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文集》 夜风感怀 清馨的风,轻逸舒暖;花开的夜,温软柔美。 芳草萋萋的滨河路静谧悄然,河岸对面如有万点星光。微微的夜风,轻拂心头的一抹尘埃,只留一片空寂,身体仿佛轻了许多,心早已飞了起来。 少时故乡的夜,也是如此,只多得一片蛙声;风如松林,听松涛阵阵,多有一种亲切,一份祥和。 同在这一轮明月下的故乡安庆,此时有杜鹃花开遍的春山,有黄鹂鸟明彻的柳堤,还有那绿水柔波中清丽的人影。 几回梦里重逢,竟感叹青春易老,乡间的细竹,也有了依稀的班驳。正彷徨不知所措,猛然惊醒,暗自庆幸良久。 每每读到浓郁乡情的文字,总会身临其境在无边的想象中。 牵绊得长了,总是难相聚的;分别得久了,总以为故乡其实是一个人;思念着一个人,就总以为能在偶然的机会里与之不期而遇,或是在虚幻的境界中找寻到。 漫天的荷藕深处,我在想你会不会轻踩木筏,踏水而来;渐行渐近,翩然而至。 远隔喧嚣的山间简居,我在想你会不会小叩门扉,与我秉烛夜谈,红袖添香。 近山远水明灭不了遥遥的思念,山长水阔阻不住期期的归程。 山水有相逢,何况是有着昨日情怀的心灵归宿啊?待归来时,我定会向你细诉那离情别绪。 春觅桃花开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柳叶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桃花开了,就映出了春的笑脸。 虽不近阡陌,远离田野,我知道,合肥的大蜀山一定是青盈盈的一片;科学岛内,也定是蜂唱蝶舞,春意盎然。 游走在春天的大自然中是很惬意的事,偕友同游更是乐在其中。那个春天便是如此:不仅有桃花,也有如桃花一般的人儿。 踏了大半上午的车,到了远离尘嚣的郊外,采撷春的气息。 静静的董铺水库,波澜不惊,却不庸懒;夹岸丛生的水草和绿萍,显现着这里正是一年里景色最动人最可爱的时候。合肥科学岛本不大,因为是第一次去,又正逢草木鲜香,树木正苍,单是那齐腰的丛丛小树,已是让人有些迷失方向了。 河畔斜堤,绿柳轻依;暖风起时,柔柔的柳条如浣纱少女的手一般,濯泛清水,挥洒着春天的诗意。 桃花林中,风吟花语,浅香悠悠,身临其境在漫天的桃花盛景,直若身处世外“桃”源。烂漫群花里,你低眉浅笑,桃花红映,更显红艳添梢,人花交融。 又是一年春天到,在这个花开鸟鸣、草长莺飞的灿烂季节里,春色定会更加流光溢彩。 人生时间水 新的一年到了,不知不觉,2005年被定义成过去式,时间就是这样奇怪,有时一秒钟的“滴答”都显得漫长,有时一年甚至是几年就在不经意中流逝。 记得几年前,往往会有这样的夜晚:一大杯水,一袋饼干,对着电脑屏幕敲上一晚的键盘,与一位遥远不着边际的天津大学网友聊天,说一整夜不着边际的话,各自抒发对待人生的态度和观点:几行字发过去,便喝上几口水,静静地等着网的那一端的回应。本是漫漫长夜的10多个小时,就迅速地从飞动的指间跳过,从忽闪的qq图象边晃过,而后也记不起到底说了些什么,只是奇怪时间过得那么快。 几年前的这个季节,常常被霜寒雪冻冷得格外怀念暖暖的春季,想着冰冻的崖边开始有滴滴答答的水声,想着在春天的流光华彩里踏歌而行,看坡染微红,山抹淡绿;听花开枝头,鸟鸣山涧。和和煦煦的春风,吹散云幛雾岚,摇落一树琼花。也曾想,就算是春寒料峭,只要心神集聚,凝眸处依然能风也怡然,雪也惬意,风雪皆画。 那时的时光很快成为过去,山坡和田野绿了又黄,黄了又绿。 生命赋予人生活,生活见证于钟表或水流的每一声的滴答中,品味人生,就是感悟时间。常喜欢给自己倒上一大杯白开水,一口一口地喝着,虽不及茶香酒醇,时日久了,也觉有滋有味。也许,这就同于人生的味道,香甜浓冽固然大饱口福,平淡却能将浮躁的东西过滤掉,净化心境,沉淀心灵。只需一杯纯白开水,便可以将心情和性情、爱情和友情盛得满满,虽然没有茶叶的渲染,没了艳绿的色泽和沁人的香味,却也纯正纯净,更懂得生命的意义,时间的宝贵。 闲来静静啜上几口,慢慢体会其中味道,慢慢回想过去,细细回味现在,该为即将到来的新的春天做些打算。仔细想想,更觉时光流逝犹若杯中之水,时间如金般宝贵。 致我的人 在那个很冷的季节里,那个很冷很冷的雪夜,我们踩着咯吱咯吱的冰屑,我扶着你依然纤细的腰说,好想有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窝,来挡这冷的雪夜。 那一年,热烈的5月17日,我们不怕热热的夏,手和手牵在一起,这一年寒冷的雪夜,我们向往着暖暖的冬,你的小手在我的手里更加的娇小。 无数个夜,你伴着我,纤脚踩碎了校园小径上的每一寸香泥,记忆最深还是那个踩了一路咯吱的雪夜。 三年过去了,快得如钻石戒滑过水晶盒一般,不留一点的划痕,依然明亮、晶莹。 如果再三年,三年之后的三年,又三年 但必定有那么一天,月儿连夜将天空擦亮得如水洗一般的,太阳让满天的云都披上五色的彩,我满怀抱着红艳艳的玫瑰花,迎娶你——世间最美的新娘,花丛中的你,必定是最明艳动人的一朵。 你有数不清的世上最美丽动人的爱称,而今,我只想称你一声,爱人。 因为,有这么一个传说:不知道是第几个五百年前的那时,也是春天的日子。只是,绿遍红稀。我正少年,骑着白马,日落黄昏,独行到山野,你行走山间,犹如着一株美丽的小花,我凝视,你一瞥 因为,我们那时就许诺了。 任凭着风雨洗刷记忆的墙,总有那个雪夜里我们安全温暖的小窝,满盛着我们热热的体温和暖暖的气息,还有你的欢声和笑语。 好几个三年过后,我非年少,华年将逝,如同故乡里的旧竹,有了依稀的斑驳。你虽银发缀上青丝,朱唇渐浅,当容颜依旧,风貌如今。你我重回那黑瓦白墙的梦里水乡,船头水调,同舟而泛,我扶着你依旧的纤腰,随着静静往前的船纹,我们把钻石一样的记忆细细揉碎在浅浅的绿波里,如同泰坦沉入大西洋里的那颗——沉入深深的水底,永远安静地藏到世间的最深处——藏着我们梦一般的回忆;如同当年,我们把初恋时的欢笑揉进了科学岛畔的湖心里,把日暮黄昏记到路边的绿坪上,把月下昵语写作了满天的星辰。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多少个三年后,我会再扶着你,去踩那小径上的香泥,去看那路边的小花,去沐浴阳斜照的金辉 重新轻抚你柔软如昔的银丝,细看你不老的容颜,托起你同昨日一般美丽的唇,印上最深的吻,你明亮的眸子依然闪动着少年时的情怀。把酒同饮,把爱重数一生,我醉在夕阳里。 泛黄的磁带缓缓地拉出约定的曲子,夕阳,依旧照 唐诗的理由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独倚栏侧,举头望月,月心如镜,烁烁生华,月边若水,纯清冷净。远处,云叠层层,清辉淡淡。手抚冰冷的阳台瘦栏,默念着感怀明月的句子,无由的愁绪慢慢诞生在心底,挥发到身体外,飞上天际,游走到浩瀚无边的云天碧海,带着的我整个的心灵,一同飘忽到了另一个万千之外又近在咫尺可望不可及的境界里,而在那海天融汇、天水相接的尽头,我的心灵化做了一叶舟,前方是无边的海,波光粼粼,头顶是新生的月,浩瀚的云海。海心有月,天上有海,我醉在其中 很小的时候,在长辈们的教导下,学着电视中的古时骑在牛背吟诗的孩童,摇头晃脑地背诵着“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虽不明大意,在长辈赞许和同伴羡慕目光的注视下,也兴趣十足。只是那时我不知道后来会由衷地喜爱。 上了初中,正式的学习古典文学,唐诗自然是最先学的。因为比其他同学相对接触得早一些,懂得也稍微深一点,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得到了最大的动力,大概也就成了那时喜爱唐诗最简单的理由了。 真正有了理由是在上高中以后,因为学习的压力,再也不能儿童的心态来对待学习和生活,有时很忧郁,而那时的我是很自闭的,不多和人说话,所以也被爸妈认为是“老实的孩子”也没有过多地关注我的内心,在愁绪难解的时候,我开始怀念从前,怀念幼时的欢乐,想起了那时给过我骄傲和快乐的唐诗,而当我把所有的心绪都寄托到那优美缱绻、感真怀挚的字句上时,我明白了什么是世间最伟大的文字,充满了庆幸。——这就是我爱的理由。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朝代之一,武功的强大,让唐代存在了300年,但不能说是是伟大。而文治中的唐诗,则影响1000多年至今,只要汉字在写,唐诗就会吟,这才是一种伟大。 初唐人诗,四杰列首,为国报复,壮志难酬。无论“念天地之幽幽,独怆然而泣下”还是“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正是这样,奠定了唐诗雄浑激荡,情思满怀的主题风格。盛唐时候,国泰民安,山河壮美秀丽,只少精妙细描之笔,王维,孟浩然是最专业最慷慨的画师。“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让无数后人浮想联翩梦里的唐人田居便从这短短的几十个字中“流”“照”出来。稍后有了这么一位:一壶酒,一支笔,一卷纸;一路酣饮,一路吟唱,千杯万盅,挥毫泼墨,连帐篷也不用,这就是李白,逢友人故知,定酣饮大醉,必为诗,他的诗律豪放,诗风磅礴,大有“酒气冲天”之势,豪迈不羁,又情深意重,心怀家国。到了中后唐,国势令人担忧,唐文人感伤于怀,写下了无数为着风雨飘摇中的唐王朝感叹的词句: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闲花伴流水,柳枝扶岸堤,南燕又北归,白鹭两行飞 明月照清辉,关山无重堆,长城横铁臂,塞外风沙催 ——唐诗描述了那个时代的每个角落,吟颂草长莺飞,四月浓春;吟颂山川河日,金戈铁马。