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妍文集》 咖啡 你那么白,我那么黑,溶在一起,摇一摇,就是一杯香淳的奶咖啡 1 十七岁的时候,他们对坐在kfc明亮的大厅里。她点一杯牛奶,他要一杯咖啡。她说喝牛奶,可以让皮肤又白又嫩。他说晚上要打游戏,白天要踢足球,没有咖啡撑不下去。她偷着尝了一口他杯子里黑色的液体。啧啧嘴“好苦!不如牛奶好喝。”他拍拍她的头“大男人怎么能喝‘奶’”她脸红红地望着他把那个‘奶’字的尾音拖得老长。 她是他的青梅,顺手牵过他的竹马。 他是一股风,一股流浪的小风,张扬的个性叫嚣着自由。她静静地看他风一样地掠过她的长发,风一样地在足球场上飞奔,又在教室里角落里发出风一样疲惫的鼾声。 她是一片云,冰清玉洁水做成,注定要飘到很高很高的天上去。他用眼角的余光盯着她婀娜的身影,云一样地飘过窗前。他奔跑的时候,故意掀起一阵小风,吹起她如丝的长发,拂过他的耳边。可是风不敢牵云的小手,说一同飘到天的外面。 丢了竹马,落了青梅。他背着包包飘向很远很远的地方。她按部就班把书一本一本念完。 2 再见,已是多年。同时他要了牛奶,她叫了咖啡。他不再是足球场上激情飞扬的小男生,西装领带,中规中矩。她染了她飞扬的长发,素指纤纤,夹着淡淡的烟。吸一口,吐出幽幽的怨。白的牛奶,黑的咖啡端到面前。她伸手托起本该是他的咖啡,深深抿了一口。咖啡是寂寞的伴侣,寂寞的夜,睡不着,泡一杯咖啡苦苦的熬。他接过牛奶,说男人也需要补钙。 风泊进了港湾,笑谈曾经的飘摇。云升上了天空,化作春雨散落人间。 他的公司已经上了正轨,上班下班,过起简单的生活。家却一直空着。她在深夜上网,码字挣钱。从一座城市飘到另一座城市,寻找爱情,寻找生活。其间他们相遇,她记得为对方叫了深爱的咖啡,却发现,他喝了牛奶。或许苦尽自会甘来,没有人愿意一辈子守着最初的梦。然,他为她叫了牛奶,才惊觉她爱了咖啡。白色的液体缓缓滑进他的胃,不加糖的鲜奶,犹如当日纯净的她。 从此,他喝了牛奶,她爱了咖啡。 3 深夜,她呆呆地挂着网上。不敲字,不说话。他那边的头像亮起来,说“寂寞太苦,还是牛奶好,暖胃。”泪掉在微凉的咖啡里,荡起层层回忆。云一样的女孩,飘下楼去,全天候的便利店里,她要了牛奶。牛奶溶入咖啡,黑的寂寞渐渐变灰。喝一口,淳淳的,纯纯的泪。 深夜,他沉思的脸映在牛奶的杯,愣愣地看她呆呆地挂在网上,不敲字,不说话。“寂寞太苦,还是牛奶好,暖胃。”说完这句,就后悔。咖啡寂寞,牛奶伤心。好在还备着速溶的咖啡。撕开,倒入牛奶,轻轻地摇。白的伤心渗进寂寞的黑。喝一口,纯纯的,淳淳的泪。 天涯海角,他找到她。说一定陪她喝一杯咖啡。同时,他要了牛奶,她点了咖啡。白的牛奶,黑的咖啡,端到面前。他托起牛奶“他们忘了往奶里兑咖啡。”她捧着咖啡“这里的咖啡没加奶。”他们的眼睛里闪过亮亮的光。 你那么白,我那么黑。溶在一起,摇一摇,是一杯香淳的奶咖啡。 玫瑰上谁 六岁的时候起,她就自知是他的妻,他们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小学,中学她看他长成一株挺拔的小树,一点点茁壮。她以为一生就可以这样过去。 他考上了遥远城市的大学,她替他高兴,他许了她三年,说三年以后嫁自己一毕业就回来娶她,临走的那一晚,他轻吻了他,她的脸艳若春花。 三年的以后她没有等来他嫁衣,他带回身边另一个娇俏可人的她。 她忿忿地看着那个女孩,细细地眉眼,浅浅地笑,拉过她的手来就叫着妹妹。她甩过手,夺路而走。回过头来,看到她乖巧地依偎在那个本该是自己的肩膀上。 她本是可以离开的,走得远远的再不要看到,他们幸福地手牵着手从菜场走过,从公园走过,从她眼前走过。可是父母年迈,她是家中唯一的女儿,不得不留下。尽管每次他们对她都是笑眼盈盈,可是在她的眼里却依旧是满眼的伤。 青春蹉跎了一年又一年,她成了小镇上最老的姑娘。一场一场地相亲,她庸懒地应付,精疲力尽。她知道自己再不可能爱了。 小镇新开的花店店主是高瘦的男子,有明亮的眼睛。每次相亲时,对方都要到他那里给她买上一束红火的玫瑰花。她看也不看地扔进了垃圾筒。 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对她失望,她以为她会一个人孤单,永远一个人孤单。可是突然,有小花童敲开她的门,说有人送她花。大束妖艳的玫瑰,看得她心潮荡漾。“送给玫瑰一样心爱的姑娘,默默爱慕你的人。”是谁是谁?她的脑子里闪过无数鲜活的影子,却没有一个可以定格。 玫瑰花每天如期而至,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原来自己在某一双眼睛里也是如玫瑰般夺目的。她笑了,她穿起美丽的衣裳,在人前昂首挺胸地走过,并不比年轻的姑娘们逊色。 再一次路过花店,她看到那些令她砰然心动的玫瑰。店主有些羞涩,既然你今天来了,就不必给你送去了。是他?她接过花的霎那,触到他温柔的眼波。 爱也是可以这么容易。新婚的当晚她问起,当初怎么会想到送自己玫瑰。他木然,花不是我送的。是一个细眉细眼,浅笑盈盈的女孩送的。 是谁送的又有什么关系呢?心底的那大束的玫瑰,早已经馨香满院。 飞扬的青春在奔跑 我是喜欢奔跑的高中女生,因为我觉得奔跑是人类最接近飞翔的方式。我有想飞的欲望,所以我喜欢奔跑,自由地奔跑,而且我知道我比同龄人跑得都快。我不拒绝男孩子们青涩的目光,但我会让风一样的长发拂过他们青春的脸庞。“想约会吗?先追上我再说。” 我很快就被校田径队看中了,他们挑我去校长跑队。我想都没想地答应了,因为我以后自由的奔跑将更有意义。 负责给我们女队训练的是一个从体校来实习的年轻老师。因为年轻,女孩子们都不叫他老师,而是直接叫他的名字--边捷。只让一个实习生来训练我们,显然是对我们不尊重,所以他上训练课时,我们都是一副爱听不听的样子。我们嘻嘻哈哈的样子让边捷有些生气,他就罚我们跑步。我迈开步子跑得飞快,丢下话来:“想让我乖乖听你的,除非先追上我再说。”他笑,露出好看的牙齿:“好吧,小姑娘,那你想先跑多远?”“哼,少瞧不起人了!” 100米,200米,300米边捷还没有追来。总共800米的操场跑道,只到我跑完了500米,他才从后面飞一般地追上来。我加快速度,他却跑得更快,他离我越来越近,操场上有两只纵情高飞的鸟。“哈哈,我要抓到你了。”他已经冲到我的前面,准备来个堵截。我却冒冒失失地撞了上去,跌进他的臂弯。我无辜地抬头,他却红了脸。“记得明天准时来训练!”他急急地跑开,剩下我定在那里呆呆地想,怎么会有跑得那么快的男孩子呢? 以后,每天我按时训练,用晶亮的眸子看着他红着脸给我们解说长跑的技巧。出脚的先后,步频还有呼吸,我不懂那个,我只喜欢快乐地奔跑。 “秦艾,你的基础好,努力一下,一定能出成绩。”他叫我的名字,我就认真地望着他。他的脸又立刻红起来“以后我们俩每天都来一场比赛好吗?”“当然!”我笑,因为我喜欢跟他一起奔跑。每天比赛完以后,边捷还给我讲他的理想。他说原来不知道原来城市里的女孩也能像我这样喜欢上奔跑的感觉。他生长的小县城,虽然很贫穷,但哪怕光着脚丫也能够跑得飞快。他能跑那么快,就是小时候打下的基础。我咯咯地笑:“你真傻,不穿鞋,那脚该多疼啊!”我的长跑成绩一天比一天好。全市的中学生运动会,我被派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比赛的前一天,边捷告诉我,他不能每天跟我一起比赛了。因为他的实习期满,他要回到他那个贫穷的小县城,教那里的孩子怎样像我一样快乐地奔跑。“那你能去看我比赛吗?”“恐怕不能,但我会在心里为你加油的。”我没缘由地感到了难过。 比赛那天人山人海。这场比赛其实就是我的未勉赛。所有的选手都视我为最强的竟争对手。而于我来说,不过是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没有压力,出好成绩自然不是什么难事。我绑好头发,穿上钉鞋。发令枪响,我放飞身体里飞翔的欲望。一圈,两圈,我遥遥领先。 胜利应该就在眼前,不知怎么,那个被我超过整整一圈的女生,突然跌倒,并向我狠狠地撞来。我摔倒了,听到骨骼清脆的断裂声音。我疼极了,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几乎要晕死过去。后面的人一个一个地追上来。“秦艾!你行的,我们最后再来比赛,看谁先到终点。”有个人大声地叫着,是边捷。他沿着体育场内沿的草坪开始奔跑。我要追上他,哪怕最后一次和他并肩奔跑。我站起来,我的脚趾还能动。可以的,我还可以跑。 他越跑越快,我也越追越快。终于我和他跑在了同一条平行线上。终点的前方,迎接我的是边捷张天双臂的怀抱。我笑,因为赢了,可以借着胜利扑进他的怀抱。 后来医生告诉我,我的脚以后再不能做激烈的运动。我不可以再自由地奔跑。从此我变成了安静的女生,依然有飞扬的长发,浅浅的微笑。而边捷回到他的小城,每年会寄来一些卡片,告诉我是如何教那些可爱的男生与女生,如何快乐自由地奔跑。 2004。2。27 请一定要比我幸福 情人节我要买婚纱 情人节,全公司的女孩就我一个人没有花,一气之下到超市抱回一堆巧克力,午休的时候,狠狠地嚼。“呀!秦艾快放下,你又要化悲愤为食量。都这么胖了还吃,难道真的的不想嫁了吗?”小舞先在一旁一惊一乍地吓我半死。我抬起无辜地脸,还来不及擦嘴上沾了一圈的巧克力渣,就眼睁睁地看她瓜分了我所有的巧克力,扬长而去。真真欲哭无泪。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五点刚过,我就立刻打卡飞奔而去。商场的衣服都在打折,正是我信用卡大显伸手的机会,捏着信用卡我准备狠狠地刷。“对不起,小姐,我们这里暂时没有你的尺码。”“有合适我穿的吗?”最后我几乎是用哀求的语气。“对不起”郁闷!居然有钱也花不出去。 满街你侬我侬的小情侣,看谁都晃我的眼。心情特别坏的时候,我就跑到“今生有约”的橱窗外面看婚纱。总是幻想着有一天我也能够穿上纯洁无瑕的新娘纱,甜蜜地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然后下第1001次决心为了能够结婚,一定要减肥。再也不能受了打击才来看婚纱下决心,我知道已经25岁的老姑娘,不下猛药是不行的,于是咬咬牙对小姐说:“我要你们橱窗里那款白色的婚纱。”“那款是样品,一般不买的。”“说吧,要多少钱?”“可那件你恐怕穿不下。”“你开个价吧,如果你做不了主,叫你经理来。”“那好,如果愿意的话,我没有意见。”小姐无奈地帮我取下挂在橱窗里的白色婚纱。“不会吧秦艾,你受什么刺激了?居然花几个月的薪水买个不能穿的‘愿意’?”为什么可恶的杜小舞要和他讨厌的男朋友偏偏来这里挑婚纱。她这一叫,几乎把店里所有的人都招了过来。挺住挺住,我得假装看不到周围所有惊讶的目神,虽然我已经快被气疯了。 “小艾,怎么你要买婚纱,也不跟我说一声?”是钟瑞。我回头,他递给我一个默契的眼神。他贴在我的身后,牢牢地稳住我,是我强有力地支撑。“小艾,你也真是,有未婚夫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干嘛不好意思说呢?这款白色的不配你,我已经联系了他们的首席设计师,哪天你有空,让他专门帮你量身定做一款。”我的心稳稳的落进胸腔,做撒娇状,也不管钟瑞能不能搂得过来,便满扑到他的怀里“人家还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 “秦艾,他是你未婚夫?”小舞直勾勾地盯着钟瑞,如果不是用手挡着,那口水早就流一地了。1米83的钟瑞无疑是所有少女梦中的白马王子。加上他在部队站了八年的军姿,那挺拔的身材,高贵的神情,英俊的面庞,怎么看都是男人中的极品。她那个自称是it精英的男友,跟钟瑞简直没法比。 钟瑞 看着杜小舞灰溜溜地逃掉,我手舞足蹈地拉着钟瑞去喝酒,要感谢他及时的救场之恩。其实我根本不会喝酒,只为伤心找一个痛哭的理由。一杯就醉了,醉了我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流泪。“钟瑞,我们结婚好不好?”我哭着闹着,把眼泪和鼻涕全部揉到钟瑞的胸前。“钟瑞,我已经25了,没人要了。你娶了我吧!”“你疯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不就是喜欢男人嘛,我也喜欢男人,不正好臭味相投嘛俊薄 音乐嘎然而止,酒吧里所有的眼睛都像看怪物似地盯着我们俩。“你再胡闹,我打你了,像小时候那样!”钟瑞轻轻地捏我的圆脸。我不干,一个劲地求他娶我。眼看酒吧里的气氛越来越尴尬,钟瑞二话不说,就把我扔上了他的肩膀,扛出了酒吧。我130多斤的重量就这样压在钟瑞的左肩上,可他居然扛着我还能够箭步如飞。开始,我还嘟囔了几句,之后我就真的睡着了。 从我六岁起,就成天跟着钟瑞屁股后面转,奶声奶气地叫着:“钟瑞哥哥,你带我一起玩。”他教我扔手榴弹,教我爬训练场上的大炮,还翻过围墙偷来废弃的军事幻灯片,在太阳光下映出红的绿的花纹给我看。我饿了,他就带我到菜地里摘脆甜的豆子给我吃。 16岁的时候,我看见钟瑞哥哥抽吸的样子很酷,嚷着也要学。他把烟屁股弹得好远,歪着头说:“你们女人学这个干嘛?”于是军区大院里的孩子们都知道了我是钟瑞的“女人”所以再没有人敢欺侮我,也没有人敢放学时拦在校门口找我要钱。钟瑞哥哥教我骂第一句粗话,就不高兴的时候,就狠狠地骂出来。高兴的时候,钟瑞哥哥用他那辆二八的老爷车驮我去喝鲜鲜的小馄饨。在我还不知道什么叫“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时候,就坚定了钟瑞哥哥在我心目中偶像的地位,一直从童年到少年。 尽管钟瑞的爸爸和我爸爸是相交多年的老战友,但妈妈还是严厉地告诉我:“离你钟叔叔家那小痞子样儿的钟瑞远一点儿,省得他带坏你。”这样的话,妈妈至少一天要说上三次,一直说到我十八岁。高考复习的时候,我被关在我的小阁楼里不分白天黑夜地复习。钟瑞顺着我窗前的小树爬上来,敲我的窗子。“钟瑞哥哥!”我想看见了救星似的。他递给我一包黑色的东西“我明天就要到部队报到了,人家给我的这东西是甜的,我不爱吃,给你!”“钟瑞哥哥”十八岁的我,立在我的小窗前,懂得了分别,眼圈红了又红。“小艾,部队长大的丫头,不能随便掉眼泪的。”钟瑞沿着小树滑下去了,一走就是八年。 我 我承认军区大院长大的丫头都有点儿野。尤其我还是钟瑞的“女人”谁要是欺侮我,我就用钟瑞哥哥教我的粗话,狠狠地骂他。吓得那些小男生一愣一愣的。 自从钟瑞递给我一包黑色的巧克力之后,便爱上了它。它就像我的钟瑞哥哥那样,虽然黑黑的很不起眼,但含在嘴里,却是无比的香甜美味。 如妈妈所愿,钟瑞终于消失在我的生活里。他在部队我在大学的日子,我们以通信的方式保持联系。有时我甚至可以一个星期收到他的五六封信。我说,钟瑞(上大学之后我就不再叫他哥哥了)你是不是想我了?他说:“你花痴啊,连兄弟也不放过!写信给你是因为我们义务兵寄信不花钱。”我捧着他的信,咯咯地笑,然后有一整天的好心情。 我告诉他,终于有男孩追我了。他说噢,赶快问问人家有没有后悔,否则等我陷得太深,哭都来不及。我说:“钟瑞,你去死!是不是巴不得我八辈子嫁不出去,你才高兴?” 于是钟瑞就真的消失了。而我可怜的感情也如钟瑞所料,早早地夭折。我哭,想念钟瑞的味道,然后化悲愤为食量,吃下大袋大袋的巧克力。可一直等到我的身体发酵似的膨胀了起来,钟瑞还是没有出现。 对不起,我喜欢男人 听到钟瑞回来的消息,我又像小鸟一样快乐起来。软磨硬泡地求着妈妈一起到钟叔叔家去。钟瑞看到我,用极其夸张的表情唱了首儿歌:“一只小胖猪呀,长得肥嘟嘟,吃饭咕嘟嘟呀,睡觉呼噜噜。”我一咬牙,把地板跺处山响。说一句“死钟瑞,你给我记着!”然后就呼哧呼哧地跑了出去。钟瑞在后面追上来。“小艾怎么就生气了呢,我逗你玩儿呢!” 我在那棵小树下停住,但就是背过身不理他。钟瑞叹了一口气:“小艾,我难得回来一趟,呆不了多久就得走。刚才真的是逗你玩,要不罚我背你吧。我宁愿被你压死,也好过把你气死啊!”我终于忍不住笑出声。钟瑞抱起我,把我举得老高。我说我都这么重了,你还能抱得动?钟瑞笑“为了让自己的臂力赶上你的体重,我可是在部队苦练了八年呢!”我以为我的青梅就是时间牵过钟瑞的竹马了。我问他:“钟瑞,如果我以后越来越重,你会一辈子抱得动我吗?” 钟瑞默默放下我,不说话。风吹过当年的小树,茂密的枝叶沙沙地响。好久,钟瑞望着我认真地说:“小艾,我告诉你个秘密吧,但你得答应一定要帮我守住。”我茫然地点着头。“小艾,在部队8年,我才发现我真正喜欢的是男人!” 我的心仿佛霎那间就碎掉了,像玻璃哗啦啦掉了一地。 “切,喜欢男人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还喜欢呢!”眼泪被噎回肚里。我还是叫他钟瑞哥哥,我知道我们还是好兄弟。 请一定要比我幸福 模糊中有微凉的液体滴落在我脸颊上,我做了一个梦,一个美丽的梦,梦见我穿上了漂亮的婚纱,站在英俊的新郎身边。我努力想看他的脸,可是梦却醒了,眼角有一滴来不及滚落的泪。床头堆着钟瑞买的五颜六色的巧克力。一起床妈妈就告诉我。“以后,你没事少跟钟瑞出去乱跑,人家都是快结婚的人了”“结婚?!他跟谁结婚?”妈妈说什么,我再也听不见,因为眼泪终于漫过了一切。我一口一口咬碎钟瑞留下的巧克力,人却出奇地瘦了下去。 人瘦了,爱情就找上了门。不是特别优秀的男人,至少完完全全心里只有我一个人。 钟瑞寄回来的结婚照上,身边站着的是个瘦小的农村女人。与背叛更加不能容忍地是欺骗,与我无关一切一切,我是他的局外人。妈妈说“钟瑞祝你新婚快乐呢!并且让你一定要比他幸福。”当然,我一定会比他幸福。看着照片上的瘦小女人,我觉得我简直就是公主,我诅咒他不被祝福的婚姻。家里人也反对钟瑞的决定,并扬言要与他断决关系。钟瑞没有再回来。只是我结婚的时候,他托在家乡的战友给我送了精致的巧克力礼盒。 那个高瘦的男孩礼貌地把东西递给我时仔细地看了我半天。“钟瑞说你是个小胖妞啊,可是我见你并不胖。”“谁知道,也许在他的心目中,谁都比不上那个农村女人。”我冷冷地应答。男孩有神情突然严肃起来:“你们是不是误会钟瑞了?那个女人是我们连长的老婆” 钟瑞参加了部队的实战演习。那次演习出了大事故,结果一死一伤。连长跟钟瑞换了埋伏的位置,等钟瑞在医院里的时候,也正是我在大学校园纵情声色的时候。等钟瑞醒来,才知道连长已经不在了。眼看连长一家老小没有了着落,钟瑞二话没就接过了连长的担子。 我不知道男孩是什么时候走的,四周的人变得恍惚,丈夫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说是婚礼给累的。宴会的音箱开得极大,我听见一个男音在深情地唱:“请一定要比我幸福,再不枉我狼狈退出,再痛也不说苦,至少我能成全你的追逐” 钟瑞知道我一定会等的,所以他什么也没有说。脸上有幸福的泪光飞舞。“军区大院长大的丫头不能随便掉眼泪。”钟瑞说过。那就笑吧,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幸福。 丈夫告诉我,我是他见过的笑得最美的新娘。 2003。3。8于西安 七年 (一) 十七岁时,清远是师范的实习生,教我们语文。高且瘦,明亮的眼睛,闪着干净的光。像一株迎风的白杨,绿色的叶子,枚枚泛着青春的光亮。 欣赏课上他讲琼瑶,说言情文字也讲究意境,善于营造的人会不自觉地把读者带进故事里。说比如窗外就是他情感启蒙的一本书。其实80年代的人已不读琼瑶。在电视里肥皂剧的熏陶下,谈恋爱的方式正在从眉目传情,向夜逃私奔转变。我也没有读过琼瑶,因为不喜欢女人哭哭啼啼的感情。可是他依然用清澈的声音告诉我们,窗外是他情感启蒙的书。 那时女生中间刚刚流行星座的游戏。我红着脸问他要来了生日。9月10日,似乎他天生就是要做老师的。1973年的9月10日,不折不扣的处女。有洁癖,被动、敏感,且细心体贴。而我,是4月20日,热情如火的白羊。书上说,白羊爱慕处女的洁净,处女喜欢白羊的热情。 (二) 清远有我听过的最好听的男人的声音。如他的名字般清澈幽远,像山间的清泉在我的心间默默地流淌。如果说每个女孩儿心目中都藏过自己爱慕的人,那么我心里密密地只写着三个字“尹清远”坐在教室里对视他的眼眸,心中的小花,朵朵绽放。 “悄悄地将你的名字写在桌角,怕被笔迹的云,抹去了;又悄悄地将你的名字送上蓝天,怕顽皮的风偷走了;于是郑重地写你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于我的掌心,然后握紧,贴在我的胸前”我写这样的诗夹在作业本里交给他。 他看了,然后笑:“小姑娘,你的文笔很好啊!多写,说不定能成为诗人或作家呢?”我说:“不,我要做dj,在电波里一遍一遍地念自己写的情诗。”说完红着脸跑开。 以后的课上,清远总是让我来读课文。当我好听的声音一圈又一圈地在教室中荡漾开来,他会眯眯着眼睛说:“小姑娘,你的音质真的不错,会成为很好的dj。” (三) 实习期很快就结束了,送别的班会上,他穿蓝格的衬衣,深色的牛仔。他唱:“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一朵永不凋零的花”好多女生拉着清远泣不成声。我没有哭,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我要记得他的每个表情。 班会散了之后,我敲开他宿舍的门。“尹清远,你等我长大好吗?让我爱你好吗?”他拍拍我的头说:“小姑娘,你知道吗?我大你七岁呢!”“七年,并不是遥不可及的距离。而且,书上也说,你的处女座跟我的白羊座,很很配。” 他接过我递上的五彩的盒子,盒子里一千颗星星上写着一千个尹清远。“小姑娘,你拿什么来爱我呢?”我红着的脸低下头。“那么请你在爱我之前,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你的学生时代好吗?” “好的,好的。我要写信告诉你。”我愉快地答应,兴奋地掏出笔,急急想记下他的地址。 “如果你想找一个人,这个世界真的不是很大。让我们共同守候下一次的不期而遇。” 清远走了,年少的我还不明白,那只过不是他拒绝的方式。 (四) 七年真的不是很遥远的距离,足够让我也长成一株挺拔的小树。 我选择了我心爱的播音专业,它让我拥有成为一名真正dj资本。从学校到直播间,我踩着我的理想一路走来。每一个午后和黄昏我都会在电波里一遍又一遍地念着自己才懂的情诗。“悄悄写你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满满的七本日记”可是清远也许永远不会听到。或者七年真不是遥远的距离,只不过我是长大,而他则是成熟。 河北遵化,清远的信上告诉我那是他的家乡,一个尚不富裕的小县城。生长在那样的地方,所以他只能以树的姿态遥望我的成长。“小姑娘,如果你读过窗外就应该明白,再美好的感情,走过,路过,也就散过了。 我发疯似的找那本窗外,只因为,他曾经说过窗外是他情感启蒙的一本书。 没有人会明白,在图书馆里淘了一个下午,只是为找一本窗外。对于80年代出生的孩子来说,那真的是一本太遥远的书。终于在旧书堆中翻到,扉页已经残破,情节已经离散。像一个缺齿、花眼的女子,断断续续诉说着黄花昨日的缠绵。 (五) 一个瘦弱的女孩,自卑着、梦想着,不优秀,不美丽。十八岁酸楚的青涩,在一个四十岁男人的爱恋中拿捏。最后山盟海誓、至死不渝的爱恋,也无法抵挡岁月的霜刀,终究败下阵来。伤的何止是两个人的心。 窗外实在像极了我们的故事。大白羊七岁的处女,绝对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没有殷情地围在羊羊周围,亦不像其他人那样,在羊羊需要肩膀的时候,统统关机。“我相信,你行的!”他知道这是羊羊,最需要的支撑。羊羊对任何唾手可得的爱情都感到无趣。 我深夜上网,用键盘敲打所有的想念。我的故事里的男主角,我只让他们叫尹清远。我只是这样希望,希望他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可以看到我的名字,听到我的声音,读到我的文章。然后跟我联系。我一天一天这样等了下去,一不小心就是七年的距离。 (六) 刚下直播的时候,导播示意有外线电话找我。“小姑娘,你长大了吗?”我的心惊了又惊“尹尹老师!”七年之后,我依然没有办法坦然地念出他的名字。 约在阳光灿烂的下午见面,仔仔细细地在镜子前找回当年的我。一路上,清风拂面,阳光穿过茂密的树叶,快乐在我的脸上跳跃。 提前赶到约好的地方,躲在不怕察觉的角落,一如年轻的羞涩。 远处的他匆匆赶来,领口松动的扣子荡在蓝格衬衫上,发白的牛仔显得很皱。不过七年的光阴,他已是一株落了叶子的白杨,早已没有当日的神彩。 看着他在四下里张望“尹-清-远!”我在心底默默念出这样的名字,眼泪含着心痛,一滴一滴重重地掉下来,却始终没有勇气走上前去与他相认,我不愿意相信,这就是我设想千遍的重逢场景。 (七) 初夏的暧风,扯乱我飞扬的长发。我假装从他面前从容而过,只要他在身后轻轻地唤我一声,我想我还是一定心软留下。毕竟二千五百多个日日夜夜,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轻松地飘然而过。 然而七年,只不过七年,他就早已经模糊了我应该的模样。 2004。3。14于西安 本命年许一个情的愿望 2004这只花哨的猴子,是我和茉莉的本命,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逛街,疯狂采购红色的小物件。因为听说红的东西,本命年里可以驱邪,因为做女警的茉莉和整天东游西荡的我,这样的两个女人太需要安全。为了乞求平安,我零零碎碎买了一大堆。t恤、内衣、裤衩、袜子、围巾、手套一切的一切,一式两份,一份给我,一份给茉莉。 回来的时候,茉莉的门是关着的。今天她值夜班。轻轻推开她的房门,把纸袋里的红色零碎整齐地摆在她的床头。一条红色的鸡血石项链,在手里久久摩挲。我问老板“这种有红色坠子的项链再没有另外一条了吗?”“实话说吧,今年本命年,这款红色的项链不知道多好买。其实这是另一个女孩定的。当天她也想买两条,没货了,只能订。可谁知这款首饰行也没有再做,好不容易帮她淘到了这条,她却一直没来取,看你是真心喜欢,才卖了给你。” 白如素玉的泪型石体上,点缀着一颗星状的血色斑点。老板说,这是许一个爱情的愿望。本命年里戴上它谈恋爱,可以保佑这一年爱情随风又随水。站在镜子前,我想象着它挂在茉莉白皙脖颈上,将会是怎样的风光。缓缓地将链子从脖子上摘下,塞进茉莉的枕头底下,注定的吧,我必须对茉莉好一点,再好一点。 和茉莉认识多久了,我已经想像不到。或许是在上一个本命年。12年前的本命年,茉莉和我的中间有高远,还有马齐。 彼时 高远和我 高远坐在我的前面,虽然我一直不明白,老师为什么要让他那样高的男孩,坐在我的前面,但他无疑是我最好的屏障,可以让我安全地躲在他身后看漫画,啃零食。不过我怀疑,全班有80%的女生都在暗恋高远。因为他画一手好画,因为在篮球场上奔跑跳跃,因为13岁的高远已经挺拔漂亮,渐渐褪去了青涩。 高远对别的女生总是爱理不理,除了我。上课他会让我帮他抄笔记,回过头,再拿走我的半块橡皮。“秦艾,我的笔呢,你看见了吗?”“秦艾,把你的圆规我用用。”“秦艾,把眼镜还我,我要看黑板了。”每天每天,他大声地叫我的名字,温暖在我的心头荡漾,却不见班上掀起任何关于我们的流言蜚语。因为,因为茉莉。 茉莉和我 茉莉坐在高远的前面,坐在我前面的前面。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只是她一直是班长加班花,我却什么都不是。我曾经想,如果我是男孩子,一定也会爱上茉莉。素净的脸上,安静的微笑。如一朵玉兰纤尘不染。加上成绩好的女孩本来就要多受人注目些。所以我也怀疑,全班有80%的男生都喜欢茉莉。 茉莉和高远家是世交,青梅竹马的一对从来是被人看好的,父母也有心将两个人参合到一起。所以茉莉在和高远同学的三年里,从来没有对高远说过一句话。在我眼里,那是一种新娘待嫁的矜持。即便是她的橡皮滚到了高远的脚下,她也会说:“好秦艾,帮我把橡皮捡起来吧。”我就大声地叫:“高远,茉莉叫你把橡皮捡起来。”茉莉红着脸追上来掐我,旁边的男生就跟着起哄。我是茉莉最好的朋友。朋友妻,不可欺。即便我再大声地跟高远说笑,也从不怕会惹人非议。 马齐和我 马齐是高远的同桌,坐在我的左斜线。我肯定他是80%男生的其中之一。马齐长得并不难看,只是还未脱小男生的型,又爱开玩笑,所以女生特烦他。但马齐是我兄弟,也是高远的兄弟。高远跟我说话,马齐立马大叫:“茉莉,高远跟秦艾上课讲话。”然后贼贼地望我一眼。“哼,小样儿,你以为你想什么我不知道!”“朋友妻,不可欺。你才要注意,别横刀夺爱才是!”“兄弟是手足,女人如衣服。我不会那么不讲义气的。”“好,一言为定!”“一言为定!” “别胡说,什么一言为定!”高远插话。“说你跟茉莉的事一言为定啊!”高远对我挥挥拳头。牙痒痒地说:“你小心点儿!”马齐一回头“别怕,有兄弟我在呢!” 旁边的人跟我们一道跟起哄,茉莉红了脸,晃了晃手中的小本说:“马齐上课说什么话,当心我记你名字。” 马齐一边伸出左手食指堵在嘴唇上,一边用右手拿笔在空气里一通乱画。“笔聊,笔聊。精神领会。”我怀疑,除了马齐,没人知道其实我也喜欢高远。 可能是茉莉的小本上记下了太多马齐的名字,所以老师终于把他调走了。临走的最后一节课,马齐飞过来的纸条上写着:因革命需要,我即将转入南方地下工作。联系不断,友谊长存。我提笔匆匆:好好改造,争取宽大处理。马齐吐血气绝。 经年 高远 高远完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大病了一场后,高考弃考,带着他所谓的理想四处去漂,伤透了父母和茉莉的心。我是唯一支持他漂的人,因为他做了我想做不能做的事。后来高远从四面八方寄来的明信片,一张张诉说着喜悦与新鲜。再后来,再没有人见过高远。我能做的只有祝福,祝福千遍。 茉莉 茉莉没有骑上高远的竹马。但绝想不到,那样柔弱的女孩会选择警校。每天3公里的拉力跑,我不敢想她是怎么熬下来的。散打对抗的时候,她的男陪练都下不去黑手。她不顾一切冲上去,以死相拼。我说,咱不上了,回来吧。安静的职业什么地方找不到。她说,不!来了警校,绝不半途而废。与我的外强中干相反,茉莉其实是外柔内刚的人。每每含着眼泪读完茉莉的信,感叹高远就这样错过了花期。关于感情,追求的人从未间断,只是茉莉一直没有提。 马齐 马齐真的中规中矩地在部队,开始了他的“革命”生涯。三年义务的之后转了自愿的。乖乖地呆在部队里开小车。郁闷的时候,喝醉的时候,想念的时候,打开qq问我茉莉的近况。 十多年的变化竟是那么彻底,大家似乎都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淡淡的联系,隐埋了彼此。 毕业后和茉莉共租一间小屋,是两人老早就订好的协议。警察这差事虽然辛苦,但薪水也高。而我颠簸地做了很多工作,没一个长久。马齐的企鹅在qq上左摇右晃,说辞职吧,在家坐着,说不定就成一“坐家”了。索性辞了工作,在家用电脑码字挣钱。当稿费没来的时候,靠茉莉救济。 我跟茉莉的友情,多的是一份尊重。我们的房门从不上锁,但彼此的默契知道,没有特别的事,谁都不会踏进对方的房间。我们拥有各自绝对私人的空间。 本命 “情人太累,小姐太贵。不如开个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本着在同学中发展个爱人过本命年的精神,马齐突发奇想,要召开史无前例的同学会。 “小样儿,少装蒜了,还不是为了茉莉,都13年了,你还不死心哪。” 那边马齐沉默下去,半天回了一句话:“是的,为了茉莉。因为我找到了高远。”朋友妻,不可欺。我偏偏喜欢了高远,所以要对茉莉好一点,再好一点。所以我喜欢的鸡血石项链,却宁愿让它挂在茉莉的胸前。 我把消息告诉茉莉,茉莉平淡地“噢”了一声。一回头,还是让我看到她眼里闪过的,同脖颈上一样红色灵动的光。茉莉,本命年里让我为你许一个爱情的愿望。 马齐春节探亲回家,我仰着头看他,使劲压着他的肩往上跳。“你怎么可以长得这么高,这么高了呢?我记得你以前只到我眉毛这里的。”茉莉也仰着头看他,只一眼,就匆匆回避了他眼波中的温柔,在我耳边偷偷说:“你说马齐怎么长得这么好看了?”我笑“说不定高远会更好看呢!”茉莉红了脸扑上来掐我,三个人闹成一团。“秦艾!”马路对面突然有人高声叫我的名字,除了高远,没有人可以把我的名字叫得这么好听。 虽然明知这都是马齐事先安排的,但我的心潮却依然不能够不澎湃。“茉莉,是高远,是高远哪!”茉莉眼中淡淡的灵动鲜活起来。再看一眼马齐,在不安中期待。 关于高远,我们有太多的问题。去了哪些地方,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当然最最重要的是“高远,你还是一个人吗?”我问出茉莉不敢问的句子。“没想结婚,找女朋友做什么?”“那就好,那就好!”茉莉低了头。“好什么呀!”都这么大了还口无遮拦,没看人家都不好意思了。“人家,不是不好意思,人家是偷着乐呢!”“秦艾,你再胡说,小心我灌你。”高远晃晃手里的杯子。“不怕,有兄弟我在呢!”马齐一下子揽过去。 “马齐,你回来,也不知道多陪陪家里人。”“秦艾,你不说你要赶篇稿子吗?”趁高远去洗手间的功夫,我和马齐找了借口,知趣地溜走。 “你是希望他们成还是不成?”“废话,你当我是什么人?”马齐把手里的烟头弹得老远。“秦艾,我们也很久没见了,找个地方坐坐吧。”我和马齐泡进了小酒馆,一杯一杯的聊下去。我问马齐“你那么喜欢茉莉,为什么要带高远来?”“兄弟终归是手足,女人始终如衣服。”“马齐,你会后悔的。”他扬起脖子灌掉半瓶青岛“你不也一样。” 马齐生生地把自己灌醉,手舞足蹈笑着流泪。我撑着他的胳膊一步一步地往家挪。“秦艾,你知道吗?兄弟是手足,可断手断脚的也能活。女人如衣服,没有衣服,光着身子谁又敢上街呢?”说着说着,马齐把我也弄哭了,为高远,为茉莉,更为马齐。 茉莉回来的时候,我假装睡了,她此刻的开心与失落,都一样伤到我。然而结果却是马齐提前归队,高远继续漂泊。 我春天里的生日近在眼前,却意外地收到高远的信,只给我。信上说青春年少终已是花开花落,说他不做没有自由的傀儡。叛逆的种子在心中滋长,终于在病痛中领悟了生命的无常,坚定了他漂泊的心。他不要父母为他准备的一切,包括茉莉。信的末尾,高远草草的收笔触目惊心“秦艾,茉莉那天说你一直喜欢我。我不信,因为我们已经那么要好了,你却什么也没有说,或者你眯眯着眼睛说一句‘漂太久也不好。’我就真的能够停下来。因为我愿意相信你是真心的。”原来茉莉当初的矜持成了高远眼中的淡漠,我的退让亦永远将高远放逐。那一个情字,谁都没有说破。 茉莉不停地加班,每天凌晨才回来,人瘦了一圈又一圈。一个凌晨,茉莉推醒我。“秦艾,别睡了。在你24岁的最后一秒,我有件礼物要送你。” 茉莉将一条红色的鸡血石项链挂在我的胸前,泪型的,里面嵌着一颗星状的血色红斑。“秦艾,傻姑娘!那一条项链是我订的。我欣赏的,你又怎会不喜欢。” 爱谁都不如爱自己。本命年里,让我们一同许个爱情的愿望。” 2003-11-27 咖啡 你那么白,我那么黑,溶在一起,摇一摇,就是一杯香淳的奶咖啡 1 十七岁的时候,他们对坐在kfc明亮的大厅里。她点一杯牛奶,他要一杯咖啡。她说喝牛奶,可以让皮肤又白又嫩。他说晚上要打游戏,白天要踢足球,没有咖啡撑不下去。她偷着尝了一口他杯子里黑色的液体。啧啧嘴“好苦!不如牛奶好喝。”他拍拍她的头“大男人怎么能喝‘奶’”她脸红红地望着他把那个‘奶’字的尾音拖得老长 她是他的青梅,顺手牵过他的竹马。 他是一股风,一股流浪的小风,张扬的个性叫嚣着自由。她静静地看他风一样地掠过她的长发,风一样地在足球场上飞奔,又在教室里角落里发出风一样疲惫的鼾声。 她是一片云,冰清玉洁水做成,注定要飘到很高很高的天上去。他用眼角的余光盯着她婀娜的身影,云一样地飘过窗前。他奔跑的时候,故意掀起一阵小风,吹起她如丝的长发,拂过他的耳边。可是风不敢牵云的小手,说一同飘到天的外面。 丢了竹马,落了青梅。他背着包包飘向很远很远的地方。她按部就班把书一本一本念完。 2 再见,已是多年。同时他要了牛奶,她叫了咖啡。他不再是足球场上激情飞扬的小男生,西装领带,中规中矩。她染了她飞扬的长发,素指纤纤,夹着淡淡的烟。吸一口,吐出幽幽的怨。白的牛奶,黑的咖啡端到面前。她伸手托起本该是他的咖啡,深深抿了一口。咖啡是寂寞的伴侣,寂寞的夜,睡不着,泡一杯咖啡苦苦的熬。他接过牛奶,说男人也需要补钙。 风泊进了港湾,笑谈曾经的飘摇。云升上了天空,化作春雨散落人间。 他的公司已经上了正轨,上班下班,过起简单的生活。家却一直空着。她在深夜上网,码字挣钱。从一座城市飘到另一座城市,寻找爱情,寻找生活。其间他们相遇,她记得为对方叫了深爱的咖啡,却发现,他喝了牛奶。或许苦尽自会甘来,没有人愿意一辈子守着最初的梦。然,他为她叫了牛奶,才惊觉她爱了咖啡。白色的液体缓缓滑进他的胃,不加糖的鲜奶,犹如当日纯净的她。 从此,他喝了牛奶,她爱了咖啡。 3 深夜,她呆呆地挂着网上。不敲字,不说话。他那边的头像亮起来,说“寂寞太苦,还是牛奶好,暖胃。”泪掉在微凉的咖啡里,荡起层层回忆。云一样的女孩,飘下楼去,全天候的便利店里,她要了牛奶。牛奶溶入咖啡,黑的寂寞渐渐变灰。喝一口,淳淳的,纯纯的泪。 深夜,他沉思的脸映在牛奶的杯,愣愣地看她呆呆地挂在网上,不敲字,不说话。“寂寞太苦,还是牛奶好,暖胃。”说完这句,就后悔。咖啡寂寞,牛奶伤心。好在还备着速溶的咖啡。撕开,倒入牛奶,轻轻地摇。白的伤心渗进寂寞的黑。喝一口,纯纯的,淳淳的泪。 天涯海角,他找到她。说一定陪她喝一杯咖啡。同时,他要了牛奶,她点了咖啡。白的牛奶,黑的咖啡,端到面前。他托起牛奶“他们忘了往奶里兑咖啡。”她捧着咖啡“这里的咖啡没加奶。”他们的眼睛里闪过亮亮的光。 你那么白,我那么黑。溶在一起,摇一摇,是一杯香淳的奶咖啡。 2003。11。8 假如我你 若加说要到扬州上大学的时候,我真是不敢相信。毕竟扬州离他成长的那个北方城市是十分遥远的。可是放下他电话的同时,他已经鲜活地出现了我的身后。快乐地叫着:“姐,我来了!”“若加?!” 我惊奇地发现,若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躲在他爸爸身后怯怯叫着“姐姐”的小男孩了。我承认军区大院长大的丫头都有点儿野,我也不想,可从小耳濡目染的都是男人们的阳刚,于是我的性格里多了那么一点豪情万丈,还总梦想着有一天找一个大侠陪我浪迹江湖。 我的爸爸和若加的爸爸是睡过上下铺的战友,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因病去世了,当他爸爸把若加带到我家时,妈妈用眼神告诉我“这个没妈的孩子,我们大人照顾不到的,你做姐的,得照应啊!”尽管我只比若加大了一岁,可是我生来就比同龄的孩子长得高大,就是男孩子也不被我放在眼里。所以潜意识里一直心心念念地想要保护若加。于是那天以后,只要若加受了欺侮,我都会第一个冲出来。 那个时候的若加,真的又瘦又小,受了委屈,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向我哭诉。我是一听就爆。挥舞着肉肉的拳头,大声叫嚷:“若加是我弟弟,你们再敢欺侮他,小心了!”虽然我也不是每次占上风,可是若加就把我当成了他唯一可以依赖的人。爸爸转业的时候,大人们聚一下也就散了,只是我们这两个小孩子哭得昏天黑地。“姐,你等我,等我长大了去找你!”以后也常有联系,可是没有想到他真的来到这个遥远的江北小城。 现在的若加已经不需要我的保护了,只是他流着眼泪抱着哭的样子还没有磨灭,怎么就可以一下长得这么大,这么帅了。179。5cm的身高,已经足以让妹妹们多看他两眼。最要命的还是那明明朗朗的微笑,电得你只能色迷迷的盯着他傻乐。 若加在学校的时候,我一个人也不觉得什么。若加休息到我家来蹭饭的时候,我却是十分开心。吃过饭,若加用他的破锣嗓子,翻来覆去地唱着那几句我从未听过的曲子:“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我会么都能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你并不美丽,但是你可爱至极啊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我总在伤你的心我总是很残忍我让你别当真因为我不敢相信你如此美丽而且你可爱至极啊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若加说,那叫灰姑娘。 我不管什么灰姑娘,我只会嘻嘻哈哈地拍着他的肩膀说:“小若加,你有没有听话?有没有给爸爸打电话让他放心?”然后,很习惯地挎着他的胳膊上街。我一直没有男朋友,因为当年的那个凶悍的小胖丫头,如今是越来越胖,胖到让爱情止步。所以有若加陪着上街,那些漂亮妹妹妒忌的眼光,会让我小小的虚荣心有太大的满足。 “姐,你减肥吧!” “凭什么?” “因为你不减肥,就没有男朋友;因为你没有男朋友,我就没有办法交女朋友。” “哼,什么逻辑?不减,不减,就不减!” “那如果我没时间陪你怎么办?” “不陪,我就一个人呗。” “姐,减肥吧!求你了!” “女为悦已者容,我会为喜欢我的人减肥。等我先碰到那个人再说。” “那,为我吧!我喜欢你!” “别逗了,若加,我再花痴,也知道你是我弟弟呀!” “那,假如我爱你呢?” “姐,减肥吧!我已经大三了,还有一年。我希望在我离开扬州之前,能看到你漂亮的样子。” 其实减肥一直是我心中永远的痛。不是我不想减,屡战屡败的经历已经让我完全丧失了信心。减肥药从一代的腹泄型,到二代的脱水型,再到三代的抑止食欲型,我都用过。钱花了不少,可对于我这种喝凉水都长肉的人,就是不见效。我用熬夜来减少睡眠,睡前还喝一大口醋,结果弄得面色如灰,体态依然。又听说失恋可以减肥,所以我努力去喜欢一个男孩子,然后再带他去认识我漂亮的女朋友。当他爱上了我最好的朋友,我以为这下行了,可是除了眼泪,我有的是大把大把的失败。一个轮回下来,也没见我掉肉。于是我只好安慰自己,也许我这样胖胖的也很可爱。 若加分析了我的情况之后,帮我认真地制定了减肥计划。我同意若加的观点:找一项自己喜欢的运动,每天坚持不懈地去做,也不觉得累。以后若加每天放学都来教我跳舞,虽然他的歌唱得很难听,可是他的肢体语言却是极好的。踏着节奏,在舞步中尽情舒展着自己。每一个旋转,每一个下腰,每一个新的动作,若加都很用心。炎热的夏天,我感觉到流汗的畅快。 “今天你瘦了吗?”若加不能来的时候,也要打个电话来监督。 “姐,要是你真的瘦了,我就光明正大地对别人说你是我女朋友。”也许有了目标努力不完全是徒劳的。腰真就一寸一寸地瘦了下去。衣服也可以越穿越漂亮。 人瘦了,听说爱情也回来了。我心仪已久的男孩,终于发现了我。他说,刚开始,只觉得我笑得可爱。却不料多日不见,原来我也是可以如此美丽的。我有男朋友了,我可以不必逼着若加陪我了。他也可以找他喜欢的女孩了。我把这个好消息第一个告诉若加。我说“小若加,你可以不要假装爱我了。我真正的爱情来到了。” 他为我高兴,他说他嘴笨得只能用唱的:“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我会么都能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你并不美丽,但是你可爱至极啊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我总在伤你的心我总是很残忍我让你别当真因为我不敢相信你如此美丽而且你可爱至极啊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突然发现,这首歌若加用哑哑的嗓子唱得很有味道。 毕业已经临近。若加不可能舍弃家乡的父亲一个飘在外面。他始终是要回去的。若加,我要谢谢他,谢谢他可以让我如此美丽。 “姐,为什么你不留我?” “因为没有留你的理由啊?” “那,假如我爱你呢?” “假如,假如不是真的呀。若加。” “姐,那怎么样才是真的呢?” “可若加,我们不都已经找到喜欢的人了吗?” “姐,坦白讲你是喜欢他多一点,还是喜欢我多一点?” “若加,你是我弟弟呀!” “一个比你小231天的,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弟弟?” “姐,我是真的喜欢你,难道你真的一点点感觉都没有吗?如果以前你是不敢喜欢我,那么现在我们之间已经没有障碍了。”“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我会么都能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你并不美丽,但是你可爱至极啊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我总在伤你的心我总是很残忍我让你别当真因为我不敢相信你如此美丽而且你可爱至极啊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也许从我决定开始保护若加的那天起,那个小孩的心里已经悄悄埋下了一颗青涩的种子。他以前依赖我,正如我现在依赖他。若真是如此,就不难解释,他为何放弃了更好的学校,而选择这座江北小城念大学。也不难解释,他为什么要热心地帮我减肥。 “若加,假如我也爱你呢?”第一次,我抱着若加,喜极而泣不再拿他当弟弟。 “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姐,我还是觉得你不减肥时,更有安全感!” “好啊!臭小子,你欠扁哪!” 2003。6。1 天籁 在酒吧做驻唱歌手,并不像外人看起来的那么光鲜。每天昼伏夜出的生活,令人憔悴。而且酒吧的那群客人也是很难伺候的。每天,每天,想睡的时候不能睡,能睡的时候不想睡。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烟和咖啡成了我的最爱。 游走在黑夜里,说得好听点儿,我是一名在音乐圈打拼的歌手。说得不好听,我就是一卖艺的。用自己的音乐去换取菲薄的生活之资。为了能够生活得更好一些,我不得不没完没了的赶场子。最近的几个月,我常常怀疑自己为什么选择这样的路,也许当初听父母的劝,现在在哪个学校做一名音乐老师,再趁机找一个温柔恬美的同事做老婆,小日子会过得有滋有味。可现在,现在容不得我多想,既然我选择的面对阳光,就不能在乎身后留下的阴影。 在酒吧或是歌厅里唱歌的歌手,差不多都跟我有着同样的梦想,先在圈里混得小有名气后,就会有哪个唱片公司或制作人看上,帮着出专辑,做宣传,从此星路亨通。可也许有的人一辈子也不会等到这样的机遇。“我茫然走错了地方,却又不敢回头望。”我的歌还不至于歇斯底里,但永远有一种淡淡的哀伤。挫败感固然强烈,然此刻我对音乐的狂热,盖过了一切。 酒吧里灯光一般都很暗,角落里的中年男人已经连续点了六首歌。我唱了。我看见他找到老板,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老板满脸堆笑,对他很是客气。他离开之后,老板就找到了我。 “若加,你明天不要来了。” “什么?”做歌手的就怕听到这一句,这意味着以后的生活会没有着落。“老板,是我出了什么问题吗?酒吧的生意不是一直很好吗?” “你小子还装蒜,你运气不要太好了。明天你就可以跟他联系了。”说完老板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赫然印着“华夏唱片公司邱林”谁都知道华夏是内地数一数二的大公司,看来我是真的转运了。 第二天,我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叫邱林的中年男人。他大致的意思是说他想包装我,问我有什么意见。我有什么意见,求之不得的机会呀。接着他打电话说:“穆紫,你来一下。” 穆紫,李穆紫吗?她是华夏最好的制作人,是中国乐坛响当当的才女,素以对歌手挑剔著称。尽管她从来不参加任何音乐的颁奖礼,但做歌手的却人人都想得到她写的歌。 李穆紫推门进来的时候,我看到的是一个中年发福的女人。 “林子什么事?” “穆紫,他是我刚找到的一个新人,条件不错,你能不能” “那就要看他自己了!”她毫不犹豫地打断邱林,斜斜地瞥了我一眼。 “你识谱吗?” “识的。” “我说的是五线谱。” “我也是说五线谱。” “那太好了,我们可以不用从基础开始。” “你会什么乐器?” “吉他。” “你为什么唱歌?” “因为喜欢!” “好的,你跟我来。” 就这样,我和公司签了合约,由穆紫做我的代理人,负责包装我,给我制作专辑。 老实说我对这个女人真的没有什么好感,她对别人挑剔,而自己却太过闲散,甚至不懂得怎么装扮自己。她常把头发简单地束在脑后,穿一件白色的大t恤,配一条蓝裤子。她难道不知道胖的人穿蓝色和白色是很显胖的吗? 但另一方面,她的专业素质是不容至疑的。虽然公司把我交给了她,她却一点也没有给我写歌的意思,她每天在公司只是给我听大量的曲子,古今中外只要她能找到的,什么都听。她说,作为一个歌手,光认得五线谱,会弹吉他,是远远不够的。音乐应该是身体里面随时可以爆发的力量,或婉转,或雄壮。它代表的是你的情绪。有天赋的音乐人,不一定都做能做得好,但是做得成功的音乐人,一定有天赋。这就是她的破音乐理论。她从来不主动跟我说话,我也没有见她笑过。因为她说对于做音乐的人,说话是多余的。 十天以后,她让我交一份作业给她。根据这十天欣赏课的心得,写一首曲子,唱给她听。这是我第一次可以在她面前表现自己。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很用心的做。这些年来的辛酸,以及对音乐本身的执著与困惑,不自然地流露到曲子里。穆紫是闭着眼睛听的,听完之后她问了我一个奇怪的问题。 “如果你有五个特别要好的动物朋友,分别是猴子、老虎、大象、狗和孔雀。在你遇到危险,不得不一一舍弃它们的时候,你会按什么样的顺序放弃它们呢?” “如果一定要舍弃,我会先放弃孔雀,因为它最没用了。其它的我要看事态的变化。” 穆紫听了,霍地站起来,叹了一口气。拍拍我的肩膀说:“好吧,年青人!你要想出名,就跟着我吧,但你得保证在出名之前,你必须完全听我的指挥。” 那天之后,穆紫开始为我写歌,她说根据我的外形和音质,适合从偶像歌手做起。校园里背着吉他自弹自唱的清纯模样,会迷死很多小女生。 “校园里,大树下,有个男孩儿在弹吉他。草地上,阳光下,风儿轻轻拥着他。记得吗?记得吗?害羞的男孩会弹吉他”她让我回到了当初校园里很单纯的时候,只是想背着吉他唱歌。只是想把歌,唱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听。不得不承认,穆紫对于音乐的把握十分到位。录音的时候,她把录音间的背景特意弄成绿色,还找来很多花花草草,她说要让我的新歌,不光在视觉、听觉上有青春的气息。还要达到那种,哪怕你深吸一口气,草地上淡淡的青草芬芳就会扑面而来的意境。歌一遍就过了,我看见穆紫隔着玻璃,默许似的微微点了一下头,我很开心。简洁明朗的曲风朗朗上口,单曲一在电台打榜,就被很多年轻人传唱。不知道是因为我的确唱得好,还是因为穆紫的关系,我新歌的成绩在各家电台的榜单上都一路领先。 穆紫趁势为我制作了专辑,用我一生的温柔是其中一首对唱的情歌。“用我一生的温柔,换你今生的所有,这样爱你够不够,愿意陪你到永久。”为了精益求精,穆紫找了很多当红的女歌手来试音,可结果她谁都不满意,她说没有她们的声音没有内涵,要不就是商业味太浓,和我整个专辑的风格不配。 邱林说“穆紫,若加只是新人,你没有必要做得那种苛刻吧?” 穆紫再一次打断了他的话。“要么就别让我做,要做就得听我的!”似乎所有华夏的人,对李穆紫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敬畏,包括他们的老板邱林。 “给我三天的时间,我一定找到最好的和声。”穆紫凭空消失了三天,又凭空出现,然后扔给我们一盘录音带,说“用这个,保管好!”“用我一生的所有,换你今生的温柔。无论爱我有多久,风风雨雨不回头”我惊讶,这个女子的声音竟然如同天籁,闭上眼睛就能听见青山绿水的气息。白云、阳光,绕在身边飘飘缈缈。想象中那是一个披散着长发,温柔、恬静的女孩,脸上永远有浅浅的笑,她站在空旷的原野上,让微风轻轻掠过她的长发,吹皱她白色的长裙。害羞的姑娘,只为心爱的人歌唱。 “穆紫,这是”邱林好像很熟悉那个声音。“就用这个吧。”穆紫的话不容分辩。果然在公司强大的宣传声势之下,我的专辑一炮而红。年度的最佳新人,也非我莫属。从此我便忙了起来,要出席很多的颁奖礼,要参加很多的活动,还有数不清的歌迷见面会。只是无论在什么场合,我都没有办法独立完成那首对唱的情歌。没有人知道那个如同天籁的女声来自哪里。奇怪的是,此后很久都没有再见到穆紫,也许她觉得她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吧。 在一家地方电视台参加综艺节目的时候,偶然地结识了一个刚出道的小明星,相同的经历让我们聊得很投机。她说,她的运气不如我好,天生丽质的女人又想出名,只有为艺术“献身”我说不上是同情还是悲哀,很想安慰她,很想能够为她做一点事情。然娱乐圈有太多的是是非非。很快,我们的事情被娱记们炒得沸沸扬扬,甚至传出女方自杀、堕胎的新闻来。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他们越是不看好我们,我就越要跟她在一起。不过我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于是我又开始狠狠地吸烟、喝酒、放纵着自己的欲望。正当我们喝得烂醉,拥吻着倒在酒吧里的时候,穆紫冲了进来。很响亮地甩了我一记耳光,大声地说:“你以为你红了是吗?刚刚有点儿名气就学人家炒绯闻。就算你想以此扩大知名度,那你也得找个上档次的。即便你找我这个音乐圈数一数二的才女----李穆紫,也不能找这种三流的小明星。她只会毁了你!难道你忘记了你的清纯路线,现在你不但毁了自己,还把我的心血全给毁了!” 女孩不等她说完,就从我怀里跳出来,捂着脸就跑了。我真是愤怒、羞愧到了极点,指着穆紫的鼻子就骂:“你这种连笑都不会笑的老孤婆,懂什么感情。你有什么权力管我?你是妒忌,妒忌我们真心相爱,因为没有男人会爱你。也不拿镜子照照,看见你就讨厌,跟你上床更会觉得恶心!”我完全没有意识到我说的话有多么过分。 “你不要拿着肉麻当有趣,拿着肉欲当情绪欲了。你们的这种感情,我根本不稀罕。当初是谁说喜欢音乐,又是谁说要出名的?如果你不想唱了,你就给我滚,我永远都不会再管你!”我挣扎着想站起来走开,可是头很晕,脚也不听使唤。一下子就瘫在了沙发上。穆紫的把剩下的酒都倒在我的脸上,迷迷糊糊听见她说:“喝吧,喝吧,今天就让你喝个够!”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穆紫爬在床边,脸埋在被子里,长发自由地散在被单上,很温柔。显然这是她的家。穆紫还没有醒,我在床头看到一幅照片,一个穿白色长裙的女孩,双手背在身后,歪着脸,淡淡的笑,风轻轻地吹起她的长发。身后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这个女孩那么眼熟,仿佛是在哪里见过的。梦里吧,也许。仿佛眉眼很像穆紫。穆紫居然睡得很香,想着她会一直守在床边,我已经忘记了昨晚的争吵。 我闭着眼睛装睡,偷偷看见穆紫很轻地起来做早餐的样子,心底竟泛起一丝温柔。闲聊的时候,我指着照片,有意无意地发问:“穆紫,这是你吗?” “几年前的我。”她居然有些不好意思。 “当年一定有很多人喜欢你吧?” “也许吧。”她若有所思。 “穆紫,其实,你穿白色挺好看的,头发呢,可以这样”我伸出手想捋一捋她的长发。 她躲开了,又像是不经意。 仔细地端详之后,我发现李穆紫并没有我想像得那么难看,相反她的眉宇之间像是隐忍了许多凄美的故事。 “对不起,我昨天晚上,不应该那么说你。”我决定道歉。 “噢,你说了什么?” 她真是一个聪明且细心的人。我开始奇怪为什么这样的人会选择独居。无论男人用什么样的眼光去看,她都不失为一个好的伴侣。另外我还发现一个天大的秘密,她身份证告诉我,她只比我大五岁。这样看来也不觉得她是什么中年发福,相反这时她的圆脸看上去倒也十分可爱。 没等我发现她更多的可爱,她就把新一轮的工作计划甩给了我。穆紫为我策划了一场大型的演唱会。开演唱会是每个歌手梦寐以求的事情,然而对于我这个新人来说是想都不敢想的。可穆紫说我可以。她已经帮我联系了场地,搭好了布景,请来了最好的音响和灯光。一切的一切,只要我安心练好自己的歌就可以了。一个女人肯为男人做这么多事情,常常只因为一个理由----爱。我决定揭穿她,我要让她重新美丽起来。 “穆紫,你为什么要这样帮我?” “因为你是公司指派给我的,我有责任让你红起来。”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不然,你以为呢?” “我以为,你爱上我了呢?” “那你自问你有什么值得我去爱呢?” “因为我会爱你呀,因为你看到我跟别人闹绯闻,你会吃醋呀!” “年轻人,多花点儿心思在你的前途上,这比较有好处。至于我为什么会帮你,很简单,因为你告诉过我,你喜欢唱歌。”穆紫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击碎了我所有荒唐的想法。 一场大型的演唱会,事前的准备工作也得一丝不苟。每天穆紫要在现场工作十几个小时,有时远远地看着她,有些心疼。两个月下来,她瘦了一圈。 以我今天的地位,我真的有能力举办一场个人演唱会吗?我很怀疑。演唱会当天,我按照穆紫给我的歌单一首接一首地唱。站在诺大的舞台中央,我觉得底气不足,紧张得要死。台下黑压压的人群,他们挥舞着双手,大叫着我的名字,大声地唱着我的歌,情绪激昂。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多人。我出了很多的汗,我知道这时候最要不得的是怯场,可是我努力地张着嘴,就是什么也唱不出来。即便是跟着录音对口型,也像是跟不上趟。幸好穆紫为我请来了表演嘉宾,临时救了我的场。到了后台,她就火了。 “你到底怎么回事?这两个月我们都白练了吗?你自己听听你到底唱了些什么。自己的歌都不会唱了吗?张力,张力!我说过多少遍了,作为一个歌手,在舞台上,就得有张力,要让全场以你为中心,跟着你动,而不是你去迎合台下的人。你不想想,台下的那些人是冲什么来的,不就是你吗?如果光要听歌,谁上去唱都是一样的。我可告诉你,如果你真的不怕丢人,我就马上结束这场演唱会,那么你若加,就是中国流行乐坛最大的笑话。” “若加,你这些年所有的努力,全看这场演唱会了,你得对得起自己啊!也要对得起我啊!”上台前,穆紫又拍着我肩膀。我在她的眼光中的看到从未有过的疲惫。我深吸一口气“我要唱歌,我怕谁!” 很喜欢穆紫为我换的新造型。合身的t恤牛仔,让我放松了许多,背着吉他,和着音乐,我会用心地为自己心爱的人歌唱。“张力!张力!”唱到高音的部分,我看见穆紫,躲着帷幕后面,手舞足蹈地打着手势。穆紫啊穆紫!我的眼窝热热的。演出十分成功,在我的带领之下演唱会进入了高潮。可一回头,穆紫不见了。 歌单上的最后一首歌是男女对唱的用我一生的温柔。穆紫事先并没有交代女声的部分要怎么办,音乐起,我只能硬着头皮唱下去。 “用我一生的温柔换你今年的所有,这样爱你够不够。只想陪你到永久。”“用我今生的所有,换你今生的温柔,无论爱我有多久,风风雨雨不回头”一个有着温柔长发,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从幕后走了出来。她的声音如同天籁。是穆紫,那个声音居然就是穆紫。只要你闭上眼睛,就能感觉到白云、阳光和清风的气息。穆紫,那个女孩果然就是穆紫。台下掌声如潮。 原来穆紫不光能写好歌,也能唱好歌。 “若加,祝贺你呀!”庆功会上,所有的人都向我表示祝贺。 “请问最后的一位神秘女嘉宾是不是你的制作人李穆紫?听说她为了次演唱会花了很多心血,请问你们私底下是不是很要好的朋友?”关于穆紫的问题,铺天盖地。除了穆紫。面对这样的场面我完全傻了。可是穆紫微笑着应答自如。 “若加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会那么帮你。其实,真的很简单,因为你让我看到了当初的自己。是上天的眷顾,让我可以重新将自己的过往温习一遍,所以我会帮你,竭尽所能!不过若加,师傅领进门,修行在各人,以后的路,你得自己走了。”我被记者团团围住,眼睁睁地看着穆紫,游离了人群。 “一首歌,一张专辑,一场演唱会,就能捧出一个大红大紫的歌星,放眼天下,只有李穆紫这样的音乐天才才可以,可惜呀”第二天,只听得邱林在办公室里感叹。 “可惜什么呀?”我推门而入。 “可惜穆紫走了,而且我知道她不会再回来了。” “什么?!不可能的,那我怎么办?至少,至少,她得跟我说一声啊!”“真是个傻小子!”邱林告诉了我所有的故事。“若加,你知道吗?你的运气真的很好。李穆紫,只为两个人唱过歌。一个是常平,一个是你。” 常平是如今乐坛最出色的男歌手之一。而在五年之前,曾经有过一对的快乐的校园歌手。一个是常平,一个就是穆紫。他们背着吉他快乐地唱着自己的歌。本来以穆紫的声音条件,她可以比常平更出色。可是她爱常平,所以她放弃了,她退居到幕后,为常平写歌,配乐。常平红了,他需要更广阔的天地。穆紫一定问过你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先放弃什么动物的问题吧?我想,你也一定跟常平一样,先放弃的是孔雀。你可知道,孔雀代表着你的爱人啊。常平选择了孔雀,所以穆紫让他走了。你也选择了孔雀,所以穆紫走了。” 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爱情至上的男人,可也许男人都是一样的,只有当他们在拥有了名望、地位、财富的时候,才会想到自己深爱的女人。可尽管如此,以后无论那个叫若加的歌手有多么红,他都不会忘记曾经有一个女孩,她有着温柔的长发,她穿着白色的长裙。此后,无数高处不胜寒的夜里,他会一遍一遍地听着穆紫的声音,如同天籁。 “用我一生的温柔,换你今生的所有,这样爱你够不够?只想陪你到永久” 名正言顺 独居的女人并非不向往婚姻,寂寞的女人也并非不渴望激情。但起码,但至少那也得是名正言顺。 似是而非的感情已经不属于她这样的年纪,所以每当星星说:“来吧,来吧米米,来我这里,我养着你,而且会永远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米兰会愉快地答应。虽然电话那边星星的声音永远是阳光灿烂的,可是她也明白那只是寂寞的玩笑。她从来不缺爱她的人,她一直想找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 “各位收音机前,亲爱的朋友,现在的时间已经是23点58分。米兰,要在直播室里跟大家说再见了!希望明天同一时间我们依然能够相逢在温柔的夜色里。”做完夜间最后的一档节目,她毫无倦意。出了门,他已经开车来接她。 “去哪儿?” “现在我还不想回家。” “那去我家?她今天回她妈妈家了。” “不,让她知道不好。” “你不想喝点东西吗?” “让别人看见也不好。还是送我回家吧。” 他是一家公司的副总,有钱。她是一家电台的主持人,有名。她遇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婚姻里面了,他太太没有什么让他不满,当然也没有什么能够让他特别满意。而她不一样,年轻漂亮,才华横溢,骨子里透着愤世嫉俗的冷傲。碰见了就让人爱不释手。第一见面,她就看到,他在看自己的时候,眼睛发着光,是一种看了就忘不掉的光芒。他们在一起了,名正言顺。然而她却不能像其他女孩一样,尽情享受爱情的滋润。不能一起上街,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更不能有拉手、亲吻之类暧昧的行为。因为他和她是有身份,有名望的人。钱财、名份之类的俗物,她本是不屑一顾的,她要纯粹的感情。她不介意,而她知道,他的那个她会介意。 车在她家的楼下停住。 “不请我上去坐坐?” “不了,今天我累了。” “那也好,明天大早我还要送女儿去学校。” “噢,那再联系吧。”她是有一点心疼的。 他是爱她的,她相信!男人有太多的理由,不能够爱得那么纯粹,她理解。所以她从不敢对他有过多的苛求。只要他把她放在心里就好了,是的,心里有爱就好了。 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一个人的时候,她喜欢喝一点小酒,一杯一杯,今天她竟然醉了。电话把她吵醒,是台里新闻部的主编。 “小米吗?赶快到台里来,他们都去跑新闻了,台里早新闻没人播了,你临时替一下。” “主编呀,我可是刚做了夜间档。” “哎呀,是紧急情况嘛!我会向台里说明,给你多补两天假的。” “真是的,什么新闻那么重要?” “你还不知道呀,是童周撞车的新闻。” “童周,哪个童周?” “童周你都忘了,就是塞特公司的副总啊!不然谁有闲功夫去抢那个头条啊?好了,好了,不跟你说那么多了,快来吧。” “主编,采访让我去,新闻你找别人吧!” 她跳下床,找了件风衣裹好自己,便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事故现场。 他的车已经面目全非。他是为了避让一个横穿马路的小孩,而被一辆大货车撞翻的。他的钱包,他的手机,还有她送他的领带夹,全部散落在地上。看热闹的人,把四周围得严严实实。 “让我进去,让我进去!我是他爱人!”他的那个她来了。 “童周,童周,你怎么样了?”带着哭腔,带着绝望。 “闲杂人员请散开!”警察已经在疏散人群。 “让我进去,请让我进去吧!” “你是伤者什么人?” “我是”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对于他,她也许是他最爱的人,而对于别人,她的确什么也不是。因为她的爱人正伤心欲绝地依偎在他的身边,他又怎么可能有第二个爱人。 “我是记者,电台的记者!让我进去吧!” “对不起,现在不能采访,请退后!” 她被堵在了外面,远远地看着她陪他上了救护车。她叫了车,一直跟着他们,直到医院。她又看见她跟着医生后面心急如焚,听见护士不停地安慰她说:“别担心童太太,我们正在全力抢救。再说童先生那么好的人,是不会有事的。” “童太太?!”她是名正言顺的童太太,可是自己又是谁呢?她觉得这个玩笑太大了,她受不了,她恨不能此刻就让自己凭空蒸发。“米小姐,请问是米兰,米小姐吗?”她叫住她。 “童太太?”她也必须这样称呼她。“你叫我吗?” “你应该就是米兰吧?” “你认识我?” “我只是偷偷见过你照片,其实,你人比照片更漂亮。” “童太太” “童周的车上放着你喜欢的黄玫瑰,我想昨天他一定跟你在一起。” “你知道我们的事?” “傻妹妹,丈夫心里想什么,做太太的哪有不知道的。不过我为童周感到庆幸,也为自己感到庆幸,因为你是这样好的女孩子。”她虽然笑得很酸,但却有一种无法掩饰骄傲。那种骄傲再一次刺得米兰无地自容。 “虽然我知道,他贴身的口袋里放着你的照片,他的身上有你香水的味道,虽然我知道,他每次从你那儿回来时,都会送我件礼物以作补偿。可是这些我都能够忍受。我是一个没有什么野心的女人,对我来说,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够健康平安地生活,就可以了。” 她还要说着什么,护士找到她,说童周已经醒了,她急急地赶了过去。“来吧,跟我一起去,也许童周更想见到的是你。” 米兰跟过去,她也想知道童周到底怎么样了。他正握着她的手,还不能开口讲话。看见米兰的时候,他的眼睛忽地亮了起来,他挣扎着似乎想说点儿什么,显得十分激动。 “童先生,你有什么不舒服吗?”医生护士乱作一团。只有他们的默契是天衣无缝的。她顺着他的眼神,在胸口的口袋里掏出一枚可爱的钻石戒指。上面极细的字,刻着“米米,我爱你!”钻石是米兰的诞生石,而他知道其实她对戒指是相当认真的。“如果昨天我能把他留下,如果他没有说他要送女儿上学”米兰的痛一点也不比童周少。可是现在轮不到她心痛。 “好漂亮的钻石,是送给你夫人的吗?我想昨天对于你们来说,一定是个特别的日子。那童先生我就替你送了。童太太请让我为你戴上吧。”她突兀在那里,不知所措地避让着。 “童太太,这本来就是送给你的,你戴上它是名正言顺的呀!”米兰满含着笑意,将刻着“米米”的钻戒戴在了童太太的手指上。 “噢,对了!童先生,我叫米兰,是电台的记者。如果你不方便,我可以改天再来看你。请你一定要保重,好好休息。也祝你早日康复。”她看见,他的眼睛暗了下去。 米兰头也不回地逃掉,她要把自己关起来,让眼泪痛快地泛滥起灾。哭过之后,她决定去找星星。爱不光是藏在心里的,有爱就应该让它在阳光下灿烂。 曾经幸福 那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夜晚,下着雨。此起彼伏的雨声让他厌倦了所有消遣的方式。无意中他打开了收音机听到了这样的一段话:“有谁孤单却不期盼一个梦想的伴,相依相偎相知爱得又美又暖。没人分享再多的成就都不圆满,没人安慰苦过了还是酸。”电波里的那个声音,并不像其他南方女孩一样,甜得发腻。只是淡淡的,把自己的感情注入了进去。也许这样下着雨的夜晚,对于一个做夜间节目的女孩来说,是很有情调的吧。他从没有听过一个dj,可以将音乐节目做得如此感性。 那个声音有些庸懒,有些倦怠,虽然松松软软却又透着冰冷的坚韧,灵气直逼到他灵魂的暗处,让他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他喜欢上了那个声音,他甚至开始想像那声音背后,会是一张怎样的脸:清瘦、苍白、眼睛里闪着信念的光。他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并不幸福的婚姻,和身边形形色色的女人,所以他更愿意把那个声音背后的脸,想像得纯净一些。老实说,这样的女孩子他是经历过的,只是女人一旦到了他的身边,其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男人好奇的天性还是促使他拿起了电话,拨通了电台直播的电话。 一个百无聊赖的夜晚,她在直播室里做着一档音乐节目。她不知道在这个繁忙的都市里,到底会有多少人听,她只是希望做自己想做的事,所以她穿梭于文字、网络和电波之中,尽情享受着自己的快乐。很意外地有电话打进来,她接了。对方开口时,她听到了一个成熟男人的声音。他们就这样认识了。 女孩那时正年青,做dj一直是她的梦想,她在电台实习。青涩的年代,她的节目做得极其感性。她的自我令她沉醉于自己的风格。接到他电话的时候,她就觉得他会有很多话要对自己讲,节目是在他们谈话中结束的。之后他们互留了电话。 他们通过声音相互交流着,每当他提出见面,她总是拒绝着,因为她并不是他所想像,她只对自己的声音有信心。爱情就像感冒,或许淋一场雨就会来了。可能是女孩的天真烂漫,女孩的率直可爱,吸引了他。也可能这本身就是一种寄托。他比她大许多,做为一名有经验的猎手,他懂得怎样猎取自己心怡的猎物。短短的实习期一晃就过去了,她没有能力留在这座城市,而他可以给她这种能力,不过代价也是昂贵的。 开始时,他很用心地去维系他们那种新鲜的感觉,而她则完全处在那种懵懂的状态。他不是每天都来,他来的时候,常常在书房里看书,而她会一边哼着歌,一边光着脚地在屋里走来走去。她知道他是有家的,他对儿子很好,她还知道,她不是他唯一的驿站。她像其他的女人一样,接受他的钱,只是不拿它们去买虚荣的炫耀,而是会以他的名义,捐给急需用钱的人。她有工作,钱她是不缺的。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女孩22岁的时候。 那似乎是一次很重要的商会,他要带她一同前往。如果说女人是男人的标记,那么一个有气质、有修养的女人应该是男人一张精美的名片。他拉开她的衣橱,却找不一件像样的衣服。他生气了: “你怎么这么土,你看哪个男人身边的女人会像你一样,扎马尾,不化妆。穿这种地摊上的便宜货。你是我的女人,你应该有你自己的身分。不然人家会以为我花不起钱,你丢的是我的脸!” “也许我的确丢了你的脸,可是我花的却是我自己的钱,你的,我没有用过,它们只是支了它们应该去的地方。” “你要什么,你到底要什么?你到底想让我对你怎么样?”他使劲摇着她的双肩,愤怒地说。 “原来以为,我只是想要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可是我现在知道,不管什么样的女人想要的东西都是一样的,那就是爱。我只要你一点点的爱!”她的声音轻柔地震破他的耳膜。他宁愿她要金银珠宝,要汽车洋房,甚至是一张空白支票。这些他都不在乎,可是她要的,却是他没有的。 “如果你没有爱,我愿意帮你把它找回来!”她永远淡淡的。 “够了!我的面子,你的样子!你懂不懂?” “我懂了” 她拎着箱子离开的时候,他没有拦住她,因为他知道拦不住了。 他在杂志上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改变了自己。像所有封面女郎一样,她的美触目惊心。她完全把自己设计成他曾经想要的样子。你的面子,我的样子。她已经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女人,她出了自己书。晚上她的声音在电波里,永远有一股无法抗拒的穿透力。只是她的热线会永远很忙,他再也打不进去。听说她一直没有结婚,他知道她是在等那个让她放下面子的人。也许,只有放下了面子的人才是幸福的,而他曾经幸福。 2003。4。24 照亮我的那抹光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像一抹阳光,没遮没拦的照进了我阴暗的心房。 那天我休息,没有地方可去。晃进了一所大学的运动场。明媚的三月已经透出春天逼人的绿色气息。无数个青春的身影在我眼前晃动。相形之下,我的心已经苍老。逝去的青春与爱情一去不复返。平淡的生活犹如一口枯井了无生趣。在春天的亮色里,我是一个灰暗的点。 突然我感到亮亮的阳光在眼前一闪,我猛地抬头就看见了子阳。那时,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过来,将他整个人笼罩在金色的光芒里,他在阳光里奔跑,跳跃,痛快地流汗,还不停地大声叫着:“传过来,传过来,把球传过来!” 正当我爬在栏杆上看得出神,球就生生地砸了过来,重重地撞在我的左腿上。“哎呀!”我撑不住,叫了起来。子阳惊慌地跑过来,很小心地说着:“对不起!”我努力地笑着,害怕会吓到这个小男孩。阳光从他的发际穿过,停在他青春的脸上。这张年轻英气的脸着实让我的眼前一亮,心突然就像被电到了一样,有一阵不小的波动。“没什么,没什么,是我自己不好。”“我送你去医院吧?”“不了,不了,你们继续玩吧。”我逃了,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我知道,那个眼睛里有我已经失去的东西。 一路上一瘸一拐地走着,泪不知不觉就涌了上来。说不清到底是哪里疼。 第二次见到子阳,是在我们单位和他们学校的友谊赛上。我被同事拉去充当啦啦队,为他们加油。我一眼就认出了子阳,他也看到了我,隔着人群就冲我笑着,很纯真,很羞涩。比赛的时候,我已经忘记了到底是在为谁加油。其实我的同事们都是一群做惯了办公室很少运动的人,怎么能跟活力四射的学生比。输是一定的,只是没有想到会输得那么惨。 比赛结束后,子阳找到我。“真没想到,会再见到你,你好些了吗?”“早没事了,谢谢你了!你们今天的球打得真不错。”他又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就这么傻看着,看着看着,就醉了。我承认,我喜欢眼前的这个阳光男孩。他身上散发着你无法抗拒的光芒。然而,也只是看着,我心中的那一池静水,再不会泛起任何的涟漪。我们互相留了电话,成了朋友。 熟了之后,知道子阳比我小三岁,是从外地到这里来上大学的,在这里除了同学之外,朋友并不多,所以我们也时常相约出去走走。每次和他在一起,我总愿意跟他靠得很近很近,然后贪婪地嗅他身上青春的阳光的味道,而他的话并不多,很害羞,眼里偶尔还有淡淡地忧伤。他叫我“姐”每当他心里有事的时候,一口一个“姐”叫得我心里酸酸软软的。我开始怀疑自己会喜欢上这个男孩子,这是我所不愿意看到的。他干净得就像一张白纸,而我则是一张画了一半又被弃之不理的画,身上的油彩还没有完全晾干,那鲜红的颜色依然是那么触目惊心,依然会在某些不经意的时候,将我深深地刺痛。对于以前的感情,我没有资格抱怨,没有理由后悔。我爱过了,那么认真,我给过了,那么完整。 我不想再受同样的折磨,我害怕自己真的会爱上子阳,我开始躲他。 “姐,你为什么老躲着我?不接我电话,也不回我留言。姐,是我做错了什么吗?”他在网络中看到我,依然虔诚得像个孩子。 “最近,我比较忙。”我推托着。 “那么你今天能来学校看我吗?今天今天是我生日。”“你的生日?!”他的声音有些伤感,我的心又被揪了一下。 “好吧,我去!” 两个人在一起,话很少了。子阳像个犯了错的孩子,说每句话都很小心。 “子阳,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我觉得实在不应该再拖下去了。 “为什么?”他惊得抬起了头。 “我怕会耽误你学习。”这实在不是一个高明的理由。 “借口!姐,你是不是有男朋友,不方便见面了。那你可以带他一起来啊!”“没有,我没有男朋友,只是我们不能再见面了。” “为什么,为什么?”他不停地发问,我从没见过他这么认真。 “子阳,你知道吗?你是春天里一道明媚的阳光,而我是一个从寒冷和黑暗中走出来的人。一旦感受到了阳光的温暖,我怕我怕我会舍不得离开啊!”眼泪一流出来,就再也收不住了。阳光下,我灿烂地流泪。 “那又为什么要离开呢?姐,我喜欢你呀!” “不可能,你怎么可能喜欢我,你又怎么可以喜欢我?你那么干净,那么明朗,你不能喜欢我。” “姐,为了了解你,我已经读过你所有的文章,知道你所有的故事,一个心底那么柔软,那么善良的女孩,我为什么不能喜欢?” 我避无可避,夺路而逃。我告诉他,我从来不会喜欢比我小的男孩子,我喜欢成熟有故事的男人。我知道这样的话对他是一种残忍,可是为了绝了他的枉念,也断了自己的心思,我只能这么说。说完之后,我头也不回地走掉,他没有追上来。我想我真的伤到了他。 之后的一段日子里,单位里电脑系统升级,全体人员24小时待命。我在单位的时间要比在家多的多。最后一天的晚上,大家都撑不住了,因为我比较年轻,也因为我没有家庭的负累,所以我主动提出由我站好最后一班岗。走出单位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我想就近拦一辆车回家,正在我等车的档口,我隐隐感觉到身后有人。我回头,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神情呆滞的青年男子,正咧着嘴冲我傻笑。平日里,我自认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女子,所以一开始我并不害怕,一心想着趁他还没有伤害我的时候,车能快点来。可是我错了。车没有来,而那个男子却伸出手想要摸我的脸。我真的吓坏了,拔腿就跑,等我定下来神来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他赌在了一个墙角。女人的坚强有时候是那么不堪一击的,我心想“完了!”我做好了鱼死网破的打算。正当我准备以死相拼的时候,突然有一个身影跳出来,大喝了一声,那个男子灰溜溜地逃掉了。我已经累了一天,又连惊带吓,整个人一下子就软了,就觉得撑不住,想往下倒。 “姐,你怎么了?姐,你没事吧?”我又闻到了那股熟悉的阳光的味道。“子阳怎么是你?”“我见里面的人都走完了,你还没出来,怕你出事,就一直守着。刚才实在太睏了,就蹲在那儿抽了支烟。姐,对不起!是我没能好好地保护你。” 我从来不知道,女人原来是可以这样被男人精心呵护着的。“姐,毕业以后,我会努力工作,会好好地照顾你。我会长大,我不要永远做你的弟弟!”我如坠梦里,泪流满面。我扑到他的怀里嗅着他身上,我喜欢的阳光般的味道。我终于答应做子阳的女朋友。 如果说,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有一道明媚的阳光将她的整个生命照亮,那么子阳一定就是照亮我的那抹阳光。三年后,子阳是我现在的年纪,而我成了他幸福的妻。 2003。4。6 有一点动心 春节刚过,2月14情人节就跟着来了。这个时候花店的生意总是特别的好。米兰没有学其他人,全进清一色的红玫瑰。她进的玫瑰什么颜色都有。所以她的花店总是能显得很特别。于是也会吸引很多年轻的男孩和女孩来光顾。所以米兰会显得特别忙碌,不过苦归苦,那甜全在心里啊。碰到常来光顾的老客户,买了花总免不了多问一句:“小米啊,今年情人节还是一个人吗?”这时米兰会捋捋额前的头发,眯眯着眼睛说:“我是想啊,可找不到啊!”这个叫米兰女孩,已经在学院路的花店里卖了三年的花了,每天早晨,人们上班的时候路过她的花店,会看见带着露珠的鲜花迎风绽放。晚上回家,远远地,那间小小的花店里亮着暖暖的灯光。哪怕没有生意,她也会到很热情地跟每一位走到花店门口的人打招呼。日子久了,大家也就熟悉了她,喜欢上了她。 这个情人节,米兰花店的门口早早地就贴出了大大的海报,海报的标题是:玫瑰装点爱情。她是一个很创意的女子,她把各色的玫瑰设计成美丽的花束,再给它们取很别致的名字。她最喜欢的一束是用10朵黄玫瑰和1朵红玫瑰扎成的,她把它叫做“有一点动心”黄色的玫瑰不如红色的热烈,淡淡的爱慕,淡淡的依恋,像一位痴情女子欲诉不能的心事。她的创意贴合了女孩的心思,所以她的花很快就被抢购一空了,这令她的花店又狠赚了一把。 2月13号的晚上,米兰已经准备打烊了,店里只剩下最后一束“有一点动心”了,那是米兰为自己留的。每一天,米兰都让自己脸上挂着微笑,也常看见她和男孩坐在靠窗的桌子旁,喝着咖啡有说有笑,可是对于她来说,朋友和爱人的界限是极其分明的。所以每年的情人节,米兰会关了店门,捧着自己送自己的鲜花,一个人就一个人,出去晒太阳。 店里音乐还在轻轻地流淌,米兰似乎在想心事,她没有看到一个男孩已经在门外徘徊了很久。他终于进来了,好像是做了很大的决定。 “你是来买花的吧?”米兰立马恍过神来。 “嗯!”男孩显得有些害羞,愣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样的花?” 男孩红了脸,没有说话,他指了指一旁的玫瑰。 “噢,我明白了,你是想在明天送一束玫瑰花给她。又不知道该怎么送。” “你怎么知道?” “因为明天是情人节呀!”米兰笑了。男孩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看样子,你还是学生吧,是偷偷喜欢人家吧?那就这一束吧。”米兰把最后的一束的“有一点动心”给了他。 “这束花就叫‘有一点动心’。如果她也喜欢你,她就会欣然收下花,如果她没那个意思,也不要紧,因为黄玫瑰本来就是友情的意思,你也不会尴尬了。” “多少钱?”男孩高兴地接过了那束花。 “送你的,代我向那个‘她’问好。”米兰的笑,由内而外地漾在脸上,她喜欢看到年轻人简单纯真的感情。她知道一个人最真挚的感情,可能在一生中只有一次。 玫瑰装点爱情,有爱的人才会拥有浪漫的情人节。今年的情人节米兰依然会一个人,但这并不妨碍她浪漫的心,因为她是一个懂得生活,懂得浪漫,懂得爱情的人! 祝情人节快乐! 2002。2。9 光总在风雨后 艾滋病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但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我想人们害怕的不是艾滋病,而是死亡,从某种程度上讲艾滋病就意味着死亡。人都是要死的,只不过你自己不清楚具体的时间,那么,突然有一天你知道你已经离死亡很近,也许今天,也许明天,那么你还能安之若素吗?先不要问患者得病的原因,来看看你我的人性。也许你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也许你只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子,只是因为一次意外,一次你做梦都想不到的意外,就拉近了你和死亡的距离,那么这时的你会怎么办呢?也许你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祖祖辈辈都是善良诚实的好人,可是命运不是由你来把握的,如果你或你的家人得了那种人人自危病,而你又无法用金钱去延续生命,你又会怎么办呢? 虽然我很年轻,但多年的磨砺已经让我学会用一颗宽容的心去面对每一个人,或者说是每一种人,包括艾滋病人。事情已经发生了,无论你再怎么不耻,再怎么追究,再怎么愤怒,也不可能让时间倒流,你能做的只有面对,且是坚强乐观的面对。试想一下,如果得病的是你,你又会如何呢?人难免会犯过错,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有的过错也并不是他们自己所能避免的。如果你真的那么不走运,如果老天就是要考验你,你何不打起精神来呢?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很多知道自己活不长久的人,待人及物都是相当宽容的,那么为什么你在自己能够给予的时候不宽容一点呢? 冬天是一个沉闷的季节,特别又赶上艾滋病这样一个沉重的话题,更让人觉得透不气来。人在面对一切自以为很可怕的问题时,常常会选择逃避。而当自己真正碰到时,却又会显得异常坚强。这些天时常在媒体上看到关于艾滋病的宣传,我也常常问自己如果换了是我,我会怎样。难过、沮丧、甚至自杀都是有可能的。可是当我真正平静下来之后,我会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每个人只能活一次不是吗?既然一次那就无所谓对错,无所谓输赢了。很喜欢听到上班时电脑里放的一首歌,叫做阳光总在风雨后。人是很软弱的,可是当你真正想把他摧毁时,他就会显出比平日里强大十倍百倍的能量来反抗你。 我不赞成一个人的强大,我相信每个人都是需要关爱的。我很年轻,我依然无法预知死亡,我会用一颗明净的心从容地过好自己的每一天。阳光总在风雨后,一个人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不要害怕风雨,不要害怕灾难,这些都是让你成长,促你上进,教会你爱与被爱的源泉所在啊! 20021205 站在高处听吉他 我不知道现在的男孩子除了上网、恋爱、耍无赖之外还会什么。可是我记得,当年我很喜欢听吉他,年轻的时候,我很想认识他。 在我的记忆里,吉他是一种很青春的乐器。我欣赏会弹吉他的男孩。 男生宿舍在女生宿舍的对面,是一座旧楼,墙面上覆盖了一层爬山虎。初夏,青青的叶子印着窗内的男孩,令人眩晕的青春扑面而来。午后的阳光淡淡地洒在他的身上,他在靠窗的床沿坐下,抱起吉他,用拨片轻轻地拨弄着琴弦,吉他发出很悦耳的声音。跟着吉他,他轻声吟唱,额前一缕头发垂到眼帘上,他闭上眼睛,陶醉在阳光、音乐和自己的世界里。 他不认识我,他不知道,每次他弹吉他的时候,我会站在对面的楼顶听他歌唱。穿一条白色的棉布长裙,让头发自由地披在肩上,蹑手蹑脚爬到六楼的顶上,只为站在高处能更好地听他弹吉他。已经接近暑假,大部分的人已经离校了。即便没有走的人,这时候都在午睡。而他却在弹吉他。午后的风,带着吉他悠扬的声音,扶摇直上,吹乱我飘扬的长发,久久萦绕在我的身旁。站在高处听吉他,我宁愿就这样远远看着他,远远地听他歌唱。 他不认识我,就像王子不认识丑小鸭。可我在食堂遇到过他,在图书馆遇到过他,在学生会选举的时候投过他的票。他不喜欢说话,他只喜欢笑。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显得特别明亮。他是杨逸,是一个我喜欢的会弹吉他的男孩。    我们没有才子佳人的故事流传下来,因为我们都不太会说话。杨逸会弹吉他,所以常常吸引路过的女孩,在他们楼下驻足。直到别的男生从窗口伸出头,光着膀子开口就唱:“楼下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然后女孩,骂一句:“神经!”红着脸扭头就跑。我能感觉到暗恋杨逸的人很多,可是大家都觉得杨逸太冷,所以她们宁愿换一个能逗自己开心的家伙。在爱情满天飞的大学校园,杨逸和我是孤单,所以我星期天能在图书馆找到他。下了课,我又可以去食堂等他。听讲座时、自修课时,有他的地方就有我的眼光在跟随。习惯了爬上六楼,站在高处,听他弹吉他。习惯了,远远地看他的背影,然后悄悄跟着他。 一年一年,四年的时间很快。在我认识他的第四个圣诞节,杨逸来敲我们宿舍的门。敲门声接着尖叫声。“杨逸!”去开门的妹妹,叫完之后,第一个反应,是迅速关上门。快!这个梳头发,那个整衣服。“杨逸来干什么?”“是不是来挑这次舞会的舞伴啊?”“肯定是的,你看我这样漂不漂亮?”我坐在上铺,眯着眼睛看姐妹们乱成一团。挑舞伴这种事,就算全班女生都死光了,也不会轮到我的。我不着急,倚在床上看我的书。 很快姐妹们就安静下来了,她们去给杨逸开门,然后把一个表情木然的杨逸领了进来。他先是很害羞,一副有话要说口难开的模样。接着环顾了所有的漂亮妹妹,像一只误入花丛的小蝴蝶,半天还没醒过来。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扭头看了看我,走到我的床下,敲着我的床沿问:“你是陈妍吗?”我整个的笑突然就凝固了,心跟着砰砰直跳。“是啊?”我愣愣地看着他,不知所措。杨逸笑了,宿舍里所有的人都看见他对我笑了。多少次我只能远远瞧见的那张笑脸,那双笑眼,就生生我的面前。这一次,我清楚地看到,他笑起来的时候不仅眼睛特别明亮,右边的面颊上还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陈妍,我是杨逸。这是圣诞节舞会,我想用吉他弹一首曲子,现在缺一个伴唱的人,有人向我推荐了你。说你的声音和我这首曲子很配。如果有空,我们一起练一下好吗?”“当然,好的!”我从床上蹦下来,愉快地答应着。灰姑娘终于要穿上水晶鞋,她终于有机会和心爱的王子共舞一曲了。杨逸刚出门,宿舍里又是一声尖叫。“你等这个机会很久了吧?”姐妹们七嘴八舌地围上来分享我的快乐。 台上杨逸的吉他弹得很棒,每一个音符在他的指尖快乐地流淌。我穿上自己喜欢的白色长裙,让头发自由地垂在肩头,和着他的吉他轻轻地唱。台下是黑压压的人头,一双双年轻的眼睛看着我们。杨逸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话,可是他无时无刻不在微笑,他用他的吉他,用他的眼睛告诉我不要害怕。我闭上眼睛,想像自己还是一样站在六楼的顶上,想像杨逸熟悉的吉他声,是从对面宿舍的窗口传出。微微的风携着吉他的声音,飘过我飞扬的长发。淡淡的灯光照在我们年轻的脸庞。 姐妹们告诉我,那天我表现得好极了,我和杨逸在一起是那么般配。 我不知道现在的男孩子除了上网、恋爱、耍无赖之外,还会一些什么。我还喜欢听吉他,可我从不后悔没有告诉杨逸,说灰姑娘过了十二点,还想做他的新娘。四年的光阴一晃而过,没有星星的夜空里,何必要让流星划出满天的伤痕。我宁愿,宁愿远远地祝他幸福。 他一定可以找到更好的姑娘,我人生的路上也会有人在认真等我路过他身旁。杨逸,一个我喜欢的会弹吉他的男孩,我将那一份青春的情怀藏在心上。年轻的爱,是阳光,是音乐,是悠扬的吉他声静静地流淌。 20021124 牛仔裤与长裙 他的目光落在一条寂寞的白色长裙上,名师的设计、得体的剪裁、考究的做工、以及上成的布料,让它价格不菲。但因为式样,已经很旧的缘故,它只能,被挂在橱窗里,少人问津。 他看得出神,裙子紧收的腰部,更强调了女性曲线的美。使他不自觉地联想到,能穿上它的女子,一定是那种恬静,柔美的古典美人。他有了要买下它的冲动,仅管这会让他白白耗去大半个月的薪水。 老板满脸堆笑地把他从店里送出来:“这是为你女朋友买的吧?难得有这么体贴,又舍得花钱的先生,你女朋友真是好福气啊!”他很努力地想挤出一丝笑意,来回报老板的热心,却终是不能。他根本想不出可以把这条裙子送给谁,不过是买回去挂在家中自己欣赏而已。 三十岁还没有结婚的男人并不算老。相反对一些涉世未深的小女子来说,这恰恰是他的魅力所在,他一直是这样认为的。至少对小妖,他有着无尽的诱惑力。小妖是他的情人,比他小很多岁的情人。是那种什么事都做了,什么话都可以说,却永远想不到要和她结婚的小情人。骨子里,他是一个十分迂腐的封建大男人。正因如此他有着中国男人特有的旗袍情结。所以他喜欢穿长裙的女人。着一条素色的长裙,碎碎地挪着步子,一颦一笑都蕴含着,春风拂柳般的柔美。特别是那种长至脚踝的裙子,最可以带出女人温柔的气质,她会小鸟依人般地在你耳边轻声细语,自然流露出惹你疼惜的万种风情。他很早以前就在心里暗暗地发过誓,一定要娶一个穿长裙的女子。 相对于他,小妖是所谓的新新人类,是他眼里的一个不折不扣的疯丫头。她张扬的活力,中性的性格,反复无常的脾气,没完没了的唠叨,都让他难以忍受。还有那要了命的大胆会让她想到什么就马上去做。不管凌晨还是半夜,她都有可能把他从床上拎起来,只为了让他听她说一句:“我想你!” 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还要和小妖在一起,可能只是身处异地,他需要找些方式来打发劳累之余那难以掩饰的寂寞。而小妖除了一些难以忍受之外,对他可真的是爱得死去活来,全心全意。多数的时候,小妖在他脑子里是模糊的,隐形的。只在他有所需要时,他可以拨一串24小时都为他开的号码,找到她,问:“有时间过来吗?”“想我啦?”她会坏坏地笑,然后如约而至。 每次温存过后,他可以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看着她把自己暂时栖身的窝,弄得很像那么回事;看她笨手笨脚地在厨房,为试验他的胃做准备,再看她仔仔细细地检查每个角落。他知道那她是在找其他女人留下的痕迹,有时她也会拿着一两件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停地追问:“这是什么?”“这个你不需要知道,知道太多的女人不可爱。”他总有办法把她推得远远的,他想不到去考虑小妖的感受。因为他觉得那实在有些可笑。 小妖看到了那条白色长裙。“这是谁的?” “我买的。” “买给谁的?” “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好了。”他懒得向小妖这样的女孩解释一个三十岁男人的情结。 她把裙子拿在手中摸了又摸:“这不是买给我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是不穿裙子的。” “是吗?那你平时穿什么?”他有些惊讶,竟有女孩子不喜欢裙子。他实在想不起来,小妖平常来都穿什么衣服,于是就下意识地瞄了一眼。 “牛仔裤!” “是牛仔裤。” “那有什么好?” “因为它是我喜欢的蓝颜色,是天空的颜色、海洋的颜色,也是宽容的颜色。”小妖的眼里掠过一丝从未有过的光。“而且牛仔裤还耐磨,耐脏,耐洗。像你一个忠实的朋友,总是把你保护地好好的,还方便不给你添麻烦。只要给我一条牛仔裤,一个背包,我就什么地方都敢去了。裙子不行,穿长裙的都应该是淑女吧,淑女是在深闺绣楼里的,连迈步子的大小都要受限制,她们什么地方也去不了。我可不是淑女,我只有两种状态,一种是正常,一种是非正常。”说完,她笑得极明朗,极大声。连一条裙子都能勾出她那么多胡话来,他觉得小妖真是不可理喻。 小妖的一番话,却着实引出了他钟爱长裙的根源。那是一个青涩的校园爱情故事。故事中的女主角,就喜欢穿一条素色的长裙,如一朵亭亭的出水的莲,极为秀美。已记不清故事是如何收的尾,只是这多年的以后,那穿长裙子女子依然烙在他最深的记忆里。 公司临时派他去附近的一座城市出差,他灵光乍现般地想起了那朵出水的莲。托了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他找到了莲,说是无论如何也要见上一面。临行前,小妖过来帮他收拾衣物。 “把那条白色的长裙带上吧。”他还是觉得只有莲一样的女子才配得起那条裙子。 “为什么?”小妖有些不舍。 “反正你也不穿,那我拿去退了,也挺贵的。”显然他从没打算要向小妖坦白从前的爱恋。 “噢!”她不再说些什么,默默地叠好裙子帮他装进衣箱。 他如愿以偿地见到了梦中的莲,岁月并没有给那个三十岁女子,添上太多印迹,反倒更是多了几分成熟的韵致。他们找到一家很有情调的茶室,相对而坐。之后,他听她絮絮地说着她不太美满的婚姻,压抑了许久的精神苦闷。 “如果当初选你,也许会快乐些。”她不经意间的流露,让他有些兴奋。 他拿出那条白色的长裙递了给她:“那如果,你可以再选择呢?” 她蓦地抬头,有些惊讶。接着只无奈地一笑:“难道你还没忘了我?如果要选你,就不用等到今天了,我丈夫纵然有千般不好,但至少他可以给我一个安定,稳固的环境。我也早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你是属于漂泊的人,即使你真的爱我,我也没勇气随你去漂泊。我已经不是有爱情就可以不饿的年纪了。” 他的脸色霎时有些难看,他看见了莲的枯萎。原来那亭亭的出水的莲只能开在青春年少。“我得走了,耽搁时间太长,被他知道不好。”女人很委婉地拒绝着。他面无表情地应着,眼睛却定定地盯着裙子。 “等等,你把裙子带上吧。” “这,不太好吧。” “没什么,这本来是买给你的。”女人不再推辞,带着裙子走了。他没有缘由地想到了小妖,熟练地拨通她的电话:“你有空过来吗?” “想我啦!”她一如从前坏坏地笑着。 “就算是吧。” “你在哪儿?” “山东!” “好的,你等我,我就过来。” 他漫无目的地走在陌生的街道上,这一次他的目光落在了小妖常穿的牛仔裤上,突然间他很想给小妖买一条牛仔裤。 “请问,那位小姐穿多大尺码的?” “这”他忘了,他从不知道小妖穿多大的衣服,喜欢什么式样,什么牌子。 “还是等下次她人来了再买吧。”他出了店门,更觉得难过,想努力忆起小妖的脸来,却依旧是模糊的。连小妖的脸,他都没有仔细地瞧过。他想等她这次来了,一定要好好地看一看。可小妖失约了。 他再拨她的电话没人接。他有些心慌,风风火火地赶回去。“小妖,小妖你在吗?”他到她住的地方,使劲地敲门。 “你干嘛?敲什么敲?”开门的是小妖一个不知名的朋友。 “小妖呢?小妖她在吗?” “小妖死了!” “别闹了,我找她有正事,如果耽搁了,她会恨你的。”他是从来不把这些小女孩的一句半句玩笑当真的。 “小妖真的死了,不信你进来看。” 他一进门就看见小妖在黑色的框子里,灿烂地笑着。他难以相信,有点头晕。十几个小时前他们还通过电话的。“这怎么可能?”  “就是为了这个!”女孩指的是小妖床上一条白色的长裙。  “这?”“本来车票都买好了,她偏要折回去,说是一定要买一条白色的长裙,跑了好几家店都没有。好容易找到了,她乐得像是得了宝似的,又急急地往车站赶,却没注意到一辆闯红灯的卡车”  女孩早已泣不成声。“她死的时候手上还牢牢地攥着那条裙子。我真不明白,她买那么多自己不穿的裙子作什么!”说着,她拉开了小妖的衣橱。他看见了满满一橱子各式各样的素色长裙。 “小妖!”他有一种被雷击的感觉。那条白色的长裙上浸着小妖殷红殷红的血渍。他一把抢过那条裙子,死死地藏在怀里,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原来男人的顿悟,都是以牺牲一个深爱他的女人做代价的。 夜玫瑰 闹钟准时在六点响起,又是繁忙的一天。立刻起床,刷牙洗脸。束好长发,戴上眼镜。为了保持住减肥的成果,每天早上我只能喝一杯牛奶。穿上制服之后,我又变成了一名职业女性,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每天扬着笑脸对领导,对同事,对进进出出不相干的人。我很尽职,很专业,也很有效率。 大学毕业之后,想找一份人人向往的工作当然不是件容易事。几十,几百人的竞争,你一点不能心慈手软,如果赢了,别问用什么手段。我会努力扮演好自己的那个角色。总之,制服里面,眼镜后面的我,是一个没有灵魂,没有自由的工作机器。每天重复着忙碌,时刻保持着最佳的工作状态。 5点之后,我自由了。回家立刻冲一个澡。摘掉平光的眼镜,放飞我的长发,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再细致地涂上口红,精心勾勒出眼线,描上眉毛,喷一点香水。扔掉公文包,挎上手袋,就可以出门了。9点,别问我去哪儿。 信步晃到大街上,推开一家酒吧的门,那个酒吧叫“月光下”这儿的老板我熟,这儿的人我也都认识,因为我常来,因为在这里,他们只知道我叫“夜玫瑰” “你好,好久没来了?忙吗?”老板过来打招呼。“还好!”“要不要唱歌?” “看来你这几天生意不好呀!” “是啊,你不来,生意就淡了。这‘月光下’没有了‘夜玫瑰’还有谁会来呀!” “夸张!”我笑,极妩媚。 “老规矩?” “老规矩!一首一百。” 我天生有极好的嗓音,老板说,如果我去唱歌,一定比谁都红。可是自持清高的我,受不了娱乐圏的纷纷扰扰。 今天晚上人很少,我唱了一首别问我是谁,这是我的保留曲目,因为喜欢它的歌词。“几次真的想让自己醉,让自己远离那许多恩怨是非。让隐藏已久的渴望随风飞,让我忘了我是谁。”可是我不能醉,我要留一个清醒给明天。11点了,人多了起来,我又接着唱了几首。站在台上,陶醉地听下面掌声如潮。 偶尔会有人请我跳舞,我并不拒绝,被人注意,对女人是种赞美。我也会喝一点小酒,别人请,只一杯。老板知道我的脾气,也不想损失我给他带来的经济效益,所以他不会让人找我的麻烦。大部分来这儿的人都是恋爱中的男女,要不就是一些有闲钱的中年男人,对视那些人的眼神,聪明的我,能感觉到其中的潜台词。看着年轻人单纯的恋爱是一种享受,可是我没有,我找不到人来好好的爱我。即便如此我也有我的原则。 一朵开在夜里的玫瑰,在月光下妩媚,在阳光中枯萎。我决不做情人,我要一种阳光下的恋情,我要一颗明净的心,坦坦荡荡地爱我一生一世。 快凌晨1点了,我有些累。请老板帮我支开那些不怀好意的眼神,我要回家了。走出酒吧,呼吸一口新鲜空气,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回家。 回家再冲一个澡,洗掉玫瑰的妩媚。将闹钟拨到六点, 接下来是一夜无梦的好睡。 明天,明天你又会见到那个阳光下的我,那个乖乖的我。时刻微笑,时刻精神百倍! 金鱼情人 金鱼情人 你有没有养过金鱼,那真是一种可爱的生灵,它默默地不吵不闹,呆在你房间的一角,安静地几乎让你忽略它的存在。你有没有找过情人,那可能是你一生中最丢不下的人。她和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也从不指望,从你这里寻求什么依靠,她只是全心地依赖你,相信你,疼你,爱你,为了你,她甘心付出她的所有。只要给她一点小小的爱,就能让她快乐好久。 他是一个漂泊的人,三十岁的男人没有结婚,不是不想,是担不起那个责任。也许他靠近她,只是想饮一口清泉,或只是想摘取一枚红叶,不曾想,她竟给了他整片的汪洋,还有整个的秋天。她比他小七年,在他眼里,她和他相差一代那么远。她总是变着方儿地让他高兴。他知道自己一无所有,所以他从不抱希望,也从不给她希望。他对她坦白,坦白自己的贫穷,坦白自己的无情。她只是说:“在我能够爱你的时候,请让我好好地爱你吧。”话已经到此,他无力再做挣扎,他只能静静享受着她的爱。 他还是不能背太多的债,常常试图用冷漠来消磨她的热情。他不想这么做,他怕自己会真的爱上那个小女孩。他听到她在半夜起来偷偷地哭,他骂自己不是东西,却没有勇气走过去,抱住她,向她承诺永远。他给不起,也爱不起。她不愿他看到自己的眼泪,她从不当着他的面儿哭。哭过了,她又会回来找他,她相信他是爱他的,只是他不能说。她看见那个三十岁的男人,夜里睡觉时像个受惊的孩子。她知道自己留不住他,他迟早是要离开的,她只是希望尽自己所能,让他在有她的日子里过得开心。夜里,对着那个大她七年的,受惊的孩子,她给了他所有的温柔。 她买了两条金鱼给他,她说红的那条是她,黑的那条是他。这样他就可以每天看到,他和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城市,很难得才能在一起。所有的爱情靠电话维系。她把金鱼托给他照顾。他说“你信不信,你前脚走,我后脚就把鱼给扔出去。她说:“信!”她固执得可怜。晚上他们通电话,她嘱咐他:“金鱼虽然不会说话,但它能你的生活带来一些灵动之气。记得要常常换水,换水的时候,要先把水滤一下。不要用手去抓,它受不了人体的温度,要用我给你的网子。别一次喂太多的食,金鱼不知道饱的,喂多了,它会撑死的。”他说,水已经换过了, 她笑,她相信他是爱她的。 “鱼怎么样了?”她问。“死了是吗?”“你怎么知道鱼死了?”“我不但知道鱼死了,而且我还知道是黑的那条先死的。”她悠悠地说“每次吃食,红的那条总让黑的先吃,红的总是默默地,看着黑的在吃,等它不吃了自己才游过去吃。因为它爱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它最好的。可是金鱼是不知道饱的,结果黑的那条被撑死了,爱人不在了,它就更不会吃了。于是红的那条也被饿死了。”“你想象力也太在丰富了,到底有完没完。”他努力使自己轻松,其实她的话只有他才懂。她笑着岔开话题“你什么时候过来看我?”“情人节吧!”他想见她,又怕见她。 情人节,他很想为她买一束花。她坚持不要,她说,花对他们来说是奢侈的,她宁愿陪他过实实在在的日子。晚上他们散步,碰到了她的同学,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得高大挺拔,她掩饰不了自己的心慌。是的,她怕。她是可以爱他,可以为了他付出所有,而她的家人,她的朋友会接受吗?也许从那一刻起就坚定了他离开的决心:她应该有更好的男人来爱她。他决定,那晚是他们最后的缠绵。 天亮了,他要走了,她送他。她问他什么时候再来,他望着眼前的这个小孩有些心疼。因为他再也不会来到这里了。车一辆一辆地从面前驶过,他没有上车的意思。“你为什么不上车?”“我舍不得你呀!”她眯眯的眼睛笑得很灿烂。“来日方长嘛!”“来日方长!”短短的四个字,字字都钉在他的心窝里。 可能所有的爱情都只有起头。他走了,上车前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他要去南方挣钱。她没有哭,他知道,哭不出来的人,心里更会隐隐地疼。哪怕转过身再哭得怎么死去活来,她也不会用眼泪留住他,何况,她根本留不住他。她不敢说:“带我一起走吧!”他受不了这样的话。她也不敢说“赚够了钱来娶我”这是小女孩的天真,她已经长大了。 “你来,我陪你,你不来,我等你!”她永远有办法让他心疼,就像她永远会让他快乐一样。 他走了,离开之后境遇一直不佳,他也不敢给她打电话,他怕,怕疼。他上网,打开邮箱,铺天盖地全是她的思念。他试着回了一封邮件,思念更是排山倒海而来。他再也不敢上网了。 每每看到金鱼,他会想起,他曾经的金鱼一样的情人。想起她说过的“金鱼会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些灵动之气,它只默默地,守在你房间的一个角落,甚至你可以忽略它的存在,它不会委屈,只会静静地死去。”他金鱼一样的情人,永远藏在他心中最柔软的角落,让他时时会隐隐地疼。他离开她,不是因为他不爱她,相反,他离开她,是因为,他太爱她! 只有她知道,只有她相信! 七年 (一)七年前,我们相遇。 那天是8月24号,我值夜班。电话不多,我落得轻闲,带着一群比我还小的丫头,在值班室里胡闹。“班长!你来,这个人真奇怪,你帮我接吧。”我极不情愿地拿起一个小丫头塞过来的电话。 “你好,接你电话的人刚好有一点儿事走开了,你不介意和我说一会儿吧?”这是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其实,我只是一个人比较寂寞,只要能陪我说话,谁都一样的。”听到电话那头他的声音,我突然好惊讶。我惊讶,竟会有如此动听的男子的声音。像涓涓溪水流过山涧的声音,清澈、明朗,透着一股阳光般的味道。我发誓,绝不是爱屋及乌的原因,我一向对声音的要求很高,可他的声音是迄今为止,我听过的最好听的男子的声音。所以一开始就增加了我对他的好感。 “你不是扬州人吧?”他的声音,他的发音方式,很容易地就让我判断出,他是一个北方人。 “我家在河北,在长城外一个叫“遵化”的地方。你听说过吗?” “没有。” “清朝,很多皇帝皇后死了之后都葬在那里,据说那里是龙脉。”短短的几句话让我感觉出一种厚重。 “那这么说,你们那里是人杰地灵了?你多大了?为什么走那么远呢?” “28!为了生存。你呢?很小吗?” “我比你小七年。” “呵呵,也就是说,我在上大学的时候,你应该叫我叔叔。”他笑了。 谈话结束的时候,他问:“你叫什么?我以后还可以找你吗?”每一个在电话里和我说过话的人都会提相同的问题。我已经厌烦,就随口告诉他“我叫米兰!大米的‘米’,兰花的‘兰’,是一种很小的喜欢躲在叶子后面的花。” 在这之前他也常常打电话来,只是不固定找谁,可是那次以后,他只找“米兰”也常常有人不知道“米兰”是谁。 仿佛是在一两个月之后,我提出想给他写信,物随主人行,从一个人的文字可以看出他真实的内心。他愉快地答应了,我们开始通信。 虽然他是学理科的,但在文学方面他却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有不错的文字功底,字里行间就可以看出他的才情。我相信,如果他肯动笔写文章,一定不会输给任何人。至少在我记忆里,能把长恨歌,还有黛玉的葬花词、桃花行一字不漏地背出来的人,他是第一个。 在信上,我们谈人生,谈文学,谈哲学,还有心理学。通过文字和声音的交流,我也看到了生活中他无奈的一面。一个漂泊的人,千里迢迢从北到南地讨生活,想像得出他的艰辛。尽管如此那时我已经没有多余的心力去管别人的事情,所以我只是淡淡地,哪怕他写下“与君既相逢,何忍轻相别,我心深深处,亦有千千结。”的诗。我也只是淡淡地,把他当作一个可以诉说的朋友。也许正是因为说得太多,所以我们从只谈风雅,变得无话不谈了。 第一次见他,很简单。一次我下夜班,呼机上收到了他的留言,我们在不同的城市,显示的电话却是扬州的号码,我知道他来扬州了。 他说:“我来扬州了,想见见你,有空吗?”那时,我刚下夜班,两只眼睛熬得跟熊猫似的,怎么见人。何况我最讨厌,别人在听过我的声音之后,对我产生很多的遐想。一咬牙,见就见吧,吓死你! 后来,我问他,见到我为什么没有掉头就跑,他说是出于礼貌,如果我不来,他也会一个人离开。我相信!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我大笑“现在是想跑,来不及了!” (二)七年间,我们彼此藏在对方心中,最软弱的角落。 我实在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喜欢他的,只是认识他的第一个情人节,他告诉我,他很喜欢吃巧克力。我就买了,到邮局寄给他。他告诉我,这是他第一次吃到情人节的巧克力。 “你都29了,怎么会没有老婆,蒙谁呢?” “我也想啊,可是我这样的,谁要啊!”的确,他没有钱,没有权,人又长得不高不帅,而且已经29岁了,谁要啊? 我要,也只有我这样的一根经的人才会要。“黄金无足赤,白碧有微瑕。求人不求备,妾愿老君家。”他纵然有千般万般的不好,我认了。 有他的日子里,连风都是甜的。“他想好了吗?你可要想想清楚啊!我很老,整整大你七岁呢!还有我很穷,我没钱娶你。”你常常试图打消我天真的想法。 “我知道,可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重要的是你那一颗心!七年,不就七年吗?七年之后,我就和你现在一样大了,到那时,北京都办奥运了,我们可以一块儿去看哪!”不要说爱情中的女人都是盲目的,因为从我决定爱上的他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准备承受一切的苦难。“不管我们的路有多苦,擦干眼泪告诉自己不准哭。我不怕谁说这是个错误,只要你我坚持永不认输。” 他是一个什么都喜欢藏在心里的人,我相信他是爱我的,一定!我第一次去看他,是中午十点一刻的车,下午一点半才到。巅得我云里雾里的,我晕车,我会吐,只要我的双脚一离开地面就会害怕。可是我还是固执地坐了三个小时的车去那里看他,因为我想知道,我爱的是他那个人,还是我对他的付出。因为我对他太好了,好得连自己都妒忌。每个月的24号是我们相识的日子,我都会送一件礼物给他,有自己录的磁带,也有我为他用眼泪写的日记,还有数不清的甜蜜与忧虑。 当我刚踏进他们宿舍小区的大门时,我就听见有人很大声地叫了一声:“喂!”我随声看去,就只见他站在五楼的窗口,对我使劲儿地挥着手。那一刻,我的眼泪就下来了。他从不叫我的名字,他什么也不会说,只有我知道,他已经在那里足足站了三个小时,他一直不肯让我过去,因为我这个陈家大小姐平时是足不出户的,他不放心让我一个人走那么远。他担心,可是他说不出来,只有我知道,那么这样一个人是值得我用一生去好好爱他的。 他教会了我怎样去用心地爱一个人,他的出现,带出了我最女人的一面,心思细密,柔情似水。有一次,他单位的一个同事结婚,请他去吃饭,席间他触情伤情,喝多了一点。然后打电话给我。 “今天,我们单位有人结婚,我可能喝多了。” “人家结婚新郎又不是你,你起什么哄?喝多了还给我打电话,也亏你没拨错!”我们也喜欢斗嘴,可他这次没说“已经找过了999个小姑娘,最后一个才是你!” “不给你打,我还能打给谁呀!你家的这个七个数字,我是永远都不会拨错的。”我愣住了,因为这不是平常的他。事实上,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也证实了这句话。 “如果我把它换了呢?” “不要啊!”“你怎么了?”我有点儿担心。“新娘漂亮吗?”我想岔开话题。 “没你漂亮!”这是他第一次说我漂亮,也是唯一的一次。那个时候,我深深地懂得了,那个大我七岁的男 人,没有结婚,不是因为不想,而是他背不起婚姻的债啊!我的心痛得乱七八糟,我心疼,我怎么能不心疼。爱一个人却不能够和他在一起,爱一个人却不能够给他幸福,他又怎么会不难过? 人们都说我们会分,说他这样的男人,有着太多不为我知的深沉。人们都说我们没有可能,不要相信温柔的男人,太多的差异使我们如此不称。我一直摇着头否认,对于将来却不能不认真。可能爱都是要承受苦难的吧。他还是丢下我一个人走了。上车前,他打了电话给我。“我走了,你要好好的,我会打电话给你的!你要好好的,千万得好好的。”他知道当着面儿,我不会哭,一转身,就会痛得肝肠寸断。 他走的第一天,下雨,下雨,下雨我的眼泪泛滥成灾。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想他,想他的声音,他的气息,他的影子。他走了,我的世界从此沦陷。 他离开之后境遇也一直不佳,于是他几乎没有和我联系,他完全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无法将自己的伤心抹去。我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给它起名叫金钱情人,通过网络,我要把它告诉所有的人。虽然他常常对于我的那个,关于dj和自由撰稿人的梦想不屑一顾,但他却一直在支持着我,告诉我存在的哪些不足。我也希望,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够看到我的名字,听到我的声音,读到我的文章。 2002年9月20日是他满三十岁的生日,这年,我23岁了。可能是我的故事真的打动了神。就在他生日的前一天,他以前宿舍的舍友,终于帮我打听到他的手机号码。我拨过去,没有想过手机会,也没有想通了之后要跟他说什么。第一遍铃响,他没有接。我再打第二遍,他接了。 “喂!你好!”我们对对方都很尊重,必要的细节我们都会考虑。 “第一遍,你为什么不接?是不是不知道该不该接?是不是看到我的号码很惊讶?”他没有回答,就算不用回答,我也能想像得出他当时的表情。当他的声音再一次地在我耳边响起,眼泪还是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你过生日了,我说过我会做全世界第一个祝你生日快乐的人,现在我做到了!” “就像你说的,我已经30岁了,况且我很穷,我没钱真的,我不想你再浪费时间。” “那你告诉我,你现在好吗?你会不会立刻就换了手机号码?” “不会。” “我可以找到你一次,也可以找到你100次,1000次。你信不信?”没有办法的时候,我只能用任性这一招。他无语,他本来就是一个不会说话的人,翻来覆去地就是那几句。 之后,他又把现实的残酷搬出来,一次一次消磨我的热情。一次一次,让我可怜的自尊受伤。可是一次一次在我真的以为他放弃我的时候,又会让我得到一些讯息,一些关于他还爱着我的讯息,他还是不敢,他不能肯定他真的可以给我幸福。 (三)七年后,他说:“我们还有第二个七年吗?” 七年的时间,原来也并不是很长的。以后的日子里,我又换了工作,而且终于实现了做电台dj的梦想。此刻的我,已经是一家电台小有名气的主持人了。 今天的节目,安排的是一个听众参与类型的互动节目,虽然老套,只是不同的人讲自己相同的情感故事。但爱情还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这七年以来,我的心境已经被磨得像一块光滑的岩石。“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什么样的人我没有见过,什么样的故事我没有听过?对于情感的故事,我再也没有激情,做节目更多的是凭经验。当然这七年以来,我的生命中来来往往也出现过很多人。我从来就不会缺爱我的人,我缺的只是我爱的人。他们会很优秀,很英俊。我也知道他们是真的很爱我,对我很好。因为我是一个值得别人去爱的女子。可是在交往的过程,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到底是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小时的夜谈节目就快结束了。一抬眼,发现有一盏小红灯在固执地亮着。已经不打算接电话的我,佩服起那个人的耐心来。 “你好,我是陈妍。很抱歉,让你等了那么久?那么我可以为你做点什么呢?”我想我实在是一个很专业的主持人了。 “不算很久,不过七年。” “七年!”我的心一下子被拎了起来,我已经听出了那个声音。不会错的。他是我听过的最悦耳的男子的声音,清澈、明朗,透着阳光的味道,又纯净得如一弯溪水,涓涓流淌。 “可以告诉我你现在,在哪儿吗?” “在你能够看到的地方。” “你回来了吗?” “是的,已经过了七年,我不知道七年后,那个小姑娘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 “一样的,一样的”我再也忍不住了,直播室里,我旁若无人地泪流满面。 “我是一个没有根的人,已经让她等了七年,再一次来到这个有她的地方,我只是想问问她,我们还有第二个七年吗?” 节目是在我的眼泪中结束的。我飞奔下楼,我要告诉他,他有的,他不止有第二个七年,还有第三个,第四个,永远永远 20021029 初恋已过保鲜期 男人一生总会有两个女人,一个以前的女人,一个现在的女人。男人从以前的女人那里学到经验,然后把现在的女人娶回家来。而女人呢?其实一个男人而言是以前女人的,对另外一个男人可能就是现在的女人。 ——题记 日子过不下去了 拖完地,涮完碗,洗完衣服,再一件一件地晾到阳台上,外面太阳很好,风吹进阳台,他的衬衣,内裤,外套,一件一件在阳光中飞舞。我有些恍惚,什么时候我开始每天有做不完的家务,每天像个菲佣一样不停地劳作,晚上还要躺在床上贡献出身体和激情。这就是我日盼夜盼的婚姻生活吗?我真的就是这样嫁给了他吗?没有婚礼,没有新娘纱,甚至连钻戒也是他出差顺便带回来的。这些是因为真的忙得没有时间,还是我摇摇头,我真是不该这么想的。我要一个英俊的男人,我有了。我不想出去工作,我也有了。我要的我都已经有了,我还在抱怨什么?或许人都是不会满足的。看看表,已经快十点了,我该去菜场买菜,而不是站在阳台上发呆。 饭做好很久,他也不见回来,我眼睁睁地看着一桌菜一点点变凉。终于等到电话说,今天不回来吃饭,心里反倒轻松下来,胡乱地趴了几口冷饭冷菜。粘在沙发上,手里的遥控器从1按到10,又从10按到1,根本没有一个我可看的台。去阳台收早上晾的衣物,外面月朗星稀,好像天气很好的样子,就在想,这时候两个相爱的人手拉手地散散步,是多浪漫的事。 不是不想跟他说说心里话,可不知为什么,最近的脾气越来越差,常为一点小事就跟老公争吵。在我摔了第101只碗后,他终于说,我到同事家住两天,彼此冷静一下,看要不要再一起。 分就分,你以为我稀罕哪!偷偷摸摸地领了证,连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这样不明不白地跟着你,真窝囊!我早就想分手了。因为彼此了解,才需要用更厉害的言语刺得对方体无完肤。 他摔门而去,剩下我一个人对着镜子流泪发呆。 这样的一幕经常在我和他之间上演,这让我时常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像下雨天闷在水里的鱼,渐渐地不能呼吸。我不能忍受房间里到处是他只穿过一次的内衣内裤,洗也不是,不洗也不是。我受不了,他什么事也不做只会坐在电脑前打游戏。我说过很多次,别这样,别再玩网络游戏了。争吵,换来的只是争吵,然后他继续他的游戏,我继续洗他满屋子的内衣裤。 榴莲般的初恋 这一次他出去住的时间有些长,但我还是不肯妥协,主动打电话给他。一个人实在闷的时候就去逛超市。那里琳琅满目,每一个角落都可能收获惊喜。还有数不胜数的打折、特卖、试用机会,让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找回了自己,那个有目标,对生活有激情的自己。 我走到奶制品区,准备品尝一下哪个牌子的酸奶更经济实惠。正当我端起另外一个杯子往嘴边送时,后面不知是谁推了我一把,整个杯子全都扣在了我的脸上。