开始黄小姐脾气很大,坚决不允许甜甜自己挑衣服,一定要她穿她挑的。但是甜甜非常抗拒,后来大概是看甜甜挑的也不错,也就不再管了。 一切都似乎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两个月之后,甜甜已经是一个生活有规律,开心快乐健康漂亮的小姑娘了。长期的睡眠不足加上高强度的工作,我也瘦了好几斤。我以为我是会坚持在他们家呆下去的。 但是两个多月后发生的一件事使我下决心要离开他们家。 那天下午,我和小丽带孩子们从外边回来,在卫生间给甜甜洗手洗脸洗脚后,洗手台上有一点水我没有擦干净。正在客厅里跟甜甜玩的时候,黄小姐突然气冲冲地走出来,对我破口大骂。我又羞又怒,不就是一点水没擦干净吗?我就要挨这样的骂?那骂的都是什么呀,那是只有没有半点修养的泼妇才能骂得出口的脏话。我知道自从甜甜变好了之后她就把我当成了敌人。她认为是我害得她每天都很孤独,再也没有人陪她看电视。她认为我抢走了她女儿的爱,使她这个妈妈威信扫地。这是一个不正常的女人,常人不可能会像她那样。我觉得我应该马上走,我再也不能跟这样一个没有半点素质的女人打交道了。 我给辅导员老师打电话,说我必须要离开他们家。辅导员老师问了情况后,劝我再坚持一段时间,但是我坚持要走。辅导员见劝不住,便说要走也要等到有新的人来接替我才行。我同意了。第二天我跟黄小姐说了我要走的事,她听了,仿佛很意外,因为她一直认为她家的条件是非常好的,我没有理由要离开。她绝对不会认为她随意地污辱别人的人格有什么不对,在她的观念里,我们这些人到他们家,挨骂那是应该的。我只是说我不适合带甜甜,她应该找一个适合的人来带。我想跟她说多了也没用,她这种人是无法沟通的。 黄小姐找了一段时间,终于看好了一个女孩。十天后,我离开了他们家。心里对甜甜这个孩子还是有很多不舍,两个多月的时间,我们之间有了深厚的感情。临走前,她紧紧地抱住我,在我脸上狠狠亲了一下。我只能在心里祝愿这个可怜可爱的孩子能够永远快乐! 今夜注定失眠 这如水的秋夜,万籁俱寂,只有我的呼吸在黑暗里徘徊,酸涩的眼睛已是睁不开,睡意,却为何,迟迟不来? 当我决计要放下书本,给自己一个轻松的夜晚,我就早该预料,我注定要失眠。 时间是一个玻璃缸,我站在外面,只能把它一点点填满,然后,封上口,在夜半时分,交给昨天。我必须要日复一日地用这机械的动作面无表情地不停地填,当我停下,当我疲累地休息时,那留下的空间,注定会被心事填满。 思绪早已纷乱 一个闪念,一个片断,一个场景,一个回眸,一个顾盼。只可以隐藏在最深的角落,不能回忆,不能想念。眼前却闪现出早已忘却的哀婉的诗词,在远古的秋夜是否温柔缠绵?会被忧伤的眼神无端地打动,想来自己的眼神也隐藏着无尽的忧伤,只是在梦回里独自落落寡欢。想起海岩,就是因为看了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于是喜欢上刘烨,因为看了玉观音,金耳环于是喜欢上贾乃亮,因为陈坤有一双忧郁的眼睛于是喜欢上陈坤,因为邱泽有一双淡淡忧伤的眼睛于是喜欢上邱泽。这些不过是电视里的演员,但无一例外,他们都有一双忧郁的眼睛,那微锁的眉,是那样的动人心弦。而现实中,那个有着忧郁眼神的人却从未出现。 人生,不过是一段长长的痛苦的旅程。我们一直在成长,成长,不停的成长。可是我们不知道,到底哪个方向才是正确的,我们从一棵小小的树苗慢慢长大,却不知道应该长成什么样子。我们不知道,在哪个地方该长出枝节,哪个地方该发出新芽,风来时,我们是该顺着风还是逆着风,雨来时,我们是该张开所有的枝叶迎接它的浇灌还是避开找一方晴空?当我们艰辛地长出了许多枝枝丫丫,却在一天天的成长中渐渐发现问题重重。我们会生病,我们要忍受疼痛,我们要忍受被忽视的寂寞,我们要忍受被砍伐的伤痛,我们要承受被修剪的离别,我们要面临被刀割针刺的痛。可是,我们仍然必须要不断地成长,是往蓝天上伸展枝节,还是悄悄地横空舒展? 中年,是不是便是一棵千疮百孔而仍然屹立不倒的大树?粗糙的树皮,碧绿的枝叶,苍劲的枝干,满身的伤痕。看似不畏风雨,看似包容接纳,看似深沉厚重,看似历练豁达。但那早已不堪重负的树干有多累,谁知道呢? 没有能力再像风一样潇洒,没有能力再像雪花一样轻盈,没有能力再像夏花一样灿烂,没有能力再像春花一样浪漫。只是一片初秋的叶,绿里带着淡淡的黄,已渐显暮色。却还在初秋强劲的烈日下,努力地绽放着笑颜。 我最爱的秋,就这样不期而至。在清凉的微微秋风里,不得不沉醉,不得不,奢侈了一回。 我的上帝,在天之父,你一定聆听到了我的心语,这无处诉说的,亘古的,千年的忧伤。 我愿双手合十,虔诚地闭上双眼,诚心地祷告:主耶酥,求你帮我,救赎我,给我一片宁静,让我安然入眠吧。 千年的守候 暗夜里思绪流淌,窗外恍惚间有流萤飞过,如豆的灯火将我的心房照亮。我今生的爱人,在我的生命里沉睡了很多年。野杜鹃开满你的身旁,你伴着那淡淡的清香入眠,沉睡了这么多年。我不是那个能吻醒王子的公主,我只是一个发间插着野花的村姑,在你沉睡的山坡,守候着你,夜以继日,从未远离。我不知道你长长的睡眠里谁是你梦中的爱人,与你缱绻缠绵,让你遗世而独立这么多年。我不知道是什么样香醇的美酒,让你饮了,便再不醒转。我多想插上彩色的翅膀,飞进你的梦里,做那个美丽无瑕的女子,与你双宿双栖。我们一起飞上天边的云朵,穿着七彩的霞衣,喝下仙子们为我们采集的甘露,吃下小鸟们为我们衔来的仙果。在你的梦里,一定是个美好无比的世界,以至于让你久久不愿醒来,不愿看见我,这经年的守候。 在我们的前世,我们一定是神仙眷侣。一定过着,相亲相爱的日子。不然,这一生,为什么从遇上的那一刻起,我便再不愿与你分离。我想穿越时空的距离,回到我们的前世。你是俊逸的书生,我是婉约的女子。你写诗,我研墨,你作画,我调色。书台上的兰花开得淡雅,你是那花依附的箭,我是那箭上的花。 三月桃花盛开时,我们携手走在花园里,粉色的花瓣随风吹落,映红了我们的脸。你是那桃枝,我便是那桃花,永远与你相依相伴。你摘下一朵最美的桃花,簪在我的发间,你的眼睛里,便有了盈盈桃色。你飘逸的白衣,和我轻盈的裙纱相缠,风是那最妙的巧手,把我如缎的发丝,拂上了你的指尖。 七月亭前的荷花,粉红雪白开得煞是好看。慵懒的午后,依偎在亭下纳凉。蜻蜓轻盈地在荷间飞舞,寻找着最舒适的落脚的地方,那一片最绿最大的荷叶下该是最好的睡床。池塘睡着了,荷花正和荷叶悄悄说着情话。我倚着你的肩膀,一同去了梦乡。 黄昏时,满天的晚霞映着池塘,密密的荷叶被微风抚弄着轻轻摇荡。一朵荷花转过脸来,看见了携手的我们,轻轻地笑了。不知何时,月儿落进了池塘,惊醒了刚刚睡着的鸟儿,鸟儿便呼啦啦飞上了另一处树梢,稍许,便又安睡了。 月夜里,风儿清凉,荷香悄悄袭来,醉了人儿。 秋天,黄叶漫天飞,我们穿着秋凉的衣裳,漫步在落叶里。我喜欢落叶满天的意境,我快乐的心里有小小的忧伤。你捕捉到了,从未松开过的手握得更紧了些,让我知道,你不会放手。即使这个世界开始凋零,即使花不再红,草不再绿,即使,萧杀的秋风在身边肆虐,你也不会放手。你要我相信,无论花开花谢,你都是那个与我携手前行的,我心爱的书生。 冬的落雪,把我们的家园装扮得如此洁白。我们披着洁白与鲜红的长长的斗篷,在我们的亭园里踏雪。我鲜艳的唇上印着你清澈的眼睛,你乌黑的眉下是我娇艳的脸的缩影。而我的腹内,正孕育着一个崭新的生命——属于我们共同的生命。那是我们新的希望,新的骄傲,新的爱情。 我们牵手,走在前世,走过四季轮回,走过春夏秋冬。你始终是那个俊逸的白衣书生,我始终是那个清雅的婉约女子。我们的生活闲适平静而与世无争。 而今生,在这个开满野杜鹃的山坡,我再次与你相遇。而你是一个沉睡的王子,我是一个朴素的村姑。从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便知道你是我前世的爱人,是我寻找了几千年的,不能丢失的爱情。我这个布衣的村姑,不敢惊扰了你的梦。我齐腰的乌黑长发里,丝丝写满了柔情。我日日在河边洗我乌黑的长发,只为了某一日你醒来时,第一次闻到的便是我的发香。我用杜鹃花编织的花环一直戴在头上,只为了某一日你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便是时刻准备好的你的新娘。我守候着你,已经过去了许多年。黄鹂鸟在你的头顶唱歌,落叶是我为你缝的最好的棉被,绿草便是你的温床。我依偎着你躺在这寂静的山野,在你的梦里,可否有我的影踪? 我守候着你,已经过去了许多年。我的青丝渐渐变白,而你还沉睡在你的梦里,容颜依旧。我开始变得忧伤,我无法阻止岁月使我的容颜变老,我无法让我的青丝不会枯萎,我无法时刻保持着等你醒来的那一天,看到的都是最美的新娘。而你,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容颜没有丝毫改变。 小鸟们看到了我的忧愁和哀伤,它们衔来了奇花异草,把那些混合的汁液涂上了我的发我的脸,然后,在依然清澈的河边,我看到了如昔的容颜,我的长发仍然如黛般青。青葱的岁月真的永驻,只为我那坚守的爱情,或许感动了天地,他让我,能在守候了许多年后,在你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是永远美丽的新娘。 我守候着你,已经过去了许多年。我仍然守候着你,在今生,直到你醒来的那一天,要我做了你的新娘,你做我永生的王子。 风一样的男子 如果有如水的秋夜,如果窗外有黄叶正无声地飘落--在我的窗台,如果有一杯香茗散发着淡淡的热气缭绕在我的鼻息间,我的爱,你温厚的大手如果正抚在我的肩,我如缎的黑发遮住了我的眼--两颗温热的泪珠从眼眶滑落,溶进我洁白的裙裾--你看不见。我的爱,你一定能在我的呼吸里读懂我丝般的情感。 夜如此宁静,看不见苍穹的面容。不知道云儿睡得可否安宁?星星躲进云的被窝里,闭上了钻石般的眼睛。云是星的爱人,温柔地将她包裹,拥抱在怀。你是我的爱人,你如漆的眼睛里印着我的笑意,你把我轻拥在怀里轻轻的拍,我在幸福里沉醉,醉进温柔乡里,流连徘徊。我的爱,你一定也如我一样的幸福愉快。 二 你从哪里来呢?你像风一样忽然飘到我的面前,白衣飘飘,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你俊美的容颜如桃花般鲜艳。你是三月的风,温暖中带着一丝不易觉察的清冷。你掬起一捧清凉的泉水,让我啜饮如琼浆玉液一般。我们如织的黑发被山风抚弄,纠缠在一起,你采来几枝艳丽的山花,插进我的发间,蝴蝶便在我们的头顶翩跹。我的爱,我是那山间的一个花仙子,你就是那文武全才的白面书生。我不爱那身体赢弱的读书郎,也不要那五大三粗的练武莽汉,我只爱你,能文能武,衣袂飘飘,弄诗作画,舞刀弄剑,吹箫抚琴,信手拈来,闲适淡然。 我们在花间飞舞,从林梢掠过,在幽谷休憩,在云朵上唱歌,在花藤下饮茶,在绿径上漫步,在石桌上弹琴,在峭壁上练功,在木屋里做饭,在藤床上安眠。看阳光一点一点从树叶间透下来,看小鸟在我们庭前的草地上觅食,看蜂蝶在小径旁的花丛间忙碌,看白云在蓝得透明的天空慵懒地散步,看溪水快乐地奔流,让清澈的水漫过我们的脚踝。我的爱,你一定如我般感动,感谢生命! 三 桃花开得纷纷扬扬,你定会折了一枝装饰我的窗台。