吟出一幅春风醉冷月、纤腰舞戟折的雄浑悲壮画卷;一个婉柔、祥暖、雄浑、悲壮的大唐代;吟出了一群真实的人最真挚的胸怀,最感人的赞歌。 那时花开 那个时候,刚刚是春天的日子。 校园的小径上开了一簇一簇的花儿,好红好红。美丽得如校园中无处不见的女孩子一样,其中,还有一种我还说不出名儿的小花,细长细长的,有点儿像小喇叭,一束一束的,没有那么漂亮的容貌,只是洁白里带了一点点的粉红。微风过来,便柔弱地摇晃着,显得分外的娇柔。晃动的样子有点儿像是一只只摆动着的小银铃,齐齐地立在那里,抱成一小团儿;又似乎,真的摇出了那一串串细微不可觉察到的铃音,好像是从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传过来,又像是在耳边响起,却又急速地消逝于丝丝的细雨之中,留下了那淡淡的幽香。 走在细雨如丝的春天里的校园小径上,心里还在想着那朵不知名的花儿来,似乎鼻间还留着那一阵阵的香气,淡淡的,淡淡的;似乎,耳际仍然回响着那细细的铃音,微微的,微微的。原来她是这么让我留恋——我竟是那么的想着她,原来,她是这么的可爱,这么的让人爱怜——虽只是淡淡的香,微微的铃音 也就是在这个淡雨如烟的日子,一切都是那么宁静,我们还是陌生,甚至,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就像不知道那朵小花的名字。 而你,就如这小花一般的娇怯怯的,软柔柔的。 如像小河边初生的弱柳,如那一只刚刚从遥远的南国飞回的乳燕---你可不就是来自南方啊? 春天的日子,是花开的时候,纵然是有着微微的斜风细雨,依然宁静,美好。 我们在相离不远的网吧聊天,其实我们课桌的位置离得更近——就是这样在宁静的虚幻和宁静的现实中认识,讲着童稚的趣事,说着春天般快乐的玩笑,说着说着,就说出了一个属于我们的春天里的故事——故事的情节随着季节的变换而变化着——宁静的春里,我们宁静地认识着;热烈的夏,我们热烈地爱恋着 那不知名的小花,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已经睡着了,也许,她是想养足了精神等待明年吧。而你正“小白长红”——更加的活泼动人,大学的校园里到处都是青春漂亮的花儿——而你才是那一株最娇最美最动人的小花---虽然只是那一点儿的粉红,淡淡的香,却是一只发出了让人心动的美妙铃音的小花。 一个芬芳斗艳的日子里,灿烂明媚的阳光下,许多色彩艳丽的花一齐开放着,田野里充满了浓浓的嫣香。 一只粉白色的小花悄悄地绽放了,带着淡淡清香的气息,那一刻——所有的花瞬间地失去了颜色——唯有她在丛中笑意甜甜——笑得天真无邪,无忧无虑——那如银铃般美妙的声音就传出来。不知怎的,传上了天空——吸引了一朵云的脚步,不经意的一瞥——化作了丝雨,轻轻地落到了小花的身边。 这,就是花开那时的故事。 伊人何需相随 “双飞雁飞,双雁在天空飞,无怨无悔,无悔无怨,挥洒一片生命中的凄美,付出不求收回——” 在这个甚嚣尘上的浮华年代,物欲的横流将我们推进了一个面目全非的现实旋涡中,整个空气里都弥漫着呛人的烟、酒、汗、垃圾、小人和铜臭脂粉的怪味。唐诗宋词只是书中的字,山水田园成了风里的梦。纵然有了那么片刻天赐的宁静,瞬而,灯红酒绿又侵袭到大脑,神经又开始麻木了,充斥着的还是那一团烟雾缭绕——尊贵高雅的仕女图画怎抵得过浓妆艳抹的现实美人?——精神输给了物质,孤独的善在势大的恶面前一动不动、苟延残喘,既是如此,又何必苟存,不如彻底抛弃、一了百了——可是,人,就是这么奇怪:明明不是真的所爱,却是真实的虚里面隐藏了虚假的真。 一个大的社会时代,沿袭了经久以来的气氛统治了整个社会、整个时代的人的心灵。几乎没有力量也没有勇气反对,最多,不过像是在严寒冰封的山野里传来的几声叮咚的溪水声;最多不过,是在笑声、哭声、骂声、闹声的人世杂音中拨弄的几响古筝。 也许,孟庭苇的歌声就是这些响声中最真挚最感动的音符。 而这音符又究竟能有多少人听见啊? 记得那是去年,我还是在读大二,一个晚上,整个寝室里的都在听着电台广播,我在听安徽音乐台,也可能是合肥文艺台吧。因为那几天是每晚解说一位歌手以及她的歌,果然,那天就是到了孟庭苇,我很惊喜,便让他们也听——竟然是个个都一声不吭地听着各自喜欢的频道。虽然,主持人的声音很悦耳,说起她也是很动情,但是,我有种难言的滋味。 孟庭苇的歌声陪伴过我的人生最重要也最难忘的时光——高中和大学。 也许,我接触她的歌到现在不算是很长的时间,更可笑的是——那时,第一次听到她那柔柔的声音,竟然以为是杨钰莹。她怎么能和她相比啊?她那柔软的歌声中,更多的是有一份清纯透明,更多的是一份真挚,更多的,是有份感情的赋予——她怎么会相比她呢? 我的高中是在一个很一般的高中里度过的,虽然校园里毕竟不似这城市里一般的浑浊,但也压抑得厉害,为了高考而操心,时刻有种“山雨欲来风楼”的感觉,心,总是在一大块的石头下艰难地喘息。 大学对于我,因为种种的原因,大半是我太任性了——不是理想的学校,所以是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现在的合肥。陌生的环境和抑郁的心底让我更是失落。 唯有,在听到了她那如梦如诗一般清纯透明、婉转甜美的歌声时,才是我最平静的时候。 那于她漫不经意的唇间飘出的一点一点的音符—— 如清风不经意地拂过琴筝,拨弄出的乐音,是那么的有灵韵、那么的美妙;如层峦里萦绕的梵音,灵峰间轻响的泉声; 如玉碎声脆;如百灵鸟鸣。 如一切一切世间最美最真的事物—— 她是真与美的化身,是空山新雨的气息,是淡烟流水的雅意; 是蓝天白云的女儿,是小草小花的姐姐,是风云日月的恋人。 她静悄悄的来自于那个纯真年代,带给我们细腻如丝的大自然韵味,而后又静悄悄的离去,真的一如那天边的第二道彩虹——留下了美丽的短暂。 很凄凉,很伤感,其实,也好。 如果在我们无力保护这份真与美,到了这个混沌的世间要驱赶她走的时候,那种伤害是怎样的重啊!她离去了,至少,她是不受伤害地离去——依然如那个和饼干说话的女孩一样纯洁无暇地离去了。 她悄然而来,悄然而去,来去之间,留给我们的是是那永远永远的纯真,如那记忆里纯真的黑白照片一样。 她是一只飞在风雨里的蝴蝶又消逝于风雨里,我们爱她,但有怎么挡得住满山遍野的雨横风狂啊。 很伤心,很难过,其实,也许—— 付出不求收回,伊人何需相随?也许,有那么一个早晨,当拂晓的阳光照在那小湖上的时候,她真的乘着小白帆,快乐地向前航 她离去,但我们的爱不能停止,而且爱是不能自私,我们可以爱山、爱水、爱一切可以爱的,更要爱每个人身边的应该好好去爱的女孩,因为这,才是亚亚教会我们每一个人所应该去做的。 昕昕,你听见了吗? 而且,我们拥有过我们自己和她才明白的那美丽的回忆。 那美丽回忆里的故事——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里,下了一场无声的雨,雨过天晴,天边出现了第二道彩虹。 一个爱上浪漫的人,徘徊在开满了紫浣花的木棉道上,偶遇到一个靠着白纱窗的女孩——打着手语:你看你看月亮的脸,仿佛在倾诉着夜的告白,如果真的有心电感应,你是否就是那个和饼干说话的人? 风,是我回忆的方向,往事犹如风里的梦。 那一年冬季到台北来看雨,本是过冬的日子,却早早下起了春雪。其实爱情的真相是不要太多,而我却如同失恋的木偶,不知道这一季有多长,原本今生以为可以再握你那好冷的小手,昨日的恋人已不再是现在的好情人。 一切就似风中有朵雨做的云,化作了滴滴的红雨 由李成延VS赵薇所说到的 我不是很了解娱乐界,更不了解韩国娱乐界与中国娱乐界有什么区别,韩国的李成延做了“慰安妇”中国的赵薇穿军旗装,在我眼中,她俩半斤八量。但两位的命运却有些迥异! 李成延之所以答应出演慰安妇的角色,无非是考虑自己是大龄女星了(今年32岁),如果不制造些轰动效应,恐怕会慢慢被公众遗忘。但韩国人并不同情她的遭遇,而是代之以激愤的谴责! 赵薇穿军旗装,不过是在拍杂志广告过程中有所疏忽,而且也做了公开道歉,所以不久后,也得到了国人的原谅。 二人的“经历”相近,后果却截然不同:李估计这辈子不能再踏入娱乐圈半步了,甚至于被逼以死谢天下;而赵却没事:身材更好了,男友更富了,电影拍得更多了薇迷,也似乎更多了。 韩国人的固执和刚性也许会令一些人不解。同为被侵略的民族,韩国从未放下对日本的仇恨,而中国人,似乎早已淡忘了国耻。 大家应该都还记得鲁迅先生讲过的一则故事:中国人给俄国人做间谍,被杀头,围观的却都是些中国人。而历史似乎在重演:人们乐于围观,却乏于行动。 据我所知的,只有夏新手机宣布撤消赵的形象大使资格,无论厂商是不是有意炒作,其举动是正确的,至少说明,这是一个有民族自尊感的企业。 也许,中国人对于任何事情的态度都是如同中国人的股市一样:跟风。所以,受到韩国人的启发,开始来找身边可以批判的目标,中国人(也包括我这样的普通人),特别是中国的媒体们,都是有点失忆症的。 由李成延VS赵薇所想到的 200x年 韩国,汉城,法庭,肃穆 法官:请问原告叫什么? 答道:慰安妇——60年前(以下简称慰) 法官:因何起诉? 慰:被告无视众多如我一般的受害者,无视国家被侮辱的历史,无视大韩民族的尊严。 法官:请问被告你叫什么? 答道:李成延。(以下简称李) 法官:因何被起诉? 李:我忘却历史,忘记耻辱,我愿意接受原告的起诉并表示歉意和悲痛,请原谅。 法官:原谅你什么? 李:原谅我作为演艺人,一味追求名利,不顾国家尊严和民族仇恨,我真诚地道歉——向所有人。请大家允许我能继续生活在这里,我会永远从公众面前退出 中国,河南,开封,大堂。 堂威:“威武”——随着“锵,锵,得——得,锵,锵”包大人上,惊堂木响起——(注:此“包”为包拯后裔,因祖上望重,且为人亦如包拯同,故而得坐开封,沿袭传统升堂之方式) 包:堂下所跪何人,因何而跪,速速答来! “军旗女”赵薇:大人,小女子 包:大胆——你乃无功名之人,当称我老爷,当自称草民。 