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大法师》 第一章天上掉下个大美女 我叼着烟,和靓昆一起在垃圾堆里翻捡着可能用得着的东西。 我叫萧锋,今年二十三岁,生于1987年,卒于这个暂时还说不清楚。 靓昆大号程浩昆,花名靓昆,我的花名是靓锋,我们两个号称“靓男二人组”目前是h省c市青龙帮的金牌打手。 我和靓昆都是孤儿,我初中时父母就因车祸逝世,靓昆比我更惨,从生下来就失去了父母,初中的时候抚养他的爷爷奶奶也逝世了。 没有钱念书,也没钱生存的我们,初中退学后加入了社团,混到现在仍然一事无成,虽然成天自命天下无敌的金牌打手,但事实上我们两个从来没有拿刀砍过人,更别说杀人了。 今天我们很倒霉,本来打算去收保护费的,可到头来却沦落到要靠捡垃圾换钱来解决今晚的晚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下午五点左右,我和靓昆来到街角新开小书摊前,摆好架势之后,我对着小书摊那四十来岁,个头很矮,看上去老实巴交的老板吐出一口烟圈:“小子(念zei音更有效果),新来的吧?不知道规矩吧?投过贴没有?拜过山没有?都没有吧?告诉你,这条街是我们青龙帮罩的!识相的每个月交一千块保护费,不交的话,哼哼”我故意没有说下去,有许多话说白了效果就不好了,留点空白让他自己去想,比直白地恐吓更加有效。 靓昆废话不多,他平时也不大爱说话,一般情况下对外交流是由我出面,他是我小弟嘛!为了增强我说话的效果,靓昆上前一步,对着书摊老板发出一阵王者之气,理想的效果是老板在我的话语和靓昆的气势之下,马上虎躯一震,乖乖地交上这个月的保护费。 但是,今天的效果竟然不是一般的好,那相貌普通,表情平静得近乎冷漠的书摊老板,面对靓昆的王者之气和我杀手般的眼神,竟然虎躯狂震起来!请注意,不是“一震”而是“狂震!” “嘶啦”几声响,书摊老板的身体因为震得太厉害,他那件可能质量不是特别好的上衣裂开数道长口,露出衣衫下那高高隆起,散发着油光的强壮肌肉。有几块特别肥壮的肌肉还在不停地颤抖着,似乎也在跟着一起害怕。 看着老板的样子,我忽然心生不忍。连一件好一点的衣服都买不起,身子稍稍颤抖几下衣服就破了,这样的人我们还要收他的保护费,于心何忍哪?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说:“这位老哥,你经济情况不好我们看得出来,但是你得为我们想想,如果完不成任务指标,我们要被罚款的,你看着给点”老板伤心欲绝地捏着斗大的拳头,为了掩饰心中的恐惧将指关节弄出很大的爆响企图引开我们的注意力,筋肉虬结的胳膊现在也跟着因害怕而颤抖起来,我那一颗善良的心再也不敢面对凄凉的小书摊老板,叹了口气,拉着靓昆转身离去:“唉算了,大叔,我们都是可怜人,就不逼你了,你什么时候有钱就给我打电话”我和靓昆飞快地转身离去,为了显示我的好心肠,我连电话号码都没留给小书摊老板。 席地坐在一条堆满了垃圾的小巷子里,我和靓昆边翻着垃圾堆里可以用的东西边抽着捡来的烟屁股,靓昆一边翻捡东西一边郁闷地说:“锋哥,今天又没收到保护费,明天就是月底了,我们的任务指标还差两万才完成,这下子老大可要发火了。” 我无可奈何地说:“谁叫我们心软呢?罚款是躲不过了,我一分钱存款都没有,拿什么交罚款?看样子又得向老大下跪求情了。哇哈哈,运气真好,捡到半包烟!” 靓昆将一个生满铁锈的电熨斗扔到编织袋里,讷讷地说:“锋哥,我觉得我们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十五岁就出来混了,混到二十三岁,要什么没什么。钱没有,房子没有,车子没有,女人就更不用说了。以前住我隔壁的小强念完大学,现在一个月拿八千块的薪水,女朋友是个美国留学生,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皮肤嫩得能掐出水来还有我隔壁的隔壁的旺财,也是念完大学,现在在读研究生,据说一边读书都还能一边挣钱,每个月往家里寄三千块,女朋友是个什么高官的女儿,既漂亮又有钱,还有那个谁” “够了!”我扔掉烟头,一屁股坐到地上,心里憋得慌。“念书有前途,你他妈怎么不去念书啊?别跟我说这些有的没的,你我的家境,凭什么念书?谁供我们念书?妈的,现在就两个地方最宰人不见血,一个是学校,一个是医院,我们那会儿也一样!没听说过学校和医院都在私底下搞什么‘产业化’吗?我萧锋既然有幸摊上个大人物的名字,不说名扬天下,至少也要光耀华夏!我告诉你,总有一天,我萧锋会出人头地,我要让道上的人都知道,我萧锋是顶天立地的汉子,是说一不二的人物!我要谁下跪谁就得下跪,要谁死谁就得死!妈的,女人?别跟我提女人,等老子们有了钱,女人还不多的是?我先用钱,砸到女人躺下,再用钱,砸到她爱我!”我既愤慨又得意洋洋地说着,一只脚踏在水泥阶上,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天,恍惚间好像有了一种说一不二的大哥的感觉。我很喜欢这种感觉,至少,在某些时候,说这些豪言壮语会让我有种满足感,就像做梦一样。虽然梦总是会醒,但那一刹那的满足已经让我非常幸福了。 就像两天前被抓去的一个著名的小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我消费不起媒体上宣传的那些东西,只好被迫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我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但是我追求的只是触摸到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时那种满足的快感,就算下一刻等待我的就是一副冰凉的手铐,我也心满意足。” 被我的豪言壮语唬得一愣一愣的靓昆呆呆地看着我,眼神中满是崇拜好像是的。连两指间夹的烟屁股烧到了手指都不知道:“锋哥,你已经是第一百零一次说刚才的那段话了,拜托以后换点新鲜台词好不好?我都已经会背了!” 我无语,新鲜台词我也想啊,可是换点什么说好呢?正想着,头顶上突然滚过一记响雷,刚刚还万里无云,红霞满天的天空不知何时多了一片浓如黑墨的乌云。我灵机一动,指着天说:“好,告诉你,总有一天我会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要这天下雨,它就不敢不下!” 我话刚说完,就见靓锋呆呆地指了指天空,说:“锋哥,你的话应验了,不过下的好像不是雨” 我猛抬头一看,只见一个黑影从头顶上压得非常低的乌云之中掉了下来,速度奇快,落点奇准,竟然就是对准我的脑袋!我大叫一声,往旁边飞快地一闪,但是显然已经迟了,那黑影不偏不倚地砸到了我身上 第二章当赤羔羊落入狼爪 幸好我旁边是一堆非常柔软的垃圾,不知是谁财大气粗把一套五成新的组合沙发扔到了垃圾堆里,我把它捡出来是准备搬回家去的,这下可救了我的命。 在那黑影砸到我身上的时候,我就势往沙发上一滚,沙发良好的弹性化解了黑影下坠的力道,但是正砸中胸膛的痛苦还是令我眼前一黑,胸口一阵滞闷,险些吐血。我愤怒地抓住这个从乌云里跳楼却把我当肉垫的家伙现在我已经肯定这是一个人了准备将其暴打一顿以泄我心头之恨,打完之后当然免不了索赔医葯费,可是就在我一把揪住那人的胸口衣裳之时,入手处却一片绵软。 一阵幽香扑鼻而来,我的心一阵狂跳,我那只抓着那人胸口衣裳的手就势揉了揉那人的胸脯,一种从未吃过的感觉让我头脑一阵充血,鼻孔里热乎乎的,好像有什么液体在往外流。 这这就是女人胸部吗?好有弹性,好软,好温暖!我咧嘴傻笑起来,虽然趴在我怀里的女性一头长发和脸上污七麻黑的污垢掩住了她的相貌,但是她的身材的确不是一般的好,我一只手居然抓不下! 现在的情形是,我仰躺在沙发上,一只手搂着趴在我身上的女性的肩膀,另一只手握着她的那个部位,鼻子里热乎乎的东西不住地往外窜,不一会就顺着腮角滴了下来。 向来反应迟钝的靓昆这时才惊叫起来:“锋哥,你接住了一个人哪!锋哥,你怎么流鼻血了?这血怎么流得跟水笼头似的?难道被砸成了内伤?快让我看看!”靓昆笨手笨脚地想要替我查看伤势,我当然不会让他得逞,要是让他发现这是一个女人的话,还不跟我抢了?我一把推开靓昆,双手搂着怀里的女人,猛地坐了起来,义正辞严地说:“不必,这点小伤难不倒我。这个人砸伤了我,我必然会向她讨要医葯费,现在我带她回家疗伤,你想办法把这套沙发先拖回屋去,摆在客厅。我走了,你慢忙。”说着,我一把将那女人扛在肩头,两脚生风朝着我家方向跑去。至于靓昆,我才不管他呢,那套组合沙发他一个人搬的话,不搬到明天天亮是绝对没办法弄回去的。哈哈,今晚我和靓昆合住的屋子里,将变成我一个人的世界。 我说过,我是金牌打手,背着个女人跑是不成问题的,而且这女人的体重也不是很重,感觉非常轻盈。在背着她的时候,她柔软的胸脯不住地挤压着我的后背,更令我全身充满了力量! 不到三十分钟,我就背着她跑到了我家楼下。这是一栋已经颇有些年头的旧楼房了,装修糟糕透顶,经常停水停电,老鼠蟑螂横行,但是,这一切都不及其便宜得近乎白住的房租来得重要! 我和靓昆的居室在五楼,住最顶层,顶上没有隔热层,一到夏天就像蒸笼。非常不幸,现在正是夏天。 我喘着粗气,身上冒着泉水一般的大汗,飞快地从一楼冲到五楼,打开门冲进了房间,没在客厅作任何停留,就直接冲进了卧室之中,将背上的女人小心翼翼地摆到了我的单人床上,仔细地打量了一番。 她的衣服很古怪,这么大热天的,居然还裹着一件黑不溜秋,又宽又厚的大袍子,这袍子的式样,我还从来没见过!那条不知道什么材料织成的腰带上,挂着一根青灰色的烂木棒,木棒上还镶着一颗拇指头大的蓝宝石。我当机立断用虎口钳子撬下了蓝宝石,藏到墙角一块松动的砖头后的墙洞里,那里边有着我全部的一千三百八十五块钱的积蓄。 她这身打扮,该不会是个神经病吧? 我跑到卫生间接了盆凉水,用我唯一的毛巾帮那女人擦起脸上的污垢来。 当我把盆里的凉水全都擦黑之后,女人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我的心再次不争气地狂跳,称呼她为女人实在太过份了!从她的面容看来,她的年纪至多十七八岁,还带着淡淡的稚气,虽然身材已经发育得相当成熟,但在江湖上混了八年的我,对自己的识人本领还是有相当的自信的! 在看清她的相貌之后,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发财了!这下我可真的发财了! 她那吹弹得破的粉嫩皮肤上泛着淡淡的红晕,微微起伏的胸脯惊心动魄,精致得如同最美的艺术品一般的五官无可挑剔,更重要的是她已经昏过去了! 处于昏睡状态的她,娇憨地如同什么都不知道的婴儿,少女的体香随着她微弱的呼吸一阵又一阵地刺激着我的神经,撩拨着我的心弦。 我匆匆忙忙地洗了个澡,飞快地跑回卧室,将门紧紧地锁上,手忙脚乱地爬上床,跨坐在少女的身上,看着如婴儿般恬静的她。 身体不受控制地有了反应,过度紧张的我却忘了该如何下手。当然,无论如何这第一步都是应该先脱掉衣服的。 于是我三下五除二脱掉了少女夸张的黑袍子,又解开了她黑袍子下更加莫名其妙的内衣看起来有些像古装剧里的衣服,一根带子缠了好多圈,难解得很,我一气之下用小刀将其挑开,然后挑断了所有类似的带子。这样一来,我愈发肯定这是一个精神病人,不然没事穿这种破衣服干嘛?晚上洗澡睡觉也难得解开嘛! 当我将她全身的衣服除去之后,一个完美无瑕,晶莹如玉的躯体呈现在我眼前。 虽然我曾经看过无数的脱衣舞娘表演,欣赏过无数人体艺术作品,观看过无数由一些非常敬业的演员表演的身体力行真刀真枪的教育片,但是我敢打睹,在我所看到的那些所谓的美女祼体之中,绝没有一个身体会像现在摆在我面前的这个少女完美。 简直完美到了极致,令我不忍心将其蹂躏。 虽然我的心肠非常软,但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的身体根本不受控制不听指挥,我不得不一边诅咒着自己,一边开始在少女的身上有了动作。 我没有任何实战经验,但还好关于这方面的教育片我还是看了不少的,所以对于这一件人生大事还是颇有心得。 虽然刚开始时有点艰难,可是当我的分身进入了那狭窄温软的神秘地带,片片落红染上了黄白色的床单之后,一切进行地就很顺利了。在我渐渐沉迷于她那美妙的肉体之中,变得意乱情迷,像野兽一般狂野的冲击之时,我看到她皱起了眉头,眼角滑落了两滴晶莹如玉的泪水,嘴里含糊不清地叫着些什么,身体也渐渐有了些反应。 我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她的泪水和痛苦的表情反而让我更加的迷失,她身体的反应让我变得更加热烈。 我疯狂地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直到我再也抵挡不住身体的困乏,一头伏到她动人的胸脯上沉沉睡去,进入梦乡之前,我眼角的余光瞥到,窗外的天空已经透出了微弱的白光 第三章赤羔羊的红报复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把屋子里晒得快冒烟了。我迷迷糊糊地望向墙上挂着的从旧市场淘回来的破钟,虽然只有时针没有分针秒针,但我还是一眼就看出,现在的时间已经过了下午三点。 靓昆这小子也算够兄弟,竟然没来打搅我,让我睡了个好觉。 懒懒地翻了个身,忽然感到两道灼灼地目光正望着自己,我心里一惊,猛地揉了揉双眼,定睛一看,心里不由一阵发虚。 赤身裸体的少女趴在床上,纤手轻托着下颔,一缕黑发懒散地垂了下来,披在她浑圆的肩头上。藏住了一半,如同乳鸽一般的胸脯在阳光下闪着牛奶般的光泽。她正用充满了好奇意味的目光打量着我,看着她那双明亮的眼睛,我的心突然没来由地一阵颤抖。 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蔚蓝如雨水清洗过的天空,纯净如不染尘垢的深海,当我和她对视之时,我竟有种给她一眼看穿的感觉,她那纯净无瑕的目光好像直接投到了我心底,洗涤着我心中的污秽。 即便她的目光如此纯净,我的身体还是不争气地有了反应。近距离地看着一个绝色美女的裸体,任何没有反应的男人都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们下面没有了。也许是感觉到她压在我身上的大腿被硬物抵住了吧,她轻轻挪开了大腿,目光投向了我那斗志昂扬的小靓锋。 就好像做贼时被抓了个现行一样,我惭愧地低下了头,心里想着:“接下来该是一记响亮的耳光了。”不过我还是感到非常奇怪,正常情况下,任何女人知道自己的第一次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形下,被人用某些不光彩的手段夺去之后,不是伤心欲绝放声大哭,就是寻死觅活上吊跳楼,再不就是恼羞成怒用尽一切可以使用的武器攻击那个夺去了她们贞操的男人。可是这少女看我时的眼神既不是愤怒成狂也不是凄凉悲切,反而有些好奇,难道她真的是个精神病人?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头脑充血的小靓锋,轻轻地翻了个身,白得耀眼的胸脯完全暴露在我眼前,我鼻孔里一阵潮湿,马上仰起头,让即将喷涌而出的鼻血倒流回去,同时心里狠狠咒骂着不争气的小靓锋。一见着美女就抬头,你小子也太不争气了吧?哥哥我这么多年是怎么教育你的?要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可是你看看你现在,成什么样子!还不给我老老实实地低下头来! 可是小靓锋铁了心地不听我苦口婆心的劝告了,它变得更加朝气蓬勃,生机盎然! 少女果然不负我所望地动手了,我吓得赶紧闭上眼睛,等着她的巴掌在我脸上留下印记。就在我祈祷着少女出手不要太重之时,我全身一阵颤抖,一股酥麻的感觉从下身传来,我睁开眼睛一看,少女竟然用手握住了小靓锋,还轻轻套弄着! 我顿时头大如斗,这也太离谱了吧? 少女并没有察觉我的不安,可能是觉得用手还不解气吧,她竟然俯下身子,张开樱桃小嘴,毫不客气地把小靓锋含住了。我幸福地呻吟起来,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我不禁得意地说:“嗯,孺子可教”就在我销魂的时候,下身突然传来一阵剧痛,我放声惨叫起来,一把推开了少女。 小靓锋受伤了,而且还伤得不轻,它竟然挂彩了,上面还留着几个新鲜的牙印! 我跳下床,连蹦带跳地跑到屋里的柜子前,手忙脚乱地翻找起绷带来,做我们这一行的,随时可能挂彩,家里一般都备着急救葯品和绷带。我一边找绷带一边破口大骂:“你这小贱人,竟敢咬老子的命根子,你**不想活了!你是疯狗转世还是什么东西?妈的,看老子不把你卖给大飞哥,一天接四五十个客!” 少女可能是吓坏了,她瑟缩在床角,紧紧地抓着背单,背靠着墙,两眼泪汪汪地看着我。 我当然不会被她可怜的外表欺骗,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柔顺的少女竟然这么狠毒,我说她怎么会对我曲意逢迎呢,原来是为了让我放松警惕,好乘机报复我夺去她贞操之仇! 我继续骂着:“不就是上了你吗?有什么大不了的!要不是老子救你,你他妈早就摔死了!”一边骂一边洒上云南白葯,好一阵钻心地痛,痛得我眼泪鼻涕齐下,痛得我抱着小靓锋在屋子里乱蹦,发出狼嚎般的惨叫。好容易痛苦稍微减轻了一点,撕下绷带,胡乱地缠在小靓锋上。 我弯着腰,手捂着伤处走到床前,对少女恶狠狠地说:“小贱人,不要怪我狠毒,你的命是我救的,现在你又咬伤了我,我把你卖掉天经地义!告诉你,老子是混黑社会的,杀人放火都不在话下,你要是惹恼了老子,先挑断你手筋脚筋,再把你伤口洒上蜂蜜,让蚂蚁在上面咬!怎么样,怕了吧?” 面对我的恐吓,少女并没有露出我预期的恐惧表情,反而很是委屈地看着我,虽然眼角挂着泪珠,神情中竟然还带着点倔强。 我心里一阵烦躁,少女的目光好像触到了我心中某个连我自己都不愿意面对的角落,示威性地扬起了巴掌,吼道:“看什么看?是不是抽你两记耳光你才高兴!” 少女倔强而委屈地看着我,泪水滚滚流下,她张了张嘴,发出一阵让我魂为之销的美妙声音:“人家,人家怎么知道你那个不能吃?肚子饿了自然要吃东西,你又没告诉人家咬的话会痛,为什么要打我,还要把我卖掉?我又不是货物。”她的腔调很怪,开始时还有些断断续续,不过后来就好多了。结合她的蓝眼睛,我猜想这少女可能是一个混血儿,中文不大熟。 不过她说话的内容倒真令我绝倒“你是白痴还是什么?这是我的命根子,你以为是香肠啊!要是让你咬断了,扒了你的皮都赔不了!”虽然语气仍然狠戾,可是我的手却放下了,面对这样一个白痴般的少女,打她也显不出本事,本人可是金牌打手呢! 少女委委屈屈地说:“人家,人家以后不咬就是了。” “还有以后?”我哑然失笑,这小姑娘还真是白痴到极点了。我坐上床,一边肆无忌惮地欣赏着她完美瑕的裸体,一边问:“你叫什么名字,哪国人,怎么学会中文的?为什么要想不开跳楼啊?” 少女老老实实地说:“我叫白依,是亚兰古斯大陆双月帝国魔法师公会会长白路的小女儿,我本来不会说你们的话的,在你睡觉的时候,我用最后的一点魔力读取了你的语言中枢” “够了够了,”我挥手打断她的话,我已经有结论了,这是一个地地道道,不折不扣的白痴,亚兰古斯大陆?双月帝国?魔法师公会?狗屁不通,哈里波特和指环王的电影我有看过,知道魔法师是个啥玩意儿,可是那是电影!我看这小姑娘是看电影看成神精病了,没治了。不过电视上常常说,安抚神精病人的最好手段就是顺着他们的话往下讲“我明白了,白依是吧?那你为什么会到地球来?你难道不知道地球很危险吗?” “我在家里做一个空间魔法实验,谁知道魔法阵出了问题,就把我传送过来了。在传送过程中,为了抵御空间乱流的侵袭,我耗尽了魔力,暂时没办法恢复。这里叫做地球吗?” “是的,地球是我家的名字,”我一本正经地答道:“相对地球而言,火星更加安全。” 第四章欺骗无知少女的恶 “这样吧,”我接着说:“我把你送到火星去吧,在火星,你不但有东西吃,还有很多人陪你玩,晚上睡觉呢,也有人陪你,还可以赚很多很多的钱。” 我笑得很甜,比起狼外婆来,我的笑应该真诚得多。虽然在这个时候,小靓锋仍然有抬头的趋势,但是重伤已经令它有心作恶,却无能为力了。为小靓锋哀叹一个先。 白依(叫白痴或许更加恰当)想了想,脸上挂着泪珠笑了起来:“好啊,我跟你到火星去玩。” 我笑着点了点头,白痴就是好骗,火星?我要带你去的是青龙帮十二个龙头之一的大飞哥开的淫窟!我要用你换大把大把的钞票!不过像白依这样的绝色,大飞哥会让她做**电影的女主角也说不定,又或者大飞哥会把她高价转卖给专门从事高档服务性行业的高级俱乐部。对于她的去向我并不关心,对我这样一个混混来说,上层社会是我无法接触到的,我需要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钞票。 不要说我卑鄙,也不要说我阴险,这就是城市森林中的生存法则。如果换一个环境,如果我是腰缠万贯的富翁,或者我是一个有着体面工作的绅士,我一定会对白依以礼相待,送她进医院,帮她联系她的家人。 可惜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小混混,没钱,没权,没正当工作,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一只脚踏在囚车里,一只脚踏在灵车里。 我这种人就像垃圾堆里的蟑螂,没有人会关心我的死活,要想活下去,就得不择手段,要想往上爬,就得心狠手辣! 虽然我从未动过刀,从未杀过人,可那只是因为我不想杀不值得我杀的人,不想因无谓的争勇斗狠进班房。 如果能一刀出位,我会毫不犹豫地挥刀,如果杀掉一个人可以让我成为只手遮天的大人物,我会毫不犹豫地杀人。 为收保护费、看场子动刀动枪,我至于吗? “那你不卖我了吗?”白依有些不放心地问。 “我怎么会卖掉你?当然不会了。”我笑着说:“我刚刚是骗你的。” 白依对我很信任,我就要好好利用这份信任。在大飞哥那里做小姐有提成,做**电影的女主角酬劳更是可观,我把她卖给大飞哥之后,还可以源源不绝地从她手里榨取钞票,这笔买卖,绝对只赚不赔。 我看到看挂钟,已经是下午四点半了。晚上七点堂口集会,到公司交这个月的任务,我的任务没有完成,但是我现在有了白依这张筹码。 傍白依找了一套我的旧衣服,她的个子和我一般高,在女孩子中间算是少见的了,穿我的牛仔裤和外套正好合适,唯一麻烦的就是内衣,我的紧身t恤给她穿上,那对惊心动魄的胸脯呼之欲出,实在太引人垂涎了。 一边看白依穿衣服,一边吞着口水,我有些纳闷地问:“白依,”差一点叫成白痴了:“你知道我昨晚对你做过些什么了吗?” 白依天真地说:“知道啊,你帮我脱衣服,陪我睡觉。”她在我的指导下快乐地穿着我的衣服,就好像从未见过这种样式的衣服一般,看样子已经准备抛弃她的黑袍子和古怪内衣了。 我又问:“除了睡觉,你知道我还对你做过些什么吗?” “知道啊!”白依略带着稚气的绝美面容上挂着浅浅的微笑,露出腮角两个深深的酒涡:“你帮我逼出了这里的淤血,不过好痛。”她指着自己脐下三寸的地方说着,微微皱了皱眉头,马上又笑了起来。“你叫什么名字啊?你还没告诉我呢!” 我心里偷笑,逼出淤血都想得到,果然是个大白痴。“我叫萧锋。” 白依一边穿着鞋袜一边说:“那我以后可以叫你萧哥哥吗?” 看着她套上了她自己的,不知什么材料做的高帮皮靴,我说:“当然可以了,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好了,我们先去吃点东西,然后就去火星。” 白依兴奋地点了点头,站了起来,接着又捂着小肮坐了下去:“好痛,迈不开步子了。” 看着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我一阵心旌动摇,随即摇了摇头,将心中涌起的一丝不忍彻底抛开,哄道:“白依乖,听话啊,萧哥哥带你去吃好多好吃的东西,然后咱们去火星好好玩上一场。你以后就可以住火星了,不用住在地球这个危险的地方了。” 白依勉强站了起来,强笑着说:“嗯,萧哥哥,我现在又不痛了。可是你为什么一直说地球危险呢?你这里一点都不危险啊,既没有魔兽,也没有黑暗生物对了,我的魔法杖呢?”白依着急地说着,环视四周,看到了她那根烂木棒。 她一把抓起被我丢在床下的烂木棒,带着哭腔说:“我的魔法杖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深海之心’魔法石不见了,我的魔法杖就没用了,我我我不是大法师了,我降级了”说着,竟然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失身于我她没有这么哭,被我危言恐吓她也没有哭,现在却为那根烂木棒上的宝石不见了而大哭起来,看来这小姑娘比我还爱钱。 我假意安慰起来:“白依不哭哦,白依乖,你的那个,呃,‘深海之心’魔法石萧哥哥也没看到过,不过不要紧,东西丢了可以找回来的。火星那里有很多人,可以帮你找回来,我们快去火星,就能快把魔法石找回来了。” 白依珠泪涟涟地望向我,梨花带雨的俏脸和迷蒙的眼神竟让我心中隐隐作痛。我不知道今天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会这么心软,我狠狠地摇了摇头,一边咒骂着自己,一边压制着心中顽固不化的痛感。我对着白依勉强一笑,别过脸去不敢与她目光对视,她的目光太可怕了,那如同来自宇宙深处的极光一般的目光,总是能让我心潮涌动,让我心中涌现许多以前从未想过,也不愿去想的可怕念头。 我是黑社会,不是慈善家,那些可怕的念头怎么能在我心中出现? 我是要做大事的! “砰砰砰”门被敲得震天响,一听敲门的节奏我就知道是靓昆。我看了白依一眼,她已经渐渐止住了哭泣,我递给她一张纸巾,示意她擦干眼泪,然后把门打开,用半个身子堵住门,不让靓昆进来。 “你干什么?催命吗?” 靓昆探头探脑地往屋里瞧“锋哥,我把沙发搬回来了,搬了好久呢,直到现在才搞定。我进屋的时候听到你房里有女人在哭,是不是昨天捡的那个人在哭?” 我悄悄点了下头,扬起下巴示意靓昆先出去,在靓昆离开之后,我对白依说:“我兄弟有事叫我,我先和他谈两句,然后带你去火星。”微笑着对白依点点头,出了房间,随手将门紧紧锁上。 我来到客厅里,坐在靓昆搬回来的组合沙发上,从昨天捡来的半包烟里抽出两支,一支扔给靓昆,一支自己点着,懒懒地说:“阿昆,今天晚上要交帐了,你有钱吗?” 靓昆点点头,又摇摇头,无奈地说:“昨天捡垃圾卖的钱是三十二块五,吃了一碗拉面,买了包两块五的烟,现在还剩二十七块。” 我点了点头,对靓昆说:“听着,哥哥我马上就有钱了,不但有钱,而且还可以有很多钱。” 靓昆有些奇怪地说:“你哪来的钱?” 我压低了音量,把头凑近靓昆“昨天晚上我捡的是个小美女,我准备把她卖给大飞哥,虽然脑子有点问题,但是凭她的身材相貌,最少也能卖个五十万!” 靓昆张大了嘴:“五十万?那该是那该是多少张一百的钞票啊?少说也得有好几千张吧?” 我不屑地说:“几千张?数学没学好吧?告诉你,是整整一万多张!兄弟啊,这下咱哥俩可发财了啊,放心,做大哥的不会亏待你的,卖的钱,咱们平半分。” 靓昆兴奋了一阵子,神色忽然变得很奇怪:“大哥,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咱们这么做,不是逼良为娼,贩卖人口吗?这种没良心的事情,我怕做了会被天打雷劈。” “狗屁!”我吐出一口烟圈,手夹着烟指着靓昆的脑袋数落他:“你他妈是混黑社会的,早就没良心了!老子们不逼良为娼,谁来逼良为娼?就像那个什么什么佛说的,如果别人不下地狱,而我们又不下地狱的话,那么由谁来下地狱呢?” “好像是哦!”靓昆摸着脑袋说。 “更何况,”我的眼神变得锐利,直直地盯着靓昆的眼睛“你别忘了咱兄弟俩发过的誓!” 有福同享,有难我当。 你杀人,我帮你磨刀。 你放火,我帮你浇油。 你坐牢,我帮你劫狱。 你死了,我为你烧香! 第五章凌辱 当我把穿着我的衣服的白依从卧室里领到大厅,准备介绍给靓昆时,靓昆张大了嘴,两眼死死地盯在白依那呼之欲出的双峰之上,哈喇子瀑布一般哗哗地直往下流。 我一记下勾拳打在靓昆的下巴上,将他打得倒翻进沙发里,一脚踏在他两腿之间某个已经鼓胀起来的部位,揪着他的衣领恶狠狠地说:“小子,不要这么没出息,看到长得稍微漂亮一点的女人就起色心。告诉你,将来老子们是要包养女明星的!你给老子把眼光放长远一点!” 靓昆大声叫痛,拼命地点着头,可能我出脚狠了一点,他顿时欲火全消,鼻涕眼泪一起涌了出来。我松开踏着他致命部位的脚,将他拉了起来,对一旁正兴味盎然地看着我教训靓昆的白依说:“他叫程浩昆,叫他靓昆就行了。” 白依非常有礼貌地对靓昆鞠了个躬,感觉很像追悼死者时向遗体鞠躬。“你好,我叫白依。你是萧哥哥的朋友,那以后也是我的朋友了。” 靓昆一边擦着鼻涕眼泪一边讷讷地说:“嗯,是的萧哥哥是谁?” 我抓着他的耳朵大叫:“就是哥哥我!” “锋哥,你什么时候改名叫萧哥哥了?”靓昆眨着眼睛,眼角还挂着泪珠,有些郁闷地问。 我彻底无语了,这家伙好像忘了我的本名了,得找个时间好好教训他一下。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折腾了半天,现在时间已经过了五点了,距离交帐的时间还剩下两个小时。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先到楼下的小饭馆里吃两个小炒,争取二十分钟搞定,然后打的去大飞哥的公司,坐车的时间加上卖掉白依时谈价价的时间,应该可以把时间控制在四十分钟之内,然后去银行存款,花掉大约四十分钟,最后再打的去我和靓昆老大的公司,七点钟就可以准时到场了,甚至还可以提前进场。 我、白依、靓昆来到楼下的小饭馆里,现在不是吃饭时间,饭馆里只有一个老板和一个伙计。老板兼职大厨和掌柜,伙计包揽剩下的所有活计,现在显然没有生意,两个人坐在只有四张脏兮兮的桌子,十六个油腻腻的凳子的厅里无聊地打着哈欠。 见我进来,老板马上笑嘻嘻地迎了上来,讨好地说:“小子,你他妈又想到老子这儿打秋风?别以为楼上楼下的邻居老子就会便宜你,你**欠我一百多块饭钱到现在都还没付,老子不找你讨是可怜你,别以为老子怕你们这些小混混!” 我冷冷地看着老板,他的确有资格说这些话,我的确欠他一百二十七块八毛的饭钱没还。他也有资格不怕我和靓昆,因为他比我高二十一厘米,重五十三公斤。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我和靓昆马上就会有很多钱了,钱多得可以把他的小陛子买下来! 靓昆也没有说话,他低着头,一边抽烟一边看着自己的脚尖。或许他觉得欠人家钱很丢人,但是他显然也忘了,他即将拥有一个非常有钱的老大,到时候,我们两个走在路上,都可以昂首挺胸,生机盎然! 老板的目光扫过我和靓昆,停在了我身后的白依身上。我明显地看出,老板的眼神中多了许多复杂的成份,有色欲,有悲哀,也有怜悯。我知道他为什么悲哀,他家就住在我楼下,他老婆体重比他还重十二公斤,个子却比他矮了二十厘米。我也知道他为什么会怜悯,因为我和靓昆每次听他老婆叫床,都是不到三十秒就匆匆结束。我更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色欲,还是那句话,在看到白依之后,如果一个男人不产生色欲的反应,那他肯定是下面没有了。 我掏出两张一百的钞票(墙洞里的积蓄被我动用了一部分,马上就要成大款了,自然不能太吝啬),狠狠地砸在老板的脸上“欠你的钱,今天一次还清。剩下的不用找,你看着给我做一桌菜。别他妈狗眼看人低,有些人,是你得罪不起的!” 老板轻蔑地笑了笑,弯腰捡起钱,拍掉上面的灰尘,塞进了自己口袋里,懒洋洋地说:“阿彪,倒茶,三位!” 我冷笑着,和白依靓昆往靠窗的一张桌子走去,在经过老板的时候,白依突然惊叫一声,缩到我的背后。我奇怪地问:“你怎么了?” 白依一只手摸着自己的臀部,在地上扫视着,怯生生地说:“刚才好像,好像有虫子咬了我的” 我怒瞪向老板,只见他把两根肥硕的手指放到自己鼻子下面捻了捻,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得意地笑着,晃荡着一身肥肉走向厨房。 心中有股无名的怒火在翻腾,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生气。以前被这老板凌辱得难道还少吗?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生气过?为什么以前看到他的身高和体型我就会莫名其妙地心虚,而今天我不但不怕反而敢和他斗狠,甚至于翻?他不就是摸了白依的屁股吗?白依反正是要被我卖掉的,她以后会给更多的男人摸,给更多的男人压在身上,我为什么还要生气? 我费解地思考着,心中的怒火不见丝毫平息。我想,这可能就是有钱人的通病吧,人一有钱,腰板一硬,脾气就渐长了。 摇了摇头,横眉竖眼地坐到桌子前,让白依和靓昆坐在我左右。小伙计阿彪端着茶壶来给我们上茶,两只小眼不住地瞟着白依的胸脯,满眼的欲火。看着他弯腰走路的样子,我知道他某个部位已经搭起了帐篷。 我的怒火越来越胜,竟然怒到完全无法控制。我啪地一掌拍到桌子上,强大的掌力震得我的手掌一阵剧痛。我忍着痛,板着脸用鼻子冷哼道:“阿彪,你一双狗眼在看什么地方?” 阿彪不怕我,他从来就没有怕过我和靓昆。他歪着脑袋,用比我这个黑社会还正宗的嚣张表情说:“小子,别他妈自吹是什么金牌打手,双花红棍。在老子眼里,你他妈就是个烂铁牌,拖把棍。看在你今天有钱的份上,老子才给你倒杯茶,要是没钱,老子往你头上淋开水!怎么,不服气啊?想打我是吧?来啊,照着这儿打,你要真敢打,我管你叫大哥,我给你磕头。” 阿彪把脑袋凑到我的眼前,用手指头指着自己的脑门,斜看着我,一脸挑衅地说。 妈的,这还得了?这么明显的挑衅,如果我还不做点什么,那我以后岂不是不用再在道上混下去了?我一把抓起玻璃茶杯,大叫一起就准备往阿彪头上砸去,但是我的手腕被一只粗壮有力的手牢牢抓住了。 我转过头一看,抓着我的手的正是铁塔肉山一般的老板。他的一双三角眼冷冷地盯着我,另一支手端着一盘炒肉,满是污垢的大拇指还浸在肉汤里。他就那样随随便便地抓着我的手,看上去很轻松,可是我的手腕已经在隐隐作痛。“小子,这是我的店,在我的店里,店主才是上帝,顾客什么都不是!如果你不想用鼻子把肉汤喝下去的话,最好给老子安分一点!” 我死死地盯着老板的眼睛,左手慢慢地移到了后腰。在那里,别着一把锋利的匕首,那是我在垃圾堆里捡来的,虽然刚捡来的时候切豆腐都不利索,但现在已经被我磨得剁骨头都绰绰有余。 我紧紧握住了刀把,老板那张可恶的胖脸已经被我yy成了一坨血肉模糊的烂肉。 第六章天妒红颜 在我忍不住想把匕首掏出来,狠狠地捅进老板的喉管时,靓昆在一旁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在他一看之下,我如同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怒火刹那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看了一眼白依,她怯怯地端坐着,满脸关切地看着我,两只手藏在桌子下不住地绞着衣角。我清醒了过来,想起了自己的鸿图壮志。 不就是杀人吗?谁不会杀人?尤其是我们这种混黑社会的,杀几个不成器的贱人,玩些个长得美的姑娘,又算得了什么?但是我绝对不能随便杀人,尤其是不能杀像老板和阿彪这种除一条烂命和万把块钱存款就什么都没有的烂人。 我的命金贵,和他们换,实在太划不来了。 我马上就要成有钱人了,我可不想做个被警方通缉,怀里揣着大叠的钞票却不敢花的逃犯。像我们这种小混混,不要指望有人肯替我背黑锅。 我慢慢松开了握着刀柄的手,抽回了被老板紧握着的手。深深地看了老板和阿彪一眼之后,我慢慢地说:“这顿饭,咱们不吃了!阿昆,白依,咱们走!” 我拉着白依,和靓昆雄纠纠,气昂昂地走出了小饭馆,隐隐听到老板和阿彪的对话从背后传来:“哼,金牌打手,双花红棍”“两个垃圾一辈子也别想在道上出头” 离开小饭馆很远之后,白依才小声地对我说:“对不起,如果不是我的魔力还没有恢复的话,你们刚才就不会被人那样骂了” “不关你的事,”我板着脸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你萧哥哥我就是太善良了,所以才会遇上这种事。”说这番话时我一点也不觉得面红耳热,更无耻的话我都说过,这点又算得了什么?“白依,我现在就带你去火星。早说了地球很危险了,这下你可见识到了吧?” 白依点点头:“嗯,那两个家伙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如果我的魔力足够的话,一定用雷电把他们劈成碎片!” 白依略带稚气的嗓音说出的狠话吓了我和靓昆一跳,我和靓昆都愣愣地看着她,却见她神情认真的很,没有丝毫说笑的意思。 “怎么啦?”白依眨美丽蔚蓝的眼睛,疑惑地问:“你们干嘛这么看着我?” 我吞了口唾沫,讷讷地问:“白依,你,杀过人?” “没有啊,”白依天真地说:“不过我看别人杀过,好像不是特别难哦。我家护院的骑士,有一次和另一个骑士为了争女朋友决斗,请我父亲去做裁判,定的是生死局。我也去看了,结果我家的骑士赢了,杀掉了他的对手。还有一次,两个盗贼到我父亲的阁楼去偷父亲的魔法实验手记,恰巧那时我和父亲一起去实验室做实验,结果两个盗贼被父亲撞见,用龙卷风刃把他们绞成了碎片,鲜血和碎肉溅了我一身。我当时看得吐了,不过后来见多了之后,吐啊吐啊的就习惯了,还有还有” 听着白依眉飞色舞地说起她那血腥的见闻,我和靓昆面面相觑。在我和靓昆面前一副淑女形象,尤其在我面前一副楚楚可怜的柔弱女孩形象的白依,没想到一提到杀人的事就会这么兴奋。我摇了摇头,长叹一口气,挥手打断了白依的话,心里更加肯定了,白依的确是个白痴,还是个得了妄想狂加幻想症的超级大白痴。 挥手拦了辆的士,和白依、靓昆坐了进去,让司机直奔大飞哥的公司“火星综合娱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白依趴在车窗上,兴奋地看着窗外疾驰而过的景物,一路上惊叫个不停:“哇,这个铁马车好厉害哦!拉车的马呢?我怎么没有看到?咦,那边那个闪光的是什么?照明魔法石吗?天哪,一颗照明魔法石居然可以发出七彩光芒也!我从没见过这种可以发出多种属性魔法能量光芒的魔法哇,好高的楼,是用什么做成的?怎么可能做得这么高都不倒塌?天哪,路上怎么这么多铁马车?快看快看,那辆铁马车有三层!里面竟然坐了那么多人那是贵族的马车吗?那些人全是他的随从吗?哇,快看那边” 司机从倒后镜里一脸郁闷的看着白依,失神之下好几次险些酿成惨祸。我同情地看着司机,我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像白依这样天仙一般的女孩偏偏是个白痴,相信很多男人在见识之后都会扼腕叹息。 到了大飞哥的公司大楼前,下车付钱时司机拉着我的手,小声地对我说:“小伙子,你女朋友吧?真惨,唉,天妒红颜啊我就不收你钱了,留着给你女朋友治病吧,唉” 一声长叹叹得我都替他担心会不会把肺给叹出来,我连忙一边道谢一边挣脱了司机的魔掌,拉着白依和靓昆一起走进了大飞哥公司大楼。 今天是各堂**帐的日子,大飞哥因其办公系统先进,一般是采取网上转帐,不用手下兄弟亲自前来交帐,所以他的办公大楼里并不像其它大哥公司办公处那样热闹。像我和靓昆的老大,主要业务是收保护费和看场子,顺便卖点k粉摇头丸,出出打手、刀手、枪手什么的,每次交帐公司里都挤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有时候一闹就要闹上半夜。 我让靓昆先在一楼大堂里等一会儿,然后带着白依径往大飞哥四楼的办公室走去。电梯口有几个保守示意我交出身上的武器,我非常大方地把那把匕首交了出去。没办法,这是规矩。 大飞哥这里我以前来过好几次,有两次是替我们老大来找大飞哥索要新进美女的,所以这里的职员和大飞哥都认识我。 出了电梯,一路上和几个熟识的,穿着衬衣打着领带戴着金丝眼镜的流氓打过招呼之后,我在他们羡慕贪婪淫邪交织的目光之中趾高气昂地来到了大飞哥办公室门前。两个膀大腰圆的壮汉抱着膀子守在大门前,门里边传过来一浪又一浪忽高忽低的呻吟,听到这阵声音,我主动对两个守门的保镖说:“不必劳烦两位大哥通报,小弟就在这里等着,大飞哥什么时候爽了我什么时候进去。” 左边的保镖我认识,大名不知道,花名叫傻强。他横了我一眼,说:“你小子胡说些什么呢?老大在审刚刚送过来的片子!” 右边的保镖斜瞟了白依一眼,对我一努下巴:“你新找的?好货色,小子,你发财了。” 我嘿嘿地笑着,躬着身子,搓着两手:“两位大哥就别耍小弟了,这哪算好货色?一般而已,一般而已,发点小财罢了。” 两个保镖淫邪地笑着,跟着大飞哥办事的,别指望他们会是好东西。他们现在大概正指望着大飞哥在尝过白依之后,会留点汤给他们喝吧?我不由心中冷笑,你们这群傻逼,都他妈要穿老子的破鞋! 傻强敲开了门,进去和大飞哥说了几句之后,出来叫我进去。我拉着好奇地打量着两个壮汉,可能没明白过来两个人究竟说了些什么的白依,走进了办公室大门。两个保镖到底是专业人材,在白依经过他们身旁时,并没有像普通人那样猴急吃豆腐,其专业素养还是值得赞扬的。 第七章卖掉白依 身材魁梧却相貌委琐的大飞哥两眼紧盯着电脑屏幕,看都没看我一眼。音响里发出的浪叫声配合大飞哥现在的形像,让人产生无限瑕想。 见大飞哥过于专注,我不由轻咳一声试图引起大飞哥的注意。大飞哥果然不负我望地出声了,只不过眼睛仍然盯着屏幕:“是阿锋吗?听傻强说你给我带过来一个美女。傻强那傻小子没什么眼光,比母猪稍微漂亮一点的他就说好看,和母猴子一个样儿他就叫绝色,你小子眼界也高不到哪里去,都二十三了还是一初哥。先过来看看这部片子,j国玉女掌门人神田贡子下海后到我公司拍的第一部**小电影,妈的老子亲自上阵,横枪跃马,杀得她哭爹喊娘如果你带的妞有神田贡子的一半漂亮老子就给你十万!”大飞说着,抬起头瞟了我和站在我身旁的白依一眼。 大飞突然愣住了,两只眼睛中竟然发出了貌似绿油油的光芒。白依可能被他的目光吓到了吧,缩到我的身后,紧抓着我的衣角。 大飞露出了一抹邪笑,这种笑容在黑道人物身上经常出现,而有地位的黑道大哥一般都可以将其演绎地更加精彩。小弟们就不行了,他们笑起来太张狂,典型的小人得志嘴脸,缺少那中含而不露的韵味。有段时间我很是练习了一下如何邪笑,至今颇有小成,这当然是为了我以后上位而提前做的准备。 “小子,不错,你和傻强的眼光难得准了一回!开个价吧!”大飞满意地笑着,关闭了电脑。可能在他看来,那个什么狗屁神田贡子,连白依的一根小脚趾都比不上吧! “我哪儿敢跟大飞哥您要价呢?”我搓着手,谄媚地笑着。在大飞哥这种有成就的黑道大哥面前,我那上位后才能露出的邪笑绝对不能显露一丝半毫,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 有些无耻是吗?我不这样认为,城市和森林一样,都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地方,弱者想要生存,想要变得比强者更强,只有学会伪装,只能依附强者来保护自身。 大飞微微眯起眼睛,靠在宽敞的老板椅上,慢慢地说:“六十万,怎么样?价钱出少了,你们这些做小的的会说我这老大欺负你们,但是开得太高我就没多少赚头了。” 六十万? 我顿时两眼放光,拼命点起头来。六十万已经比我预计的多出十万,这么大一笔钱我还是在梦中数过,现在马上就要真的属于我,这简直让我欣喜若狂! 大飞哥开出一张六十万的支票,啪地一声拍在办公桌上“阿锋,钱是你的了。人留下,你可以走了。” 我已经欢快地快要疯掉了,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嗓子眼发干,太阳穴上的青筋好像也在一跳一跳地。我快步上前,想去拿支票,谁知才走了两步,就被一股来自身后的拉扯力扯得险些一头栽倒。我回头一看,却是白依紧紧地抓着我的衣角,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双大眼睛用一种我无法理解的奇异眼神望着我。 看着她那如婴儿般纯净,如碧海般深蓝的明眸,我没来由地一阵心虚。白依轻声问我:“萧哥哥,你刚刚在和他谈什么?是谈钱吗?你还是要把我卖掉吗?”声音依然令我销魂,只是带上几分忧虑,几点神伤,还有一点点哭腔,看样子她真的很急了。 我的呼吸猛地一滞,心里好像堵上了千斤巨石一般沉重,我拼命驱赶心中不快的感觉,脸上挤上最真诚最灿烂的笑,口是心非地说:“怎么会呢?白依,我怎么会把你卖掉呢?大飞哥给我钱,是让我带你好好玩玩,白依乖,白依听话哦,让萧哥哥去拿钱,然后我们在火星好好玩上几天。” “真的吗?”白依不依不挠地追问着,好像得到我的承认,那事情就是真的一样。 欺骗一个白痴真的不是什么光明磊落的事,而我恰巧又真的不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为了我的前途,只好牺牲掉白依了:“当然是真的,萧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白依终于笑了,她开心地点了点头:“我就知道萧哥哥不会骗白依,萧哥哥对白依最好了!” 她凭什么这么相信我?凭什么这样相信一个趁她昏迷夺去了她的贞操,现在还想将她卖年掉的人渣?难道就因为我是她在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个人?难道就是因为她认为我救了她,治了她的内伤?可笑,真是可笑,实在太可笑了! 我差点对白依怒吼,当面直斥她的天真幼稚,但是我忍住了,我没必要和钱过不去。既然已经扮演了好人,就要将这个好人一直演到底。 我轻拍着白依的纤手,示意她不必再紧抓着我。当白依放手之后,我故作轻松地走到办公桌前,拿起了支票,看着支票上6后面跟着的五个0,我心花怒放,颤抖着双手,深吸一口气逼自己镇定下来,轻吻支票一下,将它纳入怀中贴身的衣袋。大飞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说:“阿锋,够狠。” 我微微一笑,轻声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大飞哥叹道:“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你们年轻一辈的起来了,我们这些老不死的,就没有活路了。” 我谦卑地笑道:“大飞哥千万别这么说,我们这些做小弟的,还要靠老大们提携才能有出头之日。而那个时候,大哥们已经是德高望重的太上皇了,日后道上又有谁敢不听你们招呼呢?” “好,好!”大飞哥大笑:“你小子**几句话说的就是好!嗯,我以后会关照你的。要不要我跟毒龙打声招呼,让他放你过来跟我干?” 大飞哥经营的是与皮肉有关的生意,底下小弟只需要有眼光,会哄女孩子就行了,并不需要特别能打。碰上打打杀杀的事情,自有其他老大出人马帮忙摆平,所以听到大飞哥想要招揽我,我并不感到特别吃惊。有这样的好事我自然忙不迭地答应,我老大毒龙和大飞哥同属青龙帮,做他的小弟与做大飞哥的小弟并没有太大区别,更重要的是,在我老大手下做事,经常要打打杀杀,这不符合我的性格,貌似跟大飞哥更有钱途。 见我已经答应下来,大飞哥挥手道:“那就这样说定了。你先下去吧,拿到这么多钱,不好好奢侈一把怎么对得起天地良心?把人留下,你走吧!” 我对大飞哥躬身致意,然后转身向门外走去。白依习惯性地伸出手,刚想拉我的衣角,准备跟我一起出去,我的手轻轻一挥,打掉了她的手,然后在她错愕的目光中快步闪身出了门。我一走出大门,马上飞快地将门关上,在门缝合拢的一瞬间,我看到白依满脸惊慌地向大门处跑来,大眼睛里含满了泪水,大飞哥淫笑着从办公桌前站起,动手解自己的皮带 砰地一声,门关紧了。门里的世界在我眼前消失无踪,我好像遗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般,傻傻地抓着门把手,眼睛紧盯着那早已合拢的门缝。 “行了,别傻站在这儿了,拿到钱就快走吧,别碍着大飞哥快活!”傻强一拍我的脑袋,我一个趔趄,退到了走廊里。我慢慢地挪动步子,慢慢地离开,一步三回头 第八章冲冠一怒为红颜 门里似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我的心一阵颤抖,似乎看到白依在大飞哥的皮带下痛哭。大飞哥有虐待嗜好,这我是知道的,但是他现在虐待的又不是我,我干嘛跟着操心? 我硬着头皮,往前再走几步,白依的声音又一次透过门板狠狠地敲击在我心上,这一次我听清楚了,她不但在哭,还在反复地叫着三个字:“萧哥哥!” 脑海中想象出这样一副惨景:白依死死地抓在紧锁的大门把手上,上衣被扯得稀烂,大飞哥在她身后一手抓着她的肩膀,一手抡着皮带往她背上、臀上狠抽,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在她雪白娇嫩的肌肤上显现,她痛哭着大喊我的名字,羔羊在恶狼的利爪下颤抖 我的心莫名地疼痛起来,这一次,是真实地让我感觉得无比清晰的剧痛。我抚摩着自己的心脏部位,大口地呼吸着,这种感觉真**不爽,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我艰难地转过身,朝着大飞哥办公室走去。门口的傻强和另一保镖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好像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回来。 “阿锋,又回来干什么?别不知好歹,赚了钱就赶紧去花,扫了大飞哥的兴,你就别想活了!”傻强恶狠狠地威胁我,这一次我已经可以分清什么是好意的提醒,什么是恶意的威胁。 我摇了摇头,强压住心口的剧痛,媚笑着对傻强说:“强哥,不是我不懂事,但实在是,实在是因为有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须报告给大飞哥。你知道,大飞哥非常喜欢我带来的妞,要是让他知道,那个妞还有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妹妹,你想大飞哥会不会很高兴?” 傻强想了想,说:“那好吧,我放你进去,你自己跟大飞哥说。”傻强说着,打开了门,把我让进了门里,我进屋一看,情景远比我想象中更加凄惨:大飞背对着我,一手掐在白依脖子上,一手抡着皮带在白依身上抽打,每一次都发出清脆的声响,皮带抽过之后,白依雪白皮肤马上浮出一片青紫色,渗出点点血花。 白依仰躺在办公桌上,拼命地挣扎,上衣已经完全被撕碎了,小肮和胸脯上满是皮带抽出的血痕和指甲抓出的印子,左边胸脯上竟然还有两排渗血的牙印! 白依现在已经停止了呼喊,也许因为她已经对呼唤我这个出卖了她的人彻底绝望了。她徒劳地挥手,推攘着大飞,用指甲无力地抓着大飞粗壮有力的肩膀,一条腿被大飞用双腿夹住了,另一条腿无力地蹬弹着。 看着柔弱的白依那凄惨的样子,我如遭雷击,愣在了当场。心底好像有个东西正在愤怒的嚎叫,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我的灵魂,让我心神一阵激荡。我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眼前所见全都蒙上了一层白光。也许是看到了站在大飞背后的我,白依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喊叫:“萧哥哥”她的声音马上被大飞的手掐断了,而我在听到她的叫声之后,全身一个激灵,一片空白的视野中仿佛有一桶鲜血从我头顶当头浇下,我眼前的情景顿时又镀上了一层血红。 我所见之物全是血红,血红的地面,血红的天花板,血红的大飞,血红的白依。心底那个不住地发出猛兽般疯狂嚎叫的东西冲破了我心灵最后一层防线,占据了我的灵魂,发出得意的啸叫。我的身体不受指挥地走到屋子的一角,操起了一把木质靠背大椅。 我扛着四十多斤重的木质靠背大椅走到大飞背后,正处于兴奋之中的大飞并没有留意到我的举动,这是傻强的疏忽,他没有通报就放我进来,已经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误。 我将椅子高高举起,用椅子尖锐的一个直角边对准大飞的脑袋,眼角的景物还是一片血红色,我怀疑我患了某种视觉疾病。在这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心情出奇地一点都不紧张,甚至还隐隐地带着几分期待。 我轻轻地呼唤一声:“飞哥。” 大飞没有理我,他还沉浸在他的变态游戏中,继续凌虐着白依。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椅子角对着大飞的后脑勺狠狠砸下。“砰”地一声钝响,沉重的椅子加上我的力道,坚硬的椅角毫不费力地敲破了大飞的后脑勺,鲜血从他的头发中涌出,流满了他的脖子背。说来也怪,当我一椅子砸倒大飞之后,一直剧痛不止的心脏竟然不痛了。 大飞被这重重的一击敲得向着扑倒,重重地扑到了白依的身上。白依流着泪,咬着牙用力将大飞的身体推向一边。大飞呻吟着,仰躺在办公桌上,从后脑勺涌出的鲜血不消片刻就爬满了整张桌子,将他的上半身泡在里面。其实在我的眼前已经分不出鲜血和白开水的区别,我眼中所有的东西都是血红,那么多血,就权当是自来水吧! 大飞半睁着眼睛,身体轻轻抽搐中,用一种我看不明白的眼神望着我。 我轻轻一笑,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还笑得出来,我杀了大哥,已经犯了家法,是死罪。我走到办公桌后,将搭在老板椅上的大飞的外套取了下来,递给白依披上。白依哀怨地看着我,不说一句话,眼泪流个不停,我知道,她是在怪我为什么要将她一个人留在这里。 我伸出手去,想拍拍白依的脑袋,白依倔强地一偏头,撅着嘴,悄无声息地退到了一旁,不让我碰她。我歉意地对她露出一个微笑,然后取下了挂在大飞办公桌后面墙壁上的武士刀。黑道大哥办公室里挂的刀自然不是装饰,刀已经开刃,锋利得很,至少比我那把破匕首强了许多。 我提着武士刀,来到大飞身前,一手扯着他的头发,一手把刀架在他脖子上,我问他:“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你吗?” 大飞眼睛半睁半闭,嘴唇嚅动着,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我那一椅子砸得非常狠,又是正中后脑,没一下子砸死他已经是他运气了,能说话才怪。 我扭头看了看大门处,门关着,外面的傻强等两个保镖应该没听到屋里的动静。 我凑到大飞耳边,轻声道:“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个女孩,我要了!” 手上一用力,武士刀猛地横切而下,锋利的刀刃轻而易举地割破了大飞的喉管,刀刃嵌入他的颈骨中,一时还没办法拔出来。 当我两手握住刀柄,一只脚踩着大飞的尸体把刀拔出来之后,飙射而出的鲜血喷了我满头满脸。眼前的景物仍是血红,我依然镇定,鲜血的味道的在我鼻中好像变得非常好闻。我不由想:“难道我是天生的杀人狂?那为什么以前每次看到打架总要躲一边,每次帮派砍人总是冲在最后,逃在最先?为什么?” 我找不出答案,现在也没有时间找答案。我扛起武士刀,将手伸向白依。这一次她没有拒绝,乖乖地走到我身边,牵住了我的手。 是的,我要带着白依一路杀出办公大楼,以我和白依现在身上染着鲜血,想平安无事地走出去已经是不可能了! 我牵着白依柔若无骨的小手,扭头看着她,在这一瞬间,整个血红的世界中唯有白依那梨花带雨的娇靥是正常颜色。我对她微微一笑,说:“我要带着你杀出去,以后再也不会扔下你!” 第九章天生杀人狂一 从大飞的办公室到电梯口有大约二十米的距离,门口有傻强等两个保镖,其间经过的办公室有大概十来个流氓职员。 而电梯口守着四个穿着保安制服的流氓,整个大厅里至少有十个,他们虽然不像我一样有武士刀可用,但也可以随时可以拿出刀片砍人。幸好帮里的火器管得很严,统一管理发放,平时十二个堂口里都没人拿枪,否则我和白依基本上已经没了出去的希望。 我不擅长玩刀,要我用刀杀掉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人我做得到,但要我一人单刀带个弱质女子冲出有十多把刀把守的大楼我心里还真没底。 不过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也就由不得我了,我杀了生平杀的第一个人,也从此迈上了一条真正的不归路。我不想死,所以我要继续杀人,直到杀出这座大楼。 我拉着白依走到了门前,白依看着我,灿若星辰的眸子里闪动着奇异的光彩。她不怕血,这很好,我最怕带个一见血就尖叫个不停的人,更怕见了死人就浑身瘫软的胆小表。 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了白依对我们说过的话,她说她见惯了杀人与被杀,早就习惯了。当时我只把那当作疯子的呓语,现在想来,也许真有那么回事。 我放下心思,迅速冷静下来,现在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必须集中所有精力,做到一击必杀。我站在门口,一手提着刀,一手拉着白依,深吸一口气,清了清嗓子,大声叫道:“强哥,大飞哥让你进来,有事找你!” 杀人就要先找熟人下手,相对陌生人而言,熟人对你的防范要少一些。 傻强应声推门而进,当他看到我之后,明显地愣了一下,迟钝的大脑可能没有马上反应过来我一身的血是怎么回事,居然还愣愣地问了一句:“咦,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一身是血的?”而就在他说话的那一瞬间,我已经一刀捅了出去,夏季单薄的衣服连稍微阻挡一下刀尖都做不到,武士刀锋利的刀尖非常轻松地捅进了他的胸膛,没入大半。而在我把刀子捅进去的时候,傻强还是坚持把上面的话说完了。说完之后,他再次愣了一下,低头看看了没进他胸膛的雪亮刀锋,傻傻地说:“阿锋,你他妈是不是疯了?敢捅老子?信不信老子废了你!” 我摇了摇头,每一次杀人技术果然不行,竟然没有刺中他的要害,让他立即毙命,不过也可以了,当我将刀子拔出来之后,他的命马上就会流失。但是那样他也将不可避免地发出叫声,引起别人的注意。 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把刀子拔出来之后,鲜血马上喷了出来,淋了我一身,藏在我身后的白依身上倒没沾到多少血。傻强愤怒地叫了一声:“啊”这一声“啊”叫得字正腔圆,荡气回肠,估计整座楼都被他的叫声惊动了。叫了一声之后,傻强圆瞪着双眼,无力地软倒在地,浑身抽搐着喷着血。 另一个保镖被傻强的叫声吓了一跳,但他的反应明显比傻强快得多,反手抽出腰里别的匕首,一刀向我捅来,但这个时候我已经先下手为强,比小匕首长上好几倍的武士刀狠狠地劈在他的手腕上,这保镖也发出一声丝毫不逊于傻强的惨叫,匕首掉落在地。这保镖转身想逃,我上前一步一刀猛劈,正砍在他后心上。虽然这一刀将他背心砍出一条长长的血口,但这保镖表现了惊人的生命力和潜力,跌倒在地之上又飞快地站起,还想再跑。我当然不能让他跑掉,追上去一刀从他后腰刺了进去,透体而出。这保镖又展示了一遍他的大嗓门,这才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起来。我踩着他的胸膛,在他不断扭动的脖子上再补了一刀,割断了他的脖子,这天杀的破锣嗓子才安静下来。 虽然几分钟内已经接连杀掉了两个保镖,但是两个保镖的大嗓门已经引起了这一层楼里,那些穿衬衣打领带戴金丝眼镜的流氓们的注意。他们不愧有专业素质的黑社会成员,在听到惨叫之后,全都手拿两尺长、明晃晃的刀片冲了出来,向我和白依蜂涌过来。 面对这么多人,我头一次感到了一丝慌乱,但我马上又恢复了镇定,拉着白依转向朝他们涌来的方向相反的一方跑去。已经没法子坐电梯了,只有走楼梯。在大飞办公室左边,还有一个安全通道的楼梯可以跑,不知道有没有锁上。 跑到安全通道的门口一看,谢天谢地,门没有锁上。我猛地撞开虚掩着的门,和白依朝楼下冲去。身后的脚步声越追越近,当我们跑到二楼楼梯转角的时候,冲得最快的一个流氓已经离我们不到两米。我一边跑一边往后看,只见那家伙大叫一声,从楼梯上跳起,耍宝一般双手高举过头,一刀直劈而下。我把白依推到一旁,自己也闪到一旁,举着刀对着他的肚子,我已经不用把刀捅出去了,他的刀劈了个空,然后控制不住往前冲的趋势,自己用肚子撞上了我的刀尖。 “哧拉”一声,刀子深深地捅进了他肚子里。 “操!耍帅也要有本钱的!”我一边咒骂着,一边飞快地拔出刀子,不理那个抱着肚子在地上打着滚惨叫的斯文流氓,又拉着白依朝下疯跑。大飞哥这里的小弟都不怎么会打,长期胡搞乱搞身体也都掏空了,弱得很。而我和靓昆长期战斗在第一线,虽然逃跑的时候居多,但我们也在逃跑过程中练就了一身逃命的好本事,要说跑步,这楼里还真没人追得上我。如果不是带着白依,我相信现在早已经冲出了大厅,跑到了大街上。 在我们转到一楼梯间口的时候,一个穿着西服,手里抱着一叠文件的男职员探头探脑地向我们看来“妈的,别挡路!”我毫不犹豫地挥刀,嗯,这一刀砍得令我非常满意,刀尖掠过他的喉管,他捂着脖子倒在地上,鲜血不住地涌出。 终于下到了底层,我一脚踹开安全通道的大门,拖着已经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白依冲到了大厅里。 扁亮整洁的大厅里突然出现两个浑身是血的人,其震憾性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大厅里所有的人都愣了半晌,只有我和白依还在快步奔跑着,转眼间已经跑到了大厅中部。 保安们终于明白过来,大叫着举着警棍冲了上来,有几个则往保安室跑去,我知道他们那是准备去拿刀。 在保安们准备动手的同时,我听到安全通道的门又发出了一声撞门的大响,不用看我也知道,那些从四楼一直追下来的斯文流氓也追到了。 一直在大厅门口的沙发上等我的靓昆看到我之后,竟然愣住了。我一边跑,一边向他挥着刀大叫:“阿昆快跑!快”就在我朝着阿昆喊话的时候,我用眼角的余光瞄到,大厅门口出现了四个保安,其中三个拿着警棍,还有一个竟然拿着灭火器! 我的心狂跳起来,在一瞬间解决四个已经准备好,手里拿着武器的保安是不可能的,可是只要被他们拖上半分钟,身后那近二十个操着刀片的流氓就会追上我们,将我和白依砍成碎片! 我向四周飞快地扫视了一遍,心沉到海底。除了大厅正门,再没有别的出路了,我们已经无路可逃!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赌一下,就算死,至下也要多拉几个垫背。我嗬嗬大叫着,一边舞着刀,一边拉着白依朝大门口四个已经警戒好了的保安冲去,心里幻想着突然拥有了一套极为精妙,可以在一瞬间劈倒四个人的刀法。 就在我们快要冲到那四个保安身前的时候,我突然听到靓昆发出了一阵难以想象的大吼。我不敢想象,他那样一个向来唯唯诺诺的人竟可以发出这样的吼声,如震雷落地,如虎啸神州! 第十章天生杀人狂二 在发出了这声大吼的同时,靓昆右手拿着烟灰缸,左手拿着茶杯,朝门口的四个保安扑去,他的位置比我们靠前,抢在我们前一步和保安干上了! 厚实的玻璃烟灰缸重重地敲在一个保安的脑门上,玻璃水杯也砸上了另一个保安的鼻子。这两下重击使两个保安同时捧着脑袋栽倒在地,而剩下的两个保安则一人给了靓昆一下。 先是一根警棍敲中了靓昆的后脑勺,在靓昆向前栽倒的同时,那个拿着灭火器的保安将灭火器由下往上击出,狠狠地捣在了靓昆的脸上! 我看到靓昆的脸被捣得血肉模糊,看到他尽管满脸是血还是拼命地抓着那个拿着灭火器的保安。这时我和白依已经冲到了,我拉开玻璃大门,将白依一把推了出去,然后大叫着一刀横扫出去,锋利的刀锋扫过,将那个拿灭火器的保安的脑袋劈得高高飞起。我猛地一瞪另一个拿着警棍想向我发动攻击的保安,可能是我的眼神过于凶恶,可能是我的表情过于狰狞,也有可能是我一身的鲜血十分可怕,那保安竟一脸惶恐地后退了两步! 吓退那保安之后,我拉着靓昆,想将他拖出大门,这时后面的追兵已经离我们不到五米。本来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的靓昆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竟然把我一把推出了大门! 我身不由己地跌出门外,刚想再冲进去,就看到靓昆将玻璃大门死死堵上,用一根警棍别在了两边门把手上,然后他背靠在门把手上,手里提着灭火器,大吼一声:“谁敢过来!” 没有人停下,所有的人一拥而上,二十几把刀雨点般朝着靓昆劈落,靓昆拿着灭火器胡乱挥舞着,砸翻了两个围着他的斯文流氓,随即被几把刀同时劈在了脑袋上。 鲜血溅上了玻璃门,我扒在玻璃门上愣愣地看着靓昆的血在我眼前飙射,血很红,比我看到的血红世界还要红。 靓昆没有倒下,他死死地堵着门把手,任几十把刀在他身上乱砍,就是不退半步。他嘶哑地吼叫着,即使隔着厚厚的玻璃门,我也能听见他的吼声。 突然,靓昆转过头,对着我吼道:“操你姥姥!你再不走,老子的命就白丢了!” 近在咫尺地看着他那张血肉模糊的脸,我狠狠地一刀劈在玻璃门上,铛地一声脆响,没狗屁用的东洋武士刀断成了两截。 我转过身,拉起白依,头也不回地朝大街上跑去,在我转身之前看到的最后一副画面,是靓昆双手紧抓着门把手,两把刀劈中了他的左右颈,还有几把刀正往他手上狂剁。 我木无表情地跑着,脑海里不住回闪着靓昆那张血肉模糊的脸,曾经的誓言在我心中浮现,两行灼热的液体从我眼角滚落,我疯狂地大吼声来:“有福同享,有难我当!你杀人,我帮你磨刀!你放火,我帮你浇油!你坐牢,我帮你劫狱!你死了,我为你烧香!”我疯狂地吼叫着,一遍又一遍,直到嗓子发干,直到声音嘶哑。 跑到街边,靠着街边停着的出租车纷纷发动,瞬间跑了大半。我拦在一辆刚刚发动,还没来及开跑的出租车前,断刀伸进车窗指着司机的脖子,用半点感情都不带的声音说:“开门。” 司机哭丧着脸打开了车门,我和白依坐了进去,我仍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告诉他我家的地址,让他用最快的速度过去。司机在我的威胁之下,车开得果然不慢,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我家楼下。我让司机直接开进院子里去,司机非常合作。 进了院子,我推开车门,让白依先下车,等白依下车之后,我把架在司机脖子上的断刀轻轻一拉,切断了他的脖子。司机瘫在驾座上,脖子里发出咯咯声,身体不断地抽搐着,鲜血从颈子里喷出来,溅了我一脸。我抹掉脸上的血,面无表情地下了车。 “萧哥哥你”白依终于惊叫起来,杀大飞她没有叫,杀傻强两个保镖她也没有叫,现在我杀了这个司机,她反而叫了起来:“你为什么要杀他!他又没有得罪你,他又不会害我们!” 听到沉默了许久的白依叫了我一声“萧哥哥”我的心一阵轻松,那个在我心底不断为我杀人而叫好的声音慢慢地沉默了。 “他会害我们的,只要我们一离开,他马上就会报警。我杀了青龙帮的人,他们不会报警,会用道上的方法来对付我,可是如果让这司机报了警,警察也会通缉我,那个时候,我们将面对来自黑白两道的追捕。”我耐心地给白依解释,一边说一边打开了出租车后仓。不出我所料,里面装着一桶备用汽油。 青龙帮的人应该暂时不会追来,知道我和靓昆住处的人很少,事实上住在这种烂地方,我们都不好意思把地址告诉帮里的人,我应该还有时间准备好一切。到这个时候,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冷静,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么冷静的一天。 我把汽油提了出来,环顾左右。我们这栋楼是危房,随时可能拆迁,住户很少,现在这个时候楼上楼下的门都紧锁着,看样子一个人都没有。 我将汽油全部淋到出租车内外,扔掉油桶,又打开了出租车油箱的盖子。我掏出打火机,刚准备打汽油引燃时突然想起,如果车爆炸的话,说不定会引来很多人,那我们就没办法走了。 暂时放弃了毁尸灭迹,我拉着白依跑到了顶楼,进了我和靓昆的屋子。我让白依先在客厅等一阵子,独自钻进了我的卧室。我把藏在墙洞里的一千一百多块钱和从白依那根木棒上撬下的蓝宝石取出,装进贴身的衣袋里,想了想,又拿了几件衣服,把放在床上的那根木棒也拿了起来。 我拿着衣服来到客厅,扔了一套给白依“进卫生间,赶紧清洗一下,换掉衣服。” 白依听话地进了卫生间,过了一会儿又走了出来,她可怜兮兮地看着我,说:“我我没看到水” 我一拍脑袋,忘了她是个白痴了,不过也没想到居然白痴到这个地步,连淋浴喷头都不会用。走进卫生间,手把手地教会了她一切,我走出卫生间,一边用纸巾擦着身上的血迹,一边等她洗完出来。 喷在身上的血浆在慢慢地干枯,身上难受得很,不过味道却出乎意料地让我陶醉。眼前所看到的东西仍是一片血红,除了白依的脸,任何东西在我眼中都不是正常的颜色。我越发怀疑自己得了视觉疾病,而且还很严重。 心里那个声音此时又响了起来,它在我脑海中直接响起,大声地问我:“杀人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开心,很舒服?你好像还没杀够,仔细想想,还有什么人欺侮过你?辱骂过你?把他们全杀光了,用他们的血来开心开心,哈哈哈杀吧,杀吧,你就是一切!” 我大骂起来:“操你妈的,变态,老子不是杀人狂!” 被我一声大骂,那声音又消失了,我脑海中一片清静,清静得好像根本从未出现过那把声音。 白依洗完了身子,换上一件干净的衣服出来了。她白晰的脖子上还有着淡淡的血痕,我看了不由阵阵心痛。 勉强对着白依一笑,我说:“身上还疼吗?” 白依默默地点了点头,蓝宝石一般的眼眸凝视着我。我避开她的目光,默默走进了卫生间,开始清洗身上的血迹。血污很快就洗干净了,但那让我很舒服很受用的血腥味却一直萦绕不去。换上干净的衣服,将钱和蓝宝石还有那张六十万的支票小心藏好,我拉着白依走出了大门。 院子里出租车上的汽油只挥发了一小部分,我打着打火机,扔进车窗,出租车哄地一声燃烧起来,灼人的热力逼得我后退了几步。眯着眼睛看着出租车燃烧,我的心仿佛在随着火舌飘舞,想到心里那个诡异的声音对我说过的话,我翘起嘴角微微一笑。嗯,还有饭馆的老板和阿彪没有杀,他们两个浑蛋平明没少欺侮我和靓昆,为了靓昆,他们俩必须死。 第十一章天生杀人狂三 我和白依来到小饭馆里,虽然已经是吃饭时间,馆子里依然很冷清,只有三个客人在同一张桌子上吃着小炒。阿彪坐在靠柜台的椅子上捧着本小书看着,封面上的裸体女郎样子很熟悉。走近他仔细看了一眼,嗯,是j国著名玉女明星松岛采菜籽,没想到她也下海了,胸脯小了点 我把断刀藏在袖子里,手虚握拳,挡住断刃,走到阿彪面前,轻叫了一声:“阿彪。” 阿彪嗯了一声,习惯性地抬头一看。我松开手,断刀从袖子里滑落,刀柄稳稳地落在我手里。我举刀,快速地一挥,刀切过阿彪的脖子,咔嚓一声,阿彪的喉管被我切断一半。这一次我有了经验,挥刀之后迅速后退,总算没被那从他脖子里喷泉一般射出来的血溅到身上。阿彪难以置信地瞪着我,喉咙里不断地发出咯咯声,嘴唇颤抖着,手抓着脖子仿佛想堵住不断涌出的血。 我再没看他一眼,朝屋里吃饭的三个人走去,身后传来卟嗵一声响,应该是阿彪从椅子上滚下来了。 杀阿彪时我用身体挡住了他,吃饭的三个人只顾着自己吃饭,谁都没注意到我在做什么。直到我向他们走去的时候,其中一个大约二十五六的男青年才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 当他看到我手中那仍在滴着血的断刀后,眼中露出惊恐的神色,张开嘴想叫,满嘴的饭菜却堵住了他的声音。我面无表情地举起断刀,朝着他的脖子劈落。 普通人碰到这种情况应该会本能地举起手来抵一下,非常不幸的是,这位仁兄绝对不是普通人,因为他根本没有举手来挡。刀子非常顺利地砍倒了他的脖子,他流着泪,嘴里喷着饭菜,脖子上涌着血,一头扑倒在桌子上,将碗碟全部碰到地上,发出非常清脆悦耳的破碎声。 突如其来的凶杀让与他同桌的另两个人惊声尖叫起来,这是两个浓装艳裹的年轻女子,从她们的衣着打扮就可以看出,这是同我一样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可怜人,和我不同的是,她们出卖的是肉体。 两个弱女子对我这个手提着血刀,一脸冷漠的死神恐惧到了极点,她们猛地后退,却撞倒了椅子,跌倒在地上,鲜血和死人吓得她们手脚发软,倒地之后就没法子站起来。她们一边坐在地上手脚并用地慢慢后腿,一边哭叫着求饶。但我心中已经没有了任何怜悯,我可怜你们,谁来可怜我?我不是悲剧的主角,你们同样也不要把自己当成悲剧的主角。今天是我杀你们,来日我可能会被别人杀死,世界就是这样,城市就是森林,弱肉强食,乃千古不变的真理。 挥刀,斩落,完全没有了初次杀人时的生涩。我不大了解人体的构造,不太清楚砍哪些部位能迅速致人于死地,但我还是很清楚脖子这个先天上最大的致命处。“嚓嚓”两声,两个女人先后被我劈开了脖子,脑袋耸拉到一旁,血很快流了一地,将她们的尸体浸泡到血液里。 嗯,我很喜欢这种感觉,掌握别人生杀大权的感觉非常好,尤其是那令人陶醉的血腥味,更让我如痴如醉。 “萧哥哥,他来了。”一直站在门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杀人的白依忽然出声叫了我,我循声望去,只见胖子老板端着一碗汤,愣愣地站在厨房与大厅的交叉口,看着满屋的鲜血和四具犹在颤动的尸体。 我提着刀,一步一步地走向老板,嗯,身高比我多二十一厘米,体重比我多五十三公斤,这个体型以前确实不止一次地吓到了我和靓昆,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杀过人,眼中看到的世界还是七彩缤纷,可是今天我已经杀了九个人,我的眼睛已经只能看到一片血红,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看到我向他走近,胖子老板吓了一跳,汤碗失手落地,卟嗵一声跪倒在地上,不住地向我磕头求饶,看着我的眼神里满是深深地恐惧。 听着他那颤抖沙哑的声音,看着他挤作一团的五官,我心里生起深深的厌恶。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胆小?以前怎么就被他强壮的外表欺骗过去了?我呸,我在心里暗骂着。这家伙是个阳萎早泄,妈的,这种人能有多大胆子?以前的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层? 慢慢走到胖子老板面前,我用断刀挑起他的下巴,让他看着我。他的眼泪和鼻涕都流出来了,浑浊的泪和青黄色的鼻涕混合在一起,让我一阵恶心。 懒得跟他废话了,我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杀人的,否则已经犯了必死帮规的我,哪有这么多工夫在这儿磨磳? 不给他任何说话的机会,我轻松地挥刀,这个动作今天重复了很多次,已经非常纯熟,我怀疑自己生来就有杀人的潜质。刀掠过胖老板的脖子,我忙向后退开,生怕被血溅到。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血的流量非常少,胖子老板也没有马上断气,他捂着脖子在地上滚动,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呻吟。 “该死!”我咒骂着自己,我竟然忘了胖子的脖子比一般人粗,刚才那一条应该没有彻底切断胖子的气管和血管,少不得又要补上一刀。我走上前,一边避开涌出来的血,一边砍下了手中的断刀,这一刀砍得很重,把胖子老板的脖子几乎砍断一半,总算把他的命彻底收割了。 “白依,你先出去。”我拧开一瓶酒,狠狠地灌了一口,用酒冲洗着刀上任何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然后把刀扔到地上,打开馆子里所有的白酒,打翻厨房里所有的燃油,拧开了煤气。 走到门外,我用随手摸来的打火机点着了一支烟,烟雾缭绕中,将打火机扔进了厅里。火势迅速蔓延起来,整个大厅马上变成了一片火海,尸体在火中燃烧,发出吱吱的烤肉声,冒出阵阵肉香。 小饭馆旁边巷子里突然发出一声异响,我心中一惊,难道这附近还有人?不能让他活,不论是谁,看到我杀人的都要死。我快步走到巷子里一看,不由轻笑起来,原来是一只黑色的野猫,正在垃圾桶里翻找着食物,碰掉了垃圾桶的盖子。 我拉着白依,说:“走吧,这里就要爆炸了。”和白依渐渐远去,一阵沉闷的巨响从身后传来,回头一看,小饭馆已经爆炸了,汹涌的火舌和气浪炸出无数碎玻璃。毁尸灭迹,杀人放火,我感到自己的心渐渐悸动起来,好像一直渴望的东西得到了,兴奋,而又茫然。 接下来我要做什么?不用说首先是离开这个城市,躲避青龙帮的追杀。 从大飞那里抢来的六十万不知道还能不能取出来,按理说帮派应该不会报警,警方不会冻结银行帐户,这六十万还是有希望到手的。 和白依走在清冷的大街上,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拖得很长。青龙帮里现在已经闹翻天了吧?也许帮里的刀手和刑堂的杀手们已经开始满世界刮我了,但是这又有什么?我的命从此不再被别人掌握,我的命只能由我自己来决定。 逆我者必死,顺我者未必生,我是个双手沾满鲜血的刽子手,靓锋已经不是从前的靓锋,或许我以后和别人自我介绍时应该大气一点说我的本名萧锋? 对,萧锋,一个不是英雄的恶棍,这才是我应该走的路。 想不到,一个捡来的白痴女竟然从此改变了我的人生,让我踏上了一条永远不能回头的不归路。但是,这样又有什么不好?至少她让我看清真实的自己。 路上,白依拉着我的手,轻声问着:“萧哥哥,我们要到哪里去啊?” “去哪?我不知道,”我淡淡地说着“我只知道,以后无论发生任何事,我都不会离开你。白依,这个世界这么大,可是对我来说,我已经只有你了”是的,靓昆死了,我只剩下了白依。 远处飘来了一首苍劲的歌,歌手宏亮的嗓音在晚风中竟有些凄凉。 “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一声浅笑让我心发荡” 第十二章意外被捕 我和白依离开市区中心,草草地吃了晚饭之后,在一家衣店买了几套新衣服,想了想,又转到超市买了一把锋利的水果刀。我随便找了一座修了一半就停工了的废楼,和白依在里面过了一夜,我不敢去旅馆,有很多人就是在旅馆的床上熟睡时被警察抓住或是被仇家砍死的,我冒不起这个险。 第二天一早,我和白依换上新衣服,出了废楼,往火车站方向走去。经过一夜的休息,我的眼睛已经恢复了原样,看东西不再是血红一片,我不由庆幸眼疾不医自愈,省下我一笔医葯费。 一路上,我不停地对白依叮嘱着:“记住,如果有什么不对,就马上跑,”在路过一个十字路口前的一辆巡逻警车时,我指着那辆警车说:“看到车里的人了吗?对,就往穿着和他一样衣服的人那里跑,不要怕,他们是好人” 白依紧盯着警车和车里的两个警察,看样子是想记熟车的造型和车里那警察的制服。或许是白依过于关注的样子引起了两个警察的注意,坐在驾座上的那个貌似忠厚的中年警察目不转睛地盯了我很久。 我被那中年警察的目光盯得浑身不自在,刚想扭过头去,就见车里的两个警察动了。他们推开车门,掏出两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和白依。 “站住,不要动!把手举起来!操!看什么看,妈的,说的就是你们,没别人!**用手抱着头,向后转,给老子蹲下!”貌似忠厚的中年警察嘴里飞快地吐出一串脏话,白依一边学着我的样子,按照警察说的做着每一个动作,一边惊奇地看着我,显然对我刚才那句“他们是好人”产生了怀疑。 我撇撇嘴,无奈地一笑“我错了,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了,好人都他妈像阿昆一样,死了。”说话的同时我在急速地思考着,为什么警察一看到我就要抓我?难道是帮里报了警?应该不会,青龙帮虽然表面上是经营各种正当业务的公司,在地下世界却是黑白两道皆知的大黑帮,像这种家事,帮里不但不会捅给警方知道,还会帮着掩饰。就算要杀我,那也应该是执行家法,不应该借警察之手动手。莫非是昨天晚上杀人的案子发了?应该也没这么快啊,就算杀人现场和尸体都被找到了,可是我已经毁灭了一切线索,要查出来是我干的也不该这么快啊?那这两个警察为什么像对待重犯一样用枪指着我和白依? “操,老子长得就这么像罪犯吗?”我不由小声嘀咕了一句。 两个警察的耳朵尖得很,居然听到了我的话,另一个长相斯文,戴着金边眼镜的警察一口浓痰吐到了我的脑袋上,骂道:“人渣,你这贱人长得不像罪犯谁像罪犯?操,大手笔啊,十条人命,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干掉了,杀了人还放火烧尸,没看出来你这小子竟是个杀人狂!”斯文警察一边说着,一边用冰凉的手铐铐住了我的手腕,看看另一边,白依的手腕则被中年警察铐住了。 听到斯文警察的话,我的心沉到海底,这已经不是一句误会就可以解决的事了,他们对我做的事情了如指掌,看来真的是案子发了。只是警察怎么可能这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究竟是谁报的警? 仔细回想着昨晚杀人时的场景,周围的确一个人都没有,所有的目击者都被我杀掉了,如果真说还有生物的话,那他妈也是一只野猫,不要告诉野猫不但会说话还这么有正义感,居然报警! 在我思考的同时,斯文警察一边搜我的身一边数落我:“妈的,没见过你这么嚣张的杀人犯,刚刚杀了人,报纸上登着那么大张通缉令和你们两个混蛋的照片,还敢到街上乱逛,还专门盯着警车看,你**是不是向我们警方挑衅啊?” 那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搜出了我别在腰里的匕首和白依的木棒,看到木棒之后,他狠狠地嘲笑了我几句:“垃圾,你就是用这根木棒杀了几个人吗?好,厉害!”说着一棒敲到我头上,虽然不是很痛,但是这种侮辱已经让我心中燃起了怒火。六十万的支票也被搜了出来,斯文警察哈哈一笑,用塑料袋将匕首、木棒、支票分别装了起来。 幸好他只是草草搜身,见到匕首、木棒和支票之后就没继续搜下去,我藏在贴身衣袋里的蓝宝石才没被他搜到,否则我敢打赌,像这种警察队伍里的败类一定会贪为己有。不过他的话倒是深深地提醒了我,以后要养成看报纸的好习惯,否则自己的通缉令上了报纸还不知道,还大摇大摆地从警车前路过,摆明了送给警察抓,这件事传出去的话,我萧锋的脸面不是丢尽了?转念一想,我还可能有以后吗?不由自嘲地笑了起来。 中年警察一把抓着白依的胳膊将她提了起来,一双大手假装搜身,尽情地揩着白依的油。白依一边不情愿地扭动躲闪着,一边慌乱地说:“萧哥哥,他们要干什么?” “啪!”中年警察一记耳光狠狠地抽在了白依脸上,白依柔嫩的脸颊帘浮肿一片,这一巴掌打在白依脸上,却是狠狠地抽在了我的心上。白依倔强地看着中年警察,她没有哭,眼中却含满了泪花。 理智在刹那间崩溃,我忘了警察手中那对着我脑门的枪,猛地跳了起来,用肩膀向着中年警察狠狠地撞去,大吼:“你**有种打我,打女人算什么东西!老子要你的命!” 然而还没等到我撞到中年警察,一个冰冷的东西就狠狠地敲在了我脑门上,我一个趔趄扑倒在地,脸被粗糙的路面刮破一片。白依惊恐关怀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萧哥哥” 我努力地挣扎着,反铐在背后的手让我不能顺利地站起,我只得弓着背,用膝盖和肩膀的力量一点一点地爬起。然而还没等我站起来,那从后面给了我一枪托的斯文警察又走了过来,狠狠地一脚踹在我腰眼上,我打横滚了出去,腰部一阵钻心的痛。 当我在地上翻滚的同时,我看到白依拼命挣扎着向我奔来,却被中年警察死死抓住,白依一口唾沫吐了中年警察满脸,我还来不及为白依的举动喝彩,就见中年警察一巴掌把白依扇倒在地上。我喊着白依的名字,大骂着那个中年警察, 斯文警察上前几步,坚硬的皮鞋雨点般踢到我身上,一边踢一边咒骂。我弯起腰,尽量不让他踢到我的胸腹,脑袋却不可避免了挨了好几下,头一阵昏沉。 我的头越来越昏,鼻血流出来了,滴到路面上,眼睛也挨了一下子,一只眼睛看东西很模糊了。 我渐渐没了力气,但还是坚持大骂着。两个警察的殴打引来了大批群众围观,他们一边看我捱打,一边像群众演员一般在旁边指指点点地议论着。斯文警察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也许是怕影响不好吧,向群众们解释说:“这两个就是报纸上通缉的杀人犯,昨天晚上两个人一起杀了十个无辜的人。今天我们抓他,他竟然敢拒捕,大家说,他们该不该打?” 在斯文警察言观色说话的时候,我环视了周围一番,各种目光都有,怜悯、同情、唾弃、不屑、麻木,不一而足。而在斯文警察的话说完之后,所有人的目光全变成了同一种:鄙夷和震惊。 呵呵,震惊是吗?杀十个人而已,有什么好震惊的?我心想着,嘴角浮出一抹微笑。 “大家说,这种人该不该打?”斯文警察开始煽动群众情绪。 “该!”群众们举起拳头同时回答,声音宏亮,荡气回肠。 我冷笑,我何止该打?还该杀!可我也是人,在法律判定我有罪前,你们凭什么么打我?你们打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要打白依?她从未杀过半个人,难道就因为她跟我在一起,你们就判她有罪?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若有机会,就由我来制定法律吧! 这不是痴心妄想,在这个时候,我看着周围愤怒的人群,看着关怀地看着我,眼中噙着泪花,不住地小声叫着我萧哥哥的白依,在我即将被押上警车的时候,我的心里冒出了一个念头。我要建立一个王国,我就是帝王,**纵一切,我掌握一切,一切,由我作主。 我,就是一切! 我的生命不会就此终结,绝对不会! 在被押上警车时,我被斯文警察扭着双臂,经过一个老妇人身旁,听到她说了一句:“这么水灵的女娃,怎么会是杀人犯呢?唉,可惜” 我扭过头,对着老妇人笑道:“她没有杀人,你信不信?” 斯文警察一膝盖顶在我的腰上,骂道:“还敢废话?不想活了你!” 我哈哈大笑起来,在被推进警车前,我一只脚踏在警车上,转过头大声说:“告诉你们,我和她都不是杀人犯!我说不是,就不是!” 第十三章绝世高手 警笛在呼啸,警车一路朝着市中心警局开去。像我这样的重犯,当然不能随便关进一个分局之中,中心警局才合我的身份,这就是名人效应。 手被反铐着,脚上也加了一副铐子,白依的待遇和我相同,真不明白这两个警察在想些什么,对白依这样一个弱质女孩,用得这么认真吗? 中年警察在前座开车,斯文警察坐在后座守着我和白依,手枪一直顶在我的脑门上,两个警察一路高声谈笑,神情兴奋。 我眯起眼睛,一边看着车窗旁飞掠而过的景物,一边在心里盘算着该如何逃出生天。手被反拷着,脚也无法动弹,匕首和木棒都被没收了,现在剩下的武器只有牙齿。用牙齿咬死两个警察然后逃出去?我马上鄙视了自己一下,这个想法太天真了,恐怕还没等我咬到旁边的斯文警察,枪就响了,重犯拒捕警察是有权开枪当场击毙的。 正在我胡思乱想之时,警车跑到了一个小巷道的转角处。忽听“砰”地一声大响,车身一阵猛烈地颤抖,中年警察一个急刹车,难听的刹车声响起,警车硬生生止住。惯性令我和白依身子猛地向前撞去,两颗脑袋狠狠地撞在了前座靠背上,斯文警察比我和白依稍好一点,用手撑住了身子,没撞到头。 我还来不及叫骂,就听斯文警察破口大骂起来:“操,你他妈在干什么?开车小心点!” 中年警察气急败坏地道:“别在这儿叽叽歪歪,老子撞到人了!” 闻言我马上冷笑道:“警官开车的技术不错啊,不知道警察撞死人会有什么后果。” 斯文警察一巴掌拍到了我脸上,冲着我吼道:“给老子闭嘴!再他妈说话老子一枪崩了你!” 我撇撇嘴,不再说话了。没必要白招这种人的侮辱,心里却给这两个警察判了死刑。不要让我有机会翻身,否则你们两个必死无疑。 中年警察打开车门,下去查看那被他撞倒的人。我看着他走到车头前,蹲下身子,下面的情形看不到了,不知道那被撞到的人怎么样了,像刚才那样猛烈的撞击,应该是没救了。 过了半晌,中年警察还没站起来,我正觉得奇怪,斯文警察已经不耐烦地说话了:“你磨磨磳磳干什么?撞死了没有?没死就再碾一下,算交通意外,赔点钱算了。妈的,反正抓了这两个贱人,二十万的暗花够赔了!” 听到斯文警察的话,我的心咯噔一声,一切都明白了,想不到竟会是“暗花。”出这暗花的,应该是青龙帮,报警的,也应该是青龙帮。 想不到啊,青龙帮竟然动用起白道上的力量来了,不但在黑道撒暗花,还报警利用警方的力量来抓我,如果我被投进狱中,应该是没办法活着等到审判的那一天吧。这次真的失算了,枉我在黑社会混了这么多年,竟然连这黑白勾结都不懂。不过想来也是,我和靓昆这么多年一直是最底下的小弟,社团上层做的那些勾当,又岂是我所能了解的?而这两个警察,不用说正是警方的败类了,贪图黑社会暗花的警察,怎么可能会是真正的白道! 中年警察站了起来,面无表情地向后座走来,他的神情有些不对,走路的姿势也不大正常,有点僵硬。在他走近的时候,我不经意间看到了他的眼神,该怎么形容他的眼神?嗯,应该是恐惧,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这样一个肆无忌惮的警察露出这样恐惧的眼神? 正思考间,那中年警察已经走到了后座车窗前,他弯下腰,敲了敲车窗。斯文警察不耐烦地摇下了车窗,探出头去骂骂咧咧地说:“你**到底在干什么”我眯起眼睛看着中年警察,本能地察觉到事情正在起变化! 果然不出我所料,斯文警察还没说完,变故就发生了,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当变故真正发生时还是让我震憾当场。 中年警察的肚皮突然破开,鲜血飙射中,一只血淋淋的手从破开的肚子里伸了出来,闪电般抓住了斯文警察探出车窗的脖子,一声清脆的咔嚓声响起,斯文警察的脖子马上歪向一旁,两腿一蹬断了气。 我愣愣地看着那只从中年警察的肚子里伸出的手,在它扭断斯文警察脖子的一刹那,我分明看到那只手上冒出了一阵若有若无的黑气。 白依也被这只手震惊了,她傻傻地说:“好奇怪哦,这个人的肚子里居然长了只手出来耶!”我无语,这是长出来的手吗?分明是有人从中年警察背后捅出来的! 血手缩了回去,中年警察的身体无力地委顿在地,嘴里吐着血沫,身体抽搐着,血不断地从他肚子上的那个大洞中涌出。 在中年警察倒地之后,现出了藏在中年警察身后那只血手的主人。这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个头很矮,相貌平凡无奇,看上去老实巴交,就连他的眼神也平静淡泊得很。 我已经彻底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刚才那种只有在武侠电影中才能看到的杀人手法,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平凡无奇的中年人使出来的? 他的手究竟是什么?怎么能一下子将一个人从背后捅个对穿?他手上的那阵黑气又是怎么回事? 中年人打开警车门,说:“下来吧!” 我和白依的脚下都铐着铐子,铐子不解开,叫我们怎样下车?我伸出脚,无言地看着中年人。 说实在的,这中年人的相貌我依稀有点印象,但是像这种长相的人实在太多了,一天也不知会遇到多少个,所以我一下子没想起来究竟是在哪里见过他。 中年人淡淡地一笑,两手抓住我脚下的铐子,左右一分,铿地一声脆响,手铐竟被他徒手扯断!在我再一次被他的神力震惊的时候,他已经三下五除二将我和白依手脚上的铐子全扯断了。 我和白依跳下车,当然我没忘了拿走那被警察没收的匕首、木棒以及最重要的支票。 “跟我来。”中年人对我们说了这一句后,径直向旁边的小巷子里走去。我和白依别无选择,只得跟着他走。 我注意到了他的两只手臂,只穿着短衫的他,两只手臂异常粗壮,臂上筋肉虬结,两只手上满是老茧。我不由问道:“好大的力气,难道你是举重运动员?”问出了这句话,我不由佩服起自己的聪明来,嗯,一定是举重的,粗壮的手臂,肥硕的胸肌,矮矮的个子,这正是长期练举重的运动员们的普遍特征。 中年人一愣,随即笑道:“不,我是绝世高手。” 看着他笑容中带着点严肃的样子,我不由哈哈大笑起来:“绝世高手?大哥,拜托不要开玩笑了,你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中年人笑道:“武侠小说?你说的对,我是看了许多,不过武侠小说中讲的那些故事都是放屁,那些不懂功夫的写书人纯粹是在玷污武道!”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们才离开警车十几米远,我不得不佩服这中年人,杀了警察,居然还敢这么若无其事地慢慢步行。就在这时,一声惊叫刺痛了我的耳朵,我顺着惊叫声望去,只见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捂着嘴,站在巷子口,一脸恐惧地望着警车上的两具尸体。 “不能让她活!”我脱口说出这句话,顺手掏出了匕首,刚准备冲向那女人,中年人抢在我前面隔空一掌劈出,一股黑气从他掌上发出,旋转着劈中了那女人的身体。那女人哼都没哼一声,身体在瞬间爆成一团血雾,将她方圆数米内的一块地染成赤红。 这是彻底的粉碎,连一块骨头残渣,一片衣服碎片都没留下! 我和白依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一片血浆,心中的震惊难以用语言表述。虽然我也杀过人,可是像这样隔空一掌将人劈得完全不留一点残渣,这已经不是人类所能使出的力量! “这招叫大天魔掌,想学吗?”中年人淡淡地笑着,用异常平静淡漠的眼神看着我。 短短的震惊过后,我嘴角浮出一抹邪笑:“学,为什么不学?” 第十四章天魔九窍 中年人带着我和白依上了一辆停在小巷中的面包车,不多时,车就驶离了小巷,从巷子另一头钻出,上了大街,往市中心方向开去。 我坐在车上四下打量,发现最后排的座位上居然垒着几叠书。好奇之下我拿过几本书翻了翻,嗯,都是全新的书,其中杂志居多,还有不少武侠小说。我看了一下杂志的日期,发现都是全新的刊物,心念一动,问道:“你是开书店的?” “摆书摊。”中年人头也不回地答道。 我心里一阵震惊,试探性地问道:“你认识我?” 中年人呵呵一笑“你还没想起我来?”说着,身上的肌肉猛地鼓起“哧啦”几声响,他那件短衫居然被膨胀的肌肉撑裂了。 看到这一幕,我终于记起他的身份“你就是上次那个被我和靓昆收保护费的书摊老板!” “不错,”中年人回过头来,严肃地看着我:“我就是书摊老板,不过请注意,我并没有被你们收保护费。” 大隐隐于市,这样一个绝世高手居然会甘心在城市里做一个小小的书摊老板,的确很出乎我的意料。不过,像他这样动不动就运气把衣服撑破,买衣服的钱倒是一大笔开销,估计他从来不敢买名牌。 “你能不能看着前面说话?我怕撞车。”开车时看着后面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举动,许多车祸就是这样发生的。 “不要担心,就算我闭上眼睛,也不会撞车。”书摊老板笑吟吟地道:“事实上,从我第一次看到你开始,就已经注意到你了,此后我一直跟踪你,窥视你,你所做的每一件事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额上冒出一阵冷汗,沉声问道:“你是说每一件事?” “不错,从你离开我的书摊后,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落在我的眼中。” “那么,”我咬牙切齿地道:“我和白依晚上在我家中发生的事情你也都看到了?” 书摊老板还是淡淡地笑着:“还好,听到了声音,没看。虽然很想看,但是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 “操!”我鄙视地向他比出一个中指,愤愤地道:“流氓!” “比起你来,我自认我高尚得多了。”书摊老板面不改色地说着:“你才是最大的流氓,最坏的恶棍,最毒的杀手。你比我第一次杀人时沉着多了,在我所见过的杀手当中,你是最出色的。” “我不是杀人狂,我杀人,只是为了活下去。”我冷笑“既然你一直跟着我,窥视我,那你应该看到我和靓昆在火星公司被大飞的人追杀,那个时候你为什么不出手救靓昆?” “我为什么要救那个傻小子?”书摊老板奇怪地说:“他又不是我要找的人,我救了他,能有什么用?” “可他是我兄弟!”我猛地跳了起来,伸手去掐书摊老板的脖子,但是书摊老板仅轻轻地一挥手,掌上冒出的黑气就将我弹了回去。他这一手非常有分寸,既将我弹回,又没伤到我半分。我狠盯着书摊老板,却对他无可奈何,像他这种绝世高手,只要一根手指头就可以致我于死地。更何况,他救了我和白依,就算没救靓昆,也怨不得他。 “你不是想成大事吗?这么冲动,能有什么作为?”书摊老板毫不留情地教训着我:“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不择手段,置生死于度外当然是要置除了自己以外所有人的生死于度外,像你这种死了个兄弟就丧失理智的人,凭什么成大事?” “不错,我是很容易丧失理智,”我咬着牙,一字字地道:“那是因为我他妈还是个人!只要是个人就会有感情,你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无情无义?” “我无情无义?”书摊老板自嘲似地笑了起来:“不错,我的确算得上无情无义。有句老话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既然身处这人吃人的丛林之中,不吃掉别人,就会被别人吃掉。情义这种东西,对我来说,只是奢侈品。” “那你为什么要救我?”我冷冷地道:“我对你没有半点用处,也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利益,除我身上这张六十万的支票之外,我一无所有。如果你是为钱,大可以杀了我取走支票。” “你难道没有听清我说过的话?”书摊老板慢慢地道:“你是我要找的人,是我找了十年才找到的人,我怎能让你去死?” “那么请你说清楚一点,为什么要找我?难道就是为了教我那所谓的‘大天魔掌’?那狗屁掌法谁都可以学,凭什么偏偏选我?” “因为你是修习我门法典最好的人选,你具有一颗千年罕见的天魔九窍心!” 我认真地看着书摊老板,书摊老板也认真地看着我。他的样子不像说笑,可是我却觉得这是一个天大的玩笑。“天魔九窍心?”嗯,天魔这个东西我是知道的,记得小时候看的蜀山剑侠传里有所谓的血魔,而那个血魔与上天生成的天魔相比只能算个屁。可是那些东西都只是神话小说里的玩意儿,现实中怎么可能存在?我可以接受“大天魔掌”这种非人功夫的存在,但是绝对接受不了什么“天魔”、“天魔九窍心”之类的东西。 “喂喂,你在开玩笑吧?唬我是吧?你认错人啦!”我嘲笑道:“我萧锋虽然算是半个文盲,可不是白痴,神话小说我也爱看,可从没相信过里面的东西。你不是说武侠小说之类的东西都是那些不懂功夫的写书人写来骗人的吗?我看你是神话小说看多了,自己编故事来骗我的吧!你失算了,我是不会上当的。” “你不信我没关系,”书摊老板不为所动地说:“你总相信你自己吧?那么我问你,当你杀人的时候,心里面是不是有个声音在一直鼓动你,怂恿你?你眼中所看到的东西是不是全是一片血红,除血红之外再无半点颜色?而当你杀人之后,是不是觉得心里一点都不紧张,是不是觉得血腥味非常好闻,让你非常舒服?所谓天魔九窍心,是指你的心脏上有九条特别的魔脉,那九条魔脉分别司掌一种欲望和本能,那鼓动你杀人的,正是九窍之一的‘嗜血’魔脉!” 我已经彻底晕头了,书摊老板对我杀人时的状况一清二楚,看来他说的应该是真的了。只是这什么“天魔九窍心”听起来太玄了一点,可信度不是很高。 “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你很快就知道了。”书摊老板神秘地一笑,接着道:“对了,我的名字叫曾大牛,以后请不要再叫我书摊老板,请叫我大牛或是老曾。” 第十五章富裕的绝世高手 (十分钟之后更新下一章,请不要走开,谢谢!) 第十五章 富裕的绝世高手 面包车在四十多分钟之后驶进了市中心一个叫做“园林帝景”的住宅小区内,这一片住宅小区号称整个c市市区最豪华的住宅区域,几乎市里所有有头有脸的人都在这置了一处房产。 而小区里的各种软硬设施也不愧“帝景”之称,各种仿明清建筑风格的亭台楼阁齐全,处处花园,草坪遍地,从最先进的游泳池到最清新自然的荷花塘应有尽有。所有的房子都是一百三十六平米三室二厅居市,装修高档豪华,买房者赠送全套精美先进家俱。不过房产商赠送的家具买房者绝大部分不会要,宁可自己购买,为什么?赠品说出来太寒碜了,有钱买得起房,还没钱买家俱了不成?再说了,有钱人的标准心理普遍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那可是面子的标志,身份的象征! 我和靓昆曾经经常yy着有朝一日有钱有车有妞,然后在园林帝景里有套房。现在时过境迁,靓昆死了,我仍然没钱没车没房,只有身边白痴一般却让我心疼无比的白依。这柔弱却倔强的女孩对一切都很好奇,进了住宅小区之后,不住地趴在车窗上东张西望,不时叽叽喳喳地问我那是什么这是什么,我只得一一耐心为她回答。碰上太过高档的,连我都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只得含糊其词胡混过去。 传说青龙帮那神秘的老大“青龙”也在这园林帝景中置了一套房子,而且还是买下了风景最好的整层楼,足见其财大气粗。更重要的是,在这种地方买房子,将不可避免地与市里那些有话事权的头面人物撞车,碰上双方都要买同一套房子,但是青龙老大却排除万难,顺顺当当地买下了整层楼。青龙帮覆盖整个h省,黑白通吃的势力的确强得可怕。 虽然我不知道青龙老大住的是哪一单元,但一颗心还是不可避免地提到了嗓子眼上,触犯了帮规家法,又被警方通缉的我,如此明目张胆地进入这黑白两道的头面人物混杂的地方,实在是让我有些害怕。估计现在那两个警察的死也算到了我的头上,通缉令上的罪状又要多加一条。但是多杀一人与少杀一人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区别了,反正都是死罪。如果被警方抓到,又落入真正正义的警察手里,我估计会死得痛快一点,可是如果落进了青龙帮手中,我的死相恐怕就不会很潇洒了。 转念一想,有曾大牛这绝世高手在身边保护我,只要不出现几十把枪指着我的局面,我的安全应该还是有保障的。曾大牛报出名号之后我一直窃笑不已“曾大牛”这个名字的确太不符合他绝世高手的身份了,但凡电视电影小说中出现绝世高手,多是一副飘然出尘的鸟样,还要拿电风扇在一旁吹着,让其那故意不梳的头发和脏得一出手一踢腿就飞起大片灰尘的衣服随风飘荡,倒是十分符合“飘然出尘”这四个字。那些高手们的名号报出来就让人虎躯狂震,什么“西闷催雪”、“叶古城”、“杵流香”、“张无鸡”、“令糊铳”之流,名字一个比一个酷,那样才算绝世高手嘛! 不过曾大牛名字虽土,相貌也与绝世高手这个称号相差太远,实力却是很奇幻的。至少除了小说之中,我还从未见过有哪个人能隔空一掌把某人劈得只剩一滩血浆的,就连手雷都办不到,即使把人炸个正着,至少还会剩下几块碎片。 曾大牛这土得掉渣的绝世高手开着面包车在“园林帝景”中七转八转之后,方向感一向很差的我终于迷失了方向,不知道他这是在往哪开了。园林帝景面积太大,大路小路不计其数,活脱脱一个城中之城。里面停着的车最差也是加长卡迪拉克,最好诸如劳斯莱斯、宝马、奔驰更是随处可见,曾大牛这辆面包车实在是个异类。不过他好像没有半点惭愧,车开得虎虎生风,津津有味,滋润无比。 想来也是,和我这个只能靠自己的两腿自行的“自行车”相比,他这辆面包车的确高贵奢华得多了。而且他这土人居然有钱在园林帝景买房子,看来应该比表面上有钱,难怪并不贪图我那六十万的支票。要知道,这里地理位置最差的一套房间没有三百万也是没办法拿下来的。 在园林帝景中转了足有半个小时,曾大牛的面包车才在一栋高楼前停下。他停车、熄火、下车、关门,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这一手倒是挺有绝世高手的风范。 我和白依下了车,一人拿着一本人之初杂志当风扇扇个不停,没办法,车里没有空调,热得跟蒸笼似的。 曾大牛带着我们乘电梯上了楼,姿色还算不错的电梯小姐穿着整齐的制服,甜笑着为我们服务,态度的确不错,只是我见她看着白依时,眼中却隐藏着嫉妒的火苗,只是由于职业要求,没敢给白依使脸色罢了。我冷笑,白依生下来就是要来逼这等庸脂俗粉跳楼的,如果她不是白痴,不知道有多少女人会因为嫉妒她而发狂。 下电梯时我狠狠地拧了电梯小姐丰满的臀部一把,电梯小姐啊地惊叫一声,摸着屁股委屈地望着我。我狠瞪她一眼,她马上低下了头。在这个地方工作,任何一件投诉都足以让她下岗。 听到电梯小姐的惊叫,白依好奇地问我:“她怎么了?” 我漫不经心地回答说:“没什么,屁股被虫子咬了一下而已。” 曾大牛闻言回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说出了一句莫明其妙的话:“恃强凌弱,天魔不屑,恃强凌强,魔之本色。” 我无语,曾大牛到底是摆书摊的,看多了书,说话与我这半文盲大不相同,哪像我,如果硬要我掉书袋的话,来来去去也就会几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都还是我小学时背的课文,我一直疑为色狼所作,而且是个辣手摧花的大色狼,否则怎么会有“花落知多少”这一问?自从上了初中,忙于和一群小流氓厮混,上好的天赋就此浪费,后来家逢惨变,父母死于车祸,不得不中途缀学,加入黑社会。 苞在曾大牛身后走进了他家中,果然是富丽堂皇,宽敞明亮的大厅中真皮沙发两组,钢化玻璃茶几两个,高档组合音响一套,大型背投电视一台,其余许多精美的小玩意儿我连名字都叫不出来。果然是有钱人的房子啊,妈的,奢侈! “看不出你这么有钱啊,钱是怎么来的,不要告诉我你是卖书挣的钱。”我一边到处参观一边问他。 “如果我告诉你我真是卖书挣的钱你信不?我卖了十年盗版书和盗版音像制品,不发财才怪。现在流行网络小说,随便在网上下载几部特别流行的,把他们的vip章节弄出来,就可以印蚌几千套上万套,卖得还特别好。不瞒你说,我业余时间会兼职杀手赚点外快,主要业务还是卖盗贩,我甚至还有个地下盗版印刷厂。”曾大牛一边说着,一边给白依倒了杯果汁,却只给我倒了纯净水,妈的,这么明显的区别待遇,实在太过份了!我气呼呼地将水一饮而尽,狠狠地说:“妈的,这么赚,老子将来一定要控制所有的盗版业务!” 曾大牛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对白依说:“小白,你先在客厅里玩一会儿,喏,看看电视,我带萧锋进去说几句话。”曾大牛说着打开了电视机,看到电视的声音和画面,白依吓了一跳,缩到我身后抓着我的胳膊惊问:“这个笼子里怎么装了那么多人?他,他把我们带到这里来是不是要把我们装进去?” 我哑然失笑,拍拍她小手“这叫电视,里面的人都是假的,他们说的话也都是假的,你看,我一按这个钮就没有了”说着我按了一下遥控器。电视进入待机状态,屏幕黑掉。“我再按,他们就又出现了。”再一按,电视又打开。“我这么按就是换台,这几个人就变了。”继续按,换台成功。“你看,就这么简单。白依乖,先自己玩着啊,萧哥哥和大牛哥去说几句话。”我把遥控器交给了白依,跟着曾大牛往一间锁着房门的房间走去。 走到门前时,我听到白依兴奋地叫着:“哇,开了,哇,又关了,哇,换人了,哈哈哈”电视机以罕见的高速一会儿开一会关,瞬移一般地换着台,屏幕闪动时的光芒简直可以把人晃晕过去。 我对曾大牛无奈地摊手耸肩:“老子们是乡下人,没见过这么高级的东西。” 曾大牛平静淡漠地看着我,慢慢地道:“坏了,你赔。” 第十六章无字魔典 (凌晨两点的两章已经更新完毕,请不要走开,明天早晨七点再更新一章。) 曾大牛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门,里面一片漆黑。我借着厅里射进去的光线看到,窗子上挂着厚厚的黑色窗帘,遮得密不透风。 曾大牛让我先进去,我进去之后,曾大牛才慢慢地走了进来,反手将门关上,屋里顿时一片漆黑。我警惕地一手护住胸部,一手伸到腰后面去摸匕首,沉声问:“你想干什么?” 曾大牛没有回答,就在我暗感不妙之时,刷地一声灯亮了。血红色的灯光洒满了屋子里每个角落,突然出现的灯光和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的曾大牛吓了我一跳,没想到在我一个疏忽间,他竟然已经离我这么近,那张平凡的脸居然已经快要贴上我的脸了! 我的头皮一阵发麻,血红色的灯光加上曾大牛阴森的表情,让我升起了非常不好的预感,难道这曾大牛竟是个是个bl爱好者? 就在我胡思乱想时候,曾大牛却从我身边擦身而过,说道:“过来吧。” 我长呼了一口气,看来以我的姿色还不能引起曾大牛的兴趣,见危机过去,我开始仔细地打量起这间屋子来。 屋子面积不大,地上并没有多少摆设,只在窗子左边的那面墙上靠墙摆了一张香案,香案上供着一个牌位,灵牌下面是一块四方形类似石头的东西,在红色的灯光下闪着幽暗的红光,好像是半透明的。一个香炉摆在透明石头前,里面的香灰很厚,还插着几截燃了一半的香。香案前的地上摆了三张圆形薄团,看来是给人下跪用的。而在香案上方的墙壁上,挂着一个狰狞的面具。其实仔细观察的话,这面具的样子还是很帅的,只不过额上生着三只角,又是黑红相间的颜色,嘴边还有两颗狮牙一般的尖牙,所以给人一种恐怖的感觉。 香案对面的墙壁上挂满了我看不懂的字画,字是蝌蚪文,画依稀是用大片大片红黑相间的墨水泼上去的,大概是哪个扮艺术家的文盲随便涂的。 曾大牛走到香案前,拿起三枝香,手一翻,香无火自燃,冒出淡淡的轻烟。我不屑地撇了撇嘴,他大概又要吹嘘这是以内力点燃的了,妈的,我要有这么强的内力,也能点燃。 曾大牛双手捧着香,举过头顶对着香案拜了三拜,把香插进香炉之后,跪在左边的薄团上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喃喃说道:“天魔第一千零七十二代传人曾大牛敬告祖宗,弟子已找到身具天魔九窍心的绝世魔子,此子心狠手辣,杀人不择手段,性情变化多端,为人卑鄙无耻,七情六欲旺盛,深具天魔之为人处世宗旨,乃天魔最佳传人。曾大牛在此诚心祷告,望祖宗显灵,令魔典再现光华!” 我在一旁听得直摇头,这曾大牛为人实在太坦率了,他说的都是些什么形容词,老子有他形容的那么差劲吗?听完之后,我总结出一条结论,那就是曾大牛可能并不想真心实意地传我功夫,先在他祖宗面前说尽我的坏话,然后装神弄鬼请求祖宗批示。我都被他说得那般坏了,他那什么狗屁祖宗还能显灵吗? 曾大牛祷告完毕,站起身来,对我说道:“萧锋,你过来。” 我摇摇晃晃地走到他面前,对他比出一个中指:“操,你**既然知道老子是天魔最好的传人,干嘛说我那么多坏话?难道你怕老子天资过人,学了你的功夫之后反超过你,夺了你的地位?” 面对我如此嚣张的叫骂和挑衅,曾大牛丝毫不为所动,仍然平静地如同一潭死水。他笑了笑,说道:“你是近千年来,天魔传人中唯一一个和天魔一样有着天魔九窍心的魔子,天魔门本来就是你的,我怎么会怕你夺我的地位?天魔传人的最终要求就是心狠手辣,不择手段,变化多端,卑鄙无耻,情欲如火,我刚刚说的全是好话。你看到地上的薄团没有?那三个薄团,正中间的一个是留给魔子的,天魔门已经有千年没有人能跪在中间的薄团上向天魔祷告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终于明白过来。原来天魔是世上最大的恶棍,所以他的传人也要求是最坏的恶棍。等等,我好像听到曾大牛说了另一个名词,是什么“天魔门”来着。难道说曾大牛手底下还有一股庞大的势力? 我马上来了精神,问道:“你刚才提到的天魔门是不是一个帮派的名称?” 曾大牛点了点头“是的。天魔门在千年前曾是武林中最大的门派,不仅在武林中横行无忌,在朝廷上也有着极大的势力。”嗯,天魔门就是以前最大的黑社会,倒是和天魔这恶棍挺相配的。 “那么,”我搓着手笑问:“现在天魔门还有多少人?如果我成为天魔传人,他们是不是全听我的?” “天魔门的人当然只尊天魔传人的命令。在没找到拥有天魔九窍心的魔子之前,魔门由我掌管。而在这之后,就由你掌管了。”听到这句话我顿时笑逐颜开,妈的,赚到了,不但能学到绝世武功,还能有一票厉害的小弟,什么狗屁青龙帮,以后再也不会被我放在眼里! 就在我兴奋的时候,曾大牛的一句话让我沮丧到极点:“经过千多年的岁月,天魔门与那些所谓的正道势力不断争斗,由极盛到极衰,到我这一代,整个天魔门已经只剩下我一个人。” 操,这不摆明了耍我吗?我可以号令天魔门没错,可是我他妈将来能够号令的竟然只有曾大牛一个人!要是碰上那什么以前令天魔门衰落到只剩曾大牛一个人的正道帮派,如果对方势力庞大,我再牛也不见得玩的过他们。我刚想跳起来叫骂,曾大牛好像猜到了我的心思,补充了一句:“不过与天魔门作对的正道门派衰落得更快,现在那些厉害一点的门派已经一个传人都没有了,中小帮派更是早就从历史上销声匿迹。其实魔门之所以衰落,主要是因为自天魔以后,再没有出现过拥有九窍心的魔子。历代天魔门主,最厉害的也只有七窍心,天魔魔典只能练到第七层,不过仅凭魔典第七层的实力,那一代的掌门也已经是天下无敌。而你得天独厚,以九窍之心修炼天魔魔典,不但事半功倍,还可能练至魔典最高的第九层境界。反观现代社会,还有多少人愿意吃苦练武?那些肯下功夫练的,也都崇洋媚外去学什么跆拳道、空手道、日本剑道之流的皮毛东西,真正懂得用气的高手,一百万个人当中恐怕都很难遇上一个,所以你大可以放心。” “天魔魔典是什么东西?”我不耻下问。 “天魔魔典是记载了天魔毕生武学精华的一部典籍,其中分为‘御气篇’、‘拳掌篇’、‘腿法篇’、‘器械篇’、以及最厉害的‘天魔九变’心法。御气篇是入门的基本功夫,即如何炼气、用气,拳掌篇、腿法篇、器械篇都是武功招式,而天魔九变心法则是魔典中威力最大的绝学,我刚才说到的修炼魔典至第几层,实际上指的就是修炼天魔九变至第几层。” “那么,你修炼到了第几层?”我继续不耻下问。 “惭愧,我生性驽钝,只有天魔四窍,从十一岁开始练到四十一岁,也只能练至天魔九变第四层。” 我大喜过望,仅第四层就能隔空一掌打人劈成血浆,要是我练到第九层,岂不是刀枪不入,天下无敌?只不过,所谓绝世武功,既然有绝世之称,肯定相当难练。在电视电影上,一套绝世武功某人练三年方才入门,练十年颇有小成,练三十年可称高手,练五十年终于大成,但是武功练成之后,马上老死。于是乎,所有厉害的武功便不再存于世上,号称“绝世。” 曾大牛花了三十年的时间练到第四层,就算我比他聪明一倍吧,从二十三岁练到第四层要十五年,绝世武功越往后越难练,嗯,就算我绝顶聪明吧,这样练到第九层,没个五十年也是不可能的。练成的时候,我已经七十三岁了,七十三岁的绝世高手,我拷,我练了有什么用? 曾大牛其实比他看上去要聪明的多,他见我脸色阴晴不定,马上说道:“不用担心,你那天魔九窍心可使你练起魔典来不但不累,还相当迅速。据我估计,最多五年,你就可练至第九变。” 我瞪大了眼睛,居然有这么好的事情?看来这个天魔九窍心还真是个好东西! 非常感谢我的爸爸妈妈,是他们的不懈努力,才有了我这得天独厚的奇才。 “好了,你过来吧,给祖师爷上香磕头之后,就可以查阅魔典了。” 我依言走过去,掏出打火机打着了三枝香,没办法,我还没学功夫,无法做到用内力点燃香。上香,跪在中间的薄团上磕头,念:“天魔第一千零七十二代传人曾大牛之徒弟萧锋拜见祖宗,请祖宗赐阅魔典”之类的话。我相当地无奈,曾大牛说在我比他弱之前,还不能成为天魔正式传人,不能做天魔门的门主,也就是说,在这之前,我连曾大牛都号令不了。 拜完之后,曾大牛恭恭敬敬地捧起了那块四方形的半透明石头,把它递到我手里,说:“这,就是魔典。” 我定睛一看,只见这石头光滑如镜,入手温软,既不沉重,也没有石头应有的冰凉和重量,就像捧着一块泡沫似的,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这石头的确好看,可是我看来看去,也不见石块上刻着半个字。既然是典籍,怎么可能连字都没有,莫非曾大牛真的在耍我? 我愤怒地望着曾大牛,差点就想把石头摔地上砸个粉碎。 曾大牛平静地看着我,似笑非笑地道:“魔典无字,用肉眼是看不到的。你要阅读魔典上记载的东西,只能用‘心’去看。” 第十七章魔功初成 “用心去看?”我嘀咕着,拿着石头翻来覆去的看,仔细地看遍了每一个角落。可是,上面还是一个字都没有。我的确用心去看,认真去看了,为什么还是看不到上面记载的东西?我不由疑惑地看着曾大牛,说:“你耍我,我这么‘用心’去看了,还是什么都没看到。” 曾大牛露出一种类似哭笑不得的表情,解释说:“我说的用‘心’不是你说的‘用心’,我说的是用‘心’去看,而不‘用心’去看,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他反复解释和加重某些字词的读音下,我终于了解了他的意思。不过我还是不大明白,这“心”是长在胸膛里面,上面又没长眼睛,叫我如何用“心”去看,难道还要把心掏出来不成? 我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曾大牛对我不耻下问的好习惯非常满意,点了点头,说:“你闭上双眼,两手抓着魔典,然后集中所有的精力去想你印象最深的人或事,除那之外什么都不想,魔典自然会与你的心产生共鸣,让你看到里面的东西。” 经他这样一说,我顿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心里顿时对这种喜欢像老和尚一样,把一句是人都懂的浅显话说得神都不懂的家伙充满了鄙夷。 鄙视归鄙视,我还是照着他所说的,双手捧着魔典,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开始回想我以前经历过的所有事情中,印象最深的一件事。 饼去的记忆潮水一般自我脑海中涌现,小时候幸福的三口之家已经模糊得只剩下浅浅的印象,学生时代更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事情,加入青龙帮之后生活倒是变得多姿多彩起来,可是能让我用心去回味的却几乎没有。 真正在我脑海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迹的,却是自从捡到白依之后的这两天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短短的两天时间,我的人生已经发生了彻底的改变,这两天里我的经历,简直比我前二十三年所有的经历加起来还要丰富。 只是这份回忆却是染着一层浓浓的血色,我所见的世界是一片血红,我的双手也从此变成血红。 从天而降的白依砸到我身上,喜极而狂的我在简陋的房子里告别了处男时代,萌生了我此生最卑鄙的一个念头。单纯的仿佛白开水一般的白依对我言听计从,而我竟丧心病狂地把她带到大飞那里,白依凄凉的哭叫敲击着我的心房,断断续续地呼唤如同钢刀一般剜着我的心脏 一怒之下眼前的世界一片血红,大飞裂开的脖子上往外喷着鲜血,傻强倒在我刀下,荡气回肠的大吼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平生首次对一个女人说出发自肺腑的誓言:“我要带着你杀出去,以后再也不会扔下你!”血红的世界中唯有白依梨花带雨的绝色容颜在我眼中是正常的颜色 亡命地奔逃,毫不犹豫地挥刀劈下一颗人头,靓昆那如震雷落地的大吼,玻璃门后他那张血肉模糊的脸急切地催我离去,钢刀如雨点一般落在他背上。倒霉的出租车司机摊在驾座上抽搐,阿彪捂在喷血的脖子上的手和难以置信的眼神,三个我不认识的人流尽他们所有的鲜血,胖子老板在地上滚动,断刀收割掉他的生命 比黑社会还黑的警察欺侮着白依,我愤怒地吼叫却只换来拳打脚踢。我立下了平生最狂妄的目标,我要建留于我的地下皇朝! 相貌平凡的绝世高手,将活生生的一个人劈成一团血浆的“大天魔手”一个近乎神话的故事,一个貌似神棍的男人。 这一切,就是我这两天经历的所有事。每一件都是那么地曲折离奇,每一件都让我印象深刻。然而在我脑海中刻下的印迹最深的,还是要属白依含泪唤我“萧哥哥”时那张稍带着倔强的娇靥,以及靓昆在玻璃门后那让我流泪的血肉模糊的脸。 我回忆着红血世界中那唯一有着真实色彩的白依,燥动的心涌上一阵甜蜜。淡淡的心痛让我再也舍不得伤害这个单纯的女孩,而且聊绝对不容许任何人伤害她。 我回忆着靓昆那贴在玻璃门上血肉模糊的脸,向来对我唯唯诺诺的靓昆首次对我破口大骂。对兄弟的誓言我没有做到,而靓昆却做到了。他用行动证明了什么是真正的“有福同享,有难我当。” 靓昆的血脸渐渐淡去,化作一个名为“仇恨”的抽象符号深埋进我心底,心里的声音又咆哮起来,狂叫着,要我去杀掉所有对靓昆下手的人,要我去将青龙帮杀得一个不剩。 白依的脸也渐渐淡去,化作一个名为“爱恋”的符号埋进我心中,那暴燥的声音忽然变得平静起来,心里有一股火却冒了出来,让我浑身燥热,汗流浃背。 我感到双手捧着的魔典随着我体温的升高也渐渐变得滚烫,但我并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反而很是受用那种滚烫的感觉,一股巨大的吸力自魔典上传来,拼命地吸扯着我,好像要将我的灵魂拉入。 我感到自己进入了一条长长的通道,那是一个红黑相间的曲折通道,就像迷宫一般。我在迷宫中穿梭,明明闭着眼睛,却能看清周围的环境。迷宫中到处都是暴虐的黑色闪电,在我身旁不住地炸响,却不能伤到我分毫。 不知过了多久,迷宫一般的通道终于到了尽头,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无比荒凉的世界,红色的天空,黑色的土地,天空中黑色的闪电疯狂地朝地面劈落,将黑色的地面炸出无数深坑,而地面上滚烫的火红岩浆则好像喷泉一般,无休止地喷上半空。 在这个诡异的世界中,有一个无比高大的赤裸身影背对着我站在远处,他的身边到处是岩浆和黑电,而他却像高山一般巍然不动。 我不由自主地被他的背影吸去,在我渐渐靠近那个背影的时候,他突然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在那一瞬间我看清了他的相貌,那是和挂在香案上的面具一模一样的一张脸,额上生着三支尖角,嘴唇边露出狮虎一般的两颗獠牙,相貌并不难看,却给人无比狰狞的感觉。 在我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正看着我。忽然间,他脸上露出一个不知是笑还是哭的表情,一红一黑两颗眼珠中暴起两点精芒,那两点精芒射入我眼中,随即大量的信息从我眼里灌进我的脑海,我顿时感到脑中一片混乱,好像有十几个身影在我脑中活跃,有几个挥拳踢腿,剩下的则是拿着各式各样的器械。他们的动作越来越快,最后十几个身影汇聚成一个,那一个身影好像长了几十只手几十只脚,如同怪物一般挥舞着拳腿器械。心底响起九个略有不同却一样嚣狂的声音,它们叫唤着在我听来没有任何意义的音节,最后混成一股强大的声浪直冲我的脑海,我脑袋发胀,心中一阵烦闷,忍不住长啸一声:“啊”我这一声长啸马上驱散了那个怪物一般的身影,那不断冲击着我的脑海,令我头脑发胀、心烦意乱的声音也随之消失,我看到的诡异世界也不见了,那高大的背影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我睁开了双眼,手里还是捧着魔典,我还是站在曾大牛的屋子里,刚才发生的一切就像是幻觉。可是我分明感到,我已经产生了某种变化。呼吸比平时缓慢了许多,视力变得更好,在这个血红灯光笼罩的屋子里,我竟然可以看清墙角涂料上的细小颗粒,小肮里好像有一团东西正慢慢旋转着,有些温热,感觉很舒适。更重要的是,我的心境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至于是哪种变化,现在还只是一个朦胧的感觉,具体怎样我也形容不出来。 曾大牛就站在我的对面,说他是站已经不大恰当了。他挡在香案面前,背靠在香案上,一只腿曲着,膝盖快要碰到地面。他的两只手臂向着伸着,手掌竖起,摆出一副电影上经常出现的武林高手之间互拼内力的经典造型。 我看着曾大牛,曾大牛也一脸震惊地望着我。 “‘天魔噬魂’竟然已经可以使出‘天魔噬魂’!不愧有天魔九窍心的魔子,竟然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就突破了天魔九变第四层!罢才你那一声长啸险些掀了祖宗的灵位,连我都差点没能挡住!”曾大牛的神情和声音首次出现了震动,一直以来保持着死水般平静的样子宣告瓦解。 第十八章天魔 “‘天魔噬魂’?”我笑道:“原来我刚才胡乱地叫那一声,居然还有个这么威猛的名字。这‘天魔噬魂’有什么用处?” 曾大牛收回双掌,站直身子,一边扶正被他撞得有些歪了的香案,一般感慨地说:“‘天魔噬魂’是一种纯以声音伤人的功夫。你现在还只是初学,使出的噬魂音并不纯正,过于刚猛,攻击范围太广,使出来时倒像佛门绝学‘狮子吼’。事实上‘天魔噬魂’练到最高境界之后,可以将声音凝成一线,攻击特定的目标,甚至不需要大声吼叫,只要像平常说话一样就可将被攻击者的脑部重创,使其变成白痴,所以名为‘噬魂’。我修炼至今,虽然天魔九变的心法已经突破了第四层,可在功法上却只学会了‘大天魔手’、‘天魔蚀骨手’、‘颠倒乾坤诀’三种。没想到你竟然可以直接练成‘天魔噬魂’。魔子就是魔子,心不一样,人到底也不一样啊!”“哦”我点了点头,我很喜欢这招,气势很足,就算我将来能够练到最高境界,我还是宁愿像现在一样,大吼一声震开别人,看上去比一句话就将人念成白痴更有威吓力。“那么,该怎么用呢?扯着嗓子吼就行了吗?”我又问了一句。 听到我这句话,曾大牛险些栽倒。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你刚才是怎么把‘天魔噬魂’使出来的?” “我就是扯着嗓子大吼一声,自己都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你就硬说我练成了魔典第四层,使出了‘天魔噬魂’。” 曾大牛翻了翻白眼,现在他在我面前已经彻底没办法保持那种镇静自若的形象了。 “你给我说一说查阅魔典的详细情形,记住,一定要详细,一点细节都不能遗漏。” 于是我把刚才捧着魔典时看到的情形向他完完整整地讲了一遍,最后还特别提到了我小肮里面那团温热的东西。曾大牛越听越震惊,到最后他的嘴巴已经张得可以放下一个大鸭蛋,直到我讲完之后,他还是张大嘴巴看着我,好像已经丧失了说话和思考的能力。 等了一阵子,见他还是不说话,我不满地说:“大师父,”本来我是想直接叫他大牛的,可转念一想,他怎么也算是把我引进门的师父,直呼其名好像不大好,只得硬生生改口:“你能不能先把嘴闭上,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看到的那个家伙究竟是什么人?” 只听曾大牛嘴里传过来一声含糊不清的声音,我靠了过去,将耳朵贴近他嘴巴,只听他含混地说道:“我我的下巴脱臼了,快帮帮我” 我彻底无语。一边嘲笑着:“你没事把嘴张那么大干嘛?自作自受!”一边用拳头在他下巴上往上敲了一下,咔嚓一声脆响,我用暴力将他的下巴接好了。 曾大牛一边揉着下巴,一边用震惊的语气说道:“你知道吗?你看到的那个人,那个人正是天魔门的老祖宗天魔!不同的人看魔典时会看到不同的情形,领悟到的东西也是因人而异,千多年来,能够看到天魔老祖宗的,你是唯一一个!你不是说天魔看了你一眼吗?他看你的那一眼,已经将你天魔九窍心上的九魔脉全部激活,并通过目光将他毕生武学烙入你脑中,你已经”说到这里,曾大牛咽了口唾液,涩声道:“已经算得上是这一代的天魔了!而你丹田处的那团热力,正是凝聚在丹田的内力。一下子就拥有天魔九变第四层的内力,你的身体是会有特别的感觉,时间长了就正常了。” “我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东西!”我愤愤地说:“就凭他那长相也不是个人了,妈的看到他第一眼我就知道那家伙是个怪物!没想到居然会是天底下最大的流氓头子天魔!你不是说我已经有天魔九变第四层的内力了吗?那些内力到底该怎么使出来?能不能用手放出气功炮?或者像你一样隔空劈人?教我吧,做我的师父,如果不教几手功夫给我,这刚才那声师父不是白叫了吗?” 曾大牛摆了摆手,说:“我也没有办法,每个人对魔典的领悟都不相同,修习所获得的武功和心法的方法也就不同。你只能靠自己去慢慢体验和领悟。你把魔典随身带着吧,有机会就拿出来查阅一下,说不定可以领悟得更快。放心,以你现在天魔九变心法第四层的功力,就算不知道怎么运气行功,不知道怎么使用招式,随便挥拳踢腿还是可以产生相当大的破坏力的。” 我就知道天底下没有太便宜的事,天魔是把他毕生武学烙进我脑中了没错,可是那些心法、功法全都不知道躲进了哪个角落,半点也不肯冒出来让我参考一下,枉有一身强大的内力,却不知道怎么使用。 为了验证曾大牛说的就算我随便挥拳踢腿都可以产生极大的破坏力,我走到墙边,对着厚实的墙壁狠狠地打出了一拳。在我出拳的一刹那,我看到曾大牛又张大了嘴,好像要阻止我,但是已经晚了,我的拳头已经重重地砸在了墙壁上。 “轰”地一声巨响,被我砸中的那面墙壁猛地崩裂,砖石纷飞中,一个直径足有两米左右的大洞出现在墙上。被我砸飞出去的砖块将隔壁房间中的东西砸得七零八落,破碎不堪。我愣愣地看着墙上的破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虽说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我还是没想到这一拳的威力竟然这么大。 曾大牛快步跑到破洞前,左看右看之后一脸郁闷地说:“我的卧室全毁了!” 我哈哈一笑,看着沾上了灰尘,却一点皮都没破的拳头,得意地说:“老子已经天下无敌了!你的东西,我赔给你!”说着非常大方地把那张六十万的支票丢给了曾大牛。 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是权力和财富! 现在我已经有了力量,要获得权力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而有了只手遮天的权利,天下的财富对我来说还不是予取予求?区区六十万现在已经不被我放在眼里了!要知道,绝世武功可是用再多的钱都买不到的! 曾大牛看了一眼支票,摇了摇头,把它揉成一团扔进了香炉里。“这张支票已经没用了,你的案子发了,大飞的户头肯定会被冻结,拿这张支票去取钱,简直就是自投罗网。” 我笑道:“那也不要紧,有了绝世武功,还愁没有钱吗?从现在开始,老子要白手起家,用我的势力取代青龙帮的势力!” 曾大牛说:“就算你要做点什么,h省也不是你呆的地方了。通缉令已经发布到全省,你虽然有天魔功护体,冷兵器已经伤不到你分毫,但是子弹还是能够伤到你的,要是被青龙帮的杀手盯上,或者被警方包围,以你现在的本事还是难逃一死。若要横行无忌,就必须把魔典练到七层以上。魔典练至七层,刀枪不入,百毒不侵,能取你性命的,就只剩下时间。这一次黑白勾结的事让官方把通缉的范围控制在h省之内,出了h省就是你的天下,就算要建疗力,也不要在h省动手。” 我点了点头:“有道理,那老子就先到别的省市,等有了势力之后再杀回来,铲平青龙帮!” 曾大牛眯起了眼睛,缓缓地摇了摇头:“天魔遇强越强,恃强凌强,在自己国内,你始终算是在自己的地头上,至少了解环境,不算一无所有。要白手起家,你要到别的国家去,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兴风作浪,为所欲为,彻底释放你九窍魔心的欲望。天魔的功夫就是催动人的欲望,由欲望产生动力,佛挡杀佛,神挡诛神!唯有尽可能地释放欲望,你才能尽快将魔典中的绝学练成,才能真正做到天下无敌,横行无忌!” “那么,”我邪笑,仿佛看到眼前已经出现了一条由血肉和白骨铺成的,通往权力和财富的巅峰之路“到哪个国家最合适呢?” 曾大牛静静地回答:“a国。” 第十九章天哪魔法师 a国,世界最大的霸权国家,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备和最强大的经济实力,触角遍及世界各地,多次发动战争,借“维和”、“人权”之名干涉他国内政,经常以武力“进入”他国。在世界各地都建有海外基地,扶植诸多傀儡政权,用以牵制可能对其世界霸权构成威胁的国家,庞大的舰队在太平洋四处巡航,获得外号世界警察。 有繁荣就有腐败,a国富丽堂皇的外表之下,隐藏着人所共知却不敢触及的黑暗。种族歧视严重,黑手党泛滥,黑帮组织遍地,是罪犯的天堂,穷光蛋的地狱。仅纽约一个城市,就有五个黑手党家族,大小帮派不计其数。 当然,这样一个国家对我来说,也将成为我的天堂。在这个国家,我可以肆意地破坏和毁灭,而不用担心会有什么心理负担。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要保护的只是我爱之人,我爱之物,我爱之国,其余众生,皆可屠戮。男子汉大丈夫,行走于当世,当杀尽可杀之人,哪管他人唾骂?记得无聊时看过一本书,上面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佛修来世,我修今生,仙道茫茫,入世为魔。世无上帝,魔度众生,佛不度我,我自成魔! 好一句“我自成魔!”既然我已是此代天魔,既然我已经定下今生要走的路,那就要永不回头,一路走到底! 黑暗也罢,血腥也罢,这世上见得不黑暗血腥之人随处都是,可是若是任其释放心中的欲望,那些满口仁德的假道德君子,恐怕恶起来狠起来比我这黑社会暴徒都要凶残百倍。口诛笔伐,世上最狠的杀人利器很多时候都不刀枪,而是那一张张满口仁德的嘴脸。我不要仁德,我就是天魔! 曾大牛的提议非常好,就让那所谓的世界警察,首先领略一番我这天魔的黑暗与血腥,想必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 心中翻滚着无穷无尽的欲望,然而心底却有一个角落一直保持着清明,在那里,有一张梨花带雨的绝世容颜,还有我那忠义兄弟血肉模糊的面容。我突然又想起了一句话,传说中某个和我一样残忍血腥的人说出的一句话如果法律判定一个人有罪,这就是正义。如果皇帝将已被法律判定有罪的人赦为无罪,这就是权力。在正义与权力之间,我选择了权力。正义,对我来说,是不需要的无聊东西。只有权力,才可以让我达成理想。而我从来没有任何崇高的理想,名利对我而言不过是过眼云烟。我追求权力与力量,只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守护我想守护的人,只不过是为了不让幸福再从我手心溜走。 是的,我要吞天噬地的权力,横行无忌的力量,只是为了保护我要保护的,达成我要达成的愿望。就这么简单。 房间的隔音效果非常好,不愧园林帝景的豪华套间。我在房里弄出那么大的声响,甚至一拳把墙上打个大洞,把曾大牛的卧室砸成废墟,这动静都没让白依听到。否则她现在一定已经急不可耐地边叫我边敲起门来了。 和曾大牛走出祭拜天魔供奉魔典的房间,我发现白依正傻傻地盯着一片黑暗的电视屏幕发呆,不由好奇地问她:“怎么了?干嘛不看电视了?” 白依转过头看着我和曾大牛,撅着嘴一脸委屈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按着按着,这个盒子突然就冒出一阵火花,然后里面的人就看不到了。” 我傻了眼,没想到白依还真把这电视机弄坏了。我马上对正一脸郁闷地看着我的曾大牛说:“你不用说了,电视,是我老婆弄坏的,我认栽,等我有了钱,加倍赔给你。” 曾大牛摇头叹道:“你们两个还真是一对破坏之王啊!一个砸我的墙,毁我的卧室,一个弄坏我这宝贝电视机,唉,认栽的是我才对好了,你们先在这里休息一阵,我去安排偷渡的事,顺便给你们买点衣服回来。记住,不要出去乱跑,估计现在全世界都是抓捕你们的警察和追杀你的黑帮份子了。”说完,曾大牛就打开大门出去了,偌大的屋子里只剩下我和白依。 看着曾大牛满屋子的豪华摆设,我有点跃跃欲试。刚获得了强大的力量,是不是该找些靶子来练一练自己的拳法?我马上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曾大牛回来,看到我把他的房子砸成了一片废墟,说不定会马上活剐了我。 白依蹦蹦跳跳地走到我身边,拉着我的手笑说:“萧哥哥,没有好玩的了,现在我们玩什么呢?”看着她天真可爱的样子,我的心不禁一阵疼痛。她身上被大飞打出来的淤痕还没有消失,脸上还微微红肿着,可是她却没有委委屈屈地哭个不停。那些不快好像烟云一样,过一阵子就自然在她心中消失了,她又变成了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我不由暗叹一口气,也许正是因为她是个脑筋有问题的女孩,才会有这种性格吧。 我轻轻抚上她红肿的脸,心中忽然一动,小说里常有用内力疗伤的说法,我是不是也可以用天魔九变的内力替她疗伤呢?可惜,我不知道怎样运用内力。 白依眨着两只如星辰一般灿烂的明眸期切地望着我,我不由脱口而出:“就玩洗澡吧。” 白依奇怪地道:“洗澡有什么好玩的?我天天都洗操了啊!”我点了点头“嗯,我是说我们两个人一起洗,你一个人洗当然不好玩,两个人洗就好玩得多了。”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敢纺我并没有动任何歪念头,我只是想好好地看一看她,看看她身上的伤痕,将那些伤痕牢牢地记在心里。 白依笑了起来,腮角露出两个浅浅的酒涡。她的笑如阳光般灿烂,目光如清泉般清澈。“好啊,和萧哥哥一起洗澡一定很好玩的。” 我拉着白依,来到了浴室里,调好水温之后,慢慢地解下了她身上的衣服。晶莹剔透,完美无瑕的玉体又一次呈现在我面前,我心中却没有半分欲望,我看着她身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轻轻抚摩着。当我碰到她的伤痕时,我看到她微微皱起了眉头,脸上却仍挂着灿烂的笑。 “还疼吗?”我心疼地问她。 白依笑着说道:“本来还有些疼的,你一摸,就不疼啦!” 我的心猛地一颤,喉头一阵哽咽。全是我的错,我怎么能把这样一个女孩子卖到大飞那里?你是我的女人,现在是,将来也是,永远都是。 我轻轻为她擦洗着身体,用热毛巾替她轻轻按摩着淤痕,她咯咯笑着,用笑声强掩着疼痛的感觉。 这一刻是如此地美好,我这燥动的天魔心中都只剩下一片宁静。 当我脱下衣服的时候,藏在贴身衣袋的蓝宝石突然从口袋里滚了出来。白依看到蓝宝石后,惊喜地叫了一声:“深海之心!”小心翼翼地捡了起来,捧到手心里。 “萧哥哥,深海之心怎么会在你这里?是你找到了吗?”白依仍如此天真地问我,她不知道我以前是准备将这颗宝石变卖换钱的。 “高兴吗?”我笑着问她,我本来就是准备找个适当的时机把这颗宝石还给她,让她惊喜一番的。 “我太高兴了,我的魔力终于可以恢复了!”白依兴奋地笑着,扑上来抱着轻吻了我一下。无限美好的肉体贴在我身上,让我一阵恍惚,在这个时候,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冲冠一怒为红颜”这个说法了。 白依抱了我一下马上松开,两手捧着蓝宝石,平举至胸前,两眼凝视着宝石喃喃地说起话来。我仔细一听,发现她念的是一种我从未听过的音节,古怪拗口却非常悦耳,不知道是哪国语言。 白依念那古怪音节的语速越来越快,我好奇地看着她,只见她的神情无比肃穆,好像正在做一切非常了不起的事。我心中暗笑,这就是白依所谓的魔法吗? 就在我不以为然的时候,那颗蓝宝石上突然绽出微弱的蓝色光芒,光芒越来越明亮,几乎只在刹那间就将整个浴室彻底染成了蓝色。 我大吃一惊,只觉得那蓝光照到我身上,仿佛有一重难以言喻的压力将我包围,就好像置身于最深的海底,沉重的压力让我无法呼吸,有力使不出来。随着蓝光一次次增强,我的心脏越跳越沉重,那沉重的感觉,就像心脏里被注入了铅水。 这时,我小肮处那团热气忽然有了反应,就像水流一样注入我的四肢,流遍我全身,我身上冒起一股淡淡的黑气,压力顿时小了许多。我仔细观察着白依,发现她的眼睛变成了一种妖异的蓝色,而她的头发也渐渐变成了深蓝,一头长发无风自动。 她现在已经将蓝宝石高捧过了头顶,念诵音节的声音越来越响亮,听起来就像在高声唱歌一样。忽地,白依停止了念诵音节,室内的蓝光在瞬间消失一空,一切又变回了原样,那宝石静静地躺在白依手中,好像从未发出过蓝光一样。 我刚想问白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白依就冷冷地望向了我。看到她那冷得仿佛三九寒冰一样的目光,我的心猛地一跳,就像被两道冰剑刺中身体,一种危险的感觉顿时涌上我的心头。 “你是何人?竟敢在我大法师白-撒玛莉亚面前露出你丑陋的裸体。”她的声音也如冰霜一般冷,听到她那种声音,我感觉自己好像正被冰风吹过。她突然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冰冷的声音中透出一丝愤怒:“你竟敢竟敢亵渎我纯洁的身体!我要让你为的行为付出血的代价!” 第二十章双重人格 白撒玛莉亚?好拗口的名字!不过名字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的白依在一瞬间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看上去好像好像懂事了一点的女孩! 她竟然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事,还要因此而惩罚我! 我还来不及解释虽然我也没什么好解释的,我的确趁她昏迷夺去了她的贞操,也的确把她送入虎口致使她身上多出道道伤痕。她高声念起了一长串绕口的音节,十多个拳头大的蓝色光球在她身旁迅速成形,绕着她不断地旋转。她右手握着蓝宝石朝我一指,那十几个光球飞快地向我射来。 我向旁边一闪,眼看着可以避过光球的袭击,可是光球却突然在空中转了个弯,狠狠地砸到了我身上! 我的四肢、胸腹被十几个光球砸了个遍,一连串爆炸声响起,我只觉得身体像被一辆重型卡车重重撞击,不由自主地倒飞出去,重重地撞在了浴室墙上。轰隆一声,浴室的墙竟被我撞出一个人形大洞。我咳嗽着从一地砖渣中站了起来,灰尘挡住了我的视线,让我看不清对面的情形,朦胧中只觉白依的身影正慢慢向我走近。 我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上,被光球砸中的地方红肿了一片,疼得要命。好在被蓝色光球砸中的时候,我体内的那股热流及时自动凝聚到被光球轰击的地方,抵消了爆炸的力量,否则就凭把我震得撞倒墙壁的那股力道,也足以让我粉身碎骨。 我环顾四周,这个房间是厨房,可惜我现在丝毫没有做饭的欲望。 我朝着烟尘中正慢慢向我靠近的阴影喊道:“白依,你做什么?我是萧哥哥啊!你不认识我了?” 烟尘传出白依冰冷的声音:“我是大法师白-撒玛莉亚,不是什么白依。你这淫贼,不杀你难消我心头之恨!”话音刚落,一片闪亮的东西向我飞射而来,我定睛一看,竟是数十根透明的冰锥! 厨房地势狭窄,闪避是不可能了,加上白依发出的这些东西好像可以自动追踪,都赶得上制导导弹了。我猛地从天然气灶上抓起两口铁锅,护住头脸和胸腹,只听叮叮铛铛一阵暴响,钢锅竟然被那些冰锥刺了个对穿。而我的暴露在外的部位也被好几根冰锥同时刺中,身上先是一阵冰凉,接着就是刺痛的感觉。我连忙扔掉铁锅,穿出厨房跑到了大厅。一边跑一边拔出扎进了我肉里的冰锥,白依下手也真够狠的,好像真的想要我的命,还好我有天魔九变护体,扎得最深的冰锥也就入肉一点点而已,血流得也不是很多。 我躲到一套沙发背后,紧张地看着跟在我后面从厨房里走出来的白依,她身上已经裹上了一条浴巾,挡住了重要部位,而我仍是裸奔状态。 白依握着蓝宝石,一步一步地向我走来。我一边飞快地思考白依究竟是出了问题,一边不停地说话拖延着时间:“白依,我真是萧哥哥,难道你忘了?我接住从天上掉来的你,我带你去火星,又带着你从火星杀出来”话还没说完,一团肉眼可见的青色旋风猛地向我卷了过来,所过之处,桌挡桌碎,椅挡椅裂。我飞快地从沙发背后串了出去,嘶啦一阵乱响,那套豪华组合沙发被卷成了粉碎,满屋子绒毛飘舞。 旋风过后又是蓝色光球,光球发完了就是冰锥,地面上也不时突起一两根混凝土构成的锥状物体,她甚至可以从指尖上发出电火花,电火花射出来后就变成z形的闪电,追着我的狂炸。 我在大厅里疲于奔命,疯狂逃串。大厅里所有的东西都被炸了个稀烂,墙壁也被打塌多处,到处都是爆炸后留下的深坑。我一边跑一边大声叫喊,企图让白依清醒过来,可是白依却丝毫不为所动,沉着脸急促地念着那些音节,放出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追着我打,要不是有天魔九变护体,恐怕我已经死过好几回了。 难道白依说的是真的?这难道就是她魔法的威力?这个世界既然可以有我这样的天魔,看来魔法也是真的存在了! 一个不知什么佛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每个人做事都会有报应的,你做下的事情还没收到报应,那只是因为时候还没到,等时候到了,你自然会得到报应。 以前我对这句话不屑一顾,现在看来是真的了,我对白依造成的伤害,现在由她亲手来给我报应了! 大厅已经被白依夷为平地,所有的家俱都成了碎片,让我再也没有了可以躲避的地方。 又一股硕大的旋风向我卷来,高高的旋风柱把天花板上挂着的掉灯都扯了下来,撕个粉碎。眼见无路可逃,我心一横,牙一咬,向着旋风冲了过去。在碰上旋风前,我两手握拳朝着旋风猛地打出,腹中的热力随着我的心意涌上拳头,拳上顿时冒出一股黑气。拳头打在风上,竟有一种碰上了钢铁的感觉,轰然巨响中,那道风柱消失得无影无踪,而爆炸的冲击波也让我连退了好几步才站稳身子,拳头一阵发麻。 白依冰冷的脸上现出一抹惊奇的神情,看来她好像不信我能一拳把这股旋风打掉。 但是我已经决定不再给她任何向我攻击的机会了,和她周旋了一阵,我已经看出来一些门道。她每次发出魔法前,总是要先念上一些或长或短的音节,左手也不时会凌空画出几个莫名其妙的符号。我猜想,如果她不念那些音节,不画符号的话,就不能发出魔法。 为了验证我的猜想,我趁她被我的拳头震惊,还没开始念音节的时候冲了上去,当我想到要加快速度的时候,腹中热流自动注入我的双腿,令我只跨出一步就到了白依面前。我一把捂住白依正欲张开的嘴,另一支手握住了她的左手手腕。 白依显然没料到我会有这么快的速度,事实上连我自己都没想到。她握着蓝宝石的右手狠狠地打在我的小肮上,嗯,拳头软绵绵的,一点力道都没有。看来她的魔法只能发出体外伤敌,本身并没有什么力量。 白依嘴里呜呜叫着,不停地打着我,最后一拳狠狠地敲在我的头上,可能是我头骨太硬,硌疼了她的手,她猛地撒开手,蓝宝石自她手心滚落,掉到了一地残渣之中。 说来也怪,蓝宝石掉了之后,白依就再也不挣扎了。她妖异的蓝色眸子中出现了一阵迷雾,然后渐渐变得清澈,那妖异的光芒消失不见,又变回我熟悉的白依那清纯的眼神,而她的头发也变回了黑色。 现在的情形是,我赤身裸体地站在白依面前,一手捂着她的嘴,一手握着她的手。而她则好奇看着我,看来颇为不解。我看着她的眼睛,说:“白依?” 白依点了点头,脸上出现一丝笑意。我小心翼翼地松开手,白依咯咯笑着说:“萧哥哥你在干什么?在和我玩吗?咦,这里怎么变成这样了?刚才那张软绵绵的椅子哪里去了?还有那个装着人的盒子呢?哇,我的深海之心!”说话间,她又看到了掉在脚边的蓝宝石,准备弯腰去捡。我忙拦住她,问道:“你不记得刚才发生的事了?”那颗蓝宝石看来很有问题,也许是蓝宝石把白依变成了那副怪样子。 “刚才?刚才有什么事?我们刚才不是在洗澡吗?对了,我刚才洗澡的时候就看到深海之心了,怎么到现在都没捡起来?”白依说着,又想去捡蓝宝石。 我心中出现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再次拦住了她。“白依,我可以让你拿到深海之心,但这之前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让我把你绑起来。” “为什么要绑我呢?”白依天真地看着我,一脸不解。 “相信我,萧哥哥不会害你的,萧哥哥只是想证明一件事。”说着,我捡起了蓝宝石,先到浴室和白依穿上了衣服,再将白依带到曾大牛的卧室,用毛毯将她绑在卧室中的椅子上。当然我绑得不是很紧,怕伤到她。 白依对我的举动很奇怪,但也没有反对,看来她真的对我非常信任。绑好她之后,我深吸一口气,将蓝宝石放到了她绑在一起的手中。蓝宝石上发出一阵蓝光,白依的头发再次变回蓝色,眼神又变得冰冷,散发出妖异的光芒。她看着我,挣扎着愤怒地说:“我是大法师白-撒玛莉亚,你竟敢绑着我!你”我忙将她手中的蓝宝石拿下,白依的眼神又变了回来,头发颜色也随即变回。她看着我,奇怪地说:“怎么了萧哥哥,你的样子好奇怪哦。咦,我怎么感觉魔力好像已经恢复了一点?” 我再把蓝宝石放到她手上,她又变了样子,愤怒地说:“我是大法师白-撒玛莉亚”然后当我拿回蓝宝石后,她又对我说:“萧哥哥,你怎么了?你的样子好奇怪哦”连续实验几次后,我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那就是当白依拿着蓝宝石时,就会变成很厉害的大法师白-撒玛莉亚,而当蓝宝石离开她的手之后,她就又变回了天真的白依。 这,就是传说中和yy中的双重人格,没想到竟然被我萧锋撞上了! (第一卷 来自异空间的少女魔法师终) (请继续关注第二卷 三步杀人曲) 第一章冷血偷渡客 我搂着白依,她的脸贴在我的胸膛上,很冰凉,似乎有泪。我眯起眼睛,冷冷地盯着对面的一具尸体。这是一具刚刚才断气的尸体,几分钟之前,他还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不要误会,这个人不是我杀的,我现在正和白依坐在偷渡前往a国的货轮上,像我们这样的客人,自然不能正大光明地坐在甲板上享受温和的海风。 这是一个集装箱,本来应该是运送货物的,船出码头之后即在海上调了包,面积不到四十平方米的集装箱里竟然装了足足八十多人,人多得简直就像堆起来一般。 曾大牛为我们安排的偷渡船并没有给我们任何特殊的待遇,我甚至怀疑这是不是他故意报复我和白依打架时毁掉了他的家。我到现在还记得他打开房门进屋,看到客厅的惨状后那一声荡气回肠的惨叫。 “我的房子啊”那一声吼发出的声波气浪将四面墙壁全部震裂,将毫无准备的我和白依震飞,如果不是我用身体挡住了白依的话,白依肯定会被震得吐血。 曾大牛因此误打误撞地练成了“天魔噬魂”可他不但没有感谢我们,反而为我们安排了这样一艘把人当猪运的偷渡船。上船前他给了我两叠美金,我欣喜之下连说谢谢,可是到了船上一看,才发现两叠美金原来只是第一张和最后一张是钱,其余的全是白纸,两叠看上去很美的美金其实只有四张能用。 四百美金,我很怀疑到了a国能派上什么用场。 厚厚的魔典被我装在背包里,那个假冒名牌背包除了一块魔典就再也没有装任何东西,曾大牛这个无耻之徒说为了考验我,竟然连假证都没有帮我办。 蓝宝石现在由我拿着,我不敢将它交给白依,她的另一个人格实在太可怕了。 在海上颠簸的日子里,炎热的气候加上密闭的环境,已经使七个怀着淘金梦想的偷渡客死在了集装箱中。而那些蛇头却连尸体都懒得清理,任他们慢慢腐烂。 污秽的集装箱里弥漫着恶臭,没有人关注那七具尸体,他们痴呆地抱腿坐着,好像已经停止了思考。白依并不怕死人,她怕的是那些慢慢腐烂,甚至生出了蛆虫的尸体,当我们面前这个人断气时,白依忍不住把头埋进了我的胸膛里,流起泪来。 如果可能,我会把这具尸体劈成一滩血浆,省得他腐烂时的恶心样子吓着了白依。可是我到现在还不能自如掌握“大天魔手”那种霸道的掌法,唯一能顺利使出的只有运足全力大吼的“天魔噬魂。”用声音把尸体震成血浆,难度大了一点。 现在我唯一盼着的就是每五天一次的放风时间,只有在那个时候,白依的脸上才会露出一点笑容。集装箱中的我们唯一能用来判断时间的,就是从箱顶那个透气孔中透射下来,只有碗口大小的光斑,当光斑完全消失之后,我们就知道,一天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能呼吸没有尸体腐烂味道的空气,吹一下带着咸味的海风,已经是我们最大的奢求。 在等待的日子里,我每天都会把魔典拿出来,捧在手中感受一下天魔的存在,希望能弄懂更多的技能。可是自第一次从魔典中见到天魔,获得内力之后,我再也不能顺利地查阅魔典,不知道究竟是出了什么问题。尽管如此,我仍不懈地努力着,对力量的渴求已经到了一个近乎痴迷的程度。 白依整天躺在我的怀里,自从第五天之后,她一天之中很少说上一句话,她曾经告诉我,她的魔力已经开始渐渐恢复了,能够使出一些低阶魔法。多亏了她的低阶魔法,时常萦绕在她身边的冰风才没让她热出病来。 船身突然一阵剧烈地震动,集装箱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间或夹杂着几个带着南方方言的叫骂声:“妈的,海岸警备队!操,炮艇都来了!”伴随着脚步声和叫骂声,集装箱门发出一阵刺耳的摩擦音,六个手持中国黑帮必备枪械ak47的船员打开了集装箱的大门,一个船员挥舞着枪疯狂地叫道:“马上出去,快!” 一阵难言的沉默过后,一个偷渡客颤巍巍地站了起来,看他的样子,我怀疑他随时会断气:“到a国了吗咳咳”那船员吼道:“妈的,当然到了!不然叫你们出去干嘛!还有,把你们的钱和首饰通通交出来!” 偷渡客们马上鼓噪起来:“不是已经交过钱了吗?为什么又要收钱?” 另一个船员骂道:“妈的,没时间和这些猪仔说了,再迟警备队就过来了!” 全副武装的船员们放弃了无意义地威胁,冲到集装箱中直接动手抢起偷渡客来。身体已经虚弱到极点的偷渡客们哪比得过这些身强力壮的水手?敢反抗的通通被枪托砸翻在地,偷渡客们哭叫着,咒骂着,想要保护最后一点属于自己的东西,可是在这个时候,需要的是拳头,而不是眼泪。 我搂着白依,冷眼看着船员们抢光偷渡客们身上最后的一点值钱的东西,我知道,再过一阵子他们就会打上我的主意。 一个船员举着枪砸翻了我们前面的几个偷渡客,将他们搜刮一空,一边朝地上的尸体吐着口水,一边向我们走来。我眯起眼睛,看着他那闪着幽默光芒的枪管。 “钱。”船员只对我说了一个字,枪口对着我。我一只手搂着白依,另一只手掏出了身上仅有的四百美金。那船员伸手来接,在他触到我手中钞票的那一刻,我一把捏住了他的手腕。一阵清脆的骨碎声响起,他还来不及惨叫,我已经一脚踢了出去。脚尖深深地捅进他的肚子里,他扭曲着脸孔一头栽倒,涌出的鲜血淋了我满头满脸。我接住了自他手中掉落的枪,拉开保险,站了起来。 白依站在我的身后,低声吟唱着我听不懂的咒语,微弱的光芒在我身上闪现,初上船时还有点新鲜感的日子里,她曾给我讲解过关于魔法的知识,我知道她现在正给我加持辅助魔法,只是不知道是哪一类的。 在白依给我加持魔法的同时,我举枪对着集装箱里的五个船员狠狠地扫了一梭子,三十发子弹十几秒内就打了个精光。ak系枪械的后座力很大,可是我的手劲硬是将后座力全部抵消,枪在我手中稳得就像塑料水枪一样,一点准头都没失去。 五个船员全部中枪,我以前从没玩过枪,但仍只打飞了三发子弹,剩下的子弹全部钻进了他们身体里,他们摇摆着倒地,突然响起的枪声和喷溅的血花让偷渡客们惊声尖叫。 我冷哼一声,扔掉已经打空的枪,拉着白依往集装箱外走去,顺手捡起了两把ak。偷渡客们愣了一下,也都跟在我身后朝集装箱外涌去,有三个胆大的甚至也学着我的样捡起了另三把枪。 集装箱外的甲板上已经乱成一团,刚才的枪声显然惊动了船上其它的水手们,但是他们显然还以为是自己这一方的船员在屠杀偷渡客们,所以当我举着两把枪走出集装箱时,一个拿着霰弹枪的船员冲我吼了一嗓子:“操!开枪干什么!a国海岸警备队已经发现我们了!” 我直接举枪对准他的脑袋,扣动扳机,震耳的枪声连续响起,他的头被一篷子弹打得稀烂,身子如枯木桩一般倒下,红的白的脑浆喷了一地。我没有节约子弹的概念,打完了子弹再抢枪就是,节约干嘛? 海面上猛地亮起了刺目的灯光,灯光打在甲板上,晃得我眼前一花高音喇叭尖利的声音在漆黑的夜空中响起,先是一阵我听不懂的英语,接着竟然又用生硬的中文叫了起来:“我们是a国海岸警备队!前面的船只马上停下接受检查!”看来海岸警备队料定了这是来自中国的偷渡船。 第二章初到纽约 先我们一步冲到甲板上的偷渡客和剩下的十多个船员们顿时象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有几个拿着枪的船员大叫着从船仓后面冲过来,枪声响起,几个刚从集装箱里出来的偷渡客胸口冒着血花倒在甲板上。另三个捡到枪的偷渡客马上还击,准头很差,子弹全打飞了。 比起来船员们的枪法就稍好一点了,一阵猛烈的射击过后,那还击的三个偷渡客全都倒在血泊中停止了呼吸。 我左手持枪对着那几个船员,右手持枪对准海岸警备队的炮艇,同时扣动扳机,枪声不断地响起,子弹壳叮铛作响着掉到甲板上,那几个船员惨叫着栽倒在地上,鲜血从枪孔中涌出,不多时就把甲板染红了大片。 我枪击海岸警备队只是一个象征性的举动,要是能凭自动步枪把炮艇打沉那可真叫神了。不出我所料,海岸警备队马上对我的枪击作出了反应“轰轰轰”三声沉闷的炮声响起,炮艇上的小口径火炮喷出了火舌。一汾弹落到船右舷,溅起一道水柱,船身猛地一阵摇晃,几个在船舷边上的船员怪叫着栽进了海水中。两汾弹落到了甲板上,将船身炸出两个大洞,气浪将爆炸点附近的人全都抛到了海中,横飞的弹片把十几个偷渡客和好几个船员削得血肉模糊,其中最倒霉的一个整个脑袋被削飞了大半。 我拉着白依躲在集装箱旁边看着那些倒霉的偷渡客们,他们已经没办法到a国了,就算能活下来,也会被移民局遣送回国。a国并不是一个遍地黄金的天堂,天堂,只存于死后的世界。 我扔掉枪,将背包取下挂到胸前,对白依说:“会游泳吗?看样子我们只能游泳上岸了。” 白依摇头,我笑道:“不要紧,我背你游过去!”虽然我游泳的技术也不大过硬,但我相信,凭着天魔九变的功力,背着白依游上岸应该是易如手掌的。 我弯下腰,让白依趴到我背上,然后脱下上衣,将白依紧紧地绑在我身上。赤裸的背部感受着她温软的身躯,她的两只手环绕在我脖子上,下巴搁在我肩头,娇靥贴着我的脸,带着淡淡清香的如兰吐气在我鼻端环绕,在这一刻,我好像觉得背着的,是我的整个世界。 我背着白依,快跑到甲边板上,纵身跃下“抓紧了,闭住呼吸,我们马上就要下海了!”咚地一声,我们落进了冰凉的海水中,两个人的重力使我们往下沉了好一段才开始慢慢地浮起。我闭住呼吸,顺着海面上传来的灯光,向着与炮艇灯光相反的方向游去。在我们身旁,越来越多的人跳下海中,有的奋力向着岸边游去,有的则永远沉入了海底。 我在水中潜泳,回头看了一眼白依,她脸上竟然挂着笑容,嘴凑在我的脖子上调皮地吐着水泡,一连串细小的水泡贴着我的皮肤向上飘动,那痒痒的感觉让我忍不住想笑,嘴一张却灌进了一股苦涩的海水。 白依对我扮了一个鬼脸,一只手伸了出来,竖起纤纤食指,一点蓝光自她如珍珠一般的指尖绽出,最后形成了一个人头大小的蓝色光球。白依把蓝色光球移到我的头上,蓝色光球内没有半点海水,充满了带着淡淡清香的空气,我不由贪婪地呼吸起来,看看白依,她的头上也罩了同样的一个蓝色光球,正冲我咯咯笑着。 能在水中发出笑声,这真多亏了白依奇异的魔法。而我也可以说话了,我带着她边游边说起话来:“白依,你冷吗?” “不冷,”白依脆生生地说:“我主攻水系魔法,虽然没能完全恢复魔力,但是已经可以自如操纵少量的水元素了,也可以稍微控制一下水温。好长时间没洗澡了,在水里好舒服哦。” 难怪我也不怎么觉得冷,原来又是白依的功劳。不过说起来,我那天魔九变的内力好像在水里起不了什么作用,难道天魔那家伙是个旱鸭子,连功夫都不能在水里用? 既不冷,又不必担心空气,当然是潜泳更加安全一点,所以我也就懒得浮出水面了。 不知游了多久,我已经可以看到水下的沙滩了。我干脆沉到水底,解开束着白依的衣服,牵着她的手,和她在海底沙滩上行走起来。浅水鱼在我们身边游来游去,好像一点也不害怕。再走一阵,我和白依终于浮出了水面,看到了夜色中灰沉沉的沙滩。沙滩很小,上面没什么植物,沙滩后面不远处就是一条长长的海堤,海堤公路上这个时候仍有很多车辆呼啸而过,一派**通明。 这就是a国吗?繁荣的黑暗世界,华丽的腐败天堂,无数人梦寐以求甚至背弃自己的国家,拼上自己的性命也要来此拼搏的国家,如今正无比真实地耸立在我面前。 看着这个传说中最藏污纳垢的地方,我忍不住仰天长笑三声,大叫道:“a国,老子来了,a国人,你们洗干净脖子等着老子吧!老子要大杀四方,老子要翻天覆地!” 嚣狂的笑声和大叫声被我的内力传出去很远,过了很久,传过来一阵回音。 靶慨过后,我和白依开始朝着海堤处走去。 就在我和白依走近了海堤之时,一阵凄厉的警笛声骤然响起,两道雪亮的灯光从海堤下的渠道中射出,打在我和白依身上,一辆警车呼啸着冲了过来,刷地一个大摆尾停在我和白依身旁。两个身材肥胖的警察冲出车门,用手枪指着我们吼叫起来。 妈的,没想到我豪言壮语地宣誓竟然引来两个警察,太亏了,真是出师不利! 他们说的是英语,可惜得很,我一句也听不懂。我疑惑地看着两个警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用枪指着我们。 两个警察见我们毫无反应,其中一个顿时操着生硬的中文说道:“我们是a国纽约警局曼哈顿分局十三号警署的探员,我们怀疑你们是今天晚上被打沉的船上的偷渡客,请把手放到头上,转过身去,配合我们调查。”虽然他用了敬语“请”这个字,但我却丝毫没有感觉到他语气中有任何友好的意思。 我眯起眼睛看着两个警察,他们用枪指着我们,而我曾经发过誓,再也不会允有人用枪指着我和白依。 我慢慢把双手放到了头上,用眼神示意白依和我一样做。白依乖乖地用手抱着头,和我一起转过身背对着两个警察。 两个警察向我们走来,我放松身体,等着他们来铐我。 一个警察走到我身后,手铐朝我的腕上铐去,在他手铐触及我皮肤的一刹那,我猛地沉下手肘,一肘狠狠地顶在他心窝上,清脆的骨碎声响起,警察一口血喷在了我后颈,向后倒飞出去。另一个正在铐着白依的警察咒骂了一句:“些特!”枪口对准了我,却已经来不及开枪了。我一个旋身踢腿,脚后跟狠狠地砸到了他头上,他的头猛地往后一仰,直挺挺地倒下。我仔细一看,他的额骨已经陷出一个深坑。 “别以为我不知道‘些特’是什么意思!”我冷冷地道“老子还会说‘发克’呢!”我对着躺在地上抽搐的警察比出一个中指,捡起他的手枪,转身朝那个被我一肘顶飞的警察走去。死相那个惨啊!整个胸膛全陷下去了,七窍出血,死不瞑目。我捡起了他的手枪,和白依上了警车。 以前看场子时干过代客泊车,虽然没拿到过驾照,但是我的车技还是可以的。开着警车进市区是夸张了一点,可是要让我走路的话,我倒宁愿冒点险。再说了,把车窗摇上的话,外面的人又看不到里面的情形,除了警察,还有谁敢截下警车查看里面乘坐的是不是真警察? 第三章路见不平一声吼 坐在警车上,我一边开着车一边翻开了放在挡风玻璃前的纽约市地图。看来警察也怕迷路,毕竟城市大了,碰上要去什么小街小巷办案的话,还是有张地图省事点。 罢翻开地图我就大骂了一声:“发克!”妈的全是英语,凭我的外语水平还真弄不懂。 白依在一旁好奇地问:“萧哥哥,你刚才说的那些什么‘些特’啊、‘发克’啊是什么意思?” 我支支吾吾地说:“这个,嗯,这个就是,问候别人的话对,是专门用来问候那些你看不顺眼的人的。不过女孩子说这些词不大好听,你不要学。” “哦,”白依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萧哥哥你看不懂这些文字吗?他们说的话你也不懂吗?” 我把地图抛到一边,专心开车,随口说道:“是啊,你萧哥哥是半个文盲,虽然天生聪明,自己国家的字大部分都认得,可是这鬼画符似的外语,我还真就知道那几句问候人的话。”忽然心中一动,想到白依说过的那个什么读取语言中枢的魔法,也许可以派上些用场。“白依,你不是可以用魔法读取人的语言中枢吗?能不能想办法帮我也给读取一下,快速学懂英文?” 白依点了点头:“这很简单的,我只需要读取这里人的语言中枢,再用魔法把我读取的信息用灵魂魔法传递给你就可以了。” 我顿时大为兴奋起来,哈哈笑道:“那好,咱们这就去找一个人来,速成英语!” 警车驶下了海堤,我开着警车跟在和我一个方向的车辆后面,驶进了曼哈顿岛繁华的市区。看着这个**辉煌的城市街头,我不由冷笑起来,据说a国人喜欢把表现弄得富丽堂皇,但是角落里却从来都懒得清理,大楼后面往往是垃圾堆成山的小黑巷子,而犯罪率最高的地点也就是那一座座漂亮大楼后面或是旁边的小巷子里。 我盯着街道两旁,仔细寻找着目标,很快地,我就找到了要找的人。 在一座看上去很像大酒店的豪楼旁边,有一条漆黑的巷道。两个衣着打扮一看就知道是小混混的白人青年正蹲在巷子口抽烟,不时四下张望着,尤其是看到我这辆警车之后,他们更是盯着警车看了很久。 我笑了起来,想不到a国的小混混也这么嚣张,这么明目张地盯着警车看,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你们正干着什么见不得光的事吗? 我猛转方向盘,警车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直朝那小黑巷子冲去。那两个白人青年见状马上跳了起来,撒腿就往巷子里跑。 这两个家伙肯定有问题!我哈哈大笑起来,猛地一踩油门,警车轮胎发出一阵刺耳的摩擦声,飞快地冲进了巷子,赶上了那两个白人青年。 这时,借着车灯的光芒,我看到在两个白人青年前方不远处,地上横躺着两个穿着黑西装的男子,他们身下还有两滩暗红的血迹,而在那两个男子前方,一群黑人正抓着一个穿着白裙的黑樊子,撕扯着她的衣裙。可能是听到了两个白人青年的呼喊和警车的轰鸣,那几个正忙着凌虐女子的黑人哇哇叫着拔出了手枪。 我见状将油门一踩到底,砰砰两声,那两个白人青年被警车撞得飞起,与此同时,黑人们开枪了“砰砰砰!”连串的枪声中,挡风玻璃被打出几个小洞,车前盖也多出好几个孔洞。妈的,果然是个混乱国家,人人都有枪,人人都敢开枪! 我一把将白依按下,方向盘猛地一转,警车打横堵在巷子里。我让白依先留在车上,抓着两把手枪打开车门窜了出去。我躲在车门后面,两手举枪看也不看仅凭手感开枪射击,小左轮的子弹片刻就打了个精光。打完以后我抬头一看,只见那几个黑人早就躲到了墙角或是垃圾桶后面,我刚才那一轮枪击全他妈打空了! 在我射击时,那几个黑人都隐蔽着没有还击,现在我打完了子弹,他们马上从掩体里窜出来朝我射击,车门被打得咚咚直响。还好这警车质量不错,估计是德国造的,车门硬是没被打穿,要是换了小东洋鬼子们造的车,老子身上现在恐怕已经多出十几个血洞了! 几个黑人一边骂着“些特”“发克”一边拼命地开枪,好像子弹都不要钱似的,我还想等着他们打完子弹再冲出去,可是这几个黑人并不傻,他们轮流换弹夹,交织的火力网没有一点间隙。 我心一横,一掌打在车门上,砰地一声大响,车门被我打得腾空飞起,旋转着直朝那几个黑人撞去。我趁机猫着腰跟在车门后面快步冲前,那几个黑人见状大叫着四下闪避,在躲开车门的同时还不停地射击。只有一个黑人躲闪不及,被高速旋转着的车门砸中前胸,一个尖锐的直角边深深地扎进了他的胸膛。 一颗子弹擦着我的耳边飞过,我甚至听到了子弹破空的尖啸声,接着又一颗子弹从我左脸颊擦过,脸上皮肤一阵火辣辣地痛,一股滚烫的液体从我脸上渗出。 我顿时紧张起来,心里叫骂着老子这次要出师未捷身先死了。就在这个时候,小肮中突然串起一股热流,瞬间走遍我的全身,其中一股热流直往我脑际冲去,进入脑部之后分为两股注入了我的眼睛,我的眼前一片血红,又进入了第一次杀人时的状态。奇迹发生了,横飞的子弹突然被我看得一清二楚,每一颗子弹飞行的轨迹都飞比清晰,而它们的速度在我看来,也变得慢了许多,就像一颗颗被人力掷出的石子一样,再怎样快都可以躲过。 我哈哈大笑着挺直腰板向前猛冲,一边冲一边以毫厘之差躲开所有的子弹,子弹打在我的脚边、两旁的墙壁上、身后的地上,就是没一颗能沾上我。我感到自己的速度变得前所未有地快,只几步就冲到了那几个黑人面前。那几个黑人已经被我的速度惊得忘记了开枪,他们傻傻地看着我,厚厚的嘴唇不住地颤抖着。 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不开枪了吗?那现在轮到我了!”我一拳打在我正对面的一个黑人胸口,拳头深深地没入了他的胸膛,直从后背透出;然后一个侧踢,脚尖捅入了旁边一个黑人的小肮。我拔出拳头,旋身一记手刀斜劈而下,劈在第三个黑人的肩膀上,肉掌仿佛钢刀一般将他从肩膀一直斜切到腹部。剩下的两个黑人发出一阵凄厉的惨叫,转身就跑,我也懒得追赶,站在原地吐气开声,一声大吼,我感觉好像有一股气浪自我嘴里喷出,两个黑人的身体猛地凌空飞起,在空中扭动着身子,最后如两滩烂泥般扑倒在地。 我走近一看,只见他们的身子奇异地扭曲着,嘴里涌出带着内脏碎块的血末,大瞪着眼睛,已经断了气。我拍拍手,对自己这一气呵成的杀人技巧非常满意。虽然还不懂使用魔典的大部分招式,但是我的打架功夫好像自动提高了不少。 我又走到那两个被我撞飞的白人青年身边一看,发现他们两个还活着,只是已经没办法站起来了,看着满身是血的我,就像看着鬼魂一般,满脸的惊恐之色。我一脚踢断了其中一个白人青年的脖子,另一个非常干脆地晕了过去。 白依从警车里探出头来,问:“萧哥哥,打完了吗?” 我向他招了招手:“白依,过来,这儿还有一个活的,来!” 白依从警车上跳下来,蹦蹦跳跳地走到我面前,眯着眼睛笑道:“萧哥哥,你好厉害,比我家最厉害的护院骑士还要厉害!” 我呵呵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让她赶紧施展魔法复制语言,白依刚准备动手时,我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微弱的呻吟,回头一看,只见刚才被几个黑人凌虐的女子正俯卧在一处墙角,扭动着身子呻吟着。 我向那女子走去,边走边盘算着,这个活口不能留下,我不是来行侠仗义的,我令她免遭别人的污辱,已经很对得起她了。我走到那女子身旁,抬脚就往她后脑踏去。 第四章首次救人 我这一脚终究没有踏实下去,因为我看到了她的头发。 那是一头黑色的长发,而她裸露在外的皮肤也不是白种人的肤色,看上去倒象是亚洲人的肤色。 我用中文问了一句:“你是j国人还是中国人?” 她呻吟着吐出几个含糊不清的字,虽然没能表述出具体的意义,但我还是听清了一个“我”字。 应该是中国人没错了,异国他乡,碰上中国人也算是缘份。虽然中国人一向有个不怎么好的习惯,自家兄弟闹了矛盾常常会关起门来打个你死我活,但是如果有外人敢来欺侮,中国人绝对会拧成一股绳提头来拼命。 既然她是中国人,我也就不必杀她了。我把她扶了起来,仔细查看了一番,这是一个年纪在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孩,身上伤痕处处,裙子被撕得稀烂,已经遮掩不住她玲珑的玉体,脸色虽然苍白,但面容生得相当清秀美丽,秀眉凤眼,俏鼻樱唇,与我的白依相比,也不见丝毫逊色。 这样一个女孩,难怪会被流氓盯上意图施暴。虽然我也是个流氓,虽然我也曾经做过类似的事情,但是现在我的已经不是以前的我,并不是说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正人君子,我只是爱上了一个女孩。 天魔是不可能成为好人的,但是正如曾大牛所说,天魔是各种欲望的结合体,只有欲望才能催动天魔最强的力量,这爱欲,也是欲望的一种。曾大牛曾叮嘱过我,是白依让我的天魔九窍心苏醒,所以白依将成为我最大的致命弱点,也会是我最大的力量源泉,只有保护好白依,我这天魔才能真正横行无忌。 回头望了望白依,只见她正喃喃地吟唱着咒语,两手捧着一团闪耀着七彩光芒的光球,靠上了那白人青年的脑袋,白人青年头上冒出一股朦胧的青黑气雾气,被光球吸入。看样子白依正在施展她那灵魂魔法了。 我扶着的女孩没有注意到旁边的情景,她的神智看起来有些模糊,嘴唇微微颤动着,好像想说些什么话,我把耳朵凑到她的唇边,只听她断断续续地说出了几个数字“打这个电话告诉我爸爸”然后就又没了声息,头一歪,晕了过去。 我不由头大起来,这女孩给我带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不过中国人的忙是一定要帮的,毕竟我初到a国,人生地不熟,有很多地方也需要这里的华人帮忙。 一阵尖锐的警笛声骤然响起,巷子口出现了警灯的光芒,我低声咒骂了一句,看样子应该是有人听到巷子里的枪声报警了。 “白依,好了没有?警察来了,咱们得走了!”听这警笛的规模,来的应该是大队警察,a国警察装备先进,特别是遇上枪战,他们绝对会派出拿着长家伙的特警的,这点小常识电影上放过无数次了。 “好了,萧哥哥,可以走了!”白依说着向我小步跑来,我看她跑动时的动作很是轻盈飘逸,但速度却非常快。白依告诉过我,她可以操纵风来使自己的身体变得很轻很快,看样子她现正在使用这种魔法了。 白依跑到我身边,我双手横抱着那女孩,弯下腰,白依一下子跳到我背上,两手环在我脖子上,两腿缠上了我的腰。她把脸颊贴在我脸上,好奇地看着我抱着的女孩“这个姐姐好漂亮哦!真可怜,他们怎么把她打成这样?” 我随口说道:“a国的底层流氓都变态的!抓紧了,我要开跑了!”说着,我猛地甩开两腿大步开跑起来,体内的天魔九变内力疯狂地运转,令我手上抱着一个,身上背着一个仍然身轻如燕。我把速度提升到极致,风声在耳旁呼啸,巷子两旁的景物飞快地倒退,我感觉这速度已经快要赶得上汽车了。 白依在我背上时已经用灵魂魔法把复制的语言输入了我脑中,一个个英文符号在我脑中飞快地掠过,我在刹那间豁然开朗,从来没学过的英文已经非常精通了,就好像我在a国生活了十多年一样。 不知道白依使了什么魔法,我身上的血迹也在出巷子的时候就被清理得干干净净,血迹就像灰尘一样被白依拍掉了。 飞快地跑出了巷子,外面又是一条**通明的大街。我左右望了望,见不远处有个电话亭,忙向电话亭跑了过去。现在不知道是晚上几点,大街上车和行人仍然很多,行人们见我又是背又是抱地带着两个女孩,全都好奇地看着我,不得已之下,我只好用刚刚学会的英语大喊着:“出车祸了,请让一让!我要打电话叫救护车!”人们果然纷纷让开路,我一种畅通无阻地跑到了电话亭里。 身上没有硬币和电话卡,幸好那晕过去的女孩身上还有几个硬币,我不客气地掏出来,拨通了电话,过了一阵,电话那头传过来一个低沉的男子声音:“喂,这里是黎耀华在说话,请问你找谁?”他用的是英语,还好我听得懂,我用中文说:“黎先生吗?你的女儿让我打这个电话找你,她被几个流氓袭击,现在受伤了。” 黎耀华的声音骤然紧张起来,用中文说道:“什么?月姿受伤了?你是谁?她现在哪里?” “黎先生你不要紧张,她的伤并不严重,只是一些皮外伤,我也是一个中国人,所以你大可以放心。至于我们现在在哪儿”我向四周望了望,说道:“老实说我也是第一次到a国,不知道具体位置。不过我刚刚经过的一个地方好像有一头铜牛,我们就在铜牛附近不远处的电话亭里。” “铜牛?是华尔街!”黎耀华急切地说:“你等在这里不要动,我马上就过来。” 我说:“好的,黎先生,不过你要快一点过来,我救你女儿时错手杀了几个流氓,警察现在恐怕正在满街搜捕杀人犯,虽然没人知道是我干的,但我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如果警察查到我头上,恐怕就不太妙了。” 黎耀华说:“警察算什么东西?你不要担心,就算有警察敢抓你,你报我的名号,他们绝不敢动你。好了,我现在就过来!”黎耀华挂断了电话,我撇了撇嘴,这黎耀华够嚣张的,竟然敢放这种大话,他要真有这么牛,他女儿怎么会差点被几个小流氓强暴? 我抱着黎月姿来到了电话亭外,和白依站在马路边上等着黎耀华过来。虽然刚刚才杀了人,但我并不担心。我身上没有带任何武器,穿的衣服也比较正经,再说也根本没人看到我杀警察和流氓,只是抱着的黎月姿有些显眼。 果然,被我不幸言中,才等了不到十分钟,真有一辆巡逻警车停在我身边,两个黑人警察下车向我走来。 “你在这里干什么?这两位小姐是你什么人?”其中一个警察看着我问道。 我笑了笑,说:“我抱着的这位小姐是黎耀华先生的女儿,她的车出了问题,我们正在等黎耀华先生来接她。至于我旁边的这位小姐,她是我的妻子。”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报上了黎耀华的名号,如果不管用,我打算马上杀人跑路。反正我现在跑的速度飞快,等闲人也追不上我,就算开车来追,我穿街越巷地跑,车也没法追上。 两个警察听到黎耀华的名字,先是一愣,神情变得相当古怪,脸上勉强挤出几丝笑容:“原来是黎先生的女儿,对不起先生,但是我们还是要查一下你的证件,因为黎先生的女儿身份很不一般” 话还没说完,便听头顶上传来一阵轰鸣声,我抬头一看,只见一架直升机飞到了我们头顶上空,慢慢地降落下来。接着两道雪亮的车灯打到了我们身上,我顺着灯光望去,只见一行足有十辆黑色轿车正朝我们驶来! 第五章自行我道 直升机缓缓地降落,螺旋桨掀起的狂风吹得我们几个站在下面的人忍不住用袖子遮住了头脑,人行道上的人们纷纷走避,许多路人在一旁对着直升机指指点点,小声议论着什么。 那十辆黑色轿车在马路边上排成一字停下,车门同时打开,四十个穿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脚蹬皮鞋,眼罩墨镜的大汉从十辆轿车中涌了出来,其中三十个跑到我们身旁将我们团团围住,那两个黑人警察被他们挤到了外围。另十个则站到了直升机预定落点下面站成两排。 直升机降落在人行道上,一名身材高大魁梧,披着灰色风衣,梳着大背头的中年男子从机仓中跨出,身后跟着两个面容冷峻,浑身肌肉紧绷得把衣服都撑得满满的墨镜大汉。 看到那中年男子之后,所有的黑衣大汉包括围着我们的那三十个,全都整齐划一地对着中年男子一个鞠躬,叫道:“黎先生!” 看来这中年男子就是黎耀华了,好大的排场,难怪说话那么大的口气!只不过,他的这些部下,实在太喜欢耍酷了一点! 我眯起眼睛,看着大步向我走近的黎耀华。他的神情很着急,走路的速度已经近乎小跑了,他快步走到我面前,说:“你就是救我女儿的那个中国人?我女儿怎么样了?” 我把抱着的黎月姿往前一递,说:“你自己看。” 黎耀华身后两个大汉中的一个跨前一步,阴森森地说:“大胆,竟敢这么跟黎先生讲话!” 我眯起眼睛看着那墨镜男,笑道:“那你认为我应该怎么说?叫他爷爷?” “你”那墨镜男提起碗口大的拳头,却被黎耀华挥手制止了。黎耀华偏了一下头,他身后的另一个墨镜男上前从我手中接过了黎月姿,抱着她走向直升机。 黎耀华扫了一下黎月姿,目光随即落到我的身上。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很威武的男人,比我高了足足一个头,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沉静内敛,偶尔闪过几丝霸气的光芒,撩拨得我的天魔九窍心蠢欲动,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让我非常不爽,一个与“嗜血”不同的声音在我脑海中叫嚷着:“干掉他!撕碎他!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妈的,竟然有人敢比你还有气势” 这个叫嚣不停的声音,应该就是九欲望之一的“嫉妒。”黎耀华的权威和财势,以及他那尽管刻意收敛仍会不自觉地泄露出来的霸气,让我的“嫉妒”魔脉产生了反应,令我对他有了一种极其浓烈的杀意。 但是我现在已经修炼的天魔九变,对天魔九窍心已经有了足够的控制力,再也不会出现以前那种失控的状态。我拼命地抑制住了心中那燥动不安的魔脉,平息了心头的杀意。 黎耀华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白依,目光越过我们两个,落到那两个黑人警察身上。“这里没你们的事了,你们可以离开了。”黎耀华对这两个警察说话的语气好像是在对自家的佣人说话一般。 两个警察出乎我意料地开车离开了,走之前还对黎耀华说了声再见,而黎耀华则只是颇为勉强地点了点头。 “年轻人,在异国他乡,不要太嚣张了!”黎耀华看着我,沉声说:“不要以为你救了我的女儿我就要对你感恩戴德,谁晓得你是不是知道月姿是我女儿,才故意救她博取我好感的?中国人并不缺好人,但也不少败类!我甚至可以怀疑是你先设计伤害她,再假装挺身而出救她!阴险小人我见得多了,凭你,还未够资格!” 我冷笑,说:“你是在教训我?你说我是阴险小人?” 黎耀华淡淡地说:“这不是教训,只是一个在a国打滚了近三十年的长辈给一个后生小辈的忠告。” 我呵呵笑了起来:“黎先生,因为黎小姐是中国人我才救她,因为你是中国人我才不杀你,你信不信,杀人对我来说就像从地上拔草一样轻松?这也不是威胁,只是一个随时可以取你命的人给你的一点忠告。” “大胆!”黎耀华后面那墨镜男再次按捺不住跨前一步,而围在我身边的好几个黑衣大汉也都靠了上来,将我围在中间。 黎耀华再次制止了手下,淡笑着说:“在这里,从地上拔根草都要讲实力,说大话,更要有实力!年轻人,看来你不适合在a国生存,以你的性格,随时可能命丧街头。” 我哈哈大笑:“黎先生,你以为我是在讲大话?既然这样,我也不想和你多说废话,再见!”说完我拉着白依转身就走,那几个围着我们的黑衣大汉同时跨前一步,想拦住我们。 我伸手轻轻一推,挡在我正前方的那个大汉被推得踉跄几步,摔倒在地,堵着我们的人墙多出个缺口,我们从这缺口中穿了出去。我走到一辆停在街边的黑色轿车旁,对正用惊异的眼神看着我的黎耀华说:“黎先生,你手下的这些车倒是好车,只是不知道是否坚固!”说着我一脚踢出,狠狠地踢在轿车前盖上,轰然巨响中,轿车往后飞退,车头被我踢得稀烂,整辆车完全变形。 哈哈大笑声中,我把白依背到背上,迈开两腿沿街狂奔开去,回头瞥了一眼,只见黎耀华已经完全变了脸色,而那群黑衣大汉一边叫嚷一边追了上来,可是他们的速度实在太慢,不到十秒钟,我就已经完全看不到他们的人影了。 我背着白依,在曼哈顿的街头穿街越巷,跑得畅快无比,路人们全都用惊异的眼神看着我,但在我的超快速度之下,他们最多只有两三秒的机会看见我。可是不多时我就发起愁来。身上只有四百美金,没有任何证件,没有一个熟人,除了一身威力强劲的内力,我几乎一无所有。我开始反思起来,是不是真如黎耀华所说,我过于嚣张了一点? 可是我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身为天魔,如果不嚣张一点,怎么担当起这“天魔”两个字?我是一无所有没错,可是我就是要凭自己的双手白手起家,从无到有。依靠别人算什么? 想通了这一层,心中的阴郁一扫而空。我徒步超过了一辆巡逻的警车,在警察发现我之前拐进了一条小巷中,这种阴暗的环境更适合我,**通明的大街已经刺伤了我的眼睛。 我放慢脚步,白依从我背上跳了下来,我们牵着手走在一片黑暗的小巷中,太阳仍未升起,这一夜仍未过去,我的将来仍然是一片迷茫,但我却从未害怕。 正走着,我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在这一片黑暗之中,好像有人正在附近窥视着我。我停住脚步,背对一面墙壁,将白依护在身后,问:“是谁?” 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响了起来:“好小子,竟然能发现老夫,果然不愧为当代天魔!” 第六章老魔头唐宋 一条灰色的人影从巷子顶上轻飘飘地落到我的面前,飘落的速度很慢,就像一片不受力的枯叶一样。 我后退一步,警惕地看着这个穿着灰色唐装,身材枯瘦,满头白发,颔下有着三缕白须的老人,他的样子倒很像电影里那些仙风道骨的神仙,可是眼神却很阴森,看人时两颗细小的瞳仁中还会发出绿油油的光芒,晚上出门绝对会吓到小朋友。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跟着我们?” 老人抬起了右手,那是一只非常干枯,皮包骨头,色泽黝黑的手,指甲却是邪异的血红色,每颗指甲至少有五厘米长。他的五根手指上突然涌出一阵黑气,那五根血红色的指甲上面顿时激射出足有十厘米长的红色光芒。 我再次后退一步,吃惊地看着他,从他手上发出的黑色中,我感觉到了一种类似天魔九变的气息。 老子阴森地笑着说:“看到我这‘天魔血刃’,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吗?你师父没跟你提到过我吗?” 我摇头,说:“没有。”这个老人已经可以肯定是天魔门的人了,不然怎么会发出魔典中记载的最为阴狠的剑气“天魔血刃?”但是曾大牛真的没提过天魔门中还有这样一个人,他不是说天魔门到这一代就剩下他一个了吗? 老人脸上**了两下,好像抽筋一样,跳起来叫骂道:“操,天杀的曾大牛!妈的,当年老子不就是抢了他的马子吗?有必要当我不存在吗?妈的,他小子长得跟武大郎一个德性,哪有女人会喜欢他?操!**!老子入他先人板板!仗着他**是当代掌门,把老子开革出天魔门也就算了,竟然敢不告诉师侄还有老子这个师叔!” 我心中一动,想到曾大牛祭拜天魔的房间里摆了三个薄团,中间一个是我的,左边一个是曾大牛的,那右边空着的一个,看来就是这因为和门主争女人而被开革出门的师叔的了。天魔门的人果然行事够邪,竟连师兄门主的女人都敢抢,看来我以后对曾大牛和这个老家伙也用不着特别恭敬。 这是一个实力为王的时代! 老人叫骂个不停,呱噪的嗓音刺得我耳膜生痛。这时,巷子深处传来两句美国国骂:“些特!发克!”随着这声大骂,几个穿着乱七八糟的小混混从巷子深处走了过来,每个人手上都拿着钢管、匕首之类的武器。 我看着那几个小混混,对老人说:“你看吧,你这破锣嗓子,又把麻烦引过来了。” 老人撇撇嘴,说:“老子早知道这几个小子在那边卖毒品了,可能以为被我们发现,想干掉我们灭口吧!几个小混混,杀了便是。” 这时,那几个小混混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向我们快步走来,老人嘿嘿一笑,伸出血红的舌头,舔了一下指甲上的剑芒,身子突兀地一晃,身后拖着一串长长的残影,朝那几个小混混冲了过去!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老人,他的速度已经快到不可思议,我从未想象过,竟然有人可以做到利用高速运动留下残影,这样的速度,绝对不会比电风扇的转速慢! 老人只在一瞬间就和走在最前面的一个身材高大的白人擦身而过,我依稀看到几道红光闪过,然后那白人的身体就整个地裂开,好像被砍了几千刀一般,变成了一堆肉块! 老人嘿嘿邪笑着冲进后面几个小混混之中,右手已经化作了一团连我都看不清楚的虚影,红光连闪,那几个小混混还没作出任何反应,就变成了一堆堆拳头大小的肉块,鲜血哗哗作响地涌出,倾刻间铺满了地面。老人一把抓住最后一个已经吓得尿了裤子的小混混,朝我丢了过来,叫道:“小子,这个留给你!” 我邪笑,冲上去一拳直击。在我快要打到那小混混的身体时,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一种运气的法门突兀地闪现在我脑中。 我变拳为掌,照着那运气的法门引动体内真气,一掌拍在那小混混的后背上,一连串清脆的骨碎声响起,小混混的身体非常怪异地没被我一掌拍飞,而是像一口破麻袋一般直挺挺地掉到我面前,身子怪异地扭曲着,嘴里涌出几股满是内脏碎块的血沫,倾刻断气。 “好!好一个天魔蚀骨!”老人拍掌大笑起来“虽然还未够精纯,但这一掌的威力也已经不可小视了!” 我嘿嘿笑着“天魔蚀骨”是魔典上记载的一种阴狠的掌法,可用真气将人筋骨全部打碎,练到最高境界,仅凭掌风就可以在无声无息间将人筋骨全部化为粉末。我现在的掌力还不够精纯,打出去时掌力没能做到完全阴柔,所以才会响起骨碎声,并震碎了这小混混的内脏。要是掌力够精纯,他身上应该连一丝外伤都没有,内脏也不会受到任何损伤。但失去了骨胳和筋络的支持,整个人就会变成一滩烂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魔典上所有的运功法诀其实早已被天魔深刻在我脑海中,只是暂时还没被我领悟罢了。而这“天魔蚀骨”也只是我在无意中使出,那运功法诀一闪即灭,我记得也不大清楚,如果现在再让我依样打上一掌,效果可能远不如现在这样好。不过我还是很高兴的,魔典中的功法正慢慢地领悟“天魔噬魂”已经可以运用自如,完全领悟“天魔蚀骨”也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老人走回我身边,说:“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现在才问我的名字,这老魔头果然有个性!“我叫萧锋,这是我的女朋友,白依。” “嗯,萧锋,好名字,好气势!”老人嘿嘿笑了起来“老夫名叫唐宋,唐朝的唐,宋朝的宋!按辈份,你该叫我师叔,不过凭你的身份,我该叫你一声门主。咱俩扯平,以后我就叫你阿锋,你就叫我唐老如何?” 我点点头“很好,我也讨厌师父师叔地叫,曾大牛那家伙我恨不得直呼其名才痛快!” 我和唐宋一起大笑起来,白依在一旁听得不明所以,偏着头,好奇地看着我们。唐宋笑了一阵,阴森的眼神扫上了白依。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白依,摇头叹了一声。 我问:“唐老,你没事叹什么气?” 唐宋指着白依说:“趁早杀了这个女孩!” 第七章华人教父 我惊问:“为什么!”一把将白依拉到怀里紧紧搂着,白依也一脸不解地看着唐宋,说:“你这个老头好坏,干嘛叫萧哥哥杀我?” 唐宋叹道:“阿锋,我感觉得到,你的九窍魔脉是因为这个女孩才苏醒,她是你此生最大的致命弱点在你天魔九变大成之后,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人能取你的命,那一定是她。” 我哈哈一笑:“唐老,你这话就不厚道了。我看你当年也是个花花公子,为了女人连师兄门主都敢顶撞,怎么现在竟然怂恿我杀自己的女朋友?嗯,我以前的兄弟说过,‘为妞痴,为妞忙,为妞去做杀人狂’,虽然我以前很鄙视他这种说法,但是自从我遇上白依之后,老子就变成了这种人!” 唐宋无奈地摇了摇头,骂道:“操,老子就知道你不会这么做,不过是给你提个醒而已,别等真的出事了才后悔。” 我把白依搂得紧紧得,说:“死老头子,你想都别想!有老子护着白依,能出什么事?再说了,我的白依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杀我的,您哪,就省省心吧!” 唐宋啐了一口,愤愤地看了我一眼,说:“行了,说说吧,为什么来a国?你以后又有什么打算?” “我在国内杀了人,杀了很多人,不得不偷渡出国。至于以后的打算”我眯起了眼睛,黎耀华那威武霸道的样子又在我脑中浮现。我问唐宋:“黎耀华是什么人?” 唐宋说:“黎耀华?他是个了不起的人!”说着,看了看四周,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看你们也没地方可去,就先跟我回去,在我那先住下,我想办法帮你们办几张假护照。在a国,没有证件的话,随时可能被警察抓住遣返回国。” 我点了点头,和白依跟着唐宋往巷子外走去。巷子外停着一辆黑色奔驰,唐宋掏出电子钥匙开门坐了进去。坐在唐宋那豪华的车子上,我有些难以想象,在我看来,像他这种穿着复古的人,应该开着老爷车才对。 白依已经没了初次坐车的兴奋,劳累了很久,长时间得不到放松的她靠在我怀里,没多久就睡熟了。 “你刚刚提到的黎耀华,的确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一坐上车,唐宋就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他本名黎耀先,取意光耀先祖。十七岁随父亲到曼哈顿下街的唐人街发展,那个时候,整个曼哈顿只有一个唐人街” 从唐宋的叙述中,我渐渐明白了黎耀华的发迹史。 