虽说酸奶滋润又养颜,可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脸上被扣了一只酸奶杯,无疑是件奇耻大辱的事情。我来不及擦沾在嘴角和鼻尖上的酸奶,便立刻转过头去,恶狠狠地想要教训那人一番。但还没等我发作,对方居然已经叫出了我的名字。 王爽?你真的是王爽! 我定在那里有几分钟脑子是空白的,因为他居然是于玮玮。 怎么,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于玮玮啊! 于-玮-玮,当我的下嘴唇轻触着上嘴唇念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所有的记忆便全都排山倒海般涌上来。 初一的时候,我的前面坐着一个又矮又瘦又黑的男生,那就是于玮玮。因为黑因为瘦,所以他的一双眼睛嵌着脸上就显得格外熠熠生辉。交作业,他的本子要先传给我,再传给小组长。我看到上面的名字是于玮玮。特意回家去翻了字典,玮,一种宝玉的名字。心想,原来那个黑瘦的小男生是一块宝玉。 是的,准确地说,于玮玮是我不多的感情生涯里最深刻地暗恋过的一个。 这些年,他除了长高之外,显然跟十多年前并没有太多的改变。而此刻的我却早已经嫁作了人妇。其实于玮玮并不帅,但就好像一颗榴莲,外表看起来粗糙坎坷,但是一但你喜欢了那种味道,就欲罢不能。 我努力地让嘴角上扬,用一丝微笑来掩饰我内心复杂的感觉。他也笑,他问我要不要参加下星期他在家办的老同学聚会。他笑着说,如果你想去的话,那我就算你一个。 不等我回答,他又用当年那不可抗拒的眼神注视着我说,其实老同学大家坐在一起聊一聊还是蛮有意思的,来吧,就当捧我个场好了,分别这么多年能辗转再遇上,不容易的。 不可否认,于玮玮的话触动了我心底最脆弱的神经。我点点头,算是答应,然后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 谁能再续缘 回到家后,我脑海里一直反复出现刚刚与于玮玮见面的场景。是啊,能分别那么多年再遇上,的确是很不容易的。而且这句话,我怎么听怎么像他给我的一个暗示。而且我想于玮玮一定不知道,那个写匿名卡片,打匿名电话的人就是我。 “我悄悄地将你的名字写在桌角,被笔迹的云涂掉了/我悄悄地将你的名字写上天空/被顽皮的风带走了/我唯将你的名字写进掌心/再牢牢地握紧贴在胸口。”那里我常抄这样的情诗,然后发呆,走神。于玮玮会突然地调过头,一把抢过我的书就跑,我疯了似地追上去,死命地不撒手。我恼了,我真的恼了!他愤愤地说,连个玩笑都开不起,真没劲!我当然知道那只是他的玩笑,可是我不敢让他看见我课本的上涂满了各式字体的你的名字,于玮玮,于玮玮,于玮玮。原来最美好的恋情只能存在于少年时代。我感叹着! 实在睡不着,顺手打开电脑想去网上看看新闻。刚在ie的地址栏里输入了几个字母,就自动跳出来一个历史地址。我点开一看,是老公家乡的一个社区论坛。因为平常我们的密码和id都是互知的,所以当时报着好奇心,我输入他的id登入。社区的首页上个人日记这一栏,我看过他的文字,知道他的文笔不差,就想看看他的日记。 他日记是从三年以前写的,确切地说,那是个情侣日记,上面记载了他和初恋女友之间大量的故事。这一看,不要紧,一页一页地翻下去,我发现他跟初恋女友一直有联系,她还在英国等着他去。我一边看,一边觉得越来越透不过气来。在他跟初恋女友的世界里,根本没有我这个人。 我立刻拨通老公的手机,找他对质。老公睡得半梦半醒,突然接到我的电话,没有好气地怪我偷看了他的日记,而我则觉得他欺骗了我的感情。我扔了电话嚎啕大哭起来。 第二天老公主动搬回来了,他安慰我说,那只是在网上,他们不过是觉得大家认识了那么多年,不做情人还可以做朋友,他会找一个适当的时间跟他初恋女友说清楚。这样的鬼话,我根本不相信,从此“初恋女友”这三个字,就成了我心头的一根刺,时不时地会冒出来狠狠地扎我一下。 每个人都有初恋 虽然说这次是老公先回心转意的,但我已经铁了心地要跟他分手了。因为我可以容忍的只是背叛而不是欺骗。 既然上天让我在这个时候遇到了于玮玮,那肯定是有他的道理。同学聚会上,我要告诉他,我以前暗恋他,那些电话是我打的,那些信是我写的。以至于到了现在我还对他念念不忘。 同学会的晚上,我翻出了自己最漂亮的裙子,还特意化了个粉粉嫩嫩的淑女装。看都没看一眼老公,就出门了。老公对着我的背景说,早点回来啊!如果晚了就打电话,我去接你。 这次同学会的地点选在于玮玮新装修好的房子里,去的人并不多,大部分还都是我认识的。跟他们打过招呼之后,我发现我并不太喜欢他们诸如化妆品服装老公孩子的话题,但一个人去了他家的阳台。十三楼的晚风掠过耳畔的时候,我有些走神。 怎么不跟大家一块儿玩?是于玮玮的声音。 看到旧同学让我想到了以前很多事情。我有点答非所问。可没想到他说,我也是。还记得以前有一个女孩暗恋,偷偷地写卡片给我,还打电话给我,可是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个声音是谁。所以一直到现在我还常常想起这件事。 他的眼神穿过天空,飘向远方,我仿佛看到了一束爱情的希望之光。我有点儿激动,所以语无伦次地说:“是我,你知道吗?是我?” 什么是你?他正想追问,突然有人叫他。 是一个很时尚的女子,大家都打量着她,想不起同学中还有这一号人物。 于玮玮主动站出来介绍说,这是我太太,肖薇。她在安家保险工作,昨天刚升了经理。配合着他的介绍,肖薇立刻亮出了职业化的微笑,给我们每个人递过来一张名片。于玮玮也把我们这些同学一个一个地介绍给他太太,当介绍到我的时候,说:“这是王爽,她老公就是茂华的财务总监。”听罢肖薇很客气地上来与我握手,她的手柔软细腻,一定是没有做过家务的吧。你就是王爽?常听老公说起你,说你以前就是个有福气的女孩,今天见了,果然生得很高贵大方有福相。恭维后,她便直接切入正题,开始给我们讲起她们公司新推出的活动。眼看一场同学聚会居然变成了一个保险公司的小型培训班。我感觉周身有凉气慢慢侵袭。 每个人都会回到爱人身边 我借口说身体不舒服,退了出来。于玮玮送我到楼下,问要不要打电话让我老公来接我。我说不用了,他很忙。 临走之前,于玮玮又叫住我,你刚才说什么是你来着? 噢,没什么,我只是想跟你开个玩笑,说以前那个给你写信打电话,暗恋你的女孩就是我。 他笑了起来,无比地爽朗。你真逗!大家那么熟了,如果真的是你的话,干嘛不直接跟我说。 我跟于玮玮真的熟吗?我怎么感觉好像从来都没认识过他。 一个人走在街上,我感觉今天的事儿像吃了只苍蝇样恶心,第一反应就是想打电话找人倾诉,可当我拨通宝儿电话的时候,她却急不可耐地说她自己的见闻。 你猜我遇到谁了?我们以前的同学于玮玮,他真恶心,特意约老同学去他家搞同学会,其实是想帮她做保险的老婆拉业务!真是的,什么人嘛! 能有这么疼自己的老公也不错了。我只能这样安慰宝儿,也安慰自己。 夜越来越凉,我只好打电话给老公说,老公,我一个人在大街上,你快来接我吧,我的肚子还有点不舒服,恶心得很,想吐。 不到十分钟,老公就开着车来了,他带我去医院检查,结果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直到躺在床上的时候,我还觉得不可思议。我只记得慈眉善目的医生最后对我们说,刚怀孩子的时候脾气不太好,做先生的要让着太太一点,不要动不动就为一点小事跟她吵。这样对大人孩子都不好。 我又失眠了,转过头看老公,他似乎也没有睡着。我说我渴,老公立刻下床去倒水。晚上他把我搂进怀里说,其实初恋女友都已经是那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女人也许永远都记得她的初恋,而男人只会爱现在在他身边的女人。我用力地搂紧了老公,没有说话,其实我想告诉他,女人也一样,她只能够爱自己的老公,而以前那些过眼云烟的恋情早就因为过了保鲜期而慢慢地腐败变质了。 2006-9-11下午16:54于深圳 八分钟情 女人天生丽质固然是一种幸运,可那些不那么漂亮的女人也不容被忽视。她们对爱情非常执著,得到了更会倍加珍惜;她们贪的绝不是短暂的欢愉,她要赢取的是男人一生一世的感情。 一个周末的下午,同事安森问我有没有空。他说,今天晚上他常去的酒吧里有一个八分钟交友活动。本来我对那种短、频、快的速食爱情没有兴趣,可是安森向我保证说,能去那个酒吧的女人都不会是普通角色,认识一下也没有坏处。既然磨不开他的面子,那去见识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于是我就跟着去了。 我原以为只是普通的聚会,没想到,那天竟来了一百多人。进场之前工作人员还给每个人发了一个号码牌。 入坐之后,发现会场里女多男少。而且像安森说的那样,每一个女人都打扮得体,衣着光鲜,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上班族。她们乐此不疲地参加这种小范围的交友活动,也是因为同一个圈子里的人,已经过了层层筛选,各方面的条件都能得到保证。 第一轮,是男嘉宾选择女嘉宾。安森显然对这种方式驾轻就熟,他主动出击,不停地串场,一会儿功夫手上就拿了一叠女嘉宾的名片。第二轮是女嘉宾选择男嘉宾。安森更是被一圈女嘉宾围住,聊得不亦乐乎。我注意到在女嘉宾区,其他的人都离席物色自己心仪人选,只有一个长发女子一直安静地坐在角落里。 第二轮结束,忙碌的安森终于回到座位,我示意他看那个角落里的女子。安森瞥了一眼“她啊,远看还不错,可惜不是美女。”远远地,我看不到她的表情,可是她落寞的神情倒有几分楚楚可怜。 “这种女人呢,最容易搞定了,她们一般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的滋润,所以你只要主动一点,热情一点,她们就很容易爱上你。”安森自顾自地对那个女人评头论足。我听不下去,说了一句:“这不一定吧。”“那我们打个赌啊,你用你的方法,我用我的方法,看她最先跟谁交往谁就赢。赌注嘛,就是一个月工资。”看着安森胜券在握的表情,我当然不服气。“赌就赌!” 自由活动的时候,安森主动跟那个女人套近乎。可是远远地看他们,好像进行的并不顺利。我假装不经意地路过他们身边,记下了她的嘉宾号,然后写了一张纸条递给了主持人。 背景音乐瞬间换成了灰姑娘。主持人的声音在会场响起“有位男士想送这首灰姑娘给98号女嘉宾,他想对她说,你并不美丽,但是你可爱之极,我的灰姑娘,如果你愿意认识我的话,请散会后来主持人处领取我写给你的纸条。”这一招果真有效,散会后,我看见她去找主持人拿了那张纸条。安森拍拍我的肩膀说:“她虽然拿了纸条,可不一定真的加你。” 星期一上班,qq上有陌生人加我。她说,我叫仇恩,是那天的98号。仇恩说她本不习惯参加那样的活动,可是不想一个人太封闭才去凑热闹的。我问仇恩为什么会加我,她说,至少你诚实。我叫安森来看,安森还是不以为然地说,泡到手才算数。 其实仇恩的性格非常可爱,跟我聊天时也常常妙语连珠。为了让安森早点兑现他的承诺,我频繁地约仇恩出来见面。仇恩很矜持,推说,怕我见到她会更失望。我发了一个偷笑的表情,哈哈,我根本就没抱希望。 我一直没办法拿出仇恩喜欢我的证据,让安森心服口服。所以时间一长,我就丧失掉原先的热情,即便是在qq上也常常心不在焉,有一句没一句地敷衍她。 果然是仇恩忍不住先开口。有一天,她突然在qq上说,我们同居吧!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么快,难道她真像安森说的那样急不可耐。过了半天,她又说,你想什么呢?我是说先在网上注册个主页,一起在里面种种花养养草什么的。接着她给我发来一个地址。 那是一个交友网站,我们申请同居之后得到一个共同的虚拟空间,她像一个小家庭主妇一般,为那个家辛勤忙碌着,一会儿跟我说,你看地板用这个颜色行不行;一会儿又说桌子换个式样可能会更好看。我笑着说,都随你。 几个月后,我看到家里后花园,百花齐放。小屋被装修得富丽堂皇。宠物房还养了一只可爱的猫猫,无聊的时候我还可以去给它喂喂食,逗它开心。最主要的是,我们的那个“家”里,衣柜里全是我的衣服,床下放着我的拖鞋,书桌上还有专门为我准备的电脑这时候我知道时机成熟了。 再约仇恩的时候,她欣然应邀。面对面地跟仇恩坐下来吃饭,有了近距离注视她的机会,她长的真的不好看,眼睛挺小,嘴巴挺大,而且鼻梁两侧还有点点雀斑。但应该还不算惹人讨厌,特别是她为我添茶加水的动作,显得特别细致。仇恩感觉到我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低下头说,你再看就要吃不下饭了。我立刻转移话题,说起我们在网上同居的小家。仇恩来了兴致,滔滔不绝地说着“家”里的事。我装作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难道你不希望真的有那么一个家吗?”仇恩沉默下来,小声地问:“你能再说一次吗?”我很认真地对她说:“仇恩,我很向往在现实生活里也有那样一个家。不知道你怎么想?”那晚上我和仇恩都喝了不少的酒,我看到她抬起头看我的时候,眼睛里涌动着暖暖的感动。 我跟仇恩的家终于从网上搬到了网下。每天上班,我穿着她洗的衣服;下班后,我能吃到她亲手做的饭菜。她几乎包揽了家里所有的大事小事,总之我只要叫一声“仇恩”她就会帮我把一切料理得妥妥当当。当然这一切都成为我向安森炫耀的资本。安森愿赌服输,付完钱,对我竖起了大拇指。"还是你厉害,我是彻底服了你了。现在你就得想想怎么把她给甩了。不然时间一长,粘上你可不是好玩的。"安森见我有些迟疑立刻警告我,"你不是对她有感情了吧?她这样的女人,因为自己先天条件不好,所以只能从感情上来征服你。她对你好,只是她的伎俩,你不要被她套住了,否则一辈子脱不了身!” 想到每天醒来后都看到同一张女人的脸,那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呢?我越想越害怕,心里开始暗暗盘算起该如何跟仇恩说分手。 仇恩白天要上班,晚上回来还要给我洗衣做饭。我的每一件事,她都事先替我想好。说实话,她除了不太漂亮,其他真是一点毛病也挑不出来。所以即便是我想说分手,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仇恩开始以女朋友的身份出现在我生活的方方面面。她不忙的时候会来公司接我下班,顺便给同事们带来小点心。同事们当面说,你女朋友真贤慧真体贴,背后却嫌她长的不漂亮。回家后我跟仇恩说,以后别去我公司了。仇恩很委屈“是不是因为我长的丑,给你丢脸了。”对于长相的问题,仇恩一直敏感。那一晚,她躺在我的臂弯里,哭着睡着,像一只受伤的小猫,时不时地还抽搐一下,看得我有些心疼。一个男人开始为女人心疼时,一定是真的爱上了她。我拍拍脑袋,努力让自己清醒,然后让自己相信,我是不爱她的。 在我的无比挑剔和仇恩的一次次让步中,我们又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 一天我跟仇恩吃饭时碰见了安森,因为大家都认识就拼成了一桌。趁着仇恩去洗手间的功夫,安森非常同情地说:“怎么还没把她甩掉,唉,早知现在这样,当初我就不跟你赌了,被这样的女人粘上很麻烦。”安森还要说些什么,可脸上的表情突然不自然起来。我回过头,仇恩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安森看到仇恩脸色不对,知趣地离开。仇恩追问我,和安森到底赌了什么?我不想用一个谎言弥补另一个谎言,就把那天和安森打的赌告诉了她。仇恩手中的杯子掉下来,果汁散了一身,可她却什么也没感觉到,表情木然地走了出去。我结账追出来,她已经不见踪影。 我赶到家里,仇恩不见了,但除了她自己的几套换洗衣服之外,她什么也没有带走。卫生间有她的牙刷,梳子;床头摆着她喜欢的公仔;阳台上挂着她为我洗的内衣裤房间里到处都有她的气息,我根本不相信已经失去她的事实。开始的几天,我半夜醒来感觉口渴,仍是叫仇恩,等了半天也没有人给我递来茶水,我才接受,仇恩真的已经离开了。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仇恩,但至少从生活到感情我已经完全依赖于她。我想过去找仇恩,又害怕她不能原谅我,我们的感情不能再像以前那样。 日子一天天过去。仇恩离开我半年后的一个下午,偏偏下班时下起了大雨。我打车回家,路过超市的时候,远远看见一个酷似仇恩的女人。她像以前一样提着大包小包,站在超市门口等免费巴士。我立刻叫司机停车,想下去跟她打个招呼,可在我赶到之前,她却被一个匆忙赶来的男人接走了。那男人,一手接过仇恩手中所有的袋子,一手撑着伞。那酷似仇恩的身影亲昵地挽着他的胳膊,两人有说有笑。我站在那里,一直目送他们的身影消失在雨幕里。 我本想用时间冲淡我对仇恩的思念与歉疚。可突然间看到的一幕,却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或许安森说的对,长的不算太漂亮的女人因为自己条件的限制,只能用不断地付出来为自己加分,然而她们的感情也不是能被随意践踏的。她们的爱同样需要回应,同样需要尊重。只可惜这些我直到失去了,才懂得。 兰花小馆七点半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苏浅又在网上登记出售她二手笔记本的信息,这一年来,她不断地在网路上发布信息,先是书报杂志,再到衣服影碟,最后是手机笔记本,她不断地把这些东西买进卖出,循环往复,乐此不疲。她寂寞了,由衷地从心底里感觉到寂寞,她需要一些陌生的人和事来填充自己的生活。想想看和一个应邀而来的陌生男人对坐在咖啡馆,打发掉一个下午或一个晚上的寂寞时光,是多么的美妙。每当此时,苏浅有种恋爱中的感觉,所以东西卖没卖掉就显得不再重要了。她至始至终保持着笑容,甚至分手后,两人还互相握手,互留电话。当然那些电话苏浅是不会打的,因为找不到理由。有些事是必须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才能做得毫不心虚。这是游戏的规则,苏浅这样安分守己的女人一向都懂得。 这一次的笔记本来询价的人很多,不到半天的功夫,她就收到了十多条购买的短信。苏浅兴奋地一一回复着。今晚七点半,兰花小馆见。苏浅收到最后的一条确认短信。她的脸上如沐春风。 我上班后帮我把灰色的西服拿到洗衣店去。不行,我今天约了人,我很忙的。约了人?你会约什么人?宋良正对着镜子打领带结。来买笔记本的,我想卖掉再买个新的。噢,宋良从镜子里看苏浅,似乎这一两个小时的约会对苏浅来说便是今天的一场盛宴,她要盛装出演。好吧,那你出门的时候顺便帮我带到洗衣店就好了,灰色的那套,记得噢! 这一年苏浅除了寂寞,还由衷地感觉苍老,出门前的四个小时,她都呆在卫生间,很仔细很认真地一层一层地涂化妆品。她不想接受,所以平时尽量不去想,但偶尔想到自己快三十岁时,还是感觉深深地哀伤。 兰花小馆,七点半。苏浅进门的时候看了看腕表,刚好。没有早一分也没有晚一分。她四下里看了一圈,没有单身男人坐的。她找了临窗的空位坐下来,掏出手机发短信,我到了!很快收到回复,我在路上,很快。小姐,请问你要点什么?服务员客气地拿来餐牌。苏浅猜那个“我”并没有意思请她吃饭,而她也没想请他吃东西。所以她要了水,纯净水。 七点四十三分,苏浅托着腮,看窗外渐渐热闹起来的夜景。左边过来的一对情侣,很是亲昵地依偎在一起。几年以前,苏浅也是那样的女主角,齐刘海,大眼睛,脸上的皮肤嫩得能挤出水来。背着咔哇依的背包,粘在或高或矮或胖或瘦的男人身边。爱情,爱情那时候甜得有些腻。相信每一个女人心目中都有一个梦想,就是和自己最爱的男人在一夜封闭的小屋里,关上三天三夜,不停地做ài,屋里到处弥漫着汗液体液的味道。苏浅也这样想过,可是一直让她弄不明白的是,她究竟最爱谁。是y,还是她嫁的宋良。 苏浅喜欢挺拔英俊的男人,唯独y,平凡瘦小,所以即便是苏浅自己也说不明白,为什么当时对y会痴迷到疯狂地境地,且不惜以伤害家人做代价。遇见y的时候,苏浅还是个小姑娘,境遇坎坷,对人生对未来有着太多迷茫。y在苏浅眼里他什么都懂,任何一句话,于她都是莫大的安慰。苏浅与他热络起来,姑且当成是一种爱吧。狠狠地,会想念,会牵挂,会寄托。每个月,会写很多的信给他,会把自己的声音,自己唱的歌录下来,会写大本大本的日记给他,会坐几个小时的车,只为在夏天送两条金鱼给他。这些事即便是放到今天,放到任何一个女人的青春里也是震撼的,连苏浅也不敢想象,她曾做过这样浪漫的事。 八点零五分,苏浅看到一个穿衬衣的男人在兰花小馆的门口张望,他戴眼镜,背着黑色的双肩书包,条纹衬衣,咖啡色休闲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的沙滩鞋,标标准准理科男的样子。当他望向苏浅这边的时候,她的心仿佛要从胸口里蹦出来。是他,是y。y看到了苏浅,冲她笑,她向他点点头,两个人便接上头了。 y径直走到苏浅对面的座位,坐下。他双手交叉放在桌上,有一丝尴尬。真没想到是你!苏浅的面部也有些僵硬。就是的,这世界还真是小。 想买个笔记本吗?怎么不买个新的?暂时不需要,买个旧的应该就够用了。噢!谈话进行到不能继续的地步。y拿过笔记本认真地测试起来。你这笔记本不像是正规买的,我要测测它的性能。你这是什么话,难不成我还会坑你?y的这一句话,生生地触到了苏浅痛处,新仇旧恨一骨脑地涌了出来。 当年苏浅冒着跟父母翻脸的可能,拼了命地要跟y在一起,可是最后他却退缩了,一走了之,把一个烂摊子扔给了苏浅,过了好多年,大伤了元气的苏浅才缓过来,认识了宋良早早地嫁了。要不是他,苏浅不会那么早结婚,不会结了婚天天呆在家里洗衣做饭,也不会寂寞到上网来发布信息卖二手的笔记本。越说越激动,眼泪溢出来,苏浅想忍,可是没忍住,像当年她对y的爱一样,一决堤,就没有退路。 看着苏清奔腾的泪水,y窘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过了好半天,y从包里翻出一张皱皱的纸巾递给苏浅,很小声地问了一句,你现在好吗? 苏浅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带着薰衣草香味的纸巾,一边抹眼泪,一边说,好,当然好!她拿出镜子,看了一下,脸上的粉底掉了大半。无论有什么深仇大恨,在补妆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了。她用手半遮着嘴对y说,你等我一下,我要去下洗手间。没走几步,她又折回来,你不会拿着我的笔记本跑了吧!y笑起来,不会不会! 在洗手间的镜子前,苏浅又一层一层地把爽肤水,面霜,粉底抹到了脸上。左看右看前看后看,觉得没什么问题了,她才又神采奕奕地走了出去。 回到座位时,苏浅发现面前摆着一杯咖啡,苏浅诧异地望了一眼。y解释说,我在等你的时候,帮你叫了一杯咖啡,没想到你出来时已经凉了。苏浅的心软了下来,她再一次仔细地端详起眼前的这个男人,她曾经那么炙热地爱过的男人。 他如同最平常的理科男一样,身高不超过一米七,身材单薄,话不多,眉眼平和,有时还戴着眼镜,却有超强的动手能力。他跟电脑和机械打交道,迟钝、木讷、内向、拘谨。他受过高等教育,有自己特定的兴趣爱好,对于自己喜欢并坚持的东西,一定会持之以恒。当然要走进了才能知道他的优劣,了解他的内心。他不会被女人第一眼相中,可是当岁月沉淀了之后,他绝对是那种日久见人心的人,他心地善良,不喜争执。先撇开感情不说,即便是居家生活,他绝对是不错的伴侣。只不过,我苏浅跟他是有缘无份。苏浅低下头呷一口冷的咖啡。 你有没有爱过我?啊?!显然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y被苏浅这突如其来的问题吓到了。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想问你的一个问题就是,那个时候,你有没有爱过我。 这怎么说呢?都过去这么久了。正因为过去这么久,我才一直想知道,你有没有爱过我。现在说这个,你不觉得没什么意义了吗?苏浅从认识y的第一天起就知道,他是个不善言辞,独立自我,没有许多的朋友,更注重精神层面的交流的人。跟这样的人谈恋爱注定不会有太多的浪漫,可那时苏浅觉得,只要每天能听到他的声音,看他的信,便以为这就是幸福了。这种自以为是的幸福感觉一直困扰着她,以至于多年以后,她仍不断地问自己这样的问题:他有没有爱过我。 应该是爱过的吧!我能感觉到。苏浅的自以为是再一次地占了上风。这不太好说的。你的意思是,你根本从来没有爱过我?当然不是。既然不是不爱,那就是爱了!男人不明白女人的世界里为什么只有爱或不爱两种选择,而女人也不明白为什么男人的世界里有那么多也许可能大概或者。既然你那么说,就是爱过吧! 苏浅笑了,她仿佛看到多年前的自己,齐刘海,圆脸蛋,大眼睛,皮肤嫩得能挤出水来。 苏浅还在浮想联翩,那来买电脑的理科男趁着这段时间,已经把她的笔记本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上上下下看了不下数十遍。 苏小姐,苏小姐苏浅神情恍惚,她不愿从自己的梦里醒过来。可是那不知趣的理科男还是叫醒了她。苏小姐,就按我们原先说好的价格,你看怎么样。苏浅醒了,定了定神,她再仔细看眼前人的那张脸,他不是y,真的不是。 啊,这个,那个!你要是没意见的话,我去银行取钱给你。不,等等,上面还有很多重要的资料我都没删干净。这个你放心,我拿回去以后也是要全部重装系统的,我保证什么也不会看,就给你删除干净。这不太好吧!这样,我还是先拿回去删,价格方面,我们再商量。 兰花小馆墙上的挂钟指针分明地指向了十点整。苏浅的电话终于响了,是宋良。你怎么不在家,你在哪儿呢?我早上不是说约了人看电脑吗?我在兰花小馆。尽管苏浅从始至终都是很客气的,可理科男还是受不了她一直一直地跟宋良讲着电话,起身走了。 理科男走后,苏浅立即端起面前凉透了的咖啡,一饮而尽。好了好了,我就回去了。对了,今天那家洗衣店没开,我明天再把你的西服拿去干洗吧。嗯,灰色的那套,我记得的。 苏浅不是想骗人,她真的想买掉那台电脑,她也是真的想再找个借口,再找个人好打发掉她一个晚上的寂寞时光。 2006-5-7下午17:00于深圳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编者按 爱情是个色鬼,他只喜欢年轻貌美和不甘寂寞的女人。 抱紧眼前人 1、 2005.8。30 昨天晚上又梦到你了。其实我们在一起还不到40天,甚至没有一个完整的24小时。 你终于回来了,拖着箱子站在家门口,平静地看着我开门时的惊喜与兴奋。然后我们去上学。 白头发英文老师看着我们恩爱的样子痛楚地皱着眉头。 我还清楚地记得。 考试时候抄你的试卷,王筱韩的名字写的那么端正。 ――宋良 早上出门前,宋良照例要亲吻我,但今天他在离我嘴唇0。01厘米的地方停下来“我梦见她了!”我努力地挤出微笑,上前抱了抱他说,不要紧。 我每天七点起床,热好咖啡,煎好鸡蛋,烤好面包,然后把干净的内衣裤摆在床头,再叫宋良起床。今天宋良只是喝了口咖啡,什么都没吃就走了,说是心里不舒服。 我收拾完他换下的衣裤,已经九点。咬一口宋良没动的冷面包,没缘由地眼泪滚落在凉的咖啡里。 我是宋良天天睡在身边的人,却不是他天天在梦中的人。 白小米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在超市买菜。妍,来公司一趟吧!这边接了一宗大单,客户指名要让你来设计。 不行,我还得买菜,晚上宋良要回来吃饭的。 拜托,方卓妍,不就是男人吗?他再怎么好皮囊能换钱吃饭吗?何况还没结婚呢,你安心大好的青春年华,就要在洗衣做饭中度过吗? 我安心,真的,但我害怕没有钱。 姐姐,你终于来了,你不来公司就转不了了。我一进金锐公司的大门,白小米就迎了上来。她说话还是这么夸张,我的办公室还是坐北朝南,我养的文竹还是一样苍翠挺拔。 别跟那儿抒情了,你先坐会儿,我去联络下,人家客户在会议室等着呢。 当我推开会议室的门,小米已经在跟两位客户侃侃而谈。你们还真是有眼光,这就是我们金锐的首席设计师方卓妍小姐,我们金锐的头牌可不是轻易出手的。 你就是方卓妍?说话的女子一身得体的职业套装,长发垂肩,化精致的妆容,看不出过多的表情,但骨骼修长,应该被划作美女一类。 是的,我伸手作握手的动作,她却背过身递一张名片给我。我伸出去的右手划了一道寂寞的弧线,再奉上左手,一起去恭迎那张名片。正面是英文,中文被印在背面。我只看懂了三个字――王筱韩。 2、 2005。5。27 记得前天晚上的梦魇,他竟然和那个女人我好害怕现实中看见那一幕! 朋友说“伦敦天,女人心”可见伦敦的天气是多么善变,前几天30多度,昨天下完雨后一下就降到20度,呆在家里脚还冷。 最近突然感觉时间的紧迫,以前总是悠哉悠哉的每天。时间总是在忙碌中飞快的流逝,最近的头脑一片空白,除了赚钱还是赚钱;虽然我不是钱的奴隶。 一直在伦敦忙着办理去加拿大的手续,不知道亲爱的你还能等我多久?如果我回不去,你会来英国吗?或者只能中国相聚? ――王筱韩 我想推的,我说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设计的案子,恐怕做不好这么大的单子。 四个月算不得太久。她的嘴角挂着浅笑,满是笃定的表情,她原来什么都知道。走近看才知道她是那样年轻,比我漂亮,比我聪颖,比我光芒四射。 我默默地接过那份合同,重有千斤。一个月的时间给她的公司最新款的唇彩做市场调查,策划,设计,推广,全方位的包装,直到他们的产品成功上市,我方可全身而退。原来我最擅长的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妍,你怎么了?白小米看到面色苍白的我,刚刚签完合同的喜悦换成了一脸担忧。 没事的,只是我还要回去做饭,宋良回来要吃的。 我煎鱼还是会焦,我炒菜还是会咸,我煲的汤永远清汤寡水,没有味道望着他展不开的眉头,小口地嚼,我委屈得想哭。固然他青春年华,貌美如花,可是方家大小姐,为他洗手做羹汤,真的也没有白白地委屈他爱了这一场。可是可是我惯常敲打键盘的双手还是握不紧我的爱情。手指泡在水里,被菜刀拉开的口子吐出小嘴,渗出淡红的血迹,揪揪的疼。 亲爱,你看到我的那条蓝色内裤了吗?宋良从浴室里露出湿漉漉的脑袋大声说。在衣柜最上面的格子里,你等着,我给你拿。 我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哭,我得全心全意地来经营自己的爱情。 宋良睡觉的样子完全像个孩子,滚到床靠墙的一边,然后手脚并用,像抱维尼熊那样缠上我。而我习惯了睡在靠门的一边,侧过身轻轻地拍他的背,直到他安然入睡。 她知不知道他喜欢睡在床的里边,她又知不知道他总是睡不安稳,总是喃喃地说着梦话。 想起早上那精致骄傲的女子,我心里又难过起来。起身去开电脑,在屏幕上敲下时差七小时这几个字。从深圳起飞,只要七个小时之后,就可见地球那边美丽的城市。我不能自止地小声抽泣起来。 亲爱的,不会的,我不会去找她的,我们已经没有可能在一起了。不知何时宋良眼神迷离地站在我的身后。 那如果她回来了呢? 他先是小小地惊讶了一上,继而说,不会她不会回来的,要回来早回来了。她放不开英国的一切。 何必,其实放不下的是他自己。何必安慰我说那样的话。 你有没有一点点爱我? 当然,如果没有怎么会在一起那么久。良翻身喃喃地说了一句,又渐渐熟睡。 可是她说过的,四个月不算很久,特别是在他们六年的感情面前。 3、 2005-9-3 要怎样才能让你知道我对你的感情。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我不可能为谁付出为谁等待。我曾向上天祈愿给我一份美满的爱情,给我一个如花的男子,那我愿意用我的生命去换。 你是上天对我的一场眷顾。 我到现在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可是你就是这么真实地每天夜晚躺在我的身边。一次又一次凝视你熟睡的脸,一次又一次用手指轻拂过你的每一寸轮廓,我好想告诉你,我有多么多么爱你,可是我那惶恐的心一刻也未曾停息。 ――方卓妍 深圳是宋良的意外,宋良是我的意外。原本他只是来深圳等签证,顺便帮忙叔叔打理新开的公司。他很清楚地知道他的目的地是英国伦敦。可是没想到叔叔答应他的签证迟迟办不下来,而这边公司又越来越依赖他。 宋良找到我是因为看到我在网络上发布的设计图样品,继而去各大网站搜索我的信息。25岁丰盛的女子,魅力却不美丽,感性却不性感。他以调侃的方式进入我的生活,虽然这已经是小说里烂熟的套路,但这次我却有幸成了主角。我扭捏着不肯见面,他冠以欧亚公司副总的头衔,我没理由有钱不赚的。可是只此一面,我就已经惊艳。 他的样貌要比声音年轻,哪怕以一流审美自居的我也用了惊艳二字,可见他的美艳程度。都说太干净漂亮的男子必不可信,但我满眼却都是他干净青涩的香。他看到我,竟有微微的羞涩与脸红,长长的睫毛垂下来,我心生的何止是一般的怜爱。怎么怎么会有这样好看的男人,十指修长,鼻梁挺拔,眉眼清冽。我等待了二十五年,因为我只能对这种男人感兴趣,一遇上便是终身劫。 没有办法,分开就开始想念,发疯得不能自止。每天每天在设计页上一遍遍重复的只有宋良宋良。他第一次牵我的手,第一次吻我的唇,第一次送我回家那细致与体贴温柔地包围了我的全身。于是很自然的,牙刷毛巾,衣服鞋袜就一点一点地搬到他那里,望着阳台上五彩飘扬的旗帜,居然是满心的喜悦。 我向公司提出了辞呈,老总是可爱得像大抱熊样的中年男人,他笑呵呵地说,爱情,你真是伟大,不过金锐只要我在一天,便一定留着你的一间办公室。我抬头微笑,挥手作别,却也承诺,以后只要金锐有任何需要我随叫随到。 那些天,我幸福得像生活在童话里,每天每天一个人的时候就贪婪得嗅衣物上他的气息。他一定是上天给我的一场眷顾,是为了奖励我这二十五年来守身如玉的礼物。我像爱护珍宝般,把日子捧在手心里过,小心翼翼。生怕一个闪失,它就会消失不见。 4、 2005-9-4 我听这种音乐的时候,最爱你最爱你。上天实现了我的心愿,音乐和你都是我呼吸的空气的空气,有了音乐有了你我才能呼吸能呼吸。既然实现了我的心愿,我要和你和音乐永远,在一起在一起。 ――宋良 我接下的王筱韩的单子,并不想让宋良知道,所以只能趁白天他不在家或晚上他睡熟的时候。而因为时差的关系,常常打开电脑就看到王筱韩挂在msn上。开始和她只谈工作,渐而聊天范围扩大到艺术电影,只是不聊宋良。虽然我们已彼此通过第三人熟悉对方,却谁也不肯先触及那敏感的话题。 我很少再接单子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会哭。每一个策划都像我的孩子般,写着写着就会掉眼泪,干涸的文字是没有生命力的,唯动情用心的作品才能悦已动人。所以每接一个单子,我就会哭一场,而这个唇彩更是耗费尽我毕生的眼泪,我何止是在做一个产品策划,我是在规划我这一生的爱情啊! 给王筱韩看广告分镜头的前一天,我一边熬到时间,一边等宋良。赶完了最后的一张图已经凌晨四点,msn上王筱韩的头像还是灰的,而宋良还是没有回来,手机是一遍又一遍的盲音。 约在王筱韩住的酒店交分镜头样稿,我和小米赶到的时候她刚刚起床。她让我们先在客厅等,我从卧室的门缝瞥进去,床上凌乱摆放的,除了她的真丝睡衣还有我熟悉的蓝内裤白衬衣。我千小心万小心怕的就是这么一天,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我还可以自欺欺人下去,骗自己只要他在我身边就好,可是现在这么快事情就逼在了眼前。 她几乎没有看我交的样稿,只是把两张机票摆在我的面前。明天早晨9:45深圳至伦敦的单程。而我花了一个月心血的策划案,现在却突然像一个笑话。好的,其实你从一开始根本就知道我是谁,你想要回属于你的,又何必兜这么大的圈子。你赢了,我放弃我出局。 你放心这个策划你会得到最丰厚的酬劳。她的笑,意味深长。在她眼里我不过是一个用银钱来交换自己爱情的贫穷女人。我不想为自己辩解,也不是我沉不住气,只是这个力量悬殊太大,我没有任何胜算。爱固然是无法比较的,但她的一个决定可以轻易粉碎我一个月的心血,同样也可以让宋良过最最相要的东西。再怎样纠缠伤害的是三个人的感情,爱宋良就不忍看他挣扎。 5、 2005-9-28了 太年轻的爱情经不起时间和空间的考验,时间难倒回,空间易破碎。物是人非,欲说还休。 ――王筱韩 不想看到自己爱人跟别人双宿双栖的恩爱。我躲在公司里什么人也不想见,什么人也不想听。就只是打开电脑一页一页看宋良的日记,然后一点一点地崩溃。 早上是被白小米砸门的声音惊醒的,第一时间看表已经九点。再怎么样这也是最后一面,不然就真的是咫尺天涯,生死茫茫了。顾不得哭肿的双眼和满头的乱发,立马打车奔向机场。 紧赶慢赶,到机场的时候,已经错过了班机的安检。只能看飞机冉冉地从我眼前升起,越飞越高,在云层中消失不见。 抬头看着天空,不再让泪流下,不想说一句埋怨。如果换了是自己,六年的感情也要胜过四个月的恩爱。何况她能给他一切,而我贫穷得只剩下一颗爱他的心。 回家开门的那一瞬,心痛得竟无法呼吸。推开卧室的门,我不由惊得立在那里。床上怎么会是宋良,他还是像以前那样裸着睡,露出白白的身体,连关键部位都无遮无拦。他那么安静,那么无辜,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此刻的宋良应该在几千米的高空。扑过去亲吻他的每一寸肌肤。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是我,一把搂过揽在怀里。我埋在他的胸口,眼泪泛滥成灾。 王筱韩一直不明白我究竟哪里好过她,为什么宋良不肯跟她走,为什么四个月的时间就把他们的从前统统抹杀。论身材样貌家势背景,我都没有办法跟她相提并论。可是她忽略了一点,我只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出现,给了宋良最恰当的爱。2005年4月14日她在伦敦的上空,是远离了宋良的怀抱,而那里我却在深圳的上空,准备以飞翔的姿态投进他的怀抱。 只要每天能够看到宋良在我的身边熟睡,我的心就充满了喜乐与安宁。如花美眷,我心似镜。感情是不能够比较的,一但错失便是永远,所以只能只能拼尽全力拥紧身边的爱情。 寻找闵良浩 他很像你 每天我睁开眼睛的那一瞬,看到小哲坐在我的床边,都恍惚有一种错觉。是阿良在我的旁边,他握着我的手,他摸着我的额头。可当我渐渐恢复意识的时候,我清醒地认识到,我是处在一个怎样的环境里。四面的白墙,经年不散的药水味道,还有手上密集的输液针孔,就连旁边的爱人也只是一个空壳。 醒了?小哲温柔的眼波,让我沉浸在梦中不愿醒来。现在你只有在梦里才会笑的。 是的,谁让我只有在梦里才能见到阿良。 中午的时候太阳很好,小哲推我到院子里。医院不大的花园里是满满的绿色,里面来来往往的都是身体即将恢复痊愈的人。他们虽然身体某部分残缺却仍然生机盎然地活着,我真想立下遗嘱,把自己身上可以用的部分都捐出去。小哲端来西瓜说,今天放在冰箱里的时间有些长,先晾一晾再吃。你是最喜欢吃西瓜的。 连我最爱吃的西瓜,他都记得,真正是用心良苦。 我有种预感,今天雷涛一定会来,因为他的耐心有限,间接性发作很容易让他反复无常。 小哲放一块西瓜在我的嘴里,甘甜的汁水顿时泌满我的脾胃。我真的害怕,哪一天我受不了他对我的好,会把所有的真相都告诉他。毕竟他是那么那么地像阿良。 我是你的叶欢喜 挺享受啊!看来你今天气色不错。那快告诉我,闵良浩在哪儿?雷涛抓住我的肩膀使劲地前后摇晃,这时小哲却懦弱地退到一旁,对他刚刚建立起来的好感,顿时荡然无存。如果是阿良,他一定会一拳把那个欺侮我的人渣打倒,他绝不会容忍我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涛哥,你先别这样,医生说他伤到了脑神经,现在根本记不起以前的事情。你得再有些耐心。 那一下就真的把她撞傻了?妈的,那你让她给我签字,给我签字!只要有她的签字我跟其他人谈也有点资本。 小哲半跪在我的面前,铺一页白纸,深情款款地说,亲爱的,来,写你自己的名字。只要你写上“叶欢喜”这三个字一切就好了。 叶欢喜,是我的名字,我最想它出现的地方是和阿良的结婚证上。这张白纸根本不配有我留下任何笔迹。我直直地看着小哲,阿良签,我签。 小哲接过笔,在纸上写下“闵良浩”三个字。再将笔交给我说,你看,阿良签了,听话,欢喜也签。 我拿笔在纸上画了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女的小人披着头纱,男的戴着领结。我指着那个男的小人叫,阿良。又指着小哲,说,不是!那两个字,格外清晰。 这就是你说的傻子?我看她一点也不傻,我拿那么多钱养着你是吃闲饭的吗?你不是自称情圣吗?连一个白痴女人都没办法搞定。我看,你就算长得再像闵良浩都没用,你就是不及他的十分之一。雷涛一把抓过那张纸,在刺眼的阳光下把它撕得粉碎。我只发出一个音节,拼命地伸手去够那些碎片。良,良,良 阿良我不会让你离开我,我会让你永远平安喜乐健康,我也绝不会让任何人来伤害你。 晚上我没有吃小哲递过来的药,我抱着腿坐在床上,呆呆地出神。小哲还是寸步不离地陪我的旁边,像是在自言自语,又想是别有深意地说,有时我宁愿你是真的傻了,那样你就会快乐许多,你现在这样撑着忍着憋着,迟早你会真的傻的。其实就算雷涛找不到闵良浩,等过几年,他就可以去报人口失踪,到那时,你也疯了,你们所有的一切不还是雷涛的吗? 我笑,轻轻的,渐而越来越大声,越来越放肆。小哲也笑,他笑起来的样子最不像阿良,阿良是会笑得坏坏的,而小哲笑起来像个先天不足的白痴。 小哲狠狠地压上来,在我的耳边威胁,这几个月来,你知道我最想做的事是什么吗?就是撕开你的衣服,掏出你的心肝,然后捏得粉碎,这样你的闵良浩就真的无处可藏了。 我知道小哲不敢,他还是不敢,而阿良是说到便会做到的。 小哲其实并不是雷涛的人,他谁的人也不是,他是一个没有自己的人。别人说他长得像阿良,他就一直在寻找阿良,并且他试图有一天成为阿良,替代阿良,雷涛不过是利用了这点罢了。 想成为另一个男人最好的方式,无非是征服他最最爱的女人。可惜小哲忽略了一点是,我跟他以前遇到过的阿良曾经的女人都不一样。我是什么样的人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我爱的是闵良浩,而不是小哲,无论,无论他有多么像他。从身边到灵魂的融合,只能有一次,然后生生世世只是一个人的印迹。 唾弃出卖朋友的人 只要我一天不开口,对雷涛就是煎熬。他必须帮我和阿良看着在浩天所有的产业,他必须像狗一样地为我们打理一切,即便是他生意做得再大,而我如果想收回只需勾勾小指。因为浩天所有的指令,他雷涛只有执行待的权力,而没有决定的可能。所以他必须迫切地找到阿良,然后迫切地从我这里搞到授权书,这样他才可以顺理成章地接手我们的一切。 做生意最被鄙视的是没有诚信,做朋友最被唾弃的是出卖好友,而这两点雷涛全都占了,可喜可贺! 阿良跟雷涛是好过的,在阿良还只有一间小工作室的时候,他跟雷涛同泡一个马子,同住一间屋子,同用一双筷子。雷涛缺的是阿良身上的创新精神,所以他总在走别的老路,剽窃别人的创意,结果被人告上法庭,赔得一干二净。没有人愿意再跟雷涛合作,只有阿良不介意。雷涛从外地接了一个大单,他拿到阿良的工作室来,让阿良帮着做策划,并允诺等文案出来,全部冠闵良浩的名字,所有的收入他们五五分成。于是阿良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结果第二天,所有的一切都被冠成雷涛自己的品牌。仅靠这一单,雷涛便翻了身,他沾染了阿良的才智,从此依葫芦画瓢,一单接一单地抄。 我认识阿良的时候,是他人生最低潮的时候。他变得很脆弱,不再相信自己。我只对他说一句话。亲爱的,即便是现在我们什么也没有,但我们还有最大的资本,就是不怕输。而雷涛却不再是一个能输得起的人。拥有越多输得便越惨。男人是需要鼓舞的,自己深爱的男人,更是要拿出所有的真情和真心,自己也要从温柔变得坚韧。 我们转行不再做设计,而是做自己的进出口贸易公司,为本地区的供货商联系外单,最初的时候,阿良一个月磨穿两双球鞋,也不说辛苦。他似乎是天生要做生意的男人,并且他的诚信与诚恳很快就得到了回报,一年之内我们就收回成本,略有盈余。 当我们的生意越做越大,需要更多的资金周转的时候,我见到了传说中的雷涛。他说他现在的文案不是很好做,想入股我和阿良的贸易公司。可事实上,他只拿出了合同承诺资金的20%便轻而易举地拿走了我们十分之一的股分。其余的他说他拿他那间广告公司来顶。天知道那间破广告已经被他盘剥得不名一文,可是阿良还是看在他注入一定资金的份上,答应了。 我不想把雷涛想得太坏,但实在是阿良太低估他这个老友的野心。 我看见你向我走来 因为我怎么也不相信那次货仓失火是意外。那是要发往墨尼黑的一批货,当晚完工后,已经是凌晨,阿良不放心,亲自去验。结果货仓无故失火,货没有了,阿良也没有了。货没有了可以再做,可阿良没了,我到哪里去找。我接到消息,疯一样地赶往事发现场。但是现场除了他的衣服却没有发现他的尸体。所以我一直相信,阿良没有死,他总有一天会回来,我要坚持到他回来的那一天。其他股东对我的看法有支持也有反对,但只要没有确切消失说找到阿良尸体,他们也没有办法。我要等阿良回来,我等得了,大家都等得了,只有雷涛等不了。 雷涛搞来一份授权书,上面有阿良的签名,他说阿良曾经委托过,在他不在的情况下,公司的一切由他全权负责。我天天跟阿良在一起,我发誓我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授权书,甚至阿良连这样的提议都没有过。我们上周还在一起说,等我们把钱连本带息的还给雷涛之后,就请他退出我们的公司。可是这一切来得太快,快的让我来不及反应。 雷涛千算万算,算漏的一点是,公司所有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要有阿良和我两个人的签名才可以生效。而对于这份私密的协议只有我和阿良以及律师三个人知道。被撕破嘴脸的骗子,自然会疯狂地报复。 在我和阿良第一次遇见的酒吧,我看见一个酷似阿良的身影。我走上去,但他看到我却急急地躲开了。直觉告诉我,那是阿良,可他为什么不见我,不跟我说话。我追出去,开车去追。我确定我没有喝酒,路也不是很滑,我只是想追上去看看那个人是不是阿良,所以我把车速拉得很高。我追着那辆银灰色小车过了第十三个路口的时候,突然从马路中央窜出来一个穿黑风衣的人,我来不及刹车,撞上了人行道,视线模糊。一声巨响之后,有黏稠的液体从我的额头上涌出来,我有些晕,想趴下来睡一小会儿。我伏在喇叭上,喇叭发出刺耳的鸣声。然后灯光亮了。我看见有人朝我走来,并叫我的名字,欢喜,叶欢喜。 阿良,是阿良回来了。 你永远不是他 等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现在在我面前的小哲。当时他站在窗边,金色的阳光穿过他的发际,雪白的墙壁上拉着他纤瘦的身影。他不说话的样子,他长长的睫毛,他修长的四肢如果不是雷涛在那个时候进来,我真的会跳起来,给他一个大大的,深深的拥抱。我会说,阿良,你回来了,你知道这些天我等得有多辛苦。 雷涛的愚蠢在他推门而入的那一刻,显得犹为强烈。你真笨,为什么要把这个女人弄到医院来。直接让她死在车里不就好了吗?现在不但要给她治病,还要继续为她跟那个不明死活的人打工。 小哲,很多次我都想告诉你,你笑起来的样子,真的不像阿良。所以多数的时候我宁愿看你作沉思状。可是你在说那句话的时候却笑了,你说,放心吧,没有你搞不定的女人,何况,你跟闵良浩又是那么那么的想像,想像得连睡在他身边的女人都难以分辨。 小哲你曾经问过我,如果阿良永远不回来,我有没有可能爱上你。其实那天我没有睡,我听见了,现在我告诉你唯一确定的答案,no,noway! 小哲,我知道你找过阿良之前所有的女人,我知道你为了模仿阿良,去抽他抽的烟,睡他睡过的女人,甚至你为了模仿他不惜在眉峰处烙下伤口。可是无论你怎样怎样的模仿,闵良浩都是不可替代的,其实这点你自己最清楚,因为模仿的本身便是一种崇拜。你没有眼睁睁地看着我死在大街上,不过是想用我来证明你比闵良浩强。可是小哲,你错了,那些女人爱的只是阿良如花的容颜,而我看到的却是他澄净透澈的心,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说什么。我都会无比坚定地相信,他爱我,他不会丢下我。 小哲,你真的把雷涛的如意算盘给搞砸了。我本不想骗你,因为你也是无辜的,可是我不得不在雷涛跟前同你配合,演这样的戏来争取时间。争取时间找到证据来指控雷涛,拿回原来属于我和阿良的东西,让他为对我和阿良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 我把小哲和雷涛谈话的录音带交给法庭的时候,得知有目击证人看到雷涛出现在仓库失火的当晚。正式开庭的那天我没有去,我没有兴趣去看一本已经得知结局的书。至于阿良,我不会再让他受到任何的伤害。 闵良浩,你不帅了我也爱你 回到医院,小哲还在等我。他笑,你终于赢了。是的,因为我不能够输。小哲说,他只有一个问题,他想知道闵良浩到底在哪儿? 我望着手术室的方向,双手合十默默地为我最爱的男人祈祷。我最亲爱的宝贝,最后一次植皮手术之后,你就可以完全康复了。虽然换了张脸,你会有点点的不帅,但是我还是会像以前那样爱你,永远永远。 他给了我青春 a、 25岁过后,女人便如花蕊般迅速萎谢,尘埃落定的残局交给男人或是金钱。 女人再有钱也存不下来,有没有钱还得看男人。嗯嗯,我诺诺地应着,可maggie说这话的时候,我的眼神却飘向窗外。我知道她的言下之意,女人中我每月上万的薪酬算不得低了,可是这几年仍是一点家底也没挣下,因为什么,她反反复复地暗示,无非是说我找了一个薪水不如我的男人。 的确我和任圳相处的这几年,是我包揽了家里大到房租小到厕纸的所有开支。然他也不是故意如此,实在是因为他的薪水连交房租都周转不灵,我既然不是给不起,又何必苦苦相逼。即便这样,他仍然坚持把每月薪水按时交到我的手上,然后再不厌其烦地从我这里支取一个月的所需。不是没有人赠我金玉良言,姐妹们都掏心掏肺地痛诉过男人没钱的坏处,聪明如我,怎么会不知。女人的好眼光不单是限于穿衣打扮上的,鉴定女人眼力最佳途径是她挑的男人。任圳是聪明的孩子,只欠时日便也会如时下的成功男人一般,家财万贯,这一点我从来不曾怀疑。想到这里我搅动着杯中的咖啡,不禁感叹,长他四年的我是否真的能熬到他出人投地的那一天。 结婚的事,我们也提。但说到底,结婚二字到任何时候都是对女人一份举足轻重的承诺,房子,车子,婚纱,酒席,桩桩件件都是钱,过日子,我那点钱还是绰绰有余,但结婚一生只有一次,我真的不想委屈了自己。于是每每说到结婚,我们嘻哈一阵,就搁浅,然后一天一天地耗了下去。 社会越来越进步,人群越来越被同化,十几年的学校培养出来,只教会大家用同一种思维模式思考。固然每一个人的故事都是一部辛酸史,但放到大环境里,像我这样的,随便在哪个写字楼里一抓就是一把。白天我是所谓出入写字楼的时尚白领,化精致的妆容,隐没悲喜。下班后则是另一番景致。为了尽量缩小我和任圳在视觉上的差异,与他上街的时候,我则换一身t恤牛仔,外加一双平底的花球鞋。装得粉粉嫩嫩如同青春期初汲爱河的小女生,挎着他的胳膊,腻在他的身上。他不曾见过我干练的职业形象,他的印象中,我是死心塌地地爱他这一个男人就好,每天嬉笑怒骂,都是满满的爱恋。这样也好,我是慢热的人,当初大学忙着谈恋爱的时候,我还埋在书本里,等寻思着找个男人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形单影只了。这样真的也好,任圳就只当是上天赐我再过一遍青春期。我把思想拉回来,maggie还在喋喋不休。嗯嗯,我还是诺诺地应着,心中却另有盘算。 b、 下班前正想着回去要做什么菜式,收到任圳的短信说,他单位的同事过生日,不回来吃饭。也好,难得可以下班时不必奔回去换衣服再出来买菜,可以心安理得地窝在沙发上吃冰琪淋看电视直到他回来。正准备收拾东西走人,突然电话响起来,来电显示的是内线号码。 “下班后没安排的话一起吃饭吧!”这是这个月的第十次了吧,陈墨总是以一种商量的语气,如果有时他能强硬一点点,我还是不得不考虑的,毕竟他是公司没人敢得罪的。“别误会,没什么别的意思,是有些工作范围之外的事想请教,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间。”“好吧。”我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陈墨说中餐馆太吵,介绍我去他们会所的西餐部,说是非常正宗。我要了低脂的海鲜套餐,他很规矩地要了牛排。 “以你那么多年在人事部管理的经验,我是想请教一下下年度人事管理制度的具体细节。”陈墨的开场白没有任何破绽。“这个你不必担心,我下周前,会交一份详细的计划书给你,我所有的意见都会写在里面。”我喝一口冰水,得体大方。“呵,我说的是,以前有条例规定说公司内部员工不允许谈恋爱,我是想你以女性的切身角度给点看法。”想到平常maggie碍于公司规定,对公司里的钻石王老五们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恨嫁模样,我就发了善心。“公司里年轻人那么多,所谓日久生情,公司里平时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要让大家完全没有一点感情是不可能的。何况从公司的角度来讲,如果在公司内部找到了适合结婚的对象,那么大家对加班就会少些抱怨了吧!这样既人性化,又合理化,那条规定实在是可以废除了。”“那么于小姐是赞成公司内部员工谈恋爱的罗?”“当然!”“那么为什么你之前对于我的邀请总不理不睬呢?”我这边洋洋得意地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却不想他那里早已设下了一个套让我钻。我一口水噎在喉咙里,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是有男朋友的! 那你什么时候给我们发喜帖?原来他是有备而来,眼看着情况不妙,我攥着玻璃杯,倒映着我微红的面颊,仿佛眼前盘子里被煮熟的蟹肉般好看。活该活该,谁叫你平时在人前都是一副坚硬如铁的模样,如今被剥壳去骨,看你还怎么折腾。 电话适时地响起来,替我挡了一回。是任圳的同事拿他的手机拨过来,快来接你家宝贝回家吧!于胖胖,我要于胖胖。那边任圳的声音有些刺耳地传过来,他一醉就管我叫于胖胖,唉,不就是我脸些大吗?小p孩真不懂事,那叫苹果脸。 于胖胖?!陈墨明显是在憋着笑,到底是喝过洋墨水的,真有风度。我顾不了那许多了,舍弃盘子里还没开动的美味海鲜,抓起包,飞奔而去。唉,我的心啊,我的肝啊,我的任圳小乖乖。 c、 通常醉得厉害的人都喜欢说自己没醉,任圳也一样。我没醉没醉!他搂着我的腰,脑袋斜歪在我的肩上,口中却喃喃地说他没醉。你没醉,那好,你自己好好走给我看看。他可真不含糊,进了家门,别的地方不去,就直奔卧室的大床。往床上一躺,什么也不管了。 我在床边放好脸盆,拿好毛巾,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就等着他吐。他一翻身,抬眼看到我,整个人就彻底放松了,毫无顾忌地吐了个痛快。吐完之后,似乎清醒了一些又管我叫于胖胖。于胖胖,你爱我不?爱,当然爱!你要是爱我的话,那就给我倒杯水去!他还是半梦半醒,任我把牙咬得痒痒的,也是不知。漱了口之后,他明显感觉舒服多了。一边喃喃说着梦话,又一边沉沉睡去。 望着任圳熟睡的脸,我就想一个女人若是肯为男人做牛做马,那肯定是真的爱了。我爱任圳是无庸置疑的,而任圳于我又有多少真心。他那么年轻,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每年市面上又有那么多的新鲜水果涌现出来,而偏偏我挑的男人又是那么英俊。即便是任圳他不为新欢动心,在我之前他又何尝是一张白纸。千防万防到底防不胜防,不如以静制动,不变应万变。 其实跟任圳最初也不过是一面之缘,根本没想到会有什么。公司要挑一个曝光率不是很高的model来拍最新一辑的宣传片,经纪公司推荐了任圳。因为宣传片是宣传公司形象,所以我也被加入到面试的评审里面。任圳的条件很好,但因为不是专业的model所以还显得羞涩,镜头感掌握得不是很好。我一向相信自己的眼光,所以坚持说要给他个机会,结果试镜相片出来的效果非常之好。可能他对我的好感是从那时候累积的吧,他觉得我是跟他在心灵上能够相互沟通的人。 之后他为了答谢我,有了私人部分的交流。聊天的时候,我们又找到了共同的喜好电影。他介绍给我很多之前没有看过的电影,休息的时候,常常就抱着大堆的碟来,我们什么也不做就只是窝在沙发上看碟。坐各自坐在沙发两端开始越坐越近,到最后是有时我窝在他怀里,有时他窝在我怀里。渐渐的,除了碟他拿来的东西越来越多,内衣内裤剃须刀,毛巾牙刷洗面奶原本以为任圳只是短暂的插曲,不想他一住就住了四年。似乎是他追我的,又似乎不是。总之我有时会连自己都怀疑,他是否爱我。我们只是越来越习惯彼此,习惯到可以在对方用卫生间的时候自己同时在里面刷牙洗脸。 d、 没有任圳之前,我连吃饭都是自己一个人有一顿没一顿地对付,任圳搬进来之后,洗衣做饭之类的家务,我仿佛一夜之间水道渠成,无师自通,直接过渡到家庭主妇的阶段。 第一次跟任圳有争执是因为他逃班玩网游。任圳每天除了我最大的兴趣是玩网游,网游对计算机配置的要求高,一般笔记本跟不上,所以网吧成了他的第二个家。从传奇到cs,我看他玩了那么久,对于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我就是怎么也学不会。刚开始认识的时候,他也玩,不过通常只是每天下班后几个小时,可是现在他几乎夜夜去网吧通宵。夜晚是女人最缺乏安全感的时间,如果夜夜都守着空床,那有他没他我的世界还有什么区别。争执之后到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毕竟日子还是要过,与其跟他在这些事情上斤斤计较,还不如做好自己的本份。我让步了,因为我没法不让步。过了25岁的女人,已经没有时日在结婚前纠缠在这些琐碎上。 到底是孩子,不让他玩,几天都提不起精神,我从家庭煮妇又要转换成知心大姐的角色,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之后都不见效,我也只好放松了管束。他如果通宵我上班前买好早餐送过去,白天他在家里补觉,夜晚又是一轮循环。心理暗示。我真的不喜欢网吧,看着网吧里清一色坐着雷打不动的孩子,感觉跟任圳越来越有距离感。他在网吧的每一个通宵,我都睡不好,已经习惯有人疼的温存,怎么还能忍受一个人。睡不好的直接影响就是第二天眼圈乌黑,没精打采。上班的时候常常神游千里答非所问。每天脑袋翁翁作响,连回家买菜做饭的兴趣都提不起了,答应陈墨的方案自然也一直没有动笔。 如果爱情让人脆弱无力,友情就显得格外温暖。maggie首先发现我的不妥,中午在餐厅跟我一块儿吃工作餐的时候,很贴心地坐过来。她仔细端详了我,无不心疼地说,男人说对女人再好也是假的,只能自己心疼自己。你看你的气色越来越差了,皮肤也不好,女人每个星期至少要跟好友上街逛一次,你呢?你又不是真到了那种嫁不掉年纪,何苦要在那棵刚泛青的树上吊死呢? 我不想,也不敢说任圳的半个不是,我不想我的生活真的成了应验别人的口舌。 e、 任圳还是跟以前一样,网游是他不可能戒掉的瘾,他的作息还是跟以前一样与我错开,我见他的机会越来越少。年底的时候单位的活动渐渐多了起来。我无瑕再分心其他,回到家里也不多话。 平安夜的晚上,公司里搞联欢,我约了任圳一起,他说已经跟人约好在网吧玩游戏。我扣掉电话,心里一片荒芜。晚会的当天maggie一身低胸晚装是全场的焦点,而我则一派灰暗地缩在角落里,不哭不笑没有表情。本想早一些离开的,但一想到回家后还要面对着冷锅冷灶冷被窝,腿脚就一步也不想挪,所以无人注目的平安夜,我也故意滞留到很晚。曲终人散的时候,我躲在办公室里酒气正醺。 陈墨是先送maggie回去的,折回来的时候看见灯居然还亮着。陈墨进来的时候我还是有意识的,我想用加班的借口来掩饰自己的失态,可是当陈墨扶住我的时候,我所有的委屈都喷薄而出。一个27岁,渴望婚姻,却握不紧爱情的女人,陡然间在那一刻特别特别的无助。我哭了个昏天黑天,陈墨却少有安慰,记忆里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你这是何苦? 陈墨的唇顺势压下来的时候,我有些慌乱。我是对他不太讨厌,但也谈不上有好感,更没有达到他有情我有意的地步,所以我还是害怕了。手机适时的爆响,已经过了12点,任圳像找不到妈妈的孩子,恐惧慢慢侵占了心头。手机响,我没有接,但是却让我一个激零地彻底清醒过来。我甩开手,飞奔下楼。 刚到楼下,任圳就拥上来,抱紧我还残留另一个男人体温的身体。我知道只有在他的拥抱里我才能感觉安全,毕竟这二十多年来,我只深爱过这一个男人。 你到哪儿去了?你到哪儿去了?我们惊讶于彼此的默契。我的双臂紧紧地攀延上去,我要用尽力气抓住属于自己的幸福。请答应,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要离开我!任圳的吻漫过一切,他点头,他承诺! f、 那天以后,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将年度计划交给陈墨,每天还是上班下班,电梯里见到会点头打招呼。任圳还是跟以前一样,奔波于我们的小家和网吧之前。我和任圳也还是像往常一样,吃饭、聊天、爱爱。每天阳台上挂着他的衬衣,内裤,袜子,背心,卫生间有他的牙刷毛巾剃须刀,连枕头上都弥漫着他的味道。突然间觉得好安心。 结婚的事,再一次被任圳提上了日程。结婚吧,他说,哪怕只是先去领个证,婚礼日后再补。你怕我跑了,不成。任圳笑,不语。 春节的时候我带任圳回家见家长,我挑的男人自然是好的,招蜂引蝶自不必说。我挑的男人,其实只是带回家给众人过过眼,日子是我跟他过,我乐意了,为人父母自然也希望自己的儿女好,谁真的会有什么意见。 春节的那几天一直奔波于一家一家的亲朋好友之间,偶尔的间隙上了下网,我的msn邮箱里多了一封新的邮件。邮件的主人是个叫nicole的女子,她比我年轻,她比我有钱,信上说她可以出6万要把任圳送到英国来,任圳只说了一句,去英国可以,但是必须带于胖胖一起去我没有等看完邮件,便点了彻底删除。邮件的事我也没有跟任何人提过。 登记的时候,我由衷地对老公说了一句话,真是委屈你了,别人或许觉得你爱我不够多,其实你只是不懂得怎么表达。如果你没跟我在一块儿,也许有更有钱的姑娘在等着你。老公捏了捏我的脸,咦,还没喝酒,怎么就醉了 我和她不一样 风骚的女人像块臭豆腐,男人都知道她臭得很,可是每个男人却都想尝。曹凡说这话的时候躺在我的身边,抽的是我闻了三年的白沙烟。他说这话的原因,是姚丽哭到我的门上,请我收留她。 姚丽是我认识快二十年的朋友,我从懂事的时候起就知道她跟我不一样。她最常说的话是,妍宝宝,你有钱吗?给我点,我会还你的。然后我看着她,把原来要用来买早点或是练习本的钱拿去换成了花花绿绿的发夹和头绳。当然我知道她根本不会记得还这些钱,可是她跟我不一样,她需要用这些东西把自己打扮得像一只花蝴蝶一样在男生们中间穿梭,而我一套绵布的长袖衣裤就能够穿好多年。 姚丽的成绩并不好,可是她漂亮,嘴巴又甜,老师喜欢她,男生们也喜欢她,选她做文娱委员(就是花蝴蝶的头儿)。 再大一点姚丽会带我一块儿去跟男生约会,因为她妈妈信任我,知道她跟我在一块儿,不会出什么乱子。可是我知道该在什么时候消失得无影无踪。第二天,她一定满脸灿烂地捧着我的脸猛啃一气,然后说,妍宝宝,我爱死你了。 做了近二十年的朋友,我太了解她,她只要转一转眼珠,我就知道她下一步想干什么。她永不会正经地去找一份工作,她需要的是一张刷不爆的金卡。 这次是因为她勾引了她的上司,被人家老婆劈头盖脸地骂到单位,连同她以前在宾馆做服务员时的风流旧事一起扔到台面,才觉得没有脸再混下去,于是两手空空地奔我而来。 妍宝宝,我知道你最心软,你不会不管我的是吗? 她敲开我家的门,像到了自己家一样,踢掉尖细的高跟鞋,一口气就蹦上了我和曹凡的双人床。 风骚的女人像块臭豆腐,男人都知道她很臭,可是还是抑止不住地想去尝。曹凡说这话的时候,姚丽躺在隔壁的客房,与我们只有一墙之遥。我翻过身去,假装什么都没有听见,可是我知道有些事是假装不了的。我了解曹凡就像我了解姚丽一样。 我和姚丽不一样,我没有那么多惹是生非的能量,我只能中规中矩地把书一本本念完,以此来考上一所好一点的学校,顺便接近更多优秀有抱负的男人,再找一个还算对眼的,早早地嫁了,从此便是一生。 我跟曹凡同学四年,结婚三年。七年的时间了解一个躺在你身边的男人已经足够。他不是很坏的人,只不过有正常男人所有的优点和缺点。只要他挑一挑眉,我就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 我真的不知道姚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欲望,要穿每一季最炫的时装配最新款的珠宝。cd的香水,兰蔻的粉底,随便去弄个头发就能够我和曹凡一个月的伙食费。甚至做ài的时候,她都会不停地要,会把自己的身体为男人打开再打开,会发出小兽般的尖叫。这是我十六岁那年,因为忘带了作业本,急匆匆跑回寝室不小心撞见的。可是正如曹凡说,男人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女人。你的样子,我的面子。看一个男人成功与否,他身边风姿妖娆的女人就是他最好的名片。 我是曹凡的名片,白衣黑裤,头发简单地束于脑后,前胸左上方配红底白字的校徽,三年如一日。 自从姚丽来了以后,每天晚上我和曹凡聊的话题只有一个中心――臭豆腐到底好不好吃。妍妍,你看你跟姚丽一样的年纪,怎么她的小屁股还是翘翘的呢我听不到,我什么都听不到。背过身去,泪悄无声息地滑落。 我和曹凡毕业后,我留校做了老师,他嫌学校清苦跳到广告公司做文案,这几年正是风生水起的时候。 白天我教我的学生大学语文,念到“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求。”的时候,有学生站起来问,是不是古人就知道男人都是好色的呢?下面一阵轰笑。 原则上是这样的。因为风骚的女人就是块臭豆腐,男人虽然知道她臭的很,但却还是偷偷摸摸地想要尝。 学生们都傻了眼地愣在那里,接着报以热烈地掌声。他们难以想像一贯不紧不慢,温文而雅的老师会说出这样暴强的话来。 妍宝宝,你应该去做个光子嫩肤,你看你的皮肤吃下了太多粉笔灰了。还有你的头发,今年流行我这样的小卷卷噢。说这话的时候,姚丽正从我家的浴室走出来,只穿了一件曹凡宽大的白衬衣,还晃动着她一头花枝乱颤的卷发。 小丽,对你来说失一次恋不用休养这么长时间吧。 怎么妍宝宝,你要赶我走吗?是不是我妨碍到你跟曹凡的好事了?姚丽的嘴角牵动着浪笑,扭着她婀娜的身姿,摇向我家的客房。妍宝宝你放心我不会住多久了,等那个小男生一租到房子我就搬了。 哪个小男生? 就是你生日那天,一起吃饭的那个。害羞得很呢!她回过头来给我意味深长的一笑。 天哪,那是雷亚,我刚考上研究生的小师弟。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姚丽她连小男生都不放过,明摆着是要老牛吃嫩草嘛。 我找到雷亚向他求证。雷亚听我说明来意,脸腾地说红了。 丽丽是不是什么都告诉你了? 雷亚这是真的吗?你们你们要在一起? 是的,师姐,我真的爱上她了。以前我认识的女孩都跟你一样,温顺善良,朴素得像百合花一样。可是丽丽和你们不同,她像一朵绽放的玫瑰,妖娆美丽,她让我知道人生是那么美好。 天哪,原来男人被爱情冲昏了头,也是如此疯狂。 可是可是她比你大啊!姚丽始终是我相交近二十年的老友,我不可能说出很重的话来,退一万步来讲,如果她这次是真的,我也希望她能幸福。 师姐,都什么年代了,年龄不是问题。我知道她是你的好朋友,你放心我会努力让她幸福的。 那但愿吧! 可是姚丽刚搬出去三天,便又杀了回来。 什么嘛,不过是让他帮我买一件宝姿外套,就像要他的命一样。男人最不可以没有两样东西。一是钱,二是胆,可是你那个小师弟偏偏这两样都没有,真倒霉。 你不会自己买吗? 有没搞错,我们是在谈恋爱,连这点小钱都花不起,那以后怎么办? 谈恋爱就是要花男人的钱吗? 谈恋爱不花男人的钱,那才是有病。 我谈恋爱的时候就没花男人的钱。 那是因为你妈没给你花男人钱的资本。 这是我和姚丽由史以来第一次激烈地争吵。我得承认,她的最后一句话真的是伤到了我。 是的,我妈妈没有给我花男人钱的资本,而且很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有。但是我妈妈教我做一个女人要有起码的自尊。 雷亚是自费考的研,家里为了他上学已经倾其所有。他一个月就只有180元的生活费,平时吃饭多打点菜,他都会心疼半天。可是他为了爱你,他自己掏钱租了房子。你要买的,他东拼西凑地借了来。可你还不满意。他为你的这些付出你都知道,都在乎吗? 妍宝宝,你不要把他说的那么可怜,他如果花不起钱,他可以不和我睡啊!不是人人都像你那么走运,能捡到一个会来事的老公的。我只是想凭自己做女人的资本过自己想要的日子,我有错吗? 姚丽终于说出来了,她终于说出几次三番赖在我家不走的原因了。你用我的毛巾,穿我的拖鞋,甚至睡我的床,我都可以装作不知道。可是你要我的老公,你让我怎么给你啊?我和你不一样,可以花枝招展地一春又一春。我有生以来,只爱过这一个男人啊! 曹凡在我说话的时候,正拿了钥匙开门进来。妍妍,你就会胡思乱想。小丽她不是那个意思。 曹凡,你闭嘴。我和姚丽的事,不用你插手。我的声音几乎是从肺里吼出来的一般。我所有的防线彻底崩溃,曹凡和姚丽被我吓到了,我从没有这样跟他们说过话。 姚丽离开地时候,眼中似有泪光,嘴唇微微地开合,却始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知道她想说的是――对不起! 很久以后传来的消息说,她终于遇到想嫁的男人,并不特别阔绰,只是又高又瘦,还有沉郁的眼波。 倒是我,自从姚丽走后,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染红火的头发,在指甲上涂满五颜六色的豆蔻。会在耳际抹致命的鸦片,甚至还学会了喝酒吸烟。 曹凡开始带我出席一些应酬的场面,我能够坦然接过别的男人抛来的媚眼,与之大声地调笑,一浪胜似一浪。任曹凡面目铁青地杵在一旁。 我已经搬到学校的单身公寓去住,拒绝再跟曹凡有任何身体的接触。一个是我从小到大的好友,一个是我深爱七年的男人,还有谁会比我更了解他们。臭豆腐人人都想尝,他曹凡何尝不是。只是你不该在我的床上,睡我的朋友,还企图叫我原谅。 老师,我们觉得我们还是更喜欢原来的你!因为你跟那些女人是不一样的。自修课上一个瘦弱的女生站起来,声音怯怯地说道。 当看到学生纯净的眼波里印出打扮得像非洲火鸡一样的自己,我终于忍不住双手掩面,痛哭失声。 他一定很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像一个歇斯底里的女巫,诅咒所有的爱情。每一个爱情都是失败的,不是失败于欲求不得的朝思暮想里,就是失败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相看两厌里。 我从辞掉最后一份工作到现在已经闲在家里三个月了,连方便面也从一块五一包的,降为六毛钱一包。 米诺的电话打来的正是时候。“乔,我们公司接了一个广告,需要有人写广告的软文发在手机上做连载故事宣传。虽然千字只有50,但对方是大公司,如果合作的顺利,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就第一个想到你了。” 别说千字50,哪怕千字5块,只要给钱我就写啊。谁让我的小说卖不出去。我需要钱,只有钱才能让我感觉安全。 我打开电脑,感受久违的指间飞舞的快乐。电脑是我的爱人,我用我的手指轻抚着它的身体,它热烈地回应着,创造出我所要的愉悦来。 广告软文在手机上推广以后效果居然不错。我本来是文字的天才,只要给我适合的土壤我就能开出惊艳的绝色。最重要的是对方的稿费付得非常及时,交清了房租杂费,竟然略有盈余,我又可以恢复到吃一块五的方便面的水准。 乔,对方的老总对你的软文非常喜欢,想约你见个面,好进一步谈下面合作的事情。米诺在电话里压低了声音说,不过自己保重,林放可是众人皆知的gay,凡是他单独约见的女人,准没什么好事。 去,为什么不去。我连穷都不怕,还怕什么gay。 涂了透明的唇彩,粉红的嘴唇不需要多余的颜色,只欠些滋润。素色的衣裙不华贵至少干净,头发温柔地垂下来,配一脸浅浅的笑,镜子里的女人有一张永远长不大的娃娃脸。 林放的司机准时开车来接我。车在香格里拉餐厅门前停下,服务生彬彬有礼地拉开车门,引我到餐厅最里面的座位。那个米诺口中花名在外的男人此刻正安静地坐在一边闭目养神。一套深色的范思哲,空气里游丝般恬静安详的气息,一切都恰到好处。太优秀的男人应该是寂寞的,他们往往对女人失望,于是就会从同性那里寻找些许慰藉。 林先生,楚小姐来了。他睁开眼睛,只匆匆地扫了我一眼,眼光清洌。 你好,我是楚乔 楚小姐,你就不要自我介绍了吧。林放一边打断我的话,一边很绅士地帮我拉开椅子。并示意旁边给我递上一杯水 楚乔,o型白羊座,江苏苏州人氏,身高167cm,体重52公斤,南京大学公共关系学院毕业。暂时独居无男友。经常变换工作,现以文为生。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素食主义者。喜欢看动画片、发呆加臆想。喜欢的宠物是猫,喜欢的颜色是蓝色白色和黑色。且根据我手上的这份体检报告来看,你应该还是处女 一口水,呛在喉咙里,咽了几次都咽不下去,终于把对面的穿范思哲的林放喷了一身。那个谁?林放是吧,你到底想干嘛? 楚小姐你不要紧张,我只是想要进一步地跟你合作,所以想对你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我并不认为打探个人隐私是为了增进彼此的合作。我知道我开始愤怒了。 这样吧,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们共进晚餐之后来讨论一下,这份年薪十万的合同。我敢说,这是我所见到的最荒唐的合同。你可以考虑一下,其实这对你并不会影响什么,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合同期满后,我会帮你换个身份证,送你到国外,这样就没有人认识你,也没有人知道你做了林放一年的合法妻子。――换种话说,十万的代价就是一年的自由,再搭上自己一生的清白来跟林放签一份结婚全同。 林先生,我是很穷,而且我也承认自己是一个媚俗的女人,见钱眼开。但十万,你不觉得便宜了点吗?何况我不是你想要的那种人。 我只是需要一个人用一年的时间来扮演一个太太的角色,如此而已。 可是那么多女人,为什么是我? 因为我个人觉得一个到了25岁还守身如玉的女人,对于自己的身体应该是非常爱惜的,不会随便为一些世俗的欲望出卖自己。而且我只是需要一个挂名的太太,如果是处女的话会省去很多麻烦。 那那你是怎么弄到那个体检报告的? 米诺一直说你是一个有着童话气质的人,现在我终于明白她所指的什么了。亲爱的小姐,你以为保险公司好好地会有什么全套免费体检赠送吗? 那我还是得考虑考虑。 好的,三天之内你考虑好了,打电话给我。林放双手将名片递过来。并且我保证合同的内容只限我们两个人知道,如果被第三人知道,这份合同就将作为无效合同。 林放的车稳稳地在我家楼下,他从车窗里探出身子来,三天后,我等你电话。 我需要钱,真的非常需要。十万块对林放这种有钱人可能算不了什么,可是对于我,这些钱显得多么弥足珍贵。如果真的如他所说,一年以后,我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而且以我现在的状态,是没有其它途径一年挣上十万块的。三天后,我决定给林放打电话。可没等我把电话拨过去,林放就已经把电话打了过来,你什么时候来试婚纱?满是胜券在握的口气。他算准了,是的他就是算准了,我一定会为那笔钱动心。我不过是用一年的时间挂一个林太的头衔,几乎是无本万利的生意。有了那笔钱,我可以把我的小说印出来,我可以做许多我一直想做的事情。 什么?你要跟林放结婚?这怎么可能?米诺在电话里尖叫。你明知道他是你不是看到火炕还要往里跳吧! 米诺,你知道的,我需要钱,我也需要把我的书印出来。 不管你了,你这个疯女人,以后别说我没拉你。 扮演了林放的准未婚妻,双方见家长自然就是必备的功课。林放我是不担心的,他来我家求婚的那天,所有的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都来了。“我就说小乔耳垂厚,肯定是大富大贵的。” 林放确是很会办事的人,他的表面功夫,让我的父母挣足了面子,对于这样的女婿,任谁也不会不满意。 原以为那些有钱有地位的人,是看不上我们这样的小职员的,可是没想到林放的父母对我却是异常和蔼。“小乔,林放的选择,就是我们的选择。能够让林放动心,踏进我们林家大门的女孩一定非比寻常。你们结婚以后,林氏企业以后的工作就全权交给林放了,我们也可以放心地去环游世界了。” 可能是爱屋及乌的缘故,两们老人家动用自己一切的能力把这个林氏企业的婚礼,办得豪华的超乎所有人的想像。我甚至偷偷想,就算以后再不结婚了,女人这一生怕也是够了。所有的人在羡慕我吊到了金龟婿的同时,眼光也不是没有异样的。小报还把我炒成典型的现代版灰姑娘,八卦杂志还对我的种种猜测也无非是我爱慕虚荣之类,我不在乎。我是在挣属于自己的钱。有钱了就是大爷。 婚礼当天的晚上,第一次要和林放独处一室,仗着合同撑腰,开始也不觉得害怕。他的一帮哥们抓着他不放,非要到洞房来看新人作亲密接触。任我怎么推脱,众人就是不罢休。林放也跟在后面说好话。“你们待会儿怎么亲热是你们的事,可是现在起码得亲一个给我们看吧。”我立刻面红耳赤,吓得连连后退。众人跟着起哄,林放抢先一步伏在我的耳边小声说,你要是不配合,他们就不会走,到时候下不来台的是你自己。说罢,不等我反应,一把搂上我的腰,重重地给了我一个长达三分钟的深吻。曾听说每个人的初吻都是甜的,林放这样的人早已经不可能还有初吻,可是为什么我竟尝了淡淡的甜蜜。 人群在林放的动员下一哄而散,我还愣在那里透不过气来。新婚第一夜,两个人不能明目张胆地分床而睡,所以就各自裹着喜被,扭捏着躺在一起。我没敢去看他睡得怎样,总之自己是一夜没睡,就盯着天花板眼巴巴地过了一夜。 结婚以后的林放安静得出奇,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吃过晚饭,我校对稿子,他就看电视,平常得像任何一个居家男人。没有绯闻,没有艳遇,甚至连打到家来的陌生电话都没有。 连米诺都说那是回光返照,千万不要被一时的假象所迷惑。 日子久了,我还是能感觉到林放的异样。他并不像我们常见的那一类人,去一些特别的酒吧,有自己固定的朋友圈什么的,我甚至怀疑那一个传说中在男人堆里打滚的林放是不是确有其人。 凭借林太的头衔,我的第一书他一定很爱你顺利地出版了。一上市就被各家媒体作为新书推荐。一个平常女子嫁入豪门,又出了一本书,这里面似乎有无穷的隐私可挖。书被越炒越热,越热越炒,我着实狠狠地赚了一笔。与林放的低调相比,各种的新书发布会,记者见面会,让我在媒体前频频亮相。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我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叫我楚小姐,而不是林太太。 做完电台的一个访谈节目,已经是深夜,我悄悄地推开家门,林放并没有睡,他居然在看我的小说。 “上学的时候女孩不知道从哪里看到说,只要男孩送了一只杯子给女孩,就代表男孩会疼这个女孩整整一辈子。 女孩生日前夕,一个男孩问她想要什么,她还是不假思索地说了,我想要个杯子。他又问你想要什么样的,玻璃的,陶瓷的,水晶的,塑料的,还是木制的? 随你,我就要个杯子,能喝水的就行。女孩淡淡地应着,内心的波澜一遍遍敲击着心底最后的防线。 好的,我看到好看的就买给你。 一只杯子真的能够装得下满满一辈子的幸福吗?可是女孩还是没缘由的开心起来,于是她每天开始用纸杯喝水,她在等着她的杯子。 女孩的生日很快就到了,那天他同学结婚,他去做伴郎结婚喝多了,所以他没来。 他们毕业的时候,大家都在为找工作四处奔波,他来到另外的城市,心里烦得很,女孩没敢打扰他,不敢把电话拨过去,问他要一只微不足道的杯子。 女孩还是一直保持着用纸杯喝水,有人问起,她只推说是方便。 这样一拖再拖已经是年底,女孩知道男孩再也不会送她杯子了,早已记了她这个不是红颜的知己。每想一遍,心就冷似一遍,纵裹在厚厚的被子里,还是在午夜瑟瑟发抖。 新的一年,大家都收到很多漂亮的卡片。女孩也收到一张,印着一个晶莹的玻璃杯子,杯子下面压着的纸片上的“勿忘我!”三个字,在杯底的水晕中一圈一圈的荡开。 “我终于给你买到了一个漂亮的杯子。”他的短信只有一句话。然而女孩却感觉整个春天都来了。 女孩立刻飞奔到他所在的城市。下了车的第一件事是打电话给他。 女孩从白天等到黑夜,从期盼等到绝望,他终没有来。她听见了心底里面玻璃杯摔在地上的声音,然后转身走了。 女孩刚刚回到家,就接到医院里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说,有一个男孩让她去取她的杯子。 女孩在男孩的家看到了满满一面墙的杯子,玻璃的,陶瓷的,水晶的,塑料的,木制的每到一家小店,男孩都要问人家有没有漂亮的杯子。结果买来了都不满意,于是就攒下了满满一面墙的杯子。 男孩带着最中意的一只杯子去接她。小偷盯上了他,他给了他们钱,但他们只看上了他揣在怀里的东西。谁也不相信那只是一只普通杯子,他不给,他们就抢。杯子摔碎在红的鲜血里。 溅了一地。 女孩这时才明白男孩对她的感情,拼命地摇晃着男孩的胳膊求他醒过来,可是男孩却依然躺在冰冷的医院里没有任何反应。” 他一定很爱你还算是一部好的爱情小说,至少能骗几滴读者的眼泪。不过我想知道,有没有人送过你杯子。 我相信以后一定会有的。我努力地维持着镇定,虽然林放的问题已经将我击得溃不成军。 最近一段时间,我的心情特别好,一想到还有一个月,我就要自由了。我可以拿着我的十万块,远走高飞,脸上的喜悦就会止不住地溢出来,天天拉着米诺陪我一起去疯。 四月的中旬,林放主动提出要请我吃饭,为我庆祝即将恢复自由之身,我当然欣然接受。有钱真是好,在最高档的餐厅也可以享受二人世界。烛光,牛排,香槟,音乐,一切的一切,让我尽情的陶醉其中。林放很绅士地伸出手来,邀我共舞一曲,一年的相处,我们已经有了默契,心领神会地配合,让我们天衣无缝。我高兴,于是就忍不住地多喝了一点点。 林放开车,林放扶我上楼,林放拿手放在我的额头上,林放的眼睛,林放的嘴唇紧要关头,我还是一个激零地坐了起来。对不起林先生,我们是有合同的。 难道做我林放的女人就真的这么丢人吗?告诉你我不是gay,我只是不想女人为了钱而靠近我,不想!如果想要,什么样的女人不是任我随便挑? 可是对于我,你确实是明码标价的! 是,因为我需要尽快地找一个家底清白的女孩向所我的父母交待。让他们知道,我有正常的性取向。 我有多喜欢钱,你也是知道的! 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钱,就不应该为了一个半死不知的人,牺牲林太太这价值连城的头衔。他就真的这么爱你,值得你为他付出这么多? 林放知道,原来林放什么都知道!我跌坐在沙发里,早已经泪流满面。 我终于带林放去见了曹芃。曹芃还是像个孩子一样安静地躺在床上。每一次手指轻轻拂过他削瘦的脸,我都有一种想要流泪的感觉。你快点醒来吧,你醒来以后,我再不跟你要杯子了,只要你能够好好的。我已经把我们的故事印了出来,我会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给你听,我知道你能够听得到。我已经有钱了,我可以全心全意地为你治病 三年了,几乎所有的人都劝我放弃,可是我不能。曹芃躺在这里一天,我就心存着一个希望,一个相濡以沫,生死与共的希望,一个至死不渝的爱情希望。如果有一天曹芃真的不见了,那我要到哪里去寻我的希望。 听着我的泣不成声,林放的眼睛红红的,他拍拍我的肩膀,能让一个女人对他这样痴情,那不用想也知道,当初他也一定很爱很爱你。好吧,你很快就要自由了,没有人能够打碎你的希望。林放把一个礼品盒交到我的手上,弯下腰,俯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不过最后我还是想要说一句,林太太,祝你生日快乐!” 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只可爱的心型陶瓷杯,杯底纤细的小字写的是,我爱楚乔。林放!等我泪眼婆娑地回过神来,林放早已经不知了去向。 2004年9月14日星期二于西安 幸福的杯子 她爱了他那么多年,小学六年,中学六年。大学还要一路跟着来,报同一所学校,选同一个专业。她不敢奢望有一天会成为他的新娘,她只会抬头仰望,看着他英俊的脸庞,叫他哥哥,她希望能以树的姿遥望最爱的人慢慢地成长。 她生日前夕,他问她想要什么,她不假思索地说,我想要个杯子。一个杯子,装进的是满满一辈子的幸福啊!他又问她想要什么样的,玻璃的,陶瓷的,水晶的,塑料的,还是木头的? “随你,我就要个杯子,能喝水的就行。”她淡淡地应着,内心的波澜一遍遍敲击着心底最后的防线。 “好的,我看到好看的就买给你。”有了他的这句话,她还是没缘由的开心起来,于是她每天开始用纸杯喝水,她在等着他给她的杯子。 她的生日很快到了,那天他的同学结婚,他去做伴郎。结果喝多了,所以他没来。她不是没有失落的。 七月的天空,白云朵朵,蓝空欲滴。毕业后的他们,都在为找工作四处奔波。他来到另外的城市白手起家,有时浓黑的夜里,只看到他唇边的星光点点。她不敢打扰他,不敢把电话拨过去,问他要一只微不足道的杯子。于是她留在了自己的城市。 她还是一直保持着用纸杯喝水的习惯,有人问起,她只推说是方便。 这样一拖再拖已经是年底,杯子的事,她再也没有提。她想,或许他早已忘记了她这个不是红颜的知己。每想一遍,心就冷似一遍,纵裹在厚厚的被子里,还是在午夜瑟瑟发抖。 新的一年,周围的人都收到很多漂亮的卡片。她也收到一张,上面印着一个晶莹的杯子,杯子下面压着的纸片上的“勿忘我!”三个字,在杯底的水晕中一圈一圈的荡开。“我终于给你买到了一个漂亮的杯子。”他只有这一句话。然而她的整个春天就来了。 她立刻飞奔到他所在的城市。下了车的第一件事是打电话给他。 电话那边无人是机械的女音,一遍又一遍。她从白天等到黑夜,从期盼等到绝望,他终是没有来。她听见心底里面玻璃杯摔在地上的声音,然后转身走了。 她刚刚回到家,就接到医院里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说,有一个男孩让她去取杯子。 她在他住的地方看到了满满一面墙的杯子,玻璃的,陶瓷的,水晶的,塑料的,木头的每到一家精致的小店,他都要问人家有没有漂亮的杯子。结果买来了都不满意,于是就攒下了满满一面墙的杯子。她爱了他那么多年,小学六年,中学六年,大学还要固执地一路跟了来,他不是不知。可是他不能随便捧着一个杯子就去许她将来。爱一个人就是要给她最好的。 他终于挑到一只最中意的杯子,视若珍宝地揣在怀里去车站接她,却被小偷盯上。他给了他们钱,但他们看上了他揣在怀里的东西。谁也不相信那只是一只普通杯子,他不给,他们就抢。杯子摔碎在红的鲜血里。溅了一地。 她见到他的时候,他削瘦的脸庞深陷在白色的病床里。她哭着摇着他的胳膊,求他醒过来。只要能醒过来,她答应再不跟他要什么杯子。 她每天都来看他,陪他说话,帮他剪指甲,擦拭身体,风雨不改。几乎所有的人都劝她放弃,可是她明白只要他躺在这里一天,她就心存着一个希望,一个至死不渝的爱情希望。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不见了,那没有了希望,她还可以相信什么呢? 他生日的时候,她买了一只很普通的陶瓷杯子,杯身的两侧都有手柄,双手捧着贴在胸口,抿一口茶,让浅浅的温暖蔓延全身。再用温润的嘴唇贴上他的嘴唇,其实再普通的杯子都以喝出相濡以沫的幸福味道! 狐 以她百年的根基,哪里看得透我就是传说中媚行千年的飞狐。可纵然千世的修行,也无非求一朝风平浪静的淡定,以此来完结一段尘世的宿缘。 --题记 我是25岁上网写字的女人,不吸烟,不喝酒,不泡吧,不在任何公开场合露面,每天守在空大的房子里为我最心爱的男人洗衣做饭,做饭洗衣。 他熟睡的深夜,我用电脑敲下一行行富足安宁的句子。字里行间满浸的是柴米油盐的温馨。在一个叫“写手”的庞大圈子里,我用干净的文字特立独行。很多人读我的文字,这使得我有更充足的方式,来疼惜我最爱的一个只会画画的男人,他有傻得可爱的名字――秕谷子,瘪凹青涩的谷子,嚼在嘴里是单纯稚嫩的香。 谷子,俊眉朗目,才情横溢。他不喜欢用电脑,只喜欢在地上平铺一张大的白纸,握短短的铅笔,说要画下我的每一个可爱的样子。哭泣的小猪,微笑的小猪,生气的小猪,撒娇的小猪全世界只有这一个男人叫我小猪,简单无辜的动物,被粗糙的饲养,完整地付出。 我偷偷地把他的画扫到电脑上,配到我的文章里,图文并茂的感情,显得更加真挚丰富,常常令其他的写手汗颜到无地自容的地步。我珍藏起谷子的每一张底稿,那是我们至死不渝见证。 配了图的文字,更加好卖。渐渐的他也有自己的稿约飞来。我开始帮他筹备自己独立的绘画工作室,异常忙碌。 “小猪,你醒了没?”他捏捏我的鼻子,我皱起眉头,撅撅小嘴。“小猪,我要去济南参加动漫展,你乖乖在家,吃好睡好,回来再疼你。”我伸出白嫩的手臂勾住他的脖子,他把脸贴上我的脸颊,我深深呼吸,鼻腔中满嗅着他熟悉的气息。“谷子,你要什么时候回来?”“乖,就三五天。”他亲亲我的额头,轻轻地关门下楼。我爬上阳台,偷偷地掀开窗帘的一角,看他消失在小区的尽头,思念顿时喷薄而出,如新掘的泉。 谷子不在的几天,白天到深夜,我坐在电脑前码我自己的小说。每写完一段,我会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出来,心疼倍至。谷子走后,故事便急剧地向悲情路线演绎。为小说最后的结局,几乎让我头疼欲裂。因为早和谷子约好,这一部小说完成的时候,他才能正式地将戒指套上我右手的无名指。 有人从身后轻轻地环抱,温暖熟悉的感觉。“小猪,想我了没?”我就势窝在他的怀里,整个人缠了上去,又亲又抱。却突然看见谷子身后还站着一个红了脸的女子。 “小猪,她是我在动漫展上认识的女孩,懂一点画,也懂一点文字。工作室刚刚筹建,我们可以让她帮着整理脚本。”女孩低眉顺眼,不说一句话,仿佛她的生杀大权,仅在我的一念之间。 “你叫什么?”“胡玫。”她抬起灵动的眸子,只这一眼,仿若百年前匆匆的一瞥,应该是似曾相识,所以心生怜爱。“工作室也确实需要帮手。”谷子轻吐一口气,笑笑地对胡玫说:“都说了,我们家小猪,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我留下她,留下心里的惴惴不安。 工作室组建的初期,还是由谷子四处推单为主,屡退屡败,不会新鲜。于是我不得不暂时放下自己心爱的,疯狂地接下约稿,一篇一篇还我欠下许久的文债。胡玫留下来,帮我们洗衣做饭。甚至,她把谷子的衣服,洗得比我更加干净整洁。做的饭菜也越来越合谷子口味。哪怕当着谷子的面,我也从不吝惜赞美。“玫真是聪明又勤快的女子,让人不由得喜欢。”她依旧抬起灵动的眸子,飞快地扫谷子一眼,谷子低头吃饭,喏喏地应着。 我泡一杯咖啡的时间,回来看到胡玫呆呆地坐在电脑前,目光停滞。“玫,你怎么了?” “你就是千媚?那个报纸杂志上最鲜亮的名字?”她几乎用尽最复杂最夸张的表情。 “只要你写的比我好,任何人都可以是千媚。”我呷一口咖啡“我只是习惯在每篇文字完结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写下千媚的名字。当一个女人深爱着一个男人的时候,笔下的任何一个字都可以千娇百媚。 胡玫如我的夸奖,是聪明勤快的女子,任何事物只要稍加指点 ,就能够做到极好。我倾尽所有,文字、电脑、网络,还有谷子。教我所知所会。交谈之中,我能感觉到她对文字独特的悟性。 渐或,她拿来自己的文字给我看。其实本就是灵气逼人的女子,自然也是字字碧玉。可她还是说更喜欢我的文笔。她直呼我的名字千媚,说千媚,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像你这们有名?我笑,你想,就可以。 谷子的工作室渐渐有了起色,绘图的单子越接越多。 白天,我坐在凌乱的工作室角落,看他和胡玫的身影来回穿梭。三个人在一起吃饭的机会越来越少。偶尔碰上,沉默回应沉默。 我还是习惯在深夜写手,享受才思泉涌的快乐。累了,就趴在电脑桌上睡一小会儿。 半夜,我被伴随着瓷器落地的一声尖叫惊醒。胡玫热完一杯滚烫的牛奶,从厨房端出来,说要送来给我喝。却不小心被电脑的电源线绊倒,摔在地上。 谷子飞快地奔向胡玫,她的手臂早已经腥红一片。而我抱着电脑开始浑身发抖,因为它根本不只是突然断电那么简单。立即插上电源,可还是来不及,伴随着电脑痛苦的嘶鸣,硬盘上我所有的小说和文章已经永久消失,无法恢复。 “你怎么可以这么不小心,你知道的,那部小说于我,就像命一样啊!”我撕破自己的好脾气,愤怒到极点。谷子抱起胡玫“没想到,你是这样冷血的人。人重要,还是你虚构的小说重要?”以他对电脑的理解,听不进我任何的解释。他用最快的速度送胡玫去了医院。剩下我一个人面目灰白,嘴唇发紫地抱着电脑,几近窒息,随时休克。只是,只是,我没有落一滴泪。 一天,两天,三天他们没有回来。事实明摆,是我该离开。 两个月后,圈子冒出一个新锐的写手,迅速窜红。由秕谷子工作室出资发行的第一本小说,就已经买到5万册,人气节节攀升,只是作为出资方的秕谷子,却没有收到一分钱。而他自己的工作室,却因为电脑里的全部底稿都遭到损坏,不能按时交稿,必须赔偿大笔的违约金。 新锐写手来到我所在的城市签名售书的那一天,我排队等了很久。她戴了黑黑的墨镜,再看不到她灵动的眸子。她笔尖轻点,飞快地在质地精细的扉页上,留下名字――胡玫。 秕谷子工作室在正式宣布解散的前一天,他的客户收到了上百幅谷子手绘稿的复印件。客户决定不再追究。秕谷子的品牌又重新擦亮,光彩奕奕。新锐作者决心要将炒作进行到底,举行记者招待会,欲揭发秕谷子工作室剽窃她的创意,并试图通过包养方式达到控制她人生自由的丑恶黑幕。 第一次,我站在闪烁的镁光灯中,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千媚。台上的女主角摘掉墨镜,灵动的眸子,死一般的沉寂。 秕谷子每一幅手稿的背后,白纸黑字,是我小说狐改了又改的初稿。每一张,写着千媚千媚,标注日期,清清楚楚。 电脑里的小说,固然是我命一样的珍贵。然,女人只有在自己最心爱男人的滋养下,才能写下千娇百媚的文字。而她甚至等不急我看我给故事配的最后结局。 胡玫的记者招待会,变成了我的新书发布会。激愤的人群中,为我爆以如潮的掌声。我提笔写下狐最后的句子: 百年前山中草丛匆匆的一瞥,灵动的眸子里闪出和我同样的渴望。只是以她百年的根基,哪里能够看透,我就是传说中媚行千年的飞狐。 深山中千辛万苦的修炼,我苍白的生命,每日只以瘪凹青涩的谷子作为滋养,嚼在口中满是稚嫩的香。 再有悟性的灵兽,也只能等到熬尽千年的修炼,才能了然,纵有这千年的道行,飞狐千年,媚行人间,也无非只求一朝风平浪静的淡定,以此来完结一段尘世的宿缘。 2004。4。26凌晨 我们都是干净的 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  我从一座城市飘向另一座城市,寻找写作的灵感,再供养我世俗的欲望。我不喜欢那种生根的感觉,那样我会腐烂。 陌生的城市,我需要暂时寄居的壳。把电话拨过去,是一个女孩细小的声音。“请问是叶紫蕊吗?嗯,因为你有好听的名字,所以想看你在网上说的房子。” 叶紫蕊,真是好听的名字,任何人嘴里吐出这三个字,都会口舌生香。 是一套又空又大的房子,很大的阳台,落地的玻璃窗,挂浅蓝的窗帘。明媚阳光的样子,我喜欢。 “一个月1200贵了。”“是很贵。”我看着眼前这个苍白纤细的女子,她长发垂肩,素衣布裙。“没有办法,按揭买下时,所有的钱都付了首期,我需要钱,用来结婚。”她指着照片上那个阳光的男人告诉我,海风吹起那个男人的白色衬衫,像他洁白的翅膀。我说,你别在到网上打广告了,这房子我租了。 一心一意只想嫁掉的女人是让我感动的,纵然漂泊的生活,已经使得我对男人死心,对婚姻绝望,但我还是愿意看到,身边更多的女人能够幸福地嫁掉,能够有她们自己坚实可靠的男人。 “不准吸烟、不准喝酒、不准接电话、不准带男人回来过夜,不准把厨房弄得满是油烟、不准把外面的泥土带到家里来、不准把内衣裤随便晾在家里”租房协议上,她列举的一大堆不准,让我窒息。难怪你的房子会租不出去,贵倒在其次,恐怕除了我,没人能够受得了你。叶紫蕊,一个有着洁癖的小女人,我暗下猜想。 陷在松软的大床上,每天睡到自然醒。桌上会有紫蕊给我留下的豆浆油条,等着我来美美地吃。日子过得舒适又滋润。 观察了几天之后,我肯定叶紫蕊是某个写字楼里朝九晚五的小白领,每天穿着深色的工作服上下班,头发简单地束在脑后,勇敢地素着一张俏脸,买最便宜的蔬菜,甚至连炒菜多放了几滴油,她都会心痛地自责许久。她太省了。 一天吃过晚饭,她把里里外外擦拭得一尘不染之后,说是找到一份兼职,会很晚才回来。“好的,好的!”我微笑着答应,我也有自己的生活,不想被任何人打扰。 她出门,我立刻拿出抱出藏在房间里的啤酒,拉网上线,雀跃着到各种人声鼎沸的坛子里,呼朋引伴。我到任何城市都不缺少朋友,只要愿意。 喧嚣过后,凌晨的网络,死一般地沉寂。紫蕊还没有回来,没有人说话,寂寞开始一遍又一遍地骚扰。结婚,不是不想,是找不到那个对的人。我死心的只是男人,不是爱。 “某女征婚,非诚勿扰!第一个跟贴的不丑不傻不矮不胖不穷不老的未婚男士,将有机会与本姑娘亲密接触。”我把征婚的贴子,挂到那座城市的门户网站,并贴在最醒目论坛里招摇,看一下时间,凌晨1:09。 仰头,舌尖将觅到的最后一滴啤酒送进冰凉的胃,1:10“哈哈,我排了第一,某男俊美聪慧挺拔健美年轻富有,欲和某姑娘亲密接触,后面跟贴同意得请举手!”跟贴的id是许哲,我笑,因为嗅到同样的寂寞。 紫蕊回来,脸上堆着疲惫和劣质的油彩。我像做错了事的孩子,在她发作之前,偷偷地溜回房间,熄灯睡觉。 紫蕊依然每晚很晚回来,我和许哲已经在坛子里双进双出,俨然一对幸福的人,互相消磨着对方的寂寞。见面是必然,我不是没有信用的人。 当我们在论坛里“结婚”的半个月后,约了许哲出来。如果一切如他所说,我会留下来给他甜美的微笑,如果货不对版,我穿了轻便的北京布鞋,可以拔腿就跑。 见到许哲的时候,他完全不像一只昼伏夜出的兽,一副明媚健康的样子。“怎么样,秦艾,我还不算是又胖又矮又丑又老吧?”许哲是好看又干净的男人,有清晰的轮廓,靠近的时候,衣物间还散发出刚刚清洗过的洁净体香,纵然是在很暗的夜里,那也是个能发出光亮的人。要命的是他居然很高,抬头仰望,会有羞涩的晕眩在心底荡漾。低下了头,听他在我的头顶笑声朗朗。 “你很英俊,女人都喜欢英俊的男人,我也一样。”我从不吝惜对男人的赞美,因为从不遮掩,所以彼此感觉安全。 “秦艾你是只会躲在网上招摇着风情的女人,网下却只剩下小家碧玉的婉约。”我立刻抢过许哲递过来的一盒烟,抽出一枝,叨在唇边,再挽过他的胳膊“那弟弟,你说真正的风情该是怎样的?”“呵,小丫头,我的脸是骗人的,我可能要大你许多。”许哲露出很白的牙齿,伸手将我的手裹进他的衣袋里。 “你不失望吗?我可不算是美女。”我眯眯着眼睛,花痴一样地看他。“我还等着和某姑娘亲密接触呢!”我咬了咬嘴唇,狠狠地掐了他的胳膊。他咧咧嘴,傻呵呵拖着我走了。 我并不是好的演员,需要一点小酒来缓和气氛,接着装疯卖傻。我拉许哲到就近的一个酒吧,它有美美的名字--“月光下” “月光下”满满地晃动着人影,中间的小舞台上一群跳艳舞的女孩,穿很少的衣裳,整张脸都淹没在劣质的油彩之下,紫光灯中她们晃着苍白的身体,不停地扭来扭去。 人群中,许哲下意识地把我护在怀里,两个人挤到了吧台边,要了最烈的酒。 “切,这种浑身没料,甘蔗一样的女人也要上台扭,”台下嘘声四起。我顺着台下男人们指点的方向,看到队列里最左边的一个女孩,她纤细的身体像一朵摇曳在风中的雏菊花。仔细地看去,那女孩的眉眼似乎是我所熟悉。 透过密密的人群,女孩似乎也看到了我,眼神立刻慌乱起来。匆匆逃到了后台,我追过去。“叶紫蕊,紫蕊是你吗?”女孩纤弱的身影很快就被人群挤散。 “秦艾,你认识她?”许哲察觉我的异样。“可能认错人了”因为心里满装着那个女孩慌乱的眼神和纤弱的身影,纵然男色当前也再没了纠缠的心思,我让他送我回家。 叶紫蕊还没有回来。我傻坐在客厅,烧完许哲给我所有的烟。半夜,紫蕊轻轻地开门进来。 “为什么没睡,还在家里抽烟?” “紫蕊,告诉我那个跳艳舞的女孩不是你。” “秦艾,我需要钱,我要结婚!” “那要娶你的男人呢?他忍心让自己的未婚妻,跳着大腿舞来为他布置新房?” “他是海员,在海上拿命换钱,然后一分一分地寄回来,等着结婚。秦艾,他飘泊在海上,看不到陆地,每次听着我这边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嘟的回音,他会觉得踏实安全,但电话费好贵,所以每响一次,只是报一声平安,我怎么舍得接。我们还清房子的尾款,还说要给我买一个好一点的钻戒,”叶紫蕊下意识地摸了摸右手的无名指,泪痕下的脸庞,却有一抹不易察觉的红晕飞过。“40万,只要存够40万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傻紫蕊什么样的男人,都不值得你这样甘心情愿地作践自己?” “秦艾很多事,你不明白。” 从劝说到争吵,叶紫蕊就是不愿放弃那份不耻的“兼职” “叶紫蕊,我可以不管,可是他不能不管吧?”我指着像册里那个叫沈明飞的,穿白色衬衫的男人冲她嚷。“叶紫蕊,他会接受你用这种方式挣来的脏钱吗?”我收拾了东西,不再回头看。 “秦艾,连你也看出来了,我脏,真的很脏,不管我怎么样努力地洗,永远都不可能是干净的。”“秦艾你知道吗,我早就不是干净的了。” 高三的晚自习总是下得很晚,夜晚暖暖的春风里,荡漾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躁动。高一进校时量身定做的校服,到了高三还套在紫蕊的身上,只是已微微地紧,胸部被挣得满满。于是她的胸前永远抱着一本书,低着头,在男生们火辣的眼光中,匆匆走过。她是害羞且矜持的,所以她拒绝了所有男生送她回家的美意,一个人消失在深深的小巷。 紫蕊抱着我,早已经泪流满面:“秦艾,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是几个人,三个、五个或者更多。我只知道我已经流干了身体里面的最后一滴血,他们狼一样的扑上来,用爪牙撕裂我的衣服和身体,任何挣扎和尖叫都是徒劳的。我像一张雪白的纸,被狠命地撕扯、揉碎、践踏,直至满身的血污,才被无情地扔在地上。”我拥紧在我怀中瑟瑟发抖的叶紫蕊,心里的口子又流出新鲜的疼。 “秦艾,我早就不干净了,如果沈明飞没有正好路过,早在那个夜晚我就已经死了。” 沈明飞是隔壁班沉默的男生,因为老师留堂,所以走得比所有的人都晚。路过小巷,他看到了地上的叶紫蕊,就立即用自己的衣服包起她送到医院。 从此那个夜晚成了叶紫蕊和沈明飞永远的秘密。“我在医院害怕极了,是他一直陪着我,而且他说会永远陪着我。秦艾我浑身都已经不干净了,还介意在别人用眼睛看吗?” 40万,一个女人残留的幸福仅值40万,如果我有,我会毫不犹豫地借给她,可是我有吗?我没有,所以我不能阻止叶紫蕊每天去“月光下”我捧出我所有高级的化妆品“用我的吧,别在结婚之前,就让那些东西把皮肤弄坏了。” 紫蕊流着泪睡着的时候,偶尔还轻轻地叫着秦艾,说秦艾帮帮我,不要告诉他。 网络上陆陆续续地知道,许哲有一家小设计公司,自己做着老板,过着丰衣足食的小日子。我把紫蕊的故事打在屏幕上,泪流满面地给许哲传过去。“许哲,借我40万好不好?” “秦艾,如果那个夜里的女孩是你,我也会拿着40万来娶你,等我。” 有很久许哲都没有再上网,每天我一个人关在空大的房子里,拼命地写作,我一定要亲眼看到紫蕊做最美丽的新娘,亲手为她披圣洁的新娘纱。 电话总是一次一次打断我灵感的思路,虽然紫蕊关照过,沈明飞打的海事电话会很贵,但我实在不能容忍他用如此之多的“想念”来打断我为他们铺就的幸福之路。 “沈明飞吗?紫蕊不在” 电话那头却传来沉重的声音:“是叶紫蕊吧,我们很不幸地通知你,沈明飞同志所在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台风,他因为抢救贵重物品而不幸溺水身亡。” “你没有弄错吧?”我尖声地叫了起来。 “怎么会弄错,沈阳的沈,明白的明,飞机的飞,就是沈明飞那个一天到晚想着结婚的穷小子,为了拿老板几千块的奖金,以为自己水性好,就命也不要地跳下去” 我戒掉了网络,我等不及许哲的40万,我得自己想办法。为了不引人注目,每天晚上,我在脸上涂满了色彩,妖艳得像最普通的坐台女子,去月光下,躲在最暗的角落里陪着叶紫蕊,因为知道她看到我还是会异常紧张。 只是我不知道还有一双双眼睛在盯着,躲在黑暗里的我。我一口一口抿着高脚杯里暗红的液体,一个肥厚的嘴唇凑近我的耳朵,喷着烟酒混合的气味,发出令我作呕的声音“小姐,多少钱哪?”我笑,极妩媚“你出不起。”他利索地掏出两撂人民币扔在桌子上“开个价吧,还没有有我玩不起的妞儿。” “40万,40万你有吗?” “靠,你浑身镶钻石的?让我看看,你把钻石镶哪儿了。”话没说完,人就要耍赖动粗。我已经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 “40万我有!”一双大手把我揽过来贴在胸前。“md,没钱就别出来玩儿!” 那人还要发作,许哲一直跟他拼完了10瓶红酒。然后理所当然地拖我回家,他的家。 “很缺钱吗?40万一晚上,不觉得还是便宜了点儿?” “你不知道现在流行身体写作了吗?不过,如果你肯答应我娶了叶紫蕊,就是白睡,我也是愿意的。”我摆出女人最恶俗的媚态,笑,极淫荡。我挥霍着许哲对我最后的宠爱。 “娶叶紫蕊可以,不过我也有个条件,帮我生一个像你一样的女儿。” 纵然许哲已经极尽他最温柔的方式,但我仍把自己整个埋在蓝色的被褥里。他轻吻我盈盈的泪眼。“许哲,我是不是很脏。”“亲爱的,你当然是干净的,你有那么纯洁高贵的爱。” 紫蕊虽然死活都不相信沈明飞的变节,但对于他长时间,一反常态的不闻不问,也疑虑重重。在我的极力的撮合之下,她决心与许哲假戏真做,好好气一气沈明飞。 “秦艾,我和许哲结婚的当天,如果沈明飞还没有出现,那我该怎么办呢?”“那就嫁给许哲啊,他那么爱你,人又那么好。”心口酸酸的感觉涌到喉咙,脑袋有强烈地晕眩。 “秦艾你怎么了?”“紫蕊,不要紧,累的。紫蕊,听话,就算你嫁的是许哲,我敢保证,他也会像沈明飞那样爱你的。” 结婚紫蕊执意去了海边,亲手为紫蕊披上洁白的新娘纱,看着她苍白的脸颊泛着幸福的红晕,却拉过我,在一边不停地问”“秦艾,沈明飞真的会来吗?”“秦艾,你真的肯定,他会像沈明飞一样爱我吗?我已经不干净了。”我眯眯着眼睛,让眼泪破碎在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心底。“亲爱的紫蕊,你知道吗?我们每个人都是干净的,只要我们心中有最纯净的爱。所以无论你嫁给谁,都会是圣洁的新娘。”紫蕊不再说话,站在许哲身边,微笑着跟所有的人合影。 整个婚礼上我只用眼角的余光,就能随时能捕捉到,许哲既爱怜又怨恨的目光,还有那嘴边不经意的笑。“秦艾,我要你为我生一个像你一样白痴到让人心疼的女儿。” 婚礼上笑得最灿烂的三个人,各自揣着自己的心思。我的身体已经很娇弱,海风一吹,就开始生病,又不敢用药,晚上闷在黑的房间里昏昏沉沉。倒是许哲隔三岔五地来,我推他去守着自己的新娘子,他却贼兮兮地盯着我尚未隆起的小肚子。 海边第一缕金色的阳光跳上我的眼,嫁掉了紫蕊,我终于美美地睡了一觉。一伸腿,却惊讶地看到许哲合衣伏在我的床边。连忙推醒他:“你疯了,新婚夜,居然在我这里。” 突然我惊叫着跳起来。“紫蕊,紫蕊!”光脚一路奔向他们新婚的房间。紫蕊不在。 叶紫蕊被人们从海里捞起来的时候,是穿着白色的新娘纱,长长的黑发,是蔚蓝色海水里最温柔的水藻,她嘴角露出从未有过的幸福浅笑,她在说:“好秦艾,我终于是干净的了。” 紫蕊早已经知道,十年的感情怎么会说不爱就不爱,只有如此爱我的许哲,才会答应帮我娶最心疼的她。从来到海边的那一刻起,她就能感觉到明飞在那里。 秦艾,海底好黑,海水好凉,但我很快乐,因为我终于又变成干净的了。 2004。3。31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编者按 一对为了40万不顾一切的恋人。一对为了能够成全他们愿望的男女。我们的内心总有着单纯的善良。只是生活却总是世俗且肮脏的。也许,在某一天,我们的愿望都能成真。 莲开那夜星满天 从小到大我都没有离开过父母的身边,所以我喜欢那种被无微不至呵护的感觉。然而身边出现的小男孩都太过青涩,大学的时候任满眼的卿卿我我,我依然在花丛中穿梭。女人独有的天真,和浪漫的天份要留给最爱自己的人,我最纯洁的感情是要给我最初也是最后的爱。想来只有一个苍凉大气的男人,才足以让我一辈子仰慕,一辈子欣赏,一辈子依靠。 我是那种样貌平庸的女孩,然而上天却赐于了我天使的声音。大学毕业之后,为了自己更远大的梦想,我没有立即去工作,只是自己租了房子,全力以赴为考研究生做准备。 偶尔我也上网,但对于网恋却有绝对的清醒。网络本来是虚拟的,我喜欢在网络上说着不着边的真话、假话、还有疯话,在网络中寻求一种现实世界已经遍寻不到的寄托。我用招摇的id在各个论坛灌着水,伺弄着那些精心培植的花花草草,然后躲在屏幕后面,看男人们为莫虚有的浪漫神魂巅倒的嘴脸,笑得摇曳生姿。我知道,网络中,我是永远的才女加美女。 我常去的论坛有自己的语音聊天室,我会去那里要上公麦,朗诵一段文章或者开个小型演唱会。固定的时间,固定的人,言辞犀利,锋芒毕露又不失温柔的我,引得大批的哥哥弟弟纷纷侧目。有人想见我,我一一回绝,因为我不想发生任何故事。 那是一个百无寥赖的夜晚,下着雨。此起彼伏的雨声,让我什么书都看不下去。我用了“夜玫瑰”的id登录语聊室。我刚一上线,就跳出一个人,叫着我的名字,很热情地跟随打招呼。我没有管他,要了公麦,念了一首席慕容的莲的心事。 “我已亭亭,不忧亦不惧,无缘的你啊,不是来的太早,就是太迟”鲜花掌声夸张地堆满屏幕,我虽不是虚荣的女孩,但坦白说,那样的氛围,的确很让我受用。我刚刚念完,那个人又向我私聊的邀请。我想也不想地拒绝了。 我一边听着聊天室的声音,一边对着电脑码字。忽然听见一个男人用特别厚重的声音,一字一顿地说到我的名字。“在这个下着雨的夜里,开着一朵娇艳的玫瑰,我在这里向网管申请那个叫‘夜玫瑰’的姑娘来听我说句悄悄话。”聊天室顿时热闹起来,言语之间,仿佛我们真的有什么暧昧。我极度讨厌这样的煸情方式,但我是一个有教养的女子,接受了他的邀请,并准备礼貌地教训他一顿。 他依然用他很有魅惑的声音告诉我,其实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下雨的时候,觉得很闷,心里有很多事,想找个人聊聊罢了。还没有说完,他的手机突然想了,他问我是不是可以等他几分钟。这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从脑海里一闪而过,我觉得他就在我所在的城市,而且他一定会有很我话要对我说。于是我竟傻傻地等了。 五分钟以后,我听到他关机的声音,冲咖啡的声音,拉凳子坐下的声音,轻轻叹气的声音我肯定,这将是我一个网络不眠之夜。 他告诉我,他家在北京,已经33岁,大了我整整10年。因为工作的缘故,他是自己一个人在y城,身在异乡,常常会感到寂寞,半夜挂在网上发呆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他想说什么了。其实类似的人我也遇到过,相比之下,他已经很委婉了。 我说:“你结婚了吧?你孩子多大了?”他呆了一下,连忙说:“对不起,我打扰了!” 他是一个聪明的男人,我喜欢他的聪明,我在网上遇到的第一个这样明白的男人,不纠缠的男人。只是问一句他孩子多大了,他就知道我的意思,反而我不好意思了。我说:“你等一下,没什么的,我只是问问。”因为凭直觉,我可以感觉得到,这可能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至少在工作上是的。 我打字的速度很快,常常在他拿着麦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我已经把他想说的话,打在了屏幕上。我很少说话,因为我不想让我的声音给对方造成一种错觉。他也一定感觉到,这个女孩子很冰雪,很有灵气,而且反应非常快,说话的思维逻辑性也很好。 他说他很喜欢和我说话,喜欢我的聪明。我们就这样在网上挂着,累的时候,就带着耳麦,倒在地上。是他先睡着的,我听到话筒那边传达室来平静的鼾声,想像中,这个中年男人,至少今夜会睡得很安稳。雨渐渐停了,我下网断线,甚至没有问他叫什么。 我以为过了那天晚上,事情也就过去了。我也曾经和一个网友,聊一个小时电话,而后就没什么了。 外地的同学生日,请我过去玩了几天,不在家的那几天我没有时间上网。当我再一次踏进那个语聊室的时候,我被惊呆了,居然满屏都是他的思念。他甚至问所有的人,说有没有见过一个叫“夜玫瑰”的姑娘。然后他拿着公麦,不停地说话,只到声音沙哑。 我换了id表情木然地潜在聊天室里,心情挣扎,不知该不该出现。 凌晨,聊天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他把他办公室、家里和手机的号码全都打在了屏幕上面。“我知道你就是夜玫瑰,从你一进来时就知道是你,但我用了这么长的时间也没能打动你,所以我只好把我的联系方法留下,等你来找我” 心居然有一点点的疼,眼睛有一点湿润,为一个大我10岁的男人,我听到出他声音里的疲惫,刚下拿过麦说些什么,然而他却下线了。既然如此,也没有必要再记下他的联系方法你,我是随缘的人,哪怕从此一别天涯。 研究生的分数线下来,我没有过。要想继续复习,家里已经不能再供养我了,所以我得自己想办法。为了又能复习,又能挣钱,我找了一份晚上接声讯台热线电话的工作。于是每个深夜,我更没有理由上网。 “长发飘飘的女孩,刚刚跨出大学校门,纯净的她天真单纯。原意用一颗善感的心灵来聆听你的每一段心路历程。有种声音叫天籁,有个名字叫乐妍”这是我给自己写的广告词,被公司登在大大小小报纸的中缝里。 做声讯台小姐,很多情况下是要招人白眼的。在通常的概念里,做台小姐是用肉体做ài,声讯台小姐用的是声音。自者自清,何况和电话客房的话题完全可以由自己来引导,我固执地认为只谈风雅又有什么不可以?何况在与人讲讲电话的同时,就能轻松挣到工资,这样的工作正是我目的迫切需要的。 台长说我是他们招到的学历最高的话务员,所以对我特别优待,不算底薪,按时长和话务量来计工资,也就是说每一个打进电话来的客户,为了工资,我都必需尽量拖延他讲电话的时间。 “有一种声音叫天籁,有一个声音叫乐妍。”当我接起这个电话的时候,我突然有一种被雷击的感觉。因为那个声音曾在某个夜里是那样的熟悉。他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之外,再没有人的声音能配称‘天籁’。是的,他说中了我的要害,对于长相我是自卑的,然而对于声音我却有着无比的自信。 每天只要我一上班,电话会从上班一直接到下班,一打就是一夜。这可把台长乐坏了。因为声讯台的利润就是从用户那高额的话费中赚得。我劝他不要再打了。他说,他会一直打一去,直到我答应跟他见面为止。因为他相信我并非一个冷血的人。 夜晚总是那样漫长,我们很快地从只谈风雅到无话不谈了。我熟知了他的一切,包括家庭,包括婚姻,包括工作。一个叫童周的33岁的男人,因为责任结婚,有一个叫“可心”的漂亮小女儿。有时候,他一边给我挂电话,算我的“话务量”一边拿手机跟可心通话,做父亲的温暖就顺着话筒暖暖地传过来,女人哪,你想不温柔都不行。 很快我就成了台里话务量最好的热线主持人。那个月的工资我拿了一千八,按照当时跟台长定好的分层协议,我粗粗地估算了一下,他的电话费应该在四千块钱以上。我一面报怨台长的黑心,一面对电话里的他口无遮挡地说:“我这个月的工资等于就是你给的,真傻,还不如你把钱直接给我,就是包个二奶,一个月也花不了那么多。”话一出口,我立马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在那边笑,并不纠正,也不生气。 “笑什么笑?你很有钱吗?钱多得花不完吗?”“谁说的,我很穷的,穷到只剩下钱!” 我说:“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谢谢你帮我,我请你吃顿饭吧。只是到时候,你可不要失望,因为我只有天使的声音,却没有天使的脸。”他笑得更得意了。我们约好时间,为了方便联系,我把手机号码留给了他。 见面的那天早晨,他凌晨5点就给我打电话,理由是他兴奋得睡不着觉。他说话的语气,一如当日怀春的少年。我说我刚上了夜班很累,需要睡眠。他连连道歉,轻轻地挂上了电话。 电话再一次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刚想发作,却听见里面从来妈妈的声音。说是奶奶的心脏病发了,正在医院急救。让我赶快过去。 奶奶的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每天都要跟瓶瓶罐罐打交道。家里为了她的病花了不少钱。爸爸是孝顺的儿子,所以只要有一丝希望都会撑到她生命的最后那一刻。 医院在城市的另外一端,爸妈都离着很远。只有我稍微近一点。实在不忍心看着他们继续奔波。晚上我就自高奋勇地承担起在医院里守夜的任务。 忙了一天也很累,趴在奶奶的床边我就睡着了,等到半夜时我才想起今天约了童周,手机还被我忘在家。我有我的原则,答应下的事,那就是一个“信”字,我会看得比什么都重。我跑到医院门口的打磁卡电话给他,告诉他今天因为晚上得在医院陪奶奶,走得又匆忙,没带手机,所以不能见面了。我还说,无缘的你啊,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迟。 他一边让我自己小心,说夜里凉,外面坏人多,要好好照顾自己。一边向我打听奶奶所住的病区的具体位置。 我告诉他,奶奶住在心脑血管病区。话还没有说完,听见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 “小妍!”我回头,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我有点儿害怕。 童周后来告诉我,当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的时候,是多么的娇弱无依,他恨不能立刻拥紧我,把我揉进他的血液里。 四周很黑,路灯时隐时现,我不能清楚地看到对方的脸,但我肯定他有一双极其明亮的眼睛,因为即便是那样深的夜里,它里面闪出的光芒都足以让我晕炫。我会永远记得,那是第一个看到我眼里会发光的男人。 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他就是童周,呆过之后的反应就是拨腿就跑。还不敢确定他没有继续追来。 等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奶奶的病房里坐定,把一切情节交织在一起的时候,才想起,那个男人很可能是童周,我努力回忆刚才那个人的样子。除了记得他的眼睛看到我会发光外,其他的就是一片空白。 正当我思绪乱舞的时候,有个青年男子推开病房的门,见只有我一个人醒着,便走上来问我是不是乐妍。我点点头。 那个男子给我递上一双手套“我是童先生的司机。他说夜里冷,你穿得又少,怕你着凉,所以给你送一双手套。”说完,他放下手套走了。 我没有想过童周会是那么有“能力”的人,他暗中帮忙把奶奶调到最好的病房,还请来他们医院最好的主治医生。可是奶奶这一次病得真是非常严重,最终带走了童周所有的好意,和家人所有的眼泪。 因为这件事,我和童周交往开始多了起来,他的电话不再打到台里,而是直接打到我住的地方。而我上夜班的时候,他会及时地送来夜宵。我一段时间迷上了张信哲,他知道后,到音像店买下了他所有的带子,精心地包装好送到我的单位来。 我也知道接受男人的东西后,随之而来的便是接受他的感情。我也更加清楚,如果接受了童周的感情,那将意味着什么。所以内心也在苦苦地挣扎。 我很坚决地表示,以他的条件在y城可以找到许多比我好上千倍万倍的女孩。他笑笑地说“然而有缘的我,没有来得太早或是太迟。” 我是很简单的人,所有的高兴与不高兴都会摆在脸上,他说这样很好,至少不用他去费力地猜。童周很绅士的人,即便是约我吃饭也只是明亮的地方,他知道明亮的地方能让我感觉安全。他会很有礼貌地帮我拉开椅子,然后优雅地坐在我的对面。为我倒上一杯上好的红酒。 “女人就像一瓶上好的红酒,一旦开了头你就一定要喝完它,否则变质的红酒就再没有人会喝了。如果你的酒量不够大,那就不要轻易打开。”童周那样聪明的人,怎么会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好啊,那就让我今天一次醉个够,只是你敢不敢不醉不归?”“我是很想喝,可我找不到醉的理由。”遇到旗鼓相当地对手,调情已经俗不可耐,享受着惺惺相吸的温存,眉眼之间任爱一点一点泛滥。 其实我是不能沾酒的人,一碰就醉。童周不放心我就这样回去,坚持要送我回家,却又不想让司机知道太多。我在马路上横行霸道地蹦蹦跳跳,全然不顾身旁穿梭的车辆。他用右手抵住我的腰,伸出左手挡在我的前面,用身体把我环在中间,成了一个安全岛。一股电流蔓延至全身,就要爱了吗?会不会一切都来得太快。 我醉着,也清醒着。顷刻间已经泪流满面,我摇着他不停地问:“童周,为什么,为什么你要为我做这么多,我那么丑,那么穷,我要拿什么还你呢?” 我是真的醉了,像个孩子哭哭闹闹,甚至认不出回家的路。这是童周把我带回他家的理由。他说我的脸喝了酒变得粉红,像他女儿一样,让人忍不住要上去亲一口,可是一亲,他就没能再停住。他把这么拙劣的谎言说得无法让我发火。 深陷在他软弱的大床上,眼泪悄悄地落下来,那么轻,还是让他发现。他的双眼透着宇宙般的深邃,亮亮的眸子是银河里最闪亮的星星,我看着,晕着,任由那神秘光圈,一圈一圈将我紧紧套牢。 他吻干我冰凉的泪,继而是唇他留有酒香的唾液,缓缓沾满我的全身。我说,你在做什么?他说,这就是爱的最高境界---相濡以沫!“相濡以沫!”从此这四个字用最温柔地方式刻在我最深的记忆里。 