赵:错也,大人——我乃安徽芜湖人氏,虽发迹前无甚人气,亦幼师中专学历,而为师者,当人皆敬我一分——相加起来,我当有秀才资格,学历虽不为足,然学力当够矣!故而——免跪,免称老爷,免自称草民,是谓“三免”政策! 包:#$ 台下大乱。 包:也罢,你可知你所犯何罪? 赵(激动,唱):大人呀——且——听我道来—— (得,锝,锵,锵——锣鼓齐响。) 我本祖国园丁,一心热爱花朵,没料一下出名,有人嫉妒害我——呀! 包:你可细细道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赵(悲愤,唱):想我是生在芜湖边,家里靠教书做生计,无奈恶人黄天霸,抢粮还要霸房屋,妈妈生我在船上,大雪天来冷又寒——我娘抱我在胸前,——我的娘啊,我的爹。——天呀,你何为天;地也,你何为地,我——赵娥冤也(晕到,徐醒,继续凄切地唱)烟雨一幕幕,伤心一幕幕——只因我穿旗装——泼我一身脏啊。我哪有罪也? 包:你可知你穿的是何国军旗装,其意为何? 赵(倾诉地):年幼无知是有错,错后我也不快乐,事情其实都已过,何必再来将我做?(质问地)人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何来刁难我? 包:%$#& 赵(继续,愤怒地)如果穿衣也是罪,大家都去大街睡! 包:#$%^& 赵(继续):#$%^ 包:罢,罢退堂—— 堂威(依旧):“郁——闷” (全剧完) 我其实不是很了解娱乐界,更不了解韩国娱乐界与中国娱乐界有什么区别,其实也是没什么区别——韩国的李成延做了“慰安妇”中国的赵薇穿军旗装——半斤八量,各有千秋。但我也实在有些不解:两位的命运怎么这么迥异? 韩国的李愿意在片中饰演慰安妇,无非是考虑自己是大龄女星了(李32岁,如果不制造些轰动的效果怕要被公众遗忘了,所以说,这样看来,我们应该对其有点“同情”才对。但是,韩国人没有同情她,韩国的老慰安妇们更没有同情她——而是激愤地对其予以谴责。 中国的赵穿军旗装,不过是为拍个广告,赚点小钱花花,加上年纪“幼小”欠考虑,于是犯了个小错误——事后也公开道歉了,还给人泼了粪,所以大多数国人也都原谅了她。 但二人的遭遇是完全相反的:李估计这辈子不能踏入娱乐圈半步了——就如同一个江湖人氏犯了众怒,被迫退出江湖。甚至于她的国人要她以死谢天下,即便是跪地哭泣也不能原谅。而赵薇却相反,不仅不以此为辱,似乎活得比以前更滋润了——身材更好了,男友更富了,电影拍得更多了而国人也早已经忘记了那段陈年老事,薇迷似乎也更多了。 韩国人的固执也许很容易让人不解:不过是在演戏,何必如此认真计较。但韩国人的刚性确实令人肃然起敬。如果李真的剖腹谢了天下,此举对日本一定会有不小的威慑力。韩国对于日本的仇恨,确切地说是韩国民族对于日本的仇恨,根源于日本侵占的35年(1910年~1945年)——在时间上长于日本侵占中国的10多年(1931~1945),在侵占程度上也不同,但如果说这些就是导致两位女星完全不同结果的原因——中国人的理由是不是太幼稚太脆弱了?一个民族尊严的伤害怎么可以由侵占程度的深浅、侵占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只因为当年被屠杀的几十万或几百万同胞在全国人口中占较小的比例,所以我们就可以淡化和遗忘了?如是,我们不难推出一个很赤裸的公式:中国人=韩国人*1/x。我想,但凡是有骨气的中国人,都不希望自己成为“奴隶的价格等于一匹马加一束丝”公式中的一部分。 宝马啊宝马 马者,坐骑也,古有马践禾麦,割发代首,是曰:马之过,人有罪。 宝马者,名车也,今有宝马毙人,刑二缓三,是故:人有罪,耐我何? 很小的时候,听父辈爷辈们说三国,我也夹杂在里面,半懂不懂,却也听得津津有味。看着十四寸黑白电视里面的古装戏最早版的三国诸葛里面,穿着宽松的袍子,留着长袖的人物,朦胧地感觉,哦,这就是常讲的三国。听得多了,记住了几个人物,知道曹操,刘备,诸葛亮。似乎,都是在说曹操的坏话,那时的印象中,曹操肯定是个“坏人”刘备是“好人”后来,上了学,喜欢历史,看到了这样的故事,也就是常说的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东汉末年,曹操率军征讨,路过郊野,规定:有践踏禾麦者,立斩。而后,曹操自己的坐骑因为受惊,马蹄踩了路边的庄稼。曹操让主管军法的官员论罪,官员说,您是主帅,不能加罪。曹操说,法是对所有人的,不能因为这个就逃避责罚,说着,要自刎,官员忙阻止说,这是因为马受惊的缘故,不是您的过错。这样,曹操才作罢,但割下自己的髯发,作为代罪。——无论曹操当时的举动是不是故意做作,但是,在那么一个军阀割据,以兵为重的时代,曹操能做到那样,并且割发来代罪,不能不说是难能可贵。 这就是两千年前的一个大人物的故事。 马踩坏了庄稼,尚且要立斩;马踩了人就更不用讲了,而如果是马撞死了人呢? 对于三国了的人物,特别是“割发代首”的曹操,随着年龄的增长,看了几遍三国演义之后,也更了解得多一些,平心而论,曹操,刘备,孙权三者,就其个人才能和历史贡献,很明显,曹操居第一。刘备依仗的是川蜀陡峻,孙权靠的是长江天险,而曹操所凭的,便是“割发代首”前二者是地理,后者是人政,孰能孰不能,显而易见。 而现在,我又看到这样一个“刑二缓三”的故事: 现代,哈尔滨,清晨,一对农家人开着拖拉机上街卖菜,与马相撞,马主气愤,下车打骂了他们,他们没办法——人家是宝马啊。而马的主人骑上宝马,撞死了她,并且撞伤了其他十二个人,依照“法律”经过“调查”给予了刑二缓三的处罚。 这是两千年后的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这个小人物姓苏,估计只要是像我这样胆小的人,害怕被马踩的人都会知道这位被其丈夫称为如何如何“贤惠,善良”的妇人。这么一个“无业人”这么一个下马后打骂了农家人的苏氏,居然就驾马踩死了人——可以理解,身价百万的一匹宝马,因为农家人的拖拉机违规装载而刮伤,的确令人气愤,情急之下,打骂,都属情理之中,但是,如果愤怒到将之踩死——这是不是有“点”过分,那是一个如同你自己一般的人,不是动物,更不是一株禾麦啊。这样一个简单明白的案子,哈市的交通部门却给予了足够的理由证明了苏氏女确是“操作失误”并且反问,当时在场的人都在支持苏女,她干吗要把其他的十二个人都撞伤了?试想,苏氏气愤之下,踩死农家人,她还会想到会不会伤到其他靠得很近的人啊?踩一个和踩两个都是一样的,谁让你伤了我的马?也许,苏氏做过之后,有过后悔,但是,后悔有用吗,农家人就能活过来?如果因为别人的一点过错而就可以愤怒致人于死,那还要正当防卫规则有什么用呢。 不知道为什么死者家属就这么安静了,是谁让他们安静了,天知道。 不知曹操的马和苏氏女的马孰贵,不知曹操与苏氏女孰贵,不知宝马与人命孰贵,不知法律与金钱孰贵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天子无有,而庶民遍野,宝马何其尊,民命何其贱?含辛茹苦,五谷杂粮,三十春秋,付与一轮,弱如蝼蚁,薄如纸屑,血肉体躯,不及破铜烂铁,痛哉痛哉,哀哉哀哉。天道人心何在,其真在于实力?在于势力? 那样的冬的早上 冷冷的空气 淡淡的血腥 一个灵魂在飘荡; 风轻摇着路边的树梢 云送起凝重的步方 太阳拂照 拭去未了的愁伤; 回想遥远的村庄 梦里的家乡 恋恋的目光 久久地停望; 越过黑黑的龙江 天堂的曙光 灿烂明亮 天堂里没有 车来车往。 夜风幽幽残香沁 “我有花一朵 种在我心中 含苞待放意幽幽。 朝朝与暮暮。 我切切的等候 有心的人来入梦” 就在这样冷冷的夜里,在这样快到新年的夜里,姐姐走了。 走得和哥哥一样地突然,似乎没有多说一点什么,没有多留下一刻。生之前的姐姐千姿百态,千娇百媚。离去时,静得如那床前洁净温柔的明月光,如冷夜寒风里摇曳的女人花,无声无息。 哥哥是温柔的男人,更是多情的男人,哥哥走了,走在一个奇怪的日子里,走得要让所有了解他和不了解他的人,让爱他的男人和爱他的女人都不会相信是真的,却是凄凄下着小雨微冷的春的日暮。也许,那样的选择,是因为哥哥的心里还有话要说,只是不愿开口,让所有的人去想,去追忆,去哀思。哥哥选择了飘忽在天与地之间的方式走完最后的一段路,正如他的一生,飘忽在娱乐圈的是是非非,游走在情感的真真假假里,而他的一生,除了是一位才艺声色俱佳的荧屏上的艺人,更是一个为感情为爱情付出人所未有的现实中的人,一个为情所困,为爱所伤的普通人。他留给世间不尽的疑问,他走得迅速,走得突然“我一生不曾做坏事,未何这样对待我”——这是他留下的最后一段表白,不是戏中的台词,而是真实的表白,一段内心的愁怨。似乎,在那一刻,那似怨似艾、浅蹙幽怨如姬一般的眼神又凝结在善愁的脸眸间。在最后飞逝天与地之间的时刻,不知他的脸上,是否现出了一丝微笑——一丝解脱的微笑,犹如一只从遥远遥远的地方飞过来的流星,终于在接近地球的大气层上剧烈地燃烧,发出了极轻极柔极美的光环。也许在那一刻,他才透过隔着迷雾云障看清了那纷繁困扰的尘世,看清了自己,才明白自己选择离去是正确的,而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离去更是无悔的。 姐姐走了,走在同样的冷的雨天。她是百变的天后,更是不变的强者。就在三个月前,她还开了演唱会,就在两个星期前,还在拍广告。她在斗争着,在坚强不屈地与死神斗争着,她要向所有人,爱她的或不爱的,表明:我还活着,而且很健康地活着。如果说,人的一生是用照片记录的,那么,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是浅色的黑白片;茁壮健康的时段,是五彩缤纷的彩色照片;而在即将离去的时刻,又是有限的黑白照片,只是色彩是那么的凝重——书写完“人生”这两个字的最后一道重笔。