他二十一岁时,也就是二十五年前,曼哈顿唐人街华人黑帮林立,纽约市五大黑手党家族、墨西哥毒贩、j国山口组均想染指唐人街,而华人黑帮那时并不团结,三五天就会火拼一次,华人黑帮的力量在内耗中不断削弱,为外国势力入侵创造了条件。 外国势力开始时只是慢慢渗透,到后来发展到大规模火拼,与华人黑帮抢地盘,而在这个时候,华人黑帮仍然不知团结,固守门户之见各自为战。黎耀华的父亲也是一个黑帮头目,在一次对山口组的火拼中重伤身亡,年仅二十一岁的黎耀华以惊人的魄力挑起了帮派的大梁,并凭借其狠辣与果敢,在一夜之间整合所有的华人黑帮,对敢于不服从他者,一律杀无赦。正是在那一夜,黎耀华正式宣布改名为“耀华”意即光耀中华。 整顿好内部之后,黎耀华向各大外国势力宣战,在三年之内将所有的外国势力赶出了唐人街。在那三年之中,黎耀华杀人无数,纽约五大黑手党家族,墨西哥毒贩以及山口组的骨干份子,死在黎耀华手上的足有百余人。而那些外国势力也数次派遣杀手暗杀黎耀华,但他每次都安然无恙,反而那些杀没一个能活着回去。 三年对外斗争中,黎耀华领导的唐人黑帮终于占了上风,逼得各外国势力不得不与黎耀华谈判。但是那次谈判也是一个阴谋,各外国势力想借谈判之机除掉黎耀华,在谈判的酒楼里埋伏了大量枪手和格斗高手,山口组一直秘密训练的刺杀高手也派出了两个。可是那一次谈判,黎耀华只带了一个人前往,结果是参与谈判的黑手党家族、墨西哥毒贩以及山口组的代表没一个活着走出酒楼,他们安排的枪手和刺杀高手也全部葬身与酒楼之中。 那次以后,再也没有人敢与黎耀华作对,各大外国势力被迫放弃了对华人街的入侵。黎耀华并不是一个只有勇力的武夫,在他的精明头脑的策划下,唐人街的华人黑帮渐渐赚到了大钱,许多黑帮份子在赚钱后洗底成功,成为正正经经的商业人士。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唐人街的黑帮已经改变了性质,很少再参与街头火拼,并组织了正规的公司。而在唐人街生活的华人们,也在黎耀华的帮助下,生活一天比一天改善,许多初来乍到a国的华人,都得到了黎耀华的大力帮助,在a国站稳脚跟。黑帮生意黎耀华早已不亲自沾手,全都甩给了下线。尽管如此,黎耀华的威望在纽约十五万华人中都高到了顶点,甚至有人说,只要黎耀华一声令下,至少会有一万人愿意为他卖命,有十四万人给他摇旗呐喊助威。 如今的黎耀华,在纽约已经是堂堂华人教父,黎氏家族,隐然已有凌驾于纽约五大黑手党家族之上的声势,号称纽约第六大家族。 唐宋最后叹了口气,满口赞叹地总结说:“黎耀华这个名字改得好,光耀中华,让这些蛮夷知道,我中华并非无人,而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民族!” 我不由为之愕然,唐宋这天魔门的老魔头,竟然也会有民族大义?尽管如此,黎耀华的事迹仍让我非常向往,甚至为之热血沸腾。之前对他的不满一扫而空,像他那样的人,的确配得到所有中国人的尊重!只不过让我非常郁闷的是,为什么黎耀华会对我这个救了他女儿的中国人那样地不友好呢? 第八章黎耀华的杀手 我将这个疑问向唐宋提了出来,唐宋想了想,说:“你有没有对他说过你杀过人?” 我点了点头,说:“我那可是为救他女儿杀的人。”这句话相当无耻,我那时候其实只是想随便抓个人让白依复制语言的,根本没想过救人。要不是及时看出黎月姿是中国人,说不定早就把她的脑袋踩成肉酱了。 唐宋说:“那就是了。黎耀华年轻时虽然煞气极重,杀人无数,可是自他有了儿女之后,他的脾性完全改变,再也不杀一个人,也极力约束手下不再伤人杀人。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能不杀人,就尽量不要杀人。能用钱和势力解决的事,就尽量不要用枪。’可以说,他现在最讨厌的就是杀人,他不希望a国人把中国人都当成暴徒和杀人犯。你对他说你杀了人,像你这样一到a国就杀人的家伙,自然得不到他的好感。” 我冷笑“黑道教父不杀人?这倒是头一回听说。黎耀华虽然是条汉子,可是现在也变得太仁慈了,这个世界,拳头不能解决一切,但是没有拳头,一切都不能解决。我天魔门讲究释放欲望,想杀就杀,想做就做,要是事事依着他的规矩,我萧锋在a国休想出头!” 唐宋嘿嘿笑道:“好小子,好煞气!不过我可告诉你,你要是想做什么让黎耀华看不顺眼的事,最好不要让他知道。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外,任你翻天覆地也不会有谁来管你!” 我有些奇怪地问:“唐老,听你的口气,好像很推崇黎耀华啊!而且你对他这么熟悉你是不是认识他?” 唐宋笑说:“小子,你以为黎耀华凭什么在一夜之间整合所有的华人黑帮?凭什么每次被外国势力暗杀都安然无事?他又凭什么只带一个人就能把五大黑手党家族、墨西哥毒贩、山口组的判谈人员和杀手杀得干干净净?告诉你,老子就是黎耀华这么多年的贴身保镖兼全职杀手!他老子和我是生死之交,死前把我从中国叫来,让我照顾黎耀华。要不是老子,黎耀华不知道死过多少回了!凭黎耀华现在的身份,见到老子也要叫我一声叔叔!” 我愕然,妈的,想不到唐宋这老家伙竟然会是黎耀华的叔辈,难怪对黎耀华那样熟悉。 唐宋接着说:“今天黎耀华接到你的电话,并没有告诉我。其实这些年来,他用到我的地方已经非常少了,只要别人不对他起杀机,他也不会让我杀人。老子这些年憋得慌,经常偷偷出去杀一些街头流氓,今天见黎耀华出门时非常着急,我就跟着他出来,瞧瞧究竟是什么事情让他这么着急,顺便在暗中保护他,没想到竟看到了你这个有天魔九窍心的当代天魔,更没想到,你竟然会对黎耀华动了杀机。还好你没对黎耀华下手,否则老子说不定要海扁你一顿。” 我叫了起来:“好你个唐老,不帮你师侄就算了,还要帮着别人对付我,你还是天魔门的人吗?” 唐宋不屑地说:“曾大牛把老子开革出去,老子早就不是天魔门的人了。妈的,阿锋你听好了,别说师叔没提醒过你,在a国,什么人你都可以杀,唯独不能杀黎家的人,否则别怪师叔跟你翻脸!” 我郁闷地说:“我要真想杀黎耀华早就动手了” 唐宋点了点头:“那就好。不是师叔不挺你,只是黎耀华对整个纽约的华人来说,非常重要。正是因为有他,那些外国势力才不敢入侵唐人街。” 一路闲聊着,唐宋驱车进了曼哈顿下街的唐人街。一进唐人街,我几乎怀疑自己又回到了中国。街边的招牌多是汉字,街上闲逛的,摆夜市的也是中国人。偶有几个老外,看上去反倒像是在中国旅游的。 唐宋把车开去了一片住宅区,这里的楼房看上去比较陈旧,但是从楼下院子里停放的汽车来看,住的应该都是小有身家的人。 唐宋把车停在院子里,带着我们上楼。本来我准备把仍然熟睡着白依抱上去的,可是她在停车时就醒了过来,揉着眼睛问:“到了吗?” 我点点头,说:“到了,你继续睡吧,我抱你上去。” 白依嫣然一笑“不用,我自己走!”拉着我的手跳下车,跟在唐宋后面往楼上走去。 唐宋把我们带到了四楼的一间房中,这间房子果然和我们在外面看到的不一样,房间很大,里面布置地虽不奢华但非常精致,各处都打理得整整齐齐,玻璃茶几上有一层薄薄的灰尘,看样子很长时间没人住了。 唐宋扔了一串钥匙给我“我现在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黎耀华家里,这间房子已经闲置很久了,你们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嗯,来先拍个照,明天我去帮你们办证件。”说着拿出数码相机,把我们带到卧室里,拉上一块蓝布背景,帮我和白依一人拍了两张。 照完相之后,唐宋说:“我回黎家去了,你们休息吧。要洗澡有热水,要上网有电脑,还有电视可以看。嗯,天已经快亮了,你们一夜没睡,还是早点休息吧!明天不要乱跑,在家里老老实实呆着。我办完了事,再带你们出去逛一逛,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说完非常干脆地走了,偌大房间里只留下我和白依两个人。 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是凌晨五点了,天确实快亮了。我把白依带到浴室,和她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嗯,好几十天没正经地洗过一次澡,这个澡洗得太痛快了。 白依身上的伤已经好了,晶莹如玉的皮肤上没有半点瑕玼。热水冲洗过后,她凝脂般的肌肤上挂着点点水珠,显出动人的红晕,饱满的酥胸骄傲地挺立在空气中,那两点嫣红就像两颗沾着露水的红樱桃,引人垂涎,光滑平坦的小肮上无一丝赘肉,修长的双腿雪白粉嫩,这美景让我怦然心动,欲望悄然抬头。我顾不了擦干身上的水,一把抱住她,将她抱到浴室里,轻轻地放到了舒适绵软的床上。 她睁着两只蓝宝石一般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我,说:“萧哥哥,你要做什么?” 看着她清纯美丽得如同女神一般的娇靥,和完美无瑕的玉体,我再也忍不住了,大呼一声:“萧哥哥要吃了白依!”张开双臂扑了上去,房间里响起白依咯咯的笑声 第九章魔神变 “萧哥哥这是这种感觉好奇怪哦嗯”白依在我身下扭动呻吟,两眼半睁半闭,蒙着一层朦胧的雾气,玉臂紧紧地抱着我的背,两腿像水蛇一样纠缠在我腰上,脸颊是动人的晕红。 欲望像潮水一样冲击着我的身体,为我注入无尽的活力,我狂野地冲击着,身心与白依合二为一。疯狂过后,我扑在白依身上,吻着她湿漉漉的头发和脸颊,吻干她长长睫毛上挂着的晶莹泪珠。 空气中满是交合过后充满欲望的味道,白依香汗淋淋,玉臂挂在我脖子上,双腿纠缠着我,躺在我怀中沉沉睡去。 我把魔典放到头下代替枕头,看上去像是玉石质地的魔典没有一点坚硬的感觉,用作枕头还很是舒服。我希望能在睡觉时,再次进入魔典中的世界。 我抚着白依光滑的脊背,闭上眼睛,不多时就进入了梦乡。筋疲力尽的我,脑中只存着一个念头,那就是想着我的白依,想着那血红世界之中,唯一有着正常颜色的,白依那梨花带雨的娇靥。 梦境浮现,白依的玉容渐渐淡去,我的脑海陷入了一片混乱,我梦中的世界又变成了一片血红,我在那血红暗黑之中疯狂地杀人,就像魔兽一般,毫无理智,毫无意义地杀戮。九个声音在我脑中声嘶力竭地叫嚷着,大笑着,催促我去杀戮、毁灭、掠夺、控制。 一个洪钟般的大笑在我脑中炸响,一把震憾天地的声音气势恢宏地说道:“天生之魔,如何能被自身欲望控制?控制欲望,方是天魔所为!” 我陡然全身一个激灵,纷乱的梦境消失一空,朦胧中,我仿佛穿梭时空一般从那一片混乱的世界中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置身于一个鸟语花香的环境,青山绿水,修竹成群,小湖前的草地上,竟然有座精致的茅屋。 在那茅屋前,我看到一个英俊无方的青年男子,头顶儒士巾,穿着一袭儒袍,手持折扇,正站在茅屋前,摇着扇子对我微笑。 他的眼睛很亮,目光就像两道来自宇宙中的极光,透过我的眼睛直射我脑海之中。他的嘴唇并没有动,我耳畔却响起了一个温和的声音:“天魔万相,神佛相、君子相也是天魔万相中的诸相,凶神恶煞在这个世界已经行不通了,吃学会用神佛相、君子相去面对世人,恩威并济,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说:“你是谁?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儒生温文尔雅地笑着:“我就是天魔。”声音如三月和风,让人听了心旷神怡。 环境骤然又是一变,儒生变成了赤身裸体,头生三角,肤色黑红的巨人,他站在遍地岩浆的世界中,对着我狰狞一笑:“我就是天魔。”声若洪钟,吐气如云。话音刚落,变化又生,我来到了蓝天白云之中,脚踩白云,头顶蓝天,云层之上,仙风道骨,头挽发髻,手持拂尘,浑身无半点烟火气的年轻男子微笑着对我说:“我就是天魔。” 我问:“你究竟是神还是魔?天魔究竟是人,还是神,还是魔?” 云中仙人轻甩拂尘,微微一笑,说:“我即是人,我即是神,我即是魔。我,即是一切!” 刹那间,我的心境豁然开朗。天魔九变那早已印在我脑中的心法口诀潮水般涌了出来,原来这天魔九变那自天魔之后,再无人能领悟的最后一变竟是名为“神魔变。” 魔变为神,神变为魔,变化万相,诸行无方。魔即是神,神即是魔,欲为魔时,瞪目怒嗔,天地为之变色。欲为神时,温文儒雅,君子神仙,捉摸不定。天魔是欲望之体,而天魔九变的最高境界就是控制欲望,引欲望之力为己用,如果被欲望控制而失去理性,则就沦为下乘的魔头。 将天魔九变的法诀融会贯通之后,各种武功招式如果练了几十年一般,被我领悟个透彻。大天魔手、天魔噬魂、天魔蚀骨、天魔血刃、无极天刀腿法等等融合了天魔一生所有智慧经验的武功,现在已经深刻在我脑海中,再也不会遗忘。虽然天魔九变心法仍未大成,但领悟其真义的我,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达到最后一变“神魔变。” 我对云中仙人一般的天魔深深一揖,只有初中文化,粗俗不文的我,在领悟天魔九变的同时,天魔穷一生之智慧知识也随之传给了我。虽然天魔的知识与现代社会大不相当,还多停留在远古那洪荒时代,但是有了天魔的知识和经验,我再努力学习的话,文盲也可成为博士。 “人欲成仙,天必诛之。人欲成魔,神必灭之。神魔万变,天神又能奈你何?萧锋,你得天独厚,是从远古洪荒时代起,自我之后唯一一个拥有九窍魔心的魔子,我生不逢时,虽为天魔,拥有无上心法天魔九变,仍难抵天地之威,形销魂灭,空余一腔思念于魔典之中。我虽怨虽恨亦无可奈何。你记住,天魔九变并不是天魔的最高境界,只有达到天魔万变的境界,才不会遭天地所妒。言尽于此,我毕生所学已尽授于你,魔典再无用处,尽可抛弃。天魔门已经不适合这个时代,你要走出自己的道路,闯出自己的天下!”言尽于此,当真是言尽于此。云中仙人刹那间烟销云散,空剩余音寥寥。 我正在慨叹间,脚下白云忽然消失一空,变成一方深不见底的深渊。我不由自主地向深渊跌下,风声在耳旁呼啸。我想飞,身子却沉甸甸地飘不起来,一身的内力完全派不上用场。心在刹那间沉到海底,我禁不住大呼一声:“啊”幻境消失一空,我满头大汗地从床上坐起,却发现自己仍在那大床之上,白依裹着一张薄薄的毯子,眨着两眼看着我,伸手来为我擦额上的汗水,关切地问:“萧哥哥,你怎么了?做噩梦了吗?” 我摇头“没事的,我没事”手忽然摸到了被我枕在头下的魔典,拿起来一看,晶莹如玉的石块已经变成通体黝黑,沉甸甸的一块废石。我仔细一回想,天魔九变心法及天魔武功的领悟仍深印脑海之中,没有半点遗漏,我心中一动,梦中所见竟然不是虚幻! 正在这时,卧室外大门边传来一阵声响,唐宋的声音传了进来:“阿锋,起床了没有?证件做好了,师叔带你们去逛街!” 第十章冲天之志 (今晚凌晨零点冲下周新书点击榜、潜力榜,将连续更新今天剩下的两章,希望各位书友多多支持,多多砸票,谢谢!) 在唐宋进屋时,我和白依穿好了衣服来到了客厅。 唐宋看到我第一眼时,明显地愣了一下,然后满脸堆笑地说:“好小子,半天不见你的修为又进一层!看来老子重返天魔门的希望要着落在你身上了!” 我微微一笑,对唐宋颔首道:“唐老过奖。不过天魔门中,力强者为王,我如今的修为只怕已在师父和唐老之上,这魔门之主,恐怕不久之后就轮到我来做了。到时候唐老想重回天魔门,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就算唐老到时候想海扁曾大牛,我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必要时还可以助唐师叔一臂之力!” 唐宋哈哈大笑,神情很是兴奋:“好,很好!你这小子很对老子胃口,不过你今天这样子怎么有点” “装矜持是吗?”我笑问。 唐宋一拍手,说:“对,就是这样!扮君子,装矜持,明明是个恶魔却装出这副彬彬有礼的样子,你想骗谁?” 我笑道:“佛口魔心,笑里藏刀,恩威并济,无往而不利。唐老,有的时候,适当地装一下君子也是很必要的。你这副样子,不就是一仙风道骨的慈祥长者相吗?光看你的样子,谁会知道你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老魔头?” 唐宋诡异地一笑,说:“天魔相、神佛相、君子相,老子修行这么多年,也就领悟了扮猪吃老虎的君子相,穷凶极恶的天魔相,这仙风道骨的神佛相老子还远远不及。阿锋,照你这悟性,神佛相想必也只在刹那吧?” 我微笑道:“我就是君子,我就是天魔,我就是神佛,无需刹那,眼下就是。” 我们两个对视一眼,全都哈哈大笑起来。我一边捧着肚子大笑,一边说:“唐老,这装b的样子,老子实在是受不了哈哈看样子还是穷凶极恶的天魔相更适合老子” 唐宋连连点头:“率性而为,方显本色。天魔诸般化相也只能在天魔九变大成之后使出,你现这德性,能勉强摆出君子相就不错了,还神佛相?狗屁不通!” 笑过之后,我便拉着不明所以的白依跟着唐宋后面出了门。白依问我:“萧哥哥,你们刚才都在说些什么呀?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我笑着说:“我们刚才在学老和尚打机锋,锻炼思维能力和反应速度,说白了也就是大说废话,把一句是人都懂的话说得爱因斯坦都弄不明白,仅此而已。” 白依作恍然大悟状,半晌说出一句:“人家还是没弄懂,不过萧哥哥这么聪明,说的话肯定大有道理,我不明白是很正常的” 呃,小女孩的盲目崇拜 唐宋带着我和白依在唐人街逛商店了整个下午。 一边逛街,唐宋一边给我们介绍唐人街的历史。曼哈顿下街的唐人街是纽约第一个唐人街,也是历史最悠久的一个。现在纽约新增了三个唐人街,一个在皇后区的法拉盛,两个在布鲁克林区的羊头湾和日落公园。 黎耀华对曼哈顿下街的华人黑帮有绝对的控制力,但是对皇后区法拉盛唐人街以及布鲁克林区羊头湾、日落公园唐人街则有些鞭长莫及。 那三个唐人街属于近来年新兴的华人聚居区,新到a国的年轻人多数是怀着淘金及闯天下的志愿来的,他们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对传统不屑一顾。黎耀华这纽约华人教父对年轻一辈也有些无可奈何,只得尽他最大的努力去约束他们。 一边听唐宋的讲解,我一边动起了脑筋。想在曼哈顿翻江倒海有些困难了,黎耀华绝不会让我坐大。而到皇后区以及布鲁克林区那三个新兴唐人街的话,我倒可以有一番作为。从唐宋那里我了解到,三个新兴唐人街分为很多小帮派,那些小帮派虽然依附着黎耀华生存,但是暗地里斗得很厉害,甚至还有些小帮派为了自身利益与外国黑道势力勾结,出卖自己同胞。 乱世出英雄,而曼哈顿的唐人街已经是黎耀华一家独大,我难有多大作为,如果我想在曼哈顿发展的话,说不定到时候会与黎耀华直接冲突,这是我所不愿意见到的。 曼哈顿唐人街以外,大小帮派林立,纽约五大黑手党家族五分天下,许多边缘地带则由墨西哥毒贩、j国山口组以及一些小势力瓜分。各大势力明里井水不犯河水,暗中却不时发生摩擦,甚至出现火拼的大场面。而小帮派之间则是火拼不断,每个小帮派都想拼命吞并别人的地盘壮大自己,同时防止自己被大帮派吞并。 在a国,几乎人人有枪,黑帮之间的火拼使出的装备有时候比反恐特警用的还要先进,有些大黑帮的枪手组织起来,就是一支特种部队,令警方相当难以应付。 无数势力将整个纽约的地下世界变成了一个秩序井然又一片混乱的黑暗王国,而在这个王国之中,有许多独霸一方的诸候,却没有一个能号令群雄的国王。 想到黎耀华一夜之间整合曼哈顿唐人街所有华人黑帮的豪气,我嘴角浮出一抹微笑。你黎耀华做得到,我萧锋也做得到。我要的不是区区唐人街,我要的是整个纽约、整个a国的地下世界!a国人很喜欢扶植傀儡控制别人,那么我便来让他们做一回被人控制的傀儡! 穿着唐宋给我买来的黑色中山装,我摸了摸理得干干净净,平平整整的板寸头,自我感觉很有些精武英雄里陈真的派头,可惜我非英雄,我只是一个想要凭着自己的力量建立一个庞大的地下王国的恶魔。 白依穿着一身崭新的白色连衣裙,脚踏一双白色皮高跟鞋,瀑布一般的长发垂至腰际,宛如飘然出尘的云中仙子。她挽着我的胳膊走在街上,引得路人纷纷侧目。尤其是那些年青人,眼中更是充满嫉妒。 唐宋走在我们身后,赞叹道:“不错,非常好,果然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只是小姑娘跟你在一起,怎么让我有种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 我笑骂:“好你个唐老,竟敢讽刺我!看我到时候不拿门规处置你!” 唐宋嘿嘿一笑:“天魔门除了敬奉天魔祖宗之外,没有任何门规。我才不怕呢!” 一路笑闹着,在天色近黄昏的时候,我们已经逛到了唐人街的尽头。外面又是一个另一个世界,小小的唐人街,如同一个国中之国,而对来说,则像是在异地的又一个家乡。 我站在街口,手揽着白依的纤腰,对唐宋说:“好了,唐老,我们这就走了,不劳你远送了。” 唐宋一脸愕然地望着我们:“你说什么?” 我看着外面的花花世界,伸出右手,五指慢慢收拢,说:“唐人街太小,我要一飞冲天,这里只会困住我的翅膀。我要的,就是把握一切,控制一切!” 第十一章唯一的好人 唐宋嘿嘿一笑:“好小子,好志气!既然如此,我也不强留你了。”掏出一叠钞票,递给我说:“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一个钱字,没钱寸步难行,这些钱你拿着。” 我把钱推了回去,说:“唐老,有你这个师叔,我很高兴。只是,你帮我的已经很多了,身无分文并不代表一无所有,我萧锋,要凭自己的双手拥有一切!” “嗯,你说这句话的时候,能不能不要把钱抓得那么紧,还从里面抽出面额最大的几张?” “呃我有这么做吗?没有吧?唐老你眼花了,哈哈,眼花了!” 和唐宋告别之后,我拦了一辆出租车,和白依坐了进去,用一口地道西部腔告诉司机去布鲁克林区的日落公园。布鲁克林是另一个岛屿,与曼哈顿相距甚远,虽然纽约的出租车收费在全a国属于最便宜的,起价2。5美元,然后每行驶15英里(约320米),或等候120秒钟加收40美分,但是这一路乘出租车去价钱仍然不菲。 虽然推辞了唐宋递给我的那叠钞票,可是我身上还有曾大牛给我的四百美金,这四百美金支付车钱当然是绰绰有余,还可以为我和白依添置一套新衣服,美美地大吃一顿,住上一晚中级宾馆。 路上,那五十来岁的白人出租车司机问我:“你是中国人还是j国人?” 我笑了笑,回答说:“中国人。千万别把我和j国人相提并论,我会羞愧死的。” 司机耸了耸肩,说:“你的英语说得很棒,听口音至少应该在加里佛利亚住了二十年以上,你从小在a国长大的?” 我说:“我是第一次来a国。以前的时间都呆在中国。” 司机忽然来了兴致,说:“哈哈,这么说你是刚到a国来的了?我很喜欢中国功夫,听说中国大陆的人都会。杰克-李是我的偶像,哈哈,致命罗密欧,救世者,很精彩的打斗,厉害的中国功夫,和布鲁斯李一样,都是高手!你会功夫吗?” 我笑道:“电影上那种用来表演的功夫我不会,我比较擅长杀人的技巧。” 司机大笑道:“你真幽默!你们中国人都是这样幽默吗?我很喜欢中国,我的儿子和女儿也很喜欢中国,我准备明年把女儿送到中国去留学,趁机去中国旅游,见识一下那个古老神秘的伟大国家。” 我说:“a国人也会喜欢中国?a国不是一直很讨厌中国的吗?讨厌中国壮大,所以在中国周边扶植很多傀儡势力,牵制中国。如果不是a国的干扰,中国早就统一了。” 司机不屑地说:“那是政客们的事,与我无关。政客都是骗子,他们为了利益可以做任何事。虽然a国有很多人不喜欢中国人,但是我不一样。我父亲在二战时是飞虎队的空军,支援过中国抗击j国侵略,对中国有着很特殊的感情。” 我微微一笑:“你是我到a国以后,看到的第一个对中国有好感的a国人,可惜的是,像你这样的人,在a国实在太少了。我叫萧锋,你叫什么名字?” 司机说:“杰瑞-史密斯。你可以叫我老杰瑞,大家都这么叫我。很高兴认识你,如果你有机会到我家作客的话,你会发现,我是真的喜欢中国。我的儿子和女儿也都渴望着到中国去。” “是吗?希望有这个机会。”一路上,我和老杰瑞随意地聊着天。遇上下班时间时,堵了大约一个小时的车,这段时间老杰瑞关掉了计价器,和我兴高彩烈地聊了起来。当晚上八点左右到达日落公园的时候,老杰瑞已经把我当成了他的“好朋友。” “好伙计,有机会一定要到我家去玩。我家就在曼哈顿,一套小鲍寓,还有草坪,地方很宽敞,我们可以在草坪上玩棒球”老杰瑞一边说着,一边接过了我递给他的钞票。这是个厚道的a国人,堵车和遇上红灯时他就关上了计价器,没有算我的等候费用。用他的话说,那些时间是给他交一个好朋友的,用金钱无法衡量。接过我钱的时候,他的表情明显地一滞,但是没有说什么。 我趴在车窗上问他:“怎么了?钱有问题?” 老杰瑞苦笑着说:“萧,这张是假钞。” “什么?”我愕然,把口袋里另外三张钞票都给了他“这三张总是真的了吧?” “对不起,萧,这四张都是假钞。”老杰瑞无奈地笑着:“我相信你是不会用假钞骗人的,你可能是被人骗了,收了别人的假钞。” “**!”我脱口叫出一句国骂,曾大牛那个老浑蛋,给我两叠钞票,除了白纸就是假钞,**也太整人了吧?这他妈还是我师父吗?我心中狠狠地纺,如果唐宋要海扁他的话,老子一定义不容辞地帮唐宋! “算了,萧,今天就当我新结识一个朋友,送你一程吧。”老杰瑞这么一说,反而让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当小混混时,吃霸王饭,坐霸王车我都做过,虽然成功率不高,可那是做小混混必须做的事。现在改行成天魔了,品位也得跟着高起来,霸王车实在太掉价了。更何况,老杰瑞是个典型的“亲中华份子”照着我们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个“美奸”这么可爱的“美奸”老子好意思让他白送我们吗? 我又拉着白依坐回了车上,对老杰瑞说:“老杰瑞,听说布鲁克林区乱得很,有很多黑社会,你知不知道有哪些地方是黑社会的流氓经常集中的地方?” 老杰瑞吃惊地问:“你问这些干嘛?” 我微微一笑:“你不是很喜欢中国功夫吗?我想让你见识一下真正的中国功夫,顺便搞点钱补偿你白跑一趟的损失。” 老杰瑞苦笑着说:“萧,你的想法实在太疯狂了。a国的黑社会有很多都是亡命之徒,他们不在乎杀人,许多加入黑社会的年轻人视杀人狂为偶像。开膛手杰克、米奇和梅丽都是他们的偶像他们人多势众,晚上集会时最少也是五十人以上,有许多人都带枪。萧,听我说,钱不重要,你不要去找他们。” 第十二章杀人狂诗曲一 “谢谢你的好意。”我微笑着说:“老杰瑞,中国功夫的神奇是你想象不到的,电影里表现出来的并不是最高境界。你们a国人不是很喜欢个人英雄主义吗?告诉你,中国人的英雄情结,比你们a国只强不弱。好了杰瑞,不要再劝我了,带我去吧,嗯,就去一个人少一点,武器落后一点的地方,你会看到真正的中国功夫的。” 老杰瑞叹口气,说:“亲爱的萧,是你自己要求的,作为好朋友,我只能满足你。我们就去第八大道的停车场吧,那里晚上有一群飞车党集会,他们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黑社会,只是些小地痞而已,可是他们中间也是很有几个狠角色的。” 老杰瑞说着,踩动了油门,车向日落公园第八大道停车场方向驶去。 我握着白依的手,眯起眼睛靠到了靠背上,心中念起一首杀气腾腾的词来:“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老杰瑞将车停靠在第八大道停车场外围很远的地方,指着那隐约有火光传过来的地方说:“你看,那就是被废弃的第八大道停车场了。一个人数在五十上下的飞车党经常到这儿来集会,现在场上肯定又在上演篝火晚会了。” 我遥望着停车场,借着火光,大概上百人聚集在那个小小的,被许多已经废弃了的汽车包围的停车场内,人影绰绰,时高时低的呼喊叫骂声顺风传来。 老杰瑞倒吸一口凉气:“天哪,他们不止五十人,这规模,得有一百多人萧,我们还是走吧,没想到才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他们组织的规模又增大了!” 我冷笑:“亲爱的老来瑞,这些烂人也配组织这个高尚的称呼?一百多人又怎么了?对我来说,他们和一百多只爬虫没有任何区别。对不起,他们和爬虫还是有区别的,爬虫仅仅让人看了恶心,而他们,不仅让人恶心,还实在让人想杀!老杰瑞,把车开近一点,我可不想走过去。” 老杰瑞哭丧着脸说:“亲爱的的萧,你的想法实在是太疯狂了,他们都是疯子,你看看吧,他们酗酒、吸毒、打斗、滥交、飙车,如果他们愿意的话,杀人也是随时可能发生的事。噢我的上帝,竟然还有脱衣舞娘站在车顶上表演” 我哈哈大笑起来:“老杰瑞,我想你应该把车开近一点,那样看得更仔细,那几个跳脱衣舞的辣妹身材可是惹火得很啊!好了,老杰瑞,你太太应该不会介意的,她根本就不会知道相信我,把车开近,大大方方开到停车场里去,你的中国朋友萧锋,会让你知道真正的中国功夫是怎样地可怕!” “唉,真拿你没办法。”话虽如此,老杰瑞还是鼓足勇气踩动油门。驾车朝停车场内驰去,大概他是真的很想看看我这个口口声声自称很厉害的中国人,究竟是不是拥有极其高明的中国功夫吧! 黄色的出租车驶进了停车场,轮胎摩擦地面的噪音和雪亮的车灯惊动了大部分的人,只有那些喝得烂醉如泥的家伙还在东倒西歪地呻吟,甚至还有几个趴在女人身上的身体不为所动地继续耸动着。我看着这一片混乱的场所,已经有几个身材粗壮的家伙提着铁链和钢管向出租车走来了,有个家伙拿着一根注射管一边给自己静脉注射,一边扯着嗓子大喊:“发克,出租车司机也想加入飞车党吗?” 有个鼻子上穿了五个孔,留着飞机头的高个白人说:“出租车司机可以为了一个雏妓刺杀美国总统,为什么不能加入飞车党?” 停车场里的人都轰笑起来,夹着杂七杂八的叫骂声,有几个上身赤裸着,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裤衩,晃着两只大胸脯的金樊郎扭着身子走了过来,把硕大的胸脯贴到车窗玻璃上,嗡声嗡气地说:“帅哥,想来舒服一下吗?” 我叹了一口气:“老杰瑞,这些就是a国人?” 老杰瑞满脸羞愧地说:“这些败类,这是耻辱” 我拍着老杰瑞的肩膀哈哈大笑起来:“那就让我帮你们a国摆平这些败类吧,中国人帮a国维持治安,传出去你们的国会可能要闹翻天了吧!” 我推开车门走了出去,抓着一个半身全裸的女郎,将她一把扔了出去。另外几个裸女叫骂着扑了上来,用爪子、牙齿向我发动攻击,一边还尖声叫着:“操,该死的中国人,竟然敢这么对女人!”我一脚一个将她们全都踢得打横飞了出去,跌到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呸!”我往地上狠狠地吐出一口唾沫,说:“你们这些婊子也敢自称女人?”把手伸向车内:“白依,出来吧,让这些贱货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女人。” 白依嫣然一笑,牵着我的手盈盈跨出车外,在她出来的那一刹,几乎场内所有的雄性生物眼睛都直了。有个上身穿得整整齐齐,下身却什么都没穿的肥壮黑人挺着他那恶心的分身,大叫起来:“操,这个混血妞真漂亮!蓝眼睛,黑头发,这种极品真少见!咱们先把她上了,把把她卖进夜总会,哈哈,赚的钱肯定不少!” 听到这句话,我顿时怒火中烧,心中某一处又隐隐作痛起来,就像自己的伤疤被人揭开,暴露在青天白日之下。 我对着白依勉强一笑,说:“你乖乖地在这里别动,萧哥哥要杀人了。” 白依点了点头,说:“白依乖乖地。可是萧哥哥,他们人这么多,你一个人打得过吗?白依想给萧哥哥加持魔法” “呵呵,对付这种垃圾,萧哥哥一根手指头就足够了。” 说着,我歪着脑袋,向那个黑人走去。那黑人哈哈大笑起来,两手互捏着拳头,爆出一阵脆响。场中所有人都鼓噪起来,纷纷大喊着:“汤姆,给这个中国佬一点厉害瞧瞧!”“捏碎他的脖子!”“把他的脑浆打出来!”“踢爆他的老二!” 我冷笑着,走到黑人面前,他比我高出整整一个半头,身体的宽度是我的两倍多,的确非常雄壮。我抬头仰视着他,黑人对着我轻蔑地一笑,伸出大拇指朝下一点,然后提起斗大的拳头向我砸来。 第十三章杀人狂诗曲二 我不闪不避,任他这一拳打到我额头上,一阵清脆的骨碎声响起,黑人顿时惨嚎起来。他的指骨被我的护身真气全部震碎了,这只手算是废了。 我一脚踢出,骂道:“踢爆你的老二!”砰地一声,黑人捧着下体蹦了起来,我不等他落地,跨前一步轻轻跃起,右手成爪扣向他的咽喉,说:“捏碎你的脖子!”手指如铁勾一般扣上他的喉节,脆响声中,黑人的喉结完全粉碎。黑人的身体直挺挺向前栽倒,我后退旋身出腿,说:“踢出你的脑浆!”脚后跟磕上他的太阳穴,又一声脆响,黑人的身体旋转着飞出七八米远,脑袋被我踢得粉碎,红的白的脑浆溅了一地。 我那一脚力道和时机把握得相当好,除了脚后跟,全身上下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沾上半点血液和脑浆。 我掏出一张低巾,擦净脚后跟上的血浆,冷眼扫视一番四周,冷冷地说:“还有谁?” 停车场里一片沉默,有十几个小混混看到满地的脑浆和血水,忍不住大吐起来。 人群里有人大叫起来:“操,干掉他!妈的,他只有一个人,我们这么多人怕他干什么?” 人群顿时哄乱起来,胆小的混混们开始往后退,十多个亡命之徒提着铁链、钢管、匕首向我冲了过来。 我冷笑,闪身冲进人群之中,一脚踢向正对面一个黑人的小肮,黑人反应很快,手中钢管一横,想挡我的脚。“铛”地一声,钢管被我从中间踢成两截,脚尖直接捅进他小肮之中,黑人抱着肚子一头栽倒。我两手作刀向左右斩出,哧哧两声,两个小混混躲闪不及,被我两掌切下了脑袋,两个大头西瓜一般满地乱滚,颈子里的血喷出几米高。 这时一个混混从我背后一钢管砸下,我猛地后退,一肘顶在他心口上,骨碎声像放鞭炮一般响起,那个混混嘴里喷出无数内脏碎块,倒飞出十几米远。 我凌空跃起,一个高压腿自上而下劈出,脚后跟狠狠地磕在了一名身材高大的白人头顶上,他的头顶盖整个陷落,脑浆和鲜血一阵狂涌。 “操,闪开,让我来!”我循声望去,只见一个混混拿着一把霰弹枪冲出人群,举枪向我瞄准。我哈哈大笑,飞快地冲了过去,在他开枪之前单手握住枪管,用力往下一折“咯吱”一阵尖利的摩擦音响起,枪管就像塑料一样被我折成九十度直角。这时那家伙已经扣动了扳机“砰”地一声巨响,子弹在膛内爆炸,枪管弯曲处被炸开了花,弹片和枪管破裂的铁片四下乱飞,把那开枪的混混炸得面目全非,他周围的人也被弹片波及,被炸中的人捧着伤处惨嚎着满地打滚。而我,早在枪管爆炸时就飞快地退开了。 这时那十几个亡命之徒已经没一个敢上了,他们面色死灰地看着一地的尸体和鲜血,身体颤抖着,有好几个家伙的裤裆都湿透了。 我掏出纸巾,擦将手上的血迹和灰尘,轻蔑地笑着,说:“现在,这里,我作主!你们想在这里集会,可以,每个人每个月上缴一百美金的保护费,由我保护你们!我要用到你们的时候,你们绝对不能有半点不从。” 所有的人都说不出话来,用充满恐惧的眼神望着我。 我说:“对于我这个提议,谁赞成,谁反对?” 没有人说话,有人张了张嘴,却只发出满嘴牙齿撞击的咯咯声。 “好,全票通过。”我呵呵笑着“现在来排队,男的站我左手边,女的站我右手边,一个个地来上缴这个月的保护费。不要跟我说没钱,你们这种小混混,敢出来玩,身上怎么会不带钱?哦对了,我补充一点,卖大麻和白粉的,月保护费三百美金” 停车场里现在还剩下百人左右,他们慢慢地自动分成了两队,照我的吩咐一个个走到我面前来交纳保护费。我一边点着钱,一边微笑着看着从我面前经过的每个人。 嗯,男人占了大半,有七十多人,女的只有二三十人。不过这些a国婊子实在穷得很,有个女的掏干净了身上所有的钱,连一个硬币都没藏起来,也只凑够了八十多美金。我一巴掌把她扇到地上,骂道:“你们a国不是讲性开放吗?操你妈的,你这贱货怎么不去多拉几个客多赚点钱?天天跑这里来鬼混能挣到钱?妈的,勤劳致富,你这贱货懒成这样,还他妈能挣到钱?滚!现在就去接客!”被我一通大吼,那女的哭着走出了停车场,勤劳致富去了。 这时一个年纪在二十上下的白人青年一边把钱递给我,一边怯生生地问:“你你是魔鬼吗?” 我呵呵一笑,拍着这小子的脑袋说:“只要你们听我的话,你们会发现,我比上帝还可爱。如果你们敢违抗我,你们就会知道,魔鬼也只配给我提鞋。” “我,我,”这小子咕哝了两句,终于还是鼓足勇气说:“我想跟你干。” 我看着这小子,他的身材很瘦弱,个子不高,面皮白净,神情有些羞怯,看上去应该是个在大学念书的乖宝宝,怎么也不像小混混。我笑道:“等到你能够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杀掉十个人,再来跟我提这件事。我一定会让你跟着我干的。” 这小子沉默了一阵,提起头,倔强地看着我,一字字地说:“我一定会做到的!从我看到你杀汤姆开始,我已经把你当成了我的偶像。我的名字叫杰克逊-约翰森,总有一天,你会让我跟着你干的。” 我点点头,说:“那好,我等着这一天。”嗯,被人当作偶像的感觉很不错,难怪老杰瑞会说现在a国出来混的年轻人都喜欢把杀人狂当偶像。 收完了钱之后,我对这些混混们说:“好了,我既然收了你们的钱,自然会用心保护你们。以后如果有谁敢欺负你们,只管报老子的名号,我叫做萧锋,如果有谁敢不卖这个名字的面子,老子就把他挫骨扬灰!还有,你们这些痞子一个也别想逃出这里,我今天已经记住了你们的样子,只要你们身在a国,我就有办法找到你们。虽然顺我者未必生,但逆我者必亡!” 恐吓了一番,我换上彬彬有礼的君子相,微笑着朝他们摆了摆手:“好了,你们继续玩吧。以后我有用得着你们的地方,会来通知你们的。” 说完,我大笑着转身朝出租车走去,高声唱道:“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壮士征战罢, 倦枕敌尸眠。梦中犹杀人,笑靥映素辉。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甚?古来仁德专害人, 道义从来无一真” 第十四章杀人狂诗曲三 我和白依坐回车上,哈哈大笑着说:“老杰瑞,你看,一次收入一万两千多美金,这生意真划得来!” 老杰瑞一边开车一边脸色铁青地从倒后镜里看着我说:“萧,你,你真是个魔鬼。” 我呵呵一笑,说:“老杰瑞,你是不是觉得我杀人的手段太狠辣了?” 老杰瑞说:“你可以不用杀他们的,你的功夫这么好,吓一吓他们就够了,为什么要杀这么多人?” 我沉默了一阵,指着车窗外的城市说:“杰瑞你看,车窗外的是什么?” 老杰瑞不明白我的意思,迷茫地说:“是城市,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城市。”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你错了,这不是城市,这是森林。城市就跟森林一样,只不过是由钢筋水泥建成的。森林中有阳光永远也照不到的黑暗角落,城市里也一样。森林中有生存法则,站在食物链最高层的就是生存法则的制定者,老虎和兔子永远不能和平共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自然规律。而在城市中,阳光下的法律由政府制定和执行,但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地下规则则是由势力强大者制定执行。我有力量,我是老虎,我就要吃肉,啃草皮不是我这种人做的事。如果我改行当兔子,那么我就会被老虎吃掉。你说我刚才的手段狠辣,可是你想过没有,那些亡命之徒可以轻易地杀死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人,如果我没有实力,死的就会是我。我不用雷霆手段镇住他们,他们会认为我软弱可欺,即使表面上对我俯首贴耳,在我背后一样会捅刀子,打冷枪。森林中,凭野猪的力量,一群野猪可以轻易击败一头老虎,可是从来没有一头野猪敢和老虎对抗,老虎甚至可以像人一样放牧野猪群,饿了就咬死一头吃掉。野猪群为什么不敢反抗?就是因为老虎在俘获野猪群时,首先就用最残酷的手段杀手最强壮的野猪,让剩下的野猪再也不敢起反抗之心。今天这群飞车党就像野猪群,而我,就是放牧的老虎。” 老杰瑞辨解道:“你这是狡辩,你把犯罪美化了!” 我轻笑,说:“老杰瑞,我没有犯罪,我只是想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活下去。谁制定了法律?规则又由谁来执行?你说我是犯罪,可是如果这法律由我来制定,规则由我来执行,我可以说,我没有犯罪,我是在执行正义。顺从我的,那便是正义,违逆我的,就是邪恶。黑暗之中,我是唯一的明灯。” “我的上帝,萧,你的想法太疯狂了!”老杰瑞唇齿颤抖着说:“你这是在亵渎神的权威,只有神才是唯一的” “神?”我不屑地嗤笑:“老杰瑞,对我而言,即使神也不能对我指手划脚。当我受苦难时,神可曾出现拯救我?神没有,救我的是我的兄弟,我的师长,他们不是神,他们是混混和魔头。道理其实很简单,你信神时,你就是主宰自己的神,你不信神时,神什么都不是。” 老杰瑞彻底无语,无奈地摇了摇头:“萧,你太会说话了,我说不过你。” 废话,继承了天魔智慧的我,已经不是那个半文盲了,岂是一个小小的出租车司机能相比较的? “老杰瑞,你想过没有,如果让我来统一黑暗中的地下世界,让我来制定所有的法律和规则,这个世界也许会变得更美好。”我点着了一支烟,在车厢里吞云吐雾起来:“地下世界的混乱起源于各个势力的争霸,如果我能建立一个统一的地下世界,让所有有争霸野心的人都从世界上消失,你说混乱还会不会持续下去?统一的地下法律,统一的地下规则,所有在黑暗中生存的人都要按照我的规则和法律行事,再也不会出现火拼,街头流氓消失一空,普通公民的安全得到保障,你说这个世界会不会更加美好?” 老杰瑞苦笑着说:“萧,你的想法真大胆,连最大的黑手党家族都不敢说统一地下世界的话。不过你的想法也很新颖,我想,如果你真的能建立一个统一的地下王朝,对所有黑社会的人都能严厉约束的话,世界也许真的会变得更美好。但是你这只是一个构思,也许到时候会变得更混乱,直接威胁到政府的统治也说不定。” 我笑着“我要做到的,就绝对能做到。我要一手遮住这天,天就绝对不会露出半点云彩。老杰瑞,你别忘了,我是来自中国的萧锋。中国人的力量和毅力,是你们想象不到的好了老杰瑞,今天晚上兴致真好,收拢了一股小势力,不过这对我来说还是不够,干脆就一鼓作气,再多收几个吧!嗯,你带我去一个像样点的小黑帮总部,我要大显身手了!” 老杰瑞吃惊地说:“萧,你还要干?” 我微笑,如同彬彬有礼的君子:“如果不加快动作的话,世界怎么能被我握在手中呢?” 看似传统的老出租车司机突然笑了起来,说出了一句我意想不到的话:“好吧,亲爱的萧,既然你把我当好朋友,告诉我你的雄心壮志,那就让我一直送你去任何地方吧!我要亲眼看着你把整个地下世界掌握,看看你建立的世界,是不是像你说的一样美好!”就这样“美奸”杰瑞-史密斯在这个晚上,成了我和白依以后的全职司机,成为一个完全不会杀人,不想杀人,双手从未沾过血腥的黑帮份子。 老杰瑞不是一个好做英雄梦的a国人,他甚至不能算一个典型的a国人,五十多岁的老杰瑞,在这个夜晚踏上了一条通往黑暗的道路。 杰瑞拉着我和白依往日落公园第八大道外围一个小黑道帮派的据点驶去,据老杰瑞介绍,那是一个生意不错的夜总会,控制这间夜总会的,是几个墨西哥毒贩,他们外围有五十几个打手,火力配备相当不错,每个人都有枪。 看到我实力的老杰瑞对我非常放心,尤其是在看到我把霰弹枪的枪管徒手折弯之后,他对我神奇的“中国功夫”钦佩得不得了,认为我已经不需要害怕任何刀枪之类的武器,所以才放心地把我带往那间夜总会。 我靠在车座上,白依躺在我怀中小睡,老杰瑞专心地开着车,不知不觉,我又念起了那首词:“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第十五章杀人狂诗曲四 车停在夜总会门前,我揽着白依的肩膀,摇摇晃晃地走下去,敲了敲车窗,对老杰瑞说:“有没有兴趣来看一看我的表演?” 老杰瑞摇了摇头“萧,血腥的场面看一次就够了,看多了对心脏不好。” 我点了点头“那好,你就在这里等着吧。”说着,揽着白依就往夜总会大门处走去。 白依的纤手搂着我的腰,头靠在我肩膀上,说:“萧哥哥,等下要不要我帮你?” 我笑道:“白依,刽子手由我一人来当就好了,我不希望看到你手上沾半点血腥。” 白依眨了眨眼睛,说:“我不参加打斗,但是我可以给你加持魔法啊。帮你加速,增加防御,都可以的。” 我拍了拍她的小脑袋,说:“你的魔力不是还没完全恢复吗?别为**心了,你萧哥哥的本事,你又不是不知道。等下你留着魔力保护好自己就可以了。还有,如果看到他们开枪,你就马上躲起来。” 白依歪着脑袋说:“可是我看那些枪没什么用啊,从空心钢管里发射出来的东西速度好慢的,我只要施一个加速魔法,就可以躲得过了。” 我呵呵一笑:“那是因为你厉害,其实枪打出的子弹也很厉害的,被子弹打中身体的话,会受很严重的伤,甚至可能致命。所以,你一定不要小看枪这种武器。”实在有些麻烦,这种常识地球上人人都懂,可是白依却什么都不知道,非得好好教导一番不可。要不然,她还真会像我一样,仗着眼力和速度在枪林弹雨之间穿梭,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办? 白依点了点头,乖乖地说:“那好,如果有人开枪,我就躲起来。嗯,我还可以放出魔法盾,也可以挡子弹的” 说话间,我们已经走到了大门口。门口两个粗壮的光头黑人手一伸,将我们拦住,面无表情地说:“有没有会员证?” 我愕然:“进夜总会还要会员证?” 左边一个黑人淫邪地笑了一下,伸出舌头舔了舔厚厚的嘴唇,两眼放光地看着白依说:“没有会员证也没关系,有介绍人吗?如果连介绍人都没有的话,对不起,你就不能进去了,不过这位小姐还是可以进去的,嘿嘿嘿”黑人淫笑着,伸手摸向白依的脸颊。 我冷笑,闪电般出手,捉住了他的大手,发力一扭,一阵清脆的骨碎声响起,骨人的手从手腕起完全扭曲变形。这个黑人还来不及惨叫,我跨前一步,一个肩撞狠狠地撞击在他胸膛上。他的胸膛整个下陷,嘴里涌出一股血沫,软软地瘫了下去。另一个黑人怒吼一声,一拳打向我太阳穴,我头一偏,一掌拍出“天魔蚀骨掌”轻飘飘不带半点力道似地拍在他的心口上,一阵轻微的骨响,这黑人如同一滩烂泥般软倒在地。 我拍拍手,揽着白依踢开大门走了进去。门一开,一股令人耳膜生痛的嘈杂声夹着各种异味扑面而来,霓虹灯在闪烁,照耀着一个个狂扭着的身体,几个脱衣舞娘在舞台上已经脱得一丝不挂,还有几个磕多了葯丸的洋妞在台下边摇边脱。有个磕多了葯的金发妞全身赤裸着趴在一张桌子上,屁股高高跷着,头在不停地摆动。她的身后,一个黑人光着下身,抱着她的腰拼命耸动,后面还有几个人在排队。靠墙边的一套沙发上纠缠着几个或红或白或黑的肉体,阵阵银糜的声音不时传入我的耳中。 白依微微皱起了眉头,显然很不适应。我摇了摇头:“白依,你还是在门外等吧,就到老杰瑞的车上去等,这里的环境不适合你。” 这次白依没有拒绝,她叮嘱了一句:“萧哥哥,你要小心点,如果打不过他们,就快点逃出来。”我点了点头,白依捂着嘴跑了出去,脸色相当难看。 我深吸一口气,妈的,这个鬼地方,什么气味都有,酒味、汗臭、烟味、大麻、醉酒人和吸毒过量人呕吐异物的味道,甚至还有熏得人想吐的男女交合后的体液味。 不怕血腥味的白依肯定受不了这种恶心的味道,因为连我都快吐了!真不知道这里面这群狂欢的人怎么有这么强的忍耐力,看样子这里非得好好整顿一番不可。 我一身黑色的中山装站在门口很是显眼,有几个看上去是看场子的家伙发现了我,向我走了过来。 “先生,请出示您的会员证,或是说出您介绍人的名字。”领头的一个是个很白净的青年,金发碧眼,看上去文质彬彬。 我笑了笑,摊开双手,说:“您看,我既没有会员证,也不认识什么介绍人。但是我已经进来了,不要赶我出去好吗?” 领头的年轻人说:“先生,您在开玩笑吧?没有会员证和介绍人,门口的守卫是怎么把您放进来的?” 我说:“是这样的,我是来找你们的首领谈一笔大生意的,听说他这里供应高品质的可卡因,我正好想进一批货,所以就找来了。门口的两个兄弟听说我是来谈生意的,自然就放我进来了。” 领头的年青人皱了皱眉头:“对不起,您可能听错了,我们这是正当的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提供毒品。你还是请回吧!” 我刚想说话,背后忽然闯进一个人来,冲着那年轻人大叫:“老大,杰克和尼科尔森被人杀了!” 年轻人脸色一变,但是他已经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了,在我身后那人说完话的同时,我笑着突然抢进,一步跨进那年轻人怀里,左手作刀狠狠地刺入他的心口,右手顺手摸出了他别在腰后面的手枪。 我猛地一推年轻人的身体,他大瞪着双眼难以置信地仰天倒下,跟在他身后的几个手下大惊之下伸手去拔枪,但是我已经抢先开枪了!砰砰砰一连串枪声响起,年轻人的几个手下被我在近距离爆头,几乎在同一时间倒地身亡。那个冲进来报信的人大叫一声,转身想逃,我把打空了的枪一把掷出,正中他的后脑,将他后脑砸了个粉碎! 枪声一响,场子里的人群立即炸开了锅,男人大吼着,女人尖叫着乱成一团,如同没头苍蝇一般四处乱撞。音乐停了下来,台上的dj拿出一把mp5,朝我一通乱射。我一个鱼跃扑进人群之中,那家伙顺手打了过来,把客人打倒一片。 我扫视一周,只见乱成一片的场子里,已经有二十多个拿着刀片和长短枪支的家伙大呼小叫着在人群里像我冲了过来,不过场子里实在太乱,他们被人群拥挤着,一时还没法冲过来。通往二楼的楼梯处也冲下来二十多人,每人手中都拿着霰弹枪、微型冲锋枪或是半自动步枪,有几个穿着西服的家伙则是挥舞着手枪,看样子是首领了。 我笑了起来,两手一抓,将两个刚才还在女人身上动得不亦乐乎的家伙提了起来,一边冲向楼梯一边踢开所有挡在我前面的人,将他们踢得凌空飞起,朝着楼梯处涌下的那二十多人撞去,口中高声念道:“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第十六章杀人狂诗曲五 连续不断的枪声响起,一声声刺耳的惨叫震痛耳膜,身体在空中被子弹撕裂,鲜血如雨水一般淋下。 那些被我踢得凌空飞撞毒贩们的客人被毒贩们打死,子弹的冲击力令他们的身体停止了向前飞进,重重地跌到了地上,而我已经趁着这个机会,在人体的掩护下,倒提着两个身高比我高出一个头的大个子冲到了楼梯口,右手抡起一个人就朝离我最近的一个枪手砸去。 “砰”地一声,两个人的脑袋碰到了一起,碎得稀烂。后面的人纷纷开枪,我把左手上那人挡在身前挡子弹,右手挥舞着那头已经完全粉碎的大个子向前冲,左手上那人很快就被打得稀烂,而我则趁机又砸死了五个人。 那几个墨西哥毒贩一边开枪一边叫着往楼上退去,别的人则留下来继续抵挡。左手上那人破破烂烂的身体已经挡不住子弹了,好几颗子弹穿透了他的身体打到我身上,好一阵火辣辣地痛。幸好子弹穿透了人体已经没有多大的力量,而我的护体真气又已经遍布全身,子弹只能打穿我的衣服,打痛我的皮肤,伤不了我分毫。 我嘿嘿一笑,凝气于胸,直冲肺腑,张口发出一声狂狮般的吼叫:“吼”肉眼可见的空气波纹冲击波一般向四面八方扩散,楼梯左右的墙壁纷纷龟裂,天花板上的灰尘簌簌直落。挡在我前面的十多个枪手被我这一声吼震得同时向后倒飞,口中狂喷鲜血,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这时,场子中的客人已经差不多全跑光了,那二十多个开始时被场中人流挡得过不来的枪手终于赶了过来,二十几把枪同时朝我开火,子弹铺天盖地一般朝我打来。 我暂时还不是刀枪不入,这么多的子弹也不是我想避就能避得过的。 我一个鱼跃,窜上了楼梯转角,子弹全打在墙上,顿时一片尘屑飞扬,墙上多出几百个弹洞。 楼梯转角也并不安全,那几个毒贩正守在二楼的楼梯口,开枪朝我射击。还好几把手枪射速不是很快,子弹弹道被我看得轻轻楚楚,轻易避了过去,两手左右开弓,几记“大天魔手”发出,数道黑色的掌劲旋转着,发出呜呜的声音劈向他们的身体“砰砰”几声沉闷的爆响,几个墨西哥毒贩的身体却被炸成了血浆,一片残渣都没剩下。 我飞快地冲上二楼,躲进楼梯口外的走廊里,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那二十多个枪手已经顺着楼梯赶了上来,嘴里叫骂个不停。 我背靠着墙,闭上眼睛默默数着他们的脚步声,同时拼命调起体内真气。等听到差不多所有人都上了楼梯,我猛地一个跨步,从走廊上冲到楼梯口,发出一声巨吼。这一声吼,如震雷落地,连我自己的耳膜都被震得一阵轰鸣,好一阵子听不到声音。而那二十几个正顺着楼梯往上冲地枪手更是被我这一声吼震得统统倒飞了出去,一个接一个地撞到转角处的墙上,堆成了一堆。每个人都喷出无数带着内脏碎块的血沫,倾刻间就断了气。 我呵呵一笑,摇摇晃晃地走进了二楼的走廊。走廊左右有几个房间,看上去都是卧室,空空的一个人也没有。走廊尽头有个大办公室,也是一个人都没有。我走进去,拉开抽屉,里面放着几捆美金还有几包白粉。美金自然不好意思地笑纳了,白粉我也顺手揣进了兜里。妈的,百年前洋人用毒品毒害中国人,老子就用这些毒品毒你们洋人! 再翻了一阵,又从另一个抽屉里翻出一个沉甸甸的纸盒,打开一看,里面竟放着两把银色枪身,枪把上夹着黑色塑料外壳的沙漠之鹰。由于沙漠之鹰强大的威力和彪悍的造型使其外观和其他常规手枪有着大不同的区别,所以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盒子里还有四个备用弹夹和两盒金灿灿的子弹,我把枪拿到手里,嗯,手感非常好,弹夹已经压满子弹装上了,一枝枪大概重两公斤左右,沉甸甸的,刚好适合我的手劲,这两把枪,老子笑纳了! 在二楼转了一阵,见实在没有什么好搜刮的了,我点了根烟,摇摇晃晃地踩着楼梯上的尸体下了楼。 鲜血已经顺着楼梯在往下流了,舞厅里的地面上也已经流了很多血。尸体杂乱无章地躺着,不下二十多具,其中大半是来这里happy的客人。那个磕多了葯,趴在桌子上给人轮着干的妞还没清醒过来,头还在摇着,而准备干她的人要么跑了,要么死了。我皱了皱眉头,把已经被打出几个破洞的中山装脱下来,扔到了她的身上。 场子里面很安静,一个活人也没有了。我走出门外,看着路边的街灯。门口停车场里的车大部分跑光了,还剩下好几辆颇为高档的轿车和老杰瑞的车。那些高档轿车想来就是那些个墨西哥毒贩的了。 夜总会的位置很偏僻,直到现在还没警察过来查看。我站在夜总会门口,朝着老杰瑞的车招了招手。老杰瑞把车开了过来,白依打开车门,跳下车跑到我身边,看到我身上的衬衣有几个小小的破洞,忙解开衣裳查看起来。 我拍拍她的小脑袋,笑着说:“没事,你看,萧哥哥一点伤都没有。” 白依撅着小嘴,说道:“还说没事,这里都有几个地方肿了!”我低头一看,的确如此,被子弹打中的地方肿了几块,皮肤破了一点,渗出点点血丝。 “我来给你治伤!”白依说着,两只纤手轻轻地覆到我的胸口,轻声吟唱起咒语来,淡淡的白光自她的手心绽出,我只觉得胸口一阵清凉,火辣辣的刺痛感很快就消失了。等白依把手拿开之后,我身上那几处肿块消失得无影无踪,像从没有出现过一般。 我笑了起来:“白依真能干!”白依甜甜地一笑,让我心神一阵荡漾,那娇憨甜美的样子让我几乎忍不住现在就想把她搂在怀里好好爱抚一番。强抑住心中的欲火,我对坐在车里的老杰瑞说:“老杰瑞,要麻烦你一下了,到刚刚被我收了的停车场里带批人过来,我要接收这个场子。” 老杰瑞说:“那些墨西哥毒贩?” 我呵呵笑道:“他们被我送去撒旦那里了,相信他们在地狱里会有一番作为的。” 老杰瑞点了点头,驱车往停车场方向驶去。 没办法,我手头上一个能用的人都没有,虽然那群痞子都上不得台面,但是暂时还是需要人手帮帮忙的。 这时,几道雪亮的车灯打了过来,几辆警车呼啸着,鸣着警笛从夜总会两边包抄过来,刷刷几声停在夜总会前的停车场上,二十来个警察从车上跳了下来,拿着各式长短枪支指着我。又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响起,一辆大巴停到了车场外,十多个全副武装,穿着黑衣,头脸都被黑布罩着警察从车里跳了出来,带着红外线瞄准器的mp5全都对准了我和白依。 我吐出一口烟圈,轻轻搂着白依,傲立于夜总会门口,冷冷扫视一周。这场面,比我预想的要大了一点! 第十七章黑白勾结 一个身材高大,眼神阴郁,穿着笔挺西服,年纪约在四十左右的白人警察身后簇拥着几个端着冲锋枪的反恐特警大步向我走来,几枝枪都对着我和白依。 我不动声色地看着那个白人警察,他也不动声色地看着我。 我的身后就是夜总会大门,我有把握在他们开枪之前带着白依退进夜总会里去,这几十个警察虽然装备不错,可是和刚才的毒贩们比起来也只强上一点,如果他们想对我不利,我有绝对把握把他们全部干掉。 但是如果杀了这些警察,这间夜总会我也就不必再想着掌握了。所以我要等,等着看这个警察怎么处理这件事。 警察走到我的面前,掏出一枝烟点着,深吸了一口,阴郁的眼睛望着我,说:“有人报警这里刚才发生了火拼,你们怎么还没走?是不是参与了黑帮火拼?” 我笑了笑,说:“警官,你看,我和我女朋友都是守法公民,我们有a国绿卡,我们还想在a国过上好日子,怎么会参与黑帮火拼呢?” 警察的目光越过我和白依,望进了我们身后夜总会的门里,他的脸色微微一变,说:“就你们两个人?” 我点了点头,说:“确切地说,就我一个。” 这个警察看起来非常聪明,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看着我的眼神变得很古怪,和看见魔鬼没什么两样。他沉默了一阵,说:“墨西哥人每年给我两百万美金,你能给我什么?” 我笑道:“三百万美金。放心,我不会让你受到任何损失的,和我合作,您的收入或许会更好。” 警察点了点头,说:“这些手下都是跟我混饭吃的,他们很忠诚,但是他们的生活也很贫苦。你知道,国家公务员没有多少外快。” 我点了点头,说:“各位警官为了我们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四处奔波,付出了很多,理应得到回报。除了三百万美金之外,我每年还可以提供一百万美金的经费,只希望警官们能在某些方面给我一些方便。”早听说a国警察贪污受贿,没想到竟然还这么明目张胆地索贿,不过这对我也好,如果来的是一个正义的警察,那我还真不好解决这件事。本来嘛,这黑色警察就算罩着墨西哥黑帮,图的也就是他们的钱。现在这场子里的墨西哥毒贩让我给灭了,他要是再抓我,一个子儿都赚不到。 警察终于笑了起来,大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们a国人并不是所有人都讨厌中国人的,你们中国人很聪明,又会赚钱,为a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a国人是从来都不会拒绝钱的。这伙墨西哥人死于黑帮火拼,与你们没有任何关系,不是吗?” 我呵呵笑道:“当然,黑帮分子实在太明目张胆了,幸好死的都是些没人理会的黑帮成员,没有伤到守法公民,相信你们的上司也很乐意见到这样的局面,毕竟像这样的黑帮分子,死一个,a国的社会就会稳定一分。” 警察哈哈大笑:“你很会说话,非常好。我的名字叫罗礼克,你可以叫我罗克,是a国联帮警察纽约分局布鲁克林区总警署的警长,中国朋友,你的名字是?”联帮警察的职能范围最广,重大刑事犯罪等恶性犯罪都归他们管,他们是美国联帮政府直属的,像什么州警察、城市警察和县警察的职权范围都没他们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罗礼克这个布鲁克林区总署的警长,在这个小岛上几乎有着只手遮天的权利。 我说:“很高兴认识您,罗礼克警长,我叫萧锋,您可以叫我萧。”虚与委蛇在这个时候是很重要的,就算我心里想着把他碎尸万段,脸上也要摆出甜得像浸了蜂蜜般的笑容。想要在这里发展,与白道势力勾搭上是必不可少的。 罗礼克笑道:“萧,你是个聪明人,我很喜欢你这样的人,比那些墨西哥人要好多了!嗯,这间夜总会墨西哥人是不是卖给你了?哦,一定是这样的。不过他们死得太早了,契约可能还来不及签订吧?没关系,这些都交给我了。萧,这间夜总会已经是你名下的财产了,但是我们还需要进去调查一下现场。你知道,我们这次出动这么多人,报告写起来很麻烦的。” 我呵呵笑着,从口袋里掏出那几叠美金和几袋白粉,交到了罗礼克手里,说:“毒品是犯罪的根源,黑帮火拼,应该就是为了这些东西。” 罗礼克身旁的一个特警掏出一个塑料袋,把白粉装了进去。而钞票,则被罗礼克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少说也有十万美金,这罗礼克还真是相当不客气。 罗礼克向后面挥了挥手,警察们鱼贯走进夜总会中,开始清理现场。 “罗礼克警长,您看,我们是在火拼结束后才来的,这个口供,应该不需要录取我们的吧?” “当然,萧,你们是守法公民,对黑帮火拼一无所知。嗯,里面好像还有个活人,呵呵,是个裸体小妞,好像还磕多了葯,好,就把她带回去录口供吧。不过你得保证她什么都不知道。” “亲爱的罗礼克警长,知道真相的人已经和撒旦约会去了。嗯,警长,您今天带的人手好像不够,里面的尸体又多了点,如果你们觉得处理起来有些麻烦的话,我想我可以帮忙。” 罗礼克说:“咦?尸体很多吗?我怎么就看到四五个死人而已?” 罗礼克和我对视一眼,大笑起来。死的人太多,案子就不大好压下去,而死的人少,处理起来就容易得多了。聊了一阵,几个警察照着罗礼克的意思抬了四五具尸体出来,其余的全都留在了里面。这时一个警察来到罗礼克身旁,神情古怪地看着我,对罗礼克附耳说了几句话。 罗礼克神情又是一变,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萧,你的本事好像很奇怪。” 我微微一笑,说:“神秘而强大的中国功夫。罗礼克警长,如果有什么您想解决又不大方便解决的人,您的朋友乐意效劳。” 罗礼克点了点头,说:“有需要的话一定会找你的。好了,是时候收队了,希望你记得今晚的话。”说着,他大声招呼起警察们来,特警和警察都跳上警车,不多时就呼啸着开走了。 我眯起眼睛,看着罗礼克的座车,冷冷地道:“老子一分钱都没赚,你就想来刮我地皮?好,你要的是钱,我给你钱,将来,我看你拿什么来花!” 第十八章中华楼 警察走了之后十多分钟,老杰瑞的车回来了。后面跟着七八辆漆得花里胡哨,看上去破破烂烂的车。老杰瑞把车停到夜总会门口,后面的车在他左右两旁停下,三十多个看上去比较强壮,神情都比较机灵的年轻小伙子从车里钻了出来。 “萧,人给你找来了。”老杰瑞走到我身旁,笑呵呵地说:“我一说你要用他们,他们都抢着报名,我挑了三十四个看上去能干一点又不吸毒的带来了。” 我拍了拍老杰瑞的肩膀,笑道:“干得不错,老杰瑞,今天晚上辛苦你了。要不要进去里面休息一下?” 老杰瑞探头往门里看了一下,苦笑着说:“算了,萧,我虽然还很强壮,可是这样的场面也不是我所能承受的。你今晚还要去什么地方吗?” 我说:“不了,今天晚上收获不错,这里需要整理一下,我想明天就开张。摆平警长代价太大,不努力挣钱的话,我就会站不住脚了。老杰瑞,你要是累了的话,就先回去休息吧,我明天给你电话。” 老杰瑞点了点头,掏出纸笔给我留下了电话“就打这个电话,二十四小时接听,而且从今天起,只对你一个人开放。好了,再见吧萧,我回家了。”老杰瑞对我摆了摆手,往他的车子走去。 “等一等,杰瑞。”我掏出一叠钞票,抛给了老杰瑞,这是刚才抄墨西哥毒贩办公室时剩下的最后一叠了,大概有两万美金。 老杰瑞颇有些意外地说:“萧,你这是?” “你是我的全职司机,这是你这个月的薪水。呵呵,对你实行薪水预付制,月初领薪水。” 老杰瑞点点头,道谢后开车走了。 我让老杰瑞带过来的三十四个小混混在门口站成四队,让他们一个个报出自己的名字和特长。这群小混混有黑人也有白人,年纪都在二十多岁左右。他们基本上都没什么特长,最擅长的就是飙车,把马子和街头斗殴,我本来就没指望能在这些小混混中找出什么人才来,这些家伙对我而言只是来打下手的,真正的人才,还需要以后慢慢发掘和培养。 我特别留意了一下,那个说要跟我干的瘦小青年杰克逊-约翰森不在其中,我向他们询问了一下,一个叫弗兰基的家伙回答说:“老板,杰逊说他要做到答应老板的事之后才会来跟你干,在这之前,他都不会来的。” 我点了点头,那小子很有志气,应该可以培养一下,但前提是他要在杀完十个人之后还活着。 大致了解了一下这群小混混的情况,我拍拍手,说:“好了,你们的情况我差不多已经了解了。我先给你们讲清楚,跟我干绝对不能乱来,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给我惹麻烦。你们那些狗屁习惯,飙车打架什么的都给老子丢一边儿去,老子不禁止你们把马子,但是要记住,不准碰碰不得女人。还有,老子是中国人,没老子的命令,谁都不许碰中国人一根毫毛,谁要是犯了我这个忌讳,老子的手段你们是见识过的!现在这间夜总会被老子接收了,你们就是里面的服务员、保镖还有清洁工,明天再给老子多找些火辣的妞过来,把场子给我搞得充实一点。记住,做我的手下,绝对不能吸毒,谁吸毒老子扒谁的皮!以后要有谁敢跑到我场子里来吸毒的,你们也给老子统统轰出去。谁要是敢在我场子里卖毒品的,马上杀掉!今天我要交待的就这么多,你们只要好好干,将来赚的钱绝对少不了。好了,你们进去把场子收拾一下吧,那些武器都给我收拾好了装起来,谁都不许私藏武器,要是让我发现少了一把枪,查出来是谁拿的,老子活剐了他!听明白了就去干活吧!”对这些小痞子说话不能太温柔,尤其不能和他们多讲道理,除非你想让他们明白你讲道理的艺术。 我的手下们恭恭敬敬地对我鞠了个躬,齐声说道:“是,老板。” 我搂着白依从门口让开,让他们进去收拾了。我掐灭烟头,指着市区繁华地带那**通明的城市夜景对白依说:“白依,你看那儿漂亮吗?” 白依点点头,说:“好漂亮啊,白依从没有看过这么漂亮的城市。” 我在她脸颊上轻吻了一下,说:“如果你喜欢,萧哥哥将来就把那座城市作为礼物送给你。” “真的吗?”白依满脸憧憬地说:“我的家乡,有一个权势非常大的女王,她有着大片的领土,她的城市是整个大陆之上最漂亮的,白依有一次看到她出巡,光是卫兵就有好几万,豪华马车有一百多辆,白依好羡慕她哦!”我哑然失笑“白依也想做女王?” “不,”白依看着我的眼睛,笑着说:“白依只想和萧哥哥在一起。不过萧哥哥如果真的把那城市送给白依的话,白依想试一试做女王的滋味呢!” 我大笑着将她拥进怀里,轻拍着她的背,说:“好啊,没问题,到时候,萧哥哥就是国王,白依就是女王,我们一起来统治一切”这好像是个美丽的童话故事的结局,不是吗?可是一切对我来说,才刚刚开始。对白依来说,也才刚刚开始。 过了一会儿,弗兰基脸色发白地走了出来,说:“老板,那个,那个里面的尸体怎么处理?” 我看了他一眼,说:“找个地方,挖个坑埋了。以后这样的事情不要来烦我,自己想办法解决,不要让我觉得你们没有用。” 哎兰基忙不迭地点头答应,进去办事了。不多时,手下们把尸体都拖了出来,扔到了车里,开着车去埋尸体了。尸体太多,跑了好几趟才彻底解决完。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解决了,清理血迹,收拾墙上的弹孔,把打碎的东西打扫干净,换上备用的,手下们忙个不亦乐乎,我也懒得监督他们,拉着白依跑到二楼,洗了个澡后找间干净的卧室休息去了。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让白依再休息一会儿,一个人跑到楼下来检查手下们收拾的情况。嗯,他们干得不错,所有人都是一整夜没有休息,把场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一点也没有枪战过的痕迹。我很是表扬了他们一番,想给他们点嘉奖,身上又没多少钱了。于是又跑到二楼办公室里,翻了半天,总算在墙上翻到一个隐藏在壁画后的保险柜。 我用“天魔血刃”剑气直接切开了保险柜,一看之下,笑得嘴得合不拢了。里面放了好几百包白粉,还有上百叠码得整整齐齐的大面额美金,最上面一层放着一个小布袋,我打开来一看,竟是几十粒钻石。妈的,墨西哥毒贩还真是有钱,难怪说卖毒品比卖黄金还赚。唯一遗憾的是,墨西哥毒贩的支票和银行存折我用不了,不过信用卡还是可以拿来刷的。 我拿了两叠美金,跑到楼下,对忙了一夜,正等着我的命令的手下们说:“你们干得不错,这些钱算是你们昨晚的奖赏,拿去分了吧!”我把两叠四万美金抛到了一个手下手里,让他负责分钱。手下们顿时欢呼起来,直呼老板万岁。这些小痞子平时哪来什么收入?经常都是穷得响叮铛,这一下子就可以分到一千多美金,他们哪能不高兴?我观察了一下,他们现在看我的眼神除了敬畏之外,还多了一层感激。 恩威并济,软硬兼施,该严厉的时候严厉,该让小的们尝到点甜头的时候绝不吝啬,这才能让他们真心为我卖命。 “对了,”我招呼弗兰基道:“你们今天继续辛苦一下,马上去找小妞,还有,帮我打听一下这批墨西哥毒贩以前是找谁做生意的,光靠这间夜总会,老子也不用吃饭了。不允许别人来我们这里贩毒,我们自己还是要贩的。行了,分头办事去吧,留四五个人在这里听我招呼就行了。哦,还有,夜总会的名字得改一下,给我到唐人街找个会写字画的,让他给我的夜总会题名,再找做招牌的照着题的字做个好招牌出来。” “老板,夜总会改成什么名字呢?”一个叫尼奥的高个子黑人问。 我想了想,说:“就叫中华楼吧!” 别人的夜总会都叫什么什么城,什么什么都,老子偏要别出心裁。你们有气势,我要比你们更有气势!“中华楼”名字听起来不伦不类,与夜总会不怎么合拍,可这个名字代表了一种精神!至少在中国人心中,它代表了一种只有中国人知道的精神! (注:中华楼是著名漫画家马荣成的经典漫画中华英雄华英雄的酒楼,代表的是一种中华的精神。偶在这里用这个名字,有很深很深很深的用意,所以请读者们不要误解,不要愤怒,谢谢!) 第十九章因果 当天晚上,中华楼夜总会没能如我的愿开业。 原因说起来让我很火大。先是小弟们找回来的小姐,一个个看上去像野鸡,浓装艳裹不说,身上还带着刺鼻的古怪味道,有几个一看就知道是长期吸毒的,瘦得跟干柴棒没什么两样。我挑了一下,留下看上去稍有一点气质的三个小妞,其余的让手下们全赶走了。 我把负责找小姐的几个手下召集起来,狠狠地训道:“你们这是找夜总会小姐还是找野鸡?老子要的是看上去像明星,有气质的妞!夜总会不是路边摊,不是什么妞都能进来的!妈的,老子知道你们是把以前跟你们鬼混的那些妞带过来了,可是她们配来老子这里做事吗?她们只配到路边去拉客!你们这些痞子有没有看过电视?给我去找那种看上去像艾薇儿、小甜甜、麦当娜、妮可、梦露那样的妞,妈的,清纯中带点放荡懂不懂?看看你们找的妞,除了放荡就是淫荡!现在再去给我找,去别的夜总会给老子挖,开高价挖!” 一通训斥之后,小的们灰溜溜地又去办事了。出门前我叫住他们,扔给他们一叠钞票,说:“把你们的车给我扔到废车场去,换门口的几辆好车,再把你们身上这身行头给老子换了,穿mib,妈的,就你们这副德性,有气质的妞会跟你们来吗?一个个跟**犯没什么两样!”所谓mib,即是“the men in black”黑衣人。黑西装、白衫衣,黑皮鞋,黑墨镜,整套标准配置。 虽然小的们被我训了一顿,但是见我把门口停车场上那几辆墨西哥毒贩留下来的好车派给了他们,又给他们发了换新衣服的钱,他们还是欢呼了起来。这些小痞子没开过好车,现在有好车开,哪能不高兴的? 再来就是灯箱招牌让我伤心得很,灯箱招牌是赶制出来的,做工倒是不错,关键是招牌上的题字,歪歪扭扭,怎么看都像是小学没毕业的人写的。 我把负责这件工作的小弟叫了过来,问他:“你这是找谁写的字?” 那个小弟有些忸捏地说:“我认识日落公园唐人街一个中国餐厅的厨师,他说他的字写得很好,我找他帮忙写的。老板,我看这字还行,比拉丁字母好看多了” 我无语,这些a国人怎么会知道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这样的字都算好,那老子不成书法大家了?不过这件事也不能怪他们,他们是没办法分辨出汉字的好坏的。我一脚把招牌踢得粉碎,说:“行了,这件事我亲自去办。看来今天晚上没办法开业了。你们,还有你们,拿这些钱去买衣服,把你们的乞丐装给我统统扔到垃圾箱里去,耳朵上、鼻子上的环也给我全扯下来,尤其是你,舌环也不行,老子看着恶心!” 后来我打电话叫来了老杰瑞,给他换了一辆墨西哥毒贩留下来的豪华宝马,让他把我和白依送到了唐人街。在唐人街转悠了一阵,总算找到一家字画店,让店里的老先生给我题了中华楼三个字。这次让我很满意,老先生的书法虽然还未到大家地步,但在海外能找到写得出一手好毛笔字的中国人,已经让我很满意了。 做好了招牌回去时,天已经完全黑了。让几个手下把招牌挂上,接通电源,金光闪闪的中华楼三个大字看上去很有气魄。现在场子里的小弟们全换上了mib造型,有那么点有组织的社团成员的意思了。而那些个被我派出去找小姐的小弟们,忙到深夜也才给我找回来五个让我满意的妞,开的价钱都挺高的。没办法,万事开头难,等我把生意做大了,名气打响了,到时候就不是我去找小姐,而是她们来找我了。 让小弟们打听的,墨西哥毒贩做生意的对象还是没能打听清楚。本来嘛,贩毒这种事情都是见不得光的,我的小弟们只算是小混混,最多也就能知道一些外围的毒贩,要让他们打听出那些做大生意的家伙,难度也太大了一点。关于这一点,我倒是没什么好责怪他们的,只有到时候让罗礼克帮我想办法了,他身为警长,对这方面的情况应该了解得很多的。天知道他私底下还收多少黑帮的黑钱! 晚上十一点多钟,小弟们已经都回去休息了,夜总会里只留下四个最强壮机灵的小弟负责处理杂务和充当保卫。 我最后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刚准备让小弟们关门休媳,就看到一个穿着月白色僧衣,挂着一串佛珠的光头和尚朝夜总会门前走来。 借着路边灯光,我看到这和尚长得眉清目秀,年纪大概在二十岁左右,身材看上去很单薄,可是走路时却给我一种非常沉稳的感觉。 和尚走到了我身前,双掌合十,对我微微一稽首,说:“施主有礼了。”竟是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中国和尚跑到a国逛夜总会?这事情也太诡异了一点。 我双手插在裤兜里,有些戏谑地说:“小和尚怎么到a国来了?是专程来逛夜总会的?要不要喝酒找小姐啊!”和尚微笑着说:“施主戏言。贫僧法号因果,是五台山佛裂上人的弟子,贫僧此行是受师父指点,专程来找施主的。” “因果?找我?”这事情有点古怪,和尚的法号古怪也就罢了,他师父让他来找我干什么?我又不认识和尚,他莫不是替天行道来了?我淡笑着,看着因果,天魔真气疾转全身,最后凝聚于双眼,施展出魔典上记载的一种识人之术天魔眼。 在我天魔眼之下,因果的身体变成了一团朦胧的光雾,光雾由赤红与深黑两色组成,纠结缠绕不清,透出极其强烈的暴戾、残忍、悲愤。而在光雾的最深处,有一团虽然微弱却很纯正的金色光芒,其形态像极了一尊小小的坐姿佛像。而金光中透露出来的,却仿佛是一种无尽的慈悲。 我看不透这个和尚,他彬彬有礼的笑容下,竟隐含着无穷无尽的暴戾残忍,而在暴戾残忍的最深处,却又藏着与他的整体极不合拍的慈悲,这小和尚究竟是什么人?因果,因果,究竟代表什么意思?天魔的智慧告诉我,因果即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我感觉到,因果也是一个拥有非常雄厚的真气的高手,他来找我,莫非真的是要让我的那些报应降临到我头上? “施主,你杀过人吗?杀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因果彬彬有礼地问我。 我冷笑,说:“和尚,你问这个干什么?” 因果微笑着,说:“施主,请回答我。” 这时,那四个留守在夜总会的小弟们已经到了我身后站着,虽然他们听不懂我和因果在说些什么,但是他们可能感觉到了我语气中的不友善,马上有两个小弟走到和尚身旁,骂咧咧地说:“妈的,臭僧侣,跑到夜总会来干什么,滚!”两个小弟一左一右,伸手去抓和尚的肩膀和手臂。两个人四只手刚刚碰到和尚的肩膀和手臂,没见和尚有任何动作,两个小弟的双手突然皮开肉绽,就像是被无数利刃给同时切割了一般,爆出大篷大篷的血雾,两个小弟惨叫着跪到地上,抱着血淋淋的手哀嚎起来。另两个小弟马上跑过去扶住了他们,用一种极其惊恐的眼神看着和尚。 “施主,请回答我。”因果好像什么都没做一般,微笑着看着我。 第二十章报应 我神情凝重地看着因果,他刚才虽然没有作任何动作,可是我用天魔眼看出,在那两个小弟的手靠近因果的身体时,他身上那种赤红与深黑夹杂的气就像有生命的触手一般,自动缠上了两个小弟的手,在他们手上狠狠地缠绕了几圈,然后两个小弟的手就被割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这非常像护体真气在受袭时作出的自动保护反应,但是因果的气也未免太凌厉狠毒了一点,其狠辣劲头比起我的天魔真气都毫不逊色。佛家弟子怎么会有这样的气? “我杀过人,杀过很多人。”我看着因果,缓缓地道。天魔真气疾走全身,已经随时准备向因果发动攻击“我也不在乎多杀你一个,而在将来,我或许还要杀更多的人。” 因果面不改色地微笑着,说:“施主果然坦率。因果曾问师父佛祖为什么要割肉喂鹰?师父说,因为鹰要吃兔子。佛祖既要救兔子,却也不能让鹰饿死。因果又问,但鹰是恶禽,欺凌弱小,若让它活在世上,它以后还是会吃掉更多兔子的。师父说,兔子若真的被鹰吃掉,也是它的命数,需知世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果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因果?” 我冷笑,这和尚敢和我打禅机?天魔虽是魔,但其对佛理,也有相当的领悟,否则怎会有天魔即是神佛一说?我说:“因果不是因果,因果是因果。” 小和尚一愕,笑容微变,道:“有一年我下山,我看到山下有很多穷人,他们成天辛苦劳作,日未出已作,日已落仍未息,然而多数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要受尽一些地方小辟的欺凌。而富人们和他们的子女成天游手好闲,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却能锦衣玉食。这又是为什么?师父说,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我说,佛说,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佛又说,一切众生皆平等。世上有不平等之事是因为因果报应,那么众生平等又是什么?” 我哈哈一笑,说:“众生平等就是一句阿弥陀佛!” 因果脸上已经没了笑容,他继续说:“我问师父,佛祖座下为什么有降龙伏虎?师父说,因为世上有龙兴波,虎作恶,民不聊生。我又问,佛祖为什么要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杀人的人放下屠刀之后,身上沾染的血腥是不是就能够洗净,他们造下的业,是不是就不需要偿还?长伴青灯古佛,颂经念咒,是不是就能让枉死在他们手上的灵魂到达极乐?或者说杀人者死后,就算是他们已经放下了屠刀,就可以成佛?”顿了顿,因果急促地说:“佛祖为什么要割肉喂鹰?又为什么要说众生平等?佛祖为什么要有降龙伏虎?又为什么要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施主,请回答我!” 我神情肃穆,大声道:“你无慧眼,你看不到因果!报应太慢,你等不及!你要消除世间一切不平等,你要代天执行报应,却让你双手沾满血腥!你师父要你来找我,不是让你来替天行道,而是要让你在我这里寻求答案!因果,你不是佛,你应该是魔!” 因果脸色惨白,豆大的汗珠从他光光的头上冒出,滚滚而下。我冷笑着看着他,这小和尚的师父不是个东西,他自己教不了徒弟,竟让小和尚来找我。小和尚心魔太重,虽然还有一点最为清澈的佛心,但已经承受不住魔性的侵袭。急功近利,是佛门中人的大忌,小和尚自命慈悲,却不料这慈悲让他为慈悲而慈悲,替天行道本就不是佛门弟子所为,代天执行报应反而令他心魔更盛,变得暴戾残酷。 小和尚颤抖着声线问我:“施主杀人不怕报应?” 我一手指天,一手指地,说:“我即是神佛,我即是天地,谁敢给我报应?” 小和尚两眼变得赤红,低沉着嗓子吼道:“师父让我来西方寻找答案,来找一个有天魔九窍心的天魔来寻找心中问题的答案,这就是你给我的答案?” 我心中凛然,这小和尚的师父不简单,竟然知道我就是拥有天魔九窍心的天魔,看来这世上的奇人异士还不少,并不像曾大牛说的,已经死光光了,以后得小心。我一边凝神戒备,一边道:“佛不渡我,我自成魔。” 小和尚大吼一声,叫道:“我要降魔!” 我冷笑:“没有魔兴风作恶,哪有世人向神佛祈祷,请求保护?神佛与恶魔本就是相辅相承,缺一不可。你要降魔,谁来降你?要我说,我就敲碎你的佛像,灭了你的佛心,让魔欲吞天噬地!” 小和尚低着头,两手紧握,拳头发白“我遇神杀神,遇魔降魔,我就是佛,我就是魔!” 我展颜一笑,说:“这就对了,你就是佛,你就是魔。佛来降你,你便诛佛,魔来灭你,你便降魔。” 小和尚吼道:“好,我就先降你这天魔!”说着,身形一晃,月白色的僧衣翩翩飘舞,动作曼妙优雅,出手却是无比狠辣!他两只手掌猛地朝我胸口劈下,澎湃的掌力还未触及我的胸膛,掌风已将我的胸口的衫衣震成粉碎!我凝立不动,大吼一声“天魔噬魂”功凝而不散,尽往小和尚震去,同时两掌连环劈出“大天魔手”发出两道漆黑的螺旋掌劲,卷向小和尚。 声浪震散了小和尚的掌风掌劲,大天魔手的掌军到了小和尚的胸口,小和尚身子如陀螺般旋转起来,把我的掌劲全部御开,击到他身周的地面上,将地面炸出十多个深坑。 小和尚哇地喷出一口鲜血,颓然坐倒在地,摇头说:“我降不了你”我笑道:“你可以降你自己。” 小和尚抬起头,望着我,目光中隐有泪光闪动:“怎么降?” 我邪笑,说:“帮我。”我伸出右手,五指作爪,慢慢地合拢“看我只手遮天,让漫天神佛全部靠边!” 小和尚说:“我不杀好人” 我邪笑,咬牙切齿地说:“我也不滥杀好人!恃强凌弱,天魔不屑,恃强凌强,天魔本色!就算要翻天覆地,也要找最高的天,最硬的地!因果,你师父要你来找我,不是让你来替天行道的,要在我这里找到答案,你就得跟我干!” 小和尚终于点了点头,我大笑起来,说:“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专职保镖兼全职杀手,除了真正的好人,我让你杀谁你就得杀谁!” 小和尚又点了点头。 我把小和尚领进了夜总会,给他换了套我的衣服。他身材和我差不多,只是比我略屋削一点,我的黑色中山装他穿上去还是很不错了。 我给两个被小和尚伤了手的小弟一人发了五千美金,同时告诫他们绝对不可以找因果报复,如果敢自己人窝里斗的话,我将施行最严厉的惩罚,几个小弟忙不迭地答应了。对待手下不能厚此薄彼,虽然小和尚比这几个小弟不知道强了多少倍,但是如果我对他们不闻不问的话,只会让其他手下心寒。给他们一点甜头,既可以让他们对我感恩戴德,又可以消弥他们对小和尚的仇恨,实在是一举两得。 收了一个自己送上门来的高手,我顿时感觉自己的实力壮大了不少,但是有用的人手还是太少了。晚上躺在床上时,我开始动起脑筋来,到什么地方去多收些高手作手下呢? 第一章征兵 第二天“中华楼”夜总会总算开门营业了。罗礼克警长倒说话算数,一早就派人给我送来了夜总会的地契和房产证,也不知他是从哪里搞到手的,这倒令我对罗礼克刮目相看,看起来他的活动能量还真的不小。 这天晚上夜总会门堪罗雀,生意清淡得很,小弟们一个个穿着笔挺的西装,无聊地坐在场子里数腿毛,高薪聘来的几个小姐无聊地坐在化妆间里聊天吹牛,半天不见人来点小姐出台。 对于这样冷清的局面,我早已心中有数。前天晚上才发生那样大规模的火拼,今天有人敢来那才叫怪。而且我又不是真的要开夜总会,这小小的一间夜总会只不过是我发家起步的一个据点而已,生意好还是坏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把大部分的事情都交给了小弟们去打理,营业收入也全算小弟们的薪水,我要做的生意,可是要能赚大钱的。 我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看着手上的一份名单。这份名单是罗礼克警长提供给我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记载着墨西哥毒贩做生意的对象及一些军火商人的资料,另一部分则是我请他帮忙提供的,一些关于我想要找的帮手的信息。 就目前而言,生意方面还不是很急,毕竟我手头上还有墨西哥毒贩们留下来的三百五十万美金现金和价值大约在两百万左右的钻石,干吃饭不做事的话,也能撑上一段时间。但是得力的手下却不能不急,从飞车党的混混里收的那票小弟只能用来看看场子,火拼的话最多只能起消耗对方子弹的作用。 毒贩和军火商人的资料被我暂时放在了一旁,专心看起另一份名单来。 “龙倾城,男,二十五岁,法籍华人。身高一百八十公分,体重九十公斤,于法国接受雇佣军训练,各科成绩均为优秀,其中射击、格斗满分。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在纽约市参与救援俄罗斯被捕毒枭时为掩护战友撤退被捕,现关押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第一重刑监狱。a联邦法院控告其二十八项谋杀罪,其中二十五项为谋杀a国反恐特警及警员。如罪名成立,龙将被判三百年以上徒刑。”照片上是一个满脸彪悍之色的年轻人,眼神冰冷,左脸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 “陈小波,男,二十三岁,中国留学生。身高一百七十公分,体重六十五公斤,于纽约大学主修化学工业。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该犯利用化学毒葯毒死十三名j国留学生,案发被捕,现关押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第一重刑监狱,正与中国政府交涉准备引渡。”照片上的年轻人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眉清目秀,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很难想象他会是一个敢狠心毒死十三个人的杀人犯。 “王峰,男,二十六岁,旅美华人。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体重七十三公斤。二零一零年三月来a国旅游时,在酒吧与一个j国旅行团发行言语冲突,后升级为暴力冲突,该犯利用碎酒瓶、餐叉、烟灰缸杀死七名j国游客,后被警方拘捕,现关押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第一重刑监狱,正与中国政府交涉准备引渡。”照片上的王峰相貌威武,嗯,或者说有点狰狞。 “小犬蠢一狼”这个资料我只扫了一眼就略过不看了,然后提笔在上面重重地划了个叉。j国人,呵呵,名字取得倒不错,只是这小子也是关押在第一重刑监狱的,如果不幸和王峰、陈小波关在同一间囚室的话,他还能不能活下来就是个问题。 我站了起来,对坐在我对面的老杰瑞和因果说:“准备一下,我要去布鲁克林区第一重刑监狱。” 老杰瑞说:“萧,第一重刑监狱是临时关押重刑犯的地方,那里关押的重犯都没有保释权,而且严禁外人进入,你去那里干什么?” 我笑了笑,说:“当然是去劫狱了。” 老杰瑞苦笑道:“萧,你真是语出惊人,第一重刑监狱戒备森严,如果能让你劫成功那才真叫怪了。那可不是黑帮据点,里面的警察也不是黑社会成员。” 我笑道:“没关系,戒备再森严也只是一个临时关押重刑犯的监狱,与永久关押罪犯的监狱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再加上,有因果助我,还有什么事情办不到的?” 老杰瑞说:“但是那样做的话,你就会成为全a国的通缉犯了!” 我摇了摇头,道:“放心,老杰瑞,没有人能看得到我和因果的样子,也没有人能够找到我们留下的指纹,我们杀人,甚至根本不用触碰别人的身体。好了,老杰瑞,你等下的任务就是负责开车把我们送到第一重刑监狱附近就行了。嗯,还得搞到一辆卡车” 这件事必须秘密进行,手下的小弟们自然是不能透露给他们的。两个小时之后,我、因果、白依、老杰瑞四个人离开了夜总会。老杰瑞开车带我们在街上兜了一圈之后,瞄上了一辆油罐车。 老杰瑞开着车,远远地吊着油罐车,油罐车一直开到了人烟稀少的郊区。我看了看四周,没有什么人,于是让老杰瑞加速超过了油罐车,在路中间一个打横,把车横在了油罐车前面。油罐车猛地刹车,尖锐的刹车音响起,滑了大概十多米才停住,险险地停在了我们的轿车前。 油罐车的司机大骂着打开车门跳了下来,是一个五大三粗的a国胖汉,满脸的络腮胡子,样子很凶恶。我取出一张黑巾蒙住脸,推开车门,下车走到司机面前。司机看上去非常愤怒,提起拳头就准备揍我,我反手抽出别在腰上的沙漠之鹰,三棱形的枪管抵到了他的额头上。 司机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颤抖着声线说:“对不起,先生我,我并不是有意骂您的。” 我笑了笑,说:“没关系,我并没有因为你骂我而生气。事实上我只是想征用您的油罐车,您应该没有意见吧?” 司机忙不迭地点头“当然没问题,您可以随意使用。” 我真诚地说:“谢谢。”一指点上了他的额头。司机软软地摊倒在地,晕了过去。我把司机拖到路边,爬上油罐车打着了火。 我坐在驾座上打了个手势,老杰瑞把手伸出轿车车窗,对我挥了两下,然后调头朝着第一重刑监狱方向开去,我则开着油罐车跟在他后面。 第二章劫狱 “看吧,萧,那样森严的戒备,不是你们能够随便进去的。”在距第一重刑监狱一百米远的一处街角,老杰瑞坐在车里,指着那戒备森严的监狱高墙说道。 现在我已经坐进了轿车里,油罐车停在轿车旁边,我和因果都戴上了一个和反恐特警那样,只露出眼口鼻的黑头罩。 我盯着前方的监狱高墙,那上面有四个探照塔,每个塔楼上都有一盏大功率探照灯,两个荷枪实弹的狱警,监狱大门上的塔楼上还有一挺班用机枪。带着尖刺的铁丝网布满了整个高墙,上面应该通着高压电。 果然是戒备森严,光是那堵高墙就已经足够让妄图越狱的重刑犯们望而却步,更别提那些荷枪实弹的狱警了。 斑墙四周都是足一百米的开阔地,就算有重刑犯走运出了高墙,在那片开阔地上,也会成为塔楼上狱警的活动标靶,更何况按照所有监狱的设计,高墙里面本身就有一段相当开阔的空地,如果犯人们想从监狱大楼里向高墙运动的话,也会给塔楼上的狱警当靶子打。 但是,这种高度还难不倒我,而以因果的实力,要越过高墙也不难。 我看了看天色,已经差不多全黑了,路灯亮了起来,监狱高墙上的电灯也都亮了起来。 我拍了拍老杰瑞的肩膀,说:“老杰瑞,怎么做就是我们的事情了,你不必担心。你和白依就留在这里,准备接应我们。呵呵,放心,白依的实力,绝对不弱,至少自保是可以的。” 其实我把白依留在车里,一是不想让她冒险,第二则是让她监视老杰瑞。老杰瑞嘴上说要跟我,但是谁知道遇上这种事情他会不会临阵倒戈?我杀飞车党和墨西哥毒贩老杰瑞不会报警,因为毕竟我对付的是黑道分子,算是黑吃黑。而我现在要对付的,可是号称执行正义的a国警察,我要劫的是纽约市第一重刑监狱,老杰瑞会怎么想,我就不大清楚了。 我已经给白依打了招呼,如果发现老杰瑞有异样举动,马上把他控制住。以白依的魔法,对付老杰瑞这样一个年过五十的男子,还是不成问题的。 我和因果下了轿车,我坐到油罐车上,点着了油门。因果站在油罐车后面,只等我一开车就跟着车跑。 我把油门一踩到底,车子发出一阵怒吼般的轰鸣,瞬间速度就加到了极限,飞快地朝着监狱大门撞去。我从倒后境里看到,因果如同一只敏捷的野猫一般,紧跟在油罐车的后面,快速奔跑时几乎是足不点地,身法相当飘逸。 当车启动的那一刹,监狱大门塔楼上的狱警马上发现了异常,拿着高音喇叭向我喊起话来:“这里是禁止进入区域,前面的车马上停下!再警告一次,前面的车马上停下!这里是禁止进入区域!前面的车马上停下” 我嘿嘿笑着,对狱警的警告置若罔闻,老子本来就是来劫狱的,老子撞的就是你这大门! 在狱警喊话期间,油罐车已经跑到了监狱大门前,以最快的速度往厚重的铁门撞去。我在车离铁门还有十米左右的时候打开车门跃了出去,天魔真气疾走全身,硬生生止住了向前的惯性,斜斜掠到一旁,而因果早就已经趁狱警被油罐车吸引住的时候,从车后窜出,窜到了南面的墙根下。 我反手拔出沙鹰,对着车子上的大油罐连开三枪,装满了油的油罐在撞上铁门的同一时间轰地一声爆炸了,巨大的火球腾空而起,卡车碎片四下乱飞,其中一块门板大小的铁片飞上塔楼,把塔楼上一个躲闪不及的狱警拦腰切成了两半! 监狱里警号响了起来,所有人都被燃烧的油罐车吸引住了,十多个狱警跑上高墙,向着大门处运动,有的边跑边开枪,只是不知道他们射击的目标究竟是什么。 我早已趁机掠到了南墙根下,因果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了。我俩同时飞身跃起,如同两只大鸟一般轻飘飘地跃过了高墙,沿着墙根朝着监狱牢房大楼方向飞快地掠去。 现在塔楼上的探照灯全都打到了高墙外,所有人都以为袭击者仍在墙外,高墙上的大呼小叫声此起彼伏。牢房大楼上的灯全都亮了,一个个全副武装的狱警在满是小儿手臂粗的铁栅栏的走道上跑动,监狱里一片喧哗声,看来是重刑犯们听到了动静,都来起哄了。 我们跑到监狱大楼前,我直接一脚踢开大门冲了进去。厚厚的铁板和防弹玻璃做成的大门被我踢得飞出去七八米远,撞到了几个听到动静赶过来查看的狱警。因果食指连弹,几缕暗红色的指风射出,将那几个挣扎着想要爬起来的狱警全部击晕。 照着罗礼克给我们的情报,龙倾城等三个人全都关在s区极度重犯的大囚室里,s区大囚室又分十五个小囚室,每个单间里都关着一个人。但是罗礼克没有给我配套的地图,这监狱大楼看上去错综复杂,跟迷宫没什么两样,要我找还真的找不到! 我摇头叹了口气,抓起一个晕过去的狱警,缴了他的械后一指点醒了他,低沉着嗓子问道:“s区囚室在哪?” 那狱警很是硬气,瞪着我一声不吭。我把他按在墙上,一手捂着他的嘴,一指捅在他的肩膀上,刺出一个血洞,那狱警痛得冷汗直流,流水在眼眶里打转,呜呜叫着却发不出声音。我把血淋淋的指头放到他眼前,恶狠狠地道:“下一次,捅的就是你的脑袋了!带我们去s区囚室!” 那狱警终于屈服了,拼命地点着头,我慢松开了捂着他嘴巴的手,他颤抖着说:“不要杀我,我不想死,我这就带你们去!”都说a国人极度重视个人生命,现在看来果然没错,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果然很容易屈服。 我架着那狱警,沙鹰抵在他的腰上,让他带着我们往s区囚室走去。因果在前面开路,一路上碰上十多个持枪狱警,全被因果用指风遥遥点倒。 凭我和因果的耳力,那些狱警们快速奔跑时的脚步声根本瞒不过我们,在他们还没有靠近我们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作好了准备,而当他们刚一露面,因果就会抢在他们开枪之前先把他们击倒。所以一路上走来,竟没一个狱警有机会开出一枪。 走道顶上有许多摄像头,也全部被因果用指风点成了碎片。那狱警见因果把人击倒,既不用枪,也不近身,只是伸出指头遥遥一点,人便如一滩烂泥般倒下,眼中的惊恐之色更甚,喃喃道:“天哪,你们,你们是魔鬼” 我凑在他耳边邪笑着说道:“嘿嘿,我们是撒旦的门徒,如果你想去地狱,我们会非常欢迎的。” 那狱警拼命地摇头,说:“不,我还不想死,我只有二十八岁” 转了七八个弯,通过了好几段长长的幽暗走道,劈碎了近二十道铁栅栏门,打倒了足足四十多个狱警,那怕死的狱警才指着前面一道厚铁门说:“过了那道门,就是s区极度重犯大囚室了求你们,不要杀我!” 我点点头,说:“好的,我不会杀你。”一指将他点晕了过去,和因果大步向那道铁门走去。 铁门上有个大大的s字标志,透过圆形的防弹玻璃窗口,可以看到里面有条幽暗的钢铁走道,两旁是十多扇铁门。锁是电子锁,不知道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打开,但用钥匙是肯定打不开的。这时,后面的走道上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看来又有狱警过来了。因果说:“老板,我去对付他们,你来救人。” 我点了点,因果转身飞奔而去。不多时,就听一阵震耳欲聋的枪声传来,间或夹着几声沉闷的人体倒地声和闷哼声。 我将所有的杂念抛于脑后,右手五指并拢作刀,运起“天魔血刃”法诀,掌上顿时升出一道两尺来长的血红剑芒。我把剑芒插进门缝之中,顺着门缝猛地劈下,一阵刺耳的金属切割声响起,门锁总算被我劈断了。我推开大门,走进s区大囚室,运足真气大叫道:“龙倾城、陈小波、王峰!”我用的是中文,加上我用内力传音,他们应该听得清楚。 果然,有三间单人囚室的门砰砰砰地响了起来,看来是他们在给我回应了。我大步朝前走去,忽然间,又有几间囚室的门响了起来,接着所有的囚室门都响了起来。 我皱起了眉头,妈的,这些重刑犯这不是和我捣乱吗?我运足真气,一脚踢开了左手边离我最近的一房门,里面那个正扒在门上敲得起劲的重犯惨叫着被撞飞到墙上,弹回来后重重地栽倒在我面前。我看也不看,朝他的背上连开七枪,把他的背打得稀烂。 我换了个弹匣,走出这间囚室,对着对面囚室那房防弹玻璃窗又是连开七枪,沙鹰强大的穿透力将防弹玻璃窗的得粉碎,里面那个黑皮抱着头蹲在地上大声咒骂起来。 我这样一来,那些拼命敲门的重刑犯们全都安静了下来,我两手各提着一把枪,再次用中文叫道:“龙倾城!陈小波!王峰!” 这次,只有三扇囚室的门响了起来,就是开始时的那三扇门。我走到一扇门前,透过玻璃窗看到脸上有道疤的龙倾城正扒在门上,碗大的拳头重重地敲着玻璃窗。我对他点了点头,说:“退后。” 龙倾城后退了几步,我摇了摇头,他又退了几步,一直贴到后面的墙上。我点点头,一脚踢出,砰地一声,门被我踢飞了,直朝龙倾城砸去。龙倾城反应非常快,一个闪身避了过去,飞快地冲到我面前,大骂起来:“你他妈究竟是来救老子的还是来杀老子的?” 第三章狼 “要是连刚才那下都躲不开,我倒宁愿杀了你!”我冷冷地说着,扔了一把手枪和两个弹匣给龙倾城。 龙倾城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料到我会这么信任地把枪给他,他近乎贪婪地握着枪,亲吻了枪身一下,像对待自己的情人一样把冰冷的枪身贴上了脸颊上那道血红的伤疤,眯起眼睛陶醉地说:“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好久没有闻到枪油味儿和火葯味儿了,老子都快憋疯了!” 我摇了摇头,这家伙是个疯子,无论是语言还是神情,他都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我注意了一下他的眼神,非常炽热,里面有很强烈的欲望。嘿,欲望,不正是天魔要控制的吗? 我走到另一扇门前,斯斯文文的陈小波戴着厚厚的眼镜,透过玻璃窗神情平静地看着我。我对他点了点头,一掌按在门栓处,一阵如同钢铁被绞碎一般的声音响起“天魔蚀骨掌”的柔力将锁彻底破坏,轻轻一推,门咯吱一声开了。 陈小波走出囚室大门,很有礼貌地对我说了声:“谢谢!” 龙倾城跟在我后面,大叫道:“你他妈是不是存心的?为什么给这小子开门就没那么大动静?” 我冷冷地盯了龙倾城一眼,说:“他是斯文人,对待斯文人,自然要用斯文的方法。” 最后一间囚室里的王峰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敲击窗子的声音越来越急促。我大步走到窗前,手枪指着玻璃窗。王峰偏着头,神情狰狞地看着我,好像对眼前的枪口毫不在意。 我二话没说,直接开枪,砰砰砰一连三枪,玻璃窗上多出三个白印。这样的防弹玻璃,必须把着弹点打在同一个地方,才可将其打碎,而我开枪时枪口故意稍有偏差,分射王峰的额头和两眼,所以玻璃上只留下的白色的弹痕,子弹则弹射到了一旁。 在我开枪的时候,王峰一直偏着头,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的眼睛,他的两只眼睛连眨都没眨一下。我点了点头,果然是个胆大的汉子,普通人面对面看着枪口对自己脑袋喷出火焰,就算明知中间隔着一层防弹玻璃,也一定会抱着头蹲下,胆气稍差的甚至会惊叫跌倒。就冲王峰这胆色,救他倒也不吃亏。 我一记大天魔手劈出,汹涌的黑色掌劲卷到铁门上,铁门立即变形向里面凹了进去。囚室里的王峰大吼一声,徒手把已经被我打得变形了的铁门拆了下来。 王峰的身材比起龙倾城要小了一号,但是体形非常匀称。我用天魔眼一看之下,发现王峰的体形竟然是黄金分割比例,每一块肌肉骨胳都很匀称,都能随时达到最佳状态,爆发出最大的力量。也就是说,王峰是个天生的练武胚子,只是体内没有任何特别的气,看样子从未修炼过武术一类的技巧。只凭天生本能和随手可得的破酒瓶、餐叉等武器就可以一个人干掉七个j国男子,这王峰的潜力无可限量。 我打量着龙倾城、陈小波、王峰他们三个,他们三人也在打量着我。s区囚室外面,枪声仍不时地响起,只是已经没有刚才那般热闹了,看样子因果已经把狱警解决得差不多了。 “你是谁?”龙倾城一脸不爽地问我“看你刚才打开牢门时的手段,肯定不简单。” 我微微一笑,说:“我是救你们出去的人。如果你们被a国联邦法院起诉成功,或者被引渡回国,你们这一辈子就算彻底完蛋了。我是来给你们新生的,愿不愿意跟我干?” 王峰嗡声嗡气地问:“凭什么?” 我拉下头罩,将自己的真面目暴露在他们面前,伸出右手,五指张开,指上冒出血色剑芒,我猛地一挥手,剑芒划上囚室的铁壁,咯吱一阵刺耳的摩擦音响起,铁壁上被我划出五道深深的划痕,我慢慢地道:“就凭我这双手。” 陈小波推了推眼镜,说:“你这是内力?真没想到,这只在电视电影和小说中看到过的东西,今天竟能被我亲眼看到。好吧,我同意跟你干,反正被关在这里也是死,逃出去一个人没地方去也是死,还不如跟你玩玩儿。” 我望向龙倾城和王峰:“你们呢?” 龙倾城嘴角挂着嗜血的笑,说:“我从生下来就是一个军人,我是为战而生的,如果你能让我有仗可打,我就跟你干!” 我嘿嘿一笑,说:“我的目标是统治全世界的地下世界,你说,有没有仗打?” 龙倾城的眼睛亮了起来,大声道:“好,老子跟你干了!” 我又望向王峰,王峰偏着头,满脸狰狞之色地说:“教我你的功夫,我跟你干。还有,我绝对不杀中国人,无论是黑是白,我都不杀!”我点了点头:“两个条件,我都可以答应你。但是我最精深的功夫要求非常苛刻,全世界也就我一个人能完全领悟,据我观察,虽然你的体格非常适合练武,但我的功夫不适合你,而且你的年龄也过了练功夫的最佳时期,只能练一些普通的炼气法和外门招式。但是其威力也非同小可,我刚才打破你的囚室大门,用的就是其中一招外门招式。” 王峰兴奋地点了点头,捏着拳头道:“好,老子也跟你了!” 我笑了起来,说:“那好,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同一条船上的兄弟了!我叫萧锋,你们以后就会发现,跟我干将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龙倾城说:“这话可是你说的,要是哪天老子觉得跟你干没趣了,老子可是要随时走人的!” 陈小波点了点头,慢悠悠地说:“我也是一样,我没有什么特别的能力,不会动刀动枪,也不会打架,如果你不能给我安排一个适合我的岗位,让我感觉到自己的才能没处发挥,我一样会走人。” 我嘿嘿一笑,这三个家伙都是很有性格的人,我要的就是这种人,唯唯诺诺的哈巴狗满街都是,有能力才有资格嚣张。这三个家伙,无疑都是有资格嚣张的人,他们的性格就像狼一样,残忍、坚毅、我行我素。 但是,我有信心让这三个人臣服于我,如果他们是狼,我就是那独一无二的狼王! “好了,现在是时候出去了,我外面的兄弟应该已经把那些狱警解决得差不多了!”说着,我带着龙倾城三人往来路返回。走出s区之后,走过几条曲折的钢铁通道,只见狱警杂乱无章地倒了一地,每个人都只是晕了过去。看来因果下手还不算狠辣,他可能不知道,a国的监狱,尤其是重刑监狱,往往是黑幕最多的地方,这里面的狱警要认真算起来,根本没有几个好人! 龙倾城等三人看着倒了一路的狱警,神情都有些古怪。终于,龙倾城忍不住问我:“这些人都是你干掉的?” 我摇了摇头,说:“是我兄弟干的。他的本事也相当不错。” 王峰歪着脑袋说:“不行,出手不够毒,这些人都没死。” 我笑道:“我那兄弟是个和尚,他跟我说过,绝对不滥杀一个好人。” 陈小波笑了起来,这个斯文的年轻人,好像不论时候都能保持最优雅的风度:“和尚?真是有趣,看来他也是个高手啊!这些人都只是晕了过去,身上却没有半点伤痕,这样的手段,还真是很不错呢!” 说话间,我们已经快步走过了所有的通道,来到了监狱大楼的大门前。这时枪声已经完全停止了,监狱大院里回荡着那些重刑犯们的吼叫声,对面高墙上的塔楼里,墙道上一个狱警也没有,情形十分诡异。 我向四周打量了一番,没看到因果,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沉着嗓子叫道:“小和尚!”内力把声音传了开去,只要小和尚还在这监狱里,凭他的功夫绝对能够听到,而普通人除了离我最近的龙倾城三人,别人就没法听到了。 一阵轻微的衣袂带风声响起,因果轻飘飘地从门外掠了进来,站到我的面前。他的头上仍蒙着头罩,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说:“已经全部解决了。不过好像有大队警察正朝这边赶来,我在院墙上已经可以看到警灯,听到警笛声了。” 我点了点头,说:“我们马上走。”几个人飞快地朝着院墙角跑去,因果跑在最后面。我回头一看,只见因果的脚步有些蹒跚,身法好像没刚才那样飘逸了。我问因果:“怎么了?你受伤了?” 因果点了点头,说:“中了三枪,没有打中要害,我还挺得住。到底是血肉之躯,和枪械硬拼吃亏很大。” 我仔细一看,只见因果的左肩的黑衣和左腿的黑裤湿了大片,由于衣裤都是黑色,我竟没看出那是血液。我说:“妈的,你别逞强,子弹还留在身体里,怎么能跑?我来背你!”说着不由分说一把揪起因果,将他拖到了我背上。因果还要反抗,被我用天魔真气制住了他的经脉,令他一时动弹不得。 第四章论武 我背着因果,和龙倾城、陈小波、王峰跑到了墙角。我对龙倾城三人说:“你们等一下,我把小和尚送出去了就来接你们!”说完背着因果跃出了高高的院墙,身后传来龙倾城一句不知是赞叹还是叫骂的话:“妈的,居然还会飞!” 我把因果放下,解开了天魔真气对他的禁制,然后转身跃进了高墙,把龙倾城三人一个个地拉着跃了出来。这时,不远处已经传来阵阵警笛声,警车的警灯闪光也都隐约可见了。 我嘿嘿一笑,说:“警察来不及赶到了,咱们走!”又一把背起因果,带着龙倾城三人朝老杰瑞车子的方向奔去。 我们跑到车前,我把因果塞了进去,让龙倾城三人坐进后座,然后打开前门钻了进去,抱起白依把她放到了我的大腿上,一辆小轿车里,一下子挤进七个人,我抱着白依还不怎么觉得拥挤,后座上的四个人倒是已经挤成一团了。四个大男人把车后座挤得满满的,王峰兀自在叫骂:“妈的,别碰老子的头,老子睡落枕了!” 我拷,本以为他说话歪着头是个性和嚣张的表现,谁知道竟是睡觉落枕扭了脖子! 老杰瑞一踩油门,猛打方向盘,车子一个大甩尾,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车速提到极限,呼啸着朝市区方向驶去。这弯转得太大,后面挤着的四个传来一阵叫骂。 龙倾城:“妈的慢点!老子喘不过来气了!” 王峰:“操,老子都说睡落枕了,居然还转这么大弯,想让我脖子断了不是?” 陈小波推了推眼镜:“我一般是不骂人的。”然后对老杰瑞伸出右手比出中指。 因果:“阿弥陀佛,几位施主不要生气,生气会犯嗔戒的” 全车的人除了白依包括老杰瑞在内,都对因果伸出右手比出中指。 我扭过头看着车座上的四人,说:“好了,我现在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老杰瑞,我的全职司机,a国人,对中国很有好感。小和尚因果,你们已经见过了,身手很不错,在这个时代,相当于超人级了。他是五台上佛裂上人的弟子,对佛法很有研究,你们谁要是哪一天想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以找他帮忙超渡。这三位是雇佣兵龙倾城、化学工业学者陈小波,呃,屠夫王峰。老杰瑞你们已经看过他们的照片了,和真人差不多。从今天起大家都是一起办事的了,以后要互相照顾。”一时想不到怎样来形容王峰,突然想到他最擅长杀猪,来a国旅游一次就杀了七头猪,于是顺手给他起了个屠夫的绰号。而王峰看来对这个绰号很满意,并没有出声反对。 “萧先生,不知道这位小姐如何称呼?”陈小波看着白依,慢声慢气地问。 我拍了拍白依的脸蛋,笑道:“她叫白依,是我的女朋友,呵呵,我准备等她到了合法婚龄就娶她过门。” 陈小波点了点头:“白小姐看起来不像中国人,是混血儿吗?” 一旁龙倾城说:“一定是混血儿,只有混血儿才会这么漂亮。” 我呵呵笑了起来,虽然白依的确是倾城颜色,但是当面给人夸奖,听在我耳里还是很受用的“嗯,对,是混血儿,没错。”白依的来历要是说给龙倾城他们听,恐怕他们不会接受,我干脆含混了过去。 白依好奇地看着龙倾城三人,说:“萧哥哥,你费大工夫救这三个人出来,他们很厉害吗?可是我怎么看不出来他们有什么厉害的地方?” 王峰瞪大眼睛说:“咦唏!你一个小姑娘懂啥?厉害不厉害是你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吗?” 白依学着王峰的样子,歪着头说:“当然啦,我当然看得出来!萧哥哥肚子里有一团很紧很黑的气,不停地旋转,他就是用这些气使出很厉害的功夫。小和尚身上有黑、红、金黄三色气,小和尚也是用这些气使出功夫的。你们三个身上的气都很淡,淡得几乎看不到,只是原始的生命能量和自己锻炼出来的一点微弱的气,和萧哥哥、小和尚比起来当然差很多啦!” 王峰撇撇嘴,不说话了。 我也心中愕然,白依什么时候有这种本事了?怎么连我和小和尚的气都看得到?看来都找个机会好好问问她了!不过要说龙倾城三人不厉害,这话倒是错了。龙倾城是职业军人,射击、格斗都是满分,其余各科成绩均为优,二十八个a国警察死在他手下,其中有二十五个是反恐特警,这龙倾城的本事其实非常了不起,如果我想要训练出一支真正能够冲锋陷阵的武装力量,还得靠龙倾城。 陈小波看似文质彬彬,实际上心狠手辣,关键在于他是化学专家,这对我非常有用。 王峰生下来就是当杀手的,而且是真正的金牌杀手,稍加训练,必可成为独当一面的高手。这三个人,可是可遇而不求的人才! 龙倾城饶有兴致地看着白依,说:“白小姐能够看出一个人本事的深浅,那么白小姐一定很厉害了?” 我笑道:“要是让她全力发挥,我现在的本事也不见得是她的对手。” 我这话没说错,如果白依有深海之心在手,显现出另一重人格的话,给她全力施展的机会,兴许连我都打不过她。不过龙倾城等人显然不信,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真有这种本事,他们这几个大老爷们可真要羞愧死了。 老杰瑞开着车,乐呵呵地说:“萧,你和因果真厉害,戒备这么森严的监狱都被你们攻破了。对了,你的功夫,能教给我儿子和女儿吗?他们都很喜欢中国功夫的!” 我摇了摇头,手在白依臀部轻轻地拍着,说:“不行,练我的功夫就得杀人,如果控制不住自己的心魔,练我的功夫很有可能成为杀人狂。如果你想你儿子和女儿成为杀人狂的话,我倒是可以教他们。” 老杰瑞连连摇头:“no!萧,我可不想把我的儿女都拖下水,你就没有那种稍微和善一点的功夫吗?” 我说:“功夫本身没有善恶,关键在于使用功夫的人。如果能够控制自己的心魔,再恶的功夫都可以用来行善。如果控制不住自己的心魔,再善的功夫都只会成为凶杀的手段。我天生是个恶徒,我学的也是最适合恶徒的功夫,而我这种功夫,对于体质的要求非常特殊,连王峰这种天生的练武胚子,都只能学我的基本炼气术和外功功法。嗯,或许你可以让你儿子和女儿跟小和尚练功夫,他学的是佛门正宗,算得上是最大慈大悲的功夫了。” 小和尚说:“因果自己都未能控制心中杀念,如果教人的话,恐怕会误人子弟。” 我笑道:“没关系,只教外功,不教心法。天魔功的外功必须辅以心法,最低要求也是入门的炼气心法,佛门正宗就不一样了,没有心法照样可以练出功夫。” 小和尚撇了撇嘴:“你就知道把担子扔给因果” 正说间,龙倾城忽然道:“有两辆警车吊上我们了!” 老杰瑞也说道:“萧,前面好像设卡了!有很多警车!” 现在已经快要驶进市区了,大道左边有一个加油站,右面有一家杂货店和一栋正在修建之中的大楼,再就是一片低矮的民居庭院,周围没有一条可通往市区的巷道。而前面大道之上摆了很多警车,远远望去,一个个荷枪实弹的警察正在检查通过的车辆,还有好多扮相很酷的反恐特警。在我们身后,两辆警车一字排开,警灯闪烁,警笛呼啸着赶了上来。劫狱是大案子,瞧着阵仗,看来纽约市要沸腾了!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这次可能要大打一仗了! 第五章闯关 两辆警车中的一辆车窗外伸出了个扩音喇叭,一个警察叫道:“我们是a国纽约市警察,现在正在执行公务,前面的车马上停车,靠在路边,接受我们的检查。重复一次,我们是” 我让老杰瑞放慢车速,老杰瑞松开了一直紧踩着的油门,车子慢了下来,但没有向着路边靠去。两辆警车左右一分,从我们车子两边逼了过来,加速之下,离我们的车只剩下两个车身的距离。 龙倾城掏出手枪,把子弹顶上了膛,说:“锋哥,干不干?” 我微微一笑,说:“让我看看你的枪法。” 龙倾城兴奋地点了点头,弓着背站起来,猛地一肘向后顶出,啪地一声脆响,后面的挡风玻璃被打了个粉碎。老杰瑞惊呼起来:“龙,这可是价值一百二十万美金的豪华宝马!” 我作了个无所谓的手势,说:“没关系,反正这辆车我没打算要了,就让他玩个尽兴吧!” 我们所有人都看着龙倾城,只见他敲碎玻璃之后,转身瞄了那两辆已经离我们的车只有半个车位的警车一眼,也不瞄准,抬手就是两枪。“砰砰”两声,沙鹰和它的威力一样出名的噪音震得王峰大骂起来,陈小波皱起了眉头,白依捂着耳朵藏进了我怀里。 龙倾城的枪一响,后面两辆警车就像喝醉了酒的醉汉一样,摇摇晃晃地以高速撞向路边,其中一辆车一头扎进了杂货铺里,把大门撞了个稀烂。而另一辆车则撞向了加油站的油柜,轰地一声,警车撞倒了油柜,汽油顿时倾洒出来。我清楚地看到,龙倾城那两枪正中两辆警车驾驶员的眉心,一枪毙命! 龙倾城嘿嘿一笑“妈的,要玩就玩点大的!”甩手朝那已经在向外喷油的油柜打了一枪“轰”地一声巨响,油柜猛地爆炸,然后就是连锁反应般的大爆炸,整间加油站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球,飞快地升腾而起,就像一条腾空的火龙。 龙倾城和王峰大声欢呼起来,就连陈小波脸上也现出一丝残忍的笑意。这时,那辆撞进了杂货店里的警车里爬出来一个警察,一边跑步追赶着车子一边向我们射击,龙倾城甩手一枪,那警察应声而倒,又是眉心破开一个血洞! 枪声和加油站爆炸的火光与声响已经吸引了前方设卡的警察们的注意,几个高音喇叭同时叫喊起来,所有的警察都躲到了警车后面,以警车为掩体向我们瞄准。大概十几个反恐特警端着有红外线瞄准镜的mp5瞄准了我们的车,前面挡风玻璃上顿时多一片光斑。两个大功率探照灯直朝我们车头打来,车窗前面顿时变得一片雪亮! 老杰瑞大喊起来:“萧,我看不见了!” 我嘿嘿一笑,老杰瑞看不见,我可是看得见的!我说:“照我说的话做!把油门踩到底,往前直冲!妈的,十五个警察,十二个反恐特警,看老子把你们全做了!”老杰瑞闻言猛踩油门,车轮胎发出一阵尖啸,车速猛然飙升,朝着警察以警车设置的临时关卡猛冲过去。 我从车座底下抽出一把m4a1步枪扔给龙倾城,龙倾城接过枪哈哈大笑着从车窗探出头去,朝着一百米开外的警察们点射起来。他用的是三联射,每次击发三颗子弹,但是他开枪速度极快,听起来就像连射一般。只见那些躲在车后面,只露出手臂和脑袋的警察一个接一个地向后仰倒,龙倾城一梭子子弹打完,已经倒下十个警察! 在龙倾城开枪的同一时间,警察们也开始了射击,挡风玻璃几乎只在瞬间就被扑面而来的弹雨打成粉碎!而在玻璃粉碎的同时,白依眉心冒出一点深蓝色的光华,瞬间扩散开去,变成一张半圆形的蓝色光盾,将车头整个罩住,警察们后来打来的子弹打在蓝色光盾上,就像打着了一面气墙一样,全部弹射开去,只在光盾上留下一圈圈的涟漪! 白依急促地说:“快点萧哥哥!没有深海之心提供魔力,我的魔法盾支撑不了多久,子弹威力太大,只有十秒钟的时间了!” 我左手抱着白依,右手拿着沙鹰,把手探出车窗外,砰砰砰一连七枪打光了弹匣所有的子弹,我以天魔眼瞄准,以天魔真气抗衡沙鹰的强大后座力,虽然我枪法很烂,而且是在运动中开枪,但我仍打翻了三个警察,其中两个爆头,一个被我打中喉管。 龙倾城打完了步枪子弹,又抽出沙鹰,将里面剩下的三颗子弹全打了出去,这次是三名反恐特警被爆头。警察们被龙倾城和我的枪法吓住了,龟缩在警车后面不敢露头,只把枪管对着我们一气漫射。 在交火的短短一瞬间,老杰瑞已经驾车冲过了一百米的距离,冲到了警车哨卡前面。我和龙倾城已经换好了弹匣,在我们的车子重重地撞开两辆拦车的警车同时,我们俩把子弹全打了出去,除了反恐特警还剩下七个,其余的警察全被打倒。而龙倾城更用最后一颗子弹打爆了一辆警车的油箱,轰然巨响中,那辆警车炸得粉碎,四下乱飞的铁片把一名特警的脑袋切了下来,剩下的六个已经完全丧失了勇气,躲在一辆大巴型警车后面,朝着早已经远去的我们不停地射击。 罢冲过哨卡,白依的魔力就用光了,深蓝光盾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疲惫地靠在我身上,额头上香汗淋淋,说:“萧哥哥保护这么多人比保护我自己累多了!” 我心疼地吻了一下她的额头,说:“辛苦你了,回去后我把深海之心给你补充一下魔力。” 白依乖乖地点了点头,靠在我身上睡了过去。 龙倾城和王峰还在哈哈大笑,兴高彩烈地讨论着刚才的激战,陈小波却问道:“刚才白小姐发出的蓝光是?” 我笑道:“那是魔法盾,非常厉害,可以抵消大部分的攻击,连子弹都能挡一阵子。” 陈小波摇着头说道:“不可思议,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萧先生,看来你身边的奇人异士相当不少啊!或许跟着你干,真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冲过哨卡之后,我们已经进入了市区。车子已经被打得破破烂烂了,老杰瑞驾车拐进一条黑巷子里,我们所有人都下了车。等大家都走远之后,龙倾城一枪打爆了油箱,整辆车被毁尸灭迹,我背着白依,龙倾城背着因果,一行人飞快地穿过了黑巷子,又拐进了另一条巷子里。这条巷子里停了几辆车,还有几个小混混蹲在一个有着铁栅栏的园子门前抽烟。 大街上已经沸腾了,到处都是警笛的声音,我们在这巷子里都可以看到警灯折射进来的红色灯光。我们跑到那几辆停着的车前,撬开了一辆体积大一点的轿车车门。老杰瑞手脚麻利地拆下火线,把车引着了,驾着车朝巷子外开去。那几个抽烟的小混混马上扔掉烟头,大叫着朝车子这边跑来,可惜他们只追上了车屁股后面的尾气。 市区大街上倒再没碰到警察设的检查卡,虽然很多警车呼啸着朝着出事的方向开去,但是没有一个警察朝我们这辆车看上一眼。这次行动总算是顺利结束了,剩下的就只有把这辆半抢半偷搞到的车处理掉了,这事倒简单得很,那几个小混混丢了车也不会报警的。 我们沿途一共换了三辆车,最后在离中华楼夜总会还有一条街的地方扔掉了最后那辆车,徒步走回了夜总会。刚走近夜总会,就见大门口一片狼藉,玻璃门碎了一地,门上那灯箱招牌也歪了,上面中华楼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已经碎了两个,只剩下一个“楼”字。 我的心猛地一沉,大踏步向大门走去。在离大门只有五步的时候,我便看到一片漆黑的大厅里,隐约闪过一道刀刃的反光。 第六章我非英雄 (今天还有两章凌晨冲下周周榜时同时发出。) 龙倾城、王峰一左一右跟在我身后,老杰瑞扶着因果,陈小波扶着脱力的白依。 我扬起手,示意老杰瑞、因果、陈小波、白依先候在外面,带着龙倾城、王峰慢慢地从破碎的大门走进了厅里。 我刚走下门口的几级阶梯,厅里的灯刷地一声亮了,大厅里的一切顿时暴露在我们眼前。 已经被我的小弟们整理得干干净净的大厅里现在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翻倒的桌椅,地上遍布破碎的酒瓶和玻璃渣,四个血肉模糊的人横躺在地下,鲜血在他们身下汇成了一大滩刺目的鲜红。躺在地上的四个是每天晚上都留下来帮手的小弟,他们虽然没什么用,但现在已经是我的手下了,看到他们气息奄奄的一样子,我心中腾地窜起一股怒火。 一个穿着黑西装,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平头男子正对着我们坐在一张靠背椅上,他的身后整整齐齐地站着二十个黑西装,提着武士刀的年青男子,有几个人的刀上还沾着血迹。 我注意到,这些人的衣襟上都别着菱角形金针,在灯光下相当显眼。龙倾城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句:“操,是山口组!” 龙倾城这一句话无异于火上浇油,我心中怒火更盛,表面上却不露分毫。我眯起眼睛,盯着坐在正中间的小胡子,用英语问道:“j国人?” 那小胡子咧开嘴角一笑,用英语反问:“中国人?” 我冷笑起来,说:“为什么要砸我的场子,伤我的人?” 小胡子说:“我听说这里开了间叫‘中华楼’的夜总会,我记得‘中华楼’好像是某部中国漫画中的一座酒楼,那间酒楼的老板非常喜欢打j国人,人们称呼他为‘中华英雄’。我想见识一下现实中的‘中华楼’老板是什么样子,是不是和漫画里的一样,喜欢打我们伟大的大和民族的人呢?所以我就带着兄弟们过来拜访,没想到你这里竟然会雇佣四个a国人当保镖,看到你这间中华楼名不符实,我只好代你清理一下了。” 我摇了摇头,慢悠悠地朝那小胡子踱了过去,龙倾城和王峰归跟在我身后。小胡子身后的刀手中上前四个,挡在了小胡子身前。我双手插在裤袋里,在离小胡子身前的四个刀手还有十步处站定,冷笑着说道:“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那部电影的名字叫精武英雄,看过之后我总结出那部电影的精髓就是学j国文化,打j国男人,玩j国女人。我觉得那部电影对我今后的行动很有指导意义,至于你说的‘中华英雄’对不起,我非英雄,我是恶棍。对于任何敢侵犯我名下的财产,伤害我小弟的人,我一定会用最狠的手段对付他。” 小胡子阴阴一笑,阴郁的眼睛盯着我说:“那么,你这个支那恶棍想用什么手段对付我呢?” 我竖起一根食指,晃了晃,阴森地说道:“我会用这根指头捅穿你的脑门。” 小胡子大笑起来“你疯了吗?你们支那人都是这样白痴吗?你以为你是谁?用手指头捅穿我的脑门?操!吧掉他们!”小胡子凶相毕露,刚才作出来的文雅模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一声令下,他身前那四个刀手提起武士刀,齐声大吼一声,朝我们冲了过来。看他们的步法,显然都是练过两手功夫的。 冲得最快的一个已经到了我的面前,举刀朝我猛地劈下,速度非常之快。我不闪不避,反手抽出腰后的沙鹰,对着他的脑门就是一枪,砰地一声巨响,那白痴的脑袋被打了个对穿,子弹从他眉心钻了进去,自后脑穿出,将他后脑带出大篷鲜血和脑浆。 龙倾城开枪比我更快,砰砰砰一连三枪,将另三个刀手全部爆头。四具尸体直挺挺地倒下,红的白的液体从他们头上的弹洞中涌出,倾刻间就流了一大滩。 四声枪响把屋子里所有的人都震惊了,小胡子猛地一拍椅子扶手,大叫道:“八嘎!你们居然用枪!你们玷污了武士道精神!” 我不屑地一笑,道:“操你妈的,少跟老子讲武士道精神,老子是黑社会,不是你们狗屁j国武士,要决斗回去找你家天皇对砍去吧!” 小胡子疯狂地叫喊了一句j国话,站起身来,提起靠在椅子上的一把武士刀,带着剩下的十六个刀手向我们冲了过来。 我把枪向前一指,食指连扣,将剩下的六粒子弹全打了出去,龙倾城也是连开四枪,十发子弹连爆十个脑袋,鲜血飙飞,脑浆四溢,场子里回响着震耳的枪声和人体倒地声,夹杂着j国话的叫骂,场面相当火爆。 我和龙倾城都有意没有向领头的小胡子射击,当我们子弹打完之后,小胡子已经领着剩下的六个刀手冲到了我们面前。王峰嘿嘿大笑一声,叫道:“该老子出手了!老子生平没什么嗜好,就爱屠宰j国猪!”说着身子一弓向前冲去。 龙倾城反手把枪插到腰手,捏着拳头冲了出去,和王峰一起迎上了那个刀手。我右手提着枪,枪口朝着地上,子弹已经打光了,我没打算再换弹匣。我左手插在裤袋里,轻松地站在原地,看着小胡子冲到我面前,一刀朝我头顶劈下。 小胡子的刀速比刚才被我第一个打死的刀手更快,武士刀劈下时甚至发出了破空的尖啸声,但是这样的速度在我眼中,还嫌太慢了一点!我右手抬起,在武士刀快要劈中我头顶的一刹那用枪管挡住了他的刀,刀枪交击,发出一声脆响。我猛地欺前一步,右脚踏上他的脚背,骨碎声中,他的脚被我踩得稀烂。小胡子的惨叫才发出半声,我的左手食指已闪电般点出,钢锥一般捅向他的眉心。卟地一声轻响,整根食指完全没入他眉心。 我盯着小子胡先紧缩后涣散的瞳孔,邪笑着抽出了手指,在他衣襟上擦了擦,松开踏着他脚背的手,小胡子砰地一声仰天倒下,死不瞑目。 一招干掉小胡子之后,我好整以瑕地看着龙倾城和王峰对付另六个刀手。 龙倾城用的是正宗的军队格杀术,军队的功夫没有任何花巧的技术,全是致人于死地的手段。他先一脚踢飞了一名刀手的刀,然后整个人撞进那刀手怀里,右手捏碎了那刀手的咽喉,左手抓着他的腰带将尸体举起来一记横扫,砸飞了一个正向他挥刀的刀手。龙倾城接着两脚连环腿出,一脚踢中第三名刀手的下体,另一脚则踢中了那刀手的小肮。 另一边,王峰赤手空拳对付三个刀手不露丝毫惧色,他在三把刀织成的刀网中灵活地穿梭,避过一刀后跨前一步朝着一名刀手的脖子抹了过去,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块碎玻璃。咔嚓一声轻响,那刀手脖子上被玻璃割出一条无规则的血口,鲜血喷泉一般飙出,那刀手捂着脖子一头栽倒在地。王峰抢过他手中的刀,一刀格开对方两人劈过来的两刀,弯腰一个突刺,刀尖狠狠地扎进了一名刀手的小肮。最后一名刀手吼叫着朝王峰突刺过来,王峰猛地抽刀后退,险险避过了刺向他腰眼的一刀。同时一刀劈出,正砍在那刀手的手腕上,将他的手齐腕砍断。王峰狞笑着一刀砍斩,将那刀手的脑袋砍落在地,鲜血从颈腔里喷出,竟射上了天花板。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两个人分别解决了三名刀手,尤其是王峰,没学过任何格斗技巧的他,完全是凭本能和反应速度打斗,不愧屠夫之称! 六名刀手之中,真正死透了的只有三个,剩下的三个还在地上呻吟着挣扎,王峰提着刀,一刀一个,把他们的头全砍了出来。 我皱起眉头,丢下一句:“王峰,你负责洗地板。” 王峰顿时跳脚大骂起来,龙倾城骂道:“妈的,出手这么狠,弄得遍地血淋淋的,你不洗谁洗?” 我给已经回去休息的小弟们打了个电话,让他们过来帮忙收拾场子,然后去查看那四名小弟的伤势。山口组的人出手也没留情,四个小弟死了两个,另两个手脚筋筋全断了,身上的衣服被剁得稀烂,伤口多达三十几条,能救活也免不了残废。 看着一片狼藉的场子,我开始思索起来,山口组属于j国右翼势力,j国右翼势力中有十万是黑社会成员,这次山口组的侵袭应该只是一个开始,日后的麻烦可能更多。 我嘴角浮出一抹冷笑,自语道:“山口组,你们的爪子也伸得太长了!好,既然这样,你们伸多少爪子过来,老子就把你们剁下多少!” 第七章望之夜 第七章欲望之夜 三十个小弟接到电话后马上赶了过来,开始收拾场子里的尸体。他们跟着我虽然才几天,但是已经见惯了这样的场面,这次倒没有人因过于血腥而呕吐出来。王峰象征性地拖了两下地,就甩手不干了。我也懒得管他,像他那样的屠夫,如果真要他和普通小弟一样做清洁,只会磨钝他的爪牙。 小弟们见到龙倾城三人都很好奇,但是没人多嘴询问,倒也相当懂事。龙倾城三人的身份自然不能告诉他们知道,这些小弟以前都是小痞子,因被我的武力慑服才跟我干,其忠诚度并不可靠。 龙倾城三人暂时不能在外面抛头露面,我已经想好要给他们换个身份和相貌了。这三个人的面相都很特殊,让人看过一眼之后印象深刻,得想法子把他们最明显的特征去掉。麻烦的是魔典里面并没有关于易容方面的记载,难道要出钱让他们去整容?那样花的时间又太多,实在有些麻烦。 傍龙倾城三人一人安排了一间房间,让他们先去休息了。因果身上的枪伤并不十分麻烦,他自己经用真气把子弹给逼了出来。他的佛门正宗真气有着非常好的疗伤作用,而他带着的伤葯也比市面上卖的那些中西葯都好得多,上葯包扎之后,只需要多休息几天就可复原。 老杰瑞晚上也没回去,留在夜总会里休息下来了。我在场子里看着小弟们忙碌了一阵,吩咐他们清洁干净之后把大门给装好,带着白依上楼去了。 夜总会的二楼很有几间卧房,我选了一间作我和白依的房间,在我们房间左边住着小和尚和陈小波,右边则住着龙倾城和王峰。这些房间都和酒店的房间一样,装修豪华,带卫生间和浴室,电视沙发桌几什么的配套装备都很齐全,住进去还算舒服。以前可能是墨西哥人自己的房间,现在被我接手了。房里的床上用品全换了新的,让我睡别人睡过的床单枕头什么的,我还真不习惯。 进房之后,我锁紧房门,把昏昏沉沉的白依放到椅子上,用浴巾绑住了她的手脚,然后拿出我贴身带着的“深海之心”把它放进了白依手中。 一阵幽蓝色的光芒亮起,过了大约十分钟,白依的头发由黑变蓝,她张开眼睛,瞳孔也变成了妖异的深蓝色,与白依平时那种清澈透明的水蓝色大有不同。 “我是大法师白-撒玛莉亚!你这个流氓,竟然敢绑着我!你以为绑着我我就不能放魔法了吗?好,我就让你看看我的厉害!”白依的另一个人格,大法师白-撒玛莉亚愤怒地叫了起来,随即高声吟唱起咒语。我看她活蹦乱跳的样子,知道这深海之心已经给她补充了足够的魔力,趁她还未完成咒语,一把将深海之心从她手里夺了过来。 大法师又变回了白依,她张着眼睛,好奇地看着我,说:“萧哥哥,又玩捆绑游戏吗?” 捆绑游戏这名词她从哪里学来的?我非常郁闷地给她松了绑,说:“不是玩游戏,是给你补充魔力。对了,你就不能自己想办法补充魔力吗?难道非得靠深海之心才行?” 白依歪着小脑袋说:“不是啊,我可以用冥想来增强精神力和魔力的,但是那样补充的很慢,深海之心是存储了海神魔力的魔法石,里面蕴藏的强大魔力可以很快地把我的魔力充满。在战斗的时候,以深海之心强大的魔法力为后盾,只要我的精神力不耗尽,我的魔力几乎可以无穷无尽,可以连续放出水、电、风系三种终极魔法呢!罢才如果有深海之心的话,我的魔法盾可以一直开着,直到精神力用完。” 这个白依对我说过,一个大魔法师,必须具备两个要素,一是精神力,一是魔力。精神力因人而异,有人生下来就拥有强大的精神力,有的人精神力增长速度很快,但是魔力却不能有半分取巧,必须靠平时的冥想来一点一滴地凝聚增强。如果有高品质的魔法装备的话,对魔力是很有帮助的。白依本来有两件神器级的魔法装备,一是深海之心魔法石现在被我掌握着,防止白依的另一个人格出来胡乱开火;另一个就是雷神法袍。不过雷神法袍在她空间魔法实验失败之后,穿越空间之时为了抵御空间乱流而被破坏了,变成了一件普通法师袍呃,已经被我当废物扔掉了。 所以白依现在一件魔法装备都没有,是一个赤手空拳的大法师。 我又问:“白依,你知不知道,白-撒玛莉亚是谁?” 白依眼中现出一丝迷茫,她想了很久,才慢慢地说:“这个名字,我好象听过可是忘了在哪里听过了。萧哥哥,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是我对你提起过吗?如果是我对你提起过的,为什么我自己又记不住了?嗯,头痛。”说着,她竟用小拳头敲起了自己的脑袋,敲得砰砰作响。 看着她这样子,我心中一阵刺痛,连忙把她搂进怀里,抓着她的拳头,呵一口气在她耳边,柔声说:“记不起来就不要想了,白依,我们不管那白-撒玛莉亚了好吗?” 白依点了点头,看着我说:“好,白依不想了。萧哥哥,白依好想”下面的话她没有说下去,小脸蛋儿泛起一丝红晕。她的小手挠着我的耳朵,另一只手勾着我的脖子,樱唇慢慢地向我靠了过来。 幽香扑鼻,温香软玉在怀,欲望猛地抬头,我紧紧地吻住白依的唇,一边亲吻着她,一边抚摩着,轻揉着她身上的敏感部位。她的呼吸急促起来,丁香小舌在我口中轻盈地舔食着,与我的舌头纠结在一起,鼻中发出轻柔的哼声。 我抱着她向床边走去,边走边裉下了她身上的衣服,羊脂玉一般的肌肤在柔和的灯光下折射出令人意乱情迷的微光,玉胸上两点嫣红娇俏地突了起来。我轻轻吮吸着这两粒甜美的红樱桃,右手悄悄滑到了她两腿之间,摸到了满手的湿滑。她的身体一阵颤抖,两腿紧紧的夹住我的双手,我将她放到了床上,顺手裉下了自己的衣服。 我们的肉体纠缠到一起,热情如火山一般迸发,我慢慢进入了她温暖紧湊的花园,动作无比轻柔。一声声销魂慑魄的呻吟在我耳畔响起,身下玉人朦胧的目光美得令我心醉。 疯狂的肉欲之后,白依把头枕在我胸膛上沉沉睡去,我点着一支烟,拨通了罗礼克留给我的,号称只对我开放的电话。 “喂,罗克警长吗?我是萧。这么晚了打搅您真不好意思。” “萧?哈哈,你的精神真好,这么晚了都还没睡。今天晚上的节目精彩吗?” “非常精彩,您推荐的节目怎么会不精彩呢?我希望今晚的节目不会给您带来麻烦。” “怎么会呢?一点也不麻烦。负责节目现场保安工作的是另一间保安公司。”罗礼克这话的意思,是说看守监狱的警察不是联邦警察,与他的无关,失职也不是他的责任。 “对了,我明天会把您替我买门票的钱汇入您的银行户头的。” “哈哈,你这样说就见外了,我们是朋友嘛,为朋友们帮忙是天经地义的,我怎么能要你给我门票钱呢?就当我送你的一件礼物吧!” “这样啊,那真是太谢谢您了。您放心,以后我有好节目,一定会为您预留门票的。对了,您不要嫌我贪心,我还想知道一些关于纽约五大家族和j国第一明星企业的资料,您能不能没问题吗?呵呵,真是太谢谢您了,您知道,我初来乍到的不懂的地方实在太多,很多地方都需要您的帮助。好的就这样,晚安,罗克警长,您成天为纽约市的治安而忙碌,我再打搅您就真是纽约的罪人了,再见,晚安。” 第八章黑道档案 第八章黑道档案 第二天上午,夜总会已经被完全清理干净。尽管喷洒了大量空气清新剂,大厅里还是有着淡淡的血腥味,看来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彻底清除。门已经修好了,中华楼的灯箱招牌也重做了一个,下午就可以搬回来。 两个死了的小弟都还有家人,其中一个有一位老母亲,另一个有个才十岁,还在读小学的小妹,我给他们的家人一人派了十万美金的安家费,给老母亲和小妹买了一套公寓,让两个人住在了一起,并叮嘱小弟们有空的话要多去看望和照顾他们。在a国,纽约市有私人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一年的税前收入也才四万美金,十万美金已经相当不错了。 而两个受伤的小弟也被我送到了私人医院,请最好的医生尽心治疗,性命是抢救回来了,但是他们的手脚却真的废了,以后都不能做激烈运动,也拿不起稍重一点的东西。我当即给两个弟一人发了一笔二十万美金的安家费。 此举令所有的小弟们看我的眼神都变了,除了敬畏和感激,还有一种貌似忠诚的感觉,是不是发自内心的我就不知道了,要让他们能替我绝对效忠,甚至可以随时给我卖命,可能还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就连老杰瑞都感叹了一句:“萧,我现在真是越来越不明白,你究竟是魔鬼还是上帝了。” 我呵呵一笑,慷他人之慨为自己收买人心,何乐而不为? 龙倾城、陈小波、王峰、因果都呆在屋里没有出来。因果是需要养伤,而龙倾城等到人在我为他们想出改变容貌的办法之前,暂时都不会出来办事。 买了一套房子发了六十万美金的安家费,整理场子等等开销之后,现在手头上的钱还有一百六十多万美金,钱缩水太快了,开销太大,而我到今天为止,真正自己赚的还一分钱都没有。得想办法加快赚钱速度了,最好能垄断一两门行业。世界上赚钱最多的并不是走私,而是垄断,这个道理我还是小混混时就知道了。 中午时分,一个快递员把一份署名为“克鲁诺”的专递交到了我手上,克鲁诺是罗礼克的化名,他给我龙倾城等人资料时用的就是这个名字。 我把档案袋拿到办公室里,拆开一看,正是我需要的资料。 纽约五大家族,即五大黑手党家族,而j国第一明星企业,指的就是山口组。山口组号称j国暴力团第一明星企业,在职“员工”多达两万四千人,其势力并不只在j国本土,世界各国凡是有油水可捞的地方,都有他们的“分公司。” a国方面对j国山口组的资料并不是很详细,只是大略记载了一下山口组的堂口所在和几个负责人的名字。对于许多内部资料,例如人手有多少,武器配置如何都不清楚。 而纽约五大家族分别是博南诺家族、卢切斯家族、杰诺韦塞家族、甘比诺家族、科洛博家族。 博南诺家族的第一代教父名叫约瑟夫-博南诺,1905年出生于意大利西西里岛。1931年,博南诺在所在的纽约黑帮组织中脱颖而出,成为该家族新掌门人。在他的领导下,该组织迅速崛起,控制了a国的诸多制衣、奶酪和殡葬业,甚至把黑手伸向了古巴的赌博业。博南诺还牵头成立了黑手党最高“委员会。” 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为争权夺利,博南诺家族陷入了无休无止的内讧。2003年,约瑟夫-帕西诺成为家族的新一代教父。 卢切斯家族素有恶名,1929年2月14日,该家族的暴徒用机关枪在8秒钟里枪杀了芝加哥黑帮奥巴尼翁的7个成员,只是因为被害人抢走了一批托运给卢切斯教父的私酒。 2001年末,安东尼奥-卢切斯成为教父。在他的领导下,家族生意拓展到建筑业和废品处理业。目前,该家族在全a国的组织达到5000多个,仅纽约市就有2200多名成员,1万多名合伙人。 杰诺韦塞家族创始人查理-鲁西暗出生在意大利西西里岛。1931年,接任纽约一黑帮的教父。10年后,成为该家族新一代教父。 经过30多年的内外争斗、苦心经营,杰诺韦塞家族的赌场遍布加勒比海地区,他们还把触角伸向正当行业,开设了制衣工厂,并通过控制工会,确立起对全a国最大的渔产批沸场的绝对控制权。现任教父名为科拉诺-鲁西暗,2004年继位。 笆比诺家族是纽约五大黑手党家族中最庞大力最强的家族。“甘比诺”这个名字在a国就像“福特”、“ibm”那样家喻户晓。该家族非法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绑架、贩毒,他们还控制了纽约市和新泽西州的大部分码头,以及代表着北美地区6.5万名海员利益的国际海员联合会。现任教父约翰-哥蒂,1988年继任至今。 纽约5大黑帮家族中,科洛博家族最为弱小。但该家族的第3任教父乔-科洛博是第一个利用合法手段与联邦调查局作对的黑手党教父。在他的领导下,科洛博控制的派拉蒙制片公司开始了最强有力的危机公关,它于1971年推出轰动一时的电影教父,并成立了拥有150万会员的“保卫美籍意大利人公民权利同盟”迫使当时的司法部长下令禁止公开使用具有种族歧视意味的“黑手党”一词。 现任教父艾尔-科洛博,2001年继位。 这些官方资料并不是很详细,但是基本上给出了五大黑手党家族各自的势力范围,和他们经营的行业。如果以后我要进军那些行业的话,将不可避免地与他们发生利益冲突。 我和j国山口组除了利益冲突之外,还有更深层的意义。山口组是极端右翼势力,j国第一暴力团。根据材料,j国黑道组织都有非常极端的种族和民族意识,以j国极右团体,臭名昭著的黑龙会为代表,对中国采取敌视态度,对海外华人经常性的歧性和伤害,华人妇女受性侵害案件层出不穷。而在a国,山口组把华人帮派看作必须摆平的敌手,屡屡发起火拼,黎耀华这华人教父可以保得了曼哈顿下街唐人街一方安宁,却保不了整个纽约所有华人的安宁。 除此之外,极端种族主义组织、坚持白种人优越论的三党,南美哥伦比亚的贩毒集团麦德林贩毒集团,香港三合会,台湾竹联帮等等黑社会势力在纽约都有其据点,且都有不弱的势力。纽约这个面积并不算大的城市里,各国势力错综复杂,如同一滩混水,其掩盖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的黑暗,比我原先预料中要复杂难明得多。 而我现在,只有三十多个帮手,其中三十个还只是打杂的,甚至老杰瑞都只能算是打杂的尽管他在昨晚表现出来的车技和偷车技巧高明得令人惊叹,但是发生火拼一类的事情,是指望不上他的。 我的势力范围也仅有一个废弃的停车场和这间中华楼夜总会,还得时常面临别的帮派来抢地盘砸场子,尤其是那些极端种族主义的j国暴力团份子,他们的存在让我心中相当不舒服。 我放下资料,慢慢站了起来,背负双手望着窗外。中华楼夜总会的地点很偏僻,周围没有什么建筑,门前大道之上就连白天也没有多少车辆通过,繁华的市区心和中华楼隔着好几条街,日落公园唐人街也和中华楼相隔甚远。墨西哥毒贩选这个地点是为了方便贩毒,我选这个地方,是为了方便以后做事。 我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是钱太少,人手太少,势力太小,地盘太小,控制的行业几乎没有白手起家,看起来还真是有相当大的挑战性。 只不过,越有挑战性的事情我越乐意去干。天魔遇强愈强,在压力中成长,以欲望吞天噬地,我萧锋,绝对能在a国打出一片天下,绝对能让天魔的手,遮住漫天的神佛! 我伸出手,隔着玻璃窗对着外面的花花世界作了个一手把握的姿势,对一直坐在办公室里沙发上候着我的老杰瑞说:“准备车子,我要去做第一笔生意了!” 第九章金钱与大学 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一个“钱”字,所谓“有钱行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医院大门朝南开,有病没钱莫进来”“有钱能使磨推鬼”就连莎士比亚也满怀感慨地说:“他足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邪恶变成良善,衰老变成年少,怯懦变成英勇,卑贱变成崇高” 我非常欣赏莎士比亚对钱的态度,他说出了大实话,充分表明了钞票的重要性。坐在车子里,我一边翻着莎士比亚的诗集,一边念诵着他的黄金咒。财富也是实力的一种,武力可以令人屈服,财富却可以令人彻底迷失。与财富相伴的,就是地位和权势,有钱不一定能够拥有一切,但是没钱,一定不能拥有一切。这是世间的规律,都市丛林之中,生存于黑暗之中的各方势力,争地盘,火拼,杀人,走私,贩毒,垄断,为的不就是钱和权吗? 这次出去谈生意,只有我和老杰瑞、白依三个人,甚至连看场子的小弟都没带一个。 墨西哥毒贩留下来的足有三百二十五包白粉,经陈小波确定,是四号海洛因。现在这批海洛因都装在轿车的后仓里,为了能把这批海洛因全装进去,我特别选了一辆车屁股很大的车。世界原有三大毒品王国:一是南美洲的哥伦比亚,二是位于缅甸、泰国、老挝等国交界处的“金三角”地区,第三个就是以阿富汗为中心的中亚地区。自a国空袭阿富汗之后,塔利班政权遭到沉重打击,使阿富汗的鸦片产量急剧下降,海洛因货源在欧洲和北美市场一度紧俏,在法国甚至炒到了每千克两万至十万法郎的价格。 而在a国,现在黑市上终端销售最高价格已经达到了四十美金一克,其利润简直可以令人疯狂。 三百二十五包海洛因,每包净重一千克,就算我只卖二十美金一克,也可以纯赚六百五十万美金,这已经是相当大的一笔财富,不过比起那些以吨为计量单位贩卖毒品的毒贩来说,我这么点货还是太少了点。 难啊,没有货源,只好从小做到大。我没打算做终端销售生意,那样既不保险,利润也在经过层层盘剥之后也减低不少,还不如做个二倒贩子来得实在。先出钱找毒品生产商和供应商收购,再转卖给做终端生意的那些毒贩,生意做大之后赚的钱那可就多了。 罗礼克给我的资料中,既有做终端生意的毒贩,又有毒品供应商,只是我现在的资本还太薄弱,无法大量收购,只能积少成多。 一边看着书,一边飞快地盘算着生意经,这次去找的,是罗礼克提供名单上的一名明里做夜总会生意,暗里却经营军火和毒品的大鳄,名叫索罗斯。他最近缺货,应该会给我一个好价钱。 白依靠在我身上,和我一起看着手中的书本,还随着我轻声念诵着,看着她专注的样子,我心中一动,对前面开车的老杰瑞说:“老杰瑞,纽约大学怎么样?” 老杰瑞笑道:“萧,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了?难道你想到纽约大学读书吗?” 我笑道:“是很想,但是我现在没有时间。等闲下来以后,或许我会找个好学校念念书,圆一下小时候的梦想。其实我是想把白依送到学校去念书,她天天跟着我们这么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让她学点东西,将来也好帮我。” 白依闻言抗议道:“萧哥哥,我已经念过很多年书了!我在魔法学院念了三年,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和大法师资格证了!” 我拍了拍白依的脸颊,说:“但是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你所在的那个世界了,光会魔法是不行的。你看萧哥哥我,空有这么强大的武力,现在还不是一样只是条小鱼?要想发展壮大,武力、财富、知识、技术一样也不能缺少,只有具备所有的条件,我们才能获得高位。白依,想不想帮萧哥哥?” 白依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想!但是白依更想和萧哥哥在一起。白依以前在魔法学院的时候,一天到晚都不能随便出去的,一个月只有三天时间能回家和家人在一起,所以白依不想去学院。” 我哑然失笑“那他妈是什么狗屁学院?竟然一个月只放三天假?跟中国那些填鸭式教育的高中有一比!放心吧白依,大学是不一样的,在大学里,有着绝对的自由。嗯这样吧,以后我早上送你上学,晚上接你回家,这不就行了吗?” 老杰瑞也道:“那样很好,我的大儿子法拉蒂在纽约大学任教,他可以照顾白小姐的。只是纽约大学在曼哈顿区,来回的时间要多一点。” 我说:“不要紧,我可以在曼哈顿买栋房子,而且我在曼哈顿也有熟人,如果真是没时间接送的话,也可以让我那熟人帮忙。等我赚大钱了,就买一架直升机,哈哈,那样可就快多了。”师叔唐宋在曼哈顿唐人街,要让他照顾白依,他不会不答应的。更何况,白依好歹也是个大法师,我现在都不见得是她对手,等闲人就更对付不了她了。 白依见上学不用天天呆在学校,也就答应下来了,只是反复地强调我一定要天天去接她,我当然答应下来了。说实话,让我离开白依我也舍不得,只是她现在要在这个世界生存,一定要对这个世界有所了解,我不求她真的能帮我的忙,但是如果对这世界的事物一无所知的话,她在这里生存也不会快乐。 纽约大学入学需要报考,现在已经过了报考时间,不过我并不担心。以罗礼克警长的活动能量,要把白依送进纽约大学应该是没问题的。万一不行,我还可以请唐宋帮忙,以黎耀华的势力,凭唐宋这黎耀华叔辈的身份,相信还是能说上几句话的。再不行的话,我就只好使用黑暗手段了。 车子驶进了市区,经过一座立交桥后,在一家富丽堂皇的夜总会门前停下。我们下车之后,门口的泊车小弟马上迎了上来,把车子开进了停车场。 我提着一口黑皮箱子,白依挽着我的臂弯,老杰瑞站在我身旁,三个人一起看着这间比我那家中华楼大了不知多少倍的“丽城”夜总会。嗯,装修实在不错,光大门就比我的宽了两倍。门口四个身材火辣的迎宾小姐脸上挂着纯纯的笑容,水汪汪的碧绿眼睛中却含着丝丝淫荡。 现在是晚上七点半,夜总会的生意还没达到最火爆的时间,进场的客人不是很多,但个个都是开着豪华私家车,身后或多或少跟着几个彪形大汉的富豪。当迎宾小姐甜笑着行礼说过一句欢迎光临之后,富豪们便有大面额的小费送上,有的还非常隐蔽地在迎宾小姐丰满的胸部或臀部摸上一把。这是有钱人的销金窟,在这里,是看不到工薪阶层的。而且有很多客人是来做毒品或军火交易的,家底都相当丰厚。 我们并没有进门,我站在门外,把箱子放在脚边,掏出新买的手机拨了索罗斯的一个毒品交易专用号码。来之前我已经和索罗斯联系过了,罗礼克警长事前与跟他打了招呼,否则我这么贸然上门,说不定会给当成国际刑警或是联邦密探,还没进门就给我来一轮弹雨洗礼。 “喂,索罗斯先吗?我是萧,我已经到丽城门口了。” “哈哈,萧,你终于来了,我可是等了你好久呢!你稍等一下,我马上派人来接你。呵呵,不好意思,我这里还有两个客人,无法亲自来接,请你原谅。” “哪里,我只是小角色,当然劳不得索罗斯先生您的大驾。” “千万别这么说,克鲁诺先生介绍的朋友,怎么会是小角色呢?你可是贵客啊”我冷笑着挂上了电话,如果不是因为我手里有批货,如果不是因为罗礼克警长跟他打过了招呼,这家伙恐怕会是另一种语气吧? 不过我再次仔细看了一下丽城夜总会奢华的门面,三层楼高的大建筑,灯箱招牌足有二十米长,占的地皮起码有上万平方米,听说三楼全是酒店模式,还有两间总统套房,按酒店分级标准,算得上五星级的。索罗斯不愧为军火和毒品大鳄,我这小角色还真不是一般的小鱼小虾我很有兴趣把他吃掉,把这间丽城纳入自己的麾下! 第十章成 等了不到五分钟,一个穿着短裙的金樊郎带着四个mib打扮的壮汉从夜总会大门里出来,向我们迎了过来。 我眯着眼睛,含笑打量着那金樊郎,在a国人中,她的相貌算是漂亮了,皮肤也相当不错,没有那种大的毛孔,裸露在外的小臂上也不像一般的a国女人那样长着长长的体毛。她的身材相当不错,可用火爆来形容,走路时小蛮腰扭得恰到好处,露出半截雪白丰腴的大腿引人暇思。一双大眼睛下描着淡淡的青色眼影,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她的眼神是在勾引我。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女郎穿着高跟鞋,比我高了五公分左右,我得稍稍抬头才能看着她的眼睛。 女郎走到我的面前,对我伸出了手,微笑着说:“你好,萧先生是吗?我是索罗斯先生的秘书莎丽-斯通,非常高兴见到你。” 我伸出手去,和她握了一下。嗯,手指修长,结实有力,虎口和食指有非常明显的茧子,应该是长期玩枪磨出来的。 我彬彬有礼地笑着,慢慢地说:“你好,斯通小姐,你非常漂亮,见到你是我的荣幸。” “谢谢你的夸奖,叫我莎丽就可以了。”莎丽甜甜地笑着“索罗斯先生让我来接你们进去,请跟我来。” 我提起箱子,跟在莎丽身后走了进去,里面的环境相当不错,没有什么嘈杂声,厅里放着爵士乐,几个衣冠楚楚的绅士和穿得像公主一样的小姐在舞池里跳着慢舞,看不到有人吸毒,也没见到有人滥交。只不过那些包厢里边是怎样的情形就不是我能看到的了,不过想来也应该不会太糜烂,到底是大场子,那些小夜总会和它根本没得比。 白依挽着我的臂弯,好奇地打量着厅里的一切,不时发出一两声惊叹:“好宽敞的地方啊,萧哥哥,这比我们那里宽敞多了!这些女孩子好漂亮,看上去就像贵族小姐一样,比我们那的强多了” 老杰瑞也在饶有兴趣地东张西望,看样子他也是头一回进这样的场所。 莎丽带着我们上了二楼,来到一间会客室里,招呼着我们坐下后,亲自给我们三人一人倒了一杯咖啡。“请稍等一会儿,我去看看索罗斯先生的客人走了没有。”莎丽朝我们歉意地笑了笑,转身出了会客室,轻轻虚掩上了房门。 “真皮沙发,萧,这会客室里的摆设比你办公室时的东西可强得多了!”老杰瑞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摸着沙发“这间房里的整套家俱得十几万美金呢!看,茶几上镶的边是纯金!” 妈的,红楠木茶几用纯金镶边,冲咖啡的杯子是中国紫砂杯,这索罗斯想玩品味,却俗不可耐,典型的暴发户作风。 我不屑地撇了撇嘴,敲着沙发的扶手,说:“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啊!我小时候还有个愿望呢,等发财了,我天天买两杯豆浆,一杯喝掉,一杯倒掉。后来有了点钱,我又想啊,我要买辆五十万人民币的好车,带着妞去兜风。现在呢?一百二十万美金的豪华宝马可以毫不犹豫地炸掉,几十万美金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扔出去,说起来,我他妈也是个暴发户。我们这种人,总结起来就一个字,俗,俗不可耐地俗!” 老杰瑞笑着说:“你也不俗了,我听小和尚给我讲他跟你的经过,你和他论的什么佛、魔的道理,他从生下来就礼佛,还是论不过你,一个俗人能懂那么多道理吗?” 我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那些道理是天魔留给我的智慧,要是只凭我自己,还真的没法子论得过因果。 白依还是喝不惯咖啡,小喝了一口,皱着眉头说:“太苦了!还是糖水好喝。” 我笑着拍了拍她的小肚子,说:“不要喝太多糖水,再喝你就要长胖了!” 白依说:“我长胖了,萧哥哥就不要我了吗?” 我哈哈大笑,说:“怎么会呢?白依就算长成一头小胖猪,萧哥哥也不会不要你的。萧哥哥可是答应过你,以后再也不会丢下你的!” 三个人正说笑间,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索罗斯那略带点粗豪的声音传了过来:“对不起萧先生,让你们久等了。”随着这把声音,一个身材高大,强壮却不肥胖,有着一张国家脸,下巴刮得很干净的中年白人推开门走了进来,莎丽跟在他身后。 我忙站了起来,笑着主动伸出手去迎向索罗斯,与索罗斯的大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哪里哪里,索罗斯先生日理万机,每分钟进帐几十万,还肯给我时间亲自来见我,我感激都来不及呢!” 索罗斯和我客套了两句,分宾主坐下,问道:“这位小姐和这位先生是?” 我说:“她是我的女朋友,白依,这位是我的专职司机,老杰瑞。” “哦”索罗斯看着白依,笑道:“白小姐真漂亮,我以为我的秘书已经是很漂亮的女孩了,没想到白小姐更胜一筹啊!”a国人在这一点上比较坦率,夸人都这么直接。只不过,索罗斯眼中不时闪过几丝淫猥的光芒,让我非常不爽。看他的面相和神情,结合他那俗不可耐的品味,我已经在心下断定,这家伙是个**狂,看来得提防着他点。 “索罗斯先生,克鲁诺先生知道您现在紧缺货源,而我手上正好有一批货,所以介绍我来见您。您看,样品我已经带来了!”我提起黑皮箱,轻轻拍了拍。 索罗斯笑道:“克鲁诺先生真是个热心肠!”他对莎丽挥了挥手,莎丽过来把箱子接了过去。“不知道萧先生有多少货呢?您知道,现在北美市场上的货源非常紧张,哥伦比亚那边出来的货被麦德林集团垄断了,金三角最近又在大力禁毒,阿富汗就更不用说了,去年烧了3000吨原材料啊!唉,现在市面上货源紧缺,刚才我接待的两个客人,就是哥伦比亚的供应商,他们的货在交给麦德林集团和甘比诺家族之后,剩下的已经少得可怜了唉,他们知道我缺货,所以开了高价,结果还是没谈成。萧先生,您知道,生意不好做啊!”索罗斯对我大倒苦水,其用意非常明显,想让我把价钱开得低一点。不过他还算是坦诚了,没有说市面上货源很多这种话,不过估计也是因为知道我了解市场行情才换了个方式。 在索罗斯说话的时候,莎丽打开皮箱,拿着一包四号,用刀片割开一条小缝,用长长的小指甲挑了一点放进嘴里,细细地品尝了一阵,笑道:“老板,是高纯货,98%的纯度!” 索罗斯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拍着手笑了起来:“萧先生,你真了不起,竟然有这样的好货色!你一共有多少这样的货?” 我笑着说:“不多,只有三百二十五公斤。” 索罗斯眼中现出一缕丝望的神情,但他还是笑着说:“三百二十五公斤也不错,你开个价吧!” 我想了想,说:“还是您出价吧!您知道,98%纯度的货,可以兑成80%的纯度,在价钱方面一样可以卖得很高,毕竟市面上货少得很,虽然只有三百多公斤,您还是可以赚到一点的。” 索罗斯想了想,说:“那么,二十五美金一克没问题吧?” 我敲着沙发扶手,飞快地盘算着,索罗斯出的价比我想象中要高,这就证明市面上的价格又上涨了,索罗斯如果赚不到百分之二百的利润,他做这生意就划不来。 我沉吟着说:“索罗斯先生,这是我们第一次合作,本来我可以让一点利给您的,但是您应该知道,我现在的形势也不是特别好,很需要钱这并不是我们唯一一次合作,您也许不知道,我对军火也是很有兴趣的。而且我还可以保证每个季度都给您供应同样纯度的货,数量上比这次只多不少。索罗斯先生,您是不是可以考虑给我加点?” 索罗斯又想了一阵,说:“如果你可以保证每季给我提供一吨以上的货,我可以每次都出三十美金的价格收购,这次也是一样!” 一克三十美金,一公斤就是三万美金,我这三百多公斤货,足足可以卖九百七十五万美金!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批抢来的货真正让我小发了一笔,但是我心中并没有十分激动的感觉,只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微笑着说:“好,成交。这次就三十美金,以后则以二十五美金的价格提供给您,算是和您交个朋友。我今后对军火地需求可能也相当大,到时候就专找索罗斯先生您购买了!” 第十一章扑朔离 当我们从“丽城”夜总会里出来时,黑皮箱里已经装了一百万美金的现金,剩下的钱都打进了我新开的银行户头。 和索罗斯已经建立了暂时的合作关系,再过两天我会带龙倾城过来找他订购一批军火。墨西哥人留下的武器虽然有一些,但是显然不够,主要是不够精良,大部分都入不得龙倾城法眼。 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约能保持多长时间,这点我不知道。一切都只是口头上的承诺,做我们这种违法的生意,合约什么的是从来都不签的,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的事情,签了合约又有什么用? 站在门口,送我出来的莎丽对泊车小弟说了几句,那小弟马上开着一辆崭新的奔驰停到了我们面前。 “这是?”这不是我那辆大屁股福特,我那车里面的货都给搬空了,看样子索罗斯想把车子也一并接收了,反送我一辆新奔驰。 莎丽甜笑着说:“索罗斯先生说,以萧先生的身份,坐那样的车不大适合,所以送这辆车给萧先生做见面礼。车是改装过的,全防弹车身,玻璃可以抵挡小口径狙击枪的一次射击,萧先生出门在外,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我呵呵一笑,索罗斯还真是大方啊!送这份见面礼,怕是想笼络一下我吧?我当然是来者不拒了,说了声谢谢,就和老杰瑞、白依上车了。临走之前,我和莎丽再次握了一下手,莎丽的手指在我手背上轻抚了几下,很巧妙地跨前一步,身子微微躬下,笑说:“再见了萧先生,希望以后你常来这里。”低胸上衣里紧紧挤着的两团嫩肉有意无意地在我手臂上磳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特别暧昧的神色,这恐怕是赤裸裸的勾引了吧? 车子离开丽城夜总会,开上了立交桥。我靠在车座上,半闭着眼睛,手指在白依的手背上轻轻敲击着,慢慢地说:“老杰瑞,你有没有觉得丽城夜总会有点异常?” 老杰瑞想了想,说:“很正常啊!黑社会据点都是这样子的,表面看上去歌舞升平,其实处处戒备森严。” 我摇了摇头,说:“不止是这样,场子里的保安还有客人,全都是白人。那样大一个场子,竟然连一个黑人都看不到,很少有黑社会不收黑人手下吧?” 老杰瑞点头道:“这倒是真的。我好像真的没有看到一个黑人。” 我嘴角泛出一抹冷笑,说:“索罗斯可能是三k党的人,三k党是极端的种族主义集团,持白种人优越论,对其它肤色的人种,全部持否定态度。最极端的党徒甚至要求对别的人种实行种族灭绝政策,曾经对黑人等有色人种制造多起恐怖屠杀事件,与其说他们是黑社会,还不如说他们是恐怖组织。” 老杰瑞说:“那这下麻烦了,萧,你是黄种人,和索罗斯合作恐怕有危险。” “暂时倒不用担心,三k党也是要吃饭的。索罗斯做生意可能是为三k党筹集经费的,在我还有利用价值之前,他们是不会对付我的。”说着,我又想起了莎丽,那个火辣的金发妞那么明显地勾引我到底是什么用意?还有,罗礼克警长明知道我是有色人种,还把我介绍给索罗斯,这其中究竟有什么用心? 白依插嘴道:“萧哥哥,怕他做什么?如果那个索罗斯想要对付你,把他杀了不就行了?反正你以前也是那样对付想对你不利的人的,现在你又有了那么多帮手,对付索罗斯还不简单?” 我摇了摇头,说:“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对付索罗斯一个是没问题的,我随时可以取他的命。问题是他身后的势力,还有干掉他之后的连锁反应。如果杀了索罗斯,可能会引起三k党的大举报复,我们现在势力还太弱,公然和大势力硬拼的话,即使安全没有问题,但想要发展就是不可能的了。现在只能和他们慢慢周旋,逐步壮大,直到能和他们相抗衡。” 白依撅起了嘴:“我知道你不想杀索罗斯是因为那个莎丽,我刚才都看到了,她对你那么亲热,你也并不讨厌她。她不就是屁股和胸脯比我大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会魔法呢!” 我顿时哑然失笑,没想到白依竟然会因为这个吃醋,虽然莎丽的确是a国人中难得一见的绝色,比那些电影明星都漂亮得多。我承认我不是圣人,在莎丽那样赤裸裸地勾引之下,我不会心动是骗人的。但是,白依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看到莎丽我只会产生肉欲,而和白依在一起,我才能体会到什么是爱。 我轻轻捏着白依的嘴唇,笑道:“看看你,小嘴都撅成这样了,可以挂两三个酱油瓶了!小白依啊,萧哥哥对你怎么样,难道你不知道吗?师父和师叔都说过,你是我最大的力量来源,也是我最致命的弱点,将来我天魔功大成之后,能杀我的人将只有你一人,你有什么必要担心你在我心中的地位呢?” 白依甜甜地一笑,扑到我怀里,说:“萧哥哥净瞎说,白依怎么会杀萧哥哥呢?白依最喜欢萧哥哥了!” 回到我的夜总会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场子里生意已经好了很多,客人上座率勉强有了三成,在我的严厉命令之下,场子里没人吸毒磕葯u酒闹事,当然也没人当场滥交。 三十个装扮得整整齐齐的小弟在场子内外巡视着,看到我们之后都恭恭敬敬地叫了声:“老板好,白小姐好,杰瑞先生好!”按照我的规定,老杰瑞是我的全职司机,地位与因果、龙倾城等人相等,比这些底下的小弟们都高得多了。 吸取被山口组人突袭的教训,我给每个小弟都发了枪,当然,只能在场子里使用。出了场子,枪就得上交保管,如果有大行动的话,我才会把枪发给他们。 龙倾城等人在楼上休息,遇上事情随时都可以出手,所以场子的安全现在基本上不需要担心了,谁要敢来挑我的场子,那就是自己寻死。 上了二楼办公室,吩咐一个小弟把龙倾城等人叫来,然后把整箱的钱都锁进了保险箱中。放钱的时候,老杰瑞就在一旁看着,我也不怕被他知道了保险箱的位置和密码,自劫狱之后,我已经对老杰瑞完全信任了。 老杰瑞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宣布今晚不回去了,电话另一头传来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孩声音,抱怨了几句,看来是老杰瑞的女儿了。老杰瑞挂上电话,苦笑着说:“萧,你看,我都跟你学坏了,女儿在怪我不注意搞好亲子关系。” 我笑问:“你儿子和女儿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吗?” 老杰瑞摇头说:“我骗他们说我是在给一个大老板做私人司机,薪水很丰厚,他们都信了。唉,不敢说是给黑社会老大做司机,我怕他们会不认我这个老爸。” 我说:“不要紧,等小和尚伤好了,让他去教你儿女功夫。小和尚面子功夫做得极好,像极了佛法高深的高人,你儿女见你和高人在一起,自然就不会怀疑了。” 说了几句,龙倾城、陈小波、王峰、因果都进来了。 龙倾城一进门就叫了起来:“妈的,实在是太无聊了,一整天都呆在屋里看电视,这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王峰也在一旁骂骂咧咧,嫌闷得无聊,陈小波倒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因果伤还没好,不过看起来精神、气色都很好。 我说:“我知道你们都很闷,所以想给你们找点事做。明天我要去曼哈顿,你们跟着我一起去吧,我找人给你们做证件。” 陈小波说:“我们的相貌怎么办?就这样出去的话,一见光就会被警察抓。” 这倒是个大问题,其实我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就在我为难时,坐在我旁边的白依说:“萧哥哥,我有办法!” 第十二章畸形社会 见我们都疑惑地看着她,白依解释说:“我可以用魔法改变他们的容貌,但那并不是永固的,过一段时间魔力消失之后,他们的容貌又会恢复原样,必须再次使用魔法。不过龙倾城脸上的疤痕我可以把它完全消去,只要这个最明显的特征去掉,龙倾城的容貌就差不多完全改变了。” 我问:“给他们用魔法整容会不会消耗你太多的魔力?” 白依笑着说:“不会的,这只是炼金术的一种,相当于我用魔法给他们造个完全没有破绽的面具,魔力消耗相当少。” 我当即拍板:“好,今晚就把他们全给整容了,嗯,先把龙倾城的疤去掉,我估计他的疤消失了之后,基本上就不用整容了。” 龙倾城摇头说:“不行,我的疤不能去掉。” 我奇怪地问:“你这疤又不好看,为什么不能去掉?难道想让你的杀气更足?” 龙倾城轻轻抚摩着自己脸上的疤痕,眼中透中一种难以言喻的神色,慢慢地说:“这条疤对我有很重要的意义,如果真要去掉,我早就去磨皮了。” 我耸耸肩膀,说:“随便你。好了白依,开始吧,不需要我们回避吧?” 白依摇了摇头,开始低声吟唱起咒语。她的右手在空中划着一个个玄妙的符号,指尖上闪出淡淡的白色光华,符号划出后,纯由白光凝成的符号竟然实体一样悬浮在空气中,绕着白依缓缓地旋转飞舞。老杰瑞、龙倾城等人看得目瞪口呆,王峰喃喃地说:“妈的,这可比好莱坞大片的特技还要好看啊!”一大堆飞舞的符号汇聚在一起,变成一个不断旋转的白色光球,随着白依吟唱咒语的声音越来越急,光球旋转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最后分化成三团和水一样流动的光晕,慢慢地飘向龙倾城、陈小波、王峰。龙倾城和王峰本能地想避,唯有陈小波面不改色地看着向自己脸部飞来的光晕,看来在心理素质上,陈小波比龙、王二人更加稳定。 扁晕贴上了三人的脸,一阵蠕动之后,白色光芒慢慢地消失,三张完全陌生的脸出现在我们面前。 王峰与陈小波已经完全变了样子,王峰的神情依然狰狞,眼神依然凶恶,但面部细节却已经和以前完全搭不上边。陈小波也仍是眉清目秀,文质彬彬的样子,但他现在的形象更像一个学业有成的学者,如果去掉那副厚眼镜,换戴隐形眼镜的话,保管没人认得出他就是陈小波。龙倾城只剩下那道疤是和以前一模一样的,其余的地方也已经完全改变了。 白依这易容术果然完美,相信就算现在这三个人站在人堆里捧着有自己照片的通缉令大声念诵的话,也没人能认得出他们。 这效果令大家都很满意,看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快十二点了,我让大家各自回房休息,明天一早还得去曼哈顿,再过两天要去索罗斯那里买军火,等准备工作做好了,我就要开始着手大规模吞并地盘和搞到每季一吨的货源了。 洗完了澡,和白依一起坐在床上看着电视,白依静静地偎在我身上,手指在我胸膛上轻轻地划着圈。电视里正播着午夜新闻,有一条新闻引起了我的兴趣。 “今晚十点整,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第八大道一家j国人开的料理店突然发生爆炸,爆炸引起的大火烧毁了邻近的一家杂货店和一家发廊。警方和消防队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三十分钟之内扑灭了大方,据初步调查统计,共有七人在这次爆炸中死亡,五人重伤,十三人轻伤,死伤者大部分为j国人,有两名路过的纽约市民被爆炸火焰烧伤。财产损失仍在统计之中。警方对爆炸的原因不予告知,有知情者宣称是汽油炸弹爆破,疑为恐怖份子所为,怀疑与昨晚劫狱越狱袭警的恐怖份子有关。截止这条新闻发布为止,没有一个恐怖组织宣称对此事负责目前纽约的警报级别已经上升到橙色,警方提醒市民一定要注意安全,见到可疑人士请尽快报警”过了一阵,龙倾城在人的大幅特写照片出现在电视中,主持人把通缉令又念了一遍,三人现在已经被国际刑警通缉,相当于全球通缉犯了。 看来警方又把这笔帐记到龙倾城三人头上了,妈的,他们现在多风光,隔三差五上电视,我想要这待遇都没有! 电视里放起了爆炸现场的采访录像,一大群染着花花绿绿的年青人,有黑人也有白人,脸上至少都穿了四五个洞,他们举着画着龙倾城三人头像,疯狂叫喊着:“龙,我们爱你!陈,我们爱你!王,我们爱你!你们是新一代的开膛手杰克!你们是新一代的米奇和梅丽!”话外音响起:“这就是a国的新一代,竟然崇拜杀人狂到了这种地步。不过说他们是新一代的米奇和梅丽好像不恰当,众所周知,米奇和梅丽是一对鸳鸯杀手,龙、陈、王则是三个男人。现在我们来采访一下这些年青人。” 一个涂着黑色唇膏的白皮小妞对着镜头和话筒说:“他们真酷,我看过他们的全身照,龙最强壮,要是能和他做ài一定很爽!”旁边马上有一大群人起哄,一个黑皮青年把手放在白皮小妞的胸膛上猛地揉搓起来,边揉边说:“妈的,他们是我们的偶像!如果我注定被人杀死的话,我希望是被王杀死!” 一个穿着透明装,硕大的胸脯和两点若隐若现的小妞说:“其实我并不觉得龙和王酷,我比较喜欢陈,他是内敛型的,杀人不见血,呵呵,这种闷騒的人在床上一定最疯狂了!” 我和白依边看电视边笑,差点笑岔了气。隔壁传来几阵爆笑,看来龙倾城他们也在看电视。 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白人抢过话筒对着镜头恶狠狠地说:“这些年青人都疯了!他们已经不知道什么是道德了!a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家,有着全世界最自由的社会环境,但这自由却滋生了罪恶,这种没有节制的自由是腐败的温床!应该把他们都抓起来,剥夺他们的自由,让他们接受教育,让他们对神忏悔”无数只拳头伸了过来,年青人们揪着中年人一顿爆打,镜头猛烈地摇晃起来,不断地后退,给出了全景。只见二十多个青年男女拳打脚踢个不亦乐乎,警察只是象征性地喝斥了几声就没有管了。 众怒难犯,这中年人傻了点。 我抚摩着白依柔软的肩头,感慨道:“真是一个无比畸形的社会啊,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事情都会发生,什么事的思想都能在这里找到立足之地。白依,你到了学校,一定要学会自己分辨和把握,不要迷失了自我。” 我这番叮嘱纯属多余,白依边笑边看着电视,完全没有听到我的话。妈的,我讲道理就这么不吸引人吗?还没电视新闻精彩? 电话铃响了,我接起电话一看,是楼下小弟打来的。夜总会凌晨三点关门,我们这些大的可以休息,小的们还得在场子里看着办事。 “老板,杰逊来了,他说,他已经完成了老大的要求。”一个小弟在电话里如是说道。 我有些疑惑地问:“杰逊?哪个杰逊?” “老板,就是以前和我们在停车场里混的杰克逊-约翰森。” 听他这么一说,我马上想了起来。杰逊就是我收伏停车场时扬言要跟我混的那个瘦瘦小小的白人青年,我曾跟他说过,如果他能眼睛都不眨一下都干掉十个人,就可以跟着我干,他这么晚来找我,莫非? 我说:“你把他带到楼上的会客室来,我马上去见他。” 第十三章再见月姿 看上去很白净瘦小,像个乖宝宝一样的杰克逊坐在会客室的沙发上,两手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我坐在他的对面,静静地看着他。 杰克逊的表情很平静,从他眼中也看不到丝毫紧张,这又是一个天生的冷血杀手。 我问:“j国料理店是你炸的?” 杰克逊点了点头,说:“我自己做的汽油炸弹,找不到更好的材料,如果有好材料的话,料理店里没一个人能活下来。” 我继续问:“你懂做炸弹?” 杰克逊说:“我父亲是海豹的专业爆破手,他从小教会了我做炸弹,后来在北非执行任务时死了。” 我淡笑着说:“为什么要选择炸j国料理店?街上有很多东西可炸,公交车、电车、便利店、商场,为什么偏偏选择炸j国人开的店子?” 杰克逊一直很平静的眼神中突然燃起两朵火焰,他咬牙切齿地说:“我父亲是被他同一个小队的战友害死的!那是一个j国人,他扔下了我受伤的父亲独自逃掉,还在我父亲身上绑了触发雷对付追兵!妈的,我跟j国人不共戴天!” 我哈哈大笑起来,说:“你们a国政府喜欢养狗,非常不幸的是,j国正是一头养不熟的野狗,被养肥了之后,又掉过头来咬主人!好,很好!狈咬了你,你不一定要去反咬狗一口,但一定要给狗留下惨痛的教训,让它再也不敢对你呲牙咧嘴!从今天起,你就我的直属手下,跟着我好好干,我会给你很多教训野狗的机会的!”说完,我让一个小弟给杰克逊安排了房间,让他好好休息一个晚上。 杰克逊炸料理店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反正这笔帐已经被算到了龙倾城这几个“恐怖份子”头上,杰克逊跟着我抛头露面倒也不怕。 休息了整晚,第二天一大早,我、白依、老杰瑞、龙倾城、陈小波、王峰、杰克逊几个人开了两辆车,往曼哈顿驶去。因果还在养伤期间,不宜外出,而且场子里也需要高手坐镇,所以没让他跟着来。 把杰克逊介绍给了龙倾城他们,三个杀手对杰克逊很是赞叹了一番。杰克逊面相很和善,与陈小波一样,都是属于那种含而不露型的,这样的杀手往往是最可怕的,谁也不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出手,也许当他们对着你腼腆地笑着的时候,你的命已经被他们握在了手中。像龙倾城和王峰,长相凶恶,别人一看到他们首先就会心生警戒,暗箭伤人他们干不了,明火执仗的事情比较适合他们。 坐在车上拨通了唐宋的电话,老魔头听说我要过来送白依上学,立马保证没有任何问题。唐宋告诉我,黎耀华每年给纽约大学投资五千万美金,每次投资都是由唐宋出面的,纽约大学对华人学生相当友好,唐宋的活动能量也相当大,把白依送进去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和唐宋约好了在唐人街入口处碰面,两部车子朝着曼哈顿下街的唐人街方向驶去。到唐人街的时候,我透过车窗,远远地看到白须白发,穿着一身黑色对襟唐装的唐宋站在唐人街入口,他身边站着一个身材高挑,长符肩,身着黑色长裙的少女。那少女的相貌依稀有些熟悉,我仔细想了想,这少女不正是黎耀华的女儿黎月姿吗? 车子在唐人街外的一个临时停靠点停下,我们一行七人下了车,向唐宋走去。唐宋笑吟吟地看着,黎月姿则是一脸好奇地看着我们。 我远远地就对唐宋伸出了手,笑道:“唐老,几天没见,师侄可是很想你啊!”唐宋笑道:“少和老子来这套,你小子的德性老子又不是不知道!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黎先生的女儿黎月姿。月姿啊,他就是上次救了你,反被你那顽固的老爸训了一顿的萧锋。” 黎月姿落落大方地对我伸出了手,微笑着说:“萧先生你好,谢谢你上次救了我。” 我握住黎月姿的手,嗯,小手冰凉,掌心微热,柔若无骨,皮肤光洁滑腻,到底是有钱人的女儿,看样子这双手从未做过任何有损她皮肤的事。我微笑着,一边握手一边打量着她,上次没能看得清楚,这次倒是让我饱餐了一番秀色。她大约二十岁左右,生着一张标准的瓜子脸,皮肤白晰,泛着健康的牛奶光泽,秀眉凤眼,俏鼻樱唇,神态大方有度,贵小姐气质十足,却没有任何盛气凌人的感觉。这女孩相当不错,生在大富大贵之家,父亲又是权倾一方的教父,她却能不显丝毫骄奢,修养相当不错。 “黎小姐不用这么客气,大家都是中国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应该的。”我彬彬有礼地笑着,做足了君子模样。 “喂,萧哥哥,你都已经把人家的手握着这么久了,怎么还不松开?”我一看白依,只见她正撅着嘴,一脸不满地看着我。白依这小女儿的神态逗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松开了握着黎月姿的手。说实话,黎月姿纵然称得上绝色,但我对她亦只有欣赏之心,毫无猥亵之意。对我而言,有一个白依已经够了。 黎月姿看着我身旁的白依,问道:“这位小姐是?” “哦,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我握住白依的小手,说:“她是我的女朋友白依,这位是我的专职司机老杰瑞,这几位是我的贴身保镖,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又给老杰瑞等人介绍唐宋道:“这位是我的师叔,唐宋,你们可以叫他唐老,这位小姐是黎耀华先生的女儿黎月姿,你们在纽约不可能没听过黎耀华的名字吧?” 龙倾城等人听说唐宋是我师叔,黎月姿是黎耀华的女儿,马上肃然起敬。凡是在纽约的华人,没有不知道黎耀华这个名字的,他可是个传奇人物,华人的英雄和偶像。虽然这个英雄偶像对我的态度令我相当不爽,但看在他的所作所为的确担得起“耀华”这两个字,我倒不想和他作对。 唐宋眯起了眼睛,慢吞吞地说:“小子,你发展得是蛮快的,来纽约才几天,就有了自己的私房车,还有了专职司机和贴身保镖只不过这龙倾城几个名字我为什么听着这么耳熟?” 我淡淡地一笑,说:“不就是这几天经常上电视的明星吗?年轻人的偶像啊!”黎月姿脸色微变,说:“难道他们真的是” 唐宋打断了她的话“小姐,他们是中国人。” 黎月姿马上不说话了,微微点了点头。 “好了阿锋,现在就去纽约大学吧!我已经给校董打过招呼了,全美最大的私立大学之一,校董有话事权,侄媳妇的入学手续那边已经办得差不多了,现在只需要去登个记,选择一下专业就可以了。嗯,今天我没开车出来,我和月姿就坐你的车吧!” 唐宋和黎月姿坐上了我的专车,我非常不幸地被蜂到前座,坐在老杰瑞旁边,黎月姿坐到了白依旁边。车子朝着纽约大学驶去,黎月姿和白依在后面小声说着话,我坐倒后镜里看去,两个人的神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得很亲密了。 “我明天过二十岁生日,爸爸要给我开个生日舞会,白依妹妹,你一定要来参加哦。” 呃,黎月姿什么时候叫白依妹妹叫得这么顺口了? “好,我明天和萧哥哥一起来!”白依脆生生地回答,顺口把我的行程也给决定了。 两个女孩子聊着天,我和唐宋也没闲着。“传音入密”这种功夫对我和唐宋来说,已经相当简单了,雄厚的真气加上精湛的技巧,我和唐宋两个人口唇不动,用只有我们两个能听到的声音说着话。 “师叔,我现在需要四号,很多四号,你知不知道哪里可以弄到货源?放心,我不会毒自己人的,这里不是中国。” “嗯,你知道上帝之城吗?那里有很多毒枭,他们的要价非常低,也可以拿军火换,货都是好货,更重要的是,那些毒枭很多都不长命,你拿了货不付钱也不要紧,甚至黑吃黑都没问题,只要你有足够的本事。” “上帝之城?听起来好像是个挺美好的城市。” “你错了,上帝之城是巴西的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那里是‘被上帝遗忘的角落’,犯罪的天堂,恶棍和杀人狂的桃花源,政府完全采取不问不管的态度。20世纪七、八十年代,底层少年开始聚集成团伙帮派,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犯罪和毒品军火交易,俨然形成了与社会对抗的体系,并控制了整个社区,成为了真正的国中国。匪徒的年龄也呈越来越低的趋势,直到今天,这仍然是巴西政府最头痛的问题之一。” “我要走货,是不是需要亲自去那里?” “当然,上帝之城是个没有上帝的地方,如果你能控制住上帝之城,你将成为真正的上帝。” “暂时还不可以,我的爪子还伸不了那么长。一步步慢慢来吧,总有机会的。你有联络上帝之城毒枭的方式吗?” “我有几个电话,有几年没联系他们了,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等下留给你。” “对了,我新收的场子遇上山口组捣乱了,我没有他们的详细资料,你能不能帮我搞到?” “没问题。记着,如果要去杀j国鬼子的话,通知我一声,我这把老骨头也很想动动了!” “一定通知你,让你杀个痛快!” 说话间,两部车子已经一前一后开进了纽约大学的主校门,我透过车窗打量着郁郁葱葱,环境优美的大学校园,学校与外面的世界相比,又是一个不甚相同的小社会,只是不知这小社会中,是否会隐藏着和外界一样的黑暗与污浊。 第十四章av现场秀 入学手续办得很顺利,我自作主张给白依选了法律系,辅修财会专业。语言关早就过了,白依现在的英文水平,就相当于土生土长的a国人。 唐宋的面子果然够大,竟然能让校长亲自来接待我们,带着我们去参观了校舍。学校的面积很大,环境非常不错。年过半百的托马斯校长一边带着我们四处参观,一边得意地介绍:“纽约大学成立于1831年,是全a国最大的私立大学之一。纽约时报大学指南给予我们们学校四颗星的学术评价,而a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也把我们学校评为一级国家级大学,全a国排名第51。校方有5000个宿位,可以保证学生四年都有宿舍住,但大学宿舍的房租伙食,都较一般大学昂贵” 我很有礼貌地打断了他的话:“对不起托马斯先生,虽然大学的宿舍的确不错,但我在曼哈顿唐人街有房子,反正距离不远,我想也就没必要住宿了。托马斯先生,按照您所说的,纽约大学是一所一流的国家级大学,想必学生的素质都很高了。” 托马斯矜持地一笑,说:“那是肯定的,我们学校的学生,素质都是非常高的。” “那么,”我指着不远处一块草坪上,一对正拥在一起热吻纠缠着的金毛男女“您看,青天白日之下你们的学生就这样么?或许我过于保守了一点,您知道,中国人在某些方面都是比较矜持的。当然我也不反对在校大学生亲热,可是您看到没有,那两个人亲热的姿势好像有些问题,怎么好像是摆的69式?啊,看到了,他们两个竟然在相互**!”两个金毛男女仗着夏天衣服穿得少,脱起来方便,竟然就在草坪上玩起了69,这他妈还是大白天,草坪旁边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这两个家伙也太明目张胆了一点! 托马斯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他尴尬地对着我笑笑,说了声对不起,然后怒气冲冲地朝那一对狗男女跑去。 白依好奇地问我:“萧哥哥,什么是69式啊?” 我愕然,唐宋、龙倾城等人偷笑不已,王峰干脆就哈哈哈地爆笑起来,就连黎月姿也在抿着嘴偷笑,笑得白依不明所以。 “你们笑什么?人家是不知道什么是69式嘛!”白依一脸无辜地说着,小嘴又撅了起来。我把白依拉到一边,附在她耳边小声说了几句,她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说:“好恶心啊,羞死了,他们真不要脸!” 我嘿嘿一笑,说:“是啊,难道你还想着j国人会要脸吗?” 我已经看到了那对狗男女的长相,他们是黄种人,男人的胳膊上有纹身,是j国暴力团最喜欢纹的天狗。看来纽约大学之中,也有j国黑势力的存在! 我眯起眼睛,看着狗熊一样的托马斯坦克一般冲向那对狗男女,那对狗男女仍然旁若无人地继续着他们的sock,托马斯跑到他们身边,强行将他们分开。这下子看得比较清楚了,女人穿着裙子,白内裤裉到了脚跟,男人的牛仔裤拉链开着,短小的家伙挂在外面直晃悠。 被托马斯打搅了好事的那对狗男女好像非常不爽,男人含糊不清地骂出一句八嘎,一记勾拳打在了托马斯下巴上,托马斯摇晃了两下,向后仰倒。女人也不急着穿裤子,提脚就往托马斯小弟弟上踩了一脚,托马斯顿时惨叫起来。 唐宋变了脸色,阴森森地说:“妈的,j国人,老子要杀了他们!” 我伸手拦住准备过去的唐宋,说:“不急。那两个家伙好像磕多了葯,看他们的神情好像不大清醒,嘿嘿,这可是一个让j国人出丑的好机会!谁带了有摄像头的手机,赶紧拍照,然后给报社送过去,做完这些后再杀他们也不迟!” 黎月姿在一旁皱了皱眉头,说:“虽然j国人真的很恶心,可是你们能不能别动不动就要杀人?” 我看了黎月姿一眼,非常君子地一笑,说:“黎小姐,他们的存在影响了我享受生活的心情,我的心胸还没豁达到能够容忍和这些垃圾同处一块蓝天之下的地步。” 唐宋掏出手机,调好镜头,拍摄起来,边拍边啧啧说道:“妈的,这个小表子的东西可真他妈小,有没有一寸都是这个问题嗯,这妞屁股不错,白白嫩嫩” 黎月姿大概从来没听到过唐宋说这么粗俗的话,红着脸转过身去,说:“唐爷爷!你什么时候说话跟小流氓一样了?你,你为老不尊!” 唐宋嘿嘿一笑“月姿,这不能怪我,这得怪阿锋,是他把我带坏的,你唐爷爷在和他混在一起之前,什么时候说过脏话啦?” 我大叫起来:“喂喂,唐老,说话得凭良心啊!你这老不死的是天生大魔头,天魔九窍心你占了五窍,什么叫被我给带坏了?” 唐宋充耳不闻,继续拍照:“嗯,这个角度不错托马斯好像不行了,怎么越叫越惨了?别让他给打死了!” 我马上冲了过去,一脚踢飞了男的,脚尖在他命根子上点了一下,现在不会出什么状况,但是送进他体内的绵力过不了两天就能把他命根子里的柱状海绵体化成血水。我一把抓着小妞的头发,反反正正地抽了二十多个耳光,直打得她口鼻喷血,再才一把丢了出去。两个家伙果然是磕多了葯,被我暴打之后,竟然又爬到了一起,继续他们未完的事业。 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托马斯在我的扶持下站了起来,掏出手巾擦着脸上的血迹,恶狠狠地叫道:“我要报警抓他们!妈的,j国人,早说了不该援助他们,妈的,长肥了就来反咬我们a国人,婊子养的,操!”看起来斯文有礼的大学校长飞快地骂出一连串脏话,掏出手机打起了电话。 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保安,把还在迷迷糊糊地玩69式的一对j国狗男女架了起来,再过了一阵子,一辆警车呼啸着开进校园,问清楚情况之后把他们铐上了警车。 “谢谢你萧,要不是你,我今天可要倒霉了。”托马斯一边道着谢,一边狠狠地发着誓:“妈的,再也不收j国学生了,他们全是人渣,流氓,垃圾!垃圾堆才是最适合他们的地方!” 我随口安慰了托马斯两句,唐宋笑咪咪地走过来说:“托马斯,不要生气了,刚才他们的丑陋表演已经全被我收进了镜头里,明天报纸上就会登出来,哈哈,j国人这下子可要丢脸了。” 我们几个人都大笑起来,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接过来一听,是场子里一个小弟打过来的,那小弟气急败坏地叫道:“老板,出事了!夜总会让人给炸了!” 我的心猛地一沉,叫道:“你说什么?谁干的?小和尚怎么样了?” 第十五章血风暴一 车子风驰电闪般驶到夜总会门口,夜总会的大门已经碎得稀烂,除了门之外,临街的玻璃窗也都碎掉了,玻璃碎片洒了一地。几个小弟正在门口收拾,看到我之后马上围了过来。 我沉着脸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是怎么做事的?大白天场子怎么会被人炸掉!妈的,开业才几天,就被人砸了两次场,以后老子的场子还要不要开下去?老子养你们这班废物还有什么用!” 一个小弟哭丧着脸说:“老板,我们真的没办法。他们用的是火箭筒,两辆车子从我们门口开过,直接从车窗里发射,打了两发,打了之后马上就走,连停都没停一下,两个兄弟死了,十二个兄弟受伤,我们连还击的机会都没有!” 这时因果从门里走了出来,说:“老板,真的不能怪他们。如果敌人是上门来跟我们硬拼,我可以让他们一个都走不了。但是他们根本就没进门,直接趁路过门口时发射的火箭筒,小弟们连他们的车牌号码都没看清,他们就跑了。” 我进门一看,场子里面果然被炸得稀烂,受伤的兄弟们已经送到医院去救治了,剩下的小弟们正忙着收拾。我渐渐冷静下来,这件事情确实不能怪小弟们,就算我在家里也不见得能阻止。但是这件事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否则我以后休想在a国立足!一个疯狂的计划在我脑中成形,我说:“这件事不要惊动警方,你们给我发动人手去找,把停车场的小混混们全叫出去,挖地三尺也要把做事的人给老子找出来!老子就不信,没人看清那两辆从门口经过的车!老杰瑞,准备去索罗斯那里,今天晚上,我要这方圆两公里以内的地盘全都属于我!” 不知道是谁干的,老子就把附近的势力一网打尽,开辟出一块完全由我控制的据点,以后谁要是想从我地盘上经过而不留下半点线索,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我把王峰、陈小波留下来协助收拾残局,带着龙倾城、杰克逊、老杰瑞往索罗斯那里赶去。白依已经留在了曼哈顿,由唐宋照顾她,我已经无所顾忌。今天晚上,布鲁克林区将掀起一轮血色风暴! 在路上时,我给罗礼克打了个电话,连一句客套话都没讲,开门见山地说:“罗礼克警长,我的场子被人炸了,用的火箭筒!今天晚上我要开始报复,凡是有可能与这事有关的,将彻底从我视野中消失。罗礼克警长,请您作好准备,今天的夜晚,可能非常不平静。” 罗礼克在电话那头说:“萧,不要做得太疯狂,否则我也不见得能压得下去。” 我冷笑:“警长,您就不要太谦虚了,在布鲁克林区,如果您还不能一手遮天,又有谁有那么大的能耐?” 罗礼克哈哈大笑起来“萧,你真会说话。好吧,我会约束我的手下,嗯,我会尽量把接到报警电话后的行动拖延一段时间,十分钟怎么样?” 我嘿嘿一笑:“十分钟?太多了,我只要五分钟,就能把所有我看不顺眼的送下地狱!” 车停在索罗斯的夜总会门外,我们一行四人下了车,直接朝门里走去。我边走边拨通了索罗斯的电话:“索罗斯先生吗?我是萧锋,对,我找您有事。嗯,我要枪,很多很多枪,还有炸弹,威力最大的炸弹!钱不是问题,我从您这里赚的钱可以一分钱不少地全还给您,只要能给我足够的武器!好的,我现在就到您办公室,不用派人接了,我知道路。” 龙倾城在一旁说:“老板,我们没有那么多人手,要那么多枪有什么用?场子里的枪已经够小弟们用了。” 我说:“现在是没有人手,可是以后就会有很多了!武器只会嫌少,永远都不会觉得多。今晚行动的人手没有问题,就我们几个加上场子里的小弟。我要让所有人知道,惹怒我萧锋将得到什么样的下场!” 大步走上二楼索罗斯的办公室,秘书莎丽已经在办公室门口等着我们了。她带着我们走进办公室,索罗斯一见到我们马上哈哈大笑着从老板椅上站了起来,热情地向我伸出了双手:“萧,突然要很多武器,是不是要办大事了?” 我一边和他握手一边笑道:“有些人想让我过得不舒坦,但是他们不知道我萧锋是个喜欢斤斤计较的小人,尤其喜欢迁怒给别人。地狱最近太冷清了,是时候要下去一批人让地狱热闹热闹了!” 索罗斯笑着说:“萧,你还真是幽默。正好我的临时军火库里新到了一批好武器,我现在就带你去挑选。” 四十把m1991a1手枪,四十把mp5特种部队专用微刑冲锋枪,四十把m4a1突击步枪,四挺m60班用机枪,一挺迷你加特林六管重机枪,三十万发各种枪械的子弹及十多种军用爆破炸葯,这批武器一共花了我将近四百万美金。没办法,这其中许多枪械都只接受特种部队的定货,市面上很难见到,价格自然高得离谱。加特林六管重机枪是给龙倾城专用的,除了他,没人能控制那么沉重的武器。 这么多东西,一辆轿车自然是没办法装下了。索罗斯友情赞助了我一辆大卡车,伪装成运可乐的卡车,跟着我们的车子把武器运到了我的夜总会。 武器全都藏进了夜总会的车库里,我把没受伤的小弟们集合起来,不多不少正好十六个。把他们十六个人分成四组,每组四个人,分别由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带队,我和因果单独组成一队。给所有的小弟都发了一长一中一短三枝枪,每把枪三个弹匣,还给他们配备了手雷,所有的人都武装得跟特种部队没什么区别,只等天黑了就大干一场。 在我们买武器的时候,小弟们把夜总会的门窗玻璃全换上了防弹玻璃,现在门窗紧闭,小弟们全部在大厅中,身上挂满武器,看着我给他们安排任务。 