桃红柳绿相映,便如你我一般绿离不开红。我粉色的脸颊映红了你的眼睛,你深情的凝眸顾盼传情。我是那朵最美的桃花幻化的仙子,我粉色的长裙如纱般轻盈,我雪白的肌肤桃花般娇艳,我晶莹流转的双眸最是多情。我的爱,落英缤纷时,我们在纷飞的花瓣里快乐地旋转,陶醉在那漫天的桃红里,不知疲倦。百灵鸟为我们伴舞,黄莺在枝头歌唱,你洁白的衣裳落红片片,你牵着我的手,长身而起,飞上蓝天,衣服上的花瓣纷纷飘落,如一把把精致的小伞。 你这风一样的男子,带我遨游在天空中,感受风迎面而来的奇异。我们便是那传说中的神仙眷侣,在只有我们的世界里,只爱彼此。 四 我们在我们自己的世界,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们。我们有自己的土地,有自己的家园,有自己的房屋,有自己的财产。我是桃花仙子,是永远不会老去的仙子,我桃花般鲜艳的容颜让你深深迷恋,你这才华横溢的书生,穿越了多少个年代,经历了多少艰难困苦,才在这深山幽谷寻找到我--桃枝上最美的那朵。我在暖暖的春阳下开得正灿烂,已经开了几千年,只为了等待,等待一个爱我的男子,来到这树下,伸手将我摘下,让我幻化成仙子,做了你的伴侣。你几千年的寻觅,只为了我几千年的等待,海可枯石可烂,爱,不曾改变。我生,便是为你生--我知道,有个你在另一个时空,和我同时出生。我成长便是为你成长——我知道,有个你在另一个时空,和我同时在成长。我花开便是为你开——我知道,有个你在另一个时空,正在朝我飞奔而来。你幻化成风,穿过无数个时空,吹过无数个地方,经过几千年的跋涉,终于找到了我——而我,也刚好修炼成功,被你摘下的那一刻,幻化成仙。无数个轮回,几千年的等待,只为了那一刻,你这风,深深地爱上我。 五 你深深地爱上我,吻去我脸上感动的泪滴。你俊逸的样子深深地把我迷惑,我相信了,几千年的等待并不是一场空。你就是我生生世世的爱人,只为了彼此生,只为了彼此死——我们会永生。我是仙子你是风,生命经久不衰,我们的爱与天地同在,我们的情与日月相同。 面试 熟悉的闹钟铃声陡地响起,叶玲摸出枕头下的手机,按了取消,然后又睡了过去。直到因为夜归而没有冲凉因此在沙发上睡的老公走进房间,她才突然又醒过来,一看手机,吓了一跳:七点四十分了!而幼儿园规定孩子必须要八点前到幼儿园,八点关门,要在外面等到小朋友们做完操才能进去。虽然幼儿园就在楼下,但是这段时间由于天气寒冷,女儿早上睡得正香,总是不肯起床,穿衣,洗漱都很费劲。她心里已经是很急了,而急的另一个原因是昨天去面试的那个公司昨天下午通知她上午十点去复试,而且是公司领导亲自复试。 叶玲一坐起身,便感觉头昏头痛,浑身疲倦,第一直觉告诉她她又感冒了,原因很简单:昨天天气寒冷,而她穿着单薄,这两年抵抗力明显下降,很容易就感冒了,不流鼻涕不打喷嚏不鼻塞,就是头痛头昏浑身难受,来得快去得也去,一般吃一次感冒药就好了。今天早上会睡过头的原因是昨晚两点钟醒来,便再也睡不着了。睡不着的原因是昨天去那个公司面试的事。工作是老公的一个朋友的朋友介绍的,前天晚上老公的朋友才打电话给老公要她昨天去这个公司面试,而在她去到这个公司之前对这个公司一无所知,对她所要应聘的职位也一无所知,老公的朋友只是在电话里问她能不能喝酒,说是可能要跟领导出去应酬。当老公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时候,老公很明显对这个工作并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是要喝酒,要应酬,而这样的话,孩子就没人接没人管了,因为一直以来,老公都是经常半夜才回家,叶玲从怀孕后便没再上班,在家心甘情愿地做全职妈妈,孩子和家务全是她一人承担。现在孩子上幼儿园了,叶玲该出去工作了,但他们一直认为即使工作了接孩子的事也基本上是她一个人的,所以她找的工作必须是能正常下班的,所以听到这个消息,老公第一反应就是接受不了,但他还是低着头对叶玲说:“先去看看吧,看看具体情况再说。” 昨天上午叶玲九点四十等到老公的电话,老公把那个公司的地址,还有朋友的朋友刘总的电话发给她,于是她便穿了一套浅啡色休闲装去了。其实站在衣柜前叶玲有短暂的思考,她的脑子迅速转了几圈,想着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但是打开衣柜门,她却发现她其实并没有什么很合适的衣服。几年的家庭主妇下来,紧张的经济条件,让她习惯了节俭,而平时买衣服也是以孩子为主,其次是老公,她成了买衣服最少的人。她的所有外套加起来,也就是几件休闲的,有两件还有些年头了。再迅速地权衡一下,她选择了那身浅啡色的。 叶玲在走进那家公司的门坐下来时,她的心情一直是愉悦的。毕竟整整四年多没工作了,四年来第一次面试,她的心里有着自信,满足,惊喜,高兴。在找到这个公司时,她有点小小的意外,感觉跟之前听说的有出入,因为老公的朋友是在一个政府单位,他说这个公司是那个单位下属的,想象里应该是有些气派的。当叶玲看到那十一个不大的灰头土脸代表公司名称的字镶在矮矮的一楼屋檐下时她第一反应是不是看错了,但仔细核对,的确是30号,的确就是这个地址。但叶玲很快便坦然了接受了,她很清楚,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年代,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大城市,她在家呆了四年多后重新回归社会,能找到个还过得去的工作就不错了,她现在没有理由和条件挑肥拣瘦。 一个二十多岁长相清秀的女孩让叶玲坐在一张小小的圆形玻璃桌前,她告诉叶玲,刘经理出去了,要她等一下,并为她倒了一杯不凉不烫的水。叶玲微笑着谢了她,她再友好地对叶玲笑笑便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工作去了。叶玲坐在椅子上,椅子比较旧,还有些脏,三张椅子随便地摆放着,她坐在靠墙的一张上,小小的办公室一揽无余。办公室里总共有七个位置,现在有三个位置空着,其余四个位置,一个位置坐着一位四十多岁满脸风霜的中年女人,她不时朝叶玲投来一瞥探究的目光,另一个位置坐着一个三四十岁的女人,面目看起来比较和善,她是在叶玲进门时微笑着告诉她刘经理出去了要她先等一下的人。在叶玲旁边的位置坐着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浅土黄的外套和浅青灰的裤子都皱皱巴巴的,头发也稍显零乱。另一个便是给叶玲开门倒开水的女孩了,她是这个办公室里唯一一个年轻人,长相清秀甜美。 叶玲喝完一杯水之后,一阵风挟带着一男一女进了门,男的光头,一米六几的个子,穿着一件黑色棉背心,看见叶玲便对她微笑着点点头,叶玲摸不准这是谁,也报以微笑,说了声“你好!”然后很快叶玲便知道这就是刘经理了,叶玲的心里迅速地升起一丝惊诧:她是绝对没想到一个经理是这样的形象的。 叶玲填好了简历,刘经理便带她来到旁边一间小小的会议室面谈。先谈了叶玲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又谈了职位的性质。刘经理对叶玲的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满意,他着重问了叶玲喝酒的能力。老实说,结婚前,叶玲还是有些酒量的,而且她并不排斥喝酒,那时候跟老公和他的朋友同事们经常一起吃饭喝酒,但结婚后因为要怀孕生孩子她便戒酒了,有六七年没喝过了,但如果现在工作有需要,而且刘经理也一再表示,他们的几位领导都不喝酒,他们平时是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所以这个职位的人将来和领导应酬的是政府领导,说白了就是让她帮领导喝酒。当然并不是要求她有多好的酒量,也不是需要喝很多,只是礼节性的喝一点,她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刘经理也说了,应酬平时很少,只是年底会多一点。 叶玲走出那家公司时,感觉还是很高兴的,她觉得似乎一切顺利,唯一的问题便是孩子的问题了。虽然应酬不多,但老公是经常晚归的,如果万一赶上两个人都不能正常下班,那孩子怎么办?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啊。 叶玲给老公打了电话,老公听了情况很高兴,甚至听出来很兴奋。 事情似乎真的很顺利,下午两点,叶玲就接到了复试的通知,那个声音很清甜的女孩告诉她明天上午十点复试,并特意叮嘱她要穿的正式点,因为是领导复试的。还很关心体贴地问她有没有职业装,叶玲很兴奋,她说这没问题,她等下去买一套就可以了。 叶玲在大街上走着,一家一家服装店看过去,卖职业装的真不多,现在除非是工作需要,一般人还真不喜欢穿套装。买好衣服又买了唇彩眉笔,看着镜子里化了淡妆的自己果然精神漂亮了很多,叶玲满心欢喜。一直素颜的她从来不化妆,她也知道到了这个年纪化点淡妆会精神很多,但家庭主妇生活让她懈怠了很多,走在回家的路上她想她的确要改变了。 晚上老公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半夜两点叶玲醒来,才发现女儿枕着她睡的右臂麻得要命,她轻轻抽出手臂,头脑立刻清醒异常,想再继续睡是不可能了。 老公在沙发上睡得正香,因为晚归,他总是不冲凉回来倒头就睡,衣服上的烟味弄得被子上床上都是,叶玲曾跟他说过不冲凉就换件衣服,但老公懒得换,宁愿睡沙发。 叶玲躺在黑暗里,脑子里开始想工作的事。她其实下午就想到了孩子的问题其实很麻烦,她绞尽脑汁地想解决的办法,但发现竟然没有一个好办法。她上班后,孩子只能留在幼儿园吃晚饭,这是早就想过了的,但是如果他们都不能按时回家,孩子的接带谁管?去哪里找一个这样的临时的人来管孩子呢?而且还是不定时的随叫随到的。叶玲想来想去,想不出合适的人选。而老公,一向认为家里和孩子的事是她一个人的,他从来不操心。她又想到喝酒的问题,虽然刘经理说并不会喝很多,但谁知道呢?在酒桌上,特别是在生意桌上,喝到胃出血把身体喝垮的人并不少见。而且她虽然性格开朗,平时似乎老少皆宜,跟谁都能很快聊熟,但她自己很清楚,其实她并不喜欢那种场合,也不习惯不擅长跟领导应酬。她喜欢自由自然的生活,那种虚假虚伪的客套对她来说其实是一种折磨,虽然也许她会适应。只是现实是残酷的,她为了生存,必须要有一份工作。后来,她开始反问自己:这真的是我需要的吗?这真的是我能胜任的吗?我真的可以兼顾工作和孩子吗?叶玲越想越烦躁,这种冲突让人为难,她突然想到老公的妹妹,她也在广州,他们夫妻做晚上的小生意,白天睡觉,一般半夜才开始做,她来她们家坐地铁也很方便,让她帮接一下孩子行不行呢? 公公婆婆在老家,在给老公的弟弟妹妹带孩子。叶玲从来没有麻烦过他父母,虽然老公收入很低,在她的精打细算下也只是能勉强维持生活,但她还是选择了自己带孩子。一来她以前做早期教育,知道妈妈对孩子意味着什么。