而姐姐,就是想在这重重的黑白照片上映出一点彩色的人。 人生的开始与结束,就如纷繁拥挤的交通路口,人来人去。开始,是站在马路的边上,过程是走在短短的斑马线上——人生又比那短得不能再短的斑马线长多少啊,结束是走过了尽头到了对面。人的一生就是这么平常,这么简单,这么悄然无声,这么恍惚之间。没有热闹的前奏,没有动人的序曲,只有安静的落幕,如同一片简短的无声舞剧,刚刚在无声里开幕,又在无声中谢幕。就连掌声,也响在幕布外。我们是站在路这边,或是刚刚走在斑马线上,而对于一个个擦身而过的即将过去的人,我们又在意多少啊。就像我们在意过多少个的日升日落呢——太平常,也太正常。 叶落的时节应该是在秋天里,可是,如果春或是夏的时候就有叶落,我们又会在意多少、惊叹多少呢,人生,也许,便有些相似,本来还有一段路,但有时,便如那叶,落在了不是秋的日子里。 落下的叶,是在感恩于树,无论是愿意还是不愿意的,他们,都曾绿过。 12月20读温总理访美布氏所放厥 听酋首布什所言,观无理美帝之行,甚是激愤,旋思诸多,意犹难平,心有所想,不说不快,亦与国人所知,普天共晓。 彼美酋者,英之移民,皆作科犯奸,无赖小人,为本国所逐,天下大而无处立,流离飘荡,而至美洲,后鸠占鹊巢,杀戮土著,而为今之美,故而,所谓美帝,不过美酋耳。 美酋发达,亦为是然,今之美酋,如若“球”霸,无所不往,无所不战,无人不为其所恨,无国不为之所制,稍有悖逆,则以颜色,动之斧钺,名曰为天下民,实则一己之私,无非石油、钢铁类耳,如萨氏阿国之事。 台湾,中华明珠,自古以来。虽有倭侵,然炎黄共祖,如亲亲裙带,依依相连;母体子婴,血脉相通,岂一水得隔? 扁氏蠢徒,其心昭然,欲断裙衣,分离子母。于家,匪徒类;与国,族奸也。似此贱人,立人世有何脸面?居庙堂何有光泽?立宝岛上,行海盗事,祖宗蒙羞,万死不过。是曰:贱扁欠扁! 美酋蛮横,我家中事,与它何干?兄弟相争,且邻里不言,况母子之间,外埠野人,口出恫吓,磨刀霍霍,言奉陪到底之云云(详见温总理与布某会晤,布某所放厥词),其心居何?其意为何? 吾非木人,焉不恨之入骨。愿天下人皆与我所想,皆为心怀天下之天下人!无家无国,生于富康,不异走肉;身无其他,心存家国,不逊烈士。 美蛮所恃,战车美元;美蛮所怵,国人同心。朝鲜之战,理莫如此,纸老虎耳。故曰,以其所怵,敌其所恃,必胜。况,美以台为战,名不正,言不顺,其国人莫可从之,舆论遍起,布氏立倒。 笑美蛮以无名之师与中华十万万热血同胞为敌,叹蠢扁凭弹丸之地视吾神州之三十三省区无物,狂妄之至,愚蠢至极!所放厥词,恫吓而已,而已而已,虽弹不若彼多,币不及其丰,岂是一吓即罢,岂是岂是? 吾虽绵力,愿投笔从戎,早诛叛逆,若美日强权,纵血染江海,无悔。 为国死,死亦魂香。愿与天下热血青年共宣! 写在化碟前 那天你将走 风在动,草木无言。 天上云,因为把愁凝在脸上, 世界就阴暗了。 鼓乐喧嚣,鞭炮声声 从遥远的云端传来。 你艳抹的娇颜 掩不住绝望的凄切 啊 今天是你出嫁的日子,英台。 而我,将为你送行 以病体和鲜血。 英台 还记得那叮叮作响的铃声吗? 远比这尘世的嘈杂音要悦耳的多,动听得多。 还记得 那隔于我们之间的盛满清水的青瓷大碗吗? 远没有这凡间的桎锆束缚得多、残酷得多啊。    带上了青瓷碗 就让我为你击碗为歌相送吧 如果你喜欢听,就多留一刻 我一切的言语都在这青瓷碗中。 我要为你击碎这碗 击碎这人世间的枷锁 让这碗中清水 自由流淌。 英台,花轿到了 我将在迎娶你路上等你 那时 请为我们的粱祝填上曲子吧。 走在雪天 初晨的暖日 呈现在纯白的平面之上 一缕一缕的柔丝 掠过峰的纤腰 滑过小山的颈 悄悄然地拂在了地面白皙的皮肤上 一声清脆欢快的鸣叫 鸟儿寻到第一份收获 兴奋地摇动着树的手臂 却起了“嗽”地一声 晰白的雪粒落在白皙的地面上 遥远的脚印写在遥远的白纸的尽头 每一笔的起落都旋出了一个洁白的弧 烁烁的晨辉中 泛着荧色的光芒 撒落在一样光泽的地上 那是惜别的泪光 迎着彤色的日 招一招手—— 身后是一片金色。 2003。11。25 做在冬天里的梦 昨天下午的时候,沿着旧日走的沿河小路散着漫步 天色昏黄,地色昏黄 我停留了一段时间,很遗憾地回去了。 晚些时候我早早歇息了,因为遗憾。 幸好,没有延续--- 我做了个很美的梦 梦见了春 梦里的春儿嫣然含笑,轻掩芳唇。 踩着迷人的碎步儿 浅浅着的笑意。 笑着笑着 干枯的山涧响起了动听的丁咚 坚硬昏黄的地壳松软起来 泛着点点的绿意; 依然浅浅着的笑意: 笑着笑着 整个山坡小草都绿起来 满山冈的小树也都跟着青起来 笑着笑着 云开了,雾散了 空气也新起来。 春天的涵义便全部显现出来了。 猪八戒的成功经历 猪八戒同志可以说是极其聪明智慧的,这从他的成功经历可以看得出来,虽然他也经历大起大落的人生起伏,但最终凭着自己灵活的头脑和不懈努力,功德圆满地成为了杰出的成功人士。 猪八戒凭借一顿饭喝掉八桶稀饭健康体能表现,顺利通过了保安公司的公开招聘,被具有国有企业性质的天宫集团公司一把手相中,直接任命为所属的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头头,成为本集团最年轻的少壮派代表人物,到任后,他事必躬亲,深入一线,扛一钉耙,和建筑工人“打”成一片,不到一年时间,共亲自参加内部武斗138次、对抗外敌162次,其中包括:个人械斗50次、集体殴斗100次、兄弟公司邀请的大范围群架大练兵150次,在职工群众心中树立了好打抱不平又英明神武的光辉形象。 他组织、培训了保安天兵,积极维护了一年一度的蟠桃高峰论坛的现场秩序,让集团玉帝董事长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特别是在遭遇孙悟空为首的具有黑社会性质团伙的盗窃案中,他身先士卒,不屈不挠与敌人做斗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受不良社会习气的影响,久居高位的猪八戒禁不住诱惑,竟然公开到“月亮宫”夜总会嫖娼,甚至要强行与一小名叫作赛嫦娥的女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社会影响极坏。 经集团领导集体研究,对猪八戒作出了开除宫籍、行政处分的决定,并配合劳动教养,下放到高老庄农场重新改造。 经历巨大挫折的猪八戒,带着当初成功和权力象征的钉耙,成为了一名劳改人员。 一口气吃下三十个包子四十个馒头的猪八戒,经过一天一夜的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一夜之间,他砍光了整个高家庄林场的树,卖得3000贯大钱,收买了一批敢“调”之士。 第二天,在当地一群流氓团伙调戏一高姓妹妹的事件中,猪八戒挺身而出,与几十个手持刀枪剑戟的流氓分子作了殊死斗争,最后大义凛然地将其击溃了,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当地媒体将他的事迹写成的长篇文学报道挫折,不是失败——记失足青年猪八戒,被公安系统确定为年度最佳宣传范例,又专人到高老庄实地拍摄了猪八戒的生活录象,制作成光盘,在各大监狱上映,形成了本年度最具冲击力的影象作品,业内称之为“八戒现象” 此事被途经于此取经的天宫集团一下属合资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唐总经理获悉,派已被招募旗下的原黑道分子孙悟空前去招聘,在其可以看到很多可爱得像妖精一样mm的诱惑下,猪八戒毅然成为公司第三把手,分管物流兼任唐总经理司机、生活秘书等职。 在新的岗位上,他运用灵活的头脑,向喜听顺耳之言的唐总经理吹耳边风,不断排挤二把手孙悟空。终于,当孙悟空负责开发的旅游营养品“百谷精”产品项目失败后,他四处游说,致使公司对孙悟空作出了调任花果山林场主任的处理决定,终日与猴类为伍、暗无天日。虽然,后来重新调回,但事实上已被架空,丧失二把手地位。 鉴于猪八戒在公司领导的良好印象和突出业绩,天宫集团公司与西天跨国公司联合聘任他为“净谈大使”出席国际畜牧业协会副秘书长,参加各形式组织的高层峰会,并荣获为该年度十佳青年企业家。 亦如水 他不爱他,他不爱他。 她嫁了他,他娶了她。 没有跌宕离奇的情节,与最千篇一律的不幸的有着传统色彩的婚姻一样:她为了报恩,半条腿和一只眼,而他是为了孝,不能忍受自己病危的母亲昏黄老眼里未干的泪和那近乎乞求的眼神——他不能让母亲不瞑目。 和所有的不幸婚姻一样,不管其原因是如何的多样,结果是殊途同归。 她是个不平常的女孩,和所有的不平常的女孩一样,每天都做着不平常的梦,向往这不平常的生活方式,渴望着浪漫神奇的爱情,等待着微妙的缘。然而,这样的女孩,从来也不愿屈服——在那个因为儿子失去一只眼和半条腿忧郁成疾的临终的老人榻前,她认命了,尽管她不爱他,哪怕一点点,一点点。——但她说服自己必须去屈服——只有这样。 从那天开始,她体会到了这种比想象中还要难以想象得到的痛苦——和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一起整天整天地面对着——吃饭,看电视,甚至但她不后悔,再说,到这个时候后悔还有什么用呢?只是,世间不幸的婚姻太多,可是多少,总是有某一方爱一点点对方啊,就像一杯饮料和一杯开水,加到一块,即便不是甜的,多少,总是有那么点味道啊。而他们,就如同两碗白开水,而且是没有了温度的冷却的白开水,加在了一块,既没有味道,也没有温度。 在后来的日子里,她和他的生活就如那兑在一起的白开水一样,一潭死水一样的沉寂。他们也都不想去打搅对方——她甚至不愿和他多说一句话一个字——除了吃饭前叫他——“吃”——连“饭”字也不愿带上——但在她的语气中没有一丝丝的怨恨和不满,只是平静,如水一般的静,静得没有一丝丝的生气。 