我把一张地图挂在墙上,拿着一把枪刺指着地图上标准的十多个红点,说:“在我们方圆两公里以内,有十五个势力的场子,每个势力都控制了不小的地盘。这其中,有十二个是没有强硬后台的小势力,武器良莠不齐,你们这四组每一组负责三个场子。另外三个中有一个是山口组在布鲁克林区的分公司,一个是麦德林贩毒集团的场子,这两个场子由我和因果负责。最后一个是甘比诺家族的地下赌场,甘比诺家族的赌场实力最强,看场子的打手有八十多人,全火器配置,这个赌场将集合我们所有的人一起攻打。有没有问题!”这些信息全都是罗礼克上次送来的资料中注明的,罗礼克神通广大,我有时候甚至有些怀疑他真实的身份。不过这都不是我眼前要关心的了,我现在只想急速扩张,树立起令人不敢触犯的权威! 小弟们齐声回答:“没有问题!”他们声音宏亮,有几个声音甚至有些颤抖,脸上都放射着压抑不住的红光。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有这么强大的火力,第一次跟着我办大事,心情激动是难免的。 “那好,现在就由龙教官来教你们各种武器的使用方法!”我已经决定把这批小弟培养成优秀的枪手,放着龙倾城这现成的雇佣兵不用岂不可惜?这些小弟们以前大多都玩过枪,知道怎么开枪,但是有很多人连正确的拿枪手法都不会,还需要好好学习一下。 现在是下午四点整,我准备在午夜零点发动攻击,还有八个小时的时间准备,足够这些小弟们掌握正确的开枪方法了。至于他们的枪法,现在还不着急让他们练习,优势火力之下,只需要疯狂扫射就够了,我就不信那些场子中,除了甘比诺家族之外,还有哪个势力的火力能够比我更猛! 看着龙倾城对着小弟们讲解正确的用枪手法,我慢慢地眯起眼睛,掏出一个mp3,把耳麦塞进耳朵里,放起一首从网上下载的,杀气腾腾的歌曲来,火爆的音乐一下子就把我的情绪调动起来,心中有股杀气疯狂地翻腾着命运让我主宰各方号令万世仰望,傲视俗世千孔百疮卖力任性放荡,哪怕与天比高决意去闯一闯懂得收放。大地上我一呼百应,自负万众偶像。未惧滴血一身创伤,亦愿力争向上。战意每天高涨,决意去闯一天比一天高涨。斗志满腔的我未怕惹祸,挫折再多只笑说那算什么!雄视四面八方,天高地阔我独闯!长路我共你闯,天高地阔我是王!谁令我像猛火,这般乱世创造我!长路我共你闯,一起作浪兴波! 第十六章血风暴二 午夜十二点整,中华楼夜总会门前,九辆车子一字排开。每组两辆车,我和因果这一组只有两个人,所以一辆车就够了。 龙倾城提着为他特别准备的加特林六管重机枪,身上挂满了子弹带,钻进车中,带着四个小弟呼啸而去。 陈小波没有拿任何武器,对我点了点头,带着四个小弟离去。不知道陈小波将用什么方式战斗,他既不会格斗,也不屑于用枪,难道他只想站在一旁指挥作战? 杰克逊也没有拿枪,他比较喜欢用炸弹。这个看上去瘦弱乖巧的年轻人认为枪不够震撼,炸弹爆炸时产生的巨大声响和破坏力才能令他陶醉。 王峰除了枪枝之外,还带了一把德国开山刀,时间太紧迫,还没来得及教他功夫,不过凭他天生的杀人本能,任何东西到了他手中都可以成为极其恐怖的武器。 四个小组二十人离开了夜总会,朝着我给他们分配的场子进发,他们将在半个小时之内扫平所有的场子,然后在甘比诺家族的赌场前与我汇合。 人手或许少了点,但是我有信心,凭龙倾城等人的能力,加上那么强大的火器装备,一定能够完成我交给他们的任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对他们能力的一个考验。 所有人都走了之后,老杰瑞便开着车送我和因果往麦德林集团的场子驶去。因果和我一样,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全身上下没有一件武器。他手里捻着一串佛珠,闭目低声念着佛经。 我身上只带了两把沙鹰,武器这东西现在对我来说可有可无,带枪仅仅是为了威风。我碰了碰因果,问:“你念的是什么经?怎么好像是梵语啊!”因果微微一笑,道:“我念的是‘往生咒’,今晚要死很多人,我为他们诵经超渡。” 我问:“你杀了人,是不是也要为被你杀死的人念经超渡?” 因果微笑着,没有回答,继续念起了他的往生咒。 我闭起眼睛,塞上耳麦,手指轻敲着座垫,耳塞里的歌声疯狂地震慑着,反复吼着一曲:“叱吒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吒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天生我喜欢傲慢做本性,忘形言行失敬那管你,万世巨星,这是率性我任性,以天性,亡命拼命。天生我喜欢,用实力争胜,横行全凭本领。我可变万世巨星,战无不胜我任性,以天性,亡命拼命,让乱世震惊!叱吒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吒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 车子到了山口组场子对面的街道上停下,我看了老杰瑞一下,说:“有没有兴趣跟着我一起去看看?” 老杰瑞摇头笑道:“还是老规矩,我只负责开车,杀人放火的事情我不做,也不想看。” 我对老杰瑞竖起了大拇指:“有个性,有原则。那我就和因果进去办事了,五分钟搞定。” 我和因果朝着山口组的场子大门走去。那是一家大和民族风格的餐厅,两个穿着侍应服的大汉站在门口,每进去一个客人就低下头弯腰说句欢迎光临。 山口组在纽约有七个场子,其中曼哈顿有三个,另外四座岛上各有一个。本来我没打算这么早就动山口组的,但是非常不幸的是,他们的场子在我划定的两公里范围之内。我已经决定,这个范围以内,绝不留下任何一方的势力。 我们走到门口,两个侍应并没有像对其他客人那样点头哈腰,而是疑惑地看了我们一眼,用j国话对我们说了几句话。我摇了摇头,两手挪到腰后,闪电般抽出两把沙鹰,对着两个侍应的胸膛一人打了一枪,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沙鹰强大的穿透力打穿了他们的胸膛,鲜血飙射出来,冲击力冲得他们的身体仰天倒下,死不瞑目。我看着两个死人,用汉语说:“我听不懂。” 枪声惊动了餐厅里的客人,十几个客人惊叫着从里面跑出来,现在已经是午夜,客人不是很多。我提着枪,和因果逆着人群走进餐厅大厅之中,十几个客人从我们身旁头也不回地跑过,倾刻就消失在门外。生死关头,这些人跑得倒很快。 一进大厅,就见到十多个提着武士刀,穿着黑西装的山口组成员大叫大嚷着向我们冲了过来,我举起双枪,连扣扳机,枪声连续不断地响起,连爆十二个头,鲜血与脑浆齐飞,尸体如木桩一般倒下。现在开枪是越来越得心应手,有天魔真气相助,我这用枪不久的新手也成了神枪手。 山口组的成员非常武勇,十二个人被我打死之后,剩下的人不退反进,趁我换弹匣时冲到我面前。因果身形一晃,从我身旁掠了过去,右手轻轻一挥,手指如同兰花绽放,动作飘逸轻柔。我正觉得因果的手法过于扭捏,便见一个被因果手指划过的山口组成员身体立即断成几块,体内鲜血就像血桶被打翻一样激射出来,淌了满地。这时厅里只剩下五个山口组成员,因果在五人之中穿梭,一连挥了五次手,其中一次挥到了一名山口组成员的武士刀上,肉指竟将他的钢刀和身体一道切成了几截!五名山口组成员在十秒之内被因果干掉,他们甚至连挥出一刀的机会都没有,小和尚动了杀机果然凶残! 我撇了撇嘴,说:“你这是拈花指吗?妈的,倒是第一次看到煞气这么重,这么血淋淋的拈花指!” 小和尚赤红着眼睛,眼神中杀气腾腾,偏偏摆出一副慈悲佛相说:“阿弥陀佛,尘归尘,土归土,死后万事皆空,一副皮囊是什么样子值得关心吗?” 我已经换好了弹匣,和小和尚一起快步向着大厅那道屏风后面走去。j国风格的餐厅都喜欢搞些木格子门,大厅后面还有许多小棒间,不知道还剩下多少鬼子。 我对因果说:“你上二楼,我到一楼后院,见到的活人全部杀光,一个不留。” 小和尚点了点头,向二楼走去。我提着双枪,一脚踢倒屏风,往后院闯去。 连续七枪放倒了七个提着刀哇哇怪叫着向我冲过来的山口组成员,我一路冲到了后院。楼上枪声骤然响起,然后便听一声声惨叫传来,看来小和尚已经和他们交上手了! 后院是一个面积在三百平米左右的庭院,中间还有个池塘。我走到庭院里,发现院子里竟然一个人都没有,楼上的枪声倒是响得激烈,难道所有人都聚集到楼上了? 一声清脆的玻璃破碎声响起,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山口组成员撞碎玻璃从二楼的窗口跌进了院子里。我走近一看,只见这山口组成员眉心嵌着一颗木质佛珠,早已死去多时。 嗯,小和尚的暗器果然厉害,比子弹差不了多少! 忽然一声刺耳的利器破空声在我背后响起,我头也不回一脚踢出,按照经验,这一脚绝对能把偷袭我的人踢得喷血倒飞,但让我吃惊的是,我这有十成把握的一脚竟然踢了个空! 我猛地转身,却发现身后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我顿时警觉起来,刚才的利器破空声绝非幻觉! “刷刷”两声,我左右肋同时一凉,我猛地后退,身形弹出数米,站定之后一看,还是一个人都没有! 低下头一看,我左右肋的衣服已经被切出了两条长口,皮肤也被切破了,血丝正从两条长达半尺的伤口中渗出。还好我反应够快,在破空声响起时就已抽身后退,这两条伤口只是伤到了表皮。 这里有高手,还是个很厉害的高手,普通人绝对没办法在接近我三十米以内不被我发现的! 第十七章血风暴三 楼上小和尚和山口组成员的战斗还在继续,枪声已经变得稀稀拉拉,惨叫声却越来越密集,看来楼上进行的是一面倒的屠杀。 庭院里仍是安安静静的,除了我之外,好像一个人都没有。 但是我却知道这里有人,还不止一个。只不过他们不知道用什么方法隐藏了形迹,屏闭了气息,让我看不到也感应不到。 我缓缓闭上双眼,两手垂下,枪口指着地面。天魔真气涌向双眼,可看破一切伪装假象的天魔眼运起,当我再次张开眼睛时,眼前的一切已经变成血红。我的双眼就像x光机一样,透视了整个院子的地面。 地下竟然有着四通八达的通道,三个漆黑的身影蜷缩成一团,躲在通道里面,一手提着刀,一手捂着口鼻。看他们的装扮,和电影上演的忍者很相似。 我嘿嘿一笑,说:“以为躲起来我就找不到你们了吗?太小看我了!”说话间,我把枪插回后腰,身子猛地蹲下,两掌重重地拍在地面上,汹涌的天魔真气透入地下,朝其中两个黑影涌去。那两个忍者反应倒快,在我双掌触及地面的那一刹破开地面冲天而起,险险避过我的掌劲。“刷刷”两声,两把武士刀一左一右划出两道半月形的圆弧向我劈来。 第三个忍者在通道里快速运动,直到我脚下,然后一刀向上刺出。 我看都不看脚下的忍者,一脚重重踏下,正好踏在他刺出的刀尖上,铿地一声脆响,武士刀被我踏成几截,天魔真气顺着刀身涌进那忍者体内,一声沉闷的爆炸声响起,那忍者的身体在地下爆成一团血浆。在踏脚的同时,我两手连环劈出,大天魔手漆黑的掌劲旋转着劈向那两个穿出地面向我攻击的忍者,在他们的刀离我身体还有两公分时击中了他们的身体“砰砰”两声,两个忍者的身体急速胀大,像气球一样爆得粉碎,血浆溅了满地。 妈的,高估他们了,原以为是非常厉害的高手,没想到这三个忍者原来除了隐藏形迹厉害之外,别的功夫并不怎么样,不过比起外面那些废物倒是强了很多。 我抹掉脸上的鲜血,飞快地朝后院里一座木制平房掠去。既然这里有三个忍者把守,那么后院那间平房肯定有重要人物。我一脚踢碎木门,两个躲在门后的山口组成员拿着微型冲锋枪朝我扫射起来。我哈哈大笑着在弹雨中穿梭,飞快地掠到他们身前,两手作刀狠狠地插了下去,卟卟两声轻响,手刀准确地捅穿了他们的心脏。我抽出手,轻轻一甩,天魔真气把手臂和衣服上的血液蒸发得干干净净。 两具尸体直挺挺地倒下,一个大约十四五岁左右,穿着和服,长得很清纯秀美的小女孩缩在墙角,瞪着大大的眼睛,里面含满泪水,一脸恐惧地看着我。 我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朝她走去,她沿着墙根慢慢地后退,嘴唇颤抖着,飞快地吐出一连串j国话。我摇了摇头,抽出沙鹰:“对不起,我听不懂。”砰!枪响,子弹出膛,小女孩的眉心破出一个血洞,穿透了她脑袋的子弹将她的后脑勺削掉了一小半。 “阿弥陀佛,老板,这个小女孩她有错吗?”因果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我身后,黑色的中山装上已经染满了鲜血,光光的脑袋上面冒着热腾腾的血色蒸汽,神情无比狰狞。他看着躺在榻榻米上,泡在鲜血和脑浆中死不瞑目的小女孩,问出了这一句与他现在的形象极不相符的,带着悲天悯人意味的话。 我摇了摇头,说:“有错就一定要死?没错就一定能活?小和尚,你修佛修得不够啊!”我转身大步向门外走去,因果呆了一会儿,跟了上来。 “全杀光了?” “是的,一共五十四人,四个头目。” 我看了看手表,四分半钟,五分钟的时间还没到,效率够高。 “好,马上去麦德林集团的场子。” 走出山口组的场子时,枪声如同炒豆一般从四面八方传来,偶尔响起一两声沉闷的爆炸声,看来龙倾城他们也开始干上了! 麦德林集团的场子也是一间迪厅,现在生意正好。我和因果走进大门,身后倒下四具躺在血泊中的尸体,每个人的胸膛都被我用手刀贯穿。 我站在大门处,向着天花板连开三枪,大声道:“黑帮寻仇,没事的人滚!” 震耳的枪声马上让场子里炸开了锅,玩得正high的男男女女们惊叫着抱头乱窜,飞快地朝着门边涌了过来。我和因果让开路,让那些客人们逃了出去。二十多个看场子的提着枪大叫着向我们涌来,因果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一串佛珠,口诵:“我佛慈悲,普渡众生!”两手抓住佛珠两端用力一扯,佛珠散开,几十粒佛珠如同漫天花雨一般向着那群看场子的洒去。 “卟卟卟”连串沉闷的肉体爆裂声响起,佛珠像机关枪子弹一样打上他们的身体,一团团血雾在场子里爆开,惨叫声此起彼伏,二十多个看场子的还来不及开一枪,全都伏尸就地,每个人的心脏和眉心处都爆开一个血洞。 “漂亮!”我大喝一声,这时,又有二十多个人从二楼楼梯上冲了下来,边冲边放枪。我和小和尚左右散开,避过子弹,数百发子弹一下子把我们身后的大门打得粉碎,小和尚刚要出手,我叫道:“这些人留给我!”身子俯冲而出,也不用枪,赤手空拳冲进人堆之中,两手作刀横劈直砍,肉掌在天魔真气灌注之下,变得比钢刀还要锋利。鲜血漫天飙射,残肢四处横飞,二十多个人在惨叫声中被我一轮手刀剁了个干干净净,没一个的尸体少于五块。 我在血雨中穿梭,没一滴血能溅上我的身体,把人杀光之后,我身上仍然是干干净净。 我扭头一看小和尚,这家伙居然又假模假样地念起了往生咒。 三分钟的时间,麦德林贩毒集团的场子被我和小和尚扫得干干净净,杀得不剩一人。当我们离开之后,警笛声才由远及近地响了起来。 只剩下最后一个目标了,只要扫平甘比诺家族的赌场,这一带的地盘将全部归我掌管! 车子在甘比诺家族地下赌场外的斜对面停下。这个场子表面上是一个酒店,其实在酒店地下室中,开着一个规模很大的赌场,而且只有会员能够进去,防卫非常严密。 也许是听到了不寻常的枪声和爆炸声,酒店门口竟然站了十个黑衣大汉,每个人的腰间都鼓鼓的,看来都别着家伙。 我们等了五分钟,八辆车子陆续汇聚到我们周围,龙倾城、陈小波、王峰、杰克逊四个人从他们的车子上下来,走到我的车窗前。我摇下车窗,看着他们。龙倾城眼中闪着嗜血的红光,王峰脸上杀气腾腾,陈小波仍是斯斯文文,杰克逊还是一副害羞模样。我注意到,他们四个人身上都没有沾上一滴鲜血。 “老板,已经全部摆平了。”龙倾城说:“我这一组没有人员伤亡。” “我这组也是。”其他三人接着说道。 龙倾城、王峰、杰克逊这三组没有人员伤亡我不奇怪,毕竟他们三个领头的都有一身本事,可是陈小波带头的这一组没有人员伤亡就有些怪了,要知道,陈小波是不可能加入战斗的。 “博士,你是怎么做的?”我有些好奇的问陈小波。我给龙倾城他们三个都起了个外号,龙倾城叫教官,陈小波叫博士,王峰叫屠夫,三个人都很满意。 陈小波淡淡地笑着,说:“化学毒气弹,神经麻痹剂,那些小混混哪有防毒面具,一颗毒气弹就全部解决了。我手下的小弟们开的枪还不到一百响。” 我眼睛一亮,没想到陈小波还有这一手“那些毒气弹都是你自己做的?” 陈小波点了点头:“我负责调配葯剂,杰逊帮我做的炸弹,他的手艺不错。” 我大笑起来,陈小波和杰克逊这两个貌不惊人的年轻人,看来还真是极优秀的人才啊! 我指着远处甘比诺家族场子门前的十个黑衣人,说:“等下我们直接从大门冲进去,那十个人是要最先解决的,我和小和尚就不出手了,让我看看你们的本事。去准备吧!” 四人朝我点了点头,各自去准备了。 第十八章血风暴四 (庆祝强推,偷偷更新一章。) 王峰和陈小波戴着墨镜,一左一右摇摇晃晃地朝着甘比诺家族的场子大门走去,王峰后腰别着那把两尺长的德国开山刀,陈小波则是手无寸铁。 场子门口的守卫看到了他们两个,十个人中间出来两个,边走向他们边冲着他们喊道:“本酒店今晚不营业,请回吧!”说话间两个看场子的已经走到王峰和陈小波面前,王峰一句话没说,猛地抽出开山刀朝着他面前的一个用力一挥,那人马上捂着脖子跪倒在地,颈子里的血喷了王峰满脸。而陈小波则是伸手在他面前的那人面前晃了两下,那人便一声不吭仰天倒地。 剩下的八个见王峰和陈小波突然出手杀人,反应非常迅速地拔出了手枪,刚准备向他们两个开枪,便见一颗闪光弹在他们面前爆开,强光闪起,八个人顿时捂着眼睛怪叫起来。 掷出了闪光弹的杰克逊双手插在裤袋里,吹着口哨往门口走去,龙倾城提着加特林六管重机枪,身上缠满了子弹带,大步走了过去。十六个全副武装的小弟走在他们后面,一个个举枪朝天,杀气腾腾。我和因果则慢悠悠地跟在他们后面。 大门前,王峰和陈小波已经冲到了那八个暂时失明的看场子的黑衣人面前。王峰提着开山刀,一刀一个,连切下四个脑袋,手法干脆利落,刀出人头落地,没有半点阻滞,果然不愧屠夫之称!四具无头的尸头横在地上,脑袋西瓜一般乱滚。 陈小波一手插在裤袋里,不急不缓地走着,走到一个黑衣人面前,就在那人脖子上摸一下。我注意到,他的右手食指上戴着红宝石戒指,红宝石上有一根尖锐的短针,当陈小波摸上黑衣人脖子时,短针马上刺破皮肤,渗出一小滴鲜血,黑衣人便在瞬间毙命。短针上有剧毒,看来以后谁要是和陈小波握手,可得小心了! 解决了十个看门的,我们一行人走进酒店大厅。大厅门卫室里两个保安提着霰弹枪就准备开枪,龙倾城枪管一抬,用重机枪打单点射,砰砰两声,两颗大口径子弹把他们的脑袋打飞一半。 枪声惊动了场子里甘比诺家族的成员,地下赌场入口处是电梯两旁的两个安全通道,二十多个黑衣人举着枪从安全通道口冲了出来。龙倾城一声大吼,提枪就扫,一字排开站在龙倾城身后的十六个小弟也同时开枪扫射起来,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子弹壳叮叮铛铛地落地,子弹如钢铁蝗虫一样铺天盖地的朝他们打去。出口狭窄,我们这一边又是用的重火力封锁,甘比诺家族的成员没一个人有机会打出哪怕一枪,便被倾盆大雨一般的子弹打得稀烂。 “突击!”龙倾城一声大喝,率先朝安全通道冲去。那二十多个黑衣人已经全被打死,后继赶来的黑衣人们没人敢向外冲,全缩在通道转角后面。杰克逊猫着腰跟在龙倾城身后,摸出两颗手雷,咬开保险后丢了出去,手雷撞在墙上,弹到通道转角后面,两声爆炸同时响起,惨叫声响成一片,几十块残肢从两边安全通道飞了出来。 杰克逊、龙倾城带着八个小弟冲进了左边的通道,王峰、陈小波带着八个小弟冲进了右边通道。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惨叫起此起彼伏,中间夹杂着龙倾城和王峰嗜血的狂笑。杰克逊狂扔手雷,爆炸声一连响了十八响才安静下来。 我站在通道之后,皱着眉头对因果说:“妈的,看来这个场子又要大整修了,这群暴徒,他们就不会用温柔一点的手段么?” 因果撇了撇嘴,一句话没说。不过我看他的眼神怎么好像在说,你难道不是个比他们更加残暴的暴徒? 我嘿嘿一笑,和因果一起走进了通道。 通道里杂乱无章地躺满了残缺不全、布满弹洞的尸体,鲜血已经将整个通道染红,正顺着向地下倾斜的通道往赌场里面流,脚踩在血上滑腻腻的,好像踩着油一样。 走完通道,面前出现一面被炸开了的铁门,穿过铁门,就到了甘比诺家族的地下赌场。赌场面积很大,光是大厅就有两千五百平米,现在整个赌场里已经没一个活人了,到处都是尸体。子弹洞≈雷的弹坑布满了木制地板,十多张赌台被打得稀烂,赌具和筹码遍地都是。 看着原本装饰相当奢华的赌场被打成这样,我气得对着正收拾着残局的小弟们大吼起来:“妈的,你们这群败家仔!这么好的一个场子让你们打成这样,老子以后要开业,还得自己出钱装修,操,你们就不会悠着点儿打,只打人不打家具吗?” 龙倾城提着枪口还在冒烟的重机枪来到我面前,不好意思地一笑,说:“对不起老板,很久没打得这么爽了,一时兴奋就忘了约束小弟们,是我的错”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说:“是我的错才对,我不该给你买这么猛的枪的,妈的,杰克逊带那么多手雷干什么?硬是要扔完才开心,妈的,几个手雷丢出去,炸的可都是钱啊!”发了一顿牢騒,最后还是无可奈何,只好指挥着小弟们赶紧收拾一下,马上撤退。今天一夜之间扫平了这么多场子,虽然没留下人手看守,但我想罗礼克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他应该会想办法保护好我的胜利果实的。 笆比诺家族的赌场今晚没有营业,也许是听到了不寻常的枪声,一早就把客人们全赶走了,倒趁了我的意,如果不幸误伤到客人的话,以后这场子就不好做生意了。 正准备走的时候,一个异常阴森的笑声响起,跟着一把听起来就像用金属在玻璃上疯刮的妖异声音说道:“嘿嘿,原来你就是他们的头目,居然敢带人来扫甘比诺家族的场子,老娘等了你很久了!” 第十九章血妖姬 难听的声音在整个地下赌场大厅中回响,所有的小弟们都抱着脑袋,惨叫着在地上打起滚来,有的甚至已经开始呕吐,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连龙倾城、王峰、杰克逊都脸色发白,只有陈小波若无其事地皱了皱眉头,说:“好难听的声音。” 我和小和尚的脸色顿时变得无比凝重,这声音哪里是难听?根本就是用的音波攻击!效果比起我的“天魔噬魂”好像差了一点,但攻击的性质根我不同。这声音好像从四面八方传来,没有一个确切的方位,我反正是没听出声音的来源,看小和尚的表情,他跟我也差不多。 “教官,屠夫,博士,杰逊,带着兄弟们先出去,这里交给我和小和尚!”我一声令下,龙倾城等人马上大声招呼着小弟们撤退,实在爬不起来的就连拉带拖往外弄。 “你们既然来了,就一个也别想走!”一具躺在离我和小和尚十五步外的“尸体”突然从血泊中一跃而起,身形化作一道黑烟,朝龙倾城掠去。 小和尚反应极快,在那“尸体”动的一瞬间就掏出一串佛珠,大叫一声:“我佛慈悲,普渡众生!”两手一扯一送,数十颗佛珠发出一阵利器破空的尖啸,朝着那“尸体”打去。 “还给你!”那“尸体”说话间一扬手,一股黑风卷起,所有的佛珠竟然倒打回来,反射向我和小和尚!小和尚清啸一声,两手凌空画出一个大圆,手指划过之处,竟然在空气中凝成一个金色的光圈:“佛光初现,降妖伏魔!”金色光圈中猛地亮起一团刺目的金光,就像一个特大号的探照灯一般,一道金色的光柱照上那些倒打回来的佛珠,将佛珠瞬间化成粉末,光柱随即照向已经离龙倾城不到五步的“尸体”那“尸体”尖叫一声,身子凌空飘起,一个倒翻后退七步,堪堪避过金光。 金光照上龙倾城,龙倾城安然无恙。“妈的小和尚没事拿探照灯照老子干嘛?你**騒娘们,竟然敢偷袭老子,老子要你的命!”他后一句话是对那“尸体”说的,就在那“尸体”被小和尚的金光照得翻身后退之时,我们都看清了她的样子。 她其实是一个异常美艳的女人,穿着破了几个洞的黑色紧身长裙,傲人的胸部呼之欲出,上下身堪称黄金比例身材,一头顺直的金色长发,两只深蓝色的眼睛,肤色呈病态的苍白,别有一种诱人的诡异魅力。 她性感的嘴唇涂成深黑色,小舌头不时伸出来舔一下嘴唇,左手着自己的胸,右手在大腿上摩擦,样子淫荡到极点。 龙倾城却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怜香惜玉,被人偷袭得恼羞成怒的他,提着六管重机枪对准那女人就是一气狂扫,震耳的枪声中,几十发大口径子弹重重地打在那女人的身上,打得他不住地后退,身上的长裙片片碎裂,身上破出几十个拳头大小的破洞,鲜血飙射而出,洒了满地。但是,她身上的伤口马上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起来,洒出去的血也从地上倒飞起来,流回了她的伤口,当龙倾城把一条子弹带打光之后,那女人身上的伤口也都全部愈合,裸露在外的皮肤变得光洁无比,好像从未受过伤一般。 “哦呵呵呵”一阵娇媚的笑声从那女人的口中发出,好像重机枪子弹打在她身上根本只是搔痒一般。龙倾城目瞪口呆地望着那女人,忘了开枪,半晌才说出一句:“妈的,打了半天竟然是个和老板一样的怪物,操!” “果然不出我所料,”小和尚神情凝重地说:“她不是人。我刚才那记佛光初现只对妖物有效,她避开证明她害怕。” “中国来的小和尚,你真是不错哦,竟然能发出那种连我都害怕的光芒呢!”那女人吃吃笑着,伸出手来在自己身上抚弄了一下,沾上满指的鲜血,放进嘴里吮吸起来。 “恶心!”龙倾城愤愤地骂了一句,转身就走:“兄弟们都走了,妈的,这种怪物还是交给老板来对付比较保险!” 杰克逊在一旁小声嘀咕了一句:“是不是扔颗手雷试试?” 我马上骂道:“操,你还没炸够哪?是不是想让老板我再少点收入?都给老子出去,这妞交给我和小和尚来对付了!” 这一次,这个怪物女人没有拦阻龙倾城等人,大概是她知道有小和尚在这里,她出手也没什么把握吧! “嗨,美女,”我呵呵笑着,对怪物女人说:“你和甘比诺家族是什么关系?你是甘比诺家族的保镖?还是甘比诺家族养的召唤兽?” “呵呵,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呢”怪物女人媚笑着“人家是甘比诺家族的特邀嘉宾呢!” 我打了个响指“那就好,我还担心甘比诺家族的上位者都和你一样是怪物,以后收拾起来就麻烦了。” “哦,两个帅哥哥,你们这么看着我,不觉得不好意思吗?”怪物女人吃吃笑着,在自己满是破洞的紧身长裙上拉扯着。她的衣服已经被子弹打得不成样子了,到处是洞,胸前两点嫣红突兀地显露在外,煞是迷人。她的纤纤玉指掠过胸前两点嫣红,淑乳一阵颤动,又一阵娇媚的笑声传来,她竟自己揉着双乳,嗯嗯地呻吟起来。 “我好热嗯好热”她一边说一边剥起了身上那件本就遮不住什么东西的长裙,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剥了个精光。她一手揉着自己傲人的胸脯,一手抚着两腿之间的秘处,抚弄了一阵,把手拿出来,手指上粘了一丝晶莹的液体。她把手指含到口中,从鼻子里发出阵阵呻吟,两颊绯红,眼波荡漾,扭捏着腰身,一步步朝我们走了过来。 在她离我们还有五步的时候,我突然问:“小和尚,你觉得她的身材怎么样?” 小和尚点了点头,赞许地说:“非常不错,每个部位都恰到好处,叫声也很吸引人。” 我翻起了白眼:“操,你他妈是个和尚!” “和尚是和尚,和尚不是和尚,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我眼前看到的只是一团空气,我赞美的也只是空气,如此而已。”小和尚大言不惭,说这番话时,两只眼睛紧盯着怪物女人。 “呃,你说的也对,还好白依不在,要是让她知道我在这儿看一个胸脯和屁股都比她大的裸女玩自慰表演的话,肯定会海扁我一顿” “你们”怪物女人猛地停止了放浪的形态,一连后退几步,紧张地望着我们“怎么可能,你们怎么” “怎么没被你迷住是吗?”我呵呵一笑,两手插在裤袋里,上前一步,两眼扫过她的双峰“你的身材是很不错,表演也很卖力到位,可惜的是,我也不能算人。你那一套鬼把戏,对我无效。”这不废话吗?天魔精通各种魔功,其中有一项魔功叫做“勾魂摄魄”是古往今来最厉害的一种迷人心智的功夫,这怪物女人的媚人功夫虽然厉害,但是和天魔的“勾魂摄魄”比起来根本不在一个档次,凭她那点手段也想迷住我? 小和尚说:“女施主的身材容貌都是极品,演技也的确不错,可惜因果虽然一身杀孽,一腔魔血,却有一颗不动佛心,凭女施主这点伎俩还奈何不了因果。女施主,东方有以血为生的怪物,叫做僵尸,有不死之身,但不能见光。因果听闻西方也有吸血一族,以血为生,近乎不死,唯最怕光明。女施主枪打不死,却怕我那根本动不了普通人分毫的佛光初现,女施主莫非是吸血鬼?女施主刚刚所用的,莫非是引诱灵魂的黑魔法?” 敝物女人赤身裸体地站在我们面前,诱惑灵魂的黑魔法失效,她也懒得再费心机,冷冷地一笑,张嘴露出两颗突唇外的獠牙,说:“你猜对了,我就是血族。不过你不要以为我是那种血族的人类后裔,我可是有着贵族血统的真正血族!” 我可以是天魔,白依可以是大法师,小和尚可以是个有着一身杀孽满腔魔血却身具不动佛心的高人,看到吸血鬼已经不能让我感到吃惊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曾大牛那个老浑蛋骗我说世上的高手都死光了,现在却被我接二连三地碰到,看来我的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操,牙齿长就可以吓到老子吗?”我叫了起来,猛地抽出沙鹰,对着她的头就是一枪。 女吸血鬼轻蔑地笑着,闪电般扬起玉手,屈指弹飞了沙鹰那可以打穿一面墙的子弹。“你以为这样就可以伤到我吗?哦呵呵呵我是不死”“砰!”她这句话还没说完,我已经重重地一拳打在了她肚子上,把她打得弯腰跪了下去。在她接子弹的那一瞬间我就冲到了她面前,天魔功里的轻功令我连子弹都可以轻易避过,现在全力施为,这女吸血鬼能躲过我的拳头才怪! “操,不死!”我右脚抬起,一个高压腿劈下,脚后跟重重地敲在了她的后脑勺上,一阵清脆的骨碎声响起,她的后脑勺顿时粉碎,鲜血和着脑浆一起涌出。“不死!”我大骂着,十根指头上冒出两尺长的通红剑芒,十道“天魔血刃”剑气齐出,朝着她的后背狠狠地划下,剑气刺入她体内,从她两肩一直划拉到屁股上,无坚不摧的剑气将她的身体剖成了十一份,鲜血喷泉一般涌了出来,我飞快地跳到一旁,躲开吸血鬼体内多得惊人的血。 “不死怎么样?还不是被老子分尸了?”我冲着女吸血鬼的尸体比出一个中指,得意洋洋地说。女吸血鬼的头颅还是完整的,美丽的脑袋泡在血泊中,两只蓝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她还没死!”小和尚一声大叫,两掌合十,大叫一声:“金刚咒摩诃波若波罗密”一阵梵文念经声从小和尚嘴里飞快地吐了出来,他身上顿时冒出一阵耀眼的金光,整个人变得如同一尊金色的佛像。 在小和尚念经的同时,躺在血泊里的女吸血鬼的脑袋发出一阵尖利的,金属切割一般的怪叫,肉眼可见的空气波纹从她嘴边向四周扩散开去,声波所过之处,大厅里一切玻璃制品纷纷炸裂,我顿时大叫起来:“操,老子的钱!” 声波飞快地袭向我和小和尚,却被小和尚身上的金光所挡,消弥于无形。 女吸血鬼的脑袋在这一声怪叫之后,朝着我们快速飞来,小嘴大张,两颗獠牙射出血红的光芒。“嘴张这么大干嘛?整个脸形都变了,美女变成怪物,怪可惜的。”我一边感慨着,一边看着女吸血鬼的头朝我们飞来。虽然我不会诛邪的本事,可是小和尚会,我就不信这颗脑袋能冲破小和尚的金光! 果然,小和尚一声清啸,身上金光猛地向体内一敛,又飞快地向前射出,小和尚的身体顿时变得像一只长满金色光刺的刺猬。金光织成一张金色的大网,将女吸鬼的脑袋包裹起来,一阵浓密的青烟冒起,女吸血鬼凄厉地惨叫着,整个脑袋迅速瘪了下去,变成一颗骷髅头,骷髅头接着变成一堆骨粉,像水一样蒸发地无影无踪。 金光照上女吸血鬼留在地上的那滩被我分尸的肉块和血水,瞬间就将那堆烂肉蒸发得干干净净,不留一点痕迹。 小和尚高唱一声阿弥陀佛,打完收功,金光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拍了拍小和尚的肩膀,笑道:“不错啊小和尚,吸血鬼都能收拾,果然是得道高僧啊!”小和尚神情凝重地摇了摇头:“不,这只吸血鬼只是一只低阶的血族,仅带一点贵族血统,如果是个纯正的吸血贵族的话,我可能对付不了。师父曾经收过一只在中国作恶的吸血鬼,那只吸血鬼是纯正的贵族,师父用到‘不动明王咒’才把它打得形神俱灭。我现在的境界,还使不出不动明王咒。” 第二十章走火入魔 我呵呵一笑,说:“别管那么多么,天底下那么多人,我们哪有那么好运气给什么贵族吸血鬼盯上。好了走吧,罗礼克警长的人也是时候来收拾场面了!” 我和因果转身朝赌场外走去,虽然我说得轻松,心中却已经生出警惕。 天魔功虽然无坚不摧,但是我目前还没达到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境界,离“神魔变”更是差了好几重。 说起来自魔典变成废石之后,我都一直在想方设法争权夺利,在修炼方面没下过多少功夫,自以为功夫已经差不多天下无敌了,连子弹都可以避过,想来也没多少人能伤得了我。但是今天却被两个忍者偷袭砍了两刀,虽然没受什么重伤,但也令我相当不爽。而对付一个低级吸血鬼,都把她劈成一堆烂肉了还是没能杀了她,反倒是拳脚功夫比我差上一筹的小和尚把吸血鬼轻松搞定,这也让我受到不小打击。 谤据天魔留给我的智慧经验,当天魔九变大成之后,天神都不怕,又哪会怕几个小小的吸血鬼?除了神鬼难敌的天地之威,天魔基本上可以算是横行无忌,看来我得加紧时间修炼了,谁知道这天下的奇人异士还有多少? 走出大厅之前,我下定决心,在消化今晚抢来的地盘之后,暂停扩张,先想办法增强实力。龙倾城他们的实力也要增强,否则到时候遇到像今晚这样的场面,他们完全没办法帮上忙。一个吸血鬼我和因果还可以搞定,要是来上一群那怎么办? 龙倾城等人早已经回去了,只有老杰瑞的车还停在外面等着我们。我让因果先上车,给罗礼克警长打了个电话后,自己一个人站在甘比诺家族赌场大门外等着罗礼克。 五分钟后,罗礼克带着一队警察过来了。他一下车,就苦笑着向我走来,边走边说:“萧,你今晚的动静闹得可真大,死了五百多人啊!虽然都是些黑帮份子,可是上头要是查起来,也很麻烦的。还有,甘比诺、麦德林、山口组的场子都让你挑了,我怕你抢了地盘守不住啊!”我笑了笑,递给罗礼克一张银行本票。罗礼克扫了一下,苦笑马上变成了灿烂的微笑:“不过,反正死的也是些黑帮份子,上头要是追查起来,我就说他们是自己互相火拼死的,应该没多大问题。甘比诺和麦德林那边我会想办法给他们施压的,这两个集团,联邦已经盯他们很久了。至于山口组,哈哈,他们不是本土组织,还想翻天不成?” 我恰到好处地笑着,连说感谢。妈的,一下子塞给你两百万美金,你**没办法老子现在就杀了你! “萧,放心,现在这一带的势力已经被你一扫而空,你明天就可以派人来接收。至于这些产业,除了甘比诺的比较棘手一点,其余的都没问题,契约你很快就可以拿到的。”罗礼克笑得像只吃了两百斤肥肉的老狼,钱,你他妈还真是个魔力通天的好东西! 打电话把停车场的小混混叫来一批,让他们协助罗礼克收拾各个被我们血洗的场子,先草草整顿一番,明天就正式接手。现在场子一下子多了十五个,地盘也扩大了不少,以中华楼为中心,方圆两公里之内,已经没有一个其他势力的地盘存在,全部属于我了! 现在人手又不够了,还要大张旗鼓地征兵,不过我已经没打算再招小混混了。停车场的那群飞车党可以招进来一批,剩下的人手我打算让龙倾城、王峰、唐宋帮我想办法。龙倾城当了五年雇佣兵,认识的战友应该不少,而且都是能打仗的,开高价把他们召过来又是一批强大的战力。王峰在a国也认识很多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王峰本身是个狠人,他的朋友中也有几个狠角色。唐宋就更不用说了,在a国这么多年,也算是半个地头蛇了,找不到人手才怪。 回到夜总会之后,我给龙倾城和王峰派了任务,让他们明天一早就去给我找人手,把补满十五个场子的人全给找齐了,什么方法我不管,开价多少我也不管,主要就是要够狠,够义气。有没有义气看不出来?这不要紧,老子用钱砸,用命威胁,用力量诱惑,再不行用天魔噬魂直接把人变成傀儡。 我又给唐宋打了个电话,老头子睡觉时被我吵醒相当不爽,抱怨了两句,不过听说我已经占了很大的地盘,立即来了兴致,扬言要亲自过来帮我的忙。我连说不用,妈的,老魔头过来了谁帮我照顾白依?我让他给我介绍一些人,最好是会功夫的,有点道行的。老魔头满口答应下来。 我给老魔头讲了一下遇到吸血鬼的事,唐宋沉默了一阵,说:“你杀了带有贵族血统的吸血鬼这倒是个麻烦事,要是让那只吸血鬼的前辈知道了,说不定会找你报仇,那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说起来吸血鬼老子当年也遇到过,不过都是很弱的那种。十多年前的一部老电影,刀锋战士你看过没有?其实吸血鬼也有克星,有一种叫‘狙魔人’的职业杀手,专门铲除妖魔,不过现在干狙魔人这一行的太少了,福利不高,死亡率倒高得很。刀锋战士就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不过那家伙早就挂了,据说是碰上了贵族。另外听说西方教廷好像也有专门对付吸血鬼的猎人,本事都不错,叫什么‘宗教裁判所’,专门惩治异端的。只是教推力在a国不怎么样,没办法彻底压制吸血鬼。在教推力强大的英国等欧洲国家,吸血鬼根本就不敢露头。” 我不耐烦地打断老魔头的话:“你给我讲这些有什么用?估计就算有宗教裁判所存在,对我也没好处。老子们可是天魔门的人,老子还是个当代天魔,算起来也在他们铲除之列,要是遇上他们,没等他们对付吸血鬼,老子就先被裁判了。说说吧,遇上给那个女吸血鬼报仇的贵族该怎么办?” 唐宋在电话那头嗯了几声,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说的可都不是废话,你得搞清楚吸血鬼的敌人,才能更好地对付他们。有时候,借刀杀人比自己动手要快活多了。以你现在的功力,遇上贵族要看是哪一级的了。按照传统的分级方法,嗯,好像书上介绍说吸血鬼是按公候伯子男来划分阶级的,我不是特别清楚。我估计你遇上伯爵级的就得逃命。我建议你上网查查看,有很多崇拜吸血鬼的网站,我以前瞄到过,不是特别感兴趣就没仔细看。一般人都认为是胡编乱造的,可是只有真正生存在黑暗世界中,或是和黑暗世界打过交道的人才知道,那上面的东西与事实相差不远。” 我说:“好了,就这么说着吧,明天帮我征兵。你快去睡,替我好好看着点儿白依,她现在这个状态比较天真,我担心她会被人骗。要是她出了什么状况,老子唯你是问。” 老魔头说:“小子,老子是你师叔,你**就算是门主也得尊敬一下子老子对了,明天月姿的生日舞会你来参加吗?今天你走的匆忙,月姿来不及邀请你,不过请了你的小媳妇儿。” 我想了想,说:“看情况吧,一切顺利的话我会过来的。” 黎耀华的女儿办的生日舞会,一定会有很多名流参加,这倒是个接触上层人物,扩大自己交际**的好机会。 在网上查了一下吸血鬼的资料,果然有很多吸血鬼网站。只是不知道究竟是吸血鬼的崇拜者们建的,还是根本就是吸血鬼们自己建的。这年头,吸血鬼上网并不稀奇。 有一个网站对吸血鬼的介绍非常清楚。吸血鬼自称血族,追求绅士风度不过那都是老一辈的了,年青的吸血鬼们追求流行,染发,抽大麻,穿牛仔休闲,扮朋克,装知识分子,网上甚至说前几年有个吸血鬼当了摇宾明星,公然向世人宣称自己是吸血鬼,后来好像被血族秘密蒸发了。 在血族中,有着非常严密的等级制度,其力量与地位呈金字塔形分布。站在最顶层的,是传说中拥有与神相匹敌的力量的吸血鬼女王,其下就是各大氏族的家长。吸血鬼有所谓的“密党”有长老会,甚至还有和宗教裁判所类似的执事会。原则上,吸血鬼的数量是按照城市人口比例来的,每十万人只可以有一个吸血鬼。每个城市有一个领主,可获得“亲王”的称号,妈的,跟人类的市长一个等级。亲王由德高望坐,魔力高深者担任,并不一定要是男性,女的也可以。嗯,这一点还是很讲究男女平等的。 斌族是按公候伯子男的阶级来划分的,不光要力量,还要有相当的声望和血统。每一阶贵族又分为三等,这个比较麻烦,我草草看了一眼就没看下去了。 粗略了解了一下吸血鬼的资料,不管是真是假,有备无患总是好的。以我现在天魔第五变的力量,对上伯爵级的吸血鬼就要逃,第六变可以对上候爵,第七变就可以对付公爵,依此类推,等我练成了第九变,就算吸血鬼女皇都不见得是我对手。更何况,天魔九变练到高境界,力量层次上已经不是逐级递增,而是呈几何级增长,如果说从第一变到第二变是由一变为二的话,那么从第二变到第三变就是二变为四,从第三变到第四变则是四变十六,这样以几何级数增长的力量是难以估计的。 查完资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而我却毫无睡意。当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之后,我对力量的渴求前所未有地强烈起来。 我仰躺在床上,闭上双眼,一边运起天魔真气在体内循环,一边仔细回想着杀人时的感觉、赚钱时的感觉到比我有地位有权势的人时的感觉,以及和白依在床上做ài时那销魂蚀骨的感觉,尽最大的努力调动着我所有的欲望。 如果是正道门派,像我这么练功的话,绝对会走火入魔。但是我这天魔不同,天魔本就是依欲望而生,以欲望为力量,练功就是把各种欲望化为动力,以欲望刺激功力飞速增长。 天魔真气在欲望的刺激下,如同发了疯一般在我体内飞速循环,我甚至可以听到真气经过经脉时,将经脉扩宽所发出的噼叭声。按照魔典上记载的内视之法,我开始吃着用元神查看自己的内腑。呃,失败了,我什么都没能看到。 倒是天魔眼那和x光眼一样可以透视的功能,让我看清了自己身体的结构,每一条经脉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我看到遍布全身的经脉之中,有两种颜色的气正在我那早已打通了的所有经脉中欢快地奔涌,一遍又一遍地循环。 黑色的气比较茁壮,红色的气却很微弱。在我的印象中,我的天魔真气一直是黑色的,什么时候多了这红色的真气让我有些莫名其妙,不过懒得管了,反正这红色真气给我的感觉也相当舒服。 臂察了一阵,我渐渐注意到,黑色的真气每循环一次,都会回到我小肮的气海之中,凝聚成一团越来越大的黑色气团,然后再分成数缕气丝,开始下一轮的循环。而红色真气却不知生于何处,归于何处,只在我奇经八脉之中循环不休,别的经脉绝不肯路过哪怕一趟。而黑色真气在周身循环之时也会经过奇经八脉,却绝对不会和红色真气交汇或是碰撞,两者好像保持着一种非常良好的默契,一前一后,保持距离,注意刹车。 循环了不知多少次,红色真气渐渐壮大起来,每经过一次奇经八脉,就会将经脉冲得噼叭作响,令我身上的汗水如泉水般涌出,浑身湿透,体内的废物随着汗水排出,我的身体越来越清爽,感觉飘飘然,好像要腾空飞起一般。 眼看着黑色真气越来越状大,如同漩涡一般在我气海中旋转,中间一颗鹌鹑蛋大小,散发着黑色光芒的黑色气球渐渐成形,吸引着所有的黑色真气向它靠拢。我心中一动,强逼着红色真气离开奇经八脉,向着黑色真气汇聚过去,红色真气并不十分情愿,移动的速度非常慢。但我异常霸道地推动红色真气离开了奇经八脉,靠上了黑色真气。 两种真气刚一接触,我全身就如同被电打了一般颤抖起来,天魔眼功能暂时失去,什么都看不清了,气海处一阵剧痛,我喉头一甜,哇地喷出一口鲜血,脑子里只转动着一个可怕的念头:“操,走火入魔了!” 第二十一章超凡入圣 (惊云兄弟的书:重生之绝色风流,今晚冲潜力榜,大家有票的捧个票场,没票的捧个点场。谢谢了) 我浑身颤抖着,身体好像被一台绞肉机狠狠绞动着,每一寸经脉都充满着撕裂般的痛苦。全身的骨胳经脉放鞭炮一般噼叭炸响着,皮肤上鼓起无数玻璃弹子大小的血泡。黑色真气盘踞在气海中,红色真气被推离奇经八脉之后,竟然想反客为主占据气海,我感到体内的两股真气好像在互相撕杀,以我的身体为领地,拼命地争夺地盘。两股本来和睦相处,井水不犯河水的真气在我大力推动之下,竟然变得好像生死仇敌一般,誓要将对方赶尽杀绝。 黑色的真气强大,霸道,红色的真气虽然稍微弱小一点,但韧性十足,与黑色真气不停地缠斗着,被打散之后马上又重组起来,锲而不舍地向黑色真气发动反击。 现在的我,已经完全失去了对体内真气的控制权,只能强忍着撕心裂肺的痛苦,徒劳地感受着两股真气激烈的战斗。 “啪!”一声轻微地炸响,我看到身上的一个血泡竟然炸开了,爆出一篷细微的血雾,皮肤的碎屑四下乱飞。我有气无力地骂了一句:“操,都来造老子的反了,是不是想把老子炸得爆体而死?好,你们要造反,老子就让你们造!”一发狠,不管真气是否听我调遣,运起天魔九变的法诀,在意识中驱动两股绝不相容的真气往大小周天循环。 两股相当有个性的真气初时根本不管我这个主人,法诀是运起了,可是它们依然我行我素,斗个不亦乐乎。但是当我不停地运转法诀三十多遍之后,两股真气终于有了反应,开始慢慢地,一丝一缕地离开气海,流入经脉之中。虽然在运行过程中,两股真气仍然在不停地拼杀,就好像两个向着同一方向并肩奔驰的骑士,边跑边对砍,碰撞出灿烂的火花。 两股真气斗得实在太厉害,剧痛让我一次又一次险些晕倒,但我始终保持脑际的一点清明,强忍着这是人都不能忍受的痛苦。心中有个念头一直在支持着我,白依的娇靥,靓昆染满鲜血略带狰狞的脸庞,在我意识深处不停地鼓励着我,我仿佛看到他们正拼命地为我加油,伴我渡过这无边的痛苦。 还有那时而狰狞,时而儒雅,时而仙风道骨的天魔,他好像也在我意识深处,用略带嘲讽的口吻说:“这点痛苦都承受不了,你还算是当代天魔吗?天魔九变的无上神通,没有痛苦的磨砺哪能轻易获得?你是当代天魔,不要让我失望,你不是说要一手遮天吗?那我告诉你,天外还有天,你那遮天的手,只有变得更大更强,才能遮住所有的天,才能让天地都向你拜伏,才能让漫天神佛全部靠边!” “轰轰轰”一连串手雷爆炸般的巨响炸起,我身上的所有的血泡一个接一个全部爆开,爆出无数篷血雾,鲜血染满了我全身,我的身体顿时就像从血池里刚捞出来一般。床单全被染成了赤红,炸出的鲜血溅到墙上,墙壁都被染红一半。我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完好的表皮,所有的皮肤都被炸开。我盯着自己血肉模糊的身体,咧开嘴哈哈大笑,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现在我的脸一定也是非常狰狞,我感到鲜血正从脸上往下淌。我看到皮肉爆开的地方,肌肉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地蠕动着,好像正在疯狂地生长,不多时就生出一层鲜嫩的新皮。 两股缠斗的真气所过之处,连经脉都开始断裂,但是碎裂的经脉马上又开始重生,变得更强壮粗大,能容下更多的真气。这样的后果就是让进入经脉的真气更多,两股真气也斗得更厉害,重生的经脉一次又一次地断裂,跟着又不断地重生。身上那新生的皮肉也不断地鼓起血泡,血泡越来越大,爆炸声越来越响,溅出的血也越来越多。我很怀疑,自己的体内究竟还有多少血可流。我在清醒的状态下重复着死去活来的痛苦,一边疯狂地大笑,一边飞快地催动天魔九变的法诀,以连我自己都感到惊异的毅力支持着真气的运转。 在我的大笑声和身上血泡的爆炸声中,我房间的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了,小和尚、老杰瑞、龙倾城、陈小波、王峰、杰克逊风急火燎般冲了进来,龙倾城甚至还提着他的重机枪! “老板,发生什么事了,你”冲在最前面的因果看到了我的样子后猛地一滞,然后脸色发白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砰”地一声,我身上一个拳头大小的血泡炸开,鲜血溅了过去,把冲进房间的六个人溅了满头满脸。老杰瑞一下子捂住嘴,弯腰干呕起来。 杀人如麻的龙倾城和王峰也都脸色发白,不知如何是好。 陈小波皱着眉头看着我,说:“老板这个样子,可以去做医学实验了。” 杰克逊脸色苍白地说:“我听到连续不断的爆炸声,还以为老板的房间给人炸了,没想到”杰克逊也说不下去了,因为又一颗血泡炸开,鲜血直接溅进了他嘴里。 “这是天魔蜕变”小和尚喃喃说着,大声道:“所有人都出去,老板没事,他已经要完成天魔九变超凡入圣的第七变了!不要碍着老板!”说着,小和尚把龙倾城等人全都赶了出去“老板,你放心练功,因果帮你守关,有小和尚在,老板可以高枕无忧。”小和尚隔着门轻声说了一句,我心中忽地升起一种莫名的感动。以我现在这个状态,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地杀了我,而因果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句话,却是在向我说明,他一定会保我周全。 血泡的爆炸仍在持续,经脉还在无休止地断裂重生着,但是现在血泡爆炸的速度已经开始跟不上皮肉重生的速度,经脉断裂的速度也比重生的速度慢了许多,两股完全不相融的真气也在不间断的拼斗中渐渐有了融合的倾向。 不知过了多久,当两股已经壮大了无数倍的真气在拼斗中再次同时回归气海之后,气海中发出一声闷雷般的轰鸣,两股真气合二为一,如水乳交融,再也不分彼此。内斗平息,气海中凝出一个暗红色的漩涡状气团,气团的中央是一个鸡蛋般大小的,发射着暗红色光芒的圆形内核,恍如实质一般飞速旋转着,四周是成片状的真气,围着那圆形内核飞快地旋转。 刷地一声,我全身的毛孔中喷出一股晶莹的水雾,将我身上的血迹冲刷得干干净净。肢体在瞬间恢复了行动能力,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身子轻飘飘地说不出地舒服。 浑身赤裸地往衣柜上的镜子前一站,我还是从前的我,个子好像高了一些,新生的皮肤如同婴儿一般。身材变得更加匀称,肌肉并不是特别强壮,并不像健美运动员那样棱角分明,但是我现在的力量已经不能用单纯的肉体力量来衡量了!相貌并没有变得更帅,眼神却和以前大不相同。镜子中的我,眼神变得更加柔和内敛,看上去没有半点凶戾,但当我眯起眼睛时,眼睛里就会闪过暗红色的寒光。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自言自语地说:“这就是天魔第七变的效果吗?曾大牛说,魔典练到第七层以后就可以刀枪不入,百毒不侵,能取我性命的只剩下时间呵呵,超凡入圣,这就是超凡入圣!”从天魔留给我的智慧和经验中我得知,脱胎换骨,超凡入圣,天魔九变练至第七变,就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人了。现在的我,身体由内到外都是全新的,已经进入了先天至境。是不是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暂时还不知道,也许曾大牛和天魔所谓的刀枪不入是指冷兵器时代的刀枪,而不是现在的火器,呃,我还没蠢到自己去挨子弹来检验是否刀枪不入。而且现代的毒葯更加厉害,什么生物毒葯,化学毒葯层出不穷,要我喝毒葯来测验,我还鼓不起勇气。 随意运起真气,使出轻身功夫,我的身体慢慢地向上飘浮,竟像氢气球一般双脚离地悬停在半空中。嗯,貌似可以飞了,以前用轻身功夫时都只能窜上跳下,虽然可以一次跳起好几层楼高,但要像现在这样飘在空中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做到的。 只剩下最后的两变,我就可以达到天魔第九变了,其实以我现在的境界,在普通武者中间都已经算得上天下无敌,普通的吸血贵族也应该奈何不了我。横行无忌,我现在才能真正开始横行无忌! 瞥了一眼窗外,已经是清晨了,这一次练功练了足有四五个小时。本以为是走火入魔,没想到却误打误撞达到了超凡入圣的境界,虽然仍不明白那股红色的真气来自何处,但我也懒得追究了。 走出房门,小和尚和龙倾城等人都守在门外,就连老杰瑞都没有离去。见我出来,小和尚眼睛一亮,说:“恭喜老板魔功大成!” 第二十二章高手云集 我拍了拍小和尚的肩膀,说:“我魔功大成之日,就是正道沦亡之时。小和尚,你为什么还会这么高兴?” 小和尚微微一笑,说:“老板,你跟我说过,你的志向是只手遮天,让满天神佛全部靠边,我想看看,你是否真能实现这个志愿!” 我呵呵笑道:“小和尚,你会得偿所愿的。只手遮天的第一步我已经迈出去了,以后只会越走越远,越走越顺畅。那违逆我的,都要灭亡,那顺从我的,也要看我心意过活,天上地下,我是唯一的神明。天魔说,人欲成仙,天必诛之,人欲成魔,神必灭之,我倒要看看,哪个神敢来灭我!” 小和尚双手合十,对我微微一躬,笑而不语,满脸的高深莫测。以我现在的境界,天魔眼已经可以随意使用。在小和尚对我躬身行礼之时,我以天魔眼看到,小和尚的不动佛心一阵动荡,体内纠缠不清的黑红两色魔焰更加旺盛炽烈。 王峰在一旁说:“锋哥,你是魔功大成了,连我都感觉得到,你这杀人不眨眼的大恶棍,大魔头居然变得让人觉得和蔼可亲,精神气质和以前完全不一样。就你那浑身飙血的那一手,**,简直绝了!可我现在还是一事无成,你答应教我功夫的诺言什么时候才能兑现?” 我看了王峰一眼,心中一阵郁闷。妈的,浑身飙血我愿意么我?还不是为了挺过突破天魔第七变的那一关,要是我的神经稍微弱一点,现在已经走火入魔挂掉了。见王峰眼中满是追求力量的炽热光芒,我点了点头,对王峰说:“你放心,我是一定会教你们功夫的,等你们把人给我找齐了,把昨晚收的场子都安顿好了,我就把功夫传给你们。”我说的是“你们”而不是“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目光缓缓扫过龙倾城、陈小波和杰克逊,他们都大点其头,就连向来不动声色的陈小波和乖小孩一般的杰克逊,眼中都射出了狂热的光芒。 嘿嘿,力量,是最容易让人臣服的东西。什么都不如力量来得实在,有了横行无忌的力量,就有了获得一切权势财富地位的保障! 我带着小和尚,搭着老杰瑞开的车在昨晚新收的地盘上转了一圈,请来的装修公司正在给被激战时打得稀烂的场子整修,从停车场的飞车党里召来的小混混们现在摇身一变成了我的外围手下,在首批跟着我混,参与了昨晚抢地盘一战的小弟们带领下,里里外外地监督忙碌着,看起来还像那么回事。 昨天晚上凡是参加了战斗的小弟们都升了一级,每个人都能带小弟了,我让他们自己出去召人,召信得过,可靠的来帮我看场子。一下子吞并了十五个场子,除了甘比诺家族的场子有点麻烦外,另十四个场子都已经划归我名下,地契房产证什么的在罗礼克的大力帮助下顺利到手。 唯一的问题仍然是资金,我做第一笔生意赚的钱和洗劫墨西哥毒贩得来的现金已经折腾光了,妈的,一夜之间啊!买枪,行贿,给受伤的兄弟补助,请装修公司的费用,一番功夫整下来,一千万出头的美金,剩下来不到两百万。所有的场子还要做生意,得有本金,这两百万估计也捂不热乎! 联系了唐宋,准备让他帮我把那几十颗钻石卖掉,估计能换个两三百万,不过也只是杯水车薪,地盘大开支就大,尤其是在创业初期,没钱寸步难行,我甚至有了抢银行的念头。 这样的大动作自然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和不安,中午时罗礼克打电话来警告我说,一批古怪的j国人已经乘坐私人飞机进入纽约,可能与山口组有关。而麦德林集团好像也准备搞点动静出来,甘比诺家族最奇怪,对我扫了他们场子的事情,到现在一直没有反应。反倒是另外四个家族作出了反应,在找人查我的底细,看来他们已经对我产生警惕了。 在电话里好好地感谢了罗礼克一番,我心中却冷笑不止。这罗礼克的表现也太过热心了,而且他获得情报未免也太迅速了些,虽然我给他的钱够多,但我就是不信他没收过别的黑帮的黑金,他凭什么帮我一个中国人?是时候查查罗礼克的底子了,杀他很容易,可是杀掉他之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我来说就太不划算了! 傍白依打了个电话,和她在电话里腻了一阵子,听她讲了讲第一天上学的感受。末了,白依在电话里神秘地说:“萧哥哥,你今天一定要来参加月姿姐姐的生日舞会哦,我在学校遇到了一个人,他今天也会参加月姿姐姐的生日舞会,你一定很想见到他的,就这么说定了,要是你不来,白依以后就不理你了!”说完不由分说挂了电话,让我一阵郁闷,这小丫头,什么时候学会装神秘了? 下午回到中华楼,龙倾城告诉我说他已经联系上了十三个战友,那十三个战友跟他是过命的交情,龙倾城对他们很讲义气,当初被捕就是为了掩护战友撤退。他一摇旗子,那些战友们马上答应过来帮忙。雇佣兵过的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成天满世界乱跑,没准哪天命就保不住了,虽然跟着我也是做亡命生意,但至少有个落脚安身之处,又能赚到大钱,比当雇佣兵强太多了。只不过他们现在都不在a国,过来的话要个四五天时间,我也不是很着急,还没到要面对各大势力联手围剿的地步,我手头上这几十个人,几十条枪基本上够用了。 王峰找的人倒是马上就到了,一共五个,都是身材魁梧,一脸凶相的猛汉子。其中有一个外号叫花豹子的在皇后区的一家拳馆当助理教练,手上很有两下子。他们都是王峰的铁哥们,当初王峰就是到a国来找他们玩的,结果人还没见到,就因为杀人给关了进去,几个人很久没见面了。 陈小波也帮我找了个人来,呃,其实是给他自己找的助手,一个精通化学和电脑的中国留学生,叫刘良,跟陈小波一样文质彬彬,只是不知道是否和陈小波一样心狠手辣。 四点的时候,白依打电话过来催我去参加黎月姿的生日舞会,小丫头自己想我了不愿意承认,非要找个借口。我满口答应下来,扔下手头一摊子事,一个人都没带,让老杰瑞开车送我去曼哈顿唐人街。昨天晚上刚抢了地盘,难保别的势力不会在今晚发难,小和尚他们得留下来看家,有他们那几个杀神在,估计别的势力也翻不出多大浪头。尤其是小和尚,论功夫论法力都可以独当一面,就算是甘比诺家族再派吸血鬼出马,也不见得能搞定小和尚,当然,前提是派的不是贵族。 车子开到曼哈顿,又遇上下班高峰期的大堵车,车车停停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曼哈顿下街的唐人街,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了,期间白依和唐宋打了不下十个电话来催。 到了唐人街口,唐宋身边站着一老一少两个人,和白依一起等着我。我刚一下车,白依就扑进了我怀里,两腿夹着我的腰,两手环着我的脖子,额头抵着我的额头,笑嘻嘻地说:“萧哥哥,你迟到了,要罚!” 我很干脆地说:“罚什么,你说了算!” “暂时还没想好,等想到了再告诉你!”白依说着,扮了个鬼脸,从我身上跳了下去。 “对了,你说我很想见的那个人是谁?难道是那两个人?”我指着唐宋身旁的一老一少问。 白依嘻嘻一笑,说:“他现在不在这里,等你见到了就知道了!” 这时唐宋已经带着那两个老头子到了我身前。他一看到我,就露出非常惊异的神色,绕着我转了几圈,最后两眼放光,满脸兴奋地说:“妈的,好小子,才一晚上不见,你竟然已经突破到天魔九变第七层,现在我和大蠢牛两个人加起来都不是你的对手了!” 唐宋眼光老到,练的又是天魔功,九窍魔脉他天生有五窍,跟我有着莫明其妙的感应,能看出我已经练到第七变并不奇怪。 “唐老,客气话就不用多说了,这两位是”我看着唐宋身边的一老一少问。 这一老一少,老的身材高大,却非常干枯,就像一截老木桩一般,花白头发,白色胡须,印堂之间缠绕着若隐若现的绿气。少的中等身材,年纪在二十一二左右,相貌很有些俊俏,眼神却非常邪异,眉心之间不时涌出火红色的炽热气息。当然,他们身上的气普通人看不到,我也是用天魔眼才能看到老人的绿气和年青人的火气。 “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两位就是你要我帮你找的高手。”唐宋指着老的说:“这位是五行门的木厉木老,这位是五行门火少冲火少爷,他们两位可都是高手啊!两位,这位就是我们天魔门本代门主,当代天魔萧锋。” 我朝着两人点头微笑,伸出手去说:“两位幸会,以后小弟可就要多仰仗两位了。” 妈的,五行门?听都没听到过,不过看在唐宋的面子上,我还是不能表现得太无礼,再说这两个人好像有点真本事,天魔眼看到的气可不是假的。尽管说这些不伦不类的话让我非常难受,怎么都让我感觉好像在演武侠剧,可是这面门功夫还是要做的。 木老干笑着伸出了手,和我轻轻一握:“萧门主年少有为,年纪轻轻就已经达到了天魔第七变的境界,老朽实在佩服,以后还请萧门主多多关照。”和木老握了一下手,他的手真的如同一截老木头一般,冰凉坚硬,连掌心都没有温度。 松开老木头的手,我又向火少冲伸出手说:“火少爷,以后大家都是自己人了,也要请你多加关照啊!”火少冲一脸邪笑地握住了我的手,说:“萧门主,我们两个是走投无路才到纽约投靠唐老的,以后要庇托在您的门下,应该请您多多关照才是!”火少冲说得恭敬,手却如钳子一般紧紧地夹着我的手掌,掌心中涌出一股如岩浆般滚烫的真气,顺着我的掌心攻入我手中,沿着我手臂经脉一路狂冲下去。 我心中冷笑,这小子看来是想试试我的能耐了!我异常灿烂地笑着,说:“哪里哪里,火少爷才称得上年轻有为这四个字!”说话间,我运起天魔真气,迎着火少冲攻入我手臂经脉的火热真气狠狠地撞击过去,一下子就把他的真气完全冲散,反攻进他的手掌之中。火少冲的手先是变得通红,接着又变成暗红,而他的脸色却变得苍白,邪异的笑容消失无踪,代之以一种勉强的干笑。 我呵呵一笑,及时收功,火少冲马上闪电般抽出了手,背到身后。不用看我也知道,他那只手现在肯定抖得跟打摆子一样。要不是我及时收手,他整条手臂都会被我的天魔真气废掉。 我们的暗斗自然逃不过唐宋和木老的眼睛,唐宋拍着手掌笑道:“阿锋,你小子不错啊!怎么样,木老,火少,跟着我们门主干还满意吧?” 木老点了点头,干巴巴地说:“萧门主好功夫,天魔九变果然名不虚传。” 火少冲也说道:“嗯,妈的,能一下子把我的真气打散反攻回来,萧门主果然厉害,我决定改投天魔门,从今天起再不是五行门的人了!” 唐宋笑骂道:“妈的,你和木老早就被下了格杀令驱逐出五行门了,不改投我们天魔门也不是五行门的弟子了,别他妈说的这么大义凛然。” 火少冲嘿嘿一笑,说:“唐老,给我留点面子成不?改投别人门下是我炒五行门的鱿鱼,说起来好听一些。” 嗯,这火少冲虽然邪了点,但人倒是挺有意思的。 唐宋说:“好了,阿锋,你要的人我帮你找到了,现在跟着我去参加月姿的生日舞会吧!说起来,你小媳妇儿带了一个男人参加舞会,现在已经到场了,阿锋,你可得注意啊!上学第一天就把同学带回来,这可不正常啊!” 第二十三章我的兄弟 “唐叔叔!”白依白了唐老一眼,挽着我的手臂说:“你不要挑拨离间了,萧哥哥才不会生气呢!他要是看到我带回来的那个留学生,高兴都来不及呢!” 我有些疑惑地看了白依一眼,说:“那个人到底是谁啊?你怎么能肯定我看到他会很高兴?我在国内都没有什么朋友,在a国就更不用说了。” 白依眨了眨眼睛,笑着说:“先不告诉你,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我苦笑了一下,惊喜?我还能有什么惊喜? 唐老这次又没开车来,结果所有的人都挤上了我的车。唐老、木老、火少坐在后座,我抱着白依坐在前座,老杰瑞在唐老的指点下,开着车往唐人街里面黎耀华的私宅处开去。 一路上,唐宋给我详细地介绍了一下木老和火少的来历。 原来所谓五行门,是中国一个古老的修真门派,呃,修真这个词是第一次听说,不过我马从天魔留下的知识中对修真了解了一点。原来修真就是指那些闲得没事想当神仙的人,抛弃原本十分美好的红尘,在深山老林中炼气啊,炼丹啊,借助各种功法和器具葯材改变自己的体质,练个百八十年能有小成,一两百年略窥门径,四五百年道行就不错了,上千年的老怪物可能有机会飞升。说起来,修真比练绝世武功还要困难,天魔说过,人欲成仙天必诛之,练武的人有走火入魔的危险,修真的人也要面临天劫之难。 和天魔同处一个时代的上古之人,修真成功的仙人非常多,但越到现代也就越少了,主要是因为现代社会环境越来越恶劣,适合修真的环境少得可怜,而且可以帮助修真人士渡劫的什么神器仙器之类的东西也都渐渐消失。随着时光的流逝,许多修真门派都渐渐没落,遗失了无数修真的法门。 而五行门在古时只是一个很小的门派,当大门派渐渐没落之后,五行门却像蟑螂一般生存了下来,为数甚少的门人弟子们继续着他们修真的事业。呃,不过五行门从古至今绝世高手出了不少,修真成功的却半个也没有。据说门派内道行最高的一个长老,三十年前被天雷打得灰飞烟灭了,现在门派里面已经没有一个道行超过八十年的高手。 木老是五行门的长老,据说今年已经有了七十岁,道行刚够五十五年,功力非常深厚。嗯,看他那样子并不十分显老,但是身体却硬得跟僵尸一般,想来七十岁的年纪不是骗人的。而火少今年竟然有了三十五岁,看起来却跟二十岁左右的青年没什么区别,这倒有点令我吃惊。我不由啄磨着是不是让白依也去学学那修真的法门,至少对美容是没有坏处的。 木老和火少两个虽然是修真人士,但对红尘却仍然非常痴恋,两个家伙耐不住寂寞,偷溜下山,仗着一身本事抢了两间银行,杀了百八十个人,嫖了几个月小妞,最后被师门的人发现,将他们两个开革出五行门,还派出人手来清理门户。两人杀了执行清理任务的门人,却对付不了门中绝世高手级的长老们,背着一身血债逃到纽约,找到年轻时和木老关系非常好的唐老,在他这里躲了大半年。 听了唐老的介绍,我忿忿地说:“曾大牛那老浑蛋不是说真正用气的高手,一百万人中也才有一个吗?怎么现在听你们说起来,好像一抓一大把了!” 唐宋说:“地球上有七十亿人口,一百万人中有一个绝世高手,你算算高手能有多少个?加上那些常年隐居深山之中的世外高人,不是用气但仍有非常强大力量的异类生物,比如吸血鬼之流的,你算算能有多少?而且许多出高手的门派都是聚齐在一起的,你遇上一个,就等于遇上一批。你境界高了,所遭遇的自然与凡人不同,你不去找那些高人,高人也会主动来找你的,避不过,也逃不开。” 唐宋这话有道理,全世界七十亿人,绝世高人就算才百万分之一,也足有七千人。不过我想我应该不会这么倒霉,把这些高人全遇上了。说到主动来找我,小和尚是一个,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头脑发热想要降妖伏魔的修真界人士来找我。不过就算来了我也不怕,大不了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火少嘿嘿笑着说:“萧门主,我们师门那些老不死的还在追着我们,好像前一阵子有几个怪物级的人物来到纽约找了一阵子,到现在都没离开。我们是没办法对付他们的,所以窝在唐老那里躲了好几个月,现在我们出来跟萧门主办事,如果遇上那几个老怪物,还要请萧门主帮我们把他们干掉,我和木老以后做起事来才放心。” 我点了点头,说:“没问题,你们的事就是我的事。火少,以后别叫我萧门主了,生份。叫我阿锋吧,你们都比我年长,就和唐老一样,叫我阿锋。” 一路谈话间,车子开到了唐人街中央位置的一片豪宅前。曼哈顿地皮价格高得吓人,这片豪宅却占了老大一块地皮,放眼看去,这建筑面积只怕不少于一万平米。周围围着一圈两米高的院墙,院墙上还嵌着铁制栅栏,院墙里面是一幢三层别墅,现在别墅里**通明,我坐在车里可以看到二楼的走廊和阳台上,站满了许多打扮得非常高贵的绅士淑女。院子的大铁门前站了十个打扮成mib的守卫,不时有车辆通过检查之后才被放了进去。 到底是有钱人,华人教父啊,虽然没有看到里面的摆设,但是光凭外景,我想黎耀华这豪宅,只怕比皇宫也差不了多少吧! 车子开到铁门前,被黑衣人截了下来。一个黑衣人往车子里面看了一眼,看到唐宋之后,马上恭恭敬敬地弯腰说了句:“唐老好!”说完挥手放我们过去了。 院子里有一个大型的露天停车场,现在已经有一大半被各种名牌汽车停满了,几个黑衣人正指挥着新到的车辆依次停靠。停车场旁,是一个直升机着陆点,那架蛮拉风的直升机现在正停在那里。 别墅大门前有一个不是很大,但是设计非常精致的游泳池,现在也有很多绅士淑女在游泳池前端着酒杯进行着他们的社交活动。十多个长相甜美的服务小姐托着托盘在客人们中间穿梭,为客人们提供着最周到的服务。 停好车之后,唐宋带着我们朝小洋楼大门处走去,从我们现在这个角度看去,大厅中也有很多人,不过没人跳舞,看样子舞会还没正式开始。 “萧哥哥你等一下,先别进去。”白依说着,硬拉着我停下脚步,掏出手机打起了电话“喂,是松子吗?我到了,你在哪儿啊?哦,那你快到大门前,我带我男朋友来见你”松子?这名字有个性,白依想让我见的人就是松子?想到白依说起这个叫松子的男人时神秘的样子,我不由对他产生了浓厚兴趣,不知道这松子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一路往大门处走去,唐宋不时彬彬有礼地和客人们打着招呼。看唐宋现在这样子,谁会相信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老魔头? 慢慢走到了大门前,我仔细地打量着周围的人群,没发现一个有印象的。这时白依忽然跳起来挥了挥手,我朝她挥手的方向望去,整个人顿时如同被雷打中一般,呆立当场。 头脑中一片空白,思维好像停顿了,目光紧锁着那从**通明的大厅里穿过大门走出来的年轻男子,一阵濡湿的感觉充满了我的双眼,鼻子一阵发酸,喉头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让我呼吸不畅。 我看着那男子,他穿着一件剪裁得体的西装,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端着杯红酒,细碎的留海搭在额前,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他迈着适中的步子向我们走来,看着我时神情有些疑惑。嗯,我失态了吗?我这样子是不是会吓到他? 唐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那男子,猛地一拍手掌,叫道:“我明白了!你小子有龙阳之好!侄媳妇儿,赶紧甩了他,你看看他这样子,见到一个男人就痴了!” 老杰瑞、木老、火少都奇怪地看着我,火少更是神情古怪地向旁边迈了一步,离我远了一点。 白依摇着我的手叫道:“萧哥哥,你干什么?怎么傻了?还不快过去和松子打招呼!我说吧,你看到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终于恢复了思考的能力,对着白依微微一笑,说:“谢谢你。”又对着唐宋等人说:“你们几个浑蛋别瞎说,他是我的兄弟啊!” 第二十四章刺杀黎耀华 我只有一个兄弟,他的名字叫程浩昆,花名靓昆。 他做到了我和他的誓言,有难他挡,可是到了有福同享的时候,他却已经离开了人世。没有靓昆死前的那一声大吼,没有他用生命为我换来逃命的时间,我萧锋也不会有今时今日的成就。 一起发的誓犹在耳边,靓昆那一声如震雷落地,虎啸神州一般的大吼犹在耳边。 “萧锋,程浩昆今结为异姓兄弟!有福同享,有难我当!你杀人,我帮你磨刀!你放火,我帮你浇油!你坐牢,我帮你劫狱!你死了,我为你烧香!” 为什么覆行誓言的是他而不是我?为什么一个向来唯唯诺诺的人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就因为“兄弟”这两个字!他是我的兄弟,就算死了,也是我萧锋这一生的兄弟! 面前的这个让我失态的男子,虽然眼神、气质与靓昆截然不同,可是他的长相却和靓昆一模一样! 我强抑着心中的激动,向被白依称为“松子”的男子迎了上去,努力调整着面部表情,露出最能令人感到亲切的笑容,伸出手,说:“你好,我叫萧锋,是白依的男朋友,见到你很高兴请原谅我的失态,你长得实在是太像我一个朋友了。对了,你是不是姓程?” 松子握住了我的手,很有礼貌地说:“幸会幸会,萧先生,今天白小姐刚见到我的时候也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呵呵,可能我真的长的很像你的朋友吧!我姓唐,唐松子。今年刚到纽约大学留学,主修法律,和白小姐刚巧是同级同班。” 我疑惑地看了唐宋一眼,唐宋说:“别看我,我不认识他,他跟我不是一族人。” “恕我冒昧了!”我紧握着唐松子的手,用力摇了两下。不姓程不要紧,我认定了你是我的兄弟,你就是我的兄弟。看着唐松子,我在心里默默祈祷着:“阿昆,这个人是你送到我身边的吗?要不然为什么白依第一天上学就会碰上他?你放心吧,在你身上未完成的誓言,我会在他身上兑现的,我的兄弟啊!”我们几个人进了大厅,大厅里果然堂皇地跟皇宫一样,中央的舞池还没人跳舞,主人家也没出来。现在松子也跟我们走到了一起,他并不认识黎月姿,是白依征得了黎月姿的同意后邀请他来的,跟我们在一起反而有人可以说话。 唐宋一边和厅里的客人们打着招呼,随意地聊着天,一边把那些客人们小声地介绍给我。客人们中间既有洋人也有中国人,看上去都很有风度。听了唐宋的介绍,我才知道原来这些人中间,不是商业巨星就是影视明星,要么就是政界要员,难怪一个个矜持得跟白天鹅似的。 八点整,穿着黑色晚礼服的黎月姿挽着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年轻人的手臂,从正对着大门的楼梯上款款走下。今晚黎月姿并没有刻意打扮,但剪裁得体的晚礼服衬着她凹凸有致的身材,显得分外迷人。她旁边的年轻人也是帅得不像话,让我有一种痛扁的冲动。 唐宋凑到我耳边小声说:“月姿旁边的,是她的哥哥黎天明,你别看那小子一副好人样儿,其实是个花花公子,常带老子出去花天酒地,是个一流的情圣。” 在黎月姿和黎天明出场之后,厅里的客人都停止了私聊,门外的客人们也都三三两两走了进来,我们一群人混在人群中并不是很显眼,只是我这一身黑色中山装和现在的环境不大合拍。 黎耀华跟在黎月姿和黎天明的后面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后面还跟着十多个客人,看起来是地位比较高的。黎耀华站在楼梯转角处的平台上,微笑着说:“今天是小女月姿二十岁的生日,耀华非常感谢各位好友的到场,希望大家玩得愉快!” 开场白说得非常简练,到底是跑江湖的,废话不多,干脆利落。说完之后,黎月姿便和黎天明走下舞池,跳起了第一支舞。 黎月姿和黎天明跳完之后,客人们也都纷纷下场跳起舞来。有的则聚到一起继续私聊,这么多商业明星和政界要人聚在一起,肯定有很多东西可谈了,只不过我暂时还没办法和他们搭上界。 一些年青俊少开始邀请今晚的主角黎月姿跳舞,而黎天明则一脸淫笑着端着酒杯在来宾中的美貌少女间拈花惹草了。黎月姿一一拒绝了邀请他跳舞的年青人们,径直走到我的身边,对我伸出了手:“萧先生,能和你一起跳支舞吗?”戴着黑色丝质手套的玉手近在咫尺,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半截玉臂如同嫩藕一般引人垂涎,浅笑盈盈,眼波荡漾,好一副佳人美景,引得我心旌一阵动荡。吸血鬼美女的黑魔法勾魂术对我无效,可是黎月姿则纯天然的清纯甜美的样子,却令我险些抵挡不住。 我看了看白依,微笑着摇了摇头:“对不起黎小姐,我不会跳舞。” 黎月姿的脸色稍变,仍笑着说:“萧先生,一个绅士好像不应该拒绝一位淑女的邀请。” 我呵呵一笑:“对不起,可是我并不是绅士。” 这时几个年轻的中国人走到了黎月姿身后,其中一个长得稍有几分姿色的家伙鄙夷地看着我说:“你不要给你不要脸,月姿请你跳舞是看得起你,就你这品味,嗬,参加舞会穿中山装,你以为自己是陈真啊?”另外几个年轻人也都用鄙视的眼神看着我,看样子他们对我非常不爽。 我眯起眼睛,眼中红光一闪“勾魂摄魄”魔功透过眼神中发出的寒光直射进那说我的家伙眼中,给他下了道心理暗示:“打自己嘴巴,脱衣服,说自己下贱。” 那家伙愣了一下,眼神渐渐变得迷茫,然后一手狂打自己嘴巴,另一只手猛地剥起自己的衣服,啪啪地巴掌声中,那家伙扯着喉咙大叫:“我下贱!我下贱!我下贱!” 黎月姿和她身后的几个年轻人都愣住了,呆呆地看着这个中了我迷魂功夫的下贱家伙。 周围的客人们都惊呆了,舞池中的客人们也停止了跳舞,围过来指指点点地看着这个已经脱光了上衣,正在脱裤子的下贱家伙。一些少女遮着嘴巴浅笑着,两眼放光地看着这家伙白花花的肉体。 “正邦,你在干什么?”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钻出人群来到下贱家伙的身边,抓着他的手臂大叫。下贱家伙一边喊着“我下贱”一边奋力挣扎着要继续脱裤子,客人们忍着笑看着这一出好戏,老家伙气得面红耳赤,狠狠地扇了下贱家伙两记耳光。 唐宋碰了碰我的手臂,挤眉弄眼地说:“好小子,厉害啊!贝魂摄魄都用得这么纯熟了。” 我微微一笑,轻声道:“简单得很,别忘了我现在已经达到了天魔第七变,三十六种魔功,我已经全部学会了。” 这时那老家伙一边连连对周围宾客道歉,一边把下贱家伙拖了出去,他那荡气回肠的“我下贱”的呼喊声回荡在整个大厅中,许多客人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 看了这一出好戏,黎月姿身后的几个年轻人已经没心情在我面前叫嚣了,他们神情古怪地看了我几眼,灰溜溜地走掉了。而黎耀华也被这一出闹剧吸引了过来,他走到黎月姿身边,看了我一眼,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语气相当不善地说:“听说这几天布鲁克林区新冒出个很疯狂的家伙,一夜之间连扫十五个场子,是个中国人,名字叫萧锋,是你吗?” 我微笑道:“黎先生,我对你这盛气凌人的说话方式相当不满。不要以为在a国多混几年,地位比我高上一点,就可以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我萧锋,不是来听你指手划脚的。” 唐宋和黎月姿在一旁连打眼色,我装作没看到,笑吟吟地看着黎耀华的反应。 黎耀华脸色微变,说:“我并没有请你,或许是我女儿请了你,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这里并不欢迎你,以后也请你离我女儿远一点!” 我冷笑“黎先生,你又怎么知道,我很乐意到这里来呢?实话告诉你,我来这里,是受我女朋友之邀,来见我的兄弟的,并不是来见你女儿的!你们黎家如今有权有势,就忘了你自己原来是什么身份了!赚了钱漂白了,就看不起我们这些黑人,我告诉你,黑的就是黑的,永远也别想漂白!你黎耀华是华人教父,我敬你担当得起耀华这两个字,才不和你翻脸,不要以为我怕了你!我还是那句话,要取你性命易如反掌!” 我这番狠话扔出来,唐宋和黎月姿一齐变了脸色。黎耀华更是脸色大变,两眼喷火地看着我。“唐叔!”黎耀华硬梆梆地道:“这个人是你带来的吗?我今天给你面子,就不教训他了,你把他带走,以后不要让他再来这里,也不要让他接近月姿,这个人绝对会带来灾难。错了,以后绝对不能容许他踏进曼哈顿半步,要是让我知道了,就别怪我心狠!” 我哈哈大笑:“黎耀华,终于露出你的本来面目了吗?什么不想杀人,你骨子流的是凶悍的血,你永远都别想摆脱在a国打拼时残暴嗜杀的凶名!还有,你没有资格限制我的行动区域,我告诉你,”我靠近他,眼睛里闪烁着暗红色的凶光,脸上却挂着最斯文的微笑,一字字地说:“我横行无忌,任何人都别想阻挡我的脚步!” 说完这句话,我哈哈大笑着,拉着白依,带着木老和火少扬长而去。唐宋看了看黎耀华,又看了看我,嘴张了张,叹了口气却什么都没说出来。走前我看了黎月姿一眼,她脸色苍白,眼神中含着淡淡的哀怨,无声地望着我。我摇了摇头,黎月姿啊黎月姿,在我的天魔眼下,你的心无所遁形,可惜的是,我已经有了白依。而你的父亲,对我又太不友好了! 世上有这么一种人,他们总以世界是为他们存在,地球都得绕着他们转动,做了一些对他人有好处的事,就以为可以对所有人指手划脚,以为所有人都得听他们号令,黎耀华无疑正是这种人。 他太自大了,常年的身居高位,已经令他滋生了自大的心理,现在的黎耀华,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火拼各大黑帮时,谈笑间取人性命的英雄好汉了。现在的他,只是一个仗着自己的地位,便想随意指定他人道路的老糊涂,这样的人,活着对我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经过松子身边时,我问:“松子,走不走?” 唐松子想了想,点头道:“好的,一起走吧!” 他随手把酒杯放在一个从他身边经过,走向黎耀华的男服务员托着的托盘上,理了理衣领,跟着我们向门外走去。我们一行人刚走了两步,忽听到背后传来一串震耳的枪声,大厅里顿时乱成一团,宾客们叫喊着抱头鼠窜,唐宋的怒吼随之传来。 我回头一看,只见那个与松子擦肩而过的服务员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手枪,正朝黎耀华拼命扣动着扳机,而唐宋则挡在黎耀华身前,两手连挥,凭肉掌把所有的子弹全部抓住! 我心中暗道可惜,要是唐宋这时不在黎耀华身边,黎耀华必死无疑。看这情形,刺客应该是死定了。果然,刺客枪中子弹打完之后,唐宋立即欺身向前,一个跨步就掠到刺客身前,右手一挥,五指上冒出五道红色剑芒,狠狠地掠过了刺客的脖子。 “哧!”刺客颈中喷出血雾,溅了唐宋满脸,我满以为刺客会就此挂掉,却见唐宋一声怒吼,踉跄后退,肚子上赫然插着一柄寒光四射的匕首! 第二十五章幽灵刺客 黎耀华的死活不关我事,我甚至希望他就此了帐,以后省得跟他起突冲,可是唐宋受伤我却不能不管! 我猛地朝那个脖子已经断了,脑袋往后倒吊着只有一点皮连着的刺客冲去,木老火少一左一右跟在我旁边。我一记手刀捅进了那刺客的后背,在我手捅进他身体的时候,忽然生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哧哧”两声,他后背上突然射出两把小太刀,狠狠地钉在我胸口上。 “操!”我大骂起来,还好老子现在刀枪不入,这两把小太刀才没对我造成任何伤害。不过我看得清清楚楚,刀子是从他体内弹出来的,我捅进他身体的手刀,好像触发了他体内某个机关。 我顿时明白过来唐宋是怎样受伤的了。唐宋的天魔血刃切断了刺客的脖子,也相当于触动了某个机关,于是刺客肚子里射出一把匕首,刺进了唐宋的肚子。谁能想到人的身体里面能有武器射出来?唐宋大意之下才会受伤。 而这刺客实在古怪,被唐宋切断了脖子,又被我一记手刀捅了个对穿,他竟然还没死,不慌不忙地换了弹匣,把子弹上膛,对着正扶着唐宋的黎耀华连开三枪。 这一系列事情说起来麻烦,其实从唐宋受伤到刺客再次开枪之间的经过的时间不过两三秒钟。黎耀华可能是老了,反应不迅速了,也可能是看到唐宋受了伤,过于关心所致,竟然忘了要在第一时间躲起来,好死不死地扶着唐宋,把整个侧面都卖给了刺客。 而我却故意不马上出手把刺客撕得粉碎,木老火少好像也明白了我的意思,一左一右夹着刺客就是不出手! 三声枪响过后,就在我以为黎耀华必死之时,一个保镖竟然一个鱼跃挡在了黎耀华身前,用身体替他挡了三颗子弹。保镖头上中了一枪,胸口和小肮各中一枪,当场毙命。 这个时候我们再不出手就说不过去了,木老伸手抓住了刺客左臂,一股绿气从他掌上冒出,顺着刺客的手臂爬了上去,刺客左臂的衣袖顿时腐化,整条胳膊变得如同烂木头一般,黑黝黝硬梆梆地毫无光泽。而火少则按住了刺客的右肩,一声低叱,一道红光自他掌心绽出,刺客的右臂自肩断落,整条手臂还没落地就在空中自燃,眨眼间烧成了一堆灰烬。 在木老、火少动手的同时,我的另一只手也插进了刺客的身体,左右一分,撕拉一声,刺客的身体被我硬生生撕成了两半,发出一阵撕破碎布般的声响,几十点寒光在刺客被我分尸之时,从他身体里边射出,向四面八方射去。我身上被刺了十几下,寒光刺上我的身体,又弹了开去,坠落在地,没能伤我分毫,倒是把我的新衣服刺出十几个破洞,我仔细一看,竟然全都是些巴掌长的小刀。 木老身上也钉了不下十把小刀,小刀钉上他的身体,发出一阵“夺夺”声响,就好像钉中的是一截树桩。木老满不在乎地把刺在他身上的小刀拔了出来,刀尖都已经折了。 刺向火少的小刀被他信手一挥,全部抄在手中,手法相当迅速。 我们三个没事,周围却响起一阵惨叫,几个来不及逃出大厅的客人和几个刚从门外冲进来的保镖被无目的散射的小刀刺中,刀身完全没进他们身体,惨叫着栽倒在地,要害被刺中的几个两腿一蹬马上了帐,活着的也在地上翻滚不止,涌出大滩的鲜血。 火少咒骂道:“妈的,是j国的五行遁法,这家伙是个金术士!” 我一愣,说:“金术士?老子还以为他是个怪物呢,妈的,哪有人被搞成这样了还不死?身上还藏了这么多刀子?” 木老说:“这不是一般的金术士,应该是身体被特殊的方法炼制过了的金术士,和僵尸差不多。” 在我们杀这个僵尸金术士的时候,白依和松子已经跑过去查看唐宋的伤势了,黎月姿和黎天明围在唐宋身边,神情焦急地叫着唐爷爷。大队保镖从门外涌了进来,端着冲锋枪、半自动步枪、霰弹枪形成一个保护圈,把他们围在中间。黎耀华脸色铁青地打着电话:“给我查,看看究竟是哪个j国组织想要我的命!查出来,给我把它连根拔起!”看这情形,黎耀华已经动怒了,否则不会轻易使用暴力。 我、木老、火少三个人走进保镖们的**,查看了一下唐宋的伤势。唐宋现在已经是气若游丝,脸变成金色,眼睛都睁不开了。木老看了一下,骂道:“妈的,那个金术士运气太好了,竟然一下子刺中唐老的气门,唐老的真气全给这一刀刺散了,否则他决不可能只中一刀就成这个样子!” 我心中咯噔一声,大感不妙。气门是练武之人最重要的部位,练就绝世武功的高人,全身上下都可以刀枪不入,但总会有一个气门是要害之处。我虽然已经全身上下无一处要害,但一双眼睛也是不敢轻易给人硬碰的,唐老练了一辈子天魔功,身体虽然没我这般强横,却能徒手抓住子弹,要说等闲武器也伤不了他,没想到一时大意,给那死鬼金术士破了气门! 我越想越气,脸色铁青地盯着黎耀华,一字字地道:“黎耀华,你给我听好,要是我师叔有什么三长两短,老子绝对饶不了你!” 黎耀华一愣,随即咆哮起来:“你以为唐老受伤我心里好过?唐老跟了我几十年,我把他当亲叔叔!他为我受伤,我要是不给他报仇,誓不为人!” 我咆哮如雷:“妈的,废物,现在凡么狠?有种就不要老子师叔保护你,横行这么多年,哪能不结下仇家?你**说不要杀人,不要使用暴力手段,别人却不肯放过你!要是你早就把那些仇家全部斩草除根,一个都不留下,现在哪来刺客暗杀你?老子师叔哪里会受伤?操你妈的,从今天起,老子的师叔老子自己照顾,老子是天魔门门主,师叔是老子门人,老子现在不准他跟你了!” 说着,我对木老火少一挥手,两个人马上会意地把唐宋抬了起来。 “不准走!”黎耀华一声吼,**外的保镖们马上调转枪口,三十多把各式各样的枪对准了我们。 我冷冷地看着黎耀华,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想死?” 冰冷如刀的目光直刺黎耀华,黎耀华全身一颤,后退两步。黎月姿和黎天明一左一右地扶着黎耀华,黎月姿脸色铁青地说:“阿锋,你怎么能这样跟我爸爸说话?” 黎天明在一旁帮衬道:“你这个臭小子,知不知道我老爸的身份?你他妈是不是不想活了?” 我冷冷地扫了黎月姿和黎天明一眼,黎月姿脸色一变,目光一阵闪烁。黎天明这个典型的二世祖更是不堪地低下头去,看都不敢再看我一眼。 “我曾经发过誓,绝对不许别人用枪指着我。”我冷冷地说:“今天我看师叔的面子留你一命,下一次,你就没那么好运了!” 说着,我大步朝门外走去,木老火少抬着唐宋跟在我后面,白依对黎月姿小声地说了句对不起,拉着松子飞快地跑到了我旁边。 走到保镖们的**前,两个保镖神情冷硬地用枪指着我不肯退后,我懒得和他们废话,闪电般出手,将他们的两把霰弹枪夺了过来,随手抛起,两手凌空划出,红色的剑芒就像切豆腐一般将两把枪切成了两半,切口处无比光滑,连一根毛刺都没有。 我冷哼一声,声音中运上了“天魔噬魂”所有的保镖同时脸色一变,跄踉后退几步,体质较差的已经流出了鼻血。以我现在的境界,用天魔噬魂已经不需要出声大吼,一声冷哼就已经可以达到理想的破坏效果。 我们刚走到大门口,一个苍老的声音操着一口生硬的汉语说:“你们杀了我辛辛苦苦培养的行尸金术士,我要把你们炼成行尸作为赔偿,你们一个都别想走!” 门口的地面一阵轰鸣,一道纯以泥土构成的墙壁从地上冒起,把大门堵死。 我冷冷地道:“我现在心情很差,最好不要惹老子,你要杀的人就在那边,你爱杀就杀,不要拦老子的路!” “嘿嘿,我说了,你们一个都别想走!”话音刚落,我面前那堵土墙上突然突出一根尖锐的土刺,脱离土墙向我飞刺过来。我右手高举,猛地劈下,天魔血刃划出一道血红色的弧线,将那根土刺从中间劈为两片,一个穿着土黄色忍者装的忍者全身蜷成一团躲在土刺里,当土刺被剖开之后,他猛地拔刀,一刀朝我当头劈下。 “轰!”刀还没劈到,一个水蓝色的光弹从我身后飞过,硬生生砸到那忍者头上,爆响声中,忍者的脑袋被炸成一团血雾,白依的声音随后传了过来:“不准伤我的萧哥哥!” 我回过头,对着白依赞许地一笑。这种蓝色的光弹我见得多了,第一次见到白-撒玛莉亚时,我就被轰了几十发光弹,以我那时候的功力,皮肤都要被打破,这小忍者还太弱了一点! 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脑袋被炸得稀烂的忍者并没有死掉,他坠地之后又站了起来,一刀向我捅来。我一脚踢出,脚尖碰上他的刀尖,脆响声中,武士刀寸寸折断。天魔真气顺着武士刀贯进他体内,忍者的身体如气球一般膨胀,轰地一声炸成了一团血浆,连一片渣滓都没留下。 “操,净是些不中用的废物!”我怒骂着,一记大天魔掌劈出,黑色的掌劲旋转着劈到土墙上,土墙顿时爆成一地泥屑。 “妈的,竟然又杀了我一个行尸!”那苍老的声音怒骂起来“先把黎耀华干掉!” 话音刚落,便听一阵惨叫响起,我回头一看,只见那三十多个保镖的脚下同时刺出一连串两米多长的土刺,将他们从下身直刺到头顶,生生挂在土刺之上。奔涌的鲜血顺着土刺流下,倾刻间染红了地面。 土刺余势未歇,向着黎耀华父女刺去,黎耀华提起一把霰弹枪,一边退一边对着连绵不绝向他们追击的土刺疯狂射击,黎天明端着一把微型冲锋枪,大骂着朝着地面狂扫。 我冷冷一笑,救你女儿时你连句多谢都不讲,反倒盛气凌人地训了老子一顿,现在老子见死不救,你们到了阴间都没办法告状! 眼看黎家父女三人就要死在土刺之下,地上突然又冒出一片稍小一点的土刺,挡住了向黎家父女追击的土刺,其中一串土刺自地底冲出之时,竟然还带出了两个黄衣忍者。那两个黄衣忍者身体被十多根土刺洞穿,身上血流成河,竟然还没死去,挥舞着手臂想扳断捅穿他们身体的土刺。 我一看白依,只见她身边飞舞盘旋着一片土黄色的魔法符号,嘴里小声念诵着意义难明的咒语,两手还在划着符号。见我在看她,白依马上停止了吟唱咒语,怯生生地看着我说:“对不起萧哥哥,可是,可是白依真的不想看着月姿姐姐死” 我摇头叹气,白依这心肠也太软了一点,以后得好好教育教育。救谁都不要紧,就是不能救这黎耀华,他跟我绝对不是一路人! 那苍老的声音要死不死地又响了起来:“好小子,你身边的小妞倒是不错,竟然也会五行术法!好,好,好!把你们都炼成行尸,老子折的这几个行尸也就不亏本了!” 我皱起了眉头,心中怒火翻腾。要杀黎耀华也就罢了,竟然还想对付我?说起来,这声音的主人也有些本事,人躲在地底下,却能把声音弄得跟从四面八方传过来似的。我怎么知道他躲在地下?废话,老子的天魔眼不是x光机吗? 我猛地一跺脚,吼道:“j国鬼子,给老子死出来!” 第二十六章不忠不义 (友情推荐:重生之绝色风流,作者:大种马。古装种马类,极度yy,非常变态非常适合品行恶劣的男性阅读。) 天魔真气极度蛮横地注入地下,地面一阵猛烈地颤抖,大厅里所有杂乱无章的土刺全部爆得粉碎,连同挂在上面的尸体,都被爆成了团团血雾。那两个赖着不死的行尸忍者也炸成了血水,总算是死掉了。 轰隆一声巨响,一条人影从大厅中央的地面上冲天而起,刚出地面就哇地喷出一口鲜血,落在地上之后又连吐两口鲜血,一双绿豆眼死死地盯着我。 我打量了他一眼,嗯,打扮的确很古怪,他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袍子,脑袋上还顶个电影里j国阴阳师那种小布帽,留着几络山羊须,长相非常猥琐,装扮相当滑稽。 “肯出来了吗?”我冷笑着说:“我还以为你宁死都不愿意从地底下钻出来呢!” “你你大胆!竟敢对我流船风这么说话!我可是j国五行宗长老级的控尸术士!”这个自称流船风的老头子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我怪叫道:“要不是老子的五行行尸术士今天只带来了四个,你们必死无疑!” 我嘿嘿一笑:“只带来了四个?这么说你已经没有帮手了?非常好,那我就非常愉快地杀你啦!”说着,我伸出右手,五指轻轻颤动,指尖上冒出五点黑光。 “慢着!”流船风伸出手作了个停的手势,说:“难道你不想问问是谁让我来杀黎耀华的?” 我摇了摇头,说:“是谁重要吗?反正敢惹我的人,以后都是要死的!”右手猛地伸出,五指张开,指尖上的黑光连珠弹一般打出,汇聚成一片铺天盖地的黑色光雨闪电般打向流船风。这一招是我自创的。大天魔手可以将真气发出体外,隔空将人劈成血浆,我按照大天魔手的运功方式,将天魔气凝聚于五指之上,压缩以后连续放出,就好像重机枪开火一样,以密集的真气弹攻击敌人。与重机枪不同的是,我的五指可以同时连续发射真气弹,威力嘛,看看流船风现在的状态就知道了! 流船风面对我这铺天盖地的真气弹,大吼一声右脚猛地跺地,一面土墙突兀地冒出,挡在他面前。光弹打在土墙之上,土墙瞬间瓦解。流船风摸出一把小太刀,在自己面前一挥,小太刀竟然变成一面足以将他整个人挡住的巨大钢盾。嗯,戏法变得不错。 “轰轰轰”连珠爆响,钢盾被我的真气弹打得千疮百孔,像玻璃一般碎成漫天铁屑,流船风在变出钢盾之后疯狂后退,然后冲天而起,可惜我的真气弹具有追踪功能,在流船风跃起之后,一弯一折全部追着他的脚底打去。 真气弹速度超快,转眼就追上了他,从他脚底开始打起,一连串爆鸣声响起,流船风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两条腿从下往上一寸寸被炸成血浆,接着整个身体都被打成了血雾。流船风赶在脑袋被炸碎之前死不瞑目地吼出了一句:“五行宗会替我报仇的!山口组不会放过你们的!啊”这声“啊”叫得非常好,充分表达出一个人死之前那种心酸、愤怒、无奈,和对这个世界充满血与泪的控诉,我个人非常满意。对他的脑袋比出一个中指,我骂道:“来多少老子杀多少,老子可不是黎耀华这个废物!”轰!他的脑袋也爆掉了。 火少舔了舔舌头,道:“阿锋,你这一招漂亮啊!叫什么名字?怎么用的,教教我如何?反正我现在已经是天魔门的弟子了!” 我一本正经地说:“我这一招,就叫作连环机关炮,用的方式很简单”我把这招自创的,名为“连环机关炮”的运气方法说了一遍,火少一身火焰真气,用这招连环机关炮是没问题的,木老就不行了,他的真气无法像我的天魔真气以及火少的火焰真气那样大规模放出,知道了法诀也没用。 火少喃喃地念了几遍口诀,伸出右手,五指不停地颤动,指尖上冒出点点红光,然后大喝一声,伸手对着一面墙,叫道:“连环机关炮!”五指上不断射出火红的光弹,狠狠地炸在那面墙壁之上,连绵不断的轰然巨响之中,墙壁之上碎屑纷飞,飞快地分析崩溃,炸出一个直径足有两米的大洞,大洞边缘给火少的火劲烤成了琉璃状,冒着腾腾热气。 火少得意地一笑,说:“老子的悟性是无敌的!”一句话刚说完,脸色忽然变得苍白,身子摇摇欲坠。妈的,老子的天魔真气几乎无穷无尽,当然可以用连环机关炮这种奢侈的招式,你火少虽然是修真之人,真气都没我充足,这么大规模地释放真气,不耗个油尽灯枯才怪! 火少马上就查觉出这一点,懊恼地道:“妈的,真气量不够,这招暂时不能乱用。” 几个人说着,扬长走出大厅,朝停车场走去。出门一看,只见院子里已经跑得一个人都不剩,保镖的尸体则东一条西一个的,院子里五十多个保镖竟然已经死了个干干净净。 “等一等!”我们刚走到停车场,黎月姿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回头一看,只见这位大小姐提着裙子,一路小跑地跑了过来。我皱了皱眉头,说:“黎小姐,如果你是来让我留下我师叔的,我想你可以回去了。我萧锋不想和你们黎家扯上关系,如果硬是要扯上关系的话,我想也只会是敌对关系。” 黎月姿神情一黯,随即强笑道:“对不起萧先生,我为我父亲对你的态度道歉,他就是这样刚烈的性格,人老子性子就更倔。还有,谢谢你再一次救了我们。” 我摇了摇头,说:“不必道谢,我杀那个流船风只是因为实在看他不顺眼,还有我不想让白依失望。至于你爸爸的性格,我想他的权势还没大到要每个人都要迁就他的地步。对付比他弱的人,他自然可以使他的性子,可是要是遇上比他强的人,比如我,他这种性子只会要了他的命!我是个老实人,喜欢实话实说,你高兴也罢不高兴也罢我都要说。还有,势力并不代表一切,势力再大,也挡不住一颗小小的狙击枪子弹,更挡不住像今晚这样恐怖的刺客。言尽于此,黎小姐好好想想吧!再见哦,以后最后不要再见了!” 妈的,实在是太爽了,黎家的人也有被老子教训的一天,想起来就让我兴奋。滔滔不绝地训完话之后,我钻进了车子里,令老杰瑞火速开车去我在中华街给白依买下的宅子。 唐松子自己开了车来,我让木老和火少过去坐他的车,师叔受了伤,一个人得占一排座位。我坐在后座照顾着唐宋,刀子仍钉在他肚子上,不敢随便起出来,一个不好,他这一身功夫就废了。妈的,老头子好死不死把气门练在肚脐眼上干什么?真要练了也该穿条扎皮带的裤子,至少皮带的铜头可以挡一下刀子,偏偏要耍帅穿什么唐装,连挡刀子的功能都没有。师叔啊,你这可真是英雄一世,狗熊一时啊! 进了这间新买的宅子,几个人小心翼翼地把唐宋抬到了大卧室里的床上,围在唐宋身边开始商量怎么给他治伤。 商量了半天,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绝对不能用外力起出刀子,得以真气贯注唐宋体内,把刀子从里面逼出来,这样不但不会加重他的伤势,还可以帮助被打散的天魔真气自动凝聚,恢复运转,起到自动治伤的作用。 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自然落到了我的头上,我的真气与唐宋同出一脉,几个人中间,又以我的真气最为雄浑,嘿嘿,天魔直接帮我打通全身经脉,助我练成魔典,又误打误撞达到天魔九变第七层,真气想不雄厚都不行了。 把所有闲杂人等都赶了出去,让他们在外面给我把关,只留下了白依一个人。白依告诉我说她会回复系魔法,对治疗外伤非常管用。我问她为什么小和尚那天受伤不帮他治,白依却说因为魔力用光了,我郁闷,白让小和尚多养了几天伤。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我摆出传统的运气疗伤方式双腿盘坐,两掌抵在唐宋后背上,坐了一会儿感觉非常不舒服。呃,我以前每次练功不是捧着魔典就是枕着魔典,要嘛就是躺在床上,还从没试过盘坐的姿势。这传统的打坐炼气讲究五心朝天,可我们天魔门却是讲究意随心走,随心所欲,过于拘泥反而不好。于是我把唐宋摆成五心朝天的姿势,自己站在床上,一手按着他的头顶,一手抵在他后心上,天魔真气源源不绝地输入他体内。 达到了第七层之后,原本残暴凶戾的天魔真气已经出现了一些变化,毁灭一切生机的真气如今既可以毁灭,亦可以恢复。我当日就是凭这种突变的性质,不断修复被自己的真气震断的经脉和炸裂的皮肉,现在帮唐宋疗起伤来驾轻就熟。 真气慢慢修补他伤口附近破损的经脉,帮他将体内散乱的真气凝聚起来,慢慢地循环,最后聚在气海,将刺破了气门,卡在气海里的刀子一点一点地逼出体外。三十分钟之后,刀子嗖地一声倒飞出去,撞到了墙上。一股淤血从伤口飙出,白依马上吟唱起咒语,两手上冒出一阵白光,轻轻悬在了唐宋伤口上方。在白光的照耀下,唐宋的伤口飞快地蠕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在白依治外伤的同时,我并没停止输入真气,反而更加大量地注入天魔真气,强行推动他体内的真气以难以想象的高速在大小周天循环。 白依治外伤不到十分钟就搞定了,伤口处皮肤平整,竟连一丝疤痕都没留下,我不由寻思着以后是不是开个美容院,让白依用这种能力挣钱。不过看到她额头上冒出的香汗,我马上打消了这个主意。 再给唐宋输入了三十分钟真气,我慢慢收功,天魔眼观测之下,只见唐宋体内的真气已经在气海处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漩涡状气团,中间凝出了一颗鸡蛋大小的黑色内核。 这唐宋的功力应该又进了不止一层吧?他以前连天魔九变第五层都没达到的,现在被我强行运功之下,竟然突破极限,直接跳到了第六层真气凝聚内核的境界,要知道,唐宋只有天魔五窍,按照正常情况,能练到第五层的顶峰境界就不错了! 谤据天魔留下的记忆,天魔九变第七层的境界应该没有直接增强他人修为的功能,而且我身上的天魔真气好像已经发生了异变,正常的天魔真气,应该是黑色的,而我现在的真气团和真气内核,却是暗红色的,已经和正宗的天魔真气不一样了。具体什么原因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那莫名其妙生出的赤红真气的关系,只不过现在无从考证,我也懒得考证。这可是好事啊!以后帮龙倾城他们几个手下练起功来就容易得多了! 唐宋慢慢地睁开了眼睛,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白依一眼,微微一笑,坐床上一跃而起,跳到地上对我行跪拜之礼,道:“多谢门主救命之恩,门主替唐宋增强修为,唐宋感激不尽!” 听到唐宋突然这么有礼貌地跟我说话,我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唐老,你这是干什么?我还是比较习惯你叫我小子,叫我阿锋。你是我师叔,救你是应该的,帮你增强修为更是我的本份,你这么客气,实在太生分了!” 唐宋摇了摇头,说:“门主对唐宋有大恩,唐宋无话可说,唯有肝脑涂地以报门主大恩。可是,”唐宋脸色突然一变,变得无比严厉,沉声道:“这世上除了名利这两个字,还有忠义这两个字!唐宋曾答应黎耀华死去的父亲,照顾保护黎耀华,他的父亲是我的生死兄弟,答应的兄弟的话又怎能反悔?门主自作主张,决定不让我再跟随黎耀华,岂不是陷唐宋于不义?唐宋心中放不下黎耀华,跟在门主身边自然会三心二意,这岂不是又陷我唐宋于不忠?我唐宋做这不忠不义的小人又何意义,倒不如一死了之!”说着,竟一记重掌朝他自己天灵盖拍下! 第二十七章传功 我闪电般伸手架住了唐宋的手掌,他掌上蕴含的强大真气竟震得我的手掌一阵发麻。老头子这一掌竟然用了十成功力,看来不是开玩笑的!记得有个很有个性的黑道人物说过一句话,他说:忠就是一把剑插入心,义字拆开来就是我是羔羊。两个字的解释都是忠义要拿命来换,老头子现在就在用命来搏一个忠义的名头! 只是,对他这样一个老魔头来说,和不是魔门弟子的人论忠讲义有必要吗? 我沉着脸骂道:“师叔,你他妈有必要这样吗?老子救你的命,增强你的修为不是让你用来自杀的!你不就是放心不下黎耀华吗?我准你去帮他就是了,少在老子面前寻死觅活,又不是个老娘们,还玩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一套,你惭不惭愧?” “此话当真?”唐宋板着脸看着我,眼神少有地端庄肃穆。 我心中一阵郁闷,想不到唐宋这老魔头心中竟然也会有忠义,跟曾大牛那冷酷的性子完全不同,难怪这两师兄弟不合拍。 我点了点头,说:“我说话算数,怎么说我也是天魔门的门主。” 唐宋脸色一阵变幻,最后竟嬉皮笑脸起来,嘿嘿笑着说:“那就多谢门主了。今天晚上的刺客不简单,我担心他们还会去刺杀黎耀华。嗯,山口组以前从没有出现过这种刺客,最厉害的也只出动到忍者,看来他们现在是铁了心要把黎耀华给干掉了。我现在就去保护黎耀华,拜拜” 呃看他这表情,我好像上当了,老家伙算准了我不会让他死,演了一出好戏。妈的,他那演技,可以拿奥斯卡了! 在唐宋出门前,我叫住了他,说:“师叔,虽然你现在已经达到了天魔九变第六层的境界,但是有些怪物,是单纯的武力无法杀死的。如果刺客太厉害,一定要想办法先保住你自己的命!记住,你现在还没有达到超凡入圣的境界,还是血肉之躯!” 唐宋站在门口,呆了半晌,才慢慢说道:“阿锋,谢谢你的关心。我唐宋一把老骨头横行了几十年,已经值了。死在我手上的人,没有一万也有九千了,我要是真的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老魔头掷地有声地说完了这番话,大步走出了房门。 第二天一早,我、白依、木老、火少、老杰瑞、唐松子回到了布鲁克林区我的地盘。 山口组的刺客很不简单,我不敢把白依留在曼哈顿,而参加了昨晚舞会的唐松子也可能会有危险,为安全起见,我给他们两个请了两个星期的长假。 唐松子性格随和,对我替他自作主张的行为并没有什么意见,乐呵呵地跟着我们过去了。 现在我身边高手云集,小和尚、木老、火少、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还有大批手下,控制了以中华楼为中心,方圆两公里以内的所有地盘,势力基本上说得过去了。 回去中华楼以后,我把小和尚、龙倾城等人叫进了办公室,将木老、火少、唐松子介绍给了他们,大家嘻嘻哈哈聊了一阵,很快就打成一片。 当木老表演了一手用一根随手取来的木头片切断钢管,火少表演了一手空手把匕首融成铁球的功夫之后,龙倾城他们几个不乐意了。 龙倾城说:“老板,小和尚、木老火少他们个个都有超能力,连白小姐也会魔法,我们哥们几个却只会普通的拳脚功夫,要嘛就是玩枪的本事,和他们比起来实在是太弱了,以后在外面跑,恐怕会给你丢脸。” 王峰点头附和道:“就是,你不是说传我们功夫的吗?现在咱们也不着急扩充地盘,新占的场子马上可以营业,控制的地盘收的保护费也够兄弟们吃饭了,虽然不能发大财,但是也不会饿肚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看是不是可以开始教教兄弟们几手了?” 连陈小波也跟着说:“虽然我个人不大喜欢动手动脚,但是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别的功夫可以不学,轻功却是一定要学的。飞起来,就是我最大的梦想。”陈小波这话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小的时候,哪个孩子不曾想过要飞起来?虽然只是梦想,却纯真美丽。 杰克逊有些腼腆地说:“我,我也很想飞的,我小时候的偶像是超人。呃,如果能飞的话,我装炸弹也比较容易了。” 我笑了起来,会轻功并不代表能自如地在空中飞行,就连我现在的境界,都只能短距离飞行和在空中悬停。能不借助任何外力自如飞行的,只有神仙。吸血鬼能飞是不?那是因为吸血鬼根本就不是人类,是怪物,人类和他们没得比的。至于那些修真人士,哪个飞行时不需要借助法器和道具? 教他们功夫好办,可是让他们能自如地飞行,我暂时还是办不到的。或许等我达到了天魔九变的至高境界,才能帮人超凡入圣,脱胎换骨吧! 吃了以我现在的变异天魔真气助唐宋功力突飞猛进之后,帮龙倾城他们速成应该是没多大问题了,现在既然他们已经提了出来,我就顺水推舟答应下来。 但是,传功可以,门规得事先跟他们讲清楚。 我说:“我是天魔门第一千零七十三代门主,你们学我的功夫,从今后就是天魔门的门人了。进了我天魔门就要守我门的规矩,天魔门规也不复杂,共分为十三条总门规,一百六十九条小门规,一千零八百条细碎守则”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龙倾城叫骂起来:“操,这也叫不复杂?都赶得上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了!” 我嘿嘿一笑:“许多规矩可以不守的,反正我估计制定这门规的也是闲得没事。天魔门的年代太久远了,历代掌门你添一条,我添一条,他又加上两条,把事情都搞复杂了。但有一点你们要记住,那就是,天魔门人,不得对门主不忠不义,不得手足相残,一入天魔门,永世不得背弃,否则天魔将降下诅咒,令你们的肉体和灵魂遭受永世不得翻身的痛苦。顺提一下,本人正是当代天魔。” 讲清楚了规矩之后,我先把龙倾城带到了夜总会储藏酒水的地下室中,其余的人都在外面守关。白依也进了地下室,我怕在替他们速成途中出现意外,有白依在,她的回复系魔法还是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的。 让龙倾城随便摆了个他喜欢的资势,我站在他身后,一手抵着他后心,一手按上他的脑门。天魔真气源源不绝地输入他的身体,顺着他全身的经脉开始了循环。龙倾城身为雇佣兵,身上大伤小伤有五十几处,许多地方的经脉早已经淤积,有的甚至已经断裂破损。 天魔真气不是温柔的真气,凡是遇上淤积的经脉,全部蛮横地打通,破损的经脉,马上催生新的细胞,令其飞快地修补。这其中痛苦自然不小,龙倾城牙齿咬得崩崩作响,脸胀得通红,全身汗水就如泉水一般涌出。许多汗水之中带着黑色或是暗红色的物质,那是他体内的废物,被天魔真气逼得排出来了。虽然不能令他脱胎换骨,但体质是绝对会变得比以前更好,练起功来事半功倍。 我用了三十分钟打通了他全身的经脉,又用了三十分钟给他在气海处制造了一个循环气团,虽然现在还不够强大,连米粒大小的内核都无法结成,但假以时日,只要他肯用功的话,定会越来越强大。可惜的是,龙倾城体魄虽然强壮,筋骨也相当不错,但毕竟没有天魔九窍心,天魔九变的法诀传给他了也没用。我从魔典记载的各种练气法诀中挑选了一门名为“大金钢神功”的强横外功法诀,用天魔将天魔九变印在我脑中的方法,将法诀直接刻在了他脑中。那种外功是远古时期相当强横的一种功夫,练至巅峰之后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全身上下就如铁板一块,连内脏都会变得坚不可摧。呃,只是练到巅峰的时间长了一点,好像要一百三十年,如果龙倾城能活那么久的话。 傍龙倾城速成之后,龙倾城马上开始试练,一拳往地面砸下,轰地一声巨响,铺着花岗岩地板的混凝土地面顿时碎石纷飞,被他砸出了一个深一尺,直径两尺的深坑。龙倾城呆呆地看着自己连表皮都没破的拳头,哈哈大笑起来:“妈的,老子也是绝世高手了!罢才身上那么痛,值了!” 换王峰进场,给他打通经脉,制造真气循环的时间要短了许多。他是个天生的练武奇才,全身骨胳经脉都是万里挑一的极品,只可惜年龄大了点,以前估计也经常打架受伤,很多地方的经脉损坏了,也要大修补一番。 傍王峰传的法诀是一套名为“龙吟功”的远古心法,据从天魔处得来的知识得知,这好像是远古一个修真门派的心法,练成之后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也有劲了。功夫就更不用说了,想飞就飞,破坏力非常可怕。更重要的是,如果持之以恒地修练下去,五百年可成元婴,一千年可以飞升!如果王峰有这么长命的话。 傍陈小波传功时,我惊异地发现,他体内原来就流淌着一种特殊的能量,那种能量没有任何攻击性,却有非常强大的治愈和保护功能。在他体内这种天生的能量保护下,他全身上下所有的经脉竟然没有一处是坏的,连小小的淤积都没有!这种能量从陈小波脑部生出,由脑部淌入全身经脉,循环之后又回归脑部,气海中自然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我不由想起,在那天对付女吸血鬼的时候,女吸血鬼的音波攻击连龙倾城、王峰都承受不住,陈小波却若无其事,看来正是这种能量的功劳。 这种能量的性质,好像跟白依的精神力非常相似,于是我让白依检查了一下,白依肯定地告诉我,陈小波天生就具有非常强大的精神力。而且他这种精神力本身没有攻击性,但是有非常强的防御性能和恢复能力,非常适合修习回复系魔法。难道我要把他让给白依作徒弟? 不过既然答应了陈小波要教他功夫,我就不能反悔。嗯,小说上常说魔武双修,妈的没想到陈小波竟然这么好命,有机会魔武双修!非常轻松在地陈小波本来就完全畅通的经脉中输入了天魔真气,替他在气海中制造了一团漩涡真气,并应他的请求给他传了一门非常飘逸的功夫御剑乘风诀!这门功夫不能近身格斗,但既然名为御剑乘风,当然是既能放飞剑又能用轻功耍帅了。练到最高境界,便可像古代剑仙一般放出飞剑,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并可驾飞剑飞越万水千山,成功时间三百年以上。 最后一个是杰克逊,洋人的经脉和中国人都是一模一样的,只是某些外部特征不同。他的体质倒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也并不强壮,就是意志比一般人坚强,神经比一般人要粗。在给他传功的时候,我本以为他会因打通和修补经脉时的痛苦而叫出来,谁知道这看似柔弱乖巧的少年竟然硬是咬着牙一声不吭,直到痛晕过去。 晕过去之后又疼醒过来,反反复复三次之后才大功告成。他的起点比另三人要低,所以速成之下,效果也比另三人稍差一点,但也相当不错了。我给他传的也是御剑乘风诀,嗯,用放飞剑的方法丢炸弹,效果一定非常不错。 这一次传功,花了整整五个小时的时间,天魔真气大量消耗,我那近乎无穷无尽的真气都消耗掉足足八成。出去之后已经是中午了,还没来得及吃午饭,罗礼克警长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萧,五大家族、麦德林集团、山口组的代表请你谈判,还请了黎耀华。” 第二十八章式神犬鬼 “哦?我好像只挑了一个甘比诺家族的场子吧?其它四个家族掺合进来干什么?”我问罗礼克,心中相当不解:“还有,请我谈判关黎耀华什么事?我和黎耀华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萧,难道你没有看电视和报纸吗?黎耀华昨晚十二点以后,派出大批人手突袭山口组的场子,山口组在曼哈顿的三个公司全部被扫平,公司员工死伤三百多人。不过黎耀华昨晚好像也没讨到多大好处,在他袭击山口组的场子时,他名下的几家公司遭到神秘人物入侵,两栋大楼被炸,三个职工宿舍两百多员工全部被割了脖子山口组好像请到了很厉害的帮手,不用枪一样可以杀那么多人。”罗礼克顿了顿,接着说:“纽约五大家族也在昨晚的火拼中受到了波及,多多少少都有几个场子被砸,但是不知道究竟是哪一方下的手。估计他们是在怀疑你吧,毕竟你最近窜得太快了!” 我嗯了一声,罗礼克说的是实话,像我这么飞速发展,的确会令许多人不安。“警长,他们请我谈判,为什么要找你传达?” 罗礼克干笑了两声,说:“五大家族和我也有一些生意上的往来,呵呵,但是我比较欣赏你,所以宁愿得罪甘比诺家族也会撑着你的,你就放心吧!他们知道我在挺你,所以通过我来传达这个消息。谈判时间定在明晚七点半,位于曼哈顿华尔街的希尔顿大酒店二楼大包间,不得携带武器,带的手下不能超过三个人。这一条限制,对你好像没有任何影响,如果你想杀谁,武器什么的根本没有必要,不是吗?” 我笑了起来,罗礼克第一次见我时就知道了我的本事,几次接触后也应该知道了我的野心,他还敢这么放心地跟我合作,这个人,相当不简单!如果他不是看出我潜力无限,存心把宝押在我身上赌一把,那就别有用心。 “谢谢你提醒我,罗礼克警长,我明天会准时到场的,相信明天的谈判一过,纽约连同黎氏家族在内的六大家族以后要改说法了!”我微笑着,明天谈判过后,纽约将出现第七大家族,那就是我萧锋的天魔家族! 通完电话,我让小弟给我拿来了今天的报纸,一看之下,果然报上大篇幅报道的都是昨晚的黑帮火拼。这次火拼影响非常之大,而a国的媒体又是出了名的天不怕地不怕,纽约时报上头版的大标题赫然是总统想下台了?小标题则是:黑帮火拼无法无天,好心警察提醒黑帮分子火拼时注意安全。 再看评论版,好多特邀的非特邀的评论员就此事大肆抨击当权政党,说他们光吃饭不做事,任由黑帮横行。民间评论员则没有那么深远的目光,意见直指曼哈顿的警察,尖锐地提出曼哈顿的纳税人出钱养了一群贪安好逸的猪。其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昨天,我看到了黑帮火拼。一群持枪黑帮分子冲进一家酒吧里疯狂杀戮,而我们可爱的警察们却坐在警车里,一边看免费的枪战大片,一边喝着可乐吃薯条。我纺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可爱的警察:当黑帮份子打完之后出来时,扛着枪满面红光地和警察打招呼时,我们的警察非常好心地提醒他们要注意安全我的上帝,我怎么从没碰上警察提醒我,让我注意安全?” 还有一版报纸的标题非常骇人开膛手杰克重出江湖?耀华集团两百员工被利刃割喉剖腹,死者无一有反抗迹象。 这是唯一令我感兴趣的新闻。一晚上连杀两百人,用刀割脖子剖肚子,还能让别人无法反抗,杀手不但非常厉害,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变态!想到流船风和他的行尸术士,我顿时感到山口组这次可能是下了大本钱了! 只不过,任何人想要对付我,或是我身边的心腹人等暂时都不大可能。那些行尸术士本身并不是特别强大,只是有不被打成碎片就绝对不会死的古怪特点,论真实实力,他们勉强比得上一个特种兵。关键在于操纵行尸术士的控尸术士,流船风的实力其实相当不错,能连续两次挡住我那“连环机关炮”的攻击,要不是我太厉害,他也不会轻易被我干掉。如果让龙倾城、陈小波这四个刚刚开始修炼的半高手和流船风一级的高手对上,他们恐怕凶多吉少。但是长老级一般人数都不是很多,五行宗应该没那么雄厚的本钱。 笆比诺家族的吸血鬼,山口组的五行宗和忍者,纽约还真是有趣啊,怪物相当多呢! 嗯,明晚的谈判,只需要带上木老和火少就足够了。小和尚、龙倾城他们得留下来看场子,谁知道那些家伙会不会趁谈判的时候跑到我地盘上来捣乱呢? 处理了一些场子里的事务,把唐宋给我的上帝之城毒枭的电话拿出来一一打了过去,结果八个电话一个都没打通,看样子全死光了。上帝之城的毒枭还真如唐宋所说,死亡率特别高。最后只得照着罗礼克给我送来的资料,找了几个毒品供应商,报上罗礼克的化名克鲁诺之后,和他们开心地谈起了生意,最后敲定了两笔小生意,打算谈判过后去交易。 晚饭过后,我早早地回到房里,和白依亲热了一番过后,开始练功。白天消耗的真气太多,估计得要整晚的时间才能恢复过来。明天还得谈判,到时候用武力威慑应该是个相当不错的主意。 早上起来又看了下报纸,发现昨天的负面新闻统统不见了,黑帮火拼这个话题好像只经历了一天就完全沉没。不用猜我也知道,肯定是包括黎耀华在内的六大家族势力联手压了下去。只是火拼这件事搞得这么大,要想完全压下去是不可能的,联邦政府表现上没有作出什么反应,暗地里在蕴酿一场反黑风暴也说不定! 下午五点,老杰瑞开车载着我、木老、火少,往曼哈顿岛开去。 路上,火少摩拳擦掌地问我:“老板,今天晚上要不要大开杀戒?把那什么五大家族的人全杀光了,把他们的地盘全抢过来!”入境随俗,现在木老和火少也跟龙倾城他们一样,叫起了老板。 木老也说:“老板,谈判这种事情太伤脑筋,还不如直接动手杀人来得痛快。凭我们三人联手,那些洋鬼子来再多人都不是我们的对手。” 我笑着摇了摇头,食指轻轻地敲击着坐垫,慢慢地说:“杀人只是立威的手段,五大家族和山口组、麦德林集团都是势力非常大的家族式企业,杀几个首领,他们可以再推举首领出来。而要把他们全部杀光却是不可能的,要是首领全被我们杀光了,那整个地下势力就会彻底混乱,到时候政府说不定会来个大洗牌,那样对我们也没有任何好处。要知道,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默许黑社会存在的,他们需要黑社会为他们维持地下秩序。而我这样一个横插一脚的人,会被看作秩序的破坏者,现在只是黑道势力联合起来对付我们,而他们的联盟只是利益联盟,不可能非常稳固。我们还可以拉拢一些,利用他们作挡箭牌对付其他势力。毕竟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把所有的势力都得罪光。但是如果我们做的实在太过份的话,黑白两道说不定会联合起来对付我们。我们这些高手自然没事,底下的小弟怎么办?地盘再大,也是要有小弟们帮着打理的,你们总不会自己去看场子收保护费吧?” 木老干笑了两声,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火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这样说起来,如果我们表现出相当的实力,那几个势力中除了跟我们有深仇大恨的,别的势力说不定会主动和我们结交。毕竟一个强大的朋友比一个强大的敌人要划算得多。” 我呵呵一笑,道:“就算是有深仇大恨的,为了利益也有可能会与我们结交的,关键是要看我们怎样表现了!不过我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王国,我是唯一的君主和神明,那些家伙迟早要被我们搬掉的,现在不动他们,不代表将来不动他们。等我们的羽翼丰满了,我再一次把他们掀个底朝天。在此之前,我们大可以休养生息,练功赚钱。你们两个不是修真的吗?等闲下来了,把你们修真的方法告诉我,让我也练练,练个青春永驻,容颜不老。嗯,我老婆也要练。” 木老奇怪地说:“老板,你还需要学我们修真的法门吗?你的天魔功,已经是比任何修真门派的法门都要厉害的魔功了。我们修真,你修魔,完全不是一种性质的。再说了,你传给龙倾城他们几个的,可都是些上古的修真法门啊!说起来,老板你有没有适合我和火少的修真法门?上古一点的,厉害一点的,也让我们两个练练,说不定可以一下子增加几十上百年的修为,结成紫府元婴呢!” 呃,我好像搞错了。妈的,看到火少三十多岁了还一个少年样儿,我就念念不望要学他们的功法来给白依美容,却忘了自己借着天魔留下的知识知道很多上古的修真法门。那些修真法门对我没什么用处,天魔九变是修魔的,与修真相克,可是随便拣几种出来,在当代的修真人士眼中都是不得了的宝贝。平时没想起修真,也没接触过修真,那些法门就像潜水员一样潜在我记忆深处,现在接触的多了,一种又一种的法门就像水泡一样从我的记忆中浮了出来。嗯,说起来天魔确实给我留下了一座宝库啊!以后碰上身体条件合适,又对我忠心的,制造大批高手也不是难事了! 挑出了两样上古修真心法,一种名为“木灵玄功”一种叫做“火神诀”分别传给了木老和火少,刚好和他们的属性相配。手下的高手永远不会嫌多,人多好办事嘛。我也不怕他们造我的反,他们要达到我现在的境界,少说也得两三年,而那个时候,我恐怕已经达到天魔九变的无上境界了! 车子开进了曼哈顿,往华尔街方向开去。就在我们快要到希尔顿酒店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是黎月姿打来的。我摇了摇头,随手挂断。已经说好了最好不要和她再见了,接电话有什么意思? 刚刚挂断,电话又响了起来,我一连挂断七次,黎月姿仍不依不挠地打着。无奈地按下接听键,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黎月姿在电话里哭着说:“阿锋,我爸爸他他死了” 我心中先是一喜,随后一惊,大声道:“你说什么?你爸爸死了?怎么回事?唐宋呢?他没护着你爸爸吗?”妈的,黎耀华死了老子恨不得敲锣打鼓放鞭炮庆祝,他必须死,他不死,只会拦我的路。可是唐宋这用命拼忠义二字的老魔头,他绝不能有事! “唐爷爷他他没事”黎月姿哭泣着说:“杀手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不是人也不是前天晚上的那种怪人是,是一头长着三只脑袋,样子像黑狗的怪物在我爸爸准备上车时,从地下钻出来,一口把我爸爸吞了下去,唐爷爷他追着那怪物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了” 这时,我们的车子已经来到了希尔顿大酒店前面,还没来得及假意安慰黎月姿一番,我们的车身突然一阵猛烈地摇晃,接着一声低吼声传来,车子突然从中间断成两截,老杰瑞一头撞在车窗上,血流满面,车子前半截旋转着撞了出去磕在马路牙子上,冒起了黑烟。而我们三个坐着的后半截却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竟然不依惯性往前冲,我们三个刚想跳车,就见车底板破开一个大洞,三颗巨大狰狞的狗脑袋从洞中钻出,血红色的眼睛里冒着骇人的寒光,张着正往外滴血的大嘴,满口弯刀一样的獠牙向我们噬来! 木老大吼一声:“操,式神犬鬼!道行高深的阴阳师盯上老子们了!” 第一章谈判 马太福音十诫第一条:除我之外,不可有别的神。 释迦族谱载:佛祖生时,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周围走了七步,高声道:“天上天下,唯我独尊!” 题记 式神犬鬼的三颗头同时噬向我和木老火少,我轻叱一声“大天魔手”猛地劈出,汹涌的掌劲重重地钻进正中间那颗狗头的嘴里“轰”地一声爆响,狗脑袋被劈成了一团血雾,几颗三寸多长的獠牙旋转着飞射开去,竟刺穿了防弹奔驰的车板! 在我出手的同时,木老火少各出一掌,劈向左右两边的狗头。木老的掌劈上狗头,发出一声沉闷的钝响,黑色的狗头瞬间变了颜色,先绿后灰,接着像木雕一样片片粉碎。火少的手掌在劈上狗头时变得通红,掌刃一触上狗头,狗头顿时燃烧起来,瞬间化为飞灰。 劈碎三颗脑袋之后,我立即向前冲出,木老火少一左一右撞开车门冲了出去。在我们三人的冲击力之下,那本就残破不堪的轿车后半截顿时彻底散架,化成一堆零件四下飞射。 出来一看,只见大街上已经乱作一团,在我们车子出事的地方,后面的车已经堵得水泄不通,喇叭声和叫骂声响成一片。而在我们车子粉碎的地方,街道上有着一个大洞,洞口四周洒着血迹,却没看到那犬鬼的身体。 “它还没死!”木老掠到我身边,说:“阴阳师应该就在这附近。犬鬼是式神中比较高级的一种,能控制它的阴阳师非常不简单,得把阴阳师找出来,否则不容易干掉犬鬼!” 我扫视一下四周,人太多了,已经有警车朝这边开了过来,在这里动手不合适。 火少已经把满脸是血的老杰瑞架到了我身边,看着我说:“老板,杰瑞没大碍,头皮破了。妈的,这也太乱来了,在大街上用式神搞暗杀,肯定是山口组下的手!” 我点了点头,说:“马上离开,先别忙对付阴阳师。”希尔顿大酒店近在眼前,先把谈判搞定了再来追究这件事不迟。想不到山口组下手竟然这么快,刚刚干掉了黎耀华,现在又来对我下手,只可惜,他们太低估我的实力了! 看了看时间,距离谈判时间还差二十分钟,我们几个赶在警车来之前离开了出事现场,展开轻功身法,以常人肉眼捕捉不到的速度,飞快地跑到一个小巷子里,给老杰瑞的伤口草草包扎了一下。老杰瑞头上的伤已经止住了血,火少虽然不会疗伤,但随身携带的伤葯效果倒是不错。 火少背着老杰瑞,我们几个在希尔顿酒店周围的大街小巷绕了大约十分钟,这才来到希尔顿酒店大门口,匆匆走了进去。虽然今天看到我们的人很多,但是我并不担心。谁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现场又没有人员伤亡,就算警方找到我们,也搞不出什么名堂。更何况,在a国人眼中,所有的东方人都是一个样,能找到我们才怪! 一进大门,大堂经理马上迎了上来。敢走进这个大门的客人非富即贵,尤其是在这华尔街上的希尔顿酒店,客人身份都相当不简单,所以接待客人这工作自然是由大堂经理来做的。服务员之类的只能在一旁打打下手。 向大堂经理说明了来意,经理的脸色马上就不一样了。他半是畏惧半是恭敬地看着我,亲自把我们带往二楼的谈判房间。嘿嘿,能让五大家族联合起来与之谈判的对象,的确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 来到二楼大包间紧闭着的门前,经理恭敬地对我作了个请的手势,看样子他是不敢进去了。 包房门口,站着两个黑人大汉,身高都在一米九以上,我须仰视才能看到他们的脸,全身肌肉撑满了他们的黑西装,看上去非常牛逼。 见我们要进门,两个黑大汉一人伸出一只手拦住了我们,其中一个说:“萧先生是吗?对不起,这次谈判不能带武器进场,如果您有带武器的话,还请交给我们代为保管。” 我嘿嘿一笑,拔出插在后腰的两把沙鹰,虽然我现在的力量已经不需要借助任何武器,但是手枪有时候比拳头更有威慑力,用手枪顶着人的太阳穴绝对比用拳头顶着人的太阳穴更加可怕。“枪我带了,可是我不打算交给你们,怎么办?” 两个黑大汉对视一眼,显然不相信我竟然这么不给面子。 “不知道怎么办是吗?”我笑着把枪插回了枪套“死了就不用负任何责任了!”说话间,我跨前一步,两掌闪电般拍出“天魔蚀骨掌”拍在两个黑大汉的胸口上,悄无声息地,两个人软软地倒了下去。我对自己这两掌的效果非常满意,现在出掌打中敌人时已经不会响起骨碎声了,也不会伤到内脏,只将敌人全身骨胳化掉,却不伤到任何其它部位。这种掌力非常残忍,中掌之人不会马上死去,而是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连惨叫都发不出的情况下慢慢死去。 在我们身后的大堂经理发出一声压抑的惊呼,转身就跑,火少狞笑着伸出右手,五指上红光一闪,五道火光弹飞射出去,分中大堂经理的后脑和四肢。火焰猛地冲起,大堂经理的身体在火光中瞬间化为一小堆灰烬。 “不错啊火少,连环机关炮可以收发自如了!”我点头赞许道。 火少笑道:“连环机关炮也可以点射的,老子的真气没你足,就要在技巧上取点巧了。” 我笑着,对着大门一脚踢出,大门被我踢得粉碎,漫天的木屑飞射进房中。房里顿时响起一阵惊呼,其中还夹杂着一片子弹上膛的声音。 我双手插在裤袋里,身后跟着木老、火少、老杰瑞,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房中。 大包间的正中是一张椭圆形会议桌,在桌子的一边坐了七个人,其中有一个是东方人,看来是山口组的代表了。而在那七个人身后,则各站了三个保镖,现在正有二十一把枪对着我们。 在谈判桌中间的一头,坐着罗礼克警长,他身后也站着三个人,那三人并没有用枪指着我,看来他们已经知道来的是谁了。现在罗礼克正微笑着看着我,在我进来之后,对我微微点头打了个招呼。谈判桌的另一边留了两个空位,看来是留给我和黎耀华的了,可惜的是,黎耀华已经永远没有机会坐上其中一张椅子了。 我大摇大摆地走到其中一张椅子上坐下,在对面七个人脸上一一扫了一眼,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慢悠悠地说:“先生们,不是说谈判时不得带武器进来吗?那这些先生们手上拿的又是什么?不要告诉我是自慰器!” 七个人正中间的一个洋人干笑了一声,说:“萧先生误会了,只是萧先生进来时的方式实在不怎么友好,真是吓了我们一跳呢!”说着,他挥了挥手,站在他身后的三个保镖立即把枪收了起来。 剩下的六个人也都做出了指示,所有的保镖都收起了枪,但仍用非常不友好的眼神看着我们。 罗礼克拍了拍手,站了起来,笑着说:“好了,现在人都已经到齐了,嗯,刚刚接到消息,黎耀华先生已经遭遇到不幸,没机会来这里了。萧,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他从左至右开始介绍起来“这几位分别是博南诺家族的代表卡拉奇先生、卢切斯家族的代表斯旺先生、杰诺韦塞家族安切斯蒂先生、甘比诺家族的代表科尔先生、科洛博家族的代表德斯先生、麦德林集团的代表塞斯诺尔先生、山口组的代表织田庆三先生。几位先生,这位就是你们很感兴趣的,来自中国的萧锋萧先生。好了,我这个中间人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接下来大家就把问题摆到桌面上,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吧,我就先离开了。再见,各位先生,祝你们谈得愉快!” 罗礼克做完了他的本份,站起身带着他的人走了出去。走之前朝我意味深长地一笑,我看得出来,他的意思是让我放手大干。 待罗礼克离开之后,我笑着对山口组的代表织田庆三说:“织田先生,你一定很奇怪吧?为什么黎耀华死了,而我却没死?啧啧啧,你们山口组未免太不讲信用了,讲好要来谈判,却派人在路上杀我,还好我命大,否则一定也和黎耀华一样,给怪物吃掉了!” 织田庆三神情阴冷地说:“萧先生,你做的事情比起我们,也磊落不了多少!你挑了我们山口组在布鲁克林区的场子也就算了,为什么连一个小女孩也不放过?告诉你,那是我们山口幸助长老的孙女,她是来a国旅游的,今年才十五岁!还有,我的侄子,织田信太郎,在纽约大学被人殴打,下体被人用邪门功夫化成血水,从此断子绝孙。第二天他的照片就出现在纽约市的八卦报纸上,不要告诉我这件事跟你没有关系!至于黎耀华,我敢肯定他就是你的幕后主使,否则你决不可能在布鲁克林区发展得那么快,而前天晚上刺杀黎耀华的行动,也是被你破坏的。萧先生,我们明人不说暗话,你的行为已经让你成为了我们山口组的敌人,今天找你来谈判,就是为了引你出来干掉你!” 织田庆三话音刚落,大包房两边的小房间中突然冲进来二十个手持重火器的山口组成员,大门处也走进来两个戴着高帽,一身阴阳师打扮的老人。 难怪他们要派人去刺杀黎耀华,原来是把我当成了黎耀华的手下,认为我是受他指使。嘿嘿,黎耀华这个黑锅可背得不小,死也死得够冤。不过他死之前倒替我减轻了不少麻烦,山口组的场子被他扫掉一半,我接下来要对付山口组就清轻得多了! 我眯起眼睛,缓缓地扫视了一眼除山口组代表之外的另外六个代表,问:“你们呢?你们是不是和山口组串通好了,早就准备要我的命?” 笆比诺家族的代表一拍桌子,恶狠狠地说:“刚才是给罗礼克警长面子,现在他走了,我们还不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中国人,你太嚣张了,连我们甘比诺家族的场子都敢动,甚至还杀了我们特别请回来的贵宾,如果不杀你,我们甘比诺家族也就不用在纽约混下去了!” 麦德林集团的代表掏出一块丝巾,擦了擦他的金边眼镜,慢悠悠地说:“杀人,砸场子,这些事情都可以算了,可是你不该动我们的存货,我们的场子里有一吨高纯海洛因,现在落到你的手里,对我们损失非常大。”呃,还有一吨高纯海洛因?这我倒是没发现,看来是藏在场子里的哪个秘密角落了,妈的,一定要找出来,好大一笔钱啊!老子现在缺的就是钱! 卢切斯家族的代表一边抽着雪茄,一边说道:“萧先生,我们家族和你没有任何仇恨,但是你的疯狂行为让我们非常不安。谁知道你会不会突然对我们下手呢?你们中国人有句老话,叫做防患于未燃,我非常欣赏这句话。为了我们,你还是死了的好。” 另外三家的代表则没有说话,但是看他们的眼神有些闪烁,看样子是属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类型。这种人都比较聪明,在没有十成把握之前,他们不会轻易下注。看样子这几个家族也并不是铁板一块,嗯,值得好好利用一下。 我沉吟着,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木质桌面,发出清脆的嗒嗒声。我现在非常喜欢这个动作,不但可以使自己看起来非常的帅,还可以营造一种对我有利的氛围,在让别人觉得我成竹于胸的同时,给人以压力。当然,这需要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否则再帅的人在几十条枪面前做这个动作,也会给打成一滩肉泥。 “我是个中国人,”我慢慢地说道:“织田先生,当你在质问我为什么要毫无意义地滥杀无辜的女罕,你可曾想过,你们在杀害我们中国人的时候,又可曾讲过任何道理?我不赞同被狗咬了一口之后又去咬回来,但我一定会想办法给狗一个惨痛的教训,让它再也不敢对我呲牙咧嘴。织田庆三,不要以为所有的中国人都是仁慈宽厚的,我恰恰是个异类。山口组、甘比诺家族、麦德林集团的场子是我砸的,你们的人也是我杀的,本来这和黎耀华是没什么关系的,既然你们把帐都算到了黎耀华头上,而他现在也已经死了,我也懒得告诉你们原因。我只想告诉你们”我慢慢地站了起来,两手分开撑在桌子上,身子微微前倾,狰狞地盯着织田庆三,从牙缝里把声音狠狠地挤了出去:“顺我者生,逆我者亡!你们敢对付我,我就把你们打下十八层地狱!” 第二章杀戮场 “八嘎!”织田庆三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脸孔扭曲着大吼:“萧锋,要下地狱的人是你!” 我再也懒得废话,反手抽出沙鹰,对着织田庆三的头就是一枪,轰然巨响中,织田庆三的脑袋被轰飞一半,鲜血和脑浆溅了他身旁身后的人满脸。 另六个代表反应快得惊人,在我开枪的同时,闪电般钻到了桌子底下,而他们身后的保镖则纷纷抽出枪对准我,从大包间两旁的暗门里,跑出来近六十个持枪大汉,近百把长短枪械指着我们三人。 两个阴阳师在我枪响的第一时间抽身后退,喊出了一句我听不懂的j国话,在他们发话之后,二十个山口组成员和织田庆三的三个保镖同时开火了,震耳欲聋的枪声夹杂着子弹壳飞溅地面的钉铛声,子弹如同一群钢铁蝗虫一般铺天盖地的射向我们三人。而其他六个代表带来的人手也在山口组的成员开火后同时开火,上百把枪同时射击何其壮观,枪口喷吐的口焰把整间房间映得如同放烟火一般。 在这样密集的射击之下,整间房中已经没有了可躲避的死角,为了不误伤到自己人,近百个枪手所站立的位置呈半圆形,而我们三个则处于半圆的圆心处,密集交叉的火网使得我们如果要避的话只有打地洞钻地。 即使是最优秀的军人在这样的火力覆盖之下也难逃一死,可惜的是,我和木老火少三个,都不是普通人! 在枪口喷出火焰的第一时间,我俯身冲向二十个山口组的成员,木老火少则冲向另七十多个枪手。面对如此密集的子弹群,即使我身法再快也无法闪避,冲刺间我低叱一声:“颠阴阳,倒乾坤,乱!”天魔功的“颠倒乾坤诀”运起,天魔真气立即变成一阴一阳两种性质,左手阴,右手阳,两手在身前划出一个完美的圆形,肉眼可见的暗红色变异真气在我画圆时凝聚在空中,形成一个由红黑两色的太极鱼组成的太极图挡在我身前。这一系列动作说起来慢,可是从我运气到画圆完成也只是一瞬间,在太极图挡在我身前时,无数的子弹已经击至我面前,打到了将我全身都挡住的太极图上,一阵如同钝器连在棉花上的沉闷爆响响起,所有的子弹在射入太极图的范围之内后硬生生悬停在空中,弹头不住地旋转,却无法前进哪怕一寸! 上千粒子弹在太极图中凝聚成一片金属屏障,我的天魔眼透过这层屏障看到了那二十个山口组成员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无比绝望和恐惧的表情,好像他们看到的,是这世上最恐怖的魔鬼一般。而在山口组成员之后的两个阴阳师也齐齐变了脸色,一手竖在胸前念着咒语,另一只手开始在空中划着五芒星。 我哈哈一笑,两手一拂,太极图烟销云散,所有的子弹同一时间掉头,以比它们射出时快了不止一倍的速度反射回去,一连串沉闷至极的“卟卟”声响起,暴雨一般的子弹瞬间穿透了二十个山口组成员的身体,他们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身体就被打成了筛子。子弹余势未歇,一部分打成墙上,将墙壁打得千疮百孔,土石横飞,另一部分则射向了那两个阴阳师。 颇令我意外的是,两个阴阳师并没有像我预料的那般被子弹射成一堆烂肉,他们身前同时闪起一阵强烈的白光,子弹在进入白光范围之后,马上化成了一滩铁水,洒落地面。 在我出手干掉山口组成员的同时,我并没有忘了用天魔眼那可360度观测的能力观察一下木老、火少杀人的技术。 木老前冲时的速度并不很快,但是当子弹快要击中他之时,他身前突然毫无预兆地出现一块木质方盾,挡住了他整个身体。子弹打在木盾上,溅起无数木屑碎片,却没有一粒子弹能打穿那看似薄弱的木盾。在木老冲近那些枪手五步范围之后,木盾上突然突出几十条尖锐的木刺,木刺飞快地生长成长蛇一般的乌黑藤蔓,嗖嗖声响中,那些犹生着青脆欲滴的嫩叶的乌黑藤蔓飞快地向前卷出,如同有生命一般缠上了三十多个枪手的身体。 木老狞笑着,单手抓着盾牌,另一只手在盾牌上不住地划着符号,那些藤蔓马上变得又粗又壮,上面的嫩叶也长到了蒲扇大,它们缠着人体向空中伸展开去,把那三十多个枪手全都吊离地面,吊到了半空之中。一连串放鞭炮一般的骨碎声响起,那三十多个枪手的身体被藤蔓绞得怪异地扭曲着,有的身上斜刺出无数的断骨,有的头被绞变形了,眼珠子都掉出了眼眶。鲜血如同喷泉一般激射而出,溅上天花板,洒到地面,地上顿时血淋淋地一片。 木老见所有人都已经断气,撤去了法术,藤蔓木盾顿时凭空消失。他把右手递到嘴角,狞笑着舔了一下顺着藤蔓流到他手上的血液,眼中红光闪动,脸上流露出陶醉至极的神情。 火少在冲出之后,全身上下冒出一片通红的火焰,头发由黑变成火红,而他身上的衣服却没被烧坏半分。蝗虫一般的子弹打到他身上,通通被他体外的火焰融成铁水,然后直接蒸发。面对火人一般的火少,三十多个不知道干过多少杀人放火的事情的枪手竟然吓得嚎叫起来,有几个直接扔下枪转身就跑。 但是火少显然不会给任何人机会了,他右手向前伸出,五指上冒出五条火焰长鞭。手腕轻轻一抖,火焰长鞭灵巧至极地抽出,破空声响中,所有的枪手都被一条火焰长鞭拦截扫过。火焰长鞭就像刀子一样轻松地将他们腰斩,所有的枪手被分为两半,一阵比死了老婆孩子还要凄厉的惨嚎声在房间中回响,那些枪手分成两半的身体上窜出直达天花板的火焰,瞬间就被烧成了六十多块焦炭。 木老火少与我同时杀完各自选定的枪手,在两个阴阳师挡住子弹之后,木老掠到了我身旁,火少则从桌子底下把那六个吓得全身发抖,身上沾了不少淌了满地的鲜血的代表揪了出来。 我盯着两个阴阳师,微笑着对木老说:“这其中,恐怕就有刚才袭击我们的那个阴阳师吧!” 木老点了点头,狞笑着说:“阴阳师本身的法力很强,可是他们都不擅长搏斗,只要破了他们的法术和法器,近了他们的身,他们就会像被剥光了的小姑娘一样任我们蹂躏!” 我皱了皱眉头,骂道:“妈的,木老你这是什么比喻?就这两个老头,能跟娇滴滴的小姑娘比吗?” 在我们说话的时候,那两个阴阳师的脸色已经沮丧到了极点,全都是一脸死灰的样子,不过他们并没有放弃挣扎,念叨了一阵子咒语之后,两个阴阳师同时手结法印向前一指,他们身前的空中同时闪现出两个巨大的五芒星,其中一个五芒星中跳出了一头有着三着头,体型比老虎还要大上一号的黑狗,另一个五芒星中则跳出了一只有着两只黑色羽翼,戴着长鼻子面具,手上提根八角铜棍,脚是鸟爪子的怪物。 木老神情凝重地道:“果然不出所料,控制式神犬鬼的阴阳师就是那老小子,嗯,这一只是天狗乌鸦,是比犬鬼还要高一等的式神。” 两个阴阳师脸上总算恢复了一阵生气,又用我听不懂的j国话“八嘎牙鲁、呜啦呜啦、呀儿嗨哟”地叫嚷一阵之后,手一指,两只怪物就向我和木老扑了过来。 木老非常主动地和我换位迎上了犬鬼,出手的同时叫了一嗓子:“天狗乌鸦交给你了!” 我不由一阵郁闷,这老木头,专捡软柿子捏,妈的难对付的留给老子! 天狗乌鸦倒也配合,双翼一振,足不沾地地飞到我面前,抡起八角铜棍,对着我的头一棍砸下,速度非常之快,从破空声听来,这力量也相当不弱! 我飞快地闪到一旁,铜棍贴着我的左肩擦落,狠狠地砸到了地上,轰然巨响中,地板被砸出一个直径足有一米的大洞,掉下去的混凝土块砸得楼下的房间一阵乱响,不知破坏了多少家俱。 趁天狗乌鸦收棍之机,我从旁边一脚踢出“无极天刀腿”划出一道血红色的半月形刀光,刷得地一声脆响,天狗乌鸦被我一记脚刀从腰部斩为两断!一阵暗红色的鲜血涌出,天狗乌鸦的下半身坠落在地,上半身无力地拍动了两下翅膀,软软地掉了下去。 我哈哈大笑着连劈出十八记大天魔手,汹涌的掌劲轮番轰上了天狗乌鸦的上下两截身体,轰然巨响中,貌似牛逼得不得了的天狗乌鸦被我硬生生劈成了一团血雾。 把犬鬼的三颗脑袋打爆了两颗的木老扭过头来看到这一幕后,顿时嚎叫起来:“老板,你他妈别这么打!阴阳师可以用式神的血施放‘血祭’的!” 我一愣,杀了天狗乌鸦难不成还是错的?一看老木头,他虽然打爆了犬鬼的两颗头,却没见打出一滴血。还没琢磨过来血祭是怎么一回事,就见那个失去了天狗乌鸦的阴阳师脸色陡然变得通红,好像要滴出血来一般,他咬牙切齿地念了几句咒语,右手猛地插进自己的心脏,我正奇怪这人怎么打不过了就要自杀时,便见天狗乌鸦被我打爆后的血雾飞快地朝那阴阳师涌去,那阴阳师心脏处的伤口就像吸水一样把血雾全吸了进去。 木老脸色一变,马上放弃那还有一颗头没爆的犬鬼,一边飞快地后退,一边叫道:“老板快跑,这小子要拼命了!”在木老后退时,操纵犬鬼的那阴阳师居然也抽身疾退,向着门边跑去,看样子是想开溜了。 我萧锋自艺成之后,还没试过向别人低头,更没试过打赢了还要逃的!我欺身上前,一记重掌朝着那正施血祭的阴阳师头顶劈下,那阴阳师不闪不避,冲着我极其狰狞地一笑。啪地一声脆响,我的重掌劈中了阴阳师的头顶,他的头迅速龟裂,一片片地剥落下来。但这情形却让我有点意外,按照我这一掌的掌力,他的头应该在瞬间爆成血浆才是,怎么会像石块一般龟裂? 还没等我明白过来,阴阳师的身体急速膨胀,然后砰地一声爆炸开来,自动炸成了一团黑色的血浆,鲜血淋了我满头满脸,哧哧声响中,我的衣服冒出一阵青色的烟雾,就像碰到了硫酸一般给融得干干净净,就连我的头发体毛也给融得一根不剩,腰后面的两把沙鹰都化掉了,倒是身体没什么事情,连皮都没破一块。 犬鬼身上也被溅上了大片鲜血,凄厉的哀鸣声中,犬鬼倾刻间化成一滩浓血。而那已经逃到了门边的阴阳师腿上也被溅上了几滴血,青烟弥漫中,他的整条右腿从小腿开始,皮肉溃烂成浓血,飞快地剥落,现出白骨,然后白骨也化成灰烬。那阴阳师倒也狠辣,掏出一把小太刀,直接把右腿齐根剁下,那已经化了一半,还在不住地向上延伸的右腿脱离他的身体,一秒钟之内化成了浓血。 但是这样做并没能救他的性命,在他砍断右腿的同时,门外忽然旋风般冲进一个人来,狠狠地两掌印在了他背上,他那失去了一条腿直撑的身体顿时旋转着飞进房中。而袭击他的那人并未停手,身后拖着高速运动时留下的一长串残影,掠至空中,追上阴阳师在空中翻滚的身体,贴身劈出五十七掌,每一掌打的都不是要害。最后一掌虽然打的是天灵盖,但是我却看出,那一掌用的是绵力,虽然击碎了阴阳师的天灵盖,却没伤到他的脑髓。 看到这么阴毒的打法,连我这天魔都深感震憾,这该是有多么大的仇恨,才能让一个人如此折磨他的敌人! “砰”地一声,阴阳师的身体重重地坠到了地上,躺在地上断断续续地呻吟起来。而出手打他的那人落到他身前之后,出手如电,飞快地封住了他身上数十处穴道。我看得出来,那人封住阴阳师穴道的原因是为了不让他死,让他活着继续受罪! 那人做完了事情之后,才想起打量周围的环境,当看到我之后,他脸色一变,道:“阿锋,你怎么搞成这样子了?难道你也” 这人当然是唐宋了,早在他从背后攻击那阴阳师之时我就认了出来。他的身法虽快,但还是逃不过我的天魔眼。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非常可怕,全身都是鲜血,还赤身裸体,身上一根毛都没有,看到唐宋关切的眼神,我心中没来由地一阵感动。 “唐老,我没事,虽然中招了,但是除了全身的衣服和毛发给化光之外,连皮都没破一块。”说着,我走到唐宋面前,准备伸手去拍他的肩膀。 “别碰唐老!”木老一声厉喝,我硬生生顿住了手掌,扭头错愕地看着木老。 木老小心地避过地上黑色的血浆,走到我面前,说:“你看看地上。” 我仔细一看,只见黑色血浆流过的地方,房里的一切除了混凝土地面之外,都化成了浓血或灰烬。地上的尸体就不用说了,凡沾了黑血的全都化了,连地毯、地板、桌椅都给化掉了,甚至连混凝土地面和墙壁都有融化的倾向。 再看我身上,满是粘稠的黑血,难怪木老不让我碰唐老。 “老板,这阴阳师的血祭威力极大,就连我都不敢触碰他的血液,恐怕只有修成了紫府元婴的高人才敢硬接,没想到老板竟然淋了满身都若无其事,厉害,厉害!”木老由衷地感慨着,看我的眼神就像看着怪物一样。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走到一旁,运起天魔真气将身上的黑血蒸发得干干净净,呃,全身上下的毛一根都没有了,真不知道怎样和白依解释,头发没有了好解释,就说我想赶时髦装酷,可是小弟弟上一根毛都没有了,这还真不好说。 我把刚才叫得最大声,现在却已经吓得面无人色,强忍着才没吐出来的,甘比诺家族的代表剥得只剩一条内裤,穿上了他的衣服。嗯,长得比我高一头,衣服太大了点,不过也只好将就一下了。 六个代表坐在远离那滩黑血的一条沙发上,火少正站在他们身后,手上提着一条纯由火焰凝成的鞭子,时不时地在他们头顶上盘旋一圈,这六个代表全身发抖,其中三个已经吐了不止一次了,麦德林的代表更是吓得尿了裤子。 我缓缓地扫视了他们一眼,捡起一把雷鸣登霰弹枪,走到甘比诺家族代表的面前,枪口顶着他的额心,一句话没说,直接一枪轰碎了他的脑袋。 第三章威利 我又连续轰碎了麦德林集团代表和卢切斯家族代表的脑袋,将还在冒着青烟的枪口抵上了博南洛家族代表的脑门上。 才坐在沙发上的六个人被我一连轰碎了三颗脑袋,剩下的三个人身上已经溅满了鲜血和脑浆,按理说剩下的三个已经见惯了这种场面的代表竟然无一例外的尿了裤子。 “不要杀我,”博南洛家族的代表带着哭腔,声线颤抖着叫道:“噢天哪,求求你不要杀我,看在上帝的份上” “我不信上帝。”我微笑着,食指慢慢扣紧扳机:“我今天来本来是想好好谈一谈的,谁知道你们竟然布下杀局,若不是我有一身本事,现在恐怕已经被打成了一滩烂肉。要我不杀你,可以,给我一个过得去的理由。” “我愿意说服我们家长和你合作,”博南洛家族的代表飞快地说着,眼中含着泪水楚楚可怜地看着我:“今天的杀局与我们无关,全是山口组和甘比诺家族、卢切斯家族、麦德林集团搞出来的,我们一个枪手都没有派噢对了,我们的保镖,我们的保镖是因为不清楚形势才开枪的,现在他们已经因为擅作主张被你们处死了,这一切都是他们的错,与我我们无关,我们只是想来看看情形,天哪,请相信我,我说的全是真的,我向上帝纺!” 我轻笑出声,目光随即移到了另两个家族代表的身上,那两个代表用最诚恳最可怜的目光看着我,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一般,争先恐后地说道:“他说的是真的,我们真的没有派遣枪手,这件事全是他们自作主张。我们,我们都愿意说服家长跟您合作,您的实力是那么地强大,如果跟您合作,我们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控制整个纽约,把所有的势力都赶出去!” “垄断,我们在一起可以垄断整个纽约的地下赌场、毒品交易、汽车、军火走私以及许多正当行业!萧先生,您的力量和我们的势力可以令我们的合作非常成功,山口组和麦德林是外来户,他们在纽约扎根不稳,我们可以把他们轻易清理出局。甘比诺和卢切斯家族虽然在纽约有非常大的势力,可是我们一样能够把他们消灭掉,只要您愿意和我们合作,我们的势力会给您所有您需要的支持,资金、人手、武器、地盘,什么都可以!” 我看了博南洛家族的代表一眼,这个被我用枪抵着脑门的大胖子不敢点头,只得拼命地转着眼珠子。 我点了点头,把霰弹枪轻轻抛起,右手随手挥了两下,天魔血刃的剑芒凌空将霰弹枪肢解,我伸出双手,接住几块零件,轻轻一握,高强度合金被我捏成了几团废铁球。 “中国功夫,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连甘比诺家族的‘贵宾’都被我们烧成了灰,”我亲切地微笑着,看着三个满脸恐惧,却又隐隐带着一些期待和兴奋的代表“我同意和你们合作,其实我也看得出来,你们对我的态度并不像另四个死鬼那样强硬,多个强大的朋友比多个随时能要你命的敌人要好多了,不是吗?”我向着三个代表伸出了手,三个代表犹豫了一下,马上伸出手来,强笑着一一和我握了手。 “萧先生,您和您的属下,都是这么强大吗?”杰诺韦塞家族的代表看了木老和火少一眼,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我呵呵一笑“您说对了,我还有五个没有带来的手下,他们个个都有一身本事,或者按你们的理解,神秘莫测的中国功夫。有力量,就有一切,更何况,我即使被全世界黑白两道通缉,也没人能伤得了我。就算有人能够扫光我所有的场子,杀光我所有的外围手下,我也可以凭借我和我这些直系下属的力量,慢慢地把所有对付我的人一个接一个地杀死。钱没有了可以再挣,势力没有了可以再培养,命没有了,那可就真的什么都完了。不过幸运的是,我也许有可能一无所有,唯有力量和生命不会失去。能夺走我生命的,除了时间还会有什么呢?”面对我这委婉的威胁,三个代表都微微变了脸色,不过他们马上又强颜欢笑起来。 “您说得对,不过您放心,我们将成为您最可靠的盟友的,有钱一起赚,有地盘一起分,这不是很好吗?”三个代表急忙表态,用最真诚的笑容打消我心中的疑虑。我心中冷笑,脸上却挂着最真诚的微笑。过河拆板这种事情是谁都会做的,尤其是生存在黑暗世界中的人,所谓最可靠的盟友,并不比街上偶遇的一个陌生人更可靠。 “先生们,”我拍了拍手掌:“我们是不是换个环境,开瓶红酒庆祝一下呢?” 我、木老、火少、唐宋坐着唐老的车,由老杰瑞开着往唐人街黎耀华的豪宅方向驶去。和三个代表虚情假意地庆祝了一番之后,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不怀疑他们三个的诚意,至少现在他们是真诚的,在得到能够对付我的力量之前,他们是绝对不敢对我轻易下手的。至于那场发生在酒店中的血腥屠杀,他们一定有办法压下来的,更何况,酒店的主人,希尔顿姐妹也不会让这种事情曝光的。 活下来的人都看到了,面对近百的枪手,我和木老火少赤手空拳把所有的枪手杀得干干净净,暴雨一般的子弹都伤不了我们分毫,我们的力量已经超出了传统功夫的范畴。我相信,那三个家族的代表固然会提防着我过河拆板,但和我合作还是有着极其强大的诱惑力。最重要的是,他们杀不了我,我却随时可以要他们的命。在这样的前提下,与我合作暂时来说是最划算的。 老杰瑞刚才虽然也跟着我们走进了谈判的房间,但在罗礼克警长出去时就跟着走出了房外。幸好他出去了,否则刚才那样的局面,我们还真腾不出手去保护他。至于罗礼克,他身为中间人应该知道两边的房间中已经埋伏了大量的枪手,但他并未阻止,也未提醒我。他走之前那个暧昧难明的微笑,现在想起来除了让我放手大干之外,也许还另有深意。 猜人心思是最难的,罗礼克手眼通天,他的能量根本就不该是一个分区警局总警长该有的,对罗礼克的身份我现在是越来越感兴趣,是时候查一查他的底细了! 唐宋直到现在情绪依然很低落,那个被他打得吊着一口气,已经跟一滩烂泥没什么区别了的阴阳师被塞进了车子的后箱,唐宋没打算杀他,按照唐宋的意思,他会让那畜牲好好地活着,就算用真气替他续命也得让他活着。唐宋说那番话时的阴森语气,令木老火少都起了满身鸡皮疙瘩。 据唐宋所说,黎耀华是在准备出门谈判时被袭击的。式神犬鬼从地底钻出,将被众多保镖环卫的黎耀华一口吞下了肚子,唐宋当时就在黎耀华身边,却来不及救援,这令唐宋非常自责。当犬鬼潜地逃窜之后,唐宋顺着犬鬼的气息一路追了下去,后来气息消失,令唐宋追丢了犬鬼。但唐宋并未放弃,一直在满大街寻找,直到犬鬼攻击我们时又暴露出了气息,唐宋便追了过来,在我们与阴阳师交手时找到了犬鬼的正主儿,狠狠地蹂躏了那阴阳师一顿。 “这么多年来,黎耀华遇到过不下一百次暗杀,可是每次都在我的保护之下安然无恙。”唐宋神情黯然地说:“他的对头也从未派出过这么可怕的杀手,先是控尸术士,跟着又是能够操纵式神的阴阳师,究竟是什么令山口组一次下这么大的本钱?黎耀华这些年来已经很少亲自参与或是操纵黑帮事务了,为什么他们还是不肯放过他?操**,这到底是为什么!”唐宋说着,低下头,摊开两手捧着脸,指缝间渗出老泪。 我无语,黎耀华被杀说起来其实是我一手造成的,所有的势力都把黎耀华当成了我的靠山,而我又杀了山口组长老的孙女,还让山口组在纽约的话事人织田庆三的侄子成了太监,这才招致山口组的疯狂报复。 黎耀华老了,他已经失去了雄心壮志,失去了年轻时不顾一切的冲劲,所以他该死。没有人能永远横在我面前,成为我的拦路石,就算山口组不杀他,总有一天,我也会亲手把他搬开。 我拍了拍唐宋的肩膀,安慰道:“唐老,节哀顺变。世界就跟赌桌一样,没有人长胜不输,这一次黎耀华输了,所以他丢了性命。而我们又把他输掉的一局赢了回来,替他报了仇。如果你觉得还不解恨,我们可以把山口组在整个纽约,甚至整个a国的势力都连根拔起,把他们杀得一个不剩!” 唐老沉默着,肩头微微耸动了一阵,枯老的双手在脸上轻轻揉了几下,放下手掌坐直身体,仰起头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浮出惯常的邪笑。“嘿,妈的,老子这是怎么了?好几十年都没哭过了,今天怎么跟个娘们一样哭起来了?嘿嘿,阿锋,你的提议相当不错,等准备好了,我们就先把山口组在纽约剩下的场子扫个干净,等你的势力更强大了,我们再把他们在a国所有的堂口连根拔起!老子要让a国成为山口组的禁地,成为所有山口组成员的坟墓!”唐宋近乎咆哮着说出了这一句,整张脸顿时变得狰狞无比。 我摇头暗叹,我这师叔,对黎耀华也太过忠义了一点,我心里难免对黎耀华有些嫉妒,那个老家伙,死了也能让人这么牵挂,让人这般为他拼命,他凭的是什么? 嘿嘿,忠义,用剑插心,我是羔羊,我手下可有这般真正忠肝义胆的人物?黎耀华啊黎耀华,在这一点上,你就算死了,老子还是输了你一筹! 我已经不想跟唐宋提让他过来帮我的事情了,黎耀华虽然死了,可是他的儿女还在。以唐宋的性子,是绝对会留下来继续帮着黎天明和黎月姿的,只是不知道黎天明这个花花公子和黎月姿这个天之娇娇女能否把黎氏家族继续发扬光大。 车子开进了黎耀华的豪宅院子里。今天院子里的保镖非常多,几乎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人人身上带着长家伙。黎耀华死的消息还未对外发布,知道这件事情的人也死的差不多了,活着的都不会轻易把消息泄漏出去,在黎天明和黎月姿逐步接管黎氏产业之前,这个消锨要一直严密封锁的。 把车停在了停车场中,唐宋一把提着半死不活的阴阳师大步朝宅子里走去,我们几个跟在他后面。本来我是不想来的,但是唐宋坚持说黎月姿这个时候最想看到的人可能是我,一定要我来。不得已,我只好跟着过来了。 进了宅子里面,唐宋让人去通报少爷小姐,然后直接提着阴阳师走进了屋里的地下室。我们进去之后一看,面积有两百平米的地下室中,即使开了灯,环境仍然阴森无比,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墙壁还有点点浸入壁中的黑色血迹,看样子这里一定死过很多人。 几张椅子随意地摆在室中,一张搁了几十件稀奇古怪的刑具的长条桌靠墙摆着,上面的铁制和木制刑具都染着斑斑血迹。 唐宋把阴阳师重重地扔到地上,感慨地道:“这间地下室原来是对付叛徒和对头的刑室,已经快十年没有用过了,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新开张。” 我点了点头,说:“唐老,你今天可以放心地折磨他,问出所有你想问的东西,有我在,只要大脑没有死亡,心脏没有破裂,我都可以让他活过来。” 第四章天魔情人 在我和唐宋说话时,黎天明和黎月姿在几个保镖的环卫下走了进来,保镖后面甚至还跟着两个穿着白大褂,提着医葯箱的医生。看到我之后,黎天明脸色苍白地冷哼一声,阴森的目光直盯着我。我淡淡地一笑,丝毫不以为意。 黎月姿看我的眼神就复杂难明得多了。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眼睛红红的,有些浮肿,看样子哭了很久。走路时步子有些飘浮,丧父之痛令这个刚过完生日的二十岁女孩难以承受。看着她柔弱的身躯,迎着她那带着哀怨和其它许多复杂情感的眼神,我的心一阵悸动。 我转过头,避开她的目光,摸着自己的大光头自言自语道:“嘿,两兄妹都这么看我,头上一根毛都没有好奇怪么?妈的,好像连眉毛和眼睫毛都一根不剩了!”刻意说的笑话并没有起到缓和气氛的效果,这让我非常郁闷。黎月姿啊黎月姿,我天魔萧锋,还真是受不了你这样的眼神呢! 都说妖魔无情,其实天魔却是真正的至情至性。不是至情至性之人,哪来吞天噬地的欲望?无情的不是魔,而是天神和仙佛! “天明,月姿,这个就是直接杀害你们父亲的凶手,我把他抓来了,先交给你们处置!”唐宋走到黎天明和黎月姿面前,指着地上的独腿阴阳师说。 黎天明冷哼一声,拔出手枪,走到阴阳师面前,对着他那条完好的左腿连开十枪,震耳的枪声在地下室中回响,阴阳师嘶哑地哀嚎着,腿上鲜血淋漓。黎天明换上弹匣,冷笑着看了我一眼,又对着阴阳师的左臂连开十枪,再换上一个弹匣,又把阴阳师的右臂打得稀烂。鲜血溅起老高,甚至连黎天明脸上都溅了几滴。 “唐爷爷,止血。你们两个,来给他上葯,扎绷带。”黎天明把枪装回枪套,面无表情地吩咐着,用眼角斜瞟了我一眼。看到黎天明的眼神,我心中猛地一动。那是一种带着刻骨仇恨,冰冷得不似常人的目光。这种目光我见识过,在我首次杀人之后,对着镜子时看到的自己的目光,与黎天明一模一样。一种充满危机的预感让我对黎天明产生了警惕,忙用天魔眼观察了他一下,嗯,还好,他只是个普通人,体内没有半点气,心脏上更没有半条魔脉。 尽管如此,我还是对黎天明动了杀机。这个看起来一无是处的花花公子,在父亲遇害之后,开枪伤人时所表现出来的冷酷与残忍,在命令唐宋和两个医生时语气之平静与自信,都令我不得不重新评估他。初次见他时那种懦弱已经完全没有了,连与我对视都不敢的黎天明,现在已经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居然敢用眼角的余光来斜视我! 绝对不能让他从容地活下去,否则他将来定会成为我强大的敌手! 一边在心中盘算着怎样设计干掉黎天明,一边看着唐宋和两个医生在阴阳师身上折腾。不能明目张胆地杀他,否则唐宋这边绝对说不过去,只有神不知鬼不觉地下手,最好还能把黑锅推到对头身上。 唐宋以点穴手法给阴阳师止了血,两个医生手脚麻利地给阴阳师上葯,扎好绷带之后,黎天明走到刑台前,拿起一根带刺的鞭子,令一个保镖剥光了阴阳师的上衣,狠狠地抽了五十鞭。直抽得阴阳师前胸后背血肉模糊,没一块完整的。 扔掉鞭子,黎天明掏出一张丝巾擦了擦手,对黎月姿说:“妹妹,你要不要来两下?” 黎月姿咬着嘴唇,脸色苍白地摇了摇头,看她的样子,好像见不得这样血淋淋的场面,强忍着才没吐出来。黎天明说:“那好,唐爷爷,我知道你精通j国话,先问点东西出来吧,嗯,山口组还有多少和他这样的怪物,前天晚上杀集团员工的人是谁,山口组还有多少人手,武器配置如何等等,一定要全部问出来。怎么用刑就随您的意了,只要不把他弄死了就行。我以后每天都会来亲自招呼他的,一定要好好地对他,让他吃饱穿暖,给他用最好的葯。就这样,我先去休息了,妹妹,走。” 黎月姿嗯了一声,走了两步,又转过头来看着我说:“阿锋,你能不能跟我来一下?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黎天明闻言转过头,冷冷地扫了黎月姿一眼,又斜瞟了我一眼,淡淡地说:“妹妹,不要忘了爸爸曾经说过的话,这个人,跟你不是一路人,不要和他走得太近了。” 黎月姿窘急地道:“哥,难道你和爸爸就不能让我自己做一回主?爸爸走了我比你更伤心,你还可以拿枪替爸爸报仇,可我却什么都做不了,你就不能让我自己找个可以说话的对象?”说到这里,黎月姿终于忍不住淌下两行清泪。 黎天明微微点了点头,看着我的目光更加阴森,还带着如刀锋般寒冷的杀机。他一句话都没说,转身就走出了地下室。 我摇头叹气,低声吩咐木老火少以及老杰瑞留在这里帮唐宋,快步走到黎月姿身旁,手握上她浑圆的肩头,扶住了她摇摇欲坠的身体。 “阿锋”她轻呼一声,泪水滚滚而下,咬着嘴唇说不出说来。我摇了摇头,说:“走吧!” 黎月姿并没有反对我扶着她,带着我走出了地下室,来到二楼,进了她的闺房。这是一间很有淑女气息的房间,房间精致而典雅,装饰品不多,但每样都摆得恰到好处。到底是有钱人,一个人住的房间都有大厅、会客室、洗浴室、卧室和阳台。 带我走进她房中之后,黎月姿反手锁紧了房门。她让我坐在厅里的沙发上,给我泡了一杯茶。“等我一阵,我去洗把脸,补个妆。”黎月姿脸上挂着泪痕,有点勉强地冲我一笑,盈盈走进了洗浴室。 我靠在沙发上,慢慢地品着茶,耳旁传来了淅沥的水声。水声一直响了很久,我不由有些奇怪,不就是洗个脸吗?有必要这么久吗?难道是在洗澡?虽然天魔眼拥有极佳的透视功能,但是我现在却没有了偷窥的心情。如果我现在还是当年那当小混混时的心态,肯定会用天魔眼偷窥个不亦乐乎。 我又想起了白依,如果让她知道了我这个时候正在等一个绝色美女出浴,肯定会撅起她那可爱的小嘴,倔强地,一声不吭地看着我,直到我服软认输。 正胡思乱想之时,正对着我的洗浴室的门开了,一阵热腾的蒸汽从门内飘出,穿着一身黑色睡袍的黎月姿缓缓地走了出来。看到她这身打扮,我心中突然一阵燥动,喉头一阵发干。她这件睡袍,根本就是半透明的,她的身体并没有彻底擦干,睡袍紧贴在她身上,令她傲人的双峰和丰盈的臀部完美地呈现在我面前,胸前那嫣红的两点更是骄傲地突出在睡袍上,小肮下那片神秘的黑色花园随着她步子的开合若隐若现。这一切,远比直接的赤裸更具有诱惑性,心中那司掌情欲的魔脉疯狂地啸叫着“冲上去,撕光她的衣服,狠狠地咬她的胸部,把她压在身下,狠狠地冲刺,听她哭泣,听她呻吟,听她求饶!啊太美妙了,这身体多么美妙啊!快动啊,你倒是快动手啊!你要是不动,就让我来吧!”魔脉“情欲”不停地冲击着我心底最后一丝清明的防线,要突破这道防线,控制我的身体去发泄自己的欲火。 我感觉自己的鼻息沉重了许多,耳朵根发起热来,太阳穴青筋猛跳。口很渴,我抓起茶杯一饮而尽,一杯苦茶下去,心中的燥热却丝毫不见减轻。欲望太强烈了,我的力量因魔脉而生,以魔脉生出的力量去压制魔脉本能的欲望,即使以天魔第七变的力量都有些困难。 只有能自如地控制欲望才是上乘的天魔,被欲望控制只能沦为最下乘的魔头!我闭上双眼,一边回想着白依,一边尽力控制魔脉“情欲”想把它那啸叫不停的声音压制下去。但是事与愿违,魔脉情欲自作主张,运起天魔眼神通,令我即使闭着眼睛也能看到一步步向我走近的黎月姿,更要命的是,在天魔眼之下,黎月姿身上那层睡袍被直接透视,她就如全裸一般站在我面前,令我体内欲火更盛。 “阿锋,抱我。”黎月姿走到我面前,张开了双臂,眼神迷朦地轻启朱唇,美妙的声音,动人的裸体,绝色少女诱人犯罪的脸庞,这一切综合在一起,我的头脑轰地一声,被欲火彻底控制。我可以抵挡吸血鬼黑暗魔法的诱惑,却抵挡不住仙子般清纯的黎月姿这天然诱惑,我还不是完美的天魔。 身体不受控制地站了起来,把黎月姿猛地搂进怀里,嘴含住了她的樱唇,舌头探进她口中,一边品尝着她的丁香小舌,一边吮吸着她甜美的津液。左手搂着她的肩头,右手在她的两对胸脯上隔着睡袍用力地揉捏,指头粗暴地挑逗着她那两粒已经俏立起来的粉红樱桃,右腿膝盖抵在她的两腿之间,轻轻地按摩着。 黎月姿的鼻息变得沉重,俏脸通红,眼波迷朦,两只手紧紧地勾着我的脖子,鼻中发出诱人的轻哼。她的身体扭动着,皮肤也变成了粉红色,温热中透着丝丝冰凉。我的左手从她肩膀上滑下,划到她丰满的臀上,大力揉捏着,慢慢地滑进了她神秘的幽谷,触碰着,感受着幽谷间的湿滑。 她的呻吟声变得断断续续,还带着点哭腔。我猛地一把撕碎了她的睡袍,抱起她的双腿,令其夹在我的腰上,用我那早已变得挺拔的分身顶着她湿润的下身,一边亲吻,一边抱着她进了卧房中。 将她重重地放到床上,我大叫一声,猛地扑了上去。昂首挺胸的分身一路猛进,探进了她狭窄温软的幽谷,她的身体一阵痉挛,两腿紧紧地夹住了我的腰,两手拼命抱紧我的脖子,两行晶莹的泪珠从她眼角滑落,她一边哭泣一边呻吟,柔弱的身躯承受着我疾风暴雨一般的冲刺。扭动,不停地扭动,到后来挺起腰身迎合我的冲刺,不管泪流得多么汹涌 精华洒尽,我满足地伏到她的酥胸之上,魔脉情欲得逞后的狂笑在我脑海中不停地回响。嗯,黎月姿的确是个尤物,非常难得的是,这竟然是她的初夜。床单上的落红让我有一种极其满足的征服感,被魔脉反控制的懊恼与愤怒在得在黎月姿的处子之身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分身仍停留在她体内,她的两腿仍紧紧地夹着我的腰,她半闭着眼睛,泪眼朦胧地说:“阿锋,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淫荡?我让你跟我来,就是想要勾引你的。” 我看着她清纯美丽的脸庞,轻轻吻了一下她的樱唇,下体又有了反应,我慢慢地动作起来,一改之前的狂暴粗野,销魂的呻吟声倾刻间又充满了整个房间。 连续三次之后,我才依依不舍地躺到了黎月姿身旁。黎月姿像只小猫一样,蜷缩在我怀里。我抚着她的秀发,看着天花板,慢慢地说:“月姿,你知道,我已经有了白依。” 黎月姿幽幽地道:“我知道,可是你们这些黑道人物,有几个女人不是很正常吗?” 我摇了摇头,说:“不,我不一样。白依对我来说,已经不是一个女人那样简单。她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我的知己,我的爱人。我爱她,甚于爱自己的生命。我萧锋并不是一个恪守道德的人,但我也绝对不会放弃白依。所以,月姿,你”“我知道,我知道的。”黎月姿看着我的眼睛,轻声道:“我能做你的情人,即使一辈子都见不得光,也满足了” 第五章疑云 我坐在“中华楼”办公室的老板椅上,白依站在我身后,一只手扶在我肩膀上,另一只手在我的大光头上摸个不停。 木老和火少留在了曼哈顿,唐宋找我把他们两个借去,准备大举报复山口组。有他们三个煞星在,估计山口组在纽约的堂口一个也保不住了。 小和尚、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坐在我对面的长沙发上,面无表情,一本正经地望着我,眼睛瞪得老大。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说:“你们这群流氓,想笑就笑吧!” “哈哈哈哈”一阵爆笑响起,龙倾城、王峰笑得前倾后仰,差点从沙发上滚下来了,小和尚、陈小波、杰克逊虽然笑得没这么夸张,但神情也相当得意。 “老大,你**也太有个性了,头发剃光了也就算了,怎么把眉毛都刮得干干净净?”龙倾城一手捧着肚子大笑,一手指着我嚎叫道:“你这样子,可以马上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 小和尚笑道:“老板六根不净,虽然三千烦恼丝都刮了个干净,成佛却是没可能的。” 我啐道:“老子现在全身上下干干净净,何止六根,命根子都干净了!” 听我这么一说,大家笑得更厉害了。王峰笑得兴起,一巴掌拍在沙发扶手上,嘭地一声大响,沙发扶手被他一掌拍得粉碎,木屑与羽毛飘了满屋。 “操,屠夫,你**轻点!”我大叫起来:“这是真皮沙发!妈的,买新家俱的钱从你薪水里扣!” 王峰苦着脸道:“老板,我这不是还不能自如控制真气吗?你就行行好,放小的一马吧!老子这个月的薪水,还不够买辆跑车的” 白依在我脑袋上摸了一阵子,说:“萧哥哥,你的脑袋真可爱!决定了,以后不许留头发,就这样子,白依喜欢摸” 我无语,留光头,我的形象不就全被破坏了?让人一看就像刚从牢里放出来似的。对白依这个决定,我坚决反对。 笑闹了一阵子,我说:“好了,笑也笑过了,闹也闹过了,现在咱们说正事。教官,你的人到了没有?” 龙倾城点了点头,说:“他们今天下午就会到。因为是以旅游的名义过来的,所以我的兄弟们都没带武器,到时候还得给他们准备一批武器。我那些兄弟们都是优秀的雇佣兵,虽然精通各种武器,但每个人都有他们精通的武器和最擅长的技术,所以这武器的要求非常高,到时候是一笔极大的开销。” 我说:“武器方面先不用担心。等你的兄弟们到了,就把我们新收的小弟们轮流拉出去训练训练,妈的,那些街头小混混,最擅长的是街头砍架,给他们枪也只会乱放一气,浪费子弹,得让他们长点本事。不求个个都像雇佣军那样善战,至少放十枪也得给老子打中五枪。我们不是军队,不需要特别严格的纪律,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忠、义就行了,得忠于老子,对兄弟义气,不懂的,打到他们懂为止!嗯,最好想办法找几个叛徒出来,当众惩罚,杀鸡狗猴看。还要想办法树立几个忠义的典型,给重赏,让他们知道怎样做是对的,能得到奖赏,怎样做是错的,会丢了小命!” 龙倾城说:“在这个时候,找叛徒出来好像不容易吧?我们才刚刚开始发展,就算有对头势力的人混了进来,这种时候也不会表现出来的。” 我咧嘴一笑,说:“没有叛徒,我们自己制造叛徒也要抓几个出来!这交给教官和屠夫想办法了,街头小痞子们多的是,随便从投靠我们的小弟中抓几个人缘不是很好的,没多大用处的出来扮鸡不就可以了?下手狠一点,折磨的时间长一点,惩罚的时候召集小弟们好好看看。至于好典型,找些个人缘好的,办事卖力又听话的,狠狠地奖赏一把,不要舍不得花钱,妈的,钱挣了就是要花的!就这样吧!博士,我们的资金怎样了?” 陈小波习惯性地作了个推眼镜的动作却推了个空,自给他传功之后,他的高度近视已经消失了,现在的视力不比飞行员差。“老板,我们的钱已经不多了。新收的场子还没开始盈利,每天只有支出。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二十八个直系小弟,两百五十多个外围小弟,抢地盘开支后剩下的一百八十几万美金要给小弟们发薪水,配置武器,又要买车,这几天就花得干干净净。卖掉钻石换的两百七十五万美金全砸进了赌场里面,而赌场崩计还要一个星期才能开始营业。老板,我们现在已经是身无分文了。” 我哈哈一笑:“不要紧,钱用光了也不打紧,老子们马上就要有钱了!昨天谈判的时候,麦德林集团的傻逼代表告诉我,他们的场子里面藏着整整一吨海洛因,嘿嘿,一吨啊!如果是高纯货的话,咱们可以卖三千万美金!” 听我这么一说,全屋的人都兴奋起来。陈小波笑着说:“那样我们就不会被经济问题困扰了,至少目前不会。” 龙倾城笑得连嘴都合不拢了:“嗯,我那些兄弟也就不愁没趁手的武器了!” 我敲了敲桌子,说:“现在我们已经算是彻底跟山口组、甘比诺家族、卢切斯家族和麦德林集团决裂了。不过我估计他们暂时是不会动我们的,黎耀华死了,虽然消息没传出去,但这几个家族的内部是知道的,他们现在最紧要的是对黎氏名下的产业发动进攻,还腾不出手来对付我们。就算他们有这个心,也应该没这个胆子,我们的实力会经由博南洛等三个家族的代表传出去的,对付我们,可得有相当大的决心。接下来的两个月,我们要停止一切地盘扩张,专心巩固我们在这一带的势力。你们几个也要好好练功,现在局势越来越乱,纽约究竟隐藏了多少异于普通人类的怪物,我们也不知道。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实力就是横行的保障,没有实力,随时都可能送命!” 开完会以后,各人都照着我给他们安排的任务忙去了。现在一切事情都刚刚开始,我们还有得忙的。 等所有人都离开办公室之后,白依忽然两手抱着我的脑袋,用力扳得我的头向后仰着,两只湛蓝色的大眼睛盯着我,目光灼灼地说:“萧哥哥,刚才大家都在这里,我给你留点面子。现在一个人也没有了,你要给我说老实话。你昨天晚上打电话回来说你是在唐叔叔家里过夜的,可是为什么你身上有一股女人的香味?不许说谎,我闻得出来,你全身都是那种香味!” 呃,白依的小鼻子怎么跟猎犬似的?这都能闻得出来?我讪笑着说:“白依啊,萧哥哥,嘿嘿,萧哥哥昨天杀了很多人,身上溅的血太多了,难闻得很,所以洒了一点女人用的香水” “萧哥哥!”白依撅起了嘴,两手抱着我的脑袋拼命摇:“你以为我是白痴吗?你身上的香味是女人的天然体香,而且这种体香我在月姿姐姐身上闻到过。你身上带着的,就是她的体香!说实话,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和她亲亲了?” 我汗颜,妈的,没想到还真有闻香识女人这回事啊? 其实在这件事情上,我倒也没打算怎么瞒白依。我把她抱进怀里,让她坐在我双腿上,用最诚恳的眼神看着她说:“白依啊,萧哥哥昨天晚上确实是和黎月姿,呃,那个什么了。她真的很可怜,失去了父亲,伤心得很,对着我哭诉个不停,然后拼命往我怀里钻。你知道的,萧哥哥心肠一向很软,特别喜欢帮助别人,我看她那么伤心,只好配合她安慰下她了。没想到她得寸进尺,竟然要我亲她,我本来想严辞拒绝的,可是看她哭的太伤心,我的心就又软了一回呃,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妈的,好久没说过这么大义凛然的谎话了,虽然黎月姿自己说过是想勾引我的,可是事情的发展却和我说得完全相反。以前当小混混时说谎无数,谎言被拆穿无数,除了骗白依的被她信了个十足十外,骗别人的都没人信过。天可怜见,我不是有意骗白依的,要是让她知道是我主动对黎月姿下手,估计老大一道闪电就要朝我脑门上劈下来了! 天魔怕老婆?妈的,要是传出去老子的面子可就丢光了! 听了我的解释,白依笑眯眯地看着我,两只手温柔地摸上了我的耳朵 我坐在夜总会的咖啡厅里,唐松子坐在我的对面。白依文文静静地坐在我旁边,手轻轻挽着我的胳膊。看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能知道她就是我这天魔唯一的克星? 耳朵还在火辣辣地痛,用白依的话说,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惩罚,今天晚上还有顿大教训等着我。嘿,估计今晚的大教训会比较香艳。 “这两天比较忙,所以一直没有机会和你好好聊聊。”我看着唐松子,这个相貌与靓昆一模一样,但气质却与靓昆截然不同的年青人得体地微笑着,手中的调羹在咖啡杯里轻轻地划着圈。 “萧先生,我非常好奇,你对我的态度,好像跟对其他人很不一样。恕我冒昧,但我真的很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对一个陌生人这样?” 我慢慢地说:“我实话实说吧,我有一个兄弟,从小到大,他是我唯一的朋友,甚至为了救我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而你,长得跟他一模一样。” 我给唐松子讲了靓昆的故事,从我们小时候讲起,一直讲到他在大飞的公司门口,用命为我换取逃跑的时间。 唐松子静静地听着,从他眼神中看不到任何特别的神情,到我讲完之后,他慢慢地喝了一口咖啡,说:“萧先生,你的故事非常感人。但是你应该知道,你的兄弟已经死了,我不是你的兄弟,就算我跟他长得一模一样,你也没必要这么对我。” 我摇了摇头,说:“我从来不信什么天意,命运这东西对我来说都是狗屁。但是这一回,我相信是天意让我认识了你,也许是老天,让你来代替靓昆,让我完成没对兄弟做到的誓言。” “从你刚才讲的故事中听来,你好像觉得世界上除了你认为亲近的人之外,已经没有一个好人了。但是你错了,”唐松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说:“如果我是你的兄弟,我就算救了你,也只是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可是你现在做的事情,却让许多人都活不下去。我相信,就算是你那用命来救你的兄弟,也不愿意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这个世界固然有许多黑暗的角落,可是也有许多能让人感动的存在。难道世上真的没一个好人?恐怕是你没有认真去感受吧!你受到的伤害,和你失去的东西让你变得偏激,你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所有的人和事情,自然会觉得这个世界一无是处。如果你能放开心胸,用心去体会的话,你会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还是美好的事物居多的。收手吧,为了你死去的兄弟,不要在这条黑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我的笑容慢慢凝固,唐松子说这种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在对我说教?难道又来一个劝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人? 我运起天魔眼,仔细地观察了他一番。出于尊重,我从未用天魔眼窥探过他,但是现在他这似笑非笑的神情却让我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感觉。天魔眼之下,唐松子被我看了个通透,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体内并没有任何力量! “呵呵你想用天魔眼查我的底细?”唐松子笑了起来,额前的碎发无风自动“恐怕你要失望了!” 我心中一惊,厉声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第六章蜀山剑仙 “天魔现世,正道沦亡。”唐松子神情不变地看着我,微笑着说:“然而天魔并不是一味地穷凶极恶之徒。天魔万象,神佛像,君子相也是其中之一,相由心生,天魔既然可以有神佛像,君子相,为什么不可以有神佛心,君子心?萧先生,相信以你的智慧,定然可以领会我话中的意思。” 我挥了挥手,示意白依出去。白依看了唐松子一眼,又看了我一眼,脸带忧色地说:“萧哥哥,你他虽然不是阿昆,可是我知道的,你在心里把他当成了阿昆,不要杀他好吗?” 我心中忽然感到一阵疲惫,无力地摇了摇头,说:“放心,白依,我是不会杀他的。他不过是一条妄图用口水来打动我的可怜虫罢了!我容得下小和尚,为什么容不下他?你先出去,我想和他好好谈一谈。” 白依站了起来,犹豫着走出咖啡厅,反手带上了房门。 “你知道吗?我很失望,非常失望。”我两肘撑在桌子上,两只手抚着额头,眼睛盯着咖啡杯里旋转着的液体“我以为我找到了一个可以让我把他当成兄弟的人,谁知道来的又是一个想降妖伏魔的正道!唐松子,你姓唐?” 唐松子的脸色微微一变,说:“我姓唐。” “唐是蜀中大姓,我记得曾有这么一种说法,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定蜀未定。”我慢慢地说着,天魔真气渐渐运起,整间咖啡厅中顿时充斥着旋转的气流,我面前咖啡杯中的液体高速旋转起来,杯子渐渐被高速旋转的液体带得微微颤动,接着是整张桌子,颤动传到地面,咖啡厅中的地板和室内的一切都跟着微微颤动起来。整个咖啡厅中马上充斥着一种震动的嗡嗡声响,震动越来越大,墙上挂着的壁画都承受不住这震动掉落下来。而我面前的咖啡杯更是在轻微的爆响声中,现出几条裂痕,杯中咖啡却一滴都没洒出。 我接着说:“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仙世人都以为是无稽之谈,又有谁会相信那其实是历史的真实记录? “天魔留给我的知识告诉我,天下之魔,以天魔为最,其次血魔。 “血魔生于蜀山,偏偏蜀山是天下灵气最集中的地方,无数修真之士和修真门派都在蜀山之中,与血魔展开旷日持久的大战。血魔有万千化身,死一次,又复生一次。长年战斗中,无数蜀山门派渐渐没落,而血魔也被伤了元气,最后不得不归缩于地底血池之中,休养生息。而蜀山各派为封住血魔,世代镇守蜀山,不得入世。 “随着时光的流逝,蜀山剑仙和血魔也便慢慢变成了传说和故事唐松子,嘿嘿,唐松子,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你应该就是蜀山某派的剑仙!我这天魔现世,五台山佛裂上人可以算得出来,你们这些剑仙又哪有算不出的道理?只是你们不该,真的不该冒充我的兄弟,先接近白依,再利用白依来接近我!哼哼哼哼嘿嘿嘿嘿哈哈哈哈想劝我天魔萧锋走上正道?你们还真是异想天开!犯了我的忌讳,管你是剑仙还是剑鬼,都只有死路一条!” 我一声大喝,猛地抬起头,两道纯以目光凝成的剑气直刺唐松子。唐松子一仰头,险险避过我的剑气,两手一推桌子,人随着椅子向后滑出。 我两掌猛拍桌子,哗啦一声,桌子轰然碎裂,咖啡杯却旋转着撞向唐松子,发出一阵破空的尖啸声。杯中液体激射出来,化作漫天褐色水珠,劈头盖脸地打向唐松子。 唐松子双手戟指,飞快地在自己两边肩窝上一点,低喝道:“星辰锁开!”两道刺目的白光自他肩窝处绽出,形成两把样式古朴的光锁,光锁发出一阵钢铁碎裂般的脆响,迸碎成漫天光屑,一股磅礴的浩然之气顿时从他身上散发出来,打向他的水珠蒸发得无影无踪,连那只被我贯注了天魔真气,足以打破一块钢板的咖啡杯都像水一样蒸发了! 我冷笑道:“原来是用奇异的术法锁住了自己的真气,难怪我的天魔眼都看不出来!唐松子,你的道行相当不错!” 说话间,我端坐椅子上一掌劈出,大天魔手的掌劲隔空遥击向唐松子。 唐松子右手戟指一点,一道雪亮剑光自他指尖射出,与掌劲撞在一起,悄无声息地同归于尽。 我两手十指同时张开,无数暗红色的光弹自我指尖呼啸着射出,铺天盖地般击向唐松子。 唐松子猛地张开嘴,喷出一把只有寸许长的小剑,小剑绕着他的身体飞快地旋转,万千条绸带一般的雪亮剑光织成一张大网,将唐松子的身体紧紧围住,任我自创的绝技“连环枪关炮”如何狂轰,就是轰不破那道以剑气织成的光网! 从天魔留下的知识中得知,但凡剑仙,都是以剑为最主要的攻击法器,剑修炼得越小,功力也就越深厚。这唐松子吐出的飞剑只有寸许长短,其功力看来非常深厚,甚至可能在我之上!这样强的功力,短短几十年是绝对修炼不出来的,唐松子看似年轻,其真实年龄说不定已经成百上千岁了! 唐松子躲在剑网之后,慢悠悠地说:“天魔,如果你真的不愿走上正道的话,那本座也只有替天行道,斩妖除魔了!你现在未成气候,如果等到你修成天魔九变的无上境界,即使倾蜀山各派之力,都没法将你消灭!你比血魔更加可怕,不要怪我心狠!” 话音刚落,一道雪亮剑光自他身周的剑网之中射出,向我刺来。我大喝一声,天魔噬魂音狂涌而出,肉眼可见的声波凝成一把透明的长剑迎向剑光,两者稍一接触,天魔噬魂音凝成的声波剑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唐松子发出的剑光却只小了一号,仍然速度不减地朝我刺来! 我在半秒之内连环劈出十八记大天魔手,发出三十六道天魔血刃剑气,将光剑劈得只剩两寸长短,最后凝聚全部功力于右腿,踢出一记无极天刀腿,暗红色的半月形刀气自下而上划出,斩在那道只剩两寸,已经快要刺中我眉心的剑光中部,铿地一声脆响,剑光终于迸碎。隐藏在剑光中的,那把寸许长的飞剑旋转着向上飞出,在空中划了个抛物线飞回唐松子身边。 这一连串攻击已经消耗了我几乎一半天魔真气,这才将唐松子这一记飞剑挡了回去,而唐松子也不好过,接回飞剑之后,嘴角渗出一缕血丝。 “好功夫,不愧天魔,竟能挡回我这五成功力的一剑!” “嘿,你也不错,竟然能让我耗费一半功力来挡你这一剑”我斜靠在椅背上,一边调息,一边说道。 在我和唐松子交手之时,两人都是端坐在椅子上,屁股都没移动半分。不是我不想动,而是因为唐松子的气已经将我完全锁定,只要我稍有移动的倾向,必会引起他的全力攻击。而我同样将唐松子的气锁定,只要他敢动,我必会趁他移动身体,无法全力防御的那一瞬间,全力发出我最强的攻击! “本座唐松子,峨眉派七大护法排名第五,剑名天虹,峨眉七大名剑之一。今日幸会天魔,得以领教天魔大人的魔功,唐松子幸甚!” 我呵呵一笑“操你妈的,别跟老子说这些文诌诌的话,老子是流氓,听见这话就别扭!” 唐松子不以为意地一笑,抬手慢慢擦净嘴角的血迹,说:“本派掌门天灵大师推算出天魔出世,命我出山降魔。如果能规劝你走上正道就尽量不要动武,如果说服教育起不了作用,就用武力征服。我还在奇怪,为什么消灭天魔不派七大护法中最厉害的大师兄来,反而要我这个功力在七护法中只排第五的来。直到今天我才弄明白,原来天灵大师早就算出我和你那死去的兄弟长得极为相似。本来凭这一点,我可以出其不意地杀了你,但是看在你对死去的兄弟如此情深意重的份上,我才决定抖出身份,与你公平决战。天魔,你情深意重,却只对自己人有情有意。你欲望熏天,甚至要只手遮天,如果不除了你,等到血魔出世,世间必会蒙受莫大灾难!所以我唐松子即使拼个形神俱灭,也要将你铲除!” 唐松子刚说完这些话,我就听到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因果的声音随即透过大门传了进来:“老板,教官他们都回来了,任务完成的很顺利。你要找的一吨货找到了,教官的战友们也都来了。”说话间,咖啡厅的门猛地打开,小和尚一脸微笑地捻着佛珠走了进来,龙倾城等人杀气腾腾地跟在他后面,还有十几个手持长枪的彪形大汉,十几把枪的枪口全都对准了唐松子。 第七章元婴 “强烈抗议!我要求单挑!”全身上下被捆得跟粽子一般的唐松子毫无仙风道骨的剑仙风范,被龙倾城的两个战友扛着往咖啡厅外而去。 小和尚等人的加入让唐松子束手就擒。唐松子的功力跟我不相伯仲,对付我一个就已经相当吃力了,要杀我还得出同归于尽的手段。而小和尚这个高手自然不必说了,就是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四人,也都是经我亲自传功的准高手,加上十几把重火器,唐松子只能乖乖地放弃抵抗,任小的们捆绑。 我冲着唐松子比出一根中指,呲着牙说:“小样儿的,治不了你老子就不是天魔!妈的,单挑?老子人多踩死你,你脑子坏掉了!有种地,叫你们那些狗屁剑仙门派多派些人过来,跟老子拼人多!” 嘿嘿,我算准了那些镇守在蜀山的剑仙门派不敢再多派人手过来,人手少了,要是赶上血魔复出怎么办?嗯,血魔,有机会去蜀山把他放出来做我小弟也不错的。 唐松子尤在大叫大嚷着:“天魔,请给我一个剑仙起码的尊重!我是剑仙,我是剑仙呜”我们的剑仙大人嘴里被扛着他的一个雇佣兵塞进一只不知从哪里找出来的破袜子,制止了他恼羞成怒的叫嚷。 “操,剑仙!剑仙把老子的咖啡厅弄成这样子也要赔钱的!兄弟们,等下把他扔到地窖后,给老子仔细搜一搜,不要放过任何值钱的东西!还有,叫几个兄弟,去他纽约大学的宿舍,把他的存折啊,金卡啊什么的只要是能换钱的都给老子拿过来!妈的,嚣张,想杀老子?门儿都没有!”我得意地叫骂了一番,心里这个爽啊! 潜意识里,我并没有把这个唐松子当成必杀的仇敌,虽然刚才恶狠狠地赌咒说要杀了他,可是真让我杀他,我还是有些下不去手。要我亲手杀掉一个长得跟靓昆一模一样的人,我无论如何都办不到。 唐松子功力高绝,绳子是捆不住他的,我在他身上连下了一百零八道禁制,暂时制住了他的真气,但对唐松子这样的高手,我并不敢保证禁制绝对有效。他要是想逃,也许容易得很。 逃得了就让他逃了吧,只要不来找我的麻烦,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老子还懒得理呢! 叫来了几个小弟把破破烂烂的咖啡厅收拾了一下,我带着小和尚、龙倾城等人及这段时间由龙倾城十多个找来的帮手去了日落公园唐人街的一家中国酒楼。 这几天太忙,王峰召来的五个朋友和陈小波找来的帮手都没来得给他们准备一顿接风宴,今天正好趁龙倾城的十三个战友们来了,一起合办了这接风宴。 摆了两桌酒席,和新加入的手下们好好痛饮了一番,让兄弟们彼此混了个脸熟。龙倾城的战友中只有两个中国人,其他的分别来自三个国家。四个俄罗斯人,四个德国人,两个法国人。十三个雇佣兵中,有七个是退役特种士兵,精通各种作战技术,精通各种武器,战车,有两个甚至开过战斗机。其他的六个也都是天生的军人,虽然只接受过雇佣军训练,但并不比特种兵差多少。 酒席上,小和尚喝酒吃肉面不改色。龙倾城几个看了咋舌不已,小和尚振振有词地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头坐。拘泥于三皈五戒,反而让心有了执着,落了下乘。” 王峰邪笑道:“花和尚就是花和尚,说什么狗屁借口!吃完了酒席,哥哥带你去红灯区找几个洋妞,让你也尝钞人的滋味!” 小和尚忙道:“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小和尚这色戒是不敢犯的,温柔乡原是英雄冢,小和尚的不动佛心,怕给那些红粉骷髅破了修行!” 陈小波笑眯眯地勾着小和尚的脖子说:“怕什么!你不是心有了执着,只会落了下乘吗?佛经里不是有一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吗?你只当跟空气做ài,坏不了你的佛心的。” 呃,陈小波什么时候学会引诱人了?看来都跟我学坏了! 白依坐在我旁边,一边笑吟吟地看龙倾城等人拿小和尚打趣,一边用指甲狠狠地拧我腰上的软肉。我皮糙肉厚,刀枪不入,她的小指头当然拧不痛我。不过即使不痛也得装出痛的样子,这才能顺了白大小姐的意。 “萧哥哥,你等下是不是也要跟他们去红灯区找洋妞呀!”白依笑吟吟地说着,从齿缝里挤出来的声音却让我感到阵阵阴冷。 我呵呵傻笑着,轻声对她说:“好妹妹,你别生气了行不?哥哥我绝对不会跟他们去鬼混的,我等下让教官带想玩的兄弟们去玩,咱们回家还不成吗?” 白依笑容不改,指甲也没停下继续掐我,小嘴儿附到我耳边,先呵上一口香气,再轻声软语地说:“萧哥哥呀,不是白依小心眼,只是你们男人都是一个心思,总是嫌女人太少,恨不得全天下的美女都跟了你们才心甘情愿。