我笑,原来一个男人的相濡以沫是让一个女人像一朵醉莲。我的手被他紧紧地握进掌心,满满的再无法逃脱。第一次我跟一个男人这样贴近,生涩到成熟。那一晚,我是亭亭欲开的莲,芬芳满院。 浪漫过后,一切归于平淡也就显得顺其自然。原来我也会变得跟平常女人一般媚俗。借由爱的名义坦然地接受童周的关爱和他的资助。我拒绝了声讯台老板的再三挽留,辞掉工作,可以在家里安心复习。可是条件越好,我反而越看不进书去。 童周很忙,不能每天都来,即便放假,他还要飞回去和妻儿团聚。通常他来的时候,也只静静地坐在书房里看书,我会光着脚板走过客厅,走过厨房,倒一本干净的水递给他。 “你来我陪你,你不来我等你。”他叹一口气说:“小妍,为什么你总是能让我心疼,就像你总是能让我快乐一样。”“因为你知道开了头的红酒,得喝完它。”童周连微笑都那么优雅。 可心生病,童周要回北京陪她,我知道女儿在他心目中的重要,让他去了。可说好三天就回来,却一连一个星期都还没有见人,我急急地把电话拨过去。他说是他太太想到y城来散心,所以不方便联系,说过几天来看我。 我说,好的。我笑,有些苦。是的,我除了“好的”除了等待又能做什么?接受了童周,就必须接受我们的感情见不得阳光的事实。 童周的公司经常会组织一些所谓的“名流”聚会,他不可能直接领我去,便给我请柬让我自己过去,然后他可以顺势把我大力推荐给身边那些有脸面的朋友,说是对我以后的前途有所帮助。 我本不喜欢这样假面的场合,所以常常也是答应了并不去。只是不管我去不去,童周每次都会把请柬留下。 我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见到他了,翻到桌上有一张他上次走时留下的请柬,居然没有写抬头,看看日子,正好是今天。去吧,哪怕能隔着人群见上一面。 我轻描淡化,一如我平常的模样。一进会场就被淹没在人堆里。没有珠宝,没有香水,甚至没有礼服,我看到童周的笑僵在脸上。身边妖娆的女人被唤作“童太太”正以女主人的姿态,灿若春花地招呼所有的宾客。我不知,这竟是童周和太太的结婚周年庆典。我很知趣地退到墙角,然后门边,接着准备落荒而逃。人家是名正言顺的童太太,自己又被放在哪里? 童周一把拉我到僻静的角落“小妍,你怎么来之前不通知我?”“对不起,我以为这只是你们普通的聚会。”“那你先回去吧,我晚一点过去看你。”童周一招手,没等我回过神来,侍者已经很客气把我送出门外。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身份的尴尬。 晚上童周扔下太太在宾馆,就匆匆赶了过来。“小妍,是不是给你的钱,都买了复习材料,下次再去那样的场合,记得给自己买一件像样的衣服。”说完,他很熟练地从钱包里掏出厚厚的一迭人民币。 “你的面子,我的样子,清水出芙蓉不是时时都能入男人法眼的,是吗?”我知道知难就要懂得退,只是我还能潇洒地抽身而出吗?“难道你以为我跟你在一起是为了你的钱吗?我只要挣到了20万,就可以开开心心地把自己嫁掉。也许你有许多个20万,可是你还能娶得起我吗?”连自己都吓呆了,原来自己的内心对这段感情是这样绝望。 “小妍,你听话,我一定会给你一个交待的。下个星期我要你陪我一起过生日,我已经准备好要给你一个惊喜。”我泪水琏琏地重重点头。 那天,我早早起床,花一个上午,笨手笨脚地学着煮了满桌的小菜,专门到专卖店挑了双好看的袜子准备当作送他的礼物。 我坐在家里,一直等到凌晨,童周还是没有消息。我坐不住了,我立刻把袜子塞进口袋,用风衣裹好自己,出门沿着童周来的方向,一路寻了下去。不过一两公里的地方,看到前面竟然有警察设的路障。凑进去,只见钱包,手机散落一地。心突然就被吊在了嗓子眼,泪眼模糊地贴上去看了车牌,真的是童周! 他的车已经面目全非,地面上一片殷红的血迹,我喜欢的黄玫瑰的花瓣散落一地,被触目惊心地沾染了血迹,又被一双双无情的大脚碾得粉碎。 “请问发生什么事了?”“车主酒后驾车,出了事故。” “让我进去,让我进去!我是她太太。”他的她来了。“童周,童周,你怎么样了?”带着哭腔,带着绝望。 “闲杂人员请散开!”警察已经在疏散人群。 “让我进去,请让我进去吧!” “你是伤者什么人?” “我是”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对于他,她也许是他最爱的人,而对于别人,她的确什么也不是。因为她的爱人正伤心欲绝地依偎在他的身边,他又怎么可能有第二个爱人。 “我是记者,电台的记者!让我进去吧!”我灵机一动。 “对不起,现在不能采访,请退后!” 我被堵在了外面,远远地看着她陪他上了救护车。 虽然我的伤心一点也不会比她少,但我只能打着的,在后面悄悄地跟着,悄悄地流泪。因为她是名正言顺的童太太,而我不是。 我躲在医院的角落,看进进出出的护士医生,他们把童周推进手术室,五个小时之后又推童周出来。我拼命捏着口袋里准备送童周的袜子,我乞求如果童周没事,我一定会亲手为童周穿上它——你到哪儿,我就跟你到哪儿。是的,只要你愿意。 我看着缠满纱布,插满管子的童周毫无知觉地躺在加护病房。身边的女人看他的眼神,一如我这样软弱绝望,任眼泪泛滥。“童周,你会好起来的。你一定要好起来。” 为了能看到童周一天天好起来,我丢下考研的书本,天天守在医院门外。只要看到童太太一离开,我就冲到童周的病房,把自己细细熬的汤轻轻放在童周的床头。 童周的嘴唇已经能微微张开,童周已经可以进一点流质的食物,童周的脸色开始有了血色 一个星期后的傍晚,当我喂完他最后一勺鸡汤时,童周拉住了我的手。他的脖子还不能动,却极费力地从嘴边挤出清楚的一个“妍”字。眼泪以坠落的姿态从他的眼角到脸庞。 我掏出袜子给童周穿上,我要告诉他,无论你到哪儿,我都会跟他到哪儿。他笑,很用力。 不知什么时候,童太太已经站在了我们的身后。 “童太太,我是医院里的义工,被分配来照顾童先生的。既然你来了,就不耽误你们了。”我抽回自己的手,枉图用拙劣的演技夺路而逃。 “你是乐妍吧?”她在背后叫住我。“是,是的!”我的笑僵硬地挂在脸上。“乐小姐,我想跟你谈谈,可以吗?”虽然为了这样的场景,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它来的这样突然,还是让自己有偷了别人东西的那种心慌。 “童周那天车上的黄玫瑰是送给你的吧?”原来她是什么都知道的。 “黄的玫瑰,不像红玫瑰那样艳得霸道,但在不经意间却会散出出尘的魅力。所以我相信喜欢黄色玫瑰的女孩应该是善良的。其实自己丈夫心里想些什么,做妻子的怎么又会不知道呢?”她虽然笑得很酸,但神情之中那无法掩饰骄傲,再一次刺得我无地自容。 “对不起!”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对她说出这三个字。 “我知道,他贴身的口袋里放着你的照片,但只要他对女儿好,也算是我的一种补偿。他的身上有你清淡的味道,我就用名贵的香水将它们掩盖。小妍,我是一个没有什么野心的女人,我知道自己不再年轻,只想全心全意地经营着一个属于的家庭就可以了。所以这些我都能够忍受,何况你又是那么好的女孩。对我来说,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够健康平安地生活,就可以了。” 她还要说着什么,护士急急地奔来,说童周现在情绪很激动,要见她。她扔下我,匆忙赶了过去。见我还愣在那里,又回来拉上我。“来吧,跟我一起去,也许童周更想见到的是你。” 童周见到我的时候,黯淡的眼神立刻又明亮起来。他挣扎着似乎想说点儿什么,显得十分激动。 “童先生,你有什么不舒服吗?”医生护士乱作一团。只有我和他的默契是天衣无缝的。我顺着他的眼神,在他胸口最里层的口袋里掏出一枚可爱的钻石戒指。上面极细的字,刻着“妍在我心上” 钻石是我的诞生石,他知道其实我对戒指的认真。正如同我给他的袜子一样,这就是童周原本要给我的惊喜。我的心都快醉了,可夹在一堆不相干的人当中,根本轮不到我心痛。 “好美的钻石,好别致的戒指,是在结婚纪念的时候忘了送给童太太的吗?结婚这么多年,童先生还送这样名贵的礼物给太太,想必你们的婚姻一定很幸福。既然现在童先生不方便,那我就自作主张地替你送了。童太太请让我为你戴上吧。”她突兀在那里,不知所措地避让着。 “童太太,你戴上它可是名正言顺的呀!”我尽量满含着笑意,将刻着“妍在我心上”的钻戒郑重地戴在了童太太的手指上。我无与伦比的聪明使得病房里不明真象的人,拼命地鼓起掌来,为那对模范夫妻。 噢,对了!童先生,我叫乐妍,是医院的义工,自愿来照顾你的,不过看童太太已经把你照顾得那么仔细,我想这里也不需要我了。请你一定要保重,好好休息。也祝你早日康复。”我看见,童周满天星辰的眼睛暗了下去。 我终于头也不回地逃掉,她要把自己关起来,把眼泪痛快地哭出来。那一夜,我几乎流光了今生所有的眼泪。 我坚信时间可以疗一切的伤,我想的明白,于其在别人的婚姻里掠夺,不如去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世界很大,尤其是想客意躲着一个人的时候。我换掉所有的联系方式,找到一份普普通通的在银行的工作。我知道,当童周用尽所有方法都找不到我的时候,就会放弃。 因为懂得满足和珍惜,所以我对每一个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微笑,所有的人都夸我服务态度好。于是我被评为行里的服务明星,把照片贴在大大小小的报纸上。同事羡慕我,领导喜欢我,除了感情依然空白一片外,这样的日子无可挑剔。两年以后我以为日子就可以永远这样平静地流过 原来世界也是很小的,特别是你想诚心找一个人的时候。“小姐,我想取钱。”如果不是单位里有监控,我想我一定会哭出来的。终于逃不脱,被童周找到。 他在报纸上看到我的照片,知道我在银行工作,于是全城大大小小的银行,他一一找遍。我站起身来,一如对其它客户地笑容满面。我们隔着玻璃四目相对,看着曾经深爱的男人,泪再多也被藏在眼底。 他递过来的存折,户名写着乐妍,开户的日期是我的生日,开户的金额是整整20万。因为他记得乐妍说过,她不要那么多钱,只要20万就足以让自己开心地嫁掉。 “对不起,先生。如果您取20万的话,一定事先预约,我们现在没有这么多现金提供给您。” “那好吧,明天我再来。” “好的,那您留下电话和联系方法,以便我们调到现金之后与您及时联系。”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地签着他漂亮的名字“童周”只是所有的联系方法都没有变。 “乐妍,那个人叫什么?”同事好奇地问。 “童周!儿童的‘童’,周游的‘周’。”我一字一顿,说的那么仔细。 “天哪,乐妍,你不知道他多有钱。他就是浩宇公司的老板,他们的连锁公司已经开到国外去了。” “是吗?”童周对别人意味着什么,我并不知道,但对于我,他只是童周而已,只是一个我深爱过的男人而已。 第二天,童周没有再来,来的是999支黄色的玫瑰,和被退回来的我曾经送他的袜子。花店送花的女孩找到我,说买花的先生有一句一定要让她亲自转告我。 “那天我喝了整整一瓶红酒之后才发现,原来我真没有那么大的酒量。”玫瑰上晶莹的露珠是滴滴久违的眼泪。 昨天正是童周离开y城的日子,他已经决定带家人定居海外。而童太太再也不会有机会知道,黄色玫瑰的另一层含义是友情和歉意。 童周的钱被捐给了更有需要的人。其实他应该知道,如果我想开心地嫁掉,即便没有钱,也是可以。 等待西安 (一) 刚下了火车,我就倒在了宾馆里,在西安干燥的空气中,一点一点被风干,然后燥热,不停地流鼻血。希希在电话里听到我有气无力的声音吓坏了,急急地来敲我房间的门。一同来的还有萧扬。她指着软在床上的我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白小米,从江南来。” 在喝了三大杯水之后,我总算缓了过来。“你一定饿了,想吃什么,我们带你去。”萧扬用了“我们”可见和希希关系的暧昧。我从来不习惯被男人这样柔声细语地问候着,不过是朋友的朋友,客气套着客气。就算是想在爱人面前大献殷勤,也用不着到用这种爱屋及乌的方式,连我也一起跟着暧昧。“谢了,我什么也吃不下。”“那米米,我们去喝粥吧。清淡的,又润胃。” 他们把我带到一家叫“江南小米粥”的粥铺。粥端上来的时候才发现我和萧扬要了同样的香菇滑鸡粥。十几个小时前吃的东西,早被我在火车上就吐了个精光。闻闻粥就觉得很香,一口一口地吃下去,希希握着我的手,心疼地说:“是我不好,不该叫你到西安来。你何曾受得起,这样的颠沛流离。”“原来你是比希希更不会照顾自己的孩子。”我抬眼看萧扬。如果说男人有一种眼神叫“怜爱”的话,那此刻萧扬的眼睛里,就一定只有可怜没有爱。 希希在电话里说:“来西安吧,不要守着残破的空城,将自己一伤再伤。西安有很多帅哥,英气挺拔,说不定可以遇到你真正的爱情。”我来了西安,却并不是想要来寻找什么,包括爱情。其实从下火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无比怀念起我温润的家乡来。但留下,我只能发霉腐烂,只有离开还有一线生机。父母眼巴巴地把我送上火车。又是希希在电话那头拍胸脯保证:“阿姨,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小米的。”只为着一个改变,家乡被我以逃离的方式背弃。 (二) 到西安的第三天,希希把她的老板给炒了。“萧扬,你过来!西安这鬼地方,我再也呆不下去了。所以你要来帮我照顾我的狗,还有我可怜的米米。”“米米,我一旦安定了,就来接你。房租我付到了下个月,你就安心地住着。”当我帮希希将最后的一箱行李送上火车的时候,西安空掉了。偌大的城市,我没有一个相熟的人。希希坚持让我住在她租的房子里,说万一有什么事,至少还有萧扬,好歹有个照应。还有萧扬?!是那个熟悉的陌生人吗? 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缩在被子里,任寂寞随意撕扯。连希希的小狗也可怜兮兮地蜷在我的脚边。门被轻轻地推开,是萧扬。“我是来喂狗的,屋里没开灯,还以为你不在。”他慌忙解释,并非故意要闯进我的卧室,可是谁在意呢。 “没关系,你就当我不存在好了。”“你是不是也没吃东西。”“我不想吃。”“胡说,上次你也说不想吃,但我看你粥喝得挺香的。”他安顿好狗之后,准备拉我起来。“别过来,我没穿衣服!”他愣了一下,接着又露出玩世不恭的笑:“不怕,反正叔叔也一把年纪了,什么没见过。”他显然不相信,伸手来揭我的被子。只轻轻地揭开了一角,他的脸飞快地红了,冲出卧室,大叫:“快穿上衣服。” 萧扬带我到上次去的那家粥铺,给我要了皮蛋瘦肉粥。再看我一口一口地喝完。我以为我不怕黑的,我以为我不会对着陌生人哭的,可是当萧扬把我送回到那个黑洞洞的房子里时,我还是忍不住地伤心起来。“为什么希希不打电话来,希希不要我了,连希希也不要我了”我越哭越伤心,直至虚脱。“乖,乖,小米乖,希希不会不要你的,就算希希不要你,还有我呢。”其实萧扬并不是讨厌的人,正如希希所说,萧扬是典型的西安男人,英气挺拔,让人不自觉地有想要依靠的冲动。只是他对我越好,我就越觉得是占了希希便宜。 萧扬见我哭累了,劝我躺下休息,然后很自觉地回避。等我躺定了,再敲门进来。轻轻坐在我身边帮我掖好被角。“你睡觉为什么不穿衣服?”“因为我渴望在睡梦中毫无牵扯地死去。质本洁来,还洁去。”“你怎么可以这么不珍惜自己?你还有你的父母,你的朋友,那么多爱你关心你的人,你怎么能够让他们着急。就算真的别人都不要你了,你还有你自己,你不能不要你自己啊!”萧扬的话被我放在心里掂了又掂。我明白他说的是对的,只是我依然会用一脸茫然和不屑来回敬他。等我醒来的时候,萧扬亲自下厨,细细地熬了小米稀饭。不知道原来西安男人也可以把稀饭熬出江南的味道。有萧扬在即便是纯白的粥,我喝着也觉得特别的香。他笑着看我大口大口地喝得一点儿也不剩。“唉,为什么女人总需要男人来引导和呵护?”我笑着摇头:“哪有那么多愿意引导和呵护女人的好男人。” 此后,萧扬一有空就来照顾狗,顺便给我做许多许多好吃的。我被顺理成章地滋润着,白且胖,像在家乡时一样。而希希的电话却迟迟没有打来。 (三) 正当我以为我已经爱上萧扬的时候,我被希希的房东赶了出来,理由是希希交的房租还不够抵她欠的水电费。行走在干燥的街道上,风一起,我又止不住地咳嗽。狗狗跟着我,跟着跟着就跟丢了。我第一个想到的人自然是萧扬,我打电话给他,我说:“我被赶出来了。”他说:“噢!”我说:“我没地方住了,在西安我只认识你一个。”他说:“噢!”我说:“希希的狗也弄丢了。”他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小心,真烦!”我挂了电话不再说话。 到了晚上我开始发烧,又一次倒在了旅馆里。可是这次我知道再不会有人来救我了。所以等稍稍恢复了些体力,我就在陌生的街上乱转,用最短的时候和最贵的价格找到了暂时属于自己的房子。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没有吃饭的钱了。我没有去找萧扬。因为知道,其实也不过是朋友的朋友,只是驳不过面子,对你好了些,你便自作多情起来。我这样的女人啊,是不是真的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降临。大病了一场终于明白,我永远不会那么幸运。 为了生计我得找工作。我所有记载着“丰功伟绩”的红本本儿都留在我温润的家乡。想想我会做什么,能做什么,几近绝望。突然想到,西安的一家杂志曾经发过我的一篇稿子,于是怀着万分之一的希望,找了过去。好在他们收留了我,否则我真的无法想像会面临怎样的惨状。即便是想要回家,也连买火车票的钱都没有了。何况现在这个样子我又怎么能够回去,徒增父母的伤心。不幸中的万幸,我成了那家杂志社的一名文字编辑。 (四) 换一座城市,开始我心如止水的生活。两点一线,形单影只。只是此刻我是自由的也是快乐的。每天打一个电话,给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报着平安。哪怕这边眼泪刷刷地掉,也不想让他们知道。我是这样的人,自己的选择哪怕再委屈,撑,我也要撑下去。 希希的电话仍没有打来。我试着拨她以前的手机,传来的是“该用户已停机”的机械女音。西安那么大,我也没有理由再遇见萧扬。每天迎着朝阳我步行上班,路上遇到许多像萧扬一样,英气挺拔的男人。我面带微笑,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我甚至这样想,如果再见到萧扬,我也可以用一脸无辜的微笑,省略所有的际遇。 是萧扬先来找我的。他说他在那本杂志上看到我的名字“白小米”他说除了我,没有人会用这么弱智的名字。我友好地请他吃饭,没有再喝粥。 “小米,真高兴,只不过一两个月的时候,你就已经成熟了。”萧扬喝了酒显得有些兴奋。“你不是说,好女人需要好的男人来引导吗?我这样好的人,怎么可以一直麻烦你。”所有的经历已经没有必要向他解释。萧扬望着我沉默。良久“希希有没有找你?”“如果你只是来问我希希的下落,那我只能很遗憾地告诉你,我不但丢了希希的小狗,而且连她我也给弄没了。”我端起酒杯冷冷地说。 “小米,其实我知道你一直比希希冷静,也比希希成熟。她遇到问题只会暴怒,而你会思考。所以我会更担心她也是应该的。”“你这是什么意思,好像是我在吃希希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连我自己也觉得吃惊。顿了顿,我立刻摆出一副义正言辞的态度“你本来就是希希的朋友,关心她自然是应该的,只是不该来问我。在找我之前,我想你也是用尽了你所能想到的办法来找她。既然这样都不行,那你就应该明白,问我也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我把目瞪口呆的萧扬扔在了餐馆里,一个人离开。 女人真是奇怪,越想掩饰就越容易被看穿。我和萧扬都明白,希希不过是外强中干的纸老虎,遇到了难处,她只会嘴硬,拼命撑着不说,结果自己又弄得一团糟。而我的外柔内刚,萧扬也看在眼里的,我会难过,但伤心过了,我就开始思考,然后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短短的时间就让一个男人将自己看穿,心底掠过的是一丝心有灵犀的感念。可不能因为这样,就可以对我完全不闻不问。即便内心再刚强,也是需要支撑和安慰的呀,何况,何况我只是女人。抬头看西安灰蒙蒙的天,眼睛里很容易就进了沙子,忙不急地用手去揉,眼圈红了一圈又一圈。 (五) 萧扬的电话适时地打来。我说,我没有希希的消息。他说,照顾好自己就成。我已经习惯了西安不下雨的天气,不再容易感冒,也不再流鼻血。偶尔我也让萧扬带我去逛西安的古迹。西安毕竟是有文化的,丰富的蕴藏在我的脚下一点一点显露出来。或者它真的是一个美好的城市,只是我永远也不会爱上它。我喜欢有水的,温润的地方。 萧扬一定要带我去八仙庵去,说那里算命特别的灵验。神灵的成就也是经历了千辛万苦的,所以是值得敬畏的,我很虔诚地上香、叩拜。求一支签。庵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说:“小姑娘,你想问什么?”我想不出,我真的想不出还有什么可问,感情的事,于我是一种奢侈,工作就让它随遇而安,不会被饿死就可以。没有我特别坚持的,当然也没有我特别害怕的。“问问你在西安能呆多久吧?”萧扬在一边多嘴。老人露出一丝难以察觉地浅笑。“你是不是今年刚好本命年啊?”“是的。”“那小姑娘,你跟西安有缘了,说不定你要嫁到西安来的。”我笑“这怎么可能?”“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真的是这样吗?”我问萧扬。萧扬点头,心诚则灵。我本来无心,何来的诚与不诚。 接到希希电话的时候,萧扬正在我的身边。“小米,我到扬州了。很漂亮的小地方,我决定不走了。我喜欢这里,有窄窄的西湖,垂垂的杨柳,很美很有灵气,就像你一样。”“什么?你不回西安了吗?那萧扬怎么办?”“萧扬?傻瓜,难道你不是为了等待一场爱情才来西安的吗?而我也是为了等待我的故事才去扬州的。”“真的是这样吗?”我问萧扬。萧扬点头“见你之前,希希就是这样跟我说的。而且我说了,心诚则灵的。”“那你跟希希呢?”他狡黠地一笑“我们是朋友啊,很好很好的那一种。” (六) 萧扬让我去陪他买戒指,我嚷着要先看。他说:“要不你先帮我把两只戒指都挑了吧,你的眼光我信得过。”我挑出一对水波纹的白金钻戒,递给萧扬。他见我爱不释手的样子,笑呵呵地说:“如果想过新娘瘾,我允许你先戴一会儿。”萧扬帮我把戒指套在右手的无名指上,我夸张地望他“你疯啦!朋友妻不可欺,我怎么能挖希希的墙角。”我立即要把戒指褪下来,可是任凭我怎么用力,戒指就像长在肉里的一样。萧扬傻在一边,也不帮忙。“拿来不下来了,怎么办呢?”他看着我手忙脚步乱的样子,居然冒出一句:“如果你愿意,那就戴着吧。”他还是笑,很认真的样子。 宽厚善良的萧扬是希希抓到的救命稻草,她的父母放心地把希希交由他地从家中带出。希希向萧扬坦白了自己的爱恋,爱上漂泊的男人注定没有方向。因为成全,萧扬带希希来到自己出生的西安,许下承诺,只要一探听到对方的消息,他立刻放希希离去。整个故事里萧扬只是扮演了一个拯救公主的王子。因为感激,希希把她最好的朋友带到萧扬的面前,一个平凡的姑娘却让王子眼中放光。 可感情还来不及培养,他又要瞒着家人为寻找希希丢失的爱情心急如焚。结果成全了希希,回到西安的王子发现自己的爱情已悄悄逃走。 很快“萧扬、白小米”名正言顺地并列在红色的小本上。从没想过会来西安寻找到爱情,结婚那天萧先生咬着耳朵告诉他幸福的太太:“爱情其实就是一种等待,等待着在对的时间,对的地方,遇到那个与你对的人。如果在一个地方等的太久,还没有收获,那就换一个城市继续等待,等待属于自己的感情,继续安静地生活,不知不觉就会是长长长的一辈子。” 2004。2。19于西安 谢幕的姿态 我一直是个好孩子。在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下,努力做一个好学生。安安分分的工作,两点一线的范围,有人爱了,就对他好得没心没肺。何况,跟什么样的人不是过呢?所以五年前,林子用最简单的爱情将我融成他幸福的小妻子。天造地设的一对,过着人人羡慕的小日子。 嫁给林子,是看重他的沉稳、老实。父母说跟着这样的男人会很安心。可是父母忘记了告诉我,跟着这样的男人也会彻底死心。林子是那种中规中矩的旧式男人,有他绝对的是非观念,且常常以他的标准来看待身边的人。他认为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女人的快乐是因为男人快乐而快乐的。 出门的时候,要有干净的衣物,维持他在外面“正直男人”的形象。一回家要有人递上拖鞋,桌上必须有烧好的饭菜。看书的时候,手边要有备好的茶水、香烟,且绝对不许任何人打扰。甚至晚上睡觉的时候,他都需要我先把自己扒个精光,然后平躺在床上,恭恭敬敬地说声“我准备好了,你来吧!” 在房事方面林也是极有规律的,一个星期只能两次,他说多了会伤身体。一亲,二摸,三插入,这是他的不变动作。像小学生必修的家庭作业,只当作任务来完成,因为不交作业的学生不是好学生。不和妻子做ài的丈夫不是好丈夫。 我不能呻吟,不能主动,因为他认为,女人对性应该是没有要求的,否则就会被他视作不贞不洁的女人。我曾经向他暗示过,现代社会的夫妻生活应该可以丰富些。他不但不听,还找来很多关于女人偷情,弄得家破人亡的小报报道来刺激我。“这就是你们女人不安现状的代价!真是贱!活该!”他不止一次这样忿忿地说。我不再敢申辩,因为他是外人眼里理想的丈夫,他是父母眼中最佳的女婿。 1825天,我关在他打造的爱情城堡里,过着人人向往的幸福生活。可是再深的感情经不住朝朝暮暮的汲取。我只是想让发霉的翅膀晒一晒太阳,他却一手遮天地告诉我,外面的世界只有风雨。争吵随之而来,我掉泪,他沉默。    谁是谁的桃花 每每想到分手,终是忘不了他半夜为我掖过的被角,精心为我梳过的长发。从衣服、鞋子到手提包,所有的一切他都为我安排好,他的确捧我在掌心里,不但容忍我不会做家务,连衣服鞋子都帮我配好。他享受别的男人投来的欣赏目光。我忍耐着,只为一个“爱”字,相信有一种感情可以白头到老。一次次地逼自己退让,直到真的触犯了桃花。 若加的出现打乱了我平静的生活。他是上级单位派到我们部门锻炼的,年轻,有活力,多才多艺,也有着大把大把的前途。虽然我不止一次地告诫过他,我是一个已婚的女人。可他从不放弃。我不知道自己哪里吸引他。他说,我这样的女人,只要望一眼就是要让人心生怜爱的。那为什么,林子不能对我怜爱一点呢。话说归说,但以我原来的思想,是绝不会愿意打破我的生活,不愿意影响若加的前途,更不愿意成为别人口中不贞不洁的女人。 心底的松动,是从春天里单位组织的,到浙西大峡谷的旅行开始。本摇摇晃晃的吊桥,还有人拼命地摇,我头晕得厉害,闭着眼睛,死命地抓着栏杆,结果还是重重地摔了一交,歪了脚。若加二话不说地冲上来,背着我过的桥。爬在他的背上,第一次跟他的距离那样接近。他短短的头发扎在我的脖颈里,撩人的痒。他汗湿的后背,散发着令人忍不住想要亲近的气息。那才真正是男人的味道。忽地,山风一吹,我立刻停止了自己的胡思乱想。 因为歪了脚,晚上回宾馆的时候,我哪儿也不能去,一个人呆着房间里。若加来敲门,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放了他进来。我再一次告诉他,我是一个已婚的女人,我有好的丈夫和美满的家庭。然而不管我怎么说,若加就是不相信我是一个已婚的女人。因为他说,他从没有见过我戴过结婚戒指。 他说,一个受着丈夫宠爱,性生活和谐的女人,应该是皮肤细腻,春风满面的。那种做女人的幸福,会抑制不住地渗透进,她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而我,没有! 我慌忙地收起眼中的泪意,解开上衣的第一颗纽扣。让脖子上那一条好看的白金链子,招摇地显露出来。而它的坠子冰冷地闪着华丽的光芒。那就是众多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钻戒。“其实,我的结婚戒指一直戴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我如实相告,本来以为这样的拒绝可以彻底让他死心,可谁料,他却一把搂过我,紧紧地在藏在怀里。 “木子,我宁愿,你向我炫耀的,是你甜蜜的幸福,而不是你名贵钻戒,或者体面的婚姻。爱情终不是挂在胸前的牌子,幸福也不是禁锢欲望的链子。” 怎么可以,苦心粉饰的快乐,一下子就被这个眼前这个青涩的男人看穿?泪,潸然而下,贴在他的怀里,直到无法呼吸。 他霸道地困我在怀里。多少次,我希望林子可以粗鲁一点,压我在身下,用炽热的嘴唇吻遍我的全身。每一吻一处,会说:“木子,我爱你。爱你的这里,这里,还有这里”然而第一次这样亲吻我的却不是我的丈夫。那一夜我的生命才真正地为一个男人极致绽放。也许若加是对的,真正的幸福并不是一条可以禁锢欲望的链子。女人除了面子之外,也是需要尊重的。 过不完的是日子,磨灭掉的是心性。如果人用一辈子的时间,过完两辈子的日子,那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温柔的小猫终于在不成眠的夜里,显露了天性中隐藏的叛逆。所有的人都认为我疯了,我抬头看天,让洁白的牙齿毫无顾忌地晒着太阳。我像一个真正的女人,一天比一天美丽,正如若加说的,那种做女人的幸福不可抑制地渗透进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 谢幕的时刻 阳光一扫七天的阴郁,温柔地穿透窗帘,恬恬淡淡地,照在我蓝色碎花的床单上。尽量在被子下舒展着四肢,光洁的身体被温暖被子轻轻地摩挲着,让自己身上原本淡淡的玉兰油沐浴露气息,在阳光下显得生动起来。 衣服整整齐齐地叠在床头,从内到外都是昨天精心挑选的。国庆七天的长假,七天的阴雨。索性挎上包包躲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再回来,已是云淡风清的天气。手机一打开,来不及喘气,n条短信息砸过来。“你在哪里?现在回头还得及?”“你真的想好了吗?我不相信你对我没有一点感情。”“我爱你,很爱很爱。为什么不给自己永远幸福的机会”七天,足够休息的时间,躲开的何止是阴雨,还有任何可以挽回,可以解释的机会。因为只需要耐心地等上七天,离婚这样的事,就不必再求外人给自己开出一纸证明。 早餐是现成的。酸奶、苹果和一大杯白开水。美容院免费的赠卡到今天才舍得用,虽然整天对着电脑,但皮肤还算不错,又仔仔细细地做了面膜,淡掉了黑眼圈。修了头发,让它恢复到青春的样子,快乐地在肩头跳。 特意选了最亮的唇彩,眉毛高高地挑着,眼影用了淡紫。一直不敢穿的黑色蕾丝胸衣,挺一点,再挺一点。露出锁骨的贴身秋衣,配宽宽大大的哈韩裤,镜子里你会不相信,这已经是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 从斜挎的包包里掏出手机,约定的时间已到。林子已经在民政局的门口准备就绪。他穿的还是我给他买的风衣,已经有点儿皱了,左边袖口的第三个纽扣松了,一直不记得帮他钉好。他睡得不好,眼神郁闷,充满血丝。看到我笑笑地出现在他面前的样子,背好的台词已统统忘掉。“你你真的想好了吗”我知道,只要一个“不”字,我依然是他最爱的妻。林觉得我会不舍,会有藏不住的寂寞,会拉着他的说“原谅我!”然而,他惊讶的眼神坦白着他的失落。为了今天这最后的约会,我精心装扮,释放自己所有的美丽。婚姻不是独角戏,登台的时候浓墨重彩,那谢幕谁又说不可以极尽美丽。 双手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绿色本子后,他的愤怒在沉默中爆发“五年哪,五年的夫妻,你说离就离了。这下称心了吧!你自由了!好歹你也该告诉我‘他’是谁吧?”“男人不是女人唯一可以背叛婚姻的理由。”“少装蒜了!你跟我在一块儿的时候,就从来没穿这么漂亮过。” “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想知道,他会不会做你爱吃的龙虾和鱼。”他眼神里仍是化不开的爱意,我不敢抬眼,怕有什么会模糊视线。在这之前,他以为,离婚我只是说说而已,等想通了,脾气发完了,我又会回到他爱情的城堡里,做他乖乖的妻。因为我知道,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他更爱我。真的舍弃,还是会有泪滴。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中一闪一闪。“回来吧,你离不开我的。”他习惯地张开手臂,我却没有往前靠。五年的时间,他爱的只是我幻化的,他所谓的,温柔的,美丽的妻。而我这样的女人不仅仅是嫁作人妇就可以。 我爱过了,那么认真。我给过了,那么完整。若加给我买的戒指,我郑重地戴在右手的无名指上。我只是想用剩下时间来做自己想做的事,只是想试着换个路线,看看别样的风景。以后,也许孤单,也许艰难,但此刻我不要拥抱,不要掌声,只请允许我,可以用最最美丽的姿态,含泪告别这婚姻的舞台。 2003。10。9 恋上你的 林方秋说服我嫁给他只用了两句话。“丫头,嫁我吧,我们合适。”“我不敢说我会永远爱你,但至少我知道我能受得了你。”我嫁了,就冲这。虽然犹豫,虽然怯弱,还是嫁了。毕竟林方秋那样的人,父母是不反对的,好让他们以为女儿找到了终身的依靠,好让他们如释重负地了却心中多年的愿望,也算是尽了孝心吧。 “秋啊,如果我碰到自己更喜欢的呢?”“嗯,那我找他谈谈,看他能不能受得了你。”且不必说我到底可怕到什么地步,想想一个到了二十九岁才抓住婚姻尾巴,扭扭捏捏嫁掉的女人,就已经让人不寒而栗了。霸道且不会做家务,唠叨却又不服输。做朋友可以,做老婆实在次了点儿。这样的女人,林方秋要了。其实我知道林方秋是有故事的人,因为我也是。只不过,他的故事埋在心里,我的故事铺在脸上。 事先说好,新家装修的时候,我们每人留一间书房。各自的书房是对方的禁区,踏进去之前一定要先打招呼。林方秋是一个沉默的人,不像我在书房里对着电脑可以又唱又跳。他常常静静地呆在书房里不出一点声音。说句真话,还没有开始爱,就已经嫁了。婚后也自然没有心情再把浪漫补回来,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日子平淡。 最让我感到温馨的,还是晚上临睡前的那一点点时光。两个累了一天的人,晚上就平躺在我们的大床上,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聊天的内容可以从同事小孩三岁不会讲话,到周迅和瞿颖哪个更适合李亚鹏,总之是八卦,还常常为自己喜欢的明星争得面红耳赤。多半是我在讲,他只有碰到自己感兴趣的美女,才搭一两句,实在听得无聊,就眯着眼装睡。等我说累了,看到他已经睡得一副死猪模样,也就乖乖地蜷在他的臂弯里了。女人有倾吐的欲望,又不想让别人知道,于是老公成了最好的渲泄对象。其实只是想有个听众,只是想这样静静地聊一聊天。说完之后,还可以踏实地躺在他身边。晚风吹起窗帘,月光偷偷在洒在床沿,凝视他熟睡的脸,从心底里边觉得安全。 我是一定要出去工作的女人,这样才不至于沉迷在自己的想像里。所以工作我一直很努力,很少惹是非。也正因为如此,人人都觉得我好相处。公司终于把我调到了是非最多的人事部。名义上我是经理,可所有的决定都还是要通过一个副总,具体的实事又不需要我处理,整个人就完全被他们架空了,每天我就在办公室里晃来晃去,做个花瓶吧,怎么看怎么有碍观瞻。实在闲得无聊就翻翻以前公司旧的人事档案。一翻而过的陈年旧事,也不会太留意,只是因这“叶紫蕊”实在是一个太漂亮的名字,才引得我看了下去。照片上的女孩有一张清瘦的脸。淡淡的紫衣,如她的名字,像一朵含苞未放的花。奇怪的是,一个有着这样好听名字的女孩,只在我们公司做了半年,想来这半年,也应该引来许多狂蜂浪蝶的吧。 “秦艾!”唉,我的这个名字,什么人叫,都能惊出一身汗来。为什么我的爹妈不能给我起像“叶紫蕊”那样的名字呢?“秦艾!”是副总叫我。“邱总,您还是叫我小秦吧!”“嗯,也好,也好!“你刚来人事部,有什么不适应要跟我说啊。明天我结婚,你可一定要来噢!最好把你先生也带上,大家认识认识。”“你结婚?明天?”接过喜帖,我本已经合拢的嘴唇不得不再次张得大大的。“叶紫蕊!”新娘居然是叶紫蕊。“怎么你认识她?”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是非少惹为妙,这句职场宝典一直被我铭记在心。我收起自己的好奇心。“不认识,只是这名字太好听了。”“是吗?我也这么认为。” “结婚,奔四十的老男人也流行玩结婚?!”晚上躺在床上,我像往常一样,把白天的见闻一一说给林方秋听。“叶紫蕊?!”他居然轻轻地默念了许多遍。“怎么样,名字好听吧?”“嗯,好听。”“她照片我也看了,人也漂亮的。要不你明天陪我去吧,反正都是同事。”“明天,明天我有事。”“明天,你会有什么事啊?陪我去嘛,去嘛!”无论我怎么威逼利诱,他就是不点头。“哼!”我一赌气,翻身拿后脊背朝他。不想,他这次没说软话,也翻身睡到一边去了。 第二天的婚礼,我盛装出席,为了面子。新娘真人果然比照片还要漂亮。最让我意外的是林方秋居然也在婚礼结束前的最后一刻赶到。“秦艾她非要我去订最好的百合做新娘花,所以来晚了。邱先生,邱太太,新婚快乐啊!”配合着林方秋合理的解释,我笑靥如花。虽然只和他一起生活了三年,但只要轻轻瞥一眼,就知道叶紫蕊才是是林方秋喜欢的那一种。而叶紫蕊接花的那一瞬,眼里分明有太多复杂的情绪。“你就是秦小姐的先生啊?!”我伸手一挽林方秋的手臂,暧昧地说“是啊,虽然我没你那么好福气,但老公还是自己的好呀!秋啊,你已经来晚了,咱们也不要再打扰人家了。”一路上,我没有问,他没有答。这一晚,我们躺在床上,他在等我问,我在等他答,最终还是没有说话,无语到天亮。 我从没有现在这样感觉到威胁。叶紫蕊,我极尽所能揭开她神秘的面纱。她只在我们公司工作了半年,之后自动离职。听说从那时起,她就被姓邱的老总包养了下来。直到最近,邱总又花了一大笔钱,他原配才松口,签了离婚协议。可是没有人知道叶紫蕊之前的故事,更没有人知道林方秋和叶紫蕊到底又有什么牵扯。每天在公司想着叶紫蕊,晚上回家对着林方秋说不出一句话。 我知道秘密全在他的书房里,偷偷配了他的钥匙,贼一样的溜进去。旧的记忆一点一点寻下去,旧的相册一张一张翻过去。一个淡淡紫衣的女孩,微笑的表情依偎在林方秋的身边,名副其实的金童玉女。叶紫蕊的信件、叶紫蕊的日记、叶紫蕊送的围巾叶紫蕊,叶紫蕊,原来他的故事真的就是叶紫蕊。青梅竹马、郎情妾意,多么美的故事,只可惜初出茅庐的小男生,不能许她美好的将来,凄美的爱情故事,夭折在女人俗不堪奈的物欲里。也许强行揭开秘密是愚蠢的,躺在床上,我再不搂着他,悄悄说话。本以为他已经睡着,偶尔悠悠地一声叹息,让我心又揪揪地疼。 一夜一夜,我闷在书房里,坐在vcd前一盘盘地换影碟。看到郑秀文演的那个叫屈小乔的女人,就为了一张床,深更半夜去敲前男友的门。“我只想拿回我的床铺,没有它我睡不着。”眼泪热热地滚下来,落在双手紧握的咖啡杯中,微凉的咖啡荡起圈圈涟漪。“人说爱情有一个公式,每次完事之后,你最想的那个人才是你最爱人。”这句台词,久久回味。三年的夫妻情分,又怎抵别人苦恋八年的感情。认定林方秋每次想的一定是叶紫蕊,心里说不出的疼。 公司实在很闲很闷,找了个借口,偷偷溜出了门。本就是漫无目的地闲逛,不经意地看到了那天婚礼上,林方秋送的百合花。一大束,新鲜可爱的样子。“老板,这个多少钱?”“不好意思,这个是有人订了,让我们送过去的。”“噢!”现在还有这样的男人真正有心了。忍不住凑过去一看。看不要紧,只是两个名字已经让我晕了过去。抬头是紫蕊,落款是林。“请问是谁订的呀?”“一个高高瘦瘦的先生,人还在那边咖啡馆呢!”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对面临街的落地玻璃窗内坐着一对我再熟悉不过的人。我是要面子的人,不会用泼妇骂街的方式悍卫自己本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而人家也是有夫之妇,撕破了面皮,让一个副总怎么面对他的下属。 我立刻向公司请了假,飞奔回家。几乎是用踢的,蛮横地砸开林方秋书房的门。撕碎他残存的记忆。他从来心里装着的都是叶紫蕊。我哭,女人到了无助,用原始的方式发泄,却死也不想离婚。 “你为什么进我的书房!”他回来,不但没有任何歉意,还用最大的声音对我咆哮。“叶紫蕊到底是谁?”“你忘记了我们的约定吗?”“可是一个女人绝不会容忍她的丈夫,给一个有夫之妇送花,还请她喝咖啡!”“你跟踪我?”“你做了什么,还怕别人知道?”“我们根本就不像你想的那样。”“那你说啊,你们到底是怎么样的?”没想到我也会无休无止地争吵。他的沉默让这场争吵没有结果。我狠狠地摔门,将自己关在书房里,他在他的世界里,填头拼凑他记忆里的点点滴滴。 开着电脑,我泪流满面地睡着。似乎过了很久,他来敲我的门。“回房间睡,你睡不舒服,明天又要嚷脖子疼了。”我红着眼睛出来,狠狠地瞪他。倒在床上,整个蒙在被子里。我还是在等他给我解释,我宁愿他说“丫头,你看错了。我下午在家给你做你最爱吃的清蒸鱼,哪儿也没去。”可是他没有。一个人躺在床怎么也睡不着。曾经躺在他的臂弯里,吊着他的脖子,再把脚跷在他的肚肚上,原来是那么幸福的。以前,虽然也吵,也生气,可是他只要在书房里静上一会儿,就又会躺在我身边,听我讲八卦,可这次他没有。 蹑手蹑脚地走到他书房的门口,他也没有睡,坐在黑暗里,忽明忽暗的烟头,狠狠地抽。自从让他戒烟的那天起,多久了他没有抽过一枝烟。吸一口,拼命地咳嗽,又接着拼命地吸。眼泪再一次滚下来,是心疼。“别抽了你,来陪我说说话吧!” 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躺在一起。终于等到他先开口“想说什么?”“咱们这床睡着真舒服噢?”“神经!”“我是说,如果咱们离了,你可一定要把这床留给我噢!”我躲在他怀里委屈地哭泣。“怎么,看上谁了,不想要我了?”“你不是已经有叶紫蕊了吗?”“傻啊你!我们三年的夫妻,你还信不过我?即便不信我,对自己也没信心?别忘了,人家可是刚结婚的。”“你不让我进书房,也从来没给我送过百合,还没有说过你爱我。”“你想要,那我以后天天送,你想听,那我以后天天说。” “丫头,叶紫蕊是我的过去,我的故事。可她有她的坚持,我也有我的固执。因为不是同一方向分开是必然。终于苦尽甘来,皆大欢喜的结局,她漂漂亮亮地嫁了,还看到我如此明媚动人的妻。原本在娶你那天起,叶紫蕊就已经注定是故事了。偏偏是你先勾起的记忆,才想到当初答应,如果得知对方结婚必要送大大的一束百合做礼物。退一万步,老朋友结婚过生日,送束花也是应该的,就怕你和你的上司难做,才不想让你们知道啊。” 没有来得及爱,就已经嫁了。既然嫁了,不如就爱个专一。原来日久生情是磨出来的,再失去,已是万万不能的了。“要是以后,我再看上更好的要跟你离,那你一定能把床留给我噢!”我幸福地把眼泪蹭在他的衣领上。“嗯,那我要先找他谈谈,看他能不能受得了你”躺在床上,搂着他的脖子,今晚我要把他的耳朵折磨到天亮。 为你开瓶红酒 一直都以为自己喜欢年长的男人,有故事,有经历,只一眼就能让你陷进去,拨都拨不出来。紫陌就是这样的男人,即便是在人山人海的招聘会现场,他都显得如此卓尔不群。去他的摊位应聘,一半是冲着他们开出的丰厚的条件,一半就是冲着方紫陌。 “小姐,你为什么要应聘我们银行。” “坦率讲,对银行我并不十分了解,但是您正是你们公司一张最好的介绍信。只有一个运作良好,注重形象的企业,才能够让它的员工彬彬有礼、服饰整洁。” 紫陌笑了,露出很白的牙齿。 三个月的培训期后,紫陌把我从一大堆的新人中间挑到了他的信贷部。他说,一个注重细节的女人,可以顺利地把每一笔贷款收回来。 众所周知,现在的银行已经不是光拉存款那么简单了。要想办法把款子放出去,再顺利收回来,才有利润。买房、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已经习惯花明天钱,享今天的福。作为一个新人,我必须加倍地努力。工作时,我翻阅大量的资料,查找贷款人以往的信用、收入情况;闲暇时,我还要去发掘更多的潜在市场。而紫陌也时常陪我加班到很晚。他说“你是我挑的,所以一定要拿出一点有说服力的东西。”终于我没有辜负紫陌的期望,短短一个月,我们的努力换来了信贷部的业绩直线上升。 刚开始应酬的时候,酒我是一点都不能喝的,紫陌总是很巧妙地替我挡掉了。可每做了一张大单,他总会拉着我一起去喝几杯。 喜欢看他喝酒的样子,总是要一整瓶红酒,自己开。然后斟一点在杯子里,轻轻地托起来,摇一摇,小口地品,眯起眼睛很是受用。似乎他更享受的是整个过程,而不是红酒本身。他从不喝醉,因为他从来不会喝完整瓶红酒。问他为什么要这么浪费,他嫣然一笑“我浪费得起!”我对他说“难道没有人告诉你,好的红酒开了头,就要喝完吗?否则到头来好酒也会变劣酒。”他的解释是,好东西要留给懂得欣赏的人。否则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紫陌永远是一身名牌的西服,衬衣的领口、袖口永远干净洁白。皮鞋永远锃亮,哪怕是裤缝都熨得整整齐齐。头发没有丝毫地凌乱,身上永远有一股微甜的气息,让人忍不住地想要亲近。也许他的确浪费得起,高薪厚禄,名车豪宅,娇妻美眷,他应有尽有,可我还是觉得他有故事。想知道又怕知道,知道了,就再难抽身而去。 若加是慕名而来的,因为平日里我会在网络上发一些文字。他总说通过文字可以读出,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与紫陌相比,若加从来不穿正式的衣服,牛仔t恤,轻松简单。头发剪得短短,像刚从土里钻出的苗,时刻勃发着生机。他不像紫陌,他不会带我去,吃西餐、喝咖啡,然后优雅地帮我拉开椅子,轻轻挥一挥手叫“服务生!”若加拉我去的馆子,都是不知名的小馆子,他会极仔细地用袖子帮我把凳子擦干净,然后摆在他的身边,傻兮兮地笑着说:“坐!”若加要一瓶啤酒,不拿杯子,尝一口递给我。我们一口轮一口地喝,只到我的脸微微泛红,他仰起头把瓶子里所有的酒一饮而尽。他大四了,正在实习,他没有钱,一白如洗。但小男人的自尊,使他坚持不让我付帐。每当紫陌问起若加,我并不回避,无论紫陌相不相信,我只说若加是我弟弟,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 关于感情我并不肯定,尽管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喜欢年长的男人,比如紫陌,那对若加又哪里来的怜惜。优秀的男人都结了婚,可没结婚的男人不一定都不好。无论怎样别人院子里的花,我绝对不碰。直到有一天,我和紫陌去谈一单乡镇房产抵押的合同时,被雨困在了车里。他点一根烟,眼神有些慌乱。 “木子,我正在办离婚。因为你!” “什么?”我愣住了。 “因为我知道,如果不离婚,你是永远都不会接受我的。” 他知道了,他真的什么都知道吗? “你不是想知道我的故事吗?若干年前,我爱的女孩因为看不到我的现在,选择了离开。为了能够挽救爱情,我放弃了所有的梦想,投入到残酷的现实中。像常人一样踏踏实实工作,然后结婚。当我拥有一切时,却发现已经永远失去了爱情。直到你的出现,从你看到我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你是和我怀着同一种梦想的人。然而你总不愿意靠近,因为我不是自由的,你有你的原则,我不会勉强,所以我决定离婚。” 坐在车里回想紫陌的每个细节,我怎么会无动于衷,只是来得太过突然,我来不及思考。这时的紫陌靠得很近,而若加离得很远。紫陌身上微甜的气息被淡淡烟草味取代,偶然瞥见,昨天他衣服上第三个松动的纽扣,早已经被重新加固。一种无法言明的思绪蔓延开来。 我与紫陌、若加同时交往。说是交往,也是极为平淡,我向来是一个慢热的人,不习惯从默默无名,到有人喜欢。好在他们都很幽默风趣,不会觉得闷。紫陌的皮肤很白,是办公室空调房里的那种白。他也锻炼,用年卡去健身房刷。而若加,会穿个小背心,绕着操场不停地疯跑,极大声地说:“小木子,你追不到我,追不到我!” 紫陌送我到楼下:“不请我上去坐坐?” “我怕会出事的。” 紫陌笑笑,并不勉强。嘱咐几句,然后拿微湿的唇,印在我的脸上。 一转身,他的车扬起一阵小风,吹乱我的头发。我定在那里半天回不过神。 若加送我到楼下。 我问:“要不要上来坐坐。” 若加露出他的小虎牙:“不了,我怕会出事的!” 我笑笑,并不勉强。 转过身,他还立在那里,一定要看我家的窗口亮了灯才安心离去。远远地看着,他蹦蹦跳跳的身形,消失在微凉的夜风里。心里有一种揪揪的疼。 若加大学最后的夏天,他忙着毕业,忙着打算以后的去向。我也有做不完的工作。已经很少见面。午饭刚过,有人敲开我办公室的门“木子,有人找!” 是若加。 “小木子,我找到工作了,我可以留在这里了!”他快乐地快要飞起来。 “那你来我公司做什么?” “找你贷款买房子呀?” “买房子做什么?” “让你做我女朋友,让你”若加不好意思地脸红着。没有坚固的水泥屋檐,男人都不愿承诺永远。 若加,若加这个小孩子,已经渐渐长大了。 “木子,她同意签字了,我很快就要自由了。”人本不应该在同一天受两次刺激,而紫陌那种49年解放的感觉,却不言而喻。 我手边的杯子里有紫陌倒的小半杯红酒“紫陌你真的想好了吗?你开了头的红酒,只喝一口,那剩下的怎么办?” “是她同意签字的呀,她也知道我们之间已经没感情了。” 真的是这样吗?一个男人真的可以粗心到如此地步吗? 如果一个不爱你的女人会每天把的衬衣洗得雪白,把你的西服熨得笔挺,会连你的裤缝都叠得整整齐齐吗?一个已经不爱你的女人会每天让你充满了甜蜜的气息?假如一个已经不再爱你的女人,又怎么会隐忍着自己的心疼,为你插上自由的双翅。纵然我有勇气掠夺另一个女人所有的梦想和感情,也不能保证会每天会让紫陌穿上雪白的衬衣。感情这片土地上,做掠夺都也许要比拓荒者容易,但却永远失去了耕耘的快乐。 特意买了瓶上好的红酒,等若加来喝,他一滴都不许漏出来,不怕喝醉,因为今晚可以不醉不归。 缘罪 我是欠了你,你又欠了谁?是不是还了真的就两不相欠。或者爱与不爱都是无能为力的事,好在三世的痴情终换来美眷如花,再不辜负大好年华。 今生 被子、床单、衣服、裤子、鞋、还有内衣内裤采购清单已经罗列得丁柔眼花缭乱。可躺在床上的时候,她又把结婚所需用品过了一遍。丁柔以前只知道结婚很麻烦,但没有想到它竟比想像的还要麻烦。 丁柔问他,你明天跟我一起去买吗? 你作主吧。 那也要人帮我提东西呀!你看有这么多要买呢。 那好吧!明天我跟你一起去。 说完这句,再叫,就没人应声了,他睡着了。 真的要嫁了吗?没有一点惊喜,没有一点波折。丁柔的心里竟泛起一丝不甘,爱不应该是轰轰烈烈的吗?会不会结婚的当天再有人出面阻止?她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失眠最近已成习惯。 老婆,他一侧身,双手双脚又攀延上来,每夜,他一定要把丁柔搂在怀里,或丁柔把他搂在怀里才能睡。其实,又有什么不甘,在一起三年,结婚已是顺理成章的事。何况又是如此翩翩佳公子,多少女子只有妒忌眼馋的份。 你真的要结婚哪!你可想清楚了,像乔越这种公子哥,多少美女成天围在他身边转,他就一个看不上,看上了你?凭什么啊? 丁柔知道丹丹这么说的时候,心里的有醋意的,可是却也不无道理,凭什么,凭什么呢?丁柔也问自己,我那么平凡,他却光芒四射。 原罪 所有的人都来找丁柔卜问爱情,因为所有的人都相信,丁柔是全长安唯一可知前尘未来的女子。 实则,每个要从出生开始就在其脸上写满了一生的祸福,丁柔只一眼便看穿,她只是向他们讲她所看到的。然但凡祸必从口出,所有的言语一出口便成了冤孽,丁柔既占尽了天机,也折尽了自己的福寿,所以每一个来找丁柔卜问的人,她必须收取他们大量的钱财,去捐佛盖庙来赎自己这世的原罪。 初见他时,他是一袭白衣的翩翩美少男,白人白马却是满面愁容。他寒窗十载满腹学问,来京赴考却屡试屡败,耗尽家财。 他来问丁柔他的前程和他的姻缘。 缘浅福薄,一生悲苦。可惜可惜,可惜他生就这样的一幅好皮囊却终落得这般命运。不想说,不能说。不说至少丁柔替他守着秘密,为他留着希望,可是一说出口,便成了应验。 丁柔推说,我算不出。 人人都能算得出,为何偏偏我算不出。你要多少银钱,即便是我倾家荡产,你也只管讲来。 世间万物自有他的机缘,比如你遇着我,便是你的机缘,一切随缘而安,你又何苦那样执着。功名利禄如何,情深意重又如何,到头来不还是一场黄粱。你的前程和姻缘根本不必求丁柔,你想有怎样的便有怎样,只要你有颗“放下“的心。 他不懂,他终是凡人。坐在丁柔的门前苦等。不分日夜,不问寒暑。也有人劝,随便给他个幌子好打发他走,可是缄默本身就是一种罪过,怎样再扯下说谎的恶。 整整一百天,丁柔不忍心他在丁柔的门口气息奄奄。你走吧,再等也没有用。我已立下重誓不会再替任何人占卜。 丁柔,我会记住你的。 那你叫什么? 乔越他气息微弱。 为什么我不能说服自己赠他句金玉良言,说不定他就此意气风发,本以为他执着,丁柔自己又何尝不是。 她最终让步,亲笔而书,派人送到他的府上。却得到回复的消息说,他回到家中,不过三天就病逝了。临死前叫的是“丁柔,你好狠的心!“ 千算万算,可到底还是她误了他。 前世 四月的西安,青龙寺里开出漂亮的樱花,烂漫的季节,温情的花朵,丁柔约了朋友一起去看。他是朋友的朋友,樱花树下穿一件白衣。仿佛是命,从第一眼见他起,丁柔就知道这就是她要的男人。白晰的手指,干净不羁的眼神,对女人细致妥帖的呵护,分寸拿捏到最舒服的部分。明明满眼桃花,却浑不沾身。想必也曾千帆过尽,深深浅浅的痕迹,刻进他脸上清晰的纹络里。笑起来是致命的伤。 你叫什么? 丁柔。 丁柔丁柔,他轻启双唇,反复吟诵。丁柔,好听的名字,却仿佛是从前就听过的。 他笑,眼眶中有波光在流转。 简单的寒喧过后,无需更多的语言,别人出双入对的身影里,丁柔是第三个人。 果然,这也只是命,从第一眼见他起,就知道他是别人的男人,应该是繁花看尽,坐拥山林。他身边的女子是极其普通的女子,相貌平平。感情里牵扯地维系,谁比谁用心? 丁柔眯起笑眼,浅浅看他在别人盈盈的笑语间,世界在丁柔的眼前弯成一条细线。春风里是西安翩翩的杨花缤纷,如丁柔迷离的眼神。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怕只怕再多看一眼,便是万劫不复的沦陷。 丁柔也懂得这样的男人早已桃花满身,沾染了也是花香留不得痕。可哪怕只再见他一面,她的心里也满是富足安宁。那一抹花香早已经溶入到她平静的脉动里。 那么古旧的西安,汉唐两代盛世,必有一处地方是她住过的,必有一个男人是她深爱过的。 可那个年月的西安,战事随时会来。四月过后再没有了看花赏景的心情。好在还有书信。 丁柔提笔,郑重地写下他的名字,乔越。 见字如面,见字如面。一字一相思,一句一感念。 书信频繁过密,他说,我已是娶了妻的,柔,我怕负了你。 这边回说,不,定是我前世欠了你的,我不在乎,不在乎,只要能让我留在你的身边,不管去哪里我都不在乎。 战事逼近,人人自危。稍有门脸的人家纷纷想着南迁。他说把妻儿送去安全的地方就来接你。然后永不分离。 永不分离是对女人一生最严重的承诺吧!她含泪应下。目送他的远离,一日一日站在城楼上苦等。不分日夜,不论寒暑。到底是隔岸观花,花不曾语。无数丁柔心中燃起的希望又被冷水扑灭了下去。心也跟着一沉再沉。微风轻点,拖动想念。难道只是遇见,然后彼此暗契,再不深陷。 岁月不忍心带走丁柔单纯的脸,眼泪悄悄地隐埋了一年又一年,简单得能让阳光穿透身体,仿佛水晶洁净又透明。 五十年后,一批华侨回国认祖归宗。按照当年爷爷留下的地址,来寻访一位故人。 丁柔仿佛又看见当年的他,翩翩白衣美少年,远远地含笑而来,说,我来接你来接你。死水微澜的心又泛起黄花昨日的缠绵。 少年将书信交到她的手上,说爷爷已经过世十年之久。这是他最后的心愿。 丁柔捧着书信掩面痛哭,不等她拆开书信已经气绝。临死眼角边的泪痕都没干。 信上只有一句:恨不相逢未娶时! 若真的隔了生死,倒也释然,可是空应下承诺却又不履行,却真正是摧人心肝。五十年的折磨,欠的再多也该一笔勾销,又或者这次终是他负了她,空耗了她五十年的年华。 缘满 这些天来,喜帖在发,每发一张,便收到满满的祝福。真的就要嫁了吗?丁柔一边在卫生间搓着乔越的白衬衣,一边暗自发呆。这是他们的家,一点一滴是两个人全部的心血。 领口袖口前襟后背,白的衬衣穿着好看,但洗起来真的很费力的。但丁柔不忍心不让他穿白衬衣,她忘不掉第一眼见到乔越时的样子,他们约好市民广场,上车时,丁柔却发现自已不仅丢了手机,还坐错了车。折腾了半天赶到约会地点,已经迟到了两个小时。市民广场人山人海,怎样找一个陌生的人。她孤立无援地站在人群里,眼泪隐忍地掉下来,却不敢发出声音。此刻,他穿一件白衬衣,像天使般笑笑地从马路对面跑过来。 丁柔,丁柔。你怎么才来,我已经等了你几百年了。天作证,今生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相见。她顾不得害羞扑进他的怀里,仿佛从此后,他便是自己一生的依靠。 丁柔想着当日的情景,又望着阳台上晾起的干净白衬衣,有一些安慰了。他快下班,她去菜场买菜,准备晚饭。每一天就是这样平淡而真实地度过。一路走来,旁人眼中她是惹人羡慕的,王子一样的人物偏偏只对灰姑娘动心。 可是丁柔却还是不安,不停地问,为什么,为什么是我?他终于说,他的外表足以让他的前半生都生活在光芒里,别的女人用那种光芒来为自己装扮,添光增彩。而丁柔却那么真心地隐没在身后,为他的光芒喝彩,喜他的喜,悲他的悲。 她了然,欢欢喜喜地给所有他们认识的人发了喜帖,上面金灿灿的名字赫然印着乔越丁柔。 今生她退尽了繁华,在最恰当的时候遇见他,终于完满了一桩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佳话。 公主平 夜夜梦见曹寿,双手递上当初定亲的青鸾宝剑。剑在人在!临行前曹寿郑重地留下诺言。可是如今,剑已失,人已逝。怎么又会每夜梦见曹寿笑笑地说:“平阳接剑。” 黄河岸边,浊浪涛天。青丝斜挽,素衣纤纤。一株清香婀娜起舞,一杯薄酒泪洒黄土,面对黄河之水,虔诚地叩拜。夫君啊!千里黄河,你又漂向何处?平阳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将你祭奠。 父亲过世,祖母专权,母亲羸弱,弟弟年幼。本是一桩简单的家事,与一个弱女子无干,但偏生我在帝王之家。当家事变成了国事,就不能做一个孝顺女儿那样简单了。要摆出堂堂大汉朝,长公主的威仪,还要用女流之躯要撑起绵延的万碧江山。曹寿啊!做为男人,你是先为人臣,后为人夫,理当尽忠在先。平阳不能怪你。可是做为平阳,是先为女人,后为公主啊!今后宫帷种种的凶险你让我找谁去分忧? 正在伤心之际,忽听得身边的小婢大叫了一声:“公主小心!”就倒在我的身边。殷红的鲜血沾染了纤纤素衣。是匈奴!是从对岸偷偷溜过来的匈奴。面容丑恶,野心勃勃。还我夫君曹寿,还我的青鸾宝剑!让你们知道大汉朝不是你们匈奴来去自由的地方。平阳虽不是花拳绣腿,可为什么这些匈奴打也打不完。倒下去一个,又冒出来两个。没有了青鸾剑,赤手空拳渐渐有些招架不住了。 “匈奴休得猖狂!”从我身后又跳出一人来,挥舞宝剑越战越勇。竟把匈奴*回对岸去了。“恩人,请受小女子一拜!”等我定下神来,才发觉来人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见我行礼,竟腼腆地涨红了脸,一面伸手搀扶,一面说着“不敢,不敢。”他这一弯腰让我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呀!青鸾剑!“小兄弟,你手上拿的可是青鸾宝剑?”“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剑。当日一位英雄在黄河对岸与匈奴撕杀,身中数箭,依然面不改色。我想救他,他却交给我这把剑。说是把这剑交到他夫人手上,比救了他的命更重要。为了死后不受污辱,他跳进了黄河。皇城之大,我到哪里去找他夫人呢?只有等在黄河岸边等他家人的到来。” “恩公在上,更要受小女子一拜。那位英雄正是小女子夫君曹寿。”含泪接过青鸾剑,今夜曹寿入梦一定带笑而来。少年说他姓卫名青,父母都被匈奴杀害。于是我收留了那个少年。我从小到大最要好的有一个陪读侍女,叫做子夫,偏巧也姓卫。就干脆让他们做了姐弟。从此人前,他叫我公主,私下,我让他叫我姐姐,我唤他“青儿” 春花秋月,三年有余。祖母年老,外戚再无法涉政夺权,大局初定。我终于可以脱下穿了三载的素衣。凭花临风,对坐窗前。轻描淡画,还我花样容颜。着我最喜爱的大红锦衣,笑声朗朗,明媚人前。云淡风清的时候,正是散心的最好时机,莫辜负了好风好景。我快乐地叫着:“青儿,备马!”“公主姐姐,我来扶你!”一回头,不留意,那个叫卫青的懵懂少年,已经身强体健,眉宇间凌厉的英气直*眼前。一定神,便呆了半晌。“公主姐姐,上马呀!”“噢!”回过神来,青儿低眉顺眼地将我扶上马背。我扬起马鞭,若有所思地奔向后宫御花园。 “是平阳吗?”太皇太后叫我的名字。“太皇太后,是儿臣。”我快步到她身旁,剥了一粒紫色葡萄递到她唇边。“哟,我们平阳真是越长越好看了。”“祖母休要取笑儿臣了。”夸奖赞美的话,还是能让我脸红耳热。“曹附马走了三年了吧?你也应该为自己打算打算了。自古可没有公主守寡的先例。”我隐约感觉有一份不安。莫不是太皇太后嫌我碍事想把我踢开。果然,她要让我尊循先例,远嫁匈奴和亲。匈奴蛮夷,杀我夫君,今日又怎能屈辱求和结亲。保江山,和亲不是唯一可行之计。弓在弦,剑在手。平阳宁可战死,也不会忍辱下嫁。 屈辱求和,皇帝弟弟也极力反对。眼看一场大战蓄势待发。“滚滚黄河蓝蓝天,壮士铁马将军剑,滔滔热血汉衣冠,大漠无垠江湖远。”大汉天朝,兵强马壮,区区匈奴又岂会是对手?只叹平阳是女儿身,无法披挂上阵,为国杀敌。 好男儿志在四方,青儿也来向我请战。“天下任,丈夫肩!青儿愿意血染沙场,不除匈奴誓不回朝。青儿不为求取功名,只为不让大汉朝公主再受和亲之辱。大汉天朝再不失半寸国土!公主姐姐,让我出征吧!”我承认,当初自己对他,的确只是存了一份对恩人的感激,对弟弟的怜惜之心罢了。然而不知不觉,青儿已经长大,早已是锋芒初露,再不能将他困在身边了。以他的本领纵横沙场,实在不是件难事。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听军歌嘹亮。青儿穿上我亲手做的战袍,越发显得英姿飒爽。“青儿,来!我赠你青鸾剑,助你上阵杀敌。要记住,剑在人在!公主姐姐等你凯旋而来。”临行前,我将自己心爱的青鸾宝剑,双手递上,一如当日送别夫君曹寿时的光景。只望他早日得胜,平安而回。 “平阳!”太后颇为好奇地挽住了我,细细观察我的脸色“那青鸾剑可是你的宝贝,轻易送了人。那个青儿,为何使得你如此紧张?”握在掌心中的手在微微地颤抖着,其冷如冰。“母后”我强笑着,眼光里有掩饰不住的心慌。“青儿可是儿臣的救命恩人呢?如今恩人生死未卜,儿臣怎能无动于衷呢?”“哦?真的只为了他是你救命恩人这么简单吗?”不经意间的一句反问,却如同一记重重的铁锤打在了胸口一般。我茫茫然张开口,一个干净利落的“是”字在喉间萦绕了半晌,始终还是不愿、不忍、也不敢这么随随便便地说出口去。仿佛这个字一旦说出,一些东西,一种感情,素如珍似宝似地珍藏着的,就可能会永远的失去了。每次听他一声亲切的“姐姐”心头总是又酸又甜的百味交集?叫一声“卫青!青儿!我的恩人!我的弟弟!前途艰险,小心啊,千万!” 七战七捷,喜报频传。我的青儿,成了大将军。然,成了大将军的青儿,已不再是我的青儿了。要封官进爵,要赏赐珠宝千箱,良田千顷。“公主姐姐,我不要这些,我还想每天听快乐地你叫‘青儿备马!’,再每天扶你上马,听你在身后洒下的串串笑声。”“姐姐,剑在人在,青儿在!”“青儿啊,你早已不是当年驸马府的小小马前卒。成天留在驸马府,会被人笑话的。除非”“除非什么?”我被自己这突如而来的想法吓到了。即便是皇帝准我再嫁,也不会同意是这小我六岁的大将军。“除非什么呀,姐姐?”“除非你在府中,选一喜欢女子入赘进来。”“是只要自己喜欢,随便选谁都可以吗?”“是!”难到青儿早已经有了自己的心上人?听说青儿说的坚定,又免不了胡思乱想。“你选好之后,将她姓名呈于皇上知道,他一定会恩准你的。” 一天、两天、三天青儿将娶妻的奏折递上去之后一直没有音讯。我整日在房中坐卧不宁。青儿到底选了谁。想他选我,又怕他选我。 今日母后召唤,又不知是为了何事。心神不宁地坐在她身边。连茶水打不留神碰翻了。周围没有一点声音,只是隐约知道母后已经端祥了我很久。“平阳,你多大了?”“母后,怎么连这也忘了。平阳我今年已经二十一了。”“唉呀,真是大姑娘了。”“曹附马走了,你当真不愿意再嫁?”“母后,今天怎么问起这个?即便是平阳再嫁,那嫁谁呢?”“想想也是,这大汉天下能配得上我们堂堂平阳公主的,至少也得是个王爷侯爷什么的。可是凡不为刘姓而为王者必诛之,这又是先祖留下的古训。故而放眼天下,为王为侯的,不是你哥哥弟弟,就是你叔叔伯伯。想嫁还真不容易呢?这样吧,母后我今天说一个人,看你愿不愿意。”母后差人找来笔墨,悄悄在锦帕上写下一个名字,递于我看。我飞快用眼角瞥了一眼,不是别人,正是卫青!已经抑不住心中的狂喜,但仍要矜持一下。“可是卫将军曾是我的马前卒呀!”“那这么说,你是不愿意了?那么就”“不,不,不,想来他姐姐已做了皇后,除了他,再没有别人了。”母后那“换”字还未出口,我脸一红,连忙挡了回去。只是不知其中有诈,便脱口而出了。 不想屏风后面突然传来笑声。“卫卿家,我早让你放心,说姐姐一定愿意吧!”是弟弟刘彻的声音。卫青也跟着出来了,真真羞死我了。“弟弟,不要以为你做了皇帝就可以这样戏弄姐姐!啊呀!连母后也跟着他们一起取笑儿臣。”我倒在母后怀里撒起娇来。脸已经红得跟大红锦缎一般了。再偷瞄一眼卫青。他傻呵呵地杵在一边,一手轻轻地挠头,另一只手还紧握着青鸾剑。 卫青递上去的请婚奏折写着平阳。皇帝说,大胆!不要以为,是不是朕娶了你姐姐,所以你也想娶朕的姐姐?卫青急了,说不敢!卫青是真心爱慕平阳公主,若有他图,当如此断。说完他抽出青鸾剑,将自己随身的一枚玉坠削成了两半。皇帝问卫青,你手中的可是平阳公主的青鸾剑。卫青答是的。皇帝哈哈大笑,说好,相信你的真心,可是你又问过平阳了吗?“这”卫青挠头,就未曾。于是皇帝下旨,若平阳愿意就赐我们完婚,若平阳推托,就治卫青死罪。所以刚刚青儿躲在后面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 后来又一段佳话流传了下来。说平阳公主和曾经是她马夫的卫青----卫大将军结成了夫妇。夫以妻贵,妻以夫荣。都说平阳公主克制、早慧,小节不拘,大节不亏。然谁又知道我简单的心思只不过是先做女人,后做公主而已。 2003。9。10 王宝钏 我的男人走了,去打仗了。半年吧,还是一年,不记得了。总之已经很久了。我住在一个破旧的窑洞里,到了冬天,外面只要一刮风,门和窗户就会拼命的颤抖。风从每个缝隙钻进来,将我包围,就算我已经缩在墙角里,它也不会放过。它要带走我所有的一切,永远不会回来,就像带走我的男人一样。 我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说不上国色天香,至少也是个沉鱼落雁。那时候,我男人在我家打杂,他每次看到我,都要低下头,恭恭敬敬地叫我:“小姐。”所以我一直没法看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他单薄衣衫下的强健的身体。如果被他紧紧地搂在怀里,那即便是在冬天也不会觉得寒冷,我真的只是这样偷偷想过。他是一个孤儿,所以看他可怜,我常常会拿一些剩饭和旧衣服给他。虽然别人都说男女之间,所有的故事都是这样开始的,可我并不那么认为。我不懂什么是爱情,我觉得一个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可以平安快乐地活着,所以我希望我身边的人都能够平安快乐。可是爹爹却一口咬定我和他有私情,一定要把他赶出去,这是我不愿见到的。他一个人在寒冷的冬天要到哪里去栖身。而我,一个女儿家,被扣上了私通的罪名也是不光彩的,干脆跟了他去。我在如今的这个破窑洞找到他,问他要不要我,他低着头,沉默了很久。猛地,他用晶亮的眸子盯着我,说:“要!”我想我第一次心动应该就是那个时候吧,于是我就成了他的女人。 虽然爹爹说我一定会后悔,迟早会回来求他,虽然所有的人都说我们没有好的结果,可我的固执,我的矜持已经容不得我回头了。他有的是力气,所以不用害怕他把我饿着。白天他上山砍柴,挑到集市上买,我在家里为他做饭洗衣。夜里他把我搂在怀里,听他对我说这一天在外面的见闻。那个时候,风也会从门缝里进来,只是我感觉不到冷。 天生我才必有用,上天赐给了他一副好的身板,所以他就是不甘心要做一辈子樵夫,他也要向那些曾经轻视他的人证明,自己不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所以当战争开始的时候,他就报名参军去了。我是念过书的,作为一个知书达礼的女人,我不能不放他去。我知道一个有志向的男人,如果你让他为你,失去了建功立业的机会,他会恨你一辈子的,那样你留住了他的人,也留不住他的心。他临走的时候告诉我,他一定会身披金色的铠甲,戴着红花,骑着高头大马,来接我去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可是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可以平安快乐的过一生。男人有太多争名逐利的梦想,他们嘴里说的“国仇家恨”只是他们用来掩饰野心冠冕堂皇的谎子。他就这样走了,再也没有消息。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当树上的最后一枚黄叶被秋风摇到地上的时候,大雁就要飞到南方过冬了。一个人的时候,只有一群野雁陪我作伴,如今这鸟也要走了。听老人家说,鸟也是通人性的,那鸟每年走那么多地方,是否的一天,它会落在我男人门前的矮树上。我为自己这个可笑的想法激动不已,立刻扯下一方衣襟,想不到要写些什么,只满满地写下他的名字,系在大雁的脚上。看鸟儿渐飞渐远带走我亘古的相思。 有人说他已经战死了,也有人说他被敌军抓去做了俘虏。还有人说有一个番邦的公主看上了他,和他成了亲如果我可以选择的话,那我宁愿他是第三种结局,我宁愿他是做了番邦的驸马,这样我至少知道,我的男人在千里之外一样会有人关心他的冷暖,照顾他的起居。而且他如果真的做了驸马也证实了我当初的选择。其实,我心里很明白,无论这个男人回不回来,他都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我心甘情愿以身相许的男人了。说不想他,实在有些委屈自己。可是我拿什么去想他呢?他留给我的,除了这间破窑洞之外,一无所有。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人会老的,特别是寂寞的女人。今天早上我起来到水塘边洗衣服,发现映在水里的我的脸,已经有了细细的纹。我老了。不会呀,前天买豆腐的时候,那个卖豆腐的阿旺还故意摸过我的手,那个卖菜的阿明,半夜还“好心”地给我送过白菜。那些个男人赤裸裸的眼光里流露的是欲望。看来我真的是老了,老到要用屈辱来自欺欺人。不是没有想过离开破窑洞,去到我的父亲面前痛哭流涕,向他忏悔,向他索要粮食,索要金钱。他是我的父亲,他一定会心软,会忘记当初我是怎样被赶出家门。或者,我也可以再把自己廉价地出售给任何一个光棍。是他浪费了一个女人最好的光阴,是他消磨一个女人最大的热情,即使他回来,我也可以理直气壮。他没有资格,没有权力指责我。 我男人的死讯从没有真真实实地传来过,而我已经背叛了我的家庭,再没有勇气背叛我的婚姻,那个破窑洞就是我唯一死守的城池。所以在此时那个破旧的窑洞在我的心里却是一个坚固的城堡。如果那个时候真的有人破门而入的话,那我可能就不是现在的我了。贪婪的欲望总敌不过求生的本能,谁都不敢当真地去侵犯一个可能成为将军夫人的女人。我被禁锢着,禁锢在破旧的窑洞里,禁锢在“将军夫人”的梦幻里,这一关,就是十八年哪! 大雁去了来,来了去,我当初系在鸟儿脚下的相思,不知已经被它遗忘在哪个角落。我的头发已经花白,我的眼睛已经模糊,我已经不在乎我的男人会不会回来。日子像水一样过,我找不到快乐的理由,但同样也找不到后悔的理由。就算我没有离开家,没有走进这座窑洞,也还是要重要女人几千年不变的循环。我真的不懂什么是国仇家恨,我并非是什么贞洁烈女,我只是一个最普通的女人,一个不再想为男人而活的女人。每年的秋天,我都要向南方跪拜,为我已经埋葬的思念。 那真的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只是阳光分外刺眼。老远就听见锣鼓震天,人家都争相传告,说我的男人回来了。他真的实现了他的理想做了大将军,身披着金色的铠甲,戴着红花,骑着高头大马来接他的将军夫人。我倚在窑洞门前的那棵歪树上,向他来的方向眺望。他看到了我,立刻跪在我的脚边痛哭流涕。他扬言要让我以后过所谓“幸福”的生活,要补偿我这十八年的青春,还著书立说,让后世千千万万的人都赞叹一个女人对于一个男人的坚贞。他在众人面前掷地有声地向我承诺一切,让别人都对我投来羡慕的眼光。 我带他来到门前小河边,从河里掬了一捧水,再让水从指缝间一点一点地洒落。“你懂了吗?”我问他,他摇摇头说“不”如果能够选择,我真的宁愿他可以和以前一样,搂着我躺在破旧的窑洞里,花上十八的时间来向我述说这十八年来他每一天的见闻。而不是我用了十八年的青春,才换来的,他向我及我的家庭炫耀的资本,也许女人一直都比男人更了解男人。2003。2。18 红线 (一) 外面似乎下雨了,江南的雨夜,丝丝入扣。雨水浸着庭院里花的冷香,从门缝和窗户的缝隙里一点一点渗进来。红线怎么都睡不着,自从十娘姐姐离开众姐妹之后,她心里一直很不安。那个叫李甲的英俊公子真的就是她杜姐姐一生的幸福吗?她想不明白。 后半夜时分,红线看见自己一个人来到了江边。混浊的江水波浪滔天,一浪接一浪地要将她吞没,她惊恐得四处逃散。她猛然回头,看见了一个青衣女子的背影。那背影既熟悉又陌生。“杜姐姐?!”是的,正是她日思夜想的十娘姐姐。 “姐姐,十娘,十娘姐姐!是你吗?”红线大声地叫着。 那青衣女子漠然回眸,是一张极俊美,苍白的脸。“好妹妹,你来送我了?” “你要走吗?到哪里去?” “到没有男人的地方去。” “那也带我一起走吧。” “不!妹妹,你看,你那么年轻,那么美丽,那么鲜活,你不能跟我一起去。”女子淡淡地说着。 “那你也不要去好吗?来,到我这里来!”红线感到江水的颜色暗得可怕。 “好妹妹,我回不去了,是我自己把自己丢了,我要用千年的江水把自己洗刷干净。男人啊,他纵对你诉说千万柔情蜜意,无论多苦也要和你相伴相依。可到了真正依靠他时,他也会变成最软弱的东西。妹妹啊,要快回头啊!不要到我这里来”那女子的青衣浮在水面像一片浮萍,从红线的眼前飘过。红线伸手,想抓住她,可是却离她越来越远。 “姐姐!十娘!”一个大浪打来,完全淹没了那点绿意。 红线惊醒了,平生第一次被恶梦惊醒。她叫着十娘的名字,从床上坐了起来。还好只是一场梦,她这样安慰自己。 这天,红线起得很早,天才微微有点泛白。她坐在窗前,梳理着她的青丝秀发。铜镜上映出的是一张青春的脸,弯弯的柳叶细眉不描而翠,温润的樱桃小口不点而媚。粉红的脸颊印着晶亮的眸子,更显出异常的光辉。浅浅地蹙眉,悄声吟诵着:“美人卷珠帘,深坐蹙娥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红线只有十九岁,是盈香院最美丽的女子,也是妈妈的摇钱树。虽然叫妈妈,可并是亲生的。否则怎会忍心让自己的女儿去陪着笑脸,伺候那些满身俗气的男人。 来到盈香院的女子,大多是因家中贫寒,又生得几分姿色才来的,可是红线不是。红线刚出生三个月被人丢在了盈香院的大门外。当时红线的妈妈还是盈香院的花葵,她见红线可怜,便强做主收留了下来。因为当时红线身上只有一根用来扎包袱的红丝线,妈妈就给她取名“红线”岁月如梭,妈妈一天天老了,而红线却一天天俏丽起来。她倒也天资聪慧,琴棋书画诗酒茶,大凡她见过的,就能学个一二。于是妈妈更是加了本钱请老师教她一切本领,不过五年,已经把红线调教成江南一代数一数二的绝色才女。从小红线就满眼是卿卿我我,男欢女爱,小红线看在眼里,并不露声色。她不像其他小女孩一样问这问那,妈妈叫她做什么,她都很听话。除了念书学习之外,也常常会被派到各位姑娘的房间里送水果、茶点。送完之后她只是乖巧地站在一边,姑娘们都喜欢她,也常常拿些碎银子打赏她。 庭院里的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红线十四岁的时候,已经是艳压群芳了,早有一帮色狼恶鬼对她垂涎三尺。可妈妈一直舍不得让她接客,丢下狠话,一定要找一个样貌、家势配得上红线的公子。江南的女子是有才情的,哪怕是沦为了烟花女子,也无法抹杀她们的才情。所以在盈香院,红线还是幸运的。 十六岁的红线,身份已经被抬到了五千两黄金。终于她等来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于其说是她等来了,还不如说是她妈妈无法抗拒金灿灿的诱惑。那是一个愿为女人一掷千金的男人,富甲一方,钱财无数。虽然他温柔多情,可是也已经足以做红线的父亲了,年轻时还和红线的那位妈妈有纠缠不清的情债。那一夜,无风无雨。红线亦没有像其他女子那样,挣扎、哭喊,或者惊惶失措。她柔得如一池春水,让男人沐在其中,心神荡漾。纵然五千两黄金,也不足以换此一夜幽梦。所以妈妈说她是天生要来盈香院的。 三年的时间,红钱的生命里来来往往有过很多男人,红线有爱的,也有不爱的。可是他们没有一个能忘记红线的。自然她和她妈妈在盈香院的地位也就无人能及了。 “红线姐,你醒了?”小丫环草儿推门进来时,天已经放亮了。草儿是派来照料她起居的。她与红线情如姐妹。 “草儿,你先去吃饭吧,让我一个人坐一会儿。”红线觉得这一天很不一样,可是又说不清楚。 “下了一夜的雨,要当心着凉啊!” 说完,草儿掩了门出去了。 隐约间听到有嘤嘤地哭声。红线刚刚坐定,就只见草儿,哭着闯了进来。 “红线姐,杜姐姐她” “草儿不要说了,我已经知道了。”红线叹了口气说。“该来的,谁也躲不了” 杜十娘投江的消息传来时,红线显出了一贯的冷静。她终于知道,梦里十娘话中的含义。她不觉得意外反而对于一个薄命的红颜女子,这也许是再好不过的归宿。 “听说,杜姐姐存了好多金银珠宝,全被沉到了江底。江边上的人见了,立即下水去捞却怎么也捞不到。多可惜呀!”草儿想把她听来的一切都告诉红线。 “他们怎么会捞得到呢?草儿你去帮我看看,当年杜姐姐送我的那只钗还在不在?” “不在了,姐姐你放哪儿了?我记得一直是放在最底层的盒子里,因为是杜姐姐送的,你都不舍得戴的。可是怎么不在了?” “不在了也好,你杜姐姐日后还是要用的。那李甲呢?” “那个忘恩负义的臭男人,还提他作什么?听说是回老家去了。” “噢”杜十娘大红线五岁,是她最要好的姐妹。红线在盈香院,离十娘还有一段距离,平日来往并不多。本以为两个绝世的美女见了会水火不容,可不曾想,她们不见倒好,一见便难舍难分起来。同样的诗情画意,同样的才华横溢,又是同样的飘然若仙,就像是一个枝头的两朵鲜花,怎么会不惺惺相惜?早听说,杜姐姐有一个如意郎君叫李甲,是一位风流倜傥的年轻公子。可因为妈妈怕红线也学十娘那样离开盈香院,之后就一直管着,不随便让红线出门了。所以也一直未能如愿地见上那李甲一面。最后杜十娘走的时候,还是派草儿偷偷地送去了一对翡翠玉镯,不枉姐妹相好一场。可是十娘她就这样走了,临了也只在梦中见了一面。 红线决定要到江边去祭奠十娘。一捧清香,一杯薄酒,还有她深深的哀痛。可是她没有哭,仿佛她生来就是没有眼泪的,任何的厄运她都能坦然接受。看着江水拍打着礁石,心中的痛又一点点聚集,一个枝头的两朵鲜花,其中一朵早早的凋谢,那另一朵再芬芳也黯然。浪涛声中她又听见十娘说:“妹妹,回头是岸啊!”“岸?可哪里又是岸啊?”红线把酒和香灰都洒进了江里。 回到盈香院的时候,赵公子已经在等她了。在所有的客人当中赵公子,赵钧是最疼爱她的一个。 “阿弥陀佛,菩萨保佑!红线,你总算回来了,你知道我有多么担心吗?” “那你担心什么?担心我会随杜姐姐去吗?如果我真个去了,求菩萨能用什么用?” “不要胡说,每人头顶三尺有神灵,不要得罪菩萨。我知道你和十娘是那么好的姐妹,她这么突然的离去,我真怕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如果说杜姑娘是一个火一样的女子,那我的红线,我的美人,就是一个水一样的女子。所以我知道你不会,我只是怕你伤心啊!”“美人啊,当日李兄带杜姑娘离去,的确是真心实意的。可是带一个青楼女子回家,的确不是他那种门庭所能接受的。错就错在,他即便是弃杜姑娘而去了,也不应该再卖了她。”赵钧说得很诚恳。 “男人的谎话是不是都那么掷地有声?”红线明亮的眸子闪闪发光。 “红线,我可从来没有骗过你啊!”“那如果投江的是我,你会怎样?” “我会随你而去,到水里去陪你做一条自由的鱼。” “真的?” “我发誓!” “我逗你的!”红线咯咯地笑着,接着前仰后俯。 “美人,今晚我不走,好吗?”赵钧一把抱过她柔软的身体,呼吸她身上淡淡的混着江风和鲜花的气息。一夜馨香不提。 (二) 红线过着她波澜不惊的日子,唱曲、作诗、画画所有人也都渐渐淡忘了杜十娘投江的故事。盈香院依旧迎来送往,歌舞昇平。 这天她经得妈妈允许,要带着小丫头草儿到庙里烧香。要去看看赵钧说的菩萨是什么样。她以前从未到过寺庙里,从未看到过和尚,或是看到佛祖。 “草儿,你说那些人为什么都跪在泥像面前喃喃自语?” “红线姐姐,那不是泥像,那是佛祖。他们在乞求佛祖的保佑。” “佛祖,那佛祖为什么是泥做的?泥做的佛祖又怎么能听见人说的话?” “只要心诚,佛祖就能听见。” “只要心诚吗?” “嗯” “那和尚又是什么呢?” “和尚是佛祖在人间的肉身,修成了正果,又成了佛祖。” “可和尚是人,佛祖是泥像,人怎么会是泥像?人又为什么要修成泥像?” “”草儿无语。“心诚,心诚就好了。 “噢” “佛祖啊,如果你真有神通,那请你告诉我杜姐姐说的岸到底在哪里啊?”红线虔诚的跪拜,虔诚的上香,因为她知道了,那泥做的佛祖,只要你心诚,他就能指给你一条光明大道。 红线看见有一个小和尚躲在角落里偷偷地看她,红线走过去。他反而闭了眼睛,一个劲儿地敲着木鱼。 红线:“和尚你敲的是什么?” 和尚:“是木鱼,姑娘。”和尚依旧紧闭着眼睛。 红线:“你为什么要敲木鱼?” 和尚:“为了让自己专心地念诵经文。” 红线:“为什么念经文要闭着眼睛。” 和尚:“为了让自己心无杂念。” 红线:“你为什么有杂念?” 和尚:“因为因为因为姑娘你太太美了。” 红线:“噢,我真的美吗?“ 和尚:“是” 红线:“那你为什么不看我。” 和尚:“因为我是和尚,和尚不能看你。” 红线:“那你为什么偷偷地看我?” 和尚:“所以我要继续修炼。” 红线:“修炼到你看不见我为止?” 和尚:“是的。” 红线:“”    回来之后,红线把一天的见闻讲给赵钧听。赵钧听了,大笑不止。“罪过,罪过!我的美人,你怎么可以对和尚说那样的话。你知道吗?没有一个男人能不对你动心的。和尚,和尚他也是男人啊!”“和尚也是男人,可男人不是和尚?”红线不明白。 赵钧是内阁大学士的公子,到江南是来读书的,可是自从遇到红线之后,他哪还有心思于学业啊。可是为了经应付父亲的盘查,他也不能天天到盈香院来。除了赵钧,红线还有一位要好的年轻公子,他是江南陈守备的儿子――陈杰生。陈公子生得一表人才,风流倜傥,加之从小习武,身手不凡。每每他看到红线总要把她高高地举过头顶,看她像天女下凡一样飘啊飘。他喜欢带红线到郊外骑马,抱着红线坐在马背上,看她乌黑的长发拂过自己的脸庞,弄得他有酥酥痒痒的感觉。看风吹起她的衣裳,透出她撩人的芬芳。马儿飞奔,陈公子的心亦狂跳。“红线,你真美。美得令人陶醉。”红线洒下银铃一样的笑声,大叫着问天、问地、问山、问水“我美吗?”“美吗美吗美吗”空谷回声,声声入耳。这时的红线是快乐的,是动人的。 可能是这次红线太开心了,所以就多玩了一会儿。回到盈香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陈杰生抱着红线一路小跑地上了楼。推门就看见赵钧坐在红线的床前。 “红线!你”他看见自己心爱的女子躺在另外男人的怀里,显然觉得自己受了污 辱。 “赵公子,你来了。我替你引见,这是陈”红线很无辜。 赵钧:“不必了!陈公子的大名,在下已早有耳闻。” 陈杰生:“赵兄过奖了,赵兄也是难得的青年才俊呀!” 两个男人在红线的房间里火药叶很浓。从互相恭维,到相互诋毁,再到相互漫骂,最后终于撕打起来。 “红线是我的。”赵钧已争得面红耳赤。 “是我的!”陈杰生毫不示弱。 毕竟陈杰生是习武之人,赵钧不是他的对手,早已经被打得眼斜嘴歪。 赵钧:“红线,你说,你要谁?” 陈杰生:“说啊,别怕,有我在,看谁敢动你!” 红线木木地望着眼前,这两个曾在她怀里偷香窃玉的男人,无所适从。 “陈公子,赵公子,你们让我说什么?红线我生在盈香院。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谁的呢?奴家命贱如草,不知何日便会香销玉损,二位又有什么可争执的呢?若蒙二位不弃,奴家愿追随左右,为奴为婢。”红线轻描淡写了几句,就使这两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停住了手脚。 这时妈妈也闻讯赶到“是啊,是啊。我们红线命苦,二位若这般爱怜,不如赎她出去吧。” 赵钧:“这红线,等我金榜题名之后,定来相娶,告辞!” 陈杰生:“红线,不是我不愿娶你,可家父那一关实在难过,等我说服了家父,一定,一定来找你!” 红线冷笑道:“可惜,可惜呀!纵然二位公子真的肯娶我,红线我也没有杜姐姐的百宝之箱呀!” 经过这么一闹,谁也没有颜面再留下来过夜。送走了二人,红线便一个坐在灯下。 “姐姐,你到底是喜欢陈公子,还是喜欢赵公子呢?何苦你要这样折磨自己,也折磨他们呢?”小草儿不解地问。 “傻妹妹,难道他们心里想什么我会不知道吗?可是文人无耻,官人无义,商人无信。这天底下有什么人可以托付?若赵公子真的考取了功名,他能够以我这样的女子为妻吗?陈公子,要保家卫国,光宗耀祖,如果娶了我,他还有什么面目去见守备大人?纵然他们对我疼爱有加,可是谈及婚嫁永远是痴人说梦啊!”“姐姐”草儿无语。 (三) 其实在红线心里藏着一个秘密,对谁也没有说过。在红线的心里一直满满地装着一个人。陈杰生的风流洒脱,赵钧温文而雅,都无法与那个人相提并论,红线甚至不知道他姓氏名谁。 那是两年前的一个夏夜,盈香院所有的姑娘都睡了。因为闷热,红线被热醒了。她披上衣服,想推开窗吹吹夜风。就只见一条黑影,从窗前窜了过去。“谁!”小红线的心揪了起来,快步跟了出去。她看见那条黑影闪进了弦月姐姐的房里,手中明明晃晃提着一把宝剑。她刚想大叫,一道凉风,那把剑就指到了她的胸前。 “不许叫,你看见我了?”那黑衣人问道。 红线:“没有。” 黑衣人:“那你看见什么了?” 红线:“我什么也没有看见。我只看见你到弦月姐姐的房里去了。” 黑衣人:“今晚那狗官在此过夜,我要为民除害。可是被你知道了,我也要杀了你。” 红线:“为什么?” 黑衣人:“因为不杀你,我就会死。” 一把锋利的宝剑直刺红线的心窝。红线绝望地闭上了双眼。可是剑突然停住了。 黑衣人看着眼前的红线。她的青丝,松松地挽了个髻,一身淡紫的长纱罩住她玲珑的身形。因为害怕,她心跳急速,面颊上有一抹红晕,艳若桃李,吐气幽兰。仿佛一轮皓月悬在无边的墨色里,明媚照人。他下不了手了。 红线慢慢地睁开眼睛:“你为什么又不杀我了?” 黑衣人:“因为我只想为民除害,不想祸及无辜。” 红线:“那好,我不说,对谁也不说。我用我的生命起誓。” 黑衣人:“好!一言为定!” “不过我有个条件。”红线突然对这个有了好奇。 黑衣人:“什么?” 红线:“我想看看你长什么样儿。” 黑衣人:“这不行!” 虽然口中说不行,可是他却像被红线施了定身法一样,动弹不得。他看见红线一步一步地走到跟前,扯下他黑色的面罩。 “呀!”红线看见了一张英俊少年的脸。她一生也不会忘记。她想伸手去感受一下他真实的轮廓,突然一声鸟鸣,那黑衣人这才意识到再呆下去的危险,只是一闪的功夫,就不见了。后来,弦月姑娘房里的客人死于非命,盈香院被那一帮公差折腾了半个多月,可也不过是多了一桩无头公案,从此再无人问津。 可是红线自从见了那黑衣人之后,就会莫名地想起那个不知名姓的少年。她对谁都没有这样想念过。在红线的心里藏着这样的秘密,只要想他了,她就会在临睡前把窗虚掩着,他就会来了。他的轻功很好,悄悄地来,不吵醒梦里的红线,只是来看一看她,在她额头亲一下。红线并没有睡,但她也不想吓着他,所以在静夜里,她假装睡着,等着他来。第二天,她会在窗台上发现一两朵带着甘露的花,那些花是盈香院没有的。 红线想他了,十娘姐姐离开之后,她就更加地想他。她吹了灯,走到窗前,抬头,一轮好月。她这样想着,想着在这样的夜里,他一定会来。她没有拴窗,合衣躺在了床上。脑子里是一些人模糊的身影。突然红线感到有风吹起她的床帏。他来了!她闭着眼睛。他走近了,她甚至能感觉到他身上新鲜的空气。他俯下身来,轻轻地把吻落在她的额头。凉的,像玉。她依旧紧闭着眼睛。他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用手轻抚她的面颊。“红线!”他小声地叫着她的名字。 他不能呆得太久了,他要走了。她突然握住他的手,吓了他一跳。 “不要走好吗?”红线觉得此刻的自己又像十九年前一样孤苦无依。 “不行,我一定要走。我是一个侠士,要劫富济贫,除强扶弱。” “那你带我一起走吧!” 他转过头,看着红线晶亮的眸子。“不行!” “为什么?我知道你喜欢我。”红线几乎要哭了出来。 “是的,我喜欢你。可你这样的女子,只能远远的看着喜欢,若走得太近,便会万劫不复。我喜欢你,但永不会靠近你。你太美了,你的美会毁我于无形,会毁男人于无形。” “你有勇气将生死付于谈笑之中,却没有勇气带上一个柔弱女子吗?”红线听不懂他的话。 “你比生死还要可怕。” “这是我的错吗?” “这不是错,这是罪过。” 一阵风起,他又从窗口飘向远方。 红线呆呆地坐在床上,她在想他说的,她会毁男人于无形。她感觉有一滴泪从心中滑落,落在她的掌心,很凉很凉。 “红线姐,你哭了?”草儿端着洗面水进来的时候,看见红线一个人坐着。“知道夜里凉,还不关窗。” “草儿,今天陪我去上香吧。”红线想从佛祖那里得到一些开化。 “你不是不信佛祖吗?” “你不是说,心诚则灵吗?”    (四) 因为红线来上香的关系,庙里的香火特别旺盛。跪拜、祈福、上香。这一连贯的动作红线已经很娴熟了。她虔诚的做完一切,又去找那个和尚。 红线:“和尚你说我美吗?” 和尚垂着眼帘:“美!” 红线:“你会对我动心吗?” 和尚:“心中有佛祖就不会,没有佛祖就会。” 红线:“那你到底会不会。” 和尚:“会。” 红线:“动了心会怎样?” 和尚:“会万劫不复。” 红线:“什么是万劫不复?” 红线:“和尚你说啊,什么是万劫不复?” 和尚不再作任何回答,拼命地念着经文:“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红线又跪到佛祖的跟前。“万劫不复,万劫不复”她默默地念叨着,突然之前,红线悟了。 回到盈香院后,妈妈告诉红线,因为边关告急,陈杰生要已经去边关守城了,临行前,来找过红线。催得太急,不能等红线回来,只留下书信一封,就上马走了。 “知道了。”红线应着,没有其他答复。 这晚红线早早地就睡下了,只是屋里的烛灯一直亮到天亮。 “红线姐,啊”草儿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妈妈快来啊,红线姐她” 整整一夜,红线用滚烫的烛泪滴到自己的脸上,娇嫩的肌肤落下了深深浅浅的满脸疤痕。最后她还戳瞎了自己的双眼,血水流出来,凝涸在疤痕的浅窝里,显得异常恐怖。 “儿啊,你这是何苦啊?”妈妈伤心得大哭。 “本来我不想让自己瞎的,可是又怕自己再照镜子时,忍受不了现在的模样而没有办法继续活下去。妈妈你知道,我是最美的,每天都要照镜子。现在好了,现在我只记得自己美的样子了。”红线笑着说。 “红线姐,你疼吗?”草儿抽噎着。 “草儿,你告诉我,我现在还美吗?” “姐姐!”小草儿受不了这样的悲痛,不停地哭,不停地流眼泪。 “红线!”这是赵钧的声音。 “赵公子,你来了?你还是不要过来,不要看到我现在的样子。” “为什么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啊?”他跪在红线跟前,摇着她的腿痛苦地战栗。 “你走吧,忘了我,忘了红线,忘了盈香院。” 最后赵公子是哭晕了,被众人抬了出去。 红线拿出她三年的积蓄。“虽然我没有杜姐姐的百宝箱,可是妈妈,这里面的金银珠宝也够你下半生享用的了,你对我有养育之恩。这些钱财你受之无愧。草儿跟我那么久,她还小,应该早早地离了盈香院嫁一个平常人家好好的过日子。这里也有草儿的一份。如果以后再有人看到赵公子,或陈公子,请告诉他们,说红线已经死了。”红线做的一切仿佛是她早已经计划好的,等所有的细节她都安排妥当之后,她终于了无牵挂了。 繁华易逝如流水,春色将尽人憔悴。红尘看破伴孤灯,惮心青衫渡一生。很多年以后的静香庵里有了一个叫了尘的尼姑。她双目失明,满脸疮疤,人人见之避而远行,可是她却异常虔诚的理佛诵经,每天她都要对佛祖乞求,乞求来生,她可以是一个最平凡的女子,可以享受一份最普通的感情。 女子生得貌美不是错,更不是罪过。所有的女人都想要做一个平平常常的女子,为人妻,为人母?可是这一点小小的心愿,有人终其一生也追求不到。杜十娘的这样女子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回头是岸。可哪里才是岸啊?女人都难免会把幸福与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可男人徒有强悍的外表,无法掩饰其软弱的内心。他只是贪恋一时之欢,当他真正需要担负起责任和道义的时候,他就会落荒而逃。文人无耻,商人无信,官人无义,有什么样的人是可以托付呢?相反女人却要用自己的娇弱的身躯,去承担男人的罪恶。与其从男人寻求幸福,不如用自己的一腔柔情,去软化世事的炎凉。 红线,还有千千万万像红线一样水做的女子,她们不会轻易放弃生命,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不会松开握住幸福的双手。 20021209 遇见 四月的西安,青龙寺里开出漂亮的樱花,烂漫的季节,温情的花朵,约了朋友一起去看。 cz是朋友的朋友,但仿佛是命,从第一眼见他起,就知道这就是我要的男人,白晰的手指,干净不羁的眼神,对女人细致妥帖的呵护,分寸拿捏到最舒服的部分。明明满眼桃花,却浑不沾身。想必也曾千帆过尽,深深浅浅的痕迹,刻进他脸上清晰的纹络里。笑起来是致命的伤。 果然,这也只是命,从第一眼见他起,就知道他是别人的男人,应该是繁花看尽,坐拥山林。我眯起笑眼,看他在别人盈盈的笑语间,世界在我的眼前弯成一条细线。春风里是西安翩翩的杨花缤纷,如我迷离的眼神。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怕只怕再多看一眼,便是万劫不复的沦陷。 不过只是一面,临别之前,互留了qq。每天哪怕只是这样呆呆地挂着,看他那边的头像鲜亮起来,心里满是富足安宁。也懂得这样的男人早已桃花满身,沾染了也是花香留不得痕。然而有的人我逃了很远,终究还是要遇到,那一抹花香早已经溶入到你平静的脉动里。 我生日的那天,把cz介绍给我所有的朋友。还是隔着人群隐没我迷离的眼神,神情有一些疲惫。笑着伤着,痛的是自己。他的妻子简单干净得让人不忍心伤害,依偎在他的身边脸上满是知足笑容。他们暧昧,他们亲近,名正言顺。酒吧里温情的灯光洋溢,性情的男女私藏着各自的心思。深深浅浅的笑容里,我用风清云淡的淡定。我笑,极夸张大声。 酒杯举起,一杯一杯浇灭我满腹的心事。有些人毕竟要遇到,有些事早在我预料。看他,用不易察觉的眼神,笑,掩盖我所有的心事,因为彼此暗契,不再有过多的言语。 到底是隔岸观花,花不曾语。无数次他那边的头像暗了下去,心也跟着一沉再沉。鼠标轻点,拖动想念,确定删除。且让我们只是遇见,然后彼此暗契,再不深陷。简单得能让阳光穿透身体,仿佛水晶洁净又透明。 把路过的人都看成天使,自己也会长出飞翔的翅膀。岁月不忍心带走我单纯的脸,眼泪悄悄地隐埋了一年又一年。 怀一颗感恩的心 人人都想追求更好的生活,每个人也都有权力选择他自己的生活方式,这本生并没有错,可这所谓更美好的生活应该不单单是物质层面上的。我更加相信生命必是因为爱与被爱才会完满。 我不认为义工的“义”是“义务”的意思,我愿意把它理解成“侠义”一个有侠义心肠的女子才敢于付出。一个人的力量固然是有限的,但至少已经在别人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那颗种子也必定会发芽长叶,直至开出花来。那些接受过义工帮助的人也定会把感受到的这份关爱毫无保留地传递下去。 生活中常听到女性朋友的抱怨,其内容也无非是自己身材不够好,面容不够靓丽,老公挣钱不够多,父母能力不够大我很感慨,为什么女人想的越来越多的是索取?而放眼全中国,全世界那些与我们同样生活在太阳底下的生命,却因着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完整,他们可能连我们最不以为的快乐都享受不到。 在传承了几千年的中华文明里,女性首先让我想到的词应该是温暖,是宽容,是付出。可现在的年轻女孩大多都是在蜜水里泡大的,她们早已习惯了父母心甘情愿地付出,把别人对她们的好也看作理所应当。她们宁愿花大把的时间和金钱把自己打造成所谓的美女,好坐地起价,用自己身上的资源来换取汽车洋房,金银珠宝,也不愿意受半点的苦。难道父母含辛茹苦地一路把女儿从小学供养到大学毕业,难道自己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只是为了吊有钱的帅哥吗?假使生命没有疼痛,那又怎会明白甘甜的滋味。 人善人欺,天不欺。有爱,会爱的人才懂得付出,才更明白生命的可贵。所以我感动于文章中介绍的三个鲜活真实的女子,她们使我感受到女性那些优良的品质,并没有完全消散殆尽。欲望少一些的人,那快乐自然会多一些。比起那些受贫穷疾病困扰的孩子,我更会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上苍他赐于我健全的四肢,完整的家庭,还有足以供养我衣食的双手。 唯女子可当家 今天是他的生日,可是我一醒来就在跟他闹别扭。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怎么做。总觉得心里烦躁得很。哭了一场,闹了一场,心里也不舒服。我跟他说,我什么都不想想,你以后帮我想,你当家好不好?他似乎任由我闹着,坐在那里不说话。 某人当家的第一天,去超市,我说买这个,他说不买,我说买那个,他也说不买。说要买自己给钱,他问我吃什么,我说不想吃。他又赌气说我不吃他也不吃,看谁先瘦成骨架。这分明是不公平竞争,他应该先胖到我这样然后再比。可是他才不管。回来累得很,他躺床上,就眯着了。第一天当家就想这么糊弄过去,怎么行!推起来,下面条给他吃,算了算了,以后还是我管钱,我当家,不过以后所有的钱都要我管。 今儿一整天,我就是一口气顺不过来,事情闷在心里我就是想说出来才能好些,男人当然都不爱听这些,就会吵,然后貌似会吵得很凶。然后就哭,就闹。想起洪晃说陈凯歌,他有让我当泼妇的欲望。我直接从一黄花大闺女升格成泼妇了,得!中间的过程全给免了。摔锅砸碗,这些东西都是无师自通的。我在家真的是很有些脾气的,这些日子以来真的是收敛了许多,放在别人,管他死活,干我什么事!可是他不行撒,他最大的好处是在我发脾气的时候,默默在承受,等我发作完了再说。他说晚上回不来把我绑起来打。我真的不敢想十年之后我们会是什么样子。十年之后我们会有钱吗?他会事业有成吗?功成名就吗? 唉,我对未来有着强烈不安全的感觉。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上次买电脑的时候,想买个液晶加钢化玻璃的。卖电脑的说,嗯,加钢化的好,小孩如果不小心拿什么划到的话也没事。我跟他对视几秒,唉,难道我们已经想有孩子的人了?其实我倒觉得我挺对不住他的,他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被我已经培养成老男人了。他应该再帅点再阳光点再嚣张点,这样才能配得上他的年纪。 前天心情不好,我会写下来给他看。我希望他是能和我分担的,他是我不可或缺的另一半,我希望我们的沟通都是行之有效的。这对我来说已经是大大的进步了,我敏感的心并不善于跟第二个人做深层次的交流,但是我的老公,但是我希望他能跟我一同学习,慢慢到老。 好女孩坏女孩情都珍贵 春节临近,看着别人深情地想念自己的老朋友,我的脑子里不禁也闪过一个女孩的影子。她是我以前的同事,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样子:一张没有惊喜的脸,戴着眼镜,穿一条不适宜的红旗袍。然却在那一次单位的聚会中,她分开众人走到我的跟前说,我认识你,你是某某。请相信,这之前我一直恪守着自己的低调。唯一的亮色,不过是一年一度的演讲比赛。但是她那么坚定地说认识我,欣赏我。甚至以后还带了男朋友,兴冲冲地跑到我的部门,拉着我问,你帮我看看我男朋友怎么样。 后来渐渐听说了她的事,在单亲家庭长大,爸爸根本不管她。她在单位属于没有正式编制的员工,每个月只有几百的薪水,却靠着这点钱养着她和男友两个人。如果钱不够就向身边的人借,一直借到身边所有的人都厌弃她。 有一年,情人节前单位发了三百块奖金,她背着诸多债务不管,拿了钱之后直奔金店,非让男朋友给她买一只标价为298的戒指。 虽然她的故事被列作反面典型,被人津津乐道。但在见过更多的人后,我想我还是会喜欢这一类把欲望写在脸上的人,那么简单,那么直率,可以轻松地看透。然后再决定要不要接近,热络。 而现在我也终于理解,有一种人是这样的:她身陷在爱情里,可以为爱情奉献出自己的全部。她奢侈地谈着一场又一场恋爱,她要的只是爱情本身,对方是谁其实并不重要,那么能为爱情无私付出的女孩,无论她在别人眼里是好是坏,这爱情的本身就极其珍贵。 寂寞午夜场 他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的朋友,和我一样,每天有大堆厌烦的工作,大把寂寞的时间。我们连贫穷都那么相似,所以寂寞的时候,他只能带我去吃一碗面,看一次午夜场。 我们一边吃面,一边说笑。面真的不太好吃,我连最小的一碗都吃不完。但我喜欢喝汤,我把喝完汤的面碗推给他,他把捞完面的汤碗推给我,然后继续吃。等到天完全黑的时候,我们就去花十几块钱,看一部午夜场。 很老很老的片子一场连一场的放。人少得可怜的电影院里,我很自然地把手交给他,任由他牵我走过长长的漆黑过道,走到最前面的位置坐下。我们连看电影的习惯都是一样,都喜欢仰着头瞪着眼,看别人的一生从眼前一晃而过。就只是这样坐着,没有花生,没有话梅,连话也不多说。实在撑不住了,我就东倒西歪地趴在他的身上。我慢慢习惯了和他这样去看午夜场,习惯了在我们贫穷中享受小小的甘甜,也习惯了他只对我一个人好,他是我的,我不愿意与任何人分享。这并不是爱情,只是习惯,彼此依存,相互鼓励,为更好地走过这长长的一生。有时习惯了一个人的感觉也是那样温馨。 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是爱了,至少是在我之前爱了,不再是我一个人的朋友。他一定让我去看他新认识的女孩,说她有美丽的眼睛。我为什么会难过,他们有没有去吃过面,有没有手拉着手去看过午夜场。为什么我的心会那么那么的心痛。 不去找他,不打电话给他,甚至qq也拖黑,再也不要见到他。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的朋友被我彻底删除,于是我变得更加寂寞。想来想去,只有去看午夜场。 坐到离银幕最近的一排,仰着头,瞪着眼,看别人支离破碎的一生从我的眼前一晃而过,然后痛哭失声。 空落落的电影院里,寥寥的观众昏昏欲睡,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失态。其实何尝我这支离破碎的一生不也是别人眼里匆匆而过的午夜场。 去你的半糖主义 三个光鲜的女孩,载歌载舞地给我们带了一种新的思维--半糖主义。半糖主义新鲜不粘腻,一呼百应,马上被姐姐妹妹奉为爱情真理。 半糖主义说,爱得来不易要留一点空隙,彼此才能呼吸。每天的24个小时,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上班,吃饭,睡觉,洗澡,上厕所,应酬,陪朋友这些时间加在一起的空隙还不够大吗?如果你连这最后的一点点时间都半糖了,那还为什么还要相爱,为什么还要在一起。不如也让王母娘娘也用玉簪在你们之间划一道银河,一年见一次,那绝对够半糖了吧。 半糖主义说,就算你紧紧牵着我,也不代表我属于你。都被人紧紧牵着了,还可以不属于他,那你到底心里在想谁。是不是只要半糖了,就算我的身体跟别人交织在一起,但我还可以请你相信,我爱的永远是你。那祝英台就傻了,她要是知道半糖主义,完全可以白天在马文才家养尊处优,晚上再找梁山伯互诉衷肠。要是贾宝玉懂半糖主义,那还做什么和尚,一边同林妹妹谈谈风花雪月,一边听着宝姐姐讲求学上进。环肥燕瘦皆是人间绝色,哪里还有什么悲剧,个个皆大欢喜。 半糖主义说,要有自己的生活,爱不是每天相依为命。爱不是每天相依为命,那是什么,是拍挡?是战友?是两个签了一纸可以生儿育女的合同的生意伙伴吗?那我们每天这么辛苦努力地干活是为了什么?反正推开了家门,迎接自己的永远都是冷锅冷碗冷冰冰的脸皮。 半糖主义说,要永远让你觉得意犹未尽,若有似无的甜才不会觉得腻,真心不用天天黏在一起。你什么时候听一个在热恋的男人或是女人说过腻?陪你哭陪你笑,滋润在爱情里的人哪一个脸上不是白里透红与众不同?那个甜啊,由内而外地满溢,眉梢眼角收都收不住。若有似无的甜是什么?是一杯苦咖啡里只放半块糖滋味。甜,你根本尝不到,苦,你又明明放了糖。爱又不爱,感情里轻松地来去,这也是需要资本的吧!二十岁,你信奉半糖固然是新新人类的另类,到了四十岁你再说半糖,任怎样掩饰都还是牵强。25岁向上的女人更愿意做的可能就是求平求稳求安定,要一个相濡以沫的人来交换自己全部的真心。 你奉行半糖主义,吃一半留一半。可是你不要忘了,既然他能是你的半糖,你何尝又不是他的半糖。你只知道把咬了一半的糖晾起来,却还要想到咬过的糖不及时吃掉会酸会融化更会招来蚂蚁。你意犹未尽要慢慢地品,可是谁在打你那半颗糖的主意,你又知道吗? 我不知道男人是怎样,我只知道一个女子若是真的爱了你,哪里会管什么半不半糖,在一起的分分钟都是珍贵,全世界因为你旋转,恨不能拼尽了性命在你眼中绽放极致的明媚。或许不敢奢求你的一生一世,但起码此时此刻,我们相爱的日子里,我要的是你全部的爱啊! 我脑子笨,接受什么都比别人慢。人家早恋的时候我在忙着念书,好容易没病没灾地长大了,可以爱了能够嫁了,可人家已经玩什么半糖了。 去你的半糖主义,糖纸剥了,口水沾了,你还敢说腻,还不给我乖乖地把整块吞下去! 幸福的杯子 她爱了他那么多年,小学六年,中学六年。大学还要一路跟着来,报同一所学校,选同一个专业。她不敢奢望有一天会成为他的新娘,她只会抬头仰望,看着他英俊的脸庞,叫他哥哥,她希望能以树的姿遥望最爱的人慢慢地成长。 她生日前夕,他问她想要什么,她不假思索地说,我想要个杯子。一个杯子,装进的是满满一辈子的幸福啊!他又问她想要什么样的,玻璃的,陶瓷的,水晶的,塑料的,还是木头的? “随你,我就要个杯子,能喝水的就行。”她淡淡地应着,内心的波澜一遍遍敲击着心底最后的防线。 “好的,我看到好看的就买给你。”有了他的这句话,她还是没缘由的开心起来,于是她每天开始用纸杯喝水,她在等着他给她的杯子。 她的生日很快到了,那天他的同学结婚,他去做伴郎。结果喝多了,所以他没来。她不是没有失落的。 七月的天空,白云朵朵,蓝空欲滴。毕业后的他们,都在为找工作四处奔波。他来到另外的城市白手起家,有时浓黑的夜里,只看到他唇边的星光点点。她不敢打扰他,不敢把电话拨过去,问他要一只微不足道的杯子。于是她留在了自己的城市。 她还是一直保持着用纸杯喝水的习惯,有人问起,她只推说是方便。 这样一拖再拖已经是年底,杯子的事,她再也没有提。她想,或许他早已忘记了她这个不是红颜的知己。每想一遍,心就冷似一遍,纵裹在厚厚的被子里,还是在午夜瑟瑟发抖。 新的一年,周围的人都收到很多漂亮的卡片。她也收到一张,上面印着一个晶莹的杯子,杯子下面压着的纸片上的“勿忘我!”三个字,在杯底的水晕中一圈一圈的荡开。“我终于给你买到了一个漂亮的杯子。”他只有这一句话。然而她的整个春天就来了。 她立刻飞奔到他所在的城市。下了车的第一件事是打电话给他。 电话那边无人是机械的女音,一遍又一遍。她从白天等到黑夜,从期盼等到绝望,他终是没有来。她听见心底里面玻璃杯摔在地上的声音,然后转身走了。 她刚刚回到家,就接到医院里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说,有一个男孩让她去取杯子。 她在他住的地方看到了满满一面墙的杯子,玻璃的,陶瓷的,水晶的,塑料的,木头的每到一家精致的小店,他都要问人家有没有漂亮的杯子。结果买来了都不满意,于是就攒下了满满一面墙的杯子。她爱了他那么多年,小学六年,中学六年,大学还要固执地一路跟了来,他不是不知。可是他不能随便捧着一个杯子就去许她将来。爱一个人就是要给她最好的。 他终于挑到一只最中意的杯子,视若珍宝地揣在怀里去车站接她,却被小偷盯上。他给了他们钱,但他们看上了他揣在怀里的东西。谁也不相信那只是一只普通杯子,他不给,他们就抢。杯子摔碎在红的鲜血里。 溅了一地。 她见到他的时候,他削瘦的脸庞深陷在白色的病床里。她哭着摇着他的胳膊,求他醒过来。只要能醒过来,她答应再不跟他要什么杯子。 她每天都来看他,陪他说话,帮他剪指甲,擦拭身体,风雨不改。几乎所有的人都劝她放弃,可是她明白只要他躺在这里一天,她就心存着一个希望,一个至死不渝的爱情希望。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不见了,那没有了希望,她还可以相信什么呢? 他生日的时候,她买了一只很普通的陶瓷杯子,杯身的两侧都有手柄,双手捧着贴在胸口,抿一口茶,让浅浅的温暖蔓延全身。再用温润的嘴唇贴上他的嘴唇,其实再普通的杯子都以喝出相濡以沫的幸福味道! 公车上的陌生男人 下班的高峰期间,每一辆公车都被塞得满满的。我好容易挤上一辆,随着人群小心翼翼地挪着步子。为了不在下一个急转弯会被甩出去,我只能像跳钢管舞的女郎那样,死命地抱着车内直立的栏杆,整个人恨不得贴在上面,好不占去车内更多的地方。可是人群不因我抱栏杆就放过我,每一个人都奋力地从我的身边挤过去,我像被潮水冲刷的海带飘来荡去。 这时上来一个皮肤蚴黑的年轻人,他缓慢地移动到我的位置停了下来。他似乎发现了我的窘境,他打开双手,一手撑着旁边座位后面的扶手上,一手握在我双手上方的空隙,无形之中竟对我形成了一个天然的保护屏障。我被安全地圈在了里面,再过来的潮水被他的脊背挡在了外面,我看着他经受了更猛烈的一次又一次地冲刷,心里却升腾出小小的温暖的感觉。我们对面而立,彼此甚至可以呼吸到对方的气息。 到了下一站,人群潮汐般地退下去,空出一个座位。我们是离那个座位最近的两个。他立刻说,你怎么不去坐。在这个人人自危的高度发达的功利城市,居然有人给我让坐,而且绝没有拿我当欧巴桑的恶意。我满眼的恐慌,忙说,你坐你坐。谦让了数个来回,我还是坐了过去。他继续用他的身体做保护伞,帮我挡住外面的人流。坐定了之后,我抬头打量那个给我让座的年轻男子,并不英俊,是最普通不过的上班一族,想必也是辛苦一天,疲惫异常。但是对视我的眼神,他却露出白的牙齿,羞涩地笑,我不置可否,只能也拼命地挤出一个没心没肺的笑容,全当对他对我关心的回报。 那一刻惯常独来独往的我,在心底里升腾起了结婚的想法。女人没有结婚的时候总是会幻想,他要高、要帅、要有体面的工作、要有丰富的常识,最重要有坚定的物质保障。女人越没有安全感就会索要更多金钱,似乎你要的已经不是对方的那个人,而是他的脸面,他的工作,他的钱。人无完人,所以你挑来挑去永远不会找到最满意的一个,你永远是会在一个多金矮胖,和一个英俊拮据的男人中间辗转周旋艰难取舍,最终消磨了青春,空耗了年华。 我觉得没有钱还倒并不是最可怕,钱没有可以赚,可以借,可以提前消费,可以分期付款,还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可是一个男人没有爱你的心,有再多的钱也是枉然。女人的安全感并不是可以由钱财堆砌起来的,比如一个相貌平常心地善良,却能够在公交车上用自己的身体为你挡住人群,不让你受到伤害的男人,也一定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小心翼翼呵护你一生的安全。 2005.7。2凌晨于深圳 美丽的脏女人 和几个朋友围坐在咖啡shop里吃午饭,等餐的功夫,大家的话题渐渐集中在了一个共同认识的美丽女人身上。 她的脸被化妆品磨的脆弱无比,吹弹可破;她的头发烫了卷,长年不梳;她有每一季最新款的服装珠宝;她只吃绿色环保食品;她从不喝有色饮料;她每年心情郁闷的时候总要找一个山明水秀的地方舒缓心情;她可以让老公早上六点起来帮她排队去买化妆品,自己睡饱后再去换他,好让他得有脱身去单位上班;她可以做美容一做好几个小时,而让老公在家里就着白水啃着饼干当然这些都她半公开的秘密。 最不可思议的是,她甚至可以身着真丝睡衣睡在,脏到有两个深陷的黑色人形的席梦思上;她可以对着满是尿垢的卫生间用着500多一小瓶的sk-2滋润精华素;她从不穿白色内衣,理由是白色不耐脏,穿一次后就会发黄;她一直没有工作,所有的一切所需,全靠一个工薪阶层的老公拼死拼活地供养。如果说一个女人的虚荣和对男人不够好都还可以原谅的话,那她的脏和懒则是让同样身为女人的我们最为义愤填膺的了。 饭桌上,大家对这样一个生活在身边的美丽脏女人极尽抨击之后,转而分析起她的男人来。天下就是这样的男人,愿意对着好友大吐苦水,一一列举美丽脏女人的不是,自己得到了平衡,然后回家继续地对她好,继续地供养她的奢侈,她的虚荣,以及她的懒惰。不过换个角度来想,一个男人对女人纵容到这样的地步,该是多爱多爱她啊!她是拿准了他的软肋,她吃定他,一如继往地对他不好。 从古至今周瑜打黄盖从来是你情我愿的事,朋友走得再近,在他人的二人世界里,也都算是局外人。虽然我们个个在这边摩拳擦掌,对那男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是人家吐完苦水之后也丝毫没有分手的打算,出来亮相时还是一对碧人闪亮人前。只要两个人你死我活地爱着,至于他们用什么方式,真的不是外人所能体会的。又或者这本身就是一个平衡,正因为有了这样的男人才会有这样的女人。 当我风情万种的时候 与一男性的朋友初次见面就相聊甚欢,他称我为知己,我拍他的肩膀叫他兄弟。他没娶,我没嫁。相处的时间一长,就难免从开始的眉来眼去上升到打情骂俏的暧昧。兄弟说,陈妍,其实你什么都好,是一美人胚子,可惜是胖了一点,大家都是四舍五入奔三张的年纪了,也别玩什么清纯咱就直奔主题吧。这样,如果你能瘦到100斤,我就娶了你,你跟我过。 霎时间这个男人的形象在我的心底彻底委琐起来,我轻拉嘴角,哈!又一个伟大的男人诞生了。可惜的是,他不是第一个说这样话的男人,肯定也不是最后一个。 当今的婚姻两个字,已经如同菜市场买卖萝卜青菜一样平常。学历,背景,工作,能力不外乎都是哄抬自己身价的筹码。压在女人天平这端的是男人口袋里的钞票,压在男人天平那端的是女人的身材样貌。结婚似乎更像是一场交易,如果女人不小心抽到了一张叫美丽的牌,那么必自以为奇货可居,漫天要价。这样的女人普通男人自然是要不起,于是退而求其次。我的面子,你的样子,自己身旁的女人就是自己一张最有说服力的名片。男人当然也不会放过任何拥有美女的机会,可惜没有最美只有更美,几次一攀比,到底心有不甘,接着挑剔起自己身边的女人来。 可是那些蠢男人哪里理解,正如他们希望女人在自己一穷二白的时候就死心踏地地相依相随一样,再漂亮的女人所渴望的也不过是男人能够揭开外面的那层皮,抛开自己的身材长相,看到她们内心最软弱的一面,发现她不过是个孤单脆弱的小孩子,并深深地怜惜,从此疼了她爱了她整整一辈子。看到你最丑陋之处依然真心爱你的人,才是你的亲人,这样的浅显的道理并不是人人不知。可是在这个美女可以制造的年代,大款那么多,美女那么多,哪里有那么多时间来讲心讲感情,不如大家明码标价,付帐消费,钱货两清,岂不更加爽快! 对于那位“兄弟”的问题,换了平常,我早就拍桌子走人,可是这次我换作一脸媚俗地迎上去,行啊!那你先给我个几百万,别说减肥了,你让我长什么样,我就去整成什么样。只一句话就已经驳得他颜面全无。其实底下还有一句更伤感情的是,切,你也不拿镜子照照,我真到了风情万种的时候,还能轮到你? 如果男女都一样 和男友逛街,偶尔会碰到内急的时候,两个人同时去洗手间,他的速度总是比我快。等在女厕门口,望着进进出出的美女常有走神的现象发生,屡教不改。每每提及,他总是说,谁叫你那么慢,我等你那么久,总要找事做打发时间吧。看他委屈成那样,好像也有点道理。暂且撇开生理特点不谈,单讲女同胞入厕,卸下挂在身上的包包,再找手纸,宽衣解带,就已经耗费了好几分钟。完毕之后还要洗手烘干,至少也已经是三五分钟过去了。你一个五分钟,我一个五分钟,自然又有不断的人涌进来,排队等候也就不足为怪,如果再算进等候的时间,真的是一项不小的工程。那外面的男友看花瞄草,也好像是情由可原。但话是这样说,每每看到他跟陌生女子不经意的眉来眼去时,自己心里还是不舒服。 最近网络上热炒的一则新闻吸引了我,说是西安首推了一种“女性站立小便公厕”这种厕所只须装用一种特殊的导流袋,女士们就能在普通的立式小便器前“方便”地解决内急。这样大大地缩短了女同胞入厕的时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女性站立式厕所,没有最先出现在北京上海,也没有出现在深圳广州,而是出现了千年古都西安。汉唐两代盛世的西安可以说是中华文明的起源,但如今它通过女性可以和男性平起平坐的如厕方式,开了中国及至世界之先河。连西安都高举了男女平等的大旗,更不难看出女性低人一头的时代已成过去。妇女们现在终于可以不再躬身屈膝,昂首挺胸站起来了。 一开始人们对这个新奇事物只显示了浓厚的兴趣,却普遍缺乏勇气尝试,开放前两天来总共仅有5名敢吃螃蟹的同胞使用。是报道称,新式公厕同样吸引了不少过路外国游客的眼球。她们告知采访的记者这是自己初次所见,但无一例外拒绝了记者不妨体验一下的“好意推荐”诚然人们对新鲜事物总是充满着好奇与怀疑,社会也需要他人发挥主观能动性来发明创造。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设立这样的女性站立式小便公厕。而且对于那些难以下蹲、身患重病不能下蹲以及身有残疾不便下蹲的女性来讲,这样的发明也特别的方便。 我对这则新闻感兴趣的是,以后我上这种厕所,男友再没有机会偷瞄美女了。想都不用想,发明这种女性站立式入厕方法的人一定是女性,说不定也是因为老公有类似恶行才会想到克制他的方法。 当我满怀喜悦地把这个消息告诉男友时,并威胁他说等自己附近有了这样的厕所,就再不准他趁机东张西望了。不想他轻描淡写的一句就让我打消了“吃螃蟹”的念头。男友说,他不敢想像某天夜里当自己迷迷糊糊推开自家卫生间的门,看到老婆也是站着嘘嘘时会是怎样的表情。社会进步了,女人解放了,她们可以出来念书,工作,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女人在工作学业智力上比男人更为强势,也许受过教育的现代男人还是可以接受,可要让女人有史以来的生活习性都跟男人一样的话,我害怕现在的男人还没有这样的心理承受能力。到底男女还是有别的,所以这个世界才会丰富多彩。最后引用男友说的一句话,亲爱的,如果男女都一样,那我还可以爱你什么呢? 不要嫁给你的人 通常对女人而言,爱字大过天。小说中也是喜欢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列为喜剧,而被逼着嫁给张三李四的就一定写的她欲求不得,凄苦一生。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为什么总不能是同一人,这二者往往折磨得女人好深。可是女人嫁给自己爱的人就真的皆大欢喜了吗? 得不到的一定是最好的 朋友相处了8年的男友因家庭的关系定居瑞士,一个是想回回不来,一个是想过过不去,眼看着大好的情缘就从此天各一方,生死茫茫。 分手后朋友接受了家里安排的相亲,那人眉目还算周正,工作也挺稳定,脾气倒是极好,于是朋友很快地便与之结了婚生了子,过起平静的生活。 瑞士的男友到底不死心,千里迢迢地追到国内来,原来以为8年的感情是任谁都不能,说放下就放下的,所以我想她这次一定会一无返顾地跟着走。可是不想两人见了,她却极平静地摇摇头,拒绝了他。她和丈夫像好朋友一样招待了前男友两天,并送他上了飞机。 望着那位飞越了大半个地球赶回来,又要孤苦伶仃飞越大半个地球赶回去的的gg,我也蒙了。这样的人不爱,她还想怎么样。 那gg进安检时,看得出朋友的眼睛里有泪光在闪,可见她也不是铁石心肠。直到飞机起飞了,她才悄悄地告诉我,对男人来说,得不到的一定是最好的,所以我要让他在心里放我一辈子。 七年的光阴惨不忍睹 我在高中时曾暗恋过大自己七岁的实习老师,那时他风华正茂,字正腔圆的京味普通话让我如痴如醉。偷偷地找他表白,他只是笑,说有缘的话,以后深圳见。从此我小小的心里便对深圳有了无限的向往,发誓等大学毕了业一定要来深圳找他。 没曾想七年后工作调动真的就来了深圳,不过倒是人渐渐大了,对爱情不再那么奢望。何况深圳人海茫茫,七年前的戏言又如何兑现。 一个傍晚我在家乐福漫无目的地闲逛,听见不远处隐约传来一男一女争执的声音。好像他们是在为到底买48一双还是58一双的鞋互不相让。居家过日子的精打细算,想必是夫妻了。靠近他们的时候,争执的声音更加的清晰,我不由得放慢了脚步,然后再不由得惊恐回头。是的,我发誓我没有听错,这便是那个实习老师无数次让我魂牵梦绕的声音。可是在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我只匆匆地扫了一眼,便不敢多望。因为除了声音之外,他身上早已辨不出当年清秀挺拔的轮廓。 几乎是逃着下楼的,一路上忍不住绝望起来。如果不爱他,他老他丑可以与我无干。