没过多久,她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台小电视机——放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吃完晚饭,便一个人看——一看便到深夜。也许,这才是她一天里最自在最开心的时刻。 他对她也不多说话,甚至在早晨背上工具出门时也不打招呼——留在她耳边的只是一串沉重而又蹒跚的脚步声——那是因为他的一只脚是跛着的。对于他,每一天就是在出门时的朝阳和傍晚回来的落日之间一闪而过的。只是到了月初,早晨出门前他会比往常多做一件事,那就是把这个月的生活费放到她的枕头下,然后,留在她耳边的仍是那一串沉重而蹒跚的脚步声。 日子就这样过着,她感觉今天同昨天,昨天和前天,几乎完全都是一样的,今天所过的就是明天即将过的。 日子就这样过着——不分昨天今天明天地飞逝着。 在她生完第二个孩子后,她给自己买了张床,搬进了她的小电视机的那个房间——他没有说什么,也没必要说什么。只是,到了月初,他不是把生活费放在她的枕下——她的房间的门也很少是开着的——而是清晨背上工具出门前——塞到她的房门底下。他们没有爱,更不会有默契——唯独,此时。 日子就这样过着——不分昨天今天明天地飞逝着。 他已不能作到做到每天早晨背上工具出门做活了——只有在天气很好的时候才背上那只同他一样有些老而旧的工具包——更多的时候,留在她的而边不是那沉重而蹒跚的脚步声了,而是一声又一声的喘息、咳嗽。他会死吗?——她有时会想,我会哭吗——随即一笑,笑得凄苦。也许是,岁月让女人的她天性的怜悯消磨怠尽了。 日子还是这样,不分昨天今天明天地飞逝。 他已经根本不能走出去了。 终于,他的生活空间只能在床上了——他不能走动了——留在他的耳边是从未有过的急促的喘息声——她第一次走到了他的床前,他干裂的嘴唇里断断续续地吐着病人的临终遗言:“我死得迟了。”这么一句话便上他留给世间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如同一个中世纪欧洲被和火刑的“异端”临刑的一刻说出的那最坚定的信念和格言。她立在他的面前,静静地立着,用从来没有过的温暖的眼神注视着躺在床上的他,就像一位牧师正在为即将飞如天国的灵魂祷告。她猛然感到了有种酸酸的感觉——他死时那唯一的一只眼里分明满着泪。 第二天,她搬回了二十年前他们的房间——她和他在一起了——她和他的灵魂。清理遗物,她发现了一只上了锁的抽屉,她从来没有想过要知道他的秘密,因为她本也不想了解他,还关心他的秘密干什么呢。但是现在,她有了强烈的冲动,她想知道他这些年到底是怎么过过来的。她随手抓了件家伙,费劲力气,打开了这个房间原来的主人的抽屉。这是她第一次翻动他的东西——一只没有邮票和邮戳的信封,她微微有些诧异,略略迟疑,慢慢地拿起,慢慢地拆开——一沓厚厚的钞票和两页的信——信是写给她的。 **:首先感谢你给了我幸福,给了我做父亲,做丈夫的幸福。 其次,我对你的深深的内疚,你不爱我,却要嫁我,并且为我生了两个孩子,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救了你,你要报恩,要还我的情。你也知道,我救你不是因为爱你,如果换成是别人,我同样会去救的。那时我已经有了自己爱的人,不过,是暗恋。但是你也有不知道的,我是在上大学——我还有一张一年级的小发明获奖证书——她爱我的工具箱里,大概是我的大学唯一的痕迹了。 虽然,我不爱你,但是,当我做了三个孩子的父亲后, 我爱他们,也爱你——一份你不愿接受的爱。我知道你很痛苦,当初,若不是母亲临病泪眼不瞑目,母亲为父所弃,养我茹苦艰辛非常人所知,为人子不能不孝,却又错为人夫,悲哉;所幸膝下两子,得告先母之灵,复以你二十年青春为代价,痛哉。曾数次,不愿你痛苦而要离去,只因儿女尚小。而今,皆以成人,我余日无多,你之痛苦得消,我之愧疚得减。 最后,这里是我的平生积蓄,也是给你留的,二万六千七百五十元,如果不是我有时在外喝了点酒,或许能更多些。 **年**月**日 夜死 那一日,合肥一位单亲妈妈自杀了,她曾为一天挣了两块钱而高兴。 人创造的社会,本不愿有贫穷;在社会中的人,贫富不均。热闹过后总是寂静,所有的轰轰烈烈必定最终归于安息。 贫穷和逆境所导致的绝望,让一些人将任何一点可以安慰自身的“支撑”当作毕生期盼,一旦落空,生命之光就熄灭在沉沉的黑夜里。 我要呼唤的是:面对贫穷,精神不能贫穷;身处富裕,精神更不要贫穷! 儿子林轩其实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孩子,不止是相貌端正,这一点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得到了证实。遥想当年,儿子林轩出生时,就被医院护士小姐们公认为长得最健康雄壮、最漂亮的男婴,家里成天盼星星盼月亮盼孙儿的奶奶乐得热泪流了一行又一行,功不可没的林朋自然更是喜上眉梢。而林轩对众人的推崇和爱戴却无动于衷,千篇一律地奋力大哭起来,响声奇大,从产房传到走廊,又传到医院领导的办公室,引得领导亲自视察慰问,这当然不是每个人生下来都能经历的。 自从降临到这个世上,林轩似乎就带了一身的荣耀,这让林朋和妻子及所有家人深信不疑,不然,干吗惟独他能在一出生就获得众星捧月的殊荣呢?这种想法在林朋心里直到儿子正式接受九年义务初级教育为止——林轩的表现越来越让他失望,他居然做到了整个小学阶段没获得一张奖状,哪怕是鼓励奖和纪念奖。 好容易熬到了初中,林轩的智力发育在身体发育之前,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竟然进入了四强,对于儿子这样历史性的突破,林朋高兴得一天都没去运送面粉,直接导致水竹街四家拉面馆因此同一时间集体停业,为防误解为因卫生状况被勒令停业整顿,不约而同地竖起一个招牌,上书“非卫生原因,本店欲扩大规模,暂停营业一天”云云,做贼心虚者大抵如此欲盖弥彰。 完全没有想此中厉害关系的林朋,被儿子的胜利冲昏了头脑,他快活地跑到小酒馆,狠狠地喝了一斤二锅头,狠狠地吃了一顿,末了,点上一支烟,快意地吸起来,一团团烟雾兴奋地扩散开来,似乎要把喜悦的气息传达到空气中的每个角落,林朋恍如看到了将来的美妙前景。早就知道这孩子不是常人,不枉我煞费苦心、绞尽脑汁给他取了这么个好名字,恩,考上重点高中,上了名牌大学,保送出国,成了海龟(海归),荣归故里,最好还能带了洋媳妇,毛孔粗大的不要。办上几桌酒席,整条街的邻居都要请来,恩,不行,街头的刘大不请,他太奸诈了,隔壁的柯二胖子也不请,这人爱嘲笑挖苦人,他自己也不就是个杀猪的么?大不了我下决心不吃猪肉罢了。想到这,他兴奋地将酒杯中的一点残酒一口喝干,却马上用行动推翻了刚刚的“决心”将盘中的最后一小块猪头肉拣进嘴巴里,畅快地咀嚼。 林轩一回家就闻到了满屋子充斥的酒气,他皱着眉头,知道爸爸又快活了一天,冷不丁直挺挺躺在床上的林朋闷喝:“xx(林轩妈妈的名字),你走吧!”接着含糊地嘟哝“快活去吧,我我还有儿子,哈哈哈,离了就离了,大不了的,哈哈”林朋在梦里舒畅地、骄傲地笑着,林轩放下书包,将鞋未脱的林朋去了鞋,盖上被,然后自己泡了一碗前一夜的剩饭吃了。 林朋为此付出了代价,得到了冲动的惩罚,因为数次丧失诚信和敬业精神,清真拉面们采取了一致行动,林轩爸失去了最后的几家主顾,小面粉店凄惨关门了,林朋不忘也在大门的显著位置贴上一行说明“暂停营业”以便门面转让。 林朋蒙头大睡了一天一夜,终于想了一条生存之道:做麻辣烫小吃。说到做到,几昼夜的“砰砰乓乓”后,一辆自制手推车诞生了,这就是最主要的装备,接下来,买原料,找摊位。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林朋开始了新的生计,写了“林记特色麻辣烫”的小推车便出现在离水竹街比较远的中专学校门口。 新手上路毕竟是艰辛的,因为难言的原因不得不离家远些操持一份跨行业技术的活,一站到小推车前,面对陌生的环境,他的脑中不由得出现一个少年时代记忆深刻的成语:背井离乡!虽然离得不远。这人有时就象树,稍微离了根,就出现了生存危机。 林朋毕竟是林轩的爸——聪明的儿子会有笨蛋的爸么?靠着早年追到林轩妈的本事,对于爱吃辣的中专小姑娘——爱吃、爱漂亮、爱被赞美,林朋早想好了对策招揽顾客,他搜肠刮肚地将一切修饰女人、赞美上帝的词语——派上用场,好在自己的确有这方面专长,要不怎么追到漂亮的林轩妈,有了,出生下来就被众人爱戴的林轩呢。“林记特色”的生意迅速红起来,中专学校自然是女生多,异性相吸,特别市能夸奖会赞美的异性,当然就更有顾客源了,这是林朋相对于旁边几位大嫂竞争者最有利的先天优势,按理这样好的生意一般都要营业到十一点,但是林朋到九点钟准时就回家,因为他要赶回去检查林轩的作业,临走,他分明感觉到了附近聚集过来敌视、嫉妒的目光,他若无其事地,甚至还向最近的那道目光抛了个怪模怪样的飞眼儿。 林轩上初中二年级了,成绩却不如以前,林朋去了趟学校,综合老师们反映的整体意见是:语文课爱看“少年博览”物理课看“青年时代”数学课看“少男少女”反正是,怎么反他就怎么做!林轩怒火中烧,为了生活,他对屁大的孩子都得曲意逢迎,为了培养下一代,把宝贵的人格丧失殆尽。这要是放在解放前,自己就属于那种活动在敌区、忍辱负重开展工作,为革命事业奋斗不息的地下工作者,这是什么精神啊,这简直是大无畏的奉献,是舍己为人,更是舐犊情深,林朋忍不住被自己的高尚情操感动得痛哭流涕。可是这小子不争气,这事业还有盼头吗?林朋擦干眼泪,怀着一腔悲愤走回家。 “砰”地,林朋用脚推开了门,正欲发泄怒火,眼前让他不禁愣住:林轩蹲在小凳子上,捧着一只小碗扒着,巨大的吃惊让他差点连碗也端不住了,惊慌地看着父亲,以为他都知道了。