我家乡的那些大贵族啊,大富豪啊,哪个不是在后院养一屋子美女?每天晚上都换一个女人还不乐意,非得在一张大床上摆好几个美女才高兴。不是我不信你呀,连我父亲都有七个小妾,十五个女奴呢!萧哥哥,我看索罗斯的秘书莎丽好像对你也有意思呢!你反正都已经和月姿姐姐亲亲了,是不是也想把她收了啊?嗯,你要是想的话,就去吧,我不会阻止你的!” 甜甜的笑容,甜甜的酒窝,白依喝了点酒后面颊上泛着淡淡的红晕,珍珠米一般的贝齿若隐若现,闭月羞花的容颜配上轻柔呓语本是一件无比美妙的事。可惜的是,她现在说的却不是柔柔情话,而是对我棉里藏针的威胁!如果我真的信了她的话,多收几个美女的话,我相信以后不但没办法上她的床,很可能还要天天被雷追着屁股炸! 龙倾城几个丝毫不明白我现在的境况,一边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一边不知死活地打趣说:“呵呵,锋哥,在跟嫂子请示呐?嘿嘿嘿嘿,嫂子大人大量,肯定会同意你跟我们去玩儿的!男人嘛,不多搞几个女人哪有男子气概!锋哥,嫂子,你们说是不?” “是你妈个头!”我大义凛然地一筷子掷向龙倾城,筷子里蕴含真气,虽说射不死人,打得他痛入骨髓还是没问题的。 龙倾城哈哈一笑,伸出右手,卟卟两声,筷子撞上了他的掌心,两根筷子顿时变成粉末。 “不错啊教官,看来这几天一直没偷懒啊!”我由衷地赞许道,兄弟们越强,我当然越高兴了。 “还得多谢锋哥栽培啊!”龙倾城笑道:“开个玩笑,嫂子不要生气,小弟自罚一杯!” 笑闹了一阵子,我见酒席吃得差不多了,给他们安排了任务。 从明天起,龙倾城和他的战友们负责轮番训练手下的小弟,王峰、杰克逊负责带人管理巡视所有的场子,陈小波负责管帐以及管理四号等化学葯品,小和尚自由行动,没事也可以帮忙训练一下小弟。老杰瑞见之后有段时间没什么大事要做,请小和尚到他家去,教他的儿女中国功夫,我替小和尚答应了下来。 酒席散后,龙倾城几个带着兄弟们去红灯区糜烂了,我则和白依、小和尚回到了中华楼。 三个答应跟我合作的黑手党家族代表还没有给我消息,不知道是否说服了他们的家族教父,罗礼克那边也没有特别的消息传过来。 黎家现在由黎天明作主,还没对山口组展开报复,不过那也只是迟早的事情了。 笆比诺家族等跟我基本上已经势同水火的势力,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动静,好像对这次谈判不想做出任何反应。 但这一切都只是表面,我直觉地感到,黑暗之中,正有一股极大的风暴正在慢慢蕴酿着。当这股风暴正式暴发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会被绞得粉身碎骨! 在迎接那场风暴之前,除了巩固我的地盘,我还非常想去一个地方。 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恶棍的天堂,杀人犯的桃花源,毒枭的安乐窝。嗯,等把货交到索罗斯手上,拿到钱,整顿好场子之后,我打算去哪里一趟。 虽然我在纽约的势力还相当薄弱,但是这不代表我就不能在外埠发展势力。更何况,里约热内卢的货源的确让我垂涎,掌握了上帝之城,就相当于掌握了无数的金钱! 有了钱,什么事情办不成?发展势力,购买军火,行业垄断,和其它势力抗衡,都是要钱的!说不定连吸血鬼都能被我收买! 上帝之城,一个能够让我成为上帝的地方 晚上,白依就我跟黎月姿的出轨之事,在床上把我狠狠地收拾了一顿。虽然是在教训我,她反倒因为体质比我弱而累得沉睡过去。 躺在床上,胸膛被白依的小脑袋当枕头枕着,我闭上眼睛,开始用功。 白天和唐松子交手时耗费了五成功力,现在得抓紧时间赶紧补回来。虽说天魔九变第七层的功力已经差不多是无穷无尽了,但是和唐松子这一级的高手过招,我的真气量又显得太少。唐松子说得恐怖,峨眉派七个护法中,他才排第五,在他之上的另四个,岂不是随便哪一个都能把我收拾了? 危机感之下,让我迫不及待地想提升自己的境界。但是天魔九变到了这第七变之后,虽然真气量非常庞大,但是要突破瓶颈,再进一步却很困难。 练着练着,我忽发奇想。虽说正邪不两立,我这天魔九变的魔功与正道修真法门相克,但是我现在的天魔真气已经发生了变异,既然没办法一步登天,是不是可以吃修炼一下天魔遗留下来的,本意是让我作为参考的正道修真法门? 天魔万像,神佛像,君子相也是其中之一,正道修真法门练了以后,就算心地再坏,比如木老、火少看上去都有了几分正派的样子。我修炼之后,是不是能够更快地助我达到天魔九变乃至天魔所说的,连他自己都没能达到的万变境界? 越想越觉得此计可行。唐松子飞剑的功夫看上去非常之帅,这练功夫,除了能杀人之外,外型其实也挺重要的。 但凡高手,都好轻功,除了飞檐走壁、抢劫偷盗、采花偷窥方便以外,对外型气质都有非常好的表现作用。要是脚底下再踩把剑,穿梭于摩天大楼之间,身上穿件古装,留一头长发,逆着风抱着mm飞行,岂不是比开着宝马载mm更加威风? 剑仙历来比别的修真人士更为人津津乐道,不就是因为他们飞的样子够帅够拉风?配上酷得一塌糊涂的表情,飞扬的长袍和发丝,或者故意沾上的点点灰尘,掠空而过御剑乘风之时,的确有非常引人遐思的视觉效果。 好,决定了,就找个剑仙的心法来修炼,嗯,就练传给陈小波和杰克逊的“御剑乘风诀!” 决定之后,我在脑海中翻出御剑乘风诀的心法,立即着手修炼。有变异的天魔真气为基础,共分十三层的御剑乘风诀在两小时之内练到了第七层,比张无忌当年练乾坤大挪移还要快得多。 本来练这心法会产生相应的真气,但是我的天魔真气过于霸道,御剑乘风诀产生的金黄色真气全被天魔真气吞噬得干干净净。而暗红色的变异天魔真气在吞噬了御剑乘风诀产生的,代表浩然正气的金黄色真气之后,性质再度发生了一点变化,具体怎样我也说不出来,最明显的特征莫过于,天魔真气凝成的那个暗红色、鸡蛋大小的内核变得如同拳头般大小,散发的暗红色光芒中隐隐透着淡淡的金光。而围绕着真气内核旋转的漩涡状气团边缘也带上了点点金色光芒,以天魔眼看上去,就像一团带着金光的暗红色星云。 接下来,我把天魔九变的心法和御剑乘风诀的心法同时修炼。拥有天魔九窍心的我,别说分心两用,就算分心九用都不成问题。但是我全身的经脉却无法分出多的来,于是我便先练天魔九变心法,让天魔真气在经脉里开始循环之后,再练起御剑乘风诀,令御剑乘风诀产生的真气跟在天魔真气的循环之后,尽量不要跟天魔真气相碰。没办法,只要稍一碰触,天魔真气便把御剑乘风诀的真气吞噬个干干净净,壮大自己的实力。 这种修炼方式对普通人来说无异于自杀,即使得道高人也不敢吃。走火入魔也就罢了,稍有不慎都可能爆体而亡。但是对我来说却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已经走火入魔过一次,虽然全身飙血,炸得挺惨,但我还是硬扛了下来,最后不但脱胎换骨,超凡入圣,天魔真气还发生了奇异的变化。 要说我运气好,那是肯定的,否则干嘛全世界就我一个人有天魔九窍心,能成为当代天魔?但是光有运气是不行的,如果我不敢冒险,不敢让那红色异种真气去碰我的黑色天魔真气,我也没办法这么快就达到天魔第七变。 不冒险,哪有成功的机会?我是天生的亡命之徒,冒险本来就是我的本份! 持续修炼了足有五个小时,我体内的真气量已经增加了不少,辛辛苦苦修炼出来的御剑乘风诀真气还是没能逃脱被吞噬的命运,在回归气海之时,被天魔真气吞了个精光。 而天魔真气在一次性吞入大量御剑乘风诀真气之后,再度发生了变化。 暗红色的真气转变为金红色,什么叫金红色?把黄金上涂层血,就是那种颜色! 气海正中的那颗拳头大的内核体积没有发出变化,形状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原本浑圆的球体现在变成了个怪物,顶端突起一个小小的球体,小球体的左右突出两个向下垂着的,橄榄状的东西。内核下方也突出了两个比上面稍长一点、粗一点的橄榄状长条,整个大球体变成了正立着的椭圆形,看上去就像一个粗略的人形轮廓。 这什么玩意儿?妈的,看上去丑不拉叽的,难道是所谓元婴的雏形? 但是我记得,修真之人元婴成形之时,就会变成一个由真气凝成的,与自身相貌身材一模一样的小人形,没听说过有这种状态啊! 妈的,难道我的元婴因为天魔真气吸收的异种真气太多了,产生了变异,结果成了一个畸形儿? 用天魔眼看着丑陋的,畸形儿一般的元婴怪胎,我欲哭无泪。 第八章上帝之城的上帝一 第二天一早,小和尚敲开了我的房门,走进来一脸严肃地说:“老板,唐松子跑了。” 我点了点头,打了个呵欠“怎么跑的?有没有杀人?” 小和尚说:“没有,他连地下室的门都没打开,就从地下室里消失了。守在外面的小弟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怀疑他是用土遁。捆他的绳子是被剑气削断的,看来你的禁制对他起不了多大作用。” “嗯,知道了,呵呵,堂堂剑仙要用土遁逃跑,这下子松子的面子可真是丢光了!对了,你今天不是要去老杰瑞家教他儿子和女儿功夫吗?去忙吧!” 小和尚奇怪地问:“唐松子跑了你就一点也不担心?万一他回去搬救兵过来对付你怎么办?” 我摆了摆手,说:“不用理他,他能搬来救兵算他的本事,来多少老子杀多少。好了,你去办事吧,我牙齿还没刷呢!” 打发了小和尚,洗漱完毕之后,进到卧室掀开被子,轻轻一巴掌拍在白依雪白粉嫩的小屁股上,说:“小懒虫,再睡下去真变小肥猪了!快起来收拾东西,办完了事情,哥哥带你坐飞机旅游去!” 白依嘟哝着翻身起床,睡眼惺忪地开始穿衣服。电话铃响,接过来一看,是唐宋打来的。 “阿锋,事情办完了,木老、火少马上就放回来帮你。” 我呵呵一笑,说:“唐老,手脚蛮快的嘛!山口组在纽约的场子全清光了?杀了多少?” 唐老的声音即使透过电波过滤,隔了一层话筒仍然阴森无比:“哼,老子和木老、火少三人出手,把山口组在纽约所有的场子全部清光,一个晚上杀了五百多人。妈的,山口组的高手在黎家和希尔顿饭店袭击我们的时候被干掉了三个,剩下的人中间还有七个高手,最厉害的一个居然已经练出了剑罡。我估计耀华集团的员工就是被他杀的,不过他再厉害也不是我们的对手,被火少一手连环机关炮炸成了肉沫!除了七个高手之外,还有三十五个忍者,功力不怎么样,隐藏形迹却是一流,火少被偷袭受了点轻伤,但那些忍者也被我们杀了个精光。山口组在纽约的势力是彻底不存在了,不过不排除他们卷土重来的可能,要知道,山口组在他们国内,可是有两万多人的!” “唐老,死了这么多人,j国领事馆可能要闹了。fbi这段时间,恐怕会非常忙碌了!” “我们三个没留下任何线索,谁知道是我们干的?只不过如果联邦警察和fbi搞不定的话,可能会把a国的异能局引出来,到时候说不定会查到我们头上。” “异能局?什么东西?听起来似乎挺牛逼的。” “a国联邦异能局,是直属a国国家安全局的一个神秘组织,专门用来处理异能犯罪和灵异事件。以前好像是研究ufo的,五年前刚刚转型。据说异能局还有个外号叫x战警队,是一些有特异功能的人组成的,具体能力如何不大清楚,但江湖谣言把他们传得很厉害。开膛手杰克知道吧?十九世纪的天才杀手,纵横一个世纪没被警方逮捕,事实上那是一个拥有强大异能的变态杀人狂,年纪超过三百岁。两个世纪中转换无数身份,制造无数血案,在欧洲和美洲杀的人超过十万,两年前栽在异能局手上了,现在已经被关了起来。” “唐老,你给我讲故事是吧?这些事情你怎么知道的?” “嘿嘿,我十多年前跟开膛手杰克打过交道,而异能局里面,恰巧有个败类跟我很熟,老子经常请他在红灯区把mm,你说我该不该知道?” “悬乎啊唐老,异能局的特异功能高手们能耐如何?”唐老应该不会瞎编故事,他在a国这么多年,在黑暗世界扎得很深,知道这些东西不奇怪。不过特异功能这东西,怎么想都应该不是特别厉害。 唐老说:“其实特异功能就是一种精神能量,拥有特异功能的人,天生具有比普通人强大无数倍的精神力,可以掌控许多自然界的力量。比如水、火、大地引力等等,开膛手杰克的能力就是控制金属,而我那个异能局的败类朋友,能力是操纵火焰。说起来,他们的本事也不是特别强大,而且不易增强,相当大的一部分人都是天生是多强的能力,一辈子就保持那个境界,极少数人能够不断提升。最强大的我没见过,不过我那败类朋友的力量,也实在不怎么样,用我们魔门功力来衡量的话,顶多天魔九变第三变的境界。” “妈的,那不全是一群垃圾吗?就他们那点能耐,哪是我们魔门正宗的对手?还是那句话,来多少杀多少,杀光为止!” 唐老笑道:“也不必全部杀光,至少我那败类朋友,就是有钱就好说话的人。异能局的x战警,其中有很多都是仗着特异功能犯过罪的,被抓起来以后为了钱和命,才替a联邦办事的。他们没有什么信仰,大有被我们引为己用的余地。连开膛手杰克那样的变态杀人狂,a联邦抓了他都不杀,不正是想把他也吸收进异能局吗?” “嗯,这样最好。能吸收进自家大门的,就留他们一命。你现在不是很有钱吗?用钱砸,让钱成为他们的信仰!” “嘿嘿,还用你说,老子早就准备动手了,我那异能局的败类朋友,收受了我大笔贿赂,出卖了不少内部消息给我,还帮我很是介绍了几个高手,有机会我把他引荐给你。好了,不多说了,木老和火少已经在回来的路上,这段时间纽约的各大势力平静得可怕,估计会有大变故发生,你好好准备一下,别到时候给打个措手不及。你死不了,你手下的小弟们还是会死的,给打成孤家寡人就没意思了。再次提醒你,侄媳妇的安全一定要保障好,要是她出了什么问题,你小子就彻底完蛋了!” “谢谢唐老啊,不过你这提醒真是多此一举啊!有我在,谁动得了白依半根毫毛?更何况,凭她的能耐,恐怕就算那什么x战警,也伤不了她分毫!” 和唐宋聊完之后,我马上给索罗斯打了个电话,让他派人过来取货。索罗斯听说我进了一吨高纯货之后,兴奋地马上表示亲自带人过来,还没见着货,就已经把三千万美金打到了我的帐户上。 索罗斯带了两辆卡车过来,验货装货之后,我让龙倾城带着他的雇佣兵战友跟着索罗斯过去挑军火。现在外围小弟多了,火器要充足。 当然,我不会随便就把枪发给他们,有些人得志就猖狂,拿了好枪晕头转向的,说不定会跑到街上胡乱扫射,杀人取乐。所以在他们接受完龙倾城等人的训练之前,外围小弟们平时都不会给他们发枪的。 至于训练场地,我在中华楼附近买了个带地下室的大仓库。那仓库原本是个钢铁厂屯积钢材的,后来钢铁厂倒闭了,仓库就闲置下来。仓库地处偏僻地带,地皮价位不是很高,加上我用枪杆子威胁,所以只花了两百万美金就把占地面积达五万平米的大仓库给买了下来。 强买强卖了不是?没办法,我穷,更重要的是,我坏! 十一点时,我打电话订了四张去巴西里约热内卢的机票,最近不是旅游旺季,去里约热内卢的人实在太少,机票立等可取,下午五点就可以出发。 这一次,我只打算带木老、火少、白依三个人去,地盘上事务繁忙,事业正值起步阶段,人少了不行。把管理的任务交给了陈小波,身为化学专家,他精密的头脑处理起各项事务来都井井有条,不怕他打理不好。 龙倾城和他十三个战友带着一卡车火器回来之后,我又心痛了老大一阵子。这群战争狂人,挑选的武器花了我整整九百八十万美金,没一个知道节约的。偏偏他们还振振有辞:“作为一名军人,武器就是我们的生命、伴侣和朋友!既然武器这么重要,我们又怎么能吝啬呢?” 吃过午饭之后,我在各个场子里巡视了一番。 十五个场子,一个大赌场,五间酒吧,两间中等规模的酒店,四家夜总会,一个游艺城,两间拳馆,门类齐全,各有特色。 拳馆中有一间由王峰那拳术高超的兄弟花豹子亲自坐镇,开馆收徒,龙倾城、王峰每周各有两次客串指导的时间。我吩咐花豹子多招收一些唐人街的中国人,除了收徒弟赚钱外,到时候也可成为一股战力。 镑个场子里的小弟们都干得不错,场子整得像模像样。尤其是赌场,已经恢复了被我们攻打前的旧观,虽然还没正式开业,但以后日进斗金是没问题了。 赌场要赚钱,除了开得大之外,还得有高手坐镇。十赌九骗,天底下没有长胜不输的赌局,开赌场的也有被人赢到破产的时候。所以我请唐宋帮我找来了十几个赌术高超的荷官,又让小和尚没事时来赌场转一转。凭小和尚的本事,任何人想在他眼皮子底下出老千,基本上是没可能的,即使有什么特异功能,也不见得是小和尚的对手。 地盘上的保护费已经开始征收了,在创业初期,收保护费可以适当地少收一点,但是不交是绝对不行的。谁说银行不能收保护费?纽约的黑手党,连国会议员都敢征收保护费,银行又算什么?只要能抓到把柄,任何人都是被我们保护的对象! 现在钱还不是很多,等钱多了,我打算开个财务公司,放高利贷赚钱。 总之,任何赚钱的行业都不能放弃,只要能赚到钱,哪怕一个月只赚一万,也是要干的! 太贪婪了不是?小盎由俭,大富由贪,这我还是很清楚的。没有一颗贪婪的心,哪来敌国财富,哪来吞天权势? 下午三点,老杰瑞开着车,送我、白依、木老、火少往机场驶去。 家里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除了交待小的们要用心打理外,还叮嘱了他们这段时间千万不要招惹是非。虽然小和尚等五个高手都有独挡一面的能力,但是现在还不是做大动作的时候。等到博南洛等三家的代表劝服了他们的家长,愿意跟我合作之后,扫平纽约地下势力的大争霸才会正式开始。 在此之前,我衷心地祈盼,黎天明这混蛋尽快在跟几大势力的争斗中完蛋。虽然黎月姿和我有了那层关系,但黎天明对我来说却算不了什么。黎氏彻底完蛋了,我才更有机会。 五点整,飞机起飞。坐在头等仓里,从未坐过飞机的白依趴在窗前,啧啧惊叹不已。我本来打算小睡一会儿的,却被白依吵得根本无法入眠。 白依拼命地摇着我的胳膊,指着窗外叫道:“看哪萧哥哥,这只大鸟好厉害!比我们那的巨龙都要厉害,装这么多人都可以飞得这么高!哈哈,云彩都被这大鸟踩在脚下了,飞得比巨龙都要高呢!看这里,看那里,再看那里” 我郁闷地随声附和着白依,一看后面的木老和火少,两个人塞着耳机,闭着眼睛忍住笑,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在我和白依的座位前面,忽然探出一张美丽的面孔,这是一个有着红棕色头发,白肤白净细腻,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女孩,她微笑着用英语说:“您好,对不起,请问您能否让您的女朋友安静一会儿?仓里的乘客们大多数需要休息,旅程虽然并不漫长,可是乘飞机对许多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第九章上帝之城的上帝二 我极有绅士风度地一笑,说:“美丽的小姐,你的请求我做不了主,我的女朋友,她可是第一次乘飞机呢!再说了,我们家的传统是老婆最大,这话,您还得跟她说比较有用。” 美丽的小姐刚准备对白依开口,白依甜甜地一笑,说:“对不起,姐姐,打搅你休息了,我不会再闹了,不好意思哦” 呃,白依向来就是这么嘴甜,一声姐姐叫得,那美丽的小姐小脸儿马上拉得老长,勉强笑了笑,带着郁闷的口气说:“我今年才十七岁” “啊叫错了!”白依马上道歉“应该叫妹妹才对,我比你大一岁呢!对不起哦妹妹我叫白依,这是我的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呢?不如这样,等到了里约热内卢,我们一起旅游好吗?听说里约有个裸泳沙滩呢!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别人裸泳好吗?呵呵,我当然是不会裸泳的,我的身体只有萧哥哥一个人能看!妹妹,你的身材好吗?看你这么漂亮,一定是很好的了,不如你到裸泳沙滩上脱光衣服跑一圈,把他们的美女全比下去,你看怎么样?” 美丽的小姐终于不敢再领教,勉强地笑着说:“姐姐你的是议很好,我叫路易莎-唯登。”然后默不作声地回过头去坐好,闷声发大财。 我嘿嘿直乐,我们家白依,有时候还真有气死人不赔命的本事! 白依使尽了我腰上的软肉一把,附到我耳边轻声说:“萧哥哥,你贼笑什么?是不是看到人家长得好看,又想亲亲啦?” 我愕然,喊冤道:“我的好妹妹,你萧哥哥我是这种人吗?我素质再低,也不会见一个爱一个吧?有了你已经是我此生最大的幸福,相信我,除了你之外,我谁都不爱。”这话恶心了点儿,可是小女孩都吃这一套不是? 果然,小白依马上笑逐颜开,揽着我的胳膊,甜笑道:“我就知道,萧哥哥最喜欢白依了,萧哥哥是白依的,谁也别想把你勾走。嗯,月姿姐姐不算,她没勾引你,是你自己勾引她的。” 我冤枉啊!我和黎月姿那是,那是互相勾引的!我忿忿地想着,妈的,以前当小混混时,闲的无聊在网上看的那些种马小说,男主角的女人们个个豁达大度,毫不介意男主角多搞几个女人。有的女人甚至还主动说,哎呀我的郎,你是如此地优秀,我知道你注定不会是属于一个女人的,没有一个女人能够独自占有你,你尽管去多把几个mm吧,我不会嫉妒的。见到美女你就勇敢地上吧,我会在后面帮你下迷春葯的! 拷,老子怎么就没有这种命呢? 飞机晚上停靠在圣堡罗机场,所有的乘客直接在飞机上过了一夜,清晨起飞,上午抵达里约热内卢机场。 从机场到市区还有五十分钟的路程,站在机场外,我左右瞄了一下,虽然还不是旅游旺季,可是机场内外的人还真不少。各种肤色掺杂其中,白种人、黄种人、黑人,应有尽有。据说巴西是全世界最大的移民国家,其人种包含了全世界几乎所有的人种,语言更是五花八门,葡萄牙语为官方通用语言,但巴西人说的葡萄牙语又和正规的葡萄牙语大相径庭。英语多用于商务语言,只是我这次来不是来谈生意的,征服,才是我的目的。 指望贫民窟的小混混能听懂我的中文和英语?难度大了点! 让木老和火少提着四口大行礼箱在机场外候着,我拉着白依进了公共厕所。让白依一个小姑娘跟着我进男厕所总是不大好的,所以我只好勉为其来跟在她后面溜进了女厕所。等我们出来之时,我们两个都学会了一口流利的巴西葡萄牙语,当然,卫生间里也多了一个晕倒的巴西美女。 “走了!”我对木老和火少打了个响指,走向一辆停靠在机场外边的出租车。 “请等一等,先生!”稍有点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们回头一看,只见那在飞机上遇见的,只有十七岁的美丽少女路易莎-唯登提着一口硕大的箱子,艰难地向我们一步步挪来。 烈日下,她红棕色的头发垂到额前,椭圆形的美人脸上挂着晶莹的汗珠,仿佛一颗颗折射着七彩光芒的珍珠。粉红色的紧身上装裹着她呼之欲出的双峰,黑色的紧身牛仔裤衬着她修长的双腿,雪白的小蛮腰露出一圈,小肮上的肚脐性感迷人。嗯,很美,很性感,清纯中带点淫荡,是所有正常的男人梦寐以求的上床对象。 我皱起了眉头,打开了出租车门,用一口地道的巴西葡萄牙语让司机帮我们装行李箱子。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司机黝黑的皮肤在烈日下散发着油光,他一边帮我们把行李装进后箱,一边用厚嘴唇飞快地说着:“先生,你的葡语说得非常地道,听你的口音,好像是本地人。你不会是j国来的移民吧?在里约,j国的移民现在已经超过五十万了,整个巴西的j国移民多达一百五十万。先生,你的父辈应该早就移民到里约了,而你则是在里约土生土长的吧?” 我摸了摸在太阳下闪闪发光的大光头,有些郁闷地说:“我长得就这么像j国人?还是你们认为,只有j国人才有钱移民?告诉你,我是中国人。” 说着,我让白依、木老、火少上了车,上车前,白依对我说:“萧哥哥,刚才那个妹妹在叫你呢!” 我摸了摸脑袋,说:“是吗?我怎么没听到?你听错了吧!”谁知道路易莎叫我有什么企图,干脆装作没听到,省得自找麻烦。 当我挤进了前座,抱着白依,吩咐司机开车时,路易莎竟然拖着箱子来到了出租车门外,敲着窗子,有些生气地说:“先生,你就是这么回应一位淑女的请求吗?难道我刚才说的话你没有听见?” 我呵呵一笑,摇下了车窗,说:“对不起小姐,我跟你不是很熟,所以我们还是不要扯上什么关系吧!拜拜” 汽车绝尘而去,我把头伸出车窗,对着那气得满脸通红的美丽小妞摆了摆手,听到她大声叫了一句:“我不会说葡语!” 我乐得哈哈大笑,这小妞不简单啊!才十七岁,又不会说葡语,就敢一个人来里约热内卢旅游,胆子也太大了一点!要知道,仅2010年前半年,里约热内卢的街头抢劫案就多达两万三千多起,被抢的大多是外国游客,还有五十多个外国游客被黑帮枪杀。虽然贵为首都,可是里约的治安并不比民风彪悍的乡下好多少! 听我得意地哼着歌,白依嘟着小嘴说:“萧哥哥,你怎么能这样?那个小妹妹明明是想我们帮忙的,你为什么不理她?” 火少也在后面帮腔:“是啊老板,你这样可不大好啊!那小妞长得还挺不错的,走在大街上,铁定吸引色狼眼球。要是让几个辣手摧花的淫魔把她办了,那可真是太可惜了!老板,不如我们带上她吧,就算你对她没意思,我还是,嘿嘿嘿嘿不如就便宜我了吧!” 我微微一笑,手搭在车窗上轻轻敲击着,慢慢地说:“如果真有淫魔看上了她,那可真是淫魔们的不幸了。火少,你看过一部叫本能的老电影没有?那里面的女杀手杀人可真是有个性,和男人做ài时,把男人手脚捆住,然后用冰凿把男人活活扎死。火少,你觉得这种死法如何?是不是很有快感?” 火少舔了一下嘴唇,嘿嘿笑道:“老板,不会吧?” 我眯起眼睛,看着车窗外飞掠而过的景物“漂亮的花儿,都扎手的。吃人的花,则是丛林中最漂亮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老板,要不要我”一直坐在车座上闭目养神的木老睁开了眼睛,眼中闪过两道寒光。 我摇了摇头,轻笑着说:“没这个必要,小妹妹想玩,我们就和她玩玩好了。她还小,只有十七岁呢!”呵呵,十七岁,十五岁的小妞我都杀过。不过这事最好还是不要让白依知道,否则她定要怪我太辣手摧花了。 我们说话时用的都是中文,司机在一旁一个字也没听懂。不过他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专心开着车,连一丝好奇都没有。 火少无聊之下,阴阳怪气地念起了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那个风雨声啊,花落知多少啊!” 五十分钟后,车子驶进市区。里约市区非常繁华,人口密度相当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流如潮,走几分钟就要停一停。 幸好没有遇上大规模的堵车,司机把我们带到了一家五星级酒店。里约热内卢贫富差距极其严重,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并起纽约的也不逊色多少,最穷的地方比垃圾堆则好不了多少。下了车,几张美金掷过去,那司机马上感恩戴德地连说谢谢。 住进了酒店,安顿好之后,我们四个到酒店餐厅大吃了一顿。到了里约,这两山一滩是不可不去的,既然说好了要带白依来旅游,办正事之前玩一玩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一天,我们逛街、购物、乘缆车登上面包山山顶,欣赏青山绿水中的里约,漫步在美丽迷人的柯帕卡巴拉海滩。 第二天,我们乘小火车攀上耶稣山,瞻仰巨大的基督伸手相,观看十六公里尼特罗伊跨海大桥。 第三天,我们参观世界第一大足球场maracana和世界第二大宝石中心h。 stern,观看宝石制作;晚上穿梭在大街小巷之中,欣赏黑帮枪战,顺手干掉拦路抢劫的匪徒。 旅游是很累人的,尤其是木老这个老头子,每天都半死不活地跟在我们后面。除了每晚去红灯区嫖小妞时表现出一个老人残余的兴奋点,和不输于年轻人的精力之外,其它时候没见他两眼放光过。而火少则对里约街头穿着热辣的美女非常感兴趣,三天之中凭着钞票砸躺下了三个姿色上乘的巴西美女,每天旅游都带着一个美女,晚上则在酒店房中独自欣赏热情奔放的桑巴舞,伴以鬼哭狼嚎般的叫床声。 本人由于有白依在一旁监督,虽然非常希望领略一番巴西美女的热辣,偶尔体会一下男人放纵风流的感觉,无奈家中河东狮看管得严,没有出轨的机会。 在这三天之中,我们奇迹般地在每个景点都碰到了一次路易莎,最后我们惊异地发现,她所住的酒店竟然就在我们酒店的对面。每次路易莎碰到我们之后,都会笑容满面地跟白依打个招呼,然后狠狠地瞪我一眼,接着扬长而去。不是远远地吊在我们后面,就是走在我们前面,毫不在乎跟踪时需要隐藏行踪这一特工定理,谁也不清楚她究竟在想些什么,谁也不知道她究竟是白痴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这小妞,看来还真是想逼我们辣手摧花啊! 第四天一整天,我们都没有出去。 傍晚,吃过晚饭之后,我们出了酒店,拦了一辆出租车,让司机把我们送到上帝之城去。 结果司机异常恐惧地问:“天哪,你们去那里干什么?对不起,我不能送你们去,这笔生意我不做了!” 一连拦了三辆出租车,我们就被一连拒载三次。最后第四个出租车司机在我们的威逼利诱之下,总算答应载我们去上帝之城,但是他拒绝把车开进上帝之城范围之内。 车子在上帝之城主街道外停下,司机指着那一片由红砖院落与两三层高的自建小楼组成的,城市边缘的建筑群说:“那就是上帝之城了!噢,愿上帝保保佑你们,如果看到有人拿着枪向你们走来,最好马上离开。还有,不要随意进入小楼中,他们会误认为你是侵略者,将你们杀死的!” 第十章上帝之城的上帝三 我们站在上帝之城唯一的宽阔街道之上,这是上帝之城的主道,里面有无数小巷子。 主道两侧几乎全是红砖院落与两三层高的自建小楼,没有一栋超过四层的建筑。路边没有路灯,建筑物中闪耀着星星点点的灯光,隐约有硝烟和烤肉的香味随着晚风飘进我的鼻子里。 路旁的排水沟散发出刺鼻的味道,间或夹杂着淡淡的血腥味,地上到处是烟头,还有锃亮的弹壳。 放眼望去,大部分建筑的墙壁之上都有着斑驳的弹孔,有的弹孔里甚至还嵌着没被挖出的,已经变形了的弹头。到处都有枪战过的痕迹,水泥地上的坑洼中残留着黑色的灼痕,应该是手雷或是炸弹留下的。 上帝之城里面很喧闹,站在入口处,我们可以清晰地听到叫嚷声,音乐声,稀松的枪声,以及短促凄厉的惨叫声。 借着天魔眼的能力,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入口处两侧的小楼里,有无数双眼睛躲在窗后悄然子着我们,甚至有不少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我们。 “哗拉”一阵响,八个骑着单车的小孩从我们身旁飞快地滑进了巷子,其中一个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的黑人小孩还回过头来,带着笑容看了我们一眼。 他的牙齿很白,在那张几乎可以与夜色融为一体的黑脸上,他的牙齿是唯一的亮色。 他的眼睛也很亮,看着我们时,眼神中充满好奇。 在这几个赤裸着上身的孩子后腰里全都别着手枪。陈旧,甚至有了些锈迹的手枪,但从枪里面散发的淡淡的硝烟味看来,这些枪绝对不是玩具。 我伸出了双手,左右分开,异常陶醉地深吸一口气,半闭着眼睛,用一种充满虔诚的口吻说:“好迷人的气息,好迷人的地方,这就是上帝之城吗?这就是我,上帝之城的上帝,将要拥有的地方吗?” 我慢慢地飘浮起来,悬停在空中,高度直升到足有两层楼高。我感到,在我飘起来之后,所有看着我的眼神都变成了深深的恐惧。 我不怕被他们看到我的能力,因为从今天开始,我将是这上帝之城唯一的上帝! 我对着夜幕中的上帝之城伸出了一只手,慢慢地合拢,仿佛要将整座城抓在手中。我轻轻地呼出一口气,说:“上帝之城所有的人听着,我叫天魔,我将成为上帝之城唯一的神明,你们都要膜拜我,服从我。凡置疑我权威的,都将被处死,凡亵渎我威严的,都将被处死!” 我的声音并不大,但是以天魔真气发出的话音却源源传开,将我的声音传遍了上帝之城每一个角落。千里传音这种功夫,对现在的我来说,实在太小儿科了一点。 我话音刚落,几声清脆的枪声响起,五点红光分别从五个方向朝我射来,那是五粒子弹,已经有人开始置疑我刚刚宣布的事情。 子弹飞到我身边,在离我的身体还有五公分的地方停下,旋转着悬停在空气中。天魔功之一“颠倒乾坤诀”连上千发子弹都可以抵挡,更何况这小小的五粒子弹? 我双臂轻轻一振,五粒子弹以比它们飞来时快上数倍的速度原路返回,五声短促的惨叫声在同一时间响起,五个袭击我的枪手永远地与这个世界告别。 我缓缓落了下来,在下落过程中,我继续宣布着我的决定:“现在,我将从街口走进上帝之城,凡是我经过的地方,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都会成为我的地盘,处于我地盘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绝对服从我。反抗者,杀无赦!想跟随我的人,到我身边来,让我看看你们的忠诚!” 我落到了地面,抬起踏入上帝之城的区域。白依温柔地挽着我的臂弯,头轻轻地靠在我肩膀上,和我一起漫步着。木老火少一左一右跟在我们身后,慢吞吞地走着。 皮鞋敲击地面,清晰的脚步声在瞬间变得无比寂静的上帝之城街道上回响。小楼中射出的灯光,把我们几个人的影子拖得老长。 一阵单车铃声响过,刚才那八个从我们身边经过的孩子向着我们骑车而来,在离我们还有十米处停下。那个刚刚望着我们笑了笑的孩子偏着头看着我们,说:“刚才的话是你们说的吗?”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说:“是我说的,我将是上帝之城的上帝,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想不想成为上帝的天使?” 那孩子偏着头想了想,说:“我还没看到你的本事,谁知道你是不是在说大话呢?告诉你,我叫杰尔诺,你别看我今年才十岁,可是我已经有七个小弟了,他们全都是我的小弟。我得到这把枪后,已经杀了三个人,现在我为费米诺老板做事,一个月可以拿七千多雷亚尔,够我和兄弟们用了。你呢?你又杀过多少人?跟你做事,我一个月又能拿到多少?” 我笑了,上帝之城的孩子,即使他在跟你说他杀过人的时候,他的眼神仍然是清澈的,他的牙齿仍然是洁白的。黑白不两立,可是在这个叫杰尔诺的孩子身上,界限分明的黑与白却如此完美地共存在一起。 杰尔诺不会明白杀人意味着什么,他仅仅知道,杀人,贩毒,可以令他获得够他和他的小弟们过上富足日子的七千多雷亚尔。贫穷和愚昧使他根本就不知道,法律是什么东西。 我对着杰尔诺伸出右手,笑问:“你看我这是什么?” 杰尔诺奇怪地说:“这不是你的手吗?” “是我的手没错,”我笑着,心里已经有点喜欢上了这个孩子,他就像一块美玉一样,只要细心雕琢,一定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恶魔。一个脸上带着笑意,有着最清澈的眼神,边笑边杀人,还能让人心生感激,对他恨不起来的恶魔。“你知道我这只手能做什么吗?” “吃饭,摸女人,开车,开枪,数钞票总之一切要用手来做的事情都离不开你这只手,难道还有什么?”杰尔诺是个好孩子,好奇心也比较重。 “这只手啊!”我把手举了起来,高举过头顶,手掌对着繁星密布的天空“还可以遮盖整个天空呢!” “你是个白痴!”杰尔诺笑了起来,他的小弟们也跟着笑了起来,他那七个小弟,有三个看上去已经十四五岁了,却做了一个十岁孩子的小弟。 “不相信是吗?”我眯着眼睛陪着他们一起笑。 “你是个白痴!”孩子们笑了,他们抽出了他们各式各样的手枪,纯熟地把子弹顶上膛,八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们。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枪声响起,八个孩子同时开枪,在他们开枪的一瞬间,大街两旁早已潜伏了很久的二十五个枪手同时扣动了扳机。 镑种型号的枪,各种型号的子弹,划破夜空,拖出一道道金色、红色的光线,如同一片灼热的金属暴雨一样洒向我们。 呵呵,杰尔诺认为我们是白痴,在他看来,杀白痴就不犯法?我错了,孩子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法律,他们是无辜的。 至于那些潜伏在暗处的枪手,他们自以为藏得天衣无缝,却不知道我的天魔眼早就看出了他们潜伏的方位! 我无意血洗上帝之城,但是对于敢置疑我权威者,我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白依撑开了深蓝色的魔法盾,将我和她护在里面,子弹打在魔法盾上,荡起片片美丽的涟漪。 木老顶着一面木质盾牌,飞快地冲向左边的几座小楼,火少身上燃起熊熊火光,冲向右边的小楼,我和白依则顶着前面不断射来的子弹,慢慢地走向已经吓得脸色苍白的孩子们。 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夜空,枪声渐渐稀疏,木老和火少已经跟那些枪手们交上手了。在这两个怪物级别的高手面前,那些只会开枪的普通人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 全方位观测的天魔眼清楚地看到了木老火少杀人的全过程,被木老找上的枪手全部木老的藤蔓绞成麻花,而给火少盯上的枪手则一个接一个烧成焦炭。 我走到孩子们面前,微笑着看着他们。他们已经打光了手枪中的子弹,手指却仍在机械地扣着扳机。枪声已经彻底停止了,夜空中只剩下凄厉的惨叫和孩子们手枪撞针撞击的嗒嗒声。 “怎么样,现在相信了没有?杰尔诺,我很喜欢你,你有机会成为我的天使,我的罪恶天使!” 杰尔诺脸色发白地说:“你不杀我们?” 我摊开了手掌:“我为什么要杀你们?你们是多么可爱的孩子。你们和那些大人不同,他们太顽固了,他们的思想已经腐朽陈旧。而你们,正是新生的一代,只有你们才能适应这个世界的飞速变化,也只有你们,才能真正掌握一切!” 杰尔诺飞快地点了点头,小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你很强大,我愿意跟你干。还有我的小弟们,从现在开始,他们也都跟你干了!” 我笑着对他伸出了手,他把枪插回短裤的腰带里,用那只虽小但是布满厚茧的手和我握在了一起。 恶魔引诱人下地狱,上帝引诱人上天堂,在上帝之城,罪恶就是真理,实力就是一切,天魔就是上帝。 嗖嗖两声,木老和火少鬼魅般出现在我们身后,他们一人提了两个已经被缴了械的枪手,狠狠的掷到我面前。四个倒霉的枪手恐惧地看着我,他们的四肢关节和下巴已经被打碎了,既不能移动,也不能呼喊,只能从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呜呜声。 “老板,留了几个让您过过瘾。”火少舔了下嘴唇,低沉着嗓子说。 我哭笑不得,妈的,都把老子当成杀人狂魔了,好像我一天不杀人心里就不痛快似的。 这样的废物,我现在杀起来也没什么意思了,我看了一下杰尔诺,笑道:“让我们来看看罪恶天使们的忠诚吧!杰尔诺,你的枪还有子弹吗?” 一阵换弹匣和装子弹的声音响起,八个孩子上好了子弹,把单车推倒在地,围住了那四个眼中含着泪水,眼神里满是恐惧的年轻人。 “侬那尔,不要怪我们,可是这位先生,真的是上帝呢!”杰尔诺愉快地笑着,果断地扣动扳机,雪白的牙齿在枪火下闪闪发光,清澈的眼睛里满是清纯的笑意。 炒豆般的枪声响起,八个孩子再一次打完了他们手枪里的子弹,四个枪手全身是洞地躺在了血泊中。 “干得不错!”我拍起了巴掌,揽着杰尔诺的肩膀,说:“现在,带我们去上帝之城里各个老大那里拜访一下如何?我对他们的货和钱很感兴趣呢!” 杰尔诺兴奋地点了点头,说:“上帝之城里一共有七个老大,我们以前的老板费米诺是七个老大中势力排第二的一个,手下有五百多人。但是他住的地方平时都只有三十几个手下,我们现在去找他,很容易把他干掉的!” “那好,我们现在就出发!在这之前,”我向四周环视了一番,虽然刚刚攻击我们的只有二十五个枪手,但是周围还有十七个枪手正一边颤抖一边向我们瞄准。他们很聪明,如果刚才他们向我们开枪的话,那现在都已经变成死人了。“我还可以给你们一次机会,愿意跟随我的人,马上从你们的藏身之处到我身边来,跟着我踏遍上帝之城的每一寸土地,将上帝之城变成我的领域!如果等我开始朝前走了,你们还不出来的话,你们将变成新的尸体!” 低沉有力的威胁声中掺杂了一丝丝天魔噬魂的功力,那隐藏在暗处的十七个枪手终于承受不住,连滚带爬地从藏身的小楼中跑了出来,汇聚到我周围。他们端着枪,既恐惧又兴奋地看着我。 “跟随我,我会给你们荣耀、地位和金钱!” 第十一章上帝之城的上帝四 “我能决定谁对,谁又该要沉睡!争论不能解决,在永无止境的夜。关掉你的嘴,唯一的恩惠。挡在前面的人都有罪,后悔也无路可退,以父之名判决,那感觉没有适合词汇”耳塞里面的音乐掩盖住了震耳欲聋的枪声,我在夜色中被持掌一切的快感陶醉。 杰尔诺和七个孩子挥舞着手枪,蹦蹦跳跳,趾高气扬地走在前面,一百多个年轻人提着各种枪枝跟在我们后面,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我们的队伍,上帝之城中一片喧嚣。 枪声不时地响起,不愿放弃自己地位的上帝之城的老大们组织了一次又一次的反扑,木老和火少各带着五十名枪手在大街小巷中穿梭,在院落与小楼间屠杀。枪火和手雷的火光将一栋栋建筑映亮。 苞着我的年轻人们大多数都不认识我,但他们都知道,我将成为上帝之城唯一的上帝,任何人都不得反抗我。 走到一栋两层高的小楼前,小楼里潜伏着的枪手开始向我们倾泻子弹,几个跟着我的,来不及隐蔽的年轻人立即倒在血泊之中,其余的马上找掩体隐蔽,一边咒骂一边朝着小楼开枪。 我伸出右手,五指之上光芒连闪,无数真气弹从我指尖射出,暴雨一般射向那座小楼。连绵不绝的爆响声中,小楼在二十秒内被我夷为平地,里面的人大部分被埋葬在废墟中,侥幸活下来的几个刚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就被杰尔诺等八个孩子冲上去一顿乱枪打成了筛子。 “上帝!上帝!上帝!”跟着我的年轻人们欢呼起来,我展示的这一手功夫印证了我的实力,我微笑着回头看了一眼,所有的年轻人眼中都流露出疯狂的神彩。 我轻轻搂着白依,一手插在裤兜里,带领着信仰我的人们继续前进。孩子们在前面开路,他们欢笑着扣动扳机,将拦在他们前面的枪手一个接一个地打得稀烂。 孩子们冲在最前,他们的目标也最显眼,但是没有人能伤得了他们。射向他们的子弹全被我用真气挡了下来,孩子们知道,只要在我身边,他们就会绝对安全。可爱的孩子们有恃无恐地前进,前方的道路一片坦途。 木老和火少现在已经各带上了一百多个枪手,开始在四周扫荡,而跟在我后面的仍有三百多人。上帝之城中,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是黑社会份子,从六岁到十八岁。 “嗖”一声拖长的尖啸,一颗火箭弹拖着长长的焰尾从前方一栋小楼中向我射来,我冷哼一声,天魔噬魂音凝成一道肉眼可见的锥形空气波纹,迎上了火箭弹,将火箭弹凌空引爆,空中爆出一团美丽的焰火。 白依高声吟唱起咒语,纤手高举向天,指尖冒出一道细小的电光,串入天际。接着一道粗大的闪电从天而降,狠狠地劈在那座小楼上,轰然巨响中,小楼被炸成粉碎。 “圣女!圣女!圣女!”跟在我身前身后的年轻人们有了新的欢呼对象,他们狂热地吼叫着,两眼放光地看着我和白依。 上帝和圣女,嗯,不错的称呼。人都有一种盲目从众的心理,当跟着我的人只有寥寥几个时,大部分的人都会有反抗或是观望的心理。可是当我展示了实力,引诱多一点的人加入时,从众的心理就会驱使更多的人来跟随我。 而当我修成那个丑陋无比的元婴之后,天魔功里那一招“勾魂摄魄”威力更加强化,对控制人心产生了一种妙不可言的作用。 以前的“勾魂摄魄”只是一种迷魂术,只能短时间控制人的心神,但是现在,我却可以随意操纵这些普通人,将“绝对效忠于我”这个心理暗示,透过目光深植入与我对视过的人的潜意识里。凡被我用“勾魂摄魄”魔功子过的人,无不对我彻底拜伏。 这些普通人还没任何能力抵挡我现在这境界的天魔功! 跟随我们的人还在源源不绝地汇入,上帝之城已经走过一半,被我们走过的那一半贫民窟已经尽数纳入我麾下。所有敢于反抗的人,不是死在木老和火少手下,就是被他们曾经的朋友杀掉。 枪声已经渐渐平息,木老火少已经带着大队臣服于我的枪手从上帝之城两边包抄过去,把另一半城市的势力大半平定,现在只有小鄙势力还在死心不息地零星抵抗着。 在这个晚上,我有了一种奇异的体验。当我想用天魔眼观察局势时,我发现我的心神好像一分为二。我虽然走在主道上,看着眼前和周围的一切,而我另一个心神却好像飞上了半空,从半空中向下俯瞰,将整个上帝之城里的局势尽收眼底。 每一个角落都被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像从天空中探视的卫星一样,哪里还有人在抵抗,哪里正在进行着激战,全都无比分明。 凌晨三点左右,木老、火少各带着五百多个枪手汇聚到我身边,上帝之城里所有的反抗势力都已经变平定,城中七个老大在被木老和火少拷问出他们的银行帐户,以及藏货的地点之后,一个不剩地全部杀光。 集合点是上帝之城中央的一小块空地,空地面积并不大,而现在跟随我的人已经多达近三千人。有许多人挤在小巷子里,站在楼顶上,趴在阳台上,从四面八方望着我。 这么多人,其中有一半并没有中我的“勾魂摄魄”他们现在聚在这里,只不过是因为盲从而已,其忠诚度并不可靠。 我在众目睽睽之下,缓缓升起,悬浮在空中,高度保持在二十米左右,这样一来,所有的人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我,而我也可以更加顺利地施展“勾魂摄魄”魔功。 当我飘起时,我清楚地听到了一片惊呼中掺杂着欢呼的声音,子着我的近三千双眼睛中,有一半充满了兴奋和渴望,另一半则是充满恐惧。 我在空中慢慢旋转着,将我的目光投入每一个人眼中,让所有人的都和我对视一下“勾魂摄魄”魔功伴随着我天魔真气的大量消耗,将绝对效忠于我的指令植入每一个人的潜意识中。 渐渐的,所有望着我的目光都变成了崇敬和拜伏,兴奋和激动。 我微微一笑,缓缓张开两臂,仰首向天,缓缓道:“上帝之城的居民们,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我,天魔的仆人!我天魔,就是上帝之城唯一的上帝!你们的一切,生命、自由、荣耀将全部归属于我,而我也将赐予你们梦寐以求的金钱和地位!” 配合我的说话,白依在地上轻声吟唱起咒语,一道雪亮的光柱自我头顶落下,将我全身罩在其中,无数银色的魔法符号围绕着我飞舞盘旋。阵阵颂歌响起,仿佛来自九天的声音在上帝之城上空回响。 绝佳的声光效果让所有的人都诚惶诚恐地跪了下来,纷纷对我顶礼膜拜。上帝之城,这个被上帝遗弃的角落,如今终于有了上帝! 就在我无比陶醉之时,一声如同霹雳般的暴喝声响起:“狂沙散尽不见僧,暴雨骤起灭儒生!天下至理道占尽,怎容妖邪假圣名!” 这声音穿透力极强,好像源自四面八方,在上帝之城上帝如雷霆一般滚过,驱散了白依用魔法营造出的光柱和颂歌声,狠狠地向我袭来,震得我全身一紧,耳膜生痛! 我悬浮在空中,天魔眼瞬间搜遍了上帝之城每个角落,却没看到一个可疑的存在。 我吐气开喝,喝道:“是谁?藏头露尾的算什么英雄好汉!傍本天魔滚出来!” 木老火少在我说话的瞬间冲天而起,飘浮在我左右。木老伸出右手,几根黑色藤蔓自他掌上生出,迅速地生长,纠结在一起,变成一把五尺长的黑色木剑。火少头发变成火红,两手上提着两根吞吐不定,如长蛇一般舞动的火焰长鞭。 地上的人群已经开始鼓噪起来,幸好那声音还破不了我的“勾魂摄魄”否则我刚才的功夫就白费了! 这时,那声音又吼道:“非僧非儒亦非仙,斩妖除魔灭圣贤!斩尽天下不平事,还它自在好人间!” 我冷哼一声:“妈的,装神弄鬼!他在天上!”我的天魔眼搜索不到,只能做一个解释,说话的人在天上! 我话音刚落,木老和火少同时低呼一声:“找到了!”两人从我身边再度拔高,冲上近百米的高空之中,而我也在木老火少冲起的同时,对着天空张开了双手。 百米高空之上,飘浮着一个模糊不清的人影,连我的天魔眼都没法看清那人的面目服饰。 “呼呼”两声,木老的黑木剑,火少的火焰鞭同时向那人袭去,我则火力全开,十颗指尖激射出无数金红色的光弹,自下而上打向那人。 不见那人有什么动作,木老的黑木剑在快要劈中那人之时,突然爆成漫天木屑,木老的身体也像失重一般重重地朝地上坠落。而火少的火焰长鞭则凭空消失,火少哇地喷出一口鲜血,向后抛飞二十多米,才无力地坠落下来! 我的光弹却顺利地击穿了那人,但让我震惊的是,光弹打中的就像是一团空气一般,从那人身上透体而过,并没有发生我意想之中的大爆炸! 一阵大笑响彻天地之间,那人的身体慢慢地变得透明,消失于天际,只余一阵高亢苍凉的吟唱于天地之间:“轻裘长剑,烈马狂歌,忠肝义胆壮山河!好一个风云来去江湖客,敢与帝王平起平坐!柔情铁骨,千金一诺,生前身后起烟波!好一个富贵如云你奈我何,剑光闪处如泣如歌!一腔血,流不尽英雄本色;两只脚,踏破了大漠长河;三声叹,叹!叹!叹!只为家园故国!四方人,传诵着浩气长歌!” 我飞快地拔高至百米高空,吟唱声还在回荡,而那人刚刚立足的空中却已经空荡荡的一片,什么都没留下! 我天魔眼运至极限,在天空和地面方圆近百公里内飞快地搜索,在我天魔眼搜索之下,任何异于常人的能量反应都会被我探测到,然而尽管我使出了全力,还是什么都没能找到! 那人就如幽灵一般出现,在几乎没有动手的情况下莫明其妙地一招击败木老和火少,又如同幽灵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额上冷汗直冒,心脏砰砰狂跳。 这人的力量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从他刚才那些状似癫狂的吟唱看来,他绝对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异类。天下至理道占尽,怎容妖邪假圣名,非儒非僧亦非仙,斩妖除魔灭圣贤,照他说的看来,他应该是道家之人。但是,真正的修道之人,又岂会说出“灭圣贤”这种狂语? 他究是谁? 凭他一招击败木老火少的力量,如果想要对付我的话也不是难事。我自问比木老火少强出不止两筹,但比起幽灵一般的人影,能撑过十招可能都是个问题。 如果他真是来降妖除魔的,又为什么不对我出手? 他最后吟唱的那首歌又是什么意思? 太多的疑问充斥我的脑海,而我却找不到任何答案。 降落地面,我火速查看了一下木老火少的伤势。他们落地时被白依指挥两批人接住,没有摔伤。 “木老,火少,你们怎么样了?”我问被几个年轻人扶住的二人。 木老苦笑着摇了摇头:“太强了,实在是太强了,我竟然没有看清他是怎样出手的!我的黑木剑连钢铁都能斩碎,却莫名其妙地被他打成碎片” 火少脸色苍白地接着说道:“幸好他没有存心杀我们,否则我和木老铁定性命难保!现在只是受了点内伤,已经算是大幸了!” 第十二章辣手摧花 天已大亮,上帝之城恢复了宁静,所有被我种下了“勾魂摄魄”的人都已遣散回家。 晨风中蕴含着浓烈的血腥和硝烟味,城中每栋房屋几乎都染上了鲜血,每个角落都发生过战斗。 由始至终,没有一个警察出现过,离上帝之城最近的警察,也只站在入口处观望了一阵。这是一个被人刻意遗弃的角落,没有人会关心上帝之城中居民的死活,或许在政府看来,上帝之城里的人死干净了最好。 我坐在上帝之城曾经最大的老大的办公室里,心不在焉地听着火少给我汇报战果。 “共杀掉一千四百五十二人,招收枪手两千七百三十五人,上帝之城已经被我们完全控制。七个老大一共有三十五个银行帐户,资金数额达十五亿九千七百万雷亚尔,合五亿三千两百三十三万美金。我已经打电话回a国让博士把所有的钱都转到了老板你的帐户上。七个老大供出的所有藏货点共找到了十五吨高纯海洛因老板,我们发大财了!” 统计结果的确令人振奋,但是我却找不到丝毫的兴奋点。昨晚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人影就像梦魇一般缠着我,让我情绪异常低落。 “萧哥哥,你不高兴吗?”白依站在我的身后,两手勾着我的脖子,下巴搁在我的肩窝处,柔声道:“还在为昨晚那个人烦心吗?萧哥哥,其实你不必烦恼的。那个人虽然很强大,可是他根本就没有杀气,我甚至在他身上看到了一种和你很相似的气息,他的性格,也和你很像呢!” 我有些愕然地看着白依:“你能看到那人身上的气?”记得白依曾经说过,她可以看到我和小和尚身上的气,我还打算问她是怎么看到的来着,后来事情一忙就忘掉了。没想到白依不仅可以看到我和小和尚的气,竟连昨晚那人的气都看得到。要知道,那人可是连我的天魔眼都没法看清的! “萧哥哥,你别忘了白依可是个大法师哦!”白依浅笑着,脸蛋贴在我的脸上,说:“虽然我的魔力还没达到大魔导师的境界,但我的精神力是双月帝国魔法师公会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在我的精神力探测之下,几乎没有人能够在我面前隐藏气息。昨晚那个人实力的深浅我虽然探测不出来,可是他身上的气息我还是看到了一点。那种气息和萧哥哥你以前的天魔气完全不同,但是和你现在的天魔气倒有很多相似之处。” “你是说我现在这种变异后的天魔真气?”我心中已经隐约有种想法呼之欲出。 “是啊,但是那人的气息和你现在的天魔真气又不是完全相同。嗯,他真气的颜色是红色的,但和火少爷火红色的火焰真气又不一样,是像血一样的鲜红色。” 我脑海中顿时一片通明。按照白依的说法,那人的气息跟我现在的气息有部分相似之处,那是因为我的天魔真气中融合了那种不知从何处而生的红色真气,又融合了修炼御剑乘风诀产生的真气。但是那人的气显然不是御剑乘风诀金黄色的剑气,而是和我那异种真气相同的血红真气! 这个发现让我大为兴奋。我那种红色的异种真气是在奇经八脉之中自然生成的,连天魔遗留下的知识中都找不到这种真气的出处。这只能解释为天生体质的影响,就像我的天魔九窍心一样。如果我的推测正确,那人极有可能并不是我的敌人,甚至有可能成为我的朋友! 我一把抱过白依,哈哈大笑着狠狠亲了她一口。白依娇嗔地说:“萧哥哥,这么多人看着呢” 我刮了她的小鼻子一下,乐呵呵地说:“怕什么,看着就看着!木老,火少,打点一下,咱们准备回纽约。” 木老迟疑着问:“这边的事情怎么办?” 我一指杰尔诺“交给他不就行了?” 杰尔诺两眼放光地连连点头:“是的,亲爱的上帝,我一定能把上帝之城给您好好打理的。” 火少说道:“不是吧老板,这小孩子,能压得住上帝之城那么多人?” 我笑着摇了摇头:“他是上帝之城的土著,如果他都压不住的话,就没人能压得住了。再说,在没人破我的‘勾魂摄魄’之前,上帝之城都会永远控制在我手中。这里所有的人,都会奉我为神明!” 我走到杰尔诺身前,拍了拍他的脑袋,凝视着他的眼睛,勾魂摄魄魔功瞬间催眠了他“记住,你是最厉害的,因为你是我的罪恶天使。除我之外,没有人能够命令你,除我之外,没有人能够反抗你。在我离开之后,你就是上帝之城的国王!你,由我亲自加冕!” 杰尔诺眼中闪过一阵红光,眼神渐渐变得迷茫,他机械地点了点头,说:“是的,我亲爱的上帝,我是您的罪恶天使,我是由您亲自加冕的,上帝之城的君王!我代您持行您的意旨,上帝之城永远是您的领地。”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将一丝天魔真气注入杰尔诺体内。这一丝天魔真气虽然不能令杰尔诺变成高手,但是有了这天魔真气的存在,那些中了我“勾魂摄魄”魔功的人看到杰尔诺就像看到我一样,会不由自主对他产生畏惧和臣服感。 做完了这一切,我对木老和火少说:“把上帝之城所有的人都集中起来,让他们参见他们的国王。由我亲自加冕的国王,上帝之城中没人能够反抗!” 离开了上帝之城,我们一行四人赶回酒店。站在我和白依的房间大门前,我嘿嘿一笑,伸手招来了刚准备回自己房间的木老和火少。 我指了指大门,对着火少笑道:“火少,带刺的玫瑰,送上门来给你采,千万不要放过哦!”火少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老板,看来她终于忍不住了。只是,你不怕她背后的势力报复吗?” 我微微一笑:“怕什么!本来我是不想辣手摧花的,但是有些人就是自己生得太贱!” 说着,我一把推开了房门。 客厅里,路易莎跷着二郎腿,手端着一杯咖啡,旁若无人地看着电视。 我搂着白依,走到电视旁关上了电视机。木老搬了把椅子放到路易莎对面,我抱着白依坐了上去,笑吟吟地看着路易莎。木老和火少则慢吞吞地走到沙发两边,隐隐将路易莎夹在正中间。 “路易莎小姐,擅自闯入别人房中好像不是很礼貌哦!”我笑吟吟地说“不知道路易莎小姐找我有什么事情呢?” 路易莎神态从容地啜了一口咖啡,慢悠悠地说:“萧先生,昨晚上帝之城很不平静呢!” “那又如何?这难道就是您闯入我房间的理由吗?路易莎小姐是a国人吧?a国人应该相当重视人权和隐私呢!” “萧先生!”路易莎提高了音量“昨晚上帝之城的枪声传出五公里远,今天清晨城里的七个大烟囱同时冒出浓烟,焚烧尸体的味道上帝之城方圆五公里内的所有人都可以嗅到。街口飘散的血腥味浓得令人作呕,呼唤上帝和圣女的声音比枪声还要大!必于这些,萧先生难道敢说与您无关?” “呵呵,路易莎小姐,您简直是个白痴。”我毫不客气地说:“所有的事情都是我搞出来的,在我的授意下,上帝之城昨天晚上死了一千四百多人,所有的黑道势力全部被我清光,现在上帝之城已经成为我的领地,我已是上帝之城唯一的上帝!这又如何?政府和警方都不管上帝之城的事,难道你认为你可以对付我?对付一个一夜之间整合上帝之城,统治上帝之城的上帝?” 路易莎有些恼怒地说:“上帝之城变成什么样我管不着!萧先生,我这次来找你,是想和你好好谈谈。实话告诉你,自从你那晚连扫十五个场子之后,我们就已经注意上你了。自那晚之后,你所做的所有事情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你在纽约犯的罪已经足够让你坐上千年牢了!” 我嗤笑道:“犯法?坐牢?路易莎小姐,你太天真了吧!有什么牢房可以困住我?有谁可以抓住我?又有谁敢判我的罪?我根本就没有犯罪!你居然敢说一个上帝犯了罪,路易莎小姐,这可是渎神的大罪!” 路易莎吃惊地道:“哦我的天,你居然敢自称上帝?” “有什么不可以的?”我叼起一根雪茄,白依两指轻轻一擦,纤指之上燃起一个小火苗,帮我点着了雪茄。我深吸一口,吐出几个烟圈“路易莎小姐,说出你的身份和来意吧!你们调查我,你又来跟踪我,应该不是只为了对我说教吧!” 路易莎深吸一口气,杏眼瞪了我一眼,说:“萧先生,我是联邦异能局的探员。我们已经掌握了你大量的犯罪证据,但是我们同时也相当看重你和你朋友的超能力。如果你肯加入异能局,为联邦政府效力的话,我们将销毁你全部的犯罪档案,替你洗底。而你做肮脏交易赚来的钱联邦政府也不会没收,你可以自由支配。除此之外,联邦政府还会给你每年一亿美元的薪水,和相当大的特权。如果你不愿意加入我们,继续进行你的违法勾当的话,异能局将把你抹杀。萧先生,你的能力是很强大,但是我想,你跟开膛手杰克比起来,也不会比他强大多少。连开膛手杰克都被我们抓住了,你如果有自知之明的话,应该知道怎样做才是你最好的选择。当然,在我个人看来,我非常希望你能拒绝我的提议。毕竟和你这种恶棍共事的话,我会感到非常恶心。” 我乐呵呵地打了个响指,说:“如你所愿!” 路易莎一惊,随即沉声道:“这么说,你是拒绝了?” 我笑容一敛,狰狞地笑道:“天大地大我最大,我命由我不由天!谁也没资格让我做选择,永远都只能我让别人选择!违逆我的下场,只有死!” 我最后那个“死”字用上了天魔噬魂,肉眼可见的音波向着路易莎狠狠撞去。 路易莎反应非常快,也不知她用了什么方法,咖啡杯里的液体突然飞了起来,形成一面旋转着的圆盾,将音波挡住。 “波”地一声清响,音波、液盾撞击之下同归于尽。 我嘿嘿一笑“有点儿本事!” 路易莎傲然道:“那当然,我可是a级的特异功能高手”她再也没机会说完剩下的话了,我从椅子上闪电般窜出,瞬间掠到了她面前,一记重拳狠狠地轰在她的小肮上。 轰地一声爆响,路易莎的身体撞破沙发,向后倒飞而出。爆发的拳劲炸裂了她的上装,她的上半身顿时片缕不存。 “死了可惜!”火少轻呼一声,飞快地掠出,接近了险些撞上墙壁的路易莎。 “嘿嘿,皮肤不错!”火少一手抱着昏迷的路易莎,一手在她赤裸的胸脯上揉个不停。 “火少,把她带回你的房间,随你怎么玩。嗯,玩够了就杀了,留着碍事。” 火少点头笑道:“谢谢老板!”扛着路易莎往自己房间走去。木老两眼放光地看着路易莎雪白的身体,说:“火少,你**给老子留一口!”老淫贼向我打了个招呼,跟着火少走了出去。 白依来到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说:“萧哥哥,这样对那个妹妹是不是太残忍了?” 我笑了笑,拍着她的小脸蛋说:“她想要我的命呢!嗯,a级的特异功能高手,不堪一击,实在不堪一击!异能局盯上了我,对我的情况了如指掌,看来他们早就想对我下手了。只是,把我的情报出卖给异能局的,会是谁呢?” 第十三章空中奇遇 坐在从里约飞往纽约的班机上,我一边闭目养神,一边仔细思考着出卖我的情报给异能局的可疑人选。 白依见我在想问题,也就乖乖地坐着,和木老火少小声地聊着天,没有来打搅我。小丫头坐飞机的新鲜劲头已经过去了,这次倒没像第一次坐飞机时那样大呼小叫。 在我看来,我身边的小和尚、龙倾城等人是没可能出卖我的,手下小弟们除了那晚参与火拼抢地盘的十六个以外,其余的根本连见都没见过我几次。而那十六个小弟虽说不是什么忠心耿耿的家伙,但他们等级不高,也没有被异能局看上收买为线人的资格。 唐宋是万万没可能出卖我的,他一开始就可以被排除在外。 异能局那个已经给火少烧成了灰的小妞路易莎说过,异能局是在我连扫了十五个场子那晚以后注意上我的,但是那晚凡被我扫过的场子,没有一个活口留下来。事后又有罗礼克为我扫尾,应该没有任何证据留下。 而我的能力虽然时有表现,但真正堂而皇之地表演只在上帝之城扮上帝时出现过,其余时候我都只用拳脚功夫,偶尔表现得过于惊人也都没留下什么活口。 嗯,上次谈判时三大家族的代表是见过的,但他们没有理由和异能局勾结。出卖我的情报给异能局,他们收不到等价的回报,惹恼了我反倒有丧命的危险,那几个家伙应该没有这么蠢。 排除来排除去,可疑的人选只剩下三个。 罗礼克、黎天明、黎月姿。 罗礼克是我到a国之后头一个认识的警方巨贪,我一直怀疑他对我的态度,他的嫌疑最大。而我连扫十五个场子之后,第二天就到了黎家参加黎月姿的生日舞会,在舞会上杀刺客时表现出了骇俗能力,黎天明和黎月姿是在场的。以黎天明对我的态度,出卖我很有可能。至于黎月姿,我这小情人虽然把她清白的身子给了我,但是人心最难测,谁知道她接近我的目的是什么呢? “防患于未燃”这个成语真是包含了人生的至理,对于有可能对自己构成威胁的存在,还是及早铲除的好。 想到这里,我睁开眼睛微笑起来。白依见我睁眼微笑,小脑袋探过来问道:“萧哥哥,笑什么呢?想到什么好玩的事情了吗?” 我拉过她的小手,轻轻拍着,说:“当然有好玩的事情了,又有些人要倒霉了呢!” 白依张了张嘴,刚想说话,脸上的神情突然一变,张口结舌地指着窗口说:“萧哥哥那是那是什么东西” 我坐的位置是靠窗的,和白依说话时我的头背着窗口,现在看到白依这副情讶的样子,我不由自主扭过头望着窗口一看。 这一看顿时让我大吃一惊,只见一个披着红色斗篷,穿着蓝色紧身上衣,胸口上印着个大大的“s”字标志,把红内裤穿在紧身长裤外面的家伙正在窗口外面的天空中飞个不亦乐乎。 或许是感到我和白依正看着他,那家伙扭过头来对着我们露嘴一笑,大咧咧地说:“你好,我是超人。”声音竟然透过了机窗,清楚地传到我们耳边! 我拷,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超人都出来了! 我向那内裤外穿的家伙比出一根中指,那家伙一看笑了笑,加速飞走了。 我正好笑时,只见机窗外又探出一个脑袋。机窗外的家伙用一根白色的绳子倒吊着自己的身体,两手抓着绳子,两脚踩在手上,全身穿着一身红蓝相间的格子装,脑袋上罩了个密不透风的头罩“你好,我是蜘蛛侠!” 我已经彻底无语了,妈的,有点常识好不好?蜘蛛侠不会飞的!他飞檐走壁全靠蜘蛛丝和手脚上的倒刺,你**从哪儿爬上高空中的飞机来的? 白依拍拍胸口说:“他长得好丑啊!”我当然又是毫不客气地对蜘蛛侠一个中指比了出去。 蜘蛛侠耸了耸肩膀,快速滑了下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现在我和白依颇有些期待地看着窗外,看看接下来会出现谁。 嗯,不出我所料,蜘蛛侠下去不到十秒,一张绿色的大脸又贴到了机窗上:“你好,我是绿巨人浩克!” 白依呼出一口长气“来了个更丑的” 我马上一巴掌拍在了机窗上,天魔蚀骨掌的阴柔掌力透过窗子击到绿巨人的大脸上,绿巨人夸张地做了个鬼脸,把脑袋缩了下去。 这时我已经心生警觉了,刚才那三个怪物绝对不是无缘无故出现在飞机之外的,或者说,那三个怪物由始至终就根本没有出现过,所有的一切都是有人在外面搞鬼! 我闭上双眼,天魔眼的探查能力无限制地扩散开去,达到我最大的探测范围方圆十公里,但是我居然什么都没看到! 云空之中了无异状,超人、蜘蛛侠、绿巨人一个都没有! 我笑了起来,我知道遇上的是谁了,一定是前天晚上那个神秘人! 我嘴唇微动,用“传音入密”之术把声音传到了飞机之外“妈的,你是什么东西,瞧你年纪也不小了,变来变去很好玩么?少在老子面前装神弄鬼!有话就说吧,老子没闲功夫跟你开玩笑!” 果然,前天晚上那个声音又如炸雷一般吼了起来:“道是灭世实救世,说是无情却有情!混沌本为万物始,那由庸人论浊清!” 这把声音却不是像我一样用传音入密说的,大吼传来,整个机仓里的人都听到了,机仓里顿时响起一片嗡嗡声,头等仓的几个客人不满地叫嚷起来:“是谁在这里大叫的?还让不让人休息了?乘务员!乘务员!我要投诉!” 木老和火少则紧张地从前排转过头来,看着我说:“老板,是他!” 我点了点头,说:“这人是个疯子,说话牛头不对马嘴。没想到,他竟然可以在空中飞行,这已经达到了神仙的境界了!妈的,连老子的天魔眼都看不到他,这家伙究竟想干什么?” 我刚说完这句话,机仓外突然发出一声轰然巨响,机身一阵猛烈地震动,我抬头一看,只见顶上的机仓竟然凸起一大块,整个飞机都跟着颤抖起来! 头等仓中的客人们顿时没命地鬼叫起来,头等仓外的机仓里也传来阵阵大叫声,飞机广播里传出一个柔美镇定的声音:“各位乘客请注意,飞机出现故障,我们的工作人员正在维修,请各位乘客不要慌张,戴好安全套”操,装镇定,说错了吧?嗯,不过这时候已经没人注意到乘务小姐的口误了,所有人都在忙着叫唤。 我大骂一声:“修个屁啊,飞机顶上破了个大洞,你们**能修好吗?操你妈的,你他妈有降落伞,老子们可什么都没有,你**不慌老子们能不慌吗?” 别仓的乘客可能不知道,但是头等仓中的客人们却是知道的,仓顶上老大一块凸起,这能修吗?我这话无异于火上浇油,头等仓中的客人们都慌了,哭叫声,怒骂声响成一片。 火少有些紧张地问我:“老板,怎么办?” 我摇了摇头“还能怎么办?那人在飞机外面,我用天魔眼都看不到他的行踪,就算是隐身法也躲不过我的天魔眼啊!妈的,他存心把飞机弄没了!”伴着我这句话,飞机顶上又是咚咚咚几声大响,仓顶又凸起好大几块。我抬头看了看,嘿嘿笑道:“妈的,这人真他妈是疯子,在飞机顶上踩七星步!” 原来那几块凸起连起来是一个北斗七星的形状,不过看木老和火少的表情,他们已经没有任何开玩笑的心情了。木老说:“老板,你就一点也不着急?这么整下去,飞机就要坠毁了!下面是安第斯山脉,没有地方迫降的!” 我奇怪地看了木老一眼:“你们不是已经会飞了吗?飞机解体了,飞下去就是,怕什么?” 火少脸色惨白地说:“老板,一百五十米是我们的极限,悬空也只能短时间悬空,我们那不是那不是还只能算是顶级轻功吗?这高度这高度摔下去凭我们的功力没办法控制得住,高空的气流不比地面,我和木老要摔下去,不死也重伤!弄不好一身功力都没了!” 这下我才开始有点着急起来,凭我现在的功力,从这么高的空中掉下去是一点事都没有了,还可以保证白依的安全,可是木老和火少我就没办法了,我功力再高也带不了三个人啊! 我摇了摇头:“我也没办法,要不这么着,等下飞机解体的时候,你们一个抓两个人垫背,有人在底下垫着,我估计你们掉下去也摔不坏的。” 木老犹豫不决地问:“这能成吗?” 我挥了挥手:“只能这样了,嗯,座位弹性不错,你们干脆把人垫到最底下,把座位垫在人身上,然后跟着一起往下掉,在接近地面的时候运功落在垫子上,应该没问题。” 木老火少点了点头,马上开始动手。两人三下五除二拆下了两个座位,然后各抓了两个不幸的乘客,把他们才放到地上之后,将座位垫在他们肚子上,牢牢地绑了起来。 火少看了一下,大概觉得安全系数还不高,又抓了两个客人,拆了个座位做成了一个豪华型肉垫。木老如法炮制,也抓了两个。 头等仓里哭叫声响起一片,两个幸运的没被木老火少抓去的乘客一边哭一边看着木老和火少奇怪的举动,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我抱着白依站了起来,白依现在已经撑开了她的蓝色魔法盾,把我们两个罩在其中。 机身抖得越来越厉害,我甚至已经听到了机仓破裂的咯吱声,看样子机翼也快承受不住要断了,只能在这个时候出去了。 我对木老火少点了点头,两个家伙单手提起豪华型肉垫,冲向飞机两旁,轰轰两声,两人将机仓两旁劈开两个大洞,强劲的风立即灌了进来,吹得机仓内的东西一片混乱。那仅剩的两个幸运乘客立即不幸地被对流风卷了出去,留下两声荡气回肠的惨叫。 这时木老和火少已经提着垫子跃出了机仓外,而我和白依由于在魔法盾之中,没有被风吹到。我抱着白依向上跃起,一掌劈开顶仓,跃到飞机顶上。 我抱着白依站在仓顶上,飞机银白色的机身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现在飞机破开三个大洞,已经离解体不远了,仓里的鬼哭狼嚎声响成一片,机身猛烈地颤抖着,不时掉下去几个零件。 仓顶上的风很大,却吹不动我和白依,即使没有白依的魔法盾,以我的功力也是不怕这风的。我抱着白依来到仓顶边缘,向下一看,只见木老和火少被高空气流冲得上下飘浮,但两人还是紧抓着各自的豪华肉垫,充作肉垫的八个乘客已经吓晕过去了,不排除吓死的可能。 “好美啊!”这个时候,白依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发出一阵惊叹“在我的家乡,也有非常强大的人物,极个别突破了圣域境界,进入半神境界的强者,也是可以在天上飞的萧哥哥,原来从天上看地面的世界,真是这般美呢!” 嗯,站在仓顶上向下俯瞰的感觉的确好,有一种把山川河流踩在脚下的感觉,这种感觉好像整个天下都在我的掌握之中一般,凌虚御风的快感油然而生,难怪神仙都喜欢飞来飞去的,原来在空中往下看的感觉这般好。 “白依,萧哥哥要往下飞了,你准备好了没有?” 白依望着我嫣然一笑:“萧哥哥,我已经准备好了!” 我拍了拍白依的背,刚准备往下跳时,那已经有点熟悉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小子,想这样简单地离开么?没那么容易!” 第十四章要发大财 我猛地回过头,只见仓顶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身穿天灰色道袍,白须白发,一双剑眉斜飞入鬓的老道士。这老道士长相威武不凡,一双豹子般的眼中不时闪过几道暗红色的光芒。 包让我惊奇的是,这老道士除了须发眉眼清晰可见之外,整张脸都是一片朦胧,就像隔着一层水一般模糊不清。而他的身体也像泡在水中一般,看上去波折不定,给人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 而我的天魔眼竟然对这老道士没有半点反应,好像天魔眼看到的只不过是一团空气,仓顶之上,根本就不存在这老道士一般。 “咔喇”一声大响,飞机左边一翼突然折断,离开了飞机,整架飞机顿时在空中翻滚起来。我两手紧抱着白依,两脚牢牢地吸附在机仓顶上,身体随着机身的翻滚上下旋转着。而那老道士也和我一样,牢牢站在仓顶之上,一动不动,强风都不能拂动他的长发半分。 “老道,你究竟想干什么?飞机就要散架了,再不说清楚老子就走了!老子没空陪你玩下去!”说话间,飞机又掉下去几个零件,另一边的机翼也折断了,机尾也彻底散架。 老道士极古怪地一笑:“小子,你不认识我?” 我盯着老道士,慢悠悠地说:“老道士,你疯了吧?老子一共才见过你几回,怎么可能认识你?说吧,三番五次地缠着我,有什么事情?要钱的话,我现在有很多钱,可以给你钱。” 老道士摇了摇头,说:“老夫要钱有什么用?你真的不认识我?” 我叹了口气,无奈地点了点头。这老道士肯定疯了,我到今天为止,也才见过他两次,而且连他的相子都没法看清,怎么可能认识他? 就在这时,飞机终于在爆响声中彻底散架。我双脚牢牢吸住一块面积在两平米左右的外壳,在飞机散架的一瞬间斜飞开去,避过了漫天的飞机碎片。 老道士始终跟我保持着相等的距离,我往哪个方向飘,他就跟着我往同一个方向飘。我现在的本事可不像这老道士一般,能够随心所欲地凌虚御风,脚下踩着的飞机外壳权当冲浪板,高空中强大的气流就当是海上的波浪。 在高空中冲浪自然不能和海上相比,空中气浪瞬息间变化万千,我抱着白依,折腾了好一阵才掌握到了点窍门,总算不用在空中无休止地翻滚了。 白依胆子很大,在空中如此惊险,她也不害怕,反而大呼小叫,哈哈大笑,倒像觉得很好玩一般。 老道士一直不即不离地跟着我们,在我能够踩着飞机外壳,平稳地在空中滑翔时,他说道:“你的名字是萧锋?” 我说:“怎么,有问题?”这老道士知道我的名字不奇怪,凭他这么大的神通,好像一早就盯上我了,要查我的底子容易得很。 老道士微微一笑:“记住我的名字,我叫萧道乾。你什么时候认识我了,就来找我。”说话间他右手猛地一扬,一道红光向我激射而来。 我伸手一抓,红光落入我掌中,摊开来一看,只见这是一块圆形的红色玉佩。 玉佩入手温软,轻飘飘地毫无重量,就像一根羽毛一般。 上面雕着两条张牙舞爪的血红色飞龙,两条龙缠绕在一起,两个龙头中间嵌着一颗龙眼籽大小的黑色珠子。 玉佩以金色丝线穿着,丝线透着丝丝冰凉,我试着用力扯了一下,竟然没能扯断。 “老道士,这是什么东西?”我举着玉佩问老道“看上去很值钱的,你就这么给我,不怕被我卖了吗?” 老道哈哈笑道:“你想卖就卖吧!这玉佩本来就是唔,你什么时候想见我时,对着这玉佩运起真气默念我的名字,老夫就会出现在你面前!再说一次,老夫的名字是萧道乾!” 说完,老道士的身影渐渐淡去,也没见他飞走,整个人就像融解在空气中一般,莫名其妙地消失掉了。天空中只回荡着他悲凉中带点豪迈的歌声:“轻裘长剑,烈马狂歌,忠肝义胆壮山河” 我看了看老道士消失的方位,又看了看玉佩,自言自语地说:“说话吞吞吐吐,莫名其妙,不是疯子也是白痴。嗯,萧道乾跟我同姓啊,该不会是我的祖宗吧?妈的,我的祖宗也是这般坏吗?只是为了跟我说几句话,就把整架飞机都弄没了,好几百条人命啊!”白依毫不客气地说:“萧哥哥,你也会在乎这几百条人命吗?死在你手上的人,恐怕不止一百了吧?”呃,她说的好像是事实。但是白依接下来话锋一转,说:“不过也无所谓啊!在我的家乡,功夫厉害的骑士手上都有上百条人命的。三年一度的骑士晋级比武大赛,几乎有五分之四的参赛者都会死亡的” 我冷汗狂冒,把玉佩放进贴身的口袋里,先狠狠地亲了白依一口,堵住她的嘴,然后紧搂着她说:“好了,现在咱们正式开始空中冲浪了!啊哈哈哈,抱紧了,哥哥我可要加速啦” 云空之中,我抱着白依,踩在飞机外壳上,在安第斯山脉上空冲浪。白依咯咯笑着,撑着她的魔法盾为我们遮挡空中的狂风,不时使出几个风系小魔法,掀得我们在空中连翻跟斗。 在这纯净的天空中,我和白依暂时抛弃了俗世,抛弃了勾心斗角的争斗,享受着这短暂的二人世界。 雄壮的山脉在我们脚下连绵起伏,一座座积雪的山峰就像嵌在蓝色的大地之上的,一块块反射着阳光的洁白玉石。山谷间的蜿蜒的河流如同散发着宝石光泽的玉带,壮阔的山河令我豪气顿生,胸腔中仿佛有一股气不吐不快,我不由放声长啸,大声吼起了从萧道乾那里听来的歌曲:“好一个风云来去江湖客,敢与帝王平起平座好一个富贵如云你奈我何,剑光闪处如泣如歌一腔血,流不尽,英雄本色;两只脚,踏破了,大漠长河;三声叹,叹,叹,只为家园故国;四方人,传颂着,浩气长歌” 我们平稳地降落在一座雪峰的山脚,峰顶之上白雪皑皑,山脚下却是气候温暖。平地上有一条由山顶积雪融化后形成的小溪,白依看到那小溪之后,立即欢笑着去溪中清洗了。 我笑看着白依坐在溪边的石块上,脱下鞋袜,将她精致的小脚泡进冰凉的溪水之中。 “萧哥哥,你也来洗洗啊,好舒服的!”白依欢快地踢着水花,向我招了招手。 我笑着走到白依身旁,挨着她并肩坐下,脱掉鞋袜和她一起泡起了脚。水果然很凉,泡起来却有一种浸到肺腑的清凉感,让人非常舒适。 我抱着白依的肩膀,和她一起踢着水花,水中的鱼儿被我们惊动,慌张地逃到了一边。 夕阳西垂,天边多了几抹火烧云,山谷间的风渐渐大了起来,看着四周幽美的景色,怀抱着娇俏可爱的如玉佳人,我的心神突然一阵恍惚。 这样多好,安宁,祥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血腥杀戮,抱着心爱的人,就这样终老山林,难道不比在俗世间苦苦挣扎来得快乐? 风起,倦鸟归巢,兽鸣鸟啼与山风树林的呼啸奏出一曲优美的乐章,我不由闭上了双眼,仔细享受着这难得的安宁时光。 “萧哥哥,萧哥哥,”白依突然在我耳畔轻轻呼唤起我来,小手轻轻拍着我的脸颊。我睁开眼,见她正凑在我眼前,微笑着看着我:“萧哥哥,这里真美啊,我们不如就在这里住下来吧!” 我刚想点头,心中突然一阵燥动,各种魔欲疯狂地叫嚣起来:“这里有什么好的?能杀人吗?有醇酒吗?能大把花钱吗?外面的花花世界才是你应该呆的地方!别忘了,你是天魔!你要操纵一切,你要控制一切!别忘了你的志向,沉沦在这山林之间,你如何只手遮天?如何让漫天神佛全部靠边?起来,离开这里,别让这闷林子消磨了你的雄心壮志!” 我不满叫骂起来:“操你妈的,叫唤什么?老子就不能和老婆趁这机会浪漫一回么?老子就不能谈谈恋爱吗?”妈的,我和白依是先上车后补票的,说起来,老子从小到大还没正经八百地谈过一回恋爱! 白依吓了一跳,怯怯地看着我,可怜兮兮地说:“萧哥哥,你怎么了?怎么突然生气骂人了?是白依惹你生气了吗?” 看着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我不由一阵心痛,忙将她拥进怀里,轻拍着她的背,柔声说:“萧哥哥不是骂白依,萧哥哥骂的是几个不长眼的家伙。白依这么乖,萧哥哥心疼你都来不及,怎么舍得骂你呢?” 白依笑了起来,甜甜地说:“我就知道萧哥哥最喜欢白依了!” 短暂的快乐之后,我又犯起了愁来。掉进了山中,我们怎么回去啊? 木老和火少应该也在这山脉之中,我运足真气,用“千里传音”把我的声音远远地传了开去,招呼木老和火少与我汇合。如果他们活着的话,应该能找到我的方位的,凭他们两个的本事,就算离我很远,也能在短时间内赶到我们身边。 打完招呼之后,我就和白依相依坐在溪边,等着木老火少过来。 当天色渐黑之后,对面的山谷间传来两声由真气发出的长啸,正是木老和火少的声音,我马上发出一声啸声回应。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木老和火少气喘吁吁地来到我的面前。 令我吃惊的是,这两个家伙看到我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老板,这次咱们真的发大财了!我们哥两个估摸了一下,这次发的财肯定能让咱们成为世界首富!” 我愣了一下,奇怪地问:“你们两个没摔糊涂吧?这穷山里面,哪来的财发?就算你们从失事飞机上捡到一整飞机金砖,也不可能让咱们成为世界首富啊!”火少神秘地一笑:“老板,金砖算什么?我和木老找到的东西,不比金砖值钱上万倍?” 看起来木老和火少的神智还是清醒的,否则说话也不会这么有条理,这下子我可来了兴致,问道:“你们找到了什么?” 火少嘿嘿笑着说:“你跟我们去看看就知道了!” 木老也没跟我解释,笑眯眯地只是让我和白依跟着去看。 我想了想,这两个家伙也没必要在这个时候跟我开玩笑,兴许他们两个在山里面找到了一个大宝藏也不一定。只是,没听说安第斯山脉左右有哪个国家在历史上曾经富极一时啊,就算有宝藏,也不应该在安第斯山脉中,如果是中东或是欧洲我还比较相信。 我背起白依,跟着木老火少展开身法在山林之中穿梭。茂密的丛林非常影响轻功的施展,我们干脆跃到了树梢上,踩着树冠前进。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天空中星辰密布,丛林之中一片幽暗。但是黑暗却难不倒我们几个高手,我和木老火少现在的功力,在黑暗之中视物如白昼已经是小菜一碟了。就连白依,凭她的精神力探测,也可以将周围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 穿过了一条狭长的山谷,越过了两个矮小的山头,我估计着怎么也跑了有五十多公里了,木老和火少终于在一座比较陡峭的山前停下了。 “白天我们从飞机上跳下来之后,就是在这座山的山顶上着陆的。”火少一边说一边指着半山腰处一块突出来的巨大岩石:“老板,你看到那块大石头没有?” 我点了点头,这块石头看起来有些古怪,从下往上看去,整座山都是近九十度的峭壁,唯独那块巨大的石头孤零零地突出在外,给人一种非常突兀的感觉。 “上去吧!”火少一声招呼,和木老率先往那块石头处掠去。山壁虽然陡峭,可对我们这几个近乎能飞行的高手来说,还算不了什么,几分钟之后,我们就跃上了山壁,来到了这块巨大的岩石上。 令我颇为吃惊的是,这块突出来的岩石上竟然是一个面积足有一万平米的平台,平台靠山的那一边有一个巨大的黝黑洞口。 “老板,这就是我们找到的巨额财富!”火少指着那黝黑洞口说道。 第十五章惊世宝藏 我们一行四人走进洞里,洞中环境非常幽暗,但我们几人却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环境。 从洞口进去大概走了二十米,我们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巨大的石室出现在我们面前。这石室地面平整,四面的石壁打磨得非常光滑,好像人工开凿出来的一般。 壁顶上倒吊着无数长长短短的钟乳石,正对着洞口的一边石壁上,靠墙立着一块长约二十米,高八米左右的半透明白玉石,此刻正隐隐有彩色光芒透过那块白玉石发散开来。 “这块玉石,质地相当不错啊!看样子很值几个钱。”我看着白玉石点头道。 木老嘿嘿一笑:“老板,这白玉石算什么,你要是看到白玉石后面的东西,你就会明白,这块白玉石和外面的山石没什么两样。” “哦?后面还有更好的东西?”我心中隐隐有了几分期待,那些透过白玉石发射出来的光芒应该很有些名堂。 我拉着白依,向着那白玉石走去。绕过屏风一般的白玉石,我向白玉石后看了一眼。 只看了这一眼,我整个人就已经愣住。 白玉石后有一个面积有上百平米的洞穴,这个洞穴里堆积如山的东西散发的光芒晃花了我的双眼。 “好漂亮啊”白依发出一阵惊叹。 我猛地眨了眨眼,仔细一看,咧嘴大笑起来:“哈哈哈这下老子可真的发大财了!” 金币,无数的金币!金黄色的器皿、雕塑、人像、刀剑!宝石,红色的,蓝色的,透明的,遍地的宝石! 这是一个堆积了如山宝物的洞穴! “老板,我和火少验过了,全是纯金!”木老兴奋地搓着手说:“那些工艺品的年份至少也有上千年,全是中世纪的东西!金币也是中世纪的,金子的价值已经不能用当黄金的价格来衡量了!” 我拉着白依,大步走了进去,脚下踩着的是金币制和宝石,身周环绕的是各种纯金制品。我弯下腰,抓起一把龙眼大小的宝石,慢慢摊开手,看着宝石从我指缝滑落。 “哈哈哈无边财富!如果变卖成钱的话,这世界上还有谁能比我更富有!” 这些宝物在我眼中已经不单是钱了,而是能够铺就我权力之路的铺路石! 当然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我以后再也不用为白依买任何首饰了! 在靠墙的一面,挂着一副纯金打造的中世纪盔甲,这威武盔甲的左胸前挂着一条璀璨的白金项链,项链坠子是一颗硕大的梨形钻石。我走上去取下这条项链,将它挂在白依的玉颈上,钻石的光辉让白依更加迷人。 “喜欢吗?”我抚着白依的头发轻声问。 白依低头看着项链,兴奋地点了点头:“好漂亮,白依喜欢!” 我拍了拍白依的头,说:“这里所有的首饰都归你了。”转对木老和火少说:“把所有的首饰和小玩意儿给我老婆,你们没意见吧?” 火少撇了撇嘴,说:“皇宫再大,睡觉也只需要一间房,钞票再多,能买来用的也就那么一点,这些东西对我和木老来说并不重要,只要你卖了以后,能给我们足够挥霍的钱就够了。” 木老点了点头,说:“是这个理。” “没看出来啊,你们这两个家伙竟然也不是特别贪。” “谁说我们不贪了?”火少笑道:“我和木老每个人五亿美金就满足了,嘿嘿”我翻了翻白眼,五亿美金,还真是不贪啊! “只是,这些东西究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摸着下巴说:“没理由啊,美洲不可能有这些东西的。你们看这些盔甲和武器,分明是欧洲中世纪时的式样。还有这顶王冠,也是欧洲中世纪国王戴的。没听说过欧洲人被美洲人打劫过啊!”火少说:“我和木老也讨论过这个问题,金币全都是欧洲中世纪的,你看,”火少拾起一枚金币“这是狮心查理执政时代发行的金币。” “还有这个东西,”木老从角落里翻出一根漆黑色的,不知用什么动物的骨胳制成的骨杖,骨杖顶端嵌着一颗黑色的石头“从没看见过黑色的宝石,这块石头甚至还有一种很特异的波动。” “给我看看!”白依看到那骨杖之后,神情忽地一变,木老将骨杖递给了她。白依托着骨杖细细端详了一遍,然后把手悬在骨杖顶端的黑色宝石上,吟唱起咒语来。银亮的光芒自她掌心发出,射到骨杖上,骨杖上顿时冒出一阵黑色的雾气,黑宝石上也绽出黑光,看起来像在跟白依发出的白光抗衡似的。 白依停止了吟唱,把骨杖递还给木老,肯定地说:“这是一根死灵法师用过的骨杖,那黑色的魔法石里面储藏着大量黑暗魔力。” “死灵法师?不会吧?”这个名词我并不默生,现今流行的游戏和小说中经常出现,死灵法师邪恶而强大,役使尸体和白骨,一般在灵魂魔法方面有很深的造诣,可是欧洲中世纪的时候也出现过死灵法师吗? “白小姐说的没错,死灵法师是存在过的。”木老点了点头,说:“在我们师门的典籍中,记载了许多欧洲中世纪的巫术和巫师。对死灵法师也有记载,传说中死灵魔法可以追述到古波斯、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巫师。 死灵术可以分为两个支派:一派召唤和支配鬼魂,号称死灵派,这派比较常见;一派掌握死尸回魂大法,号称死尸派,而两派都与被禁的黑魔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死灵派通常以开坛和符咒来作法,而死尸派通过掘尸和盗墓从而获得所需要的恐怖黑色魔力。 死灵法师曾经盛极一时,但是中世纪教会势力急迅扩张,中世纪那一场著名的神魔大战之后,死灵法师基本上被全部消灭了。在教会看来,灵魂和造物是唯一神独享的领域,死灵法师的所作所为是对唯一神的亵渎。” 我摇了摇头:“嘿,唯一神,上帝那小子也太霸道了!只不过,就算死灵法师曾经存在过吧,这死灵法师的骨杖怎会从欧洲来到美洲呢?” “这个山洞可能是龙的巢穴。”白依说:“龙最喜欢收集宝物,而这个地方普通人类是来不了的,这一带的原始丛林中根本就没有人类活动过的痕迹。宝藏出现在这里,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这些宝物是某头龙的积蓄。” “龙”我呻吟起来,死灵法师就已经让我头大了,现在又出来龙。 “呃,龙也是存在的。”火少说:“中世纪十字军东征时,我们师门也曾派人参加了那一场抵御外来教派侵略的战争,据说出现过乘着飞龙的龙骑士。不过后来一些骑士为了耍帅经常做出屠龙之举,也有垂涎龙的宝藏的猎人为了钱杀龙,一来二去的,龙也就给杀得差不多了。” 木老沉吟道:“美洲并没有龙的传说,如果真像白小姐说的一样,我估计这个巢穴是某头在欧洲被屠龙勇士和猎人逼得混不下去的龙搬家过来的。” 我撇了撇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五行门虽然是个小门派,但是胜在历史悠久,从古至今香火不断,记载的典籍应该是有一定的可信度的。 “看样子这个龙穴的主人已经挂掉了,”火少舔了舔嘴唇,说:“龙虽然寿命很长,但并不是不死的,它老死了也说不定,这倒便宜了我们。” “好了,历史问题我们就不考证了。”我拍了拍脑袋,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我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研究“现在好好想想怎么把这些东西搬回去吧!要知道我们现在是安第斯山脉中,离纽约有十万八千里呢!” 我这句话一说出来,木老和火少顿时傻了眼。 “如果会五鬼搬运法的话还是很轻松的。”火少摸着下巴说。 “你会吗?”我问。 “不会,没学过。”火少回答得很干脆。 “那你说了不是白说吗?”我翻起了白眼。 “打电话叫小和尚和教官他们来接吧!”木老提议道“现在有钱了,可以让他们租几架直升机过来的。” “手机没信号。”我掏出手机给他们看“功能太弱了,你们的呢?” “我们的好像也没信号。”木老和火少掏出手机,甚至跑到山洞外,爬上山顶试了一阵子,结果还是没有信号。 “萧哥哥,我倒有个办法。”白依笑嘻嘻地说:“我可以用传送魔法阵把这批宝藏直接传过去。” “传送魔法阵?”我两眼放光地说:“有用吗?这么多东西能一次全过去吗?” 白依点了点头,说:“用传送魔法阵的话,虽然要花费大量的魔法力,但是成功率很高。我在空间魔法方面的造诣也很深厚的,你看我能从我的家乡穿越时空到地球来,如果只是在地球上用空间魔法的话,成功率更高。不过需要坐标指示,没有坐标的话,就只能随机传送了。” “坐标?什么坐标?”我向来都是不耻下问的。 白依解释道:“坐标就是指在我发动传送魔法阵的时候,我们所要达到的目标必须有相同频率的魔力波动来给我引导。嗯,就好像航海时的灯塔一样。如果没有座标的话,就是随机传送,我也不知道落点会是在哪里。” “呃,没希望了,纽约哪儿来的魔法师做灯塔啊!”我无奈地说,摇了摇头“小和尚又不会魔法。” 几个人委靡不振了一阵,我脑中忽然灵光一闪,一把抱起白依,笑道:“有办法了!哈哈,我有办法了!不就是坐标吗?咱们在纽约可是有几个现成的坐标啊!”白依愣愣地看了我一阵,也笑了起来:“对啊,我怎么会忘记呢,萧哥哥你真聪明!” 木老和火少傻傻地看着我们,完全没弄明白我们在说什么。 “你们忘了,我的小白依可是给教官他们三个用魔法整过容的。现在他们三个脸上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戴着魔法面具呢!”我提醒了一句,木老和火少这才明白过来。 “好了,那我们开始准备吧!”白依笑吟吟地说:“那我先到山洞外画魔法阵了,画好了之后你们就把宝藏搬进魔法阵里面去。” 我陪着白依来到山洞外,木老和火少开始把东西往外搬。 白依站在平台上,轻声吟唱着咒语,食指上闪出蓝色的光华。她用食指在地上画着符号,蓝光竟然有如实质一般留在地上,闪耀着淡淡的光芒。 白依很快就画好了魔法阵,那是一个直径九米的圆形,圆里画着一个巨大的五芒星,还有各种奇异的魔法符号。 我和木老火少马上动手,把所有的宝物都搬到了山洞外的石台上,堆得跟小山一般。我们搬了整整两个多小时才把东西搬完,连一颗宝石,一块金币都没留下。 在这两个小时的时间里,白依也没闲着,她一直不停地吟唱着咒语,为魔法阵注入魔力。 当我们搬完之后,我们四个人都站到了魔法阵中间。这时白依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珠,脸色发白地说:“萧哥哥,启动和维持魔法阵需要的魔力太多了,我的魔力恐怕不够,需要‘深海之心’的支持!” 我犹豫了一下,说:“白依,你只能握一下深海之心,补充完魔力就要马上还给我,知道吗?”在木老和火少面前,我不想绑着白依。 白依乖乖地点了点头,我掏出贴身携带的深海之心,将硕大的蓝色魔法石放到了她手中。在把魔法石交给她的同时,我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握着她的手腕,准备一有不对就夺下魔法石。 白依握住了魔法石,一阵强烈的蓝光自宝石上绽出,将整个平台四周照成一片幽蓝。白依的头发由黑变蓝,眼神一阵迷茫,接着渐渐变成一种妖异的深蓝。我知道,大法师白-撒玛莉亚要出场了! 木老和火少看到白依的变化,不由啧啧称奇。 我见白依的眼神越来越妖异,头发的蓝色越来越深,心里估摸着她的魔力也补充得差不多了,刚准备伸手夺下魔法石,却见白依眼中闪过一抹寒光,冰冷的声音自她的小嘴中发出:“你这淫贼,这次我决不会让你得逞!” 她紧握着魔法石,冰冷怪异的吟唱声响起,我来不及堵她的嘴,先强行夺下了魔法石,白依的吟唱声戛然而止。 我刚松了一口气,却见魔法阵里的符号同时绽放出强烈的蓝光,蓝光越来越强,魔法阵竟然启动了! 这时白依已经慢慢恢复了正常,她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脸色大变,叫道:“糟了,我还没锁定坐标呢!魔法阵怎么突然自己启动了?萧哥哥,我们赶紧出去,这次是随机传送,不知道会把我们传到哪里去呢!” 我苦笑摇头,这魔法阵可不是无缘无故地自己启动的。“我们不能出去,出去的话,这些宝藏怎么办?虽然不知道会把我们传到哪里去,但是我们还可以有第二次机会。宝藏要是给传送走了,就再也没机会找回来了。” 白依点了点头:“说的也对哦,我们要是不跟着宝藏,宝藏就会便宜别人了。好吧,我们就跟着宝藏一起走吧。” 蓝色光芒越来越强烈,我感觉周围的景物已经开始产生变化,所有的景物都变得扭曲起来,就像透过一层流动的水去看一般,非常地模糊。 到最后,蓝色光芒变成一堵纯蓝色的光壁,与外界完全隔绝,就连天空都看不到了,而我们的立足之地也变成一片蓝光。 “传送开始了!”白依说:“萧哥哥,做好准备,不知道会落到哪里,也许会出现危险。” 我点了点头,却听火少说了一句:“老君保佑,千万别落进太平洋里,老子五行属火,怕水怕得要死” 我笑骂了一句:“乌鸦嘴,就不知道说句好话么?” 说话间,我的身体一阵颤抖,一种失重的感觉袭来,我感到自己好像飘了起来,正在一种失重的环境中疾速飞行。 身前身后全都是耀眼的蓝光,可视度一下子变为零,我连和我近在咫尺的白依都看不到了,还好我一直紧紧地搂着她,才让我放下心来。而白依也紧紧地抱着我,轻声说:“萧哥哥,不要怕,我们已经在传送途中了,这是正常的情况。闭上眼睛,这种光芒对眼睛的伤害很大。” 我依言闭上双眼,木老和火少这两个家伙尤在大呼小叫,看来还是有一点怕的。 传送过程只持续了短短三分钟左右,失重的感觉渐渐消失,蓝光也慢慢淡了。我感到自己的脚踩到了实地上,嗯,运气好,没有掉进太平洋。 蓝光完全消失之后,我睁开双眼,咦,天什么时候亮了?我抬头看了一下天,太阳高悬在空中,万里蓝天上飘着点点白云。 我看了一下宝藏,小山一般的宝藏还在,没有消失。木老和火少也都紧闭着眼睛,看来没事。 我向前望去,发现我们身处一片平坦的绿草地上,草地一眼望去好似无边无际,这地方好像是草原。 忽然,地面一阵猛烈地颤抖,一阵轰隆的巨响从我身后传来。我转身一看,只见身后竟然有一大群看上去在千人左右,穿着密不透风的盔甲,挥舞着马刀,骑着战马的骑士向我们冲来! 第十六章虚惊一场 “天哪现实版寻秦记!”已经张开了眼睛,看到这一幕的火少坐在地上,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叫。 我摇了摇头,心情沮丧到了极点,白依是因为魔法实验失败才从另一个空间来到地球的,没想到现在魔法阵失败,却把我们传送回了古代。 别了,我辛辛苦苦的打下的山河,挣来的美金。别了,我的小情人黎月姿。 但是,尽管来到了古代,我还是要生存下去!凭我和木老、火少、白依的实力,凭我们带过来的宝藏,在哪里找不到立足之地?即使在古代,我照样能打下一片山河! 我收拾情怀,驱散心中沮丧的感觉,大声道:“木老,火少,回到古代你们就怕了吗?”我手指向那队越冲越近的骑兵,叫道:“你们就怕了这刀光剑影的世界,怕了这群垃圾骑兵吗?” 火少抬起头看着我,眼中隐隐有火光闪动。木老一声不吭地看着我,老脸上渐渐泛起邪笑。 “妈的,古代有什么不好的,只要有钱,老子一样可以有无数的女人!”火少来了精神。 “哼,弄个皇帝当当也不错的。”木老豪情满怀。 “好,既然你们有这等豪情壮志,我萧锋就陪你们玩下去!”我哈哈一笑,说:“现在,咱们就去把这群不长眼睛,敢冲着我们来的骑兵全部干掉,让他们见识见识我们的厉害!” 木老和火少站了起来,火少的头发已经开始变成红色,木老的双掌上已经开始冒出绿气。 白依说:“萧哥哥,他们好像好像没什么本事,一点气都没有。” “所以说他们都是垃圾骑兵,干掉他们易如反掌!”我举起了手,天魔真气已经运起。 骑兵离我们越来越近,只有不到五十米的距离了。 我哈哈一笑,刚准备迎头冲上,忽地,一声大吼从我们左侧传来:“cut!停,骑兵停止冲锋!喂,你们几个干什么的?妈的,挡在这里干什么?剧务,剧务在哪里?这几个群众演员是从哪里钻出来的?赶紧把他们赶走!”正宗的英语,带点西部口音,声音是用扩音器放大过的。 所有的骑兵同时停止冲锋,有几个把持不住,从马背上滚了下来,骑兵群中响起一片a国国骂“些特”、“发克”声不绝于耳。 我愣住了,白依愣住了,木老和火少也愣住了。 我们僵硬地转过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几辆车子停在那里,几架摄像机摆着不同的角度,一把大遮阳伞下坐着一个大胡子,二十几个穿着各式时装的男男女女正忙碌着。一个戴着遮阳帽的a国汉子带着两个人向我们跑来,边跑边叫:“喂,你们几个从哪来的?是群众演员吗?妈的,笨蛋,戏服都没穿就上场了!谁让你们把道具带来的?罗马人还没到你们藏财宝的村子呐!” “呃,好像是在拍电影”火少嘀咕了一句“感谢老君保佑,我们还是回a国了。不过白小姐的魔法阵可真厉害啊,不但穿越了空间,连时间都穿越了。这不,一下子就到白天了。” 妈的,刚才只注意那群骑兵了,就在我们旁边不远处的摄制组反而没看到!虚惊一场,原来只是在拍电影。我放下心来,心中却隐隐有些失落。 现在仔细一想,刚才那些骑兵冲向我的时候,我好像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那密不透风的盔甲,闪亮的马刀,奔驰的骏马,好像触动了我心中的某个角落。那种熟悉的感觉若隐若现,好像我真的经历过,又好像只是一场梦境。 不由自主地掏出了萧道乾给我的那块血龙玉佩,玉佩红得像要滴出血来,玉佩上那狰狞的血龙好像也在哪里见过。我绞尽脑汁地想着,这血龙是在哪里见到过呢?血龙和骑兵有什么联系?萧道乾和血龙又有什么联系? 思考是一个证明自己存在的过程,可是我越思考越疑惑。我是天魔,我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我本应是无比真实的存在,可是为什么当我思考起血龙、骑兵、萧道乾三者之间的联系时,却有一种自己根本就没有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感觉? 恍惚间,我仿佛看到血红的夕阳下,绣着血色盘龙的旌旗在硝烟战火中迎风猎猎,一队队刀甲鲜明的骑兵向着那面龙旗冲击,直到将那面龙旗淹没,龙旗终于缓缓倒下 “萧哥哥,萧哥哥”一声声呼唤将我拉了回来,我摇了摇头,驱散心中的幻境,笑着对正一脸焦急地看着我的白依说:“别担心,萧哥哥没事,刚才只是走神而已。” 这时,那个剧务已经带着两个人快要走到我们面前了。木老靠到我身旁,轻声道:“老板,我们身后的财宝,可是能让圣人都疯狂地啊!”我点了点头,说:“看情况吧,这里有一千多人,我并不是很想让这块草地被鲜血染红。” 但是世事就是这么奇妙,我难得地发一回善心,却被自作聪明的人破坏了。那个剧务左边的黑人男子指着我们身后的宝藏大叫起来:“天哪,那不是演出道具!那是真金,噢我的上帝,钻石和宝石都是真的!” 这黑人的嗓门特别大,他一声喊之后,摄制组所有的成员都愣住了,那一千左右离我们只有不到二十米距离的骑兵演员也都愣住了。但是所有人都只愣了短短一瞬间,我环视了他们一眼,发现所有人眼中都开始射出贪婪的光芒来。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我已经看到那些骑兵抽出了做道具用的马刀。a国人拍电影很敬业,马刀全部是真的,在阳光下闪着寒光。摄制组里有人甚至跑到摄影车里面,拿出了手枪。 火少叹了口气“眼力太好的人还真是不怎么长命!” 我微微一笑“是他们自找的,妈的,老子本来还想扮一回好人的,没想到他们自己没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一个不留吗?”木老伸出舌头,舔着嘴唇问道。 我点了点头“当然。木老,我传你的‘木灵玄功’已经开始练了吧?看看效果如何?” 木老眼中闪动着绿色的光芒,嘿嘿笑着说:“如你所愿!” 我们几个人说话间,那些骑兵演员已经向我们围了过来,摄制组的导演、监制、摄影师等等也都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围了上来,每个人眼中光动着不怀好意的光芒。 木老伸出两手,掌心中冒出绿色的光芒,慢慢形成两个乒乓球大小的绿色光球。 “老板,估计我老木现在是你手下的第一高手了!”木老骄傲地说出了这一句话,猛地蹲下,两掌击在地面上,两个绿色的光球没入泥土中。 我运起天魔眼,清楚地看到绿色光球在泥土里爆开,化成两团绿气,疾速地向那些朝我们围过来的摄制组成员扩散开去。绿气所过之处,泥土里冒出翠绿的嫩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 我抱着白依,将她的头按在我胸膛上,接下来的场面,还是不要让她看到的好。虽然她见惯了杀戮,可是接下来要出现的场景,将会是连我都没有见识过的惨烈! 一瞬间,绿光由木老掌击地面的那处,疾速扩散到所有人脚下,绿光冒出地面,本来就铺满绿草的地面变成诡异的青色。 紧接着,无数的翠竹从地面上急速窜起。随着那些看似青翠欲滴,上面还生着嫩叶的翠竹的窜起,响起一阵绵密得仿佛没有间歇的利器入肉声,无数凄厉的惨叫声在草原上空炸响,交织成了一幕凄惨的死亡交响乐! 我看着布满了我们周围,半径足有一百米以上,每根长度都在三米以上的翠竹,心头的震惊难以言喻。 尽管我见惯了屠杀,甚至亲手实施了数次百人左右规模的屠杀,可是像这种血淋淋,给人如此强烈视觉冲击的屠杀场面还是第一次见到! 在密密麻麻的翠竹上头,挂满了妄图掠夺属于我们的财富的人,一千多人,无一幸免! 他们的身体被比钢铁还硬的竹子穿透,每个人身上至上穿上了三根竹子,悬在半空之中。刺目的鲜血从他们身体涌出,顺着竹竿缓缓地滑下,惨叫声凄厉无比,在空旷的草原上传出去老远。 超过一半人还没有死透,他们挣扎着,哭叫着,徒劳地挥舞着手臂,好像想折断穿透了他们身体的竹子,但是他们已经无能为力了,大量的失血令他们很快就失去了生命。 修长笔直的竹子,翠嫩的竹叶,怎么都应该是一幅美妙的图画。可惜的是,挂在上面的尸体和鲜血将美感破坏得干干净净。血腥味虽然对我而言非常舒适,但我估计白依受不了。我对火少说:“火少,让我看看你‘火神诀’的威力。” 火少无奈地摇了摇头,说:“妈的,木老杀人,老子来收尸,火神诀的威力怎么看得出来?”话虽如此,火少还是运起了真气,一头黑发瞬间变成火红,两颗瞳仁也变成红色,似要喷出火来。 火少两手高举向天,掌心中冒出夺目红光,他大喝一声,两手凭空一握,猛地往下一拉,好像正从天上抓下来什么东西一般。随着火少的动作,天上掉下来两个巨大的火球,砸进竹林中。 轰地一声巨响,火球爆开,化成漫天火焰四下飞射,无论是竹子还是尸体,沾上了一点火星就立即猛烈地燃烧起来。 面积广大的竹林和千多具尸体,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内烧了个干干净净,全部化成灰烬,随风飘散。火焰也在烧尽竹子和死体之后熄灭,草原上只留下一片半径足有百米的圆形焦土,连一个人都没有。 一千多人就像从没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一样,消失得干干净净。 我长呼一口气,说:“终于清静了。只是,我们现在究竟是在a国的哪里呢?” “不管在哪儿,我估计都不可能离纽约太近。”火少摸着下巴说“拍戏的留下了卡车,咱们是不是开着卡车把东西运回纽约?” 我摇了摇头:“如果距离太远的话,开卡车回去不大安全。虽然没人能劫了我们,但是远距离运输麻烦太多了。还是用魔法阵传送吧!” 这一次白依同样没办法一次完成魔法阵,不过我在白依给魔法阵注入了一半魔力之后,马上将深海之心交给白依补充魔力,并在她的另一个人格苏醒之前拿回了深海之心。虽然这样一来,白依的魔力没法完全补满,但还是获得了足够启动魔法阵的魔力。 魔法阵顺利启动,白依锁定了纽约陈小波脸上魔法面具的魔力波动,以陈小波为坐标,开始传送。 再度经历了一次魔法传送的短暂失明和失重的感觉,当我们脚踏实地之后,耳旁传来淅沥的水声和陈小波疑惑的声音:“老板,你们什么时候学会瞬间移动了?嗖地一下子就出现在这里。不过请你们暂时出去一下好吗?我正在洗澡。” 我睁开眼睛,只见陈小波正站在喷头下,身上涂满泡沫,腰上裹着一条湿透的浴巾,一脸疑虑地望着我们。陈小波不愧天生拥有强大精神力的强人,看到我们像鬼一样出现,竟然不露半点惊慌的神色,只是有点疑惑而已。 嗯,这一次运气相当不错,直接传送回到了中华楼陈小波的房间里。 我嘿嘿一笑,摸着我的大光头说:“这事就说来话长了,以后再慢慢告诉你。对了,你大白天的洗什么澡?” “大白天?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陈小波说道。 呃,十一点,妈的,这次魔法阵又连时间一起穿越了! 白依闭着眼睛望向一旁,说:“好啦萧哥哥,我们快出去吧!我都不敢睁开眼睛啦!” 我点了点头,刚准备出去,却发现浴室门已经被我们带回来的宝藏给堵死了。小山一般的宝藏整整堆了大半间浴室啊! “不好意思啊博士,要给你换个房间了!”说着,我一掌劈碎了浴室的墙壁,和木老火少走了出去,从外面打开浴室的门,开始搬起宝藏来。“博士,洗快一点,洗完了来帮我们搬东西!” 陈小波一开始应该没有注意到我们身后的宝藏,毕竟四个大活人凭空出现,还是比较吸引人的注意力的。当我们出去开始搬运之后,我才听到陈小波倒吸气的声音和惊讶地呼喊:“这些这些都是真的!你们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水声响起,过不多时,陈小波裹着浴巾冲了出来,开始和我们一起搬运东西。 陈小波一边搬东西一边惊叹:“天哪,罗马帝国时期的金币还有盔甲!罗马人还真是有钱,用黄金铸造盔甲和兵器这么精美的工艺品,又有考古价值,这些东西的价值已经不能用钱来衡量了!老板,你们该不会是去盗墓了吧?这些东西都是打哪儿来的?” 我神秘地一笑,说:“如果我告诉你,我们这是从一头龙的巢穴里找出来的,你信不信?” 陈小波说:“按照科学来解释的话,我不会相信,但是按照神学和我最近的经历来看,我相信你没有说谎。”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博士,科学没办法解释一切的,首先,连我这个天魔都解释不了!” 陈小波检验了一下,发现所有的宝石和钻石品质都非常得高,比起现在宝石店卖的宝石都要高出不少。 搬了一个多小时,所有的东西都被搬回了我的房间,堆积在我的卧室里。我的卧室虽然很大,但是堆满了宝物之后,就只剩下一张床的位置了。 搬完之后,我马上打电话把还在外面巡视的小和尚、龙倾城、王峰、杰克逊叫了回来。这样的大事还是必须让他们知道的,现在中华楼已经变成了一座宝库,虽然我不认为纽约还有谁能打劫我,不过高手多一点,安全系数也就越高。 龙倾城等人回来以后,几个高手全都集合在我的房间内。他们进来之后,我先让他们看了一眼我那批宝藏,龙倾城、王峰、杰克逊就不用说了,惊呼时声音都在颤抖。毕竟他们刚刚修炼我传他们的心法没多久,定力还不够。就连小和尚看见之后都惊叹不已。 几个人在大厅里坐下,我把这几天的经历简单地讲了一下,然后说:“现在我们已经不必为钱发愁了,这批宝藏就算只卖掉一小半,也足够让我们富可敌国了。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谁有能力吃下我们这批宝藏,谁出得起钱来买。” 身为雇佣军的龙倾城见多识广,马上说道:“这些东西一个或者几个人是绝对没办法吃下的,尤其是那些黄金工艺品。我们必须分散卖出,虽然麻烦了一点,但没有别的办法。说起有钱人,a国的有钱人虽然多,但是a国人精明得要命,在a国卖不出好价钱。嗯,零碎的宝石和钻石倒可以在a国黑市上出卖,这在哪个地方都是一样的。而那些工艺品,比如盔甲、器皿什么的,最好卖到中东。中东的一些小柄国王和石油大亨个个富可敌国,尤其喜欢收集古董,他们钱多得没处花,卖给他们的话应该可以卖出好价钱。” 又商量了一阵,最后决定把宝石和钻石分批出售,在a国黑市上卖出去。而黄金工艺品方面,则由龙倾城出面联系中东的富豪。他曾为中东的雇主打过仗,认识一些富豪。当然,我没准备亲自把东西运到中东去卖,我没有足够的人手和门路搞走私,货由我提供,运货则是那些有志于买古董的富豪们自己解决了。 这么多的宝藏一下子是不可能全卖出去的,卖掉一小半估计就可以赚来几百亿美金了。我让龙倾城他们挑几件自己喜欢的东西拿去玩玩,几个人跑到我的卧室里,东挑西拣了一阵,各自拿了几样东西。 龙倾城拿了一把宝石和钻石,说是要在泡马子时显摆用的。 王峰挑了几个黄金酒杯,准备留在家里自己用,或是待客的时候用。 陈小波选了一把嵌满宝石和钻石的,两尺长的金剑,说是要把这把剑炼成飞剑,以后打架时把飞剑放出去,钻石的光芒就可以把人晃死了。 杰克逊也是要了一把镶了钻石的白金短剑,目的和陈小波一样。 小和尚什么都没要,到底是出家人,对俗世的东西不感兴趣。木老和火少也是什么都没要,用他们的话来讲,这些东西既不能吃,又不能喝,还不能买东西,拿来何用?还是钞票来得实在。 所有人都走了以后,我和白依美美地洗了个澡,就着卧室里满屋的珠光宝气好好地亲热了大半夜。当白依沉沉睡去之后,我点上一支烟,一边看着满屋子的财富,一边思索着今后的发展道路。 钱我已经有了,这些财宝不但可以让我成为世界首富,也可以让我的心腹手下们个个都成为超级富豪。现在我缺的就是权力,跺一跺脚天地都震三震的权力! 不过有了钱,要得到权力也是很简单的吧? 我已经决定,在这批财宝得到妥善处理之前,我是不会离开中华楼半步了。地盘上的扩张已经没有多大必要了,抢地盘也就是为了钱不是? 权这个东西,是与地盘无关的。拥有无上权威的人,即使只有一座楼子的地盘,照样可以号令群雄,令那些占据了广大地皮的诸候俯首称臣! 有了钱,就有了权,有了权,就有更多的钱,自古以来,钱和权就是分不开的。 想着想着,我慢慢进入了梦乡。在我入梦的一刹那,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好像飘了起来,飘离我的身体,飘出了中华楼,飘进了夜空,离开了地球。 宇宙中,好像有一个巨大的黑洞在吸引着我,将我吸入那无尽的黑暗之中。流星在我身旁掠过,星河在遥远的地方闪耀。我进了一条黑暗的通道之中,不知飘行了多久,突然眼前一亮,强烈的白光刺激得我闭上了眼睛。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前却出现了一个波澜壮阔的古战场! 第十七章天魔的份 我好像飘浮在空中,正往下俯瞰着那个战场。战场之中每一个角落,都在我的视线之内,让我瞧得清清楚楚。 巍峨的宫殿,聚在宫殿前的千军万马,遮天蔽日的旌旗,浓密的硝烟,密不透风的盔甲,闪亮的马刀。宫殿前堆积如山的尸骨,将整个地面染红的鲜血,还有在宫殿顶上飘扬的,锈着两条血红盘龙的巨大旗帜。 旗帜下站着一个天神一般威武的人,血红的盔甲,火焰一般飘舞的披风,燃烧着火焰的长刀,两粒血一般赤红的瞳仁,两边脸颊各纹着一条血红色的盘龙。 那人站在高大的宫殿顶上,一手扶着盘龙旗,一手提着长刀,一双虎目环视着宫殿下面,将这座宫殿围得水泄不通的千军万马。 在那人身后,一个头发花白,身穿天蓝色长袍的中年男子抱着一个尚在襁褓之中的婴儿,单膝跪地,哀声泣道:“皇上,我们退吧,旱魃国完了,老臣的‘破碎虚空’已经练成了,让老臣送你和太子走吧!” 那个被称为皇上的男子仰天长呼一口气,头也不回地说:“道乾,旱魃的皇是不可能在战场上撤退的,我是为战而生,自然也应为战而死。战场,才是我的归宿。你把太子送走吧,旱魃必须留下一点的血脉。” “可是,皇上如果不和太子一起走的话,太子如何能在别的空间生存下去?又让谁来为太子指引回家的路?旱魃灭国的大仇不能不报,罗睺、凶罗、贪狼三国雄霸神州,没有皇上的教导,太子如何报这亡国灭族之仇?皇上,老臣已经于国无用,就让老臣送你们走吧!让老臣来挡这三国联军的最后一阵!” “朕意已决,不必再说。三国神王已经来了,赶紧走吧,不然就来不及了!”被称为皇上的男子长刀一横,刀上火焰喷薄而出。与此同时,三声长啸从包围着宫殿的千军万马中发出,三条人影分别从三个方向闪电一般飞向宫殿顶部。高速之下,三人身后各拖着一长串残影,看上去就像三队人向着宫殿顶部冲去一样。 皇上长啸一声,凌空跃起,手中长刀吞吐着变幻不定的火舌,他向三个方向各劈出一刀,三道火红的刀气如同雨夜惊电,乍起陡灭,朝着那三个向他飞来的人劈去。 与此同时,那个穿着蓝袍的中年男子飞快地在空中划出一个五芒星,口中念念有词。随着他的颂唱声,他手指划过的地方,空间纷纷迸裂,现出一方呈五芒星形的黑洞。他把手中的婴儿高高举起,放入黑洞之中,黑洞似有无穷吸力,婴儿一入黑洞,马上被吸了进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另一方面,皇上正与三个向他攻来的人影亡命搏杀,四个人在空中以难以形容的高速对砍着,我虽然运足目力,可是看到的却只是四团飘忽不定的影子,根本无法看出他们是如何出招的。 无数的鲜血从空中扬扬洒下,也不知道是谁流下的血。宫殿顶上,那个呈五芒星形的黑洞渐渐消失,天空中正围攻皇上的三人中的一个厉声高叫:“不好,旱魃孽种要逃!”说话间,一条人影抛下皇上向着黑洞疾速飞来。 那中年男子猛地转身,花白的头发已经全部变成雪白,连胡须眉毛都变成了白色。他看着那向他飞来的人影哈哈大笑:“太迟了,太子已被我用‘破碎虚空’送到了另外的空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你们这群浑蛋谁也别想伤害太子!”话音刚落,一柄缠绕着电流的蓝色长剑从那飞向他的人影手中射出,一剑洞穿了他的心脏。 无数激烈的电流绕着他的身体猛烈地炸响起来,爆响声中,他的身体被炸成了漫天血雾。 那人影接住蓝色长剑,朝着已经只有碗口大小的五芒星形黑洞狠狠地劈了一剑,剑刃劈过黑洞,就像劈中的只是空气一般,什么都没有发生。 那人看着已经快要完全消失的黑洞恨恨地说了一句:“妈的,算你运气好!哼,连萧道乾都不知道你去了哪里,老子倒要看看你将来怎么回来!” 说完那人又转向空中飞去,加入了围攻皇上的战团之中。 这时我已经没有机会看接下来的战况了,在那黑洞只剩针眼大一点之时,我感到自己也被那针眼大的黑洞吸了进去。我在黑洞中穿梭,长长的黑洞好像一条永远也到不了尽头的通道。在我的前面,那个包裹在襁褓中的婴儿哇哇哭叫着,浑然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也不知过了多久,黑洞尽头突然出现一丝光亮,黑洞到头了! 我看到,那婴儿飞出了黑洞,缓缓地飘落到地上。黑洞外正下着雨,婴儿落到一条小巷子里,襁褓马上被雨水和泥浆浸透了。 当我出了黑洞之后,我感到自己又到了天上,向下俯瞰着地面上发生的一切。 周围的环境令我异常震惊,那些小巷,那些高高低低的钢筋水泥建筑,与我记忆中小时候的家乡是如此的相似。正在我惊疑不定的时候,一个依稀有点熟悉的声音从地上传进了我的耳朵里:“是谁这么狠心啊?这么可爱的婴儿也舍得抛弃!老婆你看,这小娃娃真可爱” 小巷里,有一把黑色的大伞,伞下有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抱着身上沾满泥浆和雨水的婴儿,毫不嫌弃婴儿身上的脏物,哄着正哭个不停的小婴儿。 “老公,这小娃娃好可怜哦,我们反正没有小孩,不如把它抱回家养着吧!” “不是吧?捡到的小娃娃又不是小猫小狈,怎么能随便养呢?我看咱们还是把它送到孤儿院吧!” “那怎么行?反正咱们还没有孩子,就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好了,再说了,谁看到我们捡到这个娃娃呀?不管了,我决定了,小东西,以后我就是你的妈妈了,来,叫妈妈” 婴儿渐渐停止了哭泣,那对年轻的夫妻抱走了婴儿,而窥探了这一切的我,不知不觉已经泪流满面。 因为我已经看到了那对夫妻的相貌,尽管已经许多年未见,可是我清楚地记得,他们就是我那已经过世的父母。 那么我究竟是谁?我萧锋除了当代天魔之外,究竟是不是还有着另外一个连我自己,连我的父母都不知道的身份? 一声熟悉的呼唤忽然在我耳旁响起:“萧哥哥,萧哥哥”眼前的景物在这声呼唤响起之后变得扭曲模糊,一切都只是梦境,来得突然,去得也快。我睁开眼睛,眼前是白依带着点惊奇的玉容,周围是堆积如山的财宝,身下是软绵绵的床垫。 我还在自己的房间里,刚才看到的,听到的真的只是梦境。 我长呼一口气,对着白依微微一笑,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很灿烂,没想到这个梦竟然做了整夜。脸上有些冰凉湿润,举手一擦,竟然擦到满手的泪水。 妈的,没出息,没想到竟然真的做梦哭了,这下可丢大脸了,被白依看到我哭的样子。 “萧哥哥,你没事吧?怎么突然哭了?”白依关切地问道。 我搂住白依,笑着说:“萧哥哥当然没事了,嗯,萧哥哥也没哭,只是睡觉睡得太舒服,舒服得连眼泪都流下来了。你睡觉时不也经常流泪吗?” 说话间,我伸手在枕头一摸,将那块在睡前被我放在枕头下的血龙玉佩握到了手里。这玉佩有点邪门,以后睡觉不能把它放在枕头下了。 不过梦里倒真是出现了萧道乾这个名字啊,不知道是不是我前几次碰到的那个老道士。梦里的萧道乾不是已经被炸成血雾了吗?没见过谁炸成了一滩血还能活下来的,梦里的萧道乾应该不是老道士萧道乾。 仔细一想,老子该不会就是那个倒霉的亡国太子吧?妈的,是又怎样?我才懒得回去呢,那种拿着刀剑对砍的世界,有什么好玩的,哪比得上现在这个花花世界? 我把玉佩挂在了脖子上,拍了拍白依的小脸蛋,说:“好了,起床了,今天要开始赚大钱了!” 起床后联系了唐宋,把他叫过来参观了我的财宝,老魔头一见之下惊叹不已,断定我是去掘了中世纪某个国王的坟墓。我也不说破,让老魔头帮我在黑市联系卖掉宝石。唐宋在黑市上很有门路,有他出马,宝石和钻石不愁找不到买家。 龙倾城也联系了几个中东的富豪,并宣称凭那几个富豪是吃不下的,让他们多找几个同道中人。 一个星期以后,宝石和钻石卖掉了一些,不光是在a国,欧洲也来了几个大买家,净赚一百五十多亿美金。而那些黄金工艺品也从十七个中东富豪的口袋里掏出了五百多亿美金。我的钱前所未有地多了起来,而那批宝藏最终却只卖出不到三分之一,因为后来实在找不到有钱的买家了。 剩下的宝藏被我藏进了中华楼新开掘的地下室中。原来的地下室安全系数不高,新开掘的地下室除了全套的保险系统之外,我还加设了几个小阵法,木老、火少、小和尚也都各自加了几个禁制。 有了钱,当然要大肆挥霍,否则钱再多也只是废纸。留给子孙后代?我还没考虑得这么远,再说了,老子白手起家赚到的钱,凭什么留给后代让他们当二世主? 傍木老、火少、龙倾城等几个心腹手下一人发了十亿,让他们随意挥霍。小和尚对钱不是很看重,象征性地给了他一千万,不过我估计小和尚这一千万可以花一辈子了。没办法,现在吃饭穿衣都不需要他自己花钱,他自己平时也不添置什么东西,好养活得很。心腹的小弟们也都给他们发了奖金,我吃肉,总得让他们喝喝汤的。然后花了一千多万找索罗斯购买了一批武器,把每个小弟都武装得比反恐特警还牛。 上帝之城的收入现在已经不放在我的眼中了,不过每年十几亿美金的收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谁也不会嫌钱多不是? 现在地盘上的生意蒸蒸日上,我不急着扩展地盘,反正现在钱多得坐吃也不会山空,万一真的没钱了,把财宝拿出去卖几件,不就又有钱了? 这段时间,纽约的地下世界平静得很,没有出现一起值得关注的黑帮火拼。而在我预料中的吸血鬼的报复也没有出现,异能局也并没有来找我的麻烦,一切都平静地异乎寻常。 博南洛等三个家族的代表在我回到纽约的第二个星期通知我说,他们的教父已经同意跟我合作,并邀请我参加一个星期后举办的聚会,商讨联盟事宜。我当然答应下来了,我准备在那个聚会上,一举收伏三大家族,让他们彻底臣服于我。 二零一零年十月七日,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坐在办公室里,看着陈小波的助手刘良攻入联邦警察总署系统后盗来的罗礼克的资料。 罗礼克的资料很普通,讲述的无非是一个小探员勤恳工作节节高升的故事,没有丝毫传奇色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罗礼克二十岁到二十五岁这五年的资料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据刘良说,那五年的资料联邦总署的资料库中没有储存,可能属于绝密档案。 罗礼克这个人,很有问题啊! 看了一阵资料,电话响了,接过来一听,是黎月姿的声音。 “阿锋,已经半个月没见了,我想你。” “嗯,那好,我今天有空,过来看看你吧!希尔顿饭店如何?吃个饭然后直接开房。”我说得非常直白,反正办公室里没一个人,不怕被白依知道。 “阿锋你坏死了!”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娇嗔“好吧,就在希尔顿饭店,你什么时候到?”女人就是这样,先说你坏,然后又同意你的提议,我都搞不清楚女人究竟在想些什么。 “十一点半吧,我准时到。” “好的,我等你哦!”放下电话,我嘴角挂上一抹冷笑,是时候除掉所有可能对我有威胁的人了! 第十八章绝对恶魔上 我开着最新款的保时捷跑车,行驶在通往曼哈顿的高速公路上。 身边一个人都没带,去和情人幽会,带着手下只会煞了风景。想起跟白依说我去见黎月姿时她那气鼓鼓的样子我就心里好笑,女人再豁达也不会愿意和别人分享自己的男人的。 不过在这种事情上,我倒是不愿意欺骗白依,再说了,我此行究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都说不定。如果证实是黎月姿出卖了我,那么我想这次将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黎月姿了。 十一点半,车子准时停靠在希尔顿酒店门前,下车把钥匙交给了门童,只见黎月姿已经在门口等着我了。 看到黎月姿之后,我不由眼前一亮。今天她穿着一件深色的淑女裙,顺直的长符在肩头,脸上化着淡妆,全身上下只挂了一条项链作为饰品,样子非常清丽脱俗。她深具东方古典美,堪称绝色,进进出出的客人和从酒店前经过的行人都不自觉地偷瞧着她,想起这等尤物在我身下承欢时的样子,我心中不由一阵燥热。 大步走到黎月姿面前,她笑吟吟地挽住了我的胳膊。 “阿锋,你怎么一直没给我打电话?是不是忘了人家了?”小美人一边神情幽怨地埋怨着,一边挽着我走进大门,早有侍应生领着我们朝已经订好的包间走去。 我伸手轻抚了她的滑腻的脸颊一把,笑道:“怎么会呢?我这不是忙吗?前些日子才去了里约一趟,做了几单生意,哪里有时间了?我可不像你家,拼死拼活都是为了赚钱生存呢!” 和黎月姿在包房里坐下,随意点了几个菜,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起来。 “你哥哥还好吗?他知不知道我们的事情?”我切了一块小牛排,细嚼慢咽着问道。 “他还好,就是太忙了,整天为了公司的事情东奔西跑,今天好不容易回趟家,接了个电话后又跑到集团总部去了。”黎月姿小口喝着酒,说道:“他还不知道我们的事情,我不敢对他说。他以前其实挺好的,不喜欢管事,特别疼我,只是父亲的死让他承受了太大的压力,整个人都变了。”说着,偷偷看了我一眼。 “那么,你今天来见我,有人知道吗?” “没有,唐爷爷跟着大哥去集团总部了,家里没人知道我出来。” 我沉默,一时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说。说实话,我和黎月姿没什么好交流的。对我而言,除了白依之外,没人能让我绝对信任,对黎月姿,我也是有欲无爱。所以接下来的大部分时间,都是黎月姿在说着,我微笑着静静倾听。 一顿饭吃完,花了四十多分钟,吃完之后,我们直接进了总统套房。 一进门,我马上毫不掩饰地暴发出自己的欲望。一边疯狂地吻着她,一边剥去她身上的衣物。黎月姿两手勾着我的脖子,浑身瘫软地任我施为。她轻声唤着我的名字,眼波荡漾,两颊绯红,让我欲火更盛。 不一会儿,我就剥光了黎月姿的衣服,把她重重地扔到宽大的床上,和身扑了上去。 我不住地亲吻抚摩她光洁如玉的身体,早已昂首挺胸的下身迫不及待地进入了她的身体,她嘤呤一声,娇声喘息呻吟起来。 我疯狂地做着活塞运动,她两条修长笔直的玉腿紧紧地夹着我的腰,两手紧搂着我的脖子,仿佛八爪鱼一般缠在我的身上,挺进下身迎合着我的冲击。 一时间整间屋里都充斥着一种阴靡的味道,呻吟声和娇喘声一浪高过一浪,我子着黎月姿迷离的双眼,一边冲击一边笑问:“怎么样,我的小情人,哥哥弄得你舒服吗?” 黎月姿断断续续地说:“萧哥哥你问得人家羞死了” 我哈哈大笑“小情人,你这样子,可真是撩人啊!扮哥要跟你大战三千回合,让你好好吃一顿饱的!” 数度疯狂,黎月姿一次又一次攀上快乐巅峰,最后一次时终于忍不住尖叫一声,浑身瘫软着晕了过去。 我靠在她身旁,看着她赤裸的玉体,轻轻抚摩着她的香肩,心里不由有些惋惜。多好的情人啊,可惜,你为什么要姓黎? 摇了摇头,我赤身裸体地走到卫生间,锁好房门之后,拨通了一个电话:“喂,唐老吗?我有事找你,对,就是后天和三大家族联盟的事,我就在中华楼等你。” 诳完唐宋,我又给罗礼克打了个电话,热情洋溢地说:“罗克警长啊,我是萧,好久没见了啊!哈哈哈,不好意思,最近一段时间忙得很哪,告诉您一个好消息,上帝之城已经在我掌握之中了,我支援您的活动经费,以后每年可以增加到三千万美金了不用谢,这是应该的,以后还要警长继续关照啊!别这么说,以后纽约还不是你我二人的天下?噢对了,您现在有空吗?我在中华楼,想请您喝咖啡。去第八大道的星巴克咖啡屋如何?下午两点?好的,就这样,再见,恭候您的大驾。” 币了电话,我又拨通了另一个电话:“教官吗?是我,五分钟后开始行动,黎天明现在应该在黎氏耀华集团总部,不要给他任何机会。嗯,干掉黎天明之后,让杰克逊把整栋集团大楼炸了,推到全球通缉的恐怖分子龙倾城身上。还有,唐宋过来之后让小和尚接待他,如果问起我,就说我临时有事,被黎月姿叫走了,让唐宋打我电话。博士在吗?让他听电话博士,下午两点,第八大道星巴克咖啡屋。你现在已经可以驾御钢针一类的轻型物件远程攻击了吧?让罗礼克死于心脏病如何?没问题吗?那就交给你了。” 币断电话,我轻轻一笑,右手闪电般伸出,刺破卫生间的门,抓住了门外一条光滑细腻的玉颈。 “月姿,为什么不好好睡一阵子?偷听这些话对你没有任何好处。”我轻笑着说,手上慢慢地加大力道,天魔眼透过卫生间的门看到,穿着睡衣的黎月姿的小脸涨得通红,两手抓着我的手臂,徒劳地想将我的手指扳开。 “阿锋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大哥又没得罪你”黎月姿艰难地说着,眼角滑落两串晶莹的泪珠。 我深吸一口气,左手一掌拍出,阴柔的掌力将门拍成了木粉,让黎月姿能够直接面对我。我紧紧地掐着她的脖子,盯着她咬牙切齿地笑道:“月姿,你们黎家除了你之外,没一个人瞧得起我,先是你的死鬼老爸,接着是你那没用的大哥!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天晚上你大哥看我的眼神,妈的,那种眼神从来只有我使给别人看的,还没人敢在我面前做出那种眼神!月姿,你们黎家的男人,全他妈不知好歹!你自己算一算,我救了你们黎家人几次?我不求你们给我任何回报,但请给我最起码的尊重!我萧锋早就发过誓,除我之外,不可有别的神,任何人都没资格让我感到不爽,否则就只有死!或许你还不知道,你那死鬼老爸是替我背了黑锅才死的,但是你大哥看起来相当聪明,我猜他应该知道了。” “不,不要”黎月姿泪如雨下,她的身体已经在痉挛,我手上的力道恰到好处,让她渐渐窒息,却不至于立即死去,至少还可以让她说完想说的话:“阿锋我是爱你的请不要杀我的大哥如果一定要黎家人的死才能平息你的怒气我不介意你杀了我死在你手上我没有怨言我的命本来就是你救的但请留我大哥一命我愿意一命换一命” 我长呼一口气,说:“你不是白依,也不是我生死之交的兄弟。你也说过了,你的命是我救的,你用属于我的东西来做交换,岂不是太荒谬了?”话虽如此,但看着黎月姿现在这个样子,我心中忽然生起一丝不忍,随即摇了摇头,我是恶魔,我心中怎能有善念? 但是我现在还不会杀黎月姿,黎天明死了之后,黎月姿就是黎氏家族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对黎氏的产业,我还是很感兴趣的。 我松开了掐着黎月姿脖子的手,黎月姿弯着腰,捂着脖子大声咳嗽起来,我淡淡地说:“月姿,我不会杀你,但并不代表我不杀你的大哥。他必须死,他不死,只会对我构成威胁。” 黎月姿神经质一般点着头,一边咳一边说:“我知道,我知道,你是真正的恶魔,天哪,我为什么会爱上你这恶魔?”说话间,她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注射器,狠狠地扎在了自己手腕的动脉上。 注射器里的血红色液体飞快地注入黎月姿血管里,我惊奇地看着她所做的一切,问道:“月姿,你这是干什么?” 黎月姿抬起头,娇美的玉容变得无比扭曲,两只美丽的眼睛里射出刻骨仇恨的光芒,咬牙切齿地尖叫:“萧锋,我爱你,所以我要让你跟我一起死!” 第十八章绝对恶魔中 我一把夺下黎月姿手中的注身器,但是里面的血色液体已经注射了大半进去。我捏碎注射器,放到鼻前一嗅,竟然闻到一股浓烈的,带点腐尸味道的血腥气。 “月姿,这究竟是什么!”我厉声问道,这时,整个房间中都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中间夹杂着淡淡的腐尸味道。 此时黎月姿已经弯着腰干呕起来,她全身颤抖着,一股又一股的血色雾气从她身体的每一个毛孔中喷出,形成一阵血雾,将她包裹其中。 我感到一股难以言喻的黑暗气息从这阵血雾中发散出来,将整间房子笼罩其中。 “噼叭”几声连续不断地爆响,室内一切玻璃制品全部粉碎,我看了看房间,无奈地叹了口气,说:“月姿,东西全是被你弄坏了,到时候归你赔。” “哦呵呵呵”一阵银铃般悦耳的笔声响起,黎月姿的声音从血雾中传了出来:“阿锋,你还真是小气呀,就这么几件破玩意儿,你也好意思要我赔”说话间,血雾渐渐向内收缩,变得薄了起来,看起来好像是被黎月姿吸收了。当血雾完全散尽之后,我看到的黎月姿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她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变成了闪动着血色光芒的淡紫色,眉毛都变成了红色,两粒瞳仁也变成了红色,嘴唇涂得乌黑,两颗尖利的獠牙突出唇外,闪动着血色寒光。 睡衣已经被腐蚀得七七八八,遮掩不住黎月姿玲珑的身段,但是在我看来,她的皮肤已经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我皱了皱眉,她现在这个样子,与我上次碰到的吸血鬼非常相似。 “月姿,你这是何苦?为什么要把自己变成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我摇头叹息。她身上的黑暗气息虽然强大,但显然不是我的对手,不过那管把她变成这鬼样的血色液体倒是颇有玩味之处:“刚才那管东西是什么?谁给你的?” “呵呵呵呵,”黎月姿媚笑着,用长长的指甲划破胸脯,沾上一点血液放进嘴里吮吸着,我注意到,伤口很快就愈合了。“阿锋,我知道你是个很强大的人,你喜欢的也是强大的人。白依妹妹据说非常强大呢!现在我也变强大了,你会不会考虑喜欢我呢?” 我摇了摇头:“月姿,你弄错了,我并不是因为白依强大才喜欢她的。你也不小了,应该知道爱情这东西是不可以勉强的。告诉我,刚才那管东西究竟是谁给你的?是不是吸血鬼?” “吸血鬼?”黎月姿甜甜地笑着,扭动着腰肢走到我的身边,在我的胸膛上轻轻抚摩着“我不知道那个人究竟是不是吸血鬼呢!在你不在纽约的这段时间,我碰上了一个很神秘的占卜师。她告诉我,我的男人是一个恶魔,会害死我家里的人。当时我并不相信,还骂了她一顿。但是她并没有生气,给了我刚才那管东西,她说那是女神之血。她说,如果我的男人露出恶魔的本来面目,就把那管女神之血注射进自己体内,可以获得力量来对抗恶魔,保护自己的家人。我本以为,永远不会有用到女神之血的一天,没想到这一天这么快就到来了。阿锋,你真的让我很失望呢!”她幽幽地说着,从她的神情上,根本看不出来对我有任何仇恨。在她说话的时候,她绕着我走了两圈,纤纤玉手摸遍了我的身体,我一丝不挂地任她抚摩,在这个时候,我心中生不起丝毫欲望。 女神之血,那应该是吸血鬼的血液吧。吸血鬼就是用自身的血液来制造后裔的,黎月姿已经变成吸血鬼了,我的情人已经不复存在了。 我摇了摇头,吸血鬼的媚惑之术是与生俱来的,任何一个男吸血鬼都有迷倒女子的魅力,同样地,任何一个女吸血鬼也具备迷倒男子的能力。这本应是吸血鬼猎食的能力,没想到黎月姿把它用到了我身上。难道在她看来,我已经变成她的猎物了吗? “月姿,你杀不了我的,你的哥哥注定会死去,你们黎氏的产业也会被我吞并。” “是吗?那你会不会杀我呢?”黎月姿的红唇凑到我耳边,轻声说着,尖利的獠牙轻轻摩擦着我颈部的动脉。 “本来我并不想杀你,”我淡淡地说:“可是你现在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不杀你,你活着只会更痛苦。” “你就不会感到内疚吗?”黎月姿笑道:“毕竟我的身体也曾给你留下快乐的回忆呢!” “是我害了你,还是你自己害了自己?”我自嘲地笑着:“我是恶魔,所有的一切都是我造成的,当我踏上成魔这条路之后,就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内疚了。对我而言,白依就是我的全部,除白依以外,天下人皆可杀戮!月姿,感谢你给我的美好回忆,但是我从来都没有爱过你。在你死之前,我希望你能立下遗嘱,把你们黎氏的产业全都留给我。” “你真直接!”黎月姿赞赏地笑着,一手环着我的腰,一手勾着我的脖子,把身子挂在我身上,说:“我会答应你的如果你有能力杀我的话!”话音刚落,黎月姿的两颗獠牙就贴上了我颈部动脉,狠狠地刺了下去。我感到颈部一阵刺痛,天魔真气马上向着被咬处聚去,强烈的反震力激得黎月姿头猛地向一仰,但她仍紧紧地挂在我身上。 “这一下是我还你的,我不喜欢欠人家情。”我淡淡地说着,一记重拳狠狠地轰在了黎月姿小肮上。黎月姿终于松脱了手脚,向后倒飞而出,重重地砸在墙壁上,将墙砸出一个人形凹洞。 “阿锋,你够狠!”黎月姿抹掉嘴角的血迹“把我打死了,谁来给你立遗嘱!” “我没你狠。”我摸了一下脖子,摊开手,满手的鲜血。黎月姿的牙不错,我的身体刀枪不入,没想到竟被她戳出了两个小窟窿。“这可是你先下手的,如果我不是有点能力的话,已经被你咬死了。我死了,就轮到我来立遗嘱了。” “既然这样,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了!”黎月姿和身扑上,速度竟然快到能在身后留下残影。我猛地闪到旁边,砰地一声,我刚才立足之处的墙壁上被她一拳砸出个碗口大的破洞。 我退到窗子旁边,说:“月姿,你不是我的对手,先立遗嘱吧,不然到时候没机会了。” 黎月姿浅笑嫣然:“阿锋,你真的狠心杀人家呀!”话音未落,又高速前行着向我一拳砸来。我猛地拉开身后的窗帘,刷地一声,明亮的阳光照进屋里,黎月姿被阳光照到,就好像被火烫到的小猫一般,尖叫着退了回去,缩到房屋的阴影里,脸色苍白地看着我。 “立遗嘱吧,不然我敲碎整面墙壁,让你没地方躲!”我威胁黎月姿。 黎月姿银牙一咬,说:“我就算死也不会把黎氏的产业交给你的!” “月姿,”我无奈地叹了口气,一步一步地走向她:“月姿,再给你一次杀我的机会,杀不了,就乖乖地给我立遗嘱。” “这可是你说的!”黎月姿在我走出阳光照射的范围之后,飞扑过来,一拳狠狠地敲在我的脑门上。我的头向后一仰,她趁机将两颗獠牙刺进我的大动脉中。血液向她的口里涌去,我静静地等了三秒之后,才一拳将她击飞。 血液流失得很快,刚才那三秒钟,黎月姿至少喝了我体内六分之一的血。但是我连全身飙血都经历过,丢这点血根本算不了什么。真气在伤口周围聚集,逼出吸血鬼牙齿上能将人变成丧尸的病毒,在天魔真气的作用下,伤口很快就愈合了。 “月姿,第二次机会你已经错过了。现在到你覆行承诺了。”我淡淡地说着,看着躺在地上挣扎的黎月姿。 黎月姿坐了起来,呆呆地看了我一阵,忽然把头埋进两腿间,呜呜大哭起来。“阿锋,我知道怎样努力都杀不了你的,可是我真的很想杀你。不能跟你一起生活,跟你一起死了也好。阿锋,黎家的产业对你来说就真的这么重要吗?钱和权力就真的这么重要吗?” 我点了点,又摇了摇头,说:“钱和权非常重要,但并不是一定需要。只不过我既然已经踏上了这条路,自然要做到最好。做恶魔的,怎能容忍有人比自己更有钱,更有权?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一山不容二虎,小孩子都懂。” 黎月姿点了点头,泪眼朦胧地看着我,勉强笑了笑“阿锋,我身体里现在也有你的血了,我死了也不算亏了。阿锋,谢谢你给我的快乐还有痛苦,永别了!”说完,她竟然朝着满是阳光的窗口扑去。 当黎月姿进入阳光照射的范围之后,奇迹发生了,黎月姿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全身冒烟开始燃烧,阳光照到她身上竟然一点事都没有! 第十八章绝对恶魔下 午后的阳光从窗口洒进房里,黎月姿身上的睡袍早已在打斗中脱落。她光洁如玉的身体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在这一瞬间,我竟然有些恍惚。 心底有个懒洋洋的声音慢悠悠地说:“美好的东西是用来爱护的,美女是用来疼爱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但是值得用来发泄欲望的美女却不多,暴殄天物岂不可惜?” 这是我九窍魔脉中向来最安静最平和的一个,他的名字,居然叫“爱。” 不过这爱也得分对象,如果天魔也像普通人一样滥爱,那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我呵呵一笑,慢慢地走向黎月姿。 她的头发、眉毛、眼睛、嘴唇慢慢地恢复原样,那两颗尖利的獠牙也缩了回去。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黑暗气息也消失不见,她现在这个样子,与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 她怔怔地站在站前,看着自己已经恢复正常的皮肤。 喝了我的血,她的体质好像发生了变化。我怎么不知道,自己的血液原来还有这种功能? “女神之血看来没有我的血厉害啊!好像女神之血已经被我的血中和了呢!”我走到黎月姿身前,手抚上了她的肩头“说起来,这样美丽的身体,真是非常诱人。月姿,打也打过了,骂也骂过了,生活还是美好的,既然阳光都照不死你,我也不想杀你了。你还是乖乖地活着吧,爱我也好,恨我也好,活在这个世界上,继续做我的情人。做一个对我既爱又恨的情人,留在我的身边,才有机会下手杀我呢!” 黎月姿把脸颊靠上我的胸膛,一双玉臂环着我的腰,泪水滚滚而泪,喃喃地说:“你这恶魔,为什么我杀不死你?你为什么不干脆点杀了我?为什么” 靶受着她柔软的身体在我身上的摩擦,体内的欲火再次喷薄而出。我蛮横地抱起了她,将她扔在床上,狠狠地压了上去。我低吼道:“就算只是一件泄欲的工具,我也舍不得随意丢弃的!”随即粗暴地进入,凶猛地动作,玉人在我身下发出阵阵呻吟 电话响了,我接过来一听,唐宋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小子,你把我叫过来,自己倒跑掉了,让我在你这里傻等着算什么意思?实话实说吧,你现在是不是跟月姿在一起?” 我哈哈一笑,说:“唐老,实在不好意思,不瞒您说,我现在正跟月姿在一起。这样吧,你再等一个小时,我马上就过来。” 币了电话,我拍拍靠在我胸膛上的黎月姿的脸蛋,笑嘻嘻地说:“好了月姿,唐老在催我了,起来吧!” 黎月姿出奇地乖巧,点了点头,坐起来穿起衣服来。 我和黎月姿穿好了衣服,正准备出门时,电话又响了,这次是龙倾城打来的。 “老板,事情搞定了,黎天明现在应该已经在撒旦的办公室里喝上咖啡了。” 我哈哈一笑“做得好。兄弟们有伤亡吗?” “没有。从我们突进大楼,干掉黎天明,炸掉黎氏耀华集团总部大楼,到最后撤退一共只用了十分钟。我那些兄弟可都是枪林弹雨中磨砺出来的超级杀手,黎氏集团总部大楼虽然防卫森严,但对我们来说,和不设防没有任何区别。” 我说:“嗯,很好,我已经派木老和火少去暗杀黎家骨干了,你们也去继续追杀黎家的骨干,争取一个不留。凡是忠于黎家的,全部杀了。回去了给你们发奖金,每人一千万。” 币上电话,我对黎月姿微笑道:“月姿,你哥哥死了。” 黎月姿点了点头,神情淡然地说:“我知道。从你下格杀令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他已经活不了了。” 说这番话的时候,她的手挽着我的臂弯,神情恬静而淡然,脸上还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如果让别人看到,一定会以为我们是一对幸福的情侣。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想些什么,但想来总不会是对我感激吧!留她在我身边,就好像留着一颗定时炸弹一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 走进电梯,电话又叫了起来,陈小波的消息来了。 “老板,任务失败,罗礼克重伤逃走。” 这个消息让我有些意外,凭陈小波的功夫和他的毒,罗礼克居然会没死?“博士,究竟是怎么回事?” “老板,罗礼克不是普通人。我用了三根飞针,每根针上抹的化学毒剂都可以毒死一头大象,但是罗礼克中针之后,只是全身抖了几下。我亲自出手,和他交手三分钟,用御剑术插了七把匕首到他要害上,但是他还是逃走了。速度非常快,我没办法赶上他。对不起老板,第一次单独出任务就失败了,我愿意接受惩罚” 我沉吟起来,陈小波的功夫是我亲传的,白依也教了他一些基础魔法。凭他魔武双修的本事,竟然干不掉罗礼克,重伤之下都让他逃了,罗礼克果然不简单! “不要着急,任务失败不能怪你,是我事先没有弄到足够的资料。这下子打草惊蛇,让罗礼克逃了,接下来我们可能就要遭到疯狂报复了。命令所有精干小弟马上回中华楼,配发武器,布置好防御。我马上回来。” 币上电话,我对黎月姿说:“纽约可能要有一场大暴乱了,目前还不知道将有多少势力牵涉其中,你是回黎家,还是跟我回中华楼?” 黎月姿淡淡地一笑,说:“阿锋,现在还有黎家吗?” 我点了点头:“那好,我带你回中华楼。月姿,你要记住,中华楼里的人,每一个都有杀你的能力,你不要想把对我的仇恨转移到他们身上,为了报复我而对付中华楼里我的心腹手下们。他们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狼,可不会管我跟你的关系。还有,千万不要想着动白依,如果你伤害到她,你自己知道下场是什么。” 黎月姿嫣然一笑:“你这是关心我了?谢谢你阿锋,我会注意的。就算我要下手对付他们,也不会让他们知道的。至于白依妹妹,怎么说名义上她也是我的姐妹,我怎么会对付她呢?你放心好了。” 我哈哈一笑:“放心?我要是真对你放心我不成傻瓜了?算了吧月姿,你我心知肚明。爱不爱我是一回事,杀不杀我又是另一回事,我是不会弄混淆的,相信你也不会!” 结了帐,出了酒店大门,我开车载着黎月姿,往布鲁克林区驶去。 路上,唐宋又打来了电话,他在里面恶狠狠地吼道:“萧锋,是不是你派人杀了黎天明?黎氏集团公司总部是不是你派人炸的?你把我调离黎天明身边,就是为了方便派人杀他,对不对?” 我早知道这个消息瞒不了多久,大楼一被炸,消息就会传开,唐宋没有理由不知道。而且凭他的智力,猜到是我干的不足为奇。 “唐老,”我的声音还是和平常一样,对这个老人,我心中一向都很尊重“你难道不知道黎天明对我的看法?一山不容二虎,我初到纽约,就和黎家结上了梁子。黎耀华好不容易死了,又来一个黎天明,你说我应该怎么办?留着他让他跟我作对?” “我不管!”唐宋的声音在颤抖,听得出来,他在极力抑制他的愤怒:“月姿呢,你是不是也把她杀了?” 我哈哈一笑:“唐老,你真会开玩笑,我怎么会杀月姿?你难道不知道,她是我的情人吗?嗯,现在这个时候,我已经派木老、火少、教官去杀黎家的骨干了,黎氏父子一死,黎家就等于被我灭了,唐老,你想为他们报仇?你不要忘了,我是天魔门主,你要是背叛我,就会受到魔神的诅咒,永世不得翻身。师叔,我知道你和黎家关系非浅,可是你难道愿意为了黎家,背叛天魔门吗?” “萧锋,你好,你好狠!”唐宋的声音慢慢平静下来,说:“让月姿听电话。” 我把电话交给黎月姿,黎月姿对着话筒静静地叫了一声:“唐爷爷,我是月姿。” 凭我的耳力,唐宋在电话里的声音被我一丝不漏地全部听到了。唐宋说:“月姿,你现在跟萧锋在一起?你知不知道,他派人杀了你哥哥,现在正派人杀害黎家的骨干,你怎么还能和他在一起?” “我知道的,”黎月姿淡淡地说:“我已经试着杀过阿锋两次了,两次都没成功。我阻止不了他,现在任何人都阻止不了他了。黎家已经完了,我要留在他的身边,找机会杀他。” 被坦白,我喜欢。 唐宋说:“月姿,你放心,唐爷爷绝不会让你大哥白死的!哼,萧锋,我知道你可以听到我说话。你不仁,就不要怪我唐宋不义!别忘了,我现在身在中华楼中,你手下的高手们大半不在,白依她没人保护!” 我心脏砰地一跳,一把抢过电话,恶狠狠地叫道:“唐宋,你真敢叛天魔门?真敢背叛我天魔?” 唐宋阴沉地道:“萧锋,我早已提醒过你了,白依是你最大的弱点!而且你不要忘了,老子早就被曾大牛开革出天魔门,已经不是天魔门的人了!” 第十九章同室戈 我大吼一声:“唐宋,你敢!要是敢伤白依一根毫毛,老子把你挫骨扬灰!” 唐宋冷笑着挂了电话,我一只手操纵方向盘,另一只手拨起了电话。此时车子已经驶上了连接两个岛的高速公路桥,我把油门一踩到底,这款新版保时捷被改装过,最大时速可达450公里。 轮胎发出一阵尖锐的摩擦音,车速飞快地提升到极致,我疯狂地超越一辆又一辆车子,风声在耳畔呼啸而过。 “火少,你们现在在哪里?在皇后区?妈的,怎么跑那里去了!马上赶回中华楼,不要管发生了什么事,总之如果你们在我回来之前赶到,马上把唐宋给老子拿下!死活不论!” “博士,你在哪?好,马上赶回中华楼,唐宋要对白依下手,小和尚和王峰可能对付不了他,你赶紧回去!” 唐宋在我的帮助下,天魔九变已经练到了第六层,他现在的功力,已经算得上世间少有的超级高手! 小和尚虽然佛法高深,降妖伏魔有一套,但是在武功上,他连我天魔九变第四层都对付不了,怎可能是唐宋的对手?龙倾城和他那班战友应该来不及赶回去了,现在能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的只有陈小波,但是陈小波也不是唐宋的对手,只盼他们三个联手能拖住唐宋一阵。 白依虽然魔力充足,但是没有深海之心,她的另一个人格,大法师白-撒玛莉亚无法出现,凭她现在这个人格,铁定不是唐宋的对手! “妈的,老顽固!”我挂断电话,大声咒骂着唐宋,以450公里的时速在高速公路上狂飙。身后响起了警笛,我的极速狂飙吸引了警察的注意,不过那些烂警车是不可能追上我的,这我倒不必担心,但我相信警察会在前面设障。 果然,疯狂行驶三分钟之后,前方远远地出现了路障。两辆警车停在前面,中间拦着一个路障。此时我前面已经没有一辆车子了,按照我现在的车速,十秒种之内绝对会撞上路障。 一个警察拿着高音喇叭正准备喊话,我已经压抑不住心中的怒意,一掌劈碎挡风玻璃,隔空劈出两记大天魔手。凭我现在的功力,一记大天魔手摧毁一辆警车已经是易如反掌。两掌击出之后,暗红色带着金色光边的掌风旋转着击中了两辆警车,轰然巨响声中,两辆警车爆成粉碎,连带着车里车外的警察也被破碎的铁片和玻璃削得稀烂。 路障已经被粉碎,我高速冲过警察设卡的地方,冲下了高速公路桥,驶进了布鲁克林市区。市区里的车一下子多了起来,时速很难跑到最大。但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在车缝中不停地穿插,不时碰上别的车辆。所过之处,别的车辆在我身后翻倒一片。而我这辆新车,也被刮得残破不堪,车头已经撞瘪,正在冒着青烟,左边车门也掉了。更要命的是,发动机已经出现异常声响,速度越来越慢,看样子车子是想罢工了! 在这样的高速行驶以及激烈碰撞之下,换作普通人早已呕吐不止,但黎月姿却若无其事。看来她的体质已经完全变异了,奇怪的是,我用天魔眼却看不出任何的异常。 现在离中华楼还有两条大街、三个小巷的路程,车子已经彻底罢工了,吼叫着停在了路中央。我扯断安全带,飞身下车,将黎月姿拦腰横抱,也不顾过于惊世骇俗,以我最快的速度向中华楼方向冲去。 左右响起了警笛声,a国警察办事效率这回难得地高了起来,凭声音判断,至少有十五辆警车在朝我这个方向开来。但是他们已经不可能追上我了,全速奔驰之下,我的速度已经比风更快! 虽然抱着黎月姿,但我还是在五分钟之内跑回了中华楼。奔进中华楼大厅,只见大厅里面一片狼藉,小弟们倒了一地,到处都是子弹壳和弹洞,还有掌风劈出来的大坑。我用天魔眼扫眼一周,小弟们都还活着,只是晕了过去,看来唐宋倒没有下狠手。 我放下黎月姿,大步朝着楼上走去。黎月姿忽然在我身后说道:“阿锋,刚才你抱着我的感觉真好。” 我顿了一顿,头也不回地冷冷说道:“如果白依有什么事的话,你就准备为她陪葬吧!” 说完,我飞快地掠上了楼梯,朝着我的办公室掠去。在大厅里,我就已经用天魔眼探测过了,我所熟悉的,唐宋、白依、小和尚、王峰、陈小波、老杰瑞的生命能量都在我办公室里。但是小和尚、陈小波、王峰的生命能量非常微弱,气也很散乱,看样子是受了伤。老杰瑞倒是没事,我想唐宋也不会屑于对他下手。 我来到办公室门前,深吸一口气,一掌击出,大门被我轰得粉碎。我举步跨进办公室,冷冷地看着坐在办公桌后老板椅上的唐宋。 唐宋手里握着一把大口径手枪,枪口正对着白依的太阳穴。而白依,被一副手铐反铐着双手,手铐上连着一根绳子,绳子系在唐宋坐着的椅子上。 “萧哥哥!”见到我进来,白依急切地说:“唐叔叔怎么了?他刚才好像发了疯一样,打倒了中华楼所有的人,又把我抓了起来。问他为什么,他也不答。萧哥哥,唐叔叔究竟怎么了?” “别担心,”我勉强地向着白依一笑“我回来了,什么事情都会解决好的。” 环视一眼,小和尚、陈小波、王峰、老杰瑞四个人全都僵硬地坐在靠墙的沙发上。我粗粗一看,小和尚、陈小波、王峰的伤都不严重,不过是被唐宋用天魔门的封穴手法制住了穴道而已,老杰瑞也是一样。 我朝着沙发上一挥手,释出一阵天魔真气,隔空解开了小和尚等人被禁制的穴道。四人穴道解开之后,同时长呼一口气,转动了几下身子。 “老板,对不起,我们没能保护好白小姐”王峰走到我身边,颇有些惭愧地低下了头。因果、陈小波、老杰瑞也都走到我的身边,看着我欲言又止。 “这不怪你们,”我看了他们一眼,示意他们退到我身后去,四人都照办了,站到了我的身后。“唐宋,我是当代天魔,你可知道你现在扣着的,将是天魔门魔母!忤逆天魔,当受扒皮抽筋,万蚁噬身,硫酸清洗之苦,而后挫骨扬灰,灵魂受天魔诅咒,永世不得翻身。唐宋,你可要想清楚了!” 唐宋发出一阵苍凉的笑声:“萧锋,不要用天魔门的教条来威胁老子!老子早就说过了,我已不是天魔门人,天魔门规对我无效!萧锋啊,真想不到你竟然如此狠毒,不愧为当代天魔,我唐宋自愧不如啊!早知如此,老子应当在初次见你之时,就把你杀了免除后患,否则黎家也不会遭此无妄之灾!” 我冷笑“无妄之灾?唐宋,你说错了吧!究意是谁先惹上谁的,想必你都一清二楚。我萧锋向来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如果不是黎家父子过于跋扈,他们又怎会死?唐宋,你要忠黎家我不怪你,但是你不应该用白依来威胁我。你这样做,是逼我杀你!” “天下人有谁你不敢杀!”唐宋暴怒起来,他猛地站起,一掌将办公桌拍得粉碎,手中的枪管顶上的白依的脑门,发出一声闷响。 “唐宋!”我双拳紧握,怒火升腾。我清楚地看到,白依太阳穴上雪白的皮肤被碰破了一块,渗出一缕殷红的鲜血。我的心一阵紧抽,自从我魔功有成之处,白依还从未流过血,现在她竟然被人伤到流血,而伤她的这个人,竟然还是我一直尊重的师叔!“你再敢碰白依一下,我现在就杀了你!” “不要,萧哥哥!”白依摇着头叫了起来“白依不疼的,唐叔叔是不小心碰伤了我,你看,我没有哭,我不疼的。”白依竟然笑了起来。 “傻丫头,为什么你会这么善良?对曾经亲近的人,总是这样地关怀,为什么你就不能像你的另一个人格那样冷酷一点呢?”我一阵心疼,暗叹了一句。对敌人,白依可以说也是相当冷酷,可是对唐宋、黎月姿这样的熟人,白依根本就没办法狠下心来。傻丫头啊,你可知道,在这世界上,有很多朋友也会在转眼之间变成敌人! 我举起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扣住掌心,食指前伸,大拇指竖起。这个动作可能每个男人小时候都作过,这是手枪的姿势。 我的食指指尖对准唐宋的眉心,一字字地道:“唐宋,看在白依为你求情的份上,我给你最后的机会。放下枪,放开白依,在天魔灵前忏悔赎罪。否则你的枪绝对没有我的真气弹快,在你开枪之前,你的头就会爆成一团血浆!” 唐宋看着我,我看着唐宋。白依一会儿以乞求的目光看看唐宋,一会儿用同样的目光看看我。小和尚等人在我身后一动不动,不发一言,我清楚地听到他们的心跳越来越快。黎月姿不知何时悄悄走了进来,来到我的身旁,看看唐宋,又看看我,脸上挂着高深莫测的淡淡微笑。 沉默数秒,唐宋忽然神情狰狞地爆出一声狂吼:“好,老子就跟你比比,谁的枪更快!” 第一章异能局的谋 我射出了真气弹。 一颗内核是暗红色,表面是金黄色,体积与一粒大口径子弹相仿的真气弹从我指尖激射而出,发出划破空气的尖啸声,飞了出去。 在我发射真气弹的一瞬间,办公室里的一切好像都静了下来,连空气都不流通了。 每个人的表情都已凝固,我只能听到办公室里的几个人沉重而又缓慢的心跳声。 一切都慢得跟电影中的慢镜头一样,真气弹推动空气的轨迹在空中无比清晰地显现出来。 我看到唐宋的手指扣上了扳机,在他的手指弯曲之前,我又射出了一颗真气弹。 第一颗真气弹对准的,是唐宋的手枪,他的枪口贴在白依的太阳穴上,而我离他有将近五米的距离。 这五米的距离,足够唐宋反应开火,所以我必须在第一时间破坏他的枪。 而即使破坏了唐宋的枪,在这么近的距离,唐宋仍可以徒手杀掉白依,所以我必须在把枪破坏之后,第一时间击毙唐宋。 这是一场不能有分毫误差的决斗,赌注就是白依的命。 唐宋扣动了扳机,我清楚地听到了撞针撞击的声音。在那一瞬间,真气弹击中了枪管,枪管整个地扭曲,手枪向后移动,离开了白依的头。 与此同时,第二颗真气弹击中唐宋眉心,从他眉心钻了进去,击穿整个头颅,带出一篷鲜血和脑浆,洒在他身后的窗玻璃上。 唐宋嘴角泛起一抹微笑,眼神在中弹的那一刹变得无比清明,好像一个慈祥的长者正看着他的儿孙。然后他的眼神急剧地涣散,身子无比僵硬地仰天倒下。 我冲了出去,用我最快的速度冲向唐宋,将横在他前面的办公桌从中间撞成两半,搂住了唐宋将要倒地的身体。 我一手抱着唐宋,一手贴在他的命门之上,天魔真气源源不绝地输了进去。 “操,唐老,你他妈究竟是为什么!”感受着唐老体内的气在瞬间崩溃涣散,感受着他的生命力飞快地流失,我不由爆出一声怒吼,眼眶不自觉地潮湿起来。 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过了,就像看到白依受到欺侮,就像看到靓昆在我眼前被乱刀砍死,我的心再次剧痛起来。 唐宋已经死了,没有人能够在大脑被击穿之后还活着。我输入他体内的真气如泥牛入海,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留在唐宋脸上最后的表情,就是那个慈祥长者般的微笑,我的师叔唐宋,已经被我亲手杀死。 唐宋的手枪里压满了子弹,但是每一颗子弹都只有弹壳和弹头,却没有火葯。 他骗了我,他知道我的天魔眼可以看透他枪里有没有子弹,于是他放弃了用空枪,而是用的空弹。 而我,在见到白依被唐宋用枪指着头之后,已经失去了理智,竟然忘了去查探唐宋枪里的子弹究竟是真是假! 他本来就是一心求死,可笑我竟然不知道。我能够看穿一切伪装,可以透视一切障碍的天魔眼,却看不透人心。 忠义两难全,师叔,这就是你求死的原因吗? 砰地一声,木老和火少撞开门冲进了办公室,当他们看到我抱着身体已经开始变凉的唐宋时,全都愣住了。火少喃喃地道:“老板,你这是” 我看着他们,看着屋子里所有的人。除了黎月姿外,所有的人脸上都是一副震惊、不解、疑惑、惋惜的神情,只有黎月姿还是淡淡地微笑着,好像早就知道唐宋会有此一举,又好像对唐宋这个用命来诠释忠义二字的老人之死漠不关心。 “我杀了唐老。”我抱起唐宋的尸体“我亲手杀了我的师叔。嘿,**,这世界疯了我们都他妈疯了!好,疯了好,就让老子把这世界搅个稀巴烂,让所有人都陪老子们一起疯狂!” 一句话吼完,我猛地一掌劈出,汹涌的掌劲隔空击中了黎月姿,她闷哼一声,向后倒飞而出,重重地砸在了墙壁上。 我看着嘴角溢出鲜血,正挣扎着起身的黎月姿,淡淡地道:“疯了不代表傻了,你伪装得很不错,但还是瞒不过我。黎月姿呢?你把她弄到哪去了?” “黎月姿”眼中闪过一丝恐惧,她慢慢地向门边退去,木老和火少却一左一右堵住了大门。小和尚、王峰、陈小波上前围住了她。 面对这插翅难飞的局面“黎月姿”强自镇定下来,露出一缕勉强的微笑:“好厉害,你是怎么看出来黎月姿已经被我调包了的?” 我冷笑道:“虽然你这副样子和黎月姿一模一样,甚至连表情、眼神都是一样,连我的天魔眼都看不出半点破绽,看到唐宋死了之后的反应也属正常,但是你的气味出卖了你。黎月姿身上,可从来都没有你这种香水味道的!” 这个黎月姿是假的,从她进门时我就知道了。我和黎月姿一个小时之前才做过床上运动,她今天身体的气味我一清二楚。我上楼不到三分钟,她的味道就变了。更何况,真正的黎月姿,不可能做到在我没有查觉的情形下溜进房里来。 不过这个假黎月姿动手还真是快,三分钟不到的时间就完成了调包。那个时候我的注意力大半被唐宋和白依等人吸引,如果我稍加注意的话,黎月姿就不可能被调包。 现在中华楼里面所有还能动的人都已经聚集到了这个办公室中,其余的人全被唐宋打晕,整间中华楼夜总会这个时候是完全不设防的。 假黎月姿勉强地笑着,说:“萧先生,请你相信,我并没有恶意,黎小姐现在也很安全。我接近你,只是想和你好好谈谈。你知道,联邦异能局非常重视你的能力,虽然第一位与你接触的路易莎已经被你杀害了,但是我们还是不想放弃你。你应该知道,你再强大也不可能是一个国家的对手,异能局高手如云,想要对付你并不是很困难” “哦?”我冷冷地笑着:“这么说你是异能局的超能力高手了?你们还真是有恒心啊!已经被我弄死了一个,竟然还有不怕死的敢送上门来!不过相比而言,你更聪明一点,知道扮成我身边的人来接近我。嗯,你的超能力是什么?该不会是易容吧?你最好说实话,路易莎的死应该已经足够提醒你了,对我天魔萧锋而言,美色、利诱都是无效的!” 说着,我伸右手,五指张开,五点真气弹擦着她的脑袋飞过,轰击在墙上,将墙壁轰出五个碗口大的破洞。“这只是我百分之一的力量,如果你敢说假话的话,我会用百分之百的力量轰在你的身上。忘记告诉你了,我的眼睛,可以看穿你是不是在说假话,要知道,人在说假话的时候,就算能控制心跳和脉博,大脑的波动却是控制不住的。” 假黎月姿变了脸色,说:“我的能力是复制,当然不仅是外貌上的复制,我可以复制一个人的一切,从里到外,甚至记忆和性格” “但你还是无法复制气味,呵呵,说白了也就是你自己喜欢抹香水罢了。”我嘲弄地笑了一下:“记住,下次复制别人之前,先把身体洗干净,没味道也比味道不对要好。” “谢谢你萧先生,这么说你是不准备杀我了?”假黎月姿充满希望地问。 我没有回答,反问:“你把黎月姿弄到哪里去了?你是怎样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扮成她的?” 假黎月姿老老实实地答道:“我有三个同伴,我们在你离开中华楼的这段时间里,扮成了你的手下混进了中华楼中。在这位唐宋先生动手的时候,我们也假装被打晕了,当你回来之后,黎小姐并没有跟着上楼,于是我那两个同伴把她带走了,而我则复制了黎月姿的一切。你放心,萧先生,黎小姐现在应该被带到异能局纽约分部去了,她不会有危险的。” “异能局纽约分部在哪?防御力如何?” “在皇后区贸易大厦地下,防御很严密,配有重火力机关,还有格斗高手和超能力者。” 我呼出一口气,说:“嗯,很好,你很听话。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那么,请告诉我,对于我杀掉路易莎一事,你们内部是怎么看的?” 假黎月姿说:“我们内部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铲除你,另一派则认为你的能力非常强大,如果能为联邦政府效力的话,将会给联邦政府带来很大的好处,所以还是要试试能不能劝服你。后来认为应该再试试的那一派占了上风,所以我们就被派了出来参加这次行动。” “异能局有多少个超能力者?路易莎是a级,除了a级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级别?哪一级是最高的?” “对不起萧先生,异能局超能力者的人数是绝密,我的级别还不够知道。我只知道我们这一个行动小组共有十人。超能力者的分级是从d级往上的,分别为d、c、b、a、s、ss、三s级,d级为超能力初期觉醒者,能力很低,c级为超能力成长过一段时间的,能力有所进步,而b级以上的就可以称之为高手了。据说最强大的是三s级,至今为止,我还没有见到过三s级的高手。我们小组的组长是s级高手,拥有控火的能力,非常厉害。” “我听说,有个叫开膛手杰克的疯子被关押在异能局中,他的超能力属于哪一级?你们是不是也想把他招揽?” “开膛手杰克拥有罕见的控制金属的能力,他的能力达到了ss级,我们花了很长时间,付出了五名成员的代价才抓住他。花了这样大的代价,自然想得到一些回报,所以我们还在劝降开膛手杰克。” 生死关头,这个复制人如竹筒倒豆子一般把所有我想知道的事情都说了出来。我满意地点了点头,说:“你很听话,我很满意。”复制人眼中流露出一丝喜色,我淡淡地说道:“木老,火少,有兴趣就玩玩她,没兴趣就直接杀掉,异能局的浑蛋,又把主意打到老子头上来了!” 说着,我抱着唐宋的尸体朝门外走去,白依紧紧地跟在我后面。那复制人一声尖叫,说:“萧先生,你答应不杀我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了?如果你说的是我那一句‘下次复制别人之前,先把身体洗干净’的话,对不起,我忘了解释了,我是说,你在地狱用这一招的时候,记得要洗干净。”说着,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办公室,身后传来复制人的惊呼声,和木老、火少发泄似的嘶吼。他们和唐宋有深交,唐宋死了,他们的心情不会比我好多少,这个复制人,算是撞到枪口上了。 小和尚、王峰、陈小波、老杰瑞跟着我走了出来,看来他们并不想看到木老和火少虐待复制人。 小和尚走到我身边,问道:“你要不要跟木老和火少解释一下?” 我摇了摇头,说:“他们应该知道事情的原委,不需要解释。小和尚,为我师叔做场法事,超渡他吧。虽然我知道他这个老魔头,死了之后只会堕入地狱,无法往生极乐,但我还是希望凭你的佛法,化解他生前的罪孽。” 小和尚双手合十,朝着唐宋的尸体微微一躬,说:“阿弥陀佛,小和尚可借大日如来无上慈悲,使唐施主免堕地狱,虽不能前往极乐世界,但至少可以平安转世。” 我点了点头,勉强朝着小和尚一笑:“谢谢你了,在地下室开坛如何?需要哪些法器和道具?我现在就叫人去准备。” 小和尚摇了摇头:“不需要特别的法器,一串念珠足矣。老板,你这个天魔,现在也不是万能的啊!”一面叹息着,小和尚接过了唐宋的尸体,抱着他朝地下室方面走去。 我吩咐王峰等人去楼下大厅里收拾一下,等所有人都离开之后,我望向白依。她正静静地看着我,目光中隐含着担忧。 我把手伸向她,说:“我很难受” 第二章风暴将起 门窗紧闭,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屋里来,为阴暗的房间中平添几点亮色。 我坐在床头,双手环着她纤细的腰肢,头贴在白依的胸脯上,听着她的心跳声。 白依站在我的面前,双手轻轻地捧着我的头。 “白依啊,你说我这坏人做得是不是很失败?错杀了师叔,我这心里难受啊!”我喃喃地说着,语气中有一种自嘲的意味。 “萧哥哥,这不能怪你,没有人不会犯错。人生就如赌局,没有人常胜不输,可是输了也不可怕,只要不失掉那份勇气”白依轻声说着,捧起我的脸,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正视着我,那两道纯净如水的目光仿佛来自宇宙深处的极光,穿透了我的双眼,直射进我的灵魂“萧哥哥,你不是常说,踏上了这一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吗?对也好,错也好,好人也罢,坏人也罢,你决定了走下去,白依就会陪着你一直走到底。” “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脑海里突然蹦出了这一句话,我看着白依,一字一字地道:“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白依念了两遍,再看我时,眼中流露出坚定的神采。 是啊,错了不可怕,输了也不可怕,只要没有失掉那份勇气。我萧锋还是天魔,纵不能让举世之人都随我的心意来欢快悲哀,至少也能守着我自己的这一片天地。还有白依一直陪着我,不是吗? 王峰等人弄醒了晕过去的小弟们,收拾好了场子之后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在这段时间内,龙倾城、杰克逊带队的追杀黎氏骨干的杀手们也都完成了任务回来了。小和尚已经为唐宋做完了法事,佛门讲究不着皮相,唐宋的尸体也不必特殊处理,让火少将他的尸体焚化,收好骨灰之后就可以为他安置灵位了。 木老和火少把那个复制人狠狠地整治了一顿,令她现出了原形,原来是个金发碧眼的洋妞。两人发泄完之后,仍是由火少一把火将她烧成了灰烬。异能局死心不息,在我手上连折两个超能力者,估计接下来就会向我正式宣战了。 晚上八点,小和尚、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老杰瑞、木老、火少几个心腹集中到了我房中,商讨下一步的计划。 龙倾城和木老火少首先细说了一遍对付黎家的情况。 黎家在纽约的所有骨干都已经被杀个精光,黎家在黑道上的势力虽然没有被彻底瓦解,但群龙无首,黎氏已经面临全面崩溃。至于黎氏正当产业,在黎耀华与黎天明两个人都死了的情形下,自动转到黎月姿名下,只要得到黎月姿,就相当于得到了黎氏的全部产业。 黎氏已垮,纽约地下势力的格局被完全打乱,接下来,就是重新划分势力范围的大争霸了。 接着陈小波向我们仔细讲述了与罗礼克交手的全过程。 从陈小波的叙述中,我们得知罗礼克原来是一个能力非常高强的超能力者,而他的特异能力据陈小波分析,应该属于控制大地磁场,即重力控制。 据陈小波所说,如果他不是先用毒针伤了罗礼克,也许还不是罗礼克的对手。在罗礼克的能力范围之内,重力由罗礼克控制,陈小波完全无法发挥“御剑乘风诀”的速度和距离优势。第一次飞针暗袭得手之后,陈小波再放飞针全被大地磁力增加了重量,降低了速度,令罗礼克轻松避过。陈小波与罗礼克交手三分钟,用七柄匕首刺中罗礼克要害,但罗礼克仍顺利脱逃,陈小波仅受轻伤。 最后,陈小波分析道:“显而易见,我们所有的情报都是由罗礼克出卖给联邦异能局的或许根本不能用出卖一词,罗礼克根本就是异能局的探员。他收的黑钱,也许就是为异能局筹集的活动资金。” “那么,”我敲着茶几,问:“罗礼克为什么要扶植我这个外来势力?” “很简单,”陈小波说:“罗礼克的想法应该是以黑制黑,借用老板你的力量,来对抗纽约其它的地下势力,当你一家独大之后,再把你一举歼灭。” “如果罗礼克是想以黑制黑的话,大可以在老板来之前,就扶植纽约的本土势力,兼并其它的势力,何必单单挑选老板?”王峰提出了疑问。 陈小波笑了笑,说:“这个问题也不难。纽约的本土势力彼此之前虽然各不服气,但他们历史悠久,在a国扎根很深,势力深入a国各行各业,分治格局已经形成,近年来又没有出现有特别野心的势力。更何况,你们别忘了甘比诺家族与吸血鬼有联系。 异能局既然神通广大,想必不会不知道吸血鬼吧?如果扶植除甘比诺家族以外的势力,势必对付不了甘比诺家族。而扶植甘比诺家族的话,将来对付吸血鬼又是件麻烦事。加上本土势力在各行业渗透极深,甚至政军两界都有他们的人,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相对而言,老板这个初来乍到,野心极大,能力又相当强大的外来客,在罗礼克眼中,可以作为搅乱固定格局的一颗飞来棋子。固定格局一旦被打乱,必定有一番重组过程,而在这重组过程之中,本土势力潜藏的暗流必会渐渐浮出水面。老板的雷霆作风和血腥手段,顺我者生逆我者亡的扩张风格,必会引起各方势力的注意,从而联合起来对付老板。这样一来,罗礼克和他背后的势力就可以坐山观虎斗,等我们与敌对势力斗得两败俱伤之时再出来大捡便宜。甚至有可能将本土势力渗透进a国各行业的暗棋一网打尽。 罗礼克见识过老板的能力,但他同样知道老板在a国毫无背景。就算老板将来能够一家独大,在他看来,老板不过是条过江猛龙,在政界和军界也毫无人脉、背景。在a国的地头上,老板是无法与庞大的国家机器相抗衡的,将来要铲除起来,会比对付本土势力简单得多。罗礼克和他背后的势力就是出于这个考量,扶植老板上位。 现在仔细回想起来,那次中华楼被火箭筒炸,甚至有可能就是罗礼克所为。目的是推动老板尽快下手,否则也不可能这么久都查不出究竟是哪方势力下的手。 从现在的形势看来,罗礼克和他背后的势力已经初步达到了他们的目的。老板间接赶走了山口组,麦德林集团也被逼得走投无路。五大家族决裂,原来准备合作的五大家族现在有三家准备与老板合作,又整垮了黎氏。纽约的黑暗世界被老板搅得一塌糊涂,棋局按照罗礼克预定的一步步走了下来。 但是变故发生了,原以为可以控制老板的罗礼克突然发现老板的力量进步超出了他的想象,一颗无法控制的棋子就是一颗坏棋,必要时必须成为弃子。但是老板的能力又大到令罗礼克垂涎,我们忠心为国的罗礼克先生决定双管其下,一方面继续扶植老板的势力,另一方面则派人接近老板,试图将老板收入异能局,为联邦政府效力。 但是罗礼克没想到的是,老板已经先下手为强了,不但杀了异能局派来接触的人,更抢先对罗礼克下手,逼得他不得不显露出能力。 现在一切都很明朗了,罗礼克是异能局的,为联邦政府效力。而老板对他动了手,照着我的想法,联邦政府现在应该会把老板当成极度危险人物,拼着放弃以黑制黑的计划,也会在第一时间消灭老板。 老板,我们现在已经和整个联邦政府对上了。” 陈小波侃侃而谈,一席话说得满屋子人默不作声。尤其是他最后那一句,更令除我和白依、小和尚之外的所有人震惊及沉默。 混黑道的,无非是求财,有几个敢跟国家对抗?真正跟国家机器对抗的,已经不是黑道,而是恐怖分子了。 我不知道龙倾城等人是怎么想的,但是对我而言,和整个国家机器对抗也并未被我放在眼里。我缓缓地敲击着桌子,慢慢地说:“森林里没有狮子,所以老磺霸主。没有老虎的话,豹子就是霸主。没有豹子的话,狼就是霸主。没有狼的话,野狗就是霸主。没有野狗的话,狐狸就是霸主。没有狐狸的时候,兔子就是霸主。当绝对力量回到森林的时候,那么所有的霸主都会被吃掉。” 我站了起来,环视四周,目光一一扫过所有人的眼睛:“蚂蚁啃不动活着的大象,成千上万的兔子奈何不了凶猛的雄狮,告诉我,你们是什么?” 所有的人正视着我的眼睛,我看到他们眼中渐渐射出狂热的光芒。 “我赐予你们力量,我让你们超越凡人,我使你们有飞天遁地,移山倒海之力!告诉我,你们是什么!” 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两眼放光地看着我。 “绝对力量就是一切,力量就是唯一,一力降十会,在绝对力量面前,任何诡计都是多余。再多的陷阱陷不下喜马拉雅山脉,再多的石块填不平太平洋。告诉我,你们是什么!”最后的一句话中,我已加上了一点“勾魂摄魄”的惑心技巧。 “我是狮子!”龙倾城吼了起来。 “我是狮子!”王峰也吼了起来。 “我们是狮子!”就连素来冷静的陈小波、杰克逊也跟着吼了起来。 “我们都是狮子!”木老、火少一起大吼,我跟着所有人一起大吼,满屋人的澍湃的真气激得整间房子微微颤抖,激烈的爆响声中,房内所有的玻璃制品全部炸裂粉碎。 狮子,是的,我是绝对的力量,我的属下是一群狮子。现在本应是我们食物的兔子想来围攻我们,我们岂会恐惧? “战争就要到来了,我们不必主动出击,我们只需要作好一切准备,让别人来进攻就是了。只要我们粉碎一切进攻,用血来证明我们的力量,联邦政府自然会向我们屈服。我们必须让他们意识到,我们是不可战胜,无法消灭的!我们无意于操纵整个国家,但是我们也不允许这个国家来对我们的所作所为指手划脚!教官!”继续煽动了一把情绪,我开始趁热打铁布置任务。“和你的战友挑选出最精干的小弟,给他们配置最先进的武器,抓紧时间训练,随时准备迎战!” “博士!杰逊!傍老子做毒葯,做毒气弹、强力炸弹!分散安装到纽约各地的标志性建筑和人烟稠密的地区去,如果联邦政府敢对老子宣战,老子让纽约变**间地狱!” “屠夫、木老、火少,去找那些常在电视上出场的州议员什么的,凡是只要能说得上话的政府要员,全都找上!用钱砸,用刀子逼,用他们全家人的性命逼!要让他们知道,老子可以让他们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可以让他们顷刻之间九族尽诛!” “小和尚,你这段时间和我一起行动。联邦异能局抓了黎月姿,我得把她救回来。还有,索罗斯的问题现在是时候解决了,我们救了黎月姿之后,就去把索罗斯的场子给平了!” “有没有问题!” “没有!”所有人齐声回答,声势惊人。 我点了点头,说:“那好,小和尚留下,其他人回去休息,明天开始办事。老杰瑞,你无力自保,我怕联邦政府对你儿女下手,把他们接过来在中华楼暂住一段时间。现在就去,免得夜长梦多。” 等所有人都散去之后,整间屋里只剩下我和白依、小和尚。 我看着小和尚,说:“打铁趁热,异能局抓了黎月姿,不会料到我们这么快就动手,今晚就去纽约分部把黎月姿救出来!” 第三章救援 我开着车,旁边坐着白依,后座坐着小和尚。 车子一路驶向皇后区,根据复制人的口供,皇后区的贸易大厦地下就是异能局的纽约分部。现在已经是晚十一点,纽约的市区依然繁荣,甚至比白天更加热闹。 白天大多数人还要上班,晚上才是真正的繁华时间。 一个半小时后,车子开到了位于皇后区市中心的贸易大厦前。 熄火,下车,我点着了一根细长的雪茄,看着大部分楼层已经熄灯了的贸易大厦。 斑达七十九层的贸易大厦在夜色中就像一根高耸入云的擎天柱,我眯起眼睛,从最顶层开始打量起,一直看到底层。 凭着天魔眼的能力,我看出整栋大厦地面上的部位还有五十五人,但都是些普通人,没有值得正视的战斗力。 而地面以下,有一个相当广阔的基地,里面有一百零三个人,其中有八个拥有不弱的能量反应。还有五十三个人的能量反应比普通人强很多,但是比那八个人要弱上不少。 “八个超能力者,五十三个格斗高手,四十二个勤杂人员。”我下了结论“异能局纽约分部的实力还可以。” “老板,又要大开杀戒?”小和尚问道。 我点了点头,掐灭烟头,说:“反正已经和联邦政府对上了,玩就玩点狠的。办完了事,把整栋楼给弄塌,送异能局一份大礼也不错。”说着,我大步走向贸易大厦,白依和小和尚紧跟在我身后。 我们并没有从正门进入。异能局分部基地在大厦地下,更何况我并没有打算从正门进去。绕进大厦侧面的巷子后,我看了看脚下的混凝土地面。 在我的脚下十米处,就是地下基地的内部通道。十米厚的地面,换作普通人是绝对没法子直接闯进去的,只有循正门进入。但是先不说找不找得到正门,单是里面安置的重火力机关就令人相当头痛。 当然,机关什么的对我而言没有多大意义,只不过我不想打草惊蛇,让异能局的人有时间把黎月姿转移罢了。 从地面直接杀入,是最直截了当的方式,也是最出其不意的方式。 我重重地跺了一下脚,天魔真气源源不绝地顺着我的脚传入地面。我一手搂着白依,一手夹着烟头,看了小和尚一眼,笑道:“不知道底下的人看到我们从天而降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再轻轻一跺脚,地面猛然塌陷。泥凝土浇铸的地面就像流沙一样疾速下降,十米厚的地面被我的天魔真气尽数震成粉末。我们三人的身体随着地面的下陷而下降,十米的距离转瞬即至,我们从天而降,落进了异能局分部中。 警笛声从四面八方响起,叫骂声、呼喊声此起彼伏,我四下扫视一周,透过重重墙壁看到数十人正飞快地向我们所处的方位靠近,其中有五个超能力者。 我微微一笑,说:“看样子,超能力者并没有全部出动啊!不过也没关系了,我已经锁定了他们的位置,没一个人能逃得出我的掌心!” 白依已经吟唱起咒语,十多个拳头大小的魔法弹在她身周成形,随时准备发射。小和尚掏出了两串佛珠挂在手上,看样子又准备施展那最利于群战的暗器功夫了。 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一条长长的通道,通道两头都响起阵阵脚步声。不多时,两边各出现了十多个穿着特种作战军服,端着重武器的军人。 “扔掉你们的武器,举起手来!不然我们就开枪了!” 白依纤手一指,十多个魔法弹朝着其中一头的军人们飞去,小和尚右手一甩,挂在他手腕上的一串佛珠呼啸飞出,脱手后马上散成漫天花雨。 连串爆炸声和利器入肉声响起,被魔法弹轰炸的十多个军人全部被炸成碎块;而被佛珠光顾的军人们也都一声不吭倒地身亡,每人的眉心和心脏处都嵌着一粒佛珠。 我点着一根细雪茄,笑道:“要不要来点音乐助兴?” 我奏响了音乐。 我嘴里叼着雪茄,十根手指在空气中飞快地弹动,作出弹钢琴的手势,虽然没有钢琴,但我还是弹出了铿锵有力的琴声。 天魔功三十六技之“炼狱魔音”可以利用声音操纵人的七情六欲,令闻者随音乐起舞,无法自如控制自己的身体。 这种技巧已经不能算是武功了,而应该划归为法术体系。如果不是因为我已修成元婴,纵然掌握了这种技巧,也无法随意使出。 我弹的是“命运。”铿锵有力的钢琴声在地下室中轰然响起,如山呼海啸一般席卷了整个地下室。墙壁和门板隔不住我奏出的音乐,整个地下基地的每一个角落都在回响着魔音。 我用天魔眼透过墙壁看到,所有冲向我们的人速度为之一缓,有的已经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全身颤抖着起舞。只有那五个超能力者还在苦苦支撑。 我们向着扣押黎月姿的方向行进。我一边走一边弹奏着,小和尚和白依走在我的左右,将我们所遇的人一一解决。 白依的魔法弹,小和尚的佛珠,都是极可怕的武器,没有一个人能承受他们的攻击。 沿途倒下一个个正在舞蹈的人,那五个超能力者虽然没有随音乐起舞,但苦苦抵抗魔音之下,也没有多余的力气来还击,被白依和小和尚一一击毙。 我们来到一扇紧闭的大门前,透过合金门板,我看到三个超能力者围着蜷缩在床上的黎月姿,苦苦抗衡着我的魔音。 小和尚一掌拍开了合金大门,我停止了弹奏,我们三人走进房中,看着那三个脸色铁青的超能力者。 “音乐会结束,先生们,天堂的大门正向你们敞开!”我笑眯眯地说。 我抱着昏睡的黎月姿,和白依、小和尚一起离开了异能局的地下基地。 地下基地里已经没有一个活人,所有的人都被送去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天堂。 说起来,最后那三个超能力者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其中最强的一个在我手下坚持了三秒。那大概是s级的超能力高手了,看起来是整个基地的负责人。 另外两个就弱得多了,一个和小和尚交手五秒后被放倒,另一个则连白依的一波魔法弹轰炸都没接住。 黎月姿被注射了镇定剂,而且剂量很大,短时间内是没办法醒过来了,也不知异能局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 从原路返回之后,我把黎月姿放进了汽车后座,让小和尚帮着照顾一下。 开车前,我凝聚出一颗足有篮球大小的真气弹,向着贸易大厦的大厅扔去,然后驾驶着汽车扬长而去。轰然巨响中,贸易大厦在我们身后轰然倒塌,扬起蔽天烟尘。 把黎月姿带回了中华楼,给她安排了一间安静的房间,将昏睡的她放到床上后,我站在床前细细端详了她好一阵。 白依站在我身后,轻声道:“萧哥哥,月姿姐姐好可怜的” “嗯,是很可怜。”我淡淡地说:“可是一手造成她悲剧的人是我,我甚至连施予怜悯和同情的资格都没有。” “萧哥哥,你说,月姿姐姐是不是死了反而更好?” 白依这句话吓了我一大跳,她怎么会说出这种话,难道是刚才看我抱她抱得太殷勤吃醋了?我转过身去,抱着白依的肩膀,问:“白依,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白依幽幽地道:“如果我是月姿姐姐,我也情愿死了的好。萧哥哥,你不是女人,也不是弱者,你不知道在你面前,作为一个女人和一个弱者的痛苦。我知道月姿姐姐很爱你,可是你对她却那么无情她活着是一种痛苦,死又不甘心,她选择痛苦地活着,就是为了报复你。萧哥哥,我好怕。一个女人,为了复仇可以使出任何手段,你把她留在身边,我怕她将来会对你构成威胁。” 我拍拍白依的脸蛋,笑道:“傻丫头,没问题的,谁也害不了萧哥哥。不过,如果你会吃醋的话,我当然会赶她走的哦” “萧哥哥你坏死了!”白依俏脸微红“我哪有吃醋了” 我轻轻搂住白依,说:“没吃醋就好。白依啊,以后我可能要对黎月姿好一点了,毕竟她是师叔想要保护的人。” “嗯,萧哥哥,我不会怪你的。还有,不要在这里抱着我了,月姿姐姐会看到的。” “她正睡着,哪里会看到?好了,那我们出去吧。” 我牵着白依走出房外,顺手带上了房门。在房门合上的一瞬间,我好像看到侧躺在床上,面朝着门这个方向的黎月姿睁了一下眼睛,那眼珠依稀是绿色的! 我心中一惊,猛地推开房门,却发现黎月姿沉沉地睡着,鼻息均匀,没有丝毫异状。 白依挽着我的手臂问:“萧哥哥,怎么了?” 我摸了摸已经长出两毫米长的头发的脑袋,心中有一缕疑惑始终难以释怀。难道是我看错了?我也会有眼花的时候? 第四章国家公敌 我坐在索罗斯“丽城”夜总会的总经理办公室里,一边吞吐着雪茄的烟雾,一边看着跪在我面前,口角流血的索罗斯。 他的秘书莎丽小姐衣不蔽体地蜷缩在办公室的角落里,目光呆滞地看着我,嘴角挂着一串串混和着血液的涎水。 小和尚站在索罗斯的身后,慢慢地捻动着一串佛珠。索罗斯的双脚和左手已经完全被废掉了,关节被小和尚的佛珠打得粉碎。 白依站在我身后,身子压在我背上,一双小手在我的脑袋上摸个不停。 十分钟前,我和小和尚、白依从中华楼连夜赶到丽城夜总会,杀光了场子里所有的保镖,将索罗斯和莎丽从床上提了起来。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莎丽竟然是联邦异能局的探员,还是一个a级的特异功能高手。或许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初次见她时,她会有意无意地勾引我了。 可惜的是,在我面前莎丽只来得及展示了一下她操纵火焰的能力,就被我一声“天魔噬魂”震成了白痴。 我右手轻轻转动着血龙玉佩,左手食指在桌上缓缓敲击着,对着索罗斯说道:“索罗斯先生,您还在坚持什么?痛快点把这份转让协议书签了吧,我会给你一个痛快的。”在我面前,摆着一份丽城夜总会的转让协议,只要索罗斯签了字,这间夜总会从法律上来说,就是属于我的了。 索罗斯嘿嘿笑道:“萧,反正是一死,我为什么要便宜你?” “便宜我比便宜政府要好得多。你难道不知道,莎丽是联邦政府派来的卧底?如果我不接收这里的话,不久之后,你的夜总会就会被政府接收了。” “那又怎样?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萧,你够狠,翻脸不认人啊!我索罗斯出道这么多年,还没见过比你更狠的人!” “谢谢你的夸奖,”我微笑着点了点头“虽然我很满意你对我的评价,但这字还是要签的,你既然这么硬气,就不要怪我下狠手了。小和尚,点他笑穴、麻穴、痒穴、痛穴!” 小和尚犹豫了一下:“这太狠了吧?要不,干脆点把他两条腿砍下来如何?” 我无语,和我比起来,小和尚好像更狠吧?否决了小和尚的提议之后,小和尚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神情,一边诵着佛经,一边点了索罗斯的穴道。 三分钟之后,神经已经近乎崩溃的索罗斯签了转让协议,同时被我套出了他军火库和毒品仓库的所在,以及他的交易对象的资料。有货找不到买家等于什么都没有,不是吗? 我那种刑讯方法的确非常有效,没有人能够忍受在全身发麻、发痒、发痛的同时还要一面大笑的,那种感觉绝对是生不如死。 “早这样不就没事了?”我看了浑身颤抖的索罗斯一眼,拿着协议书和白依一起向门外走去,出门之前随手劈出两记大天魔手,索罗斯和莎丽在爆响声中炸成了两团血浆。 第二天一早,龙倾城等人照着我的安排出去办事了,我和白依、小和尚坐镇中华楼。 丽城夜总会已经被我派人接收,索罗斯的军火库也被龙倾城带队去清理了一遍。据龙倾城回报,索罗斯的军火库中拥有目前全世界最先进的武器,其余普通武器的数量相当庞大,不但够我们自己使用,还可以大量贩卖。 杰克逊跟着去挑选了大量的炸弹、炸葯,陈小波则在全纽约购买可供调制毒气的化学材料。 木老、火少、王峰已经动身去找纽约政界要员了,衷心祈祷被他们找过的政界要员能活下来几个,也好为我说上几句好话。 现在二楼的办公室已经被收拾妥当,早上七点,我坐在办公室里,无聊地翻着报纸。昨晚出了那么大的事,整个纽约都沸腾了。现在纽约的警戒级别已经上升到了红色,满街都是警车,街上冷清了很多,几乎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 老杰瑞的儿子法拉蒂和女儿安娜被接到了中华楼中暂住,小和尚是他们的拳术教师,现在正带着两个徒弟在后院练武。 而白依这个小懒虫因为昨晚劳累了大半夜,现在还赖在床上,大有把床板睡穿的架势。 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接过来一听,是楼下小弟打来的:“老板,罗礼克来了,他要见您。” 罗礼克来了?他来干什么?怀着这个疑惑,我问:“他带了多少人?” “就他一个人,老板。” “呵,有胆气!好,让他上来。不用搜身,他不需要使用任何武器。” 片刻之后,一个小弟敲开了办公室的门,身材高大,但神情略显委顿的罗礼克走了进来。 看他的样子,昨天受的伤好像已经全好了,罗礼克的恢复能力还是很不错的,不愧能够在重伤的情况下,还能从陈小波手底下逃走的超能力者。 我马上从老板椅上站了起来:“欢迎欢迎,罗克警长你可是好久都没来我这里了呢!来请坐请坐!快给警长煮杯咖啡。”我热情地迎接着他,从办公桌后走到他身前,抓着他的大手一阵猛摇。 罗礼克神情阴沉地看着我,说:“萧,你倒是很会做人。你这个样子,只怕把别人卖了,别人还要乐呵呵地替你数钱吧?” 我拉着罗礼克的手,陪他在沙发上坐下,这时小弟端上来两杯咖啡,我亲自给罗礼克端了一杯,笑眯眯地说:“罗克警长,您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们是好朋友嘛!” 罗礼克冷哼一声,喝了一大口咖啡,说:“萧锋,你好大的手笔!一天一夜之间,黎氏集团土崩瓦解,正准备作出一番大事的黎天明遇刺身亡,集团总部大楼被炸,黎氏黑白两道的骨干被杀了个精光;联邦异能局纽约分部被毁,一百零三名基地人员被杀,皇后区贸易大厦被炸毁,倒塌时撞毁了旁边两座大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七亿多美元,人员伤亡超过三百;丽城夜总会被你接管,索罗斯和他的手下死亡五十三人,无一活口,连他的军火库和毒品仓库都落入了你的手中萧锋,你现在已经是可以与五大家族比肩的第六大家族了!” 我哈哈大笑:“罗克警长,凡事都要讲究证据。你说的那些事情都是我做的吗?我怎么不知道?”不过罗礼克列举我所做的事情时,并没有提到我派陈小波杀他的事,看样子在他看来,个人事小,国家事大,这罗礼克倒是个人物。可惜的是,他非常不幸地选了我做对手。 “萧锋,除了你之外,谁还有这个能耐?放眼整个纽约,敢和异能局面对面碰硬的,恐怕只有你了!就连一直以来隐藏在暗处的吸血鬼,即使与甘比诺家族合作,也遵循他们的黑暗法则,从不正面与政府对抗!萧锋,你已经走上了一条和整个联邦政府对抗的道路!” “罗礼克先生,”我改变了对他的称呼,直视着他的眼睛:“我是凌驾于所有生命之上的天魔,我不在乎和你的国家对抗。你当初扶植我的时候,不正是希望借我的手,消灭纽约的黑暗势力吗?你看,我现在正一步步达成你的愿望。但是你们不该来惹我的,让我快快乐乐地作一个地下霸主不是很好吗?我并不想浮出水面,也不想和政府对抗,可是你们偏偏要来烦老子!妈的,如果不是你们派那个路易莎接近我,老子还不知道已经被异能局盯上了,也不会知道你是异能局的人,我们的合作还可以顺利进行下去,直到我统一整个联邦的地下世界!” “萧锋,”罗礼克激动起来:“联邦政府不会允许一个统一的地下世界出现的,联邦政府不能允许有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的黑暗社会存在!你不要以为你的能力就能横行无忌!我这次来,是想告诉你,如果你及时收手,离开联邦的话,还有一线生机,如果你执意在联邦呆下去,执意和联邦政府作对的话,联邦政府将不惜一切代价消灭你!” “你们凭什么消灭我?”我冷笑:“凭机关机和火箭弹?凭异能局的超能力者?还是用核弹炸掉整个纽约?罗礼克,我的能力是你们无法想象的!如果我愿意,我随时可以干掉你们的总统。” 罗礼克深吸一口气,说:“我不想和你多说。今天午夜十二点之前,如果你还不离开纽约,异能局将代表联邦政府对你宣战。异能局所有的超能力者已经全部调入纽约,我们已经和甘比诺家族、卢切斯家族、吸血族达成了协议,联手消灭你。绿色贝雷帽、三角洲、海豹、75游骑兵团也派出了大量精锐聚集到纽约,归异能局统一调动指挥。萧锋,如果你认为你可以对付这么多势力的话,尽管留下来吧。” 我大笑:“罗礼克,你们的阵容还真是空前豪华啊!政府和黑社会、吸血鬼联手对付黑社会?我没听错吧?” “你会毁了纽约,毁了整个联邦政府!只要能够消灭你,即使和撒旦联手,我们也在所不惜!” 第五章超强怪物黎月姿 罗礼克一脸正气凛然地看着我,很难想象,眼前这个人就是那个曾经明目张胆向我收黑钱的警长。 我哑然失笑,说:“罗礼克,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对我动手了,你们要是动手的话,纽约会变成地狱的。” “如果不消灭你,整个联邦就会变成地狱!”罗礼克斩钉截铁地说,语气完全不容置疑。 我点了点头“那好,开战吧,我接受你的开战宣言。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你走吧。下次再见,我就会要你的命。” 罗礼克站了起来,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萧,你最好为自己准备好棺材!”说着,他站起身,大步向门外走去。 在他走到门口的时候,我抬起右手,食指射出一颗压缩了的真气弹。