可那是我曾经深爱过的男人啊,我怎么能忍心看他变老变丑变得风光不在,又怎么能忍受他挺着日渐突起的肚腩,只穿一条大花裤叉就满世界地招摇。 原来嫁一个自己爱的人,竟是需要如此巨大的勇气。 属于两个人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 直到现在我还是这样说,良是任何女人见人都会流口水的男人,当然也包括我。 只是因为他小我四岁,所以双方的家长死活不同意。即便我们爱得激烈,也不得不分开。因为我们都知道,不受家人祝福的婚姻,任如何无望的坚持都是不会幸福的。 分手的时候,我泪眼婆娑地向他提出最后的恳求,恳求他无论今后走到什么地方,都要一年来见上我一面。他牵强地说,尽力为之。其实我当初会这么说也是因为那里心里真的不舍得,要是他不来,我又能找什么借口相见。时间到底是最优秀的魔术师,他能变换一切。 北京,杭州,威海几年来良在全国各地乱转,但却一直坚定地履行着对我的承诺。哪怕我们各自有了新的爱人,哪怕我们各自结了婚。 每年我们会抽出一天的时间到各自之外的城市小聚。吃吃饭,喝喝茶,聊一聊彼此工作和生活上的小小不快,有了兴致的话还可以去看看无限美丽的夕阳,一年一年,我们就是这样单纯美好地履行着彼此三百六十五分之一的承诺。 有时候也在想,如果现在我们还在一起会是怎样,想必即使是我和良这般骄傲的人,也是会如同所有的柴米夫妻一样,会争吵会伤害,会被岁月磨平了心中所有的激情,变得了无生趣,相看两厌。可是我们没有在一起,好在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们才能一直视对方为最好的知己,才能面对着每一次的相聚,显得温情脉脉,格外珍惜。 白小药丸的成长记忆 我高考那一年,文化课之前必须先考体育这一科。我掰着指头算了又算,那时间正好卡在我“好朋友”的当口。在那种“分分分,学生的命根”的年代,任何事情当然都要以高考为重。当我正为此苦恼时,好友偷偷摸摸地告诉我,听说避孕药可以让例假推迟。当然那时的我们对避孕药的药理都不太明白,但为了能让我顺利地通过考试,我愿意一试。 可我们两个女孩哆哆嗦嗦地在计生药品柜台前站了半个多小时,也不敢走上前询问。 最后我壮着胆走向柜台:“请问有避孕药卖吗?” 卖药老头的目光在镜片后闪烁“还是学生吧?”在我快顶不住的时候,好友走上来,怯声说“我们是帮朋友买的。”美女就是美女,不管对方是年纪多大的男人都一样。老头推了推眼镜片说:“那就买这种72小时以内都有效的紧急避孕药吧!” 在好友的帮助下,我第一次顺利地买到了避孕药,卖药的老头对着我们的背影仍滔滔不绝“记得二十四小时之后一定要吃第二片,不然就没有用了。” 我迫不急待地拆开包装,那第一粒白色小药丸是被我躲到公共厕所里给干掉的。不知是因为心虚,还是它真的发挥了作用,当那料白色的小药丸滑进我喉咙里的第一刻起,我就浑身冒了冷汗,仿佛我小小的身体里正产生了无数翻天覆地的变化,我觉得那就从女孩到女人的变化。 第二粒小药丸被我藏在最贴身的口袋里带回了家,可它像长着刺一样,扎得我浑身难受。我只好把它东藏西藏,最后藏得不知所踪。等我第二天一觉睡醒后,早就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 长大之后,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这种快餐式的避孕方法就像汉堡,虽然方便美味,但势必会给自己的身体埋下永久的隐患。 最后一次为男人吃那种72小时的事后避孕药时,我挣扎了很久。不吃,是因为他对我的感情,吃,则是我并不能肯定这种感情是否真的会天长地久。当我终于含着眼泪吞下那粒白色的小药丸时,我在心里默默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吃它。因为于其事后花72小时的时间来弥补,为什么不在事前的72小时之内想清楚。 后来据妈妈说,她在帮我拆洗玩具熊时,从它的肚子里找到了一粒已经变黑的小药丸,她追问我它的来源。我也如朋友当年一样,怯怯地说了一句:“是帮朋友买的。” 深圳是通往天堂的地方 没有来深圳之前,我想像中,深圳是一个时尚的城市,街上女子一定都是那种踩着细高跟凉鞋,穿着婀娜多姿的裙子的大美女。当机场大巴带着我从宝安机场出发时,我的心跟着飞起来,里面酸的甜的苦的辣的,什么样的感觉都有。等车子穿行在干净整齐的深南大道上时,我眼前的颜色才真正明亮起来。天是湛蓝的,云是洁白的,花是鲜艳的,路是宽阔的,各种各样的色彩夸张而浓郁得令我晕炫。就连道路两旁的树木,都是我以前只从书本上见过的样子,它们一棵棵都好似吸饱了水份,在阳光下泛着生命的光彩。扑面而来的都是南方海滨温和湿润的气息。所以和那些第一批来深圳奋斗的人不一样的是,我没有打过地铺,也没有住过握手楼。我所看到的深圳,已经是一座花团锦簇的美好城市,适合成就梦想,也适合安居乐业。 来深圳的第二天,就被派到采访的任务,我竟然对这座城市完全没有陌生感。路不熟就问,而且每一个路人都会热情耐心地给我这个路盲走路。我一边走,也一边记下了那些美好的路名字:香蜜、红荔、莲花、彩田不过我最爱的还是那条叫作侨香的路。 我住的地方离他只有四站路,每天我宁可坐104路公交车在侨香路上多绕一点,这样就可以经过他上班的地方。每天的104通常都会在路过农林路口的时候遇上红绿灯停一下,我会掏出手机给他发短信:早上8点02分,我在你的楼下。然后我会隔着车窗的玻璃去数他那幢大厦的窗子,我知道他就在其中的一格,他会收到我的短信,然后露出可爱的笑容。 下班的时候,我偶尔会在他的那一站下,给他带点好吃的,或者买一两本他爱看的杂志,然后站在他大厦的楼下给他发短信,等他下来摸摸我的头发,然后飞快地赶回去。每天上班下班,我只坐104,因为只有104可以让我不自觉地跟他亲近。 他也会约我出来,可因为当时我们来深圳的时间都不久,也不知有什么地方可去,所以多半也只是沿着侨香路不停地走,但却不会感到闷。我不说话的时候,他会讲很多的笑话给我听,我说话的时候,他就做一个好的听众。他羞涩地牵过我的手,渐渐的有一种感情从手掌的温度浸透到内心深处。 我们几乎用脚步丈量了侨香路的每一寸土地,我们知道它的每一个站牌,它的每一株小树。甚至他曾拉我站上侨香路中央的水泥隔离带上,忘情地拥吻,而两边就是人来人往的车流。 虽然每一次相见即是分离,但每一次分离又是下次相见的开始。有时,我宁愿这样手牵着手的日子可以永远下去。到底是我忍不住先发短信问他,为什么你总那样沉默,一句承诺真的那么难吗?他只回过来一句,亲爱的,有时默契是不需要语言的,你只要记得你是我相依为命的人!我握着手机默默地读着这条短信,一时间竟失去了语言。 据说,在深圳没有谈过三次以上恋爱,跳过八次槽的人不是完整的人。不完整就不完整吧,好在我还可以从始至终都爱着一个人,好在我一直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 后来我和他在一个叫作莲花山的地方住了下来,我们每天一起上班,一起想着每天要吃什么。深圳最大的好处是你无论来自哪里,都不会感动被排挤。它不像广州,人们永远说着你听不懂的粤语;它不像上海,如果不会说句“阿拉上海银”就永远要受白眼。在深圳,你可以吃到兰州的拉面、陕西的凉皮、武汉的鸭脖、东来顺的火锅和老北方的水饺也是正宗的品味,还有西湖春天江浙菜,一直是我的最爱。但我想这些菜馆加在一起都不会比湘菜馆多,在深圳有多少湖南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在深圳所有的人都吃过湖南湘菜。剁椒鱼头、尖椒拆骨肉、小炒攸县香干、麻辣子鸡,这些是不管在大小湘菜馆都可以点到的菜,都放酱油,都放辣椒,料正味浓,第一口会觉得辣,再往下鲜,最后你的味蕾仿佛被唤醒了一般,悄悄地绽开一朵朵小花。 周末的深圳,如果你喜欢运动,那有大片的绿地可供奔跑。如果你想要放松,那一定不会错过的是欢乐谷的狂欢和民俗的风情。我和生成在威海小城的他不一样,我是从来没有见过海的人,所以他有些不理解我踩着小梅沙沙滩的激动与兴奋。天是透明的蓝,白云悠闲地在天空舞蹈,站在沙滩上,似乎可以望到海的尽头。 我确定曾有无数的人在深圳流离失所,得到、失去。我问过一个在深圳呆了三年,经历无数坎坷而后离开的朋友,问她三年的深圳时光给了她什么,收获了什么?她只说了一句,深圳是通往天堂的地方。 我想她是要告诉我,这里没有沙尘暴,没有七弯八拐,永远四季温和,永远盛开着翠绿的热带植物,永远有带着各种各样的方言,带着不同的习惯和梦想的人来到这里,从青春年少奔向成熟美好,从一无所有奔向波澜壮阔所谓天堂真的也不过如此了! 无头鱼我曾那么深情地暗恋你 初一的时候,我的前面坐着一个又矮又瘦又黑的男生,那就是你。因为黑因为瘦,所以你的一双眼睛嵌着脸上就显得格外熠熠生辉。交作业,你的本子要先传给我,再传给小组长。我看到上面的名字是“于玮玮”特意回家去翻了字典,玮,一种宝玉的名字。心想,原来那个黑瘦的小男生是一块宝玉。你总是调过头来,问我借橡皮,借尺,借圆规,我做你的书僮,有救必应。你的成绩很好,你的字写得很漂亮,很多人拿你的作业本去抄,但是我不,因为我不想你瞧不起我。但是数学物理英语似三座沉重的大山,狠狠在压在我还算强壮的肩膀上。老师叫我去办公室,摊开我开着天窗的作业本,啧啧嘴说,你看你看,你一个女孩子也这样,人家男孩子写的也比你用心,说着摆开一本作业本,上面有我最熟悉的笔迹。你要多向人家学的,嗯嗯! 班会做游戏,让猜同学的名字。有人报出了迷面“无头鱼”谁都猜不到,我大声地喊出来“于玮玮”一条鱼,有两条尾巴却没有头,当然是无头鱼。你在全班的哄笑声中脸变得很黑很红。从此无头鱼成了你的外号,每被人叫一次,你就转过头用眼白看我一次。 一个寒假的功夫,你像拨尖的竹笋,变得更瘦更高,我必须抬头,再抬头才能仰望。而你的眼睛越发的明亮清澈,像深不见底的幽潭。我在课本的空白页写,于玮玮,于玮玮,于玮玮。我看汪国真的诗集上说,我悄悄地将你的名字写在桌角,被笔迹的云涂掉了/我悄悄地将你的名字写上天空/被顽皮的风带走了/我唯将你的名字写进掌心/再牢牢地握紧贴在胸口。我正在发呆,正在走神。你突然地调过头,一把抢过我的书就跑,我疯了似地追上去,死命地不撒手。我恼了,我真的恼了!你愤愤地说,连个玩笑都开不起,真没劲!我当然知道那只是你的玩笑,可是我不敢让你看见我课本的上涂满了各式字体的你的名字,于玮玮,于玮玮,于玮玮。 我来不及向你解释,我已经被调到另外的组,在你的左斜角49度的地方,我依然可以每天看你的背影,每天上课走神。 初三的时候,你喜欢上了一个同年级的女孩,原来你喜欢一个人可以是人尽皆知的事。她每天早上从你的窗前走过。靠窗的男生都非常有默契地大叫你的名字,于玮玮,于玮玮。那个叫陈莉的女孩,终于明白了其中的意思,后来她再路过你窗口的时候,会丢给你一个眼白。为了防止学生斜视,所以每个两个星期得整组换一次座位,也就是说每八个星期你才有一次靠窗口的机会。我知道你非常非常地珍惜这样的机会,因为你在凝视她的时候,我在凝视你。 但我相信你是真的喜欢那个叫陈莉的女孩子的,但是我不知道她是否也这样喜欢着你。她家和我家是住在同一幢楼的,有时放学或上学,我真的很想问问她,于玮玮他很喜欢你,你是不是也喜欢他?好几次,我几乎已经到她面前,却还是开不了口,我算哪棵草哪棵苗,有资格跟你喜欢的女孩说这样的话呢?于是我选择了沉默。再后来,好像你得到了答案,陈莉她是不喜欢你的。因为这件事,你的成绩不好了。老师和你父母都很着急,好听的,不好听的话你肯定也听了许多。喜欢一个人是希望他好的吧,那我该怎样地让你好呢?我想了半年,终于让我想到了。我匿名给你写了一张卡片。我依然记得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粉红色的卡片。我在卡片上写着:既然往事已随风而去,那又何必常驻心底,振作精神恢复往日光彩的你。那天晚自习,我亲眼看见班主任背着双手在教室里来回地踱步,走到你跟前的时候,将那张卡片丢到了你的桌上。我亲眼看到你拆开那份我计划了半年的礼物,然后被你前排的女生抢去看,再丢还给你,然后,你再放进书包里。那一刻你肯定不知道,在你背后左斜角49度的地方,有一个人的心脏快要冲出胸膛。我多害怕多害怕,你会认出我的字迹,虽然你从来没有看过我写过的什么。 那时我想,爱一个人哪怕得不到,还是希望他好的,所以我想告诉你,即便是陈莉不喜欢你,你还是那么优秀的,有人喜欢的,且一直喜欢了那么多年。 我宁愿相信,你真的是因了那张卡片的关系开始勤奋。因为此后的你似乎积极了许多,还入了团。 写毕业纪念册时,我多希望能把我的本子拿给你写,给你留的那一页是最漂亮,最大的。但终还是不能。我从别人的本子上看到了你家的电话,我偷偷地记下来。我看到你在星座那一栏写了两个字“处女” 我给你打电话,你妈妈先接的,我跟你妈妈说,阿姨您好,请问于玮玮在家吗?第一次这么笃定,这么清楚地念出你的名字。你妈妈很客气地让你过来接电话,我听到了你的声音。我知道你一定认不出我的声音。因为我平时在班级里是不会有任何声音的,所以你不会想到,那样平常的女孩竟会有如此天籁的声音,你或许还会想像那个声音的背后会是一个怎样貌美如花的青春少女。似乎是说了些鼓励的话,似乎是说了些祝福的话,我告诉你,我就是给你写卡片的人,我希望你能好好学习。你追问我的名字。我脆弱的心脏又开始剧烈地跳动,我多想告诉你,想像你的表情你的心情,然而那时我却只能故作老成地说,以后你就会知道了。以后是什么,什么是以后,没有人知道。 我不定期地给你打电话,你仍是一次一次追问我到底是谁。我不能说,我真的真的不能说,我怕一但说了,你便会狠狠地失望。我只对自己的声音有自信。我把我们每一次聊天的话,都一一写在信纸上,然后藏在小箱子里。 你中考后,上了最好的高中,好像是写过信给你,但终是再没有联系。最后看到你的名字,是我们那一届同学高考的时候,你的名字被印在夹在报纸的喜报上:河海大学于玮玮。我知道那一定是你,因为没有人会再叫这样傻的名字“无头鱼” 这个故事我曾写过n过版本,被发表在你不曾见的报刊杂志上,但这一定是最真实,最深情的版本。我好激动,好感慨。好幸福。无头鱼,你知道吗?你是我年少时做过的最牛b最惊天动地的大事了。我曾那样深刻地暗恋过你。 寂寞午夜场 除了看电影,我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通常情况下,我在别人的记忆里问题安静得不发出任何声音。他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的朋友,和我一样,每天有大堆厌烦的工作,大把寂寞的时间。我们连贫穷都那么相似,所以寂寞的时候,他只能带我去吃一碗面,看一次午夜场。 我们一边吃面,一边说笑。面真的不太好吃,我连最小的一碗都吃不完。但我喜欢喝汤,我把喝完汤的面碗推给他,他把捞完面的汤碗推给我,然后继续吃。等到天完全黑的时候,我们就去花十几块钱,看一部午夜场。 很老很老的片子一场连一场的放。人少得可怜的电影院里,我很自然地把手交给他,任由他牵我走过长长的漆黑过道,走到最前面的位置坐下。我们连看电影的习惯都是一样,都喜欢仰着头瞪着眼,看别人的一生从眼前一晃而过。就只是这样坐着,没有花生,没有话梅,连话也不多说。实在撑不住了,我就东倒西歪地趴在他的身上。 “你怎么跟别的女人不一样,换了别人早就感动得哭了。”“这种幼稚的东西,只有你这样的白痴才会感动!”我们常常这样斗嘴,斗嘴的同时也就慢慢习惯了和他这样去看午夜场,习惯了在我们贫穷中享受小小的甘甜,也习惯了有这一个朋友只对我一个人好,他是我的,我不愿意与任何人分享。但我们也知道这不是爱情,只是习惯,彼此依存,相互鼓励,为更好地走过这长长的一生。有时习惯了一个人的感觉也是那样温馨。 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是爱了,至少是在我之前爱了,不再是我一个人的朋友。他一定让我去看他新认识的女孩,说她有美丽的眼睛。我为什么会难过,他们有没有去吃过面,有没有手拉着手去看过午夜场。为什么我的心会那么那么的心痛。 他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的朋友,我想要去迁就他。所以我坐了半个小时的汽车去看了。他笑笑的来接我,我还以为我们可以像以前一样,我依赖着他,他照顾着我。然这一切美好的画面都在我看到他和那个女孩暧昧的瞬间被撕得荡然无存。“你真不要脸!”我不可遏制的愤怒令他不知所措。每个女人发起火来都像一个泼妇。他恨不能伸手扇我一记响亮的耳光,可是他究竟还是没有伸出手来。“你有什么资格?”这简单的一句,远比扇我十个耳光都要疼上一百倍啊!这句话就已经足以割得我体无完肤。是的,我到底有什么资格?我所有的愤怒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不去找他,不打电话给他,甚至qq也拖黑,再也不要见到他。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的朋友被我彻底删除,于是我变得更加寂寞。想来想去,只有去看午夜场。 坐到离银幕最近的一排,仰着头,瞪着眼,看别人支离破碎的一生从我的眼前一晃而过,然后痛哭失声。我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他,我是谷雨那天生的,其实这一生最多的就是眼泪,只不过我从来不在从前落泪罢了。 空落落的电影院里,寥寥的观众昏昏欲睡,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失态。其实何尝我这支离破碎的一生不也是别人眼里匆匆而过的午夜场。 2004年8月20日于西安 单人房三人 我爱乔桢,钟瑞知道,一直都知道。 遇到乔桢的时候,就知道他在和女友同居,他没有错。是我一定要陷进去,折磨三个人。所以我从不敢打电话给乔桢,怕他为难。所以每天晚上拨通钟瑞的电话,拼命地哭。 钟瑞叹气,说放弃吧。我摇头。不!怎么可以,乔桢是让我死灰复燃的男人,我不知道除了他,我还可以爱上谁。 他并不英俊多金,只是有白晰的手指,干净不羁的眼神。我就只是单纯地喜欢。哪怕每天呆呆地跟在他身边没有一句话,我也愿意,愿意,一百个愿意。 我租的十几平米的小房子,却摆着一张占据整个房子空间三分之二的大床。床上躺过两个男人,乔桢和钟瑞。因为几乎是一开门,就能够碰到床头。他们站在那里转不过身,只能躺在我的床上,好不占去多余的地方。 我是这样孩子气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对房子唯一的要求,是一定要有张大床,可以光脚蹦上去,快乐地在席梦思上踩来踩去。 钟瑞来的时候,我和他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看各自的书。我可以放肆地把脚跷在钟瑞的肚子上,心无杂念。偶尔买了酒菜,两个人盘坐在床上喝酒聊天。 乔桢来的时候,不愿让外人知道,悄悄地溜进我的房子,两个人就这样端正地平躺在床上,两双眼睛,干巴巴地瞪着白白的天花板。我总是喜欢贪婪地嗅他抽的白沙烟,再呛得泪流满面。乔桢终是别人的男人,贫穷到连个拥抱都是奢侈。 我的文字总是先拿给乔桢看,杂志出来,钟瑞会第一时间买下。杂志上有了乔桢的文字,我总是买上两份,自己一份,乔桢一份。 对着乔桢,我从来不哭,对着钟瑞,我语无伦次。 钟瑞说,让我见见乔桢吧,你不能再这样下去。 约了乔桢出来,三个人坐在一起,我以为他们一定会谈些什么的。却不想两个男人居然好得像兄弟一样。只有我眼神慌乱。啤酒一杯一杯接一杯。我清醒的时候,他们已经醉。 我的床真的足够大,大到可以躺下三个人。乔桢猫一样蜷在床的最里边,钟瑞脸冲下趴着,嘴角挂满口水。我睡得夸张,横在他们两个人中间,头发窝在乔桢的怀里,脚就叠在钟瑞的大腿上。 天亮的时候,我是整个人缠在钟瑞身上,双手死命地抱着他的胳膊,一脸安详。钟瑞他睡在最外侧,很轻地穿衣下床,轻轻地搬过我的双手双脚让它们缠在乔桢的身上。我知道我装得很像,可是在他带上门的最后一瞬,有一滴眼泪还是以流星的姿态坠落我的脸庞。钟瑞他是知道的,睡梦中,我已经觅到了幸福的方向。 存折的故事 “我走了,你得好好的!”“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等你!”自从王宝钏之后,中国女人用来追求幸福的方式只一个字----等!女人总是在等,等他发现你并不美丽的外表之下,有一颗纯洁的心;等他功成名就之后许你一个灿烂的将来;等他寂寞难耐过后悔恨地回心转意。久而久之,女人也习惯了等待,我也不例外。因为在太多女人的潜意识里,受不住寂寞的女人,是没有获得高尚爱情资格的。    在银行工作的我,为自己办了一个存折,开户的日期是我的生日,开户的名字是我最深爱的人。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站在你的对面,而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相知相爱的人,却不能相守在一起。所以开户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会每天往这个存折上存1块钱。如果等存到了1000块的时候,他还没有回来,我就会离开这座小城,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他。 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存完我的一块钱。然后扬着笑脸,隔着柜台的玻璃,看存存取取的人。会打心眼儿佩服那些,拿着三年五年的定期存单来到期兑付的人。3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什么样的事情不会发生,什么的情感不会改变。可我就铁了心的信了你了,交给你了。等呗,赴一场未知结果的等待。 一纸契约可以牢牢地锁个三年五载,到期后不但可以收回本金,还有额外的利息。如果感情也能像存钱那样,那么等再久,女人也是愿意的吧。 秋深,转眼三个年头,落下的是枯叶,累积的是心情。眼看着存折上的数字离1000越来越接近,走的人还是杳无音讯。等待耗成了鸡肋,相思磨成了熬煎。薛平贵赶不上,王宝钏穿越任何时空的等待。或者王宝钏是历朝历代都有的,而薛平贵却不是常常出现的。 枝头飘下最后一枚黄叶,一千个日子波澜不惊的滑过。我将钱全部取了出来,在冬日里为自己买了一件足以御寒的厚实棉衣。 2003。12。5 存折的故事 “我走了,你得好好的!”“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等你!”自从王宝钏之后,中国女人用来追求幸福的方式只一个字----等!女人总是在等,等他发现你并不美丽的外表之下,有一颗纯洁的心;等他功成名就之后许你一个灿烂的将来;等他寂寞难耐过后悔恨地回心转意。久而久之,女人也习惯了等待,我也不例外。因为在太多女人的潜意识里,受不住寂寞的女人,是没有获得高尚爱情资格的。    在银行工作的我,为自己办了一个存折,开户的日期是我的生日,开户的名字是我最深爱的人。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站在你的对面,而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相知相爱的人,却不能相守在一起。所以开户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会每天往这个存折上存1块钱。如果等存到了1000块的时候,他还没有回来,我就会离开这座小城,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他。 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存完我的一块钱。然后扬着笑脸,隔着柜台的玻璃,看存存取取的人。会打心眼儿佩服那些,拿着三年五年的定期存单来到期兑付的人。3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什么样的事情不会发生,什么的情感不会改变。可我就铁了心的信了你了,交给你了。等呗,赴一场未知结果的等待。 一纸契约可以牢牢地锁个三年五载,到期后不但可以收回本金,还有额外的利息。如果感情也能像存钱那样,那么等再久,女人也是愿意的吧。 秋深,转眼三个年头,落下的是枯叶,累积的是心情。眼看着存折上的数字离1000越来越接近,走的人还是杳无音讯。等待耗成了鸡肋,相思磨成了熬煎。薛平贵赶不上,王宝钏穿越任何时空的等待。或者王宝钏是历朝历代都有的,而薛平贵却不是常常出现的。 枝头飘下最后一枚黄叶,一千个日子波澜不惊的滑过。我将钱全部取了出来,在冬日里为自己买了一件足以御寒的厚实棉衣。 2003。12。5 相依为命 一直很喜欢猫,因为它实在像极了我。看似温柔的外表之下,有一颗叛逆的心。喜欢有人接近,逗它开心,然而当你靠近时,它又会张牙舞爪地竖起全身的猫毛,用温柔的小爪挠你手背深深的印。白天它瞄缝着满含笑意的小眼,天真地说:“喵!”晚上,它双眼放射出警惕的光,洞悉黑夜中的鬼魅。 出差一周回来,邻居毒死了他们家作怪的老鼠,也毒死了我的梅丽。脆弱的生命经不起太多离别,所以梅丽死后,我就再也不敢养猫。但一如继往地爱猫,在某个街角,常看到有类似梅丽的身影,忍不住地要走上前,问一声:“你好。”然后一句接一句地跟它闲聊,问它有没有主人,吃得饱不饱。可是没有人相信,我可以跟猫对话。 那是一只没有主人的流浪猫。毛很短,黑灰白三色的浅条花纹,覆盖全身。柔软的尾巴像是由夜里吐出的,一个个淡淡的烟圈组成。很普通的黄眼睛在暗处闪着灵秀的光。我蹲下来靠近它,它怯怯地退到墙角。我再靠近,问它是不是饿了,它说:喵!“我也帮不了你,因为你跟着我也会挨饿的,因为我的梅丽就是饿极了,才被毒死的”我狠狠心走了。 它喵喵地叫着跑上来。“你想跟我走?”“喵!”“好吧,不过你自己得学会照顾自己。”“喵喵!”我空荡荡的房子里又多了一只叫丢丢的猫。因为它跟我一样,曾经一个人在城市里无依无靠。 尽管平常丢丢在我面前装得天真妩媚,但我很快就感觉到它跟梅丽的不同。它吃饭时,周围会散下碎碎的小骨头;它会躲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磨它的小爪;它在卫生间“方便”的时候,绝不允许我偷看。它是一只雄性的猫。 下班,回到暂时寄居的窝,丢丢还没有回来,很清冷。拉开冰箱,只有几个鸡蛋。随便泡碗面吧。刚烧上水,丢丢从窗台上跳进来了。在我的裤管上蹭来蹭去。“今天吃什么?”我指指烧水的锅“泡面!”“喵!”它一脸不屑。“靠,我都吃泡面,你还挑剔什么?”它跟我的步子,从左腿绕到右腿,又从右腿绕到左腿。“好了,好了,烦死了!”我敲了一个鸡蛋,淋上香油,撒上些碎的虾皮,拌一拌,然后塞进微波炉炖好。它走过来嗅一嗅,就蜷到沙发上去了。它好像是吃定我今天心情好了,平白无故地撒起娇来。 “死人,你到底想吃什么?”“喵!”它叫了一声,伸起左爪舔了舔。“真是馋猫!知道,知道了!”我去最近的菜市场称了二斤小虾。回家洗干净之后,直接放到开水里煮。其实我跟丢丢都爱吃虾,特别是用白水煮的虾,操作简便,还清爽鲜嫩不长脂肪。丢丢一闻到香味,马上换上兴高采烈的样子,来舔我的鞋面。“一边儿去,要等一会儿才能吃。”猫不能吃烫的东西,看到我已经开吃,它急得在我椅子下转来转去。喵喵直叫。我就把虾头摘下来,丢给它吃。一片狼籍之后,我把手伸给它,它伸出糙糙的舌头,细细地把每根手指上的腥味都舔尽了,再优哉游哉窝到沙发角去了。 晚饭后,打开电视浏览,陌生城市里熟悉的红男绿女。我说:“丢丢来!”它立刻扑到我的怀里。猫不喜欢人像抱小孩那样抱它,四脚朝天它会很没有安全感。丢丢习惯窝在我的怀里,歪着脑袋,让我用手指挠它的脖子,抓它的头皮。它微闭着眼睛享受的样子,不亚于一个男人在享受按摩时的表情。我拍拍它,该睡了。熄灯上床,我爱猫,但绝不宠猫。更不会让丢丢随便睡我的床。 丢丢也有让我恼的时候,三四月间,我在为学历恶补英语。它却带着它的三妻四妾,还有路边野花什么的,在我的窗台底下,你侬我侬,吵个不停。 “你这个死不要脸的,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幽会就不能躲远一点儿?就这么急不可待呀!”它狠狠地瞪一眼我这个花容渐失,还没有等到爱情的女人。呼哧呼哧地离开。以后丢丢回来的越来越晚,我也赌气不再给它留饭。但每次临出门前,总不忘关照它,死的老鼠不要吃。它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我,我突然意识到要让一只猫知道,什么老鼠能吃,什么老鼠不能吃,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听天由命吧,我只能相信,丢丢已经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我不在的日子,它可以不再让自己挨饿。 出差回来,邻居忙不急地向我投诉,说他们家最爱常常出现,血淋淋的被肢解的老鼠尸体。我慌忙解释,说我们家丢丢已经退化到只吃鱼虾,不捉老鼠了。推开家门,丢丢正侧躺在阳台上晒太阳。一见我回来,立刻换作一脸清纯地迎上来,温柔地叫。我故意板起脸,点一点它温润的鼻子。“我知道是你干的不过干得好!丢丢等着,我买虾去!” 丢丢得意洋洋地长叫了一声,继续窝到沙发上,将它的猫眼眯成一条线,就等着美美地大吃一顿了。 2003-11-ghtqjf 他的妈妈 “不生孩子,不做家务,不跟他的父母来往。”既然爱了,为什么要有那么多限制。前两项还好说,只是这后一条。如果他不答应,感情自然就陷了僵局,你也陷自己于尴尬的境地。是轻易舍弃一段感情,还是面无表情地跟他的父母周旋下去?如果他答应了,一个连自己生生父母都是能够丢下的人,岂不也会头也不回地丢下你。 既然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那儿子何尝不是母亲上辈子最珍爱的人。为什么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欢喜?而他的妈妈对你却百般挑剔。难道只有你的妈妈才知道爱屋及乌,对他的好,其实还是让他多多地心疼你。 其实想想,换作了是你,要将自己含辛茹苦养育了二三十年的宝贝拱手让人,你又怎会不心疼。会担心夜里他流了口水,磨了牙齿,吓到身边的你。会担心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你,更会忽略她宝贝的冷暖。这个世间男子已经太会伤人,女人何苦还要为难女人。当她的青丝染作了白发,满面含笑地迎你进门,她所希望的,是多一个人来爱她的宝贝,而不是让出自己原有的那份。爱的既然是同一个男人,何必让他在左右两难的选择里,伤了三个人。 爱他,就让他带你回家,绽出你最迷人的笑脸,讨好他亲爱的妈妈。目光交流,看另一个女人如何用爱教你的男人长大。或者懂得母亲辛苦的男人,会在两肋插刀时,想一想你;会在美色诱惑前,想一想你;也会在生死关头时,想一想你。 爱他的妈妈,像自己妈妈一样孝顺。爱他的妈妈,像对你身边最深爱的人。 接过妈妈的铲子 一个懒惰的女儿,身后必定有一个强大的母亲,比如我的母亲。 我妈妈虽识字不多,却是一个极能干的女人,什么样的小菜,她只要看上两眼,自己就能做得像模像样。以前每天放学一回家,就能闻到诱人的饭菜香。等不及上桌,学小猫,伸出小爪儿,拈一块就跑。“小心烫!”妈妈在身后笑。因为有妈妈在,从没有客意地学过做饭,常常是站在锅台边看妈妈炒菜,看妈妈一边哼着小曲,一边让自己的锅铲上下翻飞,似乎做饭对妈妈来说是一件特别快乐的事情。 妈妈上班以后,我为了偷嘴,会把冰箱里洗好的菜都拿出来,再系上围裙,操起锅铲,模仿着妈妈的样子,我很想知道妈妈做饭时为什么会那么快乐。我努力回忆着妈妈炒菜时的步骤,经过多次实践,我开始能够把鸡蛋煎得极圆,极漂亮。也渐渐能够做几道像样的小菜。可就是体会不出妈妈做饭的快乐。 心情特别好的时候,炒一盘碧绿的小青菜,配一盘滑滑嫩嫩的麻辣豆腐。再细心地熬一小锅鱼汤,很是受用。心情特别糟的时候,最喜欢做一道扬州炒饭。敲一个鸡蛋,切细细的香肠、火腿肠,做配料。然后把家里有的,自己能想到的,所有的佐料一起倒进锅里去。开旺旺的火,再拿锅铲均匀地加热。做的时候,想像着它们的美味,可是端到桌上的时候,却一个人对着它们发愣。一个人吃,再好的饭菜也咽不下去。 一个人的时候多了,人也就慢慢懒了,快餐的花样又那么多,尝不尽的美味,早把当年自己做饭的热情抛到了脑后。再不然就煮了白米饭,拿酱油、味精、盐拌了吃,也是极香的。 妈妈渐渐老去,做饭会忘了放盐,忘了加汤。爸爸在外面的应酬多了,一家人很难得才有机会坐下来吃一顿饭。可只要我回来,妈妈就会显出很高兴的样子,里里外外地张罗说:“妞啊,今天在家吃啊!妈给你做好吃的。”不一会儿,就听到妈妈在厨房里又烧又煮地忙活儿开了。妈妈已经不再哼小曲,而且还不时手忙脚乱。厨房里没有装空调,她还是习惯性地用手抹抹额上的汗。在菜起锅之前,妈悄悄地把我拉进厨房。“妞啊,帮我尝尝,这菜是咸了还是淡了,要不你爸又不高兴吃了。” 妈妈的话让我有那么一点点酸。“妈,让我来吧!”接过妈妈的铲子,我熟练地上下翻飞。“妞啊,你这是什么学会做饭的?”“妈,我馋呗,所以就逼自己学了!”妈还是执意要站在旁边帮我打打下手。我向来不以为女人是做家饭的机器,然而只有有了爱,才能把平常的饭菜做出特别的味道。 点一盏灯好吗 他叫我宝贝    木木调笑着,压过来,不容我说话。我的反抗,我的不配合,在他看来只是女人欲擒故纵惯用的调情技俩。征服的本能,让他像一头寻找血腥的困兽。已经嗅到了熟悉的气息,他怎会轻易罢休。他消磨了我最后的欲望,黑夜中,他看不到我的眼泪抑郁成行。 他从来不开灯,在需要的时候,他喜欢在摸索中行进。男人只需要一些浅表的刺激,就能够显得很兴奋。而越是懂得,让自己兴奋的男人,就越让我感到恐惧。木木用自己的身体挑逗着我残留的欲望,从而让我的身体最大限度地来满足他自己。我整个人僵硬在那里,听他气息沉重,听他喃喃自语。 他闭着眼睛陶醉在自己的呻吟里。虽然很轻,但我依然清楚地听见,他叫的是茹茹,不是我。也许茹茹才是他最爱的女人,当初选择我,是因为茹茹早有婚约,而我又对他极好,退而求其次,在看到茹嫁人之后,木木娶了我。女人对一个男人的侵略不是肉体,而是灵魂。朝朝暮暮,让求之不得的欲望蔓延全身。 我弄痛他,哭着摇醒他,我想告诉他,现在在你身体下面的是我,不是别人。他正处在亢奋状态,我愚蠢的尝试令人作呕。 “你爱我吗?”“爱的,我爱你的!”木木趴在我身体上面努力耕耘,他的全部注意力在我的肚脐以下。“是的,我爱你!”木木对着我身体的某一个器官,这样说。换句话说,这器官长在任何人身上,他也会如是说。女人是用来心疼的,不是用来发泄和欺骗的。他汗如雨下,我泪流满面,却还极力克制着,不发出声响,生怕让他有了阳萎的理由。 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变得容忍。为了留住一个男人,心甘情愿地让他在我的身体上掠夺。男人的灵肉分离,我学不来。 “你怎么了?”木木看到枕边的眼泪。 “如果你爱我,怎么会叫着别人的名字。” 后来,木木没有再叫茹茹,改了宝贝。“宝贝,我爱你,宝贝,我需要你!”可是我不知道木木的宝贝到底是谁。 每夜他不开灯,摸索着进行,说这样能增进情趣,其实黑暗只不过是为他提供性幻想的有利条件而已。他不愿接受我的脸。黑暗中,他所想的是那个长发沉静的女子。我的情敌,不费一言一行,就摧毁了我苦心经营的一切。我这样悲哀地想。占有男人最好的方式不是跟他上床,是若即若离,让他一辈子也得不到,只能放在心里拼命地想,拼命地把所有的女人都当成自己的替身。我也宁愿,他在抱着别人的时候心里想的是我,也不要在抱着我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别人。 幸福在低处 幸福总在低处,一不小心就错过了。黑暗中,我不知道自己又将被木木幻化成什么模样。一次次想过离开,又不肯轻易对婚姻妥协。然也不意味着死守婚姻的女人,她的灵肉可以任人践踏。我不容许他再践踏我的自尊。所以每夜将自己变成一具尸体,没有激情。不是没想过彼此沟通,只怕知道了所有的事实,会更加心疼。一个人的狂热,终究会消退。木木很快意识到我的冷淡。 “丢丢,你在想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因为,黑暗中,你看不到我的脸,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你的宝贝。”“我和茹茹全部的故事已经向你坦白,为什么还要介意。”“介意,我当然介意,或许你们男人可以在视觉表象与身体感受间轻松地游走,各取所需,但我不可以。你从来不看我的脸,所有的心理暗示都指向茹茹。都告诉我,自己不过是借另一个女人的形式,躺在你的身边。”听着我泣不成声,任何解释都显得苍白。“丢丢,你记住,我是你丈夫。”他狠狠地抽烟,我继续伤心的抽搐。我依然不肯定,木木到底爱谁多一点。无论他如何温存,总让我心存芥蒂。 常常把书放在床头,一人一本,看到很晚。累的时候,木木伸开手臂,说:“来!”躺在他的臂弯里。嗅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摩挲他肌肤细致的纹理。明显地感觉,他瘦了。想起他坦诚地说“丢丢 ,我是你丈夫!”他是极力想弥合我心口痛的痕迹。可只要他一有所动作,我就一翻身,扔下一句:“别烦我!”这样的话,其实伤的不止是木木,还有自己。为了自己的介意,让我们的爱与性福沉沦下去。想着,想着,泪水又迷蒙双眼,又作恶梦,说木木弃我而去。“丢丢,你怎么了?”我抱紧他,绝望地哭泣。“丢丢,我不会离开你。一直不说爱你,是知道你心里介意,即便说了,你也不信。如果我心里还有茹茹,怎么会带你去见她。”“丢丢,我爱你!告诉我,你在想什么。”“点一盏灯好吗?可以让我在夜里,随时睁眼也能看到你。” “丢丢,我爱你!”木木用最温柔的方式,春风化雨。“丢丢,我爱你!”每吻一处,他这样悄悄告诉我。我闭紧眼睛,死命地抓住自己的幸福。眼泪以幸福的姿态轻轻滑落,又被他吻了回去。 从此,我们的床头,多了一盏粉红色的小夜光灯。每夜在它柔情脉脉地注视下,我们恩爱无比。 生活的滋味 我想我是病了,而且比较严重。因为我能够感觉到,我走路的时候是在飘。不停地咳嗽,四肢无力,上班时甚至连站起来说声“你好!”的力气都没有了。如果是前一阵子,这样的状况肯定是要被隔离的。我病了,真的病了。最要命的是,我现在吃什么都是一个味道,酸甜苦辣一概不知。但正像盲人对声音可以格外敏感,一个没有味觉的人,倒更能够品出生活的滋味来。 一、酱油拌饭 我是一个极懒的人,一个人在家时,常常考虑的不是自己要吃什么,而是自己可以吃什么。拉开冰箱,有什么就吃什么,是我的原则。如果前一天什么都没剩下,那米总是有的。 要那种最新鲜的大米,经过播种、育苗、插秧、收割一系列的过程之后,每一粒米都有了自己成长的故事。捧在手心能看到它们洁白的身形,一个个欢快地向我讲述着,田野里每一场春雨的来临。米细细地淘了,煮好之后,一开锅,老远就能嗅到香气。 淋上酱油、麻油,拌上少许的盐和味精,就可以了。只是米饭里有了酱油,盐不能太多,搅拌一定要均匀,由上到下,由外到里,极仔细,极用心地拌了,才能品出每一粒米的故事。酱油拌饭的简单、方便、美味,是只适合一个人吃的。 二、煎鸡蛋的心情 心情特别好的早上会提前半个小时起床,煎一个漂亮的鸡蛋,像一个温暖的小太阳。一份爱心的早餐,一整天明媚的好心情。 很难想像一个不会做饭的人,可以把鸡蛋煎得极好。锅烧热以后,倒一点点的油,(什么油都是可以的,我一般是从超市里买来的“金龙鱼”)等油热了,再拿一个鸡蛋,由中间敲破它看似坚韧的壳,沿着壳上的细纹轻轻一掰,里面软弱的蛋清与蛋黄,就一起流了出来,倒在锅里,只几秒钟,待一面微微泛黄之后,拿晾干水的铲子轻轻从底部一掀,将蛋整个翻转过来,煎另外的一面。同样两面都煎好之后,就可以关了火。用铲子轻轻地将鸡蛋揭起来,拿筷子将上面的油控干。这时的鸡蛋中间的黄儿是液状,鲜嫩鲜嫩的。如果想吃老一点的,可以等关火之后,再任油温的余热为蛋继续加热,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控制时间。盐嘛,如果我吃,是不放的,淡淡的就好。他如果口重,少放一点也是可以的。 油煎的东西热量高,所以我不会多吃。很多的时候就是在享受那个过程,煎两个圆满的鸡蛋,一个给我,一个给他;画两份亮丽的心情,一个为我,一个为你。 三、手抓龙虾 龙虾是好东西,如今也上了大雅之堂。只是淑女吃饭时是不能够伸出纤纤玉指,张牙舞爪地拿来啃的。所以常常错失了许多吃它的机会。只一次,我把这半辈子的龙虾都吃了。 水乡兴化的龙虾是有名的,比外面市场上卖的都干净。同事回家之后带了两大口袋过来。结果大家班都不上了,只留一个人在前台顶着,剩下的人全帮着忙活。很快就剪好、洗净了。大家各司其职,买配料,找锅子。五个小时之后,几十斤香喷喷的龙虾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下班之后,将铁门一关,几瓶啤酒,几碟小菜,六七个人,十几只点惯了钞票的小手,气势汹汹地向龙虾杀来。从没有吃过那么香的龙虾,味道全部都浸到虾肉里面,汁都是原味,诱得我们故不得平日里温柔浅笑的淑女模样,个个被辣得满脸通红,双手沾腥,可还是舍不得丢下。一口啤酒,一口虾肉,人间难得的美味。美味归美味,这一次大吃龙虾之后,那腥味却一个星期都没有除掉。 有了这次经历,后来大家总起着哄要吃龙虾,只是再也没有吃到过如此美味的东西了。也许,吃也是要讲究意境的,有了比较就怎么都达不到那个境界了。大家同心协力的时候,吃什么都是美味的。 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我是一个极懒的人,一个极懒的女儿的背后一定有一个极能干的妈妈,比如说我的妈妈。有妈妈在家,就一定有好吃的,有妈妈在家,我总会有干净的衣服。房间里,小床上都是喷香,喷香的。有妈妈在家,我什么都用不着操心。 然而妈妈却总是很担心,她担心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有谁能照顾好她这样懒的女儿。 其实,你活着或快乐,或难过,是与别人无关的,没有谁有义务对你好,哪怕是身边最亲最爱的人。不要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应当,应该学会感恩,感激身边那些曾经、正在,或者将要对你好的人。生活的滋味也许每一天都不一样,然而每一天你都可以用心去体会。 2003。6。11 玫瑰长在别人的花园 张爱玲精典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似乎给我们讲述了男人最通俗的心理: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婚前,红的玫瑰、白的玫瑰,无论开得多么娇艳,婚后也只是一颗白米粒或一抹蚊子血。 “不要为了寻找远方的玫瑰而践踏脚下的蔷薇。”这是上中学时,老师就教给我们的道理。可是勇敢的男人往往不怕荆棘满地,当终于被扎得满手血泡时,会就近找一株小草妥协。纵然平淡才是一生一世,可是一有机会,爱美的男人就不愿错过任何一朵娇艳的玫瑰。 其实男人通常只看到女人的两个版本:一是自己老婆的简装本,二是别人老婆的精装本。职场打拼的女人总时刻提醒自己,将自己最优雅的一面展示在众人面前。不化妆绝对不出门,将自己精致到每一根发丝。举手投足散发的是职业女性的干练与效率。男人嘛,就只有欣赏赞叹的份儿了,心心念念想着能娶到这样的老婆此生足矣。当女人回到家里,缷下了白日里的伪装,小女人懒散的一面暴露无疑。宽宽大大的t恤,头发松松地挽上,瘫在沙发上呆呆地对着电视机。开始可能叫自然,可如果男人天天都看到你这副德行,日子久了他就会觉得对面阳台上小媳妇的花睡衣更有情趣。老婆真的就是别人的好吗? 男人总以为,别人的院子里种着玫瑰,隔墙闻香,撩人心扉。对着自己屋里姿色平庸的花花草草,早已经没了心情。“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女人嫁了,如无不得了的变故,你就是他的一生一世。男人呢,即便是娶了玫瑰,亦不懂得呵护,他看不到自己玫瑰的枯萎,却惦记着别人的院子里开着的玫瑰。更深夜静的晚风里,他不肯睡。“玫瑰,玫瑰我爱你,你芬芳扑鼻,招人迷”终于,他敲开隔壁的窗子,有了新的玫瑰。 当白玫瑰换成了红玫瑰,当饭米粒换成了蚊子血,他才知道,隔壁的隔壁的院子里还有玫瑰。其实,别人的院子里种的不都是玫瑰,也许下一次,你所看到就是一堆杂草。然而,当别人的老婆成了自己的老婆,当自己的老婆成了别人的老婆,你可能就只有后悔。 2003。6。5 一级睡眼 她是一个很可爱的女人,温柔而坚韧。然而在遭遇到一次感情的变故后,她患了失眠的毛病。常常在半夜里,哭着坐起来。四周是黑的,没有依靠,孤单放肆地嘲弄着她的无奈。她很奇怪,明明已经忘记了那个男人,为什么还是不够快乐。 她以为是因为寂寞,于是她每天努力地微笑,多去认识新的朋友。她把每天的工作安排得满满的,然后就坐下来发呆,什么都做不了。甚至,她想过开始一场新的恋情。她也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可是她还是失眠,还是在夜里惊慌失措,泪流满面。为了逃避这种感觉,她会很晚才睡,泡一杯咖啡,挂在网上,以此杀死自己的寂寞。结果她把自己弄得精神疲惫,双眼通红。 她是一个很可爱的女人,可爱的女人是有人喜欢的。这,她从来不怀疑。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她这样说服着自己,说也许跟什么样的人结婚都是一样的。 然而她又是一个有点儿文化,有点儿个性的女人。所以她仍在生活里做无谓的挣扎。一方面,她说要找一张白纸,一方面她又介意自己的过去。她希望有人来爱她,却又害怕别人的靠近。这使得她更加的难以入眠。她害怕的固然是寂寞,可是比寂寞更让她恐惧的却是伤心。那种痛彻肺腑的伤,她不想再尝一遍。 终于她去找了医生。医生摇头说没有办法,唯一可行的,是可以试一试一级睡眠。像婴儿一样的睡眠,让自己思想单纯,身心放松。她照着做了。她换上自己喜欢的蓝色的床单,把床弄得尽量舒适柔软。为了让自己觉得干净,她细心地擦拭了自己身体,一遍又一遍,直到她闻到身体散发出自然的清香。她散开长发,像婴儿一样褪去所有防备的面具,用一颗洁净的心重新审视自己。 不能用别人的过错无休止地折磨自己。这样的折磨不会使对方的心里,有一点点的不安和内疚,即便他是一个有良知的男人,也不能减少她曾经的伤痛。无论曾经历过多么可怕的事情,谁都可以做一张白纸,只要自己愿意。忘不掉的不是你对那个人的感情,而是你对那个人付出。如果能够走出这个阴影,生活就看到希望了。 她像一个婴儿一样,把光洁的身体蜷在蓝色的被子里。没有眼泪再悄悄地滑过。她睡着了,终于 我想我是猫 柔顺的外表,叛逆的心。 昼伏夜出的精灵 睁着眼在暗中寻找光明。 舔你的手指,蹭你的裤角 讨好你,为尝爱的腥。 裹一身高贵的毛 优雅骄傲,四处招摇。 怯怯地,柔媚地说一声“喵” 诱人的回眸一笑。 不喜欢你靠近 伸出温柔的小爪挠你心上深深的印。 也不要你担心 窝在你怀里,暖暖贴你的心。 我想我是猫,喜欢吃鱼,喜欢玩闹。 我想我是猫,渴望自由,想要依靠。 2003。4。10 短发 我已经剪了短发,我已经不打算再留长发。 我从来没有被人叫过“黄毛丫头”因为从很小的时候起,一头乌黑的长发就是我最大的骄傲。一直喜欢的一个词叫“心细如发”一直觉得美女都应该是长发。一个美女细密的心思犹如身后飘飞的长发。纵然我不是美女,可长久以来,我固执地留着我的长发,直到遇到了他。 他说,他曾很小心地收起我掉落的每一根长发,夹进书里。他说,他只帮两个女人梳过头,一个是他奶奶,一个是我。他说,女人最美的时候,不是芙蓉出水的妩媚,而是用心梳理长发时的侧影。一个有着温柔长发的女子,也一定是最能打动人的吧。 他一直不喜欢我的长发,他常常笑我很土。他心中的那个女子,有着莲一样脱俗气质,着一身素色的长裙,蓄一头如丝的长发,结着淡淡的哀怨,藏着浅浅的芬芳,一颦一笑吐露着万般柔情,透着典雅、庄重,散发着紫色幽兰的气息。我做不到,因为我不是美女,也不是淑女。我只是一个想要自由,想要快乐,想要飞翔的小丫头。我可以让小辫散着,我不怕头发乱着,我还敢满世界地疯跑。我还愿意咧着嘴笑得灿烂又夸张。 我最终还是没有变成他喜欢的样子。他走了,而我也不再留长发。剪掉我心爱的长发,我难过地哭了。我剪掉的何止是牵挂。对着镜子努力练习,接受短发的自己。慢慢地,我觉得自己剪短发也很可爱。我剪了短发,且不打算再蓄它。 冬天的时候,帮妈妈洗头发。妈妈的头发通常是盘着的,我从来不知道她的头发竟是那么长。妈妈的风湿痛,使得她常常不方便洗头发,我就劝妈妈剪了它,可是妈妈红着脸告诉我:“你爸说,我留长头发好看!”我的心,一下子就被刺痛了。妈妈这样一个女人,已经很老了,已经不漂亮了,甚至已经很臃肿了,可是她依然幸福地在为她心爱的男人留着长发。而我却遇不到这样的人。 在我没有能力去精心地呵护一头长发时,就当头发短着吧。 2003。4。2 他牵我的手 见到他的时候,已经差点认不出来,因为他穿了西服,因为他戴了眼镜,因为他已经不是当年羁骜不驯的模样。他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叹息:“怎么把头发剪了,那么长呀,你怎么舍得的?” 也许是因为阳光妩媚的缘故,我们依旧笑得很明朗。这已经是彼此都走过一段长长的道路之后,难得的相逢。找一个石凳坐下,聊一聊曾经,聊一聊过往,还有我们未来的方向。他拍我的肩膀,我可以不用避让。我对他连打带跩,他也不会笑我傻样儿。 曾经他喜欢过一个女孩,是我的好朋友,说白了,他只是我朋友的朋友。他第一次见到我,也是在这个时候。那个夜晚,我的朋友赌气跑了出去,为了怕我跟出去,她把我反锁在屋里,我什么办法也没有,我不知道该找谁来帮助我。只是听她说过有他的存在,我无奈地拨了他的电话。他听到我在电话里哭,他从三楼爬到一楼,翻了学校的墙。他一路小跑来到我的楼下,他看到我抱着一桶卷纸,站在二楼哭得不成模样。虽然我们那时并不认识,可是为了同一个人,我找到了他。他听见我哭着告诉她,朋友出去的时候,穿一件褐色的毛衣,胸前有一个十字架。他后来告诉,他近视,在漆黑的夜晚,他看见女孩子,就凑上去看她有没有戴十字架,弄得人人都以为他是流氓。 后来,朋友找到了,他们开始交往。可是每次的约会是三个人。我这个电灯泡又大又亮。最终他还是没能得到他心爱的姑娘。我的朋友说其实我跟他才是最合适的,因为我们会斗嘴,我们会赌气,我们有说不完的话题。可是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朋友妻,不可欺”我有我不可动摇的坚持。 他毕业后去了南方,偶尔打来电话。电话里他嘻嘻哈哈,不时问上一句:“小妍,你好吗?”我们约定如果谁生了孩子,一定要被对方认作干儿子。这次他告诉我,他已经替我儿子找到了“干妈”他说她长得漂亮,他说她对他太好。他说有很多女孩喜欢他,只要他说一声,那些女孩就愿意跟着他浪迹天涯。这次也是因为她太好了,而自己已经太老,所以不忍心再辜负。他又说已经错过了最合适的,不能错过所有的。 “吹吧你!你看你,哪里好?站没站相,坐没坐相,长得不高,还特难看,口齿不清,又没多少文化,还有绝对的暴力倾向。那些个女孩怕是瞎了眼吧?”我对他向来比较直接。 他说他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好,还笑着说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我们聊了好多,除了怀念,还有惋惜。当初我的朋友也不止一次对他说过,我和他在一起很合适。他说,他也认真地考虑过,可是他已经追过我的朋友,结果没有追到才来追求我,那等于是对我的一种污辱。所以他选择了离开,他还说如果自己当时可以少顾点儿面子,现在我已经和他幸福地在一起。当然他的这种说法我十分地不认同。难道谈得来,就一定合适生活在一起吗?我知道他绝对不是我要的那个人。他只是我的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他的假期不多,送我回来之后,就得立刻赶回去了。走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小岔路口。来来往往车辆很多。也许他知道我是大大咧咧的人,也许是出于本能。他用一只手牵着我,另一只手环着我的腰,将我安全地围在了他保护圈之内。我奇怪地看了看他的脸,没有任何表情。我明白了,这只是他一个下意识的动作,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可是在那一瞬间我突然就想通了,为什么别的女孩愿意不顾一切地跟着他。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他是一个会竭尽所能呵斥他心爱的女孩的人。跟着这样的男人,怕是再苦,也愿意吧。所以我有理由相信,他以后一定会很幸福。 虽然我的眼睛能看到别人的幸福,可是却也不羡慕。我知道,我还要走自己的路。 赖 冬天的时候,早晨叫她起床是最让他头痛的事。 他已经热好牛奶,烘好面包,就等她来吃。可是她像一只懒猫一样把自己整个缩在被子里,一动也不动。“起来,起来了!不早了” 她一歪头,看看表。“才六点四十,还早,让我再睡一会儿吧。五分钟,就五分钟。”她嘟囔着。 “不行!快起来,每天都这样!快!” “太冷了!” “冷,就可以不起啊?冷就不用上班了?” “人家就睡五分钟都不行吗?你好狠的心哪!昨天夜里我赶稿子,到十二点半才睡。我这么拼死拼活的为了谁?你好狠哪!”她皱着眉,闭着眼,撅着嘴,一面嘀咕,一面继续睡。 “好!就五分钟,我在床边等着。”他实在受不了她撒娇的样子。 她的头发散在蓝色的枕巾上,她的身体陷在软的席梦思里,一伸手她把蓝色的被子一直拉到眉毛底下。呼哧,呼哧一会儿就睡着了。 她让他又好气,又好笑。“这人,也不怕自己透不过气来。”他轻轻地把被头掖在她下巴底下,露出她粉红的脸。她眯着眼睛睡得好甜,像一只安静、柔弱的猫,周身散发着妩媚,甜美的气息,温热的脸蛋,红得让他好想去亲一口。他刚把嘴凑过去,她一翻身,给他一个后脑勺。 小区广场的钟敲了七下,他立马恍过神来。“起来,起来了,还睡!七点了!快起来!五分钟,已经多少个五分钟过去了?” “噢,就起,就起!”她嘴里答应着,身子依旧是一动不动。 “我先去给你倒漱口水,你快点儿噢!” 牛奶已经热第二遍了,倒好漱口水,挤好牙膏,还是看不见她。他冲进卧房,看见她蒙着被子,依旧睡她的觉。 “你这人怎么回事儿?还在睡?你看你,最近又胖了,你能不能少睡点儿?以你现在速度胖下去,用不了多久,咱家的床,就只够你一个人睡了。” “一个人睡更好,省得你每天都这么吵。” “喂,快起来!再不起来,我可生气了。生气了,我就不叫你了。任你迟到去。” 这回她干脆理都不理他了。 “你!你”连哄带骗加恐吓,他什么招儿都使过了,对她就是不起作用。 算了!他一个人吃早餐了。 刚咬了一口面包,就只见她从床上蹦了起来。 “你这人怎么也不叫我啊,都七点半了。我被你害死了!不是让你叫我吗?” “叫你,也得你肯起啊!”“我不是说过吗,我最拿手的就是赖床。这种时候,不管我对你耍什么手段,你都不能对我心软。哪怕掀被子,打屁股,你也得把我拖起来!” “那你又说我心狠!” “呸,严是爱,松是害。这样的古训你都忘了。”她嘴里塞着牙刷,已经咕咕囔囔含糊不清了,可是她还是不忘数落他。 “你别这么不讲理好不好?我没叫你吗?天地良心啊!”“没把我叫起来,那就等于没叫。” “你现在这么变成这样了?不可理喻!” “我怎么了?当初我不是没有劝过你呀!我说过我这样的人只能做朋友,不能做老婆。可是你就是不信,说,偏要试试看。好了吧,后悔了吧?哼!我陈家大小姐下嫁给你,是你上辈子休来的福,你就偷着乐吧你!” 是不是女人结了婚都会变得可怕。如果早知道她会变成这个样子,他当时可真的要考虑清楚了。 当年他很早就听说过她的名字,知道她是一个小有名气的自由撰稿人。在他的印象里她应该是个温柔可人的姑娘。可是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只是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别人的喧嚣与她无关,有些寂寞也有些忧郁。令他顿时充满了怜爱。她优美的文字,她温柔的笑容,她恬静的气质都深深地打动了她。每一次去她单位门口等她,都会看到她在玻璃柜台里面笑得很甜。他还真怕,她是一个太安静的人,会和自己的开朗很不合拍,可没想到她现在连吵架也不会输给他。 “都是你啊!唉,我这年度的先进个人,年终奖金,还季度奖,全勤奖全部毁在你的手上了。”她还在喋喋不休。不过工作的时候,她绝对是一个专业尽职,有效率的职业女性,这是有目共睹的。能者多劳的缘故也使得她的压力很大,所以她每天都会忙到很晚。 “你到底有完没完?不能不吃早饭噢,多少喝一口牛奶。”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被你害惨了!”她呡一口牛奶,咬一口面包,挎上包就往外冲。 “头发,头发还没弄好!”“不要紧,我带围巾的没人看见。咦,我的钥匙呢?” “在你外套口袋里呀。” “没有啊,我翻过了。” “不可能,你昨天穿得不是这件吧。” “噢,在那件黑色的里面。” “天哪,我的姑奶奶,你怎么只戴一只手套啊?” “噢!还有一只呢?” “你的手套,你问我啊?” “急什么?我看看,看看,在包里呢!唉,我的季度奖噢,我的年终奖噢!” “喂!路上小心点儿,钱没了我挣给你。你没了,我可跟你急啊!”“哼,我没了,你还不乐翻了。你可以去找更好的呀!你今天给我老实点儿,晚上回来,再收拾你!” 她前脚刚跨出去,又折了回来。 “干嘛?又什么忘带了?” “你今天早上还没亲我呢!” 每天早上他和她都像打仗一样,他要把她送走,自己才能安心地去上班。结婚半年了,他真的觉得有点儿累。半年了,她还是像个孩子,没心没肺。什么事儿,都得让他操心。他一边啃她只咬过一口的面包,一边叹气。 他也要刮个胡子上班了。走进卫生间,老远的,他就看见她用牙膏在洗面池的镜子上画了大大的一颗心。 “亲爱的,我爱你!明天我保证,你一叫我,我就起来!亲你!” “呵,明天,明天还不知道,她为了能多睡一会儿,会想出什么花招来呢。”他甜蜜地擦去镜子上的心。他真的被这个小丫头整得很惨,可是要他离开,打死他,他也不干。有此为妻,夫复何求? 爱她,连她的缺点都爱。爱她,不仅爱她的温柔善良,也爱她的精灵可爱。 2003。1。9 取暖 扬州城今年的冬天虽然没有雪,却似乎显得特别寒冷。leo说要来看我,我也想再见他一面,没有理由。已经说好,我们只是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认识leo的时候,我们彼此刚刚结束一段不成熟的感情。我爱的人,他离我远走。leo爱了四年的大学女友有了更好的追求。爱人走了,每一个夜晚,想起曾经的温柔,总忍不住地泪流。黑暗中,我下意识地去拨那个烂熟的号码。明知道他的声音永远不会再从电话那头传过来。可哪怕只是听听他那边的声音,也能给我些许的慰藉。拨号音一遍一遍,寂寞悠长。电话通着,却不会有人接。想到这些,我怎能不感伤?眼泪伴着铃声,将枕巾湿透。突然那头传来一个陌生的男音。“喂,谁呀?”――看来他曾经的宿舍又有了新的主人。 为了打消leo“午夜凶铃”的可怕念头。我把我的故事告诉了他。以后,每一个寂寥的夜晚,有leo在电话那端守候。是好奇吧还是怀疑,leo向公司的同事打听任何关于她和他的故事。后来他认识了一个痴情的女子。leo捶胸跺足地笑着说“为什么现在才让我认识你”我没有什么朋友,我也想找人说话,却不愿找身边亲近的人,leo成了我最好的诉说对象。每天一封邮件,每晚一个电话。开始leo笑我很傻,后来他劝我断了牵挂。leo说自己爱得那么投入,结果一句话就将他全盘否定。leo说女人心狠的时候,比什么都可怕。 leo睡在他睡过的房间,leo告诉我,那里的桌椅,那里的摆设还是原来的样子。我告诉leo那个空的鱼缸曾经养过我送的金鱼 这年秋天,日历上中秋节的前一天,早早地就被我画了一颗心,那是他的生日。我说过要做第一个祝他生日快乐的人,可是现在茫茫人海,我去哪里找他。我把这些告诉了leo。leo很热心地帮我向他以前要好的同事,打听他的下落。leo找到他号码的晚上,立即告诉我,并特意关照说通完电话之后,无论是好是坏,一定要告诉他。 终于,他的声音再一次在我耳边响起,我拼命把眼泪忍下去,因为他不喜欢懦弱的女人。只是想说一句生日快乐,只是想知道,他现在过得如何。我不敢问他什么时候还会来看我。短短的几分钟,我已经痛得没有分寸。打电话给leo的时候已泣不成声。匆匆地挂了电话,却夜不成眠。 leo说,他是懦弱的男人,说他根本不爱我,我又何必对这自己这般折磨。忘了他,我才会快乐。 我的心敏感得像一只风铃,所以leo说喜欢我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感觉到意外。我已经可以感受到他的爱意,爱的真挚不容怀疑,可是能爱多久呢?我说,可不可以只做好朋友,好兄弟?leo问,为什么不可以给一个机会,让自己好好地享受爱的甜蜜。我一定不会再让你偷偷哭泣。情话说出来总是动听无比。尽管我一再阻止leo来看我,可是心里还是清楚地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 leo来了,我优雅地坐在他的对面,静静地吃东西,静静地看书,斯文有礼。我依然羞涩得不看leo的眼睛,我是淑女,哪怕再多委屈也会放在心里。 见面之后,更多一层了解,每天给leo打电话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他总是很耐心地听我说话,聊到多晚他也不先挂电话。一种寄托放的时间久了,就变成一种依赖。我劝自己试着接受,接受有leo的生活。 leo从来没有说过,让我做他的女朋友。我们的话题聊的最多的是他的前任女友。他藏着她的照片,收着他们所有的回忆。他时常怀念从前,如果不是对方提出分手,他们一定会幸福下去吧。懂得爱情的人,很容易就看出感情的深浅。他们四年的感情,岂是我一朝一夕可以替代的。她是他正式的前任女友,而我又是谁呢?这只是leo单方面的问题,而我的问题更多。我忘不了我爱的人,因为我知道,他离开我不是不爱我,而是爱不起。我一直要找一张白纸,他就是我的白纸,而leo不是。我要一张白纸不是介意对方的过去,而是清楚地知道,一张别人画过的画,无论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抹去原先的痕迹。而我的白纸,纵然离开了,可无论他走到什么地方,将来和什么样的女子在一起,他的底色上永远是我的亮色。 冬天的时候leo的邮件越来越少,电话越来越短。虽然他不承认,可是我已经清楚地知道。我也问自己到底喜不喜欢leo,良心告诉我,这只是一个误会。所以想再见他一面,想听他亲口告诉我,我们只是朋友而已。 leo在最冷的时候来看我。远远地就看到他下了车。天气很冷,他却穿得单薄。明明在发抖,口口声声却说自己不冷。我们并排走在马路上,彼此为对方环顾身边的车辆。他真的很冷,想牵他的手,找不到理由。不知是谁先拉对方的手,等我察觉时,我们已经手牵手。“为什么牵我的手?”我喜欢直接。“因为冷啊!”他有心无心地脱口而出。原来只是因为冷啊。 一下午的时间,我们都没有机会坐下来好好聊一聊。那句“你到底爱不爱我?”还是没有答案。不过已经知道了结果又何必在意那不必要的过程呢?我和leo是两个在冬天相遇的流浪者,因为冷,因为寂寞,彼此用真心互相慰藉,用体温为对方取暖。只有经历过长长的寒冬同病相怜的人,才知道温暖的可贵。一杯热茶两个人喝,一个烧饼两个人分,一个角落蜷着两个冻僵的灵魂。只有彼此关爱,相互鼓励,才能熬过严冬活下去。谁说共过患难的人就一定要相爱?谁说冬天里相互取暖的人,就一定是情侣?抱紧对方只是为了取暖,用两个的体温去抵抗冬天的寒风。两个在冬天相互取暖的人,在春天也许就会互相伤害。我们了解对方,我们在意彼此,可是我们真的只能是好朋友而已。 人生有太多美丽的风光,人的心里有一座心房。以前,我总是要千方百计地找到房子的钥匙,想打开门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样?leo的房子看起来很漂亮,当我推开门,走进去的时候,才知道里面根本没有我想要的东西。那为什么还要平白无故地霸占一间房?不如悄悄地退出来,让他去等待真正的新娘。其实,再漂亮的城堡,也只能有一个公主,再可爱的女孩,也只能拥有一座心房。我路过的很多漂亮房子,我只会远远地看上几眼。如果有人请我进去作客,我想我也不会停留太久,因为我不想永远睡客房。 2003。1。5 540689 现在我上网除了收发邮件,看看文章之外,真不知道还能够做些什么。登录网易网站,键入我chenyan540689的名字,输入不变的密码:1314。进入邮箱,我看到新邮件的显示为1,有人给我发邮件了。点开邮件,发件人是一串陌生的字母。邮件很普通,是一封新年的祝福。只是在邮件的末尾署着“540689”的数字。“540689”这个数字的意思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我,一个是他。 想要验证对方的身份其实很简单。只要再次登录,在户名处输入对方的名字就可以了。如果真的是他,那密码也必定是1314,如果密码不对,那就只是一个玩笑。 那时刚刚流行寻呼机,有事没事,它都会唧唧乱响。女孩说“买一个呼机吧,这样我可以随时找到你了。密码,密码就留一生一世(1314),和我的一样。如果我呼你,我就在后面加540689。如果看到540689,那你一定要回我电话噢。”“噢!540689?是什么意思?”男人木木地问她。“不告诉你!”那时的女孩笑得比花美。 没有人知道,一生一世的承诺将会是多么遥远。一生一世的路上,年轻的心要经受多少风浪。拷机的时代远远地被历史长河甩在了后面,手机、网络早已泛滥成灾。一个浪头打来,那个“540689”的故事被永远吞没。 现在和其他人一样,女孩也上网。网易、搜狐、新浪,每一处地方,她的名字后面都会跟着一串数字:540689。每次进聊天室,都引来一大群人好奇地围观。 “咦,你名字后面跟着的一大串数字是什么意思?” “你猜啊?” “猜不到!” “猜不到,就算了。” “小姑娘,你在等人吧?” “是啊!”“等我吗?” “在等那个,一眼就能从人群中看到540689的人。” 我已经用对方的名字,登录了网站。键入1314的密码,心情有一点复杂,希望是他,又害怕。当年那个看到540689就会回电话的人,他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流浪?寒冷的冬天,他有没有多加一件衣裳?几秒钟的等待之后,我能否看到漫长的未来。网页上的信息提醒我已经登录成功。进入邮箱,点开他的收件箱。几十封邮件,是从2000年开始的,它们静静地躺在收件箱里。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发件人:chenyan540689。一封封点开,我看到一幕幕过去在眼前拂过。他换了信箱地址,没有告诉我。他把我所有的邮件,都转到新的邮箱里。我没有勇气把它们全部看完,静静地退了出来。 说过的话可以不算,爱过的人不能够换。曾经只想跟着他去浪迹天涯,如今,他在哪里安家。也许他不想打乱我平静的生活,也许他也只是偶尔想起,那个眯着小眼睛的傻丫头,乐呵呵地说:“别忘了,如果是我呼你,我就会在后面加540689,看到540689,就一定要回噢。” 寒冷的冬天,眼泪掉下来,落在键盘上,结成咸的霜花。也许女人不该把一生都埋葬在爱情里,可是谁也不会愿意放弃寻找爱情的权力。 540689――我是你女朋友! 2003。1。5 女人苹果 春天的时候,一棵漂亮的苹果树上开出了三朵可爱的小花。三朵小花是三个可爱的姑娘,也是三个要好的姐妹,它们一同挂在枝头享受着阳光、雨露。 随着季节的变换,夏天的时候,三朵可爱的小花,变成了三个青翠的果实。青涩的苹果还没有成熟,却已经泛出青春的光彩。 其中最年轻的一个苹果,它身披绿色的外衣,柔嫩的肌肤上,有露珠轻轻地滴落。太阳的光芒,照在露珠上,折射出世界缤纷的色彩。小苹果是最活泼的姑娘,它每天都站在树枝上又唱又跳,蜜蜂、蝴蝶还有小鸟儿都喜欢和她玩耍。常常有孩子路过这棵苹果树下,心痒痒地盯着这只可爱的苹果,想着这么好看的苹果,吃起来也一定很美味。终于有一个顽皮的孩子按捺不住,偷偷地上树摘了这只小苹果,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呀!好酸啊!”只尝了一口就差点儿酸倒他的门牙。他不乐意了,抬手就把小苹果扔得远远的。可怜的小苹果被丢在了角落,翠绿的外衣也沾满了泥水。它不唱了也不跳了。离开了果树枝杆的滋养,娇嫩的肌肤也渐渐失去了光泽。 第二个苹果是个要强的姑娘,它立志要长成一只最漂亮的苹果,它要有成熟的红晕,它要有丰富的果汁,她要有甜美的气息。可是,它被一只丑陋的毛毛虫盯上了。毛毛虫流着口水,扭动着笨拙、肥胖的身体,狞笑着向它扑来,狠狠地咬了它一口,可怜的苹果疼得直掉眼泪。那只毛毛虫几乎毁掉了它一生的梦想。关键的时刻,农民及时发现了那条躲在树叶下的毛毛虫,对着它重重地喷了一剂农药,可恶的毛虫将身子抽搐成了一团,哀嚎着从树下掉了下去。可是被毛虫它咬过的那个伤口,却永远留在了苹果姑娘的身上。 秋天来了,树上剩下的两只苹果,终于等到了成熟的时刻。它们和其它苹果一同被摘下,拿到市集出售。 那只有伤口的苹果,有着诱人的外表,成熟的气息,鲜红粉嫩。果皮闻上去也透着甜美的味道。一次次地它被买主拿起来,可是当人们看到它身体上的那个伤疤时,又被放了回去,它的确是一只好的苹果,可是苹果再好,也没人能忍受它曾经被毛虫咬过一口。 一个年轻的妈妈带着她的孩子来买苹果。她一眼就相中了这只苹果,同样当她看到她的伤疤时,也把它丢了回去。 “妈妈,为什么不买这只又大又红的苹果呢?”她的孩子不解地问。 “可是它已经被毛毛虫咬过一口了呀。”年轻的妈妈很为难。 “那毛毛虫为什么要咬它呢?” “因为,毛毛虫也喜欢吃苹果。” “连毛毛虫也喜欢吃的苹果,一定很甜。妈妈,买了它吧!” 最后,年轻的妈妈还是为孩子买了那只有伤疤的苹果。 卖水果的筐里还剩下最后一只苹果――就是那棵树上的第三只苹果。它实在太平常了,平常得以至于大家都忽略了它的存在。它又瘦又小,缩在筐内,显得那样孤单。一天又一天,它依然无人问津。 大约过了很久“老板,你还有苹果吗?”一天一个年轻人,急急地赶来。 “这种时候苹果可脱市了。” “就是,就是,我跑了好多地方,也没有找到卖苹果的。我是特意到你这里来的,你可是我最后的希望啊!还有吗?” “只有这最后一个了。”老板很无奈地拿出了这第三只苹果。 “谢谢,谢谢!”年轻人千恩万谢地拿着它走了。原来,年轻人的妻子在做月子,她说就想吃个苹果。于是这第三只苹果,也卖出去了。虽然它不美丽,可是从发芽、开花到结成果实,它也在默默努力,而且终于走向了成熟。 每个苹果最终的命运可能都一样,在一望无际的果园中,这三个苹果所经历的命运,也许是最微不足道的。可不管是什么样的苹果,都应该有成为一株健康的,美丽的,苹果树的机会。 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2002/12/22 你是她的白纸 你总对我心怀歉疚,说寒冷的冬天,几百公里以外的你,无法温暖我冰冷的小手。你总说,我比她好,说我不会胡搅蛮缠,一点一滴释放的都是温柔。 我一直说要找一张白纸,然后慎重地用自己的双手画一幅绝美的爱情图画。你总笑着说我傻,说上过大学的男孩谁会没有过去。纵然你是达。芬奇也不可能找到自己唯一的蒙娜丽莎。 可是我要告诉你,我没有。也许你不信,也许所有的人都不信,我仍是一张白纸。因为我没有好好地爱或被爱过。我没有在花前月下,卿卿我我过;没有牵手逛过大街;没有看过一场电影;没有两个人好好地坐下来聊聊彼此的过往;没有带任何一个男孩到家里来过,因为我对自己说,第一个到我家里来的男孩,就一定是我要嫁的人。我是一张白纸,却写出了一本太匆促的书。 你也说,你忘不了她;你也说,会时常牵挂;你也担心她的未来会怎样。即便你说了爱我,也无法永远将她抹去,因为你是她的白纸,你是她亲手画的画,生生世世你的底色上印着她的名字。也许她不比我美丽,也许她不如我坚强,也许她没有我的才华横溢,又也许她不会对你温柔。可是哪怕我做得更多,也不能够掩盖她的痕迹,因为你是她的白纸。五年的时间你们形影不离,五年的过去有太多值得你回味的甜蜜。如果不是她背叛你,你们也一定会幸福下去。可是,我没有!没有人是我的白纸,我也不是任何人的白纸。 到了年底,单位的考试会很多,所以我会选择到扬大的图书馆看书。可是想不到人会那么多,从二楼走到五楼,好容易找到一个位置坐了下来。坐定之后,对面的两个女孩起身走了。很快,我看到一个很像你的男孩子,抱着一堆书来占位置。一个小巧的文具袋、一个卡通的水杯、一双绒线手套,他一一地从兜里掏了出来。那可都是女孩子才有的啊,他是为她心爱的女孩来占位置的。突然之间我有一点难过,心里酸酸的委屈。我肯定多年之前你一定也这样为她占过位置。 我要白纸,并不是否认你,只是无法容忍在你的身上看到另一个女孩的影子。为什么我这样女子碰不到一张白纸?如果你是她永远的白纸,那我该把自己放在哪里? 你看你看这只猫 冬天就这样来了,树叶零零散散地挂在枝头,一阵风吹过,树叶黄色的尸体片片坠落。猫懒散地走在冬日街头,今天她不高兴,因为她的计划又被打乱了。本来,猫想在中午太阳出来的时候,去报名,再到图书馆看书。然后再舒舒服服地洗个澡,好好睡上一觉。她这些天来太累了。可是现在居然为了考个什么证书,就得花掉她大半个月的薪水。她只好灰溜溜地跑掉了。她很穷,就算拨了她的皮去做什么猫皮大衣,也不值多少钱啊。现在她正面临自己最大的经济危机,当然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 回到自己的猫窝,没有别人。这样最好,她喜欢一个人呆着。她已经是一只成年猫了,可是因为穷,因为经济不景气,她还不能完全独立,所以她还得靠父母养着,可是她这次真的无法再向父母开口了。谁叫自己不争气呢?她只想一个人呆着,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现在她一个人在家,拾起一段段无头无尾的文字。她可怜的小眼睛已经累了,可是她想不到还有什么事,可以让自己宽心。 上午的时候,办公室的羊秘书又打电话来催稿:“文笔不错,只是过于单薄(这是猫听过的最多的评价)这次的稿子可是要往上级行报的,所以你还得返工啊!”哼,讨厌!烦死了。稿费,可是一想到稿费,猫只好再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因为她很穷的。 猫一直不是很快乐。她喜欢有人接近她,逗她开心,然而当有人走近时,她又会张牙舞爪地竖起全身的猫毛,向对方示威。她不要可怜,她不要施舍,她不更要别人看到她的脆弱。她要人爱她温顺的外表,更爱她叛逆的心。可怜的小东西啊。她一直想找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她经常想起她的初恋情人――一只流浪猫。想起他曾经告诉她,使自己不快乐的理由:你一直活得很自我,你相信自己的判断,又怀疑自己的能力,正是因为不停地相信、怀疑,又怀疑、相信,所以才会折磨得你近乎疯狂。猫知道,他说得对。可她还是在不断地重复着类似的错误。 猫一直在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儿的伴。其实,猫心里一直暗恋的是老虎――一种体型巨大的猫科动物。猫喜欢老虎用强而有力的爪子拍拍她的额头,让她跟在自己的左右。时不时地回头温柔看着自己,再极暧昧地说一声:“你这个小东西。”猫并不强壮,所以她想有个依靠。特别是这样的冬天,夜里靠着老虎很温暖。可是她生在城市里,所以她一直不可能碰到老虎。所以猫沉默、孤单。也有人在暗恋猫,――老鼠。猫喜欢和他们做游戏。因为对老鼠而言,猫是强大的可以依靠的。她身上有老虎般美丽的花纹。老鼠喜欢用他们乌溜溜的眼睛,色眯眯地盯着猫看。猫被看得不耐烦了,便大叫一声冲上去咬住他们的小尾巴,吓唬吓唬他们。猫并不会吃他们,因为她已经是一只高贵的淑女猫了,她不能看到那种血腥的场面。她只是想吓唬他们。老鼠不逃不躲,他迎上来,和猫调情,吱吱地叫着:“轻点,轻点,我的小猫咪,你弄疼我了。”猫其实不喜欢老鼠,也许只是害怕,只是害怕失眠的夜里没有人陪。可是老鼠却越来越依恋猫。猫不想解释,也无法解释。实在不想和其他姐妹一样,以后生活只是在狭小的空间里围着锅子、铲子、炉子、孩子转圈。她的心里还一直惦记着老虎。 猫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灵,她不喜欢别人过问她的世界,一个人孤单地行走,弄出一副苍凉的背影,让你顿生怜爱。可她又无时无刻不渴望与你亲近。她是脆弱的,可她又是顽固的,如果你走近了,她会叫嚣着向你发怒,伸出她尖锐的小爪,狠狠地在你心上挠出深深的伤痕。当然,你应该想像得出,她收起爪子时还是相当可爱的。 猫还有很多烦恼的事要想,她已经是一只成年猫了。她初恋的情人已经远走,她暗恋的老虎在遥远的地方,无法得到她爱的讯息。猫还要在这座城市生存下去,所以她继续淡漠地行走,所以她还要认真的生活。只是今天她过得不好,一点儿也不好。 男人的名字叫懦弱 听着我泣不成声,他却依然默不作声。为什么男人在该说话的时候总是无声。也许男人总是比女人艰难,可是女人却要比男人坚韧。如今,我只有两个问题:“你爱我吗?或者你曾爱过我吗?就是爱与不爱那么简单。如果爱,那么为什么你可以说不爱就不爱,为什么你可以潇洒地离开,离开之后又可以不和我联系?如果不爱,那么你又把我放在哪里呢?那为什么,你又不敢对我说,你不爱我,你不要我了呢?” 那天,在半梦半醒之间听见,你说你要走。你应该很清楚,我妈妈喜欢偷听我的电话,那我怎么可能在你的面前,在我父母的面前流眼泪啊?可你就头也不回地走掉,让我一个人去面对整个沦陷的世界。在这之前,我已经告诉所有我认识的人,说在这个世界上,我已经找到我要的你,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本来家里就一直很反对,可你还是不介意把所有的问题都推给我。哪怕是这样,我也不容许他们说你的坏话,只是相信,只是单纯地相信,你是爱我的!可是你真的爱我吗?你让我在别人提起你时,该怎样面对?你让我如何对我的父母做个交代,男人啊,为什么你这么懦弱? 我明白,我明白你所有的无奈,我明白,我明白你所有的落寞。我这样的女子,虽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可也是我父母掌心里的宝贝。而你,你什么也没有。我要求过吗?我抱怨过吗?我只想默默地爱你“只要我有,如果你要。”感情于我来说,就是那么纯粹。纵然你不高大英俊,纵然你四处漂泊,纵然你无家财万贯,只要你有一颗想和我在一起的心,我们有什么样的困难不能克服啊?可是你有吗?你只是选择逃避,把所有的灾难都留给我。我要怎么说,我要怎么做,才能告诉你,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我这样好的人,还不值得你用一生去好好珍惜吗? 即便,即便如此,你已经厌倦,你可以对我说啊。哪怕只是一个“等”字,十年,二十年,只要有个期限,只要你说一个善意的谎言。哪怕听你亲口告诉我,你不爱我了,你不要我了。没有问题!我这样的女子,因为碰到了你,已经被打磨得异常坚强。我可以支撑下去。可是你有吗?你只是默不作声,你只是看我心痛至死,你从来不会对我心疼。你知不知道,你很残忍!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你当初要留恋我,留恋我的温柔,我的善良,我的可爱,我的天真。你最最残忍的不是你的逃避,而是你的懦弱,既然你已经决定不再爱我,那为什么又要回头看我?为什么又要打电话给我?为什么还让我在心里默默地想念你?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残忍? 我想嫁人,可是你现在让我怎么嫁啊?你让一个心里还想着你的人,去嫁给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男人,那她会幸福吗?她会快乐吗?或者你根本没有考虑过的她的一切。是的,肯定是这样,你根本没有考虑过,否则,你怎么会那样潇洒地离开,毫无牵挂。 因为有你这样的男人,所以才造就了我这样的女人。因为男人的懦弱,才有坚强的女人。又因为女人太过坚强,男人才更不害怕会伤害女人。因为你知道,我不是小鸟依人型的女子,所以再大困难我也可以一个人撑着,可是你忘了吗?我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那个不会对你流眼泪的我,却会对着镜子一夜一夜地心疼。为什么,为什么男人那么懦弱,我恨懦弱的男人!我努力做好自己的一切,是想无论你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我的讯息,听到我的名字。我努力让自己优秀,是想让曾经爱过我的人都不会后悔,不后悔认识我这样的女子。 我是有人爱的,再说现在的爱情那么廉价,可是我给你的不是小女生肤浅的爱恋,而是我爱的灵魂。如果说你不爱我,那是委屈了你。可如果说你爱我,那又实在委屈了自己。所以我只能说,男人啊,你太懦弱! 后记:男人是很无奈的,特别是他喜欢一个女子,又不能和她在一起。他们常常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既然我不能给她幸福,那么我就应该离开,让更好的男人给她幸福。不要以为这样的男人很伟大,其实,那样的男人最懦弱!为什么你不能给她幸福呢?让我陪你吃苦,让我给你幸福。可是这样的男人太少了。人是物质的,女人更是物质的,有时我真的觉得很不公平,太多俗不可奈的女人,都能找到满足自己的私欲,而我这样好的人,这样会替对方着想的人,却一直在苦苦支撑。当男人路过我的小小天堂,自然会慢下脚步,想看看我天堂的美丽风光。然而当他们发现自己已经深陷其中时,却又会掉头就跑。因为我是天使,而他们太脏,他们都会说:小妍,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姑娘,所以你应该会有更好的人来爱你。真的是这样吗?你看,男人就是太懦弱!还会给自己找很多的借口。难道是因为我太好了,他们才不敢爱吗 ?不是的,只是因为他们懦弱,他们知道,如果爱了,我就会很认真,而他们付不起这样的代价,所以他们只能给自己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逃之夭夭。男人太懦弱了,所以那些不认真的女人,只想混个长期饭票的女人,很容易就嫁掉了,所以我这样的女子,只听见男人说我很好,却没有人敢要。唉!懦弱的男人! 20021201 希望树 “漂亮的小孩,今天你有没有哭,是否弄脏了干净的衣服,却找不到人可以倾诉。。”我少年时代小小的心灵里充满了阴郁,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像其他小孩一样长大,长成一个漂亮的姑娘。在班级里,我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隐身人,躲在班级的一角。下了课也不愿意出去玩,甚至连上早操时,也害怕和那么多人站在一起。看着别的小孩跑啊,跳啊。我就觉得自己和他们不一样,他们都比我强,都比我好,谁的未来都是阳光灿烂的,只有我。 从很早的时候起,我就习惯了自己和自己说话,我不愿意讲给别人听,可是心里的话如果不讲出来,我也会难过而死的。 在我们的学校门前,有一棵很老很老的银杏树,它已经有三百多岁了。上课的时候,我从窗口就可以看见它。从一粒种子长成一棵参天古树,要历经多少风雨和波折啊。它的躯干被雷电从中劈开,它的肌肤被风雨侵蚀,可是它依然没有倒下去。它用它三百年的智慧,三百年的宽容看着人类一代代地成长起来。我相信那样的树是有灵性的,我相信我小小的心,它是会懂的。 新年的前一天,当夜幕悄悄降临时,我一个人来到了老树下。因为大家都忙着过年,周围没有人,只有呼啸而过的汽车瞪着双眼来来往往。我站在树下,抬头仰望。在它的面前,我是这样渺小。“树啊,你那么老了,芸芸众生,你一定见过很多人,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的未来是怎样的呢?我会不会有幸福呢?”风掠过我的脸庞,没有叶子的树枝被吹它得上下振颤。银杏树没有回答我,它粗大的树枝,印着天空深蓝的幕布向四周夸张地伸展。这时候的它,完全像一个静物,你不会相信,它的身体内正蕴藏着生机,明年的春天,它又会显露出勃勃的生气。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孩,我要温暖,我要关爱,我要幸福,可是我到哪里去找自己的幸福?我那么普通,那么黯淡,我真的会有美好的未来吗?小小的心灵里充满着对人生的怀疑,就像此刻的我,无法想像老树明年长出新叶又会是什么模样。周围是夜,在夜里我觉得安全,不会有人看到我,看到一个小孩很傻地和老树对话。可是我知道,老树一定可以听到我的心。 绕着树,我走了十圏,在它的正前方停住,我把自己写满希望的一张白纸,埋在了老树的脚下。我站起身来,很恭敬地向它行礼。既然一粒种子,都可以经受几百年的风吹雨打,那么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我看见老树默默地点头。做人应该懂得蓄势待发的道理,只有熬得过冬天的人,才能看到青光的明媚。苍天为鉴,古树为证,我把我的希望交给了老树,它是我的希望之树。春天,我看到自己的希望一点点泛出了新绿,再看到它慢慢茂盛茁壮起来。我听见老树说,努力啊!秋天,我又看到自己金色的希望变成蝴蝶,片片飞落。我拾起树叶,夹进日记,这是我的希望啊!从此这后,每年我都会到树下埋一个希望,然后用一年的时间去努力实现它。 现在的我已经长大,回头再去看自己以前的希望,很多已经变成了现实。也许在这座城市奔走的人,会常常看到那棵老树,可是也许你永远不会知道,一棵对于你而言平常的老树,却是支撑一个人从阴郁童年走过来的希望树。 一年的时间很快就要过去了,今年,我又在树下埋什么希望呢?我知道,老树也知道。 扬州小妞 从上海回到扬州已经十四个年头,当年那个可爱的上海小姑娘已经变成了一个地道的扬州小妞。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扬州小妞身上,深深烙着的,是扬州的印。扬州是一个温柔的城市,山山水水都透着一股灵秀之气。它处在南北交界处,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既没有繁华都市的喧嚣,又脱离了山野乡村的蒙昧。适合居家,适合养老。那扬州小妞自然也和扬州城一样,比北方的温婉,比南方的坚韧,浑身上下透着那么一种小家碧玉的气质。 扬州小妞很少浓妆艳抹,放眼望去,大多数的女孩子都是素素淡淡的,顶多也只是涂个唇膏,描个面霜滋润一下。头发大多是长直发,飞扬的长发,是女孩们飞扬的年轻的心。 扬州小妞很精明。逛街买东西,她们要又便宜又好的。想买漂亮衣服,一定要挑打折的时候。去超市买牛奶,一定拿最里面的一盒。如果实在没钱,就只好睁大自己的双眼,去小商品市场讨价还价。 扬州小妞很细腻。对朋友的好,对同事的义,对爱人的情,对父母的关心,都不显山,不露水。你升了官发了财,她一定不会搂着你撒娇;你遇到了挫折,尝到了失败,她也一定不会落井下石地踹你一脚。 扬州小妞很聪明。在家里,她们个个都是爸妈掌心里的宝。洗衣做饭推说一概不会,可一旦成了家,什么都能料理得像模像样。聪明的女人对男人,一定不会用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老招儿。她们会默默地,默默地,对你好。直到自己溶入到你的生命,你的血液里。 扬州小妞很善良。谁遇到了困难,只要自己有能力都愿意帮上一把。善有善报,她们也同样会得到朋友的信任与回报。如果你有什么知心话,找到扬州小妞那算你找对人了,她们会是好的听众,也会给你好的意见。找个地方坐下来,一杯茶,聊半天,话长,情更长,只恨茶那么少,天那么黑得那么早。她明净的心灵会荡涤你眼中一切俗世的纷扰。 扬州小妞很温柔。潜意识里,扬州小妞更看重的是家庭。对她们来说,经营好一个男人,比经营好一份事业更值得投入。所以她们的野心很小,只有能有一个男人爱自己一生一世就可以了。工作的时候,她们会全力以赴,在公司在单位独挡一面,有了成绩却也不争什么,脸上总挂着淡淡的笑,一脸清纯的学生模样。“没事儿,没事儿!我来,我来!”这是她们挂在嘴边的话儿。也许她们不够职业化,但她们身上那种温柔的气质,能给男人以莫大的安慰,再苦再累,也有人陪。回到家里,她们露出自己小女人的一面,丈夫是天,她们温温顺顺地全心依赖。 不要以为扬州小妞的生活会很乏味,她们固然没有时尚女孩的前卫,小资女人的另类,可是,能在平淡琐碎的生活中,过出自己的情趣来,实在不是件易事。偶尔奢侈一下,请自己吃顿好的,再看一场老电影。要不逛一逛亭台楼阁,吹一吹江风,也不错。再偶尔放纵一下,不会太晚,12点以前一定回家。 心思细密,温柔善良,勤俭朴实,热情大方,聪明漂亮,可爱多情的扬州小妞,不知牵动过多少男人的心。娶一个扬州小妞做老婆,是很多男人的梦想。一个能将平常日子过得有声有色的扬州小妞,也是值得你用心地爱她一生一世的。 写着这样的题目,很多我认识的扬州小妞,都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所看到的都是她们真实的一面,柴米油盐磨出了她们的韧性,职场起浮磨光了她们的棱角,可是她们依然在真实地生活,依然用自己的一张笑脸去面对自己的人生。 寂寞DJ 夜如约而至,一点一点将整个世界吞没,落寞的街灯睁开只只惊恐的眼。浓密的夜色里,有人平和,有人放纵。所有的一切,都淹没在城市的喧嚣里。我准时坐进直播室,戴上耳麦,开始为深夜中,一个个不愿入睡的精灵,播放自己精心准备的曲子。 我是一名dj,一名只在夜间做节目的dj。我的节目播出时多数人已在睡梦中了,所以我不用接热线电话,也没有多少热心的听友。然而我一直在不知疲倦地做这样的节目,且一天比一天做的精致。 “阿哲的信仰又将我们带入一个爱无界的世界,很多的人,很多的爱,你错过了就是永远。”“如果当初抱你,当初吻你,也许结局难讲”然而那也只是“如果”爱是一种信仰,只要坚信,你得到的便是心灵的升华 爱是一种信仰,那不仅仅是恋人的情爱,更是一种执着与专著啊!多少年来,我一直从事,以声音谋生的工作,因为我喜欢。做一名优秀是我最大的心愿,从一开始的话务员,到导播,再到现在。虽然我仍不属,台里的正式编制,但我已经离梦想越来越近了,我知足。 纯正的发音,天生的敏锐,让我有成为一名dj的资本。凭借细腻的情感,丰富的阅历,让我始终坚信,自己可以是一名优秀的dj。可光凭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我依然只有,不断地磨炼,不断的恳求,才在这个小小的电台里,谋得了一份差事。一个没名没份的dj,也只能做别人都不愿做的――夜间节目。 多数的时候,我只在播自己喜欢的歌,讲自己的心事,所以常常将直播室幻想成自己的空间。我已经忘记,我是在面对千千万万的听众,似乎,我只是在与自己交谈,把所有的快乐与不快乐一一释放,用歌声将它融化。我想不出什么理由,可以让一个人每天,整夜整夜地坐在收音机前听我诉说,同样的在深夜里等待日出。于是我断定自己是寂寞的,不折不扣的寂寞。在这个让人们眼睛已经“眼花瞭乱”的年代,亲眼见到的也未必是真的了,也许只有那发自心灵深处的声音,可以多少给人一点震撼。 虽然,电台里的节目,几经改版。但我这个“寂寞dj”节目依旧存在着。隐匿于暗夜中的精灵们在尽情挥洒自己,也在悄悄地保佑着我,渐渐地我更加爱上了这份工作,爱上了无边无际的黑夜,它让我,可以把自己挖得很深,很深 孤单上路 我知道这样不好,可是我在寻找一个均衡的支点,因为我是孤单的,但是我不寂寞。身在人群里,能够独处才是孤单,如果是把自己关起来,那就只能是寂寞了。 灰蓝的天幕,遮盖天宇,亮亮的街灯,很有秩序地婉娫下去。月,白白亮亮地悬在楼房的顶上,极圆、极亮、极近地一路跟着我。我无所谓方向,无所谓目标,只是一个人走着,霓虹灯绽出妩媚的笑,翘首弄姿地闪烁。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我一个人走着,能够耐得住凄清,必守得住繁华。在荒漠里行走惯了的人,纵身处闹市,潜意识里,四周依旧是一片荒凉。我不停地写稿,想以此来换取赖以求生的资本,无奈, 失败总是连着失败。 日子总要一天天地过,它不会因为你的指失败就多给你一点儿。路还是得一步步地走,跌倒了, 只会有人顺势地踩上两脚。孤单上路的人,并不轻松,但他们必有着独行的勇气。在淒清中甘于淡泊不算淡泊,在繁华中守住淡泊,才是真正的淡泊。伸出我的手努力向空中一握,除了空气---我什么也没有。我清贫到了除了自己还是自己 ,所以我从不担心失去与付出。于是我有了独行的勇气,用心地学着孤单上路。我只是说孤单,但绝不寂寞,如果愿意我依旧可以接过霓虹抛过来的媚眼,可以整夜不睡,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和别人一起疯。寂寞可以解,而孤单无解,否则古来英雄为什么为会有“独孤求败”的长叹? 一个女子她有独行的勇气,她敢于直面人生,孤单上路。她可以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不停地走,女子是靠灵性支撑的动物。之所以达到忘我的境界,那心中必是有了一份坚定、浓烈的爱。女人可以没有婚姻,没有儿女,没有事业,没有任何身外,奢华的一切,没有身外之人,没有身外之物。 但她绝不能没有爱。天地宽,宽不过爱无界;道路长,长不过心路远。所以了,女人的孤单上路,怎么走都如石猴,逃不脱如来爱的手掌,然后甘心情愿,糊里糊涂背一世爱的债。 孤单上路的人,在寻找前世宿命的安排。他要在三生石上寻找那张熟悉的脸庞。我弄不懂,男人们为何 选择孤单独,可我明白选择孤独的女人,只是因为她们心中有了爱。 是漫的事就是没有后来的事 那个时候,helen坐在小高的前面,小高坐在叶子的前面。那个时候,helen是班长加班花,而叶子什么也不是。谁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么优秀的女孩,会有如此平常的朋友。那个时候,阳光型的大男孩,总是很受女孩欢迎。小高就是那样的,很高很帅,很健康。他跑起来的样子,像只飞翔的鸟,这是叶子说的。 那个时候,菁菁的校园里流传着一个美丽的,花鸟传说,所以矜持的helen从不和小高说一句话。而helen最好的朋友―――那个疯丫头却整天和小高有说有笑。拼命地拿他们俩打趣,是她最得意的事情。她闹,她笑,日子在她的笑声中一天一天过去。 学校那个有着四百米的跑道的操场,对叶子来说简直就是刑场。因为她胖,所以长跑是她心中永远的痛。她恨极了自己跑起来的样子。可是她喜欢看别人跑。“小高跑起来像只飞翔的鸟。”叶子对helen说,每次helen都会笑得比花还美。看男生打篮球是叶子另一项享受,她喜欢看小高,高高地跳起来,来一技漂亮的扣篮。小高射球的样子很像流川枫,一回头,一上篮,一个篮板,一个火锅,轻轻地过人,再来一个三分的跳射,叶子看得如痴如醉。张扬的,年轻的活力,叶子喜欢,helen也喜欢。 总以为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了东西。毕了业,因为小高和helen父辈的渊缘,他们可以时常见面,互通消息。后来,叶子才知道,原来,每次小高来helen家,聊得最多的是自己。小高会问,叶子在干嘛,叶子快乐吗?叶子还那么爱笑吗?小高会说,叶子好善良,从来不发脾气;叶子,好大方,上学的时候,自己从来不用准备文具,都是用叶子的。所以每每上课他的脖子都会不停地转,害得老师老点他的名字。helen静静地边听边笑,helen知道,在小高的心中,长了一枚小小的叶子。而叶子也会从helen那里,得到很多关于小高的消息。有一次听说小高得了很严重的毛病,休了学,得在医院里躺上好长一段时间,叶子难过得哭了,她说再也不能看见小高像鸟一样的跑了,再也不能看他打篮球了。 无意之中,小高对helen提起,以前自己是个很内向的人,不善与女孩子交往,于是他从来不敢看女孩的眼睛,也不和女孩说话。可是叶子不一样,每次说话,叶子总会迷着她的小眼睛,眼儿笑得弯弯的,根本看不见,所以他就不害怕了,于是他和叶子总有那么多说不完的话。叶子虽然把这当作一个笑话,笑得前仰后俯。可是她也知道了,原来在小高的心中,长了一枚小小的叶子。 本以为,小高和helen会像所有故事中的少男少女一样,通信、交往、恋爱、结婚,可是没有。那小高和叶子呢?也没有。他们把关系只维系在旧同学的位置,像一杯平淡的白开水。 后来,小高去了北京,叶子和helen留在了这座小城。接着,helen去外地上学,helen又回来。helen的身边换过好几个男孩,叶子看她恋爱又看她失恋。一直以来,很多男孩对helen好,可是叶子知道,在她的心里,小高永远是一个解不开的迷。 人世间,浪漫的故事是没有结局的。年轻的helen、叶子还有小高,他们都拥有一份浪漫的情怀,可是如果小高和helen,或是小高和叶子在一起,那就只是平常的生活,而不是什么浪漫了。其实最浪漫的事,就是没有后来的事。 心蝶 从出生的第一刻起,妈妈告诉我:“孩子,今生今世,你就注定是一只扑火的飞蛾。”“什么,我只是一只飞蛾?怎么可能,上帝在造我时,明明说好,我是一只蝶的,一只漂亮的蝴蝶。”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他们其中一定有一个人在撒谎。也就是从那刻起,我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我都要做一只蝶,一只漂亮的蝴蝶。 可是他们谁都没有撒谎,我穿着飞蛾的形,藏着蝴蝶的心。蝶是妩媚动人的,它可以在阳光下飞舞,在花丛中穿梭。而飞蛾只能生活在阴暗的角落,丑丑的蛾,躲在夜色里,没有人关心,没有人诉说。纵然在父母的眼里,我永远是最美丽,最可爱的飞蛾,可我依然想做一只蝴蝶。于是我苦苦地努力着,在空中练习飞舞,努力地去讨好各色的花朵真的,我那么用心,那么认真。可是,可是他们依然,笑我是一只丑陋的飞蛾。 这是上天的错误,他让一只飞蛾有一颗蝴蝶的心。他让我受着,这形与灵的折磨。我也想安安分分地做我的飞蛾,可是我受不了花香的诱惑。或许,我能超脱形的束缚,做一只别样的蝴蝶,可是我又无法忘记烈火的欢歌。为什么,上天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我到底是一只蝴蝶还是一只飞蛾。 深夜,当燃起熊熊的篝火。火扭动着腰肢,纵情欢乐。它说:“来吧,亲爱的飞蛾,让我将你们前世的夙愿一同焚烧,照亮你们来生的希望之火。来吧,亲爱的飞蛾,来我这里展示你们生命最灿烂的时刻。”我的伙伴前赴后继。 不,我不去,因为我不是飞蛾;不,我不要,我拒绝烈火的诱惑;不,我不听,我不听骗子的鼓惑。我是一只蝶,一只蝴蝶,一只阳光下耀眼的美丽蝴蝶。当我身边的伙伴都投身熊熊的烈火,世间只剩下孤单的我。 火,它不死心,温柔地对我说:“孩子,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飞蛾。”“我是蝴蝶,不是飞蛾。”“对不起,我只看到了你飞蛾的形,没有看到你蝶的心。可是孩子,这是一个错误,你既然明知这是一个错误,那为什么还要让它继续下去呢?来吧,来我这里,我能带给你快乐。来吧,今生就做一只扑火的飞蛾,来世再去收拾你那个压碎的蝴蝶的梦吧。不要再固执下去了,如果你说你是一只蝴蝶,那你快乐吗?如果你做一只飞蛾,你甘心吗?”火,抓住了我的要害,说到了我的痛处,在它就要奄奄一息的时候,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或许,今生今世,人们看到的只是一只扑火的飞蛾,但谁又能看到我的胸中,跳动着蝴蝶的心脏?既然,今生今世,我只能是一只扑火的飞蛾,那么让我去吧,让我在火中享受飞蛾的快乐! 我去了,可怜的飞蛾有一颗蝶的心。 猫 夜徐徐而来,独处一室,定定地看着镜中的自己。一层一层剥开迷幻的外衣,我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身体的每处地方,将自己看了个通透。然后,猫一样地蜷缩在家中最隐秘的角落,号啕大哭。 我失业了,只能留在家里。在家我是自由的,而自由的空气让我窒息。早先存的一点钱还够我花上些日子,这才想起我以前竟是不花钱的。成天两点一线地跑,纵是和子飞通电话,他也是不舍得让我花钱。故而,即使薪水不高,我也会拼命存钱,存些救命的钱。也正是因为这些钱,才会让我稍稍有一点安全的感觉。 老板出差前把公司交给我,再三叮咛,希望我能担起这个责任。我心里面腻了那种吃力不得好,又得舍下面子赔笑脸的活儿,还有那些要命的勾心斗角。使了小性,拎起电话一通乱嚷:“你知道吗?我已经忍了你很久了!”摔了电话,很英勇地闪人。平日里靠着我的,不多久也都出来了,碍着我的,料也未必多得志。可就事论事,公司还要撑下去,心里多少也有点儿歉疚,终究是负了老板当日的一片心。算还个人情也好,最后的那个月我替他白干了。之后老板又找过我几次,我很固执,脾气也臭。没有回头。于是我真真地失业了。开始还不错,日子久了,不能挣钱,只喜闲在家中什么都不会的我,被憋出病来了,再这样下去,只怕要死的心都有了。 想发脾气,习惯性地去拨子飞的电话,那边是盲音。才想起子飞已经是很久很久的事了。在家摔锅砸碗的也不解气,何况那又都是钱买的,不舍得。闷得难受,想找块清静的地儿。出门不远有片不错的湖,我看中了沿湖的林子。不想我到时,林子已全被谈情说爱的人给占了,别人嫌我碍眼,只好背过脸来不瞧他们,一个人自言自语。这些话我是不能对父母说的,就连子飞也知道得很少。说着说着就没了谱。别看现在满眼的卿卿我我,日后还不知是何收场。没缘由地笑出声来,先是小小的,堵得慌,接着越笑声音越大,又唱又闹的,惊了一林子的鸳鸯。都停了窃窃私语,木木地望着我,真真的是疯了。我更是笑得花枝乱颤,笑得泪流满面。他们哪里知道我在笑些什么。 我笑,是笑自己兜了一圈之后,又回到原地,只生生地脱了一层皮。我原本是一只猫。一只让人又嫌又厌的野猫,为求温饱,却眼巴巴地装巧弄乖,往嘴上抹蜜,扮成淑女般的娇柔造作讨人欢心,亦不过为了日求三餐,夜求一宿。辛辛苦苦了大半天,终于有了一切,骨子里又蹦出清高来,硬要说是作贱了自己。于是又一拍两散。我本无能刻薄之辈,之前还有子飞在旁苦苦相劝,如今连他也走了个干净。 子飞的样子我已经记不得了,他没有留下相片。若要想再寻出一星半点他的痕迹,也只是我刚从学校毕业那年的夏天,用他那可怜的津贴,顶着毒辣毒辣的太阳,握着电话,一遍又一遍地问我:“热不热,好不好?”时,真真切切的声音。那会儿,我只是嫌他烦。“噢,漂亮的小孩,今天你有没有哭,是否弄脏了干净的衣服,却找不到人可以倾诉?”只要我不高兴,他就会放这样的歌给我听。 “丫头,别胡闹了,不要折磨自己。” “你是我什么人,你管不着!” “明知我会心疼,只拿这样的话来怄我。” “何苦来?你只要站在街边,抬眼去看,不出十分钟,包准你身边过的都是美女,论身材,论样貌,哪一个不比我好上千倍百倍的,你何苦跑来受我的恶气?” “我眼神不好,看不到什么美女。你以为,是买菜,随便你挑,想要什么样的都有啊?” “你看,你看,我就知道你是见我没人要才可怜我的。我告诉你,我不用你发善心,我想嫁人还怕没人要?你不打听打听,我是谁?”用极度的自负来掩饰极度的自卑,是我惯用的技俩。我不要从别人的眼睛里读出丝毫的施舍。一只受伤的野猫,明明已痛得没有分寸,仍要叫嚣着,张牙舞爪,拒绝任何友善与恶意的靠近。也不惜用最尖刻的言语,来伤害自己最亲最爱的人。 当时子飞还是一个水兵,秋天探家回来,他许了我整整一辈子,我推说不信,心里却默默地应着。 “丫头,不要这样,就算是买菜,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啊?我认了!” “你躲我远一点儿,省得沾上了我的晦气,你知不知道,我这种人就算是好好地上街,也会摔个大跟头。而且只有看热闹的,绝不会有人来拉我一把。我能怎么办?我只能以最快的速度爬起来,继续走。我不会让别人笑话我的。” “那是以前,如果当时我在场,一定第一个冲过去扶你起来。傻丫头,别说是你就是换了别人,我也会这么做的。我知道你委屈,相信我,以后我再不会让你受伤了。”他急急地解释。原来男人骗人的情话,是可以说得如此动听的。它让我的眼眶,由内而外不停地蓄满了水。 “丫头,我要照顾你一辈子,不,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 我乐了。“下辈子,谁知道你是猪,是狗呢?还照顾我呢,你要先养得起我再说。你不知道我喜欢吃吗?你不怕我吃穷了你?” “不怕,吃穷了,正好让你饿着,不过你也应该减减肥了,别的还好说,万一要生个什么病,我连抱你上医院也不行啊!”“呸!你咒我?” 临行前,他风风火火地打电话找我,说这次回部队后,就要去公海执行任务。上次的演习中有一个战士,因为事故死了,而那个位置原本是子飞的,他那天是因为身体不舒服才没去。初秋的夜已颇有些寒意,我裹着厚厚毛毯坐在客厅里,抱着电话听他絮絮地说。“活生生的一个人,一下子就没了,他还是我老乡,如果我要是家里还好说,好歹父母有我哥哥姐姐照顾。丫头,其实我最放不下心的就是你,你太会变着方儿地,折磨自己了,只会死要面子死撑!” 我哪里还撑得住,眼眶蓄满的水早已无声地落了下来。“你瞎说什么?甭唬我,不就是想哄我等你两年嘛?”一边说着,一边从桌上摸出一张便笺纸来。 “丫头,我们部队是有意外伤亡名额的,死一两个人是十分平常的。否则我也不会费这么多事,要在执行任务前回来一趟,还不是想能多见上你一面,就算自己有什么,也安心了。”听着听着,手上的白纸变成了素色的纸鹤。 他走了之后,果真再无半点消息。再次寻到他已是两年以后,我们省略了曾经,老朋友一般地彼此问候。 “回来了?”我尽量让自己淡淡的。 “嗯!不过马上又要走了。” “去哪儿?” “去上海打工。” “什么时候回来?” “不回来了。” “这儿有你的家啊。” “丫头,我结婚了。” “那要恭喜罗?可你说我会相信吗?” “傻丫头,你知道我是不会骗你的。” “她比我漂亮?” “她大我6岁,有一个9岁的女儿。我要照顾她。我答应过”  “可你也许过我一辈子的呀!”我心里想说,终没出口。 “丫头,是我不好,当我负了你吧。我永远欠你一个承诺,可我不能再负另外一个人了。丫头,何况我只是乡下的穷小子,而你会有大好的前程。” “借口!借口!你既然要离开,为什么还要找这样让我难受的借口?我不听!我不信!你根本从不曾喜欢我,干嘛要说那么多骗人的鬼话?骗子!” “那好啊,你现在就过来陪我,明天跟我一块儿走,做我的女人!你做得到吗?”即便是他生气,也不舍得对我发火。 “丫头,那次归队以后,我们就去执行任务了。我从山上滚了下来,摔成了脑震荡,还断了一条胳膊,在医院里躺了两个多月。手抬不了,不能给你写信,让别人代写又不合适。我们连长为了救我我得照顾他家里人。何况她两个月来一直守在我的床边。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办?”我蓦地如坠梦里,无言以对。 “丫头,明天我会路过你们那儿的站台,我想”我明白他的意思,   “好吧,你到了,就呼我。” 辗转一夜未眠,第二天,在公司懒懒地怕动,心七上八下地悬着。为了不在他面前落泪,还约了一个要好的朋友一同去。子飞的名字终于闪在了我的呼机上,从他留的电话知道,他离我很近。见面之后,朋友自觉地站到一边。我用眼睛死死地盯住子飞,努力想把他的样子刻进脑子里。  “你爱我吗?”我受不了长时间的沉默,唐突地发问。 他没有看我“以前爱,现在不爱了。” “真的吗?”还是忍不住,哭了。没有掩饰,没有背过脸去,第一次在他面前落了泪。他想帮我擦,抬了抬手,终又放下了,还往后退了两步。我们连手都不曾牵过。 “丫头,别这样,为我不值!” “那么我要你对我说,你不爱我!” 良久,他摇头说“不” “不行,你一定要说!” 在他面前我的任性从没有失利过。 沉默――他试图用沉默来杀死时间,可他清楚,以我的个性是躲不过去的。终于,他开口了:“我不爱你!”我如释重负,深深吸了一口气,泪已风干。 “丫头,要好好照顾自己,别犯傻。我知道你很坚强的。我要走了,如果我回来,我一定去看你看你这个妹妹。”他安慰我的谎话是如此拙劣。 “不用!”我再一次运用自己的任性。他匆匆过了马路,上了往回开的车,没有回头。其实他去上海,根本不用经过这个站台的。我定定地目送他,直到再也看不见载着他的那辆车。我知道,从此一别成陌路,而关于生生世世的约定,已化作了昨日的梦呓。1小时43分26秒,这是认识他以来,我们面对面独处得最长的一次。 看着他离开,我没有哭,脸上竟挂着甚为妩媚的微笑。一边的朋友走过来“好残忍的女人,难道你没有看见他的眼中有泪?难道你没感觉到,他好想伸手抱你?你也想的,只是你没有勇气。你不但不留他,还逼他说出那样的话,你真的好残忍!” “哪有?”我只一味抵赖,不曾想自以为高明的演技,竟连一个局外人都骗不了。他有他必须肩负的责任,我就希望让他圆满。我以为,让他承认,对我已没有爱意,就不必再心怀歉疚。我尽情地张扬,至少让他可以安心去过自己的日子,从此之后再无需惦念。因为死守承诺的人,真的很傻,很累。 流浪的野猫,有着孤单的灵魂。凄清的深夜,它游荡在寂寥的街头。发出阵阵凄婉的哀号,不免让你生出些许恻隐之心。一但你靠近,它又会蹦起来,向你显示它的强大。它会逼着身边一个个可亲可爱的人,都弃之而去。原来,它已先遗弃了自己,料定自己再不会得到幸福,于是就这样断了奢念,永远藏着心中的软弱。 存折 我有一个存折,开户的日期是我今年的生日,开户的名字是我曾经深爱过的人。开户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会每天往这个存折上存1块钱。如果等存到了1000块的时候,他还没有回来,我就会离开这座小城,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他。 现在存折的数目是232元,距离1000元已经过去了五分之一之多。如今我已经知道,就算我真的存够了1000元,他也不会回来了。钱没有了,我可以再赚,可是爱没有了,我哪什么去换啊! 我喜欢钱,我吝啬,我小气,我嗜财钱如命我不惮把这些告诉我身边的人。因为我很穷,因为这是事实。我用的每一分钱,都是我辛苦赚来的,花的时候都得盘算。因为在这个感情不可信赖的年代,唯有钱能够给我带来一点点安全感,多攒一点是一点。可是就我这样一个人,在一个多月以前,把3000元――我一年的积蓄,借给了一个我并不很熟悉的人。有人笑我好骗,有人说我脑子进水了,更有人说我是被那个小男生的色相所迷。怎么会?我是一个理性多过于感性的人。我借给他钱自然有我的目的。是因为他所说的利息吗?不贪图小利就不会上当,这是起码的道理我当然懂,所以不是。原因嘛,很简单,他说,他会用这些钱去租房子,在扬州安一个家。这样的话触动了我。我一直想要一处完全私人的空间,可以让我呆呆地坐着,什么也不想,可是现在的我不能。如果说我有什么私心的话,就是我希望他可以拿我的钱,去帮我实现梦想。至于他拿钱以后到底做了些什么,我不得而知。钱,我已经借给他了,至于干什么那就是他的事了。忘了说一句,我还让他给我写了张借条,期限三个月。他说到时会连带利一起还我。其实从答应借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有想过向他收利息。我只是想让他明确,作为一个男人,承诺和守信是必备的条件。说过的爱可以不算,承诺的事也可以不办,这就是人性的悲哀啊!常有人告诉我“你的钱要不回来了,他是一个信誉不好的人,他是一个善于欺骗的人。”何不换一个角度去想,就算,钱真的要不回来了,那么我损失的只是金钱,他损失的是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信用、人格等等。钱没有了,可以再赚,可是作为男人,这些钱买不来的东西没有了,还怎么混啊?所以我不怕。 因为借了钱给别人,所以我要过上好几个月的苦日子。我真的很穷,可是不管怎么穷,那个存折上的钱我是一分也不会动的。虽然我知道,离开的人永远不会再回来,可是健忘的我,还是不用人提醒就会很自然地每天存1块钱,每天为自己存1块钱,等我存到1000块的时候,相信我一定找到更好的人了。其实等我的存折上存到1000块的时候,差不多就是三年了,而我也是在用这整整1000天的时间来调整自己。 在银行工作,早已经对钱没有了概念,每天从手上过的钱,不下几十万。想像不到,天生对数字不敏感的我,竟然也可以把这样的工作做得很好。手指这样轻轻地一敲,那边就是成千上万的人民币、甚至美金堆在你面前。可是看到再多的钱,心里连一点点的激动也没有。走在街上,满眼都是谈情说爱的人,可是我依然没有任何感觉,没有羡慕,没有妒忌。为什么我就爱不起来呢? 我很喜欢钱,喜欢听钞票一张一张从我手指间翻过去的声音,它的质感,它的颜色,让我着迷。我很渴望爱情,渴望碰到一个在心灵上默契,情感上和谐的人,用心地爱我一生一世。可是我现在很穷,可是我现在没有爱情! 洗澡 我一直觉得洗澡是一件神圣的事。它让你在褪尽衣衫之后看清真实的自己。你灵魂的眼,睁开之后,看到了最美也是最丑的东西。在这个人世间,你会有很多亲朋好友。但能够让你赤裸面对的,并不多。在你做婴儿的时候,你真实、你纯洁、没有怨恨心地纯净,所以你是赤裸的。年纪越大越懂得掩饰自己。你不再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 去浴室洗澡,你面对是陌生人,所以你不害怕他们会看到什么,即便看到了,也不会影响你什么。假如你长大之后还愿意和他一块儿洗澡的人,那么那个人一定是你所信赖,而那个人也同样全心地相信着你。你不怕在他面前暴露你所有的弱点和伤痕。只有在看到你最丑陋的一面,还继续爱你的人,才是你的亲人。 很多的时候,人是不能完完全全地看到自己的。如果你没有相信的人,又或者你不想被人相信,那你还不如一个人呆着,所以我不太愿意去澡堂洗澡。我家的浴室里对着浴缸有一面很大的镜子。每次我可以在那里面看到真实的自己。在家,我觉得安全,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自己。常常在镜子前幻想,有一天镜子中的姑娘也能够变得楚楚动人起来。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灰姑娘穿上水晶鞋,我喜欢这样的故事。然而我还是有勇气面对真实的自己,从一片废墟中寻找美丽。多少年了,我一直留着长头发,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美女都是长发飘飘的。长发的女人心细如发,柔情似水。突然之间剪去我心爱的长发,那必是生活有了重大的变故。我爱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我觉得自己长得很美。 梳理完头发,拧开水龙头,让水细细的浸透每一寸肌肤。除了自己,没有人会发觉我的美丽。认真地擦拭,洗去尘埃,洗掉过去,但愿水能够冲走忧伤的痕迹。静静地享受这片刻的感觉。我会很仔细地擦拭,一遍两遍三遍因这做神圣事容不得马虎。在夜里洗澡,洗完之后,不用开灯,偷偷跑出来,钻进被子里。等到天亮,我便又获得了一次新生。洗完澡,我可以恢复我天使的灵魂。不再害怕面对残忍。喜欢洗澡后身上的味道,喜欢这种洗心革面的方式,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日子久了,我养成了做重要的事前,都要洗澡的习惯。我想用干净的自己去迎接每一次失败与胜利。质本洁来依然要还洁去。如果有人在这时候要问我幸福是什么,我一定会告诉他,现在幸福于我来说,就是在你认真的打扫好房间之后,从抽屉里翻出很多以前的宝贝。然后再畅快地出汗,淋漓尽致之后能够美美地洗一个澡,最后舒舒服服地躺在自己的床上,一夜无梦地睡到天亮。 你谈恋了吗 朋友约我去吃饭,顺便让我见见她的男朋友。因为男孩的家就在饭店附近,散了之后,朋友提议到他家去坐坐。结果,他留下了朋友,我一个人回家。他们都是大人了,我相信他们有自己的分寸。朋友问我“怎样?”“不错!”现在我能说的只有这两个字。 因为男孩的家在扬州老城区,我不熟悉,当我一个走过漆黑的小巷,心里一阵阵地酸。想到他们的卿卿我我,真的很难过。因为没有人爱我。只能一遍一遍地对自己说:“会有人全心地爱你,只是你现在没有找到罢了。” 你谈恋爱了吗?我没有。我现在的年纪很尴尬,二十三四,是大人?没有成熟男女的处变不惊。是小孩?不能再像十七八岁那样不计后果。爸爸去了北京,平时他的手机从来不开,现在每天至少一个电话。我感动,是因为一个女人在和他过了几十年后,会依然让他这般牵挂。而这样的人我找不到。 我好希望有人能来爱我,但不愿意他们只是喜欢我的声音,我的文章。我特别反感有人对我说:“我好喜欢你天使的声音,感人的文章。”如果我哑了呢?如果我瞎了呢?我更愿意有人能真正地了解我,走近我。在剥开我坚硬的壳后,看到我里面的脆弱,依然心疼我。 我自认是一个坚强的人,但坚强并不意味着不怕伤害,恰恰相反,坚强是因为受到了太多伤害。这些年风也过,雨也过。什么样的人我没有见过。大家都会觉得我很善良,我很天真,我很可爱。在走过,路过之后,他们却甘心一次一次地错过。人都是很现实的,我希望有人能真正地来爱我。可是审视自己,有什么值得别人来爱的呢?我不漂亮,我没有钱,我太敏感,我太聪明,我父母是最平凡的人,我还有一个小弟弟这所有的一切就已经决定了我离爱情很远,很远。 好羡慕那些可以恋爱,可以结婚的人,因为我不能。你谈恋爱了吗?我没有。堂堂的陈家大小姐,不是不想,是找不到那个爱我的人,我的要求不高,只求他能够懂我。10年之后会怎样?或许我已经离开这座小城,或许我在这里开始了新的生活。 你谈恋爱了吗?我没有,所以我很寂寞,但我并不失落。若是从前碰到今天的事情,我一定会忍不住掉下泪来。想一想,如果在那个漆黑的小巷,能有一个人为你亮一盏灯,陪你说一会儿话,该多么幸福啊。可是我没有。心里真的很酸,但却也平静,我知道在这个世界总有人会好好地爱我,他一定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等着我。 拒绝惑 忙了一天,下班却不想回家。朋友都不在,我不愿意用别人来填补我的寂寞。所以,我从来不轻易拨任何一串号码。微微的秋风里,站在岔路口的我是一枚落叶,没有方向。终于忍不住拨了他的电话。是的,我已经告诫过自己无数次了,不要再给他打电话。可还是忍不住,就像飞蛾受不了火光的诱惑。 有他真的会快乐吗?他的心里会不会有一个小小的我?不会的,他可以把我们的谈话,完全曝露于第三者的眼前。他和别人有秘密,和我没有。聪明的我,怎么会不知道他委婉的表达。我承认我不喜欢,我真的不喜欢那样。只有肤浅的,才是可以分享的,心里的,是没有第三者可以知道的。我常常用一种举重若轻的方式,在不经意间,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可是不懂的人只能一笑而过。 我干嘛要给他打电话?干嘛要?我喜欢他?是的,仅仅是喜欢。因为我没有朋友,所以他现在是我唯一的乐趣,唯一的引诱。可是他不这么想,好了,你不要再做梦了,你和他不可能。不要再付出了,收回吧。 在人前,我是快乐的,所以没有人知道,我夜里的害怕。没有人会剥开我层层的伪装,看出里面,不过是个可怜的娃娃。别再骗自己,说你们有什么共同的梦想,这么愚蠢的想法,只有你才会相信。你这样一个独占欲极强的人,怎么可能会和那样一个大众情人型的人,有什么共同的梦想。醒醒吧,为什么要给他打电话?为什么要让他一次又一次地得逞,暗笑你的傻。我敢保证,如果你不再找他,不再网络上踏足他的领域,他会以最快的方式忘掉你。就像轻点鼠标,就能把你终身放逐。 你看,他有你的电话,却从来不打。别傻了,丫头,别傻了!收起你的情,你的心,你不该这样的。别再做梦了。你该去面对那个真实而又残酷的现实。 我不是那个“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的妙玉,我是一个和尚,一个开悟了的和尚。我纵然知道,鸡、鸭、鱼、肉,比青菜萝卜好吃。也知道,和漂亮女孩聊天,会比念那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经文来得有趣。可是我不能放弃,我依然坐在佛前,对着青灯,用木鱼一遍一遍敲打着自己的灵魂,一声一声诉说着自己的虔诚。因为我知道,在我心中有一头困兽,它有随时破栏而出的可能,我不能让它再出来,伤害自己,也伤害别人。我要牢牢地锁住那只可怕的野兽,我要牢牢地禁锢自己所有的欲望。 我剃了头,断了一切尘念,佛祖啊,我还要闭上我尘世的眼,看不到那个花花的世界。这样我就可以远离世俗的纷扰,抵挡住所有情色欲望的诱惑。 坚强一点,打起精神来,去过你自己的日子,拒绝诱惑!从今以后,他的世界同你再无瓜葛。 渴望拥抱 在国外,拥抱是一种极为普通的礼节。不管男女老幼,见面之后都会象征性地拥抱一下,以示友好。 人在婴儿的时候,因为不会走路,一天到晚都被人抱在怀里的,所以这个习惯便一直延续了下来。不论年纪多大,能被人拥抱永远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大多数中国人都没有拥抱的习惯。随着年龄的增长,你能够拥抱和能够拥抱你的人越来越少了。如果你去拥抱父母,他们一定会认为你在撒娇,老大的姑娘了,撒娇肯定是不成熟的表现。如果你去拥抱朋友,男的一定会躲得远远的,女的会觉得你有“问题”所以我喜欢娃娃,很大很大的那一种。因为它可以让我拥抱。夜凉如水的晚上,你突然心事如潮。这时的你好想有个温暖的怀抱。只是一个拥抱,没有任何的杂念,它能够化解你内心的冷漠,让你感受到世间还有太多的美好,真的只是那么简单。可这时的我只能抱紧我的娃娃。它柔软,温暖,瞪着无辜的双眼,给我最深的拥抱。 拥抱无疑是两个人之间最近的距离,你可以感觉到彼此的心跳,彼此的气息。在那个瞬间,什么都是凝固的,什么都是真实的。就算你没有了全世界,至少此时此刻,你都可以实实在在地拥有那个人。 