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秋月文集》 郎拉邦留一个深深的回望 从云南流出的澜沧江经过它,就改了名叫成了“湄公河”紧挨着“湄公河”不远的地方,有个城市,这里没有太多的高楼大厦,也没有被现代工业污染的痕迹,有的只是宁静与单纯的街道,和小而简朴的酒吧与旅馆。还有无垠的蓝天和俊秀的椰树与温柔的香蕉林。 黄昏的时候,整个城市都沉浸在微微的金光里,连人们的脸也是,像擦了一层薄薄的金粉。你有什么心事,都可以将它撒在这片金黄里,因为,这里有神秘的力量,能令你返朴归真。这个城市处处都体现出一个古王国的风范。 这个地方就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城郎勃拉邦,它不华丽与耀眼,但是深远细致,被许多西方人特别是法国人称道。 这里最大的特点就是寺院很多,又都与民居错落而建,往往是你才从民居里出来,没走几步居然又走到了一个寺院,每个寺院都涂画得金碧辉煌,房顶是黑瓦敷面,对比鲜明而华丽。金身佛像并不供放在神殿里,而是随处可见,我是个没有信仰的人,但来到这个地方,感觉到它的古老气息,心里多我少少还是有点畏惧,可是要逃离却不是这么容易,因为这个地方像是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使得人的脚步很难去装糊涂。 这样,我便去到了郎勃拉邦皇宫,要想了解老挝的历史,可去往郎勃拉邦皇宫。皇宫面对的是浑黄的湄公河,背靠着不高却景色优美的蒲斯山。在那里,好像可以感觉到多少年前暹罗人、占婆人、高棉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厮杀悲欢与呐喊。置身其中,我和它一样安静,一样沧桑,一样深陷不能自己。再看不远的地方,不远处带了小狗玩耍的小孩,肤色也和我是一样,只有当一个擦身而过的路人带了友好又胆怯的一声:“萨巴笛”(你好),我才恍然过来原来是身在异国他乡。18岁开始就从没有停止过流浪的脚步,然而无论去往哪里总会让我感到不能抑制的阴郁。在这里却没有,没有离开故乡的模样。到了哪里,总会收获到一些什么的吧。这个地方,来对了,它给我我印证了:天地广阔,世界大同!这是一个因缘。 下山的路走了一半,皇宫在落日的余晖一直散发谦和腼腆的气质。我有些累了,但是脚步充满力量,如此,我留下个深深的回望。 郎拉邦于是水花慢慢开 西萨旺冯大街,是郎勃拉邦市中心最主要的街道,大大小小的寺院、商店、餐馆、酒吧、银行等就散落在街的两侧,算得上是郎勃拉邦的多功能旅游服务区。在这里呆了四天,每天都是打了阳伞晃晃悠悠的出门溜达,参观寺庙和博物馆,还有针织刺绣品和粗纺布艺术品。搞得就像在自己家一样。 “不游蒲斯山,等于没有到郎勃拦邦”上山的台阶在老王宫对面,路上都能遇到许多驴友在攀登。在半山买了票,手脚并用紧跑慢跑。终于站到了郎勃拉的山顶小平台上,平台上有一座佛塔,四周早已等了许多来看风景的游客。山下整个郎勃拉邦几乎被绿色掩映,只能看到几个塔尖和努力想要伸出来的楼顶,还看得到湄公河,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显得沧桑,从一个国家到一个国家,无法停止的奔流让人唏嘘,像极了我心尖的一条泪痕。据说在上面看落日是很美的,但是我要下山去参加泼水节。 曾经我幻想有这样一个地方,终年下雨,绿绿的,湿润的,清凉又魔幻,这里的人们像没有根的植物,站不稳,走不掉,从早到晚就摔跤。注定自己的一生要与水结下不解之缘,所以特意在朗勃拉多停留了两天,为的是等待每年一度的泼水节。600多年前老挝统一后建立了澜沧王国,定都这里。高棉王奉送给澜沧开国国王一尊珍贵的金佛像“朗勃拉”佛像,也只有每年泼水节出来亮相一次,接受市民的顶礼摸拜。 比起盛名远播的中国西双版纳泼水节,郎勃拉的人们多了一些忧郁而少了一些坏坏的热辣。同样是欢乐的水的节日,西双版纳的狂野到不是哀愁的郎勃拉的典范。但一样开心的是人们的眼眸。最傻的是一个皮肤黑黑的小鬼怯怯的朝我走来,小心冀冀的在我头上倒了一缸清水。知情的孩子,比我还懂得温柔,那一种温暖舒心的感觉,没有什么能够替代,我总觉得郎勃拉邦的水,柔弱而且不够充足。和这个城市是一样的,刻意要将自己与世孤绝,天荒地老的倔强,在贫瘠中一样活得有声有色。 尽管如此,这个城市还是给我的是一种清凉的气味,抬头看到那些水珠,在阳光的映照下,闪着透明的金光。在人们的欢笑里轻轻荡漾,如同背负了历史的回响,又像它在世间一段绝美的低吟。仿佛真的可以洗尽一身风尘,洗去长路上的冷清孤单。 我只是短暂的路过,却能够因此得得到交融,是我的福气。 万荣落雕刻时光 从郎勃拉邦去往万荣的路上,路况糟糕。本来就是怕坐车的人,艰苦的旅程让我的脑袋变得很重,身体很重,为了不至于像骰子那样被甩来甩去,我和dragon的手是紧紧抓在一起的,如果没有他,我怀疑我的意志会在这刻涣散了去。即使路过传说的最美的川宽云海,我也提不起一丝一毫的精神了。 旅行就是这样,你明明想看到漂亮的风景,你又不想努力去寻找,这显然不太可能。所以头已经很晕了,我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下就好了。 这一坚持就到了傍晚,万荣的天色已经很暗了,这是一个小镇,让人意外的是没有想像里的安静,还传出嘈杂的喧闹来。放眼望去酒吧餐馆旅店都有,如攻略上所说,这里旅游开发已经成熟,我们去晚了,所以找不到合适的旅馆。一路问下来,都被告之客满,好不容易找了一家二人间的,却要花5美刀,而且对门的酒吧音乐声惊天动地,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要离开车我就又变得生龙活虎。我们并不急着休息,因为这里的酒吧实在很诱惑人,我和dragon一人一张躺椅,一人一瓶beer lao(老挝唯一一种自产的啤酒),耳边拉丁风味的舞曲和南松河静静流淌的声音,很舒服,像在自家的客厅。 一夜迷幻。第二天日上三竿才情不愿的起床。我和dragon用石头剪刀布决定是去南松河漂流还是日落,结果我赢了,我们将在南松河边看日落。 这个地方很像桂林。 南松河河水很清,看得见河底浑圆的鹅卵石,清爽干净,放眼是零零星星的村舍。河边有一排茅草盖的凉亭,已经有许多肤色各异的游客躺在那里日光浴,大自然永远是人们最挚爱的母亲,一群当地小孩在河中玩得无忧无虑,他们的眼眸是那样闪亮动人。不远处的桥附近,有大人在采水草和洗衣服。掬起一捧水,有一些从手间坠落,轻轻的洒到正在躺椅上闭眼陶醉的dragon的脸上,他嗖的一声跳起来,又懒懒的躺了回去。晃动的水面摇曳着橘红色的温暖。 刺眼的太阳是慢慢变红的,它将沉向对面的山下去,结束这一日的照耀,和荣耀,但它却比天空更沉稳,比南松河更随遇而安。周围的空气也被镀上了一层余光中的味道。晚霞又那么低,那么低的铺满眼前的天空,沉堕在这有颜色的空气里,脑子变得恍惚起来。忘了来路,忘了归途。美好的,往往只是一霎。如果每一个日落都会投影到心里,那么,要多么坚强的心灵才能承受这华丽的壮美? 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喜欢落日,那是因为它总能让人真切的感受到时光的流逝,我和dragon深情相对,都敌不过那一刻的风景。 那时,我们还很年轻。 越南芽庄海风慢慢吹 比起郎勃拉邦的世外恬淡,芽庄多了一些从容,这里房屋整齐,街道干净,多少年前美军侵略越南驻扎金兰湾,芽庄就被辟为休闲之地。如今战火已远,硝烟已散,海依旧蓝,树依旧绿。 住在海边,有幸看到日出,开始的时候是天海相连的地方缓缓染了一抹桔红,晨风中微微摇摆的椰树在清晨的薄雾清纱里掠过美丽的剪影,一轮红日就是这如此完美的铺垫中华丽的登场的,它的魅力在于能把活力与朝气都包容进它的宁谧中,千山万水走一路,被这无与伦比的美景所俘虏,绝非用诗情画意可以形容。 贵人出门多风雨,在芽庄,没有遇上雨,却遇上了海风。我想它是把我当成它的vip了。是微微撩人的姿态。据说海风中富含微量元素有给人治病的功效。所以芽庄著名的反而不是这个叫中国南海的海,海风才是芽庄的秘密武器。 海滩上有一些白人,看书晒太阳听音乐,曾有人走过来,问我来自何方,新加坡语日语韩语都试过后,我说了句国语,对方惊讶。陌生人与陌生人的相遇,那不是缘份,只是脚步重叠。擦肩之后便要南辕北辙。所以,不必在乎我是谁。 在芽庄,比什么,比基尼!那些穿着性感比基尼的外国人,她们很大方,从不感觉羞涩,连六十多岁的老妇人,也的穿着最不省料的比基尼在海里尖叫,她的眼神坦然。尽管这样,我还是放不开自己,穿着短裤和衬衣,在太阳最毒的时候,跑进了海里,走到海水齐胸的地方,海浪一来就迎着它一跳,浪花打击的力度是那样的真实。它要把你推回去,仿佛一位循循善诱的家长:回去吧,亲爱的,退回去。 因为有更神秘莫测的力量在等着你。 我乖乖的退了回去。 海滩上有一些小贩,他们很不容易,卖一些水果,饰品,明信片或海鲜。并不多话,只是很沉默的在你面前把东西一样一样的摊开来给你看,如果你说:对不起,我不需要。他们会非常的失落和不甘心,仿佛你不买,他们一家人的晚餐就没有了着落,这一顿要指望你,是那样的意思。根本就不忍心拒绝。 海风继续吹,我坐在沙滩上写花了6美金买来的三张明信片,其中有一张是写给妈妈的:妈妈,我在越南的芽庄,我很想念你,不为什么,离开你怀抱太久的我,常常会这样突然的想念你。 老挝万象凯旋门的喧囂与孤独 我喜欢夕照,哪怕它近黄昏。 到达万象凯旋门的时候是黄昏。 万象的凯旋门和巴黎的凯旋门有一点相似,只不过万象的这一个最上面是庙宇的风格,顶部很尖,仿佛有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而正门是雕花图案,门顶是三座三角柱体的宝塔,拱廊及塔顶都有神像、灯座、神话故事等传统雕刻,两边种了棕树,前面就是大广场和一个圆形的喷水池,水面上正好是凯旋门的倒影。 在广场中央有一块赤色底座,黑色大理石铺面的卧碑,上面镌刻着老中英三种文字:“中国政府和人民赠送给老挝政府和人民的礼物”后来我知道了这碑文的内涵,早年法国入侵老挝后为了炫耀胜利按照法国凯旋门的形制在这里建了缩小的凯旋门,不过凯旋之门未完成,法国人就因奠边府一役,战败落荒而逃,留下一地的痕迹,后来老挝独立后把凯旋门按照老挝风格进行了改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中国政府捐资1000万人民币帮助老挝政府重新修缮了凯旋门和广场,使它成为今天的开放式公园,也见证着中老两国的友谊。 很有一点面向世界的意思。 尽管凯旋门渐渐有了被岁月刷淡的痕迹,那些被入侵的沉重,也一点一滴的随时间而去,但它深厚的历史重量一直在,而我也只是一个旅人,没有回忆的据点。爬完凯旋门一百五十多级楼梯,从高处往外望,一边是总统府,另一边是总理府。到处绿树红屋,宁静恬淡,仍有一番骨气,最高层原本不许拍照,但游人们并不理会不许拍照的规定,拍呀拍,好像要拍出这这个地方的灵魂似的。 如果它是一个人,你拍的绝对不会是一个哀怨的人,它不流泪,也无视孤独,在有阳光的时候,它就仰起头接受温暖,下来的时候在广场上遇到一个穿黑衣的女人,与她擦肩之后,她转身,回眸,她的眼神如水。似乎灵犀似的告之我:已经黄昏了,该离开的,都离开吧,喧囂之后,它需要一份宁静。 泰国清迈北方玫瑰明媚 十年前,邓丽君在这里猝然辞世,引来无数歌迷扼腕伤痛,追思悼念的鲜花在邓丽君住过的imperial mae ping hotel久盛不衰。你知道的,这里是清迈。 “北方玫瑰”我很喜欢,就像是泰国质朴的土地上开出的一朵珍贵不凡的花,我觉得它有一种柔软的酷,正是这样,清迈才深深的刻进我的心中。 如果你没有到过清迈,那我告诉你,它像中国的大理古城。没有超过三层的建筑,没有洋人街,民居就是旅馆。老城保存得很完整。传统的的高脚吊楼处处可见,穿明艳的黄袈裟的僧侣在街上漫步,遇到的人他们都在微笑。除了街上飞奔的摩托和屈指可数的汽车,这里几乎感受不到工业文明的任何痕迹。 纯朴悠闲,是这个城市的特征。但它同时又善解人意,这里也有便捷的网吧、精美的工艺品小店和舒适的按摩及修养中心。当然也有很多的庙宇散落在街巷角落,你转身,回首,或是一投足都有它们充斥你的视线“清迈寺”是清迈市最古老的寺庙,庙中供奉着一尊1800多年前的水晶佛像和一尊2500多年前的大理石佛像。庙宇可以说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现在想想,那些庙宇还真是有趣,我不记得是因为它的什么吸引我,建筑?色彩或是禅意?反正我总是有多呆一会的念头。 兰花绽放,青山流水,淡然笃定,不着雕饰,古老的寺庙、聪明的象群、淳朴的居民,这就是清迈,如同一幅淡淡的水彩画。在街上遇到一些纯朴的乡村姑娘,她们都有健康的皮肤和深浓的眼睛,听说过的,这里盛产美女,就像中国男人梦寐以求的江南姑娘,然而这里的许多年轻人,还是选择到更大的城市里去,寻找美丽新世界。 清迈不大,到哪里就几分钟十多分种的路程,穿街过巷,会遇到一些老人,他们的脸上已经被风雨刻下深痕,目光不知道为什么竟让我觉得有一种出乎意料的淡泊宁静。也许是这样的吧,这个地方,只适合心生倦意渴望叶落归根的人,所有的浮躁在这里都应该被抚平。 你去了,就会相信的,在清迈,时光平淡又曼妙。为什么它叫“北部玫瑰”你必须亲临身受呀! 12缕光如此亲近如此暖 一位坐在菩提树下的赞哈,扇子遮住他的面庞,他用曼妙的,荡人心魄的千千阕歌颂扬着帕雅真统一艾兰诸部定都艾兰建立“景龙金殿王国”的丰功伟绩。虎头金印的权威旗帜在风中威武招展,傣族人民匍匐齐呼万岁的声音不断回响,这一切都永恒的刻录在了12块神秘的土地上。 12块与水缠绵的土地。 这里的人民环绕着流沙河,澜沧江散居。这里的天空古老厚重。这里的山披了青色的苔。在远古的风里,竹楼在绿色中若隐若现,你正要怀疑,这个地方,似乎是太过于悠静,又有一声声悠扬的竹比声传来,又有一声声牛儿脖子上挂的铃铛声响起来,又有担水的女子款款走来,我停止了呼息在丛林周围湿淋淋的空气里,什么也打扰不了这儿色彩与我的安静,我是一个旅人,像一片流云只是匆匆掠过这里,却诧异和感动。 许多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小孩子,就被西双版纳的神秘下了蛊,那里一年四季都是美景迭现,静逸的田园风光,山涧溪水潺潺流淌,勐巴那西是醉人的香美,岚雾在远山飘渺,赞哈的唱词依水漂来。这里的人民乐观,没有忧愁,欢歌笑语俯拾皆是。心都会随那草尖会心的摇摆。灵魂也被痴恋美的孔雀牵进了一条灵光熠熠的河里,领略到了傣族人民理想主义的恢弘,就如佛香一样,一旦点燃,就会给嗅觉留下长久的记忆,很难弥散。 许多年后,只因12缕阳光,想起即将远行时菩提树下蓦然回首的一眼,终于又宿命般的回到了这里。 的确是厌倦了城市里的工业烟尘味,所以想逃离。 黛绿的菩提大树、心型的树叶、树根虬髯盘结,跪拜的人群、肃穆的气氛,你也许能从中寻得独树一帜的禅理。 波光熠熠的水,并不一定气势恢弘,但是在这里它总能灵动的流淌指尖、闪烁人间,也许能够暂时冲洗你的心中郁积的无奈。 以坚定的信心,镇守着这里的纯朴与清静的老波涛,老米涛,他们很慈祥,先人的训导都刻录在她们脸上斑驳的纹路里。 傣家村寨烘托出来的风光,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身上凡尘,也许你会认为误入了天堂 12缕阳光都绕不过这个地方,时光也要从此处流转! 什么都不要想,最好的方法,就是将自己放逐于这里,深情呼这片天空的气息。 神秘的西双版,携12缕阳光,赠你开阔,圆满,静逸,平和,朴素与畅怀。 接近蓝调的《红河的37.2℃》 随手翻翻红河的37。2c看到这样一段话: “到蒙自吃凉米线是我的偶像的推荐——一这个生活在昆明但品位、标准、作派都像是游弋于巴黎和米兰一样的广告英才对蒙自的凉米线这样炙热吹捧:好吃得就像当你看惯章子怡造势和芙蓉姐姐东施出街后冷不防地看见天仙妹妹对!蒙自的凉米线就像是天仙妹妹” 蒙自,就是红河州的蒙自。 其实我也想要到红河去。我听一个生活在那的朋友说:这里除了每天晒着太阳发呆,也没有什么事情好烦恼的。 我的qq是有多数的人有疲劳症,多数人失眠,多数人早上爬不起来,可是我看上去他们的生活也不错的,有些人可以每个星期在天空飞来飞去出远差,有些人也可以在周末开车到效外或更远一点的地方过过乡野的生活,有些人即使不离开城市也可能会在酒吧茶馆休闲馆有一段短暂的艳遇,听起来都是有趣的生活对不对?可是为什么大家还是继续生活失调着呢? 有时会莫名的感到闹心,我们应该做点什么?最终目的,就是要明净自己,透彻自己,暂时换个生活的方式,如何?一切不过言下之意:去别的地方转转,如何? 去欧洲旅行,去户外探险,是有点浪迹天涯的意思,然而,浪迹天涯这样的责任实在是太重大了。你只是想调整自己,不需账蓬睡袋冲锋衣,选择在城市之间短途行走就可以。 翻翻这本还没有看完的红河的37。2c,他说:“云南以南,灵风幻雨沐浴飞歌流韵,红河沿岸山水精致,曲径通幽,有别于滇西大线条的壮阔奔放,这片生机盎然的红土地开化甚早,至今,古风荡漾,一城山水一城歌”另一个他说:“一篇读罢头飞雪,但记得斑斑点点,几行陈迹。马蹄声碎,汽笛声残,红河水大浪急,有多少风流人物,随风远去。而此时,南湖水暖,杨柳飘绿,木棉灼灼,行人悠闲,大群鸽子和浮云划过天空” 随心上路追赶自由主义的速度,和各种纯朴或热情的人相遇而后擦肩,被个旧,开远,蒙自三个城市打败然后沉溺。看得见风清云淡,也看得见来日方长。是真心人路过的文字,有情人划下的句点。也是直接从灵魂里散发的文字,原创性与即兴性更符合云游图书的“体验式”写作风格。 一本书生的儒雅结合侠客的豪爽的书。就像听着舒心的蓝调一样,充满幻想和不可预测。 牵着大象逛雨林 太阳在天空上面,大树将阳光分割成片。 雨林的一个静谧的早晨,顺着感觉的走向,脚步移入氤氲的晨雾,在宁静中飘忽。参天绿树枝干交错,形成蔽日的凉棚。 微微的风,有的轻灵的浮在空中,有扑闪进你面颊。偶尔打落几片黄叶。走在这样的自然深处,脚步不由自主地放慢,周围的一切,随意但又像是有人精心安排,古朴舒缓的触动心灵。 绿色的沉溺里,人类的语言会显得极度匮,就让雨林来和你说话。 这里的每一样动植物会告诉你,不管它是巨高大还是微小,它们骄傲于自己物竞天择中的幸存,一种闻歌起舞的草,一根藤蔓的一生,我更感兴趣的是这里的有些树木不能碰,不是所有的食物都能充饥。在这里,一棵树,一朵花,一片叶,都有可能变成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选择靠在一棵秀颀挺拔,英姿飒爽的楠木树旁边,静静的与它一样站成一棵树,无意间的抬头,丰厚的云那么近,清晰的悬浮在蓝得炫目的上空,耳边传来这些生物真切的低语:雨林是我唯一的天堂! 食品有绿色食品,书籍也有绿色书籍。 色彩浓烈神秘富饶的西双版纳,这是一个属于夏季的地方,里面的人被唤醒,外面的人被吸引。我们是外面的人,没有住在里面的人们幸福。 因此,云游文化机构在5月份推出西双版纳系列之一牵12楼阳光以后,系列之二牵着大象逛雨林又在8月上市,牵12缕阳光是缤纷的,牵着大象逛街是清凉的。 翻开它,你也就走进去了,好像是滑行在深阔的绿色海洋之上,城市的繁华都与你恍若隔世。澄明的天空,炽烈的阳光,穿透雨林密密匝匝的树木和四季,唯有时间安详寂静流淌。 就这样。 竹筒能做水烟袋 在西双版纳,村村寨寨都种竹子。竹子的种类不但名目繁多,像龙竹,凤尾竹,甜竹,条竹等等,而且用途也是多种多样,盖竹楼,做高升,做竹编,做扁担,还可以做云南十八怪里的“竹筒当烟袋”西双版纳的男人们大概要算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除了结婚前在自己喜欢的姑娘家做三年苦力,结婚以后就由女人承担家里家外的活,基本上没有男人什么事了,所以只要你到版纳人家做客,说不定都会看到一个长者或一个男人在那里抱着一个竹筒吞云吐雾呢。这就是传说中的水烟筒。抽烟,也是这里的男人们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 离开村寨已有多年,往时往事也慢慢变得模糊起来,唯有一个景像深深的沉淀在我的脑海里:一个在竹楼的火塘边坐着的老人,手里抱着黄黑而泛着微微的油光的水烟筒,浑浊的眼睛流露出的满是慈祥。他会不时埋头“咕咕咕”地吸了两口烟,然后摸摸我的头说:我的乖孙女以后要去许多的地方呢,一不小心,会找不着自己的家呢。 说完就又眯起眼,把嘴和鼻都淹没在那个大竹筒里深深一吸,又是一阵“咕咕咕”的水响。待他抬起头来,一缕青烟从他的嘴里、鼻子里悄悄溜出,缭绕四散,周围盘旋着扑鼻的醇厚的烟味儿 那个时候,爷爷的话我是听不懂的,只用小手摸摸那个会咕咕作响的水烟筒,我对它充满好奇。 爷爷的水烟筒是用竹子做的,有近一米的长,竹筒身钻有一个小孔,然后小手指一般粗的小竹斜插在这个小孔,烟丝就放在这个小竹的小孔上,点燃时。将嘴与半边脸贴近竹筒用力吸,烟就从小竹,经过竹筒里水的过滤进入嘴里,再从鼻孔呼出来。空气在竹筒的水中过滤,所以抽水烟时,必然会咕咕咕响,听着那响声,再看着爷爷那上洋溢着不易觉察的安详与神仙般满足的惬意样儿,真想像不出这玩意儿有多么的神奇? 如果你看过成龙先生演的上海正午,你一定也会记得里面的一个镜头:“成龙”傻呵呵的坐在印第安人身边,接过水烟,狠狠的吸了了一口,便一仰头,倒地不醒人事了。这样的刻画,是有道理的。所以如果你不会抽水烟筒,千万不要轻易尝试哦。 来自南糯山的清香 那些普通的叶子,沉默,暗哑,微小,悬浮在深颜色的水里,视觉上就像是在一个空旷的原野,天色将暗未暗,远远看去一定有些什么,有声似无声,仿佛是在完成一种肃穆。 你们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吗? 是的,是微苦之后又有隐约甘甜的茶叶,一种和缓微妙的滋味,让我想起神秘的南糯山。 多少年来,茶叶一直就是人们提神解渴的灵丹妙药。 早在很悠远的年代,连普洱茶这都没有出现以前,西双版纳的南糯山深处就挺拔着一株翡翠通灵的树,某天一位在深山里累极的老祖宗无心的掐了一片嫩绿下来喊在嘴里,嚼来嚼去,一嘴的苦与涩,正欲吐出来,感觉却赫然奇异起来,只觉得精神抖擞,疲累一扫而光,于是这颗树就被叫做茶树。可惜,写茶经的陆羽当时不知道有这样一颗树。当普洱茶名列御品的时候,傣乡的茶叶却默默无闻的缓行于蜿蜓的深山小道,直奔暹罗、交趾、吐蕃而去。 傣乡许多种茶的人们也喝茶,但并不讲究喝茶的方式,他们没有那种城市里茶艺或茶道的雅兴,只沿袭着上一辈煮茶和沏茶的方式,小的时候,看过爷爷煮茶,记得他从竹篓里抓出一小把鲜嫩的茶叶,翻在热锅里翻炒,一股自然浓郁的香味一种淡淡的炭火糊味扑鼻而来,当时就想一片片的灵魂不断的错身而过,根本不解其中身世沧桑。茶叶生命的意义,水知道,因此,翻炒过的茶叶变会被放到另一个小小黑锅里,加了水,吊在一个小架子上煮,煮着煮着,小锅里的水就变成了黑色。初初尝来以为是一种苦涩难忍的悲伤,反复品尝以后,浓有浓意,淡有淡味,最后慢慢成为一种充满想像力的回甘。 当时因为年纪小,一看到爷爷让我尝我一口,就摇头皱眉,爷爷也笑着摇头自己品尝,如此场景,犹如喧嚣里静静的孤独。 90年代初勐海茶科所制出的在当时红极一时的“宾茶”是我父亲当年喜欢的一种茶,工作的时候放一小把在杯子里,开水泡上,只喝一个淡味,说是醒脑润肺提神。 许多年后,我有幸前往南糯山,传说中的那株茶树王还在,已经超过800年的树龄,居然还生机无限。南糯山山地附近,漫坡漫野都是茶园。那种 郁郁葱葱的景色,真的很美。 把心停留在勐景来 也许是因为这个民族有着水一样柔娜的性格,很少有人知道,傣族人民其实是一个沉淀着壮烈历史的民族。 小时候的记忆中,这群被命名为傣族的人民,围绕着澜沧江,流沙河散居,他们对水有永远痴心的眷恋,居住的竹楼一定要依水而建。他们永远都是乐观积极。在悠扬的竹芘声里,款款往来于田野、草地、果林、菜畦他们连走路的声音也都是小心翼翼的样子,生怕惊扰了这片沃土神秘的梦。 说一个在打洛江畔,云雾山脚的寨子:中缅第一寨—勐景来。 当你跨进这竹楼涌绿,环境自然;篱笆环环,村道如肠的地方,佛跨进了另一个世界,外面是喧嚣,这里是幽静,心情也随着脚步跨过了喧闹,渡向了宁静。脚步会自然地放慢,这里的一切织布、榨糖、染布、制陶,完全手工操作,许是村民贪恋宁静的缘故,从古到今,始终与外界保持着一段距离。这里从来不下雪,花香四季,有阳光倾泄而下的温暖、有清风扑面的清凉,像是从心底浮上来的一座童话岛屿,一切具有了古诗般的神奇,民风淳朴,古风依然,说它是世外桃源,一点都不为过,你知道的,外面的世界是那样混乱无序,能将一切掩埋,如果你真的需要舒缓,就应该到这里来寻找。它是至佳的精神宿营地。 一切都不必担心,这里不再是走私毒品的白色通道,也不会再成为傣族人民抵抗外来侵略的战场,关于傣族人民与暹罗军队的鏖战,你只能从这里的老人们的回忆里听到了,但愿那激越的战象作战的故事,会让你在时间中跳跃,好像在一首曲子里,时光跳过了一个千年的轮回,生命迅速攀升、进化。是的。传奇故事里的“百象冢”勐景来确实有这样一个地方的。 这里的人民都信奉佛教,这里的男童都要进闻名东南亚的佛寺诵经识傣文。西双版纳佛教文化,源远流长。贝叶刻经,承载文化,博大精深。 曾有一个朋友说:看到菩提树下和尚在诵经祈吉祥,风铃叮铛,场面庄严,我甚至忘了我会呼吸。 越是想重重的在人生的路上留下一些脚印,越是风过无痕。可是,能停留的时候,一定要身心合一的停留。才不会辜负了自己。 两个人的河内 在越南,好像许多东西都可以拿中国来做对比,比如河内,就像中国的北京,这是北纬21度的城市,越南的首都。 一出机场大楼,我居然没有身在异乡的感觉,因为眼前的这些人和我们长得并无不同,看到街上的大汽车,恍然间以为是时空穿梭回到了70年代的中国,让我兴奋得上车的时候习惯性的跟对面的人说起中文来,dragon拉了拉我,低声说:人家听不懂你说话。 旅行从来不是一件好玩的事,这在我和dragon挤在沙丁鱼罐头一样的车里的时候,就更加深切的体会到这一点,在河内,摩托车占领着车道,汽车只有不停的按喇叭声才能为自己找到一条出路,中间还有脚踏车和人力三轮车,有突然停下来想转弯或从路旁窜出来的车子,这种时候我除了不得不忍受车内的拥挤,还有久难克服的恶心晕车,我只有紧紧的抓住dragon的手,克制自己不要吐出来。 历经坎坷,我们才到了外国人聚集的旧城区,早就听说越南人精于算计,他们只爱中国人的钱,却对中国人不甚友好。果然,远远的有一家旅馆的老板客气的跟我们打招呼,dragon和他叽哩咕噜一通之后,我们就决定住在他家,谁知到了以后,他又突然变卦,一定要我们将说好的每人五美金的价格再加两块。 是一幢4层的临街小楼,这是一种典型越南民居住宅,看上去不大,走进去才发现有很长的纵深和回旋的楼梯。 我太累了,只想睡一觉,连房间里一切是多么的难以忍受都不顾了,床很脏,床单很脏,枕头很脏。dragon却一夜不能入睡,他说,摩托车的轰鸣声太吵了,一夜都在响。 我去给这个憔悴的男人买早点,早市里忙忙碌碌的许多越南女人,她们戴着尖顶草帽,坐在街边卖花和水果,还有蔬菜。越南从19世纪被法国殖民者占领,如今,越南人的早餐几乎全是法式面包和咖啡。你知道越南人的法式面包是怎么卖的吗?他们把面包放在一个很大的麻袋里,顶在脑袋上沿街走卖,像中国的走卖包子,冒着热气,有香味。 你可以这样想像:一个睡眼惺松的女人,头发蓬乱,穿着t恤和运动短裤,趿着拖鞋,并不介意自己身处琐碎繁杂的人群之中,而且是在异国他乡,她去买一顿普通的早餐,步伐闪亮而跳跃。 因为这个人,是她深爱。她要让他吃得满足,才容易安睡。 西贡只想要一缕清凉 有一些八九岁的小孩子和怀里兜了婴儿的妇人上来卖口香糖,他们看上去非常可怜,想起做计划时看到一些旅友的经验:西贡的治安状况极差,失窃事件让人防不胜防,所以见到这些人的时候,不要和他们交谈,一定要当心自己的钱包,很多人因为他们的可怜停下来买口香糖,却在不经意间丢失掉贵重的财物。 这是西贡,潮湿,炎热,嘈杂却是一个蕴含着无限活力的传统与现代交融的所在,一个美丽与污秽并存的城市。曾经还是东南亚最繁华的城市。 建筑依然是法式风格,树木浓密稠郁,令人讶异的是,这里很多的店铺除了越南文字外,大多有中文标注,一打听之下,原来,西贡的华人产业是全越南最多的。 在西贡的一个集市,原本我学过一点与服装相关的知识,对刺绣和布匹的见识也不算得狭窄,但当看到这个市场临街商铺中垂挂下来的玉绸缎和针织刺绣时,依然禁不住叹为观止。 只见那卖布的妖媚的散着齐腰长发的老板娘,为了展示最佳效果,站到椅子上,把这布顺着她胸与腰最靓丽的形状曲线双手绕了,布匹便刷的垂到脚踝,这种最直接的表达便让你如同看到了布匹裁剪成越南旗袍后的样子了,那色彩与效果仿佛是有灵魂附上了女人的身,让人目光流连。 你看到过陈英雄电影忘情季节、三轮车夫、青木瓜的味道里的女装吧,真的,在这里,一匹质地不错的布,再加上手工,你只需花上3、400元人民币,就可以获得一套手工织造、手工制作的越式长衣。 长衣原本是越南女子独特的传统服饰,款式也类似中国旗袍,但她们的衣裤是自腰以下开高衩,配上同花式或白色布料的宽松长裤,不论蹲、坐、骑车都很方便,曾有很多人对这种服饰大大的赞赏,因为收腰效果极好,将越南姑娘迷人的身段衬托得风姿绰约恰倒好处。几乎所有的西贡姑娘都有这样的国服,有的甚至拥有多套,然而,受西方文化的影响,目前这种衣服几乎只有在结婚、庆典或选美会上才可见到了。在西贡,那些豪华的大型摩托车的车主往往都是牛仔服的打扮。 让人安慰的是,越南的学校规定高中生校服是必须纯白色的“奥黛”总算把越南的传统服饰沿袭了下来,你走在西贡的街头同样能够看到,她们不需要仰仗虚张声势和哗众取宠,骑车从你身边经过,就是一道风景,清纯得不得了。你以为是走进了电影里,你潜伏在心里的浪漫情愫,又在一个异域边陲国度里被唤醒。 就像某个夏天的一场恋爱,有直彻心底的清凉和恬淡安宁的回味。 一见封喉箭毒木 告诉你一个恐怖的小故事:219世纪中叶,英国殖民军入侵马来群岛,当地土人奋起反抗,他们用一种箭头蘸过植物乳汁的箭抵御英军,英军中箭即亡,死伤惨重,以致闻风丧胆,还不知是怎么死的。土人箭上蘸的是什么厉害的毒药呢?它就是世界上最毒最毒的树--箭毒木的汁液。 你大概不能想像在神秘富饶的西双版纳,在热带雨林,也有这样让人胆颤心惊的箭毒木。 箭毒木的汁液中含有弩箭子甙、见血封喉甙、铃兰毒甙、铃兰毒醇甙、伊夫草甙、马来欧甙等多种有毒物质。如果你身上有伤口,你的伤口碰到这些毒汁时,就会引起肌肉松弛、血液凝固、心脏跳动减缓,最后心力衰竭而死。如果你不小心吃了它,心脏也会麻痹,以致停止跳动。如果被它的汁液溅进眼里,你的眼睛会马上失明。傣族的猎手们叫箭毒木做“光三水”就是跳三下便会死去的意思。 这些都是你不能接受的残酷。因此,岩腊甩指着距我只有几步的那株高近20多米的树说:“就是这种”时,我立马惊起一身砂皮,如遇到毒蛇般一样急急遁逃,原来我是这么怕死的人。 岩腊甩在我后面笑得不行:“不消跑,还不有这种毒”看着这个正宗的傣族那束有点吊诡的眼光,我寻思起来:他怎么不怕?岩腊甩狡黠的扬眉:天天夸自己聪明,来到雨林就看出问题来了,你这种叫雨林智障! “它是一株植物,就有植物的面目和生活的方式。你看到基诺族穿的那些漂亮衣服没?有一些就是用箭毒木的树皮做的,箭毒木的毒汁里的有效成份提取出来,还可以药用呢!” 常常听人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我和自然,距离很近,可是之间好像却有种种失败,比如说对箭毒木的畏惧,箭毒木对人的伤害。我哀默良久,还是想到:虽然我们相互仇视,但是灵魂却彼此臣服了。 岩腊甩旁白:多搞笑的结尾啊。 王莲是莲 孑然的几枝,温柔的开放在巨大叶子衬托的湖面上,纯洁的白,勾勒出一片清幽的圣洁,恬淡温和,一如含蓄的女人。 这便是王莲花的初放。大而美丽,每一朵花,都有有自己特别方式的美丽,它喜欢在傍晚的时候开放,从清幽纯洁的白,到甜蜜略带一点孤独味道的淡红再到性感媚惑的艳红,当它们发现自己是美丽的时候,也正是它们的调谢之时。三天的花期,早凋的一生。当它带着芬芳的幻想沉入水底,什么样的心情,有没有惆怅,不和道。 只剩下那些背面布满了由中心向四周放射的叶脉支撑着巨大的叶面,其实王莲的叶子也不是一开始就是大而平整的的,刚长出来的时候也没有多大,很有意思,形状很像一颗心呢。王莲的叶子要在长大以后铺开之后才会平整。翠绿的叶子,大片大片的沐着日渐萧瑟的风,但并不悲情,一点也不。如同一个已经成熟了的人,容易让人联想到“以平常心看平常事”的心境。这样的意境反而带来了一丝魔幻的效果,仿佛那些花儿从来没有开过,只是一个美好的梦境而已。 下雨了,当世界湿漉漉一片远方已很模糊的时候,这样的时候,王莲就开始收积雨水。雨珠落在王莲身上,不逃跑,也不想逃跑。还辟哩叭啦的跳得很和缓,就像在过一个快乐的假日一样。这时走过来一对情侣。那个女孩很有礼貌的问玉波迪,可不可以帮他们拍一张以对面的大树为背景的照片,当时我便建议他们不如以池里的王莲做背景更好,因为这可是世界上最大的叶子。难得他们同意了。 西双版纳植物园,我和玉波迪,两个淡淡的女人,两份淡淡的心事,平和的看天,平和的看水,平和的看那湖面大若木盆的王莲,多么旺盛的翠绿一片,浓浓的,是在思念吗? 椰子不是都长在海边 沾满露水的清晨,雨林深处一片寂静。 满眼都是郁郁葱葱绿色,深深浅浅的给森林划分了层次。难怪岩腊甩说我是“雨林智障”真是惭愧,能叫得出名字的,只有几种。高大的树木是那样多,遮蔽了阳光能够到达的去向,有一些幽深的味道,所有从喧嚣城市里带来的浮躁似乎都该被抚平了。 不留神脚下一滑,我便以“平沙落雁屁股向下”的姿式跌坐在一棵结结实实的树下,因为撑了如冠的繁茂,越发有了可以依靠的感觉。这是在西双版纳随处可见的椰子树,而且有几个胖而饱满的果实挂在上面,想起在海南喝过的有点甜,又有点酸的椰子汁,那种荡漾在唇齿间的口感趋使我盯着果实绕着树转了几圈,树干挺拔笔直,有摸上去高低不平的圈圈花纹,不会爬树,真是万分不甘。岩腊甩说:“不要看了,连猴子们都没有像你这样看过!” 他这样一说,愈发煽动了我的恶作剧情结,我朝手心里吐了一口吐唾液,摩拳擦掌的欲爬上去摘一个下来,岩腊甩抱起手臂在一边看起来:“你爬爬瞧,你要是能爬上克我就叫你师傅!” 与玉树临风的椰子树“爱恨纠缠”了十多分钟,我还在树脚下打转,岩腊甩都看不下去:“不要爬了,我师傅,服了你了”我是不会爬树,但在气势上决不能认输,于是从齿缝里挤出一句话:“悟空你就给师傅爬上去摘吧” 悟空就是悟空,连目瞪口呆的时间都不给我,他人已经爬到树上,拿出随身带的镰刀,锯下一个果实来:“我师傅,接住啊”距离太高了,接不住,被砸到会用狗屎运形容,那么我的运气应该比狗屎运要差一些,我眼睁睁的看着椰子在我面前四分五裂,只好仰头叫:再摘一个,再摘一个” 岩腊甩又锯了一个,这次是他自己抱了下来,说:“要是在景洪市区,这种整,怕是要着抓起来。” 请原谅我们如此放肆吧。 流泪之树 若珊从上海来,遵从她母亲的心意,我带她去看美丽的西双版纳,因为这里她母亲当知青时下乡的地方。 才下飞机,版纳的热浪就给这个百分百城市女人来一个结结实实的下马威。若珊把衣服换成了短裤和吊带背心,还是热。这让她很不耐烦,她说:如果是和相爱的人一起来这个地方,暖手与拥抱都不能够。 她从没有来过这里,我感觉没有什么可以激起她对这个地方的一点点眷恋之情,因为她不是她的母亲。 谁说这里不容易滋生爱情。愈是富饶的土地愈是有故事,纵是回眸一笑,也不知掩藏了几多优美。 在美丽的西双版纳勐腊,有一条多情的河流,它是澜沧江的支流,叫南腊河。在南腊河畔,有着无数静谧的傣族村寨,其中有一个我最熟悉的寨子叫勐云,勐云寨子的旁边就有一个橡胶林。(注:作者说的勐云寨子已搬往他处,现在正被一座水电站替代。) 那时候的我,小鼻小脸小嘴巴,黑黑眼睛卷卷发,看什么都是新奇的,橡胶林就是我的童话世界。高大笔直的橡胶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昆虫,也有爬行时会嗖嗖发出声音的小蛇,杂草丛中,冷不防会跳出些小动物来,而小猴子们在树上跳来跳去,还会向你招手呢。 天气暖和,多雨的4月至11月,每天,当天刚蒙蒙亮,橡胶林里就闪烁起一盏盏胶灯,这是割胶的知青们已开始工作了。知青们头顶胶灯,腰别胶箩,穿梭在一棵棵橡胶树前。 割胶的刀是月牙形的,短青们一手握刀柄,一手托刀身“喳,喳,喳,”麻利的割去一道倾弯的树皮,刀口不能太深也不能太浅,太浅了不能让它流泪,太深了又会让它死去。然后在胶嘴下面放好胶杯,又向前面的胶树走去,被割的胶树就会渗出泪滴一样的胶乳,慢慢的,慢慢的连成了一条雪白的胶线,顺着胶嘴,源源不断地滴入胶杯中。 十二月再到第二年的三月,天气有点变凉,气候干燥,这个时候便不能割胶了。这个时候的橡胶树经历着落叶和长新叶,绿色的橡胶树叶开始逐渐变色,或红,或黄,或棕色,或几色相间,远远望去,完全可以与北京的香山红叶相媲美。 虽然已经快到停割的季节了,但属于卫姨任务范围内的300棵橡胶树,她每天还得割下去。中午,大家都纷纷收工走了,橡胶林里只剩下卫姨,她今天下手有些重,割深了,胶水还在流淌。我的叔叔岩相,急匆匆的跑来找卫姨:“恢复高考了!可以考大学了!”卫姨听到这个消息,惊得从地上跳了起来:真的吗?这是真的吗?这种“接受锻炼”的日子真的太苦了,她太想回家了。我的岩相叔叔就在一旁看着激动的卫姨,他穿了大襟小袖衫,下身穿长管裤,绯布包头遮住了他难过的眉目,她终于要走了,西双版纳不是她的归宿。 后来,卫姨果真走了,我的岩相叔叔,是真正的西双版纳男人,他把热情全部倾注于橡胶林,让橡胶树的绿叶把不断的情思,向天地间浩浩荡荡铺开,密密的相思随着乳白的胶汁流溢,他和这些眼泪对话,眼泪就笑他痴迷,他爱的女人走了,但她留下的笑声还在,她的声音也还在:当我离去时,请橡胶树为我留守。 若珊,你猜猜卫姨是谁? 澜沧江边的夜晚 热带植物是不能小窥的,也许在白日里那它们都素面清影像一个淡然的人那样不留声色,然而到了夜上浓妆,它们也会不甘寂寞似的,发出一阵了阵的香来。原本只想在竹楼看看风景,哪知走到阳台突然暗香四涌,周围变得异常的娇艳,看楼下不时出没身着民族服装的青年男女,惊鸿一瞥,勾起我下去走走的冲动。我是知道的,不过走四五百米,就到江边了。 它的名字叫澜沧江。这是每本小学地理书上都会出现的名字。 此时,它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安静的流淌着。 这里离热闹的市中心夜市是远了些,但是这里有船。放眼四望,也不比城市的夜市逊色。有唱歌动听的傣家男子,还有卖花的哈尼姑娘和在大排档面前吆喝的小贩。 虽然我穿了傣家风情的筒裙,聪明的小姑娘江边还是看出了我是游客。 “过来坐坐吧。”她的普通话不是很娴熟,但感觉那样的声音有细软的灵魂,不过她真是个好姑娘。她用纤细的手给我倒了一碗茶,闻一闻,有糯米的香醇。 闻着边上香茅草烤鱼的味道,我不禁吞起口水来。一想到自己那不争气的胃,两个月前才因胃溃疡从医院回来,我的整颗心就不由不分说的叮铃铛锒的碎了。 我不能吃辣,也不能喝酒。澜沧江啤酒,我远离它的时间已经很长了。 版纳的吃食,向来就是与众不同。如果你到版纳来,不尝尝这里的小吃和烧烤,就等于没有来过版纳。外来游客都管版纳的吃食叫“傣家疯味”而不是风味。 我挣扎了许久还是要了一份“能贺耶”就是猪脑子。这是我逢吃烧烤必吃的食物之一。 看到旁边的小伙子,把洗净的猪脑放在一块芭蕉叶上,再放上鲜肉,香菜,姜,蒜,葱等等佐料,过程略去,以防偷师,嘿嘿。 我偷偷问江边,旁边那个一直忙碌的小伙子是不是她男朋友,江边就羞涩的笑起来,我猜对了。因为傣家男人在结婚以前是很少干活的,如果她想娶哪个姑娘,则必须在姑娘家干三年苦力才能娶,而这三年是小伙子整个婚姻生活的代价,结婚以后所有的家务劳动、耕田犁地则都是姑娘家的事了,男人则在家中抱着水烟筒无所事事。 一小会的时间,猪脑已经蒸好。拔开那些五花八门的佐料,我专吃猪脑,一小勺,入口即化,胃与心的满足也在这时候一滴一滴的溢了出来。 山就在对岸,静静的对着这俗市的烟火。远方传来隐隐的歌声。 这江边的夜晚是这样甜。 曼回索酒的秘密芬芳 爸爸听说我在西双版纳,打电话来说:帮我找找那个曼回索酒,还有没有?我说,傣王酒,傣家竹筒酒倒是见一些,不知道你说的那种曼回索酒。 我爸就唉声叹气起来:真想念那种清香啊!人只要记住了一种味道,就一生都不会忘记,它让人一次又一次的出其不意的怀旧。 我觉得奇怪,据我所知,爸爸并不是嗜酒如命的人,他的习惯是饭前喝一小杯,而且家中,也不缺酒。 爸爸又说:“丫头啊,我对这酒的感情,你是不会了解的。曼回索酒有它独特的芬芳,在困顿的时候,无助的时候,哪怕只在想像里喝上一口,立刻就会让人觉得有生机注入体内。是一种让人无比清醒又无比沉醉的酒,让人一心一意的酒。它常常让我回头,让我放慢脚步。” 我并没有因为爸爸的这些话觉得好笑。爸爸他曾在西双版纳建设兵团工作过,在此后一生奔波的途中,一身风尘,倘若没有寄托,又如何化解那远远比我们苦难和沉重的岁月呢。 不过,有些人的寄托也许是他栽下的一棵树,也许是他恋过的一段爱,也许是他深深感恩过的一段情,而我的爸爸,他的是一种酒。 因此,身在傣乡,好奇就不曾让我的思想饱睡过。我决定去探究曼回索酒这旖旎的源。 终于在某个不用工作的正午,我脱离了工作团队独自一人走进嘎栋乡的曼回索寨子,向上了年纪的老玉布一打听,老玉布的眼睛突然明亮起来,眼眶泛起晶莹的涟漪,他神彩飞扬的告诉我:寨子前流过的小溪水质清纯,异常清冽。用这样的水酿酒,酒色酒汽都与众不同。山中麂子肉的里脊,水里巴毫(鲶鱼)的细肉,曼回索寨子酿制的酒,全是大地之王及其臣僚的美食。曼回索酒,醉过西双版纳的山山水水,绯红过傣女粉团花般的脸,醉倒过傣王雄赳赳气昂昂的伟岸身躯。但是突然老玉布的眼神又黯淡下来:如今已闻不到酒香了,酿酒的甑子早被当柴烧了,酿酒的铝锅也被收破烂的买去了!再看看附近几个什么橡胶场,让我们的清水都受到污染了,牛都不喝了,还怎么酿酒啊?” 听到这样的语言,我除了无语还是无语。 恍惚间,只觉得我所在的地点不明,历史也去向不明,只感觉有一股巨大的怀念冲决胸膛,一如爸爸的额纹遇血而弯曲,真正受伤的是谁呢? 水的祝福 傣族人懂得水,也离不开水,一路风尘仆仆的从昆明赶到西双版纳,在度假村,我和三个同事被泼得一身都是水。从度假村出来,同事tony一边拧着衣服,一边给我们讲一个关于泼水节的笑话:某人被泼了一身水,他很生气的质问众人,谁泼给我的水,大家安慰他,别生气了,泼水是表示相互祝福嘛,你被泼得这么多,那是人家喜欢你,那人说,我知道,可是谁朝我泼的开水! 这个笑话让我们开心,一只猫轻飘飘的从我们面前掠过然后无影无踪,路两边的树木中绿叶的气息扑面而来,涌进我的鼻子里,把我的疲累冲得很淡。狂欢的人群久久不散,此番回版纳并不是旅游,而是有工作在身的。因此我们早早退场,赶回旅馆。 电子邮箱里有两个邮件,一份来自总编,另一份,来自我的朋友朱恒。 秋月: 你好吗? 我已先你前两周来到版纳了,正如你所说,这里很美。给你写这封信是在在黎明时分,这里的晨曦,是始终纯洁的银色,漾满温情,那样美丽温暖,如果你看见,一定会很开心,很想早日再看到你的微笑。傣族人的心境属于平和的那种,所以,他们喜居平缓的土地,和谐于坦荡如砥的坝子。人处在这样环境,心里心外也如一幅水墨画,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或许,还会有一丝轻微来去自如的的风的掸去你身上的落尘。这里流淌着一股莫名的神秘,谜底却始终不露端倪。希望你也能尽早回到美丽的这里。 朱恒是我的朋友,他是一个服装设计师,如果和他对望,从他的相貌上是看不出他的职业的,也许是经常外出游历的缘故,一路上风雨的浸淫使他显得汉子般粗砺,如果在马路上与他擦肩而过,他会有一个粗糙、闲适的背影,缺少的翩然的味道,你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发现他原来是一个能够发散出青山的气息的男人。 抓紧时间把明天要签发的稿子发给了总编。然后列完几个后面几天要采访的提纲。然后坐上旅馆的窗头,看远方的傣家村寨,站在高处放眼这个神奇的地方,你欣赏到的,绝对是梵高、安格尔的画笔无法表现的景象,这样的情景,也绝非用诗情画意可以包容。我探出窗口叫隔壁的tony,希望他能拍下一些版纳夜晚的照片,tony没有回应,应该是在听音乐,隐约听到是卡朋特的昨日重现。我想的不是别的,而是童年的那些岁月,穿过悠长的时空,烟尘,笑脸与逝去,百转千回。突然忧伤。 虽然我不是个傣族,但从小也在傣家村寨生活过一段时间,那时对泼水节的概念并不理解。只晓得在这个时候,爷爷奶奶会特别宠爱地为我换上一身新衣服,把我变成漂亮的小孔雀。然后兴奋好奇的看大人杀牛、宰猪,这情景和过年一样热闹无比,在象脚鼓声、鋩锣声中,鼓着懵懂无知的小眼睛着大人手舞足蹈,远远的地方高升喷着浓烟冲天而去,那情景也是神奇至极。 后来,我离开村寨去往无数的地点。这一年又一年的泼水节并没有从我心里淡出过。那象脚鼓声、鋩锣声,一直深深印烙在了我的心上,从来没有被别的替代过,总时时泼湿我这颗渴望温故的心。 柔情似水版纳颜 到西双版纳旅游,除了要习惯口感强烈的版纳菜,还要习惯版纳姑娘身上艳丽浓烈的颜色。曾有男人很认真的告诉我,他很喜欢傣家姑娘身上的民族服装。有时是一阵淡红轻纱,有时是一阵金黄棉纱,有时是一阵鲜草绿色数不尽的颜色,紧身短衣,圆领窄袖,刚好及腰,腰间是寸宽的银腰带,一袭筒裙长及脚裸。这种装束有折幅,既美观又不误劳作。美丽的姑娘们都会把头发挽在脑后,插上一把梳子和几朵鲜花,再打一把花伞和背个小挎包,在很早的时候,小挎包还可以是竹子做的小背篓。我们不难发现,傣族姑娘们都会跳孔雀舞,而她们的服装上也有孔雀的影子,就像在树林里漫步的孔雀一样,走得那么轻盈,婀娜多姿,妩媚动人。而人们习惯把傣家姑娘称为金孔雀。 在传说里,一位王子英俊勇敢,许多姑娘都想嫁给他。一天,一位猎人告诉王子,有七个美丽的孔雀姑娘到湖边游泳,其中最小的姑娘最美丽。如果在她游泳时把她脱在湖边的孔雀衣藏起来,这个姑娘就会嫁给他。王子听了非常好奇。第二天他来到湖边,果然看到七位美丽的姑娘在游泳,他一下子就爱上了那位最漂亮的姑娘,于是偷偷把她的孔雀衣藏了起来。姑娘们游完泳后都穿好衣服变成孔雀飞走了,只有最小的姑娘找不到自己的衣服。这时,王子捧着她的孔雀衣走了出来。后来这位美丽的孔雀姑娘就做了王子的妻子,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傣族姑娘们的筒裙穿脱却是不能随便的,非常有规矩,只能从上往下套,绝不允许从下往上套。水在傣族人民的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姑娘们洗澡的时候,从岸边慢慢往河里走,一边走,一边将筒裙向上卷,等身体完全浸泡到水里后,筒裙就完全脱了下来。这时姑娘们就把筒裙包裹在头上。洗完澡,她们又会用相同的方法,一边从河里向岸上走,一边穿好裙子。 在时装时尚潮流的世界里,我们不难发现,守旧传统才是重要的,所谓守旧,就是保留最古典传统的的时装艺术。而我们的傣族姑娘,在复古与时尚之间款款行走,多少年来都是那样婀娜。 时光流转在祥和公寓 时间总是无声无息的流逝,走在街上闻到月饼的味道,甜蜜里带着浓浓的香味,原来又是秋天了。我在这样的时候去体味一些当我老去时我会是什么样儿的事情。 不知道为甚么,在喧嚣的都市从来都是路痴的我,很容易就找到了祥和公寓的大门,进得门去,朋友很是惊讶:没有遇到出去接你的那个人吗?原来自己真的那么痴。一心一意专心寻找,竟然没有看到生怕我找不到出去接我的朋友。 是个平和安静的院落,看着看着就觉得自己从纷扰红尘掉进了一个悠然自得的梦境,一种自然安宁的空间,可以让心情愉悦充实,那样的感觉从进门开始就一直伴随,就如同好的音乐和书一样,附在了缓缓的时间里给我安慰,这种处于寂静的状态,是适慢慢品味的。清清的池子里有鱼,游来游去,像天真的孩子让人喜欢。喜悦浮上脸容融化在水里。太阳刚刚好。我很羡慕那两个手牵着手的小恋人,他们脱了鞋子在铺满鹅暖石的路面上走,那情那景那开心幸福,质朴而简略,不张扬的温婉着,就好像他们的,爱情。当我们老了的时候,只要这样安静的在一起,比什么都好。 凉亭下的椅子是会说话的,别致的摆放在草地上,脚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疏朗大方的一个休憩地,可以闻到小草的味道,用手抚摸一把,满足的笑起来。抬头,那有一扇门,门里门外,两个时界,原来打开了就可以到到观楼去玩,对的,早晨起来可以到大观公园去跑步呢,真好。 这里的保健医生告诉我们,有一只小兔子跑进了公寓里。太惊讶了,推开公寓的门,进去找,不小心按亮了一盏灯,是那种有月亮的晚上被月光洗过千万遍的软熟温柔的灯光。叫人无端的就想在那单人床上躺下来,另一张床里我希望能有我的爱人睡在那里,连接在我们中间的,是电话和台灯,不动生色的模糊黑夜与白天,宁静与喧嚣的界限。窗帘宁静无语,只有绝情的手才能将它扯落下来。我门跑遍所有的房间,都没有找到那只小兔子,白白的牙齿,红红的眼睛一亮一亮的小兔子。 又有几个朋友慢慢到来,大家都是熟识了许久的样子,有的打过招呼有的没有打招呼,就各自聊天或拍照起来。都是这样,内敛而温情,有礼而疏离。小声的说,无声的笑。这已十分难得。 和这里的主人并不相识。一男一女,办公室布置得古典细腻,有古琴字画和茶具。怀旧的风格,十分不好意思他们的盛情款待,问起住在这里的老人们,他们有一些因为中秋节的原因回家和家人团聚了。原来公寓里多数住的是外省到昆明来旅游的老人。他们退休以后,没有了工作的和子女的负累,总算可以好好的清闲一番了,住了进来,各方面都不用操心的。这里有个年轻的医生,对扭伤和保健狠有一套。刁刁有一次扭伤了脖子,只能歪着说话,是这个医生帮助医好的。 已经好久都没有办法动笔写字了,在那里停留以后,回家突然不自觉的冒出一些话来: “每一张床,都是新的,都好像自己家里那样舒适。窗外的风一声不响,就怕打扰我们的安宁,我把我年轻时候和你说过的情话,对着我们的孩子说一遍,他们都觉得芳馨和新奇。是的,我们离开他们了,好像迁徙的侯鸟。我们在这里过得好,梳理疲惫羽毛。不怕时光的无情了” 月夜的旗 你知道吗?今晚有非常美好的月亮,如果这一夜,你在我身边。是很美的月亮的,简单的光亮,朴素的容颜,微风或者发丝,被音乐的暖流洗濯,被文字的温柔缠绕直到我的心衰弱着垂落下去,抵达那黯黯的黯黯的心的转角的暗礁。 远处传来有泪的呼吸,在似真似幻的交流里,你何尝不是我的揣想,比月亮的光晕更美妙的形象,简朴的如大写意的画,你的最好就是你在我面前浅浅的笑容,我想你的时候你不在身边,我想你的时候有你看不破的伤心。每一场都惹我暗自叹息,每一场都无力无语。我以手掌轻触,那些轻泄在黑中的光线。 你的的样子永远深刻三月的风里,看那一树桃花怎样挣扎着开放,如一片深深的海洋,没有碎裂的声音,也没有垂落的声音,只有风,带着空气中每粒温柔的香。 我们爱,然后别离。像烟花热烈盛放,像烟花热烈收场。在大海中间,在空旷中间上面,有你的每一天都是五彩缤纷,不要想,不要回想,我要握紧自己脆弱的心,不让每一滴感伤侵入。下雨的时候,我关紧所有门扉,我在窗内看见一条掌心里的细纹,如一条缓缓的小溪从指间流过,感慨又悲伤。 我以这宿命的手掌抚心,它告诉我它的每一道伤痕。措不及防,遇到你就被你幽雅的从容所迷惑,被爱情俘获。故事已无法扬长下去的,如果还要继续,就会有繁复的想念荡漾而来,就会有一波一波的沉淀席卷起来。如果一个人的心上已经承载了忧伤的花朵,她是不会选择遗忘的。 是在这丰美的夜里,屏息辩别每一个声音的来源,我穿上你留下的那件毛衣,走一遍你和我走过的那条街,喝一次你喜欢的可口可乐,月光白而泛滥,你一场大雪,而那微弱的希望之光,正从我熄灭的心海渐暗渐明。 是我的旗,我的爱。 聆听古曲十面埋伏 漫漫黄沙呼啸而来,世界就要失去最后一滴水份,放松的手不断流出沙,失去所有出路,你说过不会绝望的,那黄昏那空荡,那凄离那天边,那残云那烈风。 你倔强,你悠悠的拔,你要那铿锵声色,洗涤你眼里的灰。指尖没有水分,用声音来填。有力一次,便是那年华的冲撞。 黯淡是因为无光。 若不是那不明所以的风,便不会卷起你寂寞长发的妩媚。他们说远山如黛,青丝含玉,惨淡笑后,妖娆风情,歇尽全力,最后一次盛开,要如你一遍又一遍贪恋的烟花,满天飞,炫目的美。 中间曾有魅惑。比疲倦时空旷的眼窝流出的眼泪还要婉延。 魅是琥珀玲珑易碎。 惑是一生不解。 也许应该是这样的,突然亮光四射,紫色的力量注入你的全身,和血液打架,一群鸟儿飞过,它们是来检阅你的疼痛么? 如果能够的话,你也想飞,去寻找皈依,不要被孤伶伶的抛下,在最荒凉世界的尽头。 因为在开始的时候你还没有想过是这样子的。 你的头顶仿佛悬了个悲伤的影子,你想念那开满鲜花的世界。 雨打湿过芭蕉,还有飞鸟的鸣叫,都很清晰。 密集的鼓点像是一场持久的对话,黄沙在周围成了残酷的囚笼。意志摇摇欲坠,开始急促的呼吸。你说过不会绝望的。 你那样倔强,带着仙人掌一样空心但迷人的骄傲。你看到仙人掌的花开了凋了被黄沙淹埋,你看到最后一滴水悄然无力滑落,你看到世界落入宇宙洪荒。 只有风是永不干涸。 总有一些什么将如尘埃溃散,总有一些什么如渺渺轻烟。 你不能动,不再自由。 最后的最后,流沙无痕。 聆听古曲高山流水 就像月光下自由的风。 你知道,你隐藏得太久,你累坏了。你从来不想透气的。 它从远古传来,仿佛艳丽的花朵的汁液,游戈你的思想,你听见它空灵和温柔飘缈,你听见它清脆的声响,像一朵水花溅起时发出的清脆。 你决定闭上眼,仿佛掬捧最后一滴水,你需要这声音,来救赎你作为病人的脆弱心灵。 全世界的花都芬芳起来,围绕你,漾满你,覆盖所有的疲累和疼痛。 你的眼前有轻浮的风,你回到远古,远古总是心旷神怡的恬静,光天化日总是比清清的溪流还要冗长,你看到一座开满山花的悬崖。 于是你想寻觅,这清凉声音的来源,你的手挥舞,你想抓住什么,你忘掉自己的呼吸和脚,你想飞,哪怕有一匹任你驰骋的白马也好。 你想随风。 缠绵颓糜。 你管是不是虚幻,你管能不能触摸到它的璀璨。 你贪恋,在这样的景致里,你的长发要应景的飞扬,不应长歌当哭。即使独自孤零也要无所畏惧。 你沉迷,你无法抑制它像花瓣上的露水,一滴一滴,流淌下来,让你忍不住安静,聆听那花是如何的落泪。 只到那一朵花,凋零在你洁白的幻觉里。 你寻到一个关于理想的寓言,你忘了回归的路,听它的一夜,失聪了往后的一生。 你明了,你知晓,你变了。 变得平静,平和,坦然,信服。 你,决定用一场畅快淋漓的热水浴来做这声音的休止符。 聆听古典沧海一声笑 她是长发,一直到腰间,她是白衣,若是在夜里的深山,你定以为她是鬼魂,她仰头呼吸,让一波波月光流泄如同在水底呼吸般,嘴里在呢喃什么,与月色一同轻吟。因为那惨谈的光,所以远山沉沦了,她想像着那古道,清风拂过古道旁天高云淡,应该有一些微风,沿天开展星河歧路,点点,滴滴,碎碎,琉璃一样沉淀。 她手边有一杯清茶,面前是一把古琴,前世今生,是谁抚过它,檀香弥漫的时候,她小心的抚起还带着红泥气味的琴弦,月亮就那样洒了一地,水花一样,是冷冷的浅浅的流光,她看着,眼神仿佛游离魂魄。感觉一股异样的气息在缠绕升华,呼啸而来仿佛精灵要窜入口鼻。透着委婉的味道,透着一份偶然,急急的声音又撼动心弦,是心在轻轻讶异,原来拔出了半曲天赖。 是有心拔弄的调,如若柔风穿林池,如若徜徉空旷天地,如若笑傲江湖。清晰是清晰了,也够潇洒,感觉自己空洞无心,是一种烦人的镇静,这便是了,因你不处在那个时代。 再也没有一种时刻,你渴望回归温柔,再没有一种时刻,你她承认自己是那样的眷恋旧人,旧事与旧物。纤细的手,修长的指,以往,你总以为你是最坚强的,不需要依靠,而今,你在孤独的时候,这样一个急急缓缓的夜晚,抱住自己,你在想大声呼喊的时候抱住自己,在这样望着月亮发呆的时候抱住自己,你颤抖,然后再次抚弦,你这次注视古琴的的每一纹每一络,让无数面孔在脑海安详的浮现,与你一起。 你试着奏楚歌,一种令魂魄心惊的葬歌调,你要自己就是无所胃惧的的风,要在苍茫天地间穿梭振动,或振奋,你要风卷残云,你要土石松动,你要墙垣断裂,你要自己是那多变无释的的琼瑶,你要月华穿刺,你要悲风掠尽一切,一切,,要一切声光净都来敲打灵魂,只要一些熟悉的回音。 是急急也好,是缓缓也好,你盼那一句有声。 嘎然而止以后,是你心的亮光,是了。 深夜写给你情书 亲爱的天冷了下来,我就觉得时光能以把握,这一年,十有八九的生活几乎是在办公室渡过,并非天生工作狂,没有了你,我怎么过都不重要,在哪里吃饭不重要,在哪里工作不重要,让我做不想做的工作不重要,我辛苦干活别人轻松拿奖金都不重要。 如果休息,只做三件事情:睡觉,上网和逛街。 我要在梦里寻找我,我要在网寻找你,我在茫茫人海寻找你。我歇尽全力。 我是一种荒凉,颠三倒四的女子。 我没有病,但是,请你们原谅我。 因为我怕长夜漫漫,因为我怕寂静浩瀚无边,因为你们也像我这样爱过。 我无病呻吟的时候,请你们原谅我。 我们这个城市,冬天是可以穿裙子的,我们这个城市,今年流行格子裙。我的裙子淹没我的小腿,我穿长靴,走路的时候我的长发披散,风吹的时候会遮住眼睛,我的波希米亚的长发呀。被风吹着的时候我总是想我想念的龙腾是不是也在想念我,如果在大街上遇见,我想我的样子还像以前那样漂亮。 我一直那么等着,深深爱着。只有等待才是我唯一的出路。 爸爸说过:任何事情,相辅相成。 等待幸福等待也痛苦。 等待有温暖和也有眼泪。 等待是生命中漫无止境的寒冷和孤独。 亲爱的你。 今夜我真想忘掉你,这样多好,忘记你,你再也没有什么能让我记住的或怀忘的,最后一次,我希望大家都能体谅我的难过,不要打扰我最后的想想你。 我是一种荒凉,面目全非的女子,走在分裂的边缘。 就这样,把你留进记忆的盲区,盲区,就是没法记起,沉默以待,总有一天吧,也许你来唤醒,也许你不能唤醒。 你看天那么冷,我都要变成一块拒绝溶化的冰,冰封我所有的坚持,冰封切肤之痛的割舍。 因为,我突然大彻大悟了,等待根本换取不了任何一种幸福。 来,我们听听花事了:是我想睡了,受不起打扰,时间比你重要,是我懂事了,什么都不晓,连你都错认了。世界大,生命长,让我感激你,赠我空欢喜。 我知蜕变会有痛苦,但我相信时间,能让我平复那有缺憾的痛感。 亲爱的我最近越来越喜欢凑热闹,歌舞升平,太平盛世,这样的景致我不该长歌当哭。 亲爱的我依然留住长发,不会剪去它,当我洒脱的走进风里,我希望它能应景的飞扬。 也自由自在。 亲爱的我将重为自己构筑一个江湖,别怪我刀刀温柔,因为我需要一段冷淡安全的距离。 我把凋零的桃花藏在一支洞箫里,我如果吹,蝴蝶们都会飞舞起来,翅膀闪闪发光。 空旷的江湖更加空旷,忧愁的眼睛更加忧愁。亲爱的,我已茫然无序 矛盾一切 开始的时候,她是独自一个人。 在城市里,面对所有的事情。 高兴的时候会去喝酒,她我说高兴,庆祝一下。难过的时候会去玩游戏,杀掉一个又一个人。 有一次去吃饭,结果摔到光滑的地面,膝盖破了好久。 有一次还是去吃饭,结果在汤里面吃到一颗钮扣。 有一次还是去吃饭,又被饭馆里的钉子挂破了新买的衣服。 有一次还是去吃饭,坐在邻座的那个人,是七年前说会喜欢她一辈子的人,现在竟然叫不出她的名字。 呵呵。这样是不是很可笑呢? 真的是很可笑的。 后来她再也不去外面吃饭,她去菜场买菜,回来对着一地的菜发会呆,再对着池子里的半成品菜发一会呆,最后对着一桌做好的菜发呆。 有人说植物的心跳速度是动物的八分之一,所以她认为吃蔬菜不会死得很快。 吃饱喝足之后她就开始睡觉作梦。 梦到阴雨她就想想阳光。 梦到黑夜她就想想青天。 梦到别离她就想想情投。 梦到逃避她就想想痴心。 梦到崎岖她就想想幸福。 始终都会这样安慰自己,白色床单,裹住孤单身段,沉沉入睡,把以往冰冷的记忆丢失。 在她的梦里 一切的植物发芽开花结果枯萎凋零都突如其来; 一切的动物无人关怀无所容身无可依赖无处可逃无疾而终; 一切的钥匙找不到开启的门; 一切的心得不到救赎; 一切只剩下迷失与逃离 他们说,啊,你真是个悲观的人。试着,去爱一次吧。 好,爱有何妨? 偶然有个男人真的爱上了她。可是她又失踪了,原来,她已经不能适应有爱的生活。 他去找她,机场,车站,酒店,旅舍,他找到1男,1男说她和我在一起像鸟儿一样不知道该怎么样舔自己的伤为什么因为2男说她和我在一起像只开在夜里的昙花瞬间灿烂为什么因为3男说她和我在一起像异样的幻影没有光的眷顾为什么因为4男说她和我在一起像断线的风筝落脚地未知。 他突然明白她曾是那样孤单寂寞的女子。 他唯有给的电子邮箱里写信:我等你回来。 我等你回来。 在落雨的驿站她深深落下泪来,悲哀的发现她竟然是个连乡愁都没有的人,一阵冷风吹过,她有点羡慕许多人描绘过的那个结局:错过了错过了又错了,终于得以相见,像王子和公主那样过上幸福的生活。 于是她又重新出现在他面前:我想试试,和你在一起,会相安无事,还是会火花四溅? 爱,是用来做什么的呢?好像温暖是可以自己给的。 她站在那个挂着蓝色窗帘的角落,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过程。 她不喜欢他抽烟,烟幕弥漫,千回百转,终究会烟消云散。他不明白吗? 她不喜欢他在电话里问:你想我了吗?她只能这样轻描淡写:没有。我没有想。 总是觉得他们之间充满波涛汹涌的潮水声音,一刻也无法停止。 男人男人,你为什么不多爱自己一点。 因为如果她是一条鱼,她需要有水才能呼吸,她是一个人,但不需要借助爱情来呼吸。 但是他好脾气,从来不会七窍生烟。 她安静的呆在他的客厅,玻璃茶几印着她的的白天; 她安静的躺在自己的床上,柔弱灯光布满了她的夜晚。 一段感情不会比一生更长,但总是过得很慢。我可否把它形容为一场繁华的悲凉?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终于她对他说:你不要再爱我,我们停下来,把一切停下来。 他带她去吃了最后一顿饭,深深记得那碗分手的汤:“霸王别姬”那个伤心的男人,哭了。 别哭,你看所有的花会凋零,所有的人都会消失,所以所有的爱也会成灰。 谢谢你给我另外一个结局:错过了错过了又错了,最终不再相见。她比较喜欢这样。 她明明知道过去是无法消失的,逃开了他们,却逃不了自己,她这么做,其实是另有目的。 她是为了把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然后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是她心底的愿望。 也是她矛盾的一切。 最后请你们原谅,一个人的文字,总是她自己灵魂的样子。 以后我们都不要怀念 我在网上泡得很晚,凌晨四点才上床睡觉,九点的时候,他打来电话说:“我在飞机场。” 我从来没有为一个男人起那么早过。 而且,天还不合适宜地下起了雨。有人说:在机场和情人分手或见面,那种感觉很浪漫。只是雨下得实在是太大,我的衣服都被淋湿了,鞋子也脏得不成样子。我就这样头发零乱,面容不整地出现在在机场出口处四处梭巡的他的面前。这一切更像我等着人来接,而不是我去接人。与我设想的甜蜜聚首相差甚远,与浪漫也无关,像庸俗闹剧的情节。 他一边为我递过纸巾一边张口说话:“你还是那样。”我听不出他是心疼还是责怪。 当然,我不会告诉他,因为我太想见他了,因为太想见他,我不仅忘了带伞,也没有为自己多加一件衣服。我觉得靠在他坚实的胸膛,会更温暖一些。 他脱下外衣给我披上,但是我们并没有拥抱。 他说他会在这里办几天事情。只是几天,我的心凄楚了一下,有许多的失望。 我十八岁的时候在大学里遇到的他。我们互相欣赏互相承诺,一起走过四年的风花雪月,毕业的时候我们没有加入各分东西的惨绝人寰的表演,我们都留在了同一个城市。 他会在我快下班的时候大方地出现在我们公司,接我回家,或是出去吃饭,喝酒。同事们会羡慕地对我说:你多幸福。 他会做好吃的饭菜,番茄鸡蛋,糖醋鲤鱼,烧豆腐,还有木犀豌豆,简单的家常菜。每当看到他系着围裙,卷着袖子在厨房里忙碌,一种家的感觉总会油然而生。 他记得我的生日,他会在这一天给我一个小小的惊喜,一束花,一瓶香水,一片丝巾,这些对我来说已经足够。 我喜欢看言情剧,有时候,我一边看一边随着电视里的伤感情节流泪,在我用纸巾抹眼泪的时候,他会笑嘻嘻地把他的大手盖到我的脸上来,说:傻瓜。 我们都喜欢听黄耀明,这是一个声音充满妖娆磁性的歌手,那张光天化日里,我们会跟着唱:“我对着清空许愿,找一个宽广平原,不需要砖,不需要穿,跟你,幸福恋爱” 我以为,这就是一辈子了。 如果,如果佳宁没有出现在我们生活当中的话。 佳宁是他小时候的邻居。在分别了很多年以后,他有一次出差遇到了她。还把她的照片带回来给我看。佳宁长的确实漂亮,在一个建筑前留的影,虽然是傻瓜机的杰作,但我还是看出了这个女孩不仅容貌漂亮而且气质不俗。 后来他们都有联络,电话,伊妹,qq,他从不瞒我,在他们的交往上我也力图表现得大方大气,其实我是怕失去。我怕我抓得越紧的话越容易失去。 可惜还是没有用。 佳宁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要去照顾她,他们做邻居的时候,佳宁家的小院子里种了许多的栀子,每到夏天,他的家里总会迷漫着一股栀子花的清香,那是佳宁送来的;在他要搬家的那个下午,他去找佳宁,坐在佳宁家的沙发上,他一直希望时间停下来,时间要是永远停了,他就永远可以和佳宁在一起了。佳宁是他喜欢上的第一个女孩,她爸爸妈妈出了车祸,死了,他不能让她孤伶伶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他说着这些的时候,我很惊讶,也很生气,匪夷所思,怎么跟小说和电影一样?我知道他是不想要我了。挽留有什么用呢?我害怕有一个人,只要用影子的缠绕,就可以让他彻夜不眠。也许是生活要教训我,让我懂得如何做一个宽容和体谅的人。 一直很喜欢这个城市的,但是他走了以后,这里阴晴不定的气候会让我莫名的烦燥,连时间也变得没有颜色,灰!灰!灰! 我也会在工作的时候不知不觉就走到窗前,打开窗,如果能够吹到一点风,也许会让我清醒一些;有时候也会玩转着手里的笔,发呆的样子就像是在听张惠妹的海哭的声音,飘飘渺渺,还带点沙哑,低沉。 一直在回避关于他和佳宁的一切,只希望时光流得快一些,时光可以冲淡往事,平息伤口,还可以荡涤掉蛰伏在心上的浮尘。 我不接他的电话,也不复他的伊妹。一直没有。 当他这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 看他,熟悉。遥远。陌生。 他对我说:“你还是那样。”他的声音那么快就变的陌生了。 但我还是装作很高兴的样子,答应和他去喝早茶。 我们要的咖啡。 我搅动着卡布其诺上面精致中还带点华丽的泡沫,想我和他的从前,想他手心的温度,他身体的气味,他忧郁的眼神,他皱起眉头的样子 我原来以为他会是一根线,能把美好的一切都穿起来,没想到,没想到却跌落了一地的碎片。 不过是一些碎片。 可是最容易让人产生绝望的是破碎,你知道。 他打破沉默问:你还怪我吗? 怎么会呢?我望着窗外,车来车往,茫茫人海,这是一个让你痛都来不及难过的讲究时效的城市,长久地沉浸在一段感情上是奢侈的事情。 我怎么会呢? “忘了从前吧,以后,我们都不要怀念。”我并没有为自己像日韩偶像剧里的人一样说话感到欣慰,我看到他的眼圈红了。我没有告诉他,他送我的一瓶叫“真爱”的香水,恰好在这一天用完了。 他不知道,他走的那天我又去了飞机场,站在第一次看他离开是痛哭不已的地方,看着他坐的航班准时地起飞。我告诉自己,过了今天,我真的不会再怀念。 路上的路 烟烟: 你已经在西藏了,还是正准备着要去?你和我一样的固执,任性,不是吗? 我每天辛辛苦苦地干活,得了电脑失写症,职业性的颈肩炎,头发大把大把地掉,老板还是有那么多的不满,感情也没着没落,我像是一只蚂蚁一样在这个城市里打拼、劳碌,无力改变现状,钢筋水泥、城市废气、灯红酒绿,我能去哪里?天在下雨,焦雷一阵一阵地振着我的耳膜,闪电在空荡荡的客厅里掠出尖锐的光亮。要是在以前,会有他问:怕不怕?现在,我连一个可以抱着痛哭的人都没有。我现在很怀疑我是否真的到过西藏,是否真的和他一起快乐地沐浴过两个礼拜的高原的阳光。 很多的时候,我甚至告诉自己,那可能是一种幻像,昨天跟你说“我爱你”的人,明天可能一言不合就摔门而去,甚至无声无息地失踪。 我几乎是不做什么准备就上路的。在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自由了,飞了。 我睡着了。难得的好梦。 下了飞机,天气一直很热啊。我想,让拉萨的阳光晒死我吧!我的脑袋果然晕乎乎的,手背生疼,身上的每一丝水份都像是要被蒸发了一般,背囊就像一个吸水的沙袋开始变得沉重。我就这样在八角街的一家咖啡馆外站了几分钟,这时有人从里面出来跟我说什么,可是我大脑短路了,我听不见,他伸出手掌在我眼前晃了晃,他说:这里的阳光会把你晒成“人干”的。“人干”是不是像木乃伊归来里的木乃伊一样啊?啊!“人干”我尖叫着跳进这家咖啡馆。这里面有许多游客来到西藏写下的随笔文字,刚才那个跟我说话的男子,坐在我的对面,他问我:“你一定是有着不堪回首的往事”?我笑了,摇了摇头。看着窗外,不再说话,他也就静静地翻起杂志来。我感激他没有废话下去。但愿不是每个到这里的人都有着意味深长的感伤。 晚上的时候,在招待所的走廊里,透过窗户往外看,透着灯光的西藏特色建筑的窗户在我眼中异乎寻常的美丽。同样的地方来了两次,心里自然是要比较一番的。奇怪的是,第一次我看到的是一个西藏,这一次又看到另一个西藏。在因为光线的阴暗而显得有些神秘的屋里,烟眼你知道吗?我发现这里真是个适合怀念的好地方。呵,相见不如怀念,相见不如怀念。 我明天要去的地方,是阿里。我没想我为什么要去,我任性,我知道这样不好,可是烟烟,你何尝不是一样?任谁也劝不住你。 我搭的是西藏司机米玛的顺风车。车窗一路上噶啦噶啦地响,这是漫长的颠簸路途。我绷着神经,咬着手指头想:如果是那么娇俏的你,一定会被颠得骨头散架的。呵呵。这是我坐过的最破的吉普车。米玛开一会又要下车修一下,开一会有要下车修一下。听米玛说2002年是藏历马年,也是十二年一轮的转神山祈福时间,相传在马年转神山可以洗尽一身的罪孽,于是各地信众无不以到神山朝圣为今年最大的心愿,当然也包括一些对西藏痴迷不已的城市人。一路上看见那些孜孜不倦的对着每辆开过来的汽车一次次挥手致意的友善的藏民朋友,这让我感动。看见不止一个,两个,一群,两群全副武装的行者,身上穿着野外服装,脚穿高筒野外鞋,还挂着会叮当乱响的温度计、海拔计、防狼喷雾、电筒、指南针等等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玩意,雄纠纠,气昂昂地行走在西藏的原野上,很是让我佩服。这就是西藏,永远的神秘莫测、天高地远吸引着人们前往一探究竟的西藏。 才上了一点路,麻烦就来了,在这一览无遗的原野上,我去那里上厕所呢?我只好精神高度集中控制着自己的括约肌,只到米玛把我带到途中的一家道班,冲进厕所,烟烟,太痛苦了,我蹲在那里龇牙裂嘴地解完手,出得厕所,有男士在外面等这呢,回头一看,我出来的地方写着“男”啊,跑错厕所,好衰啊! 接下来又是吃的问题。我自己准备了许多美味食品,不知为什么这些东西来到高原后吃得我想吐,还是同行的藏民朋友递过来的葬粑和酥油茶成了甘之若饴的食物。这些东西吃起来很清香,可是能让你感到从胃到心里都在散发着酥油味,让人难受得很。接下来是肠胃提出抗议,像水开锅一样“翻天覆地”一路上都是饿到不能饿,才敢吃一点点东西,然后又是一轮“翻天覆地”这种感觉只能用“死去活来”来形容。 晚上休息的时候,住的地方一般是道班什么的,每次只有钻进随身带的睡袋里,才会睡得踏实一些。 从拉萨开始,经过日喀则、拉孜、桑桑、萨嘎、仲巴,烟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辛苦。终于在到了巴葛的时候,玛旁雍措有很多行者在扎营,我们休息的时候,我看见有个外国女孩在那里号啕大哭,那一刻,我整个人就软了下来。后来是我和这个外国女孩,还有一个北方男人往回退。我们坐的大卡车,颠簸得更猛烈,它会把人从车厢板上抛向尘土飞扬的空中,再重重的摔下来。 我又回到了拉萨的阳光下。还是八角街的那家咖啡馆,这次我看清了它的名字——阿玛吉尔。我和这个外国女孩喝咖啡,那个北方男人喝啤酒,一个失恋女人,一个行者,一个生活的寻找者,萍水相逢的人,有短暂的缘分。 烟烟,我知道西藏是你一个难以抑制的梦想,它有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高高的山,可是你知道吗?这么美的景致在我的脑海里去透着苍凉,这种苍凉蕴含着我们难以征服的力量。你真的要像荆轲一样“风萧萧兮易水寒”吗?可是,我在劝说你的时候,我的心却对我说我还是回去的,上次走的时候,心里说我还要再来,这一次,还是这样,呵,我想我们 是一样的人,难以抵御这个世界上最高陆地的诱惑。 那么烟烟,剩下的只有对你的祝福了,西藏的紫外线很强,小心皮肤癌,也许我去看你的时候,你的脸已有两朵可人的高原红了。而我将回到城市继续营营役役,但是我已经不会再像从前一样以为生活充满了封闭与绝望,这次路行让我想清楚了一些跟人生有关的问题。