真气弹在射出的瞬间就从后背穿透了罗礼克的心脏,我控制真气弹在罗礼克的胸腔中爆炸,将他所有的内脏都炸成了血浆,而他身体的表面,却只有那个真气弹射入时留下的小洞。鲜血从他背后的小孔中如高压水龙头一般喷射出来,地板上很快就聚积了一大滩鲜血。 罗礼克猛地转身,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你不是说” 我微笑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罗礼克,我铁了心做恶棍,你居然信我的谎言?” 罗礼克的瞳孔急剧涣散,直挺挺地仰天倒下,死不瞑目。 守在门口的两个小弟拖走了罗礼克的尸体,一个小弟提着水桶拿着拖把进来打扫。 我走回办公桌后,慢慢地坐下,靠在椅背上,摇着头自语道:“多一个高手,我的手下伤亡就会增加一分。信用是要讲的,可是对一个十几个小时后就要开始杀戮我手下的人来说,我更乐意做一个不守信用的小人。” 我看到,那个正拖着血迹的小弟怔了一下,然后就像上满了发条的机器一般飞快地拖起了地。身为上位者,有时候收买人心的一些小手段也是必要的。钱可以收买人心,但是别人同样可以用钱收买掉本来属于我的人心。在钱之外,用“情义”这种手段,也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不多时,办公室就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洒上了空气清新剂。我开始给龙倾城等人一个个打电话,将罗礼克的宣战告诉他们,让他们尽快完成任务。尤其是杰克逊和陈小波,他们的任务最重,到时候如果战局失利,他们安装的炸弹,将是威胁联邦政府的一颗重要筹码。 当然,我指的战局失利是指手下伤亡过重。我虽然不惧任何敌人,但是即使木老、火少这一级别的高手,都有可能受伤,毕竟这次向我宣战的,还有吸血鬼在内。 傍龙倾城等人打完电话之后,我又给博南洛等三大家族的代表打了电话,向他们提出借用人手。结盟在即,三大家族非常爽快地答应了我的要求。每个家族都出了至少一百个枪手,晚上九点以前会到中华楼来集合。 安排好了一切,我舒服地靠在老板椅上,拿起一份报纸准备看时,便见黎月姿走进了办公室。 她穿着一件宽松的休闲上衣,下穿一条白色牛仔裤,这是白依给她找的衣服。看惯了黎月姿的淑女装扮,她这身清爽的造型看得我眼前一亮,未施粉黛的脸看上去清纯怡人,配合她披散在肩头柔顺的黑发,这个样子的确很引人垂涎。 黎月姿手上拿着一叠文件,她走到我办公桌前,将文件放到桌上,说:“黎氏集团的转让文件,黎氏旗下五十三家大小鲍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现在全归你了。” 我笑了起来:“月姿,怎么突然想通了?呵呵,这下可好,黎氏白道上的企业尽遍我手,我掌握的股份加上你这百分之五十一,已经超过了百分之七十。黎氏企业从今天起要改名为萧氏了。只是这个经营我实在不怎么擅长,集团的首席执行官还是由你来做如何?” 黎月姿点了点头,说:“好的。” 我站了起来,走到黎月姿身前,摸着她雪白的脖子,说:“你今天的脸色好像有些苍白。异能局的人有没有对你怎样?” 黎月姿面无表情地说:“我喝光了两个人的血,他们八个人联手,我不是对手,被他们打倒,然后给我打了够让十头大象睡过去的镇定剂。” 我心中一惊,在异能局的基地还能喝光两个人的血?黎月姿什么时候有这么强的能力了?我问道:“你喝光了两个人的血?你体内的女神之血不是已经被我的血中和了吗?你已经不是吸血鬼了,连阳光都不怕,为什么还会喝血?” 黎月姿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不怕阳光,我有很强的力量,还有很强的,对鲜血的渴望。阿锋,你把我变成了怪物,你看”说着,黎月姿张开了小嘴,她上牙床的两颗犬牙慢慢地变长,变成两颗足有三厘米长的尖牙,突出唇外。 她这两颗牙很像吸血鬼的牙,但又略有不同。牙齿很白,呈弯钩状,牙齿表面有着很多细致的纹理,仔细看来,很像河流的水纹。 而她的头发慢慢地由黑色变为墨绿,甚至连眉毛都变成了绿色,眼珠也是绿色的,看上去很像波斯猫的眼睛。 我绕着黎月姿走了几圈,前前后后仔细打量了黎月姿一番,摇头叹道:“酷,真酷!月姿,你这造型比吸血鬼酷多了!你怎么弄的?怎么变身成这样,全身却没有半点气息泄露出来?” 黎月姿哭笑不得:“阿锋,我都变成这样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你,你究竟把我变成了什么怪物?” 我两手一摊:“我哪知道?或许是你喝了我的血才变成了这个样子。我又怎么会知道,天魔的血还有这种功能?你的力量如何?打我一拳试试?” 黎月姿毫不客气地一拳打在了我的胸口。 胸口的衣服碎成粉末,一阵清脆的骨碎声响起,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就像被一颗流星击中一般,猛烈的震荡中我身不由己地向后倒飞,撞碎了新买的办公桌,撞毁了老板椅,撞破了身后的落地玻璃,一直倒飞出中华楼外,横飞过一条街才重重地落了下来。 我躺在地上,全身上下疼得厉害,手脚都不能动弹,好像被火车从身上辗过了一般。 我撞飞出来时的声势惊动了一楼的小弟们,十多个小弟大呼小叫地向我奔来,边跑边喊:“老板,你怎么了?是谁,竟敢袭击我们老板!” 小弟们围到我身边,关切而慌乱地看着我,有几个机灵地掏出枪,咆哮道:“妈的,凶手在老板的办公室,兄弟们,上去干掉凶手!” 我勉强喊了一嗓子:“都别去!妈的,老子是跟人比武呢!”这句话总算唤住了头脑发热的小弟们,但说话时却让我胸口一阵钻心地痛。妈的,虽然老子没有运气抵御,可是我的身体已经刀枪不入了,子弹都打不动我,黎月姿一拳却连我的胸骨都打碎了!楼上那可是高强度防弹玻璃啊!能抵挡大口径狙击枪的一次射击,却被她那一拳打飞我身体的冲击力撞得粉碎,还把我打飞了这么远,那丫头究竟变成了什么怪物? 我咳嗽几声,喉头甜丝丝的,好像内脏出血了。小弟们围在我身边,没有我的命令也不敢动我,急得直跳脚。“老板,要叫医生吗?”一个小弟刚问出这句话,就被另一个黑人小弟打了一巴掌:“妈的,老板的身体跟金钢一样,随便能被人打坏吗?你他妈是不是怀疑老板的能力?”那被打了一巴掌的小弟马上呐呐地不说话了。 那黑人小弟是参与过扫甘比诺场子的那一战的,他当然知道我连打不死的吸血鬼都能搞定,自然会对我非常崇拜。被小弟们崇拜是好的,可这种盲目崇拜却要不得。万一哪天老子真撞上了铁板,比如碰上了萧道乾一级的高手,给打个半死不活,这些小弟却坚定地认为老子不会受伤,不请人救治,那老子岂不是有死无生? 不过就这件事我也不好多责怪他们,无敌的形象是我给他们造成的,要是这时候说上一句老子痛得要死,赶紧给老子找医生,那岂不是自毁形象了?现在只好吞下这枚自己种下的苦果,脸上不露半点痛苦之色,还要作出高深莫测地笑容,对那小弟大加赞赏:“嗯,你说得非常好,从今天起涨一级薪水”那小弟马上道谢,其余的小弟们顿时马屁如潮,大赞老板身体如铁似钢,比超人还厉害。 我飞快地运转真力,给自己疗伤。内伤并不是特别严重,毕竟有天魔真气护体,即使毫无防御,也不会轻易受伤。碎掉的骨头也不难接好,我现在的天魔真气,可治一切外伤,伤筋断骨只是小问题,只是完全治好需要一点时间罢了。 我担心的是,如果黎月姿趁这个时候对我狠下杀手,那我还真有点麻烦,对付起来也许会相当吃力。在手脚无法动弹的情形下,只能用真气弹攻击,那样我的速度优势就完全发挥不出来。小弟们自然只能任她宰割了。 出乎我意料地是,黎月姿并没有乘胜追击,她站在破碎的窗口,冲着我叫道:“阿锋,你怎么样了?有没有受伤?” 小弟们听到声音,同时转头向窗口望去,看到黎月姿之后,眼神中明显带上了恐惧。能把他们的老板打成这样的女人自然是非常强大的,这些小弟有恐惧的反应很正常,倒也怪不得他们胆小。 我站了起来,胸骨虽然还没有完全长好,但已经不怎么痛了。我拍了拍身上的尘,脱掉被她打碎的上衣外套和衫衣,精赤着上身朝她竖起了拇指:“月姿,相当不错,你这一拳,已经有我七成的拳力了!”说话间,我飞身跃起,如一枝利箭般朝着窗口射去,大笑道:“但是还很不够,你的力量,只能被我欺负!” 我跃到了窗口,一拳朝黎月姿直击而出,黎月姿见状一拳打出,小小的拳头竟然迎着我沙锅大的拳头打来。 “砰”地一声大响,两拳交击,黎月姿的拳力相当强劲,我的拳头都被震得一阵发麻。但我的拳力更大,强劲的拳力震得她倒飞而出,右臂上的袖子直碎到肩膀。 “轰!”黎月姿倒飞出办公室,撞碎办公室外走廊对面的一堵墙。 我瞪大了眼睛,叫道:“月姿,你就不会停下来?你撞的是我房间的墙!” 我和白依的房间就在办公室对面,白依还在屋里睡觉,这下子她可要被吵醒了。 黎月姿从那被撞碎的墙后面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全身上下竟然没有一丝伤痕。她一步跨过墙根,一边向我走来一边抱怨:“你以为我不愿意停下来吗?你就不知道轻一点,对一个女孩子用这么大的力气,野蛮!” 说话间,穿着睡衣的白依从墙洞后探出了她的小脑袋,揉着眼睛问道:“干什么?拆房子吗?” “呃,不是,打架呢。你继续睡吧。” “噢。”白依应了一声,缩回了脑袋,大概是回去接着睡了。 黎月姿走到我面前,怔怔地看着自己的拳头出神:“阿锋,我感觉自己的力量好像比注射了女神之血后更强大了,而且强大了不知多少。” “你为什么不杀我?”我捧起黎月姿的脸,将目光投进她眼里“刚才你有机会杀我的。” “不,”黎月姿摇了摇头,眼中透出一丝迷惘“我知道我杀不了你我的力量越强,越是感到你的力量深不可测。而且而且当我想要杀你时,我的心就会痛好痛好痛,痛到我根本没有力气对你出手也许那是因为你的血,因为我喝了你的血,所以不能杀你。” 喝了我的血,所以不能杀我?我并不怀疑黎月姿这句话,因为她刚才就有杀我的机会。但是我心中的疑惑越来越深,她为什么会变成这种怪物?难道真的是因为我的血?是不是把萧道乾叫出来问一问? 第六章问心 我马上否定了这个想法,萧道乾那个神经兮兮的老头子,每次出现都不会有好事,非到必要的时候,还是不要叫他的好。 不过黎月姿现在这力量,倒是值得好好利用啊! 今晚一战,对方不知会出现多少个超级高手,黎月姿也是一张好牌呢!没有任何技巧,就能打出拥有我七成力量的一拳,稍稍栽培一下,黎月姿会是一个相当好的打手! 叫来了几个小弟收拾办公室,我带着黎月姿来到后院的格斗训练室中,开始指导起她的格斗技巧来。在我的天魔眼探测下,发现黎月姿体内并没有真气存在,当然,也没有类似吸血鬼的黑暗力量。这就是说,黎月姿无法用真气攻击敌人,没办法做到像我一样大规模放出真气,在避免身体接触的情况下直接用真气打倒敌人。 黎月姿能够用作攻击的手段,只能是拳脚功夫,近身战法。但是她现在随手一拳就可以打出我七成的力量,如果能够学会发力和格斗的技巧,虽然不能令她的绝对力量提升,却可以让她的破坏力成倍提升,即使赤手空拳夷平一座大楼也不是难事。 就好像一个原本不会用枪的菜鸟士兵,在苦练枪法之后,手中的武器并没有改变,但利用武器所能产生的杀伤力却与菜鸟时有着天地之别。 “拳头是人体最直接的攻击武器,出拳时要把全身的力量集中到一点,迅速爆发,才能发挥出最强的破坏力”我手把手地教她格斗的技巧和理论。 继承了天魔成千年战斗经验的我,在地球上虽然绝对力量不是最强,但是对于力量的理解和运用绝对处于世界顶峰。训练黎月姿这样的近战型战士,并不需要教她特别招式。黎月姿的力量已经足够强大,速度也非常快,只需要让她知道什么是力量,怎样运用力量,怎样发挥出速度的优势就可以了。 黎月姿学习的时候非常认真,不管她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她能尽快提升战斗力,我就非常高兴了。即使她练这么认真是为了将来杀我,我也毫不担心。 她的力量来源于我,像她那样得来毫不费功夫的力量,将来增长起来却会异常缓慢。毕竟她没有修习真气一类的功夫,在喝了我的血之后,肉体的力量是强大了,但绝对力量的增长却受到了限制。 照我的猜想,黎月姿如果想要更加强大,只有继续喝我的血。但是我显然是不会把血给她喝了,她现在这个程度已经足够为我所用,什么时候等我的天魔九变再进一层,我或许会考虑帮她增强一点力量。 黎月姿站在训练室中央的擂台上,重复着几个简单的动作。直拳、勾拳、摆拳、肘击、直踢、侧踢、后踢、旋身踢、高压腿等等,都是最基本的拳脚动作。 练习一阵子之后,黎月姿的动作由最初的生涩慢慢变得纯熟。出拳时的速度越来越快,到后来我已经不能凭肉眼看清她的拳头,只能用天魔眼的观察能力看清她出拳的轨迹。而即使以天魔眼观察,黎月姿的拳脚仍是快得可怕,举手投足之间都会留下高速运动的残影。 训练室中拳风呼啸,黎月姿练得非常起劲,见她已经掌握了基本动作,我教了她几种组合打法。 以黎月姿现在的力量,对付任何普通敌人,即使是异能局a级左右的超能力高手,只需要简单的动作就可以轻松搞定。 而力量超强的高手相互交手的话,用的往往都是一击必杀的狠招,胜败往往在刹那间决定,很多时候战斗刚开始就已结束,很多花招都没有用,所以教她基本动作差不多已经够了。组合动作只不过是为了让她杀人时更加好看。 再练了半个钟头,我见黎月姿已经能够相当纯熟地运用组合动作了,便想试一试她现在的程度。训练室中的沙包之类的东西是不能给她试招的,以她现在的拳力,连花岗石都可以轻松敲碎,那些给普通人训练的沙包根本不够她打的。 能够给她测试的,当然只有我自己。 “月姿,现在和我交手试试,让我看一下你对力量和技巧的领悟。” 黎月姿微微一笑“那我就不客气了,看招!” 说话间,黎月姿腾空跃起,身子猛地倾斜,与地面平行,左腿向我凌空扫来。这样华丽的招式空门很多,但是以黎月姿的高速,即使可以看到她的空门,想要抓住却不大可能。 我自然可以在她跃起出腿之前轻松撞进她怀里,以缩短距离的方式,令需要适当距离才能发挥出威力的扫腿失效,同时可以出直拳打她小肮,一击毙命。但是我现在是看她表现的,所以让她成功完成了这一记扫腿。 黎月姿的长腿如同幻影一般扫向我面门,腿破空时发出利刀破空时的尖啸声,这一踢的速度和力量,令我毫不怀疑可以踢倒一根一人合抱粗的大理石柱。 我竖起右臂挡住了她这一腿,爆响声中,我右臂上的袖子全部粉碎。 黎月姿并未落地,左腿被挡下后,右腿已经扫到,空中连环出腿,这是难度很高的技巧。 不过技巧这东西对我而言毫无意义,我右掌一拍,拍中她的脚背,止住了她的攻势。 黎月姿借着我的掌力在空中一个翻身,两腿凌空劈下,用脚后跟连环劈向我的头顶。 这种招式同样是破绽百出,照黎月姿对力量和技巧的领悟能力,不会不知道。这么大的空门,我只需要掠到她身后,她的后背就完全卖给了我,随我怎么蹂躏。当然,前提是我的速度必须比她快。这个世界上,可以在黎月姿双腿劈落之前冲到她背后的人不多,我恰好是其中一个。 但我还是没有破她的招式,让她继续表演华丽的招式。 整场比试,变成了黎月姿一个人的表演,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任她打。 前两分钟,她一次也没有着地,每次都是借我挡开她的力道腾在空中,用双腿攻击我。两分钟后她发现那样打完全没有可能击中我,于是落到地上,对我拳脚相加。拳、掌、指、肘、肩、膝、脚,她利用身上每一个坚硬的部位作为武器,充分发挥出强横的肉体力量和速度。 她可以从任何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出击,身体也可以弯折成不可思议的角度。她的身体柔软得跟煮熟了的面条似的,柔韧无比,而用作攻击的部位却坚硬得连钢铁都可以崩碎。 黎月姿是天生的武者,在实战中,她把学来的基本技巧融会贯通,甚至创出许多新颖但是非常有效的打法。我敢肯定,黎月姿现在的近身战能力已经超越了唐宋! 这样一来,完全处于防御状态的我不可避免地中了很多招,沉闷的爆响声在训练室中不断地回响。 五分钟之后,我的上衣全部被粉碎。那是最彻底的粉碎,不是变成碎块,而是变成了空气中飘扬的粉尘。 “停!”我一声大喝,天魔真气迸出,将黎月姿震得连退三步才稳住身形。 黎月姿俏脸微红,额上香汗淋淋,但气息却不急促,显示出刚才那一番攻击并没有耗费她太多的气力。 “非常不错,月姿,你现在的力量,已经和木老、火少同一级别了!”我赞许道“但是你要注意,你只能近战,攻击范围有限,所以在对敌时,要在第一时间拉短和敌人的距离。比方说,你现在的绝对力量是和木老、火少同级的,但是你和他们交手的话却是必败无疑。他们擅长在敌人接近之前,就用真气消灭掉敌人,所以距离是你最致命的地方。还有,在我面前你可以使用华丽的动作试招,但是如果你面对的是和我同一级的高手,就要注意一定不能露出任何破绽,要用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打斗。” 黎月姿点了点头,浅笑道:“知道了。阿锋,谢谢你,我感到刚才在你教我的时候,非常尽心尽力。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能得你真心相待,我就很满足了。” 我呵呵一笑,走到她面前,轻轻拭掉她额上的汗珠,说:“好了,不说这些了。出了一身汗,去洗个澡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得去准备一下了,今天晚上,可有大仗要打!” 和白依、黎月姿、小和尚、老杰瑞以及他的两个儿女一起吃过了午饭,我和白依回到房中一起看电视。**频道正在放妖精打架,白依看得面红耳赤,缠着我好好亲热了一番。 饭后运动有益身体健康,但剧烈运动对胃不好,可是我能反抗吗? 被白依狠狠地收拾一顿之后,我躺在床上,美美地抽着雪茄,白依静静地依偎在我身上,说:“萧哥哥,你打算怎么对月姿姐姐?” 我一愣,这个问题还真是没想好。我试探性地问:“当小妾如何?” 白依的手伸到我腰部,抓着软肉狠狠地拧了一圈,柔声道:“萧哥哥,好像现在的法律不允许一夫多妻哦。”声音虽然柔腻,可语气中的醋意是人都能听出来。 “那你说怎么办!”我痛苦地叫了一起,把着白依,把头埋在她双峰之前不停地摩擦着“再说法律管得了我吗?”我小声嘀咕了一句。 白依被我逗得咯咯直笑,说:“别闹了萧哥哥,你呀,还真是和别的男人一样,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要我说,你当初根本就不该沾上她。” “可是是她勾引我的!”我恬不知耻地说着“我是个正常的男人!” “我也很苦恼呢!”白依捧起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我能感觉到,你对她并非无情。只是你自己都无法察觉罢了。萧哥哥,到地球这么久,小白依已经长大了,白依知道萧哥哥是个坏蛋。当初你把我卖给大飞是为了钱吧?现在你这么对月姿姐姐,也是为了钱和权。可是你还坏得不够彻底,你不舍得卖掉我,所以把我救了出来。现在你同样不舍得放弃月姿姐姐,所以你一直不杀她。萧哥哥,你这个坏蛋,其实很风流呢!如果我和月姿姐姐都只是姿色普通的女子,你会对我们这么不舍吗?你可能会把我们当作垃圾一样处理掉吧!” 我愣住了,心中翻起狂涛。这还是白依吗?这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白痴一般的白依吗?她什么时候学会了如此咄咄逼人的词锋?扪心自问,如果白依和黎月姿真是姿色普通的女子,我会不会像白依说的那样,毫不留情地遗弃她们? 不仅是我,换作任何一个男人,在钱、权及两个姿色普通的女子之间作选择,他会选择什么? “白依啊,你这个问题,可是上升到了人性的层次呢!”我喃喃地说着,一时有些不敢回答。看着白依亮晶晶的眼睛,我痛苦地呻吟一声,又把头埋到了她双峰之间,叫道:“好妹妹,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不要问我好不好,萧哥哥不知道怎样回答” “唉”白依抚着我的脑袋,幽幽地说:“萧哥哥,白依知道,嫌丑爱美几乎是每个男人的通病,再睿智的人都不能免俗,更何况萧哥哥你?对天魔来说,只有绝色佳人才能刺激天魔的欲望,保护也是种欲望呢!如果我是一个姿色平庸的女子的话,是无法激起萧哥哥的保护欲的。不过白依还是很自豪,能让萧哥哥的魔心为我而觉醒,我是独一无二的!萧哥哥,白依会变老,会变丑,而天魔却可以不死不灭。当白依变得又老又丑之后,你还会喜欢白依吗?” “别这样说,白依,”我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我的心从未如此平静过,在听白依说刚才那一番话的瞬间,我已经知道了心中的答案:“如果你衰老,萧哥哥愿散去一身魔功,陪你一起衰老。如果你的生命到了尽头,萧哥哥也愿陪你共赴黄泉。你是如此美丽,来到我的身边,是我的幸运。相信我,萧哥哥不是因为你的容貌而爱你,我爱你,是因为你的心,因为你的眼睛,你的眼睛是我所见过的,最清澈,最纯真的眼睛。我的天魔心因你而觉醒,我也愿意因你而沉睡。人生在世,当如那流星一瞬,散发出耀亮整个天际的光芒。流星虽然短暂,可是比起宇宙中那些一成不变的永恒星座,不是更辉煌吗?我萧锋今生有你,是我的大幸。有你陪我见证人生的辉煌,陪我走这生命的旅程,我萧锋死亦无憾!别忘了,萧哥哥可是发过誓的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持子之手,与子携老。” 我喜欢黎月姿,是因为她的美貌,我爱上白依,却与容貌无关。 我知道,在我夺去了她贞操的那一夜之后,在她用纯净无邪,如同极光一般的目光投射进我灵魂深处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上她了。只是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我还沉浸在自己卑鄙的念头中,金钱蒙蔽了我的心,直到听到她的哭泣,我才明白自己的心究竟想要什么。 我要争霸天下,我要凌驾众生之上,我要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这一切,并不全是为了我那天魔的欲望和野心。我还为了白依,为了用一个王国作为礼物送给白依,来弥补我对她的过失。 我是一个恶棍,是天下最狠的恶魔,我可以不在乎天下苍生的死活,不在乎任何人对我的看法。说我卑鄙也好,邪恶也好,恨我入骨也好,但我却不能不在乎白依。 我的天魔心被她拴住了,这一拴,就将是一生。 白依紧紧地抱住我,眼角闪动着晶莹的泪珠“萧哥哥,白依好高兴。白依知道,以前白依的智力有问题,白依在穿越时空时头脑受了伤,所以萧哥哥总是把我当成小孩子。说的话都是哄我的,直到今天,萧哥哥才对白依说了真心话。萧哥哥,白依批准你,把月姿姐姐收为小妾,白依不会吃醋的” 呃我愕然,深情的表白,怎么会换来这种结果?是不是搞笑了点? 当然,在这个时候,我一定要坚定地表明自己的立场。白依这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如果我真的傻不拉叽照她说的做了,指不定会出什么问题。“白依,你这是说什么傻话?萧哥哥有你就够了”“最多让她做情人。”我在心里加了这一句“还是地下情人。”再次补充一句。 “萧哥哥,你真是太好了”白依流着泪欢笑,狠狠地亲着我。 我感觉自己又做了欺骗小孩子的坏事 不过白依现在已经成长了,再也不是那个小白痴了,这让我很高兴。能够明白我的真心,能够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白依真的值得我心疼一辈子。现在让我有些头痛的是,她的另一个人格,大法师白。撒玛莉亚什么时候能与我和平共处。不过她的另一重人格,好像跟我没有任何感情吧? 不知道今晚一战,能不能把大法师叫出来帮手。 第七章十面埋伏 “你说什么?”我对着电话一声大吼,一掌拍在面前的办公桌上,今天换的第三张新办公桌被我拍成了粉碎。 聚集在办公室的白依、黎月姿、龙倾城、小和尚、老杰瑞通通吓了一跳,愣愣地看着我。 “萧先生,实在对不起,可是我们的确不想和联邦政府作对。要知道,历来和国家作对的黑帮都是以覆灭为收场的,我们是生意人,不是暴徒。”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让我恨得牙痒痒。 “好,这是你们的选择。其他两个家族是不是和你的家族做出了一样的选择?是吗?那好,我也不逼你们,等过了今晚,你们等着家族的名字变成历史吧!” “萧先生,等过了今晚再说吧!如果过了今晚,您还能活着的话!” 币断电话,我一把将手机捏得粉碎。 “萧哥哥,究竟发生了什么?”白依关切地问道,其他人也都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 我叹了口气,说:“博南诺家族的代表刚才打电话来告诉我,他代表博南诺、杰诺韦塞、科洛博三大家族宣布取消和我的结盟决定,原本打算支援我们的三百多个枪手今天不会来了。” 刚刚清点完索罗斯的军火库,带着大批火器回到中华楼的龙倾城愤怒地一拍沙发,砰,沙发又被他毁掉了,大吼道:“他们怎么能这样?这他妈不是背信弃义吗?老板,我现在就带兄弟们去把他们全灭了!” 我嘿嘿一笑,说:“他们凭什么不能这样?早上我打电话让他们支援我人手,他们不知道我是和谁作对,自然答应得爽快。刚刚博南诺家族的代表说了,联邦政府已经通过异能局向他们施压,让他们放弃与我的结盟。现在三大家族知道我是在与整个联邦对抗,他们还敢跟我坐同一条船吗?他们毕竟只是黑帮家族,哪里敢和整个国家作对?还有,教官,这套真皮沙发价值七万美金,你自己出钱买。妈的,一发火就拍碎老子的沙发,这个月已经换了四套了!” 龙倾城不满地嘀咕道:“你今天一天就搞坏了三张办公桌,两条老板椅” 黎月姿微笑道:“看来三大家族这个选择作错了呢!宁愿和整个联邦作对,也不要和你天魔萧锋作对,毕竟得罪了联邦,他们还可以逃到外国苟延残喘,而得罪了你,却是逃到天涯海角都难逃一死的。” 我笑道:“说的对。三大家族这次站错了队,等到打退了异能局的进攻,接下来就该开始抹杀五大家族了。不过这样一来,我们的计划就要改一改了。教官,这段时间的训练成果出来了吧?有多少小弟可以进行像样的战斗?” 龙倾城点了点头,兴奋地说:“时间有限,效果还不是很明显,但是我和我的战友们的训练主要是针对城市巷战的,不敢说小弟们都是巷战专家,但他们至少比普通的黑帮枪手要强上好几倍了。整整一百二十个人,枪法都过得去,在城市作战更占优势。” “非常好!我要你马上武装所有的小弟,包括那些暂时还没来得及接受训练的,把他们全部分散到纽约的五个岛上。由你的十三个战友亲自带队,潜伏在最繁华的市区中心。午夜十二点,异能局发起进攻时,你的战友们就带领小弟们开始在各个岛上发动暴乱,首先进攻警察局,接着进攻媒体机构,但要记住,媒体结构绝对不能彻底毁坏,造成一定的毁坏就够了,不然谁来为我们报道纽约发生的事?谁替我们把纽约的暴乱播报到全世界?我们要的不是屠杀,而是影响!等会我会让杰逊和博士把他们安装炸弹的分布点告诉你的战友们的,炸弹引爆也交给你的战友们负责。哼,异能局这次聚集的人手虽多,但是他们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我身上,只要我不离开中华楼,他们就不会注意别处!” 龙倾城应了一声,随即有点疑惑地问:“老板,这样一来,中华楼就没有多少人手防守了,是不是留一部分得力的小弟下来?” 我摇了摇头,说:“留下那些初学者有什么大用?联邦几个出名的特种部队是他们能对付的?除了你和你的战友们,没有人是那些特种兵的对手。本来准备让三大家族的枪手作炮灰消耗对方子弹的,现在看来没机会了。今天晚上,中华楼只留我、白依、月姿、小和尚、木老、火少、教官你、博士、屠夫、杰逊、老杰瑞和他的儿女。其他人,一个不留,全部分散。还有,我们所有的场子今晚要停止营业,异能局进攻的第一目标就是中华楼外围的场子,咱们留空场子给他们。只要咱们守住了中华楼,分散五个岛的小弟们又能成功引起大暴乱,异能局将不战自退!嘿嘿,忘了告诉你们,我特别关照过杰逊,要把自由女神像上安个超强炸弹,要能一次把自由女神像炸平。哈哈哈,自由女神像上的炸弹,是我们最大的筹码!” 现在这个时候,木老、火少、王峰还在五个岛上来回奔波,找政界要员下手。而陈小波和杰克逊也在五个岛上各处装着炸弹。我当场傍他们打了电话,把我的安排说了一遍,让他们务必在晚十一点之前赶回中华楼,布置好防御。 龙倾城在会议后离开中华楼,带上他的战友们,把所有的小弟召集到郊区的射击训练场,给他们配发武器,接着分为数十批分散前往另四个岛。当然,在布鲁克林区也留了一部分下来。外围行动主要由龙倾城的十三个战友指挥,他们全都是最优秀的军人,虽然指挥的只是一群只经过短期训练的乌合之众,但是对付警察和搞暴动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我给了龙倾城的十三个战友最大的权限,他们可以随意决定战术战法,我对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尽可能把破坏程度扩大。不要求杀很多人,只要求破坏尽可能多的建筑,造成一种心理震慑,然后通过木老等人胁迫收买的政府要员带领民众对政府施压。 我的目的是并不是摧毁整个纽约,而是要把联邦政府打怕。我要让联邦政府知道,让我自在随心地过日子,我还可以让他们安宁,要是敢惹到我,我绝对有能力让政府集体下台,甚至把他们九族连诛! 这一切当然必须有深厚的本钱。凭我今时今日的力量,虽然功力进展一直停滞在天魔九变第七层,但我的元婴已经比初成时更加茁壮,尽管那元婴仍旧丑陋无比,但是力量却不是光凭美丑来衡量的! 手下高手如云,木老、火少、黎月姿都有千人斩的本事,小和尚对付几百人也是不在话下,更有降魔伏妖的能力。龙倾城等四人虽然只是初学者,但在我的直接帮助下,他们现在对付上百个特种兵也是手到擒来。而且我手中还有深海之心和血龙玉佩这两张最后的王牌,如果战局失利,用深海之心唤醒大法师白-撒玛莉亚,用血龙玉佩召来萧道乾,我就不信此战还会败! 要想将我彻底消灭,除非联邦打算放弃整个纽约,对着纽约放核弹! (本书首先258文学网,为258文学网vip作品,请在别处看到盗版的朋友到起点支持小弟一下,有票的捧个票场,没票的捧个点场,谢谢。) 晚十一点以前,木老、火少、王峰、陈小波、杰克逊陆续回到中华楼,向我交待了完成任务的情况。 木老等三人总共花掉八十亿美金的代价,收买了七个州议员、一个议长、两个法官,纽约市市长也被他们收买。还有十三个不听话的政界要员被他们杀掉,其家庭成员也被杀得一个不剩。 我没有过问他们收买胁迫的过程,我并不关心这个过程,我要的只是结果。被收买的那些人将在今晚之后,发动民众、联合媒体向政府施压。 陈小波和杰克逊在五个岛上大部分标志性建筑和人烟稠密的地方都安装了强力炸弹,自由女神像上则被他们安装了三颗超强炸弹。我没有问他们是怎样把炸弹装上去的,想来也是凭着“御剑乘风诀”的飞剑和轻功本事,否则防卫森严、监控严密的自由女神像,普通人是没办法把炸弹装上去的。 木老等人回来之后,我们马上开始布置防御。 中华楼占地不是很大,只是一间小夜总会,要防守还是很简单的。但是异能局摧毁起来也同样简单,只要几枚强力炸弹就可以了。不过异能局此战的主要目的是杀掉我,他们想来应该知道炸弹对我是无效的。 木老在中华楼四周洒下了无数植物的种子,各种植物都有,也不知道那些种子是从何而来的。木生火,木老布下的阵势加上火少的火焰真气,将是一道异常恐怖的防线。 现在我的人中间,有能力布下强力防守阵势的只有木老和火少,连小和尚都不能布下大阵势。我虽然能力强大,但布阵却不是我的强项。 除了木老布下的阵势之外,白依也在中华楼四周画下了四个魔法阵。据她说,四个魔法阵分别是“深海之怒”、“雷霆炼狱”、“世纪风暴”、“寒霜天国”这四个魔法阵只听名字就知道非常恐怖了。但是四个魔法阵都需要深海之心的强大魔力作为后盾,否则无法发动,看来只得用作最后的手段了。 在我们布置防御的时候,由异能局率领的进攻部队不出我所料开始了对中华楼四周地盘的大清洗。先是由警察部队出动,将我所有的场子一一清理,当然,他们一无所获,场子里都是空的,一个人都没有。 这些情报都是藏在暗处的探子回报给我的,虽然不知道异能局具体的动作,但是大动作还是逃不过我布下的暗探的监视。 十一点三十分,我、白依、黎月姿、木老、火少、小和尚、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人站在中华楼的楼顶上,分成四组看守着四个方向。老杰瑞和他的一双儿女躲在藏着宝藏的地下室中,处于绝对安全的位置。 龙倾城的十三个战友一一向我汇报了情报,所有战斗人员都已经进入指定位置,只等我一声令下就开始行动。 今晚的夜空很美,天空中星辰满布,在纽约这个现代化大都市,能看到头顶上的星空,实在非常难得。 中华楼里所有的灯都亮着,与中华楼一片光明的形象相比,中华楼周围的建筑显得黑暗得可怕。 不知道异能局用什么理由调走了中华楼方圆两百米内的所有人,想来不外乎是反恐演习这个理由吧。在纽约,如果以军事演习为借口的话,那就真没人相信了。 站在楼顶上,我疾速运起天魔真气,身体慢慢地飘浮上半空,天魔眼全开,开始探测四周的情况。在我的天魔眼之下,任何生命物体都无所遁形,而我天魔眼看不到的,那就只能证明实力比我要强。 饼滤了老鼠、蟑螂这些闲杂生物,我看到,在中华楼后院一百米左右的一栋五层建筑中,有五百多个生命反应。其中四百五十人左右的能量都只是普通人的程度,应该是甘比诺家族、卢切斯家族的枪手。另有三十二人能量比普通人强出十倍,可能是特种兵。还有二十二个能量强得离谱,比普通人高出百倍不止,达到了龙倾城等人现在的能量级别,还有黑暗能量气息,可能是吸血鬼。 在中华楼大门左边八十米处的一座超市中,聚集着二百多个生命反应,其中一百五十人能量强度在普通人十倍左右,全是特种兵。三十人能量强度在普通人五十倍上下,与异能局a级高手能量水平一致,看来是大批的超能力高手。还有十七人能量强度在普通人百倍上下,与我杀掉的异能局纽约分部s级的高手一样,另九人能量竟然在普通人的两百倍左右,远超龙倾城等人,达到小和尚的真气水平,不知是ss级的还是3s级的,剩下的三个能量在普通人两百五十倍左右,并有黑暗能量的气息,看来是高级吸血鬼。 中华楼大门右边百米开外的一个停车场中,聚集着九十五个能量反应,其中七十人能量在普通人十倍左右,十五人在普通人五十倍左右,七个在普通人百倍左右,两个在普通人两百倍左右,还有一个,能量竟然强到普通人的一千倍!这已经达到火少现在的修为境界,勉强比得上木老了! 中华楼大门正对面,一座九层建筑的背后,却仅有七十五个能量反应。其中,五十个普通人五十倍能量,十五个普通人两百倍能量,六个普通人千倍能量,还有四个,足有普通人两千五百倍能量! “四百五十个普通枪手,二百五十二个特种兵,九十五个a级超能力者,二十二个s级超能力者,二十六个ss级超能力者,七个3s级的,二十五个吸血鬼,还有四个强得离谱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玩意!妈的,这才真叫超豪华阵容啊!”我报出探测得来的数据,心情渐渐沉重。 “老板,那什么ss级、3s级高手比起我们来如何?”陈小波问道。 “除了木老、火少、月姿,你们都不是他们的对手。还有四个怪物,比木老都要强啊!”凭我手头上的力量,实在过于弱小了一点,那七个3s级的高手足够把木老、火少、黎月姿三个我手下最强的高手吃得死死的。而那些ss级的高手对付起小和尚、龙倾城等人来绝对没有任何问题。那四个不知道什么东西,能量强度在普通人两千五百倍以上,甚至连能量性质都无法探测出来的怪物,已经可以缠住我一阵子了! 而且我还不知道,对方阵营中究竟有没有隐藏着连我都探测不出实力深浅的高手! 八百八十多个敌人,我方却仅有这么点人手,这完全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 还好我有先见之明,把所有的小弟都分散开了,否则等下打起来,我那些小弟完全不够他们吃的,也许一个照面就会全军崩溃! 实在想不到,联邦政府竟然可以聚集这么强的力量,看来我还是太小看联邦了! 白依听出了我语气中的凝重,她挽着我的胳膊,轻声道:“不用担心,萧哥哥,白依的魔法阵只要一发动,即使千军万马也可以撑一阵子。不要忘了,白依可是亚兰古斯大陆唯一一个有希望进入神域的大法师。” “担心?”我拍了拍白依的小手,笑道:“我没有什么好担心的。这一场仗,还指不定谁胜谁败呢!别忘了,萧哥哥可是有能力在战斗中提升能力的,如果让我在战斗中突破天魔九变第八层,这里所有的敌人,我可以一个人杀得精光!包何况,我还有两张王牌啊!” 第八章纽约大风暴一 午夜十一点五十分,中华楼楼顶。 龙倾城把他的加特林六管重机枪压好了子弹链,身上缠着十多条两百发的弹链,旁边还摆着四只子弹箱,一字排开五个火箭已经装填好的发射器,以及十发火箭弹。他和火少负责中华楼背面。 王峰面前架着一挺班用机枪,腰挂德国开山刀,旁边的地上同样摆了四口子弹箱。他和小和尚负责中华楼左边。 陈小波背上背着那柄两尺长,镶满了钻石和宝石的黄金剑,面前的围栏上一字排开八个纸盒,里面装满了两寸长的钢针。钢针或蓝色或红色,上面涂满了剧毒。 杰克逊脚底下摆了三箱手雷,背上背着两尺长,镶着钻石和宝石的白金剑,身上穿着件直垂到地面的大号风衣,风衣里面挂满了短匕首。 陈小波和杰克逊联手负责有一个超级高手的右面。 我和白依、黎月姿、木老负责正面。在我们负责的这一面,敌方高手最多,那四个能量在普通人两千五百倍以上的怪物就在我们对面! 十一点五十五分,我们正面那栋大楼楼下突然打开了一盏特大号探照灯,雪亮的光柱从下方直射向我们。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了出来:“中华楼里的恐怖份子,我们是a国联邦特别反恐行动队,你们已经被我包围了,赶紧弃械投降,如果不马上投降,你们将失去最后的机会,我们会在零点整发起攻击。重复一遍,中华楼里的恐怖份子” 我冷笑一声,右手伸出,作出开枪的手势,一颗真气弹从我食指指尖射出,无声无息地没入黑暗之中。“砰”地一声,探照灯照个粉碎,探照灯旁边的大喇叭也安静了下来。 “跟中国人不同,崇尚个人英雄主义的a国人总是喜欢先用弱小的人作试探性进攻,等炮灰都被杀得差不多了,他们的高手才会出场,以此体现a国人的个人英雄。”我慢悠悠地说着,随手点一根细长的雪茄,吐出一串烟圈:“但是中国人却喜欢一开始就把最强的力量投进去,形成尖刀直插敌方心脏。这种作战方式古已有之,而在三国时代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分针指向十一点五十八分,秒针飞快地转动着。“吕奉先单人独戟拒十八路诸候于关外,关云长刀斩颜良文丑、千里走单骑,典韦冲突烟火、三进三出救曹操,赵子龙大战长坂坡,于曹营之中七进七出,个人的勇力都体现到了极点!” 听到我这番话,所有的人都不解地看着我,他们不知道我说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分针指向十一点五十八分四十五秒,我弹开烟头,火红的烟头在夜色中划出一道优美的红弧。我一手指向对面那栋大楼,大声道:“各位兄弟以命托我,我必不负所望,今天就让我天魔萧锋,为大家表演一番!三秒之内,我将冲入敌阵,斩敌方四名怪物级高手中一人首级献于各位兄弟!” 我一脚跨出,踏在栏杆之上,发力一蹬。蹬跃时的巨力将栏杆踏得粉碎,而我的身体也借着这一蹬之力,如同一颗炮弹般射向前方。 正前方那七十五个高手现在已经运动到了那栋九层高楼的前面,那四个有普通人两千五倍力量的怪物站在人群的最前面。天魔眼透过这段不远的距离把这四个怪物看了个清清楚楚。四个人都是披着黑色大衣,大衣领子下露出白衬衣领子,头戴黑色圆礼帽,脸色如象牙一般润白,高鼻绿眼,乍一看相貌没有任何区别,连身高都是一模一样。 我的目标是最左边的那一个,他站立的位置离我最近! 我疯狂运转天魔真气,天魔功瞬间提升至巅峰,七十米左右的距离在我高速运动之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我飞身而出的一瞬间,我就已经到了最左边那人身前! 力量强并不代表速度快,比普通人强上两千五百倍的力量并不代表就有普通人两千五百倍的反应能力。在我飞到那人面前时,他明显还没反应过来,脸上甚至刚刚来得及露出惊讶的神情。 我的脸几乎要贴上了那人的脸庞,我的拳头挟着千钧之力击出,在我出拳的那一瞬间,我感到天地间的时间仿佛都停止了流动,连我身边掠过的空气都变得清晰可见,所有的一切都变得静止,我甚至可以看到面前那人瞳孔里折射出来的恐惧的光芒运行的路线! 我感到这一拳似乎带着无穷的力量,天地间似乎只有这一个拳头。我觉得自己可以将天地击碎,我感觉上天下地只有我是存在的,所有的一切将随着这一拳而消失!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这一拳将有一种什么样的效果? 绝对无敌!是的,绝对无敌。即使力量比我还要强的人,在面对我这一拳的时候,也必会被我打得粉碎!这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这种奇妙的感觉令我的信心无限膨胀,天魔九变第七层的功力运至巅峰反产生的效果,就是无敌! 拳头毫无阻滞地没入了那人的胸膛,没有发出丝毫声响,就像我打中的是一团阻力小得可以忽略不计的空气。拳头直到彻底洞穿了那人的身体,才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爆鸣声中,那人的身体炸成一团血浆,一颗头正要往上飞的时候,被我一把抓住。 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完全,我抓住那人瞪大双眼,死不瞑目的脑袋之后,以最快的速度往回倒飞。而对方反应居然不慢,在我抓着人头往回飞的时候,剩下的三个怪物级高手同时出手,三道就像流星一般灿烂的雪亮剑光燃起,那灼热的剑光刺痛了我的眼睛,在剑光绽现的一瞬间,漆黑的天地被照得通明! 我身上有三处地方同时一凉,接着就是火辣辣的刺痛,三道剑光全都擦中了我的身体,如果不是我退得够快,恐怕这三道剑光已经把我分成三块! 而当三道剑光消失之后,我发现那三人手中竟然没有剑,也不知剑光是从何而生的! 我退回了中华楼楼底,举着那个死不瞑目的高手脑袋仰天大笑“各位兄弟,旗开得胜!这就是敌方四个最强高手中其中的一个!” 从我飞身而出,到取下敌人首级,最后避过三道剑光,掠回中华楼楼顶,这期间的动作虽然多,但时间却正好是在三秒钟之内。当下木老等人心悦诚服地说:“老板的天魔功果然天下无敌!” 我嘿嘿笑着,将那颗人头高高抛起,一掌劈出,掌劲将人头劈得粉碎。我运足真气,将声音扩散开去:“异能局的杂碎们,你们听着,今天晚上,中华楼就是你们的葬身之地!识趣的赶紧退兵,要是你们执迷不悟,嘿嘿,刚才那傻逼就是你们的榜样!” 待我说完之后,白依走到我身边,轻声道:“萧哥哥,你受伤了” 我微笑着说:“不要紧,轻伤而已,我的天魔真气可以自行治愈。” 白依点点头“萧哥哥,刚才那三个人都非常强大,而且他们用的是最纯正的神圣力量,如果我猜得没错,那三个人应该是地球上那个唯一神的仆人。” “唯一神的仆人?有意思,上帝的仆人怎么会跟受上帝诅咒的吸血鬼搞在一起联手对付我?难道这个世界真的疯了?”我嘴角浮出一抹诡笑,如果那四个高手真的是唯一神的仆人,那他们就不可能与吸血鬼联手合作。但是现在他们已经站在了同一阵线上,这只能解释为那四个家伙是冒牌货,或者说他们背叛了唯一神。那样的话,我就算对付他们,也不用担心唯一神的仆人们,梵蒂岗的宗教裁判所来找我麻烦。 秒针指向零点位置,我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淡淡地说:“按照原定计划开始行动。”随着我这一声令下,纽约市五个岛屿上几乎同时响起震耳欲聋的爆炸声,虽然相隔很远,但在我刻意留意之下,爆炸的巨响还是被我听了个清清楚楚。一共十五响,平均每个岛上响了三响,这代表五个岛上已经有三栋建筑倒塌了。 “老板,他们动了!但是我无法看到他们的人!”龙倾城叫了起来。 火少叫道:“**,所有人都隐形了,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办到的,感觉到大群人的气息隐隐约约向我们接近,可他妈就是没办法看到人!” 王峰、陈小波马上报告,他们各自负责的方向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形,感觉得到气息的移动,却没办法看到人影! 而我们正对面,高手们并没有马上动,他们好像知道我能看到他们,全都站在原地与我隔着七十多米的距离对峙着,那三个使用神圣力量的高手更是仇恨地狠盯着我。 “集体隐身术?”我顿时感到情况不妙,隐身术的难道虽然不是特别大,但是能把好几百人集体隐身的术法绝对强得可怕。难道敌方阵营中,真的还存在连我都无法探出的高手? 第九章纽约大风暴二 “砰”一声清脆的巨响撕裂夜空,龙倾城庞大的身躯连退几步,坐倒在地。 “操,大家小心,狙击手开枪了!”龙倾城一声大吼,站了起来,大口径狙击枪的子弹被他的肌肉弹落,但冲击力仍击倒了他。 天魔眼的观察能力可以探测到中华楼方圆近百公里内的一切,我把视距缩短到中华楼方圆一公里以内,这一公里以内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被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好像灵魂分成了两半,一半观察面前的敌人,一半在时刻注意我周围的战斗情形。 “砰砰砰”连续几声枪声响起,站在楼顶上的我们是狙击手最好的目标,但是在所有人都有所警觉之后,狙击手的子弹已经没办法击中我们任何一个人。 “敌方距离缩短,离中华楼还有六十米!呈散兵线分布,移动速度很快!”龙倾城报出了他那边的情况:“还是没办法看到,只凭气息锁定的话,我无法对准目标要害!” 我一把抓住一粒朝我面门射来的狙击枪子弹,将弹头扣在手中,以中指顺原路弹了回去,对面的大楼中响起一声短促的闷哼。“没关系,用重火力扫射,用火箭弹炸,我就不信他们能躲得过去!集体隐身术有个屁用,除非能把气息都隐蔽了,否则只要能感应到他们的气息,他们就是白白送死!” 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龙倾城和王峰开始倾泻火力,杰克逊坏笑着扛起了火箭筒,陈小波眉心冒出亮银色的光芒,上千根钢针悬浮在他面前的空中。 “嗖”火箭弹拖着长长的焰尾破空击向人群,上千根钢针没入夜色之中消失不见。重枪机和班用机枪的子弹如同暴雨一般朝着空无一物的地面射去,弹壳飞溅,在地上敲出悦耳的叮铛声。 激烈的爆炸,飞溅的血花,凄厉的惨叫,一个个染血的朦胧身影扭动着倒地,断气之后终于慢慢显现出身形。 对方开始了还击,子弹如同暴雨一般朝着我们倾泻过来,打得栏杆石屑飞扬。陈小波、杰克逊、王峰在弹雨中灵活地闪避着,同时狠狠地还击。龙倾城则仗着钢铁般的身板以身体承受弹雨,不时被强大的冲击力打得跌坐地上,又嚎叫着站起,疯狂地扫射。 杰克逊扔掉火箭发射器,手捏法诀,低喝一声“起”他旁边箱子里的手雷浮起来四十多个,然后同时向着敌人飞去,爆响声中,残肢与鲜血齐飞。 “用御剑乘风诀扔手雷,果然有创意。”我呵呵笑着,看着被炸得满是大坑的地面。 “高手没有动,出来的只是普通枪手和特种兵。a国人恶劣地战争习惯”我喃喃地说着,手一挥“天魔血刃”劈出一道半月形的血红剑气,朝着一名从左侧冲过来的,混在特种兵中间的超能力者劈去。那人反应不慢,扬起两手,掌上飞出两个火球,想要挡抵剑气。剑气将火球劈得粉碎,然后将那人从左肩至右腰斜劈成两半。 “他们在试探!”白依肯定地说:“这些可怜的士兵都只是用来试探我们能力的敢死队。” 我轻笑一声:“还用得着试探吗?我刚才露了那一手,他们早就该知道我们的实力了。” 黎月姿说道:“他们可能还想借这些炮灰来消耗我们的力量。” “奇怪实在是奇怪,没有近距离的接触,他们凭什么消耗我们的力量?消耗子弹还差不多。但是子弹对我们来说毫无意义,反正最后高手对决的时候,枪能起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我思索着,枪声在耳旁震响,左、右、后三面的地上流满鲜血,但进攻者还在前仆后继。 “炮灰都快死光了,a级超能力者也死了不少,那些高手都在干什么?难道想等我们主动进攻?”木老在一旁嘀咕道。 “有古怪,绝对有古怪!”不知为什么,我心中忽然生起了不好的念头。 枪炮声渐渐稀疏下来,可怜的枪手和特种兵们还没冲进中华楼三十米范围内就被杀了个精光。这倒不能怪他们战斗力太差,实在是因为和他们作战的我们太强,强得已经超出了普通人所能想象的范围! 夜空又恢复了寂静,凡是s级以上的超能力者都没有动手,而那些a级超能力者,也只象征性地出来了几个,死在乱枪之下。有着黑暗气息的吸血鬼们静悄悄地隐藏在黑暗之中,谁也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 鲜血的气味弥漫四周,还在冒着热气的鲜血在地上缓缓地流动。 “老板快看!”火少突然指着地面叫道。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满地的鲜血好像有生命一般,循着特异的轨迹流动着,在地上交织出一副副古怪的图案。 左、右、后三面,所有流淌在地面上的鲜血突然加快了速度,飞快地朝着中华楼的方向流动。不多时,好几百人的鲜血就逼近了中华楼,绕着中华楼形成一个巨大的血色图案。 那是一个巨大的圆形,将中华楼围在正中。圆形中间有很多怪异的符号,五条血线组成一个五芒星状,五芒星的角上都有着一只血色的蝙蝠图案。 那五只血色蝙蝠大张着翅膀,嘴角突出两颗尖利的犬牙。图案维妙维肖,随着血液的流动,那五只蝙蝠好像正缓缓拍动着翅膀,准备飞行一般。 “这是魔法阵!”小和尚突然神情凝重地道:“血族的魔法阵,以鲜血为引,为生人的灵魂为启动阵法的力量,那些枪手和特种兵根本就是为了启动这个魔法阵的牺牲品!” “好阴毒的阵法!”木老道:“但是这样岂不是太亏了?两百多个特种兵可不是等闲就能训练出来的!” 小和尚摇了摇头:“这个魔法阵不是普通的黑魔法阵,需要强于普通人的人类以鲜血和灵魂启动,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魔法阵的终极目的,就是召唤出血族的至尊,吸血鬼女皇莉莉丝!” 第十章纽约大风暴三 “吸血鬼女皇?用魔法阵召唤出来?妈的,那不成召唤兽了吗?”我愤愤地叫了一声,事情已经脱出我所能控制的范围了,按照唐宋生前的说法,我非得达到天魔九变的最高境界,才能与吸血鬼女皇一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吸血鬼女皇的能力,已经接近真正的神了! “小和尚,能破掉这魔法阵吗?” 小和尚摇了摇头,神情凝重地说:“没办法,除非把发动这个魔法阵的血族法师找出来但是能发动这种魔法阵的,必须是血族亲王。血族亲王,已经不是我们所能对付的高手了!” “妈的,那何必把吸血鬼女皇叫出来?亲王出手就已经够对付我们了,明显多此一举!”我一举击出,血红色的掌风劈在正渐渐冒出血色光芒的魔法阵上,地面被击出一个两米多深的大坑,但魔法阵却全无异状! 这时,中华楼四面的高手同时动身,朝着中华楼飞扑而来,速度有快有慢。但是剩下的这些人都是a级超能力者及其以上的高手,他们与中华楼之间的距离在全速运动之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木老,发动阵势!”我一声令下,木老当即单膝跪地,双掌猛击地面,墨绿色的真气从他的双掌中没入地面,如同潮水一般从中华楼楼顶开始向四周蔓延开去,一直涌到中华楼四周的地面。 早已埋下的种子在木老真气催动之下,疯狂的萌芽生长。“轰轰轰”爆响不绝,一株株一人合抱粗的参天大树破土而出,冲天而上,直到长成二十多米高的大树。中华楼四周二十米的范围内瞬间变成丛林,将四周已经快要冲到中华楼前的高手阻隔在外。 一阵沉闷的惨叫声响起,我用天魔眼透过密集的丛林看到,十多个a级超能力者闯进林中,却被大树的树枝捅成了马蜂窝。 木老抹了一把额上冒出的汗珠,道:“我洒下的树种本就是千年树妖的种子,在我的真气催生之下,全都变成了真正的树妖。除了身上带有我气息的人之外,任何人想要闯进树妖的势力范围,都会被当作侵略者杀掉!” 这时,三个吸血鬼冲天而起,想从丛林上空飞过。大树的树冠上立即射出一阵密集的树枝,有如利箭一般蜂利的树枝将那三个吸血鬼射成了刺猬。但是吸血鬼顽强的生命力令他们活了下来,继续从空中向前飞来。 小和尚双手在空中划出一个标准的圆圈,一道金色的光柱从圆圈中射出,从那三个吸血鬼身上扫过。哧哧声响中,三个吸血鬼从身冒出青烟,惨叫着化成灰烬。 “好!就这么跟他们耗着!”龙倾城喝了声彩“妈的,老子就不信耗不光他们!” “不行,我的真气有限,这个阵势只能维持三十分钟。三十分钟之后,我真气耗尽,阵势里的树妖都会枯萎而死!”木老忧心忡忡地道:“更何况,我这个阵势没办法阻止吸血鬼女皇的降临,吸血鬼女皇要是出现,可以轻易破掉我的阵势!” 几道雪亮的剑光在阵势外闪现,接着几株大树发出一阵凄厉的惨叫,轰隆倒地,倾刻间化为一滩血水。 “妈的,大意了,那三个用神圣力量的高手可以砍死树妖!”木老气愤地高叫一声,手上一粒种子发芽,长成一柄黑木剑。木老脚踩七星步,一边念咒一边挥舞着黑木剑,丛林里的树妖们发出一阵沉闷的怒吼,慢慢移动起来,向着那三个用神圣力量的高手移去。 树妖的惨叫声不住地传来,一株又一株树妖被砍倒,化为血水。三个用神圣力量的高手一马当先,一边空手发出白色剑光砍倒树妖,一边带着大批高手从砍出来的空地前进。现在几个方向的高手都集中到了那三个高手所在的方向,他们没办法突破树妖丛林的封锁,只能跟在那三个高手身后,借助他们的力量前进。 树妖移动速度过慢,无法及时填补被砍出来的空地,只得不住地发射树枝向那三个高手和他们身后的超能力者射击。 苞在三个高手身后的超能力者身上冒出七彩光芒,抵挡住暴雨般的树枝,只有少数a级超能力者被射死,其余的高手全都安然无恙。 木老口中喷出一股黑血,脸色惨白地叫道:“老板,撑不了多久了!” “木老,放弃阵势,保存实力!火少,放火烧林!” 火少兴奋地应了一声,冲天飞起,喝道:“天火撩原!”身子如陀螺般在空中旋转,无数拳头大小的火球从他身上冒出,向四周飞快地射去,尽数没入丛林之中。一阵密集的爆炸声响起,小火球爆裂,飞数的火星四下飞溅,树妖沾火即燃,丛林中马上冒起冲天大火。 如果是敌人放火烧林,树妖定会拼死反抗。但现在火少放火,树妖不但不反抗,反而分泌出大量油脂,令火势更旺。 又是一阵惨叫声响起,我用天魔眼看到,十多个a级超能力者几乎在瞬间就被烧成了焦炭,甚至七个s级超能力者,五个吸血鬼都被烧成灰烬。 “嘿嘿,老子这火可不是普通的火焰!三昧真火知道不?连孙悟空都受不了的火焰!妈的,把你们烤成乳猪!”火少落到楼顶,猖狂地大笑道,忽然连咳几声,咳出了几缕血丝。 “怎么了火少?”我问道。 “呃,第一次用这招,实在是太兴奋了,笑岔了气,不小心咳出血来了” 我无语。 火少催生的三昧真火威力强劲,已经突进树妖丛林中的异能局高手们被包裹在大火中,痛苦地承受着天火的考验。那三个用神圣力量的高手也没办法对付这纯正的三昧真火,飞快地向火海外突围。 燃烧的树妖们拼命地发射燃烧着的树枝,化成漫天的火箭阻挠敌人。只有树枝化成的箭雨还好应付,现在四周都是大火,三昧真火沾着一点就会蔓延到全身,敌方高手既要躲避火焰,又要抵挡火箭,疲于奔命之下,难免露出破绽。惨叫声接二连三地响起,二十多个超能力者和吸血鬼被火箭射中后烧死。 有的树妖更加暴虐,拼死拦在敌人退却的道路上,不用敌人来砍,自己折断躯干朝敌人倒去,粗大的树干和繁茂的枝叶上都是火焰,倒下后多少会沾着一两个人,除了3s级的高手,别的高手全都是沾着点火就被烤成了乳猪。树妖丛林中弥漫着阵阵烤肉的香味。 大火初起时异能局方面的确遭受了惨重损失,但是过了不到三分钟,他们可能意识到了胡乱后退只会死更多人,于是渐渐列成了整齐的阵势。 三个用神圣力量的高手在最前面,在他们合力之下,三昧真火完全近不了他们的身,树妖们也被一株接一株地砍倒。他们身后紧跟着异能局的超能力者和幸存的吸血鬼,七个3s级的高手在最外围,用他们的超能力合力造出一个七彩结界,将所有人笼罩在里面,抵挡三昧真火的侵袭。剩下的超能力者和吸血鬼们躲在结界里面发出乱七八糟的超能力攻击或是黑魔法,攻击着周围的树妖。 这样一来,树妖和三昧真火给他们造成的损失便小了许多,眼看他们就要突出丛林,树妖丛林仿佛被一只大手扯了一把,一百多棵大树连根拔起,呼啸着砸向他们。 砰砰连响不绝,燃烧的树妖砸在结界上,就像炮弹一般爆开,七彩结界上冒出阵阵炫丽的涟漪,不少木块突进结界中,木块上的火星突然变成火球,火球爆裂变成狂潮般的火海。 疯狂的火势将十多个躲在结界中的超能力者和吸血鬼卷进火海之中,将他们烧成灰烬。 尽管这最后一击给异能局的人马造成了一定的騒乱,还消灭了他们十多人,但是他们还是顺利突破了最后一道火网,冲了出去。 树妖丛林阵势和三昧真火一共杀死了四十七个a级超能力者,九个s级超能力者,十三个吸血鬼,虽然看上去削弱了敌方不少有生力量,但是真正的中坚,那七个3s级超能力者和三个用神圣力量的高手却毫无无伤。 而我们这边,木老和火少的真气都损耗甚巨,树妖丛林现在已经失去了效用,在三昧真火熄灭之前,敌人都不会再次贸然进攻。 “萧哥哥,那个魔法阵快完成了!”白依提醒了我一句,我一眼望去,只见已经被树妖丛林和三昧真火覆盖的血族魔法阵散发出极其强烈的血色光芒。强力的光芒甚至掩盖了三昧真火的火光,将中华楼方圆一百米都变成一片血红。 树妖丛林和三昧真火在强光冒起的一刹那消失得无影无踪,地面上一片空白,只余下那鲜红的魔法阵,仿佛树妖丛林跟三昧真火从未存在过一般。 第十一章血鬼女皇 圆形魔法阵中,那个五芒星尖角处的五只血色蝙蝠图案突然像活了一般蠕动起来,五只巨大的血色蝙蝠从魔法阵中拍着翅膀冲天而起。在它们飞起的一瞬间,它们原来所处的位置现出五个圆形的孔洞,孔洞中冒出大股鲜血,有如喷泉一般从洞中喷出,冲天而起。 五只蝙蝠飞到中华楼上方的百米高空中,撞击到一起,变成一个直径两米左右的圆形血球。 从魔法阵中冲出的血泉向着那个血球聚去,虽然有无穷无尽的鲜血汇入,但那个圆形血球却好像没有变大,仍然保持着原来的大小,飞快地旋转着。 随着血泉的注入,一阵阵黑色的雾气从血球中散发出来,天空中顿时充斥着凄厉的鬼哭之声。无穷的威压从那血球中发出,空间都似乎在微微颤抖。 “妈的,吸血鬼女皇要出场了!还没出现,声势就这么惊人,这吸血鬼女皇的实力究竟强到什么地步?”我问道,随即发现自己的声音已在微微颤抖。 “不知道!”小和尚同样颤抖着声音说:“见识过吸血鬼女皇力量的人类都已经死掉了!妈的,”小和尚破天荒骂了一句粗口:“出场时不要这么酷,树大招风,会折寿的!” “既然吸血鬼女皇这么酷,刚才那些傻瓜们为什么还要冲上来,白白丢了几十条性命?” “应该是为了收集足够的鲜血和灵魂令血族女皇降临!他们真舍得成本,看来对诛除我们是志在必得了!”小和尚脸色煞白,手捻着佛珠不停地念着咒语“金钢咒!” 小和尚使出了金钢咒,他身上冒出一阵耀眼的金光,整个人变得如同一尊金色的佛像。随着阵阵越来越响亮的梵文诵经声,小和尚身上金光猛地向体内一敛,又飞快地向前射出,无数道金光化成一根根金色的光刺,激射向空中的血球。 一阵金铁交击声响起,金色光刺刺在血球上,发出一阵长矛刺击钢盾的脆响。脆响声中,金色光刺根根折断,化为满天的光屑,血球却安然无恙。 小和尚哇地喷出一口鲜血,踉跄后退几步,跌坐在地。 血球忽然一阵颤抖,阵阵更加强烈的威压自血球上发出,我的心砰砰狂跳起来,想看看其它人的状况,却发现身体已经动弹不得。无比凝重的气息充斥着从天空到地面的所有空间,中华楼附近的一切都静止下来,空气似乎也停止了流动。 声音不存在了,周围一片寂静,我拼命地呼吸,却发现连一丝空气都吸不进肺里,好像空气都变得跟铅水一般沉重。 我的目光只能子空中那发散发夺目红光,伴以阵阵黑雾的血球,连想偏一下头都做不到。而我的天魔眼也失效了,无法观察周围的形势。 “操你妈的中定身咒了吗?”我心中暗骂,拼命调动体内的天魔真气,希望能凭天魔真气冲破身上的压力。强行运起的天魔真气运转速度非常缓慢,像老牛拉车一般在我体内的经脉中慢吞吞地流动着,完全没有半点作为。 这样强的压力,连我都受不了,不知道白依她怎么样。她是法师,体质远不及我,这样强的压力会不会伤害她? 兄弟们会怎样?木老、火少已经损耗过多真气,他们已经没能力跟这压力对抗了。小和尚、龙倾城他们也不行,他们会不会因这压力受伤? 还有黎月姿,虽然她的体质非常怪异,其肉体强度已经接近我了,但是她体内没有真气,面对这强大的压力,她又会如何? 急怒攻心,我一边咒骂一边催动天魔真气,我要冲破这压力! 连面都没见到,就让我无法动弹,即使是吸血鬼女皇,也不能让我受到这种侮辱! 绝不能让吸血鬼女皇伤害白依,绝不能让她伤害我的兄弟们! 但是无论我怎样催动真气,天魔真气都没有反应,依然慢吞吞地运转着,好像连我的指挥都不听了! 这时,天空中那个血球开始向里收缩,就好像塌陷一般,飞快地收缩,变成一团直径只有一米的血球。 血球渐渐变得透明,里面依稀有个抱成一团的纤细人影,一动不动。那发散出血球外的黑雾此时飞快地向着血球汇聚,好像被血球吸收一般,尽数汇入血球之中。 黑雾散尽,血球消失,那个在抱成一团的纤细人影渐渐舒展四肢,悬浮在空中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吸血鬼女皇,撒旦的情人,被上帝唾弃的女人,终于在我面前现出她的真面目。 那是一个何等美丽的女人!美丽到任何词汇都不足以形容。两只血红色的瞳孔中冒出淡淡的黑芒,危险的美丽中带着致命的清纯,而清纯里又夹着丝丝放荡。晚风扬起她一头顺直如瀑的金发,银色的裙摆在风中摇曳,露出修长笔直圆润如玉的双腿,两腿中金色的小裤裤若隐若现。赤裸的双足上小巧的脚趾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扑上去狠狠咬上几口。上身只穿着一件紧身胸衣,半掩着酥胸,深深的乳沟足以引诱天使堕入地狱! 吸血鬼女皇,淫荡与美丽的代言人,这样的女人,真他妈恨不得扑上去把她在床上放平! 我毫不掩饰自己的欲望,狠盯着吸血鬼女皇的丰腰,在意识中已经把她剥光了。 好像感受到了我不怀好意的目光,吸血鬼女皇飞了个媚眼给我,强烈的电力让我一阵晕眩。尽管知道她是我的敌人,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欲火升腾,小肮一阵燥热。 “小帅哥,不用急,呆会儿姐姐会好好疼你的”吸血鬼女皇不知廉耻地对我说了这句话,如天籁般动听的声音让我又是一阵头晕目眩。 不对,这种感觉这种感觉怎么像是中了迷魂术一般? 我心中顿时警觉起来,按理说吸血鬼女皇的样貌并不比白依、黎月姿强上多少,我怎么会这样压抑不住自己的欲念? 这时,吸血鬼女皇又说道:“德古拉斯亲王,你为什么要打搅我的睡眠?把我唤醒,就是为了对付这几个渺小的人类吗?” 一条朦胧的身影在吸血鬼女皇身边的虚空中浮现,那是一个穿着中世纪绅士服饰,有着一头耀眼的纯金色卷发的老年男子,他的肤色是病态的苍白,看上去很像病入膏肓的癌症病人。不过他身上的黑暗气息异常浓郁,应该就是吸血鬼女皇口中的德古拉斯亲王。 吸血鬼女皇就是被这个一直隐藏在暗处的吸血鬼亲王召唤出来的,这老小子的力量在我之上,所以我的天魔眼都搜寻不到他的踪影! 德古拉斯对着吸血鬼女皇无比恭敬地躬身行礼道:“尊敬的女皇陛下,纽约血族亲王德古拉斯向您问好,愿您的美丽与世长存。这几个人类是整个联邦的敌人,直属联邦政府的异能局对我们许下重酬,只要能帮助他们消灭这几个人类,联邦可以划出一个城市来给血族治理。” “哦?这个条件相当优厚啊!”面对自己的下属,吸血鬼女皇显得相当庄严,她纤纤玉指一指下方,说:“那这三个人又是怎么回事?他们身具最纯正的神圣力量,血族怎么能跟上帝的仆人并肩作战?” 虽然看不到她指的是谁,但是听她的口气,应该指的是那三个用神圣力量的变态高手。呃,现在在这个吸血鬼女皇和亲王面前,那三个高手的力量已经不配“变态”这个词了。 “尊敬的女皇陛下,他们是尼古拉斯兄弟,梵蒂岗的神圣骑士,本来是四个人的,是四胞胎兄弟,但是现在已经被那个叫萧锋的人类杀害了一个。他们被梵蒂岗排挤,决定投靠血族,作我们血族的臣民。” “嗯,放弃光明,投靠黑暗才是人间王道,他们做得非常好。呵呵,我不介意亲自给他们初拥。”吸血鬼女皇说着,看了我一眼:“小帅哥,你非常不错,可以干掉一个神圣骑士。要知道,神圣骑士的力量如果用血族来衡量的话,已经相当于一个一等候爵了。如果你肯投向血族的话,我会第一个给你初拥。” 在和我说话的时候,吸血鬼女皇的眼神又变得非常地淫荡,简直就是在赤裸裸地勾引我。 我心神荡漾,险些被她一个眼神勾去了魂魄。我知道自己现在的反应极不正常,但就是没办法抵抗。这个恐怖的吸血鬼女皇,她的力量究竟强到了什么地步? 血龙玉佩没有握在手中,无法呼唤萧道乾。深海之心给白依了也没用,大法师撒玛莉亚也可能是血族女皇的对手。现在所有的人都不得动弹,只能任她宰割。 吸血鬼女皇如同一片羽毛一般,轻飘飘地落到中华楼楼顶,向我款款走来,亲王德古拉斯紧跟在她身后。 看着她那无良的眼神,我的头皮一阵发麻,这变态女皇,究竟想做什么? 第十二章天魔弑神变 就在我心怀忐忑之际,吸血鬼女皇莉莉丝已经和亲王德古拉斯走到了我的面前。她轻佻地用食中二指挑起我的下巴,笑眯眯地说:“小帅哥,怎么吓成这样了?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我心中大骂:“老子才不怕你,妈的,有种解了老子的定身咒,让老子和你打上三百回合!妈的,皮鞭、木马、蜡烛、电夹,你想要什么老子就给你什么!”心里想的东西却不能说出来,这就是我现在的无奈了。 在吸血鬼女皇降临之后,德古拉斯口中的尼古拉斯兄弟带着异能局的大批高手和十几个吸血鬼纷纷跃上了楼顶。让我非常愤怒的是,除了我这边的人之外,其余的人好像都没受到女皇威压的影响,行动自如得很。 尼古拉斯兄弟来到女皇面前,跪在地上叩拜道:“尼古拉斯凯奇(尼古拉斯凯旋、尼古拉斯凯甲)参见女皇陛下,愿女皇的美丽与世长存!”然后一一吻了女皇的脚尖。看他们现在这德行,就算给女皇作性奴,让女皇sm一辈子都愿意。 参与了进攻,死剩得只剩十二个的吸血鬼也纷纷给女皇磕头,听他们报上的名号,这十二个家伙竟然都是子爵爵位。 而异能局的七个3s级高手也带着其余的超能力者给女皇行了躬身礼,七个3s级高手中,一个身高在一米八左右,肤色红黑的a国汉子对着女皇说:“我是异能局的局长,兰-博,非常感谢尊敬的女皇陛下前来助阵。如果不是女皇陛下的神威,我们还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抓住这几个国家的敌人。” 女皇矜持地点了点头,说:“你们虽然不是我的子民,但是你们给我的子民予优待,我帮助你们,是等价交换。”说着,看了我一眼,说道:“其他的人你们可以随意处置,但是这个叫萧锋的人类,必须交给我,你们有意见吗?” 兰博面露为难之色,期期艾艾地说:“这个呃,我们是受总统的命令来杀他的,如果不能带回他的尸体,会受到总统的惩罚” “你们就不怕我的惩罚吗?”吸血鬼女皇笑吟吟地说着,扫了兰博一眼,眼中红光一闪,兰博高大的身躯晃了两下,险些摔倒。他随即脸色苍白地叫道:“不,不,女皇陛下,您要的人可以随意带走,我们决不阻拦!” “这才乖嘛!”吸血鬼女皇又向我抛了个媚眼,说:“小帅哥,你现在是我的了。” “**,老子又不是你们的宠物,哪容你们这样让来让去的?”我愤愤不平地想着,吸血鬼女皇给我的诱惑不知不觉消失了。难道是被诱惑得太久,有了免疫能力? 这时,异能局局长兰博接了个电话,说了几句话后神情凝重地道:“尊敬的女皇陛下,现在纽约五个岛上都受到了大规模的恐怖袭击,十三个警署、两家报社被袭击,七栋大楼被炸毁,可能是恐怖份子首领,萧锋指使的。女皇陛下,您能不能让萧锋下令停止恐怖活动?” 女皇笑道:“当然可以了。”转对我说:“亲爱的,你打几个电话,让你的手下停下好吗?” “妈的,老子什么时候升级成你亲爱的了?贱人,操,只要老子不死,老子一定要把你在床上放平,让你在我身下讨饶!”我愤愤地盯着吸血鬼女皇,心中骂个不停。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骂她,那是因为我在害怕。我害怕吸血鬼女皇,所以要用骂她来壮胆。我从不怕承认自己的害怕,真正的智者,一定要明白自己害怕什么,恐惧什么,否则只会是个什么办不成的莽夫。 吸血鬼女皇眼中红光一闪,就好像听到了我的心声一般,掩口娇笑道:“亲爱的,我会如你所愿的,现在打个电话好吗?”在她眼中红光闪过的那一刹,我感到自己的手好像被人操纵着一般,自行行动起来,掏出了口袋中的电话,开始拨号码。 “让他们停止恐怖袭击,回来这里集合好吗?放心,我会好好对待他们的。” 电话拨通了,接电话的是龙倾城的一个战友,我听到自己的嘴身不由己地说:“行动结束,异能局已经投降,马上通知所有人,回中华楼集合。”那边也没有怀疑,应了声是。 “真乖”吸血鬼女皇的笑容倾国倾城,而我却感到一阵发自心底的严寒。她冰凉的手摸上我的脸庞,我只觉像是被一条毒蛇爬过,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我就这样把兄弟们出卖了?把他们叫回来送死? “你们动手吧,随意杀掉这些人吧!”随着吸血鬼女皇的话,亲王德古拉斯非常不客气地把黎月姿抱到我身边,嘴角露出尖利的獠牙,对准无法动弹的黎月姿颈部动脉刺了下去。 “砰!”一声巨响响起,龙倾城庞大的身躯砸到我面前的地上,溅起一地灰尘。他肩膀印着一个深紫色的脚印,金钢不坏的身体现在已皮开肉绽,鲜血泉涌。一个吸血鬼慢悠悠地走到我面前,冲我咧嘴一笑,然后揪起龙倾城的头发,把他提了起来,嘴凑到龙倾城的伤口上舔食起鲜血来。 一个吸血鬼故意把白依抱到我面前,让白依的脸正对着我,伸出两颗獠牙,尖利的獠牙慢慢地向白依的大动脉咬下。 你们是故意的!妈的,你们都是故意的!我的心愤怒地大吼起来,白依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我,她的眼神还是那般倔强,倔强中又带着点平静。她用眼神告诉我:“我相信你,萧哥哥” 黎月姿也看着我,她的眼神很平静,从她眼神中,我什么都读不到,但她嘴角却挂着一丝讥诮的笑意,不知道她讥笑的是谁。是那个吸血鬼,是她自己,还是我? 龙倾城也看着我,这个粗大的汉子瞪大双眼,眼中冒着火光,看着他这个样子,我脑海中又浮现靓昆死前的模样。 吸血鬼的牙已经靠近了白依的动脉,黎月姿的玉颈上已经涌出了鲜血,龙倾城的身体在抽搐颤抖,我的心里阵阵绞痛。 我听到九魔脉同时怒吼起来,他们声嘶力竭地吼叫着,汇成一股巨大的声浪,疯狂地冲向我的脑际。 天魔真气运转的速度突然越来越快,伴随着天魔真气的运转,我听到自己的经脉中传来阵阵巨雷滚动般的轰鸣,我的心脏传来阵阵针锥般的疼痛! 我的手在颤抖,我的小指已经恢复了知觉,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在抽搐。 “轰”九魔脉发出的怒吼涌进了我的大脑,我的头脑一阵剧烈地晕眩,接着便是一片空白,心脏处更是如同炸裂般地疼痛,胸腔仿佛已经爆开了,热血从我腔子里冲出来,冲进我的咽喉,我忍不住张开嘴喷出一口鲜血。 一口鲜血喷出,我顿时感到脑际一片清明,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萦绕我全身。我觉得自己在这一刹那变成了那遨游天地之间的神明,正站在最高的峰顶之上,向下俯瞰着芸芸众生。 在我吐血的一瞬间,我知道自己已经能动了!而在那一瞬间,我发现在自己即使不用天魔眼亦能看清体内的状况,我看到在我的气海处,那个异常丑陋的元婴又有了变化,它足足大了一倍,而且相貌变得端正了一些,基本上有了人形,再也不是那个由几个橄榄球组成的丑陋样子! 天魔九变第八层弑神变!我的天魔九变再次提升,进入到第八变的境界! 这一层的境界,自天魔以后,再无第二人练成!我是古往今来,唯一一个在天魔留下“魔典”以后达到第八层的天魔! 弑神变,屠仙弑神,虽然还不及第九变“神魔变”那化魔为神、魔即是神、神即是魔、自在随心的最高境界,但是也已经踏入神域!而且以天魔的凶性和攻击的本性,初窥神境的天魔已经拥有屠仙弑神的本事! 我冲了出去,在吸血鬼女皇惊讶的眼神中冲向利齿已将白依颈部动脉刺破的吸血鬼。 我一拳击出,拳头带着莫可抵御的威力击中了那吸血鬼,轰然巨响中,那吸血鬼被我一拳轰成残渣! 一拳得手后,我飞快地踢出两脚,一脚踢死了那个吸着龙倾城鲜血的吸血鬼,另一脚踢飞了德古拉斯亲王。 我一手抱着白依,另一手拉起龙倾城,一只脚挑飞黎月姿,让她越过我的头顶,落到我身后。我飞快地为白依和龙倾城点穴止血,运起天魔真气逼出他们体内的尸毒,又用天魔真气飞快地治愈他们的外伤。黎月姿不用理,凭她的体质,吸血鬼就算喂了她血喝,也不能把她变成血族后裔,更不用说用獠牙上的尸毒把她变成丧尸了。 在做这些的同时,我仰天发出一声长啸。浑厚充沛的真气浑杂在长啸声中,一圈肉眼可见的空气波纹从我口边发出,瞬间扩散至四周,将吸血鬼女皇发出的威压震得消失无踪。被吸血鬼女皇威压镇得动弹不得的小和尚等人马上恢复了行动能力,聚集到我身边。 这段时间不长的压制令小和尚等人全都受了内伤,在聚到我身后之后,所有人都忍不住吐了一口鲜血。我放开了龙倾城,龙倾城感激地看了我一眼,走过去提起了他的重机枪。 白依无力地靠在我的身上,她是法师,体质本来就很虚弱,加上失血,现在能站稳就是一个奇迹了。 我深吸一口气,冷冷地看着吸血鬼女皇。吸血鬼女皇脸上的惊讶之色一闪即逝,妩媚的笑容再次出现在她脸上。 德古拉斯被我那一脚伤得不轻,但也不是很重,他走到吸血鬼女皇身后,目光如眼镜蛇一般盯着我。 尼古拉斯兄弟和异能局的超能力者们把我们围了起来,所有的人看着我的眼神,除了惊讶就是恐惧。能突破吸血鬼女皇的控制,在女皇眼皮子底下连杀两个吸血鬼,伤掉一个亲王的人类绝对是值得恐惧的对象。 “亲爱的,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你真是给我很多惊喜呢!”吸血鬼女皇慢慢地向我走来,在离我五步处停下。 “操!”我对她比出一个中指“你这变态的臭娘们,浑身騒劲没处使是吧?你给老子等着,干掉了你的小弟们,老子好好招呼你!保证把你虐待到死!” “大胆!竟敢对女皇陛下说这种话!”尼古拉斯兄弟同时发声怒吼,目的当然是讨好吸血鬼女皇。不过他们还是很识趣地没有上前动手,在我进入第八变之前,就已经能一拳击杀他们一个兄弟了,现在实力大增,对付他们三个都不在话下。 “呵呵”吸血鬼女皇发出一阵娇笑,手拍胸口道:“好吓人哦,亲爱的,你可把人家吓坏了呢!虽然不知道你的力量为什么会突然增强,可是凭你现在的力量,要对付我还是远远不够哦” “是吗?”我冷笑着,天魔九变第八层的力量打亲王虽然绰绰有余,但对付女皇确实还不够。毕竟吸血鬼女皇是传说中的人物,魔鬼撒旦的情人,不是一般的小神魔,要对付她,非达到第九变不可。 但是,我现在并不打算亲自出手对付吸血鬼女皇,老子王牌在手,凭什么去做没把握的事? 我摘下挂在脖子上的血龙玉佩,将玉佩紧扣在手心,默叫道:“萧道乾!萧道乾!萧道乾!” 三声过后,血龙玉佩上发出夺目红光,玉佩中间那颗黑色的宝石则放出黑色的光芒。红黑两色光芒交织在一起冲上天空,天空中出现一个黑色的圆洞。一阵爽朗的笑声从黑洞中传出,白须白发蓝袍的萧道乾自那黑洞中跨出,看着我大声道:“小子,你终于舍得叫我出来了!” 第十三章嚣张的资本一 “老板,这就是你的召唤兽?”小和尚看着天空中的萧道乾,愣愣地说。 白依也看着空中,傻傻地说:“萧哥哥,萧道乾老爷子什么时候变成你的宠物召唤兽了?” 我摇了摇头,说:“这老家伙,要真是宠物召唤兽就好了,至少宠物不会和你顶嘴。事实上,我宁愿一辈子都不把他叫出来,他一来,还不知是福是祸呢!” 萧道乾傲立虚空之中,脸上罩着一层琉璃般的光晕,除了两只眼睛,其余的部位都看不清楚。他目光如电地在楼顶上扫视一周,冷哼一声,脚踏虚空向着我们大步走来。 他的脚踏在空气上,一道道血红色的涟漪从他落足点生成,向着四周飞快地扩散,就像他脚踏的是水面一样。 沉重如闷雷一般的脚步声阵阵炸响,空间好像在颤抖,那些站在吸血鬼女皇身后的吸血鬼子爵们顿时抱着头发出阵阵凄厉的惨叫,连亲王德古拉斯都在微微颤抖。 萧道乾越走越近,那些吸血鬼子爵越叫越惨烈,他们突然同时仰天尖啸,背后展开一对三米左右的黑色蝙蝠翅膀,拍着翅膀露出獠牙,向着萧道乾飞去。 吸血鬼女皇尖叫一声:“停下,不要去!” 但是她的呼唤晚了一步,萧道乾伸出右手,打了个响指,沉声道:“血火焚心!” 随着他这一声低喝,那十个吸血鬼子爵身上忽然窜起冲天大火。 火焰从他们体内燃起,自他们的口中、鼻中、眼中、耳中、每一个毛孔中冲出体外,汇成一团血红色的烈焰。 火焰瞬间熄灭,那十个吸血鬼子爵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整个身体已化作飞灰,消失得无影无踪,天空中干净得仿佛从来没有过他们的存在。 我无法看出那血红色的火焰是如何生成的,萧道乾好像连真气都没有放出,那十个吸血鬼子爵看上去就像自燃一样。 杰克逊摸了摸头皮,说:“老板,你看会不会是那个老爷子事先在吸血鬼们的身体里放了遥控燃烧弹,他打那个响指就是引爆燃烧弹的信号?” 我无语,我的手下难道都是这么白痴吗? 看见所以的人都在拿白眼瞪他,杰克逊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气氛太紧张了,我只是缓和一下气氛而已。” 萧道乾从空中走到楼顶,来到我身边,斜望着吸血鬼女皇,问道:“小子,那个妖女就是你对付不了的敌人?” 我点了点头:“我暂时还不是她的对手,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也懒得叫你出来。” 萧道乾对着吸血鬼女皇冷哼一声,说:“妖女,识相的赶紧滚!” 吸血鬼女皇嘴角抽搐了一下,勉强笑道:“老先生,用这种语气对一个美女说话,您不觉得太没有绅士风度吗?” 萧道乾呸了一声,鄙夷地道:“莉莉丝,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身份。人类美女还可以说是红粉骷髅,你这层臭皮囊下面却是连骷髅都没有!除了脓血就是蛆虫,真不知道撒旦是怎么受得了你的!” “萧道乾,别说的这么恶心行不?”我不满地说:“我还打算让你生擒她,好让我狠狠地蹂躏她一阵子呢!被你这么一说,我什么兴趣都没有了。” 白依闻言立即狠狠的“蹂躏”了我一下,用她长长的指甲狠掐我腰上的软肉 吸血鬼女皇终于被气得说不出话来,脸色变得冷如寒霜。亲王德古拉斯上前一步,对萧道乾厉声道:“老东西,不要以为你力量强就很了不起了,如此侮辱女皇陛下,整个血族都不会放过你的!” 萧道乾轻嗤一声,道:“爷爷好怕啊!血族?血族算什么东西!爷爷我一根指头就把你们全掐灭喽!” 老头子够嚣张!不过他的确有嚣张的资本,换了谁有一击秒杀十个吸血鬼子爵,压制得一个亲王都动弹不得的力量,谁都有资格这么嚣张。 吸血鬼女皇尖啸一声,说道:“老东西,我本来不想和你作对,但是如果今天放过你,血族以后在黑暗世界中将永远抬不起头来!不要小看血族的女皇,跟我莉莉丝作对,是你今生最大的失误!” 话音刚落,吸血鬼女皇身影在原地消失无踪,下一个瞬间,她在萧道乾左侧突然出现,一爪抓向萧道乾头顶。这一爪从萧道乾头顶击落,在我身后众人的惊呼声中,萧道乾的一颗头被撕得稀烂,但吸血鬼女皇却不露分毫喜色! 吸血鬼女皇还没来得及收手,一只血红色的手掌从她背后平空出现,飞快地刺入吸血鬼女皇的后背,深深地捅了进去!但是吸血鬼女皇的伤口上并没有流血,她脸上也没有露出痛苦的神情! 血红色的手掌迅速消失,吸血鬼女皇和萧道乾的身影也迅速变得模糊暗淡,直至消失。 别的人有没有看清我不知道,但我刚才凭天魔眼更进一层后的能力就已看出,这两个身影只是残影! 吸血鬼女皇抓中的是残影,而萧道乾刺中的也是残影!两人的真身早已打到了空中,中华楼楼顶的上空,到处都是二人高速运动之后留下的一对对残影。 萧道乾身上冒着血红色的光芒,吸血鬼女皇身上则是冒出阵阵黑雾。 一血红一昏黑两道人影不住地交错而过,两人每一次互相攻击击中的都只是残影。偶尔两人的真身撞击到一起,便发出闷雷一般的轰鸣,整个空间都会随之微微颤抖。 渐渐地,两人移动的速度越来越快,身影现在已完全消失不见,天空中仅有一血红一昏黑两颗流星,以肉眼难辨的速度循着各种难以捉摸的轨迹不住地飞舞盘旋,偶尔会擦肩而过,撞出一连串爆响。 天空中飘下阵阵血雾,也不知是谁的血。两颗流星在天空中对撞得灿烂,他们现在的速度已经快到连我的天魔眼都无法看清他们的动作! 萧道乾,能与吸血鬼女皇正面硬撼的高手,这种程度的力量,已经站到了世界的顶峰! “他们打得灿烂,咱们在这里干望着好像不好吧”我收回目光,不怀好意地望向正仰望天空,张大嘴流下惊讶的口水的德古拉斯。 第十四章嚣张的资本二 老亲王好像感应到了我的目光,忙收回目光,紧张地看着我。 “你们的靠山现在已经忙不过来了!”我嘿嘿笑着,伸出右手,五指并拢作刀,运起“天魔血刃”一道足有五尺长,里面是血红色,外刃是金黄色的剑芒自我掌上冒出。我放开白依“兄弟们上啊,趁机会把他们一锅端了!” 在吸血鬼中,年轻的吸血鬼们都是优秀的战士,擅长近身格斗,肉体力量强大,速度非常快。随着年岁的增长,吸血鬼的力量会随之增长,但体能会渐渐衰弱。到了亲王这一级的吸血鬼,则会完全失去近身博斗的能力,代之以超强的黑魔法力。 如果按照白依所说的战士与法师的职业系统来看,年轻的吸血鬼相当于战士,而老年的吸血鬼则相当于强大的法师。吸血鬼女皇自然是个例外,悠久的岁月令她的魔力无限地增强,而永远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变得衰老的身体则令她的近战能力一样相当强悍。 在实战中,法师可以拥有战士完全无法相比的破坏力,但是法师也有着致命的弱点。 那就是距离!法师必须时刻保持与战士的距离,才能发挥出强大的破坏力,如果被战士近身的话,再强的法师也难逃一死。 现在德古拉斯亲王所犯下的错误就是他自以为大局已定,放弃了距离优势,直接站到了中华楼楼顶上,将他自己暴露在我面前! 我率先冲向德古拉斯,天魔九变第八层的功力令我的速度再次突破极限,在德古拉斯和尼古拉斯兄弟以及异能局的高手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之前,我已经与德古拉斯擦肩而过。 右手上的剑芒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轻巧地从老亲王左肩一直斜劈到右腰,强横的天魔真气从剑芒上涌进老亲王体内,疯狂地破坏着他体内的组织,抑制了他的再生能力。 老亲王的上半身斜斜地从创口上滑落,鲜血如泉水般涌出,小和尚趁机大喝一声:“佛光普照!”一道金色的光柱在他两掌间生成,如同探照灯的光柱一般照上了老亲王分成两半的身体。哧哧声响中,老亲王身上冒出阵阵青烟,一阵尖利的嘶叫响起,老亲王的身体被佛光射成飞灰。 老亲王德古拉斯被我和小和尚一击秒杀!一击得手之后,我飞快地掠回白依身边,这时所有的兄弟都动手了! 龙倾城端着重机枪朝着周围的人群疯狂地扫射,震耳欲聋的枪声中,重机枪子弹如同一群钢铁蝗虫,倾洒进人群之中。近距离的扫射令异能局的超能力者们根本来不及闪避,而他们的身体也不像龙倾城一般金钢不坏,疯狂的扫射令超能力者们就像被收割的庄稼一般接二连三地倒下,鲜血与残肢漫天飞洒。 王峰如鬼魅般掠了出去,二尺长的德国开山刀上绽起金黄色的刀芒,照亮半边天际。他专拣a级超能力者下手,那些a级超能力者徒有一身超能力,但是他们的超能力多属于精神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战斗方式和法师相近,近战并不得力,鬼哭狼嚎一般的惨叫声中,一个又一个超能力者被王峰切得肢离破碎。 陈小波两手一扬,数千根闪着寒光的飞针从他手上洒出,悬浮在他周围的空气中,发出尖锐的破空声暴雨一般打进人群。小小的钢针在“御剑乘风诀”的真气催动下,变得比子弹更有穿透力,瞬间就把十多个超能力者打得千疮百孔。 杰克逊脱下身上的长风衣,信手一甩,风衣中挂着的匕首全都飞了出去。漫天的匕首织成一张钢铁光幕,旋风般卷进人群中,凡是被卷进匕首光幕中的人无不被剁成粉碎。 黎月姿冲了出去,她的头发眉毛瞳孔全都变成墨绿,两粒尖锐的獠牙突出唇外,相貌虽然有了极大的变化,但非但不显狰狞,反而有一种邪异的魅力,只是这魅力却令她更加致命!比风更快的速度,比任何武器都可怕的拳脚,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最简单的拳头脚踢,凡是被她击中的超能力者无不粉身碎骨。 小和尚也出手了,他的身法有如行云流水,在人群之中穿梭,找准机会就一掌击出,每一掌打出时掌心都冒出金黄色的佛门十字标记,凡被他一掌印中的人都会像被雷打中一般,全身颤抖着倒下,眼耳口鼻中鲜血齐喷。 木老和火少暂时没有出手,他们聚在我的身边,站在白依左右。我交给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好白依,作为一个法师,白依只有在最得力的保护之下才能尽情发挥出应有的威力。 异能局猝遇猛烈打击,人员伤亡惨重,但死的大多是能力并不是特别强大的a级和s级超能力者。其余的高手反应相当不慢,纷纷朝着楼顶四周逃逸,妄图拉开距离,使他们的超能力得以安全地发挥。 但是现在这个局面,我当然不会允许他们有机会施展,掏出“深海之心”交给白依“白依,发动魔法阵,把他们全截下来!” 白依双手握着魔法石,强大的魔力源源不绝地输入她体内。她的头发瞬间变成深蓝,两粒瞳仁闪耀出妖异的蓝光。阵阵强风绕着她的身体疾转,将她的头发吹得倒竖而起。在这个时候,我心中捏了一把冷汗,生怕大法师撒玛莉亚出来捣乱。 或许是听到了我的祈祷,白依眼中妖异的蓝光一闪即逝,随即恢复了清明。大法师白-撒玛莉亚没有出现,白依首次手握魔法石而没有失去对身体的控制权。 斑亢激昂的吟唱响起,布在中华楼四周的四个魔法阵几乎同时启动。 夜总会四周同时闪起耀眼的蓝光,星空之中阴云密布。“深海之怒”魔法阵中响起阵阵狂暴的海潮声,魔法阵内亮起的蓝光变得有如实质,仿佛海潮一般涌动着。逃下中华楼楼顶,身陷深海之怒范围内的超能力者们顿时被蓝光淹没,沉闷的骨胳爆响声中,那些超能力者就像被万米深海的压力挤压了一般,身体变成了一张张薄薄的肉饼。 “雷霆炼狱”魔法阵的上空凝聚着一团漩涡状的乌云,无数手臂粗的闪电撕裂空气从乌云中炸下,将所有逃进魔法阵范围内的超能力者炸得粉碎。有的超能力者以超能力造成结界,妄图抵挡从天而降的电光,但即使是ss级超能力者造出的结界在雷电威力之下,都像纸片糊的一样一触即碎,连带着身体也给炸碎。 “世纪风暴”魔法阵中冲天而起一道青色的巨大龙卷风,龙卷风一头连着天空,一头触在地上,逃进了魔法阵中的超能力者不消讲,在旋风冒出的一刹那就被钢铁般的风刃绞成了肉片。而龙卷风周围的超能力者也被巨大的吸力吸了进去,哧哧爆响声中,凡被吸进的超能力者无一幸免。 “寒霜天国”魔法阵也许是最不起眼的一个,但是其威力却不容任何人小觑。凡是逃进的魔法阵中的超能力者,瞬间就变成了一座座白色的冰雕,一丝细微的震动都会使冰雕裂开无数道裂痕,片片迸碎。 看到四个魔法阵强横的威力,连木老和火少都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白依。我心里偷笑,我早说过,有深海之心在手的白依,只要给她足够的时间准备魔法,就连我都不见得能轻易取胜。 四个魔法阵封死了一切向外逃生的道路,异能局的超能力者们被迫向中华楼里面窜去。而尼古拉斯兄弟和兰博等七个3s级的超能力者则冲上楼顶,站到我面前,恨恨地瞪着我,看样子想跟我拼个鱼死网破。 黎月姿带着小和尚、龙倾城等人从楼顶进入中华楼内部,展开对残余超能力者的狙杀。超能力者们主要靠精神力发动超能攻击,在失去距离优势的情形下,他们发动超能力攻击的准备时间有限,发不出什么象样的攻击,有黎月姿领导众人,相信干掉残余的超能力者们轻而易举。 我看着尼古拉斯兄弟和兰博等人,对木老和火少说:“你们护好白小姐,这十个废物,就交给我了。” 木老和火少领命护着白依退到栏杆旁,白依现在仍在维持那四个魔法阵的运转,暂时没有任何自保的能力。 如果我还是停留在天魔九变第七层的功力,一个人对付尼古拉斯兄弟等十个顶尖高手会没有任何胜算,但现在我已经进入了第八层的境界,他们这十个人对我来说,已经不在话下。 我看着尼古拉斯兄弟,笑道:“先生们,形势逆转,现在你们的生死操纵在我手上了,有没有想过向我投降?” 尼古拉斯兄弟异口同声地说:“休想,你杀了我们大哥,我们就算拼了命也要干掉你!” 我笑了笑,说:“无所谓,反正我手下高手够多了,杀了你们也不算什么损失。兰博先生,你们呢?为了你们可贵的生命,是不是考虑投降?” 兰博脸色铁青地说:“萧锋,你是整个联邦的敌人,我身为异能局的领袖,怎么会呜”伴着一声嘶哑的惨叫,兰博的身体突然毫无征兆地碎成一地肉块,就像被一千把刀同时砍中一样。 这一起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所有人都傻了眼,就连我都不知道兰博怎么会突然粉碎。在我暗自吃惊时,一个像是用金属刮玻璃般的笑声响起,一条淡淡的影子从兰博身后的地面上突然窜起,飞快地掠到我的身边,笑道:“萧先生,我可不想跟你作对,我要跟你干,杀人放火纵情享乐才是我最喜欢的!” 我仔细打量着这个突然从地里钻出来的人,我敢肯定,以前从未见过他。他长着一张平平无奇的脸,头否乱,眼眶深陷,皮肤苍白。上身装着一件破烂的西装,里面套着一件花纹毛衣,下身穿着一条膝盖上有着两个大洞的工装裤,脚蹬大头皮鞋,这身打扮跟大街上的乞丐非常相似。他的双手缩在袖子里,可以嗅到从袖子中散发出的,新鲜血液的味道。 “开膛手杰克!天哪,你是怎么从异能局总部逃出来的!”剩下的六个3s级高手中有一个突然发出一声绝望的怪叫。 “嘿嘿,你们所有的人都走了,只留下十几个废物守着我,我凭什么不能逃出来?这段时间你们被我迷惑了,你们以为那么一点点份量的葯就可以让我安静下来了吗?” “一点点的葯?那可是可以让一百头大象昏睡的份量”那个高手喃喃自语,脸色苍白地可怕。 我眼睛一亮,问:“你就是开膛手杰克?” 杰克非常优雅地向我鞠了个躬,说:“是的,萧先生,十九世纪英国天才杀人狂,纵横世界两百年之久的开膛手杰克就是我,非常乐意为您效劳。” “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又是如何杀了兰博的?” 开膛手杰克邪异地一笑,说:“我除了控制金属的能力之外,还有一项潜进影子的能力。只要是有光的地方,就有影子存在,我可以自由地潜进任何人的影子中。刚才我就是潜进了兰博的影子中,趁他的注意力被您吸引的时候,把他切成了碎块!” 我哈哈大笑起来,开膛手杰克啊,这家伙我可是留心好久了,甚至准备亲自出手去把他救出来的,没想到他自己逃出来了,还肯为我效力。 “杰克,你为什么愿意为我效力?” 开膛手杰克笑道:“能让异能局全体出动,联合黑社会、特种部队、吸血鬼对付的人,肯定是最强的恶棍。能召唤出可以和吸血鬼女皇对抗的召唤兽,仅凭十一个人就把这么强的联合力量逼得无路可逃,我杰克相信跟着你这样的人,才能让我这个天才更有发挥的余地。您不知道,开膛手杰克可是从来没有这样佩服过一个人呢!” 第十五章突变 我明白了! 开膛手杰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对他来说,只有比他更疯的人才值得他佩服。 天生的犯罪狂只有碰上比他更疯更狂的罪犯才会臣服,开膛手杰克这疯子放话说要为我效力,就是因为在他看来,我是个比他更疯狂的罪犯! 能劳驾异能局全体出动,联合黑道、军方、黑暗力量几方面的势力对付的人,就是开膛手杰克也不得不服。嘿嘿,这下可拣到宝了! 凭开膛手杰克潜伏于影子中的能力,他将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刺客,绝对无敌的刺客! 异能局主事人兰博身死,他们最大的靠山,吸血鬼女皇还在天上跟萧道乾打得不亦乐乎。开膛手杰克意外加入,本来就严峻的形势对尼古拉斯兄弟和异能局六个3s级高手来说,变得雪上加霜。不过这可不关我的事,我一向的行事准则就是,顺我者生,逆我者亡。既然尼古拉斯兄弟表明不愿意投降,我也只好遂了他们的心愿。 至于那六个异能局的高手,看在他们这么忠心为国的份上,我当然会不客气地让他们成为国家英雄。 “杰克,联手把他们全部干掉,也让我看看你的能力!”我笑着发动了攻击,朝离我最近的尼古拉斯凯奇掠去。 杰克嘿嘿一笑:“乐意为您效劳!”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后,冲向尼古拉斯凯甲。 尼古拉斯凯奇见我冲近,两只手掌上冒出雪亮的圣光,两道光剑一左一右向我劈来。我陡然加速,在两把光剑近身之前欺近他怀里,轻轻一掌印在了他胸膛上。然后一个大旋身绕到凯奇身后,避过尼古拉斯凯旋劈来的两剑,接着一脚踢出,将一个手握两团雷电向我砸来的超能力者踢了个对穿。 尼古拉斯凯奇中了我的“天魔蚀骨掌”有气无力地闷哼一声,身子软软地瘫倒在地。凯旋睚呲欲裂,绕过他兄弟的身体向我发出两道圣光剑。我嘿嘿一笑,屈中指连弹两下,两缕血红指风将他的圣光剑弹开。 我现在的力量和速度已经远超尼古拉斯兄弟,在我面前,梵蒂岗的圣骑士就像小孩子一般任我蹂躏。弹开尼古拉斯凯旋的圣光剑之后,我和身撞进他怀里,两只手插进他的胸膛,左右一分,将他徒手撕成了两半,鲜血和内脏流了满地。 在我干掉尼古拉斯两兄弟和一个超能力者的这段时间内,杰克已经将尼古拉斯凯甲肢解。 我攻击的同时以天魔眼观察到,杰克在接近尼古拉斯凯甲后,两只手从袖子里伸了出来,十根指头上飞快地弹出十根两尺长,一指宽,弯刀一般的指甲。指甲是亮银色的,就像不锈钢一般。 他用十根指甲跟尼古拉斯凯甲的圣光剑硬拼了一下,发出一阵清脆的金铁交击声,指甲上没有产生丝毫裂痕,然后扑进尼古拉斯凯甲怀中,双手一阵乱挥。高速挥动的双手令他的十根指甲变成一团银色的光球,光球掠过尼古拉斯凯甲的身体,他的身体瞬间变成了一堆肉块。 杰克的指甲在肢解尼古拉斯凯甲之后,那十根弯刀状的指甲便缩了回去。 3s级的超能力者只剩下五个,他们恐惧地看着我和杰克,身体已经在微微颤抖。 “嘿嘿,没有距离,你们的超能力就没用了吗?还真他妈是废物!你们要向杰克好好学习,他也是超能力者,可他一身近战功夫,啧啧,还真是强得可怕啊!”说话间,我上前一步,一掌朝一个超能力者劈出。血红色的掌风势若狂飙,直卷向那超能力者。那超能力者双掌猛地向前一推,掌上冒出两面银色光盾,啪地一声,光盾在掌劲下碎成光屑,连带着那超能力者的身体也碎成了一团血雾。 四个超能力者马上分散逃窜,但是外面有四个魔法阵阻隔,他们根本无法逃出。我和杰克追了上去,一个对付两个,轻松搞定。 我甩掉手指上沾着的血水,对杰克笑道:“非常不错,你的实力远在3s级高手之上,可是为什么有人告诉我,你只是ss级的超能力者?”当日抓到的那个冒充黎月姿的复制人说杰克是ss级的超能力者,但他现在表现出来的实力却远远超过了3s级。 杰克伸出舌头,舔净钢铁指甲上的鲜血,嘿嘿笑道:“那是因为我的能力有一个天然克星,如果碰到有控制磁场能力的超能力者,我控制金属的能力就会被压制。异能局抓我的时候,派了七个超能力者,其中一个叫罗礼克的,就是有控制磁场能力的3s级超能力者。我杀了他们五个,剩下的两个3s级超能力者抓到了我。我的能力被压制,所以他们以为我仅有ss级的实力。” 我恍然大悟,原来罗礼克是3s级的超能力者,难怪能从陈小波的狙杀下逃脱,可惜还是死在我的暗算之下。 “好了杰克,你能来帮我我非常高兴。今天晚上一过,纽约的地下世界就全归我了,跟着我,自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现在,让我们好好看看吸血鬼女皇的神话是如何被终结的吧!” 天空中,萧道乾和吸血鬼女皇的战斗还在继续。 吸血鬼女皇身上那昏黑的光芒越来越黯淡,而萧道乾身上的红光则越来越明亮。 一次剧烈的碰撞之后,天空中绽现一朵灿烂的火花,吸血鬼女皇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嚎,飞快地朝着东边逃去。萧道乾也不追赶,在空中盘旋了两圈,落到楼顶上。 见萧道乾发型不乱,身上衣服整整齐齐,我就知道他没吃什么亏,而且可能没用全力。当即劈头就问:“老萧,你这是什么意思?放虎归山终为患,为什么不追上去把那贱人干掉?” 萧道乾摇头道:“难,很难。杀掉吸血鬼女皇的唯一办法就是吸干她全身的血,否则没办法杀了她。不过你也不用担心她再来找麻烦,我把她打成了重伤,要恢复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她暂时没能力动手了。” 我有些郁闷地说:“重伤有什么用,等她伤好了,还不是可以卷土重来?你就不会把她身上的血都放光吗?非得要吸啊?” 萧道乾冷笑一声,说:“放光吸血鬼女皇的血?你在开玩笑吧?她的血流出来之后,是可以倒流回去的!除了吸掉她的血,咽进肚子以外,没有其它办法。我拥有最纯正的旱魃血统,就算是吸血,也不会吸吸血鬼肮脏卑贱的血液!” 听到萧道乾亲口说出“旱魃”两个字,我的头不由轰地一声,仿佛炸开了一般,那晚梦境中的场景又一一浮现在脑海中。 萧道乾两只眼睛目光灼灼地看着我,说:“小子,看你的样子,应该想起了一些事吧?” 我坚决地摇了摇头:“没有,我什么事情都没有想起。萧老,吸血鬼女皇也跑了,这儿也没您什么事了,麻烦您还是赶紧走吧,我还要打扫战场,补这一晚上的瞌睡呢!” 萧道乾冷笑道:“敢情你是把老夫当免费打手了?好,萧锋,既然你自己不愿意面对,我现在也不逼你。我只想提醒你一声,有些事情,是你的责任,你想逃避也逃避不了。总有一天,你会不得不去面对!告诉你,随着你天魔九变突破第八层,捕天者也已经锁定了你的气息。不久之后,捕天者就会出现在这个空间,对你展开追捕。你好自为之吧!” 说着,萧道乾便如他出现时一般,飞身纵向空中,戟指划出一个圆形的黑洞,一头钻了进去。我冲着他的背影大喊道:“老萧,你把话说清楚,什么是捕天者?凭什么要追捕我?我哪里得罪捕天者了?” 萧道乾却像没听到我的话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想了想,又笑了起来:“狗屁不通的捕天者,吓唬老子?老子是吓大的?天魔九变第八层,屠仙弑神的力量,地球上又有几个人能奈何得了老子?” 这时中华楼里面的惨叫声和打斗声也渐渐平息,不多时,黎月姿上到楼顶,身体已经恢复了原状“阿锋,全部消灭了,小和尚他们现在正在清理战场。” 我点了点头:“不错,异能局全军覆没,吸血鬼女皇重伤逃窜,军队派出的特种兵也死光光了,哈哈,纽约也被我们破坏多外,很好。我倒要看看,联邦政府以后还敢不敢再来找我麻烦!” 正志得意满间,白依向我走了过来。在黎月姿报告说中华楼里的超能力者被杀光的时候,白依已经放弃了对四个魔法阵的控制,现在中华楼周围又恢复了平常的样子。白依走到我面前,两眼之中忽然闪起妖异的蓝光:“现在外敌已去,是时候算清楚我们之间的旧帐了!” 我一愣,说:“你说什么?你,你不是白依” 白依冷笑:“不错,我不是白依,我现在是大法师白-撒玛莉亚!实话告诉你,我才是这个身体的主人,那个叫白依的,只不过是趁我的灵魂沉睡的时候,依附我的身体,借助我的记忆生长起来的新灵魂。她刚才求我给她一个帮你的机会,我达成了她的心愿,现在就要抹去她的灵魂,消灭你的肉体!” 第十六章完美谎言 “白依妹妹,你在说什么傻话啊!”黎月姿笑说着,走到白依身旁,伸手去搭她的肩膀。 “别碰她!”我大叫一声,想阻止黎月姿,但是已经迟了。 白依肩膀上突然冒出一朵巨大的电火花,黎月姿的手正碰在电火花上,顿时全身一阵猛烈地颤抖,倒飞出去,手臂的袖子给震得稀烂,雪白的手臂上焦糊了大片,鲜血淋漓。 黎月姿重重地砸到地上,全身缠绕着细小的电火花,抽搐了一阵之后平静下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楼顶上的几个人,木老、火少、开膛手杰克全都惊呆了,他们全都一脸愕然地看着白依,就像看到了火星人一般惊奇。 我感到一阵发出心底的严寒,这的确是大法师白-撒玛莉亚,如果是白依,她是绝对不会伤害黎月姿的。 用天魔眼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黎月姿一眼,她身上毫无生气,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连大脑都停止了活动。黎月姿这样子,已经与死人无异,难道她就这样死了? 我沉声说道:“木老、火少、杰克,你们下去,这里让我一个人解决。” 木老和火少一言不发地抬起黎月姿,转身下楼。杰克摸了摸脑门,嘀咕了一句:“这女人不是萧先生的女朋友吗?怎么突然翻脸不认人了?奇怪,实在奇怪”跟在木老火少身后下了楼。 楼顶上只剩我和白-撒玛莉亚。我静静地看着她,她幽蓝的瞳孔中放射着妖异的蓝光,一头蓝发在夜风中轻扬。 我和她之间的距离是十五米,以我现在的速度,我可以在0。1秒之内掠到她身边,抢走她手中的魔法石。当我正动着这个念头的时候,白-撒玛莉亚说:“你不要想凭速度抢走深海之心,你的速度的确很快,但是你不要忘了,我在空间魔法上的造诣很深厚,我的瞬间移动绝对不会比你慢。如果你敢有任何异动,我就立即抹掉白依的灵魂印记!” “不要!”我连忙表明清白:“我哪儿敢呢?”心里却在暗骂着:“妈的,你也太精了吧?连我的心思都猜得到,这大法师也太厉害了!” 抢魔法石计划胎死腹中,面对与白依一体的白-撒玛莉亚,我有点束手无策。 白-撒玛莉亚冷冷地看着我,从牙缝中挤出好像严冬一般寒冷的声音:“萧锋,第一次和你交手,是因为我的魔力没有彻底恢复,受伤的身体也没有痊愈。现在我有‘深海之怒’在手,精神力、魔力、身体状态都在巅峰状态,你已经不是我的对手。我要你为你对我身体的亵渎付出代价!” 我耸了耸肩膀,说:“既然你认为我亵渎了你的身体,那么能否允许我用身体来偿还?我会所有的性爱姿势,我的持久力也是一流的,保证让你满意。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也可以在床上躺成大字,随便你怎么玩都可以”说着,我摆出自认为最帅的造型,朝她放了几个电眼。 硬的不行,就来软的,换个方式也许行得通不是? “你”白-撒玛莉亚显然没有想到我会说出这种话来,俏脸上蒙上一层严霜,但也同时飞上一抹红晕,她气呼呼地说:“萧锋,我不会再任由你轻薄了!” 说着,双手捧起魔法石,高举过头顶,魔法石绽放出一团碧波般的蓝光,将魔法石包裹其中,看上去就像捧着一团蓝色的水一样。蓝光照亮了白-撒玛莉亚的上半身,衬着她飘扬的蓝发白裙,别有一种妖异的美感。 “赌债肉偿”宣告流产,大法师白-撒玛莉亚对本人的提议不感兴趣 “等一等!”我见她已经准备吟唱咒语,忙出声阻止她“法师大人,现在魔法石在你手里,一切由你作主。我不会轻举妄动,请你也不要冲动。在杀我之前,你能不能听我把事情讲清楚?其实一切不是你想象的样子,我和白依是真心相爱的” “够了!”白-撒玛莉亚冷冷地打断了我“萧锋,你以为我跟白依一样好骗吗?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对白依做过了什么事,在我灵魂沉睡的时候,你利用她的灵魂刚刚成长,还非常幼稚的机会,夺取了她的贞节,骗取了她的信任和感情!你还想把她卖掉,换取财富,你和她真心相爱?鬼才相信!你分明是利用她的魔力,来达成你自己的目的!” 我摇头苦笑,她说对了一半,我曾经的确是那样的人,我对她做过的事,也的确很卑鄙。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我变了,白依也变了。“法师大人,白依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幼稚,她的灵魂已经成长起来了,她已经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你没有理由抹杀她的存在。” “我的身体我作主,萧锋,这件事已经轮不到你来管了!”白-撒玛莉亚完全不近情理“再说,我已经应她的要求,帮了你一次,现在说什么我都不会放过你和白依了!” 我低下头,看了会儿地,又抬起头,看了会星空,然后直视白-撒玛莉亚,用最真诚的目光直视着她。“曾经有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站在我的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等到她视我如仇敌的时候,我才追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段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两行热泪从我眼角滚滚而落,透过朦胧的泪光,我看到白-撒玛莉亚冷如冰霜的脸上已经渐渐起了变化。 “你说什么?” “我爱你,是的,我爱大法师白-撒玛莉亚。”我的喉头在哽咽,声音在颤抖,略带沙哑,我伸出手,向着白撒玛莉亚走近:“相信我,玛莉,自从在曾大牛的浴室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你蓝色的头发,蓝色的眉毛,蓝色的眼睛,还有狠狠地打在我身上,让我皮肉痛苦,心里却无比甜蜜的魔法弹,都让我那样的刻骨铭心。寒冷锋利的冰锥刺伤了我的肉体,却在我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我永远记得你施放魔法时的样子,呼啸的旋风中,狂乱的雷电里,你飙爽的英姿就像那堕入凡间的女神,就连你生气时的样子,都是那样的美艳动人。我爱你,玛莉,你是我心中的太阳,噢,万能的上帝啊,请允许我以你的名义纺我,萧锋,天魔,生平最爱的,就是那仅仅见过寥寥数面的大法师玛莉。玛莉你知道吗?每当我压抑不住心中的思念,想见你一面之时,却不得不把你绑起来,因为只有那样,你才会安安静静地让我看一眼你。我不怕你打我,我甚至希望你的雷电和魔法弹能砸到我的身上,因为那是爱的证明可是玛莉,我不能不绑着你,因为我怕一旦松开,你就会像那露珠一样蒸发,像那小鸟一样飞走。你是那样的地强大,你的魔力惊天动地,我一介凡夫,又怎能留得住你?亲爱的玛莉,我对你所做的一切,那全都是因为爱啊!因为刻骨铭心的爱,所以我无法忍受你的离开玛莉,接受我对你的爱吧,只有拥有你的爱,我的生命才会完整”说到这里,我已经泪流满面。 说话间,我已走到了白-撒玛莉亚的身前。她愣愣地看着我,冰冷的神情已经完全被错愕所替代。我看到,她的眼中泛起了泪光,她的鼻子在隐隐**,她高举过头顶的双手已经放了下来,魔法石上不再闪耀那刺目的蓝光。 我一只手轻轻握住了她的双手,她没有任何反抗的动作,任我握着她柔若无骨的纤手。 我另一只手搂着她的肩头,将她拥进怀中,紧紧地拥抱着。 “玛莉,能赐予我你的爱吗?我爱你胜过爱上帝,你纯洁的身体是我顶礼膜拜的神明,你蓝色的眼睛是我生命中最灿烂的宝石,噢,玛莉” 白-撒玛莉亚喃喃地说:“萧锋,你说的,比吟游诗人的诗歌还动听你真的爱我吗?以神明上帝的名义起誓?” “是的,”我感到白-撒玛莉亚眼中已经淌出了热泪,沾湿了我的胸衣:“以上帝的名义起誓,我永远爱你,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你”说话间,我悄悄取下了她手中的深海之心。 “呜真好,萧锋,我原谅你了,你是第一个敢向我示爱的男子你的话很真诚,我从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真诚的骑士不过我不允许别人和我共用一个身体我还是会抹去”她的声音渐渐地低了下去,我知道,白-撒玛莉亚的灵魂在深海之心离开之后,又陷入了沉睡之中。 我深吸一口气,胡乱抹掉脸上的泪水,嘿嘿笑道:“不好意思,我不信上帝,刚才所有的誓言作废!妈的,用真气催生眼泪还真是难受啊,早知道准备点眼葯水了” 这时,怀里的白依醒了过来,她抬起头,看了我一阵,歪着小脑袋说:“萧哥哥,你怎么了?眼睛怎么红红的?啊,这里是哪里?我怎么又出来了?萧哥哥你知道吗?我见到白-撒玛莉亚了!她同意我帮你,但是条件是帮完你之后就把我关进小黑屋子” 看着白依,我心中不由一阵阵痛。还好我够机灵,骗取了白-撒玛莉亚的信任,否则我虽然不会真的败给她,可是白依就危险了啊! 如果真的失去白依,我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样。也许,我会真的成为一个完全失控的恶魔,把这世界变成地狱,直到有人能将我降伏吧! 继吸血鬼女皇出现之后,最大的危机已经过去,我一边哄着白依,一边和她往楼下走去。黎月姿的伤势不知怎样了,被那样大一团电火花炸中,是个人都会死掉。但是黎月姿现在好像已经不是人了,应该不会死的。 木老、火少、开膛手杰克、小和尚、龙倾城等等,所有人都守在楼梯口,看到我和白依安然无恙地出现,他们才松了口气。不过现在所有人看白依的眼神都是怪怪的,可能都知道白依有双重人格这件事了吧! “月姿呢?她怎么样了?”我问木老。 木老说:“黎小姐没事,呼吸和心跳都已经恢复,就连身上的伤也自行痊愈了。只是还没醒过来,仍在沉睡中。” 我点了点头:“没事就好。教官,分散到各岛上的兄弟被吸血鬼女皇诓回来了,不过今天晚上纽约被破坏得已经足够了,没必要再做下去。你和屠夫、杰逊去安排一下,让兄弟们好好休息,明天给他们发奖金。博士,你帮杰克安排一下房间,从现在起,他也是我的兄弟了。” 开膛手杰克跟着木老、火少下来这么久,与龙倾城等人之间应该认识了。他大名鼎鼎,又是活了三百多年的老怪物,看得出来,龙倾城等人对他还是有几分尊敬之意的。 龙倾城、王峰、杰克逊领命下去办事了,剩下的人也被我打发回了各自房间。 我和白依来到黎月姿的房间,推门进去,走到卧室的床前,只见她仰躺在床上,睡得正沉。 黎月姿的鼻息很均匀,放在胸口的手臂洁白如玉,果然如木老所说,手臂上的伤口已经痊愈,连一丝疤痕都没留下。 “白依,治疗魔法能不能达到这种效果?”我问道:“停止了呼吸和心跳,连大脑活动都停止,整条手臂被电焦多处,皮开肉绽,能不能用治疗魔法在短时间内达到这种效果?” 白依摇了摇头:“不能。照你的说法,人都已经死了,再强的魔法师都不能让人起死回生。” 我点了点头:“这就奇怪了。据我所知,吸血鬼的确是有不死之身的,受伤后也不会留下疤痕。可是月姿已经不是吸血鬼了,她连阳光都不怕。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她能够有这样怪异的身体?难道又是因为我的血?” 第十七章旱魃太子 中华楼恢复了宁静,空气干净得就像从未经历过惨烈的撕杀。 悄悄退出黎月姿的房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我和白依一起好好地洗了个澡。 穿着睡衣坐在床上,白依整个人钻进被窝里,只露出一个小脑袋,搁在我的胸膛上。 我半坐半躺着,反复把玩着血龙玉佩。 我的好奇心并不是很重,但是萧道乾却让我兴起了莫大的兴趣。他强大的力量倒在其次,关键是他的身份,以及我真实的身份。 看着白依在我胸膛上磨蹭,我不由问道:“白依,如果我要去一个完全不了解的地方,你会陪着我吗?” 白依抬起头,子着我的眼睛“萧哥哥去哪里,白依就去哪里。” “即使放弃这里的一切也没关系?” 白依笑了笑,说:“萧哥哥,对我而言,因为有你,这个世界才精彩。我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太多的感情,这里的一切对我而言可有可无。权力与财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与你在一起。萧哥哥,你现在追求的究竟是什么?” “富可敌国的财富,只手遮天的权力,我要的就是这些。”我沉吟道:“男人生下来就是要争霸的,当我没有能力的时候,我或许还兴不起这个念头,现在我有了这个能力,为什么不把天性中的欲望释放出来?” 白依笑道:“萧哥哥,你已经掌握了富可敌国的财富,可以说,你手中掌握的财富,已经令你成为地球上最富有的人。而你的力量,已经使你拥有了能够掌握天下人生杀大权的绝对权力。当你获得了一切之后,你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你的意思”我想了想,说:“莫非是想让我追求世界和平?这不太可能吧?” 白依卟哧一笑,说:“要你追求世界和平好像比填平太平洋还要更难一点。我的意思是说,也许还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值得你去做。” “更有意义的事情?”我抬起头,看着天花板“高处不胜寒!人生最怕就是寂寞。当所有追求的一切都到手后,失去了人生目标的寂寞和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我追求无敌的力量,追求权力和财富,这些东西确实迟早有一天都会到手。真他妈烦恼,人生啊,你就是一锅烂白菜,煮到最后,什么都没有了!” “萧哥哥,你想做什么,尽管去做吧。白依会支持你的。” 我点了点头,说:“那好,白依,你把身子裹好,别**了,我现在要弄清楚自己最大的秘密了!” 说完,我握着血龙玉佩,呼唤起萧道乾的名字来。 这一次萧道乾出现得无声无息,他就像幽灵一般从空气中浮现,站在床前瞪着我。 我坐在床上,白依把全身都紧紧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颗头,好奇地看着萧道乾。 “坐。”我招呼着他,指了指卧室里的沙发。 萧道乾掀起道袍下摆坐了下去,我问:“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 萧道乾摇了摇头,冷冷地说:“不用了。” “那抽支烟?”我递给他一支雪茄烟。 萧道乾摇头道:“我不抽烟。” “那你总得来点什么吧?要不然传出去别人会说我萧锋不懂礼貌,招待不好客人的!” “嗯,那就来瓶酒吧。”说着,萧道乾站了起来,自己走到卧室外的厅里,在酒柜里拿了一瓶酒。他拔开瓶塞,对着瓶口一气猛灌,独特的酒香立即浸满了整间卧室。 “六百美元一瓶的茅台,萧老,你还真有眼力!”我夸赞了他一句。 萧道乾闷不作声,把整瓶酒喝光之后才长呼一口气,说:“好酒!好久没喝过这么好的酒了!” “日子过得挺紧的吧?我看你这样子也不像会赚钱的人。”我笑嘻嘻地看着他“有什么困难,不用客气,只管告诉我。我是个暴发户,别的没有,就是有钱,保管能让你过上舒坦的生活。” 萧道乾白了我一眼,说:“你小子少跟我废话,把我叫出来,不会就是为了给我钱吧?” 我点了点头:“萧老,我今天第二次叫你出来,确实是有事情想问你。在此之前,你能不能把你脸上那层光罩去掉,让我看一看你的真面目?” 萧道乾盯着我的眼睛,说:“想看我的真面目?看了又有什么用,你不会认识我的样子的。” 我摇了摇头“那倒不一定。” 萧道乾沉声道:“既然如此,我便给你看了。但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一旦我露出真面目,‘捕天者’就会感应到我的方位,那样的话,你也会提早暴露位置。如果捕天者找到你,我是没有办法帮你的忙的。” “好了萧老,关于‘捕天者’也是我等会要问到的。现在让我看看你的真面目,我才不怕惹上什么麻烦人呢!” 萧道乾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伸手在脸上一抹,那层罩在他脸上的光晕渐渐变得模糊黯淡,最终消失,萧道乾的真面目终于暴露在我眼前。 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心中豁然开朗。我猜得没错,我的确见过萧道乾,不过那是在梦中。在那个梦中,我见到了破灭的旱魃国,旱魃的皇,以及用“破碎虚空”送走皇太子之后,头发胡须全都变得雪白的萧道乾。 萧道乾就是在我梦中,被围攻皇魃的皇上中的一个,用带着雷电的剑穿透的胸膛,全身炸得粉碎的那个老人。 但是我明明看到他粉身碎骨,怎么可能又出现在我面前? 他的出现,是否预示着我的父母捡到的那个婴儿,就是我? 我深吸一口气,对萧道乾说道:“在梦中我见过你,可是那时候你已经粉身碎骨,怎么可能又活了过来?现在的你,究竟是人还是幽灵?” 萧道乾哈哈一笑:“我猜得没错,只要你拿到了血龙玉佩,你潜藏在灵魂深处的记忆就会被唤醒。你梦到了旱魃亡国时的情形?其实那不是你的梦,而是婴儿时的你亲眼所见!不过婴儿的记忆力有限,你亲眼看到的东西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淡忘,血龙玉佩起的作用,就是激活你的记忆!至于你在梦中见到的,我被打得粉身碎骨的场面,也全都是真的。我萧道乾确实被凶罗国的神王打得粉碎,就连我自己都没想到还可以活过来。” 我的心重重地跳了几下,说:“这么说,我梦中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么,我的身份究竟是什么,你又是怎样活过来的?” 萧道乾微微一笑,跑到客厅再拿一瓶酒,咕嘟咕嘟灌了几口,抹了一把嘴,道:“且听我慢慢道来!在宇宙中,并不是只存在一个空间,还有多个平行的空间。打个比方吧,所有的平行空间就像一栋拥有无数楼层的大楼,地球所在的宇宙就是其中的一层。在这个宇宙的楼上楼下,还有多个楼层,每个楼层都是一个宇宙。而每个楼层之中,也都存在有智慧生命的星球。 旱魃国所在的星球是另一个宇宙中的一颗行星,是一颗比地球要大上一百倍的行星,星球上有五块大陆,每一块大陆都有不同的种族。旱魃国就处于号称中大陆的神州大陆之上。神州大陆本是四大国平分天下,分别是旱魃、罗睺、凶罗、贪狼,旱魃国与三国接壤,国力本来最为强盛。 神州大地上的各国都有很强的侵略性,相互之间征战不休。凶罗国与旱魃国是盟国,两国联盟力拒罗睺、贪狼,在旱魃国的强盛武力之下,罗睺、贪狼两国丢失大片领土。 但是,谁也想不到旱魃的盟国凶罗国竟会在暗中与罗睺、贪狼两国联盟,在旱魃国进军贪狼国之时,联合本应由凶罗国防守的罗睺国,从背后切断了旱魃国的补给线,并与贪狼国前后夹击,将旱魃国举国十之七八的大军全歼。 三国联军随即对旱魃国发动全线进攻,旱魃国广阔的国土失去了军队的驻守,国土在两个月之内全部沦陷,最后只剩下国都天火城。 三国联军包围天火城,围城三个月之久。旱魃国最后的士兵联合平民力拒三国联军,三个月之中打退了三国联军无数次的进攻。但是国都天火城最后粮食耗尽,城内居民易子而食,士兵宰杀战马,甚至吃掉战死战友的尸体” 讲到这里,萧道乾已经泪流满面“但是没有一个人投降,旱魃国的勇士直到最后也没有一个人投降!城破之日,城内每一个百姓都拿起了武器,与三国联军进行最后的搏杀。不论是老人、小孩、妇女,每一个人都为旱魃国流尽了他们最后一滴血。 联军打到了皇宫,皇宫的卫士全部战死,吾皇萧统与三国神王决战,而我我萧道乾,则受命送太子逃离神州。吾皇是神州第一勇士,但在三国神王的夹击之下,吾皇最后仍不敌战死。你,就是被我用‘破碎虚空’送到地球上来的旱魃太子!” 第十八章萧道乾的故事 “不可能!”听到萧道乾肯定了我之前的猜测,尽管我心底的直觉告诉我萧道乾说的一切都是真的,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喊出了“不可能”三个字。 原因很简单,任何人听到这种惊世骇俗的言论之后,都会喊出“不可能”来表达心中的愤慨和置疑的,我虽然是当代天魔,但好歹现在还披着人皮,自然要表现得更像普通人一点。 “由不得你不信!”萧道乾说道:“如果你不是旱魃国的太子,何以体内会有纯正的旱魃皇室血裔才会有的天火之气?何以那个叫黎月姿的女子喝了你的血之后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何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突破到天魔九变第八层?告诉你,即便是创下天魔九变的上古天魔,他也是花了二十二年的时间,才达到第八层的境界!” 我还是摇着脑袋:“不可能,我父母从来没对我说过,我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我不知道什么是天火之气,我管我的真气叫天魔气。还有,黎月姿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很有可能是因为吸血鬼给了她女神之血的缘故。那女神之血,我怀疑是吸血鬼女皇的血,所以黎月姿现在的体质才这么特异。至于短时间达到第八层的境界,”我摸了摸脑袋,嘿嘿一笑:“那是因为我天姿过人,是修魔奇才!” 其实这个时候,我差不多已经完全相信了萧道乾的话,但是这事实在太过重大,不搞清楚是不能妄下结论的。 萧道乾摇了摇头,苦笑道:“跟你父亲的性格一样,都是这样蛮不讲理,喜欢胡搅蛮缠。你地球上的父母捡到了你,自然不会对你说你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再说,你父母即使想说,他们有机会吗?” 我想了想,萧道乾说的有道理。父母在我初中时就出车祸逝世了,一句遗言都没给我留下,我的身世,他们没机会告诉我。 萧道乾接着道:“太子,你信也罢不信也罢,你体内的旱魃之血不会因你的思想而改变。你流着旱魃皇室的血,你是旱魃的太子,即使你自己不想承认,不想面对,还是会有别人来逼你面对的!” “谁敢逼我?你吗?” “当然不是我了。”萧道乾喝了口酒,说:“皇宫城破那日,我打开‘破碎虚空’,打通了连接神州与地球的时空通道,将你送到了地球。但是那个时候,我自己并不知道你所到的地方就是这个地球。在时空通道消失之后,我被凶罗国的神王打成粉碎,所有人都以为我死了,连我自己都以为已经死了,没想到的是,我居然又活了过来。 拥有旱魃皇室纯正血统的人都拥有特别的体质和特殊的能力。关于旱魃,中国的神话中也有记载,曾有人认为,旱魃是僵尸的始祖。旱魃可召来天火,所经之处赤地千里,能力可比地球天界诸神。在黄帝和魔神蚩尤对决时曾出现过。其实中国关于旱魃的记载并非杜撰,那个时候的确出现过旱魃。据我猜测,在黄帝与蚩尤之战中出现的旱魃,应该也是和我一样,掌握了‘破碎虚空’,从神州来到地球的旱魃皇室血裔。 旱魃的确和僵尸有相似之处,我们吸血,可以利用生物之血来增强力量。我们的体质特异,可以行走于日光之下,不惧日照。我们拥有极强的再生能力,只要不彻底粉碎,就算身体被打得千疮百孔一样可以生存下来。 但是,我中了凶罗神王的‘破天剑’,全身已经化成血水,这样的损伤是绝对没法子恢复的。在中剑的那一刹,我认为自己是死定了的。 没想到的是,当夜幕降临之后,我的身体竟然又重组了。重组后的身体比我以前更加完美,力量更加强大。一直以来,我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直到十年前,我才明白究竟是为了什么。 旱魃族人的生命力很强,自然寿命长达两百多年,皇室血裔更可高达三百余年。但是尽管不会因为除粉身碎骨之外的伤害而死掉,当自然寿命到头之后,旱魃依然会死。只有不断的死亡与新生,生命才会达到一种生与死的平衡,这是自然的规律。 可是我却没有死,施展了‘破碎虚空’的我,因为违背了时间与空间的自然规律,受到了宇宙规律最严厉的惩罚。我将不老不死,即使整个宇宙都毁灭,我依然会孤独地存活。 中国的僵尸号称不老不死,那是因为他们是神话中,那个曾在黄帝与蚩尤决战中出现过的旱魃的血裔。那个旱魃因为同样使用了‘破碎虚空’,所以受到了不老不死的惩罚,连带着他的血裔们,也都受到了这种惩罚。 而你的小情人黎月姿,虽然喝了你的血,从你身上承继了一些旱魃的能力,变成了你的血裔,但你毕竟没有不老不死的特性,所以她不会受到诅咒。她虽然不会因身体伤害而死亡,但亦会因自然寿限到头而死。她现在的自然寿限是两百年,对人类而言,已经很了不起了。 按活过来的我开始在各个宇宙中寻找你的下落。反正我已经不老不死,不在乎反复使用‘破碎虚空’,就这样,我流浪在各个平行空间中,一直寻找着你。 我不知道找了你多少年,如果以地球上的时间计算,你在地球上仅过了二十三个年头。可是,我曾在神州星上呆了三年,在木蓝星呆了四十五年,在亚兰古斯星呆了二十二年,把在许多不同的星球上呆的时间加起来,换算成地球上的时间的话,那已经是整整一百二十多年。一百二十多年啊,已经是一个旱魃族人超过一半的生命了。但是我不在乎,我拥有无尽的时间。 直到不久前,我找到地球,感应到了你身上的天火之气,这才知道你的下落。” 我痛苦地呻吟一声:“天哪萧老,你说得我头都晕了这时间,怎么能这么计算啊?宇宙各个空间中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吗?” “每个空间都有自己的物质法则,不同的空间自然有不同的时间及计算方法。” 我叹了口气:“唉,我真搞不懂,萧老,你看你,不老不死不是挺好的吗?好多人求长生不老都求不到啊!秦始皇那家伙,不是为了长生不死葯一直求到死都没能得到吗?萧老,做人要知足,不老不死已经很幸运了,不要再贪得无厌好吗?你找我,你说你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要我回去报仇?没这个必要吧?我跟旱魃国一点感情都没有。再说了,凭你现在这体质,这力量,要报仇还不是容易得很?连吸血鬼女皇都被你打得跑慢了,神州星上的强者再厉害也不可能是你的对手吧?” 萧道乾嗤笑道:“嘿,不老不死很好么?告诉你,秦始皇没有死,他已经找到了不老不死的法子,我在另一个星球上找到了他,他活得很苦闷,想死,却死不了。我问你,当你的亲人友、爱人,一个个全都离你而去,而你却永远活在这世界上,你会不会孤单寂寞?你活着看人间沧桑变幻,自己却无法融入历史中去,只能作一个旁观者,你会痛快吗?你不敢去爱人,因为你的爱人会老,会死,而你却不会改变。你也不敢去交友,因为你的朋友知己总会离你而去。你要一遍又一遍承受失去的痛苦,那种寂寞和痛苦能让最坚强的人崩溃。如果我不是以寻找你为目标,恐怕早就疯掉了,要知道,我在这世上,除你之外,已经一个朋友、亲人都没有了!至于我的力量,在你看来,我自然是很强了,但是我这点力量,也就是当年你父亲巅峰时期的水准,怎能对付三国神王?” 我叫了起来:“萧老,你这话不厚道!那些修真的,修魔的,修仙的,还有真正的神仙,他们不也是不老不死?不也是长命千岁?没见他们疯掉嘛!” 萧道乾用一种惊异的神情望着我说:“咦,你不知道神话故事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广告?告诉你,天上那些真正的神仙们,有很多人格扭曲的,变态的、**狂、暴力狂比比皆是。他们有的下凡间包二奶,有的扮妖怪吃人,有的操纵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总之那些神仙什么都干得出来。聪明一点的神仙,多数会选择主动性的长眠,一觉睡上几千年都是常有的事,在睡梦中逃避不老不死的痛苦。彭祖一睡八百年,你当真以为他爱睡啊?还不是因为寂寞!咦?你怎么转移话题了?我好像不是跟你讨论这件事的。” 我摊开两手,无奈地说:“拜托,萧老你放过我吧!我要贩毒,我要走私,我要抢地盘,我要当教父!地球上的荣华富贵很能让人享受的,你要不要试试?总之,我是不想回那鬼地方去了。那里有电脑吗?有av看吗?有豪华汽车吗?有飞机吗?有游艇吗?什么都没有” “神州有全宇宙最好的酒,最美的风景,最正点的美女,最漂亮的海船,最美的马车,最壮丽的古城。先进科技是一种享受,古典的风格又是另一种不同的享受。在地球上二十多年,你享受得也差不多了。人这一生,多享受点不同的乐趣不是更好?”萧道乾的神情中充满了诱惑。 我坚决地摇头:“但是我回神州的话要打架,要杀人,还可能被追杀!你都打不过他们,我现在这点力量又有什么用?瞧您说的,神州大地高手如云,连您这么强的力量都不敢跟三国神王打,我现在连吸血鬼女皇都打不过,回去了又有什么用?” 萧道乾道:“你在地球上就不用打架杀人了吗?地球上的强者虽然不多,可是能干掉你的,还是有那么几个的。更何况,捕天者已经追到了地球,我现在又露出了本来面目,那可以阻隔我气息的‘太清玄镜’又应你要求去掉了,捕天者们很快就能找到你的,你没多少安稳日子过了。” “捕天者又是什么东西?”我不耻下问。 “捕天者不是东西。他们是凶罗、罗睺、贪狼三国挑选项出来的,最强的战士。因为我们旱魃皇室拥有召唤天火的能力,身具天火之气,所以他们被称作‘捕天者’。这些年来,专门追着我的踪迹跑,目的就是消灭旱魃国最后的皇室血裔,也就是你和我。他们全都掌握了‘破碎虚空’,也和我一样不老不死,要摧毁他们,只有将他们打成最彻底的虚无,一滴血,一块肉渣都不能留下。” “这么说,你是没办法对付他们了?” “一个捕天者,我可以轻松搞定。两个也能勉强打赢,但是三个我就只能打个平手,再多一个,我就会败得很惨。捕天者共有七人,我曾经抓住他们落单的机会干掉了两个,剩下的五个就再也没有分开过,我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幸好我的速度比他们快,反追踪手段比较高明,这么多年来才没被他们追上。”萧道乾说这话时,神情无比凝重,又带着一丝轻松和侥幸。 我叹了口气,说:“萧老,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故意不抓住你,好让你找到我,再循着这线索把我也一起除掉的呢?” 萧道乾道:“我想过这个问题,但是他们曾三次追上我,跟我恶战三场,每次都是狠下毒手,我差点就挂掉了。要不是运气好,我现在已经给他们打成了虚无。从他们下手时的狠劲来看,应该不是故意放纵我逃掉。更何况,他们知道,如果没有我的指引,你绝对回不了神州,干掉我,就等于掐断了你回去的路线。” “萧老,连续三次都能逃掉,这可就不是运气了啊!对了萧老,既然三国神王那么厉害,捕天者看来也是非常厉害的角色,为什么三国神王还要执着于不让我回去?看他们的实力,应该是不会担心我对他们构成威胁的啊!”萧道乾神情中首次出现了一丝迷茫:“这我也不知道。也许,他们中有很厉害的预言师,知道你会是旱魃皇室血统中,绝无仅有的拥有天魔九窍的魔子。嘿,既是旱魃太子,又是九窍天魔,这两种身份任意一种都是了不起的,现在你两者具备,当然恐怖得很。” “神州也有天魔?” “按照宇宙法则,每个空间中只能有一个天魔,就好像每个空间中只能有一个创世者一样。地球所处的空间已经在上古时代有了一个天魔,所以地球上不可能再出现天魔。而神州所在的空间至今为止没出现过天魔,你,就是那唯一的天魔。” 一口气和萧道乾说了这么多,我身世的谜底已经彻底揭开了。 到现在,我已经彻底相信了萧道乾所说的每一句话。 我是旱魃太子,我是旱魃国最后一个皇帝萧统的儿子。我拥有最纯正的旱魃皇室血脉,我可以用我的血来制造类似僵尸的后裔,比如黎月姿。 我到现在才知道体内那不明性质的,已经跟我的天魔真气融为一体,将我的天魔真气性质完全改变了的,血色真气的来历,原来就是所谓的天火之气,旱魃正统皇室血裔才有的,能够召唤天火的天火之气。 看萧道乾的意思,是希望我能回神州,替旱魃国复国报仇的,但是我却没这种雄心壮志。 当一个地下霸主,黑暗天王是很有趣的,但是要我站在台面上,自己组建一个国家,搞这种王朝争霸的玩意儿,我是什么十分之没兴趣的。 要搞王朝争霸,首先得有王者之气。以前收保护费的时候,这一招都是靓昆用的,我则是用的杀手般的眼神。但是现在靓昆已经死了,失去了王者之气的我,是没有办法收服那么多的小弟来替我卖命的。 现在地球上的这群兄弟们,个个都是战争狂,让他们打仗杀人是可以的,组建国家?别开玩笑了!除了陈小波有点管理头脑,其他人都不行。而他们也不见得肯跟我回去,现在山河差不多已经打下,整个纽约都没有敢跟我对抗的势力存在了,我明天就能一统纽约。有钱,有权,有几个人会愿意放弃这里的荣华富贵跑到未知的世界去接受新的挑战呢? 享福的事情是每个人都乐意做的,而吃苦却是每个人都讨厌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要走的路的权力,我总不能逼着兄弟们跟我一起上路不是? 尽管我也挺想享受一下古典情调的,可是白依在我身边,就算神州真的美女如云,我又哪有多少机会出轨啊?最多出差的时候不带白依,偷偷尝下腥。 想着想着就想远了。我穿着睡衣站在萧道乾面前,萧道乾坐在沙发上,目光炯炯地看着我,似乎想看出我的心思。 白依缩在被子里,小脑袋左摇右晃,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萧道乾,像是下定了决心似地,对萧道乾问了一个问题:“萧老爷子,您刚才好像说在亚兰古斯星球呆了二十二年,您真的去过那里吗?” 萧道乾扭头看了白依一眼,说:“当然。” “那您能不能跟我说说亚兰古斯星球现在的状况?那里,是我的老家。” 第十九章抉择 “你是什么时候到地球的?”萧道乾问道。 “四个月前到的,我做魔法实验失败,被卷进了时空通道中,就到了这里。是萧哥哥救了我,要不然我就摔死了。” “那样的话,我离开亚兰古斯星还在你之前,我所知道的事情,你应该全都知道。我离开的时候,亚兰古斯星上最大的亚兰古斯大陆还是火云帝国、西俄公国、纳斯达帝国三国鼎立的局面,现在不知道怎样了。” “现在只有一个双月帝国了。”白依脆生生地答道“双月帝国已经统一亚兰古斯大陆了。我就是双月帝国魔法师公会会长白路的小女儿,看来你确实是不知道亚兰古斯的近况了。” 萧道乾微微一笑,盯着白依很是看了一阵。那深遂的目光像是要看透白衣身上裹着的被子,看到她藏在被子里的娇躯。 白依被她的目光看得很不自在,不由紧了紧裹着的被子,身子缩到床上的角落里。 就连我也被萧道乾的目光弄得万分不爽,甚至想要一拳将其轰杀。 这时萧道乾意味深长地一笑,说:“看来你也是一个穿越了时空,破坏了自然规则,受到了宇宙规则诅咒的可怜人啊!”我心中一紧,问道:“萧老,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萧道乾道:“白依的家乡,亚兰古斯星球存在的空间,是与地球所在的空间平行的一个宇宙。两个宇宙之间没有交集,白依穿越时空,来到地球,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她都破坏了自然规则,都要受到宇宙规则惩罚” “不会的,你说过受到宇宙规则惩罚的人不老不死,可是我被人打的时候一样会受伤!”白依辨解道。 “我有说过不老不死的人就不会受伤吗?”萧道乾摇了摇头,说:“我们旱魃因为体质特殊,所以受伤后能在短时间内自动痊愈。而你,只不过是个普通人类,虽然受到了宇宙规则的惩罚,不老不死,但同样会受伤。严重的,你甚至会伤到全身瘫痪,在瘫痪中永远不死。那样的话,可就是真正的无边苦痛了。只有我们旱魃,因为本就是除粉身碎骨之外不会死掉的怪物,所以拥有不老不死的体质之后,才不会受伤。” 转对我说道:“太子,在你体内的天火之气没有觉醒之前,你的伤无法自行治愈。当你天火之气觉醒之后,你仔细想想,你可曾有过受伤无法自愈的经历?你是否可以凭自己的真气治好别人所受的伤?” 听萧道乾这一说,我仔细一想,好像自体内出现那血红色的“天火之气”以后,我真没受过什么无法自行治愈的伤。而我更凭“天火之气”与天魔真气融合变异后的真气,治愈了唐宋那几乎致命的重伤,还能借变异真气替龙倾城等人改造经脉。想到这里,我不由点了点头。 萧道乾道:“那就是了。纯正的旱魃血液严格算起来是一种病毒,和吸血鬼的血一样,可以将普通人传染,令其变成旱魃的血裔。但是拥有皇室血统的旱魃所独有的天火之气,却是无法传染给别人的。只不过天火之气除了毁灭的性质之外,还有另一项特别的性质,即恢复生机。你的天魔真气本是毫无生机的魔气,但是在被天火之气变异之后,天魔真气也变成了能够活人的真气。所以你现在拥有以天魔真气治疗的能力,不会受伤,但是你寿限到头一样会死。而白依,她虽然会受伤,却可以不死。嘿,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不要!”白依叫了起来“我不要不老不死!我答应过萧哥哥,要和他一起老去的!”说着,眼眶中闪动着点点泪花。 我忙安慰道:“别担心白依,别忘了萧哥哥除了旱魃这一身份外,还是天魔。只要萧哥哥能达到天魔九变的的境界,就不会死了,萧哥哥会永远跟你在一起的。” 白依刚露出欣喜的神情,便听萧道乾冷笑道:“谁说到了天魔九变的境界就不会死?上古天魔怎么死了?天地之威谁人能挡?天魔也不可以!除了受到宇宙规则的诅咒,不老不死,生命比宇宙还要悠久的怪物之外,世间万物均有毁灭的一天!” 听到这话,白依小嘴一撅,求救似地看着我。 看到她惹人怜爱的模样,我心中一紧。不行,绝对不能让白依一个人孤单,我必须陪着她,无论怎样我都要跟她在一起! “萧老,可有方法解除这该死的诅咒?” 萧道乾道:“方法是有,不过说出来也没意义,因为你根本就不会去那个地方寻找那件东西。” “你不说怎么知道我不会去?”我不由有些恼怒“妈的,老子最讨厌别人说话卖关子,快说,究竟要找到什么东西才能解除诅咒?” “神州大地,东傲莱洲,天玉山顶‘不老泉’旁的‘生死泉’!”说完这句话,萧道乾满脸阴笑地看着我,脸上满是看好戏的神情。 “萧老,你阴我!” “嘿嘿,老夫没有阴你。太子,天魔不是至情至性吗?为了心爱的女人可以不顾一切,不要告诉我这都只是说说而已。”萧道乾咂了一口酒,摇头晃脑地说:“天玉山顶的‘不老泉’饮一口,可让人五内俱焚,皮销骨融。但是饮‘不老泉’不死之人,便可终生不老,保持少年容颜,直到寿限到头,自然死亡。而‘不老泉’旁的‘生死泉’,饮一口,死可转生,生可转死。寿限到头,却贪恋凡尘之人,会想借‘生死泉’之力再续寿元,而生无可恋,却无法求死之人,则会借‘生死泉’之力求死。要解除不老不死的诅咒,唯有饮‘生死泉’!” “你说得这么好听,若是有办法解除不老不死的诅咒,你自己为什么不去喝那‘生死泉’?” “没有找到你,我怎敢求死?再说了,凭我的能耐,还没办法到达天玉山顶的两眼泉水旁边。要知道,天玉山在凶罗国境内,山上有凶罗国的护国魔神凶罗刹,凭我的能耐,还闯不过一百零八凶罗刹的封锁线。不过你当然也可以不去,天魔嘛,为个女人就不顾一切成何体统?毒手魔心,杀人如麻,女人天下不多的是?如果你嫌你女人命太长,大可以将她打成虚无嘛,反正你也有这个能耐。无情无义,独善己身,这也是修炼的一种法子。” 说着,萧道乾脸上浮出一抹讽刺的微笑。 我深吸一口气,心念疾转。萧道乾这一手厉害得紧,他明知道修炼魔道之人,就是靠情欲推动力量进步,反而正道之人才需要斩情缘,绝尘念,收敛情欲,修无情道。而我的天魔九窍心也是靠白依唤醒,魔心已与白依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我可以对天下人无情,但唯独不能对白依无情。 无情无义,不是天魔修魔之道。 “萧哥哥,要是你为难就不用理白依了,白依不怕。”白依看着我,说出这句话后又低下头去,在她低头的一瞬间,我分明看到两行珠泪夺眶而出。 我知道,她不是害怕寂寞,她只是害怕我会离开她。在这一刻,我的心前所未有地清明,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真正要做的事。 “处理完纽约的事,安顿好兄弟们的一切,再回中国拜祭我的父母,见我的师父一面,我就跟你去神州。”我静静地说出了我的决定。 萧道乾仰头大笑:“好,好,好!太子果真多情之人!当年吾皇常吟:人若多情,憔悴憔悴,人若无情,有何滋味。太子不愧吾皇亲子,即使身为万恶之首的天魔,也逃不过情之一字!不过太子你要尽快完成这里的事情,捕天者虽然未到地球,但只要锁定你我的气息,他们很快就能找到我们。时间不多,必须在他们赶到之前,尽快离开地球,回到神州。” “捕天者这么厉害,如果我们回到神州,他们一样跟着回去,怎样对付他们?” “无妨!只要回到神州,我送你到旱魃的‘血泉’中洗涤,便可让你的天火之气成长至巅峰。加上你身为天魔,有天魔真气相助,即使五个拥有不死身的捕天者也奈何不了你。嘿,当你天魔九变大成之后,恐怕三国神王联手都不是你的对手。到时你要闯天玉山,纵不是易如反掌,至少也有五成机会!” “那好,萧老,就这么定了。你先回去休息,我早上就着手安排这边的善后事宜。” 萧道乾点了点头,如同刚来时一般,身子融入空气中,消失不见。 和萧道乾一番长谈,窗外不知不觉已经透进白光,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萧哥哥,对不起,为了我,你要放弃这里的基业。” “没关系,其实我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啊!身为旱魃太子,即使对那个国家毫无感情,但看在萧道乾这么可怜的份上,也必须做点对得起他的事情。还有我那个死鬼亲生老爸,我身体里,毕竟流着他的血液啊!” 第二十章伤离别 我站在机场大厅里,看着前来给我送行的一帮子人。 木老、火少、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开膛手杰克、老杰瑞,这些和我并肩作战的兄弟,一个个都穿着庄重的西装,表情严肃地看着我。 “都干嘛呢?老子又不是去死,来,笑一个。”我的俏皮话并没有起到什么特别好的效果,每个人都是板着一张扑克脸。 “好了好了,随你们的便,就像老子欠了你们几千万没还似的。”我不满地嘀咕了一句,没想到龙倾城马上就着话头说:“老板,你要是真欠我们几千万没还就好了,至少在你把钱还清之前我们是不会让你走的。” “切,几千万老子还不起啊?”我不屑地道。 “以目前来看,老板你还真还不起。”陈小波说道。 我一愣,仔细一想,这家伙说得没错,我现在真还不起钱了。 我存在瑞士银行的四百亿美金已经全部转给了木老等人,自己除了这趟回中国要用的钱,什么都没留下。神州那边又不能用美金 在做了去神州的决定之后,我就着手准备为跟着我打拼的兄弟们铺设前程。 异能局的进攻被粉碎,联邦政府几乎所有的超能力高手都死了,几个有名的特种部队也损失惨重,纽约五个岛都受到多起恐怖袭击,被我们收买的那些政界要员强烈抗议抗议政府的无作为,媒体大肆报道抨击政府无能,总统在国际国内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摞挑子不干了。新总统还在选举之中,整个联邦上层一片混乱。 而这次事件也让整个联邦政府明白了,我是一个不可能被消灭的敌人。毕竟好不容易请来的吸血鬼女皇被打跑这件事,联邦政府的少数高官还是知道的。而联邦政府也舍不得用核弹轰掉纽约,让纽约给我陪葬。更何况,他们还不知道用核弹能不能把我轰死。 我通过那些被收买的政界要员联系了联邦政府,向他们阐明了我的想法。我明确地告诉他们,只要他们不来惹我,我绝不会做得太过份。如果能让我过得安稳,让我的兄弟们可以活得自在,我可以考虑潜入地下,从此不再轻易露面。 当然,我都要离开地球了,所以不再露面这个承诺还是可以做到的。 联邦政府与我达成了秘密协议,他们不管我,我也不给他们捣乱。尽力约束手下小弟,安份地做生意,绝对不再发动类似恐怖袭击的事件。 达成协议之后,在联邦政府的默许和支持之下,我以雷霆之势,扫平纽约五大家族和所有地下势力,一统纽约地下世界。 当然,在我手下高手如云的前提下,那些事情都不需要我亲自动手。我乐得藏在暗处,遥控指挥。纽约格局在一个星期内彻底改变,五大家族不复存在,纽约的教父只剩下我一个。 匆匆忙忙做完了这些事,我把所有的产业和存款都分给了木老等兄弟,按照与萧道乾的约定,准备先回国一趟,去拜祭我在这个世界的养父母,拜别领我入门的师父曾大牛,顺便把唐宋的骨灰带回中国,归于天魔灵下。 小和尚跟我一起回去,他说是时候去看看他那在五台山的师父了。而且我离开的话,他留在纽约也没用,他本就是为我这天魔才来纽约的,我走之后,纽约已没有什么值得他留下的东西了。 “月姿呢?你们有谁看到她了?”我没打算带黎月姿一起去,而她也没来给我送行。早上一起来,她就不在中华楼了。 听我这一问,所有人都摇了摇头,没有一个人回答。 我点了点头,她不来给我送行,我虽然感到有一丝遗憾,却没有什么特别不舒服的感觉。毕竟我对黎月姿的感情,远远谈不上爱恋。 我看了看手表,离起飞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朝木老等人摆了摆手“好了,飞机要起飞了,我们走了。你们好好干,有机会的话,我会回来看一看的,到时候,如果你们没能一统全世界的地下世界,我决饶不了你们!” “老板、白小姐、小和尚,祝你们一路顺风。”兄弟们齐声道,铁板似的脸现在终于有了一点表情。 我笑了笑,挥了挥手,和白依转身走向检票口。小和尚提着行礼箱,走在我们身后。 “老板,”陈小波突然在背后唤了我一声。我转过头看着他,这个清秀斯文的年轻人目光灼灼地看着我“老板,其实你还欠我们一样你永远没办法还的东西。” “哦?”我饶有兴味地看着他“我欠你们什么?” “你欠我们所有人一个梦想。”陈小波微笑着说:“你曾经说过,要带领我们建立一个庞大的地下王国,可是现在你把这个任务扔给了我们。老板,我们寄托在你身上的梦想,被你抛弃了。”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很多时候,梦想都是不可完成的!”转过身,继续向前走去:“兄弟们,我已经为你们铺下了一条康庄大道,以后的道路,你们自己走下去吧!我的梦想,你们自己的梦想,要靠你们来完成了!” 飞机直冲云霄,纽约被抛在云下,这个让我开始腾飞的岛屿,现在离我越来越远。 我看着窗外越变越小的纽约,哂然一笑。我放弃了一个梦想,现在却要去追寻另一个梦想。但愿现在追求的梦想,不会像前一个梦想那样草草放弃。 白依静静地坐在我的身边,手挽着我的臂弯,小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半闭着眼睛,轻声问:“萧哥哥,我感觉你肩上的担子好像重了点。” 我呵呵一笑,拍了拍她的小手,说:“担子不重,就没有挑战性了。越是难做的事情,做起来越过瘾啊!”这时,坐在我们前面的一个人忽然站起了身子,转过身来,看着我说:“萧先生,你这次回去,该不是想去挑战蜀山剑派吧?” 我看着眼前这张熟悉的脸,很有些意外:“嗬,原来你还没回去哪!” 这个人,正是蜀山剑仙唐松子!他微笑着看着我:“我奉师门之命监视你,怎么能轻易离开纽约呢?现在你回中国,我当然要跟着你回去了。你这家伙,还真是厉害啊,愣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纽约黑道给统一了,联邦政府硬是拿你没办法,果然不愧为万恶之首啊!”“嘿嘿,过奖过奖!”我看着唐松子,虽然他以前跟我站在敌对的立场,但是现在我却对他没有丝毫敌意了。“你可以放心,我这次回中国,只是想去拜祭一下早逝的父母,见一见我的师父。和你们蜀山剑派为敌,我还真没这个想法。” 唐松子笑道:“但愿如此。对了萧先生,一个星期前,异能局进攻中华楼的那晚,那个把吸血鬼女皇都打跑了的高手是谁?怎么我在你的手下中没有看到过那个人?那样级别的高手,已经可以算得上是神了,我们仙派的掌门,都不是吸血鬼女皇的对手呢!” “嘿,原来你不但没走,还一直在暗中监视我呐?” “那是当然,你是极度危险的天魔,要是不牢牢地监视住你,万一你做出什么坏事,我们哪来得及应对?” “嘿嘿,秘密!他的身份,我是不会告诉你的。松子,你这次回中国,是不是打算回蜀山了?” 唐松子愁眉苦脸地道:“虽然我很想回蜀山,可是师门不让啊!你现在的力量再进一层,连我都不是你的对手了,更要严加监视了。” “那也好,你就跟着我四处逛一逛吧,反正不久之后,你在这世界上就找不到我了。” 唐松子奇怪地道:“怎么了?难道你快要飞升了?不对啊,天魔九变第八层的境界还无法飞升难道说,你想不开想自杀了?不会吧!” “去你妈的!”我笑骂道:“老子再怎样都不会自杀的,我看你是想老子死,老子死了,你们就少了块心病,就可以专心对付血魔了,老子才不会遂你们的愿呢!说了你也不会相信,总之,我以后是不会在地球上出现了。” “呵呵,要是你说的是真的,那我们蜀山倒真是可以放心了。你知道的,蜀山各派向来都是以天下安危、除魔卫道为己任的,少了一个天魔要除,确实就安心多了。” 聊了一阵,小和尚因果也加入进来。五台山也算是蜀山一脉,他们之间倒有许多共同话题。 从谈话中我得知,唐松子貌似年轻,其实真实年纪已经有三百多岁了,已经修成元婴,难怪如此厉害。若不是我的天魔功是天下第一魔功,天魔气又有觉醒的天火之气支持,那次与他交手,说不定要败在他手下。 中途休息了一阵,飞机越过各个时区,我们出繁是上午,到达中国h省c市机场时还是上午。 飞机停稳之后,我和白依、小和尚、唐松子一道下飞机。顺着飞机舷梯往下走的时候,一个穿着黑色风衣、戴着墨镜的女子从我旁边硬挤了过去。 我满心不爽,从来只有我抢别人道的,哪有让别人抢我道的?虽然是个女人,可你总得讲点公德吧?呃,虽然本人就是不讲公德的代表 罢准备教训那已经走在了我们前面的女人几句,那女人忽然转过头来,对着我嫣然一笑:“阿锋,真是巧啊,没想到下飞机都能碰上你。” 我愕然“月姿?你,你怎么来了?” 黎月姿笑道:“怎么,我就不能来这里吗?别忘了,我也是中国人哦!”“早上没见你来送飞机,我还以为”我还以为黎月姿见我不带她生气了,没想到这丫头,竟然自己偷偷溜来了,还跟我乘了同一班飞机。 “哼,谁叫你想扔下我的!”黎月姿露出了狰狞的本来面目:“告诉你,这辈子我跟定你了!除非你死或是我死,否则我是决不会离开你的!” 唐松子在一旁好奇地道:“黎小姐跟萧先生有这么大的仇?真是怪了,以萧先生的性格,这种仇人应该会早杀早了事的,怎么黎小姐会没事?” 白依抓着我的胳膊,暗地里狠狠地拧着,脸上却笑成一团花:“我家萧哥哥怜香惜玉得很,他可是个风流男子呢!” 唐松子摇着头:“不懂,实在不懂,魔也有情?奇怪,真是奇怪!” 小和尚一句话都没说,可我看他的表情,分明是躲在一边偷笑 当下唐松子主动帮黎月姿提起了行李,这剑仙看似仙风道骨,实际上却是满肚子坏水。在自认为黎月姿跟我有深仇大恨之后,对黎月姿越发殷勤,言语间除了挑逗黎月姿,还似有挑拨离间之意,妄图挑动黎月姿来对付我。 妈的,除魔卫道就真这么重要吗?老子都已经说要离开地球了,为什么还要这么挖我墙角? 我们一行五人,叫了两辆出租车驶行c市最大的五星级酒店。开了房间,放好行李之后,几个人在一起吃了顿饭,然后各自回房休息了一阵。 下午,我和白依偷偷溜出酒店,来到c市郊外的公墓区,在我父母的坟前烧了纸钱,上了鲜花,点了几柱香。 看着墓碑上父母生前的照片,我感慨万千。 这不是我的亲生父母,但是待我却不比亲生父母差。我很难想象,如果穿越破碎虚空的时空通道之后,来到地球这个陌生的环境,不是被我的父母捡到的话,婴儿时的我,能不能在那样的雨天中存活下来。 虽然二老逝世得早,可是他们生时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正是因为他们对我太好,所以我才从未怀疑过自己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 现在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在养父母面前,心中对他们却更加尊敬。 把一个捡来的婴儿当成自己的亲子养活十多年,父母的善良足以让我这恶魔感动。 案母生时对我的期望是让我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能不能赚到钱不要紧,有没有权力不要紧,只要对社会有用就足够了。想到父母曾经的希望,我喉头不由一阵哽咽。 我违背了父母的期望,非但没有变成正直善良的人,反而成了一个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大魔头。 这并不是父母教育的失败,而是我天生就是魔子。 生下来就是坏种的我,是不可能从父母身上体会到善良二字的。 在父母坟前恭恭敬敬地磕了几个头,我祷告道:“老爸,老妈,儿子来看你们了。对不起,我没能按着你们的期望做人。但是我不后悔,世界太大,多我一个坏人不多,少我一个也不少。我只想照着自己的意愿活下去,只想好好保护我爱的人。儿子要走了,再也不能祸害这个世界了,以后也不能再来看二老了。不过你们放心,我已经吩咐了我的兄弟们,他们逢年过节,会代替我来上香扫墓的。老爸老妈,你们看,这就是你们的儿媳妇。你们以前不是常担心我找不到儿媳妇儿吗?现在我有了,你们看,她多漂亮!白依来,给老爸老妈说几句话。” 说着,我把白依拉到身边,让她在父母灵前磕了几个头。白依看着父母的遗照,说:“爸爸妈妈,你们不用担心,我会一直在萧哥哥身边照顾他的。” 呵,白依真是个乖巧的儿媳,我还没教她,她就知道自己叫爸爸妈妈了。 扫完了墓,我们回到酒店,黎月姿在我和白依的房里等着我们。一看到我们就说道:“你们两个真是,出去玩也不叫我一声。”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月姿虽然是我的血裔,又是我的小情人,但是带着她给我父母扫墓总是不大好,毕竟我是想把二老的儿媳妇带给他们看看的。 “小和尚走了。”黎月姿见我不说话,便又说了这一句。 “什么?”我惊道:“小和尚怎么走了?他什么时候走的,为什么不和我打个招呼?我身上又不是没带电话,他干嘛不给我打电话?” 黎月姿淡淡地道:“他说告别徒增离愁,倒不如一走了之来得洒脱。” 我默然,小和尚身为出家人,心中本应毫无牵挂,这样不声不响地一走了之倒也符合他的身份。不过他说告别徒增离愁,这倒证明他对我不是没有友情。 “算了,反正迟早是要走的。”我摆了摆手“松子呢?怎么没看到他?” 黎月姿道:“唐松子也走了。他说已经没必要监视你,现在回蜀山复命去了。” “走了,都走了!”我摇着脑袋,有些怅然。“反正去a国时,我身边也只有一个白依,现在回来,已经多了一个你,怎么算都不吃亏了。好了月姿,我们一起吃顿饭,休息一晚,明天就去见我师父吧。唐老的骨灰也要归还天魔灵台前。” 当黎月姿离开之后,萧道乾突然不请自来地出现在房中,神情凝重地道:“五个捕天者已经到了地球,凭他们的能力,明天中午前就可以找到我们!” 第二十一章坎坷归途 “加上我、白依、月姿,和那五个捕天者打有几成胜算?”我问萧道乾。 萧道乾想了想,说:“我可以拖住三个,你可以对付一个,白依和黎月姿合力可以对付一个。但是最多只能打成平手,要胜他们是不可能的。别忘了,他们也是不死身。” “但你不是说不死也会受伤吗?难道我们不能把他们打残?” “五个捕天者是神州三国最强的战士,以前神州四国的皇室血裔都有特别的体质。比如我们旱魃,可控制天火,受外伤可自行复元。而凶罗正统的皇室血裔,可控制凶罗刹,有金钢体质,百击不破。罗睺国可控制死尸与灵魂,身体残破无所谓,他们可以利用死人的尸体再造躯体。贪狼国最凶残,可召唤神兽贪狼,并把灵魂寄附于贪狼神兽身上,你消灭了他们的躯体,却灭不了他们的灵魂,他们仍可借贪狼重生。总之,三国的皇室血裔非常难打。我们这里的人,除我之外,没有人能忽略身体的伤害,就连白依,也会因伤失去战斗力。所以对这五个捕天者,咱们能不和他们交手,就最好不和他们交手。” 妈的,本来还想在中国好好休整一段时间,玩上几天的,没想到捕天者们来得这么快。打又打不过,那就只能走了。我点了点头,说:“那好,咱们抓紧时间,在他们赶到之前,把事情办完了就走。” 当下收拾了一番行李,和白依换了套干净衣服,跑到隔壁房间通知了黎月姿一声。 黎月姿很快就出来了,看到突然出现的萧道乾也没怎么惊讶。我们四人来到酒店大厅,退了房间后,叫了辆出租车直奔市区中心的“园林帝景”住宅小区。 四十多分钟后,出租车驶进了园林帝景小区。故地重游,我心中却没多少感慨的。 到了曾大牛住的那栋公寓下,在大铁门上的电子锁上按下了曾大牛的门牌号。门铃响了一阵之后,曾大牛的声音从话筒里传了出来:“谁呀?” 我清清了喉咙,说:“是我,萧锋。” 话筒里顿时一片沉默。过了几秒,门锁一阵轻响,铁门缓缓打开了。 我和白依、黎月姿、萧道乾走进大门,乘上电梯,往曾大牛住的那层楼升去。 到了曾大牛门前,再次按响门铃,门很快就开了,曾大牛朴实的面容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微笑着看着曾大牛,说:“师父,我回来了。” 曾大牛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激动,但他的语气仍是那样平静:“进来坐吧。”说着把我们让进了房里。 我当先走进客厅,四下打量一番,看得出来,这房子是重新装修过了的。毕竟我离开中国之前,和白依在屋子里打的那一架,可是把整间房子差不多都打毁了的,现在所有的摆设全都焕然一新,看来费了曾大牛不少钱。 我把黎月姿和萧道乾介绍给了曾大牛,曾大牛淡淡地冲二人打了个招呼,给我们端上了茶水。 在沙发上依次坐下,曾大牛问道:“怎么回来了?是不是在纽约混不下去了?” “你徒弟我像是这么没用的人吗?”我微微一笑,说:“现在整个纽约的黑道已经被我统一了。我已经是纽约唯一的教父,连联邦政府都不敢动我。” “哦,那你是衣锦还乡,回来显摆来着?天魔九变练到第几层了?”现在我的功力已经远远超出了曾大牛,加上天火之气将天魔气变异,曾大牛已经没办法探出我的深浅了。 “第八层。” “什么?”曾大牛张大了嘴巴,平静的脸上终于出现惊讶的神情:“这么短的时间,你就练到第八层了?” “别把嘴张那么大,当心下巴又脱臼。”我笑道:“我是天才嘛,练这么快又什么好奇怪的。” 曾大牛连连摇头:“厉害厉害,魔子果然不能以常人论。你还没说这次回来干什么的呢!你不会就统一了一个纽约的地下世界,就再无进取之心了吧?” 我沉默了一阵,说:“其实我这次回来,一是拜祭一下我的父母,二是看一看你,毕竟你是领我入门的师父,第三就是带回唐宋师叔的骨灰,让他回归天魔门下。” 曾大牛的神情再次一变,低下头去,过了很久才慢慢地说:“唐宋死了?” 我点了点头。 曾大牛深吸一口气:“他是怎么死的?” 我问:“你想干什么?” 曾大牛捏紧了拳头,身上肌肉爆起,上衣又被他的肌肉撑得稀烂:“我要为他报仇!” “是我杀了他。”我淡淡地说着,心阵阵疼痛。 曾大牛霍地站了起来,瞪大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眼角一阵**,嘴唇不住地颤抖。良久,他才像泄气了一般无力地坐到沙发上,闷声道:“为什么杀他?虽然我和他有矛盾,还把他开革出天魔门,可他毕竟是跟我同门学艺的师弟,怎么说都是你的叔师!” “我失手杀了他。”我把当天发生的事情给曾大牛详细说了一遍,接着道:“唐老忠义两难全,一心求死,而我却没有看出来,这件事是我的错。” 曾大牛嘀咕了一句:“人都死了,认错有什么用。” 我摇了摇头,不想跟曾大牛过多地纠缠这件事“我要去给天魔上香。” 曾大牛点了点头,站了起来,领着我往摆着天魔灵位的房间走去。我抱着唐宋的骨灰盒,跟在他身后,白依等三人留在客厅里等我们。 小屋里还是那样昏暗,我站在天魔灵前,将唐宋的骨灰盒摆上了香案。 拿起三柱香,手腕一翻,香无火自燃。将香插进香炉中,跪倒在中间的薄团上,对着天魔的灵位和唐宋的骨灰盒恭恭敬敬地磕了九个响头,心中默祷一番,总算是了了我一桩心事。 站起身来,看着曾大牛,我说:“师父,天魔门主以后还是由你担任。我在纽约收了几个兄弟,他们已经入了我天魔门,以后有什么事情,你可以找他们。”说完,我把木老等人的联系方式交给了曾大牛。 曾大牛静静地看着我说:“离开地球?你要去火星?” 我哑然失笑,没想到曾大牛这家伙也会开开玩笑。摇头道:“我去火星干嘛?我要去的,是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地方,总之不在地球就是了。” 曾大牛点了点头:“嗯,走好,不送。” 我一阵郁闷“你就不想对我说点什么?” 曾大牛奇怪地道:“我不是说了让你走好吗?这么关心你,你都不感动啊?” 我无语。跟曾大牛这个榆木脑瓜,还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掏出一张存折,交给曾大牛“师父,我呢,在纽约也赚了不少钱,现在要走了,钱留着也没什么用,就全分给兄弟们了。当然,也给你留了一点,这张是瑞士银行的存折,里面有一亿美金的存款,密码是六个8。算是徒弟我孝敬你的,还有赔偿当日破坏你房子的损失。你收好了,有了这笔钱,你以后也不用客串杀手,在刀口上讨活了。” 曾大牛接过了存折,数了数位数,淡淡地说:“不错,知道孝敬师父,不枉我领你入门。” 心愿已了,这里再没什么事情了。我和曾大牛走出房间,对萧道乾道:“萧老,事情已经办完了,我们这就走吧!” 萧道乾点头道:“好,那就直接上路。曾先生,把我们送上天台如何?” 曾大牛露出奇怪的表情,可能是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上天台吧。但是他也没多问,这个人的脾气就是这样,沉闷得很。 我们跟着曾大牛上了天台,我抬头看了看宁静的夜空。嗯,天气很不错,星星非常多。 “师父啊,那我们这就走了。” 曾大牛终于忍不住问道:“你们打算怎么走?离开地球好歹也得找艘宇宙飞船,总不能就从楼顶上跳下去吧?那样是自杀,虽然我知道这么高点楼摔不死你”他的话还没说完,天空中突然响起一阵巨大的轰鸣声,接着两道雪亮的光柱照了过来。 我眯起眼睛,朝着光柱射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架直升飞机正朝着我们飞来。 曾大牛作恍然大悟状:“哦,原来如此而已,你们是打算乘直升飞机走的,难怪咦,可是坐直升飞机也没办法离开大气层啊?” 我懒得回答,曾大牛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多话了? 我看着直升飞机,心中涌出阵阵暖流。凭着天魔眼的超强视力,我已经看清了直升飞机中的人。 木老、火少、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开膛手杰克,几个兄弟全都来了。 直升飞机停在天台上,木老等人笑嘻嘻地从飞机上跳了下来。 我大笑着走了过去,和他们一一拥抱,最后问道:“你们怎么来了?” 龙倾城哈哈一笑:“老板,我们就来不得吗?你看黎小姐还是跟着你偷偷过来了。” 陈小波说道:“幸好我们来得及时,否则肯定被你甩脱了。” 我笑问:“你们这话的意思,是要继续跟着我了?” 火少嘿嘿笑道:“那当然,老板你可别忘了,那天碰上拍电影的时候,你都说过要带着我们当一当皇帝的。” “老板,让我们跟着你干吧!纽约的天下是你带着我们打出来的,现在全交给我们,我们都不好意思,哪能这样坐享其成?还是靠自己打出的山河来得痛快,享受得心安理得!”王峰叫了起来。 我看着兄弟们灼热的目光,喉头一阵哽咽。 好久没有这样感动了,我以为,当靓昆死后,我真正亲近的人就只剩下了白依,却没想到,还有这班忠肝义胆的兄弟! 抛弃已经到手的财富和权势,跟随我踏上一条未知的征程,做出这决定时的勇气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好,就让我们一起去那个世界好好玩一玩!大家就当是游山玩水了,做完了那边的事情,有机会我们还要回来!”我对着兄弟们吼了一嗓子,大家都大叫起来。 “还有我呢,别把我忘了。”熟悉的声音响起,小和尚因果微笑着从楼梯口冒了出来。 “你不是回五台山了吗?怎么又回来了?”我有些惊讶地问。 小和尚微笑道:“我本来就打算一直跟着你的,这次回来,也就是想去看看一师父。现在见过了师父,自然要回来了。” “你下午刚走,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五台山离这里不近,坐火车也得三个小时,又没有飞机航线,小和尚这速度也太快了点。 小和尚道:“我虽然不会飞,可是缩地成寸的功夫还是会一点的。虽然真气消耗巨大,但总算赶上你们了。” 我笑了起来:“难怪你不跟我告别,原来早就决定要回来了。好,很好,那咱们几兄弟,就一起上路吧!” 接着对曾大牛说:“师父,以后天魔门就又只剩下你一个人了,不过没关系。天魔说过,天魔门已经不适合这个时代,我看你以后也不要收弟子了,让天魔门就此消失吧。” 曾大牛点了点头:“没有天魔,天魔门的确没有存在的必要。” “那么,我们就此告别!” 萧道乾用古怪的语调念起了咒语,右手戟指,飞快地在空中划出一个五芒星。随着他的颂念声,他手指划过的地方,空间纷纷迸裂,现出一方呈五芒星形的黑洞。 “这就是可穿越时空的‘破碎虚空’啊!”我看着那方仿佛没有尽头的黑洞,喃喃自语。 “师父,这架直升机就留给你了!”对着曾大牛挥了挥手,我左手拉着白依,右手拉着黎月姿,率先钻进了黑洞。木老、火少、小和尚、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开膛手杰克依次钻了进去,萧道乾最后钻了进来。 黑洞里面是一片漆黑的环境,不时掠过几道流星般的光彩。 这是一个有如隧道一般的通道,周围是一片虚无混沌。 黑洞好像有一股吸力,当我们进入之后,就无法自控地顺着那股吸力自动朝着飞,许多流星一样的光芒在撞到我们身上,然后飞快地穿透出去,沿着它们固定的轨迹前行,我们身上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就好像我们的身体根本不存在一般。 白依伸出了手,像个孩子一般咯咯笑着去接那些流星般的光芒。光芒自然穿透了她的小手,她开怀地笑着,说:“好美啊!”这的确是一个非常美的通道,上次在梦中,我没来得仔细观察,现在可有机会好好看一看了。 萧道乾笑道:“本来我的‘破碎虚空’是没办法固定要到达的目标的,就算是传送也只是随机传送。但是神州大陆上有旱魃的血泉,以旱魃的血泉为座标,我们可以直接到达神州。好了,做好准备,我要封闭通道口了,当通道口封闭之后,除了流光之外,大家就什么都看不到了!最好手拉手站在一起” 在萧道乾刚准备封闭通道口时,忽然脸色一变,叫道:“糟了,五个捕天者已经到了!懊死,他们怎么可能这么快?难道难道他们不是用的飞行?在发现我们之后就直接用的‘破碎虚空’作短距离传送?妈的,该死!” 一边咒骂着,一边飞快地念诵着咒语,将通道口飞快地封闭。 通道口一点一点地缩小,很快就变成了只有针眼大小。就在我们刚松了一口气时,那已经快要完全消失的通道口突然像是被暴力强行打开了一般,发出一阵难以形容的摩擦声,然后像玻璃一样粉碎。 强烈的光芒自通道口传了过来,此时我们所有人已经被破碎虚空的通道吸力吸得向前飘行了相当长的距离。我们远远地看到,五条鬼魅一般的人影从被撕裂的通道口钻了进来,就像不受通道的吸力影响一般,飞快地向我们追来。 萧道乾大吼一声:“萧道乾在此,岂容尔辈猖狂!”说着,反手拔出背上的长剑,竟也摆脱了通道的吸力,飞快地朝那五个捕天者迎去。 这通洞看似狭窄,其实非常宽阔,五个捕天者可以完全展开,萧道乾一冲上去就被五人围在正中。 让我奇快的是,五个捕天者和萧道乾竟然不用真气,全凭手上武器肉搏。心念一动,我伸出右手,试着逼出真气弹,却发现真气毫无反应。 萧道乾边打边叫:“在破碎虚空通道里,任何力量都不能使用,只能肉搏!” 我一听心中大喜,刚想叫兄弟上去帮忙,却马上醒悟我们根本无法抵抗通道的吸力,现在基本上失去了行动能力,想帮忙也没办法上啊! 正发愁时,忽听萧道乾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吼:“你竟然带来了‘破天剑’!太子小心!” 还没明白萧道乾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便见他仰天喷出一口鲜血,一柄缠绕着电流的长剑从他胸前透过,朝着我们激射而来。在那长剑身后,跟着一个速度奇快的捕天者,追着剑跑。 还没看清那捕天者的相貌,长剑就已经飞到我身前,我用尽全力朝着长剑一掌劈去,还没触及剑身,就被剑上的电流弹开了手掌,胸口一闷一股血喷了出来。身子不由自主向后倒飞,将我身后的人一个接一个撞飞,这样一来反倒加快了我们离开的速度。 但那捕天者阴魂不散,紧追着我们。眼看就要被他追上,忽听萧道乾在前方大吼:“老夫跟你们拼了!” 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法子,只见空间通道的四壁突然一阵怪异地扭曲,接着一阵耀眼之极的强光闪过,空间通道四壁似在片片破碎。那追着我们的捕天者怪叫一声,向后倒掠而去,消失在强光中。 我被强光晃得眼前一片雪白,什么都看不到了。耳边只听到白依带着哭腔的呼唤:“萧哥哥,萧哥哥,萧哥哥”那呼唤声越来越远,中间夹杂着黎月姿、木老等人渐渐远去的叫喊。 我大叫着白依,伸出手四下乱抓着,却什么都没抓到。 忽然头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击一般,一阵轰鸣过后,本来一片雪白的眼前突然变得漆黑,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一章初到贵地 “萧哥哥,走快点,再这么慢就赶不上月姿姐姐他们了!”白依在我前方蹦蹦跳跳地走着,黎月姿、木老、火少、小和尚、龙倾城、陈小波、王峰、杰克逊、开膛手杰克在更远的前方,远地只能看到他们的小小的背影。 我朝白依摆了摆手,大喘了几口气:“走慢点,让我歇一阵子。”说着,寻了一块沙堆一屁股坐下。妈的,实在太累了,好像在记忆中,我就从来没有走过这么累的路。 抬起头看了看天空,太阳火辣辣地挂在头顶,恶毒地烤着大地。 没有风,空气似乎早就停止了流动,一片金黄色的天地闪耀着刺眼的黄色光芒。 懊死的沙漠,我们怎么走进沙漠里来了?这沙漠怎么就一眼望不到头? 白依他们怎么就能走这么快?我为什么就走不动? 向前方看了一眼,黎月姿他们的背影已经完全消失在沙丘后,白依也走上了前方一个沙丘的顶上,正朝着我挥手:“萧哥哥,快来呀,你再走这么慢,我们就不等你了!”说着,转身走下了沙滩。 我忽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恐慌,忙站了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朝着沙丘奔去。 泥沙很软,每走一步都像是要耗尽我所有的力气,艰难地摆动着两腿,一步步地爬上沙丘,沙丘背后好像没有任何声音传来。 白依他们走路怎么这么安静? 我爬上了沙丘,站到了沙丘顶端。 我向着沙丘下方望去,心脏一阵剧烈地跳动。 沙丘下什么都没有,没有白依,没有黎月姿,也没有我那群兄弟。 沙丘下方,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白骨平原。和天空连在一起的平原上,满是森严的白骨和正在腐烂中的尸体。 泥土是血红色的,散发着阵阵恶臭,无数的尸虫在白骨间钻来钻去,蚕食着白骨上粘连的点点皮肉。 无边的恐惧袭上心头,我不由张开嘴狂呼一声:“啊”一个陌生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他醒了,他醒了!”中文?带点南方口音?沙漠里有人? 念头刚一动,眼前的白骨平原和身后的沙漠忽然消失无踪,我感到自己躺在一张软绵绵的床上,周围围着几个人类的气息。 “妈的,原来是做梦!”我暗骂了一句,费力地睁开眼,光线射入眼中,让我好一阵不适应。从刚才听到的带点南方口音的中文来看,难道我还没离开地球? 再次闭上眼睛适应了一会光线,我睁开眼,疑惑看着眼前的三张完全陌生的脸。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长相颇为丑陋的脸上挂着和善的微笑。 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昏黄的眼珠中带着关切的目光。 一个笑起来满脸菊花的中年妇女,脸色腊黄,相貌庸俗,但是看了让人很舒服。 他们身上穿着的,是我从未在现实中见过的服饰。不过也不是全然没有见过,至少在电视里,以唐宋为时代背景的古装剧中,他们穿的衣服很常见。 从布料上看,他们的穿着不是很好,布是粗布,颜色是自己染的土黄和青灰。 向四周打量一眼,这房间的环境也不是很好。墙是用木板拼的,屋里的摆设少得可怜,靠墙放着一张矮桌,几只陈旧的木凳,房顶用的是毡布。 房门处也没有门,只挂着一张用灰布做成的门帘。门帘很陈旧,洗得发白,上面有好些个补丁,但是很干净。 地面是泥地,看来是用杵头打出来的,满是小坑小洼。 透过那正有阳光射进来的窗子,可以看到窗外支着的几个木架上,挂着一张张鱼网,有的木架上则挂着一串串晒着的鱼。 “我这是在哪里?”我疑惑地问,心中隐隐有些明白自己身处何方了。 这回绝对不是拍电影,拍电影的群众演员不会有这么好的演技,那种发自内心的真诚和善良除了专演正角的影帝影后之外,一般群众演员是演不出来的。 所以只有两个可能,一是“破碎虚空”穿越空间失败,我给带回了唐朝或是宋朝的古代,二是到了传说中的异世界,即神州。 但是如果我到了神州,那么白依她在哪儿?黎月姿又在哪儿?我那群兄弟们又去了哪里? 想到这里,我心中顿时一阵紧张。 “小伙子,听你的口音,是北方人吧?我们这里是南海的一个小渔村,贪狼国的属地。”老头子笑眯眯地回答“前天我儿子出海打鱼的时候,把你从海里捞了起来。说起来,你还真是命大啊,嘴巴和鼻子里都被海草堵得严严实实,真没想到你还能活下来。福大命大之人,自有上天保佑,小伙子,你一定是个好人。” 拷,还是到神州了!没想到一来就进了贪狼国的势力范围! 不过说我是好人,这太离谱了吧?从没见过自己救了人,还说被救的人是好人的。 这一家子渔夫,才是真正的好人啊! “老爷子,谢谢你们救了我,不知道除我之外,你们这个渔村还有没有见到过其他跟我口音相似的人?”我现在急着想知道白依他们的下落,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处处充满危机,白依他们很可能遇上危险。 老头子回答:“那倒没有。小伙子,你还有同伴吗?” 我点了点头:“还有好几个同伴。不行,我得去找他们,谢谢你们救我,来日定当重谢!” 说着,我掀开被子就往床下跳,却见那中年妇女脸色一红,背过脸去,而老头子和那个中年汉子则嘿嘿笑了起来。 我只觉全身凉嗖嗖地,低头一看,妈的,大**,我全身上下竟然一件衣服都没穿! 忙爬回床上,缩进被子里,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个这个,对不起,我都不知道自己没穿衣服”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一直贴身存放的血龙玉佩和深海之心魔法石不见了! 看我神色变了,那老头子好像猜到了什么,微笑道:“小伙子,你是在找贴身的东西吧?别担心,你的东西我们都帮你保管起来了。不过你的衣服已经完全破损了,被海水一泡,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用了。”说着,扭头对着门外叫了一声:“馨儿,把你爹前天救的大哥的东西拿来,给他找件你爹的衣服!” 只听门外脆脆地应了一声:“哎,这就来!” 过了一阵,门帘掀开,一个俏生生的少女手托木盘走了进来。 她的个子很高,上身穿着洗得发白的青衣,下身穿着一条灰白色的布裙,头发随意地挽着,脸上皮肤是健康的微黑色,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看上去有些紧的衣服掩不住她上身惊心动魄的弧线,走动时前胸随着她的步子微微颤动着。 嗯,这个叫馨儿的少女虽然不是绝色,但也很有一种健康的美,用地球上的说法,这样的叫阳光少女。 馨儿托着木盘走到床前,笑着说:“大哥,你的东西,还有我爹的一套衣服。” 我接过木盘一看,血龙玉佩和深海之心魔法石正躺在里面,散发着微光。 我冲着少女感激地一笑,心里对这家人的感觉更好了。他们的家境并不是很好,却没有贪婪之心。我这两件宝贝,任何一件看上去就是价值连城之物,他们不但不据为己有,反而帮我保管,没有任何条件地还给我,这渔村的一家子,真是善良得如同璞玉一般。 我把血龙玉佩挂到脖子上,把深海之心握在掌心中仔细端详了一阵。看到这颗魔法石,白依的音容笑貌便似出现在我面前,让我心中更是牵挂。 老头子笑道:“小伙子,我们先出去了,你先穿上衣服,等下出来吃饭。也不知你昏迷几天了,肯定是饿坏了。” 说着,老头子把他的家人带了出去,留下我一个人在房中。 托盘里除了血龙玉佩和深海之心,还有一块瑞士手表,几张已经泡烂了的钞票,两把沙漠之鹰手枪。 钞票是完全没用了的,手表还在走,不过这里的时间应该和地球上不同,有手表跟没有一样。但我还是戴上了手腕,毕竟这已是习惯。 拿起手枪,取下弹夹一看,里面的子弹压得满满的,把枪拆开了再装上,放了一空枪,枪还可以用。不过两把枪也就十四发子弹,派不上什么大用场。这两把枪也就是走之前随手带着的,本来就没打算怎么用,我现在的功力,已经用不着手枪了。 衣服是新的,看上去没洗过几次,估计也是这家人能拿得出来最好的了。内裤居然还是我自己的,洗得干干净净,看来我外面的衣服虽然烂掉了,这内裤仍是好的。 幸好有这内裤,否则我就只好真空上阵了,让我穿别人的内衣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穿上自己的内裤,又把那套黑色的衣服穿在了身上。衣服不难穿,就是样式很难看。套上大裤脚的裤子,穿上对襟衫,用一条黑色的布带拦腰扎上,感觉别扭极了。可惜没有镜子,要不然得好好看看自己穿古装的样子。 想了想,把两把手枪插进后腰,用衣服下摆盖住,十四发子弹,也可以轻松搞定十四个人了。 穿好衣服之后,我走出房外,只见不是很宽敞的堂屋里已经摆上了一张长条状的矮桌,矮桌上摆上了几道菜。 “来吃饭吧!”老头子一家已经坐到了桌子周围,留下了一个空位,所有人都没动筷子,看来是在等我。 我本来不想在这里多留的,毕竟白依现在下落不明,她现在有没有饭吃都是个问题,叫我怎能吃得下饭?但架不住这一家子的热情邀请,尤其是他们总算是救了我虽然我根本就不会被海水淹死,但被鲨鱼或是鲸鱼生吞的话还是有可能的,如果神州的海里也有鲨鱼或是鲸鱼的话。 坐到为我留下的空位上,左边挨着馨儿,右边是老头子。 老头子望着我笑道:“小伙子,我们是穷人家,没有好衣服,也没有好菜,委屈你了。” 我笑道:“您别这么说,我也不是什么富家少爷,有衣服穿,有口饭吃就很好了。” “好了,开饭开饭!”老头子一声令下,一家子才开始端碗吃饭。 菜确实没什么好菜,一共五盘菜,全是鱼。 鱼汤、烧鱼、煎鱼、蒸鱼、鱼籽,一盘青菜都没有,菜碗里看上去也没多少油水。 米是发黄的糙米,碗是粗瓷碗,跟博物馆里的古董差不多。 没有皇家礼炮十三响,也没有陈酿茅台,满桌的除了盐味,几乎没有别的任何味道。 这样的菜吃在嘴里当然是味同嚼腊,不过看在这家人如此真诚善良的份上,我还是吃得赞不绝口:“好手艺!这鱼籽好吃!” 旁边的馨儿嘻嘻一笑:“大哥,好吃你就多吃点,这些菜全是我亲手做的。” 我笑着看了她一眼:“好啊,那我就大吃特吃!” 吃了一阵子,老头子问道:“小老儿叫赵四海,这是我儿子赵浪,这是我儿媳妇。馨儿是阿浪的女儿,我的孙女。小伙子,我们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这才想起,竟然忘了问我这恩人一家子的名字了。在纽约翻手为云覆手雨的那会儿,自大得很,碰到什么人,一般都是别人主动自我介绍,一来二去也就滋长了我这自大心理。按理说应该先自我介绍,再询问恩人名讳的,这下子全反过来了。 连忙放下碗,抹了一把嘴,说:“我叫萧锋,中国人。” 听到我自报名号,赵四海一家人全都露出震惊的神情,馨儿更是惊得筷子都掉到了桌上。 我以为是我的国籍让他们惊讶,毕竟这里是神州,不是地球,于是马上解释:“中国是北方的一个城镇,嗯,是的,一个城镇。” 越四海颤抖着声音说:“你你你说你姓萧?” 我点了点头,肯定地说:“是的,我姓萧,叫萧锋。” 这句话一出口,赵四海一家子人人脸上露出畏惧的神情,赵四海向旁边挪了挪身子,赵馨儿也畏畏缩缩地看着。所有人都把碗筷放下了,看得出来,他们都在颤抖。 “你们怎么了?我的名字很可怕吗?”我有些莫名其妙。 “你你是旱魃亡国的皇室血裔?”赵四海问道,看得出来,老人家的嘴唇都变白了“神州大地,只有早已亡国的旱魃国皇室血裔才会姓萧可是萧姓一族早已被亡国灭种了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沉默,原来他们真的是在害怕我的名字。想了想,问:“旱魃有这么可怕?” 馨儿大着胆子说道:“旱魃性嗜人血,尤其是旱魃皇室,每天要吸一千个人的血” 我哈哈大笑:“这都是谁告诉你们的?” 赵四海说:“我国神王当年进军旱魃国时发的征讨檄文上说的!神州大地的人都知道,旱魃皇室是吸血的魔鬼!” 我冷笑:“愚昧!你们贪狼国的神王只不过是找个理由灭掉旱魃国罢了!旱魃是吸血,但是并不是必需吸血。比如我,从小到大,就从来没有吸过一个人的血。” “这么说,你承认你是旱魃血裔了?”赵四海的声音已经变了腔调。 我摇了摇头,站了起来:“愚昧,旱魃就真这么可怕?不过是谣传罢了!既然你们这么怕我,我走就是。”说着大步朝门外走去,边走边说:“不论怎样,我还是要谢谢你们救我一次,有机会定当报答。为了你们自己的安全,最好还是不要把关于我的事情说出去,这对你们没有任何好处!” 快要出门时,忽听身后传来馨儿怯怯的声音:“萧大哥,你打算去哪里?” 我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先去找我的同伴” 出了赵家门,简陋的渔村全貌便出现在我眼前。无心欣赏渔村的风貌,找了个正在晒网的渔夫问明了去城镇的方向,我便打算徒步出发了。 罢走到渔村口,就见前方烟尘飞扬,一彪骑着高大战马的铁骑旋风一般向着渔村冲来,身后跟着百来个举着长矛的步卒。 骑兵们都穿着统一的制式盔甲,步兵则只着胸甲,戴着头盔。 骑兵为首的一个披一袭黑色披风,头盔则是一个狼头形状,胸甲上还绣着一个张大嘴巴的狼头。 我看着眼前骑兵夹杂的队伍,不由咧嘴一笑:“有意思,总算看到神州贪狼国的正规军了!是不是把他们全杀光,试试贪狼国军队的实力?”刚动这个念头我就马上否定了,杀几个小兵兵对我而言毫无益处。当务之急,还是先找到白依要紧。 我让到路边,看着骑兵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冲进了渔村。我刚想离开时,队尾的四个步兵拿着长矛比住了我:“镇将大人有令,任何人不得离开渔村!” 第二章屠村 依着我本来的性子,这几个小兵兵绝对活不过三秒。我萧锋向来就是想上哪儿上哪,有谁敢拦我了? 不过现在我并没有打算杀他们。这群贪狼士兵气势汹汹冲进渔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而且看上去像是要戒严一样,不允许任何人出入,也许与我有关。 于是我很顺从地在这四个小兵的“押送”下回到了渔村,进了渔村一看,只见那些贪狼国的士兵已经挨家挨户地把村子里的人都赶了出来,集中到村子中央的一块空地上。 村子不大,总共才一百来口人,我当然也被推进了村民群中,环视一眼四周,发现赵四海一家子也在人群中。 村民们人人面色惶恐不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五十来个步兵手持长矛将村民们围在正中,二十个左右的骑兵簇拥着那个戴着狼头头盔的骑士。看他的打扮的站位,估计就是刚才那小兵兵口中的“镇将大人”了。 还有约五十个步兵正挨家挨户地搜索,不时有坛坛罐罐破碎的声音传来。 我运起天魔眼,仔细观察了那镇将大人一眼,发现他的肉体强度在普通步兵的百倍左右,而那些步兵的肉体强度也就是地球上强壮一点的成男人的标准,看来这镇将大人弱得可以。 当然,这“弱得可以”是对我而言的,对普通人来说,这镇将大人已经是强得可怕。 被士兵们包围的村民们议论纷纷,但都不敢大声说话,甚至连看都不敢看那镇将大人一眼。 镇将大人随意地在人群中扫视着,也不说话。 过了一阵子,那些步兵挨家搜索完了,有个挎着腰刀,身上披的盔甲比普通步兵好看一点的步兵跑到镇将大人马前,汇报道:“禀报镇将大人,没有发现可疑人等!” 镇将大人点了点头,随意地摆弄着手中的马鞭,用一种异常阴森的声音说:“本将得到消息,有一个非常危险的人混进了这个渔村,本将今天就是来追缉他的!本将身为清风城镇守大将,有责任保一方安全。现在坦白告诉我,你们这个渔村,有没有混进陌生人?” 没有人回答,我朝赵四海一家子的方向望了一眼,发现赵四海的儿媳妇正慌慌张张地转过头去,而赵馨儿则用担忧和畏惧交织的眼神偷偷看着我。 镇将大人的声音变得更阴冷,他策马缓步到一名老年渔夫面前,问:“你说说,有没有看到陌生人?” 那老年渔夫摇了摇头:“大人,俺们这小渔村一年四季都没有陌生人来的,俺今年从开年到现在都没看到过一个陌生人。” 镇将大人点了点头,嘴角浮起一抹阴冷的微笑:“很好。”手中马鞭猛地抽出,鞭子灵蛇一般缠上老渔夫的脖子,卷了几圈。镇将大人手腕一抖,老渔夫的身子便飞了起来,颈骨发出一阵清脆的碎响。 几个骑兵哈哈大笑着纵马上前,抽出腰刀向老渔夫半空中的身体劈去,几道刀光闪过,老渔夫被劈成了数块,鲜血和内脏从空中洒下,将地面染得通红。 村民中惊起一片压抑的呼声,我再看了赵馨儿一眼,发现她正捂着嘴,弯下腰干呕着。 镇将大人收回鞭子,阴声声说道:“这就是不说实话的下场!我再问一遍,有没有见过陌生人!” 还是没人说话,不过我前面的几个人悄悄转过头看了我一眼,又马上转过头去。 但那镇将大人的眼睛看起来毒得很,密集的人群中那点小动作并没有逃过他的眼睛,镇将大人阴冷的目光很快就盯上了我。 “你,出来。”镇将大人用鞭子指着我。 我嘿嘿一笑,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有些日子没有让手上沾上鲜血了,现在很有点怀念鲜血的味道。我本不想杀你们,是你们自己找死。 我向前走去,挡在我身前的人纷纷让开了路。 走了十几步,我走出了人群,在离镇将大人五步处站定。 镇将大人身子微微前倾,盯着我,阴笑道:“你就是?” 我刚要回答,却听一个声音颤抖着说:“不,镇将大人,他不是,他是我的丈夫!” 我听出来了,这是赵馨儿的声音。有些诧异地回过头,只见她挣脱她父母的拉扯走出人群,有些踉跄地奔到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臂,对镇将大人说:“他不是生人,他是我的丈夫。” “是吗?”镇将大人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牙,大板牙上还沾着肉丝“谁能证明?” 赵馨儿望了我一眼,然后又回头朝人群里望去。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见赵四海和赵浪夫妇脸色苍白地看着我们,神情间满是挣扎。 终于,赵四海咬了咬牙,走出人群,苍老的身影看上去已经有些佝偻。他边走边说:“镇将大人,这是草民的孙女婿,是真的,刚刚上门没几天。” 看着老爷子也出面了,赵浪终于大着胆子走了出来:“镇将大人,他是草民的女婿,草民女儿的丈夫,草民也可以证明!” 赵浪的媳妇跟在赵浪身后,眼神飘忽,脸上的表情犹豫不决,终于什么都没说。 赵馨儿挽着我的手臂,赵四海站在我身旁,赵浪夫妻站在馨儿身边。 镇将大人的目光从我们身上一一掠过,点了点头:“嗯,你们胆子不小,竟敢合起来欺骗本将。好,很好。” 马鞭突然一指我身后“你,出来!” 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走到了镇将大人马前,抬起头看着高高在上的镇将大人。 “孩子,我问你,他们说的是真的吗?这个男人,是这女子的丈夫吗?” 小孩转头看了看我们,神情一阵犹豫,又回头往人群里看了一眼,似是征求大人的意见,终于转过头来,朝镇将大人说:“是的,他是我们村子的” “说谎!”镇将大人打断了小孩的话,飞快地抽出腰刀,随手一挥,那小孩的头就被砍了下来,血液从颈腔中喷出,把一颗小脑袋冲得老高。 鲜血溅到了我身上,也溅到了我身边的馨儿身上,她惊呼一声,晃了两晃,似要晕厥,被赵浪一把扶住。 “儿啊!”“儿子!”一声悲叫,一声怒吼。悲叫的女人摇晃着倒地,被周围的人扶住。怒吼的男人蹬蹬蹬跑了过来,捧起他儿子的头,把一颗小脑袋安到脖子上,悲呼几声,睚眦欲裂地望着镇将大人:“狗官!我儿子犯了什么错!” “刷!”腰刀破空,男人无头的身体无力地软倒在他儿子的尸体旁,镇将大人提着滴血的钢刀,嘿嘿阴笑着说:“说谎是死罪,骂我更是死罪!” “狗官狗官”赵四海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了,他狠狠地盯着镇将大人,嘴唇不住地颤抖着。要不是赵浪死死地拖着他,我怀疑这老人会不会冲上去与镇将大人拼命。 赵馨儿也死死地抓着我,她的力气很大,我感觉她的指甲已经快要把袖子刺穿了。可能她也是怕我一时冲动冲上去吧,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如果我真的冲上去,这里所有的人都要死。 镇将大人和他的士兵要死,这个小渔村里的所有人也都要死。 杀国家官员这可是重罪,这点我清楚得很。尤其是在神州大地,在这个号称高手如云,连萧道乾那样的强者都不敢托大的地方,如果我的力量暴露,就绝对要在第一时间除掉所有的知情者。 力量,是在神州大陆生存的第一要素,在没有掌握绝对无敌的力量之强,是决不能把自己的力量水平暴露于青天白日之下的。 “你们的嘴很硬。”镇将大人赞赏地笑道:“你们的心也很齐。真是我贪狼国民良好的传统啊!好,我倒要看看,是你们的嘴硬,还是我的刀硬!戍士长,给本将拉十个人出来,钉死在墙上!” 镇将大人一声令下,那挎着腰刀的步兵,也就是镇将大人口中的戍士长马上指挥着二十个步兵拉了十个村民出列,狠拉着他们,把他们按到墙上一字排开,举矛就朝他们身上钉去。 惨叫声起,十个村民被硬生生钉死在墙上,鲜血染红了木板钉成的墙壁,又染红了地上的泥土。 “还是没人想说吗?”镇将大人似乎把这当成了一场游戏“好,你们不说,我再杀!”说完,马刀朝着赵浪当头劈下。 “爹!”“阿浪!”赵馨儿和赵四海同时惊呼,赵浪浑身都在发抖。 而赵浪的媳妇则喊道:“镇将大人,我说了!” 镇将大人的刀势硬生生停住,刀锋已经贴上了赵浪的头皮。 “终于肯说了吗?”镇将大人得意地笑着。 “娘,不能说!”赵馨儿急得大叫。 赵浪也抓着他媳妇的手一阵摇晃“那么多人死了,他们什么都没说,你怎么能说?你要是说了,他们不就是白死了!” 赵浪的媳妇儿哭道:“当家的,我不能不说,要是你被杀了,我和馨儿还有老爹怎么办哪?镇将大人,我说了,这个人就是你要找的人”她的手指向了我。 “啪!”赵浪狠狠地扇了他媳妇一个耳光。 镇将大人看着我笑道:“你很不错,眼睁睁地看着别人为你死,竟然一点表情都没有。嗯,果然不愧为通天大盗血无情!” 我一愣,通天大盗血无情?这他妈什么破名字?老子什么时候有这么恶心的名号了?等等,他刚才说我什么来着?这家伙认错人了吧?他要抓的好像不是我,妈的,当官当到他这地步还真是牛逼! 但是他既然认错了人,我也懒得纠正,冲着他微笑道:“镇将大人,你找我做什么?” 镇将大人阴森森地道:“你少装蒜。神王陛下亲自下旨,悬赏百万两白银通缉你,抓了你,老子这辈子都不用做事了!包何况”他俯下身子,邪笑着压低声音说:“你当了这么多年大盗,家底一定相当丰厚” 我哈哈大笑:“镇将大人,你这如意算盘打得响啊!不过你既然一早就认定我是血无情,为什么还要杀这些村民?” “好玩。”镇将大人笑着:“总要找几个理由杀杀人的,现在没什么战事,连土匪都少得可怜,我的刀已经很久没沾血了。” 我点了点头:“这个理由相当不错。不过,你就不怕这些村民上告吗?” “上告?”镇将大人哑然失笑:“我本来就是准备把他们全部杀光的,他们有什么机会上告?” 镇将大人这话一说,村民们顿时騒乱起来。有的放声大哭,有的破口大骂,还有的想拥上来和他拼命,结果被步兵们拿着长矛一通乱刺,刺死了七八个。 “血无情,你果然不愧无情之名啊!听说你的功夫好得很,怎么看到这些村民为你而死,你却不出手相助呢?”镇将大人无情地嘲笑道。 我嘿嘿一笑,压低声音道:“因为我跟大人您的想法一样,原先也是想把他们全部杀光的” “呀”赵馨儿听到我的话,吓了一大跳,松开抓着我手臂的手,踉跄后退几步,脸色惨白,像看魔鬼一般看着我。“你你怎么能这么说?你难道不知道,村子为了你已经死了多少人吗?” 