我渴望拥抱,也愿意拥抱。我渴望别人坦露心扉地对我诉说,也愿意开诚布公地给对方最真挚的回馈。可是因为有着种种类似于道德、环境、传统、习惯的关系,就算有一个人向你敞开双臂的时候,你可以没有任何犹豫地给予自己最真的拥抱吗? 我渴望拥抱,只是可以给我拥抱和被我拥抱的人太少了! 情计程车 我实在是一个讨厌坐车的人,一是因为晕车,二是怕等。我们的这座城市并不大,所以我常常觉得,那些等公车的人,不是因为害怕路途遥远,而是担心自己寂寞,担心会一个人被丢在爱情车站的角落。所以就算挤也要挤上爱情的末班车。何况等公车是最经济的方法,极少的车费,就能把你送到,你走酸双脚也到不了的地方。聪明的人坐公车,聪明的人会等待爱情来爱我。 于其浪费时间在原地不动,等待一辆班车从面前驶过,然后在拥挤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还不如迈开脚步,向前,勇敢地向前去寻找真的自我。 冬天回家的路又黑又长,我错过了所有的班车,一个人荡在无人的街上。风从衣服的每个缝隙穿过,很冷。我不知道家在哪个方向,心中的渴望完全像一个迷路的孩子,只要一个亮灯的地方。这时候,你开着你的计程车,在我面前停下来,说:“亲爱的小孩,上来吧,我送你一段,也许能帮你找到家。”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对幸福的渴望,我也不例外,于是我上了车。 关上车门,摇上车窗,里面就是一个小小的世界。小小的世界里有你有我,有爱情的歌在轻轻地唱。对于此刻迷路的我,那里就是我温暖的小小天堂。你开着车,飞快地带我驶在空旷的街道上,你没有问我要去的地方,只是专心地开着车,似乎你已经忽略我,忘记你的车里还有一个迷路的我。我并不难过,只是跟着你,在这个没有爱情的城市里一圏又一圈地兜风,寻找快乐。 你这辆又破又旧的计程车,载着我和我的爱情呼啸而过,风吹落的树叶,无辜地被你扬起,又无辜地被你抛弃。我习惯了你的淡漠,静静地蜷在车的后座。习惯了从反光镜中,看到你没有表情的脸,然后踏实地合上双眼。就在迷迷糊糊的时候,你摇醒了我。 “喂,到了,你该下车!我碰到了新的乘客。”你不容我分说,丢下梦中的我。看着你开着车再一次呼啸而过。在车里我看不到你的车,下了车,我才清楚地知道你开的只是一辆计程车。只不过,你驶的路程是人生,你要的车费是感情。行驶在爱情中的计程车,只能在这个没有爱情的城市里,驱散你片刻的寂寞,他给不了你完整的故事,你也没有足够的车资。 一下子从小小天堂跌到现实中的我,还是一个不喜欢坐车,对家也没有方向的人。我并不怪你丢下我,只是感慨,为什么有的人可以说不爱就不爱,而我却总是醒不过来。 我不知道谁是你的下一个乘客,她付的车费会不会比我多。如果再一次看到爱情的计程车,上车之前,我会先摸摸钱包,如果付不起车费,一定不再轻易上车。 20021112 情橱窗 你一定有过这样的经历。一次,你逛街,路过一家大商场的橱窗,看到一件好美好美的衣服,突然之间,你好想把它买下来,因为你相信,它穿在你的身上,一定会很漂亮,会让你增色不少。 那么你同样,也会路过一个叫爱情的橱窗,你也会看到里面有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或者女人,让你砰然心动。于是你就很想很想和他(她)在一起,想象你们在一起会很幸福。 其实有些衣服,你只能是看着喜欢,当你省吃俭用,终于买下了漂亮的衣裳以后,才发现它穿在你的身上,远不如你想象得那么好。它只会让你身材的缺憾都暴露无疑。你剩下的只有后悔了。爱情也和衣服一样。衣服买错了,大不了一咬牙,永远都不穿,压在箱子底。可是爱情选错了呢?那你连后悔都来不及。 花儿好看,我不摘;衣服好看,我不买;他无论有多么优秀,我也可以不爱。 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他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由于我的恋父情结,当时我想,他应该是一个有很多故事的中年男人。我喜欢与这样的人交谈,从中我可以感悟到人生的沧桑。于是我们就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起来。我抱着一颗平常心淡淡地与人交往,见面很平常,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先爱得死去活来然后失望。其实我们见面,更多的是因为工作。可是我却发现,想像中的“老头子”竟然是一个青春张扬的小男生。既来之,则安之吧。我,一个随缘的人,什么也不会多想,我清楚地知道,人的一生是要经历的,不管什么样的人或事都如过眼云烟,对自己负责,对生命负责的态度永远都不会错。 年轻有年轻的好处,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当日自己的影子,那个有梦想,有故事,有浪漫的我。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上网和他聊天;喜欢地去他的版上发贴子;喜欢他在后面跟贴,看他给我留言;喜欢在网上看他和妹妹们打情骂俏,然后感叹一句,年轻真好!也喜欢看他认真地恋爱,也认真地失恋。然而当你越来越在意一个人的时候,就是你悄悄喜欢他的时候。 一次朋友在为我算命时说,我的真命天子,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他很高,很帅,对我会很好,而且会很有钱。当时,小女生们笑我艳福不浅,我只是一笑而过。也许只是巧合,看到他就让我不自觉地想起了这个笑话。我知道我那颗平静的心,动了一下。他真的很聪明,也许他已经觉察到了我这种莫名的情愫。接着他和我很认真地玩起了一种叫“欲擒故纵”的游戏。 一天傍晚,我的电话响了,我看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号码。那是他家的电话,那是他第一次主动给我打电话。他先是说了很多莫明其妙的话,他说,他曾有一段难以割舍的爱情,他的灵魂已经交给了一个快要做新娘的女孩。他说,他不想给任何人伤害,他说他要的,其实只不过是一种单纯的爱。“你到底想说什么?”我绝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他说,他想撇开那些莫虚有的纠缠,他说:“不如我追你吧!”沉默,沉默,沉默。高兴或者不高兴我都说不上来。 我是一个,看重衣服的舒适程度,比漂亮程度更多的人。漂亮的衣服,远远的看着我会喜欢,但不一定适合我穿,如果衣服穿在身上不舒服,那岂不是糟蹋了衣服,也糟蹋了我吗? 他的确很优秀,他聪明,他善良,他也很高,很帅。他可以写很多我喜欢的文章,我一直认为能够静下心用笔写字的人,是最能吸引我的。他有那么多的好,可是我就一定要去喜欢他吗?对于我的感情,专一是首要中的首要。我永远不会接受一个没有灵魂的人,我更无法忍受我将来的他,心里还装着别人。我想,这不叫自私,这是对自己爱人起码的尊重。什么都可以分享,但爱情不能! 如果你真的要认定我是一个自私的人,那么我承认。你需要声望,地位,财富,美女和掌声。而我只需要一间小小的房子,里面有我相依相伴的人。也许我永远也不会嫁人,但我依然要保持我固执的天真。这也是我拒绝另一份感情的原因。纵然我知道那个人有多么爱我。如果我得不到完整的爱情,我宁愿放弃,给另外一个女人完整。你可以继续去做你的大众情人,你可以尽情地去挥洒你的青春。而我,我依然喜欢做那个默默的我,默默地工作,默默地等待,默默地努力,默默地快乐。其实那条填空题也没有那么难啊:我是你?你问我,我想让你填什么,现在我告诉你,我最想让你填的只是“朋友”二字,除此之外,我别无奢望。我们真的太像了,所以我们会是很好的朋友,很好的搭档。 路过爱情的橱窗,美丽的爱情让我向往。可爱情不是穿给众人看的衣服,它是要在漫长一生中,陪你风雨同舟的。合不合适,只有两个人自己知道。我依然找不到自己喜欢的版本,看来我那可遇而不可求的爱情,还需要我继续苦苦地等。 有他的地方才是家 清秋的夜,甚是妩媚。如幕的天宇,散落的繁星,烁烁放着光芒。明明朗朗的月,分外皎洁。几缕微风,几声虫鸣,沁入幽梦。夜像无名的音乐,轻盈流淌,荡涤我满心的疲惫。中秋的夜,是团圆欢聚的夜。月亮城的中秋,极具佳节的气氛,纵是此时的良辰美景,我都无心欣赏。 多少年了,我们一直过着这种聚少离多的日子。忙起来一个月也见不上一次。我们生活的城市,相隔得也不算远,坐车不过两三个小时。可是大家都忙,他又经常倒夜班,就总想让他多抽点时间休息。他知道我晕车,所以多半还是他过来得多,每次见了,我总满怀歉意。满以为嫁作人妻,可以给他更多的体贴,可是现在反倒让他替我操心。他还会像以前一样笑我傻瓜,拍拍我的头,俯在我耳边轻声耳语:“别傻了,丫头!是你给了我一个家。” 已经熟到没有话讲,每天还是心心念念地,要给对方打个电话。只要是他,我可以放下手中任何的事情。哪怕只是沉默,也要听他熟悉的气息。心底里边的温情,一点点外溢,眉梢眼角满含着甜蜜。 他生在中秋月圆的时分,而他的人生却不如十五明月那般圆满。母亲的早逝,让他习惯了漂泊。大学毕业之后,他选择了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他曾说:“妻子是可以挽回的,红纸一张就可以,而母亲是无法替换的。”母亲去后,‘家’也就没有了意义。所以他很少回家。可他又说,每年冬季的某个黄昏,他要买上一束鲜花,独自来到空旷的郊外,朝着家乡的方向,让花散落于寒风之中。忘不了,他说话时眼中隐隐的渴望。那刻我读懂了,他其实是一个恋家的人,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便在心中默默承诺,要给他一个家。 相比之下我要幸福得多,在他之前,父母一直是我最坚实的支撑。年轻的女孩心存着小小的叛逆。我深知父母关爱的凝重,可他们越是如此,我就越不堪重负。诺大的城市,如果我不想回家,竟没有一处可去的地方。站在陌生的街边,反反复复拨他的电话。他问:“怎么了?”内向的孩子,心情无法用言语表达。阳光下灿烂地流泪,只喃喃地说:“想听你的声音,想和你说一会儿话”那时那刻我全部的所有,只是听筒里的他。 每夜临睡前,总想拉着他絮絮地说,细述这一天的见闻,耳语心里久藏的傻话。看着他躺在身边,疲惫的样子,又不忍心。在他轻声的呓语中,甜甜睡去,而后有着一夜无梦的好觉。女人在家才是“安”女人只有在自己的家中才会觉得安心、舒心、开心,而给女人这种感觉的,必是一个她所珍爱的男人,而不是一切虚有其表的空壳。 我长在南方小城,我们也一直生活在这座城市,他的家乡远在千里之外的北方。又到了一年的中秋,他的生日,也是我们相识满七年的日子。他不说我也明白,一种落叶归根的想法始终在他心上。于其说是我给了他一个家,倒不如说,是他给了我一种家归属感。让我时刻可以看到他,想到他,感觉到他,这样我便踏实了,心安了,于是也觉得幸福了。这次无论多忙也一定要过去给他过生日。临行前,特意买了双袜子作礼物——你到哪儿,我就跟你到哪儿——他会意,含笑收下。我想他心里一定清楚地知道,对我而言,永远,有他的地方,才是家! 寂寞的声音 生日的时候,我给自己买一只风铃,挂在窗前。看它在风中摇摆,听它在风中诉说。很早以前就喜欢风铃,说不出理由。等长大了,才知道喜欢风铃,是喜欢听它寂寞的声音。 窗前的那一只风铃,孤零零地挂着,听天地间寂寞的声音,它敏感脆弱的神经,对于一切的风吹草动都会有所感应,像极了我敏感的心。 去每个地方,我都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小铃铛,喜欢把它们挂在背包上,无论走到哪里都留下一串愉快地声音。轻轻地我来了,带来一串悦耳地铃声,轻轻地我又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带走的悦耳的铃声一串。 一个人独自在天地间行走,兼并着孤独与寂寞,常常会使人觉得难以支撑。所以人们才会想到要为自己找一个同甘共苦的伴儿。 幸福的定义可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是身体健康、身心愉悦、工作顺利,家庭和睦、生活美满之类。然而,寂寞却各有各的不同。一个人的幸福总是有限的,两个人的快乐才是完满的人生,在没有找到那个人之前,你要怎么办呢?当然各人都会有自己排遣寂寞的方法,我会为自己在背包上,在钥匙圈上,拴一串铃铛,寂寞的时候,摇一摇,就会听到串串快乐的声音,哪怕只是自己一个人在匆匆赶路,听到了这样声音也自然会心情舒畅。 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听寂寞的声音,它并不可怕,也不用你和它对话,它只是细细小小,娓娓地向你诉说,诉说它的开心与落寞。在繁华的时候,你听不到它;在得意的时候,你听不到它;在浮躁的时候,你也听不到它。只有夜阑人静的时候,心平如水的时候,你才能听到它悄悄地掠过你心底的声音。轻轻拖着寂寞悠长的尾音,清晰地划过你每一个难忘的瞬间 20021106 声音 城市的喧嚣,在暮色里逐渐褪去,累了一天的人们各自倦鸟归巢似的,隐匿于各自的家中,享受难得的片刻宁静。乔玮深深地陷在沙发里,一动也不想动了。随手翻起今天的报纸,没什么特别,依旧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一目十行地越过。偶然他看到在教育版上,有半版的版面登着母校50周年校庆的启示。“校庆!一定会去很多人。她会不会去呢?”随即,他振奋地坐了起来。差不多快十年了。十年之后的相逢,一定会使得他和她都百感交集。如果,她知道这十年来,自己对她始终如一的思念,不知会感动成什么模样。想到这儿,他兴奋不已,一下子就年轻了十岁。 高三(2)班的乔玮,是那种很乖,很听话的学生。高考对他这样的学生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可除了成绩不错之外,在班上,也不过是个默默无问的角色。可谁都想不到,他的知名度,竟在一夜之间猛升。 春天下午的自习课,只会让人犯睏,乔玮无精打彩地趴在桌上,眼前晃动的全是一个女孩的身影。她手中舞动着一方青纱,飘来飘去。突然靠窗的很有默契地边叫边笑,还不时地喊着乔玮的名字。(年少时分,这样的故事总是传得特别快,大家对此也会不觉乏味地津津乐道。) 自从乔玮在学校的文艺汇演中迷上了一个跳独舞女孩之后,他便成了全班人的谈资与笑料。知名度的猛升自然不言而喻。 乔玮习惯地循声而望。云一样的女孩轻拂过那排窗户,目不斜视地走过。让乔玮的心重重地一沉,再沉。那个让他着迷的,跳独舞的女孩,就是刚刚飘过窗前的,隔壁班女生陈荔--一个就是让在十年之后的乔玮仍觉心动的女孩。当时,陈荔是年级中,学偶级的人物。仿佛一件精美的艺术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无可挑剔。人长得漂亮,成绩更好,体育,音乐,跳舞也都是出类拔翠的。这样一来二去,追她的男生多得如众星捧月似的围着她转。她也没一个看得顺眼的,乔玮对她来说,不过是候补中的候补。可乔玮偏不是一个知难而退的人。于是,为了能时常注意到陈荔的一举一动,他不得不上课经常神游千里,答非所问。眼看,高考越来越近,可乔玮的大学之门却离他越来越远。 陈荔家的那幢楼上,住着一个叫安然的女孩,和乔玮同班,是刚转过来的。成天架着一幅黑框眼镜,梳着两条知青下放时的麻花辫儿,不管天气多热,她坚决不穿裙子,且全身都是一身布做的长袖衣裤。就是因为这样的打扮,上次的文艺汇演,班主任说她会影响整体形象效果,硬是没让很有表演天赋的她,上节目。之后,男生们背后都叫她"下里巴人"她只是眯着眼睛,不争辩,也不生气。 日历翻到了那年的三月,高考在即,乔玮已经混到了一群没有希望的差生堆里。在经过一番软硬兼施之后,老师和父母都对他失去了信心。他一心想着早日赢得美人心,也并不在乎沦为差生。晚自习下之前,班主任沉闷地在教室里踱来踱去。在路过乔玮地座位时停了下来,看都没看他,就丢给他一封信。信?!谁的信?“既然往事已随风而去,那又何必常驻心底?振作精神恢复往日光彩的你!明天晚上等我电话。 陈荔”乔玮顿时觉得,自己幸福得快要晕倒,他甚至没有想起,陈荔是怎么知道他家电话的。没等下课,便发了疯似的,第一个冲出教室。他告诉自己,这叫功夫不负苦心人。 第二天晚上,他找了个借口,早早地打发走了父母。坐立难安地围着电话转圈。每隔几分钟,他就要检查一下电话是正常。一边他还要想着一会儿陈荔打电话过来,自己要说些什么,因为他想说得太多太多了。电话果真响了,他却慌了。第一时间拿起听筒。"嗯,嗯。。"他的心狂跳不已。电话里是一片寂静的沉默。"乔玮吗?我是陈荔。"她先开口了。那是一个女孩子轻盈柔美的声音。甜得他像一下子吃下了几辈子才能吃到的糖。"我,我是。"他激动成了哑巴。"你喜欢我是吗?"陈荔的开门见山,倒让他有点吃惊。"不是喜欢,是非常喜欢!""你觉得你有这样的资格吗?""她是不想给乔玮任何面子,于是他有点坐不住了,想知道她到底要说什么。"为什么没有?""我肯定是要考名牌大学的,自然前途一片光明,而你是连大学也进不了的。你现在不过是自作多情而已,就算你是真心的,可以此来看,你以后又能给我什么?我劝你还是不要痴人说梦了!"她像一个高傲的公主,霸气十足地将乔玮贬得体无完肤。"你怎么知道我考不上大学?告诉你我不仅要考,还要考你说得名牌。"男人大丈夫怎可被女人瞧不起,何况是自己喜欢的人。"好,那我们就一言为定!等你考上了n大学,再来找我,因为我也会报这所大学的。年轻的心就是这么容易飞扬。强烈的自尊在他的心中反反复复地激荡。 那天以后,乔玮像一部又被重新擦亮上了油的机器一样,开足最大马力,活力十足地运转起来。虽然n大学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名牌大学,可他聪明的头脑不容致疑,本身的底子又好。加之有了明确的目标,强劲的动力,以及不懈的努力。他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自然,积极起来的他,风采依旧。那年夏天,他终于收到了n大学的入学通知书,对他而言,这也是一份爱的通知书。 可陈荔并没有如她所说,进入n大学,而是去了南方的一所艺术院校。现在回想起来,乔玮还是不得不佩服那女孩的聪明。他今日在商界的小有成就,很大程度,也是拜那个女孩,当日一个小小的把戏所赐。这可能也是乔玮许多年来,一直对她念念不忘的根源。怀着能再见到陈荔的奢望,他回到了久别的母校。 母校50周年的校庆,搞得热闹异常。许久不见的狐朋狗友,又齐聚一堂。大家说着笑着,追忆着往日青春的情怀。人群中,乔玮又遇见了那个叫安然的女孩,听说如今她已是某电台小有名气的主持人。这次活动,她还要代表乔玮这届毕业生在大会上发言。此时的乔玮,不愿放过任何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在人群中苦苦寻觅。他在心里默默祈求,求上天能让他再一次与陈荔相见。"陈荔,陈荔!"他在口中喃喃地念着,一如当日怀春的少年。突然他眼前一亮,"陈荔!"是的,就是她,没错!一样的光彩照人,依旧美得令他炫目。"陈荔!"事隔多年,他终于喊出了心中深埋的情愫。她回头,竟给了他精典的回眸一笑。他恨不能立刻拥她入怀,细诉这十年来的相思之苦。要知道,这是,上次电话之后,他和她第一次面对面的交谈。"你好!你以前是我们班上的吗?"显然陈荔对他已没有丝毫印象,反把他弄得一脸尴尬。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我叫安然,是92届的毕业生。。"轻盈柔美的声音借着扬声器,在校园的各个角落回荡,穿透密密的人群,径直飘进了乔玮的耳朵里。那字字句句都重重地震荡着他的耳膜,不由得他,渐渐启开了记忆的大门。"什么?"他不敢相信。霎时,记忆如潮水般地涌了上来,真真切切地回响在他耳边。没有错,那便是电话里,"陈荔"的声音。他惊得目瞪口呆,用眼睛死死地盯着眼前的陈荔,证明自己没有听错。"人生的聚散,都蕴藏着禅机,年少的故事,也许到今日我们才能明白。。"他被定在了那里,不能挪步,不能思想,不能呼吸。他独剩的只有惊讶,他惊讶,如此平常的女孩,竟会有这般如同天籁的声音。 看她睡成一枝莲 夏末秋初的天气,像极了她的坏脾气。哭一定惊天动地,笑一定灿烂无比。他受够了,受够了。他再不要陪着这小女孩一起发疯了。他理想中的女子是温柔可人,善解人意的,绝不是这样一个任性、顽固,又死要面子的小丫头。当感情变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时,他只能放弃。今天,就在今天,他决定要说分手,要告诉她,自己不爱她。 她会哭,这是他早就预料到的,只是不曾想她会喝酒,而且会喝醉。他从没有见过她喝酒,因为她根本不会,所以只不过几口,她就醉了。醉了之后,她就更加放肆地流泪,胡闹。他不知道如何安慰她,也不想欺骗自己。他没有办法,只能陪着她,守着她,直到她闹够了为止,这样他才能走得了无牵挂。 她终于睡着了,蜷着身子,缩在床头的一角。眼角还挂着泪,时不时委屈地抽搐着。像一只受了伤,又不让人靠近的猫。他叹一口气,他本可以走的,可是现在却不行,她死死地抱着他的左手臂,她不肯放,她知道,一放,她就会丢了他,丢了她的幸福,丢了他们的爱情。 他有一点不忍了,轻轻擦去,她眼角的泪滴。像哄孩子一样地拍着她。喝了酒的缘故,她的脸变粉了,紧闭着眼睛,皱着眉,一动不动,可依然抱着他的胳膊。开始他坐在床沿,时间久了,抽不回的胳膊有些麻,索性他就靠着床,席地而坐。他们靠得很近了,他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白天张牙舞爪的小丫头,现在却是那么娇弱无依,那一根手臂就是她全部的支撑。突然间,他好想抱她,想给她一点温暖,一点爱。 轻轻地,他伸出另一只手环了上去。“这家伙最近好像又长胖了,再这样下去,以后我就抱不动她了。”他会心地一笑,又愣住了。“以后”他们还有以后吗?他亲亲她粉粉的脸颊,接着,在她的唇边停住了,他不敢,他怕自己也醉了。“这个傻瓜,不高兴的时候,只会疯狂地虐待自己,还拼命地吃东西。”他常对她说:“不要再吃了,再这样,就没人要你了!”她则反驳:“反正你又不要我,有没有人要,都不要你管!”真是个麻烦的家伙。 外面开始下雨了,乱乱的雨点敲打着地面,像他乱乱的思绪。他知道,自己喜欢她,至于爱,还说不上。在这个感情泛滥成灾的年代,爱是什么?他不知道,也许用“喜欢”更合适一些。她撇了撇撅着的小嘴,深深地锁了锁眉,一滴眼泪,缓缓地落了下来。“美人卷珠帘,深坐蹙娥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他竟然心疼了。他想起她哭着说:“你不喜欢我,因为你永远不会为我心疼。”可是刚刚,自己明明感觉到了心疼,难道    渐渐地,她松开了手脚,舒展蜷着的身体。这么大的人,居然还天真得像个小孩。她不停地翻身,他知道她睡得不踏实。初秋的夜,已经有一些清冷,他想给她盖点儿被子,可是不一会儿,就被她全部扯掉。他知道她睡觉不会老实,只是想不到竟会如此夸张。手和脚向四个不同的方向伸展。头,会以肚脐为圆心地绕床转圏,然后一点一点把自己释放开来。像一朵睡莲,在夜里静静地绽开。 雨越来越大了,他嗅到了泥土和草地的气息,这使他想起,他们以往的点点滴滴。她固然任性,但不失为一个好的伴侣。他开始反省自己的错误。她不是那种没有男人就活不成的女人,可是因为爱他,她放下自己所有的自尊。然而自己为她想得太少太少了。一个精灵的小丫头,一个甜蜜而又沉重的负担,他不知道,他到底要拿她怎么办。 窗外已经有微微地亮色,他一夜无眠,一直守在床边,看她睡成了一枝莲。他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他真的决定了。“你这个该死的小丫头,是的,我决定了,让我爱你吧,不管以后的日子会怎样,现在让我好好地爱你吧。我知道你会让我生气,会让我不知所措,可是你也会让我快乐。既然我决定了,那就相信我,不管以后有什么样的困难,都让我爱你吧!”他累了,也踏实了,倒在床边睡着了。    清晨,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落在她的脸上。一丝笑意荡在她的唇边。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昨晚,开成了一枝莲。 十年若梦 1 刚来深圳的时候,他也不过20出头的年纪。带着海边农村特有的红脸蛋子,瘦弱的身材淹在潮水一般的民工里丝毫不起眼。书是没有办法念下去的,打渔种地也变得越来越不易。近海的鱼虾海货越来越少,又不像那些稍有些积蓄的可以自己建一个海上人工养殖场。所以只有出门打工这一条路走。 通过老乡的介绍,好容易在深圳关外的印刷厂里找到一份活干,隆隆的机械噪声很快就将那渺小的身影吞没。几乎是不知道什么叫累的,年轻的后生,有的就是一把力气,和满脑子的希望。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只要自己好好干。家里人祖祖辈辈不都是这样说吗? 平均每天10小时以上的工作量,拿到手的只有几张菲薄的纸币,但也比在家种地打渔挣得多了。每逢过节过年,还能往家里捎点东西,别个问起来,父母都说是儿子从深圳寄回来的,说得声高气壮,满面红光,仿佛自己变成了家里全部的希望。那唯有再拼命地干活挣钱。 改革春风越吹越深,一同来的老乡有的年纪大了,回家乡去了,有的不知道从哪里挣了钱,转做轻快的活计了,只有他还坚持着。有时躺在床上也会想,大概一生就这样了吧,干活睡觉睡觉干活。 娶妻生子的事,说不想是假的,但自己一穷二白的家底,哪里会有人看上呢?就连同来的打工妹,还要把钱省下来,好买点劣质化妆品来装扮自己,说不定就被哪个小头头看上金屋藏娇了的。也是升了职的,薪水也涨到了三位数,但还是不舍得花,现在年轻,以后花钱的地方多着呢,得攒钱哪! 2 一年两年,渐渐的深圳市里的房子都不够住了,关外的房子越盖越多。听同乡说,房价以后一定会大涨,他的心思动了。到银行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数一数竟然够付首期。 转眼,自己在深圳买房子的消息,像是插上了翅膀,飞到了父母耳边,也飞进了所有工友耳边。有人欢天喜地地要张落着为他说对象,他笑笑说,要看缘份呢。 到底也是念过书的人,在这遍地是黄金的深圳随便一个想法那都是钱哪。关外的工厂那么多,外来人口那么多,为什么不办个网吧呢?当然,工商税务执照像他这样的人是办不下来的,即便是办,需要的费用也不是他所能想象的。于是在他新买的房子里,秘密地多加了几台电台,变成了一个地下黑网吧。 因为自己的人缘,开始多半都是工友来上的。比别的地方都便宜,接连一传十,十传百。来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还有了整夜包机的。眼看生意越来越好了,又一口气再买了几台电脑。这时候的他,已不是当年刚从海边农村老家来的农村娃了,每次回老家也都是里外光鲜,喜气洋洋。父母开始操起媳妇的心来,都二十多岁了也该寻一个媳妇,何况有一个人照顾饮食起居到底是不同的。相亲的姑娘一个个都花一样,可是他笑着说,自己长的难看,配不上人家。其实自己心里是想的,倒是已经另外存了一点意思在别处。 那个女孩是在网上认识的,四川的幺妹不比自己老家的那些女孩。她们大多身材玲珑,胸部丰满,更兼热情似火,心直口快。慢慢地就有了感情,就存了想法,只是不好意思说破。一天看通宵,聊得正欢时,冷不丁对方说了一句,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好久了。反倒他被愣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你怎么会喜欢我呢,你都不认识我?怎么会不认识呢?我就在你这里上网啊! 他面红耳赤地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却眼见一个姑娘已经笑着走到眼前。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矮一些,瘦一些,说话卷着舌头,眼睛扑闪着光。 原来是老乡想做红媒,而他却一再闪躲,情急之下,他们便想出了这么个办法。 心里是欢喜的,毕竟喜欢的人就在眼前,明明白白的一桩大好姻缘。 3 带媳妇回家,家里人恨不能把海里找到的能吃的都端到桌上来。川妹子摇摇头,吃不愣。 结了婚,第二年又有了女儿,回家的次数便越来越少。但越发地想念起家乡来,于是他热衷地投身到网络上深圳老乡会中来,喝酒聊天,说着乡音,谈着变迁。 深圳的房价越飙越高,连关外的房子都涨到了好几千一个平。算一算,单单房子这一项,就已经能让自己吃大半辈子了。但另一方面,关外对于黑网吧的查处却是越来越严,抓一家没收一家,罚款一家。就他知道的,附近已经有好几家被封了。幸好自己一直小心,还装了监控装置,才撑到今天。 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摇醒身边的老婆说,我们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开个网吧吧。女人以为自己听错了,瞪大了眼睛看了他很久。老家,那个海边风吹日晒的渔村吗?你要是回老家,我就跟你离婚。说完她气呼呼地睡了。 他以为她是开玩笑的,女儿都七岁了,女人就算舍得他也舍不得女儿啊,而且两个人过得好好的,能说离就离吗?他心里打定了回家的主意,找人把他的房子估了价。 女人哄他说,回你家后再到我家就难了,所以在这之前先上我家去住几天吧。这都是人之常情,他找不到理由拒绝。 没想到,到女人家的第二天,一纸离婚书便被送到了法庭。要女儿要卖房子的钱,就一句话,愿意离得离,不愿意离也得离。家里人劝他,孩子是个女孩子,而且年纪也小,千万别要了吧。他想想有理,便答应给钱。可没想到,孩子变成了女人的摇钱树,女人找了亲戚的熟人来帮着要扶养费,七七八八算下来竟然要了他全部的身家。 他一贫如洗了,好比当年。 4 家是回不去了,回去做什么呢?开网吧已经没有钱了,打渔种地年轻时没做,难到年老力衰时还要去做吗?他愁白了头发,想了又想,折回了深圳。朋友见他可怜,便问,你要是肯的话,帮我卖水货手机吧,好歹有口饭吃。他感激地谢了又谢,慌忙地找了个地方安身。 躺在关外的农民房内,他久久地不能入睡,屈指算来,到深圳已经十年整,而他居然什么也不剩。就当作是一场梦吧,希望梦醒后时光能倒流,妻女仍伴在左右。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灰2004 我原本想写红色2004,因为2004年是我的本命。我穿红色的内衣裤,红色的袜子,红色的手套,红色的衣物所有的一切我都尽量选红色的。可是我本命年的2004来了西安,我在西安没有红起来。而相对于西安来说,用灰色再合适不过。 扬州 我曾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走出家乡温润的小城,我爱着这个地方。当身边所有的人都结婚长大,都有了归属,我却被时间遗忘。我永远像十五岁那样,发呆臆想,每天在自己的床上滚来滚去,一天一年时间就这样飞快地流逝。我迫切地希望长大,所以我想借着一个机会来西安。在家乡人的眼里,西安是寸草不生的蛮荒之地,但我既然已经决定了方向,就没有时间回头望。 坏蓝眼睛 2004年的2月,我来了西安。出了火车站,站在西安灰黄天空下的那一刻,我突然就想哭,后悔起这一次大胆的决定。太破旧的城市,太混乱的交通,太野蛮的路人。可是这里有我最爱的坏蓝眼睛。 之前就看过许多坏蓝的照片,所以很容易就能认出她来。初来西安的我是怯弱的,害怕伤害,害怕争吵,更害怕坏蓝不喜欢我。也许很难有人明白我对坏蓝眼睛的感情,我喜欢她,并不是客意跟她套亲近,并不是要跟逢人便说,我认识坏蓝。我喜欢她,是因为她的文字,她的才情还有她的勇气。她永远能做我想做却不能做的事情。她总是站在高处,我双手触摸不到的地方,然后笑笑地说,妞,我在这里,你来,你也来!可是我够不到啊,我踮起脚,努力地伸展手臂,还是够不到。她给我的是方向感,是指引,是一种深埋在心底却无法倾吐的情愫。虽然从我来西安,到她离开西安前后不过两个星期的时间,但就这仅仅两个星期,我见到她,并且理解她喜欢她。即便是到了现在,我也是几乎天天都想到她,想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想她的每一个眼神,想她唱过的蔡琴。 西安 坏蓝走后的西安是一座空城,我必须真真正正地去面对这座陌生的城市。我必须自己承担,自己坚强。因为那时的我,几乎在西安没有一个相熟的人。2。14的那天,我把所有的零碎杂物放在宾馆里,自己在街上乱转找房子住。我只能用最笨的方法,因为我在发烧,我不想倒在宾馆里。我决定不管多贵,一定要在那一天把房子定下来。在西安宾馆的附近(因为我只认识那条路)一家中介公司给我介绍了房子。顶楼,旧家俱,空冷,路边吵闹,灯光昏暗但是这样的房子也要六百,还要先预交半年的房租,我意识到,原来房子的价钱真的不是我所能想像的。我见到房东,我叫人家阿姨。我说我刚来西安,没有那么多钱,我用自己无辜的脸博取陌生人的信任,其实不过是人家砧板上的肉,挤一挤都是油。最后终于同意只先交3个月的房租,另加300中介费,这时我已经没钱了。交完钱,房东,我,还有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上标准的日期清清楚楚——2004年2月14日。 后来渐渐来西安的人多了起来,风茕子,于亚丽,还断断续续地认识了各种不同的人。而单位里人员频繁地流动,以及遭遇到种种意想不到的事,我开始明白在西安这个地方什么事都有可能随时发生。所以当自己钱包丢掉的时候,我站在大街上显得异常镇静,然后果断地采取方法。 我最痛恨西安的地方是它的火车站,平时尽可能不靠近它。因为任何时候,它对我来说,都像梦魇一般。 十月的扬州 经过了一个夏天的暴晒灰尘,我感觉我已经快不能呼吸,我已经疲惫至死。请了一个月的假,十月的扬州,只是单纯地跟我的家人在一起,希望心无杂念地过些日子。 也许人因为离开所有一切都变得包容,那一个月,妈妈对我好得,让我只想流泪。还有以前在中国银行的同事,相比较,他们都是那么单纯的人,有小小的欲求不满,会努力会奋斗,为了自己也为自己爱的人。我一直不懂得该如果跟他人相处,我把所有的表情都平铺在自己脸上,我不想委屈自己。我就想,那一个月即便是什么都不做,能够跟家人在一起也是幸福的事情。因为离开,弟弟和我的关系得到了充分地缓和,开始跟我讲些秘密。弟弟更是没心没肺的人,不过倒希望他能永远这样单纯地活着。 长大 又要坐火车,妈妈之前总是不方便送我。只有这一次,她说什么也要去。有什么样的理由值得自己抛弃父母去奔波。突然的,扬州的好天气开始阴沉下来,我知道不能哭,可是坐在车厢里看到外面的父母,我的心早痛得乱七八糟。我说,妈,我不去了,不去了好不好。妈妈说,路是你自己选的,怎么能说不去就去。谁能相信这是一个只念到小学三年级的农村妇女讲出来的话。是家人在一直支撑着我,支撑着我走过这漫长,挫败的人生,所以我爱我的父母,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他们。而父母也终于把我当成了大人,开始跟我讲家中的繁琐事情,讲弟弟的升学,讲人事的变迁乃至爸爸去外面应酬,喝了酒,妈妈也要向我汇报。每天的电话,每天每天。每天清晨,妈妈一定坚持打电话叫我起床,因为她知道我没人叫是起不来的。妈妈说,冬天冷,要吃点东西补补。妈妈是世界上唯一不怕我胖死的人,永远认为自己的女儿是天底下最最漂亮的姑娘。 十一月我回到西安,真正地感觉到成熟与长大。我对于感情的那部分神经早已经麻木坏死,肉体早已沉沉睡去,灵魂高高在上,俯看周边男人们一张张丑恶的嘴脸。我仍把自己扮作花痴一样,但男人再俊美的长相也不能掩盖其灵魂的丑恶。 尾声 2004年的日历就这样匆匆翻过,或者我已经达到了自己预定的目标,又或者我还有很多希望与梦想,可是正是靠着这些,我才能一路走来,而且我绝对相信,以后我只会越来越好。 2005。1。6于西安 你在西安吗 1 挤在火车窄窄的车厢里,前方是长长的奔波。十几个小时的路程,不算很近。我睡不着,呆呆地坐着,不说话,只是对着每一个路过的人微笑。靠窗的位子,瞪着眼睛等待日出与日暮。实在累了,趴一小会儿,右手还紧紧地攒着钱包。什么样的地方,什么样的人,让我如此一无返顾地投奔,前方的黑,仿佛午夜里躲着的异兽随时将我吞没,尸骨无存。 2 冬风吹起岁末狂减的潮。也许挑一件适合的衣裳,远比挑一个男人容易。因为本命年的关系,春节前,我一直想要一件好看的红色衣裳。“其实这个小姐皮肤白,穿红的挺好看。。”轻描淡写地一瞥,已经惊得我挪不动脚步。那一个侧面的轮廓,无数次湿我梦中的眼。他身边的女子,长发长裙,明眸笑眼。纤细的鞋跟,在试衣镜前碎碎地挪动着步子。即便这样冷的冬天,镜中的女子,也宛若一朵鲜红妖娆的莲。“真的好看吗?”他双手塞着满满的纸袋,在一旁灿若春花地点头。 与背叛相比,更无法原谅的是欺骗。从来也不知道他会有逛街的耐性。强装的笑颜中,轻轻地擦肩。不敢再多望一眼,人群中以仓皇的姿态逃离。喧闹中,他盈盈的笑眼,看不到我眼中笑出的泪花。在每一面试衣镜前停下,是白雪公主因妒成恨的后母,歇斯底里地问镜中的女人“我老了吗?老了吗?”真的,失去爱情幻想的24岁的女人,徒然在一夕苍老。 3 北风把眼泪磨成锋利的刀,在脸上划出血淋淋的伤。关紧房门,我把自己隔绝在自己臆想的空间。网络中,小兔儿乖乖是永远的美女加才女。只要小兔儿乖乖的id一上线,满屏的红唇飞舞。我说啊,笑啊,眼泪是新掘的泉,模糊了蓝的屏幕。语聊室里,堆着寂寞id,尘世的男女,披着光鲜的外衣,用语音相互慰籍。在网络中“蓝色的灰”是我相知已久的恋人,只要打开电脑,他就在线。一直用温暖的男音,叫我“亲爱的”然后说着祝福,说着想念。 “亲爱的小兔儿乖乖,哥哥亲亲,我以为你去约会了呢。”“怎么会?哥哥,小兔子是没人要的。”我要了公麦,聊天室旁若无人地就哭了起来。没有人打断,没有说话,就静静地等我哭完。蓝色的灰悄悄地问:“小兔子怎么了?说给哥哥听。”“我只是想哭,想让眼泪泛滥成灾。心的容器积满了太多的忧郁。”“小兔子,乖乖的。哭出来,哥哥帮你。”“你帮我?你那么远怎么帮我。”“你来西安,我就能帮你了。” 西安,突然就对那样一个风沙满天的城市如此想念。西安,水秀江南眼中的荒凉之地,我这棵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草会开出什么样的花。 4 对于我的辞,所有人都认为我疯了。春节已经过去,情人节眼看就跟随而来,身在本命年的女子不想在爱情的荒凉中慢慢死去。默默地为自己办好了一切手续。临行前的晚上,爸爸只问了一句“你不让我去送你,你一个行吗?”说罢,掏出了一张由南京往西安的卧铺车票。桌子上铺开一张大大的西安地图,我要去的地方被爸爸画了红红的圈。银行、商场、医院,每一处,他所能设想到的地方,一一讲给我听。 妈妈实在担心,我白痴到会给坏人拐骗,就在昨天,楼上新搬来的阿姨,还说我只像个高中生。思维凌乱,胡想连翩的高中生。和衣早早地睡下,不敢想,不敢说。怕一举一动都触到父母眼中的疼。只要妈妈含泪再说一句,我怕是再没了逃离的勇气。 5 火车哜哜卡卡地声音,搅乱了我脑子里许多鲜活的梦。一睁眼,熟悉的面孔就消散在车厢沉闷的空气里。就着车窗上反射的微弱的光,我揉了揉已经有细纹的眼。这样飘泊的夜里,会有什么样的人让我感觉安全。唯一记得的一个电话,是属于大我8岁男人的。当我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19岁的夜空有满天明亮的星星。星星做证,他用同样深情的眼睛告诉我,风筝的线永远不会断。他在我的掌心写下他的电话,让我反反复复地念熟,记牢它。 “对不起,你拨的号码是空号”听筒里响起清脆的女音。五年了,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可以是想念,可以是寂寞,可以是难过,可以兴奋,也可以流泪。只要我愿意,拨那一串数字,他立刻从世界的四面八方聚拢来,将我紧紧的保护好。可就在去年情人节的晚上,他却试图让我相信,一切只是一个误会,在他的心里,我真的只是个小妹妹而已。我笑笑着离开,抬头是满天的星星,眼泪碎在无助眼窝里。或者欢喜或难过都已经无味,如今再拨这个电话只是对于自己的远离,招呼一下一个久违的老朋友而已。 翻开我的小本本,一个一个电话拨过去,道着新年的祝福,诉说着浅浅的别离。原来我有这么多的朋友,爱我如初,心疼倍至。 6 火车的一声长鸣,撕破了西安的黎明。灰头土脸的我站在出站口,盯着“蓝色的灰”的号码,始终没有打。在他的心里。小兔儿乖乖是梦一样的江南,怎么能是这副模样。寻遍了记忆里所有在西安的朋友,都觉得唐突。找一间酒店草草地住下。热热地洗一个澡,洗去远来的尘埃。 裹着浴巾,倒在洁白的被单上,我觉得安全。我熟睡的时候,喜欢没有任何牵扯。如果睡梦中,就这样死去,一丝不挂,绝对是最干净的方式。 我是那种只要没有人叫醒,就会一直睡下去的人。我从黎明睡到黄昏,不觉得饿。拉开窗帘是陌生城市的傍晚。手机已经充足了电,在一旁跃跃欲试。 7 情人节的前夜,青春的爱情故事已经预演。嗅着空气中甜蜜的芬芳,我的眼泪却掉不下来。手机响了,是“蓝色的灰”“明天就是2月14,亲爱的,你在哪里?”我没有拒绝的勇气,毕竟面对陌生的城市,他是我最近的距离。 我约人的习惯是提前先到,然后躲在一边,等确定目标之后,再走过用好听的声音去问一句:“请问,你在等人吗?”从没有想过会跟一个自己从未谋面的男人这样亲近。确切地说,我们的相见是以一种拥抱的方式。仿佛在浪漫情人节的夜里,别人的眼中我们也是相恋已久的爱侣。我对男人的好恶是与长相无关的。但一个高瘦且骨骼匀均的男人,从开始就能赢得我太多的好感。 他有细长的眼睛,笑起来很温暖明亮。他问我为什么一下子就认出他来。某个我整夜整夜睡不熟的夜里,就呆呆地挂在网上,一页一页地翻他所有的贴子,贴子里有他的每一处细节。 实在是讲话的语调太轻盈,柔媚。本无心的一句,将一个男人递升到暧昧的高度。无心的煽情,仿佛在暗示对方有可乘之机。这不是我的错,因为上天在批发给了我天使的身材后,也附赠给了我天使的声音,我无法抗拒。 8 他带我去唱歌,我说:“真的要断了过去,让明天好好继续”他透过酒杯用朦胧的眼神给我安慰。他倒了一杯苦瓜啤酒给我,说是度数不高,很清淡。一试,果然。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喝多,因为这之前,我从来没有喝过酒,我一直是父母眼中乖巧的宝贝。他一定说我醉了,要送我回去。以为一场在劫难逃的纠缠就在眼前,然而在我跌坐在床上时候,他倒了一杯牛奶放下,就准备离开。我没缘由的难过起来:“是不是我很让你失望?”他反问:“你觉得见网恋的结果就意味着一夜情吗?”我惊恐地抬头,此刻他的眼神深邃得见不了底,眼波中竟有一种父亲般的温存在慢慢荡漾。让我几乎不敢再看。窗外,西安的夜温柔起来。 我真的醉了,沉沉地睡去,梦里落花缤纷,终于流出2003年情人节破碎的眼泪。 9 找一个陌生的地方,能够哭出自己久违的心伤,够了。 清晨,悄悄地退了房。贴近的是网线和屏幕,遥远的是心和距离,五年的感情尚且如何,何况网络。关机,把自己从过去里剥离出来,丢在陌生的街上闲逛。 情人节的晚上,鲜花、气球、巧克力排山倒海而来,堆在我身边每一个女孩的手上。我把双手插进衣袋里,贴在胸口取暖。 10 12声的钟声响后,2004的情人节已经远去。开机,短信一条接一条地砸来,看到蓝色的灰从蓝色彻底变成灰。“你关机了,为什么?”“为不什么不等我来就退房?”“吃饭了吗?我很担心你!”“亲爱的,已经晚上了,2月14的晚上。”“我买了你喜欢的黄玫瑰,你说它代表友谊。那就请让我们从好朋友做起。”“明明知道你就在我的附近,却又看不到你。这是最残忍的折磨。”“现在已经是情人节的最后一分钟,西安很大,很陌生,请一定告诉我,你在哪里” 我觉得,好像错过了些什么。把电话拨过去,那边是他又惊又喜的声音。“亲爱的,你站着别动,告诉我,你在哪里?我立刻就过去。” 11 他一把搂紧我,生怕我再会从他的身边飞去。然后死死地攥着我,飞快地带我去他的住所。掌心的温度渗进冰冷的小手里。此刻,已经苍老的24岁的本命的女子,在他的眼里只是一个惯于玩失踪游戏的叛逆少女。他的屋顶上飘着无数红色的心形的气球,每一只都写着“爱你!”“爱你!”他把满屋的鲜花和巧克力糖堆在我的身边。他墙上的时钟停在11点59分“你什么时候来,我都用情人节珍贵的最后一分钟等着你。” 一个男人纵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仍紧紧地握你在掌心里,只要需要,可以倾诉,可以仰慕,可以信赖,随时随地。这样的人纵然是来自网络,又有什么不可以。 我哭倒在他温暖的怀抱里,这一次是幸福的眼泪。我抬着盈盈的泪眼:“那么亲爱的,这个2月14你为了找到我,又是在哪里?” 总有人等待与你相遇 她是我在网上认识的朋友,一篇篇干净的爱情故事总是拿捏到好处,文字没有一处多余。网络上她喜欢流光飞舞的方式。从文字到人,因为喜欢,渐渐地熟悉起来。每一个深夜,我们挂在网上彼此诉说。她的才华,她的深情无时无刻不在感染我。为了让我们能够一起有爱情,她还介绍大把优秀的男孩给我。我们很好很好了,通电话,看视频,甚至我们开始想像我们两个小女子在一起,会有怎样快乐的小日子。 经不住她一而再的诱惑,终于辞掉工作,飞奔至她所在的城市,住进她与人合租的房子。没有了网线的阻隔,两个人却生疏了起来。生活中的细碎,原来我们是那样迥异。她是一个发光的点,我愿意守着我的黯然。因为一件小事,她与我翻脸,离去的时候,连送她到火车站的机会都不曾给我。而我是不善于争辩的人,所以我选择沉默。 无法平息心头的落寞,因为我原本是奔她而来,如今这座城市于我来说,就已经空掉。我们还是每夜都挂在网上,只是我们冷冷地再不说话。我不想就此失去一个那样好的朋友,尽管是曾经。我怯怯地发过去问候,她那边久久没有回音。总希望朋友能够是一生一世,不想因为自己不经心的过失,葬送掉珍贵的友谊。我想挽回,找我们共同熟悉的朋友,他们都劝我不要担心,因为她是那样的人,等气消了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再不然,他们愿意帮我去当说客。虽然我们面对面的相处时间并不是很长,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她的了解。我知道,我们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时间久了,那个郁节总是让我惴惴不安。朋友试着教我放开:“人的一生总会碰到变你生活的人,但要求他们一生一世地留在你身边,无论爱情还是友情都是残忍。人走过了,我们还可以留着想念。”或许真的只是一个契机,即便是自己挽救回来的友情,早已在心中埋下了芥蒂,友情也有它应该的距离。 还是在网络上得知她的消息,遥远的北京是她和我都曾经憧憬的地方。豁然间开朗,离开的人已经有了更好的生活,心底里深深地祝福不作他想。那我是不是也应该准备一下,等待着下次和谁美丽的相遇。 2004。3。5于西安 灿若烟花 她是深夜寄居在网上的女子,文字是她流光飞舞的方式。初识网络上已经有她荣耀的一切,总是干净的爱情故事,拿捏到恰到好处,没有一处多余。故事中她笑声朗朗,像台上浓墨重彩的戏子,喜笑盈盈地唱别人的心事,我在台下却读出她的孤寂。 想着如此智慧聪明的女子是该有人爱的吧。于是我开始上网写字,将唯一的感情嚼得琐碎平淡,一一吐露给她来评。很深很深的夜里,她的头像一直挂在论坛上。稍时,我收到短信,她说刚看了我的一篇文字,那么干净,那么温暖。问了我的名字。我回:“如果愿意,叫我谈心吧。”“谈心?好名字。不是朋友哪有心可谈。”我做了她的作者,每夜将满满的思绪塞满她的邮箱。她编我的稿子,每一篇,认真仔细。 “真好,为什么你的故事里的男人,都那么善良聪明,可生活里这样的男人哪里能遇到?”我笑“因为我就是啊!我还知道你喜欢黎明,高大贵气的男人,有挺拔的身姿,深邃的眼眸,聪明且不张扬。”她也笑,极夸张,问是不是注意了她很久。“是的,第一次读你文章起。”不知这样的言语,她可曾听过千遍万遍。然,这是一张智慧与情趣的较量,我细心地经营着,若即若离。写字的人心思太过缜密,稍有不慎,心湖便荡起千层的涟漪。可也许越是在乎的,也就越难维系。 感情若不是以面对面的方式继续,一切都没有意义,我见到了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子。举重若轻地藏着心事缕缕。流连的眼波说着迷离迷离。斜斜的刘海,坏坏地笑。怎能想像这样的女子,曾不停地登台、谢幕,鲜花掌声满地。 她依旧是寄居在网上的女子,她要拥有她绝对私人的空间。哪怕已经有了我的陪伴。她说:“睡吧,我要赶稿子。”我孤单地睡去,梦中她又重新化明媚的妆容,诉他人的聚散离合。网络真是奇怪地东西,原先隔着网线屏幕,却像贴在咫尺,如今似南北两极。常常半夜看着她对着冷冷的屏幕,心里暗自疼惜,想多为她做点儿什么,又不知从何做起。 我是不善于表达的人,哪怕情深至此。我们聊起过生命的无常,那么多,我们曾经深爱过的男人女人,都可能在一朝以烟花或流星的方式消失,看着她在别人眼中绽放,开得灿若烟花。我的心一点一点暗淡下去。或者她有她美丽的方式,不必每个女子都必须温柔坚韧。只要她愿意,是的只要她快乐且愿意,灿若烟花又有什么不可以。 嫁 在拿到结婚证的那一天,我依然在犹豫。两个印着我们头像的红本本,我一个,他一个。双手颤微微地接过。坦白讲对方并不讨厌,斯斯文文,有节有礼。更重要的是,青春只剩下尾巴,没有办法再耗下去。你这边只要点一下头,他那边房子、家俱都是现成的。嫁过去,只需带一身行头而已。问题不在他,是我的。 我总是试图想得到确切的讯息,来证明对方是否真的爱我。在认识我之前,他一定历经无数,那为什么没有娶。如此平庸的我,又怎可能是他的唯一。他真的爱我吗?亦或者,他只是希望晚上在他想要的时候,身边会躺着一个女人,名正言顺地发泄。每每想到这里,我就会十分悲哀。 我的爱在七年前死去,葬在风里。至今家人、朋友没人敢再提。已经没有爱了,或许我更看重的是对方能否与我做精神上的沟通。只是能够躺在一张床上,说说知心话而已。生命是周而复始的循环,于我已经没有意义。 不愿再让父母看到我强颜的欢笑,做一份半死不活的工作,在城市的角落寻一处地方隐匿。嫁什么人都可以,可是不单单嫁了就可以,还有简单的日子要过,细水长流,有争吵有甜蜜。嫁,咬咬牙就可以,完成女人本能的生殖。嫁,签个协议,找个人疯狂地折磨自己。 无数次梦里哭醒自己,为什么我这么好的人,摸不到幸福的门。找个理由飞快逃离。在没有人认识的地方,不再为嫁与不嫁苦了自己。    2003。8。2 原来婚是可以结的 听说现在结婚是越来越容易了。只要双方愿意,不用婚检,不用单位开介绍信,拿上身份证和户口本,交两张合照,再到当地的民政机关办个证,盖个章就完了。据说这是完全建立在人性化的角度上,充分相信双方是有自主权力的成年公民,相信双方的结合完全是基于爱的基础。 从前的人,只能听媒婆说得天花乱坠,三媒六聘,拜过天地之后,才能见到对方的庐山真面。然而很多人就是长厢斯守的一辈子。现在的人,有那么多机会,那么多理由可以在一起,却没有人会珍惜。 记得第一次听到朋友要结婚的消息,我问的第一句是:“你想好了吗?”问这样的话,是出于中国女人的本能。无论怎样,结婚在太多中国女人的心里,还是一辈子的事。父亲和母亲的婚姻就是如此,几十年来他们维系在道义和责任里,相互扶持。我一直认为他们是因为走到一起才开始相爱。因为爱了,才更加需要你。 见多了这样的故事,女人当初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爱你,只拎了最简单的行李就奔你而去。不管多苦,她总不离弃。男人、孩子、家庭牵扯她们太多的精力。而男人,平淡的日子消磨了他们的热情,吃腻了咸菜稀饭,也想尝尝新鲜。其实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勾引别人的丈夫,只是因为需要,或是情欲的,或是肉欲的,或是更直接的钱。因为我现在需要你,所以我爱你,但能爱多久,请不必在意。女人的定义,已不是光凭婚前婚后,就能够做简单区分。 18岁的时候说自己不会结婚,没有人相信。现在说自己不会结婚,还是没有人相信。18岁的时候我会争辩,现在随它去吧。不结婚,并不是客意地耍酷,要标新立异,披不成嫁衣的女人是找不到可以相濡以沫的人,又不愿委屈自己。 我当然知道,其实婚是可以结的。婚姻它不是完结,相反只是人生的又一个起点。女人需要欣赏、爱慕赞美,需要被人需要的感觉。小女人,小女人,再强悍的女人,内心也是渴望有所依靠,也会乖乖听话。其实,婚是可以结的,即便是在网上,也有那么多人甜甜蜜蜜,不是结给别人看的,是心底里认定了这样一个知己。 原来婚是可以结的,凭借着爱的名义。结婚虽然越来越容易,可是相爱却越来越难。希望相爱可以越来越容易,只是那个“离”字,别提! 2003。8。9 她付出的比我多 “老婆,吃了吗?”痞子扬顶着一头酷酷的黄发,在qq上晃来晃去。曾经风靡一时的名字,在新生代的网络mm眼里是那么老土。相反,我这个“妞”字,以“土”的方式发挥着生命力。 “老婆,你想我吗?”我不回答。是杨逸教我上网,连现在用的qq也是他当初帮我申请的。“你想叫什么名字?”“妞吧!”“好土!”“土就土,我喜欢!”“那我也喜欢!”“妞是我老婆!”他这样对别人说。 杨逸已经不在我的好友里面,只要我一上线,他还是会跳出来叫我老婆。我通常默不作声,可是我知道那个是杨逸,因为除了一头飘逸的黄发之外,他最显著的标记是他qq最后三位是520。 同事的男友 认识杨逸的时候,很开心。我在拷台工作工作,他是同事的男友,他的拷机入了我们的网。上夜班无聊的时候,可以随时拷杨逸送来一支歌。到了早上再来分享杨逸的“爱心早点”总是听同事说杨逸长得很帅。无奈,她上班的时候,我下班。一直无缘打个照面。 喜欢杨逸,是听到他在语音留言中唱的一首真的爱你。那是他录在自己拷机的语音信箱里,然后把密码告诉女友,让她想听的时候,可以随时听到。为了炫耀她甜蜜的爱情,同事让台里所有的人听。“真的爱你”杨逸磁性的嗓音,渐渐让我熟悉。 他是同事的男友,电话、网络、留言、见面他们用一切可以想到的方式粘在一起。我们都夸小丫头有福气。她则是一脸不屑状。我开玩笑地说:“你若是不要杨逸了,就说一声,我好歹也有个盼头啊!”不知道是什么让他们争吵。同事说,杨逸原来一直有别的女孩。可他的全心全意,我们看到。所以都劝她别小心眼。她说不过我们,只是哭。 “陈妍,帮帮我!”杨逸知道我是她们领班,向我求援。“不听,不听,不听!”也许没有女人能够容忍背叛。而我终究是外人,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夹在中间好不尴尬。 最终,同事换了工作,和我断了联系,而杨逸留了下来。杨逸还是在轮夜班的时候打电话来唱歌,为我。 陈妍,我不漂亮! 不希望自己是在重复别人的故事,所以我跟杨逸的感情一直半遮半掩。只到杨逸说:“陈妍,我们见面吧!”才意识到,我们居然还没见过。约杨逸在常去的kfc等我。远远的,179cm的他还是很显眼。 “陈妍!”他先叫我。“杨逸!”淡淡地掩饰着心慌。杨逸的确如她们所说,高大、英俊、细心、热情。不记得之后去了哪里。似乎他带着我满大街地转。179cm的男孩,伸出大大的手掌,把我的小手捏在掌心里,不允许我抽脱,不允许我逃跑。我们顺理成章地相爱了。由于有同事在先,我们的感情很低调。他不来接我下班,不给送早点。偶尔,给对方的拷机上留一串数字,是我们最喜欢的小游戏。“3587758(想我吗?亲亲我吧)、89130(不久要看你)、543020(我是真的爱你)”我真的以为,会这样爱下去。 一次了夜班后,我在家里补觉。一个陌生的女孩,打电话找到我。“你是陈妍吗?”“是啊!”“你认识杨逸吗?”“认识啊!”“杨逸他是我男朋友。”我掐掐自己,不在梦里。突然,那个常常拷杨逸很急,又被他解释成公司同事的黄小姐,让我有了记忆。然后脑袋晕晕地听她讲他们的故事。高三的时候他们就一起,如今只差一张婚书而已。杨逸花心,她不介意。可是我的出现,令她感到了恐惧。 “陈妍,我不漂亮!很瘦,带一副眼镜。”她最后的一句话,像刀子一样剜在我的心里。她说自己不漂亮,是以为陈妍是个美女。她听到陈妍的声音,更加肯定自己的判断。“陈妍是美女,所以杨逸会在梦中,叫着她的名字,搂紧自己。有了陈妍,杨逸会不要自己。”她这样以为。其实,我很想告诉她,陈妍也不是美女。 “你看,我对他那么好,为什么他还不喜欢我!”其实女人爱的通常不是男人,而是自己的付出。她们以为只要自己死心塌地地付出,男人就会被感化。 她付出的比我多 我知道她付出的比我多,不仅是感情,还有一个女人最宝贵的青春。我告诉杨逸,我和她,只能二选一。“有时候,你比她重要,可有时候,她又比你重要。”话虽听着窝囊,可我知道是真的。三个人的感情里,对方比杨逸付出的多,杨逸又比我付出的多。 我问杨逸是不是只喜欢我的声音。他也说不清楚,只说, “陈妍,喜欢和你在一起,总那么开心。”我知道杨逸爱我,于是,我拿着这份爱肆无忌惮地挥霍。 几百公里的路程,定了时间,就必须一分不差地赶到,否则是后会无期。不可以勉强拉小手,一不高兴,就扔下他一个人,头也不回地走掉。赌了气,离开,回头三秒,如果不追出来,就不可原谅。最后我自私到连“再见”也要他先讲。 伤害杨逸的时候,会有一点心疼与不忍。但只要一和他在一起,就会听见那个女孩轻声地说:“陈妍,我不漂亮!” 我知道她付出的比我多,但不能因此就否定我。感情虽没有先来后到的规矩,但还有最起码的责任与道义。之所以给他折磨,是希望杨逸知难而退,不再无法决择。    再也没有见过杨逸,qq上他依然叫我“老婆”我依然保持沉默。 2003。8。9 女一样地活着 “小姐,这是什么钱?”老实说我每天都很忙,在监控的探头底下,总是低着头做事情。柜台外面的询问声,常常让我很不耐烦。我抬头一个年轻的女孩。 “什么钱,我看看!噢,这是欧元。”那个女孩递给我的,是一张面值5元的欧元现钞。在国内刚刚发行。 “那这钱可以换吗?” “可以的,有身份证就可以换。” 她把身份证递给我。我看身份证有个习惯,不单看数字还喜欢看他们的年龄和地址。82年,比我小。黑龙江,那么远。这么小的女孩从黑龙江到扬州走那么远,挺不容易。我用手指在键盘上轻敲了几下,就帮她兑完了。欧元的价格美元差不多,我把钱付给她的时候,她没有走。 “我还想开一张卡。”她轻轻地说,很是内向。 “储蓄卡吗?那你得先填一张表格。” 我很忙,真的很忙,撒下表格给她之后,又低头做我的事情。 “电话一栏一定要填吗?地址我不知道怎么办?” “电话?你在扬州没有电话吗?地址不能写你在黑龙江的,要写扬州的。因为我们中行的卡目前还不是全国通用的,为了方便挂失,你得填现在的住址和电话。”我欣赏自己的专业和效率。 “我刚来扬州,还没有电话,住的地方,我就住马路对面,但具体地址也不清楚。” “这样吧,你可以先回去问问,然后再来办卡。” 第一次见面,她给我的印象很深。她刚刚来到这座城市,来挣钱。 和我们这里的女孩不太一样,生在黑龙江的她皮肤很白,身材纤细修长,头发很飘逸。每次我帮她办了业务,她都要对我说“谢谢!”起初,她常拿一些自己不认识的钞票来换。后来,她会很老道地问:“今天日元的钞价是多少?”她白天休息,晚上开工。隔三差五,会拿来一叠钞票,存在我为她开的卡上,然后再让我帮她查查余额。她穿最时髦的衣服,她画淡淡的唇彩和眼影,她常常露着白嫩的脚丫,撑着一把小洋伞,走过我工作的银行门前,去菜场。 她是做“小姐”的,我和我的同事都清楚。而且以她自身的条件,应该是档次比较高的那种。前一阵子非典,生意可能清淡,她来得少了一点。夏天到了,衣服少了。腿脚也勤了。只一年吧,她的卡上已经快接近六位数了。她也是在工作,也是在以自己的方式挣钱。笑贫不笑娼,相对于那些“既想树牌坊,又想当婊子”的 女人,没有什么是特别可耻的。男人给了她市场,她不会破坏别人的家庭。你花钱,我开心。等赚够了钱,再回去,照样是衣锦还乡。有钱就是大爷,没人会问大爷钱从哪里来。 也许“鸡”的确是最下等的女人,因为她们人尽可夫。很多这样的女人,通常不会在自己家门口做,而是离了十万八千里,找个没人认识的地儿。 见多了有钱的中年男人,手头开始活份,肚皮开始松驰,欲望开始膨胀。常常很嚣张地把信用卡从窗口扔进来,劈头盖脸地来一句:“取钱!取5万!”“对不起,取5万以上是要事先预约的,请问您预约了吗?” “什么预约,存的时候,你们是越多越好,现在取个钱就这么难。下次我把存在中行的钱全部提光。”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但是您一下子取5万就是要预约。您看,您那么忙,那么有钱,也犯不着跟我这样一个小职员过不去吧。”我真想冲上去,扇他两耳光。但是多少次我忍住了。 “那好,取49990!”就是有这么贱的人,我心里狠狠地骂。如果让我成天厚着脸皮,取悦这些男人,可能一天都活不下去。想想黑龙江妹妹的工作确也不易。 男人有钱就变坏,男人太有钱,就无所谓好坏。女人变坏就有钱,女人太坏,就无所谓金钱。男人永无休止的欲望,给了女人淫荡的空间。 现在还有谁能够保证一生一世只爱一个人。谈了恋爱,上了床,等没有感觉了,也不必谁一定要对谁负责。女人叫嚣的独立,就换来这样的境遇。而另一方面,男人结婚的时候,先问问,是不是处女。自然,破了身的就是“二手货”男人已经被调教到,婚前不会用嘴巴表示不满。婚后,一点一点让你好看。于是,满大街晃着真真假假的处女。 不如像妓女一样地活着,赤裸裸坦白自己的不贞,自己的欲望。男人不用费尽心机,想着她几点下班,几时生日,爱吃什么,情人节要怎么happy。女人实在难养,体力用在床上,钞票堆在脸上。男人常常抱怨找不到爱人不爱钱的好姑娘。老婆那里受了气,二奶又不是知冷暖的热心肠。不如开张支票,及时兑付自己的快乐。单纯讲性质,妓女、二奶,以及不再是所谓的“处女”的女人,都一样。不同的可能是人数或次数。然而,会有人跳出来,说自己是因为爱,因为感情而献身。这样的蠢话,只有自己信了。一种交易吧,只是你想得到的可能是感情,可能是机会,也可能是金钱,你不可能永远高尚。 娶,还是要娶“好人家”的姑娘。就像你有客来访,为了好看,你会铺一条干净的床单,等到晚上睡觉再揭下来,睡的到底是哪一条,就没人知道了。谁叫内容与形式总保持着一定距离。 2003。8。3 寂寞天堂 没缘由地在网上闲逛,呆呆地泡在论坛,遥对着一个个鲜活的id,傻呵呵地跟着别人同悲同喜。读取对方的同时,也将自己交付。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姐姐妹妹地叫着,嘻嘻哈哈打情骂俏,时间一晃而过。不知不觉就到了深夜。 透支我的时间,透支我的精力,不是不想睡,只恐睁着眼睛会想得太多。别说我的世界沉溺于网络,我想我要的是简单的快乐。人群里我藏着我寂寞,孤单中又放纵我的寂寞。不想说的太多,即便天使的声音也会显得苍白。只懒懒地挂在网上,谁也别管我。 记不清是多久前逛的街,半年吧,或者更长。我跟别的女孩真的有些不一样。我不喜欢逛街,想要什么自己有钱就去买,一等价钱一等货。有多少钞票就买什么档次的货。我没时间,我总是这么说,我不知道我的时间都用来做什么了。女人每天要有充足的睡眠,皮肤才会好好。而我,晚上不睡,白天累了就睡。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为自己买过漂亮衣裳,在我的记忆里,衣服从来都是妈妈买的。妈妈从来不会把妞妞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没有漂亮的包装,她就不应该怪妞妞嫁不出去。 不太爱说话,即便在qq上,即便是最好的朋友,也很少听到我在诉说什么。我习惯了沉默,学会了把快乐和大家分享,剩下的自己一个人扛。奇怪的是,我喜欢打字,我可以把键盘敲得飞快,在扛不动的时候,看着十指在键盘上飞舞是一种快乐。 不敢说阅人无数,无奈光阴总是虚度。我的朋友总是比我混得要好,局里部里的工作,年薪几万的收入。因为工资的距离,也拉开了我们生活的档次。不是我在乎她们,也不是我不懂情义,只是我所谓的小小的自尊不允许受一点委屈。不愿意让别人觉得有那样所谓高档次的朋友是我的荣耀。包括想做dj,我也知道需要常常联系,需要打打招呼,需要极力争取。即便这些年看淡了,也看开了。我还是不习惯端起酒杯说声:“多多关照!” 寂寞如我,藏着小女子的任性与执着。 听窗外寂寞的雨声,看云起云落,已经养成习惯。或许我天性中的潜能未被激发,倒客意地张扬了寂寞的一面。喧嚣如何,转眼即过。天堂寂寞,快乐如我。 我能做什么 白衣黑裤的女子,在俗世间匆匆奔走。忙,一直很忙,一直假装自己很忙。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考试,为什么工作,为什么要挂在网上,又为什么要那么忙?不停地提出问题,不停地给出答案,又不停地予以否定。自己将自己折磨得憔悴不行。 注定成不了花瓶的摆设,又不想是那种可有可无的角色,所以总是希望自己能够做点儿什么。朋友过来,很热心地帮着找房子住下,没钱了说一声,只要能帮自己总会尽力。对朋友总是很好,好到不分对错。 七月流火,太阳要挤干我的最后一滴汗。从考场出来,头晕得不行,把试卷写得满满然后交上去。应该考得不错,因为题目全是我猜中的。路过一辆无偿献血车,车上的人已经昏昏欲睡,这样热的下午,流汗已经罢了,谁还愿意为不相干的人流一次血。看着血液从自己的身体里缓缓地向外涌动,有一种释放的坦然。我能做什么?哪怕只是献一次血,只是为朋友的妹妹过一个生日,哪怕掏光了自己所有的钱,只是满足一个男人短暂的虚荣。我能做什么?能做什么呢? 有一点点熟悉的人,都知道,dj和写手是我最大的梦想。做dj用我天使的声音,做写手用我飞扬的文笔。做dj,不是放放歌就可以。做写手,不是码码字那么容易。很勤奋地努力,很辛苦地争取,在梦想触手可及的地方放弃。我能做什么,又一次悲哀地问着自己。 当领导交给我一张自荐表,特长一栏空空的,像我的记忆。我能做什么?在一个别人可望而不可求的单位里,我能做什么,难道要我写上我的声音很好听,我的文笔很干净吗?“普通话、打字。”人都有渴望被肯定,被认知的心理需求。所以单位的主任继上次演讲比赛之后,再一次找到了我。打字,既然我会打字,那就打字吧。要代表行里参加市行8月份的比赛。 我能做什么?打字?仅此而已。 天热的时候,人往往变得浮躁不堪。打扫房间,整理旧的书本试卷。翻出旧的记忆。96年度优秀团员、97年的奖学金、98年的优秀毕业生、同志演讲比赛一等奖、从小到大的毕业证书,还有红红蓝蓝的技能等级证书从何时起,我变得如此慵懒倦怠?又是从何时起消磨了我对生活,对未来,蠢蠢欲动的渴望。我能做什么?我可以把书念好,可以把班上好,可以把领导交待的任务做好。我每做一件事情,必有周到的计划,然后踏踏实实地去做。我绝不可能是那种一夜成名的角色。我不是被人宠大的,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必须自己伸手去拿。 白衣黑裤的女子在俗世间匆匆奔走,生活本非我所想象的那样。既然我选择了奔向太阳,就不能理会阳光在身后投下的阴影。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我能做什么?无论什么?只要去做。 2003。7。26 房客 一级人才飘洋过海,二级人才深圳珠海,三级人才南京上海。我学的是公共关系的,一般的小公司不可能有自己独立的公关部。所以这便决定了我不可能会留在那个与世无争的江北小城。踏上漂泊的旅程,对外面世界的渴望掩盖了内心的恐惧。 然而出来以后,才知道外面的海阔天高,几经辗转,我终于把带来的钱都折腾光了。就在我拎着箱子四处找房子的时候,是紫陌贴在门上的小纸条救了我。“此房出租,价格面议。”花园洋房,最要命的是他的窗户上,挂着我喜欢的蓝色窗帘,我简直爱死了。这样的房子我一定租不起,但至少,至少我今晚可以想办法睡在这里。 当时我真的只是这么想,哪怕就在这里睡一晚,也心满意足了。我一屁股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等它的主人回来。每当路人用奇异的目光打量我时,我立刻耸耸肩,装出一副很无奈的样子,笑笑地说:“忘带钥匙了!” 大约已经到了深夜,亮亮的车灯刺痛了我的眼睛。一辆车停在门前,一个高瘦的男人走下车。他拍拍睡梦中的我:“小妹妹,这可不是你睡觉的地方。”我揉了揉眼睛,嘟囔着说:“你怎么才回来呀!”他愣了愣,认真地看了看我的脸,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小姐,你认错人了吧?” “你是这房子的主人吗?” “是啊!”“那就没错了。我是来租房子的。” “对不起,我的房子不租给女孩子。” “那这就是你不对了,你的纸条上又没有说明,害得我等了大半夜,现在我到哪里找别的房子呢?我不管,至少你得让我睡到天亮吧!”那时的我,在紫陌的眼里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无赖。 “那你坐在门口,我怎么开门哪?”阴谋得逞了,我跟着紫陌进了他的房子。也就是在我第一脚踏进那座房子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它。但喜欢归喜欢,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在这里住一辈子。 “这里一共有三个房间,除了主卧室之外,其他的两间随你挑。” “我要有蓝色窗帘的那间。” 轻轻地推开房门,那里竟然有我想要的一切。蓝色的窗帘,蓝色的大床。蓝色的色系,让我觉得安全。只不过,房间的设计太接近婴儿房了。洗了澡,我很快就睡着了。我实在很庆幸,来到这座陌生城市的第一晚,就可以不用挤小旅馆,不用睡大街。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紫陌已经离开了。他留了钥匙和纸条给我。“房子你先住着,如果暂时找不到工作,就留下来帮我看房子,房租以后一起算。冰箱里有吃的。”就这样我走进了紫陌的房子,一住就是半年。 半年后,我已经在一家外资银行的客服部工作。我的工作用八个字就可以形容:一张笑脸,笑脸一张。我不知道是自己天生的好脾气,还是已经被工作磨得没有性子了。所以下了班,我的脸再也笑不动了。整天淡淡的没有表情。紫陌很少回来,大部分的时间是我一个人在家。 每当我看到窗口飘飞的蓝色窗帘,心中总有一股暖暖的感动。我喜欢买素色的百合插在客厅的花瓶里,好让紫陌一回家就嗅到清新的气息。我试图用各种各样的细节告诉方紫陌,这里有我的存在。 然而我做什么事都慢慢的,因为我有一种遗传性的毛病,一急燥,就会觉得透不过气来。会呼吸困难,不停地咳嗽,直至吐血,直至晕厥。所以我喜欢光着脚板在洁净的地板上走来走去。我喜欢一回家,就把胸衣的纽扣解开。这样我整个人会很轻松。我要让自己尽量减少人为的束缚,尽量让自己感觉自由。 紫陌很瘦,我认为这跟他的熬夜抽烟分不开。常在半夜听到他开门的声音,常看到他默默地站在阳台上吐着烟圈,只是烟他从不当着我的面抽。偶尔我会学着熬一些清肺滋补的汤留给他喝。虽然第二天的碗总是空的,可我也不确定他是喝掉了,还是倒掉了。方紫陌,是一个太冷的男人。有一天,紫陌对我说,房子租给我一个人太浪费了,而且连本都收不回来,所以他就把若加领了回来。其实半年来,紫陌从来没有跟我收过任何房租,他是不想我们有过多单独在一起的时间。 若加还是一个学生,差一年才毕业。可因为已经找到工作,半工半读很不容易,所以他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若加来了,二十出头的小男生实在太有活力了。把我名字好好的木子非叫成“木头呆子”我气不过要追着他打,他上窜下跳,我又不敢跑。他得意地叫嚷着:“小木子,木头呆子,你抓不到我,抓不到我!”紫陌在一旁呵呵地看着。后来我懒得跟他计较,就随他叫了。因为有了若加的关系,紫陌回来的次数多了起来。我也可以熬新鲜的汤给紫陌喝了。可这时候,若加总会大声说:“你真是个木头呆子,连熬汤都会忘了放盐。”紫陌尝了一口“嗯,真的很淡啊,也许以前喝惯了冷的,倒不觉得。”紫陌不看我,从来不看,他总在逃避着什么,令我难以捉摸。 若加忙毕业设计的那一阵,也很少回来。家里又剩下我一个。我要么光着脚,吧嗒吧嗒地走来走去,要么躺在浴缸里泡上一会儿。我喜欢洗澡,喜欢享受那个过程。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当我正泡在浴缸里的时候,一道耀眼的亮线划破了天空。电灯挣扎了几下也灭了。我想知道出了什么事。急急地从浴缸里钻出来。刚迈出两条腿,还没来得及穿衣服,脚下一滑就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我还有知觉,我想爬起来,心里一急,气回不过来,立刻咳嗽了起来。不停地咳,咳到没有办法呼吸,没有办法思考。我要死了,我真的这么想。脑子里除了恐惧就是一片空白。突然有一个人冲了进来,拿浴巾裹好我,抱我穿过客厅,把我放在我蓝色的大床上。我天生珠圆玉润,抱着我走那么长的路实在不是件轻松的事,我听到他砰砰的心跳和粗粗的鼻息。 我还是咳嗽,停不下来。他不敢离开,又不敢说话。也许他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他用他温湿的嘴唇贴在我的唇上,轻轻地吻我,帮我呼吸。跟着他的节奏,我竟然真就慢慢平复了。他是谁?若加还是紫陌?没有灯,窗帘拉着,我看不到他的脸。迷蒙的我极力想分辨他的轮廓,突然他腕上有手表发出很奇特地报时音:“宝贝,呼呼了,该睡了。”是啊,该睡了,就当它是个梦吧。他有唇印在我的额头上“宝贝睡吧!”他极小声在俯在我的耳边。 清早起来,枕边有湿湿的泪痕。紫陌坐那里吃早餐,若加不在。“木子,你应该到医院好好地检查一下!”“我?我没事的!老毛病了!”我低下了羞红的脸。是紫陌,应该是紫陌,只有紫陌才会如此深情地叫我宝贝。这是我早该想到的。 若加忙着毕业,回来的时间更少了。紫陌却常常在家陪着我。当紫陌向我求婚时,我一点儿也没有感到意外。似乎我们已经在一起过了几十年,然后还要在一起过上几十年一样。 结婚的当天,紫陌笑得很灿烂,他说我是他见过的最美的新娘。若加来的很晚,一杯一杯地罚着自己的酒。“唉,想不到啊!这么笨的木头呆子,竟然从房客变成了女主人,看来我是要彻底被扫地出门罗!” “死若加,找扁哪!”当我肉肉的拳头砸在他的手腕上时,他藏在袖口里的手表,突然叫了起来:“宝贝,呼呼了,该睡了!” “若加!”我的脑袋嗡嗡直响。 原来,那晚枕边的泪痕是因为我叫着紫陌的名字。原来是若加对紫陌摊了牌。原来,曾经有一个同样喜欢蓝色窗帘,喜欢素色百合的女孩,住在紫陌的主卧室里。原来就在他们快到走到幸福的时候,一次意外地流产,使得紫陌曾经深爱的那个女孩,以及她未出世的宝宝永远地离开了。原来紫陌一直逃避的是我身上,他曾经太熟悉的感觉。原来,我真的是若加口中那个傻得要死的木头呆子。 “宝贝,对不起,不是不爱你,只是不愿意再看见你哭泣!”若加借着酒意伏在我的耳边。我的眼泪以最幸福的姿态落进杯里。能够被一个男人如此珍爱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何况是两个这等深情的男人。 其实女人年轻时关于成功与幸福的梦想,到头来,也无非是找到一个坚实的屋檐,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人。我既然已经住进了紫陌的房子,就一定会长住下去。宝贝你放心,我会是紫陌,最温柔,最善良的妻。 黑白简约 正装的颜色往往很单调,白衣黑裤,就是我的工作服。其实白色的衬衫是用来配深色职业套装的。到了这样的天气,脱去西服,白色的衬衫就显露出来。所以常常在街上看到穿白衣黑裤的人,就以为他是我同事。 上班的时候,淡淡的妆,洁净的袖口、领口,还有职业化的微笑,已经不再陌生。久而久之黑白的颜色不止在上班时穿,它已经成了我的主打色。 选择黑色是因为我天性的懒散,黑色是数一数二的主色,也是万能的配色。一条黑色的长裤,配什么穿都合适。我从来不穿裙子,潜意识里是裙子没有裤装方便,事实上,是我不适合裙子。穿衣服的多少是与自己身材好坏成反比的。穿裙子的女人对于自身的要求是相当高的。如果不能把衣服穿出韵致来,那就不要糟蹋它了。 已经过了喜欢蓝色牛仔的年龄,然而却莫名地喜欢上了黑色,喜欢在黑色里隐埋自己不欲人知的秘密。喜欢黑色,黑色让我想起锦衣夜行的女侠,从容来去,只留下故事待人追忆。拉开我的衣橱,清一色的黑色长裤,耐磨,耐洗,耐穿。无论怎样的故事,一抹黑色,都是深沉,都不会留下痕迹。 与黑色一对比,白色的上衣就显得生动起来。当然一定要那种透亮的白,只有这样才能映出寂寞的黑。黑白辉映,白的更白,黑的更神秘,像极我的为人,既浅显普通,又捉摸不定。 万紫千红的世界里,黑白简约的我,是一道暗色。黑白的纯色,在亮丽的色彩中隐匿,直至消失。 白衣黑裤的女子匆匆行走,黑白简约,简约黑白。白晰的面庞,飞扬的黑发,张扬的是我年轻的快乐。 杜鹃鸟 -----有一种鸟叫杜鹃,听说她从来不筑巢。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这已经是我在家的最后一夜了,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就会在千山之外。可我不能把这个决定告诉我的父母,只能留下一封书信,抽身而逃。我偷偷地订好车票,早早地将生活所需打包,寄到方志恒的地址;甚至我已经在自己落脚的地方,找到了工作,只要人一过去,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不能够让我的父母知道,不能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宝贝女儿明天想逃。 长久以来,我生活在父母的羽翼僻护之下,虽然安全却没有自由。我的家是我的城堡,我被囚禁在爱里,生生世世有坐不完的牢。从家到单位,再从单位到家,两点一线是我每天必定的循环。我的父母生了一只小鸟,却无情地在鸟儿的脚上拴上了绳索,我飞不高,我哪儿也去不了。起初他们只是让我有更多呆在家的理由,才同意买了电脑。可他们千算万算,还是算漏了方志恒的出现。我困在我家的城堡,对着小小的窗口,不停地呼叫:“救救我吧,带我离开。我是一只鸟,没有天空,没有自由,我活不了。”“来吧,我借你一双翅膀,我带你越飞越高。”方志恒出现在了我近乎封闭的世界里。 且不说,他给我描绘的花花世界,即便是他的经历已经让我着迷。六朝古都的秦淮河,黄天厚土的陕北歌谣,大坂城姑娘动人的双眸,还有情比金坚的天涯海角。从上大学开始,他就在外面飘,他去过我所有想去的地方,他和我有着同样的梦想是流浪。我们的沟通已经超越了网络,穿越了时空。为了能救我离开父母坚固的城堡,我们已经蓄谋很久了。他来扬州看我的时候,给我带来了详细的行动草图。路线、时间、借口,他帮我一一想好,似乎离天堂,我们只有一步之遥。“走吧,别再犹豫。人生可以不完美,但却不能有遗恨。你是一个勇敢的姑娘,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你才会快乐。跟我走吧,我发誓我会给你幸福的!”方志恒的理由无可挑剔,公主就要跟着王子私奔了。 “妈,单位组织旅游了,你想让我带点儿什么给你呀?” “带什么,家里什么都有,你什么都别买。只是你从没出过远门,路上可得当心点儿。还晕车不?别忘了带上药。你们单位多少人去呀,昨天还一点风声都没有呢,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妈,这是单位给我们先进团员青年的福利,别人没份的。所以就不好公开讲了嘛,你别操心了,我大了,自己会当心的。” “那最好了!唉,这几天,我的心呀总是怦怦地跳,也不知道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就是担心你会出什么事?” “别乱想了妈,就两三天,我都回来了!” 我真是个天才,居然撒这样的弥天大谎,可以脸不红心不跳。也许从不说谎的人,说起谎来,亦是真实可信的。只是我一直不敢看妈的眼睛,生怕她察觉到什么来。说到妈,她可真是老了。年轻时,太过操劳,临老就显出病态来,时常胸闷,头痛,虽依然改不了的唠叨,但声音远不及前些年那般响亮了。 我很小的时候,爸在部队,家里一家老小就妈一个人照料。新媳妇过门,难免要受一些委屈,可是一个男人不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只能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第一次看到妈落泪,是在三岁的时候,虽然当时不懂事,但妈默默地流泪,默默提笔给父亲写信的样子,从此便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记忆里,然而后来才知道妈是不识字的。她所写的,是只有她自己才懂的思念呀。又要去公社上工,又要照顾年幼的我,妈常常是忙不过来的,可是无论怎样她都不会让我受半点的罪。一次午觉醒来,睁眼看不见妈,又慌又怕,张口就哭,哭累了,仍不见她,连衣裤都来不及穿,散着小辫就跑了出来,边哭边喊妈妈。当时心里就在想,妈是不是不要我了,如果妈真的不要我了,那我该怎么办。我漫无方向地在田野里奔跑,隐约听到“布谷,布谷”的鸟叫。 妈那刻正在田埂上挑土方,老远听见我的哭声,飞一般地赶来,一不留神,摔了一身的泥。蹭破的伤口还在流血,却极温柔地搂着我说:“乖乖,妈在呢?妈哪儿也没去。”可我仍止不住的哭,肆意撒娇。“乖乖,听见了吗?杜鹃鸟也在说‘不哭,不哭’呢。农忙的时候呀,妈妈不在乖乖身边,就请杜鹃鸟,照看着乖乖,杜鹃鸟呀就会告诉乖乖说‘不哭,不哭,妈妈就在身边呢!’”我真就止住了哭声,接着听到了几声清脆的鸟叫,它果真仿佛在说:“不哭,不哭。”而现在,却是我要丢下妈妈,一个人去寻找自己所谓的幸福。那当妈妈想我的时候,我又该拿什么来安慰她?想着,想着眼眶就热了。 睁眼等到天亮,我起得很早,尽量不去打扰睡梦中的父母。可是早餐却已经热热地摆上了餐桌。匆匆的梳洗过后,我只喝了口牛奶,其它的我咽不下去。出门前,我轻敲父母的房门:“妈,我走了,过两天就回来。”声音噎在喉咙里,根本不敢让妈听到。隔着房门,我给妈妈重重地磕了一头。 把自己交给了未知的旅途,任由巅簸的客车带我驶离生我养我的土地。和方志恒在约定的地点碰头,相伴一直往北走。也是春季农忙时分,一路新鲜的绿色,让我减少了几分对未知世界的恐惧。又听“不哭,不哭!”的杜鹃鸟鸣,声声入耳。 “你知道这是什么鸟在叫吗?”我想给方志恒讲那个杜鹃鸟不哭的故事。 “这都不知道,是杜鹃呀!”不想,后座的一位老者应道。 “看你是从城里来的吧,难怪不认识这鸟,人都说这鸟狠心,生了蛋自己不筑巢,扔在别人窝里,不闻不问,可是谁知道她的伤心事呢?想当初,她也是一位好妈妈,生了一堆儿女,每天累死累活,可是没一个孩子知道妈妈的苦心。妈妈生病想喝一口水,都没人倒!于是妈妈伤透了心,就化作了一只鸟,一只杜鹃鸟,从此,她再也不筑巢,生了蛋,也不孵。成天叫着‘不管,不管’其实不是她不想管,是不敢管,怕再伤心哪!” 热的眼眶,蓄了泪,不知不觉地滚下来,吓了方志恒一跳。“你怎么了?” “对不起,我想回家!” “什么?你不要自由啦!” 比起母亲的辛苦,自己的自由又算得了什么呢?“乖乖,不哭,不哭,妈妈在呢,妈妈哪儿也不去!”一个女子,可以没有爱情,没有婚姻,乃至没有子女,可她不能没有的是母亲。不要让所有的母亲都化成伤透心的杜鹃鸟,不要让她们都声声泣血地叫着“不管,不管!” “鹃啊,你回来了?累了吧!妈给你做好吃的!”眼泪要偷偷地擦掉。家是我坚固且温暖的城堡,也许收拢着翅膀的鸟儿不可能海阔天高,但至少,至少,我的妈妈不会变成杜鹃鸟。 2003。5。23 来生有约 曾经有一点动心 我的生活已经十分平淡了,过往的一切都已随着厚厚的日记被烧得一干二净。我差点儿连自己都丢了,好久才找回来。 寂寞总是乘着夜色而来,关了房门,里面是我的世界。深夜,电话响得很犹豫,我接过来,是陌生又神秘的号码。 “喂!”记忆模糊。“喂!”渐而清楚。“喂!”尽管心跳有些提速,但还是很容易就听出了他的声音。 “你知道我是谁吗?” “知道!” “那你就说出我的名字。” “谢子飞,谢子飞。你是谢子飞!” 我肯定这只是一个意外。然而当谢子飞的声音再一次在我耳边,真真切切地回响的时候,十九岁,夹杂着海风的,咸咸的记忆又一路吹了回来。 “丫头,我在西安呢,你有男朋友了吧?” “你为什么还要给我打电话?” “你说呢?” “我不知道。”事实上我是害怕,害怕他说出什么来,是我所不能承受的。 也许谢子飞的感情,已经不是说一句爱或不爱,就能一笔而过的。它已经清清楚楚地刻在了我青春的痕迹里。 刚从学校毕业的十九岁,为了不再给家里增添负担,我放弃了继续升学的念头。十九岁的女孩,像菜市里脱水的蔬菜,没有工作。深深的自卑将自己蜷成个刺猬,让人一碰就痛。父母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实在不忍心让爱我的人着急,所以我总是默默地隐忍着。每天,每天,我一个人在家,无聊地开着收音机。谢子飞的名字,就是在这个时候飘进我的耳朵里的。那是一则交友的信息,他说他是一个兵,他说,他是一名光荣的海军。自小在部队长大的我,对穿军装的人,有着莫明的好感。何况他又是一名海军,蓝天、大海、还有军港的夜,是多么浪漫的故事啊。我给他写了信。十九岁的女孩要的不是爱情,她只是需要有人来关怀,只是想要有个人来听她倾诉心中的无奈。 很快,他就回了信。他是一名巡逻在海防线上的特种兵,每个星期他们的船只能靠岸一次,所以他的信都是爬在甲板上写的。他给我描绘了大海的波澜壮阔,他带我领略了大海复杂多变的心情。他送我海上日出的照片,那是他熬了好几个晚上才辛苦拍到的。他的船只要一靠岸,就会追问通讯兵,有没有他的信。他说,海上的日子其实很苦,但看我的信是一种享受,所以海上的日子再苦,他也不觉得。他把我的信,都极仔细地收在一个盒子里,他说那是他最宝贵的东西。 从此,写信、等信、看信,成了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事情。 频繁的书信联络了感情,不知从何时起,他居然省掉了陈妍的“陈”字。他说,很想听我的声音。我对声音的要求一向很高,起初迷张信哲,也是因为他的声音干净清爽,我喜欢。我常常也会对着镜子,自己跟自己说话,沉醉在自己天使一般的嗓音里。我没有朋友,确切地说,我客意地回避着朋友。我不喜欢别人过多地干涉我的事情。我会微笑,我很有礼貌,但我却始终想一个人呆着。所以我开始并不同意,然而,我承认,他让我动了心。 好久没有你的信,好久没有人陪我谈心 从陌生到熟悉的距离一直是个谜,可谜的答案却很容易。爱不是一个字,说说就可以。我们小心翼翼地靠近对方,直到肯定彼此都用了情。年轻的心贴近的时候,会又暖又温馨。他说会好好保护我,他说不会让我伤心,他甚至说不管我长什么样子,他今生今世只要我一个。这时我会慌乱着说自己不够好,细数着自己种种的缺点,说如果有来生,一定要做一个顶顶美丽,顶顶善良,顶顶优秀的女孩子。是他则会问我一个很奇怪的问题,说如果有来生,我变得那么好了,还愿不愿意,认识他,跟他做朋友。我说“愿意的,来生不管你变成什么,我都会找到你,然后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两个小孩子就这样隔着蓝天,隔着瀚海,用文字和声音谈着恋爱。 他一直说要趁下次探家回来见一见我,说实话,我一直很担心自己的样子。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因为我在乎,所以我介意。他回来的时候,我也一直躲着不肯见他。直到他许了我两辈子的爱情。 他喜欢叫我“丫头”他常常说我很傻。他说“丫头你知道吗?我们巡逻在海防线上,随时都有可能被邻国当作间谍抓起来,然后严刑拷打,甚至送掉性命。”即使侥幸逃了命,也要接受特别的任务去危险的地方勘察敌情。就在他回来前几天的实战训练时,发生了意外,他因病未能参加,而他的战友替了他。结果,他眼睁睁地看着战友倒了下去。“也许下一个就是我,探家归队之后,我们就要去执行一项特殊任务了。我不想在我死之前都不能见到我最心爱的人。”我找不到理由怀疑他,抱着电话偷偷哭了一宿。我决定去见他,无论怎样。 依然记得他的背影,果然高高瘦瘦,穿着迷彩立在站台。因为我不喜欢等人,所以一定要看到对方先到了才安心。隔着马路远远望他,心中有太多的感慨。我知道他是立刻要走的,在这里停下,只是为了看我一眼。这一眼,好便好了,不好了,就是永远的失去。我定了定神,努力很轻松地走过去说:“hi!等人吗?我就是那个女孩。”却不敢抬眼看他的脸,生怕看到失望的眼神,会让我不自在。他笑笑说:“你终于来了,可是我就要走了。”只是一面,他上车离开。 从此谢子飞便没了踪影。莫非年轻的爱就真的容易变。好久没有你的信,好久没有人陪我谈心。怀念你说的每一句,那已是昨天夜空里的星星。家乡的午夜也特别冷清,一个女孩和一颗思念的心。也许你只是要浪漫的感情,不要紧,对我说,我不会很伤心。一定是我不够美丽,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理由。从此,劝自己断了奢念。 听说我爱的人,他结了婚 再听到谢子飞的消息,已经是几年以后了。十九岁的青涩早已退去,来来往往我已经有新的恋情。关于谢子飞的记忆,只剩下十九岁的日记。可他的家还在这里,所以无论他飘到哪里,每年春节他都会回家。大年三十的晚上,他都会回来,也会给我打个电话。我约了他见面,关于来生我没有把握。 见面也只剩沉默。 “丫头,你好吗?” “丫头,我现在在上海,我经结婚了。” “丫头,记得我们曾经的约定吗?别忘了!今生我已经没有资格再说什么了,等来世吧,来世我一定好好补偿你。” “你可不可以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你可不可以让我过我想要的生活?你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些年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你到底做了些什么?”他不回答,用沉默杀死时间。 “那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求你对我说,‘你不爱我!’” “什么?” “我要你对我说,你不爱我!这样,我死了,你也会放了我。” “不!”他的拒绝,我不知道到底代表了什么。 “我求求你,求你告诉我,你不爱我,这样我才会彻底地解脱,才会彻底地拥有新的生活,你不可以对我这样折磨!” “如果我这样说,你能开心一点,那么好吧。‘我不爱你!’”我依然不敢看他的眼睛,我感受到他的难过。我怕我突然心软了,宁愿永远受这样的折磨。 我把所有的信退还给他,以为从此可以没有牵挂。我以为我会哭的,可是眼泪在眼眶里,开成亮丽的花。 且行且珍惜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只能且行且珍惜。来生的约定随着日记化作了飞灰,荡在都市混浊的空气里。 “谢子飞,真的是你吗?” “丫头,外面坏人多,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呀,千万不要给人骗了。” “你真的结婚了吗?” “真的。” “那你为什么还要给我打电话?” “唉我只能告诉你我现在在西安。” 他一定去过很多地方,他的口音里夹杂着上海话、普通话、西安话,当然也有他改不了的扬州方言。 “丫头,你知道吗?其实是我配不上你呀!很多的事是我不想让你知道啊!”“你不会知道,当年我归队后,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受了重伤,在医院昏迷了一个月。醒了以后,胳膊不能动,不能写信,也不能打电话。你会不知道,我的连长为了救我,自己从山坡上摔了下去,结果牺牲了。为了报答他,我撑起了他的家,娶了比我大六岁的她。你也不会知道,为了这个决定,我放弃了自己的感情,辜负了父母,辜负了你。可是丫头,今生我已经死过一次了,现在的命是我们连长给的,我只是用他的命,去还他的债啊!所以,原谅我负了你,因为你答应过,即便我们错过了今生,还有来生的约定啊! 我不知道人是不是真的有来生,但今生已经如此,我们能做的只有且行且珍惜。 2003。5。21 飞 有一个地方叫天堂,有一个愿望叫流浪,有一种快乐的幸福叫飞翔。 我是一枚叶子,长在一棵南方的树上。冬去春来,从新绿到嫩芽,我一点点茁壮成长。在南方温润的空气中,我像其它千千万万的树叶一样,日复一日的光合作用,让我慢慢地感受到人生的美好。我想我的一生可能也就这样了,也没有什么太多的梦想,只想长成一枚翠绿翠绿的叶子,自由地呼吸,自由地歌唱。 鸟是我所认识的最聪明,最可爱,最见多识广的朋友。它常常落在树干上给我讲故事,给我讲它南来北往种种的见闻。渐渐地我知道了雪花的洁白、沙漠的空旷,还知道了大海的浩瀚远不及天空的辽阔,它是鸟儿的家乡,它让鸟儿有了飞翔的翅膀。渐渐地我感动心中有一种蠢蠢欲动的渴望。 似乎离开家乡变得越得越来容易。像叶子离开了树梢,在风中轻轻地飘荡。听过太多的故事,都在讲一个女孩,挎着双肩的包包就开始流浪。她有一头长发,黑而亮。她有一张笑脸,洁净清爽。她静静地享受着上苍所赐予的生命,不轻易放弃任何一副匆匆而过的风景。她喜欢流浪,正像我喜欢飞翔。我想我是爱上了这个女孩,我想我愿意跟着她去流浪。 我央求着鸟儿带我去找到这个女孩,鸟儿摇头说我只是一枚叶子,离开了枝头就面临着死亡。如果说有一个地方叫天堂,有一个愿望叫流浪,有一种快乐的幸福叫飞翔,那么请让我快乐吧。 鸟儿答应我时,眼里含着泪光,我知道它是爱我的。它轻轻地把我衔在口中,展开双翅,带我飞翔。我听到风从我耳边掠过,我看到大海连着沙漠。鸟儿常常问我,说将来会怎样?将来,如果我找到了那个女孩,请让我作她的一枚书签,夹在她最普通的一本书里,让她翻书时会想起我当时青翠的模样。如果我永远也找不到那个女孩,请带我飞回到当初的树梢上,像其它千千万万的树叶一样,以绝美的姿态,凌空一跃,回到泥土的怀抱,化作来年的一场春雨。 鸟儿不知疲倦地带着我飞了很远很远。还是没能追上那个流浪的女孩。秋天的时候它带我回到了那株孕育我的南方的树。它轻轻地张开了嘴巴,又含着泪,看我一点点地往下坠。 如果说有一个地方叫天堂,有一个愿望叫流浪,那我也曾经拥有过一种幸福,是快乐的飞翔。我要飞翔,哪怕没有坚硬的翅膀,我要歌唱哪怕没有人为我鼓掌。 2003。5。4 陈严氏 爸姓陈,妈姓严,古时女子嫁到夫嫁,以夫姓冠之,故而在古代妈就会理所应当地被称为“陈严氏” 烈日当空,酷暑难熬,一群半大的小子,光着身子在河里戏水。一个小姑娘,十三四岁,白衣黑裤,打着一把小洋伞,长长的大辫子垂在胸前,远远地走了过来。汗澿澿的脸红朴朴的,像苹果一样好看,那就是我妈。妈刚走到河堤,就被那群半大小子泼了一身水。“谁家的小媳妇噢!”小子们都跟着起哄。“讨厌!”妈急了脸,又因为怕生,只好低头而过。“别闹了,别闹了,人家要上外婆家,弄湿了,还怎么去呀?”最小的一个小子看不过去了。那就是我爸。结果那一群孩子等妈走后,就全冲爸来了。这是我能想象到的爸和妈见面的最美的场景。多年以后,爸还时常把这段讲给我听,我想从那时起,妈就对爸有了好感。 妈一定是爱着爸的,所以当媒人来提亲时,妈没有反对。那是冬天,爸留着二八开的头,胸前戴着毛主席像章,一个大口罩被塞到了棉袄里面。妈梳了两条大辫子,胸前一条,身后一条。卷卷的刘海,圆圆的脸。虽然当时的订婚照都拍得一样。可妈这样的姑娘在那时也应该是一美女吧。那一年,妈十八,爸十七。拍了照,爸就走了,去了部队,一走就是十年。 生我的时候妈已经二十九了。爸还在部队,两个人过着牛郎织女的日子。做媳妇的哪能不受委屈,可是妈又不能让爸知道。我小时候什么记忆都没有了,可是妈拿着笔在爸照片背后写字的样子,我一生都忘不掉。我那时个子还很矮,愣愣地站在门槛上,看妈妈拿着笔,写着什么,小孩子对笔充满了好奇,当我走过去,想让妈教我写字时,却发现妈在哭。妈只是哭甚至她都没有理我。后来我才知道,妈是外公家的老大,很早就上工了,其实,她是不识几个字的。她在照片背后歪歪斜斜的几个字,是一个女人对男人所有的相思。 妈是聪明且好强的,她感觉不能再这么下去,便带着我去部队找爸了。一个农村妇女,几乎目不识丁,所有的都替她担心,包括爸。可是妈却说,鼻子底下有嘴呀。我不知道她是怎样找到爸爸的。总之找到爸爸之后,妈就常常笑了。 爸是家中的独子,而我是个女孩,所以没能为夫家传宗接代,可能是旧时女人最大的悲哀。于是妈四十岁的时候生了弟弟。而妈却一天一天地老下去。我看着就心疼。我只遗传了她的固执,而没有遗传她的聪明与美丽。所以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好女儿,还常常让妈着急。最让妈放心不下的,还是这么大的姑娘居然还没嫁出去。 “妈,你急什么?你不也是28才嫁的吗?” “可我十八就跟你爸订了婚,你怎么说?” “妈,十年哪,你就不怕我爸在外面找更好的,不要你呀?” “他当年那么穷,谁愿意呀?” “那你怎么愿意的?” “订都订了,不愿意怎么办,我也后悔呢,如果没订,就没你这个讨厌丫头了。” “妈,你看我长那么丑,谁肯要啊?” “我闺女一点也不错,就是懒!就是不听我的话。” “妈,就算不是太丑,那咱家这么穷,谁肯要我啊?” “哼,你是女孩家,娶回去是过日子的。只要人好不就行了?买咱家猪,又不买咱家圈。” “妈,你把我当猪啊?” 妈真的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像她这样的女人最善良的想法,是希望自己的儿女都能够有一个好的归宿,可是女儿已经长大了,女儿也像一样有自己想法,可是女儿却永远不会成为她那样的陈严氏。 2003。5。4 有个朋友叫赵洵 起初到论坛上发贴子,只是一种舒怀的方式。只是单纯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有没有人看,并不太介意。可是常常看到有个人在固执地跟贴,似乎她每篇都看,似乎她对我有那么一点点欣赏。那个人就是赵洵。很多人都以为赵洵是男生,可是从她的跟贴中不难看出,她温婉细腻的地方,所以赵洵是女孩,这是我从一开始便认定了的。 真正认识赵洵要从一次电台的直播节目算起。主持人找我去做嘉宾,那个节目是要接热线的,我并没有想到会真的有什么人打电话进来。真的,似乎我的朋友并不多。赵洵是第一个打电话进来的,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女孩的声音很好听。她说她常常看我的贴子,但她并不肯说自己的名字。当说自己姓“赵”时,我猜到那就是赵洵。我感觉自己当时的状态还不错,不知道听的人会有什么反应。总之下了节目,我们就这样熟了起来。 从网络到电话到见面,赵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真实的自己。她喜欢说:“妞,我并不漂亮,而且我怕我会吓到你的。”我说:“我也是啊!”然后就笑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见面了。其实,我倒挺喜欢那种小巧可爱的女孩子。温温柔柔惹人顿生怜爱,像我这样的人才是应该躲远一点的。 那天零星有一点雨,赵洵先到的。我走过去。“是赵洵吗?”“是陈妍吗?”我们笑笑,我们见面了。赵洵是一个很有自己想法的女孩子,外柔内刚的气质,使得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且很情绪化,虽然年纪不小,可是依然天真,依然可爱。她说要买电脑,于是满街地去找资料。她说要辞掉工作,竟在新工作没有把握时,开诚布公地对老板说。 她说要到江都工作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点难受。因为我的朋友本来就不多,一点点自私吧,我希望朋友都不要离开我。可是谁又能够说离开不是一件好事呢?换一个环境,换一个心情。如今赵洵已经去了江都工作,虽然她常常说欣赏我,可是她可能不知道,我真的很佩服她的勇气。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说到做到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放弃眼前的利益,而为了所谓的理想去努力的,可是赵洵做了。她坦诚地对待身边所有的人,高兴和不高兴她都会跟你说。 赵洵其实是很浪漫的,她会弹吉他,吉他是我喜欢的乐器。虽然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大学男生会弹吉他,可是赵洵会。阳光明媚的下午,她坐在自家的院子里,抱着吉他,轻轻地唱。另外赵洵的声音也是很好的,所以听赵洵弹唱是一种享受。如果你以为一个会弹吉他,会唱歌的女孩子,她的爱情会很容易,那么你就错了。我说了赵洵是一个很浪漫的人,所以我想她要的感情一定很纯粹,是为了爱而爱,决不可能是勉强凑合的。 我常说“我不结婚了,我不嫁人了。”赵洵会说:“我才不信,你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怎么可能会少了感情。”也许她说的对,对于婚姻我有自己的理解,可能是我天生冷血吧,很多的事,放在自己心里就好,说出来也没有意义。然而赵洵不一样,她绝对是一个懂得生活热爱生活的人。这样的女孩子,一旦爱了,那必定是真真切切,铭心刻骨的。 不知道赵洵在江都过得怎么样了。也不知道以后会有什么样的人有福气和这么好的女孩生活在一起。 2003。5。4 说 单位里分来一个实习生。主任说我们年纪相当,比较容易沟通,就把那个小女孩交给了我。其实我也是个小孩子,进单位不过一年多,我自己也不知道应该教她点儿什么,开始就让她在旁边看着。不曾想她就真的一口一个“师傅”地叫了起来。 也许是我很有亲和力,所以一天下来她就跟我很熟了,我到哪儿,她就跟我到哪儿。一起上班,一起吃饭,甚至连去厕所她也要粘着我。不忙的时候,她还喜欢靠在我身上,说舒服。她的话很多,从早到晚嘴巴一刻不停地说。下班之后她还要拉我到街上吃东西,并不固定是一个人付帐,谁有钱就谁请客。吃完了,坐一坐,聊一聊。她说喜欢和我两个人单独相处,她说我脾气很好。一来二去,我们真的是无话不说了。 她比我小四岁,有通常小女生的张扬与青涩。这并不是她的第一份工作,言谈之中渐露她日趋成熟的思想。 两个女孩子在一起,自然而然就会谈到感情的话题。她说她很想谈恋爱,她说要找一个高大英俊,鼻梁挺挺,皮肤白白的男孩子。她也是生得珠圆玉润的那种,所以每当我说自己不漂亮,又长得胖,所以很难嫁的时候,她也是恨得牙痒痒的,发誓一定要减肥。她家的条件很好,是平常扬州人家小家碧玉的女子。所以她说自己没有什么野心,也许一生就这样了。所以她喜欢逛街,像所有女孩一样喜欢买衣服,买化妆品。而我不一样,从小我就知道不管自己要什么,都得自个儿伸手去拿,因为没有任何人会帮助你。所以对我而言,生存是首要的。而时尚我离它很远很远。 她也很坦白地告诉我,说我的确很胖,很土,说她不敢带我上街,可是我却并不惹人生厌,至少她喜欢和我在一起。我逗她,笑着问:“那照你这么说,我这一样一个‘盘子’不靓,‘条子’不顺的穷光蛋,岂不是不会有人喜欢,那我还不如死了算了。”不想,她竟很认真地告诉我,没有女人会剩下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是男人比女人多。而我,如果有一个男人爱上了我,那就一定会是真的爱我。因为正如我所说,我没钱,没身材,没脸蛋。所以他不会是为了得到而得到。至于那些有钱又漂亮的女孩,或是漂亮没有钱的,又或是有钱不漂亮的女孩,男人说喜欢她都可能是,为了得到而得到,只有我这样的,男人才是被我真正地打动。也许是因为我的声音,也许是因为我的文采,也或许只是因为我的心。 “为了得到而得到!”我真的没有想到,这样的话会从她的嘴里讲出来。因为我总认为她还很小。这个问题实在不适合我们来探讨,当然你不能说她说的没有道理,可是她真的太小了,她只是按照人表面的样子来想问题,而没有看到人本来的一面。她不知道,其实有时候对于男人来说,晚上熄了灯,所有的女人都是一样的。漂亮的女人是用来养眼的,就像漂亮的衣服可以挂在橱窗,而真正穿在身上的衣服即便是自己不满意,可你还是会穿。所有美丽的装饰只不过是给女人一个好的卖相,而男人会揭开层层精美的包装,他所需要的只是里面实用的东西。他说爱你,可能并不是因为他真的爱你,而是他需要你。就像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说过的,只有那些他不喜欢的女孩子,才会很轻易地说出那三个字,因为无论对方接不接受,他都不会有任何损失,而让他真正动心的女孩子,他是永远不会开口讲的,那是他要放在心里珍藏的。我不想对那个孩子说这样话,不是因为粗鄙,而是太过沉重。她还是个孩子,不要让她过早地承受,不管她是真的单纯还是懵懂,我希望就让她保持现在的样子。生活往往是很残忍的,而我也曾经天真。 一个女人是一株既娇美又坚韧的盆栽,没有爱来灌溉,只会让她在渴求中死去。她需要的是一片爱的土壤,好让她更加妩媚芬芳,而不是爱的汪洋,将她埋葬。没有爱的女人是可悲的,而只沉醉于爱里的女人是可耻的。 她让我赶快去找一个男朋友,好好地把自己嫁掉,因为她相信一个真正爱我的人不会是“为了得到而得到”她想得太过简单,如果一个女人因爱而嫁,那是最好,可如果只是为单纯嫁人而嫁,那一定不是我的初衷。随缘吧!爱与不爱,其实已经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你生活的状态。而此刻,我想要一个朋友多过于想要一个恋人。 2003。4。26 人为什么要结婚 有段时间,我问身边所有的人,同样的一个问题。“人为什么要结婚?”也许是我苛刻,总之没有人的答案令我满意。人为什么要结婚,到底为什么呢? 我总以为一个人也可以生活得很好。没有人管着,束缚的自己才能够得到真正的自由。我以后的“家”可以什么都没有,但有三件是必须的。一张很大很柔软的床,让我在身心俱疲的时候,可以呆呆地躺在上面想心事。浴室里要一个很大很宽的浴缸,让我可以干净地洗掉过往,擦拭昨天。阳台的门窗全镶上玻璃,透明的。最好房间是在顶楼,让我一眼就能看到很远很远。我要等夜幕初降,伏在栏杆上,看风吹起我的长发。 转眼间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朋友们的喜讯接踵而至。再没有人陪我逛街,陪我疯跑,陪我傻笑。也因为女孩已经长大,原本熟悉的朋友渐渐疏远起来,再没人敢拍着我的肩膀叫“兄弟”难道我已经只剩下婚姻这条最后的退路了吗?不,我绝不妥协。 我固执地坚信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却忘记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寂寞”的东西。当你无视它的时候,它很委琐地蜷在角落。当你在某个黯然神伤的夜晚,无意间触碰到它的时候,会惊讶它竟然大得如此不着边际。 一个人独自行走在这条叫“人生”的路上,难免是充满着艰辛和波折的。人无完人,你不可能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走完所有的路且一帆风顺。这就需要有人来帮你分担,有人来为你排遣你所谓的寂寞。一杯清茶,几盅薄酒,不知不觉月已上了树梢头,影已移去院墙后,朋友轻扯你的衣袖,话再投机也有告辞的时候。勿念意犹未尽,莫求秉烛长谈,朋友就是朋友。若跨越了朋友的边限,想再回头已找不回当日外乐的时候。 人为什么要结婚呢?为了让你在孤单的时候不再感到孤单;为了让你在匆匆赶路的同时,领略人生的美景;为了让你更加清楚地区分什么是快乐,什么是忧愁。不敢说,可以永远做对方的眼睛带他(她)看到幸福的光明。至少在彼此需要帮助的时候,你会义不容辞地伸出双手,拉他(她)一把。替他(她)拭去身上的尘土,再端详他(她)惊恐万分的脸,傻傻地笑着说:“没啥,没啥!” 我绝对不会是那种让对方一见钟情的女子,我相信真挚的感情一定都是磨出来的。有人说,好的女人是男人的一所学校,何尝好的男人不是女人的一位导师呢? 人为什么要结婚?抛开所有物欲的杂质之外,应该是一个纯净的答案。这个答案如佛偈,不可说,不能说,一说就破。 (2003-4-2) 不做你的伴娘 看她一脸幸福小女人的模样,就催她早点把“事儿”办了,省得在我面前晃眼。她却说不急,因为她要找我作伴娘。我就和她大开玩笑:“那你可要等了,至少等我瘦两圈再说,否则现在伴娘纱根本穿不进。要是我误了你的好事,你嫁不出去,那我这罪可就大了。所以为了不让你的幸福毁在我的手上,我保证从今晚我就开始减肥。”她一面发狠地要撕我的嘴,一面咯咯笑个不停。“真的,我说真的,到时候,你可一定要做我的伴娘啊!”其实,我真的已经不敢奢望,能够看到自己穿上婚纱的模样,可是能穿上伴娘纱也好啊,然而很多话埋在心里一直没有讲,如果可以的话,helen请别让我做你的伴娘。 只要是有一点点能力的父母,都会尽力地为自己的孩子划一条,他们认为的最精美的人生轨迹。我和helen就是这样的孩子。 helen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从小学算起,我们至少已经认识了十五年。真正使我们走到一起是在中学的时候。因为我们以前是同一所学校的,因为我们回家可以同路,所以一不小心我们就做了朋友。那个时候,她是班长加班花,成绩好,人缘好。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她。而我只是一个班里可有可无的小人物。甚至连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那样优秀的女孩会愿意跟我做朋友。 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helen的话,那就应该是“柔”其实她也并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大美女,只是她从来不会发脾气,从来不会生气,不会使小性。她说话的声音很温柔,她笑起来的样子很温柔,连她跑步的时候都很温柔。所以那个时候追她的人就很多,虽然只是十几岁的小男生,可是已经懂得用送花,送卡片来表达爱慕之心。而我青春的花却早早地遭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严寒。我的心沉默着、孤单着、阴郁着,不会有人喜欢我,就连那些接近我的小男生,都是为了能多听一些helen的事。因为全班都知道我是helen最好的朋友。只不过,她是一个公主,我是一个贫女。就像小说中描写的陪衬人一样,我的存在只是为了更好地显示出她的优秀。 毕业时,她升了重点高中,我则逃到了一所中专学校。以后的三年,我比较努力,她也一样,虽然同在一座城市,可大家都忙,所以我们更多的是靠书信联系。19岁的夏天,我从中专毕业,面临着就业的压力,而她去了南京的一所警校。她走的两年内,我曾经很担心她这样软弱的女孩,穿上警服会是什么样子,那些体能测试她是否能够通过。她说她在跑3000米的时候,全部只有两个女孩坚持了下来,她是其中的一个,她也想放弃,可是她来这里是做什么的呢?她不是来玩,也不是来疗养的,是来学习的,所以她坚持了下来。 之间也有很多男孩喜欢过她,可是她当年心里在的结一直没有解开,所以她把所有的感情拒之门外。在一次意外中,当她孤身在外,茫然无措时,一个男孩终于走进了她的世界。她给我的信,字字句句讲着她的恋情,我能读出她的甜蜜和担忧。她是家中的独生女,而那个男孩不可能分配在扬州工作,所以这样的感情从一开始就遭到了她父母的坚决反对。 那段时间她在父母和男友之间周旋得很辛苦。有时候人在公安局实习,心已经飞到了几百公里以外。每个周末她和那个男孩,都要想尽办法见上一面。曾经,他前脚刚走,她就坐车跟在他后面,然后坐早一班的车,往返几百公里,只为提前赶到对方的车站,再见他一面。见完之后,自己再一个人坐车回来。听完这个故事,我真的被打动了,我从来不知道我柔弱的朋友,对于爱情竟也会如此的执著。也可以说,是通过这件事,才使我真正有了爱与被爱的勇气。因为helen是我最好的朋友,她那么困难都没有放弃,为什么我要一次又一次对摆在面前的感情视而不见呢?我真的希望他们最终能够说服父母有一个好的结果。可是事与愿违,她的做法不仅没有化解父母强硬的态度,相反她受到父母从未有过的限制。在这样的高压下,她和那个男孩都想要退却了。如果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那是最痛苦的煎熬。所以我写下了一封长信,告诉她我曾经是多么多么地羡慕她,羡慕她可以得到那么多男孩的欣赏。羡慕她的成绩优异,仕途顺利。可是我现在已经学会把握自己的幸福和爱情,所以我劝她不要轻易放弃,当然最后的愿望也是希望,她能够拥有自己真正的快乐。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这封信使她又有了坚持的勇气。然后她的父母却在第一时间找到了我,因为他们发现了我给她写的这封信,他们说,作为朋友应该鼓励她好好学习,安心工作,而不是怂恿她去谈什么没有结果的恋爱。浪费精力和财力。 简单的友情掺杂了太多世俗的眼光,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其实,我们都只是小孩子,两个想要快乐,想要幸福,想要爱情的小孩子。为了这封信的事情,她和他的父母也发生了争吵。所以我也退却了,告诉自己,helen的感情事,我不要再过问。我知道我真的不应该这么想,这样对她,对我们的友情都不公平,可这件事,的确在我心里扎下了一根刺,它会在我想开口的一瞬间,狠狠地扎痛我。也正是因为这封信,她父母可能对我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儿意见。 最后她还是跟那个男孩分开了,是她自己先提出来的。而我曾经唯一的感情也以失败告终。其实,helen正好与我相反,是那种外柔内刚型的女孩,她在任何时候都会有自己的主见,朋友是她用来倾诉的,而很少用来征询意见。她说自己没有野心,她更需要是的一个安定的环境,一个和睦的家庭。她或许看重家人比朋友更多一些。而我虽然看起来很坚强,但内心却恰恰是最需要朋友的安慰和鼓励。所以我很少会用语言来告诉对方自己的境遇,只习惯把小眼一眯,笑笑地说:“没事儿,没事儿!”我是一个会看重朋友比家人更多的人。 helen现在的工作是人人羡慕的公务员,她终于按她父母的愿望走出了一条精彩人生轨迹,而我的任性与叛逆,则让我成了一个出轨的点,一直“混”得不够理想,所以我很少会主动找她,虽然我知道,只要找她办的事,她一定会很尽心地帮忙。可是我不想让自己和她的家人觉得,有她这样的朋友是我的荣耀,这样无形之中会贬低自己。不要笑我的坚强任性,其实每个人都有她内心真实的想法,朋友是需要相互尊重的。至少我很看重别人对我的尊重,同样也会很尊重我的朋友。 helen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是有人爱的,这一点我从来不怀疑。所以她现在身边又有一个很好的男孩子。她已经带我见过了,从眉眼之间,我相信他们应该是很适合,这会是她最好的一个,也是最后的一个。她让我做她的伴娘,可结婚毕竟是人生的大事,她的父母也一定为她物色好了最合适的人选。我不想说什么“你快乐,我就幸福”之类很飘渺的话,可我是真的愿意看她得到幸福的,无论怎么helen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当你真的穿上婚纱的那天,我会把最美最真的祝福送到你的身旁,只是,请别再让我做你的伴娘。 2003。3。21 自言自语 心情总是很糟糕,烦恼悄悄地围上来,挥之不掉。依然独自行走,依然形影相吊。几经挣扎,几经磨难,我明白已经无路可逃。我说丑女为妞,我说我自己过的不算太好,我说我想要张开翅膀越飞越高。写过一点酸酸楚楚的文字,见过一些形形色色的人物,流过几串咸咸淡淡的眼泪,听过几句不好不坏的赞美。可是这一切又能说明什么呢? 长长的夜,睡不着,泡一杯咖啡,苦苦地熬。屋里只有电脑的荧光屏发出淡蓝的光。这个时候寂寞将我整个人抽得很空很空。所有的心事像秋天里的枯草,横七竖八地堵在心里,发出腐烂的味道,还有一根根芒刺,扎得你明明很痛,又说不清痛在何处。 在感情面前,我已经分不清真假,辨不出是非,想就这样依赖自己的感觉,可是我的内心却以什么都感觉不到。我不再是我自己,不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不再留长发,不再有牵挂,我是操不起那一生一世的心哪!转眼春天又到,扑面的风沙打上我的脸颊,迷蒙我的双眼,生疼生疼。突然有一点向往当年迷路的时候,虽然没有方向,可就是喜欢夜晚,荡在宽宽的马路中央。虽然几年的奔忙销磨了当年想飞的欲望。可是年轻的心依然渴望着飞翔。 工作、学历、家庭、背景还要看你漂不漂亮。这都是你人生的砝码,压在你幸福的天平上,忽上忽下。说什么进取,谈什么向上。无非是希望自己能够过得好些,再好些。女人有女人的悲哀,男人有男人的无奈,谁也不可能一世逍遥。也并非迷恋上网,只是自己一个独处的时候多了,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对着电脑可以说的很多,对方是谁已不重要。就算寂寞大到不着边际,也不愿意轻易拿别人填补自己的空虚。星星都睡了的夜里,拨一个明知无人会接的电话,听那边的铃声一遍一遍地拷问自己的孤寂。也许感性的女人会很累,也许是因为自己有太多不能忘记。 每天的工作做完了又来,单调重复得令人生厌。洗一张干净的脸,扬一张青春的脸,再笑一张动人的脸。我还要生活,还要去等待自己的快乐。如果可以请别再对我说:“你是一个好姑娘!”如果可以请你伸出双手为我鼓掌。妞妞不做弱者,生命需要阳光。 2003。3。13 当你在最美丽时遇见了谁 “当你在最美丽时遇见了谁?”朵而曾经有一个广告就是这样说的。很早就想写这样的题目,可是一直没有勇气,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一个美女。可是一个女子真正属于青春年少的时间不会很多,所以今天依然无缘美丽的我写下这个故事,送给自己,也送给所有和我有着同样心情的女孩们。 ――当你在最美丽时遇见了谁 整个春天都泡在雨水里,湿的;整个心情都浸在回忆里,郁闷着。我已经想不到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可以让自己快乐。今天单位办公室主任打电话给我,让我准备一篇稿子参加整个在市的演讲比赛。我这个人运气也不是很好,也没有路子,所以一般好事都不会论到我的。我想单位在选人的时候一定做了一番挣扎。因为我的声音和我样貌实在难以和谐,也许这次是真的找不到更好的人选了。其实如果那天台下坐的人都瞎子的话,那第一名一定非我莫属,因为论文采,论声音,我是无可挑剔的。可是美丽是女人的一张牌,一张走到哪里都可以畅通无阻的王牌,而这张牌我没有。虽然平时大大咧咧,一样的过活,可是碰到露脸的机会就不行了。我介意,我当然介意,我怎么会不介意。我也是个心思细密,慧质兰馨的女子啊! 日子在平淡的工作和一天天紧张的排练中渡过。因为这次的比赛是全市辖区所有的单位都会参加,所以单位里的领导都十分重视。他们在听过了我的稿子之后,大加赞赏。然而称赞之后,他们又将我从头到脚看了个遍。最后主任语重心长对我说:“你应该知道,这次你是代表我们整个支行的形象,可你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能上台呢?头发要做,眉毛要修,还有衣服”天哪,这只是演讲比赛又不是选美。我已经24岁了,依然素面朝天,依然还做着年少轻狂的梦。我向来是一个很固执的人,我觉得一个人重要的活出自我,我不喜欢给自己加很多的束缚,如果觉得我不好,可以不选我呀。所以我不会轻易不会为任何人改变的。最后行里派了一个有很多大赛经验的男同事专门给我强化训练。 比赛的当天,我们在下班后又一起将稿子过了一遍。最后他也是双手抱在胸前,看了我很久。“不行,你这个样子,一定要换,不然不可能给评委好的印象,这会影响你最后的得分。”他在比赛前的一个小时把我押进了一个美容中心。然后特意关照那个女店主要把我弄得漂亮一点。 我第一次走进化妆间,坐在镜子前,我仔细地端详。其实我长得并不难看,只是我从来不会修饰自己,甚至说我客意不去在乎自己的容颜,我可以让头发乱着,衣服皱着,眉毛散着,目光暗着。如果说每个女孩都是一抹颜色的话,那我想我一定不是那笔亮色,我只是别人的布景,或许是黑的,也可能是灰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可以让自己这样丑下去,令人生厌。 虽说有点儿勉为其难,可是化妆师还是在很专业地打磨我的脸,头发被拉直了,修成了规整的形状,就连我的小发夹,在经过化妆师的点缀之后,夹在我头发也显得格外有味道。她告诉我,其实我是那种属于甜美型的女孩,妆应该走清纯的样子的,不能够化得很重,何况一个平日不化妆的人,只要一点点修饰效果已经很好了。由于我的职业以及要参加的演讲比赛,最好还要在清纯中显出端庄来。因为我的肤质和发质都很好,所以在这样一个美女批发中心,我是容易就能够变得美丽的。我感觉她的手在我脸上游走,我闻到淡淡的脂粉气息。这应该是一双制造过很多美女的手吧。我实在不敢想,女人美丽的脸是要每天花大量时间,不厌其烦地来呵护的。她还不停地夸我的皮肤好,连粉底都可以省了。就这样耗了我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终于我要以新的面目示人了。 看着完工后的自己,我不觉得比以前的样子好多少,可是化妆师却似乎非常满意。当她带我走出化妆间的时候,我看到那个坐着等我的男孩,眼中闪过一丝微妙的光。虽然只是一瞬间的,可是我还是在一个男人的眼光中得到了肯定。不管怎么样,能被他人肯定就是今天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比赛开始,轮到我的时候,我藏好小女子的任性,拿出淑女的样子来,一颦一笑,有模有样。我知道论声音,论文采,至少在今天的会场,我是无人可比的。