也让我体会到了那种走很远的路,看一点盛大而震撼的风景的乐趣。 烟烟,我庆辛世界上还有这样一个地方,能够涤荡人的得失、烦恼、和灵魂。 烟烟,有人说如果有十万个人到过西藏就会看到十万种西藏,在我眼中它是这样。我祝你好运! 相见不如怀念 我走了,我记得的,你是个不喜欢说再见的人,你常常在我面前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这一次,换成我不告而别。我厌倦透了你的反反复复,也厌倦透了自己的幻得幻失,请原谅我不说再见,因为怕你唐突地追赶,也怕你不唐突地追赶,这样,没有希望,也不会有失望。 火车启动的那刻,我闭上眼睛,那日的情节像电影一样地回闪:你睡午觉的时候,我开了电脑,我的桌面,本来是有一个俊男的,就像你的桌面,换来换去也不过是美女。我想你是搞错了,你用的是笔记本电脑,我用的是台式电脑,你为什么把我的安在旭换成了一个女的呢?我问你,那是谁?你说: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在国外的小师妹啊!小师妹,你的话让我情不自禁地崩溃,因为你有一次瞒着我去办签证,我已经不动声色的宽容过你一次了。 是怕我伤心,所以掩藏了你已不爱我的事实吗?我一早就告诉过你,永远不要欺骗我,当你有一天不再爱我了,就请告诉我,但你没有,我想你是还爱我的。 把我的离开当成一次失控吧!失控的感情一般都不可理喻。让我放逐自己一次,让我在远离你的地方,好好修复一下那些在爱情面前四分五裂的记忆。 火车到站,月台很长,这是苏州,我很伤感,我怎么转来转去又转回到了和你相识的地点。人人都忙着出站,在一个动态无声的迎来送往的地点。人们习惯了对与自己无关的人和事视而不见。我感到了孤独,我的灵魂告诉我,我需要一个有灵魂的你陪在身边。 对不起,在我把烟灰缸掷向你的瞬间,我就后悔了,虽然你闪避了,烟灰缸重重砸在你身后的墙上烟灰落了你一身,你还是不能免俗地摔门而去。印象里,我们都没有这么气急败坏过,是吧? 这个城市还是闻得到古时候的脂粉味,我爱死了这里兰墙白瓦的建筑。它们让我看着亲切,不像我们所处的钢筋水泥丛林,冷酷得会让人无端的产生绝望。我想去乌镇,那是苏州的水乡我没有和你一起去过的地方。在长途汽车站,有一辆去乌镇的汽车好好的停在那里,我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迎面吹来空荡荡的风,我想,我就一直这么走下去会怎么样? 我以为我我们会一直热爱到底。可整个过程就像一场没有真相的灾难。你说的对,我是个不懂如何去爱,如何去体谅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像我们的这样,一旦稍有闪失就有可能是改变一生的事,当一切突如其来的时候总是最致命的一击,你来不及反应,生活就已经四分五裂了。 到了乌镇,斜阳西下。我找了一间贴近水的民居客栈,要了一间房。我喜欢它的“客栈”两个字,我本来就是一个过客。这里的人们可以像过去他们的祖先一样蹲在河边洗衣服、洗菜、刷便盆,做在桥上拉家常,唱小曲或站在小河两边乘凉、讲讲笑话,这是他们的河,他们的桥,他们的乐土,他们完全有理由这样自在,这样享受,而我们做过客的,却什么都不能带走。 躺在客栈的床上。在粘稠的寂夜里,我像是一条失语的鱼。听着cd里许巍在唱方向:我曾是孤单的飞鸟,飘荡在远方的天空,我用力挥动翅膀,开始寻找家的方向,而窗外,有明月、古宅、石桥、杨柳、渔舟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夜晚,亲爱的你怎么不在身边?我躲进被子里,以为这样可以抵御想你带来的寂寞袭击“我不停地弹着不停地唱着直到所有的弦断了,我不停地弹着不停地唱着直到所有的力量尽了”听他唱得有些失控和歇斯底里,我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掉。 我们都是听着王子和公主的故事长大的人,为什么每次都是讲到“从此,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不肯再讲下去了呢?让我来接着讲吧:公主抱怨王子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常常空不出时间陪公主,公主喜欢参加各种聚会,王子觉得没有必要,终于有一天,他们吵架了,王子说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肯体谅我一点点?公主说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肯包容我一点点?后来的日子他们又发现了对方有许多自己不能容忍的臭脾气,坏习惯。每每想到那么美丽的故事后来是两个人互相漫骂、指责,我的心中就充满了悲悯。 亲爱的,最美的故事是没有后来。所以,那么多的人说:相见不如怀念。 那么,我们也相见不如怀念吧。 最完美的告别 这原本应该是个很美好的夏季,如果天能晴,俊园的白色雏菊就能开得像颜朴的碎花长裙那样,带着小清新又有点害羞的美好。 ? 难得下雨的城市,雨季提前来临了,颜朴忘记了带伞,她停在公司大厦的大厅前,隔着透明的玻璃,雨被织成一道动感的雨帘,穿越过去,就是往事的那头了,那时雏菊正在阳光下潮水一样的盛放。 ? 还是那样清晰呀,去见他时的情景,那时,颜朴终于等到大学毕业了。 ? 她独自背起了背包,火车轰隆隆,经过层叠的山峦和一座一座静谧的村庄,往那个颇负盛名的小镇而去。颜朴一边听着手机上的音乐一边翻着这个小镇的宣传册,封面上就是他,这个小镇的形象大使,他的身后就是夏天的小镇景致,一天一地的清幽。 ? 而颜朴最喜欢的季节,便是夏天。小镇的一切都没有太刻意,一切都刚刚好。 ? 颜朴有点小花痴,封面的他闭着沉醉的眼睛,温柔的侧脸。他应该是这样的,耀眼、亲和、善良。而颜朴捧着宣传册,就像被一只温柔的手牵着,带来一点期待,甜蜜和一种心动。 ? 古老的小镇,青砖青瓦,颜朴住的那个小客栈,每天夜晚都有人唱月琴,散佚的曲调,颜朴听得不是太懂,却勾得心里一片惆怅。 ? 客栈不远处就是小镇的广场,夜空还未黑尽,已有急不可待的星火辉映,那是小镇在为游客举办篝火晚会,颜朴将长发挽起一个发髻,他会来的,他会遵守他们之间的约定的。 ? 这时有人在他身后说,你好,美女。 ? 颜朴我回头一看,这个声音低沉的男子,站在客栈楼梯的那端。颜朴忘记远处近处的一切,她站在弱光里打量他,他不说话,只是站在那里,颜朴要哭了。 ? 他微笑地扳过颜朴瘦小的身说:来。他在小镇的一个店里遇到一支细致精巧的玉簪,觉得这些年来颜朴的头发也长了,价钱不菲他还是买了下来,算是一件告别的信物了。 ? 他给“地球上最美的美女”颜朴插上了玉簪,果然如他所想的那样,发间盈盈一点,质朴典雅,极配颜朴。然后牵住她的手说走吧。 ? 他的背影让颜朴着迷,要不是他拉着她的手,颜朴真想扑上去朝背后抱住他,她早就想这样抱一抱他了,说真的,从高中到大学毕业,她一直耿耿的倔强地爱着他,给他写信,寄明信片,寄礼物,也寄自己的照片,她发现自己有点小小的自恋,每次给他署名都霸道的自称“地球上最美的美女颜朴” ? 起初,他并不想给她回复,颜朴也知道,自己只是他成千上万的fans中的一位,犹如小小的一粒沙。 ? 跟随他加入篝火晚会,人潮涌涌,颜朴真害怕会和他失散在狂欢的人群中,一直紧紧地抓着他,他像对待孩子般刮了刮颜朴的鼻子,暧昧由此蔓延并不绝断。 ? 在以前的某个瞬间颜朴以为他遗忘了她,其实,当他还是新人的时候,圈里一个大牌前辈被媒体无情地狂轰乱炸,原因是前辈要结婚,而一个痴迷的女fans于是跳楼,这事给他带来的震憾,时常如涟漪在平静的心中不断荡开不能忘。 ? 当有一天他收到颜朴寄来给他的照片,他那个有点怪力乱神的经纪人突然指着这个女孩的照片说:哦,短睫。经纪人说的半真半假,说短睫是薄世之相,他原本想当玩笑,没想到却梦到了她。 ? 他梦到颜朴的时候,颜朴在哭,他伸出手为她擦拭眼泪,竟擦出连绵不绝的砂来,如河蚌在忍着疼痛打磨珍珠。是因为这个梦,他觉得颜朴是个需要他为之拭泪的女孩。 ? 这是一座充满艳遇和邂逅的小镇,这条铺满古砖旧痕的街道,游客来来往往,不知上演了多少次一夜真情或是酒后滥情又或有欲无情,多少次相遇和别离。 ? ?颜朴要一直记得这夜的他,他的脸,虽然会被之后的时光消蚀得模糊,所以她在今夜一定要记得。 ? 篝火晚会有一项节目叫“打歌”游客要一个接一个从前往后搭住肩,或者抱住腰,跟随弦子和口琴的音乐起跳,他的双手扶着颜朴的腰,他的手让颜朴心如撞鹿,他的身形和着调子,恰如其分地带动着笨拙的颜扑,那是她以后都不敢再回想的笨拙,若不是他稳稳地扶着她,她可能因为错乱的脚法摔倒,然后被跳high了的人们踩上几脚。 ? 一双渗透了温柔的手,颜朴希望他能这样长久扶住她,不过,当他觉得颜朴穿着高跟鞋“打歌”不是好主意的时候,及时将她带出了人群,带离了喧闹。小镇的红灯笼幽幽闪亮,他们拖着手走在这古朴的时光里,他告诉颜朴他世界,他的音乐,他的梦想。 ? 两个人的影子在脚下重重的纠缠,如此清冷,经过小镇酒吧,颜朴颜朴说我去一下洗手间。 ? 颜朴真的很感激,会有这么一个他,答应自己所有幼稚的请求,在她很青春萌动的年纪,她说喜欢他,他就让她喜欢,她说我可以做你女朋友吗?他说等你大学毕业的时候,再试着问一遍这个问题。 ? 其间,颜朴给他写信,都都会抽空亲自写回,写信或者电邮,到这个城市出席活动的时候,他也会让经纪人联络颜朴,从新人到大牌,他竟能这么耐心地为她维护着这少女的美梦,不打破,不让她失望。 ? ?颜朴把玉簪拿了下来,她的长发散落开来,如黑色的绸缎,七年了,她的美丽已经带了点慵懒,她也知道自己已经长大,想想那时的自己,也想想这七年以来他带给她的美好,说真的,不是所有少女的人生,都如颜朴这样美丽和幸运。 ? 我们到这个小镇,做一个完美的告别吧,这是颜朴对他最后的请求。 ? 因为是短睫,每当一立于风中,她都会泪流不停,仿佛置身于老电影的场景,卫生间里的风扇正在尽忠职守地转着,又让她流泪了,颜朴不得不抱住自己,把自己牢牢保护。他的声音,已然淡去,他的微笑,逐渐在褪色。注定是一场隔岸的烟花,长大了的小女孩终归要回到现实。 ? 颜朴赶紧用清水梳理凌乱的头发,将发簪重新挽起。 ? 酒吧里那又苦又辣的白酒,让颜朴觉得锥心,那夜他为颜朴擦拭了那些宿醉的泪,然后,将她留在了那个青花破碎的古老小镇,晚风和煦,月琴悠扬,温柔的夜静如瓷玉。 ? 大雨困住了更多的人们,嘈杂声将颜朴拉回了现实,大厅里的大屏幕正在宣传一部偶像剧地球上最美的美女,这部剧要是不火就天理难容了哦,颜朴俏皮地想。 青春经过一座海市蜃楼 一、 文化巷的公共便利板登出一则寻找英语家教的启事,信笺纸上粗犷的碳素笔迹:有意者请联系阮东城。 ? 文化巷不大,都是旧旧的充斥着艺术涂鸦的红砖墙,墙头还会有繁茂的三角梅安之若素的伸出来,街面狭隘小清静。 零散的人在巷子里来来来往,推着婴儿车的外国人,踢球的小童,穿得奇形怪状的前卫青年,还有花枝招展的小女生唇彩水润饱满的闪亮着。 ? 黄昏渐渐变得厚重起来,眼看着街灯就要稀疏地给这小巷洒上淡黄的光?,稀玉还是没有找到126号,阮东城的家。 ? 那日稀玉已经想打退堂鼓了,她站在文化巷的路口,看到一个男孩踩着滑板呼啸而来,后面还跟着一只小贵宾犬,温情洋溢得让人徒生好感,稀玉突然冒失地抬手打招呼“唉,我想问个路”男孩停了下来“你知道文化巷126号在哪里吗?” ? 男孩朝他的背后指了指:“那不就是。”他竟然朝着那个有着高高围墙的院子吹了一个响亮悠扬的口哨,然后一阵风滑走了,留下稀玉还来不及表达尴尬。 ? 二、 ? 这时,有人拉开了大门,温言软语地问道:“你就是潘小姐吧?快进来!。”稀玉抬头,看到高高个子的男人,清秀又不失强势,一时觉得耳根发热“我是阮东城”说时把手伸了过来,稀玉惶恐地伸出手来,觉得那轻轻的一握,有无限的安全感。 也许阮东城对稀玉最初的吸引力,就自这双手开始的吧。那天他给她介绍他八岁的儿子阮琛,竟然是在路口遇到的带着贵宾犬的滑板男孩、等他回来,坐到书桌前,给他讲课,实在是非常调皮的小男孩,一刻也坐不住,一会起身喝水,一会去逗小狗,一会又拿着薯片吃了起来。但是稀玉内心对这孩子实在厌烦不起来。 ? 始终都没有看到女主人。保姆送上来鲜榨的果汁,她安静地看着男孩喝,像一只还没有断奶的小狗。 ? 这原来是是男朋友小邵找到的校外兼职工作,她来只不过是答应帮他救一下场,小邵有一个面试,正好稀玉也可以胜任这份工作。 ? 偶尔抬头,看到在开放式书房上网的阮东城,远远的,她的眼神与他的背影触碰,心情并不是平谈无波,那一刻的心情真像是在疑望海上初升之月,恬静幽蓝,完全迷梦。再环顾他的家,宽大,舒适,充满厚重的人文气息,她曾无数次幻想自己会有那样一个家,和她与小邵那狭小拥堵的空间不一样,城市的繁华生活和那卖价节节高升的房产广告,常常令稀玉和小邵相看无言。“老师,还讲吗”?男孩扯了扯她,稀玉这才回过神呢,暗骂自己:在想什么呢? ? 三、 ? 小邵面试成功,但工作地点并不在本城,稀玉送他的时候,两人都是沉默无言,谁能想像得到未来呢?各奔前程的大学同学们,每一天都在他们眼前拥抱、分手、哭,俨然个个都是生离死别,那些没谈恋爱的人都会觉得没有参与到这种轰轰烈烈中很遗憾。称玉始终在心里有点恨,小邵就这么舍得离开,稀玉强打精神,送走小邵的进候脚步轻飘飘,回到小小的蜗居大哭了一场,她觉得与小邵的爱情正在慢慢殒消。 ? 但小邵半年后回来了,唉声叹气,犹如丧家之犬。他半年来的工资全放在与朋友的吃喝玩乐上,在ktv,他认识了一个促销啤酒的女孩,没料到人家也没有相守的勇气,起初是看中小邵的,毕竟是帅男一枚,然而,帅有什么用,现在又不是有情饮水饱的年代,很短的时间就腻味了。小邵本来不打算告诉稀玉,但稀玉闻到了他带回的一箱衣物里残留的一种香水味,很浓艳。稀玉看着在床着睡得死死的小邵,心烦意乱。 ? 他们租住的城中村有人家婚嫁,喜庆的鞭泡炸得一地红纸屑,踩在上面多像幸福的地毯。稀玉心如脆纸,劈劈啪啪的鞭炮声就像一阵乱箭,炸得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伤痛无力。 ? 四、 ? 稀玉的心里种上了一种邪恶,她深知自己并不是什么媚眼如丝的女子,只是一个灵魂变坏了的女人,被迫在欲望面前破釜沉舟。 ? 在挫折面前萎靡不振,在感情面前摇摆不定,这样的小邵是没法让自己安心的,所有的愿望都只会是海市蜃楼,与其这样过着无力又纠结的人生,还不如让自己用卑微的心愿开放一朵卑微的生之花,哪怕有一日它静默败落,或许不败呢? ? 阮东城是个珠宝商人,不忙的时候会在家里做好吃的菜,也叫稀玉过来一起吃。开始的时候稀玉还客气婉言谢绝,吃了一次他煮的酱牛肉,加上满满两大碗米饭后,稀玉不再矜持,也懂得帮忙收拾料理和碗筷,到是他家的保姆,对稀玉不冷不热,偶尔目光会夹杂些许的看不起。 ? 阮东城怎么会不明白稀玉呢,终日涉足在纷扰的生意江湖,稀玉的小心思他早就轻易看穿。 ? 他喜欢稀玉的年轻,犹如羞涩却依然四处延伸的三角梅,有活泼之美,迫不得已耍点小心机的女人还有一份玲珑可爱,但他只愿意善待她。 ? 五、 ? 阮东城的公司举办了一个年会,给稀玉也发了一个邀请函,称玉站在角落喝香槟,安静地看着不远处阮东城和他的女伴,他对她俯首贴耳,她对他温言软语,气质更是能将稀玉比出一丈远,,好像在宣称只有她才有资格参与他的人生。那曾经有过的幻想犹如香槟的气泡消散,稀玉喝完杯子里最后一滴,悄悄离去。 ? 结束了阮琛的课程,除了收获昂贵的家教费,阮东城还额外送了一颗泪滴般的翡翠给稀玉,一滴泪,晶莹剔透,冲撞稀玉迷惘的心,对人生没有认真的态度,确实无法得到一个好下场的爱情。 ? 稀玉年轻的背影让阮东城一阵轻松,或许她会忧伤一阵子,但她还有很长的一辈子,那么世俗纷扰的生活里,总有一天她会渐渐认不出自己年轻时的样子,忧伤一阵,也是件微小的事。 我们的轻若灰尘 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火车站的广场人头攒动,像一些东西纠结在一处模糊不清。广场旁边的咖啡馆窗户望出去,天空是雾蒙蒙的海蓝色,非常特别。我回忆了很久,觉得第一次见到若勋那天,天空就是这种颜色。 1、 是个下着雨的傍晚,若勋出现在公司的时候,这座模糊局促的城市忽然变得清晰。是念媛带着他进来,他穿着黑色的西装,深遂而温柔的眼神。他的雨伞还是湿的,雨珠掉落在地板上的声音非常响亮,我听得清楚。 若勋是新来的部门总监,坐在和我同一层楼的单间办公室里,事实上,一天当中能和他说上话的机会并不多。工作的时候我一向简单与冷静,有时,抬头看见他在宽阔的办公室里走来走去打电话,我的心,会有一刹那的无措,然后回归理性。 一周后,部门给若勋举行了一个小型的欢迎会,晚饭的杯斛交错之后,大家又转战ktv,包房里,前一刻还清楚的记得自己在喝杯里的威士忌,身边有念媛在唱歌,后一刻,突然大家起哄起来,让若勋也唱一个,接着陈奕迅的淘汰就在耳边响了起来:“我说了所有的谎,你全都相信,简单的我爱你,你却老不信,你书里的剧情,我不想上演,因为我喜欢喜剧收尾”声情并茂很用力的样子,让我不禁细细地观察他起来。 有些苦衷,有些盼望 盼望那忧伤的眼神能够望向我。可我是市井的女孩,从小在低矮的平房里长大,配不上他的高雅。 若勋有一天突然敲开了我的门,我惊慌地起身问好,他问我,念媛怎么没有来,我找她。念媛是他的秘书,也是我至亲至爱的姐妹,我努力平息自己的惊慌,说她生病了。的确,念媛重感冒,我却忘了帮她请假。哦,那我打一个电话给她。稀松平常的问询。 他在办公室里打电话,也许是打给念媛吧,想象着他对她轻言细语呵护倍至,看得我很嫉妒很委屈,只要一句话就会掉出眼泪来。于是不想再看他,想转身就走。从办公室出来,在通往电梯的路上却从旋转楼梯上狠狠摔下去,痛,羞,恼,怨真可怕,这怎么是我? 一瘸一拐地回到和念媛一起租住的家中,装作不经意地说起,今天刘若勋问起你了,给你打电话了吗?打了呢,还知道关心下属,念媛的眼神明明充满着温柔和暧昧。 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看我摔伤的小腿,一片乌青,简直就像被人暴打过一顿。不知为什么,我内心竟有些悲哀。 我和念媛之间慢慢变得微妙,我们比平时更刻意地打扮自己,虽然,她比我更近水楼台,但是,我希望我赢。 我像念媛一样,喜欢若勋了,我想进入他的世界,像熟悉的故乡,静坐在那里,不用回忆,美好的东西肯定在。 2、 我看见念媛和若勋约会,看到西餐厅的窗户映出他们缠绵的影子,有一些刺眼。 夜晚回到家的念媛,眼里有满满的幸福。令我感伤和幻灭,离他如此近却又如此遥远,遥远得无法呵护到他。喜欢他,却只能围观,不能靠近。我厌倦了。 若勋经常会来我们的的公寓小坐,聊天。他的肩膀那么宽阔,靠向那里一定温暖。那一晚,暴雨,念媛早早的撑着伞站去楼下接他,我说你们真幸福,他说是的。他一直微笑,那么腼腆。 我早就有了准备,我准备了许多的啤酒和白酒,我将两种酒掺在一起,让它变得热烈和辛辣,更容易醉人,我知道那晚雨不会停,我的心思像雨一样浓密,而念媛不胜酒力,早早就喝趴在了沙发。 在卫生间里,我勾住了若勋的脖子。我把自己的嘴唇递上去,我的心跳个不停,今晚过后,我就不再是质朴干净的女孩了。若勋的眼神焕散迷糊,他终于靠近了我,连同一起的还有他的嘴唇,带着浓浓酒味,愈发让我的心决裂,我要把自己投进去,他的唇轻轻地触碰过我的眉,我的眼睛、我的鼻子我的唇。 他是我的了,心底里有一个声音,那么狰狞。 3、 念媛醒来的时候,大概看到我和若勋散落在客厅里的衣裤了。我和若勋给她的都是赤裸裸的戏谑和刻薄,她像是食用了大量的芥末,眼泪落个不停。 我和念媛是至亲至爱的朋友、姐妹,她好像是命运安排陪我长大的女孩,那天,我和她每一个温暖的瞬间我都可以想起,记忆是多么奇妙的事。看着她,我的心情起起落落,想起我们一起制定的许多梦想与计划,那时的光阴多美好。 突然“啪”的一声,我的脸上火辣辣,念媛给了我一个记耳光,我们扭打到了一起,互相撕扯,歇斯底里,我突然看到念媛腿间流出褐色的血,我害怕起来。而被勾引的男人才反应过来,抱起念媛就往楼下跑。 我不知道,念媛怀孕了。我以为只有我把自己给了他。 我很心疼。 3、 再见若勋,已经是半年以后。在百货商场,我的手臂被很突兀地拽住,他的声音,熟悉得不像话,半年的时间原来并不漫长,仿佛就在昨天,他重新变得友善与温柔,像最初遇见时那样。 他向左我向右,我原本想就那样淡漠地错过的。念媛却从旁边的珠宝店里闪身出来,我看到了她眼里的慌乱,但很快就若无其事起来。记忆力太好了,忘不掉一些秘密,我必须尽快离开那里。 “一起吃晚饭吧。”她挽着若勋,露出很幸福的笑容,她的手上是一个大大的珍珠戒指,与其说是炫耀,不如说是警告。心里的不甘让我点了点头。整个晚餐,念媛都在秀她的幸福。我心里突然有了一些愠怒,在若勋去洗手间的时候,我冷不丁地插了一句,我说,你骗了若勋对不对,那个孩子根本不是若勋的?念媛的脸瞬间变得惨白。这就是念媛的秘密,在她与若勋之前。 若勋发来电子结婚请柬,他说,念媛流产的时候,他就知道孩子不是他的。 若勋的爸爸妈妈出现在这个城市准备参加他的婚礼的时候,他们收到了一封匿名的信件,信件里的内容让他们震怒得说不出话来。 没有婚礼,因为新娘落跑了。 4、 我如愿已偿。若勋宽阔的胸膛原本应该温暖,将头深深地埋在他的怀里,沉沦在念媛我们仨的泥泞里,不知道,我在他的身边,和她在他的身边有什么不同。 去他家看他。他家的客厅,四角是沙发,少了个女主人,早已显得空空荡荡。他家还有个荒废的阳台,如果念媛还在,必定是花花草草开个不停,念媛喜欢这些。 我频繁地参与若勋的生活,给他做饭煲汤,给他洗衣熨烫,像个贤妻良母般地嘘寒问暖,可是,这一切仿佛都与他无关。某个清冷的早晨,才发现,我从这个男人那里得到的,是如此贫贫瘠,在无尽的虚寒里,感受不到一丝暖。 我想起了念媛失踪前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她说,我们对若勋的爱,轻若灰尘。 那样的晚上,他们甜蜜地吃着西餐,我遥远相望。这一幕栩栩如生,我相信念媛的眼泪和若勋的选择,都是真的,而我与念媛的友情和我对若勋的爱慕,是如此敷衍与潦草,只不过是黑夜里的微光,攸忽即过。 真正有一颗黑暗的心的,是我。我还有一些话想说,但是咖啡馆就要打烊了,服务生已经一张桌一张桌子抹了过来。 一声寂寞的叹息 在人们的传说中,昆明是一座浪漫之城。 于是有一天,他从北京飞往了昆明,这是一个让人蠢蠢欲动的季节,昆明的樱花开得正美。他悄悄去见她。 她是昆明一家报社的娱乐记者,他已经不止一次见过她,他是一个万众瞩目的明星,而她曾经无数次写过关于他的新闻稿。全国数十家娱记,名记不是没写过他,不知为什么,他独独对她印象深刻。 无数次,远远近近、明明暗暗地对她和她的稿子细细了解和端详,对于她的文品无须证明早已经了然,也不知道是不是应了那句老话:再普通平凡的人,总会在一个人眼中闪亮。 明星们不在舞台和荧幕上的时候,和普通人无异,他当然也是。在ktv的大包间里,他还是做了乔装,夹杂在一二十人中间,朋友们只说他是外地来昆的朋友,半明半暗的灯光里,没有人认出他。 大家都抢着唱歌,她拿着手机静静地玩微博,有人动员她给大家唱歌,她倒也不推辞,巧的是,她唱的是他的歌,朋友悄悄告诉他,在ktv,她最喜欢点他的歌。一首悲伤的歌,被她唱得梦一般带了点温存,她也似沉浸在自己歌的声里,感情从稚嫩到蓬勃,无人打扰。在暖昧模糊的房间里,她闪耀着让他无法忽略的清纯,这是他遇见过的许多女子身上没有的东西。 他痴痴地无法转动眼睛,内心的欲望抑制不住的疯长,他想和她这样唱歌,慢了他等,快了他跟,听她的情感也听她的诉说。百忙之中的这一趟,他值得来,暂时抛开名利双收的热闹,像她那样简单的生活。他感到他的心,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年,片刻就轻意迷醉。 直到一曲终了,房间里烟雾缭绕,她拉开门,想是去大厅里透透气,他跟了她出去。大厅的灯光照耀得角落都一揽无遗的明亮,他甚至瞧见了她鼻头细细小小的汗珠,他把纸巾递给她时,她受宠若惊,她还是认出了他。那一刻,她惊诧在他的突然而至中,远远的接触过他,写过他,还是第一次,这样近,这样亲。 他把自己手机号码拔在她的手机上。 没有人知道他来了昆明,他的经纪人都不知道,但他第二天他还得赶回北京,他在宾馆里发了短信给她,约她,他只想在上飞机离开前与她一起看看昆明的樱花。但她没有回复,他并不能确定,这个带点小娇傲的昆明女子,是否会来赴他的约会。 他很早就出现在云南大学的樱花道,他的手里里有一个雕琢成樱花的翡翠,是准备给她的。几个小时以后,他就要飞离这座浪漫之城。 他并不知道,抵达短促,离别会更长久。 在等待的时间里,他想起光线暧昧的ktv里的她,他想到昨夜涌起的樱花般的爱慕,繁盛得反而有些不真实。他的心中有不详的预感,看脚下一地的落花,越是肆意娇傲的绽放,越经不起风多情的撩拨。 尽管如此,他还是不愿意错过,因为,他就是专程来看她的。他知道自己不属于这座城市,北京才是他的天地,不管她来不不来,他还是要退回那里,继续自己的灿烂星途。 樱花道上人越来越多,繁花和人潮仿佛因为他的到访提前预演了千年,可是她还是没有出现。他忍不住去拨她的那串号码:你拔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他放下电话,心里一阵叹息。 他知道她不会来了,他起身准备离开,才发现心底还是有些失落,更多的是不舍。樱花翡翠被他轻轻捏在了手心,一片深情已经随风飘零而去,他不想再两手空空地直奔长水国际机场。 飞机起飞的瞬间,他知道自己和她,只能是一幕怀旧的戏了。 在离别之后的岁月中,始终也没有等来她的通电话或是一个短信,而他也无数次拿起电话想拔他的号码又放下。 时间无情不容商量,把他曾经拥有过的疑问和一直想要的答案,不动声色地湮没在忙碌和热闹中,身边从来莺歌燕舞,他再也学不会对自己的城市不告而别,悄悄远离一切去体味另一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再相见,是在三年后的一个春天。他来开他的演唱会,昆明依然浪漫,这个城市好像又因为他的降临,多了些绮丽和旖旎。 在演唱会的记者席上,他又一眼看到了那张他从没有忘记的容颜。她的表情,却平静淡漠到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 他几次握紧麦克风,想当着所有的观众大胆表达他对她的爱,然而看着眼前黑压压的来捧他场的人群,他的脚步却变得踟躇。伫立在高高的舞台上,想着藏匿在心底多年的情愫,他的声音跑调了,引来一片嘘声。才发现,爱到最后,只剩心底里一声寂寞的叹息。他的泪,随着歌声,潸然而下。 这就是爱情,像樱花般脆弱而急促,只错过那一场樱花的盛开,便从此陌路。 我们非常美也非常罪 一 这是昆明的冬天,不冷。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一点,就是冬天不冷。当l告诉我他终于找到了一个有阁楼的院落,并且那里的主人愿意出租一间来的时候,我为此雀跃不已。 要知道,在城市里,这样古朴的院落已经越来越少见,走进里面,门窗都是陈旧漆黑,发出沉郁的木香,脚步碰到的地方,青苔斑斑点点,而更偏僻的角落,甚至长了几株紫茎泽兰。人站在那里,仿佛走入了一段旧时光。 这个院落有许多间房,租给我和l的这一间,宽、大,还有古旧的床和衣柜,但都干净整洁,房间光线非常阴暗清冷,因为是一楼,我想我还可以在外面宽敞的院子侍弄我盆栽的花花草草。我喜欢这里,因为有种残破的美。 我们在一个双休日搬进这了间房,我就知道,有了东西和灯光的房间,感觉确实不一样,因为整理,清冷的天气我们都出了一身汗,当我们准备像这城里的陌生人一样做些激烈的事情的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这声音在原本沉静的时空中有一些诡异,我帮l理了理衣服,他去开门,是这里的主人,一位老婆婆,她已经八十多数,一脸慈悲,是来给我们送钥匙的,说:在这里也不会丢什么,但我晓得你们年轻人,有时不放心,出门就锁起来吧。 当她的脚步声消失,我和l也失去了兴致,l先去洗澡,洗澡间其是在房间的另一端,中间隔了青石板铺砌的场院,我竟然听到了轻微的水声,像断断续续的雨滴,又像是沉寂的泥塘里莫名冒起的奇怪泡泡。 我和l太累了,沉沉睡了一夜。睡梦中只觉得身体突然变得无限沉重,好像有什么压在身上一样,我想那是l的身体,我想用脚踹踹他,可怎么也碰不到身边的那个人。 二 我是一个首饰设计师。公司完全可以提供我丰厚的资金和材料,去做那些华丽耀眼的首饰。但我更爱那些旧的东西,我收集人们丢弃的废物件,铜银铁片、钮扣、链条、绳索用这些当材料,包括两年前锦程捡起的落叶,零零碎碎。 做首饰的人,自己的首饰当然也最多。我手上有一个用链条缠绕的银戒指,售价人民币八百元,不便宜,这样的款式我只做五六件,愿意买它的人一定懂得欣赏它。 其实,我爱的是那些旧物件里藏着的记忆。拭去锈迹,付诸爱与心思,发掘时间里的光彩与质地,比钻石更可贵。这是锦程教给我的。 我得说说,说说锦程,这个男人,他俊美得异常,我甚至在他的眉间,发现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冷峻,而他的身后,是微凉的天光,那种带着寂寞微笑的神情,却像一个被永生禁锢的幽灵。他离开我以后,常常在梦里看见他站在我面前看我好久,每一次,我都有种想扑到他怀里大哭一场的冲动,他的眼神可以让我的心灵有一种奇异的跳动,这一定是这世上最温柔最寂寞的眼睛。他的名字无瑕完美,他的生命和爱情也是,他的内心拥有沉默和大海。他是我独一无二的锦程。我们都是首饰设计师。那时我们已经大学毕业,准备结婚,都见了双方家长,在得到我爸爸允许的瞬间,他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紧紧抱住我,爸爸妈妈目瞪口呆,他就像个要带我去穿越时空的武士,紧紧地抱住我旋转起来。 但是他天生要从我的生命里先出现,后隐退。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说他想去寻找一些独特的落叶,用这些来做首饰,他选择自己一个人去,他永远地跌落在一个无人知晓的深谷,他失踪半个月后,当地的山民才找到他,是他的尸体。 他把惊讶和害怕留给我。世界也在那时萧索许多。再也不复从前的拥挤。 三 我依然是首饰设计师。 早上六点半就起床了,因为梦到老板把图稿摔到我脸上,大声的骂:我要返工,给我返工,我要返工梦魇。洗了个晨澡边擦头发边打开电脑,有提示说:你有二封邮件,打开一看,一封是编辑的约稿信,而另一封,不认识。“昨天在漫林书苑看到你,你穿了圣露雪的大衣,和破洞仔裤,你的头发难得披着,你穿了脏的运动鞋子,我就站在你的不远处,你一直在翻书。你看起来很冷漠,但你专注的样子很迷人,你跟店员很熟悉,你买了一本艺伎回忆录与一本郎世宁画传,我很想过来跟你说话,我认识你,你叫龙天慈,我刚刚在新的一期都市名流里看到你的专访,你刚刚被评为玉言集团的新锐设计师。但是我没有你的头发是湿的,我想,你有在早上冲澡的习惯。你比我矮一个头,我想你经常熬夜,因为我发现你有微微的黑眼圈。你出门的时候还和对面日本料理店的一个男人打了招呼。也许我们就住得很近,因为我经常在这一带遇到你”因为我的邮箱是对外公布的原因,经常会收到一些信,这一封,有点可笑,但又并不可笑,也就是说,我,龙天慈,正在慢慢成为本城一个不大不小的名人,居然有人站在我的旁边观察我,但是我不知道。生活真像一个游戏,只是我们玩的都是真的。游戏可以再来一遍。现实却是不可以,give over就是你上天堂或下地狱的时候到了。我们无法回头,也无需回头。回头的刹那可能就错过了前面的精彩。所以,我给这个叫l的男人回了一封信。我和l就是这样认识的。 每天,会遇见多少人?不知道。每天,有多少人会和自己有交集?不知道。每天,会遇见谁和谁有交集?也不知道。 网络流行至今,于人的益处也显而易见,可以将那些不曾说出口的话说出来,将那些说过的话纪录下来。如果哪天没有了网络,那些过往也随之轰然消失,我想我可能会因为一些习惯不能继续而有些不适,像不能再带的戒指,不能再爱的人。 l是个广告人,每个月都会出差,留在这个城市的时间,只有几天。我们应该是那种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每次他回来,就是把大包的脏衣服扔在洗衣机里,我常常要替粗心的她加消毒剂、加柔顺剂,晾干了帮他熨好折好,放到衣橱里等他下次带走。他去哪里出差,去多久,和谁去,做什么。我从来不知,也从来不问。我和他都有一个带锁的抽屉。我知道,我们是各自都有很多秘密的爱人。 四 我生日的那天稍稍有点寒意,l给我准备了一个大的蛋糕,次日他又要去远方参加一个广告圈的新闻发布会。烛火中,他让我许愿,有一个人他叫l,就坐在我面前,而我感到非常孤独。某年的生日真美啊。我和锦程。当时我们忘记了拍照,不过我知道,有眼睛的流连就够,相机,记取不了回忆里的缤纷,还有温柔。而今,无法再回到过去的时光,也无法再造访彼此的内心,我要面对的是另一个人。我看着l,他是新的一个,从旧的锦程身上过渡来。因为它,我不再一个人看星空,不再一个人度寒冬。 我以为,来日方长。 有一个女人,令人震惊地闯入了l参加的那个发布会,那是电视直播,在l上刚刚上台的当口,她一定是以为,这样的方式过瘾。她抢走话筒,并不惧怕,坚持着自己的矜严,不躲避所有人目光,她说:抱歉打扰大家几分钟,你们在座的所有人,都知道他,l,我是他妻子,惊呆的人们迅速反应过来,上去想劝她下来,但她似乎并没有妥协,在挣扎着进行那不知是诅咒还是求救的控诉,我只能把电视关了,把那些躁郁不堪的、歇斯底里的语言,隔绝在视线以外。 窗外是倾盆的大雨,浑浊的天地。早已望不见我时时要远眺的山峦。锦程失踪的那片山峦。 觊觎 这个城市,很是温暖,春天来了。 我打电话给庄恩明,我很谦卑,我说:今天你能不能陪我去医院?他大概是在迷糊中,口齿含混的敷衍:我很累,你自己去吧。就像打发一个赖着要他陪着玩耍的小孩。早知他会如此,我还是怔了几秒,我怎么还这样天真,明明已经打过许多的电话,碰了许多次的壁,许多次,我明明已经不需要再见他。 走在开满樱花的街道,我觉得自己像极了一只倦怠不已的猫,眼睛好像被注入了太多浓酽的液体,满盈,落溢。在这样的光景里,我不能克制的迷恋电影里的另一种人生,我非常希望此刻,能下一场雪,走在樱花与雪中,我就不会那么悲怆了,更不会那么强烈的想要质问与聆听。 “恭喜你,你怀孕了。”仅仅因为这个理由,我无法厌弃自己,如果不出意外,我的孩子会在冬天出生,他也许会日复一日的纠问他的父亲在哪里,也许会沉默伤感的仰望星空,也许会躲起来哭,还骗我是雨水淋湿了眼睛,可是,我还是想要这个孩子。 庄恩明是我上司。未婚,重要的是他还年轻、英俊。那天他在msn上和我说:开会时看到你的样子,很娴静,是我喜欢的那种女人。 我怎么觉得他是在说:我看上谁,谁就是我的。他和他那辆气质安静的奔驰一样,其实暗藏傲慢。尽管如此,对他想入非非的女人大概还是排到太平洋。明明知道,他看上谁,也只是他寂寞时赏顾的一朵,他不会来真的。 一个人从办公室出来,刚刚加完班,深夜,居然可以看到月亮,很美,下楼梯时突然脚软了一下。那双手扶住了我。我听见庄恩明低沉的声音,像长岛冰茶。 他说,累了吧,我送你。 在小区门口,他开车离去。我听见自己的心在不安的跳动。 那不是心动。我并不清高,一样贪慕虚荣。我是孤单打拼的女子,我厌倦在这平静之下潜藏着骇人激流的城市挣扎,我只想依附他,现实让我软弱,当时我是自欺欺人的跟自己说:女人要软弱一点才能得到幸福。 长岛冰茶不是茶,它的形成没有用到一滴红茶,醇厚的伏特加,微酸的北国朗姆,甜味的龙舌兰,清凉的柑橙利口酒,还有浓味的杜松子,配上柠檬汁和可乐,就成了醉人于无形的长岛冰茶。所谓的幸福,其实也是这么一种假象。我也曾天真的幻想庄恩明会喜欢我然后爱上我,枉自多情,以为自己有多稀奇,没什么好稀奇,他只不过是恋慕我的年轻,我的容貌,我的躯体,正如我觊觎他的英俊,他的才气,他的权利。 我把与他相处的每一天当成世界末日,我知这一切稍纵即逝,并且永远都不会回来。就像本能能男警察在女嫌疑犯的怀里,他明明知他会死,可是他什么都顾不得。 我是控制不了他的心的,都是现实男女,一响贪欢怎及得上半世安稳。 总裁的千金,比我年轻,比我漂亮,庄恩明开始冷淡我,我没在太意外,如果那时我能够掉头就走,或者不会丧失尊严,我疯了,我竟然去求他,求他不要离开我,求他与我联袂一个光鲜的婚姻,世间太多的夫妻,莫不都是貌合神离。 他说他凭什么要和我结婚啊。他说这话的时候也是有月亮的夜晚,不过那夜的月亮像镰刀,辛凉无情,触手成冰,冷得我发抖,呕吐,肉类,蔬菜,米饭统统吐光,连同淡黄的胆汁,庄恩明对这一切不屑并且冷淡。 我用最快的速度辞了职,我的孩子真是茁壮,我的脚慢慢的浮肿起来,有时还会伴着小腿抽筋,我拖着庸肿的身材出去散步,樱花早就落了,阳光穿过树叶,细碎的洒在树下,好像是不小心跌落的镜子。 住我对门的那个男人,大约30岁的样子,有时我去散步,他也牵着他的小狗出来散步,每一个宁静的工作日,他都是在家,我想他是个自由职业者,一个作家或画家什么的。偶尔遇到,我们有时点头打招呼,有时不。他会在晚上开一辆沃尔沃出去,冷峻的灰色,车窗全部拉着帘。 他并不英俊,除了高大健硕一点,没有什么显著的特征。我想他一定也揣度过我,一个大肚子的女人,从来没有男人出现在身边过。 他来敲我的门,他说:“太太,灾难片和恐怖片对胎儿不好”我看电视,声音开得地动山摇。 太太。 第一次有人来敲我的门,是我的邻居,他叫我太太。这一声太太让我痛哭失声,因为我倍感凄凉,哭得那么狠,我以为他会夺路而逃。 他像没有见过女人哭一样,看着我哭,看了一会,见我没有收声的样子,他卷起袖子我收拾客厅,他的行动止住了我的哭声,他做这一切时姿势非常娴熟,仿佛这是他的家一样,从一室狼籍到纤尘不染,然后拔掉我的功放音箱插头,这才是一个有利于孕妇的环境,那地板太光亮了,太洁净了。我因此才有得一个安宁舒适的晚上,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个来敲我的门,才是庄恩明,他来送喜贴。看见挺着肚子的我,脸色在瞬间变得难看:“霍丹丹,你是不是疯了,我不是叫你去拿掉他吗?你存心跟我捣乱是不是?我们就不能好聚好散吗?行啊你,霍丹丹。” 我感到十足的哀矜,瞧我多阴险,在他的眼中,我就是那个为了得到他无所不用极其的女人,我合该被他厌弃与辜负。 在这个男人方寸大乱的骂声里,我有一丝报复后的快慰,不知道这个男人往后原本该甜蜜幸福的生活,因这个孩子,良心平不平安,夜深人静时,睡不睡得着觉?我压根就不想让和他分享这个孩子,我只想独占。 我虚荣,自私,算计。他亦何尝不是那般歹毒,他害怕我破坏他的大好前程。他非要带我去医院引产。我们俩都有些失控,他狠狠的拉扯我。他竟如此对待一个孕妇,我挣脱,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咆哮着逼他,让他离开。 我不能承受这样的折辱,我恨庄恩明,每过一天,我的恨意就加深一点点。我像个鬼,缓慢的从超市里拖着一大包东西出来,我不看红绿灯,任一辆辆车从我身边驰过,驰过,我的肚子是沉甸甸的,我的手是沉甸甸的,我的脚也是沉甸甸的,还有我的脑袋我的心,沉甸甸的下坠着,生命本来的面目是如此吧,从来没有轻盈过。 那个住对门的邻居男人风一样无声的贴过来,他说,给我吧。他接过我手里的包,他的手真厚实,不是薄情人的手,别的邻居也会和我打招呼但他们从不来帮我,这个男人的帮助有点莫名其妙,他并不问我打探,反而是我抓住他絮絮叨叨。 我说庄恩明不爱我,我也不爱他,我只想他来陪我去拿掉孩子,但他一次都不来;我说庄恩明是个彻头彻底的坏人,他无情无义无耻无赖;我说我恨死他了,我希望他今天结不了婚,他不得好死。 他安静地听我昏头昏脑的说着,说完了,我也累了,我才发现,这个陌生邻居,他的安静是很有力量的,象深海里的旋涡一样,可以把一切尖锐势不可挡的东西统统吸进去,全部全部的吞没。 然后,他就走了。没有一句话。 我的孩子,你父亲将在这一天结婚。没奈何,你不会再有父亲了,这是完全没奈何的事,对他没有妥协也没有成全,会一直恨他的。 三天没有出门,有警察来高敲我的门,他们拿天那一天的报纸指给我看,某新婚酒宴上,微醺的新郎被人杀死在洗手间。这个死者,是庄恩明。 我感觉我的孩子,像遇到重击一样迅速的破裂了。血顺着大腿汩汩而下,天空快速的旋转。 医生说我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强大的压力以及突入而来的刺激导致了流产 我曾经想把他,生在这个温暖的城市里,却让他还没有出世,就遭逢这悲惨的浩劫。 新闻里说,凶手是一个流窜到我市的杀人惯犯,大约30岁。 我没有再见到那个陌生的邻居和他那辆拉着帘的沃尔沃。 美猴王 变态普遍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体之中,你的心是安静,而你的脑却是焦虑,这种现象比目皆是,所以,不要只知道拿自己的脚走来走去奔来奔去,那其实一点用都没有。你甚至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去做不该做的事情。 我是在新年第一天半夜接到小井的电话的,他让我去金马坊的纳斯达克喝酒,我摸过去的时候小井正在那里唉声叹气,说他和女朋友维娜分手了,而原因只是因为有一天女朋友从家里的沙发下,床下,电脑桌下,阳台和书柜里找到足足29只脏袜子,要知道,如果是29只杜雷丝或杰士邦还说得过去,可那只是一些脏袜子,三年来他们的恋爱也不总是平静的,就算是他电脑里收藏着一些热辣撩人的女人她看不顺眼也不会打骂只会不由分说的删掉,三年都不说分手的人,为一些脏袜子分了手这没有让我好奇怪的,因为,实在是羞于启齿,我也和薛政分手了,只是因为我终于不堪忍受他过一段时间就要修剪他的鼻毛,这真真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么? 其实,借口而已,大家常常看到那种明明爱得死去活来但最终还是一拍两散的恋人,而我们,只不过是为了让这件事情显得不那么突然兀,我们才会用几年或更多的时间制造出这样歪门邪道的理由。 总之,这是新的一年了,人人都去约会,去high,去旅游,去吃饭杀人,去。我和小井,变态的失恋了。 纳斯达克的美女美男美不胜收,虽然音乐确实谈不上动听,我说小井明天我们干什么好呢,我今天很无聊在街上一见抽奖活动就参加,我今天的奖品可以换两百块钱,如果可以换钱的话,小井说算啦,明天我们自己做饭吃吧,吃完我们去圆通山看猴子。我说干嘛这样安排,小井说你还不明白么:生活里除了有滋有味还难免要有点臭屎。 任何事情不足为奇。好吧,我买了个猪心去小井家做饭,小井才开门就眼疾手快的夺下我包里的猪心丢了出去,说最近这东西不要吃,原来,那所谓的瘦肉精都被这心吸收了,最有营养的猪下水变成一个毒瘤,我的心都碎了。生活中,当猪的心出了问题,我们就选择不吃它;当人的心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就装不知道,久而久之就习惯了。我觉得:生活活得精彩是广告,生活活成一种习惯是现实。 小井的阳台果然晾了许多的脏袜子,每一只袜子都像是很沮丧,又像是满含歉意和于心有愧的挂在那里,我不知道薛政是否也因我的离去在镜前悲伤难过自责,我一时不知道该嘲笑还是该嚎叫,这时电视的声音转移了我的视线,那个整天和放心肉打交道的动物检疫人员说那所谓的瘦肉精都被这肝吸收了,而不是心。不过抓住心或者抓住肝来喋喋不休显然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在大宇宙里,人杀猪就是微缩的宇宙景观,很有可能以后人类也会被更强大的生物制裁也说不定,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去请教科学家或思想家,科学家会告诉你宇宙里有外星人,而思想家会说只有人的灵魂会制裁人类自己,可是怎么办呢,我们也许能够战胜外星人,因为有美国的许多科幻大片做参考,可是灵魂,是没有参照物的,你无法理解,也无法想像。所以,人最好不要做出卖灵魂的事,我没有和你闹着玩,如果你也喜欢看阴谋论的话,当我得知阴谋论的终极标靶叫一报还一报的时候,我就得了强迫症,每隔几天都会检视自己一遍有没有做什么对不起灵魂的事,我是因为神经衰弱才拿剪鼻毛这件事跟薛政分手的么?这有什么办法说得清呢,现在我的脑子意识总是那么超现实,我觉得我一定是受了某样打击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小井说,这个时候的我和一只幻想自杀的猴子一样,可爱又悲伤。 27年的日子是一片混沌。我从来没有感觉过时光的漫长,就好像那只是27天一样生命里没有难以忘怀的事情,因为我知道一切顺理成章。但是关于猴子的事情我零星的记得一些。我十岁的时候住那个连一棵菠萝树都没有的菠萝村里,菠萝村只是一个小村,一个警察看两头,一个公园两只猴,那两只猴就被关在菠萝村的象山公园,那时候村里有一个马戏团,小井是团里的魔术师,那两只猴也是马戏团的成员,有演出的时候,他们就被穿上花衣服,在驯兽师那扬得脆响的鞭子声中惊慌失措的踏自行车和独轮车,十岁的我深深同情这两只猴子,觉得它们就像我一样,那时的我父母终于忙于生意上的事情,把我寄放在爷爷奶奶身边,我很乖,不爱哭也不爱笑,甚至不爱开口说话,当我说话的时候脖子和脸就会绽得通红,我甚至头被别的小伙伴打破了我也不说,为了不让奶奶发现,我在头上扎了一朵大红花,奶奶以为我那是爱美。没有人知道这叫自闭。那只小猴子突然踩空,摔了下来,驯兽师的鞭子就毫不留情的打在了它的身上。也许,那确实是无法忘记的一天。所以,过了很久,都会记得。那一鞭子就像打在我的身上。后来我想,一定是由于那天的阳光太过灿烂强烈,光与光的密集纠结让人感到一种鞭打人的力量,那鞭子没有真的落在我的身上,却让我感到一种真切的疼痛,但我依然是个格外沉默的人。我准备了一些花生和核桃,我想去看那两只重新被关入笼子的猴子,我以为,我对它们友好,它们也会对我友好。当我把我带去的东西给它们的时候,那两只坐立不安的猴子有一只狠狠的抓了一下我的手。就这样,我的可手背从此有了一个洗也洗不掉的疤,以及我不知道的一些什么已经永恒的注入了我的血液里,新鲜而稚嫩。 那以后我居然很鲜见的活泼起来,像每一个正当挥霍之年的孩子一样,快乐的挥霍着自己的童年和少年。 时光只打了一个灵巧的皱褶,我就到远主读书去了,放寒假的时候我带薛政回家,他好奇的问我菠萝村怎么一个菠萝都没有,我很难向他解释清楚,难道说,一个叫金钱村的村子它得遍地是金钱么? 薛政有晨起锻炼的习惯,而菠萝村唯一可以晨练的地方就是象山公园,就这样我再次见到了那两只猴子。它们居然一点都没有变老,在笼子里跳来跳去像孙悟空一样充满了金色的生机。这时一个被他爸爸带着来晨练的小孩,大概三四岁的样子,他拽着他爸爸的手,惊奇的说:爸爸,快看那两只红屁股的猴子。我突然感到自己的鼻血就要滚滚而下,肌肉血管神经全部细小而微弱的跳动着,我恐怖那样一个瞬间,生命突然遭遇了威力无边的魔法,我会变成一只猴子。 总之那天我的脚下就像装了风火轮,一口气跑到了山下。薛政对我的表现深感吃惊,他说:象山是山,不是奇幻森林。 我不想对薛政说:生命里有些真实,生命里有荒诞,我们无法相信。 菠罗村没有菠萝,可是一年四季水草丰美落英缤纷,空气里全是菠萝的香气,我要走了,逃得远远的,我的奶奶已经很老,她絮絮叨叨的说我的孙女啊你忘了奶奶是怎么将你养大的吗?我说奶奶哪有将我养大,是我自己长大的,于是奶奶她说我是一个失忆大王。 我为什么要呆在菠萝村呢,在熟悉的环境里,我无法确定我那猴子的直觉会在哪一个瞬间苏醒,我不想留在这里风声鹤唳。 这个世界它不是线性的存在,而是像网一样充满繁复的脉络,就如同我们把自己放置在有无数面镜子的房间,你看的那些无数个自己的影像,其实是也正是另一重真实存在的世界,所谓人的多重或双重人格,正是个道理。这些都不是秘密,而我的要比这个更复杂一些,所以只能当成是军事机密放在心底。 薛政和小井还有小井她女朋友维娜都是我的大学同学,时至今日,鬼才记得我们曾是1998k大风靡一时的乐队组合“夜骷髅”“夜骷髅”这三个字在今天看来非常滑稽,它代表一种粗犷的过去式,大学一毕业这个乐队也就不存在了,可是,即使我们不再是“夜骷髅”的成员,可我们的内心依然生长着一个的幽灵,它的一生都饥肠辘辘,它的命数比我们的一世都还要漫长。 只有逝去的生活才是真实的生活,因你已无法改变它。正如我和薛政的爱情,回过头去,都不敢确定,我们是在相爱还是在取暖,我也相信那些曾经温暖过的小瞬间,不过,是那样快,它就比遥远还要远了。爱情就是:给你一条线索纪念一个已经离去的人!很多人也一定也这样认为,人的一生都是靠着回忆而活,而在现实,更多的是貌合神离。 我和薛政分手,是因为我们都爱错了,维娜和他才是相爱的,而我和小井,在懵懂了一段时间之后,才感受到那像蜥蜴一样冷的现实,我不是深情的人,可我偏偏感觉受到的打击最深。 所以我才和小井去圆通山,那里有一些猴子,那一天,我无比的想和它们在一起,它们看似有许多的伴侣,可是它们在我眼中是这世上最悲伤的动物。它们贪恋许多东西,可是无能为力。越想越悲伤,眼光正好照到我的眼睛里,眼泪汪汪中我发现另一只猴子的瞳孔里,也出现了一只猴子。那是我自己,真的是我自己。 而小井到处寻找我的声音很清晰的传来,他不晓得,我现在是一只猴子了。“小井,我在这里啊”我们已经很遥远了,小井他根本就听不见。 相对 百盛的门口人声鼎沸,在人来人往中,就看到他。 外套挎在手上,公文包提在另一边,就那样孤单的望着我。这个城市的风不大,可是吹得频繁,风中的他有一些孤独,我们有过无数次这样的相对,遥遥的。 他叫薛政,30岁的男子,喜欢旅行和跆拳道。他笑的时候,有天真的爽朗,沉默的时候,有羞怯的善良。我喜欢他。 和我同一个公司,只是不同一个部门,陈珊问我他是什么样子的男子?我只说他好看。晋代有个叫卫玠的男人,长得十分好看,每次出门,总有仰慕者争先观其姿容,这个好看的男人只活到27岁,世人都说他是被看死的。薛政就好看到这样的程度。陈珊是我闺蜜,她批评我中童话的毒太深,不是每个灰姑娘都能嫁给王子。 她一样一样帮我分析,薛政的长相气质学问家境,父亲是政界高官,母亲是商界达人,将来结婚必定考虑门第出身。 “杜敏,不是打击你,只希望你能真的幸福,并不会在某一天心碎。”陈珊的话把我搞得好冷。 倘若远离在偏僻的小县城的的父母知道,他们也一定会这么劝我,陈珊的话没什么不对,家境普通,相貌普通,我是扔进人堆再也找不出来的杜敏。 好吧,那我就做一个暗恋大王。 暗恋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每日出门,都要把陈珊当成魔境:陈珊陈珊,我漂亮吗?魔镜陈珊的口气总是极度夸张和爱怜:漂亮漂亮,你是漂亮的女人。 薛政就在隔壁,咫尺天涯,偶尔在休息室碰面,也只礼节性的打招呼,淡淡的,彼此没有异样。他当然不知道,我时时留意他工作时的样子,笑的样子,喝水的样子,说话的样子他很少有发火的时候,这很是难得。 喜欢他,又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上去和他说:我喜欢你,请你做我男朋友这样的话吧。 我25岁,是有一些理智的,也可能是寂寞,因了寂寞,才想着去追求一些不该追求的人事,这样想来,离开他,我一定,一定可以爱上别人。 正欲打辞职报告,竟冷不丁的接到通知,和薛政一起完成一个项目,时间是一个月,我有些不知所措,说不出是高兴还是惊慌,答应了下来,只不过是想,和他更近一些。 项目却是异常忙碌,项目组十三个人四部电话所有手机不停的响,表示大家都处在忙碌的状态中,像置身于一个微型的战场,疯狂加班共进退,没有单独相处的时候,最近距离的接触只有一次,在走廓上他迎面撞上我,他说对不起,我说,没有关系。我与他,相隔得那样近,又那样远。我是一个有些贪心,却小心翼翼着的孩子。 忙累使我焦虑,我想去喝酒。 宾馆对面就是一家西式的小酒馆,仿佛记得有好听的名字叫:沉香。推门进去的时候,听到里面传来沙砾般粗糙的音乐。有时候,生活的安排总有它的不可思议之处,或是比电影更让人费思量。 我看见了薛政,他没有看见我,他的对面是一个极美的女子,我是隐忍的观众,也是蹩脚的的演员,我是他背后看不见的影子。只能华丽的溃逃掉。除了这样子,还能什么样子? 一路的心跳都失去了平衡,这是一个热爱音乐的城市,连路边的理发店都会传出幽怨的低唱:带我离开这里/到一个被遗忘的小镇/我只想静静的和你相爱一生被这声音呛得一直踉跄,而夜,有悲凉的味道。 项目如期完成,各自回到原来的位置,若无其事的上下班,还是会遥遥的望他,他一如往日,永远大方得体,平易明朗,眼神亮晶晶。 公司给项目组开庆功会,被告之谁也不许缺席,可以带家属,自然,我又见到那美丽女子,薛政给大家介绍:这是那薇。她美得不霸道也不妖娆,很娴静,直的发,她的眼神如水。就像一抹橙色的光,清淡的,不刺眼的,却让人仰望着。 金童玉女,看得我眼睛泛酸,薛政一晚上对她很是照应,她眉间的幸福摇摇欲坠,像这夜的雪,洁净轻灵。 已近夜里十一点,我只念着,快点席散,走出去,将自己在雪中淹埋。爱不对人,更爱不对时间,幼稚的暗恋,好像该止了。 辞职申请递上去,上司诧异,没有人为难我,工作顺风顺水,升职有望,前程灿烂,突然辞职,有点说不过去,也枉费长久以来的悉心栽培。 我很抱歉。 辞职以后时间充裕,去逛街,不知为什么就走到了那家叫“玉言”的店,只想看看那些漂亮的翡翠,冬天里穿毛衣,配上饰品,是我的一个小爱好,透过那明净的橱窗,突然就望见了我的所爱,一大一小的一对小玉手,在蓬勃的灯光下,真温暖,真漂亮,带着让人愧叹的纯洁,质朴却不俗气,就像一些爱情,卑微却有隐隐的尊严在里面。 我动了带走它们的念头。 这时一个刚进来的中年女人,也看中了这一对,店主说:这是情侣挂件,只剩这一对了。中年女人有依依不舍的表情:我想给我儿子儿媳也买一对呢。我有些犹豫,带着它们,我又能它们什么样的命运呢?人家说买玉是要讲缘份的,我喜欢,却唯恐埋没了它,是玉,就一定要歇尽所能让它凸显价值。还是算了吧,我说:阿姨,你买吧。 转头再去看别的,却再没有一样,能打动我的心。 又下雪了,鹅毛一样的大雪,纷纷扬扬吹到我的脸上,冷坏我。裹紧大衣走向不远处的公交车站,一连白色的“bmw”驶向前来:太冷了,上来吧。是薛政,后面坐的,是刚才那位买玉的阿姨。 世界太小。 我怔了几秒钟,很想很想逃掉,后面的车不耐烦的按着喇叭催着,阿姨说:是你啊,快上来。 车上暖气袅袅。阿姨说:原来你俩认识,真是个善良的孩子呢,去家里吃个饭吧,人多热闹些。 有些突兀。但我不能拒绝这样诚恳的邀请,又或者,我的心里还有那小小的奢望在蠢蠢欲动。 八十多数的老奶奶,高官父亲,阿姨,一家人极其随和,三位长辈不断给我夹菜,嘱我多吃一些,他们都是好人,也许在他们想来,只不过是在给一个单身在外打拼的小女子一些爱护和关怀罢了,可我,却在这样的时候,很想溶入到这样的家庭里面去。 这不是我一直寻找的么?温暖和家的感觉。 吃饭的空间,阿姨很自然的问我:有男朋友了吗? 我楞,抬头迅速扫了一眼薛政,回答阿姨:没有。 阿姨笑:这么懂事的孩子,在外打拼不容易吧,以后多来家里玩。 我的脸上火辣辣,只说谢谢阿姨。 藏了那样一个让人心慌的秘密,我怎么还敢来。 阿姨来找我已是一个月以后。我当时正不得要领的对着一份七分熟的牛排发呆,这是我26岁的生日晚餐,一个人。幸好,家里也不乱,我一向是喜欢清洁之人,偶有不速之客,也不会因家里杂乱而尴尬。 意外的是,阿姨竟然带来一个小蛋糕:不介意我来和你过生日吧? 我前面辞职的那家公司,不过是薛政的实习场地,因为阿姨是股东之一,想了解我什么,自然就能了解得到。 生意场上的忙人,亲自来访,必定是有事的。且听阿姨说:你了解我家薛政么?是怎么看他的? 旧日的眷恋和欢喜还在,我不能说我爱他。我不知如何回答才好。 阿姨叹气:他让我操太多心,你知道那薇的吧?是个模特,网上那些关于她的传闻,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闹得这样沸沸扬扬,我不喜欢那样。 那薇曾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在某天二人突然反目,于是,好友曝出她许多事情,比如,她那么漂亮是因为整过容,还说,当模特,年收入根本没有八十万那么多,她是被比他大20多岁的富商包养这一些是网上的传闻,当时看到,唏嘘不已,做美女也确实不易。可我见过那薇,她不像那样的女子,网络上的事情,亦无法说清。 阿姨拿出那天其中的一只玉手:“说实话,我不喜欢那薇那个孩子。做父母的都这样,希望家庭平稳,不会有那么多风波。薛政对你印像不错,你们试着交往吧。这个玉手,薛政一只,你一只,算是你们之间的一个缘份吧。 我一时困惑,暗恋和喜欢薛政的女人其实很多,不晓得为什么选我? 阿姨看穿我的心思: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你是不如那薇那孩子漂亮,可是你也勤劳聪明,一样优秀,且不是贪心的人。不要为难,给你时间考虑。 幸福只差这么一点,从此以后不必遥遥相对,日日看得见那个所爱的人,感受得到他的体温,这,太像一个不真实的梦。 那薇却出了事。那些传闻,居然是真的。被证实后,她从富商的寓所29楼路了下去,这事震惊整个互联网,对于无关的人们来说,也许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但对于薛政而言,我深知这是一件多么沉痛的事件。那薇走了,我们也就打不赢三个人的爱情战了,这个世界上,最痛的,当然会是他,我晓得他这样善良男子,也许感觉很伤心很痛但他亦会原谅。需要一些时间。 我只给他发过一个短信:爱情故事,永远有笑有泪。最好再学会,开心时落泪,在悲伤时微笑。 偶然有一夜,他打电话来,是个雨天,很冷,只显示他的号码,不说话。可我是那样深切的感觉,他是站在雨里。 他难过,我必定也是难过,这样的日子每天都黯淡得没有一丝明朗 我想永远的离开这个地方,可是我却一直留在那里。只到那天,他在电话里说:我来找你,在百盛门口。仿佛在黑夜中遇见细小的温暖。天空瞬间转变颜色。 他想要的幸福在遥远的天涯,我想要的幸福在温暖的咫尺。 我是该走近他,还是不走近他? 第五年 伊桃给张文森打电话:“老公,今天我去参加同学聚会,会晚点回来,冰箱里有吃的,你回来自己热啊”张文森体贴有加:“你不用管我,我加班呢,和你同学多玩一会,要是晚了打我电话我来接你啊!” 五年了,一起结婚的朋友,有几对,听说分的分,散了散了。只有伊桃和张文森,他们没有波澜起伏轰轰烈烈的恋爱过,当时就是觉得遇见了对的人,约着牵了手一起潜入婚姻这面平静的湖,外面的一切热闹,繁杂和喧嚣都与他们无关了,婚姻生活的确平稳平淡,时间一长,伊桃却感觉到一种深刻的熟稔,她和张文森已成为彼此生命中的一部分,是夫妻,是亲人,伊桃坚信自己婚姻的牢固,年年如是,一生如是。 为了这次同学聚会,伊桃特意花了重金置了一身行头,毕竟同学之间几年没见,不能失了礼,选的衣服是今年秋冬秀场上流行的帅气十足的短夹克,西服的款式,配搭上马裤、黑色的最能营造知性文雅气质的长靴,再化上今年冬季流行的将梦幻与现实巧妙融合在一起的充满想像力的戏剧妆,时髦又温暖,伊桃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再也不是平日里那个衣着随意素面朝天的自己,自从嫁作他人妇,洗手做羹汤,每日里自然再懒得精雕细琢吸引别的男人的眼球,张文森说:我的老婆就算不打扮也是最漂亮的!看着今日的自己,既奢华又简洁,不张显,也并不逊色,倘若张文森在,肯定会认不出是她来。 这天下雨,入冬后的绵绵细雨总是莫名让人添加丝丝惆怅,很多回忆会因雨水打出的声响而被唤醒,于是,翻出压在衣橱最底的那个民族风味浓郁的五彩披肩,是谢正明送的,原本,大学毕业,这个城市里老同学并没有剩下几个,大家偶尔电话联系,不痛不痒,同学聚会,也可以不去的,但是组织聚会的赵耀说:伊桃,你一定要来,很难得出国的几位同学回来,正明也回来了,说是想见你呢。 赵耀的话让伊桃的内心有惴惴的不安,读大学时,是与谢正明有过那么一段,只是,他要出国,而她因为一些原因无法跟随,他们,算是无缘吧。他走了以后,伊桃遇见了张文森,说不上爱,但是张文森对她好,让她觉得稳妥,于是,心甘情愿的把自己交了出去,她和张文森很努力的经营家庭,积极生活,她还不想生孩子,张文森也无所谓,他们把日子过成温开水,虽然不如美酒醉人,不如果汁浓醇,但是解渴,健康。五年了,伊桃觉得自己尚算本份。是称职的妻子,懂得嘘寒问暖,生活琐事人不让张文森操心,她很知足,也许以后会要一个孩子,一家人平稳踏实的过完一生。很多家庭,不都是这样吗? 这样想来,她又把谢正明送的披肩放回了衣橱,把张文森前几送的大三角可做披肩也可做围巾的那块披上。因为,这是第五年,让伊桃有点耿耿于怀的第五年。 当年,要与张文森结婚,伊桃带了他去见自己的朋友,朋友里有一个叫jojo的女孩精通塔罗牌占卜,她说出来的,往往非常有道理,常常唬得身边的姐妹们一惊一诈,在坊间,也算是有一些名气,那日大家都祝福伊桃与张文森,唯有jojo,在他们要走的时候,拉住伊桃,伊桃看见jojo的眉间有一股萧条之气,jojo说出一句清冷得像一盆水的话:在你们结婚的第五年,你会遭遇一场婚外恋。 谢正明回来,伊桃又想起了jojo的话。坐在出租车上,一阵瑟瑟的冷,伊桃觉得内有心一股悲伤正在升腾,她想到了张文森,她的这个丈夫,家世,职业,外表,涵养,都不比谁差,他真心的追求她,给她富足的婚姻,平实的生活,让她无忧无虑,他们彼此自由和信任,人人都羡慕他们的幸福,这是无可挑剔的模范家庭,伊桃告诉自己,不能犯下错误,否则她会心怀愧疚和自责,沉重的活,如果是为了一场绚丽的烟花,之后要承受漫长的天空的暗黑,这又何苦呢? 同学会的地点在梅逸酒店十六楼大厅,露台有鲜花和人造的月光,还有袅袅的音乐,谢正明出现在伊桃眼前,西装笔挺,神情严肃,绅士的跟各位同学打招呼,最后站在了伊桃的身旁,伊桃觉得自己内心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细微情绪在搅扰,她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某些关于他的情节,比如他抽的烟,他说话的样子,他笑起来嘴角的弧度岁月对谁都不会厚此薄彼,时过境迁,她不再明波荡漾青春洋溢,他也不再目光闪闪活力难挡。五前的时间不曾见面,谢正明倒是从容得像是昨天才刚刚分的手:“伊桃,我感觉你可是一点都没有变!”伊桃听得出来,他是出于真心,尽管是他给了她一个短暂的甜蜜,又给了他一个漫长的分离。现在,他们的距离是这么的远,却又是无限的近。“为什么不为我留下来?”这样的傻话,还是不要问出口了罢。倒是谢正明又说:“伊桃,不能在一起,我不是不遗憾的,我有惋惜,真的。”伊桃不能肯定那一瞬有多少念头滚过自己的眉头。毕竟和他相爱过,直到今日重逢,依然应该坦诚承认,她对他还是有丝丝缕缕的眷恋的,在旧的时光里,他给她张文森没有给过的最美的恋爱,他牵过她的手吻过她的眉头,他背她跑过这个城市的街道,他为她打过架留过疤,他醉酒后叫过她的名字吵架后为她流过伤心的泪,在那段青春绽放的日子里,这些都是真实的小幸福,她怎么能忘? 伊桃不知说什么才好,本有许多想说的话,在喉间徘徊来徘徊去。可是,说出口的,只有那一句:“正明,我结婚了,你走后我就结婚了。| 谢正明并不惊讶,依然绅士般的微笑:“我知道,看见你幸福我就安心了”就仿佛,他们是兄妹。伊桃这一刻终于释然。在与谢正明举杯时,她的笑中有泪,心里在想:jojo的那句话,也许只是上天放在她面前的一个隐喻,提醒她冥冥中无法把握却又必须敬畏的东西。幸好,她有理智的把持,抵住了自己贪情的欲念。而谢正明的表现,也让也觉得,总算没有白爱过这个人一场,一点都不偏执,宽容。 同学会在最后一曲祈祷中结束,伊桃知道,过了今夜,他和谢正明,谁都不再提那过往。 披上披肩,准备回家,却迎头望见,酒店大堂的咖啡厅角落,一对缱卷亲吻的情人,那个男人,不是张文森,是谁? jojo的话还是应验了,第五年,她果然遭遇了一场婚外恋。这个冬天为什么这样冷,这样的冷? 剔除 熬夜看世界杯,6月30日晚,十一点德国vs阿根挺,7月1日凌晨三点意大利vs乌克兰。又下大雨,很显然,潮湿的空气无法蒸发掉孤独与抑郁,我不记得自己喝掉了多少杯有卡布其诺味道的后谷咖啡,咖啡的产地和自己的故乡接近,所以喜欢喝。德国淘汰掉阿根挺,意大利击败乌克兰。喜欢的球队都出局。没关系,连钟情的男人都会离去,眷恋的情感都会失去,还有什么不可能,不可以? 一切都如图谋般,逼迫我进入一种极端的境界,陷入午夜感伤症候群,一头栽到床上,崩溃至午后才醒转过来。还是大雨,头有隐隐的疼,仿佛有兢兢业业的虫子在细齿轻声的噬咬。 喉咙干渴,却连起身倒水的力气都没有。身体缺水,自然,连滴润脸颊的眼泪也没有。有人说,这种情景叫貌似绝望。 赵麟在一个凛冽的冬日一去不复返,二室一厅的家都显得太过空旷,除了写字,有时无聊或寂寞,我就用看电视打发漫长的孤单。 除了上超市买足够的生活用品,每天每天都足不出户,像是在冬眠,这就是我二十八岁的人生。 其余的时间里,我会在网上帮一些人解决情感问题。这也是我生活的一部份。 我博客里有几个专栏,有旅游文字,有评论文字,有小说,也有故事什么的,都是投给报社和杂志的,还有一个专栏叫“猜心妙手”博客首页是轻盈的淡绿色,这种颜色除了像看到植物一样养眼,还能能稳定人的情绪。 qq里,年轻的女孩儿叫深夏薄荷,她见我上线,笑着和我打了一下招呼。 我们在几天前聊过,我问她:“好些了吗?” “还好,如你所见,我还活着。”视频里她向我扬了扬手,看到她的左手腕上缠绕着纱布,那里注定会留下无法消失的伤痕。 女孩儿很瘦,单薄身体仿佛一只摇摇欲坠的风筝。她今年才二十二岁,她说,她才大学毕业,爱上了一个有点沉默寡言的男人。这个男人是个医生。 很多医生,由于职业的原因,他们大多看上去冷漠,可是这个男人笑起来的时候动人。女孩儿爱上他的时候,也知道他已经结了婚。 “你不会是因为他已经结婚,而决定自杀的吧?”我小心翼翼地问女孩儿。 女孩缓缓的点了点头,眼神闪亮寂寞:“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简直僵住了,因为他像我以前的男朋友。” “那么,我能帮你什么呢?”我不动声色的问她,几近冷酷,其实我早就知道她想让我帮她什么了。 “我知道你以前也是一个医生,我想,请你帮我消掉这一段记忆。” 我只能轻轻的叹息。这的确是一个连记忆都可能清除或更换的年代。无论你爱过什么人,受过什么伤,如果承受不住,可以选择消除,重新来过。从医学院毕业至今,我从事过这个工作五年。不记得做过这种手术多少次。曾经有有人因为情感的煎熬,脆弱的承受力,从高楼跳下来,砸成血肉横飞的惨状;或者投入深水里,不知会漂到什么地方去尸骨无存。或者,像那位女孩儿深夏薄荷,割腕自杀。这些痛苦足以让我在拿起手术刀的时候,非常的无情和冷酷。手术本来是很简单的,无非就是在人的脑部植入一个微型的芯片,就是从头到尾,犹如极慢的生命再造。 这种手术非常秘密,并不被太多的人知道。 我记得我的一个病人,在给他做完手术后,他哭了。因为他属于回忆的纪念,被我剔除了,他因此悲伤。不得不承认,如今的现代人,对痛苦的承受力已日益低下,简直无力抵抗,我对他们而言,就像一种溺水的绝望,我只需动一动手手,他们就不会沉没。 我长时间的无法给这个女孩儿答复,虽然说,这是一种你情我愿的清洗,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每给一个病人做完手术,我的内疚就会加深一层,因为我始终知道,不论今昔都应该是与自己同生共死的,这样,才是做为人类完满的过程。 但是,女孩儿始终坚持,她声称自己实在承受不住现实割剧心灵的剧痛。要是以往,我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她的请求,可是,我的爱情,是因为这个女孩儿才彻底的颠覆。 我和赵麟结婚一年,他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都在医院工作,赵麟是个帅气而时尚的男人,爱好不多。我的性格与他截然不同,我想说,也许是因为这点,让我们迷惑而相相互吸引。我当他是最温暖的归宿。 赵麟自己也是医生,当他得知我曾从事替人清洗记忆的工作,他责怪了我,他认为这样违反医生的道德,当时的我并不这样认为,我认为我这样做很有意义,剔除痛苦,助人快乐。婚后我们常常为这事争吵,不懂宽容的退让,不分时间的任性,婚姻的问题不怕一夕,而堆积才是最危险的。 当时,并不知道,赵麟认识深夏薄荷。 赵麟像天空中的流云,只在转眼的片刻里,散破轮廓,消失不见。我辞掉了医院的工作,做了一个自由撰稿人。 有时,会去一个叫深夏薄荷的酒吧,每次走进去都会感觉到这里充斥着无可排遣空虚、寂寞无聊,这里出售的不仅有酒,还有迷幻药和枪械,还有一些是零零总总你想像得到的一切事物。 每次我去吧台的服务生总会飞快的从吧边上给我飞过来一杯啤酒,说是老板送的,美丽的女老板,就是qq上的女孩儿,她知晓我的一切,包括我喜欢喝雪花啤酒。赵麟离去以后,我才从他的电脑窥见他和这女孩儿的端倪,不得不承认,每个人都是天才的演员。这是一个为爱而爱,每个人的机会都是均等的烟火般的年代。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这段故事不让它永远埋藏而要让我来挖掘。 每次走进这里来总会有一点淡淡的眩晕,很深重的颓废气息,和经年不去的孤寂。每次我喝完就会看住那个服务生,说,很好的酒,服务生只是对我笑笑然后沉默,每个人都有旁人无法了解的沉默。 qq里女孩儿穿着民族土布衣,神情开朗。让我想起红尘中许多甘愿自珍的女人。她们自由,追寻,膜拜信念,洁净恩慈。很长时间她都坐在电脑前,给我讲她的故事。还有他曾经喜欢过的男子。他感谢那个男子带给他无边的爱,她深深陷入这个男子黑亮的,总有忧郁缭绕的眸子里。就像“深夏薄荷”里的气氛,都是触摸不到的迷。我不记得她和我说起这个男人多少次,用了多少时间,让我明了原来他们将彼此存于最深的位置。这个男人便是赵麟。 这样的故事太多了。 只记得那天,赵麟收拾行李,我拉住表情迷茫他,对他说,你没变,什么都没变,还是从前的样子。他拔开我的手,启动漠然的嘴角: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对我做过什么。 我清洗掉了他关于女孩儿的记忆,记得他的无情,这个男人的决绝让我愕然。想象他把自己放入了失去了记忆的阴影里,想象他的慌张,他的愤怒。他说:如果我失去了记忆,那我就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看似圆满的手术,隐匿了一根致命的刺,摧毁了我与他的幸福。 掠走了别人的记忆,也等于掠走了别人的灵魂,是一种罪。 答应她或是不答应她,都是罪更迭了罪。 靠近你温暖我 (一) 时间就那么缓缓流淌,如一条温顺的河流,冬天到来的时候,日子好像又慢了一些,花朵和树叶早已经凋谢完了了,给空气留下一种冷清的味道。耀明知道勐佑的冬天已经深了,他喜欢带上他的小土狗丑丑到河边来来回回的走,或是拾起一片薄薄的石头打向河中,石片在水中打了两个水漂,滑向对岸,河两岸被收割过的稻田在黄昏中有一些苍凉的广阔,偶尔有鸟群晾翅翙翙地从头顶飞过,耀明就抬头羡慕的望上一眼。他想,远方是什么味道呢? 小太岚总是有办法找到他,远远在他的后面喊:陈耀明,陈耀明,那样的季节,不远处的池塘里有几片残黄的荷叶。微雨过后,荷叶上还是会沾满大大小小的雨珠,如果有阳光的话,一定能折射出五彩缤纷来,可是在勐佑的冬天,阳光真是奢侈的馈赠。 小太岚喜欢笑,那笑容有柔和的光泽,因为每次都能找到耀明,因此她在耀明身边说话语气总狡黠而得意。耀明却装着悻然的样子责怨他,小太岚,你又找我做什么?小太岚就拿出自己带来的小桶,里面工具一应俱全,陈耀明,我们来堆个城堡吧。 耀明那一年八岁。 (二) 耀明想起来,想起勐佑镇的一切,真像一阵风呵,仿佛是刚刚吹过,湿润而光滑,其实已经流去了好多年。 耀明的整个童年是在勐佑渡过的,耀明想起来,那时候的天空有种大海都难得有的蔚蓝。 耀明的妈妈是勐佑镇的赤脚医生,那个给了他骨血的他应该叫做爸爸的男子是上海来的下乡知青,耀明出生的那一年,他选择了回上海,抛下孤儿寡母一去多年。每当妈妈要出诊,就留下耀明一个人上学放学,那时,小小耀明的胸前总挂着一把家门钥匙。有时走过小太岚家那个小卖铺,小太岚的那个酒鬼爸爸也会扯着他那嘶哑的脖子朝耀明喊:小鬼,过来,喝一蛊吗?酒鬼男人就挨了他妻子一顿老大爆粟,女人是善良的女人,她会投过来歉意的一眼,挥挥手:回去,快回去吧。 一个不知道爸爸在哪里的孩子,受尽了邻里欺嘲的白眼。不知道当时的母亲独自隐忍着多少气愤和难过,始终给自己最无私的母爱,耀明得到的,并不比父母双全的那些孩子少。 