二来她不喜欢跟别人争,小叔小姑的孩子都交给父母带,他们很怕叶玲会跟他们争父母,让他们的母亲来她家带孩子,甚至在叶玲女儿刚几个月大时,小叔就很严肃地跟她说过几次他妈是绝对不可能来给她带孩子的,因为要给他们两家带。其实叶玲从来没有想过要跟他们争,无论生活再艰难,她都始终认为,孩子是自己的,即使天天吃白粥青菜,她也会自己亲手把孩子带大,小叔小姑们大可不必把她当成竞争对手。而现在,叶玲想到了小姑,其实是有一点这种成份在里面的:我从来没有跟你们争过老人带孩子,而现在,老人给你们带孩子,我有无法解决的困难了,她偶尔帮我接一下孩子是应该的吧,这样所有人的问题都能解决了。 想到这里,叶玲仍然不能安心,因为这只是她自己想的,谁知道老公同不同意?认识老公这么多年,他是从来不会跟家里人说自己的任何困难的,他一门心思地认为自己是家里的老大,担负着全家人的重任,他有责任和义务拼尽全力为全家人解决问题和困难,而不应该让家里人为他的事情操半点心。四点半了,叶玲仍然不能入睡,她拿起床头柜上的一本儿童文学,她想看看书静下心也许就能睡着了吧。 叶玲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所以睡过头不奇怪了。 女儿照例是不肯起床的,这么冷的天,谁都贪恋温暖的被窝,更何况是三岁多的孩子!不知道谁规定了三岁上幼儿园,当自己的孩子上了幼儿园后,叶玲才发现,三岁上幼儿园真是太不应该了。一向身体健康极少生病的女儿自从上了幼儿园后一直感冒咳嗽发烧不断,跑医院成了她的日常工作。这几年关于幼师虐待幼儿的事件层出不穷,自己的孩子也是刚去幼儿园就因为没有乖乖午睡就被老师天天罚关厕所,吓得精神崩溃。 叶玲心里急躁,女儿困得眼睛还没睁开,在爸爸怀里扭来扭去拒绝穿衣服,嘴里还不停地嗯嗯抗议。两条腿扑腾着不肯穿裤子和袜子,叶玲心里烦躁,抓住小脚硬是给穿好袜子,抱到厕所洗漱完,一看钟表还差两分钟八点,让老公火速送去幼儿园,自己才洗漱。老公很快便回来,跟她说忘带接送卡了,让她去幼儿园刷下卡。叶玲心里埋怨老公平时认为接送孩子不关他事,所以没有习惯带接送卡,嘴上说我也没时间了,要赶快准备去复试。老公不吭声了,但看得出脸上不高兴,叶玲装作没看见。感冒,睡眠不足,工作的事,孩子的事,一大堆问题压着她,她感觉心里有一团东西乱糟糟的。 老公上着厕所,照例又拿出手机看网上小说。她说,如果万一赶上我们两个都很晚回来,孩子怎么办?老公不吭声。她又说,我目前只想到一个办法,就是让你妹妹来接一下,等我们谁先回来了她再走,反正他们是晚上做生意的,半夜才开始。老公仍然不吭声。叶玲又失望又恼怒,但她不再说话了。拿出昨天下午买的衣服换上,要在平时,衣服买回来不洗她是绝对不敢穿的,但现在情况特殊就破例吧。换好衣服,老公从厕所出来,看着她的衣服充满火气地说,你买的什么衣服?这么短! 叶玲压着火说,我昨天下午两点才接到通知要穿职业装,四点半要接孩子,我只有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只能在这附近买。这里只有两家服装店有这种衣服卖,那一家的最少都是一两千,这一家的款式都差不多是这样,我还能买到什么样的? 老公听了,火气更大了,上次我跟你说那里有打折的衣服你不去买怪谁? 叶玲也火了,她说,我不去买还不是为了省钱?我不精打细算这个月生活费都不够了我还会去买衣服吗?再说了,谁知道上班要穿职业装啊? 老公针锋相对:“你上班不用穿衣服吗?” 叶玲说,上班就一定要穿职业装吗?有多少人上班是必须要穿职业装的?我那时怎么知道我要上什么班? 老公不吭声了,叶玲也不再吭声。草草化了个淡妆,她怒气冲冲地拿起包,出门去了。 袭人的寒气没能降下叶玲的怒火,她突然觉得好累,她突然觉得,今天的复试也许会很糟糕。 槐花满地 花落满地的时候,在市里当老师的林带了个从广东来的姑娘回了农村的家。?院墙外的老槐树开得雪白雪白的,院子里像铺了一层雪花。娘坐在槐树底下,小声说,林啊,这闺女比你大七岁呢,还离过婚,你叫我和你爹怎么同意呢? 林蹲在地上,心烦意乱地用手揉搓着槐花说,娘,我不管那么多,你们同不同意我都要娶她做媳妇。爹刚好从门外走进来,把肩上的锄头一撂,瞪圆了眼睛说,你小子敢!你要是娶了她就永远别进这个家,还反了你了! 林霍地站了起来,对爹妈说,不进这个家我也要娶她! 爹气得抬手要揍林,被娘拦住了。 林和姑娘在家住了三天,就赌气走了。娘一直追到村口,撕心裂肺地哭喊着。林狠着心,埋了头往前走,走了很远,忍不住回头,娘还站在村口,风吹起娘的头发,娘的头发上沾着几朵槐花,雪白雪白的。 林辞了公职,跟姑娘去了广东,姑娘托人给他找了份工作,两人过起了小日子。林不好好上班,总是给姑娘打电话,姑娘就叫他注意点,说老板会不高兴,现在找工作挺难的。他满不在乎,说工作丢了再找呗,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就吵架,吵到最后,林就寻死觅活的。?姑娘常常坐着发呆,有时候又很伤心地哭。姑娘提出分手,林觉得受不了,很绝望,说要自杀,每次都哭得稀里哗啦。 姑娘不辞而别,林发疯般找遍了整个城市,却没有半点音讯。林又去姑娘老家找,他把寻人启事贴满了小城,仍然没有姑娘的半点消息。 林坐上回家的火车,钱和行李却被偷了。站在熟悉的城市那座熟悉的大桥上,桥下是滚滚的黄河水,林万念俱灰。 他用手机里最后的几块钱打了很久没有打过的家里的电话,听到那头熟悉的声音,林刹那间泪如雨下。 娘把儿子接回了家,又一次次把儿子送到村口,看儿子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路的尽头。儿子的兜里装着爹娘东挪西借的盘缠。娘抹着眼泪说,儿啊,只要能把姑娘找回来,娘就是卖了这把老骨头也心甘。 院墙外的槐树又开花了,雪白雪白的。娘说,儿啊,娘真想再蒸一次槐花团子,咱们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吃一顿。林坐在槐树下,低头看满地已变黄的槐花,想不出来该说些什么。 林又要走了,娘颤微微地拿出一叠钱,爹悲苦地叹了口长气说,儿啊,这是你娘卖血的钱哪。林浑身一震,扑通跪到娘的脚下,痛哭流涕地说,娘,等儿子把媳妇找回来,再好好报答您。 当槐叶变成金灿灿往下落的时候,娘终于倒在床上起不来了。爹踩着金黄的槐叶佝偻着身子用板车拉着娘去卫生院。娘睁着失神的眼睛看着叶子快落光的老槐树,心说,儿啊,娘不能再给我找钱了,你找着那姑娘了吗? 老槐树的叶子掉光了,娘在床上躺着已经奄奄一息了,医生说娘卖血的时候感染了,娘活不长了。爹每天抽着劣质卷烟,坐在院子里积得厚厚的槐叶里,成天不说一句话。初冬的寒风卷起细细碎碎的叶子,院子里沙沙地下起了金黄的雨,脆干的槐叶落了爹一身。爹坐成了木偶,愁苦的老眼透过烟雾定格在院墙上一株随风摇摆的枯草上。 院墙外的老槐树又开花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走进槐花的清香里,踩着一地落花。 爹坐在槐树下,默默抽着卷烟,抬眼看着年轻人,说,你终于回来了,去看看你娘吧。 去看娘的路那么近又那么远,路边的槐花都开了,清香清香的。小时候娘总爱蒸上一大锅槐花团子,那诱人的香味惹得林口水淌满了衣襟。 娘睡在这座土堆下边,土看起来还是新的。上面长了些野草,开着零星的小花。林跪倒在娘的坟前,扑进娘的怀里,撕心裂肺地喊着:娘! 茶事 嫣然每次有烦心事儿的时候就和林昕约在这间茶室喝茶。嫣然毫无遮拦地倾诉着自己的烦恼,林昕很认真地听,小口小口地品着清香的茶。 嫣然说的最多的是她的丈夫,丈夫的窝囊,丈夫对她的不理解。林昕从头到尾都细心地听,很少说话。茶是好茶,慢慢地顺着喉咙滑下去,不知不觉地烦恼就轻了。 其实嫣然的丈夫在那个城市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因为两袖清风所以清贫。嫣然并不是想要丈夫做个贪官,她心里也敬重丈夫,可烦恼并不听从心的召唤。她是个高傲的女人生活却总是让她很狼狈。 一次偶然的机会,林昕见到了嫣然的丈夫。是嫣然在茶室为他们做的介绍。林昕看着这个男人,心情变得恍惚。 嫣然仍然常常和林昕约在一起喝茶,仍然诉说着烦恼。林昕看着嫣然的眼睛,那里面有很真实的忧伤和挫败。她在心里深深叹了口气,那忧伤传染了她,她的心也变得沉重起来。 林昕是个留守妻子,丈夫和儿子都在国外求学,林昕辛苦地赚钱供着两个男人。林昕已经习惯了寂寞,心也渐渐枯萎。可是那晚她的心乱了,她缓缓地抽着烟,看烟雾在眼前袅袅幻化。她拿起电话,迟疑着拨下了一串号码。 仍然是这个茶室,仍然是这个位子,仍然是这样一壶茶。只不过嫣然的位子,有时是嫣然,有时换成了她的丈夫。林昕的淡淡忧伤,温柔细致,善解人意,在男人的世界里划开了一片蓝天。茶香四溢,淡淡的热气笼罩在两人短短的距离间,呼吸变得不真实。 嫣然有时候会碰到丈夫和林昕一起喝茶。丈夫说,他们在讨论一个工作上的事。林昕说,你丈夫很不错啊。嫣然就笑,心无芥蒂。仍然当了林昕的面,说丈夫的不是。 有一天嫣然的弟弟拿了几张照片给她。照片上,丈夫和林昕很亲密。嫣然看着自己的丈夫和好友,泪如雨下。 嫣然要离婚,嫣然住回了娘家,嫣然忘记了吃饭睡觉梳洗,像个入定的僧尼。丈夫没有来看过她,二十年的婚姻让他喘不过气,他想喘口气了。 丈夫和林昕喝着茶,茶带着苦涩的后味。林昕说,你能离开嫣然,嫣然能离开你吗?丈夫无语,脸是凝重的,沧桑的脸上写满了悲愁。茶散发着淡淡的热气,在眼前化开,化成虚无。 领导找丈夫谈话,语重心长的,提醒他不要毁了自己的前途。双方老人找他们谈话了,苦口婆心的,提醒他们多想想孩子。儿子的表现淡淡的,他说,你们要真的离了,我谁也不跟。 丈夫和林昕又见面了,去喝苦苦的咖啡。林昕的眼睛里有掩饰不住的悲伤和疲惫,爱情的甜蜜似乎微乎其微。丈夫说,你的事能办妥吗?林昕说,只要你这边没问题,我这边随时都可以。 丈夫的电话响了,是嫣然的。嫣然此时正坐在街头,漫天的黄叶席卷着,吹乱了她的头发。她茫然地看着车来车往,人流如潮。感觉自己就是那只无家可归的倦鸟,可怜地栖息在一根欲断的枯枝上。嫣然在电话里对丈夫说,我得了肝炎,现在正是发作期,你更有理由离婚了。 丈夫抛下林昕,心急如焚地找到了嫣然,四目相对,四行热泪从心底涌出,多少爱恨情愁在风里翻飞。 林昕走了。 嫣然住进了传染病房,每天躺在一片天堂般的洁白里想前因后事。她的眼神渐渐变得安静,温存。丈夫每天都煲了热热的汤送来,一勺勺地喂她。 窗外树枝间有鸟叽叽喳喳,嫣然喝着汤,温存地凝视着丈夫,热热的泪像细雨静静地下。 小狗鹿鹿 鹿鹿独自蜷缩着身体靠墙躺着,圆圆的大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看着那个正手舞足蹈,笑得咯咯响叫瑶瑶的小家伙。鹿鹿是一只小狗,一只纯种的小鹿犬,娇小的身型,优美的体态,光滑如缎的红棕色短毛,灵敏的性格,敏捷的身段,无一不让她自己骄傲。对了,鹿鹿是一个女孩,一个漂亮的女孩,一个从小被万般宠爱的女孩。可是现在,鹿鹿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瑶瑶,那眼神里有愤怒,有妒嫉,有落寞,有无奈,甚至,还有一丝仇恨。瑶瑶正在爸爸妈妈的怀里笑得咯咯响,那笑声在鹿鹿听来无比刺耳。