林朋的一腔怒火被儿子瘦小胳膊捧碗的样子浇灭了——儿子早没有出生时那样健壮了,小胳膊小腿瘦弱得像个小猴子,心痛啊,霎时,愤怒火化作怜子泪,他抱住林轩低低地哽咽着,儿子林轩有些莫名其妙 林朋已经向自己保证不在犯同类错误,下午赶忙去张罗生意,被几个老主顾女孩责问“干吗中午没过来?”对于这样带着友好责问,让他有些得意,忙找理由解释,生意照旧。 一年过去,林轩还是没有进入四强,连前十名也没有进入,而且最近林轩有时回家竟然都快十二点钟,问了说是去接受同学辅导,林朋有些焦虑,他希望自己的焦虑是不必要的。生意还是好,女生们又长大了一岁,男朋友也换新了,但对麻辣烫还是专情,有时,看着那一只只从小推车窗口伸进来的白白的小手臂,他不禁有些心悸,其实在和林轩妈相爱时,他又何尝不为那同样的、白白的手臂而心动啊,那时的自己何尝不是意气风发啊,中专毕业刚走上课堂的二十岁的他,何尝不是血气方刚啊,可是正是因为太“刚气”和林轩妈离了,正是因为这样,喝了一斤白酒的他把班上的坏学生、校长家侄子一顿暴打,既无背景又无钱财来摆平消灾的他,只能“引咎辞职”几经波折,做了自己做梦也想不到的饮食勾当。也就从那时开始,儿子林轩成了唯一的盼头,可是现在,林朋不由得悲从中来。而眼前那一只只不断飞过来的玉臂,犹如魔女的诱惑,他更是心不在焉地打理着生计。 还没到八点半,他就早早收摊,去了那间久未去的小酒馆,要了猪头肉,二锅头,菜完酒尽,出了店门,他知道自己没醉,却希望自己醉,他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地从这条街滚到那条街,大脑也几乎没了意识。 远处黑黑的夜仿佛要吞噬整个城市,竟然亮了一点诡异的光,诡异的红光。他循着那一点光,不自觉被吸引过去——应该是摄过去。 狭窄、昏暗、妖异、女人,这就是此刻包围他的,他已经清醒,一双手臂——白白的手臂勾住了他,正待挣脱——“你?!”女孩惊异地叫、。他也惊呆了,这双白白手臂的主人正是自己的老主顾之一,女孩旋即无畏地一笑:“吃了你那么多,这次给你打个折”说完,完全是一副主动进攻的架势,他仓促之间,狼狈不堪,笨拙至极,被动至极,这令他十分扫兴,感觉被玩弄的不是她,而是自己,他索然无味,结束了这场被动的战争,将口袋里的钞票全掏了出来放在床边。“谢大爷的赏”——极夸张的唱诺,他一怔,欲走,转身,冲了上去,对着那惨白白的手臂就是狠狠地一口——“哎呦” 他漫无目的,麻木的大脑带他绕了几个圈地才找到家,他神经质地抓起小推车,机械而蹒跚地朝旧日的目的地走去,他已经完全像一个木偶,儿子的木偶,情感的木偶,命运的木偶,贫穷的木偶——特别是精神的贫穷!快到摊位了,他的眼睁得大大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林轩正在一个小推车前——一只白白的手臂暧昧地环在他的腰间——也是他的老主顾。霎时,他的脑里一片空白,如同自己曾失手把一整袋面粉洒得满满一地,如自己日日料理的千万条米线,如那一只只魔幻的白白手臂。 他栽倒了,倒在黑黑而无边际的夜里,最后一闪而过的,是很遥远的记忆里、那很遥远的地方,那儿有自己的初恋、有美丽的妻子娇笑的脸庞。他试图笑一下,跟着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最后一点念头也没来得及想 热闹过后,总是寂静,路边只留有一滩液体,那失去主人的小推车在午夜的残风里毫无方向地乱晃着,发出凄惨的吱呀。 夜烟人 这是一个关于夜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烟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人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夜里抽烟的人的故事 除了上班,我是这个城市最自由的人; 除了自由,我是这个城市最孤独的人。 黄昏终于来到,作为广告人,时间概念是很易淡忘的,就如同老板易淡忘给我们发工资的日子,也如他易淡忘我每写出一句文案一例策划的成果,不过是动动笔而已算不上什么。 老实说,我毕业后刚来公司上班是很受“器重”并博得老板巨大信任,因为这些过分的溺爱,让我身兼数“职”——星期天加没有加班费的班,或者充当一会给服务单位做外协的角色;外协其实就是搬运工,而我也义无返顾地搬了四、五百箱三十来斤重的毛巾,以证明自己除了文案方面擅长,体能也是很突出的。 这时,天上的几颗星提醒我该补充能量以维持我那“突出”的体能了,我漫步走入一家小饭馆。店主是一个胖子,拿着锅铲对着我,笑着——幸亏他拿的不是一把刀。我勉强笑了一笑,指着贴着的菜单说,排骨炒饭。其实我很想说,你以前是做屠宰工作转行的么?终于忍住了,还是坐下来等饭吧。这家小饭馆我以前不曾来过,想必是新开的——正如我喜欢去刚开业的商场买东西,因为会打折优惠。虽然这饭馆不会这样做,但我还是愿意吃一次,因为广告人是必须尝试新鲜事物的。 排骨炒饭,满出碗来很多,饭粒油光可鉴。拿筷,扒饭,完了。我留意一下,吃惊地发现一共吃了大小不等九块排骨——我绝不是在看到丰盛饭菜就忘乎所以就以为碰到了世界上最美的事情,什么也不去想了的:上帝,自从原油价格上升至55美元一桶所带来的全球性物价上涨,三元,而且是人民币,居然能吃到如此丰盛的食物,不能不是一个奇迹。如果这饭能作为菜单上标着日常供应的,应该也不是被吃剩下的——他怎么会日日有剩余的排骨呢?这碗可疑的饭是如此的可疑!却是无一点破绽——哪怕一些异味,也许,答案只有一个:被加入了江湖上传说已久的毒物“七心海棠”据说除了金庸家里的一个投身于药王门下,学了贩卖和使用毒品技术的第一大毒枭叫做程灵素的远房亲戚外,这天底下还从未有人能成功培育过——虽然大义灭亲的金庸将其培养坑害世人的毒品配方秘诀:“要用酒浇灌”公告于天下了。那么:难道?不可能!我暗地运气,还好,全身基本正常,除了肚子饱了一点。我不动声色,借着店内不甚明亮的灯光,店主正在屠夫一般地操着刀,对案前的半条猪身砍得横七竖八惨不忍睹,并且伴随着清脆的“嚓嚓”声,我的心猛地缩起来,此时,如果这个“武案”要是对付我这个文案,那是易如反掌。我提醒自己,在他有这企图之前,我一定要表明我是这旁边的xx广告公司——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江湖规矩想必他不会破坏。 看来,静观其变是眼下最好的选择。我坦然了,原先紧绷的心忽地轻松了:想不到这样的城市这样的夜晚,有这样的地方!那么,此刻最好的应变姿态是:点燃一枝烟。忽明忽灭地,闪烁在光线暗淡的店里,一团一团的烟雾在狭小空间里慢慢地散开,那枝烟,不断地明灭着,是红三环——一种安徽人爱抽的牌子,便宜。我抽它,因为我要利用它,利用它塑造出我隐而不发冷峻深沉的烟林风格,也许这正是无数人对于烟林高手所崇拜的一个方面。还有,因为红三环的便宜——真正的剑客,从练剑伊始,不会用一柄好剑,通常是低贱的铁剑,甚至是木剑、树枝,也就说,只有这样练,才可能成为绝顶的高手故事的主角——这是我以金庸先生为首的武林高手进行的几十部经典案例分析出来的核心理论。所以,这样的红三环,将是一枝绝世好烟,成就我为盖世烟雄,而在此时,这样高手风范的沉着冷峻难道不是现环境下最有利的进攻方式么? “吃完了?三块”他低低地向我说,一只沾满油腻的胖手伸了过来——这是什么招式?我猛地从沉思里惊来,吸了一口气,右手迅速往口袋一掏,从几张五元纸币中甩出三个铜板,滚在桌上叮叮作响。他没有言语,抓过钱,近过身来,问,你还有硬币吗,还要坐车回去,不行给我五块找你吧?! 哦,我奇怪地应了一声。还有,你的武侠小说别忘了带走啊! 哦,我又应了一声,猛然似醒来。 忽然,发现,远天的星已不是隐隐的一颗,而是一明明的大群,璀璨得迷人!习习的风吹得我全身舒服,掏出一个铜板——不,是硬币!——我快意地走向车站。 夜烟人 这是一个关于夜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烟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人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夜里抽烟的人的故事。 除了上班,我是这个城市最自由的人; 除了自由,我是这个城市最孤独的人。 黄昏终于来到,作为广告人,时间概念是很易淡忘的,就如同老板易淡忘给我们发工资的日子而常常推迟,也如他易淡忘我每写出一句文案一例策划的成果不过是动动笔而已算不上什么重要角色。 老实说,我毕业后刚来公司上班是很受“器重”并博得老板巨大信任,因为这些过分的溺爱,让我身兼数“职”——星期天加没有加班费的班,或者充当一会给服务单位做外协的角色;外协其实就是搬运工,而我也义无返顾地搬了四、五百箱三十来斤重的毛巾,以证明自己除了文案方面擅长,体能也是很突出的。 这时,天上的几颗星提醒我该补充能量以维持我那“突出”的体能了,我漫步走入一家小饭馆。店主是一个胖子,拿着锅铲对着我,笑着——幸亏他拿的不是一把刀。我勉强笑了一笑,指着贴着的菜单说,排骨炒饭。其实我很想说,你以前是做屠宰工作转行的么?终于忍住了,还是坐下来等饭吧。这家小饭馆我以前不曾来过,想必是新开的——正如我喜欢去刚开业的商场买东西,因为会打折优惠。虽然这饭馆不会这样做,但我还是愿意吃一次,因为广告人是必须尝试新鲜事物的。 排骨炒饭,满出碗来很多,饭粒油光可鉴。完了,我留意一下,吃惊地发现一共吃了大小不等九块排骨——我绝不是在看到丰盛饭菜就忘乎所以就以为碰到了世界上最美的事情而什么也不去想了的:上帝,自从原油价格上升至55美元一桶所带来的全球性物价上涨,三元,而且是人民币,居然能吃到如此丰盛的食物,不能不是一个奇迹。如果这饭能作为菜单上标着日常供应的,应该也不是被吃剩下的——他怎么会日日有剩余的呢?这碗可疑的饭是如此的可疑!