无数次在梦中醒来看到母亲眼睛在书桌前闪烁的晶莹,可第二天醒来母亲的神情还如昨日一样和善与慈爱,长大一点,耀明懂得起身走到母亲身边,伸出柔软的小手抚摩母亲的眼睛,那些在她已有风霜摧残痕迹面庞里流淌的泪水却是清澈而温暖。妈,我不会离开你的,不要哭。母亲就笑了,怜爱地在耀明的的额头轻轻印一个吻,说,妈妈明天出诊,你带丑丑去玩吧。 (三) 就是这样,耀明的整个童年除了丑丑只有小太岚一个玩伴。那些有关于母亲的流言蜚语终究没有被岁月完全冲淡,那些面目乖巧的孩子因为长辈的教唆,他们看耀明的时候眼睛里闪动着异样的光,不容许他加入他们任何的游戏。 那些顽劣孩子制造出来的流长蜚短伤害不到他们。他们看到耀明和太岚,就会带着幸灾乐祸的表情叫嚣,陈耀明,没有爹,陈耀明,小杂种。如果不是小太岚拉住耀明,耀明一定会冲上去将这些小嵬子暴打一顿的。她总能适时的拉住他,用她小小的的温情和力量为耀明撑开一层抵挡冷箭和伤害的结界。 只有小太岚安然地跟着耀明一起渡过勐佑的明朗清晨和暧昧的黄昏,有泥土味的风从他们的耳畔和眼前拂过,带着年少的甜蜜和芬芳,带着无可羁绊的迅疾,追逐它们的只有丑丑和周围的野草与雏菊。他们像南去北归的迁徙的候鸟一样,在冬夏更迭中平和地成长,仿佛骨头拔节的细微声音都听得到。 (四) 十五岁的夏天,一场季节引发的病症流行,坝子上的人每天都来请母亲去出诊,由于母亲顾此失彼,耀明是病得最重的一个,高烧,一脸的黄水疮。到镇子上的医院医生已经无能为力了。母亲只好带耀明去县城里的医院,一同去的还有小太岚,当时的火车站上,耀明有一些恍惚:太岚,如果我死了,你要一直记得我啊。 太岚已经懂事:别傻了,不会死的。 耀明暗暗的告诉自己一定要撑下去,自己大了,也懂事了,他不想令母亲和太岚难过和恐慌,在最糟糕和时候,她们都没有放弃他,他一定要倚仗她们的爱,翻越生命障碍。 所幸的是那一次耀明果然逃过了命运里的劫难,一个月的辗转奔波之后全然康复了。原本以为,与母亲,与太岚又能开始继续风清云淡的的生活了。 没想到意外再次无情降临,耀明妈妈去出诊,回来是大雨的深夜,深深浅浅的走了很久,一脚踩空了掉下悬崖,村里的人们找到她的时候,她早就冰冷的死去了,耀明悲恸的哭声牵动着山峦,那悲伤像一层层翻涌的浪将太岚淹没。抑制不了地陪他潸然泪下。 (五) 整理母亲的遗物。发现了两封信,一封给耀明的,嘱耀明将另一封信出去,地址早就写好了的:上海。 一个月以后,一个陌生的男人来到了勐佑镇。 那个面容沉静的男人在耀明面前痛哭流涕,只会说一句话:对不起,对不起。他是耀明的父亲。 他是来接耀明走的。因为母亲的遗嘱里说:不要怪他,任何事都不要怪他,如果他来带你走,你就跟他走。 那一天的雨,空阔地绵绵密密,太岚又来送,但是没有哭,清汤挂面的黑发,没有刻意打理。脸略瘦,有聪明的额头。皮肤不特别好,因为乡村的缘故,有那么一点点粗糙。耀明一直喜欢她的微笑,不是转瞬即逝的那种,洁净直接,端庄甜美。 你哭什么啊?陈耀明,要去你一直向往的远方了。别哭,来洗一下。太岚伸手接过一捧雨,要为耀明洗拭脸上的泪痕。她想把他鲜亮干净的样子,留在心底里。 可是眼泪依然像大雨那样在耀明眼里汹涌开来。 一句话都说不出,太岚的笑容,太岚的声音,太岚的样子,耀明的记忆里都刻下了。 (六) 父亲当然是有了自己的家庭,他们经商。难得的是那对母女对他并没有旷日的怨意,家很大,也不在乎多一个人少一个人。上学是离家最近的学校,父亲想送耀明上学,他不要,自己跑步去,有时他们要带他到外面吃饭,他也不去,女孩我哥哥哥哥的叫他,他也很少答应。慢慢的他们不再理他。他也不带给他们麻烦,大家相安无事。 有些夜晚,耀明知道自己是否在说话,不知道自己和谁在说话,不知道是否是在说着话,问问自己,笑了笑在空旷的大屋下继续作业或写信。 和太岚时常有书信往来,太岚考上了师范学校,耀明有时也往太岚的宿舍打电话,他然习惯和依赖太岚声音里的温情。 三年以后,太岚回到家乡当了老师,耀明考上了医学院。依然是冷酷的男孩儿,不太喜欢主动搭理人。但是相貌好,学习好,体育好,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队没有多久,耀明就成了学校里的“流川枫”总是会收到一些幽远或沉静的情书。这些耀明都只是淡然的一笑置之。 因为他知道,再没有一个人,能像小太岚那样,给他最无私的温暖和安慰。 偏偏遇上霸道的女孩林菲儿。这个女孩不晓得为什么骨子里有着比同龄人丰盛的叛逆与喧嚣,父亲是商界达人,母亲政界高官,这样一个恃宠而骄的孩子,在学校里公开宣称只准她一个喜欢耀明,别的女生虽然嘴里不说,但心里却诸多对耀明的不甘与对林菲儿的不屑。 这个女孩,太辛辣了,耀明的感觉又何尝不是辛辣的,这个女孩儿言语和行动里都包含了对他的爱慕,迷恋,在众人眼里自顾疯去,就这样把自己的一颗心迫不及待地叫嚣出去了。那女孩的父样找到他,苦苦的求他,只要能和她好,在一起,他送他们出国深造,这样也打动不了他。 耀明尽量让自己离她远一点。躲了又躲避了又避,他不想麻烦缠身,也不想别人来摧毁自己对太岚的所有眷恋。 可是这女孩依然情深得意,肆无忌惮,因为得不到回应,她自杀。所幸没有死,后来被父母强制送出了国。 (七) 医学院毕业,耀明回到了勐佑。 远远看见太岚从课堂里出来,天还是那样蓝,太阳很明亮,阳光透过绿叶滑了下来,天空有鸟群飞过,时光在那一瞬,好像停止了流动。 都市的繁华算得了什么,远方算得了什么,对耀明来说,只要有太岚就够了,他们在乡下可以简单平静的生活,像以往一样,那些消逝的美丽时光都一丝一缕地留在了他们明亮的眸子里,留在他们掌心纠缠的细细纹路里。他们以后都会幸福。 和你在一起 1、夏天,枕软席凉,而我极度困倦,一身疲累。梦见一个男子就在眼前,有着安宁姿态。我向他索求拥抱,只想要一个拥抱,然而却被一阵轻微的鸟叫声惊醒,并不是天亮了,是我耳鸣。 那日去外地采访回来,就聋了。 检查的时候都不知道医生在病历上写了什么,唯一看懂的,只是叮嘱我休息。翻出各色药片,黄的、蓝的、绿的、甜的、苦的,自小就极怕吃药,所以,抓着它们的时候突然有巨大的难过,就像自己面临的是一个渊口,有人要将我从背面推下。于是,我哭,眼泪,大滴大滴浸润脸颊。 恰巧这次去采访的,是个女子。她不能说话,不,她能说的,用精致的十指,在胸口旋出绝美的手语。回来重新翻看给她拍的图片,她的眼睛如静澈的湖,低头浅笑时,也是静静的,仿佛莲花细瓣轻触而绽,这瞬间时光真的都静止了,连声音的吐露都是多余。 我身处的不是她这样的境界,除了怕,还是怕。导致梦里都是悲伤的情节,我连索取一个拥抱都不能够。 2、付东走了以后,我会写一些回忆的文字,放在我的博客里,长久以来,除了想念,我什么都不会。妈妈说过,牵一个人的手,就意味着你非常想将自己的一生托付于这个人,所以,与付东在一起时,我会牵他的手,可是我无法确定,我们会不会牵手到永远,所以总是,只扯他的小指,摇着晃着,像是要倾出他的痴情。他走了以后,我又开始宝贵我的手。 付东的离开就像他的到来,也如这种突然如其来的失去声音的沉寂,让人猝不及防。想念一个人,最深邃的方式,就是吃他喜欢的食物,做他喜欢的事情,活成他的样子。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换了一种洗浴液,柠檬的香味总让我想起往事,付东也是用这种洗浴液,而且总爱在洗浴完毕后坐在沙发吹电风扇,对我哼着brahms的小曲。生命中的过往,有时看似甜蜜,却总是捂着你,让你觉得无法透气,因而我总是喜欢柠檬清新的感觉,企图从中得到轻松的安抚。付东从前喜欢在雨天走到窗台,抱着双臂遥望灰蒙的天际,像极一个在摆着姿势的男模,如果在雨后看到阳光或彩虹,他就会拉我过来,将我整个的拥入他的怀中。记忆是虚幻的,纵然发生过。 3、那些年我总是想离开这个城市,因为我受不了它温温吞吞的气质。我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折腾,每过一段时间,我就把自己的行李收拾一番,放在一个一米高的拉杆箱里,拖着出门坐公共车,可是我常常随便就坐上一辆公共车,从起点坐到终点,从终点再坐回起点,我还是在这个城市里,走不掉。我就是在公共车站遇到付东的,我不是个细心到观察路人的女子。那天的付东是带了一群穿着跆拳道衣服的小朋友从公共车上下来,他穿运动服,理那种攻击性向征的平头,距离太近,我甚至从侧面闻到他身上清洁健康的气息。对这样的男人,我总是有联想。突然,付东回头一瞥,就几秒钟而已,那眼神却如死穴对针尖的关系,从此,我爱上他,一见钟情。我记下了那些小朋友身上运动服的地址,很容易就找到了他。后来,这样讲给付东听,他听完后,深沉一笑,他是这样说的:“你不愧为一个二流小说家,这就是我和你传说中的爱情么?” 4、有时我们也上网,我和付东曾经在网上踢球,我们是一个队的,他叫贝克汉姆,我叫鲁尼,我们联手覆灭了最不可一世意大利王朝。一个深夜,我靠在他的肚皮上,傻傻的问他每个女人都会问的问题:你爱我吗?你会永远爱我吗?付东不说话,只是轻轻的俯身下来吻了吻我。那夜的月光白而泛滥,像一场大雪。 我知道,我知道,许多事情谁也无法说清,因为时间在把持着一切。 5、原本以为我们会有一个童话一样的延续,谁知道甜蜜的表象背后总有一束伤人的刀光。付东年少丧母,父亲其实爱他,因为含蓄不善表达,付东得到的爱如浅尝辄止,如蜻蜓点水。他忙里偷闲回一趟家,只是想吃一次父亲做的香葱馄饨,但热情的继母却拉了父子两人出去吃西餐。最伤他心的,有一次回家,父亲虽然知道他要回来,还是不愿等他,随继母去了国外度假,害他才下飞机又上飞机。这让他成为一个疏离的人,独立地隐藏秘密早已成为习惯。爱情是一种很好的很神奇的药,让我们在彼此的心里都做了停留。付东说:其实并不是父亲不爱我,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是爱不需要郑重其事的表达。因为爱得太多的人,最后往往会得不到爱。他是因此开始走向跆拳道之路的,这是一个感情宣泄的出口,也是他人生的方向。 6、淡淡的爱也是爱么?这是让我忧惧的。我踩着小雨去菜场,向一个罩在雨衣里的妇人买了一把香葱,出来的时候,在菜场路口的花店,我买到几朵栀子,无暇的白却充满盅惑,年迈的奶奶用袋子细心的给我包好,提醒我回家赶快用水浸泡起来。付东回家的时候尚早,我包好馄钝,只等他回来下锅。坐在电脑前有一些恍惚,眼前那些栀子仿佛是有灵魂,找个爱花的人讨些情爱暖暖身子,而后心甘情愿走向枯萎。 7、付东说过,他很忙,如果有他的邮件,让我帮他处理。 “付东,我捡到一只流浪狗,它的眼神很像你,所以,我将它带回了家。你什么是候会来德国呢?自从来到了这里,我就开始期待,希望你会改变主意来到我身边爱你,清尘。” “付东,空闲的时候,我就站在阳台看着天空,我记得,你也喜欢这样,你知道吗,这里的天空蓝得不像是真实的,如果有你在,你会过来抱住我吧,像以前一样,我们一直守候到晚上,像以前一样,小心翼翼的呼吸,不会破坏那种美丽的感觉快来德国吧,爱你,清尘。” “付东,今天是我25岁生日,没有人知道,我给自己买了一瓶opium。因为你送的那瓶,已经用完了,而我还爱着你,就像opium的感觉,无论如何都不能将你从生命里戒除掉爱你,清尘。” 许多许多封清尘写来的信,尽是被思念蒸发的痴情。外面的雨密密的下着,一滴滴的,淋湿我的心灵,电脑旁是与付东相拥的合影,分明有一滴泪流了下来。我不愿意失去他,我不愿意失去他。 8、外面有了停车的声音,是付东回来了,慌乱里,我按下delete,删掉了那些信,付东的脚步声极其微弱,也许他是想给我一个突然的拥抱,这是他最近才开始的习惯。他走来轻轻拥住我的时候,那些信绞织着我的思维,这,也是他以前的习惯吧?我们是真的相爱吗?他不喜欢我化浓妆,我便施淡妆,她不喜欢我的直发,我就半卷长发。我不喜欢opium,付东喜欢,于是我就用opium。他的手总是这样,抱我那么紧,抱我那么紧,原来,是要去接往事的轨。原来我的出现,于他来说也不是一种价值而是一种灾难。我想问付东一些话,可是问不出来,胸口堵塞。 每段爱情都是一个电影。 9、很久没有做过清晰的梦了。梦见了清尘,她很瘦,瘦人往往是不够友好的。我和这个不够友好的女子在梦里里遇上了。 她挡住了我说光了她想说的话,她说她就是爱付东她只爱付东,我不晓得是被什么卡住脖子了,一句争辩的话都说不出来,一腔热血从口里涌上来,她还笑得很得意。 醒来后,觉得从黑夜到黎明,这段时间多么难熬,我怕天亮,怕这一觉醒来,时光早就老了,我也老了。 10、恨不能付东是一个我可以随身携带的影子。我是一个天蝎女子。天歇神经里最脆弱的是爱情,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天蝎的反应最热烈,也最直接。不知谁说的,说不在一起的比在一起的多点惦念。这话说得清谈有趣,套用过来,就是最俗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人生就是因为那点点的缺憾,那点点的惦念,才曲致多姿的。 自从付东从道馆请假去韩国学习以后,没有人能再见他,没有人再有他的消息。 我的生活没有什么改变,我又会常常把自己的行李收拾一番,放在一米高的拉杆箱里,拖着出门坐公共车,我走不出这个城市,陷入一场又一场轮回,下雨的时候,也会出去买买新鲜的花朵和蔬菜,我是一个自由记者,但这份工作对我来说越来越难,因为我的耳鸣越来越重,像一些鸟群,发出澎湃的叫声,是那样频密,猛烈又漫不经心,入睡都变得异常艰难。 所以,总是在每一个深夜,打开冰箱,用我的手指,抚摸付东早已经冻僵的面庞,一遍,又一遍。 上 王菲叫王菲的时候,那个唱歌的王菲还叫王靖雯。进阿曼达时装机构的第一天,同一部门的李敏就告诉她,那个钟正东,就是帅帅的那个,是部门里最暴烈最嚣张的设计师。谁他都不放在眼里。王菲悄悄的打量他,他很高大,一米八七的个头。所有的人在他面前都要像在东方明珠塔下一样抬头仰望,他果然有一张不丑的脸和一双大大的眼睛,嘴里还旁若无人正哼着什么:“谁害怕爱情就让她拥有爱情,谁想拥有爱情就叫她小笨蛋小笨蛋小笨蛋”王菲就笑了,她抑制不住自己。 钟正东突然就不唱了,转过身来看着王菲,一脸坍塌的表情:你是新来的?请给我一杯咖啡好吗? 王菲摇摇头笑笑:我也是设计师。 他说话的表情那么庄重,王菲看了都抑制不住的想笑。 钟正东站起来走到王菲身边:对于你,泡个咖啡不难吧,至少,比起设计作品来可要容易不知多少倍呢。 王菲是老板钟奇东从另一家公司请过来的。钟奇东是王菲的学长,另一家公司给她十五万年薪,钟奇东给她开二十五万。天下没有白吃的宴席对不对?三十岁的设计师王菲,尽管不能和唱歌的那个王菲比,但在时装界也是设计风格鲜明,独特美感极强的艺术先锋。 彼时正东刚从国外回来,他是奇东同父异母的弟弟,比奇东小六岁,比王菲小三岁,他高中毕业就被送到国外留学,喜欢看的节目就是美国死亡摔跤,最喜欢的电影当然是威尔史密斯演的拳王阿里,不过他觉得史密斯太瘦,不够强壮。在这个世界上,他只相信自己的力量。可惜,他自己的力量还是不能够和家族的力量抗衡。 这些情况王菲都知道,她叹了口气,想,看他的眼,直接的尖锐的蓝,他的心中必定有个小小的缺口。小小的,却难以弥补。 王菲转身去帮他倒了杯咖啡。 奇东眉目清秀,斯斯文文,说话轻声细气,头发一丝不乱。走过他身边还能闻到男士香水的味道,家里有钱又有教养,是满分的白马王子。独自在外奔波,支撑着家庭,并要与正东的母亲和家人和平共处。他是隐忍的,并且本性善良。正东不一样,他仿佛是奇东的极端,从小就不太懂事,蛮横、霸道、叛逆,当他在外面撞得头破血流,家才成为他的妥协之地,但他有时也会懂事,奇东对他的宽容和好他都记在心里,所以对奇东,他很信任和依赖。 奇东对他说:若不想浑浑噩噩的生活,就必须学会工作。因不会有人给予最后的美满,除了自己给予自己。 他接受奇东的建议,开始到公司上班。在国外学的本也是服装设计。只是丢弃的太久了,一切要重新来过。 旁若无人的习惯,他暂时改不过来。公司美女也有许多,可他没什么兴趣,也无意打探任何人。 你叫什么名字?正东问。 王菲。 正东说,我问的是真名。 王菲就是我的真名。 王菲。正东叫了一声,让王菲有一瞬间的停顿,以为自己又碰到了远方的dragon。而现在,那个带走永恒等待的男子应该已经事业有成,结婚或是做着其他一些事。 王菲没有答应他,一个人走进自己的格子办公间整理起东西。 奇东从办公室出来路过,看见王菲,登着三寸高跟鞋,豹纹的网眼黑丝袜,脸上的妆淡淡地浮着,唇线分明,睫毛忽闪忽闪,水钻点点发亮,眼影淡蓝的亮着,还真和那个另类的王菲有点像呢。奇东看着喜欢的人,就如同看着山陌里一朵在风中飘摇的小花。不忍靠近,却有无限知足。是这样的珍惜与距离感,在那有风的日子,他会抬头观望云天,却始终无言。 他爱王菲,从在大学里第一眼看到她就爱。爱的稀薄,缓慢,平然,却是态度笃定。 在三十岁的王菲的生活里,感情是很奢侈的东西,一个搞艺术的人如果不固执就不可能在作品当中形成自己的风格,对于感情她也是,她总是习惯在每个夜晚把和dragon一起生活的那些碎片找出来一遍遍地看。看着美好不再清澈,看得岁月皑皑,她一直站在原地,一直让感情停顿在身后。默默地一个人走,不带任何声响。 王菲进入阿曼达的第二天就开始投入繁忙的工作,但是去休息室时还是为正东泡了一杯咖啡,正东并不领情,不说谢谢还恶恶的回应:套什么近乎。王菲仍笑笑:顺便而已。 不等王菲抽身回去工作,正东又紧紧迫来:“不愿意做的事情可以不做,就这样。” 王菲不再理他。正东是这样的人:越是心里有要求,越怕被人看出来。害怕遭到拒绝,害怕给旁人带来麻烦,这是奇东告诉她的。她无端觉得正东身上有种魄力和压力,似乎正向她索要什么,使她越来越不舒服。 王菲觉得自己可以下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半。硕大的办公室同事早已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发现安东的那一格还亮着灯。凑过去看,安东正专心致志地在画图,王菲问:还不走吗? 安东:你知道你打断了我的灵感吗? 王菲不屑:我分分钟有灵感,拜,我先走了。 城市是没有黑夜的,车辆和人群来来往往和白天并没有什么不同,仍是匆忙。看红绿灯有条不紊的变化颜色,王菲突然然有种冲动,拿出包里随身的数码相机,想拍下自己在斑马线当中的样子。也许是晚上容易降温的原故,王非闻到空气里的土腥味,绿灯亮起的时候她茫然的走到马路中央,感觉像少了什么似的,身体和灵魂都在感到焦灼。 “你想死吗”随着一个很大的声音,王菲已被推到了街边,一辆车飞驰而过,旁边是气喘吁吁一脸愤怒的正东。他看到一个掉在手边的可乐罐,捡起来远远地掷了出去,可乐罐撞在对面站台的广告牌上,发出夺目的一点亮光。 王菲看他还坐在地上,有些迟疑要不要拉他起来,正东,也是有这样的期待,希望她能过来拉他一把,最终,王菲只是两手抓住包,过来对他像韩国女生那样把头微微一点,说,很抱歉。 很抱歉让你救了我。 很抱歉让你跌落在地。 有车不断的驶过,车灯又很晃眼,正东起身得有些迟缓,脸上表情,也由热烈期盼到淡漠颓然。王菲转过身来,正东轻微的跟来:去喝一杯吗? 夜里是有风的,而在这个城市,无论是哪个角落,都不见得会有多温暖。王菲舍不得离开这个城市,是因为最初的爱和决绝都在这里,dragon转身的背影,任她的哭声都挽不回。那是一场名不见经传又粗糙不堪的爱情,但却出乎意料地使王菲自顾自的冷清,如夜夜夜夜晚归的她的胃与心。 站在氤氲的夜色当中,王菲流下了一滴泪,很快就被风吹得无影无踪。 正东把外套除下来给王菲,在奇东的故事里王菲是个聪明,漂亮又智慧的女人,每一个和她接近的男人都会不由自主的爱上她,开始他还不相信,但是现在,他有点信了。 王菲把衣服褪下来还给他:不早了,你回家吧。 我送你回家。 不,不用。王菲的声音有点枯涩。 她不知道,正东一直跟在她的后面,一大段的距离,就那样远远的看着她,直到她的公寓,看着她的灯从亮到熄,才转身离开。 本季新品讨论会上,设计师们都跟随米兰巴黎时尚潮流推出条纹、粗花呢外套,正东却反常的选择了丝绸,事实证明他是正确的。人们看到被各色服装衬得妖艳、颓縻、奢华的模特,在穿上原色丝绸后,变得清和雅致,那丝绸闪着瓷质光泽,仿佛就与穿它的人有了一拍即合的对应。仿佛就有无数的秘密在身上绽开、敞开,看的人越走不进去就越觉得新鲜,而穿它的人,却坦言从中得到甘甜和安静。正东的这档服装被命名为:“爱上” “爱上”是正东之于王菲,这场暗恋故事的全部内容。与此同时,奇东正式向王菲求婚。他说,我不想让你一年更比一年不快乐。 幸运的女人到底幸运在哪里?大家都知道的,在适合的时间遇到适合的人。 总是要嫁人的,来终结在这人世间孤孤单单的凄惶之感。奇东与王菲走在一起,男才女貌,真正般配。王菲知道,自己要执一辈子的,是这个人的手,与他同眠,放心的去做一个梦。也只有婚姻,才能够杜绝一切期待。无论是她对别人的期待,或是别人对她的期待。 期待是一片零落的烟蒂,真正等到了也必定是写满烟尘,不会让人有多少欣喜。 王菲确定嫁给奇东是对的,至少自己学会了感恩图报。 他们双双去往韩国发展,落地第一天,奇东就接到电话,正东病了。王菲接过电话进行礼貌性问候:你的病,要紧吗? 正东说:有一个叫喜宝的姑娘,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她说,医生的诊断是伤风感冒发烧,额头烧得发烫,我不知这是一种发泄,如果我不能哭我就病,我就想不出应哭的理由,但是我有病的自由。王菲心里有些黯然:很抱歉。寡淡的缘份都欠奉,除了这一句,她再说不出什么了。 某一天,走在首尔街头,路过一家服装店,有手涂蓝色指甲油笑容里有点邪气的店主,神秘的跟王菲介绍一件丝绸:阿曼达服饰,头牌设计师已经辞职了,衣服卖一件就少一件了。王菲翻翻牌子。 爱上。 这是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王菲一边刷着车窗上的雨滴,一边听广播里在唱:如果流浪是你的天赋/那么你一定是我最美的追逐/如果爱情/是你的游牧/拥有过/是不是该满足/谁带我踏上孤独的丝路/追逐你的脚步/谁带我离开孤独的丝路/感受你温度/我将眼泪流成天山上面的湖/让你疲倦时能够扎营停驻/羌笛声胡旋舞/为你笑为你哭/爱上你的全部/放弃我的全部爱上了你之后/我开始领悟/陪你走了一段/最唯美的国度/爱上了你之后/我从来不哭/谁是谁的幸福/我从来不在乎/谁是谁的旅途/我只要你记住星星就是/穷人的珍珠/你的笑/支撑着我虔诚的最初/狂风沙是我单薄衣服/穿越过亚细亚的迷雾/云破日出/你是那道光束/带着平凡的我/走过奇迹旅途 一人一个世界,在想念和不想念之间,是不可泄露的天机。 在我的城市里没有你 2004年10月31日,又一个男人要离我远走了,是恋爱时间最长的一个男人,也是将离我最远的男人。在翠湖边某一家茶馆,他说:其实东京也不是非常远的地方,对不对,他还抚摸了我的头发说,像我爸爸抚摸我的头发那样。他还说:那个戒指,你就不要戴了,装起来,或者扔掉,都可以。是万圣节,幸好我带了面具,我含着泪笑着对他说:是,该丢掉了。 我把它放入面前的水杯里。 它依然从杯底放出执拗的光芒,像是音符间的一颗尘埃,我想它一定比我的心更苍凉。 小意,你不要这样,不要难过,你会找到更好的男人。 叫我不要难过,每个人都会有自己难过的时候啊,我26岁了啊,爱情还是常常变幻莫测,如同彩虹,雨后才露出端倪,又即刻就褪去绚烂。我所能做到的,只是慢慢的把脸埋下来,不停的搅动着那个玻璃杯。 身边是带了各式各样面具的人,他们应该为这个假面的节日在开心,这和我无关,我的男人要离开了,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片玻璃,随时可能被挤碎,并滋生利刃,刮伤别人或自己。 我26岁了,我想和他结婚。 我回到家里,嚎啕大哭,小武说我爱上了一块石头。 我说屁孩子,他不是石头。 就是。他若不是一块石头怎么能够抗拒得了你的梨花带雨呢? 我说屁孩子,你笑话我,滚远点。 小武说,你们的认识根本就是个错误。 好吧,想一下,是怎认识他呢? 我在酒店里工作,那是我调到酒店公关部第一次应酬客户,说得形式一点为了酒店的生意而陪客户吃喝,我这么做的理由,当然是签单成功高额提成的报酬。若是我的父母在身边,他们是断断不会允许这种事端的发生。问题是,他们在相隔数百里的一座小城安详地生活着,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女儿被金钱颠覆迷离得差点要忘却自己。 那天第一次喝醉。走出饭局我好像是踩在一朵筋斗云上。下楼梯时只觉得脚醉腿软。就是他拉住了我。他说:这么漂亮的人千万不要摔成生活不能自理。 听见陌生的声音我就如同被泼了一盆凉水那样清醒过来。挣脱他的手,我说:走开。 他说,我送你搭车吧,或者,坐我的车? 从出租车里看回去,看到他还站在那里,我知道,他是气质内敛的男人,所以在追求物质的同时我又是一个简单的女人,不需要理由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的。 第二天我就接到了他的电话,原来他送了我搭车,却忘了把我的包一并也送上车。 他说我翻到你的名片,我现在就在你们酒店下面。 他就坐在车里,开了车窗静静抽着一支烟。远远的看过去,他多像是我的爱人。在同事的眼中,我是雷厉风行的神经女人,像男人一样风风火火,只有在他面前,我才觉得我才是真正的水做的那种女人,卷着落花,无忌地温缓缓温柔。冥冥之中被施了咒语。 我奋不顾身的走上前去,对他说,我爱你。 那已经是四年前的事情。 你相信吗?爱上一个人,只需要短短几秒的时间,世界也会因此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我们都喜欢看王家卫的电影,所以,也用王家卫的漫游式进行我们静默的爱恋,甜蜜与深情。电影在进行的时候,是没有人知道故事的去向的。 每周只愿意见到他一次。为了所爱的人,我一直在学习温柔与体谅,我对他说得最多的是:如果你觉得我是个负担,请你告诉我。 他从不对我的这句话回应,只是抚摸我的头发。 现在我明白了,当他觉得我是个负担的时候,他会离开我。 春夏秋冬四季是一样的长,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总是感叹冬天是那么的漫无边际长,从来没有听谁说过春天是漫长的夏天是漫长的冬天是漫长的。因为冬天太冷了,适合失恋以后的人恋爱。这个冬天我看了许多的电视剧,是小武送给我的韩国爱情剧,他说小意你要多学学韩国女人坚强不屈的精神,用等待戈多的耐心等待你的爱人回来,我去拍几张水乡的图片。我试图在韩剧里找到一些我和他的痕迹,却只看见缩小变形我的爱情。 小武在电话里跟我感叹:小意,我真是踩到狗屎运啦,乌镇一个人都没有,真惬意啊。 直到我说你不要急着回来,我来找你。 在乌镇的我也是一部王家卫的电影,白墙、青瓦、木隔扇、石板路、乌棚船,只得我一个表情漠然,潜伏着一大段内心独白。我知道我在模仿某个电影里的人物。 小武说:人都走啦就没有必要让自己这么难过了。 我说,都是你,让我来这个地方,勾起人家的伤心事了。 小武说:你能不能不喜欢一块石头呢?我一个大活人在你面前,又帅又安稳,能给你安全感,怎么你就看不见呢。 我说,我不喜欢坏小孩。 小武念的是那种学费昂贵的学校,但是他的学生时代却是荒唐无比,偶尔跟他去学校,就听同学跟他打招呼:嗨,小武,好久不见,就知他不怎么去上课。右耳居然还有耳环,头发狗屎黄,他说,人家韩国青年都这样的,多了。 忘了说,小武是我的邻居,比我小,在我的眼里他一直是个坏孩子。我记得他一直是霸道的人,现在比以前更不堪。 11月11日,是传说中的光棍节,小武不停的催我,快吃,快吃,吃完我们去参加聚会,因为这样我有一个鱼刺就一直卡上我的喉咙里。我什么都不说,什么都说不了,我和小武就这么出门了。 在快进酒吧的时候有一辆车她轻快的从我们面前滑翔而过,看清了是个男人,也许他也有沉默收敛的气质,也许他手上还有我们的情侣戒指,也许他没有离开这个城市,但是他就这么飞快的过去了,街道上一片嘈杂,车和人群不停的冲刷着我的视线,可惜,在他转过那个街角之前,我没有看清他的脸。我问小武,你看清了那辆车里的人吗?小武只是抓起我的手,把我拉进酒吧。 是小武的朋友和同学,里面几乎都是成双成对的人,哪有什么光棍,小武跟大家介绍,嘿,这是jojo,漂亮吧?然后低声在我耳朵边说:段如意,你这名字太土了,以后就叫你jojo啊。 小武把我的手握得紧紧的,就像握着一个弱病的孩子。小武的手是有一些温暖的,稚嫩但是充满了力量,此时的我是一个无法用声音传达心意的女人。因为那个鱼刺一直卡在喉咙,没有人知道,我平静的面容下面,正聚集着悲伤的乱流。抬眼看看窗外,一片肃立的楼宇和绚烂的灯火。 是一群很疯的孩子,一直到黎明前,他们还是睡意全无。我在小武身边些困了。隐隐的,我听见他哼歌的声音,第二天,我才想起来,那是一首韩语歌曲:远远的望着你,很安静很幸福,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 jojo,jojo,你怎么了? 我脖子难受。 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吧。他拉起我的手,我的泪水就要滚落出来。小武和他一样身高180,但是他从没有背过我,小武背起我,我在他的背上想,为什么我不酗酒,酗完酒我一定会把和他那些臭狗屎一样的爱情忘得一干二净。我的眼泪于是就滚落下来,小武说过的,他不喜欢太重的东西。要知道,他是那种上学书包里只有几本书,也会说很沉的人。 jojo,你哭什么,又不会死。你把我衬衣弄脏了。 圣诞节在我们这样的城市里,这些年慢慢过得隆重起来,加班到夜里,小武等在酒店门口。见到我下来就欢天喜地的过来,jojo呀,过节啦,你怎么这么晚。上班的人是可耻的。好像老天也要来应景一样,天气分外阴冷,我想,要下雪了吧。那一刻我的心里很空,吹弹即破。jojo来,戴上,我们回家。小武给我递过圣诞老人的帽子。路过一家亮着灯的服装店橱窗,我忽然想起韩国的反斗加油站,大声说我们去抢加油站吧,这显然不太靠谱,因为附近根本没有加油站,小武转过头来说你跟我想的一样,我刚想说我们去把肯德基砸掉吧。 这个孩子呀!我心里有一点感动。 那不是心动,这样甜美字眼所能形容的感觉。混合了感激和温暖,莫名的不安。还有像习习温风一样的欲望。小武长大了,比我还高。我看着他从一个孩子变成一个男人,眼睛还是像孩子一样清清朗朗的。那种非常知道自己要什么的眼睛。 记得有一次回家,他也回家,他妈妈跟我说,小意,小武就托你多多关照,你在他身边我们放心多了,小武说:妈,小意是“每周一哥”的变态,你把你儿子托给他,会完蛋的。 想来惭愧,因为工作和恋爱,我很少关注过他。 jojo,快过新年了你有什么愿望? 小武问我。 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个城市。 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吗? 没有了。 那天晚上我忘了问小武,新年有什么愿望。 那天晚上我们走错了路,城市的路线如此曲折,绕尽了这个城市的腹肠。直到天空真的纷纷扬扬飘起雪花。天地间除了雪只有我和小武。长大以后,我们不打雪仗许多年了。像迷路很久的孩子,找到故乡那样,我和小武打雪仗。 我相信在这样的夜晚,这个城市或那个城市里的人,都把该忘掉的统统随着第二天就消散的雪花,一并天葬掉了。 新年那天,我打电话给小武。 小武,我忘了问你了,圣诞节时你的愿望是什么? 和你的一样,只要有你我就够了。 是最冰冷杀人武器 我和大树从夜晚的拓东体育场的跆拳道馆出来。之前我们才进行了一场对抗,他有病腿我有伤腰,因此我们谁也占不到谁的便宜。他擦着鼻血对我说越越,你看灯光和灯光厮打在一起,霓虹是博斗的血。我说你打得我眼花了。 哈哈,亲爱的,人家说,厮守,就是厮杀着相守。 大树曾是跆拳道运动员,2002年退役,现在在武魂道馆当教练,黑带五段。我这个女朋友的作用,仿佛就是专门为解决女人带给他的麻烦而存在的。她们一找他,他就说:你们去我女朋友商量。可是这些女人根本就不是商量的态度。很多漂亮的女人,趾高气扬,她们的确是有资本,茶馆,休闲吧,咖啡吧,酒馆,为了大树我走马灯似的去和她们斗智斗勇。我去见她们的时候我居然一点都不激动,我无耻的脸上流淌着一种叫冰霜的光,我只当这是一个电影里那种杀人于无形的对峙。大树夸奖我,说越越是头小wolf,要想和她抢食真的不容易。 只要有你我就够了,我喜欢看到一双爱人的眼睛在我面前,然后我无比喜乐的住进去,书上说的:如果你在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到自己,那么这个人就是你最亲近的人。 是那种黄昏时绯色云朵般的亲近,艳丽的温度,怜惜的热爱。 每次对抗之后我们就去买蛋筒冰淇淋,我们管这叫“胜利的火炬”胜利啊,呵呵,我们一只手牵在一起,一只手舔着冰淇淋,三年了,我都那样信任着我牵着的这只手,我憧憬着这只手能引领着我走向幸福。 我喜欢看热闹,这是一个坏毛病,我拉住大树说:大树,我们去看看那边。 有一群人围在那里。这一带是个大广场,从傍晚开始都会出现一些做小生意的,卖书卖画卖唱卖小玩艺等等。我是被那群人和那个声音吸引的。身旁放了大背包的女孩,她在卖唱呢。她的声音像是一种袅然的青烟,带着不断更新的沧桑展现,我的心轻轻的动了一下。我看到她有一又湖泊一样清澈的眼睛,我一厢情愿的认为,她干净的得不具备任何破坏的能力,像一朵入夜的荷花。 大树拍拍我的肩:“走吧,一个流浪的小孩。” “大树,我们带她回家吧。” 大树有一句经典的话:断水断粮断不了我家越越的善良。 我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和我是一样的人,她应该得到温暖。 女孩学法语,女孩是驴友,女孩有个破碎的家,女孩叫西溪。 我在书房为西溪铺床,她从背包里拿出一块床单,床单是深黄色的向日葵图案。我问她你喜欢向日葵?她说,我的家乡是有一大片一大片的向日葵的,我看不见它们的时候,我就会想念。我理了一下西溪的头发,心里却了隐隐的惊慌,难道这个女孩历尽心劫,暗伤连城?她大概是累了,我从电脑前看完信息后转身,她已沉沉睡去,像布娃娃一样平和优雅,又像是一头倦怠的小兽。 大树在卧室听唱片,那是他喜欢的刘若英的歌,他喜欢这个内敛智慧又情感饱满的女人,他也说过他的越越不但善良而且像刘若英那样聪明。我过去亲了他一下,我的嘴唇碰到他的嘴唇,很轻很轻,我是在大树的爱里长久居住的孩子,我从没有想过我会离开他。 谁能知道,西溪的破坏能力,惊天动地。 “bonjour”(你好),这是她住进来的第一个早晨,给我的一句恬静的问候。阳台上的植物被她浇了水,小狗也喂饱了。大树出来的时候完全忘了家里还有别的女子,像往日一样只穿了条内裤,还带着梦游一样的古怪表情,他一向是走模特步的,于是西溪就忍不住“哧”的笑出声来,大树就“啊”的一声蛇一样迅速的窜回了房间。 我难过的快要哭了,我是个女人,也有女人小小的俗气,我不要别人分享我的男人,就是看看也不可以的,大树的一身肌肉是我的荣耀,就如同他不喜欢我在大街在露出自己的肩膀,只喜欢我穿着他白色的大衬衣在家里歪歪扭扭的展示自己光洁的小腿。 总是想起那一天,西溪的笑声像自私的围墙壁像纠缠的藤蔓像撒满剧毒花朵的网。爱一个人就不要给他添麻烦,我不但给大树添了麻烦,而且带来了困扰。 有一个我和大树都要去参加的聚会。出于礼貌我们带上了西溪,那本是一个能容忍任何疯狂行为的场所,西溪果然在酒后失态,全场诸多翘楚俊彦,她独独搂紧大树的脖子,对全场的人宣布:我爱大树。我爱大树。 爱大树的,又何止西溪一个,我淡然一笑,我是对大树有信心的,只当是酒精在西溪体内作祟。西溪喝酒比我厉害,回到家里她一直不睡,我抓往大树的手听着书房里拖鞋来来回回的声音,地板都好像在呻吟。“大树,西溪根本没醉吧?”“别傻了睡吧。” 我一直深信人的眼睛是有魔力的,可以囚禁人的灵魂,我仿佛被西溪催了眠。她制造了爱情的海啸,有警报,有预兆,省悟已是太迟。 西西说:越越,我给你讲个故事吧,特别煽情。大树还是一个运动员的时候,我在电视里看到他,我就跟自己说这是我要的男人,我每时每刻都在想我要去找这个男人,我这几年都在寻找他的路途上,一天一天的我终于靠近了他,大树是我的信仰,他让我不知疲倦,你看我这么风尘仆仆,这么漫长的寻找,我要他伸出双手迎接我,然后拍拍卖我身上的尘土。我要和他在一起。 她说得像问我借梳子一样的轻松。我不得不又重复了一次对那些女人说的话,我说真抱歉,大树很好,不需要寻找。 谁会期望自己的希望落空呢? 我记得有部电影里,有个女孩为了得到所爱的男人,她爱得疯了,她残忍的杀害了男人的爱人。 没错,我是越越,我被热爱向日葵像梵高一样分裂的西溪泼了一大瓶硫酸呀,我的心就像一个冰淇淋一样的化掉了。那曾是我和大树胜利的火炬一定流下了五彩斑阑的泪了。我散着头发奔跑,不辨南北,我的心我的人都破碎掉了,绝望溅满我的裙子,我连尖叫都不能了。 我是越越,我有一间房,四面都是墙,我没有大树了,我不能爱大树了,不能枕着他的肩睡觉了,不能再依偎他的胸膛了。白色的床,白色的墙,再没有别的了。 亲爱的,有一天,你丢失了我,你会想我吗? 如何把还给你 海越坐下来的时候,很后悔来参加这个饭局,是公司每月末的例行聚餐,名义上是为工作交流,其实是借机吃喝。饭吃到一半,感觉桌子下谁的脚在碰自己的脚,强压怒火看住对面的人范志行,对方无事人一样但是目光意味深长:海越,其实你更适合做模特而不是设计师。做设计师太亏了。也有同事随声附合着说:是是,海越有做模特的特质。这些话都是好意,却见海越突然站起来飞起一脚将范志行踢翻在地。她看不惯这人,样子猬琐气质稀脏。说那些话都让她觉得自己受到骚扰。他以为她是一个作风大胆品格独特的女人,适宜做出轨的伙伴,其实也不止范志行这样认为,很多人都这样认为。 她大胆到何种地步?她曾经是个落跑新娘。 以她二十九岁的年纪,原本该拿着一纸结婚证承担社会责任,像大多主妇那样,上上班,买买菜,去去美容院,若有闲情还可养只小狗或生个孩子。要知道在婚姻里很多夫妻并不相爱,但是他们一样生活得游刃有余,但海越偏偏做不到。 她从婚礼上逃跑。却又不跑得远一些,继续在这城市过声名狼藉的日子,那些道德感强烈的旁观者说:瞧瞧,这女人是疯了吗? 这样的生活是种折辱也是种刑囚,但是一切不可逆转,半年后海越陷入了精神危机。若是没有大树依靠,她恐怕一个月都坚持不住。 原本她坚决不让大树收留她。大树说:海越不是说看到我精神上不会有痛感,你的神经不认识我吗?你跟我一起不会有事的。那时他正带海越吃日本料理,三文鱼刺身有太多的芥末使海越不停的流泪。 大树听说海越落跑的消息后,就马上给她打电话了,没有接,发短信,也不回。快凌晨两点了的时候,一个男生打电话给他“何先生吗?这里是埋伏酒吧,你的朋友喝醉了,你可以来接她吗?”大树一边开车一边生气:真有她的,也就是毕业的时候喝伤过一回就再也没有醉过了。关键是这回,全世界都在找她,她居然还能醉得不醒人世,尘事尽抛九宵外,海越自己也说,喝得烂醉如泥只会有两个原因,要么是太痛苦,要么是太幸福。把海越扶到沙发,看她睡熟的样子,如山陌里的花。大树知道这一次也是太痛苦。 海越朋友不多,大树算一个,是始终保持单身的跆拳道教练,每天至少收到一封情书。他在海边长,胸怀像大海那样宽容壮阔。大树认识海越是在2001年,海越刚毕业,满世界的找工作,也许是因为糊涂,她竟然可以在青天白日的平里摔了一跤,脚踝发出咔嚓的清脆声响。她痛得眦虎咧嘴,还是没有哭出来,大树刚好开了车路过,这一年退役当教练的的大树有温热的手掌扶起了海越,把她送往了医院。人生际遇,谁能说得清?大树好人做到底,每天都去看海越,其实是上课的道馆就在医院附近,顺路。没有几日便混得像多年老友一般。大树笑话海越一瘸一拐的模样,海越就抓起苹果用力朝大树扔,那时的他们像两个顽皮的孩子。 我们都听说过日久生情这句话的。海越虽然不是美人,但是衬了素雅的妆容,眼神的明亮,风标挑达的也不是不吸引人。大树看海越的眼神愈加的鲜活暖昧。有个女孩给大树的情书里说:你是一个让我感觉像老师一样怕,又像父亲一样渴望亲近的人。大树是决对优秀的人。但是海越偏偏对他寡淡如水。不管大树对她如何的好,她都像一头牛那样不为所动。 海越问大树为什么喜欢她。 大树说:我喜欢你自然卷的头发,喜欢你小声小气的说话,喜欢你对我发坏,喜欢你画的画,喜欢你吃饭的样子,看电视一定要有纸巾和爆米花,挑剔我认识的姑娘,说我的吃相难看,揭露我的缺点 说实话海越因此动过心。 但她理智的发现,大树是个太优秀的男人,和他恋爱是最容易让人满足的,这会堵死自己一切逃跑撒赖的退路,让人过上密不透风的正常日子。 海越会选择读艺样也是因为自己有一颗晃晃悠悠的灵魂,她不能相信自己怎么去过那规规矩矩的日子。 真对不起那失婚新郎,海越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心甘情愿的被生活约束的,但她及时发现了婚姻里有许多关口会让彼此感到厌倦,结了婚又怎么样,安全感一样稀薄,危险环伺,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恐惧。 在她逃婚以后的无穷远的时间里,她的生活一派乱像横生,这个矛盾女人,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想干什么,她自己知道,她会喝醉是因为频频在酒杯里看到大树的影子。 他那么好,不想和他在一起是太过于怕,太怕爱一个人不能掌握,她怕他有天神情端然的对她说:海越,我也怕了你的任性,我想去爱一个不任性的人。 怎么办? 海越醒来的时候,就知道坏事了,因为室内一片狼籍。其实人在喝醉的时候意识是清醒的,只是行为不受控制,海越记得大树去酒吧问酒保:你知道她是我朋友的吧,你怎么可以让一个女人醉成这样。海越想酒保他比窦蛾还冤,酒保把酒换成了水,还被她骂:你们是这样招待客人的啊 我要的是酒,不是水,酒酒 大树把海越扛到家扔到沙发上。海越从沙发上翻下来,哭啊,滚啊,说什么为什么他们那么看我啊,为什么他们都说我是狐狸精啊,我勾引了谁啊。大树气得不行回了一句:你不是狐狸精,也有狐狸精殊途同归了。因为这一句,海越又抓了茶机上的手机钥匙水杯朝大树扔:为什么也这么说我?你去死,你滚 海越想着自己醉后的丑态,其中被摔坏的还有一个大树的奖杯,海越脸皮再厚也架不住大树疲惫的眼神,抓起扫把准备打扫房间,大树虎视眈眈的制止了她,说:接下来打算怎样? “我最近不正常,你离我远点!”海越抢过扫帚。大树的眼睛总是有太多关怀,总是令海越感到不安。 那以后海越就仿佛变成了刺猬。不论是工作或生活都有是锋芒毕露,在传说里,黎海越是个过着混乱生活倔强傲慢的女人,像一株独立风中的树,零乱轻薄,她积极参加城中朋友举办的各种聚会,整晚土土的捧着酒杯和各种人碰杯,喝,喝,寂寞的欢颜也是欢。 她每晚总是很晚回家,下班和朋友吃饭,吃完饭或者喝酒,喝茶,俱乐部,咖啡馆每晚大树都在等门一脸担忧无声拷问,有时在沙发上睡着了被她吵醒他说我睡着了,你才回来吗?饿不饿?你和什么人去了哪里?一晚一晚的问一遍一遍的问孜孜不倦。 海越总是回答你去睡吧以后不要等我。 第二天一个青眼圈一个黑眼圈相互示威。 海越并不是特别讨厌范志行。范志行再怎么说也受过高等教育,是行业的资深设计师,在公司要算海越的前辈,也不是没有女人围着她打转,他就是太高估自己,没有发觉海越是颗小炸弹。他有点才华,难免恃才傲物,海越漂亮,也难免恃美行凶。大家也只当海越喝多了酒后的不能自制。 第二天开完会。在走廊里,范志行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海越:怎么说也是同事,一点面子也不给。原来他明白海越不是借酒装疯。 海越歉意的笑笑,转身却一脸的鄙夷。 这就是文明社会的礼仪和冷淡。 失婚新郎却在海越落跑后,还可以迅速的再结婚。 海越路过那个酒店,透过透明的落地窗,看到辉煌的大厅里,他为她戴上戒指。海越收紧风衣。脸挤在冰凉的玻璃上。姿式那样绝望,像被强力胶粘住一样不能自拔。 后面有人拍她的肩。起初以为是有人打劫心“突”的一跳,转头看是大树,大树说:后悔了?大树的话语里有太多心疼的意味。海越想她简直不能承担。她抱住自己蹲了下来。浑身发抖,大树俯身摸摸海越的额头,没有发烧,他拉起海越:我们回家。 为什么总是在最困难的时候,大树总能适时的出现呢?海越在旁边看着开车的大树,他比以前瘦了一些,话也比以前少了,但是对海越越来越好。他就是那么一个人,心甘情愿为她的一切痛苦和混乱负责,为她的一切不堪的现实负责。为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小区都会这样,白天人声嘈杂,夜晚却又像是原始森林。海越每走一步都如在刀尖般的困难,一天为什么会这么漫长,这么悲哀,痛苦或欢笑都不能够。 楼道里是声控灯,没有亮,大树牵了海越的手,两个人的面容隐藏在黑暗里,他们的脚步很轻,海越觉得是要跟一个人去往一条相依为命的道路,下意识的抓紧了大树的手。 大树突然停住脚步,霸道的拉了海越到自己面前,他的眼神就像温暖的灯,他把海越推到墙上,吻了她。 “大树,我欠了你许多的爱,如何还你?” “不,海越,是我欠你,这辈子都用来还你。” 静谧的爱,说到底,并不难求。 恋战 方玲达与谢玲珑,名字看上去都像亲姐妹,读高中时认识,考入同一所大学,也做了几年死党,后来同时喜欢上学校体育系踢足球的安东。从那时起就开始明争暗斗,争风吃醋,后来安东为了足球情愿不在二个如花美女之间选一个。二人依然针尖对麦芒。毕业又同在一个圈子,朋友的聚会,二人同时出席的时候真有不少。且听二人碰面时对话: “某些人就是讨厌,阴魂不散。眼不见心不烦,大家玩,再见。” “穿成老婆子一样,还敢出来和我们这些小蛮腰混,不要脸!” “某些人皱纹加黑眼圈,还敢嘲笑别人。” “我倒是不在意,人总有老的一天,不服的,才真正可怕。” 这样的时候多了,朋友聚会总记得不能同时约二人参加。 别人看着肯定会想这二人以前不是好的不得了的死党,为何现在竟然恶劣成这样?其实,方玲达很多时候是蛮善良的一个人,谢玲珑入这一行比她晚一些,方玲达会想到帮她一把。也只有谢玲珑,年年方玲达生日,也会想起来给她送个蛋糕,她记得她喜欢水果蛋糕。 二人也常常约在一起吃饭,依然一翻嘴枪舌战,不知情的人看上去,真以为是情敌谈判,这天玲珑因工作来得晚,急急进来就不由分说抓起食物就吃,也不问玲达招呼。 “工作再忙,饭总是要吃吧。”玲达叹气。 玲珑喝了口清酒才开言:“你不知道圈内人叫我什么吗?拿了钱就跑,有钱拿我命都不要。” 玲达没好气:“你猪脑子啊,命都不要还要钱干什么?” 玲珑“不和你说了,这几天我忙通告,你有通告吗?急死你。” 玲达“小样,你当我是谁,这一行,我喝的酒都比你喝的水多!” 玲珑:“好,不说了,说说这次新歌秀。听说有人暗箱操作。” 玲达:“早就知道了,昨天我们盛世星空的票数还是第一,才一天,聚星堂就超了我们一千票。他妈的,我看他今晚拿什么和我们争。” 玲珑:“你又整什么?” 玲达:“告诉你才怪。我相信我们这次打榜温子龙仍是最受欢迎歌手。” 温子龙是玲达花了不少心血的歌手,从出道到宣传,到走红,不是光靠他的努力的。 玲珑也感慨:“哼,真是世风日下。以前要当明星都得唱做俱佳,十八般武艺,海陆空三栖,现在只要有个性就行,歪嘴斜眼都能上台,有钱了就去整容。歌不会唱,声音像喝过硫酸,mtv电视有电脑来补。告诉你,这样子,只要想捧,踢足球的也能被我捧成明星。” 玲达:“口气真是大,不就捧出几个金童玉女吗,神气什么,你算老几?还踢足球的呢!你去把安东找来捧红可以吗?” 玲珑:“你不服,告诉你,新人遇到我能成为巨星,旧人遇见我也能咸鱼翻身。” 玲达拍桌子跳起来:“那就赌一把?” 玲珑奸笑:“赌就赌,谁怕你。我要是赢了,温子龙改签我们华盛,行吧” 玲达:“你这毒妇。 玲珑:“你急什么,你们公司比温子龙红的有的人是,为什么你独独紧张他,绯闻还传了一阵,你说实话,有没有一腿?” 玲达气急,一杯酒抓起泼到玲珑脸上。甩身而去。 何一飞推了推玲珑:“醒醒啦,你这酒鬼。想死啊。” 玲珑连眼睛都睁不开;“你怎么在这里?” 何一飞:“是玲达电话我叫我接你回家。” 玲珑迷迷糊糊:“以后不要接她电话。” 何一飞气急:你是不明白你们两个。要就是今晚,以后我不再管你们两了,你们喜欢怎么斗就怎么斗。” 何一飞是跆拳道教练,也是二人大学时就认识的好朋友。与玲珑同租房住,看惯二人刀来剑往,也时时被二人所累。 玲珑先了澡,整个人舒服了许多。走出浴室关了手机。坚持不把工作烦恼带进家里,是她的习惯。 出来从冰箱拿了一杯可乐,喝下去,可乐,快乐。 坐上沙发开了电视,关了声音,只留画面,想起和玲达打赌的事,不由笑出来,自己简直是职业病晚期,癌细胞入髓,无药救了。正好何一飞在眼前一晃一晃。玲珑眼前一亮。手长脚长,身体比例很好,这人好呀。跳起来抓住何一飞左看或看,何一飞有些惊讶,伸出拳头正要给他一拳,玲珑居然躲开了。何一飞说:看什么,没见过啊?玲珑就心怀鬼胎的笑了。 跑回房里,给玲达打电话:你信不信我能把何一飞做红。 玲达:神经病啊你,我已经睡了。 玲珑看眼挂在墙壁上的钟:两点。 早上,玲珑莫名接到玲达电话炮轰;“早就知道了聚星堂用卑鄙手段!老娘饶不了他们!” 玲珑平白无故被吵醒:“你打错了吧,我是谢玲珑,不是聚星堂啊,大清早扰人清梦,去死!” 玲达:“果然是打错了,不该。下回请你吃饭。” 玲珑:“你不如找一条污染最严重的河跳下去。”说完继续睡。又猛然醒了,我决定了,我要做何一飞。 玲达:“你做他?哈哈哈。” 玲珑:“笑什么,想什么啊?” 半个月来玲珑都忙疯了。经常手里拿块饼干,电话响起,一口干咽下去,清清喉咙就说话。难怪现代人早早得什么胃病,不生癌就不错了。忙起来恨不得真的克隆一个自己出来帮忙,不过她一个朋友说过:“如果我克隆出两个自己出来,肯定都跑出去玩,没一个想干活,因为这样才像我作风。”这晚回到家里,音响里正在放你把我的女人带走,何一飞也扯嗓子用力喊;“你把我的女人带走,玲珑就快哭了,还想做他,那声音,让他想撞墙的心都有。 这段时间因为跟着艺员跑通告,玲珑忙疯了。晚上十二点,才陪艺员从那个体育馆后门出来“玲珑,等等。”玲珑一回头,那情景,就像手机上的广告:“回头便知,我心有你。”是安东。刹那间玲珑的心里真是滋味陈杂。安东的眼神,电力几十万伏,让他忍不住的发抖。这是冬天的晚上,玲珑将衣服紧了紧。走上前去。以前,她喜欢安东,每晚他踢球回来,她就在体育场的后门等他,呵呵,玲珑苦笑起来。其实也就是几年的时间,在后门里等某一个人,已不是浪漫的事了。她会在后门等他,玲达也会在后门等他,某次她是黯然离去的。 安东也走过来,慢慢的。目光有许多的矛盾,但他就是开不了口。 玲珑:“你怎么会在。” 安东:“我们来这边集训,今晚来看你演出。” 坐在车里的艺员已经不耐烦,打她电话:“谢小姐,快点啦。” 玲珑:“没事的话我走了。”明星保姆,表面看上去职业光鲜,其实这碗饭最不容易吃。忙前忙后。艺人有名有利,她有什么?白白变成了007和锦衣卫。 安东:“好吧。” 上车以前玲珑擦掉了眼泪,没有人看到。回到家已是二点。何一飞还在看足球赛,见玲珑回来,关了电视就迷迷糊糊往房里走。玲珑知道何一飞在等她。 玲珑:“站往。” 何一飞:“又怎么啦?” 玲珑:“看了今晚的演出了吧。” 何一飞:“我看足球啊。” 玲珑:“你肯定看了,看见“冷血制造”、周萌萌,嫱画了吗?他们是我捧红的,我能把你变得和他们一样。” 何一飞:“笑话,我当教练也一样赚钱的。” 玲珑冷笑:你能赚多少?我能让你赚得更多,你不相信自己,我信我的眼光,我打算把你包装成武打明星。” 何一飞:“放过我吧,大小姐,我明天还上课呢。” 玲珑:“什么都不要说了,以后你只准上午上课,余下的时间归我了。” 何飞:“什么人哪你胡乱拉人进公司,如果不成功,那会赔很多钱的!” 玲珑早已回房,坐在地板上生气,要是别人早就欢天喜地,唯有这何一飞,不知天高地厚的往外推。玲珑的挫败感有喜马拉雅山那么高。一边喝可乐,一边恨不得一口也将何一飞吃下去。 昨晚忘了关手机,早上被公司的人叫醒。用最快速度洗漱完,走进厨房。面包牛奶早已摆好。何一飞吃着自己的那份了。 玲珑在后面看着他,心里有点感动。何一飞就是这样的人,做的永远比说的多。能够帮她的他也尽理帮。比如她晚归找不到车,他就去接她。她病了他也会帮她去买药。他也整理房间 何一飞:“还没睡醒啊,早点已经好了。” 两人吃早餐,玲玲不经意地;“我说的事考虑得怎么样了?” 何一飞:“没考虑过。” 玲珑就“啪”的放在杯子,起身走了。何一飞早就习以为常。 昨晚忘了关手机,早上被公司的人叫醒。用最快速度洗漱完,走进厨房。面包牛奶早已摆好。何一飞吃着自己的那份了。 玲珑在后面看着他,心里有点感动。何一飞就是这样的人,做的永远比说的多。能够帮她的他也尽理帮。比如她晚归找不到车,他就去接她。她病了他也会帮她去买药。他也整理房间 何一飞:“还没睡醒啊,早点已经好了。” 两人吃早餐,玲玲不经意地;“我说的事考虑得怎么样了?” 何一飞:“没考虑过。” 玲珑就“啪”的放在杯子,起身走了。何一飞早就习以为常。 进了公司,老板找玲珑当独开会。老板毕华盛不到三十五岁,像麦兜它老爹,玲珑不知道和他吵过多少次。毕老板气起来就骂玲珑:你猪啊,这么简单的事情还要我来提醒。玲珑也气,骂还他:你也是猪。毕老板不甘心:我是猪才怪,玲珑调皮,恶从胆边生,又叫他“猪才怪”谁知毕老板上当,大骂:我不是猪才怪。笑死一群人。 这天毕老板一脸的不高兴,玲玲一进去,就嚷:这久你干嘛去了,我叫你去找新人,你找什么人了?玲珑: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正在跟何一飞沟通,我打算做他成武打明星。毕老板很厉害的拍了桌子:“省省吧,我的姑奶奶。他是长得像李连杰,但未必如李连杰有潜质。” 玲珑不买债:我的能力你是知道的,外面有多少人想要挖我。对不对。 毕老板跳了起来:你威胁我? 玲珑:“他不红我走人就是了。”也不打招呼,自己就走掉了。毕老板在后气得脸色乌青,只差没吐血。 何一飞也生气,他被玲珑骗到公司,被一群外形各异的人打量,好像他是另一个星球来的。那是谁,头发染成狗屎黄,那还有谁,一脸烟熏妆的妹妹,还有,那谁,西服是打了补丁的。 玲珑在他们旁边口水横飞“他的头发就是短了点,要留长,眉毛要修修,牙齿也要整一整身体,唉,气死我了。有点小肚子。你们给他的衣服不要妖里妖气的啊,把他整健康一点,否则杀你们” 接下来的日子,何一飞比在道馆上三四节课辛苦。玲珑逼他学习声乐和台词,自尊心惨遭打击不说,还有形体和表演,俯卧撑一做一百个,不按要求完成非打即骂,简直是训练特警。晚上还有一大堆资料要记住,高考都没有这样。生活简直黑暗没有一点阳光。 让一个练武的人去学表演,玲珑就是知道自己会见到荒谬景象,只是没想到会荒谬得如此离谱。怎么样动作也敏捷一点啊,何一飞每次都慢半个拍子,节奏,动作,都不要提了。力度,美感,通通没有。鸭子啊,玲珑叹气。老师走到玲珑这边,为难的说:这样的协调性和柔韧度都不好的学生我是第一次见到!而且他有点音盲?谱子完全记不住?不认识谱子就算了,慢慢学嘛,可是他也记不住调子,跑调跑到九宵云外找不着。” 玲珑赔着苦笑:“我既然已经找了他进来,那就请老师多多费心。” 玲达打电话来:“你真的做何一飞啊,我当你开玩笑。何一飞是怎么回事,甘愿任你搓圆搓扁。” 玲珑:“我几时跟你开玩笑。你不是也在为你的秘密武器忙得焦得烂额吗?可否知道他叫什么名” 玲达:“安东” 窗外大雨下得惊心动魄。 玲珑:“毒妇,你真的要一辈子做我的死对头吗?” 玲达:“你放过何一飞我就放过安东。” 没完没了没完没了。玲珑一把甩了电话 玲达那边却不依不饶,再次打过来:“气急败坏了?我们是注定的敌人!” 是啊是啊,这就是江湖,只有惺惺相惜的对手,没有永远的朋友,玲玲口气软了下来:“我知道你对何一飞,有点意思,晚上来我家一起烫火锅吧?” 玲达:“为何约在家里?难道你也学不堪回首的中国队工体不败的狗屁神话占主场之利,烫火锅,你是恨不能将我放到火锅里去烫吧?” 玲珑气急:“莫明其妙啊你,你们盛世星空争不过聚星堂,不是我的错,你专门打电话来对付我,不烫就不烫。” 才甩了电话,再次响起来,玲珑抓起电话想往地上砸的心都有:“死女人,你是不是很闲?”那边却传来毕华盛阴森森的声音:“怎么,又和你死对头斗气,居然不开msn候命,做人不好这么过份吧?过来看今天的报纸。” 毕华盛“啪”的将几份报纸砸在玲珑面前:“看看,看看。”玲珑扫了一眼,醒目的标题:男明星与女明星体育场幽会、华盛当红女星深夜密会男人玲珑抱起手臂冷笑:“伊莲啊,亚臣经纪的,关我什么事?”毕老板挥了挥他那肥厚的大手:“不要提亚臣了,他忙着出国,根本无心思再为公司做事,这事由你来摆平,以后你做伊莲经纪,她多红你知道的。” 玲珑:“这种好事轮到我,她多红,自从她成名以后,就变了,不再勤奋,三天两头闹绯闻,要不是靠绯闻,早就是过气明星?亚臣26岁,被她折磨得像36岁。你放过我吧。” 毕华盛:“你有何好建议?” 玲珑:“雪藏一段吧,对她有好处,也是个教训。” 毕华盛:“想不到你做人比我绝。你跟我跟出这一身匪气,别人会怎么样看我?” 玲珑:“不能说我绝,只能说这个圈子太邪门,一会让你高高在上,一会让你摔入万丈深渊。有好的演员,公司才会有好的声誉。看着办吧,老板。”玲珑甩身出去,关了门咬牙切齿握紧拳头暗骂了声:靠! 工作就这样,斗智斗勇斗心斗力保不齐哪天支撑不住吐血身亡。 何一飞把酒杯从玲珑手里拿开:“我们订个协议吧,你不喝酒,我继续去公司,你要是再喝,我就不去了。” 玲珑:“你别威胁我,我们是和合约的。毁约你我都陪不起”] 何一飞:“我无所谓。” 玲珑:“ 我只是有点累,喝点酒会好睡一点。” 何一飞:“你和玲达真的要弄得这么不堪吗?” 玲珑:“你不要管,你不要把我得罪了!” 何一飞根就就不怕得罪玲珑,她就是表面倔强,其实内心弱得要命,像蜗牛一样。看起来世故圆滑,却再简单不过。认识她越久,就越想保护她。她房间闹钟的声音是:“快起床,快起床,不起床就没饭吃啦。让你饿死!”她就是不想依靠任何人。 最开心是晚上,他们去蹦迪,跳出一身汗,然后搀扶着回家,真的好开心。还有,他的衣服全是运动服,她就觉得奇怪:一个男人的衣柜里居然连套西装都没有。逼着他买了几套,但他不习惯穿。 玲珑喝到迷糊,说:“明天给你找点大的房子,以后你出道,也要搬的。” 何一飞难过:“我不想搬。” 玲珑:“我累了,我先休息了。” 深夜,何一飞睡不着。玲珑为了让他成为偶像明星,要跟他保持距距离。没有玲珑的生活,好象很可怕。 早上何一飞起来玲珑早就不见,电话响“公司给你找了房子,有人会来带你去看。你有什么意见只管说。” 何一飞急起来:“玲珑,我” 干脆的挂电话声。 何一飞丧气的坐在沙发上。 剧场这边,主办方正因为6号选手无故缺席着急,在剧场门口直跺脚。看见玲珑出现,工作人员如获救星:“谢小姐,何一飞呢,我们都在等他。” 玲珑正要生气,休一飞已急急的从出租车里钻出来,拉住玲珑说又是敬礼又是鞠躬:“对不起,对不起,来迟了。” “你站在我经过的路边/天使一样,看见你的第一眼,世界突然明亮,缤纷的色彩一片一片 你陪我走似水流年/你陪我雕刻孤单时光/花开花落/掌心微凉/可是记忆都熏香/我要一直一直记得你的脸/笑起来是甜美的弧线/我也一直一直记得你的温暖/比昙花短比爱情长”那样深情,满场的人都是陶醉的神情,让玲珑都想哭出来。她知道,他会成功。 主持人:“看到气氛这么热烈,请问6号选手,你本来应该唱那一首唱歌给你听的为什么却唱了另外一首?能告诉大家是什么歌吗?” 何一飞:“我这是我自己创作的,名字叫熏香” 主持生涯的离奇场面主持人见过的太多,他问:“好像,应该是唱给一个你喜欢的人。” 何一飞:“是啊。” 全场掌声一片。 主持人:“那,你喜欢的人在不在这里呢?” 何一飞的眼光只朝玲珑这边看,玲珑连忙摆手。 何一飞:“是啊,她在。” 主持人:“你有没有什么话要跟她说?” 何一飞:“我想跟她说,对不起,我爱你。” 表演结束,剧场后台。 手机突然响了,玲珑接听之后,跟何一飞说:“是千百衣饰的老板,想请何一飞拍广告!” 何一飞:“广告?我不想拍,又不是什么明星” 玲珑:“从现在开始你是了。” 何一飞叹气。    毕老板又召玲珑开会,红光满面:“接待处电话都快被打爆了。多少人要找何一飞拍广告。还有,歌迷要称想听他的专辑。” 玲珑毫不意外:“他的专辑正在进行中,名字叫一飞冲天,还有,剧组让他去试镜,拍电影,正在商谈中。” 毕老板:“最近你很辛苦。晚上一起吃饭如何?” 玲珑:“今天我死对头生日。” 毕老板:“外交部发言人一样,好心没好报。” 二人约在韩国小酒馆见面,玲达见玲珑神采奕奕的。刻薄到:“这回人财两得,你开心了吧?” 玲珑不以为意:“你吃什么飞醋,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和安东又开始情投意合。给,这是礼物。” 玲达打开一看:“我一双铁脚走南窗窜北,你给我买高跟鞋,虽然不一定穿得上,但我喜欢你砸下来的钱,没有四千也有三千吧?“ 玲珑气了;“好心没好报。” 玲达微笑颔首:“你应该知道这不足为奇。” 玲珑一饮而尽:“走了。” 每次都要弄的不欢而散。 玲达:“等等,我还有事跟你说,我和安东准备结婚了。” 玲珑:“是不是会在本市最大的酒店,跟全世界示威吧,说你得到了他,恭喜你心愿得偿。” 玲达笑着叹气:“你这是何苦,各自有所爱,不是很好的结局吗?看,他来接你了,去吧,敬你俩一杯。”说完,又朝进来的何一飞说:“何飞,看她紧点,上次她醉酒,这次可能会跳楼。” 听到玲达说要跟安东结婚,玲珑的心真是五味陈杂。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看上去都有人相依相伴,而在真相中,却注定别离。何一飞静静走在她的身后。终于忍不住跑上来握住玲珑的手:别走了,坐车回家吧。我有事跟你说。” 路边有家酒吧传出一首歌:“传说中痴心的眼泪会倾城,霓虹熄了世界渐冷清,烟花会谢笙歌会停,显得这故事尾声更动听”玲珑忍不住伏在何一飞的肩头大哭起来。 三个月后。 各大传媒娱乐资讯传出消息:像他的专辑名字一样,一飞冲天之后,迅速窜红的何一飞让人难以预料又迅速退出娱乐圈。成为激流勇退的传奇。 人生若只如初见 父母离婚的时候,我已经在艺术学院晃荡了一年。他们经过漫长的相互折磨之后,母亲终于累了,倦怠了,她放过了父亲。 放寒假的时候,我回家,母亲又认识了一个男人潘叔。他是个建筑设计师,40岁,正是成功男人魅力四射的年龄。母亲也是四十岁,但她像三十岁那样年轻。母亲报社安排她去采访潘叔,母亲看到他沉静的眼神时瞬间恍惚。她只是在二十岁的时候对父亲的眼睛动过一次心,并且因此爱上父亲,我是一个意外,由于我不合适宜的出现,父亲无奈的娶了母亲,我不知道,是不是母亲用我绑住了父亲,我十九岁,她便忍受了十九年的冷宫般的寂寞。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他们早就不再相爱,五岁时,因为工作的缘故,他们两地分居,我和父亲一起。父亲和上海来的一个知青阿姨杨沫在一起。杨沫是漂亮的女子,会在我睡前给我讲故事,教我唱歌给我洗衣服,对我我父亲都很好,他们甚至生了一个妹妹给我,名字叫珊珊。父亲是结过婚的人,所以杨沫被很多的人唾弃,骂她是狐狸精。后来终于有了回上海的机会,声名狼籍的杨沫把珊珊留下给了父亲,自己回了上海。 父亲和杨沫失去了联系,在珊珊七岁的时候,他把我送回了母亲身边,带着珊珊去了上海。 回到母亲身边以后,我感觉得不到关怀,她是个工作狂,我常常到邻居家里蹭饭吃,我常常见不到她,我慢慢变得好像和任何人都没有了关系一样。她能给我的就只有钱。 对别的孩子来说,对书是一件苦差事,没有人管我,我得到宽松的成长环境,没有压力,成绩却很好,我很懂事,因为我知道,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只要有了知识,就等于有了飞的翅膀。 我没有费多大的力气,便考上了大学,我自己也感觉难得。在校园英语角我认识了罗丁,我们开始交往。母亲也不干涉。只说觉得好就好好把握。我叫罗丁罗卜丁,像许多平凡的大学恋人一样,相互帮助,相互扶持,一起去图书馆,一起打球,也吵架,激动起来就用英语互骂。 我们的交往安静平凡,没有惊心动魄。 大二的时候母亲嫁给了潘叔,把老房子留了给我。我和罗丁在这个家里同出同进,我想,以后我们这会在这里结婚生子过完一辈子吧。 这一年杨沫阿姨突然车祸,我和罗丁去参加葬礼,父亲那样老了,他不再高大,头发灰白,寝食皆废。珊珊在国外读书,他以后是孤独一人。临别时父亲握住我的手,他说希望我和罗丁能够常来看望。鼻头一阵酸楚,我转过头去。 人生就是一场梦,父亲就只能看着墙上的照片去回忆往昔,看满院的荒草感受生气了。 我和罗丁毕业,我去了服装公司,罗丁则和同学一起合伙创办了公司。 我任职的公司在行内颇有名气,老总特别倚重设计部的汤亚臣,允许他游离于朝九晚五之外。 我第一天上班,八点半打卡,他十一点才插着裤兜吹着口哨出现,看到我,扫了一眼,做了个敬礼的手势:小姐早。居然这么礼貌。    服装设计好歹也和艺术沾点边,搞艺术的不是光头就是留长发,我在学院看得多了,这位汤亚臣也不例外,也束了一点头发,不过算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常常看到一边在纸上毛描,一边打电话,一讲就是半天,大概和女人聊天,明明是在工作,争着眼说瞎话告诉对方正在睁着眼告诉对方正在曼德夫餐厅吃午餐,正在天恒酒店看服装表演。 有一次,办公室的门被一个野蛮的女孩踢开,说是要找他算账,但是他有办法,几分钟以后能让人服服贴贴的离开。一起上班,熟识了他就开始每天都地我评头论足。 他批评我的头发太直,应该烫成波浪卷,看上去成熟,这样比较能让人相信我对于服装设计有经验,他说我的衣服太死板,应该再前卫另类一些才不至至愧对做服装这一行,诸如此类,说起来确实一套一套。 罗丁工作越来越忙,我的身上也有母亲的遗传,工作才是我的重心,和罗丁的沟通就只能电话或短信,或者冰箱门上贴告事贴,譬如晚上有应酬不回家吃饭,衣服在洗衣机里要记得拿出来晾。 我和罗丁都变得和读书时候不一样了,被社会打磨得好像越来越自私。 我们到底会不会陪对方一辈子? 那天拿他的衣服洗,翻到他的手机,不是他经常用的手机,独独有一个号码,艾米,我感觉自己如临深渊迅速下坠。 我太需要一个解释,哪怕我已经明白,我就是想等罗丁说点什么。 他说:相处这么久,你还是隐藏这么深,不让我来了解你。仿佛我们不是一对爱人。 是不能一起携手往前走了。我知道。 我们曾是一对恋人。恋爱就是一边享受美好一边为美好的过程擦泪。 汤亚臣知道我有男朋友,说同事这么久,也该带男朋友让他见见,我说我们早已分手。 他凑近我:算了吧,结婚都不是一辈子了,要不要我帮你去撞死那个罗卜丁? 少来这套,我烦他。 他拍拍我肩:说实话,你就是太自我的一个人,常常让人感觉想为你付出想又无所适从。想保护你你又不需要。 我笑起来,男人都会为自己的错误从女人身上找借口。 他潇洒的说:晚上请你喝酒吧,借肩膀给你哭。 我在广告公司里又做了一年,也许会和汤亚臣发生一些什么吧。事实上是我们没有。他依然谈一打的女朋友,想办法让她们开心和安抚她们。我依然那样不声不响。 辞职的那天汤亚臣送我,车里放了理查德克来德曼的钢琴曲,弥漫寂寞陈旧的忧伤,我想起在酒吧和他边喝酒边擦泪的时光,我的眼泪恍惚了心灵,最后,我还是给了他一个背影。 “开初千般华丽的帷幕,万种热闹的场面,也只是最后海市蜃楼一场空的铺垫。后来的变化总是莫测,人生若只如初见,愿你我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不能前进一步亦无须后退百里,不能亲密无间亦无须躲避远离。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我和汤亚臣用不相干的人事隔绝了对方。一切胎死腹中。 我在母亲留给我的老房子独自一人,母亲现在生活幸福。 感情的事就是这样奇怪,像命运那样,给你关了门定会给你开扇窗。甲之砒霜乙之熊掌。 我看望父亲,他戴着老花镜给花草浇水,坐在院子的躺椅看书会看着看着就睡着。我帮他洗衣服、做饭,珊珊已在国外定居,我想接他回去和我一起住,他不肯。 父亲问起罗卜,我淡淡的说分手了。 孩子,不要怪我和你母亲,我们给你留了阴影,让你成长太快。你任何事都藏在心里,独自担当。我老了,但我深深为此内疚。 像儿时那样扑进父亲的怀里,闭上眼,泪水开始掉下来。七岁和珊珊抢玩具被父亲打了一顿而大哭之后,已经很久不流泪了。 旋转 经过好多个雨天,早晨起来发现终于有太阳。习惯性打开电脑,不知谁邮来传奇故事一份,讲不明来历穿长裙,涂冷艳唇红女子,在翠湖北路游走,那条路附近有个广场,到了夜晚她就在那里跳舞,照片里那女子舞姿迷人,如一朵盛放的花,展露无法负荷的繁华,她的周身泛着青黛色的光,能够看见,却不能靠近。他们拍下她的身影如斑阑的蝴蝶。 非非。 真真痛,她永不会停止那幻烈的舞蹈。 我决定去看看,因为太过想念的心情,就在那条路,穿过广场的时候,我差点撞到一辆疾驰过来的车。 仿佛要与那个传奇故事相呼应。我起来的进候,非非她向我走来,是,我有一些恐惧,因为我知道她是已死去了的。她过来牵我的手,来不及回避我被她牵着走,我感到我的整只手,整条手臂都是阴冷,这是太奇怪的事情。然后我闻到非非身上的香水味道,是她某年生日我送她的“三宅一生”那些味道如同无数的触角,轻拂我。也许空间里有黑洞,能让生者与死者相逢,我处在一个不能详细认知的时境。这是一片繁华地带的,酒馆,茶馆,休闲馆密集,尽管天已经黑了,还是有许多来往的车与行人,奇妙的是,他们从我们身边经过,无知无觉,有人擦到我的肩,有人踩到我的脚,甚至有个不孩从我和非非中间穿过,还有一个男人很粗鲁的吐了一口痰,正落在非非的脚尖。非非依然牵着我走,我很早就认识她,那时候我还在艺术学院里,有很偶然的一个周六中午,我在虹山路的蔷薇花幕下看见了她。当然,那时她就是一个很勤奋的舞者,她在蔷薇花幕下跳舞。那个时候也是那样,孔雀舞,她跳的真漂亮,我拍下了她当时的样子。她对我微微一笑让有些偷窃似的胆怯。她那时大概22岁,穿一条棉的格子裙子和一件红的,印有大朵牡丹的短袖衫。她的头发很好看,很直,有些松散,又黑又亮的。那以后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她鲜艳的红衣提醒我长久以来对她的挂念。我虚无的抓着她的手,我能不能够带她回去呢? 我说:非非,我们回去看蔷薇花吧,虹山路的小山坡,开很比以前多,但是没有以前好。 她说:嗯。 我说:我们那样想念你,你想念我们吗? 她说:我想念。 黑夜里她有鲜明的面孔,但是她没有影子,只有我自己的影子,投在暗淡的街灯下,独自寥落。 我们走到广声中央决定停下来,非非又开始舞蹈,非非的身体像一片起伏绵绵的海。我被她带动起来,可是我是那样笨拙呵,我只好站在那里看她旋转,呆呆的,不能动,像身处一个暗示未来的洞穴。 一圈一圈的旋转,一晕一晕的艳红,让我跌宕到回忆里去。从她那里,我体验到我所希望的那种朴素的理想。当时我还是一个孩子,会为了一些不明不白的事情而终日惶惶恐恐,又为了一些遥远而毫无指望的事情烦恼。非非就像是我的姐姐,给我最深刻的安慰,我甚至可以再起来以前那些温暖的线索,我们牵手在废弃的铁轨里行走,或是背了背包去爬山,而或是在电话里低声而长久的诉说,这些是真切的的。非非不喜欢拍照,只被人照过几张照演出照。她说相机会吸人的魂魄,照得太多,精力会越来越的消失,殆尽。 至死她都不放弃那丰盛浓烈的舞蹈。她的手因为类风湿的缘故每个指头都充满了疲惫和懈怠。但她的脸是那样安详纯粹。时而明亮时而隐藏。我不自觉的拿出相机想要拍下她的模样。 她突然闪开,像受惊吓一般地颤抖,目光里瞬间闪过的惊惧是那样的刺人,我好像听到她还尖叫了一声,不确定。 “你快离开这里!” 非非的声音颤抖,因为我们周遭突然多了许多严整肃穆的人,他们的眼神死灰一样,他们围扰过来,我不能够再说什么。我看到非非挡住了他们,他们向我伸出尖利的手,袖口散出阵阵阴风,我看到非非的眼睛湿漉漉的,她用力将我推出包围之外。我跌落在广场中央的湖水中。飞溅的水淹没我。风那样大,有人停在广场边的自行车轰然倒地,咣当,粉声碎骨的声音,我的身边,一朵又一朵莲花自顾自的开放。 “姑娘,姑娘,好好的跳湖做什么?”有人将我拉了上来。我的脑海里还残留有非非的声音,和她湿漉漉的眼睛,就像一场风暴迅疾掠过,回头已无任何痕迹。 我听说“在翠湖北路死去的人,魂魄会永远留在那里,怎么也无法走出去的。”临死都没有一个温暖怀抱的人,非非,她走不出来。 至于我在去那条路的时候避让不及开来的车落入湖中以后,我就爱上了睡眠,这样,在睡眠里,许多事情往复重来,就像现在的时间,让人含混不清。 后来每个人都幸福 星期一的早晨,才进办公室,告事贴里有李昂的留言:陈美丽,谢总让你今天一定把留香水岸的推广计划交上来,否则让你死得像从十七楼摔下去的布丁!我不当回事,打开电脑回李昂:大姐我做这一行几年。没有把过十刀也有八刀,你以为我会在乎一巴掌?那边见我上线,回话却牛头不对马嘴:你今天穿的白衬衣吧,我还记得你穿白衬衣在夏天里散发的味道,有一种薄荷的清凉。我皱眉,这个刚来的小孩,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调戏我。不再理会他。