爸爸妈妈跟瑶瑶玩得正高兴,他们的脸上眼睛里都是幸福和快乐,他们的世界里只有瑶瑶,那个才七个月的婴儿。 鹿鹿静静地躺着,时间在瑶瑶和爸爸妈妈的笑声叫声里悄悄地过去。鹿鹿终于疲惫地把头埋进脖子里,眼泪不争气地流出来,弄湿了漂亮的短毛。默默地哭了一阵,她把眼睛在身上蹭了蹭,起身慢慢地走回餐厅角落她自己的窝里,心情仍然忧郁。没有人注意她,那里才是幸福的一家三口,鹿鹿悲哀地明白。瑶瑶的爸爸妈妈也是她的爸爸妈妈,没有瑶瑶之前,她一直是这个家的宠儿,她从刚满月便来到这里,整整过了五年百般爱宠的日子。她那么喜欢她的爸爸妈妈,甚至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爸爸妈妈的爱已经足够了,她才不想交什么男朋友呢!虽然几年来有好几只其它品种的男孩狗追求她,但她从来没有拿正眼看过他们。 但是,突然有一天,瑶瑶来了。瑶瑶也是一个小女孩,但是她们最大的不同是瑶瑶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孩子,而她,是爸爸妈妈买来的。自从瑶瑶来了之后,鹿鹿的地位便越来越不重要,瑶瑶渐渐取代了她的位置。以前,每天晚上,妈妈都会坐在沙发上抱着她看电视,一边轻轻地抚摸着她一边温柔地跟她说话。她可以感受到妈妈有多爱她。爸爸每天早上都会早早起来带她出去散步,跟她在小区花园里玩得不亦乐乎。鹿鹿是一只聪明的小狗,她会准确无误地接住爸爸扔出去的瓶子,无论爸爸扔得多刁钻古怪。这是她和爸爸最喜欢玩的游戏。爸爸每个星期都给鹿鹿洗两次澡,每次都给她用很香的沐浴露,然后用大毛巾把她包住,擦干,爸爸的大手真厚实。鹿鹿还有自己的房间,房间里有在宠物店买的最贵最漂亮的房子,还有一张棉布的大沙发。玩具篮里有她最喜欢的玩具骨头,玩具球等等。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一只幸福快乐的小狗,无忧无虑。 可是一切都在瑶瑶来了之后突然改变了,变得让鹿鹿措手不及。 首先,鹿鹿的小房子被搬到了餐厅角落里,她的房间被迫让给了瑶瑶,甚至没有人跟她打个招呼。她只好从此一个人在黑夜里睡在餐厅里,整夜的失眠。然后是,妈妈再也没有抱过她,妈妈每天下班回来,一进门就是笑容满面的叫瑶瑶,急急忙忙洗了手,换上干净的衣服,就把瑶瑶抱在手里,一直到瑶瑶睡觉。妈妈的眼睛里只有瑶瑶,甚至连瞟都很少瞟鹿鹿一眼。鹿鹿只能独自躲在小房子里伤心地哭泣,可是没有人会注意她,谁也不知道她常常在流泪,她也是个孩子,需要爸爸妈妈的爱。 每天只有早上是鹿鹿最快乐的时间,爸爸一直没有改变早上带鹿鹿出去散步的习惯。只有在那时,鹿鹿才会开心起来,异常珍惜那宝贵的一个小时,高高兴兴地享受这天伦之乐。然后,剩下的一整天,她都是被忽视的角色。 每个星期六晚上全家人都会出去吃饭。以前,爸爸妈妈为了带着鹿鹿,即使开着车去到很远的地方也在所不辞。因为有些餐厅不允许动物进去,爸爸妈妈就会去找那些可以带宠物进去的餐厅。在那里,鹿鹿享受着和爸爸妈妈同等的待遇,爸爸会趁服务员不注意的时候,拿一个碟子,夹了鹿鹿最爱吃的肉,骨头之类的让鹿鹿美美的吃个够。渴了,还会倒上香甜的茶给她喝。 但是自从瑶瑶来了之后,鹿鹿再也没有去餐厅吃过饭,妈妈的怀里抱的是瑶瑶,瑶瑶知道要出去玩,总是兴奋得手舞足蹈,小嘴里啊啊哦哦咕噜个不停。有时候,鹿鹿甚至觉得,瑶瑶小小的眼神掠过她时有明目张胆的得意,似乎是在向她示威。鹿鹿的心里腾腾地冒着火,她真想大声地狂叫,告诉爸爸妈妈,她也是他们的孩子,她也需要他们的爱和关怀。可是鹿鹿从来都什么也没做,她只是把愤怒和嫉妒藏在心里,默默地回到自己窝里,忧伤地目送着他们欢天喜地地出去,身后那扇厚重的木门严严地关上,把她留在偌大的房子里,空旷而寂寞,幽黑而可怕。鹿鹿柔软敏感的心颤栗着,眼泪就一行行的流下来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千年万年都有,黑暗里门吱呀开了,然后笑声伴着话声顷刻灌满了屋子,灯被打开,鹿鹿抬起泪痕已干的脸,看见他们回来,爸爸的手里提着打包的饭盒,那里面,是鹿鹿最爱吃的骨头。这就是鹿鹿现在的待遇,每个星期六晚上,他们回来,把吃剩下的肉和骨头打包带回来给鹿鹿吃,算是对她的爱。鹿鹿慢慢地吃着肉,懒懒地啃着骨头,嘴里没有半点滋味。她孤零零地在餐厅里吃着晚餐,爸爸妈妈已经快乐地张罗着给瑶瑶洗澡去了。 鹿鹿越来越忧郁了,她美丽的大眼睛没有了往日的光彩,她甚至连动都懒得动了。有时候她听到爸爸对妈妈说,鹿鹿真的老了,整天就知道睡觉。每次听到爸爸这样说,鹿鹿的眼泪就唰唰地往下掉,她想爸爸以前对她多好啊,她的每一个眼神爸爸都能看懂,每时每刻都懂得她的需要。可是现在,爸爸快要成陌生人了。鹿鹿越来越多愁善感了,以前她从没流过眼泪,可是现在,她的眼泪动不动就出来了。 鹿鹿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瑶瑶,那个连路都不会走,连饭都不会自己吃的小婴儿。是她,让她陷入了这样黑暗没有快乐的生活里,孤独寂寞,没有人疼没有人爱。是瑶瑶夺走了本该属于她的一切。鹿鹿没有办法喜欢她,没有办法不嫉妒,没有办法不恨她。可是,即使她恨得咬牙切齿又有什么用?瑶瑶依然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是他们的掌上明珠。她,这只叫鹿鹿的小狗,永远也不可能再回到原来的位置,直到她死去,都将忧伤孤独。 鹿鹿真想放声大哭,可是她发出来的只是悲伤的呜咽,没有人听懂。在以前,爸爸妈妈是会听懂的。可是现在,爸爸一听到她这样呜咽,就厉声呵斥,说她吓到了瑶瑶。鹿鹿只能强忍住悲伤,耷拉着脑袋,慢慢走回自己的窝里,尽量不发出声音,无声的哭泣。 现在,瑶瑶七个月了,也就是说,鹿鹿已经过了七个月这样的日子。她觉得自己迅速的老了,真的老了。而她,还从来没有交过男朋友。忽然有一天,她想到,如果有了男朋友,她是不是会快乐许多呢?男朋友会爱她,会听她诉说心事,会安慰她,会呵护她。鹿鹿仿佛又看到了生活的一线希望,脑子里迅速出现了几只男孩狗的样子。她反复的比较,筛选,最后锁住了米奇那只纯白的京叭。仔细想想,米奇还是很帅的。鹿鹿想到这里,不由自主地笑了。那天晚上,她第一次睡得很香很踏实。 第二天早上,鹿鹿一早就醒了,终于等到出门散步的时间,爸爸一打开门她就嗖的窜了出去,等不及爸爸按电梯,鹿鹿从楼梯飞快地跑了下去,她急切地想见到米奇,她准备好了要接受米奇的追求,她要开始自己的幸福了。 鹿鹿在米奇经常去的地方跑来跑去,终于在小河边看到了他,但是,鹿鹿悲哀地发现,曾经对她那么痴迷的米奇,正和她连正眼都不屑于看的美美亲热地抱在一起又是亲又是咬的。鹿鹿的心立刻碎成了无数片,她觉得世界顷刻间坍塌,天崩地裂,而她,再无生还的希望,她的世界里,只剩下黑暗。 鹿鹿失魂落魄地一步步走着,直到回到家,看见妈妈怀里正玩得高兴的瑶瑶,鹿鹿的怒火一下子被激了起来。她突然冲到瑶瑶身边,冲着她,疯狂地不停地叫,她所有的委屈,愤怒,仇恨,全在这一声声狂叫里爆发。妈妈立刻抱紧瑶瑶,紧张又生气地对鹿鹿大声呵斥,但鹿鹿已经疯了,她完全听不见妈妈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狂叫。刚进门的爸爸看见这个阵势,即刻火冒三丈,穿着硬实皮鞋的脚狠狠踢在鹿鹿的肚子里,狂叫声戛然而止,继而一声痛苦的惨叫,鹿鹿扑倒在地,哀伤地看了爸爸一眼,爸爸仍然瞪着她满脸怒气。 鹿鹿过了好久才蹒跚着爬起来,她一步一步走回自己的窝,把头埋进脖子里,想哭,没有泪。爸爸的这一脚,把她的心彻底踢冷了。曾经那么疼她爱她的爸爸,现在竟然会那么狠的踢她,她知道,爸爸妈妈已经一点都不爱她了。那么,她还留在这个家里干什么?她是一个多余的,没有人喜欢的小狗。她想,她是不是该走了。 鹿鹿躺在窝里,想了很久很久,夜已经深了,所有人都睡了。月亮在天上安静地漫步,月光透过阳台的玻璃门洒进来。鹿鹿想,她真的该走了。她想即使去做一只流浪狗,也比现在这样的生活幸福很多。可是,门锁得紧紧的,她该怎么出去呢?鹿鹿环视了一圈,看到阳台,她有了主意。鹿鹿走到阳台上,跳上放在阳台上的一个凳子,然后再跳到栏杆上,她看看下面,四层楼不算太高,下面是毛茸茸的草地,她想,应该不会有事吧。跳下去,离开这里,然后浪迹天涯,去别的地方寻找自己的幸福,她已经是大孩子,应该可以。想到这里,鹿鹿笑了,然后,纵身一跃,乘着月光,优美的身姿优雅地落了下去。 狗尾巴草 狗蛋每天早上六点半被爷爷叫醒。那时,奶奶已经把面汤晾在饭桌上,等狗蛋穿好洗好,面汤刚好不凉不烫。狗蛋睁着惺忪的睡眼,就着馒头,呼噜呼噜喝完一大碗面汤,用手抹下嘴,背上书包,跟爷爷奶奶说了再见,就上学去了。狗蛋的学校在四里外的陈庄,附近几个村的孩子都在那里上小学。狗蛋今年八岁,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 狗蛋每天和好朋友娜娜还有大孬一起上下学。他们三个从小一起玩大,一起上学,从没闹过别扭。其中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三个的爸爸妈妈都常年在广州打工,每年只能见一次面。爸爸妈妈农忙的时候回来,一忙完就马上走了。狗蛋和大孬都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娜娜更可怜,只有一个快七十的奶奶,还一身病,经常躺在床上起不来,娜娜放学回来不仅要做饭还要照顾奶奶。相比之下,狗蛋算是最好的,爷爷奶奶刚六十出头,虽然爷爷有高血压,但每天吃药,控制的还算好。大孬就不行了,奶奶有糖尿病,而且比较严重,平时只能做做饭,收拾收拾家里,地里的活是一点都不能干了。一家五口人的地平时全靠六十多岁的爷爷一个人侍弄。爷爷的身体也不好,腰痛肩膀痛,膝关节长了骨刺,痛得走路一瘸一拐的。因为没钱做手术,爷爷只能一年到头这么痛着,大孬每天看着爷爷这样心里都很疼。但是他现在才八岁,他能有什么办法弄到钱给爷爷做手术? 狗蛋他们每天要走四里路去上学。路两边是庄稼地,半年是小麦,半年是苞谷。和陈庄隔着一条河,那是黄河的一个小分支,河水清澈,河里有鱼。在他们那个地方,几乎每个村子都是依河而建,这条河也是孩子们暑假时的乐园。他们经常瞒着大人去河里洗澡,去钓鱼。有时在河堤上,河坡上挖一些甜甜根之类的东西吃。有时候,他们也会躺在草丛里,看着蓝蓝的天空说自己的爸爸妈妈。那时候,世界变得异常安静,夏天的微风轻轻吹着他们晒得黝黑的裸露的皮肤,他们往往会在嘴里叨一根狗尾巴草。草丛里毛茸茸的全是飘飘摇摇的狗尾巴草,他们叨着狗尾巴草,看着蓝天,心里非常温暖。爸爸妈妈一直存在于他们的记忆里,但他们的样子却很模糊。狗蛋的爸爸妈妈在广州做绿化工,娜娜的爸爸在一个搬家公司做搬运工,妈妈给人家当保姆。大孬的爸爸妈妈做烧烤,晚上出摊,白天睡觉,每天要和城管打游击。 他们一遍遍地回忆着爸爸妈妈回来时的点点滴滴,你一句我一句争先恐后地说着自己的爸妈,话里面全是幸福和甜蜜。