更加上今天我不小心抽到了一张叫“美丽”的牌。所以那个比赛的结果对我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站在我自己的舞台上,用心地展示自己,然后陶醉地听台下掌声如潮。最后我获得了唯一的一个一等奖,我所有的努力都没白费,也没有让当初选择我的人失望。 一直都在傻傻的想,当我最美丽的时候我会遇见谁呢?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因为谁都不可能预知未来的日子,也因为我还没有真正地美丽过。其实每个女孩都是美丽的,尽管她可能不屑,也可能不愿意站在人前炫耀她的美丽;尽管她没有把自己修饰得精致得像个工艺品;尽管她没有姣好的容颜,含情的双眸,柔软的细腰,也没有如丝的长发在风里飘。可是她的一个低吟浅笑,她的一个欲语还羞,不知你可曾看到。 当我在最美丽的时候会遇见谁呢?无论是谁都好,就像花儿开得再美也不招摇,悄悄地吐露芬芳,默默地诉说衷肠,有缘的人哪,才能看到。 2003。3。8 思念 思念是一杯热茶 一点一点消失的温度让我害怕; 思念是一口深井 经不起你朝朝暮暮的汲取。 思念是一颗魔豆 稍不留神,就长成参天的豆树,撑破你梦幻的天空。 思念是一个谎子 你只是把他修剪成你要的样子,囚在心里。 你用思念欺骗别人,欺骗自己 竟还厚颜无耻地说什么忠贞不渝。 2003。2。18 小人物之女 爸爸17岁参军去了部队,从此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当然还有我的命运。否则,他现在一定在农村做着支书或是村长的小官,而我这时也早已经是孩子他妈了。 十四年前,我们举家从部队迁回了扬州,也就开始了悲惨的少年生活。一直以为爸爸是那种唯唯喏喏的男人,拿不起,放不下,一辈子窝在这个小地方没有出息。所以少年时代的我很叛逆,就是不听他的话。爸爸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可我却是个女孩。爷爷奶奶想抱孙子的愿望,会时常困绕着他。爸爸是个孝子,于是在我13岁那年的冬天,我有了一个弟弟。那时爸爸已经40岁了,妈妈住院的时候,他在医院里跑来跑去,突然之间人老了很多,不知情的人都以为,他是在为孙子忙活儿。 随着弟弟的出生,我小小的心灵里变得更加阴暗。我觉得老天对我太不公平。作为一个女子,他已经剥夺了我许多做女子的快乐,可是,现在他连我唯一的父爱和母爱也要分一半给别人。一夜一夜,我泣不成声。 我不愿意把我有弟弟的事情告诉我的同学,我的老师。“你怎么还会有个弟弟?”我再也不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因为我是新中国第一代的独生子女。可想而知,那时不管别人对我好或不好,我都是抗拒的。学习成绩的一落千丈,自然也不言而喻。本来我的理想很单纯,上所好学校,找一份好工作,嫁一个好男人。可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一心想要早早地离开那个家,远远地躲开我的父母,躲开所有认识我的人。 爸爸,我一直都瞧不起他,因为他很没用。在他的心里家装得太多了,我理想中的父亲的威严,正直,坚强,开明且具男子气概的。可是我爸爸很琐碎,很平常,很没有野心。如果说父亲是女儿的第一个情人,那么可以说,爸爸不是我喜欢的那种豪情万丈的男人。真正对爸爸有所了解,是一次我在家里收拾旧东西,无意中翻到他以前档案的复印件。从那里我看到了爸爸的过去,那时的他是一个多么年轻有为的热血青年。一个从农村来到部队的苦孩子,没有文化,没有技术,他拼命努力,换来的是档案资料里一句句肯定的赞美。他今天所得到一切,都是自己心血的付出。他没有任何人的帮助,他靠的只有自己。当他妈妈结婚时,已经28岁了,而那时妈妈已经在老家等了他十年。捧着爸爸的“过去”我感慨万千,原来爸爸和我一样也是一个不懂得表达爱的人。他不是不想争名夺利,他不是不想升官发财,只是他在名利与家庭之间选择了后者。他没有野心,他只是想自己爱的孩子们能够健健康康地成长,快快乐乐地生活。 现在我的爸爸,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官。在外面要看别人的脸色,受别人的闲气。回到家里,还有一双不省心的儿女。他没有能力为我提供更好的条件。走出校门以后,我经历了很长一段苦闷的时间,终于找到了一份自己比较喜欢的工作,可是爸爸却一直认为那是我一生中最愚蠢的决定,我知道,他是都想我去考公务员,找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本来我真的可以像我其他同学一样,按照家里的意思,上一所好学校,然后托张三,拜李四,找一份部里或局里的好工作,朝九晚五,做一名人人羡慕的公务员。工资高,福利好,还有很多旅游,进修的机会。再然后,就是找一个门当户对,有家有业,知根知底的好人家,嫁了。可是我没有。 倔强的我,不想成为家里的负担,不想做寄生阶级,所以我开始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那时候,我要常常上夜班。我上班的时候,他下班,我下班的时候,他上班。所以一个星期我们也碰不到一面。我真的没有办法跟他沟通,没有办法告诉他,我最想要的是自由。一只关在笼中的鸟儿,纵然锦衣玉食,也会活活闷死的。公务员是很好,可是我不想看那些人势利的嘴脸,不要听他们道貌岸然的金玉良言。什么社会主义,国家政体,什么党的领导,中央号召这一切的一切,对于我这个小女子来说,是太过沉重的责任。我要真实,如果让我微笑着,去说我言不由衷的话,那是一种谋杀。让我坐自己不适合的位置,既糟蹋了自己也糟蹋了那个位置。那么多人醉心名利,或许只有手中握着权力的时候,才能感觉自己的价值。只有自己有了权势,才能呼风唤雨。可是爸爸,你别忘记了,从小你就从没有对我说过,做人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乘人之危,可以媚上欺下,可狐假虎威,可以拿着鸡毛当令剑。你只教给了我,做人必须诚实善良,勇敢正直,宽容大方,有礼有节,是非分明。爸爸,人心险恶,我想我不适合在你所期望的政界,谋一份轻松的差事。 我一直想离开家,也有很多南方的朋友请我过去,天空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如果我过得好,我不会回来,如果我过得不好,我更不会回来。可是我一直下不了决心。对我而言,亲情更多的是一种债,一种倾尽所有,也难以偿还的债。我每长大一点,爸爸就老一点,我就感觉这种债也愈加沉重一点。所以我还是辞掉了我原先的工作,到了爸爸介绍的那个外表光鲜,里面阴暗的地方,拿着一点可怜的工资,半死不活地过日子。 人说,父爱如山,可是我更觉得,爸爸像一堵墙,不管有什么事,他都会第一个站出来,走在最前面,为我们这个家挡风挡雨。有时,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就会想,如果有一天,那堵墙不在了,我又会怎么样?以我的性格,我一定会变得很沉沦,我是一个不懂理表达爱的人,所有的心疼我只会一一收在心里。可是当我把眼泪擦干,我就会以异常的坚强站起来,为别人遮风挡雨。女人的坚强都是被逼出来的。 我已经23岁了,我的父母已经老了,我的弟弟还很小,我能为这个家做些什么呢?我不愿意别人看到我内心的软弱,所以我只会无数次地,用冷漠去伤害我最亲最爱的人。我家庭不富裕,我的爸爸无权无势也没有钱。所以,他不能让我过上大富大贵的好日子。他常常说,如果你是个男孩就好了,这样我就可以放心地让你去飞了。可谁让你只是一个女孩子呀!是的,我只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小女子,是一个平常小人物的女儿。有着自己的梦想,有着自己的愿望。 父爱如山,恩情似债,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这个小人物的女儿透不气来! 留鸟 秋天的时候,我看到我的朋友们都忙着收拾行囊,他们对我说,要飞到很远很远的南方。那里四季鲜花绽放,那里每天都有明媚的阳光。他们又说自己是候鸟注定了一生漂泊,从北到南,又从南到北。 我不知道南方的天空是否是天堂,我只关心我能不能将幸福同我爱的人分享。我爱的他,有深邃的眼眸,有明净的心灵,还有婉转的声音。当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深沉地爱上他,虽然他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也会离开这里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当他再一次拍着翅膀,我心里有忍不住的伤。 “为什么你要走呢?” “因为我是一只候鸟,南北迁徙是我一生的宿命。在这里过冬,我会死的。” “那你带我一起走吧!” “我连自己都不知道未来在哪里,又怎么让你陪我一块儿受苦呢?” “可是你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吗?” “正是因为知道才不能带你走。” “那明年春天,你还会回来吗?” “明年,也许吧!我和你不一样,你是这里守候的留鸟,而我却没有巢。也许只有等你真正地走出家门之后,你才能完全明白我吧。” 虽然不舍得,可是在冬天到来之前,他还是飞走了。而我却要在冬天里耐着寂寞,受着严寒,等待春天的到来。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是一只候鸟,也有坚硬的翅膀勇敢地搏击风浪。为什么同样是鸟有的注定漂泊,而有的却要在一个巢里老死一生。 冬天很快就会过去的,可是当候鸟的时候,还会不会有他的影子。 这只留鸟的故事很平淡,但我却想了很久。要过年了,所有在外漂泊的人只要有可能,谁不愿意回家看看。因为电脑病毒的关系很久没有登录校友录了,今天看到上面的留言,很是感慨。我的同学们今天春节都要从四面八方赶回来,他们都说要聚一聚。他们是一群候鸟,而我却在这座城市里悄无声息地长大。曾经我也有很多飞扬的梦,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只候鸟,我一定是要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的。为此我以往我种种的挣扎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伤害到我最亲的父母。看着他们一天天地老去,我感觉到自己的责任的沉重。他们并不求你为他们做什么,他们的心愿只是希望你留在他们的身边,他们要看着你风风光光地嫁人,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孔子曰:父母在,不远游。可见古人的苦心了。 其实留鸟也好,候鸟也罢,总有一天我还是会张开飞翔的翅膀,带着梦想一同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你还好吗 他离开后的几年里,我常常幻想着我们再一次相见的场景。我甚至想着有一天,他会突然来敲我的门,开门后,我定定地立在门口百感交集。然后我冲过去,紧紧地拥抱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诉说这些年来,我的思念我的坚持。从此,他便会留在我的身边,我们心手相连直到永远。 可是他走之后,没有给我任何只字片语。他了解我,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死心地离去。忘记或是想念,这是我每天都要问自己的问题。我还是守着当初的承诺:第一个踏进我房间的男人,便会是我永远的爱人。日子如流水一般,心像一面明镜什么都明白,什么都不在意。当然也没有任何人踏进过我小小的天地。 情人节的第二天。阳光已在前一天极尽了妩媚,而这一天它有些倦怠。我休息,一个人闲着。一边尝着香浓的牛奶巧克力,一边荡在热闹的马路上,满街都是昨夜玫瑰的芬芳。又是一个情人节,又是自己给自己买巧克力。今年吃的是德芙,去年好像是金帝,那明年,明年应该换换新口味了。一路上,甜甜蜜蜜的小女生显然还沉浸在爱的世界里,年轻真好啊!年轻就是让人羡慕。我这样想着,这样傻傻地笑着。 又看到熟悉的kfc,坐进我固定的靠窗的位置,还正是闲着不如在这里泡一个下午想想未来,想想过去。年纪不小,又不愿取悦于人的我该怎样把自己嫁掉呢?我正托着腮装淑女,何况仔细去看,我应该算个美女吧,至少不是那么面目可憎吧。远远地我看到一个人过了马路正朝我这个方向走来,也就是远远地瞟了一眼,也许那个头儿,那走路的姿势,总觉得有点儿似曾相识,于是就多看了两眼。可没想到第二眼,第三眼,是越看越熟悉。他已经推了门进来了已经要了东西坐下已经在吃了已经要吃完了,我眼巴巴地看着,我知道自己没有认错,是他,是他! 眼泪就快掉下来,可是我还坐着一动不动。我是多么想再他一面,多么想看看他,听他说一小会儿话。他已经站起身来,要离开了。如果此刻我再坐着不动,可能他又要消失了。 “尹聿!”他的名字很不好听,叫起来很别扭。所以我相信那个时候,在kfc的大厅里没有第二个叫“尹聿”的人。他回头,看到我了。我尽量让自己笑着,把所有的心潮澎湃,把所有的相思等待,都压在心底。“小妍”他微微叫我的名字,如同隔世。 “真巧啊!”他笑得极不自然,从他的眼波中,我读到了愧疚,读到了无奈,也读到了他心底的感慨。曾经可以连性命都交付的人就站在眼前,怎么能够无动于衷呢? “你瘦了,不过变好看了。” “因为我要让自己嫁出去呀。” “怎么,你还没结婚吗?” “怎么,我已经老到这种地步了吗?” “不会,你是一个好女孩,应该会有很多人爱你才对。” “可是不是光有爱就可以过日子的。”我讲话一惯的风格就是每一句似乎都不着边,可是懂的人,就会知道,每一句都钉在他的心窝里。 “我老了是吗?”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比我大七岁,这些年的风雨让他更显得有些老。 “男人是越老越值钱呀!” “你的头发?” “剪了,已经很多年了。”我一直认为只有长发的女孩才能称得上美女,所以不管怎么样,我都舍不得剪掉自己的青丝秀发。而他也知道,只有当我生活中遭遇到变故的时,我才会痛下决心改变。 我没有冲上去抱着他哭。也不敢问他是不是已经有了妻子儿女。我怕他说有,因为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当然不会好受。可我更怕他说没有,三十好几的男人,还在外面漂泊。如果没有人会像我这样去爱他,欣赏他,那我会更加心疼。我们就这样对坐了很久,最好我问他“如果我给你一个提问的机会,那你最想问我什么?” “你还好吗?”他抬起头,盯着我的脸,很认真,很真挚问我“你还好吗?” 分开了那么久,好容易见了一面,他没有问我工作是否顺利,朋友是否不错,生活是否快乐。甚至,他没有问我,在这许多年里,我的心有没有爱或被爱过。他只是问我还好吗?他知道这一个问题的答案,足以回答他心中所有的疑虑。 “好,好!我一切都好!”我怎么能够说“不好”来让他为我担心着急。 “你呢?你好不好呢?” “好,我也好挺好的。” 人说缘分是早就注定的,你所做的一切,你所有的遭遇只是为了不断地接近他,只至能和他在一起。可我们只是有份无缘的人,那上天为什么要让我遇见他。也许,也许只是为了让我再问“你还好吗?” 2003。1。29 手语 一首歌,一个朋友,一个段经历。这三个不相干的片断加在一起,只会让我想起两个字――“手语” 孟庭苇曾经有一首手语的歌。第一次听到是一个男孩子在电话里唱给我听的。“当我开口声音就会消失空气里。要如何告诉你,早已原谅你,只是不能亲口说出我依然爱你。你不要哭泣好吗?不要再哭泣,我用双手紧紧拥抱你。”当一个女孩因车祸失去了说话的能力,面对自己的爱人,有口却难言,她只有给他深情的拥抱了。“我喜欢你,我爱你!”现在的人已经可以毫无顾忌地,对心爱的人坦露心扉。可是对于想说又说不出来的人,他们该用怎样的方式来表达呢? 我从前有一个要好的朋友,她的父母都是聋哑人。从小她就生活在一个无声的世界里。因为她父母的聋哑不是先天性的,所以她是正常的。可想而知,一个能说话的人,每天要对着不能说话的父母,那种滋味不会好受。所以她要比我们所有的同龄女孩都成熟。因为跟她家住得近,关系又好,所以我常常去她家找她。她们家房子在一楼,光线也不好。有时,明明看到她家里有人,可是无论我怎样敲门,就是没人理。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假如这时敲门的不是我,而是他们没有带钥匙的女儿,那她又该怎么办呢?她的妈妈完全不识字,她爸爸是念过聋哑学校的,所以如果他需要和我交流,他就会用笔和纸。只是他们没有正常听说的能力,所以他们完全不懂语法,写出来的文字也幼稚可笑。去的次数多了,我也明白一些最简单的手语,在与他们相处的过程,他们都对我很友好。中学毕业以后,她就辍学了。小小的她怎么能撑起一个家。暑假的时候,她还常来我家,可是我那时完全担心着自己以后的命运,几乎没有留意到她的感受。一晃五年过去了,我已经搬了家,再也没有见过我的这位朋友。只是听妈妈说过,一次在菜场看到她驼背的爸爸,还是很激动地用双手和她打招呼。刚刚从学校出来的时候,曾经到报社实习。那个时候,站在新闻大楼的顶上,我以为我可以做一名好的记者。手中的纸笔就是我正义的权力。在实习期间我出入过各种大场合,都没有激动过。五月份的时候,有一个助残日的活动,我的指导老师指派我到扬州聋盲学校采访。我采访的那个男孩,显得很害羞,他是由他的老师陪着在教室里接受我的采访的。男孩红着的脸显得很清秀,他几乎没有看我,只是盯着他老师的手。他的老师告诉我,他家里的条件很不好,他来这里学习也是费了很多周折。而他所能学到的也只不过是缝纫一类基础的生活技能。当我问到他以为想做什么时,他的回答是不知道。真的,我想那应该是他真实的回答。关于未来,真的不是像媒体上说的那么好,以后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他老师还告诉我,其实这些孩子有的也不是全聋,只是一个封闭的日子久了,也不愿意开口说话了。走出教室的时候,我的指导老师问我做记者是不是很有意思,可以看到那么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我点头笑了笑。其实,那一刻我心里真的有些酸。回来之后,我用一贯的陈氏煽情文风完成了一篇歌功颂德的文章,这也是我在实习期间写的最后一篇文章。不过这却让我明白了,做为一名优秀的记者我还差得很远。我还没有不要脸加不要命的精神。 常常有人(包括我)在抱怨,说自己的生活总不如意。可是换个角度去想,比起那些生命有缺憾的人,我们四肢健全,耳聪目明,实在已经幸福太多太多了。莫说什么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也许我们可以不要过多去想“我会得到什么”而是应该问问自己“我能做什么?”对自己负责,对生命负责,不累及他人的人生才是有价值的。能独立坚强的生存下去的人生,就是值得喝采的。 说忘记――写在新年之一 “你是一个好女孩,我一定不会忘记你。”他临走时这样告诉我。可我却不信,我知道他会以快的速度忘掉我这个“好人”因为我也会尽快忘了他。当很久以前的朋友打电话来向我问好的时候,我总是心怀感激。友情的种子,你播种的是爱心,收获的也自然是甘霖。可是感激归感激,感激过后,我还是找不到随手抄下的电话和地址。就像我的qq,上网的时候我会开着他,对方加我为好友的时候,我也会接受,只是自己一般不会加对方。聊过一次之后也许就将此人永远忘记。所以可以说我有很多朋友,又可以说我没有朋友。不是我冷血,也不是我无情,其实,于其被别人在心底里反反复复地怀念或憎恨,不如让对方彻底忘了你。 事实上,我是一个记性很好的人,会记得每一个从我身边经过的人。正是因为如此我也会清楚地记得每个打击对我伤害。点点回忆伤害打击多过欢乐的甜蜜。一颗小小的心,又能装得了多少的忧郁,不如学着忘记。这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算你我再次相遇,我们也能一笑泯了恩仇。 曾经有很多人都喜欢向我诉说,这使我学会了倾听。我这样一个俗世的女子,背负不起太多的秘密。曾经我什么都想问个明白,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究根问底。而当我知道答案后,又会对当初的执著后悔不已。常常把自己想成一只蜗牛,再坚硬的壳也掩饰不了自己内心的软弱。每受到一次伤害,我就用刀在自己的壳上划一条深深的伤痕。结果,可怜的蜗牛伤痕累累,滴血不止,恨不能立刻去死。长久以往,自己给自己的伤害要远比外在伤害大的多。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学着遗忘呢? 每个人一开始的杯子里都是一样的纯净水。只不过是自己在杯中加了太多的苦和痛,那就只能自己来品尝这杯苦酒。路是自己选的,日子也是自己要过的。甜蜜和苦涩只有一步之遥。 爱的背后是什么?爱的背后不是恨,而是漠不关心。因为恨要比忘记容易。曾经铭心刻骨的人,你可以当他不存在,你可以在心中不泛任何涟漪。这才足以让他死心离去。2002年已经过去了,在崭新的2003的这个时候,我真的希望别人忘了我,也不愿自己的名字再被任何人提及。2003。1。19 结婚证 早上刚刚上班就看见一个女孩急急地赶来,她说昨天她先生的银行卡被atm柜员机吞了,让我帮她把卡取出来。可是我们行里有明确的规定,取卡只能本人自己带身份证来领取,他人不可以代办。 “那是我丈夫的卡,我把两个人的身份证都带来了,为什么不能取?”女孩不解。 “对不起,这是我们的规定,何况我并不能证明那个人就是你先生。”我礼貌地回答。 “这是我们的结婚证,这足以证明他是我先生了吧。”女孩很坚持。 “为储户保密,是银行基本的职业操守。而且就算这卡是你丈夫的,如果他并不想你替他代取,而迁怒到我们银行,引起你们的家庭纠纷,这就不好了。请你谅解。”我也有我的立场。 “那我打电话给他。”女孩一面红着脸把她的结婚证递给我,一面拨通了手机。 结婚证?!我接过她递给我的一个小红本子。老实说我以前从没有见过结婚证是什么样子的。打开那个小红本子,看到照片上一男一女靠在一起,默契地微笑,好甜蜜。我留意到签发的日期是今年的元月六号。他们显然是一对新婚夫妇。我想,他们在拍这张照片的时候应该是相爱着的吧,否则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合怎么能够笑得那么灿烂。看到这样的照片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把卡给她呢?结婚证应该是有两本的,女孩带来的应该是属于她的那一本,因为在持证人的一栏里是她自己的名字。 结婚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情啊,原本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竟可以用两个小红本联系到一起。以此为证,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盯着那本结婚证我看了很久,一半是因为好奇,一半是因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因为那个女孩是和我同龄的。难道我已经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吗?可是为什么我还找不到一个可以爱的人呢?我羡慕那些可以结婚的人,我祝福所有的女孩都能有自己幸福的婚姻。但是我也很清楚地知道,以我的性格是难嫁掉的。虽然看起来,我脾气很好,宽容善良又温顺,可是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只有我自己知道。当我听到别人对我评价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很有才华”时,我真的感觉难以忍受。难道我写文章只是因为,让别人赞美我吗?我不是傻子,什么是真心地祝福,什么是敷衍地塘塞,什么又是曲意地嘲笑,我心里知道,比谁都知道。只是我已经学会不再去说,不再有勇气拍案而起,大叫一声:“本姑娘不干了!”然后重重地摔门,再忿忿地走掉。我已经老了,已经老了。我写作只是因为我觉得没有人可以诉说,只是因为多半的时候,我有的只是寂寞。但我始终觉得结婚还离我很遥远,结婚于我可能是永远靠不了的岸吧。 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我依然会行走在感情以外,也许这对我和对我身边的人都好。 2003。1。11 会飞的猫 早晨醒来,满屋的凌乱,脑袋很晕,眼睛很乏。睡一会儿,再睡一会儿,太冷了。虽然缩在被子里,还是感觉到风像小刀一般,在我的肌肤上划下一道道的伤口。如果有可能,我宁愿就这样躺着,让棉被一点一点吸干我身体全部的温度。我的手脚冰凉,我的脑子凌乱一片。 失去的永远不会回来。很久没有流过眼泪,眼眶已经干涸。不是因为没有悲伤,而是习惯把所有的波涛汹涌都在压在心底。每夜都要熬到很晚才睡,否则躺上床上,又会忍不住地想起过从前。放一把火烧掉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屈辱,却无法洗去记忆。又一次次发疯似的在以前的灰烬里,翻找旧日的伤,看它一遍遍地流血,受它一遍遍地折磨。别人,别人只要看到外面的光鲜就好了,又何必拿解剖后血淋淋的自己出来吓人。 我要怎么办?无数次在梦里我问过自己这样的问题。又无数次,我闭上眼睛就会看见一只会飞的猫。从来处来,到去处去。放逐了自己,不再等任何拯救。那是一只会飞的猫,被关在黑暗里。苦熬着冬日每一个孤独又寂寥的夜晚。偶尔睁开惊恐的眼,感觉到从鼻腔里呼出的一丝温热。一觉醒来,不知道她是该为这又一次的新生感到悲哀,还是窃喜。 总说,苦尽自会甘来,也说,春暖便会花开。可是她被在黑暗里,束缚她的不仅是无边的黑暗,还有身上沉重的锁链。任凭她叫嚣,任凭她撕咬,任凭她残忍地伤害自己。挣不脱,逃不掉。每天定时送来的一小块腐肉就是她全部的食粮。她已经奄奄一息,她已经失去了生存的能力。疾病、死亡、灾难随时威胁着她。黑暗里一个孤单的侧影越拉越长,一只会飞的猫,低下头,流着泪,舔自己七零八落的翅膀。她的眼睛透着蓝色的光,她的世界是死寂的绝望。北风从唯一的窗口吹进来,吹竖起她浑身脏乱的猫毛。 猫儿哀怨的眼神烙在我睡梦里。她何尝不想抖一抖翅膀,鼓起一飞冲天的胆量。她何尝不愿挣脱锁链,拥抱春天明媚的阳光。敏感而脆弱,任性又执著,要么她狠狠心,整个扯下背后飞翔的翅膀,去享受黑暗,做一只没有翅膀的猫。要么,用眼泪来疗伤,放下自尊与倔强,每天吃一小块腐肉,等养好了翅膀,便可以展翅飞翔。放弃或是飞翔,猫儿挣扎着没有方向。为什么她是一只猫又让她长出一双翅膀,注定要昼伏夜出,在人间穿梭,又注定要一生一世渴望飞翔。 我要飞翔,哪怕没有坚硬的翅膀。 2003。1。5 躲进被窝 我已经有意识了,应该是醒了吧,我能听到外面下雨的声音。冬天,又下雨,好冷。躲在被窝里,我把双手拢在胸前,双腿收到心口,整个人缩成像虾米一样的钩儿。据说,那是婴儿的睡觉方式,是那种对现实感到恐惧的人才会用的方式。 虽然我已经醒了,可我就是要赖在床上。天气一冷,整个人会很懒。到了年底,单位的事会很多,很忙。每天说不完的“你好、再见、对不起”笑僵在脸上,没有生气。空调已经很旧了,而我的位置是离它最远的,所以我总是冷。 可能是每天都对着电脑的缘故,我的小眼睛很疼。下了班之后坐在电脑前,什么灵感也没有。可是不对着电脑,又提笔忘字,我没有办法写作。这个月的稿子还没写,我真的已经很懒了。 睡觉的时候,我把自己裹得很紧。白天所有经历的事情都会在我脑子里闪现,见过的人,说过的话。以前发生过的事情,也一遍遍地让我的伤口疼了又疼。像一只被剥了壳的蜗牛,失去所有坚强的保护,血淋淋地好可怜,好无助。只有躲进被窝,把自己裹得紧紧的,不让任何人看到这只被剥了壳的蜗牛。 冬天的夜里,缩进冰冷的被窝,没有人可以为我取暖。我想我是孤单的,也可能会一直这样孤单下去。并不是我客意地封闭自己,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了沉默。今天我妈还有一个热心的同事,带着一个男孩到我的柜台上来相亲。真是可笑,我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我没有看那个男孩,多半我还是害羞,在感情的故事里,我不喜欢这样的方式,只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就肯定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当然人家也不可能看上我。后来妈一再追问,我只能推托,可她却翻了脸,我没有办法,只好再次沉默。我不善争执,但我十分固执,只要自己认定的事,输也要输得彻底。 “有谁孤单却不期盼一个梦想的伴,相依相偎相知,爱得又美又暖”可还是要感情和缘分的。躲在被窝里,想着自己一路的艰辛,想着想着就哭了。常常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感到自己眼角还挂着昨天的泪滴,偷偷地流泪,再偷偷地把眼泪擦去。生活不垂青弱者,不相信眼泪。 闹钟告诉我已经是上午八点,起吗?先伸出一只脚感受一下外面的温度,还是好冷!冷的空气从脚底的缝隙里冲进来,让我的手脚冰凉,让我可怜的小心冰凉。等等,再等等。缩进被窝,浑身不停战栗。这样的冬天,又加上下雨,我哪儿也不想去,只想静静地躺着,不吃不喝,一睡百年。至少只要我在被窝里,就是安全管它外面什么天气。可惜我不是美人,就算睡了一千年,也等不到自己的王子。所以,起吧! 冷的时候我可还躲进被窝,伤的时候我又要往哪里躲?不要说我敏感又脆弱,经过了那么多,我已经无法再对你诉说。好冷啊! 20021220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十九岁,该是一个女孩青春烂漫的季节,可是家庭的关系让女孩早早地结束了学生时代。十九岁的夏天,是女孩灰色的夏天。走出了校门,就意味着溶入社会,可是她能够做什么呢?她什么也不会啊!一次又一次地跑人才市场,一次次地面试失败,让她知难而退。  “小姐,你的学历这么低,你会做什么呢?你有什么特长吗?”“你什么经验也没有,那我们公司还要花钱培养你。我们只是小公司,没有这么多学习的机会。”一次次地打击让她动了最坏的念头。她不想再成为家里的负担,社会的负担。 那个时候,女孩有一台收音机,很旧的,是熊猫牌的。她调好台,每天晚上19:30她准时打开它,听一个节目。那是她每天最幸福的30分钟。那个节目的名字叫行走的风景是镇江广播电台的一档文学节目,主持人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雪曼。女孩每天准时收听,在主持人甜美的嗓音里寻找文字的快乐。夏天过得很快,女孩的工作还是没有着落。女孩开始尝试写作,虽然她并没有太好的基础,可是她有一颗善感的心,她用笔记录着所有的感觉。那年夏天也是她的同学要高考的夏天,于是她提笔写了一篇文章,寄给了那个叫雪曼的主持人。 清楚地记得那是6月19日,女孩和往常一样打开收音机听节目。熟悉的片头音乐响起来。 “走进高三,就走进了迷蒙的雨季。在今天的青春专页里我们要一起欣赏到,扬州一位叫小妍的文友,给大家带来的文章。”在节目开始的预告中,她欣喜地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小小的小孩今天你有没有哭,是否朋友都已经离去,留下了你一个孤单。漂亮的小孩今天你有没有哭,是否弄脏了干净的衣服,却找不到人可以倾诉”这首叫做小小的小孩的歌就是她文章的背景音乐。雪曼用她的声音,完美地演绎了她的文章。虽然那只是一幅匆匆行走的风景,却带给了女孩从未有过的自信。她感叹原来电台dj的声音不止是甜美,还有这般穿透人心的力量。 “相信自己迎接希望,因为它就在你努力伸伸手就能够得着的地方。”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点出了女孩所有的希望。她开始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了,十九岁的夏天,女孩不再是灰色的。 女孩原本是聪明的,又有了明确的目标,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努力了。她抓住自己普通话和音质很都好的优势,到一家传呼台应骋,结果被录取了。三班倒的工作很辛苦,特别上夜班的时候,三声应铃,十五秒之内,你一定要接,否则那就是失误。女孩肯吃苦,声音好听,业绩也一直名列前茅,所以女孩在寻呼界做得很出色。一年的时间她就已经从一名普通的员工升到领班的位置。这个期间,因为工作也因为搬家,她不能再收听到行走的风景。可是她没有放弃,一边继续写作,一边自修大学的课程。又一边听收音机,学习每个主持人的主持风格。 时间流逝,三年就这样过去了。女孩完成了她大学专科的课程,开始继续报考本科。当她听说社会人员也可以考普通话等级的时候,她又成了第一批报考的学生。又一次偶然,她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电台的网址。当她浏览网页的时候,看到了很多她熟悉的主持人。很快,女孩一篇又一篇的文章发在那个网站上,得到了一些朋友的关注。在朋友支持之下,第一次她做了那个网站文学版的版主;第一次她的文章在网络中,被各个文学网站推荐;第一次她踏进她想往的电台,录了一期属于自己的节目;又是第一次,她走进直播室,面对面地和她喜欢的主持人一同主持节目。 直播室和她想像得差不多,片头音乐响起来的时候,她有一点紧张。主持人戴耳麦,对着话筒,已经开始向收音机旁的朋友介绍她。她有点儿不知所措,可是她看见主持人在微笑着看着她,用眼神示意她说:“别怕!” 看着主持人熟练操作着电脑和播音仪器,她心里偷偷地在想,也许有一天,我也可以像她一样。到底是经验不足,准备也不够充分,一个小时的节目,她有些吃力。主持人始终微笑着,并没有责怪她的意思。倒是她自己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这一次直播,她看到了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她决心继续努力。 又是一个三年过去了,二十五岁的女孩,已经是一家电台小有名气的dj。她的节目叫寂寞dj,她说只有享受过寂寞的人,才会懂得热爱生活。每当夜幕降临,她像以前自己喜欢的那个主持人一样,戴上耳麦,轻轻把话筒的音道打开,用自己的声音,用自己的心灵,去和收音机旁的朋友一起分享所有的快乐和忧伤。dj是寂寞的,因为要做一名优秀的dj,就必须有自己的风格。可是,在寂寞背后,dj又是幸福的,因为寂寞的他们,会将自己的声音通过电波,款款送入到每一个收音机旁,静候的心灵。她常常会讲自己的故事给年轻的朋友听,她愿意告诉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任何时候,只要你相信它,它就在你努力伸伸手,就能够 得着的地方。 那个女孩是谁呢?那个女孩就是我啊! 我想有个哥 如果上天只能给女人三个男人,那除了父亲和丈夫是不可或缺的外,第三个我会要个哥哥。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所以我一直都想要个哥哥,他会在父亲衰老之后,在遇到丈夫之前好好的疼爱我,有哥哥的女子都是幸福的吧。可是上天偏偏跟我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他让我有了一个小我12岁的弟弟。我是一个姐姐,姐姐就意味着牺牲和奉献,可是我还是想要个哥哥。 每每行走在大学的校园,迎面走来夹着书本的男孩女孩,总能给我一种青春逼人的感觉。如今我真的已经老了,我穿上了曾令我痛恨无比的高跟鞋,细细碎碎地挪着步子,不能跑,不能跳,收敛起小丫头的野气,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做一个淑女。所以我这样的人,总是烦恼比快乐多,如果我能有个哥哥,我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向他诉说,也不用担心男女授受不亲的千年古训。 以前,倔强的我总认为女子也可以同男人一样,坚强而孤单地生活,一个人也会很快乐。可是我现在才明白,再坚强的女子,冬日里也需要找个温暖的肩膀停留。长了这么大,从来没有叫过一声“哥!”藏了许多年,也还是忘不了要为自己找个哥哥。他和你年纪相当,吃饭时,他会跟你抢好菜吃;看电视,他又会跟你唱反调,你喜欢言情电视剧,他却喜欢郭靖、杨康、小龙女。一起出去玩,他可以在外面满世界地疯跑,你只能眼巴巴地跟着,顶多听他说一句:“捡球去!”当你终天鼓足勇气找他问个问题,他又会瞪你一眼,大声喝道:“烦着呢!一边去!”可你要是真在外受了委屈,他又会卷起袖子说:“别哭了,哥替你报仇去!”突然之间你对他崇拜无比,觉得他是天下最英明神武的男人。 好想有一个哥哥,长兄如父。当一直是家庭支柱的父亲衰老时,他会义不容辞地挺身而出,用他的双手为你撑出一片天下。因为有个哥哥,你从小和他一起长大,对其他男孩自然也会像兄弟姐妹一般相处,感情的伤也会少受一点啊。好想有个哥哥,他和你有割不断的血脉亲情,朋友可以出卖你,爱人可以背叛你,可他不会,你一出生就被抱到他的眼前,父母指着襁褓中的你对他说:“这是你妹妹,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她。”从此,你就成了他一生都要保护的女子。虽然他不可能陪你一生一世,可只要他在,他就会尽力地保护你。 我想有一个哥哥,很想很想。因为父亲一天天老去,因为爱人越来越难寻觅,而他是除此之外最有义务爱护你的人。我想有个哥哥,因为我知道,我还不够坚强,不足以为自己撑出一片阳光的天地。 20021208 天使不堕落 常听见女人抱怨自己生不逢时,抱怨自己不够美丽,抱怨父母不够富有,抱怨丈夫没能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凡间还有这样一个女子,她在经受女人所有的不幸之后,依然如鲜花般,在阳光下绽放生命极致的美丽。――天使不堕落 也是一个寒冷的冬天,米兰在医院里第一次看到了她的弟弟。那时他还是襁褓中的婴儿,眯缝着眼睛睡得很香甜。一个小生命的降临意味着她和她的家庭都将发生一场重大的变故。那时米兰十三岁,刚刚上中学。 弟弟的出生使这个家变得更加忙碌,爸爸在很远的地方工作,难得才能回来一次。平日里,家里只有两个半人,妈妈、米兰还有米兰的小弟弟。上一辈的女人似乎都会没能为夫家添个男丁,而感到深深的自责,如今妈妈终于如愿以偿了,可是她不知道,女儿的心中有说不出的失落。本来米兰就是一个沉默阴郁的小女孩,除了父母的爱,她什么也没有,可如今,连她唯一的父母的爱也要和另外一个人分享,她觉得自己真是悲哀极了。 学校里组织到外地春游,要交70元钱,小米兰回家来跟妈妈商量。“兰啊,你爸爸不在,你看家里钱也不够,如果能不去就不去吧,再说你还小将来什么地方不能去啊?咱不急这一时半刻的啊!”妈妈的身体不好,生弟弟的时候年纪已经很大了,出院以后就一直躺在家里,米兰是个懂事的孩子,所以她告诉老师,她不想和同学们一块儿出去玩。后来老师要以这次春游写一篇作文,米兰用同学的门票完成了作文,得了最高分 爸爸不在家,妈妈一个人还要上班,所以不管是寒假还是暑假,她都不能出去,她得在家带弟弟。本来米兰成绩还不错,考个重点高中是没问题的,可是她的成绩却是一年一年往下滑,到初三的时候,她已经是个中等偏下的学生了。中考填志愿时,米兰坚决不上高中,而是选择了一个很小的中专学校,她想上学,可更想早点儿自立,不做父母的包袱。 三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读中专对米兰来说轻而易举的, 她不但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完全了学业,还通过自考拿到了专科证书。米兰19岁了,米兰毕业了,米兰要找工作了。爸爸只是一个小职员没有能力为米兰找到更好的工作。米兰只能去郊外很远的乡镇企业打工。那是一个做日用品的厂子,她在肥皂包装车间的流水线上。每天五点她就要起来,踩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到厂里上班。夏天是厂里的旺季,每天都要加班。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一二点,或许更晚。米兰就这样两点一线地跑,人瘦了一圈又一圈。 20岁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米兰看到流水线上一块一块飞奔而去的不是各种香皂,而是她的青春。开会的时候,车间主任说怀疑车间里有人偷香皂,要一个一个搜身,她不能忍受这样的污辱,于是离开了弥漫着肥皂味的车间,她发誓不会永远不用那个牌子的香皂。 离开工厂,米兰又开始了艰难的求职之旅。没有工作的日子是相当痛苦的。每一期的人才市场米兰都要去看看,常常到了门口她又不敢进去。因为她太平常了,她不知道自己能够做什么。看着爸爸妈妈一天天衰老,自己却无能为力,她心痛啊!在一张过期的报纸上米兰看到一个信息,一个招话务员的信息,她唯一的长相是声音,虽然她没有天使的脸蛋,可她有天使的声音。所以她觉得可以试一试。也是一个有雨的下午,她揣着十二万分的忐忑去面试。给她面试的领班洁,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以后她也是米兰最好的朋友。后来她告诉米兰,在看到米兰的第一眼起,就知道她会是一个优秀的话务员。于是米兰留下了。那份工作的确可以让米兰尽情地发挥,短短的一年,就让米兰从一个小职员做到了副领班的位置。 干净的女孩像一张白纸,她只想平平静静地讨生活。她以为,可以这样平淡到老,可谁又能预知未来的事呢?小洁因为和老板的想法不合离开了公司,要米兰也她和一块儿走,可是她知道自己只是想要一种平淡的生活,她不愿意冒险,所以她拒绝了。失去了最好的朋友,米兰在公司显得很孤立。一次夜班,在接电话的时候,她竟对着电话里的那个人哭了。“那你就做我女朋友吧!”最后电话里的那个人对她说。整整一个晚上,那个人叫左飞的人都没舍得放下电话。虽然米兰知道他什么也没有,只是一个小混混,可还是单纯地爱上了他。相爱的日子很甜蜜,也很辛苦。父母很反对这场恋情,用拆掉电话的方式阻断他们的联系。下着雨的夜里,凌晨三点,为了给左飞打电话,她一个人站在街边的电话亭,忍受着无边的黑暗与寒冷。她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她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只知道自己是爱他的。 左飞在电话里温柔地说:“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一口一口吃掉你!”她格格地笑着,忘记了寒冷。“小米到我这里来吧!”左飞在她耳边轻轻地呼唤。爱让人盲目,让人勇敢,米兰去了。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未知男人的身上,因为她以为他是爱她的。当恶狼摘掉可爱的面具,露出凶恶的本色,一张白纸被一点点揉碎。她挣扎,她反抗,她撒咬着狼皮,苦苦地以死相逼,恶狼退却了。 经过一场浩劫,米兰身心俱疲地回到公司,继续默默地工作。因为她是领班,可以监听所有的电话录音,所以很轻易地她就发现恶狼找到了的第二个目标。那是一个至今都为米兰不耻的女人,很快地他们“情投意合”这种事你情我愿,米兰不会管。当然在那个女人变得乏味时,左飞又会寻找他第三个目标。“米兰,你知道吗?左飞说过,他最爱的人还是你。”不知过了多久有人这样告诉她。米兰的心疼了那么一下,就那么一下。疼过之后,米兰开始走马灯似的换身边的男孩。爱,爱是什么?爱对那时的她是最无聊的东西。她放纵着自己任性,她重复着热恋与分手的游戏,她已经变坏了,她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米兰了。她无视父母的伤心,疏远朋友的距离。公司再呆下去已经没有意义,她决定离开。 永远记得那是8月24日的夜里,米兰值夜班,她已经不接电话了,只是在小丫头们有问题的时候,帮一下忙。郁明的电话就是被那帮小丫头塞过来的。认识郁明,米兰的想法很简单,那会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一直以来她都是在听别人诉说,而自己没有一个可以诉说的人。“几次想堕落,理智不准我。”说这话的时候,米兰的脸很平静,心里却充满了委屈。她说自己好想喝醉,可是却找不到喝酒的理由。 郁明是北方人,最最喜欢郁明的声音,干净、明朗,透着北方的干爽空气的味道。米兰看到了一个纯净的内心,他还是一张白纸,而她只是想找人说说话。也许就是因为说的太多,米兰已经从电话里,从他书信里读出浓浓的爱意。她要逃了,因为上一次她认真地付出,也唤不回狼子的野心。 她说自己很丑,很坏,见郁明只是为了让他知难而退。可是郁明见到的只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他小心地牵她的手,她怔了怔,不曾想,他就吻了过来。来不及啊!就这样,他们的嘴唇稀里糊涂碰到了一起。甜的,郁明的吻竟然是甜的。米兰哭了,因为她知道,那才是初恋的味道。长长的日子里,她小小的心从此有了依靠,她心底女人固有的温柔被完全挖掘了出来。她不再是什么也没有的人了,她有了郁明,有郁明给她的全部的爱。所有的快乐与不快乐,她都交给他。无论什么时候,她只要拿起电话,都能够听到郁明明朗的声音。她爱了,她想这次一定不会再错了。一张白纸虽然被揉皱了,可经过熨烫,她依然干净如昔。 在经过了许多波折之后,米兰在父亲的介绍之下来到了新的公司工作。其实她心里一直有自己关于文学的梦想。郁明的文学功底很好,也鼓励她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文学梦。在爱情的滋润之下,她又重新快乐起来。这次,米兰做了一个很好的画家。在郁明这张白纸上,她用全身心地爱,画出了一副惊世之作。她把自己所有的浪漫都双倍地给了那个男人,只要他快乐,付出再多也是值得。可两个人的生活也不是光有爱就可以的,郁明是一个没有根的人,没有能力给米兰简单的幸福。所以米兰会自己攒钱,她不要郁明来养活自己,只要他有一颗爱她的心就足够了。如果说感情是一种债,那么一定是米兰的债让郁明背得太沉重了。而大多数男人在不堪重复之后,都会逃之夭夭吧,郁明走了,带走了米兰所有的爱和眼泪,剩下的只有米兰为他们将来所存的钱,爱人不在了,钱又有什么用呢? 米兰把他们的故事写下来发到网上,感到了大批的兄弟姐妹,肖白是其中的一个。肖白向米兰提出借钱的理由是他在安个家。而家正是米兰唯一没能为郁明做的,所以她相信了一个陌生的男孩,把有的积蓄都借给了他。还钱的时候很快就到了,可是肖白没有任何消息。米兰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大呼上当,她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男人都那么懦弱。连说一个答案的勇气也没有。爱或者不爱,还或者不还。女人只是要一个答案哪,不管是什么样的打击,得到了之后,她们都会坚强地去面对。 又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下着雨。米兰行走在寂寥的街头。她又是什么也没有了。没有爱情,没有钱财。没有关心。汽车急速驰来,溅了她一身的泥水。她看着满是污水的外衣,笑了。“唉,不算太坏啊!至少,它还没撞到我啊!至少我还活着!”是的,不算太坏。没有了爱情,她可以专心于自己的工作。没有了金钱,她会更加努力地去挣啊。除了爱情与金钱之外,还有很多值得去想的问题。 很多年以后,依然看见米兰一个人行色匆匆的脚步。依然会为这样的女子深深的折服。在灾难过后,她还可以从容对自己说:“不算太坏!”天使就是天使,纵然她被折断双翼,纵然她历经磨砺,可是她依然在自己突然想要堕落的时候,听见理智在大声说:“不可以!” 20021206 兄弟 妹子,我回来了。”大年初一,这个人在电话那头快乐地叫嚷着。我揉揉惺忪的睡眼。“哼,大年初一也不让我睡个好觉。”“出来,出来!我等你啊!”这个人就是马骏。 马骏是我的兄弟,准确的应该是说,我们好得跟兄弟一样。也许外人难以理解,女人和男人在朋友,情人、夫妻之外,还可以有另外一种关系叫“兄弟”可我们是兄弟,好兄弟讲意气。 马骏是我中学的同学。那时候,他就坐在我前面,上课不停地转过头跟我说话。常常摆出一副老大的样子。终于,老师忍无可忍,把他调走了。他走之前上的最后一节课上,偷偷塞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因革命需要,我即将转到南方做地下工作,希望以后还能经常保持联系。”我笑笑,在底下写了一句,再把纸条偷偷还给他。他看到后,差点儿吐血。“好好改造,争取宽大处理。” 马骏调走了,从此在班上我们说话的机会少了。后来我搬了家,离他家很近。晚自习下,我们就顺理成章地结伴而行。聊得多了,就熟了。熟了之后,就聊得更多。千万不要误解,我和他会什么发展的可能。因为他心里喜欢的是我们的班长,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可想而知,他会这么和我套近乎了。 马骏喜欢helen,已经不是秘密。可是也许当时没有人会想过,他喜欢一个人,可以一直喜欢下去。当年的一班小男生已经长大,马骏参了军,去了北京。可是在江北的这座小城,依然有他永远的牵挂。所以他回来了。 “你回来想干什么?”我当然知道他的心思。 “常回家看看呀,怎么你不欢迎我?” “我欢迎你有什么用,要人家欢迎你呀!”他笑得很开心。他是回来向helen求婚的。十年了,十年的感情应该要有个说法,他们不能再这么不清不楚地下去。老实说,我一直不看好,因为我了解helen,也了解马骏,他们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只是以helen的性格她一直不愿意说得很清楚,或许是不想伤害他,或许只是有一些留恋。女人即便不爱你,也愿意常和你在一起聊聊,因为大家那么熟了,十年的情谊难得呀!而马骏不是这么想的,他把一切都想得很美。 今年的大年初三是情人节。志明来看我。晚上没事闲逛,我挽着他,领他看小城新年的景象。他家在很远很远的北方,我一直希望能他多一点的温暖,让他不要那么想家。那么不巧,我正神采飞扬地说着什么,一抬头“马骏!”我很不好意思,也看到他已经认出了我。“妹子!”他还是像以前大大咧咧。他喜欢叫我妹子,虽然他并不比我大多少。我没敢理他,低着头,红着脸就过去了。事后,他狠狠地埋怨了我。“不是我当哥的说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呢?老实交代,那个男的有是谁?”跟马骏讲故事,别浪费我的感情了,我怎么可能跟他说明白,我又怎么可能跟他讲那个金鱼情人的故事。 快乐的日子总是很短暂,四十多天的假就要结束了。马骏要回部队了。“我要回去了。”“不用我送吧!”其实在这之前helen已经把他们这四十天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我。她说马骏拿着一大束鲜花,要送给她,可是她心上那个伤还没有好,即便好了,她也是永远不会接受马骏的。这样的结局早在我的意料之中。有些东西,你只能远远地看着好,等到你真正地拥有,会发现,它和你以前拥有过的根本没有什么不同。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男人只要有一丝丝的希望,就会犯贱。我已经跟马骏说过无数遍了,可是他倔,他不听,他不撞得头破血流就不会回头。夹在他和helen我里外都不是人,一边是我最好的朋友,一边是我的兄弟,我到底该帮谁呢? 不找最好的,只找合适的。人在一生中总有一些情缘,是值得让你一辈子去珍惜的,只不过它也许并不是你所期望的。几年不见,他给我的感觉,是他会喝酒,会抽烟了。我最讨厌抽烟的男人,可如果他不是我的,我也不会过问。马骏回到北京心里一直不痛快,喝酒、喝酒、喝酒常常夜里的时候,我会接到北京长途。他说只是想和我聊聊,虽然长途电话很贵。“你为什么不直接找她呢?”我很直接,因为我不想做任何人的传声筒。“妹子,难道哥就不能找你吗?”那个时候,我觉得他有点可怜。我知道我的兄弟很优秀,我也相信,他有能力。只是对于感情,他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那么认真地去爱,却始终打动不了对方。十年啊,人生有多少个十年?感情能经得起几个十年? 马骏是第一个看到我和志明在一起的人,也是最后一个。那个情人节之后,他就离开了。没有告诉我他去了哪里。他走之后,我无法掩饰自己的难过。我难过的不是因为他不爱我,是我清楚地知道,他离开全都是为了我。他是一个漂泊的人,可他没有资本让我随他一同漂泊。 两个同病相怜的人,话自然会很多。家里人一直对我看得很严,不相干的电话,他们向来不会让我接。不过,他们对马骏,却好得让我意外。只要是马骏聊到多晚都可以,只要马骏几点打来,他们都能忍受。有一天,爸终于开问了“你和马骏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原来,原来如此这是哪儿跟哪儿啊?“我和马骏是兄弟啊!”一句话落,老爸瞪着我,半天挤出两个字“胡说!”他们不能理解,男孩和女孩除了朋友、情人之外还可以做兄弟。“你要是没那个意思,少跟人家罗嗦。”妈也狠狠地白了我一眼。“我看人家马骏也挺好嘛,家又离我们近,你怎么不喜欢人家?”天哪!“这根本不是一回事,再说人家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不说他们没戏吗?”我亲爱的妈妈又偷听我电话。唉,跟他们说不明白,说不明白,我就沉默。 以后马骏再打电话来,我就会想起他们说过的话。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马骏是我兄弟”反过来问,马骏这样人我会喜欢吗?不会。我要一张白纸,不管怎样,我要一张白纸,我无法容忍,我要的人,他心里有别人。志明就是我的白纸,是我亲手画的画,无论他以后和什么样的女人在一起,他都不会忘记我,他的心底永远会刻着我的名字。 一次打来电话,是他喝醉的时候。“你知不知道我受够了,从你第一天开始认识我的时候,我就觉得,你是因为爱屋及乌的关系才和我走得很近的。可是你明不明白,我不是helen。她是她,我是我。你有什么话,请你自己问她可不可以。我不是任何人的影子,也不愿意做传声筒。如果你是我兄弟,我不希望再和你讨论她的话题。可是只要你一打来,我又不会不自觉地想到,你是来打听她的。所以我受够了,受够了!”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对他发火。我只是想说出自己的想法。可能是我自己狭隘,可是我们再这样聊下去,我真的会很不舒服。 好兄弟讲意气。马骏是我兄弟。如果我是一个男人,那也一定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人除了感情之外,还有很多东西值得你用一生追寻。在我的心里一直有一个飞扬的梦,我从来没有放弃过。也许别人都不相信,只要我相信就好了。正如别人会觉得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是兄弟多么不可思议一样,没什么,真的没什么。只要我们自己明白就好了。因为我和他在感情里相互都是绝缘体。 20021123 幸福的图画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看到过一对夫妇,他们不是本地人,可能是从北方来的。他们在扬州做小生意――卖烤山芋。男的推着一辆破车,脸上很黑,衣服也很破旧。车上坐着他的女人,还有他们的小孩。车上的女人穿得和男人一样破旧,扎着一块头巾。她撕下一块山芋的皮,然后把没皮的山芋塞进他男人的嘴里。男人避让着,好像是说让她先吃。那个小孩也正啃着一段山芋。可能那对于他们来说,就已经算是美味了吧。他们笑得脸红红的,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事,让他们那么开心。或许他们是在计划过年买什么年货;或许他们是说今天的生意很好,山芋特别好卖。他们说的话,虽然我听不懂,可我依旧被他们的开心感染了。那时那刻他们,让我感觉是幸福的。那山芋的味道就是幸福的味道。寒风中,我站了很久。 其实女人于男人,原本就没有什么金山银山的要求,只求他能够不离不弃地,为她撑起整个天空。你可以没有钱,没有车,没有房子,但你不能没有情,没有意,没有爱我的心。那是一种很强烈的归属感,没有为什么,只是我认定你是我的男人,所以我愿意跟着你一辈子,你到哪儿,我就跟你到哪儿。有你地方就是我的家。跟着自己的男人,她不怕,因为她相信她的男人会护着她,不管到什么地方都不会丢下她。 同样的,我看到过另一副图画。那是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年纪都不大,他们的身体很单薄。不过可以看出已经在恋爱了。十字路口,红灯亮了。女孩从男孩的车上跳下来,一同在等红灯过去。后面突然冲上来一辆自行车。女孩背对着,没有看见,男孩很迅速地将女孩拉到了自己的胸前,用身体护住了女孩。车并没有撞到任何人。可这细小的动作却也让我深深地感动。不要笑我,那么容易就被感动。其实,在年轻的时候,大家都以为孩子不懂爱情,可也许正因为单纯,才能投入得很深很真。 我们单位有一个30岁的女孩,请允许我用“女孩”来称呼她,虽然她已经30岁了。她和我一样,即便不漂亮,也不愿意把自己随随便便地打发掉。她不是不想结婚,只是没有找到那个对的人。她很能干,很聪明,可是在感情方面却一直很失败。其实,在感情里,她真的还是个孩子,也许哪一天,她遇到了一个真正爱她的人,才会真正地美丽起来。我尝过爱情美丽的滋味,所以我知道,爱是可以让一个人从心底里透亮和美丽的。女人的容貌固然重要,可我宁愿他爱现在的我,爱丑丑的我,这样他就能坦然地接受美丽的我,阳光的我。假设他只是爱经过美化的我,那一定难以忍受那个丑陋的我。 古老的希腊有这样一个古老的传说,说男人与女人本为一体,上帝因为害怕他们在一起的强大威力,而强行将他们分开。所以分开后的男人和女人都将终其一生,苦苦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因为只有找到了他(她),才能让自己最大程度地发挥能力,才能让自己天下无敌。可是有多少女人和男人很轻易地就半途而废了。你看着好的,并不一定就适合自己呀! 爱是什么?幸福又是什么?有爱就会有幸福吗?太难回答的问题。说难其实也不难,不过是你为他想得多一点点,为自己想得少一点点而已呀!从古到今,也许完满的爱情都是悲剧,平淡的幸福才是人生的真谛。 相信希望 那个夏天,是我毕业的夏天,那个夏天,泰坦尼克号横行的夏天,那个夏天,是我认识他的夏天。我在金色波段中听到了一则交友的启示:他,一个海军,海,一个让女孩向往的地方。于是我给他写了信。对于部队,对于军装,我有着太多感情。我是在部队长大的,所以从小我就是一个疯丫头。长得也特别讨人喜欢。我和男孩子一样跑,一样跳。而那年的夏天,面对我的是一个未知的世界,我一个自命不凡的小丫头,由于很长时间,生计仍然没有着落,心里异常烦闷。从部队回来的爸爸,成了一个小得不入流的官,我不敢要求他什么,但是我也不能这样毫无止尽地等下去。 捧着优秀毕业生的证书,我嘲笑自己的卑微。虽然那个三年我没有白费,可是在之前我浪费了太多的时间。所以我尽管拼命努力,想用三年的时间做别人六年才能做的事情,结果我还是不行。我自责,我难过,我颓废,生活对我已经没有了一点乐趣。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在电波中听到了镇江人民台的一档文学的节目,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它是名字叫行走的风景,人的一生正像是一幅匆匆行走的风景,会生活的人才能看到风景的美丽。主持人雪曼有着好听的声音,这又勾起了我心中小小的贪念。我已经记不清是什么开始写文章的了,不过写日记是从我小学开始,按每天1000字来算,到现在我至少已经写下几百万字的日记。所以我一直渴望自己的文字能得到别人的认可。于是我投稿。 那一年,也正是我应该参加高考的一年,看到其他的同学们都在为高考忙碌,我的心灰灰的,于是我写下了一篇迎接希望的文字,在文章里我说“没有争取就放弃了,那你永远都不会有希望。其实希望就在你努力伸伸手,就可以够得着的地方。”那是我的文章第一次在媒体中发表,至今我还留着那盘录音带。虽然我一次一次地被现实击垮,可是只要我不放弃,我也会再一次充满希望。上帝给任何人的都不会太多,也许你只看到别人风光的一面,他暗淡的时候,你却看不见。其实,上帝对人是公平的,它在对你关闭一扇窗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 那个时候,每天半个小时的节目我是必听的,每个星期海上的他都会捎来一封夹着海风的信,咸咸的,甜甜的。他也会趁出海的机会,半夜爬起来为我去拍海上日出的照片,拍出来的效果很美,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凌晨海上的风很大,船会摇晃得很厉害,镜头根本不好掌握。其实我明白,他是在告诉我,只要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我就不应该放弃希望,何况我是一个那么聪明,那么善良的人。 我是一个在精神里需要有灵性支撑的人,正是因为有了他,有了行走的风景我才能坚强地渡过我人生的转折点。后来,我搬了家,收音机再也收不到那个台了。那个喜欢叫我“傻瓜”喜欢听我说话,会送贝壳给我的,叫许恩飞的男孩子,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没有和我联系。那个时候我太过任性,不会替别人着想,所以他就被我,从我的视线里驱逐出境了。两个月后的一天,我收到了他的信,可是这次他的信,没有海风的味道,只有药水的味道。他告诉我,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他受了伤,在医院里昏迷了两个月,手不能动哪儿也不能去。他还说,他们是在公海巡逻的特种兵,在他们的队伍里是有死亡名额的,前不久他的一个老乡就因为一次事故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很多的时候,别人说什么我都愿意相信,所以有人说我傻,说我好骗。其实,你可以选择相信,也可以选择不相信。可是如果你永远在猜疑中生活,你会快乐吗?所以我愿意给任何人至少一次信任的机会。何况他是一个陪我渡过苦难的人。因为他没有留在扬州,所以我们只见过三次面,每一次都在车站,加起来不超过2个小时。这样的一种感情是别人羡慕不来的。 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可是我知道,在他的心里会永远为我祝福的!我也留着他送我的贝壳,送我的照片,也因为我有这样的朋友,才使我在心底里保持一份纯净,才使我更加珍惜自己,相信希望! 夏天的故事 “漂亮的小孩,今天你有没有哭,是谁弄脏了,干净的衣服,却找不到人可以倾诉”这是一首叫做亲爱的小孩的歌。我一直很喜欢,没有理由。 现在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阳光如泻,蓝空欲滴。不好不坏的心情,不好不坏的我,今天没有哭。年轻真好!年轻可以谈恋爱,一场接一场。听她在电话里笑得那么大声,我感觉到,她爱上他了。每次都是听她说找到了感觉,可是每次感觉又会不翼而飞。 她和我同年,命书上说,生在六月的猴子,是一辈子吃穿不愁的。因为六月是各种水果上市的季节,因为六月是阳光灿烂的季节。相比之下,我这只猴子,就生在了青黄不接的时候,所以挨饿是活该的,倒霉也是活该的。这一点,一点儿也没错。我们认识很久了,十年了吧。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起,她就一直在交好运。上学的时候,老师喜欢,自然成绩就好,成绩好了,便顺利地进了重点中学。接着又按部就班地进了大学,现在又在一个人人向往的事业单位工作。她的人生是一条精美的弧线。而我,我是一个出轨的点。年少时分我一心想要做个好学生,只可惜由于本人天生面目可憎,所以我美丽的梦,被敬爱的老师撕了个粉碎,接下来破罐子破摔就不稀奇了。即使这样我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小女生。 夏天人总是很烦燥,夏天也会发生很多故事。我已经不记得去年夏天的味道。但我记得去年夏天的故事。那时的她,是那么让感动。她告诉我,她深爱着一个男孩。由于男孩的家在泰兴,更由于男孩是刑警,家里人要死要活地反对。他们的约会只能偷偷摸摸的。前脚,他刚走,她就打车在后面追。她说,如果他走了,她的世界就什么也没有了。于是她坐了比他早一班的车,提前到了泰兴的车站,只不过想多见他十五分钟。我的心第一次为她震动了,我惊讶自己那样要好的朋友,竟会有如此坚贞的爱情。为了自由,为了爱情,她不惜和自己最亲的人闹翻。于是我写下一封声泪倶下的信,一封让她的父母找我谈了一个半小时的信。只因为在信中我让她坚定自己的爱情。也是从那刻起,才使我有了认真爱一个人的勇气。 不管我们心里有多么难过,我们都没有在对方面前哭过,这是我们和其他女孩不同的。我们都只会在事后告诉对方发生过的事情。用平淡的言语,细述曾经的惊涛骇浪。可是我自己是一个没有爱情,没有将来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对别人谈什么爱情。于是从此我沉默。 她实在是一个好女孩,所以她的身边一直不乏众多的追求者,有一直苦苦暗恋十年的同窗,也有隐隐介于爱情与友情的朋友。我了解,我明白,女孩是需要宠的,没有异性眼光的跟随,再灿烂的女孩也没有光彩。只是我想不明白,爱为什么可以来得很快,可以走得更快。她刚刚还说暂时不会接受任何感情,可那天却乐踮踮的打来电话,说起另外一个“他” 她笑得眉飞色舞,她就差一点自己告诉我,她喜欢他或是爱上他了。真羡慕她,她可以有那么多,甘心等待着她来爱的人。也许上天造人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就连她也说自己红颜祸水。也许我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因为年轻就是应该享受,享受爱情的滋润。你没有,不代表别人也不能有。 其实真正坚强的那个人是她,她外表柔弱,内心却从没放弃过寻找快乐。用温情去征服世界,那样的女孩才懂得生活。而我只是个外强中干的纸老虎,看似坚强却永远无法掩饰自己内心的软弱。可是别人看不到你的心,所以他们只会对那样的女孩更多的呵护。而我只会让男孩们走开。唉,这是命呀! “这次你是真的想好了吗?”我好像已经不止一次这样问过了。她说是的。我说“我不想明年夏天再听到同样的故事。”她说不会的。但愿这次是真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当然希望她幸福。是她给我力量去投入爱情,可是当我的爱情不在的时候,我看到了当年坚贞如石的爱情变得那么不堪一击。我不要再替她做传话筒,不要北京长途在找不到她的时候,才会找我。我是一个完整的人,不是任何人的影子。我希望有好的男人给她幸福,但我自己也在找幸福啊! 夏天,别人的夏天有故事,我的呢?我不知道,因为我的夏天在去年已经结束。 听月亮 月华如水的晚上,我斜斜地靠在床头听月亮。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开灯,不出声,一个人静静地听月亮。因为看不到它,只能听它落在我书桌上的声音,又听它照在我床头的声音。 手捧一杯热热的茶,任杯中的热气一点一点消散黑幕中。袅袅升腾的热气有些鬼魅,它极尽晃动着腰肢,不知在为谁轻歌曼舞。想着白天的事,我好烦,想着今天是中秋,我更烦。 电话响,陌生的号码,很长。“是长途吧。”我这样想着,想着又有谁能在这个时候想起我。想着在我的心里也许还会有一份感动。“哈,你这个死家伙,最近怎样?”我听出来了,是长途,广东长途。打来电话的人,是我未来孩子的干爸。所以他张口就问:“我干儿子有了吗?没有啊?那我干儿子他爸呢?”我笑,很苦的。 “等着吧,你!我干儿子呢?我干儿子他妈呢?”一个熟悉的朋友,一个动人的故事。那个时候,他还是江阳学院的一个普通大学生,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开始我们并没有什么来往,一次我那个朋友突然撬家了,我打了很多个电话都没有人理我,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我找到了他宿舍的电话。我打过去,他说,她不在,他又说他会立刻去找她。然后,他真的立刻翻墙出来,找到我。那时已是凌晨两点。记得天气还很冷,他来的时候,我出不去,只能站在单位的二楼哭。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告诉他,她可能会去的地方。后来他告诉我,他从没有见过为朋友哭得如此真心的人。结果,他终究没有追到我的那个朋友,所以毕业之后,他去了南方。 “唉,小妍,小陈妍,好想念你们啊!你的声音永远那么亲切!”“不要搞错,你想念的应该是她,不是我。”“想你也没有错啊,谁叫你是我儿子的干妈。” “以前我那么努力,可是我还是失败了。我才明白缘份有多么重要,并不是一切都可以‘事在人为’的。”我懂,他说的。“南方可是美女云集的地方,要不要顺便带个回来?”“我还是觉得扬州的女孩好。” 最后他说“小妍,快乐一点,抬头看一看月亮。你那里的月亮,我在这么远,也能看见。所以你的快乐与不快乐,我也能知道。”“我是看得见月亮,可是月亮看不见我啊!”“你有那么多朋友啊,你不会寂寞的。”我有吗?我真的有吗? 总是觉得没有人真正了解我,总是不想让人接近我,总是笑着掩饰自己的伤。正像北京的小志说的那样“何苦来,其实,你想什么别人都看见。你是一个那么简单的人。” 八月中秋,我的楼顶上没有月亮,它故意丢下我,不想勾起我心中藏好的伤。可是我坐在屋里,我也能听见月亮,听见它在轻轻歌唱。它唱道:忘了吧,忘了就没有伤。 我们单位所在的社区,国庆节要有一个晚会,主任让我上一个节目,这样的难题竟然让我去做。彩排的时候,我坐在后面,看着台上年纪很大的奶奶们舞的乐,跳的欢。我就在想人是不是一定要到了这样的年轻,才能洗尽铅华,看透人世所有的沧桑,才能懂得人生,原无美丑,原无名利,只不过是活出自己。他们那么大的年纪,谁没有经过琐碎,经过磨难,可是他们活到了这样的年纪,依然对生活那么热爱,可是我才不过是他们的零头,却自以为已经尝尽人生的悲苦。那么颓废,那么懦弱,那么自暴自弃。 在这个世间存活,有时,你不一定要别人看到你的强大,你的锋芒。这个世界是用温情征服的。用你内心小小的善良,去融化冷漠的冰山,让幸福的洪水泛滥。有容乃大,无欲则刚。这不是我应该有的心境。你不能只看到别人得到了什么,要去看看别人付出了什么。就像大老远的,有朋友打来长途,正是因为那个时候,简单的我对人对事坦坦荡荡。 我的年纪很轻,我的道路很长,有很多理由可以让自己快乐又健康。 靠在床头我听月亮,听月亮讲别人故事,讲自己的忧伤。月亮感叹着,轻轻地从我身边挪动着脚步。它说,我要走了,来年再来看你。杯中的热茶早已泛凉,为什么不去珍惜身边的大好时光?我一心想要离开这座城市,离开我的父母,蠢蠢欲动的心渴望着飞翔。在那个叫“现代都市”的荒漠上,有没有我的方向,离开了又能怎样?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那里要有一张很大很柔软的床,有一扇很大很明净的窗,否则我不安分的我睡觉一定会滚到地上,否则我没有办法再看到月亮 电话又响,又有一个人让我陪他听月亮。又一串让人心动的故事。“小妍,出来看月亮呀。”“不了,月亮怕我,你说给我听好了。”“它圆圆的,亮亮的。。”“一堆废话!”我笑,有点安慰,有点无奈。“对着月亮,你会对我说什么?”“真的好想你,月亮代表我的心!”一堆歌词,晕。 月亮升起的时候,在它能照到的地方,有很多这样的朋友,他们会祝福我,他们会想念我,他们会让我陪着他们一块儿听月亮。不听月亮说爱情的故事,只听月亮唱友情的歌。 这个中秋的晚上,请你陪我一同听月亮。 夜思 轻轻扭亮台灯,打开心情的留言册,独坐窗前,将自己溶入夜色里,让那些片段一一重现,再用文字加以注解。若能再呷一口热茶,便是我一天难得的享受。 在人漫漫的一生中,总有一些人是注定要给你留下痕迹的。我不会忘记十九岁的夏天,有海风咸咸的味道,也有遥遥无期的等待。因为那一年有他,有海,有泰坦尼克号。他无法对我说清楚,也许一切原不需太清楚,我想我能够领悟。 helen像一杯茶,小洁就像一瓶酒了,她们都是我极好的朋友。男人都喜欢酒也喜欢茶。茶清淡不伤身,无论什么时候想喝,都是暖暖的。酒浓烈芳香,扑鼻诱人,藏得越久越有味道。刚开始喝,能得到片刻的沉醉,日子久了,还能暖胃。我极想喝酒,却一直找不到喝酒的理由。我宁愿让人倾其一生的去回味,也不要片刻不负责任的放纵与沉醉。当然能把酒与茶调和地融洽的女人,一定是可爱之极的。那我又是什么液体呢? 其实婚姻犹如穿鞋,不是给别人看的。合不合适,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给别人看的那是奢侈品,自己想要的那是必需品。一个可有可无,一个必不可少。但婚姻又不同穿鞋,鞋旧了坏了可以换,可以丢,感情不行,衣不如新,人不如旧,何况说过的话可以不算,爱过的人怎么能换? 痴情是苦,绝情是悟,专情是犯了一个大错误;留下是苦,离开是悟,等待是犯了一个大错误;思念是苦,忘却是悟,回头是犯了一个大错误;就算是苦,也不想悟,偏偏犯下一个大错误。我们的故事开始就预言了分离,明知短痛是比长痛容易,却总也不舍得离去,如果可以,我多想大声地对你说:“我真的爱你!”你如今是我的唯一。可两三年后,也只是彼此的记忆,你不离开我,我就不放弃,我们又到哪儿去找厮守的借口。你爱上的是梦境,我爱上的是幻影,或许我爱上的依然是自己的付出,而不是他本人。但这样一个男人,可以让我有如此之多的付出,难道他还不够可爱吗? 美丽女人男人造 最近在网上看到了一首很有趣的歌,叫漂亮妹妹。歌里说,漂亮妹妹要汽车要洋房,可是他不能偷也不能抢,因为警察拿着手枪。他只有一张吱吱嘎嘎响的小床,但是他会用他的单车带漂亮妹妹去看夕阳。最后,漂亮妹妹钻进了汽车,住进了洋房,抱着了娃娃,他还在把她想。听起来好像把男人说得很委屈,可是真的如此吗?那么男人我要问你,你为什么只想着漂亮妹妹,那些长相一般的妹妹你为什么不想?漂亮的女人和有钱的男人一样毕竟只是少数,更多的人他们都是在过实实在在的日子。 一个是有财有势的男人,一个是彼此相爱的男人,如果二者不能兼得你会选哪一个。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像王宝钗那么好命的,苦等寒窑十八载,她爱的男人还能回来。女人如果漂亮,她就有更多的资本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男人都喜欢美女,似乎为美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都是应该的。可如果你不够有钱就不要打美女的主意。即便你幸运地找到了一个美女,可你没有钱让她穿漂亮的衣服,让她经常上美容院,让她最迷人的香水,昂贵的化妆品,那她还漂亮得起来吗?天生丽质的女人根本就是凤毛麟角,不保养,不滋润的女人怎么可能会美得起来。在这个美女可以制造的年代,已经是没有丑女人,只有穷女人了啊! 漂亮的女人犹如一件精美的工艺品,远远的看着让你心动不已,等到你真正地占为已有,会发现它远不如你看到的那么好。而好的女人则犹如一件贴心的棉袄,在寒冷的冬天,她的温暖会由内而外的溢出来。 另一方面讲,女人的美丽源自于男人,但又不仅仅局限于男人。以前的男人喜欢三寸金莲,杨柳腰。于是女人就拼命地缠小脚,束纤腰。现在的男人变成了肉食动物,所以美容院里隆胸的女人,健身馆里健美的女人就多了起来。男人们常常感叹说,好的女人不多了,好容易找到一个,又已经是别人的老婆。我想问一问,你上超市买东西会不会只认准一个品牌,比如你的洗发水只用飘柔,你的咖啡只喝雀巢。如果有,那是为什么呢?无非是因为,好的品牌就是品质和信誉的保证。好的产品是最先进的企业才能生产得出来的。其实,你只要仔细地去看一下,就会发现一个让你砰然心动的女人,也会像某一种知名品牌一样,印着made in某某的标志。 好的女人为什么值得男人爱,那是因为她受过好男人的培养。她深深地懂得男人最需要的是什么,她心里很明白,要让一个男人爱你,挖空心思来讨好你,花了老多的财礼来娶你,还不让他觉得亏,那就得让男人觉得,你是物有所值的。比如,你应该够漂亮,你应该有休养,你应该很温柔,你应该要善良,你还应该明事理 好女人是由好男人培养的,所谓女为悦已者容,当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那么她就自然会为你改变。她会收敛张扬的个性,变得柔情似水。她会学着做饭、洗衣、织毛线,只为了给你一点慰藉。她会每天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或许只为了你能多看她一眼。因为她爱你,她就会让自己觉得她是值得你爱的。 那么好男人呢?可能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女人少男人多,所以男人就拼命地挣钱,以此来作为拥有女人或好女人的资本。于是好女人的价钱被抬得很高,那漂亮的好女人就更是一种奢侈品了。不要怪漂亮妹妹要汽车,要洋房,女人的价值取向都是男人给逼的。好女人也好坏女人也罢,想一想,男人都有不可推缷的责任。 话题到最后不免要扯到自己的身上。我是那种别人在骂街,我也当他在唱歌的人。所以我从来不担心自己会嫁不出去,即便真的到了那一步,我也会给自己找乐子。说得这么轻松,因为我的爱情以外的女人,因为我还没有找到那个要让我对他好的人。当然在我年轻的生命中,也遇到过很多人。他们要么是为了生活,在一个城市与另一个城市之前漂泊。要么就是想立刻结婚生子,陪着他老死一辈子。所以说我的性格,也是这些男人培养的结果,在与他们交往的过程中,他们教会了我,作为女人也应该勇敢坚强,作为女人更应该替对方着想。我不漂亮,所以不会有人轻易爱上我。我很善良,所以爱上我的人都永远不会忘记我。在他们对说出:“我爱你!”时我都相信他们的真心,只是爱能爱多久呢? 真的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人,会让我的心上刻上made in某某的字样。也真的很想知道,究竟会是什么样的男人,能让我变得貌若天仙呀! 20021115 美女陈妍 陈妍是我的一个熟人,算是比较熟的那一种。她是美女,这话可不是我第一个说的。 陈妍是美女,起初是那些,刚与她接触的人,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朋友们共同的评价。首先,什么是美女?身材修长、曲线玲珑、皮肤白皙、明眸皓齿、长发飘飘、温柔恬美、兰馨慧质总之,你能想到什么样美丽的字眼,往上加便是。可似乎她与这样的词儿,一个也挨不上边。那么,陈妍又是什么样的美女呢? 她从事着一份用声音与语言谋生的职业。天生纯正、圆润且具穿透力的嗓音,让人听了骨头会酥酥的。陈妍好静,又读过一些书,闲暇时写下一些抒怀感伤的短文自娱。偶尔,她会边听音乐,边给自己泡上一杯好茶。沉寂的黑夜,携着淡淡的悠伤,款款对你诉说,让音乐的舒缓与茶的幽香泌入到你的骨髓。水一样的江南女子,将一股空灵的俊秀之气,通过自己特有的语言方式,送入你早已干涸的心海。让你一点一点地,将心门打开,于是你对着她说出了藏了许久的心事,露出了坚强与冷漠之后,那一双渴望温情的眼。她善感的心灵,想你所想,恰到好处的字字句句,与你同悲同喜。试想,这样的女子,怎会不美丽?刚接触她的人,必先从她的声音开始,不自觉地,那声音将陈妍的影子,或幻化为如痴如梦的深情女子,或描绘成,时尚前卫、孤芳自赏的冷艳美人,深深地印在他们的记忆里。于是陈妍是美女的事实,便蔓延开来。以致日后,能有幸得见庐山真面的人,都无法将声音与真人联系在一起。 光凭声音让你憧憬万千,想成天仙般的人儿来到眼前,而你看到的只是一个有点儿近视;快不快乐都会眯着小眼,冲你傻乐;圆滚滚,肉乎乎的模样,还天生带点儿神经质的人,像极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无论怎么看她,也与美女无关。想必见了她的人都会大失所望。老实说,初见她时,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那些语句是从她的口中说出的。 可如果你能耐着性子坐下来,慢慢地,你便发现真实的她比起声音来,又多了一份简单的善良与平和。她笑笑:“很失望吧?可这又不是我的错,谁规定我就一定要是美女呢?”于是你也笑了,想想也是。所以你们便做了朋友。生日的时候,她会送你一个又惊又喜的礼物,让你措手不及。偶尔写下饱含深情的文字,诉说着近日来的心路历程。或者干脆介绍你去听一两首动情的老歌。她永不会让你闲着,永远会让你因为她时时发出会心的微笑。 说穿了,她不过是那种极简单通俗的小女子。身处的环境与时代,让她非常的自我。她总有大堆的想法,一但时机成熟,她会一个一个着手去做。在家里,她是父母掌心的宝贝,朋友面前她有着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历练。她固执,不听人劝,就算是错,她也会求个心服口服。可如果你们吵架了,无论是谁错,她都会先来向你道歉。白羊座的她,有让人难以抗拒的热情,积极乐观向上。无法割舍的孩子气,让你又恨又爱。和她熟了,你会不自觉地依赖她,事事想听她的意见。她的内心,有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她犯过一些足以毁掉她几辈子的错,跌跌撞撞挣扎在崩溃的边缘。凭着坚韧与顽强,她不认输,终将失地一一收复。我曾无意中,看见她背着人偷偷落泪,伤心欲绝的痛楚,让人虚脱。她落下的,不是颗颗博你同情的,珍珠的泪,而是滴滴泣血的心伤。等回到人群中,她脸上绽出的笑,又亮得扎眼。那一刻我真正体会到了女子的坚韧。她说,快乐是大家的,我不能让爱我的人着急。 工作的时候,她专业、尽职,且做得十分出色。她如此卖命,是因为她的现实。她不是出生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于是陈妍是出了名的小气,她喜欢钱,不到万不得以,她绝不逛商场,买东西她恨不能,把所有的样品都挑个遍,生怕让谁占了便宜。其实她的薪水在整个公司,已经算不错了,可每次薪水她都锱铢必较,差个一毛两毛的找不开,她会不怕费事地换了来找给你。“这是我应得的,我干嘛不要?”她总有道理。她爱把“我没钱”挂在嘴上,生怕别人向她借钱。再好的朋友找她帮忙,她只把手一摊,:“借钱免谈!”出去吃饭她只喝矿泉水。有一次,她无缘无故地碰上一个无赖男人的纠缠,因势单力薄,实在推不过去,没法子,她只好答应那人同去看一场电影。偏又天生牙尖嘴利,这样的无赖,她更不会讲一点情面,驳得那人颜面全无,原形毕露。“你不给我面子,我也不让你好看,既然这样,大家也做不成朋友,那我也不该请你看电影,把钱还给我。”这下可有她好看了,因熟识的人都知道,她上街是不会带多钱的。未曾想,她竟大大方方从钱包里掏出一张整钱来,故意往地上一扔,高昂着头,冷笑着说道:“不用找了!”让对方狼狈而逃。事后,好事者问起:“平日里视财如命,可为何对此人却如此大方。“钱重要,还是命重要?为了一点小钱,让我这样的美玉与破瓦硬碰,不值。”噢,原来如此。 我真担心,她一副傻兮兮的模样,会让自己嫁不出去。她却弄出这么一首“人言笑我痴,我谓人眼浊。我心固我在,痴巅又如何?”的歪诗来自嘲。我要是让她把自己弄得漂亮一点儿,她还会口不遮拦地说:“娶一个漂亮的女人是艳福,娶一个不漂亮的女人是幸福,能娶到我可是他上辈子休来的福。”瞧她,真傻的可以。是啊,不知最后什么样的人才能有这样的福气?纵然,陈妍不是为肉眼凡胎所共识的大美女,可这般人间极品的真女子,不是美女又是什么呢? 放了我 我敬爱的爸爸、妈妈,求求你们,请放了我吧。 我现在像一个囚徒,被囚禁在爱的城堡里,我在等着我的王子将我救赎。我知道,亲恩是难以报答的,可是为了不让我受到伤害你们就要一辈子囚禁我吗?你们知不知道,就算你们这样锁着我,伤害也是难以避免的。 现在的工作是你们找的,离家很近,你们可以清楚地掌握我全部的动向。可是我一只猫,一只有灵性野猫,你们越想关住我,我就越想要逃跑。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想回家,只想一个人在街上荡。有时我甚至这样想,如果我没有父母,那我一定会成长得更快,更坚强。我知道这样的想法会伤害你们,所以我从来不说,不敢哪!爸爸、妈妈,其实女儿很爱你们,不善言辞的你们当然也会有一个不善言辞的女儿了,所以我们都不懂得怎么表达爱。我不会讨你们欢心,正如你们不懂得与我沟通一样。于是我的话越来越少。我不会撒谎,如果我不说,那只是我不想,请不要再逼我了。 我是一个孩子,是一轮初升太阳,我需要朋友,需要他们给我热量。可是你们呢?没有人敢往我家打电话,因为你们会问,会问他姓什名谁,怎么和我认识的,和我是什么关系。你们还会偷听我的电话,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你们都会听。为了防止我和外界联系,你们还会在睡觉前把电话搁掉。上网也是你们一直反对的,你们还会经常找一些报道女孩被人骗,被人害的报纸回来让我看,告诉我你的翅膀还没干,不要自以为是,可是我没有,没有啊!我只是想要一点自由,一点点就够了。如果我不回家,你们就会以为我和什么人在一起,我说实话你们全都不会信。今天行里学习,回来晚了,你们居然不相信,硬说我是去约会了,你们不想想,我就差被你们拿链子拴起来了,我哪会有什么朋友,更何况是男朋友。再这样下去,我会疯的。我真的不止一次产生过可怕的念头,可是我不能,不能伤害自己,让你们伤心。我选择逃避! 如果我真是一个你们想的那样的孩子,你们又能怎么样,我尽量地,尽量地不和你们争吵,因为你们是我的父母。你们知道吗?我办了一张瘦西湖的年票,其实,我只是想有一个绝对私人的空间,你们把我关得太久了。我压抑,我要自由,我透不过气来。这样的生活,你们累,我更累。我们的家庭本来就和别人的有些不一样,你们还要照顾年幼的弟弟,我知道,我帮不上什么忙。可是你们对我依然毫不放心。你们老了,别人的父母像你们这样的年纪都在享清福了,可是你们呢?我们的家太累了。我好想离开它,我离开不代表我不爱它,只是你们给予我的爱太重了,我背不动啊!爸爸、妈妈,求求你们,放了我吧! 现在我在坐牢,可是坐牢也得有个刑期呀,我一定是被判了终生监禁。我被关在爱的城堡里,我衣食无忧,我很安全,我什么都有,唯独没有自由。我是一个没有翅膀的天使,没有了翅膀,还有想飞的欲望呀! 长发祭 撑到最后,等我一个人进了房间,我还是哭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也许还是因为太委屈。朋友说,她在扬子江的时候,把那首叫太委屈的歌,听了一遍又一遍,我又何尝不是。 这样的天气,竟然开着太阳也能下雨,不知他到底是高兴,还是忧郁。我把头发剪掉了,剪掉了。理发的师傅说,你可要想好啊!我的头发已经很长了。舍不得是自然的,可是那一刻我特别特别地想剪掉它,于是它就真的没有了。一遍一遍地看镜子中的自己,我要面对自己新的样子。剪掉了,没有了。他走了,不回来了。 不要告诉我,说是女孩子剪掉长发是想忘掉一个人。怎么可能忘掉,根本忘不掉。伤心是只能分期付款的,哪怕你有资本,哪怕你再坚强。 长发飘飘,是美女的象征,现在,我连做美女的梦也没有了。以前,他总是说我土,说让我把头发剪掉,我不肯。留着长发,就留着情结,留着奢侈的念头。他会回来的,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破镜重圆地抱着我哭。可是现在,没有了,没有了。 从小,我就有一头又黑又亮,又浓又密的长发,所以“黄毛丫头”这样的词与我无缘。我飞扬长发已经很多年,我一点点地蓄,蓄我的心思千千万,蓄我的柔情万万千。可是它没有了,没有了,我的心好疼,好疼。 我好羡慕妈妈,虽然一辈子操劳,一辈子不会大富大贵,一辈子只能守着那么一个,也许并不优秀的男人,可是她却能一辈子留长发。去年冬天,我拿水给妈洗头,我问她,都那么长了,为什么不剪掉,你猜她怎么说?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就是我那平常的妈妈竟然说:“你爸说,留长头发好看!”那一刻,我的心被深深地震住了。妈妈那么老了,不漂亮了,身材很胖了,竟然心底会有那么温柔的想法。她一定不懂什么叫“女为悦已者容”可是她知道,爸爸喜欢长头发的女人,于是她留着长发。 我的心酸酸的。我哭了,我终于哭了,因为从来没有人在意我为什么留长发,不如我剪掉它。我不承认自己是那种无病呻吟的小女生,不承认。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对不起,在没有人的夜里,我又哭了。我真的只是想找人说说话。我没有好好地爱或被爱过,所以我不甘心,不甘心,没有人喜欢丑的娃娃。 我23岁了,我长大了,我可以不再问过妈,就自己去剪掉长发。真的,我不害怕,我不后悔。要忘了他吗?不可能,总以为自己能够驾驭感情,在喜欢和爱的边缘游走。直到遇见了他,他挖了一个深深地坑,然后拉着我一起跳进去。从开始我就知道那是一个坑,偏偏,我这个任性的娃娃,天真地以为,我可以用爱将那个坑填满。其实,早料到这样的收场,我应该甩甩头发说一声“这算啥!”正因为太聪明,才没有想到,结局会这样地让我肝肠寸断。 我没有错,我不认输,我依然每天为他存一块钱,死守着那个奢侈的想法。除非,除非听他亲口说出我不再是他的牵挂。就算死,也要让我死得明白。妻子真的是可以替代的吗?男人的心到底有多大,那样脱胎换骨的替代,你一生又能经历几回呢?除非不得己,否则你怎么能轻易地用一张红纸,将你曾经的爱人统统抹杀。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心爱的长发。我是个蠢笨的娃娃,原谅我不能精心的呵护你,不能让你自信地在我的肩头飘扬。如果我不能给你最好的,那不如给你自由。我已经委屈得什么也不想说。 头发会再长出来的,可是爱人是不会回来的。别了,我飞扬的长发, 别了,我永远的牵挂! DJ――感地生活理地工作 拭一窗如镜,扫一屋清新。很久没有一个完整的休息日了,今天我休息。本来是想出去走走,看到屋子乱成那样实在不忍心。也好,很久没有听自己的声音了,今天让我静下来认真地听自己的心。 我是一个寂寞且有灵性的人,已经不记得是从何时起开始注意起自己的声音。或许是没有更多的朋友,没有更多的爱好,于是自己和自己说话成了我生活中重要的一个部分。上天给了我天使的声音,却没有给我天使的脸蛋,所以在人前,我是自卑的。不知从哪里听说,做电台dj的人长的都不算漂亮。于是我就疯狂地爱上了那个叫电台“dj”的职业。 坐进直播室,戴上耳麦。篇头的音乐一起,我轻轻地,轻轻地,通过电波将自己如痴如梦的声音传递。一首歌,一段诗,一个故事,我都演绎得十分完美。我的情,我的声音感染着电波那端的男男女女。本以为dj是一个很煽情的工作,只要你用好嗓子去煽情,将一些普通的事情说得浪漫,说得很炫,那就会是一名成功的dj。对我的声音,我有信心。用声音去迷人,我没问题。在以前的单位,很多的人都说我的声音好听,他们给我写信,常常惦记着我,日子久了,我都差点儿忘记了,自己原来是个丑丑的丫头。我用我的煽情赢得了很多的听众。但另一方面,我又会常常怀疑他们的真心,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没有用全部的真心。可是我不要做那种煽情的dj,我要做得很专业,很干练,很纯粹。在离开之前,我烧掉了两麻袋的信,烧掉了我以前所有的自信。 现在的工作和dj相差很远,我想我是放弃了。现在的我不再煽情,但并不快乐。一个去北京寻梦的朋友回到扬州,因为多年不见,于是找了个理由去看他。他的梦想是做一名导演或者制片。他放弃了在扬州一切好的机会,也放弃了在家乡有头有脸的父母。 我对他说“你看上去有些颓废,你找了这么多年,可是你得到了什么呢?你什么也没有。你这样离开,不觉得亏欠得太多。太不负责任了吗?” 他对我说了很多,最清楚地莫过于他关于梦想的一段。他说“如果让我留在扬州做一份体面但不是自己喜欢的工作,一个月挣那么一点工资,我会快乐吗?我的父母会快乐吗?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我做的事情都微不足道,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年我得到了很多。一个人是为梦想而活的,难道你就没有梦想吗?如果没有的话,你为什么要投稿?你为什么要学新闻?为什么要去考普通话等级?又为什么不快乐呢?不就是因为你有梦想,你想做一名优秀的dj,一名成功的自由撰稿人吗?小妍,当我第一次在信箱里看到你的文章,流畅的文笔,清新的文风,清晰的思路,每一段文字都可圏可点,跟那些成名的女作家相比,一点也不输给她们。这不都是你这几年努力的结果吗?其实我们都在努力,只是方式不同。你总是很小心,害怕受伤害,所以你没有把握之前,从不敢轻易去做。可我不一样,我做得更加干脆,更加彻底。也许你现在的工作已经很稳定了,可是只有你自己的心才知道你最想要的是什么” 我想不到一个那样陌生的朋友会把我看得那么透。是的,我一直想做一名dj,这个梦想,从没有放弃过。 一个人平平淡淡生活,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你不能把生活的自己,完全搬到工作中去。每天上班下班,虽然工作不是很重,便却烦琐,每天不停地转,像一个陀螺,我再没有心思去想其他事情,可是那个dj的梦想,一直在我心里挣扎着。 做一名好的dj,煽情只能是一味调料,如果你一味地去迎合听众的口味,那只能让你的节目听着腻,觉着烦,久而久之便倒了大家的味口。关键是你必须有自己的特色,做节目要有针对性。你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喜欢你,但如果你的节目的确是好,那就一定会赢得听众。 天使的声音,飞扬的文笔,忧郁的情结,细密的心思,这些都可以让我成为一名好的dj。生活中我有太多的感触,但我寂寞,我找不到人可以诉说,一直以来我都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不懂得怎样让别人喜欢我,所以我喜欢电台dj这个工作,一次一次地我把最真实或最虚假地自己释放出来,把节目做得很自我,我感觉效果不错。但这只能是暂时的,毕竟这个电台不是你的,这个频道不是你的,假如我真的以dj的身份来求得赖以生存的资本,那我是不是还可以这样自我呢?我没有想过那么多,现在的我只想把节目做得纯粹,按照自己的心意,做出自己的特色。如果你把工作溶入了自己的生活,那么当我再次走进直播室的时候,我就会分不清自己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我也要问,哪个才是真的我,是那个在电波中神采飞扬的,还是那个在生活中平平淡淡的? 也许感性地生活,理性地工作,才是我最好地选择。不要在生活中失落,不要在工作中忘乎所以。我有天分,我有信心,只要我肯努力,我能做好每一个工作。至于dj我也不会放弃。 凡人心语 不能够安然入睡,只能让自己疲惫。为什么人越大越害怕孤独。每次醒来,脑子里总有许多鲜活的梦,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我从小是一个太沉默孤僻的孩子,于是束缚了我原本热情自由的本性。一个女子的悲哀莫过于不够美丽,如果不美丽的女子能有一颗淡然的心,也可称得上是幸福。那我就是悲哀中的悲哀了,一个与美丽无缘的女子,却拥有一颗玲珑剔透、联想万千、异常美丽的心。它让我的躯壳总在做一种苦苦的挣扎,我甚至觉得我高贵的灵魂不应该附着在这样的躯体之上。我的悲哀在于,总是想要根本得不到的东西。苦苦求索而终不得,但又心存点点希望,靠着这零碎而又模糊的希望来支撑整个自己。我想这是一种灵性的支撑,让我的一生都处在渴求的状态。未来是无法预知的,正因如此,它给我太多想象的空间,给我贪念与奢望。 我再也不是那个有着许多灵感,单纯忧郁的小女生。在我该是最美的时候没有好好地被爱过。当我懵懵懂懂的时候,莫名地卷入一场令人兴奋,却注定没有结局的游戏。当然,假如每一个少年在他初爱时,就有结果,再顺理成章地有上几个孩子,那生活中也就没有故事了。我向来以为,一个女人若只是嫁人生子,洗衣做饭,实在是非常痛苦的。而我的快乐应该来自于无尽的工作。因为我生性功利虚荣,需要别人来对我加以肯定,让我能做得更好。纵然我现在两手空空,也明白人的最终的归属,也不过是回归平实与自然,但还是不能免俗。 我也渴望有温暖的依靠,一直如此。小时候,我会半夜偷偷爬上妈妈的床。可妈妈带给我的,只是无以为报的感动,而关于那些温暖的记忆,已少之又少。如今我喜欢,巨大而柔软的娃娃,好让我紧紧拥抱,彻底地、投入地、完全放松地拥抱。在那些有感情的动物身上得不到的,我只能寄情于这些无血无肉,但时刻微笑,永不背叛的偶像。其实我骨子里溢出的,还是一种无法割舍的孩子气。 我生活在一座小城,我熟悉它每一处地方,知道那曾经让我憧憬的人儿都在哪个角落,我不想去打扰他们,没有人有义务因你而平添一份烦恼。我也不敢去面对他们,当年傻傻的丫头还没有出落成风情万种的女子。脸上的羞涩难以掩饰,我怕说着说着便说出了自己。我永远是骄傲的,矜持的,甚至故作的。在某个街角,猛地闪出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想着在他的身上我曾经编织过怎样的浪漫,心还是免不了的微微一颤,而后努力地笑着,让脸尽量灿烂到极致,虽然也自知笑起来不那么好看。否则又该如何,莫非一定要说出曾经偷偷的爱恋?别人的眼里,我多半是个简单快乐的人,我却时常觉得自己笑得假,这可能也是一种无奈。 感情本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只是总不能坚定与持久。人必须相互欣赏,彼此爱慕才会有感情,人在一生中能与自己真正结缘的人并不多。更多的只是有缘无份的故事,我对感情依然向往,于茫茫人海牵一个人的手,感觉他掌心的温度,不惮他看到你最美和最丑的样子,所有的感受都与他分享,漫长的人生默契又融洽。可能最终你愿意和他过一辈子的人,并不你最爱的,但一定是你心里最重要的,久而久之,这种重要幻化为一种比单纯的爱慕更神奇伟大的力量,使你们心手相连,密不可分。他了解熟悉你的一切,你也愿意让他了解,这样女人便觉得心里踏实,有了归属感,于是她心安了,幸福了。以此看来,我真的是老了。 眼看着豪情壮志的小女子,越来越模糊,我知道该向我纯真的年代作别了。可我还是愿意,像一只不知疲倦的蚕,一面努力吐丝,一面做着美梦,梦见自己破茧之后会是最美的蝶。 男人在外 爸爸去青岛了,妈妈在家一样忙碌。可是我看得出,她的心一下子就空了。晚上,睡觉前,她一再嘱咐我要千万把电话给搁好,否则爸的电话会打不进来的。 我爸的手机在扬州,有跟没有一样,从来不开。可是只要他一离开就会一直开着。每天晚上,不管他在哪里都会打一个电话回家报平安。长途啊!可他那会儿,一点儿也不心疼话费。 我爸妈十七岁上就订了婚,后来爸去部队当兵,妈就在老家农村。两个人过着鹊桥相会的日子,一年也难得见上一面。一直等了十年,妈终于等到爸回到家乡娶她。虽然结了婚,可还是得走啊。妈舍不得,又留不住,只能自己躲在房间里抹眼泪。妈没什么文化,可她硬逼着自己歪歪扭扭地给爸写信,幼稚的语法,别人都看不懂,可是爸懂。 结婚第二年,妈有了我,爸常惦记着我啥时生。一看过了预产期,说坏了,是个丫头。丫头就丫头吧,一样养着。等我长到一岁,妈再也呆不住了,于其两边跑,还不如随了军。听说我刚见到爸的时候认生,不敢叫。半天待下来,才敢穿着肚兜跟着那个带红星帽的“叔叔”满世界乱跑。一开始部队的生活很艰苦,妈又没工作,一家人过得并不宽裕。全家就挤在一张小床,伸不开手脚,可是却温暖可靠。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我已经长大。妈虽然刚刚五十,可单位内退,早就不上班了。爸依旧在外面奔波,为妈,为我,为这个家。我爸妈之间的感情常常会打动我。你想啊,我爸爸不是那种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可他却撑起了一个家,撑起了一个女人对他全部的信任。我的妈妈,不是倾国倾城的大美女,可是她却让一个男人,对她生老病死不离不弃。什么是幸福,什么是爱情呢?这是你读多少言情小说也换不回来的体验啊。而我们这一代人会有这样忠贞的爱情吗? 爸打电话回来的时候,我从来不拿电话偷听,这是我对于我父母的尊重,对于他们感情的尊重。儿女总是要长大的,只有自己的男人才会给自己长长的一辈子。别看我妈外表是一个多坚强的女人,可是我心里明白,我爸才是她心里的支撑,如果爸不在,她那片天会一直出不了太阳。一个男人陪你风风雨雨几十年,你关心他的冷暖,在乎他的想法。每天晚上,你倚在他怀里,絮絮叨叨说了半天,他却在那儿直打呵欠。你急了,吹胡子瞪眼,他连忙陪笑,说自己不好。你的快乐,你的幸福,你的成就,你的所有一切都想要第一个告诉他。每天,你一睁眼看到的就是他。虽然几十年前,他在你的心里是一张白纸,可几十年后,他就是你的全部啊!那么他如果不在了,你还会快乐吗? 男人在外,多半是艰辛的,可是他一想到家里还有一个想着他的女人,那种艰辛也该少一半了吧。男人在外,女人是辛苦的,可一想到自己的男人在外面更苦,有多少苦也愿意自己背啊! 20021121 女人花 我是一朵开在夜里的玫瑰,在月光下绽放,在阳光下枯萎。请不要为我芬芳的笑靥迷醉,你只看到玫瑰绽开的是笑脸,可是谁又见她花心的破碎 周末的晚上,酒吧里人很多。吧台前挤满了陌生的寂寞的脸,他们都在等待,等待下一个爱与被爱的机会。我要了一杯冰水,因为要唱歌,所以我只喝冰水。 音乐响起来,是那首很熟悉的别问我是谁。“玫瑰姐,七号台的先生点了这首歌,唱吗?”点点怯怯地问。因为我并不是这里的专职歌手,只是利用空闲时间来客串。我不靠它吃饭,唱得就很随性,不想唱,谁也不能勉强。老板知道我的脾气,所以特别关照说,别人点歌之前一定要先问过我。 “音乐都响起来了,还问什么?”我并不是要客意要摆出一副卓而不群的姿态。老实说,一个女子在歌厅里待久了,很难讲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我只能用冷漠来保护自己。“那位先生说你喜欢这首歌,所以一定会唱的。”我顺着点点手指的方向看到了那个点歌的男人。他穿得很绅士,三十岁左右,陷在沙发里想心事。看见我盯着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也回敬了他一个。 将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我接过话筒。“感谢七号台的先生点了这首别问我是谁,相逢何必曾相识,何必要问我是谁?” “我觉得有点儿累,我想我缺少安慰,我的生活如此乏味,生命像花一样枯萎”这首歌,我已经唱得比原唱还要好了,每一次唱的时候,我都会很投入。记得我第一来到这个叫“月光下”的酒吧,是被它的名字吸引,我想喝酒,想醉。于是到吧台,一口气点了很多酒,老板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受过很好的教育,很和蔼地对我说:“小姐,喝酒并不能让你更好的渲泄自己,不如找一个更能释放自己的方法。也许你会快乐一点。”于是我选择了登台。我要唱歌,我要在晚上唱出自己白天不欲人知的心事。老板显然对我的要求很吃惊,他当然不能把一个衣冠楚楚的白领和酒吧里的舞小姐等同起来。 “让我来唱吧,可以先让我试试,如果唱好了,我们五五分账,唱不好,我赔你损失。”第一天晚上,我就唱了那首别问我是谁,我听见台下一颗颗心被歌声破碎的声音。老板再没有理由回绝我了。于是“月光下”从此就有一个叫“夜玫瑰”的小姐,很红,很火,很另类。我叫自己夜玫瑰,只是晚上开放,白天的时候,我收拢我的锋芒。白天我努力地工作,晚上我幸福地站在台上,听下面掌声如潮。 那个男人站起身,款款向我走来。“玫瑰小姐,我可以请你喝杯酒吗?”我酒量很好,常常也会自己喝一点小酒,不会很多,因为我不敢让自己醉。酒吧里的灯光很暗,看不出男人脸上的表情。何况我还是个不喜欢带眼镜的近视眼。“好的,不过我要换件衣服。”撇下他,我径直去了吧台。 “玫瑰姐,你可要当心啊!”点点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 “怎么了?” “你知道吗?他就是萧扬,他的钱多,女朋友更多。每天都会换不同的女人。” “看来,你已经注意他很久了。”我笑着打趣她。 “人家好心提醒你,你却笑话我,不理你了!” “我知道你是好心,可我是那种打过疫苗的人,百毒不侵。好了好了,我们的点点不要生气了,今晚想吃什么,我请!” “真的啊?”点点是为了贴补家用,从偏远的县城来这里打工的,小丫头已经开始受到城市了侵蚀了。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和她聊天,因为她总能让人感觉到年轻。 “玫瑰姐,你可真的要当心啊,他这段时间可一直盯着你呢!说不定,你就是他下一个目标!” “点点,你是小说看多了吧。”这时,老板从背后冒出这么一句,点点吐了吐舌头,送酒去了。 “萧扬,好像已经很久没来了。”老板喃喃地说。 “你跟他很熟吗?” “也不是,只是朋友的朋友,听说是个难缠的家伙。” “是吗?”我一回头,想再看一看,那个男人到底哪里特别,可是我只看到一个喝闷酒的男人。 其实萧扬这个名字,在“月光下”并不陌生。两三个月以前,他是几乎天天都到这里来。听说他是属于那种手里有钱,还很讲情调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是很吸引女人的。所以他有着很强烈的优越感。夜玫瑰,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司空见惯的花,采与不采都无所谓。 “你是萧扬?”我很优雅的坐下。他把酒杯递过来,并不说话。奇怪的男人我不明白,也不想明白。 一杯酒之后,他试探性地问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你可不要得寸进尺啊!”“我知道玫瑰小姐一向很清高,可我只想请你跳支舞,这是酒吧,很正常啊。”他的脸突然凑过来,显得有些暧昧。这次我清楚看到了一张很英俊的男人的脸,我想他并没有看上去那么老,只是喜欢穿深色系列的衣服。 “这里的小姐很多,你可以随便请谁啊!”“可是这里只有一个夜玫瑰啊。”他附在我耳边,轻轻地说这句话的时候温柔极了,就那么一下下,我差点儿被彻底溶化。我接受了他的邀请。 萧扬的舞跳得很娴熟,舞步中有一种似是而非的醉意,他搂着我的手越来越紧,他的脸颊就快贴到我的脸上了。“玫瑰,你好香啊,你用的是什么香水啊?我以前怎么没有闻过?” “臭流氓!”我甩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之后,扬长而去,后来听说,他愣愣地站在那里,半天没缓过神来。“他可能喝多了。”点点告诉我,从此他就很少来“月光下” 闹钟准时在六点叫醒我。刷牙、洗脸,把头发束好,又将是繁忙的一天。为了保持住减肥的效果,所以早晨我只能喝一杯牛奶。出门之前我会戴上眼镜,对着镜子努力地笑一笑。然后保持着这种笑容,灿烂它一天。 “米小姐早!”踏进杂志社大门的同时,会有人不断地向我问好。所以我的脸也不能肌肉松驰。 “小米啊,早!”老总眯着的两只小眼,藏在镜片后面差点儿找不着。 “小米啊,你过来一下!”经理叫我肯定什么好事。“这个人是我们,下个月的重点,资料还不全,你能不能去了解一下他的基本情况。想办法做一个专访” “经理,可是只有一个电话,我怎么能找到资料呢?” “小米,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当初为什么把你调过来,就是因为你是学公关的,又锻炼了那么长时间,是一个能够挑大梁的人选嘛。” “可,这”“不要再说了,年轻人做事怎么那么多话,三天之内,你必须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怎么可以这样呢?”我从总编办公室出来,差一点要吐血。 “能者多劳嘛!”石倩在一边不疼不痒地说。我工资又不比你多拿一分。你怎么能跟我们比呢?我们小女人嘛,总是要找一个可靠的男人嫁掉的,这总编的宝座肯定会让给你这样的女强人的。 “总编有什么了不起,改天我还要拿诺贝尔文学奖呢!” “那你发达了,可千万记得拉妹妹我一把啊!”这个石倩,话那么多,做事又那么少,真懒得再和她纠缠下去。 真不知道那老头儿是从哪里弄来这个号码“13952703006,该死!”我忿忿地拨过去。“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你改用其他方式与他联系。”    “米米,你晚上有空吗?我们已经有很久没见了,你能不能到我这儿来吃个饭啊。我会做你最喜欢吃的蘑菇炖豆腐。”是杜岩,也许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杜岩是最值得我欣慰的吧。 下班之后,我第一时间赶到杜岩那儿,他已经做一大桌饭菜,全是我爱吃的。 “杜岩,我快累死了。”看见他我就安心了,我喜欢搂着他的脖子,用头发痒痒他,然后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尽情地撒娇,让他心疼。 “别闹,先洗手,吃饭。” “为什么?”我一脸无辜。虽然我在外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可是回到家里我只是一个女子啊,也是需要男人关心和爱护的。而长久以来,杜岩就是我全部的安慰,他容忍我的任性,容忍我的骄傲,甚至容忍我不会做任何家务。虽然他的父母并不喜欢我,可是他还是一如继往地爱着我。 “米米,我们结婚吧。”杜岩今天有一点不一样,一定是他的父母又向他施加压力了。 “为什么,杜岩?”“因为我年纪不小了,因为我们彼此相爱,因为我想有一个家,一个自己的家。” “可是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啊,结了婚之后,我就更不能东奔西跑了。” “难道你的工作,比我更重要吗?如果是的话,那你到底爱不爱我呢?”这是杜岩第一次对我发脾气,不管我怎么样撒娇都没有用。 “他们在两个月之前帮我介绍了一个女孩,人不错米米可是你知道我只爱你一个啊!”原来是这样,今天杜岩找我来,只是为了向我摊牌。男人的谎话原来可以说得如此动听。 “够了,杜岩,我是不会爱你这样虚伪的男人的,你去找那个愿意和你结婚的女人吧!”老天哪,求求你千万要让他追出来,让我挽回一点点可怜的自尊吧。 我以为如果我头也不回的走掉,杜岩一定会发了疯似的追出来,可是这次他没有。他只是背后冷冷的说“米米,我一直以为,你是最了解我的人,可是你居然从来都没有为我想过。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们是应该好好地考虑一下我们的感情了。”    夜空中,什么星星在飞,那是我爱情的眼泪。这一天真的倒霉透了。我不是被人从小宠大的女孩,所以老天告诉我,不管自己要什么,都得自个儿伸手去拿,因为没有任何人会施舍给你。我一直非常努力,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我不停地写作,不停地和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把自己的壳打磨得异常坚强。一个家底清白的女孩,想在陌生的城市里撑出一片天下,要付出常人们几倍的努力啊!可是我一样也可以做得很优秀。杜岩是上天赐给我唯一的恩惠,曾经那么艰难才能够在一起,如今的爱情却经不起一点风雨,突然之间我觉得这世间的一切都好渺小难道希望自己成功也有错吗?我好不容易才做到今天的成绩,结婚对我来说,就意味着放弃。为什么杜岩那么不明白呢? 朦胧之间我感觉到眼前有很多的人影,音乐很嘈杂,脑子很乱。“我是一朵开在夜里的玫瑰,月光下我芬芳妩媚,你可曾看见我的美。”酒吧里嘘声四起,我喝空了所有递过来的酒杯。今天晚上我只想沉醉,我已经好累好累,我不要再压抑,我要释放自己的美。 “我出两百,请玫瑰小姐跳个舞。”“我出三百!”我不知道这场闹剧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更不知道,它会越发不可收拾。人越来越多,出的价钱也越来越高。舞池里那些男人扯着嗓子乱叫。聚光灯扫过他们的脸,怪异而可怕。 “几次真的想让自己醉,让自己远离那许多恩怨是非,让隐藏已久的渴望随风飞,让我忘了我是谁!女人若没人爱多可悲,就算是有人听我的歌会流泪,我还是真的期待有人追,何必在乎我是谁。”我不停地唱着别问我的是谁,直到唱出了眼泪。虽然我的意识很混乱,可是脑子里还是清楚地想起与杜岩的点点滴滴。想他的笑,他的吻,他轻轻地在从背后将我抱牢是的,仿佛真的是有人,从背后抱紧了我,然后把我整个地抱起来了,我感受到他胸口的温度,听到呯他呯的心跳。我吊着他的脖子,又哭又闹,把眼泪和鼻涕沾了他一身。 “你喝醉了,不过不用担心,有我,别害怕!”他像哄孩子一样安慰着我。我不再吵,任由他的摆布。他好像抱着我走了很长很长的路,周围的环境安静了好多。初秋的夜晚还是很冷,他脱下外衣裹在我的身上。我感觉他离我很近,他的气息热热地喷到我的脸上,弄得我痒痒的。他的嘴唇贴在了我的眼上,吻我的眼泪,又慢慢地下移,吻我的唇。他的味道,很熟悉,可又不像杜岩。那时的我像团棉花,无力挣扎。 等我真正有意识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我发现自己就睡在“月光下”的酒库里。 “玫瑰姐,你醒了。”点点在我的身边。 “怎么回事?”我脑袋很疼,已经想不起任何关于昨天晚上的事。 “你喝醉了,那些小流氓一个劲儿地灌你的酒,你喝了好多。老板劝你,你也不听。他们还起哄,出钱让你陪他们”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就大了。 “后来呢?”我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么愚蠢。 “后来有人出了2000块钱救了你。” “谁会这么好心?” “是萧扬。” “萧扬,那个男人他。。?”我已经记起,那个抱我走了很久,那个让我温柔的味道,那个深吻是萧扬,原来是萧扬。我实在难以启齿。 “不信,你看你身上还有他的外衣呢。” “天哪?”谁会相信那个playboy花2000块只是为渡我的一次浩劫。谁又能保证,他救我出了狼窝之后,又不是送入虎口呢?可是他的外衣真的很温暖,整整一夜,我竟然没有感到冷。 “那你替我谢谢他,看到他把外衣还给他吧。”我永远不想再看到他。我捋捋长发,得赶快振作起来,因为我还要面对更多的问题。当我很轻松地把外衣递给点点时,无意中看到了萧扬的名片,然后最让我头疼的事情发生了。他名片的手机号码赫然地印着我最讨厌的那几个数字:13952703006。“怎么可能。”我只能暗叫命苦。 为了完成任务,我把名片交给了总编。“萧扬?!真不愧是学公关的,有一套,只用了一天,就找到了。”“只是那代价太大了。”我心里的那个苦啊,这个老头子怎么会知道。“振远集团你知道吧?原来他就是振远集团的华东区总经理,也是他们集团最年轻的地区经理,绝不是一个小角色啊,很有新闻价值。不过他好像对记者特别反感。小米啊,你既然有办法弄到他的名片,就一定有办法约他出来见个面吧?” “什么?”我都快气炸了。这个时候,我就算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啊。 “你好,是萧先生吗?我是米兰,能不能耽误你几分钟呢?”工作的时候,我是会相当的职业化。运用我学到的东西去为完成自己的任务。 “小姐,我好像并不认识你啊。” “可你应该听说过新时代这本杂志吧?我是代表我们的杂志和读者,向你发出一个邀请。不知道你今晚是否有空?” “小姐,你的声音虽然很动听,可是宣传广告方面,都是由我们公司相关的部门全权负责的,找我也没有用啊。” “这样吧,萧先生,如果你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和我们总编当面谈,他很想约你见个面。我们下面的人,只是想混碗饭吃。你也不想让一个无辜的人丢了饭碗吧,也许你今晚会谈得很好,有另外的收获也说不定呢?” “小姐,你真的很会说话,好吧。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想不到萧扬在生意方面那么精明,看来那个华东地区总经理也不是徒有虚名的。晚上老头子拉我做垫背,这是肯定的。还好萧扬并不知道我就是夜玫瑰,况且,在“月光下”我的妆很浓,现在我几乎不化妆,还带了眼镜,凭我的演技,他肯定不会认出我的。我去了,虽然很不情愿,虽然我发誓再也不要看到那张脸。 “萧先生,你好,我是米兰,这是我们的总编。”今天的萧扬穿得更加正式,一贯的深色系列西服使他看上去很干练,很舒服。 “很高兴见到你,那时我就在想,米小姐一定是你们杂志社最优秀的记者。看来的确如此。米小姐真的很能干啊!”彼此简单的寒暄之后,大家就落座了,看得出,为了下个季度的奖金,今天老总是花了血本的,所以我也正好有机会大吃一顿了。 萧扬在商场真是一只经验丰富的老狐狸,他一直都在回避他们公司的事情,两个小时之后,我们可怜的总编还没有切入到正题。喝酒是免不了的,只是我不会再喝了。经理有些受不住,起身去了洗手间。我们俩无言对面而坐,我望着那瓶红酒,发呆。 “米小姐,你真的不会喝酒吗?” “什么意思?不会就是不会啊。” “噢,你不要误会,我只是突然觉得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位朋友,我看见她喝醉的样子很可爱。所以在想你喝醉了会什么样儿?”萧扬笑了,他竟然笑了,他一定是想到了什么。虽然他笑得很好看,可是我还是不能不发火。 “我不觉得这个故事有什么可笑。喝醉了还可爱,喝醉了只会做一些伤害自己伤害别人的事儿。”我差点儿就要把包,甩到他的脸上。他很茫然地望着。直到看到经理走进来,我才意识到,现在我是米兰而不是夜玫瑰。结果一顿丰富的晚餐毫无收获。只是后来,萧扬老是盯着我的脸,仿佛想从我的脸上看出点儿什么来才罢休。 “小米,我觉得那个萧扬,对你有意思,你应该发挥一下女人的优势嘛?”老头子居然连这招都想到了。“老总你想用美人计啊,论漂亮你也应该找石倩哪。我这么面目可憎的人,怎么行?只怕你舍了孩子也套不住狼。” “小米啊,这个工作还是很有难度的,不过我看那个萧扬对你印象不错嘛。再说,这名片是你找给我的,本来我也没抱什么希望,可是你给了我很大的希望啊,所以”若是以前,我可以找到杜岩,细细地诉说自己的委屈,可是现在我,唉! 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我就很少去月光下了,偶尔去了,也只是唱一两首贴补一下。为了工作,我还是要留意萧扬的近况,可是萧扬仿佛从此失踪了。 “是米小姐吗?我是萧扬,还记得我吗?你有空吗?我需要你帮个忙。” “当然可以。”我尽量让自己平静,告诉自己为了工作,为了钞票,我得忍! “月光下酒吧,你知道吗?我有一件衣服丢在那儿了,你能帮我拿回来吗?我现在不方便出门。” “这个无耻家伙又在玩什么花招?”我心里已经狠狠地骂了他一百遍。“拿了衣服不还得送到他家去?他”不是我非得把他想得那么坏,只是他的劣迹实在太多了。去“月光下”拿了衣服,送去干洗,熨烫过之后才给他送去,临出门,我还不忘在提包内放了一把小水果刀防身。 萧扬算准了我会来,在家里很客气的迎接我,让我意想不到是他竟然坐着轮椅。 “萧先生,你怎么了?”出于礼貌我还是要问一问的。 “不小心摔的。” “没有人照顾你吗?” “我现在已经差不多好了,白天会有专门的护士来护理,晚上知道你要来,我让她回去了。” “死色狼!”我咬着牙根在心里骂。 “噢,你的衣服,给!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你好像很怕我?那你为什么还要答应我要来送衣服呢?” “因为工作啊,因为有多人想知道你和你们公司的故事啊,因为作记者的都有好奇心啊。” “好吧,我接受你的采访。” “可是我没有带笔和纸啊。” “那就用你的心记吧。