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做广告,能把女人折磨成男人,男人折磨成牲口。虽然难听之至,但跻身这一行的美女才女只多不少。李昂才来的时候,还对公司里的男女进行了一个比喻:办公时候的男人就像白糖冰棍女人就像哈根达斯,不办公时候的男人就像啤酒女人就像纯净水。哈,我笑,没有受过疲命生活的积累的人,才会把女人比喻成纯净水。特别是我这个二十八岁的女人,纯净水,不是的,我明白我自己,如果一定要用液体来形容。也许是一碗麻辣汤吧,喝下去一定会让人五味陈杂。我明白我自己:心如铁石,冷酷尖锐,凛冽肃杀,大概是从二十五岁开始我正式进入广告界,便一个人孤单的翻滚,但我从此爱上这血腥又刺激的人生。我没有朋友,只有惺惺相惜的对手。比如海伊。 海伊从我认识她的那天起她便是一种奇怪的姿态。我本来有过一本和她一起合影的影集,但是后来突然下落不明。我问过她,她说:大约是庄根带走了吧? 我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见,更不愿记得当初。可是这个女人非要像一阵呼啸的风声,时不是时的掠过让我渐渐丧失了本来的面目。昨夜又和她喝了一夕的酒,无非是说一些陈年旧事,在认识的七年中,一年一年又一年,一夜怎么讲得完?喝酒我们都是金刚,所以根本没有一醉方休这一说。每一次喝到最后海伊都会问我:你还是不原谅我?我说我为什么要原谅你,你把我的男人带走,你让我天一冷就犯病,你让我生理期会打滚,你还让我胃疼时喊叫,你幸福的时候你不知道我不在天堂! 于是我们都不再说话,海伊苍白的眼睛望着我,我不要再看那仿佛藏了无尽秘密的眼睛,它会让我的优雅悉数崩溃,它每次都会让我歇斯底里,我哭。我说出那日日夜夜心心念念的的名字:庄根。 那个大雨如注的夜晚,我最好的朋友带走我最爱的男人。海伊她带走了庄根,这样烂的桥段,居然让我赶上了,像那夜的大雨,我哭得伤心欲绝。 自从离别后,谁都没有我寂寞。这个城市不见得有温暖啊。我扮演起一个倔强的女子,勤备,好强,和干练,衬着周围那刀光剑影,不靠谁我名利双收,广告界,谁不认识我陈美丽,我爱这轰轰烈烈的世界,我爱这荧荧不灭的江湖。这一行同样虚荣,不得尽万千宠爱不收尽周遭赞叹不算你狠! 可海伊只落得和庄根分手的十场,兵荒马乱。我怎会有瑕关心别人的爱情。从此以后她也进入这个圈子,成为我的死对头,这样更好,我暗自高兴,我要让她手无寸铁世界就被我侵犯了。她使我累,狭路相逢。简直要把我缠住,缠死。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横眉怒目翎毛倒竖的斗鸡。这是我不要命的时光。胜利也属于斗志昂扬的人,几次海伊在那边肝脑涂地,我在这边接受别人访谈。我说工作是我的灵魂云云。 这次留香水岸的案子,也是只得海伊她们公司一个对手。我捂住隐隐有些疼的头。有人敲门:美丽,是我。那个小孩李昂。 真是岂有此理。我不抬头。没好气的跟他说:你该叫陈小姐。 他说:两年前你跟我们介绍的时候你说你叫美丽。我诧异:两年前? 他坐下来:两年前啊,你和谢总去我家参加我爸的生日宴会啊,那个时候你像现在一样,穿白衬衣和牛仔裤,一样美丽 我突然感到一些局促,我不是愚笨女子,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对两年前那个叫美丽的女子耿耿于怀。一出戏剧又要上演。 很长时间了,为了工作哪怕累死过去都会跳起来。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还美丽。以前我知道自己还有三分姿色,现恨不得是十三分,想不到的是变成十三点。头发常年扎马尾,衣裳是哪种简单穿哪种,熬下来,我的眼睛几乎要凑近去才能看清眼前人。 我拿戴上黑框眼镜,凑上去上上下下的打量:李昂,二十三岁?漂亮,英俊,干净,你不抽烟吧?每天收到几封情书?身高178公分,体重不会超过60,瘦。腰围不超过58公分。浓眉浓睫,鼻梁高挺,你老爸很有钱。你是来体验生活的?我们部门没有你的事,还是来,咨询感情问题? 李昂不由得笑了,抓住我的手:美丽,做我女朋友吧。他眼里仿佛有星星。一闪一烁。 我不恋爱好多年,但也不至于对小朋友下毒手。我甩掉他的手一边挽着头发一边笑:你是不是没事,没事你下楼去,站最热闹地方喊喊,只怕全城市的女孩子都朝你冲去,立刻别的城市的人都站不稳,要往我们这边歪。” 李昂又好笑:美丽,你真风趣。 我下逐客令:去吧去吧,我要干活。 “可是现在是下班时间啊。我知道有一家很偏僻的店,可以吃到你喜欢吃的素菜。我们去吧。”声音都很好听。我这个万人迷怎么也会有如此悲惨的时刻。难道我也要赶一把潮流,进行一场姐弟恋。王菲与谢庭峰,也不见有正果。 这几年,由于自己的清高孤傲又不近人情。渐渐落得冷漠名声,已没有多少人愿意接近我,这样清洁的少年,我是喜欢的。我说:走吧。 我们吃饭的地方是一个安静的庭园,铺满石子的小径上落满了叶子,和风灯挂在屋檐下,雕花的木头穿户敞开着,每片叶子落在地上的样子,都像死去的蝴蝶,躺在温和的光阴里,它们凋零的正好,我和引人注目的男孩并肩走过,再不够浪漫,但也足以令人回味。我的生活太过单薄,能有一刻氤氲的时光,我也会心存感激的。看到食物我就会无比的饥饿忘掉一切,仿佛那食物可以安慰的不仅仅是空空的胃,还可以安慰破败的内心和残缺的面目。“美丽,你觉不觉得我们这样很般配?”“那又怎样,你才二十三,我二十八了。小朋友!我已经老得不能再失恋一次了!你也不要再浪费自己大好的青春,吃完饭你回去辞职吧,这样对你有好处。”“我也是个大人了,我也可以娶你,为什以非要比你大的男人不可?”“和你说不清楚。”我低头吃饭。我真的跟他说不清楚,像我这样的年纪在这样的圈子里,几乎没有正常的人。都像我不会爱,他们有的非常冷漠,是感情残废,有的是社会精英,压抑而绝望,有的辜负人于是永恒负罪,有的人智力只有七岁,且有畸形的道德感。他们在时间里被上帝随意揉搓于是扭曲变形。他渐渐能察觉出来,我远不是人前鲜亮的模样。我一早就可以预见,我和他会是一个悲剧。我们只会彼此亏欠,折磨和消耗。在我用手背轻轻擦嘴唇的时候,却看见李昂眼里闪过受伤的神色。好似静默的天空瞬间腾起烟花,然后又瞬间落下。他说我不会辞职的。这小子很倔强。     大家聚会,我照旧是清汤挂面,但容光焕发,因为我在为留香水岸的案子成功高兴。李昂像一只赖皮的小狗,我去哪他跟去哪,短袖衬衫扣到第三颗,袖口敞开。皮肤看起来光滑性感,他郁郁寡欢。头发不是特别浓黑,淡眉浓睫,白肌青瞳,手指纤细。眼睛清澄明澈。在灯光下透明如玻璃。这就是美少年。海伊靠近我说:美丽,你看李昂那郁郁寡欢的样子,我总觉得在荼毒祖国幼苗一样。我说:“你真可恶,不是你想对他有所图吧?”我把海伊扯到一边:“你说我哪里出了差错,为什么最近老让人误会我需要男性的怀抱?”海伊:“因为自从我带走庄根,你就觉得全世界都欠你。”音颇有点回肠荡气。 看到李昂在人群里想过来和我说又不敢过来的样子,然觉得嘴里的酒发酸。急一口吞下便呛了起来,始惊天动地的咳嗽。有的眼光大概都集中到了我这边来,夺路而逃。这几天的劳碌过度,觉得自己要生病。“我送你回家。”李昂如影随形。使神差,我无法拒绝李昂带着期待的眼眸,点了点头。李昂开心,自己却像身旁有个定时炸蛋。里有难言的滋味,有些甜蜜,也有些骄傲,有点不安,也有些悲伤。我有多坚强,有多脆弱。“美丽,你是不是在想要是我比你大些就好了?”我摇头,么都不想说。     那夜我无法入眠,满脑子都是李昂,他开心起来的样子,他难过起来样子。     电话想响,是海伊:李昂很好,在什么环境里,都有令人信服的力量,不要错过了 办公室永远都不会是让人清静的地方,纵使烦到气血上涌,电话响你不敢不接,msn你不敢不随时开着候命,明明知道做一行是个阴谋,脊背断裂也得死撑下去。幸好,老板有够仗议,每月血汗钱领到手,除了供房供车吃喝玩乐还有足余买花戴。都是自己挣的,这才是值得安慰的人生。 一个下午搞定一个ppt文件,发觉人已走光。关空调空饮水机关灯关门,电话海伊:你们在哪个场,我来赶?海伊急:你就不要来了吧,你来了必定又会搞得满坐不欢。知道他们叫你什么吗? 我知道,他们叫我灭绝师太。想我当初一个柔弱女子,社会锻造我成一身铜皮铁骨,还全武行。在电梯里感觉就像被装在一个巨大的盒子里,我会被带到哪里?身体里每一根愁苦的神经都在喊:不想回家,不想回家。我原本可以坐在海伊他们当中,去喝个烂醉或唱个通宵。谁会愿意和灭绝师太载歌载舞呢?笑话。 电梯门开,李昂笑意盈盈的看着我,我们去吃饭吧。 路灯下两枚手牵着手的剪影,那样画面多美丽。 流离记 母亲忧心憧憧地问我她是否就要渐渐老去。她说梦里她总是梦到自己已经丧失了我们民族特有的奇异的力量,身上长出各种盘枝错节的藤蔓,我说不是的,母亲,不会这样的,她还是那样的年轻,声音依然那样清脆而且尖细。母亲是在孤独的时候深深地沦陷在恐惧之中的一个女人。她总是在想究竟是什么使她的身体变的那么陌生而怪异?他问我关于世间,时空,还有爱情对于我是什么样的意义?我回答她,分离。爱是最浩瀚的生命景观,它的玩命底线是最重最残酷的分离。这个夜晚我向他提起我耽于繁华闹市里遇到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展露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想起当时母亲遇到父亲的情景。他们的身上都有着某种巨大而摄人的力量,支配着我和母亲的痴迷,追溯,恐惧和迷失。我现在越来越感觉到这种力量。    我出现的时候,有一首叫变幻之风的曲子在响起。它宁静,跟随我从世外桃源中来,它缥缈,像我居住的虚谷中的云雾缭绕,它清爽,听过之后,有让人从头开始的感觉。我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我的鸟儿跟在我的身后,他正在阳台上叹着冷气对着月亮抽烟,他拿起电话说:刚才我有一个幻觉,我看到一个带着鸟儿出现的天使。我笑了。真想告诉他,那不是幻觉,那是真的。我回头告诉那些鸟儿,不要跟随我,我需要你们的时候我会召唤你们的。鸟儿听话的消失了。    白衣飘飘,是我当时出现的样子,我喜欢我是这样子,虽然我不是天使,像我在深山里淡蓝的天空下清新脱俗一尘不染荡着树藤做的秋千的样子。这个男人有脆弱和孤独的灵魂。    我不曾见过这样脆弱的人,他应该有很长的故事吧。于是我想接近这个男人。    我想有个名字叫玛丽撒陈,虽然比这好听的名字有许多。    我是深山里的颐族,因为我的母亲是,我们的民族世世代代拥有奇异的力量,能够拥有不老的容貌和利用各种巫术,我母亲有非常漂亮的容貌,一张清水素脸,脂粉未施,总是天然的白着。那种白,象是父亲搁在堂屋里用来放莲花的青花瓷瓶,有种说不出的细致阴润。最令人无法转移目光的是她的眼!异样明亮晶莹,也出奇坦然平静,叫人无法解读出任何表情。父亲年轻的时候也是翩翩美少年,也许是异族通婚的原故,我生得不如母亲。我是那种平平常常的女子,于是我懂得给自己蒙了面纱。只露出眼睛,我的眼眶黝黑,眼球是蓝色的,我会跳舞,人们所能够看到的,当然是我蒙纱的样子,我跳舞的时候,喜欢想象自己的手指,他把它想像成另一个自己,另一个自己依附在我的长甲和手掌上,像是一个幽灵,因为是幽灵,又让我变的像幽灵一样失去对阳光的奢望。有着妖冶的意味,这是我唯一得意的地方。据说,蒙纱的寓意在于:掀开面纱,你将直面存在的全部真理。或是真相。 那是一个温暖的黄昏,有一滴松脂落在我的头发上,粘稠,我黑色的长发突然变成暗红的流动条纹,然后它们开始张牙舞爪,变成树枝一样的坚硬,就会有鸟儿呼啦呼啦的停留在我的头发上,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和它们在一起,我看见我的简单生活,我感觉到自己的不满足,我记得当时我面对是那个我们民族每天都会顶礼膜拜的祠堂,祠堂的一面贴着岩石,它建在海边的崖壁上,家族里,父亲受过很好的教育,是个顽固的无神论者。他跟随母亲进山里生活不久,便得了一种很奇怪的病,不出两个礼拜,他便不能正常的走路。那段时间里的父亲整个人都垮下来,他不能再悠闲的坐在藤椅上看书,也不再从容地答理别人,他一日一日的颓唐,说话和看人都有一副惶惶恐恐的神态。后来在母亲和外公的规劝下,父亲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皈依了我们这个民族,开始每天到祠堂顶礼膜拜,不想这之后病情就开始遏止住了。自那以后,父亲的病开始减轻,也开始略微地振作起来。但他一度感到害怕,仿佛在那样的境地里他是受着神灵操控的,他很想把我带出深山,但那是不可能的。他总是用他那纤瘦的手抚摸我的头发,说:孩子,在这里你会忘记了衰老和离开,而在外面,你可以跑,也可以跳,认真的快乐。所以,长大以后,我甚至连祭祀词都不能完整地背出来了。我背叛了我的家族和信仰,并且否定掉所有神灵的论断。在我离开以后,关于善恶和生死的一切对我都不再是重要的了,我可以站在高高的地方看我喜欢我的男人,我无所谓活得长久一些或短一些,因为我已经善于向自己妥协又不断地背叛自己。因为我是喜欢这个男人的,但我无意去操控他。    这个男人大概是个画家,他在画一幅画,让我记忆深刻,在他的睡房里,画面非常的细腻,那是一个女子蒙着面的样子,那大概是我,初见的时候我有隐隐的兴奋,甚至于那些弥漫在画布的浓重的咸涩的味道都可以闻到,从画里面还可以看到暗蓝的天空,还有鸟群,以及漫长如几个世纪的大森林,风缓缓吹过路面和天空中留下的破裂颜色,还有山崖边的祠堂,这一切都被描绘的栩栩如生,并且画里流露出来的浓厚的空灵气息。    我在写到这的时候,心底里已经生出了几分凄凉。这期间一个女孩是爱这个男人的,我看得出,但我也一样的爱他的,只是他不知道我的存在,我正开始写他,我正在一点一点增加他在我心底的份量,他会在一个长长的故事之后变成为一个恋人的形象。虽然那看似是荒唐的暗恋,但我的确是经不起等待遇见,等待相熟,再等待彼此珍惜的折磨。我最后只好告诉自己那是他该得到的,他们留给我一种孤独的,清旷的感觉。    他很幸福。    那个女子也有一头乌发黑散落到肩膀上,长发在风中微微的飘散,遮住了她的额头和眼睛。他不断伸出手去帮她拨开那些头发,然后手指彼此交缠。这些细节我都还记得很清楚。她不像我们这个民族的女子,没有土气的衣服,和缀在衣服上的珠子一类的首饰,她在笑的时候还有小虎牙,我于是坚定的认为那样子的笑存在着一种让我忐忑不安的深意。    这样也好,有人,能够去帮他掩住那些昏沉和荒凉的深伤,也有人,能和他产生漂泊历程而生的共鸣。他似乎是个心甘情愿的放弃神明,而把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当作一生的信仰的男人。即使她后来沦落成盘发髻,头戴黄花的女人。是的,他说过的,他是个没有信仰的人。    不是很好么。    我念动召唤的语言,我的鸟儿们来接我了,那样绚丽的景像,一个赤着脚的女子,身后跟了一群鸟儿,像她的翅膀一样,她带着它们走过酒吧。走过车站,走过隧道,展示给过路的陌生人观赏。    然后消失,怎么来,怎么走,我因为森林的冰冷而醒来。无法说话和移动。为何一直发不出声音。    我突然疼痛,听到母亲的声音:孩子,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没有童话时 周日的中午,张维明的“童话”休闲餐厅在十二点三十分才开门,这个时候张维明一定在厨房和员工一起忙碌,不会理我的。这让我有闲心去观察旁边的客人,到这里来的客人恋人居多,情人间的亲密融洽,在吃喝当中尽显无遗,唇中有笑,眼中有暖,看上去真叫人羡慕。我叫陈橙,今年二十六岁,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创意策划和平面设计,虽然穿着职业装带着黑边眼镜坐在我们公司庞大无比的精英群中就像一滴水被淹没在茫茫的大海,但我还是喜欢我的工作,工作对我来说就像婚外情一样,刺激性大又危险丛生,不,我还没有结婚,只是个比喻而已。 我有男朋友林白,在距我四个小时车程的另一个城市工作,我们应该是相爱的,虽然并不常见面,这也让我的生活比较自主,空闲的周日会去张维明的“童话”坐坐。那真是一个不错的地方,真的不能不信服“童话”的魔力,开张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几乎没有做过任何有宣传,连网络上也没有出现相关资料,它就开始火起来,不过是一间休闲餐吧,它面的的小街永远是悠闲的稀少的行人,外面又布置了可以坐下来喝点东西望望天的帆布伞,店内还有摇椅,连洗手间也做得很有心思,用了瓷砖的细致与颜色,还放了盆栽,每次看到都会给情绪带来一份愉悦。真的有童话书里说的“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的意境,吸引不少恋人朋友前来进餐。介绍完与羡慕完,不过十分钟的时间,我要的蟹肉酱汁面已由张维明亲自端了上来,我是个不喜欢等太久的人,正好。 张维明是个能够在适当的场合适合的时间出现的好朋友。我们做的是同一行,但他拿的薪水是我的三倍,他有成功男人的优雅从容,也有平凡男人的低调平和,是决对的城市钻石王老五,仰慕他的女人不在少数,但每个女人看上去都是她的朋友,我要是没有男朋友,找人结婚他是适合的人选,这话当然不能让他知道。就像酒吧是有钱人开着玩一样,张维明开“童话”的初衷是想朋友一群有个聚会的地方,没想到生意红火超出想像,真正好的是“童话”就开在我家楼下,这也成为我经常到那里吃饭的理由。 这天张维明看着我“吸溜吸溜”吃完面,他突然说小橙你吃面的样子真像我从前的女朋友,我忍不住哧笑,吸了一口手边雪碧,然后拍了一下他的头:老兄,做广告要经常有创意,你这样说话也太老套了吧?他又换了一副表情,夸张的样子说你吃面的样子,哇,白骨精呀!我抓起筷子做势要向他飞去。我们都见过彼此工作时一贯严肃的的样子,去“童话”吃饭是很轻松愉快和充满电影感的,当打闹在这里成为家常便饭,这让我感觉就像周星驰演的唐伯虎点秋香里唐伯虎家里一样,热闹而充满风趣与生趣。 国庆的时候,知道林白会放假,想和他去旅游,在电话里把全国的旅游地说了个遍,得到的回答是:哪里都不去,累,要休息。无名火起,我问:那你还回不回来。他说:当然回来。突然觉得不该对他那样粗暴,于是换了语气,说林白我想你了。潜台词是:我想结婚了。 国庆节接到许多结婚请柬,这家酒店出那家酒店进,遇到相熟不相熟的朋友,有的是携儿带女参加婚礼,男宝宝,女宝宝,万千宠爱,看到这样的情景我总是会情不自禁的抓紧林白的手胳膊,我妈已经催过我无数次了,只差拿刀架我脖子上了,她希望我能在三十以前把自己嫁掉,我说我有男朋友了怎么会嫁不掉,我妈说有男朋友不算,结了婚才算。 说真的林白是个帅哥,皮肤是黄白的像透明皂,剑眉星目,常低头想事情的样子,但给我妈的印像是:“糊涂”反应有点慢,说话做事前会先想一想,歪一歪头,然后“啊”一声才开始。但他做出来的活漂亮。在业界名气不小,猎头的人几次三番找他,他有很多的机会和我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就是不见他吭气。做他的女朋友两年,他忙我也忙,但并不是忙到连结婚的时间都没有的地步,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有时,晚上我打电话过去,问他在干什么,他说上网,因为有好多的网恋故事发生,总让我觉得心里不太踏实,但我不会说林白你不要上网了,我不是死盯男人的那种女人。 就这样各过各的生活,冷静的谈着恋爱,偶尔他才会回来,和我一起吃饭逛街,很少聊到自己的工作状况,我们在不同的行业,不会有共鸣,好像对方换了谁一样可以重复下去。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奇怪像我和林白这样恋爱中的男女。”我这样问张维明。 张维明这个人的心眼就是太坏,他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你们只是宿命的干耗着,等着看是什么样的理由让你们两个人分崩离析。 我郁闷,我说张维明你怎么这样说话? 这个人就是恶毒,接着打击我:“你们都想等到确认没有更好的出现,才会悻悻的结婚吧。” 我嘴里说我才不信你,但不免暗暗心惊。 我带了林白去“童话”吃饭,我问林白你想要男宝宝还是女宝宝?他显然愣了一下,然后摇摇头,他说我饿了我们吃了饭再说。那一顿饭当然吃得不爽,他没有注意到我有一滴眼泪打到了桌布上。之前,他刚刚陪我去医院看完我那刚刚生产的朋友回来,我朋友住在这个城市里最好的病房里,每天定时有医生护士照顾宝宝,检查她的身状况,她与她老公,一个躺在床上看书,一个在旁边玩笔记本电脑,宝宝放在床边的高级婴儿设备里,穿着无刺激性的衣物,睡得真憩甜。我是个小女人,我只想有个温情的先生和我一起共建一个温暖的家,有比自己的生命还要宝贵的宝宝,并走好自己的道路。我只是个小女人,我只要小女人的平凡生活。 国庆节林白有一周假期,足够我向他问清楚,到底想不想结婚,我说过我是个不喜欢等太久的人。 十月四日是我的生日,长假还没有完,老板召唤加班,握着电话犹如不决,我也曾是雷厉风行白领,如今竟然为了结婚丧失斗志。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真理!林白在看报纸,他说:你去。心就那样沉到谷底,他连我的生日都不记得。我只想和他过一个生日,我只不过想他明白,对于一个平凡的女子,没有更大的充实和平安,能胜于爱人渡过一个又一个哪怕是平淡如水的日子。 办公室不断有人进进出出,电话响个不停,坐在那里我显得很烦燥,msn上张维明跳了出来:在加班呀? “是呀是呀,烦死了。” “烦什么呢?” “我好像要沦为结婚狂了。” “唔,要不要我这个高手给你指点一二?” “你算什么高手,专门打击人!” “像你这样头脑不清醒的人就是要以打击为主,教育为辅,要想和男人厮守,首先要学会等候,不要妄想牵绊他的自由,让他去飞,他累了的时候会停留的。” “我说张维明你真真不是一般的毒,你蹉跎了多少女人啊?” “” 没有回音,看来又去忙了。 下班的时候林白没有在家,我去了“童话”依然要蟹肉酱汁面,我在那里弹了一首梦中的婚礼祝我自己生日快乐。 回家的时候接到林白的电话,说他回去工作了,刚刚接了一个项目,很重要。这样的事情已不是第一次,我知道他是在为了给我更好的生活不断的努力,但我还是失望,有时候,男人对女人的伤害除了他移情别恋爱上了别的女人,还有让女人在不期待中不断的失望。 我真的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说“你回来,要么我们结婚,要么我们分手。” 他说“小橙你别闹了,这个项目只要半年就可以完成,对我的意义也非同小可。” 林白不是那种会受威胁而妥协的人。我说那么林白我们完蛋了。 第一次狠下心来告诉自己:什么理想前途都是他骗人的借口,根本就是他不够不爱我,或者不爱我。 依然会在周日一个人去“童话”吃饭,张维明见我的时候吓了一跳:“喔,几天不见怎么憔悴不少。”我把他的脸拔拉到一边,无精打彩的说:“我老了,我得赶快抓根救命稻草。” 半天,才听到耳边悠悠传来:抓救命稻草当然是得抓最近的。做我的老婆我们好好过日子吧。 我说你又准备蹉跎我多少年呢? 张维明:只要你愿意,我们明天就结婚。我一直等你来的,大团圆的结局让我给赶上了,真幸运。 嘿嘿,嘿嘿。 渐行渐远渐回眸 昨夜的梦做得有些凌乱,被电话服务叫醒前,在伸手不见五指的一片漆黑里,突然坠下深渊,永远没有尽头。被铃声惊醒后头还有点疼,打开厚重的窗帘,窗外的樱花依然在绽放,有风吹过的时候,它们象北方的雪那样簌簌地飘落,呵,开得太纵情,容易枯萎。 这是我和家伟同租的公寓。有朋友来的时候,他们会说:这里真好,清晨能有阳光照进来,客厅里有冶艳的蓝色妖姬,杂志和报纸凌乱地散在沙发和桌上,,一大缸热带鱼,陶罐花瓶里有干掉的花,厨房里有食物的气味,很有生活味道。这个家,睁眼闭眼,都有家伟的痕迹,他走了,剩下我一个人,就像呆在一座空旷的山谷里。转身开了cd,放的是巴莎诺瓦,席卷日本五十万销售纪录, 最畅销巴莎诺瓦经典原唱先辑fino ,家伟偏爱的。对于他的离开,我始终说服不了自已:这是很平常的事,每天都会发生。 遇见家伟的时候,我刚到一家叫做“诱惑红”的酒吧做调酒师。家伟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他那天坐靠窗挨着门的那个位置,每个从他身边走过的人都会被他拦住,问一个同样的问题,他们都冷漠的对他摇头,甚至不屑于多说一句。凭我的直觉,知道他一定是在找什么。遏制不住自已的好奇心,我问做侍应生的小童:那个挨着门坐的客人,他要找的是什么?小童说:他问他们,你们看见一个戴史努比手表的女孩了吗?“史努比”我的心好像突然间地停止了跳动,慢慢地低下头去看自已左手腕上的手表,是的,还是那一只,史努比。傻里傻气的史努比狗,撅着滑稽的大嘴巴,在手表面板上做思考状。表带是宽的深灰色。这只手表已经很旧了,史努比卡通表在我的学生时代就是流行产物。我的这一只,是我考上高中时候,我的哥哥送给我的。我天天戴着它上学。曾经无数个放学的时间,我坐101路公共车回家,在云大附中上车,路过建设路,农展馆,来到师大附中,他一定会在师大附中上车,他总是站在车门附近,右手握紧门旁的铁杆,他的左手也戴一只和我的一模一样的史努比手表。他好像比我高两届。我曾经暗暗揣度:他是在故意在等我的车,还是一切都只是个巧合?后来,一个漫长的暑假过后,他便突然消失了,就像一阵扬起的尘土。还记得等不到他上车的第三天,我在师大附中下了车,然后徘徊在站牌下哭了起来——我到哪去找那个戴史努比的人呢?少年的我竟以为,我们会旷日持久地每天这样上车下车,就这样以这种古怪的方式厮守去。后来,我改骑自行车上学,年复一年,我一直都带着这块过了时的史努比手表。 我吸了口气,开始细细地打量他,他似乎高大了点,不过当时还都是少年呢!他穿着棉布格子衬衣,手腕被盖住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戴史努比。我竟然像被施了魔法似的,慢慢的走向他问:你是不是在找一个戴史努比手表的女孩?他反应迅速地收回窗外的目光,转向我的手腕而不是脸庞,我望向他那张逆光的脸,眼眶热了起来,真的是他,比那时成熟了许多的脸庞,有着略带惊喜的隐隐笑意:呵,终于找到了你。 后来家伟总喜欢取笑那天的我:一身吉普赛人装束,还哭得象个孩子,旁边的人都被我吓着了。我则喜欢靠着家伟宽心宽的肩膀,然后说:再说一次,再说一次那个故事。家伟低低的声音轻轻地震荡着我的脸颊,那年他确实是故意在等我的车,我高一的时候他高三了,那时因为学业的繁重,也因为我们都还太年轻,能在心里悄悄地享受这种同坐一辆车的简简单单的温暖就好。所以没有对我说什么。暑假过后他考上了北方的一所所大学。放假回来他又一次次去坐那路公共车,但是,他再也没有遇到过那个戴史努比的女孩。我每听一次,就感动一次,有一次我还问他,我们好像是在演老电影魂断蓝桥还是金玉盟啊,是不是?最初的日子是快乐的,我和家伟同租了一间清晨能有阳光照进来的公寓,可以在每个早晨醒来。站在温暖的阳台上,眺望新鲜的一天。 家伟的工作是广告人,在白天,我的工作是调酒师,在夜晚。我去过他的公司,北京路最好的写字楼商圈。豪华的大堂里人来人往,出没的人群衣着华丽,神情矜持。男的西装革履,头发油光可鉴;女的套装高跟鞋,化着精致的妆容。他们,她们,都是这个城市里的精英分子。这一切让我有小小的自卑,我在酒吧工作,什么是酒吧?一杯酒,一丝醉,熄灭的烟头和和尚未散尽的烟雾,一个个夜里,红男绿女,不一样的心情,喝着同样的沉醉。每每回家,都要带着一身的酒气。我觉着自已和他们有着一样的颓废。我真的不适合家伟的身份和他的职业。还有我一向自由散漫惯了,他怕惊世俗,我却故作玩世不恭;他看村上春树,我却看香港的周星驰;他喜欢正经八百地说话,我的语言却已经漫画化,我和家伟,似乎生活在不同的年代,家伟工作起来特别的卖力,开会、谈判、传真、上网、压力,而我,是不会把青春和老命卖给工作的那种人,钱挣到够用就行,我们始终没有相同的思维方式。在发现这一点之后,我茫然了,我还以为我和家伟童话般的爱情,是可以天长地久的。可是大家都知道,在最现实的生活里,彼此适合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感觉。 家伟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 ,很多次我都想跟他说:我们去做一次101公车怎样?因为那些让我心动的过往,已经远得不可触摸了,看着他在忙,我没有说出口,我习惯了在家伟面前隐藏心思。 但是我还是尽量在家伟面前装作快乐,我和他在一起渡过了开心的几个月。那天是圣诞节,家伟电话告诉我他们公司有聚餐,要我去,我不知那是西式宴会,穿得随随便便就去了,而且,我不会像他的同事那样小口小口的吃饭,还发出很大的声音,看得出,家伟那时的神情,实在是尴尬到了无尽头。其实让我收敛一些,我蛮可以做到的,可是我没有,我是怎么了?回家路上,家伟一直沉默地开着车不说话。我说家伟我是不是让你丢脸了?他在路边停下车,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看着我,然后问我:你知道老麦大叔的快餐店现在卖什么吗?我茫然摇头。家伟说:是纪念史努比五十周年的纪念品。“史努比”我知道家伟的意思,他以为我已经不在意从前了。怎么会呢,我怎么会呢?这时一辆白色的本田跑车缓缓滑过来,停在我们旁边,落下的车窗内,是一个美丽姣好的容颜,刚才在宴会上我见过她。她对我们招招手,家伟跟我轻声介绍说:“这是琛,我的同事。”琛跟家伟说话:这就是你的小女有友啊?刚才真逗,你就是为了他放弃和我一起到香港工作的机会啊?听着这些话,我感觉到模糊的异样飘浮在空气里。家伟这样的人,年轻英俊事业有成,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没有女人痴缠呢?我相信有的。琛不就是一个吗?那么明目张胆。我心里有一股隐隐作痛。看着那辆跑车驶入了灯红酒绿,我知道,我和家伟,已经走出了童话爱情。人是在不断的改变中长大的,昨天的我和家伟,并不意味着今天的什么。远远地望见世博园的上空满是烟花,爱情就像半空中的焰火,璀璨地燃烧,然后坠落成烟。我在这突然之间,决定了和家伟分手。 我和一个驻唱歌手给家伟演了一出戏,轻而易举地让他相信了我已不再爱他。然后家伟就以最快的速度从这个城市消失了,我想是去香港了。家伟一直不知道,我有不短的抽烟史,那是在遇到他之前另一个男人留给我的生命痕迹。遇到家伟后我就没有再抽了。他走了,我又恢复了老习惯,在夜里,酒吧打烊后,燃一只烟,明明灭灭地把释怀不了的心动与感伤化为灰烬。街上的霓虹已经远远地散尽,夜中的酒吧一如既往地静默,天快亮的时候,一种温热的液体在我冰冷的脸上悄然滑落。 回忆之城 两个女子。是在夏天,罗言言和陈默在露台上聊天,她们住在一起,但她们已经好久不见面。 朋友们都说她们两个很像,名字相反面容相近,而且很多次她们都在街头相遇,默默相望,很多次相向而去之后。终于有一天,罗言言对陈默说:呵,我又遇到你。那天她们去看86街公寓的楼盘,罗言言说我好喜欢这个“向左走,向右走”的广告,陈默说我也是。正好,她们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可以买下这里的三室一厅房。 罗言言26岁,来自上海,陈默25岁,来自北京。她们都不问对方的过去。因为知道都是彼此相像的人,简约的道理,探究无益。 她们如果都在家,通常会一起出现在露台。在露台的时候她们其实也没有多少话好说。陈默喜欢仰头望天而罗言言喜欢俯道向地。本来就是南辕北辙的两个人。 陈默说因为害怕黑暗,所以有仰头寻找光亮的习惯。 罗言言说喜欢俯首向下望,因为高处不胜寒。 其实无论仰头还是俯首,世界都能尽收眼底,只是焦点缺失。 罗言言是时装公司的高级职员,陈默是电台的英语dj。在别人眼中她们都是宠儿。而在对方眼里她们都是平平无奇。满世界游走,在城市与城市之间飘荡,只有这点才是她们共同喜欢的。 因为: 1、罗言言,有时候在任何地方都感觉不到呼吸 如果城市像人一样也有自己的星座。那么我认为上海(就是我的上一个栖居地)是双子座。极端,两极分化。 是真的。 如你走到一条街,它的一边一定是多到让人恐怖的自行车,而另一边又是多到恐怖的名牌服装店。 如果今天下雨,明天一定又阳光灿烂,当你在阳光下眯起眼,一阵风吹过,它又开始下雨而且寒冷。 我的专职摄影师,也是一个极端的人,说教的时候蛮有耐心,做不到位又会惹他雷霆。造型师也是一个极端的人,你初见他时会以为他刚出校门,其实他有15年的工作经验。监制是个“虐待狂“,所有的工作达不到他满意的效果,都不能下班。 所有的极端造就了我一个人的极端。 我小时候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小时候我的理想是一个钢琴教师,爸爸就是一个钢琴教师。那些琴键真是神奇,我的手指按下去,就能发出清脆的声响,爸爸弹出来的更美妙。就这么形容钢琴音乐吧:钢琴音乐就像南美的一种雪茄烟味,浓郁,哀伤,高贵。但我那时太小,那些声音尽管美妙,我还是坐不住。高中的时候,我已经长到1。79米,妈妈认为我该做一个模特。因此她陪我到上海的一家丝绸印染公司学习模特专业。 我并不喜欢回忆那个我呆了四年的城市。相反,我最想忘掉的就是关于那个城市的一切,然而,最想忘记的其实是最不容易忘掉的,这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道理。 因此,毫无办法,我还是无可救药的在思念常轶,思念他的风衣,思念他的相机,思念他的眼神以及他的话语。 那是我参加上海服装节意大利时装大师菲雷的专场演出。无数的镁光灯在面前闪耀,我一眼就发现了他。在众多的记者摄影师中,唯有他是最高的。他更适合做一个模特。我的眼光只能在他身上停留那么一瞬,他却在那个时候拍下了我跟角上扬,眉头轻佻的样子。那天只不过是我无数次演出中的一次,但当时的感觉有点奇怪,不过,我想,那只是纯粹的一种预感,当我回化妆间的时候,他已经等在了那里,他不仅知道我的名字,我的年龄,甚至我的三围,我很快意识到,如果这个男人和我没有关系,他又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后来他为我拍的照片上了他们杂志的封面。他们说他把我拍得像莫妮卡贝露琪。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搞艺术的都带着极端。常轶所有的照片都是他亲自冲洗的,他27岁,却有着孩童一样的声音,完全没有磁性,在他的家里,我看到过小山一样堆着的酒瓶,而一次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他都是清爽精神的。他总是长时间不发一言的凝视我,开始的时候我们为一些工作的事情约会,通常我们会在我住所楼下的一家叫“blue”的酒吧,里面总有我们共同喜欢的爱尔兰音乐,那个唱歌的女孩有长长的微卷的头发。常轶说我和她笑起来的时候很像。他有一只狗叫“宾的”你知道那是一种很牛的相机的名字。他做了一本摄影集,所有的图片都关于我和“宾的” 是的我和他爱了一场,当我的事业快要走向颠峰的时候。话说回来,我能在最快的时间里得到许多女孩向往的这一切,常轶真的功不可没。我喜欢舞台上的灯光,尽管那些光从来都是剧烈刺眼。我相信我的成就,和我的努力有关,可是他们不相信。已经不止一次在派对和聚会里,听到有人在用隐秘迂回的语言嘲笑我,说什么我的走红完全是靠姿色和出卖自己换来的,同时我的经纪人也警告我:爱情是青春的内耗。希望我能权衡利弊,适可而止。这个圈子就是这样,病态的,自私的,虚无的,扭曲的,你什么都不能掌握,有时候,站在任何地方都感觉不到呼吸。我开始有点明白,常轶为什么那么酷爱自己的职业,原来那些影像可以把时间拉长,可以让人永远停留在时光深处。 我明了头顶的这片天空已经不是我刚来时那片单纯的天空,我告诉常轶这个城市多么令人慌张,如临深渊,如覆薄冰。再这样下去我一定会得神经病,我还告诉他有些花开了但不不一定会结果,真的,不是你的错。 我悄悄的丢下了他出门,我没有告诉他我要去的地方四季如春鸟语花香。飞机起飞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胸口有细细碎裂的声音。 真的,我只能说这么多。 现在,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是多么的好。 2、陈默:有时候站在任何地方都感觉多余 看完那本时尚杂志对丁书的专访。收音机里的声音已经变成了电流声。专访里还有他的照片,他依然站在那片绿色的植物下面,依然是白色的衬衣,只是头发又长了,有风吹过的时候挺玄的。 有些事情真的是命里注定的,还在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去电台做兼职主持人,主持一档美食节目。监制很欣赏我的口才,从此踏入广播界,在这一行,当然有遇到许多人,而丁书是意料之外的人。现在,我对他唯一的怀念,就是怀念他做的炸酱面,如果他教会我煮,也许我就不会老惦着过去。 毕业以后,还是在那家电台做兼职,有知遇之恩的意思。依然是主持美食节目。那时候的北京饮食界,是一种味道独霸京城的局面,所以我有时候会向动既是同事又是朋友的监制抱怨这个毫无新意的圈子会摧毁我的幻觉。我的幻觉就是每个吃饭的地方都像别有洞天的场景,能够让人走进去的时候就像走进一个个片场,坐下来就可以幻想真实的自己之外的角色。既使不像片场,也可以像美食的“迪士尼”让人拿起筷子的时候会禁不住感怀“天堂宛在手中央”我在发梦的时候身旁只有两个人,我的监制和丁书。之前监制跟我介绍:这是丁书,海悦酒店行政副总厨。来自新加坡,他不太懂中文,他用英文跟我们说从一个人吃食物的样子可以看出一个的欲望。我说,我酪爱美食,那是不是说明我有太多的欲望。几近膨胀。呵呵,呵呵,引来他们宽容的笑。那是第一次见到丁书,我以为他会像以往遭遇的一些人,就此擦身而过。 世界很大,城市很小。 那时候的三里屯酒吧一条街也没有现在颓唐破落。需要放松的时候,我通常会去那里的一家酒吧坐坐,它叫“晚风中的蓝调共和”你在那里可以喝一个晚上,你就是喝死了也不会有人来管你。那天下雪,坐在窗边的位置看外面,雪花飘飘洒洒,世界的节奏是那样慢,仿佛会有什么的神灵降临。然后丁书缓缓的走了进来,酒吧很小独自坐在那里的我让他一眼望见,我们很大方的打招呼,就是那晚我才发现城市的巨大无情,从来没有和一个刚认识的人聊成这样。当然因为原来他和我有许多共同的爱好,比如英文歌,她对各种歌曲、歌手的熟悉程度让我吃惊!我怀疑她是否干过这行!他的答案是“no”说这话时他正端着酒杯在摇晃,杯里的酒她喝了很多酒,特别喜欢鸡尾酒。那一晚,因为酒精的原故,我们说了许多的话。凌晨的时候,像所以有教养的男人。他送我回家,之前吐了几次,胃里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了,家里可以用的材料只有面条,他为我做了一碗炸酱面然后礼貌道别。我们就这样成为朋友。 有时候,人难免会。会一见钟情。 “晚上好,朋友们,我是陈默,这里是活色生香美食节目。”每一次开始做节目的时候,我都相信,丁书他一定在收听,如果我做有够好,做得有够让人欲滴垂诞欲。他一定会来找我的。我会告诉他我说的地方在某处,我可以带他去。我带他去抓住他的胃,再抓住他的心。然后我将和他形影不离。呵,暗恋的城市那么美,没有沙尘,天空不灰。 但我知道丁书是有女朋友的。她在日本留学,他给我看过他钱夹里她的照片,她真漂亮,那时候,我就想像着她穿着素淡的和服在那个落樱凄美的国度低低的说日语的样子。 很不幸地,我想起了命运这个词。这真令人难堪。 有时候站在任何地方都感到多余。 要是在以前,我不会在乎失去,可我这一次真的是喜欢他。 我喜欢他的眼睛,他是从不熬夜的男人,眼神纯静。我喜欢他的衬衣,他是简约干净的男人,味道清浅,我喜欢他的语言,他可以和我谈论凡高,夏加尔和弗里达 我终于等到他的邀请。他将在海悦酒店开一个私人party,他说你一定要来呀,这是很重要的聚会。 那天我花了半个小时的化了完美无缺的烟熏妆,室友都说太丑了丑了,我说我相信我的丁书独具慧眼,因为这样就像带着暗暗的伤,他怎么会不疼惜这样看上去让人爱怜的女子。 我想不到的是那是一个告别的party,他许多的朋友都有来,丁书说这将是他在中国的最后一个夜晚,他将回他的祖国新加坡。 他无限伤感的说各位朋友真抱歉,我想为你们弹一曲,希望大家能够开心我怎么能够开心,我的爱还没有开始就要人散曲终。 第二天,我从飞机上看了一眼北京,丁书他留给我一个空城,我也留一个空城。 原来我真的是个欲望几近膨胀的人。因为,飞机起飞的那刻,我终于明白;一个人如果没有欲望,就不会到处迁徙。 有时候,一件事就像一生一样漫长。除了结束的那个时候。 再见 你一开口对我说话你的声音就会消失在空气里,真的我不骗你。 海找到我的那个下午,我正在翠湖边给那些从遥远的西伯利亚赶来这里过冬的海鸥喂食,和它们嬉戏,它们一点都不害怕我,争先落在我的头上我的肩上我的手上,海从后面拍我的肩惊走了它们:“你玩得那么投入,都没有听见我叫你。” 啊,是的,我没有听见。 “最近你还好吧?”他问。 我点头,对他大朵大朵的笑:好,我很好。 看着海,有一点陌生的感觉。和三年前从机场国际出发通道中消失时完全不一样了。 我们坐在翠湖边的“一壶春”茶楼,他问我:“你为什么放弃了出国?”我平静地告诉他,因为我生了一场大病。 他定定地看着我,眼里有许多的惋惜和痛惜:“能告诉我这三年你是怎么过的吗?” 我摇摇头,告诉他这三年我过的是平淡的生活。 海是回来找我的,他说:“以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好吗?” 我知道,那么久以后,我们已经不可能在一起了。 我是在日语补习班遇见海的。日本,那个落樱凄美的国度,是我从小就一直向往的天堂。海坐在我的旁边,他穿格子衬衣和旧的牛仔裤,我能从他那里,闻到人体皮肤混合着六神浴露的味道,还有剃须水的香,是个爱干净的男生。 他有明亮的眼神,眼球带点淡蓝,仿佛欧洲古老而冷漠的月亮。 我还记得我们是这样开始说话的,那天我带了一本恋爱东京手册去上课,海说:你也在看这本说啊?书上介绍的地方我都想去。我说,那我们到了东京一起去吧。 那时候,我有着一份做导游的工作。因为经常要带团外出,所以日语也学的断断续续,海说:给我你的电话吧,我可以给你补上。当他小心翼翼地在笔记本上记着我的电话号码的时候,我看他的脸,鼻头上有细细小小的汗珠,我的心动了一下,呵,这是我喜欢的男生。 海给我打电话的时候,除了讲一些今天学了这些那些的话,从不多说什么,但是他会给我发短信,比如:“一个人在外面要多注意身体。”比如:“那边天凉了多加件衣服。”比如:“你要注意饮食卫生。”以前爸爸对我说这些的时候,我总觉得琐碎,婆婆妈妈,海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我竟不觉得了,我的脸就红了。 上课的时候,我还是会坐在海的旁边,他的身上永远有洁净的气味,我把书本竖起来,偷偷观察他听课时的眉眼,他发现的时候,会对我微微一笑,耸耸肩,也把书本竖起来,指指老师,对我做专心听讲的手势。 他真的是我喜欢的男生,我喜欢他干净的像水一样流动的笑容。 以前,尽管有老师教,我还是只能说一口蹩脚的日语,遇到海以后,我进步的很快,当早在大学一毕业就先我一步去了日本的好朋友辛辛第“n”次发来邮件说:“亲爱的你快来吧,你快来,东京的樱花又快开了。”的时候,我和海都能讲一口流利的日语了。 我的生日,我一直以为这会是我的国内过的最后一个生日。我邀请了很多的朋友,算是一场告别的聚会吧,当然海也在其中,在“ktv”超市,每个朋友都为我唱一首离别,祝福的歌,轮到海的时候,他唱“一见钟情”他的眼光始终没有离开过我,我想我的脸肯定又红了。 我和海一起去日本领事馆递交了申请签证文件,等签证需要一些时间,我们都做好了离开的准备,在走之前,应该再看看这个我们曾经生活的城市。 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和海手拉着手,在这个城市里一直走,一直走,十指交缠,对视的眼光里也满是笑意,累了的时候,就坐在街边的长椅上,他给我买冰淇淋,我喜欢他看我像谗猫一样舔冰淇淋时怜惜的眼光;不愿意走路的时候,我们就坐公共车,在人多得像沙丁鱼罐头的车上,他的胳膊有力地环着我,保护的,小心翼翼的,好像我是个不经碰的瓷娃娃;我们还去过郊外废弃的铁轨散步,我一边听他唱歌一边看那里的农民夕阳西下的时候还在地里忙活,他唱歌的时候声音更好听,纯净的沙哑,透彻的清朗,一直唱到我心最深最柔软的角落,偶尔,蜻蜓点水一样,他吻我的脸颊,真温暖,真舒服,真浪漫。 地球上,两个人能相遇相爱不容易。那么久以后,我还是怀念这些时光,幸福的时光。如果可以回到从前,我一定不去丽江。 旅行社让我带几个日本留学生到丽江去旅游,我们的车翻下了山崖,我竟然是在厄运呼啸着君临的时刻第一次体会到“绝望”这个词的。那个时候,我以为我要死了,我非常的绝望。 我很幸运,我没有死。 当我在医院的病床上醒来的时候,世界好静啊。父母的嘴在动,来看望我的朋友的嘴在动,可是他们的声音哪去了? 命运真会和人开玩笑。我只不过是它手心上的一类沙,它一会儿可以让你高高在上,一会儿也可以把你抛入万丈深渊。我快乐我痛苦都只需要它的心血来潮。 日本我是去不成了。我拒绝任何人向海透露我的消息。 我是在父母爸爸的陪同下看着他搭乘的飞往东京的航班准时起飞的,我没有让他看见我。我不知道他是带着怎样的心情上路的。可是我是难过的,在有些发寒的天气里,我扑在母亲的怀里流泪。 开始的时候,海把我的电子邮箱塞的满满的。说他在东京的生活,说东京的樱花,说一些心情,而我只是偶尔回复,说一些“很好,不用挂念”的话。 也许是留学生活的疲累,也许是由于我的淡漠,渐渐的海的信也少了。 我和海曾经走过我们生长的城市的每一条街,却没有去圆通山———一个也有樱花的地方,总以为到了东京能看到更漂亮的。这三年,都是我一个人,从家中的窗前看到对面圆通山上的樱花被春雨轻打,就会穿上透明雨衣,走向那个地方,让花瓣落在雨衣上,落在肩膀上,落在鞋面上,落在来时的路上。 春雨绵绵湿涟涟,把樱花洒落片片,凋零也是美的,我看见。 光阴飞逝而过,我和海就这样仿若隔世地对视。他问我,你还记不记得这首歌:一见钟情?也许是这家茶室正在放的吧,我摇摇头,看到他眼里的黯然。我们隔了一张桌子,就像隔了一条长河那样遥远,我想起席幕蓉的一句诗:“凡是美丽的,都不肯,也不会为谁停留。” 我看看表,该是去上唇语课的时间,我礼貌地和海告别,我说:sa—yo—na—ra。这一次换成他看着我离开,就像三年前我看着他离开一样,现在我们从彼此视线里消失,以后从彼此的生命里淡出,sa—yo—na—ra。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一段注定颓败的樱花般的爱情,飘落在生命里? 你一开口对我说话你的声音就会消失在空气里,真的我不骗你。 蓦然回首 觉得日子过得很快,一点不给来回摇摆的时间,如果是在家,我竟然能一动不动的呆十分钟,这容易让人觉得我睡了,或者死去了。不是,我要说的是最近我累坏了,最近也不太喜欢安静,因为耳鸣的症状已经加重,一个人在突如其来的寂静之中被各种不知来处的声音折磨,这会让人恐惧,说得最多的话,大概是: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你说什么?电话里那个美好又空洞的声音说;你所拔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请稍候再拔。 是在夏天的时候回复到单身的生活。 我就是刻薄的女人,到了一定的时候,总会让身边的人忍无可忍只到他自己消失,在每次爱情开始的时候我都知道分手无可避免,爱情永远对抗我,反之,我永远对抗爱情。我还是荒诞的人,就算别人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六个小时在醒着,我也会有十八个小时在醒着,被压缩的生命往往能使人感到时间的宝贵,也使人觉得生命是可以被补偿的。 自私的,虚无的,病态的,扭曲的,不要告诉我你不理解这些词,不要告诉我这些词不能形容一个人的状态,这就是我在这个夏天的状态。 没有前,没有后,不知真,不知假,独自喜,独自悲。 我和王明亮,过的无非是异性合租的生活,和他一起长大,就算点头之交,也会把头点断的,所以除了共同分担房租,我们这间不会有任何惊奇的故事发生。 夏天开始的时候,他跟我说:“第一我要出差,时间会长一点;第二杰敏有我们屋子的钥匙;第三我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还活着!” 我不怎么见到杰敏,她是王明亮的女朋友。 第一次见她,是一个人在家,家里老是有人打电话来,我说喂就挂了,第二次打来我说喂又挂了,第三次打来我正要破口大骂,才说:开门。猫眼里一看她在用脚大力踢门,有门铃他还用脚踢门,我开门的时候她的莱尔思丹都踢破了。我说你干吗踢我家门,她说:叫王明亮出来。 情节虽然俗气,可是这个女孩却气质不俗,不俗得我只有用一句俗气的话来形容她:就像一株清凉潮温的苔鲜。 我们之间没有三角恋,所以事情好办点。她要找的是王明亮。 我曾经是杂志的自由撰稿人,像我们这样写字的人大多有一颗不健康的心,王明亮是电台里小有名气的dj,好歹和娱乐圈沾点边,我看到这个女孩我就想,写写他们的故事,或许能转行做娱记。 因为王明亮这个人,别的男人有的优点他有,别的男人有的缺点他也有。偶尔也会见她带别的女人回来过夜,事后他还竟然能跟我说:有的女人他只想轰轰烈烈的干完就睡,而有的女人他需要一杯烈酒趁着酒兴半真半假的慢慢干,而有的女人,他就碰都不忍心碰,像水晶,纯洁透明,脆弱易碎。 我从来没有理过他的那些女人,她是第一个,我说:你进来坐。 杰敏用了“一生之水”早几年的时候,我有昆明时尚界最著名的鼻子,对我来说,香水是一种另类的微型生物,而我的缺陷是总是无法把它与另一种相领的生物就是人类友好的缠在一起,不同的人应该用适合自己的香水。那几年,从来没有遇到过能把香水发挥得淋漓尽致的人,从此,嗅觉开始失常,只要闻到异样的香味,头就会疼。 因为头疼我发现坐在我对面的杰敏眼睛是没有聚焦的,而且两只眼睛里的影像也不尽相同,我不知道她在看什么,这使我感到对她没有把握,凑巧的是王明亮在这个时候打回电话,我说:你快回来,有人找你,我快死了。 那天大概吓坏了杰敏,我记得她惊恐的样子。也因此对他心存愧疚。王明亮回来的时候气急败坏,他以为我在开玩笑:你这厉害的小娘们,要死死回你屋里去,你要是死在我们面前,我一辈子都洗涮不清。 他当然不会让我死在他面前。 如果杰敏不在,我恐怕会把王明亮的生活弄得一团糟的。 我是十足的网虫,霸占起电脑来一样让王明亮忍无可忍。每次他要用电脑,就会吼我:睡觉去,不睡觉滚蛋!但是他和杰敏说话,总极尽可能的温柔,连我这个旁边人听到也会为之动容,几乎要热泪盈眶,男人有时也需要一点女性与妩媚,比如张国荣。 阳台上起初是有一大片植物,是王明亮的心头好,他经常出差,打理的任务根本就不能指望到我头上,因为我从不记得,这让他非常恼火,所以杰敏有时会来照顾它们,顺便陪伴我。 一到夏天我总是变得很懒,如果不是写字能把报酬维持在三百块千字投给杂志,也许我早就饿死了,我经常在夜里写字,他们要什么我就写什么,我绞尽脑汁也要写,头疼欲烈也要写。我写不出来我就把脸转向窗外,玻璃窗里印衬着我的容颜,虽然有点憔悴虽然有点凄凉但是没关系,反正龙腾他又看不见。我每写一篇文字都很容易停顿,停顿我就很容易想起往事,我知道回忆往事不对,我只是想龙腾他还坐在我的对面,看起来那么明亮。 杰敏有时会过来,放下一杯咖啡轻轻离开,咖啡有香气,颜色很深,其实咖比酒更容易醉人,喝醉了酒会让人大声痛哭,喝醉了咖啡只会让人小声啜泣。 生活只剩下文字和咖啡,一样都不能少。 杰敏不仅仅是漂亮的女子,她上得厅堂也下得厨房,她周期性的给我做食疗,王明亮回来的时候我的头终于不再疼。我又开始活蹦乱跳,在杰敏下班时于王明亮前拐走杰敏,我们从商场转到餐厅再从餐厅转到商场,夜里十点,王明亮打电话来:你们还在逛啊?我说是啊,杰敏帮你结婚礼服都订下了。他笑,呵呵,杰敏也笑,呵呵。呵呵,他们笑我哭,别人的爱情比天长,我的爱情短。我蹲在那里哭,龙腾我想念你,我想念你。 杰敏善解人意,她指指我的心:你这里有悲伤的东西存在那里,我们要花时间帮你清理。 我知道她不能,就算她是一个天使。 就算累到骨头差点散架,也不能安然在睡眠里,我总是能清醒的与那些往事重逢,与龙腾重逢。“谁家心事翻成曲,心思随梦三千里。” 我在写一个新的小说,叫回来。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女人在对爱情产生萌芽的时候被汽车撞死的故事。王明亮说我是蠢人,我说对,我是蠢人。 这个季节伤悲已不流行,我知道的。 “蠢人我和杰敏要结婚了。” “啊,恭喜,我帮你掩盖了那些斑斑劣迹,你怎么报答我?” “我给你介绍男朋友啊。” “少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那些朋友,哼!” 婚礼在船舶酒店举行,做新娘的杰敏更加温婉,可人,有一种淡淡的柔,我更相信此时的她是一个天使,是来拯救王明亮这样的浪子的。 高跟鞋太累脚,25岁,依然不习惯束缚。躲进休息室,电话又响,是王明亮:“快出来见我给你介绍的男朋友。”我气:“为什么非要在今天?”“你出来就是了,不然你一辈子后悔”“他叫什么?”“姓龙” 灯,就在刹那完全亮起来。 你的一生借给我一晚 她背了一个大背包,从车上跳下来,风尘仆仆,阳光像流泻的瀑布那样照下来,她一边用手习惯性的挡了挡,一边拿出魔镜戴上,她向这个城市吐出轻轻的一声“嗨”然后向四周搜索,也许他就在附近,也许他工作忙不会来。一个人也好,她想,正要拔脚走出车站。他像幽灵那样站在她面前,吓得她退后了一步,他走上前来,并不说话,只是上来掠了掠她的长发,然后像拧一只猫那样,把她拧上了自己的派利奥。 她告诉他会来这个城市旅游。他来接她,带她回家。 他爱上她,可她偏偏爱另一个他。 他叫安东,她叫美橙,另一个他叫龙腾。 安东是三十二岁的单身男子,在银行工作,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是熨自己的衬衣,他不醺酒,但是抽烟,他抽红塔山,他养过一只小狗,死于自闭以及心理障碍。他经常独自一个去超市购物和看电影。他的的肚子右边有一条伤疤,是切除阑尾留下的,完全没有悬念。他的家在20楼的单身公寓,有一个客厅,一个连着厨房和阳台的饭厅,还有一个浴室,他的房间放着双人床。 每天回家的时候,他习惯说我回来了,然后开灯。工作包随便放桌子上,顺势瘫在沙发上。休息一会然后做饭。偶尔会做沙拉或牛排,他喜欢开云南柔红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声音,把红酒倒在一个大的透明的高脚杯里,跟自己说今天表现不错,就是累一点,吃完晚餐他会躺在浴缸里闭目养神。从头到尾,只有他自己。这样一个人的生活,找不到会对他说话的人,于是他偶尔上网,尝试去认识和结交朋友。这是他抒解寂寞的方式。已经过了好久。 美橙在广告公司工作,同时是网络写手,在她二十六岁的时候,她还是一个人,经常出差,在城市与城市之间飘荡,但她自我感觉良好,因为从来没有想过在哪里扎根,在这个疏离的世界,某个时刻,你一定见过她的,你与她擦肩而过,她有褐色的长发,从右眼角到下巴整齐排列了四颗痣,她有暴戾天真的性格和散漫桀骜的脾气。也许是某些人生活界限之外的女子。她有神经性头疼,这样的病痛有时能让她撕裂到极端,让灵魂仿佛脱离了肉体,让幻觉起伏。她爱那幻觉,像海洛因,让人有欲罢不能的麻痹。给她带来抚慰,她总能在幻觉里看到龙腾。 龙腾曾是与他相爱的男人,干净温存,有两颗闪亮的小虎牙,喜欢小孩子。她们因为一些原因分开。也许这一生都找不到他了,美橙想。 她在msn上对安东说:龙腾在我的身体里心脏里回忆里都渗透了,当有一天我不爱他了,我希望我忘了他,我可以去念书,做模特,主持人,或者,做调酒师,幼儿教师,洗盘子,进行慢食运动,收养流浪小狗或者研究下半身文化不管有没有人爱我,我都要心满意足的活,决不会对虚无投降。 安东从二十七岁开始时是坚定的独身主义者,但美橙对他说这些的时候,他突然有想对她说:“我爱你”的冲动。 她天生敏感,但不聪明。她用孤独的灵魂在和同样孤独的他说话。她像一朵神秘的花,开在城市深处,也许偶尔变身。但她就像午后的音符,能够打动人心。 真的,如他所见,美橙孤单,凛冽,有一种零落的纷纷。 他们并排站在他家的落地玻璃窗前,很多的时候,是他一个人,站在那里,面对深夜里流动闪耀的灯火,如同海市蜃楼。 美橙说我需要冲一个澡,她从背包里拿出衬衣与牛仔裤,他家的墙是米白色,灯光是浅橙色,墙上是美橙的影子,啡黑色。“为什么不是龙腾呢?”美橙在心里这样问,为什么不是和龙腾呆在这样温暖的色调里?她仰起头,任水珠冲泻,是渴望进入记忆,渴望回到过去的姿态,在自己的家里,每晚都会泡热水澡,一缸热水,是夜之必需。温暖到底,也冷澈到底。不过是一个女子的自怜自爱。 觉得是很自然的事,他帮她吹头发。她的长发就像生长在暗处的藤蔓,无声无息在她手里伸展,有生动的诡异,他的内心有小小的起伏,但外表始终时安静自然。并不是没有恋爱过,一样的,都有过爱情,尝到过甜头得到教训和伤害。然后学会了隐藏真实的情感。 他们都不想来对证彼此对感情或爱情的心灰意冷,明白该为对方留一点余地。 安东凝望美橙从容淡定的侧影,忍不住又伸出手抚摸她长长的直发:“美橙,不知为什么你总给我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一直以来对你的感情好像比亲情少一些又比友情多一些又比爱情淡一些。”美橙抓下他的手放到自己的手中,安东的手很干净,指甲像是抹过甲油般的充满光泽,她轻轻的握了握,感觉只有两个字:舒服。她还是放开了,乖乖的坐回沙发,她的脚是裸的,她把裸足也放到了沙发上,缩成一只猫的样子,愈发让安东爱怜,他的影碟机里开始放一部五年前就开始炒作的王家卫的电影2046,美橙才醒过神的样子问:“安东,你家的门牌号也是2046喔?”安东笑笑,递给她咖啡“确实是2046,但和他们没关系。”他指着电视里那些在不停重建寂寞的幻像的男女说。 突然无限寂寞,像大海浩瀚无边,美橙望住安东,眼神是微微的恳求:安东,肩膀借我靠靠。当然。他拉她过来,美橙的头抵着安东的下巴,喃喃自语:“我不爱王家卫,我爱杜可风,我不爱粱朝伟,我爱王菲。我也想我就这样和你在一起,但也许我不能爱你。”安东的唇就轻轻的盖下来,她让他心疼,忍不住自己。 他只有一个念头,要能给她的,他都愿意歇尽全力。 他们之间的做ài不存在欲望,只有怜悯。 安东的手触到美橙冰凉的手指,十指连心,那一刻他知道美橙心的温度。他的心也就在那一刻变得空荡荡,非常的空。还伴有奇异的痛感。在爱情的背面,他们面临的都是一面深渊。“我有时候会,非常渴望一双男人的手,和温柔的抚摸。安东我不爱你,我只是痴迷你的身体,能给我暂时的安慰,因为你是龙腾的替代。”这是美橙内心的哀鸣。从脖子一直流到背心的,有她的泪和汗,他把她的头发从脑门拔开,一遍一遍抚摸她光洁的额头,当她孩子一样。 他真的是心存善良和关爱的男子,恩慈宽容,有情有义。 能有这样一个男人爱着,是足够将生命里的疼痛和惆怅都淡化掉,没有烦恼的活着的。 安东对美橙说:如果找不到他,就请回来。 对于爱情,每个人都有完全不同的概念和坚持。 算是一场突兀的爱恋,这了这一夜,美橙知道自己还是爱着龙腾,还会一直爱。 就那样相拥着,温暖睡去。 忘了情的花 “命如韭上露,明朝更复落。”父亲为什么要给我起这样的名字。“韭露”龙腾曾用世上最轻柔最伤感的声音呼唤我,但是,我没有回头。 我在清晨醒来的时候,在正午的时候,在黄昏的时候,在清澈的湖里,看见自己,我像百合盛放,我像玫瑰幽香,我像野菊花灿烂。我是花样年华的少年。 喜欢独自在河边练剑,有时阳光很好有时天空阴暗,但这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面对的总是一样的天空一样的河流,被我练剑的时候摧毁的花不知有多少,它们在我的剑风下悄然滑落,再也不能吐露芬芳,它们跟随河流,一波一痕的流浪。 落花飘在水里,是很漂亮的事。但是,落花流水,永远都不是美丽的事。 我是用剑的女子,不要告诉我你不了解剑是用来干什么的。 我是飞花门的杀手,飞花门的杀手从来都是单独执行任务的,只有我不能。每一次的任务都必须和姐姐一起去执行,虽然是亲姐妹,但是很明显的,我们之间有隐约的温暖也有隐约的蔬离。 说来好笑,我的武功高强,不怕被人杀,却怕杀人,我厌恶那些人被杀的时候脸庞的扭曲以及眼神的惊恐,那里面仿佛带了死者的诅咒之光。每次下来都会让我呕吐不已,无法克服,姐姐因些叹息我不能彻底裂变为一个真正的杀手。 我告诉姐姐我不喜欢做一个杀手,这个职业除了能带来一瞬间冲击般的快感,还有残酷的疮痍,对此姐姐并不显得愤怒,她说我和她年轻的时候非常的相似,所以她明白我要的是什么,对于她那时候无法得到的,她特别想在我身上看到得到的满足。 如果能够的话,我希望我是个善良,自由,孤独,温柔,漂泊,桀骜的侠客,生动而甘愿的活着,没有人能够安排我的路。 然而,现在握在手里的,是冰冷的杀人之剑,做了杀手,就等于被宿命的绳子牵住了,它不会放松你的,除非是断了,或是停了! 我梦想去的地方,是忘川,据说,那里浮云无法掠,飞鸟不能渡,但是在那里,可以让人对过往彻底的遗忘,不会有无穷无尽的绝望和血色汹涌。 你不会了解做为杀手的那种状态,没有希望,没有方向,满眼风沙。 有时候,我会想父亲的话,父亲说,青春有时需要一点列酷,否则这一生都是白活。我明白,他希望我和姐姐都像他一样,要像传说中的最悲哀的鸟,一直飞到死,一直不停息。飞过泱泱四季,飞过悲悲戚戚。 那天我和姐姐去杀江湖中一个有名的剑客,以飞花门的实力根本就不需要蒙面的,但姐姐说,那里的风太萧杀,一定要蒙面,这样可以保护年轻的容颜。在我看见那个人的时候,他根本就不把我和我姐放在眼里,他笑,还神彩飞扬的样子,他一直没有动手拔出身后的剑的意思,我们从来不杀没有武器的人,他还是笑,然手手轻轻的一扬,我姐横扫的刀就多了几根银针,我的左臂突然变得空洞乏力,我想那是淬了毒的银针,有名的剑客,不过是沽名钩誉之徒。渗出的血已经变成了蓝色,染透我的白衣,在我开始感觉自己的目光有点涣散的时候,我听到那个人对我说:小姑娘,你不适合做一个杀手。做杀手,不该给对手任何出手的余地。无知的毛孩子!一瞬间我的难过很巨大,我说过不要做一个杀手的。 就在这样凑巧的节里,龙腾救了我,也改变了我下半生命运之河的流向。 他是真正的侠客,有墨菊一样黑的瞳仁,行走的时候有背离欲望的潇洒从容。每次听到他喊我“韭露”的声音我都觉得有一股冬天结束春来开始的味道的风,穿堂而过,让人莫名的温暖。杀手通常都有抗拒的天性,我也不例外,然而龙腾就像拥有一股强大的磁力,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一近再近,一直近到他的胸膛,在他的胸膛我还是将自己的身体蜷得紧一点再紧一点,然后沉沉睡去,小时候也依偎过父亲的胸膛,但感觉完全不一样,父亲是飞花门的主人,他操场纵了太多太多的宿命,也寂寞了太多太多的人,其中包括他的女儿姐姐与我。 我很想跟着龙腾,和他一起去忘川。我知道父亲的力量,他不允许杀手敞开灵魂接纳另一个灵魂。生命中一些珍贵的东西已经被我们丢失在一场又一场的血雨腥风里。 飞花门的势力在江湖中真的可谓星罗棋布,黑色而且凛冽,父亲随时都在向我们发出警告,那是看不见的深渊,因为两个人力量的渺小,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跌进去的。幸福果然遥远。 到了这里就该说个结束了,对于这个故事,还是像以往那样坚持,不让它圆满。因为确实,我妥协了,对于无能力的东西,就像在我剑风下滑落过的那些花朵,它们芬芳过,艳丽过,只是很可惜,到了最后都成了落水的花。漂,如你所见的凄凉。 这其实是一个美丽的幻觉,在我心里已经弥散,没有人能触及,谁能想到,那个叫韭露的无情杀手,其实也有过痴心。 全世界都知道我你 我不在此,也不在彼,我的身体病了,我的感觉病了,我的灵魂病了,我拿什么来想念你。 我给小蓝打电话,我说,快来救我,我被人陷害。小蓝那边扑哧一声笑了:说得像电影一样,忙着呢,没空理你.我急,连你也不相信我,只有你能救我,喂!喂!真的是电影里的情节,穿着黑西装戴着黑超的霍宁夺过我的手机,得意的朝我晃了晃,然后像拧一只猫那要拧着我进了路边的茶馆里夏常轶的面前,我顶烦这两个黑社会.特别是夏常轶,这个城市里他的兄弟多如牛毛,却偏偏我让他帮我找的人就是找不到,而我自己想在他面前失踪却绝无可能.想必他刚看完手里的东西.他啪的一声轻轻扔到桌子上:我看你真的无药可救,接着恶狠狠地:为什么要逃跑?我瞄了一眼桌上的东西,那是我的病历: 姓名:夏菲 性别:女 年龄:24 床号:124 病症:综合性(间歇妄想症+偏执症+疲劳症) 近期症状:和不存在人物聊天,看见不存在事物,破坏身边物品 诊断: 我说那医生才是神经病,有这样给人看病的吗?你们都想逼疯我! “你有本事啊,小妹,除了要帮你付医药费,我还得赔偿你砸坏医院玻璃物品器皿的损失,你活着只会折磨人,不如自裁算了。”我很愤怒,我使劲甩掉桌上的杯子,我破口大骂:有你这样做哥的吗?你盼着我死我偏不死,我活着拖累你。夏常轶摇头苦笑:算了,你不医算了,我们回家。 我是学画的人来的,毕业后一直给杂志和期刊画插画,两年前开始画漫画,我画了个系列叫追梦香,像黄易的寻秦记那样跨越时空,从秦朝开始到二十三世纪,有古典美女有未来战士有大侠有机器人有绝世武功有香艳有悬疑有恐怖还有侦破。 很多的中学生喜欢看,一不小心就红了,走在街上都会被那些小孩指点:是画追梦香的夏菲姐姐啊! 我以前是什么样子我成了名还是什么样子, 这样没有多大的意思,其时在广告公司还有一份工作,我做得很好,但到了最后功劳总会变成别人的。他们不知道我创作的过程有怎么样的繁琐和辛苦,主题要漂亮,创意要完美,情节要柔软,他们不知道我为这个连睡觉都不敢,脑细胞为此大量死亡,我真的很辛苦,所以有时候一片空白不是装出来的。 回家就更没有意思,我小的时候我爹经常关我的门禁,不让我和别的小朋友玩,我大了他又设我的门禁,零点以前必须回家,现在好了,她给她女儿的,是没有第二个人可以进入的世界。到了晚年,也依如一头拒绝丢掉尊严的兽,尽客苍老,仍不失威严,每次去书房找他,都是那老老的唱机在放的老老的声音唱的卡萨布兰卡,我回头对夏常轶说:你能不能让他放放别的,我都听得想吐啦,夏常轶作势要打我:你吐啊吐啊就习惯了。 我做惊愕状:原来你也会这一句,吐啊吐啊就习惯了。 长大以后,我见我爹的次数已经非常的少。我害怕看到时光在他的脸上身上慢慢催化了往日的神彩飞扬,他脸部的线条犹如有剑划过的峰芒,峰芒加上内敛,总是让人禁不住的胆寒。他年轻的时候真的是非常英俊的男人,我小的时候可以坐在他的膝盖上撒骄和摸他剃得发青的下巴。如果和夏常轶吵架,本来是我错,他也会不由分说的教训夏常轶一把,他不会让我陷入孤立无援的状态。要读大学才算真正开始出远门,他让夏常轶送我去机场,夏常轶因为有事,他把我送到机场,他说妹妹自己等,再见。我爹知道后气急败坏,一定要打车到机场,找到我后就骂我哥:那个小鬼,为什么不等你上去了再走。 我是他的女儿,他无条件爱护我。 我把行礼丢到机场旁的垃圾箱,鬼才要住校。 龙腾在那里等我的。他抱着双手在阳光下眯起眼笑,两只小虎牙闪闪发亮,后来接吻的时候我总是习惯性的去舔那两只牙齿。他问小孩,想去哪里? 我说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我爸希望我读完大学,然后像夏常轶一样把他商界强人的角色大刀阔斧的进行下去。我和龙腾谈恋爱,他没有少施加黑手,但我就是喜欢龙腾。 我喜欢被他拥抱的感觉,把脸埋在他的胸膛,清清爽爽,温温暖暖。我们一起去看电影甜蜜蜜,他喜欢张曼玉我喜欢黎明。我们都喜欢“在香港单车不算车”这句台词。后来他真的去跟老师借了那样一辆自行车带着我去大街小巷游离。我坐在后面搂住他的后腰,有时候,会把手伸时他的衣服里,触摸他健康的肌肤,有真实的温度。 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我已不是他们眼里那么小的小孩子了。我还是那么爱他。 我坐在那里跟小蓝他们说我很爱他。他们是我的网友,我们几个人坐在那里,我说你你你还有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他们就那样呆呆的望着我,仿佛在看一场笑话。他们说来抽支烟,我不抽烟,抽烟只会让人更加的焦虑和失去激情,他们又说那喝酒,我也不喝酒,喝醉酒会让人失去控制和丧失尊严。于是他们就不再理会我,各自抽烟喝酒。他们对我表露出的那种可怜的令人心疼的表情已经习以为常。小蓝她就坐在我旁边,我说你恋爱呀,你恋爱了才会明白我的心情,她说我爱你呀,我说去你的,我们又不能结婚生小孩不能牵着手慢慢变老。我为这个哭了起来,男人们喝多了变得话多,他们说千万不要找到那小子,找到了会揍他。于是我哭得更加称里哗啦。其实我也很讨厌自己一副痴心长剑的模样。贼土的。我觉得有一些线或丝的东西将我包围得紧紧的。我在这层层的缠绕里寻找你,什么叫作茧自缚你知道的,亲爱的。小蓝从来不会安慰我,我以为美好的,她早已不以为然,我以为该记住的,在她内心里早已一片空白。所以对于爱情她知道适可而止,如是爱消失了就走开。而我这样的人,注定会一辈子都留在原地。 我们在一起唱唱歌跳跳舞,喝喝酒诉诉苦。有时候我就趴在她的肩上哭,她很瘦,单薄,靠不住。 酒喝了一半天下起细细的雨,这个城市一下雨天就会突然冷下来,一雨成冬,我不喜欢这样一下子变得觉闷的天气,如果没有尘埃飞舞,那一切都了无生趣。天急急的黑,让夜变得更长,我不要那盛大的舞夜场。 可是那刻我又看到了龙腾,他在外面,我在里面,我隔着玻璃,天,恍惹隔了时光。 龙腾,我站起来叫,没有反应,他就要过去了,龙腾,我拍打着玻玻窗,龙腾,我想我的五官已被挤压变形,有一对情人相拥而过,他们笑。龙腾,我像子弹一样转身射了出去,我希望我能正中爱情的红心。我是那样满怀希望。这样时候,一辆开得极快的车向我驶来。从不同的地方传来惊愕与惊慌的声音。我觉得自己陷入一场熊熊燃烧的烈火里。然后在一团漆黑中软绵绵的下沉。下沉。 梦里残生。 有时候他们都来看我,他们跟我说话讲故事说新闻。没有人的时候,夏常轶就给我放喜欢听的电台:亲爱的听众朋友欢迎你收听“城市心情”在节目开始前依然是一则寻人启事,是一个叫夏菲的植物人寻找他丢失的爱人,他叫龙腾,安徽人,毕业于湖南大学,曾任阶梯英语公司幼儿英语教师,如果你知道他或是认识他,请和我们联系,非常感谢我听的时候会在心里笑,微微。非常感谢。 我只是睡睡,不要担心。 100AM的那个自言自语女子 今天天终于晴了,有的人在睡觉,我喝掉了一些东西然后对着破电脑开始胡言乱语。    我把心给了你 身体给了他 情愿甚么也不留下 再也没有甚么牵挂 如果我还有哀伤 让风吹散它 如果我还有快乐 如果我还有哀伤 让风吹散它 如果我还有快乐 也许吧    如果我还有哀伤 让风吹散它 如果我还有快乐 如果我还有哀伤 让风吹散它 如果我还有快乐 也许吧    我总是喜欢王菲的,她单薄而冷淡,自由而桀骜,我总是喜欢她的,除了她的歌,几乎不听别的歌。 我在听这首歌的时候看到手机感应器在亮,是夜里十二点,这个时候只有你会打电话来,他在旁边上网,他说:你接电话啊。我摁了电话,对他说:睡觉去,不睡觉滚蛋!他站起来浑身上下乱摸,他又想抽烟,我提醒他烟在卫生间,因为我晕烟,他那么体贴,对我说你不要熬得太晚,还帮我带好门。 你那么晚给我打电话,又一句话也不说,我都是别人的女朋友了,你还想怎么样呢?我这么晚不睡觉不是在等你的电话,我在写一个故事,我写一个女子和一个男子在恋爱,女子总是喜欢问男子你到底爱我不爱?爱不爱我?有多爱?男子总是回答告诉你我从不回答这种幼稚的问题。有一天女子得了病,她说我都死到临头了,你就说句真话吧。男子才说:我爱你。后来女子就消失了。 那个时候的樱花开得好漂亮,那些樱花总在最美的时候凋零。 我把那故事拿给他看,他有忧愁的眼神看我说为什么你文章里的主角不是突然失踪就是意外死亡呢?我在你的文章里总是看不到完满的结局?我说因为缺陷所以完美,圆满的东西我见得太少了。 你在这样的时候干扰我,你想知道些什么?又害怕知道些什么?告诉你我还是那样的漂亮,像巴黎野玫瑰那样漂亮,巴黎野玫瑰,我们一起看过的那部疯狂又动人的片子你还记得吗?