他们总是不厌其烦地把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再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剩下的便是沉默。各自静静地躺着,回味着刚才说过的话,甜蜜里带着点伤感。他们在心里一遍遍地念叨着,爸爸妈妈,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呀,我真的好想好想你们啊。 娜娜是个女孩子,她的学习成绩是最好的,经常考前三名。狗蛋一般排在十五到二十名之间,大孬最差,总是倒数几名。为此大孬的爸妈每次回来都要训他,平时打电话时也少不了苦口婆心地说教,但大孬就是没心思学习。他常常在脑子里想象自己赚了很多钱,把爷爷奶奶的病治好了,他们祖孙三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那是暑假的一天,知了一天到晚在树枝间聒噪,天热得人没处躲没处藏,狗蛋正在家里看电视,爷爷看太阳不怎么毒了就背着药桶去给苞谷打药。奶奶在门外菜地里忙活。狗蛋看电视看累了,看看太阳已经掉到了西边,就打算出去找大孬玩。这时,大门外闹嚷嚷的好多人声,狗蛋急忙跑出去一看,见几个人正抬着一个人进来,有一个赶忙招呼狗蛋快点给他爸打电话,说爷爷打药时突然一头栽到玉米地里晕过去了,估计是高血压犯了。狗蛋这才看清被抬的那个人是爷爷。爷爷双眼紧闭,脸如死灰,全身汗湿,狗蛋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赶快跑回屋里给爸爸打电话。爸爸在那头好不容易听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狗蛋挂了电话又跑出去,看见爷爷已经被放到床上,奶奶正六神无主,嘴里只是一遍遍地念叨着,这可咋办哪,这可咋办哪。 很快,卫生所的医生来了,给输上液,看了看爷爷的情况,对奶奶说要赶紧送市医院,不然可能有生命危险。奶奶听了,一下瘫软在地上,鼻涕眼泪全下来了。 最后,是狗蛋一个本门的大爷和奶奶一起把爷爷送去了市医院,经过抢救,爷爷算是捡回了条命,但是医生说,爷爷从此就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了。 狗蛋爸爸三天后回来了,下了火车直接去的医院。又过了半个月,爷爷出院了,狗蛋第一次看见生病后的爷爷,简直不敢相信那就是和他相依为命的爷爷。爷爷成了半身不遂,要靠一根拐杖才能颤颤微微地走几步。爷爷再也不能干活了。 狗蛋爸爸看起来心事重重,每天坐在院子里抽烟,也不大搭理狗蛋。那天,吃完晚饭,狗蛋爸爸站在爷爷床前,对爷爷奶奶说,我还是得走,不挣钱这老的老小的小一家人怎么过啊。 奶奶没吭声,只是不住的用袖子抹眼泪。 狗蛋爸说,妈就辛苦你了,狗蛋还得你看着。等俺两口子挣了钱,以后一定好好孝顺恁老人家。 奶奶拍拍爸爸的手,什么都没说。 爸爸转身看着狗蛋说,以后爷爷什么都不能干了,狗蛋你放学回来要帮奶奶干点活,不能像以前一样啥都不管了。 狗蛋看着爸爸,低声说我知道了。 第二天爸爸就走了。狗蛋的心情很不好,他一个人躲在河坡上痛痛快快地流了一顿流泪。大片的狗尾巴草一动不动地站着,看起来焉头焉脑的。 从此狗蛋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再不能整天和大孬到处疯玩了。他每天放学回家帮奶奶打水,洗菜,照顾爷爷,还要抓紧时间做作业。晚上做完作业上床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睡梦里他常常到了广州,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每天放学都能看见爸爸妈妈,他多高兴啊。 那天走在放学的路上,他们边走又边说起了各自的爸妈。大孬忽然提议说,要不咱们去广州找咱们的爸妈吧。狗蛋和娜娜听了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大孬看看他们,接着说,我太想我爸我妈了,做梦都想。我哪怕跟他们在一起生活几个月也开心啊。狗蛋和娜娜也为这个提议兴奋起来,他们热烈地讨论起来,但讨论到最后,他们发现,一切的设想全是废话空话,因为他们没有钱买火车票怎么去?那天,三个孩子带着满腹心事各自回家。 苞谷快成熟了。狗蛋他们的心里越来越期待秋收的到来。以前狗蛋爸爸收小麦的时候回来,妈妈收秋的时候回来,今年爷爷病了,爸爸妈妈会不会一起回来呢?狗蛋的希望很快破灭了。那天妈妈打电话说她不回来了,她说两个人来回路费七八百,划不来。狗蛋心情很沮丧,这样的话,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妈妈。 有一天放学时,娜娜被老师留住帮她改作业,狗蛋和大孬就先回来了。第二天早上上学,在村口大孬一看见狗蛋,就神秘地压低声音说,你知不知道,娜娜昨天放学在路上被坏人害了。被坏人害了?狗蛋迷惑不解地看着大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大孬说,哎呀,就是被一个男人害了。昨天天快黑的时候,有人听到苞谷地里有女孩的哭声,过去一看,原来是娜娜。衣服被撕烂了,裤子扔在一边,腿上全是血。狗蛋突然明白了,农村的孩子从小就从大人无遮无拦的玩笑里听懂了很多大人间的事,现在听到娜娜发生了这样的事,狗蛋突然很愤怒。他真想立刻把那个坏蛋找出来,把他狠狠地打一顿,然后再送去派出所,让他坐牢。他说想去看看娜娜。大孬说不要去了,娜娜从昨天一直躺在床上流眼泪,就像傻了一样,谁也不见,也不说话。她奶奶就陪着她一起哭,听说她爸爸妈妈接到电话马上买了票,现在已经在火车上了。 从那天开始,他们再也没见过娜娜。娜娜的爸妈第二天下午就回来了,狗蛋见过她妈一次,想问问娜娜怎么样了,但娜娜的妈像没看见他一样从他身边走过去了。他想大人们根本不懂他们的世界,在大人眼里,他们只是些小屁孩,懂什么呢? 收秋时狗蛋和大孬的爸爸都回来了,他们抽空就呆在爸爸身边,向他们打听广州的事,问爸爸去广州做多久的火车。爸爸告诉狗蛋,去广州的火车走的是京广线,十五个小时就到了,现在可快了。狗蛋很向往,他还没见过火车,更别说坐了。他想只要坐上火车他就能到广州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了。但是爸爸从来不说让他去广州的话,他知道在广州上学要很多钱,他爸妈没有那么多钱。 村子里一直风言风语地说着娜娜的事。那些大人真恶毒,明明娜娜是受害者,但是他们却全是说的娜娜的坏话。说什么这么小就出了这种事,以后还怎么嫁人哪。还说什么一个女孩子放了学不早点回家,非要天黑了才一个人回来,分明就是小狐狸精转世,故意的。狗蛋和大孬每次听到这种恶毒的话语都愤怒极了,他们真想把那些人的嘴撕烂,他们觉得那些大人也不比那个坏人好到哪里去。 收完秋,爸爸们都走了。狗蛋和大孬听说娜娜和她爸妈去广州了,说是以后都在那里上学,不回来了。狗蛋和大孬为失去一个好朋友而伤感,但想到娜娜再也不用听到村子里的风言风语,又能从此和爸妈在一起,就从心底里为她高兴。他们甚至觉得,娜娜这是因祸得福。 狗蛋和大孬越发感到孤独了。 有一天,他们在放学路上,突然被四个高年级的男生拦住了。他们认识这四个男生,是另外一个村子的,学校里有名的坏学生,老师也管不了他们。狗蛋不由自主地抓住大孬的手,心里嗵嗵乱跳。不知道将要有什么灾难降临。 其中一个男生看着大孬,坏坏地笑着说,你爸妈在广州赚了那么多钱,分给哥们一点花花吧。 大孬胆怯地看着他,紧紧地抓住狗蛋的手说,我没有钱。我兜里一分钱都没有。我爸妈也没有钱,要是有钱我爷爷的腿就做手术了。 另一个男生往前一步一把抓住大孬胸前的衣服,几乎把大孬提了起来。他恶狠狠地说,我他妈才不管你爷爷有没有钱做手术呢!反正大家都说你爸妈在广州做烧烤一天都挣几百块,你说你没钱,想骗谁呢?你以为老子信吗? 说完,男生手一松,顺势又把大孬一推,大孬一下被推倒在地上,疼得哭了起来。狗蛋忙把大孬扶起来,冲着那四个男生说,大孬就是没有钱,他就算有钱又凭啥给你们呢? 一个男生过来啪一个巴掌打在狗蛋脸上,狗蛋只觉得脸上刹那间火辣辣的痛,连耳朵根都痛了。 然后,四个男生把他们两个按倒在地上,七手八脚地把他们身上的口袋和书包翻了个遍,结果是一无所获。最后,他们对大孬说,明天这个时候我们还在这里等你,到时要是不给老子拿钱来,老子打死你。说完,四个男生扬长而去。 狗蛋和大孬哭哭啼啼地整理好衣服,收拾好散了一地的书本文具,抹着眼泪回家了。 第二天,四个男生果然准时等在那里,大孬乖乖地从兜里掏出两块钱给他们,他们满意地拍拍大孬的头说,过两天他们还会来,到时这两块钱可打发不了他们了。 大孬哭了。这两块钱是他偷偷拿奶奶的买药钱,他不敢跟爷爷奶奶说,想着给他们一点钱就好了,没想到他们得寸进尺还有下次。 那时马上要考试了,大孬虽然动过不再去上学的念头,但他又怕爷爷奶奶问及此事,只好硬着头皮上。狗蛋也帮着大孬一起偷偷拿点爷爷的钱给那帮男生。好不容易熬到考完试,放寒假了,他们终于不用再上学,不用再受那些男生的欺负了。可是他们知道,开了学,他们还会继续勒索他们。怎么办呢? 大孬说,我再也不想去上学了。狗蛋无计可施,只能陪着干发愁。大孬又说,要不我们还是去广州吧。跟爸妈在一起就没有人敢欺负咱们了。狗蛋说,可是我们一分钱都没有,怎么去呢?大孬说,要不等过年时咱们收的压岁钱就不要给爷爷,咱们不是就有钱了吗?狗蛋也一下子高兴起来,为大孬想出的这个好主意兴奋不已。当下,他们就决定到时就这么干。然后他们又一起描绘了一番到广州和爸妈一起生活的美好图景,多日来的不开心一扫而空。现在最期盼的就是过年了。 终于盼到过年,狗蛋总共收到八十二块压岁钱,大孬多一点,有九十八块。可是两个人的加起来还是不够买两张车票。他们又开始发愁了。突然,狗蛋一拍大腿,说,咱们不坐火车了,我爸说火车走的是京广线,咱们只要沿着铁路走就一定能走到广州。大孬惊喜地问:真的?狗蛋坚定地点点头,一个伟大的计划就这样产生了。 农历初九的早上,天刚蒙蒙亮,狗蛋和大孬就在村口会合了。他们背着书包,但书包里装的是他们的行李:狗蛋的书包里装了二十个大馒头,半只炸好的鸡,一个大可乐瓶里装满了温开水。大孬的书包里内容丰富一点,除了二十个大馒头,还有一大块煮熟的肉,一包亲戚送的点心,四个煮熟的红薯,八个熟鸡蛋,一瓶橙汁,这些都是过年剩下的东西。他们的钱装在贴身的兜里,只留了几块钱在路上花。 去市里的头班公共汽车来了,狗蛋和大孬上了车,准备搭车去到火车站,想办法找到铁路,然后就开始他们的步行之旅。他们看着车窗外绿油油的麦地,心里竟有几分不舍。路边的枯草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已经干透的狗尾巴草被风吹得晕头转向,只听见寒风中哀哀的呼号。 幸运石 张铁成正扛着沙发的半成品吃力地爬楼梯,他才爬到四楼,客户家住在九楼,但是他已经感到喘不过气了。近来,他常常觉得身乏力疲,搬家具的时候总觉得两个腿肚子无法控制地打颤,即使在冬天冷汗也像雨串似的叭嗒叭嗒往下掉。他现在最怕的就是这种楼梯房,沉重的家具压在他的背上肩上,他的腰弓的像一只巨大的虾仁,他觉得气短的接不上来。