其实你完全不必害怕,因为现在我即便想什么,也不能做,你看我还坐在轮椅上呢。”萧扬坏坏地笑。 “有道理。”我摸了摸包里的水果刀,还在,又壮了几分胆。 “你们记者应该明白,人在最寂寞的时候,只是想找人说说话而已。” “你还会缺说话的人吗?” “缺啊,就缺你这样牙尖嘴利的对手。” 那个晚上萧扬对我讲了很多。有他的爱情也有他的工作。当他事业开始起步的时候,也不过是一个刚走出校门的穷学生。相恋四年的女友,没有等到他发迹就找了一个外企的老外,飘洋过海去了。他刚进振远集团的时候,被派到一个小城做垦荒的老牛,为了省钱,他只租了一间小屋,又做宿舍,又当办公室。整天没日没夜的干。产品买不掉,他就一个厂一个厂的推销。宁可自己赔一点儿也不让客户吃亏,所以他赢得了市场。公司给他的市场越来越大,他的位置也越坐越高。可是他还是寂寞的,所以他喜欢去酒吧,用酒精和女人的虚情假意来杀死寂寞。我看到他坐在轮椅上常情地诉说,想到了我和杜岩的爱情。有时候相爱的人不能够在一起,男人常常会让女人等,可是就算历经了波折,也未必有美满的婚姻。相见不如怀念啊。一个人从你的生命中走出去了,也许就应该让他彻底地走掉。爱一个人需要勇气,离开一个人更需要勇气。 我完成了一篇很好的专访,绝情的女人成就男人的事业,温情的女人成就男人的爱情。老总一个劲儿地夸我立意新鲜,又是加薪,又是表扬的。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便会常常去看坐轮椅的萧扬,因为我觉得这个时候萧扬对我来说,是安全的。 我进门的时候,护士正扶着他在屋里练习行走,看见我来了,他笑得很夸张。 “小米,你来了,自己坐啊。”他叫我小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算了,看他是半个残废就不和他计较了。护士下楼帮他买晚饭了,我们两个就这样静坐着,有些尴尬。 “小米,要不你再陪我练一会儿吧。”我站起来,双手撑着他的胳膊,彼此的脸突然挨得很近,我又闻到他身上的气息,是曾经给我温暖的气息。他短短的头发扫在我的脸上,弄得我有些心慌。 “这样吧,我站在这儿,你慢慢地从对面走过来。看你练习的效果如何?”我感觉我们的距离实在太近了,这样不好。 “好!”他快乐得像个孩子。他慢慢地从房间的一端移向我这端。走得很认真很卖力。 “还差一点儿,就差一点儿了。加油啊!”我张开双臂,生怕他会突然倒下。可是他居然猛得扑过来抱住了我。 “想要拥抱你还真不容易啊!”“臭流氓!”我本能地一推,把他摔在了地上。小护士买饭回来,看见萧扬坐在地上吓了一跳,连忙问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儿,没事儿,我自己摔的。”他却傻呵呵的笑着。 “腿脚不灵便还那么不安分。”男人真臭德行!我真后悔对他曾经产生过一丝丝的怜悯。 圣诞节月光下要搞一个party,报酬也是相当可观的,这样的活动当然少不了夜玫瑰。晚上我的状态很好,歌唱得很尽兴。热闹之中我想到了萧扬,不知道他那的脚好了没有。 “玫瑰姐,你听说了吗?萧扬出事了。”点点好像知道点什么。 “他出了什么事?” “他的女朋友,当年抛弃他跟一个老外走了,如今老外不要他了,她看见萧扬发达了,又回来找他。可是他不同意,那女人就要死要活的。说话间就要跳楼,萧扬拦住了她,自己却从楼梯上滚下来了。” “那是他自找的,谁让他认识那么多女人。红颜祸水啊!活该!” “玫瑰姐,你就真的这么讨厌萧扬,他还救过你呢!其实他人也不坏啊?” “谁说他不坏,我希望他永远坐轮椅。” “今天可是圣诞节啊,这样的话可不能随便说。”老板笑着过来答话。 也许真的不能在背后骂人坏话,一扭头我就看见了萧扬站在我的身后。“玫瑰小姐,今天你好漂亮啊!”“那你的意思是说,我以前不漂亮了罗?” “当然不是那个意思。” 酒吧里的人还沉浸在新年的喜悦里,我得走了,否则会露馅的。 “这么快就走了?夜玫瑰不是晚上才开吗?” “花期已经错过,如果想看见玫瑰,明年请早吧。”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溜! “玫瑰走了,那米兰可不可以留下呢?”完了,突然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自作聪明的傻瓜。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这时萧扬已经笑弯了腰。 “这个固执的小丫头,在我第一眼,看到米兰的时候,我就知道她就是夜玫瑰了。” “别说了,你想这里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谁吗?”说完,我拉着他冲出了酒吧。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不明白。 “看女人不光是要用眼睛的,得眼耳口鼻脑还有心并用才行。” “是吗?那你是喜欢米兰还是玫瑰?” “我都喜欢,因为玫瑰就是米兰,米兰就是玫瑰啊!”天哪,他的样子简直得意极了。我甩开他的手,大步向前走。 “等等我啊!哎哟!”他突然跌倒在地上。是不是他的脚还没完全好,我有点儿担心了。忙回去看他。 “你怎么了?” “因为你要走啊!”他突然死死地抱住我。可恶!我想推开他都不行。 “还有一句话我早就想你说了。” “什么话?” “你会生气的,你会打我的。” “讲!”我有点儿火大了。 “你的劲儿可真大啊!”“臭”他的嘴唇堵住了我的嘴唇。“不许再骂我臭流氓了。” “可你本来就是啊。” “我对你有吗?” “那天,我喝醉的时候,你”“冤枉啊,我只是抱着你,不让别人欺侮你啊。” “还有呢?” “还有”他给了我深情的一吻,是让我陶醉的甜蜜。“还有就是像这样啊,别的,我可什么没干啊!”“那是我对你没有吸引力。” “当然不是,那天你喝醉了,一个劲儿地问我爱不爱你。我说爱,你又不相信。搂着我的脖子,哭个没完,我的心都要碎了,还能有什么别的想法啊?” 女人是花,需要好的男人来培养,如果没有爱的灌溉女人开不出鲜艳的花朵。好的女人也需要有情有义的好男人来成就,既然我碰到了这么好的男人,那为什么我不做一个好的女人呢? 在杜岩孩子出生的时候,我给所有我认识的人和认识我的人都发了喜帖,上面金字赫然印着“萧扬、米兰新婚之禧。” 20021118 编辑的话: 审查这篇文章是在18日的深夜,当时是没有做为精华推荐的,并不是说这篇文章不好,而是小说组本来就很少把好的文章做什么推荐。 凌晨四点四十分,再次翻阅红袖的文章,因为对这篇文章的好感,所以再次阅读了一遍,跟第一次是完全两样的感觉了。故事中刚开始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可是故事发展却并非让人绝望,相反地给了人们一个不错的结局,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故意安排的。怎样都好,希望总是有的,即使是这样凄凉冷艳的夜玫瑰也有让自己为了真爱,完全盛开的时候。 打开作者陈妍的文集就看到她说的这样的话:丑女为妞,陈妍是一个丑妞妞。第一眼,你会觉得我很可爱,第二眼,你会发现我有点坏,第三眼,你才知道,原来我是可怜没人爱!让你我的嘴角轻轻上扬,让生活的阳光照在我们的心上! 文如其人,有点俏皮,有点冷淡,绝望跟希望共同存在着,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 不做情人 冬天早晨,干冷的阳光刺进肌肤,一种被撕裂的痛。她把自己紧紧地裹进大衣,挎着皮包,行色匆忙地走在街道上。昨晚的缠绵,似乎早已经被抛到了脑后。 到办公室刚坐下,电话就响了。“米兰,你昨天晚上去哪儿了?为什么手机一直关着,如果今天找不到你,我会疯的。”时超的声音像一杯热牛奶,营养美味,在寒冷的冬天更加的温暖。 “没什么,公司来了一个老客户,我们一直谈到很晚,想你可能已经睡了,怕吵到你,就没有打电话给你。”其实男人是好骗的,特别是时超这样的男人。在他的眼里,米兰如同冰山的雪莲,高贵纯洁,必须用心地去呵护,只能远观,不可亵玩焉。可是在方紫陌的眼里,他爱的米兰是个妖艳鬼魅,风情万种的女子。 米兰是方紫陌在这座城市的情人,每个月他来一次,订个房间,然后打电话:“我到了,你在哪儿?我想你。过来好吗?”他们之间也许,已经简单到只剩下那层关系。因为时间,也因为空间,他们只能做最重要的事。 和时超谈了三年的恋爱,感情一直波澜不惊,在他认识米兰的第一刻起,就认定,她是他要的那种女孩。那时他的钱包被偷了,里面有他全部的家当。好像也是一个冬天,他感到自己浑身冰凉。他走进银行想找到一点残余的希望。阳光透过银行大厅的玻璃窗,反射到柜台上,再反射到柜台玻璃后那女孩的身上,像被熨上一层金色的光圈,她飘飘长发点点洒落在胸前,年轻的脸庞荡漾着明朗的微笑,像一缕暖风驱散了他心头所有的寒意。“不要着急,我已经帮你做了冻结,他应该取不到你的钱了,只是你还要来补办一个挂失手续,可能会耽误你一点时间,不会很久的,你不要着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温柔的声音,让他如痴如醉。时超觉得,米兰就是上天在那个时候,派来拯救他的。他瞥了一眼柜台里面的照片:“你叫米兰?”“是的,大米的‘米’,兰花的‘兰’。”接着她躲在玻璃橱窗后面,眯眯着眼睛笑得妩媚极了。“你为什么要像米兰花那样躲在树叶后面呢?为什么不让我认识真实的你呢?” 后来他们像其他人一样开始交往,开始通电话,开始恋爱。三年了,米兰已经做了他三年的女朋友。虽然她已经从当时的营业部调到客服部了。可不改的依然是她的笑容,她的温情。她看上去是一个端庄、儒雅、内秀的女子,她的微笑对那些刁难的客户很有说服力。 吃饭、看电影、逛街,她从来不挽时超的胳膊,不会让他给自己买这买那。他知道她不是那种让人宠大的女孩,她会善解人意,和别的女孩不一样。他喜欢她的笑容,她的长发,还有她的温柔。所以他静静地守护着他心目中的圣洁的雪莲花。 很多次,面对自己心爱的女孩,他也会有冲动。借着酒意,他吻过来,她把头撇向一边,用长发遮住嘴唇,然后很严肃地说:“你怎么可以这样?”他就再也不敢了,他害怕她生气,害怕她从此再也不理他,米兰是那种外柔内刚的人,娇娇弱弱的女子若是真的固执起来也会非常可怕。所以三年了,他连米兰的小手都不敢轻易拉。 他只知道五年前,米兰的初恋是一个大她七岁的男人,他认为那不过是小女孩的恋父情结在作怪。可他一直不知道,在她的心里还有一个叫方紫陌的人,他更不相信他心中的雪莲,会是一个男人的秘密情人。 他看到米兰坐在对面,捋了捋额前的长发,好像有很多的心事。“米兰,我常常都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没,没想什么啊,只是冬天怪冷的,不想说话,所以就坐着发会儿呆啊。” “真的是这样吗?”他看不到她高高的领口下面,藏着她脖子上昨夜的吻痕。 “午饭时间已经过了,我要上班了。” “那晚上呢?” “晚上再说吧!”她抱起大衣,飞扬的长发甩在身后。 “紫陌,再留一天吧,我想你!” “我知道,所以我打算明天再走,我也想你小米。” 方紫陌的公司,是米兰所在银行的一个重要客户。而他则是这家公司在华东地区的负责人。她和他相识在四年前的一场酒会上,那时米兰刚刚进银行工作,纯得就像一张白纸。那时候,她深爱着一个大她七岁的男人,两个人相爱却不能再一起,结果男人选择了逃避,把所有的问题都交给了一个弱女子。 酒会上的米兰,穿一件白色低胸的晚礼服,长长的头发被梳得一丝不苟。虽然当时她还是新人,可是那天她已经抢尽了风头。 “我没有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我只看到一只可怜的小绵羊。”紫陌之后告诉她,再明媚的光彩也掩饰不了她内心的落寞。 “我不美吗?我不漂亮吗?”她不明白,男人除了看到女人的脸蛋和身材之外还能看到什么。可是他告诉她,他喜欢她不是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她是坚强。他喜欢一个女人不把眼泪挂在脸上,这样他会加倍地心疼。米兰惊讶他竟如此洞悉自己的内心,在认识他的第一个晚上,她就把自己交给了他。他揉乱她一丝不苟的长发,亲吻她的眼泪,和她破碎的恋情。 “为什么要压抑自己呢?为什么你要为一个放弃你的男人想那么多呢?女人是花,现在不开,要等到什么时候?我给你阳光,我给你滋润,为我开放吧!” “你能爱他,为什么不能爱我呢?我有过别的女人,可是我没有结婚,所以我能爱你,能好好地爱你,你懂吗?”她不停地问:“如果衣服弄脏了,可以洗得干净吗?可以像没有弄脏那样干净吗?我已经不是别人看到的一张白纸了,我还可以值得一个好男人全心爱我吗?我还能够有幸福吗?”紫陌把头埋在她的胸前,一个劲儿地笑她傻瓜。 “女人是花吗?那我开给你看,你看吗?”她看着紫陌笑着点头,笑着流泪。 “爱我吧,我的米兰花为我开放吧,我要米兰开成一朵玫瑰,一朵魅力四射的野玫瑰。”紫陌亲吻着她,说从此要让她做自己的女人,她只是他一个人的。 他不是不愿意娶她,是她不愿意。和紫陌在一起就意味着要离开家,离开父母。跟着他满世界的转,她一直觉得自己是那种很老旧的女人,一定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一个体贴的丈夫,然后生儿育女,老死一生。时超就是最合适的人选。父母很愿意她和时超在一起,时常催促着他们早点结婚。    “时超又向我求婚了”她对紫陌可以没有任何隐瞒。 “那你想好了吗?”紫陌抱着她,温柔地说。 她摇头“我害怕,以后会在梦中叫紫陌。我害怕啊!”“你爱他吗?” “我不知道,可是有他我很会安心。” “那就嫁给他吧,他有你想要的东西。” “那你呢?” “如果你想我,可以来找我啊。” “我们还可以是情人?” “是的,只要你愿意。” “不,紫陌,我不要做情人,哪怕我再爱你,结婚后我也不要做情 人。我宁可你对我发脾气,说,选了他就别来找我。” “好吧,我会想你的。”那晚,米兰在梦里紧紧地搂着紫陌,她知 道,以后,她就是时太太了。    当时超把结婚戒指套在米兰的无名指上,她还是没能缓过神来。女人啊,你到底想要什么,难道真的只是一个丈夫,一个家,一个安定的环境,哪怕没有爱情。时超伸出双手,微笑要给她幸福的拥抱,终于可以娶到自己心爱的女孩了,他快乐不言而喻。可是她却尖叫着逃开。她把时超吓到了,她把自己吓到了。她清楚地看到时超面色青灰地愣在那里,她已经顾不上想自己是个淑女了。 “方紫陌,你在哪里?”她哭着逃离所有的亲朋好友,她的凌乱的长发,舞在干燥的空气里。女人已经有了选择的权力,如果爱一个人只是做他的情人,那她把自己放在哪里?怎么可以让爱她的人受委屈。如果嫁一个人,只是以为他深爱着自己,那么你的冷漠总有一天会让他彻底死去。 米兰辞掉了工作,说服了父母,坐着长途汽车要到上海去。倚着车窗,她听见紫陌轻柔地说:“小绵羊终归要回到牧场,我的米兰花终归开在我心上,我爱的女人终归有勇气去寻找真正的幸福。” 的田野 在我的心中有一个奢望。盼望着,盼望着,会有一个男人,他全心全意地爱我。无论我是胖是瘦,是美是丑。他让我可以没有伪装,能够在夜里放心地抱着他哭。女人把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总想着能有一个白马王子从天下掉下来,将她们拯救。她们像一个勤劳的农夫,每天不辞辛劳地在那片叫“男人”的土地上耕耘。丢下一粒种,发了一颗芽,等到秋天她们可以从那片田里收获“婚姻”这种粮食。可悲的是男人们并不这么想,于是他们只给女人吃那种叫“爱”的糖,外甜里苦,女人一时吃了可以焕发青春,光彩照人。女人常常因为尝到了甜头而更加勤劳。心里想着,认命吧!当然女人也不是傻子,等到她们觉得该收线的时候,不管那片男人田里的收成如何,她们都会拼命地想从男人身上,榨出爱的油水来。若那个男人负了她,戏里的女人会一口一个“冤家”地向他讨感情的债。然后不管那个男人如何地狼狈,如何地不堪,都必须尽释前嫌地接受他。因为那终究是自己的男人。收成再不好,也要好过颗粒无收呀。于是,总有一些浪子回头,贞洁烈女的故事会流传下来。而戏外的女人呢? 其实,男人有太多的无奈。他们和女人一样,一方面希望女人能够撇开名利的嘘头,爱他里面真实的自己,一方面又不自觉地,把实际的东西反反复复地在手中掂量。感情,对他们是一种债,如果没有实际的基础。你对他越好,那份债就越重。在他没有能力,没有资本来承受的时候,爱他,也许就应该离开他。可是那种叫爱的糖,是随时都可以买到的,它不问老幼,不分贵贱,也不管先后。总会突忽其来地蹦进你的喉咙,让你断不了忘不掉。 有多少事是不该做的,可你做了。做完之后你发现它没有任何意义。你之所以还要去做,只是为了不必时时刻刻都要受那遗憾的折磨。所以你爱了一些不该爱的男人,爱得真切,爱得投入,爱出伤痕,爱到不再心疼。因为你知道,在青春的岁月里,没有一个你真心爱过的男人,你又怎么可能是真正的女人。纯粹简单的爱情不会长久,不以婚姻为目的的爱情,多半是无法令人信服的。然而婚姻又不能像买件衣服,觉得不好,可以一件一件地挑下去,直到合适为止。 在我的心里还有一点点奢望,盼望着能有一个男人,他会全心全意地爱我,让我不需要有任何伪装。望着我一无所获的田野,我不想去补种些什么,今年秋天我没有收成 就叫我妹妹 他刚离开的那几天,我天天上网,给他发邮件,也看看他是不是也给我发。可是每次我打开我的邮箱都是空的,正如我的心一样。 他走了,我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我已经习惯了身边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其他的朋友,没有。我习惯了他每隔两天打来的电话;习惯了他说“你好吗?我没事!”;习惯了听他在电话里亲我;习惯了接他电话时感觉就像,搂着他,对他絮絮地说;真的,我习惯了,正因为我习惯了,就以为会一直会这样过到永远,可是我错了,我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他飞了,我爱情的小鸟从此再也不会来了。 白天我还能强颜欢笑,夜里,整个人就崩溃了。我难过,所以我上网。我盲无目的地在新浪的聊天室里瞎逛。我给自己取了的名字叫“妹妹” “妹妹,是你吗?”这样的名字可能很能让一些人上钩。 “我是妹妹,但并不一定是你的妹妹。”他笑了,他说“不管是谁的,只要认识了你就是我妹妹。” 我面无表情地在网上打着歌词。“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时间累积这盛夏的果实,回忆里寂寞的香气。” “妹妹,你不高兴,你怎么了” “我在唱歌不要打扰我。” “你曾说过会永远爱我,也许沉默不过因你没把握,别用沉默再去掩饰什么,当结果是那么赤裸裸。以为你会说什么才会离开我,你只是转过头不看我。” “妹妹,我只想和你说会儿话,不可以吗?” “说什么,你想说什么。” “你多大了,你在哪儿,你愿意做我妹妹吗?” “我23了,我在扬州,我是妹妹,但不是你的妹妹。能换点儿新鲜的吗?太老土了。”我打字的速度很快,他显然跟不上我。 “你那么慢,我不想说。” “那你说,我看。”他很温和,我很急躁。我敲着键盘,像在弹一首歌,一首自己的歌。歌声中我讲述了一个女孩情窦初开的故事。我告诉他,一个年轻的女孩,爱上了一个比大七岁的男人。她曾天真地想在她29岁的时候,也就是北京开奥运会的时候,他们会一同去北京。可是那个男人,却没有原因地离开了他。 “你说的是真的吗?”他的问题激起了我的愤怒,我最恨别人不相信我。 “妹妹我从来不说假话,如果你不相信,我也不想解释。知我者,我无需解释,不知我者,我更无需解释。” 然后,我不说话,继续打我的歌词。打完了,我开始数数。“1、2、3、4。。 ”这是我的习惯,如果数到10还没有人跟我说话,我就会离开。数到9的时候,他说:“傻孩子,不要这样。”晚上,上网的人很多,我的电脑速度变得很慢,忽然就死了。我只得匆匆地下了网。 再一次打开我的邮箱,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那是我盼了好久的邮件。邮件很短,只有一行。他连中文都懒得用。虽然我英文学得并不好,可那样简单的单词,傻子也能看懂啊!“finished,sorry!”怎么会,他怎么会就这样丢下我呢,虽然不相信,可还是止不住地眼泪地潸然而下。一个月,不过一个月啊! 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很惹眼的名字“妞”老实说,我更喜欢这种比较土的名字。我一样地来到新浪的聊天室里。网管哥哥,看见我,很自然地和我打招呼。“呵呵,小丫头,你来了。看来今天我们这里又会热闹了。” “可是今天我是来哭的,呵呵!”网管哥哥人很好,有谁欺侮我,只要我告诉他,他会赶他出去。所以我在那里也很嚣张。依然用红色的字体,依然在数数。这是我张扬的个性。这样也很容易引来不怀好意的人。我只是静静地自言自语“为什么,为什么你要离开我,你在哪里,难道连再见你都不愿意说吗?”一边敲着键盘,一边疯狂地流泪。 突然有一个人跳了出来。“妹妹,是你吗?” “谁是你妹妹!” “虽然你改了名字,但我知道,你是妹妹。那天你突然走了,我一直在找你,你知道吗?” “说好不会再让我心疼,结果还是一直地空等,人说你对女人都是一样的真,只有我还不承认,你说话的样子太诚恳,叫人分不清楚,假与真,我的心想追问,找不到你眼神,你只留下一个吻,不要说我纯真,只要对我认真,真心爱我别让我心疼,我已用情太深,你却忽冰忽冷,究竟你爱我几分?”我喜欢这首叫纯真的歌。我上网有时根本不管别人在说什么,我只是想找个地方说话,太闷了,像深海里的鱼,没有氧气,心里太多的苦需要渲泄。 “妹妹,你还在想他吗?你恨他吗?”一个恨字,让我的心痛。 “不,我不恨他,只是觉得委屈。” “做人不能太坚硬,否则会伤害自己。一只鸡蛋看似外表有一层脆脆的壳,可是依然无法掩饰内心的软弱,相反,它被煮过之后,才会真正成熟起来。孩子,你要做煮过的鸡蛋,不要做一只生鸡蛋。” “是的,这样的道理我也明白,我是念过书的,可是,当鸡蛋被开水煮的时候,那滋味实在太难受了。你懂吗?每当我打开邮箱,看到他以前给我发的邮件,似乎他依然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对我微笑。可是今天他告诉我,一切已经结束了,我不相信,不相信啊!其实,我只想知道,他现在在哪儿,他现在是否过得平安!我好想再听听他们声音,哪怕是他说再见!” “你可以告诉我他的名字吗?如果我看见了他,我会告诉他,你在找他。” 我不停地打字,满满一屏全是他的名字。发出之后,我泣不成声。他走之后的每个夜晚,我都在网上寻找。 他好长时间没有回话。“给我打个电话吧。”他在网上告诉了他的手机号码。我从不相信在网上的人和事,只是那时真的的太闷,太需要阳光了。 夜深的时候,我按照那个号码拨了过去。 “喂!”我很小心。 “你是妹妹!” “是的。”突然间我发现他们的声音是如此地相似。 “他走了多久了?” “一个月,可对我来说,已经太久了,而且我知道他永远会再回来了。” “不要这样,做人要有希望。” “他就是我的希望,他走了,我的希望也没有了。”积了好久的委屈,像是终于找到可以诉说的人。他的反应真的很慢,说话也比我慢。或许是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安慰我。 “不要劝我,我是一个固执的小丫头。我会好起来的,不过那需要时间。” 他说“你是一个聪明的小姑娘,你一定能够找到你的幸福。”为了能和我联系,他要去了我的qq号码。 之后我们在网上的话题轻松了许多。“妹妹,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是说以前,现在还是将来?” “我说的是以前,也是现在还有将来。”他也变得狡猾。 “呵呵,你倒是学得挺快呀!以前我忘了,将来,我没有,现在嘛,我是一朵玫瑰,一朵夜玫瑰。在月光下绽放,在阳光中枯萎,无人能看见我的美。” “妹妹,我想你一定长得很美。这么机灵的小丫头一定很可爱。” “你又错了。” “你那么小,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每个人对爱都有不同的解释,于我而言,那只有八个字。只有我有,如果你要。” 我的声音会别人一种产生假想,听过我声音的人都以为我的一个美女。可事实恰恰相反。为此,我也很反感那些听过我声音从而想来认识我的人。所以我不喜欢听别人说我美。于是我逃跑。 有很多天,我没有再上网。是因为忙,也是因为不想。在一个下雨的夜里,我没有理由地又想起了我曾经的爱人。我上网,我还是很想他,要真正好起来真的不容易。这次,我没有直接去新浪。而是打开了qq“妹妹,你在哪里?为什么我一直都找不到你?”“妹妹,我想我是喜欢你了。”“妹妹,你为什么不说话?”荒谬,我决不会相信网络。我固执得可怕。在网上,我不会想到其他的东西,依然会扮演一个可爱的女孩。我在欢笑,在网上寻找自己。投入得越多,自己的伤害就越大。我很小心,很小地与他相处着,之所以没有断了联系,只是因为我一个自私的理由,因为他们的声音真的很像,爱屋及乌吧,何况我没有朋友,没有。 “你那里还下雨吗?” “阴着呢。” “我是说你那里。”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我说了,阴着呢。” “那如果我去天气会好起来吗?” “什么,你要来扬州。哈,人都说扬州自古出美女,你是想过来讨老婆吧。” “小丫头,这也让你猜到了。怎么,不行吗?”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扬州人民欢迎您!” “那你呢?” “我,唉,扬州又不是我的。” “真想见见你长什么样儿。”在网上我是神采飞扬的,可是下了网,我不是那样的,所以我不愿见任何人,在我没有变成美女之前。 “听了我的音,动了你的心,见到我的人,吓掉你的魂。” “哈哈,你是怕我来了以后,舍不得走吧!”“让我见见你吧!” “不!” “妹妹,我想” “我想你做我哥哥,真的做我哥哥。好吗?”我的反应总是比他快。 “你这个顽固不化的小丫头。” “我已经不敢再去相信 什么了,如果只是做朋友,做妹妹,可能会更好一些,所以就叫我妹妹吧。做妹妹的我才会永远真实,永远可爱。”他再一次陷入了沉默。 “好的,不过我一定会去看你的。请相信我!”他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突然之前我有一点难过。好在我已经学会了遗忘,可以让自己很累很忙,然后一夜无梦地睡到天亮!    就这样,我从网上骗到了一个哥哥! 魔鬼与天使 我是一个落入凡间的天使,同时,神还被剥夺了我天使的法力,折断了我天使的翅膀,销散了我天使的容颜。受到这样的惩罚,只因为我和魔鬼打了一个赌。我说,我相信人世间有真的爱情,而她却说,人不过是情欲的动物。只要你给他一点点诱惑,他就会出卖他廉价的爱情。我不信!可是,我至高无尚的神这一次站在了魔鬼的那边,它说:“你这个愚蠢的家伙,如果你还坚持你的错误,那你就去亲身去寻找吧,如果找不到,你也不用回来了。”于是它把我幻化为一个女子的形,一个弱者的形。它说,这样就可以不给我,迷惑男人的资本,这样就会让我在,找寻爱情和幸福的道路上困难重重。可纵然它剥夺了我天使的法力,折断了我天使的翅膀,掩盖了我天使的容颜,但它磨灭不了我天使的心与灵魂。我成了一个落入凡间的精灵。在凡间我像一个最普通的女子一样慢慢成长起来。 拨他的手机,通着,却始终没有人接,三天了,已经三天了,他凭空消失了。那种感觉坏极了。当我的世界里出现了一个叫肖白的男孩之后,我就以为我可以用他,去向魔鬼和那个不可一世的神证明,人世间的真情。他是有着耀眼光芒的男孩,其他女孩喜欢他,因为她们只能看到他的光芒,沉醉于他的帅气、他的才华、他的温柔。可是我不,我小心翼翼地揭开他五彩的壳,看他里面的样子。只有我能用天使的眼,用一颗明净透亮的心,才能看到他不闪光的一面。我看到了,看到了他,为了今天的光芒付出了太多太多。我精心经营着我们的感情,喜欢和爱我都不敢轻易出口,我试图与他的灵魂交流。 我用天使的虔诚在与他的灵魂,很认真地在做一种叫“恋爱”的游戏。我以为感情是要培养的,在浮华的城市里,他凡人的眼,终有一天可以看到我天使的心。我极用心地在维系着我们的感情,不敢多,也不敢少。可是他突然失踪了,这是多么不好的预兆。在他消失的这一段时间,我才意识到他对我的重要,我决定了,真的,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一定要对他说:“我很想你!” 三天以后,他的手机终于通了,电话那头疲惫的声音告诉我,他去了无锡,他好累。他现在在一个朋友家。短短的几句话,我已经嗅到一股熟悉的味道。没有错,是她,那是一个叫“欲望”的魔鬼。她来了,那么快。 果然在我的追问下,他告诉我,他已经有了新的牵挂,这次就是他特意陪她去无锡玩了三天。在“欲望”的驱使下,他和她发生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最平常的事。连细节他都描述得那么具体,我不要听,我受不了,我妒忌。他还没忘记告诉我,那个女孩很漂亮,家里很有钱。而这一切都是我所没有的。恍忽间我听到了“欲望”的狞笑,在魔鬼的狞笑面前,天使的心灵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我小心翼翼经营的感情,她那么容易就可以得到。可是我连一句“我很想你!”都来不及说呀!“欲望”说:“你输了,你再也不能做天使了,你注定要生生世世受这轮回的苦。” 我真的输了吗?我只相信,人灵魂的高洁,却忽略了人性的卑微。原来在一个男人的心里,天使的心灵远不如魔鬼的身体来的诱人。原来我一直以来只是在谈着精神的恋爱,而他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感觉。我本以为感情都由内而外的灵肉合一,可是它原来不过是,由外而内的男欢女爱。天使的心满足不了贪婪的人性。原来是这样,我真的输了,一颗心像一枚落叶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又被一只大脚死命地碾碎在泥土里,我哭,我无泪,我输了! 天使的灵魂输给了魔鬼的身体,这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难道这混沌的人世真的没有爱情。我是不善争执的,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魔鬼,用她修长的手指将我的感情一点点的碾碎。原谅我,只能选择放弃。我但愿肖白真的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希望他以后不要为自己今天的决定而追悔莫及。 我至高无尚的神又说话了:“孩子,只要你能点个头,认个错,承认肮脏的人类没有真情,你就依然是我们最可爱无忧的天使。你已经亲身尝试过了,人间根本没有那个叫爱情的东西,你放弃吧!” 不,我不,我宁愿生生世世受这轮回的苦,也要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我已经脱下了天使迷幻的外衣,我到底要怎么做呢?我不知道,对于爱情,对于幸福,我没有一点把握。 一个追逐梦想的朋友 我时常说自己没有朋友,这样说,实在有些对不起那些关心过我和关心着我的人。其实,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没有朋友”只是我对朋友的要求比较高。虽然我常常会赢得很多人的好感,但我始终认为,朋友应该是那种,有缘分、有默契的人。你不需要说什么,他就能知道。偶尔打个电话,你听到他的声音,就觉得这人世间有着太多的美好。他只是听你诉说,然后不动声色地给你一两点意见,他不极端,用冷静的眼,看你不能看到的事物。他真心地希望你好,即便翻了脸,事情过后,他依然是你打电话最想找的人,我甚至还希望有一个部电话是24小时为我开通的,我有了困难可以随时向他求救。也许我这样的要求实在太高。那好像已经不是对朋友的要求了,或许是亲人吧。如果我做不到,那怎么能去要求别人呢。看淡一点,会好一点。 越在乎,越把他当作朋友,要求就会越多。他偶尔的冷漠,你就越会感到不舒服。其实,你反过来想一想,他为什么要帮你呢?如果你不把你的困难说出来,别人即便想帮,也帮不了。我是一个内向的人,很闷。在浅表的东西,我愿意很张扬地,很快乐地与人分享。我爱笑,笑得眼眉儿弯弯,让人觉得我很好相处。可是越往里边的东西,我就死都不会说出来。“不喜欢孤独,却又害怕两个人相处,这分明是一种痛苦。”我愿意自己这样“举重若轻”不管自己有什么样的困难和委屈,都不愿意说,然后等着别人来发现我的好,若错过了,会让他们久久地心疼。天真得可怜呀!我太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我不停地告诫自己,不可以这样,不可以那样。我总希望自己在别人的心里,是完美的,可是我一点儿也不快乐。人无完人,即便我做得再好,也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喜欢我,所以每当有三五个人聚在一起说着什么的时候,我总以为他们在说我,越看就觉得越像,越像就越难受。结果我把自己封闭得好深,好深。我也就自然而然地觉得,没有真正的朋友。 这样的性格大概是从少年的时候就开始的,那时候的我,比现在更加严重。那时我的圈子很小,而他似乎是我圈子里唯一的一个男生。十年过去了,现在请允许我用“朋友”这个词来称呼他吧。我们都长大了,各自描绘着自己的图画。他也是。他是一个有梦的男孩子,为了他的梦想,他放弃了自己的学业,独自去了北京,可能这在别人的眼里,是多么难以想像,可是他做了。关于他所有的故事,我都是从别人那里听说的,别人话语里褒贬不一。就我个人而言,我既羡慕他的勇气,又不能不为他担心。一个人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闯天下,会有多么困难,何况是没有吃过苦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能有的人,梦想终生都不会去实现,我其实是赞同他的观点的,你做了,即使惨淡收场,那也是一个宝贵的经验,说不定你迈出了这一步,就已经离成功很近了。可如果你不做,就永远不能美梦成真,你只能守着遗憾过一生。我们还那么年轻,为什么别人能行的,我们不行呢。我那个追逐梦想的朋友,正是为了不辜负青春,才勇敢地走出了家门。或许他现在过得并不好,可你能说他永远都不会过得好吗?少年情怀总是诗,人不轻狂枉少年呀!我也好想,好想张开我的翅膀,可我行吗? 南方的韵儿向我展示了另一片天空,她说,坐在酒吧的吧台上,要一杯姹紫嫣红的鸡尾酒,一边品味多彩的人生,一边感受做白领的喜悦;她说不可以浪费了青春;她说她会时常想起我,想起我的锋芒毕露,想起我的才华横溢;她还说那里才是属于我的天空,如果我去,一定会做得很优秀,很成功。韵儿的话让我心动不已,然而在热情激昂的同时我多了一份冷静。我行吗?我还是要问。年轻的心渴望着飞翔,我不怕失败,只怕人生没有光彩。如果我真的选择离开,那我凭什么呢?当别人问我会什么时,我该怎么回答?难道我要说我,曾经想做一名dj,是因为我会说普通话;想过要做一名记者,是因为我可以写东西吗?空口无凭,我凭什么呢?如果你选择了飞翔就必须得有一双坚强的翅膀。我也有梦想,只是我的梦想已经变得比较理智,比较实际一点了。我会每天都给自己存一块钱,那是我小小的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修完我的本科学业,我会继续去考普通话等级,我会用心地去学习,做一名出色的银行职员。也许等到它存够了一千块的时候,就是我离开的时候。到那个时候,我相信自己一定可以迎风起航。 我那个追逐梦想的朋友,你知道吗?其实我时常在关注你的消息,你比我有勇气,你比我有力量。在我计划着自己梦想的时候,也同时会双手合十地为你祝福。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梦想,不管结果怎样!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有朋友,我是快乐的,因为我有梦想! 有梦的人 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是一个有梦的人。小时候,我的梦想,是要一个能穿衣服的洋妹妹。现在我知道,那就是芭比娃娃。女孩子都梦想着自己能够漂亮能够讨论喜欢。应该说,小时候我是的。那时我是一个好看的娃娃。小男孩喜欢和我一起玩,可是人越大,却显得面目可憎。终于我没有了朋友。 上学的时候,我有梦想很单纯,我只想,认认真真读书,清清白白做人。等毕业了找一个安静平和的工作,再大一点,找一个爱我可以依靠的人。我想父母也是有梦想,他们的梦想,就是我,是自己的女儿能够风光体面地嫁掉。 可是等我真正去面对这个世界时,我才发现我错了。可能是家庭突如其来的变故,亦或者是我天资愚钝,我放弃了继续升学,只想念一所职业学校,然后早早地工作。可是我又错了。找工作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 我生平有两大愿望,一是做一名电台的dj,用我天使般声音。二是做一名出色的自由撰稿人,用我飞扬的文笔。可是论声音,我不是最动听的,论文笔,我的水平实在够烂。结果我还是离我的梦想越来越远了。银行的工作当然不是我的最爱,我天生对数字也没有敏感,我的数学是学得最差的。粗心的我,怎样处理那样细致的工作,可是我做了。 找一份工作有多么困难就不用我再多说了。我曾亲眼看见爸爸为了我的工作,低三下四地去求别人给我一个活儿干。我真恨自己的没用,像菜场里没人要的脱水蔬菜那般廉价。 最苦的时候,我每天站17个小时,然后还得不停地动,夜里两三点再骑一个多小时的车回到家。那时候,我得从这座城市的东边一直到西边。就是这样的夏天,天知道,漆黑的夜,公路两旁只有沙沙作响的树木和蛙声阵阵的稻田,我怕极了,只能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当时我暗暗发过誓,让天上的繁星为我作证,我一定不会让人瞧不起。 在我深更半夜地回到家中时,我看到桌上的一碗凉开水,我知道,不管我什么时候回家,爸妈都在等着我,无法表达心里是如何的难受。我是从来不愿意让人看到我流泪的。接下来我只能睡两个小时,五点又得起来,向着东方出发。经过了那样的日子之后,做什么样的工作我都不觉得苦了。当然做父母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有出息,所以他们又四处托人为我找了一个这样的工作。为了不让父母失望,为了可以让自己尽快长出坚硬的翅膀,我会尽力做好这份我不擅长的工作。 可是我还是放不下,做dj,还有撰稿人的梦想。听过我声音的人都觉得我应该是一个大美女。可这并不公平呀。很多朋友都很羡慕我,他们觉得我只要去做一件事情,就一定会成功。一个在南方的同学在来信中说:“她时常会想起我,想起我的才华横溢,想起我的锋芒毕露。所以我应该是属于南方的,在那里,我会有一片很美的天空。”可是我行吗?我行吗? 每一次回头,望过去,总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可是再走过去又会笑话现在的自己。做人做到我这样已经算很失败了。我,一个年轻的小老太太。没有爱人,没有朋友,然后把家人的关系搞得一团糟。工作,我做得不是最好的,天赋在一点点散失。以后怎么办,很简单的,我的生存都有问题,我怎样去找我的梦想。没有毅力,遇到困难先想的就是放弃。 在我的性格里,有非常软弱的地方,过去那软弱的一面被我自己放得很大,很大。我不能容许自己有一丝丝的错处,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优秀的人,所以得靠后天不断的努力来弥补种种缺憾。可是那样的想法折磨了我很多年,我不快乐,常常受到很多打击,于是我放纵着自己,我渴望有人了解,但另一方面又拒绝任何人的靠近。我是孤独的,孤独给自己快乐,又让自己满是创伤。现在呢,可能是有了一些经历,学会把自己放开,学会遗忘,把自己不想记起的都统统丢掉。我现在还是不能说自己做得很好,可是我相信,我一定会找到自己的幸福。 现在我什么都不能想了,只能尽力做好今天的事,认认真真地学一点有用的东西。可能在人的一生中这样学习的机会也是不多的。诺大的银行,每年有多少新鲜血液会涌进来,他年,我更不会有这个机会。我还年轻,年轻是最大的资本,如果不趁现在抓住每一个机会的话,那么年老的时候,我的手中又能有几张可用之牌? 可能是学新闻的缘故,所以我的文字都过于真实,而往往越真实,就会越让人感到害怕。 日子像开水煮着白菜,平淡得没有一点滋味。现在在单位,我是最小的,大家都对我不错,可是在银行我能够呆多久呢?在这座城市,在这个人间,我又能够呆多久呢? 如今我的梦想,已经变得十分简单了。有容乃大,无欲则刚。在平淡的生活中悟出禅理,这可能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 一个下午 难得一个清闲的下午,不用上班,也不用上课。找了个借口,溜出家门。 太阳懒懒的,一如我的茫目,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晃进一家超市,我想买一瓶最爱的酸奶。我没有逛街的嗜好,进超市,除非我真的需要。或许这个下午我真的是闲得无聊,既然来了,那就随便再看看。到了二楼的图书音像柜。阿哲的我好想卖到18块。摸摸钱包,仅剩的20块还要挨到发工资的时候。虽然“我好想”但是不敢想。有三两个看书的人,他们应该和我一样,是想看没钱的穷人。随手翻起,大小明星的炒作没兴趣。看到了刘墉的名字,知道那是一个知名的作家,但似乎并不欣赏他文字的创作。也是偶然,我看到了这样的句子“女儿是爸爸前世的情人。”自然地想起了自己的爸爸,很想看看他写了些什么。“今生的相遇情人已经变成了女儿,即使如此,爸爸也会厌恶那个,抢走他女儿的男人。眼看着自己的女儿骑上了别人的白马,爸爸拦不住,只能在教堂里哭得像个泪人。”形象的比喻,如果不是做爸爸的人一定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多少的女子要面临这样的选择,一边是将自己爱若珍宝的父亲,一边是自己贫穷的爱情。多半的女子都会选择后者。“跟着他,你不会幸福的”很多爸爸这样说,可女儿却含着眼泪一去不回。唉,为什么没有能带我离开的人。 “有一个很孝顺的女儿,很早就死了母亲,从小学六年级就开始为父亲做饭,洗衣。一直洗到父亲老了,也洗到自己老了。她说,她也很想嫁人,可是每一次交的男朋友,不是被父亲赶走的,就是被父亲的样子吓走的。最后一次女儿受不了了,她脱光了衣服,站在自己父亲面前说,给你,你要吗?我只是你的女儿,不是你的老婆,可是我做你老婆能做的所有的事,可是我只是你的女儿,我要嫁人,我要找一个人,来替你好好疼爱我的下半生。父亲吓坏了,拿出了存折让她走。”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夸张,可那的确点中了要害。 那些触目惊心的文字从眼前一闪而过,这样的书,看过就忘了,我不买。店里的cd可能是盗版,只能反复地放一首歌,一首关于感情的歌,很伤感。在那样的氛围里,弄得我心里酸酸的。最终我选择了一本徐志摩的诗集。“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挥挥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当年的大才子已经烟消云散,经过沉淀的诗句有别样的美。 下楼离开前,买了一瓶酸奶。太阳稍稍睁开了眼。顺便去看望一个做营业员的老朋友,也顺便想想怎样打发下面的时间。问一问近况,聊一聊减肥的话题。“谁谁谁吃了什么什么药,效果很明显!”我是很胖,可就算别人很惊讶地盯着我,我也拒绝吃任何的药。说我胖,不如说我懒,真的很懒,连肥都懒得减。在女孩子中我一定是很争气的那种,可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变胖变丑。 钟楼的时钟敲了两下,好像约了人,打个电话过去。他说“你过10分钟再打来吧!”不想等他说完,我接上去。“我就在蓝天的kfc,如果你能来,就来找我,不来就算了!”忿忿的挂了电话,我不是在赌气,难得这样的下午,我不想它就这样浪费了。本来,他来与不来都不能左右我的情绪。这样的下午,最终我选择了在kfc里看书来杀死寂寞。何况明天课程结束了,还有一场考试。 想起以往的夏天,下午我都会在kfc挑一个僻静的角落消磨时间。可以看书,可以涂鸦,也可以只呆呆地坐着想心事。我没有钱,有时甚至一杯可乐都要不起,所以也常常会为白占人家位置而不好意思。可谁让我穷呢。 一个夏天的下午就这样过去了,我不想回家,我想给自己放个假,这样很好,很舒服,心里也很静! 回归真我 当我放下电话,说完心中反复已久的句子,我知道,我真的放下了。我可以做回原来那个“我”了——快乐、自由、简单、善良——且多了一分经世后的世故,少了一分小女子的恬淡。总之我放下了,放下了郁郁寡欢、自叹自怜、一切似乎都无所谓,一切又都在心中隐隐作痛的,从骨子里都觉出卑贱的我。 我要嬴,可是越想嬴,就越会用不择手段的卑贱,我察觉到了事情的坏处,于是我抽身而出。不,确切地说,是落荒而逃。我没有勇气再面对那些嘴脸,那个环境。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小丑,每天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周旋于形形色色的,男人与女人之间。言不由衷地演戏,可表面上还要装得如何的,品行清高;做得何等的道貌岸然。我受够了,于是我又夺路而逃,离开了我曾经向往、心爱的工作。我又放弃了,胆怯了,却不想承认这些,硬是给自己找种种的借口。哭是不能的,笑总可以吧,于是当我心虚、无奈、难过的时候,我都会笑得极大声。在所有芬芳的笑靥之下,我有的只是颗戏子的心。所以,请不要相信我的真情,也不要相信我的眼泪,更不要随着我的表演心碎。今生今世,我只是个戏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眼泪。 一幕幕的独角戏频频上演,无论是戏子还是观众,我都万分投入。曲终人散,我的世界只有一个孤单的灵魂。我赚得了喝彩,赚得了眼泪,却丢失了真实的自我。我胆小,我怯弱,躲在硬硬的壳里,无助的流泪,拒绝任何人的帮助。在所有关于感情的字眼儿里,体会不到一点温暖,我天生就是极好的演员,我分辨不出哪一个才是我,是那个可以放纵、无畏无惧、目空一切、自以为是的,还是那个怕黑、怕冷、怕孤单、自叹自怜的。我彷徨着,无助着,时光对我的林林种种,视而不见,它拿走我的时间,扔给我一个未知的将来。我左右摇摆,问自己想要什么,我屈从,我敷衍,只是想在无助时,寻找一点支撑,最后自己只不过是别人调侃、消遣的对象。我无法再直视自己,每一个夜晚都被人为地侵占,我不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与自己交谈,灵光乍现的机率少之又少,我疲于应付,连对自己都得敷衍,我要的绝不是这个,于是我只能逃跑 心是一个容器,装不下不着边际的忧郁。其实多少的付出,我只想要一份安定的生活,有音乐、红茶,还有一份明朗的好心情,一如窗外春日午后暖暖的阳光。我不能在任何人的身上寻求寄托,人是世上最善变的动物,在我没有能力给予时,又有什么资格索取更多?让心情再一次的回归真我,让嘴角轻轻上扬,一脸的浅笑,一脸的阳光,不必客意地修饰,自然就好,清爽就好,让发自内心的快乐感染身边的人,这才是真正的我! 只要心地纯净,心胸坦荡,何时何地都会有简单的快乐。我喜欢夜的宁静,可是我也可以,试着接受黑夜之外,有阳光的日子,因为它一样可以,有音乐、红茶和好心情,我要的亦不过如此。 家 今天我又一位朋友打电话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说,你想好了吗?就这样嫁掉了吗?你真的准备好了吗?她说她也不甘心,在签字的时候,感觉像签了卖身契。可是已经换不了了,断不掉了。就这样,要跟一个男人过一辈子了,要永远生活在另一个陌生的“家”里了。我说:“好羡慕你,可以结婚,可以嫁人。”“别傻了,小丫头,你以后也会像我一样的。结婚很烦,一点儿也不好玩。” 结婚,一个女人昏了头才会结婚!我们单位里有一个同事,已经三十了,还没有着落。她说这一辈子还没有遇到一个对她好的人,不是她不想嫁,只是找不到那个人呀!难道是什么人都可以嫁的吗?我是要和他过一辈子的,如果每天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自己讨厌的人,这种日子根本没法儿过呀。 一个女人在外面闯荡了那么多年,真的很累了。每天回到宿舍,所有的一切都要自己亲手打理,病了,连一个倒水的人都没有,心怎会不酸呢?以前的朋友,同学,一个一个地为人妻,为人母,可是只有自己还形影相吊,孑然一生,每次人家结婚请吃饭,自己总是找一个借口,早早地夺路而逃。好悲哀啊! 一个“人”字,那一撇是女人,可没有男人的一捺也不成啊。虽然在这样世界,女人已经很坚强了,她们可以让自己同男人一样有追求,一样有钱,一样有名利地位,可是她们终究是女人,在感情面前,她们还是会脆弱,还是会不知所措。某个凄清的夜晚,你站在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他们都有各自的方向,有儿有女其乐融融,可是你就一个人,一个人 我宁愿自己是一个长相可爱,头脑简单的女子,这样的女人好嫁。她可以小鸟依人,简简单单地就嫁掉了,她只是单纯地为爱而活,经营好一个男人就是她人生最大的满足。可偏偏,我是这样一个心绪万千,面目可憎的家伙。自以为有一副坚硬的壳,让自己躲在里面。一方面不屑那些为男人而活的女人,另一方面又不甘心做一个无人问津的女人。可怜哪!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好姑娘”我身边的会说我“好心肠”我的朋友也会说我“好善良”可是我这样好的人居然没有人来爱了,居然忍心让我难过,唉 我不要再听你说我“好”我要一颗爱我的心坦坦荡荡。我要一段阳光下的恋情,灿烂明媚! 一进家门,扔掉皮包,甩掉鞋子,一头倒在床上。一个字――“累”!每天都这样累,累的一倒在床上就再也不想起来。这个时候,如果有谁能来安慰一句,能送来一杯热茶,能来帮你捏捏肩,能来陪你说说话,那是多么享受啊! 我累了,虽然我年纪不大,可是我好想有一个家,一个自己的地方。一个可以让我全身心为之而奋斗的地方。可我这堂堂的陈家大小姐,真的好难嫁呀!妈说“你幸好是我的女儿,如果是我的儿媳早就把你扫地出门了。不会洗衣做饭也就罢了,连句好听的话都不会说,你以后可怎么办啊!”是啊,我以后可怎么办哪?什么都是笨笨的,连讨人喜欢都不会。失败! 我只想有个家,如果你不愿意就请走开吧。我的家,不一定很大,但一定很干净。一定要有一张很大很软弱的床。我二分之一的时间都是在床上渡过的。晚上我更要让疲惫的自己睡得美美的,我睡觉不老实,床小了,我一定会滚到床底下;我还要一间很大的浴室,很早以前,我就保持着一级睡眠的习惯,睡觉前不洗澡会很难受。如果还能有一个大阳台就更好了,我种花,可是从来不浇水,所以那些娇贵的花我养不起。我喜欢风和太阳没遮拦地到我家里来,透过阳台很大的玻璃窗,让家明净透亮。 人能活多久只有天知道,可是在人活着的时候就应该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你的人生是一条精美的弧线,那你的生活一定会很乏味。我是生活中一个出轨的点,没有坐标,没有方向。如果你的人生从来不做错事,那铅笔又何需橡皮?少年情怀总是诗,人不痴狂枉少年。其实剥开人们贪婪的私欲,看里面真正的渴求,你会发现你我其实一样,大家想要的不过都一个家,一个可以让自己身心休憩的港湾,我还没有找到,那你呢? 女人的眼泪 入秋以后的第一场雨,下得很猖狂。这样天气,这样的雨,很容易地让人多愁善感起来。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停的意思。像一个伤透心的女人,委屈地哭。水做的女人永远有流不完的眼泪。像一块吸足水的海绵,轻轻一挤就会落下泪来。 女人是一种十分狡猾的动物,她们最善于用眼泪来掩饰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小时候,她会哄父母宠着自己。大了一点,她又哄老师表扬自己。接着,她见父母老了,又会哄男人们捧着自己。可是只有她们自己清楚,在她们的心里,最爱的永远是她们自己。 你看见过女人伤心吗?你看见过女人流眼泪吗?不要被她楚楚可怜的表象所迷惑,更不要以为她是在为爱人不见了难过。其实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自己的付出会真的一无所获。真正伤透心的女人是不会哭的。欲哭无泪的难过会痛彻肺腑。 水做的是小女人,冰做的才是真女人。内心的冷漠与坚硬,是历经岁月后的真实印迹。她不是没有眼泪,只不过现实不容许她流泪。她会难过,她会喝醉,她会沉沦,她会颓废,可是她不会流泪。你看不到她心里的疼。 也许不流眼泪的女人,是愚蠢的,她不懂得用女人的资本赚取男人的怜爱。即使如此,我还是哭不出来。女人的一生要的很多也很少,说穿了也只有一个字――爱!由此女人流泪和不流泪的原因也只有一个――为了爱! 开水煮蛋 鸡蛋外面有一层脆脆的壳,看似坚硬,却掩饰不了自己内心的软弱。虽然它能勇敢地撞击石头,但总免不了粉身碎骨的下场。开水说:“来吧,孩子,到我这里来,你会变得坚强。”鸡蛋跳进了水里。它只觉得水温越来越高,它不能呼吸,不能思考。“救命!”它大叫。“你这个骗子,你想杀掉我,放我出去,我快死了,我受不了了。我好闷,我会憋死的。”开水默默无语,只是一个劲儿地加温再加温。 鸡蛋慢慢失去了反抗的能力,它熟了。不只在外面有一层脆脆的壳。它内心的软弱也都凝聚在了一起。经过一场浩劫,使它变得圆润光滑起来。就算没有了外面的壳,它也不会立刻垮掉。反而,在别人受伤时,它能够以自己富有弹性的躯体,替人疗伤。它终于以自己柔软换回了想要的坚强。 开水凉了,凉了。它不会后悔自己曾经的炙热与沸腾。鸡蛋流着眼泪说:“也许你真的是为我好,可是你知不知道,当我在被你煮的时候,那种感觉真的好难受啊!” 水鱼鸟 鱼生活在水里,它自由自在,是个快乐的孩子,从东游到西,又从西游到东,它没有烦恼。茫茫的水域里,水以一腔的柔情,容忍鱼的任性,鱼的骄傲。它一会儿轻盈地用双手将鱼托起,掀起浪花,一会儿紧紧地把鱼揽在怀里,害怕它摔了跤。鱼闯了祸,水只会高高地跃起,狠狠地摔打在岩石上,砸碎自己的身体。 水以为,它会和鱼这样快乐地过一百年,一千年。可是他不知道鱼会爱上鸟。那是一只漂亮的水鸟。修长的身材,红红的嘴唇,绚丽的羽毛,都让鱼儿着迷。更要命的是鸟的形影相吊,它总是孤单地站在一旁,默默地注视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鱼的心都快融化了。 “嗨!你为什么不快乐?来水里好吗,来水里,我陪你。”鱼探出头,用它细细的声音温柔地说道。鸟浮到水面,鱼儿快乐地在鸟身边围绕。它触到了鸟的体温,听到了鸟的心跳。它好幸福:“亲爱的鸟,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我是一只水鸟,没有巢,你是一条鱼,没有翅膀。你不能陪我越飞越高。”“什么?”鱼恨透了自己为什么是鱼,为什么没有翅膀,为什么永远要呆在水里。可是鱼还是不能自已疯狂地爱上了鸟。“我爱你,我不能没有你呀!你要相信我,我一定会努力,我会努力练习飞行,我会长出翅膀离开水的怀抱。”鸟的眼神温柔起来。鱼儿兴奋地翻了几个浪花,它觉得自己幸福得快要死掉。鸟泊在水面,鱼在水里甜蜜地依偎着它。水静静地,静静地,看着看着鱼和鸟温柔的缠绵。 当可怜的鱼爱上了鸟,鸟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整个的水面都是它们的欢声笑语。水默默地做鱼背后强而有力的支撑。有一天,鸟抖抖翅膀飞了起来。“你要去哪儿,等等我,我爱你!带上我呀!”鱼绝望地呼叫。鸟沉默。鱼儿拼命地游啊游。可是水终究大不过天,鱼已经游到了水的尽头。可它还是追不上鸟。“鸟带上我吧,我爱你!”于是它一跃而起,想象着自己长出了翅膀。 它看见了,看见了鸟用鲜红的嘴唇在迎接它,它闭上眼睛,期待着最甜蜜的一吻。它从来不知道鸟鲜红的嘴唇是如此锐利。它等来的不是甜蜜的亲吻,而是钻心的疼痛。鸟用它细长的喙,刺穿鱼的心脏,品尝鲜美的鱼肉。“鸟这是为什么?我我爱你呀!”“只有吃了你,你才会在我心里,我们才会永不分离。”鱼看到鸟的眼里闪过一丝狡狤的笑。  “不,鸟,我爱你!无论怎样,我只爱你一个,可是”鱼挣扎着。突然水面上掀起了惊涛骇浪,鸟的羽毛被打湿,它不想一直沉到水底,它来不及顾鱼,飞走了。鱼一直跌,跌到水里,得救了。 水面恢复了平静,鱼沉到水底。它已经想不起自己如何受伤,自己的鳞片如何散落得到处都是。“鱼,你怎么了?”水依旧温柔。 鱼说:“你看不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 水说:“我知道你的心疼,因为你在我心里。” 就叫我妹妹 他刚离开的那几天,我天天上网,给他发邮件,也看看他是不是也给我发。可是每次我打开我的邮箱都是空的,正如我的心一样。 他走了,我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我已经习惯了身边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其他的朋友,没有。我习惯了他每隔两天打来的电话;习惯了他说“你好吗?我没事!”;习惯了听他在电话里亲我;习惯了接他电话时感觉就像,搂着他,对他絮絮地说;真的,我习惯了,正因为我习惯了,就以为会一直会这样过到永远,可是我错了,我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他飞了,我爱情的小鸟从此再也不会来了。 白天我还能强颜欢笑,夜里,整个人就崩溃了。我难过,所以我上网。我盲无目的地在新浪的聊天室里瞎逛。我给自己取了的名字叫“妹妹” “妹妹,是你吗?”这样的名字可能很能让一些人上钩。 “我是妹妹,但并不一定是你的妹妹。”他笑了,他说“不管是谁的,只要认识了你就是我妹妹。” 我面无表情地在网上打着歌词。“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时间累积这盛夏的果实,回忆里寂寞的香气。” “妹妹,你不高兴,你怎么了” “我在唱歌不要打扰我。” “你曾说过会永远爱我,也许沉默不过因你没把握,别用沉默再去掩饰什么,当结果是那么赤裸裸。以为你会说什么才会离开我,你只是转过头不看我。” “妹妹,我只想和你说会儿话,不可以吗?” “说什么,你想说什么。” “你多大了,你在哪儿,你愿意做我妹妹吗?” “我23了,我在扬州,我是妹妹,但不是你的妹妹。能换点儿新鲜的吗?太老土了。”我打字的速度很快,他显然跟不上我。 “你那么慢,我不想说。” “那你说,我看。”他很温和,我很急躁。我敲着键盘,像在弹一首歌,一首自己的歌。歌声中我讲述了一个女孩情窦初开的故事。我告诉他,一个年轻的女孩,爱上了一个比大七岁的男人。她曾天真地想在她29岁的时候,也就是北京开奥运会的时候,他们会一同去北京。可是那个男人,却没有原因地离开了他。 “你说的是真的吗?”他的问题激起了我的愤怒,我最恨别人不相信我。 “妹妹我从来不说假话,如果你不相信,我也不想解释。知我者,我无需解释,不知我者,我更无需解释。” 然后,我不说话,继续打我的歌词。打完了,我开始数数。“1、2、3、4。。 ”这是我的习惯,如果数到10还没有人跟我说话,我就会离开。数到9的时候,他说:“傻孩子,不要这样。”晚上,上网的人很多,我的电脑速度变得很慢,忽然就死了。我只得匆匆地下了网。 再一次打开我的邮箱,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那是我盼了好久的邮件。邮件很短,只有一行。他连中文都懒得用。虽然我英文学得并不好,可那样简单的单词,傻子也能看懂啊!“finished,sorry!”怎么会,他怎么会就这样丢下我呢,虽然不相信,可还是止不住地眼泪地潸然而下。一个月,不过一个月啊! 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很惹眼的名字“妞”老实说,我更喜欢这种比较土的名字。我一样地来到新浪的聊天室里。网管哥哥,看见我,很自然地和我打招呼。“呵呵,小丫头,你来了。看来今天我们这里又会热闹了。”“可是今天我是来哭的,呵呵!”网管哥哥人很好,有谁欺侮我,只要我告诉他,他会赶他出去。所以我在那里也很嚣张。依然用红色的字体,依然在数数。这是我张扬的个性。这样也很容易引来不怀好意的人。我只是静静地自言自语“为什么,为什么你要离开我,你在哪里,难道连再见你都不愿意说吗?”一边敲着键盘,一边疯狂地流泪。 突然有一个人跳了出来。“妹妹,是你吗?” “谁是你妹妹!” “虽然你改了名字,但我知道,你是妹妹。那天你突然走了,我一直在找你,你知道吗?” “说好不会再让我心疼,结果还是一直地空等,人说你对女人都是一样的真,只有我还不承认,你说话的样子太诚恳,叫人分不清楚,假与真,我的心想追问,找不到你眼神,你只留下一个吻,不要说我纯真,只要对我认真,真心爱我别让我心疼,我已用情太深,你却忽冰忽冷,究竟你爱我几分?”我喜欢这首叫纯真的歌。我上网有时根本不管别人在说什么,我只是想找个地方说话,太闷了,像深海里的鱼,没有氧气,心里太多的苦需要渲泄。 “妹妹,你还在想他吗?你恨他吗?”一个恨字,让我的心痛。 “不,我不恨他,只是觉得委屈。” “做人不能太坚硬,否则会伤害自己。一只鸡蛋看似外表有一层脆脆的壳,可是依然无法掩饰内心的软弱,相反,它被煮过之后,才会真正成熟起来。孩子,你要做煮过的鸡蛋,不要做一只生鸡蛋。” “是的,这样的道理我也明白,我是念过书的,可是,当鸡蛋被开水煮的时候,那滋味实在太难受了。你懂吗?每当我打开邮箱,看到他以前给我发的邮件,似乎他依然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对我微笑。可是今天他告诉我,一切已经结束了,我不相信,不相信啊!其实,我只想知道,他现在在哪儿,他现在是否过得平安!我好想再听听他们声音,哪怕是他说再见!” “你可以告诉我他的名字吗?如果我看见了他,我会告诉他,你在找他。” 我不停地打字,满满一屏全是他的名字。发出之后,我泣不成声。他走之后的每个夜晚,我都在网上寻找。 他好长时间没有回话。“给我打个电话吧。”他在网上告诉了他的手机号码。我从不相信在网上的人和事,只是那时真的的太闷,太需要阳光了。 夜深的时候,我按照那个号码拨了过去。 “喂!”我很小心。 “你是妹妹!” “是的。”突然间我发现他们的声音是如此地相似。 “他走了多久了?” “一个月,可对我来说,已经太久了,而且我知道他永远会再回来了。” “不要这样,做人要有希望。” “他就是我的希望,他走了,我的希望也没有了。”积了好久的委屈,像是终于找到可以诉说的人。他的反应真的很慢,说话也比我慢。或许是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安慰我。 “不要劝我,我是一个固执的小丫头。我会好起来的,不过那需要时间。” 他说“你是一个聪明的小姑娘,你一定能够找到你的幸福。”为了能和我联系,他要去了我的qq号码。 之后我们在网上的话题轻松了许多。“妹妹,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是说以前,现在还是将来?” “我说的是以前,也是现在还有将来。”他也变得狡猾。 “呵呵,你倒是学得挺快呀!以前我忘了,将来,我没有,现在嘛,我是一朵玫瑰,一朵夜玫瑰。在月光下绽放,在阳光中枯萎,无人能看见我的美。” “妹妹,我想你一定长得很美。这么机灵的小丫头一定很可爱。” “你又错了。” “你那么小,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每个人对爱都有不同的解释,于我而言,那只有八个字。只有我有,如果你要。” 我的声音会别人一种产生假想,听过我声音的人都以为我的一个美女。可事实恰恰相反。为此,我也很反感那些听过我声音从而想来认识我的人。所以我不喜欢听别人说我美。于是我逃跑。 有很多天,我没有再上网。是因为忙,也是因为不想。在一个下雨的夜里,我没有理由地又想起了我曾经的爱人。我上网,我还是很想他,要真正好起来真的不容易。这次,我没有直接去新浪。而是打开了qq“妹妹,你在哪里?为什么我一直都找不到你?”“妹妹,我想我是喜欢你了。”“妹妹,你为什么不说话?”荒谬,我决不会相信网络。我固执得可怕。在网上,我不会想到其他的东西,依然会扮演一个可爱的女孩。我在欢笑,在网上寻找自己。投入得越多,自己的伤害就越大。我很小心,很小地与他相处着,之所以没有断了联系,只是因为我一个自私的理由,因为他们的声音真的很像,爱屋及乌吧,何况我没有朋友,没有。 “你那里还下雨吗?” “阴着呢。” “我是说你那里。”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我说了,阴着呢。” “那如果我去天气会好起来吗?” “什么,你要来扬州。哈,人都说扬州自古出美女,你是想过来讨老婆吧。” “小丫头,这也让你猜到了。怎么,不行吗?”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扬州人民欢迎您!” “那你呢?” “我,唉,扬州又不是我的。” “真想见见你长什么样儿。”在网上我是神采飞扬的,可是下了网,我不是那样的,所以我不愿见任何人,在我没有变成美女之前。 “听了我的音,动了你的心,见到我的人,吓掉你的魂。” “哈哈,你是怕我来了以后,舍不得走吧!”“让我见见你吧!” “不!” “妹妹,我想。。” “我想你做我哥哥要,真的做我哥哥。好吗?”我的反应总是比他快。 “你这个顽固不化的小丫头。” “我已经不敢再去相信什么了,如果只是做朋友,做妹妹,可能会更好一些,所以就叫我妹妹吧。做妹妹的我才会永远真实,永远可爱。”他再一次陷入了沉默。 “好的,不过我一定会去看你的。请相信我!”他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突然之前我有一点难过。好在我已经学会了遗忘,可以让自己很累很忙,然后一夜无梦地睡到天亮! 就这样,我从网上骗到了一个哥哥! 祭 轻轻撤下,像框里你的照片;打开邮箱,删去你所有的信件;默默地将你,与我的爱、与我的信封存;剪掉长发,剪掉心中残留的牵挂。宝贝,你走了吗?让我再送送你! 你走了,让我又从梦幻中跌落进现实,那往日真切的世界又变得鲜活起来。所有的问题,所有的责任,我要一个人承担,因为你走了,你不在了。为什么男人在该说话的时候,总是无声。你走了,没有负起半点责任,我满怀了委屈却提不起恨。 来到陌生的郊外,这是个四面环水的小岛。拉开我的背包,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厚厚的纸包。一层层地剥开。宝贝,你那么聪明,你一定猜到了,今天我要用我能收集到的,各色鲜花的花瓣来为你而祭。我知道,你是一个爱花的人,你是一个纯净的人,这样的方式,你一定不会觉得委屈。 雏菊、茉莉、丁香、月季能买的,能采的,能找的,能见的,只要我能够得来的,我都一一地收在了纸包里。风起了,多好的风啊!飞吧,可爱的花瓣,你们片片都附着我爱人的魂魄。百合才能配得起他的高洁,茉莉如同他的气息,玫瑰一如他芬芳的笑靥,向日葵是他蓬勃的朝气。宝贝你走了,慢点啊!让我用鲜花为你铺路,让你来世做个天使,不再受这轮回的苦。花飞的样子好美,满天落花飞过之后,我便要止住悲伤,止住泪。 我没有哭,那种伤痛彻肺腑。下雨了,居然下雨了。是天在为我哭泣。宝贝,这次我踏上了旅途,却不是奔你而去。记得吗?去年这个时候,我傻傻地提着金鱼,是那么有勇气。可是现在却不能再让自己,做金鱼一样的情人,不能再继续爱你。宝贝,请原谅我,不能随你而去。我留着你的钥匙,却不敢去收拾你留下的衣物,还有你曾经形影不离的书。不得不,逼自己接受这样的现实,我不能随你而去,我要认真地活着,且灿烂无比。我要用一个人的生命,活出两个人的美丽。所以,请原谅我,原谅我,不能跟随你。 再也看不到你眼睛,听不到你的声音,闻不到你产气息,感觉不到你的心跳,你走了。泪,闷在胸中,说不出的痛。将来,我会变成一个可爱的老太太,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再见了,你能否再忆起我今日的容貌? 请不要说我懦弱,在这个尘世我只是个女子,娇弱的我,孤苦无依。唯有眼泪才是医好一切病痛的良药。你已经赚走了我今生所有的眼泪,可我却永远不可能得到你一滴,只一滴,珍珠一样的泪。男人没有眼泪吗?不是。我知道,你和我一样,是不会让对方看到自己眼泪的人。现在,你在那个遥远的地方,一定为我落了泪,否则,天地不会如此,为你我动容。 宝贝,请原谅我,原谅我没有洗净双手,摆上香炉,为你燃一支清烟,双手合十,焚香祷告。原谅我,原谅我这个任性的孩子,只用这样的方式来祭你。 如果人可以回到从前,我宁愿从来没有认识过你,这样,我不会流那么眼泪,不会让心碎得无法挽回。如果,人真的有来世,我宁愿,永远,永远不要与你相遇。 随风祭 看着花瓣零落在风中,仿佛翩飞的心事都可以随风。多少的血泪在那一刻凝结,尘封的旧事,抖落尘土,历历在目。我避无所避。它是一只知途的鸟儿,放飞了,又仆仆风尘地归巢。洒下血泪的付出,谁又能够放得下?随风而逝的是旧日的形,那真实地过往,已为你烙下深深的印,在你心最孤寂的地方,反反复复地灼伤。你可以感受到它的痛,却无法言明。毁掉一切可以引起记忆的,实物的形,也只是让自己,尽可能少地忆起那痛。其实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也罢,就将往事片片撕碎,让风送它一程。纵然血泪的凝结,也要随风祭。 你从不曾提及,喜欢什么样的花。于是各色的花我都买上一枝。来到空旷的郊外,朝着家乡的方向。让这各色的花自由地散在,冬日黄昏的寒风里,想你在遥远的家乡,能从风中嗅到女儿芬芳的心意。妈妈,今天请让我你随风而祭。 28年前的春天,你看着鸟儿的归来,给自己初生的女儿,取了燕子的名字。,为了不让我在有了弟弟之后,感到委屈,你总是对我格外心疼。听说你的病,是在生我时就落下的,可为了让在部队的父亲放心,为了三个不省心的儿女,你总也不提。终于,一个寒冷的冬天,父亲满面阴郁地,将我从学校接回。我看到了你面无血色地平躺在那里。我拒绝接受这样的事实,你只是作了一次远行,只是仓促地没收拾一件衣物,连对你心爱的孩子,也忘了叮咛一句。 年幼的弟妹需要照顾,自己的生活也要人料理。于是你走之后,父亲还是带着另外一个女人来到了我们的家。对于父亲,我能够理解,可是无法接受。你走了,家的意义就少了大半。所以在填志愿时,我选了离家最远的学校。尽可能减少回家的机会。毕业后,也毅然选择了漂泊,以少有的固执紧闭心扉,只在某个特定的日子,莫名的难过。妈妈请原谅我,多少年来,许多应由女儿来做的事情,我都无法去做。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对你诉说。你说过喜欢冬天的人,必是心地纯净的人。你在冬日离去,那就且让我在纯净的日子里,奉上女儿最纯洁的泪滴,把所有对你的思念,和不愿忆起的过往一同撒向风中,让它们都去为你随风祭。 除了房子还剩什么 杨子和李成本是朋友中最令人羡慕的一对,因为他们年纪轻轻就拿到了自己新房的钥匙。谈恋爱时双方都没存什么钱,所以总价65万的房子,首付的15万还是全靠家人朋友的支助。至于以后每个月三千的月供,两个人多辛苦点,赚些外快也能勉强撑下来。 虽然辛苦点,可杨子每天一回家看到自己的新房,还是觉得所有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可是正当杨子雄心勃勃地要为自己的小家努力打拼时,却意想不到地出现了一个小插曲——一个小生命出现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发现的时候孩子已经四个月了,这个孩子杨子和李成一直在犹豫到底要还是不要,最后二人达成共识,他们想等条件更宽裕的时候,让自己的孩子享受全世界最好的东西,于是拖到孩子五个月大的时候,李成才陪杨子去了医院。 因为孩子的月份过大,做人流手术时,杨子大出血,医生让她请一个月的假在家休养。可是杨子仗着自己年轻身体好,没在床上躺一个星期就上班去了。 为了每个月按时还上银行的按揭,公司大部分的单子都被杨子一人揽下来。所以陪客户应酬就再所难免。没完没了地喝酒,唱k,每天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倒在床上蒙头大睡。李成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可是除此之外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时间一长,杨子感觉小腹及下身隐隐作痛,但深圳的公司更新速度很快,如果你不行了,立马就有别人顶替上来,所以杨子根本不敢有丝毫的大意。杨子觉得可能是普通的炎症,就自己吃些消炎药顶着。直到有一天,她痛得晕倒在洗手间,大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医生的诊断是,杨子因为上次人流的伤口没有完全痊愈,加上身体劳累,过量饮酒引起感染,患了严重的子宫内膜炎,需要彻底治疗。并且由于子宫壁受到重创,已经变得很薄,以后受精卵很难着床,也就是说以后杨子怀孕的机率会极小。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杨子惊呆了。而当听说杨子不能怀孕时,李成的父母强行要求他和杨子分手,一时间李成夹在父母和杨子中间左右为难。 李成是家中的独子,平时极为孝顺。儿子年纪渐渐大了,老人家传宗接代的念头越来越强烈,所以就悄悄地在家乡为李成物色了合适的结婚人选,并以生病为由让李成回家。一边是与自己患难与共的爱人,一边是有养育之恩的父母,李成最终选择了后者,他从深圳的公司辞职回家乡发展。 杨子的广告公司没有底薪,以前有李成撑着,每个月还不至于那样节衣缩食。可是经过身体和精神双重的打击之后,杨子真正的是欲哭无泪,像变了个人似的。因为考虑到杨子身体的关系,公司不再让她去外面跑单,可是这相对她而言,收入几乎减少了一半。 每个月付了月供之后,所剩无几。在深圳这样高消费的城市,衣食住行哪一样都省不下钱。每天中午,别人都吃腻了的十块钱的工作餐,杨子却舍不得吃,有时一个面包,有时是一块泡面。面对同事的邀约,她就夸张地宣布,自己要开始减肥了,然后在同事们相约离开后,独自留在空空的办公室,心中总会隐隐抽搐。同事们议论哪个专卖店上了新款;哪个牌子的化妆品推出了新的粉底,唇彩;哪家馆子味道比较好时,杨子也不再像过去那样热衷,只是尽量地躲在一边,大家都揶揄杨子,问她怎么变淑女了,杨子也就一笑带过。杨子的脸色开始暗淡下去,身体惊人地消瘦,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细小微弱。 供房的压力给杨子造成的身体的伤害还是次要的,她的精神上更是倍受打击。也有人劝杨子不如再找一个男朋友,至少可以承担部分压力,可是杨子一听这样的话就像被针扎一样,她是个崇尚爱情的人,为了物质作这样的结合她永远不能忍受,甚至宁愿一个人这样受着。 知情人都劝杨子干脆把房子卖给银行算了,反正婚是肯定结不成了,还留着这座伤心的房子干嘛。可是倔强的杨子说,事情已经走到这个地步,我已经不可能再回到老家重新开始。在深圳这个地方,男人没有了,孩子也不可能有了,至少我得要留个房子作自己最后的栖身之地吧!但她同时也明白,她将来要走的路,会更加的艰涩。 是一辈子的事 笨笨和妞妞是刚结婚的小夫妻,像其他许多人一样,他们平时也爱打打闹闹,本以为这是无伤感情的事,想不到平时的问题堆在那里越积越多,终于在一天爆发了。笨笨动手推了妞妞,都是家里宝似的孩子,哪里受过这样的气,妞妞自然觉得伤心委屈,甚至在想是不是男人对得到的东西就不再珍惜。 想念你的好,想念你的微笑 笨笨: 爱之无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父母对子女的爱,无论怎样的伤害,他们的初衷终不会改。第二种是女人对自己男人的爱,那说出来就三个字:我愿意。可是笨笨,你是不是觉得到了手的东西,就不值得珍惜吗?当初我是想能有一个优秀的男人彻彻底底地爱我,不管我是老是丑,是胖是瘦,他都会爱我,爱我最真实的样子。一个女人若没有男人的关心与呵护,就如同花朵没有阳光雨露一样。我遇到了你,所以我把这种希望全部寄托在了你的身上。 可是今天,你推我了,你居然推我。从恋爱到现在,虽然我们也一直是吵吵闹闹,但动手你这还是第一次,我长这么大,连爸妈都舍不得动我一下。他们要是知道自己的女儿刚嫁出去就被你推,他们该多伤心啊,难道你之前在他们面前信誓旦旦地保证说会一生一世对我好的承诺都是骗人的吗?我不敢跟爸妈诉苦,就去找姐姐。原想姐姐一定会帮苦大仇深的我把你臭骂一顿,然后再理所当然地接我过去住两天,可是没想到,姐姐居然说,你那样好的人,被逼到动手推我的地步,一定是我不对,天哪,那是我亲姐姐啊!姐姐非说什么,年轻小夫妻,难免会磕磕碰碰,还让我遇到事时不要想你的不好,一定要想你的好。哼,臭笨笨,我实在回忆不起来你有什么好,所以只好一手拿着笔,一手敲着脑袋,拼命地想。 你是我的永久恒温热水袋:我是南方人,可自从嫁给了你,每年春节都要陪你到你河北老家过年。我到了北方,常常是手脚冰凉“好朋友”来的那几天更是痛得龇牙咧嘴。于是晚上,我偷偷地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把我冰凉的小手,从你的衣领灌下去,让你好好尝尝冰冻小奶糕的滋味。笨笨你不但没有生气,以后还在每天晚上都主动掀开衣服,拉着我冰凉的小手贴在你的肚肚上面,然后用你的大手轻轻地揉我的小腹,我感觉到你的热量沿着手掌温柔了我身体内的每一个细胞。你还大言不惭地自吹那是笨笨牌永久恒温热水袋,随时恭候,假一罚十。酸噢,当时我的小米牙就倒了一排。 你是我的自动提款机:我们刚谈恋爱那会儿,你知道我一看到好玩的好吃的就挪不动脚步,所以每个月的生活费常常是入不敷出。可是我怕妈妈骂,所以不敢跟家里说,只好在我的伙食费里省。有次出早操晕倒了,你听说后特别心疼,当天上午没上课就跑出去给我汇钱,并且连那十块钱的手续费都一并给我汇了。你说,怕我到时候在柜员机上取不出整钱来,又要着急了。虽然那时我对你还没什么别的想法,可是从没有一个男孩对我那样好过,所以心里就感动得稀哩哗啦了。大四的时候,你带我去爬华山,在陡峭的山路上,你忽然兴致勃勃地"糟蹋"了一朵路边的小野花,举着深情款款地对我说:妞妞嫁给我,好吗?我借着诗情画意的景色也马上进入状态,故做娇羞地说:yes,i do !怕你太激动反应不过来,马上又跟了一句:我愿意!继而我转过脸对着群山大声喊道!我愿意--花你的钱!笨笨你也没有生气反而激动地抱着我说,花吧花吧,哪怕你挣的比我多,你也尽管花我的钱,老婆花老公的钱不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吗?从此我就是你的自动提款机。 你是我的准点报时器:我爱丢三落四的人,有一次居然连上班的事都忘了个干净,害得被老板骂,还扣了一个月的奖金。这时又是笨笨你挺身而出担负起每天早晨叫我起床的重任,如果你出差,你也会记得每天准时叫我起床,你怕浪费我的电话费,电话打过来不用我接,只要我醒了挂掉就可以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啊,你天天都叫我起床,从此我再也没有迟到过,每个月的全勤奖,有我的一半,也有你一半啊。 写着写着,居然写出来你这么多的好处,我都快热泪盈眶了,笨笨真是太好了!笨笨,是不是我的脾气越来越大了,越来越不讨你喜欢了,你才会对我发脾气,才会推我呢?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你一定要跟我说,现在都这么晚了,你还不回来,是不是你真的不想理我了。 最想对他说的一句话:笨笨你还爱我吗? 最想做的一件事:主动道歉,重新变回他温柔的小妻子 让你幸福是我愿意的事 妞妞: 说真的,我今天真的是很生气,以前你虽然脾气不好,但至少不会蛮不讲理。可是你今天早上实在太让我失望了。今天我不过是因为有事,赶着去公司才没有给你做早餐,你就不高兴了。其实牛奶面包都是现成的,你完全可以自己放在微波炉里热一下,可是你偏偏借题发挥说我不再爱你了。老板早上要搭早班机,所以我必须在他走之前把文件送到他手上,所以我真的是非常赶时间才会推你的。 妞妞,虽然你嫁给我,我是有义务疼你爱你,可是这种爱也不是无止境的,你知不知道我已经忍了你很久了。 你很小气:我们这么辛苦地挣钱不就是为了生活得好一些吗?可是你偏偏很小气,为了省两块钱车票钱,宁可拉着我走十几站路,走不动了,还非让我背着你。晚上我饿了,你还舍不得出去吃宵夜,只用一块方便面打发我。妞妞以我们的收入不用省到这样吧,你家里的条件也不差,不知道你省下这么多钱有什么用。 你很霸道:我要上网,你霸占着电脑,我要看球,你霸占着电视看肥皂剧,我要跟朋友联系一下,你又在抱着电话煲电话粥,我想算了还是洗个澡吧,你又呆在浴室一两个小时不出来。睡觉时,你更是霸占了床的三分之二,很不自觉地把你的小肥腿搁在我的肚子上,流着口水,喃喃自言自语。总之只要一回了家,你就是女王,完全以自己为中心,我作为你的老公就必须对你言听计从。我一直忍着,不跟你吵是尊重你,可你总是把客气当福气,认为我好欺负。 你不思进取:妞妞,你每天就是上班下班,然后找你的小姐妹讨论肥皂剧,化妆品,衣服鞋帽。妞妞你不觉得这样的生活太单调了吗?你作为一个新时代的青年,一个有文化有理想的新新人类,怎么能安于现状,满足于自己的小生活圈中呢?你不但自己不思进取,还不让我有想法,你让我趁早打消出国进修的念头,你说两地分居从来都是会不欢而散的。所以我放弃了大好的机会,跟你一样,陪你在这座普通的城市做一名替人打工的小职员。妞妞,人生苦短,难道你真的愿意你的老公是一个成天围着老婆转的男人吗? 你自以为是:你总是喜欢把你的思想强加给我,这方面你的指导思想就是两条:第一,老婆永远是对的,第二,如果你觉得老婆不对,请参考第一条。你可以为一点小事就回家对我絮絮叨叨,可是我一跟你说什么,你就不耐烦。妞妞,我是你的丈夫不是你的垃圾回收站,两个人相处是一需要一个平等的空间,夫妻生活从来就不是一个人的一言堂。 晚上之所以这么晚回来,是我害怕你又要跟我吵,我吵累了,真的不想再吵了。可是回来时看到你给我写的那封信,我心里所有的气都消了。细细地琢磨,又发现你许多的好来,你对自己舍不得花钱,可上次我妈妈生病你一次就拿出一万块交到我的手上,还说给妈治病不要舍不得花钱,用完了,你那还有。平时有个失常儿童,或是天灾人祸什么的,你比任何人都要积极,足见妞妞你是多么的善良。妞妞我知道,我在忍受你的同时,你也是在忍受我,忍受我像木头一样,毫无情趣,说实话我觉得已经结婚了,自然就不必要再像从前那样花前月下了,所以总是理所应当地享受你为我准备好的一切。我对你太了解了,我知道你喜欢买大一号的t恤,因为你不喜欢穿的时候,可以给我。你穿37码半的鞋,左前胸有一颗黑痣。脾气超烂的那几天一定是生理期我们从恋爱到结婚已经这么多年了,你的一举一动都溶入到我的生活中,既然你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就要真的更正啊!我当然还是爱你的,而且会一直爱下去。 看着你熟睡的圆脸又忍不住想捏一把。我爱你并娶你正是因为我喜欢你单纯可爱的个性,爱一个人是一辈子的事,怎么能因为一点点小矛盾就半途而废呢?读着你的信,我心潮起伏,仿佛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那么多美好的日子,又扑面而来。 最想说的一句话:妞妞,我会永远爱你! 最想做的一件事:我们一起造个小人吧,以后就不那么闷了! 三角战争在中妥协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启东是有女朋友的,但是在我的概念里,他那个飘洋过海数年的女友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和启东在朋友的聚会上相识。因为是初次见面,我们很客套地交换了名片。隔天我在邮箱里收到了他的一封邮件,邮件的大体意思是说,他见我是做出版发行,而他有一个朋友写了点东西,想拿给我看看。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就冒昧地发来邮件,还请见谅之类。 我点开附件看到了那篇稿件,差不多是一个男人从有意识以来的自传,虽然达不到出版的要求,但很多片断还是十分地精彩,真正想不到一个普通的男人也会有如此细腻的情怀。我礼貌地回复了他的邮件,并附上了一些我对那篇小说的看法。邮件刚发出去,就接到了启东的电话,他说我对那篇小说的点评很到位,想约我晚上吃饭。 第一次和他吃饭,我想让他知道我对他的好感,又尽量显得淡定大方,于是化了个淡妆,穿了一条很休闲的裙子。可是没有想到当晚失控的那个人是他。从餐馆到酒吧再到我的家里,他要了好多的酒,说了好多的话,他告诉我说,那篇小说其实是他自己写的。 前女友 两个月后,启东的个人用品,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的家里,开始是牙刷,剃须刀,后来是衣服鞋子,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他有时会梦见前女友,然后醒来时告诉我,梦见她了,我笑笑说不要紧。每次在谈到他前女友问题的时候,启东也很迷茫。我觉得那始终是他的一块伤疤,换了是我也一揭就疼,于是我也常常会客意地回避这个问题,毕竟谁都不想自找麻烦。 一次,我偶然在家里的电脑上查点资料,刚在ie的地址栏里输入了几个字母,就自动跳出来一个历史地址。我点开一看,是启东家乡的一个社区论坛。因为平常我们的密码和id都是互知的,所以当时报着好奇心,我输入他的id登入。社区的首页上个人日记这一栏,我看过他的文字,知道他的文笔不差,也可能是本着一种职业天性就看了他的日记。 他日记是从三年以前写的,确切地说,那是个情侣日记,上面记载了他和前女友之间大量的故事。这一看,不要紧,一页一页地翻下去,我发现他跟前女友一直一直没有分手,她还在英国等着他去。我一边看,一边觉得越来越透不过气来。在他跟前女友的世界里,根本没有我这个人。 晚上我责问他,他怪我偷看了他的日记,我则觉得他欺骗了我的感情。我蜷在床上哭得昏天黑地。启东安慰我说,那只是在网上,他会找一个适当的时间跟前女友说清楚。我暂且相信了他,但是从此“前女友”这三个字,就成了我心头的一根刺,时不时地会冒出来狠狠地扎我一下。 如果说他的前女友在英国时,只是一根刺,可是她回国后,这根刺瞬间就能把我扎得血肉模糊。 三人行 她回国后,知道了我跟启东在一起,于是提出要带他回英国,所有的费用都是她出。那个时候,我常常失眠,只要他一不在我身边,我就觉得他是跟前女友在一起。即使睡着,也是梦见启东离开我了,然后从梦中惊醒,抱着他哭,求他不要离开我。为了不让他离开,我还偷偷地藏起了他的护照。 偏偏此刻,我接到家里电话,说妈妈生了重病,我不得不连夜赶回老家去。在家的两天,我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启东,担心他会不会找到护照,担心他会不会就此弃我而去。于是我见妈妈的病稍稍稳定之后,就立刻飞了回来。 回家推开家门,里面是一片漆黑。启东果然不在家,我哭,拼命地哭。终于明白了肝肠寸断的滋味。哭累后,我就狂打他的电话,怎么打也没人接。我又接着哭。正当我彻底绝望的时候,启东推开门,满脸疲惫地回来了。我很想扑进他的怀里,求他永远不要离开我,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你死到哪儿去了?是不是找她去了?”——说完之后,连我自己都愣了,印象中泼妇才会那样吼自己的丈夫。 启东说:“我刚刚是和她在一起,但毕竟是我先辜负她的,不想看到她出什么事。你不想她出事,那我呢?你知不知道,我这些天是怎么过的?”我的眼泪又止不住地奔涌而出。“我担心她,也担心你,可是你们有谁想过我的感受。”启东脱下外衣,我看到他的肩头有一排鲜红的牙印。启东一脸无奈地说:“你看她把我咬的。”可是启东不知道,一个女人定是对那个男人爱之深恨之切才会动口咬他,看到那个牙印,我心都碎了。 我们三人间形成了一个爱情拉锯战,谁都不能说自己爱对方更多一点。我不知道这场战争什么时候会结束,也不知道这样会持续多久。每天看到启东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真的害怕,有一天我会不忍心而放弃。爱一个人是会怕他痛,怕他受伤害的,先放手的人才是真正痛彻心扉的人。 男人的另一种名字 名字一:诱惑 有你真的会快乐吗 忙了一天,下班后却不想回家。我不愿意用别人来填补我的寂寞,所以,我从不轻易拨任何一串号码。寒冷的风里,站在岔路口的我是一枚落叶,没有方向。终于忍不住拨了他的电话。是的,我已经告诫过自己无数次了,不要再给他打电话。可还是忍不住,就像飞蛾受不了火光的诱惑。 有他真的会快乐吗?他的心里会不会有一个小小的我?不会的,他可以把我们的谈话,完全曝露于第三者的眼前。他和别人有秘密,和我没有。聪明的我,怎么会不知道他委婉的表达。我承认我不喜欢,我真的不喜欢那样。只有肤浅的,才是可以分享的,心里的,是没有第三者可以知道的。我常常用一种举重若轻的方式,在不经意间,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可是不懂的人只能一笑而过。 我干嘛要给他打电话?干嘛要?我喜欢他?是的,他现在是我唯一的乐趣,唯一的引诱。可是他不这么想,好了,我不要再做梦了,我和他不可能。不要再付出了,收回吧。 在人前,我是快乐的,所以没有人知道,我夜里的害怕。没有人会剥开我层层的伪装,看出里面,不过是个可怜的娃娃。别再骗自己,说我们有什么共同的梦想,这么愚蠢的想法,只有我才会相信。醒醒吧,为什么要给他打电话?为什么要让他一次又一次地得逞,暗笑我的傻。我敢保证,如果我不再找他,他会以最快的方式忘掉我。就像轻点鼠标,就能把我终身放逐。 他有我的电话,却从来不打。别傻了,收起自己的情,自己的心,我该去面对那个真实而又残酷的现实。 可是我毕竟不是那个“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的妙玉,我是一个和尚,一个开悟了的和尚。我知道,鸡、鸭、鱼、肉,比青菜萝卜好吃。也知道,和英俊男人聊天,会比念那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经文来得有趣。 在我心中有一头困兽,它有随时破栏而出的可能,我不能让它再出来,伤害自己,也伤害别人。我要牢牢地锁住那只可怕的野兽,我要牢牢地禁锢自己所有的欲望。我多希望,我能闭上眼睛,看不到那个花花的世界。这样我就可以远离世俗的纷扰,抵挡住所有情色欲望的诱惑。 情人节就要来了,我要坚强一点,打起精神来,去过自己的日子,拒绝他在心底里的诱惑!从今以后,他的世界同我再无瓜葛。(广州/思远) 名字二:期待 你谈恋爱了吗 朋友约我去吃饭,顺便让我见见她的男朋友。因为男孩的家就在饭店附近,散了之后,朋友提议到他家去坐坐。结果,他留下了朋友,我一个人回家。他们都是大人了,我相信他们有自己的分寸。朋友问我“怎样?”“不错!”现在我能说的只有这两个字。 因为男孩的家在老城区,我不熟悉,当我一个走过漆黑的小巷,心里一阵阵地酸。想到他们的卿卿我我,真的很难过。因为没有人爱我。只能一遍一遍地对自己说:“会有人全心地爱你,只是你现在没有找到罢了。” 你谈恋爱了吗?我没有。我现在的年纪很尴尬,是大人?没有成熟男女的处变不惊。是小孩?不能再像十七八岁那样不计后果。 我自认是一个坚强的人,但坚强并不意味着不怕伤害,恰恰相反,坚强是因为受到了太多伤害。这些年风也过,雨也过。什么样的人我没有见过。大家都会觉得我很善良,我很天真,我很可爱。在走过,路过之后,他们却甘心一次一次地错过。人都是很现实的,我希望有人能真正地来爱我。可是审视自己,有什么值得别人来爱的呢?我不漂亮,我没有钱,我太敏感,我太聪明,我父母是最平凡的人这所有的一切就已经决定了我离爱情很远,很远。 好羡慕那些可以恋爱,可以结婚的人,因为我不能。你谈恋爱了吗?我没有。不是不想,是找不到那个爱我的人,我的要求不高,只求他能够懂我。又是一年情人节,又将是满街的玫瑰和巧克力,还有你浓我浓的小情侣,可今年我还是一个人。 你谈恋爱了吗?我没有,所以我很寂寞,但我并不失落。若是从前碰到今天的事情,我一定会忍不住掉下泪来。想一想,如果在那个漆黑的小巷,能有一个人为你亮一盏灯,陪你说一会儿话,该多么幸福,可是我没有。心里很酸,却也平静,我知道在这个世界总有人会好好地爱我,他一定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等着我。(天津/乔乔) 名字三:懦弱 你怎么不说话 听着我泣不成声,他却依然默不作声。为什么男人在该说话的时候总是无声。也许男人总是比女人艰难,可是女人却要比男人坚韧。 那天,在半梦半醒之间听见,你说要离开。你头也不回地走掉,让我一个人去面对整个沦陷的世界。在这之前,我已经告诉所有我认识的人,说在这个世界上,我已经找到我要的你,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本来家里就一直很反对,可你还是不介意把所有的问题都推给我。哪怕是这样,我也不容许他们说你的坏话,只是相信,只是单纯地相信,你是爱我的!可是你真的爱我吗?你让我在别人提起你时,该怎样面对?男人啊,为什么你这么懦弱? 我明白,我明白你所有的无奈,我明白,我明白你所有的落寞。我这样的女子,虽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可也是我父母掌心里的宝贝。而你,你什么也没有。我要求过吗?我抱怨过吗?我只想默默地爱你“只要我有,如果你要。”感情于我来说,就是那么纯粹。纵然你不高大英俊,纵然你无家财万贯,只要你有一颗想和我在一起的心,我们有什么样的困难不能克服?可是你有吗?你只是选择逃避,把所有的灾难都留给我。我要怎么说,我要怎么做,才能告诉你,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我这样好的人,不值得你用一生去好好珍惜吗? 因为有你这样的男人,所以才造就了我这样的女人。因为男人的懦弱,才有坚强的女人。可是你忘了吗?我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那个不会对你流眼泪的我,却会对着镜子一夜一夜地心疼。为什么,为什么男人那么懦弱,我恨懦弱的男人!我努力做好自己的一切,是想无论你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我的讯息,听到我的名字。我努力让自己优秀,是想让曾经爱过我的人都不会后悔,不后悔认识我这样的女子。 我给你的不是小女生肤浅的爱恋,而是我爱的灵魂。如果说你不爱我,那是委屈了你。可如果说你爱我,那又实在委屈了自己。你选在情人节前离开,只能说,你太懦弱!我失望!(北京/阿周) 名字四:恩情 有他的地方才是家 多少年了,我们一直过着这种聚少离多的日子。忙起来一个月也见不上一次。我们生活的城市,相隔得也不算远,坐车不过两三个小时。可是大家都忙,他又经常倒夜班,就总想让他多抽点时间休息。他知道我晕车,所以多半还是他过来得多,每次见了,我总满怀歉意。满以为嫁作人妻,可以给他更多的体贴,可是现在反倒让他替我操心。他还会像以前一样笑我傻瓜,拍拍我的头,俯在我耳边轻声耳语:“别傻了,丫头!是你给了我一个家。” 已经熟到没有话讲,每天还是心心念念地,要给对方打个电话。只要是他,我可以放下手中任何的事情。哪怕只是沉默,也要听他熟悉的气息。心底里边的温情,一点点外溢,眉梢眼角满含着甜蜜。 母亲的早逝,让他习惯了漂泊。大学毕业之后,他选择了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他曾说:“妻子是可以挽回的,红纸一张就可以,而母亲却是无法替换的。”母亲去后,‘家’也就没有了意义。所以他很少回家。可他又说,每年冬季的某个黄昏,他要买上一束鲜花,独自来到空旷的郊外,朝着家乡的方向,让花散落于寒风之中。忘不了,他说话时眼中隐隐的渴望。那刻我读懂了,他其实是一个恋家的人,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便在心中默默承诺,要给他一个家。 每夜临睡前,总想拉着他絮絮地说,细述这一天的见闻,耳语心里久藏的傻话。看着他躺在身边,疲惫的样子,又不忍心。在他轻声的呓语中,甜甜睡去,而后有着一夜无梦的好觉。女人在家才是“安”女人只有在自己的家中才会觉得安心、舒心、开心,而给女人这种感觉的,必是一个她所珍爱的男人,而不是一切虚有其表的空壳。 于其说是我给了他一个家,倒不如说,是他给了我一种家归属感。让我时刻可以看到他,想到他,感觉到他,这样我便踏实了,心安了,于是也觉得幸福了。2006年的情人节,是我们相识的第五个情人节,无论多忙我也一定要去他那边。临行前,特意买了双袜子作礼物——你到哪儿,我就跟你到哪儿——他会意,含笑收下。我想他心里一定清楚地知道,对我而言,永远,有他的地方,才是家!(珠海/艾美丽) 相亲失败的五大理由 相亲失败理由no1:热心盲目的介绍人 总有那么些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八杆子打也打不着,十来年见不上一次面,却偏偏爱为你操心。小时候担心你书念不好,长大了又担心你嫁不掉,早早地就在她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你物色结婚人选。“某某有房有车事业稳固,人又老实跟你很配”是听得你耳朵生茧的台词。再一打听,那人是她对门老姐妹的三叔的远房亲戚的刚刚海归的儿子,人她也没见过,连长相都是“听说”挺周正。 介绍人本身对双方的情况都不了解,仅是凭着一腔热情,想当然地来撮合两个看起来门当户对的年轻人,失败自然不言而喻。 都说婚姻好比鞋子,虽说都是一只左脚配一只右脚,可是你能把左脚的运动鞋和右鞋的凉鞋硬凑成一双,再穿着出门吗?说到底般配与合适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别人看着般配的,合不合适还要穿在自己脚上才能知道。 相亲失败理由no2:喧兵夺主的最佳损友 女人相亲时一般拿不定主意,左思右量后约上一帮子闺中密友来帮自己出谋划策,结果很私人的相亲事件变成了老朋友久别重逢的大聚会。聚会中买单的男主角如果对方入了她们的法眼,谈笑风生便不在话下,从你几岁开始换牙,到对内衣的品味,所有的隐私一定帮你统统暴光。就算对方不被你的朋友吓退,也会担心不久的将来自己跟你谈情说爱的隐私被当作笑料统统踢爆。 如果男主角长相欠佳,那不等你开口,那几张冷脸就已经先给人家送了过去。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受尽冷眼的男主角难免会从你身边的朋友来揣测你的为人。最惨的是你看顺眼的对象恰巧看上了你的好朋友,那你就更加欲哭无泪了。以此看来相亲时带着最佳损友前往,无疑也是相亲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亲失败理由no3:错误的地点和时间 可能是因为所有的报章杂志都在有意无意地宣传,香槟烛光小提琴伴奏是一切美好浪漫的开始。所以为了增加相亲的成功率,你很有可能就把相亲地点选在上述所谓有情调的地方。但说到底环境在整个相亲过程中只是起陪衬烘托的作用,相亲地点的选择还要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因人而异。 如果你是一个夸张可爱的哈韩mm,那高雅庄重的西餐厅,显然就跟你不登对,不但不能彰显你的个性还会引来众人侧目。相反一个干练的职业美女出现人声鼎沸的游乐场,也会让人觉得怪异。 同样选择相亲的时间也十分重要。刚出完差,刚开完长会,刚吵完架类似这种身心疲惫的情况都不要急急地赶去相亲,大好的情缘如果只是因为不合时宜的时间地点而白白错过,岂不可惜? 相亲失败理由no4:过分在意或过分不在意 女人都深知第一印象的重要性,何况是关系到自己终身幸福的大事,所以一提到相亲,难免兴师动重地描眉画眼,再配上自己压箱底的礼服盛装出席,本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呈现在对方面前,以为任谁见了都会眼前一亮,惊艳一片。但换个角度想,就好比你看到对面坐了一个无论严寒酷暑都西装领带无一不缺,头发一丝不苟,皮鞋锃亮的业务男,你也不会心存好感一样,所以相亲时太过隆重的造型,说不定会适得其反,让人觉得做作不堪。 另一方面,即便相亲的本身不是自己情愿,但外表上起码要给对方以被尊重的感觉,太过随意的t恤牛仔难免也会令人联想到你为人的随便。 相亲开头便相见不欢,那自然不会有心情更进一步了解,结果就只能一拍两散。 相亲失败理由no5:太过功利化的相亲目的 相亲的目的原本是极其纯粹的,各自到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年纪,经由熟人介绍,寻一个情投意合的人来厮守终身。可自从男人喊出了“挣大钱娶美女”的口号,就明确了女人“嫁个有钱的人”远大志向。 女人不惜花巨资也要把自己打造得绝世倾城,是因为她深知自己的身材样貌是跟男人的事业钞票成正比的。相亲已经演变成了一场功利化的谈判,女人自身的身材样貌就是要求男人事业钞票最有说服力的筹码。 如果实在资质平庸的,就退而求其次,遇到合适的对象,就忙不及地细细盘问对方的身家,再暗自里打一遍自己的小九九。婚姻这样的事一旦明码标价,就如同菜市场任人挑选的萝卜白菜一样廉价。不过谁都不是傻子,原本目的就不纯粹的相亲,你指望它能有什么好的结果? 小资驴友圈 工作挺多,压力挺大,老公挺懒,儿子挺烦,这样的生活状态,我平时根本无心去打理自己。都说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我也不是不想美啊,可是家里的大大小小,哪一件哪一桩能让我省心啊。 看到公司的那帮小年轻,每到周末都想方设法的折腾,心里就生出无比的羡慕,怎么二十年前,我们就不会这么享受生活呢。现在可以享受了,又没那个心情了。每天一回家就想赖床上,周末更是不到中午不会下床,女人到了四十,怎一个累字了得。 兰姐,这个礼拜我们去海边,你要不要一起去啊!说实话我心里痒痒的,可是我去了,家里那一摊子事儿,谁管呢?所以心里盘算着,我还是不去了吧!回家跟儿子一说,儿子却举双手赞成,儿子说,妈,你去啊,我都十六了,什么事自己做不好,我爸我代你看两天,保管不会让他有多看别的女人的机会。嘿嘿,都说女儿是娘的小棉袄,可是我这儿子一点也不比女儿差呢! 家里的事搞定了,那剩下的就是买件合适的泳衣。 逛了好几个地方,不是布太少就是色儿太花,我都一四十岁的半老太太了,平常根本很少穿这样的衣服,真不知该如何选择。还是把儿子拖上,以他这个新新人类的眼光给他亲爱的妈妈也挑件出彩的。 儿子还当真二话不说地给我做起了参谋。儿子给我选了一件大红色下摆有些荷叶边边的泳衣。我一瞅,连忙摇头,太花了。儿子露出不屑的神色,说你不懂,你皮肤白配红的最好看了,到时在海滩上,你就是一朵牡丹花,一面亮丽的旗帜。儿子的小嘴真甜,几句就说得我心花怒放。儿子在店里就让我把泳衣试给他看。我慌了,还从来没在他面前穿得这样少过,会不会显得为老不尊啊!儿子拉过我悄悄地说,妈,你忘啦,小时候,我们还经常一起洗鸳鸯浴呢!这个小鬼头! 我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儿子说有种惊艳的感觉。也不管他说的到底是真是假,我都到了这把年纪,青春过,美丽过,现在已经被岁月磨了还有什么想不开呢。我自个儿对着镜子转来转去,发现的确还挺不错的。 周末,大群年轻的姑娘把整个海边点缀得风情妖娆。我能出现在这花草盛开的地方,心头也是满满的欢喜。她们有她们青春的美好,我也有自己成熟的妩媚,是谁说到了四十岁的女人就不能风姿摇曳呢?你看,还不时有男的来搭讪,问我要电话。 其实一个女人,无论她是二十,三十,还是四十,甚至到了八十岁,她还是要美的,想想这个世间若没有我们这些风情妖娆的女人将会是多么暗淡,所以美丽是我们做女人的责任,不能应付,不能马虎,起码要妩媚动人,才不会辜负“女人”这个美丽的称呼。 经典大学毕业送别方式 认真地醉一次 没有逃过课的大学生活是苍白的,没有醉过酒的送别场面是缺憾的。就算四年来你一直是好学生,乖宝宝,是全班的榜样,是老师的希望。但到了大学四年最后的时光,你一定要认真地醉一次。且是心无杂念地醉生梦死。地点可以选在学校附近熟悉的小饭馆,邀上你的舍友,你的哥们儿,你暗恋的人,和暗恋你的人。大家开怀畅饮,不醉无归。不必担心中途会被谁掏了钱包,也不必介意,醉了之后会靠在哪一幅肩膀上哭泣。因为请相信,这将是你人生中最后一次可以无所顾忌地把酒言欢的机会。 写毕业纪念册 还记得毕业纪念册上那行娟秀的字迹吗?还记得他在上面画的小人吗?还记得他激情飞扬地写道:天正蓝,年正少吗?虽然历经许多年,可是写毕业纪念册依然是女生们中间不败的经典,代代流传。内向的人,更是会钟情于这种古老送别的方式。看着自己精心挑选的本子在班级所有的同学们手中传阅,让他们为自己留下只字片语,或鼓励,或赞美,或诙谐,或深情。等将来自己再一次翻看时,会永远记得那一张张青春无邪的脸庞。 拍一张集体照 从宿舍到教室,从教室到食堂,从食堂到图书馆,四年里的这一条路不知道已经被你走过多少遍。这里有无数个你熟悉的身影,无数棵你漠视的花草。四年的时光虽然在漫长的人生中只是弹指一挥间,但这四年必将是你人生最青春美好的时光,所以离开的时候,用生动的影像记录自己的离别,你一定不要忘记。 踢一场友谊赛 虽然你曾眼馋艺术系的女生发育良好,虽然你憎恶体育系的男生在食堂插队时显得过于人高马大。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就要毕业了,这一年七月的夏天,阳光似乎格外刺眼。痛快地流汗,尖叫,挥洒青春无尽的能量。这一场比赛谁输谁赢已经不再重要,重要是打完了这场球,大家需要做的就是挥手、拥抱,互道一声珍重。 为朋友点一首歌 还记得校园里每天烦人的广播吗?声音甜的发腻的女主持,可娘娘腔的男主持,一唱一和自顾自地表演着广播剧。我们早有了mp3,早有了dvd,想听什么自然用不着别人来放。可是在这分别的时候,如果可以的话,请为在这所学校里所有认识你,和你认识的朋友点一首歌,好吗?“终于还是走到这一天,要奔向各自的世界。没人能取代记忆中的你,和那段青春岁月。一路我们曾携手并肩,用汗和泪写下永远” 去火车站送别 每一辆列车都有它自己的轨道,每一个圆点都有它自己的坐标,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路要走。而有幸同路一程,分别的时候,请一定记得互道珍重。站在月台上,泪水开始启程。请打开怀抱,紧紧地相拥。列车渐行渐远,彼此挥手告别,一同告别的还有自己的青春。这时只能感叹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我们只能一路追赶,拼命地挥手,说再见再见。 说声抱歉 你藏起过老师的假发,你偷偷地将前面人的椅子勾开。你霸占过自修教室的座位。你ps过班上mm的照片当然你做一切一切,到了离别的时候已经再没有人会责怪你。可即便如何,满怀诚意地说一声抱歉,会让你四年的大学生活划上最后的句号。人生可以不完美,但却不能有遗憾。 我为文胸狂 如果说女人的乳房是男人的家,那么我为我爱的男人建了一座别墅 有人说女人一看到珠宝眼睛就会发光,那一定不是在说我。当然我的眼睛也会发光,不过不是看到珠宝的时候,而是――文胸。 那天我和他开着电视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看书,电视里传来的音乐正好是老鼠爱大米。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他用脚拱拱我的大腿,嘻皮笑脸地说,喂,你知道老鼠为什么爱大米吗?为什么老鼠明知会被猫吃掉还要把女儿嫁给猫吗?我越听越有趣,索性连书也扔了,窝到他身边听他瞎扯。你说啊!为什么啊? 见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他扑哧一声奸笑起来。我扭他的耳朵,你肯定又在想什么不怀好意的事了,快说! 他顺势把我拉进怀里,一本正经地说,因为啊老鼠=男人,猫=咪咪=女人啊。你听老鼠爱大米,男人爱大咪,见了大咪咪,男人当然是连性命都不要地往前冲了。然后他还不好意思地盯着我的胸部看。我自然明白他的醉翁之意,不过我真服了他不管什么都能扯到我的咪咪上来。可好歹他老婆我也是b罩杯啊,他至于嘛?那人家a罩杯的飞机场mm要不要活了。 话说回来,本来我那一对小白面馒头也够他啃一辈子的了,可是我偏偏是168的标准身材,这样一对小馒头就好像对不起人家一样。所以人家有事没事就含沙射影地说我咪咪“小”虽然平时我只是很不屑地白他一眼并不多话,但其实我心里也是在意的。男人看女人第一眼肯定就是落在胸脯上,都说女人的乳房是男人的家。想想人家高身材,高薪水,高学历的三高优秀人才,才住一套“经济小房型”怎么能不委屈。 我本来是想让自己内容不够丰富的咪咪,至少形式上常变常新,省得让人家产生视觉疲劳。抱着这样的初衷我才开始在逛街时专门留意起文胸来。到了商场我必逛的是内衣柜。第一站一定直奔内衣柜血拼。并且不会忘记揪住那些受过专门训练的专卖柜小姐一通猛问。当然那些专卖柜的小姐在介绍知识的同时,还会恰如其分地介绍很多款内衣给我,布质的,棉质的,绸的,蕾丝的 有次在古今专卖,一位小姐甜甜地说,只有在爱中的女人才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内衣上,因为那是只为最爱的人才奉献上的绝世风景,由此可见小姐你的男朋友一定很爱的。就是这一句话,听得我心花怒放,于是一口气买了她半罩杯,全罩杯还有三分之二罩杯的三套价格不菲的文胸,买得那小姐的心比我还要怒放。 每次新买了文胸,自然要在某人面前卖弄一下。把家中的灯光打暗,拉上窗帘,放一点音乐,再拿文胸配上裙子,长裤一件件地试给他看,活脱脱一个家庭内衣秀。良家妇女的性感妩媚配上一点点风骚淫荡,就只看见他眼中的小火苗越窜越高,我也越来越有成就感。 他越喜欢看,我也就越爱折腾。渐渐的,我的文胸越买越多,哪怕自己穿不了的,也要神经质地买回来存着。因为高品质的新款内衣也是女人最值得骄傲的收藏。每当我看到五彩缤纷的文胸挂在阳台上,镀上了太阳温柔的光芒,还轻轻地迎风飘扬时,我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结婚本是浪漫的休止符,生活所有的步调都要听从锅碗瓢盆交响曲的安排。试问世上有几个男人能一直溺爱着自己的妻子,任其把自己整月整月的薪金换成一件件只能一个人欣赏的文胸呢? 我在网上看到黛安芬又出了一款新式的内衣,下了班就忙不及地赶过去。在等待试衣的过程中,我随手翻看桌子上的女性杂志,发现那上面有一条新闻说,只要长期坚持配带合适的文胸,就有利于丰胸和保健。并且新闻上附了一个特别的例子,有一个c罩杯的mm就是特别爱穿各式的文胸,结果自己的咪咪竟c变成了e,这条新闻把我看得直流口水。我不贪心,我不要e,我只想这对小馒头变成珠圆玉润的红富士苹果就可以了。我好说歹说,仗着自己买了他们一款超贵的文胸又是他们老顾客的厚脸皮,总算把这本杂志给拐回了家。 回到家立刻洗澡更衣,换上刚买的梦幻文胸,半倚半睡在床上作玉体横陈状。可是左等右等,那个死人都不回来。给他打电话,他压低了声音告诉我,他在开会。再打,干脆是无法接通。实在太累了,我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那个死人不知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回来后看到“饭在微波炉里,我在床上”的温馨画面,立刻搂紧我,要“兽性”大发。几番起伏之后,他仍意犹未尽。我把嘴一嘟,心里好不难受。 你不爱我了是不是,居然连我新买的内衣都不看了。怎么会呢,我老婆的内衣那还用看吗?那眼光那品位也不看看是谁老婆。我最受不了的就是他这套油嘴滑舌,全身立刻就酥了。我从枕头底下把那本杂志翻出来给他看。我说,你看人家能从c变成e耶!你快给我找尺子来,我也要量一量。 他找来皮尺,从背后裹到胸前。我真不感相信,我的b cup咪咪,居然傲身挺入了c的行列。哈哈哈,你看到了吧,现在我的小馒头变成红富士了噢,以后不准再说我是小咪咪了。 他又奸笑起来,我们家老婆身材那么好,原来我以为她不计较自己的b cup,原来你买那么多文胸就是为了这个呀!看他笑得那样花枝乱颤的真是不爽,我呲牙咧嘴地冲上去,将他蹂躏一番。不过我发誓我是笑着蹂躏的,因为从此后我就是个c cup mm了。趁着我起伏未定的时候,某人突然说,下个星期我们结婚纪念的时候,我会送你一件最最特别的文胸,全世界仅此一件,而且是专门为你设计制作的。一听这个我就来了精神,比听他说那三个字还要开心。但平时我买文胸的时候,他都不好意思跟我一起去,他怎么这次居然这么好心了呢? 就在我这半信半疑中,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 结婚纪念日那天,我早早地安排好公司里的一切,提前回家做准备。那人也果然没有食言,玫瑰红酒无一不缺,唯独那件最最特别的文胸迟迟不肯拿来给我看。他狡猾地说,最特别的东西,当然要在最特别的时候才能拿来出来。 我又嘟嘴,你该不是吹了牛,结果买的不是我想要的那种,又不好意思拿来给我看吧。死人他笑而不语,任凭我威逼利诱就是不就范,不肯提前把那件神秘的礼物拿来出来。 饭也吃了,酒也喝了,舞也跳了,他一步三摇地搂着我的小腰迈进了卧室。我迫不急待地缠上去。他的神情陡然间变得庄重且含情脉脉起来,全无关点调笑之意。他轻轻地拉开我的肩带,丝绸的外衣悄无声息地滑落,露出我被包裹得精致饱满的胸。他伸手要去除我背后的搭钩,除了求婚那天,很久没见他如此神色了,一时间我竟腼腆起来。直到他吻过来,我才渐渐放松。 这次他顺利的除掉了我的文胸,双手由脖劲往下,再往下。他拉我到镜子前,双手从背后环抱,两只手掌停在了我可爱的咪咪上面。他咬着我的耳朵说,亲爱的,你知道吗?女人最舒适的文胸就是深爱她的男人的一双手掌。我送你这件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礼物,因为你是我最独一无二的女人。我激动得说不出半句话来,只想与他这般天长地久地痴缠。 无论哪种内衣,它天生就是爱情的试金石。一个为着爱情来买文胸的女人,她忐忑的心里肯定是充满了甜蜜的企盼,企盼着情到浓时的那一刻,心爱的男人一下子能为她娇柔躯上绽放的花朵更加疯狂。 别说我的男人只会蜜语甜言,只要爱他我就愿意陪着一起发巅。也别笑我这傻女人不惜大把大把地扔钞票为着文胸狂,其实只有先爱了自己才能更好地爱他。我和所有的女人一样,爱自己的咪咪,所以我会永远为它买下各式价格昂贵却诱人无比的文胸来保护它,装点它。也因为我爱我这个贼贼坏坏的男人,所以我才一定要让他搬出“经济小户型”性福奔小康,并争取早日住上“花园大别墅” 做个真正的小资女人 “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我的工资不低想花就花了。金钱有价,快乐无价!”亲爱的,这是不是你在疯狂购物消费时的潜台词?可是当婚姻不保险,男人不可靠,朋友又借钱不还的时候,你还会是一个潇洒月光族部落的美丽公主吗?嘿,怎么皱眉了,想想自己工作这几年,拿着不菲的薪水却连半毛钱也没存下来,是不是有些不甘心呢?不甘心又觉得跑银行不方便,那没关系,让我们列一个详细的计划,教会你怎样利用银行来帮你理财,大家一起diy,做一个真正的小有资产的聪明女人吧! 第一步:学会刷银行卡 经常逛路边的精品小店吧,一进去就已经花了眼,这个好,那个也不错,到底买哪一个,哪一个都爱不释手呀?老板笑脸迎人的凑上来说:“那统统买了吧!给你打九折。”打开钱包,怎么没钱? 学会把钱放在银行卡上,身边只留一般的日常零用,这样当你再看到,买之无用弃之可惜的小东西时,就会三思而后行了。一般路边的小店,都没有刷卡的条件,所以当你的购物欲大作的时候,看着空空的钱包,任老板如何苦劝,也动摇不到你一分一毫的腰包。一个月下来,到银行查到余额,天哪!我卡上竟有那么多钱。 第二步:不小看零存整取。 固然现在存银行利息已经很低了,还要交纳利息税,可是千万不要小看了这样的零存整取。5块钱起存,一年至五年的期限不等。一个月不多抽出个三五百块,一年下来,圣诞节舞会,一件漂亮的晚礼物就能穿在你窈窕的身形上,摇曳着万种风情。零存整取不是目的,只是让你达到美丽目的的手段,效果如何?试试就知道。 第三步:额外的收入不乱花 运气那么好,早了一点小奖;老妈心情好,这个月居然给了零花;老板良心发现,奖金多给了三千大块。怎么办?上街狂买一通?nonono! 清点一下自己的小金库,居然已经达到了五位数,好高兴噢!存银行还是明智的,存定期,如果要用怎么办?存活期,利率实在太低。其实这个也很简单哪。一万块的现金,二千存三年定期,准备长期不动。三千存一年定期,准备到年底为自己添制一些美丽的行头,再好好地孝敬老爸老妈,看他们眼里心眼乐开花。三千存半年定期,若有急用,这部分可以救急,也动不到我其它的定期部分。二千存定活两便期,可死可活,机动资金,怎么样都能把钱存下来。 第四步:见好就收巧投资 手头有了钱是不是也想学着做一点投资。股票风险太大,还是进银行看看吧。现在银行已经变成了一个金融超市,里面什么金融产品都有,你进去,可不能挑花眼,被那些高回报率的说明书迷惑了。眼下流行的金融产品要数基金投资了,根据银行工作人员的说明选一支适合自己的基金,隔一段时间去问问行情。小有起色就可以,不必贪心,见好就收。然后用母鸡下的蛋再去投资。蛋生鸡,鸡又生蛋,嘿嘿赚了吧?如果没那么走运,蛋给打了,可只要母鸡在,就不用发愁。 细数了这么多招数,是不是有些动心了呢?再动心也比不上你看到存折上的数字动心。理财原来没有那么难,相反有钱傍身心不虚,胸口还会涌起一分财大气粗的底气。自信的女人是最美的,当你神采飞扬的时候,爱情它有什么理由不靠近? 香水妖精的七十二变 五点一过,手机开始发悦耳的铃声“老婆接电话了,啵一个!”我开始眉飞色舞,笑得明媚又夸张。刚和老公语言温存完毕,lili盯着我还在上翘的嘴唇唉声叹气:“真羡慕你呀,每天都像在蜜月里,明明已经奔三的人了,还大而化之地挂着一张十九岁最后一天的脸。”lili的话倒是不假,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这样一不小心把日子过得像蜜似的甜。每天哪怕再忙,都要给对方打个电话,只要是他的电话打来了,我会立刻丢下自己手上的事,眉梢眼角都满含着甜蜜,任那快乐一点一点肆无忌惮地在心头洋溢,这么说吧,这样的日子会让我感觉到连周遭的风都是甜的。 “没有办法,每天我只要一想到我家男人的那张脸,就兴奋得不行。”lili用惊诧的眼神把我从头到脚打量着:“妖精啊妖精,你到底是有什么魔力,能让老夫老妻还能过上激情燃烧的岁月。女人活到你这份儿上,也是值了。”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打趣“要不,你也把你老公交给我打理两天,再让他告诉你,我对他施了什么法力。”“不行,老公给你,还不是肉包子打狗,回得来吗?”我笑笑地下楼,一路小跑,满心都在想,一会儿要给他做什么好吃的。 其实我衣着朴素,面容清淡实在担不起“妖精”二字。但我现在的老公是我们认识四个月后,生生地从他相恋四年的女友手里抢了过来的,如果没有一点妖精的法力,又有几人能及。其实做妖精我也有自己的七十二变,但千变万化也只是两个字--香水而已。 做女人得有好的眼光,譬如对香水,亦如对男人。我的男人是我一眼就看上的,原来他也不过是朋友的朋友,偶尔聚在一起,仿佛茫茫人海只等待着那一场际遇。白晰的手指,不羁的眼神,对女人细致妥贴的照顾,分寸拿捏到最舒服的部分。明明满眼桃花,却混不沾身。与身俱来的贵气,只一眼便知道这是男人中的男人。就凭这一眼,爱已经在心头泛滥。可是好的男人,总有人会比我先遇到,比如他在我们认识之前已经有了相交四年的女友。 爱情里没有先来后到,想要的,没有理由不去努力。因为开始便存了色心,于是留下了他的联系方法。借书还书是最高雅堂而皇之的理由。小说、杂志、影碟,只要他有的,都要找了来看。出门前二十分钟涂上香水,时间可以让香味慢慢渗出,挥发提原先最媚的部分。将香水过滤了一遍,不至太浓烈。绿色情调香型刚刚合适,像熏衣草、石竹刚萌芽的嫩枝绿叶在户外散发出的青草香气,要给他一种清新、鲜洁、舒雅的感受。一来二去,他还有什么理由不产生好感?还他书报,犹存余香,反反复复地回味我们相见的每一个片刻,每一个回味,都是心旷神怡的清爽。 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不经意地并排走着,会有似是而非的触碰。想一个小小的拉手,都让他心神不安。怎么办?香水香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香水是女人的第二层肌肤,他触碰到我之前,就已经先碰到了它。 先神清气爽地洗一个澡,再施展我的香水魔法。