贝蒂和深深了解她并且理解她的男人相爱,贝蒂因为忍受不了自己无法怀孕的悲哀发了疯,变成了生不如死的植物人,而深爱她的男人,最后不得不忍着悲痛杀死了她。贝蒂很像我,但可惜,你不像那个深爱贝蒂的男人。他像,所以我和他恋爱,我看他的时候会双眼发光,闪闪动人。 我混了一个bbs,他们要在六月二十五日聚会,好多的朋友都想见我,我练习了无数遍快乐的笑容,我的好朋友小蓝说多么像一出面部表演,笑比哭难看。早上出门我就撞到门扣了,我睁不开眼睛,我有一只熊猫眼我怎么去见人?他们一直想看看我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心,我的眼睛不再闪闪动人,灰头土脸我怎么去见人。也好,说不定见了,突然失望。 你这么晚不睡觉一定会让你身边的人睡不着,因为我身边的人睡不着,如果让她见到我她一定会甩我一个耳光,如果让他见到你他一定会踹你一脚。你或许想见我,看见我你一定会难过,我有多深的忧伤你也能看得出,所以我们还是不见为妙。 他看到我眼睛受伤以后撬掉了门扣还想把门卸下来,他还冒着大雨去为我买云南白药,我有一点想哭但我没有哭,我就像一个杯子他要小心翼翼怕摔掉,每当我变得安静他就会不放心,问我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安静?他那么在乎我,我还不听他的话,我总是喝得太多,他总是在我喝得太多的时候问我在哪?我说我怎么知道,他说叫老板接电话,我想他听到的是我砸手机的声音:啪!第二天我们的眼尾都带着疲倦,我的疲倦是被酒弄的,他的疲倦是被我弄的。我从来没有听到他有过一句埋怨,我就是怕看到他的眼睛,温和而且安静,带有许多的关心。 因为你的电话我说了那么多的废话。我这么晚不睡觉不是因为你,尽管我的眼睛充满了血丝,也许那不是血丝是我的心情,我不习惯睡新床,睡在上面我要不停变换睡姿,新的睡姿产生新的回忆,新的回忆让我感觉床垫在莫明其妙下陷。 为什么你没有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对我说我爱你。那时候,有人说我长得像王菲,只要我把眼睛装得冷冷的,那时候我还喜欢穿淑女屋的衬衣和长裙,重复的衣褶把我衬得冷漠而骄傲,我总是在你经过身旁的时候仰起脸,像一株热带植物,,你总是骑着自行车在校园的樱花道游荡,你像一杯冰冷的矿泉水,你装作对我视而不见。 为什么你没有在我二十一岁的时候对我说我爱你。那个时候我进你所在的公司很容易,只用了一句:每个人都像一杯鸡尾酒,如果不用符合个性的杯子,就感觉不到它的价值。开会的时候,你就像一个木偶,除了看表,几乎没有别的动作,告诉过你不要盯着那没有刻度的东西,它会把你显得像一个白痴,你可以看看我。你说眉来眼去是小孩子的游戏,你不玩这样的游戏。 你骄傲,我也可以骄傲。 我只进行了两个回忆,就被水呛住了,我在电脑前咳嗽,还咳出了眼泪。 在我二十三岁的时候,我收到过一些缠绵的情书,我曾经试着和一个小号手,一个厨师,一个画家,谈过恋爱,我和他们在一起,闭着眼睛看到的是另一个人,那个人竟然就是你。我和他们进行马拉松,气喘吁吁,浑身无力,最后还是回到原点,一切都是徒劳无益。 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像喝了鸡尾酒,那些混合的味道,让我模糊不清,常常会产生妄想的症状,我后来把这些妄想写成了故事,还赚了一些稿费,同时赚上的还有红眼病。 你跟我开玩笑,我二十四岁了你还跟我开玩笑,你往我的邮箱发了一封信,你说这么些年你一直都在看着我。因为你的信我穿越高山飞奔到你身边,我们就幸福的在一起我以为结局就是这样。 结局当然不是这样。那天的最后,是我一个人在医院,我刚刚碰掉我们的小孩,当她还是一类种子的时候,我的心里有那么多的期盼,我想她会是那么透明与柔软,她的眼睛一定像我鼻子像你,你负责努力赚钱,我负责她健康成长,我们本来该是这样美满。我不是故意的那天也是有人给我打了电话,她约我在咖啡馆,她说以前是她照顾你,而现在是你照顾我,她问我难道不想所爱的人过得好吗?我被电影剧教坏了,我不该用茶水泼她,我告诉你那天我只想找到你将你撕个粉碎,不不不,是谁在和我开玩笑,我跳着脚要找到你,我跳掉了我的孩子,当她还是一类种子,我只能哆嗦的说,对,对,对不起。 自那以后,我终于失去了你,你终于失去了我。 结局当然只能是这样子。 城市说话 sdie a:羊羊港上空的暗蓝 我最后悔的事,就是把羊羊介绍给了小蓝。他们认识了以后,就相互把对方折磨成了变态。 事情从那次广告界同仁的化妆派说起。那晚我和小蓝的造型是吸血鬼。门票是每人都要说一句符合自身造型的话,我说:这么些年来我们还如雪一样纯洁。小蓝说:所以我们害怕阳光只在夜里出现。我和小蓝都是同一种没有人理解的类型。我和她联袂了一个即兴演出,夺得当晚最佳表演奖,奖品是:星星有8克。我们都以为我们会获得一个8克拉的“大”钻戒,谁能想到星星有8克竟然是个大活人羊羊,我的老相识,一个跆拳道教练。他看上去就像一幅文艺复兴时期的画,泛爱的中长发,淡黄色的皮肤,脸上的表情通常都让人逐摸不透。和他认识的时间已经超过五年。因为都不是多话的人,有事没事见面,每次说过的话加起来都没有超三十句。只到有一天他妈妈跟我说:你自己都找到男朋友了,帮我家羊羊也找一个女朋友吧。我就问他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 羊羊跟我描述过他未来女友的样子,不但立体化,还远远多维化: 她应该穿黑色长裤; 她会做饭; 她起码看过百部以上的电影; 她要听蓝调和爵士; 她应该只用可伶可俐; 当时完全被他打败,我说你以为你是谁? 只到羊羊做为奖品被奖给我们。我的心才一亮,小蓝就是羊羊要找的那种类型。 这样的认识方式确实很艺术,可我当时忽略了这样的认识方式也是抽像又危险的。 小蓝这年二十五岁,我也是,我们一起长大读书逛街工作,我最清楚她不过,我总是觉得她患了轻微的臆症,她要么老是指望自己的眼睛能够把一个影子看成一个实物,要么就是盯住手掌希望它们能够冒烟,她希望自己会有天使般的力量,能够比洛丽塔更能够在瞬间把男人击倒。我告诉过她那是不可能的。可她还是像一杯血玛丽,身上依然透着股毁灭倾向。让这两个人相识,就仿佛让生活中那盏永恒的红灯突然变绿了。 我总是梦到他们两个是拉斐尔壁画上的两个天使,指尖相对就能了解对方。 他们的确很像。 我是他们共同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知道三米开外还有我这样一个人。这让我觉得孤独。除了小空在的时候。小空是他们收养的孩子,记得从前他们都不喜欢小孩的,而且完全没有爱心,会有这么大的改变,难说他们不是变态。小空只有三岁,这个小孩的早熟程度叫人吃惊,有一次问他:你从哪里来?他说他是爸爸妈妈快乐后的产物。最要命的是他有着夸张的浓眉毛,这意味着他长大以后会成为一个缺乏诚意和温存的男人。他的眼睛和p3的简直是一模一样,我并不能常常见到他,世界对他来说是个迷,而他对我来说也是个迷,他会问我为什么我是孤儿呢?为什么奥特曼有奥特之父和奥特之母我没有?为什么我也长着和你一样的虎牙齿?我问他为什么你总有那么多问题?为什么我总是有想咬你一口的的冲动?为什么我觉得我比你的羊爸爸和蓝妈妈更爱你? 是不是小空的身体里有一些我的什么? 我很困扰的告诉小蓝,在深夜里,小空总会变成p3,在我的瞳孔里放大,我看到他出现在我的瞳孔里,像迪帕玛的电影,没有重复情节的镜头,有稍许的凌乱与沉重。 说着这一些的时小蓝总是沉默。 人的沉默一般只有两种原因,无话可说或有许多话要说。 只是羊羊告诉过我:小空只是我们收养的孩子,和那个叫p3的人毫无关系,你不要想得太多。 那为何我会对p3念念不忘呢?我曾经被车撞过,忘记许多的事情。让我翻至p3看看。 side b:想念之前忘记之后请翻至p3 当我还是一个少先队员的时候,有无数次,都被老师赶到台上,穿着白衬衣戴着红领巾,扑着粉红的脸蛋,领着同学们歌唱社会主义好,或领着同学们跳“蝴蝶兰”毫无疑问我是耀眼夺目的那一个,从小就是,一直都是,这些年来我依然常常上舞台,然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暖昧着生活的女子。天生便是在虚幻里堕落的戏子。我背诵过这样一段台词:重回故地,我已经想不起遇见你的时候是在什么季节,同样的地点,却不能呼唤记忆,我把如同黄金一样的记忆,丢在了最远的那条河里。因为我是一个戏子,我的记忆力惊人,我能记住所有的台词,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所以,我念念不忘的人,一定是我用力去记住的人。 p3一定是我用力去记住的人。 很早的时候,是去百汇商场院进行一次手机促销的演出,这一天不是周末,临时搭建的舞台,并没有围着多少人。我想那天是p3带着小朋友路过这里,也许小朋友们很少看到这样的场面,他们都停了下来,那些兴奋的小孩,让我第一次觉得有做小丑的感觉,就像到水族馆去看小海豹表演一样,它们表演完,解说员会说:小海豹表演得不错,请小朋友为它们拍拍手。 那天的p3也是笑意吟吟的,很阳光。他也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心里突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必定是一块有色彩的云朵,温暖。 也许你不相信,在舞台上那样光鲜耀眼的我,并没有几个朋友,说不了任何的原因,我常常觉得自己不是这芸芸众生里的一分子,所以,我有时会跑出一般人生活的轨道,作了解释不了原因的事情来,譬如把自己当成一个幽灵,不停的人别个掠夺感情来填满自己。 我很喜欢看黑暗魔法书里吸血鬼吸血的样子,很喜欢里面的音乐,浓郁哀伤高贵诡异我爱了那混合的味道。 我记起我在网络上认识p3的时候,他告诉我他也是会弹钢琴的。qq里有他的留言:我今天在百汇商场看到你了。到底我的直觉不如他的敏锐,我已经准确无误的认出了我,而我却还在确定与不确定之间犹疑,我感到我的心在微微的颤抖,这一定是由于脉搏的跳动在沉寂已久的心灵下突然用力的缘故。我对自己说,这人男人也许是你想要的。我想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同意,男人只分两种一种温暖一种冷漠。p3是温暖的的那种,他是阳光我是蛹,我等着在温暖的时刻破茧。 爱上一个人,通常都会成为别人爱情里的小丑。 爱丽是p3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他们毕业以后又一起到了阶梯公司昆明分公司做了幼儿英语教师。到了这里你也许明白了我所要说的。 在这里我要真诚的道歉,由于特殊原因,我实在无法回忆所有的事情。但我确定我和p3一定发生了一些什么。因为医生告诉我,我的记忆对这个男人选择了一部份进行忘记。而唯一的线索,就是爱丽,这个会定期到疗养院看望我的善良女子。每当看到我陷入圆周率一般的回忆,她就会轻轻的走过来,打断我的头痛欲绝。说:你不要再想了。我帮你梳头吧。 就藏在那长发里,我再也找不到亲爱的你。 就藏在那长发里,我依然记不起亲爱的你。 我原本是要写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的,谁叫我的脑子不是胶片呢。我看了看文字结束的地方:p3。 p3从此成为我心灵和时间的秘密。我总是希望能在茫茫人海中见到他和身影,可终是一无所获。 我找不到答案。 野草昏黄,始终忘怀。 ps:我希望这是一部电影而不是一个故事。因为在影像里,等待和寻找都很动人。 请给我们情 常常,我会和布布去ktv,两个人,她唱王菲和我唱那英。这两个人像我和布布,这些年来的这两个人像这些年来的我和布布。我们唱着唱着她们的歌我们就会想哭,我25岁,布布26。布布是爸爸单位下乡知青的孩子,小时候,我们的爸爸妈妈都特热爱工作,所以有时候我会去布布家住一阵子,布布也会来我家住一阵子。我们看上去就像一对双胞胎,穿同样的衣服,梳同样的小辨子,当然,我们也会打架,有一次为和她争一个布娃娃一把将她推倒,害她额头撞到桌角,血流不止,我也因此挨了妈妈掌掴脸上凸现五道红印。布布10岁的时候跟着父母回了上海,走的时候她给我送了一顶白色的帽子,那上面有两条奔跑的小鹿。以为从此不会再有她的消息,很神奇的,在我20岁的时候,意外在网上看到她寻找的的消息。我们竟然在同一座城市同一所大学读书。她读的是商业管理我读的是工艺美术。我们从小到大间隔了多少的流光飞逝,能够相遇实属奇迹。 问她为什么会想到找我,回答是想念。想念那一起数星星的童年,那些想笑就笑想哭就哭的少年,在无忧无虑的时光里相亲相爱,不知疾苦,多么难得,多么留恋。 我们这样样不由分说的对过去告别,长大。 可我们并没有别来无恙。 布布回上海后我了开始了不断变迁的生活。我的爸爸妈妈,不知为什么他们总是舍得,我想去外婆家就让我去外婆家,我想去爷爷家就让我去爷爷家,叔叔姑姑,舅舅姨妈,天南海北,我的血管里从此流着游牧的血液,像一只不该有同伴的鹰,具备有逃离的勇气和力量,爱无法在我这样的人身上存在。 当那天布布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木木你抱抱我,我迟疑,不愿意伸出双臂,分别是对时间最彻底的背叛,已经过了那么久,她在我眼中是一朵蓓蕾初绽的莲花,灼灼其华,刺痛我病态的双眼,而我,只不过是一片浮萍罢了。是生活让我学会了不靠近,让我冷僻自闭以及叛逆。我很艰难的说布林我觉得我们之间有很长的距离。“我不觉得,我看见你就想拥抱你。我是以前的布布。”是她的这句话让我的心瞬间柔软。她的身上有若有若无的温暖线索。引领着我不由自主前往和探寻。 她已经不是小时候和我在阳光下恣意玩耍晒得皮肤黝黑的孩子,她变得几近病态的白净,黑的长发,发梢有微微的卷曲,我又从她凹陷的眼眶里捕捉到哀伤的味道。 我和布布一起散步,我们的校园很大,有许多的林荫道,会有走在深山的小路的感觉,我喜欢走那些令人安心的看上去有很多人走的小道。这让我觉得总有路让我逃离,随时逃跑,我是这样的人。布布回到上海不久原来幸福的家庭开始充斥凶的耳光响的争吵,然后父母离了婚,她说很好,她已经长大,能够接受。可我分明在她的眼里看到怨怪。 人与人之间的相通真的不需要过多的语言,一点点相同的痛苦或经历就已足够。原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是我一个人觉得寒冷。 我们如此相似。 我说布布,比起别人,我们所遭遇的不过尔尔。 我们都这样想就好了。 有风隐隐的吹来,吹散我的长发,她伸出手,替我把头发理到耳后。她有一双散发着花朵香气的手。 两个人走在校园,每每有熟识的同学来问木晴是你的姐姐啊?我就会觉得阳光普照,像小时候,总有人问爸爸妈妈这是你家的双胞胎啊?真漂亮,真幸福。真温暖。 为什么这一切都会被埋到记忆的沙里?时间走过,如同风吹过,它们已经温暖舒适的睡着,在越来越深的地方。 布布定期到银行取丰厚的生活费。这是她和她父母之间唯一的联系。他们已经各自重组了家庭,每当布布出现在哪一个家,那一个家必定会地动山摇一番,她是他们之间一个难堪的障碍物,也是她们之间一个突兀的利器,他们给她大把寄钱,只要她不出现。 布布用这些钱,在假期去许多的地方,不停行走,为的是要把不幸磨损。 我问布布为什么不谈恋爱,她又过来理我的头发,安静的微笑:我爱你。 我也爱你,但我不会为爱停留。我入学才一年,就决心离开,因为象牙塔的光环已经气泡一样的裂爻,我想流浪已经成为我了我的恶习。布布还有一年就毕业,她不想前功尽弃。 布布留下我的睡衣,留下我的气息。她固执的要为我买机票,还一再拜托他的同学一个跆拳道冠军:你要照顾好我妹妹。 跆拳道冠军信誓旦旦的拍着胸捕保证:她在我在,她亡我亡! 下了飞机我才不管他会不会发现我在他眼皮底下溜掉气得跳脚。 丁唯,什么叫千里迢迢你知道的。我在那样冷的天去找你,我披着我的波西米亚长发来找你。 我是在外婆家那个有江南味道的小镇遇到去旅行的丁唯的,那时我的头发还很短,丁唯说如果我留长的的话一定是个美人。他是一个画家,我不会忘记,他抬着画夹装注画我的样子,和风和流水都不能动摇他,我站在他面前,我想就那样一直站着,让他画清我的每一份喜悦和每一份感伤。 多少天,多少年,他略带风尘的容颜,还是那样清标晰的刻在我的脑海,丁唯,我不能忘记你。 我爱好的是孤灯夜雨的漂泊,原来,这不过是借口,原来,我和布布一样,都是为了去追寻所谓的爱,和温暖。 我那样冷,在丁唯给我的那个地址的门外,我踢他的门,没有人给我开门。我冷得鼻子都好像要掉下来。我都没有哭。 还好没有走投无路,没有饥寒交迫,我走进某间酒吧跟老板说我会唱歌,你给我钱请让我唱歌,我唱了一夜的歌,我一边唱一边看着天色一点一点的亮了太阳就要升起我会温暖无比。 我从此就在那里唱歌,夜夜看到歌舞升平,就是没有人告诉我丁唯的消息。 我跟布布写信说我这样做并不是对青春的放纵,而是隐忍,我已经懂得爱情和温暖的珍贵,我要慢慢的等。 我在春天唱歌,我在夏天唱歌,我在秋天唱歌,我天天都在唱歌。别人听不听都没有关系,我和任何人没有关系。 布布安慰我木木你要开心从未谋面才像爱情。 霓裳退去,灯火灭,我才会在遥远之中想念布布,用我的孤单想她的孤单。我们是彼此的月光,照亮心底小小的阴暗的角落。不要有阴影。 布布快要毕业的时候,我也在自已构筑的舞台纵横跋扈了快一年。她出现的那天,阳光滑过绿叶照耀到穿白裙子的她的身上,时光在那个瞬间突然倒流,一恍惚,一闪回,我突然看小时候的我们穿着小海军服在河边的沙滩上玩耍的样子,我有点难过,仿佛我们经历的不过是一场绚丽的魔术表演。 那个有点搞笑的跆拳道冠军,其实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我还活着,他就不必死,那他的表情不应该那样严肃,还死皱着眉头,像一具石刻那样站在布布的身边,如果是一部电影,我和布布会是情敌,他应该是布布找来报复我的打手,生活不是电影,又是像是电影,你能想象到的情节生活都能为你安排,又常常让你很难预料。 他妈的,那一天还是四月一日。空气里不知道从哪里飘来午间下雨的爵士乐,但我们不是在拍电影,跆拳道冠军过来告诉我,布布毕不了业了,校医听出她的心脏有杂音,来这里复查,已经确诊,先天性心脏病。我望向布布,她像盲女那样,安静的微笑。她脸上那健康的红晕,原来是阳光照耀的结果,虚假的。 那天晚上的灯光弄得像在下雪,头一次,我的喉咙发不出流畅的声音,但没有人喝我的倒彩,我唱得像告别演唱会上的某个明星:“不要告别得那样匆忙,我要唱歌给你听,请所有的人闭上眼睛,想像温暖如灯的星星”如果你是当时的我,你会明白我担心是什么样的缺乏,如同两个人赶路,你转身的时候你的同伴突然消失不见。 反而是布布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淡然,她说每一个人从生下来,都是在静待命运的心血来潮,命运高兴你哭,你就只能哭,命运高兴让你笑,你才可以笑。她不愿意去换掉心脏,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仿佛是在为别人而活,那就等于:“死心” 开始的那段时间,布布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写字和上网,她给那些准时发刊的情感类杂志写稿子,有的也会贴到网上去,非常不错的是她的文字总会有许多的回贴。虽然我一早就知道网络是个大空洞,会让人丢进去许多的东西,但是布布需要那些从不可知的地方传递过来的快乐和温暖。 她有时候在夜里睡得很不安稳,我常听到她在梦里喘急促的粗气,偶尔夹杂咳嗽,知道在梦里必定有幻影的追逐,我听人说,心怀恐惧的人,才会做噩梦,这样的人渴望很好的生存与被爱。 我总是喜欢把自己放在一个被动的境地,这是我一个坏习惯,如果你不寒冷,我不会伸手给你,如果你不疼痛,我不会把关怀给你,如果你不孤单,我不会爱你。 以前一个人的时候,会将音响开到可以将耳朵震聋的程度,随着鼓点在房间里独自跳舞,那些暴烈的声音是我安全感的唯一来源,为了让布布安静我换掉了音响,这样也好,因为那个时候我的耳朵已经出现了轻微的幻听。茶与苹果是我最讨厌的,但是医生说对心脏有好处,家里才开始不缺这两样东西,布布喜欢蓝色,我甚至为她换了蓝色的窗帘,上面有星星有月亮的那种,其实如果不出现异常她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我觉得我对她的关怀有点装模作样。 从前我是月光下自由的风,现在我要随担起她巨大的落难和危险,真是奇怪,仿佛这样的责任与生俱来,这样的感觉让我更加坚定的相信,一切都是值得的,珍贵。 没事的时候候,我们这在这个城市城游荡,像小说和电影里的那样,背有很多带的背包,或是破旧的牛仔或是飘忽的裙子,在陌生的人群中穿行,我们用相机记下彼此的样子,不知为什么,照片洗出来,呈现出来的都是纵横杂乱扭曲的背景,布布的是,我的亦是。像某些意大利歌剧的高音,回旋,缠绕,沉闷和压抑。 这慌乱城市,有多少人像我们这样惘然,无助的孩子一样。 日子的失衡是从去看那个画展开始的,你知道的,丁唯是一个画家,所以我总会去那些大大小小的画展,我是想,也许能有他的消息,那一天,那幅画让我久久久久的停留:已故画家丁唯作于一九九八年:“清凉的甜”非卖品。没有人知道,上面那个沉静得让会让人呆住的女孩,此刻就站在面前。丁唯,那么久以后,你,一定要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你的消息吗?我对你的想念与寻找,都是徒劳。 很久以后我明白那不是多么坚深的情感,只是对少年时代的那份懵懂一个交代,可是因为当时心境的不平,从唱流行歌曲改唱了摇滚,那段时间我的声音裂云断石,仿佛有什么仇恨在那里暗自涌动。我的脸比那沙尘暴充斥的天空更加阴暗。 每场青春,都有它发泄的方式。 酒吧是喝酒的地方,会有喝醉的客人,会有喝醉了打架的客人,难免,那天晚上吧台附近的客人真是喝多,他们在打闹的时候有杯子朝我这边飞来,终于按捺不住“哐”的摔掉话筒,走下去抡起椅子砸到桌上,,所有的人安静下来。顾林聪,请原谅我要在此说出你的名字,你为圆场摔我的那一巴掌,此生就这样在我耳内萦绕不绝,你是老板,感激你的知遇知恩,可我为你赚到的比你为我付出的多。你的一巴掌给了我多么惨重的一生。当然,你对此毫不知情。后来,你不跟我道歉说你不得不这么做,每场电影,都是这么演的吧? 让我在家里做短暂的休整,喜欢躺在沙发上睡觉,布布在旁边安静的看书,还有我们的猫在甜蜜的睡觉觉。阳光透进来,正好。梦里突然听到鸟叫,告诉布布,听听小鸟的叫声,布布说哪里有呀,什么声音都没有。 后来耳朵不再单是小鸟的叫声,还会有人和我说话,给我唱歌,让我去洗冷水澡我就去洗冷水澡,让我去用头撞墙我就用头撞墙,还说如果你用刀对大动脉动手,你能看到你的血扬起二米至三米高。不要来烦我呀。布布开始害怕我不停的面对墙壁说话。 那个夏天,我在一个医院,穿白色宽大的病号服,医生说,你没有坚韧的神经,你需要我们的治疗,那里有厚重的门,窗上有栅栏,被没收一切锐利的东西,只能在走廊阴暗的过道里散步的时候看看外面晴朗的天空。 爸爸,带我回家。 爸爸他已不再年轻。我看到他的头发和眼睛,手指与面容,哪一样无不是透着饱经风霜的沧桑,他的身上还隐隐约约有一股药的味道,这种味道令我哭泣,爸爸他病休回家才不久。 “木木,不要哭,爸爸带你回家。”他的话语里还有自责,仿佛我变成现在这样都是他纵容的结果,他总是纵容我的。 “你们,都长大了。”是的,我们长大了,为什么爸爸的青春会如黎明前的星光,逐渐弥散了去,黯淡了去,而我们的,却格外漫长。 如果离开,就真的带不走任何与这里有关的一切事物,多好。 我和布布,回到最初的地方。是一个清贫闲适的小城,对它的感觉,依然是一个大旅舍亦或是一个大车站,如果妈妈知道我想的这里不是“家”必定会伤心不已。她一早为我们收拾好干净的房间和床铺,还有可口的食物,为什么,躺在那温暖的床上我会哽咽得难受,喉咙翻上翻下。窗外,是一排坚定绽放的向日葵,妈妈知道我喜欢,我已经有多久,不曾陪着它们开放。十五岁那个我偎着妈妈在向日葵前照的照片,被她放在床头柜的相框里,没有灰尘。 布布,过来,我们说话。 小时候也是这样睡一张床,你哈我的腋窝我哈你的腋窝,笑闹不停。只到妈妈进来说:快睡觉,鬼就要来了。她关掉灯,我们在黑里小心翼翼的呼吸,慢慢的慢慢的睡去,半夜了的时候,睡在外面的那个会滚到床下又被抱回床上都浑然不觉,呵呵。 布布的妈妈,也是这个年纪,来到我们这里渡过她的青春岁月的,她响应时代的号召,把她的激情与才情留在这个当时还像农寸一样的小城,家里还能翻到她的照片,她是美丽的女人,头发是当时最流行的波浪卷,华达尼布做的衣服,皮肤白净细腻,神情高贵,布布的眼睛和她的简直一模一样。布布的爸爸也是知青,如果不是共同的命运,他们不会有这婚姻,也不会有布布。 布布回到这里,我想,这是不是就叫做生命的循环? 家就要靠近郊区,爸爸在郊外有一个鱼塘,竟然还在塘里弄了个稻草人,四周栽上芦苇,回去的时候,芦花飞扬。我和布布有时跟着爸爸去喂鱼,小狗妞妞在前面带路,那里,是看得到落日的。我总是觉得只有落日才能凸显天地之间的空旷,没有任何阻碍,从前,为什么没有发现,躺在那青绿草地,就能看到辽远的蓝天? 没来由的想,就和布布在这里盖个屋吧,木屋草屋竹屋都可以,从此布衣从此草鞋从些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从此“农妇山泉有点田”种一大片向日的葵花。 如果布布没有认识安东。 如果罗成不是一直呆在这里。 也许,到了最后我和布布真的也会长成一朵葵花的样子。 无事可做,就和布布去看电影。那是很老的一座电影院,萧条,残败,破落,仿佛一个英雄的暮年。那样惨不忍睹。可我们。需要,在这里,对过去进行一次放浪的重温,曾经那些丢失的,温暖的少年时代,那些我们都是无辜的孩子我们端坐在莲花之上的岁月。认识安东那天去看的那部电影,名字已经不记得,大概是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她给他爱,他总是说不,最后,她只有带着深深的悲伤离开。其实,我说的是那个看电影的地方它已不再是电影院,它已被改了名字叫:梦幻园。哈哈。可以喝酒,喝茶和咖啡,偶尔才会放电影,气氛有点阴森,它应该和电影剧院里放的那种被恐怖和阴影控制笼罩的城堡差不多。布布悄悄问我,那个沉默男人,会不会就是一个吸血僵尸?他可真高,左眼下面有一条斜斜的小疤,更像一条泪痕。我们一致认为这是个有故事的男人。很明显,布布对他产生了兴趣,写文字的人,大多都是这样,很容易就会对人或物产生浓厚的兴趣和臆想。 确实是这样,安东他来自北方,他是带着少大学时代才开始有的走遍中国的梦想来到我们这里的。那天布布走过去跟他介绍自己,他有很警觉的幽默:我知道你是网络上很有人气的写手,但我不卖我的传奇故事。 笑。 当然会让我们知道,安东是来拍dv的,有时他是演员,有时他是编剧,但他不是导演,因为他没有dv机,他的在各个城市的朋友有,不断的被他诱惑来到我们这里,这个小城更像旧时没落贵族的栖居地,每一家最有特色的便是爬满滕蔓的小院,有落满黄叶的台阶,有看得到落日的阳台,朋友来来去去,于是安东开了这么一个地方,并不赚钱,也确实,在这里不并不需要花很多的钱。 在王家卫的电影里,重复是永恒的主题,很不幸王家卫的御用摄影师杜可风是布布的偶像,布布也有dv机,她喜欢用它来拍风景而不是拍人,我看过那些精致的画面,而最多的,是不同地方的落日,那些昏黄的场景,和布布踽踽独行的寂寞相互映衬,安静的,从来不说话,确实,那样一路走来,她的生命里不能什么都没有经历过。 就这样在这里重复,像她妈妈一样。在这里谈一场恋爱。 那么,故事就这样:布布去对安东说我想拍拍你和你的梦幻园。布布把安东拍成了一个像患了抑郁症的人,抬头望天,仿佛中了一枪那样。一切皆因梦幻园,他们必须在这里遇见然后相互爱慕,可是谁都知道布布爱到极度的男子只能用来分别!非常可惜,布布的心不能对安东用力,情深不寿,这话怎么说得那样好,那样好! 她要离开,我们只能让她离开,梦幻园,也就在那一段时间转手给了别人,而安东从此不知去向。 我是那个剩下的人。 布布走后不久,开始生很严重的病,伤寒。被送进罗成所在的医院,真可怕,病房是被隔离的,仿佛又回到了精神病院,我把脸贴在玻璃上,五官因挤压变形,罗成叫我:活该,你也有今天。 是,活该,头疼,头晕,耳鸣,视力不清,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我是病人鱼肉,罗成是刀俎。 想当初,罗成让我像他一样考医学院,我表面答应,却暗中填了美院,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罗成同学乎抓狂。骂我,让我滚得远远的。我走进因丁唯而起的迷雾,却不知罗成也走进因我而起的迷雾,因为,他总是这样跟人介绍:木晴,我妹。那时多傻,就真当他是哥。 要怪就怪天地不仁,赠你自由身,又以情爱为刍狗! 罗成给我看过他和他妻子还有孩子的照片,嗯,真幸福,那样的小小宝贝,我多么想要,想要一个这样的天使。 病好以后,完全换了一个人,总是觉得冷。就像那个城市的冬天白茫茫的大雪那样冷。怎么又想到那个城市呢,怎么又是那个城市呢。 爸妈,我又想走了。 在跆拳道冠军家里,他和布布两个人瞪着两双眼,看着我醉,看着我吐,看着我疯,看着我沉沉睡去。 有人说,如果在今生,一个女子选择在深夜写字和唱歌,而另一个女子选择在四季流浪和跋涉,那她们的前世,一定是宿命里不化可解的孽缘,她们的造化就是不能和世间一切的男子相爱与相守,只能就那样站在风里等待花落怀中,注定的总是注定,不过虚空,不过捕风。 (完) 秋月 2004年5月20日 在劫能逃 做杀手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 每一次杀人,我都会觉得我离地狱又近了一步。 虽然我一早就知道,我这样的人是进不了天堂的。 天生带着绝望而活,说的就是我们这种人。 我的武器是一柄藏于发间的小小飞刀。它不是簪子,它是嗜血的,每一次飞出我的指间它一定要沾一点血的,否则它会寂寞而死。 我的名字叫温柔,残,美,对吧?不说也罢,这本就是一个强词夺理的世界。 我患有直线恐惧症,我想这是因为职业的缘故,我害怕走一条直线。江湖是个彻夜不眠的深渊,我深陷其中,不能犯困。你可知我行走时候有怎样的艰难。 我总是梦见自己在跋涉一条鲜血汇聚的河流,清清冷冷,凛凛冽冽。独自一人。 不是没有对手,是旗鼓相当的人总是很难遇到。如果遇到了那只说明在劫难逃。这种劫难在你开始做杀手的那天其实就埋下了伏笔。 所以我知道,弄尘是我的劫难。 他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接到杀掉温柔的订单,可是温柔,在你面前我竟然酝酿不起杀气。 的确,我看不出他的冷酷,冷漠,冷血。反而,从他的身上透出一种朴素大气,更显胸膛仁厚可以依托。这真可笑,这样的人也是杀手。 受过训练的杀手都知道,为达目的可以用任何的手段。 所以我的内心依然竖有高高的屏障,也许他明白自己不是我的对手。 风吹落了一地的梨花。有让人忘却周遭一切的美感,同时映衬他的容颜。 他让我想起儿时温暖的夕阳,山野,以及炼青。 他极像我少年时的同伴炼青。 虽然我还那样年轻,可是炼青已经离开。 我们当时还没有出道,炼青因为急于求成,惨死在对手的剑下,我却清晰地看见他脸上的笑容,一种释然的笑容,像回家一样。他躺在血泊中,我看到他的的眼睛张合,没有痛苦。 再也没有人,和我一起,把拾到的花朵,散落在河流里,再也没有人,告诉我,那些花会一直漂 到日落的地方去。 我唯一记得的,是炼青最后的笑容。 上天安排我们在这样的场景里见面,必有他的深意。 炼青,长久长久的独处和寂寞已经使他忘却那些快乐和温暖的时光。 我没有想到那么久以后,还有人能让我想起你,看来我该感谢他。 如果要感谢一个人,我只有唯一的方式,就是不对他出手。 前辈说过,对想置你于死地的人,要果断决绝,不给他任何的机会。 这一次,我将杀机隐忍在了内心。这是唯一的一次,我暗暗的说。 他说:我叫弄尘,二十岁开始做杀手。在我二十五岁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的,可是一个叫温柔的杀手却给我来了一次空前绝后的震撼。 我明白他所说的震撼,那是我出道的处女秀。那天的天空竟然为我下起了雪。在凛凛天地里,我亮出凛凛的刀,我为炼青报仇。彼时那人已是江湖中的成名人物,我的飞刀就像一声短促的鸟鸣之后正中那个绝顶高手的的咽喉。我杀了他,像一场挣扎在清醒与昏沉之间的噩梦。 他说,现在,除了我,也许没有人可以杀你。我有时候会想,终有一天,不是我死在你的手上,就是你死在我的剑下。你的武功不见得比我好,可你身上充满执拗的力量。 可怕,他竟然看透我。我甚至想:炼青,是不是你的灵魂停留在了这个人的身上。 虽然隐忍了杀机,却因为他的骄傲重新变得决无甘愿。 我说,那么,你不妨试试。 他说当然,我得为我的订单负责。 当一个杀手的意志受到影响,就如同吃下了令人反应迟钝的催眠花物,他便不能杀人。我深知这一点,弄尘对我酝酿不起杀机,就说明他已被我催眠。他不会杀我。可我们还是需要一场较量。 他的剑就是这样出鞘,果然招招杀气十足,走势凶猛。我是谁,我是天下无双的刀刀温柔。如果这是一个赌局。必人有人赌弄尘入骨断剑,也会有人赌我势败而亡。 我错在对这个对手没有深刻的了解。只是据说,他是不用左手的,可是荆无命在最后时刻还是用了左手,所以弄尘当然会在最后时刻用上左手,全力以赴。他的左右互换点中我全身的五处穴位。 如果有人看到,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弄尘杀了江湖后起之秀温柔。 没有人看到,我们其实没有真正在杀对方,弄尘点中的五处穴位,但并非致命的。从此以后,江湖不会再有弄尘和温柔的出现。很久以后,我们站在风里携手想念那一场因我们的较量纷纷扬扬的梨花。更愿意想信,那是一场可以洗清罪孽的诗意之雪。 上天安排我们见面,必有它的深意 遇见 我和朱蓝在同一个城市的天空下,我们没有在电影院遇到,没有在广场公园遇到,没有在公共车站遇到。却在天涯城市云南遇到了。 那时候,她叫紫茎泽兰,我叫水笔仔。我们都是网络上狂野寂寞的植物。 在这之前,许久以来我一直难过。因为我是个悲观的人,我有一间房,四面都是墙,每当黑夜来临,我就悲从中来。房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可能会成为我的痛点。所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感情的寄托。写字使我感到不再空虚。我也因此认识了朱蓝。我一段时间,我都不能辨认哪些文字是我写的,哪些文字是她写的。 人与人之间的相通其实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一点点相同的经历或痛苦就已足够。我和朱蓝都是孤独的人,并且寂寞,所以能够相互欣赏。 我想说的是两个女子之间的情谊。真的它如钻石,不会被岁月磨损覆盖,我知它会像光亮,照耀我很久很久。 那天约了在酒吧见面。进门的时候,却看她像一只弹性很好的足球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我把那只惹祸的高跟鞋给她拾了过去。 她穿了一身蓝色长裙,裙边长得就要拖地。 孤单里全是戒备的她,在这个时个整个的妥协下来:秋月你来了? 她接过鞋穿上的时候,我看到她左脚底有一颗痣,惹隐若现,隐秘甜美。 她是不喝酒的,酒精过敏的时候她会双肩双腿发麻。我因为严重的幻听和耳鸣需要她大声地说话。她有寂寞华丽又带着轻微破裂的声线,很像日本一个乐队叫暴暴蓝的主唱。我总是听到一段,错过一段,错过的那一段,仿佛有一阵风,让那声音从耳边飘走一样。她拿出一幅画说秋月这是送给你的。是水笔仔。那是海边的沼泽地里很少为人知的植物,不知她怎么会找到。并且画了下来。我还能闻到久违的油墨的味道。她说秋月我住的地方,和你从前读书的艺校离得不是很远。 嗯。 我已经彻底放弃画笔很久了。 从前我是学画的,从前朱蓝不是学画的。 我从小就接触过许多所谓的搞艺术的人,他们之中大多男的长发齐肩,女的光头呈亮。小时候的我认为他们很另类,我也想做一个另类的人。所以立志要成为一个艺术家,我的爸爸妈妈希望我读规规矩矩的学校,毕业后能到大公司上班,我从来就不是个肯听话的孩子,他们不能阻止我像风一样的成长,谁也不知道,我进大学读的是工艺美术,谁又能想到,我还未曾真正从这个领域学到一点点的所谓的艺术的内涵,又轻而意举地放弃了它。至今依然想不起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曾经追逐的理想,后来,成为了逃避的对象。现在的我是一个酗酒无比厉害的女子。我知道不加苏打不加柠檬的威士忌可以让舌头发麻。说不出话。许久以后我成为一个日亦静默的女子,没有多少话好说。 朱蓝大学时曾经拥有最灵敏的头脑。曾经热爱物理方程的推演。不知为什么大病了一场,不知吃了什么特效药病就好了。可是现在的朱蓝只能喝白开水,而且有选择性健忘症。她怀念自己曾有的清晰思维。毕加索和达利还有莫奈的线条可以让她暂时忘记自己的糊涂。她告诉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梦,梦里总会遗失一些东西的,她习惯一边画画一边对自己说,曾经丢失的那些,一定是这样的,月光白,深海蓝,玫瑰红,五彩琉斓的,她认为这样可以展示自己的记忆。 她的思想失去了方向不再忠于自己的记忆。 我的手指失去了贞洁不再忠于自己的思想。 在彼此的身上我们看到另一个自己。 有时候我不能打电话,她就给我写信。她给我讲她的寂寞,旅途的孤单,还有她老家的青石板路。流水阳光。讲她的少年,那个男孩在小石桥上等她。像谢霆峰那样,头发遮住了眼睛,带着不羁和少年的任性。他们总是沉默不语,眉目传情。那是浪漫的事,只是他们这一生不可能在一起。 她的心事只为我而透明。 但是大多数的时间,我无法捕捉她的踪迹。她喜欢不停游走。淡淡地说我走了,淡淡地说我回来了。 我是知道她的。他在因为一个男人放逐自己。流浪漂泊。我很多次都忍不住想问她,怎样才可以停止下来? 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这个世界可以让她停止的,而我不能。 唯一的一次,是因为她家的窗户正对着一座天桥,那一天晚上她看到有人从天桥上跳下去。电话里她的声音颤抖,她说她害怕。 那天晚上她以逃避的姿态来到我家。我们坐在客厅的地板上下了一夜的围棋,我们反而没有像在网上说太多的话。直到她说累了想睡觉,我无意间碰到她的手指,冰冷。我稍微懂得一点生物知识,知道有两种叫嘌呤和嘧啶的东西按照互补原则会组志dna,嘌呤永远只能和嘧啶搭配,而属于同类的嘌呤或同类的嘧啶是永远不能在一起的。十指连心,因此我确定,那一刻她心的温度。 原来我并不能真正给她温暖。所以她才会不停游走寻找。 这种感觉让我难过。所有的事情还是只能她一个人来承担。 最近一次和她联系。她说也许生命里并没有出现过一个让她不停游走的男人,因为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依然找不到一点从前的蛛丝马迹。也就是说结果统统让人失望。可是这样想又觉得绝望。真的从前的人生如白纸那样苍白吗? 我回复她,知不知道一个叫春树的小孩说过:我就是那么的热爱绝望。你也是因为热爱绝望才不停游走的。我帮你找到答案,你就应该停止下来。 她很缓慢的回复我,正在回来的路上。 正在准备另一场遇见。 于是我微笑,遇见我,我将她的记忆拯救。 希望她下次遇到一个男人,会将她整个的拯救。 圣地淘沙 宋鱼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近,每天下班她习惯慢慢走着回去,回家会经过一个漂亮的广场,夕阳滴滴答答的跟在身后,不见了白天的鸽群,喷泉也落了下去,只有绿绿的草坪和那些漂亮的花在静静的陪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每当经过这里,宋鱼的心里总是充满怅惘。最近广场边新开了一家咖啡茶馆,名字怪怪的:圣地淘沙。反正回去也是一个人,那就进去坐坐吧,宋鱼就拐了进去,选择了角落的位置,里面很暗,只有吧台有一盏昏黄的灯,有客人的位置都点一只蜡烛。她说小姐给我一杯卡布其诺,从来就喜欢卡布其诺的味道,这种咖啡最不像咖啡。里面的装修很朴素,让人一眼就能看透,低调、典雅。这种感觉就像橄榄,越嚼越有味,它似乎在慢慢唤醒客人的某种情结。里面的人都是轻声细语,宋鱼突然有一丝不安,因为她一直害怕的一种感觉又慢慢的从血液里渗了出来,见过的人、到过的城市,无数的悲欢、无数的经历,甚至那段黑暗中的爱情。胸口热得难受,宋鱼仿佛要窒息了“小姐,你的咖啡。”卡布其诺有着丰富的泡沫,而且是有得精致中带点华丽的那种。她连谢谢都还没说出口,泪已经流了下来,原来她是如此的害怕宁静,原来她是如此的依赖喧哗,原来她还是那么的脆弱,那么无法释怀。 宋鱼在网上也叫宋鱼,很多的虫虫都以为那不是她的真名,她并不沉迷于网络,偶尔才会去逛一下,譬如心情不好时,她会到站上聊天,让心情有一个摆放的地方。从“圣地淘沙”回来,她突然非常的痛恨曾经的那段黑暗中的爱情。她坐到了电脑前,进了聊天室,只打了一行字:“你看不到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外面似乎有了雨声,宋鱼对着电脑,心里一片空白。她是真的累了,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想要忘记一个人到底要走多远?她不停的走,为的是希望能在路途上安静下来。只有她这样的人才会知道,没有根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温暖又是一种多么昂贵的奢侈品,在任何人面前,她总是很冷漠,也许没有人会知道,冷漠是她的堡垒,也是她的负累啊!有什么办法能让她把所有的牵挂一刀斩断?是的,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对感情执着的人,宋鱼也是其中的一个,只是她的感情却陷入了千篇一律的婚外情,而且她是第三者。要命的是她伤害的还是自己的好朋友刘约,他该算不算是宋鱼抢的呢?因为刘约的泼扈和任性,他总觉得自己没有尊严可言,他需要的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妻子,刘约的蛮不讲理早已磨平了他们恋爱时的柔情蜜意。宋鱼的善解人意让他后悔当初娶的不是宋鱼。还需要过多的语言来描述吗?故事真的俗不可奈:就是宋鱼背叛了刘约,一开始宋鱼也真的只是同情他,觉得他这样的男人是该有个女人来心疼的。可她到底还是陷了进去,爱了,世界就变得模糊起来,他们都忘了这是不道德的,不应该的。不能怪刘约傻,一个是自己托付终身的爱人,一个是自己推心置腹的朋友,他们居然有染,换做是谁谁都受不了。刘约自杀没有死成,却从此精神失常。事情总是这样,总要出现一个严重的后果才会让人醒悟:你伤害了一个人,即使得到了全部,你一辈子都不会快乐的。何况被伤害的人还是朋友。过失是无法弥补了,尽管宋鱼也从此开始了被人指指戳戳的人生。但是她知道自己的良心一辈子都没法平安了,这么些年,漂来漂去,为的不仅仅是要忘掉一个情人,还有一段过往啊!宋鱼每天都顶着阳光去上班,广场依然漂亮,依然有人来人往,可是他们都是陌生的,没有对谈,没有安慰。公司里又是没有人情味的地方。除了工作就是各人顾各人,还期待谁给你一点同情或安慰吗?宋鱼打开电子信箱,大堆的商业广告中有一封信“我是康若水,我明白你心里的苦,让我这个没用的朋友在这里陪你,啤酒、咖啡随意。”她的泪汹涌成一滩水,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这个世界没有她的梦想,没有她躲避的地方。她是多傻的一个人,那么好的若水,苦苦地追了她那么多年,她竟然不要他。推开那扇朝北的窗,那些大楼依然灯火通明,还能看见广场边“圣地淘沙”的霓虹灯在闪闪烁烁,宋鱼隐约想起古龙说过,出门在外的游子看见灯火的时候,心中就会感到温暖。是的,这一次宋鱼看到灯火,心中很温暖。 第二天宋鱼心血来潮,穿起了精致的套装化了漂亮的妆容去上班,上司来了,说:“我们提倡个性和自我,你今天的着装体现了这一点,等一会客户来了,你去参加谈判。”宋鱼与同事很成功地为公司争取到了客户。上司说,为了庆祝谈判成功,请客户部的同志喝咖啡,就近选择了“圣地淘沙”不去似乎不好。她只来过一次,还没等她开口,那个年轻的服务生就递给了她一杯热气腾腾的卡布其诺。那服务生说“小姐,是我们的老板请你的,你最喜欢的卡布其诺。”宋鱼有些惊愕,她没有见过这家新开的咖啡店的老板。浅浅地尝了一口,有一种似曾相识的味道。猛然想起,只有若水才能做出这种咖啡。若水大学毕业时,最想做的工作是到酒馆里调酒和煮咖啡。那时因为感情上的困扰,宋鱼的生活不能缺少这种沉郁苦涩的液体,她看过很多次,若水为她煮cappuccino:将深烘焙的咖啡倒入杯子,加上砂糖和一大勺奶油,再撒些柠檬汁。然后是肉桂。再尝一口,杯子对了,香味对了,连口感也对了。宋鱼知道若水就在这里。好像有种液体从眼角窜出,滑过脸庞,流进嘴里。同事吃惊地问:宋鱼你怎么哭了?原来游游荡荡飘泊如风的她的身边,若水一直都在为她守望,就像情深深雨蒙蒙里杜飞一直在爱着等着找着如萍。宋鱼泪眼朦胧望向吧台旁的后门,正午的阳光斜斜地撒了进来照在若水的身上,还像从前一样,穿着他喜欢穿蓝格子的棉布衬衣和牛仔裤。他眼里的神情,是久别重逢喜悦的、疼惜的,执着的。他说,宋鱼你不想和我拥抱一下吗?宋鱼意识到,眼前这个男人,才是自已命定的港湾。记得有一年冬天,他在公司楼下等她,那天下很大的雪,她下来的时候,他的身上已经有了一层薄薄的雪,他从背后拿出一大把雏菊,那些美丽的小花朵是深黄色的,上面落满了雪花,他说,宋鱼我只是想送你一束花。那只是普通的一天,可是宋鱼还记得。她孤单落寞时,他陪着她;她众亲叛离时,他给她温暖的安慰,他说只要知道自已是错了就好;她要走时,在只有他一个人送她在机场,他对她说过:如果你要走,我也许不会来送你,但是如果你要回来,我一定会来接你,不管刮多大的风,不管下多大的雨。宋鱼没有回去,他还是找来了。在同事和客人的掌声中,若水大大的温暖的手拥了宋鱼入怀,他在宋鱼耳边对她说,我再说一次张爱玲的那句话:我要让你知道,我要让你知道,这世界上永远有个人在等着你,不管是在什么时候,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反正,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是的,宋鱼在心里说,无声地说,如果上天给我一个从来的机会,我一定选择你,因为你能让我过稳定的生活,可以少一些起伏。你不会让我像朵只能开在黑夜里的花。在她的心里,是感激若水的,感激他这么多年对自已的一往情深,也许是她的心里始终占据着一个人,也许是经过这一段孤单的生活使心老得很快,所以对若水没有爱的感觉。 最近的夜里宋鱼没有失眠,去过若水住的地方两次,他的房子很大,每次若水都亲自下厨为她做饭。在一起的时候,宋鱼看见若水总是歇力掩映饰眼里的忧伤。过马路的时候,他的手悬在她的肩上,保护的、怜爱的,但是不放下来。他对她表现出来的尊重符合他的身份想到他从不迫自已,心里总会感动。 快过春节的时候,宋鱼去了沈阳出差,那是她最初离开的城市,天空很大世界却很小,遇见了旧日的不想再见的他。坐在出租车里远远地望见阳光照在他的身上,没有什么大的改变,也许老了一点。宋鱼对司机说开车吧,心情很平静,口气很淡然,是不是对他没有了爱呢?这原本就是一段错误的爱情。 出差回来,对着空洞洞的屋子,落满了灰尘的家具在惨白的灯光的照射下显得面目狰狞。孤单的感觉又来了,只好开了电脑,没有上网,点开了winamp放起爱听的mp3。电话响了,是若水,他说宋鱼快过春节了,朋友们都来了“圣地淘沙”我们在这里开了小patty,你也来吧。宋鱼去了,静静地坐在角落,周围有许多的人,他们的谈笑和窃窃私语在宋鱼耳边飘响,kennyg的going home此时此刻听来也那么婉转幽咽叫人感伤,灯光昏暗的空间里弥漫着酒和烟草的味道,晚会开始了,主题名叫“水和鱼”晚会到了一半的时候,主持人说我们请我们的老板上来表演一个节目,若水站到了上面,他说这个晚会是为她的爱人开的,她就坐在这里,我现在要为她唱一首“我能相信”“我站在风中抱住了你,就让时间慢慢去证明所有事情,我流过泪我伤过心依然坚定,我愿意走遍世界寻找你,就算风吹走云,就算海结成冰,我依然爱你。唱完,服务生打出了两个用蓝布写着白字的条幅: 鱼说:你看不到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 水说:我感觉得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的心里。 幸福的感觉溢满了宋鱼的心。凌晨1点了,外面居然下起了雪,这个南方城市,往年的冬天是不下雪的。若水在送宋鱼回家的路上,对她说:就当自已做了个梦,让我们从下雪时我送了你一把雏菊那天开始好吗?宋鱼深深地点点头,靠住了若水的肩膀。 后来,宋鱼问过若水,为什么给咖啡馆起的名字叫“圣地淘沙”?若水说:圣地淘沙是马来西亚语言,是永远的宁静的意思,我要给你一个宁静的港湾。 我在这里等你 我想我是疯了,竟然跑到那个你根本不可能去的聊天室向所有人打听认识你吗?那天聊天室里有一百多个人,我一个一个地问,每次个被我问到的人都很冷漠地回答:不认识。甚至不屑多说一句,也许,在人们的眼中,爱情就像那些曾被人们插在花瓶里的花,绽放与凋零,都很正常。 可是,我知道,那些曾经的过往,我是不会忘记的的。 2001年冬天的上海,冷上海。我去那里出差,顺便去见一个朋友,我们约好在浦东的“星巴克”滨江店。这个店真漂亮,它像一个巨型的透明玻璃蛋伏在黄浦江边。我去早了,只好一个人在那里玩着发呆,耍着“酷”喝下一杯摄氏85度的苦涩热咖啡,觉得整个身子暖洋洋的,望着那独特而又带神秘色彩的女妖logo,她好像有种魔力一般,把我的目光引向坐在落地大玻璃窗前的你,午后的阳光就那样斜斜地洒在你的身上,在houseblend的润滑下,我的好奇闯开了心扉,他牵引着我对你做出频频的猜测和想像。我想,你一定是个长期独处的人,做着平常人不太习惯,但很有趣、很有思想的事,否则下巴怎会这么瘦削,那是思考的结果;你还没有结婚,没有娇宠的太太和可爱的孩子,因为你看上去不染俗尘,没受过疲命生活的劳累;修整得很妥贴的头发,一丝一丝闪着朗润的光,就连喝咖啡的样子,也是那么的绅士:指尖触在杯子的下部,抬起来优雅地呷几口,然后低头接着看桌上的书。不是没有见过精心保养、打扮得体的男人,但是看到你,我知道区别在哪里了,在我的眼中,他们是一块块的鹅卵石,而你是一块玉!那是我第一次见你,也是我第一次去“星巴克” 以前喝惯了有厚厚鲜奶油的爱尔兰咖啡,不太习惯口味清淡的星巴克。很奇怪的,我又第二次去了,仍然是滨江路的那家。一定又是“星巴克”的魔力,我觉得它能同化接近它的人或者物,让你觉得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很亲切。然后我们就真正地相遇了,这次我坐在你的对面,虽然隔着一张桌子,但是比第一次缩短了一些距离,当我再次装作不不经意地看你的时候,你也对我微微一笑,淡淡地望着我,眼神镇定。我不好意思地地对你笑了,心里却有对自己的惶惑:这样的场景,怎么熟悉得仿佛在某个时间里和地点里演习过无数遍?也许,人与人之间的相识相通一开始都是这样的,平淡无奇没有任何预感。 玻璃窗上印着陌生的两个人,要是不说点什么多过份啊!我想。可是你先开口说话了,你说你记得我,不奇怪你会这么说,我从小因为有一头与众不同的不驯服的卷发,大家都笑我像个印地安妞,就是那种拿着水晶球到处去流浪的女人,呵呵,你居然也记得我。我问你的名字,你说:星星有8克。看起来应该是个网名。星星有8克,哦,你一定狂爱星巴克?你不承认也不否认。我问你的工作,你指着外面的一座高楼,说你在那上面的27层上班,广告公司,市场总监。每天下午三点到四点,你会在这里喝星巴克。你说星巴克口味清淡,能助饭后消化。就好像是一个适于交往的老朋友,沉稳、忠诚、绝无花巧。那次我们像是一对熟识了很久的老朋友,谈了很多但我记不清了,我总是看见一位女子躲在手中的星巴克咖啡杯中向我微笑,她看上去天真无邪却又无比妩媚动人。以前我喝咖啡总是不肯把它喝到最后一口。因为在我在家里自己做咖啡的时候,磨咖啡豆的时候比煮的时候香,煮好了闻起来又比喝起来香,真的喝了第一口又总是比最后一口香。但是那天喝你边聊边喝,我竟然忘了这件事,到我发觉时,我已经把它一整杯喝光了。你说我喝咖啡的样子,好像另一个人。你对我说要我做一天她,我答应了。在这办完所有的的差事要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我做了你一天的恋人。 我们你带我去坐地下铁,夜里,十一点,我们手牵着手踩着最后一分钟进了地铁,松了口气,才发现除了我们,前后几节车箱空无一人。你说我们来打个赌,一下站我们我们对面会坐一个男人还是女人,我说男人,你说女人。结果我赢了,你问我想要什么。我想了想说我要一只流氓兔,它的屁股是狗鼻子。你说哈,那是一只大流氓兔。我说小流氓兔呢?你说小流氓兔是一对情侣,一只戴着黄帽子,一只扎着红头巾,男兔在情人节应该送给女兔一枚戒子,还要装在月光宝盒里。我对着玻璃温暖一笑,那上面也有你的笑。你当然听不到我心里的叹息:为什么是最后一班地铁呢?这个年代对城市人来说就是一个充满爱情和更加危险的爱情时代。我们过着越来越好的日子,却经历着越来越让人无法理解的爱情。那个女子,给了你怎样的伤痕,她在你的瞳孔里一直散不开去?我那么害怕问你:你真的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怀念这个结局吗? 后来,后来你送我回宾馆,我一手抱着小流氓兔,一手拿着你送的玫瑰花。如果我当时知道我再也找不到你,我就该向你要更多好东西的。但是,如果找不到你,再多的好东西又有什么用? 我都要怀疑,我只是在梦里遇到过你。但是在我翻开你在星巴克看的那本荷马的奥德赛时,我还是看见了那片片玫瑰花瓣,它们正安静地躺在书的扉页里,有点发黑了。但很平整。 回到工作的城市,这个城市没有星巴克,我很伤感,我怎么在这个地方一呆就是四年,老不想回家,老不想离开,我想是因为这里四季如春,我特别喜欢这里。这回,总算有一个要离开的理由了。 就算,就算我对你的爱是一种没有缘由的爱吧。可是,我再也找不到你了,他们说你辞职了。我成了一个迟到的异乡客。在南京路的天桥上,像虫子一样的人群蠕动着向我撞击过来,撞我的肩,撞我的手臂和大腿,撞我的背囊,那一刻,我感到了一种冷。 我去了我们认识的那家星巴克找你,她们说你有东西留给我,那是一束马蹄莲,它们被服务小姐插在一个白磁花瓶里,我知道,你把你自己留给了我,孤独而绝望的马蹄莲,不知道在哪个城市清冷的街头,独来独去。我不明白,一个伤心的男人,非得用流浪来收藏失败的情感吗?也许,是我们认识的时间和地点不对。我坐在这里一边喝着你最爱的星巴克,一边看你用三菱牌大号油性签名笔给我的留言:你是一条我在河边走的时候听到的歌声,来自彼岸,但是我没有船可以摆渡。 是的,有些人很好,但是总是无法在一起。这个道理我在很久以前就明白。只是,错过你,我真的觉得好可惜。 我用了你的名字做网名,也许有一天,你不再为爱而痛,又会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的名字叫无情 黄昏的山巅。我——翡翠冷,姐姐——明珠冷。我们就在大大的血红的落日中间,用剑指着彼此。 其实,我早就知道,为了我们各自生命里的爱人,终会有这一天的。 我和姐姐还有追月是青梅竹马,姐姐和追月是青梅竹马的恋人,我是他们青梅竹马的妹妹。 姐姐永远可以和追月对练“天作地合”而我,只能跟着师傅——追月的父亲练“独舞寒川” 我总是想幸亏我没有喜欢追月,幸亏没有,才成全了我们三个从蹒跚学剑到一起走出江湖。 我常常为姐姐和追月的以后打算,基至为他们将来成亲后生的孩子起名叫“月明”他们的爱情就这样在我的想像里风花雪月地进行。 我们入江湖的那一年,我才十八岁,能够想像的事情好像不是很多。 也是在这一年,因为方林叶的出现,是他把一切都改变了。 什么叫江湖?江湖上只有两种人:活人和死人;当然,也有另外两种人,杀人和被杀。 我们青春年少,初生之犊。血气方刚的追月路见不平杀了血光门的一个小混混。我们都知道,血光门是令江湖中人闻风丧胆的杀手之门,他们是断断不会放过追月的。我们又不是天下无敌,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追月的眼泪,他说:你们怎么办?你们怎么办呢? 我忽然发现我们实在是太年轻太年轻了,还不能了解和承受生命中诸如此类的一些事情。 可是,他却发生了。 终于有人来了。 那是初秋的第一场雨,淅淅沥沥地打在芭蕉上,像是会下到永远。 我们虽然不是天下无敌,但我们的功夫也不弱,血光门当然不会派像那小混混一样的三流杀手来。 当我看到他手里的那把弯刀时,我的心里双燃起了希望。因为,圆通寺的灵云大师是师傅的故交。他曾帮我们算过姻缘,他说明珠和追月是尘缘既定,翡翠的意中人会是一个使弯刀的人,那把刀上也有和翡翠颈上那颗一样的琉璃珠。大师说完这些的时候,应该是有一声叹息的,只是我们都没有在意。 那个人使的是弯刀,很漂亮。那把刀的刀鞘镀了亮丽的银,刀柄处则有着绿得发亮的翡翠和珍珠,那上面还有一颗七色琉璃。我低头看我颈上的那颗,它们一模一样,在灯火的映照下发出温润的光泽。 一袭黑衣的他站在那里,像一只忧伤的影子。他说:追月,因为你杀了我兄弟,所以我方林叶被派来杀你。 天真的追月,他竟然说“我杀了你兄弟,你杀了我,大家两不相欠” 他的“欠”字才出口,我就闻到了空气中一股血液的腥味。追月倒了下去。他出手太快了,我和姐姐拔出剑挡在门口,姐姐说:你杀了他,现在是你欠我! 他的眼像是黑色冰冻的石头,没有任何的感情,只是把眼风飘过来,同时冷冷地抛过来一句话:让开,我不和你们动手。 我和姐姐同时“哼”了一声,出剑。 他说他不和我们动手。姐姐是刺向他的咽喉的,他在躲闪的时候,我和姐姐的剑同时劈在他的右手上,边同他的右手落地的,还有那把弯刀,我的心一悸,不知为何觉得心好疼。 他竟然还能左手拾起刀从我们的夹攻中脱逃,消失在大雨滂沱的竹林尽头。 他为什么不和我们动手? 姐姐抱着追月的身体,那一瞬,她的肩膀从未有过的单薄,我知道,人在悲恸之下是哭不出声音的,她在那里发抖,抖得像风中的残烛。 桌上还有三碗冒着热气的粥,还没来得及喝。突然想起小时候,我们三个贪玩,在在森林里迷了路,肚子好饿,追月对姐姐说:如果我有一碗粥,我一半给翡翠一半给你,姐姐对追月说,如果我有一碗粥,我全都给你。几乎已经忘记了啊,那么久那么久的童年。相亲相爱的两个人,原本该有长长的生命和天一样高的爱情,怎么走也走不完,怎么望也望不到头。可是,追月他再也回不来了。 日子就此改变。姐姐像换了个人,她平静得让人心酸。因为追月的离去,因为我“命里注定”的人的出现,她说翡翠终有一天我们会成为陌路的。我说不会的,姐姐,我不要这样,我扑进她的怀里说我不要这样,她拥住我,我觉得她是哭了,可是回转身,她的脸上没有任何的泪痕。 失去了爱人,一个女人所有的坚强加起来又能怎样?我可怜的姐姐,在悲伤和虚无中她不得不选择虚无。 她决定要做一个杀手。 在江湖中,对一个最致命的就是做一个杀手,因为杀手只是一部没有生命,没有灵魂,没有感情的杀人机器。 我知道劝阻是没用的,如果她要感情,她会在绝望和悲伤中死去的。 她适应得很快,每当她要杀一个人的时候,她总是笑得很甜蜜,而被她杀的人,肯定自己是怎么死都不知道。 跟在姐姐身边,我一次次体会着生命的无常和生命离去所带来的感伤,还有无尽的倦怠。 有时候我想,应该把江湖分成上下两层。上面的人,就让他们在阳光下厮杀、挣扎,为了欲望和物质施展十八般武艺,所向披靡,一往无前;地下的那些人,就让他们在黑暗里安全地活着,他们可以安静地相爱,快乐地流泪。 为什么所有的人要混杂在一起盲目奔走? 姐姐接的活一个比一个危险,她的名气也因此越来越大,一个人若是出了名,就会有一些莫明其妙的人来找,他们当然是想借姐姐的名气来使自己出名。 做个默默无闻的人有什么不好? 姐姐说翡翠我顾不了你了,你好自为之吧。 就这样我失去了依靠。 就像一个人骑惯了马不会再走路或是骑惯了马不想再走路,太多的事情我没有办法做,处处是刀光剑影,这个江湖不符合我的想像。 有一天,路过一个地方,那里有几间茅屋,有一大个清澈的湖。我想这一定是个好地方,不然怎么会有人住在这里,长期地生活在这里。因为这些茅屋已经很旧很旧了,还有一大片的桃花林,应该是栽了许多年的样子。 我走到湖边去看那些在水里游走的鱼,我对着它们说话:“做鱼真好,可以在水自由自在地呼吸,不会掉眼泪。” “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它们如此就会幸福。?”是方林叶。 我开始相信了,我和这个男人之间一定有着什么东西在牵引着彼此,是缘分吗? 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就无法体会到它们的幸福? 方林叶他住在这里,那片桃花林是他师傅的师傅栽的。 他说卯月初,惊蛰入节时刻,是桃花开得最好的时候。 想像一下:春寒料峭,赤裸着脚走在草上,能感觉到露水的清凉和草尖的尖利,蓝色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清澈的湖水,还有那满树满树的花 真的,喜欢这个地方,它符合我的漂泊感,失去了故乡。 但是,但是,他是方林叶,这个给我带来了一切麻烦的人住在这里,我想杀了他。 这世上怎会有这样的男人,你想杀他,他就把胸膛挺过来让你杀。当我一剑刺过去的时候,却发觉我的心上同样有一把剑在刺。他说:为你翡翠冷死我愿意。有了这句话,妇复何求? 我努力说服自己,姐姐她不要我的时候,我都有靠近一个陌生人的念头,我都想问一个陌生人要去哪里,可不可以带我一起去。 何况方林叶是我“命里注定”的人,我为什么不能和他一起? 他答应我不再涉足江湖,事实上自从他杀了追月,就再也没有杀过人。好像杀追月只是为了完成和我的相遇。 原来人人都可以过世外桃园的生活,只要你愿意。 我心里充满了幸福。那种感觉应该是幸福 我心里充满了幸福。那种感觉应该是幸福,让心那样酸楚地疼痛着,不忍睁开眼睛,不愿醒过来,可是又隐含着恐惧,是的,我害怕他转过脸来看我,我不愿意看到他是谁。 这个让我矛盾百出的男人。 卯月初,惊蛰入节时刻,是桃花开得正艳的时候,有微风吹过的时候,枝上的花就轻累地摇动,粉红色的花瓣近乎透明。方林叶说:桃花是百花中最为妩媚温柔的花,一年之中,它只灿烂那么几天。 开得太纵情,容易凋零。我知道,我们的爱,也要散了。 我姐姐来了,她越来越像一个杀手。她说:报仇。已经不屑于再多说一句。 方林叶失去了右手,他不愿意我和姐姐手足相残,我看着他走向姐姐,我看着他左手使刀,我听到他们打斗的声音久久在山谷回响。 天,我的心充满了无力感。 总有一个人要倒下的。 方林叶他躺在那里。我总是想他只是累了,只是想躺在那歇一歇。他的手里还握着那把刀。这世上有的东西是可以担当得起永远两个字的,这把刀就是永远,我以为。可是,我却听到两声清脆的声响,短刀上的琉璃和我颈上的那颗同时断裂。 琉璃是有生命的,在遇到知音的时候,它会 姐姐! 我们就在血红的落日中间,用剑指着彼此,想起那些一起成长的时光,想起那些我躲在她和追月背后偷偷伤心的时光,那些被他们忽略了的我的美丽的年少时光啊,我说:那么,现在是不是你欠我? 我看到她的眼里有泪在晶莹。她说:翡翠,请原谅我的心从未为你怜惜过,你是我的妹妹,我杀谁也不会杀你。姐姐她纵身跳下悬崖,白衣飘飘,像一朵不后悔绽放的莲花。 我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唯一的情人。短暂的瞬间,漫长的永远。 太阳已经完全下去了,远处传来了狼群的叫声,沉郁高亢,有撕扯人心的暴戾。就像以前无数次那样,我对生命产生了怀疑,死神一直在我身边舞蹈,我是聆听它的歌谣长大的孩子,灵魂始终在恐惧所覆盖的寂静之中。 我得做些什么,让自己的心不要怕,不要绝望。 从此,我也做了一名杀手。没有人知道从前我叫翡翠冷。我的名字叫无情,如果你站在我的对面,不要相信我的笑容,我的笑容是刀,不要相信我的眼泪,我的眼泪是毒药。 我的名字叫无情,杀人是为了让自己不要怕,杀人是为了让别人怕自己。 我的名字叫无情,杀人只是为了证明我还活着。 后来 我有第一个爱人的时候,是在十八岁。因为他是玩摇滚的,所以我爸爸就警告我:他会让你死得又痛又快的!但是,我并没有听话。果然,那个人在两年后离开我。 从二十岁那年开始,我的人生就完全地改观了。我没有了感情,我再也没有爱过。我喜欢上了在城市与城市之间浮动的感觉,去过许多的地方,进入过几个男人的生活,我和每一个男人的交往从不会超过半年。我可以在一夜之间疯狂地爱上一个陌生的男人,第二天又很快地把他忘掉。我只是个普通人,除了画画我别无特长。每到一个地方,我都是靠画画养活自己,我憎恨贫穷,恐惧饥饿。没有人依赖的时候,我只好没有依赖感,老老实实一笔一笔的画。我每到一个城市最爱去的地方,是酒吧,因为只有酒吧的颓废气息才能与我晦暗的心境一拍即合。那是我需要的一个虚幻世界,那里面的人都不再是现实中的人,他们真实,本能但又矫情,每个人都想在那里寻找一个修补心灵缺口和伤口的角落,并且有权利不做任何承诺,我也一样。失恋故事是我在酒吧里最常用和必备的伤感面纱,带着这样的面纱,我让一个个男人来到我的身边。 我还记得,我离开北京树村后到的第一个城市是广州,我在那里遇到的第一个男人,是一个也是从北京去的所谓的艺术家,他在酒吧用了最老套的一招:和我借火,然后就顺势和我坐到了一起。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聊天,还没聊多久他的手就环上了我的腰。我有意无意地撩动着他的情绪,他越喝越多,渐渐有了醉意,开始对我情话连篇。喝到半夜,我要走了,他说要送我回家。我们打的,他抢在我前面把他住的酒店名这告诉了司机。我冷笑着给他扔了一句:至于吗?推开车门就下了车,扔下了目瞪口呆的他。后来我又在那家酒吧遇到了他,他说可以带我走,他能给我幸福的生活。我无动于衷地告诉他:我不要别人给我未来,我也不稀罕幸福。他花了一整晚做说客,最后只好放弃。 类似的故事在不同的城市重演,每一次我都很投入,每一次又都很及时地醒过来,及时地抽身而退,我忘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干净,我想我已经学会了游戏规则。这么些年,因为生活圈子接近,常与过往的男人不期而遇,见着点个头,无痛无痒的,仿佛从来没有过什么纠缠。最近,好像有几个做爸爸了,又有几个要结婚了,我混的都是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们成家立业也应该了。这些男人都与我无关了,但也无所谓,既然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就好好享受它的自由自在。 这一年,我在昆明。记得我刚来这里的时候,是十一月份。有一天,我穿着一双拖鞋站在哗啦哗啦作响的梧桐树下,风吹得我有一点抖,我不忿地想:怎么会叫春城啊?哪里温暖的气息?好命的是给我在“创库”遇到了一个我在美院的时候就认识的师姐依拉。“创库”是由昆明模具厂的三间旧厂房改成的艺术家社区,像北京早期的圆明园艺术村,在那里,看得见同道者挥笔的背影,听得见灵感鼓动的笑语,当然还有一些像我一样误闯艺术空间的城市浪人。依拉在那里有一个不大的工作室,她的作品是用各种瓶子堆积起来的艺术品。她让我她一起住“创库”附近的家,这样可以省一份房租。住家附近有一个“幸福时光”依拉说她们常去那里搞主题party,她认识那的老板。你知道的“幸福时光”是电影,我知道的“幸福时光”是酒吧,我去过两次,这个酒吧看起来一点也不愤怒或者颓废,干净极了。没见过据依拉说的那个帅帅的老板。 依拉在这里认识很多的人,她给我介绍客户。一连几天不眠不休地赶画,总算大功告成,这几天的努力又够我安逸一些时日了。已经好几天没有出门,看看镜子里的自己脸色憔悴,嘴唇失色,头发粗糙,我想出去透透气,做做面膜,给脸一些营养。我在青年路游荡了一个上午,中午的时候,我在金碧广场的长椅上做了下来,脱掉了脚上的丝袜和高跟鞋,它们让我脚跟生疼,难受至极,终于得到了解放,我坐在长椅上扭动着自己裸露的脚趾。阳光艳得将街上所有人的衣服照成了雪亮,尤其穿白衣服的人,更耀眼。一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在离我不远处停下来打电话。看过太多城市里心浮气躁,面目张狂,眼神无力的男人。面前的他却给我一种整洁的宜人气质。西裤,平头,浓眉,干净的略带风尘的脸,皮鞋裎亮,肩上背着一个大皮包。看过去他很健全,他什么都不缺乏。他的眼神风一样掠过我的头发,然后溶进人海,消失不见。傍晚的时候,我坐公共车回家,夹杂在各种陌生身体和各种面无表情的脸的中间,有些疲倦。 钱对我来说除了维持温饱再没有别的意义,可是当对一切都失去兴趣的时候,只能以钱为目的来做一些事情。最痛苦的时候是没有灵感画不出一笔的时候,我还是会什么也不做,像一个没有工作四处晃荡的人在大街上走来走去,竭尽所能地消磨时间。就这样过了半年,这个城市并没有丝毫奇迹发生。有时会路过“幸福时光”但我觉得我与这个地方有点格格不入,总是固执的忍着想喝一杯的极度渴望不肯进去。 生活继续。 五月第一场雨。 “雨夜应该呆在家里,听任何一类音乐,看任何一本书,然后等着睡意降临。不要乱跑,雨夜你看不见自己的影子,容易丢了。”想不起是从哪里看过这样的话。依拉和一帮朋友又去“幸福时光”搞聚会。我得给她送伞。我撑着伞隔着玻璃门在外面张望,里面光线昏暗。有人过来给我开门,说:进来吧,不要淋湿了。依拉的酒性并不好,我看见她趴在角落的一张桌上睡了过去。之前一定折腾了一通。因为在家里常常这样。那个给我开门的人过来说:依拉的朋友?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他的声音并不清朗,又是很老套的开场白!我头也不抬地回答说:没印象。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回答从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居然有些迟疑。一抬头,是了,那天在金碧广场见过的打电话的男人。因为酒吧里阴暗光线的衬托,他的眼神是淡定的,还有一点点温和。 我必须把依拉弄回家。那个男人说:我可以开车送你们。有朋友帮忙把依拉弄上了车后座,我坐在他的旁边。从他身上传来一种植物清香,清晰地出现在我的嗅觉里。混合着人体的皮肤气味,沐浴露的余香。这种味道清香得有些奇异。与此同时,他对我说:你用的是“檀香”?我有些惊异,我用的确实是檀香,一种使用暧昧的气味和绝望的情绪配制成的“燃素”把温情一点点地燃尽。每一滴沁入心里都是黑暗和干涸。还没有一个男人能说出我用的是什么样的香水,他是第一个。我们闻到彼此身上的香。这个干净的,整洁的,敏锐的男人!他临走的时候说:有空的时候来坐坐。 醒来后的依拉说:那是“幸福时光”的老板楚阳。 我和楚阳的缘份,应该是被彼此身上的香所牵引。 那日出门去交完一幅画。我沿着步行街往回走,看到那些不厌其烦的男人,一手提着大包小包,一手揽着女友的腰,说话的样子缠绵悱侧,每一个城市里的男人都是一样的,他们懂得如何跟随潮流气息的吃喝玩乐和打扮,有暧昧的感情,容易喜欢女人,但不容易付出自己的全部。楚阳就在我这样评价眼前的这些男人的时候出现在面前。还是白衬衣黑西裤,一样的干净清爽。我对着的是他逆光的散发出陌生而又温情的一张脸。他说:林敏,我记你。我笑。正想找一句比较合理的话回应他,我们的身边,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响声,转回头去看,一个男人捂着一边脸呆呆地立在那里看着另一个女人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我说:你看,楚阳,有些爱情不过如此而已。我不问他要去哪,也不拒绝他和我沉默地一起走路。他走路的样子带着少年的任性。我们路过百货公司的橱窗,那里面有新款的香水,包装盒上描着一朵朵艳丽之极的樱花或是茉莉花,那都是容易枯萎的花朵。我们来到“幸福时光”他说:进去喝一杯吧?我趴在酒吧的吧台上,楚阳去拿啤酒。