却是无一点破绽——哪怕一些异味,也许,答案只有一个:被加入了江湖上传说已久的毒物“七心海棠”据说除了金庸家里的一个投身于药王门下学了贩卖和使用毒品技术的第一大毒枭叫做程灵素的远房亲戚外,这天底下还从未有人能成功培育过——虽然大义灭亲的金庸将其培养的主要之处“要用酒浇灌”公告于天下了。那么:难道?不可能!我暗地运气,还好,全身基本正常,除了肚子饱了一点。我不动声色,借着店内不甚明亮的灯光,店主正在屠夫一般地操着刀,对案前的半条猪身砍得横七竖八惨不忍睹,并且伴随着清脆的“嚓嚓”声,我的心猛地缩起来,此时,如果这个“武案”要是对付我这个文案,那是易如反掌。我提醒自己,在他有这企图之前,我一定要表明我是这旁边的xx广告公司——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江湖规矩想必他不会破坏。 看来,静观其变是眼下最好的选择。我坦然了,原先紧绷的心忽地轻松了:想不到这样的城市这样的夜晚有这样的地方。那么,此刻最好的应变姿态是:点燃一枝烟。忽明忽灭地,闪烁在光线暗淡的店里,一团一团的烟雾在狭小空间里慢慢地散开,那枝烟,不断地明灭着,是红三环——一种安徽人爱抽的牌子,便宜。我抽它,因为我要利用它,利用它塑造出我隐而不发冷峻深沉的烟林风格,也许这正是无数人对于烟林高手所崇拜的一个方面。还有,因为红三环的便宜——真正的剑客,从练剑伊始,不会用一柄好剑,通常是低贱的铁剑,甚至是木剑、树枝,也就说,只有这样练,才可能成为绝顶的高手故事的主角——这是我以金庸先生为首的武林高手进行的几十部经典案例分析出来的核心理论。所以,这样的红三环,将是一枝绝世好烟,成就我为盖世烟雄,而在此时,这样高手风范的沉着冷峻难道不是最有利的进攻吗? “吃完了?三块”他低低地向我说,一只沾满油腻的胖手伸了过来——这是什么招式?我猛地从深沉中醒来,右手迅速往口袋一掏,从几张五元中甩出三个铜板,滚在桌上叮叮作响。他没有言语,抓过钱,近过身来,问,你还有硬币吗,还要坐车回去,不行给我五块找你吧?! 哦,我奇怪地应了一声。还有,你的武侠小说别忘了带走啊! 哦,我又应了一声,猛然似醒来。 忽然,发现,远天的星已不是一颗,而是一大群,璀璨得迷人,习习的风吹醒了我,掏出一个铜板——不,是硬币!——我快意地走向车站! 林总 林总在飞奔着——像昨天一样。 林总本不信生物钟的说法,以前,在学校通宵上网,一夜没睡,第二天照样精神抖擞地在坐教室里,有时,晚上睡得死,第二天上课照样打着瞌睡。现在林总深信不疑,不然,为什么自己每天早上都在这个时候醒来,每天都得飞奔着去上班?说飞奔,一点也不夸张,穿着西装的林总飞奔的样子,也许是因为提着个饭盒的缘故,往前一突一突的,个性十足,随之的是还没来得及梳的头发便在眼前轻舞飞扬了。每逢这个时候,林总总是暗暗下定决心,这个星期天一定要挤出时间理个发!每天照样都在下决心,每天照样都很轻舞飞扬。 今天的林总有些紧张的,主要原因是上个星期公司开始进行年终奖励监督,迟到是首先提到的。林总“飞”过了“x岗包子铺”包子铺的胖老板照例用厚厚的油手笑嘻嘻地塞给他三个包子。“又迟到了啊,今天的包子肉厚,油多,加了葱的,保好吃”林总有些生气,不明白这个胖子为什么要对他这么个穿着西装(就算没有打领带)的上班族说上这么一通解释包子特点的混帐话。旁边的人明显地看了他一眼,肯定不是看他帅。 混帐归混帐,林总还是接过混帐的包子,放到了装着午饭的袋子里。林总个人认为像公司里x部门主管那样,公文包里放着个饭盒是件很恶心的事。林总继续飞奔向公交车停靠站,等着上这个城市最暖和的118路车。所以最暖和,是因为人最多。是不是因为这个“118”所以118路车这么挤?林总在一个半老的肥胖女人厚重的屁股的挤压下默默地思考着,肥女人转过同样肥胖的脸看着他,神情犹如一头母狮注视着即将被自己吞噬的小公猴,充满着母性的同情。胖子都是混帐!林总忍不住将她和刚刚那个混帐胖子联系起来,恨恨地下定义。好在人体可塑性强,林总总算完好无损地下了这最暖和的118路车。 远远地望着“xx广告公司”字样的大厦,林总连忙看了看手腕,总算没迟到,林总整了整衣襟,开始迈着轻快了许多的步伐走过去。 一坐到办公桌前,正准备吃那胖子的包子,林总忍不住又生气起来,自己桌底下,明明昨天还是空的装杂物的篮子——几乎满了。林总抬起脸,那张对着包子的嘴因为正张开加上吃惊和愤怒——显得特别的大,愤怒的目光向肇事嫌疑者身上射去,包括正晃动着硕大的身躯,背对着自己教训下属的x部门主管。林总明显地看到他正挥舞着的衣袖上有牛奶痕迹——自己放杂物的篮子里几团纸巾之下赫然便是一块大大的蒙牛奶盒。林总再一次肯定了自己对于胖子的定义是正确无比:都是混帐。林总毫无食欲地看着手里的包子,猛然发现,面前这胖子有点相似于它,便狠狠地要咬上一口,贪婪地吃起来。——“哟,林总怎一大早就饿得像贼似的啦” 林总开始忙起来,找他的人也多起来,更多的,是讨帐要债的。 “这位是林总,你和他谈吧。”前台的小女孩引着一个穿着西装并且一丝不苟打着金黄色领带的长颈男人过来。 林总连忙站起身来迎,顺着对方的领带往上——看到对方的白脸。白脸男人赶忙往前伸出双手像是饿得厉害的人陡然发现了煮熟的猪手一样——抢过他的一只手握。 “林总,您好您好,见到您真的是荣幸。”白脸男人遇见救星看到耶稣一样虔诚地说。 林总本来就不喜欢这人的样子,通过察言观色,心里明白八九分,就更加排斥了。 “你好,我姓林,名总,所以叫林总,不是林——总。”他不轻不重却又明显能听出来拉长了那两个字的音调地说。白脸男人显然一怔,尴尬地笑着,笑得很傻,林总很开心,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人在一个穿着西装而没有打领带的人面前丢了面子,这难道不是世间最开心最可乐的事吗? “那,林先生,我们的那笔帐款” 送走了那个一脸沮丧的白脸男人,林总着实开心了好几分钟。现在欠钱的是大爷,这句话的确不假,而对于这个可怜的领带打得那么好的男人,刚开始就让对手在心理上占了绝对优势,终于溃不成军地败退了。其实每次击退众多讨债军队后,林总总是有些歉然:公司是有钱的。但,都得按照付款计划来,是老总说的算——不是他这个“林总”说了算啊。 “小林,楼下来了批货,麻烦你和他们一起去搬一下。”听声音,林总就知道是早上的的那个肇事者发出的。说老实话,林总在公司是有地位:这不是他自己认为,是那个进来才四个多月的做文案的刚毕业的c后生尊称他为“执行部ceo”实际上他只是个光杆司令,因为到了年底,公司缩减成本,让自己的两个部下走人了,只剩下这个执行部ceo,既然是光杆司令了,那就得随时做好出卖劳动力的准备。想到这,林总不禁有些感慨,自己是去年毕业来到这个公司,从最底层的执行人员做起,终于成了“ceo”也是工作需要,开始有了穿西装打领带的习惯。而现在,有点像西游记中的妖精,经过了变幻,还是给孙猴子打回了原形了——林总想着,感觉有点可笑起来。 “小林啊,麻烦你啊,我比不上你们这些小伙子了,身体笨了,想帮都帮不上忙啊。”“肇事者”笑呵呵地说,晃动着宽阔肥大的躯体走过来——不像其他人,觉得好玩,乐得叫他“林总,林总”他从来不叫林总为“林总”生怕跌了身价。尽管在地位上是和林总一样的,却自认年长——就大了一级。 林总和小文案后生们开始“工作”了。 “哎,林总,你怎么叫这么个名字来着,凭白地长了人家一辈?”小文案边扛着纸箱边问。 “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我有什么办法?”其实,林总本不叫林总,林总原来的名字在他出生以前就被他当教师的爸爸想好了,在林总出生前的几个月,林总的爸爸陪林总的妈妈去买婴儿衣服。选来选去,不知道选哪一样——林林总总的太多了,林总爸一急,却来了灵感,就干脆就把儿子叫林总。至今,林总爸还在为那时的灵感自我钦佩不已,逢熟人便炫耀自己当年的远见卓识,正好让儿子赶上了这么个流行“总”的时代。 一直“工作”到下午一点多钟,林总才想起自己没午饭,便把自带的午饭拿出来热 林总掏出纸巾擦了擦嘴巴,正在洗着饭盒,前台的小女孩过来通知他:老总指示,马上开会。 “这次我们主要是讨论一下公司春节期间的假期问题。”老总不带任何表情地说着“原则上,外地员工可以提前一天回去;原则上,初六要正式上班;原则上,所有部门主管都要为各部门员工做个表率,推迟一天放假,提前一天上班;原则上”表率?林总想,我给“部门”谁表率? 回到办公桌前,林总感觉累起来,躺在椅子上怔着半天。 当目光游走到放在桌子上的——因为每天在车上挤压——有点变形的饭盒,林总想起来,饭盒还未洗。他又一次暗暗下定决心,哪天有时间,一定要买个铁饭盒,洗起来方便——上车也挤不坏 笑脸 那一年,还是不该爱的年龄。才13岁,她“爱”了,爱上了邻居家的那个比她大10岁的大哥哥。 她与他也并未有不同寻常的交往,甚至是她和他还没有真正地说上几句话,但她却无时地就会想起他的样子来——那黑而有棱的脸,在夏天里,那同样的黑却健康的肌肉,特别是他的那随意而有亲切的笑,黑黑的脸庞现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比其他的人好看多了,那些人,年龄不是很大,因为抽烟,不刷牙,一个个早早地都快成了大黄牙了。一开口,远远就喷出一股难闻的怪味来,难闻死了,又难看。他可比他们好多了。她这么想着,她感觉很奇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会这样去想,那关我什么事情啊,干嘛要用他们来对比他啊。可就是这样,她无时地就会想到他,就会用他们来对比他来。只是,她不知道他的这黑和白都是三年的军营生活留下来的痕迹和习惯。 其实,她是个不太喜欢说话的女孩,在家里也都不太说话。 爸爸是那么的严肃,妈妈是那么的无奈。在她的的记忆中,他们好象就从来没有对她笑过,唤她时也永远是那样简单的三个字:“三丫头,来”他们是不是不会笑?