由于香氛精华往往是向上散发的关系,我就用稳定而高雅的森林调香型香水从小腿开始向上喷,让香氛更加环绕着我。为了让香味均匀地洒落在每一寸肌肤上,我穿衣前将香水喷在空气中,然后旋转身体,穿过香雾,这样我就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香美人了。配以小小的矜持,令我在若有若无的香氛中从容地展现自己的优雅,从此做了一个让他难忘的淑女。 一个有心,一个会意,爱情里谁都不麻木。他已深深中了我“鸦片”的毒,开始不安,开始自责。一边是四年相依情深义浓的女友,一边是痴缠妩媚的香水妖精,任谁都难以取舍。见面的频率开始减退,他要思考,他在挣扎。似乎熊掌是他所欲,鱼也不忍丢弃。我不学笨女人,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招儿,我和她你到底要谁,留下一句话,不然便从此绝决。这样只会惹得男人生厌,即便用他的怜悯把他绑在了自己身边,也如同守着一具木乃伊。 我笑笑地,不言不语。要求不高,每月见一次也是可以。每月只有一次的机会,我又怎能不珍惜。香水妖精又得变变变了!这次得让香味更持久一些。用上我的“层叠穿香水法”用同系列的沐浴用品洗澡,然后在全身喷上淡香熏,最后点浓度最高的香水或者香精在脉搏上,这样香气可以久久环绕不散。 还是我钟爱的木香型香水,是森林清香味道,神秘而又富于个性。给他一种进入雨后森林中清凉与安静。微凉的夜色里,我娴静温柔没有一句话,第一次他牵过我的手就这样走着走着,大街小巷,不知疲倦。我有些心疼“心里烦,就到我那里去坐坐吧。” 顺手从架子上取下精油,从薰蒸灯台上加上清水后,滴入三两滴精油,点起无烟蜡烛。油配合薰香法不但净化空气,增加芬芳,还可以将气氛变得些许暧昧。缺口就在那一晚打开。他抱着我痛哭失声“乐妍,我不想做陈世美,可是我知道自己又不能忘记你。”我把脸颊贴上去“傻孩子,我也不是公主,许不了你荣华富贵。让我们淡淡地,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如果你想我,可以来坐,随时随地。”这不是妖精欲擒故纵的技俩,妖精也是有心有情有义,妖精也是女人,四年的相濡以沫毕竟不容易。 香水是可以挥发的,经不起时间的磨砺,最终会以消失于空气之中而宣告结束。那我呢?那香水妖精呢?难道真应验了“红颜薄命”的说法。爱情是短暂的美,谁也不能长久地、无限度地拥有它,就像女人不能无限度地拥有青春与美貌一样。顶多十年,美人已是迟暮,香水剩下空瓶,爱情也只有阴影。我知道我也得怀着一种释然之心接受它。 爱情倒空,香水只能拿来当空气芳香剂,喷洒在房间或衣柜。空的的瓶身,拿来插花,阳光照在上面是惊心触目的美丽。 又是新的一天,哭醒在灿烂的晨雾里。工作开始,我可以容许爱情失利,但绝不能面容灰败。走进浴室开始美好的一天。先滴橙油在温水里,将精油拍散后用纯棉毛巾浸湿,扭到半干后摺成多层向脸部肌肤深处按压。温水和橙油可将组织软化,毛细孔张开,再加上橙油的香气,整个脸和精神都焕然一新。洗完脸后,在化妆水中加一滴玫瑰和柠檬精油,强化滋润也顺便美白一下。我这个香水妖精最大的魔法就是diy。一切完成后,便飘飘然走出卧室。我收起爱情中的和风细雨,精力百倍地进入一天的繁忙和辛苦中,职场中,我是干练豁达的女子。虽然生活在忙碌的都市中,但努力努力再努力,我会用自己的方式创造出一片都市香林。 毕竟还是朋友,工作生活还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真爱无香,是香水的最高境界。明明知道相思苦,偏偏对你牵肠挂肚,最最时尚的香水早已不再撩人心扉。三宅一生的“一生之水”;卡尔文•克莱恩的“ckbe”;妮娜•烈兹的“比翼双飞”和我越来越独立练达的生活意识配合得丝丝入扣,密不可分。 “你好吗?好像瘦了。”淡淡地问候隐没了彼此。情到深处,三个人都在爱里彼此折磨,谁能救赎,谁能逃脱。再大度的女人也忍受不了他身上每一种淡淡的香水味道。争吵,冷战,相看两厌。我愿意做是他最后的停靠。“生日的时候给我买个杯子吧,玻璃的,纯洁透明。”那天他急急地礼物送到,一对晶莹的水晶杯,见证我们的爱情。他把真心放在我的手心,一双杯子,是他许我两个人的一辈子。四年理还乱的纠缠还是败给了四个月的用心。 不要以为骗到了一纸婚书,就是上了保险的终身契约,日子久了,大家都一样会把感情磨淡,心地磨硬。谁又能保证四年之后不会出现第二个妖精。感情里没有一劳永逸,爱情也要一点点经营维系。我得重新花香满身,再看我香水的魔力。 女人最怕老,我特别是嫁为人妻。保持青春最是关键。具有天然花香的香水,香味淡雅温柔,富于浪漫气息,可以是玫瑰、茉莉、白兰、水仙、铃兰等,都是单一花香,常变常新,始终能给他感到活泼、清爽,甜美。 不能成天都做黄脸婆,有人相约,吃饭唱歌,不过分拒绝,还是要去。到底被人注目的女人定是才情横溢,才是自家男人的荣耀。但每每必事先征求他的意见,时间地点人物交待具细,永不说谎,聪明女人知道,一个谎话就将是灾难的开始,谎定有破的时候,并往往始料不及。他嘴上说,不问、不管、不去,可老婆有人相请,还是心里酸得想看究竟。 约会有礼有节,尽量去光亮的地方,备着褐色系列的香水,如armani,是既不向男性献媚又能展示女性无限魅力的香味。与以往的粉色相对比,更富有时代和流行的特征,透露出成熟、时尚的女性魅力。还可神情自若地静候着自家男人的“不期而遇”并第一时间让他亮相人前,炫耀着自己人见人慕的爱情,周身的暗语又是说“亲爱的,我只是你一个人的妖精,不信你闻闻。”给足了他面子,他疼还疼不过来,哪有时间再来挑你的不是。 一花一世界,片片似我心,以后每次出门,他都可以从我所用的香水得知我要去见的人是何种关系,也提前放下他一颗忐忑不安的小心。千变万化的香水妖精,变来变去都只是靠一个懂爱的心。花开并无百日的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期空错过,爱了嫁了哪怕折腾也要趁年轻。其实爱情里并没有谁输谁赢,只是这样浅湿的道理也不是人人都懂得。 每一个夜晚,我洗去俗尘,褪尽繁华,是最自然的洁净体香从背后环绕上去。我变!香水妖精再变也要做缠绕你生生世世的妻。 2004年6月10日凌晨3点于西安。 小资驴友圈 第一次坐飞机,一点出行的经验也没有。一路忐忑地赶到深圳宝安机场。再从机场坐大巴到新华宾馆下,直到打车去男友在岗厦村租住的房子。这时心里才稍稍安定了些。本来他说要先带我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没想到中途接了个电话,说下午单位有急事不能陪我,让我自己一个人坐地铁回去。可能是他良心发现怕我委屈,临走时还掏出纸笔画了一张歪歪倒倒的路线图给我。并且恶狠狠地威胁我说,不许打的,就这么几站路,很容易就能找到的。然后收走了我身上所有的钱,只给我十块钱,三块钱买地铁票,剩下的渴了可以再买瓶水。 我一个人站在地铁站口,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委屈得直想哭。可是都二十好几的人了,这不明摆着是给人看笑话吗?好,你不陪我,我们这就分手!等我回家收拾了衣服就一个人再回去。 当我回到住的地方,他已经一脸坏笑地在等我了。还没等我发作,他却先发制人起来。我就是故意这么做的。人大了就要要客意培养自己的生存能力,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做不了,那以后那么长的日子要怎么过? 当时不理解,但经过了这一次,我突然间发现自己居然很勇敢。当人被逼到没有退路的时候,自身的潜能就会被最大限度地开发出来。既然他想让我锻炼胆量,我就索性学一学别人的自助旅游。我上网搜索那些驴友网站,然后混驴友论坛,再加入驴友俱乐部。一开始我的确是为了气他,但在全方位地了解了驴友这个特殊的群体之后,我觉得自己已经被其深深地吸引,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地我感动心中有一种蠢蠢欲动的渴望。 我自知是一个贫穷的懒人,所以做不了专职的驴友,于是就先跟网上那些有同样想法的女性驴友套近乎,然后试探性地相约去旅游。我在去云南西双版纳的时候,在旅游中结识了一样在深圳的凯丽、珊珊,若桑。珊珊是在校大学生,凯丽是一家旅游杂志的摄影记者,若桑的年纪要大一些,她已经是孩子的妈妈,不过她把孩子放在私立的寄宿学校,自己也经常锻炼将身材保持得还像是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我们这几个本来并不认识的人在十几天的旅途中结下友情,互相以姐妹相称,然后朋友再介绍朋友,不知不觉中自发形成了一个圈子,这个圈子的人经常联络,交流旅游的信息和经验。这小小的圈子里却来自各种行业,但是相比之下,我们这种圈子更趋向于朋友圈子,也没想到要为自己的圈子起个称号,或选出一个组织者,只是由于这种旅游中的友情让我们相聚在一起。等下次谁再想出行的时候,首先就会想到这个圈子里的人,而不是自己的老公或男友,一帮子女生一呼百应的感觉,实在要比男人在身边叽叽歪歪来得爽快。 我提议要去泸沽湖时,得到了圈里所有人的赞同。嘿嘿,原来大家都跟我一样,最感兴趣的还是摩梭人的“走婚”摩梭人在篝火晚会快要结束时,男子如果钟情某个姑娘,想单独与她约会,只要用手在女孩子的手心上抓三下,如果女孩子有意,也同样会在男孩子的手心回抓三下,那么俩人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去走婚了。摩梭姑娘说各路远方的客人,尤其是女孩子都可以有机会尝试一下。说得我们这些小女人个个跃跃欲试,马上就请摩梭姑娘教我们唱情歌,摩梭姑娘唱起了用北京的金山上的调子改编的情歌:“每当我从你家门前走过,你家妹妹总是痴痴地望着我,跟你家爹说,跟你家妈说,把你家妹妹嫁给我,假如你妈不同意呀,快把我的红腰带还给我,嘿,吧扎嘿。”我看到凯丽和珊珊都认真地把这首歌熟记心中,想着在晚会上一试歌喉。只有若桑有些不好意思。 深夜两点,湖面黑沉沉一片,什么也看不清,这个美丽的高原之湖,此时就像刚刚熟睡的婴儿,静静地卧在夜色怀抱中,湖边的一侧是亮着整齐灯光的几户摩梭人家,我们住在了一家名为“摩梭之家”的旅馆二楼。主人告诉我们:摩梭人的民居建筑是方木垛成的井干式木楞房,以木板当瓦。内部以火塘为居室中心,旁边有老人及未成年孩子居住的地方。女孩子行过成人礼后,母亲会单辟出一个房间,是供男女走婚的“花楼”大家请热情的主人为我们安排一下篝火晚会,好一睹摩梭人走婚的风情。主人友好地告诉我们,今晚的晚会已经散了,此刻互相钟意的阿夏们已在女孩的“花楼”里共度良宵呢。 划船的摩梭小伙体格健壮,一首一首地唱着摩梭情歌,歌声高亢而又嘹亮。我们迫不急待地唱着昨晚学会的情歌想应着他。大家七嘴八舌问他有多少个阿夏(情人的意思),昨晚有没有走婚。他颇为自豪地说有很多,昨晚当然走婚了。原来走婚也要过三关:第一,走婚的姑娘小伙要彼此钟意;第二,小伙子要在深夜翻墙进入姑娘二楼的客房里,那是青年女子与她们阿夏共同的居室,是不允许从大门进去的,这就需要身体敏捷,久而久之摩梭的小伙子们个个身体矫健;第三,小伙子一定要在天亮前从姑娘的房里出来,不能等到天亮。看来走婚也不是件简单的事。 站在水天一色的湖中小舟上。那种回归自然,回归原始的感觉完全让我们感觉不到时间的存在。何况还不时有英俊的摩梭族的男子,暗自向我们传递秋天的波菜,我们几个起了色心的小女子还暗自揣测着,今夜皓月当空时哪一个会来到我们中间走婚。想到这,脸颊微微发烫,水中倒映的容颜更加灿若桃花。我们嘻笑玩耍着,心无顾忌。 不要觉得我们这些小女子装驴友,是闲着没事只会玩小资小调,只有三分钟热度。细数一下这一年去过的地方,洁白冰川、空旷沙漠,还有浩瀚大海,东南西北都有我们这群驴友的足迹。当然我们这帮子俏驴子不会真的像驴子那样埋头走路,不懂风情。相机画板纸笔都是我们记录旅途的见证。而且我们也不是无的放矢地满世界乱转,往往在每次出发之前我们都会商量好一个出行的主题,回来后把我们在旅途中的过程了经历都制作成光盘,永远收藏。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会想出各种好玩的节目,包括上演最新的活动幻灯片、介绍近期俱乐部活动动向、探讨和研究新路线、本月出发前的准备工作、户外常识讲座、旅游征伴等等。最为有意思的是,每当放出一张张幻灯片时,会场上的朋友只要知道这张照片背景或思维活跃分子,就争着要做相关导游似的,你一言我一语的,配合得也挺默契。即使是一张平淡无奇的照片在给大家渲染过后,在无形之中就生色了不少。 每当我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对着画面上那些妖精们活色生香的面庞时,我就会发出会心的微笑。亲爱的,如果你长年累月地呆在一个城市也觉得乏味,那不如整好行装,拿起相机加入到我们的小资驴友圈中来吧,让我们在行走天下的乐趣中感受生命的快感。 情侣博客有点甜 情侣博客从天而降 幸亏同事告诉我,不然我还不知道自己有个情侣博客呢? 那天一大早上班,同事andy看见我笑咪咪地打招呼说“想不到你和你男朋友还那么浪漫,搞了一个情侣博客去参加博客大赛呢?别说,写得声情并茂还挺好看,在博客网站的点击率也不错,我支持你们!现在我每天上线第一件事就是去你们的博客逛一圈,为你们投票,拿到奖金的话要记得请我吃饭噢!” 见我的一头雾水不像是装出来的样子,andy熟练地打开博客主页,点开博客大赛那一栏。我很容易地就找到了那个属名为“卖女孩的小火柴&爱吃猫的鱼”的博客,看到这个名字我知道这肯定是出自男友的手笔,因为卖女孩的小火柴和爱吃猫的鱼是我和男友第一次见面时接头的暗号。 说起这情侣博客,记得博客网站一开始推出的时候,我想我和男友上网都很方便,所以缠着他一定去跟我合开一个。可是凭我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同意,他说宁可把时间都花在他的网络游戏上。 强扭的瓜不甜,所以我也就没有再提这个事儿,对这个博客当真是一点儿也不知情。一看注册日期还正好是今年的情人节,看男友平时傻头傻脑漫不经心的,原来他这些日子成天在网上偷偷摸摸,就是在捣鼓这些啊!不过说明了是情侣博客,干嘛他不让我知道呢?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男友的小算盘 点开博客后,我一篇一篇地看了下去,这家伙把我们平时的点点滴滴都一一搬到了网上。对于学理科的男友来说,虽然文字有些稚嫩可笑,但是我结合到当时的情景,读起来却也别有一番滋味。 “今天爱吃猫的鱼生气了,因为卖女孩的小火柴赖在网上玩游戏的时间太长。虽然小火柴知道自己做的不对,可是现在还没有结婚,小鱼就给小火柴脸色看,小火柴要是再主动道歉,那以后结了婚小鱼还不得骑到小火柴的头上来啊!坚持住!小鱼的记性不好,等过两天她气消了,就会自己来找小火柴了。”这是男友写在4月8日的日记,已经记不起当日的情景,可是看他写的这些,真想不到他这么了解我。 “爱吃猫的鱼今天逼卖女孩的小火柴叫她‘老婆大人’,她的控制欲好强噢!小火柴不过才出去一小会儿,没来得及给她回电话,她就在家里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唉,女人是老虎,小火柴现在是骑虎难下了!”男友发发这些损害我淑女形象的文字倒也罢了,最可恨的是,他还趁我睡觉时偷拍了照片贴到博客上,我当然不能饶他。 回到家,我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基本国策教导男友,半个小时之后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错误的严重性。男友老老实实地坦白说,当初申请这个博客一是想给我一个惊喜,二是想参加博客大赛,如果能侥幸拿到奖金能和我对半分。看他说的这么言辞恳切,且答应把密码告诉我,让我加入进去,就暂且放了他一马。 我们的私密小花园 拿到博客密码后,我一刻也没闲着,立刻把男友吃玉米的照片公之于众。可是来看的人都说,这分明是情人眼里出潘安,我连他吃玉米的样子都拍得那么帅。本来想糗他一下,没想到却适得其反,唉!谁叫这小子长那么帅。 可是此先例一开,群众的呼声就一浪高过一浪,强烈要求我贴更多的照片上来。于是我就用自己5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和飞扬的文笔,把我和男友的情侣博客变成了一个生活秀的直播间。我们的情侣博客也因我的加入,而变得真正地名符其实起来。 虽然我们在新浪的博客大赛上终因势单力薄没有获得名次,但是却在朋友圈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有了情侣博客最大的好处还在于,我和男友之间再也没吵过嘴,因为通过文字我更能看到他的内心。我们平时有一些不敢不想不能讲的肉麻兮兮的情话,用文字的方式也变得更容易表达。这些当然不能在人间展示了,所以我和他如果要私下交流的话,只要在发表博客的时候点隐藏选项就可以了。大家相互体谅都看到对方的付出,自然少了怨言,多了甜蜜。何况还有一帮锦上添花的博友们在支持在鼓励,突然就在想,就是他了,这辈子都不换了吧! 但是情侣博客也给我带来了一个巨大的麻烦,老爸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我博客的地址,刚学会上网的他居然摸了过来。看到那些照片和文字后,他一本正经地打了个电话给我“有男朋友了,就带回来给我和你妈看看吧!你看你也老大不小的了!” 情侣瑜珈做起来很美 当男人遭遇瑜珈 说起来瑜珈这种运动也流行了不短的时间,身边几乎所有去健身馆的人都在练它,可我就是对它提不起兴趣。加上平时的工作很忙,我每天也没有那么多富裕时间挤出来,得空的话,我还是喜欢多在床上躺一会儿。 自从喜马拉雅星热映之后,不光是女人练瑜珈,越来越多的男人也跟着练起来。老公跟风,兴致勃勃地买回两套瑜珈练功服,要拉我一起练瑜珈。在喜马拉雅星里,郑中基好端端的人,非要扭曲成各种模样,真的好丑。即便是做运动也应该换一些看上去美美的来做,何必把自己搞到像个杂技演员呢?老公就说不过我,但他却很坚定地说,我不练,他就自己练。我以为他只是说说的,没想到他竟像模像样地报起了瑜珈班,每周都去上好几节课。 老公练瑜珈不久后,似乎整人都焕发了一种新的光彩。每次去瑜珈馆之前,他必定要对着镜子琢磨半天,时不时还喷个香水啥的。我觉得这情况有点不对,特意抽了一个空,尾随他来到了瑜珈馆。 我到的时候,瑜珈练习已经开始了,我只能隔着窗户远远地搜索老公的影子。里面的每个人都穿了轻便贴身的运动装,光着一双脚,或静持,或自由舒展着身体。而老公正和一穿红衣的女孩在互相缠绕。只见她轻轻将双手环绕在老公脖子上,老公托住她的腰,眼睛深情地注视着她。在在教练的指引下,他们时而挺直身板,双手叉腰站成一棵“树”;时而侧弯腰、双手托住对方做鱼跃龙门状我再也看不下去了,怒气冲冲地推门而入。 “你说你来练瑜珈,原来” “你瞎想什么呀,老师怕我初学,很多动作难以掌握特意让练的好的同学来帮我的。”教练也向我解释说“双人瑜珈难度低却容易坚持,还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动作的错误 因此是入门的好办法。如果不相信的话,你自己也可以来试试的。”教练笑咪咪地样子,似乎很有亲和力。于是有一点动心,答应来试一次。 超乎语言和肢体的精神交流 第一次到瑜珈馆和老公一起参加瑜珈锻炼还有点不适应,我向四处打量,看到对面的墙上,贴了一张很大的画,是刘嘉玲在电影心痒痒里练瑜珈的剧照。原来瑜珈也不单纯地是扭曲身体,也可以看起来美丽高贵。馆内洁净的地面上,铺了许多块垫子和长毛巾。整整一大间教室,坐满了席地打坐的青年男女。 教练是上次那个高瘦的女孩,声音柔美。在课开始之前,我对瑜珈一无所知,但空冥的音乐响起,立即就将我带入了状态。动作都很简单,适合我这种身体协调能力差,但柔韧度还可以的人跟进。慢慢一步步做来,发现看似简单的一招一式,真正做起来,对身体、经络倒真是一种挑战。在通向身体拉伸极限的道路上,在一呼一吸中,达到凝神静气、松敛自如的境界,对于初练者,还真是不小的挑战。与一般瑜珈不同的是,情侣瑜珈的所有动作都要在对方协助下完成,这就少不得要靠老公的帮忙。做动作时,我自然地把手伸给老公,他很默契地冲我一笑,那种互相信任的感觉很微妙。 一个半小时的锻炼后,进入最后的放松状态。当时,全屋寂静,灯灭,放松平躺在薄垫上。教练舒缓的声音和着音乐,响起在遥远的地方。“让脚的重量,落到地板上;放松小腿,忽视它的疲劳,让它的重量落在地板上将五官放到无限大,直到没有了边界;停止大脑的思考,忘掉正在想的一切”那一刻,什么也不存在,从来没有这间教室,没有教练,没有学员,没有自己,只有没有边界的音乐。之后是被教练启发着,才逐渐醒来。下课了,人们陆续散去,独我坐在原地,迟迟起不来。 老公拍拍我的肩膀,贼笑着说:“怎么样没白来吧?” 我嘴上说“这有什么呀!”可心里还是暗暗赞叹了一下,但这个暗赞的表情到底被他捕捉到了,所以从此就被拖上了“贼船” 现在我跟老公已经能做很多高难度的动作,身体仿佛可以自由地无限伸展。情侣瑜珈除却动作上的配合之外,这样的双人运动还尤其讲求信任感,是一项互相关爱的运动,让修练双方有亲密感,一旦双方不信任就不能协调,无法完成动作。至于练情侣瑜珈的双方就更会有一种超乎语言和肢体的精神交流。当然这些最简单的道理呀,还真的是要试过了才能体会。 恋恋私房菜 老公只管婚前销售,不愿服务婚后。而我也不想在厨房被油烟熏成黄脸婆,所以就不得不运用智慧,让下厨房变成一桩皆大欢喜的事。 私房菜名声无播 即便没来过我家,只要是在我们这个小区居住,就一定会听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说起过“辣椒家私房菜”如果你说没有听过,他们一定会用大惊小怪的眼光看你,然后大力宣传我们辣椒家私房菜的种种美妙之处,最后还不忘给你一个网址。 当你半信半疑地打开那个网址,当你被网页上一幅幅美食图片,吸引得再挪不动脚步的时候,你肯定会急于找到那家私房菜的地址,准备一饱口福。别急,在网页的最下方,就有我们辣椒家私房菜的绝密地图,如果你能找到的话,我们欢迎你来品尝我们的私房菜。只不过本小店多半是限量供应,只招待自己的朋友。 别说,还真有慕“辣椒家私房菜”的名,亲自找上门来的食客。我家主厨――我的老公大人每到这个时候都显得特别兴奋,而我也可顺带着吃到美味,所以也乐得帮忙打打下手。于是乎,一个美好的休息日就在三五知己的把酒言欢中过去了。不过我家小店的规矩是,不收菜金,但是要付出劳力。好在大家也很自觉,总是将吃过的碗筷,洗涮干净摆放整齐后才告辞离开。别小看这个小小的举手之劳,它可为我们主人家省了不少的事。 主厨舍夫其谁 当初样貌平平的老公得以在一群追求者中脱颖而出,就是仗着他会做两个小菜的缘故。那时他三天两头地往我家跑,一去就在厨房忙活半天。乐得我妈让我爸啊,我弟啊,我啊都歇着了。吃饭的时候,他还装得很善解人意地,亲自把鱼头夹给我妈,傻笑着说,阿姨,鱼头鲜,你吃。 离心最近的地方是胃,老公轻易地笼络了我家人的胃和我的心。直到结婚,送我出家门的那一刻我妈还说,一个能为了娶媳妇烧得一手好菜的男人,嫁他肯定没错。可惜老妈的话,实在言之尚早。 蜜月还没过完,他的狐狸尾巴就拖出三尺长。我揪着他耳朵问,为什么结婚前,每天不管有多累,只要一上了我家,都能从厨房里变出一大桌好吃的。而结婚后却变得这么懒! “你忘啦,我在公司是主管销售的,那些售后服务的事儿可不归我管!”此刻那曾经被我妈夸不停口的好女婿,正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看报纸。茶杯、烟灰缸、饼干、手机、袜子之类正以天女散花状密布在床的周围。他一次又一次地认识错误,接受批评,可不管我怎么苦口婆心,他就是屡教不改,更别说是恢复到婚前那种任劳任怨的水平了。夫妻间两个人的事儿,外人看不到,自己却是冷暖自知。不说吧,你看着心烦,憋着难受。说多了,老公嫌你唠叨,很伤两人间的感情。 我自然是不愿意在厨房被油烟熏成黄脸婆的,所以就不得不运用智慧,想点办法了。当老公在麦当劳汉堡里也发现头发丝时,他出离愤怒,坐不住了。他先是义愤填膺地发了一通牢骚,之后沮丧地说“这年头连吹嘘自己工艺的洋快餐都不能相信了,看来吃饭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自己动手的紧迫程度。”虽然老公决定重回厨房十分不情愿,可我倒是躲在厕所里偷笑了半天。 从销售冠军到私房菜大厨 老公做菜的手艺到底已经荒废很久,重拾起来有些力不从心。最初的那几天,菜不是老是就是生了,汤不是淡了就是咸了。几顿下来,老公心里一点谱也没有。他没信心,我可不能眼看着我精心打造的计划落空。 不过应该说他对做菜还是有些天赋的,什么菜只要让他吃过,就能做个八九不离十出来,所以为了我后半生的口福,我不惜血本,凡是本地有点名气的馆子,我都带他去搓了一顿。顺便还去书店帮他买了好几套做菜的书。书上面的配料,用法,都写得清清楚楚,这样他就不容易弄错了。 老公先是遍尝了美味,又有了书本为依据,做菜很快就走上了正轨。不单是天天换不同的菜式,他还自创了不少新花样。实践了一段时间后,他做的菜,不仅吃起来爽口,就是看着那色,闻着那香,丝毫也不比饭店里的名厨逊色。逢年过节,朋友聚会的时候,就是老公大显身手的时候,他做出来的菜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老公的私房菜被大家追捧,我当然最直接的受益者。谁让我当初为了培养个大厨老公,不惜“陷害”汉堡呢!不过兵书有云,此计只可一次,模仿无效! 其实除了吃饭时那一刻的味觉享受外,我最在乎的还是他在厨房忙碌时,我能在他身边剥个蒜,拣个菜的美好时光。我们边合作,边拉家常,说笑话,他不但不嫌我琐碎了,还一问一答说得津津有味,真正是一幅烟火夫妻的幸福画面。 有的男人像海洋 当小刚变回周传雄,当男孩经历了无数的挫败而成长。知道了爱情的游戏玩来玩去,输的还是自己,懂得了记事本一页一页撒下的,只是自己不可触碰的记忆。 要使眼泪不流出来,心必须是一个大海,所以男人所有的心酸汇集而成了汪洋大海。 温暖的男人,痴情的男人像海洋,爱在关键的时候默默地隐藏,哭还是风平浪静的模样,只会狠狠地把眼泪砸在礁石上。 男人像海洋,冬暖夏又凉,如果我给不了你天堂,我就送你飞翔的翅膀。 海纳的是百川,是一点一滴的包容,日日夜夜年复一年永不停歇。海洋一样的男人也并非在一夜之间长大。一直以来,都这样觉得,只有当男孩人成长为男人的时候才能更了解爱,如果爱没有到相濡以沫的地步,都还是苍白的吧。 男人变成海洋的时候,女人会是海水里一尾最滋润人鱼。这时我会看到你在我的心里,轻轻地自由飞翔。你不必看到我的眼泪,因为你就在我的心里。 香水妖精的七十二变 五点一过,手机开始发悦耳的铃声“老婆接电话了,啵一个!”我开始眉飞色舞,笑得明媚又夸张。刚和老公语言温存完毕,lili盯着我还在上翘的嘴唇唉声叹气:“真羡慕你呀,每天都像在蜜月里,明明已经奔三的人了,还大而化之地挂着一张十九岁最后一天的脸。”lili的话倒是不假,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这样一不小心把日子过得像蜜似的甜。每天哪怕再忙,都要给对方打个电话,只要是他的电话打来了,我会立刻丢下自己手上的事,眉梢眼角都满含着甜蜜,任那快乐一点一点肆无忌惮地在心头洋溢,这么说吧,这样的日子会让我感觉到连周遭的风都是甜的。 “没有办法,每天我只要一想到我家男人的那张脸,就兴奋得不行。”lili用惊诧的眼神把我从头到脚打量着:“妖精啊妖精,你到底是有什么魔力,能让老夫老妻天天都能过上激情燃烧的岁月。女人活到你这份儿上,也是值了。”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打趣“要不,你也把你老公交给我打理两天,再让他告诉你,我对他施了什么法力。”“不行,老公给你,还不是肉包子打狗,回得来吗?”我笑笑地下楼,一路小跑,满心都在想,一会儿要给他做什么好吃的。 其实我衣着朴素,面容清淡实在担不起“妖精”二字。但我现在的老公是我们认识四个月后,生生地从他相恋四年的女友手里抢了过来的,如果没有一点妖精的法力,又有几人能及。其实做妖精我也有自己的七十二变,但千变万化也只是两个字--香水而已。 做女人得有好的眼光,譬如对香水,亦如对男人。我的男人是我一眼就看上的,原来他也不过是朋友的朋友,偶尔聚在一起,仿佛茫茫人海只等待着那一场际遇。白晰的手指,不羁的眼神,对女人细致妥贴的照顾,分寸拿捏到最舒服的部分。明明满眼桃花,却混不沾身。与身俱来的贵气,只一眼便知道这是男人中的男人。就凭这一眼,爱已经在心头泛滥。可是好的男人,总有人会比我先遇到,比如他在我们认识之前已经有了相交四年的女友。 爱情里没有先来后到,想要的,没有理由不去努力。因为开始便存了色心,于是留下了他的联系方法。借书还书是最高雅堂而皇之的理由。小说、杂志、影碟,只要他有的,都要找了来看。出门前二十分钟涂上香水,时间可以让香味慢慢渗出,挥发提原先最媚的部分。将香水过滤了一遍,不至太浓烈。绿色情调香型刚刚合适,像熏衣草、石竹刚萌芽的嫩枝绿叶在户外散发出的青草香气,要给他一种清新、鲜洁、舒雅的感受。一来二去,他还有什么理由不产生好感?还他书报,犹存余香,反反复复地回味我们相见的每一个片刻,每一个回味,都是心旷神怡的清爽。 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不经意地并排走着,会有似是而非的触碰。想一个小小的拉手,都让他心神不安。 怎么办?香水香水全靠你。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香水是女人的第二层肌肤,他触碰到我之前,就已经先碰到了它。 先神清气爽地洗一个澡,再施展我的香水魔法。由于香氛精华往往是向上散发的关系,我就用稳定而高雅的森林调香型香水从小腿开始向上喷,让香氛更加环绕着我。为了让香味均匀地洒落在每一寸肌肤上,我穿衣前将香水喷在空气中,然后旋转身体,穿过香雾,这样我就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香美人了。配以小小的矜持,令我在若有若无的香氛中从容地展现自己的优雅,从此做了一个让他难忘的淑女。 一个有心,一个会意,爱情里谁都不麻木。他已深深中了我“鸦片”的毒,开始不安,开始自责。一边是四年相依情深义浓的女友,一边是痴缠妩媚的香水妖精,任谁都难以取舍。见面的频率开始减退,他要思考,他在挣扎。似乎熊掌是他所欲,鱼也不忍丢弃。我不学笨女人,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招儿,我和她你到底要谁,留下一句话,不然便从此绝决。这样只会惹得男人生厌,即便用他的怜悯把他绑在了自己身边,也如同守着一具木乃伊。 我笑笑地,不言不语。要求不高,每月见一次也是可以。每月只有一次的机会,我又怎能不珍惜。香水妖精又得变变变了!这次得让香味更持久一些。用上我的“层叠穿香水法”用同系列的沐浴用品洗澡,然后在全身喷上淡香熏,最后点浓度最高的香水或者香精在脉搏上,这样香气可以久久环绕不散。 还是我钟爱的木香型香水,是森林清香味道,神秘而又富于个性。给他一种进入雨后森林中清凉与安静。微凉的夜色里,我娴静温柔没有一句话,第一次他牵过我的手就这样走着走着,大街小巷,不知疲倦。我有些心疼“心里烦,就到我那里去坐坐吧。” 顺手从架子上取下精油,从薰蒸灯台上加上清水后,滴入三两滴精油,点起无烟蜡烛。油配合薰香法不但净化空气,增加芬芳,还可以将气氛变得些许暧昧。缺口就在那一晚打开。他抱着我痛哭失声“乐妍,我不想做陈世美,可是我知道自己又不能忘记你。”我把脸颊贴上去“傻孩子,我也不是公主,许不了你荣华富贵。让我们淡淡地,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如果你想我,可以来坐,随时随地。”这不是妖精欲擒故纵的技俩,妖精也是有心有情有义,妖精也是女人,四年的相濡以沫毕竟不容易。 香水是可以挥发的,经不起时间的磨砺,最终会以消失于空气之中而宣告结束。那我呢?那香水妖精呢?难道真应验了“红颜薄命”的说法。爱情是短暂的美,谁也不能长久地、无限度地拥有它,就像女人不能无限度地拥有青春与美貌一样。顶多十年,美人已是迟暮,香水剩下空瓶,爱情也只有阴影。我知道我也得怀着一种释然之心接受它。 爱情倒空,香水只能拿来当空气芳香剂,喷洒在房间或衣柜。空的的瓶身,拿来插花,阳光照在上面是惊心触目的美丽。 又是新的一天,哭醒在灿烂的晨雾里。工作开始,我可以容许爱情失利,但绝不能面容灰败。走进浴室开始美好的一天。先滴橙油在温水里,将精油拍散后用纯棉毛巾浸湿,扭到半干后摺成多层向脸部肌肤深处按压。温水和橙油可将组织软化,毛细孔张开,再加上橙油的香气,整个脸和精神都焕然一新。洗完脸后,在化妆水中加一滴玫瑰和柠檬精油,强化滋润也顺便美白一下。我这个香水妖精最大的魔法就是diy。一切完成后,便飘飘然走出卧室。我收起爱情中的和风细雨,精力百倍地进入一天的繁忙和辛苦中,职场中,我是干练豁达的女子。虽然生活在忙碌的都市中,但努力努力再努力,我会用自己的方式创造出一片都市香林。 毕竟还是朋友,工作生活还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真爱无香,是香水的最高境界。明明知道相思苦,偏偏对你牵肠挂肚,最最时尚的香水早已不再撩人心扉。三宅一生的“一生之水”;卡尔文•克莱恩的“ckbe”;妮娜•烈兹的“比翼双飞”和我越来越独立练达的生活意识配合得丝丝入扣,密不可分。 “你好吗?好像瘦了。”淡淡地问候隐没了彼此。情到深处,三个人都在爱里彼此折磨,谁能救赎,谁能逃脱。再大度的女人也忍受不了他身上每一种淡淡的香水味道。争吵,冷战,相看两厌。我愿意做是他最后的停靠。“生日的时候给我买个杯子吧,玻璃的,纯洁透明。”那天他急急地礼物送到,一对晶莹的水晶杯,见证我们的爱情。他把真心放在我的手心,一双杯子,是他许我两个人的一辈子。四年理还乱的纠缠还是败给了四个月的用心。 不要以为骗到了一纸婚书,就是上了保险的终身契约,日子久了,大家都一样会把感情磨淡,心地磨硬。谁又能保证四年之后不会出现第二个妖精。感情里没有一劳永逸,爱情也要一点点经营维系。我得重新花香满身,再看我香水的魔力。 女人最怕老,我特别是嫁为人妻。保持青春最是关键。具有天然花香的香水,香味淡雅温柔,富于浪漫气息,可以是玫瑰、茉莉、白兰、水仙、铃兰等,都是单一花香,常变常新,始终能给他感到活泼、清爽,甜美。 不能成天都做黄脸婆,有人相约,吃饭唱歌,不过分拒绝,还是要去。到底被人注目的女人定是才情横溢,才是自家男人的荣耀。但每每必事先征求他的意见,时间地点人物交待具细,永不说谎,聪明女人知道,一个谎话就将是灾难的开始,谎定有破的时候,并往往始料不及。他嘴上说,不问、不管、不去,可老婆有人相请,还是心里酸得想看究竟。 约会有礼有节,尽量去光亮的地方,备着褐色系列的香水,如armani, 是既不向男性献媚又能展示女性无限魅力的香味。与以往的粉色相对比,更富有时代和流行的特征,透露出成熟、时尚的女性魅力。还可神情自若地静候着自家男人的“不期而遇”并第一时间让他亮相人前,炫耀着自己人见人慕的爱情,周身的暗语又是说“亲爱的,我只是你一个人的妖精,不信你闻闻。”给足了他面子,他疼还疼不过来,哪有时间再来挑你的不是。 一花一世界,片片似我心,以后每次出门,他都可以从我所用的香水得知我要去见的人是何种关系,也提前放下他一颗忐忑不安的小心。千变万化的香水妖精,变来变去都只是靠一个懂爱的心。花开并无百日的红,堪折直须折,莫待花期空错过,爱了嫁了也要趁年轻。其实爱情里并没有谁输谁赢,只是这样浅湿的道理也不是人人都懂得。 每一个夜晚,我洗去俗尘,褪尽繁华,是最自然的洁净体香从背后环绕上去。我变!香水妖精再变也要做缠绕你生生世世的妻。 让我试 认识的时候,不过是朋友的朋友,可是从第一眼见他起,就知道这就是我要的男人,白晰的手指,干净不羁的眼神,对女人细致妥帖的呵护,分寸拿捏到最舒服的部分。明明满眼桃花,却浑不沾身。想必也曾千帆过尽,深深浅浅的痕迹,刻进他脸上清晰的纹络里。笑起来是致命的伤。 我眯起笑眼,他就在我的眼里弯成一条细线。浅笑盈盈的眉头,锁不住心头深深的爱慕。也懂得这样的男人早已经桃花满身,沾染了也是花香留不得痕。原本我千里迢迢从南至北的迁徙,是想换座城市,干净平和地生活。不想只是一次命运的引领,有些人,我逃了这么远终究是要遇到。那一抹花香,早已溶入到我平静的脉动里。 先是遇见,再彼此暗契。哪怕知道他已是别人的男人,深陷已再所难免,若说理智已经太迟。每天挂在网络上,呆呆地等他的头像鲜活起来。微甜的空气,掠过脸庞热热的红。只要他在,我眉开眼笑地开始一天的好心情。他忙,我的世界开始下雨。 想念汹涌来袭,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见面。我生日的那天,约了一帮子的朋友,在酒吧里聚。叫了他来,是想把他介绍给我所有的朋友。他来,带了女友一起。那果真是最普通的女子,相貌平平,却简单干净得让人不忍心伤害。脸上满挂着富足的笑容。他们暧昧,他们亲近,名正言顺。我的心没有缘由的酸疼,不敢再看他的眼,他的眉,怕只怕再多看一眼,便是万劫不复的沦陷。隔着人群频频举杯,隐没我迷离的眼神。笑,极大声,没人看见我心头酸的伤。 晚上他送我回家。欲言又止的纠缠。送吗?不送吗?他在矛盾的边缘挣扎。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间。招招小手,让他上车。似是而非,肢体不经意的触碰,羞涩却也自然。回到我住的地方。两个人平躺在我宽大的床,瞪着白的天花板,不着边际地闲聊。我说我喜欢空大的房子,可以光着脚从房子的这头走到那头,让脚板贴着冰凉的地面。我要一张大床,那上面可以平铺我所有的心事,不对男人粘腻,喜欢各自忙碌,偶尔发出轻微的声响,让彼此感觉对方的存在,已经足够安全。他看我,是干净的眼波。一个男人不爱你,眼里会写满欲望,可是我分明看到他满眼的疼惜荡漾。    他知道我糊涂,他害怕我受伤。我也知道,他对我的喜欢在一点一点累积。只是他胆小,我矜持。我们光明正大的暧昧,手都不曾牵。爱一个人,我会用眼泪的方式,只是从不在人前落下来。我说,你回去吧,她会着急。送他到门外,他孩子一样,笑笑着离开。我太善良,她太无辜,女人应该彼此成全。他是别人的男人,贫穷到连个拥抱都给我不起。    剩下我独自一个人面对着白墙,终于泪流满面。多久了,我不曾爱过,它却突然在此时此刻醒过来。然一爱就开始难过,心痛至死。我知道,我们只是遇见,我该勇敢地转身离开,留下只会让大家受伤害。然而,我不是寂寞,是真的爱啊。我会想,会等,会期待,未来却不能因此而更改。    爱你,只想每夜在你耳边轻声地说话,看你猫一样的熟睡,踏实又安全。 爱你,所以不舍得你为难了自己,只远远地冲你傻笑,告诉你,别担心,我可以。 爱一个却不能够跟他在一起,那为什么又要残忍地让我们相遇?或者我可以试,试平凡女子无悔的坚持。哪怕就要爱与泪交织,也决定去了,不停止,因为情深本难解释,一生只此一次。 2004。5。1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舞台 一回家就径直走到自己的房间,打开音乐,打开电脑,这已经是我每天回家唯一可做的事情。这两天单位里为调动的事一直乱哄哄的,平时在一块儿不觉得,可是一说到调动,人还是免不了的有点儿伤感。曾经一起工作过两三年的同事,说分就要分了,即便是平日里讨厌的人,分别的时候,你能想的也尽是他的好了,想想心里还真是有点酸,很有那种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味道。也许这就是人生的悲欢离合吧。 这次单位里的从事变动挺大,我倒是呆在老地方没动,没升也没降,可是如果别人都进步了,而你还停留在原地,那是证明你的落后啊。 今天行里办公室的领导把我找去,还是为了三八妇女节演讲的事。今天我们几个人互相地听了各自的演讲稿,无论从文字到感情,只要是一个稍稍有点儿语言基础的人都会知道,我的稿子是在三个人中间最好的,可这次是到市行去演讲,至于我到底能不能上还是很难讲,因为因为我的长相因为我的长相和我的声音不成正比。 以前我总认为,是金子到哪里都会闪光。以前,我也总不承认自己长得丑,喜欢说自己长得并不难看,只是胖了一点。可是我现在知道,我的长相已经远远不是“胖了一点”那么简单了。在这个原来就可以制造美女的年代,如果我再学不会修饰自己,那么我的境遇就会相当凄惨了。 因为不漂亮,所以得不到老师的偏爱;因为不漂亮,所以我找不到更好的工作;因为不漂亮,所以我没有更多的机会来展示自己;因为不漂亮,所以没有男孩喜欢我;因为不漂亮,所以我不可能享受到一点点的特权。可是老天真是会开玩笑,它让一个这样不漂亮的我,生了一颗如此多愁善感的心。 其实我知道,这次演讲比赛很可能就改变了我的一生,这样的机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我应该努力争取才是,可是这样事情谁能够说得清呢?上次我们行里的比赛,我也是花了很多功夫,结果比赛那天,我的表现也不错,可是到最后我只得了一个三等奖。为什么,因为我不漂亮。所以对于这次的比赛我真的不敢抱什么幻想,虽然我有自己的把握。后来,一准备比赛的女孩问我“为什么你在台上,无论看到台下面有多少人,都可以不怯场,不紧张。”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她怎么会知道,在站到讲台之前,我已经受过多少磨练,经过多少波折。其实说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已经省掉了过去,忘掉了回忆,如今的我,是一白如洗,一切从头开始。 我还在为自己长得不漂亮而苦恼,可是我也知道,就算这样不漂亮的我,也是有人羡慕的。我想我是一个有多重性格的人。当我站到舞台上的时候,那就是一次向众人展示自己的机会。不娇弱造作,不忘乎所以,用真实的感情去向别人展示自己。站在自己的舞台上,无论是声音还是文字,都是足以光彩照人的。这是谁都不能够否认的。其实,无论这次行里推不推荐我,结果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推荐了,我会全力以赴,为行里争取一个好的名次,不推荐,我依然过我自己的日子,依然会站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真实地展现自己的风采。 到任何时候也不要忘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舞台! 2003。2。26 微笑的力量 我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在进中行之前,我并不善于和别人沟通,看到陌生人甚至还会垂下眼帘,不敢主动说一句话。 当我走进了中行,走上了银行一线的储蓄岗位,才意识到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有娴熟的技能,严谨的态度,还要学会如何和客户们沟通。有一位前辈的话,曾让我获益匪浅。她说:“不要小看银行这小小的三尺柜台,其实它也是你人生的舞台。你每办一笔业务,每接待一位客户,都是一次向别人展示自己的机会。你只要站在了柜台里面,那你所代表的就不是你一个人的形象,而是整个中国银行的形象。” 话虽这样说,可是银行一成一成不变的工作是相当枯燥的。每天不停地重复着“你好、再见、对不起”;每天数的都是别人的钞票;每天都告诉自己要说“茄子”然后让它凝固在脸上。你只是一个被规章制度操纵的木偶,只会机械地按照“两站、三声、一双手”的要求来应付行里的检查。也许按照“规定”的要求,你可以做得很好。可是这样的服务客户们会满意吗? 正当我困惑的时候,我有幸碰到了一位来自广州的同事。那是一个下午,她进了营业厅的大门之后径直走到我的窗口前,亲切地说:“小姐,你好!我在广州中行工作,这次是到扬州出差的,请你帮我取五千块钱好吗?”说完,她把长城卡和身份证递了过来。接过卡,核对了身份证上的照片,又确认卡号是员工卡后,我熟练地帮她取了五千块钱。当我办好业务,把现金、长城卡、身份证及回单双手递给她的时候,她很有礼貌地说声谢谢,然后给了我一个灿烂地微笑。那个微笑绝不是像我那样,是从嘴角挤出来的,而是发自心底地、最真挚的、足以溶化一切的微笑。虽然此时此刻是我站在柜台里面为她服务,可是她的微笑却让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的服务能够换来这样的回报,也是一种享受。同样,如果调换一下角色,如果我在取钱的时候能享受到这样的服务,心里也会有说不出的舒畅。同样是中行的员工,我在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此后我试着以旁观者角度来审视自己。一天做得好,并不困难,困难的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要做得好。从此我变成了一个爱笑的女孩。上班笑,下班笑,见了老客户笑,碰到了新的客户也会发出会心的微笑。 当今银行业的竞争相当激烈,可是在业务品种、硬件设施上,各家都不相上下,那么要想获得更多高质量的客户,靠的就是服务了。春节前的一段时间,无疑是银行的旺季。每天的业务凭条都有厚厚的一大撂。可就算再忙,也不能乱。也是我在当下午班的时候,我刚刚接待完一位存五十万元的女客户,正准备整理现金,一抬头却发现刚才一直在女客户旁边徘徊的男同志,并没有离开。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我也要存钱!” 我这才留意到他的手中还有一个厚厚的报纸包。这应该又是一大笔现金。 在接过现金的时候,对方告诉我是十八万。我细细地清点之后,发现其中有一捆,有一张假币。 在经过双人鉴定,确认为假币后,我对他说:“对不起,先生,您的现金中有一张是假币。” “怎么可能,我是刚从建行拿来的钱。给我看看,怎么个假法。”他听了我的话,显然很不高兴。 “先生,给你看,是可以的,但按照规定,这张假币我们是要没收的。”我正要给他讲解人民币的防伪特征。他却一把抢过那张假钞,口口声声地说“你不没收我就存钱,你要没收我就拿到建行去存。”碰到这样的问题,确实让我很为难,既不能让存款流失,又不能让这张假币继续在外流通。 “这位先生,也许今天我没收了你的假钞,你觉得很吃亏。可是你想一想,如果我不没收你这张钱,这张假币势必会再在社会上流通,今天我拿它骗你,明天你又拿它骗我,结果你就成了那些制假者的帮凶。它最终坑害是还是像你我一样的老百姓,他们背后里也要骂您缺德呀。您想,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心,做了损人又不利己的事,于情于理您都说不过去吧。”从始至终,我一直面带着微笑,又设身处地地为他着想,终于他将那张假币退了回来,并在没收凭据上签了字。 我又笑着问他:“那您这钱还存不存?” “存,当然存!中行有这么会说话,又讲道理的职员,那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我又笑了,笑得更加舒心,更加坦然。 我只是中国银行最普通的一员,我的微笑也只是中行大花园中最平凡的一朵小花。可是我把微笑当成了对客户最好的回馈。因为它可以克服一切阻碍,化解所有的尴尬。也正是因为中行有千千万万像你我一样,爱护中行形象,珍惜中行信誉的好职员,才能将中国银行这个金字招牌,擦拭得更加光彩奕奕。 2003。2。23 享受考试 我不记得这是我第几次进考场,可是这次我竟犯了一个极为愚蠢的错误,等我进了考场才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带准考证,只好打车回家拿,幸好有惊无险。 考试对于学生来说,实在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于我则不然。少年时代的我,是一个表面逆来顺受,内心却极为反叛的家伙。那时的我,只想着早早地离开那个家,自己养活自己。所以中学毕业之后,我放弃了继续升学的念头。 上中专的日子很轻松,所以老师让有余力的学生报自考,于是我就稀里糊涂地报了名。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看书。那时,老师在上面讲,我在底下哗啦啦地翻书。(因为我看书的习惯是从来不背,而是一页一页地翻,一目十行地过。等把一本书翻旧了,也就差不多了。)可谁让我坐在第二排,老师实在看我有点不顺眼,所以常常会把我拎起来回答一些课堂以外“高难度”的问题,而我每次都出乎他意料,把刚看的东西现学现卖。他没话说,后来也不管我看书了。所以那时我在班里简直是个奇迹,因为我每次报多少门都可以通过,因为我用了3年的时间,完成了别人6年才能走完的路。 没有进过大学校门一直是我心中永远的痛。一开始报自考只是为了一张文凭。然而却渐渐发现那种散漫的读书方式,很合我的脾气。一个个寂静的晚上,我会打开电脑,塞上耳机听音乐,用考试的书本练打字,顺便记下书中的重点。一页一页,将一本厚厚的书读薄,考试的时候,再将它平铺于一张试卷上。可以行云流水,可以闲云野鹤,可以天马行空,只要我认为对的,我都会往上写。总之我一定不会让试卷空着,否则阅卷的老师,即使想给同情分也无从下手啊! 我讨厌束缚,讨厌死板,没有自由,没有创造性,我会闷死的。我性格的深处藏着那么一点不羁,你越逼我,我就越做不好。自然一点,随意一点,我会做得很优秀。 走出中专的校门,我才真正体会到自考是一条多么艰辛的路。没有时间看书,没有心情看书,都是我逃避的理由。人生本来就是一张试卷,没有标准答案,没有人为你打分数。你做过些什么,你可以不告诉任何人,可是那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哪怕是做错了,都不要让你的试卷空着,人总要给生命留下一点印迹的。 我喜欢自学考试,喜欢这种相对公平的方式,并不残酷,只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你的一小段过去。现在的社会还有什么地方能让你享受这样的公平呢?所以,我每次考试前都会很虔诚地沐浴更衣,像去会一位老朋友,向他叙述这些时日来自己的收获与不足。 同样的,正因为我享受了考试,所以才不至于在自己寂寞的时候,去消遣别人,或成为别人的消遣。 笨笨小甜心 一 我和笨笨是典型的网恋又没见光死。可是他在深圳,我在西安,我们两个人一南一北聚少离多,每年见面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个月。我倒还没什么,笨笨却对我是120个不放心。笨笨是画画的,恰好我最新认识的一个网友也是画画的,网友发来照片,是一个特别帅气阳光的男孩。我一时兴起就在qq上问笨笨“是不是画画的gg都很帅啊?”笨笨立马发了个痛哭的表情“你个大色妞,又看上谁了,又看上谁了啊?”一股酸味沿着网线直扑而来。哄了半天仍不肯罢休,没办法只好使出我的杀手锏来麻他一下。“笨笨,我的小甜心,我只喜欢你一个的。”飞快地在屏幕上敲下这一行字,再配上个鲜红的唇印,连自己看了都鸡皮疙瘩掉一地,不管了,双眼一闭立刻发送出去。笨笨果然被麻住了,可是仍止不住做抽泣状地说:“你不准不要我,不准泡别的gg,不准再说别人帅!”没办法,人家在发小孩子脾气,我只得违心地照单全收。 二 当初选择笨笨是因为他基本符合我的要高、要帅、要会做饭的三大基本原则,当然这样的男孩子也比较招女孩,何况他又身处在花花世界的深圳。不过我认为笨笨只是一名普通帅哥,所以还算放心。可是人家却老跟我暗示说,他这个我眼里的普通帅哥,在别的女孩眼里可是超级大帅哥。 笨笨对于自己女性朋友过多的理论是,妞妞那么好色,不可不防啊。所以要趁自己年老色衰之前早作打算。不然哪天她又在网上发现比我更年轻更帅的,喜新厌旧变了心了我可怎么办哟!听完他的理论,我哼了一声说“那好啊,你另结了新欢别忘了带给我看啊。”笨笨听出我话里带刺,于是立刻改口道“那如果我只是街上看看女孩,你不会反对吧?”“嗯,不反对,不过你的眼光我不放心,如果再看上一个像我这样的怎么办?所以你看不过来的时候,我要帮你一起看!”“你你你,原来你根本不在乎我,心里没有我!”笨笨又躲到一边伤心欲绝去了。唉,为什么我家笨笨怎么就这么脆弱呢? 三 朋友在qq上建了个聊天群,把笨笨也拖了进来。看到醋坛小笨笨一直没上线,我就放心地跟别的朋友胡侃。聊到周星星的新电影功夫,我顺手敲下一行字:“周星星的电影真tm好看!”说时迟那时快,笨笨突然跳出来说“妞妞你怎么能骂人。”完了,被笨笨看到又要说我不淑女了,只好狡辩说“我没骂人啊。”“哼,还在狡辩,那tm是什么意思?”“tm是是甜蜜的意思嘛!对,tm就是甜蜜的意思。”连自己都佩服起自己的急智来。“噢,妞妞那你还真‘甜蜜’地有创意啊!妞妞你也真‘甜蜜’地可爱啊!”幸好笨笨隔着千山万水,没有看到我扶住墙,嘴角不住生硬扯动的奇怪表情。 四 越肥越减,越减越肥,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冬天吃的多,运动少更容易长肉。最近称了称体重,眼睁睁地看着指针又下滑了一格,于是对笨笨哭诉“我又胖了怎么办?”“我一点也不介意你胖啊!反正以后你跟我过,我还不是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那胖了你搂不过来怎么办?”“不怕,我的手长啊!”“那抱不动怎么办?”“我从现在开始天天锻炼。”笨笨哄女孩子是一点也不笨的,现在大家知道我是怎么被他骗到手了的吧。 我趁胜追击变本加厉地问笨笨“笨笨小甜心,是不是无论我变成什么模样你都会一直爱我相信我照顾我保护我啊?”“这还用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最爱最爱你。”我甚至都能听到笨笨把胸口拍得咚咚响的声音。正当我飘飘然忘乎所以的时候,笨笨突然把话锋一转“亲爱的妞妞,那是不是无论我变成什么样,你也会一直爱我,不会不要我啊?”“那当然啦!”我正被笨笨哄得天花乱坠也就顺口答应。“妞妞,如果我变胖了,你还会要我吗?”“怎么会呢?你不是一直很瘦吗?”“最近比较喜欢吃肉肉,所以一不小心就快150斤了。”我眼前一黑,脑子里突然反应过来,这并不是笨笨的玩笑。去年十一和春节他说要回家陪妈妈,所以我们就一直没有见面。这么长时间我们只是看看相片通通电话,原来瘦笨笨早已成为往事了。 “你这只笨笨猪,快给我减肥!”“就不减,哼,只准你自己胖,就不准我长肉啊!”这次轮到我哭了,我本来是想找一个笨一点,瘦弱一点的,以便将来好欺负。可是千算万算也没想到,最后理直气壮又要死心塌地地跟我耗一辈子的,是现在这个胖胖的笨笨小甜心! 小眼妹妹瞄帅哥 从小我就是个小眼妹妹,千万别逗我笑,否则我的眼睛将会以两道线的形式出现在脸上。惹得别人都问“妞,你笑的时候是不是闭着眼睛啊?”为此,没少让我伤心。 高二的时候,班里转来了一个高高帅帅的男孩,不巧坐在了我的前面。这样帅的男孩子,扎在文科班的花丛里,早引得红花、蓝花、小野花,朵朵竟相绽放得花枝招展又乱颤了。正是小女子芳心暗动的时刻,就只见粉红色的小信封,频频出现在他的抽屉里。不过奇怪的是,面对众美女的如此热情,却不见帅哥哥有任何反应,莫不是小蜜蜂误入了花丛,挑花了眼吧。 因为他个子很高,又坐在我前面,所以害得我常常看不到黑板上的字。这时我就会大叫:“趴下趴下,我要抄笔记。”“噢,那我帮你抄吧。”他回过头,拿走了我的笔记本,埋头抄了起来。因为有了专职的文抄公代笔,还加上这高大的天然屏障,我就心安理得地躲在抽屉底下,猛啃风花雪月的爱情小说。 日积月累,抽屉里昏暗的光线,让我的眼睛越发雾里看花起来。我把一腔愤怒全归结到前面的帅哥哥身上。还没等我发作,他却一脸地殷情“噢,那我带你去配副眼镜好了。不过,你要记得下次借我橡皮。”在帅哥哥盛情难却地帮助下,我光荣地加入了“眼镜妹”的行列。 为了补偿我曾经明亮的双眼所承受的巨大痛苦,他就适时地给我带一些巧克力、花生米之类的零食,以示慰问。这样一来二去,我们话就多了起来。从最初的暗送秋波,过渡到后来明目张胆地谈笑风生,最后便以“兄弟”相称了。 不想众美女会错了意,以为本班的名草已经有了主,便忿忿然摆出一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决心,去他班寻觅新鲜嫩草了。 上大学后,我又迷上了网络,我原来只能“雾里看花”的小眼睛,又新添了“对影成三人”的毛病,这下别说看黑板了,就是一米开外的东西,也看不真切。偏我天生又是个丢下落四的人,常常连眼镜也忘记戴。所以每次“兄弟”来看我的时候,我都只能对他作“深情凝望”状。开始他脸上还红一阵白一阵的很不好意思,后来就直接牵了我的小手,尽把我往黑的地方带,敢情是根本不想给我“望”的机会。 终于,当我瞪着小眼,晕晕乎乎地坐在电影院,痛哭流涕地欣赏着别人故事的时,他紧握了我的手,用颤抖的声音问我:“我们不做兄弟了好不好?” “你要跟我绝交?”我一皱眉,顺便狠狠地掐了他一把。 “不,不是。我是想跟你做别的” “什么别的?”我眯眯的小眼睛,努力地睁开,再睁开。 “我想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此刻他已经是一头汗了。我不知道是该激动还是惊讶,但我知道我拼命瞪着眼睛的样子,实在有点儿傻。 “那你喜欢我什么呢?”“喜欢你,深情的小眼睛”我彻底晕倒。 事后,暗下试他,当初为何百花丛中,独被小眼妹妹所迷,心甘情愿地将真心放我的手心。他一脸后悔状:“怪只怪那时脸皮太薄,其实早起了色心,只是还没等到对美女开口表白,那一双双明亮的大眼睛,早已经刺得我无地自容了。还哪敢说出什么来呢?而你天生一双‘单缝’眼,一说话就开始傻笑,眼睛是根本找不到的,所以容易下手了。” 我哭倒,父母也曾给了我明亮的眼睛,小是小了点儿,可它也曾有1。5度的清晰。然我却没有用它寻找到未来的光明。不过还好,它总算就近帮我迷住了一个帅帅傻傻的好老公。 妞和妞的徒弟三 由于上半个月的无度挥霍。到了月底,我们沦落要到吃街边小馆的境地。     我要一碗面条,徒弟要了一碗馄饨。面条方便一会儿就上来了。徒弟拿着筷子,坐在对面,看着我一碗雪白的面条上,点缀着黄的豆芽、紫的海带、绿的青菜,煞是好看。     稍许拌上一点辣椒就可以开吃。左等,右等。她的馄饨还没有来。 “师父,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嗯!”我一边低头吃面,一边答应。 “有一次,我跟我几个朋友一起去吃面,正在吃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女孩讲了一个笑话,不想一个男生,居然笑得呛住了。只见一根面条从鼻孔里穿了出来,晃晃悠悠地拖在外面。师傅,你猜,最后那个男生是把面条吸进去了呢?还是用手指拖出来了呢?” “啊,啊!咳!咳!”忍住!拼了命也要忍住。 “我想你一定猜不到的,他居然用鼻子把那根面条吸了进去。然后说,味道还不错!” “啊!呸!”我刚吃的一口面条全部吐进了碗里。 她的馄饨上来了,拌上辣椒,她开吃,我眼巴巴地望着她。 “师傅!以前我们班有个叫赵‘牙龇’的同学。” “赵雅芝?” “哎呀不是啦!是牙龇不是雅芝!”徒弟露了露她的门牙。 “噢!”晕啊。 “那个赵牙龇,每当到了晚自习吃饭的时候,她专门跟在吃方便面人的屁股后面转。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的碗。然后问,‘汤你喝不喝了?’被问的人不好意思,只能说不喝了。然后她就开心地接过人家的碗,用龇着的门牙,一口一口地泯剩下的方便面汤,说吃面不喝汤是最大的浪费,因为好料都在汤里呢!” “师傅不要装了,你也直接问‘汤你喝不喝了’吧?” “可恶!”我忿忿地在包里摸索,居然让我找到一个苹果。虽然小了点儿,但也比没有强啊。我刚张嘴想咬。 “师傅。你那样咬是不行的。我同学曾经教过我,苹果要竖着咬下去,才能咬得大,咬得多” “竖着咬?怎么咬?” “根据我以前的经验,那是要运用数学里切割线的知识的。” “那要怎样咬?”真是奇怪,徒弟平时点个钱都要数半天,什么时候把几何学得那么好了? “这样,这样,那样,那样。”她比划了半天,我也没弄明白。 “唉,师傅,你笨死了。要这样!”她拿过我手上的苹果。张嘴想咬。 “师傅,你这苹果洗了吗?” “洗是洗了,可是。” 我的话还没说完,只见徒弟平日里的樱桃小口变成了血盆大口,喀嚓一声。可怜的小苹果已经去掉了三分之一。 “唉,师傅,难过什么?你不觉得你跟我在一起,减肥就有希望了吗?” 突然,我觉得四肢无力,眼前一片黑暗。 妞和妞的弟弟 弟弟比我整整小一圈――十二岁。现在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除了吃和睡没有别的特长,除了胆小没有别的优点。 爸爸不要我们了 “姐,我饿了!”下午六点刚过弟弟就嚷嚷着饿了。 “我要吃饭!” “不行,等爸爸回来再吃!” “那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呀?” “我怎么知道!” “嘭!”弟弟摔门而去。 六点半“姐,我饿了!” “别烦我!” 七点“姐,我说我饿了!” “等爸爸回来!” “爸爸到底什么时候才回来呀?” 弟弟很烦,我知道怎样让他不要烦。“谁知道,也许爸爸不要我们了呢?对,一定是不要我们了。幸好我已经工作了,有工资,妈妈退休了,有劳保,都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就剩下你啊!要吃要穿,要上学。要是爸爸不要你了,你看你怎么办,如果你听话一点,说不定我还会救济一下你”弟弟不吱声了。安静地坐到一边。一听到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就立刻跑过去。“爸爸,我帮你拿包,你可千万不要不要我啊!”    精神文明 “累啊!”一下班我就习惯喊累。弟弟瞪我一眼。又是吃饭、洗澡、上网的老一套。我的房间,一般是不让弟弟进来的。自己好几个小时,就这么傻呵呵地挂在网上。一日正聊得起劲,没留意老弟猫在身后。又无奈,网页上的漂亮mm实在惹火,弟弟哼了一声:“真累假累,现在怎么不累了?” “你懂什么,出去,出去!我这是在工作,大人的事,你不懂!” “我有什么不懂的,你们这种人哪!精神文明,精神文明,不就是早上文明不精神,晚上精神不文明嘛!”    亲戚 消遣弟弟是我想到的最愉快的事情。 “弟弟,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你像一个人!”妞作一本正经装。 “谁?谁啊?”弟弟立马来了兴趣。 “猪八戒他二舅子!”哈哈,这么容易就上钩了。 “你敢再说一遍?” “猪八戒他二舅子怎么了,就是说他大舅子,又怎么样?” “没怎么样,既然我是猪八戒他二舅子,那他一定还有别的亲戚,比方说,你!” 停电了 暑假真不好,暑假那么长,作业那么少。除了变本加厉地吃和睡之外,弟弟想不到什么别的事可以做。从床到电视,从电视到冰箱,这就是他活动的全部范围。 弟弟躺在空调房,敲着二郎腿,眯着小眼尽情享受暑假。看着他,气就不打一处来。突然,保险丝因承受不起太高的负荷,终于罢工了。 弟弟第一个反应是冲出空调房,打开冰箱,抱起冷饮,又冲回空调房。 “停电了,冷饮不吃会化掉的”    炸鸡腿 小孩子都喜欢吃肯德基的炸鸡腿。弟弟也不例外。发了工资,三七二十一,7块钱一对的鸡翅买了仨。回到家弟弟眉开眼笑。 “一边去,一边去。一对爸爸的,一对mm的,还有一对我的。没你的份!” 我张口就咬,弟弟围在我身边直流“哈喇子” “姐,要不你把皮给我吃吧,其实我不喜欢吃肉,就喜欢吃外面脆脆的皮。” “当真?”“当真!”“果然?”“果然!” 我撕下外面的鸡皮递给弟弟,弟弟嘴里塞着鸡皮,眼睛却还盯着我手上的鸡腿。 “姐,我要吃鸡皮。”“鸡皮不是给你了吗?” “严格说来,鸡皮应该是包在骨头外面的那层东西” 抢方便面记 早上醒来,问:“妈,早上吃什么?又是稀饭,不吃!” “今天起晚了,要不,还有最后一袋方便面。” 弟弟也醒了:“她吃面,那我呢?” “只剩下最后一袋了,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什么,剩下最后一袋!得占据有利地形,再慢慢切近,防止弟弟攻我不备。用眼角的余光,看到弟弟也正向那一袋方便面,步步紧逼,可表面上还装得若无其事。 还好我先下手为强,当弟弟发起总攻的时候,方便面已经在我掌握之中了。 不如我眼疾手快,可胡搅蛮缠的功夫绝对在我之上。“不行,不行,这太不公平,为什么你吃方便面当我喝稀饭?一人一半!” “一人一半,就一人一半。”偏偏又掰得一半大,一半小。这次弟弟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先霸占了大的那半。 “不行,不行,你不是要讲公平吗?你那半也太大了,不行,至少得再分给我一点。” “那好吧,只能一点!”弟弟从他的那半面饼上又掰了一小块给我。我见袋里还剩些碎面,便一骨脑儿倒进了碗里。 “不行,不行,原来你把面藏在了袋子里了。快把那小块还给我!” 妞和妞的徒弟二 妞在银行工作,徒弟是妞带的实习生,小我四岁。现在她已光荣上岗。 “师傅,我饿了。” “是有点儿饿了,那你又想吃什么?” “汉堡吧,吃汉堡师傅。” “汉堡?还是不要了。吃煎饼吧。” “为什么?煎饼有什么好?” “你想啊,汉堡一个就要好几块钱,煎饼最多一块五一个。虽然你已经工作了,可是你那点小钱,够你几天折腾的呀?不养儿不知父母心,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既然煎饼同样能够填饱肚子,热量又少,还能省钱,为什么还要吃汉堡呢?” “救命啊!师傅,我求求你了,我吃煎饼还不成吗?” “师傅,为什么你那个煎饼里的海带看起来比我的多呢?” “哪有的事?” “不信,你让我尝一下,我就知道了。” “噢!” 徒弟狠狠地咬了一口我手上的煎饼。 “是不比我的多,但还是觉得你的煎饼好吃。啊呀,师傅,这煎饼我已经咬过了,你还要吃我的口水吗?要不,这样吧,我们换吧。” “晕,你的,不还是你咬过的吗?” 一日一男顾客拿着一把外币的零币在柜台外面纠缠。徒弟渐渐有些招架不住,向我求援。 “师傅”巨无助,期盼的眼神。 “过来,过来吧!” “好,你的业务请到四号窗口办理。”徒弟立马推得一干二净。 “我要兑换外币。”男顾客哗啦啦倒出一把欧元的硬币。 “不好意思,这位先生,目前我们国内,对于外币的辅币是不兑换的。” “为什么,这难道不是钱吗?”一个难缠的家伙。 “我们银行收回的外币还是要送到国外去的,硬币的运送成本要远远高于纸币,所以暂时我们国内是不兑换的。” 好像是蒙住他了。半天没开口。 “真的不换?” “真的!”妞斩钉截铁。 “那照你这么说,这钱就没用了?” “谁说的,你可以等着下次去欧洲的时候再用啊!”“啊”他怏怏地离去。 “乖乖,师傅,算你狠!” “徒弟,说说你来中行的目的。” “嗯,选择中国银行,实现理想。” “那你的理想是什么?” “认真工作,从职员做到主管,做到主任,直到行长!” “滚!你什么时候这么有上劲心?说吧,师傅不笑话你。” “在柜台上找一个又帅又有钱的男生,用媚眼勾住他,然后骗他娶我。” “嗯,有创意!可惜在扬州这个小地方,有钱的都是中年老男人。又帅又有钱的青年才俊,我都没碰到,还能轮到你?” “徒弟,那个男的是不是看上你了,他已经在大厅的沙发上坐了半个多小时了,还一直盯着你看。” 徒弟瞥了一眼外面的男人。“sg(‘死滚’,我们的暗语),你也不看看他的年纪跟长相,被这样的看上,我不如喜欢女人了。八成是看上你了吧!” “好,那我们打赌,看他走过来先跟谁说话,就是看上谁了。” “赌就赌!” 又过了半个小时,那个男人终于站起来了。妞和徒弟关注中 片刻,他站在我们中间说:“小姑娘,要不要算个命啊?很灵的,不灵不要钱” 徒弟和我顿时晕倒。 去支行开会,路过扬州的广电中心。 “师傅,你的理想是什么?” “活着!” “主任第一天让我跟着你的时候,就告诉我,你是才女噢!留存中国银行太委屈了。我也很希望有一天,能够打开收音机就听见你的声音:各位朋友大家晚上好,我是陈妍” “徒弟”妞满眼泪光,感动中。 “这样,我也可以对别人说,知道吗?那个喜欢用声音勾人的就是我师傅噢。”    2003。8。24 妞和妞的徒弟一 单位里新来了一个实习生,主任说我们年纪相当,容易沟通,便让她跟着我。从此,她美其名曰地叫我“师傅!”可终究我也不过是个新人,有什么资历带实业生,所以便不敢误人子弟,一味骄纵了她。 徒弟带我逛街,你想像不到20岁的小女生,可以把街逛得那么专业。 “师傅,我要za的洗面奶。”“好,买!” “师傅,我要吃梦龙的雪糕。”“好,买!” “师傅,我要瑞格的裙子。”“好,买!” “师傅,我下个星期生日,我看重了一条黑水晶的手链”我摸了摸钱包,小声地问:“手链可不可以下个月买?” 徒弟带我下馆子,你想像不到20岁的小女生,在饭馆里就是大爷。 “师傅,今天我们吃长白山水饺。” “服务生,茶!”五分钟一次的频率。 “师傅,我们到润轩光头火锅店。” “来了?” “来了!”一进门,小服务生就客气地打招呼,想来是曾经被折磨得很惨。她则是摆出一副“这地儿我熟!”的架势。 “这里的乌龙茶好喝,咱们可以省了饮料的钱了。”“服务生,点火!”“服务生,上茶!”“服务生,换骨碟!”“今天你怎么这么慢,再慢我就投诉你,给你的记分册上全画叉。” 徒弟带我去迪厅,你想像不到20岁的小女生,对男人会这般老道。 徒弟sundayboy的标准是个子高高,皮肤白白,脾气好好,钞票多多。跟她在一起,我就是只菜鸟。 “师傅,如果有男人过来请你跳舞,我替你挡掉。” “好啊,如果丑的,你就帮我挡掉,如果长得帅,我就自己对付了。” “呵呵,不愧是我师傅,跟我混了那么久,就已经有长劲了!” 单位里组织到外地学习。“师傅,我要跟你睡,我要搂着你的胳膊,我要把腿跷在你的肥肚肚上,软绵绵的,舒服!” “师傅,你真好!”“如果我是男的,你是不是要嫁给我。” “嗯,如果你个子再高一点,肚子再小一点的话,我可以考虑!” 妖精千年情人间 她是妖精,媚行人间已是多年。用她绝色的容颜,用她清丽的文笔。 她是这样的女子,妖娆着,妩媚着,网络上明明白白地勾引,招摇着风情。白羊座o型血的扬州小妞,因为喜欢,所以开始读她的文字。几乎所有的时尚杂志,都可见她的姓名--于亚丽。她已修炼成精,千年的妖精,情色的故事流传人间。 熟悉起来也是缘于网络,因为我深知这样的文字岂能是出自一般的俗世女子。你只看到她绽放的妩媚,可你又曾见她花心的破碎,其实妖精也不过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眼泪,所以请一定来看看她的美。 整本相爱的片刻都是一个个与爱有关的故事。然就是这相爱的片刻,却已经纠缠了一世的情缘。如果天蝎的爱让你窒息,那我是不是可以选择不必呼吸。除了张扬的个性,隐忍的,宽容的,善良的情绪,也款款流露,否则怎么会有仁慈。 初看到仁慈我是惊讶的,因为不是亚丽贯常的笔峰。没有伤害,没有尖锐,是隐忍,是一个25岁女子不安惶恐的心。爱还是不爱,嫁还是不嫁?爱,已经没有了不顾一切的勇气,嫁,却又舍弃不了当初爱的希冀。挣扎着,我们是爱情海里溺水的女子,一个爱的浪头打来,宁愿是万劫不复的沉沦。可我们终究还是仁慈,于人于已不忍心伤害,女人的心底那一处软软的伤,触到,一遍遍地疼,彻底。 这样的文字读到最后是要让人心痛的。千年的妖精,终究在人间媚行,会老会丑,会激情不再,谁都不想落个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残局。或者,对别人的不再打扰,也是对自己最大的仁慈。亚丽说,妞,我可能是要单身的。心里开始难过。读书,做人,交朋友,也不过是在完整自己。女人的内心是这么相似,妖精的心也不见得比谁坚硬。因为懂得,所以我对妖精仁慈;因为妖精懂得,所以她用文字对男人仁慈,哪怕伤到自己。 天使别在夜里哭 亲爱的,我不过是仰赖着你的爱,生长起来的脆弱魂灵,若你的爱一刻不在,我必化作风中飞舞的一粒灰尘,从此音信不见。这就是坏蓝眼睛的天使只在夜里哭。 辛西娅永恒的处子光辉,来自于她的错失。白天她在人前奉上绝美的容颜,夜晚不过是轮回中忏悔的守夜天使。爱情不是丘比特手中的剑,因为他也会动心,也有最普通不过的感情。古希腊亘古不变的传奇被坏蓝眼睛重新用深情的方式演绎。 短短一年,报纸,杂志,网络,书籍,你随处可见她美好的名字--坏蓝眼睛。她是坏蓝眼睛,有着流离的眼神,朗朗的笑声,她的性格柔软坚韧,她的文字圆润尖锐,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怀。她是我如此要好的朋友,我曾亲眼看她用飞扬的十指写下字字碧玉,浑然天成。2005年的初春时分,又见她的幻爱小说集天使只在夜里哭与爱在光年外的出版。我知道我只能抬头仰望,看她放射出夺目的光彩。 坏蓝眼睛,我亲爱的坏蓝眼睛,是我所见过的,最有才华的女子,是穿越在文字和爱情中的精灵。 人人都抬头仰望说天堂是好地方,然如何,我的眼睛却迎上你满脸的泪光。亲爱的,你是我的天使,请答应我,从此不要偷偷在夜里哭泣。 红花继木渐渐退隐掉那青春的暗伤 红花在某天下午急急地向我拜托一件事情。就是让我以她密友的身份,写一些关于她的文字。我有些担心,我害怕无法用恰当的文字来形象地描述她的样子。但这个想法与我又有些不谋而合,因为我认为,再深厚的感情,一旦说出口,就已经先轻了三分。只有文字才是最安全,最真挚的。此时的深圳已经下了半个月的雨,所有的情绪都笼罩在浮躁与不安之中,在静默沉闷的下午,我开足了电扇,一点一滴沉浸到我与红花相识的最初 缘起 每一个女孩对爱情都有自己的向往,每一个女孩的心里都曾经藏过自己暗慕的人。不管这个女孩子她的成长经历是怎样的,她那些不能说出口的秘密,都将成为日记中最隐讳的伤痛。我对文字的喜爱也是从那时候培养起来的,因为我迫切地需要找到一种表达方式来渲泄自己不为人知的情绪。 2003年当我刚刚开始翻阅各种时尚杂志,看到那些文字优美的小说,我便习惯性地记下她们的名字。通常我对写爱情小说的女人都有一种莫名的敬慕,于是那个时期我就熟悉了这样一个名字――红花继木。当初是抱着后生向前辈学习的心态来看她的文字,虽然不明白她名字真正的含义,但心里已经认定她之所以叫“红花继木”而不是叫什么“水果冰橙”之类,实是因为她是比我年长的,也只有年纪稍长的人,走过青春,才更能够体会其中的滋味。 后来在常去的论坛看到同样的id,当即给她发站内的短信,倾诉我的仰慕。本以为写文字的女人多少是有些脾气的,却不曾想她很快给了回复。问起她名字的含义,她告诉我说,这只是一种植物的名字。再打听到年龄,让我有一些惊讶,因为她原来是比我还要小的女孩子,于是再叫红花的时候,前面加了个“小”字。心里会想看来小红花只是个貌似大人的早熟的孩子。可说到底,当时加红花为好友,也只是把她的id在我的qq上挂着,因为那时的我,只是一个文字的爱好者,在做与文字毫不相干的工作,所以并不曾想以后会和她有多少交集。 热络 西安是一个对于我和红花都印象深刻的城市,不同的是,我在那里呆了一年,而她只呆了两天。 2005年我在西安的一家杂志社做了一年的编辑,因为工作的关系,开始向红花约稿。2005年是小红花的本命年,她考虑的是要让自己做一些改变,所以她想尝试。而我所考虑的,则是去留问题。 2005年初,红花在线上说,她要来西安,到另一家杂志社应聘,因为我已经有过一年的经验,所以来咨询我的意见。作为一个和她有着同样初衷并且将之实现的人,我很想给她帮助,告诉她自己的经验与体会。其实凭心而论,我觉得编辑是很痛苦的职业,但我赞成红花来西安,人是必须经过痛苦才能真正地成长。可能有些事你做了也许会后悔,但不做那就更会抱憾终身。红花坐着火车风尘仆仆地来到西安,虽然我之前提醒过她,西安的天气干燥,从南方过来的她,刚来时一定会流鼻血,但没想到,她不单单是流鼻血那样简单,她的身体根本不能适应西安的气候。所以只不过两天,她就离开了。当时的我正准备收拾行装奔赴新的城市,所以在那两天,我们没有机会也没有心情去相见。 直到现在,我们仍是没有见过面的朋友,但彼此却不感觉到陌生,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距离才让我们感觉更加亲切,更加安全。 作为一个作者,红花总是在我每次交稿前,很主动,很贴心地来问,你这期缺什么我来写。作为一个朋友,红花也总是在我倾诉的时候默默地静听。稿子过了,她很平静,稿子没过,她继续再写新的。她对我来说,是一个能够指望的人。特别是每当我焦灼不堪,一个人不分白天黑夜地挂在网上的时候,好友里只有红花一个人的头像在明亮。借着夜色,自然而然地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们说起过少年时候的暗恋,也说起过对爱情的期待。而且那么巧,我们同在2005年遭遇到爱情。 品读 看过红花许多的文章,我觉得她的文字在慢慢地转型,特别是2005年的尤为明显。之前红花的青春校园小说中,对爱情的态度总隐没着一股浅浅的绝望。阴郁的性格,不快乐的童年,仇恨与报复,一而再在错失空耗了青春或许文字是要这样才能设计才能够吸引人,但看进去以后却会让我心疼。好比一朵盛开的花朵,人人只看到她的美,谁人来怜惜,她花心的破碎。 我不否认,每一个人的成长都必须付出残酷的代价,这从红花的文字里可以细细体会。青春总是会有那么多秘密,青春总是要承受许多伤害,青春似一道暗伤镌刻在我们灵魂的深处。但好在红花即便在讲述伤害的时候,也一直用着我喜欢的干净纯美的文字,并没有太多离奇的情节,却细腻深刻地直逼人的灵魂,引起我的共鸣。 没有人能够完整具体地形容出爱情,它到底是什么样的形状,什么样的颜色,我们只有凭借自己的感官去体会,去描述。所以同样的爱情,在不同人的笔下,会有不同的感觉。但如果你连续不断地去读一个人的文字,会感觉到她的不同。 红花说少年时的性格是叛逆的,而如今却仿佛已经能够预见自己未来四十年的生活,夫婿温和,生活平淡。我倒认为与几年前的自己相比,她现在已经回归到江南女子温柔婉约,不用显山露水,也可怡然自得,像一只单纯地寻找蜂蜜的维尼小熊。可是这有什么不好吗?至少安定与平静,这对于一个以文字为生的女子来说,也是一种幸福。 我相信爱情仍是每一个女子不能抑止的梦想,所以红花一定还会描写爱情。而且随着她自身的成熟,她笔下的文字也会越来越淡定。从她新近从给我的照片上,也正看到她长大的样子。描写爱情的女子定是心底纯净,热爱生活的,至于她今后的小说,如果真的能多一点欢喜生动的文字,又有什么不好呢? 不想失去你的消息 我习惯了迁徙,从一座城到另外一座城。于是跟着就不停地变换着电话、地址,还有其他联系方法。我换了地方也少主动跟什么人联系,一则是因为我承受不住太多亲朋好友的关切,没有万全的把握,你联系了别人,也是让对方空惦念;二则我向来认为人最高贵的品质是独立,朋友并不求你是不是真的能够雪中送炭,只不要雪上加霜人家可能已经感激不尽了。 我习惯了隐没了背景和经历,就一个人在城市中行走。但是一个人也会有照顾不周的时候。这一次我是被偷了钱包,其实里面的损失的金钱还是小事,只是所有的证件都一并丢失,让我懊恼不已。我站在街头,很果断地拨通了一个电话,对方是我从小到大相处了十几年的老友。我跟她说,我在某城的街头,我刚刚被偷了钱包,里面有我所有的证件。只有短短的一句,以我们的默契再不需其他。朋友说,好的,我知道了,这是你现在的号码吗?我记下,办好了我通知你。 一周以后,朋友用快件将我新办好的证件寄到了单位,附加的只有一张薄薄的纸边,上面有她所有的联系方式,电话、手机、地址、甚至还有qq和email虽然我知道她根本不上网。除此之外,那张纸上再没有任何一个字。 隔天,我打电话过去向她表示感谢,问及那张纸片。朋友笑,回答说。不想失去你的消息,却又不知该如何联系你,那就只有等你来联系我,所以给你我所有的联系方法,好让你在第一时间可以找到我。倾刻间,我竟语塞得不知所措。 或许现在的人们已经习惯了漂泊,手机、qq、msn,不过是一串串的字符,要想玩失踪我就让它们黑线,停机。但是经过了这件事,我把自己家里的电话和地址让所有的朋友人手一份,我告诉他们,如果有一天,你想找我,却找不到了我,可以直接打到我的家里去,因为无论怎样我都不会让家人失去我的消息。 2004扬州站 2004年的十月,我在扬州,在我的家。是特意请了一个月的假,为着自己的事情,也为着享受一段单纯地跟家人在一起的时光。 如自己所知,2004年我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舍弃自己温润的家乡飞奔到千里之外的西安。然而十一回来,我却没有任何生分的感觉,似乎一切只是场梦。甚至现在在家中,反而感觉西安的那大半年有一些不真实的感觉。因为我的朋友,我的家人,我以前的同事,都没有改变,他们依旧喜欢用绵软得掉渣的扬州话对我诉说。 同事: 昨天我原来中行的同事,因为升迁,请一些自己熟悉的同事吃饭。他知道我回来,打电话找到我。那是很好的人,热心,也正直善良,我以前也没有少麻烦他,只是一直我们在不同的部门,于是便不觉得我们有那样熟悉。何况他请客的名单中都是一些有头衔的人,而我已经是不辞而别的旧同事,去了岂不尴尬。于是就问,为什么找我,我们好像并不是很熟。他说,你好难得才回来,已经很久没见,看在以前我帮过你的份上,也应该给我这个面子。他的一句话,突然让我觉得很酸。是不是人因为离开都变得宽容,因为知道短暂的重逢必将遭遇更久的离别。 我带了徒弟一起去,到了饭店门口还琢磨着怎么可以不上去。我实在是怕极了这样的场合,不知该如何坐立。众人眼里,我一直是温顺,安静的人,其实熟了,也会有一点“狂野”熟悉的人,我不习惯遮掩,我会说出来。没想到,他竟早早地在门口迎接,很开心的样子。我感觉好像是他今天举行婚礼一样,于是就站在楼下跟他说话。 毕竟人已经来了,都已经看见,再不上去更加的不好了。虽说是同事,实质也是私人性质的,因为他的升迁,大家聚到一起。甚至大家都对我没有生分,离开那么久,还是有人记得我的名字,记得我的演讲比赛,记得我说,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如满天的星光,不是想到排挤,而是彼此照亮。对于此,我还有什么不知足,反而想不到,我竟是人缘这样好的人。 席间,大家彼此交谈氛围,也是我所熟悉的,说着某某某的故事,讨论工资。会有抱怨,会有心机,会有焦燥,但这些却都是真实的。我真的是喜欢这样的人,并不完美,有小小的私心,为着各自小小的利益,努力着,经营着。人就是应该这样,如果谁都像我这样什么都无所谓,那倒真是非常可怕。如果你连欲望都没有了,那你还应该用什么为之而奋斗,以此来度过长长的一生。至于我倒也没有过分的不安。想来,还是那句话,人对于离别都是宽容的。 因为今天,还有一场考试,于是没有等到席散就先带徒弟离开了。同事眼巴巴地送出来,一路说了很多。我会欣赏一些能力比我强的人,因为从他们的身上,你才可以看到自己的不足,才可以催自己奋劲。我喜欢别人跟别人说话,喜欢帮他们分析,喜欢站在他们的立场去想,喜欢说,你是我的朋友,就我而言,我当然是希望你能幸福。 徒弟很粘我,一路跟我走回去,跟我说着现在中行工作的问题。徒弟刚来的时候,什么业务都不熟练,现在也渐渐地可以独挡一面了。认得外币,可以作会计的帐了。其实我教过他什么,我又能教她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就会慢慢成长。徒弟是土生土长的扬州小妞,说走之前还要请我吃饭。不必,真的不必的想当初,她那么依赖我,我离开的时候,她哭,说我怎么办。只不过短短的时候,我已经看到她的成长。 扬州的夜风已经有些凉,但仍是很适合居家的地方。 宿命: 2004年,我的本命,我开始信命,像老太太一样的迷信。尽量穿红色的衣物,大到外套毛衣,小到内裤鞋袜。红色的,能多少帮我在这一年渡一些劫。 可能我真的是有一点迷信。只是遇到一两个巧合是凑巧,可是无数个巧合过后呢?我真的是无法解释,我只能归结到宿命。 今年我一定是犯数字“4”的,坐4号车厢,4号位置,下午4点多发车。身份证丢了,补了以后,后面多了一个4,工作的地点在14楼1404室,就连今天去考试,考试号是1804,就连坐的座位也是14。我真的不知道,它到底在向我暗示什么,那就交给时间来揭开。 据说本命年不是特别好就是特别坏。2004眼看就要走到尾声,我不知道我的这一年,是该用坏还是好来形容。 我向来认为,作为一个有着独立人格的“人”来说,没有人要注定对你好的,包括你的父母兄弟,他们都没有必要一定要对你好。因为除了血缘的关系之外,你还是他们身体之外的人,所以借父母的钱,尽管妈妈可能不会要,我也一定要求还。那么假如你的父母兄弟还有亲戚朋友都对你挺好,那你也不能拿着客气当福气。看到你最真实的丑陋之处,还愿意真心爱你的人,才是你的亲人。所以有人说过我冷血,我承认。百善孝为先,如果你没有办法一生一世在父母面前尽孝,起码你要做一个不累积父母的人,所以当你离开家,一个人奔波的时候,你的健康与平安就是父母最大的幸福。所以在外面我要求自己很安全,我也必须让自己很安全,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只有拥有真正独立的人格,才能说是完全自立的人。 16岁的时候,我的朋友问我,十年以后,你会怎样。我的回答是:十年以后,如果我还活着的话,我应该已经离开扬州了吧。 似乎我对自己25岁之前的预言都已经实现了,那么以后呢。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的话,那我一定是心急的孩子,我迫切地想知道我的最后一页写着什么。如果是好的那我可能还有勇气过下去,如果结果很糟糕,那以我的性格想必早死了算了。所以,越是这样,我越心急,就越看不到结尾,想死了算了吧,又实在不甘心,于是就跟天这样耗着,终有一天,它会让我看到的吧。 北京: 北京一直是我的一个梦想,忘记是了答应谁,2008之前,我一定是在北京的。但这个约定我却是记住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开始对这个城市感兴趣。那一口京味十足的“儿”话音 ,那种苍凉大气,举重若轻的性格。北京,北京,这个城市仿佛对我下了盅。我是一直想去,但能不能给个理由先说服自己,为什么要去,去了要做什么? 扬州到北京的火车,点对点,只要十个小时。十个小时跟西安的22个小时相比,远的根本不是距离。 打电话给北京的同学,得到的答复是,北京还是应该来的,至少那种感受跟别的地方不太一样。扬州固然是适合居住的好地方,但人年轻的时候,谁没有梦想。而北京,就是我现在一个大大的梦想。 女人: 女人是应该美的吧,招摇着,风情着,顾盼游离,眉目生辉。可是女人的美,应该是滋润出来,而不是脂粉堆出来的。所以女人要爱,很多很多的爱。需要赞美欣赏,哪怕到了80岁也是想要吸引男人的眼光。 而我却为什么一直卑微着,发不出光来。不管怎么样地努力,总像黄梅时节的太阳,罩在一层昏黄的纱罩里,散不出力量,郁闷着痛苦着。后来翻日历知道,我是谷雨那天生的,天生阴冷的人吧,从心底里就开始绝望,不相信这个世间还有什么真正美好的东西。自以为可以看透一切,可是当我发现我真的看透了的时候,我的内心更加的荒芜。或者我是该相信的,相信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有着爱,只是表达的方面不同,有的是澎湃,有的则如浅浅的细流轻轻地划过心间。但不能就因此否认了,后者的感情。 女人的滋润是由内而外的散发,慢慢地溢出来,幸福是在眉稍眼角散发的。你可以伪装,但不要以为人人都像你想的那样傻。幸福女人从来就不是在脸上贴满笑意的。 有真性情大智慧的女子才能将平淡的生活,过得活色生香。做温柔而坚韧的人,善待自己。 现在我每在家过一天,我就难过一天。因为知道就要走了,我还是经不起离别,长长的路途,总感觉有两股无形的力量在撕扯着我。对着镜子,我突然就发现自己老了,仿佛我看看还是一个对什么都好奇的15岁孩子,突然间就长大了,开始怯弱,开始退缩,开始想随遇而安了。当然也开始懂得珍惜别人的付出,比如父母的,朋友的,还有同事的。一个人再优秀,再能干也毕竟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人还是社会性的,需要相处,需要沟通。其实,人的一生里又能有多少这样的时间,能单纯地跟父母家人在一起,享受岁月静好的安逸。所以能多陪妈妈一天,就多呆一天。 一直在想我的未来会怎样,会不会有很好的人,给我很真的感情,过自己想要的日子。 2004年10月31日凌晨于扬州 樊瑞青最真实的青春 樊瑞青,曾经被人叫做浪子斗篷的男孩子,一个1983年出生在中国北部的奇特的男孩子。天津某大学在校生,诗刊编辑,乐队鼓手,身怀绝技,这一切的因素累积起来,为他增添了一层炫彩的外衣。我常常认为80后是一群特别的孩子,那樊瑞青无疑就是这群孩子中一个最为典型的代表。正如他自己所说,我们这一代孩子,父母总是竭尽所能地把我们养得白白胖胖,却不知道我们内心也在滴血,也不知道我们最想要的是什么。每个人都渴望着倾诉与了解,所以他有了这部药爱(别了,冷与忧伤。 应该说这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主人公冬远就是樊瑞青在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展现。冬远出生在中国寒冷的北方,由于年纪时内心的阴影,所以十分惧怕寒冷。包括与人的相处,竟也是看对方温不温暖。他有自己的乐队和一帮很好很好的兄弟。他最初爱着的女孩离开他去了很遥远的地方,他高中时的恋情草草收场。长大后的冬远,去了同样寒冷的天津继续他的学业,这里他又遇见了自己心怡的小淳。 在这样孩子的心目中,兄弟永远是手足,女人只能是衣服。可是当手足穿了你的衣服,冬远他只能在自己的内心愤怒。整个故事的重心就是发生一个寒假的前前后后。阿牛,宁子,前女友管瑶,小淳,以及一直暗恋着冬远的许玫,都是我们身边最平常不过的青年男女。年轻时,我们总有那么多的梦想,关于未来,关于爱情。“我”和小淳一起去看烟花“我”和管瑶纠缠在兽性与人性之间“我”发现许玫的感情后的那种深情,都由浅而深地打动着每一个欣赏这部小说的人。 小说中“我”给管瑶讲的那个用六块钱买书的故事,像生活里的一枚洋葱,一层一层地剥开来,终于让我泪流满面。樊瑞青这样的孩子,是这样的热爱自己的父母,也热爱自己的生活。可是梦想终不能填饱我们的肚子,这也是小淳最终离开的原因。文中并没有刻意渲染某一个人的对错,也没有华美的词藻来点缀读者的眼球,更多的像一个孩子将他真实的生活一一呈现在你的眼前。而最平实的东西,也往往是将人性挖掘最深的东西。 小说的最后给了这个故事一个还算完美的结局,可见樊瑞青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因为我们还有着梦想,还有着爱,所以我们依然会快乐地生活,依然相信,我们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忧伤,细腻,聪慧又执着,这是冬远也是樊瑞青的性格。80后的这一代孩子,除了可以白白胖胖之外,还可以有自己的思想。 我们年轻,终有一天我们会白发苍苍,但不曾忘,那青春时诗一样难忘的时光。药爱(别了,冷与忧伤)正是一部这样青春的留言册,一本80后孩子的真实直白,你捧起了就不会愿意再放下。 深蓝快乐 彼时的深蓝已在北京,那个我们都曾经梦想的地方。我依然会不时地读到她的文字,从单纯地为苏格的年华,到憾眉如丝,连名字都起得这样用心,可见那是怎样聪明剔透的女子,每一个小说一如蓝心态的变换。 菊开说,来生她只想做一株花,只负责美丽,因为植物欲望朴素,接近土地的芬芳,有一种空灵。有着这样文字的女人想必也是清新雅致得不可胜收,然我没有见过这个我们江苏的美女加才女,所以我仍这样说,迄今为止蓝仍是我见过的最有才气的女子。有人反对,说有没有才气岂是你一眼就能够看出的? 别人怎样我不知道,正如蓝说,写字的女人都是相通的,她喜欢每一个面目可爱的女子。我看别人时,虽然很少直视对方的眼睛,但因为相通,所以有些人,哪怕只是一眼,就已经了然。 蓝不是那种美到极致的女子,顾盼流离的眼神,明朗的笑声,以及每时每刻都能将生活中的大小具细列入文字的女子,举手投足都是风情,不是美女又是什么? 那天一个84年的小女孩问我:“你看那么多初中的学生都出书了。所以我们必需拼命地写啊写啊,写很多文字,然后都往这扇门里拼命地挤,直到头破血流还自以为个个文采飞扬的样子,我们到底想要什么?”她从qq上发来的这一句,突然让我感觉很心痛,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我告诉她我只想要一种生活,是一种可以由文字营造的快乐生活。我知道这个解释很不能让她满意,因为它同样也不能让自己满意,可是我通常情况是生活在没有目标,没有脾气的状态下,不想去思考过多复杂的问题,像我这样过一天少一天的人,想太多只是疯狂地折磨自己。但有些人不同,她们不是往这扇门里挤,她们天生就是为文字而生的,她们只有不停地写啊写啊,才能够存活。蓝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接一个小说地写,古今中外男男女女,她要描绘她眼中的世界。她是为自己而写,用文字给自己营造一个她所想要的氛围。 其实安心写字的人多半是寂寞的,我认为那是一种自伤,将自己血淋淋地剖开来给人看,还要拼命地吆喝,看啊看啊,我的血多红,我的心跳动得多美。写字都是创作都是胡编我不信,故事可以是假的,人物可以是假的,但你的感情,你的心怎么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作假。任何一个人的文字就代表了他的心,他当时的心境或境遇,写字绝没有偶然,绝没有心血来潮。 来西安已经四个多月,我仍是可以回想起蓝的每一个片刻。蓝给我编的第一个稿子,蓝看到我的第一个笑容。她说你是善良的女人,只有善良的女人才会写出这样的文字,所以我们才会这么好的。她是那样肯担当的人,说你来,我照顾你。跟着她,你可以不用思考,不用设想,她为你想好,做好,只要跟着她就行,我是那样依赖的人,所以蓝走掉的时候,我难过了好长的时间,也是我在西安最不好的日子。因为我害怕,我们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好了。我们都是寄居在网络上的女子,只有网络可以收容我们的灵魂。每天挂在qq上看到蓝的头像亮起来,但我仍不敢跟她说话,怕她仍在生气。突然有一天我知道当初蓝跟他们说“让妞来,如果她组不来稿子,我来组。”我的眼泪就要在瞬间掉下来,蓝是我那样好的朋友,那样为我担当着。我说蓝不要再生气,她说,过去的事不要再提。可能她在北京的很多遭遇不再是我能了解,但我能感觉到,她不是特别开心,所以她说,过去的,都不要再提。我说我在西安一个人住,过得挺好。她说,那就好。我说我有了自己喜欢的人,她说,是不是你写的那一个。原来我的字蓝都是看了的呀。我又开始为自己的不懂事难过,为什么那个时候,我不能明白蓝的用心。可一般情况下我是没有脾气和目标的,但一旦决定要去做一件事,那也会相当固执。而蓝也同样不忍心给我伤害。 曾有人说过,我的字有些像蓝,可能是因为看了太多她的小说,但要像也是不太可能,我是蜇伏的白羊,蓝是悸动的双子怎么可能像。或许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喜欢到顶点,便是模仿了。我喜欢没心没肺地说些东西,让情绪肆意地在文字间煽情流露。散淡、自由、随意,漫不经心地写极烂的故事。而蓝的每一个字都像她的命一样啊! 2003蓝的本命,她来了西安。2004我的本命,我在西安。蓝不会忘记这座城市,我也一样。网络上再一次和她说话,不久前她的第二本书柠檬情人终于面市,我看到蓝这些时日的成熟。人的相遇都是讲究一个缘字的,一直都很想写一点文字给蓝,希望她快乐,没有蓝,西安的梦境不会这样真实地在我面前铺陈。蓝一个是给我重大转折的人。 彼时的深蓝还在北京,我留在西安。我已经些许适应,开始滋润,所以我也要蓝快乐滋润。虽然我们都不愿意去过生日,但我还是要你快乐,一生都要很好很好的。 2004年6月12日凌晨 我是你今生最疼的女人 要怎样跟你说,我知道语言,我已经溃乏,只能用文字。 如果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今生今世却只能扶她骑上别人的白马,那小爸爸,我又你哪一世的情人?你说我是第一世的,因为我是你唯一疼爱的乖女儿。 你要疼我,关心我,爱护我,一生一世都对我好,以后有了老婆,让她也要疼我。可是有一天,你会结婚,会有更疼爱的女人,会忘了我,你的乖女儿,在你的记忆里,只剩下一个名字而已连模样也模糊。 可是小爸爸,我还是要对你说,因为我是不能够不震撼的。第一次,你找我写字,我并不熟悉你,好与不好,又与我何干,只是一项任务,答应了你,就得去做。我对一切都心存戒备,但是我毕竟是有信用的,所以找来了别人的东西。然而你却让我震撼,第一次有人一眼看去,说那不是我的字,说我的字至少干净。是的,至少干净,这只是我一直客意追求的东西,我伪装着干净与纯情,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是干净的,都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只有我这样的天才,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来。喜欢却又不想暧昧,想用霸道的亲近牢牢的拴住他,希望他只对我一个人好,会吃小醋,会撒小娇,会骗他来心疼我,骂我,照顾我。这样的男人,我管他叫小爸爸。 来西安的第一个月,就遭遇到朋友对西安的离弃,那样绝决,几乎让我心痛至死。行走在别人诺大的陌生城市,没有一个相熟的人。可是和小爸爸从防备到熟悉,信任到依赖,进展神速,不过才一个月。 第二次震撼,是你说我妖。我那么平凡朴素,甚至有些丑陋,可是你居然说我妖,说我四十岁了还会红杏出墙。这怎么可能,我隐藏得那么好,你居然可以看到。 小爸爸,多少次我想过坠落,但理智不准我。我依靠良心和责任在活。我离开中行,因为不想伪装得那么辛苦,白衣黑裤,从我的指间流过。西安像一场梦,我以为永远不再可能,然而这一切都那么真实地在我的眼前铺陈开来。我必需面对和接受。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我是这样的女人,学坏太过容易,但我不能让爱我的人着急,我隐忍,我克制,我把已经支离破碎的自己在西安重新拼凑起来,开始全新的生活,安静平和。 人百年以后,都将是一堆白骨,随即化为飞灰,生生死死,没有任何意义。每天临睡前的那一刻是我最最脆弱的时候,我总是会突然感到害怕,我怕四周突然安静下来,空间里会突然出现什么灵兽,随时将我吞没,尸骨无存。我会在窗前系上小小的铃铛,好让我时刻警觉任何的风吹草动。我实在是缺乏安全感的女子。 想要结婚是想要给灵魂一个收容的借口,不再漂泊,真正地安定下来,认真地过每一天。我以为跟什么样的人结,都是一样的,但我还是挑剔,我更注重的还是灵性的交流与支撑。小爸爸,有时,我仅仅单纯在诉说,说给自己听,说给懂的人的。 我还是那样一个人自言自语,用文字这种寂寞的方式。因为这时候,我在与自己交流,我是干净,我的灵魂透明得一览无余。 西安实在是一个很混乱的地方,但我知道我会在这里过得很好,并且越来越好,因为这里有你,有最最疼爱我的小爸爸。 小爸爸,你我认识的最初,不是没有想过感情的事。但你应该会有更好的选择,一个干净的女孩,听你的话,每天为你做饭洗衣,你是天,她是地。而我已经没有力气去爱,去付出,去相濡以沫。 不过我没有理由难过,因为再艰苦的我都已经挺过来。来西安,其实是与任何人无关的,是我迫切地需要改变,是我一生的劫,挺过去了,是另一副明媚光鲜的画面,如果不行,那也只有客死异乡的份。 小爸爸,你说我的文字干净而妩媚,是的,从来我的文字都是为自己,为自己身边所爱的人,怎能不动人。我一直相信,人与人的相处与接触,冥冥之中是有定数的,怀一颗坦荡的心,相信一切会好,我会是温柔而坚韧的女子。 妖精千年情人间 她是妖精,媚行人间已是多年。用她绝色的容颜,用她清丽的文笔。 被人领到蒋振东先生的网站绘声色,一抬眼就看到这样的女子,妖娆着,妩媚着,网络上明明白白地勾引,招摇着风情。后来知道,她和我同是白羊座o型血的扬州小妞,所以喜欢。因为喜欢,所以开始读她的文字。几乎所有的时尚杂志,都可见她的姓名--于亚丽。她已修炼成精,千年的妖精,情色的故事流传人间。而我,不久前还只是每天隔着玻璃,笑笑地数别人花花绿绿的钞票,还只是网络中蜷缩的一只小虫,深夜寄居网络,苦苦等待着化茧成蝶的机会。 熟悉起来也是缘于网络,因为我深知这样的文字岂能是出自一般的俗世女子。你只看到她绽放的妩媚,可你又曾见她花心的破碎,其实妖精也不过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眼泪,所以请一定来看看她的美。 整本相爱的片刻都是一个个与爱有关的故事。然就是这相爱的片刻,却已经纠缠了一世的情缘。如果天蝎的爱让你窒息,那我是不是可以选择不必呼吸。除了张扬的个性,隐忍的,宽容的,善良的情绪,也款款流露,否则怎么会有仁慈。 初看到仁慈我是惊讶的,因为不是亚丽贯常的笔峰。没有伤害,没有尖锐,是隐忍,是一个25岁女子不安惶恐的心。爱还是不爱,嫁还是不嫁?爱,已经没有了不顾一切的勇气,嫁,却又舍弃不了当初爱的希冀。挣扎着,我们是爱情海里溺水的女子,一个爱的浪头打来,宁愿是万劫不复的沉沦。可我们终究还是仁慈,于人于已不忍心伤害,女人的心底那一处软软的伤,触到,一遍遍地疼,彻底。 这样的文字读到最后是要让人心痛的。千年的妖精,终究在人间媚行,会老会丑,会激情不再,谁都不想落个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残局。或者,对别人的不再打扰,也是对自己最大的仁慈。亚丽说,妞,我可能是要单身的。心里开始难过。读书,做人,交朋友,也不过是在完整自己。女人的内心是这么相似,妖精的心也不见得比谁坚硬。因为懂得,所以我对妖精仁慈;因为妖精懂得,所以她用文字对男人仁慈,哪怕伤到自己。 2003。5。20 善良的女人有幸福 坏蓝眼睛沉静大气的女子,是我很好很好的朋友。是那种文字中就能见之真性情的女子,所有的喜怒哀乐字里行间展露无疑。 看完梦里柠檬几度花的这天,我买了一件军绿的t恤,因为坏蓝说过,军绿是她钟爱的颜色。写字的女人都是相通的吧,在这个故事里,我读到坏蓝最初的感情,还有清楚的自己。曾经那么纯粹的为苏格的年华,长长的十年,又岂能弹指一挥而去。哪一个少女心目中不曾藏过自己暗恋的人。白晰高瘦的男孩,有干净的眼神,散谈的头发,忧郁的贵族气质。是坏蓝最初的爱恋。 因为是最初最真,也藏的最深。因为在遇见你时,我还是青涩的我,不曾长大,不曾美丽。多希望有一天,你能见我最美的模样,然后我们像童话里的王子与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多想有一天,我有了勇气迎着你干净的目光,说出最神圣的那一个字。 坏蓝,只有坏蓝,才能用如此纯净的文笔,描绘酸甜的柠檬情人。原来对一个人的喜欢是可以如此的由表及里。我对坏蓝的喜欢何尝不是?我愿意丢弃我的水秀江南,投奔到她在的风沙满天的城市。可是当她离开的时候,西安空掉了。几经辗转,走到任何地方,她抱过的娃娃,依然每天坐在我的床头,同我天真地对望。每一个想念的夜里,反反复复看坏蓝留下的文字,她的故事里我想读懂她,也读懂自己。 曾经我也有如同天籁的声音,喜欢着一个高瘦的处女座男孩,有纯净的眼波,一望到底。那么地干净,孩子气。升学的时候,他却因爱痴迷。偷偷地打电话去,用我天使的声音,却连名字也不敢提,看着他的名字终于挂在南开大学的录取名单里,青春就这样过去。 多少年后,以为纵桃花满身,也能片片不沾,但人群里任凭再如何风姿卓越,那一段至纯至美的感情,还是隐埋了心底。 再遇到赵英宁这样的男孩子,别人都说了好,只是自己感觉不到,可以说笑,可以依赖,兄弟姐妹们般的亲切,只是那个爱字不提。有时想来像武枫和小妮那样的感情才是最值得让人羡慕的,找一个和自己同一世界的人,只一眼,就知道自己要的爱情版本,然后共同为自己的选择努力。但往往一切都不能尽如人意。 有些人的文字首先取悦的是自己,然后给懂的人读,辟如坏蓝。坏蓝眼睛是我欣赏的女子,不仅因为她的才华横溢。坏蓝还是善良的,生活中已经有了那么多不完满的感情,所以她给了许菲最好的幸福。如果有可能,我更想看到的是她的幸福。 卓桐,赵英宁,从青涩到成熟,才知道谁才是自己的不离不弃。 初夏的西安已经骄阳似火,太阳没遮拦地照在我的身上,辣辣地疼。闭上眼睛,听的是蔡琴“横竖一场雨,飘进两三滴,无悲无喜,冷对闲言闲语,人想骗自己,怎样都可以,真的假的,爱原来就委屈。只可惜我和你心太急”是坏蓝让我想起,年少的时候,还有我曾经柠檬一样酸甜的情人印在我暗淡的青春里。 读到最后,终于轻一口气。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所以我也只写善良的男人,体贴细致,用精心来营造随意。 坏蓝与其让女人哭泣,不如让我们一起有爱。每个人的头上都有自己的小水珠,各人会有各人的福。 附坏蓝眼睛梦里柠檬几度花地址: 21red/novel/novel。asp?aid=533 我和我的巨蟹座女友 吹面不寒的是扬州冬日的风,下午不上班。和她在kfc静静地坐了一个下午。要去西安是第一个对她讲的。因为离开,她是我所放心不下的。年底的工作一直很忙,所以这许多天来,我们还没有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于是对于我离开的事,她始终沉默着。她试图留下我,然就在昨夜,我已决绝。我要走,这次是真的决定离开。 坐在我们最初约会的位置,曾经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我恶补英语,她翻一本言情小说。困了,我爬在桌上睡一小会儿,她推醒我,央求着我陪她逛街。我陪她,从金鹰到万家福,再到淮海路,走得我头昏眼花。 温暖的kfc,还是那个能够俯看扬州市中心的位置。我们要了咖啡,慢慢地絮。 说最后再陪她一次,什么也不说只静静地看书。这次只借了一本薄薄的故事,想着一两个小时就能看完,对坐相望,却什么也读不进去。我说我念给你听吧。于是,喧闹的kfc,我用好听的声音,为她高声念着别人的故事。是一本张小娴关于离别的故事,念到一句“离别是为了重新相聚。叶散了,懂得离别,花落了,懂得青春。”便再也念不下去。可是我们知道,这一切都不必哭。 我是24岁的白羊,温顺的外表之下有一颗叛逆的心。性格之中隐约的霸气使得我独立,又坚决。她是20岁的巨蟹,一个无比可爱的姑娘,一心想要一个停泊的地方。她不停地说,挽着我的胳膊很安全,依偎着我也无比温暖。她说起昨晚那个接她下班的男孩,说他不如我好,说他捏着她的小手生疼生疼。离别是为了再次相聚,花落了,那是青春的痕迹。 她说,走吧。穿上衣服,拉上我,在各家商场中穿梭,为我寻一件贴身又保暖的衣裳。她看中的一款“依恋”毛衣,打了折180的,终究没舍得买。本命年开头,我换了红色的内衣裤,再寻了红色的外衣将自己紧紧包住。整个下午,我们坐着,逛着,走着,说着,直夜幕。她说我走了,哪里再找这样的人对她好,我笑笑地让她按我的标准――24岁的o型血的白羊――找一个男友。因为在我对星座与血型的细致分析之下,只能这样的人才能容忍她小女人所有的性情和骄横。 生命中总是有很多的人,难舍难分。我肯定不会有人对我一见倾心,但爱上了,必定认认真真。我是这样的人,为了对方高兴,哪怕整夜不睡,就呆呆地网上挂着,也要等到她开心为止。我的付出,不是没有回报。那么多的关心和爱,久久在我心头萦绕。决定走了,安静地不张扬地离开,只求人生下一站的风景会更好。 末了,她说要去夜校上课。分别的路口,她说听到了她最喜欢的歌:“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再痛也不说苦,爱不用抱歉来弥补,至少我能成全你的追逐”无法掩饰心头酸酸的感动,只是再也不能哭了,不能再让流星的眼泪划出满心的伤痕。扑面一阵,是扬州冬日不寒的夜风。 2004。1。2于扬州 请一定要比我幸福 吹面不寒的是扬州冬日的风,下午不上班。和她在kfc静静地坐了一个下午。要去西安是第一个对她讲的。因为离开,她是我所放心不下的。年底的工作一直很忙,所以这许多天来,我们还没有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于是对于我离开的事,她始终沉默着。她试图留下我,然就在昨夜,我已决绝。我要走,这次是真的决定离开。 坐在我们最初约会的位置,曾经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我恶补英语,她翻一本言情小说。困了,我爬在桌上睡一小会儿,她推醒我,央求着我陪她逛街。我陪她,从金鹰到万家福,再到淮海路,走得我头昏眼花。 温暖的kfc,还是那个能够俯看扬州市中心的位置。我们要了咖啡,慢慢地絮。 说最后再陪她一次,什么也不说只静静地看书。这次只借了一本薄薄的故事,想着一两个小时就能看完,对坐相望,却什么也读不进去。我说我念给你听吧。于是,喧闹的kfc,我用好听的声音,为她高声念着别人的故事。是一本张小娴关于离别的故事,念到一句“离别是为了重新相聚。叶散了,懂得离别,花落了,懂得青春。”便再也念不下去。可是我们知道,这一切都不必哭。 我是24岁的白羊,温顺的外表之下有一颗叛逆的心。性格之中隐约的霸气使得我独立,又坚决。她是20岁的巨蟹,一个无比可爱的姑娘,一心想要一个停泊的地方。她不停地说,挽着我的胳膊很安全,依偎着我也无比温暖。她说起昨晚那个接她下班的男孩,说他不如我好,说他捏着她的小手生疼生疼。离别是为了再次相聚,花落了,那是青春的痕迹。 她说,走吧。穿上衣服,拉上我,在各家商场中穿梭,为我寻一件贴身又保暖的衣裳。她看中的一款“依恋”毛衣,打了折180的,终究没舍得买。本命年开头,我换了红色的内衣裤,再寻了红色的外衣将自己紧紧包住。整个下午,我们坐着,逛着,走着,说着,直夜幕。她说我走了,哪里再找这样的人对她好,我笑笑地让她按我的标准――24岁的o型血的白羊――找一个男友。因为在我对星座与血型的细致分析之下,只能这样的人才能容忍她小女人所有的性情和骄横。 生命中总是有很多的人,难舍难分。我肯定不会有人对我一见倾心,但爱上了,必定认认真真。我是这样的人,为了对方高兴,哪怕整夜不睡,就呆呆地网上挂着,也要等到她开心为止。我的付出,不是没有回报。那么多的关心和爱,久久在我心头萦绕。决定走了,安静地不张扬地离开,只求人生下一站的风景会更好。 末了,她说要去夜校上课。分别的路口,她说听到了她最喜欢的歌:“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再痛也不说苦,爱不用抱歉来弥补,至少我能成全你的追逐”无法掩饰心头酸酸的感动,只是再也不能哭了,不能再让流星的眼泪划出满心的伤痕。扑面一阵,是扬州冬日不寒的夜风。 2004。1。2于扬州 穿越 路灯睁开黑夜的眼,朦胧在冬天的细雨中一层淡黄,闪在我的视线里,如同钻石的光,因为我没戴眼镜,失神的眼睛里,看什么都格外耀眼。两个小时前,临街的餐馆,玻璃的墙。一张白痴的脸,鲜嫩粉红地听女人讲着工作与生活的琐碎。续了红茶一杯接一杯,去了厕所一回又一回。雨停话断。 车轮碾过积水的马路,溅起泥之花。收起寒意,我飞快地穿越,沿着小城最宽的马路由东向西。金鹰国际、人保大厦、工农中建四家银行气派的大楼,被我远远的甩在身后,奔向下一个路口。黑色雨雾中起伏的轮廓是市政府连着海关的大楼,就这样停下来,因为想起一个西安叫坏蓝的姑娘。雨点用冰凉的小手,密密地敲打着我刚才还鲜嫩粉红的小脸。就这样穿越在熟悉的城市,陌生的人群,就这样深深想念那个叫坏蓝的姑娘。 一个脸色鲜红粉嫩的姑娘,现在在西安穿着厚厚的衣裳。她的笔在她走过的路上,写下行迹。她喜欢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游移,在现代丛林中找寻纯真的知己。害怕把她从文字、网络上剥离下来,她就会消失在我的世界,让我更加意乱情迷。试图穿越屏幕,看她坏掉的蓝色眼睛,看她等爱的心,或者天使都一样,蓝色眼睛里蓄满的是颗颗珍珠的泪。 网络很好,让我很容易地穿越,穿越浅薄的快乐,深深地思索。网络很坏,爱一个人,看得见的时候,贴不上她冰冷的唇。想像着有一天,那个叫坏蓝的我喜欢的姑娘,会走在今天我穿越的路上,看我今天看到的,雨中路灯发出钻石的光。 冬天扬州城的雪软弱无力,轻轻的着地,淌着离别的泪。伤心的雪夹着小雨从我的指间穿越。我快乐地盼望,穿过我双手的雪花,会轻轻抚摸我可爱姑娘飞扬的彩发。亲吻她额前斜斜的刘海,温润她蓝色的,红色的,黄色的柔软的发丝。 行进到夜色的尽头,我在黑暗中摸索。钥匙穿越房门,文字穿越网络。那个叫坏蓝的姑娘在等着我。要说什么,要怎么说,才能够讲出心里的喜欢。化身一个最普通简短的问候,带着我性感的红唇,印满她电脑的荧屏。我在拼命追赶,她粉红的笑脸,忽明忽暗。她留的地址,我在梦里来回往返,喝她的半杯咖啡。她热的被窝,散发着温暖的诱惑。我一直追赶,却只看到她笑着对我招手。 那个叫坏蓝的姑娘,原来我可以穿越性别地喜欢。 2003。12。11 要房还是要大腿 我没有36d的胸,所以请容许我把裙子拉高一些,再高一些; 遍寻不到我中意的豹纹t裤,那衬衫的扣子可不可以再少一些。 脱掉,脱掉 一个面试的机会,换一条洁白的大腿 脱掉,脱掉 粉红的蕾丝乳罩值一套海景的洋房; 亲爱的,我问问你,你要乳房还是要大腿。 不要嫌价钱太高,美女=经济,整容=投资,为此,我已经投入大把的青春和钞票。 年轻是我的通行证,美丽是我的风向标 如果我流泪,你不要心碎 掩盖在高级护肤品下的我的脸想有一次自由呼吸的机会。 如果我喝酒,你不要迷醉 挂在我身上的金银玉翠,坠得我好累。 要乳房还是要大腿 我在身上贴满标签,暴露在透明的橱窗向你献媚。 你的目光从一个乳房流连到另一个乳房 32a,36d,又或是34c 你的贪婪从一条大腿蔓延到另一条大腿 白色,黄的,又或者是黑。 你抱着我的大腿叫:妈妈,我想回家! 你匍匐在我的胸前一夜一夜地流泪。 我看见你的眼神不再清澈,你的牙齿沾满烟灰,你的肚皮一点点下垂 我用双手穿过你的头发,抚摸你的脸颊,到你疲乏无力的双臂 爱怜得像对我的孩子,我的爱人,我的父亲,又或者是我的兄弟姐妹。 你拼了命地上学、打工、挣钱、买车、买房,到头来要的不就是乳房或者大腿。 所以我只能让乳房像摩天大楼般高耸,只能用大腿迈过寻找成功的尸堆 一次次,来到你的面前,露出我的乳房,拉高我的大腿 含着眼泪,媚笑着问你 亲爱的,这一次你要乳房还是大腿? 2006-8-14凌晨1:28 火山 已经沉睡了千年,我睁不开我迷蒙的眼。 看太阳东升西落,听海水潮涨潮退,日子细细地流淌。 任它斗转星移,随它沧海桑田 我固守着我沉默的边域,安然长眠。 绿色的生命在我的体内,滋养生长 开出了诱人的芬芳。 我深情凝望,双眼放出希翼的光。 雷声隆隆作响,我会用躯体捍卫她娇弱的生命。 我以为生命就该这样,醉倒在甜美的温柔之乡。 听得一声巨响,春风吹翻了海浪 太阳辣辣地站在我的头顶上 阳光穿透我身体的每一处缝隙 热量源源不断地送入我的心脏。 心底里,千年冰封的沉默也在澎湃激昂。 一股暖流将鲜活的血液注入我的每个细胞 全身都有了力量。 我要呐喊,喊出汹涌而出的欲望。 揉碎她诱人的芬芳,吞没她娇弱的生命 我要为自由歌唱。 沉默的千年,原只为一时绽放的辉煌。 2003。3。ghtqjf 一棵树死了 我是一棵树,长在寂寞的路 当我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鸟说: “让我吃了你吧。” 我说“不,我要长成一棵健康的树,等他的路过。” 当我长成一颗小芽时,虫说: “让我吃了你吧。” 我说“不,我要长成一株美丽的树,等他路过。” 我终于长成一棵健康美丽的树, 看,风为我驻足,草对我爱慕。 可我只在心里默默的乞求着, 乞求着你可以早早地来到。 我小心地开满了一树馨香的小花, 等待你的路过,等待你赞叹一句”真美!“ 我翘首盼望,远远地我看见你来了, 我多么兴奋,仔细梳理我绿色的长发, 穿上我最漂亮衣裳。 我经心装扮了满树的芬芳, 等待、等待、等待 你来了,一心想着那个叫玫瑰的姑娘, 你走过我的身旁,没有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 你惦记着玫瑰诱人的笑脸, 说你不想有任何亏欠,可是知道吗? 你伤害的是一棵树所有的爱恋。 你的眼里只有远方的玫瑰,你看不到我为你落下颗颗绿色的泪。 一棵树死了,虽然还没有到秋天。 野花 不娇嫩 故无需细心地呵护 不名贵 可不必无微地照顾。 一缕阳光,一滴雨 一阵微风,一方净土 很快地,便超然脱俗 构成四季最美的插图。 悄悄寂寞在林间小路 不经意间赠你馨香一束。 灿烂只有一季 不惧释放生命的全部 让芬芳的笑靥久久凝固。 风铃 窗前挂着的一只风铃 怀着一颗善感的心 聆听着天地的声音 任何的风吹草动 她敏感脆弱的神经都会有感应。 快乐与悲伤总不停地撞击着心灵 流淌出的声响总唱着幸福与欢欣。 叮叮叮叮叮叮 云在窗前小驻 久久凝望,脉脉含情 终究揣着甜蜜去旅行。 风曾轻柔拂掠 耳边低语声声动听。 还是丢不开奔波的本性。 窗前的那一只风铃 依旧轻声吟唱 为所有欣赏的知音。 叮叮叮叮叮叮 每一曲的轻唱都源于心灵 也唯有心灵的激荡。 才会发出天籁之音。 分手 一个泥泞的雨天 我刚和他分手 路过一个十字路口,不知往何处走 你向我伸出温暖的手 邀我并肩走 我们无语悄悄携手 转眼到了下一个十字路口。 你徘徊,你停留 想说的话难开口 淡淡的微笑,改写我深锁的眉头 轻轻握你的手 朋友,不要为琐事停留 为了你的梦 该勇敢往前走 到了分手的时候 又怎能强留? 只能潇洒地挥挥手。 又一个泥泞的雨天 你我分手在一个十字路口 换作了你,又怎忍心不回头? 春天 春天 谢了的花,又开 枝头的新绿 已没有去年的痕迹。 风一样温柔的吹 雨还是忘情地下 在这花飞的季节 能否找回那朵一模一样的她? 何苦 今年的浪漫 还要继续,那没有结局的旧童话? 年轻的爱 不过是夜空中 一场炫目的流星雨 雨停了 还你一片清寂 玫瑰书签 昨日的玫瑰娇艳美丽 终有一日 她会干枯死去。 薄薄的花瓣 负载不了太多青春的梦幻。 夹入厚厚的日记 封入深深的回忆。 多年的以后 偶尔翻起 找寻那段有玫瑰书签的日记 花瓣已没有了芬芳,渐渐泛黄 一颗曾经憧憬万千的心 悄悄风干,经不得一点打击。 玫瑰的花瓣 曾经的美丽 无论如何挽回 也不可能炫目如昔。 玫瑰的书签 永恒的美丽 是一道不会褪色的记忆。 无须挽回 美好的瞬间,永驻心底。 曾经岁月的磨砺,谁能知悉? 那又何必,该懂的会懂 不懂的,也无须客意。 玫瑰的书签 真实的美丽 能够真正欣赏的人才会珍惜! 女孩没故事 透明的肥皂泡 载着希望 载着梦想 乘着风轻盈起航。 天真单纯地拥向太阳 泛着七彩的光 以为可以同星一般光亮。 愈接近太阳 愈接近灭亡 终于,希望在巅峰的时刻破碎了 碎得那样惨烈 悲壮。 柔弱的野花伫立寂寞小径旁 享受着些许雨露阳光 感受生命的沧桑 很想能有一枚树叶遮盖在头顶上 为她挡一挡狂风,挡一挡暴雨 还有那炙烈的骄阳 细心的叶子给她绿荫一方 她又高昂着头,说:“无法试着坚强。” 落了叶子,自己默默藏着心伤。 那天水落在脸上 是泪是雨有些迷惘 猛然忆起他的行迹 才惊觉 他真的来过 只是太过突然 仿佛夏夜里耀眼的流星 匆匆划过天际 留下淡淡的弧线 悬在浓浓的墨色里 还有那若有若无的美丽。 不,他是被赶走的 被一个极温柔、极动听、极感伤、极自卑的声音逼走的 消失在一个女孩世界的尽头 那个声音说着:“女孩没故事!” 他不会知道 风儿清清,云儿淡淡的秋日午后 碎了一地的心儿 盘旋着,狂舞在秋风里 渐飘渐远 他更不会知道 心中那只盛水的晶莹剔透的杯子 多年的以前 就“砰”的一声碎掉了 且碎得伤痕累累难以挽回 而那水 就只能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 泛滥成灾。 我认识一个女孩 她没有故事 我读过一个故事 它没有结局。 他是一片海 告别昨日的旧风景 蓦然惊醒 是他曾安抚一颗驿动的心 他是海,我非船 他是海,我是鸟 海托起的是船 鸟拥向的是天 时这境迁 我们的世界是两个无法交融的圆。 重拾昨日的旧风景 恍然清醒 是他许下生生世世的承诺 来安抚一颗驿动的心。 我们的世界本是两个同心的圆 他在我心,我在他心 为求对方的圆满 甘心碎了自己。 于是 同心的圆,竟也无法交融。 这是我的爱情 重复着古老的童话 车站、车站、车站 每一次 他不是急着来 便是急着走 莫非 这短暂的三个瞬间 就收拾了我一生的情缘。 如果你不我 如果不爱我,就不要把希望给我 因为希望破灭的残忍 你难以想像 如果不爱我,就请别伤害我 因为我会哭着微笑 正如花的盛开 总以为她绽放的是笑脸 可谁又见 花心破碎的时刻。 如果不爱我,就不要回头看我 不要来了又走 给我永远的失落 如果不爱我,就请离开我 不要言不由衷 装得恋恋不舍 如果不爱我,就别试着了解我 了解了之后 你会更加难以取舍。 如果你不爱我 就请祝福我 就算我是天下最愚钝、丑陋的女子 也一定有权力拥有人全心地呵护我。 你知道 沉寂的种子定涵含着生命的执著 善感的心灵必绽出惊艳的花朵 可如果你不爱我 就请千万、千万不要期待我心花绽放的一刻。 掌心里的宝贝 都说 丑的丫头没人要 我哭、我闹,我摔、我咬 把屋子弄得一团糟。 他不气,也不恼,眯着眼睛逗我笑。 再丑,妞妞也是他掌心里的宝。 我发脾气,我撒娇 挣扎叫嚷着,不惜罕做他掌心的宝。 他痛在心里,没有泪滴。 高高举起我,架上脖子,让我快乐胜小鸟 风,他挡在前,雨,我淋不着,丑丫头有温暖的怀抱。 他老了 再不能将我高举过头顶,驮着我满世界疯跑。 可他依然当我是他掌心里的宝 妞妞永远是爸爸今生最大的骄傲。 你说,飘泊的孩子很逍遥 收着你的坏,品着你的好,见不得你哭,只让你笑 张开双臂,甘心给你最深的拥抱。 只要我有,如果你要 我不闷,不累,只恨能给得太少。 原来,你就是我掌心里的宝。 宝贝 好想天天见你的微笑,听见你说一切都好 你是一只已放飞的小鸟,怎能忍心将你套牢? 正因为,你永远是我掌心里的宝 才愿意藏着眼泪,冲你傻笑。 宝贝 我这才知道,掌心里一但有了宝 会让自己整夜整夜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