赵四海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镇将大人,叹道:“妖孽,妖孽,孽种就是孽种,关于你们的传闻没有错啊”“畜牲!”赵浪只说了这一句。 镇将大人却是有些奇怪地看着我:“哦?你也想杀光他们?为什么?” 我摸了摸脑袋,头发已经有三指长了,这个发型看来不适合神州的习惯,神州好像人人都留着长发。 “呵呵,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不是血无情。”镇将大人的脸色变了,我跟着又加了一句:“其实我姓萧。” 镇将大人脸色惨白,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声音都在颤抖:“你姓萧?旱魃萧氏?” “是的,”我微笑着朝镇将大人点了点头:“我姓萧,是旱魃萧氏。我的父亲,叫做萧统!” 这句话一说出来,所有人都惊呆了。 镇将大人身后的骑兵呛地一声同时拔出了马刀,但他们却不敢前进,胯下的战马反而像在慢慢后移。 那些本来包围着村民们的步兵们则在第一时间围到了我身边,将我和赵家四口人团团围着,包围圈却拉得很大,每个人的表情都很恐惧。 村民们散了开去,在步兵们撤开的第一时间,他们远远地散了开去,飞快地跑回各自家中。 我摇了摇头:“你们真是胆小,我不过说了我的名字,还没开打呢,有必要吓成这样吗?” 镇将大人缓缓拔出了腰刀,钢刀高高举起:“准备!” 我没有理他们的动作,对着赵馨儿说:“你知不知道,刚才那些人为什么宁愿自己死,也要替你圆谎保护我?” 赵馨儿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我笑着摇了摇头,问了赵四海同样的问题。赵四海沉默了一会儿,说:“因为馨儿承认你是她的丈夫,就等于承认你是我们村子的人。贪狼国的传统,就是像狼一样团结,每一个村子,每一个部落,就是一群狼,狼是绝对不会出卖自己的同伴的。” 我指向那镇将大人:“那为什么他会这样对你们?你们是同一个国家的人,应该是同一个狼群中的狼,他为什么要杀害自己的同胞?” 赵四海摇了摇头,眼神轻蔑地看着镇将大人:“因为他们,是真正的贪狼。贪得无厌,连同类都可以出卖的贪狼。” 我大笑起来:“妈的,有趣,想不到一回神州,就听到这么有趣的说法!贪得无厌的贪狼,嗯,非常贴切” “杀!”镇将大人终于按捺不住,发出了愚蠢的命令。 他的腰刀朝我当头劈下,呼啸的刀风瞬间就到了我头顶上。 但是他反而死了,我掌上冒出三尺长的“天魔血刃”里面是血红色,锋刃是金黄色的天魔血刃轻易削断了他的钢刀,剑刃从他胯下战马的头顶开始掠过,一直劈到马股,将镇将大人连人带马劈成了两半。 哗地一声,战马和镇将左右分开,内脏与鲜血淌了满地。 二十名骑兵这时已向我冲了过来,他们看到了镇将大人的死,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极度震惊的神情,但是他们已经来不及勒马后退,他们怪叫着向我劈下了马刀。 我大笑着冲进了人群,左手上也冒出一道剑芒。两道三尺长的剑芒在骑兵群中大开大合,左劈右砍,没有人能挡我轻轻一剑,钢铁盔甲像豆腐一样切开,狂飙的鲜血和纷飞的尸块构成一副诡异而美丽的图画。 屠杀就是这么简单,二十个骑兵在十秒内被杀得精光,我紧接着冲进步兵群中开始了又一轮屠杀。 惨叫连天,折断的长矛和断裂的人体一起倒下,村子中央的空地倾刻间被血染红。淋漓的鲜血可以没至脚踝,油腻的内脏让人脚下生滑。 血腥味扑鼻,我的血液因血腥而沸腾。 我大笑,溅进口中的鲜血被我毫不犹豫地吞下。 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要说旱魃天性嗜血,对旱魃来说,血是香的,血液的味道是最甜美的,更重要的是,旱魃喜欢杀戮,杀戮是旱魃的最爱! 不到二十秒的时间,百来个步兵也全部死在我手下。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所有的敌人都被我切成了几块。 收起天魔血刃,我向着已经被吓得无法动弹的赵四海一家人走去。 看到我走近,赵四海一家子全都踉跄后退,赵浪脚下绊到了一具半截尸体,向后仰倒在地,然后手脚发软再也站不起来。他媳妇边哭边拖着他,死命地拖他。 赵馨儿护在她爷爷身前,流着泪看着我,慢慢地后退。 “这个村子里所有的人都要死!”我一步步逼向赵馨儿“但是你们没有错,错的是你们这个国家!你们是一群狼,而我是血龙旱魃!在贪狼国向旱魃国出兵的那一天,就已经注定了这个村子的命运!” 我走到赵馨儿面前,她已经退无可退了。她爷爷已经贴到了一座屋子的墙壁,而她则勇敢地护在她爷爷身前。 “其实我并不想灭亡贪狼国,”我举起了右手“我也没那个能耐,神州大陆已经被三国瓜分,我想复国也没本钱。我只是想报仇,杀了三国神王而已,但是留着你们,我的消息就会暴露,我就会被三国神王的人追杀。呵呵,这还是我第一次找这么正大光明的理由杀人。”我有点苦涩地笑着。 赵馨儿一双明亮的眼睛瞪着我,两只手伸到胸前,忽然刷地一声撕开了胸前的衣襟。两只白花花的乳鸽在我面前跳动着,晃得我一阵眩晕。 “我把我自己给你,放过我们村子的人。”赵馨儿咬着下唇说“你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一直盯着我的胸脯看,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两行清泪从她眼角滚落,顺着她瓜子形的脸郏滑落到腮边。 我摇了摇头:“馨儿,可能你还不知道我的德性。我是个恶棍,就算你把你的身子给了我,我还是会杀掉想杀的人。毕竟是你给了我你的身子,不关别人的事。” 这就是恶霸理论!黎月姿是我的情人,我照样可以指使别人杀了她哥哥。如果不是因为她喝了我的血,变成了我的血裔,又因为唐宋的死使我对她心有愧疚,我早就连她一起杀了。 “那,那你要怎样才肯放过村子里的人?” 我说:“我不会放过他们的,因为我根本无法肯定,他们会不会出卖我。” “村子为了你死了那么多人,那么多人就算死都没有出卖你,你难道还不相信这里的村民?”赵馨儿大叫道。 我冷笑:“可是最后你娘还是出卖了我。” 赵馨儿眼中闪现一丝绝望。 “我是个坏蛋,”我一只手按上了赵馨儿挺拔的胸脯,赵馨儿轻哼一声,上齿咬着下唇,凄婉地看着我“我既要你的人,又要他们的命。”我另一只手伸向一间从窗口探出几颗脑袋的屋子,五指张开,指尖开始冒出红光。 第三章白依遇险 “不要!”赵馨儿惊呼一声,抓住了我那平伸出去的手臂。 但是她的力量还不足以阻止我,真气弹自指尖暴射而出,瞬间轰中那间木屋。巨响声中,木屋倒塌,五个渔民身上沾满灰尘,一脸痴呆地站在倒塌的木屋废墟里,茫然地看着我。 “谢谢谢!”赵馨儿看着我有心放过的五个人,流着泪,感激地说道。 我猛地一拉赵馨儿,让她的身体紧贴着我,看着她的眼睛,邪笑着说:“馨儿,刚才那个清风镇的镇将和他手下的士兵全都死在这里,虽然现在还没有事,但是当贪狼国发现镇守一方的将官被杀的话,就算我不动手,你们的村子也会被毁灭。你们现在,基本上已经等同于被贪狼遗弃的一群狼了。” “是你,是你的到来让我们的村子遭受灭顶之灾”赵馨儿倔强地道。 看着她倔强的神情,我不由心中一动,这个神州贪狼国小渔村的少女,倔强的样子竟依稀和白依有几分相似。 “小丫头,你错了,就算我不来,你们的镇将大人一样会到这里来屠村的。因为他要找的根本就不是我,他需要找那个叫血无情的通天大盗,用那通天大盗的头来换赏钱,顺便刮走通天大盗的钱。”我俯下身,在她的薄唇上轻轻吻了一口“你们已经走投无路,如果想活下去,就马上放弃这个村子,有多远走多远。最好到人迹罕至地方,隐姓埋名,老老实实过一辈子。” “你要放过我们?”赵馨儿的眼中露出一丝喜色“为什么会改变主意?” “我萧锋虽然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但不是知恩不报的畜牲。”我扬起嘴角,用最邪恶的笑容微笑着:“刚才的恐吓只不过是试探你而已,因为你和你爷爷、你父亲,我才放过这个村子。你们还真是幸运!” 说完,我吻住她的嘴唇,强行把舌头探了进去,捉住她的小香舌,狠狠地啜吸了一番,然后咬破自己的舌尖,将几缕鲜血逼出,送进她口中。 赵馨儿不断地挣扎着,似乎不想咽下我送进她口中的血。 但是她终究强不过我,我用天魔真气将舌尖上涌出的血强行送入她咽喉中,逼她咽了下去。 觉得输送的血量已经差不多了,我推开赵馨儿,后退几步,抹掉嘴角的血迹。 赵馨儿痴痴地看着我,唇边还挂着淡淡的血丝。 “为什么要逼我喝旱魃之血?”赵馨儿眼神迷离地说:“为什么要把我变成嗜血的怪物?” 我嘿嘿一笑:“为了让你有能力暂时保护你的村子。喝了我的血,你就不必担心在逃亡的时候,被普通的官兵追捕。不过你自己要注意,旱魃虽然不是必须喝血,但是旱魃的后裔,却是非喝血不可!想要保持你的力量,想要保护好你的村子,你就自己看着办吧!” 说罢,我大步朝着村子外走去,数十双眼睛藏在各个角落看着我,眼神既惊恐又庆幸,仿佛不相信我会这么轻易放过他们。 其实我这么做还有另一层用意。将赵馨儿变成我的血裔,就等于在我手上又多了一颗棋子,多了一股反抗的力量。经过这件事,这个村子的人应该会对贪狼国绝望了,如果赵馨儿把持不住吸血的欲望,整村的人都会一个接一个变成旱魃血裔。 到时候,嘿嘿种子已经种下,能不能茁壮成长,就全看赵馨儿的了。 直到我离开渔村很远之后,背后才传来隐隐约约的庆幸生还的欢呼声,和死难者亲友的哀泣起。 我向着清风镇的方向行去,心里既兴奋又迷茫。 神州是一个黑暗的世界,从渔村的遭遇便可看得出来。 本应保护一方百姓平安的镇将,却为了自己的私欲,举手间屠戮无辜,可以想象,神州各国的上层该是多么地黑暗。 而这种黑暗的世界,比起地球来更适合我。 地球的资讯太发达了,随便犯点事就会全球皆知。当个魔头都当得不痛快,天天都有人来找麻烦。 而在神州,我估计就算我杀光一个城市的人,只要不留活口和目击者,谁也不会知道是我干的。 不像在地球,就算没有目击证人,警方也可凭借高科技从指纹、dna等线索找出罪犯。 虽然在地球上我没几个摆不平的敌人,反倒是神州厉害对头不少。但是在地球谁都可以找到我,而在神州,想要找到我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除了那些连萧道乾都惹不起的顶尖强者,普通人就只能是我鱼肉的对象。 这是一个真正的弱肉强食的世界,当然,像我这种有品味的天魔,是不屑于像那镇将一样,以杀人为乐的。 我在大道上飞奔,以最快的速度向滨海城镇清风镇赶去。 清风镇是离渔村最近的一个城镇,据我之前问路的那名渔夫说,清风镇还是个不小的城镇,里面有两千多户人家,一万五千多人。 一个一万五千多人的城市,在神州这块还处在农业社会的大陆上,基本上可以算是一个中型城镇了。 我现在急不可耐地想要找到白依,但是一点线索都没有。到了人多的地方,或许可以问出一点线索。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清风镇低矮的城郭出现在我眼前。 远远地望着清风镇低矮的城墙,我心中暗自嘲笑,这城也太寒酸了点。 城墙矮就不说了,墙砖看上去就像黄泥块,黄呈呈的,四处都是风化的痕迹。 城墙纯是摆设,既没有城门,也没有护城河。城墙脚下,几头黄牛懒懒地卧在阴影里躲着太阳,嘴里慢慢地咀嚼着干草。几个扛着长矛的小兵歪歪斜斜地靠地黄牛身上,用宽大的帽子盖在脸上,不时有呼噜声从他们嘴里传来。 守城的士兵兼职放牛?这素质也太差了吧? 不过也许是镇将出门抓人,把城里的精兵都带走了,只留下老弱残兵守城。像这个只有一万五千人的滨海城镇,城里驻军有个两百人就算是不错了,平均七十五个百姓养一个士兵,对百姓的负担还是很重的。 我放慢速度,和几个背着鱼蒌的农民一起走进了城,那些偷懒的士兵也没有理我。 进城一看,城里的街道也是黄泥路面,地上坑坑洼洼,临街的建筑没有超过三层的,大部分是木制结构,鲜有土石结构的房屋。 沿街当然也有不少小贩,只不过多是贩卖的水产品,很少有其它商品。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在街上转了一圈,我竟然意外地发现了酒楼、旅店、赌档、妓寨。看来这清风镇里边儿,居民的娱乐还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走在街上时,我逢人就问,把白依、黎月姿等人的相貌特征形容给他们,问路人有没有见过这些人。幸好语言不成问题,没想到神州这个块大陆,竟然通用地球上的中文,或许这块大陆上的人与地球上的中国有些渊源。 问了近百人,得到的答案通通是不知道。这让我很迷茫,为什么偏偏我到的地方就是海边,而白依他们就没有到海边呢? 难道他们落进水里,出事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骤然紧张起来,但随即又松了口气。 白依根本不怕水,在水里她比鱼都自在。所有人中间,估计除了火少因属性相克,比较怕水外,凭别人的本事,应该都不会怕水。在水里边出事的可能性很少。 那么他们究竟落到了哪个地方? 难道是破碎虚空失败,只有我一个人到达神州,其他人都没来成? 带着满腔疑问,我寻了个僻静地方,取下挂在脖子上的血龙玉佩,紧握在掌心,心中默念萧道乾的名字。但是叫了一遍又一遍,萧道乾始终没能出现。 想到在空间通道里,萧道乾最后那声大吼,我心脏一气乱跳。 难道萧道乾那个不死怪物给那五个捕天者挂掉了?不至于吧,在空间通道,任何力量都不能使用。萧道乾之所以会败,是因为有个捕天者拿了那把凶罗神王专用的“破天剑”可那把剑也没法子杀掉萧道乾啊。我可是清清楚楚地记得,在梦中,萧道乾被一剑破胸,全身炸成血水,却并没有给打成虚无。 那么现在为什么萧道乾听不到我的召唤? 我暗骂起来:“妈的,这就是老子的召唤兽,该来的时候不来,顶个屁用!” 愤愤地在心里骂着萧道乾,我重新挂上血龙玉佩,将深海之心取出握在掌心,闭上双眼,凭借深海之心上残留的白依的气息,呼唤着白依。 我这算得上是急病乱投医,想到可以用血龙玉佩当媒介呼唤萧道乾,便想试试能不能用深海之心当媒介呼唤白依。 我全身心都投入到对白依的呼唤中,呼唤了无数次却仍没得到白依的回应。就在我快要绝望时,却依稀听到了白依的一声回应。 我顿时兴奋起来,不停地在意识中呼唤着她,而白依的回应也越来越清晰。我清楚地感到,深海之心在我和白依的意识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萧哥哥萧哥哥”白依断断续续地回应着。 “白依,你在哪里?你身边都有谁?”我急切地问。 “萧哥哥萧哥哥”白依没有回答,只是不停地叫着我。 “好妹妹,快告诉我,你在哪里,我好去找你!”我越来越急,白依的声音渐渐又变得模糊,好像正在远去。 “萧哥哥我不知道好多血”白依终于说出了一句透露出一点线索的话,但这句话却让我全身一片冰凉,如坠冰窖。 好多血?怎么会有血?难道白依遇上危险了? “白依,你在哪里?萧哥哥马上就来找你,马上就来,你等着萧哥哥!”我的喉头一阵哽咽,胸膛中却似有火焰燃起,担惊受怕情绪刺激得我全身颤抖,一股暴怒的感觉从心脏处升起,直冲我的脑际,我感到自己渴望破坏,渴望杀戮,渴望用血来驱逐我的恐惧。 是的,我在恐惧,我在害怕,白依有危险,而我却不在她身边! “白依,你到底在哪里啊!”“萧哥哥你快来白依等你好多血”声音终于渐渐远去,像一缕轻烟,消失无踪。 “操你妈的!”我睁开眼睛暴吼起来“谁敢伤害我的白依!”一拳轰在地上,地面一阵剧烈地颤抖,地表塌陷,形成一个直径足有十米的巨大锥形圆坑,我的整个人都陷进了坑里。 我深吸一口气,发泄了一次,暴怒的情绪慢慢平息下来。 在这个时候,我知道翻是不明智的,翻根本解决不了任何事情,就算我杀光整个清风镇的人,都没办法找到白依。 从坑中一跃而起,忽听一个粗豪的男声拍着巴掌说:“好惊人的力量,好一条雄壮汉子!” 我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高近两米二,全身肌肉比暗德-施瓦辛格还强壮的魁梧巨汉正咧大嘴笑望着我。 他穿着一身青色的衣服,胸口的衣襟敞开,露出毛茸茸的胸毛,胸毛下若隐若现纹着一个大张着口的黑色狼头。 黑色狼头纹得维妙维肖,面积几乎占据了他整个胸膛,看上去非常嚣张。 这大汉长相粗俗,两耳上戴着硕大的金色耳环,但眼神却很犀利。在他身边,站着四个比他矮了一个半头的汉子,但也都非常强壮,他们敞开前襟的胸膛上也都各自纹着一只小了一号的黑狼头,大约占据了半个胸膛。 在看到他们的第一眼,我就用天魔眼飞速地扫视了他们一番。 两米二的巨汉单是纯肉体力量,就已经是普通人的两百倍,比那个镇将还要强。气海处更盘踞着一团不弱的真气,综合起来算,其整体实力在普通人三百倍左右。 没想到这个小城镇里居然也会有这种程度的高手! 而他身旁的四个汉子,综合实力在普通人五十倍左右,自然也非常不弱了。 这五个完全算得上是高手的汉子找我干什么?莫不是又来找我麻烦? “你们是什么人?盯着我干什么?”我看着领头的大汉问。他们的性命取决于他们的答案,虽然他们的力量不弱,但我要干掉他们还是易如反掌。 “这位兄弟,我是‘黑狼帮’的帮主泰山。我们也是无意间经过这里,看到兄弟你的盖世力量。泰山非常欣赏兄弟,想请兄弟喝杯水酒,交个朋友。”领头的大汉笑呵呵地说。 我心中一动“黑狼帮?”这莫非就是贪狼国的黑社会?地头上的事情,一般黑社会都比政府还要清楚,如果能和泰山交上朋友,利用黑帮的势力帮我找人,应该比我一个人找人要来得事半功倍! 当下我笑嘻嘻地迎了上去,向泰山伸出了手:“原来是泰山老大,小弟赵锋,久仰泰山大大的英名了!” 第四章忍无可忍 “萧”这个姓氏在神州貌似是禁忌之姓,在没有掌握绝对无敌的力量之前,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于是我随口报了个姓氏,忽悠一下“人猿”泰山。 泰山哈哈一笑,伸出蒲扇般的大手,紧紧地握着我的双手“原来是赵兄弟!久仰久仰!” 久仰?我拷,这话也太言不由衷了。我对泰山说久仰还是那么回事,毕竟他是一个黑帮头目。但是老子初到神州,这名字都是信手拈来的,能让你久仰? 皮笑肉不笑地说:“小弟名不见经传,泰山大哥太抬举小弟了!泰山大哥相貌威武不俗,山一般的铁汉,才叫小弟诚心钦佩哪!” “哪里哪里,赵兄弟过奖了!凭赵兄弟的武勇,只要稍稍表现一番,以后神州大地就会处处传颂赵兄弟的威名!”泰山大笑着接受了我的马屁,顺手又小拍了我一记。没想到这个貌似粗豪的汉子,说起话来也是这般得体。 看来神州的黑社会也是不可小视啊!用得好了,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山一样的汉子是个自来熟,才说了几句话,对我的神情就已经跟八拜之交的兄弟一般亲热了。 搂着我的肩膀,边走边亲热地笑着,粗豪的嗓门就像打雷一般响亮:“赵兄弟,我来为你介绍一下。这四个兄弟,是我们四狼帮最能打的高手。他叫李逵,他叫王武,他叫单杰,他叫张辽。他们四个,可是我们黑狼帮的四根台柱啊!”泰山一一指点着那四条大汉说道,我也一一给他们打了招呼,不外乎就是拍几句马屁,说几句:“啊,你好神勇啊!”“呵呵,久仰大名!”“嗯,大哥果然是条好汉!”“大哥这名字很有几分名将气质啊”之类的废话。 跑江湖的就是这样,无论是在地球还是在神州,无论是科技发达的科技时代,还是在男耕女织的农业社会,跑江湖的人除了利益之外,还喜欢争一个面子。你给了他们面子,他们就会给你面子,面子给足,马屁拍响,一切都好说话。 “赵兄弟,咱哥俩先好好喝上一番,然后找几个火辣的娘们儿乐呵乐呵。清风镇虽然是个小镇,可是镇上妓寨里的娘们却是水灵得很哪!住在海边的娘们,身子骨柔得跟水似的,保管赵兄弟欲仙欲死” 泰山看起来在清风镇很有面子,走路时专走大路中央,四条大汉一字排开走在他身后,路人见了无不争相走避。就连拉货的马车也得给他让道,扛着长矛,三三两两的巡逻小兵见了他也要给他打声招呼,叫声泰老大。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飞扬跋扈,虽然在小地方飞扬跋扈不算什么本事,可是凭泰山这一身力量,在这小地方我估计是首屈一指,有飞扬跋扈的资格。 带着我走进了一家镇上罕见的,青砖黑瓦的两层酒楼,酒楼老板一见着泰山就迎了过来,胖脸上堆满谦卑的笑容:“泰老大来了?快请快请,最好的包厢还给您留着呢!” 泰山哈哈一笑:“包老板,不好意思,又来叨扰你了!” “哪里哪里,泰老大肯给面子到小店来,是小店的荣幸”一边说着,一边点头哈腰在前面引路,带着我们上了二楼,进了一间装修得最好的包厢。 瞧着泰山和包老板说话的意思,似乎泰山这家伙在酒楼里边吃饭都不给钱的,否则也不会说‘叨扰’两字了。 几个人围着圆桌坐下之后,包老板亲自端茶倒水,给我们六个人一人倒了杯茶。 泰山对包老板说:“今天我泰山新结识这位赵兄弟,要请他好好吃喝一顿,这酒菜,你就看着办吧!还有,你们这里的姑娘,把最好的找上来陪酒,伺候得我这位兄弟舒服了,泰老大我有赏!包老板你就不用亲自在这里伺候了,都交给姑娘们吧。” 包老板连声应是,退了下去。 包老板出门后,泰山喝了口茶,问:“赵兄弟,听你的口音,是北方人吧?” 我笑道:“泰大哥好耳力,小弟本是北方人,在家乡混不下去了,便来南方看看有什么发展。” 泰山说:“赵兄弟是在说笑吧?凭赵兄弟的本事,到哪里会混不开?这天下嘛,当然是属于强者的,像你我这样有力量的人,才配享受。” 我摆了摆手,作出无奈的神情:“泰大哥有所不知,小弟其实是在家乡得罪了人的。”说着,压低声音,说道:“小弟在家乡杀了镇守地方的镇将大人,被官府通缉,这才不得已逃到南方的。” 泰山愕然,看了我好久才小声道:“兄弟,杀国家将官可是诛九族的重罪,你怎能把这事轻易说出来?” 我笑了笑,说:“我与泰大哥一见如故,如果这点小事都存心欺瞒,岂不是不配泰大哥叫我的‘兄弟’二字?” 泰山沉声问:“难道你就不怕我是个阴险小人,拿了你报官领赏钱?” 我嘿嘿一笑:“跑江湖的汉子,跟官府是天生的仇敌。如果大哥甘做官府走狗,出卖小弟,那就算小弟瞎了一双狗眼,把头卖与大哥发财吧!” “好!”泰山砰地一拍桌子,猛地站起,粗豪的面相上满是激动的神情“好兄弟,既然你把我泰山当兄弟,连这等事关生死的大事都直言不讳,我泰山也绝不是孬种!以后你就是我亲兄弟,我就是你亲大哥!兄弟有什么摆不平的事情,黑狼帮二百五十六人全都可以为你把命拼上!” 李逵等四人也全都站了起来,把胸脯拍得砰砰响,慷慨激昂地说:“大哥说的话就是我们要说的,大哥说你是他的亲兄弟,你也就是我们的亲兄弟!” 我慌忙站了起来“几位大哥小弟不知说什么好大哥把小弟当亲兄弟,小弟也不是不识抬举之人,只是小弟何德何能” “不用多说!”泰山打断我的话,很有大哥威严地说:“就冲你对我们的信任!” 这出戏唱得好啊!如果是一个普通百姓对我说这些话,我或许还会相信。毕竟老百姓看上去更像真正的狼,绝不出卖同伴。而泰山,嘿嘿,这个家伙是个有力量的人,跑江湖混饭吃的人,他是黑社会,他是贪狼! 黑社会的人,有的连心腹手足都可以出卖,如果对一个刚刚见面的陌生人就如此推心置腹的话,那就跟本不用在黑道上混下去。 如果不是我有力量,泰山这家伙会正眼瞧我?如果不是看中我一拳把地面打出那么大个坑洞的力量,泰山估计见到我这生人就会向我收保护费。 说得这么热血沸腾,还不是为了互相利用?我想利用他们的人手寻找白依的下落,他们想利用我的力量搞点事情,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在地球上混了那么多年黑道的我,当然不会被泰山等人的表演蒙骗。但面子还是要给的,表面功夫还是要做做的。 用真气硬生生把眼眶逼红,让眼泪在眼眶里转着**,哽咽着嗓子,用颤抖的声音说:“大哥你你就是我亲大哥!” “兄弟!”泰山个子高,隔着桌子一把抱住了我的肩膀,山一样的汉子眼角也湿润了。 嗯,如果他不是真正傻得不可救葯,把我当兄弟的话,那就只有一个可能,这家伙是个演技高手。这种演技,都可以拿奥斯卡影帝了。 还好这一幕没有让白依等人看到,否则我以后就不用做人了,这他妈实在太恶心了! 男人之间有力的拥抱执续了五秒左右,分开时泰山看到了我手腕上戴着的瑞士手表:“咦,兄弟,这玩意儿新鲜,里面那东西怎么会动?这颜色,怕是纯金的吧?” 我笑着将手表取了下来,塞进他的手里:“纯金镶钻石的,小弟身无长物,就给哥哥做个见面礼吧!”虽然这块手表在地球上很拉风,很值钱,可是在神州,这玩意儿基本就是个废物了。除了纯金镶的表带和手表面上镶的那丁点钻石,也没什么值钱的地方。 泰山坚决地推了回来:“兄弟这话从哪说起?从来只有哥哥给兄弟见面礼的,没听说过兄弟反给哥哥送见面礼的,不行,绝对不行!” 我又送了三次,泰山坚决拒绝了三次,不得已,我只好把表重新戴上了手腕。而泰山反掏出一块通体碧绿的玉佩,说:“哥哥今天出门身上也没带什么好东西,这块玉石有避暑驱邪的奇效,兄弟你收着,就当是哥哥送给你的见面礼。你一定要收下,这是规矩!” 见他说得这么坚决,我也只好收了下来。瞄了一眼,拿到地球上也就是几十块钱的地摊货,还避暑驱邪有奇效呢!妈的,送礼也不送点有诚意的好礼,这家伙奸得很! 在包厢里东扯西拉这一阵,估摸着酒菜应该准备得差不多了。 果然,又过了三五分钟,酒菜便由六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端了上来。一时间包厢里充斥着酒香菜香女人香,让人头晕目眩。 姑娘们上完了酒菜,便一个个软进了我们六个人怀里。 “兄弟,来,使劲儿吃,使劲儿喝!咱们这小地方没什么特别好的东西,这桌酒菜,也是清风镇整得出来最好的了!等有机会,哥哥带你去省城瞧瞧,那才叫大地方,嘿,十五万人的大城,保管热闹!来,兄弟,干了这碗酒!”泰山一手摸着他怀里小妞的胸脯,一手举着海碗。 我举起海碗,与泰山、李逵等人碰了下碗,一饮而尽。 “好酒量!再来!”泰山不停地招呼起来,不时在他怀中的红衣小妞脸上或是胸脯上啃一口。 我大腿上坐着的是一个穿着翠绿衬子的少女,看年纪也就十七八岁,资色中等,胸挺雄伟,但是腰围也超过两尺,非常有肉感。 其他几个搂着抱着的妞也都只是中等姿色,身材差劲,但看泰山他们的表情,不但满意,简直就是陶醉。妈的,什么审美水平! 这鬼地方,出来卖的难道就没有美女吗? 还是美女全都被大款包养了? 看着坐在我大腿上撒娇装嫩的少女,我恨不得一脚踢她出去。我萧锋生平只碰过两个女人,一个是白依,一个是黎月姿,那可都是天仙级的人物。现在要我对着这庸脂俗粉强颜欢笑,我死的心都有了。 坐在我腿上的少女却不自觉,勾着我的脖子用胸脯不断地摩擦着我的脸,嗲声嗲气地说:“大爷” “爷,爷,爷你妈啊!”我心中暗骂,表面上却要装得笑嘻嘻地很是受用的样子,担了一把她的大蛮腰,笑道:“妞,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叫小绿”声音越来越嗲,我的胃酸在翻滚“奴婢来喂您喝酒” “小绿?这他妈什么烂名字?”我不屑一顾,指着泰山怀里的红衣小妞说:“那她就叫小红了?”指着李逵怀里那个有着超大屁股的黄衣小妞说:“那她就叫小黄了?”“那个应该叫小黑了?”“那小妞,穿的蔷薇色的衣服,该叫小蔷了吧?” “大爷您真聪明全猜对了也!”小绿吃吃笑着,另外几个女的也都笑了起来。 “你们这些名字还真他妈有个性!”我苦笑,出来卖的,好歹也得取几个有点气质的名字吧?李师师、杜丽娘之类的,人家那艺名该多有个性! “大爷奴婢来喂您喝酒嘛”听到这声音,我已经要吐了,再看她的动作用涂得腥红的嘴含了一口酒,然后把鼓鼓的嘴凑到我面前,看样子是要用嘴来给我喂酒。 这个时候,我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抓起小绿,把她扔出了窗外。 砰地一声大响,接着便是一阵痛苦的呻吟和震天价哭叫。 泰山等人全都一脸惊讶地望着我,我不动声色地喝了口酒,说:“这个世界终于清静了” 第五章线索 “黑狼帮”的总部座落在清风镇北面,是个占地十多亩的大杂院。 屋子都是青砖瓦房,在清风镇这个穷地方,这样的建筑已经算得上很气派了。 泰山在大院里整了一桌酒菜,我坐在大院里,一边心不在焉地和泰山喝着酒,一边听着陆续回来的黑狼帮众的报告。 黑狼帮二百五十六人,除了泰山外,几乎所有的人都放下了手头上的生意,全体出动去帮我打探白依等人的消息。清风镇方圆百里,两个码头、七个渔村全都派了人去,挨家挨户地询问。 整整两天,分派出去搜寻线索的人回来了一批又一批,但是没有半点白依等人的消息。 清风镇镇守将官被杀的消息已经传了开去,不过那笔血债都算到了通天大盗血无情的头上。 京城刑部里专门来了人,两个刑部捕头,带了四十多个捕快,省城里拨了两百兵马协助调查。 清风镇周围的码头渔村全部戒严,只许进不许出。刑部的破案专家们把清风镇周围翻了个底朝天,清风镇人心惶惶,但是刑部专家也没找到杀人凶手,也就是我的线索,最后只得宣布通天大盗血无情已经离开清风镇,潜逃别处。 在刑部戒严期间,黑狼帮众仍可四处活动,并未受到刑部管辖,看起来黑狼帮还是很有点后台的。 但我现在无心去细想黑狼帮的底细了。在这两天里,我数次用深海之心与白依取得联系,每一次白依都是模模糊糊地叫着我,然后告诉我她所在的地方有很多“血。” 虽然心急如焚,但我渐渐明白,白依其实并没有遇上生命危险。原因很简单,如果白依生命有危险,那我绝不可能在这两天里,每次都能与她取得意识上的联系。 天色已擦黑,我没有动一筷子菜,酒却已经喝下两坛。 辛辣的地瓜烧,酒液浑浊,入喉火热,烧人肺腑,上头很快,三碗下肚就可以令人头晕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一坛有十碗,我喝了二十碗,两个空坛摆在我的脚边,第三坛的泥封已经拍开。 但我还没有醉,头脑无比清醒,酒劲全被天魔真气化解,化成丝丝热气融入气海,成为我天魔真气的一部分。 手捧着海碗,我仔细听着最后一批从海边最大的码头打听消息回来的几个黑狼帮众的报告。 “五天前,一艘北上的商船救起来三个人。听说是两女一男,救起来的时候衣服都给海水泡烂了,据告诉我们这个消息,参与了营救那三个人的渔夫老李说,看他们衣服破烂的程度,在水里至少泡了两天。” “但是那两女一男都没有死,其中一个女子还很清醒。” “两个女子长得都很漂亮,老李说,他活了七十三年,还从没有看过像那两个女子那般漂亮的人。咱清风镇所有的姑娘加起来,都比上其中任何一个女子的一根小脚趾。” “更奇怪的是,那个唯一没有被海水泡晕的女孩子眼睛是蓝色的,像大海一样的蓝色。在咱神州,眼珠不是黑色的不是没有,以前旱魃萧氏变身的时候就是红眼珠,他们的血裔则依次是绿、黄、紫、灰,却唯独没有蓝色。” “男的是个光头,头上有九个排列成三行的灰白圆疤,看上去是烧出来的。” “老李说,那艘商船是到南边采珍珠的,打的是京城聚宝斋的旗号。船是海上最快的飞鱼型,照航程和洋流来看,这五天的时间已经差不多到北方京城附近的码头了。” “只是北边今年罕见地在夏季下起了大雪,从五天前开始,一直下到现在。京城附近码头的洋面结冰冻住了,那聚宝斋的船该在京城下方南陵城滨海码头靠岸,再走陆路到京城。” 五个黑狼帮众你一句我一句说完了打听回来的消息,泰山问:“消息可靠吗?” 一个黑狼帮众说:“老李是逵哥的远房叔叔,他在海上跑了五十多年,亲眼所见,亲身参与了的事情绝对可靠。尤其是那两个女子的长相着实不俗,码头上凡是看见了的人,都说是天仙般的人物,这几天已经传开了,应该不会有假。” 我追问:“京城聚宝斋什么来头?后台是谁?口碑可好?老板好色吗?” 那五个黑狼帮众同时一愣,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 泰山道:“京城聚宝斋来头很大,贪狼国一半以上的珍宝买卖都是聚宝斋做的。这样大的家业,后台一定是小不了的,但是我们这些远离京城的小角色也是没办法知道的。口碑嘛,在珠宝这一行还是蛮好的。至于他们的老板好不好色”顿了顿,说:“在我泰山看来,好色分为两种,一种是好色而不淫,一种是既好色又淫贱。而咱们男人,没有不好色的!” 我深吸了一口气,平伏下乱蹦的心脏,说:“最后一个问题,北方五天前开始下雪,这个消锨打哪儿传来的?” 一个黑狼帮众答道:“是从北方过来的船上带来的消息。” 现在事情基本上已经明朗了,那艘聚宝斋的商船救起来的三个人,绝对是白依、黎月姿、小和尚。而他们三个人都没有死,有黎月姿和小和尚在身边,白依应该不会遇上什么险情。 现在仔细一想,有和白依作意识上的联系之时,白依说的好多“血”极有可能是我关心则乱听错了,白依说的,应该是好多“雪!” 联系北方下雪的消息,我可以断定,白依他们三个已经随着聚宝斋的商船到了北方。甚至很有可能已经进了贪狼国的京城! 想到这里,我不由头皮发麻。贪狼国的京城,那可是贪狼神王的脚下啊! 如果照那黑狼帮众所说,神州大陆上从来没有出现过有着蓝色眼珠的人,那白依的绝世容颜和她的眼睛颜色绝对可以引起轰动。 而如果白依真的成了万众瞩目的明星,照着泰山的男人好色论,她会引起贪狼神王的注意也不一定。 何止白依?黎月姿的容貌也足够引起任何男人的欲望和注意。更可怕的是,黎月姿是我的血裔,普通人看不出来,贪狼皇室的人是绝对没理由看不出来的。 那样一来,身处狼窝的白依他们就危险了! 我站了起来,抓起酒坛,将坛口对准嘴巴一气猛灌,直到整坛酒全下了肚,我才啪地一声砸碎了坛子。 觉眼睛在慢慢发热变红,想到那黑狼帮众刚才所说,旱魃皇室变身时眼睛会变红,我忙勉强压制了心中的火气,努力让自己变得平静。 “泰大哥,那三个人就是我失散的同伴!我要去找他们!”我对泰山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泰山眼中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失望和遗憾,却被我看了个清清楚楚。 他沉吟了一阵,说道:“老弟,京城路途遥远,路上并不太平,而我们跟聚宝斋又没有什么关系” 我斩钉截铁地说:“泰大哥,那三个人对我来说都很重要,可以说,他们比我的命还要重要。不论有什么困难,我都要去找他们!” 泰山想了想,说:“老弟,既然你决定了,那哥哥也不好拦你。这样吧,今天已经晚了,就在这里歇息一晚,明天你再上路如何?” 我说:“事不宜迟,我要马上上路。”凭我的身体,十天半个月不休息也没什么问题,现在既然知道了白依的消息,我是一刻也不愿停留了。 泰山道:“兄弟,难道你我兄弟相交一场,这么快就要分别?”神情中流露出深深的惋惜。 我摇了摇头:“泰大哥,你这话说错了,只要找到我要找的人,小弟马上回清风镇,再与大哥把酒言欢。再说了,”我凑近泰山,神秘地一笑:“泰大哥神通广大,在京城中又有靠山,就算兄弟以后不回清风镇,泰大哥想去京城不也是容易之至?” 泰山眼中掠过一丝讶异,但马上平静下来,失笑道:“兄弟你这话从何说起?” 我笑道:“泰大哥既然把小弟当兄弟,为什么又在这件事上瞒我?泰大哥,刑部那两个捕头是从京城来的,血无情的通缉令是神王亲自下的。京城来的大佬带兵戒严清风镇,任何人包括清风镇衙门中人都是只许进不许出,而大哥的手下却在清风镇进出自如,两个码头七个渔村随便乱跑,这要是上面没有人,黑狼帮也未免太嚣张了吧?” 泰山愣了愣,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挥手示意院子里那五个回报消息的黑狼帮众退下,整个院子只留下我和他两个人。 “兄弟果然不是凡人。”泰山赞了我一句,拍开一个酒坛,给我和他各满了一碗酒。“虽然兄弟你已经猜出来了,但这话毕竟不是我泰山亲口告诉你的,所以我也不怕上头责怪。兄弟你说的没错,哥哥我在上面确实有人,而哥哥的任务却不能说与你听。你只要记着,哥哥做的是可以裂土封疆的大事,而兄弟你的本事,只要肯跟哥哥一起干,将来的富贵也决计少不了!” “大哥你的意思?” “我什么意思也没有。”泰山笑呵呵地摆了摆手,举起酒碗:“兄弟,你我相交一场,哥哥欣赏你的义气和实力!你把我当兄弟,生死倏关的事情都告诉我哥哥,哥哥相信你也不会把哥哥的事情说出去。来,干了这碗酒!” 碰碗,满满的地瓜烧一饮而尽。 泰山抹了一把嘴,喷着酒气说:“你当哥哥愿意在这小地方受苦?你看这酒,这他妈算什么酒?还有这里的娘们儿,妈的,哥哥知道你看不惯我们这里的娘们,要不你前天能把那小绿扔下楼去?但是没办法,哥哥有大事要做,做好了,事儿成了,将来就有天大的富贵!兄弟呀,听哥哥劝一句,难道你就想一辈子做个被通缉的杀人犯?杀个镇将算什么?哥哥我就算杀了府将都不怕吃官司!兄弟,你的力量比哥哥要强,你的头脑也比哥哥灵活,你一身本事,如果埋没了就真可惜了。” “大哥,兄弟我也不想,可是实在是找不到路子呀!”我一副失意的样子,长吁短叹。 “谁说找不到路子?遇上哥哥我,你就有了路子!”泰山斜着眼睛,醉眼朦胧地看着我:“哥哥不能离开清风镇,有事要做,本来是想你留下来帮我的,可是你既然有要事,要上京城,那也是一条好门路!兄弟,你执意要今天上路,没有问题,哥哥派张辽陪你去。他也是京城里来的,门路熟,手眼广。你的人不是被聚宝斋救的吗?咱跟聚宝斋没关系,可咱上面的人,在京城里也是说话管用的主儿。至于他是谁哥哥现在不便透露,等你上了京城,张辽会带你去见他的。妈的,只要咱上面那位发话,聚宝斋敢不把人还给你?哥哥还会把你推荐给咱上面的东家,凭你的本事,怎么都能混出天大的富贵!” “大哥,你这是你这是想给小弟铺路?”我作出激动的样子:“哥哥既然对小弟这般义气,要是小弟将来有了出头之日,决忘不了大哥的恩典!” “什么恩不恩的?”泰山似乎有些愠怒:“你当我是兄弟,就不要提恩典两个字!咱们兄弟一场,哥哥我有责任给兄弟你指条明路!以后跟着咱东家好好做,路要靠你自己走,富贵也要靠你自己求,哥哥在清风镇帮不了你什么,给你指一条路,就是哥哥能做的所有了。” 我握住泰山的手,紧紧地握住:“大哥,如果东家收了小弟,那小弟以后就是和大哥同一个东家,小弟的富贵就是哥哥的富贵,小弟的权势就是哥哥的权势!大哥办完了这里的事情,回到京城,小弟和大哥同舟共济,一起给东家办事,一起谋富贵权势!” 泰山用力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兄弟!”山一般的汉子热泪盈眶,我也拼命地用真气逼出了眼泪。 扫完了桌上的酒菜,泰山已经有了八分醉意。他命人唤来了张辽,对我说:“兄弟,你先在这里等一阵,我已经命人给你们准备马匹盘缠了,我进去吩咐张辽几句,有些话,嘿嘿,不好意思,暂时不能让兄弟你知道。兄弟你别怪哥哥,那些机密事情哥哥也做不了主,等到了京城,见到了东家,以后在你面前,就没有秘密了。” 我点了点头:“大哥,这事儿我明白,兄弟我也不是不张事的人。” 泰山冲着我一笑,踉踉跄跄地走着醉步,带着张辽进了厢房。 我独自坐在院子里,看着天边最后一抹红霞,运起天魔真气,凝功于双耳,方圆十里内一切风吹草动顿时尽收我耳底,连头发丝落地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泰山跟张辽的对话随即传入我耳中。 “阿辽,你藏好这封信,到了京城,就把信交给东家,我要说的话全在信里。” “大哥,赵锋这小子来历不明,你就这么把这小子引荐给东家,不怕东家怪罪?” “你懂什么?东家现在急需用人,赵锋这小子的力量,连我都看不清深浅,东家一定能看得上。到时候,只要赵锋这小子立了功,东家也会记得我引荐的功劳,赵锋立下的功劳,当然也有我的一半。” “嘿嘿,大哥好计谋!只是赵锋的底细咱们还没查清楚,要是他是其他几位派来卧底的,想舍近求远,先搭上哥哥你这条线,再混入京城接近东京的话,该怎么办?” “唔,你这话也有道理。如果使舍近求远这一招,从我这里混进东家身边,的确嫌疑要小的多哼,赵锋这小子说他是北方人,咱就是想查他底细在这南边儿也查不到。先把他引荐给东家,东家如果要用他,自然会派人查他的底。凭东家在北方的势力,什么东西查不到?如果查出来有问题,反正他现在知道的也不多,东家会清理的。” “那这样一来,哥哥岂不是会给他连累?毕竟赵锋是大哥你引荐的。” “不怕,东家是个明理的主子,他知道我是一番好心。如果赵锋这小子真如你所说,是其他几位派来的卧底,东家除了他之后,不但不会怪罪于我,反而会给我奖赏。” “奖赏?为什么?” “嘿嘿,东家为了安抚人心,令我们不致于以后不敢引荐人才给他,就算咱引进门的是个卧底,只要没造成严重的危害,东家还是会给我奖赏的。做为上位者,要会收买人心,咱东家于此道嘿嘿,那是没得说。” “哥哥高明!” “好说好说。阿辽,这次上路你可要留心了啊!海路已经给雪封了,陆路的话,要走一个月才会到京城,路上悍匪如云,还要经过其他几位的势力范围,你可别露出马脚。” “大哥,小弟办事,您难道还不放心吗?” “不可大意,不可大意啊!好了,就说这么多,以后的事情,你自己看着办吧。” “好的大哥,那小弟这就和赵锋上路了?” “嗯,我们一起出去,我送你们一程。” 吱呀一声,房门推开,泰山和张辽走了出来。泰山尤在边走边说:“阿辽,你可一定要注意了,我赵兄弟的安全就着落在你身上了!你一定要把他平安送到京城,要是他少了一根头发,我们虽然也是好兄弟,但我决饶不了你!” 张辽有些委屈地说:“大哥,您这是说什么话?阿锋不也是我兄弟吗?我就是拼出这条小命,也要保他路上平安。” 泰山嗯了一声,说:“那就好。” 看着二人惺惺作态,我心中冷笑。他们大概想不到,刚才说的话已经被我一字不漏全听到耳里了。如果不是他们现在还有利用价值,我早就把他们杀了个干干净净。 妈的,想利用老子?也不看看老子是谁! 从来只有我利用人,还没有人敢利用我! 不过泰山这个人很不简单,心思缜密,办事颇有几分大将风范。难得的是,表面上却是如此粗豪义气,如果是一般人,恐怕早就被他麻痹了。甚至就算是聪明人,如果是个古道热肠、极讲义气的正人君子,也免不了被泰山蒙骗。 但可惜的是,本人虽然对兄弟义气,但却是个十足十的恶棍。对这种从一开始就没把他当兄弟的角色,任他奸诈百出,也不可能骗得到我。 想到泰山这种精明角色,被上面的人派在清风镇做任务,那件任务应该是件重要之极的任务,关系应该十分大,不过目前也不关我事了。 泰山把我和张辽送出了院子,院子外已经有两个黑狼帮众牵着两匹马守在门口了。马背上驮着两个包裹,应该是换洗的衣物和货币盘缠。 神州的货币是金银珠宝、圆形方孔铜钱等硬通货,纸币也有流通,多是由国家在后面做后盾的大财团、大钱庄开出来的票据,也就是地球上中国古代小范围内流通的银票、金票、钱票。 与地球上古代中国不同的是,神州的纸币流通范围很广。如果是大财团开出的票据,可以在整个神州大陆流通。贪狼国的票子,甚至在凶罗、罗睺两国都可以流通,比起地球上古代中国的纸币,流通范围可是广了不少了。 黑狼帮表面上是个穷帮,但事实上却很有钱。盖因钱财不可露白,再加上清风镇这小地方实在没什么物产,就算有钱也买不到东西,所以黑狼帮才看上去那寒碜。 这次上路,泰山给我们准备了一百多两碎银子和一千两的银票。换泰山所说,一千两的银子,在神州可以供一户五口之家,衣食无忧地过上三年小康生活,算得上一笔巨款了。 和泰山互道珍重,泰山又叮嘱了我和张辽几句,才放我们上路了。 挥动马鞭,驱赶着马匹绝尘而去,奔出很远之后回头一看,泰山犹站在院子前看着我们,朝我们挥着手。 做戏做全套,泰山这家伙不去演电影还真他妈浪费人材! 第六章借你人头一用 天色很黑,夜空中无星无月,四野里阴沉沉地没有半点亮色。 我和张辽连夜赶路,纵马疾驰,虽然已经将坐骑鞭策到最快,但我仍非常不满意这速度。 照泰山所说,从清风镇到京城要走一个月,就算日夜兼程,也要半月之久。 但是和我一道上路的张辽显然受不了日夜兼程之苦,才赶了半夜路,他就已经开始叫唤了:“阿锋,咱们这么赶路不划算呀!晚上赶一整夜路,白天就要休息,这走夜路比白天危险多了,要不咱们先在野地里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赶路?” 我冷笑,如果不是带着张辽这个累赘,我现在已经抛弃马匹,用两条腿赶路了。 其实以我现在天魔九变第八层的功力,就算想凌虚御风也不是难事,飞行的速度决不会比用腿跑来得慢。但是全力飞行之下,必然要放出大量的气,容易引起顶尖高手的注意。反但是在地上跑要来得安全。 回头望了望落后我三个马身的张辽,一片漆黑之中,我仍看得清清楚楚,这家伙脸上已经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离开清风镇已经很远了,到京城的路我也知道了个大概,就算有不认识的路,也可以找别人问。现在这个时候,张辽已经没有什么存在的必要了。 我从马鞍上腾空跃,向后倒飞,脚尖在正纵马疾驰向我冲来的张辽头顶轻轻一点,张辽闷哼一声从马背上跌了下去,在地上连滚几转才停了下来。 两匹马远远地跑了开去,静夜中只余轰鸣的蹄声。 我落到张辽面前,冷冷地看着他。 张辽现在已经没有站起来的力气了,他在地上挣扎着,口鼻流血,恐惧地看着我,颤抖着声线问:“阿锋,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冷笑,说:“老张,你太慢了,老子等你等得不耐烦!” 阿辽眼神一变:“你想杀我?” 我嘿嘿笑道:“老张,你和泰山说的话我都听到了。谢谢你们这么瞧得起我,把我推荐给你们东家。不过我自己会去找东家,这事儿就不劳你们费心了。” 张辽脸若死灰,喃喃说道:“你你居然都听到了?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的,我的力量,远远超出你们的想象!”说着,我在张辽身上翻出了泰山写的那封信,顺手把他身上别着的几十两碎银和五十张十两面额的银票取了出来。 “你不能杀我!你要是杀了我,就没人给你引荐,就算你有信,你也找不到门路把信交给东家!”张辽怪叫道。 “这我早想到了,所以还是劳烦您告诉我了。”我微笑,盯着张辽的眼睛“勾魂摄魄”魔功运起,透过目光和声音将张辽催眠,控制他说出我想知道的事情:“告诉我,你们东家是谁,怎样联系东家,把这封信交到他手上?告诉我,只要你告诉我了,你就会非常快乐” 张辽的神情渐渐变得痴呆,眼神开始没有焦距地晃动着,喃喃地说:“我们的东家是当今神王七子,封南陵王的绝情殿下。你到了京城,找一个叫陈祺的人。他是豪富赌场的老板,找到他之后,你问他‘九制陈皮多少钱一两’,他会回答你‘我们这是赌场,不卖陈皮’。你再问他‘那过冬的腊肉多少钱一块’,他就知道你是我们的人了。你把信交给陈祺,陈祺自然会把信交到东家手上。” 我笑“真乖只是我就这么两手空空地上门,东家会不会不高兴?是不是给他带点礼物?” “你一路往北,过省城,再走八百里陆路,经黑水江,黑水江畔有一座夷陵城。夷陵城里有个雪狼帮,雪狼帮是贩盐的,夷陵城水运方便,承接黑水南北,以及上下游的水运,每年的利润总有一百多万两银子。他们是东家死对头,神王三子,金陵王绝义的外围势力,帮主云震雷很有两下子,是个厉害角色。东家一直想把雪狼帮拔掉,把自己的势力安插进夷陵城,你要是能把雪狼帮挑了,东家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点了点头:“谢谢,你很听话,杀了可惜,但是我要赶时间,带着你我得一个月才能赶到京城,所以你必须死。不过我会让你死得一点痛苦都没有的”说完,我一掌劈出,大天魔手生生将张辽劈成了一滩血水。 血水渗入泥地,地面上一点残渣都没留下,连衣服都变成了粉末。张辽这个人算是平空消失了,以后就算有人发现他失踪,也休想找他出来! 除掉了张辽,我迈开两腿,飞速朝北方奔去。 虽然我为了不泄露出过多的气,刻意放慢了速度,收敛了气息,但我狂奔起来的速度仍然达到了每小时两百公里的可怕速度。 这点速度其实不算什么,天魔九变第八层的境界其实已经进入了神仙境界。天上神仙腾云驾雾,瞬息千里,每小时两百公里的时速,也就抵得上一部跑车了。 在奔跑过程中,天魔真气的消耗速度是很快的。但我现在的真气量相当庞大,边奔跑边运功,消耗一点真气就又补充一点,一来二去,消耗的真气与补充的真气持平。 斑速奔行之下,八百里的路程只用了四个小时,天快亮的时候,我就已经飞奔到了翻腾的黑水江边。 黑水江水如其名,水色乌黑,也不知这没有工业的污染的神州为什么会有废水一样的江水。但奇怪的是,河水虽黑,却并没有异味,水中也有鱼虾生存,岸边的水草长势也不错。 凌空飞跃两里宽的黑水河,我放慢速度漫步江边,总算找到一处有人摆渡的渡口,找摆渡的船夫问明了夷陵城的方向,我又飞快地赶到了夷陵城。 夷陵城相比清风镇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城墙高大坚固,城门前护城河既宽且深,守在门口的士卒个个精神,看起来是一座重镇。 混在一群平民中间进了城,只觉这夷陵城非常繁荣。现在应该是早集时间,来往的人非常多,石板铺就的主街道上车水马龙,路边小贩叫卖得非常起劲。 我到一个包子铺前买了几个牛肉包子,填饱了肚子之后,漫无目的地逛了一圈,心里寻思着怎么找雪狼帮下手。 就在感到无从下手之时,忽然看到几个穿着白衣的大汉在找街上的小贩们收保护费,看他们凶神恶煞的样子,十有八九是黑社会。 这时,我旁边一个卖胭脂水粉之类的小玩意儿的摊主小声嘀咕了一句:“妈的,这些天杀的雪狼,老子一个月赚的钱,倒有五成落入你们腰包了!” 我微微一笑,总算找到正主儿了! 远远地吊在那几个雪狼帮大汉的身后,看着他们一家家的收保护费。 苞了整个上午,那几个大汉收完了保护费,又到一家酒楼吃了顿霸王餐,这才开始往回走。我跟在他们身后,将他们一路上的对话听了个清清楚楚,知道这几个是雪狼帮专门负责收保护费的,吃完饭后就要回总部上交今天的收入。 夷陵城在黑水江渡口,是个大城。城里边大街小巷就跟蜘蛛网似的,建筑也很多,如果没有那几个大汉带路,我还真没办法找到雪狼帮总部。 苞在他们身后七拐八拐,走了将近半个小时,才看到他们进了一栋豪宅。 那豪宅院墙很高,大门口还守着四个挎着腰刀的白衣大汉,来来回回地走着,不时以警惕的目光看看四周,专盯那些从豪宅门口经过的路人。 我想了想,最后决定直接上门把他们杀个精光。虽然白天肯定还有很多在外边做事的雪狼帮众,但是听那几个大汉对话的口气,好像雪狼帮主现在就在总部,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理了理衣服,我大摇大摆地朝雪狼帮总部大门口走去。 那四个守门的看到我走近,马上一脸警惕地看着我,其中一个出声问道:“你干什么的?这里是雪狼帮总部,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我嘿嘿笑道:“爷爷来讨命的!” 还没等那四个大汉反应过来,我已经加速冲了过去,一手一个将他们全都扔进了大门。在我伸手抓他们时,天魔真气已经透过我和他们接触的地方涌入他们体内,震碎了他们心脉,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伤痕,但事实上已经气绝身亡了。 冲进了大门,立马看到十几个雪狼帮众举着钢刀涌了过来。看来他们反应不慢,见到那四个守门的之后就马上反应过来有人来砸场子了。 “操你妈的嫌命长了?敢来雪狼帮总部讨野火!” “干,把这小子砍成碎片!” 雪狼帮众纷纷破口大骂,十几把钢刀呼啸着先后向我劈来。 我哈哈大笑着冲进人群中“天魔蚀骨”掌出手,一掌一个把他们全都拍得跟烂泥一般,瘫倒在地。这些雪狼帮众的实力也就比普通人强上一点,会点粗浅功夫,对付他们,我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院子里躺了一地白衣大汉,每个人全身骨胳尽碎,虽然没有死,却连动弹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跟泥巴似地瘫在地上,等着慢慢饿死。 正对着大院的大厅门前,一字排开站了九个白衣大汉。正中间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身穿白色长袍,白袍胸前绣了一只雪白狼头。外表看上去很斯文,但眼神非常凌厉。我用天魔眼查看了一下,这家伙力量在普通人四百倍左右,比泰山还要强上一点,虽然肌肉并不发达,但是真气不弱,看来是个内家高手。 这人应该就是雪狼帮主云震雷,果然如张辽所说,很有两下子。只可惜他的力量,我还没有放在眼里。 而在他身边的八个人,除了五个收保护费的大汉,还有三个力量在普通人五十倍上下的壮汉,应该是雪狼帮的骨干。 云震雷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身后躺了一地的雪狼帮众,他神情不变,面含微笑地看着我:“这位兄弟,雪狼帮似乎并没有与阁下结仇,不知阁下为何突然伤害本帮弟子?还望兄弟给个说法!” 语气不卑不亢,摆出一副讲道理的样子。看起来贪狼国的黑社会头子,都有两把刷子。可惜我是个不爱多说废话的人,冲着他微微一笑,说:“我跟雪狼帮的确无怨无仇,今天来,只不过是想借云帮主你的人头一用!” 云震雷仍然面不改色,但他身旁的几个大汉已经按捺不住叫唤起来:“小子,你他妈活得不耐烦了?敢这么跟我们云帮主说话?兄弟们挂了他!” 但是还没等他们动手,我就已经先出手了。 我左腿一蹬,爆发力将青石板铺就的地面蹬出一个深坑。借着这一蹬的力道,我瞬间就扑到云震雷面前,还没等他反应,我一记“天魔血刃”从左至右划出。血红色的剑芒飞快地掠过了他的脖子,颈腔里飙出的鲜血将他的头冲得高高飞起,我伸手接住他的人头,扫了一眼,云震雷死不瞑目的脸上直到这时才露出一种绝望惊讶的神色。 “嘿嘿,秒杀!”我怪笑一声,一手提着云震雷的脑袋,一手冒出天魔血刃的剑芒,将那八个被我的速度震惊得还没回过神来的雪狼帮众一一斩杀。八颗脑袋西瓜一般满地乱滚,无头的尸体直挺挺地倒下,鲜血很快就染红了半个院子。 从一具尸体上剥下一件白袍,随手将云震雷的脑袋裹了,我走进大厅,里里外外地搜了一遍,然后又在院子里所有的房间都搜了一遍,杀了十三个雪狼帮众。 这雪狼帮总部也并不是龙潭虎穴,看来是云震雷自恃力强,目中无人,而且又以为大白天没人敢杀上门来灭他满门,所以这总部里边才没多少护卫。 退一步说,就算雪狼帮总部高手如云,对我而言也跟不设防似的。现在总部人少,倒是让许多无辜帮众捡了条性命。 搜遍了豪宅大院,我最后在一间布置豪奢的卧室里找到了一间密室。 用蛮力轰开密室的门,用天魔眼找到密室里边的暗格,竟然被我找到了一百二十多万两的银票和十五万两的金票,以及两个一尺见方,装满了珠宝的盒子。 纸钞当然毫不客气地笑纳了,装珠宝的盒子也被我放进了自己的包裹中。不论在哪个地方,钱都是必不可少的。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这个道理我还是明白的。 从无产阶级一跃成为暴发户的我并没有特别的喜悦,毕竟我在地球上时就已经享有敌国财富,现在这点小钱还没让我放在眼里。 不过雪狼帮看来还是很有钱的,张辽说的雪狼帮一年有一百多万两银子的利润,看起来并不是假话。 暗格里边还有两本厚厚的帐本。我随手翻了翻,上面记载的都是些交易的情况,人名我自然是一个都不认识的,不过想来应该有点用处。投靠泰山的东家,仅凭一颗人头作礼物,这诚意好像还不太够,这两本帐本,说不得很有价值。 当下连帐本一舱了,我这才离开了密室,回到卧房里,打开衣柜一看,里面的衣服大多是白色,做工都很精细,样式也好,比我身上穿的粗布黑衣强得太多。 找了件纯白长袍穿了,腰上系着一条一掌宽的白绸腰带,上面还镶着一颗龙眼大小的黑宝石,对着铜镜照了照,自我感觉相当良好。 要是头发再长点,最少也要长到披肩,我现在这造型就跟古装剧里边儿喜欢耍帅的大侠没两样儿。 做好一切之后,我背上背着装有珠宝、帐本的包裹,手提着装着云震雷人头的包裹,顺原路返回。 走到大院里,那十几个中了天魔蚀骨一时没死的雪狼帮众用恐惧和祈求交织的眼神看着我,我了解这种眼神,这是只求一死的眼神。 想了想,我终于大发善心,一人给了他们一指,结束了他们的性命。 妈的,真是难得,我天魔萧锋终于会发善心了! 从正门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雪狼帮总部,总部门前很是冷清,没有几个行人。仅有的几个也是匆匆忙忙从雪狼帮总部门口经过,看都不敢往里边多看一眼,谁也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当然也没人注意到我。 雪狼帮算是彻底完蛋了,我总算是拿到了给南陵王的礼物。凭这人头和帐本这两份大礼,那南陵王总会重用我了吧? 贪狼国的上层好贪,搜刮到手的金银珠宝暂时也够我打点了。在京城立足现在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我并不是想在贪狼国谋个功名,我是旱魃太子,是萧统的儿子,所做的一切,自然是与复仇有关。想办法整垮贪狼国,岂不是比我自己争霸天下,在战场上摧毁贪狼国,干掉贪狼神王有趣的多? 没有在夷陵城多作停留,我问清去京城的方向后,带着人头直接跃出城墙出了城,继续向京城进发。 夷陵城离京城还有两千多里路,一路跑过去的话,十多个小时也就差不多了。 但是现在是大白天,官道之上行人车马很多,而小路我又不认识,只得在驿站买了匹马,乘马在官道上赶路。白天换了三匹马,才赶了将近两百里路,这种速度实在太慢。终于等到天黑,我才扔掉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第三匹马,开始用两条腿跑路。 我在官道之上疾奔,这通往京城的官道,沿途会经过二十几座大小城郭。我当然没心情去路上的城里边逛一逛了,一路狂奔,片刻都不休息。 脚与地面剧烈摩擦,鞋子早就穿了,我干脆脱了鞋子打赤脚跑,反正路上的石子铁片什么的也伤不了我。现在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尽快赶到京城,找到白依他们! 越往北去气温越低,天气也越来越冷。在离开夷陵城一千多里之后,我已经开始看到了雪。 神州一年十二个月,每个月三十天,四季划分和地球一样,现在是七月中旬,在神州应该是盛夏,就算在气候偏寒的北方,现在也应该是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可是却罕见地下起了雪。 越是往北,积雪越厚,有的地方甚至还在飘着雪,天空中飞扬着鹅毛大的雪花,官道两旁甚至可以看到冻毙的马匹和乞丐。 这是一场谁也想不到的雪,那些冻死的乞丐,大概谁也没想到会在夏天碰上落雪吧? 或许,这场夏日的大雪,是为了欢迎我旱魃太子,天魔萧锋的归来! 积雪和严寒并没有对我构成任何阻碍,雪天反而延长的黑夜的时间,令我能在天色发白前尽情赶路。即使天亮之后,官道上也因为大雪而很少行人和车马,我仍然可以痛快地飞奔。 算起来已经跑了近十个小时了,离京城也应该不远了。在看到一个路边驿站之后,我放慢了速度,进了驿站,向那看守驿站的老卒讨了一碗热茶,给他塞了十两碎银,问了一下离京还有多远。 那老卒告诉我,现在这里已经是京城地界,只不过是郊外而已。再往前行二十多里,就可以看到京城的城墙了。 我非常高兴,看到驿站里还有三匹马,便用一百两银子换了一匹马,打算骑马上路。 那老卒得了实惠非常高兴,见我赤着脚,便给我找了两双新布鞋,我试了试,虽然大了点,但总比光脚强。 离开了驿站,我骑着马向京城方向行去,二十多里路只用了四十多分钟就赶到了。 坐在马背上,看着那城头上堆满积雪,驻立于原野之中,仿佛一头洪荒巨兽般的,贪狼国京城那高大的城墙轮廓,我深吸一口气,默颂道:“白依,我来了,萧哥哥这就来找你了!贪狼,我来了!旱魃太子阔别二十三年之后又回来了!你们洗干净脖子好好等着老子吧!” 第七章老子不是善男信女 神州是一块充满了神迹的大陆。 在这块大陆上,凡人与真神并存,真神以其强横无匹的力量,成为人间王者,统治众生。 神州星的体积是地球的百倍,其中百分之六十五为海洋,百分之三十五为陆地。位于中央位置的神州大陆是五大陆之中陆地面积最大的一块,而贪狼国这个神州大陆三大国之一,仅它一个国家的国土面积就差不多已经达到地球上整个亚洲的面积总和。 如此庞大的国土之上,人口自然也是非常多的。据说,贪狼一国的人口已经高达三亿七千多万。 虽然清风镇此类的滨海小镇城市人口仅一万五千人,但是像清风镇这样的小镇贪狼国中不计其数。而贪狼国人口超过十万的大城有上百,超过五十万的大城有十多个,甚至连超过一百万的超级大城都有。 这些仅是指住在城市里的人口,还不包括城市周边的乡村等农村人口居住的地方。事实上,农村虽然地广人稀,但是广阔的国土上,农村人口的数量是绝对超过城市人口的。 而那座仅城市中就居住超过百万人口的,就是贪狼国的国都,贪狼城! 贪狼城无疑是一项神的杰作。方方正正的大城,外城城墙高达三十丈,顶部宽七丈,可容十骑骑兵并行。城墙边长四十里,墙根下护城河宽二十丈,深十丈,河水常年不竭。 这样一座雄伟的城市,单凭农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是绝对没办法造出来的。造出这样一座大城,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简直就是不可计数。 但是现在这样一座城市却无比沉重地摆在了我面前,这座城市之雄伟,甚至远远超过了环绕着它的几座大山。 虽然它并没有山高大,但是其中凝结的智慧和力量的结晶,却远远超过了那些自然生成的崇山峻岭。 看着这神迹一般的巨大城郭,我心中顿时泛起一种难以自抑的激动。 就是这样一座看似伟大的城市,一座唯有神力方可将其展现在大地之上的城市,我,萧锋,将要将其亲手毁灭! 毁灭伟大的总是有成就感的,越是伟大的存在毁灭起来越是让人感到骄傲。 天魔天生就是为了毁灭而存在,建设这玩意儿,不是天魔做的事。 驱动胯下的马匹,马踏破积雪,缓缓地向着高大的城门行去。 城门下披甲执锐的士官很尽责地拦住了我,例行询问了一遍,听我说得一口北地口音,也没检查我的包裹,便放我进去了。 幸好没搜我的包裹,否则我那包裹里的人头给他们发现,说不定会把我当成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到时候少不得要武力闯关。 也幸好这段时日京城下雪,气温低得要命,几乎呵气成冰,我包裹里的人头才没腐败,才没什么异味。否则不用检查,凭鼻子闻都可以闻出包裹里边有问题了。 穿过十五丈长的城门门洞,我走进了贪狼国京城。外城墙后是一个极为繁荣的世界,青白石板铺就的路面,主街道宽二十丈,两旁店铺林立,高楼成群。街上行人如梭,没有不规矩、不干净的小摊贩,所有的小摊都是按着顺序在街道旁空地上摆好,收拾得干干净净,看来京城的环卫工作做得很好。 京城之中非官员和有官府任务在身的不能骑马,所有带有马匹的人都是牵着马步行。 大街之上马车也不少,几乎所有的马车装璜都很华丽,拉车的马数最少也是四匹。 京城是神王脚下,国家的贵族、官员基本上全都集中在京城,就算身处外地的大官,也会在京城之中置下宅子,把家人安置在京城。 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当然是打听得来的,京城人看上去非常好客,也很热情,很有身为京城人的觉悟,但凡问他们什么问题,他们总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而问路时,又让我体验到了一番京城人的热心肠。 我问路的对象是街边一个卖菜的老头。当我问他“豪富赌场”怎么走时,这老头表现出相当的热情。 “朝前走直到玄武门,见了玄武门左拐前走上仙门街,穿过仙门街往右拐入天门街,在天门街往左走到路口右拐上宇门街,你顺着宇门街一直朝前走,见路口就左拐,最后拐到洪门街,豪富赌场就在洪门街。”老头笑咪咪地拐了一大通,终于成功地把我拐晕了。 “老爷子,我这是第一次来京城,您看您说了这么多这街那街的,我也记不住”我只差说老子天生就是路盲了。 那老头子见状又说了一遍,见我一副更加迷糊的表情,一咬牙一跺脚,招呼旁边一个卖水果的摊主道:“你帮我看着,我领这位后生去豪富赌场一趟,有生意你就先帮我做着。” 那卖水果的摊主很干脆地答应了。老头把围巾一解,连着钱袋一起扔给那卖水果的摊主,让他一起照看着,然后就带着我上路了。 路上我问这老头:“老爷子,你就这么放心把钱和摊子交给那人看着啦?” 老头听我这一问,神情似乎有点不悦:“后生,你这是说什么话?咱们贪狼国的人,一个村子、一个部落、一个城市里的,就是同一群狼。你见过狼出卖同伴吗?你们那里的人,就不是这么互相信任的吗?” 我默然,这让我想起了赵馨儿和她渔村的村民们。看来这贪狼国的民情,还真是很有趣,很值得把握一番。 老头一路领着我,一路对我教训些团结友爱互助之类的话,我一声不吭诚心领教。入乡随俗,多弄懂点贪狼国的民风民俗,这对我将来要做的事情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老头子是个称职的向导,一边带路还一边向我介绍京城的风土人情,让我对京城有了更多的了解。 同时我也明白了在贪狼国中,普通老百姓口中的“贪狼”即权势很大又渔肉百姓的高官贵族们,在民间有很大的民怨。但是老百姓的忍耐力是很强的,只要还有一口饭吃,不至于饿死,他们就能忍下去,就不会反抗。 而且普通百姓似乎很怕当权者,因为当权者上位除了财富和权势之外,还必须有力量。只有强者,才能获得高位。而一个力量比普通人强上百倍的强者,就已经可以力敌千人了。 为什么说普通人百倍力量的强者可以力敌千人?这道理其实很简单。比如说普通人的力量为一,那么他百倍的力量就是一百。一和一百的差距就好像是一个一岁的婴儿和一个成年壮汉之间的对比。一千个一岁的婴儿也没办法打赢一个成年壮汉,这是很客观的事实。 力量的倍数并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呈几何阶次的增长,所以贪狼国的上层权贵才能凭借不多的数量压制渔肉贪狼国下层的大部分民众,且令他们不敢反抗。 当然了,如果加上工具,比如上品的武器,这之间的差距就会缩小。但是很明显,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会让民间掌握过多的武器。所以在农业社会,铁器是很珍贵而且很多时候都是严禁私下贩卖的。 一路上和老头的对话让我了解了许多贪狼国的国情,我当然也旁敲侧击询问了一番凶罗、罗睺两国的国情,不过老头看来见识不广,答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这两国以前同贪狼国关系很好,目前却似有小小的摩擦。 我心中偷笑,灭掉旱魃国之后,神州大地之上三强并立,就好像中国汉末时的三国时代一般,谁也不服谁,谁都想干掉谁,最后自己统一整个大地。 统一,历来是分裂时代所有有资格争霸的强者们共同的心愿。 京城的繁华不比地球上的大都市差,不过是不同风格而已。地球上的大都市是随处充斥着现代科技和流行因素,而这个世界的大都市,则是古典风味异常迷人。 路上随处可见姿色上乘的美女,京城之中不比乡下,果然是美女如云,看得人眼花缭乱。只不过最上乘也就是天仙级的美女却不多见,想来不是养在深闺,就是被官宦人家收入帐中,又或是已经被大款包养了,这一点倒是跟地球上很相似。 老头腿脚不是特别利索,七拐八拐的也很难为他,走了大约一个半小时,我们终于走到了洪门街。 老头子指着一座挂着金字招牌的三层红色琉璃瓦大楼说:“那就是豪富赌场了,后生,虽然我把你带到了这里,可老头子还是要劝你几句。玩归玩,却只能小玩,别赌大了,在赌场里边儿,家破人亡的可是不计其数啊,要不是怎么说吃喝嫖赌呢?任你怎么吃、怎么喝、怎么嫖,这钱都是花不光的,可是赌起来的话,一夜之间就可以让你倾家荡产啊!”我对这老头很有好感,虽然啰嗦了点,但看得出来还是一片赤诚的。随手摸出一张十两的银票,塞给他道:“老爷子,麻烦您给我带路。耽误了您做生意的时间,这点心意算是我补偿您的。” 老头婉拒了一番,我则坚持让他收下,最后老头还是抵挡不住我的热情和真诚,收下银票乐呵呵地走了。十两银子,一个卖菜的老农要很久才能攒到这么多钱吧?他这趟路倒没带亏。 我一边向着豪富赌场走去,一边仔细打量了一番洪门街的格局。 这洪门街用眼睛丈量从街头到街尾大概有个六十多丈,也就是两百米左右,并不是很长,却非常繁华。 两边都是装修豪华的大酒楼、大赌档,当然也有好几家很气派的妓院。 现在是白天,妓院没有营业,也就看不到这里的姑娘档次比不比得上地球上夜总会里的小姐们了。 看着这繁荣的景象,我不由心生感慨:“还是古代好啊!这赌场妓院什么的,在京城都可以明目张胆地开,还有好多还是官府在后面支持着开的,哪像老子?开个赌场要地下的,夜总会的坐台小姐随时要防备突袭的,贩毒” 等等!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阴毒的主意。 神州三国不是国富民强吗?不是猛将如云精兵百万吗? 嘿嘿,老子有办法让你们几年之内无可征战之兵,无可发之饷! 只要找到陈小波,只要神州大陆有罂粟,陈小波就绝对能提炼出海洛因。 到时候,哇哈哈哈我险些忍不住仰天狂笑。 设备?用得着那么高档精密的设备吗?普通的仿造设备就差不多了,反正我也不需要炼出高纯度的,百分之五十,不百分之三十的纯度就够了,足够整垮一个国家! 我这招毒啊,毒得我深深得佩服起自己来,这是明符其实的毒计!虽然还在构思当中,但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想办法将其付诸行动! “得儿意的笑,我得儿意的笑”我得意洋洋地哼着歌,慢慢地踱到豪富赌场的大门前。气派的大门前守着四条穿着练功服,敞开衣襟前领露出黑黝黝的胸毛的壮汉,两手叉在胸前雄纠纠气昂昂地站着,很有几分气势。 另有两个穿着开衩到大腿根部的美女站在门前,来一个客人就含笑弯腰:“欢迎光临!”那酥酥软软的声音听得人很是受用。 嗯,这间赌场果然不错,不愧南陵王绝情的产业! 我走到了门口,那两个小妞照例对我鞠躬欢迎,那四条大汉也很有礼貌地对我点头致意,说:“欢迎公子。” 看他们的样子,好像满以为我会就势进门的,却没想到我走到那两个小妞面前停了下来。 我向来不喜欢做转弯抹角的事,既然来找赌场老板,就不会浪费时间,开门进山地对那两个小妞说:“进去通报一声,我找你们陈老板。” 左边一个小妞甜甜地笑着:“不知公子找我们老板何事?请公子支会一说,奴婢才好跟老板通报。” 我点了点头,说:“你告诉他,我叫赵锋,是从南边来的,到这里来,是给他东家送礼来的。” “公子这话奴婢不懂,我们老板自己就是老板,哪来什么东家?”那小妞笑容不改。 我说:“这事儿不用你管,你照着我说的通报就是了,你们老板会明白的。” “对不起公子,我们老板诸事繁忙,如果没有特别重大的事情,我们这些小的是不敢随便打搅老板的。您的事情要是不方便说出来,奴婢也不知是否真的重要,请公子见谅。” 妈的,一个赌场的看门丫头,有必要这么鸟吗? 照着我以前的脾气,早就一个耳光把人给扇飞了,不过看在她笑得这么甜的份上,我决定原谅她一次。 “你不给我通报,那我就只好自己进去找了?”对那个小妞露出一丝温文尔雅的微笑,天魔的君子相现在已经被我发挥得淋漓尽致了。满以为这看门小妞已经被我迷住,正准备进门时,那小妞又说话了:“对不起公子,如果您是进去赌钱的,豪富赌场非常欢迎您。但如果您不说清楚有什么事情,就这样进去找老板的话,老板会怪罪我们的。所以请您留步,如果您不愿留步,那我们只好使用一些无礼的手段了。” 随着这小妞的说话,那四条大汉围在了我周围,放下抱在胸前的手臂,对着拼命地抖动起胸肌来。 凭心而论,他们几个确实长得非常威武,不过那力量嘛 力量不是凭肌肉的多少判断的。 我微笑着打了个响指“丫头,没想到啊,你还挺能说的。你虽然是个看门的,不过我估计你现在的职务应该是个门房经理了吧?” 那小妞一愣:“门房经理?” “哈哈,就是看门的老大!”说着,我瞟了围着我的四条大汉一眼:“他们这点能耐是拦不住我的哦”暧昧地笑着,我突然闪电般出手,一连四拳,在四条大汉反应过来之前击中了他们小肮。 那四条大汉马上向后仰倒,几乎同时倒地,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我呵呵一笑,拍了拍手,大步朝门里走去。 我的力量用得很轻,只把他们打晕,却让他们连内伤都没有受。要是再用力一点,这几个家伙可能就会倒飞出去了,那时候伤得绝对要比现在要重。 那小妞眼见我一瞬间打倒四个壮汉,但还是非常勇敢地拦在我面前,脸色发白地说:“公子,虽然我们拦不住您,但这是我们的职责” 我终于不耐烦了,臭丫头这么尽职尽责干嘛?老子又不是来杀人放火的,妈的!一记耳光轻轻地扇到了她脸上,阴柔的真气透过指尖冲入她体内,封锁了她的经脉,她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丫头,”我恶狠狠地说:“老子不是善男信女,别以为这么尽职就能让我欣赏,告诉你,尽职的看门犬总是第一个被干掉的!幸好你碰上的是老子!” “这位兄弟,这里是京城,这是豪富赌场,是我陈祺的场子。我的手下,好像还用不着你来帮着教训吧?”随着一把阴恻恻的声音传来,一个身材高大,面白无须,肥头大耳,唇红齿白的中年胖子一脸阴笑地向我走来。他身后,跟了至少二十个黑衣大汉! 第八章献礼 我眯起眼睛,打量着眼前的白胖子陈祺。 这白胖子力量非常强,在普通人五百倍左右,这是我到神州以后,遇上的最强的高手。 而他身后那二十个黑衣大汉,个个的力量都在普通人二十倍左右,仅凭这二十个黑衣大汉,就已经可以赤手空拳摆平一支两百人左右标准武装的军队了。 京城果然卧虎藏龙,这豪富赌场不愧有着强力后台的场子,老板和看场子的小弟这么强,等闲想闹事的当然只是嫌命长。 在我打量白胖子的同时,白胖子也在打量着我。由于长得太胖,他看人时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细缝,眼中流露出丝丝寒光,眼神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条眼镜蛇一般。 这种感觉令我相当不爽,强忍下把他打得稀烂的冲动,我笑眯眯地问:“陈老板?” 白胖子微笑着,胖子的笑非常有亲和力,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眼神实在太令我讨厌,我说不定会以为他是一个相当和善的人。 “我是陈祺。这位兄弟,不知你到我这小赌场有何贵干?不由分说打伤我的手下,这好像于礼不合吧?如果不给个说法,兄弟你今天可能就得躺在这里了。”陈祺人畜无害地笑着,话却说得相当狠。他一发话,那二十个黑衣大汉马上围了过来,把我围在正中。 我笑了笑,说:“陈老板,小弟初来京师,有很多不懂的,还请陈老板指教。不知道这九制陈皮多少钱一两?” 陈祺脸色微微一变:“我们这是赌场,不卖陈皮。” 我笑问:“那过冬的腊肉多少钱一块?” 陈祺道:“你从哪里来的?” “南边,码头上摆渡的,前来送礼的。” 陈祺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阵,说:“跟我来。”接着又吩咐那群黑衣大汉:“盯紧点,注意警戒。”说完转身就朝赌场里边走去。 我跟在陈祺身后,随他快步走着。穿过赌场大厅,来到赌场的后院。 这后院看上去是专门用来居住的,方方正正的院子里还有一小片花圃。 陈祺把我带进了后院中一间装修得相当富丽堂皇的大房子,穿过大客厅,进了一间小客厅里。招呼着我分宾主坐下,陈祺命下人泡来了茶水,然后挥退了伺候在屋子里的下人,关好门窗之后,整间屋子里就只剩下我跟他两个人。 “这房间隔音效果很好。”陈祺喝了口茶“我们可以放心说话。” “陈老板看起来很谨慎啊!”我边啜着茶水边慢悠悠地说。 “小心驶得万年船。”陈祺道“还没请教兄弟尊姓大名?” 我笑道:“不敢当。小弟赵锋,是清风镇黑狼帮泰山泰大哥指点我来找陈老板的,这里还有泰大哥的亲笔书信,请陈老板过目。”我把泰山写的信取出来交给了陈祺。 陈祺拆开信封,极快地扫视了一眼,点头道:“嗯不错,这是老泰的亲笔书信。”望了我一眼,现在眼神中不再有那种冰冷的杀意,代之以一种暖暖的笑意:“老泰看起来非常看重赵兄弟啊!这字里行间的,全是对赵兄弟的赞赏。” 我摆了摆手,笑道:“陈老板言重了。小弟一介布衣,哪有什么值得赞赏的地方?泰大哥看得起我,推荐小弟来跟东家混口饭吃,小弟这心里可是很感动的。对了陈老板,我这里有两件礼物要交给东家,既然来投靠东家,怎么着也得带点礼物表现一下诚意是不?” 我把那包着云震雷人头的包裹放到了桌子上,接着又打开自己的包裹,取出了那两本帐本。 陈祺看着那包着人头的包裹问:“赵兄弟,这里边是?” “一个人头。” “人头?” “不错,夷陵城雪狼帮帮主云震雷的人头!” 陈祺面露欣喜之色,飞快地拆开包裹,云震雷那死不瞑目的人头出现在他面前。 “好,太好了!”陈祺兴奋地直搓手:“这云震雷和他的雪狼帮控制了夷陵城的水运,每年进帐一百多万两银子不说,还限制了东家生意的发展。东家几次想派人拔除这颗钉子,但实在是不方便出手,才让云震雷嚣张了好几年!现在云震雷一死,雪狼帮群龙无首,这是接管夷陵城的大好时机!赵兄弟,云震雷死了几天?” “昨天刚被小弟杀掉。”我微笑着回答。 陈祺神情陡然一惊,失声道:“昨天刚死?兄弟你不是在夷陵城杀的他?” 我说:“当然是在夷陵城杀的。小弟血洗雪狼帮总部,才得了这两部帐本。” 陈祺现在的神情可以用震惊来形容了:“夷陵城离京城两千多里路,兄弟你昨天才杀了他,今天就能赶到京城莫非,莫非赵兄弟你精通神行术法?又或是千里遁地术?” “陈老板猜得没错,小弟正是精通神行术法,日行千里不在话下!”对着陈祺这明白人也不好编瞎话,两千多里路一天一夜之间赶到,总得找个说得过去的说法不是? 陈祺开怀大笑起来:“人才呀!赵兄弟,你这样的人才肯来投靠东家,东家知道了一定很高兴!不行,我得赶紧通知东家。雪狼帮没有会神行术和遁地术的术士,云震雷被杀的消息还得有段时间才能传到京师,必须在对头反应过来之前先下手为强,尽快派人接管夷陵城。兄弟,这两部帐本是?” “陈老板只管看,小弟认得这上面的字,却不认识那些人。有什么用途,还得靠陈老板分辨。” 陈祺翻开了一部帐本,只翻了几页,他的眼睛就瞪得老大,飞快地翻阅起来,神情也越来越凝重。 翻阅了一阵,陈祺合上帐本,深吸一口气,道:“赵兄弟,这帐本上记载的人名,你当真都不认识?” 我摇了摇头“小弟在乡村长大,对这些做大生意的大佬们自然都不知道。” 陈祺点了点头,道:“好,赵兄弟你先在这里等着,我现在就去通知东家。赵兄弟你可是立了大功啊,东家见了这些东西,肯定会很高兴。我先给你安排一桌酒菜吃着,东家兴许会亲自来见你,到时候这一顿接风宴是少不了你的!” 我笑道:“陈老板只管去,小弟等着便是。” 陈祺故作不悦:“赵兄弟,你到现在还叫我陈老板?我们已经快是自己人了,我比你年长,叫我一声大哥不过份吧?” 我作出感激涕零的样子,飞快地站了起来,用力握住陈祺的大手:“陈老板是大人物,而小弟却身份卑微,小弟怎么高攀得起?既蒙不弃,小弟斗胆叫一声陈大哥,日后还请陈大哥多多提携!”说着用力地摇了摇陈祺的手。 陈祺哈哈大笑:“赵兄弟,提携不敢当,凡是帮得上忙的,哥哥一定不说二话,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只不过,以兄弟的能耐,将来成就恐怕还要在哥哥之上,到时候,哥哥反倒要兄弟你提携提携了!” 我嘿嘿一笑:“大哥你言重了,今后都是兄弟,为兄弟两肋插刀是应该的。” 为兄弟两肋插刀,只不过对你们这种好兄弟,将来是往你们两肋上插上几刀也说不定。 陈祺满意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好了,赵兄弟你便在这候着,我这就去吩咐厨房开伙。最多一个时辰,哥哥就可以带回东家的消息。” 说完朝我挥了挥手,走出了这小客厅。 我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喝了几口茶,等了二十几分钟,一名下人进到小客厅来,神情恭敬地招呼我出去吃饭。 一个时辰就是两个小时,现在才过了二十几分钟,还有老大一阵子要等。肚子虽然不是很饿,但是吃饭倒是个消磨时间的好办法。 随着那下人出了小客厅,转到大客厅,大客厅里已经摆上了一桌丰盛的酒席。 菜式多是我没见过的,看上去倒是跟中国菜差不多。以前在地球上,当小混混的时候,这样高档的菜式是吃不起的,甚至连见都没怎么见过,最多在电视里边看过。后来在纽约大发横财,功成名就之后,却又吃不到纯正的中餐。来到了神州之后,好几天都没吃过一顿象样的饭,所以一看到满桌上好的酒菜,本来不是很饿的我不由食指大动,坐到桌前吃喝起来。 客厅里有两个下人,一个丫鬟服伺着帮我添酒夹菜。那丫鬟长得清秀喜人,又乖巧无比,边帮我夹菜边细声细气地介绍每道菜的做法和名字,有的菜还有一个短小的故事,这顿饭吃得倒是享受之极。 吃饱了饭,喝够了酒,打了几个饱嗝,我拍拍肚子,往后仰坐在椅子上。抬腕看了看手表,这顿饭也才吃了四十几分钟,还得枯等一个小时。 这时那小丫鬟吩咐着两个下人收拾了桌子,微笑着对我说:“爷您现在可想休息?” 我随口道:“我这不正在休息吗?” 那小丫鬟眼波流转,俏脸儿晕红“奴婢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奴婢是说,爷要不要奴婢陪您休息?” 我愕然:“丫头,你的意思,不会是说陪我做那事儿吧?怎么你还提供这种服务?” 小丫鬟低着头轻声细语地道:“老板走时吩咐奴婢,让奴婢好好伺候着爷,爷想做什么奴婢都要伺候着。” 我哑然失笑:“我陈大哥这也太热情了吧?不过还是不要了,饭后不宜剧烈运动,呵呵,我就这么坐着挺好的。” 小丫鬟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眼眶中竟然转着几滴泪水,随即又低下头,道:“爷可是嫌奴婢生得丑陋,入不得爷的法眼?” 我不由有些头大,这他妈什么道理啊?老子不想上你,好像反倒是老子的错了。我老婆不见了都没哭,你小丫头没被老子上反倒哭了起来,这也太过份了吧? 我不是正人君子,要不怎么有了白依还巴上黎月姿这小情人?但是现在的确没有心情。 “小丫头,不是你的问题,是我自己不想做。我累得很,你们退下吧,我想一个人静静。”挥退了那偷偷抹着眼泪的小丫鬟,我慢慢踱回了小客厅,关上门窗,掏出“深海之心”吃着和白依作意识上的联系。 紧握着深海之心,在意识中呼唤着白依,这次没用多久白依就有了回应:“萧哥哥萧哥哥你在叫我吗?你在哪里,怎么还不来找白依” “白依,不用担心,萧哥哥已经来了,萧哥哥离你很近了,马上就可以找到你。白依,你在哪儿?你知道自己的位置吗?” “我不知道这里好大,月姿姐姐和小和尚跟我在一起,他们也不知道究竟在哪里。我们想去找你,可是走不了,有个好厉害的人守着我们。我们打不过他” 黎月姿、白依、小和尚联手都打不过的敌人?我心中顿时紧张起来,那样强的敌人,难道会是贪狼皇室血裔? “白依别着急,萧哥哥已经找到了帮手,很快就能找到你们。听着白依,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能受伤,用不了多久,萧哥哥就能找到你。到时候,萧哥哥就算拼命也要把你救出来。” “好的萧哥哥,白依等你”结束了和白依的意识联系,我开始深思起来。 白依和黎月姿、小和尚他们应该是在这京城之中了,是不是在聚宝斋还不知道。 但是聚宝斋既然救了他们,为什么不放他们走?难道真如我所料,有人垂涎白依和黎月姿的美色? 如果不是不了解京城格局,我现在可能已经一个人杀到聚宝斋救人了。那守着白依他们的高手究竟有多强我不知道,但是我相信凭我现在的力量,除了能召唤神兽贪狼的贪狼正统皇室血裔,别的高手绝不可能是我的对手。 只要能借陈祺的主子南陵王的势力查出白依等人的下落,我就一定能把白依救出来! 正想着,门外传来阵阵脚步声,陈祺转眼出现在门口,脸露喜色地道:“赵兄弟,东家亲自来见你了,快跟我去拜见东家!” 第九章南陵王 我跟在陈祺身后出了小客厅,上了大屋的二楼。 二楼楼梯梯口摆着一张太师椅,一个穿着青色小马褂,满脸皱纹,下巴上光溜溜没一根胡须的老人端端正正地坐着椅子上,眯缝着眼睛,昏昏沉沉好像要睡着了的样子。 我很好奇地用天魔眼扫了他一眼,但是当我的天魔眼刚刚扫上那老人时,那老人突然睁开了眼睛,看似浑浊的眼中闪过一抹凌厉的寒光。 我心中一惊,忙散了天魔眼。那老人眼中寒光隐去,眼神重又变得浑浊不堪,半闭上眼睛垂下头去继续打瞌睡。 当我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老人用尖细的嗓音小声说了一句:“年轻人,在京城中,什么该看,什么不该看,你自己可要把握住了啊!”我微微顿了一下脚尖,朝老人轻轻一点头,说:“谢谢老先生提点。” 那老人不再说话,身子微微摇晃着,好像要睡着了似的。 我却已经惊出一身冷汗。 天魔眼没能看出这老人实力深浅不说,反倒被他看破我有心窥探,京城中果然卧虎藏龙,高手如云。就是一个看起来一阵风就能吹倒的老头子,也有这种深不见底的力量! 陈祺听到了我说的话,附在我耳边小声道:“这是东家府上的内事总管郝大人,一等一的高手,原先是宫里的特级供奉,被东家请进府中镇守。东家每次出行,郝总管总会跟着东家。有郝总管在,东家的安全可谓万无一失。” 我点了点头,说:“郝总管端地厉害,小弟冒昧,想试试郝总管的深浅,谁知道眼睛还没看上他,就被总管大人发现了,这份功力,比小弟何止高出百倍?小弟原以为自己一身本事就已经相当了不起了,没想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小弟总算是开眼了。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请郝总管指教一二。” 这番话虽然是小声说的,但我知道绝瞒不过郝总管的耳朵,所以落力拍足了马屁。嘿,出来混的,就要皮厚心黑,拍几句马屁本是混混的份内之事,傍上大树,以后也好乘凉。 陈祺道:“郝总管为人很好,对我们这些小的关爱地紧,尤其喜欢提携后辈。兄弟日后辅助东家,讨了东家的欢心,就算兄弟你不去求郝总管,郝总管也会来指教你的功夫。兄弟你可知道,郝总管除了一身功夫,还精通五行术法,那可是难得的道武双修。” 说话间,陈祺已经带着我穿过一扇门外,来到了二楼一间临窗的小厅。 这间小厅正对门处摆着一块画着仕女图的大屏风,屏风后隐隐有条人影正对着窗户,似在远眺窗外。 陈祺对着屏风恭声道:“东家,小人陈祺,照着东家的吩咐,带赵锋来见东家。” 屏风后的人影开口道:“带他进来。”声音很温厚,听这声音,年纪应该不会很大,该在三十岁左右。 陈祺用眼神对我示意一下,带着我绕过了屏风。 只见屏风后摆着一张八仙桌,正对着窗前摆着一张太师椅,另有两排椅子靠墙摆放。 在那太师椅后,一名身材瘦高,身穿紫色长袍,袍上绣着几条维妙维肖的金色巨狼的男子正背负双手,望着窗外。 看到那人后,陈祺拉了我一把,率先跪拜道:“拜见东家。” 我连忙跟着跪下,口称:“拜见东家。” 那男子转过身来,瘦削的脸上满是温和的笑意。他长相说不上英俊,但是很端正,尤其是两颗明亮的眼睛,让人一看便觉得此人非常睿智,也相当地有亲和力。 这人便是泰山、陈祺共同的东家,贪狼国神王的第七子,南陵王绝情了!贪狼国神王姓绝,这姓氏很特别,不知道贪狼国的王子里边,有没有叫“绝后”的。 不过看绝情这样子,倒不像个绝情之人。当然,单凭外表是看不出来的。一想到南陵王绝情的手下诸如泰山这等莽汉,都是心思缜密智勇双全的主儿,这身为主子的南陵王想必也差不到哪里去。 “快快请起,”那男子几步走到我们面前,亲自将我们扶了起来:“陈祺,我不是多次叮嘱过你吗?这里不是公众场合,就咱们几个在场,何必如此多礼?这位就是赵锋赵兄弟了吧?赵兄弟年轻有为,这次可是立了大功啊!”我诚惶诚恐:“多谢东家赞誉,草民愧不敢当!” 南陵王哈哈大笑,拍着我的肩膀,拉着我的手道:“想必你已经猜出我的身份了吧?不要紧,这里不是宫中,也不是王府上,赵兄弟大可不必如此多礼。我绝情从小喜欢结交江湖豪杰,对江湖上快意恩仇、义气重于山岳的生活很是向往!只可惜,身不由己生在帝王家,受到这许多束缚,很多时候连自己的主都作不了啊!赵兄弟,你我一见投缘,以后便兄弟相称,我痴长你几岁,便称你一声兄弟,你叫我一声大哥,如何?” 我拷,贪狼国的人是不是流行认兄弟啊?怎么我每见一个人,都他妈要跟老子兄弟相称?收买人心也用不着这么肉麻吧?转念一想,我一个人挑了雪狼帮总部,杀了雪狼云震雷,搞到了两部帐本,一天一夜之间飞奔两千多里,绝情看起来很是重视我这份实力,所以才这样纡尊降贵,刻意笼络我。 南陵王殿下都这样了,我能不给面子吗?装作感激涕零状纳头便拜,却被南陵王一把托住“赵兄弟,都说不必多礼了,你这莫不是看不起小王,不愿认小王这兄弟?” 操“小王”的称号都出来了,老子还大王呢!用得着刻意提醒老子你的身份吗?虽然明知南陵王这不是威胁,反而是暗示对我十分重视,但我心里还是非常不爽。对贪狼国这灭了我旱魃国的国家我心里十万个不顺心,老子是来搞垮你贪狼国的,老子现在叫你一声哥哥,等老子事成了以后,老子要你们叫爷爷,还要写一系列的丛书,书名叫搞垮系列,第一部就写谁搞垮了贪狼国! 作感激状,作激动状,作感动得全身颤抖状,我用非常小人的样子深情地看着南陵王,颤抖着声音叫道:“大哥!” 南陵王用力拍着我的肩膀:“好兄弟!” 当下拉着我坐下,簿意陈祺也一并坐下。南陵王亲自给我倒了杯茶,双手捧到我手上,笑眯眯地说:“兄弟,听说你一个人挑了雪狼帮总部,跟大哥说说,你是怎么做的?” 讲故事可是我的强项,那大法师白-撒玛莉亚都夸我说的话比她家乡吟游诗人念的诗还好听,于是我添油加醋地把只身闯进雪狼帮总部,斗杀云震雷的经过说了一遍。将那一战说得是惊险无比,把雪狼帮总部形容成龙潭虎穴,说得激动处,我故意手舞足蹈比划起来,声音加上动作,让南陵王听得津津有味。 说完之后,我喝了口茶,润了润干枯的喉咙,看着南陵王道:“托大哥的福,小弟心想雪狼帮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总部里应该藏着些秘密,于是在杀了云震雷之后,又在雪狼帮总部仔细搜索了一遍,找出了那两部账本。大哥,小弟见识少,虽然翻了一遍账本,却不知道上面记载的人都是谁,小弟可是好奇得紧。藏得那么秘密的账本,是不是记载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呢?” 南陵王冷笑道:“雪狼帮毁在兄弟你的手上是天意!那账本上记载的岂止是见不得人?简直就是令人发指的罪行!贩卖私盐本就是重罪,雪狼帮竟然还在暗中贩卖马匹、铁矿,甚至上品的兵器,这简直就是等同于造反了!而和雪狼帮交易的人,哼哼哪一个不是一方大员?兄弟,这些话我也只能对你说,传出去的话可就不得了了,你可要小心哪!账本的事,就你我和陈祺、郝总管知道,眼下还没有第五个人知道,这件事情一定得保密。雪狼帮背后也是有大靠山的,仅凭这两部账本,我虽然可以扳倒一批人,却还奈何不了他们身后的大靠山。要是传出去,让别人知道了账本是你拿的,雪狼帮是你毁的,兄弟你的安全可就成大问题了!不行,我得给你安排几个护卫。我府里养活的高手也不少,就给你安排几个最得力的!” 我忙推辞道:“此事大可不必。大哥,小弟虽然不才,可是这自保的能力还是有的。” 南陵王斩钉截铁地道:“不成!京城中卧虎藏龙,哥哥的几个对头手下都养着大批高手。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兄弟你绝不能大意。一日为兄弟,终生是兄弟,你为了哥哥冒了这么大的险,哥哥一定要保护你的周全。嗯,这样吧,你干脆就住进我府中。哥哥虽然不才,可是我那南陵王府,等闲人却是不敢乱闯的!” 我顿时激动地站了起来:“大哥,你这是大哥对小弟恩重如山,小弟纵粉身碎骨也难报一二。大哥,请受小弟一拜!” 说着,对南陵王重重地一拜,南陵王拉得晚了点,只得“无可奈何”地受了我一拜。 我心中冷笑,老子从小到大,只跪双亲,今天一来就给你小子跪了两次,日后说不得还要跪你兄弟,跪你老爹。你们这贪狼国不但毁了老子的故国,灭了老子族裔,还要老子为你们弯腰,放弃自己的尊严。妈的,天杀的贪狼国,老子不把你这个大国折腾成一堆零件,我天魔萧锋誓不为人! 再次坐好之后,南陵王开始和我闲谈,旁敲侧击地问我出身来历。 我只说生于北地,是北地一个山中猎户之子。而一身功夫也是因为有天打猎时跌落山崖,侥幸不死得遇异人传授。这种练功夫的故事,我可以编无数版本,反正地球上的武侠小说和网络小说把能编的全都编了,我抄袭起来也是容易得很。 南陵王信了没有我不知道,反正这种事情就算他怀疑也无从查证。神州本就是一块充满神迹的大陆,眼前的南陵王本身也是贪狼神王的后代,算得上神之子,种种异闻自然耳熟能详,编个山中异人的小笔事应该还是不算太离谱的。 编完了故事,我作出惶恐之色,对南陵王道:“大哥恕罪,小弟日前对泰山大哥所说的话中,倒是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南陵王不动声色地道:“哦?兄弟此话怎讲?” 我说:“小弟曾对泰山大哥说,小弟是杀了家乡的镇将逃到南方的,其实小弟说了假话。小弟本是和十个同乡一起到南边,想闯一番事业的,谁知道在海上遇上了风浪,船沉之后小弟与同乡们失散,后来被一个小渔村的村民们救起”说着,我把赵馨儿那个渔村的事件说了一遍。 我讲的故事,本就是半真半假,真话中掺着假话,教人极难分辨。杀镇将的理由说成是镇将大人因栽赃渔村中人窝藏通天大盗血无情,欲行屠村暴行,本人激于义奋,奋起反抗,失手杀了镇将大人。而村民们在本人刺激下,发动暴乱杀了镇将带来的兵马。本人则为了寻找失散的同乡到了清风镇,遇上了泰山。 讲完故事之后,我眼巴巴地看着南陵王,道:“大哥,小弟本不想对泰山大哥说谎,可是我杀的是清风镇的镇将,那几天刑部也派了人,带了兵去查找凶手,小弟只能隐藏实情” 南陵王微笑点头:“兄弟,感谢你对我坦诚相待。兄弟你不必惊慌,杀个镇将有什么大不了的?就算杀个府将、州将、京将,大哥我也可以帮你摆平!哼,不就是个贪赃枉法的将官吗?这事儿不算什么,案子已经结了,算到血无情头上了,兄弟你就安心吧!嗯,那个渔村的人,要不要大哥替你”南陵王作了个杀的手势,眼中闪过一丝厉芒。 第十章雄心再起 我忙摇头道:“这倒不必,反正村子里面的人在跟军队火拼时也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也都听我的意见跑了。他们自己也是杀人犯,是不敢把这事儿说出去的。” 实话是必须要说的,南陵王如果要用我,肯定会查我的底细。所以在杀清风镇镇将这件事上,绝对不能有丝毫隐瞒。 现在我自己坦白地说出来,南陵王日后查出真相,也只会赞我对他坦诚,只会相信我是真心归顺于他,才将这杀朝廷命官,诛九族的重罪告诉他。这样一来,南陵王对我的疑心自然要小了许多。 至于赵馨儿那渔村的人,我相信南陵王如果要杀他们的话,是绝对有办法找到的。算算时间,赵馨儿被我种了旱魃血,按一天吸一次血的话,今天也该是吸到第五顿了。 南陵王点了点头:“那就留他们一命。兄弟,你那几个失散的同乡找到了吗?” 南陵王不愧为上位者,知道怎样笼络人心。既然他主动提了出来,我当然要配合一下了,愁眉苦脸地说:“大哥,其实小弟这次上京城,一半是为了投靠您,一半是为了找我的同乡。据泰山大哥派人探出的消息,我那十个同乡中有三人被聚宝斋到南方收珍珠的商船救起,眼下怕是已经给带到了京城。” 南陵王脸色微微一变,问:“你的同乡中可有女子?相貌如何?” 我答道:“有两个女子,其中一个是小弟的嗯,妻子。她们二人都是少有的绝色。” 南陵王一拍桌子,沉声道:“兄弟,你那两个女同乡怕是已经给软禁起来了!” 我作惊讶状“不会吧大哥,聚宝斋的人既然好心救人,怎么能把人给软禁起来呢?” 南陵王摇头道:“兄弟你有所不知,聚宝斋后面那位,哼哼,天生的淫魔,专好搜罗天下美女。聚宝斋的商船南下,一半是为了搜罗珠宝,一半则是为了找绝色女子供他们的东家玩乐。我是说聚宝斋的人什么时候转性了肯救人了,原来是看上了弟妹的美色。” “大哥的意思是,聚宝斋的船救人本就没安什么好心?” 南陵王冷笑“兄弟你真以为聚宝斋的人是行善的主儿?他们出了名的吃人不吐骨头,眼睁睁看着路人冻毙饿死都不肯赏口粮食,给件衣服的铁石心肠,甚至用活人填大路上的坑的恶人!他们会好心救人?” 我跳了起来,大叫道:“操**,那我媳妇儿给他们救了反倒是落入虎口?妈的,他们要是敢动我媳妇儿一根毫毛,老子就把他们的聚宝斋拆成瓦片!” 南陵王沉声道:“兄弟你先别着急,这件事哥哥自有分晓。哼,敢动我绝情的弟妹?老子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陈祺。” 陈祺马上道:“小的在。” 南陵王道:“马上发动人手,我让郝总管帮你,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我找出来!哼哼,老三快活了这么多年,是时候让他痛一痛了!要让他知道,京城这一亩三分地,说得上话的不止他绝义一个人!” 陈祺急道:“东家使不得!郝总管身负东家安危重任,怎能让郝总管跟小的一起行动?请东家收回成命,小的一定竭尽全力帮赵兄弟把人给找出来!” 南陵王一挥手,道:“我意已决,不必多言。赵兄弟既然叫我一声大哥,他的事我就不能坐视不理。更何况,这京城之中,能动得了我绝情的人,还找不出几个!” 说着,伸手在那张檀木桌上轻轻一按,接着挥袖一拂,等闲钢刀也不易劈开的檀木桌无声无息地化成一堆木粉,随袖风飘散开去。 “大哥好功夫!”我不由脱口而出。南陵王这手功夫的确不俗,同样是阴柔的掌力,我的“天魔蚀骨”虽然也能将这张红檀木桌击成木粉,但要做到像南陵王这般举重若轻,却还是力有未逮。 贪狼皇室血裔,果然不愧为与旱魃皇族并列神州四强的神之血统。 我现在天魔九变是第八层的境界,刚刚登堂入室,踏入屠仙弑神的神域,而天火之气则刚刚觉醒。两样综合起来,和绝情打个平手是没问题的。 想到萧道乾那神鬼莫测的力量,也只能与三国神王中的一个打成平手,更对付不了五名捕天者,我就头皮发麻。 我现在的力量比起萧道乾还差了一大截,得尽快找到旱魃的‘血泉’,在血泉中洗涤,令我的天火之气成长至巅峰。否则想搞垮贪狼国,也仅仅是痴人说梦。 南陵王微微一笑,道:“粗陋伎俩,教兄弟见笑了。陈祺,即刻开始行动。郝总管,你协助陈祺做事,一定要把人给我找到。” 屏风后传来郝总管尖细的嗓音:“是,主子。” “赵兄弟,你跟我去王府。我到王府给你补个名,先挂个王府一等侍卫的头衔,等明儿个上朝,我再想办法给你在羽林军里挂个名。” 我愕然:“大哥,羽林军不是拱卫京城的吗?要是在羽林军里挂了名,我还能替你办事儿吗?” 南陵王笑着拍拍我的肩膀:“只是挂个名而已,等于给你在国家军队体系中注个册。羽林军每年都有好多只挂名不办事的副将、参将什么的,挂上了名,你还是住我的王府。” 我摸了摸脑袋:“大哥,这只挂名不办事,好像不好吧?” 南陵王哈哈大笑:“兄弟啊,这算什么?官场上的事情,历来都是如此。挂个名领饷银,要是碰上羽林军办事,你偶尔还是可以去参与一下的。重在参与嘛!再说了,天下承平已久,羽林军哪有许多事情要办?根本没仗打嘛!在军队里边儿,虚报人数,伪造官兵名单吃空饷的都比比皆是,咱们只挂名不办事又算得了什么?” “吃空饷可是犯法啊!朝廷就不管?”我故作白痴。 “不吃空饷军队里边儿的那些大佬们靠什么生活?他们要花天酒地,送人情养小妾,这都是要钱的嘛!只要没弄出什么大乱子大丑闻,朝廷多半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南陵王乐呵呵地说着,一边说一边领着我朝外边走去,陈祺和郝总管跟在我们后面。“其实每次打仗的时候,兵力什么号称七十万的,那都是算上了伙夫、马夫、运粮运军械的民工的,真正算起上战场打仗的官兵来,七十万能有三十五万就不错了。各国都是如此,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听南陵王一席话,真是令我茅塞顿开。原来贪狼国的军队是这么地黑暗,而且听南陵王的意思,好像神州各国都是这么黑暗。不过想来也是,这当官的不贪那还能叫官吗?清官不是没有,而是太少,少到每出一个都能拉出来树立典型和榜样,号召全国官员向其学习。 陈祺和郝总管把我们送到豪富赌场的后门,后门那条静僻的小巷中停了一辆毫不起眼的马车,车夫戴着大草帽遮了大半边脸,现在正打着瞌睡。见南陵王出来,车夫也没迎接,只是直起身来抓紧了马鞭和缰绳。 现在我已经不敢随意用天魔眼看别人的底细了,郝总管能发现,难保南陵王甚至这车夫不能发现。毕竟够资格做南陵王车夫的,手底下总得有些能耐的。 苞南陵王坐上了马车,车夫一抖缰绳,一甩马鞭,凭空打出一记响鞭,拉车的马儿撒开蹄子跑了出去。掀开窗帘一看,陈祺和郝总管还恭恭敬敬地站在后门边,目送着马车离开。 放下窗帘,南陵王笑眯眯地说:“兄弟,你不用担心,有陈祺和郝总管主持寻人,人是一定能够找到的。” 我点了点头“我倒不是担心找不找得到人,我担心的是,人找到了,怎么把他们弄出来。毕竟聚宝斋的后台硬得很。” 南陵王冷笑:“要是不肯把人交出来,咱就杀上门去,直接给抢过来!” 我说:“那这样一来,大哥你不是就跟金陵王殿下闹翻了吗?” 南陵王道:“迟早是要翻脸的,不是他干掉我,就是我干掉他!这些年我一直在忍,老三也以为我不敢跟他斗。他搞女人都搞得分不清形势了,怎会想到我会突然对他下手?你摆平了雪狼帮,这次咱兄弟联手搞掉他的聚宝斋。哼哼,老三每年靠聚宝斋进账一千多万两银子,他养私兵、聘高手靠的全是钱,咱们给他搞掉了,虽然不能伤了他的根本,但也能让他元气大伤!” 我试探性地问:“咱能借寻人闹出这么大的事?连聚宝斋都给一举端了?” 南陵王微微一笑,道:“聚宝斋坐镇的是老三手下七大高手排名第七的暗黑龙王庞士元,那家伙能耐的确不错,不但武力惊人,还精通暗黑术法,更有难得的商业头脑。做生意精打细算,聚宝斋就是靠庞士元的脑筋做到这么大的。只要杀了庞士元,敲掉聚宝斋的骨干,就能断了他们的生意线。没有生意线,他收不到货,也卖不出大批的货,拿什么生财?就算能找到人代替庞士元,要恢复聚宝斋现在的生意线也是难事。而我手头上正好有一家珠宝店,不过我不愿与老三正面交锋,所以一直是在暗中交易。聚宝斋的生意线一断,我就马上让我的珠宝店浮出水面,抢占市场。哈哈,到时候老三恐怕哭都哭不出来。” “大哥好计谋!”我小拍了一记马屁,这计谋事实上粗浅的很,但是完成起来却颇有难度。首先必须把聚宝斋的骨干一网打尽,这就必须凝聚起相当强的一股力量,而且行事一定要快。其次抢占市场必须以雷霆万钧之势,在对头反应过来之前尽快拿下所有的市场,这样一来,对头就算想反扑也会困难重重。 成功的前提,都建立在快和狠的基础上,以秋风扫落叶之势,行闪电战法。 打闪电战一直是我的强项,每次抢地盘我都是搞突然袭击,闪电般开始战斗又闪电般结束战斗。 “大哥,在京城中杀人,不会引起乱子吗?” 南陵王笑道:“要是连这点乱子都压不下,我这个南陵王岂不是太没用了吗?放心,杀了老三的人,老三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他不敢把事情闹大的。聚宝斋私底下,嘿嘿,也做了许多不干净的事呢!” 一路和南陵王说着话,没注意往车窗外看,只觉着马车兜了好几个大**。过了大约一个小时,马车才停了下来,南陵王说声到了,掀开马车门帘跳了下去。 我跟在南陵王身后,马车停的地方又是一条僻静的小巷,一个门户开在巷中,看来是后门。每次进出都走后门,南陵王还真是偏好后庭啊!我恶毒地想着。 抱敬的跟着南陵王从后门走进了府邸,一开始还没觉出来,走了好一阵子才发现,这宅子也他妈太大了吧? 重重院落不提,院子间花园林圃到处都是,亭台楼阁小桥湖泊搞得跟地球上北京颐和园差不了多少。关键是院子里竟然还不是平坦地势,还有几十米高的小山坡,山坡上绿树葱葱,从枝叶缝隙间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红墙黄瓦的大房子。 神州大陆不愧为地广人稀的大地,便是在贪狼京城也没什么寸土寸金的感觉,南陵王这宅子,怎么也像皇家园林,想那贪狼皇宫,肯定是更大更气派了吧? 苞在南陵王身后走着,沿路不时碰上一队队巡逻的卫兵和打杂的婢女,见了我们无不恭恭敬敬地行礼,避到路边,直到我们走远了才敢抬起头来,继续做自己的事。 初来神州的时候还不觉得,心里一心只想干掉三国神王,搞垮神州三国。可是现在看起来,地球上那争霸天下的雄心似乎又复活了。 这样的园林,本来老子也应该有一块啊!老子怎么都是旱魃太子,本来应该是住皇宫的主儿,要不是你们这群畜牲灭了老子的旱魃国,老子哪用逃到地球去,现在又哪用这般落魄? 好啊,现在既然老子回来了,老子在报仇的同时,也要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来! 这大好的山河,应该是我萧锋的才对! 第十一章一怒之下尸横四处上 在南陵王府注了册,领了黑铁铸就,一面浮雕着金色天狼,一面刻着“南陵王府一等侍卫赵”的腰牌,换上了一身华丽的便装。 外面罩的是银色真丝软袍,上面用金丝绣了几条天狼的轮廓,里边穿着的是一身黑色紧身丝质战袍,红色的丝线在胸前勾勒出几朵血浪,胸口有一张大张着的狼口。腰上围着一掌宽的银色腰带,腰带正中嵌着一颗龙眼大小的蓝色宝石。 脚蹬小牛皮高帮靴子,靴根还有精钢铸成,一寸长的锋利马刺。 把腰牌挂在腰间,两把沙漠之鹰手枪倒插在后腰,右手腕上带着瑞士手表,左手提着一把装饰用途大于实际用途的细剑,鲨鱼皮包、紫金吞口的剑鞘上光是宝石就镶了十三颗。 薄而锋利的剑身如一汪秋水,剑身上纹理细密,许多地方还镂着精致的花纹。 这么精致的一把剑,说实话用它砍人我还真舍不得。 这种华而不实的剑,落到莽夫手里,再锋利也是一碰而碎。但是到了我手里,当然可以将它变成不逊于神兵的利器。 从小绑楼里走出来,回头望了望南陵王为我安排的住处。一栋两层高的小绑楼,左边是一个小池塘,后面是一片竹林,前边是一丛假山,假山中植满鲜花。右边,就是南陵王住的阁楼兼议事处了。三层高的大楼,一个字,气派。 南陵王的住处位于整个王府中地势最高的地方,站在南陵王的阁楼二楼,能将整个王府尽收眼底。而在整个王府之中,能够享有单独阁楼的一等侍卫似乎只有我一个人。 在南陵王阁楼的四面各有一座阁楼,与南陵王的阁楼遥相呼应,如众星捧月一般拱卫着南陵王的阁楼。另外三栋阁楼中住的什么人我不知道,但想来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的楼子里面给安排了四个婢女,服侍我的日常起居。说实话,以前当教父那会儿,虽然家大业大,但也没让人服侍过。那时候,唯一服侍自己的,只有白依。 看看天色,太阳已经西斜了。 自到了京城,下了好几天的夏季飞雪总算停了,中午时分太阳开始出头。火辣辣的太阳一出来,京城的积雪顿时销融,才半天功夫,整座京城里的雪差不多全融光了。 夏天的太阳不比冬天,冬天就算出了太阳,要融雪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这下可好,京清的清洁工总算不用扫雪了。 走到南陵王的阁楼前,跟门口的两个一等侍卫打了个招呼,大步走进大厅,一名小太监见了我马上迎上来,毕恭毕敬地说:“王爷请赵大人来了的话,马上前往议事厅说话。赵大人这边请,奴婢给您带路。” 细声细气的小太监拿着拂尘半弓着背,迈着小碎步在前边走,我跟在他后面,上了楼,穿过一条走廊,来到了议事厅。 议事厅在二楼,靠窗的一间大厅。两张太师椅座北朝南靠在墙上,中间夹张方木桌。两排矮一点的椅子分放两边,每两张之间夹张小几。 所有的木料都是极品沉香木,整个房间中散发着一种令人非常舒爽愉悦的香味,很是长人的精神。 此时南陵王正坐在正中间的太师椅上,慢慢地品着茶。郝总管坐在他的下首,偌大个议事厅就只他们二人。 我见了南陵王,马上翻身下拜,口称参见王爷。现在在王府中,门口有下人,楼下有侍卫,暗处也不知藏了多少隐藏护卫。在这种场合,是不能够叫南陵王大哥的,规矩还是要做足了。 南陵王点了点头,说:“起来吧!坐下说话。” 道了声谢,我走到南陵王随意指的一张椅子上坐下。 南陵王做了几个手势,我听到房间大梁上传了几声几乎微不可闻的轻响,没过多久,议事厅外面传来渐渐远去的脚步声,想来是南陵王吩咐藏在暗处的护卫和门口的下人们退下了。 等脚步声完全消失后,南陵王对郝总管道:“郝总管,把你们打听来的消息说给赵兄弟听听。” 郝总管点了点头,用尖细的嗓音说:“今天下午,陈祺的人绑回来前几天刚从南方回来的,那收购珍珠船上的管事人,老奴略施手段让他吐出了实情。赵兄弟的三个同乡,确是被那艘收珠船给救上来了。据那管事人说,赵老弟的三个同乡,还给他们惹出了不小的麻烦。” “哦?郝总管,惹出了什么麻烦哪?”南陵王饶有兴趣地问。 “赵老弟的三个同乡中,一个光头的小伙子不仅武技高明,而且精通术法。两个女子中,一个拳脚功夫深不可测,一个施的术法前所未见。三人本来被收珠船救起,是相当感激的。但是当他们要求离开采珠船遭拒绝,又发现自己被限制了行动后,三个人几乎把整条船都给拆了。亏得当时暗黑龙王庞士元和金陵霸剑法元亮也在船上,才把三个人制住,但也费了暗黑龙王和金陵霸剑不少手脚。三人被带回京城后,暗黑龙王有心招揽赵老弟的同乡,并想把两个女子献给绝义,投其所好拍拍马屁。但是绝义这些日子正在金陵城办事,还没回京,所以暂时把三个人关在庞士元京城的一处私宅里,禁制了他们的力量,由金陵霸剑坐镇看守。” “他们有没有受伤?”我马上紧张地问。 郝总管摇了摇头:“不知道。不过和庞士元、法元亮交手想不受伤也不可能。” “妈的!”我重重地一掌拍在旁边的茶几上,沉香木几哗啦一声碎成木片。“庞士元、法元亮,老子要把你们剁成碎片!” 南陵王沉吟道:“赵兄弟,你那三个同乡可不简单哪!庞士元和法元亮是京城出了名的高手,要让他们两个联手才能制住,那也非得是一等一的高手才行!” 我杀气腾腾地道:“大哥,你是我赵锋的兄弟,我的同乡从来都把我当成大哥,那个会术法的更是我媳妇儿,只要把他们救出来,以后他们也是大哥的手下!” 南陵王面露不悦之色:“兄弟,你这是什么话?你当我帮你是想利用你吗?你把我当大哥,我这当哥哥的当然是为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你再说这话,大哥可要生气了!” 我忙站了起来,对着南陵王深深一揖,说:“大哥,是小弟不对,小弟给你赔罪!” “你何罪之有?”南陵王呵呵笑了起来,走到我面前,扶着我的肩膀,看着我的眼睛说:“记住,我们是兄弟,在大哥面前,除了说那些伤感情的话,你做什么都不为过!” 妈的,果然不愧为皇室中人,收买人心的手段比老子有过之而无不及。要不是老子早就心怀鬼祟,恐怕现在已经死心塌地地成了南陵王的“兄弟”了。 郝总管道:“明天绝义就会回来,今天晚上庞士元会回他的私宅中,准备将弟妹和赵兄弟另一个女同乡献给绝义的事情。而那个光头的小伙子,如果不愿归顺的话,很有可能给庞士元杀掉。” “所以今晚就得动手把他们救出来。”南陵王斩钉截铁地道:“郝总管,府里的高手交给你调动,子时动手,我去给羽林军打个招呼,让他们子时不动庞士元私宅那边巡逻。” 郝总管犹豫了一阵,道:“主子,府里不能没有人哪!老奴一个人去就行了,陈祺的手下也很有几个好手” “郝总管,庞士元和法元亮可不是等闲之辈。庞士元手下有暗黑八龙,法元亮手下有金陵十三太保,加上暗黑龙王、金陵霸剑,还有庞士元府里的一干护院的,陈祺的手下派不上用场。郝总管,本王知道你武力过人,但是你是本王的左膀右臂,本王不希望看到你有任何闪失。府里的高手都带去吧,把庞士元和法元亮,还有他们的那票手下,全给清干净了,折老三两条鹰犬。”南陵王在任何时候,都懂得收买人心。听了他这番话,郝总管昏花的老眼里,依稀闪过几抹感动的神采。 “大哥!”这个时候我不得不说话了。救白依、黎月姿、小和尚如果假他人之手,我这辈子都不会痛快!“府里的高手不必出动,小弟和郝总管找陈祺要几个人就够了。” “兄弟你要出手?”南陵王有些惊讶地道:“庞士元和法元亮可不是好惹的,兄弟你怎能涉险?” 我摇头道:“大哥,我媳妇儿和同乡被抓了,我如果不能亲自去救,小弟这辈子都不会开心。再说了大哥,小弟既然能在青天白日之下血洗雪狼帮总部,身上还是有几分功夫的。庞士元和法元亮再厉害也不可能比郝总管还厉害吧?” 郝总管点了点头:“一对一,他们两个都不是我的对手。一对二,我可和他们打个平手。但是加上暗黑八龙、金陵十三太保,我就必败无疑。” 我点头道:“到时候就由郝总管缠住庞士元和法元亮,由我对付暗黑八龙、金陵十三太保。护院的让陈祺的人帮着对付!” “兄弟,你要对付的可是二十一个高手啊!”南陵王有些急切地道:“暗黑八龙术武双修,个个既是术士,又通暗黑术法,曾在一刻钟内杀光五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金陵十三太保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力大无穷,就连术法都难得伤到他们,也是在一刻钟内杀光五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他们各有一套合击阵势,施展开来威力倍增,这二十一个高手加起来只怕并不弱于庞士元、法元亮啊。” “大哥,力量可不是能叠加的。”我微微一笑“至于那什么合击阵势,在小弟看来更是狗屁不通。因为小弟根本就是无懈可击!” 是时候表现一下自己的力量了,在以力量为尊的贪狼国,没有力量就得不到尊重,若想得到高位,就只能表现出更强的力量。 这时候当然只是在口头上表现一番,而当晚上进攻庞士元私宅的时候,就是实际力量的展现了! 子时,星月满天。 我和郝总管站在一栋大宅屋檐下的阴影里,看着斜对面一栋有着高墙大院、**通明的豪宅。 左手轻轻拈着那把过于花俏的剑,右手夹着一根自己卷的生烟。在南陵王的花园里我意外地发现了烟叶,便采了几把,用真气烘干,切碎后装了一袋。用烟叶卷的生烟粗大如雪茄,但是味道却远远比不上雪茄。没办法,神州的人好像根本不知道烟叶有什么用,种着当观赏植物来着。 我把烟叼起嘴里,取出火折子点燃,火光一闪现,那豪宅四周的小巷里便钻出了几十个黑衣人,猫着腰往豪宅处摸去。 眯着眼睛,看着那几十个黑衣人从围墙各处翻进了院墙,不多时,豪宅里边便燃起火光,豪宅里马上喧哗沸腾起来,喊杀声、兵器交击声、惨叫声响了起来。 “动手!”我低喝一声,率先掠了出去。郝总管在我后起步,但几乎只在瞬间就赶到了与我并肩。我们两个飞快地掠到豪宅前,跃上院墙,只见院子里各处都燃起了大火,有几栋房子已经完全烧着了,许多家丁惊惶失措地提着水桶拼命浇水灭火。 陈祺调给我们的手下,有的已经与护院的打了起来,双方各有死伤。在正对着大院的一座阁楼大厅前,约五十个穿着黑衣的大汉提着武器站在空地上,看着护院的打手与黑衣人们对打,暂时还没加入战斗。在那五十个黑衣大汉后面二十步处的大厅正门口,并肩站着两个男子。 其中一个身穿黑色滚金边长袍,梳着高高的发髻,长着一张青色的马脸,一双小眼睛几乎没有眼白,尽是黑瞳仁。另一个穿着金色长袍,长相威武不凡,一头白符散脑后,斜背着一柄足有一米七长的巨剑。 “黑衣服那个,就是庞士元,金黄衣服那个,就是法元亮!”郝总管指着那两人道。 我吐出一口烟圈,阴森森地一笑,咬牙切齿地道:“郝总管,您呆会儿只管缠着他们就是。等小弟干掉了暗黑八龙和金陵十三太保之后,亲手取他们人头!” 第十二章一怒之下尸横四处下 郝总管点了点头,两只枯瘦的手掌互相一擦,响起一阵铁器切割玻璃的尖响。 他的一双手掌在两掌互擦之后,迅速膨胀,变成骨肉均匀的一双白手。 郝总管飞身扑下院墙,尖叫道:“庞士元,法元亮,杂家来取你们性命了!”说话间双掌连环击出,掌心冒出星星点点的火星,火星遇风即涨,变成拳头大小的火球,呼啸着砸向庞士元和法元亮。 法元亮怒吼一声:“妈的,是郝浪!”说话声中反手抽出那把一米七的巨剑,双手握住剑柄,人剑合一化作白光一道,以一往无前的气势迎着上百个火球扑了过去。 郝浪?妈的,这名字取得好,谐音不就是“好浪”吗?不过郝总管明显是个太监,割了小鸡鸡,还怎么浪得起来? 我一边暗笑一边看着郝总管与法元亮交手,那庞士元现在还没动手,铁青着一张马脸站在原地,两手不住地做着手势,嘴里喃喃念个不停,看来是准备使那暗黑术法了。 火球撞上剑光,发出连环爆响,但法元亮仍一往无前,继续前进。 火球并没能拦住法元亮的剑势,但火球的威力却让法元亮的剑势比刚出剑时慢了至少三分。当火球被尽数摧毁之后,法元亮的剑与郝总管的掌碰在了一起,轰然巨响中,法元亮以比来时更快的速度往回倒飞,天空中爆出一篷鲜血。而郝总管则只往后飘飞了一小段距离,便又朝前扑去。 这时候庞士元终于出手了,他大叫一声,两眼放出黑色光芒,数十个漆黑的火焰团马上飘浮在他身边。接着庞士元伸手一指郝总管,那几十团黑焰便像有了生命一般,循着各种轨迹呼啸着飞射郝总管。 庞士元在黑焰射向郝总管的同时飞身迎向郝总管,法元亮则大吼一声:“暗黑八龙‘三太保出手!”说完提着长剑再次飞扑郝总管。 八条鬼魅一般的身影突然从院子里的各个角落钻出,飞快地向郝总管围去。 大厅里边则冲出十三个身高都在两米以上,浑身涂着金漆的黄衣大汉,嗷嗷怪叫着冲向郝总管。 这时郝总管已经跟庞士元交上了手。那数十团黑焰并没有直接轰向郝总管,而是在接近郝总管的时候突然闪开,将郝总管包围在中间,绕着他盘旋不休。 庞士元则在冲近郝总管后拼命地与他对掌,两人每对一次掌,院子上空便炸响一记滚雷般的轰鸣,而那些黑焰则趁两人对掌之时专攻郝总管背后的空档。 郝总管对黑焰的攻击不闻不问,专心对付庞士元。黑焰每每快要击中郝总管的时候,郝总管身上便亮起一道青色的光芒,硬接下黑焰。 在与庞士元对掌之际,郝总管稳占上风,逼得庞士元连连后退,口角都冒出血来。而在法元亮加入之后,三人堪堪打了个平手,谁也奈何不了谁。当暗黑八龙和十三太保逼近郝总管,眼见便要将他形成合围之时,郝总管尖叫道:“赵兄弟,你该出手了!” 法元亮则叫道:“把院墙上那家伙给老子砍成碎片!”法元亮一声令下,那本来站在大厅前的五十个黑衣大汉呐喊着向我冲来,五十把钢刀在火光照耀下闪闪发光。 我哈哈大笑,猛地吐出嘴里叼着的烟头,烟头化作一道火红的直线,射中冲在最前面一名大汉的额头,将他的脑袋打得粉碎。 我从院墙上一跃而下,趁势拔出那柄薄剑。天魔的功夫在于力量的运用,了解了力量的本质,知道了如何运用力量,技巧方面的东西就不怎么重要了。我并没有学过什么剑法,可是继承了天魔无数年战斗经验的我,对力量的了解与运用可以说当世少有人敌,所以我现在手中的这柄薄剑,也就变成了最可怕的武器! 我冲进了人群中,以超越人类视觉极限的速度在空中带起一长串与真身几乎毫无差别的残影,狂风般卷入那四十九个向我冲来的黑衣大汉群中。 薄剑轻轻挥出,我现在已经没有握住剑柄,剑就像用绳子缠在我的手腕上一样,随意地翻飞,从任何角度都能劈刺出去。 薄剑无比迅捷地肢解了我所过之处每一个敌人,血雨漫天,残肢横飞。 没有人能挡我轻轻一剑! 所有的人都被肢解,倒在地上的没有一具完整的肉体,纵横的剑气将鲜血和残肢卷起来,化成一条翻滚的血龙,将我身边方圆十丈的人尽数卷了进去。当那些人被卷进去之后,完整的身体马上被绞得肢离破碎,化成血龙的一部分。 没有人有机会出手,大部分的人甚至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我狂笑着前冲,薄剑前端是一条由人的血肉聚成的血色长龙。 四十九个黑衣大汉,不到五秒的时间全部死在我剑下,我推动着那条血龙疯狂地冲向已经放弃包围郝总管,结成阵势准备拦截我的暗黑八龙和十三太保。 十三太保在前,暗黑八龙在后。 十三太保就像十三座大山一般,拦在血龙之前,他们每个人的双脚都钉入地下三寸,在血龙冲向他们的时候,同时暴吼一声,每人劈出一掌。 二十六道掌劲汇成一道汹涌的狂飙迎向血龙,撞击处血龙一寸寸溃散,而掌劲也一寸寸消弥。当血龙散后,十三太保也被强大的反震力震得从地里将脚拔了出来,踉跄后退。 我长笑着冲了上去,绕着十三太保转了一圈,薄剑就像轻柔的微风轻轻掠过了十三太保的脖子。 我清楚地看到,十三太保的眼中露出了绝望和惊讶的神情。他们号称刀枪不入的身体挡不住我的剑,鲜血就像喷泉一般从他们的颈腔里冲出,将十三颗大头冲上半空。 躲在十三太保身后的暗黑八龙在我冲向他们的时候发出了凄厉的尖啸,我的剑还没劈中他们的身体,他们忽然自行解体,每个人的身体都散得七零八落,而那七零八落的身体却并没有倒下,而是在空中飞舞着以怪异的轨迹冲向我,向我发动了进攻。 “妈的,好怪的招数!”我暗骂一声,挥剑劈开了一条抓向我左肋的手臂。 暗黑八龙分散的身体攻击速度极快,在空中交错飞旋,织成一张大网将我围在正中。分散的肢体竟然也可以发出法术攻击,八颗头不住地喷着黑色的火焰,看上去炎热但实际上冰冷的火焰铺天盖地般烧向我。 由于不明白这种火焰的性质,所以我也不敢轻易被黑焰沾身,将剑舞得密不透风,把自己笼罩在内。 十六只腿和十六只手不停地跟我捣乱,躯干也像导弹一样撞来撞去,其中蕴含的力量极大,我毫不怀疑躯干的轻轻一撞可以撞碎一块石碑。 包无耻的是,暗黑八龙解体的肢体好像不畏打击,围着我飞撞的手脚和躯干就算被我劈成两半仍能继续攻击。 “郝总管,暗黑八龙打不死啊!”无奈之下我只好向郝总管求教:“妈的,老子还没劈呢,他们倒自己散开成几块了,散开的身体根本劈不死!” 那边郝总管正和庞士元、法元亮打得灿烂,掌剑交击声密集得就像一波接一波的滚雷。听到我的叫嚷,郝总管边打边说:“暗黑八龙用的是黑暗术法,他们的身体除了头之外,本来就是用尸体拼凑的,你把他们切碎了都没用!要杀暗黑八龙,只有毁掉他们的头呜”最后一声闷哼,却是郝总管因分心和我说话,被庞士元击中了一掌。 “好,老子就打爆你们的脑袋!”得了郝总管提点,我马上将注意力集中到那八颗不停地在肢体包围圈外围飞来飞去的脑袋。 “哼,以为用黑焰和躯体困住老子,老子就打不到你们的头了吗?”我冷哼一声,完全放弃防守,任漫天飞舞的肢体撞中我,强力的撞击令我身上响起阵阵沉响,衣服化成蝴蝶片片飞舞。而黑焰也趁势烧了过来,本以为黑焰会对我造成什么伤害,哪知道我体内的天魔真气遇上黑焰就像嗑了春葯的嫖客一般疯狂地叫嚣起来,将黑焰尽数吸收。 我心中一动,急速翻阅了一遍天魔的记忆,终于搞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暗黑八龙用的黑暗法术,也就是魔界的法术。他们喷吐的黑焰实际上是魔界的火焰,而天魔向来是把魔界的火焰当温泉的,三不五时就会去泡一泡。 “哈哈,原来你们黑焰对老子来说是补品!”我得意地大笑,飞扑向那八颗脑袋。 暗黑八龙的脑袋们顿时惊惶失措,四下乱飞,但他们的速度哪快得过我?被我一一赶上,一剑一个劈开了瓢,红的白的脑浆流了一地。 暗黑八龙的脑袋被我劈开之后,他们那在空中乱飞的肢体也像失去了力量一般陆续跌落,瞬间腐烂成一地黑水。 解决掉暗黑八龙之后,我立即冲向郝总管和庞士元、法元亮的战团。 我的速度已经提升到极限,几乎在刚刚掠出的同一瞬间,我就已经来到了法元亮身后。 法元亮身为金陵王绝义手下七大高手之一,反应自然不慢,在我到他身后的同一瞬间,他就已经觉查出来,不转身,不回头,直接一剑反刺过来。 剑光瞬间闪至,我向后飞退。 虽然被法元亮一剑逼退,但我还是杀了他。 在他逼退我的一瞬间,我反手抽出了一把沙鹰,扣动扳机的同时将天魔气注入枪身,弹头出膛时已经被我灌满了强横的天魔真气。 现在打出的子弹已经不是普通的子弹了,灌满了天魔真气的弹头在出膛的瞬间就打中了法元亮的后脑勺,一小朵血花在法元亮满头的白发间绽现,法元亮高大的身子晃了两晃,艰难地回过头|qi-shu-wang|,难以置信地看了我一眼,轰然倒下。 妈的,不愧七大高手之一,那粒子弹竟没把他的头打个对穿。本来照着我灌注的真气量,子弹最少也能击穿一堵半米厚的合金钢板的,却连法元亮一颗脑袋都打不透。 失去了法元亮的配合,庞士元立即在郝总管疾风骤雨一般的攻击下露出败相。 郝总管攻得急,庞士元只来得发出一些不需要咒语和手势的小型攻击术法,但郝总管本身也是术武双修,也发出小型攻击术法与庞士元对轰。郝总管答应我把庞士元和法元亮留给我杀的,虽然已经有了好几次机会干掉庞士元,但都留了一手。见他这么够意思,我当然不能不表示一下了,飞快地掠到庞士元身旁,轻轻一剑刺入了他的左肋,然后飞快地拔出剑,滴溜溜绕着他转了一圈,一剑刺入了他右肋。 就这样我绕着庞士元转个不停,薄剑在他双手双腿、前胸后背、小肮屁股各刺一剑,庞士元边招架郝总管的进攻边挨我的剑,起初每刺他一剑他都大吼一声,到后来他已经没力气吼了。 当我的剑逼到庞士元脖子上时,庞士元终于放弃了抵抗。现在他身上已经有了多处剑伤,鲜血淋漓。和郝总管对掌时当然也受了不轻的内伤,基本上没什么威胁了。 这时庞家大院里的战斗也基本上结束了,被我们拖住了主力,找陈祺要的那七十六个人很容易地就解决了庞家大院所有的人,从家丁到奴婢到护院全都杀得一个不剩。不过他们的损失也不轻,只剩下三十五人。 现在这三十五人都聚到了我们身边,等着下一步的行动。 庞士元狠狠地盯着我,呸了一声,道:“妈的,暗算偷袭的小人!” 我笑呵呵地说:“胜者为王败者亡,我们赢了你们败了,这就是真理,暗算偷袭又算得了什么?”面色一寒,厉声道:“说,去南海的收珠船救上来的三个人关在哪里?” 第十三章毒计 庞士元别过脸去,一言不发。 我嘿嘿一笑,手腕一抖,剑刃割破庞士元颈上的皮肤,一丝鲜血慢慢渗了出来“再不说,我可不敢保证下一次不会捅破你的气管!” 庞士元阴森森地一笑:“杀得了老子算你狠!” “赵老弟,暗黑龙王才三条命,能重生两次,重生一次,功力增加一倍。算起来,他已经重生过一次了,再杀他一次反而不好对付。咱废了他但不杀他,看他还怎么嚣张。”郝总管走了过来,慢慢地搓起两掌,掌上闪动动着金、青、黑、红、黄五色光芒。“让我来试试,不信他不说出来!” “三条命?”我嘀咕道:“真他妈是个怪胎。” “嘿嘿嘿”庞士元阴笑着:“郝浪,你的搜魂功对我没用,别忘了,老子控制灵魂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是吗?”郝总管抓起庞士元的左臂,五色光芒顺着庞士元的手臂一直爬到肩膀。怪异的鸣响声中,庞士元的整条左臂顿时变得凹凸不平,有的地方裂开大口子,贯出鲜血,有的地方像被火烧了一样变得焦黑,有的则开始结冰破裂。 庞士元颇为硬气,虽然脸孔都疼得扭曲了,额上青筋爆出,冷汗就跟流水似地冒出来,但他反而哈哈大笑“老阉官,你最好不要把老子弄死,老子再死一次,暗黑转轮魔功就能大成,到时候老子一只手就可以弄死你!” 郝总管冷哼一声,抓着庞士元手臂的手轻轻一抖,砰地一声,庞士元的整条手臂炸得稀烂。“杂家把你削**棍,让你四肢俱废,有口难言,有眼无珠,有耳不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说着竖起右手食指,狠狠地插进庞士元左眼眼窝,将他的眼珠抠了出来。 庞士元听了这等恐吓,愤怒地咆哮起来:“老阉贼,有种就杀了老子,看看老子怎么折磨你!” “杂家偏不杀你!”阴森森的说话声中,郝总管一指点进庞士元耳孔,一声清响,庞士元耳孔中飚出一股细细的血泉。 妈的,这老阉官够狠!早就听说太监因为少了件男人的物事,几乎个个变态,现在看来这传言不假。郝总管岂止变态?根本就是超级大变态! 看着周围那三十五个蒙着面的黑衣人也个个流露出古怪的眼神,我心中一动,对郝总管附耳道:“郝总管,这些人都可靠吗?” 郝总管望了我一眼,有些奇怪地问:“当然可靠了,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咱们今天把庞家大院儿给屠干净了,这消息就不怕走漏出去?绝义那家伙的对头该不止咱东家一个吧?绝义应该不会一下子就怀疑到咱东家头上吧?咱是不是可以布个局,让绝义先怀疑到别人头上,比如,咱东家另一个对头,让他们狗咬狗?” 郝总管眼睛一亮:“好主意!赵兄弟,你这招儿毒啊!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我嘿嘿一笑:“咱不是替东家办事吗?东家可是我大哥,咱当然得处处替哥哥着想了。” 郝总管飞快地盘算了一阵,说:“这些人也算是对咱东家忠心了,不过他们本来就是死士,这条命本来就是东家的,现在死和以后死没什么区别。赵兄弟,你动手干掉他们,杂家继续拷问。” 我点了点头,慢慢地朝周围的黑衣人们踱去。刚才跟老阉贼说话的声音小,这些人都没听到,当然也不知道已经死到临头了。 这些可都是死士啊,本来应该在战场上流血的,可是现在,却被我的某个目的卖掉了。 我缓缓地扫视了他们一周,他们也都默默地望着我,我看不清他们的模样,不过这样也好,至少杀了人,心里不会有什么负担。 做卧底的,最怕的就是跟卧底的对象产生感情,无论是爱情也好,友情也罢,这些感情都是卧底的大忌。 而做卧底却往往会与卧底的对象产生微妙的感情。试想一下,在强敌环伺的环境中,忘掉自己本来的身份,强迫自己融进敌群中去,心灵上的空虚很容易趁虚而入,反倒很容易与敌人产生感情,有时候是根本抵挡不了的。 所以有很多勇士宁愿在正面战场上跟敌人面对面拼杀,也不愿去做卧底,因为做卧底根本就是折磨自己的灵魂和感情。 很明显,我现在担任的角色就是卧底。 我还从来没杀过跟自己并肩作战过的战友,只有看不清这些死士的相貌,我才能把他们当成“仇人”这个抽象的符号。 “兄弟们辛苦了。”我低沉着嗓音说:“不过兄弟们以后都不用这么辛苦了。”话音未落,我已出剑。 薄剑脱手飞出,绕着这些黑衣人们飞快地转了一圈,割断了所有人的大动脉,当剑飞回到我手中的时候,第一个断气的黑衣人才刚刚倒下。 “御剑乘风诀”的飞剑术,我现在已经能够自如操纵飞剑了。 “畜生!连自己人都杀!”庞士元淬了一口,嘶声骂道。 郝总管两根手指捏住他的下巴,轻轻一用力,咔嚓声响中,庞士元的下巴被捏得粉碎。 “赵老弟,尸首也得清理了,不能留下一点痕迹”郝总管笑吟吟地吩咐道。 我点了点头,绕着院子走了一圈,一脚一个,将所有我们这边死士的尸体都挑进了一栋烧得很旺的阁楼中。 清理了尸体,我走回郝总管身边,郝总管望着我笑道:“赵兄弟,你刚才那一手飞剑耍得很帅嘛!” 我笑道:“郝总管见笑了,小弟的剑术不过是三脚猫功大,入不得郝总管这大行家的法眼。” 郝总管啧啧阴笑着:“赵兄弟,瞧你这话说的,杂家有自知之明,这种剑法我是耍不出来的。” “郝总管想不想再见识见识?”我拿眼睛瞟了瞟庞士元“割耳朵泡酒不知道怎么样?” 郝总管阴笑:“那感情好!”我拈起剑,随手一掷,剑光掠过庞士元的古耳,将他的耳朵连根割下。 庞士元虎吼一声,恨恨地盯着我,但眼神中闪过一抹奇异的光彩。 郝总管拍手笑道:“好,好剑,快、准、狠三味俱全,这飞剑功夫果然不俗!” 我收回剑,轻巧地挽个剑花,笑道:“郝总管见笑了!”说着一剑狠狠地扎进了正望着庞士元阴笑的郝总管的心窝里。 “小辈,你”郝总管一声尖叫,睚眦欲裂,呼的一掌向我劈来。 我大笑着飞退,本来给制住了穴道动弹不得的庞士元突然出手,和身扑向郝总管,用仅剩的右臂一连七掌狠狠地印在了空门大开的郝总管软肋。 郝总管喷出一口鲜血,反手一掌推在庞士元胸膛上,庞士元的胸膛整个地陷了下去,断裂的肋骨斜斜地刺出体外,鲜血长流。 但庞士元没有退,他继续出掌,连续九掌拍在了郝总管脑门上,黑色的掌气从他掌上涌出,灌入郝总管体内,郝总管的身体急速膨胀起来。而郝总管也在挨打的时候一掌插穿了庞士元的胸膛,自他背后穿出,手上还抓著一颗血淋淋的心脏。 郝总管一用力,庞士元的心脏粉碎。 郝总管回过头,阴森森地盯着我,脸部已经完全膨胀变形:“小辈,为何要害我!”郝总管嘶声道。 “有你在,我永远只能当东家的二号心腹,只有除了你,我才有机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我微笑着说。“更何况,我非常讨厌一个能看穿我深浅的老家伙在我身边,那样老子非常不自在!” 郝总管脸上浮出一抹讥笑:“杀了杂家,你也真乃当老二!杂家在府里,从来都不是东家的头号心腹!”话音刚落,已经膨胀得像个圆球般的身体砰地一声炸开了,碎片四下乱飞,很快就化成了黑色的血水。 我走到身上染满了黑血,胸膛上开了个大洞的庞士元身首,叹道:“这老东西,真够强的,要不是在跟你和法元亮的对打中受了内伤,又被我偷袭刺穿了心脏,还真干不掉他!” 他还没有咽气,吭哧吭哧地望着我,这宗伙果然是小强,心脏碎了都能活着,不愧有三条命的暗黑龙王。 “你为什么要帮我?”暗黑龙王庞士元嘶声道,说一个字,嘴角就涌出一股血沫。 在我用飞剑割下他的耳朵时,剑上附着的天魔真气就已经解开了他身上的禁制,所以他才能突然出手打死郝总管。 我没说话,平伸出右手,掌心冒出一朵黑色的火焰,黑焰慢慢变大,变成拳头大的火焰花苞。随着真气的催动,花苞迅速绽放,当花苞完全绽放后,足有蓝球大的黑色花朵燃了起来,化成一条通体漆黑的黑焰火龙腾空而起,绕着我的头顶盘旋了两圈才消失不见。 这一招,是三十六魔功之一的“魔龙在天”是用真气模拟魔界火焰,以真气为饵,诱来魔界炼狱中的魔焰黑龙。 这招极难控制,魔龙野性难驯,稍有不慎施术者就会被魔龙反噬,我以前还未到天魔九变第八层时从未用过。便是到了第八层也不能用,这招非得第九层的境界才能使用。但是我体内有旱魃的天火之气,天火能克制魔火的凶性,运用得当,也可助长魔火的气焰。而天火之气改变了天魔真气的性质,两种真气融合之后,以第八层的境界都能控制魔龙了。 庞士元看到魔龙之后,眼睛瞪得老大,嘶声道:“那是那是真正的炼狱魔龙你你难道是虎?” 我笑道:“你的眼力不错,不过我可不是一般的魔。你号称暗黑龙王,手下的暗黑八龙用的又是魔焰,我想你应该与魔有些关系,所以能帮你对付郝总管。你还有多长时间咽气?要不要我帮你一把?” 庞士元艰难地摇了摇头:“不必了我已经快死了你把我的尸体扔进火中我能浴火重生重生之后我将以另外一个面貌出现在世上到时再来找你你要找的人还有一个高手”话没说完就头一歪断了气。 我提起庞士元的身体,扔进了那栋已经扔了七十六具尸体的阁楼中。 整个庞家大院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杀了陈祺派过来的死士,又干掉了郝总管,还把金陵王绝义的得力手下干掉了一个,而庞士元重生之后应该不会继续跟着金陵王干了,我看得出来,那家伙对魔非常向往,说不定能收为己用。 嘿,死一次,功力增长一倍,这个特珠属牲敢情好,可惜庞士元这是第二次死了,只剩下最后一条命,功力的增长也就到此为止了。 不过暗黑龙王在现在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功力,那也是不可小视啊,说不定可以变得比郝总管更强。 其实我根本不需要找庞士元问关押白依等人的地方,我用天魔眼就可以直接找出他们来。之所以要这么磨蹭,完全是为了找机会干掉郝总管。 老郝一身功力深不可测,又能看破我的天庵眼窥探,想妻在贪狼京城翻点浪花出来,这家伙绝对是个障碍。但老郝死前那句话让我很不舒服,南陵王手下似乎还有个特别心腹,排位尤在老郝之上。费了这么大番手脚,干掉的却只是个老二,让我怎么都不顺心。 运起天魔眼,仔细地搜索了一遍庞家大院,出现在主楼后面的一座阁楼的地下,隐着三个生命气息。应该就是白依、黎月姿、小和尚了。 但奇怪的是,为什么那里没有人看守?回想起庞士元说的话,难道关着白依三人的地下室中还有高手看守?但是为什么我的天魔眼只探到三个生命气息,却没探到第四人的气息?难递这宅子中还有人能躲过我的天魔眼查探不成? 不管这么多了,强抑着心头的激动,我飞快地穿过主楼,朝着主楼后的那间阁楼掠去。 第十四章高干对决 七层高的塔形小绑楼孤零零地伫立在后院,四周五十米内没有任何建筑。 我踏上阁楼周围白石板铺就的地面,只觉得这里才着说不出的诡异。 庞家大院已经是一片死寂,除了前院传来的焚烧房屋和尸体的哔剥声,几乎没有半点别的声响。 而这座塔形阁楼的周围,更是静得可怕,身处阁楼下的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踏进了完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另一个空间。 白依等人的气锨从这阁楼地下传出未的没错,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气息,但我仍然感觉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危机感和不舒适的感觉。 但是无论如何,我都没有了退缩的余地,深吸一口气,沉声道:“白依、月姿、小和尚,我来了。”我的声音并不是很大,但我将声音凝成一线,令说话声有着很强的穿透力,相信身处地下室中的白依等人可以听得很清楚。 我的话刚刚说完,忽然之间,一股仿佛重于泰山,凝如实质的异样气息已经从天而降压到我的头上。 身子感觉就像是被千斤匣门压了一舰,不由自主地往下一沉,脚下的石板发出一阵清脆的破裂声,我的双脚已经陷入地下三寸。 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向来唯我独尊、霸道无匹的天魔真气马上作出了反击。九魔脉狂啸怪叫着推动天魔真气在我体为疯狂运转,然后自全身发散出去,与那股从天而降的气息相抗衡,一时间斗了个旗鼓相当。 我从地里拔出双脚,一步步朝阁楼走去,边走边道:“何方高人在此?何不现身一见!” 若是有别人在旁边观看,一定会以为我走得很悠闲轻松,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在来自上方的那股气息压制下,我走得该是多么的艰苦。 就好像在全由混凝土浆灌成的池子里边走路一样,每走一步都要付出莫大的努力。 如果不是有天魔真气护体,我怀疑自己恐怕已经被那股气息压成肉过了。 越走近阁楼,我便越感觉到危险,那股气息的压迫感也越强大沉重。心脏砰砰地跳着,天魔真气以前所未见的速度运转,九魔脉的吼声越来越大,气海处那由真气形成的,状态仿佛天上星河一般的气团高速旋转,气团正中那初具人形的元婴身上冒出漆黑、血红、金黄三色光芒,在压力下体积渐渐缩小,但形状却越来越像人。 遇强越强!这就是天魔成长的又一法门! 我现在已经敢肯定,阁楼顶上还有一个高手。 庞士元断气前那句话就是在提示我,关押白依三人的地方还有高手守着。而联系前次与白依通话时的内容,白依所指的看守他们,合他们三人之力也无法击败的对手,就是现在这个我虽然看不到,但是可以感觉得到的高手! 我终于走到了阁楼下面,站到了阁楼大门前。 现在压力已经强到如同置身铅水中一般了,但是在天魔真气的抗争之下,我仍可以站立得住。我抬起头,望向阁楼顶端。上方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就连天魔眼也看不到! 我再次扬声询问:“何方高人在此?何不现身一兄!” 绑楼顶上传来一声冷哼:“好厉害的娃儿,竟然可以走到这里。老夫这里,可是连庞士元、法元亮都走不进来的!咦,庞士元、法元亮哪儿去了?” 我冷笑:“前辈,你守在这里,连前院发生的事都不知道吗?我是来救这阁楼中关着的人的,而庞士元和法元亮因为阻拦晚辈,现在已经死了,死在我的手上!”一般而言,一个高手就算再擅长隐藏气息,在打斗时也会不知不觉散发出大量的气。而作为一个高手,尤其是阁楼顶上那位实力深不见底的高手,应该能随时感应到附近的高手战斗时发出的气息。可是从他的话听来,他好像并不知道前院发生了什么事,难道这人连感应气息都不会?那还算什么高手? “呃,老夫刚刚闭了六识睡了一觉嘿嘿,娃儿,你做得不错,庞士元、法元亮那两个家伙早就该死。要不是老夫跟他们打赌输了,恪于承诺,不好杀他们,早就把他们撕成碎片了。嗯,现在你把他们杀了,老夫很高兴!” 我愕然,这高手在开玩笑吧?这叫什么话?难道顶上那高手与庞士元、法元亮并不是一路的? “只不过,老夫既然已经答应替他们守着这阁楼,就不能放任何人进来。虽然他们已经死了,但是老夫说的话还从来没有不算数的。娃儿,你已经闯进了老夫的守卫茫围内,虽然老夫很欣赏你,但还是要杀你!” “前辈,你不说我杀了庞士元、法元亮你很高兴吗?你就这么奖赏我?”面对这种级别的高手,我很不想与他交手。要是打起来的话,我讨不了任何便宜。如果所料不差,阁楼顶上那人,应该已经达到了萧道乾的级别! “你说的也有道理这样吧,如果你能接老夫三招不死,老夫就饶你一命,让你进阁楼中去救人。” 我哈哈一笑:“一言为定!前辈,出招吧!” “好,娃儿注意了,第一招来了!” 话音刚落,一股比之前的气息更强更霸的气势从天上降下,那股气势在降下的过程中不断增强,空气中爆出噼啪声响,好像空气已经被压缩到了极限。 一点火星自空气中出现,瞬间燃成滔天烈焰。火焰形成一只巨大无比的手掌,就像是巨灵之掌一般向我当头拍下! “操,怎么那么像‘排云掌’里面的‘殃云天降!’”我暗叫一声.一瞬间,我已算出了这一记火焰掌所蕴合的力量以及由上而下的威势,绝对不是我的力量所能抵挡的! 但是,我天魔萧锋还从没有临阵退缩的习惯,尤其是这一记火焰掌已经完全激发了九魔脉的凶性! 我若是退,反倒会助长对方的气焰,令对方更能发挥出十足的威力。 而我若是不退反进,则会增长自己的气势,并在对方的力量没有凝聚到巅峰的时候,先作出对决,令对方的攻击力大打折扣! 我猛地一咬牙,作出了决定! 我,决不能退! 双腿往地上重重一蹬,脚下的石板被强大的后座力给踏地粉碎,爆出一个尺余深的小坑。而我则是借这一蹬之力,飞身住那记火焰巨掌冲去。 我先出左掌,肉掌上涌出凌厉的真气,毫无花俏地硬拼。砰的一声轰天巨响,火焰巨掌给我拍得粉碎,而我的手掌也是一阵剧烈的震动,不用看我也知递,掌心全都爆裂了! 强大的反震力令我以更快的速度朝地面坠去,但是我知道这还没完,因为这招如果真是与漫画里步惊云那一手“排云掌”中的“殃云天降”一般,真正的杀手其实是隐藏在火焰巨掌后那高手的真身! 果然,火焰巨掌散后,那高手的笑声传了过来:“好掌力,第二招来了!” 那高手的身法已经比声音更快,声音传到我耳中的时候,他已经扑到了我面前。我那么快的下坠速度,他竟然可以追上! “呼”的一声,一只赤红的手掌朝着我头顶击下! 这一掌又是毫无花俏,甚至声势也不惊人,但我却知道,这一掌比那火焰巨掌还要厉害上好几倍! 幸好我已经有所防备,早作好了准备。在他出掌的同时,我的右掌迎着他的手掌拍了过去。天魔真气已经尽数凝聚到右掌之上,隐而不发,出掌时毫无声息,就像一个不会任何功夫的人打出的一掌一样,但是这一掌的力量,却是我出道至今打出的最强掌力! “啪!”一声绵软无力的声音自我们两垂交击处传了出来。 我下坠的身形忽然停住,那高手的身体也凝在半空中。 我头上脚下,他头下脚上,我们两个人就像凝固在空中一般,大地的吸力好像已经对我们失去了作用。 我们的手掌已经粘在了一起,但我们并没有比拼内力,这只不过是我们掌劲爆发前最后的宁静。 而在这么近的距离,我却没办法看清这高手的样子。一头篷乱的白发遮住了他整张脸,只露出一双精光四射的眸子。 而那双眼眸,赫然是血红色的,红得快要滴出血来! 我的心紧收,这种眼眸这眸子的颜色还有那记火焰巨掌,还有他血红色的手掌! 这些,分明是正统的旱魃皇室血脉才有的! 瞧他眼珠的颜色,他也应该姓萧,应该是旱魃皇室之后,旱魃国灭之后萧氏一族已经几乎被斩草除根,除了我和萧道乾,神州大陆上再也找不出第三个姓萧的人,没想到我在这里竟然还可以遇上一个旱魃皇室之后! 但是我已经来不及询问了,我们两掌交击时的力道终于爆发出来! 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在我们的两掌之间炸响,一圈血红色夹杂着黑色的空气波纹从我们两掌之间扩散开去,化成一个完美的圆形涟漪,将那座七层阁楼拦腰截为两段。阁楼断裂处光滑得就像被一把巨大的利器切割一般,轰然倒下的上半截在巨响声中变碍粉碎! 爆发的力量令我几乎在瞬间就坠回了地面,双腿就像钉子一般钉进碎裂的石板里,直没至胸。 而那高手则倒飞冲天,然后再慢慢地落下。 我感到自己的胸腔像是被火车撞击了一般,喉头一甜,嘴角溢出血丝。 而那高手却像若无其事一般,落地后慢慢地走向我。 我全身的骨头仿佛都妻断了,身子软得使不上半点力道,眼睁睁地看着他向我走近。 “啧啧啧,不错啊娃儿,我十成功力的一掌,虽然最后只打出了九成半的力道,可是没想到你竟能接下来,而且还没死嘿嘿嘿可惜,还才一招,你看来是没力气接了!” 我的确已经没力气接最后一招了,天魔真气已经被震散,气海乱得跟一锅粥似的,元婴都给震出了创口。现在这样的内伤,至少也要三天才能复元! 现在只需要一掌,那高手只需要一掌就能把我劈得粉碎,以我旱魃之身也不能恢复! 看着他走到我身边,高高举起了手掌,我大吼道:“你不能杀我!你是旱魃!你用的是天火之气!而我,是旱魃的太子萧锋!” 那高手正缓缓向我头顶劈落的手掌猛地一顿,然后像触电般收了回去。 他紧张地看着我,将满头的乱发一阵拨弄,弄出一张满是污泥,者不清本来面目的脸:“你认识我?你知道我的来历?快告诉我!我是谁?我是谁?” 我愕然,这人竟然不知道他自己是旱魃?想来也是,如果他知道自己是旱魃皇室,又怎会在贪狼国当金陵王绝义的走狗?只是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金陵王绝义怎么敢用旱魃皇室之后? 但是现在这个情形,我已经顾不上那许多了,虽然不知道他完竟是谁,但为了保命,我必须先稳住这家伙。 “你叫萧道坤!是旱魃皇室的之后,是我萧锋的叔叔!你还有个哥哥叫萧道乾,我们是一家人!你这老不死的怎么能打你侄子!老子可是你亲侄子!”我破口大骂,神精激动。本人演技一流,骗这好像得了失忆症的家伙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果然,这家伙摸了摸后脑勺,眼中露出迷茫之色:“我叫萧道坤?我是你叔叔?我的哥哥叫萧道乾?萧道乾萧道乾这名字好像有些印象你真是我侄子?我还有亲人?可是法元亮说我的亲人早死光了,他为什么骗我?” “你这么傻,他不骗你才怪!”表没好气地骂了一句“谁让你来贪狼国给贪狼皇室的人办事的?你是旱魃,贪狼是灭了咱们旱魃国的生死大敌!” “萧道坤” 我打算以后就这么叫他,好像并没有听到我的话,只是眼神迷茫地自言自语,迷茫了一阵子,他急然跳了起来,手舞足蹈地说:“哈哈,我想起来了,我知迷萧道乾是谁了!我见过他!哈哈哈根多年以前我和他打过架,我打不过他!好,现在再去找他打一场!”说着一阵风般向庞家大院外冲去。 我大叫起来:“喂喂喂!你倒是先把我从地里拔出来呀!妈的别跑!老不死的,记住,千万不要跟别人说起你的身份!操!”话说到一半萧道坤就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我说的话。 鄙视了老疯子一把,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自己从坑里拔了出来。全身都疼得厉害,走路都成问题,还在不断地吐着血。 我摇摇晃晃地走进了阁楼,在楼里转了一阵,找到了通往她下室的门户,打开门,手扶着墙撑住随时可能倒下的身子,顺着阶梯走了下去。边走边叫着:“白依!月姿!小和尚!我来了!” 正走着脚下忽然被个什么东西拌了一下,我不由自主从阶梯上滚下,无尽的痛苦从身上各个部位袭向我的大脑,我很干脆地眼前一黑晕了过去,失去知觉前似乎听到了一声熟悉的惊呼。“奶的,老子最近怎么动不动就晕?”这是我失去意识前最后一个念头。 第十五章噩耗 “啪!”脸上挨了一记耳光,同时听到有个熟悉的女声抱怨:“打这么重干嘛?你是不是趁机报复?” 另一个同样熟悉的女声说:“我已经很轻了像你刚才那样爱抚,再摸三天都弄不醒他!” “你你根本就是存心打击报复!”前一个女声不服气地说:“他醒着的时候你打不过他,于是就趁他晕过去的时候打他,别想骗我!” 后一个女声好像有些生气:“好了好了,我不管他了,既然你这么关心他,你把他弄醒得了。摸又棋不醒,什么冶疗魔法又完全没用,自己什么都做不好,还怪人家出手太重。” “你你无理取闹!”前一个女声似乎带上了哭腔。 另一个略显沉稳的男声说:“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就别争了。拍脸蛋拍不醒,那就掐人中吧。嗯,不过这家伙皮厚得很,刀枪不入还不怕痛,掐人中怕是也不管月。只才把内力灌进他的经脉中,切割他的轻脉,看能不能把他痛醒。让我来试试,灌点真气把他弄醒” “千万别!”听到这里,我马上睁开眼睛,停止装晕。开玩笑,小和尚的真气普通人就算碰到都会被肢解,要是灌到我体内,以我现在的重伤之躯,说不定就经脉俱废了。 其实那一记耳光的时候我就已经醒了,之所以一直装晕,就是为了偷听他们说些什么。现在小和尚要亲自出手,我自然不能再装下去了。 身上仍然没有力气,虽然没什么外伤,但是内伤却是不轻。经脉骨胳痛得厉害,醒了过来也没办法站起来。 出现在眼前的果然是白依、黎月姿、小和尚。 白依抱着我的上半身,我的脑袋靠在她的胸脯上,感觉非常舒服。见我醒了过来,白依又惊又喜:“萧哥哥,你总算醒过来了,吓死白依了!”声音中充满了喜悦和焦急,眼睛中迅速蒙上了一层水汽,转眼就聚成几滴珠泪,夺眶而出。 看着她红红的眼眶和长长的睫毛上挂着的晶莹泪珠,我不由心中一痛,伸手拭去了她的眼泪。 “哭什么,我这不是来救你们了吗?”我微笑着道。 白依握着小拳头在我肩膀上轻轻捶了几下,又哭又笑地说:“坏死了萧哥哥,就算来救我们,你也不要把自己弄得这么惨啊!看看你的衣服,到处都是破洞,身上还有血,不重点挨了多少打,受了多重的伤。看到你伤成这样子,白依宁愿你没来救白依!” 我喉头有些哽咽,但还是强笑着伸出手去捏了捏她的小鼻子,说:“别哭了,脸都哭成大花猫了,多不好看呀?对了,我们这是在哪?” 说着,我扫视了一下四周,好像是一间小屋子,只点着一根细细的蜡烛,光线很暗。 “关我们的地下室。”小和尚笑眯眯地说“老板你这回出场的造型比以住都要帅啊,直接从梯子上滚下来的,是不是来之前特别设计的?” “我操,小和尚你就不会说几句好话?”我郁闷地说:“你们知道外面那高手是什么级别的吗?妈的,跟萧道乾一级的!老子跟他硬拼两招就变了重伤,还好他突然不打了,就这么跑了,不然老子肯定得死在那老家伙手下。” 小和尚用充满赞叹的语气说道:“厉害啊,不愧老板。我和白小姐、黎小姐联手闯关三次,每次都是一招就被打败,想不到你一个人可以接他两招!” “行了,这些话以后再说。我昏过去多久了?” “没多久,五分钟左右。” “那咱赶紧闪人哪!满院子的人都被杀光了,现在又起了大火,要是把羽林军引出来,或是引出这宅子主人的同僚,咱们就不容易走脱了!我说你们愣着干嘛?刚才就应该跑路了,怎么就不知道先带着我跑出去?” 小和尚委屈地说:“这不能怪我啊,是白小姐和黎小姐说先把你弄醒再走的” 呃看了看白依和黎月姿一脸不好意思的神情,我终于明白,原来我错怪小和尚了。 小和尚背起了我,黎月姿背起了白依,两个体力好的家伙一阵旋风般冲出了已经只剩一半的阁楼,刚冲出阁楼就听到外边人声鼎沸,看来是有人发现失火赶来了。 “启禀大人,宅子里的人都死光了,无一活口!” “禀大人,死的都是庞光生和法先生的人,没有发现袭击者的尸体!” “禀大人,我们在一座烧成废墟的阁楼里找到了几十具已经完全烧焦的尸体!” “妈的,一群废物!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找不到!你,带一队人,去后面搜搜,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活口。” 接着就是一阵脚步声和盔甲的咣当声向后院这边移来。 “来了!”我低声道:“看样子是对头那边的人,直接翻墙跑路吧,现在不适合和他们撞上!” 小和尚和黎月姿点了点头,背着我和白依跳出了院墙,穿过一条大街,溜进了一条漆黑的小巷。 “我说你们的衣服是谁给你们找的?怎么这么没品味?”我一边指点着小和尚和黎月姿绕着弯儿朝南陵王府方向跑去,一边问道。 小和尚穿的是一身青灰色的长袍,样式普普通通,没扎腰带,看起来就像个青色的芒果。白依穿的是一件非常繁琐的大红色长裙,褶皱无数,飘带无数,脚上是一双红色的绣花鞋,看上去就像要出嫁的小媳妇。而黎月姿则穿的是一身绿色长裙,上身勒得非常紧,现出深深的乳沟,下摆则宽大异常,像一朵绿云。 三人的衣服看上去都非常刺眼,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白依没好气地说:“还能有谁?就是那个马脸的男人给我们找的衣服。要不是身上的衣服在穿越空间的时候全都碎了,谁愿意穿这种衣服啊?比我家乡那些贵族夫人穿的还要丑!” “衣服全碎了?”我大惊:“那你们被他们从海里捞起来的时候,不是全**了?” “才没有呢!”白依红着脸说:“我们内衣都还在的,就是外面的衣服变成了破烂。” 我松了口气,看了一直一言不发的黎月姿一眼“月姿,你好像对我很不满啊!我可是拼了老命来救你们的,你竟然趁我晕的时候狠狠地给我几巴掌,你对得起我吗你?” 黎月姿膘了我一眼,媚态撩人:“阿锋,瞧你说的,我对你的心,你难道还不知道吗?再说了,如果白依妹妹没跟我们关在一起,你会来才怪!” “喂,你这么说太伤感情了吧?”我翻了翻白眼,说:“小和尚怎么都是跟我同生共死的兄弟,还有你你”说到这里,我发现白依正气鼓鼓地看着我。 而黎月姿则媚态横生地娇笑着,追问道:“我怎么?我是你的什么?” “呵呵,哈哈呵呵呵”我讪笑起来,那话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对了老板,你是怎么知道我们被关在那里的?”小和尚问。 我说:“我傍上了一个大老板,贪狼国种王第七子,南陵王绝义,靠他的手下查出来你们被关押的地点的。” 白依道:“萧哥哥,贪狼国不是你的灭国仇敌吗?你怎么傍上贪狼国的王爷了?” 我笑道:“我这不是卧底来着?你们记着,绝对不能把我们的来历透露出去,我已经编好了一套故事,给你们每个人都编好了故事,到时候南陵王问起,你们就照着我说的回答。记住,我们以后要为南陵王绝情办事,他就是我们东家!在以后的日子里,你们一切听我的指挥行事。除我们这些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能相信。现在神州大地之上,除了我们这些来自地球的人,已经没有半个朋友了!” 接着,我把给白依他们编造的关于身份的谎言告诉了他们,让他们记好。反正神州大陆之上,户口的管理不像地球上那样严密,又没有居民身份证,偏远山区出来的人,谁都不知道其身份究竟是什么,只要有一套合理的说法,基本上就可以混过去了。 夜色中的京城安静如一只史前的洪荒巨兽,我们在夜色中穿行很久,一路上小声说着话,故意兜了好几个大圈子,避开了巡逻的羽林军,确定没人跟踪之后,终于摸到了南陵王府的后门处。 看了看手表,从子时,也就是零点开始行动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半小时,而其中真正进攻的时间,包括我和萧道坤决斗的时间都只有不到二十分钟,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兜圈子绕路聊天上了。 直接从后门处的院墙跳了进去.还没落地,就听到几道利器破空声向我们袭来,我马上低声道:“我是赵锋!办完事情回来了!” 那几道利器破空声马上消失,几个幽灵一般的身影极诡异地扭动着从地上钻了出来。那是五个全身都包在黑布里,只露出两只眼睛的黑衣人,个子很矮,都只有一米四左右。 其中一个上下打量了我们几眼,然后向我伸出了手。 我忙掏出腰牌,扔给了那黑衣人。他看了几遍,点了点头,扔回了手中,用尖细如孩童一般的嗓音说:“王爷还在等着你们,你们直接过去,我先去给别的暗哨打个招呼,省得误伤了自己人。” 我点头道:“那就辛苦你了!” 那黑衣人摆了摆手,和另外四个黑衣人一起,就像刚出现时一样,扭动着身子钻进地下,消失不见。 “哇,他们怎么做到的?怎么能钻进地里呢?”白依好奇他问。 “莫不是五行遁地术?”小和尚皱着眉头道。 “有点像。这可是真正的法木,比普通的靠挖地道的遁地术厉害多了,跟封神榜里的土行孙似的!”我说道:“好了,先去见咱东家。” 指点了通往南陵王那间大阁楼的路,小和尚和黎月姿继续背着我和白依,飞快地朝南陵王的阁楼奔去。这一路之上,果熬再没有谁对我们出手。 但是我知道,在这外表安宁祥和的南陵王府,不知道隐藏了多少暗哨。 白依、黎月姿、小和尚对南陵王府的广大和景致赞不绝口。我强忍着说出诸如“以后这些东西都是属于我们的”之类大逆不道的话的冲动,一路上不发表任何看法,只负责指点小和尚和黎月姿路径。 直到到了南陵王住的阁楼前,我才从小和尚背上跳了下来,让小和尚扶着我。白依也从黎月姿背上跳了下来,跑到我身边和小和尚一起扶着我。 大门口没有一个卫兵,敞开着的大门里灯火通明。南陵王绝情早已大笑着迎了出来:“赵兄弟,你总算是回来了!这位可就是弟妹?啊,果然是天仙般的人物,跟赵兄弟可真是绝配啊!这位兄弟一定是因果兄弟了,赵兄弟跟我提起过你,说你不但武功高强,而且精通术法,今日一见,果然气度不凡哪!这位想必是黎小姐了,嗯,英气逼人,巾帼不让须眉,更难得有此等美貌,真让小王一见惊艳啊!”南陵王说话的时候,我注意观察了一下他的神情。虽然在见到白依和黎月姿的时候,南陵王眼中闪过一丝惊艳,但他很坦白地说了出来,而且眼神中并没有欲塑。 南陵王不简单,他绝不是个没有欲望的人,否州也不会和金陵王争夺。但他很懂得控制自己的欲望,知道怎样才能让手下人为他死心塌地地卖命,这种人,的确是皇霸之才。 南陵王笑呵呵地说着,将白依、小和尚、黎月姿一人夸了一句,张开双臂,虚引着道:“快请进,小王已经准备好了酒宴,为几位接风洗尘郝总管呢?他还有什么事情没办完吗?没关系,咱们先进去再等他!” 我扑通一声跪到地上,白依等人看我的眼色也跟着跪下。 南陵王一怔:“你们这是干什么?侍卫已经全部撤下,这里没有半个外人,你们干嘛跟我行这么大的礼?赵兄弟,你”“大哥”我哽咽着声音,抬起头,让自己泪流满面、悲痛欲绝、追悔莫及的样子能被南隙王瞧得清清楚楚:“小弟没用没能保护好郝总管!郝总管为了救小弟牺牲了!” 南陵王脸色大变,失声道:“什么!” 第十六章演技高超 “大哥小弟我对不起你!本来我和郝总管已经把庞士元、法元亮、暗黑八龙‘三太保全都干掉了的,谁知道当我们去救人时,关人的地方竟然还藏着一个厉害到极点的高手小弟与他拼了两掌身受重伤,郝总管为了救小弟与那高手连对七掌,最后给打得尸骨无存郝总管,为了救小弟的人让你送命,兄弟我对不起你呀!”撕心裂肺地一声哀号,演戏太过投入的我牵动内伤,正好一口血涌了出来,我哇地一声口喷鲜血,一头往地上栽去。 白依和小和尚一左一古搀住了我,惊慌失措地叫了起来:“赵哥哥,你怎么了?怎么又吐血了!赵哥哥你别吓我!”“赵大哥,你怎么了!” 在来之前我就已经捉醒过他们,现在我用的是假名赵锋,萧这个姓氏属于禁忌之姓,让他们以后在外人面前,就以我的假名称呼我。 而黎月姿也非带配合地跑了过来,一边流泪一边叫着我。 我欣慰地发现,白依、黎月姿非常有演戏的天份,也许女人天生就会作戏吧!而小和尚的演技就稍微生疏了点,叫的声苦虽然响亮,脸上却险些笑出来了,只好低着头不让南陵王看到。 我们在这边演戏,南陵王也没闲着。 他仰天悲呼一声:“郝总管魂兮归来魂兮归来!”叫了两嗓子,捂住胸口一阵踉跄,嘴角渗出一缕血丝。 妈的,我敢打赌他是用内力逼出来的!这家伏,演技也是出神入化! 挣扎着甩开白依和小和尚的扶持,我连滚带爬地扑到南陵王面前,抱着他的双腿哭叫:“大哥,你万金之躯,一定要保重身体!小弟没用,没能代郝总管身死,小弟愿一命还一命!”说着一头往地上撞去。 南陵王恰到好处地拉住了我,悲呼道:“兄弟,万万使不得呀!郝总管以命换你一命,你若是就此寻死,怎么对得起郝总管在天之灵?大哥已经失去了郝总管,不能再失去你了!” 言辞之恶心肉麻让我差点吐了出来,不对,是真的吐了出来! 只不过我吐出的是鲜血,脸上流着泪,嘴里吐着血,这效果是相当有震憾性的。 戏演到这个地步应该差不多了吧?于是我两眼一翻,向后仰倒,开始装晕。 黎月姿和白依马上赶过来扶住了我,南陵王正在悲伤,没有反应过来。 “王爷!”小和尚这时仿佛开了窍一般,双膝着地跪行到南陵王身前,连连磕头,悲声道:“您是我赵大哥的大哥,以后就是我因果的亲大哥!为了救我们出来,折了王爷您一员大将,因果以后以命报您!只要您一声吩咐,因果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在所不辞!” 南陵王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睛。“因果兄弟,你言重了。郝总管与我赵锋兄弟虽然相处时日甚短,但是一见交心。相信郝总管也很欣慰能将你们救出来,他的在天之灵,一定相当高兴!唉,大哥我今日心乱得很,我赵锋兄弟这伤势看来也不轻,唉,今日这酒宴还是罢了。等赵兄弟伤好了,我再为你们设宴接凤。我来送赵兄弟回他房里去吧,小王在疗伤术上颇有心得,就让小王来给赵锋兄弟疗伤吧。失去了郝总管,小王实在不能再承受失去赵锋兄弟了!” 因果连忙说道:“不敢劳烦王爷!因果和大嫂也粗通医理,又熟悉大哥的运功方式,还是由因果和大嫂来替我赵大哥医治吧!王爷您今天已经很累了,还是早点休息,千万不能悲伤过度王爷您,可是因果和赵大哥生存的支柱啊!”装晕在旁的我听了因果的应答暗暗点头。他倒是很会随机应变,要是让南陵王给我冶内伤,指不定就探出我的虚实来了。要是让他知道了我身怀天火之气,那一切都完了。马屁拍得也很有那么点意思,虽然说得太肉麻恶心了点。 现在四下里没有一个下人,所才的下人都被南陵王赶开了。白依等人初来乍到,不知道我的住处,南陵王便亲自带着他们把我送回了住处。 其实也不远,就几步路而已,但南陵王凡事亲力亲为,时时刻刻不忘收买人心的手段,确实还是很值得称赞的。 一直将我送回了我阁楼的卧房,南陵王才告辞离开。离开前南陵王说起要给小和尚和黎月姿安排住处,黎月姿婉言谢绝,说是我这阁楼这么大,住他们四个人已经足够了。南陵王不以为忤,答应了黎月姿的请求。 南陵王离开之后,躺在床上的我长呼一口气,睁开了眼晴。 白依和黎月姿脸上还挂着没擦干的泪痕,坐在床头笑吟吟地看着我。 小和尚搬了把椅子坐在我对面,见我睁开了眼睛,笑道:“老板,演技很可以嘛!那血吐得,嘿嘿,都让小和尚以为你是真的受了这么重的内伤呢!” 白依表功似地说:“我的演技也不差哦,我刚才是真的哭出来了!” 黎月姿微笑不语,只定定地看着我。 我有气无力地呻吟一声,说:“演个屁的戏呀!你们以为我刚才是假装吐血啊?我那可是真的,唉,哭的时候不小心岔了气,牵动了内伤,就吐出血来了!” 这话一说,白依马上紧张起来:“萧哥哥,你你刚才是真的吐血?我们都以为你是在演戏,是用真气逼出血来的快让我看看,啊对了,我给你施治疗魔法!” “不用!”我挥手制止了白依:“萧哥哥没什么大碍,一点内伤而已,三天就差不多可以好了。小和尚、月姿,你们去休息吧!我房间的隔壁还有几间空房,本来是给我的贴身护卫准备的,现在人手还没有落实,就给你们住了。房间环境不错,比我的差不了多少。有什么话,明天开说吧!” 小和尚点了点头,走出房间。黎月姿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没说出来,最后也走了出去。反手带上房门前,用幽怨的眼神望了我一眼,让我头皮一阵发麻。 这小妮子,怪我也没用啊,当着白依的面,我总不能让她留下来陪我吧?虽然我很想试试一皇二后 房间里只剩下我和白依,和白依对视了一阵,我张开双臂,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 白依一头扑进我怀里,脸颊在我脸上不住地摩挲,喃喃道:“萧哥哥,真好终于又可以和你单独在一起了,白依还以为以后再也见不到萧哥哥了呢!” “傻丫头,说什么傻话呢!萧哥哥是什么人?别说你被人关着,就算你被天关着,萧哥哥也要把天捅个窟窿,把你救出来!”紧紧地搂着白依,在她耳边轻轻呵着气,感受着她温软的身子,一时间,我觉得自已无比幸福。 “呀,萧哥哥,你身上怎么有这么重的怪味?”白传忽然皱起了鼻子“衣服也太破了,好脏哦!”“呃打架时把衣服弄破了,还沾上了很多血”我赧然道。  “嘻,我给你洗干净!”说着,白依三下五除二把我身上的破烂衣裳剥了个干干净净,轻声吟唱起咒语,一团白雾从她身边冒出,将我笼罩在内,很快就洗净了我身上的血污。 当白雾散尽之后,我感觉就像泡了个温泉似的,全身都很舒坦。 “白依来,现在萧哥哥身上干净了,快让萧哥哥好好抱抱!”我冲着她眨了眨眼睛,目光在她高耸的胸脯上游走。 白依红着脸看着我,媚眼如丝地横了我一眼:“萧哥哥你真坏!” 说着,缓缓地除去了她身上那大红色的新娘妆。 她的动作很仔细,仔像是要在我面前展现她身体每一寸的美丽。 虽然已经对她的身体了如指掌,但我还是为她的动作而起了强烈的反应。 看着在我面前渐浙展现出来的,如同最完美艺术品一般的玉体,我的嗓子一阵干渴,不自觉吞下了一大口唾沫。 白依一边脱着衣服,一边迈着模特一般的台步,慢慢走到床前。这时她身上已经只剩从地球上带来的三点服饰了。 白依像个羞涩的小姑娘一般,一手护在胸前,一手解开了她上身最后的遮盖,晕红着脸问我:“萧哥哥,我好看吗?” 我痴迷地看着她,点了点头:“好看。我的白依,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女孩。” 白依笑着投入我怀中,高耸的胸脯挤压着我的胸膛,一个长长的湿吻几乎令我窒息。 身为男人,在天地之间要翻手为云覆手雨,连在这床第之间,也要翻云覆雨! 哀摩着白依柔嫩的肌肤,舌头游遍她全身,时而攀上高峰,时而游下深谷。 潺潺的春水,迷蒙的眼波,滚烫粉红的皮肤,销魂的呻吟。 当我提枪跃马,挺进那温软的所在时,白依突然轻声道:“萧哥哥你你的伤势不要紧吧?” 我呵呵一笑“萧哥哥可是天魔,刺激欲望能让我的伤势恢复得更快!”伸手捉住了她胸前的玉兔,舌头接上了那俏立的红樱桃,腰身时缓时急地动作起来,一时间满室皆春。 曾有人作过统计,一个种马类,性能力超强,后宫美女又足的男人,每天最少要跟五至七个美女交欢,每次持续时间一个半时辰至两个时辰,也就是三到四个小时,认真算起来的话,一天二十四小时,此人最少也要在床上呆二十一个小时。要是持久力弄好一点,一天的时间还不够他花的。 对此我深以为然。就拿我来说吧,发起性来,和白依连战一夜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每次都是激战到天蒙蒙亮我们才会相拥睡去。 当然,对我这个既不花心,又很有追求的男人来说,沉迷于床第之间是我不屑为之的。 虽然偶尔会连战整晚,但我现在的功力,一天睡两个小时就足够我休息的了,发起狠来,十天半个月不闭眼也是没问题的。 但是,我现在的身体状态并不是很好,两个小时的睡眠显然是不充足的。所以在和白依大战一夜之后,我们两人相拥而眠,一直睡到日落西山才醒来。 白依还在我先醒,当我醒的时候,看到她已经穿着一袭上身雪白,下身淡黄素雅的裙子,坐在梳妆台前打理着头发了。 我不由好奇地问:“白依,你这身裙子哪来的?” 白依笑嘻嘻地说:“是月姿姐姐送来的,说是王爷派人给我和月姿买的。怎么样,好看吗?”说着,站起身来提着裙摆原地转了几圈。 “不错,很漂亮!”我笑着赞叹道:“我大哥的品味可比庞士元那群人高多了!” 现在这个时候,当然不能在背后妄议南陵王,又不是人人都休息了的深夜。就算是在深夜,周围也才可能潜伏着负责安全的暗哨,想到那些秘密护卫无声无息,无迹可循的遁地术,我就感觉到处都有耳朵在监听着。 王府里的密卫既然有会地遁的,谁知道有没有会火遁、木遁、水遁、金遁的呢? 说不定,屋子里的某件木制品里就藏着个人,或是那梳妆台上的铜镜里都藏了人。 当然,只要我用天魔眼查找的话,任何遁术都将无所遁形。但是在南陵王府,南陵王这深不见底的高手眼皮手底下,我是不敢随便用天魔眼这技术的。 “赵哥哥,月姿姐姐说,王爷不天已经来过几次了,送来了许多补品和疗伤灵葯。 见我们没醒也就没来打搅我们。倒是和月姿姐姐、小和尚作是聊了一阵。”白依向我汇报情况“王爷还说,如果你醒过来,就马上派人去请他,他要亲自来看你。” 我点了点头:“大哥是想知道昨晚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白依和月姿、小和尚去请我大哥过来,我也想和他好好聊聊了!” 白依点了点头,用魔法帮我洗了把脸,又帮我穿好了内衣,就出门去叫黎月姿和小和尚了。 我躺在床上,仔细思索了好一阵子。郝总管对南陵王来说非常重要,我必须编一个绝对合情合理的谎言,才能瞒天过海。否则的话,以南陵王的精明,一旦对我起疑,日后就难以行事了。 说起来,金隙王绝义勾结旱魃余孽这个理由,倒是很有一点子引祸水东流的意思! 第十七章旱魅秘闻 南陵王坐在我的床前,一只手握着我的手,关切地看着我,问道:“赵兄弟,你今天感觉可好些了吗?” 我尽力作出憔悴的样子,有气无力地说:“托大哥的福,小弟感觉好多了,只是全身都软绵绵的没有力气。” 说这话时,我偷眼看了一下站在南陵王身后的白依、黎月姿、小和尚一眼,除了白依,黎月姿和小和尚都偷偷露出了不以为然的神情。 黎月姿更是过份,用唇语说:“你昨儿个晚上跟白依妹妹大战一夜,今天会有力气才怪。” 看着他们在南陵王背后搞怪,我不由哭笑不得。 南陵王自然不知道他背后的暧昧,只是关切地说:“赵兄弟你要好好休息,千万不要想太多。府里边儿能找到的珍贵补品和疗伤圣葯,大哥我都给你找来了。咱不怕奢侈,该用就用,就算天天拿千年老参当饭吃也不要紧,最紧要的就是你的身体得尽快好起来。” 我感动地点了点头,说:“大哥,你对我真是太好了你不要老是记挂着小弟,自己也要注意身体。你看你,一夜不见,眼眶都黑了。” 我这话倒不是瞎说,南陵王的确一脸的憔悴,眼眶深陷,下巴上也有很多胡渣。看来郝总管的死,对他而言的确是个较大的打击,他吐的那些血,兴许并不是故意装出来的。 只是,这人心里边儿的事,谁又能猜得到呢?尤其是像南陵王这种有野心有欲望的上位者,谁又能知道他们究竟是为什么而憔悴的?说不定是昨儿晚上搞了十七八个美女,身子给掏空了也不一定。 “唉,郝总管可是看着你大哥我长大的啊!”南陵王叹道,语气中有着无限惆怅:“小时候,我还住在宫里,那时候郝总管就已经是宫里的特级供奉了,负责宫里的安全,主要就是保护我们这些小王子。那时候啊,郝总管就已经对我很好了。有两次旱魃余孽进宫行刺,我险些被杀,都是被郝总管救了的。后来我长大了,封了王,舍不得郝总管,就向父皇把他要了过来。父皇也是疼我,就把郝总管给我了。谁知道这一来,却招了其他兄弟的嫉恨,让他们以为父皇对我偏心,甚至暗地里流传起父皇会传位给我的谣言来。嘿,连跟我关系不错的太子都翻脸了,表面上一团和气,暗地里却处处与我为难。我本没有这样的野心,兄弟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案王疼我,郝总管也疼我,这就足够了。可是谁能想到唉,苍天无眼啊!”我心里冷笑,你会对王位没有野心?你要是对王位没有野心,那泰山在南边儿控制码头为的是什么?他做的任务又是什么?为什么见不得光?你要是没有野心,为什么要对付金陵王绝义,为什么要铲了雪狼帮,控制夷陵城的水运?你要是没有野心,会答应我帮我救出白依他们,借机会推了聚宝斋,让你自己的珠宝生意取代聚宝斋?你一个王爷,有了偌大一座南陵城为封地,干什么还要赚这么多钱? 心里想了这么多,却是一句话都不敢说出来的。顺着南陵王的哀思,我也长长地叹了口气,挤出几滴眼泪,说:“是啊,苍天他妈的就是个没眼的天!郝总管多好的人哪?为了救我,命都豁出去了,硬是替我挡了那绝世高手七掌啊!要是那七掌劈到我身上,我也是尸骨无存,给炸成血水了啊!大哥,郝总管的命是你的,现在却为了小弟,为了小弟的媳妇和兄弟把命给丢了,小弟没有什么说的。小弟本来是没打算活了的,但是小弟现在却不能死了,不但不能死,还要活得好好的!不是小弟怕死,而是小弟想通了,小弟绝不能让郝总管的命白丢!小弟就算是死,也要死在为大哥你消灭敌人,扫清道路的战场上!郝总管没做完的事,小弟接着把它给做完!小弟一个人的命不及郝总管金贵,可是加上小弟的媳妇,加上小弟的这两个同乡的命,总算能勉强抵得上一点了吧?若是以后找到了小弟另外七个同乡,他们的命也是大哥你的!” 南陵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只是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然后颤抖着嘴皮子,说:“兄弟啊,你可不能妄自菲薄!你的命和郝总管的命一样金贵!在我南陵王府里边,所有被我绝情当成兄弟姐妹的,你、白依、月姿、因果,你们的命都一样金贵!可别说傻话啊,你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死啊!你们得为郝总管活着,得为大哥我活着!” 我情绪又酝酿出来了,喉头哽咽着叫了一声:“大哥” 白依他们也相当知趣地在后面跟着叫:“大哥!” 南陵王握着我的手,站起来看了看白依他们,不住地点着头,样子十分激动“好,好,好,你们以后,都是去绝情的兄弟姐妹啊!在没有外人的时候,都不准叫我王爷,不准对我磕头,要叫大哥,要行弟、妹礼!” “哎!”白依等人脆生生地答应了,脸上的神情当然是十分感动的。 我在心里叹息着。现在已经有些分不清楚南陵王究竟是真情还是假意了。其实有他这样一个大哥真是很不错的,有这样的兄弟真的很让人满足。可惜啊,我们永远是仇敌,从生下来起,我就已经是贪狼的敌人。 坐回椅子上,南陵王问:“兄弟,你所说的那个高手,就是你和郝总管联手都没能打赢的高手,究竟是什么来头,你能看出来他的路数吗?他和庞士元、法元亮比起来强上多少?” 我想了想,说:“那高手的样子我没有看清,应该是很老了,满头的白发,衣服脏兮兮的,脸上也全是污泥,活像个乞丐。他的武功路数我看不出来,和他交手的时候,他加起来也就出了九掌,没有用任何招式,每次都是平平无奇地一掌击出,偏偏那掌力强得离谱。 他好像没有用术法,全是凭深厚的真气打斗。那真气古怪啊!打出来的时候像火,可是火焰却是血红色的,血红色的火焰很少见啊!要说和庞士元、法元亮比,暗黑龙王和金陵霸剑跟那老高手可不是一个层次的。我和郝总管联手都能干掉暗黑龙王、暗黑八龙、金陵霸剑‘三太保,却联手也对付不了一个老头子哦对了,在和那老头子拼掌的时候,我和他有一次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只见到他的眼珠子是血红色的好像,好像和已经亡国的旱魃皇族一个颜色!” “什么?”南陵王有些吃惊地问:“世上还有旱魃皇室之后?难道是萧”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了一顿,似乎有世为难。 我察颜观色,道:“大哥,有些事情不该我们知道的,您就别说,兄弟们都不是糊涂人,也是省得些事情的,您别为难。” 南陵王一咬牙,道:“有什么本能说的?对自家兄弟还遮遮掩掩,倒显得我绝情小气了!其实,要真说起来,这件事在神州大陆已经是个公开的秘密了。当年旱魃国灭,旱魃国第一战皇,旱魃皇族有史以来最强的皇者萧统被我父王联合另两国神王歼灭,打得粉身碎骨,无法再生。旱魃皇室也被灭尽,整个旱魃国凡是有旱魃血统的都被杀了,但还是留下了两个大患和一批喝过旱魃皇族鲜血的后代。 那留下来的两个大患都是萧姓的旱魃皇族。其中一个,是箫统的儿子,年刚满月的婴儿。被萧统的叔父,前旱魃国跋扈王箫道乾施破碎虚空送进了异世界。而箫道乾本应是死了的,却没想到他在死前刚施了破碎虚空,从此变成不死不灭之身。并在神州作短暂逗留,先后纠集了几批旱魃血裔兴风作浪,刺杀各国皇族,事情败露之后施破碎虚空逃走,去找那失踪的太子。 为除这两个大患,如今雄踞神州的三国,各自从皇族中挑选出了除神王之外的最强战士,组成七个人的捕天者,负责搜索追杀萧道乾和那失踪的太子。我们贪狼国也出了两个战士,都是我父皇的弟弟,英勇善战的九皇叔绝无敌,机智善谋的十三皇叔绝变。 七个捕天者学会破碎虚空之后,施此术穿越空间,也都变成了不老不死之身,在各个异空间穿梭追寻,虽然神州之上不过过去了二十三年,但各个异世界时间不一样,七个勇士已经不知道找了多少年。 在长期的追捕生涯中,狡猾的萧道乾施诡计杀了两名捕天者,其中一位,就是我那十三皇叔!后来剩下的五位勇士不再轻易分开,紧紧尾随着萧道乾,但是却没有再出手致他于死地,为的就是借萧道乾追踪到那失踪的旱魃太子。为了演戏逼真,五位勇士曾与箫道乾恶战三场,三次都险写致他于死地,但都巧妙地放过了他,令他以为自己是运气好。 ” 听到这里,我不由暗自心惊。果然不出我的所料,萧道乾是故意被捕天者们放跑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我! 要不是捕天者们一早就有阴谋。他们怎么可能在我们刚刚进入破碎虚空的通道,毫无抵抗之力的时候出现?他们又怎可能远远早于萧道乾预料的时间找到我们?这一切,原本就是一个策划得天衣无缝的阴谋!可怜萧道乾一世英雄,却上了这等恶当! 南陵王继续讲述着:“终于,萧道乾在一个叫地球的异世界找到了失踪的太子,而五个勇士在最恰当的时机抓住了他们,本耒可以将萧道乾和那旱魃太子一举歼灭的,谁知道萧道乾竟然不顾自己及旱魃太子的安危,强行破坏了破碎虚空的通道! 萧道乾和五名勇士因距离被萧道乾破坏的通道处最近,几乎在瞬间就被绞成了碎片。幸好通道只被破坏了半段,火焰半段连接神州的通道仍然存在,虽然受到了影响,在飞速崩溃,但五位勇士的血肉仍非常幸运地在通道完全崩溃前回到了神州。 我之前说过,施展破碎虚空的施术者会变得不老不死,有强横到近乎变态的再生能力。听以五位勇士虽然被绞成了碎片,但最后仍重组身体,活了过来。而萧道乾,则因为逆转术法,被术法反噬,彻底变战了虚无,再也无法复活。 但是空间破裂的威力极大,不亚于天地毁灭之力,所以五位勇士复活过来之后,都受到了极重的创伤。以神州三国皇室各自秘传的术法都没办法使他们恢复到巅峰状态。现在这五位勇士都已经不复当年之勇了! 这些事情都是我那现在已经回来了的九皇叔告诉我的。他借神兽贪狼之躯复活灵魂,却因失去了人类的躯体,丢失了许多武功和术法。他告诉我,虽然萧道乾已经死了,但是旱魃太子很有可能还活着。 所以在听到你说那个高手是血红眼球之时,我自然就想到了那有可能还活着的旱魃太子身上。” 听南陵王讲完了这些我并不知道的事情,我已经心乱如麻。 萧道乾就这样死了?不死不灭的他,竟然就因为被自己的术法反噬,给彻底化成了虚无?这他妈什么事儿啊?那所有的重担岂不是要我一肩来扛?旱魃的血泉在哪里?谁来指点我去找? 怀着重重的心事,我却不露出任何异样表情。试探性地问南陵王:“大哥,那旱魃太子应该很年轻吧?可是我见到的那个高手,却是一个老头子呢” 南陵王摇了摇头:“我也怀疑你见到的高手并不是旱魃太子。但是神州除了旱魃太子之外,应该不会有其他的旱魃皇族存在了。最多有一些隐藏在偏僻地方的,喝了皇族血的后代。” “大哥,旱魃皇族会不会有漏网之鱼存在呢?”我想了想,问:“难道旱魃皇族真的一个不剩全给杀光了?会不会有之前没被特别重视或是并不是十分引人注目的旱魃皇族,在开战之前就已经隐居起来,成为漏网之鱼呢?” 南陵王沉思起来,屋子里顿时静悄悄地,没有半烹声音。良久,南陵王突然眼睛一亮,猛地一拍大腿,道:“我想起来了!” 第十八章万金豪赌 “大哥,莫非旱魃皇族真的还有漏网之鱼?”我紧张地问。 南陵王神情凝重地点了点头,道:“二十三年前,在进攻旱魃国之前,我国曾对旱魃皇族作过一次细致的调查。你知道,旱魃是个非常恐怖的种族,只要还有一十旱魃皇族存在。他就可以无限地制造血裔。而旱魃的血裔又会或多或少继承一些旱魃皇族的特殊能力,所以对旱魃皇族,务必斩草除根方能永绝后患。 我国潜伏在旱魃国的密探得到了旱魃皇族的族谱。后来族谱上所有的萧姓族人都被我国联合其他两国消灭,只除了一个人。一个据说早就被萧氏皇族驱逐了的旱魃皇族,传闻因其犯了重罪,所以很早就被削去爵位,贬为庶民。后来那人就失踪了,谁也不知道他到了哪里。三国密探花了大功夫,都没能打探出那人的下落。 所以,赵兄弟,我猜想那杀害了郝总管的旱魃,极有可能就是那个失踪了多年的皇族。” 我作恍然大悟状,道:“大哥,那金陵王绝义勾结旱魃余孽,杀害郝总管,这可是重罪啊!咱们何不就此事在神王陛下面前告上绝义一状?” 南陵王想了想,摇头说:“这事不好办。我们拔掉聚宝斋的事情是私底下做的。算起来我们做的事跟明火执仗的土匪没什么区别。再说,我们又没抓到人,手头上没有证据,单凭你一个人做证,是没办法扳倒老三的。” “但是旱魃余孽可是大患啊!如果不除掉他” “无妨!”南陵王冷笑:“老三敢养旱魃余孽做事,咱就让他养着!总有一天他会露出马脚,到时候看他怎么收拾这烂摊子!郝总管的仇本能不报,但不是现在。咱们要等待时机,等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哼哼单是勾结旱魃余孽这一条,就能让老三万劫不复!再加上我手头上血狼帮的那两部账簿,要连根拔除老三的势力,那就易如反掌了!” 我心中冷笑,勾结旱魃余孽的可不止金陵王绝义一人啊!南陵王,等老子实力壮大了,老子再自曝身份,到时候你也得坐上一个勾结旱魃余孽的罪名! “好了兄弟,你现在身上有伤,就不要想那么多事了,养好伤最重要。聚宝斋现在已经垮了,老三知道了这件事,还在查是谁的下的手。他已经怀疑到太子头上了,毕竟我这么多年一直忍着他,他一时不会想到我敢突然动手。” 南陵王得意地笑了笑,接着道:“现在各个跟老三有过节的皇子都在趁火打劫,纷纷动手抢占生意,把聚宝斋在各地的分号往死里推,老三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反倒是我的地下珠宝行没有动手。哼哼,现在谁先动于谁嫌疑最大,让老三跟别人火拼去,咱们在一旁看着热闹。” “但是大哥,要是让别的皇子把聚宝斋的生意都抢了,那咱们可就得不到任何好处了啊!”我提出了疑问。 南陵王微笑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要是我出头太快,谁都猜得到事情是我做的。这事儿不急,咱得一步一步来。反正我的赌场和妓院生意都好得很,一个月也有上百万两银子的进账,这钱还是有的赚。赵兄弟,如今京城里边儿已经是满城风雨了,老三从金陵城赶回来后,发了疯的刮人。他手下七大高于剩下的五十已经全部出动了,京城里的小帮派给他灭了好几个,小混混今天一天就给杀了三四百,成名的高手也死了不下三十人。这回的事情,可真是闹大了,父皇都有所耳闻,听说还把老三找去,冲他狠狠地发了一把脾气。 我点了点头“大哥,那这些日子,咱就这么干耗着看他们斗?” 南陵王笑道:“当然本能干耗着了。他们抢珠宝生意忙得焦头烂额,咱们就趁机会把别的生意给抢过来。比如,京城里所有的赌场生意兄弟,你的赌术如何?” 我急忙表态:“大哥,小弟精通各种赌术,听音辨骰之术更是出神入化。小弟再过两天内伤就可痊愈,要干掉别家的赌场,小弟出手再合适不过了!” 这我倒没有吹牛,当小混混的时候无所事事经常赌博,各种赌术都略知一二,现在仗着一身功力,说成精通赌术也不为过吧? 南陵王拊掌大笑:“我正有此意。陈祺虽然是赌术高手,但是他在京城里人头太熟,别家赌场都知道他是豪富的老板。要是让陈祺去挑别的场子,那也太明显了,而且也不一定有人敢跟陈祺对赌。兄弟你是生面孔,到现在除了我府里的人,外面没人知道你的存在。由你动手挑场子的话,没人会在意你。等你把他们赢到关门的时候,就算知道了你跟我的关系,他们也没办法扳回来了!” 南陵王走后,白依马上鼓着腮帮子说:“萧哥哥,你不是说十赌九骗,十赌九输吗?现在怎么又自告奋勇去赌博了?” 我呵呵笑道:“十赌九输是说别人的,你萧哥哥我是十赌九骗,十赌九赢。嗯,你们来了京城也没好好逛过,等我伤好了,去赌钱的时候,带你们在京城好好逛上一逛!” 神州历八七六年七月二十二,晴有风,云微动。 脸上罩着一层改变了面部细节的魔法面具,身上穿着薪新的锦袍,腰上挎着薄剑,怀里揣着南陵王给我作赌本的一百万两银票,我带着白依、黎月姿、小和尚踏上了京城繁华的街道。 白依、黎月姿全都穿着典雅的长裙,白依一身白色,黎月姿一身黑色,身上戴的,是我抢劫血狼帮总部得来的珠宝。抢劫这件事我还是老老实实告诉南陵王了的,只不过把抢劫所得谎报了一点,总共一百二十万两银票,十五万两金票,一盒子珠宝给我说成了五十万两银子和一盒子珠宝。 南陵王倒是很厚道,没有没收我的劳动所得,说是既然是我自己拼命得来的,自然要由我自由支配。为此,我很是感激了南陵王一阵。要是他说一句,要我把抢来的钱充公用作活动经费,我能说二话吗? 白依和黎月姿两个风格迥异地大美女一左一右走在我身边。分外惹眼。不时有小混混的口哨声传入我们耳中,看来白依和黎月姿的相貌,在这京城里边儿也是很值得骄傲的。让我得意的是,现在这两个女人都是属于我的。 当然,白依和黎月姿都稍稍易了一下容。白依的眼珠被她用魔法变成了黑色,两人脸上也都套上了一层魔法面具,在面部细节上面都作了小小的调整,为的就是不让曾参与过把白依三人从海里边捞起来的,聚宝斋的人认出来。 小和尚当然也易了容。给他易容是最容易的,戴上一头长长的假发就行了。现在小和尚的打扮十足是个风流的富家公子,一头长发用金环束住.一身藏青色的锦袍,手持一把吊着红宝石坠儿的折扇,配上他那得体的徽笑,以及眼中偶尔闪过的魔性光芒,一路走来不指点倒了多少思春的小妞。 如果不作任何易容工作,就把他们三个人节出来的话,那就等于直接向金陵王绝义宣告,他的人是我杀的。我目前还没有这么嚣张,毕竟本钱还不是很足。 在京城足足逛了两个多时辰,好好见识了一番京城的繁华。各类小吃也都吃了个饱,买的东西小和尚两手都抱不下了,最后只得买了辆马车,把东西统统放进了马车。 小和尚临时客串车夫,坐在翩翩帅哥赶的马车里,看着车窗外的景物,那滋味也是一种极品亨受。 坐着马车来到了娱乐场所林立的洪门街,豪富赌场就在这条街上。除豪富赌场之外,洪门街还有三家档次很高的大赌场,分别是金陵王绝义开的“鸿运赌场。”太子绝仁开的“仁泰赌场”东陵王绝岭开的“招财赌场。” 其中规模最大的,当然是太子的仁泰赌场,生意向来最好。 按照计划,我先到豪富赌场里赌了一个时辰,把豪富赌场里的银票赢了近千万两,然后在陈祺一片死灰色的脸色中搂着白依和黎月姿,哈哈大笑着出了赌场大门。 当然,这近千万两的银票,最后还是要落到南陵王手里的,毕竟这只是演一场戏。否则我独赢其他三家赌场,却偏偏不动豪富赌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什么问题。 第二家进的就是太子绝仁的仁泰赌场。刚一进门,走到赌场大厅,马上就有一个长相精明的华服中年人迎了过来,对着我长长一揖,双手奉上一叠银票,恭敬地说:“这位先生,小店店小难容大神,还望先生收了这份供奉,放小店一条生路。” 我左手搂着白依,右手搂着月姿,斜着眼睛一横那中年人,冷哼道:“你就是赌场老板吧?既然敢开赌场,为什么不敢让老子进来赌一场?难道京城的赌场都兴把客人往外赶吗?老子在金陵城都出来没听说过这种观矩!十几万两银子就想打发老子,未免太看不起老子了!” 这家伙,一见我进门就送上供钱,想让我走路,看来是得到了豪富赌场被我赢了近千万两银子的消息。想想也是,这些个大赌场都在同一条街上,消息自然灵通得紧。 我这番话说得很大声,赔场大厅里现在有百来个赔客。听到我的声音马上轰地一声围了过来,看起热闹来。 仁泰赌场老板脸色铁青,咬咬牙,勉强笑道:“既然这位先生执意要赌,那在下只好奉陪了。还请先生到贵宾房” “到贵宾房干什么?”我冷冷地打断了他,邪笑着说:“冷冷清清的贵宾房多没意思?这赌钱嘛,要的就是那种气氛。观战的人越多,老子就赌得越起劲!少说废话,老子今天就在大堂里边赌!这筹码也不用兑了,老子就赌现银票!” 斜瞟一眼仁泰赌场老板,我搂着白依和黎月姿歪至扭扭地走到了一张赌台前,这赌台上赌的是骰子,是对我最有利的一种赌法。 我掏出一叠银票,全都是千两一张的大面额票子,总共一千张一百万两,厚厚的一叠。 “一百万两,押大!”银票全押了大,大堂里边的赌客顿时全都哗地惊叫起来。估计他们这一辈子,还从没见过这样的豪赌吧! 那摇骰子的庄家面露难色地看了我一眼,接着又看了仁泰赌场老板一眼,迟迟不肯摇骰盅。 我嘿嘿一笑,目光斜瞟着仁泰赌场老板,说:“一百万两银子而已。老子身上有一千多万两银子,没一次押出来已经很给你们面子了。怎么.赌不起吗?” 赌场最重的就是一个面子。如果客人押了宝,赌场却不敢赌的话,那这赌场以后就不用再开下去了。 当下那仁泰老板咬了咬牙,冲庄家点了点头。他自以为做得隐蔽,但我却清楚地看到,他望向庄家时,眼神中闪过一抹异色。 我冷笑,见老子押得大就想作弊?这千术不是人人都会玩的,敢做庄家自然必须得会出千,但是再好的老千碰上我也只有输的份!想赢我,至少也得来一个跟我同级的高手! 庄家神色诡异地举起骰盅摇了几下。轻轻放下手习惯性地说了一句:“买定离手!” 我暗自摇头,这庄家的技术很好了,在他举起骰盅的同时,他就已经换了三粒灌铅的骰子。灌铅的骰子最好控制,对一个老手来说,想摇几点就可以出几点。 说他技术好当然不是指摇骰子的技术,而是瞬间偷骰换骰的技术。要是换了普通人,和这庄家赌必败无疑。 现在三粒骰子全给他摇成了一点,加起来才有三点。小到本能再小的点数。 庄家脸上明显带着一缕自得的笑容,说道:“公子确定押大?”我不耐烦地道:“少说废话,老子赌钱从来不反悔。” 庄家笑道:“好,还有其他人下注吗?” 没有人下注,这是我跟赌场的豪赌,别的赌客显然只想看热闹。 “开三点小!”左家揭盅,三粒骰子老老实实地躺在盅底,三点,小得本能再小。 “先生,你输了!”庄家嘲笑地说,用竹耙把银票全扒到了他面前。 众赌客顿时群相起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惋惜的,更多的则是嘲讽。 白依掩着小嘴娇声道:“呀,怎么会是小呢?你输了哦!”黎月姿也笑吟吟地道:“枉你自吹赌遍天下无敌手,你看这把还不是输了?” 仁泰赌场的老板已经来到我旁边,一句话都不说。望着我冷笑不已。 我故作懊恼地一拍脑门:“妈的,怎么会开出小来?这还真他妈邪门!”一咬牙,对小和尚说:“把银票全给老子拿来!” 小和尚点点头,提起一个两尺见方的绸布口袋,将里面近万张银票全都倒到了赌台上。 “这里有九千七百八十二张银票,每张面额一于两。总计九百七十八万两银票!”我呲牙笑着,又从怀里掏出二百一十八张银票,拍在桌子上:“加上这二十一万八千两银票,合一千万两银票!”顿了顿,嚎叫道:“老子要一把定胜败!” 赌场大堂里静寂无声,所以的人都呆了。 赌客们用近乎贪婪的目光看着桌子上的大堆银票,仁泰赌场老板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我,而那庄家看着我的眼神,则是充满了恐惧。 “怎么样,敢不敢和老子赌这一把!”我邪笑着望着庄家,庄家已经在发抖,冷汗喷泉一般从他额头上冒了出来。 “我来!”仁泰赌场老板终于忍不住走到了庄家的位置,将庄家一把推开,抓住了骰盅。 “不需要验银票吗?”我笑问仁泰赌场老板。 仁泰赌场老板摇了摇头:“不需要,这些银票的来历我很清楚!” “那最好不过,省得浪费时间!”我点了点头,笑得越发开心:“我输了,这些全都是你们的,我赢了,你们照价赔就是。只不过,你们赌场拿得出一千万两的银票来赔吗?” 仁泰赌场老板红着两眼,低吼道:“我们仁泰的声誊是同行中最好的!你既然敢来这里赌钱,对我们的后台自然是很清楚,这一千万两银子虽然不少,但未必放在我们后台眼里!” 我拍了拍手掌:“那样最好。不过我这人有个坏习惯,不看到银票我就不放心。这样吧,你也拿一千万两的银票或是等价的金票出来,堆在这桌子上,我赌起来才更刺激。” 仁泰赌场老板点了点头,朝那庄家吩咐了几句,那庄家便带着四个看场子的大汉飞快地奔上了二楼。不多时,那庄家便提着个绸布口袋下来了,打开口袋,将一叠叠扎得整整齐齐的银票放在了赌台上。 “每叠一百张,一百叠一万张,每张千两面额,请查看!”仁泰赌场的老板道。 我点了点头:“阿果,看看!” 小和尚走上前去,手指头在每叠银票上敲了一下,回过头来笑道:“没错,东家。” “好,没错的话就开始吧!这一把,老子押大。押最大!押三个六,豹子!”我把面前所有的银票都推到了三个六上:“据我所知, 赌场的规矩,三个六豹子要是给我押中了。脑场要一赔三十六吧?一千万两银子,你得赔给老子三亿六千万两!” 赌场死寂,所有人都像看疯子似地看着我。有的赌客已经承受不住速刺激,颤抖着双腿坐倒在地板上。 仁泰老板刚准备摇盅的手抖了起来,他两只眼晴已经完全布满了血丝,嘶声道:“你确定?” 我点了点头“对,我押三个六豹子。你要赔我三亿六千万两白银或是等价的黄金。咱们赌的是一个公平,你得把准备赔我的钱全下在桌上了,才能摇盅哦!不知道你们赌场赔不赔得起这么多钱,如果赔不起的话,便把这赌场赔给我算了。三亿六千万两白银啊,你会让我赢的是吗?” 在我说话的时候,仁泰赌场老板的眼神开始变得浑浊迷茫,当我说完之后,赌场老板深吸一口气,眼神瞬间变得清明,恶狠狠地道:“想连赌场一并赢去?你痴人说梦!来人,把赌场所有的金票银票给我拿过来!不够的话,拿赌场地契房契来凑!” 四千七百九十二万两银票,一百三十五万两的金票。仁泰赌场的房契、地契,全都摆在了赌桌上,堆成高高的一堆,赌场里边充斥着沉重浑浊的喘息声和清晰可闻的心跳声。 “现在,你可以摇盅了!”我看着仁泰赌场老板“记着,我要三个六,豹子!” 仁泰赌场老板的手一接触骰盅,本来颤抖的手马上变得稳定起来。“哗哗哗”骰子在盅里不停地跳着,我隔着张桌子,用天魔眼透过骰盅透视着盅里的骰子跳动。 “咚!”骰盅按定在桌面上,盅里的骰子还在飞快地旋转。 “买定离手!”仁泰赌场老板疯狂地吼叫一声,仿佛是在借吼声平息他的紧张。 “早已买定,开盅吧!”我两手遮在赌台上,身子前倾,呲牙怪笑。 仁泰赌场老板手按上了骰盅,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那黑漆漆的盅盖上。 “开”仁泰老板大吼一声,揭盅“卟!”