她这样想着,我以后会不会也会和他们一样呢?弟弟太小了,而且除了对爸爸妈妈,他还从来不和其他人笑,只会哭。特别是对于她,她曾经也试图着接近他哄他,但是都失败了。至于大她几岁的姐姐们,现在都在外面打工了,一直是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吃闲饭的,是啊,在她这么样的一个村子里,哪够得了一个吃闲饭的啊?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成绩特别的好,每次动了退学的念头时,老师们都苦口地劝说着,她只能就这么地忍受着。爸爸妈妈对姐姐们和对她太不一样了,至少,他们会对她们笑,因为到了年底姐姐们都会交出自己的成果,所以,爸妈笑得最开心。如果不是在那样的时刻,也许,那是“很美”的笑,不知道怎么的,她的思维里迸出了这样的词来修饰。在那一刻,她不想读书的念头就象燃烧的火焰一般的强烈,甚至,她感觉到了一种超出寻常的勇气在从心里面爆发出来,就要很快宣布出来,然而,就在那一刹那,她隐隐的又感觉到了翻开书本触摸了那软柔清香的纸张的舒适,她是爱读书的。 而她和他,也只是邻居,也只是认识而已。 很偶然,那是个很热的季节,他刚刚从部队复员回来不久,她放学回家,路过。他正在忙着把正篮整篮的收割好的稻子从平板车往下提。他两手一晃,那七八十斤重的篮子便在他那黝黑的手臂之下被一股强力轻巧地落在地上,他看到她,微微向她一笑,露出一排整齐而白皙的牙。他的笑令她有些紧张,甚至是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几乎从来没有人这样向她主动地笑,虽然不是殷勤的。 那天晚上,她甚至有些失眠了,她还在想着白天里的事。似乎,眼前还是有他的笑的样子。他一笑,嘴角微微地一动,温和的眼神注视着。其实,也许不能算是注视,但她宁愿这样想,这样认为。 其实,他也只是仅仅知道她是邻居而已,而他自从退伍后,心里一直是郁郁的,不想和人多说话,在他的心里,是不甘心就这样地又回来了,毫无改变地回来,终年与水稻小麦打交道,他不甘心,不想多和人说话,他几乎开是讨厌所有的人了。而对他笑,只是想掩饰自己烦闷的心底而已。 她不知道他的心理。 又一天,还是在炎热的季节里,她从河边洗衣服回来,她碰见了他。他向她一笑,这次不是随意的,而且是“注视”着她的笑。她心里怦怦然,有些不知所措。他向他招了招手,说,到我家来吧,等会儿。她不由地点了点头,慌慌张张地跑开了,直到了家门口,才稍稍平静了一些。有些犹豫,我要不要去呢?这时,那微微的笑又浮动到了眼前,于是,她不由地走到了他家,他在门口等着。似乎,他知道她会来,他笑着看着她。她随他进了门,家里没人,她有些纳闷。他还是那样笑着,关上门,笑着向她走过来。这时,门被猛烈的砰砰砰地敲响,传来苍老的怒声:“你这畜生,犯的罪还不够吗?”他的笑消失了,慌忙从后门跑了。门开了,一个老人怒容满面地冲进来——是他的父亲。他怎么了啊,她有些困惑,他干嘛要跑掉啊。 几年过去了,她因为成绩优异上了很好的大学,偶尔,放假回家时,经过他的家,不由得会看那扇已经上了重锈的锁的门,隐约地,她感觉到一阵莫名的惊慌,似乎那扇门里会马上迸出一个人的一张脸来。又似乎,那这扇门便是一个人的脸,带着那笑,说不出的异样。她赶忙把眼光调开不去看,却感觉,此刻的身边某处隐藏了一张脸,对着她笑——笑得很诡异。她不知他现在的情况,只听说他前几年到外地了,好象还挺“出息”的。 大三的时候,她寒假回家,听村里人说,他死了,是给枪毙的。因为强奸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而后将她肢解,埋在阳台的盆景下面。邻居觉得有异味,叫他注意打扫阳台卫生,他微微地笑着说是死了一只小狗。邻居觉得他笑得很怪异,便告诉了自己当警察的亲戚,结果很清楚了。而且,据说他死的时候还在笑,笑着说只是死了条小狗。她听得不禁发抖,想象他死时的情景,那恐怖的微笑。 后来,她一见到男孩对她微笑,就感觉紧张,甚至,有些发抖。 水婚姻 他不爱他,他不爱他。 她嫁了他,他娶了她。 没有跌宕离奇的情节,与最千篇一律的不幸的有着传统色彩的婚姻一样:她为了报恩,半条腿和一只眼,而他是为了孝,不能忍受自己病危的母亲昏黄老眼里未干的泪和那近乎乞求的眼神——他不能让母亲不瞑目。 和所有的不幸婚姻一样,不管其原因是如何的多样,结果是殊途同归。 她是个不平常的女孩,和所有的不平常的女孩一样,每天都做着不平常的梦,向往这不平常的生活方式,渴望着浪漫神奇的爱情,等待着微妙的缘。然而,这样的女孩,从来也不愿屈服——在那个因为儿子失去一只眼和半条腿忧郁成疾的临终的老人榻前,她认命了,尽管她不爱他,哪怕一点点,一点点。——但她说服自己必须去屈服——只有这样。 从那天开始,她体会到了这种比想象中还要难以想象得到的痛苦——和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一起整天整天地面对着——吃饭,看电视,甚至但她不后悔,再说,到这个时候后悔还有什么用呢?只是,世间不幸的婚姻太多,可是多少,总是有某一方爱一点点对方啊,就像一杯饮料和一杯开水,加到一块,即便不是甜的,多少,总是有那么点味道啊。而他们,就如同两碗白开水,而且是没有了温度的冷却的白开水,加在了一块,既没有味道,也没有温度。 在后来的日子里,她和他的生活就如那兑在一起的白开水一样,一潭死水一样的沉寂。他们也都不想去打搅对方——她甚至不愿和他多说一句话一个字——除了吃饭前叫他——“吃”——连“饭”字也不愿带上——但在她的语气中没有一丝丝的怨恨和不满,只是平静,如水一般的静,静得没有一丝丝的生气。 没过多久,她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台小电视机——放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吃完晚饭,便一个人看——一看便到深夜。也许,这才是她一天里最自在最开心的时刻。 他对她也不多说话,甚至在早晨背上工具出门时也不打招呼——留在她耳边的只是一串沉重而又蹒跚的脚步声——那是因为他的一只脚是跛着的。对于他,每一天就是在出门时的朝阳和傍晚回来的落日之间一闪而过的。只是到了月初,早晨出门前他会比往常多做一件事,那就是把这个月的生活费放到她的枕头下,然后,留在她耳边的仍是那一串沉重而蹒跚的脚步声。 日子就这样过着,她感觉今天同昨天,昨天和前天,几乎完全都是一样的,今天所过的就是明天即将过的。 日子就这样过着——不分昨天今天明天地飞逝着。 在她生完第二个孩子后,她给自己买了张床,搬进了她的小电视机的那个房间——他没有说什么,也没必要说什么。只是,到了月初,他不是把生活费放在她的枕下——她的房间的门也很少是开着的——而是清晨背上工具出门前——塞到她的房门底下。他们没有爱,更不会有默契——唯独,此时。 日子就这样过着——不分昨天今天明天地飞逝着。 他已不能作到做到每天早晨背上工具出门做活了——只有在天气很好的时候才背上那只同他一样有些老而旧的工具包——更多的时候,留在她的而边不是那沉重而蹒跚的脚步声了,而是一声又一声的喘息、咳嗽。他会死吗?——她有时会想,我会哭吗——随即一笑,笑得凄苦。也许是,岁月让女人的她天性的怜悯消磨怠尽了。 日子还是这样,不分昨天今天明天地飞逝。 他已经根本不能走出去了。 终于,他的生活空间只能在床上了——他不能走动了——留在他的耳边是从未有过的急促的喘息声——她第一次走到了他的床前,他干裂的嘴唇里断断续续地吐着病人的临终遗言:“我死得迟了。”这么一句话便上他留给世间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如同一个中世纪欧洲被和火刑的“异端”临刑的一刻说出的那最坚定的信念和格言。她立在他的面前,静静地立着,用从来没有过的温暖的眼神注视着躺在床上的他,就像一位牧师正在为即将飞如天国的灵魂祷告。她猛然感到了有种酸酸的感觉——他死时那唯一的一只眼里分明满着泪。 第二天,她搬回了二十年前他们的房间——她和他在一起了——她和他的灵魂。清理遗物,她发现了一只上了锁的抽屉,她从来没有想过要知道他的秘密,因为她本也不想了解他,还关心他的秘密干什么呢。但是现在,她有了强烈的冲动,她想知道他这些年到底是怎么过过来的。她随手抓了件家伙,费劲力气,打开了这个房间原来的主人的抽屉。这是她第一次翻动他的东西——一只没有邮票和邮戳的信封,她微微有些诧异,略略迟疑,慢慢地拿起,慢慢地拆开——一沓厚厚的钞票和两页的信——信是写给她的。 **:首先感谢你给了我幸福,给了我做父亲,做丈夫的幸福。 其次,我对你的深深的内疚,你不爱我,却要嫁我,并且为我生了两个孩子,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救了你,你要报恩,要还我的情。你也知道,我救你不是因为爱你,如果换成是别人,我同样会去救的。那时我已经有了自己爱的人,不过,是暗恋。但是你也有不知道的,我是在上大学——我还有一张一年级的小发明获奖证书——她爱我的工具箱里,大概是我的大学唯一的痕迹了。 虽然,我不爱你,但是,当我做了三个孩子的父亲后, 我爱他们,也爱你——一份你不愿接受的爱。我知道你很痛苦,当初,若不是母亲临病泪眼不瞑目,母亲为父所弃,养我茹苦艰辛非常人所知,为人子不能不孝,却又错为人夫,悲哉;所幸膝下两子,得告先母之灵,复以你二十年青春为代价,痛哉。曾数次,不愿你痛苦而要离去,只因儿女尚小。而今,皆以成人,我余日无多,你之痛苦得消,我之愧疚得减。 最后,这里是我的平生积蓄,也是给你留的,二完六千七百五十元,如果不是我有时在外喝了点酒,或许能更多些。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