里面的男女服务员在忙里偷闲的时候会把眼风飘过来,然后看见他窃窃私语,我坐正身子惊诧地望向他们,于是有个女孩微笑地走过来:你想喝一点什么?我说不,你们怎么老看我?女孩有些腼腆地说:我们老板身边从来没有女性朋友,你是第一个。的确是个很会说话的服务生!楚阳手里拿着两罐啤酒,他帮我拉开拉环,白色的泡沫溢了出来,我说谢谢,然后喝了一口,冰凉的,加上不多不少的泡沫,真的很过瘾。这个男人除了干净整洁,还会制造这个城市最清凉最富有泡沫的美味啤酒!我从侧面看着他,他的额头像水中的瓷器那么光洁,目光澄净,让人不由得想到永远,可是现在的我已经知道,永远其实是不存在的。我说:我可以要一杯威士忌加冰吗?楚阳向服务生招招手,说:来一杯威士忌加冰。我把冰块咬得喀嚓喀嚓作响,发出像动物一样的声音。我转过头去看楚阳的时候,他用怜惜的眼神看我。因为我和楚阳不是很熟,所以我对这种眼神感到不适。我把剩下的冰块倒时嘴里,仰着脸闭上眼睛,不想说话。楚了拍拍我的手:来,看看,你认识她吗?楚阳手里的钱夹有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女子的脸,我的眼睛像她,我的鼻子像她,我的嘴巴像她,我的身材也像她。但是那不是我,我们还有一点不像,那就是她的左下巴有一颗痣,而我没有。我说:不认识。 我知道,一个游戏又要开始了。 这次是依拉警告我:如果你不打算认真,就不要和他纠缠!不过如此,一切不过如此而已,边走边唱,人山人海,拿着车票微笑着等待。那时我戴着耳塞在听王菲的一首歌。 我和楚阳熟悉得很快。他对我说:“林敏,有任何事情,都可以让我帮助你”我说谢谢暂时没有。他问我:“林敏,为什么没有男朋友”我说因为我不漂亮吧。他说“你很漂亮的啊”我说那你想追求我吗?他:“嘿嘿”常常的,我一边看着他调酒或是擦拭杯具一边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说话,他偶尔探过身去招呼熟悉的客人,从他身边传来皮肤和呼吸的温度,还有那种清晰的植物的清香。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熟悉而安全的。我把“幸福时光“当成了自己家里的一个客厅。 但是,他从不对我说起他生命里的那个女子。而我,却有了一个坏毛病:买一件向往许久的东西终于有了钱又有时间,可站到收银台前又迟疑了,东西越是珍贵,迟疑得就越久。我觉得,有一种我以为随着二十岁那年离去的东西,又奇迹般地回到了身上。 一个平常的夜晚,因为我又赚了一笔小钱,一高兴又跑到“幸福时光”一边舔着手上的盐类一边喝龙舌兰,喝到最后一口就将酒全部倒到嘴里,辣得喉咙直冒烟。接着,腹部哪个部位有些隐隐的疼。心想只是喝猛了吧。后来我头脑模糊,四肢发麻。我最后听到楚阳的声音是:天,林敏! 我得的是胆结石。医生说我会晕倒是因为太过劳碌,身体太弱了。本来手术选择了损伤较小的腹腔镜,可是不知怎么碰伤了十二指肠,不可避免地挨了一刀,后来,腹腔镜伤口感染,引发坏死性肌膜炎,我在死神那转了一圈总算很努力地活过来了。我记得我在梦中的时候,握过一双温暖的男人的手,那应该是楚阳的。住院的三个月里,他还为我做了一个男人应该做的、能做的一切。他说:林敏,应该有个人来照顾你。在他转过身去收拾我的脏衣服拿出去洗的时候,他不知道,我很久没流过的泪水,在对着他的背影无声地泛滥。 后来,我成了楚阳的女朋友。原来,一个游戏能够坚持到最后,还是会完美的。 感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奇怪,它对于一个人可以是终点,也可以是起点;可以教会一个人放弃永恒,也可以教会一个人如何成长。 这一年,我二十五岁,我开始相信奇迹,相信这世上还有种种不可预知的美丽。 去年在马里安巴德 我来到这个城市有一年了,画家。 早上七点三十分,这是我在这个城市起得最早的一个早晨,我看见一个清醒的自己。 这个城市过去是一个小地方,许多次伸长,变宽,但并不乱,这里的人会让一团乱麻看上去都很整齐、优美。无论哪条大街都彼此相像,一字排开的街面建筑都有二十来层高,正好大到可以让对面的房子没有太阳,让马路上的人抬头还看得到屋顶,还不像香港纽约的摩天大楼那样不可仰望,这个城市的居民有血统里严肃和狭长的脸,夹在这些陌生的人群里可以体会到它的独特气息,我最喜欢的事情是在我的画室附近挑一个咖啡店的靠窗位置,坐在温暖的阳光中,凝望异乡的尘烟和风情。 这天,我又像往常一样,来到了这家叫“城外会馆”的咖啡店,店里的服务生阿杰一见到我来就拿出咖啡豆准备磨咖啡,我扫视了一下店里,这是中午,人不多,零零散散的,在我的不远处,一个大背包吸引了我,帆布质料,但很坚固的样子,贴着两张行李托运条,有些脏有些旧。看看他的主人,一件“巨人安德鲁”t恤,一条脏的牛仔裤,一双厚底皮鞋是系带的,上面蒙满了灰尘,直觉上,这是一个“背包客” 阿杰把咖啡端上来了:“林敏姐,你的咖啡。”我说谢谢。那“背包客”突然转过身来说:“林敏?”他好像认识我的样子,这让我迷惑,我不认识他。 他有一张英俊的略带风尘的脸,一头红发,唇下有唇环,左耳有许多的洞,戴着耳环,脖子上挂了多得数不清的项链。 他把包提过来坐到我的桌边,说“我们认识的,去年在西藏。”我大惊,去年我是去了一趟西藏,可是我想不起来了,到底有没有认识过眼前的这个男人。我迷惑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柏生。”还是想不起来,难道是我的记忆出了问题?他说:“你再想想,在去阿里的路上,我们一起‘扛大厢’。” “扛大厢”我是知道的,在阿里的原野上,最常见的除了各个旅行团队的包车外,就是各种长鼻、短鼻、没鼻的大卡车,这是在路上的人在阿里甚至西藏通行的旅行方式,阿里高原上的许多货车都坐满了四面八方来的行者,人不分男女,地不分中外“扛”到目的地再说,按路上通行的说法这叫“扛大厢” 也许,柏生就是那是“扛大厢”中的一个吧?于是我笑着说:好久不见。这天天气很好,阳光明亮,微风吹拂,难得的好天气,我下午也没有什么活要赶,于是我和柏生就在这有咖啡店里有了一些对谈。 从谈话里我知道,柏生是个旅行爱好者,记者,作家,电台dj样样通吃。算是一个文学青年吧。 当他得知我是个画画的时候,就跟我聊起了达利,说他在五月份的时候,在广州参观了狂想的旅程——大师达利互动展。达利是20世纪最伟大的艺术家之一,他的作品以探索潜意识的意象著称,是令我敬仰的大师之一。 现在想想,那天的柏生身份可疑,作派特别,像我这种心有距离感人,怎么会和他沟通默契地聊了一个下午呢?但他笑起来的声音很熟悉,虽然我不记得曾经在何时何地听到过这样的笑声。 柏生说想在这个城市歇一段时间,我说住我那里吧。 他住进来后我们泾渭分明,洗手池上,他的牙刷在左边,我的牙刷在右边,他的毛巾是白色,我的毛巾是蓝色,诸如些类的一半对一半。 柏生确实文艺,有事没事就提出到楼下的老吧喝喝啤酒,青岛啤酒几乎成了他每天的必饮,这之前,他在北京喝过,我也轻声对他说在这个城市很难找出比青岛啤酒更美味的啤酒了。柏生喝酒时总有一个话题是影碟,任何地方的“文青”都这样。柏生看过娄烨的苏州河、蔡明亮的爱情万岁、王家卫的花样年华知道候孝贤、李安、贾章柯、杨德昌那段时间,我没完没了地陪他租碟、看碟。 应该是他走进我的生活。让他走进我的生活实在是出于无奈,一开始的时候,也没什么,但是慢慢地,日子一天天地过,事情也就累积着累积着发生了变化。 那次在“创库”有一个艺术活动“创库”是这个城市上的一个艺术家社区,我带柏生去了,原来是一个艺术青年在美国的一个活动中翻拍回来的的带子,画面飘飘忽忽的,很不清晰,柏生在那里说:这不就是枪碟吗?这明明是电影版的,有没有碟版的看啊?幸好他是小声说的,我知道这么没水平的话是会在这群艺术青年中引起公愤的。 于是我就把他拉了出来。他看见路边的广告贴着电影超市的“指环王”海报。我们无需再商量,草草吃了肯德基便去看,散场后我们共同的反应是“just so so”(一般般)。 柏生说我不像是这个城市的人,说我身上有漂泊的气息,我说我确实不是。他是个聪明并且有阅历的男人,我不介意和他成为朋友,我喜欢听他讲他在旅行的途中一些离奇的事情,里面弥漫梦想和传奇的味道,我欣赏这种注重生命体验,能够呛制造离奇故事的人。在他的故事里,偶尔会穿插着:“你还记得吗?那次我们在西藏”之类的话题。我越来越怀疑,我和柏生是早就认识了的。虽然我平时喜欢喝点酒,但也不至于糊涂到连认识过什么人都不记得了吧?但是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 我最喜欢画的东西是花儿,虽然画花有点俗。我站在阳台上,看着我画了一个下午的七朵曼佗罗。 柏生:画得不俗嘛。 我:嗯,一般般。 哦,谢谢。 柏生:给它起了什么名? 我:这些花儿静静聊。 柏生:是么? 嗯,是因为你说了我才留意到。 我:我说过什么了? 柏生:就是,那次在阿里的原野上,你看着草原上的那些小花,也说过同样的话。 我:我们认识的那次?不是吧,我以前说过这样的话吗? 柏生:就是你说的。 我:你是不是记错了,是别的什么人说的吧? 真是有点玄!我的记忆真的出了问题。 我想我是病了,早上一梳头发就成把成把地掉头发,这样的状态根本就不能画画,我抽完一支烟,还是不能镇定下来,我说:柏生,你能陪我去医院看看吗? 他笑了,他竟然笑着说:“呵呵,林敏,你一定不知道,达利公开的面具之下,还有另一种截然不同的面貌吧,他还是个调皮鬼、骗子和魔术师”我的心还在惴惴不安。我说柏生你究竟是想说什么?“呵呵,我们来看碟吧!” 柏生从他的包里拿出一张碟,好旧了,名字叫去年在马里安巴德。 这是一黑白片,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邂逅在古才老的城堡里,男人走上前去,以一种极其肯定的口吻告诉女人,他和她一年前曾在这里见过,那时她答应他,一年后在这里再度相聚,这个女人当然不会相信这个男人的说法,但以后,这个男人不停地出现在这个女人的生活中,每次都以沉着坚定的语调向女人讲述他们一年前在古堡里的相遇。最终,女人对于自己的记忆产生了怀疑,她开始相信一年前和这个男人发生过故事,开始被这个不厌其烦的表述牵引 我笑了。原来不是我的记忆出了问题。柏生把一只手握成拳头,伸过来让我对着它“呼”地吹了口气,然后他摊开手掌,什么也没有。 他说:对不起,林敏,和你玩了一个过份的游戏。 柏生要走了,我去火车站送他,火车在轰轰隆隆地响,我突然很想念那些和他一起喝青啤的时光,我说:以后,我再也听不到你的故事了,他也在一边作着手势一边说着什么。他说什么呢?啊?说什么?我拼命地摇头,我们都不得不意识到声音是徒劳。我看见他挥手的同时无法掩藏暧昧的笑容。这个家伙持续不断地让我糊涂,唯一克服糊涂的办法,就是回家,然后把他的出现和离开忘掉。 三城记独角戏 你明明是爱那个人的,但你不知道要怎么表达,你只好反过来,用放弃来表达你的爱,你说再见,就这样两个字,一辈子 wind:我欠你一个拥抱 我叫wind,我刚从上海来到香港。35岁,单身,之前我是香港公司驻上海的代表。三个月前,我申请调回香港总部。 现在是下班时间,我不想回住所,回去了也是一个人。还有一个小时警卫才会来关门,我容许自己想一些工作以外的事情。 公司在27楼,我有时抬头向外望,有时会看到飞机在头顶的狭窄天空呼啸而过,我没有恐高症,有时也会往下眺望,往下眺望的时候我会想起moon说过:你总是高高在上。 我总是高高在上。 办公台的抽屉里有一只小乌龟,我知道它还活着,但它总是静悄悄的,永远沉默,也许它患了自闭症,我想不出一只乌龟有什么好焦虑或自卑的。我不喜欢它,但这是moon托人带给我的。一个堂堂大公司的职员竟然在办公室养乌龟,要是传到客户的耳朵里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意和声誉? 我是一个色盲。我所能看到的只有黑白两色,城市是黑白之城,街道是黑白街道,我的屋子也是黑白屋子,了无生趣,空落落。 在香港工作就像罗拉快跑,每个人都有上着紧紧的发条,开始的时候,总感觉自己不能再拧了,再拧就要崩溃。后来慢慢好一些,我的肋手索菲娅,四年来给过我许多无私的帮助,无论是在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圣经里说,女人是男人身体里的一根肋骨。泰戈尔说:当你在黑暗之中找不到脚下的路,就把你的肋骨拆下来当作火把燃烧,照着自己向前走。索菲娅甘愿把自己当做火把,四年来从不对我要求什么。我是知道她的。我有深深的羞愧,我是个自私的男人,四年都不能给她一个承诺,因为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我要给她安全感和给她未来的那个人。昨天晚上做了个梦,梦到moon说她要和我在一起。她骂我无情无趣,把她孤伶伶地丢在那里。这个女孩,任性,像孩子一样,想哭就哭,想闹就闹。可爱,但是不可以爱。这是我离开她的原因,我是大人,大人有大人的事情要做。我是聪明的,但你要知道,过于聪明的人都是孤独的。我的工作让我有许多的机会接触美女,是真的美女,她们大多都是模特。我也有过女朋友,成为她们生命里难以忽略的爱情挫折。但没有一个人像moon那样,身上永远带着倔强和不屑,还有种种关于暴力的像征,那一些日子,她简直就是一个直逼我灵魂极限的妖精,让我节节败退,溃不成军,落荒而逃。出逃的那天,飞机起飞的时候我往窗外看了一眼,我知道我的以后又多了一个不可能忘记的人。 你看到我活得多姿多彩,其实我孤苦伶仃。 今天早晨,我打开卫生间,出现在镜子里,看到眼角有两条细纹,像有手指轻轻划过,很浅,我还来不及分析是什么时候长出的,索菲娅就打来电话,观塘那边有事情要办。我有司机,但我不坐车,我坐地铁,moon说过,如果你搭乘地铁,永远会有新奇的发现。于是我从尖沙咀搭乘地铁去观塘,在地铁出口不远处的翠乐楼,我就看到了那个女子。 我看到一个拉着皮箱的女子,像极moon,我觉得她应该是moon,她永远只会穿我分得清的黑白衣服,有时“罗纳尔朵”有时“露里娃”有时“姿丹妮”人群这中她长发,黑大衣,靴子,她最喜欢靴子,据说这是自我保护的隐喻。 难道是她来了。当我艰难的拔开密密麻麻的麻木人群,跑到对面却没有看到她。是我看错了还是她根本就没有来?我转头向子弹一样射来射去的车流里寻觅,啊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摸着有些发冷的胸口,我如何才能让你知道,一个人不能和另一个人在一起有许多的理由,就像一个男人为了逃避自己所爱的人四处躲避一样。我如何才能让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小孩。 blue:请带我回家 我叫blue。三个月前我从北京来到昆明。25岁。我一个人。在学校我学的是商业管理,但我毕业后所做的事情与我所学的专业相差甚远。我喜欢jazz,最喜欢milesdavis,喜欢他把爵士和摇滚融合起来,这样听上去很酷,喜欢louisarmstrong,他苍老的嗓音听上去很温暖。 离开北京的那天,北京还在下着沙,我把衣服装进一口巨大的箱子,取出银行里所有的集蓄,然后坐在地板上给他的手机发短信:你等着,我来看你。旁边是空的啤酒罐,不多不少。6个。 6! 我为一个男人到过6个城市,我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也从一场沧凉漂到另一场苍凉。我看过恩雅的文字,她说:每个人都是有根的,长在脚底下,轻轻的触动,就会有细细的疼痛。但我不会,我是没有根的,我在同一个不肯承认不肯停留的男人恋爱,他在不同的城市奔波,我在不同的城市追逐,我记得最初他在我耳边说过的话,他说vivian。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是印度语言里“我爱你”的意思。 我为了vivian而追逐,我追逐只是为了知道,了解,明白他到底爱我不爱? 六年,答案显而易见。当初河边青青草,如今漠漠原上风!就这样经过流年。 我知道我给他发完知信他又会从那个城市消失。我喝下最后一口啤酒我笑笑,去了我也找不到。 我来昆明是因为这里不冷,四季如春,花开不败。温暖。 银海公寓十五楼。那天搬进去的时候。房东不在,同样是房客的女孩在,她跟我打招呼;“海,我叫moon”她不张扬,也不冷寂。一下子就喜欢上这样的女孩。电视里正在放花样年华: “那是一种难堪的相对 她一直羞低着头 给他一个接近的机会 他没有勇气接近 她掉转身,走了。” 若是等一等,结局也就两样了。 她说你坐,我给你倒水,擦身而过的时候,闻到她身上的气味,我说阿迪达斯男用香水?她说你的嗅觉真是敏锐,我用来纪念一个逃跑的男人,他的身上就是这种气味。 我不常见到她。她朝九晚五,而我昼伏夜出。她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下了。而每一天我起来,客厅里必定会有一束新鲜的向日葵,证明她曾经回来过。 我睡眠的时间很少,有时五六个小时就够,醒来我就上网,好多次总能看到一个叫wind的男人。每一次都进来和所有人说同样的话:你在吗?我想和你说说话。我说你每次进来都这样问,你要找谁啊?他就消失了。第二次我又对他说,我有许多的时间,我可以帮你找啊,他又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对我缺乏信任,这没什么,在网上,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即使隔了一台银屏,仍是害怕说真话。我叹了口气。进了一个电影网站看天空之城,这是一部催泪弹,让我的眼泪不停的流啊流,幸好,这个世界上没有盛眼泪的容器,否则,我们的悲伤就永远没有能够释放的一天。 是的,我流泪因为我悲伤。我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我常常在夜里怀念我那一场场因为追逐带来的错失。六年后我变成一个冷暖自知的女子,茕茕孑立,无人知悉。 如果你是个温暖的男子,能不能,在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回头,对我注目,对我说:我带你回家。 我害怕被孤伶伶的抛下,哪怕在自己最爱城市的街头。 我害怕一辈子孤单,一辈子就这么孤单。 moon:那天,你终于离我而去 我叫moon,24岁,没有男朋友,有n多个男性朋友。 三个月前,有个在上海的混蛋给我寄飞机票。所以我从昆明来到上海。来到上海我把这个叫陈昶的混蛋弄得几乎疯掉。 其实陈昶不是混蛋,他是个非常高明的电脑黑客。他从台湾来,认识他的时候他是根竹竿来着,两年不见他竟长得像头大猪。 他经常会破解别人的电子信箱密码去看别人的邮件。我问他是怎么干的,他说人地址查到别人的电话号码,再由电话号码查上网账号,有账号就可以进入别人的界面,接管别人的电脑。 所以,他知道我所有的秘密,比如我千里迢迢从昆明来到上海,并不是为了他;比如我写在电脑里的日记里记着我曾吸食过大麻。因为我听说抽了大麻就什么话都敢说了,事实是我抽了大麻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痛苦的睡死在床上的而某人的飞机起飞时间已到。上海的机场设计得不像昆明的机场那样人性化,我就是在那里喊死也没有人会回应我。 我逼着陈昶进入某人的电脑,不管我怎么样哭闹这个混蛋只会说一句话:不要逼我。 后来干脆什么话都不说,失踪了。电脑屏保整天有一行字窜来窜去:不要逼我,会疯掉的。 当我把陈昶的杯子一个接一个的摔完之后,我才惊异的发现原来我是有暴力倾向的。 我知道男人都怕我这样的女子。 我不喝酒,但身上总有酒的味道,所以某人说:你是酒样女人,让人沉醉;我喜欢锦衣夜行,但白天只穿黑白衣服,因为某人是色盲。 “你该走了,以后不要再来。”那天某人粗暴的将我推出他的房门外,哐当一声关上门。 “你这个胆小鬼!”我对着他的门大喊,我不确定他是否有听见。 后来他又跑下来给我披上风衣,他说:你打车回去,明天我就到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了。 每当我趴在床上想到这里,就会大哭不已。 他是聪明的男人,明白擦身而过才不会发生碰撞的危险。但我不能一笑而过,他不会明白。我能记住他一辈子,他是我那天吸食了大麻难受得磕破了额头留下的印记。 我时常会梦到他,我已经熟悉了他身上的味道,我知道他用海飞丝和沙宣洗发水,用浪奇洗衣液,用高露洁和狮王牙膏,用滴露和zest沐浴露;还知道他用刺激神经的“阿迪达斯”香水,一如我和他的爱情,逃不过起伏跌宕的命运。 我什么都失去了,不论是爱我或我爱的人。但是我高兴。 我终于可以不追逐与被追逐。 终于可以不一次又一次的把希望放在下一个十字路口。 我终于 可以 停下脚步。 我追于可以停下追逐的脚步。 我为什么要杀你 我一个人在懒虫酒吧。 外面细雨迷漫,我知道,这个城市,雨季又来临了。 我想,一个人这么坐着,不想点从前的事就像让吸毒者不吸毒那样的困难。高中的时候,我暗恋的男生喜欢上了我最好的朋友,于是,我割腕自杀。可惜没有死成。大学时,我抢了我同学的男朋友,然后,我同学割腕自杀,可惜,她死了。更可惜的是,我抢到的那个男生半夜出去跟人飙车翻下山崖死了。我就是在那时直面被人指指戳戳的人生的,在他们眼里我才是那个杀人不用刀的家伙。 我知道这样自我介绍有点出人意料,但谁又能保证自己的人生不出点意外?区别只不过是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罢了。 想起来了,是怎么干上杀手这个职业的。虽然我学的是英文,却连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都说得结结巴巴。 吓得我从来不说自己是外语系的“高材生”在公司整天被挺着个圆溜溜的肚子的老板呼来喝去,被他唤作笨蛋和蠢猪,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啊,我一气之下就给他一刀,然后开始了仓促的逃亡。 这些经历足以注定我以后的人生会是一片荒芜,我不得不选择杀手这个冷酷的职业。只有做杀手才适合我的生活啊! 我通常是通过互联网来接杀人定单的。我经常搬家,这样做是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行踪,我有一张这个城市的地图,要搬家的时候我会把地图贴在墙上,蒙上眼睛,把飞镖往上面投,投中哪里就搬到哪里。 我给自己定了很多的规则,包括不能有朋友,有能有男人。我没有感情,我没有爱,寂寞是有的,但那是一种我可以忍受并且必须要忍受的寂寞。 耐得住寂寞,这点对一个杀手来说尤其重要。 我知道我的生活会以这种血腥的方式继续一生的。 有一天,在懒虫酒吧,我遇到了一个年轻的男子。 那天下雨,他坐在我的旁边,在阴暗的酒吧里,因为光线的衬托,他的眼睛有着兽一般的锐利和明亮,那是我熟悉的眼神,带着探究深深地凝望我。 我目光闪烁了一下,当有人和我距离很近的时候,我内心深处的一道屏障会在这一瞬间被高高地竖起来,这是我做杀手以来形成的习惯。 他穿一件黑色风衣,我闻到他身上散发出剃须水的香,那也是我熟悉的味道,这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多看了他一眼。他像极了我大学时抢到的那个男生,他的眼睛像他,他的鼻子像他,他的嘴巴也像他,只有一点不像,就是他的左下巴有一颗痣。 我抬酒杯的手,在微微地颤抖。我望向外面,巨大的玻璃窗上面,有模糊不清的水印,一条条地泻下来。 他说:你好,可以说说话吗?我手里的杯突然掉在地上——他的声音也像他!我迅速地用手拦住他望向地面的视线,不知为什么?我不愿意让他看见破碎。 也许,你们会以为我和他会有许多冗长的对白,或者说像很多在这个城市里广为流传让人讲起眉飞色舞的故事一样,会由此产生很多错综复杂的关系。 虽然他像他,但是我们没有,我对语言很吝啬,我的杀手生涯已经让我丧失了与正常人交往的能力。 我没有在那里待下去。所以我们没有故事。 血腥的生活继续。 一天夜里,我在房间里靠在窗台上抽烟,我看到空旷的屋子里透出的冰冷,那一瞬间,我对现在的生活感到无比的厌恶。 也只是一瞬间的念头而已,不做杀手,我还能做什么? 这一季的雨水好像比往年的还多。 下雨天,杀人天。 我又接了一单生意。我从电脑上接过目标的背景资料和影像,那是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子,混杂在人群中,近影,我看到他的左下巴有一颗痣。 呵呵,我听到自己的心在发出空洞的笑,杀手这个职业真是充满了黑色的幽默气息,我想起我遇到他时的场景,有那么几秒的时间,我冰冷的内心,曾经被这个男子的灵魂攻破过。 但我提醒自己终归是一个杀手。 在他倒下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他眼里隐藏了一个问号:你为什么要杀我?我清晰地感到我握刀的手,在微微地颤抖。 血腥的生活继续,我还是不停地搬家,去不同的酒吧,夜夜看到歌舞升平,有很多的男子来我的身边坐过,但我知道我再也不会遇到一个穿着黑色风衣,左下巴有一颗痣,身发着剃须水的香的男子。 血腥的生活继续 以后我们都不要怀念 我在网上泡得很晚,凌晨四点才上床睡觉,九点的时候,他打来电话说:“我在飞机场。” 我从来没有为一个男人起那么早过。 而且,天还不合适宜地下起了雨。有人说:在机场和情人分手或见面,那种感觉很浪漫。只是雨下得实在是太大,我的衣服都被淋湿了,鞋子也脏得不成样子。我就这样头发零乱,面容不整地出现在在机场出口处四处梭巡的他的面前。这一切更像我等着人来接,而不是我去接人。与我设想的甜蜜聚首相差甚远,与浪漫也无关,像庸俗闹剧的情节。 他一边为我递过纸巾一边张口说话:“你还是那样。”我听不出他是心疼还是责怪。 当然,我不会告诉他,因为我太想见他了,因为太想见他,我不仅忘了带伞,也没有为自己多加一件衣服。我觉得靠在他坚实的胸膛,会更温暖一些。 他脱下外衣给我披上,但是我们并没有拥抱。 他说他会在这里办几天事情。只是几天,我的心凄楚了一下,有许多的失望。 我十八岁的时候在大学里遇到的他。我们互相欣赏互相承诺,一起走过四年的风花雪月,毕业的时候我们没有加入各分东西的惨绝人寰的表演,我们都留在了同一个城市。 他会在我快下班的时候大方地出现在我们公司,接我回家,或是出去吃饭,喝酒。同事们会羡慕地对我说:你多幸福。 他会做好吃的饭菜,番茄鸡蛋,糖醋鲤鱼,烧豆腐,还有木犀豌豆,简单的家常菜。每当看到他系着围裙,卷着袖子在厨房里忙碌,一种家的感觉总会油然而生。 他记得我的生日,他会在这一天给我一个小小的惊喜,一束花,一瓶香水,一片丝巾,这些对我来说已经足够。 我喜欢看言情剧,有时候,我一边看一边随着电视里的伤感情节流泪,在我用纸巾抹眼泪的时候,他会笑嘻嘻地把他的大手盖到我的脸上来,说:傻瓜。 我们都喜欢听黄耀明,这是一个声音充满妖娆磁性的歌手,那张光天化日里,我们会跟着唱:“我对着清空许愿,找一个宽广平原,不需要砖,不需要穿,跟你,幸福恋爱。” 我以为,这就是一辈子了。 如果,如果佳宁没有出现在我们生活当中的话。 佳宁是他小时候的邻居。在分别了很多年以后,他有一次出差遇到了她。还把她的照片带回来给我看。佳宁长的确实漂亮,在一个建筑前留的影,虽然是傻瓜机的杰作,但我还是看出了这个女孩不仅容貌漂亮而且气质不俗。 后来他们都有联络,电话,伊妹,qq,他从不瞒我,在他们的交往上我也力图表现得大方大气,其实我是怕失去。我怕我抓得越紧的话越容易失去。 可惜还是没有用。 佳宁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要去照顾她,他们做邻居的时候,佳宁家的小院子里种了许多的栀子,每到夏天,他的家里总会迷漫着一股栀子花的清香,那是佳宁送来的;在他要搬家的那个下午,他去找佳宁,坐在佳宁家的沙发上,他一直希望时间停下来,时间要是永远停了,他就永远可以和佳宁在一起了。佳宁是他喜欢上的第一个女孩,她爸爸妈妈出了车祸,死了,他不能让她孤伶伶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他说着这些的时候,我很惊讶,也很生气,匪夷所思,怎么跟小说和电影一样?我知道他是不想要我了。挽留有什么用呢?我害怕有一个人,只要用影子的缠绕,就可以让他彻夜不眠。也许是生活要教训我,让我懂得如何做一个宽容和体谅的人。 一直很喜欢这个城市的,但是他走了以后,这里阴晴不定的气候会让我莫名的烦燥,连时间也变得没有颜色,灰!灰!灰! 我也会在工作的时候不知不觉就走到窗前,打开窗,如果能够吹到一点风,也许会让我清醒一些;有时候也会玩转着手里的笔,发呆的样子就像是在听张惠妹的海哭的声音,飘飘渺渺,还带点沙哑,低沉。 一直在回避关于他和佳宁的一切,只希望时光流得快一些,时光可以冲淡往事,平息伤口,还可以荡涤掉蛰伏在心上的浮尘。 我不接他的电话,也不复他的伊妹。一直没有。 当他这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 看他,熟悉。遥远。陌生。 他对我说:“你还是那样。”他的声音那么快就变的陌生了。 但我还是装作很高兴的样子,答应和他去喝早茶。 我们要的咖啡。 我搅动着卡布其诺上面精致中还带点华丽的泡沫,想我和他的从前,想他手心的温度,他身体的气味,他忧郁的眼神,他皱起眉头的样子。 我原来以为他会是一根线,能把美好的一切都穿起来,没想到,没想到却跌落了一地的碎片。 不过是一些碎片。 可是最容易让人产生绝望的是破碎,你知道。 他打破沉默问:你还怪我吗? 怎么会呢?我望着窗外,车来车往,茫茫人海,这是一个让你痛都来不及难过的讲究时效的城市,长久地沉浸在一段感情上是奢侈的事情。 我怎么会呢? “忘了从前吧,以后,我们都不要怀念。”我并没有为自己像日韩偶像剧里的人一样说话感到欣慰,我看到他的眼圈红了。我没有告诉他,他送我的一瓶叫“真爱”的香水,恰好在这一天用完了。 他不知道,他走的那天我又去了飞机场,站在第一次看他离开是痛哭不已的地方,看着他坐的航班准时地起飞。我告诉自己,过了今天,我真的不会再怀念。 午夜电台 从前,我是被人们叫做“vj”的,而现在,我是一个“dj” 我叫蓝飞,在一家电台主持一档情感节目。 我习惯了在这个四周都是玻璃的房间对着银色的花筒,不停的说话,在午夜的城市上空,通过这穿越城市声浪的电波,或者讲述各种各样的情感故事,或者和大家一起听在人群中永远也无法听懂的歌。 同事们说我的声音总是带着忧郁、低沉和感伤,可我的节目的收听率始终是电台里最高的。好多听众写信和打电话给我,说蓝飞我们喜欢你的节目。每一次在节目接近尾声,说完最后一句道白,关上话筒的瞬间,我总是会被一种巨大的落寞包围,我找不到释放的出口。我只是个对着空气说话的人,一个孤独的倾诉者。 节目之外,我总是不屑于说太多的话,人群之中,我最沉默。我已经好久不敢仰望天空和云朵,因为会让我想起从上面坠落的一些绝望的灵魂。 一个平常的夜晚,我做完节目,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像硕大的泪滴将这个城市淹没,有电话打进来:蓝飞,我经常听你的节目,我能和你聊聊吗?我说可以。 “你的声音很好听,你一定长得很漂亮?” 我:“我的牙齿很好,脸上没有疤痕,像大象那样坚强。” “呵,有件事,一直想问你?” 我:“恩?”“听说,你男朋友是个飞行员?” 我:“恩,是的,飞行员,5月份的时候,从天空掉了下来。” “对不起,外面在下雨,泥土被打湿的味道真好闻,” 我:“”最后,他说对不起,就挂了。哗哗哗,大雨仍然在下。 我家乡有个说法,说做6月的新娘会很幸福,我和周远准备在6月结婚,他却在5月份的时候,从天上掉了下来,空难中无一人生还,有人打捞到他的遗物,几帧我和他相拥的照片和一张新房装修设计图。 主持电视节目也需要像驾驶飞机一样精神高度集中,而我无时无刻不在关注“我失去了爱人”这个事实,我根本就不能在这种状态下主持电视节目,但我毕竟需要一份聊以为生的工作,因此我选择了做一个电台“dj”我电脑的屏保是:“我一直坐在这里,看时间一秒一秒一秒的流过,是它看着我的日子到底怎样过。“我在渐渐小下去的雨声里睡了过去,梦见了周远,梦见了他在很深很深的海底,他一定不希望我为他难过,因此在人群面前我吃离的快乐着。 第二天在电台餐厅的时候,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说楼下大厅有人找。大厅里等我的那个人,有干净的笑容,穿着白t恤牛仔裤很阳光地站在那里。我不认识他,我疑惑地问:你找我?他说蓝飞是我,昨晚是我给你打电话。周远失事后我就变成了一个心有距离感的人,我淡淡地问他你有什么事吗?他说,就是想来看看你,还有就是祝你生日快乐。毫无防备地,我,泪如雨下。只是有个素昧平生的人来对我说:祝你生日快乐。 他顿时慌了手脚,对我连连摆手说:“别哭,蓝飞,别哭。”好奇怪的,他就像是一个我好久不曾见面的朋友,虽然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转身擦干眼泪,吸着鼻子说:谢谢你。 后来我知道,他叫江帆,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平面设计。他总是会在我做完节目后,下雨的夜里,给我打电话,而这个城市这个季节总是很多雨。不清楚为什么那么晚,他却不睡觉。 我的胃不好,经常要跑医院。很意外地,有一天,我碰到了江帆,他在医院大厅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向我挥手:蓝飞,蓝飞。这是我第二次见他,逆光的一张脸,看上去很疲惫,头发凌乱。我问他:“你病了”?他摇摇头。“你家人病了”?他说“恩,我女朋友。” 我跟着江帆去看她。她是一个警察。刑警。在执行公务时被罪犯袭击,成了植物人。她长相平常,皮肤很白,短发。 江帆说她喜欢穿蓝裙子,他们在大学时就开始交往,他在送她回家的路上亲吻她,那是春天的晚上,风中有樱花的粉红花瓣飘落下来,很浪漫的感觉。她住进医院后,他会在夜里陪着她,他们一起听我主持的节目,特别是在有雨的夜里,有他陪着,她就不会害怕,他相信她有一天会醒来。 这是江帆的爱情,像小说一样。 仍然是在下雨的夜里,重读三毛的书,三毛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幸与不幸的说法,只有一种境况与另一钟境况的比较。”于是内心有些触动,人活一辈子,与他人相遇,凭的就是一种缘分,虽然不一定会有明了的结局。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太多境遇完全不同的人。幸福的人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却有各自的不幸。 想到这些,我被自己内心长久以来的灰暗摧毁得无法言语。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才有痛苦,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才有伤痕。也就在这一刻,我眼含热泪,定住眼睛凝望这个城市的街灯正一盏一盏地亮了,我知道,有许多需要被祝福和关爱的人,就散落在世界每一个地方,我哪怕是为他们付出一点点,给他们一点点精神上的力量,我也会从这种付出的高尚中得到快乐和幸福的。 我终于能够平静而愉悦地打开话筒“一路为你送上冬日暖阳,抚平你心中的点点忧伤,一路为你擦亮满天星光,如果你在黑夜迷失方向”这是今夜我要说的主题。 我终于失去了你 我说过了不放弃你,可是,你却放弃了自己。 ——题记 秋风簌簌,细雨纷飞,一手执缰绳,一手执剑,任由猎猎寒风把衣服吹得啪啪作响,他环顾四周,偌大的草原,只有他一个人和他的马,他孤傲地低了低头,双腿微微夹了夹马肚,马头朝天一仰,慢慢向前方走去。 他知道,他以后的生命,将会像一场独角戏,辗转寂寞,轻唱流年。 他是谁?沉香雪。江湖中,又多了一个笑容颓败的男子。 四年前,也是这样一个泛着微雨潮气的黄昏,沉香雪遇到了追梦香,在这之前,对他们彼此来说只是一个素不相识男人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子的相遇。 那天,沉香雪只是渴了,想要走进路边的小酒馆喝一杯,这个叫追梦香的女子在出门的时候与他擦肩而过,对他微笑了一下,她的微笑,令人心醉,于是毫无预兆的,他伸手拦住了她,他看到一丝慌乱从她的眼睛里飞快地掠过,但只是那么一眨眼的功夫,她的脸上又浮现出了那个隐约而妩媚的笑容。 沉香雪想起来了,在夜里他常常做着一个几近相同的梦,场景就像这时,一个女子对他微笑,令他着迷,但当每次他想要靠近她时,立刻会有一把不知道是从哪里伸出来的剑将这个女子削得支离破碎。每次都是如此,当他喘着粗气从梦中惊醒,梦里的血腥包围着他,令他寂寞而恐慌。夜夜做着几近相同的梦,使他在清醒的时刻可以随时回忆起那个女子那张迷人的脸孔,虽然梦里是一片血腥,但他仍然无法自控地爱上了那个梦中的女子。 现在,她终于出现在他面前了。该把这次充满诡异色彩的相遇叫“重逢”吗?于是,在她对他笑的时候,他也对她笑了,像情人之间的那种。 但是梦镜里的血腥瞬间包围了他。他有一种预感,血腥即将从梦境迷漫到现实中。然而,她只是走出去拉起自己的马跳上马背,沉香雪看见回她回首时的眼神,仿佛一个溺水者流恋从头上飞过的最后一只飞鸟。他觉得自己应该不顾一切把她拉回来的,但是,她已无踪。 他转头对趴在肩头的那只鹰说:想遇了而爱一场会如何?鹰无语。 沉香雪说:我等她七天。 七是一个命数,如果七天之内他再遇不到她,他们就永远也不会再相见。 她就是那样令人思念的,除了思念,什么也没有。 第五天的时候,沉香雪做了个梦,用鹰的骨头做成鹰笛吹奏,思念的人就会出现。他看着鹰,它是陪他闯荡江湖的朋友,他怎和以舍得?可是第六天的时候,鹰病了,它无力地在他的眼前扑腾,让他泪流满面,因为鹰懂得他对她的思念。鹰死了。 他用鹰的骨头做成了鹰笛吹奏,果然,她出现了,红的衣,黑的唇。 她说:我是不相信爱情的,却相信江湖中的某一个地方,有一个人,一直等在那里,只是不知道他会在何时何地出现,如果他出现了,我会和他相爱,狠狠地爱,然后别离。 沉香雪说:我就是那个人,相信我,但我不会让你别离的,我永远都不会放弃你的。 她笑了,花朵一样枯萎的笑容:有些事情,你我都无能为力。 追梦香中了蛊,也必须听命于给她下蛊的人,并定期到苗疆服食特制的续命脉解药,年年如是,直到死亡。其实,解蛊还是有很多种方法的,沉香雪说:如果有一个人值得深爱,为她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可是,偏偏,追梦香的这一种只有放蛊者才能拔除,要命的是她自己都没有见过那个给她放蛊的人。 她的眼里尽是绚丽的线,交织着,盘旋着,泪光钻闪着明亮,终于她的手指轻轻触及他的脸颊,她的手指彻骨冰冷,像这个黄昏的雨水。那种脆弱和冷漠交织的柔情,让沉香雪想到了“身世飘零”这个词。他只能紧紧地,紧紧地将这人令人心疼的女子拥进怀里。有一群黑色的鸟从他们的前沿顶飞过,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寂静得像天堂的落叶。 她突然问他:你说,前世我们是认识的吗 他无法回答她的问题。 人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他们在前世的缘分,到底有几分? 沉香雪知道她就要从他的生命里消失了。 他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任凭他怎么吹奏鹰笛。只到有一天,有个蒙面的人找到他,带他到了一个被沙漠覆盖了一大半的草原,叫他把那些沙拔开,他一点一点拔开那些沙子,然后摸到一些小石子,他看到了那些石子组成的文字,被包围在一个用石子围成的心形里面,那上面的文字是他的名字:沉香雪。这个地方,将会变成一片沙漠。 她死了,她不肯服用续命解药,死时七窍流血,和他梦里梦到的那样。她摒弃了最后的希望。我记得她的笑容,一个对生命如此绝决的女子,在爱她的男子面前,在如此冷漠和麻木的江湖,居然,居然可以笑得如此温暖与幸福。 似是故人来 她是谜一样的花朵,轻轻地绽放,悄悄地凋零,尘埃落定,不知她将是玫瑰的化石还是袅袅的芬芳,在这纷繁杂沓的江湖独自地永恒下去。 似是故人来 “落花流水”不是花,也不是水,而是一种剑法。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使用它,手起刀出,他不会让你死无全尸,只是让你看着身上的血一滴一滴地都流尽了。可怕的不是你很怕死,而是你每流一滴血就增加一份对生的渴望,还有比这种死法更让人绝望的吗? 会使用“落花流水”的人,是一个神话,从来没有一个他要杀的人,能从他手里逃脱过。他有一个不甘平庸的名字——雷飞扬。 不该做杀手的人,偏偏做了杀手。他的脸,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世人很少会认错的。他的左脸下方,有一道半寸长的疤痕,像一滴斜斜长长的眼泪。没有人知道这道疤痕的来历。 不知道是因为“落花流水”还是因为他脸上的疤痕,总之雷飞扬是一个有名的杀手,浪子杀手。 浪子,就是不停地奔走江湖,在陌生的地方,从不牵挂别人,也没有别人牵挂的人。 浪子,就是有一个酒囊而不是水囊随时带在身边的人。因为酒让人越喝越暖,而水只会让人越喝越寒。 浪子,就是只能抱着双手装作漠然地观望别人的人。观望这些人自己都不曾了解到的幸福。 是的,不做杀手就是幸福。 “生命,是时时刻刻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是雷飞扬在夜深人静,从大醉里醒来每次都要想到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在遇到那个叫倪素素的女子之后,才开始想的问题。 他遇见她,是在苏州城的水巷里。她在一只扎着五彩缤纷的彩灯伊伊呀呀的穿行的船上弹着箜篌,是那清雅的弥乐声吸引住了他。他知道这个白衣如雪的女子,就是江南名妓倪素素。她和他见过的女子全然不同。他见过太多流落江湖的女子,他们的灵魂或者空洞无物或者障碍重重,而倪素素是一片空阔无人的原野,充满呼啸的风声,一往无前。他的心弦就这样轻轻地随着这轻灵轻清脆的声音被触动。 “也许是命运让我停下来,不管是不是一种暂时。”雷飞扬想。 他深信这个女子一定是和他有着某种牵连的。但是记忆里好象是有根弦断了,他想不起来了,他们是不是认识过? 没有错,倪素素,是和雷飞扬同年同日生的倪素素,是雷飞扬看着十三学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读诗书的倪素素。本是小家碧玉的女子,流落到烟花船上,自是有一份不足为外人道的辛酸。 事情说来真是俗不可耐。倪家与雷家本是世交,雷飞扬和倪素素出生的那日,他们都听到一种奇特的歌声,相师说:这歌声会使他们不离不弃的。因为迟早是一家人,于是雷倪两家便没有什么秘密。雷飞扬的父亲知道倪家有一把不轻易示人的祖传宝剑。那可不是一般的剑,那是倪家的祖上穷二十年心血才铸成的绝代名剑。江湖中的那么多灾难,往往是人的贪欲造成的。为了要得到这把剑,雷飞扬的父亲竟然对毫不设防的倪家痛下杀着。除了外出买水粉的倪素素,倪家上下十几口人都被雷飞扬的父亲杀死了。那一年,他们才十七。雷飞扬是那样痛恨自己的父亲,但他父亲却说: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就是怎么残酷的父爱。被这种不道义的羞耻折磨着的雷飞扬几乎发疯了。他跳下山崖没有摔死,却从此失忆了。 呵,拥有记忆,和不拥有记忆,哪一种才是幸福? 她坐着,他站着;她哀怨的眼,他坚硬的脸。周围的沉寂是那样的荒凉,雷飞扬的心中突然有风雨飘摇的感觉。他从来没有怕过,可是在这一刻,他的心有微微的颤抖,以至于说出来的话也有点颤抖。他问:我们,是认识的对吗?她不言语,眼里的哀怨变成了愤怒,她的手指轻轻地落在箜篌上,她唱: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我分开,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 似是故人来,似是故人来,一股很弱的音乐在雷飞扬的耳边流淌,可他却觉得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压抑着。“因为你,让我家破人亡,因为你,让我流离失所,我所有的不幸都是因为你!”她的手指越来越有力量,雷飞扬的鼻子开始流血,他的眼前出现了幻觉,他做梦一样喃喃地说:素素这是什么地方?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清泉鱼影,空谷足音。他的耳朵开始流血,素素这是什么地方?鸟雀惊飞,鲜血弥漫,土地焦糊,屋宇成瓦砾。他的嘴角开始流血,素素这是什么地方?只有星光和旷野,只有呼嚎和风吟,这是不是就是地——狱?他慢慢地倒了下去。他的死状,像极了“落花流水” 倪素素笑了,又哭了,她终于报仇了,可她也听见自己的心,发出玻璃一样的脆响。原来流眼泪是会伤心的,会伤心的。 江南名妓倪素素消失了,江湖中也再没有出现过被“落花流水”杀死的人。 爱恨交织的结局。 前世今生 躺在小狄的怀里,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冷。死亡是冥冥中让人无法把握但必须敬畏的东西,我已经不对它敬畏了,只不过是消失。我听见小狄摇着我喊着我问我:“为什么?为什么?”我的血就要流尽了,我没有力气回答他,因为我累了,我厌倦了漂泊,厌倦了厮杀,厌倦了挣扎。 我出世的时候,被人看过手相,那人说我长大后会是个可怕的女子,我的掌心里没有多余的纹路,那上面写着一些夭折和失意,这一生会颠沛流离。 我父亲当然不相信这些,他还给我起了一个充满邪气的名字——西门媚。 我十八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叫秦小狄的人,我父亲曾经警告过我,说他会让我死得又痛又快的,但是,我并没有听话。 我认定他是这世上唯一专情的男子,希望和他过这样一种生活: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照花前后镜。 花面交相印。新贴绣罗襦。双双金鹧鸪。 但是小狄说在他的最爱里,排在第一位的是剑,第二位才是我。 小狄的父亲用了六十年的时间都未能超越“剑神”燕山人,他希望小狄能完成他的遗愿。要超越“剑神”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这许多年来,江湖上还没有传来过有人超越燕山人的消息。但是小狄像许多学武的人一样,把超越“剑神”当成了一种信仰。 在他的面前,我西门媚是个柔顺得没有半点怨言的人。他把他的心,给了他的梦,我把我的心,给他。 和他在一起最快乐的日子,是我窗前的桃花开了深红浅红一大片的时候。 他在花丛中练剑,而我,在一旁弹琵琶。只觉得空气分外地安恬舒适。阳光、桃花、剑影、琵琶。让我有了地老天荒的感觉。想起小时候母亲讲的七仙女的故事:一瞬间的人间恩爱竟然比永恒的仙家岁月更为诱惑,不知与子偕老又会是怎样的缠绵呢? 在我和小狄定婚的那个早晨,我母亲给我梳头,在“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儿孙满地”之后,梳子突然从母亲手中滑落,这是非常不祥的兆头。 我知道,有些事情,在劫难逃! 小狄不该多管闲事救了京燕蝶。刁蛮的京燕蝶因此赖上了小狄,非要以身相许。京燕蝶的父亲京垒生是与燕山人齐名的剑术名家,娶他的千金京燕蝶是江湖中的武士梦寐以求的事情。因为,做了燕垒生的乘龙快婿,不仅可以得到燕家的决世剑谱“七决剑谱”还可以继承燕家的宝剑“玲珑神剑”据说那是一把双刃剑,当真是吹毫断发,锋利无比。 我问小狄,要我?还是要她? 他竟低头无语。 我知道答案了。 我也因此为这个男人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小时候,我被一种带有剧齿的草划伤过手指。我看见血从我的小手上流了出来,心里居然没有害怕,那是我看到过的最鲜艳夺目的颜色。从那时起,我喜欢上了一切锋利的东西,锋利的刀,锋利的剑,甚至打破的碗的碎片。只是每一次我要用它们划向肌肤的时候,都会被父母或是身边的人夺下。从小到在大,我是被禁止接触这些东西的。但又给我发现想看到鲜血其实还有许多种方式,而不一定非要用刀或剑。这么些年,我从来没有让我的父母知道他们有一个身怀绝技的女儿。 现在,我终于让他们看见了,谁也不相信京燕蝶是被我这个从没碰过刀的人杀死的,但确实是我杀了她。 京燕蝶她生得不寻常,长得不寻常,死得也不敢不寻常,她是被我用琵琶弹的“十面埋伏”震死的,死时七窍流血,怪美伦美艳的那种。这样的杀人方式比较不费力气,而且比较酷。 在江湖中是这样的,如果你杀了一个人还呆在原地不动,那你就死定了。呵,我终于要“颠沛流离”了。 说不清楚原因,也许是因为我的装扮像万花楼的艳妓吧?在流离失所的路途中,常常会碰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但我实在是懒得跟他们说:千万不要惹我,否则你的毁灭由你自取!所以,总有一些不识好歹的人,在招惹我的时候,死了。死状和京燕蝶的如出一辙。我一路流离一路制造了许多残酷美景。江湖中的直接反应是相互之间传播着“如果你遇到一个身背琵琶,长发飘散,神情淡漠的女子,千万不要去招惹她。”我的被直接反应是“呵,我终于成为一个可怕的女子了,我是个杀人不用刀的家伙!” 我以为我会对流失的往事和时光习惯的,我真的好久没有想过那个曾经告别的男人——秦小狄。在漂泊的路途中总会看到一些什么,担醒着我心里还应该有一个人的,人世间的情爱无处不在,那时我看到这样的情景,一对小恋人:郎骑青骢马,妾乘油壁车。他们无忧也无虑。这情景像是阳光划过绿叶时刺痛我的眼睛。那一刻,我听到自己血液奔腾的声音,它们始终潜伏在那里,它们急着要流出来。我对着群山疯狂呼喊:秦——小——狄——,回音模糊不清,我听见小狄在呼唤我,思念我的怒吼狂歌,我听见小狄在诅咒我,痛恨我的心伤泪痕。这条躲避过错的奔逃之路,我已经跑得太远太久了,我开始明白这是一条不归路,除了耗尽自己,并无奇迹。我不想再奔逃,也无力奔逃,我想死在小狄的怀里。 我回去的时候,桃花已经谢了又开开了又谢几个轮回了,如果没有爱情,它的盛开和枯萎该是多么的寂寞。 小狄说只要我承认我是错了。他忘了我在漂泊的路途中坚持的流离和桀骜。我微笑着摇摇头,拭去不断滚滚落下的泪水,说:爱你没有错。我拔出他的剑,刺向自己的咽喉,血欢快地喷涌而出,我终于用它们为我的生命必青春潋滟了一个句号。满足了! 佛说:前世的五千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真心的相对。小狄,你可曾记得我一生里最美的微笑? 北京往事 2001年的冬天,是杨葵留在北京的第四个年头,爱上这个好冷的城市,大概是因为相互寂寞。 北京的风很大,北京有飘落的叶子,北京有烤羊肉浓郁的午夜,北京有故乡没有的雪,北京有被埋没的爱情。 杨葵是夏天出生的女子,她的故乡在南方,十八岁的时候,考上北京一所不是名牌但还算过得去的大学。杨葵是个漂亮女孩,漂亮女孩都会受到许多的诱惑,事实上确实是这样,杨葵无法抵御某些诱惑,在过完第一年传统而顺从的乖乖女大学生活后,第二年的暑假,一个偶然的机会,杨葵参加了某时装公司的模特大赛,很顺利的拿到了冠军,从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一跃成为众人瞩目的新星。有很多的人羡慕杨葵,她从小到大就没有受过什么挫折。 就像一朵正在绽放的花儿遇到眩目的阳光,杨葵面对着提早到来的灿烂的、热烈的人生中的夏天。 杨葵在校外租了房子。一边读书一边玩票似的参加各种时装表演和模特大赛,是杨葵大二时重要的生活内容,她也偶尔逃课出去逛街或者打球,或者在课堂上和朋友发短信,她也偶尔泡一泡吧。另一件重要的事情,是在“五月花”遇到了健一。 “五月花”是西单的西边停泊着的一艘木头“大船”杨葵第看见这个酒吧的时候,就叫杨葵想起自己 的少年,每年的五月,学校都要集体歌唱“社会主义好”那时候杨葵就觉得自己是盛开的五月的花朵。 健一是“五月花”的调酒师,听说他曾经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摄影师。杨葵记得自己第一次走进“五月花”看见健一。他有明亮的眼睛和干净的笑容,不知是不是职业的原故?他对每一个顾客都是面带笑容,彬彬有礼的样子。杨葵过去要一杯冰水,他盯着杨葵的眼睛说:“杨葵,我认识你,你比在舞台上漂亮得多”是这样直接的赞美,让杨葵心里有轻轻的触动,健一很英俊,是非常英俊的男人。 每个女孩子从小都会有一个关于白马王子的梦,杨葵也不例外,她觉得健一是。他的一句“你比在舞台上漂亮得多”让杨葵感觉时光突然变得透明、爱情瞬间就会到来、幸福会充满一生的时间。 原来,是真的有在一瞬间可以爱上一个人的爱情的。 杨葵听说过一点点健一的事情:健一做摄影师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也是做模特的女朋友,他非常的爱她,可是一场不幸的车祸,她永远地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了。听起来像是电视里的悲剧情节,但是却实实在在的发生在健一的生活里。杨葵在听着别人讲这些的时候,觉得胸口镶了一块玻璃,尖锐而且锋利。这个伤心的男人!在酒吧里的报酬是每晚几杯白酒,一夜一夜,因为思念,醉到天明。 “我一定要让他再次飞翔,我一定要让他回到明朗的生活中。”杨葵这样对自己说。其时,追杨葵的男生加起来有一个加强排,但杨葵只爱健一,她就是只爱健一。 杨葵又来到了“五月花”曼陀铃的乐声如水般流过,杨葵在角落看健一调酒,他对每一个顾客笑脸相迎,他看着他们在阴暗的光线里出现或消失,没有人知道他是个有故事的伤心男子。 杨葵终于等到健一下班,凌晨4点钟。健一问杨葵:你要我送你回家吗?杨葵迎着他的目光勇敢地说不,健一,对我讲讲你的故事。健一避开杨葵的目光:我没有故事,我带你去兜风吧。 健一有一辆旧的派利奥。他带杨葵去银淀桥,银淀桥在地安门、鼓楼和北海公园之间。天还没有亮,所以大街上很少车和人,坐上健一的车杨葵才知道后悔,健一把车子开得飞快,仿佛,要去赴一场没有回程的约会。杨葵有一点担心:健一你开慢点,开慢点。健一说对不起,我忘了车上有你,他把车速放慢下来。他的脸庞看上去清冷似月光。 他们来到银淀桥,桥下是安静的水面。健一说这是我和她从前最爱来的地方。杨葵摸摸汉白玉的桥栏,心想这真是个适合怀念的好地方,杨葵忍不住突然就牵住了健一的手。健一轻轻地拿开她的手,说:你饿了吗?我们去吃东西吧。健一带着杨葵从银淀桥走了几十米的路,来到一个小胡同,说这里叫烟袋斜街。 天已经有微微的亮了,一家经营早点的小店也正要开始营业了,小店里空荡荡地只坐了杨葵和健一,健一为杨葵要了小笼包子,他自己要了啤酒慢慢地喝了起来,杨葵说健一早上就不要喝酒了,要开车。健一说没事,我喝一点点。然后他们就不说话,只是隔着桌子对望一下。 离开小店的时候,天已经完全地亮了,空气像山泉水一样清澈。杨葵和健一回到车上的时候,他们同时感到了一丝宿夜的倦意。杨葵看着健一眼睛里的血丝,突然脱口就问健一忘记一个人你需要多长时间?健一看看杨葵透明清澈的眼睛摇摇头伤感地说一辈子,对不起,你需要我送你回学校吗?杨葵说不用,我自己打车。 杨葵坐出租车回学校,她打开车窗,无法克制的眼泪从杨葵的眼里涌出,她不要自己所爱的人生活得那么疲倦与无奈。 杨葵还是会去“五月花”健一还是会笑着和她和每一个顾客打招呼。杨葵会要一杯冰水,坐在角落等健一下班,然后健一开车带她去银淀桥一带游转,他们之间很少说话,有时候,杨葵觉得自己只是健一的一个影子,或者健一是自己的影子。 有时候健一下班的早,就带杨葵到烟袋斜街吃羊肉串,北京的羊肉串摊都收在自家的胡同里,杨葵在外面是见识不到它的诱人谗香的。杨葵发现,只要她和健一在那个衣着干净整洁的中年男人的小摊旁,吃几个羊肉串,喝一杯冰凉的汽水,健一就好像回到了以前无忧无虑的时光里去,满脸都是被施了魔法般陶醉的神情,杨葵觉得很惊奇,难道真的像传言里说的那样,烟袋斜街的肉串是“幸福的肉串”? 因为只要离开烟袋斜街,健一就只会面目苍白地微笑,他不说什么暧昧的话,杨葵也始终无法安慰。 就这样兜兜转转到了冬天,北京的大街上总是飘落着很多的落叶,后海和什刹海也早早就结冰了,走到桥上只能看见白茫茫的一片,远处,很多人在滑冰,他们在欢乐的奔逐,呼出的气热腾腾,作为一个外地人 杨葵觉得这儿很北方。健一看见杨葵羡慕的眼神。第一次,拉起她的手说我们也去滑冰吧!他们手牵着手滑冰,杨葵和健一都带着开心的笑,他们的笑声,给萧瑟的冬天添了些温热的明亮,杨葵发现,那天的健一,像个孩子一样。 这是杨葵记得的和健一在一起的唯一快乐的时光。 圣诞节的时候,杨葵有一场在“五月花”的小型时装表演,健一带了相机,为她拍照,健一已经好久没有为别人拍过照了,杨葵和同伴精彩的表演,博得了现场观众的热烈的掌声,扬声器里传出的巨大的音量,震耳欲聋,整个“五月花”的温度燃烧沸腾,节目到了尾声,出人意外地,健一上到台上来,给了杨葵一吻,深深的一吻,落在杨葵的发际,杨葵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她觉得健一会离开她。 果然,那晚之后,杨葵再也找不到健一,只是收到他从邮局寄来的他替她拍的照片,她的脸庞,就像镜子被蒙上了雾气,每一张都模糊不清。“我的感情已经死亡了,留在你的身边,就有伤害你的可能。”这是健一和照片一起寄来的写给杨葵的话。杨葵去过健一的住处,那是她第一次走进健一的房间,她惊异地发现,健一从前那个做模特的女朋友的照片,贴满了每一面墙壁。 爱一个人,一直爱下去,不论生死,不论得失。杨葵尽管有生动的面孔,对健一来说也是声音低微,面容模糊。会有这样的情感?杨葵终于知道,只在记忆里存在的人永远是最好的。健一固执地将怀念当成一种信念,这已经成为了他不能再爱别人的障碍。 杨葵因为旷课太多,已经被学校除名了。但她还是在北京留了下来,这个石头森林的城市,杨葵对它的情结,出现在阳光明媚的银淀桥;出现在地铁的陌生人群;出现在有往事印痕的“五月花”;出现在轻走猫步的t台。 杨葵一直坚持着单身的生活,每天回到租来的住处打开家门,总是有很空落的感觉,想起很久的从前,健一看着她的眼睛说:“你比在舞台上漂亮得多”心里还是会涌起感动。她相信健一会回来的,当有一天他从执着的旧梦里醒来,他会回到她的身边,对她说:你还是那么漂亮。健一会回来的。 青涩岁月 小米最终也没有告诉字福海十五岁时的事情,没有告诉他,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对他秘密的爱。 ——题记 灵芬对小米说:我喜欢字福海。当时,她们正坐在学校的球场边,看一群男生踢球,那群男生里就有字福海。灵芬说这句话时,小米正用双手捧着一捧沙,看它们从指缝间滑落。灵芬不知道此时的小米在想什么。 也不知道她的话会不会让小米脸红。时值黄昏,风从过处吹来,在风中,夹着张明、丁建新和李好在不远处的叫好声。字福海又踢进了一球。 灵芬对小米说你听见了我说话吗?小米说听见了。我明天就告诉他。 灵芬是初六十三班最漂亮的女生。小米是初六十八班最漂亮的女生,她们比起来,只是灵芬的皮肤更白。小米和字福海一个班。灵芬和小米是邻居,她们一起长大,同学们常常看见他们手挽手穿过校园,一起上学、下学,课间休息时她们一起去厕所解手。所以小米和灵芬是最要好的朋友。所以灵芬把自已喜欢字福海的秘密告诉了小米。那个秋天的黄昏,灵芬的心嘣嘣直响,她不知道,小米的心也嘣嘣直响。 当天晚上,小米就早早洗脚上床睡觉,但她没有睡着,直到很夜了,也没有睡着,迷迷糊糊中,眼前全是字福海的影子。偶尔还有字福海对她腼腆的笑,这是小米人生中的第一次失眠。 小米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在他的记忆中,从上初一开始,自已基本上就没有同男生说过一句话,除了张明和丁建新,因为他们从小学时就同学。有一次,一个男同学要跟她说话,被另一个同学哄散了,这种风气一流行,班上的男生和女生,就自然划清了界线,一直到字福海出现,这条界线才渐渐模糊起来。 字福海是初二的时候,从别的学校转到小米的班上,在外形上,他要比全班同学高出一个头。老师安排他坐在最后面,正好就坐在小米的后面,他习惯用手指掠动自已的头发,同时也掠起窗口射进的无数阳光,他喜难欢穿v形领口的白t恤,同学们都能看见他的脖子里面晃着一只褐色石坠,下身则永远是一条浅蓝的牛仔之裤,里面裹着的腿结实而修长。他喜欢踢球。他转来没多久,就进了校足球队,他踢球的时候,是很多女生注目的焦点。有一次,他回坐位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小米的文具盒,让小米和的笔洒了一地,他慌忙帮她把笔收拾好说对不起,然后对她腼腆的笑,让小米的脸红了好久,所以在小米的第一次失眠里,晃动在她眼前的,总是他对她腼腆的笑。 快天亮的时候,小米终于睡着了,在睡眠中,她看见字福海和灵芬,他们手拉着手,穿过空旷的校园,小米走向他们的时候,他们居然对她视而不见,从她身旁走过,小米喊:灵芬。闹钟响了,小米从梦中醒来。 象往常一样,小米要去喊灵芬上学,但是这天灵芬又病了,她总是生病,这次病得更重了。听灵芬的奶奶讲:她做好了早点叫灵芬起来吃饭,叫了好几次都没有反应,她的手摸到了灵芬滚烫的身体,并听见她嘴里了出含混不清的声音,才知道灵芬是又病了,当小米和同学们走进教室时,灵芬正躺在医院的急症室里。 小米帮灵芬请了假,放学后她到医院去看灵芬。 下午五点,灵芬的父母接灵芬回家。打了针,吃了药,折腾了大天,烧终于退下了,医生把灵芬的父母叫了出去说了什么小米不知道,然后医生又进来对灵芬说:回家吧,休息两天就好了。 灵芬和小米的家离学校不远,从医院回家,要经过学校的大门,灵芬和小米还有她母亲坐在人力三轮车上,他的父亲骑着自行车跟在旁边,三轮车经过校园时,因为已经放学,从半开的校门望进去,正好看见一座空旷的佼园,想起今天临近天亮作的那个梦,正好一阵风吹来,傍晚的风,让小米打了个冷颤。 到家了,小米对灵芬说我晚上过来看你。晚上八点的时候,小米和她妈妈过来看灵芬。大人们在外面讲话,小米和灵芬在屋里。小米给灵芬讲一些今天学校里的事情,她说上体育课时,丁建新和李好吵了架,原因是什么,她不知道,只是吵完架后,李好哭得很伤心,然后讲到张明,说他早上上学时带了一盒昨晚从家里捉到的蟑螂放到了教桌书箱里,把胆小的语文老师吓得昏过去了。时间慢慢地过去,一分钟,又一分钟,小米觉得时间过去得真快,又过去得真慢,该说的话,似乎都说完了。学校里一天的事,对小米和灵芬来说,也不会有多少新鲜的。于是小米说我要走了。灵芬说再坐一会。小米说不坐了,你要好好休息。灵芬又说不碍事,你在讲一些别的。 小米最后还是走了,临走时,她俯到灵芬的床前说:字福海说了,等上完初三考上高中再说。灵芬紧张地问,他真的这样说了,小米没有看灵芬的眼睛,只是用很小的声音说:他是这样说的。 灵芬的妈妈进去看她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是做着好梦吧,她的脸上有甜甜的笑容。 灵芬的妈妈告诉小米的妈妈,他们要带灵芬到省城治病,灵芬的病是绝症,叫“腥红热”他们还是想尽一点做父母的责任。第二天他们就走了,灵芬和小米都没来得及说一些告别的话。接着暑假就来了,这一年的夏天潮湿闷热,对小米来说还漫长得难熬,因为二十几天过去了,灵芬还没有回来。常常,小米的爸爸或妈妈下班回来的时候,会发现门口有一大捧带叶子的桅子花,小米知道是字福海送来的,他家有许多的桅子花,她常常看见他拿来分给班上的同学,很长一段时间,班上都弥漫着一股桅子花的清香。吃饭的时候,小米的爸爸妈妈就说奇怪,是谁送来的呢,小米说我同学,爸爸马上问,男同学还是女同学?小米就把碗啪的一下摔到桌上,说:我不吃了。 快要开学的时候,灵芬回来了。她的皮肤更白了,而且人有一种惨不忍睹的瘦,她的的两只手腕加起来才有小米的一只粗。从前那头美丽的长发因为化疗几乎快脱光了,小米去看她的时候,她只能用微弱的力气说话。两个女孩子照例又关在房里说话,灵芬问小米字福海知不知道她的事情,小米只觉得自已变得异常的笨嘴拙舌,而且声音也变得不由自主的发颤:他知道的,他托我向你问好。灵芬说小米你怎么了?小米说没什么,没什么。 离开学只有一个星期了,八月十五日是小米的生日,这天小米意外的收到了字福海寄来的贺卡,还是他亲手制作的,那上面的星星贴得不怎么整齐。 开学了,小米还是坐在字福海的前面,字福海悄悄地问她:你收到了我寄你的生日卡了吗?小米头也不回的说收到了,谢谢。字福海又接着说小米你擦的雪花膏真香。这次小米没有再搭理他。从那时起小米开始在课堂上望着外面明晃晃的世界发呆。 灵芬的病越来越的重了。小米的爸爸妈妈也发现小米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他们在背地里揣测:这孩子,不是早恋了吧?这一天上体育课,同学们都被太阳晒焉了,下了课都纷纷跑到校外的小卖部去买汽水。 小米在一棵树下休息,不知怎的,那天的空气还有一种紧绷感。字福海跑过来递给小米一瓶柠檬汽水,他的脸有些微微的红,还带着从前那种腼腆的笑。想到了灵芬,那种紧绷感变成了塌陷感。字福海在等着小米接过汽水,为了掩饰不安,他跳着去够树上的一片叶子。小米打掉了那瓶汽水,然后跑了。 十五岁的灵芬,再也没有活到同学们中考的时候,她最后一次问小米的话是字福海他为什么不来看我? 她的话,像排列整齐的士兵方阵在小米的脑海里走来走去,很久很久。那种不道义的羞耻,让小米有一种近乎绝望的无助,可是谁能告诉同样是十五岁的她啊:她该怎么做?还有被她打翻的那瓶柠檬汽水的味道,始终缠绕在心底。对灵芬,对字福海小米的心里都充满了愧疚。 很多年后,小米有机会又回到了往日的校园,在操场旁的树下,又出现了当年一个少年给另一个少年递汽水的场景。那一瞬间,小米仿佛又回到了那像梦一样遥远的青涩岁月,又想起了灵芬、字福海和他那腼腆的笑、生日卡、柠檬汽水。 埋首烟波里 起风了,我仰起头,让我的长发缠绵在空气里,三千烦恼丝是谁说的?我就喜欢我的长发,我总是喜欢把它们盘上去又放下来,放下来又盘上去。我在风里吹我的长发那天,空气里有微微的凉,桃花树下淡红色的小花瓣洒了满地,闭上眼,张开双臂,拥抱着,我很少能呼吸到如此自由新鲜的空气。 果然“瑜儿,回房里去。”母亲唤我了。我低下头,乖乖地回房里去。 从我在襁袍里开始,我的一年四季都有花香。春天是桃花梨花和迎春花,夏天是栀子,秋天是玫瑰和野菊,冬天是茉莉。我的母亲,那个漂亮的被人称作“惊鸿仙子”的母亲,有时抱着我有时背着我,清晨去看朝阳,用草尖上的露滴沾潮我的头发,说一些“我们都是草木,春天来秋天走”的话给我听,有时候在我的额头暖暖地吻,有时候我感觉到母亲吻我时有热热的泪流下。 我没有见过父亲。 其实呀,世上哪有不透风的篱笆墙。我知道我父亲从前是一个杀手。大多数杀手都陷入不好的结局你知道。 但是,母亲对我说,你父亲是一个英雄。 从那时起我知道,英雄,是想对于死亡而言的。 母亲从不允许我出远门,外面,就是人们所说的江湖,被母亲描述得惨厉无比,险恶万分。我是她的宝贝,我的每一寸,每一处都倾注了她的心血和爱,我和她一样有着秀美的长发和姣好的面容,就连脖子和锁骨都和她的一样。 母亲教我学剑,她说,每一把剑都是有生命的,只有当拥有它的人练成了至高无上的剑法,它才能完成梦寐己求的永生。 还说,你以后要用它来保护自己。 不练剑的时候,我用流水琴声数桃花。阳光迟慢,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如果那天我不是要好奇地去追逐那只兔子,我和他会不会永远的错过? 我太喜欢那只兔子啦,一直追,一直追,它跑得太快它一转眼就不见了,我在一棵树下气喘吁吁,抬头看,火烧云红透了半边天,然后风呼呼地从耳边吹过,也许会下雨,母亲一定着急了。 “小妖精,你在哪里?”有陌生的声音传来,我赶快隐到草丛里。 我窥见了远处那个少年,俊美的脸,眉间凝结着点点霸气,那样漂亮。他在焦急地喊:“小妖精,你在哪里?”没有人回应,那声音和人影才渐渐远去。 回到家里我就看到了小妖精。她就是一只妖精,媚斜的眼角,尖尖的鼻子,精细的唇线,小而尖的下巴。整个人都透着妖治和尖锐。母亲说:“这孩子受伤了”想起丛林里那个少年的呼唤,我打了个冷颤。抬头看窗外,天并没有下雨。 母亲,我们不要把她留下来,不是我不善良,是我闻到惘惘的危险。她会带来危险。 不,孩子,你是瑜,她是瑾,你们是不可分割的美玉。 我愕然,这么多年,原来我一直有个姐姐。 为什么我们要分开这么多年,母亲不说,自有她不说的道理。 瑾穿着绣着一只艳红蝴蝶的肚兜在练剑,我听人说过,有蝴蝶停在胸口,不断命就断情! 一招“行云流水”被瑾挥洒自若,那些桃花,被剑气所震,在我眼前漫天飞舞,靡乱盘旋,漂荡荡。 瑾,你练得真好!她只是过来摸摸我的头,并不说话。神色甚至有些黯然。那只兔子又跑出来了,我说好可爱的时候,瑾已经在刹那间刺中了它,又顺势给它来了一个开膛破肚,看得我目瞪口呆。 有时温情,有时残忍,如此矛盾百出的瑾! 母亲,是不是我们把她抛弃得太久? 母亲悠悠的叹息:“当年,将她留在喋门,是我最错误的决定。” “喋门?”我惊叫,喋门是江湖中令人闻风丧胆的一大杀手之门,训练出来的杀手都是冷血的无情的无法回避的。 瑾她是一个杀手。她总是很少说话。她的剑练得出神入化,好多个夜晚,我看到他在舞剑,在空气中划出一个又一个的半圈,然后再划出一个又一个的半圈。我自以为聪明,以为练剑也像练琴一样,以为自己也能看剑法知雅意:“相思欲寄何从寄,且把圈儿替,单圈儿是瑾,双圈儿是谁呢?”是谁哦? “瑾,是不是有人叫你小妖精啊?” 还是不会被一切感染的模样,冷艳面孔,嘴唇微张,淡淡地问:“你知道?” 是的,我知道,我还知道,男女之间的情爱,是万能粘补剂,粘得住沉沦与幻灭。 也就是说,瑾还有救。 母亲嗔怪我:“叫你练剑没练几招,风月事倒知晓不少!” 我又不杀人,练剑有什么用。 新月如钩,瑾站在窗前,看到月光洒在她的身上,真漂亮。 “玉斧阿阿,新月晓磨。婵娟可可,桂影婆娑。”你在想谁?你在想谁哦? “瑜,带我出去!”瑾声音冰冷决绝的闪烁。 我们住的地方,是母亲经过八卦布阵的,外人进来,任你武功再好,进得来也出不去。 与世隔绝,朴素僻静,斩断外界所有纷扰的喧嚣。 瑾,这里不好吗? 她摇摇头:“无论是停留还是行走,我都只属于江湖。” 我央求母亲:我总是要长大,总是要离开你的,让我和瑾一起出去见见世面。 母亲拗不过任性的我。 我终于看到外面的世界。 如你所料,我迷恋上这尘烟嚣嚣的一切。觉得自己最逍遥,最自在。 也许是偶然,也许是我把偶然当成了遇见。 那个少年,穿白衣,配宝剑,浓浓眉,深深眸,对的,眉宇间还有一股霸气。那样肆意的站在风里。进入我年轻空白的视野。 他又出现了。 他叫瑾“小妖精” “小妖精,你去了哪里,我找你找得好辛苦。” 然面瑾并不给他回应,一贯的冷漠,倔强的美丽。还警告我,不要靠近他。 不要靠近他,靠近了就离不开他,就会时时追逐使自己痛苦。但是,我没有听话。 我喜欢他,这个少年,喜穿白衣,英武飒爽,目光流转,都是天真的透明。他的内心,也一样的生机勃勃吧?我这样想。 一切都不是我想像。 母样说过的,我和瑾,是不可分割的美玉。 我和瑾身上刻了一张藏宝图。这是瑾,这么多年不和我们在一起的原因。初见她时,我的感觉没有错,她的出现会带来危险,但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危险。谁得到我们身上的图,谁就能拥了天下无双的美玉。 如果你也在江湖,你该看到为这样那样的争夺厮杀,流血和湮灭。 瑾已在打磨中日渐凌厉,谁靠近了都是一个字——死。而我,初入江湖的孩子,面对突入其来的变化,凄惶得要哭出来。 我想回去,却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才想起,临别那天,母亲对我说过“孩子,如果你遇到不能承受的事情,这是你注定的劫难。” 我和瑾变成两片树叶,无法摆脱被狂风肆略的过程,逃不掉,逃不出那些贪婪凶残的狂澜。 在危难的时候,能有个人出来相助,才是够幸运的。 