仁泰赌场老板仰天狂喷鲜血,嘶声狂吼:“怎么会这样!”头一仰,直直地向后栽倒。 赌场里的赌客们狂吼起来:“三个六,豹子!”瞧他们激动的劲头,好像赢钱的是他们一样。 三粒骰子,三个鲜红的六,一赔三十六的豹子。 我狂笑着叫道:“现在,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属于老子了!” 第十九章艰巨任务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任泰赌场的老板不屈不挠的爬了起来,趴在赌台上,口鼻中不住地留着血,眼神涣散地看着那鲜红的三个六。 “有什么不可能的?这可是你亲自摇出来的!”我两手撑在赌台上,身子前倾狠狠地盯着他“你是不是很想死?赔了整个赌场,就算你自己不死,你的东家也不会放过你的,还是自己死了的好吧!” 任泰赌场老板喃喃地念了几句不可能,然后点了点头,咬牙切齿地说:“我还是死了的好!”反手一掌拍在自己脑门上,将脑袋拍得脑浆迸裂。 最上乘的千术不是自己出千,而是操纵别人,尤其是与自己对赌的的人出千。 我由始至终都没有碰过骰子,任泰赌场老板开出的三个六,的确是他自己给我开出来的。只不过,在他摇骰子的时候,我用“勾魂摄魄”魔功操纵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清醒的情况下,受到自己潜意识的影响,给我开出了三个六。 而他自杀,当然也是由我一手操控的。 我之所以摇在大堂里赌,为的就是让大堂里上百的赌客给我作证,这一局,我完全没有出千。而赌场老板的死,也与我毫无关系! 论出千,我天下无敌! “阿果,把钱和契约收起来!老子明天领人来接收赌场!”我笑嘻嘻的吩咐了一句,小和尚马上拿个袋子开始装钱。 我抓起一把零散的银票,总面额大概在二十万左右,往天上一扬,大笑道:“今天各位看老子赌钱。这是给老子面子,老子吃肉,你们也跟着喝点汤!这些都赏给你们了!” 百来个赌客顿时发出一声欢呼,全都哄抢起银票来。 白依摸着我的脑袋说:“哥哥,你好厉害哦!一下子就赢了这么多钱我要你给我买房子,买珠宝,买衣服,还要买好多好吃的” 黎月姿也腻在我怀里媚态横生地说道:“我也要!你可不能偏心哦” 我大笑着搂着她们,在她们脸上一人啃了一口,说道:“当然。哥哥我现在有钱,要什么就给你们买什么!” 在别的时候,要我左拥右抱,左亲右肯地,肯定是不可能的。白依表面上对我有黎月姿毫不在乎,可实际上心里总有些小绊瘩。而黎月姿性格稳重,也不会做出这种媚态。 但是现在嘛,我们是在演戏,自然要逼真一点了 小和尚刚把银票和房契收了进去,我们几个人大摇大摆地准备往外走时。那个之前摇骰子的庄家突然哑着嗓子吼了一句:“不能让他们走,否则我们全得死!” 他这一嗓子吼出来,马上有近五十个手执钢刀的黑衣大汉呼啦啦围了过来,排开大堂里正哄抢银票的赌客,将我们四人围在正中。 “哦。赌输了不认账吗?”我笑容不改,但眼神却已经变得冰冷,扫了那围着我们的黑衣大汉们一眼。 所有的人在我地眼神威逼下都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我冷哼一声,刚准备往外走时,那庄家又不知死活地叫了起来:“兄弟们,不能让他走哇!东家会活剐了我们的!吧掉他们,把钱和契约抢回来!” “草!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我暴吼一声,放开搂着的白依和黎月姿,闪电一般掠到那庄家面前。手指一勾,腰上挂着的薄剑自剑鞘中跳起,绕着我的指头转了一圈,然后狠狠地扎进那庄家大张着的嘴里,自后脑透了出来。 “妈的,去死!”怒吼声中,我两根手指夹着薄剑,将见拔出来后轻轻一挥,锋利的剑刃切断了那庄家的喉管。那庄家一手捂着后脑勺上的血洞,一手捂着喉咙上的血口,翻着白眼咯咯几声,一头栽倒在地,在血泊中抽搐起来。 我轻巧地转动着薄剑,剑柄上的剑绡跳舞一般地晃动着。冰冷的目光扫了那五十来个黑衣大汉一眼,邪笑道:“你们是想去跟他作伴,还是留在赌场里,以后为我打工?” 那五十个汉子每个人脸上都露出犹豫挣扎的神情,但全都没有说话。最后其中一个看起来是领头的汉子说:“跟了你,我们东家不会放过我们。和你作对,至少能死的痛快一点!兄弟们,上啊,砍了他!” 五十个汉子不知死活地冲了上来,钢刀破开空气发出刷刷声响朝我直劈下来。 我嘿嘿一笑:“想死得痛快?没那么容易!吼!”“天魔噬魂”狂暴的魔音席卷了赌场大堂,凡是我想干掉的人都受到了魔音的冲撞,疯狂地魔音在瞬间就让那五十个黑衣大汉变成了白痴,而其他的赌客没一个受到影响。 五十个白痴流着涎水,在地上手足并用地爬着,有的手里还拿着刀,不小心把自己的身上割出一道道血口。 “没赌品的人,连死都不配!”我啐了一口,和白依、黎月姿、小和尚大步离开了赌场。其余的赌客也都纷纷涌了出来,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敢继续在这里呆下去了。 一刻钟后,东陵王绝岭的“招财赌场”宣告破产,看场子的人可能是得到了任泰赌场长被屠地消息,没有出手,保全了性命。 再过了一刻钟,金陵王绝义的“鸿运赌场”给我献了一百万的贡钱,我放过了他们,拿着他们的一百万两,带着白依等人离开了洪门街。离去的时候,我身上已经有了九千七百五十三万两银票,两百零六万两金票,以及任泰、招财两家赌场的房契和地契。 为什么摇放过鸿运赌场?这显然是栽赃嫁祸。 洪门街上四大赌场除了鸿运和豪富两个赌场,其余两个都被我赢得破产。但我在豪富好歹也拿了近千万两的银子。再加上我第一家去的就是豪富,带地本钱本来就不多,所以只赢他一千余万两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我在鸿运赌场却只拿了一百万两的贡银,这怎么都说不过去了。 放了这个烟幕弹,纵然南陵王和金陵王会同时受到另两家东家的怀疑,但是金陵王的嫌疑绝对要比南陵王大得多。 退一万步说,就算有人怀疑到了南陵王头上,他们也没有任何证据。 我赌钱的时候声音是加工了的,样子是易容过了地,白依、黎月姿、小和尚全都是易容加变声。加上我从没有透露过自己的名字,去了易容妆扮之后,再厉害的人也不会知道是谁做的。 出了洪门街,小和尚赶着马车,我和白依、黎月姿坐在马车厢里,数钱数到手抽筋。 我们并没有直接回南陵王府,现在这个时候,天知道后面有多少人跟踪我们。 小和尚驾着马车在京城里很是转了几圈,途中在僻静处干掉了六股计十七人的跟踪队伍。后来我们在城南弃了马车,连同马车里今天刚买的东西都扔了个干干净净。四个人用轻功在京城里满城乱转。 白依没办法跑那么快,我就背着她跑。一直绕到黄昏,确定所有的跟踪者都被甩掉之后,我们才循着一条特别复杂的路线回到了南陵王府。 来到南陵王阁楼的议事厅时,南陵王显然已经接到汇报了。笑嘻嘻地把我们迎了进去。他吩咐厨房准备酒菜,然后带着我们离开议事厅,来到他阁楼的卧房。 一般图谋点大事的人都有自己的密室,南陵王也不例外。南陵王的密室就开在他卧房里,进口就是我房里的书架,机关并不复杂。但是我在机关打开的时候,感应到九股一闪即逝的微弱气息,看来是潜伏在暗中的护卫了。 气息虽然微弱。但是并不代表那些潜伏在暗中的护卫实力软弱。在不敢使用天魔眼探测的前提下,我本身对高手的气的感应能力也是很强的,但是那九股气息却让我只能感应到一瞬。这就证明那些高手隐藏形迹和气息的能力已经高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有这样的九个高手保护密室,任何人想偷入密室都要先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 南陵王把我们四人全都带进了密室中。 密室看上去密不透风,但是空气却很好,想必是有隐藏在暗处,肉眼无法看到的通风口。 顶上和四壁嵌着五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在密室门关上之后散发出白色的光芒,将整间大约有三十平米的密室照的通明,比起地球上的日光灯也差不了多少。 密室里的陈设很简单,就只有一张摆着文房四宝的桌子,几把椅子,和一个兵器架子。 兵器架子上放着好几样看起来非常厉害的兵器,其中一副异常夸张的铠甲散发着一种异常暴戾的气息,就像是一只蹲在那里的猛兽一般,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除此之外,就只有一面墙上挂着一副看不懂的字画,在没有任何背的东西了。 据我猜想,在那字画后应该还有暗格,应该有很重要的东西放在那里面。 进了密室中后,我马上把两个装着银票和金票的丝绸袋子放到了桌子上,从怀里掏出“任泰”、“鸿运”两家赌场的契约,对南陵王说:“大哥,这两份东西烫手的很,小弟不知道该如何处置。” 南陵王微微一笑,接过契约看了几眼,说:“这两份东西暂时收起来,现在咱们还不能出面去接收两家赌场,否则又有大麻烦。听说你这次赢了不少嘛!” 我呵呵一笑,说:“除了咱自家的和绝义家的,另外两家的钱都给我搬空了。金锭银锭没要,太重了,不过我估计也没有多少。一大箱子金锭最多也不过一万两,小弟没那闲工夫去搬,给赌场里看场子的人留下了点棺材本。其他的,也就九千多万两白银,两百多万两黄金吧!” 南陵王笑着解开了两个丝绸带,把里面的金银票据拿出来翻看了一阵。 “兄弟啊,这笔钱,嘿嘿,全都换成银子的话,可值两亿两左右现在战马的黑市价是五十两白银一匹。重装骑兵全套装备摇一百六十两白银,轻骑兵只要九十两。一个重装步兵的全套装备需要一百二十两白银,一个轻步兵的则只要六十五两。训练一个重装骑兵需要一年时间。伙食加饷银、装备折旧维修、战马的草料、重装骑兵助手的开销等等,一年总耗费摇五百两左右的白银。这样算起来,一个重装骑兵一年开销在七百两左右,轻骑兵五百两左右,重装步兵四百二十两,轻步兵三百两。战争时期开销至少要多两倍。你算算,这些钱我能养多少兵?” 我暗暗咋舌:“大哥,怎么一个兵的开销这么大啊?” 南陵王摇头苦笑:“铁器少啊!神州物产丰富,铁矿也足,可是铁器的冶炼却很成问题。军队的战斗力与装备成正比。青铜甲怎么都挡不了纯钢斧头的一次劈击。要想拥有强大的军队,就必须配备最好的武器和盔甲。现在神州铁器禁止私下买卖,民间不允许拥有武器,商品的铁器更是少得可怜。要想买到好的铁器,只有这黑市上买。价格太离谱了啊!”我试探性地问:“大哥,你身为王爷,有自己的封地,养兵的话,朝廷上会给你拨款的吧?” 南陵王冷笑:“贪狼国律法规定,亲王养私兵不得超过两万,公爵私兵不得超过一万。其余贵族依次递减。多于这个数目的以谋反论!就算养私兵,朝廷上也不会拨下一分钱,养兵的钱,全得靠你自己封地上的收入。而国家如果有仗要打,各亲王贵族都必须无条件以五分之四的私兵支持朝廷,一分钱的补助都不会给,战士伤亡抚恤金也有各人自行承担” “这也太黑了吧?”我愤愤不平地说道“养兵的时候不给钱,用兵的时候白要,连抚恤金都不给,朝廷怎么能这样?” 南陵王说:“这是祖训,谁也没有办法改变。不过我若是神王,我也会这么做的,毕竟大权要集中在朝椭里,国家才能安稳。如果我能当上神王,我只怕做得更过火,所有贵族,除了侍卫军队以外,私兵一个都不准养!” 我全身一抖,颤声道:“大哥,你刚才那话可不能随便说啊!”南陵王轻嗤一声:“有什么不能说的?绝仁一天没当上神王,我就有机会!兄弟,这话我也只说给你们听,对外人是绝对不能说的。你们的身份不同,郝总管付出了性命把你们救出来,我总得对得起他丢的那条命。把你们当成了我的兄弟姐妹,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 好个南陵王,你就不能少用这一套收买人心吗?你这样一来,我们岂不是又要装作被你感动的样子,感激你一次,再想你宣誓效忠一次?你他妈的烦不烦啊! 心里咒骂着,但面子上还是不得不感激歌颂一番,还要想办法作泪眼朦胧状。可怜小和尚,原本多正直的人啊,在这儿没几天,就变得比奥斯卡影帝还会演戏,比韦小宝还要会跑马屁了。 我们宣誓效忠,南陵王自然要假装客套。一来二去又上演了一番忠臣明君的把戏之后,我们才开始继续说正题。 南陵王道:“狼群里边,谁不想当头狼?连父皇都知道我们几个有实力的兄弟的心思。父皇十七个皇子,除了老大绝仁是铁板钉钉的神王继承人,还有一个老三绝义,老四绝岭,老八云陵王绝霸,再就是我南陵王绝情有点实力。父皇也由的我们斗,只要不在明里用军队互攻,私底下怎么打杀都可以。但有一条,兄弟之间不得互相残杀。所以我就是把绝仁从太子位上拉下来,把绝义打成孤家寡人,甚至把他们打成残废,那都是可以的。唯一的一条就是,不能杀他们。这是规矩,谁坏了这个规矩谁就得死。兄弟,这规矩你可得给大哥记住了,以后有冲突,得时时记住这条规矩!” 我点了点头,道:“大哥,那这么说来,养私兵也就没多大用处了啊?” 南陵王道:“谁说没用的?有了兵,势力就越大。说话也就越有分量。律法说亲王不能养两万以上的私兵,但是老三就养了十万兵马,父皇知道。可是父皇不动他。因为这律法,对咱们姓绝的没效。以后对你们自然也没用了,虽然不姓绝,可是你们是我绝情的兄弟姐妹,跟咱们姓绝的没什么区别。” “那大哥你养了多少私兵呢?” “我?就两万,规定的两万,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南陵王笑道:“别忘了,这些年我一直在忍,不显山不露水地忍。我连自己的封地南陵城都很少去。倒是老三,三天两头在往封地上跑,还不就是为了他那边的生意和军队?可是现在不同了,我不忍了,我也要开始下手了!兄弟,我的兵少啊!以后要是和老三对干起来,咱不在京城里边动手,在南陵城和金陵城对着干。他的金陵城本来就和我的南陵城接壤,以后矛盾激化了,难免不靠兵打野战的。难道还真地成天靠着武林高手们飞来飞去打打杀杀不成?” 我笑问:“那大哥你是准备开始扩军了?” 南陵王点了点头:“本来我的生意在地下,赚的钱就不如别的兄弟多。泰山在南边,做的又不是赚钱你的生意。可是现在不同了,咱们动手了。夷陵城的水运已经被我派人接收了,没人知道那是我的手下。钱也有了,这么大笔钱,我估计是伤了太子和绝岭的元气啊!谁让他们把钱存在赌场里的?你帮我,用这笔钱组建一支铁军出来吧!” 我大吃一惊:“大哥,你把这么多钱交给我?难道就不怕我” 南陵王嘿嘿一笑,道:“贪污一点没关系的,毕竟是你赢来的。两亿两银子,贪个一两千万两,大哥不会怪你,你也得有点辛苦钱。现在京城里边摇炸锅了,我手下的高手们差比多都离开了京城,给分配到别的地方做事去了,先避阵风头再说,让他们几个闹去,咱们保存实力要紧。你也要离开,去南陵城,道我的封地上帮我打理两年,帮我养一支铁军出来,等时候到了,你们再回京城,咱们闹他个天翻地覆,咱们争一争这头狼的位置!” “大哥,你给小弟的,可是一副千钧重担啊!”我有些惶恐地说“赚钱小弟在行,毕竟赚钱就离不开坑蒙拐骗四字,做生意甚至当强盗土匪都是这一套,咱就搜刮民脂民膏也能把钱搞到手。可是这训练军队,小弟真是一窍不通啊!”南陵王眨了眨眼睛,说:“没关系,谁也不是天生就会打仗的。你够义气,也够狠,认准了就不回头,杀人也利落。我就要你把我的兵培养成跟你一样的人。不会练兵不要紧,我会给你安排助手的,是个落难的将军,行军打仗很有一套,对兵法更是熟的不得了。你的任务,就是想办法给我的军队安上魂,装上魄!只要有了魂魄,义气、狠辣、狠毒一般的魂魄,我的军队就是真正的狼群,战无不胜的狼群!” 我顿时激动起来,这该是多大的信任啊?大概是南陵王认为我已经为了他得罪了京城里所有的势力,即使想背叛他也不可能了吧?所以现在才会对我这么信任,他又哪里知道,其实我根本就不在乎得罪任何人,其实我只是想把贪狼国搅得稀烂呢? 现在让我去南陵城给他练兵,那岂不是给了我一方完全自由的天地,让我尽情发挥?我会尽心练兵的,不过我练出的兵,将来只会服从一个人,那就是我萧锋!我的兵,只能服从我!除我之外,谁也不能指挥,包括他绝情! 当即跪倒在地,对南陵王叩拜道:“大哥如此信我,小弟当以命相报!” 南陵王扶起我,大笑道:“你我兄弟同心,何愁大事不成!” 第二十章重逢教官 坐在装饰华丽的马车里,我小指勾着南陵王新赏给我的配剑的剑绡,仔细地看着手中这柄至凶至煞之剑。 此剑名“血煞”剑长三尺六寸,剑身通红如血,纹理乱如泼墨。许多血滴一般的深红色斑点遍布剑身,盯着那些红斑看得久了,就会觉得那些红斑彷佛要喷出来一般。 剑刃看上去并不锋利,但是手指靠近剑刃之后就会感到切割一般的疼痛,更不用说摸上剑刃了。 整柄剑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一种凶戾之气,当我在南陵王的密室里,第一次握上这柄剑时,剑柄处竟然射出无比锋利的剑气,将我的双手皮肤割得支离破碎。 而当我的手上的血液流上剑柄之后,血煞如同有生命一般,将我的血吸得一滴不剩,这才安静下来。 南陵王当时眉开眼笑地告诉我,血煞剑时旱魃国镇国三凶器之一,当年攻破旱魃国后抢夺的战利品。此剑与旱魃一般凶恶,性嗜人血,不同人很难掌握,而及时功力深厚的高手,若其血脉得不到血煞剑的承认,也无法降服此剑。所以直到现在此剑还没有人能使用,但此剑吸了我的血之后便安静下来,说明这剑已经认我为主。 听到南陵王那番解释后,我险些惊出一身冷汗,我是旱魃太子,血煞剑任我为主再自然不过了。但是这样一来,会不会暴露我的身份?在那个时候,我心中险些起了杀机,幸好南陵王并不在意。 或许南陵王认为,血煞剑并不一定只会承认旱魃为主吧! 血煞剑的剑鞘也是特制的,普通剑鞘根本承受不住血煞的杀气。所以那特制剑鞘,本身也是一柄相当厉害的武器。 小和尚也得了南陵王的赏赐,一把五尺长的“残魂”刀,也是不可多得的宝刀,还有抗术法的特别属性。 黎月姿和白依对武器不敢兴趣。南陵王赏赐了她们大批地绫罗绸缎、珠宝首饰,倒是省下了我一大笔开支。 我到现在还记得,送我们武器之后,南陵王指着他兵器架子之上那副造型一场夸张的铠甲说:“可惜了此甲,上古遗物啊!据说有着极强的神力,但是净重一千零八百斤,穿上它,没人能打仗了,所以到现在也不知道这铠甲究竟有什么样的神力。” 我目测了一下那副铠甲,至少也得身高两米三以上的人才穿得上。一千零八百斤的重量?唔,还是给大象穿比较合适。 现在我们正在前往南陵城得途中。 白依和黎月姿一左一右坐在我旁边,小和尚则坐在我正对面。 离开了京城,我们自然不必再刻意掩饰相貌了,消去了魔法面具,露出了本来面目。 随行的还有二十名王府护卫,全都骑着战马,穿着战甲,行在我们马车的前后。 这二十名护卫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手头上都很有两下子,砍起人来都是狠角色,每个人手上至少都有三五条人命。 南陵城离京城不远,三天的行程而已,途中又有很多城镇可供落脚,所以我们这次是轻装上阵,没带什么辎重,只带了南陵王的手谕和很多很多的钱。 赌博赢来的金票全兑换成了银票。合一亿零三百万两白银,加上南陵王凑整数给我的一亿两银票,总计两亿两白银。 那三百万两当然被我毫不留情地贪污了。两亿的整数暂时不动,以后酌情贪污。 现在我的家产也不少了,四百二十万两白银,十五万两黄金,一整盒价值万金的珠宝,加上南陵王赏赐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什么地,合起来也有近三千万两银子的财富了。 三千万两银子是什么概念?如果用在军国大事上,这三千万两银子的确算不了什么,但是如果用在奢侈享受上,这已经够我养活白依、黎月姿、小和尚吃上一辈子了!不奢侈的话,那是吃上八辈子都绰绰有余。 马车一路摇晃,在北方,夏日清晨的阳光还不是很强烈,懒懒地照在地上,让人也染上了那懒洋洋的感觉。风很清凉,我干脆掀开了两边窗帘,好好地享受一下这完全没有半点空气污染的清风。 清脆的马蹄声回荡在大道上空,大道两旁整整齐齐地农田里生长着绿油油的麦子,风中还夹着淡淡的麦香,这种滋味很是醉人。 远处的山脉高低起伏,不时可以看见山涧的泉水,注入奔腾的大江中。江水一路往东,在南陵城滨海渡口注入大海。 白依等人对这景色很是赞叹了一阵子,我也觉得在这种环境中居住令人心旷神怡。虽然这交通是不如飞机汽车来得方便,可是坐在马车里边,抱着美人,喝着美酒,晃晃悠悠个几天,慢慢欣赏窗外景色,吹着阵阵或缓或急的清风,感觉也是很销魂的。 要是这马车足够宽敞,还可以修个隔间,晚上也可在车上过夜,车子一边走,一边喝白依在车里边做那销魂的事,岂不快哉?可惜,现在车里的人太多,我还没办法厚着脸皮当众表演 到了下午时,长相最是凶恶,跟非洲大猩猩没什么区别的,身高足有两米的护卫统领王胜策马来到车窗前,操着滚雷一般的大大嗓门对我拱手道:“禀大人,已经进入南陵地界了,今天天黑前就可进入南陵城。” 我现在的身份是南陵城镇守州将,在武将官职体系中,地位仅次于京城中带兵的京将。 但在朝廷上,我这亲王封的州将连品级都没有,羽林军里边注册的只是一个参将而已,从五品的将官,京城里边儿是一抓一大把。 不过我这次是来扩军的,只要钱多,扩个十万二十万大军的也不在话下。到时候我就算没品,有了兵之后也比那些有品没兵的将官强多了。 贪狼国军制,每城每镇都有一员镇守将官,普通州 、县的都是朝廷委派,有品级。亲王封地的镇守将官由亲王自己任命,无品级,可在京中挂职。 贪狼国的军队共分四个大营。其中羽林军最多,足足二十万人,装备也最精良。 另外三个大营分别是南大营、北大营、独立营。每营十五万人,由朝廷直接指挥,与地方军事系统区分开来,将官都是京城里分派的京将。 而那些三品以上的京将闲时全都养在京城,战时才会分派到各大营去,所以这些将官与军队之前可以说毫无感情。这也是为了防备军队大佬拥兵自重,造成不利管辖甚至军阀割据的局面。 除了朝廷直接控制的四个大营六十五万大军外,各地贵族也都有各自的私兵,自己出钱养活,不得超过兵员标准,指挥官自由任命,打仗的时候义务帮忙。 由于养私兵实在太亏,所以一般贵族都不会养多少私兵。除了保证人身安全的护卫之外,谁都不会花钱养些闲兵。当然,那些有野心又有钱的亲王除外。 听了护卫统领王胜的报告,我点了点头,说:“新科各位兄弟了,到了南陵城,大人我请你们去最好的青楼喝花酒去!” 护卫们顿时一阵欢呼,连声道谢。白依却在一旁狠狠地掐了我一阵子。我嘿嘿笑道:“好妹妹,我不过是请这些兄弟吃花酒,我自己只喝酒,不搞女人,这还不成吗?” 小和尚抱着那把五尺长的残魂刀阴笑道:“大哥,你要宴请别人,自己不陪怎么行?” 白依呵呵一笑,望向小和尚:“怎么不行了?你去陪同不就行了吗?我赵哥哥,今天晚上可是要陪我的。要不,我和月姿姐姐也去参加你们喝花酒。” 我苦笑“真没听说过逛窑子还要带上女人的这不和去餐馆吃饭自带饭盒一样吗?” 几个人正说话间,马车忽然停了下来,护卫们的马蹄声也停了。王胜的大嗓子在外炸了起来:“妈的,哪里来的讨野火的东西!老子们是南陵王府的护卫,送新任南陵城州将大人去南陵城的!识相的赶紧滚开,否则,爷爷的刀子可不长眼睛的!” 我探出头去,说道:“王胜,出了什么事情?” 王胜打马来到车窗前,道:“大人,前面拦了百来个手持凶器的毛贼,看样子是想拦路打劫来着。不过大人您别担心,小的们马上就打发他们走路。” 我点了点头,说:“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的,怎么还有这么大胆的毛贼拦在官道上打劫啊?你也别跟他们废话,杀光了就是。” 王胜点了点头,提起挂在鞍旁的点钢枪,举起长枪吼道:“兄弟们,赵大人下令了,杀光这些小贼!咱弟兄给赵大人砍个开门红!” 我哈哈大笑,说:“这些当兵的,跟咱们在地球上收的那些小痞子没什么两样,全都是好打好杀的家伙!二十个骑兵哪,妈的,精挑细选出来的,尤其是那王胜,普通人两倍的体力,还修炼了一点点真气,一百个打劫的土匪,还不够他一个人杀的!” 小和尚微微点头,笑道:“贪狼国严厉管制铁器买卖,打劫的土匪手上能有两把菜刀就很不错了。”说着,掀开马车前门看了一下,回过头来笑道:“这伙土匪,还有拿锄头钉耙的,看起来也就是一群刚刚忙完农活的农民。” “听说今年贪狼国年成不错啊!”我嘿嘿笑着:“怎么农民都来打劫了?还是我大哥长久不回南陵,让南陵地皮上的人都觉着没了人管,无法无天了?” 小和尚大笑:“大哥,你到了南陵,你不就是那法,不就是那天?” 我拍拍手:“这话中听,到了南陵,老子要让南陵地皮上,无法无天的只有我一个!老子要让那些土匪一个都过不下去!妈的,咱们在纽约混黑社会那会,也知道要搞好地下秩序,抢地盘都是晚上干。这些人倒好,大白天就拦路抢劫。把老子的南陵治安搞差了,以后谁来给老子投资?谁来发展南陵的经济?妈的,要抢劫,也得是老子的兵来抢!” 小和尚点头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要治好一块地方,那些舞文弄墨的读书人咱们也得好好管管了,让他们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些什么不该写。还有那些练武的,搞帮派的,能收的就全收了,不能收的就全灭了。咱们在纽约那会儿,不也是把整个纽约的地下势力全给折腾完了?” 我最后做了总结:“老子走到哪里,那里就只能有一个教父,只能有一个说话算数的人!写文章的骨头硬,脾气倔,碰上阴险的,写检举信上告朝筒么的,在你背后使坏,软刀子杀人不见血。这样的人,杀一个少一个!练武的拉帮派的,也就跟我们地球上那会儿的黑社会差不多。既然我到了南陵城,以后南陵城就只能有我一个老大,别的帮派全灭了!” 说了这老大一会儿话,听得外面传来阵阵喧闹声,喊打喊杀声,惨叫声,马匹的嘶叫声等等,不多时就安静下来了。我有些奇怪的说:“这么快就杀完了?这还没两分钟吧?” 罢想打开车门看一看,就听那赶车的车夫颤抖着声音说:“大大人,王统领他们全给放到啦!现在那些毛贼已经已经夺了兵器朝我们赶过来了!” “不会吧?”我和小和尚面面相觑。 护卫们砍人打架都是狠角色,武器装备都很精良,还骑着上好的战马,就这么两下就全给干掉了? 这群打劫的农民也太厉害了吧?莫非中间隐藏着什么高手? 我推开马车门,朝外面望了过去,只见王胜等二十个护卫身上的盔甲全给剥的精光,被拇指粗的棕绳捆得跟粽子似的,叠罗汉一般堆在地上。 几十个长的五大三粗,一脸黑红,一看就知常年劳作的汉子嘻嘻哈哈地把弄着王胜等人的盔甲武器,有的还装模作样地骑上了战马,耀武扬威一般挥舞着大刀片子。 十几个拿着木棍的汉子簇拥着一名身高一米八左右,铁塔一般的壮汉,威风凛凛地向我们走来。那大汉手无寸铁,走路带风,行走间隐然像一尊会走路的金刚。在我的天魔眼子下,大汉体内那比常人宽阔粗大许多的经脉中流动着粘稠如同胶水一般的真气,强大的真气竟然已经完全液化,或者说给人以一种液化的感觉了! 这大汉,实力已经有我现在的九成功力! 在看到那大汉的第一眼,我便狂笑出声:“妈的,妈的,妈的!老子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好小子,你打劫竟然打到老子头上了!” 旋风一般从车厢内狂出,我一飞冲天,直跃上五十多米高的空中,双手抱拳,高举过头顶,朝着下方扑去而去,拳头朝着那大汉头顶疯狂地砸下,血红色的拳劲轰破空气发出滚雷般的炸响,口中狂吼道:“小子,吃你老大一拳!” 那大汉在我飞出车厢的的一刹,脸上也露出狂喜之色。待我飞上空中之后,他哈哈狂笑道:“好,老子的大金钢神功莫名其妙功成之后还没有遇上过对手,今天就拿老大你来试招!” 他站在原地,双拳向着头顶连续击出一十八拳,道道纯金色的拳劲从他拳头上发出,也是炸出滚雷般的轰鸣。 我们的拳咀先撞到了一起,爆响声中,两人的拳劲几乎同归于尽,爆炸产生的疾风吹得我们方圆五十米内飞沙走石,那些簇拥着那大汉走过来的汉子们给吹得人仰马翻,连滚带爬。儿我的马车也给吹得倒退不已。 “不错!拳劲可以外放,你的大金刚神功果然大成了!”我大笑这俯冲而下,拳劲已经烟消云散,接下来就是毫无花俏,实打实的拳与拳之间的硬拼。 “轰”我们的拳头硬碰到一起,地面一阵震烈地震荡,官道上喀喇喇一阵乱响。大汉立足之处,以他双脚为圆心,无数龟裂向着四面八方延伸至五十米开外,他的身体向钉子一下插入泥中,直没至腰胯,上衣的衣服给拳力震得粉碎。 我头下脚上压着他,望着他哈哈大笑:“老子十成功力的一拳你都可以接住。妈的,一百三十年才能成地大金刚神功,果然有独到之处!” 那大汉仰天狂笑:“老大,你他妈的还是这么厉害,老子以为老子神功大成之后,你都不是老子对手了,没想到还是能把老子打成这样!” 我笑着倒翻出去,翻出去时伸手拉住他的拳头,将他从地里拔萝卜一般拔了出来。 这时,白依和黎月姿、小和尚也都飞一般奔了过来,看着那大汉露出开心的笑容。白依大叫一声:“教官,你什么时候该行当土匪了?” 那大汉正是教官龙倾城!从我第一眼看到他起就将他认了出来。也难怪王胜他们二十个护卫这么短的时间就被打败,凭龙倾城现在的本事,要干掉王胜他们,只需要一根小指就足够了! 龙倾城哈哈大笑着,和白依他们打着招呼:“白小姐、黎小姐、小和尚。见到你们实在太好了!我还以为以后再也见不着你们了呢!对了老板,你怎么穿着这么靓的衣服?腰带上这颗珠子,怕是值好几百万美金吧?我拷,这把剑也好的很你们发财了?怎么都养得起保镖了?” “先别说这么多,”我呵呵笑着,拉了一把龙倾城:“让你的人先把我的兄弟放了。你说你寒不寒碜?这么好的本事竟然拦路抢劫,老子初代纽约那会儿打天下的时候,抢都是抢的黑帮的夜总会。你小子倒好,当起土匪来了!好了,把人放了,叫你的手下跟着我。他们出来抢劫,也肯定是混不下去了,现在老子当大官了,都跟着我混,你的人就是我的人!” 龙倾城点了点头,冲过去朝着那群农民打扮的土匪大喊:“小的们,赶紧把人放了!妈的,咱们这回可抢对人了!把东西还给他们,你小子,把刀扔下,妈的,以后跟着我老板,咱们要什么有什么,这两把破刀有什么值钱的?” 拳打脚踢的,龙倾城让那群毫无组织性纪律性的土匪放下了抢劫来的东西,给我的护卫们松了绑。 王胜等人穿好盔甲,拖着刀枪,牵着马耷拉着脑袋来到我身前,羞愧地说:“大人,属下无能” 我摆了摆手:“算了,这不怪你们。你们的能耐也算不错了,可是你们遇上的是一个怪物,败也败的不亏。好了,今天晚上,我让我兄弟给你们赔罪。妈的,怎么说你们现在也是我的护卫,和他一样都是我兄弟,谁也不能打自己兄弟不是?” 王胜等人连连点头,纷纷道谢。 那一边,龙倾城跟那群土匪们不知说了什么话,土匪们全都欢呼起来。跟着官儿干总比当土匪强不是? 当下龙倾城让他那群土匪兄弟在马车前开路,自己上了我的马车。白依施了个静默结界,外面的声音可以传进马车里边,可是马车里边的声音却半点也不会传到外面去,我们放心大胆地高声谈笑起来。 拍开一坛子好酒的泥封,龙倾城抱起酒坛子,一口就灌下大半坛子酒,哈了口酒气说道:“老板,你说奇不奇怪,本来我以为那狗屁破碎虚空破了,我也就完了,谁成想,我竟然还是到了这个鬼地方。刚出来的时候掉进了海里,给一条怪鱼吞进了肚子,谁知道那怪鱼又被南陵渡口那边的一艘捕鱼船给抓住了,把我救了出来” 原来龙倾城大难不死,让捕鱼船把他从怪鱼肚子里挖了出来救了他。龙倾城是个讲义气的汉子,人家救了他,他自然要报恩,便跟着捕鱼船的人干。谁知道那捕鱼船的老大因为一件小事得罪了官府,给南陵城一个什么官儿抓了起来满门抄斩,连带着三条大船也给没收了。龙倾城一气之下,半夜摸进南陵城杀了那官儿满门,然后带着一百零三个原捕鱼船上的汉子落草为寇,干起了土匪。 龙倾城本来就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在南陵城里边抢劫他不敢。毕竟城里还有两万军队。可是出了南陵城他就不怕了。在官道上打劫了好几起,倒也让他抢劫了不少东西。 要不是遇上我,龙倾城估计还会继续抢下去。 喝了口酒,龙倾城继续说:“老板,说实话,我是个军人,生下来就是要杀人打仗的。这么多兄弟相信我,跟着我干,我除了带着他们打打杀杀,却没办法给他们谋一条真正的生路。我不喜欢动脑筋。战场上直来直去才是我喜欢干的事情。这下可好,总算又遇上老板你了,以后兄弟们都跟着你干,我那群兄弟也都是好汉子,我目前正在按特种兵的训练方式训练他们,虽然才练了没几天,可是他们常年打渔,身体都很好。别的不说,砍人杀人绝对不在话下。” 我点了点头:“可惜咱们没军火,要是有枪的话,组建个特种小分队,以后办事就容易多了。到了神州,以后打架都要靠功夫的。你那些苦哈哈的兄弟,没什么背景,又是得罪了官府无路可走的亡命徒。你给我挑些忠诚可靠的,我以后择几套炼气的法诀给他们练练。武功什么的,我这也有很多武功秘籍。咱们要培养自己的势力了。” 龙倾城兴奋地说:“老板你肯教他们功夫?那太好不过了!配上我的特种兵训练方式,再教给他们上乘武功的话,他们绝对可以变成一支可怕的队伍。忠诚没问题,现在这些兄弟都是没路走的人,对我都很忠诚。” 我摇了摇头,说:“忠诚不是光靠嘴说的。我就不信你那些兄弟,用几万两银子没办法收买!或许不用几万两,几千两就够了。现在这个世界,我能相信的也就是你们几个跟着我从地球上来的兄弟了,别人,一个都不能相信!毕竟我们是办大事的,我们的目标是整个神州大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整个神州大陆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 龙倾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老板,我觉得你这么说不妥,虽然咱么是跟你回来报仇复国的,可是打仗这回事,全都是由各国家上层发动的,老百姓并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我那群兄弟吧,他们中间年纪小的,很多连神州大陆曾经有个旱魃国都不知道。” “我又没把账算到所有人头上,”我笑道:“我的意思是,我们现在仇家遍天下,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对别人的信任一定要有限,除了我们这些自己人,谁都不能完全相信。你这家伙,就是太讲义气了,跟这群土匪兄弟抢了几次,就把他们当亲兄弟了。” 龙倾城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笑道:“他们现在叫我大哥,我得对他们负责。” 我肯定地说:“你的想法是对地。只有对手下人负责,为他们尽心,他们才会对你负责,为你卖命。不过嘛,感情可不能只用义气来维持,要知道,这义气有时候也是讲价钱的。”我掏出一叠扎得整整齐齐的银票,递给龙倾城:“十万两银子,你给你那批兄弟分分,每个人也能匀到千把两吧?他们打一年渔,能挣到几个钱?这些钱,也可以买到不少义气吧?你应该知道该怎么说了?” 龙倾城接过银票,点了点头,舔着嘴说:“老板,我现在看到银子银票什么地,总是感觉特虚幻,好像这不是钱,是废纸似的。咱在纽约的时候,看的摸的可全都是美元,总觉得那花花绿绿的钞票才是钱。” 我拊掌大笑:“我刚来的时候还不是和你一样?这些东西,对我来说还真不是钱。老大我现在的身家也有几千万两银子了,身上还带着两亿整的银票,感觉就是一堆废纸嘛!等到了南陵城,咱们买点房产,兑点硬通货,那样总是钱了吧?” 白依插嘴道:“还有给我和月姿姐姐买首饰买衣服!还要买化妆品!” 我一拍她的小脑袋,笑说:“南陵王送了你那么多东西还不够呀?” 黎月姿也来凑趣道:“女人是永远不会嫌衣服和首饰太多的。” 一车人大笑起来。笑过之后,我问龙倾城:“对了教官,你的大金刚神功怎么突然就大成了?现在的境界,可不简单呀,我十成功力的一拳。连你的表皮可都没打破一点。” 龙倾城摸了摸脑袋,笑道:“这我也不知道。我那天晚上去杀那小辟全家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就发现自己这大金刚神功到顶了。我也懒得动脑筋去想,功夫成了反而更好嘛!” 我疑惑道:“难道是破碎虚空突然给破掉,刺激了你的功力增长?但是那样的话,我和小和尚的功力怎么没有增长?奇迹,真是奇迹” 龙倾城又想了半天,才说:“我记得给那条大怪鱼吞进肚子里以后,我在怪鱼肚子里拳打脚踢,又张嘴咬地,好像吞了个什么东西下去。吞下那东西以后,肚子里像火烧似的。内脏都好像给烧融了,痛得我死去活来。后来疼感消失以后,我感觉自己的内脏都好像给烧成一块铁板似的” “不会吧?”我和小和尚面面相觑,异口同声地说:“被怪鱼吞下肚子随便吞个什么东西就能变成现在这样?” 小和尚想了想,问:“那怪鱼长什么样子?” 龙倾城说:“体积很大,和成年蓝鲸差不多大小。皮肤是金黄色的,有蓝色斑点,长相有点像鳄鱼。不过没有腿。” 小和尚长吁了一口气,说:“应该是一条野龙,你吞下去的,可能是那野龙的内丹。有了内丹的野龙,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的,如果不是被你吞下了他的内丹,普通的捕鱼船是绝对没可能抓到它的。” 我锤了龙倾城胸口一拳,笑骂道:“妈的,你小子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随便被个怪鱼吞下去,就是野龙。随便咬个东西吞掉,就是野龙的内丹。” 龙倾城笑道:“这叫好人有好报。我龙倾城上辈子烧了高香,所以才有这么好的运气,你们嫉妒是嫉妒不来的” “这样也好,神州强者如云,我们的实力还是太薄弱了。要想在这里混下去,高手自然是越多越好。”我笑道:“教官现在大金刚神功大成,以后如果要打仗的话,你是最好的先锋大将!嗯,我这里还有好几种炼气的法门,干脆也教你一些,增强点实力。” 当下便教了龙倾城一套从天魔留下的记忆中翻拣出来的,某个上古门派留下的炼气法诀,让他好好修炼。龙倾城的肉体力量现在可以算是异常恐怖了,但是唯一的缺憾就是他不能飞,一个不会飞的高手,再厉害也是有限的。我现在教给他的炼气法诀,就是能飞天的功夫。龙倾城吞了野龙的内丹,以后估计练什么功夫的都快得很。 “对了教官,以后你可不能再叫我老板了,还是叫老大吧。”我把我和白依等人现在的身份给他说了一遍,自然也给他编了一套身份的谎言。反正现在龙倾城的身份,我在南陵王那里也是已经备了份的,我说过我有十个同乡,龙倾城自然是其中一个了。 来到贪狼国后遭遇的事情也都告诉了龙倾城,龙倾城听到我现在傍上了南陵王之后,眼睛一亮,大笑道:“行啊老大,你现在当官儿了,那以后咱们做什么事情岂不是方便多了?这贪赃枉法、走私贩毒、杀人越货的事情,七步诗可以明目张胆地干了?” 我邪笑:“当然,南陵王放心把南陵城交给了我,我现在就是南陵城的天,我说的话就是南陵城的法!咱们只要把钱给南陵王赚足了,把军队给南陵王训练出来了,把封地给治理好了,咱们私下里做点什么事,就算是传到南陵王耳中,他也不会把咱们怎么样了!” 车厢里几个人对视一眼,除了白依和黎月姿笑得矜持,我和小和尚、龙倾城都哈哈大笑起来。 “只要再找到博士,你说的那贩毒什么的,也都有可能了。”我得意的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根自制的卷烟递给龙倾城:“来,抽一口试试味道。” 龙倾城大喜:“雪茄烟?老大,你还真能耐啊,连雪茄烟都带过来了!” 我嘿嘿一笑,说:“这是我自制的,南陵王府里边儿中的又烟草,当观赏植物用的,还没人知道烟叶的用处。以后这香烟的生产,也是一大笔利润!罂粟花我还没找到,不过我相信既然神州大陆上边又烟叶,那罂粟也是少不了的。就算不多,咱们也可以想办法大量培植。嘿嘿,神州三国的军队,我可是铁了心要把他们给整垮的!” “老大,毒计啊!”龙倾城由衷地说道:“世上很难找到你这么卑鄙无耻的人了!” 车厢里的人哄然大笑,我笑骂道:“你他妈的究竟是在夸老子还是在骂老子?”顿了顿,叹口气道:“不知道博士他们在哪儿。大家都有一身本事,如果到了神州,活下来不难。可是杰逊和开膛手杰克那是只会谁英语的人物,长相又跟神州各国的人种不同,要是被人发现了,说不定会被当成怪物关起来。” 小和尚笑说:“杰逊还有可能,开膛手杰克就没有可能了。他有潜影和控制金属的能力,再好的牢房都关不住他的。” “妈的,这地方真他妈的麻烦,”龙倾城骂骂咧咧地说道:“来的时候本来还带了手机的,掉海里的时候手机给泡得没用了,要是手机还是好的,说不定能给他们打电话联系。” 白依和黎月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小和尚拍着大腿笑道:“教官,你也太异想天开了吧?这里可是没有开通手机网络的,再强大的手机也打不通啊!”龙倾城老脸通红,道:“我这不是开个玩笑吗?对了,白小姐,现在我们也没在地球了,我这脸上的魔法面具也可以去掉了吧?” 龙倾城现在还戴着易容用的魔法面具,除了白依,没人能去下来。 白依笑着点了点头,轻声念了几个咒语,手一挥,一阵白光闪过,龙倾城脸上的面具就消失了。 龙倾城用力在自己脸上揉了揉,感慨道:“还是自己的脸好啊,每次照镜子看到的都是另一张脸,虽然不我自己的脸俊了一点,可是我还是喜欢自己的脸” 我抽出别在腰里的两把沙鹰,递给龙倾城,笑道:“虽然你现在的力量已经完全用不上这手枪了,但我知道你喜欢枪,这两把枪里还有十三发子弹,省着点用!” 龙倾城一把接过手枪,近乎贪婪的抚摩着枪身,拼命嗅着枪口的火葯味,大嘴笑得都合不拢了,大声道:“我们当兵的,自身实力再厉害,这枪都是我们的好宝贝!嘿嘿,告诉你,我来的时候带了两盒两百发子弹,两把沙漠之鹰手枪,虽然枪丢了,可是子弹还在,哇哈哈!” 我愕然,这小子,原来早就有准备了啊!两百发子弹啊!在龙倾城手里,那可不是两百条人命这么简单了。凭他现在的强横功力,随便扔一颗石子出去,就有一颗子弹的威力,如果开枪的时候把子弹里灌满真气,一颗子弹的射程达到几公里都是有可能的,穿透百把个人的身体,那更是易如反掌! 一车人一路笑闹着,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窗外的天色渐渐黑了下来。这时,马车外面响起一阵欢呼,王胜略带着兴奋的声音传了进来:“禀大人,南陵城到了!” 第二十一章新官上任上 南陵城离大江出海口仅百余里,所以这城中处处充满了海洋气息。 集市上的海鲜又多又便宜,贩卖鱼的摊档一处接一处,有特色的海鲜楼林立,总之,城里的一切都与海洋脱不了干系。甚至整个城市给人的感觉,都是一种如同大海一样,以蓝色为基调的深沉感和沧桑感。 马车行走在南陵城的主街道上,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候,城里非常热闹,看得出来,这里的人很富裕,否则普通平民绝不会在晚上点上那么多灯,定会早早睡觉以节约灯油钱的。 前后呼啦啦簇拥着一百三十三人,其中二十个护卫,一百零三个龙倾城的小弟。还有一队十人的南陵城巡逻兵在前开路。 带队的兵长看了看我那由南陵王开出来的手谕,又收了我十两银子的小费,自告奋勇地带我去军营,接管这里的军队。 没有人敢挡我们的路,即使是那些看起来很华贵,有不少家丁仆役伺候两旁,但是没有官家标志的马车,见到我们一大群人呼啦啦地过去后,也都远远地避到了路旁。 民不与官斗,看来南陵城的人还是很懂事的。 我看着大街两旁如来如梭的人群,指点着那些望向我们时明显带着敬畏神情,穿着却很干净得体的平民,笑道:“这南陵城,看起来是个刮油水的好地方啊!”“夜市繁荣,平民富裕。看起来南陵王把这地方治理的还是很好的。”小和尚点头微笑:“只是王爷平时都不在南陵城中,处理城中大小事物的,应该是这城的城守。看起来,王爷手下还是有能人的。” 我点了点头,说:“我们是武将,城守是文官,虽然各司其职,但是还是要好好拜会一下,和他打和关系。否则将来我们要发财,他不配合,我们也刮不到什么油水。” 龙倾城道:“老大,你当官铁定是当不了青天大老爷的。而这南陵城的城守,能把这城治理的这么好,百姓都这么富裕,看起来应该是个清廉的官。咱们跟他明显不是一路人,就算打好了关系,恐怕他也不会任由我们胡作非为吧?” 我清嗤一声,道:“谁说我当不了青天大老爷的?老子在南陵城做官,铁定让南陵城的青天高上三尺!” 小和尚、龙倾城、黎月姿大笑起来,白依却不明所以地问:“让南陵城的青天高上三尺,听起来好像很好呀。萧哥哥,难道你还真的想当个青天大老爷?” 现在又静默结界隔音,外边的人听不到我们说话的声音,所以白依可以放心大胆地叫我萧哥哥。 小和尚摆了摆手,说:“白依,大哥的意思,是说他要大刮地皮,把地皮都刮得陷下去三尺,这晴天嘛,自然会高上三尺了!” 白依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哦。这么说起来,萧哥哥是要当个贪官了。” “南陵城的城守再清廉也不关我的事。如果他不懂事,敢碍我的事情,我当然是第一个把他废了。反正离了京城,咱们就可以肆无忌惮,要杀什么人还不是简单之至?”我嘿嘿笑道:“再说了,我军权在手,谁敢跟我斗?要是不服我的管教,随便栽赃个罪名,就可以派军队把他抄家灭族。嗯,要发财还得多抄家,我记得鹿鼎记里边儿的韦爵爷,那发家致富都是靠抄家抄起来的。这样吧,军队的事情,咱们先暂缓治理。教官,你先带着你那群小弟,给我吧南陵城里边儿的地头蛇控制一批,打听出城里的大小帮派,以及有可能违法的富商。南陵城是大江出海口,水运方便,老子就不信城里没有走私的商人。随便找个几家抄一抄,抢劫一番,咱们不就更有钱了吗?” 龙倾城笑道:“老大,还是你有办法,要我带军队,就知道拦路抢劫,那能抢到多少啊?抄家抢劫,劫的可就是别人全家的财富了。要是个给整治个株连九族的大罪出来,岂不是连别人的九族都可以抢光光了?” 我谦虚地笑了笑:“这没啥,当贪官的都得学会这一套。反正我们是要来搞垮贪狼国的,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铁军,把南陵城搞的天怒人怨,对我们是没有任何损失的。” 小和尚道:“大哥,南陵王不可能这么放心就把军权交给你的,他不是说要给你派个助手帮你练兵吗?那人肯定是他派来你身边监视的,暗中也肯定有别的棋子。你要是乱来的话,说不定会出大事。” 我嘿嘿直笑:“没关系,我的‘勾魂摄魄’对付跟我同级的高手没效果,对付起比我差劲的人来,那还是简单之极的。再说了,这个世上,有谁不贪财?最多咱们搞到了钱,用钱把下面人的嘴堵上,不听话的,就让他们死于意外,这不就结了?” 一路热烈地讨论着如何贪赃枉法,如何陷害他人,如何发展自己的势力,如何搞得天怒人怨,但不引火烧身,一条条毒计就这么定了出来,只待日后执行。 当我们的讨论告一段落时,南陵城那养着南陵王私兵的军营也到了。 南陵城很大,神州大陆本就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地方,凡是大城,只要地形得宜,城都建得很大。像仅有两万人的兵营,修在城里还是绰绰有余的。 军营在城西,划出了一大块地皮作为军营,军营附近两百米没有别的任何建筑。 军营正前方是一条笔直宽敞的大路,一直通往军营里边。 四周修着高高的围墙。军营大门前站着两列十六人的卫兵。 到了营区前,我扔过去一张银票,那带路的巡逻兵长便千恩万谢、眉开眼笑地带着他的兵回去了。 我们一行人从大陆上直接行向兵营,那两列卫兵中马上出来一个兵长,直着嗓子吼道:“干什么的?这里是军营重地,闲杂人等不得进入,违令者斩!” 王胜驾着马冲到那兵长前面,一鞭子抽在他肩膀上。那兵长脸色一变,立马准备抽刀子。其余的卫兵也都围了过来。 王胜掏出一面腰牌,在那兵长面前晃了一下,叱道:“下了你们的狗眼!老子是玩也亲自任命的,南陵王州将大人赵锋的护卫统领,护送赵大人进军营接受南陵城的军队,你他妈敢拦老子的路,信不信老子一刀劈了你?” 我看着王胜的表演。心里非常满意。这家伙是个老兵,骄横惯了。对这种人,非常好收服,给他钱,给他尊严,让他能在外人面前作威作福,他惹了祸事老子给他撑腰,那他就能死心塌地地为我卖命。 那兵长听王胜这一说,马上神情肃穆地说:“原来是赵大人的护卫统领,小人失礼了。来了,赶紧去通知几位将军,就说新任的州将大人到了,请他们出来迎接。”马上有一个小兵飞跑着进了营区。 王胜满意地点了点头,说:“算你识相,我们赶了一天的路,都很累了,也就不等这里的将军迎接了,先行进去。你们带路吧!” 那兵长朝我们的马车这里望了一眼,看了看龙倾城那群衣衫破旧的兄弟,犹豫不决地道:“大人,按照军规,闲杂人等是不能随便进去的,他们” 王胜不耐烦地道:“那些人是我们赵大人新招收的士兵,是来投效我们南陵城的军队,替王爷效力地!” 那兵长还在犹豫,王胜已经回头吼了一嗓子:“兄弟们,护着赵大人进营!耙拦路的,给老子用鞭子抽,敢还手的,拿刀劈死他们!”说完一脚踹开那兵长,大队人马呼啦啦地冲进了营区。 那十多个卫兵气得横眉竖眼,有的紧握着刀柄,刀都抽出了一半,但却被那兵长用眼神止住了,一个个气呼呼地看着王胜等人的背影。 马车行到那兵长的身边时,我让车夫停下了马车,从车窗里探出头去,笑问那脸色铁青,一脸不忿的兵长:“你叫什么名字?” 那兵长看了我一眼,低下头去,双手抱拳向我行了一礼:“赵大人,属下甲胄在身,不便行礼,还望大人恕罪。小人名叫全忠,‘忠义难两全’的全忠。” “哦?”我笑看着这个二十出头,皮肤黝黑,个子中等,满脸精悍之色的小兵长,道:“瞧你的名字,在忠和义之间,你倒是会选忠了?” 全忠大声道:“为国尽忠,为主尽忠,是属下的本分!” 我哈哈大笑,手伸出车窗拍了拍他的肩膀,嗯,肩膀的骨肉很匀称,肌肉非常有弹性和质感,爆发力一定相当强。可惜,在我天魔眼的探测下,全忠竟然没有半点真气,肉体力量再强也没用。 “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头子,你们要为我尽忠!而我,则是对我们的王爷尽忠!”我已经在开始灌输忠将不忠君的主义“你很不错,很尽职,可惜的是,你不会当兵。你连兵都不会当,将来怎么当官?”手指在他肩膀上一点,令他的整条右臂自动跳了起来。 我抓着他的手,掏出一张银票塞进他掌心:“这些钱拿去,给兄弟们买酒喝。明天上午到我的办公处找我报到,大人我教教你怎么当兵!” 全忠一脸震惊,又带着点喜悦,纳头便拜:“赵大人,您” “嘿嘿,现在甲胄在身也方便叩拜了?”我笑道:“总算有点开窍了。记住,明天上午,带着你这群兄弟来找我报到。他们也都是血性的汉子,本大人很欣赏他们!” 说完,放下窗帘,吩咐车夫开动马车。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进了军营。 军营的面积很大。由于常年驻扎,所以这军营修建得相当气派,士兵们的宿舍全都是上等木料制成的,一排排看上去非常整齐。 练兵的广场也很宽阔,足够骑兵在上面跑马。兵器架子上十八般兵器样样俱全,锻炼力气的石锁什么的也堆满了广场的一角。 “啧啧,这军营,修的很不错嘛!教官,你看这军营怎么样?” 以龙倾城专业军人的目光,自然能看出营区布局的好坏。他一边看一边说:“这军营修得很不错。以这个世界的生产力水平,能修出这样的营区已经值得骄傲了。营盘错落有致,哨卡分明,瞭望塔恰到好处地将营区内外的一切尽收眼底,几个应该有人放哨的地方,看起来也都做了隐蔽。应该已经安上了暗哨。嗯,如果士兵水准不差的话,要攻破这个营区,必须用三倍于守营的兵力。” 龙倾城的评判自然错不了,而我对军事则是一窍不通。在地球上的时候,我是没有学过军事的,而天魔留给我的记忆中,也没有关于军事的任何经验。虽然在纽约打地盘的时候,为了搞出点阴谋诡计,我是下苦功恶补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的,只是黑社会抢地盘和军队打仗完全不同,还没有在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上战斗过的我,学了什么兵法什么计谋那也都是纸上谈兵。 本来嘛,天魔这天底下最厉害的魔头,是不需要带兵打仗的。他的对手是天地神佛。那样成都的对手,比拼力量就行了,行军打仗的那一套则是完全用不着的。 想想看,在天上对打的话,那可是全方位立体式战斗,地面上的战争方略是完全用不上的,所以天魔不会人类的打仗方式是情有可原的。 要是依照天魔空战的经验带兵,那也是没有可能的。我又不是空军司令,再说了,神州大陆上,会飞的也就是那些超级高手吧?小兵兵倒是不需要打空战。 进了营区没多久,便见二十几个穿着整齐的盔甲的将领,按照各自的等级高低排成一个三角阵势,在一群卫兵的护卫下大步向我们的队伍走来。 我让护卫们和龙倾城的小弟们停下原地待命,让车夫驾着马车朝那群将领迎了上去。 那群将领在离马车还有十米左右的时候,同时单膝跪地,双手抱拳,高呼道:“末将等恭迎州将大人!” 我笑眯眯地从马车里钻了出来,站在车辕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二十几个将官。 在贪狼国正规军队中,统兵过千的就可以称“将”了。当然,地方上的镇守将官不算。 地方上的镇守将官,相当于一方的父母官,与地方文官平起平坐。因为掌握了兵权,贪狼国又重武轻文,所以那些镇守将官即使带兵不多,一个个也都是牛气冲天的。 有的小城小镇,一个镇将,县将什么的,带的兵不过五六百,都是号称的将官。那当然是因为他们都是朝廷委任的,有品级,有职司,和南陵城这亲王私兵大是不同。 在南陵城这两万人的队伍中,十人一个兵长,百人一个队长,千人一个卫将,万人一个参将,再加上副将、副卫等等将官,算起来,中高级将官倒是又六七十个。 不过呢,现在来迎接我的,显然都是正职的中高级将官,那些副职的,还没有这个资格。 “各位兄弟辛苦了!”我站在车辕上,大手一挥,说:“本馆从明天起才开始正式接掌这一城军队,诸位兄弟今天不必多礼。本官出来乍到,一切都不熟悉,以前又没有带过兵,所以以后还望各位兄弟多加支持!” 那些将官纷纷谦虚,什么“为大人效力是下官等的本分”、“大人英明神勇,一看就知是百战不败的大将之材,大人实在过谦了”等等,马屁潮水加涌了上来。 谁说在军队里混的就不会拍马屁的?不会拍马屁,单靠积蓄军功能做到中高级将官的位子上来?别忘了,自旱魃国灭后,神州大陆上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战争,这些亲王的私兵,我敢说根本就没打过仗,恐怕连剿匪的事情都没做过。否则的话,龙倾城他们这群土匪,怎么还敢在南陵城外拦路抢劫? 所以说,这些中高级将官,都是些懂得做人,懂得做官的家伙。马屁拍拍,官位上来,这样的人,最好控制。 当下对着这群将官大笑一声,团团一揖,道:“既然各位兄弟这么挺我,我也就不多说了,说多了反倒是矫情不是?我看今晚也没有训练,各位兄弟好像也闲得很,这么着,兄弟我今天请各位到南陵城最好的窑子喝花酒去!各位兄弟,把你们的副官也都叫上,老子今天还没正式上任,在我面前也就不必分大小,既然今后要一起做事,那就都是兄弟!兄弟们,赶紧换衣服叫人去哪,还愣在这儿干什么?” 二十几个将官先是楞了一下,接着大声欢呼起来,一群人作鸟兽散,飞快地跑去换衣服叫人了。那些护送着他们的卫兵准备跟着离去,我叫住了他们,说:“大家也辛苦了,今儿晚上不用执勤了,一起去吧!”卫兵们顿时也都欢呼起来。 接着对王胜等护卫、龙倾城的小弟们吼了一嗓子:“你们这些混蛋,今天都跟着大人我去鬼混,大家先痛快地喝上一场,接着找几个漂亮娘们儿活动活动筋骨,明天开始尽心尽力地给老子办事!”所有的人,齐声欢呼起来。 小和尚笑眯眯地道:“大哥,这就开始砸银子收买人心了?” 我嘿嘿一笑:“钱是挣来的,就得花出去。哪怕今天晚上要整一百万两银子出去,老子也得先收买一批人心再说!以后,他们可以帮老子挣的钱,只怕就是十倍、百倍了!” 第二十二章新官上任下 一行两百多人,浩浩荡荡地朝着南陵城最著名的花街开去。 营地里的中高级将领,几乎全部开了出来,加上副级将领,足足有六十多人。再加上那队三十人的护卫,以及我带着的一百多人,这两百多人几乎有着一半骑着马,声势颇为浩大。 龙倾城的那票小弟全都换上了从军营里新领出来的便服,演示和颜色单一,一看就知道是一伙的。所以我们这群人虽然都穿着便服,但在街上倒也算得上飞扬跋扈,威风凛凛,令路人纷纷走避。 我在马车车厢里哈哈大笑:“兄弟们,嫖妓搞这么大声势,看起来倒也这是相当过瘾。这地方好啊,妈的,我们在地球上的时候,哪能像现在这么明目张胆的?” 龙倾城嘿嘿笑道:“小和尚,你今天是不是应该入乡随俗一下?破了你的童子身罢!” 小和尚微笑摇头:“不破,坚决不破。虽然我练得不是童子功,但我的不动佛心可经不起女色的刺激,动了佛心就不好了。” 白依娇嗔道:“教官,你就不要在这里教唆小和尚犯罪了。萧哥哥,你也是的,干什么搞出这么大的声势?你让教官领他们去就是了,为什么自己也要去?” 我笑道:“与民同乐,与民同乐嘛!新官上任三把火,我这第一把火,就从窑子烧起。我手下的这些将领们,要说打仗肯定是不行的。可要说吃喝玩乐,欺压良民,多少都应该有点本事。今天我就是要看看,他们有多少本事。配不配跟着我混!要是不行,我就让他们提早滚蛋,提些值得重用的人上来。” 龙倾城道:“老大,我一看那些军官,就知道他们全是酒囊饭袋,难道你以后还真的准备用他们?” 我点了点头“当然要用他们了,不过我是不会用他们来打仗的的。他们的用途,也就是帮我搜刮钱财,欺压良善。让我好耀武扬威而已。真正能堪重用的,还是像我们刚才遇上的那小兵长全忠一样的人。嘿,那全忠,我一眼就看出来是大智大勇之辈,只不过迂腐了点,不善变通,不会做官。不过嘛,这些都是可以教的。” 正说着,车外突然传来一阵喧闹,马车停了下来。 我从车窗探出头去,喝问:“怎么回事?” 一名马车旁的将领马上讨好地说:“大人,一点小麻烦,林大人的马撞了一个小贩,两个练家子好像想抱打不平来着。” 林大人即林峰,官衔最大的两个将领之一,任参将,功夫不怎么样,但仗势欺人,溜须拍马很有一套。 我冷哼一声:“你们是官儿啊,还是军官,有什么练家子敢跟军官对着干?” 那将领在马背上点头哈腰地道:“大人,我们今天集体出来玩乐,那可是违反军规的事。所有的军官都没有带腰牌,林大人他们也不敢随便亮出身份。这军队的名誉总不能让我们给玷污了不是?林大人正在跟他们理论呢,马上就好,马上就好”我懒洋洋地道:“理论个屁呀,给那被撞的小贩赔点银子就是,记在本官账上。” 那将领迟疑地道:“大人,这样的话,对您的威严” 我摆了摆手,说:“撞伤了人要赔偿,这是天经地义地,本官还不想仗着身份破坏法理。至于那打抱不平的两个人嘛哼,他们既然不是捕快,又不是监察使,仗着会点武功就敢以武犯禁,你叫人把他们打断手脚,废了武功扔到我们军营的大牢里去罢!” 那将领眼中闪过一抹毒蛇般地寒光,伸出血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兴奋地道:“末将领命!”两腿一夹马腹,呼地一声朝前冲去。 把头缩回了车内,靠在车厢上呼了口气,摇头道:“看来我手下这些官儿还不行哪,还得多磨练磨练,这点小事都摆不平,以后怎么能做大事?” 车厢里众人纷纷点头。 外面响起一阵更大的喧哗声,还夹着几声短促的惨叫声、呻吟声,我笑道:“打起来了。嗯,手下人多也是好事,至少不用什么事都亲自出手了。” 话刚说完,便听王胜的声音在车窗外响了起来:“大人,不好了,碰上硬点子了!兄弟们给放翻了百来个!林大人他们也都给打趴下了!” 我摇了摇头:“难怪看到我们这么多人还敢多管闲事,感情是有点功夫的。教官,当街格杀那两个家伙。嗯,杀之前问清楚他们是哪个帮派的,如果是南陵城内的帮派,正好用这个理由把那个帮派灭门了。” 龙倾城点了点头,搓了搓手掌,推开车门就钻了出去。我们四人也跟着一并钻出车厢外,站在车辕上看着那傲立站在路中间地两个年轻人。 两人都只有二十来岁,一男一女,男的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穿着一身天青色长袍,头丰得一丝不乱,腰悬着一柄装饰华丽的长剑,长得有点俊俏的脸上满是傲气。 女的比男的矮半头,穿着也是华丽得很,长得非常水灵,很有几分姿色。这一男一女并肩而立,倒是很有几分神仙侠侣的味道。 瞧他们的服色,家里应该是很有钱。抄个家的话,应该能赚到不少。 大街上躺满了人,全都趴在地上挣扎闷哼着。左营参将林峰、右营参将李良一左一右趴在两人脚下,低声呻吟着。六十几个将领,三十个卫兵,还有我那二十名护卫,能站着的只有七八个,正带着龙倾城的那票兄弟团团围着那两人,恶狠狠地赌咒纺说要杀他们全家。 而那两个不知道已经快要大祸临头的傻瓜仍一脸傲然地站在街上,扮他们的神仙侠侣。 周围有很多人围观,路边还停着几辆很是华丽的马车。上十个公子哥打扮的年轻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津津有味地看着。 龙倾城大步走向二人,边走边道:“哪里来的狂妄小儿?竟敢挡爷爷们的去路?还敢打伤爷爷们的人,你们还这是无法无天了!” 见龙倾城过来,龙倾城的那票小弟和剩下的七八个军官、卫兵纷纷让开了刀道,让他过去。 看到铁塔一般的龙倾城,那两个小家伙竟然不露惧色。反而很是嚣张。那男青年冷冰冰地说:“无法无天的恐怕是你们吧?是你们的人先装了这位大叔地!”说着,手一指旁边围观人群中一个长相老实的中年人。 龙倾城斜瞟了那中年人一眼,那中年人猛地一缩头,不敢与龙倾城对视。 我清楚地看到了这一幕,微笑道:“妙啊,妙啊。这不是个现成的人证吗?王胜,带几个人把那人给我抓了。” 王胜应是,带着龙倾城的两个兄弟朝那中年人逼了过去。 这时龙倾城已经走到了那两个年轻人面前十步处站定。他沉声道:“你可知道我们是什么人?” 那女人脆声脆气地道:“瞧你们嚣张跋扈的样子,就知道你们是官面上的人了。刚才被我们打趴下的一些人,很有些个用的是军队的拳法,难不成时南陵城里边儿地驻军?” 龙倾城道:“你这到我们是官面上的人,又知道你们打伤的是南陵城里的驻军,还敢这么嚣张,你们凭的是什么?” 那男青年倨傲地一笑:“你不用管我们凭的是什么。总之,你们这些狗仗人势的家伙,公子我打就是打了,没什么了不起的。官面上的人了不起?军队里的人了不起?哼哼,公子我还没把你们放在眼里!” 小和尚微笑道:“这下更妙了。明知是官面上的人还敢这么嚣张,背后一定有相当的靠山。有这么大靠山的,家产一定薄不了,有的抄,有的抄了!” 白依白了小和尚一眼,说:“小和尚,你们佛家的教义就是教人抄家灭门的吗?以前看你还是一个很正直的小和尚的!” 小和尚露出一抹残忍的微笑:“这里不是地球,这个空间有没有佛都不知道,在这里想要活下只有变得跟大哥一样狠。” 我点了点头,赞许道:“小和尚说的没错。嗯,不知道拥有不动佛心的佛门弟子,能不能学我的天魔功呢?小和尚,想不想试试,用不动佛心摧动天魔真气的感觉?” 小和尚想了想,道:“我的功力这么久一直没什么进展,那就试试能不能学天魔功吧!反正我已经是一身戾气了。” 我们连个在这边说话,那边龙倾城也没闲着:“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既然敢当众殴打官面上的人,有没有胆子报上你们的来历?” 那青年傲然道:“报给你们知道?你们也不想想你们的身份,你们配得起吗?” 龙倾城不屑地一笑:“原来你们不敢呀!老子还以为,你们两个小王八蛋有什么了不起的能耐呢!原来你们是怕被老子知道了你们的来历,治你们一个刺杀朝廷命官的罪名,满门抄斩呢!” 这话一出口,那小丫头受不了了,娇叱道:“大块头,你少口出狂言!本姑娘现在就告诉你,姑娘我是南陵第一大门派‘海王帮’的掌门千金,海灵儿!这位是我的大师哥,‘补天剑客’燕青山!怎么着,你动我们一下试试?刺杀朝廷命官?今天有这么多乡亲在旁边看着,我们做的什么所有人都可以作证!再说了,就算你们是南陵城的军官,可据我所知,南陵城的军队全是私军,在朝廷里边没有官职的,算什么朝廷命官?我们海王帮,虽然得罪不起王爷,可是对你们这些小喽啰,却是没有放在眼里!” 好个伶牙俐齿的丫头,一番话说的龙倾城硬是没有办法反驳。 看着龙倾城愣在那里,我跳上马车顶,鼓足中气大吼一声,巨大的声响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我。 我慢慢掏出一面腰牌,冷笑道:“本官赵锋,南陵城新任州将,我这州将在朝廷上虽然没有品级,可是在南陵这一亩三分地,还是本官说了算!” 接着又掏出一面金黄色的腰牌:“本官还是羽林军的参将,正五品的武官,不知道本官算不算朝廷命官啊!”眼瞅着那燕青山和海灵儿慢慢变了脸色,我运气一点点天魔真气。使出一成的“勾魂摄魄”魔功,冷冷地向四周扫射了一眼,所有的围观群都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上千人地呼吸声一时间都屏住了。 “本官今日初到南陵城,本已带着城内驻军军官微服私访,了解一下城内布局。你们两个小东西竟敢行刺于我。该当何罪?” 燕青山那倨傲的神色不见了,代之以一种愤怒的神情:“我们什么时候行刺你了?你的手下根本就没有说出你的身份!再说了,是他们先动手的。这里这么多人都可以作证!” 海灵儿则是既愤怒又不屑地道:“大师哥,跟他说这么多干嘛?一个狗腿子而已。州将了不起了?他这周将,根本就不是朝廷任命的,连一个镇将都不如。羽林军的参将?羽林军的参将跑到南陵城来干什么?京里的将官,没有神王的神谕不是都不得出城的吗?” 我暗自点头,着小丫头不仅伶牙俐齿,头脑也很精明。但是她还是弄错了一件事,那就是我这羽林军参将的职务,是南陵王帮我弄来的,我同时还是南陵王府的一等护卫,有了南陵王这个大靠山,我虽然是京将,也可以自由出入皇城! 我摇了摇头,叹道:“蚊虫遭扇打,皆因嘴伤人。小丫头,你这一张嘴,可是给你家招惹了灭门的大祸啊!海王帮,嘿,第一大派,想必是搞海上生意的,那钱也应该是少不了地。好,老子就扑熄了你海王帮!扫灭南陵的帮派,就从你海王帮下手!” 我深吸一口气,戟指一指海灵儿和燕青山,厉声道:“呔!两个黄口小儿,你们意图行刺本官,已是死罪!海王帮背后指使,罪责难逃,本官擒了你们之后,便灭了你海王帮!龙倾城,准备动手!” 海灵儿尖声大叫:“狗官,你瞎说,你乱给我们扣罪名!” 我嘿嘿一笑,道:“各位乡亲,大家可都是亲眼目睹了事情的经过的,那海灵儿和燕青山。究竟是不是要行刺本官,相信你们心中是有准数的。” 一片沉寂。 围观的群众全都沉默着,没有一个人说话。 那海灵儿急的跺脚直叫,指着趴在她脚下的林参将道:“你们,你们倒是说话呀!你们都看到了,是这狗官先撞伤那位大叔,还拒绝道歉赔偿的,是他们先动手打我们的。你们倒是说话呀!” 还是没人说话,海灵儿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着“那位大叔呢?那位大叔哪里去了?你出来给我们作个证呀!” 这时,忽然有一个谄媚的声音响起:“大人,我们刚才从这路边刚经过,事情倒是看了个清清楚楚的,是那女子和那男人先动手的,他们的目的,恐怕真的是行刺大人您呀!” 我循声望去,只见那几辆停靠在路边的华丽马车中的一辆,车辕上正站着一个衣穿华丽,油头粉面的公子哥,正半躬着身子,朝我谦卑地笑着。 我赞许地道:“挺身而出,仗义执言,这位小兄弟很有正直之心嘛!” 那公子哥作惶恐状:“哪里哪里,小人说的只是实情,当不起大人这般赞誉。” 这时,那些个华丽的车马中,纷纷钻出一个个公子哥们,全都争先恐后地向我行礼道:“大人,我看到了,我全都看到了!是那两个刺客要行刺于您,并打伤了您的下属!” “大人,小人亲耳听到他们威胁与您,骂您是狗官,还要取您性命请大人恕小人方才的直言,小人也是仗义执言,不忍看到公理正义被淹没。” 我哈哈大笑:“好,好,好!南陵城有你们这些正义之士,难怪本城民风如此淳朴,民间如此富裕!我们南陵城,可不要为了这两个小辈坏了名声!” 围观百姓中响起稀稀拉拉的附和声,我冷笑着,猛地环视一周,眼中冒出淡淡的血色光芒,所有的观众顿时纷纷大声叫嚷起来:“大人说得对,他们是刺客!他们是刺客!” 我望向脸色变得铁青的燕青山和神情变得无比惶恐的海灵儿,嘿嘿笑道:“你们还有什么话说?” 燕青山摇头叹道:“罢了,没想到你这狗官竟有如此蛊惑人心的本事。师妹,我们走吧,犯不着与他理论了。我们海王帮,是不会怕一个小小的参将构陷的。” 海灵儿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牵着她师哥的手就准备走。 我冷哼一声:“想走?你们走得了吗?” 燕青山轻蔑地道:“就凭你手下的这些军官,拦得住我们吗?” 我笑而不语,龙倾城仰天狂笑,双拳紧握,拳面互击,爆出一记金铁交击的巨响:“两个小王八蛋,老子让你们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第二十三章起步之难 没有任何悬念,燕青山和海灵儿的手脚几乎在一个照面就被龙倾城硬生生折断。 凄厉的惨叫声响彻夜空,两人软到在地,手脚扭曲成怪异的角度,在地上拼命地打着滚。 罢才还在地上扮死狗的林参将等人立即来了精神,生龙活虎地自地上一跃而起,对这两人一顿狠打,拳头,大脚雨点般朝着二人身上砸去。更有一名将官,提着一根手臂粗的木棍,对着燕青山当头砸下,木棍从中折断,而燕青山的头也给砸的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妈的,叫你能,叫你嚣张,叫你打抱不平!”林参将一边大声咒骂着,一边狠狠地踹着两人的小肮,瞧他的脚力,估计两人的丹田气海用不了多久就会给踢爆。 我嘿嘿一笑:“这些家伙,痛打落水狗还是很有些本事的。” 白依皱着眉头说:“萧哥哥,他们打的会不会太狠了?” 我摇头道:“这算什么?对这种自以为是的小辈,本来就是要狠狠打击的。我这是杀鸡给猴看,我要让这些围观的人知道,现在这南陵城,究竟是谁说了算!” 一顿毒打之后,燕青山和海灵儿已经给打的气息奄奄,面目全非。我喝止了还在殴打泄愤的林参将等人,大声道:“好了,留他们一口气,先把他们收监!去几个人,罢他们押回营里的大牢,别让他们死了,多留一口气。哼,本官还要在他们身上查处主使之人呢。” 林参将马上安排了几个卫兵把两个已经差不多半死的废人捆得跟粽子似的,押着他们飞快地往军营方向奔去。我对候在旁边的王胜道:“你带两个人刚刚才控制的那个小贩一并送入大牢,让牢役好生招待着。嗯,做完了,就和那几个押人的兄弟来找我们。放心,本官会给你们预着位置的。今晚这顿花酒少不了你们的。” 王胜嘿嘿笑着道了声谢,招呼着两个渔夫压着那小贩,同那几个押着燕青山、海灵儿的卫兵一起往军营方向行去。 我站在车顶上,再次扫视了一眼围观的百姓,说道:“今天这件事,大家心里有数,本官是依法办事,到时候审讯那两个刺客,各位乡亲还须为本官做个人证才是!现在都散了吧。不要堵在这里阻碍交通了。” 围观的百姓们小声议论着三五成群的散去,我朝着刚才那些率先跳出来作证的公子哥们微微一笑,对着他们点了点头,他们马上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 这时龙倾城大步走了回来,林参将等人围在他身边马屁如潮。到了我跟前又是一通马屁朝我拍了过来。看他们的神情,对我这个为他们做主的将军还是很满意的。 “好了,诸位兄弟,今晚大家勇擒刺客,都辛苦了。咱们该干什么,就继续干我们本来就准备干的事情去。虽然给两个刺客扰了兴致,可是咱犯不着跟他们一般见识,是不是|qi-shu-wang|?林大人,开路吧!” 林参将等人笑嘻嘻地施了个礼,道了声谢。一群人又大摇大摆地跨上马背,走到了前头,继续向着目的地进发。 那些个公子哥们来到我身边,对我点头哈腰,恭维不已。我微笑道:“各位今天仗义执言,本官很是欣赏各位的勇气和正直。这样吧,本官今天微服出访,体察民情,顺便见识一下我南陵城也使的繁荣。各位要是没事,就跟本官一起去吧。大家能在此相见也是有缘,何不把酒言欢?” 那些公子哥们全都面露喜色,连声高攀,飞快地跑回各自的马车处,上了马车后指挥着家丁仆役汇入了我们的队伍,一大群人浩浩荡荡地继续开往青楼之地。 看了看身边的白依和黎月姿,再看了看窗外前呼后拥的大群人,我微笑自语:“谁说去饭馆吃饭不能自带饭盒的?饭馆做的菜不好吃,又怨的谁?嗯,说起来,有机会我还是要单独来逛一逛的,体验一下神州美女的风情,才算不枉此行嘛!嘶照说这神州应该不是一夫一妻制,我如今也算有了点权势,手头上又很有些钱,弄机房小妾应该不过分吧?嗯,还是得跟白依商量商量,否则肯定吃不了好果子” 白依:“萧哥哥,你一个人在嘀咕些什么?” “没什么,哈哈,没什么,我正想着怎么陷害那海王帮,把他们抄家灭门呢!” 坐在军营里办公的书房,我颇有些头痛地看了看面前堆积如山的文搏。 兵员名册、武器装备详录、钱库和粮库的文件等等,许多东西都需要我来过目。偏偏搞这些工作又不是我在行的,但是为了防止搞鬼,比如有将官私下吃空饷,甚至偷窃军中武器、马匹、粮食贩卖到民间,新上任的将官是必须详细过目的。 全忠已经带着十五个小兵来见我了,我把他们交给了龙倾城,让龙倾城负责带他们。我已经决定,龙倾城将作为我的私人保镖头子,为我训练出一支合格的特种卫队。那群没什么背景的渔夫和全忠就是我私人卫队的老底。 看完了文件还要去拜会当地的一些官员,下午还有个阅兵仪式,今天这新官上任第一天还真是忙啊! 随意地翻了翻一本名册,我根本看都懒得看,就把这部名册扔到了一边。 从林参将等将领的素质上就可以看出,南陵王的私军实在菜的可以,我对这支军队没什么兴趣。 不过这两万私兵,名义总归是归我统领,多少要管理一下的。而且两万人的军队,多少会由各级有用的吧?我决定了,下午阅兵的时候,找碴子踢出万儿八千人吧,我的部队,不要垃圾。 想到林参将,我又想起了昨晚那一场花酒。 好几百人包了三间青楼,几百个姑娘搜刮了好几座楼子才凑齐了,平均每个兄弟都摊上了一个。而身体素质好的比如龙倾城,一个人就要了四个,据说奋战一夜未曾睡眠,但今天的精神看起来还是好的很。 而那些公子哥们,在酒席上已经跟我混得很熟了。 那些公子哥,本身都没什么用。无非是些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人才,马屁功夫也都相当到位。但是要说对南陵城及整个南陵地区的熟悉,他们倒真有点本事。 又多少帮派,多少富商,哪些是有背景惹不起地,哪些是可以敲诈一下的,哪几家的姑娘最漂亮,哪些个赌场最黑等等,这些公子哥几乎无所不通。 纨绔子弟就有这点好处。平时玩多了,鬼混的多了,听到的小道消息多了,知道的事情自然就多。 而他们的父辈在南陵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虽说没一个官家子弟,但家里却都是做大生意的,很有些钱财。 我起心招纳他们,有了这群地头蛇,以后我想知道什么事情,还不是简单得很吗?要想多弄点钱,不也是很简单吗? 很有技巧性地问了一下那些公子哥们,试探他们是否有心到军中发展。 而那些公子哥则非常顺着我的心意地表示了对军队生活地向往。我知道他们的心思,有了军队的身份做幌子,以后仗势欺人起来岂不是更加方便?而我,则是看上了他们的家产和人脉。 当然,这些公子哥的家是不能抄的,毕竟他们基本上已经或隐晦或直白地表示了愿意拜入我门下,找他们要点贡钱是可以的,可是要是想把他们的家产全谋夺了,以后还有人敢跟我吗? 我们这些出来混的,就算是要利用别人,也得讲个技巧性嘛。 正想着昨晚的事情,门口脚步声响动,换了一身华丽的便服的小和尚出现在门前。他现在的身份也是我的谋士,但是以客卿的形式留在军中,不受军规管辖,可以自由出入军营,也不必穿军队制服。当然,这些都是得到了南陵王的授权的。 “大哥,车马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可以去拜访当地的一些文官了。” 我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和小和尚一道朝门外走去,边走边问:“白依和月姿呢?” “龙倾城等着他们去逛街了,”小和尚答道:“听说还约了昨天晚上的几个公子哥。” 我微笑,龙倾城还是很有心地,虽然他自称是个粗人,但是没听说过一个没头脑的粗人能成为像他那样优秀的军人的。名为逛街,这实际上,怕是给我探路去了吧? 出了门,上了马车,在王胜等二十个护卫的环卫下,马车向着军营外走去。一路上,只看到一队队地士兵在他们长官的领导下,在练兵场上排列着队形,看样子是在为下午的阅兵做准备。 “小和尚,我打算建立一个密探组织,你说该怎么办?”我看着窗外那些懒洋洋、有气无力地老爷兵问小和尚。 小和尚想了想,说:“人选一定要可靠。毕竟我们没有监察的职责,这城里密探组织,不能落了其他人的口实。” “南陵王给我派的助手过两天也要到了,我们在他眼皮子底下行事,自然是要小心一点的。我不喜欢有人给我制造麻烦,如果不能把那人给我架空或是收买,就干脆干掉。我带的兵,只能忠于我,除我之外,没有任何人能使唤动他们。小和尚,成立密探组织的事情暂时就先由你负责了。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些繁琐的俗事,但是没办法,我手上没人。要是能找到陈小波就好了,他最适合做这件事。” 小和尚点了点头:“没问题。大哥,昨天晚上那群公子哥,你看是不是可以吸收进我们的密探组织?明里给他们一个军官的身份,暗里给我们做事。” 我摇了摇头,说:“他们不大可靠。那些个公子哥,也就是拿来利用一下还可以,要是真让他们办什么大事,他们是绝对不行的。可以这么样,我们设立一个类似于宪兵的军法组织,让那些公子哥掺和进来办事,行督军之职。这是我们明里的一套密探组织,是摆在台面上的,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而暗地里,我们还要(看不见)密探组织,那是只能控制在我们手里,并且不能让别人知道的。这人选嘛,就有点麻烦了。嗯,可以去市井里边找。找那些没有背景的,有野心的小混混,或是网络一些功夫好的高手。总之,身份越低贱,越不引人注意越好。” “我明白了,我会留意的。” “海王帮的两个小家伙还没死吧?” “还活着,咱们暂时不动他们?” “不动,等海王帮的人找上门来再说。那海灵儿是海王帮帮主的女儿。现在人落到了我们手里,我倒是要看看那南陵第一大帮派的帮主会怎么应付这件事。你说,那海王帮主,会不会派人来军营里边劫牢呢?” “应该不会。瞧那小丫头那么嚣张,海王帮应该也有些背景的。我想,海王帮主应该会和大哥你正面交涉,向你要人。又或是,给你点好处,上点贡钱。” 我冷笑“老子铁了心要扫平南陵所有的帮派的,收一点点贡钱又怎么比得上抄人家族,一次性把他所有的积蓄弄到手来得痛快?我们这些混黑社会的,要吗就不整人,要整就把别人往死里整,要一个报复的机会都不留给他们。” 小和尚赞同地点了点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除恶务尽才是正理,小和尚是不相信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 我呵呵一笑:“所以你才做不了一个好和尚啊!对了,昨天晚上传你的‘天魔九变’心法练了没有?” 小和尚点头道:“练了。” 我用天魔眼瞄了小和尚一眼,有些惊异地问?“不会吧。已经是第四变的境界了?才一个晚上而已!” 小和尚微笑道:“我的不动佛心。看起来用来摧动天魔九变还是很便利的。魔气并没有与我的佛心相冲撞,相反在佛心的影响下,魔气的性质也有了一些改变。” 我仔细想了想,随即释然。佛法无边,佛教真义就是包容一切,连十恶不赦之徒都可以因一时顿悟而成佛,那么小和尚的不动佛心,自然也是可以包容天魔九变的心法的。 一个上午,我们把南陵城几个有地位的文官都拜访了个遍,几乎每个被我们拜访过的,都收到了我的银票。最后拜访的一位,是南陵城文官之首,承受刘文远。 让我非常高兴的是,原本在我看来应该是个清廉的好官的刘文远,竟也是个不折不扣的贪官。 当我把一小袋子珠宝,一叠五十万两的银票趁着和他拉手的机会塞进他手中时,刚见我时摆出一脸刚正不阿之相的刘文远马上笑成了一朵花,瞬间就把我的称呼由赵大人改成了赵老弟。 进刘府大堂时说的是请上坐,上好茶。喝着清香袭人的上好雨前龙井,看着刘府大堂里的摆设,我马上给出了对刘文远最好的评价。 刘文远是个很有能力的贪官污吏! 他把南陵城治理的井井有条,百姓富裕,地区繁荣,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贪。 越是有能力的官越是贪,而越是会贪的官越会想办法让辖下的百姓过的富裕。因为只有百姓富裕了,你才有更多的钱可以贪,而你贪的时候,也不必担心会有人告你一状。 这个道理很简单,可是有很多贪官都不懂。他们大肆搜刮之下,让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生活困苦到了极点,哪能不让人心生怨恨?哪能不让人弹劾抨击,甚至举报上告? 在刘文远那里享受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几席酒下肚,大家很快就打得火热。他比我年长十五岁,我以后一个刘大哥叫得他很是开心,没口子地许诺一定会好好照顾我,提携我。 嘿嘿,我们出来混的,就怕没有贪官,要是没有贪官,我们还真混不下去了。 吃完了饭,喝完了茶,许诺有空再来拜访,一脸灿烂笑容的刘文远亲自把我送出了大门,送着我上了马车,这才笑眯眯地挥手道别。 返回军营的时候,我摸着鼓胀的肚子说:“小和尚,刚才那顿饭,怕是不下千两银子吧?光是那一小坛酒,我估摸着怎么也得五百两银子左右。” 小和尚笑道:“你给他的可是五十万两银票和价值二十万两白银的珠宝,他要是摆出一桌烂菜,他怎么好意思?” 我大笑:“有这样的父母官儿就好办事了啊!以后咱们的财源,那还不是滚滚而来吗?只要把那刘文远喂饱了,南陵城怕是没人敢说闲话了吧?” 小和尚敲击着窗棂,慢悠悠地说:“就算不巴结上刘文远,也没多少人敢说我们的闲话啊!别忘了,我们可是南陵王亲自指派来的。” 我笑道:“和地方官的关系还是要打好嘛,这样更方便我们发财。嗯,看来我们得出钱办场宴会宴请南陵城有头有脸的人一次了,摸清楚哪些人是给我面子的,哪些人是不给面子的。这给面子的嘛,自然是要好好对待的,不给面子的嘛嘿嘿” 第二十四章阅兵立威 深黑色的紧身武将袍外,罩着一袭重达三十二公斤的黑色柳叶甲,柳叶甲外则是一层紫金锁子甲,头顶着一领黑色系红缨的将军盔,腰佩精钢长剑,脚踏连云战靴,我穿着一身根本只有在上战场时才会穿的,摇摇晃晃地走上了点将台。 军营中的点将台上已经站着两个人了,是参将林峰和李良,他们两个早早的就赶到了,也都是一身戎装,挺胸凸肚得显得非常精神。 但是在我看来,以实力而论,这两个家伙穿着伙头军的围裙应该更合适。 点将台下,四名副参将、二十名正卫将一字排开,个个神情严肃,只是眼神时不时就会飘到别处。 而总计二十个方阵,两万人的军队则站满了演武场,在各自的副卫将带领下,全副武装地站得整整齐齐。 上了点将台,林参将和李参将同时对我行了个军礼――右手握拳,砸在自己的心口上,以示忠诚。 “禀报赵将军,南陵城王爷下辖二十卫两万将士,全数到齐,请将军检阅!”林参将鼓足中气,大声吼叫。 我点了点头,嗓门不错,说话的声音很能提升士气。 “回到你们的队伍中去。”淡淡地指示了一声,林参将和李参将对我行了个礼,一言不发地小跑下点将台,站回了他们的两参人马最前列,各自身边都有两个副将。 我从点将台左边走到右边,又从右边走到左边,趟了大概二十个来回,一言不发,只是从左至右地打量着这两万士兵。 一千重骑兵。两千轻骑兵,一万七千步兵。其中弓箭手七千,重装步兵两千。以长枪和马刀为主要开口,轻步兵八千,其中又有两千枪兵。剩下的是三千刀斧手和三千刀盾手。 重装骑兵全身负重达五十,轻骑兵减半。重装步兵负重四十五,仅比骑兵少五公斤。普通步兵除了弓箭手之外,负重也都在二十公斤到三十公斤之间,弓箭手负重最轻,仅二十公斤。 主要是护甲太重。贪狼国的装备还是不错的。只是在我看来,这么好的装备给底下这群垃圾兵实在太不划算了。 站了仅仅不到半个小时,就已经有三分之一的人在摇摇晃晃。 等我在点将台上趟了二十个来回之后。已经有一半人歪歪扭扭地站不稳了。 头顶上是火辣辣地太阳,气温实在很高,由于距海很近,南陵城的气候又湿又热,非常地沉闷。 但是气候不能作为士兵站不好队列的理由,我看着那些在太阳底下开始有了小动作,开始站不稳的士兵们,不由暗自摇头。 重装骑兵和重装步兵们已经开始开小差了,绝大多数重装步兵在马背上弓起了腰。肘子撑上了马鞍。而重装步兵们则干脆用长枪拄在地上,把头靠在枪杆上打起了瞌睡。 嗯,的确不能怪他们。他们的装备太重了,加上天气又热,所以现在这个样子是很正常。 我想,如果我没看着他们的话,大概骑兵们已经下了马,步兵们已经坐到地上了罢! 又转了十多圈,连弓箭手们都已经站不稳了。 我心中冷笑,不到一个半小时,这批老爷兵已经有一大半站不住了,这种兵员素质,嘿,还是让他们回去种地的好! 终于在台前站定,我一手搭在剑柄上,另一手背在身后,左右缓缓扫视了一眼。看得出来,许多站在点将台下的将领们明显地松了口气,看样子他们也累得不行了,只不过因为离我最近,不好意思开小差罢了。 你们这群痞子,大概以为我要开始训话,所以才放松了吧? 气沉丹田,把“天魔噬魂“的威力调到最小,我吐气开声,大喝一声:“――” 空气一阵轻微的震动,我清楚地看到空气波纹飓风一般从我口中喷了出去,直扫点将台以下。 “哗――”一阵乱响,台下那已经差不多快要崩溃地二十个方阵顿时变得混乱无比,一千重骑兵摔下来九百多人,两千轻骑兵只剩下三百多个还在马背上,底下地步兵情况稍好一点,但也有六成以上的倒坐到地上,开口丢了一地。 在我这声吼之后,场中还能保持正规的站姿地士兵只剩下五千人左右,还有两千左右的士兵虽然站姿已经松动,但勉强保持着没有坐倒在地。 就连点将台下的军官们,也有一半坐到了地上。 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小和尚和龙倾城,他们两个大摇其头,显然是对这群垃圾后们相当不满意。 “所有还站着的军官,把还站着的士兵们领到左边演武场站好!趴下来的,给老子站到右边去!”扯着嗓子发完了指令,演武场上又是一阵鸡飞狗跳,还站着的将领们跑回队列,将还站着的士兵们领到了左边。 我仔细盯着人群,发现几个给吓趴了地士兵想混到左边去,给龙倾城使了个眼色,龙倾城心神领会,迈开长腿冲进演武场中,将那些想要混到左边去的士兵们一脚一个全都踢了出去。 “本官带兵的规矩很简单!”我看着那些给龙倾城踢了出来,像癞皮狗一样趴在地上呻吟地士兵们,嘴角挂上嗜血的微笑:“听本官话的,就升官发财,不听命令的,就他妈给我死!” “死”字一出口,龙倾城哈哈狂笑着扑向那几个士兵,一脚一个,把他们脑袋全踢碎了,红的白的洒了遍地。 “还有谁敢糊弄本官的?给本官站出来!”威风凛凛地一记暴喝,我明显地看到所有的士兵都微微颤抖了一下,马上有上百个士兵耸拉着脑袋飞快地从左边跑到了右边。 “将军,你不能随意处死战士!”一名盔甲与众不同的军官从人群中跑了出来,一脸骄横之色“我国军规,在非战争时期,主将处死士兵必须列明罪状,审讯之后经督军法官同意,才能判处斩刑。末将胡廖,是军中督军法官,虽然官职没有赵将军大,可是有行使军法的权利!赵将军没有问过末将,便处死了这几名士兵,岂不是没把末将放在眼里?” 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这是个小白脸。刚才也坐到地上了,应该站到右边地队列里去。 看他骄横的样子,想必是有点背景的。但是如果我连他都收拾不下,以后就不要在军中混了。 缓缓地抬起右手,遥指向胡廖,冷冷地道:“现在跪下来给本官磕头认罪,本官还可以饶你一命。” 胡廖脸色一变,恶狠狠地说:“赵锋,你以为你在这支军队里可以一手遮天吗?军队中最讲资历,你初来乍到,一天资历都没有。虽然是南陵城最高军队长官,可是你来问问,弟兄们服不服你?妈地。竟敢威胁老子,你可知道老子是谁?老子的父亲,他是” 我没让他把后来的话说完,小手指轻轻一勾,暴喝一声:“出鞘!”腰上的精钢长剑刷地一声自鞘中跳出,闪电一般掠向胡廖,在剑出鞘的那一刹,我听到点将台下传来许多倒吸气的声音和压抑的惊呼:“飞剑术!” 精钢长剑几乎在出鞘的同时就洞穿了他地咽喉,然后盥锋轻轻一旋,将胡廖地脑袋割了下来。 胡廖颈腔中喷出鲜血,无头的身子直挻挻地倒下。我手指一勾,那剑又挑着胡廖的脑袋飞了回来。 一手抓住胡廖惊骇之极,死不瞑目地脑袋,我将这脑袋高举过顶,创口上还在不断地往下滴着血。横扫了所有的官兵一眼,我冷笑道:“老子带的军队,老子的话就是军法!耙当面驳斥老子的,杀无赦!耙背后议论老子的,受拔舌之刑!耙拒不从命者,腰斩!” 没有人敢反驳,所有的人都照着我的命令飞快地分左右列队,有大概十几个盔甲跟胡廖很相似的官兵用怨毒地眼神偷偷地看了我几眼,在我的目光扫向他们时,又马上把视线移开了。 我心中冷笑,他们以为我看不到,又怎么会知道,我的天魔眼有三百六十度全方位立体式观察地能力呢? 两个截然不同的阵势列好了,左边的,威风凛凛,站姿标准。右边的,战战兢兢,队形扭曲如蛇。 我左右看了一下,大声道:“从今天起,这支军队,由本官作主!本官就是你们的天,你们的法!本官说的话就是真理,本官做的事,绝对正确!顺着本官的,你们出去打架有本官撑腰,谁欺负你们本官帮你们杀他全家,你们要是杀了人,有本官罩着,升官发财都不在话下!凡是跟本官对着干的,哼哼,只有死路一条,天王老子都不给面子!” 这是赤裸裸的威逼利诱,我本来就是混黑社会的,要让我用正规的方式管理军队,那我还真做不来,只好用流氓的套路了。 顿了顿,接着道:“军队里的重步兵和重骑兵全部取消,妈的,你们这些铁疙瘩除了下面作战的时候冲撞有用外,还能有什么用了?能长途奔袭吗?能作诡兵吗?谁他妈打仗和你硬碰硬的干?打仗要用脑子!嗯,重装骑兵改轻骑兵,重装步兵改轻步兵,省下来的装备又可以打几套轻装备了。今天凡是被老子吓趴下了的,全部赶出军营!每个人领了这个月的饷银,滚回家种地去!你们的军籍被取消了,老子不要你们这种废物兵!” 右边的队伍中顿时响起来一阵喧闹,有求饶的,有议论的,也有叫好面露喜色的,更有不知轻重出言威胁的。 而右边的那些军官们,几乎全都扑到了点将台下,头磕得跟捣蒜似的,在坚硬的泥土地面上磕得砰砰直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我收回成命,纷纷赌咒纺说以后唯我命是从。 看着他们头都磕破了,渗出了血迹,我才点头道:“卫副以上的军官可以留下的,但官降一级,其余的全部滚蛋。” 那些卫副以上的军官们大喜谢恩,然后快步跑到了左边的队伍中,卫副以下的低级军官们,则绝望地哭泣起来。 我冷笑,卫副以上的军官也许没真本事,可是他们会耍嘴皮子,能拍马屁,否则也爬不上来。而那些卫副以下的低级军官,既没本事又不会拍马屁,还没本事,我留他们有什么用?瞧他们混的惨样儿,估计家里也没钱给我贿赂,一无是处的人我留着干什么? 这时,几声暴喝响起:“妈的,你不给我们活路,老子们跟你拼了!”几个冲动的军官抽出佩剑,朝点将台上跃起,挥剑朝我劈来,瞧他们使剑的架势,全都是花架子,会几下基本功夫而已,连剑气都没有,简直垃圾透顶。 懒懒地拔出剑,精钢长剑绕着我的手腕旋转了几圈,一丈多长的淡红色剑气自剑身冒出,狂飙一般掠过那几个军官的身体,在他们离我还有丈余远的时候就将他们肢解成了几块。血淋淋的残肢和内脏从空中掉下,鲜血就像桶泼似地溅了满地,点将台下那些还在叫嚣的官兵们马上闭上了嘴。 “本官非常公平,谁敢在本官面前拔剑,谁就要做好逼本官拔剑的准备!”说着阴森森的话语,目光从台下的官兵中间缓缓掠过,我鼓足中气暴叫起来:“你们这些将被开除的垃圾,谁他妈的有本事接老子一剑,老子马上给你们升官!没本事,没胆子接老子一剑的,通通给老子走人!再啰嗦,老子把你们一个不留全杀光了!” 我料定了他们没胆子,这群垃圾兵,连我最低力量的一记天魔噬魂都受不起,凭什么接我的剑?我也不担心会酿成兵变,这种老爷兵最是欺善怕恶,你越凶越狠,他们就越不敢跟你对着干。 一次阅兵,举手间杀了近十个军官,好几个士兵,相信我已经够凶了,足够镇住他们了。 还剑归鞘,我转身朝着台下走去,边走边说:“照我的吩咐把事情办了,留下来的人照常训练,今天至此为止,明天早上所有的军官给老子出去征兵。” 第二十五章夜审 夜,天黑无月,四野里一片漆黑。 跋走了一大半人,军营里变得很是冷清,我带着小和尚、龙倾城快步穿过演武场,在林峰和李良的陪同下,向着军营地地牢处走去。 军营里的牢房,一般是用来关押犯了军法的官兵的,有的官兵很有几下子功夫,所以这大牢修得比一般衙门里的坚固。 牢房前的守卫并不怎么严密,赶了一大半官兵回家种地的代价就是,人手变得不怎么足了,看牢房的人都少了许多。 不过我并不担心,一般而言,敢壮着胆子进军营牢房里劫人的,那还是没有几个的。 进了大牢,顿觉一股阴森潮湿的血腥气迎面扑来,牢房的地面几乎都是暗红色的,不知道染了多少人的鲜血。 一路走过去,一间间囚室里关着不少面目呆板的犯人,也不知哪些是犯了军法的军人,哪些是给这些后痦陷害了关进来的。 说起来,我似乎也把两个人陷害进了大牢,倒是没什么资格指责别人的。 一直走到大牢最底层,到了一间狭窄、昏暗的囚室里,潮湿的石壁上点着两只昏暗的火把,一个年约四十来岁的狱卒坐在火把下打着瞌睡。 林参将跑去两脚踢醒了狱卒,大声呵护:“混帐东西,大人来了还不赶紧给大人让座?” 狱卒唯唯诺诺地站了起来。飞快地把椅子端了过来。 我点了点头,大马金刀地在椅子上坐下,看着面前地铁囚笼。 栅栏足有儿臂粗的铁囚笼里关着两个衣衫褴褛的人,一动不动地躺在没有任何铺垫的石板地面上,面目青肿地分辨不出本来的样子,气若游丝,看上去好像随时都会断气。 我问那狱卒:“有没有给他们用刑?” 狱卒点头哈腰地道:“回大人,小的们没得到吩咐,所以没给他们两个用刑。” 我点头道:“嗯。不能用刑,这两个废物已经是关死的人了,再用刑可能就真的死了。留着他们还有大用,明天叫几个军医过来给他们治治吧,瞧他们现在的样子,就算不用刑也活不了几天了。” 那狱卒忙不迭地点头,小心翼翼地询问道:“那么大人,要不要给他们东西吃呢?这两天都只给他们喂了清水” 我皱了皱眉头:“你们给他们清水喝?用得着吗?给泔水就可以了,别把他们当人。好了。你先下去。本官要提审这两名人犯。” 那狱卒忙点头告退,等到狱卒离开了囚室之后,我伸手弹出了两缕指风。打在囚室里两人的天灵上,两个人慢悠悠地张开了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缝地眼睛先是向墙上的火把望了一下,接着转望向我们。在看清我们之后。那两个人嘴里发出嘶哑的吼叫声,挪动着四肢爬到囚笼前,用头撞击着铁栅栏。 我呵呵一笑:“你们两个看起来还很有精神嘛!果然不能给你们清水喝,本官真是太英明了!” 林参将和李参将马上马屁如潮,抓紧一切时机拍马屁。 燕青山低吼道:“狗官,你敢这么对我们,你不得好死!告诉你,得罪了我们海王帮。你绝对没有好下场!” 海灵儿用已经完全变得沙哑不堪的声音叫道:“狗官,我爹不会放过你的!一个小小的五品参将,我爹杀你就跟杀一条狗似的。别以为你上面有人就能护住你,我们海王帮咳咳”却是说得太激动,一口气卡在了喉咙里。 这么好的表忠心的机会,林参将和李参将当然不会放过了。两个离狗官还有一定差距的家伙冲上去对着两人地脑袋就是几脚,直将两个废人踢得倒翻到地上,连打了几个滚才停了下来。 “妈的,竟敢辱骂我们赵大人,你们两个混蛋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林参将义愤填膺地吐了一口唾沫。 “海王帮了不起?海王帮不就是仗着刑部的大佬在背后撑腰吗?告诉你们,这里是南陵城,老子们头上是王爷他老人家,刑部那狗屁大佬他算个屁!”李参将义正词严地训斥。 “好了好了,下手轻一点,他们只剩几口气了,别真把他们打死了。”我阻止了准备捡石头扔燕青山和海灵儿地林、李二人,微笑着对着燕青山和海灵儿说:“坦白说吧,你们两个本身并没有犯什么罪,把你们抓起来,一是为了立威,二来嘛,则是本官存心要陷害你们。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不管你们背后有谁做靠山,你们海王帮本身都只是民间的组织。说得好听些,是江湖上有名的帮派,说得不好听一点,我可以告你们聚众谋反。但是本官天性善良,这诬人谋反,令人满门抄斩地罪名本官是不忍心扣下来的,可是刺杀朝廷命官,这罪名你们已经是坐实了的。爽快点吧,告诉本官你们海王帮主要经营的生意,以及背后与哪些朝廷大员往来,本官倒是可以给你们一个痛快。听清楚,是你们暗中做的生意,那些摆在台面上的,没有什么猫腻的生意,本官不大感兴趣。” 海灵儿呸了一口带着血块的唾沫,尖叫道:“狗官,你休想从本姑娘这里知道海王帮地任何事情!有种你就杀了我们,我爹会代你们报仇的!” 我摇了摇头,保持着君子相,微笑道:“在本官没有得到想知道的东西前,本官是不会杀你们地。燕青山,你的意如何?说,还是不说?” 燕青山沉声道:“狗官。你别妄想了,你要动手就快些吧,怕死就不是英雄好汉!” 我不由叹了口气,这贪狼国地民间草莽,还真是个个都是硬骨头,比起上面那些当官的真是强太多了。 “死,并不可怕。”我慢悠悠地说着,啜了一口林参将给我倒的茶“最可怕的是生不如死。”我站起身,走到铁笼子前面。狞笑着看着两人:“你们信不信,本官有几千种法子让你们生不如死!燕青山,本官知道你骨头硬,不怕折磨,可是你师妹呢?她身娇肉贵的,那一身细皮嫩肉给折磨起来,想必你一定很心痛吧?” 其实我想知道这些东西,大可不必用这种威胁的手段,用“勾魂摄魄”功直接催眠他们就是了。但是现在林、李二人都在一旁,我可不想自己的实力这么早就完全暴露出来。天知道他们背后有没有勾结别人。在贪狼国中,我能信任的,也就只有白依等人了。 燕青山看了海灵儿一眼。里咕咙了几声,没有说话。而海灵儿则用非常怨毒的眼神看着我,强自镇定地说:“本姑娘不怕折磨。你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吧!” 我狞笑:“好,很好!你这丫头虽然现在给老子地人打成了这个样子,但本身长得倒是不赖的,妈的,细皮嫩肉的,身材又好,嗯,反正你现在的武功也废了。手筋脚筋也给挑了,老子就找最好的医生治好你身上的皮外伤,接好你的断骨。把你扔进最下三滥的土窑中去。嘿嘿,最下三滥的土窑啊,可是那些下九流地赖皮混混最喜欢光顾的。有点钱的。哈哈,想想看啊,几十个赖皮混混排着队轮着上你,你却四肢无力,只能躺在床上任他们操,那种感觉,一定很销魂!至于你的收入嘛,非常不好意思,本官缺钱得紧,当然都归本官了!” 一番话说出来,燕青山顿时以头撞地,愤怒地吼叫起来:“狗官,你不得好死!” 海灵儿则是脸色苍白地看着我,眼睛中像要喷出火来。 “啧啧啧,到底是世家子弟,骂人都没办法骂出新意。”我摇头“至于你燕青山嘛,本官也不想怎么折磨你,嗯,就把你拴在海灵儿接客的房间里,让你一直看着你小师妹是怎样接客的吧。要是你有兴趣的话,本官会考虑每天给你一次和她亲热的机会地,哈哈哈”燕青山喉咙里发出一阵猛兽般低沉的怒吼,努力睁大眼睛,和我狠狠地对视着,最后终于低下了头,低声道:“你想知道什么,我全告诉你!” 这次海灵儿也没出声阻止,看起来,她也给吓住了。 “嗯,这才乖嘛!”我嘿嘿笑着,坐回椅子上“你们海王帮背后的靠山是谁?不要跟我说是什么刑部大佬,就算是刑部尚书,恐怕也没资格做你们地靠山。” 燕青山哑着嗓子道:“我们在刑部的靠山是刑部侍郎柳永,至于柳永后面还有没有人,这件事太过机密,我虽然是师父的首徒,但也不知道。” 我点了点头,这个答案不出我的意料,机密的事情,当然是越少人知道真好的。“你们海王帮暗中都做些什么生意,跟哪些人有生意上的来往?” 来了海王帮,自然要接管他们的生意,不知道和海王帮做生意的对象,那生意也是没办法做下去的。 “我们海王帮主要是做海运生意,也有两个大盐场,开了三个铁矿,从海上运盐和铁到南方” 燕青山估计是豁出去了,把海王帮暗地里做的那些生意一五一十抖了个干干净净。贪狼国律,贩私盐者抄家,男丁充军,女眷蜂官窑,而私自贩铁者,灭族。海王帮做的,果然都是些亡命生意。 而跟他们交易的对象,听起来也没什么不得了的人物。但是仔细一想的话,如果是真的有来头的人,做这些足以招致灭族之祸的交易,自然是要让外围的手下出面的,正主儿是不会出面的。所以倒是没办法借着那些人物动什么脑筋。 避他的,以后海王帮的生意由我来接手,那些生意人,失去了海王帮这个货源和运输商,那还不得来找我? 用脑袋硬记下了燕青山报的那些人名,眼看着燕青山越说越是火大,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仇恨,好像一个超级怨妇在看着冷落了她几十年的老公一样。 我越看燕青山的眼神越讨厌,等他说完了最后一个字之后,我询问了一句:“说完了?” 燕青山非常光棍地说:“完了,我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你了,你看着办吧!” 我点了点头,说:“嗯,很好 ,你可以去死了!”一抬手,食指尖射出一颗真气弹,正中燕青山脑门,将他的一颗头炸成了粉碎,脑浆和鲜血溅了海灵儿满头满脸,海灵儿顿时尖叫起来:“狗官,我师哥他把什么都告诉你了,你为什么还要杀他!” 我冷笑:“谁让他用那种眼神看我的?再说了,我有答应过你们告诉我这些事情就免你们一死吗?只是让你们死得痛快一点罢了。现在看起来,你师哥他死得倒是挺痛快的,可怜把你留下来受苦。” 不理海灵儿的尖声咒骂,我站起身子,拍拍手说:“行了,时间也不早了,咱们就回去洗了睡吧。这丫头,嘿嘿,等我们灭了海王帮,那卖去土窑子赚钱的计划还是要执行的。要善于运用一切资源嘛!” 罢准备领着人往外走,忽听囚室外传来一声嘶哑的惨叫,一个满身是血的狱卒双手捂着脖子,指缝间不住地往外渗着鲜血,呼吸器踉踉跄跄地跑进了囚室中,眼珠子向外激凸,嘴巴大张着,艰难地吸着气,嘴角不住地冒出血沫。 林参将大惊,目前一步扶着那狱卒,大叫道:“发生什么事了?这是谁干的?” 狱卒呀呀地叫了两声,一头栽倒在地,随即一声冷哼自囚室外的走道传了进来:“哼,赵锋狗官,你把自己陷进了死地,在这囚室之中你无路可逃了!” 伴随着这把苍劲的声音,一个身材高大,穿着天蓝色长袍,面色红润,有着花白胡须的老者背着双手大步走了进来。 第二十六章尔虞我诈 “你是什么人,竟敢擅闯军营大牢,这可是死罪!”林参将厉叫一声,呛地一声拔出佩剑,拦在我的身前。 而那李参将也毫不示弱,拔剑在手,两名参将一左一右挡在了我们前面。 我心中冷笑,这两个家伙功夫不怎么样,可这表忠心拍马屁倒是一流。 那老者右手轻轻一拂,一股如海上飓风般的掌风迎面袭来,林、李二人被吹得凌空飘起,重重地撞到墙上,一声不吭晕了过去。 我、龙倾城、小和尚三人也处在那记掌风攻击范围之内,不过我们三人自然是稳如泰山了。除了小和尚功力稍弱,衣带给吹得乱舞之外,我和龙倾城则是连头发丝都没被掌风吹动。 那老者似乎怔了一怔,随即冷笑道:“好狗官,果然有几分本事,难怪敢跟我们海王帮作对!” 我冷笑:“你是海王帮的人?” 那老者还没有回答,身后铁囚笼里的海灵儿已经尖叫起来:“二叔,快给灵儿杀了他们!他们他们把大师哥给杀了!”说完大声嚎啕起来。 那老者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你们竟然杀了青山?好,很好!老夫要让你们这几个狗官全部为青山陪葬!” 说着,手一挥,一大群手持长剑钢刀的黑衣人自他身后涌了进来,其中竟夹着几个穿着督军法官盔甲的低级军官。 那群黑衣人加上那几个督军法官共有三十人,涌进这并不宽敞的囚室之后,顿时把我们三人围得水泄不通。 “你是海灵儿的二叔?这么说,你就是海王帮掌门的弟弟喽?”我根本就没把那些包围着我们的人放在心上。虽然众黑衣人中间也有几个高手,但是他们的本事连小和尚都及不上,又怎能对我和龙倾城构成威胁? 至于这老者,顶多也就跟小和尚现在在同一级别,自然也是不足为虑的。 “老夫海王帮二当家。海天横。”海天横一脸傲气地说:“记住,这个名字将是今日取你性命之人,到了地府,别连杀你地人是谁都不知道!” 我嘿嘿怪笑:“好哇,海王帮二当家亲自出马劫狱,想不到本官还有这么大的面子。你们同几个”目光在那几个督军法官的脸上扫了一圈,这几个人。就是我杀胡廖时对我怒目以视的几个督军法官“难怪可以轻易进到这军营的大牢,原来有人暗中生就啊!只不过,勾结江湖匪类劫狱,刺杀朝廷命官,这其中任何一条都是灭族的大罪。为了胡廖那个没用的废物,值得吗?” 那几个督军法官被我目光一扫,全都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去,在听了我地问话之后,有个督军法官抬起头来,强作镇定地看着我,大声道:“胡廖大人是刑部侍郎胡明大人的独子,我们哥几个奉命在军中保护胡廖大人,如今胡廖大人被你当着我们的面杀害。我们只有取你人头,向胡大人交差!” “嗬!”我故作惊讶:“想不到随便杀个人都能杀到刑部侍郎的儿子!妈的,老子运气怎么这么背?” 小和尚微笑道:“刑部侍郎的儿子到南陵王地私军中任督军法官,这倒颇有玩味之处。督军法官的职责就是执行军法。督促军纪,看样子,那胡廖派到王爷的私军中,是来做临军的。” 龙倾城嘿嘿笑道:“这样算起来,王爷肯定会对我们大家赞赏的,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军中被人安插上几颗钉子。” 我摇头长叹:“唉又是刑部,你们海王帮跟刑部侍郎柳永勾结,现在又跟刑部侍郎胡明的下属勾搭在一起,看来这刑部的瓜子也伸得太长了。虽然刑部是主管天下刑罚、抓捕案犯的。可是本官杀几个违背军纪地军官,干掉个把刺杀本官的刺客,这又关刑部什么事了?更何况。你们几个,也算不上是刑部的人啊!”海天横听到我说的话之后,脸色变了几变,最后目露凶光地道:“柳侍郎地事情是谁告诉你的?” 我手一指铁囚笼中燕青山无头的尸体,笑道:“当然是他喽!嘿嘿,算起来,他也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了,为了不让自己的师妹受苦,把他知道的事情一招了出来。嗯柳侍郎的地位可保不住了,勾结江湖帮派,大肆贩卖私盐、铁器,从中牟取暴利,这是抄家灭族的死罪。而你们海王帮,自然要每一个倒霉了。啊,还有胡侍郎,纵容下属勾结江湖匪类,劫军牢,刺杀朝廷命官,胡侍郎的官儿也算是当到头喽!” 龙倾城舔了舔嘴唇,道:“老大,这南陵城中,看样子不比京城差啊!京城地势力遍及全国,没想到连王爷的封地里边都有这么多。要是咱们把这些势力全给连根拔起,你说王爷会不会对咱们大加赏赐啊?” 小和尚微笑道:“是啊,要是咱们把南陵城变成铁板一块,让王爷一家独大,各方势力都渗透不进,想来除了王爷的赏赐之外,咱们自己也是可以从中捞到大把好处地!” 我们三人对视一眼,全都大笑起来。 海天横红润的脸色现在已经气得发青,他怒吼道:“你们几个狗官别做梦了!现在你们已经陷入重围,这里地方狭小,就算你们武功再好也难以施展,你们今天,是死定了!” 我伸出一根手指,举到面前摇了摇,笑道:“你错了,我们的武功,施展起来根本不需要任何空间出鞘!”手指一勾,腰上那柄“血煞”剑发出一声凄厉的长鸣,就像深夜里的鬼哭一般,自剑鞘中闪电般跳起,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红色的光尾,在囚室中飞快地掠了一圈,然后又闪电般回到鞘中。 “血煞剑”从出鞘到归鞘所花的时间不过是普通人瞬两次眼睛的时间。包围着我们的黑衣人们根本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直到血煞归鞘之后,他们还是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套进了剑鞘地血煞剑剧烈地震动了老大一阵才安静下来,而剑在剑鞘之路震动之时,整间囚室都跟着微微颤抖起来,顶上的石板给震落了许多粉尘。 “哧”一声像极了水管调整漏水的声音响起,在这一片寂静的囚室中显得分外刺耳。 “哧哧哧”声音接二连三地响起。只见围在我们四周的黑衣人和督军法官们,一个个脖子上都飙射出丈余高的血线,调整喷射的鲜血发出清晰地破空飙射声,一时间整间囚室中都充满了这种声音。 当鲜血飙射声渐渐减弱之后,那些黑衣人和督军法官们一个个有如枯木桩一般直挺挺地倒下,人体倒地声、兵器落地声响成一片。 二十四个黑衣人。六个督军法官,一共倒下了二十九人。我刚才那一记飞剑,已经在瞬间切断了二十九个人的颈部动脉,只留下一个我刻意放过的,职司较高的督军法官。 他身上已经被两边的人喷出的血全部染红了,正用满是惊恐地眼神看着我,两腿不住地打颤,腿间的裤子已经湿了,大张的嘴里拖着一串长长涎水。 我朝那督军法官瞪了一眼。他马上仰天便倒,给我生生吓晕了过去。 我人还得活着,我必须留下一个人来指证那胡侍郎。像他那样一吓就晕的软骨头,只要稍稍威逼利诱一番。估计马上就会反咬他原来的主人一口。 血煞剑附带的吸血特性将那二十九人全身的鲜血都给逼了出来,二十九个人全身的血积累全部洒到一间小囚室里,那场面还是相当可观的。 至少现在整间囚室地四壁和地面都已经被鲜血铺满了,甚至连顶上的石板都洒上了血,现在正往下慢慢滴落着整间囚室就像是用血作涂料的一般,红的刺目。 只不过当血流到我、小和尚、龙倾城三人脚边时,便自动绕了过去,我们三人身上倒是没沾染什么鲜血。 回头一看铁囚笼里地海灵儿。她已经完全吓傻了,大瞪着眼睛趴在地上,任鲜血将她的半边身子泡了进去。 我右手小指勾着血煞剑柄上红色的绡带。笑吟吟地看着脸色苍白的海天横,说:“海二当家,不知道现在你还有几成把握杀掉本官呢?又或者,你已经准备投降了?” 海天横艰难地吞了口唾液,涩着嗓子说:“好手段,想不到赵大人年纪轻轻,竟然已经通晓飞剑之术。” 嘿,连称呼都改了,知道叫老子赵大人了,看来这海天横倒是个识实务的人。 “海二当家,”我一眼就看到了他眼中的恐惧和软弱,当下改变了决定:“不知道二当家有没有兴趣,把你的称呼稍微改一改。” 海天横眼睛一亮,随即又暗了下去:“怎么改?还请赵大人示下。” 我微笑:“本官的意思,是把海二当家这个称呼中的‘二’字改‘大’。海大当家,这称呼听起来威风多了!想想看,海王帮可是南陵第一大帮派,这帮中辫子据说足有一万余人,掌握地生意也都是些有赚头的。从海王帮里的收入里分点提成,管那么一小部分人,想必不大痛快。要是能号令整个海王帮,那该是多么威风啊!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本官看海大当家很有大丈夫地气慨嘛!” 说话间,我有意无意地拨弄着剑柄上的绡带,血煞剑在鞘中轻微地跳动着,民出阵阵时强时弱的尖厉鸣叫。 海天横的脸色数变,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犹豫不决,一会儿又满脸红光,神情兴奋,一会儿又阴沉森严,过了好一阵子,海天横才一咬牙一顿脚,嘶哑着声音道:“赵大人,你要草民怎么办?” 这下子称呼又变了一变,自称起草民来了。 听他刚才那句话的语气。似乎有种豁出一切的决断,而眼神里又有一种隐隐的期待和兴奋,看样子,这海二当家,对海大当家这个称呼,还真是相当地有兴趣。 “本官要海大当家做的,就是跟本官联手。除掉现任海王帮当家的,想办法把海王帮真正的幕后东家找出来。那刑部侍郎柳永在本官看来,只是一个小角色,不可能有魄力操纵海王帮这么大的帮派。” 顿了顿,接着道:“拔除了海王帮死忠于原来当家地,和幕后东家的人之后。海王帮就由你来掌管。本官主管南陵军务,这地方上的防卫当然也是由本官作主,以后本官可以与海大当家联合做生意。有了本官保驾护航,海大当家做起生意来自然会更加顺风顺水。本官也不贪,以后海王帮每年的收入,本官要四成。” 海天横想了想,咬牙切齿地道:“大哥背后还有个幕后老板?草民怎么不知道?妈的,枉我跟他是亲兄弟,为了救他女儿和徒弟。连命都豁出去了,他竟然在这等大事上瞒着我!” 我心中冷笑,这种有关幕后大东家的事情,你自然是不会知道了。这种事情,一般而言,都是只有真正当家作主的人才能知道。这海天横这般样子,不过是给自己找个弒兄地借口罢了! 这可是真正的小人嘴脸啊!枉他长得这么堂堂正正,一脸正气,长相果然是靠不住的。 海天横跳脚骂了一阵,狠狠地一点头,道:“赵大人,以后草民就跟着你了!” “不二叔。你怎么能这样?你怎么能出场我爹爹,他可是你亲大哥!”尖厉的嘶叫从背后传来,原来是那海灵儿不知何时已经清醒了过来。大概听到了我们的对话,现在又来捣乱了。 在听到海灵儿的叫喊之后,我仔细观察了海天横一下,只见他眼中又现出几分挣扎犹豫地神情,心知他现在有些动摇。 摇头暗叹海天横其人优柔寡断,难成大器,随手弹出一缕指风,将海灵儿弹晕了过去。“海大当家,一个无知少女说的话,莫非也对海大当家的决心能起到阻挠的作用?无毒不丈夫,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海大当家,可不要让本官瞧不起啊!“ 海天横犹豫了一下,道:“大人教诲的是,草民膝下无子,向来最疼灵儿这丫头,把她当成亲生女儿。虽然草民已决心叛我大哥,可是灵儿还望大人能放灵儿一马。“ 我看了看海天横,又看了看晕倒的海灵儿,点了点头“这倒是人之常情。不过海大当家难道没听说这,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吗?留下这个小丫头,到时候很有可能在背后给你我来上一刀啊!大丈夫当断则断,为这点小事给自己留下个隐患,嘿嘿,本官现在怀疑海大当家到底有没有成大事的能力了!” 海天横慌忙道:“大人教训的极是!请大人随意处置海灵儿,小人没有任何意见!” 见风使舵的家伙,干脆自称起小人来了!心里怀着对海天横极大地鄙视,我淡淡地点了点头:“嗯,很好,这象样。你们这次带来的人,除了我留下来的那个,都死光了吗?” 海天横道:“好教大人得知,小人这次一共带来了帮中三十二名好手,其中八人还留在外面望风,剩下的都给大人杀了。大人神功盖世,小人深感佩服。” 这么快就拍起马屁来了,不过估计这老头子很少拍马屁,轻轻拍了这么几下,一张老脸竟然比得像熟透了地柿子。 “好,你把那八个望风的叫进来,亲手杀了吧!” 海天横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对我抱拳鞠了一躬,转身走出了囚室。 我运足耳力,只听海天横压低声音轻叫起来:“牛二,你们进来!那狗官着实厉害,虽然杀了他,可是我们的兄弟也都死光了。青山和灵儿给他们折磨成了重伤,把他们都叫进来帮忙抬人。” 我朝龙倾城和小和尚点了点头,到囚室大门旁靠墙站着,这样当外面的人进来时第一眼是无法看到我们的。 过了一阵,八个全身黑衣的人鱼贯而入,海天横则走在最后。 那八个黑衣人注意力全部囚室中的尸体和鲜血震惊了,没有人往后看一眼,自然也就没看到我和小和尚、龙倾城三人。 “二当家这怎会这个样子的?”有个黑衣人刚刚说了这句话,一颗头就爆得稀烂。 却是海天横从后面一掌劈碎了他的脑袋! 剩下的七个黑衣人一时没明白过来,海天横狞笑着飞快地出掌,一道道湛蓝色的掌劲自他两手间发出,将剩下的七个黑衣人一一击毙,全都是一掌爆头! “好,好!”我拍着巴掌走向海天横:“海大当家这几记劈空掌果真妙到了极点,更难得地是,海大当家也当真狠手辣到了极点,本官非常欣赏!” 海天横忙朝我单膝跪下,道:“小人这么做只是为了证明小人对大人忠心耿耿” “行了,这些场面话就别说了。”我嘴里说着话,弯下腰,伸手去扶海天横。 海天横两手搭在我的胳膊上,抬起头来,眼中含着热泪,颤声道:“大人,你去死吧!”目光中突然寒光闪动,两股蓝雾自他掌手发出,瞬间就侵到我两臂之上! “有诈!”我大吼一声,刚想运劲震飞海天横,小和尚和龙倾城也各自朝海天横劈出一掌,但是我的天魔气还没来得及全面提起,便觉脚底一凉,一股刺骨的寒意自我脚底涌泉穴升起,我清楚地感到,两根无比锋利的金属物体自地面突出,刺穿了我的脚底。 而那两根金属物体上,还蕴含着异常强大的力量,顺着我两脚的涌泉穴涌进我经脉内,一路往上冲,好像无数刀片一般沿途不断地切割撕绞着我的经脉骨胳,前所未有的剧痛充满了我两腿! 第二十七章刺客的份 轰然巨响中,钢盾片片粉碎,但反震力亦将龙倾城和小和尚震得踉跄后退。 而那漫天的钢铁碎片就像有生命一般,在瞬间融化,然后凝成数千柄锋利的无柄飞刀,尖啸着破空射向龙倾城和小和尚。 “叮叮叮”一连串绵密的金铁交击之声响起,龙倾城仗着刀枪不入的金钢之躯硬接了几十把飞刀,却被飞刀上强横的力量震得倒飞而去,高大的身子重重地砸在石墙上,深深陷了进去。 而小和尚身上则响起阵阵布帛撕裂之声,却是他全身的衣服被飞刀割开无数裂口,所幸小和尚身法极快,只受了点皮肉之伤,没有伤到要害。 但是那漫天的飞刀已将龙倾城、小和尚包围,接二连三地攻击着,所有的飞刀就像活物一般,一击不中,回头再击,飞行的轨迹也无定律,完全是胡乱飞舞。 现在他们两个已经只能自保,无法前来救助我了! 此时那从我脚底涌泉穴侵入的力量已经曼延到了我的大腿根部,我体内的天魔真气分为两路,一路全力抵抗那从地上入侵的力量,另一路则拼死封锁海天横从我手臂经脉侵入的真气。 地底竟然有人,这是这没有想到的。在我天魔眼时时察看之下,任何人都不可能打地道偷袭而不被我发现。 可是从我脚下发起的攻击明显是来自地底的,并且能趁我大意之时,对我一击即中,这只能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偷袭的人力量在我之上,所以我的天魔眼看不到他。 第二,偷袭这人另有一套能躲过天魔眼察看的本事,潜形的能力天下无双。 第一种我认为没有多大可能。毕竟在贪狼国中,我的力量已属罕见。如果要对付我,除非是皇族中人亲自动手。 贪狼皇族会不会自降身份。作暗自偷袭的刺客暂且不说。单凭那自如操纵金属地能力,就绝对不是贪狼皇室的人所能拥有地。 我所见过的。拥有这种操纵金属能力地人只有一个,而巧合到极点地是,那人也自有一套连我的天魔眼都不能发现地潜形匿迹之术! 脑海中电光火石地掠过这么多念头,却也只是在一瞬间的事情。 虽然已经隐隐猜出偷袭之人的身份,但我却不能肯定。只不过事到如今,不管是与不是。我都只能赌上一把了! “杰克,我是老板,我是萧锋!”情急拼命。我用英语低沉着嗓子吼出了这一句。听到我这句话之后,那正扣着我的双臂,用全身真气狠命猛攻的海天横神情明显愣了一下。 海天横不可能听懂英语,但是看他现在的神情,明显地古怪之至,极有可能是在某处听过类似地语言。 在海天横变色的同时,那正与我的天魔真气拼命抗衡,如同刀锋一般地古怪力量稍稍缓了一下,然后如潮水般从我大腿根部退下,瞬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天魔真气欢呼着扑进我的双腿脚之中,飞快地修补着被那古怪力量破坏得一塌糊涂的双腿。 在那古怪力量退离的同时,那些像追踪导弹一般,围着龙倾城和小和尚盘旋飞舞的刀片,也全部都停了下来,静静地悬停在空中。 这时海天横看着我的眼神已经露出深深的恐惧,这一次,他是真正恐惧了! “妈的,杰克,真的是你吗?老子差点让你给挂了!”龙倾城听到了我的话,也用英语大声喝骂起来。他虽然刀枪不入,但身上仍被那些古怪的飞刀割出了无数血口,流出的鲜血闪动着淡金色的光芒。 我狞笑着看着海天横,这一次,我还真是赌对了!现在我不用应对脚下的攻击,天魔真气少了制约,已经可以全力运转。海天横的真气虽然已经攻入我的双臂经脉,但是我的天魔真气如果全力反击的话,可在瞬间驱逐海天横的真气离体,并在瞬间将海天横爆成一滩血浆。 但是我没有这么做,我咬牙切齿地,恶狠狠地,狞笑着道:“海天横 ,你竟敢用老子的人来对付我!杰克,给我废了他的双手双脚!”后半句,却是用英语吼出的。 那悬停在空中的数千把飞刀同时调头,多得多狠狠地扎向了海天横。惨嚎声中,海天横的四肢已经给飞刀扎满,数量如此巨大的飞刀令海天横的双手双腿被飞刀完全覆盖,上齐两肩,下自腿根,四肢给剁成了肉酱。 我弹出几缕指风,封住了海天横身上的穴道,不让他失血过多而死。其中一缕指风则弹在了海天横丹田之上,将他的丹田打爆,彻底废了他的武功。 做完了这些,我两腿一软,跌坐在地,摇头苦笑:“杰克,你他妈差点把老子弄死了!” 海天横身下的影子忽然一阵蠕动扭曲,一个穿着一身黑袍,长着一张平平无奇的脸,头奉乱,眼眶沉陷,皮肤花白的白种人突兀地出现在我面前,不是开膛手杰克又是谁? 真是开膛手杰克,这样算起来我败的倒也不冤。 海天横的演技出神入化,比我更有资格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而他为了引我中计,毫不犹豫地亲手杀了八个海王帮弟子。在决定海灵儿生死的表现上,也是合情合理,非常符合一个自小必爱侄女的长者的身份。 如果海天横没有那番为海灵儿犹豫求情的话,我便是不全相信他投诚的诚意,自然也不会中计了。 而开膛手杰克控制金属的能力独一无二,任何金属在他的操纵之下都可以自由地变幻形态,附上他那无需耗时凝聚精神力的3s级强大超能力,一根钢针也可以拥有不下于一发反器材狙击步枪的威力。 杰克更有潜进别人影子中的能力,他那种能力,是连我的天魔眼都无法看穿地。他躲在海天横的影子里,趁海天横对我下跪,我伸手去扶之时粹然发难。联合海天横与小和尚现在的力量同一级数的实力。即使我地真实实力比他两人联手还要高出来水上一筹,也难免落得惨败! 如果不是我变异后地天魔气雄浑无比。又在融合与生俱来的天火之气之后结成那不同于任何一名修真、修魔之人地古怪元婴,相信我现在恐怕已经给两人联手一击绞得肢离破碎! 我神情复杂地看着杰克。他偷袭我在先。虽然后来反戈一击,废了海天横。但一想到与我来自同一时空的人对我施以辣手,心里怎么都有点不舒服。 包何况,就算他只知道要暗杀的人是南陵城镇守州将赵锋,可是在海天横见了我之后,怎样都该认出我的啊,我现在又没易容! 罢想询问甚至大骂他两句。我忽然发现,他那沉陷的眼眶中,那两粒原本该是碧绿色的瞳仁现在已经变成了死灰色。呆滞无神地停在眼眶里。 “杰克,你”我惊愕地看着开膛手杰克地眼睛,凭直觉,我知道他的双眼现在看不到任何东西。 龙倾城和小和尚也走了过来,他们当然发现了杰克眼中的异状,异口同声地说:“杰克,你地眼睛怎么了?我是龙倾城(小和尚)!” 杰克嘴唇颤抖了来不了一阵,说:“老板真的是你?还有教官和小和尚你们真的都在这里?”这个活了两百多年的老怪物说着说着,就像小孩子一般哭了起来,眼角流下两串浑浊的液体“我不知道他们要对付你们,我我什么都看不到,那个叫海天横叫我藏在他的影子中,听他信号刺杀一个叫赵锋的人,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你就是赵锋。” 嚣张狂妄,说话嬉笑怒骂的开膛手杰克现在居然哭了。 我和龙倾城、小和尚顿时无限唏嘘。 无论他怎么凶残,怎么变态、怎么狂妄,在远离地球,来到这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与我们失散,又瞎了双眼之后,他的心理已经变得相当脆弱了。 心里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在龙倾城和小和尚的扶持下勉强站了起来来到杰克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杰克,兄弟一场,你又是为了跟随我来到这个鬼地方才把眼睛弄瞎的,放心,我绝对不会扔下你不管的。你的眼睛,我一定想办法给你治好!”“怎么样?”等白依那散发着银白色光芒的手掌离开杰克的双眼之后,我马上问了一句。 白依秀眉紧锁,摇头叹气:“还是不行。萧哥哥,杰克的眼睛,好像用地球上的医学术语来说,是视网膜神经完全烧坏了,即不是脱落,也不是移位,凭治疗魔法是没办法恢复的。” 白依这么一说,无疑是向我们宣布,开膛手杰克这辈子也无法重见天日了。 在让白依用治疗魔法医治之前,我已经用天魔真气试过了。我的真气可以治疗一切外伤,再重的伤都治得好,但是眼睛这关键部位,却仍是心余力绌。 龙倾城道:“老大,视网膜给烧坏了,不是可以移植吗?咱们找个眼睛好的人,挖出眼睛来给杰克移植不就得了?” 闻言我心中一动,这方法大有可行之处。虽然神州没有地球那样发达的科技,但是凭我的天魔真气,和白依的治疗魔法,要移植一双眼睛还是没多大问题的。 还没等我出声赞同,小和尚马上在一旁浇了一盆冷水:“移植眼睛在技术上可以成功的,但是你们想过没有,杰克是超能力者,他的基因天生就是变异的,普通人的视网膜移植到他身上有用吗?他的身体异常强大,普通人地器官承受得住他的排斥反应吗?” 满屋子地人顿时一片寂静。小和尚心思缜密,这些问题却是我们没有想到的。 “不必担心了。”杰克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头转向我们这边。但所有人都知道。他什么都看不见“我杰克没有眼睛一样能杀人。嘿嘿。刚才是我失态了,妈地,谁知道能在这里碰上你们?老子心里一激动,就哭出来了,还真他妈丢人,眼睛治不好,也是我地命运。既然是命里注定,我开膛手杰克也就没什么好埋怨的了。” 我无言以对。据杰克自己讲,他是在破碎虑空地通道破裂的时候。被时空乱流击中了眼睛,清醒以后就什么都看不到了。而根据白依的诊断,杰克的眼睛的确是被时空乱流所伤。 时空乱流是一种特别的力量,本身没有任何属性,但又可以具备一切属性。当时空乱流没有属性地时候,是不具备任何伤害性的。 杰克的眼睛是被烧伤地,白依认为可能是击中杰克眼睛的时空乱流在经过恒星之后,携带了恒星的火属性,所以令杰克的视网膜被完全烧毁。 这方面的东西我不大懂,而白依在时空魔法上的造诣则是非同凡响,她据说的应该有几分道理。 这样算起来,杰克眼睛瞎掉,跟狗屁命运没有任何关系。他之所以会瞎,完全是因为义气。 如果不是选择了跟我来神州,他大可以留在纽约当亿万富翁,偶尔兴致来了出去重温一下杀人狂的生活,无论怎样都不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所以归根结底,杰克的眼睛是为我而瞎,我有现任将他的眼睛治好。 我萧锋虽然曾说过在世上,只信任白依一人。但是当离开地球之时,木老、火少、王峰、陈小波、杰克逊等人抛下地球的荣华富贵,跟随我踏上这一条完全属于未知的凶险旅程,我知道,我心里已经把他们当成了兄弟。 把他们全都当成了和靓昆一样,可以生死相交,福祸与共的兄弟。 对敌人,我自然是心狠手辣、斩草除根。可是对兄弟,我却始终有一种说不出口的愧疚。 那愧疚来源于靓昆,来源于我跟他发过的誓,那一句“有福同享,有难我当”我一直没能做到。 迸人说得没错“义气每多屠狗辈”真正讲义气的人,多是些市井之徒,屠猪杀狗的人物,那些高居官场的大人物,商界的名流们,又有哪一个真正讲义气了? 反倒是我的这般兄弟,没有一个出身显贵的,人品又恶劣到极点,贪财好色u杀如命之人大有人在,但是只要他们认为你对他们的口味,称呼了你一句兄弟,那以后定然不离不弃,终生把你当作兄弟看待。 所以现在,我是该好好弥补报答一下这些舍命追随我的兄弟了。 “杰克,别说这些丧气话。”我嘿嘿笑了起来“我蒸锋说过,想尽任何办法也要治好你的眼睛。先不管那么多了,教官,你明天去想办法给我抓那么几十上百个身体强壮,眼睛又好的壮汉过来,咱们一个一个地试。妈的,老子就不信,还真没一个人的眼睛能给杰克用了!”龙倾城等人用的还是原名,当然,类似“教官”之类的称呼只能在私底下叫了,明面上还是要叫他们的名字的。 我又对杰克道:“杰克,把你来到神州后的经历给我们说一说吧,你是怎样进入海王帮的?又怎么来帮海王帮的人杀人?” 杰克现在的神情已经渐渐恢复过来,将他的经历叙述了一遍。 原来杰克可算是我们这些人中间最不幸的一个,他从破碎虑空里出来之后,不但眼睛瞎了,而且一身超能力也因为时空乱流的袭击暂时消失。他所掉落的地点也是在海上,被海王帮的货船救了起来。 杰克在地球上时跟我们学过一段时间中文,但是神州各地的方言比地球上的中国还要多,杰克又只学过普通话,被海王帮的船救起之后,海王帮人问他什么问题,杰克基本上听不懂,表述的话又往往词不达意。 交流有问题,海王帮的人又欺他是个瞎子,本打算将他扔下海里喂鲨鱼的,但是杰克虽然超能力暂失,一身力气仍在,瞎着眼睛跟海王帮的人打了一场,咬掉了一名海王帮香主亲传弟子的耳朵。 那香主弟子存心报复,也不把杰克扔下海里,每日里只将杰克折磨得生不如死。直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杰克的精神力慢慢恢复,超能力也随之恢复了一点,在那香主弟子折磨他之时将其肢解成了数块。 杰克本以为这样一来必定会被海王帮众人围殴致死,没想到恰巧海天横在杰克行凶之时看到了他,认为杰克有些能耐,便将他收为家丁。 而杰克的超能力日渐恢复之后,海天横发现杰克拥有强得超乎想象的本事,愈发看重杰克,这才有了带着杰克行刺我的这次事件。 杰克知道海天横不过是利用他而已,如果他什么本事都没有,海天横那天绝不会出手相救。所以在我让他干掉海天横之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帮我。毕竟他跟我,都是真正的自己人。 听完了杰克的经历,我长呼一口气,慢慢地道:“好了,杰克,事情都过去了。打伤我,你也不必自责,毕竟你什么都看不到。哼,海王帮,老子还没找到他们头上,他们倒先派人来对付老子了。朝廷命官都不放在眼里,你们凭的是什么?柳永还是胡明?等着吧,老子明天就灭你们满门!” 第二十八章灭门上 为杰克找适配眼睛的计划暂时延后,灭海王帮的事情必须先行。 海王帮刺杀失败,带的手下全部被杀,海天横本人被我关在大牢之中。武功全失,四肢被废的海天横现在已经与死人无异。 海天横被拘禁,一夜不回,海王帮的人应该知道刺杀失败,可能会有所准备,如果不趁早剿灭海王帮的话,谁知道会出现什么变故。 如果海王帮找他们幕后的东家出面摆平这件事,以我现在的势力,也许根本无法与海王帮背后真正的势力硬碰。 与其夜长梦多,倒不如在他们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之前,先以雷霆之势扫除海王帮。然后再栽海王帮一个刺杀朝廷命官,走私违法物品的罪名。 当然,海王帮走私违禁物品的罪名已经是铁定了的,而他们刺杀朝廷命官,经昨夜海天横的劫狱以及刺杀,本来是被我诬告的罪名如今也已经落到了实处。 有了海灵儿、海天横这两个人证,加上燕青山的口供,从道理上面,我已经站住了脚。 等海王帮被灭之后,就算海王帮背后的东家手眼通天,也奈何不了我了。 毕竟谁也不会为已经死掉的人出头,不是吗? 包何况,要给杰克移植眼睛,胡乱抓人怎么都不行的。而海王帮是个大帮,帮中弟子众多,随便抓一两百个身体强壮,又会武功的,怎么都不成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晨风清爽,我带着白依、黎月姿、小和尚、龙倾城、开膛手杰克出了南陵城东城门,朝着南陵城东七十里处的海王堡行去。 与我们同行的,是全忠率领的五百名精心挑选出来的军士,个个都是能开硬弓、抡得起三十斤重的大刀的狠角色。 所有的军士都骑着战马。南陵城王爷私军原有三千骑兵,调五百匹战马还是很轻松地。 我们几个领头的行在前面,杰克眼睛瞎了,又不会骑马,所以他现在是跟小和尚同乘一骑。一男一女同骑一匹马看得多了,现在看着两个大男人同乘一骑。还真是怎么看怎么别扭。 南陵城地处北方大江入江口,只有低矮的丘陵,没有崇山峻岭。而官道两旁的地势也相当平坦,一眼就能看到地平线。 辟道 两旁种植着一排排白桦树,笔直的树干就像标枪一样直指天空。 旁边的大江滚滚东去,碧绿地江水不时掀起阵阵浪花,似在低声咆哮,又似在为我们这次行动壮行助威。 全忠穿着一身崭新的卫将盔甲,背披一领黑色绣血狼头的大披风,看上去威风凛凛。他驾马行在我旁边,边走边向我介绍着海王帮地情况。 “海王堡原本是个小村子。村里人大多在海上讨生活,海王帮的帮主海天龙也是那小村里地人。后来他搞海运发了财,又组建了海王帮,就凭着雄厚的财力,把那小村建成了一个小镇,改名海王堡。堡内居民都是海王帮的帮众,住在里面的有一千多户。要是算上妇孺老人,人数在一万左右。不过海王帮的人平时多在全国各地做生意,因此海王堡里的人口,平时一般也就在四千上下,而且还多是妇孺老人。” 我点了点头,道:“昨夜拷问海天横,他说现在海王堡里面只有五百壮丁,其中海天龙的弟子以及再传弟子占了一百三十人左右,功夫都很不错。全忠,在你看来,我们这五百人能不攻克海王堡?” 全忠想了想,道:“海王堡建在平原上,名为堡,却不是城堡,根本无险可守。不过造有半丈高地土城墙,骑兵无法从海王堡周围发起冲锋。” “但海王堡只有前后两道大门,平时守卫并不严密。凭大人和龙大人的实力,我们要要攻破两边大门都很容易,攻破大门之后骑兵就好冲锋了。加上我们的装配,全都是标准的军队制式开口盔甲,而海王帮的人至多有砍刀、标枪这些自制开口,即没有盔甲,也没有战马,所以我们已经占了八成胜算。” “至于武功,呵呵,赵大人身边的这几位大人、小姐全都是难得一见的高手,海王帮真正的高手也就只有海天龙以及两个长老、八个分堂的堂主。现在八个分堂地堂主不在堡内,两个长老虽然在,但加起来也就三个人可称真正的高手。 “照末将想来,赵大人等对付三个高手绰绰有余。余下的,像海天龙地弟子什么的,在军队的强弓硬弩面前也是不堪一击,更受不起骑兵的冲击。毕竟在战场上,个人的能力是会受到极大限制的。“ 我点了点头,其实仅凭我和龙倾城几个人,要消灭仅有五百壮丁把守的海王堡已经是绰绰有余,但是为了抓到俘虏给杰克换眼睛,不得不带上一批军士。 而海王堡里的防卫情况,我早已用“勾魂摄魄”从海天横嘴里套出了实情,本不需要全忠给我解释,我问他这些问题,全是为了考验他的能力。 如果身在南陵城中,对南陵最大的帮派都不熟悉的话,那全忠此人也不配为我所用。 现在看来,全忠对海王帮的情况还是相当了解的,甚至连海王帮八个分堂的堂主不在海王堡内都知道,连我都是在拷问海天横后才知道这个消息的,而我根本就没把这个消息透露给全忠。 龙倾城在一旁有些不屑地道:“战场上个人能力会受到很大限制?不会吧?要是个人能力会受限制,那么那些万夫莫当的猛将怎么算?” 全忠微微一笑,说道:“万夫甘当的猛将不是没有。在我贪狼国中,神王陛下的诸位兄弟、皇子几乎个个都是万夫莫当的猛将。而皇室之外,没有皇族血统的猛将也不乏其人。 “但是万夫莫当也不过是个夸大其词的说法,再厉害的高手,纵使能够御风飞行,也不可能与数万大军对敌。弓箭、掷矛、掷斧法、投石、陷阱等等,这些都是会用在战场上的。再厉害地高手,在面对漫天的飞矢’块、钢斧、长枪甚至术法的时候,能够保证自身安然无恙者又有几人?” 龙倾城想了想,说:“要是能够来去如风、刀枪不入、光辉灿烂不侵、不惧术法呢?那不是能够在战场上横冲直撞,无畏无惧了?” =奇=全忠笑道:“龙大人说的不是人,那几乎是神了。在这神州大地,能做到像龙大人说的那样的,可能只有我国地神王陛下和另两大国的神王了。” =书=“说句大不敬的话,即使以我国神王陛下天下无敌地神威。恐怕也无法做到以一已之力,击败十万以上的大军。” =网=“毕竟神地力量也会在反复使用的过程中慢慢消耗的。而体力更不可能永远用不完。而在敌方军队之中,也有非同凡响的高手和猛将存在,士兵的人数已经是个大问题,加上那些高手、猛将,谁又能言必胜呢?” “毕竟敌人也并不是全然无能,站在原地任人宰割的。杀十万头猪也能累死不少人呢,龙大人您说是不是?” 龙倾城露出深思的神色。我则对全忠赞许地点了点头。 龙倾城可能是在地球上小说看多了,觉得拥有绝对力量就可以拥有绝对胜利。 可是他没有想过,在这神州大地,拥有力量地强者多不胜数,军队更是一个强者云集的所在,加上武器装备、机关陷阱等东西,神州大地上的强者,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做到万夫莫敌。 我们在地球上战无不胜,那是因为我们作战的地点是在人烟密集的城市。想要对付我们的人没办法大规模调集军队,甚至不能用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而他们中间的强者又实在弱得可怜。所以我们才能一胜再胜。 现在在神州,我们已经不可能做到战无不胜,横行无忌了。 每一次开打之前,必须小心翼翼地计算对我双方的力量对比,计算投入多少力量才能取得绝对胜利,稍有大意都可能满盘皆输。我被开膛手杰克和海天横联手打败,就是一个极佳地教训。 一路上和全忠讨论着冷兵器时代战场上要注意的一些东西,甚至和他论了一阵子兵法,我发现全忠这个人脑子里边还是很有些学识的,在用兵方法上,也颇有一些独到地见解。 我不由暗自庆幸,全忠这小子,还真是用对了。 到日头挂到头顶上的时候,七十里的路程已经行了大半。 我翻身下马,吩咐道:“兄弟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吃点干粮养足精神再上路,咱们接下来要做的,可是砍人脑袋的力气活,饿着肚子怎么行?” 随行人等纷纷下马,五百军士把马停到路边,席地而坐,掏出所带的干粮大口地嚼了起来。 吃过了午饭,休息了大概半个小时,我一块唿哨,率先上了马,所有人都跟着上马,快马加鞭地朝海王堡的方向冲去。 只过了个把小时,海王堡就出现在我们面前。海王堡 正门旁那高约两丈的木塔上的海王帮人发现我们的行踪,掏出一个号角吹了起来,马上就有十多个穿着蓝色布衣的汉子跑出来关上了木制的堡门。 我冷笑,木板做的大门,能挡住我几掌? 带着五百军士纵马狂奔到堡门前,我猛地勒住缰绳,胯下战马长嘶 一声人立而起,稳稳地停在堡门前七丈处。身后的五百军士也同时勒马,同时停步,动作整齐划一,不愧精挑细选出来的精兵,很有一股子彪悍的气息。 我冷眼扫了那高只有一丈的木制堡门一眼,抬头望向堡门两边半丈高的土围墙上探出的人头,两边密密麻麻的,共有不下三百个脑袋。 那些海王帮从手里提着明晃晃的铡刀和长矛,挥眈眈地看着我们。 深吸一口气,我暴喝道:“海天龙,你的案子发了,还不出来束手就擒!” 堡门两旁的海王帮众一阵騒乱,紧闭的堡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身材高大魁梧,长相与海天横有七八分相似地老者,身后跟着两个蓝袍老头,十二个灰袍壮汉走出堡门,来到我面前三丈处站定。 那为首的老头对着我一抱拳,沉声道:“小人海天龙。拜见这位将军。还没请教将军尊姓大名?我海王帮又犯了何事,劳将军大驾带兵前来海王堡拿人?” 我冷笑一声,对海天龙道:“本官是南陵城镇守州将赵锋!海天龙。海王帮勾结京城官员私自贩卖铁器、海盐。又派人先后两次行刺本官,这其中任何一条都是抄家灭门的重罪!本官不是暴戾之人,只要你海王帮的人放下武器投降,本官只杀你海天龙一家,余者皆不追究。若敢反抗,本官必屠尽海王堡每家每户,并发下海捕文书。通缉海王帮余党!” 海天龙脸色变了几变,还没发话,他身后那十二个壮汉中的一个马上大骂起来:“你是什么东西?一个小小的州将也也跟我师父这么说话?你还要不要命了?” 小和尚微微一笑,一颗佛珠弹出,嗖地一声,佛珠在出手地瞬间就击中了那大汉的眉心,轻松击穿了他的脑袋,从后脑透了出来,带出一篷鲜血。 那大汉仰天倒地,他身边地几个大汉顿时大呼小叫起来,有两个大汉呛地一声拔出刀,就准备向我冲来。却被海天龙身后的两个老头拦住。 海天龙脸色煞白,沉声道:“赵大人,我海王帮做地都是合法生意,至于派人行刺赵大人您,更属子虚乌有。倒是赵大人,您的随从一出手就杀害了我的徒弟,难道朝廷命官就可以草菅人命吗?” 龙倾城在一旁狞笑道:“草菅人命?不错,我们就是草菅人命!海天龙,对你这样的江湖匪类,我们家大人本来不必跟你讲任何,直接冲进去开砍就是。跟你说那么多话,只是让你看清楚形势,不要连累了你海王帮其他的人。既然你拒不投降,嘿嘿,海王堡里的五千多人,杀起来只怕也用不了两个时辰吧?” “狗官,”海天龙身后的两个老者之一,斜着三角眼盯着龙倾城,阴阳怪气地道:“不要以为你们是官家地人就了不起了。我们海王帮,在京城里边也是有后台的!你们想要对付我们,哼哼,只怕事后难过我们京中东家那一关!” 龙倾城阴森森地一笑:“你们的后台不就是刑部侍郎柳永吗?告诉你们,就算是刑部尚书,我们家大人也没放在眼里!老不死的,你这么嚣张你凭什么啊?你们的后台离你们还远着呢,等老子们把你们杀个精光,再把你们的罪名公告天下,老子倒要看看你们的后台敢不敢找老子们报复!” 那老头子气得脸色发红,咆哮一声:“张狂小辈,看老夫取你性命!”说话间飞身掠出,如一只海鸟一般冲天而起,跃起近十丈,从空中俯冲向龙倾城,两只手掌变成惨绿色,两道青色的狂飙自他掌中发出,带着一股腥风击向龙倾城。 龙倾城哈哈一笑,叫一声:“来得好!”右拳向天猛地轰出,一道金色的拳影自他拳头上生成,发出雷鸣之声破空迎向那两道青色掌劲。 轰然巨响声中,那老头子地掌劲给拳劲打得粉碎,拳劲的余势正击在他胸膛上,猛地爆发,直炸得血肉横飞。 老头子胸前顿时多出一个大洞,身子直挺挺地落到地上,抽搐了两便上,便一动不动了。 看到龙倾城击出这惊天一拳,对面的所有海王帮众都变了脸色,海天龙地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死死地盯着龙倾城。 另一名老者跑到那老头面前,蹲下身子查看了一番,抬头叫道:“帮主,孙长老被那狗官打死了!妈的,这群狗官现在又欠了我们海王帮一条命!帮主,咱们抬着兄弟们的尸体到京城找柳侍郎去,他在刑部做事,这种案子正好归他管!” 小和尚拍着手笑道:“打得好,打得好。海王帮贩卖私盐、铁器证据确凿,刺杀我们家大人的刺客也已被生擒,正是你的亲弟弟海天横。现在海王帮的长老当着我们这么多人的面向我们家大人的护卫出手,嗯,正好又给你们多加了一条罪名。不过我因果无耻的人也见得多了,却从没见过你们这种把柄落入了别人手中,还敢厚颜狡辩的。嘿嘿,佛祖在上,弟子不得不大开杀戒,超渡这等无耻小人!” 海天龙脸色铁青,胡须乱抖,哼哼哧哧地道:“好,很好!你们是官,我们是民,自古以来,民不跟官斗,我海天龙暂时不跟你们斗!我昨夜就已经派人通知了柳侍郎,将你们打伤、扣押我女儿跟徒弟的事情上报了,你们等着刑部来人调查吧!” 我目露凶光,恶狠狠地叫道:“操你妈的谁敢来调查老子?你不跟老子斗?好,老子现在就屠光了这海王堡,看你们动不动手!” 第二十九章灭门下 海天龙大叫道:“海王帮四千妇孺霉,你要是滥杀无辜,到了刑部打官司,你就是灭门死罪。” 我哈哈大笑起来,这海天龙果然不是省油的灯。只不过,等我灭了海王帮,就算真要到刑部打官司,凭我手上海灵儿、海天横两个人证,也可坐实海王帮的罪名! 我咬着牙齿,一字字阴森森地道:“今天一过,海王帮就不再存在了。海天龙,老子倒要看看你能凶横到几时!” 猛地举起右手,身后五百骑兵取下硬弓,弯弓搭箭,箭尖斜向天,对准了海王堡那低矮的围墙。 “杀!”一声令下,五百枝铁箭呼啸着冲天而起,上升到最高点后又斜斜坠下,发出阵阵刺耳的尖啸,像一片金属蝗虫一般扑向矮墙后的海王帮众。 海天龙转身急叫:“快躲开!躲开!” 海王帮众呼叫着后退闪避,有的则蹲下身子躲到了墙根下。 往后跑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箭矢,声声惨叫中,海王帮弟子躺下大片,后心被箭簇扎满了。而在墙根下的也不是人人能避过,从天下吊射下来的箭矢照样能射到墙根上的海王帮弟子身上。 惨叫声此起彼伏,五百枝箭杀死杀伤了近百海王帮弟子。这五百军士果然都是精兵,至少弓箭功夫都是不错的。 海天龙见海王帮弟子残余惨重,咆哮一声:“狗官,老子跟你们拼了!” 咆哮声中,海天龙飞快地朝我掠来,身后拖着串串残影,破空声如海潮咆哮。 而跟在海天龙身后的一个长老‘一个弟子也都展开身形,朝着我们这群骑在马背上的人冲了过来,有的空手。有的提刀,还有的拿剑。 我冷哼一声:“听说海王帮的‘七海霸杀拳’是门很不错的功夫。现在看起来还像那么回事!只不过你们私自携带兵刃,也得落上一个‘私带管制刀器,责罚没收刀器,杖责四十。拘禁半月’地罪名!” 说话间海天龙已经扑到我面前五步处。他隔着五步的距离打出一拳,斗大地拳头快逾闪电,拳头上冒出蓝色光芒。将拳头前面的空气压缩成一团蓝色的气团,发出滚潮般的巨响,朝我迎面击来。 我端坐马上,呲牙微笑着看着海天龙,丝毫没有闪避或者招架的意思。 原因很简单,在海天龙发出的拳劲离我的脸还有半寸,拳头离我地脸还有三寸的时候,海天龙死了。 一团亮得耀眼的光球忽然从海天龙脚下的影子中出现。那光球是由一片高速旋转着的刀片组成的,呈花瓣状向四周展开,以逆时针旋转。 刀片旋转形成的光球自海天龙脚下飞快地往上冲去,所过之处,海天龙的身体一寸寸化为肉酱,就像被绞肉机绞了一样。 当那光球升到海天龙地腰部时,海天龙的两条腿已经完全消失了,鲜血和肉酱洒了一地。 同样洒了那个躲在海天龙影子里面,伺机发动了攻击的暗杀者满头满脸。 海天龙就在那个时候低头看了一下。骂了声:“是你!禽兽不如的东西” 他坚持把这句话骂这完的时候,他的整个身体已经只剩下一颗头了。 偷袭的人自然是开膛手杰克,在海天龙只剩下一颗脑袋之后。他停止了绞杀,十二片刀片飞快地融化,化成一个亮银色的铁球,在杰克面前滴溜溜地旋转着。 杰克抓住了海天龙的人头,抹了一把脸上地血肉,嘿嘿怪笑着退了回来。 海天龙人死了,拳劲自然消失无踪,拳头也不力气再打过来了。 在杰克绞杀海天龙的同时,黎月姿已经轻飘飘地从马背上跃下,扑向了那十一名海天龙的弟子。 她一拳打爆了一名弟子地人头,收拳时顺势顶了一肘,肘尖轻轻松松地击穿了一名正举刀砍她的海天龙弟子的咽喉,然后一个大旋身,长腿踢在两名弟子的腰上,像钢刀一样将那两名弟子直接腰斩。 一气呵成的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攻击,每一击必有一人丧命。黎月姿的功夫最是简单直接不过,没有任何花招,一拳就是一拳,一脚就是一脚。 十一名弟子,五秒钟的时间全部丧命,我感觉黎月姿打的还稍慢了一点,有些显摆的意思在里面。如果她认真出手,发挥最快的速度的话,凭她的实力,杀这十一名弟子最多只要三秒钟。 而那最后一个长老,则是被白依一记最基本的魔法弹砸中脑袋,一招未发就爆头身亡。 我伸手白依杰克递过来的,海天龙的脑袋,将其高高举起,高声道:“海天龙已伏诛!海王帮罪大恶极,但本官体恤尔等是受了海天龙的蒙蔽,故首恶重办,与海天龙有血缘关系者全部斩首!胁从者不问,投降者不杀!”声音由真气发出,滚滚地传了开去,传遍了海王堡每一个角落,相信即使躲在地窖中的人都能听得到了。 “举报海天龙所行恶事者,提供其行恶证据者,重赏!窝藏海氏血亲,知情不报者,灭门!我军进堡敢有抵抗者,灭门!伤我军士卒者,九族连诛!” 一连串的威逼利诱如春雷般从我口中滚了出去,喊完话后,我一马当先,身后跟着白依、黎月姿、小和尚、杰克、全忠几员大将,五百兵士六骑一排,跟着我缓缓向着海王堡内开进。 走到那紧闭的木门前,白依低声吟唱了几句咒语,一道落雷从天而降,将大门连同两旁的一段围墙炸得无影无踪。 其实我根本不需要白依出手打掉这大门,这木制大门我只需要一掌就可以劈个粉碎,之所以让白依召来落雷击碎大门,只是为了有更好的恐吓效果。 果然不出我所料,当白依召唤的落雷炸下来的时候,门后响起一大片压抑的倒吸气的声音。 经受了一阵箭雨地洗礼,剩下来的四百多名海王帮弟子提着大刀、梭标、鱼叉。在大门上援下推列成杂乱无章地阵势,作出搏击的架势,紧张地看着我们。 我拉着缰绳,架御着战马徐徐前进。海王帮众随着我的前进步步后退。 “放下武器,否则死路一条。”我淡淡地说,全忠在我身后下令道:“准备放箭!” 又是一阵拉弦的声音响起。五百军士地弓箭又对准了这些穿着粗布短衫,全身上下只有手足武器是铁器的海王帮众。 “没有凯甲、盾牌,你们拿什么来抵挡军队的强弓?”我冷笑着,看着面前这些渐渐露出绝望神情地海王帮众。 “本官说过,只要投降,你们就可以免于一死。反抗是没有任何希望的,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我最后一次劝降,如果劝降无效的话。那也只好大开杀戒了。 这群海王帮众中站在最前面的一个大嗓门嚷了起来:“兄弟们,这些狗官杀了咱们的当家、长老,他们是要灭了咱海王帮那!咱们就算是投降也免不了一死,跟他们拼了!拼死一个算一个!” 声音虽然颤抖,但勇气可嘉,更难得的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人妖中马上有人应和起来,顿时暴吼声响成一片。海王帮众们虽然还没扑上来,但是看他们群情激奋的样子,好像已经准备豁出去了。 全忠肢踢马腹目前两步,闪电般开弓搭箭。手一松,箭矢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啸,寒光闪处,已经钉穿了那最先煽动群众地海王帮众的眉心。 强劲的力道令那海王帮众的身子被箭矢带得倒飞起来,撞进人群之中,一连撞翻了七八个人才仰躺到地上,箭已经只有尾羽露在外面,其余的部位已经穿头而过,深深地没进了土地里。 “好箭尖!“龙倾城等人震末价喝彩,而面前的海王帮众瞬间安静了下来,用极度仇恨的眼神看着全忠。他们再起虽然没再叫了,但比起叫时更可怕。那时的他们,只不过是一堆气势汹汹的火焰,一桶水就可以浇熄。但是现在,他们却变成了一群沉默地饿狼,只有流血,才能让他们彻底安静下来。 “很不错的箭法。“我赞了全忠一句,我并不担心这群暴徒情急拼命。狗急了还会跳墙,混黑道的光棍起来也是很有股子拼命地勇气的,这一点我早在地球上当小混混时就已经领略到了。 但是拼命也得凭本钱,这群海王帮众武器装备如此劣等,当中又没有高手,和我们斗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全忠听了我的赞赏,在马背上对我拱手为礼,低头谦逊道:“大人过奖。末将刀棒功夫不行,这骑射却是自小得高手传授,不敢放工妄自菲薄。“ 我拍手笑道:“好,该谦虚的时候谦虚,该骄傲的时候骄傲,我喜欢你的性格!罢才叫得很凶的,似乎并不止被你射死的那一个啊!“ 全忠淡淡地一笑,面无表情地说:“待末将为大人再除几个匪类!“ 说话间,伸手到背后箭壶里掏出一把箭来,每只指缝夹上两枝箭,右手四只指缝共夹上了八枝箭。左手持弓,搭箭上弦,弓开如满月,看也不看随手就放。 “嗖“八枝箭发出一声响,如八道黑色的流星射向对面的海王帮众,八声短促压抑的惨叫几乎同时响起,八个海王帮众同时仰头倒飞,直飞出三丈多后才坠落地在。 “好!“这次五百军士也齐声喝彩,声震云霄。 我低声一笑:“我军士气大涨,敌方士气狂跌,正是进攻的时机!”随手抽出腰上“血煞”剑,吼道:“兄弟们冲啊!海王帮持械顽抗,意图聚众谋反,海王堡内所有居民窝藏包庇反贼全都犯了死罪!傍本官一个不留,全部杀光!” “狗官给咱们栽上了谋反的罪名,就算咱们投降也活不了啦!兄弟跟他们拼了。不能让咱们的妻子儿女被他们害了,”海王帮众中有人吼了一嗓子,一直沉默着的海王帮众突然齐声爆出一记大吼。红着眼睛,挥舞兵器迎着冲来。 “嗖”五百军士同时发出了箭,五百枝箭几乎是平射进了海王帮众群中。 当先一排的海王帮众每人身上至少扎了二十多枝箭,一声不吭就栽倒在地。后面两排也都死伤不小。这一次齐射至少要了一百多人的命。 五百军士射完箭后,把弓往鞍上一挂,抽出三十斤重的大刀。大吼着打马冲了上去。 我一马当先冲在最前,在冲进人群之前,血煞剑斜斜一挥,一道三丈多长地血红剑光幻作一片血色光幕,朝着人群中斜劈而下。 血光冲天而起,残肢断头四下乱飞,至少三十名海王帮众被我一剑砍成两段! 这是一场一面倒的战斗,剩下地不到三百的海王帮众如何是我这五百精兵的对手?莫说武器装备。单就兵员素质而论,他们这群乌合之众也远远无法与我的五百军士相比。 在众多高手联同五百军士的打击下,这群海王帮众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被杀了个精光,人头遍地乱滚,鲜血流成小溪。 杀光了这群壮丁之后。我忽然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头。 向着四周一看,只见数千妇孺老弱提着锄头、钉耙、木棒、竹竿、锅铲、菜刀等等器械朝我们起来。有个老头子一看就知道快断气了,但还是坚持着提了把菜刀。在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二的小孩子的掺扶下一步步走来,那小孩子手上居然还拿着把切水果的小刀。 有的女人还抱着一尺长的小孩,有地大姑娘还拿着洗衣服的棒槌,所有的人手里都有根东西,没有一个人是空手。 他们初时很沉默,只是一步步地朝着我们走来。走着走着,有个老头子吼了一嗓子:“官逼民反!” 后面大队人马跟着喊:“民不得不反!” 然后各种口号此起彼伏,有人甚至喊出了千古名句:“王候将相宁有种乎!”“无人不饱暧!”“打倒土豪分田地!” 看着那些满脸稚气的孩子激动得发红的面孔,听着被大吼声吓得哇哇哭的小儿声,我苦笑着对全忠道:“全忠,咱们什么时候逼他们造反了?” 全忠咬着嘴唇,闷声道:“贪狼国民风彪悍,地方官压榨无度还不要紧,但要是说想要他们的命,他们多半是会奋起反抗的。尤其是海王帮向来目无王法,这些人是海王帮众的家属,他们地男人在外做生意,他们就留在海王堡看家。这些混帮派的,不论是老人还是小孩,骨子里都有一股子不服官管的匪气。” 我点了点头“那就是都该杀了。哼,喊了那么多造反的口号,这就已经是诛九族的死罪了!他们大概是以为,凭这区区四千左右的老弱妇孺就可以把咱们五百精兵给埋了吧!” 龙倾城狞笑着扭了一下头,颈骨发出一串爆响,恶声道:“正好把他们杀个精光,把这海王堡抄个干干净净。他们搞走私这么多年,人人都该有点家底了,咱们发这笔财,铁定小不了。” 白依有些犹豫地道:“萧哥哥,那些小孩子” 我望着白依,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如果留下一个活口,万一他们将来有什么奇遇,练成比我的功夫还要厉害的功夫,反过来暗杀我们怎么办?要知道,这世上是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的,不要以为我们就是世界的主角,其他人都是配角。就算是配角,也难免会有奇遇!” “可是那些还是婴儿的小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他们怎么可能知道他们的亲人是我们杀的?”白依不依不挠地道。 “海王帮还有近七千帮众不在海王堡中,我们屠了海王堡之后就要开始发海捕文书擒拿海王帮余众。但是我并不敢保证所有的海王帮众都可以被我们抓到。万一有漏网之鱼呢?万一那些漏网之鱼遇上了留下来的婴儿呢?要知道,就算海王帮的青壮中有漏网之鱼,但他们也已经成年,将来的成就有限。反倒是这些小孩子,他们是真正的前途无限!” 顿了顿,我接着道:“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那个善于风云的故事吗?”仰头望向天空中,看天上的浮云流动,我扯动嘴角,露出一抹残忍至极的微笑,淡淡地道:“若我是雄霸,必除步惊云!” 白依不说话了,龙倾城见状哈哈狂笑起来,大吼道:“兄弟们,五人为一组,自由出击,把这群敢造反的愚民全部杀了!赵大人说了,一个人头赏十两银子,这里有四千个人头,就是四万两银子,摊到所有的兄弟手上,每个人都有八十两!哈哈哈哈但这赏钱是不会平均给的,谁杀得多,谁就得的多!兄弟,杀啊!” 第三十章栽赃嫁祸 狂嚣的嚎叫从我身后的五百军士口中发出,一个人头十两银子,那是什么概念?一个骑兵一的的标准饷银是一百二十两,每月只有十两。现在每一个人头,那就是他们一个月的饷钱! 军士们疯狂了,他们嚎叫着,红着眼,挥舞着大刀,朝着那些几乎没有任何装备的反民冲击。 造反,是要付出代价的。 不过让我相当郁闷的是,我什么时候说过一个人头赏十两银子了?就那些走得连根干柴棒都提不起的老头子,他们的人头也值十两银子? 不过不得不承认,龙倾城的重赏还是极大地激发了士气。如果没有这般重赏的话,我不敢肯定那些表面上如狼似虎的军士,有没有勇气把刀砍向那些基本上没有任何反抗力量的老弱妇孺。 马蹄声震动地面,五百军士每五人一组,分成一百个小组,向着四面八方冲了过去。重达三十斤的厚背大砍刀高高举起,在阳光下散发着耀眼的寒光。 刀落,头断,血飞扬。 咔嚓!大刀砍断颈骨的声音干脆利落,从颈腔里冲出来的鲜血把人头冲得高高飞起,马背上的骑兵便伸出另一只没有握刀的手,将那些飞起的人头抓住,然后顺手挂在马鞍上的得胜钩上。 不时听见有军士狞笑着嚎叫:“七个、八个、九个、哈哈哈哈十个了!” 海王堡内的老弱妇孺们尖叫着,豪不退缩地与全副武装的骑兵对冲,往往是他们手中那简陋到武器都称不上的器械刚刚举起,骑兵的大刀就已经砍了下来。 这是一场没有任何悬念的屠杀,无头的尸体横卧遍地,鲜血汇成一条条蠕动如蛇的溪流。 小和尚、白依、黎月姿、龙倾城都没有出手,杰克却兴高彩烈地加入了屠杀。 尽管杰克眼睛都已经瞎了,倡他那鬼魅般的潜影术。和强横到变态地金属控制能力,令他所到之处十丈方圆内统统变成死地。 足足一百六十把一尺长、一掌宽,两面都是利刃的刀片围着杰克飞快地旋转着。就像是阵金属旋风,而杰克就是操纵旋风的风眼。 只要是被卷进了刀片丛中地,无论是什么东西,全都被绞成了碎片。 甚至当杰克一路前冲时,挡在他面前的一栋栋土石结构的房子都给绞成了废墟。 全忠一直守在我的身旁,冷静地观察着四周。他既没有出动与骑兵一起去砍人,也没有再出弓箭射人。 或者真如他所说,他的刀棒功夫很差劲,所有的功夫都在骑射上面。但眼下那些老弱妇孺根本就不值得他出箭。 折依一直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好像很不忍心看那些老弱妇孺被杀。而黎月姿却挂着微笑兴致勃勃地看着,不时伸出舌头舔一舔嘴唇。 黎月姿是我这个旱魉太子的血裔,而且是亲传血裔,她现在应该对人类的鲜血很感兴趣。说得通俗点,就是黎月姿已经变成了一个嗜血的怪物。 小和尚脸上挂着若有若无地微笑,不紧不慢地捻动着佛珠,嘴里念念有词,看样子好像在为死者念经超渡。 当然,我对他这种假惺惺的态度是不屑一顾的。杀了人,再为其超渡。这算什么? 龙倾城哈哈大笔着,不时叫嚷着指点那些军士去追杀开始逃散的人们,笑得满面红光,看样子很是兴奋。 我实在看不过去了,冲龙倾城骂道:“妈的,你小子擅自给老子定下了那么高的赏银,却只坐在这里看热闹,你为什么不去动手几个,也好为我节省点银子?” 龙倾城嘿嘿一笑。“老大,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你看看杰克,他不正努力地为你省钱吗?要是连我老龙都出手的话,那些小兵兵们都不用赚钱了” 屠杀持续了大约二十分钟,四千左右的老弱妇孺被五百军士杀得干干净净。 海王堡被摧毁了大半,几乎堡中每个角落都涂上了鲜血。许多军士意犹未尽地纵马狂奔着,在海五堡每个角落搜寻可能存在的幸存者。 “命令所有军士挨家挨户地抄家,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嗯,抄家所得归兄弟们所有,不必上交。我们去海王帮总堂。把那里抄干净了,应该能狠赚一笔。人头随后清点。看在兄弟们如此勇猛地份上,每个人头赏十五两银子。”发出了命令之后,我带着白依等人往海王帮总堂方向行去,全忠把我的命令传了下去,军士们又爆发出阵阵欢呼。“金票一百三十万两,银票七千八百九十万两,金锭两箱,计一万六千两,银锭十六箱,计十六万两。珍珠十七盒,品次齐全,价值难以估计。明珠三盒,价值五十万两。种类宝石、钻石五盒,价值两百余万两白银”小和尚拿着清单,一项项地念了下去。 念完之后,小和尚笑道:“大哥,搞走私还真是很有赚头,海王帮这些年来的积蓄,想不到竟如此丰厚。” 我坐在海王帮总堂的大厅里海天龙原来的位置上,浅啜着一杯极品雨前龙井。听完了小和尚的汇报之后,我点了点头,道:“嗯,海王帮经营了这么多年,有点积蓄是正常的。不过照我估计,这些钱还不是所有的,也不知海王帮每年给他们东家进贡多少钱,或许比我们刮到的数目还要大得多。对了,海王帮经营的帐簿弄到手没有?这东西很重要,以后我们要接替海王帮地走私渠道,就必须弄到跟他们交易的对象。” 不和尚道:“拿到手了,共有三部。一部是走私生意的帐簿,一部是明面上的帐簿,还有一部,则是历年进贡给京里大佬们贡钱的名目。” “哦?有这种好东西?”我向小和尚伸出了手:“拿过来给我看看。” 小和尚把一本蓝皮封面的帐簿递给了我,我刚准备翻开看一看。忽然间心念一动,强压下了偷窥秘密的冲动。 “我本帐簿烫手得很,”我把帐簿放到桌子上。食指轻轻敲击着帐簿,沉吟道:“里面有些东西是看不得地。至少,我们现在还看不得。小和尚,你看了多少?” 小和尚摇头道:“翻了一页,确定了是什么内容之后就没往下看了。” “嗯,很好。这种东西,是要留给咱东家看了以后,咱们才能过目的。如果咱东家不想咱们知道这里面的内容,咱们就随意看了地话,东家会很不高兴的。”像这种可以说是重要证据地东西。自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南陵王再看得起我,对我再大度,也不可能什么秘密都让我知道。单是南陵王手下头号心腹是谁,这个秘密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足以证明南陵王对我还是有些戒心的,所以在很多事情上,我还是得多注意点。 清点完战利品,又给下面的军士按人头派去了赏银,在海王堡四周浇上了火油,一把火将海王堡变成火海之后。我们就打道回府了。 今天跟随我来灭门的五百军士一个个都很兴奋,我给他们的赏银认真算起来也没多少,但是他们抄家所得,却不是一笔小数目。 要知道,海王帮可是做走私生意的。海王堡里的人,都是海王帮众地家眷,家里的积蓄怎么都少不了吧? 除了带回大把的金银珠宝,我还让军士们带回了三百个人头。那全是从身体强壮的海王帮辫子向上割下来的,这些人头虽然没什么用。但是他们的眼睛,我却是想拿来废物利用一番的。 来的时候是徐徐行进,回去的时候却是开足马力急行军,天近黄昏的时候,我们一行人就赶回了南陵城中。 回了军营,把那三夰个人头取来冰块保存住了,再给那五百军士放了假,让他们好好挥霍一番抄家所得。关于保密地事,自然有各部长官叮嘱。灭门这件事当然是用不着保密了,不过抄家赚到大钱。还是不能让太多人知道的,毕竟钱财不可露白嘛! 在军营里稍稍停顿了一下。没有作任何休整,我便带着小和尚和龙倾城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城守刘文远府中。 一百万两的银票递上去,随口说了句:“本官近日连番遭遇刺客刺杀,后调查清楚得知,刺客是海王帮的人。本官带人去海王帮总部所在海王堡调查,竟被本官意外发现海王帮意图谋反,聚众袭击本官,想杀本官和本官的随从。本官不得已之下,剿灭了海王堡。刘大人,您看这事儿,该怎么办才好?” 刘文远一边把银票往荷包里放,一边一脸正气凛然,义正辞严地道:“行刺朝廷命官,是灭门的重罪!聚众谋反,按律当诛九族!海王帮江湖匪类,可杀不可饶!赵大人忧心为国,防患于未燃,清查出海王帮这潜在危机,实在是大功一件啊!只不过,海王帮谋反的证据,赵大人可是拿到手了?” 我嘿嘿一笑,道:“海王帮二当家海天横,海王帮大当家的独女海灵儿,现在正关在军营的大牢中,他们可是什么都招了。还有海王帮走私的帐簿,本官也是拿到手了地。嗯,还有海王帮辫子用的武器,那可是钢火很好的长刀长枪啊!甚至比本官手下的后,用的武器还要好啊!”海王帮的武器自然是比不上军队里用的,但是我说海王帮用的武器比军队士兵用的还要好,马上就会有上好的武器抹上血摆到证据库里,等着刑部地人来查验。 嗯,栽了海王帮一个谋反的罪名,这查案地事情,好像已经不是刑部就能随便管的了吧?到时候会不会有钦差大臣下来? 刘文远眼睛一亮,道:“人证物证俱在,海王帮谋反的罪名是逃不了了!好,本官马上写个折子上奏朝廷,同时报告刑部,请刑部批下海捕文书。通缉海王帮余众!赵大人,那些证据,您可是要保管好了啊。那些东西,嘿嘿,用得好了,可是一把好刀啊!”我用力地点了点头,道:“多谢刘大人提点!不知刘大人和咱王爷” 刘文远一脸恭敬地道:刘某是朝廷任命的南陵城守,可是刘某在来南陵城任城守之前,就已经是王爷的门生了。” 刘文远的意思很明白,他是南陵王的门生,自然是要为南陵王效力地。而那些帐簿啊什么的。记载的可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东西。要是上报给朝廷,少不得又是一批大臣要抄家灭门。当然,如果我们要利用这些证据打击对手的话,帐簿也是可以请高手稍稍造上一番假的,用得好,自然会是一把好刀了。 “刘大人恕罪,本官另有要事,只得先行告退了。等忙过了这一阵子,本官想摆个宴席,宴请南陵城中所有文武官员。到时刘大人可一定要赏光啊!”“好说好说。赵大人慢走以后赵大人有用得着刘某的地方,尽管开口吩咐。毕竟你我,都是忠心王爷、为贪狼国效力的。” 从刘文远处出来时,已经是月上中天了。 我和龙倾城、小和尚骑着马,在已经慢慢安静下来的大街上慢慢溜哒着,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海王帮算是给灭了,栽上了谋反的罪名,那是谁都不敢轻易来为海王帮担保翻案的。更何况海天横和海灵儿中了我的“勾魂摄魄”都把自己当成了为百姓谋福利。为推翻暴政,推翻贪狼王朝而奔走的义士,到时候有人来问口供,他们自然会照着我想让他们说地内容回答。 刑部侍郎柳永、胡明,这两个家伙,与海王帮勾结,海王帮那行贿记录上,应该有他们两个的名字吧?到时候他们两个自身难保,想给海王帮翻案,那是绝无可能的了。 这南陵地面儿上最大的帮派都给我一手灭了。其它的不门户,该是翻不起什么大浪了。不过也不能让他们安生。等海王帮的事情过了,就该开始逐步清除南陵地面上的地下势力了。 一般而言,每个地下势力都会在官家找个靠山,否则他们就混不下去。任他再有名,再厉害的门派,就算是什么武林啊,江湖第一帮的,跟国家的力量比起来,还是不值一提地。 斑手再多有什么用?朝廷大军一到,再多的高手都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无论是大门派还是小帮派,多少都会跟官家搭上线。有的是派门中辫子到朝廷上求出身,谋官职,有的则直接花钱买官,又或者是傍上有势力的大官僚。 南陵城自然也不会例外,海王帮明里傍的是刑部侍郎柳永,幕后那大东家却查不出来,不过照我的猜想,也该是京城里几位有势力的皇子中的一位。当然不可能是南陵王,否则来之前南陵王就会提醒我不能动海王帮。 至于南陵城其它地帮派,不管他们背后有什么靠山,我反正是铁了心挨家挨户地扳倒了。有我在南陵地面上当老大,其它的,能让他们活吗? “大哥,”小和尚忽然开口打断了我的思路:“有点不对劲。” 龙倾城道:“是有点不对劲,我怎么深得好像有很多人躲在暗中窥探我们?” 我回过神来,用天魔眼四下探查了一下,果然,有上百人躲在大街两旁的屋子后面、小巷里边、屋顶上面,拿着开口潜伏着,看样子是准备办点事情。 我摇了摇头:“这么晚了珲趴在外面,应该不会给咱们开欢迎会吧?又拿刀又拿枪的,还有弓箭。乖乖不得了,连弩都有,我怎么感觉像是军队?别担心,他们在前面布好了口袋让我们钻,咱们就钻进去得了。我倒是要看看,有什么口袋能把我装进去!” 三个人继续驾着马慢悠悠地往前走着,马路声敲在石板路上,发出清晰的嗒嗒声。 龙倾城笑道:“可能是海王帮的作孽来报仇了吧?” 小和尚道:“只怕不是。海王堡今天才被屠了,要说报仇也不会有这么快。再说了,海王帮总部的开口装备都那么差劲,现在怎么可能有连弩?可能是别的势力吧?” 我点了点头,说:“应该是别的势力。让我好好想想,我都得罪过哪些人怎么这几天每天都有人想着干掉我呢?我不会是已经惹到天怒人怨了吧?嗯,金陵王我惹了,东陵王我也惹了,太子当然也是我惹地,可是那会儿在京城里我易了容啊,应该没人知道是我干的。那么会是谁呢?刑部地那位来给他儿子报仇了?不会这么快吧?从这里到京城快马加鞭也得一天一夜,我杀胡廖那小子也才过了两天一夜啊!这批人的装备、素质都不差,看上去像是军队里出来的,难道被我赶走的兵造反了?” 小和尚道:“大哥,我想,你惹了那么多人,也该是天怒人怨了吧?” 正说着,我们已经行到了包围圈的中央。忽听左边一座屋顶上一声哨响,接送破空声不断地响起,无数箭矢、暗器暴雨一般朝我们打来。 而在那漫天的箭矢、暗器之中,最显眼的应该是一道长十丈,宽一丈,如流星一般耀眼的剑光。 我心念一动,暴喝道:“是飞剑!小心,有高手!” 第三十一章再遇故人 心念一动,腰际悬着的“血煞”剑似与我心灵相通一般,从剑鞘中飞跃而出,发出一声高亢激昂,如同龙吟般的长吟,卷起一道匹练似的红光,朝那道剑光飞去。 小和尚、龙倾城从马背上冲天而起,迎着漫天箭雨暗器,向着大街两旁的屋顶上飞去。 “轰!”两道剑光交击之下,发出一声炸弹爆炸般的巨响,剑光在巨响之中消失,现出两把剑的原形。 两把剑旋转着顺着各处的来路倒飞而回,我凌空跃起,接住了血煞剑。 此时小和尚和龙倾城已经抢进了埋伏的人群之中,只听惨叫声边疆不断地响起,一股股的血泉冲天而起,残肢断头四下乱飞,中间还夹杂着龙倾城的哈哈狂笑,以及小和尚装腔作势的诵佛声。 我飘浮在半空中,单手持剑,剑尖斜指着地面,两只眼睛狠盯着对面那穿着一身黑色长袍,长符肩,神情冷峻的年轻人。 那人正是发出那一道剑光的刺客,他也在他的剑弹回的时候腾空而起,接住了那柄长五有五尺,遍体流光溢彩,就像七色彩虹一般的剑。 接住剑后,他居然也稳稳地悬停地半空中,单手持剑,作出和我一模一样的手势,对手下人发出的声声惨叫恍若未闻。 我仔细打量着对面的年轻人,他脸色惨白,面无表情,看上去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就像僵局一般。但是他的眼睛却很灵动,目光灼灼地盯着我。眼神很是怪异。 我们两人就这样静静地对峙着,谁也不先出手。 过了不到三分钟,最后一声惨叫停了下来。赤裸着上身,向上沾满了鲜血的龙倾城嘎嘎怪笑着飞身跃到我身旁,竟也悬停在空中,和我并肩与那年轻人对峙。 只不过龙倾城仅仅悬停了不到三秒钟,就落到了地而上。 没有办法,龙倾城练的功夫是厉害,可是那大金钢神功,有一个最令人恼火的缺憾就是不能飞天。他刚才能在我身旁悬停一阵。全仗着一口气硬撑。 龙倾城站在地面上,抹了一把脸上的鲜血,大笑道:“痛快痛快!妈的,实在是太痛快了!想不到用拳头杀人比用枪杀人更过瘾。妈的,以前用枪杀人的时候,远远地就把人给打死了。哪有现在隔着不到一尺的距离看着敌人在自己拳下四分五裂,鲜血飙射来得痛快?老大,赶紧把那小子干掉吧,要不然我就要出手了!” 这时小和尚也飞到了我身边,和我并肩悬停在空中。 他向上一滴血都没沾,但是双眼赤红,周身杀气腾腾,手指之上尤在不住地往下滴着鲜血。 小和尚把手放到嘴前,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指上的鲜血,狞声道:“大哥。我的魔性又重了几分,刚才杀人时,不动佛心已经受到严重影响了,怎么办?” 我淡淡一笑,道:“我听说修道之人可以修出双元神,你这不动佛心虽然不是元神,但勉强也能跟元神挂上钩,是你本命真元的来源。这样如何?你也修炼双元神得了,在体内另外开辟出一块地方来练天魔九变。嘿嘿,不动佛心加天魔九变,修出两个元神。我很期待看这结果呢!” 小和尚颇有些郁闷地道:“大哥,这能成吗?你别拿我实验呀!” 虽然在和小和尚说话,但我的眼睛一该也没离开过对面年轻人的眼睛。当龙倾城和小和尚说话之后,我突然发现在对面这年轻人眼中竟然流露出一丝笑意。 等等!他地眼神怎地这般熟悉? 罢才只顾着提防他的敌意了,却没仔细留心。现在见他眼神中露出笑意,我便感到了那熟悉的感觉。 这叫怎么回事?看他的样子,我应该是从没有见过他地,为什么他的眼神却能给我这么熟悉的感觉? “教官,去试试他地斤两。”语气淡淡地发出了命令,我再看那年轻人时,也不由自主地笑了。 龙倾城闻言大叫一声:“好!看老子把他拆成几块!”说话声中,他两脚往地上重重地一跺,地上的石板咔嚓一阵乱响,全都变得粉碎,而他也借着这一蹬之力,金钢般的身形腾空跃起,朝着那年轻人飞去。 两只斗大的拳头在空中接二连三地击出,一道又一道金色的拳风发出雷鸣般的破空声,朝那年轻人轰去。 那年轻人眼角露出笑意,脸上却是半点表情也没有,手腕轻轻一抖,那七彩长剑飞溢出道彩虹般的剑光,将龙倾城的拳劲沙弥于无形。然后长剑脱手掷出,如一道惊电当胸刺向龙倾城。 龙倾城大喝一声:“来得好!”双手抱拳朝着那剑光重重砸下,上半身冒出一阵耀眼至极的金光,整修身体顿时变得仿佛黄金铸就的一般。 “铛”龙倾城地拳头砸上了长剑,发出一声悠长的金属撞击声,接着就是一记震耳欲聋的爆炸。 一股飓风自剑、拳交击处产生,向着四面八方飞速扩散,龙倾城的身子殒石一般朝着地面坠落,那七彩长剑也再度弹回。 飓风很快就扫过了街道两旁的屋顶,将十多间屋子的屋顶全部揭开,弄得片瓦不存。 但是屋子里面却没有惊叫声发出,显然这附近的屋子都已经空了,住房要么是给人绑走了,要么早就被这群刺客杀掉灭口了。 龙倾城轰地一声落到地面,两条腿深深地陷进地里,直没至膝。 而那年轻人在接住倒飞回来的长剑后,也全身一震,往回倒飞了七八丈远。才稳住身形。 “好样儿的!”龙倾城大赞一声,将两条腿从地里拔了出来。双手握拳互碰一下,发出一记响亮地,敲击晨钟一般的巨响。 他向上又冒出那将整修人渲染得有如金铸一般地金光,这次,连瞳孔、头发丝都变成金黄色地了。 龙倾城刚要现将出手,那年轻人忽然嘻嘻一笑,说声:“不打了!”将工剑抛起,长剑在他头顶上盘旋两周,化成一柄仅仅不到三寸长的小剑。被他张口一吸,吞入腹中。 龙倾城在地上瞪大了眼睛:“干什么呐?表演吞剑啊?凭什么你说不打就不打了?老子还没打够哪!” 小和尚却摸着下巴,意味深长地道:“御剑乘风飞剑术已经有成,可以把飞剑炼到三寸长短。咽,进展很快嘛!” 第三十二章一线光明 我在南陵城的住处,就在军营旁边的州将府中。 州将府是一早就修建好了的,是历任州将办公和起居的地方。 所说最开始时的州将府并不奢华,反面是建得跟碉堡一样,但是后来历任的南陵州将大概是嫌碉堡一样的住处,实在是不符合其州将的身份,便自己花钱翻修。 当然,要当官的自己出钱是不可能的,应该说是名义上是官儿们自己出钱,而实际上却不知是用了什么手段,从各处克扣搜刮来的。 就这样一代一代地翻修下去,这州将府便有了今天的规模。 因为不是自己出的钱,所以历任州将离任时,也就只象征性地向他的接任者私底下收一点点翻修费用,家俱什么的,大半都没带走,留了下来给后继者继续使用。算起来,南陵城的历任州将,这心肠也算是蛮好的。 只不过这次我住进州将府中,却是一分钱都没花。原因很简单,我的上任州将,因为贪污得实在太过份,给负责监督百官的监察司中,某位正直的监察史参了一本,满门抄斩[奇]+[书]+[网],家产收归国库了。这州将府,自然也就闲置了下来。 当我住进去的时候,州将府里边基本上是空的。没办法,前任的家产全充公了,那家俱什么的自然也是全部没收了。 不过我的下属们倒是挺体恤上意的,一天的功夫,就给我搬来了全套崭新家俱。偌大一个州将府,包括厅堂厨卫在内的一百九十二间大小房间,里面所有的家俱都给整齐全了。 前前后后地院子。有花园的地方也都给种上了树,植上了花。池塘里也给我装满了水,放养了金鱼,把个原本空荡荡的州将府摆弄得像模像样。很有那么点大富豪别墅的样子。 效率很高吧? 想想看,龙倾城带来的那一百零三个渔夫,王胜等二十个从京城带来的护卫,加上全忠替我挑选的。军营里身手最好的一百个老兵,现在全都归我所有,编成了我地近卫队。两百多个壮汉一起动手,这效率能不高吗? 其实我还是有着很深的别墅情结的。 当年在地球上不;混混的时候,我和靓昆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一夜暴富,然后有房有车,开着最好的跑车带着小妞兜风。 后来我暴富了,我是车子有了。房子有了,女人也有了,可是却没有一栋像样的别墅。 在纽约打拼的时候,实在是忙得很,以夜总会为家,那样的房子有跟没有一样。 现在总算是有一栋象样地别墅了。我这州将府占地面积之广就不用说了。两百多个近卫全住进去了,又招了两百个仆役、婢女、老妈子,四百多人全都住在我的州将府里,府里边一样不深得挤。 所以现在每当我站在州将府的大门口时,总会有一种自豪的感觉油然而生。 妈的,老子现在也成财大气粗的主儿了!老子现在也有属于自己地别墅了! 到了将来,整座南陵城都会是老子地院子,整修贪狼国都会成为老子的跑马场! 唯一遗憾的是。在这里开了了跑车了。 不过无所谓,坐马车一样兜风。虽然速度慢了点 朱红色的大门前立着两只威武的石狮子,大红灯笼高挂在大门前,灯笼止写着醒目的四个字---州将赵府。 门口站着四个身形笔直如标枪,全副武装的卫兵,静静守卫着。 警卫任务都是由全忠挑选地那一百个精兵担任的,前门站䡠个,后门站四个,每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一换班。平时没有站岗任务地就在府里边巡逻,遇上我要外出,又要摆架子的话,就跟着我当护卫。 我们四个骑着马,直接来到大门前,那八个兵同时向我行了个礼,恭敬地叫了声:“赵大人!” 我点了点头,道:“开门,通报。” 马上有两个卫兵跑向大门,推开了大门后,其中一个飞快地跑进了府中,却通报府里的人了。 剩下的两个伺候着我下了马,当然,没人伺候龙倾城他们,他们级别还不够。 我们四人把马缰绳递到那两个卫兵手中,向着打开的大门里走去,马上有四个婢女和四个家仆提着灯笼一溜小跑地迎了出来,同时而来的,还有王胜带队的二十佧护卫。 这进门的规矩和架子也太多了是不?没办法,身份摆在这里,如果太随便的话,下人是不会有敬重之意的。有很多时候,适当地摆架子并不是为了显摆,而是为了驭下。 “大人安好!恭迎大人回府!”婢女和家仆们躬身问好,护卫们就没有这么麻烦了,敬了个军礼,虎虎生威地吼了一嗓子:“赵大人!” 背着手,面无表情地对他们点了点头,道:“去文竹院。” “文竹院”州将府里的一处院子,目前小和尚、龙倾城、杰克都被我安排在文竹院中,与我和白依、黎月姿住的“赏青园”毗邻,从地势上看,两者互为犄角,互相照应。 那四个婢女提着灯笼在前面照明开路,后面是那四个同样提着灯笼的家仆。王胜带着二十个护卫拱卫在我们左右,一边走一边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看着他们如临大敌的样子,我不由暗处好笑。 最近是不怎么太平,我接连遇上了两起刺杀,每次都有高手刺客。被我灭掉的海王帮还有数千作孽,得罪的刑部侍郎胡明也不是善角。要随时警惕防备有刺客混进来是应该的。可是现在我身边高手如云,世上哪有什么刺客能伤到我了? 不过看他们忠诚警惕地样子,我也不好说破,只能随他们去了。 走在去文竹院的路上,我问王胜:“杰先生的伤势进展如何?” 杰先生当然就是杰克了,灭完海王堡回来,我便让白依给杰克换眼睛,由黎月姿在一旁护法。砍下了三百颗人头。足足三百双眼睛,我就不信这其中一双眼睛都用不上! 王胜恭恭敬敬地道:“大人回来之前,夫人已经取用了五十七双眼睛,但是沙岸且双适合杰先生的。夫人现在还在继续,不知道情况如何?” 我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进了文竹院中,只见十几个近卫进进出出忙碌个不停,不是有人手抱着冒着寒气的盒子跑进苑中的一间屋子里去,也不时有人抱着正往外滴血的盒子跑出来。 看到我之后。那些近卫一个个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恭敬地问了声好。我点点头,示意他们接送做事,然后让王胜等人留在外面,带着小和尚等三人进了屋。 这屋子并不是单间,进了堂屋之后绕过一道屏风。这才进到白依为杰克换眼地屋子。 黎月姿搬了把椅子坐在门前。百无聊赖地翻着一本书,看到我进来,白了我一眼,媚态横生地道:“怎么现在才回来?一定又去喝花酒了。” 我呵呵一笑,道:“哪有了?在路上碰上了刺客,又和城防军纠缠了一阵,所以耽搁了点时间。” 黎月姿看了看我身后的陈小波一眼,道:“他是谁?” 我笑道:“刺客头子。好了。等下再告诉你们,我先进去看看白依和杰克。” 黎月姿让开门口。我们几个人走了进去。 只见屋子里的大床上,空中悬着一颗散发着白光的,拳头大小的光球,正滴溜溜地旋转着,将整间屋子照得通明。杰克仰躺在床上,两只眼眶里血印淋漓。 白依正站在床前,将一双眼珠子安进杰克的眼眶中,在白依的身后,站着两个神情平静的近卫,其中一个捧着装着人头的碎冰块的盒子,另一个一手拿着精巧地刀片,一手拿着个小剪刀。 嗯,这两个兵很不错,白依在这里又是放魔法又是挖眼睛的,他们两个居然面不改色,这勇气还是很可以的。 只见白依把那两粒眼珠安进了杰克的眼眶内,然后低声吟唱起咒语,双手在胸前划着妙曼的手势。一阵白光从她的两手间亮起,照射到杰克的眼睛上,那两粒眼珠子慢慢地陷了进去,接着便开始微微地转动起来。 又过了一阵子,杰克眼眶旁地血迹也在白光照射之下消失无踪了,那两粒安进去的眼珠子就像原本就长在杰克的眼眶中一般,缓缓地转动着。 杰克眨了眨眼,几滴泪水渗了出来,将眼珠清洗了一下。 白依停止了施法,问道:“怎么样,能看见吗?” 杰克沉默了一阵,用还有些绕口的贪狼官话道:“还是看不见。”月食叹了口气:“又失败了,这双眼睛也不适合你,但不要紧,咱们继续,还有两百三十八双眼睛呢!” 杰克道:“但是我已经能感觉到光了。前面换了那么多眼珠,没有一次能感觉到光的,这次很不一样”说着,杰克向上举起了手,作出摸索的样子:“这上面是不是有个光源?” 白依道:“是的,我放了个照明魔法球。” 杰克道:“看来我没看错。在我眼前,似乎是有圆球形的,发着白光地东西,只是看得很弄清楚。” 白依欣喜地道:“这么说,你真能感觉到光了?太好了,你的眼睛有希望,咱们再找别地眼睛试试” “别别,不用了!”杰克有些惊慌地说:“这样挺好的,就这样,我能感觉到光就满足了。我怕别的眼睛反面不如这一双眼睛,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能完全看到东西了。” 我理解杰克的想法。对于一个推动了光明很有一段时日的人来说,突然能够看到光,那该是一种怎样奢侈地感受?如果继续换眼睛的话,能不能找到一双完全视物的眼睛还不一定,也许,连看到光都不能了。 看到白依露出了犹豫的神情,我开口说道:“白依,让我来试试。或许我可以给他开‘天魔眼’” 罢才白依实在是太专注了。竟一直没有发现屋子里已经多了几个人。听到我的声音后,她马上转头望向我们,欣喜地道:“锋哥哥,你可回来了!白依已经想尽了办法,还是没能让杰克恢复视力,或许你的天魔真气能让他现在这双眼睛完全看到东西也不一定咦,这个人是谁?”白依不愿老是叫我“赵哥哥”她说那样好像在叫另一个人。而“萧哥哥”这个称呼又不能用在神州大陆上,所以只好折中叫我“锋哥哥。”不过我对这个称呼实在不怎么感冒,因为怎么听怎么都像在叫我“疯哥哥” 白依这个小迷糊说了好几句话,才作出好像刚刚发现陈小波的样子,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笑道:“等下再告诉你,先让我试试给杰克医眼睛。” 走到床前。我把一只手悬空罩在杰克的脸上。道:“杰克,你地体质特殊,我也不敢保证你能否接受我的天魔真气治疗。不过我会尽力一试,如果幸运的话,你这双完好的眼睛能够融合我的天魔真气,说不定能打开‘天魔眼’。但是我并不敢保证一定成功,也许我的天魔真气对你淌用也说不定。” 天魔眼事实上是天魔三十六功中的一种,主要昌靠眼睛来发挥的。 我多次用天魔眼来查探肉眼看不到地东西。所以说天魔眼事实上更像是一种感应能力。而我现在的境界,天魔眼已经不仅仅止于窥探。还可以用来攻击。以天魔眼的眼力形成剑气,用眼睛使出剑气,是偷袭的好法子。 当然,用眼力发出的剑气威力并不怎么强大,用来偷袭虽然可以令敌人出奇不意,但不易重创敌人,所以基本上是一个没用的招式,还是窥探能力比较实在。 从理论上来说,天魔眼只能为修炼天魔九变地天魔所有,但我现在想试试,能不能用天魔真气直接刺激杰克地眼睛,让杰克直接打开天魔眼。 听了我的话,杰克说道:“没关系的,老大哥,”他险些又叫我老板了,这习惯嘛,要改过来还真是很不容易的“反正我的眼睛也就这样了,有什么方法尽管拿来试。成功了最好,不成功也无所谓,死马当活马医嘛!” 我呵呵一笑,说:“好,就这样,死马当活马医,咱什么方法都得试试,是不是?” 看到杰克重重地点了点头,我也就不再说话,五根手指按上了杰克两眼上的四个穴道,中抵在他的眉心。 缓缓地运起天魔真气,我的手掌上冒出血红色带点金黄地光芒,真气像流水一样清晰可见,顺着我的五指慢慢地流进了杰克地穴道中。 杰克两眼的眼皮冒出血红色的光芒,红光慢慢地扩散,瞬间已经蔓延到了他的整颗脑袋。 就这样,为杰克输送了大概半个钟头的真气,我终于慢慢地停止了输送真气。 长呼一口气,我摇了摇头,道:“眼睛实在难医,离大脑太近了,神经又丰富。嘿,偏偏我又不懂治疗魔法,天魔真过于霸道,稍有不慎就可能捣毁杰克的脑子唉,没办法,既不能施猛力,又不能用柔劲。古怪古怪,杰克的身体竟然能把我的天魔真气吸得一干二净,我无能为力了。” 白依问道:“锋哥哥,到底成了没有?” “没成功。”我摇着脑袋说:“我根本没法儿刺激到杰克的眼睛,所有的天魔真气一输进去,就被他的身体自动吸得干干净净,最后消化成不知道什么性质的能量。咦,说起来,杰克你的身体好像很有些古怪,我怎么感觉你好像会‘吸星大法’似的,能把别人的真气转化成你自己的能量?” 杰克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并不想吸收你的天魔真气,可是身体根本不听指挥。嗯,不进说起来,你的天魔真气好像还真是很补哦!我感觉超能力又进一步了!” 我苦笑:“你的超能力又进一步,我的功力却是耗掉了三成,得好几天才能恢复过来。杰克,实在对不起,我还是没办法治好你的眼睛。” 杰克嘿嘿奸笑道:“没关系,反正我现在已经能够见到光了,说不定,等我的超能力越来越强之后,我可以用自己的力量治好眼睛,如果大哥你真的心存愧疚的话,那这样好了,你每天都给我输半个小时的天魔真气,让我补一下如何?” 我笑道:“这你就别想了,今天半个小时就输掉了我三成真气,要是每天半个小时,我还活不活了?恐怕早就给你吸**干了!好了,既然你有这本事,嘿嘿,我倒有个好主意,南陵地面儿上的高手也不少,虽然他们的真气实在少得可怜,跟我比起来,就像大海跟小湖似的,但是可以积少成多咱们不是要来掉南陵所有的帮派吗?等咱们来那些帮派的时候,既不杀他们的高手,也不废那些高手的武功,咱们强迫他们把功力全输到你向上,哈哈,这可是个大便宜啊!” 第三十三章借尸还魂 杰克眼睛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把陈小波介绍给白依、黎月姿、杰克了。 其实我一直很纳闷的就是,陈小波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戴着他那死板的,类似人皮面具的东西。如果他把面具取下来了,不是可以少费我许多口舌吗? 把在屋子里帮忙的两个兵狠狠地夸赞了一番,然后让他们去找全忠,先各处领个兵长的职务,管十个小兵历练一番。当我的手下,就是要有胆色,这两个兵很不错。 屋子里没有闲杂人等了,我吩咐黎月姿关上了门窗,又让白依在房间里下了个“静默结界”然后清了清嗓子,指着陈小波说:“各位,今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个新朋友---博士,陈小波!” 白依和黎月姿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脸跟僵局一般的陈小波,大张嘴说不出话来。倒是杰克这个不能用眼睛看东西的家伙嚷开了:“啊,博士也来了?好啊!咱们一起来的十一个人,总算有七个聚在一起了!现在就差木老、火少、杰逊、屠夫了,好哇!博士,站哪儿呢?你不说话我不知道啊!在不在?在就吱一声” 陈小波:“吱” 呃陈小波也太听话了。 眼看着白依和黎月姿笑得前俯后仰,杰克则作恼羞成怒状,我笑道:“好了好了,别开玩笑了。博士,把你脸上这面具取下来吧,实在难看得很。” 陈小波眨了眨眼睛,道:“我把面具取下来了。你们可不准笑。” 龙倾城道:“笑你干什么?你长得很好笑么?” 我说:“行了博士,别磨磳了,你这脸实在看得难受,比电影里面的僵局还要难看。” 陈小波踌躇了一阵子,道:“说好了不准笑哦!”说着慢吞吞地把手伸到下巴旁边,开始揭面具。 等那攻薄薄的。乳白色的面具揭下来之后,我们几个,除了杰克一个视力有障碍的人之外,眼睛眨都不眨地盯产丰陈小波看了一阵子,然后全部捧腹大笑起来。 陈小波恼羞成怒。叫道:“妈地,都说了让你们别笑的!你们再笑,再笑我就把面具戴上去!” “好了。别戴面具,我们不笑了”我强忍住笑意。罅了陈小波。 龙倾城则边笑边叫道:“千万加紧戴,老子还没看够呢!妈的,看一次就想笑一次,妈的。太搞笑了!以后心情不好就看你几眼,保证立马心情就可以好起来。” 陈小波叹了口气:“算了我还是继续戴着面具吧。” “别别,你这脸总比刚才那僵局脸强。”我强作出严肃的样子,严厉地批评龙倾城:“不准再笑了!你怎么能这么对兄弟?长䅛女性化不是他的错,但是你笑他就是你的错了!别笑了!” 其实我本来打算说长得像个娘们儿的,偶合考虑到陈小波的心情,我换了种比较委婉地说法。见龙倾城好不容易卡住了笑,撇了气壮山撇嘴,捧着肚子直喘大气,我不由摇了摇头,道:“博士,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别说你这还是戴着个面具。” 我们为什么一看到陈小波就想笑?原因很简单,就是陈小波现在的脸,已经不是他原来那张脸了。如果不是眼神和气息的确是属于陈小波的话,我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现在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个长得千娇百媚,跟个大姑娘似地男人会是陈小波。 两道柳月细眉,一双水汪汪的,似含着无限春情的美目,薄面红艳地樱桃小嘴,笔挺秀气的鼻子,娇嫩如雪、吹弹得破地肌肤 这种相貌,换到任何一个女人向上都可以造就一位绝代美女。我已经看到,龙倾城多次不怀好意地往陈小波胸膛上瞄,又或是看了看白依、黎月姿之后再转送来看陈小波,摸着下巴发出一两声不怀好意的诡笑。 说实话,龙倾城地笑声连我都听得毛骨悚然了,陈小波自然不会有什么好心情,狠狠地瞪了龙倾城一眼(感觉很像美女瞪人时那种风情万种的娇嗔?),恶声恶气地道:“别他妈瞎看,再看老子放飞剑插瞎你地眼睛。妈的,长成这模样能怨我吗?我怎么知道会有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女人!” 龙倾城诡笑道:“嗯,是男人就好。不过我琢磨着,就你这样子,以后还是少走夜路的好。要是碰上色狼,绝对会把你当美女非礼。嗯,听说这贪狼国,还有很多好男风的主儿,你可别让他们看到了,要不然,哇哈哈哈哈”陈小波“柳眉倒竖”咬牙切齿地道:“他们敢!老子的飞剑可不是闹着玩的!” “好了,你们两个别斗嘴了。”眼看着这就越扯越远了,我不得不亲自出马把话题牵回来:“博士,你究竟是怎么了?怎么大变样儿了?”别告诉我贪狼国还有这么先进的美容技术。还有,为什么会带着一大群人来刺杀我?你前一阵子跟谁混哪?说一说吧!” 陈小波又狠狠地瞪了一眼龙倾城,这才哭丧着脸,露出一种无比“哀怨的神情,说道:“老板,其实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来着。那天‘破碎虚空’的通道不是给打碎了吗?我一下子就晕了过去,晕过去之前我明明看到自己身上着火了。当时我就想了,这下子,该给烧成灰了吧?可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我不但没烧成灰,还顺利到达了神州大陆的贪狼国。可是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就感到不对劲儿” 陈小波费了好大一番唇舌,总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说了个清楚。 说起来,陈小波的经历在我们这么多人中间,应该算是最具有传奇色彩的了。 原来。他醒过来之后,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间非常奢华地大房间中,当他睁开眼睛嚷嚷着要水喝时,在床边侍侯的几个丫头又哭又笑地大叫起来:“少爷醒过来啦!少爷醒过来啦!快给少爷拿水,快去通知老爷夫人” 陈小波正摸不到头脑呢,那几个丫头一下子跑得只剩下一个。那剩下的一个给陈小波端来了水,细心地服伺他喝了下去,陈小波喝水时不小心碰了那丫头的手指一下。那丫头就满脸通红地发起抖来,好像是快晕了。 陈小波也觉得莫名其妙,刚想问人家自己是在哪里呢,就听见一声惨嚎“我的儿啊,你吓死为娘啦!” 接着一个脸上粉涂得有半寸厚的半老徐娘涕泪横飞地冲了进来。抱着陈小波就是一通号啕。陈小波吓得花容失色(这个形容不是陈小波讲述的原话,是我自己杜撰出来的。不过我想,看他现在这长相。用花容失色这个词,应该也算是蛮贴切吧?)。差点就一脚把那中年妇人给踹出去了。 还好陈小波忍住了出脚地冲动,否则陈小波铁定捅大娄子。惹大麻烦。 因为就在那妇人大号的时候,一个长相非常威武。年纪在四十五六左右的汉子虎虎生风地走了进来,还没进门就是一声大吼:“儿子,你**总算醒过来!他**,让老子看看,有没有少几斤肉?” 听到陈小波讲到这里时,我窃以为陈小波那个全家老爸非常白痴。他叫自己地儿子为“**”那他算什么东西?