他想自己是不是老了,他知道自己不能算老,他才四十五岁,正是壮劳力的年岁,半辈子都是靠力气吃饭的。 张铁成爬到五楼的时候终于顶不住了,他小心地把沙发放下来,想喘口气再上去。张铁成是一家家具公司的送货员,他已经干了两年了。每天的工作就是送货,然后打开包装把家具安装好。这个工作他已经非常娴熟了,他也因此见识了各种各样的人家。有些客户家一看就是有钱,那房子漂亮得他想象都想象不出来,他想要是有一天能给儿子盖一栋这样的房子该多好啊。张铁成的儿子张帅二十三岁,在一个公司当保安,他有一个女朋友蕊蕊二十一岁,在一个超市上班。在农村,张帅的年纪早该结婚了。但是,蕊蕊全家现在的态度是,要结婚,先盖房。一天不盖房一天不结婚。张铁成的家乡如今流行的是两层小洋楼,那叫一个气派啊。村子里已经盖起了很多那样的小洋楼,而张铁成家还是二十年前的砖瓦房,早就破旧不堪,一下雨还有好几个地方漏水。张铁成心里也明白,自己家这种条件谁家会把闺女嫁过来?所以,他非常理解未来媳妇家的态度,人家千辛万苦养大的如花似玉的姑娘,不能一来他们家就受穷吧。 张帅自己更郁闷,他老早就想结婚,但是蕊蕊态度非常坚决。他有时会怨恨自己爹妈没本事,有时又怨恨自己没有生在一个有钱人家里,有时也会自责,觉得自己没能力干好工作挣多点钱。保安一干就是三年,工资涨了三百,除了吃住用所剩无几,拿什么盖房?眼看着年龄越来越大,手边的女朋友就是变不成媳妇,张帅郁闷得只想撞墙。 张铁成拿起搭在脖子上的毛巾擦汗。八月的天热的人快要窒息了,张铁成擦到胸前的时候,手碰到了脖子里挂的一颗小石头。那是一颗很普通的石头,红褐色,上面写着幸福平安,那是闺女张晓第一年上大学放暑假过来时送给爸爸的。她说爸爸天天在路上跑,又干这么重的活,这块幸运石能保佑爸爸。张铁成摸着这块小石头,凉丝丝的感觉很舒服,他在心里满足地叹口气,不管怎么说,闺女还是疼爸爸的。 张晓现在上大二了,再苦两年,等她大学毕业找到工作他就可以松口气了。张铁成想到两年后的生活,还是很高兴的。他盼的不就是那一天吗?儿子在新楼房里娶了媳妇,女儿大学毕业找到了好工作,他们夫妻俩再不用为儿女受苦受累,到时候他们要天天住在一起,天天吃肉吃鱼,那多好啊。 张铁成的老婆王翠玉给人家当保姆,夫妻俩一个星期见一次。现在算好的了,以前一个月才见两次。王翠玉当保姆当得并不顺心。当初和老公一起出来,找了很长时间工作找不到,最后找到一个家政公司,就报名去当保姆。她只做干家务和做饭的保姆,不给人家带孩子。她知道大城市人家,特别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那都是金疙瘩,万一自己没带好有一点闪失她拿什么赔。王翠玉现在做的这家三代同堂,老两口,小夫妻,一个五岁的男孩儿。其他人都好,就是这个奶奶最让王翠玉受不了。老两口整天闲的发慌,不知道怎么打发漫长的时光,天天坐在家里不是看电视就是看报纸。老太太总是坐在沙发上从老花镜的上边窥视王翠玉,好像王翠玉不是他们家保姆,而是一个堂而皇之在他们家出入的贼,她不防着自己的家就可能会被这个贼搬空。王翠玉整天在老太太的监视下干活,不敢有一丝懈怠。但是人往往是越紧张越容易出错,她经常不是打烂了碟子,就是撞翻了垃圾桶,为此老太太没少恶语相向,损坏的东西还要她照价赔偿。天知道那些东西是不是真的值那个价,但王翠玉没法反驳,谁叫她不小心打烂人家的东西呢?王翠玉很多次想到过换一家,但是老太太的媳妇是个明事理的人,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总是会把王翠玉赔偿的钱还给她,每次还总是多那么三十五十。王翠玉心里明白,人家是想留她,人不能不识好歹不是?人家媳妇经常悄悄跟她说,别跟老太太一般见识,她说什么你别吭声就是了。她再凶,你不跟她吵,她也凶不起来。王翠玉想想也是,但每天对着这样一对摄像头似的眼睛,王翠玉总是如芒在背。张铁成心疼老婆,总是劝她换一家算了,何必整天受那老太太的气。王翠玉总说再等等,咱总不能没良心不是?人家小媳妇对咱真算是不赖,平时小恩小惠的也给了不少,咱要是拍拍屁股就走人,那不是拂了人家的好意。 张铁成休息了几分钟,觉得心定了一些,气也喘得匀些了。其实他不知道他现在经常脸色苍白,头上一层一层冒的都是虚汗。为了给儿子盖房子,供女儿上学,张铁成每天的伙食差到了极限。早上在出租屋里煮一大碗白水面,中午买四个大馒头,就着一包榨菜。晚上张帅回来,他才会买二两猪肉,两样蔬菜,吃一顿像样的饭。但肉他是绝不舍得吃一口的,他只是吃一点青菜,用菜汁拌饭,让那一点肉味在嘴里停留的时间稍微长一点。儿子从小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并不会体谅父亲,他从来没想过父亲每天干的活很辛苦,他从来没有给爸爸夹过一块肉,肉归他吃对他来说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张铁成看着儿子吃的很香的样子很满足,他想只要儿子高兴他就高兴了。他一直觉得愧对儿子,到现在还没有给儿子盖好房子,以至于儿子结不成婚。在他的观念里,做父母的给儿子盖房子那是天经地义的。 张铁成和儿子住在一套一房一厅的出租屋里,张铁成住房间,儿子支了张小床在厅里。王翠玉一般每个星期一休息,那天她会给爷俩做两顿好吃的,每个月那四天是张铁成最幸福的日子。老婆回来了,还能吃上香喷喷的饭菜,张铁成觉得像过节。 女儿张晓去年暑假来了这里,今年她去做暑期工了,她说寒假再过来跟家人一起过年。女儿是个懂事的孩子,从大二开始她就去做家教挣自己的生活费,现在做暑期工希望能挣点钱让爸妈少寄点学费。女儿是两口子最大的安慰,王翠玉常说将来这闺女对父母会知冷知热,他们不用担心老了没人管。 张铁成这两个月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大不如前了,老婆每次看到他都担忧地说他的脸色看起来很差,精神头也不行。老婆就想让他去医院看看,但张铁成不相信自己会有什么病,他想也许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吧。但是他想,他才四十五岁,不至于会怎么样吧,再顶一顶,熬两年就熬出头了。他们现在总共存了八万块钱,离盖房子不远了,他想他们再坚持个一年半载的,他就可以回去给儿子盖房子了。 张铁成出来之后就没回过家,家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一座破房子,几张旧床,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家门常年锁着,估计早就生锈了吧。家里的几亩地已经租给别人种了。俗话说破家值万贯,张铁成何尝不想回家看看,但是他似乎又找不到回去的理由,老婆孩子都在这里,家里没有一个亲人,他回去干什么呢?他只是听在这里打工的村里人说起家乡的事,知道村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他想他实在不好意思回去,看着那一栋栋竖起的新楼房,他肯定会惭愧,他有什么脸面回去呢? 张铁成叹了口气,他想他还要鼓足干劲,早点存够钱,回家盖上新房子,在村里扬眉吐气一番,这样,他的面子会好看很多。想到这里,他猫下腰,用尽全身力气,把沙发重新扛到背上,他立时觉得背上好像压上了一座小山。他憋着一口气,艰难地一级一级地往上爬。全身一下子就又冒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汗,他甩甩头,甩掉流到眼皮上的汗珠,他在心里鼓励着自己。 爬到八楼了,张铁成觉得自己似乎已经爬了很久很久,似乎在爬一架永远望不到边的天梯。他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好像要断了,他的气息越来越短,弹珠般晶莹透亮的汗珠叭嗒叭嗒掉到楼梯上。还有几级就到九楼了,但是他觉得他的体力透支到了极限,他觉得眼冒金星,眼前发黑,干瘦的身体无法控制地发抖。终于到了九楼,他突然气一松,一头栽到楼梯上,他只觉得身体像一根腐烂的木头顺着楼梯咕噜噜滚下去,沙发在他后面翻着个地往下滚。张铁成知道完了。那一瞬间,他的脑子里出现了许多画面:家里盖好的漂亮的小洋楼里挤满了人,那是宾客们来喝儿子的喜酒的。儿子穿着崭新的西装,像他的名字一样帅气,新媳妇正从迎亲的小轿车里在唢呐的伴奏下款款下车,儿子抱着她进了他们的新房。所有人都喜气洋洋,嘴里说的全是祝贺之类的喜气的话。 女儿张晓顺利地上完大学,来到这里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好工作。老婆也不再当保姆受气,而是找了一份轻松点的工作。这些画面迅速地在张铁成脑子里一一打开,他满意地笑了。他甚至听到自己快乐的笑声回荡在无人的楼梯间。他用尽最大的力气,费力地睁大双眼,看准了楼梯下的墙壁,把那颗湿漉漉的头用力地撞上去。最后那一刻,他本能地抓住胸前那颗幸运石,紧紧地把它握在手里。同时,沙发急速地滚下来,重重地砸在张铁成的胸前。然后,一切归于沉寂。 我是蠓虫 阳光像金子一样碎了一地。我踩着耀眼的金子,轻而易举地从一个靓女的屁股兜里掏出了一个皮夹子。靓女仍然款款摇摆着腰肢,走在灿烂的阳光里。 二子悄无声息地闪到我面前,拍拍我结实的肩,冲我翘起大拇指,哥们儿,又成了! 我和二子走在金灿灿的大街上,像走在一个很幸福的世界里。 我和二子走进一个湘菜馆。我们坐到一张台前,春妹子就像一阵春风刮到了我们身边。 春妹子和二子做了些很不雅观的动作,我很局外人地看着脚下的一团烂纸巾,烂纸巾旁是春妹子油腻的脚,塞在一双破旧的拖鞋里。 我提着一个打包的炒粉和二子走出了湘菜馆。二子有点晕乎乎的,打着酒嗝,右手臂搭在我肩上。我和二子仍然踩着满世界的碎金子走在街上,走到尽头,拐弯,上了一座天桥。 我和二子走到天桥中间,那里坐着个又黑又脏的小乞丐。她坐在日头底下正昏昏欲睡,无数人从她身边走过,像无数条河水流过。她坐在岸上,河水流不到她身上。河水哗哗地欢叫着往前跑去,她只是岸上一块丑陋的小石子。 我蹲下去,拍拍小乞丐的肩,说,妞妞,吃饭了。 妞妞睁开眼,抬起头,看见我,脏兮兮的小脸立刻绽开了一朵花,圆圆的大眼睛里有幸福的火花在跳跃,她很高兴地叫我,哥哥! 妞妞面前的破碗里只有几张毛票,像几张冥纸被日头晒蔫了,仿佛马上就会起火。妞妞正狼吞虎咽,看到我的目光立刻也像一张蔫了的毛票。 妞妞发愁地说,今天回去又得挨打了。我说,别怕,妞妞,哥哥不会让你挨打的。 我从兜里掏出十块钱,放进破碗里,把底下的票子都盖住了。看起来很新的纸币在阳光下泛着热辣辣的光,妞妞眼里噙着泪花,像脚上的伤口流着永远流不尽的血水。 我像个大人似的拍拍妞妞的头,妞妞懂事地冲我点点头。我和二子走下天桥,走进金子做成的世界。二子唱着一首很流行的歌,声音像一个摔烂的碗,支离破碎。 妞妞是个五岁的小姑娘,在天桥上挥洒着她的黄金岁月。 我比妞妞大七岁,我觉得我有责任和能力保护她。 我在心里说,妞妞。 二子一直唱着那首流行曲,从一条街唱到另一条街,从中午唱到晚上。