他总能及时出现,让我和瑾化险为夷,我不明白,瑾为何不为所动? 他带给我安全感,我们就该信任他。不是人人都是敌人,但要说服瑾,那是一件很难的事。 他说他叫珂,他的名字,与一块失落了的玉有关。 他的眼神不再纯真,而是一片黑色的沼泽,那样涌动着,深不可测。 这个江湖,还是充满了黑色的幽默气息,明白了这一点之后,我突然如同被抽取了肋骨般的软弱。 有一只蝴蝶安详地停在我的胸口。 瑾是无情的,她断了情,断命的那个该是我了。 是的,在得到了我身上的图之后,他冰凉的剑进入我的身体,锐利的,冷漠的,我闻到血腥的味道,真实的,浓烈的。在我的腹部后腰处汹涌而出,我想挡住那些液体,都来不及。 我们都是草木,春天来秋天走。 路过晴蜓 一辈子最困难的事,就是彻底的快乐。 一 十八岁的时候,我爱上一个小号手,我父亲曾经警告过我,说他会让我死得又痛又快的,但是,我并没有听话。他和他的乐队,过的是真正醉生梦死的生活。 现实真会教育人,它让我知道我们是在过真实的生活不是演戏来的。 于是,我在他喝很多酒的时候,问他,如果你的孩子饿了,你是不是要对他(她)说,baby你不要哭了,爸爸给你来点音乐? 他给我清脆的一记耳光,很厉害地对我说:你滚! 我想那时的我真是个贱人。贱人! 现在我24岁。我不恋爱好多年。 我不知道该把自己叫作女人还是女孩。因此,每一次在说到自己的时候我就用一个模糊不清的称谓--女子。 我是一个非常热爱写字的女子。我在暗夜里制造了许多像烟花一样的文字带来一场又一场的幻觉我像不像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我是一个病入膏肓的女子,如果写天空,它是灰色的,如果写鸟儿,它是无法起飞的。如果写树叶,它是随波逐流的。 我姓陈,陈尸荒野的陈。如果太阳熄灭了,地球上的人要八分钟后才知道,如果我死了,永远没有人会知道。 我有许多网友,偶尔和认识已经超过三年的网友见面有一次,其中的一个对我说,秋月你就像一堆废墟。 烟雾缭绕里得我得以隐藏自己不知可否的模样,是我很多年以来从不曾改变的骆驼烟,在我紧张的时候,我习惯用它来制造烟雾,隐藏我暖昧不清的面容。 呵,烟样年华。 在廉价价租来的房屋里,我靠着一台电脑和几家杂志的信箱生活。 没有宠物,同伴,男人。 我除了青春和自由一无所有。 我从不为自己的孤独可耻。温暖和快乐是可以自己给的。 我觉得我是可以一个人平静地过一辈子的。 可是,我遇到了若安。 每当我闭上眼睛,我就想起:那晚有细细的雨。曾有人对我说过,秋月你要多淋一些雨,这样能够洗刷你内心的阴郁。我也不愿自己的心像下水道的垃圾那样终日见不得阳光,我非常希望能够改变自己。我出去的那晚有细细的雨,还夹杂着一股海盐清凉微温的气息。这股气息多么熟悉,它曾经在我爱过的那个小号手的身上出现过。 它会在某些夜晚,一一飘来。这让我有点慌,我不得不停下来,掏出烟,点着,然后逃进路旁骆峰客栈的酒吧。 酒吧里热闹非凡。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给自己要了杯血腥玛丽,据说,这种酒源自为爱而献身的女子。 嘿,爱情那样美好又那样短暂,为它失去生命值不值得,谁知道? 那个调酒的女孩说,你是今晚第一个要这种酒的客人,所以我请你。她不漂亮,但她的眼神纯真,因为她的眼神,我突然有了想有这样一个朋友的欲望。我微笑,对她说谢谢。 她就是若安。 我在糜废柔暗的灯光里打量她,她长发,穿白色的裙子。白色是无可替代的色彩,纯洁逼人,刺痛人眼和人心。如果要用花朵来形容,那么,是马蹄莲。她是一朵在午夜清冷的街头独自来去的马蹄莲。 我长发,穿黑色长裙。 打量若安的时候,我发觉自己是一个傻瓜。以为穿黑色衣服就等于隐藏在黑夜里,这多可笑,呵,多么可笑。 于是我就伤心哭了。 清醒的时候,我从来都是以倔强面容示人,如果我会哭泣,那一定是在我喝醉的时候。 我哭。我没有过去和未来,没有昨天,今天,明天。 我哭,我的心为什么要是一片荒原,寸草不生。 我哭,我的记忆里为什么总是有伤,梦境总是有窗?我一夜一夜听到风响,不能入眠。 请再给我一杯,反正我怎么喝都难过,怎么死都难看,我不要再记我是谁“我看不到天地的边,不知道该往何处去,更不知道我可以追随谁?” 但是这一次我没有横尸街头。 我醒来的时候,头疼,感到阳光的温度,目光所及之处,是一幅画,真的是几朵静静绽放的马蹄莲,可是它们因为没有叶子而变得丑陋不堪,突然而致了一种愤怒,我抓起了枕头狠狠地砸向了它们,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和串烟圈一起飘了过来:没有爱的生命,就如同没有叶子的花朵,一样丑陋不堪! 我不说话,清醒的时候我是个不需要表达的人。 若安做了精致的果盘,她将长发挽成了髻,她的衣服像是用花瓣泡过似的,发出一种很甜的香,她的声音还是柔柔的:“你吃一点东西,我去给你放洗澡水。” 呵,我是一只她捡回去的流浪狗。 dragon在作画。 若安在放水。 我开了音响听音乐。 阪本龙一的故乡的bossanova。 这个城市是个大牢笼,把我困住啦。 巴沙诺瓦。 我要是像一条鱼一样游戈在里约热内卢的深海里就好啦。 巴沙诺瓦。 洗澡的时候,我像是被剥了鱼鳞的鱼一般,冷,寒冷。 若安给我拿了一条白色长裙。 黑、白是永不落伍的孪生姐妹。 我接过去的时候,突然打了个冷颤,因为我想起一句话:死神和天使都喜欢素装。 刹那间我有一种错觉,一个女子将是另一个女子命定的克星。 我是一个女子,若安是另一个女子。 我又摊开手掌,上面纹路凌乱,很久以前就有人对我说过,这预示着我是个极端危险的人物。这我知道,小号手就是被我害死的,在我滚以后的第一个月,他的飞机坠落在飞往韩国的途中,我曾对他说过韩国是我向往的天堂,他找遍所有我可能去的地方问遍我所有的朋友最后他认定我是去了韩国,他就这样消失不见。 我个杀人不用刀的刽子手。 有一种东西就叫直觉,你知道。 为什么要让我遇到若安,宿命的巧合,仿佛老天爷排的一场预谋。 因为,因为,这个叫dragon的男人,也是我认识的。 二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一座海边城市渡过,但是,这个城市却被众多的岛屿包围,根本看不到真正的海。印象里,外婆着是牵着我的手,指着远方的落日对我说:看,太阳落下去的地方,就是大海。 我只能闭着眼睛,听远方隐约的海浪声,真的,大海的声音是可以被抚摩的,当你闭上眼睛的时候,就会听到回音,当你闭上眼睛的时候,你会觉得一些美好的的事物在慢慢向你靠近,它们想要拥抱忧郁的你,那些奇妙的声音,除了让你感觉神秘再无其它! “我要面朝大海,即使春不暖花不开!”当我被这个念头折磨得寝食难安的时候,我才十四岁。“外婆,我要去看大海”我给外婆留了一张纸条,开始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出走,背包里,有一本妈妈寄来的老人与海,爸爸寄来的背景是大海的照片,在那些画面里,那些涌动的海水永远鲜活。我的爸爸妈妈,他们始终喜欢在不断的变迁中生活,即使有了我,也依然喜欢如此,他们真是我的好榜样,我的血管里流着和他们一样喜欢游牧的血液。 我不仅看到了大海,我还救了一个叫dragon的人。十四岁的我。 我看到大海,它的无边无际,带给我深深的震撼和感动,我只想知道,在最深的海底,天空与地面完全从大脑中抛开是什么样的感觉,于是我在落日已完全沉入了海中的傍晚,不顾一切的走向海中央,妈妈,你看我那样勇敢,我一点都不害怕,爸爸,我就要看到你照片里的那些五彩斑斓的美景了,我不会游泳,我不知道这样是会死掉的,我个傻瓜。对不起,我不善于回忆,我的记忆是一片沙滩,被海水卷过之后便不留痕迹。所以当时的情景,我完全不记得。我只知道,如果没有dragon,我会淹死在大海里,尸骨无存。 醒来的时候,一个外国男人,他是我见到过的第一个外国人,他的头发金黄,皮肤几乎透明,他的牙齿像贝壳一样闪闪发光,他的眸子是蓝色的,天空瓦蓝的蓝,海水碧蓝的蓝。在我的床边痛哭流涕,他抚摸我的湿湿的头发,他说你就像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天使。 呵呵,真是好笑,想自杀的dragon救了不是想自杀的我。 他说我是天使。 他把天使送回了家。 他不知道,这个小小的东方女孩,从小就学英语,她一直记得有人说她是一个天使。 这以后的某月,爸爸和妈妈都回来问我一个问题:你要爸爸还是妈妈? 我两个都要! 你只能要一个! 那我一个都不要。 从那时起,我觉得我不再与他们有任何的关联,我只有疼我的外婆,外婆总是认为我应该到更大的城市里的大公司上班,但我却固执的报考了国内一所著名的艺术院校,我要做一个画家,我要做一个不说话也能表达的人。有些东西,用眼睛看比用耳朵听更好。 我们的学校,面朝大海。总是有一个小号手,在我的宿舍下面吹小号,不知为什么,看这个人那么卖力的吹小号,总是想哭出来。 他常去一家叫“蓝”的酒吧吹小号“蓝”蓝是大海蓝是淹没蓝是幻觉的永远消失。在光影的深处,我看见他的眼睛,如此忧郁,有被阴影践踏过的痕迹,我在他的身上看到我自己。 席慕蓉说,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候。 十八岁,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遇到了,却没有最好的收场。 他比我固执,我比他任性,是唯一的原因。 我不是真的要离开他,我只是想和他玩玩失踪,他乘飞机去找我的地方,我其实没有去。 在他朋友和同学的眼里,我才是那个杀人不用刀的刽子手。始终我都沉默不语,也不流泪。我终究不能忍受他们在背后的窃窃私语。我选择了客死他乡。 妈妈说爱让人自由,可是这样的自由让人生不如死。不管我走到哪里,我总会梦到他血肉模糊的脸,他总是什么都不说,总是远远的远远的看着我。我无处可去,这个世界没有我的梦想,没有我躲避的地方。 亲爱的,你赢了,我从来没有失去过你。你变成了我的一块胎记。 消失的,记住了。有一种痛是与生俱来的胎记。 就这样,闭上眼睛的时候还在此地,睁开眼睛已在彼地。一直以来,一个人,有时飘荡有时停留,有时安静,有时寂寞。有时风吹到心里的洞,就会呼呼的痛。 三 人海茫茫,茫茫人海,那么久以后。 若安不该让dragon送我回家,这个糊涂的女子。 但愿他没有认出我,我告诉他我在这个城市的家,然后闭上眼睛,风的声音那样轻,像一把剪刀将旧日往事剪辑,轻轻的什么都过去了,什么都过去了。 我睁开眼睛看见他在温柔看我,我就知道他还记得。 你怎么还要记得我? 他说亲爱的,我们又再见了。 亲爱的,并不代表什么。这是外国人的习惯。 告别的时候他给我的额头轻轻的一吻,也不代表的什么。这也是外国人的习惯。 也许在他的眼中我还是十年前那个年少无知天真纯美的女孩。 dragon你不知道,我的容颜依然清丽,可我的灵魂,早已布满了斑斑污渍。 dragon你不知道,这么些年,我已经习惯了对黑暗角落的坚持。 dragon你不知道,我已经不是明朗得可以让人一眼看透的女子。 在被蛇群缠绕的噩梦里醒来,听见遥远的夜的声音,像小号手在吹小号,断断续续,起起落落,我歇尽全力都不记得他的面容了,终于翻到一张他的照片,是的,上面的他依然是倔强的嘴依然是歪的,我多想再听听他的声音,多想再和他说说话儿,我和他曾经像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太太那样在一起。 记忆就是这样,带着温暖和残忍,可以让时光重来,可是人已不在。 我为什么要在这里和你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这样一个女子。 现在你知道了,我没有读完我的大学,当然没有学完我衷爱的油画。但这并不妨碍我变成一个不说话也能表达的人,因为我一直在写字。 我还是不喜欢说话。 如果有网友约我出去喝酒,我有时去有时不去,就是去了我也是个闷蛋来着,他们在网上看到的我是一个任性放逐的女子,见了我之后都会难以置信,一个人怎么会分裂成这种样子。 不要问我。 不要探究我。 在我试着让自己明朗的时候。 即使在这个冰冷的城市里,即使在这个没有童话的城市里,即使在这个没有鲜花和春天的城市里。 谁都会向往光明的去处。 dragon有一个工作室,有一群学生在那里画画,我答应去那里帮忙,仅仅是想更温暖的生活。 那些孩子,十五六岁,他们的脸年轻而且骄傲,棱角分明。可以单纯,可以无知,可以快乐,这是多么的好。 看见他们,随时都能想起,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永远被埋藏在心底的画面和语言。他们是健康的孩子。幸福! 是爱让地球不停的转动,希望我的爱,能让他们在未来的路途中不停的移动。 我坐在窗边看他们画画,阳光照进来,我便闭上眼睛,想:一切会过去的,一切会不留痕迹的地过去的。 有时候,若安会打电话过来,约我一起出去吃饭,她是透明的,她的透明是一种力量,总是驱使我一次又一次的赴约,她们住在银海公寓的十五楼,她们有很大的厨房,厨房外面有一个小小的露台,他们把它布置成国外流行的“阳光室“。我们三个人,在“阳光室“一边吃饭一边欣赏黄昏的夕阳。 那么温暖。 那么温暖,曾经。 那天是dragon的生日,我们去若安的酒吧为他庆祝。我说过我要为人师表的,我不做酒鬼很久了。以前,总对自己说,多喝一点,就醉了,就什么都不用想了。我的杯子装了一杯水,握起它我就开始难过,不,是难受。一个酒鬼在酒吧只能喝酒,你如何让她不难受? 我要一杯酒,只有酒,能够抵达灵魂最深处,那个角落,不为人知,甚至不为己知。 我要一杯酒,那一晚,我喝了不止一杯酒,那些酒,变成了绵绵的泪,那一晚,我肤色苍白,白指冰冷,下了一场通透的雨。那一晚,我在ragon的怀里,竟然还说:有生之年,你一定要和若安在一起,不要分离。 那一晚,我胃穿孔,被送进医院里。 若安还和dragon来看我,带来漂亮花朵,帮我拉开窗帘,让阳光进来。她更像一个天使。不会嫉妒,不会责怪,不会自私。善良而且完美。 我说若安,我很抱歉给你带来麻烦。她的眼神始终是天真的透明,她轻轻地说,dragon喜欢的,我也会陪着他喜欢。 我的胃抽搐了一下,不小心就疼了,吸一口气,说不出话来。看着那些不知名的液体一点一点的流进身体,很难想像它们的去向,我一点也感觉不到它们的流动。 那晚我还在dragon的怀里,不停地说我爱你,我爱你。 dragon我不爱你,我只是借你的身体,说出许久以来不曾对小号手说出的话。在我的生命里,我最好的时光,都是属于他的。只属于他。我爱你,可是现在才说爱你有多么的可笑。 我是陷在回忆里的人,而他们是被我牵连的人。 有时是dragon来看我,有时是若安来看我,他们再也不一起出现了,这两个人啊,傻瓜! 我是陷在回忆里的人而他们是被我牵连的人。 我真恶毒。我不是个适合与人相处的人。 是谁说过秋天是适合离开的季节?我打开我那好久不曾开启的皮箱。里面已经散发出霉朽的气息,我笑笑,将它打扫干净,放入我的衣物,我又要带着它出发啦。 这是结局,知道你会失望。 但愿我只是一只点水的蜻蜓,飞过之后,湖水还会回复平静。 再见。 相忘于江湖 我为什么还要爱你呢? 海已经漫上来了 漫过我生命的沙滩 而又退得这样急 把青春一卷而去 把青春一卷而去 洒下满天的星斗 ——席慕蓉    我明明都知道,这将是最后的拥抱。 在微凉的风里,子暮扶住我的双肩说:季末,你原本该有一双无怨的眼的,为什么要要让它充满那么多的无奈、冰冷与绝望? 是呵,有时候,我都相信它终有一天是会盲掉的。 天空有鸟群低低地飞过,我知道,我要去的地方,没有丝毫的恐惧,我知道,那会是一个纯净而温暖的世界,在那里,我会像一朵重生的花那样快乐自由地呼吸。 我说:子暮,我要你只为我流一滴眼泪。 我叫季末,季是季节的季,末是没有后来的意思。 一直一直,我是个在孤单中长大的孩子,我的母亲,那个给了我生命的人,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我依稀记得她的模样,她是个异常美丽的女子,有一对长长的粗粗的辨子,她的眉间有一粒朱砂。“你要好好活着。”这是我唯一记得的她对我说过的话。我的父亲他是一个酒鬼,终日沉沦在酒精里不能自拔,所以太多的时候,我总是一个人,看着窗外乍泄的青光,做一些美丽的遐想,遐想里永远是歌舞升平的早晨,一个眉间有朱砂的女人牵着我的手在开满桅子的花园里跳舞,一朵、两朵、三朵在我数着那些散发着清香味儿的花的时候,遐想就停止了,因为我总是听到父亲摇摇晃晃地练完剑后对着群山狂喊,不知道是不是受了著名的以毒攻毒论的影响,但我知道父亲用这种狂舞狂舞的方法来排遣自己瘀积内心深处的寂寞并没有什么效果。我心痛他,但他是个颓废主义者,不相信永远,不拥有期待,我想是因为我母亲伤他太深的原因。 是我的父亲母亲让我看到,生命的确让人感觉空洞。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幸福?哪怕是平淡的幸福? 这么些年,我就像是一个迷途的路人,孤单地站在浓雾渐起的林中、夜色迷离的旷野、晨曦微露的湖畔、暮霭低垂的海边等待有人来解救。然而江湖中的人们总是忙着自己的事,每一个人充满警惕地盯着自身的周围,忙着提醒自己小心身边的陷阱。 这一年,我二十岁了。像一条被命运放逐的船,在航行的宿命中,与子暮相遇。 如果不是意外,子暮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那日我又坐在阳光下看父亲练剑,事实上他还没有开始练剑。很奇怪地那天他没有喝酒,他坐在那里闭目养神,阳光照在他的背上,可以隐隐地看出他的背已有些驼了,年华老去是一件可悲的事,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我正这样想的时候,林中有鸟群被惊飞起来,这是强敌来临的讯息。那人并没有现出身来,他在林中传出话来:我来了。听声音应该是和父亲一样的年纪。我感觉到其中的杀气。“看即是不看,不看即是看。”这是佛学的最高哲理。所以父亲一直闭着眼睛,我知道,他和对手都把自己放到了各凭感应而决定生死的境界。当我试图走近的时候,有一股强大的力量震得我弹了出去。 有一双手将我轻轻地托起。我转头,那是一张男人的脸,他有一双明亮纯净的眼睛,像海边的天空独有的蔚蓝。那一瞬间,在微微的晕眩里,我感觉到自己的脸上浮现出笑容。我微笑地望着他。 他说:那应该是人父亲。我认识他,二十年前,他和我父亲有一个约定,在今天决斗。 他们只是为了决斗而决斗。 有意义吗? “我可以分开他们。”我发现在他的身后,还有一个黑衣女子。她,非常妩媚。野性妖艳。但是她很冷。 她站在我们中间,说:来,把你们的手伸过来。 她用我的指尖搭着他的指尖。 她说:这是一种一种巫术。从此以后,他们之间,不会再有恩怨。 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彻骨的冰冷。而他,应该是灼热吧。因为我发现他的脸通红,皮肤发出滋滋的声响。 然后,我们看见了两道闪电,我觉得那应该是闪电,像剑一样,分开了我们的父亲。 这个声音诡异的女子说:子暮,你要我做的,我已经为你做了,现在,是你兑现诺言的时候了,跟我走吧。 “不要,”这是我发出的声音吗?这一刻,我觉得自己似乎有爱上他的可能。因为,我从来没有入弃过对对幸福的追寻。我一直相信,始终有个人,在天涯海角的美丽风景里,在和煦芬芳的暖暖的阳光里,会把我抱个满怀,会带我飞得很远,会让我所有等待的梦想寮现。 子暮,就像是那个爱我,我爱的人。 那个女子拉起子暮的手,说:季末,你不应该信任长久的东西。 他们走了。 为了拯救父亲,为了兑现诺言,这是子暮离开的唯一的原因。但我呢,他恐怕早已相忘于江湖。因为我们仅仅是两个见过一次面的人。并不是有缘相见的两个人在今生都会有故事,也许,我和他并没有修到相守的福气。 在我吃下了一种叫“断肠草”的虫子的时候,子暮却来了。我的爱人,你来迟了。血已经从我的口中,眼中,鼻中,耳中流了出来,像大朵的罂粟,开在苍凉的土地上。 子暮,我看见了幸福,它就在彼岸。如果真有来世,我一定会从万家灯火中认出属于你的那一窗烛光,到那时,我还是爱你,只是,我再也不记得你是谁了。 没有四季 如果没有遇到你。 我独居的日子很久了,自从那个叫张鱼的男人走后。 四个月前,他收了衣服出门,我问他你去哪儿?他说去洗衣店,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阳台上的盆栽植物和客厅里的一缸热带鱼已经是半死不活的样子,还有那只叫“黑贝”的京叭狗,也是整日病恹恹的窝在沙发,我不知道怎么照顾它们,以前这些都是张鱼的事情。 “回来把你的这些活物处理掉!”他的手机是在我发完这个短消息之后关机的。以后我每拨一次他的电话都会遭到自动女播音的礼貌拒绝,对不起,你所呼叫的号码正在关机,对不起,你所呼叫的号码正在关机,我知道他在再不会回来,于是就把他的号码从手机里删除了。 我是一个画家,我喜欢用红颜色画画,因此我的画被我所在的那个艺术家社区的同行称为“艳俗艺术”在他们的眼中,红色就是有点俗,在别人的眼中,红色还是俗,在我的眼中,红色是代表欲望的、饥渴的,肉欲的世界,就像让、雷诺的新片暗流。我画画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观赏者的视觉感受,而红色绝对会产生强烈的视觉效果,当观赏者的眼睛受不了快流泪时,就会生出些许的感动了,那么,我就算是成功了。这年头,能让人感动的东西实在是不多了。 这个城市不少我一个寂寞的人,我把我和张鱼租来的二室一厅的每一面墙壁都画满了人,男男女女,女女男男,他们一律身着鲜艳的奇装异服,有的说,有的笑,有的唱,有的跳,对着他们,我一点也不寂寞。“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失去的就让她失去,因为失去的并不是你。”这是一句电影台词,我很喜欢。 我的工作室在西坝路,和我住的地方隔得不是很远,有时候,我坐公共车,夹杂在各种陌生的人群中间,疲惫的,惘然的,光彩的,欲望的所有的人脸挤在一起,都只有一个目的,为生活奔波;有时候,我走路,总会遇到一个骑着环卫车收集垃圾的小弟,他的小喇叭里放的是“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曲子,马路边店里的人听到曲子响就跑出来把垃圾倒进他身后的垃圾车里,我想他是快乐的,因为我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听到他在吹口哨。我们彼此路过,不知道他也是否注意过我?一个不知道在脸上挂哪一种面具的平常女子。我和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个人没有什么不同,也要为生活奔波,即使和张鱼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如此,只有工作才能让我有安全感。 世上只有妈妈好,世上只有妈妈好。 那天是曲若来电话通知我在她的酒吧有个聚会的,要我把我和张鱼收藏的唱片拿几张去放。曲若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画都是帮我卖的。她说,你一定要来呀!我不参加群体活动已经很久了,陌生人的气味让我有些不适,一大群人在摇拽不定的灯光下抽烟,喝酒,唱歌,盲目喧嚣,我远远的向曲若挥挥手里的唱片,她点头示意了一下,又接着和别人聊天,我就爬上吧台前的高脚凳坐下,空气里有令人窒息的浑浊,偶尔有人会过来拍一下我,问你最近怎么样的话,我就说句就这样的回答。不久就不再有人来问什么了。 我要了杯珠海啤酒刚喝了一口,曲若就过来了,给了我一个很怪的笑脸,然后也爬上凳子坐了下来,把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下:你穿成这种样子就过来,叫我怎么跟人家介绍你?我穿的是白毛衣,牛仔裤,运动鞋。我说你干吗?我就是来这里喝酒啊。曲若拉住我低声说:那人怎么样?全昆明最金牌的王老五了。我顺着她的眼光一瞄,那个人有个很耐看的侧面。他在看墙上的一幅画,那是我送给曲若的,几朵静静绽放的曼佗罗。它们开在幽深的暗夜里,透着凄艳的气息。他穿西装,有一种自由桀骜的气质,不会是一个寻常男子,我第一眼看他的时候,就知道这样的人身边不会缺少环肥燕瘦的流莺蝴蝶,而我,只愿意做一棵在岸边伫立观望的树,不愿和暧昧的河流纠缠。我撇了撇嘴问曲若:你认为我一个画画的能和这种终日在高级写字楼出没的人走到一块?曲若说:我觉得你们很般配啊!很般配?去你的!还没来得及制止,曲若就扬手招呼:贵生,过来。想笑,看上去那么不俗的人,叫贵生。他很年轻,也很英俊,只是声音没有想象里那样充满磁性,有点沙哑。 “你是曲若的朋友?” “是。” “曲若说你是一个画家?” “是。” “你很喜欢画画?” “是”(哼哼哼,识趣的话该走开了吧?我不是喜欢画画,我是要让自己活下去,我不画画卖钱我会死掉的。) 但是他没有走开。他说,我听很多的人说起过你“创库”最优秀的艳俗艺术画家。我说,谢谢。这时候,他留意到了和喧闹声混成一团的音乐声。他听出来了“paris”?是的“paris”这张唱片是世界音乐,电子舞曲,爵士乐的融合体,前英国朋克教父兼前唱片店老板暧昧的散文诗朗诵集,夹杂着煽情的英语和法语呻吟,华丽的,颓靡的,悱恻的,性感的,时髦的,纵情声色的,在喧嚣的人群里一遍一遍地唱着。这是张鱼偏爱的但是却留了下来的唱片,其他的,什么也没有留下。 我说,你喜欢就拿走吧。 这种浪漫不堪的音乐,我已经不喜欢了。 然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说话。 深夜的时候,我带着微醺出门打车。看见车来的时候,我没有招手,而是突然站到了路中央“找死啊!”司机大叫着把头伸出窗外,有人从里面跑了出来,把我拉到一边,车灯把他的脸照的很明亮,而他的身体却隐藏在一团黑暗里,是贵生。他做着敬礼的手势小心的对司机说对不起,她喝多了。 我没有喝多少啊,我说,如果我在深夜被车撞死,车轮把我压扁,我的灵魂飘了起来,看见自己的身体贴在地面上,啊,我死得很漂亮。 我怎么回家的,我不记得了,曲若说是她和贵生送我回家的,我像灭火器一样吐得他俩一身都是。呵呵,我不做酒鬼很久了。曲若给我留下一句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就走了,莫名其妙。 生活照旧。在阳台上的植物完全死光后,我把“黑贝”和热带鱼都送人了,我不想做刽子手。这个家除了我以外就没有别的活物了。不画画的时候,我看书,看碟,上网,逛街,偶尔空虚的时候,就听音乐,我会尽量把声音开得大一些,好让自己东张西望,打发时间。日子这样过,累,一点,还好,可以承受。 我在的这个城市叫春城,要知道,这里的天气是四季如春的,好地方。所以有时候,我也会在大街上无所事事地逛来逛去,如果不是在翠湖看到从遥远的西伯利亚赶来这里过冬的海鸥,我还没有意识到冬天已经来了。“维罗那”唱片店的老板打电话来说又进了一批唱片,让我过去看看,好,那就去看看吧。我进去的时候,店里正在放莫文蔚,一个到处游荡的魔幻女人,不停地走,唱着爱恨离愁,唱着失恋万岁。寂寞的恋人呀! 我试听了许多cd,只要唱机里发出激烈、尖锐、混乱的声音,我就把它们买下。 排队付钱的时候,有人在我的后面,拍拍我的肩,说好久不见。回头,一张笑笑的脸,是贵生。呵,这个城市如此之大,又如此之小。他说那天晚上的唱片他带回家了,今天是来看看,找个机会还回我一张的。算是交换。他手里有一张美国犹太裔歌手joshgroban的唱片,我知道这个歌手,他的音乐转专辑在七月中旬一下子风靡了全香港,歌声如金似玉,又不落俗套。他把它放到唱机里让我试听“当你走近我,我可以感受你的痛楚,尽管时移世易,真爱不变,仍然依旧。即使经历风霜,你仍然是原来的你”这首抒情如水的歌曲,让我心里突然温和了一下,好久没有的感觉。这个时候是手机响了起来,看看来电显示,号码是我早就删除了的,张鱼的,张鱼说:你在哪?回来分一下唱片,我要去北京,我要带去北京。该死!我对着电话大喊:拿走吧!你全都拿走吧!那边说,那我拿走了,有事打电话啊!真有风度,真他妈太有风度了,我气得哭了。贵生问我你怎么了。我怎么了?我怎么了,我被人抛弃了。我不理会那么多看热闹的眼睛,冲着他痛哭,大喊。然后自己逃走了。 第二天醒来,觉得浑身轻松了不少。因为昨晚疯狂地喝水,身体里的水分多了,流出来的就是多余的水,不是心里的眼泪了。电话响,我没有接,自动转成留言:我是贵生,你好吗?很担心。 他担心我干啥? 一连几天,都有贵生的留言。真烦!终于拿起电话说我好好的,不用担心。那边安静了一会,才说:其实你的事情我都知道,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我没有拒绝,我们去曲若的酒吧。曲若又凑过来小声地对我说:“一个女人只有在一生中爱上坏男人一两次,她才能对好男人心存感激。”不知她是善意安慰还是幸灾乐祸?贵生又会是一个好男人吗?他会和我以后的生活有关联吗? 不知为什么,这一次,我不愿意让他看见我酒后的狼狈。我只要了一杯冰水。 就这样,在感受不到明显季节变换的这个城市的初冬时节里,我和贵生开始交往。一出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开始上演。王子会问灰姑娘:喜欢鲜花吗?你喜欢美酒吗?你喜欢烛光晚餐吗?灰姑娘只要轻轻点一下头,就拥有了它们。王子还带着灰姑娘去看电影,去买唱片,参加聚会,认识新朋友。贵生真是很好的人。很好的男人。我进电梯,他按楼层,我看望朋友,他按门铃,我进餐厅,他就点菜,我去理发,他就参谋。我什么都不做,我跟在他屁股后面,浪费青春,消磨时间。 好多的人都以为我会嫁给贵生。他带我去看过戒指。在百货公司的“谢瑞麟”他小心翼翼地拿一只钻戒给我试,这让我感动。因为大了一号需要改小,要再放几天。我问过曲若一克拉的钻戒要多少钱,她说从一万到十万不等。我知道,一个男人能为我做到这一点已经是不容易了。我相信我是个笨蛋,这时候真的是。 贵生问我说我们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好不好?他什么意思呢?虽然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可是到了我身上,我却发现自己无法接受。夫妻是亲密的爱人啊,如果对最爱的人也要防范,那么以后的生活无疑会是一场灾难,我是这样认为的。 他一直在解释说他是爱我的,当我听着他说这些的时候,只觉得是被他放到冰箱里冻了起来,然后又拿出来狠狠地一锤砸碎。我不能怪他,现在的社会确实是充满变数,大家都有目共睹,今天的枕边人明天就敢与你对簿公堂。感情就是这样的可笑和不可靠。有时候,爱情徒有虚名! 人人都知道我要和贵生结婚,但是我消失了。 在一个北方城市清冷的街头踽踽独行,我被深冬逼仄的寒冷淹没。如果没有遇到贵生,我的生命里没有四季。如果没有遇到贵生,我的生活会四季如春。我带走了他给我的那张唱片,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带走。“尽管时移世易,真爱不变,仍然依旧,即使经历风霜,你仍然是原来的你”我仍然是原来的我。 梦里飞花逐流水 大漠的落日下,那吹萧的人是我。 这只萧,有玉润的光泽,那是因为太多的抚摸,不用说的,寂寞的时候,我才吹萧,和它从前的主人一样。 我是一个杀手。 如果可以回到那天清晨,我一定不去抓那一把剑。 十八岁的那个清晨,我对母亲说我想到外面去。那天天还下雨,像母亲莫名其妙的眼泪。 母亲问我:桃花源有什么不好?我回答不出来。 桃花源,我住了十八年,山清水秀,安静平坦,有一次和母亲散步,是在春天,那些细碎的桃花,开得很艳,迷人眼。开得好又怎么样,没有人看得见。自顾自的绽放,自顾自地呼听吸着自身的冷香,从开到谢,都是孤单的起落。没有人说过一句好。 无疑这些花儿是寂寞的。 无疑我和母亲比这些花儿寂寞。 难道,就让我这样一直寂寞下去,一直到老,想起都会突然打个冷颤。 母亲说你要出去可以,我担心的是你不能保护自己。 我得意地笑,我都看你练剑十八年了,你的女儿是个聪明孩子呢。 母亲笑,眉毛弯弯:“那把剑,你拿去吧。” 到今天才知道,当时的我是那样的勇敢。那是碧水剑。 “落花脉脉枉有意,碧水悠悠自无情!” 很模糊的两行字,刻在剑身。抽出来。黑亮。散发着古铁的香。 母亲一遍一遍擦拭它了好久,我看了母亲很久,我们都没有说话。 出发的时候,母亲说:“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吧,不许流泪,也不许回头。” 我把她孤伶伶地丢在风里。 我不回头,我知道她在看着我离开,就像两年前看着如今离开一样,她会哀伤的哭。 对不起,母亲,我们都是鸟儿,终究离开。 我明明都知道,这终究是危险的。 我去找如今。 江湖是个大染缸,如今已不是两年前的如今。但她依然漂亮,有细长的脖子和小巧的锁骨。那家客栈叫“南来北往”如今长期居住在这里,许多过往的客人,总是看见一个神情收敛清淡的女子,坐在窗口,长发呼啦听啦的飘,都说这就是心狠手辣的“蝴蝶杀手”呢。 “蝴蝶杀手?” 如今看出我的疑惑,伸出她的一双被刀剑划出许多彩色线条的手对我说:“这是个刀剑讲话的世界呢!” 从那些伤痕里,我看到惊心动魄的江湖,有隐隐的恐惧袭来。 如今说:“你如果害怕,可以回去的。” 如今轻轻拭剑,白色衣服在晚风里飘起,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落寞。 一根细长的管子悄悄地从窗外伸出进来,我知道,那是迷香,幸好我们都有习武之人的敏感聪慧,我捂住鼻子,如今的剑已经刺出。凛冽的血腥味道谋杀我的味蕾,控制不住,狂吐不止。 而如今,只是轻描淡写的吹了吹剑上的血花。 “如今, 我们回去好吗?” “我回不去了,江湖是个深渊,当你爱上下坠的感觉,就不会害怕粉身碎骨。” 如今用的是红湖剑,上面刻的字,和我的不同:“春风桃李花开日,江湖夜雨十年灯。” 我和如今从小跟着母亲练剑,我们的剑法没有名字没有来历没有招数,那时我是个贪玩的孩子,不肯练剑,还缠着母亲问:“我们为什么要练剑呢?”母亲艳丽的容颜在风中有些萧瑟:“你不练剑,你以后怎么保护自己?” 我只好尝试着像如今那样,去发现剑法的美妙。 有时候,我们的剑法大气而流畅,华美如同破茧的蝴蝶; 有时候,我们的剑法绚丽而明亮,短促如同破空的流光; 有时候,我们剑法又幻影憧憧,如同将熄的灰烬里艳丽的血色。 我一直不知道是什么剑法,母亲说,如果用它杀人,被杀的人每一滴血都会化作蝴蝶。 在这之前,我和如今使的是普通的剑。红湖,碧水,是只有杀手才有资格用的剑,拥有它们的前提是你必须是一个杀手。 我初入江湖,我是一个没有杀过人的杀手。 每一次看到如今杀人,我都会难过,感觉自己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死亡。我记得一些片段,一些模糊的瞬间。人的生命,在如今的剑下轻轻的淹没。 脆弱! “初十五,天龙冲煞,诸事不宜。”那天的黄历这样写道。 如今在月光下拭剑,这是每一次杀人之前她都要进行的功课,红湖在月亮下发出凌厉的光,它嗜血,我再次听到它蠢蠢欲动的声音。 “这一次我只是去比剑,我想知道是他第一还是我第一?” “他是谁?” “沈萧。” 如今的惨淡的容颜在冷风里有阴阴的冷:“如初,你不要跟着我,你等我回来,我会是天下第一。” 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的长发和衣裳在月光下飞扬开来,我突然觉得她是一只扑火的飞蛾。 我怕她再也回不来。 她再也回不来。 我赶到“离骚琴馆”的时候,正好看到红湖剑砸在竹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然后如今慢慢跌落下来,我跑过去抱着她轻声呼唤:“如今,如今。” 她给我安静的笑容:“如初,带我回家,我要回家” 我望着在我怀着死去的如今,泪流满面。 如今,我会为你报仇。在这个忧伤的夜晚,我从我单薄的青春打马而过,立志要成为天下第一杀手。 可是,可是。 第一次我让沈萧把他的萧很轻易就送到我的颈部,我问他为什么不杀我? 他说你不是杀手我不杀你。 第二次我又让沈萧很轻易就把他的萧送到我的颈部,我问他为什么不杀我? 他说你是个天真又才华横溢的孩子我不杀你。 可是你杀了我姐姐如今,我得杀你,我说完这句话后眼泪纷乱的下坠。 他说:“你杀得了我吗?”声音有刺痛我的锋利。 沈萧你这笨蛋! 有些事情我不做并不代表我不会! 我是个聪明的孩子我是个才华横溢的孩子我是个深藏不露的孩子你知道吗?我从十五岁开始在十五招之内就可以将剑停在如今的咽喉处你知道吗? 我从十五岁开始就知道江湖中有个羽扇伦巾风流倜傥的沈萧,他十八岁成名,二十岁就排在江湖杀手中的前十位,二十三岁成为江湖中第一杀手。 每当江湖中传来他如何如何又杀掉一人的消息,我少年的心里啊,仿佛有一群虫子,在蠢蠢欲动。 我知道他从来是个沉默的杀手,杀人的时候,只保留冷冷的僵硬面容。 我知道他从来是个独来独往的杀手,杀人之后,会消失无影踪。 我有他的消息,就可以高兴好几天。 我没有他的消息,就会难过好久好久。 我离开母亲,放弃安静平坦的生活,都是为了他。 终于我遇见他。是我想像的那样,寂寞,桀骜的男子。 怪命运安排的不好。他杀了我的姐姐如今。 我们的相遇,成就了那个黑色夜晚的寒冷。 我说:我能够杀你。 他说:你真天真。 事实是,我在他对我毫无防范的情况下就将剑刺入了他的咽喉,他的血,沿着碧水剑流下来然后从我的手腕一滴一滴掉下去绵延成缤纷的蝴蝶 注定的总是注定。 一切,都成了空。 我留下沈萧的剑,当作礼物送给自己,纪念青春最残酷的伤。 我们的相遇,也成就了我。 没有多久,江湖中出现了新的第一杀手,她杀人的时候有时用萧有时用剑,她不叫如初,她叫“蝴蝶杀手。”    看见她的时候,我知道我的杀手生涯到了尽头。她许她是个天生有泪的孩子,看着她的眼泪飞落,心疼,第一次动情,第一次心软,第一次对一个人毫无防范,害怕,害怕因为我的不完美,会有这样一个人从我的生命里消失。这一切对一个杀手来说都是致命的,果然是致命的。 莲花有泪 生命就像一朵朝开暮合的莲花,一生短得好似一个梦,说爱都来不及,又有多少时间去等待? 永舞要出世的那个早晨,她父亲对她母亲说:等我回来,我打完这一战就回来。他这一走就注定在永舞的生命里永远地缺席了。 永舞的襁袍中一年三季都有花香,春天是桃花梨花和迎春花,秋天是玫瑰和野菊,冬天是茉莉。她那漂亮的被江湖中人称作“惊鸿仙子”母亲有时抱着她有时背着她,清晨去看朝阳,用草尖上的露滴沾潮永舞的头发,说一些“我们都是草木春天来秋天走”的话给永舞听。黄昏的时候就是面朝西方静静地站着,陪伴太阳西落,不错过它的最后一线光辉,永舞那时还是一个婴儿,但是在那些时刻,她从来不吵不闹,仿佛有神力灌注在场景与血液之间。 一个美艳的女子,怀抱一个婴儿,站立在青光或秋光里,如同一具塑像,这在江湖中是一道炫惑的风景。 留在永舞最初的记忆里的,是母亲的温暖和爱,还有一种粘稠香甜的散发出纯洁的腥味的液体,每一次在闻到她们以前,母亲总要蒙上她的眼睛,永舞虽然看不见,但凭着原生的敏锐她能闻出欺凌的气息,而每一次都是有惊无险,永舞觉得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庇佑,没有任何的恐惧。那些不怀好意招惹“惊鸿仙子”的人,得到的下场只能是是自取其辱。那种液体叫作“血”这是永舞后来才知道的。 永舞懂事的的时候,母亲对她说:你父亲是一个英雄。从那时起永舞知道,英雄,是相对于死亡而言的。 永舞心疼母亲,她是那么的美丽,在她最美好的时候,爱他的男人却不在身边。 惊鸿仙子教永舞学剑,她告诉永舞:你以后要用它来保护自己,永舞抬头看母亲,她的眼神很荒凉,她在喃喃自语:你父亲他一定很寂寞。永舞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永远都活在回忆里,母亲就是这样的人。 永舞十八岁那一年,雨水很多,而且很缠绵,有个叫杜小琥的人,被上苍带来到了永舞的身边。 永舞在那个有雨的午后的他擦肩而过瞬间,她看到他眼神里面有一些熄灭的灰烬,干净的略带风尘的脸,有心灰意冷般地漠然。永舞想,他也许是受过钝重的打击,一个伤心的男人,注定要用流浪来收藏过往。其实,小琥也在心里赞叹着呢,这个女孩是那么美,就像夏日的一朵莲花。 十八岁的永舞的心是一颗虫子,被小琥的冷漠呼啸而来包围。千年的琥珀,能击穿任何一颗相应的灵魂。 他们原本应该擦肩而过的。偏偏,小琥手里有一把刀——红湖刀。这是一把有灵性的刀。十八年前,有个男人把它托付给了小琥,他说:我的女人和孩子在等着我回去,我答应过她们我要回去的,可是,我再也回不去了。那时小琥才六岁,他说,我一定会把它带回去的,他就是永舞的父亲,这把刀知道,小琥前的这个女孩子与它的主人有着相同的血液,所以,它就突突突地在小琥的手中响起来了。 就这样,两个年轻人完成了他们宿命里的相遇。因为有雨,他们要藏在同一披蓑衣里,植物清香,这一刻清晰地出现在永舞的嗅觉里。这种味道曾经从母亲的一把镂空的扇子里发出过,母亲说那把扇子,是父亲送给她的。也许,这是一种男人的味道吧? 红湖刀是一把宝刀,这么些年,小琥为了保护它,没有少吃苦头。永舞抚摸着他身上手上的伤痕,眼泪就轻轻地掉了下来,她靠在他的胸膛哽咽着说:我会好发爱你的。小琥没有伸出手抚摸她,他感觉到自己的手在微微地颤抖,他小心翼翼地对永舞说:这一生,我只许过两个诺言,一个是把红湖刀带回给你们,一个是我答应和我的朋友和他有一场,一场决战。 这是为什么啊,永舞听到自己的心破碎的声音。想起谢晓峰和燕十三的决战,燕十三死了,想起父亲和他朋友的决战,父亲死了,那么,这一次呢?不都是朋友吗?为什么要自相残杀呢?打赢了又有什么意义呢?永舞总算明白,江湖中只有惺惺相惜的对手,没有永远的朋友。 永舞对小琥说如果你一定要去,我不会迫你留下来,小琥说我会回来的,我一定会回来的,永舞说当年,我父亲也是这样对我母亲说的 幸福是假的。约定的时间到了。小琥还没有回来。永舞觉得自己被深深的绝望淹没了,不记得是怎么来到湖边的,恍惚中有个男人到水面上对她微笑,她还没有看见小琥对她笑过。江湖中的男人不管是英俊的还是丑陋的,他们都有好看的笔直的嘴唇,他们彼此相像,然后永舞就说着小琥等等我坠入了湖底。 往年的莲花是开成粉红色的,而这一年,它们都开成了白色,花瓣上有着大大小小的水珠,仿佛是一颗一颗的泪滴,有个男人,总会在这个时节,来到这里,有时静静地坐着,有时喃喃自语我说过我会回来的,你为什么连一刻都不能多等? 人生就是这样,开始是一个人的旅程,然后是两个人的伴游,后来又是一个人,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如果你爱一个人,就不要让他(她)等。 往年的莲花是开成粉红色的,而这一年,它们都开成了白色,花瓣上有着大大小小的水珠,仿佛是一颗一颗的泪滴,有个男人,总会在这个时节,来到这里里,有时静静地坐着,有时喃喃自语我说过我会回来的,你为什么连一刻都不能多等? 人生就是这样,开始是一个人的旅程,然后是两个人的伴游,后来又是一个人,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如果你爱一个人,就不要让他(她)等。 不要上写文字的女子 生命停止了,世界就静止了,但是还有我的文字在夜色里闪光。 ——题记 腾发来e—mail说:今年是你的本命年,应该买点红色的衣服穿,我不在你的身边,希望你能平安。 我微笑,给他简短的回复:我不迷信的。 生是偶然,死是必然,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明白的道理。 我是秋月。 我24岁。 我是一个靠写文字为生的女子。 我有一颗泪痣。 给男人们一个好消息:我长得很漂亮。 给女人们一个坏消息:我目前单身。 再给男人们一个坏消息:我不需要男朋友。 再给女人们一个好消息:我很快就会死去。 我十八岁谈恋爱,我觉得我好了不起。 我二十岁恋人离开我,我觉得我很失败。 我同时给男人和女人一个忠告:爱情有害健康。 我不喝茶不喝咖啡,因为会失眠,所以只喝白开水。 我不能抽烟不能喝酒,医生说如果我不听话,我会死得很难看。 所以,我只留得写作。 文字是一剂吗啡,能够对抗生命的疼痛和生活的空洞。 我很快就会死去,很快。 死,就是灵魂离开了身体,再也不会动了,再也看不到这个世界了和所爱的人了。 我有梦到颜颜,她说:秋月,你不要怕,我知道天堂的路怎么走。 嗯,我不怕。 偶尔爸爸会打电话来“丫头,你回来,你不回来我把狗狗杀死了吃掉。”现在的电视剧真是无聊,它教会退休了整日呆在沙发前看电视的我爸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话。狗狗是一只小土狗,是我从同学家带回去陪爸爸妈妈的,我知道爸爸不会杀了它,爸爸很喜欢小动物。妈妈说狗狗喜欢跳到爸爸的膝上去睡觉,它的柔软与弱小,让人心生爱怜,像小时候的我。妈妈虽然不理解我为什么要离开他们,但是她懂得包容,她只说:你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嗯,我听话。 我只和腾说,腾不是陌生人。他是我在网上认识的第一个男人。 腾在香港一家软件公司上班。他在一个地下网站看到我的那些阴郁晦涩的文字,给我发来e—mail: 秋月,你的文字像玻璃,看过去透明冰冷,落到地面却又铿锵有声; 秋月,你的文字像罂粟,开在苍凉的土地上,美到了极致。也绝望到了极致; 秋月,你的文字是双刃剑,伤害到了别人,也伤害到了你自己; 秋月,你的文字是烈酒,喝下就有幻像,让孤独的人心发出声响。 还有他发过来的照片,一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头发理得一丝不苟,双手插在裤兜里,站在一片绿色的植物下面。他真年轻,可我只在自己身上闻到苍凉的气息。年轻真好,灵魂就像成熟的石榴裂嘴露出鲜艳欲滴的果实。于是就有了靠近这枚果实的渴望。 我把腾加进了qq我的好友名单里。 腾是敏锐的天蝎男子。他对我说写文字的女子不会幸福,写文字的女子结局大抵是孤独。腾在试图拯救我。我只有停止写字,才有可能变成一个温暖明朗的女子。可是我不要。我不要任何人探索我的疼痛,不要任何人来拯救我。任何人!这和有些人在空虚的时候需要抽烟寂寞的时候需要喝酒是一样的,文字是我聊以安慰的毒。况且,来时的路已经烟雾弥漫了,我再也回不去了,也不愿意回去。腾在屏幕上打出深深的叹息。深深的。 腾想来看我,想看看写出那些穿透人心文字的,到底是怎样一个女子,我拒绝了。镜子里,我看到自己的脸色苍白无色,像一朵只要风一吹就会立即碎裂的花。我说,你可以给我打电话。 腾第一次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和颜颜在qq上讨论陈非。 那个地下网站的人都说我和颜颜是黑暗文化的双生花,颜颜写极端优美的绝望,我写极端残酷的暴力,我们的笔下同样出现对死亡近乎迷恋的执着。有一天,我和她像两条没有温度的鱼,在网络的深海碰头,我们交换照片。颜颜有黑黑的长发,穿有很多洞的牛仔服,明眸皓齿,不是很美艳,但人如其文,仿佛一株生长在沼泽里的植物,终日不见阳光,散发出诡异的气息,她看上去是淡漠的,眼神却又布满迷离。她说,秋月你有一颗泪痣,你知道吗,有泪痣的女子不断命就断情,你的身上有灾难的气息。我说,颜颜你真是一个女巫,你是一个长相娇媚说话恶毒的女巫。然后我们都笑,我们成为朋友,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我和她有一样绝望的灵魂,因此只有她能和我互相安慰。我们在那个论坛更加肆无忌惮的涂抹生命、青春、爱情、黑暗、死亡、挣扎、绝望。 颜颜是西班牙华侨,她从小就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她有一个非常有钱的父亲,他对颜颜的溺爱完全没有道理,他愿意花费大量的金钱满足颜颜提出的任何要求。尽管这样,颜颜还是觉得自己不幸福。颜颜去过许多的地方,她说自己是一只没有脚的鸟,喜欢不厌其烦的长途旅行和颠沛流离,除了西班牙马她在北京呆的时间最长,是因为她爱上了一个北京男人,一个爵士乐队的小号手陈非。 陈非是一个有着独特气质和气味的男人,他能引领你盲目前行却又让你无法真正触摸到他,哦,不,是无法触摸到他的内心。他的头发总是有薄荷味的香,他喜欢喝杜松子酒和抽骆驼烟。他在失眠的夜里吹小号。他有周末到野外放风筝的理想。他可以一天洗完所有的衣服然后光着身体在房间里呆上一天。他和朋友们相聚的时候会保持安静,还带着棉花糖一样的目光。他的嘴有点歪,那是吹小号吹的,因此他很少笑。他在糊涂的时候相信爱情,清醒的时候不相信爱情。 为何我对陈非如此熟悉?因为他就是我十八岁时爱上后来离开我的人。 颜颜在糜烂的后海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想和他结婚。但我们都不是他愿意带着到海边看夕阳的女孩。 际遇真是神奇。我们都把爱给了同一个男人。 秋月,陈非不爱我们,我们不要恨他。 嗯,从来没有。 秋月,我真的想为他生一个小孩,和他带孩子到一个彩霞满天的地方,等待有星星的夜晚降临。 秋月,因为他的爱,我才呼吸。我再不会遇到这样的男人。 因为他的爱,我才呼吸。 我无言以对。颜颜一定在那头流泪,她是不会把泪流在心里的,我也不会,我们的内心都太阴暗,有眼泪浇灌,也开不出花朵。 颜颜,我脑子里长了个瘤,动手术的话最好的结果是保住了生命然后变成白痴,颜颜我不愿意做白痴,我会忘了你是谁,我会忘了我们都爱过谁,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我不做手术,我随时都会死去,你不想来看看我吗? 腾在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他说没有什么事,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你好吗? 我的头在晕。 腾我很好,夜深了,我累了,我们改天再叙。 我不想吃药,我怕身体会对药物形成依赖,睡一觉就好,被子像沉重的沙袋,压得我无法喘息。 在睡眠中死亡,这是理想的方式,如果我死在床上,算不算寿终正寝?呵呵。 又做梦,梦到撒旦。撒旦说我是他丢失的情人,他会在我最脆弱的时候来把我带走。然后在伸手不见五指的一片漆黑里,忽然坠下深渊,永远都没有尽头。 我怎么会是魔鬼的情人? 阳光随着清脆的电话铃声性感而温柔的照了进来,撒旦吓跑啦。 颜颜说秋月我来啦。我说你吵我睡觉啦。颜颜说太阳够大啦。 呵呵呵呵。 我们从来没有陌生过。 颜颜把苹果和香蕉还有各种营养粉绞成糊状给我就着面包做早餐。她说秋月你需要补充水分和维生素。 颜颜你怎么像妈妈一样。 秋月在我面前你不用控制自己的痛苦,我知道你不是不会哭特别酷铁石心肠坚强的秋月。你不是。 颜颜难道我们真是同株相连的双生花,我的痛苦和孤独,为什么独独是你能感知。颜颜紧紧的握住我的手。指尖与指尖的温暖太有限,如果拥抱可以,为什么不?我和颜颜拥抱在了一起,啊,我好久没有和任何人拥抱了,好久没有人给我们传递过温暖了。我闻到颜颜身上三宅一生的香,我喜欢那股有一点点忧伤和一点点诱惑的味道,但我只用cd的绿色毒药。 我感激颜颜的到来,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醒来的时候,她会在我身边。在这之前我已经开始脱发,然后我会变成一个糟糕的瞎子,再变成一个感性的聋子,到那时候我已经不能写字了,不再期待不再相信了。能有个人在我身边,我就能够安心坠入黑暗,并且心里不会空荡荡。 哈,有多少人在死的时候是从从容容? 颜颜说秋月在有限的日子里我们要快乐一些。 我们到游乐场去坐疯狂老鼠和蹦极。在过山车上,我闭着眼睛,听着车嘎啦嘎啦还有风声呼啸而过,恍惚中有一种死神来临前的震撼预感。下来后我呕吐不止。颜颜帮我接了一个短信,是腾发来的他问秋月你好吗没什么事只是问候一声。 腾对不起,我不知道怎么给你回答。 我看颜颜蹦极,我看见她像鸟儿一样的投影,把她,和她飞翔的影子抱在怀里。我想变成一只鸟儿,像传说里的那样,飞着飞着就不见了,可是我没有翅膀。疼痛又像细细的针,一点点刺着我的神经,我忘记带药了。 秋月你不要怕,你等在这里,我去给你买。街的对面就是一家药店,我看着颜颜在梧桐树的摆动中走到对面,再抬头看看天空的鸟群飞远,五分钟后,一声尖利的刹车唤回我的视线,颜颜—— 她像橡皮人一样被那辆大货车弹得好远,她的白色肚兜已被鲜血染透,她手腕上的绿镯子支离破碎,她的绣花鞋不知道哪去了,颜颜死了,手里还紧紧的握着给我买的药,她整个人像是躺在好多扯下的玫瑰花瓣上面,可是那不是玫瑰啊,那是她的血液,还闻得到纯洁的腥味。颜颜死了,她死在川流不息的车流和陌生人涌动的街头,无人关怀。 天空在我眼前盘旋,一圈又一圈,颜颜—— 如果我和她一起过去,她躺在那里的姿势不会如此寂寞。老天,断命的不该是我么?我一直以为是我啊。 这一次,我亲眼目睹如此惨烈的死亡,什么时候,我能看到轮回的光芒? 颜颜,天使什么不把我们一起都接走? 回答我的只有冷冷的风,冷冷的风啊,冷冷掠过的风,不让我的泪有坠落的时候。 “秋月,我和你一样害怕黑暗,它漫长而忧伤,逼人在身体之外寻找温暖。我只是没有跟你说,曾经有个夜晚,我和陈非一起度过,那是我第一次感觉温暖,多么希望,可以这样直到永远,呵呵,永远,我是多么轻易就提到永远,就像昙花只开一夜就轻易颓败。秋月,我不愿意再听到爱情了,因为耳朵厌倦了。秋月,我会走在你的前面,原谅我,原谅我。” 为着这些颜颜写下的文字,连续三晚,失眠。 颜颜,你爱陈非,你爱我,你爱别人,可是独独不爱自己。我怎么能不骂你蠢。 你就是蠢,你蠢死了你知道吗颜颜? 颜颜走了,我又变成了一条被困在鱼缸里的鱼,始终不能也无法逃离鱼缸的笼罩,甚至丧失了奋力跃出水面呼吸的能力。 爸爸妈妈还是会打电话来,他们只会说我们想你小乖,外面过得不好你就回家小乖,你一个人要注意身体小乖。我总是流着眼泪回答亲爱的爸爸妈妈我过得好我也想你们我晕车没事我就不回来了。 控制住自己的痛苦,不让爱自己的人知道,这是成年人的方式。我亦懂得。 电脑里有几封邮件,他们从不停止对我的劝说。有陌生人来信:秋月,不愿意再看到你的文字,因为阴暗和不健康,看了容易污染心灵。有编辑的来信:秋月,很抱歉我不能用你的文章,你能不能写点阳光的东西,你会是一个很好的文字写手。还有腾的:秋月,你有任何事情,我都可以帮你。 只给腾回了信,告诉他两件事情,第一是颜颜在我这边死了,第二是我是一个病人。然后我听着cd里被车轮和铁轨撞击出的金属声切割后的死岛,继续写作,敲字落花,那是有毒的罂粟,直至接近死亡的幻觉。 不是朋友很多的人,有那么几个,也是散落在这个世界不同的角落。有人在一个无梦的清晨敲响房门的时候,我想不出是谁。 腾狭长的身体出现在猫眼里。 风尘仆仆,他来看我。带来一株水笔仔。水笔仔是世上一种珍贵罕有的植物,它们喜欢阴暗潮湿的环境,忧郁清凉,独自生活,独自温暖。水笔仔,我一直用这个名字做我的网名。腾说:它就像一种珍贵罕有的爱情,在这世上已经越来越少见,越来越不容易得到。因为,太多的人,已不愿意再去爱,再去相信。所以,秋月,让我来爱你。 我是撒旦的情人你不怕么?我会给你带来伤害你不怕么? 我不怕。 我能活多久,天晓得。 腾带来几本家庭保健食谱和美容养生食谱。在我睡醒的他来以后的第一个早晨,他系着围裙在厨房忙碌,腾说秋月这个奥式煎饼是我的拿手早餐,你知道煎这个饼放油都是有讲究的,你看,又漂亮美味又有营养,来我给你盛一个、、、、、、、,突然间我就哭了。 腾说秋月你怎么像我家那只可怜的小狗狗啊,可怜的小狗狗。他把我抱在怀里,他把吻烫在我的额头。 他身体洁净的气息和温和的话语就像一把柔软的扫帚,清扫我那得过且过的灵魂上的灰尘。 他给我带来新鲜的空气。有时写字到天明,能看到他穿着有熊宝宝的纯棉睡衣在卫生间里刮胡子,白白的泡沫沾在上面,我就抱着双手靠在门边,剃须水有淡淡的清香,音响里放的居然是:“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在我记忆中从来没有这么热的夏天/没可能只有38度/一大早吃完烧饼油条又去耕田/幸福是规律过一天一天、、、、、、”有些不真实,忍不住伸出手去触摸他被阳光照耀的容颜,腾,这是真的吗?我现在不是一个人? 秋月是真的,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这是爱情的样子。 这个冬天我终于有一个怀抱取暖。 秋月你不能老是呆在家里,你应该出去看看,生活是那样的美好,就像一朵朵艳丽的花儿。我说好啊。在有鸽子悠闲散步的广场,我果然看见天空蓝蓝,老人们坐在长椅聊天,小孩牵着气球快乐奔跑。腾外面真好,可是我还是不喜欢,我喜欢安静一点的地方。那我们去郊外好吗?腾总是那样的温和善良,在枫叶红红的植物园,我躺在阴凉潮湿的草地上,我想前世我就是一株水笔仔,我会在对沼泽的回忆里终结一生。不敢对腾说出这样的话。 我一早就知道我和腾在一起的时间不会长久,他也知道,但我们都装作不知道。 腾不回香港,他在这个城市给一群小朋友上英语课。 我在腾去上课的时候,到菜场去买回很便宜的玫瑰花,把它们插在透明宽口的花瓶里。含苞未放的那种,带着忧伤的露珠,它们正在深情的酝酿,然后会激情的绽放,让自己在香气和美丽里过完一生。能够死在最美丽的时候,这的确是一种完美。 冬天的风是很大的。我坐上窗口,让风吹动我的长发,呼啦呼啦,闭上眼睛,如同回到前世,前世我是一株水笔仔,在荒无人烟的冬天,陷入野性迷乱的沼泽,不愿挣扎,也不愿求援,有受虐和自虐的快感。被腾拽下来的时候,我两腿发软,大脑里净是稠泥。可是我却喜欢。 秋月,那些孩子好可爱,他们纯洁透明,有星星一样的眸子。 我突然发现我对这个男人好爱,好爱。 如果时光可以停留,如果时光可以停留,亲爱的腾我也要为你生一个孩子。她最好是个女孩,我们的孩子眼睛像你嘴巴像我,我们在沉静如水的夜而不是夜凉如水的夜带着她看满天的星星,她长大了会是个健康明朗,温暖甘甜的女子,如果时光可以停留,你说这世界该有多好!呵,这是痴心的梦想。 腾请放一首温柔的歌给我听。让我为自己的时日无多流一些眼泪。 据说,希望自己所爱的人活得比自己长久的人是自私的。我已经有了决定,我要为腾离开,因为挚情,所以警醒,腾,我宁愿自己比你伤悲。 像小孩子玩失踪那样。我在腾看不见的时候离开。在火车站,被一个男人问,你怎么哭了?你有什么事情?我可以帮你么?没什么。风流眼,风一吹就会流泪的眼。 我去哪儿? 像顾城的诗里写的那样,到有山有水的地方去,像青草一样呼吸。 到了最后,有一句让人难过的话要对爸爸妈妈说,不是我自己要死的。有一句老土的话要对腾说,把我忘记好吗?有一句不该说的话要对所有的人说,不要爱上写文字的女子,你们不要爱她,你们不爱她,她死了你不会为她哭得最凶,她死了你不会对她频繁的想念,她死了她的灵魂不会在每个春天出现在你的脚下。 2007年普洱市场发展趋势观察 纵观普洱市场风云,笔者更倾向于把普洱市场比喻成天龙八部中的珍珑棋局,看似无解、无序、无助,其实暗藏玄机,谁参透其中的奥秘,谁就能找到无穷的市场商机。这个古老而又现实的话题,伴随着普洱走过了一波又一波,任何一个产品出现在市场,就必然要面对风云变幻,蓝哥智洋国际行销顾问机构ceo兼首席顾问于斐先生对此提出了动态平衡营销理念。该理念认为,营销过程不是静止的平面或形式上的改变和调整,而是一个动态性的产品与市场博奕中所演绎出的平衡状态,产品除了内在品质的完善、技术含量的领先和生产工艺上的先进外,一方面它需要有区别于同类对手独到的定位、卖点和差异化的操作模式,也就是说,自己要有核心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最主要的关键是不能所有的精力、物力和财力围绕产品的自身物质属性绞尽脑汁,而需要怎么考虑把内在的优势和外在的推广手段在资源整合基础上充分彰显个性化的特质。以达到内外之间的平衡以及在双方对接产生的落差中通过多种动态调整方式给予充分弥补,从而规避由此带来的市场风险。 在这一理念的基础上,笔者先借用江湖、游戏、电影、时尚这些大家熟悉的形式来剖析一下2007年普洱市场的发展趋势。 1、江湖:古龙先生说:“人在江湖,就好像花开枝头一样,要花开花落,要人聚人散,往往都是身不由己的。”一入江湖,身不由己。在江湖中,功力差你只是无名小卒,功力高你就是武林奇才,而且,市场江湖梦远远没有小说里那样美好和风光。“适者生存”这样一个老生长谈的成语,想必大家知晓它的意思,一部孙子兵法让日本商业突飞猛进,一套“蓝契斯特法则”让欧美公司跨国发展。现在的管理者越来越喜欢把战争理论引入商海竞争,因为商场如战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普洱跻身于市场,也一样面临生死竞争,拼广告、拼策略、拼质量、拼渠道,一个成功的市场行为就是一场成功的战役,要招兵买马,要粮草先行,要排兵布阵,要进可攻、退可守,要对全国市场了如指掌,要令不虚行。总之,2007的普洱市场不会有垄断,也不会有惟一。 2、游戏:只要接触互联网的人,多多少少都会玩游戏吧?在游戏中你可以从小菜鸟变成老大纵横天下、也可以利用各种游戏道具迅速成长。你可以不断创新,也可以随心所欲,然而,任何一种游戏也是有规则的。高业市场也同样,高业市场的游戏规则就是诚信、共赢、博弈、联纵。在21世纪这个信息传播以秒计算的时代,只要企业有不实之处就会“臭名远扬”;没有认真考虑经销商、消费者的利益,让经销商、消费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智情结难解,企业就不会获得支持和发展;任何企业都无法全局掌控整个行业,有时前进就仿佛一场博弈论。因此,笔者认为2007年普洱市场可能以产品为中心点,围绕中心点创造产品的品牌增长点,所谓品牌的确立与精明生动的营销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合纵连横”将是2007最好的发展选择。 3、电影:轰炸营销的到来决不是偶然的。新经济中物质的因素在逐步降低,非物质或是人文的因素在快速增加,即使是高科技产业的产品,也必须在实用之外,加入休闲娱乐方面的附加价值,才能发挥它整合营销的效应。因为在物质充裕的年代,追求心灵上的美与满足、拥有更具意义的生活,是新时期人们正努力达成的目标,脑白金成功是因为深刻把握了消费者内心需求;有些电影之所以称为“大片”并不是因为场面恢宏气势磅礴、情节曲折离奇,而是它能让观众产生深刻的感受和互动,满足观众内心的渴望。 从这个角度而言,普洱市场也是一部正在上演的大片,最近两年来,普洱之火,普洱之热,普洱一词频率使用之高,用什么词来形容都不为过,而且都还欠把火,处处都体现出一种普洱的氛围。这里,企业是角色、茶业是道具、项目是主题、经销商是导演、消费者是观众、市场是影院 很有可能,2007年普洱的经经典项目活动就像电影大片的推广活动,同样波澜壮阔、群情激荡。 4、时尚:时尚体现的是一种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以推行消费主义为已任,它掩盖了不同阶级、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之间的差别,曲折地表达着意识形态的诉求,使这种手法成了一种现代的文化修辞学。时尚在更深一层次上是对人们情感诉求的表达,它反映了一种生活方式、生活态度和消费观念。时装界有一句流传于好莱坞的话:当你不知道穿什么的时候,穿阿玛尼就对了。这句话如今放诸四海皆准。阿玛尼是一个创立于1975年的意大利服装品牌,风格简洁优雅又不失高贵。当家设计师乔治。阿玛尼已71岁,灵感与创造力居然还源源不断,在时尚界有着不可取代的影响力。阿玛尼擅用流线型的剪裁,拾配不同布材质的特性,没有过份的华丽和夸张,只有低调与简洁,实穿又舒适,风格高雅独树一帜,再加上设计师强调的“优雅”创作精神,这个品牌一直深受人们深深喜爱。 诚如阿玛尼所说:优雅并非被注意,而是被记住。 普洱茶的理念,与阿玛尼的中心思想不谋而合,他们皆在简洁和不夸张的定义下,追求流行时尚的的同时,也崇尚高格调的生活品味。享受生活,但不浮夸奢靡,同时注重心灵的自由。真正懂得生活的人,是属于那种会享受、有个性、不盲从的人,他们会尝试着将财富转化为精神和心智都能向上提升的体验,深谙最高阶层的奢侈形态背后,则是个人品味的修炼。这样的时候,人便不是被形塑的“消费者”而是被形塑成“生活者”普洱茶也从物的形式升华到了精神和心灵的层次,茶的醇和与淡雅让人联想到的不是酩酊与醉鬼,而是风清云淡人生自足的高境界格调。随着时代的进步,在这样的理念里酝酿,2007年普洱不但会继续显现它文化的况味,还将溶入到了时尚中来领衔风云。 由以上所说可见,普洱市场好戏才刚刚开始,并非象有些人讲的那样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成熟阶段,但是普洱产业在迅速稳定的发展还是勿庸置之疑的,消费者的需求改变使市场日益转向多样化、个性化、细分化和复杂化,普洱企业间的竞争也由规模实力竞争、质量竞争、技术竞争逐步转向销售手段竞争、服务竞争、品牌竞争。庞大的普洱消费市场已逐步从“商品消费”时代进入“品牌消费”时代。品牌对于企业,好比武器对于士兵,这个不用多说。普洱企业已经到了迫切需要品牌战略思考的阶段。笔者认为有几下几点可做为判断企业品牌战略成功与否的标准:一是是否迎合了合消费者对品牌前瞻性的需要;二是是否在差异化上建立一个高度,这种高度具有相对不可复制性;三是是否在价值层面有所创造,包括直接销售利益的影响与未来品牌价值的提升;四是是否在体系上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品牌竞天下,笔者除了提供以上几点参考意见,还期望各企业在竞争的同时护好自己的四个死穴:规模(在某种意义上,品牌规模决定着品牌的成败)、定位(定位不准,很可能由辉煌走向被动,红塔山便是如此),内涵(品牌内涵挖掘不力,品牌故事断断续续,缺乏统一性、连续性也是大忌),推广(多数企业的通病就是决策“拍脑袋”既不搞市场研究,又不重视体系;一个点子就是一次推广,既不考虑执行,又不考虑效果,结果当然只能是适得其反了)。这样,你就基本可以立于武林不败之地了。祝你成功!(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但之处,请斧正,谢谢!) 有关普洱的80后消费群体研究 一、普洱面临的新课题 “80后”群体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同龄人,成长于社会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重大转型期,受西方自由和民主观念的影响非常明显。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代人的价值观与60和70年代出生的人相比,他们的变化是非常惊人的。结合到普洱消费观念上来看,我说通俗点,60年和70年代的前辈们观念比较传统,他们往往能够平静的专注普洱茶的远古文化,崇尚健康的普洱茶消费理念,他们因此能够使普洱茶实现平稳的过渡。然而,只要我们细心观察一下,就不难发现,坐在酒吧,咖啡馆里的年轻人永远都比坐在茶馆里的多,喜欢喝可乐的年轻人,永远比喜欢喝茶的年轻人多,可想而知,普洱市场在未来将可能出现市场的消费断层。当然,中华文明五千年史,几乎每一页都能闻到茶香,我们不必担心以后没有人喝茶。我们现在说的是市场。 任何一个品牌的营销工作都应该是围绕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而展开的。这好像是一句废话,但其实这是现代市场营销理念。任何企业都会用发展的眼光和全局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行业。普洱目前的境地好象不像白酒、咖啡、香烟等行业处于战火纷飞硝烟弥漫的混战局面,其实表面的平静只是一个谎言,而深处却是波涛汹涌。暗斗,远远比明争可怕。 再过5至10年,走在社会主流舞台的将是这些“80后”人物。如果我们不把握好普洱未来的消费趋势,用不了几年就很难在行业立足了。只有把握了未来的发展趋势,才能制定出相对科学的发展战略,从而更好地应对可能即将到来的行业变革。从“竞争战略之父”迈克尔波特博士提出的一个用于行业分析的工具——“五力模型”来看,购买者的变化是驱动行业变革的主要因素之一。所以,提前透析未来的主流消费群体“80后”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二、透析未来消费群体“80后” “80后“群体的典型特征: 1、前卫时尚,追赶潮流。当今社会是一个传播媒介高度发达、信息高度流通、各类时尚元素交织充斥、快速运转,突出潮流的经济社会。各种传统的和新兴的宣传媒体,各种视频的集中持续轰炸,不仅带来了感官上的直接刺激,更将所营造的“时下最流行消费理念”深植入心。造成这个群体接触的信息空前的丰富,他们不再认为生活只是工作挣钱吃饱穿暖,他们更加讲究生活质量,注重生活品味,造成他们喜欢炫耀的特性,他们通常会对别人进行品味的展示,体现自己时尚和个性魅力。 2、有个性。他们不盲从。时代越进步,社会越宽容,他们也得到越来越多的机会展现自己,物质主义和商业逻辑浇灌,使他们形成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张扬的个性。就如一句广告语所说“我选择,我喜欢” 3、蔑视传统,叛逆不羁。是无法靠传统文化崇拜来打动他们的现实主义一代。他们讨厌一切形式上的东西。 4、做为市场环境中长大的一代人,他们正处于中国社会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转型期,长期浸泡在多元化的物质状态中,他们对于新新的事物更加敏感,这使得这代人具有了更多的可塑性,更具有宽容精神,也懂得尊重,但是要轻易就让他们接受一件事物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三、参考意见 在透析了这个群体之后,我们基本可以知道“80后”是一个追求时尚、自由、个性、健康的群体。只要是符合他们个性要求、消费潮流、新兴时尚等特点,就必然会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从而积极投身于这股消费热潮中,并成为主流消费者。接下来就是我们的企业如何针对“80后”进行创新,囿于行业经验和专业水平,笔者对如何创新还不能够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分析。但还是有一些停留发散思维的层面的想法供业内人士参考,并请专家斧正。 1、营销与传播 既然年轻的脚步声已经引起我们的警觉,品牌要赢得这个青春群体的喜爱,就需要大力去发掘这个群体的一些流行语言、词汇、行为和心理,并要学会将这些元素融入到产品研发和传播策略中,这样才能建立他们的认可度和信赖度。 很多企业已经巧妙利用了这些文化符号,2005年,营销“80后”最棒的成功案例奖,毫无悬念地颁给了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通过营销“80后”这一群体娱乐与个性的张扬,颠覆了竞争与营销的传播理论,在营销模式上开创了新的传播渠道和流行语:短信投票、pk、海选等新型的80后营销模式,让更多的企业家将目光投注到他们身上,再比如星巴克,2001年,星巴克的脚步首度跨入欧洲大陆,在瑞士苏黎世开出欧洲第一店,不久,又进入已拥有300年以上咖啡馆历史和“咖啡文化”的维也纳,时至今日,星巴克的触角无所不在,还不断往世界各地快速地蔓延着,星巴克每开一家店,总是带给新顾客一些惊奇,星巴克的核心价值并非咖啡本身,而是跨越咖啡以外的无形附加价值——“顾客在店内饮用咖啡的经验。”因此,我认为普洱品牌无论在品牌诉求、品牌主张,还是品牌形象与传播方面都应紧紧围绕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大胆的颠覆。 