我们两个每天形影不离,二子就像我的孪生兄弟——多数时候他是我的影子,没有我也就没了他。 下午五点多的时候,我又从一个男人屁股兜里拿到了一个皮夹子,收获不算多,但已经足够我和二子过几天逍遥日子了。 我和二子在一个快餐店解决了晚饭,然后就在大街上晃悠。二子看中了一条时装店里的裙子,他说春妹子穿上一定漂亮。裙子穿在模特身上确实非常漂亮,依我看五大三粗的春妹子穿了一定惨不忍睹。 二子说很尿急得找个地方放水,于是我们走到一个黑暗的角落里,角落里散发着刺鼻的尿臊味。我和二子刚解开裤子,我的衣领就冷不防被人从后边抓住了。我回头,看见了黑夜里瘦猴那阴森森的眼睛,尿意一下子缩了回去,我慌忙拉好裤子。 瘦猴很无赖地抓住我的领子,用力把我甩了个趔趄。我想扑上去揍他,被二子拉住了。瘦猴晃着他那小小的脑袋,在黑夜里就像一颗黑美人西瓜。 不远处灯火摇曳,歌舞升平,听起来像唱一首哀歌。这里是个黑暗的角落,只有荧火虫在墙根玩耍,淘气地制造一点灯火。 瘦猴说,听大爷的话,以后老老实实地孝敬大爷,就有你们的好日子过。要是不听话呢,就别怪老子没提醒你们。记住了? 二子看着这个竹竿一样的家伙,点头哈腰地连声说,记住了,记住了。 我刚张开嘴,就被二子一把捂住了。 瘦猴满意地拍拍手,走了。 我一脚踹过去,却没提防踹到了墙上,我疼得蹲下身子抱住脚,泪花在眼眶里转了一圈又一圈。 二子在我耳边叹口气,没说话。 黑夜像潮水一样淹没了我和二子,我抱住二子相挨着坐到墙根下的尿水里,忽然呜呜哭了。 我和二子已经三天没出去干活了。 我天天躺在破席子上睡觉,睡够了实在睡不着了就干躺着。这里是一栋准备拆迁的破房子,我和二子都已经住三个月了还没拆。 二子耐不住寂寞,他不停地唠唠叨叨,说不知道春妹子这几天怎么样了。说瘦猴肯定在到处找我们呢,要找到非把我们剁成肉酱不可。 我躺在破席上,懒得搭二子的话。眼睛直楞楞地瞪着房顶。房顶上到处挂着蜘蛛网,长脚蜘蛛静静趴在网上,对身边的几只猎物蚊子连看都不看一眼。几只肥大的老鼠自由地蹿来蹿去,不时旁若无人地吱吱欢叫几声。 光线很充足,阳光从所有的缝里钻进来,将墙壁和地面的垃圾弄得斑斑驳驳,像是一块块膏药,又或者是妞妞脚上永远不会愈合的伤口。 阳光照在我脸上,我的脸感觉到了灼热,像有人拿烙铁烫我的肉,焦臭的肉味在空气里弥漫。我眯着眼睛,一大团黑色的小虫子在头顶上方欢快地飞舞着。我妈说它们叫蠓虫,嗜血为生。但它们很团结,一直过群居的生活。 我伸长双臂,对准那团蠓虫,啪地拍了一巴掌。蠓虫们一轰而散,看看手上,几个黑点沾在我的皮肤上,像沾了几滴黑血,或者像是苍蝇屎,或者是几条生命。 阳光移到了我的脖子,慢慢又移到胸口。蠓虫们似乎早已忘记了危险,又在我头顶欢快地飞舞,我是它们的一个猎物,或者仅仅是一顿午餐。 二子从外边回来,拿了几包方便面,两瓶水。二子坐到我旁边,愁眉苦脸地说,咱再不干活,就没饭吃了。 我和二子啃着干方便面,面条在我们的咀嚼下咯嘣咯嘣很脆地响。房子很空旷,咀嚼声像山谷里的回声,击荡着四壁,从门缝窗缝里挤了出去。 我对二子说,咱吃完饭就去干活。 二子很高兴,说晚上就去找春妹子,咱好好吃一顿。 我和二子刚走上街头就被瘦猴在一个僻静的地方抓住了。紧接着我的脸上挨了火辣辣的一个耳光。瘦猴歪歪斜斜地站在我们面前,像一个纸糊的小丑。我双眼喷着火,一头撞过去,瘦猴没提防被我撞得噔噔噔往后退了十多步才站住,然后他从腰上拿出手机,气急败坏地打了个电话,走过来,咬牙切齿地对我说,你小子敢耍我,我这就叫你尝尝老子的厉害。 我把胸脯拍得山响,面无惧色,我说大爷也不是好欺负的,这年头谁怕谁啊,有本事尽管放马过来。 二子在背后拉住我,吓得面无人色,哆哆嗦嗦地说,咱还是听他的吧,他们会把咱们打死的。我拍拍二子的肩膀叫他放心,我说脑袋掉了也不过碗大个疤,十二年后咱又是一条好汉。 瘦猴的手在空中一抓,张开手,手掌上有几个黑点。瘦猴说,弄死你们就像弄死个蠓虫一样。他很酷地吹了吹手,蠓虫轻飘飘地从他的指缝里掉下来,掉到地上,看不到了。 我和二子被三四个人呼啦围住了。 我和二子像两只被困在陷阱中的兔子,周围是得意的猎人。阳光碎金般洒在马路上,地上冒着腾腾的热气。我的衣服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贴在了身上,脚下像有滚烫的炭在烧。给我打!瘦猴一声令下,四个人像饿虎扑食一样扑向我和二子。我看见金色的阳光在眼前舞蹈,漫天的灰尘将天空染成了灰色。咸腥的热流从嘴角和鼻子里流出来,我听见二子鬼哭狼嚎,哭爹叫娘。我闭着眼睛,听到自己嘴里很激昂地在骂。 晚上睡在黑乎乎的破房子里,我和二子都睁着大大的眼睛睡不着。身上的伤很疼,我和二子情绪都很低落。二子在低声地哭,轻轻的啜泣声在黑暗里流动,像深井中绝望的回声。二子说,我想我妈。我说我也想。二子说,你说咱们的妈想咱们吗?我说不知道。说不定她们早就忘了有咱们这个儿子。二子哭得更厉害,啜泣变成了放声大哭。我把二子搂进怀里,轻轻拍着他的背安慰他说,要不,咱们去给咱们的爸妈打个电话?二子的哭声立刻停止了,像琴弦突然断了。 我和二子来到了附近的公用电话。我拨下了家里的电话号码,我听到那头电话被人拿起,然后传来我爸的声音。我迟疑了片刻,说,爸——是我。 我的耳朵立刻被一声炸雷震得几乎聋了,我爸在那头破口大骂,你小子死哪去了,害得我在家被人戳脊梁骨,你趁早给我滚回来,看老子不打折你的腿。 我冷冷地说,你还是先找我妈吧。 别提那个不要脸的破女人,她爱跟谁跟谁,她别回来,真回来了我不会轻饶她。 我仍然冷冷地说,爸,你连自己的老婆都看不住,还有什么资格教训我?你省省吧。我在外边就是被人打死也不回你那个家。 我挂了电话,看二子,他一脸沮丧。我说打过了?他说打过了——他们一听见是我,就像听到了瘟神似的。二子爸妈离了婚,又都结了婚,二子就被遗弃了。我搂住二子的肩膀,说,没人要咱们,咱们自己要。 我和二子相互搀扶着走进黑夜,走向我们的家。就像走向一种温暖,抑或一种挣扎。 我和二子在家里呆了一个星期,我们的伤好的差不多了。我天天在墙壁上磨一把刀,这是一把差不多一尺长的刀,现在它看起来锃亮锃亮的。我每天都不厌其烦地磨刀,我仿佛看到刀捅进了瘦猴干巴巴的胸膛,黑色的血从刀缝里汩汩往外冒,我不由自主地笑了。 二子看着我,说,咱别跟瘦猴斗了,咱只要换个地方就没事了。 我说我得把妞妞救出来,要是再碰见瘦猴我就让他尝尝我的厉害。 二子没再说话,仍然心有余悸的样子。 我的腰里别着那把锋利的刀,和二子走出了我们的家,走上街头,走上天桥,走到妞妞跟前。妞妞看见我们,高兴坏了。我说妞妞我们来救你。妞妞愣了片刻,迟疑地说,要是被他们抓到,会把我们都打死的。 我说我们去别的地方,他们永远找不到我们。妞妞说那太好了。我说现在有没有人看着你?妞妞说没有,他们下午六点才来呢。 我背起妞妞,和二子飞快地走下天桥,溶入人流。我们像两条鱼在暗礁里机灵地穿梭,警惕着身边的危险和陷阱。我们平安地回到了家,放下妞妞,我们三个抱在一起幸福地哭了。 大团大团的蠓虫在头顶上方飞舞,我对二子和妞妞说,我们现在就像这蠓虫,要团结起来才能活。二子和妞妞用力点了点头。 我们离开住了三个多月的家,到了另一个地方,并且很容易就找到了一座破房子。我相信,瘦猴找不到我们,妞妞的老板也找不到我们。 妞妞脚上的伤很快就好了,我们三个人每天一起出去干活。我们过的很好,不愁吃不愁穿。妞妞是个漂亮的小姑娘,长大了一定像个明星。妞妞长大了会嫁给我吗?我看着天真无邪的妞妞,看到美好的未来。如果妞妞将来愿意给我做老婆,我一定好好疼她,跟她生一个漂亮的孩子,让我们的孩子在幸福里长大。 二子像一片霜打的红薯叶,没精打采的。我说二子,怎么了?二子说,我想春妹子了。我看着外边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那光散射成一把把利剑,刺进这个世界。 二子说,春妹子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对我好的女人。 我说,她是个大女人,你才十三岁。她不是真心对你好。 二子回过头看住我,很激动地说,她就是对我好!我也喜欢她——我想去看她。 我搂住二子的肩膀说,可能会碰到瘦猴的。 二子说,我小心点。 我没再说话。我们都沉默了。一起看着尘土飞扬的马路,一辆辆车不知疲倦地往不同的方向驶去。空气被阳光灼得生疼,弥漫着某种死亡的气息。 二子去找春妹子了。我和妞妞呆在家里没有出门。妞妞很懂事地坐在我身边,像个小媳妇。妞妞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应该有个美好的未来的。我说,妞妞,你想不想回家? 妞妞的表情变得很迷茫,她陌生地重复着,家?家。我不知道我家在哪里。老板说我是被捡来的。 我摸摸妞妞的头,安慰她,那你就跟着哥哥吧,哥哥一定对你很好,不让你受委屈,让你过好日子。妞妞抱住我的胳膊,很认真地说,是像那些大哥哥对大姐姐一样吗? 我忍不住笑了,妞妞看到我笑,也笑了。 一阵热风吹过来,吹起妞妞的头发,吹散了一点暑气。 天快黑的时候,二子还没有回来。 我把刀别在腰上,对妞妞说,你在家里等着,哪里都别去。我去找你二子哥。 妞妞隔着衣服摸了摸刀,说哥哥你不要跟人打架,你要是被人打死了,就没人要妞妞了。 我拍拍她的脸蛋说,哥哥不会丢下你不管的,你放心吧。 我走出小窝的门,走进灯火通明的夜。夜色里有什么东西在空气中流动,黑暗的角落里有飘荡的影子。我走在路上,看着人来车往,汗水从全身每一个毛孔里渗出来,身上粘乎乎的很难受。我走了很久,走得气喘吁吁,我走上了那座天桥,走下去,拐弯,往前走,走到了湘菜馆门前。湘菜馆里坐了很多食客,灯光摇曳,推杯换盏,春妹子在桌子间像只燕子麻利地穿梭。 没有二子。我的心沉到了珠江底。我走进湘菜馆,春妹子看见了我,很轻佻地招呼我。我说二子去哪里了?春妹子说,他下午就走了。我说他去哪儿了?春妹子说我哪儿知道啊。我说好吧,再见。 我走出湘菜馆,走上大街,一直往前走去,走过了一条又一条街。没有二子。没有二子。 夜深了,马路上的车渐渐稀少了,人行道上的人只有寥寥几个。我坐在路边,感觉身子要散开了。二子,你在哪里? 我走了很久,总算走回家。家里很黑,像地狱。四周似乎有无数小鬼在蠢蠢欲动,我心里一紧:妞妞。 听到我的喊声,妞妞在黑暗里站起来,像一个飘渺的小小的影子。妞妞的声音同时穿透黑夜传过来,哥哥,你没事吧? 我把妞妞抱在怀里,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落在妞妞的头上。妞妞感觉到了,她抬起头,黑暗里圆圆的眼睛像星星在闪烁。她问,你哭了? 二子找不到了。我说。 妞妞在我的怀里睡着了。我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听着我们两个的呼吸,此起彼伏,在静静的夜里回响。 我给自己和妞妞买了漂亮衣服、鞋子和帽子。当我们穿着它们走在街上时,看起来就是一对幸福的城市里的兄妹了。我们天天在以前熟悉的地方转悠,寻找着二子。同时我也非常警惕,时刻注意有没有瘦猴的影子和妞妞老板的人。几天过去我没有看见一个熟悉的人,我决定放弃。我牵着妞妞的手走在夕阳的余辉里,妞妞吃着冰淇淋,弄得像个小花猫。 