普洱热普洱热,以笔者的观察是还处在慢热阶段,因为对普洱的宣传还仅仅处传统的平媒宣传阶段,既然是针对“80后”的策略,普洱应立即着手多媒体传播,80后群体对于网络的应用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从qq、网上bbs、个人网站、网络游戏、msn到现在的个人博客,80后群体始终站在互联网应用的最前沿,网络让他们成长为最精明和最专业的消费者的平台,比如一个人在说我去哪里喝茶,哪里的茶好喝,或者我收到别人送的什么茶不知道它的价值,这些全都来自于这个群体在网上充当意见领袖的贡献,而其他的群体则会因为这些意见而影响到消费决策。互联网营销对于80后群体已经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不论是传统企业在互联网上的营销,还是互联网企业的业务模式创新,都不能忽视这个群体的潜力。 2、风格与品牌 变革是企业的生命,企业管理者的工作不是制定战略,而是创建一个能够不断孕育新概念的组织机构,是创造条件而不是设计内容。 “80后”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消费群体,因此,很多企业也认为,这个群体喜欢的是复杂化或者多重风格,但是很多的营销实践证明,虽然这个群体喜欢用很多的符号来张扬自己,但是内心对于产品的风格的追求却并不复杂。 “80后”群体由于掌握了很多前沿的时尚和流行资讯,因此他们对于各种流行的产品风格和设计有着自己的见解,但是总体来说,他们崇尚生活、自由的倾向使得他们在选择产品的时候,较为追求简约风格。宜家家具在80后群体中的流行、t恤牛仔一直在80后群体中备受欢迎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很大一部份“80后”有着类似“波波族”的特质,他们可能顶着布尔乔亚的名义行着波西米亚的姿势,颠覆并搅拌文化。 笔者认为,普洱品牌可适当摆脱传统的包装风格,增加时尚的美感和艺术感,以此来吸引“80后”群体。典型的星巴克产品组合大约接近30种咖啡,每种咖啡都赋以诱人的名称,如:巴西伊波尼玛。波本咖啡、可摩多、龙调合咖啡笔者也可列出别的品牌作为借签,但是,要学一个品牌的表面功夫,如产品的外观、产品的感觉,都不困难,但要超越品牌过去所积累的内在经验与价值,却非易事。 还有一点是可以随机应变,眼明手快,利用重大社会事件,焦点新闻,迅速吸引眼球,聚拢人气,建立品牌联想和品牌情感,拉近与受众的距离,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品牌亲和力、核心消费者的忠诚度等。 3、终端与终端 在终端为王的时代,任何一个品牌都无法忽略其力量。因为,企业的产品最终是靠终端的流通来实现产品价值。 我们知道普洱茶是外形色泽褐红,汤色呈琥珀色红浓明亮,香气独特陈香,滋味醇厚回甘。品性温和,独具陈香、醇厚、甘滑的风韵,是众多茶叶中的上品。千百年来,云南的晒青毛茶都是手炒手揉,日晒干燥,多为一家一户分散加工经营。正是这种传统的手工制作,为普洱茶保留了柔和的阳光、高原大自然清纯的氧气,其缓慢发酵、变化中的干燥过程,从时间上体现了普洱茶真正的价值。普洱茶还有暖胃、降血压、降血脂等功效“喝普洱茶就是喝健康”的观念在很多消费者中渐成共识。当人们喝了普洱茶后,胃和肚子有一种空空的感觉,这是人体减肥的开始。云南普洱茶凸显的药理作用,也是港澳地区一带人们兴起喝普洱茶的根源。也可以说是普洱茶的“元神” 为什么品牌比价格能承载更多的价值,是因为品牌能带给人更高的精神体验和安全感,如果管理不当,会深深伤害品牌的形象和市场生命力。普洱茶的传统终端是零售商、茶馆和家庭,随着消费者消费习惯的变化,消费终端也会发生变化,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在坚持传统销售的同时,企业的终端还可以往以下几个方面发展:1、成立普洱俱乐部,通过自愿申请入会、赠送礼品时的数据填写和举办各种营销推广活动的客户资料收集、已购买产品的客户资料的整理等形式,经过分析和筛选后为目标人群建立详细的个性化档案,定期向这些客户发送普洱刊物、或发送email和短信,不断向目标市场传送品牌信息和广告,以更加精确地锁定目标顾客。同时,要定期地或紧密结合项目销售情况地举行一些公关活动强化品牌的亲和力和品牌与客户的情感沟通;2、文化营销:主要是指通过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将普洱文化、营销策略、相关新闻报道、等信息提供给目标客户、新闻媒体及其他各相关人员,以刊物为宣传载体,以更加优化的信息和隐蔽的方式对目标顾户进行传播,在提升品牌形象的同时也提高了市场业绩;3、网络营销:随着互联网冲击波无孔不入的渗透,网络的重要性也变得日益突出。企业也可利用此优势建立一个网络终端。 最后,企业在建立终端时,应选择有实力有经营意识的人作为合作伙伴,这样才难保证能实现终端渠道的良性发展,还有利于品牌的宣传。并且要时时维护终端,掌握终端,并定期派人维护,以保证终端正常运作,不要因为终端失控,而造成其品牌形象损坏的局面。 我看普洱热的倾斜视角 在品牌和品牌历史中,毫无疑问,普洱已成为了一个大牌。我没有意见。 随着相关人士对普洱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媒体争相报道和高频率的采访、反复影响和传播,从世界范围来看,以传媒为核心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利润诱人的产业,我们可以看到,普洱茶在国际上也有了明显的发展趋势,并且,在相关产品中好像缺乏着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让人无法高兴得太早的就是,普洱现在是一片繁华,孤立的繁华。 在广告界,有给作品打分的习惯,以10分作评分,其中,5分是创意不错,6分是策略够突破,7分是制作够突破,8分突破同类产品,9分是突破广告界,10分是全球无可匹敌。 如果给普洱打分的话,现在顶多只能给6分。 如何解释?如果你想作品出彩,搏得评委青睐,仅有震撼的宣传方式和人人追捧的局面,显然已经不够,那并不能算好作品。好作品,应该藏起你的锋芒,融入群众,让消费者自愿传播,这就是现在国际上盛行的病毒式营销。 因此,当部分媒体开始谈论到普洱茶的成功时,一些观念应该被破除和导正。 一、太过注重文化而忽略环节。 “文化”在字面意义上就很让人动心。往往令一般人忽略了成就“文化”的因素是什么,我们知道,人们之所以对于精品的崇拜,是因为产品具有精良的品质,以及它能给拥有者带来特殊的价值感与地位骄傲,也就是说,我们在追求普洱文化的过程中不应忽略产品的整体企划,制造者的生产,行销人员的规划与执行,以及客服的服务态度,甚至整个专案流程的控管与协调,每一个环节都在为这个品牌的精良服务。 我并不否认普洱文化才是人们亲睐普洱的关键,无论是企业或是消费者,都应深入了解,普洱文化不单单是历史悠久,口味独特这么简单。在触及消费者性感体验的背后,是庞大的理性思维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因此在产业创意的同时,不应只看文化的深浅,产品的管理与执行力才是大众应重视之处,如此才能促进产商追求品质,提高市场的良性竞争。 二、尊从名贵的意识形态。 瞻前以后后顾一下。普洱茶在云南已有几千年的种植、饮用史。它应该不属于哪一个消费势力,有着亲和的人文精神,以其自由伸展的后现代特质,无论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人人皆可饮之。 令人担忧的是,在强调高品质的产品时,价值观也成了人们逃不开的罗网。普洱茶是因为高品质反应的昂贵能提高经济价值,还是普洱茶所带动的风潮改变了消费者的生活态度,进而覆盖它的历史文化形成另一种现代文化?在越来越多企业在注重产品外表包装的同时,会不会形成一种偏差?我的意思是说,当产品开始精品化包装的时候,主要消费者有可能缓缓移向那些收入高,阶级高的所谓的精英分子,因为在精品的价值观下,隐含着崇尚地位和权利的象征,于是,整个普洱产业开始扭曲,精品成为富者的专利,散尽千金以追求高价的设计与品质,而形成一种普洱茶价值的变形。这样,普洱的大热其实又回到了以推动经济增长为目的,而丧失了与文化的重要关系。 从现状来说,普洱茶为我们展现了一种历史写实的文化与张力,它拥有最为真实的文化内涵,但是,它越来越缺乏一种亲和的力量,应该说,普洱茶的发展目前正处在瓶颈当中。 一件事物的价值绝不是尊从名贵的意识形态,不应把大众隔离在外。 三、广告快炒的负面影响分析 随着行销方式的多样化。无论是品牌行销,体验行销,置入性行销或感性行销,都是为了要将企业的精神注入消费者的内心,在提高经济发掘文化的理念下,企业有责任去避免造成普洱“文化断裂”的可能。普洱时代的来临,虽然可能是企业获利的契机,然而,若无足够的素养去经营企业,等于不重视企业的根本精神。最终,因为急功近利,普洱的发展越来越快,许多人开始在这快速发展的节奏中迷失,这会让社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人们毫无抵抗力的置身于商业化的浪潮中,成为“骇客帝国”中被驯服的“快乐的不幸者”当人们醒悟过来的那一天,漂亮的经济数字,恐怕就在那时成为泡沫。 说到底,炒普洱,并不是一个无禁忌的游戏。 浅淡本清酒 经常看美国电影的朋友,一定会知道一个叫汤姆克鲁斯的人的。汤姆克鲁斯曾主演过一部叫末代武士,我更喜欢叫它“最后的武士”不知道有没有人对他演过的这样一个情节记忆深刻:汤姆克鲁斯演的美国军官纳森欧格仁受了重伤,被日本军俘获后昏迷不醒,嘴里还不断的要着酒喝,在日本,人们最常喝的一种酒是清酒,他们说:清酒是上帝的恩赐。所以,清酒可以说是日本的国粹。但是,日本清酒是借鉴中国黄酒的酿造法而发展起来的日本国酒。 清酒说简单点,就是米酒,是由米,酒曲,泉水等酿造出来的酒。 值得一提的是清酒的好坏并不是看酒的牌子,而是等级。名酒造同样生产便宜的产品。 据中国史书记载,古时候日本只有“浊酒”没有清酒。后来有人在浊酒中加入石炭,使其沉淀,取其清沏的酒液饮用,于是便有了“清酒”之名。公元7世纪中叶之后,朝鲜古国百济与中国常有来往,并成为中国文化传人日本的桥梁。因此,中国用“曲种”酿酒的技术就由百济人传播到日本,使日本的酿酒业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到了公元14世纪,日本的酿酒技术已日臻成熟,人们用传统的清酒酿造法生产出质量上乘的产品,尤其在奈良地区所产的清酒最负盛名。 自19世纪后半叶的日本明治维新运动之后,日本清酒的质量逐渐下降,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酒商往清酒中对入大量的食用酒精,以增加酿酒量,牟取暴利,使清酒所具有的独特风味黯然失色。因此,日本老人称这种低劣的清酒为“乱世之酒”赞誉原来纯正的日本清酒为“太平之酒” 日本著名的清酒厂多集中在关东的神户和京都附近。 酒商会按照原料,材料,制造方法给酒做等级分类。 共分四級:纯米、本酿造、吟酿和大吟酿。 清酒是不加防腐剂的,最多可以保存一年。开瓶之后,摆放不能超过二周。清酒的酒精浓度约在十六至十七度之间,颜色为清澈透明的。还有淡淡的香气。 清酒的喝法有温饮和冻饮两种。温饮的话人很容易醉,冻饮却又不知不觉的容易喝过量。温热着喝能提升喜悦,冰凉地饮却又能平和浮躁 清酒可作为佐餐酒,也可作为餐后酒。 日本人的干杯和中国人的干杯是不同的。他们一饮而尽是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和礼貌,而中国人我敬你酒你非干不可。 清酒是日本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 末代武土里的渡边谦,手上一杯清酒,站在一边落英缤纷里,若有所思的闻着清酒的香时,似乎也只有周作人的:“雨天,在一瓦屋纸窗下,写诗、饮酒、品茶,可抵十年尘梦。”这句话来形容当时的感受了。 箱子 我有一个箱子 里面有笔、邮票和一些信纸 每当我强烈的思念某个人时 我就会打开我的箱子拿出信纸 写一些诗、音乐或孤岛的事 诗是一种病毒 它柔软又微凉 音乐是一种病毒 它寂寞又冲动 孤岛是一种病毒 它是一种没有阳光的日子 每当打开箱子拿出信纸 你会觉得天空也十分晴朗 好像置身在一个游乐场 身边许多颜色在飞 让你写诗听音乐和不由自主落泪 消耗一点失眠的时间 松驰灵魂的泪腺 与我的思念交换近况 但是不在信封上写明地点 把这一切重新放进箱子 因为它充满暖意和安全感 月亮汐 月亮的颜色是思念的颜色 那夜 天空散发的都是等待的香味 还有浅浅的往事甜蜜的余味 就要天亮了 你说 于是我假想着月亮引发的潮汐 会是浪是潮还是飓风 你说 不用担心 一切在天亮以后、 风平浪静 我不担心 我只顾忙着捡拾 潮汐带来的残骸 该说的 月亮都说尽了 过客 一片旷野一匹单骑一个江湖里走失的女子 一棵树下孤独的抚一把琴 那时她是寂寞的过客 当呼啸风声荡过旷野 当长发飞扬 就对着那浩如烟海的江湖 轻悠歌弹唱 没有江南的水袖轻扬 没有长安的络绎不绝 一身荒凉萧瑟 不知道有没有灵犀相通的人 在灯影摇曳的客栈 把书笺散落 辗转反侧下来 一地清影 侠客夜半围炉 几杯清酒 迎风舞剑 荡气回肠 她绝美容颜 印在窗边墙上 再拔一曲铿锵 故事描好了轮廓 当时她那样想 入夜窗外的清池 盛开的是莲 目无余 这场瘦骨嶙峋的爱情, 就像一株风中的草摇摇摆摆 ——秋月 1、擦肩 我就在你的对面 看着你 你还问我 你在哪里 你的眼神是贫瘠的 你不知道风带我来的秘密 你还是没有看到我 所以我走了 我的心里面有洞 风一吹就会呼呼的痛 你出现的时候曾令我窒息 混乱的掌纹早预示会有故事 你我都是分裂的星座 所以才会如此遥远 黑洞是没没有人敢跳进去的 风沙刺疼我的眼睛 算了吧 忘记你是谁 我们都必须成为陌路 2、陌路 悲伤的风在我的喉咙唱歌 疲惫的行吟 白日唱白日的歌 黑夜唱黑夜的歌 没人知道我是谁 我也忘记了自己 肢解了自己 只有时间才会赞美断裂的痕迹 不会愈合了 不会完整了 我知道 就让沧桑在我们之间沉溺 让我的眼眶干涸 只有一个请求, 请不要让我看到眼泪 故事就应该这样结束的 舞音破晓决 落花纷飞,雨点落下 谁在远吹梆笛 宫商角徵羽 让谁想舞一曲 一转身是季节一挥袖是长空 谁的发丝,因香风微渡 谁的胭脂,因旷野孤独 舞音纠纠缠缠 只愿朝朝暮暮 什么都不要管 水榭杨柳烟波晚 繁华康阜同一梦 一曲歌过春秋史册 一舞辗过年华温柔 欲牵欲纵 云淡当空 桃花清泉与君醉 谁还语伤悲 练霓裳二 (1) 喜欢你的眼光 看我的温柔侧面 情人的脸应该像我这样 这样漂亮 如果你不留给我空荡 (2) 为你 停歇一下 我要静 我要背后不发出尖锐声响 回忆爱过的从前 当你重新出现 你看 我的头发又长了 (3) 也许时光黯淡 也许往事纠缠 天黑到天明 花开到花落 看看我忧愁的眼 我已失语 (4) 阳光不要照耀 滑过绿叶我便看不到 他井然的笑 我要等 在最漂亮的时候 不要照耀 容颜模糊等于衰老 谁都不想看到 伤花裂爻 (5) 红颜的红 红妆的红 不要去窗外 窗外花在荼靡 如果你是蝴蝶 就该像影子一样将我缠绕 练霓裳 (1) 我一定要这样看你 你可以不用记得我的容貌 时间原本就是任人枯老 无声无息的静默里 最后的凝眸回视 想起了一些 遗忘了一些 放弃了一些 却原来,心始终没有变化地停留在那里 (2) 空间里飘荡的 时间里留恋的 那缓缓的不动声色蓝色 我的目光 望眼欲穿 仿佛就那样过了千年 明明你就在那里微笑 于是我有理由相信 每一缕阳光背后 都有动人的章节 (3) 我不要离别 我不要流动的思念 你能看到我的眼睛 我不能因为你 落下悲伤的水滴 陪我 再爱一次 我们一起等待星辰坠落 (4) 如你所看见的 我们有一个转身的距离 你把手放了 我并没有觉得快乐 我们是靠近的 可是心却是遥远的 我害怕每一个起风的时刻 (5) 我想你每一个毛孔都有阳光的照射 我想你一定需要温暖是很多很多 我想你我不要坐在那里目光空空想像 我想你所有的伤痛在瞬间烟消云散 那么多年 你长大了 我还是孩子 如果能够的话 请叫我天使 (6) 是因为 从你的路路过 多么简单 你看 天是一望无垠的蓝 海水是一望无垠的蓝 它们的味道 和你一样 我站在你的背后 就想这样一直站着 我深知 爱你之前 忘我之后 这一刻会变成从前 从前的从前 (7) 在霓裳隐没以前 注定要留下记记的残片 很多事情原来是不能控制的 不让你看到我模糊容颜 因为这样所以转身困难 回忆与现在 统统都不能带走 你以后可以单纯的爱恋 真的 很幸福 胡颜玉 城市有很大的风吹过 有人头戴草帽 站在路边摇摇摆摆 还舞动双手说那是诗人的翅膀 说这是诗人在猜测着城市红绿的一切 岁月里供人想像的是菊 长在南方临水的岸边 情人像湖泊久恋月亮 朦胧中固守感伤故事 模糊阳光下江南风和日丽 为了梦境里即将凋谢的玫瑰 是星期几 诗人决定不再押韵 拉一把不带音响的椅子 吊坐黑夜 梦游黑夜 失聪黑夜 古典与现代的音符 撼动着都市顶尖躲躲闪闪的高跟鞋 一把眼泪一支歌 骚动的传说 诗歌 谁在人群涌动的城市漫舞 谁在万众瞩目中引亢高歌 风停时 他终究站成没有坐标的雕塑 如果从他手心放飞 你以为那是什么 失魂的七个瞬间 1、迷样的墙 是时间的色 你们有你们的喧嚣 而我孤独存在 只想是一朵陌路的 马蹄莲 安静的观望 从来没有奢望 一切来临之前 先让我的枝与叶 各有层次的淡雅 在寂寞里坐着 一切未知的东西 怎会有答案 2、总是这样 把自己抛在孤独的一侧 此时此刻 是两片叶子 覆盖了所有的路途 她一直灿烂 而另一个她还在努力绽放 你 喜欢什么样的香 你看 她们的表情在朝阳的的笼罩下未免 显得有些倔强 站在上面 你就能看到 天与地都被染成结局的颜色 3、像是清晨 刚刚下过雨 是什么充斥你的眼底眉梢 对的 爱恋颜色 花比人娇 它让目光终于有一点欢愉 不用在意那个暗绿的影 而窗外的雨 就那样下个不停 时间就那样过着 窗帘关闭了多少个模糊时间 有多少人 是看着它缓慢苏醒 4、那幅画的名字叫浮萍 你看到了什么 她把一切弄得心动而迷离 关掉那盏述说旧事的灯 不要纯粹不要纠缠不要坚持 让生命里偶尔涌动像她那样的未知 只有她知道的 谁也不知道的 未知颜色 可是如此 不吐一言 却胜过万语千言 5、在这个情节里面 看见你 告诉过你 不要 轻意相信 那些甜蜜的话语 在迷离里游走 你会慢慢嬗变 美丽是你 多情是你 痛是你 哭是你 那滴眼泪掉进尘埃 而爱 比尘埃底 上下左右前后哪里有退路 哪里有庄生 会为你时时梦见 6、你 不要跟我言爱 刚好我是一条鱼 冷暖自知 刚好我是一条鱼 在别人的悲欢之外 看清真实的自己 刚好这个时候 有一朵忘了情的花开在枝头 刚好这个时候 在深蓝的海底我忘记所有温暖的线索 刚好这个时候 无岸可渡 请 让我哭 不要担心 因为我在水里 没有人能看到我的眼泪 这个时候刚刚好 多么的好 7、有点疲倦 不能再用 任何的语言 繁花开过一遍遍 你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我拿什么 和你路过的味道交换 不能言语 用力呼吸 刹那相遇 刹那分别 错过了那氤氲微澜的光阴 不要你看我的眼睛 风和砂都有可能掉进去 夜深 如果要倾诉 也只与相应的灵魂 你睡着的时候我醒在那里 时针没有飞奔 头发却黯然枯萎 空的房间里 回忆在断断续续 我晚归 我应该想起谁 如果要哭泣 也只愿意独自一人 耳朵没有幻听 是谁在心里擂粉碎的锤 爱这幕戏 你和我不同一个剧本 我伤心 我应该依靠谁 如果要告别 也只会和所爱的人 左手倾慕右手后悔 风声咬着分手的尾音 走与不走都是双刃 我流浪 因为我伤悲 印象派但不是莫奈 是谁的眼神在暗夜里呆滞 又纯静如远古的琥珀 窗外月光白而泛滥 却又深刻不过一场大雪 病中的孩子 知道此刻空气微凉 还是忍不住隐隐想念 玫瑰红 雪花白 海水蓝 纯洁干净是你喜欢的 你转身的那天 别人的城市树叶金黄琴声抑扬 依然阻挡不住你远走的脚步 当有一天 记忆穿过幕墙 从那天到这天 你想起你原来是爱那个城市喜欢过某个人的 橙色酒杯因此落地 突然陷入无颜色绝境 最后剩下你 无色四季是你 手心空洞是你 岁月暗淡是你 只有你 不醉笑诉离伤 一 你问过我的 你问过我什么事会让我快乐 亲爱的 和你在一起我就快乐 你问过什么事会让我伤心哭泣 亲爱的 我还没有回答你 你就突然消失了 那些琐碎的甜蜜的过往我还记得 可我就是记不起你的样子了 亲爱的 这个答案让我哭了 二 天好像有点冷了 风好像有点寒了 亲爱的 我做了一个梦 你栽的天堂牌小树落叶了 亲爱的 我梦见你依然站在爱我的地方 亲爱的 我梦见你依然站在爱我的地方唱情歌 亲爱的 我梦见你依然站在爱我的地方唱情歌你的弦不堪重负断了 断了 亲爱的你不要在树下等我了 亲爱的我后悔把眼泪留在你的心上让你断命不断情了 亲爱的为什么树叶会在秋天而不是冬天就凋落呢 像一些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 你就不见了 不见了 1319酒馆 剧名:1319 主要人物:木棉(公司职员,1319酒馆老板) 左玲(1319酒馆老板) 汤盛荣(公司职员) 靳新(自由职业者,驴友) 赵雪亮(警察) 尤贝贝(服装设计师) 故事概梗:是一个都市情感剧,简单的情节,平淡的对白。八十年代生的尤贝贝和越雪亮敢爱敢说,锐利明亮,清脆倔强。而七十年代生的汤盛荣,靳新,左玲还有木棉对爱情都有自己的坚持。他们优柔寡断,拖泥带水,扭扭昵昵,瞻前顾后。本剧并不是一部划分界限的电影,只是用这几个人的爱情,说一个小小的声音:爱是因为孤独的存在,孤独是因为缺乏勇气的存在。 第1场晚 1319酒馆 (尤贝贝对着电脑傻笑) 木棉:小贝 尤贝贝:别叫小贝,难听死了,那是叫贝克汉姆的,叫我尤尤或贝贝。ok? 木棉:(一楞看住尤贝贝,点了一下她的额头)臭美,你来看你那个警察男友,看到了没有? 尤贝贝:看到了,他出警去了。 (靳新和汤盛荣一前一后进来) 靳新:咦,那不是小尤吗?什么时候来的? 尤贝贝:早听说二位公不离婆,称不离砣,两大老爷们,别搞这么夸张行不? 汤盛荣:什么人哪?看看人家左玲和木棉“好朋友”三个人你没听说过?很土是不?你们这些前卫青年,唉(挥了挥手,浑身上下乱摸找烟抽) 尤贝贝:(撇了撇嘴)几位老土怪,以后跟我这个前卫青年学着点,我看落后的是你们。 汤盛荣:少来这套,丫头片子,(眼光朝酒吧扫了圈,转向木棉),小木,左玲今天没有来啊? 木棉:她一会来(不怀好意的盯了汤一眼)我说,你怎么老追着我问她? 汤盛荣:我随便问问。 木棉:喜欢就直接跟她说去,死鸭子嘴硬! 汤盛荣:(望向靳新)你看,这都是些什么人哪? (靳新暖昧的笑了笑,不言语,喝他的茶,木棉转过来看着靳新) 靳新:(急)看我干什么,看我干什么,你什么都没有说,你别这个叮完叮那个?(发觉说错了话自己打了下嘴巴) 尤贝贝:(跳过来),你说木棉姐是大黄蜂? (木棉,靳新同时怒视尤贝贝,觉察到危机,尤贝贝抱头鼠窜。左玲从外面拧了个蛋糕进来。) 汤盛荣:19号,今天谁生日? 靳新:我怎么知道,你带我来的。 尤贝贝:我知道了,是木棉姐的! (三个人对木棉:猪你生日快乐,猪你生日快乐,一人吃了一记木棉的老大爆栗) 左玲:这个蛋糕里面有个大秘密,谁能看出来谁就不是白痴。 尤贝贝:(招呼二人)快过来,快过来,都看看。 汤盛荣:(一本正经)咳,这个蛋糕的大秘蜜就是根本没有秘密。 靳新:(故做深沉)这个蛋糕的大秘密就是为白痴准备的! 木棉:(拆开蛋糕)来,吃蛋糕。 左玲:先许个愿吧。 木棉:愿望可以许很多,能如的不多,不用许,来,吃吧。 (大家都发现木棉情态有些反常,但都装作没事吃蛋糕。) (酒馆休息室) 左玲:又伤心了? 木棉:没有,谢谢你的蛋糕,左玲。 左玲:(过去捋了捋木棉头发)又过了一年了,重新开始吧! 木棉:嗯,我会的,看得出,盛荣喜欢你,好好把握吧。 左玲:他和靳新都爱江山不爱美人。他喜欢自由不喜欢我。你知道我和他认识了多少年了吗? 木棉:(低头一笑)不知道。 左玲:5年。 木棉:我和夏铭7年。 左玲:所有的矛盾都是爱情的矛盾,多少年都没有结果的爱情,感情应该有一点吧? 木棉:就像你和盛荣,若即若离,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样子。 左玲:男人是鸡肋?你这哪跟哪啊?你觉得靳新怎么样,他可是个好人。 木棉:一刀不能两断,藕断还能丝莲。 左玲:我是心疼你,你不要那么固执了。 木棉:(拍拍左玲的肩)我爱你。 左玲:我也爱你。 酒吧打烊,木棉,左玲,尤贝贝,汤盛荣,靳新一起出门。 左玲:木,让靳新送你吧? 木棉:不,不用了,我不怕,靳新送贝贝回宾馆吧。(说完自顾自打车走了) (众人看着木棉的车消失在茫茫夜色。),也打了另一辆车消失。) 第2场凌晨木棉家 (木棉洗完澡打开电脑,木棉网名:花漫地。网友一笑而过{靳新}上线) 一笑而过:才回来吗? 花漫地:是的。 一笑而过:祝你生日快乐! 花漫地:你怎么知道? 一笑而过:我问过你的。 花漫地:我不记得了。 一笑而过:有些事情你很健忘,可是一些事情你固执记得。 花漫地:你了解我? 一笑而过:、、、、、、 电话响) 左玲:回家了吗: 木棉:嗯。 左玲:早点睡,少上网。 木棉:你早点睡。 又回到电脑旁) 第3场晨 宾馆 (尤贝贝住处敲门声) 尤贝贝:(睡眼惺松)谁呀?(开门) 赵雪亮:(戴了魔镜手持玫瑰摆了很酷的姿势站在门外)亲-爱-的 尤贝贝:(作呕吐状)快进来,快进来,丢人现眼。 赵雪亮:走吧,收拾东西,去我那住。 尤贝贝:你那不是集体宿舍吗? 赵雪亮:我自己有房啦。讲个笑话给你听吧。 尤贝贝:嗯(作天真状) 赵雪亮:蝴蝶和蜜蜂谈恋爱没有多久,又爱上了蜗牛,蜜蜂问蝴蝶这是为什么,蝴蝶说,人家蜗牛好歹有一个自己的家,可你,一直就住集体宿舍。 尤贝贝:哈哈哈哈(后着肚子在床上打滚) 赵雪亮:让我亲要你行不? 尤贝贝:(闭上眼睛默许)黑屏一会。 (二人出门坐上赵雪亮开了的车去游东场) (车上) 赵雪亮: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做的歌有音像公司买版权了。 尤贝贝:你做警察就估警察呗,整什么歌。 赵雪亮:你还是做设计的,好歹和艺术沾点边,没见过我这么酷的警察吧? 尤贝贝:臭美,你这是不务正业。 赵雪亮把贝贝搂过来亲了亲) 第4场日 游乐场 尤贝贝:我们去坐疯狂老鼠吧。 赵雪亮:好。 (二人牵起手奔跑,却看到不远处木棉在看旋转木马) 尤贝贝:那不是木棉姐吗?(大喊)木棉姐—— (木棉并未听见,看着施转木马陷入回忆,画面闪回到和夏铭一起看施转木马的情景—— 木棉:我最爱旋转木马。 夏铭:(白衬衣,牛仔裤的背影)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 木棉:仿佛从今以后就有了永恒。 木棉:如果有一天我们丢失了彼此,你会想我吗? 夏铭:我会牢牢的看着你,不让你丢失。 (木棉把头靠在夏铭的肩头,二人的手紧紧握着。) 尤贝贝:(跑过来打断了木棉的回忆)木棉姐,想什么呢? 木棉:你们在这呀。 尤贝贝:我和雪亮来玩呢(雪亮右手“v”形朝木棉敬了个礼) 木棉:(戴上魔镜)你们玩,我走了。 尤贝贝:木棉姐,一起玩吧。 (木棉电话响,木棉一边接听一边向二人示意有事,跟二人再见) 尤贝贝:雪亮,我们坐旋转木马吧。 赵雪亮:(点了一下贝贝额头),你不是会晕吗?你呀。(电话也响),啊,是,是,我马上到。(歉意的看着贝贝) 尤贝贝:(劂起了嘴,依依不舍)你去吧,小心点啊。 赵雪亮:(吻了一下贝贝就跑了) (尤贝贝一个人托着腮,着着放旋转木马。) 画外音:我从深圳来到这里已经3天了,雪亮都没有时间陪我,现在会这样,以后也会这样,可是我好爱他,不管以后怎么样,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要离开他。 第5场日 1319酒馆 汤盛荣给左玲打电话。 汤盛荣:那个,那个、、、、、、(手指在鼻头来回按摩) 左玲:那个晚上有没有空--啊,一起吃饭吧!你每次不都是要说这句吗?我告诉你,没空--- 汤盛荣:为什么?为什么?给个理由先。 左玲:我认为你是个胆小鬼,不想和你一起吃饭。 汤盛荣: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说清楚谁是胆小鬼,(有事的样子,压低声音),一会再说。 (左玲挂了电话,尤贝贝无精打彩的进来。) 左玲:不是和雪亮去玩了吗?又一个人跑来,你们吵架了。 尤贝贝:没有,他出警去了。 左玲:警察都这样。 尤贝贝:左玲姐,我想好了,我为了雪亮准备辞掉深圳的工作。 左玲:你真的舍得,当初谁还哭着喊着,做不了服装设计勿宁死呢,我们这边可没有服装公司。 尤贝贝:爱情力量大呀。再说深圳是个杀气腾腾的城市,再呆几年我会老得很快的,看你和木棉姐,被这里的温和水土滋养得风情万种的。 左玲:要想好哪,你们年轻人就是容易冲动。 尤贝贝:想好了,若为爱情故,二者皆可抛。(大义凛然状) (左玲摇了摇头,贝贝拍了拍左玲,汤盛荣进来。) 尤贝贝:有帅哥来了。 左玲:(也看到是汤盛荣,故意左顾右盼。)帅哥在哪。 汤盛荣:(伸出手在左玲眼前晃了晃),太过份了吧你,你色盲吧? 左玲:我是有点色,但不盲。 汤盛荣:(仰天淌鼻血状)我不帅?不帅你打110! 左玲:你帅,你帅我去跳金门大桥。 (尤贝贝忍着偷笑) 汤盛荣:你真的不和我吃饭? 左玲:木棉下班了会来,等她来一起吃吧。 尤贝贝:喂,喂,你们当是透明的呢?吃喝玩乐的场合我一般是不会缺席的! 汤盛荣:你,(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尤贝贝,开玩笑)你,就在旁边端个茶倒个水什么的吧。 尤贝贝:你你你,(我随便一招天外飞仙就打死你!) 第6场晚 餐馆 (左玲,木棉,尤贝贝,汤盛荣就座,靳新还未出现,汤拿出电话) 汤盛荣:喂,还来不来? 靳新:来,在路上了。 汤盛荣:快点啊,都等你呢。 靳新:快到了。 (过了几分钟靳新进来) 靳新:不该不该,让大家久等了,开动开动。(抓起筷子就要吃) (众人审犯人似的看着靳新) 靳新:(自我栓查了一番形像,转头问汤)我的且脏了? 汤盛荣:没有。 尤贝贝:在饭桌上迟到的男人都是给女人找麻烦的男人! 靳新:谁说的——? 尤贝贝:(指住汤盛荣)他! 靳新:无聊,吃饭。 (电话响) 靳新:你好,(心虚的样子看了众人一眼压低声音)唔,在吃饭,这个,一会打来,这样。(匆匆把电话挂了。) 木棉:(漫不经心)有些人犯起桃花来,挡都挡不住。 靳新:(夸张的用鼻子在空气中闻了闻)好大一股醋味。 木棉:有凉拌菜。 左玲:各位,小心桃花颠。 第7场夜 木棉家 (木棉洗完澡,坐在电脑前回忆,他和夏铭在游乐场,夏铭始终是白衬衣牛仔裤的背影。) 夏铭:再陪你看一次旋转木马。 木棉:真希望时间就这样停止下来。 夏铭:没有我希望你能够一样快乐。 木棉:我会快乐。 夏铭:对不起。 木棉:对不起,我爱你。 (木棉站起来在阳台看到一架飞机愈飞愈远,叮的声音,一笑而过上线。) 一笑而过:这么晚还不睡?干什么呢? 木棉:发呆。 一笑而过:回忆? 木棉:你也有不能忘记的人吧。 一笑而过:当然有过。 木棉:时间真的能冲淡一切吗? 一笑而过:会的吧。 木棉:在你受到伤害的时候,你会? 一笑而过:我会一笑而过。 木棉:一笑而过。 第8场日 1319酒馆 (贝贝带了个小孩子跑进来) 左玲:你带未成年人泡吧啊? 尤贝贝:雪亮的侄儿,可爱吧,以后也生一个弟弟给他欺负。 左玲:小朋友,你就叫什么名字呀? 小朋友:我叫赵赵。 左玲:好可爱。(摸摸赵赵的头) 左玲:贝贝,你喜欢小孩子? 尤贝贝:喜欢。 左玲:我也喜欢,想知道当妈妈是什么滋味。 尤贝贝:那赶快找人嫁呀。 左玲:想嫁就嫁呀,说得轻松。 尤贝贝:我啊,我零替你说了,嫁给汤盛荣啊,地球人都知道你们俩情投意合。 左玲:人家又没跟我求婚。 尤贝贝:你跟他求啊。 左玲:你想得出来(点了一下贝贝额头) 尤贝贝:唉,你这个老土,他电话多少?我帮你打。 左玲:不要啦。 尤贝贝:(摇头)无花可救。 (赵雪亮进来) 赵雪亮:走了走了。 赵赵:叔叔----(跑了过去) 尤贝贝:慢点慢点。(跟了过去) 赵雪亮:左玲姐我们走了啊,抱起赵赵。 左玲:(看着三人背影,真幸福) 第9场晚 靳新家 汤盛荣:伯母,靳新在家吗? 靳母:是小汤呀,快进来,靳新在屋里呢。 (汤正要往屋里找靳新,靳母拉住汤) 靳母:小汤啊,你帮我劝劝我们有靳新,让他赶紧找个媳妇把婚结了,老大不小了,这把我急的。 汤盛荣:伯母,你别急,靳新最近有许多小白兔围着转哪。 靳母:什么小白兔,敢情我儿子是大灰狼。 汤盛荣:大灰狼,对对,大灰狼。 (靳新插着裤袋站在屋门外) 靳新:胡说什么呢你,进来。 (二个进了靳新屋) 靳新:这次去独龙江回来,拍了一些照片,你看看。(递过一叠照片) 汤盛荣:不错。 靳新:风景是不错(抽出几张照片),这个,你看看,这里叫迪政当。这个地方除了民族学,社会学的研究者,少量的游客,极少有外人进去。每年有半年大雪封山与外界隔绝。(抽出另外几张张照片照片显示当地人艰苦的生存条件),这个是纹面老人,这个是当地的农民,这个是学生。 汤盛荣:你的意思是? 靳新:我们不是在论坛上玩着吗,我想到论坛发动网友进行一次募捐。 汤盛荣:主意是不错,但是单凭网友的力量,薄弱了一些,我觉得应该媒体和网友结合起来,这样收效可能会大一些。 靳新:你不就是媒体吗? 汤盛荣(自己打了一下嘴巴)是非只因多开口。不过看在多年老友份上,我帮你这次了。 靳新:说什么话呢。是帮独龙江的人民。 汤盛荣:你只顾着帮别人,先解决了你自己的问题再说吧。 靳新:我的问题?看我妈跟你说些什么?(话锋一转)你怎么不解决你的? 汤盛荣:我的,马上解决,(拍了拍胸脯)到时半夜醉酒横尸街头不要打电话骚扰我啊! 靳新:你(摇头) 汤盛荣:走,吃狗肉去。 第10场日 1319酒馆 (1319暂定为物资捐赠地,捐赠人越来越多,汤,靳,木,左,赵,尤 忙着招呼,整理,登记) 汤盛荣:忙不过来了,谁再叫几个人来帮忙? 左玲::二位不是朋友很多吗? 靳新:我们女性朋友多一些,二位男性朋友多一些,这活是力气活、、、、、、 汤盛荣:你这个二--百--五! (靳新电话又响) 靳新:你好你好,是的,谢谢你啊,在1319酒馆,是的,是这边,谢谢你啊,一会见。(合上电话)谁是二百五,是五老五。 (背后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钻石王老五!众人吓了一跳) 女来客:一笑而过,我是清纱呀。 靳新:(夸张的)清纱呀,美女,你怎么也来了? 清纱:我看到你们在网让发的广告,收了一些东西,太多了,在外面呢,你能出去帮我拿一下吗? 靳新:当然可以。 (二人出了门,尤贝贝学着清纱的样子:一笑而过,我是清纱呀、、、、、、木棉回过身) 木棉:靳新网名叫一笑而过? 汤盛荣:是,你不知道? (木棉狠狠的朝着靳新出去的地方剜了一眼) 汤盛荣:不是,大小姐,你不要这种眼神看人啊,眼珠都要挤出来了,他又得罪你了?(木棉不语) 第11场晨 人行天桥 (匆匆而过的靳新碰掉了清纱手中的文件) 靳新:对不起 清纱:是你呀。 靳新:清纱,对不起,对不起,我帮你。(二人一起拾文件) 清纱: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这么急忙着去哪里。 靳新:我在做一个关于城市的主题,来看看早上有没有什么可以拍的。 清纱:是吗?那边公园风景不错,你这个大师可以帮我拍几张吗? 靳新:当然可以,走吧。 (靳新在为拍着各种姿式的清纱拍照,木棉在公园晨跑看到这一幕,拿出手机给靳新发短信:公园有炸弹,请带拍照的美女速离开。靳新朝四周看了看,发现木棉的身影消失在不远处) 清纱:怎么了。 靳新:没什么。 第12场日 木棉经经理办公室 木棉:经理,公司是不是在非洲开发了项目? 经理:穷乡僻壤的,没有人愿意去,我们打算抽签决定。 木棉:经理,让我让吧。 经理:你?你知道的,一去至少二年。 木棉:我知道,让我去吧。 经理:(意味深长的看了木棉一眼),你的能力我不怀疑,我是怕你去了后悔,那边很辛苦,各方面的条件也没法和国内比,你又是女性,不适合。 木棉:(犹豫了一会)经理我先出去了。 经理:(想叫住木)唉。(若有所思) 第13场日 1319洒馆 左玲给木棉买了个发夹。 左玲:来,我给你戴上。 (靳新进来) 靳新:进来喝杯水。 (木棉不睬,起身走开) 靳新:今天怎么了? 左玲:你惹她了? 靳新:没有,我没有惹她。 (左玲撇了撇嘴,电话响) 左玲:你好。 尤贝贝:左玲姐,快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左玲:你,玩过家家呢? 尤贝贝:左玲姐,(撒娇),是真的。 左玲:不是,今天不是愚人节啊。 尤贝贝:左玲姐,我没有骗你,快来船舶酒店吧。 左玲:(一头雾水),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 尤贝贝:哈,结婚要趁早,我们临时决定的。 左玲:谁是新郎? 尤贝贝:还有谁,当然是雪亮,你们快来,做我的娘家人。 第14场船舶酒店 (左玲,木棉,汤盛荣,靳新一起出现) 尤贝贝:太好啦,你们都来啦(拉住木棉)木棉姐,我今天漂不漂亮? 木棉:太漂亮了。 左玲:小美人。 汤盛荣:小样,臭美。某人穿起婚纱来肯定比你漂亮。 尤贝贝:摆脱,今天我结婚唉,你就是假装恭维一下也不行吗? 汤盛荣:不行。 尤贝贝:好,你记着,你也会有这一天的! 靳新:都站好,我来拍张照。 尤贝贝:等等,先给红包。(伸出手,得意的)祝你新婚幸福! (酒席间) 左玲:贝贝真幸福。 木棉:我也想看看你结婚的幸福模样。 左玲:(扫了汤盛荣一眼,二人目光相对,又分开)你会看得到的。 木棉:我想早点看到。 左玲:(惊愕)为什么? 木棉:公司在非洲开发了项目,我会去。 左玲:多久? 木棉:两年。对不起,借贝贝的婚礼敬大家一杯。 (众人觉默,气氛压抑,木棉内心独白:分离,从来都是在盛宴的后面) 第15场夜 游乐场 (灯火通明的游乐场,木棉又独自去看旋转木马,木棉内心独白:“我最爱看旋转木马,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仿费从今以后就有了永恒,寂寞的时候,就去看它旋转,可以暂时忘记许多的事情。”木棉拖着孤独的影子回家。 第16场日 花园小区 汤盛荣陪着母亲散步,不远处有小孩在玩耍,天真快乐的模样,汤母看得痴了,拉拉汤盛荣:儿子,羡慕不羡慕?汤盛荣忍着难过望向远方。) 汤盛荣:妈,你先回去,我出去一会。 (汤在车上打电话) 汤盛荣:在干嘛? 左玲:不干嘛。 汤盛荣: 左玲:不说话,不对劲,你怎么了? 汤盛荣:我们认识了很久了吧? 左玲:废话。 汤盛荣:我的意思是说,我们都是老相好了,不,不,老相识了,我未娶,你未嫁,不如我们搭伙过日子。 左玲: 汤盛荣:喂喂 左玲:有你这样求婚的吗? 汤盛荣:你想怎么样? 左玲:你要是能马上出现在我面前,倒是可以考虑。 汤盛荣:没问题。 (场景变换到1319酒馆,汤出现) 汤盛荣:怎么样(伸出手臂)来,过来。 (像久别重逢的恋人左玲投进汤的怀抱) 第17场夜 木棉家 (木棉收拾行礼。衣服,书,照片,看到床头柜上和夏铭的合影,看了几秒钟,拆了下来,撕成两半扔到垃圾桶里,此时靳新正在帮忙把网友和群众的捐赠物搬上卡车,木棉打开电脑,给一笑而过留言:我就要走了,我东西都收拾好了,我患了禽流感,党派我到非注入传染。) 第18场日 1319酒馆 靳新:木棉真的走了吗? 左玲:是的。 靳新:她很倔强,也很深情。 左玲:你知道吗?这个酒馆为什么叫1319?我的生日是13,她的生日是19,1319,也是一生永久的意思。我们都希望能够拥有一生永久的恋人。 靳新:是吗?(若有所思) 结束镜头:靳新插着裤袋落寞的走在街头,有风,他抬头看看头顶驶过的一架飞机,他甩甩头,踩着落叶走向前面,慢慢走远。 亲的谁 字幕:“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们深深相爱然后离开,那以后我每次想做一件事或到任何一个地方,我才明白想要忘掉并不像呼吸那么轻易,我因此不再安宁,也不再自由,我只能以思念和网络为生。我是那种喜怒哀乐只显现于内心的人。只到我认识了他们。 她,蕙质兰心,聪明敏感。 他们,智慧优雅,显得真诚。 他们击中我的冷漠和没有未来的灵魂。 他安慰我的孤独,我贪婪他们的温暖。我們是居心叵测的四个男女。 电影的开场是黑发飘飞的唐鱼,她拖着行旅箱带着魔镜走出喧嚣的人群。光线是明明暗暗的交换。机场巨大的落地窗外,飞机飞高飞远然后无迹,留下空蒙的天空,一切的光线又因为距离和远行而不断变得黯淡。唐鱼走进出租车,出租车驶向市中心。 1唐鱼单身女人,来到这个城市以后做网站编辑,杂志撰稿人,在家工作,住得很高,透明的玻璃,好像是在半空造个了窝的鸟儿。她是一个褐色的女人,是平和的安静,她总是对认识不认识的人微笑,也从来不怕孤独的凛冽。 她在酒馆里等几个相熟却未见过面的网友,服务生很热情,一会给她倒柠檬水一会给她纸巾,她不断说谢谢。酒馆的音乐有一些吵耳。她细声细气的说能不能把音响关小一点。第一个到来的是她的好友花黎,其实她们是一样大的,但看上去她是个小屁孩,粉红色的人儿,瘦瘦的,皮肤很透明,婴儿一样,能看到额头和下巴的青筋。她说,来,抱一下。    这个时候又有一个男人推门进来,他很快的按下相机拍下这一幕,是相机从不离身的男人,门牙缺了一颗,他从进门起就是滔滔不绝的男人,他喜欢说话,喜欢美食,但从来不在家里做饭,他也是单身一人。有一只狗陪伴。休息的时候,他练书法(写的什么别人是看不懂的),给花浇水,晒太阳看书,但从不洗衣服。他家的狗都很烦他是一个不肯安静的人,他家的植物都认为他前世一定也是株植物。因为被迫沉默了一世,做人的这一世所所有太多的话要说,总是抱着手臂对着它们看,他看着那些已经枯萎的花神色还像渔夫一样充满欲望。他家的的植物生长的很快,枯萎的也很快,多么的象曾经的烟火。所以他经常浇花。那些花儿,能不能起死回生,不得而知。 给他起个名吧叫卡尔(卡得你不能说话的意思)。 他说:你们总是喜欢在网上聊得天昏地暗,我看着很痛苦。 花黎说见面聊你又不给我们说话的机会。 三个人笑。 卡尔打了一个电话,然后说,刺猬一会就到。    刺猬进来的时候唐鱼和花黎都没有认出他来,他是大方的男人,因为才情默默引来一些小白兔的爱慕。但他好像从不对他们微笑,告诉小白兔们好不好?刺猬因为999朵玫瑰,丢失了最爱的那一朵,那一朵也永远不会再开放在他身边。刺猬从来不喜欢别人知道关于他的任何爱的故事。她只是把爱做成了玫瑰花糖,因此馥郁的红,很久以后她只是喜欢带着相机到处游走的忧郁男人。    2关于一个已经被距离缩小到极限的友谊,现在,又因为回忆而被距离无限的放大。    某个下雨的夜晚,唐鱼突然梦到龙腾,她唯一要记得的只有他吧,爱和挂念。因为分离她有悬浮在半空的的寂寞,用电影里惯常的追逐和被追逐的镜头来给这场爱情谢幕本来就是龙腾的本意,没有什么比得不到的最美更吸引人了,当海藻一样的长发在在深夜的淋浴器下像虫一样爬行在唐鱼的肩上的时候,她对着镜子哭了,说,我很想你,给你一个吻吧,重新睡觉以前,它会比任何一种催眠味道更香更安宁。 要上飞机了,偏偏车一直堵。偏偏他在安检入口的时候她找不着他,电影镜头都是这样的,不让唐鱼找到龙腾。她只是想再看看他,不会挽留他的。    他已经上了飞机,她还在疯了似的跑。飞机起飞的时候,她的声音才在广播里响起。自那以后龙腾的影子无处不在。 3很多东西,因为太注重感觉和自由,所以无法得到。花黎说。 在卡尔的眼里,花黎是一个并不理智的女子,她有多动症,这其实是不安全感的表现,是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和脆弱。花黎是倔强的。她从来不会说:我爱你。不管对任何人。她说:鱼,你应该知道,我最需要的是感觉和自由。 她常常会让人无端的心疼。因为瘦弱,看上去就是弱不禁风,唐鱼有一次说:如果遇到坏人,我第一个出来保护你。 唐鱼是发自内心的说,花黎也是发自内心的在意。她落泪,并且长久的感动。    花黎是喜欢远足,生活对她来说只有两种方式,携带的是空,认识唐鱼以后记得带手机,路途中会发短信给唐鱼,有时她会觉得自己突然掉落在一个被阻隔了的时空,再也记不起任何事了。于是唐鱼就给她回复:这样也好呀,可以暂时不想一切。    有一个夜晚,在深山里的人家投宿,花黎隐约觉得看到到一个长发白衣的女人,安静的出现在她的窗外。她想叫她唐唐,但是因为惧怕发不出声音。她只能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叫起来,她醒了过来,她梦到少年时代最好的朋友唐唐。唐唐死于旅行途中,车祸,当时头与身体分离。 唐唐对花黎说,跟我一起走好不好?她抚摩着花黎的头发,忧伤的对花黎说。    画面闪回到唐唐活着的时候,那些微笑的甜蜜那些沉没的温暖,那些无数个夜晚那些低低嘻闹。她们一起沐浴春天的阳光;她们互相给对方来远行归来的礼物,她们赤着光脚在午夜的沙滩上跳舞;她们坐在高高的台阶吃甜筒卷。她们一起逛街。怎么会不快乐呢?又怎么会觉得寂寞呢?每一个回忆都会有一个人的影子。 4卡尔在不清醒的时候,喜欢从高处往下跳,他在急速下坠的过程中可以得到飞行的快乐。乐此不疲,终于有一次跳掉了一颗门牙,唐鱼曾经以访谈的方式采访过他,失去门牙是什么样的感觉,他说牙口露风我不习惯,他给唐鱼和花黎看那些黑色便签本上新鲜的钢笔字。跳落过程的记忆,然后把那些纸张从本子里一页一页地撕下来,丢进夜晚带着着薄凉的风里,他的背影有些踉跄。    画面闪回到他很年轻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另一个人带走了他喜欢的女孩,好像那女孩只是属于他的,那天那女孩穿着蓝色的连衣裙站在风中,对他回首,很勉强但很努力的笑。之后她来了几封信,他也不回,很久以后又收到了她的信和照片。照片里的那个女子,容颜早已无法辨认了,她信上说,卡尔,我要回来。 5刺猬去了一个深山里,因为在深山里他的心很快就变得安宁,但他很快就生病了。大约是因为水土不服。 一个穿民族服装的少女给他煨药,这些药是用山上的植物熬制的,那些植物在黑黑的土罐里里漫漫的煎熬,整个竹楼都有药的气味。刺猬也随着气味和疼痛,在无声无息中寂寞地展开。远行是一场苦旅,在空旷的深山丛林里空静静地进行,长久的不愿出来,他在夜色里奄奄一息,仅仅只能听见挂在竹楼窗口的布帘,在风里哗哗的发响。 他虚弱的叫着那一个名字。这时狗的叫声也在深邃的黑暗里响起。    天还是灰的时候那个穿民族服装的少女就起床了,她烧起了枯枝,在火上面挂铜锅。然后走近看刺猬,看着他痛苦的样子,她拿起刺猬放在床边的本子,她读起刺猬在昨天写的一段文字。 他写:他多么想是一个居住在这深山里的男人。裹一身山野的风,让风霜把脸上的胡须坚硬。这是终点的季节,那山头上教堂里会有一场华丽的节日,那是一个有着许多故事的教堂。卷一部圣经,混在人群里,一起歌唱,颂赞圣诞。我不是个有信仰的人,但我尊敬信仰。借一个日子,忏悔。刺猬一直想要的是一个安静的女子,这个民族少女似乎是的,至少她有纯净的面容和安静的眼睛。 那时侯火焰在跳跃,少女还在朗读。    就是这样的四个人,他们聚在一起,宁静的气氛,让人安稳,可以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么。 并不是爱。比爱情少一些,比亲情多一些。 唐鱼看到酒馆外面子弹一样射来射去的车子,还有对面招牌的红绿,夜归的人群,它是一个多么纯粹的超现实世界,石头森林,影像现实,这些在他的脑海里形成强烈的对比,并且挥之不去。就是这一次,她的灵魂仿佛被重新定义。网络和回忆麻痹了她很久了。对于一个漂泊的女子,醒悟是一件如此奢侈的东西。 唐鱼对他们的依赖就像清茶一样,或者简单或者温暖。 6再回到四个人的酒馆里。 卡尔还是不停说话,他不会疲倦,但是已抽了很多的烟。他甚至说起以往和一些女人的罗曼史,他说可以和她们恋爱,但是不能动感情,他说只有这样的形式才是无伤的。他还说他和刺猥出去拍片的事情,他们互相学习,又互相善意的鄙视,这样的时候会有些孩子气。然后还说花黎,是甜蜜微小的孩子,她的手指有多么的细致。唱歌的时候像水妖。然后大家说一些网上的事,彼此笑话。最后花黎被叫做翠花。淡淡的烟味和茶香在空气里流转。唐鱼只是笑,或者点头或者摇头。要知道她是是真的开心。他们帮她驱走狰狞的孤独,唐鱼看到花黎手腕上的一个镯子在柔和的灯光下发出光芒。忍不住伸出手抚摸了一下。花黎握她的手说:你的手冷。 唐鱼说:是,有时候我想牵你的手,但我害怕给你带来不安的感觉。 一整个夜晚的温暖和犹豫交织,烟圈在灯光里慵懒的散开,一半浮在空中,一半不知所踪,突然有一阵沉默。这时候,服务生不应该走过来的,她说对不起我们这里就要打烊了。 7卡尔还有半截烟没有抽完,由于烟雾的作用,唐鱼仿佛看到自己,在这个才刚刚落足的城市的一个阴暗角落里飞翔。她看到外面的梧桐树,黑的高的树身,黯淡的灯光中投下倒影。 四个人是同一个方向,才坐上去卡尔的鼾声就响了起来。司机在放一首不知名的歌,唐鱼想这一次不要只是路过,因为路过,便不会戛然而止。 回到家里马上感到疲倦了,在桔色灯光下,唐鱼重新打开电脑,她要写下一些文字。 她觉得自己会因为他们在这个城市里,会让她有一个明媚的开始,会让她不会害怕时光的催促。 这是一部电影,给了观众一个关于四个人的悬念。谢谢你,对不起字幕:“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们深深相爱然后离开,那以后我每次想做一件事或到任何一个地方,我才明白想要忘掉并不像呼吸那么轻易,我因此不再安宁,也不再自由,我只能以思念和网络为生。我是那种喜怒哀乐只显现于内心的人。只到我认识了他们。 她,蕙质兰心,聪明敏感。 他们,智慧优雅,显得真诚。 他们击中我的冷漠和没有未来的灵魂。 他安慰我的孤独,我贪婪他们的温暖。我們是居心叵测的四个男女。 电影的开场是黑发飘飞的唐鱼,她拖着行旅箱带着魔镜走出喧嚣的人群。光线是明明暗暗的交换。机场巨大的落地窗外,飞机飞高飞远然后无迹,留下空蒙的天空,一切的光线又因为距离和远行而不断变得黯淡。唐鱼走进出租车,出租车驶向市中心。 1唐鱼单身女人,来到这个城市以后做网站编辑,杂志撰稿人,在家工作,住得很高,透明的玻璃,好像是在半空造个了窝的鸟儿。她是一个褐色的女人,是平和的安静,她总是对认识不认识的人微笑,也从来不怕孤独的凛冽。 她在酒馆里等几个相熟却未见过面的网友,服务生很热情,一会给她倒柠檬水一会给她纸巾,她不断说谢谢。酒馆的音乐有一些吵耳。她细声细气的说能不能把音响关小一点。第一个到来的是她的好友花黎,其实她们是一样大的,但看上去她是个小屁孩,粉红色的人儿,瘦瘦的,皮肤很透明,婴儿一样,能看到额头和下巴的青筋。她说,来,抱一下。    这个时候又有一个男人推门进来,他很快的按下相机拍下这一幕,是相机从不离身的男人,门牙缺了一颗,他从进门起就是滔滔不绝的男人,他喜欢说话,喜欢美食,但从来不在家里做饭,他也是单身一人。有一只狗陪伴。休息的时候,他练书法(写的什么别人是看不懂的),给花浇水,晒太阳看书,但从不洗衣服。他家的狗都很烦他是一个不肯安静的人,他家的植物都认为他前世一定也是株植物。因为被迫沉默了一世,做人的这一世所所有太多的话要说,总是抱着手臂对着它们看,他看着那些已经枯萎的花神色还像渔夫一样充满欲望。他家的的植物生长的很快,枯萎的也很快,多么的象曾经的烟火。所以他经常浇花。那些花儿,能不能起死回生,不得而知。 给他起个名吧叫卡尔(卡得你不能说话的意思)。 他说:你们总是喜欢在网上聊得天昏地暗,我看着很痛苦。 花黎说见面聊你又不给我们说话的机会。 三个人笑。 卡尔打了一个电话,然后说,刺猬一会就到。    刺猬进来的时候唐鱼和花黎都没有认出他来,他是大方的男人,因为才情默默引来一些小白兔的爱慕。但他好像从不对他们微笑,告诉小白兔们好不好?刺猬因为999朵玫瑰,丢失了最爱的那一朵,那一朵也永远不会再开放在他身边。刺猬从来不喜欢别人知道关于他的任何爱的故事。她只是把爱做成了玫瑰花糖,因此馥郁的红,很久以后她只是喜欢带着相机到处游走的忧郁男人。    2关于一个已经被距离缩小到极限的友谊,现在,又因为回忆而被距离无限的放大。    某个下雨的夜晚,唐鱼突然梦到龙腾,她唯一要记得的只有他吧,爱和挂念。因为分离她有悬浮在半空的的寂寞,用电影里惯常的追逐和被追逐的镜头来给这场爱情谢幕本来就是龙腾的本意,没有什么比得不到的最美更吸引人了,当海藻一样的长发在在深夜的淋浴器下像虫一样爬行在唐鱼的肩上的时候,她对着镜子哭了,说,我很想你,给你一个吻吧,重新睡觉以前,它会比任何一种催眠味道更香更安宁。 要上飞机了,偏偏车一直堵。偏偏他在安检入口的时候她找不着他,电影镜头都是这样的,不让唐鱼找到龙腾。她只是想再看看他,不会挽留他的。    他已经上了飞机,她还在疯了似的跑。飞机起飞的时候,她的声音才在广播里响起。自那以后龙腾的影子无处不在。 3很多东西,因为太注重感觉和自由,所以无法得到。花黎说。 在卡尔的眼里,花黎是一个并不理智的女子,她有多动症,这其实是不安全感的表现,是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和脆弱。花黎是倔强的。她从来不会说:我爱你。不管对任何人。她说:鱼,你应该知道,我最需要的是感觉和自由。 她常常会让人无端的心疼。因为瘦弱,看上去就是弱不禁风,唐鱼有一次说:如果遇到坏人,我第一个出来保护你。 唐鱼是发自内心的说,花黎也是发自内心的在意。她落泪,并且长久的感动。    花黎是喜欢远足,生活对她来说只有两种方式,携带的是空,认识唐鱼以后记得带手机,路途中会发短信给唐鱼,有时她会觉得自己突然掉落在一个被阻隔了的时空,再也记不起任何事了。于是唐鱼就给她回复:这样也好呀,可以暂时不想一切。    有一个夜晚,在深山里的人家投宿,花黎隐约觉得看到到一个长发白衣的女人,安静的出现在她的窗外。她想叫她唐唐,但是因为惧怕发不出声音。她只能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叫起来,她醒了过来,她梦到少年时代最好的朋友唐唐。唐唐死于旅行途中,车祸,当时头与身体分离。 唐唐对花黎说,跟我一起走好不好?她抚摩着花黎的头发,忧伤的对花黎说。    画面闪回到唐唐活着的时候,那些微笑的甜蜜那些沉没的温暖,那些无数个夜晚那些低低嘻闹。她们一起沐浴春天的阳光;她们互相给对方来远行归来的礼物,她们赤着光脚在午夜的沙滩上跳舞;她们坐在高高的台阶吃甜筒卷。她们一起逛街。怎么会不快乐呢?又怎么会觉得寂寞呢?每一个回忆都会有一个人的影子。 4卡尔在不清醒的时候,喜欢从高处往下跳,他在急速下坠的过程中可以得到飞行的快乐。乐此不疲,终于有一次跳掉了一颗门牙,唐鱼曾经以访谈的方式采访过他,失去门牙是什么样的感觉,他说牙口露风我不习惯,他给唐鱼和花黎看那些黑色便签本上新鲜的钢笔字。跳落过程的记忆,然后把那些纸张从本子里一页一页地撕下来,丢进夜晚带着着薄凉的风里,他的背影有些踉跄。    画面闪回到他很年轻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另一个人带走了他喜欢的女孩,好像那女孩只是属于他的,那天那女孩穿着蓝色的连衣裙站在风中,对他回首,很勉强但很努力的笑。之后她来了几封信,他也不回,很久以后又收到了她的信和照片。照片里的那个女子,容颜早已无法辨认了,她信上说,卡尔,我要回来。 5刺猬去了一个深山里,因为在深山里他的心很快就变得安宁,但他很快就生病了。大约是因为水土不服。 一个穿民族服装的少女给他煨药,这些药是用山上的植物熬制的,那些植物在黑黑的土罐里里漫漫的煎熬,整个竹楼都有药的气味。刺猬也随着气味和疼痛,在无声无息中寂寞地展开。远行是一场苦旅,在空旷的深山丛林里空静静地进行,长久的不愿出来,他在夜色里奄奄一息,仅仅只能听见挂在竹楼窗口的布帘,在风里哗哗的发响。 他虚弱的叫着那一个名字。这时狗的叫声也在深邃的黑暗里响起。    天还是灰的时候那个穿民族服装的少女就起床了,她烧起了枯枝,在火上面挂铜锅。然后走近看刺猬,看着他痛苦的样子,她拿起刺猬放在床边的本子,她读起刺猬在昨天写的一段文字。 他写:他多么想是一个居住在这深山里的男人。裹一身山野的风,让风霜把脸上的胡须坚硬。这是终点的季节,那山头上教堂里会有一场华丽的节日,那是一个有着许多故事的教堂。卷一部圣经,混在人群里,一起歌唱,颂赞圣诞。我不是个有信仰的人,但我尊敬信仰。借一个日子,忏悔。刺猬一直想要的是一个安静的女子,这个民族少女似乎是的,至少她有纯净的面容和安静的眼睛。 那时侯火焰在跳跃,少女还在朗读。    就是这样的四个人,他们聚在一起,宁静的气氛,让人安稳,可以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么。 并不是爱。比爱情少一些,比亲情多一些。 唐鱼看到酒馆外面子弹一样射来射去的车子,还有对面招牌的红绿,夜归的人群,它是一个多么纯粹的超现实世界,石头森林,影像现实,这些在他的脑海里形成强烈的对比,并且挥之不去。就是这一次,她的灵魂仿佛被重新定义。网络和回忆麻痹了她很久了。对于一个漂泊的女子,醒悟是一件如此奢侈的东西。 唐鱼对他们的依赖就像清茶一样,或者简单或者温暖。 6再回到四个人的酒馆里。 卡尔还是不停说话,他不会疲倦,但是已抽了很多的烟。他甚至说起以往和一些女人的罗曼史,他说可以和她们恋爱,但是不能动感情,他说只有这样的形式才是无伤的。他还说他和刺猥出去拍片的事情,他们互相学习,又互相善意的鄙视,这样的时候会有些孩子气。然后还说花黎,是甜蜜微小的孩子,她的手指有多么的细致。唱歌的时候像水妖。然后大家说一些网上的事,彼此笑话。最后花黎被叫做翠花。淡淡的烟味和茶香在空气里流转。唐鱼只是笑,或者点头或者摇头。要知道她是是真的开心。他们帮她驱走狰狞的孤独,唐鱼看到花黎手腕上的一个镯子在柔和的灯光下发出光芒。忍不住伸出手抚摸了一下。花黎握她的手说:你的手冷。 唐鱼说:是,有时候我想牵你的手,但我害怕给你带来不安的感觉。 一整个夜晚的温暖和犹豫交织,烟圈在灯光里慵懒的散开,一半浮在空中,一半不知所踪,突然有一阵沉默。这时候,服务生不应该走过来的,她说对不起我们这里就要打烊了。 7卡尔还有半截烟没有抽完,由于烟雾的作用,唐鱼仿佛看到自己,在这个才刚刚落足的城市的一个阴暗角落里飞翔。她看到外面的梧桐树,黑的高的树身,黯淡的灯光中投下倒影。 四个人是同一个方向,才坐上去卡尔的鼾声就响了起来。司机在放一首不知名的歌,唐鱼想这一次不要只是路过,因为路过,便不会戛然而止。 回到家里马上感到疲倦了,在桔色灯光下,唐鱼重新打开电脑,她要写下一些文字。 她觉得自己会因为他们在这个城市里,会让她有一个明媚的开始,会让她不会害怕时光的催促。 这是一部电影,给了观众一个关于四个人的悬念。谢谢你,对不起字幕:“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们深深相爱然后离开,那以后我每次想做一件事或到任何一个地方,我才明白想要忘掉并不像呼吸那么轻易,我因此不再安宁,也不再自由,我只能以思念和网络为生。我是那种喜怒哀乐只显现于内心的人。只到我认识了他们。 她,蕙质兰心,聪明敏感。 他们,智慧优雅,显得真诚。 他们击中我的冷漠和没有未来的灵魂。 他安慰我的孤独,我贪婪他们的温暖。我們是居心叵测的四个男女。 电影的开场是黑发飘飞的唐鱼,她拖着行旅箱带着魔镜走出喧嚣的人群。光线是明明暗暗的交换。机场巨大的落地窗外,飞机飞高飞远然后无迹,留下空蒙的天空,一切的光线又因为距离和远行而不断变得黯淡。唐鱼走进出租车,出租车驶向市中心。 1唐鱼单身女人,来到这个城市以后做网站编辑,杂志撰稿人,在家工作,住得很高,透明的玻璃,好像是在半空造个了窝的鸟儿。她是一个褐色的女人,是平和的安静,她总是对认识不认识的人微笑,也从来不怕孤独的凛冽。 她在酒馆里等几个相熟却未见过面的网友,服务生很热情,一会给她倒柠檬水一会给她纸巾,她不断说谢谢。酒馆的音乐有一些吵耳。她细声细气的说能不能把音响关小一点。第一个到来的是她的好友花黎,其实她们是一样大的,但看上去她是个小屁孩,粉红色的人儿,瘦瘦的,皮肤很透明,婴儿一样,能看到额头和下巴的青筋。她说,来,抱一下。    这个时候又有一个男人推门进来,他很快的按下相机拍下这一幕,是相机从不离身的男人,门牙缺了一颗,他从进门起就是滔滔不绝的男人,他喜欢说话,喜欢美食,但从来不在家里做饭,他也是单身一人。有一只狗陪伴。休息的时候,他练书法(写的什么别人是看不懂的),给花浇水,晒太阳看书,但从不洗衣服。他家的狗都很烦他是一个不肯安静的人,他家的植物都认为他前世一定也是株植物。因为被迫沉默了一世,做人的这一世所所有太多的话要说,总是抱着手臂对着它们看,他看着那些已经枯萎的花神色还像渔夫一样充满欲望。他家的的植物生长的很快,枯萎的也很快,多么的象曾经的烟火。所以他经常浇花。那些花儿,能不能起死回生,不得而知。 给他起个名吧叫卡尔(卡得你不能说话的意思)。 他说:你们总是喜欢在网上聊得天昏地暗,我看着很痛苦。 花黎说见面聊你又不给我们说话的机会。 三个人笑。 卡尔打了一个电话,然后说,刺猬一会就到。    刺猬进来的时候唐鱼和花黎都没有认出他来,他是大方的男人,因为才情默默引来一些小白兔的爱慕。但他好像从不对他们微笑,告诉小白兔们好不好?刺猬因为999朵玫瑰,丢失了最爱的那一朵,那一朵也永远不会再开放在他身边。刺猬从来不喜欢别人知道关于他的任何爱的故事。她只是把爱做成了玫瑰花糖,因此馥郁的红,很久以后她只是喜欢带着相机到处游走的忧郁男人。    2关于一个已经被距离缩小到极限的友谊,现在,又因为回忆而被距离无限的放大。    某个下雨的夜晚,唐鱼突然梦到龙腾,她唯一要记得的只有他吧,爱和挂念。因为分离她有悬浮在半空的的寂寞,用电影里惯常的追逐和被追逐的镜头来给这场爱情谢幕本来就是龙腾的本意,没有什么比得不到的最美更吸引人了,当海藻一样的长发在在深夜的淋浴器下像虫一样爬行在唐鱼的肩上的时候,她对着镜子哭了,说,我很想你,给你一个吻吧,重新睡觉以前,它会比任何一种催眠味道更香更安宁。 要上飞机了,偏偏车一直堵。偏偏他在安检入口的时候她找不着他,电影镜头都是这样的,不让唐鱼找到龙腾。她只是想再看看他,不会挽留他的。    他已经上了飞机,她还在疯了似的跑。飞机起飞的时候,她的声音才在广播里响起。自那以后龙腾的影子无处不在。 3很多东西,因为太注重感觉和自由,所以无法得到。花黎说。 在卡尔的眼里,花黎是一个并不理智的女子,她有多动症,这其实是不安全感的表现,是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和脆弱。花黎是倔强的。她从来不会说:我爱你。不管对任何人。她说:鱼,你应该知道,我最需要的是感觉和自由。 她常常会让人无端的心疼。因为瘦弱,看上去就是弱不禁风,唐鱼有一次说:如果遇到坏人,我第一个出来保护你。 唐鱼是发自内心的说,花黎也是发自内心的在意。她落泪,并且长久的感动。    花黎是喜欢远足,生活对她来说只有两种方式,携带的是空,认识唐鱼以后记得带手机,路途中会发短信给唐鱼,有时她会觉得自己突然掉落在一个被阻隔了的时空,再也记不起任何事了。于是唐鱼就给她回复:这样也好呀,可以暂时不想一切。    有一个夜晚,在深山里的人家投宿,花黎隐约觉得看到到一个长发白衣的女人,安静的出现在她的窗外。她想叫她唐唐,但是因为惧怕发不出声音。她只能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叫起来,她醒了过来,她梦到少年时代最好的朋友唐唐。唐唐死于旅行途中,车祸,当时头与身体分离。 唐唐对花黎说,跟我一起走好不好?她抚摩着花黎的头发,忧伤的对花黎说。    画面闪回到唐唐活着的时候,那些微笑的甜蜜那些沉没的温暖,那些无数个夜晚那些低低嘻闹。她们一起沐浴春天的阳光;她们互相给对方来远行归来的礼物,她们赤着光脚在午夜的沙滩上跳舞;她们坐在高高的台阶吃甜筒卷。她们一起逛街。怎么会不快乐呢?又怎么会觉得寂寞呢?每一个回忆都会有一个人的影子。 4卡尔在不清醒的时候,喜欢从高处往下跳,他在急速下坠的过程中可以得到飞行的快乐。乐此不疲,终于有一次跳掉了一颗门牙,唐鱼曾经以访谈的方式采访过他,失去门牙是什么样的感觉,他说牙口露风我不习惯,他给唐鱼和花黎看那些黑色便签本上新鲜的钢笔字。跳落过程的记忆,然后把那些纸张从本子里一页一页地撕下来,丢进夜晚带着着薄凉的风里,他的背影有些踉跄。    画面闪回到他很年轻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另一个人带走了他喜欢的女孩,好像那女孩只是属于他的,那天那女孩穿着蓝色的连衣裙站在风中,对他回首,很勉强但很努力的笑。之后她来了几封信,他也不回,很久以后又收到了她的信和照片。照片里的那个女子,容颜早已无法辨认了,她信上说,卡尔,我要回来。 5刺猬去了一个深山里,因为在深山里他的心很快就变得安宁,但他很快就生病了。大约是因为水土不服。 一个穿民族服装的少女给他煨药,这些药是用山上的植物熬制的,那些植物在黑黑的土罐里里漫漫的煎熬,整个竹楼都有药的气味。刺猬也随着气味和疼痛,在无声无息中寂寞地展开。远行是一场苦旅,在空旷的深山丛林里空静静地进行,长久的不愿出来,他在夜色里奄奄一息,仅仅只能听见挂在竹楼窗口的布帘,在风里哗哗的发响。 他虚弱的叫着那一个名字。这时狗的叫声也在深邃的黑暗里响起。    天还是灰的时候那个穿民族服装的少女就起床了,她烧起了枯枝,在火上面挂铜锅。然后走近看刺猬,看着他痛苦的样子,她拿起刺猬放在床边的本子,她读起刺猬在昨天写的一段文字。 他写:他多么想是一个居住在这深山里的男人。裹一身山野的风,让风霜把脸上的胡须坚硬。这是终点的季节,那山头上教堂里会有一场华丽的节日,那是一个有着许多故事的教堂。卷一部圣经,混在人群里,一起歌唱,颂赞圣诞。我不是个有信仰的人,但我尊敬信仰。借一个日子,忏悔。刺猬一直想要的是一个安静的女子,这个民族少女似乎是的,至少她有纯净的面容和安静的眼睛。 那时侯火焰在跳跃,少女还在朗读。    就是这样的四个人,他们聚在一起,宁静的气氛,让人安稳,可以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么。 并不是爱。比爱情少一些,比亲情多一些。 唐鱼看到酒馆外面子弹一样射来射去的车子,还有对面招牌的红绿,夜归的人群,它是一个多么纯粹的超现实世界,石头森林,影像现实,这些在他的脑海里形成强烈的对比,并且挥之不去。就是这一次,她的灵魂仿佛被重新定义。网络和回忆麻痹了她很久了。对于一个漂泊的女子,醒悟是一件如此奢侈的东西。 唐鱼对他们的依赖就像清茶一样,或者简单或者温暖。 6再回到四个人的酒馆里。 卡尔还是不停说话,他不会疲倦,但是已抽了很多的烟。他甚至说起以往和一些女人的罗曼史,他说可以和她们恋爱,但是不能动感情,他说只有这样的形式才是无伤的。他还说他和刺猥出去拍片的事情,他们互相学习,又互相善意的鄙视,这样的时候会有些孩子气。然后还说花黎,是甜蜜微小的孩子,她的手指有多么的细致。唱歌的时候像水妖。然后大家说一些网上的事,彼此笑话。最后花黎被叫做翠花。淡淡的烟味和茶香在空气里流转。唐鱼只是笑,或者点头或者摇头。要知道她是是真的开心。他们帮她驱走狰狞的孤独,唐鱼看到花黎手腕上的一个镯子在柔和的灯光下发出光芒。忍不住伸出手抚摸了一下。花黎握她的手说:你的手冷。 唐鱼说:是,有时候我想牵你的手,但我害怕给你带来不安的感觉。 一整个夜晚的温暖和犹豫交织,烟圈在灯光里慵懒的散开,一半浮在空中,一半不知所踪,突然有一阵沉默。这时候,服务生不应该走过来的,她说对不起我们这里就要打烊了。 7卡尔还有半截烟没有抽完,由于烟雾的作用,唐鱼仿佛看到自己,在这个才刚刚落足的城市的一个阴暗角落里飞翔。她看到外面的梧桐树,黑的高的树身,黯淡的灯光中投下倒影。 四个人是同一个方向,才坐上去卡尔的鼾声就响了起来。司机在放一首不知名的歌,唐鱼想这一次不要只是路过,因为路过,便不会戛然而止。 回到家里马上感到疲倦了,在桔色灯光下,唐鱼重新打开电脑,她要写下一些文字。 她觉得自己会因为他们在这个城市里,会让她有一个明媚的开始,会让她不会害怕时光的催促。 这是一部电影,给了观众一个关于四个人的悬念。谢谢你,再见。对不起。 杯子一辈子 心血来潮走入那个旧址 我和你相遇在此地的某年某月某日 仿佛走入了一个潘多拉盒子 缤纷夺目回忆开始 你走过来模糊的姿势 我侧过脸害羞的胭脂 以为你就是我的白马王子 坠入情网的人都那么相似 傻头傻脑的做着一些俗气小事 你爱我吗问个不止 生怕今天得到明天遗失 我不知道你是电影里的男子 也需要一个童话里的天使 为她洁白的翅膀放肆意志 我眼里好像有揉不完的沙子 哭着哭着 摔碎了你用的杯子 杯子一辈子 无法复原只能靠回忆度日 寂寞人的时光都如此 非要 我走过许多潮湿街道 美好都被雨水冲涮掉 曾经爱过的人 消失了 我一个人就好 你非要拦我的道 我一个人就好 你非要对我笑 来来往往的人潮 你非要让我躲不掉 我害怕燃烧 你非要像阳光一样粗暴 你的脸对着我的脸 发出轻轻的呼吸 我知道你有温暖的怀抱 是否爱情就像音乐和啤酒一样容易得到 你非要我将往事忘掉 偏偏我做不到 我一个人就好 你非要用热情在我身边呼啸 逼我将所有的难过往外掏 正如你看到 他离开的那天 我的心非要灰了 正如你看到 他离开的那天 我的心非要灰了 我手里有一把不能控制自如的剑 我已经很努力的向前 任凭尘土落满心间 疲惫的我不想和你再见 我不出现 就不会引起纷争和硝烟 默默走远 一步一步辜负从前 可是手里有一把不能控制自如的剑 划出思念的剑花星星点点 想要倾诉周围却荒无人烟 想要投靠哪个怀抱才是温暖 你我的遭遇是情缘 被放逐了千年 只等我在今生自投罗网 为什么是一把不能控制自如的剑 漂泊江湖血刃总是不在正确的时间与地点 一剑就能让周围变凄凉 那一天 那一天 我流下泪光你赠我琼浆 一转眼 一转眼 我有一把不能控制自如的剑 爱人 爱人 太危险 任凭尘土落满心间 疲惫的我不想和你再见 花儿在风中呼唤 我看见鸟儿飞翔 远远的远远的想你的眼 天真的眸子有梦在里面 此时阵阵风声穿过 打开耳朵 消息有关一些花朵 他们的成长撞击心窝 擦出花火 期侍温暖柔情闪现 不要你慷慨倾注熊熊火焰 只要你的一点我的一点他的一点 汇聚起来就有阳光的力量 照亮天地宽广无限 总有一些花朵开出灿烂声响 总有一些花朵你的情意他们感知 爱是一种信仰 流连世间千回百转 变成动听的语言 当我们老了的时候 世界没有沦陷还和从前一样 世界美好到地老天荒 是我们的心愿 只要你回来 滴雨的屋檐 雨下成长长的线 那么像我 对你的思念 是谁说如果恋爱的话要在秋天 那个春天走了之后你不再出现 留下我的心时常发出空空的声响 我和那些孤儿多么的像 我总是记不起是在哪一天 亲爱的你突然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 有你和没有你就是不一样 现在是谁靠着你温暖的胸膛 我想她一定是朵纤弱水仙 否则你爱她怎么会比爱我多一点 告诉我怎样才可以死灰复燃 只要你回来 我的门一直为你开 只要你回来 没有什么不可以原谅 只要你回来 我宁愿患上遗忘的症状 只要你回来 我将从此沉默不再发出让你生气的声响 只要你回来 失去全世界的宠爱我都甘愿 唱歌给你听 不要告别得那样匆忙 我要唱歌给你听 请所有的人闭上眼睛 想像温暖如灯的星星 让我们从出生的那天清醒 我们天使一样柔美的降生 我们是单纯的孩子宁愿就这样单纯一辈子 不要愈大愈伤心 连蔚蓝天空都变了黯黯颜色 谁教我们沉默是金 谁教我们要对命运隐忍 不透露心底渺渺声音 我们爱这世界深深 想过离开都不曾 最想有温暖爱人 牵手在无限天地飞奔 不要告别得那样匆忙 我要唱歌给你听 当全世界都沉沉入睡 美丽夜色柔情似水 如果你想哀伤流泪 请将温暖昨日重温 就算是被命运抛弃的孤儿也不会孤单一辈子 即使最爱的人走远 也不要去管周遭萧萧风声 我还在你身边 有我就有阳光 就有花朵就有芬芳 亲爱的吾爱的不要告别得那样匆忙听我唱完这首歌 亲爱的吾爱的不要告别得那样匆忙听我唱完这首歌 亲爱的吾爱的不要告别得那样匆忙 风语 我站在风中对你说话 星光爬满寂寞的长发 说好一起浪迹天涯 你把我孤伶伶的扔下 若是真的了无牵挂 又怎么会把思念的线索留下 江湖的纷扰应接不暇 手中的刀依然是温柔的那一把 出不了手剪不断千愁 没有你的陪伴只想将双眼取下 因为我一个人害怕 风吹你的时候是什么模样 变换不停的面孔你的脑海有没有我的容颜 风雨兼程有没有记起当时的月亮 蓝色衣裳人海茫茫寻你不见 心灰香屑落尘烟 你问过如果离别会不会思念 我带泪弄断琴弦 原来想念会那样铿锵 梦里都能听见 你信誓旦旦的的说会回来 我依然在老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