一个男人挡住了我们的去路,我抬起头,男人像一座山,屹立在我们面前。妞妞手里的冰淇淋啪掉在了地上,紧紧抱住我的胳膊,恐惧地轻声喊,哥哥。 我知道这个男人是谁了。男人恶狠狠地看看我又看看妞妞,然后凶神恶煞地对妞妞说,死丫头,你敢跑,看我怎么收拾你。说着,他劈手就来抓妞妞。 妞妞尖叫一声躲到我的背后,我挡住男人的手,说,你要敢抓她,我就喊警察。 男人呆了呆,很快就恢复了常态。他说臭小子你少管闲事,你今天老实点我就放过你,不然,别怪老子心狠手辣。 我突然声嘶力竭地大喊起来,男人一下子慌了,一巴掌打得我眼冒金星,差点趴下。但我死死抓住妞妞的手。 妞妞没有被男人抓走,我们一起被带进了派出所。 事情很快就弄清了,男人是妞妞的老板,手下一共有八个孩子,全部是他从不同地方连哄带骗弄来的。妞妞不到三岁就被狠心的父亲卖给了男人出来赚钱,警方已经找到了他,他知道女儿的遭遇非常后悔,表示很快就来接妞妞回家。 男人被判了刑,妞妞终于被父亲接走了,直到最后我都没有再见到她。我没有前科,又是未成年,我说我父母双亡无家可归。于是我就被放出来了。 一个人走在阳光下,我像个发霉的菜团子在阳光下散发着霉味。阳光变成了生锈的金属,又硬又涩。天空中到处都是蠓虫,在强烈的光线里晃得人心慌。我妈说蠓虫嗜血为生,它们过群居生活,不然就很容易死。 我是一只蠓虫,独自走在发霉的阳光下。 从我的指间飘落 我以为 只要我寻找 你就会在山水之间 我以为 只要我呼唤 你就会回应我唯一的挂念 我以为 阳光把云照亮 因为那是你的衣裳 我以为 海水被风摇荡 因为它溶解着你的梦想 我以为 你开了窗 才会有春天的绿色一片的青翠 我以为 你走出门才会有 秋天的收获满心的陶醉 我以为 时间可以凝固 在我们视线交错的 一瞬间 我以为 感动可以 在你落泪 为了那一句誓言 我以为 一切的忍耐 只为了在溶雪时等你一个微笑 我呀 相信了 这一切 你却轻轻的,轻轻的飘落 从我的指间 从我的指间飘落 我以为 只要我寻找 你就会在山水之间 我以为 只要我呼唤 你就会回应我唯一的挂念 我以为 阳光把云照亮 因为那是你的衣裳 我以为 海水被风摇荡 因为它溶解着你的梦想 我以为 你开了窗 才会有春天的绿色一片的青翠 我以为 你走出门才会有 秋天的收获满心的陶醉 我以为 时间可以凝固 在我们视线交错的 一瞬间 我以为 感动可以 在你落泪 为了那一句誓言 我以为 一切的忍耐 只为了在溶雪时等你一个微笑 我呀 相信了 这一切 你却轻轻的,轻轻的飘落 从我的指间 秘密 星辰之所以美丽 是因为它守着黑夜的秘密 蝴蝶之所以美丽 是因为它守着花季的秘密 卵石之所以美丽 是因为它守着流水的美丽 眼睛之所以美丽 是因为它守着心灵的秘密 微笑之所以美丽 是因为它守着善良的秘密 梅花之所以美丽 是因为它守着忠贞的秘密 彩虹之所以美丽 是因为它守着雨水的秘密 诗之所以美丽 是因为它守着表白的秘密 不知道 谁的美丽 是为了我 守着的 秘密 在中满足了 每一个角落里都有灵感 因为 在同一个世界 每一次呼吸都有你陪伴 原谅我 总在平静的夜里捡拾起不安 还要寄给你 不轻的分担 写信的手我不轻易颤抖 想你的心却难说自由 每一天 在忧郁里找你 梦是桨 诗是船 翻搅着每一秒时间 行驶过每一寸孤单 让甜蜜的折磨在琴弦上延长 让陌生的脆弱占据坚强 让多变的赞美变成固执 让挥手的衣袖甩去片片过往 我 都可以 忍受 但要知道有你 等在彼岸 可你相信吗 这也不是条件 只是痴心的借口 因为爱会在爱中满足 爱无施与也无所求 午后的光 是什么时候,午后的阳光不再明媚?它只是躲在浓重的雾霾里昏昏欲睡。 曾几何时,午后的阳光明媚,有清丽的风闲闲吹过,在你们共同的梦里,曾相依偎去欣赏那午睡的七月静荷。心静而超然,酷热便变为宁静的凉爽,轻握的手心里并没有汗,只感觉到凉风吹落。 午后的阳光盛满了你们的茶杯,映出了深情的笑颜,轻轻荡漾。这世界如此安静,只有阳光从浓密的枝叶间洒下来,落满了紫藤下的石桌。石头冰凉而沁人肌肤,那如水的温柔,只有配了那美丽的诗歌。 曾几何时,午后的阳光温暖宜人,有小鸟衔着落花从高空飞过。在你们共同的梦里,曾牵手走上一条安静的小路,有柔风,有白云,白云悠然从蓝天飘过。他是蓝天,她是白云,即使她千百次的化为雨化为雪,最后依然回到他的怀抱。无论她去到哪里,都知道,他,永不会陷落。他永远是最温暖的怀抱,只等着调皮的她,玩够了,再回来。 午后的阳光只是昏昏欲睡,你们早已远隔天涯。午后的静荷已经开残了几番轮回,有谁还会去在意那一次次的花开花落? 那梦里的紫藤,那梦里的石桌,那梦里的香茶,渐渐淡去,淡到没有痕迹,淡到孤单落寞。 那昏昏欲睡的阳光,穿不透灰沉沉的雾,照进这安静的窗口。在疯狂的平静里,只有疯狂的搜索。总会有几十条信息冰冷地出现,一个个毫无感情色彩的文字,勾勒着一些破碎的片断,那黑白的记忆渐渐染上了颜色。 这颜色,也只有独自落寞。 诗歌早已被诡异的沙丘埋没,和那坚韧的仙人掌,共同守护着神秘的沙漠。也许你以为你没有能力为那旅人指引方向,所以你选择了隐藏。你却不知道,在那漫无边际的沙漠里,只有你的绿,才是旅人唯一的希望。 你不知道,那希望,是旅人前行的方向。 不管旅人跋涉了多少年,你的仙人掌都在那里,并慢慢长大。也许旅人已走过了你身边,走过了很远,远到,已望不到你的影子,但你是他心里的信念,让他知道,沙漠的尽头,总会有一片绿洲,绿洲上,总会有水,水里,总会有午后的阳光轻轻摇荡。 野百合也有春天 当野百合开放在你的窗前时,有风吹动你的窗棂,美妙的音乐从深夜里飘来,你看见了你的天使。你看见了你的天使,他就站在你的窗外,深情地凝视着你。他的脸上,是梦幻般的笑,你会认为,那是在梦里。 当野百合开放在你的窗前时,你的长发绕上了他的手指。你看见他抱着吉他,调皮地从窗外探过身来,一束蓝色的勿忘我还沾着清晨的露珠。晨梦还未苏醒,你缱绻的笑容慵懒可爱,你会认为,梦还在继续。 当野百合开放在你的窗前时,你轻纱的白裙散落在窗台,你坐在窗台,乌黑的长发披在你的胸前腰际。窗下的小草顶着好看的花朵正向你微笑,你看见了你的天使。你看见了你的天使一袭黑衣,浓密黑发沾了几许雾气。好看的眼睛含满笑意,从哪个方向突然走来,在白雾茫茫的天际,像个下凡的王子。你会认为,那是在梦里。 当野百合开放在你的窗前时,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总是穿过花瓣将花香送进你的梦里,你的梦香甜无比。你看见了你的天使,他的脸在阳光里,偎着那花朵,轻轻呼唤你的名字。你会认为,那还是在梦里。 当野百合开放在你的窗前时,你白纱的帷幔随风轻轻飘动,一只褐色的小鸟在窗外唱着欢快的歌。你看见了你的的天使,和着那歌声,从开满鲜花的小路上跑来,黑发上,挂着晶莹的汗滴。你看着那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身形感动不已。你会认为,那是在梦里。 当野百合开放在你的窗前时,午后的阳光正普照大地。你看见了你的天使,戴着帅气的遮阳帽,一袭黑衣,白色的球鞋在小路上欢快地走过,走进你的眼睛里,走进你的心里。你会认为,那是在梦里。 当野百合开放在你的窗前时,暮色已四合,春日的晚风从窗前徐徐吹过,像一位悠然散步的仙女。你看见了你的天使,那么俊逸,那么挺拔,那么伟岸,那么坚定,那么的像一幅画,在你的视线里,一点点,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你会认为,那是在梦里。 旷野 风起时 长发迷离了你的眼睛 走在这旷野中 有谁 牵引你的前行 天边那朵红色的云 穿了梦的衣裳 微眯着眼 看你孤寂的身影 远处的草原上 有一匹低头吃草的骏马 距离 又远又长 你的步子 凌乱中透着坚定 没有人同行 你背着沉重的行囊 迎着风,踏着露 走在这 渺无人烟的 旷野中 踏 赤裸的脚踩在细软的沙滩上 有浪一层层的漫上来 把小腿淹没 留下一滩贝壳 正午的秋阳如此明媚 把我裸露的皮肤慢慢晒黑 凌乱的长发呼吸着海风的味道 心早已随波逐浪 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 我踏着浪 浪花拍打着我 像清洌温柔的迷香 做一个皮肤黧黑的渔家女 梳一条黝黑的长辫子 挽起高高的裤脚 提着鲜活的小桶 在清晨,在傍晚 在银色的,柔软的沙滩上 捡拾一个个快乐 一份份希望 星星 不记得多久没有亲吻过你的小脸 不记得我的心肠硬了多久 在浮躁的气息里 充满了厌倦,疲惫 和日以继夜的辛劳 一只时刻张开浑身刺的刺猬 丧失了最后的温柔 爱是一种能力 我知道我不能给你摘天上的星星 可是我应该明白 我可以为你点亮眼睛里的两盏小灯 我没有擦亮火柴 只是把它扔在墙边 孤零零地没有光亮 红色的火柴头 眨着渴望的孤寂的眼睛 其实你要的真的不多 为什么我的心如此冷漠 当你害怕地蜷缩在角落 我看见你委屈哀怨的眼睛 却把它们忽略而过 我希望能有一个长长的梦 把我带去有天使的地方 洗去我心上蒙着的厚厚的尘 让它回到原来的鲜活 让它可以,热烈而快乐地跳动 让它可以 一直那么年轻 让它可以 点亮你清澈的眼睛 前世今生 我不知道 我的前生是谁我过着 怎样的生活 我是否有一个亲密爱人 陪我看花开看月落 我是否在七月的午后 看慵倦的荷花静静开放 我听得见自己平静的呼吸 和这美丽的世界融为一体 我听见从我的指间流淌出的旋律 我飘逸的裙裾 静静地铺在芳香的土地上 有花影在摇荡 我乌黑的长发散落在胸前 上面有爱人抚摸过的痕迹 我带着前世的柔情而来 收获的只有干瘪的果实 我茫然失措 找不到一处安静的地方 让我敏感纤柔的心安放 我寻找我失望 我封闭了无奈的心房 我漠然地走过四季轮回 我感觉不到春的艳丽冬的无常 我想回到前生 却不知道 在那遥远的路途的尽头 是否还有等着我的情郎 前世 前世,你一定是站在河的对岸 水草丛生,白鹭齐鸣 你洁白的衣袂 在秋风里飘逸 你的眼睛里印着我的影相 在青葱的岁月里忽短忽长 我的发间有一朵馨香的茉莉 那是你在窗前的茉莉花丛里摘的一朵 只为了让它香甜我的整个梦 你牵着我的手 一同走在开满鲜花的小路上 你荷着锄我挎着篮 你是布衣的农夫 我是钗裙的农妇 我们看见蔬菜们都伸展开了彩色的衣裳 你吹着横笛 坐在庭前的矮凳上 石桌上飘着袅袅的茉莉茶香 我坐在你的旁边 安静地缝补衣裳 雪花染白了我们的青丝 水的波纹悄悄爬上了我们的面颊 波纹中央两汪湖水依然清澈 湖底不见淤泥与沙子 我看见你眼里的我 你看见我眼里的你 当百灵鸟在我们的坟头歌唱 我们已经在大地的掌心里躺了许多年 你偎着我我依着你 那睡着的姿容依然安祥 我的头正斜靠在你的肩上 在中满足了 每一个角落里都有灵感 因为 在同一个世界 每一次呼吸都有你陪伴 原谅我 总在平静的夜里捡拾起不安 还要寄给你 不轻的分担 写信的手我不轻易颤抖 想你的心却难说自由 每一天 在忧郁里找你 梦是桨 诗是船 翻搅着每一秒时间 行驶过每一寸孤单 让甜蜜的折磨在琴弦上延长 让陌生的脆弱占据坚强 让多变的赞美变成固执 让挥手的衣袖甩去片片过往 我 都可以 忍受 但要知道有你 等在彼岸 可你相信吗 这也不是条件 只是痴心的借口 因为爱会在爱中满足 爱无施与也无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