那条狗吗? 闲话少说言归正转。 陈小波看着这突然出现的老爸,一时弄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甚至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真地就是这两人的儿子,而他地那个陈小波的身份一直以来只是梦境。 所幸能获得博士学位地陈小波智商还是勉强能应付那场面的,他一声不吭地接受了全家老爸和全家老妈地爱抚,然后问出了石破天惊的一句话:“这是哪里?我是谁?你们又是谁?” 后果当然是不言而喻的,全家老妈一声不吭晕了过去,全家老爸则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掌把一间屋子摧毁了一半。 后来,陈小波才渐渐弄清了自己的身份。 他叫郑烔,是金陵城第一大杀手帮派“冥五帮”总瓢把子郑重的儿子。 七天前的一个雨夜,郑烔从青楼里边喝花酒回来,不小心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大火球砸到了身上,身上立马燃起冲天大火。 但非常奇怪的是,郑烔的衣服给烧得干干净净,身上却毫发无伤,连头发都没少一根。只不过自那天以后,郑烔就昏迷了过去,整整昏迷了七天。 那全家老爸自然就是郑重了,说起来,那郑重的实力还是很强的,据陈小波的描述,郑重的功力至少能跟龙倾城现在的功力硬拼三十拳不死。 陈小波明白了事情的起因之后,渐渐梳理出了头绪。 他推测,那团从天而降,落到郑烔身上的天火就是他本人燃烧的身体。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那团火把郑烔的魂魄给烧没了,反而让陈小波的灵魂占据了郑烔的身体。 既来之则安之,陈小波人生地不熟的,也只好装傻,开始了接受郑烔这个身份在神州生活。 后来陈小波才知道,郑烔这人其实是个超级花花公子。仗着一张长得比女人还漂亮的脸,在外面勾引了不少女子,包养了很多情人。 据说,当陈小波照镜子时第一眼看到自己的模样时,他硬是徒手把铜镜撕得粉碎,然后摧毁了屋子里一切可以用来倒映出自己相貌的东西,甚至连院子里的井都加上了井盖。 而那些郑烔以前的包养的情人,后来也曾一个个找上门来,结果都被陈小波毫不留情地赶走了。 陈小波的确不是圣人,不过他也不是花花公子。那些女人长得再漂亮,又不是他陈小波的,他怎会起心染指? 而且自那以后。陈小波每次出门必戴上那僵尸脸的橡胶面具,从不以真面目示人。 当然,对于陈小波的异常表现,郑重也是起了疑心地。毕竟郑重的儿子,以前可是很以自己的相貌为傲的。 不过请了无数名医,给陈小波检查后,得出的结论都只有一个,那就是陈小波身体没有任何异常。至于脑子里边的事情。一般的名医就没办法检查了。 有一个精通术法的医师在给陈小波检查过后,告诉郑重说,可能是因为遇上突仿件受打击,导致把以前的事情都忘光了,性格方面也产生了一些变化。 无论哪种说法。对郑重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儿子没有事情。只是忘记了以前的事情。 忘记了以前的事情不要紧啊,儿子还是儿子。只要儿子还在就好了,这以前的事情还是可以慢慢记起来地嘛! 所以陈小波就安安心心地做起了他的“冥王帮”少帮主。 按照周围伺候陈小波的下人们所讲。陈小波这具躯体地主人郑烔,除了是个好色无度的花花公子之外。还是个一无是处地纨绔子弟。 整天除了喝酒赌钱玩女人外,几乎从不做任何正经事情。书没读好,唯一会写的是自己地名字。武功也没练好,唯一会的几下子就是直拳和勾拳。 郑烔地父亲郑重是个人物,在道上名号响当当,武功也是排得上座次的,偏生有了郑烔这样一个近乎废物的儿子,郑重心里自然是非常郁闷的。 但是自从陈小波占据了郑烔的身体后,情况就立马变得不一样了。 首先陈小波的学识那自然不是盖的。在跟着我混的时候,杀人不眨眼,管理能力又出众,基本上已经成为了一个能独挡一面的大人物。 再加上陈小波占了郑烔的身体后,修炼的“御剑乘风诀”莫名其妙地就达到了第九层的境界,离最高境界只差四层! 这御剑乘风诀,每上升一层,功力增加一倍,以前在地球上,陈小波那般努力地练习,也只达到第三层的境界,虽然能使出飞剑,可却连一寸剑光都没有的。 但是现在他却一步登天,不仅体内有了异常浑厚的真元,还能发出十丈长、一丈宽的剑光,更把郑重送给他的,一柄名叫“七彩飞虹剑”的好剑炼成了飞剑。 这其中的原理陈小波至今不解,没听说过借尸还魂人还能顺手就把功夫增强这么多倍啊? 当然,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虽然我有天魔留下的无数经验,但是天魔毕竟也没吃过使用“破碎虚空”穿越空间,更加没有试过失败的“破碎虚空”了。 也许唯一能解释这个问题的只有萧道乾,可惜那老家伙把我们弄了过来,自己倒先死了。 陈小波成了冥王帮的少帮主,却也不想被人看作纨绔子弟,于是稍稍展露了一下自己的老化,顿时让冥王帮上下人等惊为天人。 郑重更是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呼上天有眼,一把天火把儿子烧开窍了。 而当陈小波展示了他的飞剑绝技之后,就没有一个人称赞他了,所有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连郑重都是一脸的惊奇和质疑。 因为陈小波展示出来的的飞剑术,其攻击力已经远远超越了冥王帮第一高手郑重! 脑袋是可以被天火开窍,可是功夫那是得一点一滴苦修得来的,掺不得半点假,所以郑重及冥王帮上下都产生了怀疑。 但是陈小波是何许人也?鼓动如簧巧舌,一通胡编乱造,说什么自己昏迷的那七天,其实是被神仙接去了。神仙给了他仙丹啊什么的东西,不仅让他脑子开了窃,还让他在七天之内拥有了超凡入圣的功力。 一番解释之后,郑重还是半信半疑,不住追问陈小波遇上的神仙是谁,长什么样子。陈小波也是有意捉弄人,竟然把那神仙的模样描绘成我的样子,说我是救苦救难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 我拷,那小子口无遮拦地把我说成了女人! 还好神州大陆上并没有观音这佛教菩萨,这谎言也就勉强糊弄过关了。 陈小波既然展示了强大的武力,后来便主动承担了冥王帮的一些刺杀任务,每次都是轻松得手,然后全身而退。 连续出手十三次以后,金陵城便渐渐传开了他的名号。 当然,杀手是不能太有名的。连郑重对外的身份都是一个在当地颇有善名的富商,冥王帮的身份只有帮内重要的十几个堂主知道。 所以陈小波在道上虽然名声不弱,但传出来的,也只是说新近出现了一个会使飞剑,长相古怪的年轻刺客。至于那年轻刺客的真实身份,却是没人知道的了。 三天前,冥王帮接到一笔生意―――不用怀疑,就是刺杀本大人了。 陈小波领了这个任务,带人花了两天两夜的功夫火速从金陵城赶到了南陵城,并于今晚在我必经之路上设下了埋伏。 至于他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必经之路,原因非常简单,军营里有人出场了我,有人是陈小波那雇主的人。 而出钱请冥王帮杀我的雇主,却是连陈小波都不知道的了。 第三十四章望腾飞 “博士,我怎么听着你讲的好像是网络小说来着?”我随口调侃了一句,陈小波的经历,大概也只有网络小说里的主角能遇上了吧? “别开玩笑了。”陈小波很有些郁闷地说:“帮我想想办法吧,以后总不能让我用这个样子见人吧?能不能让白小姐给我做个魔法面具?总比我这僵尸一样的橡胶面具好。” “那可不行,”我笑了起来“博士啊,咱们是要做大事的人,你现在这样子挺好的,有很多我么这些人不方便出面的事情,可以让你出面摆平嘛!比如说使美男计,哈哈,现在就你最合适了!” 一屋子的人全都大笑起来,陈小波则一脸懊恼。说起来,他的想法也真够怪异的,现在这模样不好吗?男生女相,那可是颠倒众生啊! 调笑了陈小波一阵,我问道:“博士,今天在街上设伏杀我们的人,都是你冥王帮的杀手?” 陈小波摇头道:“不是,只有十几个是冥王帮的杀手,其余的,全都是南陵城军营里的人。武器什么的都是由军营里边的人提供的。” 我点了点头,沉吟道:“那你知道,跟你接头的,南陵城军营里的人是谁吗?” 陈小波继续摇头:“不知道。做杀手的,有杀手的规矩,不该问的事情就不能多问。嗯,接头人也跟我们一起来行刺了,都被教官和小和尚杀干净了。” 小和尚摸着他的光头,慢吞吞地说:“这下麻烦了,前两天军营里开除了一万多人,名册到现在都没造好。不然的话,我们可以从名册里查出今晚参与刺杀的是哪些人。但是现在看起来是没可能了,今天晚上就算是有一千人被我们杀了,我们也无法分辨出那些人究竟是被开除的。还是军营里留下来的。” “这样子的话。线索可就全断了。”我敲着桌子,慢慢地说:“你们冥王帮是三天前接的任务,三天前我才刚到南陵城这样地话,你们地雇主就不可能是南陵地面上的人。冥王帮是金陵城的杀手帮派,难道说雇主是金陵王绝义?” 陈小波道:“我不觉得是金陵王做的。金陵王绝义手下有七大高手,嗯,听说暗黑龙王和金陵霸剑出事死了,那也还剩下五个啊!如果是金陵王要对你下手,他根本就不需要出钱请杀手,直接把七大高手中剩下的五个派几个过来就行了。” “金陵霸剑法元亮是死了。可是暗黑龙王庞士元还活着。”我纠正了陈小波的错误:“暗黑龙王有三条命,死一次,功力增加一倍。” 陈小波愕然:“你怎么知道?” “因为金陵霸剑和暗黑龙王都是被我干掉的。”我自得地笑了起来“除了他们两个,我还和暗黑龙王庞士元联手把南陵王手下的一个心腹,南陵王府的总管郝太监干掉了。” 接下来,我把我们这些人来到神州后的经历简要地给陈小波讲了一遍。讲完之后,陈小波眉头紧锁。道:“老板,如果暗黑龙王没有死地话,那么事情就有点不一样了,也许真是金陵王轻的我们也不一定。” 我摆了摆手:“金陵王有请杀手的嫌疑,但应该不是庞士元告诉他真相的。庞士元最后一次复活后,不会再跟金陵王混了。他是个狂热的魔崇拜者,我在他面前展示了一下天魔地技艺,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他应该在复活后来投奔我。宗教徒的信仰是不可理喻地,像庞士元那样的人。对魔的信仰也是难以理喻的。” 小和尚说道:“其实大哥你可以怀疑的对象还有几个,比如太子、东陵王绝岭,不要忘了。我们曾把他们的赌场差不多赢个干干净净。” 我有些头疼,摸着脑袋说道:“算了,咱们别在这里胡乱猜测了。反正贪狼国的人都是我的敌人,谁想杀我就让他们尽管来吧!对了,博士,你那便宜老爸应该知道雇主是谁吧?要不这样,我明天跟你去金陵城,想办法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商量完事情,我给陈小波在文竹苑安排了一间房间,让他先住下。 我则和白依、黎月姿回到了我们住的赏青园。 夜色中地赏青园安宁而祥和,黎月姿对我打个招呼,然后低着头快步走进了她的房间。我习惯性地搂着白依准备进去我和她的房间,白依却在我胳膊上掐了一把,停住了脚步。 “怎么了?”我有些奇怪地问“干嘛不走了?” “锋哥哥,”白依低着头,两只手绞着衣服角儿,说:“我们见面这么多天,你还从来没单独陪过月姿姐姐” “呃”我转头望了黎月姿地房间门口一眼“你这是什么意思?” 白衣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我:“锋哥哥,其实我也不是个豁达大度的人,要我跟别的女人分享一个男人,我心里怎么都不大愿意的。可是你难道不觉得,月姿姐姐很可怜吗?这些日子以来,她的话少了很多,虽然看上去天天都在笑,可是我能感觉出来,她心里其实是很苦的。” 我伸出手指揉着脑门“白依啊,你应该知道,月姿她跟着我,目的可是很不简单啊!”“我知道。”白依咬着嘴唇说:“她是想杀你,想让你死。可是她也是真的爱你。锋哥哥,你太忙了,这些日子,你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停下来歇一歇你本来就是个粗心的人,感觉不到月姿姐姐在想些什么。但是我也是女人,我能够感觉得到,月姿姐姐看着你的眼神很矛盾,也很痛苦。萧哥哥,为什么你不能试着安慰一下她,化解她的仇恨呢?” 我苦笑“小白依。你不知道。有的时候,有些仇恨,是无法被化解的。而且我萧锋是天底下最恶的天魔,让我杀人放火没有问题,可是让我去安慰女人,我做不到。” “但是你却知道怎么安慰我。”白依不依不饶地说。 “你不一样,”我扶着白依的双肩,深深地子着她的眼睛“白依,你是我的命门。也是我此生最爱的女子,任何人都不能跟你比。” 白依幽幽地叹了口气,道:“我知道的,锋哥哥,可是月姿姐姐既然追随着你。不论她是出于什么目的,你至少该试着去回报一下她对你的爱。我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 白依的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我要是再推辞那就是太过于装矜持了。 “那好,我这就去月姿房里。”看了白依一眼,见她眼中浮出挣扎矛盾的神情,我接着道:“要不,你跟我一起过去?咱们三人今天晚上大被同眠” “砰!”白依的小拳头重重地砸在了我的小肮上。 “呃”我假装痛苦地弯下腰,抱着肚子直吸冷气“小白依,你偷袭!谁教你这么狠的招儿的?” 白依娇哼一声,转身一跳一跳地走了“叫你乱说话!今天晚上我一个人睡。哼,不要以为没有你我就睡不着觉!不准半夜里溜回来哦!还有,明天你跟小波去金陵城。就带上月姿姐姐一个人好了。我和小和尚他们留在这里替你打点军营中的事务” 看着白依蹦蹦跳跳离去的背影,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直起身,摸着鼻子叹道:“女人心,海底针啊!”慢吞吞地踱到黎月姿地房间,敲了敲房门,问道:“睡了吗?” 沉寂了半晌,房里传来黎月姿平淡的声音:“正准备睡。干什么?找我有事吗?” 声音虽然平淡,可我却能听出她声音中那一丝带着激动、兴奋意味的波动。 怎么说他现在也跟我是血脉相连了,她地体内流着我的血,虽然不能完全洞彻她的想法,但是我勉强也能猜到一些的。 我知道,他语气虽然平淡,可是她心里却是在高兴的。 站在门口,我嗡声嗡气地说:“和白依吵架,被他赶出来了,罚我睡书房。我想来想去,一个人睡有点不习惯,就来找你了。” 请原谅我小小的扯了个谎,如果告诉月姿,是白依让我过来的,天知道这丫头会怎么想。也许以后会想方设法贿赂白依,让白依多在我面前说好话也说不定。 “哦?白依妹妹赶你出来,你就来找我?”黎月姿的声音中带上了点笑意:“这么说,要是她不赶你,你就没准备过来了?嗯,你还是去睡书房吧,本小姐不稀罕你。” 我苦笑,这丫头怎么就这么喜欢较真呢?大家都糊涂一把不是挺好的吗? “呃,月姿,给点面子好吗?我要是真睡书房,让下人们知道了怎么想?他们会说,枉你赵大人还有两个女人,晚上竟然落魄到葯水书房地地步,这样下去,我以后还有脸混吗?” 吱呀一声,门开了,黎月姿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出现在门口。 “原来你有两个女人,除了白依,还有一个是谁啊?”黎月姿微笑着说。“好啦,怎么也不能让你混不下去是不?再怎么说你现在也算是个人物了。进来吧!” “哎,谢谢!” 我径直走进房中,四下打量了一番,笑道:“嗯,说起来,我还没进过你的闺房呢!” 黎月姿关上门,手背在身后,靠在门上望着我说:“好看吗?” 我转过身,看着他不着粉黛,却清丽绝伦的玉容,我的心不争气地狂跳起来。 乌黑的头发懒散地披在肩上,身上只着一袭透明的,可以隐约看见里面那起伏的峰峦,和小肮下那神秘的黑色地带。 幽幽的清香从她身上发出,拼命地钻进我的鼻子,让我的心火猛地窜了起来,欲望无止境地升腾。 她刚才问的那一句,究竟是问房间好不好看。还是在问她好不好看? “你你睡觉不穿内衣?”我结巴巴地说。“要是有刺客闯进来,你不是全**了?” 黎月姿嫣然一笑:“有哪个刺客能闯进你地州将府呢?你还没回答我呢,除了白依,你还有哪个女人?” 我摸着鼻子说:“呵呵,你不是明知故问吗?除了你和白依,我哪还有别的女人?” 黎月姿妩媚地一笑“原来你把我也算成你的女人了。” 看着她媚态横生的样子,我已经有些口干舌燥。 有多久没跟黎月姿亲热过了?我自己也记不大清楚了。 上一次,还是在地球上,在纽约的希尔顿酒店中吧?就在那一次。我们亲热过后,她想杀我,我也要杀他,可是最终她却变成了我的血裔。 欲望腾飞,我禁不住邪笑起来。走进黎月姿身前,一只手撑在门上,把脸凑近她的娇靥。一面享受着她如兰的吐息,一面嘿嘿笑道:“你当然算是我的女人了。无论是你的身体,还是你的血液,现在都是属于我地呢!” 黎月姿的玉手抚上我的胸膛,浅笑嫣然,媚眼如丝:“你还真是霸道,要不要让我的灵魂也属于你呢?” 我一只手握上了她挺拔的玉峰,轻轻揉捏着:“当然。我萧锋,向来就是这么霸道地。” 黎月姿脸上飞起红晕,她微微喘息着。腻声道:“你不怕我背叛你吗?我现在,只需要把你的真实身份,报告给贪狼皇室。你就在劫难逃了。” “我不信你会这么做。”我的手已经从她那半透明地丝袍领口伸了进去,摸上了那柔嫩滑腻的玉乳,指尖轻轻拨弄着她那已经悄然挺立起来的红樱桃:“你是想亲手杀了我,不是吗?” 黎月姿笑了起来,一手抱着我的腰,另一只手解开我的裤带,滑进我的裆中,伸手握住了我那已经昂然挺立起来的凶器。 “你真聪明”黎月姿娇笑着,手在上下套弄:“我是你的,我不敢奢望你属于我,可是如果你一定要死的话,我希望你能死在我的手上。假手于人,我不大乐意。” “月姿,”我地两只手也已经开始在她身上四下游走,我可以感觉到,那片芳草地,已经被潺潺溪水浸湿“如果我一定要死,我倒是可以让取走我的命。可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想,我可能要活得更久一点。” “我可以等”黎月姿轻声呻吟着“我的寿命也很长,我可以等到你死地那一天,大不了你死了,人家陪你一起去就是”黎月姿一边说着,一边慢慢地蹲了下来。 我的裤子在不知不觉中脱落,那昂首挺胸的小靓锋已然弹了出来。黎月姿檀口微张,将其吞了下去,一股让我全身酥软的快感潮水般涌了出来。 “呃月姿,你还真是会讨我欢心”我闭着眼睛,捧着她的头,天魔心疯狂地呼喊“不过,你千万要记住,可别趁这个机会咬我,我的身体鉴逾金钢,别把你牙给崩坏了” 我感觉自己非常伟大,在这个时候,还不忘提醒黎月姿。 抓住一切时机报仇是应该的,可是也要注意别让自己受到伤害,是不是? 我不会被情欲淹没理智,黎月姿应该也不会。在听了我变相的警告之后,黎月姿吐出了小靓锋,站了起来,笑看着我:“阿锋,别说这些煞风景的话,人家可是,真的很想好好享受这一晚呢!” 然后她动了,她非常粗暴地一章把我推得倒飞三丈,砸在了她的香床上,然后她飞身跃起,在空中将自己的丝袍哧啦一声撕开,扑到了我的身上。 我的上衣被她扯得粉碎,那脱了一半的裤子也给她硬生生撕掉。她骑在我身上,在我身上乱摸乱咬,不时发出一两声野兽般的咆哮。 她的头发变成了墨绿色,眼珠也变了颜色,她尖利的犬牙突了出来,用牙在我坚比金钢的皮肤上留下一个个血色的印痕。 她的力气很大,我并不是无力反抗,她的力气再大也大不过我,但是我不想反抗。 我有些喜欢像这样疯狂的做ài,白依的身体过于柔弱,在白依身上,我永远也无法体会到这种疯狂。 她骑在我身上疯狂地耸动起来,我们的身体紧密结合,我的魔欲被她的狂野激发,我大吼起来,两手握着她的胸脯疯狂地揉搓,腰身飞快地向上冲刺。 “轰”床在我们疯狂的动作下垮掉了,我大叫起来:“月姿,你悠着点儿!” 黎月姿大声呻吟着,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她气喘吁吁地说:“叫我悠着点儿,你自己还不是一样?就我一个人,能把这床弄垮吗?” 床虽然垮了,可是厚厚的床垫依然柔软,我们在上面翻滚“让我上来,我不喜欢被人压在身下,这会让我感觉自己正在被**” “不干,凭什么你们男人就能高高在上,我们女人就不可以?至少,在床上我要争取男女平等” “哎别疯了,一次就够了,我明天还要工作啊” 第三十五章剧毒之谋 太阳高挂在天上,火热的阳光无情地炙烤着大地,地面上蒸腾出丝丝水汽,空间在热力下变成虚幻一般的扭曲。 我、陈小波、黎月姿在烈日下的官道上纵马狂奔,太阳的热力丝毫不能影响我们三人。 我和陈小波能用真气自动调节皮肤的温度,现在如果有人靠近我们两人一尺距离的话,就会发现在我们体外一尺以内的空气全都是清凉的,就像是春季清晨的空气一般。 而黎月姿虽然没有真气,但是她体质特异,也能够自动调节体温,不受夏季太阳热力的影响。 这次去金陵城,只有我们三人上路。其他的人都留在了南陵中,替我打理军中事务。 龙倾城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打击南陵城中的帮派势力。在我看来,所有的武林帮派都是黑帮。所谓侠以武犯禁,凡是练了武的,又拉帮结伙的,铁定都没安什么好心。 有那些所谓武林人士,我这南陵城的土皇帝当得就不怎么自在,所以必须全部收服或是剿灭。 至于怎么罗织罪名,我想这些都不用我教龙倾城了。他跟着我昏了这么久,这点小手段多少也学到一点了吧?这世上,做好事很难,可是做栽赃陷害的坏事,稍有点脑子的人大概都做得来吧? 而小和尚则全力负责在南陵城搭建一个完善的情报网络,我要上至官员贵族、下至市井贩夫。所有人地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监视之中,南陵地面上多出任何一个陌生人都要能在第一时间弄清那人的底细。 相比龙倾城的人任务而言,小和尚的任务无疑要艰巨了许多。所以我让杰克和白依协助他,并且给了他很宽裕的时间。 军营的事务暂时交给林峰和李良两个参将,以及刚刚被我提升为副参将地全忠负责。 名义上是有林峰和和李良主事,但事实上一切事物的处理大权我都交给了全忠。全忠还有一个任务就是随时派人协助龙倾城和小和尚进行的事务。当然,由于小和尚行事的机密性。参与小和尚任务的士兵必须是精挑细选,绝对忠诚可靠,又有能力地人物。 这一点,我对全忠还是很放心的。只有在底层呆过相当长时间的军人,才能真正了解底层士兵的真实情况。像林峰和李良这两个马屁精。要让他们去挑人的话,他们铁定只会挑些只会拍马逢迎的废材。 前晚那个对我初时嚣张,后来又响头磕得砰砰响地城防军百人队长,在今天一早就来了我州将府中请罪。我也没怎么责罚他,威恩并济地训斥了几句,随手扔过去几千两银票。那名叫楚应翔地百人队长马上感激涕零地拜倒在我脚下,纺肝脑涂地地为我效忠。 我当然不会把一个见风使舵的小人说的话放在心上。效忠?这天底下,每个人都只为自己效忠。只不过,当我用“勾魂夺魄”魔功将一个绝对效忠于我的潜意识投进他灵魂深处以后,这只会溜须拍马的小人,说出来对我效忠的话倒是可以相信了。 我给楚应翔也留了个任务,那就是全力配合龙倾城对付那些武林帮派。至于怎么做就要看他自己了,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我要他还有什么用? 城守刘文远申请批下海捕文书,通缉海王帮余孽的折子已经上交了朝廷。与那折子一并送去的,还有记载了海王帮贿赂朝中大员的那本账簿。 当然,那部账簿是不能交给朝廷地。而是要交到南陵王手上的。有了那本账簿,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将被南陵王操纵在手里。 海天横和海灵儿这两个重要的人证,也一并被押解上京,交到了南陵王手里,他们将是对付刑部侍郎柳永和胡明地重要人证。 刑部的两个侍郎?哼,我记得他们名字好像也是在那部账簿中有记载的。只要账簿和人犯平安送到,他们自身尚且难保,又有什么能耐来对付我? 南陵城的事情基本上大局已定,等完全搭通了南陵城的天地线之后,就是我大力扩军之时了。反正南陵王给了我两年时间,我用半年的时间来培植自己的势力,这不太过分吧? 我自己这些天当然是要去金陵城走一趟了。 贪狼国神王的众皇子中,封了王的只有三个,分别是南陵王绝情,金陵王绝义,东陵王绝岭。 三王的封地都在京城附近,分布状态是与京城呈众星捧月状,京城在正中,三王封地分别在西北方位、东南方位、正东方位,将京城拱卫在正中。 所以算起来的话,东陵王的封地东陵城离南陵城是最近的,而金陵王的封地金陵城则隔得很远,中间间隔了一座诺大的京城。 按照正常的速度,前往金陵城要七天时间,普通人快马加鞭要三天时间,而即使是一流高手,骑上好的战马,也得两天一夜的时间。 当然,这丁点路程对我和陈小波、黎月姿来说基本上算不了什么,如果我们三个不骑马,直接用两条腿狂奔的话,还不要一天的时间。 但是贪狼国京城附近人烟过于密集,市井之中也许隐藏着能窥破我们底细的高手,我们也不愿过于惊世骇俗,所以只得老老实实骑马赶路。 当然,我们的坐骑都是千里挑一的上好战马,加上我们能以真气刺激马匹的潜力,所以就算都隐藏了大半实力,在两天内赶到金陵城还是绰绰有余的。 头天清晨上的路,到了第二天黄昏时分。金陵城高大的城墙就出现在我们视野中。 三条清凉翠绿的河流或急或缓绕过金陵城缓缓东去,金陵城三水环绕,四周又有几条山脉,相当于处于盆地之中,即使在日照不是很充足的北方,金岭地区依然气候温和,加上土地肥沃,有良田无数,因此是北方唯一一个富饶的粮仓。 风景秀丽自然是不用多说了,放慢马速缓行在通往金陵城的官道上,夕阳地余辉从西边山顶上洒下,将山川城池染成一片血红。那墨绿色的山川与血色夕阳相映成辉,看上去无比雄壮。 我用马鞭指点着金陵城高大的城池,叹道:“看来贪狼神王一点也不偏心。这金陵城比起南陵城来,丝毫不见逊色。金陵城产粮、产木材、产矿石,物产丰富,大有油水。而南陵城有最丰富的水产。北方最好的不冻港,是南北方海运的枢纽。一年四季水运便利,税收丰富,也是大有赚头。嘿嘿,贪狼神王想一碗水端平,让他的三个儿子好好拱卫京城,却哪知道,这人心的贪欲是无穷无尽的?” 陈小波点了点头,赞同道:“我在金陵城里,也时常听说贪狼国三位皇子与太子之间明争暗斗。都像继承神王之位。可是这太子已经定下了,而神王据说也还有百八十年好活,他们要争。好像还不是时候。” “就因为神王的命太长,所以他们才拼命争这继承人之位,想把太子拉下马。要是神王就快要死了,那太子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继承人了,到时候几个王爷就不会明争暗斗了,说不定会点起大军,明刀明枪地干上一场。” “大哥,据说贪狼国的规矩,是暗斗可以,却绝不可手足相残,否则神王必会亲自降罪。起兵造反可是大罪,几个王爷不会这么不懂事儿吧?”陈小波现在也改了称呼,叫我大哥了。 我摇头:“要是神王死了,王爷们少了人制约,你说他们还会遵守这不可手足相残地规矩吗?我看贪狼国的皇室,个个都是贪得无厌之辈,否则也不会叫贪狼国了。” 黎月姿轻笑道:“你又瞎说,贪狼国明明是因为他们地护国神兽是‘贪狼神兽’,所以才取这个国号的。就好像你们旱魃国,因为皇室是旱魃,所以才以旱魃为号。又关贪不贪什么事了?要我说,这世上无人不贪,不止贪狼国的皇族,就连你这个旱魃太子,一样是贪得无厌之辈。” 我摸着鼻子,奇道:“我很贪吗?我怎么不觉得?我也不过是想钱多一点,势力大一点,占的地皮多一点而已,这也算贪吗?” 陈小波瞪着眼睛道:“你这要是不算贪,那天下就没有贪婪的人了!” 黎月姿咯咯娇笑起来“阿锋,你看,连小波都帮我说话哦!”我看了看陈小波,又看了看黎月姿,这心里可是郁闷得很哪!自从听从白依大人的吩咐,带着黎月姿除了南陵城,这丫头一路上好像变得活泼了很多,话也多了起来,不时跟我调笑两句。 这种事情可以而不可再,否则的话,我堂堂一个旱魃太子,呃,虽然已经是亡国太子,但我好歹也是独一无二的天魔,怎么能被女人骑到头上? 白依一个也就罢了,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命门,可是好歹也不能让黎月姿趁机往上爬吧?嗯,是得找个机会教训教训她,让她知道在咱家里,究竟是才是当家作主地,谁才是说一不二的人物! 前些日子,听有个人说,这女人三天不打就上房揭瓦。当时听起来不屑一顾,现在仔细想想,对黎月姿,好像真得用那一套才行。 反正她的身子骨也结实的很,就算我使足力气,只要不用真气,将她暴打一顿也没什么大不了地,她除了痛一下子,根本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当下我对黎月姿猛地一呲牙,瞪眼道:“好哇,反了你!耙在我面前嚣张,现在小波在这里,我不方便对付你,等到了晚上,哼哼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黎月姿媚态横生地笑了起来,纵马走到我身旁。身子就往我身上腻,娇声道:“收拾我?你想怎么收拾我呢?是不是像前天晚上一样,嗯哼”我无能为力了,这野丫头,以前是那么端庄贤淑,可是自从成为了我的血裔之后,就越来越不像话了!这下子,更是在大白天就开始调戏起我来,白白让陈小波在旁边看我地笑话。 威严扫地,威严扫地啊! 偷偷瞄了陈小波一眼,发现他正一脸严肃地望着前方,嘴角却挂着一丝强忍着的笑意。我顿时心中大怒。 嘿嘿,小样儿的,敢笑话我,看我怎么对付你! 清了清嗓子,我用最温柔的声音对陈小波说道:“小波妹妹,是不是很好笑啊?” 果然。陈小波的脸色马上变了,他几乎是恼羞成怒地对我吼道:“大哥,你不要瞎说,我是男人,男人!” “呦,这峨眉倒竖的样子,还真有几分美人发威时令人销魂的感觉呢!”我冷笑着说。 陈小波牙齿咬得嘣嘣响,黎月姿早就在一旁笑作一团,笑得险些从马背上跌下来了。 “哼!”陈小波重重地哼了一声,把头扭向一旁,干脆不看我了。 “你瞧瞧。这一声哼地,唉,真是我见犹怜啊!”我继续打击陈小波。 黎月姿笑得更厉害了。我笑吟吟地看着陈小波,发现他的肩膀已经在微微耸动颤抖。 懊不会是被我气哭了吧?难道我的玩笑就真的开得这么过分? 正想安慰他两句,却见他猛地转过头,哭丧着脸道:“大哥,我求你了,不要再耍我了!长得漂亮不是我的错,要是可能地话,我宁愿自己在脸上划一刀!就算弄出跟教官一样的刀疤出来,我也认了!” 黎月姿笑道:“你舍得吗?这可是勾引女孩子,使美男计的本钱哦!说起来,小波你也有二十好几了吧?这么大个人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上了火也只能跑去青楼里那些姑娘泄火,好像不怎么好哦!”我干咳了两声:“月姿,这是一个女孩子应该说的话吗?放庄重一点,要庄重!我们都是老大不小的人了,就不要再欺负小波了吧,唉,长得漂亮的确不是他的错啊!要不这么着,大哥我吃点亏帮你个忙,就亲自动手在你脸上划两剑帮你整容吧!” 陈小波紧闭着嘴,一言不发,低头看着路。他总算是明白过来了,跟我和黎月姿斗嘴,他还没这么深厚的功力。 当然,我也是个体恤兄弟地老大,我时刻都记得,玩笑不能过火。对兄弟,开开玩笑是可以的,不过说得太过分,伤了感情就不好了。 看陈小波现在这郁闷的样子,我马上转移了话题。 “小波啊,如果现在给你鸦片果子,你能不能提炼出海洛因来?” 陈小波摇了摇头:“不行,我懂技术,但是没有工具。神州大地上,没有那么先进的科技的,有很多器皿都造不出来。提炼海洛因虽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可是对于器皿的要求,却是马虎不得的。” 我又问:“那鸦片膏呢?能炼出来吗?” 陈小波点头道:“鸦片膏就没问题了,工具要求不是很严。大哥你想做什么?” 我嘴角浮出冷笑:“我当然是想做坏事了。鸦片膏,哼哼,你说,要是神州大陆上的有钱人全都迷上了抽大烟,神州各国的军队全都供应上了鸦片,会有什么结果?” 陈小波眼睛一亮:“十年之后,神州诸国将无可发之军饷,无可征战之士兵!”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正是如此!只要贪狼、凶罗、罗睺三国有一小半人染上了鸦片瘾,我们要灭这三国就不费吹灰之力!” 陈小波有点犹豫地道:“大哥,这计策,似乎有点歹毒吧?三国灭旱魃,这军国大事都是由各国上层操纵的,可不关普通老百姓地事啊!”我啼笑皆非:“你这是什么意思?好像我要用鸦片去害平民百姓似的!我们如果能提炼出鸦片来,只要把价格定得高一点,让普通老百姓享用不起不就行了?我们要让鸦片成为奢侈品,成为有钱人才能享受的东西。当然,对军队,我们可以用犒军的名义,稍稍降低一下价格,要让领饷的士兵抽得起大烟才行。我们不仅可以借鸦片来捞钱,还可以借鸦片削弱他们的斗志。试想一下,如果三国的军队有一半染上了鸦片瘾,我们在和他们战争的时候,停止对他们供应鸦片,他们还能有力气打仗吗?再说了,如果我们要起兵造反的话,将来战乱一起,平民百姓受害还会更广。如果我们能把三国的军队战斗力降到最低点,那样子的话,战争就可以尽快结束,而平民也就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了。” 陈小波突然叫道:“我们还可以提炼出高纯海洛因,利用高纯海洛因来控制三国的上层高官!毒瘾是最难受的,只要我们让他们染上了毒瘾,而整个神州大地又只有我们一家可以提供海洛因,他们只有对我们俯首帖耳!” “你不是说没有工具提炼不出高纯海洛因吗?” “但是我们可以用真气来提炼!用炼制丹葯的方式来提炼,只是这样产量不会很高而已,但用来控制少部分人已经足够了!” “娘的,小波,你小子可是比我还毒,比我还有点子啊!”陈小波微笑:“过奖过奖。不过一切的前提都是要能找到罂粟。” 我大笑起来:“金陵城的事一了,你就带人去南方找罂粟,我就不信偌大的神州,连区区罂粟都找不出来!” 第三十六章金陵之行一 交了城门税,我们一行三人老老实实地牵着马进了金陵城。 城内不许跑马,这是许多大城共同的规矩。除了有要事在身的官差,或是身份显贵的官员、贵族,普通人有马的话,也只能牵着马靠两条腿走路。甚至连马都要交少许进城税,理由是马随处大小便的话,会影响城市环境 我这次出访金陵城是秘密进行的,目的自然不能告人,所以也只好享受与普通百姓一样的待遇。其实我这南陵城的镇守州将,在金陵城什么都不是,虽说有京城羽林军参将官衔在身,但这个官衔也是只能在南陵城大声叫嚣,到了金陵城就毫无用处了。 当然,马车是可以在城里边跑的,不过身份不同,限速也不同。比如官员和贵族的马车,就可以使劲儿飙车,老百姓的破烂马车,就只能老老实实一步一步走了,除非租用马车的有身份的人物,否则赶马车的老百姓那车速,其实连步行都不如。 一进城,我马上发现了陈小波的魅力所在。 黄昏时分,金陵城的人流量很大。这个时候,很多人家的佣人啊什么的都在上街买菜准备晚饭,而晚上有活动的,也纷纷在这个时候出门,准备去找乐子了。 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尽管陈小波走路的时候非常低调,还用马匹挡住了自己的一半侧面,但是天生丽质地他。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回头率几乎达到百分之百。 大姑娘们也就算了,偏生有许多男人都不怀好意地看着陈小波。嘴里不住嘀咕些什么。 仔细一听,人们说的大多是:“妈地,想不到这世上竟还有长得比女人都漂亮的男人!” “他是男人吗?不会吧,我怎么感觉那就是一个大姑娘?” “啊,他长得好漂亮啊!快看快看,他往人家这里望了一眼哦啊。我受不了啦,我要晕倒啦!” “孙兴,这小子长得这么漂亮,干脆咱们把他抓回去送给老爷吧!老爷向来是男女通杀。这家伙长得比女人还女人,咱要是把他先给老爷了,老爷一高兴,这银子还不大把大把地撒下来?” “你不要命了?敢说这些话?告诉你,这是郑大善人的独子郑炯公子!郑公子最讨厌别人说他长得像女人,虽然他实在是长得很像女人妈的,郑家家大业大,人家用银票都可以砸死你,咱家老爷跟他家不是一个重量级的,惹不起呀!” 我偷偷地看了一眼陈小波,发现她脸色已经变得铁青了。周围人地议论想必瞒不过他的耳朵,偏偏又没有办法。难道让他把周围议论的人全部杀光不成? 那样的话,不止是他,甚至连我。如果不及早撇清和他地关系的话,以后在贪狼国都混不下去了。 眼看陈小波脸色越来越难看,头已经低地快要陷进了自己的怀里。我还真有点怕他当场发飙。跟黎月姿打个眼色,我们两个马上换个方位,一左一右把陈小波夹在中间,用我们的马将陈小波挡了个严严实实。 “博士,想不到你在这金陵城还挺出名地,看起来好多人都认识你啊!如果不是你名气这么大,我估计现在起码有一二十伙人要冲上来抢人了。”我半褒半贬地调侃了一句。 陈小波闷声闷气地说:“关我屁事?妈的,那郑炯以前也是不知好歹,仗着长得几分姿色天天上街炫耀,弄得全金陵城有一般人知道他是谁,另一半人就算不知道他是谁,也听过了他的名头。不过这样也好,否则的话,我这一路上,估计要杀出一条血路才能回郑家了。” 我和黎月姿闷笑起来,不能再刺激他了,再刺激的话,估计这家伙不是哭着喊着要整容,就是出飞剑杀人了。 走了小半个时辰,也不知走过了几条街,穿过了几个胡同,最后到了一栋修建得很豪华,但是并不怎么有气势的宅子前。 “杀手要低调,”陈小波向我解释着:“本来这样的房子都不应该住的,但是我那死鬼便宜老爹,偏偏又弄了个富商的身份掩护,所以这房子倒也不差。只不过在气势上当然要比那些当官的差远了,没办法,再有钱地商人也只是商人,在地位上,连一些江湖帮派的掌门都比不上。” 走到宅子大门前,陈小波抓着门上的铜环重重地扣了几下,扯着嗓子大叫起来:“快来人,我回来了!” 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个青衣小厮从门缝里探出头来:“呦,少东家回来啦!”一边飞快地打开大门,一边向后大叫着:“少东家回来啦,你们这群死人,还不快来接少东家!” 两扇沉重地木门左右推开,一大群家奴、丫鬟、老妈子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一个个隔着老远就叫开了:“少东家,您可回来了!老爷夫人这几天一直惦着您哪!” 我眯起眼睛,打量着这群来出迎的人,顿时发现这些人虽然看上去身份普通,但都有一身不弱的功夫,个个走起路来两脚带风,双臂甩动间沉稳有力,就连几个丫鬟,都有微弱的真气反应。 “唔,不错,果然不愧杀手集团,连丫鬟都比我手下的那些护卫强了不止一筹。”我暗自点头,冲着陈小波挤眉弄眼地道:“小子,不错嘛,在家里还是挺有人缘儿的嘛!” 陈小波小声说了一句:“狗屁,这些家人在我展露实力之前。表面上对我恭恭敬敬,背地里却只把我当成个屁。还不是因为老子有本事,这些人现在才这么奉承我的?要换了郑炯那小子。你看有没有人理他!” 说话间,那些家奴、丫鬟、老妈子全涌了出来,一个个牵马地牵马,作揖的作揖,有个家奴更夸张。干脆双膝跪地给陈小波擦起了靴子。那小牛皮靴被他用袖子上的口水,硬是擦得铮亮无比。 陈小波大大方方地接受了下人们的服侍,说了一句:“我后面那两个,可是贵客。小心伺候着!” 家奴们忙不迭地答应,马上有几个人围了过来,接过了我们手上地马鞭,替我们牵住了马缰绳。有两个丫鬟拿着拂尘帮我买擦拭衣服上的灰尘,还有两个家奴跪在地上依相画葫芦给我们擦起了鞋子。 “呃,这也太作威作福了吧?”我传音给陈小波说。 陈小波不屑地回了一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你是我大哥,即使在我家里边,你一样要享受跟我同等的待遇。” 好容易等那些家奴们忙完了,陈小波说了句:“不错,有赏,等下每个人到账房去支一百两银子,就说是少爷我吩咐的。好了。现在先带我们去客厅,通知我爹娘了吗?” 家奴们纷纷道谢,一个家奴点头哈腰地说:“少东家,老爷今天早上,去了王爷的客卿席先生府里谈一宗生意。后来席先生府里的总管亲自来报信儿说,老爷今晚就在席先生府里留宴,所以暂时还没回来。夫人倒是在府中,已经有人去通知了。” 陈小波点了点头,在家奴的簇拥下,带着我和黎月姿往宅子主屋客厅走去。 走在碎石子铺成的路上,我传音给陈小波道:“席先生是谁?” 陈小波回话说:“金陵王座下七高手中排名第三的‘骨王’席亦然,功夫非常诡异,据说可以自如操纵身上地骨头,每一块骨头都可以突出体外,既可以生成骨链,也可以生成骨刺、骨枪、骨剑、甚至用骨头做暗器都可以。他的骨头锋利无比,坚逾精钢,可以剁烂钢铁,非常厉害。” 能操纵身上的骨头?我拷,以前碰上的暗黑八龙可以把身体分成好几块,就已经够让我吃惊了,没想到竟然还有人可以用骨头当武器,这还是人吗?怎么来了神州,净碰上些变态地人物呢? “我一起听说这些传闻的时候也是够吃惊的,久而久之就麻木了。神州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的地方,据说金陵王座下第一高手,‘幽冥鬼影’左丘幽冥更加诡异,连身体都没有,完全就是一团影子。” “那倒是跟他的名字和外号挺合拍的。嗯,说起来,神州也的却不是一个正常的地方,以前的神州四国,我旱魃国的皇室连大伙都可以操纵,不也是怪物吗?说起来,我自己好像也不是个正常人了” “那当然,”陈小波很干脆地说:“就算你不是旱魃太子,就凭你天魔的身份,你本来就不是个正常人了。” 说话间,我们几人已经走进了那富丽堂皇的大厅之中。陈小波招呼着我和黎月姿坐下,又让下人们端上来茶水。 屁股刚挨上椅子,都还没坐热呢,一个脸上涂着厚厚脂粉的中年妇女就飞快地自后堂走了出来,一见着陈小波就异常夸张地叫了一声:“儿子哎!你总算是回来了,可把为娘想坏了。让娘好好看看,这些天在外奔波,有没有变瘦啊?” 陈小波不情愿地叫了一声娘,说道:“老娘,我出去也只不过是五天时间而已,至于这么夸张吗?我有客人在这儿,可千万别失了礼数。” 陈小波地便宜老娘听他这么一说,才注意到我和黎月姿的存在,笑眯眯地道:“两位贵客,实在是对不住了。小炯长这么大,很少出远门,虽然才出去没几天,可是我这做娘的,却是担心得不得了。怠慢了贵客,还请两位别往心里去。” 面对如此热情的一个慈母,我和黎月姿当然不能跟她拿架子。两个人忙不迭地站了起来,跟郑夫人说了一番场面话。这才分宾主坐下。 “小炯,你还没跟娘介绍呢!”郑夫人坐在主人位的太师椅上,笑吟吟地说:“平时也没少见你带客人回来。可是像这么俊地公子和这么漂亮的小姐,你还是头一回带进门来呢!就你以前那些狐朋狗友,虽然一个个长得人模狗样的,可是那精神气质,一看就知道不成大器。这两位公子小姐。却都是一表人才,器宇轩昂,你小子总算是长大了,知道交些好朋友了。” 说着。郑夫人朝着黎月姿瞟了一眼,又向陈小波挤眉弄眼了一番,调侃道:“小炯,这位小姐。该不会是你地那个新情人吧?” 我和黎月姿这时正在喝茶,听到郑夫人这句话,不由同时将满口的茶水喷了出来,瞪大眼睛哭笑不得地看着郑夫人。 这女人的性子也太直了吧?这些话怎么不假思索地?*党隼戳耍?br> 再看陈小波,他也是一脸苦相,涩声道:“老娘,您千万别瞎说。这位赵锋赵公子是儿子的好朋友,好兄弟。而这位黎月姿黎小姐,咳咳她其实是赵公子的那个,亲密好友。您千万别弄错了,儿子可担当不起。” 郑夫人马上一脸歉意地对我和黎月姿说:“呦,实在是对不住二位。您瞧我这张嘴,就是成天一个人在家,每个人陪我说话,给闷坏了,逢人就瞎说。两位千万别往心里去。” 我心中郁闷,这郑夫人还是个女的吗?我怎么觉着她比一般男人神经还大条? 但是表面上我们还是要给郑夫人留点面子的,我笑呵呵地说:“伯母您言重了。小炯是小侄的好朋友,好兄弟,您哪,是他的亲娘。算起来,您也就是我们地长辈,我们怎么敢怪您呢?您心眼儿号,跟我们小辈开开玩笑,让我们感觉很亲切。真的,非常亲切。” 这明显是鬼话连篇了不是?可是没办法啊,逢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郑夫人这张嘴,可就是一张喜欢瞎说的八婆嘴,我当然得说鬼话了。 郑夫人笑嘻嘻地拍了拍大腿,说:“赵公子,你这嘴可真甜哪,那我就托大自称一声伯母了。小炯从小就不学好,交的朋友都是些只知道骗吃骗喝地酒肉朋友,好不容易交了你们两位气质不凡的朋友,你们就多上点心,好好教教小炯。” 我听在耳里,心里怎么都不是个滋味。我什么时候看上去就气质不凡看?我这时候没使天魔万相中的君子相啊?我明明用的是讨长辈欢心的孙子相啊!这孙子相也能气质不凡? 这老姑婆是不是在嘲笑我来着?她一口一个酒肉朋友,是不是在暗中提醒我,千万别也只是个酒肉朋友,要是的话,还是趁早滚蛋? 心里胡乱猜疑着,耳朵里听着郑夫人的絮絮叨叨:“这初次见面的,伯母也没个准备。见面礼等下再补给你们。说起来,我们家当家的也不在家,要是我一个女人家来接待你们,倒是显得不庄重了。嗯,我们家老郑今天晚上在席先生家吃过了晚宴就会回来,到时候再让他好好招待你们。虽然你们是小炯的朋友,可是既然被他领进了我们郑府,我们怎么都不能失了礼数不是?” 郑夫人说话地时候唾沫横飞,那唾沫星子又喷得极远,几乎都喷到了我和黎月姿身上,但我们偏偏又不好意思闪避,总不能赏她两个耳光,然后叫她闭嘴吧? 说着说着,郑夫人的脸色突然一变,道:“你真地叫赵锋?” 我拷,刚才陈小波不是已经介绍过了吗?你现在才想起来,这神经也太大条了吧?我点了点头,笑嘻嘻地说:“正是,小侄叫赵锋。” 郑夫人的神情突然变得非常凝重,她的气质也在这一刹那变了,由一个异常三八的更年期妇女变得好像一座凝重沉稳的大山。 郑夫人气质转换得非常突然,但毫不突兀,感觉就好像是那两种气质,本就同时存在于她身上一般。在这个时候,那三八气质退居二线,这沉稳凝重的气质便凸显出来。 看到她气质的转变,我不由对她稍稍上了点心,用天魔眼查看了一下她的底细。 天魔眼一看之下,顿时让我大吃一惊,这个之前完全没被我放在眼里,只不过是因为陈小波的关系,才跟她嘻嘻哈哈了半天的中年妇女,气海内竟然藏有非常诡奇、隐蔽的一股真气。 那股真气要说强大,也并不是很强,至少对于我来说,是不值得一提的。但是在一般人眼中,绝对强的可怕。更难得的是,那股真气非常隐晦,如果不是我的天魔眼有着最强的观察能力的话,是根本无法发现她是一个身怀真气的高人的。 可以说,郑夫人的真气非常利于潜藏行踪,而作为一个杀手,最重要的素质就是潜伏。 身为金陵城第一大杀手帮派帮主的夫人,郑夫人果然也不是简单的人物。她在表面上装出大大咧咧,词不达意,近乎白痴一般的形象,倒是可以迷惑不少人,甚至连我都被她迷惑住了。 郑夫人诡异地一笑,道:“如果你真叫赵锋的话,那看来我的‘化骨败血散’倒是没有下错。” 第三十七章金陵之行二 郑夫人话音刚落,便听衣袂带风声、兵器出鞘声不断地响起,不知从哪里涌出大群家奴、丫鬟、老妈子、护院的,一个个杀气腾腾,手持刀枪剑戟十八般武器,潮水般冲进大厅,将我和黎月姿团团围住,明晃晃的武器紧紧地指着我俩。 看着家奴等的样子,都很有几分功夫底子,其中有两个看起来娇滴滴的小丫鬟,竟然还身负相当浑厚的阴柔性质的真气。 陈小波看起来有些傻眼的样子,痴痴呆呆地说了一句:“老娘,你这是干什么?” 郑夫人看了陈小波一眼,起身走到他身旁,一把拉住他,说道:“小炯,别怕,有娘在这里,没有人能害的了你。娘早就知道,赵锋这厮是你要刺杀之人,可是你非但没把他杀掉,反而将他带进了家中。娘知道,肯定是那赵锋要挟与你,你敌不过他们,只能虚与委蛇。可是这金陵城不比南陵城,在金陵城中,他们两个休想翻出什么大浪来!” 我苦笑一声:“伯母,您怕是误会了吧!” 郑夫人圆瞪着双眼,骂道:“误会个屁!我家小炯没出过远门,不要以为他善良方正就好欺负!就算你们能要挟小炯,可不要忘了,小炯还有我这老娘!老娘当年杀人如麻的时候,你们两个小贝还在撒尿和泥呢!” 呃郑炯是善良方正的人?不会吧? 这个女人不太好交流,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她什么时候给我们下了毒的。 “这个小侄斗胆问一句,伯母是什么时候给我俩下了毒地?” “哼哼。”郑夫人得意地一笑:“就在和你们说话的时候!你们以为老娘我真是白痴?真是说话颠三倒四、九不搭八的愚笨妇人?老娘那是为了让你们放松警惕!那‘化骨败血散’之毒,就掺在老娘的唾沫星子里,喷到你们身上。分量虽然少了点,可是此毒可从衣服、皮肤渗进体内,只要你们身上沾上了少许,就是必死之局!” 好恶心的下毒方式!妈的,难怪这三八婆说话的时候唾沫星子喷得那么远。敢情她是故意地! 我摇了摇头,看了陈小波一眼,说:“嗯,这个误会。你来帮我们解释清楚吧。解葯就不必了,我和月姿,嘿嘿,还从来没把任何毒物放在眼里!” 陈小波刚准备开口说话,郑夫人就眉毛倒竖。尖叫起来:“好哇!你们两个小东西好大的口气!老娘这毒,沾上就死,吸进去就亡,这么多年,不知道多少纵横一时的大高手死在老娘这毒之下。你们竟敢说没将这毒放在眼里!你们就等着吧,等着毒发之后,全身骨骼化尽,全身血液腐败成臭水吧!” 娘咧,这八婆也太有自信了吧?老子好生好气地跟你说话,你一口一个小东西,太不把老子放在眼里了吧?妈的,反正你不是陈小波的亲娘,撕破了脸皮,老子也不必给你面子! 心中火气勃发。我猛地一拍桌子,刚准备当场发飙,却发现有人比我更加愤怒。 黎月姿一巴掌拍在椅子扶手上。将整张椅子拍成了木粉,霍地站了起来,峨眉倒竖,杏眼圆瞪,骂道:“三八婆,不要以为同是女人我就不敢打你!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这么骂本小姐?惹得本小姐性起,把你这宅子里面的人杀的一个不剩,看你向谁哭去!” 得,这事儿又发展成女人吵架了。不能让她们吵下去,女人之间一旦吵起来,那可是可以将人活活折磨死的。 我又看了看陈小波,发现他一脸笑意地站在郑夫人身旁,完全是一副想看好戏的样子。 我拷!这家伙,不帮我结束也就算了,现在还摆出这样的神情,分明是在报复进城前后我和黎月姿对他的嘲弄。 我冷哼一声,以相当微弱的功力发出“天魔噬魂”音,肉眼可见的空气波纹从我嘴边向四周扩散开去,空气波纹所过之处,所有的家奴脸色大变,身子摇摇晃晃,手中武器拿捏不住,乒乒乓乓掉了一地。 除了那两个功力最深的丫头,所有地家奴武器都掉到了地上,有一小半功力最浅的,甚至已经脸色惨白地跌坐地上。 我冷眼向那两个丫鬟望去,自眼中发出两道血色剑气,直刺那两个丫鬟。 那两个丫鬟反应不慢,飞快地挥剑来挡剑气。铛铛两声脆响,被我刻意压剑了威力的剑气与两柄钢剑碰在一起.钢剑应声而断,两个丫鬟连退了好几步才稳住身形,同时吐出两口鲜血。 郑夫人脸色又变了,她一脸凝重地看着我,慢慢地说道:“想不到你竟有这等本事,难怪可以从小炯的刺杀下生还,还可以反将他擒住只是,你远离了南陵城,来到这金陵城中闹事,就算你能杀光我们这一家子,谅你也没办法逃出金陵城!” 我哈哈一笑,慢悠悠地坐了下来,端起茶杯,有滋有味地啜了一口,斜眼看着郑夫人,道:“伯母,内子月姿不大懂事,刚才出言冒犯,还望伯母恕罪。小侄赵锋来这金陵城,倒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纯是为了陪小炯兄弟回金陵,顺道来拜访一下伯父伯母的。可是伯母如此误会小侄,小知道也没什么好说的。说句狂妄一点的话,凭小侄和月姿两个的本事,想要在这金陵城中来去自如,恐怕还真没几个人能拦得住我们!” 说着,我右手平摊,掌心掌心冒出阵阵红光,雄厚地真气自掌心喷薄而出,凝成一颗球形的真气弹,悬在我掌心中不断地旋转。 真气弹越变越大。最后变得足有篮球大小。我斜膘了一眼郑夫人,她现在巳经被我手中的真气弹吸引了.满脸恐惧地着着那高速旋转,发出阵阵血红中带点金黄光芒地真气弹。 而满堂的家奴们刚更是露出见鬼一般的神情,全身颤抖地紧盯着真气弹。 我长笑一声,真气弹停止了旋转,然后飞快地向内塌陷。体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形状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大约十秒之后,那篮球大小的真气弹已经变成了一朵只有拳头大小,闪耀着金黄与血红两种光泽的花苞。 半透明。有如晶体一般地花苞看似无比娇嫩,当轻风掠过,每一片与真实无异的,还未完金糙放的花瓣都会微微颤抖一下。 我托着这朵无比美丽的花苞,翘着二郎腿。笑吟吟地看着郑夫人:“伯母,小侄这朵花还算美丽吧?这朵花呢?有个很美地名字,叫做罂粟花。它开放的时候,可以说是美艳不可方物。而它结出的果实。在经过种种加工之后,却是比任何毒物还要恐怖的东西。小侄这朵花虽然无法结出果子,可是如果小侄让这朵花在这里开放的话,伯母您认为,会有什么样地后果呢?” 我知道我的笑容无比邪异,事实上,当成为上位者之后,以前当小混混时就已经在时刻注意苦练的邪笑现在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成就。 这朵花开放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恐怕不用我提醒,郑夫人就已经知道了。 将能量半结晶化,一旦引爆地话。不止郑府会化为乌有,恐怕以郑府为中心,方圆十里之内的所有一切,都会给完全摧毁。 像这样的招式,本来就是禁招。在天魔三十六项绝艺之中,这一招“梦幻魔花”是天魔亲自注解不得随意使用的。原因无他,就因为这一招的破坏力太过恐怖,就算能击杀敌人,最后自己能得到的,恐怕也只剩下一片废墟。 尤其是当天魔九变大成,甚至突破九变境界,进入天魔所说的天魔万变,天魔万相的境界之后,使出这一招的话,移山倒海都是轻易之至。 但是,这种蛮横霸道的招式极易招惹天地所忌,当年天魔之所以会灰飞烟灭,就是因为太过狂妄,在对付几个生平最厉害的敌人时,将天魔三十六绝艺中的几个大禁招都使了一遍。结果最后虽然消灭了敌人,但也招惹了天地的报复,被天地之力打碎魔体,只留下一缕残魂。 当然,以我现在地能耐,就算使出那些禁招的话,也不担心会被天地怪罪到头上来,我现在的功力,还没有当年天魔的那种境界,破坏力也没有强到变态,所有就算偶尔使出那么一招,自身的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郑夫人看着我掌心中的花苞,涩声道:“你这份功力已经不算是人了你几乎已经是半神境界!金陵城中,的确没几个人能挡得住你。只是,你来金陵城,来我郑府,究竟有什么目的?” 我撇了撇嘴,对陈小波扬了扬下巴,道:“小子,别看热闹了,告诉你老娘真相吧!否则的话,我这朵花可是要开了哦!”陈小波耸了耸肩膀,笑嘻嘻地对郑夫人说:“老娘啊,你这误会还真是大了啊!赵大人呢,跟你儿子我的确是好朋友,你还记不记得,我昏过去那段时间,不是在梦里面跟观世音菩萨学了好大的神通吗?这位赵大人,他其实跟我是同门师兄弟啊!从辈分上来说,他呢,是我师兄,因为他是我梦中那师父的亲生儿子哎!我不是告诉过您和老爹观世音菩萨长什么样子吗?您再仔细看看赵大人的样子,他跟菩萨师父可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再说了,要不是因为赵大人是我菩萨师父的儿子,他这么年轻哪来这么大神通啊?因为他是神仙的儿子,所以才这么厉害嘛!” 郑夫人给陈晓波说的一惊一乍地,惊疑不定地看了我一阵,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一拍大腿,大声道:“哎呀!可不是吗?你这么一手,我才想起来哎,这真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原来,原来你是小炯的师兄啊!罪过罪过,这可是天大的罪过呀!一日为师兄,终生是兄长,您看我这老糊涂地,一见着儿子就是没都忘了” 看着郑夫人一脸歉意的样子。我不由心中好笑。这老娘也太宠爱她儿子了,儿子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既然误会澄清了,那小侄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了。这朵花,还是让它就此败了吧!”说着,我右手猛地一握,掌心绽出异常明亮的光芒,再次摊开手掌时,那朵花苞已经消失无踪。“伯母啊,小侄这身份,可是要万般保密的。尤其是在金陵城中,想要小侄命的,恐怕还不止一个两个。虽然小指不怕人找麻烦,可是这麻烦找上门来。总是要费些手脚清理的。小侄人懒,不喜欢多费手脚,这些下人嘛,他们知道了我的身份,您看,该怎么办才好?” 我一边说,一边不怀好意地看着那些刚刚缓过来一口气,马上又吓得簌簌发抖地家奴们。 “这个,赵师兄,您这一声‘伯母’老身可担当不起。这些下人,都是跟着我陪嫁过来的娘家人,对老身倒是忠心耿耿,老身只要吩咐一句。他们绝对不会泄露半个字的。赵师兄,您看”郑夫人这下子也算是服软了,对我也懂得用尊称了,自己也不敢托大自称伯母了。嗯,还是给她个面子,每到一处,都让人把我当成杀人魔王,这传出去,对我的名声也不大好嘛! 我点了点头,顺水推舟地说:“既然伯母发话了,小侄敢不从命?也罢,他们的人头,就暂时存在颈上吧!” 郑夫人当下忙不迭地道谢,又喝令那些捡回一命,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们的家奴们退下。忙乱了一番,郑夫人吩咐重新看座上茶,又吩咐厨房去准备晚宴,说是要好好替我们接风洗尘。 接下来,郑夫人对我和月姿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了。神情恭敬,举止有礼,说话也是条理清晰,再也没出现刚才那种夹缠不清的状况。 闲扯了一阵子,我看了看周围,道:“伯母,小侄还有几句心里话想跟伯母说说,这些下人们” 郑夫人马上陪着笑,让侍立在大堂里地下人们都退下了。 我运起天魔眼,令整个郑府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都处在我的监视之下,这才慢吞吞地说道:“伯母,前两天,小炯带着人到了南陵城中,埋伏在我回府的路上,欲行刺杀之事。幸好我及时认出了小炯,这才令事情不至于变得不可收拾。可是小炯带去的那些手下,都死得一个不剩了。在小侄看来,那些废材死了也就算了,没什么值得关注地。可是小炯他可是我同门师弟,再怎么说我这做师兄的,都要照顾师弟。但是有人想我们师兄弟手足相残,这可是令小侄万分不忿啊!对于存有这种险恶用心的人,小侄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可惜的是,小炯却不知道是谁出了钱来请他杀我的,而在南陵城负责接应小炯的人,也都死了个干干净净。小侄初到南陵城,还并未将南陵城中的一切全部掌握,所以要查出那些人的底细也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小侄和小炯一起来到金陵城中,其一是送他回来。顺道拜会一下伯父伯母,其二嘛,嘿嘿,当然是弄清楚是哪个小人,要害我们师兄弟手足相残!” 郑夫人小心翼翼地道:“赵师兄查不出接应小炯的人的底细?那可就有些难办了。因为按照我们杀手行的规矩,对雇主的底细是不可以多加打听的。南陵城的那些接头人,小炯不知道,老身同样不知道。事实上,委托我们冥王帮杀人的主顾,都是请外围的中间人出面谈生意的,正主儿,一般都是不露面的。这次刺杀赵大人事关重大,连那委托我们当家的这单生意的中间人,都只有我们当家的知道,这正主儿的身份,怕是连我们当家的都不清楚了。” 我稍感遗憾,从郑夫人的神情来看,她没有说谎。而且在我的天魔眼监视之下,她的心跳、呼吸甚至脑波的微弱变化都逃不过天魔眼的观察感应能力,所以她现在说的话,都是十足真金。 不过转念一想,郑夫人说的也是有道理的。做杀手的,不希望太多人知道自己的身份,那委托杀手杀人的,当然也是不希望任何人知道自己的身份。毕竟杀手也是有可能失手的,当然也是不希望任何人知道自己的身份。毕竟杀手也是有可能失手的,要是熬不过酷刑,吐露出真相,那些请杀手的人,岂不是一个个全被仇家杀光了么? 当下我也不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椅子的扶手,我问道:“伯母,不知道伯父什么时候能回来?小侄想请伯父告知那中间人的身份。只要知道了中间人是谁,小侄自有办法查出幕后的正主儿。” 郑夫人面露为难之色“可是我们杀手行的规矩” 第三十八章金陵之行三 “如果连冥王帮都不存在了,这杀手行的规矩,是不是到了地狱也要遵守?”我笑着,尽量让自己的笑容更加温和可亲,但说出的话却与我的笑容完全不符。 “小炯这次带人去南陵城杀我,多亏我将他认了出来,否则的话,无论是他杀了我,还是我杀了他,这结局都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我接着说道:“人都死了,还守个屁的规矩。再说了,如果冥王帮从今后不再在杀手行讨生活,还用得找守这么多的规矩吗?” 郑夫人迟疑着说:“赵师兄,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说:“很简单,小炯在和我相认之后就已经决定,以后跟着我干了。我想伯母应该是会大力支持小炯的决定的吧?既然伯母您的爱子都跟着我干了,那么伯母您和伯父是不是表示一下支持,带着冥王帮所有的手下,投入小弟门下啊!”郑夫人的脸青一阵,红一阵地,犹豫了半天,这才以恳求的语气道:“赵师兄,我一个妇道人家,这么重大的事情也不好做主,您看,是不是等我们当家的回来了再做决定?” 我点了点头,说:“那自然是没问题的,伯母您也要跟伯父好好商量一下嘛!冥王帮是金陵城第一杀手大帮,小弟想让冥王帮搬到南陵城去,这其中的安排想必是繁复之极的,还是等伯父回来了,好好商量一下的好。” 事情已经决定,我也没再多跟郑夫人说废话。郑夫人也非常识趣的掐住了话头,唤来下人为我们安排休息的房间。 我和黎月姿在陈小波和几个下人相送之下,来到了郑家大院中的一间客房内。 我和黎月姿擦净了身上的风尘,换了身干净衣服,就坐在房间里悠然自得地喝着茶。等着郑夫人来差人请我们吃晚饭了。 陈小波在外面换好衣服之后,也进了房间,把房外等着伺候的下人都赶走之后,关紧门窗,和我们低声交谈起来。 “大哥,冥王帮恐怕是不会迁到南陵城去地。郑重地为人我知道,冥王帮在金陵城发展得顺风顺水,顶上又有金陵王罩着,郑重对金陵王心存感激,早在暗中投效金陵王。要他把冥王帮迁到南陵城,改投南陵王门下。他恐怕是不会干的。”陈小波神情凝重地道。 我不以为然的吹了吹杯中的茶沫,说:“郑重要是不答应,那我就毁了冥王帮吧!反正也只是一个杀手帮派,我萧锋不缺这点人手。” 陈小波摇了摇头,道:“刚才在客厅里。我那便宜老娘迫于你的强势,作出意动迎合的样子,事实上,她是一个表面粗俗,内在却无比精明的妇人。我琢磨着。她是在跟你打太极拳。” 我望向陈小波,道:“你的意思,是说你那便宜老娘在耍我们喽?” 陈小波道:“恐怕是的。杀手帮派最重信誉,要是出卖了雇主,不管是什么原因,以后在道上就不用混了。郑夫人身为郑重的老婆,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她刚才是怕你一怒之下将郑府夷为平地,所以才说谎稳住你而已。在我来之前,她已经差人去通知郑重了。” 我哈哈大笑起来:“博士,你以为郑夫人能够骗得到我吗?论阴险。我萧锋认了第二,天底下恐怕就没几个人敢认第一了!” 陈小波和黎月姿同时点头,异口同声道:“这句话比真金还真。” 我敲着茶几。说道:“其实呢,我这次来地主要目的就是查出幕后的主使人是谁,对于冥王帮,则是能收伏就收伏,不能收伏就灭掉。既然你说冥王帮已经暗中投靠了金陵王,那我就只好把它给顺手灭了,就算是再剁金陵王一只爪子吧!博士啊,我要灭冥王帮,你不会介意吧?” 陈小波摇了摇头,想了想,说:“不过大哥可不可以考虑留郑重和郑夫人一命?怎么说这些日子,他们也是把我当亲儿子照顾的。” 我点头道:“留他们姓名没问题,不过要废掉他们的功夫,让他们以后无法为金陵王效力。” 陈小波很爽快地道:“行,没问题。其实呢,有功夫也是害人害己,他们没了功夫,也好正正经经地做商人,总好过在黑道上打打杀杀。” “可是金陵城是金陵王的地盘,冥王帮又是金陵王罩的,我们要灭冥王帮恐怕不太容易。”黎月姿轻声道:“不知道金陵王有没有在金陵城中,如果他在的话,恐怕我们是没办法在金陵城动手了。” 陈小波皱着眉头,说:“金陵王的行踪我们也是不知道的,不过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封地里治理封地,不像南陵王一样,多半时间都呆在京城中。他手下几个高手,那‘幽冥鬼影’左丘幽冥,据说是时刻护卫在金陵王左右,寸步不离的。而眼下‘骨王’席亦然也在,金陵城中,另外的三个高手,则在外地打理地方上的生意。如果金陵王眼下在城里的话,那么以金陵王的实力,加上左丘幽冥、席亦然,这三人联手的实力,恐怕是我们无法力敌的。” 我揉了揉有些肿胀的太阳穴,闷声道:“唉,人手不够啊!要是龙倾城他们跟着一道来了,说不定可以跟金陵王对上一阵。唉要是木老、火少在我身边,我也有把握跟他们硬拼一场。可惜,木老他们几个到现在还是下落不明。人才呀!妈的,地球上二十一世纪最重要地是人才,在这神州大陆,最重要的一样是人才!实在不行,咱们只好暗中下手了,反正小波你也知道冥王帮首脑骨干们的身份,咱们下黑手各个击破便是!”陈小波闷声道:“下黑手容易,可是干掉一两个之后,剩下地一定会起警觉,要是他们聚在一起。求金陵王援手的话。咱们就有大麻烦了。而且你的身份又不能暴露,打架的时候,十二成功力只敢使八成。否则的话,让金陵王认出你地天火之气,咱们就只好亡命天涯了” 我点了点头,陈小波说地有道理,我现在最大的苦恼就是,空有一身强横的实力,却不敢轻易显露。不说能跟三国神王比,可是跟三国的其他皇族比起来。我也有自信绝不比他们弱多少,对付一般高手都是绰绰有余了。 当然,那个被我阴掉的郝总管除外。那老太监的功力简直强到变态,我估计南陵王比起他来,都略有不及。 要不是我趁他对我毫无戒心之机一剑扎穿了他的心肺。又有暗黑龙王庞士元相助,还真没办法干掉那老太监。 听力陈小波的话,黎月姿笑道:“阿锋虽然不敢使出全力,但这反倒对我们有利。你们想想,如果我们出手对付冥王帮的首脑骨干们。就算杀了几个之后,剩下的会向金陵王求援,可是金陵王不知道阿锋的真实身份,他会对阿锋真正重视吗?他会亲自出手对付阿锋吗?说不定呀,只随便把他手下的高手派一个两个过来就算了。到那时候,咱们不是正好可以趁机干掉他一两个手下吗?” “有道理!”我毫不吝啬地称赞起黎月姿来:“月姿呀,你的脑子,转的也很快嘛!金陵王根本就不会把我放在眼里,就算见识了我一部分实力的郑夫人知道我有多么可怕,可是像金陵王这种上位者。一定会认为那是在故意夸大,危言耸听。贪狼皇族多自达傲慢之辈,在他们看来。自旱魃国破,旱魃皇族被诛除之后,天底下就只剩下他们三国的皇族算得上是神一般地存在了。嘿嘿,神一般的存在又怎会关注我们这等卑微的蝼蚁?他肯派一两个高手支援冥王帮便是给了郑重天大的面子!” 顿了顿,我接着道:“当然,这一切都只是基于我们的推测和猜想,事实是不是跟我们想地一样还不知道。不过也不要紧,就算金陵王在城里,碰巧他又想活动一下筋骨,亲自出手来对付咱们,咱们就算打不过他,逃跑总能跑得掉吧?只要回了南陵城,那就是咱们的地盘儿,金陵王再嚣张也不能到南陵城去闹事吧?那不就等于直接宣布,跟南陵王撕破脸皮了?” 陈小波说道:“大哥,可是咱们现在是准备在金陵城中闹事,这事情要是闹大了,会不会让金陵王以为南陵王要跟他正式翻脸。” 我笑了起来,黎月姿也笑了起来。 黎月姿道:“博士,你怎么到现在还没明白呢?你以为阿锋是想跟着南陵王升官发财呀?阿锋他是想整垮贪狼国,甚至整垮神州三国。这金陵王跟南陵王翻脸不正顺了他的意吗?最好呀,这些个王爷们斗得越厉害越好,要是能直接起兵互攻就再好不过了。” 我点头道:“嗯,月姿说的没错。而且三国神王的命似乎太长了,长到我都没耐心等他们老死,等他们死后自家皇子们再起内乱。有可能的话,我倒是很想亲手送三国神王回归主的怀抱。” 陈小波道:“大哥,你的意思我明白。可是咱们现在根基未稳,靠着南陵王这棵大树才好一步步发展势力,要是过早地挑起他们的内乱,我们恐怕也没办法坐收渔利吧?再说了,如果金陵王和南陵王因你而翻脸,你不仅会成为金陵王的眼中钉,恐怕南陵王也会对你起戒心,不再重用你啊!”“这你就不明白了。王爷们当然是乱的越早越好,乱世才好发展势力,才更好发战争财嘛!至于南陵王,嘿嘿他巴不得我多干掉几个金陵王地得力属下。只要我们有能耐把事情搞大,有能耐多杀几个金陵王手下的台面高手,到时候,南陵王非但不会怪罪我,可能还会对我大加重用。你没有跟南陵王交往过,不懂他的性格,他那个人,可是很懂得御下之术地,也很会笼络人心。你想啊,我现在已经为他立下了那么大的功劳,如果再加一点功劳。杀掉左丘幽冥或是席亦然。他能不对我更加看重,更加重用吗?他敢不重用我吗?要是我立下这么大功劳,都被他疏远,那以后还有谁会全心全意替他效力?” 喝了口茶,润了润喉咙,我接着说道:“这自古以来,上位者都会对有能耐的手下存有戒心的。常言道伴君如伴虎,可是南陵王他还不是君哪!在他当上神王之前,我再怎么能耐。立再多的功劳,他对我都只会奖赏地。当然,当上了身亡那就不一定了。中国历史上,不是有很多皇帝,在君临天下之后,把打天下的功臣杀得一干二净吗?嘿嘿,反正咱们也不是求个功名,咱们是想让神州三国越乱越好。乱了,咱们才有机会灭掉三国,才有机会建立起自己的国家。我也才有机会重建旱魃国!” 看着陈小波有点傻眼的样子,我笑了笑,说道:“博士啊,你的智慧是很高。不过呢,你只是王佐之才,只适宜辅佐明君。我说这么直你别怪我啊,我这都是实话实说。而我嘛,虽然曾经只是个流氓、文盲,可是自的了天魔的记忆后,”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我突然就开窍了。” 陈小波笑道:“得了吧你,想夸自己聪明就直说。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我的确没办法像你想得这么远。” 我嘿嘿笑了起来“过奖过奖,咱在自己聪明这件事上。还是有着很深刻的认识的。” 黎月姿笑道:“你呀,在自吹自擂上面,可是从来都不会吝惜语言的。不过没办法啊,谁叫你是个吃祖宗遗产的二世祖呢?自己不需要学东西,那知识经验什么的,就让人给灌进满脑袋,我们怎么就没这么好运气呢?” 我一脸正经地道:“这是人品问题,人品问题” 我们三人说完了正事,开始言笑无忌地开起玩笑来。笑闹了一阵子,有下人小心翼翼地敲门道:“少东家,夫人命小人来请两位贵客去饭厅用餐。” 陈小波随口应了声:“知道了,你先下去吧,我自己带师兄师嫂过去。” 我小声问道:“你师嫂是谁?” 陈小波瞄了黎月姿一眼“不就是她吗?” 我愕然:“月姿什么时候成你师嫂了?” 陈小波嘿嘿一笑,道:“你别忘了,你跟我那便宜老娘说话的时候,可是亲口说了‘内子’两个字的。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内子是什么意思哦?”呃内子好像就是老婆的意思,可是我那会儿不是随口瞎说的嘛? 偷眼瞥了一下黎月姿,发现她正在抿嘴偷笑。我咳嗽了两声,正色道:“好了,这些玩笑私下开开没关系,可千万不要让白依知道。妈的,老子跟白依连结婚证都没拿呢!” 我和黎月姿跟着陈小波走出了房间,向着饭厅方向走去,一路上,我习惯性地用天魔眼将郑家大院里里外外搜索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可以人等。 这就让我有些奇怪了,如果郑夫人真的已经暗中派人去通知郑重的话,郑重不会不召集人马准备来对付我吧? 难道郑夫人想在饭菜中下毒对付我?开玩笑,她自己也是见到了的,她那什么莫名其妙地,沾着就死的剧毒,下在了我和黎月姿身上,连我们的头发都没毒掉一跟,这世上哪还有什么毒能对付得了我? 是消息还没送到,还是郑重得了消息,还没准备好? 不管了,还是先吃顿饱饭再说。连着赶了两天的路,每天都是在马背上啃干粮,嘴里早就淡出鸟来了。郑家家大业大,整出来的晚宴应该也查不到哪里去,一定是相当丰盛吧? 若是席间再来一群长相清纯可人,身材却火爆热辣的美女来跳舞增加食欲,这餐饭说不定会吃得更开心。 嘿嘿,想远了 陈小波带着我们走进了主屋大堂旁边的偏厅,那里就是专门用来招待客人的饭厅了。 桌上已经摆满了丰盛的酒菜,光闻着酒菜的香味,看着佳肴的色泽,就已经让我食指大动了。 在郑夫人的招待下,我们几个分宾主坐下,偌大的一张八仙桌,只坐了四个人,我们每个人地身后都有两个娇滴滴的小丫鬟伺候着,帮忙夹菜倒酒。 正事已经在大堂里说过了,现在到了饭桌上,当然只需要大吃大喝就是了。郑夫人动了三次酒,然后就不再管我们,只交待陈小波好好招呼我们。 我是丝毫不会顾忌自己形象的,该怎么吃喝就怎么吃喝,风卷残云一般连下三大碗饭,喝光了两壶美酒。 吃饱喝足,叼上一支自制的生卷烟,就着桌上的烛台点着了烟,美美地吸了一大口,喷了的烟雾让后面的两个小丫鬟连咳不止。 “伯母,不知道伯父和‘骨王’席亦然席先生会在什么时候过来啊!”我笑看着郑夫人,冷不防地说了一句。 郑夫人闻言筷子一抖,深深地,有些悲哀地看了陈小波一眼,道:“赵师兄急什么?该他们出现的时候,他们自然是会出现的。” 第三十九章金陵之行四 饭厅里一下子变得异常安静,陈小波、黎月姿也都放下了碗筷,默默地看着郑夫人。 郑夫人缓缓地看了我们三人一眼,最后目光定格到陈小波身上,柔声道:“小炯,你究竟是什么了?难道你为了师兄,连爹娘都不认了吗?” 陈小波抬起头,盯着天花板,长叹了一口气,然后低下头来,面无表情地说:“郑夫人,对不起,骗了你们这么久,其实,我并不是你们的儿子。” 郑夫人全身一震,声线颤抖着说:“你说什么?你是不是是不是患了失心疯了?你怎地不是我的儿子?娘怀胎十月生你下来,从小看着你长大你小时候体弱多病,为娘一直对你百依百顺,让你养成了自大懒散的毛病。你从十三岁起就跟着一些纨绔子弟在外厮混,为娘从未责怪过你,还不断地在你爹面前说你的好处。你浑浑噩噩过了二十多年,沉迷声色犬马,爹娘都一直依着你。好容易你有了出息,有了能耐,怎地现在却不认爹娘了?炯儿,你究竟是怎么了?难道,难道是跟那观世音菩萨学了本事,却忘了爹娘?” 说到这里,郑夫人已经泪流满面。 我看了看陈小波,发现他虽然仍是面无表情,但眼中渐渐流露出不忍的神情。 再看看黎月姿,她眼中已有泪光闪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暗自摇头叹息。 想我天魔萧锋,自小就是去了亲生父母,但却得了一对善良慈祥的养父养母,除了他们因车祸早逝之外,我萧锋在这亲情上面并无半点缺憾。 案母早逝。做子女的或许还可以承受。可是眼看着自己从小生养的亲子,当面不认自己,天底下又有哪对父母能够承受? 魔亦有情。天魔鄙视道德,藐视天地,践踏强权,但却不能不顾伦理亲情。 一念至此,我站起身来,拍了拍陈小波的肩膀,拉着黎月姿大步朝饭厅外走去。 走到门口时,我回望了饭厅一眼,见陈小波已经走到了郑夫人面前。给她递过去一方丝巾。 随后便见剑光一闪。陈小波飞剑自口中喷了出来,绕着饭厅转了一圈,那八个侍候在饭厅里的丫鬟一声不吭倒了下去,颈上绽开一条血线。 这个世上,永远只有死人才能真正保密。 我和黎月姿走出了饭厅,穿过主屋大堂,来到了大堂门前的院子里。 院子左侧的一座假山下,有着一张玉石圆桌,桌子旁摆着四个白玉石凳,现在桌上摆了一碟花生,一碟卤肉,一壶酒,两个酒杯。 两个人正面对面坐着,一边吃着花生卤肉,一边喝着酒。 院子里静悄悄的,天地已经被夜色笼罩,空中繁星点点。圆月高照,洒下清冷地光辉。 我看着那两个旁若无人对饮的男子,说道:“不知哪一位是郑帮主。哪一位是席先生啊?” 其中一名虎背熊腰,豹眼横眉,长着一部络腮胡子的壮汉侧过头来,对我点了点头,道:“我是郑重。” 郑重对面那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唇上留着两撇小胡子,身穿着蓝绸袍的中年男子笑眯眯地说道:“席亦然。” 我嘿嘿笑了起来,此时整个郑府里已经只剩下前院我们这四个,以及饭厅里陈晓波和郑夫人,总共六个活人了,其余的下人早在我们吃饭的时候就已经全离开了郑家大院。 郑重和席亦然是在我刚刚吃完饭的那个时侯进来的,他们并没有怎么隐藏形迹,当然,即使他们想隐藏页隐藏不了,整个郑家大院都处在我的天魔眼监视之下,任何人地一举一动都无法瞒过我的双眼。 天魔眼,还真是比雷达都好用啊! “两位还真是有自信啊!”我背着双手,慢慢地朝二人踱去,黎月姿紧跟在我身后。“把所有的下人都遣走,而且连一个帮手都不带,仅凭你们二人,就想对付我?” 席亦然很有风度地笑着:“赵大人言重了。席某向来有自知之明,从不过分狂妄,但也不妄自菲薄。更何况,席某来郑府,并不是一定要与赵大人起冲突的。” “哦,那你的来意是什么?” 席亦然喝了口酒,笑道:“郑兄请席某来喝酒赏月,顺便拜会一下郑公子的同门师兄,这个理由,还说得过去吧?” 我点了点头“理由很充分。但是你们的举动嘛嘿嘿,本官看不出来有什么善意。遣走所有的下人,不正是方便大打出手吗?” 席亦然笑道:“赵大人这可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哦!席某来此之前,听郑兄说,冥王帮与赵大人之间有小小地误会,所以才请席某来做个和事佬。还望赵大人看在我们王爷的面子上,给席某几分面子,就此揭过这桩误会。” “误会?”我冷笑“这么说,请冥王帮杀本官的,不是金陵王爷喽?想来也是,本官小小一个州将,即便是在京里的羽林军里挂了职,对王爷来说,也不过跟只蚂蚁一般,入不得王爷法眼,王爷又何必请人杀我?” 席亦然道:“赵大人何必妄自菲薄?赵大人这等英雄人物,如果不是已经入了南陵王爷门下,我们家网页也是一定会大力招揽的,又怎会将赵大人看成蚂蚁一般?我们王爷十个明事理的人,南陵王也向来与我们王爷井水不犯河水,我们家王爷又何必搞暗杀这种事,去触这等霉头?冥王帮也不过是受人蒙蔽,这才派出赵大人的师弟郑公子去刺杀赵大人,所幸没有酿成惨剧啊!”“你很会说话。”我在圆桌的一张石凳上坐了下来,坐到郑重与席亦然的中间,黎月姿站在我地身后。“但是席先生不会不知道。本官次来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请冥王帮替我们家王爷效力吧?” 席亦然意态悠然地点了点头:“席某自然之道,要不然席某何必走这一趟?冥王帮呢。已经是替我们家王爷的效力了,而且冥王帮地总坛就设在金陵城中,这捞过界地事情,好像不怎么地道哦!”我飞快地盘算起来,刺杀的事情看来真的不是金陵王指使的了,而席亦然来这里好像也不是跟我拼命。遣走郑府的下人,只不过是为了更加防备万一。 郑夫人派去通知郑重的人,自然会向他们汇报一下我的实力的,相比郑重和席亦然也知道。一旦跟我们谈不拢动起手来。那些下人非但帮不上忙,反正只有无辜受累的份。 南陵王这许多年来一直韬光养晦,没怎么展示自己实力,也许那金陵王根本就没把当做竞争对手,对她没有付出什么特别人的戒心。 所以席亦然和郑重才会不带任何人手,就他们两个人回来找我。从席亦然说的话听来,他好像更多地。是想解除我跟冥王帮之间的误会,同时打消我拉拢冥王帮的念头。 因为怕我以暴力威胁,席亦然才亲自跑了一趟,或许在他看来,当他出面以后,我的暴力威胁就无法生效了吧! 他言语中又抬出金陵王来,想必是想以金陵王的金字招牌来压我。 黎月姿果然没有猜错,我现在的身份使大部分人都没把我真正放在眼里,连带的,也都猜错了我的目的! 谁会知道。我的目的是搞垮整个贪狼国,而不是真心为南陵王效力? 而挑起金陵王和南陵王之间的冲突,我当然更加乐意了! 一念至此。我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抓住酒壶,解开壶盖,将里面剩下的半壶酒一股脑儿吞了下去。 郑重冷眼看着我,闷声道:“赵大人这般举动,似乎不怎么得体。” 这家伙从开始到现在一直没说话,现在一说话就来批评我不懂礼节,我也懒得跟他计较。 反正他就要变成一个废人了,和一个废人辩驳岂不是显得我太没有心胸了? “嘎吱”酒壶在我掌心中发出刺耳的扭曲声,我一把将酒壶扭成了铁球,天魔真气猛地爆发,将铁球融成铁水,从我指缝间渗了出去,落到地上发出哧哧的灼烧声。 “席先生,你错了,”我冲着席亦然呲牙笑道:“我赵锋就是要捞过界,你以为我们家王爷会甘心守着南陵那区区一州之地?你以为我们家王爷不想放马整个贪狼国?嘿嘿就算他不想,我赵锋也要逼着他去想!我赵锋要权倾天下,我们家王爷就必须君临贪狼!你们金陵王算是个什么东西?皇权之争的失败者从来都没有存活的余地,我赵锋,根本就不必给你们金陵王面子!” “放肆!”郑重一掌拍在石桌上,兼营的玉石桌发出一阵脆响,迸成了一地碎玉。“神王陛下依然健在,我国太子早已立下,你竟然放出大逆不道之语,我们金陵王爷忠君爱国,绝对不会坐视逆贼作乱!” 我哈哈大笑起来“席先生,金陵王怎么想,我想你应该很清楚!郑重只不过是一个外围手下,什么都不懂还是情有可原地。” 席亦然脸上那优雅斯文的笑容不见了。他阴沉着脸,嘴角挂了一抹冷笑:“赵大人这么说来,是要现在就撕破脸皮啰?” 我笑“早撕迟撕总是要撕,早打迟打都难免一打。今天席先生既然敢单刀赴会,想必是对自己有十足信心,赵某不才,想向席先生讨教一二!” 席亦然冷笑“是讨教还是以命相搏?” 我嘿嘿一笑“如果席先生能让赵某用命买个教训,那就算赵某太不自量。如果席先生没这个本事,嘿嘿,赵某少不得要提我们家王爷搬掉一块拦路的石头!” “说这么多干什么?打呀!”郑重一声暴吼,一拳向我当胸轰来。 我们地距离非常近,三个人本来就是围着圆桌坐着的,但是当圆桌被郑重这一掌拍碎之后,我们三人中间就什么间隔都没有了。 所以郑重这一拳根本就没收到任何阻碍,一股浑黑的拳劲自他拳面上生出,旋转着发出凄厉如鬼哭一般的破空声,朝我当胸袭来。 拳头和拳劲还没击到,凛冽的拳风已经将我胸前的衣袍绞出一个破洞。 嗯,郑重果然很有两下子,难怪陈小波说他可以与龙倾城硬拼三十拳不死。 在正中动手的同时,席亦然也出手了,他的眉心中突然钻出一条雪白的骨链,仿佛灵蛇一般扭动着,飞快地朝我额心刺来。 敝物,席亦然绝对是个怪物!他跟人大家根本就不用动手,只需要坐在原地,全身的骨头都可以任意地发出攻击! 我飞了起来,在郑重的拳劲、席亦然的骨链快要集中我的同时,冲天而起。 而站在我身后的黎月姿则闪电般冲向郑重,绕着郑重飞快地转起了**,一圈和真人无异的残影顿时将郑重团团围住,一阵绵密得没有任何间歇的拳头交击声响了起来。 我冲上空中三丈,然后倒转身形朝下扑击,血煞剑自行出鞘,跳到我的掌中,我握住剑柄,头下脚上,人剑一体,化成一道丈余长的血色光芒击向席亦然。 席亦然抬起头,胸膛上忽然破开一个大洞,一根直径足有半尺的骨枪猛地突出,破空迎向我的剑光。 “铛”剑光与骨枪交击在一起,发出的巨响针的整个郑家大院都似抖了一抖。 我借着反震力斜飘向一旁,轻飘飘地落在花园中一棵矮松之上,脚尖点着松针,随着树枝的震动上下起伏。 席亦然胸前的骨枪已经收回,他满脸凝重地站了起来,两手五指并拢,每只手的指尖都飞快地生出五条三尺长的骨链,然后纠缠在一起变成两把三尺长的白骨剑。 这时,郑重一声闷哼,倒飞出去重重地砸在地上,将地面砸出一个深坑,他胸膛上印着一个深紫色的拳印。 黎月姿如影随形一般掠了过去,在郑重落地的一刹那一膝跪在了他的气海之上。 郑重怒目圆瞪,口喷鲜血,抽搐了一阵,歪头晕了过去。 黎月姿笑嘻嘻地走向席亦然,她身上可是连半点伤痕都没有,甚至连衣裳都没有丝毫破损。 席亦然转头看了看黎月姿,又凝神看了看我,叹道:“席某小看了你们。” 我嘿嘿一笑,血煞剑一指席亦然:“那么,你就要用命来付这个代价!” 席亦然嘴角浮出一抹诡笑,突然闪电般斜刺里掠了开去! 他竟然想跑了! 第四十章金陵之行五 “不能让他逃掉!”我大喝一声,身子俯冲而出,天魔真气提升至八成,破空飞行时发出飞机起飞时一般的轰鸣声。 绝不能让席亦然逃掉,否则的话,我们就没办法在金陵城呆下去,就必须连夜离开金陵。 但是,我还想在废掉郑重和郑夫人之后,借陈小波这假郑炯的身份,收服冥王帮。如果席亦然跑了,我这趟金陵之行就等于白跑了一趟。 就算我并没有打算杀掉席亦然,也必须先行废掉他,再把他囚禁几天! “血煞剑”脱手飞出,化成一道长二十丈,宽两丈的血色剑光,以难以形容的速度破空追向席亦然。以天魔真气推动“御剑乘风诀”本来堂堂正正、正气凛然的飞剑技能顿时变得无比凶邪,剑气破空时发出一阵鬼哭狼嚎般的怪叫。 席亦然没有转身,他的后背突然破开了五个大洞,钻出五条粗大的雪白骨链,灵蛇一般迎向我的剑光。 轰然巨响中,剑光与五条骨链交击在一起,五条骨链同时碎成骨粉,而我的血煞剑也翻着跟斗倒飞回来。 强大的震荡让席亦然向前飞得更快,空中绽放出一溜鲜艳的血花。 他虽然挡住了剑光,但也受了不轻的内伤! 在飞剑弹回的同时,黎月姿闪电一般冲了出去,她的相貌在冲出的那一刹那发生了变化,满头青丝尽变成墨绿,瞳孔也变成墨绿色,两颗尖锐的犬牙突出唇外,又变成了那怪物的样子! 黎月姿自从变成我的血裔之后,并没有增加什么特别的异能,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那比飞剑还快的速度,以及狂暴的无法形容的力量! 席亦然虽然借飞剑地震力加快了逃离的速度,但是黎月姿比他更快。身形一闪便挡到席亦然身前,一记重拳朝着席亦然当胸击下。 “轰!”席亦然硬挡了黎月姿一拳,他双臂上的骨剑片片迸碎,前冲的身形被拳劲震得向后倒飞。而黎月姿也被反震力震得向后抛飞出去。重重地砸在地上,将地面砸出一个深坑。 “旱魃血裔!你是旱魃皇室第二代血裔!”席亦然狂吼起来,这时我已赶到席亦然身后,一掌从他后背插了进去。 但是我这一掌只插进去不到半寸,马上就被坚硬的骨头挡住了。 席亦然猛地转身。朝着我狰狞一笑:“我皮肉下全是骨盾,看你怎么伤我!”说话间额头上两柄骨剑破开皮肉,飞快地突了出来,以弧形轨迹朝我两边太阳穴刺来。 我猛地收掌,双手一分,握住了那两柄弧形骨剑。 席亦然胸前破开十多个大洞,十多条骨链钻了出来,循着不同的轨迹朝我当胸刺来。 我向后一个倒翻,硬生生将那两柄骨剑扭断,同时避开了那十多条骨链的刺击。 “席亦然,你插翅难飞了!”落回地面,随手抛掉那两柄断裂的骨剑,我对已经给逼回了院子里的席亦然说。血煞剑在我头顶上不住地盘旋,发出阵阵鬼哭一般的啸声。 黎月姿已站了起来,一边拍着身上的灰尘,一边笑嘻嘻地走了过来。 饭厅方向传来轻微地脚步声,陈小波背着双手,施施然走进了院子。与我和黎月姿一起将席亦然围在中间。 我们三个已经分三个方向将席亦然围住,纵使以席亦然的能耐,也没办法从任何一个方位逃走。 席亦然肃立于院子中央。他现在的样子很恐怖,胸前是几条雪白的骨链凌空飞舞扭动,两只手臂再度变成两把骨剑,双膝上也生出两把无柄骨斧,脊梁上生出二十多跟尖利的骨刺,看上去就跟刺猬一般。 “赵锋你竟然敢用旱魃血裔!”席亦然低沉着嗓子,满脸阴森地道:“如果这件事传了出去,恐怕南陵王也保不住你!” 我不以为然笑道:“这件事怎么可能传出去呢?又或者是你认为,你还有机会逃出去,再说了,我用旱魃血裔又如何?金陵王爷,可是连旱魃萧氏皇族都敢用呢!” 席亦然脸色一变,道:“你莫在此血口喷人!旱魃萧氏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被斩草除根,神州虽大,却已是连半个旱魃皇族都没有了!” “哦?是吗?”我嘿嘿怪笑起来“席亦然,做人就要光棍一点,敢做就要敢当。金陵王爷手下的那些旱魃余孽,本官可是亲自领教过了的。” 席亦然脸色再变:“京城那件事是你做的?暗黑龙王和金陵霸剑都是你杀的?你遇上了萧老疯子?” 我哈哈大笑起来:“席亦然,你承认了吗?嘿嘿,不错,事情都是我做的,是照我们王爷的吩咐做的。所以嘛,我的手下有个把旱魃血裔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反正旱魃国已经亡国了,几个旱魃血裔又有什么大害呢?倒是你们王爷,连萧氏皇族都敢用,啧啧这胆量可是大得很哪!你说,要是让那个旱魃皇族造出几十万个血裔,那该是多恐怖的一件事?” 席亦然冷笑道:“无知,荒谬!一个旱魃皇族最多只能制造十个血裔,你以为旱魃皇族的血就只是单纯的血液?旱魃皇族制造血裔时,可是连生命本元都随着血液一起输给了血裔的。要是制造地血裔超过了十个,那么那个旱魃皇族就会失去超过一半的生命本元。旱魃皇族操纵天火的能力全靠生命本元,失去了一半地生命本元之后,那可就连半点天火都没法操纵了!所以说,就算我们王爷用了旱魃皇族又怎样?也根本不必担心他能有什么作为!” 席亦然越说我越是心惊,随即庆幸不已。我本来还以为旱魃皇族可以无限制造血裔,打算凭自己的血制造大批血裔的,现在看来是不可能的了。也幸好席亦然为了摆脱我的指控,解释了一番,否则的话,我可能真会自己把自己给废掉。 想到这里。我不由暗骂起萧道乾那老家伙来。他自己死就死了,为什么不在死前把旱魃的禁忌啊什么的全告诉我?弄得我现在以旱魃太子地身份。却对旱魃的基本禁忌一无所知。 “好了,那咱们算是半斤对八两,”我笑嘻嘻地说:“既然大家都用了旱魃,那在这事上也没什么好争的了。嗯。席先生,不知道你这特别的能力是从何而来的啊?全身的骨头可自由攻击,你全身几乎不用使出任何招式,就可以朝着四面八方攻击。这能力,可真让本官羡慕呢!不知道,修炼哪一门术法可修成席先生这能力呢?” 席亦然冷笑道:“想套我的底?没门儿!妈的,真以为我席亦然是白痴?” 我点了点头:“那就真没什么好谈的了。或许我可以吃着,让我的女人吸掉你的血,试试看能不能获得你地能力又或者,嘿嘿把你变成我的血裔?” 阴阳怪气地笑着,我运起天火之气,眼前渐渐冒出了红光。 我感到自己的头发在飞快地变长,仿佛野草一般狂乱地生长起来。额前的发丝垂到眼前,我看到我的头发已经变成火红色了。 上颚的两颗犬齿一阵跳动,我感到牙齿像是有了生命一般,开始生长。 等到牙齿停止了生长,我用天魔眼看了一下自己全貌,顿感非常拉风。 一头火红色,长及腰部的长发迎风乱舞,两道眉毛全变成了火红,两粒瞳仁也是火红色的,两颗足有五厘米长地尖牙从上唇突出唇外。闪动着血色光芒。 席亦然这回脸色真的变得比哭还难看,他睁大眼睛,用略带恐惧的眼神看着我。颤声道:“你你是旱魃皇族?” 我大笑起来:“席先生,初次相见,请多多关照!小姓萧,名锋,是旱魃亡国的太子!血龙皇萧统,是我的父亲。” 席亦然摇了摇头,涩声道:“捕天勇士们原来没能把你消灭你终于还是回神州了!” 我点了点头:“旱魃国为复,神州三国未灭,我萧锋又怎能死?席先生,我八成功力就足够与你一战,若是我运足十二成功力,你能挡我几招?” 席亦然道:“你不敢的。若是你运足十二成功力,方圆百里内所有的强者都会感应到天火之气的存在,到那个时候,你的末日就到了!” “是的,我不敢。”我老老实实地道:“神州卧虎藏龙,强者无数,凭我萧锋一人,是不敢与天下强者争锋地。尤其是三国皇族,莫说神王,任何一个皇子都可能有比我还强的实力。但是”我笑了起来:“如果我手下的强者足够多地话,我倒是可以省心一点!” 话声未落,我已经掠了出去。 旱魃皇族所有的能力中,速度排在第一位。 据说,旱魃皇族在变身之后,全力施展之下,速度几可追上光速。 当然,以血肉之躯赶上光速那是不可能的,这只不过是一种比较夸张的形容。 但是能够配得上这种形容,速度当然是快到不可思议了。黎月姿仅仅是喝了我几口血,继承了我的一点能力,就已经有了现在这种可怕的速度,我初次变身,亲自施展旱魃的速度,那种速度又岂是黎月姿能比的? 所以在我动身的同一瞬间,我就已经破空掠到了席亦然面前,一脚将他踢得向后倒飞而出。 在他向后倒飞的那一瞬间,黎月姿也动了。她掠到席亦然背后,一拳轰出,狂暴的拳劲将席亦然后背的骨刺尽数震得粉碎。 与此同时,陈小波喷出飞剑,金黄色的剑光瞬间就飞到了席亦然侧面,从他右肋刺入,左肋穿出,然后掉头自左肋刺入,再从右肋穿出,如是连穿十余次,将席亦然身上破出三十多个血洞。 皮肉下的骨盾再坚固也挡不住飞剑的剑光。席亦然在外面三个联手夹攻之下,仿佛沙袋一般只能挨打。连抵挡闪避的能力都没有了! 我狞笑着飞到连胸前的骨链都已被陈小波的剑光尽数斩断的席亦然身前,双手扣住他地脑门,将天魔真气混合天火之气从他两边太阳穴灌了进去,席亦然身上顿时冒出猛烈的红光。全身颤抖着鬼叫起来。 然后我重重地一口咬在他颈部动脉之上,尖牙刺破了他的血管。 我没喝他的血,我将自己的血从中空地尖牙中逼出,倒灌进他的血管里。 天魔真气压制了席亦然的能力,令他无法在这个时候攻击我。我则可以放心地给他灌血。 “够了!”脑中闪电般闪过这个念头,我马上停止了灌血,松开席亦然,向后倒飞出去。 罢一离开席亦然的身体,便见席亦然双手捂着颈子鬼叫起来。 他的身上冒出阵阵红光,红光渐渐变得黯淡,最后变成墨绿色地光泽,他的头发变得墨绿,眼珠也变成了绿色。 两粒犬牙从口角突出来。他伸出手,拼命地扳那两颗牙齿,牙齿却纹丝不动。 “嘿嘿”我抹掉唇边残余的血液,笑道:“席先生,省省力气吧!这牙齿,可使你成为旱魃血裔的标志呢!你是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将它扳下来的。现在,你已经是我萧锋的血裔了!哈哈哈哈”席亦然嘶哑着嗓子吼道:“萧锋你别妄想我会为你效力,就算你强行灌我旱魃血,我的灵魂还是我自己的呜” 他突然双膝跪地。抱着自己地脑袋在地上疯狂地翻滚起来。 “你还不明白吗?你的灵魂注定被我抹杀!”我邪笑着,按照地球上的医学术语,旱魃血算得上是一种病毒。但这只是一种能改变人的体质的病毒,对人类的灵魂的精神无能为力。可是席亦然却不知道,我出了事旱魃太子,还是天底下唯一的天魔。 天魔的魔功,多得是摧毁别人灵魂和精神的方法,其中最简单地,自然是“勾魂摄魄”了。 在给席亦然灌血的同时,我那按在席亦然脑门上的双手,已将“勾魂摄魄”魔功种入了他脑中,改变了他地精神烙印。 旱魃血和天魔功双管其下,席亦然的灵魂再高尚,精神再坚强,也只能变成我的终生奴隶。 灵魂?我呸,在天魔的无上魔功之下,灵魂也只是被蹂躏的对象! 席亦然在地上翻滚了一阵,终于渐渐地平静下来。 然后他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低头垂手地走到我面前,双膝跪下,无限虔诚地亲吻了一下我的脚背,用最谄媚的声音说:“主人,席亦然向您效忠,您是那天上的日月,用您无限光明照耀着这个世界。有了您,才有了生命,没有您,世上万物都只能存活于黑暗之中。啊,您是我生命中的明灯,您是天下人的指路灯塔,只有跟随您,世界上才能变得更加美好,啊,我的主人,您是多么地伟大,您是多么地光辉,请允许我,您忠诚的仆人席亦然,永远侍奉在您身边,永远匍匐于您脚下” 呃这马屁拍得太露骨了吧?虽然我给席亦然的精神烙印中,有大拍我马屁的暗示,可是他这也发挥的太好了吧? 这家伙,难道也是一个有当诗人潜质的文学青年? 看看陈小波和黎月姿,他们已经露出了哭笑不得的神情,敢情他们认为席亦然的话有些言不符实。 这是我第三个血裔了啊,以后最多只能制造出七个了。前两个,黎月姿和赵馨儿,我都没给她们种下什么精神烙印,所以她们的灵魂和精神仍是属于她们自己的。现在这第三个嘛,我自然要好好享受一下将其完全操控的感觉了。 嗯,席亦然说的也很对嘛!也很有道理嘛!听他这么一说,我才明白到自己原来也是很伟大的嘛! “好了,起来吧!”我用威严的语气说道:“你以后,就跟着我了。不过你暂时还不能在我身边办事,我将给你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如果你能完成的很好,我会对你的忠诚作出奖赏。” 席亦然爬了起来,无比恭敬谦卑地站在我面前,谄笑道:“主人,小人一定能完成您交待的任务,小人一定不会让主人失望。” 我点了点头,道:“我要你继续留在金陵王身边,做我的卧底。还有,想办法挑起金陵王和南陵王的争端,最好能让金陵王和东陵王,甚至太子都起冲突。我要乱,要让整个贪狼国中,手握大权的人全都乱起来!” 席亦然满脸激动的神情:“主人,您真是太伟大了,乱世才能出英雄,只有大乱,方能大治!主人,为了天下的和平,您想出如此伟大的计谋,小人一定尽心尽力,为您达成愿望。” 我拷,为了和平?我拿着剑说,我打仗是为了和平?这家伙,马匹拍的过犹不及了。 不过,还是不能打消他的积极性。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笑嘻嘻地道:“好了,具体怎么做我就不教你了,你自己拿主意吧。嗯,还有,我给你个代号,以后你要向我汇报情况,或是我派人来找你,都是那个代号吧。嗯,就用‘旺财’吧!” 第四十一章金陵之行六 我吩咐了“旺财”席亦然几句,就打发他回去了。当然,今天发生的事情自然是要他暂时保密的,等我们离开金陵城之后,他就可以在金陵王面前大说特说了。 席亦然走的时候,陈小波慢吞吞地踱到我面前,问道:“就这样让他走了?” 我翻了翻眼睛,道:“还要怎样?真给他丢几块骨头过去,让他啃饱了再放他走吗?” 黎月姿也走了过来,娇笑道:“阿锋,你可真够坏的,旺财这名字,亏你也想得出来。不过用在那席亦然身上倒也挺合适的,他刚才的表现,还真像一条狗。” 我哈哈大笑起来“有时候,偶尔养一条狗玩玩也不错的嘛!包何况,席亦然还是一条很厉害,很会咬人的狗!” 有我亲自给席亦然灌血,将他变成了我的血裔,他的能力应该变得更强吧?黎月姿一个普通人,在喝了我的血之后,都变得这么厉害,席亦然起点更高,理应变的更厉害才是。 看了黎月姿一眼,我皱了皱眉,说:“你的衣服怎么破成这样?还扭什么扭,赶紧去换衣服呀!全**了你知道吗?” 黎月姿嘻嘻一笑,道:“怕什么,这里又没有别的男人。” 陈小波干咳两声,道:“不要忘了我,我还在这里。” 黎月姿笑道:“咦,小波妹妹是男人吗?呀,真的是男人,我怎地忘了这回事?” 眼看着陈小波的脸色又变了,黎月姿这才嘻嘻哈哈地跑进了大堂中,:“我去找件衣服。小波妹妹,你那便宜老娘应该还有好些漂亮衣服吧?嗯,比我矮了点,将就着穿了。” 待黎月姿走后,陈小波的脸色总算是恢复了正常。他闷声闷气地说:“大哥,管好你的女人,我怕我会忍不住一剑将她劈了。” 我笑道:“我可管不了她。你要是能一剑将她劈了。那就试试吧,我也很想知道,旱魃皇族的血裔,是不是怎么打都不死呢!不过你要注意,真要和她打的话,千万别让她给咬了,否则,你就会变成她的血裔,那可是又低了一级的怪物哦。只能被她砍了。” 陈小波无奈地摇了摇头“我说大哥,你就不能找几个正常一点的女人吗?白小姐有双重人格。那另一个人格还经常暴走。黎小姐呢,性子本来是极好的,可是跟着你久了,竟也变成现在这样。我说你在自己坏的时候,能不能不要把这些好女孩都教坏?” 我大叫起来:“我哪里坏了?你没听那席亦然说吗?我可是跟日月一样地存在,我是光明的。没有我,天地间的万物都没法生存!” 陈小波撇了撇嘴“马屁你也当真?赶明儿我也找个人老给我拍马屁,我要让他说我是比你还高尚的人,看看你怎么办!” 我耸了耸肩膀:“随你的便。对了,郑夫人怎样了?” 陈小波神情有点沉重地说:“我废了她的功夫,让她睡了过去。郑重呢?” 我往郑重躺的那个方向瞄了一眼,道:“在那儿。他的气海被月姿打爆了,也成了废人一个。现在冥王帮两大台柱都倒了,能主事的就只剩下你了啊!”陈小波道:“你不是想把冥王帮歼灭吗?” 我笑了起来:“能利用还是要尽量利用地。就算是垃圾。也可以回收再利用不是?咱们不如趁现在把冥王帮纳入麾下。嗯,你的身份得好好利用,现在你是冥王帮第一高手,又是少帮主,要让冥王帮的人为我办事岂不是容易得很?冥王帮也就不必搬到南陵城了,就留在金陵城办事,咱们把冥王帮交给席亦然打理。反正郑重不是已经投靠金陵王了吗?席亦然是金陵王地客卿,由他出面管理再好不过了。谁又能猜得到,其实席亦然和冥王帮都是我的爪牙呢?” 陈小波点点头,说:“我明天召集冥王帮各堂主事的宣布这件事。明天最好把席亦然也叫过来,事情就更顺利了。郑重和他老婆怎么办?总不能把他们扔在这金陵城吧?要是让冥王帮的人撞见了,事情可就全穿帮了。” 我说:“当然不能把他们留在金陵城,其实照我说,杀了最好,一了百了。” 陈小波摇了摇头:“我不能那么做,毕竟他们对我还不错,虽然他们真心对待的,只有郑炯,而不是我陈小波,可我怎么说都披上了郑炯这身皮,脱不下来了。” “所以啊,为了你让我凭空多出许多麻烦呢!还能怎么办?只能把他们两口子迁到南陵城养起来了。当然,咱们对外不能说是去了南陵城。就说是二老厌倦了江湖撕杀,想归隐了,也不必告诉别人二老归隐的地方。这归隐嘛,自然是不能透露出归隐地点的,否则江湖上以前那些仇家还不把人烦死?你正好也有理由离开金陵城,就说是护送二老去的,然后再去拜会你师父,暂时也不回来了,这冥王帮就交给席亦然打理。有我这个师兄,还有席亦然帮你圆谎,这一切不都变得合情合理了吗?” “有道理,你果然是天生的阴谋家。” “过奖过奖,”我毫不脸红地接受了陈小波的赞扬“你只要肯下功夫,一样会变得跟我一样聪明,哈哈哈!” “当然,你更是天生的牛皮王子!”陈小波毫不客气地驳了回来“对了,府里边那些被遣走的下人怎么办?” 我呵呵一笑“这还用问吗?他们还是要回来的吧?不可能这一走就不来了吧?等他们回来了,一个不留,全部杀光。下人嘛,再换一批就是了,总之不能留下一个可能起疑的人。在说了,反正都要离开金陵城了,这郑府,还需要下人吗?不需要了吧!” 陈小波道:“那你来动手杀人?” 我坚决地摇头:“不行,好不容易出趟远门,今晚我要和月姿奋战通宵,你就不要烦我了。灭口得失就交给你了。下手地时候刀子快一点,不要弄出太大的声响哦!哈哈哈!”仰天大笑三声,我施施然朝着主屋大堂方向走去,黎月姿好像去了郑夫人地房间找衣服,这换衣服时地香艳场面,自然也是不能错过的。 收尾的工作嘛,当然是要交给陈小波了。我知道,要他下手杀那些侍奉了他一段时间,对他照顾周到。甚至是曲意逢迎的下人,难度大了一点。可是没办法啊,在这神州大地上,能相信的人也就那么几个,心不狠一点,是没办法生存下去地。 ** 来金陵城的时候,我们只有三个人。 可是出金陵城的时候,我们身边却多了一辆马车,十二个随从。 马车里自然坐的是郑重夫妇了。 今天一早,和黎月姿忙了半个通宵的我神采奕奕地参加了冥王帮的内部会议,席亦然也被叫了过来参加会议。 在冥王帮的一些分堂主面前,席亦然自然是拿足了架子的。而那些冥王帮的堂主们对席亦然也是毕恭毕敬,拍足了马屁。 所以郑重夫妇归隐,郑炯掌权,暂时由席亦然代为总管冥王帮地决议很顺利就通过了。陈小波将冥王帮主的身份标志,一面黑木令牌交给了席亦然之后,一切手续宣告结束。 送行宴当然是没有吃的,留地时间越长就越容易出岔子,当然还是早点离开的好。反正这一局的棋子已经布下。金陵城也就没我什么事了。 从今早到离城,郑氏夫妇都没有露面。郑府的一应下人已经给陈小波杀了个干干净净,尸体自然也是没有留下的。对外宣称是全部遣散了,让他们自谋生路。 有些有心机的人可能就要去查一查了,那些下人们究竟遣去哪里了呀?为什么金陵城里面儿都找不到他们地人影呢?他们究竟是死是活呀? 这时候,当然就轮到席亦然发挥作用了。他会告诉那些好奇心太重的人说:“郑重夫妇,那可是冥王帮的龙头夫妇。这冥王帮是干什么?当然是杀手组织。这杀手组织当然有太多的秘密不想被人知道,郑重夫妇的秘密自然更是重中之重,那是绝对不允许被泄露的,所以嘛,那些下人们,自然是嗯,大家心照了吧!” 若还有人刨根问底的话,席亦然自然是不会再废话了。他的骨剑可是连钢铁都能剁烂的,随便剁碎个把人做人肉包子,想必没什么大问题吧? 包重要的是,席亦然身后那位,可是没人敢惹啊!想在金陵地面上混下去,那还不得对席亦然言听计从? 至于现在卫护在马车周围地十二个随从,那是冥王帮里号称对帮主夫妇忠心耿耿的十二个帮内杀手,手下都很有两下子。没人要他们来做护卫,他们这可是自愿前来的。不过我想说地地是,他们也太不会做人了。 所以,当离开金陵城一百里地之后,又是由陈小波动手,在那十二个随从反应过来之前,把他们送去见万能的主了。 十二具尸体被陈小波在路边挖出个大坑,随手埋了,填的严严实实。等草长出来之后,谁会知道这下面埋的有尸体? 金陵城之行的所有秘密,已经随着知情人或是可能知情的人全部死去彻底淹没了。 知道我是旱魃皇族的席亦然已经变成了一条惟我命是从的狗,而郑重夫妇虽然知道我在金陵城做了些什么,可是他们却是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的。 不过郑氏夫妇好像并不领陈小波留他们一命的情,当马车行至一处乡村旁,陈小波去路边馆子买了几个热气腾腾,比干粮要好吃许多的包子,给郑氏夫妇送去时,郑氏夫妇已经死在了马车里。 跋车的黎月姿说她丝毫没有听到里面的动静,只因为郑重夫妇自尽的方式实在是太极端了。 他们相互用手捂着对方的口鼻。将对方窒息至死。 采取这种自杀方式,足见二人求死地决心有多强! 看着陈小波一脸铁青的样子,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这不关你的事,错全在我。” 陈小波摇了摇头:“是我的错。废掉他们武功,这并不是让他们失去求生意志的打击。他们之所以会自尽。是因为我这个他们眼中的亲生儿子背叛了他们。” “他们不知道,”我看着郑重夫妇已经僵硬的尸体,略带怜悯的道:“有很多时候,亲生儿子都不能相信。这世上,每个人都只为自己效忠,包括你我。” 陈小波没有搭话,他看到郑重的袖口露出了一角白纸。 掏出来一看,对折的白纸背面上用血印着几个字:“炯儿亲启。” 信纸上有淡淡的血腥味,看来整封信都是用血写成的。 陈小波怔怔地看了信纸半晌。最后还是没有去看信中的内容,双手一合,将信纸搓成了最微小的粉末。 我责怪了黎月姿几句:“他们两个在里面写血书啊!你怎么就没闻到血腥味?你不是对血地味道很敏感吗?怎地就不知道通知我们一声。也好让我们有个防备?自己把自己捂死要多长时间啊?你就一点动静都没听到?” 黎月姿低着头,一言不发。这很少见,以往就算是她没有道理,她也是要反驳几句的。今天却任我斥责,难道打算做乖宝宝了? 我们继续前行,远离那乡村以后。陈小波在一处山角挖了一个巨大的墓穴,将郑氏夫妇连同马车一起葬了进去。 填好之后,陈小波折来几枝野花插在了已经完全填平地坟墓上,双膝跪地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 “这是代郑炯给你们磕的。”陈小波面无表情,声音平淡地说:“但是,他其实早已在九泉之下等着你们。这副躯体给你们磕头,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不过请你们放心,我既然占了郑炯的身体,以后便将以郑炯之名行走世间,令郑炯之名光耀万世!” 眼见陈小波立下重誓。我不由惊异地道:“博士,你”陈小波看着我,道:“从今天起,叫我郑炯。陈小波、博士这两个称呼已经不复存在了。我的名字,就叫郑炯!” 我点了点头“好吧,就叫你郑炯了。唉,名字只不过是一个称呼,何必这么执着?你要是同意,也可以叫我萧一萧二萧狗剩的,何必一定要改名呢?妈的,又要花我老大一番功夫去向教官他们解释了。” 陈小波,不对,现在应该叫他郑炯了。他一言不发,翻身上马,叫声:“走吧!”率先打马绝尘而去。 眼见郑炯地背影渐渐远去,黎月姿走到我身旁,对我轻轻一笑,道:“阿锋,其实我知道郑氏夫妇做了什么,我是故意不阻止他们的。” 我盯着黎月姿的眼睛,一字字地道:“你怎么能这样?你知道这样对博士的伤害有多大吗?” 黎月姿毫不退避地看着我的眼睛,道:“你想过没有,郑氏夫妇留下来始终是一个祸患。就算我们把他们待到了南陵城,将他们好好安置,可是你能肯定南陵城里就没有金陵王的眼线吗?我们能在金陵王的地盘安插下卧底,金陵王爷未尝不可以!就算我们把郑氏夫妇软禁起来,但是看守他们的,难道能派龙倾城一级的高手去?若是派普通的手下去看守,对方随便出个高手就能把他们救走,到时候一切不都全暴露了?要是让金陵王知道,席亦然是我们安插下地卧底,不但我们这番苦功会白费,而且你能保证贪狼国没人能破你魔功?没人能解放席亦然的灵魂?到那个时候,你旱魃太子地身份就会暴露,神州虽大,但也必将无你安身之地!所以,郑重夫妇必须死。只要他们死了,你才能真正的高枕无忧!” 我怔怔地看着黎月姿,有些难以置信。呐呐地道:“月姿,你你不是想我死吗?为什么还要为我想这么多?” 黎月姿摇了摇头,神情有些迷茫地说道:“其实我到现在才发现我一直在自欺欺人。我说我想你死,可是却又不想你死在别人手里。但我自己也知道,我的力量在进步,你的力量也在进步,你始终都比我强,我无论如何都无法亲手杀你。不愿假手于人,也许只是我不想杀你的一个借口。我一直在用这个借口欺骗自己以前,我对你又爱又恨,可是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对你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情” 听到这里,我忽然发现自己一直看错了黎月姿。 我也一直太自私,太冷酷了。 黎月姿为我付出了这么多,甚至可以放弃仇恨,可是我又能为她做过什么? 心头一热,我将黎月姿重重地搂进怀里,说:“月姿,相信我,我一定会在你先死,你一定能亲手取我性命。即使我将老死,我也必会留着一口气,让你用剑刺穿我的心脏!” 第四十二章萧老疯子 离开金陵城后的第三天午时,我、黎月姿、郑炯已经踏上了南陵地面。 进入南陵之后,我们三人放慢了马速,也不急于狂奔回城,在官道上慢慢地溜哒着。 郑炯的情绪恢复得很快,到南陵时他已经跟我们有说有笑了,只是他眼神中却多了几分沉重。 一蓝如洗的天空中突然传来阵阵轰鸣,我抬起头,只见几道耀眼的光芒从高空中一掠而过,直往南陵城方向飞去。 “**,大白天地就在天上飞,还发出直升机一般的声响,这几个家伙也太大胆了吧?”我看着那几道逐渐隐没在天边的光芒,愤愤地说“瞧他们去的方向,好像是南陵城吧?妈的,该不会是去南陵城闹事的吧?” 郑炯手搭凉棚,抬头看着那几道光芒消失的方向,道:“要不要追上去看看?” 我想了想,道:“既然那几个都敢明目张胆地在天上飞,南陵城是我们的地盘,凭什么咱们倒不敢飞了?追上去瞧瞧!” 我自马背上腾空跃起,飞上半空,朝着那几道光芒消失的方向破空飞去。郑炯喷出飞剑,化成一道三丈长的剑光,脚踏剑光之上,破空疾飞。 刚刚升空,就听黎月姿在下面叫了起来:“我怎么办?我只会跳,不会飞呀!” 呃忘记黎月姿不会飞了还好,我还有一把血煞剑,虽然还没炼成飞剑,不过在我的操纵下。再加上血煞剑本身的灵性,载个把人飞天还是没问题的。 轻叱一声:“出鞘!”血煞剑发出一声轻啸,自鞘中跳了出来。朝着黎月姿飞去。 黎月姿凌空跃起,脚踏剑脊之上,血煞剑在空中转了个大弯,载着黎月姿闪电般向我们追来。 黎月姿发出一阵银铃般地笑声,连呼好玩。我笑着摇了摇头,飞身落在剑上,一手搂着黎月姿的纤腰。控制着血煞剑高速飞行。 一金黄一血红两道剑光升到了千米高空,狂风迎面扑来,在离我们身体还有一丈的时候就自行向两旁分开,却是被剑光逼得无法靠近。 郑炯大笑道:“大哥,用飞剑带美女兜风地感觉怎样?是不是比开车有意思多了?” 我大声道:“那是自然,可惜我头发还不够长,要不然头发和衣服一起飘起来,那样子就帅到掉渣了!” 黎月姿回过头来,飞快地在我脸上啄了一口,娇笑道:“你现在这样子也很帅呀!” 这是我首次体验御剑飞行。而且还抱着黎月姿这个大美女,感觉自然又是不同的。 斑速飞行下,本来就没多远了的南陵城更是须臾便至。眼见南陵城高大的灰色城墙出现在地面上,黎月姿意犹未尽地道:“阿锋,再兜两圈吧!反正那几个飞天的家伙也已经不见了,咱们一时也找不到他们。” 我点了点头:“没问题。那咱们就一直飞到海边好吗?小炯,你先回南陵城,通知一下龙倾城他们,有高手进城了,让他们做好准备。” 郑炯哈哈大笑起来:“呦,不就是怕我在旁边当电灯泡吗?放心,我是个很知趣的人!”说罢按下剑光,朝着南陵城州将府方向降去。 电灯泡消失了,我嘿嘿一笑,双手搂住黎月姿的腰。脸贴到她柔嫩地小脸上,说道:“玩几个花式怎样?咱们来次空中冲浪!” 说着,心念一动。血煞剑随我的心意猛地向上冲去,与地面呈九十度直角向高空爬行。突如其来的方向变化让黎月姿惊叫起来“掉下去了,要掉下去了!” “怕什么,有我在,无论怎样都不会掉下去的!哈哈哈”长笑声中,血煞剑又换了方向,笔直向前飞去,但是剑身却转了个方向,让我们脚朝天空,头朝地面站在剑身上。 “这次真的要掉下去了!好几千米的高空,掉下去就摔成粉碎了!”黎月姿吓得闭上眼睛。 “怎么会呢?”我在黎月姿晶莹的耳垂上咬了一口,道:“我抱着你呢,有我在,我的剑是不会把你扔下去的!现在来个蝴蝶穿花式飞行!” 就这样,**纵着血煞剑在空中以各式各样的轨迹高速飞行,时而大翻跟斗,时而向下疾冲至快要撞上地面之后再猛地提头冲上空中,各种惊险刺激地动作让黎月姿惊叫连连,发现有惊无险之后,便不依不饶地用她的拳头捶我的胸膛。 不过还好打我时没有用力,否则的话估计我早给她一拳打飞了 看着黎月姿吓得脸色发白,眼中却泛出兴奋神情的样子,我心中暗暗得意。 这可是我在地球上时就已经期待许久了的事,御剑乘风带美眉,既潇洒又浪漫,可是讨美女欢心地不二妙方。 为此我才专门练御剑乘风诀的心法,否则的话,我干嘛练这对我基本没什么大用的法诀? 嗯,下次是不是带着白依试这么一次?要不然让白依知道我带黎月姿这么疯了一次,却没带她,她铁定不会放过我。 不多时,我们就飞到了大海上空。 从空中近距离地看宽阔无边的大海自然又是一番不同的感觉,尤其是驾御飞剑贴着海面飞过,剑气破开海面,激起阵阵水花时,更有一种惊险刺激的快感。 正玩得高兴时,忽听旁边传来一阵相当刺耳的破空声。 我心中顿时一紧,我和黎月姿现在已经离开岸边至少五百多里,四周已经完全是蓝色的海洋,没有半点陆地。这破空声来的如此迅速。而到来之前我偏偏没有半点感应,这分明是有功力比我还强地高手正高速向我接近地征兆! 我紧急调转方向,将飞剑悬停在空中。却下不到五尺处就是海面。 顺着破空声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颗火红色地流星正拖着一条约五丈长地光尾,高速向我飞来。汹涌霸道的气流破开海面,在海面上留下足有五丈深的水痕,水痕两旁则激起高达二十丈左右的水柱。 而那些激起的水柱还没落回海面,便已变成腾腾蒸汽,火红流星所过之处,海面上一片云雾迷茫。看来那颗火红色的流星散发的热力相当可怕! “阿锋,这是冲着我们来地?”黎月姿的声音有些颤抖。 “别怕,我们并不是没有能力一战。”我这句话已经纯粹是安慰了。 仅从这颗火流星破空时的声势,就已经远远超过了我。就算我出尽全力,也不见得是来者的对手。而且现在我们是在海面上,虽然我可以不踏水面打斗,可是黎月姿还远远不行。 我一边暗自提气,一边沉声喝道:“来者何人?” “轰!”一声巨响,那颗火流星在离我们还有三丈的时候停住了,圆形的火流星表面一阵蠕动。构成流星表面的血色火焰突然消失一空,现出里面一个脏兮兮,穿得比乞丐还破烂,满头的白发白须,偏偏沾了无数泥垢,满是皱纹的老脸上也是污秽不堪的老头来。 看到这老头,我顿时眼前一亮,失声道:“是你!” 那老头子笑嘻嘻地点了点头:“是我!” 我终于忍不住指着他大骂起来:“妈的,你这老家伙怎么没个正经?你就不知道好好飞过来吗?偏生弄出那么大声势,吓老子一大跳!你这老东西,上次见面的时候话还没说完就跑了,现在又不请自来吓唬你家小爷,你究竟是何居心?” 不用怀疑,这老头子就是京城里曾与我交过一次手,将我打得惨败的旱魃皇族,拥有正统的萧氏血脉的疯老头。 那一次他把我打得陷进地里。居然不把我弄出来就跑掉了,说是要去找萧道乾打一架。可是萧道乾已经死了,他上哪儿去找?本以为再难见到这个疯疯癫癫的老头子,没想到他竟然自己跑了出来。 嗯,我随口给他起了个名字,是叫做萧道坤来着。 萧道坤满脸委屈地道:“我又不是存心吓你地。我看你带着这个女娃在天上飞,觉得好玩就跟了过来。我哪知道你胆子这么小?” 我无奈地摇头叹气,跟着老疯子没什么道理可讲。不过现在他既然再次出现,我当然是不会放跑他了。萧道坤现在可是神州大陆上,除了我之外最后一个旱魃皇族了,我还想从他身上问出旱魃血泉所在呢! “萧老疯子,我问你,你找到萧道乾了吗?” 老疯子摇了摇头,不满地嘀咕道:“我找遍了整个大陆,都没碰到一个姓萧的人。我想啊,你既然知道萧道乾,那应该知道他在哪里,所以我就回来找你了。怎么样,我聪明吧?” 我拷,现在才想起来找我,你这老疯子倒是真够聪明的。 “你是怎样找到我的?” “嘿嘿,很简单,就是凭你的气息,”老疯子得意地笑了起来:“你也姓萧啊,我们血脉相连,我自然能感应到你的气息了。” “那为什么我没办法感应到你的气息?” 老疯子更加得意了:“我比你厉害嘛!向来只有厉害的人可随意感应到差劲的人气息的,你要感应我地气息,除非我想让你知道啊!”我点了点头,道:“那你能感应到萧道乾的气息吗?” 老疯子顿时变得满脸苦瓜色:“不能啊!可是这不应该啊!我的力量已经很强很强了,像你这样地娃娃,来十个我也可以对付得了。我明明记得萧道乾的气锨怎样的感觉的,可是我偏偏就是没办法感应到。难道他还是比我强,还是比我更厉害?这没道理啊!我也是在血泉中沐浴过了地啊!”我眼睛一亮,道:“老疯子。你找不到萧道乾是吧?可是我却知道他在哪里,我可以带你去找他!” 老疯子顿时兴奋起来:“好哇,快。你快带我去找他,我要跟他再打一架!妈的,依稀记得以前跟他打过的,可是那次我败了,我不甘心哇!我萧道坤打架好像还没败过地!” “但是有条件哦!”我笑了起来,自我感觉笑得非常奸猾。 “什么条件?”老疯子可怜兮兮地看着我“只要不是要我给你钱。我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你。” “我要你的钱干嘛?”我哑然失笑:“就你这德行,你能有几个铜板?” “什么?你欺负我没钱?”老疯子像收到莫大刺激一般怪叫起来:“我有的是钱,爷爷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爷爷我非常穷,穷得只剩下钱了!你看,你看,这是什么!” 萧道坤从破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一把铜子。这种铜子一个可以买两碗茶,两个可以买一个馒头,五个铜子可以买两个肉包子。 老疯子手中大约有十七八个铜子。他像捧宝贝一样捧着那些铜子,得意洋洋地道:“怎么样,怕了吧?爷爷我有的是钱!爷爷我有这么多钱,足可用钱砸死你!” 我心中突然升起一种说不出来的凄凉感。 萧道坤的确是个疯子,我不知道他是为什么疯掉,可是眼睁睁看着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他在我面前显出一个标准疯子地行径。我心中不由一片悲凉。 在神州大地之上,姓萧的人已经只剩下两个,一个是我,一个是萧道坤。 可是他却疯了,空有一身力量,脑子却变成了浆糊。 到头来,所有的重担还是落到了我一个人肩膀上,要我来扛。 这他妈算什么命运? 心情沉重的我,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道:“你的钱真多。果然是个有钱人。放心,我是不会打你钱的主意的。我的条件其实很简单,第一。再找到萧道乾之前,你要一直跟着我,听我的话行事。你以后不能再自称萧道坤了,不能随意使用天火之气。你也不能叫我萧锋,你要叫我赵锋,而你从今天起也要对外宣称你叫赵道坤,是我的叔叔。第二,带我去找旱魃血泉。” 老疯子非常爽快地点了点头:“我说过了,只要你不贪图我地钱,什么条件都答应你。不就是改姓赵,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好,从今天我就叫赵道坤了,是你赵锋的叔叔。嗯,不许用天火之气打架,这一点不怎么好,要是不用天火之气的话,我的本事就会少掉五成。不过也没什么关系了,少掉五成本事,只用七成本事,等闲强者也是打不过我的。至于那血泉嘛,简单得很,我已经把保护血泉地禁忌全破坏了,然后自己再下了另外的禁制,我带你去的话,可以轻松通过,嘿嘿嘿嘿不过,你可要给我一点钱哦,虽然你很穷,可是爷爷我是不会嫌钱少的!” 我掏出几张一千两的银票“这些够吗?” 老疯子呸了一声,指着我大骂起来:“你这个没天良的小东西,你把爷爷我当白痴哄吗?这分明是纸,哪里是钱了?” 我默不作声掏出几锭金子“那这些呢?” 老疯子看了几眼,不屑地说:“这是钱吗?你是白痴吗?你知道什么是钱吗?所谓钱,就是圆形的薄铜片,中间开有方孔,可用绳子穿起来的东西,就是我刚才给你看的那些!” 我暗叹一口气,原来在老疯子心中,只有圆形方孔的铜板才算是钱啊!偏偏我身上从来不带铜板地。 “嗯,我身上现在没带钱,等回去了,再给你钱如何?” 萧老疯子警惕地看了我几眼,说:“我发现你这个人挺狡猾的,可别骗我,否则爷爷我打死你!” 我无奈地笑笑“叔叔,爷爷,祖宗!你看我像是坏人吗?我跟你一样,都姓萧,咱们是亲戚,我怎么会骗你?” “那不一定,”老疯子说:“我勉强记得,好像被一个姓萧的骗过一次。嗯,是地,我被他骗过,结果让他一掌劈到了我脑袋上,把我头打的好痛。直到现在,每当我稍微聪明一点的时候,我的头就会痛的要死。” 我无语,敢情萧老疯子是被自家人打成疯子的? 想起南陵王曾跟我说过,旱魃皇族中曾有一人因犯重罪,被削去爵位贬为庶民,莫非老疯子是因为犯了罪才被打成这样的? 可是他究竟能犯什么大罪,会让自己人将他打成这种样子? 真相可能已经随着旱魃国的消亡而永远地消失了,我也懒得多想。如果萧道乾不被打成疯子,不被削去爵位贬为庶民,恐怕他也已经在旱魃国破时战死了吧? 如果他战死了,那我也就没法遇上他,没法子找到旱魃血泉了。 所以,对于那个把萧道坤打疯的萧氏族人,我或许应该感谢他才是。 “好了,不管以前姓萧的是如何对你的,现在你遇上了我,就应该毫无保留地相信我。”我长吁一口气,我虽然已经在萧道乾一事上骗了他,可是这也是无奈之举,谁让萧道坤是一个疯子呢?“我们回去吧,有好几个能飞天的高手去了南陵城,还不知道是福是祸呢!” 老疯子却嘻嘻一笑,道:“我知道,那几个,都是来抓我的。” 第四十三章实力大增 “都都是来抓你的?”我不由有些头大,凭萧老疯子的实力,神州大陆有几个人能对付得了他啊?有几个人敢出手对付他啊?这样算起来,跟着萧老疯子一路追到南陵城,想要抓他的几个人,想必都是非常了不得的高手。 “我说,你既然知道他们是要抓你的,为什么不干脆点出手把他们全做了?难道你打不过他们?”我很有些郁闷地问,真要是连萧老疯子都对付不了的高手,老疯子把他们引到南陵城,那还真是天大的麻烦! 萧老疯子嘻笑着说:“就他妈那点儿能耐,爷爷我让他们一只手都能干掉他们。可是我不能杀他们啊!他们对我恭敬得很,老缠着我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什么‘你认不认识萧锋啊’?‘你知不知道白依啊’?之类的,你让我怎么回答呢?所以我就只好逃了。嗯,那几个小家伙,这追认的本事倒是挺不错的,虽然是爷爷我故意防触电气息勾引他们的,可是他们还真是能在天上飞着跟着我赶呢!哈哈,要不是看在可以在他们几个身上找点乐子的话,爷爷我早就把他们甩下十万八千里了!” 我心中莫名激动起来“坤叔,你是说,他们问你认不认识我,认不认识白依?那你怎么不告诉他们你认识我?那几个人,很可能是我的朋友啊!”的确,知道我的真名的,神州大陆上也只有那些个跟我同来神州地兄弟了,所以那几个紧追着萧老疯子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木老他们! 老疯子翻了翻白眼“你不要把我当傻瓜。那几个家伙,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我怎么能白白地告诉他们呢?再说了,我是认识你没错,可是我不认识白依啊!表知道白依是个什么东西!” 我现在简直有一种把老疯子活活掐死地冲动,白依她不是东西,她是我媳妇儿!妈地,老疯子真是掉钱眼儿里去了,天知道他给金陵王当打手,收了金陵王多少铜子!妈的。不认识金锭银锭,也不认识钞票,偏偏就认那几个铜板。如果真是木老他们,凭他们的本事,会在身上带铜板?恐怕连硬通货都不会带,直接揣上几叠金票银票胡乱挥霍了! “我的老叔,我的亲老叔!你他妈就不能偶尔做做好人?找你问个路还要收钱?我我简直要被你气疯了!” 朝萧老疯子大吼了一嗓子,当下不由分说,抓起黎月姿。驾着飞剑就往南陵城方向飙去“跟上我,别把火气放出来,别又把自己变成一颗火流星,会吓死人的!” 一路风驰电掣飞到了南陵城上空,按下剑光直接朝州将府飞去。反正南陵城也是我地盘了,大白天的上演空中飞人也不怕惊扰百姓了。再说了,普通人能有那眼力看到高速飞行的剑光吗? 萧老疯子悠然地跟在我身旁,没有放出丝毫火气,就那样轻飘飘地飞着。如果不是他实在太邋遢,倒很是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刚刚落到州将府地院子里,就见郑炯笑眯眯地迎了上来。说:“回来啦?嘿嘿,有个惊喜等着你哦!”我大步朝着主屋客厅方向走去,边走边说:“什么惊喜?是不是木老他们来了?” 郑炯一愣,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嘿嘿一笑,道:“我猜的!” 郑炯摸了摸头皮,一脑白痴状:“这也能猜到?我拷,i服了you!” 到了大厅门口,只见主屋客厅中坐满了人,一个个正言谈甚欢,不时发出阵阵欢笑和唏嘘声。 站在门口朝里一看,木老、火少、王峰、杰克逊四个坐在一起,白依、龙倾城、开膛手杰克、小和尚几个坐在他们对面,几个人正讲的唾沫横飞,手舞足蹈。 强抑下心中的激动,我慢慢走进了客厅,萧老疯子、黎月姿、郑炯跟在我身后。 客厅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的人都转过了头,望向我们。我看到,木老、火少、王峰、杰克逊的眼中的放出激动、兴奋的神彩,表情也是丰富多彩。 他们四个站了起来,白依等人也各自站了起来,笑吟吟地看着我。 “老板!”木老嘿嘿笑着,笑容和笑声仍是那一贯的阴森可怖,可是在我眼中却显得无比亲切。 “老板!”火少酷酷地笑着,这小子最喜欢耍酷,总是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酷哥,甚至想抢走我的风头,可是现在看来,他还真是有点子耍酷的潜质。 “老板!”王峰歪着头,一脸狞笑地看着我。这小子,一如当初第一次见面一样,也不知是不是又是睡觉扭了脖子。他的笑容呃,这人天生不是良善之辈,所以再温柔的笑在别人看来都是狞笑。 “老板。”杰克逊仍是那副腼腆的样子,像个害羞的邻家男孩。不过他现在的打扮可真够滑稽的,头发剃了个精光,有了几分秃驴风度。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袍子,样式有些像道袍。和尚穿道袍?不知道是谁给他整的这造型。 目光从他们四人身上一一扫过,我却不知道究竟说些什么好。 我的全班人马啊,终于到齐了。 这神州大陆,我终于也可以在上面拥有一席之地了! 有了这班人马,我还有什么可担心地?我还有什么好怕的?我想翻多大浪就可以翻多大地浪,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脑中甚至翻出了最冲动的念头,我要带着这批人,冲到贪狼皇宫。把贪狼神王给剁了,让贪狼国天下大乱! 当然。这个念头也只是一晃而过。我现在还没有这么不自量力。真要冲到贪狼皇宫,可能还没见着神王的面,我们倒先给剁掉了。 几个王爷手下就有好几些个高手,身为贪狼神王,那宫里边地高手肯定是难以计数吧?就我们这些人,还真不够他们打的。 会面的场面看似平淡,男人之间,自然不能像小姑娘一般见了面就抱头痛哭。这一次劫后余生,再重见时都感触良多。唏嘘不已。 看似平淡地场面下,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很激动。我很清楚地感到,木老等人的心跳加快了不少,体温也升高了许多,但他们都强行抑制着激动,摆出淡定的样子。 神州大地上,除了我们一起来的这些人,还有何人能完全相信?现在我们这些来自地球的人,已经不单单是兄弟朋友那样简单的关系了。我们之间,已经几乎与亲人无异。 再次落座之后,我将萧老疯子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同时叮嘱大家以后要记得称呼老疯子为赵道坤。这点倒不用特别提醒,毕竟所有的人都知道萧这个姓氏,在神州大陆之上属于禁忌。 接着又问起木老等人的遭遇,木老等也就简明扼要地说了一遍。 原来木老、火少、王峰、杰克逊四个人竟然着陆到了同一个地点。 而这个地点,和我们所有人都不一样,不是在海中,而是在山里。 那座山。竟然还是凶罗国境内,东傲莱州地天玉山! 萧道乾生前曾说,天玉山顶有两眼神奇的泉水。分别为“不老泉”与“生死泉。” “不老泉”饮一口,可让人五内俱焚,屁销骨融。但是饮“不老泉”不死之人,便可终生不老,保持少年容颜,直到寿限到头,自然死亡。 而“不老泉”旁的“生死泉”饮一口,死可转生,生可转死。寿限到头,却贪恋凡尘之人,会想借“生死泉”之力再续寿元,而生无可恋,却无法求死之人,则会借“生死泉”之力求死。 白依魔法实验失败,穿越空间,受空间规则诅咒,不老不死,我便曾想过借“生死泉”之力解除她身上的诅咒。 但是萧道乾又说,天玉山两眼泉水下有凶罗国的护国魔神凶罗刹守护。凭萧道乾的能耐,尚且闯不过一百零八凶罗刹的封锁线,我现在更是没这个能力。 所以解除诅咒一事,还要等我有了那份实力之后才能进行。 而木老等人幸运之极,虽然没落到天玉山中,但幸好不是在天玉山主峰范围之内,因此没碰到凶罗刹。否则的话,他们早就给轰杀至渣了。 那天玉山是神州大陆之上灵气最足的山脉,山中有天然生成地无数灵葯,天材地宝无数。但因山势险峻,又有天然迷障,山中珍禽异兽多,凶恶怪兽也多,因此虽然宝物遍地,一般却没人敢闯,也闯不进天玉山。 木老他们四个却是幸运之极,直接掉进了天玉山中的一处福地。 木老和火少本就是正宗修真门派人士,而王峰和杰克逊也被我传了上古修真法诀,如果要让他们自行修炼的话,恐怕还得个百八十年才能有大成就。 但是一进天玉山,那在地球上根本无法找到的,遍地的天材地宝可是好好便宜了四人一把。 把天材地宝当饭吃的滋味,估计现代地球上的修真人士每一个尝过。环境变化太大,地球上的洞天福地消亡了不知多少,哪里比得上这根本没有任何工业污染,大地人口也不是很多,还处于农业社会的神州大陆呢? 因此木老等人在山中潜修一阵子,木老和火少等灵葯之助,又借助我传授他们的上古修真法门,加上他们本身就是修为高深地高手,潜修之后,木老的“木灵玄功”和火少的“火神诀”已经大成。王峰地“龙吟功”也达到了高深境界。杰克逊进展最慢,但他的“御剑乘风诀”也达到了第八层,足够御剑飞行了。 有所成就之后。四人搜刮了大量天材地宝,花了七天时间摸索出了出山的路径。一路上遇上怪物无数。多数还是他们他不多地。只能落荒而逃。所幸最后还是出了天玉山。 木老四人本来打算一出山就来寻我的,可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我在哪里。 那时候我正在贪狼国,而他们则在凶罗国,两国之间又隔着罗睺国,距离不下十万八千里,自然是找不着我地。 幸好萧老疯子被我刺激之后,满天下乱跑找萧道乾。贪狼国被他跑遍了,他便跑到罗睺国去,罗睺国也给他找遍了,他就又到了凶罗国。 老疯子地力量在这神州大地之上,应该算得上前五的高手了,估计除了三国神王之外,再不会有谁是他的对手。凭两条腿跑遍神州三国也不过就是十几天的事情,到了凶罗国之后,恰巧遇上了木老等人。 而木老等人被老疯子揪住打听了萧道乾的下落之后,马上反应过来,这老家伙知道萧道乾这个人,会不会也知道萧锋呢? 再加上老疯子飞天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放出了木老等人有点熟悉的,跟萧道乾的气很相似的天火之气,木老等人立马决定跟着老疯子了。 当然,他们对萧老疯子是非常恭敬地,向老疯子打听我的下落时,说话的语气也很乖巧的。奈何老疯子认钱不认人,偏偏木老还真被我猜中了,出山后打劫钱庄,抢到的都是大面额的金银票据,连硬通货都没带。又哪里会有铜板了? 萧老疯子除了铜板之外,别的钱都不认识,也就懒得鸟木老等人。回贪狼国来找我了。木老等人弄明白了萧老疯子所谓的钱是什么,倒是很兑了一些铜板。可惜的是,萧老疯子跑路以后,就硬是没让他们抓到过。老疯子也不彻底把他们甩脱,就跑一阵停一阵的,等木老等人快要追上来的时候,马上撒腿又跑。 就这样,木老等人跟着老疯子故意留下的踪迹追进了贪狼国,追到了南陵城。 而郑炯在驾御剑光进城的时候被正在城里瞎晃悠的木老等人发现,杰克逊发现郑炯御使飞剑的技术跟他的“御剑乘风诀”一模一样,于是四人便找上了郑炯。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木老等人狠狠嘲笑了一把郑炯现在人比花娇的样子,在郑炯快要暴走的时候,又悬崖勒马地表示了对郑炯的深秋同情。然后郑炯表现出大人不计小人过地豁达大度,把四人领进了州将府,与白依等人见面,边喝茶讲述各自别后的遭遇,边等着我回来。 一席话将来,天色都快要黑了。 早在我回来前,白依就已经吩咐厨房准备晚餐了,讲完了之后,自然是大家一起聚一聚,好好地喝上一顿酒了。 萧老疯子早就被我逼着,让两个娇滴滴的小丫鬟给他洗了澡,理了头发胡子,换了身干净清爽地新衣服。后来听那两个小丫鬟说,给萧老疯子洗澡的时候,老疯子很是揩了他们一阵油,这家伙,还真是人老色心不死。 只不过,当听两个小丫鬟说给老疯子洗澡换了七次水,水才逐渐变清,第一次洗出来的水完全是墨汁一样的颜色之后,我立马决定,给萧老疯子洗澡的那间房间,以后改成厕所。 州将府主屋偏厅的饭厅里,我坐在主位上,白依和黎月姿一左一右坐在我旁边,木老、火少、王峰、杰克逊、龙倾城、小和尚、郑炯、开膛手杰克依次围着圆桌坐好。 洗得干干净净之后,颇有了几分长者风度的萧老疯子则被我安置在了龙倾城和王峰中间,由两个长相甚是凶恶的男人看着他。 饭厅没有一个下人服侍,所有的下人都被我告知不得接近饭厅十丈之内,全忠和王胜带着人守在警戒线上,防止有人趁我们吃饭的时候侵入。 白衣在饭厅周围布下了静默结界,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地随意谈笑。再加上满屋子的高手,即使有高手能潜过全忠和王胜带人布下的警戒线,破解静默结界潜进饭厅,我们也有自信能将其发现。 慢慢地斟了一大碗酒,我站起身,平端着酒碗,大声道:“今天我很高兴!第一,是因为木老你们几个终于与我汇合,这是让我最高兴的!有了你们,我们图谋的大事就更有了成功的希望!有了你们,我萧锋就敢说,从今天起,我也变成了贪狼国里面一股不可被人忽视的势力!木老、火少、屠夫、杰逊,这一碗我敬你们!” 一仰天,将满碗酒一饮而尽。我抹了抹嘴边的酒液,吐出一口气,哈哈大笑道:“这第二嘛,就是我叔叔,萧道坤找到了我。旱魃血泉而今只有他知道具体方位,只要能在旱魃血泉中洗浴,我萧锋就可变成完全体的旱魃,就再也不惧任何人!这一碗,敬我叔父!” 又干了一打完之后,我再举起第三杯酒:“这一碗,敬在座的所有人,为我们日后同心协力,打下这无边山河,干!” 众人哄然应诺,全都站了起来,举着海碗一饮而尽。就连白依、黎月姿都一人饮了一碗。 “明天,我就要随我叔父去旱魃血泉了,到时,这南陵城中的一切,就要教给大家来打理了!为此,我再敬大家一碗!” 第四十四章旱魃血泉 骄阳似火,我和萧老疯子在离地面三千多米的高空中飞行,倒也不觉得有丝毫炎热,扑面而来的疾风吹得人很是舒爽。 我的性格中有相当顽固的一面,认准了一件事情就要马上去做,半点也拖拉不得。 因此今天一大早,我便丢下南陵城的一切事务,拉上老疯子,让他带我去旱魃血泉处了。 这一次我一个人都没带,把所有人都留在南陵城,各自分派了一摊事务让他们去处理。 郑炯和火少带着十几个精选出来,身手很不错的军汉悄悄南下,去寻找可能存在的罂粟。他们这一去也不知要多久的时间,倒是我并不是很着急,反正有的是时间。 小和尚继续着,在南陵地区建立一个完善的监视网络的任务,龙倾城继续他剿灭南陵地面上大小帮派的大计,木老等人则负责协助他们的事情。 刑部的海捕文书已经批下,海王帮被定性为意图谋反的黑道组织,着令全国通缉,凡与海王帮有关者一律抄家灭门。 南陵王适时将我抄自雪狼帮和海王帮两派的受贿纪录的账簿抛了出去,贪狼神王雷霆震怒,朝中上百员大小辟员被抄家灭门,刑部侍郎柳永、胡明也在此列,侍部尚书引咎辞官。 贪狼上层出了这般大变故,举国上下一片震惊,几乎所有与雪狼帮、海王帮有过来往的官员人人自危。 南陵王则趁机出手,谁也没想到,主管全国官员的吏部尚书早已在暗中向他效忠。拜入了他门下。南陵王利用吏部尚书手中地职权,将自己亲信的官员们纷纷安插进了空缺出来的位置上,此举相当于正式向世人宣称,南陵王已加入贪狼国的权力角逐之中。 金陵王和东陵王地势力在这场纷争中受到了沉重打击。而在南陵王浮出水面之后,两个王爷这才恍然大悟:敢情这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南陵王爷,才是幕后最大的黑手啊! 但是他们已经无力将局面扳回来了,南陵王华丽登场之后,势力大增。两个王爷本身虽然没因此次事件受到直接的打击,但是他们的党羽却落马大半。两个王爷仓促之下只得暂时结盟共同对抗南陵王,总算暂时稳住了局面。 当然,庙堂上的事情是轮不到我来插手的。我嘛,现在暂时只是小小的打手。在江湖中兴风作浪,躲在暗中煽风点火,把水搅浑,同时增强自己的势力,才是我应该做地事情。 当务之急自然是先提升我自己的实力。在高手如云的神州大地,绝对的力量才是绝对权力的保障。没有力量,不说获得绝对权利。恐怕连自身的安全都保障不了。 旱魃血泉的位置除了旱魃皇室中人以外。外人一概不知。 我开始时曾以为旱魃血泉是否会在旱魃国都地旧址。直到老疯子告诉我之后,我才明白,旱魃血泉地确是在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想象地位置,这才能保障血泉安全地存在。 “星月高原。”位于神州大陆,原旱魃国边境,与凶罗国接壤处。 如今星月高原已经并入凶罗版图,但高原气候恶劣,物产贫瘠,凶罗国也未曾好好管理。 说到管理,也的确管理不了。高原的水土养出了一批民风彪悍的游牧民族,星月高原原先属于旱魃国之时,以旱魃国强盛地武力,也没办法令星月高原上的游牧民族彻底效忠,只得象征性地设立了一郡之地,每年收点岁币就算了。 认真算起来,旱魃国每年收的岁币还不够给星月高原支援的钱财物资。为了笼络民心,旱魃国经常组织商队进入星月高原,以极低廉的价格与高原上的游牧民族通商,有时候甚至完全免费供应高原上紧缺的铁器〕盐、茶叶、丝绸制品等等生活必需品。 除此之外,旱魃国还派专人教游牧民族治炼、耕种、纺织、制盐的技巧,令他们能自给自主。 谁也没想到,旱魃国的怀柔政策竟然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旱魃国亡国之时,一向对旱魃皇室不怎么搭理的高原各游牧民族,竟出奇地表示支持旱魃国,甚至十多个部落还组织了一支五万人的骑兵队伍增援作战。虽然最终还是因抵不过三国联合军而战败,但是游牧民族骑兵的悍勇还是给世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而在旱魃国亡国之后,星月高原被凶罗国接纳,但是各游牧民族一直没有承认凶罗国的统治。 凶罗神王曾派一员大将率兵十万进入星月高原,意图以武力收服高原上桀骜不驯的游牧民族,但那十万大军进入高原之后,不到三个月就全军覆没,最后那大将军只带着十几骑亲卫仓皇逃了回去。 看似平整的草地下,掩着数不清的深不见底的杀人沼泽;白天还是晴空万里,晚上就冰雹漫天的恶劣天气;来去如风,骑术精湛,箭术通神的游牧民族骑兵;游牧民族巫师神奇怪异的巫术,这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些未曾在高原上生活过的士兵的噩梦。 凶罗神王花了十万大军的代价弄清楚了星月高原是无法用武力征服的,于是他也想用旱魃国当年的策略,以比旱魃更优越的手段,采取怀柔政策想博得星月高原游牧民族的好感。 但是旱魃国已经先入为主,而且高原游牧民族一贯的传统就是忠于友谊。在他们看来,旱魃国是他们的朋友,而凶罗国损兵折将之后再送上甜头,那就是有着险恶用心的敌人了。 因此高原上的游牧民族对凶罗国丝毫不买账,凶罗国只在名义上拥有了星月高原地所有权。而事实上,凶罗国最多只能在高原边缘拥有话事权。 必于星月高原事情是老疯子告诉我的。 很难想象,以老疯子的脑筋要各理清晰地说清楚一件事该是多么地困难,因此当我弄明白整件事情之后。我不由深深佩服起老疯子夹缠不清的本事来。 本来只需要十分钟就能简明扼要地讲清楚地事,他反反复复来来去去地讲了两个小时,才让我隐约弄清楚了情况。 什么叫本事?这就叫本事! 我满怀恶意地想着,如果遇上谈判的事情,就把老疯子带去搅和一番,保证可以把所有的谈判人员都搅昏头。 从早上一直飞到下午太阳快落山时,我和老疯子才飞到了星月高原上空。 从天空中往下望去,星月高原四周的土地都是黄褐色的,而那高原。却是黄褐色中一块充满生机的绿。 那绿色无比清新,仿佛充塞了整个天地,又仿佛是天空在大地上的倒影。 远处的边缘与碧蓝的天空连在一起,仿佛将天空都染成了绿色。 羊群在草原上缓缓移动,就像是天空中飘动地白色云朵,骑在马背上的牧民用方言大声吼着粗犷的歌曲,响鞭在头顶上炸出一声声放鞭炮般的脆响。 在席卷天地的绿色之中。到处都点缀着或大或小。如同天上星罗一般的蓝色湖泊。纯净得仿佛不染半点杂质的蓝色湖泊倒映着天上地云彩。一时间竟让人产生了某种错觉,分不清究竟哪边是天,哪边是地了。 看到那星罗密布地湖泊之后,我总算明白了星月高原这名字地由来。 星就是那些湖泊了。那月呢?月又在哪里? 老疯子带着我看到了月。 在星月高原的中央,有一个巨大的湖泊。最宽处两岸相距至少有三十余里,最窄则只有不到一米。 从天空望去,那处于高原正中央的湖泊,竟是一弯新月地形状。那弯弧无比完美,看不出半点瑕疵,配上周围星星点点的小湖,直如众星捧月。 “那便是旱魃血泉所在,新月湖。”老疯子在空中指着那弯月形的大湖说道。 “这湖是人工开凿出来的吧?”我问老疯子。 老疯子嘻嘻一笑,道:“这样的湖,怎么可能是人工开凿出来的呢?传说中,在神州大地的远古时代,爆发了一场让众神从此消亡的众神之战。天上的月亮也被众神的力量打落,掉在了这高原之上,在地上砸出了一个新月形的天坑。后来月亮又被残余的神送回了天上,这天坑却未被填平,最后便变成了这眼新月湖。” 我轻声一笑,这不过是传说罢了。要是月亮真的从天上掉下来,恐怕整颗神肿大陆所在的星球,都会被摧毁吧?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由惊叹了一番天地造化之神奇。非人力开凿出来的湖泊,形状竟是这般完美,的确难得。 “走吧,旱魃血泉便在湖底最深处,需潜进去才能看到。”老疯子拉了我一把,朝着新月湖的水面直冲而去。我收回血煞剑,和老疯子一起朝着湖水投去,借着从高空坠下的力道,直接冲进了湖水之中。 从数千米的高空狂冲而下,冲击力是极其强大的。照我的预诊,怎么都该一下子扎到湖底。但是入水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错得离谱。 新月湖的水与普通的湖水大不相同,其阻力竟然是普通水的十多倍。那水奇重无比,就像粘稠的稀粥一般,一进水便有强大的压力从四面八方白我压来。 水越重浮力便越大,比普通水重了十多倍的新月湖水,往下潜的话则要花上比潜进普通的水中多百倍的力气。刚入水时我只运了两成功力,入水之后我立即把功力提至五成,但是潜下一阵子之后,我不得不把功力提升至七成,才能顺利下潜。 “新月湖号称神话水域,普通的水一进湖中就会变得有平常的十三倍重,而一旦从湖地缺口流出新月湖。又会变得跟普通的水一样。”老疯子直接用神念跟我交谈:“水性再好的普通人也没办法潜进新月湖中,即使实力雄厚的强者,若没有我旱魃地血统,也无法潜到湖底。” 我问道:“难道说这湖水变成这样。全是因旱魃血泉所致?” 老疯子道:“是的。旱魃血泉只认有纯正旱魃皇族血统的人,也只有我们萧氏皇族能够顺利潜到湖底。别的族人,即使以三国神王的实力,也没法子潜进湖底。” 我又问:“难道我们制造出来的血裔也不可以?” 老疯子答道:“不行,血裔虽然吸收了我们的血,但是旱魃之血一旦离开身体,就会产生微妙的变化,特别是与我们的血裔融合之后,就等于变成了另外一种血。旱魃血泉是不会承认地。它有着自主的思想,只认旱魃皇族!” 说话间,我们已经潜下了不知多深。 四周已经没有半点光亮,到处都是漆黑一片。幸好我有天魔眼,才不至于变成睁眼瞎。 潜得越深,我越感到一股无比亲切的意念正在召唤着我,好像是久违的亲人在召唤他的子侄一般。老疯子果然没有晃点我。旱魃血泉的确如同生物一般。有着自己的思想。 又潜了大约三十多分钟。我们才潜进了湖底。 湖底是漏斗型地,组成湖底地却不是常见地泥沙,而是一块块血红石的晶石,散发着幽幽的红光。将湖底的水染成一片血红。 老疯子脚踩着湖底,两手伸前分开面前地水,朝着漏斗的底端走去,我在后面紧跟着他。 “跟紧我,注意我的脚步,踩着我走过的位置走,否则会触发我布下的禁制的。” 不用老疯子提醒,我也知道该怎么办。踩着老疯子的落脚点,我小心翼翼地跟着他走到了漏斗型的底部,只见那底部恰好有一个直径三尺的圆洞,勉强能容一个人通过。 “进去吧,里面就是旱魃血泉了!”老疯子率先走到了那圆洞处,从洞口直直地沉了下去。我跟在他后面,一脚踩在虚空处,也跟着沉了下去。 圆洞下是一条大概有五十米左右的笔直通道,一直垂直往下延伸。 说来也怪,当我们落到通道的一半之后,水突然就没有了,好像那通道的半腰处有什么东西拦住了湖水一般。 可是那里分明什么都没有,往上看去,就见泛着红光的湖水在头顶上缓缓地波动,就像是隔着一层玻璃一般。 当我们完全通过了那通道,脚踏实地之后,我马上被眼前的一幕奇景震惊了。 我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球形的石室。整个石室就是一个中空的球,球壁由血红色的半透明晶石构成,整个球壁浑然一体,没有半点、接缝。 而在这球室的中央,凌空悬着一个巨大的,直径十米左右,形状有如人类心脏一般巨大火球。 无数拇指粗细的血色管子从那心脏形火球上生出,接到球室的壁上,看上去就像连接着心脏,输送血液的血管。 那火球此时正缓缓地博动着,表面不住地有火焰喷出,透过那一层薄薄的金黄色火焰表面,我可以看到火球下涌动着血红色液体,看上去无比粘稠,既像岩浆,又像血液。 在看到火球的那一刹,我突然感到自己的心脏竟与火球的博动保持着相同的频率,那火球仿佛就是我的心脏一般。 “那就是血泉了!”老疯子看着火球,发出一声由衷地感叹。 我感觉不到丝毫热力,虽然这火球看上去就像太阳一般,仿佛有着上亿度的高温。 我只感到一阵亲切熟悉的感觉,就像离家多年的游子,突然看到了久违的亲人。 “它在召唤我!”我仿佛呓语一般地说出了这句话。 “血泉是旱魃族人的力量之源。谁也不知道它的来历,也不清楚是谁第一个找到了它。”老疯子仿佛一下子清醒过来了,条理清晰地说着:“传说中,每一个在血泉中沐浴饼的旱魃族人,就会立即拥有操纵天火的能力,天火之气就会成长到最高峰。而当沐浴饼血泉的旱魃族人死后,他的灵魂就会回到血泉中去,成为血泉的一部分。” 顿了顿,老疯子继续说道:“我不知道这种传说是否真实,但是当我在血泉中沐浴的时候,我好像真的感应到了旱魃族前辈们的灵魂。或者说,他们并不是变成了血泉的一部分,而是通过血泉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这血泉便是他们从那个世界与这个世界保持联系的一个窗口。所以,你会有被血泉呼唤的感觉。” “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问道。 “进入血泉中去,收获旱魃操纵天火的力量。”老疯子声音中有着说不出的肃穆“如果够幸运的话,你会感应到旱魃族前辈强者的灵魂,收获他们毕生的战斗经验。” 我点了点头,一步步朝着那颗火焰心脏走去。 这是旱魃族的心脏,旱魃族力量的源泉。 而我,是旱魃族的太子,是旱魃族除老疯子以外,在神州大地最后的一个传人。 我飞身跃起,投入了火焰心脏之中。 火焰心脏将我的身体整个地包裹,一股温热舒适的感觉将我吞没,我的身心顿时一片舒爽,恍如回到了出生之前,母亲的子宫。 力量,在此处萌发。 第四十五章大功告成 “你终于回来了”朦胧中,似乎有个意识正不断地冲击着我的灵魂深处。 伴随着这个意识,丝丝令我无比舒爽的热力从我全身每一个毛孔中钻了进来,在我的四肢百骸中游走。 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就像是泡在了最舒适的温泉中一般,所有的不适消失一空,身体渐渐变得无比纯净,体内所有的杂质给那热力慢慢消融。 “好孩子,我们的希望,就寄托在你身上了”又一个意识与我的意识对撞了一下,然后那浩瀚如海的各种信息便强行灌入了我脑中,一阵翻腾之后,在我脑中留下深深的烙印,便渐渐平静下来,潜进了我灵魂深处。 “你们都是谁?”我吃着向那些意识发问:“可是我旱魃一族的祖先?”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但我却感到有个意识化成一只手掌,仿佛慈父抚摩爱儿一般,在我头顶上轻轻摩挲了几下。 那从灵魂深处涌起的温暖感觉让我的心灵一阵震颤,让我的灵魂一阵激荡,不知不觉间,我已泪流满面。 在无数意识的推动下,我那已经初具轮廓的怪异元婴又给挤压成了一粒拳头大小,散发着暗红色光芒的圆球,并从气海一路上升到脑中紫府。 那从我全身涌进的热流发出极其强劲的热力,不住地锻炼着紫府中的那颗浑圆的暗红色圆球,圆球渐渐变成了火红色,接着变成青色、蓝色、金黄,最后变成纯白的颜色,体积缩到只有未粒大小。 在这个过程中。我并未作出任何努力,所有的一切都是由那些意识和涌进我体内地热力完成的。 到最后,所有的意识和热力如同潮水一般退出了我的体内,我紫府中那粒米粒大小的圆球高速旋转着,如同心脏一般有力地博动起来,每博动一次,我都可以在识海中听到如同山崩一般的巨响。 米粒在博动中成长为珍珠,接着又慢慢成长为鸡蛋般大小,最后又长成拳头般大。高速旋转之中,那圆球的表面进出道道裂痕。然后砰地一声炸裂了,现出一个浑身闪动着白金色光芒,蜷成一团的裸体婴儿。 那婴儿在我无边无际的识海中伸展开四肢,身躯突然飞快地膨胀起来,变成一个与我等高的元婴。 然后他咧嘴一笑,那双银色地眸子里射出无比邪异的血红色光芒,通体纯白的元婴顿时变成了血红,周身涌出血色的,如同液态金属一般粘稠的真元,注入我身体之中。 九窍魔脉被那粘稠的真元刺激。飞速地膨胀起来,发出阵阵龙吟般的咆哮。 八颗闪动着赤、橙、黄、绿、青、蓝、紫、白八种色彩的珠子,从其中八道魔脉中飞了出来,直冲上紫府,在识海中围着元婴高速旋转,发出阵阵恐吓一般的啸叫。 我陡然明白过来,这元婴是天火元婴,而长期以来占据我身体的是天魔九窍心,现在天魔九窍心不甘心天火元婴反客为主,想要抢回主导权。 但是我地天魔九变只练到了第八层。所以能变幻出魔珠的。只有八道魔脉。 元婴看着围着他旋转的八颗魔珠。脸上露出一抹与我一般无二的诡异笑容,然后张嘴一喷,一股血色火柱从他口中喷出,化成一条张牙舞爪的血龙。朝着那八颗魔珠扑去。 八颗庵珠奋起反抗,在闪避血龙的扑击时,不断地以己身拼命撞击着血龙,但是血龙的身躯是由火焰构成的,不论它们怎样撞击,都无法伤到血龙分毫。 而当它们击穿血龙的身体之后,本身的光华反倒要被削弱不少。 八颗魔珠渐露败迹,这时最后地那一道庵脉发出一声不甘地咆哮,终于吐出一颗通体漆黑地珠子,飞快地冲进了紫府,朝着血龙撞去。 我全身一震“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 成了!天魔九变最后一重终于成了!现在我所要做的,就是静静地等待,等到天火元婴被天魔九变降伏,或是天魔九变被天火元婴降伏。 无论是谁降伏谁,它们最终都会融为一体,所不同的就是,胜方将拥有绝对主导权。 那颗漆黑地魔珠从血龙身体中穿过,与八颗魔珠聚在一起,九色魔珠围在一起高速旋转了一阵,突然同时大放光华,形成一条九彩巨龙! 那九彩巨龙只一张口,一股黑色的焰流便将那正向它扑击的血龙消弥于无形。 然后九彩巨龙向着天火元婴扑去,一股九彩焰流从它口中喷出,旋转着形成一道巨大的焰柱,朝着元婴狠狠地击去。 元婴怪笑着,两手抱在一起,变成一面巨大的圆盾,将他包裹在中间。九彩焰柱撞上天火圆盾,发出一声不亚于天崩地裂地巨响。 九彩焰柱消失,天火圆盾也碎了,但天火元婴却在圆盾碎的那一刹,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向着九彩巨龙飞去,只一瞬就飞到了它大张的龙口前,一头钻进了巨龙口中。 巨龙发出一声痛苦的咆哮,然后无比暴烈地翻滚起来,在识海中掀起滔天巨浪。 当一切平静下来之后,九彩巨龙的身影渐渐消失,现出构成巨龙的基本形态,即那九粒魔珠。 而天火元婴,则静静地看着九粒看上去已经无力再战的魔珠,然后张开了嘴,轻轻一吸。 那九粒魔珠乖乖地给天火元婴吸进了腹中,元婴闭上嘴,盘坐下来,静坐了一阵之后,血红色的身躯之上突然冒出九彩光芒。 元婴的体型在九彩光芒之中发生了剧变。他的身形飞快地膨胀,倏忽间就变成了一个足可顶天立地的巨人! 而他地相貌也发了变化,额头上生出三支巨大的尖角,嘴唇边露出狮虎一般的两颗獠牙,相貌虽然并未变得难看,却给人无比狰狞的感觉。 两颗眼珠变得一红一黑,闪过着莫名诡异的光泽。 看到元婴现在这个样子,我心中忽然一阵难言地激动。 大功告成了!元婴现在这模样,与我曾经在魔典中看到的,天魔的本来面目一模一样! 天魔九变已然大成! 那狰狞模样只出现了一瞬。巨大的天魔身影便又飞快地缩小,变回那天火元婴原来的样子,只是两粒眼珠,仍是一红一黑两种颜色。 一切归于平静,血泉中生出一股轻柔的推力,推着我朝着血泉飘去。 “波”一声清响,我给推出了血泉,轻飘飘地落到了球室地地面。 “恭喜恭喜,大功告成了啊!”萧老疯子笑嘻嘻地跑到我面前,盯着我看了老大一阵。眼中闪动着火红色的光泽。“怎么样,遇上哪个先人的灵魂了啊?” 我仰头深吸一口气,回头看了那博动着的血泉一眼,淡淡地说:“我不敢肯定,但我感觉好像是遇上了我父亲。” “血龙皇?”萧老疯子一怔,随即笑逐颜开地道:“那么,他有没有教会你旱魃族的一些绝技啊?” 我点了点头,指了指自己的脑门:“刚进去的时候,旱魃族的一切战斗技艺就已经烙印在这里了。” “狂焰天刀呢?”萧老疯子跳着脚叫道:“旱魃族的天之神器‘狂焰天刀’在哪里?有没有人告诉你?” “你不知道‘狂焰天刀’在哪里?”我奇怪地问。那狂焰天刀便是我在梦中者到地,我那死鬼老爸对阵三国神王地时候,手持地那把火焰天刀,是旱魃族的天之神器,比起我现在用的血煞剑不知强了多少倍。 萧老疯子认真地点了点头:“不知道。狂焰天刀历来只有旱魃皇的继承者才能拥有,而天刀的下落,也只有旱魃皇的继承者才会知道。别的旱魃族人,即使是正统的皇族。就算知道狂焰天刀在哪里,也是使唤不动的。” 我哈哈大笑起来,指了指头顶,说:“既然是天之神器,那当然是在天上了!”说着,举步朝着入口处走去“老子现在大功告成,天下无敌,日后横行神州,谁也不惧了!哈哈哈老疯子,你曾打过我一顿,等下出去了,我要你好看!” 老疯子兴奋地叫了起来:“好哇!我多年未遇敌手,那该死地萧道乾打了我一顿之后就跑掉了,现在不知踪影,害我想找一个对手都难,我一定要好好领教领教你现在地力量!” 出了新月湖,站在湖畔地草地上,我抬头看着星罗密布的夜空,问道:“已经是半夜了吗?我记得我进血泉没多久啊!”萧老疯子嘻嘻一笑,道:“是没多久,仅仅就是两个月的时间而已。你在血泉中的这段时间,爷爷我出来过三次,逛遍了整个星月高原。” 我心中一惊,失声道:“两个月地时间?不会这么离谱吧?” 老疯子认真地点了点头:“当然是两个月的时间了,不会有错的!你看,我还专门找了个沙漏计时呢!”老疯子说着,变戏法一般掏出一个沙漏来“这沙漏正反漏一次就是一天,你刚进血泉我就找来了沙漏,现在已经正反漏完六十三次了,也就是六十三天,不是两个月是什么?” “妈的!”我低声咒骂了一句,飞纵到空中,朝着贪狼国方向飞去。 “喂喂喂”你怎么跑了?不是说跟我打一架的嘛?妈的,快回来呀,再也找不到比星月高原更合适的打架场地了!“老疯子一边大声叫骂着,一边跟着我飞了过来。 我懒得理这老疯子,妈的一走就是两个多月,白依他们肯定急死了。原来跟他们说最多七天就回去的,谁知道超过了五十多天! 谁知道这两个月间会发出什么事情? 要是出了什么大乱子,那还得了? 心急如焚的我以最快的速度在空中疾飞。老疯子紧跟在我身后大呼小叫:“小子,你慢点儿!爷爷我跟不上啊!妈地,你的速度怎么变得这么快了?爷爷我一把老骨头,怎么能跟你们这些年轻人比?别把爷爷我累死啦!” 懒得理他!谁让他事先不说清楚在血泉中泡个澡要花这么长时间的? 我没有发动丝毫的天火之气,仅凭天魔功飞行,速度便已比老疯子更快。当然,这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因为老疯子也没发动天火之气,完全是凭着本身深厚的功力飞行的。老疯子的实力相当强劲,照我估计。绝不会比萧道乾差。他被萧道乾打败,或许是因为那时候还未曾到血泉中沐浴吧! 来的时候我还要老疯子等我,而现在,我已经能将老疯子远远地抛在身后。来时花了整天时间的路程,现在却只花了不到四个小时,在天色微白地时候,我就已经看到了南陵城的轮廓。 天刚蒙蒙亮,太阳还没升起,南陵城中一片宁静,我直接飞向州将府。朝着白依和黎月姿住着的“赏青园”落去。老疯子大呼小叫地要跟着我下来,被我一脚踹得飞出了州将府,重重地跌到了府外的大街上。 恃无声息地落在赏青园柔软地草坪上,我举步朝着白依的屋子走去,轻轻敲响了房门。 过了半晌,房里传来一个略带慵懒的柔嫩声音:“谁呀?” 是白依的声音,在听到她的声音的这一刹,我心中所有的不安消失得无影无踪。 “是我。”低声应了一声,我静静站在门边等着房门打开。 门后响起一阵急促地脚步声,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俏脸上还带着红晕的白依。头否乱地出现在我面前。身上只穿着睡裙。 “你还舍得回来?”白依看着我,眼中渐渐有水雾生出。 看着白依略显清减的玉容,我心中一阵怜惜,自跟我在一起后。我和白依还从未分离过这么长时间。整整六十三天,这段时间我杳无音讯,她是否为我日夜担忧? “坏蛋!”白依的小拳头不依不挠地在我的胸膛上敲打起来,我任她捶打了一阵,然后抓住她的双手,咬着她的耳朵轻声耳语:“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谁会担心你?你不回来更好!坏蛋!”白依声音有些哽咽地说着,珠泪顺着光洁的脸颊滑了下来“不是说只去七天吗?怎么一走就是整整两个月?你到底有没有把人家放在心上?是不是去找别的小姑娘鬼混了?” 白依一边质问,一边把小脑袋靠在我胸膛上不住地摩挲,把眼泪全磳在了我衣服上。 “呃就算你要教训我,也不要拿衣服出气好吗?”我张开双臂,一把搂住她,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想我了吗?我这就好好地补偿你一下!” 我把白依打横抱起,白依惊呼一声,把头深深地埋进我的胸膛里,轻声呢喃着:“坏蛋一回来就欺负人家” 我轻笑着,反手关上了房门,在房门合上地那一刹,我依稀看到有个熟悉地身影在另一间房子地门边一闪而过。 那应该是月姿吧? 我苦笑,分身乏术啊!亏我以前还曾向往过左拥右抱的糜烂生活,现在仅有两个女人,就已经忙不过来了,要是再多几个,我岂不是要精尽人亡? “等下再来安慰你”心中默念着,我把白依抱进了卧室,将她重重地扔到床上,欢呼一声扑了上去:“让哥哥给你全身检查一下,看看究竟瘦了多少” 当白依疲累之极地躺在我怀里的时候,我轻轻抚摩着她光滑如玉的脊背,说道:“不睡一会儿吗?” 白依摇了摇头,说:“不,我要一直看着你,两个多月没见,你变得更漂亮了。” 我呵呵一笑“喜欢吗?” “其实呀,不管你是什么样子,白依都喜欢地。”白依双手勾在我的脖子上。偎在我的怀里,如蓝宝石一般清澈的眸子深深地看着我眼睛“锋哥哥,你变得更强大了,可是白依却觉得安宁的日子越来越少,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好好地生话一起,不用再打打杀杀呢?” 我默然。我也不知道何时才能远离纷争,和心爱的人儿安安静静地生活在一起,白头到老。我的体内流着悍勇的血脉,我生下来就是个要征战杀伐的人,宁静的生活对我而言有可能吗? 只手遮天的宏愿还未达成,灭神州三国,复我旱魃国荣光的使命还未完成,我又怎能轻易言退? 仿佛知道我的心事一般,白依摸着我的耳朵,轻声说道:“锋哥哥,你不想回答,便不要回答了。白依能跟你在一起就知足了,即使你这一生都要征战不休,白依也会一直陪着你。我只希望,以后你不要再离开这么长时间,不要再让白依为你担忧。” 我展颜一笑“不会的,白依,没有什么仗是要打一辈子的。三年,仅仅需要三年时间,我就能一统神州,雄霸天下!到时候,我会举行一个盛大的婚礼,用这无边的山河,作为迎娶你的礼物” 第四十六章毒遍天下 轻轻地将一个锦盒往南陵城守刘文远面前一推,我笑眯眯地道:“刘大人,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文远满脸笑意地将锦盒掀开一角,看清了里面的物事之后,笑顿时凝固。他小心翼翼地问道:“赵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啊?” 我笑道:“刘大人,您可千万别小看这些东西。这是下官的手下从南方发现的一种特产,是从植物中提炼出来的菁华,名为‘福寿膏’。这东西看上去不起眼,可是却能让人忘记一切烦恼,飘飘乎似远离尘世喧嚣,有如天仙一般舒爽。” 刘文远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这黑糊糊的膏葯,当真有这般奇效?不知这膏葯是食用的,还是涂抹的啊?” 我打了个响指,郑炯一脸笑意地拿着一杆精致的烟枪走了过来。 “郑炯,给刘大人示范一下这么享受福寿膏。”我笑嘻嘻地吩咐了一句。“这东西值不菲,可真是便宜你了!” 郑炯呵呵一笑,说了句:“多谢大人赏赐!”然后用一个银勺从锦盒中挖出一小块膏葯,捻成小球放进烟枪头里,点火烤着烟枪头,等里面的膏葯软化冒出气泡之后,对着烟管深吸一口,然后露出一脸陶醉神情,徐徐吐出了青烟。 刘文远满脸不可思议地看着郑炯,讶声道:“这东西这烟雾能吸进去?难道不呛口吗?” 我跷着二郎腿,慢悠悠地啜了一口茶,笑道:“这第一口嘛,自然是会呛的。前三口可能都会呛。但是只要呛过了前三口,再以后那可就是难得的享受了。刘大人,要不要现在就试试啊!”刘文远一脸犹豫。但在看到郑炯咕噜咕噜连吸三口,脸上的神情越来越飘乎陶醉之后,一咬牙,点头道:“好,试试也无不可!” 我向着郑炯招了招手:“喂,别只顾着自己乐呵了,赶紧给刘大人烧一管!” 郑炯恋恋不舍地放下烟枪,又取出一杆由翡翠雕成的烟枪。烧了几个烟泡,递给了刘文远。 刘文远小心翼翼地吸了一口,我笑道:“刘大人,你这样吸是没用的,要用力大口大口地吸。但又不能过猛,要让烟雾缓缓地进入肺腑之中。” 刘文远点点头,猛吸一口,然后不出意外地大声咳嗽起来。 我忙起奇走到刘文远身旁,替他捶背顺气“怎么样啊,刘大人,感觉如何?” 刘文远满脸痛苦之色:“呛。呛得厉害!咳咳咳”“刘大人,第二口地感觉可就不一样了哦!下官敢保证。只要刘大人再尝一口。就会马上体验到那飘飘欲仙的快感。那可是比男女情爱一事更过瘾的感觉啊!只不过,这福寿膏嘛,并不是人人初次吸食都能体验出其中的快乐的。既以福寿膏名,自然是福大命大之人方够资格享用。福缘薄的人吸起来。反倒会有头晕恶心之感。刘大人,您现在感觉如何啊?”我感觉自己已经坏得头顶生疮,脚底流脓了。 刘文远好不容易停止了咳嗽,咬牙道:“我刘文远就不信凭我的命格,还不配享受这东西!”说着又抓起烟枪,用力地,缓缓地吸了一口。 这一次,刘文远再没咳嗽。 只见他闭起眼睛,脸上神情渐渐由痛苦变为兴奋、陶醉,最后长呼一口气,喷出了烟雾。 “我感觉到了,感觉到了!”刘文远兴奋地叫了起来,又连吸了两口。 “果然是好东西啊!”南陵城守刘大人满脸红光“果然比那男女情事更加过瘾!” 我笑道:“那是自然,这福寿膏,下官是费了老大工夫才研制成功的,要是没甚特别之处,下官又何必拿到刘大人这里来卖弄?” 刘文远大点其头:“嗯,好东西,好东西!赵大人果然才华横溢,不仅武功了得,文才俊逸,便是在这炼葯一道,也有如此心得,下官佩服,佩服!” 我和刘文远对视一眼,同声大笑起来。 “刘大人,下官想将这福寿膏进献给京城里地一些大传,不知刘大人对此有何建议?” 刘文远想了想,问道:“不知赵大人每个月可产出多少福寿膏?” 我说道:“福寿膏的原料并不难找。在南方,有大片的罂粟田,南方的百姓乃是用罂粟果实来做调味香料的。下官在南方买下了所有地罂粟田,又出钱购了良田万亩,准备大量种植。现在下官这里有从百姓手里收购的两万斤鲜果实,而收购的罂粟田加上下官购买的良田,明年初夏之季可产罂粟鲜果约十万斤左右。当种植的技术上去之后,产量还逐年增大。嗯,如果闲钱还多的话,亦可多添置田地,继续扩大种植面积。现在下官手头上的果实用来炼制福寿膏的话约可出产三千斤左右。” 刘文远想了想,道:“赵大人,这三千斤福寿膏,不知大人打算如何分配呢?京城高官甚多,赵大人如果想大量推广地话,这三千斤福寿膏,恐怕刚够打开局面啊!”我点了点头:“今年这批福寿膏下官是没准备拿它来赚钱了,现在出产的所有福寿膏,下官打算一分钱都不要,尽数送人。而只要在上层贵族间形成一种吸食福寿膏地潮流,等大家都知道了福寿膏好处,来年的财源,嘿嘿,那可就是数之不尽了。” 郑炯在一旁插口道:“而且这福寿膏也可入葯,罂粟果实的外壳风干后又可做调味香料,吃起来味道无比鲜美,除福寿膏之外,罂粟壳也可大量贩卖。” 刘文远盘算了一阵,点了点头。道:“赵大人的主意甚好。只是我国达官人虽多,但是仅在上层贵族之间做福寿膏地生意,好像有些划不来。民间富有者也不在少数,如果这福寿膏能推广到民间,那财源岂不是更加广阔?” 我作出为难的样子:“可是福寿膏仅福缘深厚者方可享用,若是给一般的小老百姓们享用,恐怕” 刘文远笑道:“赵大人此言差矣!赵大人大可以把福寿膏分为三六九等,做工最好地。最上品的福寿膏当然给达官贵人们享用,而质量稍差一点的,则可卖给民间富豪,品质上再差一点的,就可在民间随意贩卖了。嗯。赵大人这生意还可做到另两国去。凶罗和罗睺两国也是相当富庶,而我国与这两国又是常年通商的友好邦邻,将福寿膏做为特产与两国交易,这又是一各生财之道啊!”我大笑起来:“刘大人果然好眼光!嗯,就照刘大人说的办!先将福寿膏在我国推广,然后推广到整个神州大陆!我们出钱在各地开设客栈、澡堂子一般的烟馆,让所有出得起钱的人都能去好好享受。哈哈哈!那可是财源滚滚啊!刘大人,这主意是您想到地。以后您就是下官的生意合伙人。下官不要您投入一钱银子,只需要在做生意的思路上指点一番下官便可。今后不但给您免费供应一应所需的福寿膏膏。每年赚取的收益。您也可占一成!” 刘文远脸上笑成一朵花,口中却连连推辞:“使不得,这可使不得!下官又没出力,怎配享有一成收益?得赵大人免费供应地福寿膏膏。下官就已经很满足了” 我故作不悦地道:“刘大人,您这么说,那就是看不起本官,不愿与本官合伙了?” 刘文远慌忙道:“赵大人言重了,只是下官,下官,唉下官不愿白吃白拿啊!”我笑道:“刘大人,下官不是说了,请您在做生意思路上而,经常指点一二吗?这出点子的,自然也是出了力的。嗯,如果刘大人还觉得出力太少,那这样吧,京城里上层贵族间推广这福寿膏的事情,就交给刘大人来办如何?下官一介武夫,在这人际交往上不大擅长,恐怕没办法攀上那些大佬,将礼物送出去。” 刘文远想想,点头道:“没问题,这事就交给下官了。正好下个月下官便要回京述职,到时便可顺路将此事做。只是王爷那边”刘文远瞄了我一眼,小心翼翼地说:“赵大人打算如何向王爷说明?” 我摸了摸脑门,轻声道:“王爷对下官有知遇之恩,下官全赖王爷一手提拔起来,有这等好处,下官又怎会忘了王爷?每年的收益中,刘大人拿一成。下官手下办事的人太多,那些农夫啊、车夫啊、挑夫啊什么的,人人都要给足辛苦费。以后开烟馆、炼制福寿膏、做烟枪什么地成本,自然都是由下官来承担。所以下官贪心,拿四成收益。至于剩下的五成嘛,那当然都是给咱们王爷用来做日常用度了。嘿嘿王爷如今也是台面上地人物了,许多方面,都是要用钱地嘛!” 刘文远一脸钦佩状:“赵天人如此尽心尽力为王爷设想,下官佩服得五体投地!好,下官便依此言向王爷禀报。 我点了点头,如此甚好。刘大人,您可要记得,带上京的福寿膏,王爷可是有一份的,还不能少了。这如何分配嘛,就由刘大人自行决定了。嗯,刘大人上京之前,可派几个机伶能干的下人下官府中,下官会让人教会他们怎么将生膏烧成熟膏后享用。这烧膏葯地事情,总不能让那些大老爷们自己动手吧?” 刘文远点头道:“赵大人说的对,是该让下人们都学会烧膏葯。到了京中,还要教那些天人们如何享用,下官一个人却是忙不过来的,是得多派几个人学学。” 拍了拍手,我站了起来,道:“好了,刘大人,军营新招了两万新兵,咱王爷给下官从京里选派来的副将这时候也该到军营了。身为主将。却不在营中,颇有些说不过去,就此告辞,就此告辞!” 刘文远忙站了起来,连声道:“赵大人既有军务在身,下官也不敢挽留,赵大人一路走好”城守大人一直将我们送到了城守府门口,目送着我们离开之后这才转回了府中。 我和郑炯骑在马上。对视一眼,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大哥,这手段可真是毒啊!轻而易举就把刘文远拖下水了!嘿,福缘深厚,福大命大之人才配享用福寿膏。福缘浅薄的则是无福消受。这句话一说出来,凡是好面子的,就算初次抽大烟会恶心死,也得强撑着叫一声好!刘文远这白痴,等到哪天他把自己抽死了就会明白,什么叫福大命大了” 我笑道:“这面子呢,是人人都要的。尤其是身处高位的官儿们,面子比命都重要。随便唬弄几句他们就会上钩。哼。刘久远那厮也太不自量了。他还真以为他配拿那一成地收益,若不是为了拖他下水。我一分钱都不会分给他!嘿。老子是全职坏蛋,这走私贩毒就是我的专业,还需要他来教我怎么做生意?” 郑炯笑道:“这样一来,即使到时候出现有识之士。发现鸦片树危害,认真追究起来,也是刘文远的错。因为这在民间推广的想法是他提出来的啊,咱们可什么都没说,咱们本来的意思只给有钱有地位的人们吃地。” 我点了点头:“正是如此。对了小炯,刚才你连吸好几口,看上去就好像都吸进肺里了,你可别上瘾啊!咱们贩毒的,自己可千万不能吸毒。 炯呵呵笑道:“大哥,就我们现在这身体,吸几口鸦片还不跟香烟似的?说实话吧,就大哥你现在的身体,就算把海洛因当面粉吃都不会有问题的。” 我摇了摇头,道:“我可不敢,我还是抽我地雪茄烟好了!”说着,拿出一根自制的生卷烟叼上,点着了火吞云吐雾起来。 郑炯也掏出了一根卷烟,点火抽起了烟。我们两个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路旁若无人地吐云吐雾着,朝着军营方向行去。路上行人无数,看见我俩早就远远地避了开去,谁也不敢拿正眼看我们一眼。 我对这样的放果非常满意。 龙倾城在三个月之内带人彻底清除了南陵城大小帮派,所有敢不降伏于我者,功力深厚的高手全给逮了回来,让开膛手杰克吸干了功力做了补品,功力差劲的,则直接斩杀。 龙倾城更照着我的吩咐创建了一个地下帮派,一个除我和我们这些来自地球的人之外,任何人都不清楚其底细地秘密帮派。 门派名为“天魔教,”而我,便是天魔教的教主。 嘿嘿,以前看了那么多武侠小说,几乎每本都有提到魔教,现在我自己也来做一回魔教教主,过过这瘾头。 而小和尚则搭建了一个完美地情监察网络,南陵城地城蛇社鼠全都被他收服,不服的也都杀了。民间发生的任何事情都逃不过监察网络的监察,大到某人地老母亲被杀,小到某家的老母鸡被偷。所有的事情都在我掌握之中。 而那些大户人家以及南陵城的大小辟员们,也都或多或少安插了眼线进去,负责监视。 我在南陵城做了剿灭海王帮及所有大小帮派、将一万多人开革出南陵王私军等这么大的举动,自然会引来一些人的不满的。 但是凡是敢发不利于我的言论的,全部随意安上罪名抄家斩首,回到南陵城后一个月,在我的指示下,被满门抄斩的已经超过五十余户,斩首者达八百余人。 一连串血腥镇压下来,现在基本上已经没人敢在背后议论我了。 如果不能讨人喜欢,让人害怕也是不错的。反正这个国家与我有着亡国之恨,我根本就不需要这个国家的任何人喜欢我。 而且越是逼得天怒人怨我越是高兴,最好南陵城的老百姓们就此起来反抗,揭竿起义,轰轰烈烈地造上一次反,这样反而更让我高兴。 可惜的是,南陵城的老百姓们实在太善良了,根本就没人起造反的心思。 这让我也有些苦恼。我又不是文官,又不管行政。若是有行政权的话,我随便将赋税提高个三成到五成的,那样的话,离天怒人怨也就不远了吧? 不过认真算起来,我这天魔教主做得还是很有些失败的。 我的天魔教自成立以来都是现规矩矩的,从未做过欺压百姓的事情。虽然小偷小摸、敲诈打闷棍什么的是免不了的,但那也大多是用来对付外地客的。 嗯,也许是时候让龙倾城制订一下教现教茶了。既然是魔教,自然就是要做坏事的。怎能只对外地人下手呢?这本城的,也是可以一碰的嘛! 一切都只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让老百姓对贪狼国的上层政府失去信心,失去希望,让他们有足够的理由觉得活不下去,觉得只有造反一条出路! 般垮一个庞大的帝国,嘿,这可是无量功德啊! 第四十七章出使凶罗一 在我离开南陵城,前去旱魃血泉的这两个月,南陵城的##都交给参将林峰和李良代打理。 他们两个最大的本事是拍马屁跟吃喝膘赌胡混,虽然没有建功立业的本事,但是守成还是可以的。 回到南陵城已经过一个月,这一个月加上我离开南陵城的两个月时间,林峰和李良总计招了两万新兵。 新兵的装备一时之间无法及时筹措到位,##军械库中虽然本就存着大量的武器装备,但大量库存的装备大多已经陈旧不堪。 神州大陆已二十多年未起战事,而南陵城又是在贪狼国腹地,军备本就无比松弛,军械自然都是些没用的过时货了。大量锈蚀不说,盔甲穿在身上一些关节部位根本就无法自如活动。而弓弩之类的武器,不是弦断了,就是机簧坏了,总之十件之中难得找到两三件完好的。 因此我一狠心,决定把所有的装备都换成全新的。而我虽然有南陵王拨的大笔款子,但这大量的马匹、兵器、盔甲收购打造起来却颇费时间,所以当我和郑炯到了军营中,看到的一幕就是,大批的新兵拿着木刀木枪,披着过时的皮甲在校场上操练。 看着那些阵形列得歪歪扭扭,拿着轻飘飘的木刀木枪都还显得有气无力的新兵们,我对郑炯苦笑道:“妈的,就这些兵,要真拉到战场上打仗去,上去两万。别人只要两千训练有素的精兵就可以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郑炯呵呵笑道:“别着急,千万别着急。现在不是还有时间吗? 咱们又不急着跟人打仗。” 早在进营的时候,林参将就带着几个将领迎了过来,行过礼之后笑眯眯地说道:“赵大人,吴大人已在营中等候大人小半个时辰了,末将这就带赵大人去接见吴大人。” 轻嗯了一声。我背着双手,踱着方步。在林参将地指引下。朝着给那吴大人安排的营舍方向走去。 那吴大人名叫吴智勇,要说这“智勇”的名字本来是相当好的。 可惜的是,这人姓吴,连在一起叫“无智勇”既无智又无勇。本来一个威风的名字配上那姓之后。马上就萎了下去。 其实如果我姓吴地话,绝对会改一个叫“吴敌”的名字,这名字岂不是威风得很? 吴智勇名字虽然取得挫,但他本是边疆代兵地将领,近来才调到京城羽抹军中任职,带兵打仗很有一套,不知南陵王用了何种手段将他纳入麾下。 而吴智勇在京城羽秣军中品级也相当高,是一营统领,相当于三品武将。但是他却辞了羽林军中官辞,来到这南陵城替南陵王代兵,其人对南陵王地忠诚可见一斑。 在离吴智勇的营舍还有几十米远的时候,营前的卫兵就进去通传了,长相很有几分大将风度,年纪在三十开外的吴智勇身穿战袍,未着甲胄,满脸笑容地迎了出来。 “啊呀,不知赵大人前来,未曾远迎,恕罪恕罪啊!”一边对我拱手说着道歉地话,一边大步迎了过来,来到我面前前后对我深深一揖。 看着笑成一朵花地吴智勇,我顿觉此人非常会做人。谁说会打仗的将军的就一定不会拍马屁的?谁说有本事地人一定不会做人,不擅交际的? 真正有本事的人,不但要会干实事,还要会左右逢源,不讨人厌,这才算得上有真本事! 否则的话,仗着有本事就恃才傲物,把谁也不放在眼里,到处招人讨厌,那即使有真本事,别人也不会给你施展才干的机会。 对方给足了我面子,我当然也不能驳了他的面子,当下笑嘻嘻地对吴智勇回了一礼,笑道:“吴大人太多礼了。吴大人虽然只是扑昏将,但吴大人同本官一样,都是王爷亲自委派的。咱们,可是一家卢哪!这见外的话,就不用说了吧?” 吴智勇大点其头,连称有礼,将我和郑炯迎进了营舍中。林参将还有其它事情要做,而且高级长官之间的会面,他夹在中间也不像话,于是主动请辞离开了。 我和郑炯在营舍大厅中坐下,吴智勇的亲兵给我们奉上了茶水。 手捧着热腾腾的极品雪花茶,我小啜了一口,笑道:“吴大人这茶是从京城带来的吧?南陵城可买不到这般好茶。” 吴智勇面有得色地说:“这是王爷赏赐给下官的,若不是赵天人前来,下官自己都是舍不得喝的。” 我呵呵一笑,说:“吴大人如此盛待本官,本宫受宠若惊啊!”吴智勇连连摆手,慌忙道:“赵大人言重了!折煞下官,真是折煞下官了!” 虚伪客套了一阵,渐渐转入正题。吴智勇看了一眼郑炯,道:“这位是” 我笑道:“这是本官的副官,专职替本官处理俗务。吴大人请放心,他与我是同乡,原本在南方失散了,后来得到了本官的消息之后,便赶来南陵投奔本官。这事,王爷也是知道的。” 吴智勇笑道:“原来是己人,如此说来下官也就不必再遮遮掩掩了。赵大人,营地员兵员名册与兵力构成下官已经看过,对此并无多大意见。而在武器装备方面,下官刚才检视军械库时,发现军械已大量陈旧生锈,恐怕多半没用了。新兵训练只拿木刀木枪,就算练出来了也只走土鸡瓦狗,恐怕没多大用处。所以这新军械,还是要尽快到位才行。” 我点了点头,道:“吴大人说的有理。本来呢,本官做这南陵城州将。就是要负责管理这些日常俗务的。吴大人请放心,新军械已经定购,正在打造之中,一月之内,必会到位。至于这练兵一事,本官是一窍不通地。加上本官最近又多了许多生意。这时常要东奔西跑的,也不能时常呆在南陵城中。王爷是要办大事的。这开销自然要大一点。本官赚钱,还不是为了咱们王爷着想吗?所以军事方面的,一切还是要交给给吴大人打理。另外,本官下属有一员悍将,虽然他本身才刚刚从军入伍,但是他自小熟读兵书。对于兵法之运用烂熟用胸,只是稍欠实际经验罢了。吴大人看看是不是可以带着他,让他协助吴大人练兵?他对训练士兵的方法,也自行钻研出了一套方法。可训练出最精锐的士兵,包吴大人满意。” 龙倾城身为地球上最顶尖地雇佣兵之一,受经受的训练那可谓是地狱式地,惨无人道地训练。由他来训练新兵,只需用他当年受训时的一半手段,便可将烂泥塑成金钢,兵痞变成悍兵。 包重要的是,龙倾城目前是天魔教的代教主,让他在军营中帮助训练,不但可以将我天魔教的教众们慢慢渗透安插进军中,还可在军中替我发展天魔教众。 我地目地其实也很单纯,那就是把南陵王的私兵,全都变成我天魔教的属下,把南陵城,变成我天魔教的大本营! 到时候,南陵王要我训练地铁军,那可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 至于吴智勇,他虽然有本事,有能耐,可是要把他架空还不容易么?林峰和李良两个参将,可是早就被我使了点诸如“勾魂摄魄”的小手段,从灵魂深处向我效忠了的。 对吴智勇当然不能用这一手,这军营里,总得留一两个真心为南陵王办事的人吧?要是全都变成了我的人,以南陵王的深沉和心机,迟早会发现有问题。 吴智勇点了点头,笑道:“赵大人一心为王爷分忧,下官甚是佩以后还要请大人多多提携照顾。王爷也常夸赵大人勇武机智,赵大人要办的事情自然是很多了,眼下王爷就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需要赵大人去办。至于赵大人推荐给下官的人,下官能不满意吗?嗯,咱们是要扩军的,这区区两万新兵还少了点,这几个月,下官打算再召三万人入伍。那位龙倾城,给他安排一个参将,下辖一万兵马,赵大人您看如何?” “嗯,如此甚好。”我满意地点了点头,又问:“吴大人,你刚才说王爷又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本官去办,却不知是何事?” 吴智勇站了起来,自怀中取出一封信,恭敬地递到我手中,道:“这是下官自京城出发前,王爷命下官带给赵大人的。信,下官自然是不敢私自偷看的。但是信里面的内容,下官倒也猜得出一二来。” 我接过信,也不急于启封,饶有兴味地道:“哦,吴大人猜的可是何事?” 吴智勇笑道:“最近咱们王爷登上大台,唱了一出好戏,令金陵和东陵的两位王爷羽翼大损,朝野上下人事变动极为频繁。赵大人自然是知道,神州另两国与我国向来是面和心不和,出了这么大档子事情,另两国或许会在暗中搞点事情出来也不一定。眼下已近十一月,而每年的十二月,神州三国都会在一个地方签定下一年的和平与贸易协约。今年的签约仪式将在凶罗国举行,所以我神王陛下决定派出一支全由武力法超绝的高手组成的使节目,由太子殿下统领,出使凶罗。这全由高手出使凶罗嘛,自然是为了耀武扬威,暗示我国虽然朝野震动,但武力尚在,令两国不敢稍起异心。” 我笑道:“那照吴大人的意思,咱们王爷,是希望本官能加入到使节团里去喽?” 吴智勇颔首道:“历年签约仪式之后,还会有一场竞技大会。神州三国都是以武立国,极重武力,竞技大会的举办,就是为了各国耀武扬威,显示实力之用。以往的竞技大会,我国都只选派了一两名特级高手,一来是为了给另两国留面子。二来嘛,则是隐藏一番实力。而另两国,也是和我国一般作法。但是今年不同了,如果不把门面功夫做足了,不好好表现一番的话,另两国可能会仿效当年灭旱魃,之时,趁我国几位王爷内斗得厉害,朝野震荡之际勾结起来。再起一番刀兵。” 我讶然:“吴大人,这后果也未免太严重了吧?你是否过于危言耸听了一点?” 吴智勇神情凝重地道:“倒不是下官危言耸听,实是神州另两国都是善变之辈,表面上虽与我国交好,但骨子里却巴不得独霸大陆。现在三国势均力敌。所以才未起战乱,但只要其中一国稍有弱势表现,可能就会被另两国联手灭掉,分而食之。因此,这一次的签约仪式相当重要。而如果能在竞技大会上有优良表现,不仅可为国争光,说不定还可受到神王陛下赏识。就此飞黄腾达。赵大人。这可是个好机会啊!”我问道:“那竞技大会都比些什么?就比武吗?” 吴智勇摇头道:“不。武功法、机关阵法、兵法都要比。以前本是当作游戏一般,但今年意义不同,所以” 我点了点头,拆开南陵王地信。一看之下,果然信中内容与吴智勇猜想的相差无几。 南陵王这封信是以私人身份写的,称我为弟,自称为兄,言辞极为客气亲热。 他在信中让我暂时放下南陵城手头上的一切事务,并给我三天时间准备,让我务必在十一月上旬赶到京城。因此次出使对于使节团成员地要求非常高,除武功法之外,对于机关阵法、兵法一道也要精通,还得学习贵族礼仪。 而我除了武功和法术之外,机关阵法虽然是向来都不屑为之的,但好歹也得了天魔毕生的经验,那什么修真门派以及魔道的阵法,还是懂一点的。 至于兵法,南陵王认为我应当也不甚了了,但他不知道的是,我好歹是个地球人,当了黑帮头子后,也恶补过一阵孙子兵法、太公兵法、三十六计什么的,虽然实战不行,但是纸上谈兵却不成问题了。 而贵族礼仪才是我真正一无所知的,我的专业是坏蛋,以前又只是个小混混,真正地贵族礼仪哪里可能知道?这才是我真正需要学习的。 看完了信,我对吴智勇说道:“吴大人,王爷所言,果然与你所猜不差仿佛。唉,刚在外面处理了几件要事,回到南陵才刚够一月,如今又要离开,幸好吴大人到了南陵,否则这军务还真得给我荒废了。吴大人,当真辛苦你了,南陵城大小军务,在本官离开的这段时间,就由你一手操办了!” 吴大人连连摆手,道:“赵大人这是什么话?咱们还不一样都是为王爷办事吗?赵大人出使凶罗,为国争光,替王爷挣面子,将来若是一举腾达,还望赵大人为下官多多美言几句。” 我呵呵笑道:“八字还没一撇呢!到了京城,也不知道能否被选入选节团中!我国人才济济,本官也不敢轻言必胜啊!”吴智勇马上一记马屁拍了上来:“赵大人文武双全,智勇兼备,要进使节团,还不是轻而易举吗?太子殿下近来又与王爷交好,只要王爷向太子殿下多进几句言,太子殿下一高兴,赵大人您进使节团还不是板上钉钉,稳了吗?” 我们两人相视一眼,同时大笑起来。 又跟吴智勇交待了几句之后,我便和郑炯起身离开了。 说实话,我这州将当得挺不称职的。除了上任那天,搞了一次全军集结检阅之外,最近这三个月,成天在外东奔西跑,忙这忙那,军中事务已没多少时间管理了。 不过我这人天生就不是走正行的料,我算是明白了,我这辈子还是走歪门邪道的好,当个天魔教主,在幕后玩玩操纵,施阴谋诡计,搞暗算偷袭,走私贩毒什么的,那才是我地专业。 出了军营,马上回了州将府,把木老、火少等全都召集了起来,将出使凶罗地事情告知了他们。这一次,白依听说我要去万里之外地凶罗国,出使时间可能会长达三个月,说什么也要跟我一起去。黎月姿虽然没说话,但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我,看得我心直发毛。没办法,只好答应将她们两人都带去。 木老、火少也将与我同行,小和尚因要管理架设情报机构,龙倾城和全忠则要在军中发展,郑炯忙于炼制鸦片,都没办法抽身。开膛手杰克、杰克逊、王峰也要留在南陵城中,协助他们办事。 萧老疯子神智不清醒,他是不能带去了。留他在南陵城镇着也好,有他在,不怕留守的人吃亏。 交待好了一切,那拿鸦片当人情,送给京城大佬们,令鸦片在贪狼国上层之间流行的事情仍交由刘文远完成,这我就暂时不插手了。 安排整顿好了一切,只用了不到半天时间。休息一夜之后,我们一行五人便坐着两辆马车,向着京城方向行去。 第四十八章出使凶罗二 三天后,我带着白依、黎月姿、木老、火少到了京城之中。 这次回京城,已经与上次第一次来京城大不相同。那个时候,我一无所有。而现在,我不仅家财万贯,而且有了不弱的权势,更有了顶尖的力量和身边诸多的强者。 现在的我,论单个实力,我已有信心一人击败任何一国的神王。毕竟在血泉中沐浴之后,我已拥有了完整的天火之气,还被灌输了旱魃一族自古以来的战斗技艺和经验。更兼天魔九变已大成,并与天火之气完美融合。 现在的我,如果是在地球上,已经是真正的神:甚至足够开宗立教,招收信徒。 而在这神州大陆,即使我再谦逊,但也敢说一句,如今我的个人实力,已是神州无敌! 但是神州之上的高手显然比地球要多。 神州并不是科技与火器称霸的地球,这里的人打仗靠的是刀枪弓箭,几乎每个士兵都有强横的肉体,更兼高手如云,武功高强法神通者大有人在。而像暗黑龙王庞士元、“骨王”席亦然那样完全不该是人的怪物,也不知有多少。 所以,个体实力再强,在神州也不能随意妄动。比如我那死鬼老爹萧统,号称血龙皇,是神州四国神王中最强的一个,当年的个体实力也是神州无敌。但最后旱魃国一样被三国联手所灭,老爹死在三国神王联手之下。 我现在的综合实力,占山为王当个土匪头子还是可以的,而想直接以武力摧毁三国,就是白日做梦了。 现在嘛,当然还是一步一步按照我原来定下的计划走下去,让三国自乱,我再从中渔利。 驾着马车行到南陵王府前,得到了消息的南陵王竟已在大门口候着我们了。 很是受宠若惊地跳下马车。我几乎是用小跑一般来到南陵王面前,对着他纳头便拜,口称王爷千岁。 而南陵王则笑呵呵地拦住了我,阻止了我的一个响头大礼,将我拉了起来,牵着我的手笑道:“赵将军啊,一去南陵四月有余,可真是想煞本王了!” 此时王府门边还站着两队卫兵。南陵王身后也是跟着大队随从,所以他自然是不能称呼我为兄弟的。在外人面前以各自地位相称相见,私下场合以兄弟相称,平起平坐,这我记得很清楚。 这时白依和黎月姿也盈盈走到了南陵王面前,她们两个现在穿着一黑一白的淑女裙。对着南陵王盈盈拜倒,莺声燕语地说道:“见过王爷!” 陵王呵呵大笑起来,连说免礼,待二女起身后笑看了她俩一阵,笑道:“两位姑娘几月不见,却是都变得越发水灵秀美了。赵将军,你可真是有福气啊!”我当然是呵呵傻笑着跟他客套了一阵。 木老和火少也学着我之前地样子,对着南陵王跪拜道:“草民木厉、火少冲拜见王爷。王爷千岁!” 南陵王受了他们一拜,木老和火少身份不同,南陵王自然该受两人这一拜了。 南陵王看了木老和火少一阵,眼中突然闪过两道异彩,失声道:“这两位一位专修木元术法,一位专攻火元术法,修为已达大内一级供奉的级别!”转头对我道:“赵将军。这两位英雄,你却是从哪里找来的?怎地好人才都被你挖去了?” 南陵王是贪狼皇族,本身的力量深不见底,能看出木老和火少的深浅自然毫不奇怪。 我嘿嘿笑了起来,道:“王爷,此处说话甚是不便。等进了王府,下官自当一五一十向王爷细细道来,不敢稍有隐瞒!” 南陵王点了点。忙带着我们五人向着王府内行去。看清了木老和火少的底细,一路上南陵王对待两人的态度自然更加亲热,沿途指点府内景物,细细解说。 要说这南陵王府,的确是占地既广“风景又美,要不我怎么曾想过把这宅子变成自己地别墅呢?木老和火少虽然都是见过世面的人,可是对这王府,仍是赞叹不已。 走了好一阵子,这才到了南陵王那处于小山坡上,被四座阁楼拱卫着的阁楼前。 在经过我曾住饼的那栋阁楼时,南陵王似不经意地说了一句:“赵将军,这阁楼仍是为你留着,每日都有专人清扫,等着赵将军回来住啊!”我诚惶诚恐地道:“王爷厚爱,赵锋粉身碎骨无以为报!只等南陵城中诸事一了,赵锋便回京城,倾全力辅佐王爷。” 南陵王满意地点了点头,道:“赵将军何需说得如此严重?你我之间,这些话本不必说的。” 进了南陵王的阁楼,上了二楼地议事厅,分宾主坐好之后,下人们端上了热腾腾的茶水和糕点,南陵王便挥退下人,整个议事厅中便只剩下我们六人。 南陵王笑吟吟地道:“兄弟,现在这里已经没有一个外人,那俗礼总算可免了。为兄一见到自己兄弟向我行那般大礼,为兄便全身不自在。” 我呵呵笑着,跷起了二郎腿,抓起一块甜糕扔进嘴里,喝了口茶,说道:“大哥这话就错了,这礼法是万万不可废的。现在在私下场合,你我可以兄弟相称,可是日后大哥若做了神王,即便在私下场合,小弟以后也是不敢稍有无礼了。” 南陵王佯怒道:“兄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是说,小王做了神王之后,便会忘了你我兄弟情义吗?” 我笑道:“大哥檄,小弟自然不是这个意思。小弟的意思,是大哥做了神王之后,自然要有神王的尊严。”说着,我把神情一整,严肃地说道:“身为一国的最高统治者,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己。奇qisuu。书就算大哥记着你我兄弟情义,对小弟另眼相看,想与小弟平起平坐。小弟也是万万不能那样做的。小弟所能做的,只有尽力维护大哥一国之神王地尊严,无论是在什么场合,礼法不可废,神王就是神王,臣子就是臣子!小弟希望心目中的大哥,能够成为一个威加海内的神王,能够成为令万众敬仰地一代神王!令吾王之神威。无一人敢亵渎!” 南陵王的呼吸急促起来,眼中也渐渐泛出灿烂的神彩。 嘿嘿,感动了吧?我就不信,说这番话还不能让你大为感动! 妈的,当年在地球上,看了那么多宫廷戏。我要是还不知道伴君如伴虎,还不知道上位者喜怒无常地脾气那我可就真是白痴了! 先向你表忠,让你在当上神王前对我死心塌地,彻底信任,然后再在你背后狠狠地捅上一刀子,这才是王道! 南陵王缓缓闭上了眼睛,急促的呼吸渐渐平伏之后,这才睁开双眼。缓缓点了点头,道:“兄弟,你说的对,谢谢你啦!我知道,做了一国的最高统治者之后,就会失去所有地朋友,所以。为兄现在相当珍惜与你的兄弟情谊,同时也希望无论在什么时候,也不会失去你这个兄弟!” 我有些感动地点了点头,道:“大哥请放心,就算以后大哥登上神王之位,小弟以臣子之礼待之。这心里,还是永远将你当成我大哥的!” 南陵王脸上绽出笑容,这个笑容。相当地纯朴,不含一点杂质。 在这一刹,我有些恍惚,我竟有些分不清他对我说的话,究竟是真心还是假意了。 不过所有的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地是,我就是神州三国地终结者,我是天魔教父,我是旱魃太子,在这个世上,除了白依他们,我只有仇人,没有一个朋友。 简单地将南陵城近来的情形向南陵王通报了一番,准备生产贩卖鸦片的事情也告诉他了。当然,我没有说鸦片的毒害,就算南陵王亲自尝了鸦片,以他的体质,不可能受到鸦片的侵害,也不可能发现鸦片的毒害。所以,我并不担心南陵王会阻止我办这件事。 包何况,我说的是贩卖鸦片地收益,会有整整一半划归南陵王所有呢! 果然不出所料,南陵王听了我的汇报之后,两眼放光地搓着手,道:“兄弟,军队的事情有你和老吴我放十二个心,这关于福寿膏的事当真一年能赚不下亿两白银?” 我点了点头,笑道:“如果能把生意铺到另两国去,每年的进帐还不止这些。如果能提炼出更好的精华,收益又会大大增加。不过比福寿膏更好的精华,我们虽然有提炼方法,却没有足够地人手和器材,生产起来产量相当稀少,只能给高等贵族、官员们享用,无法普及。” 南陵王摆了摆手,笑道:“那没关系,产量小点就小点,物以稀为贵嘛!上层的官员贵族们,他们有的是钱,不赚他们的赚谁的?他们没了钱,再拼命向老百姓搜刮,不等于间接把东西卖给老百姓,赚到百姓的钱了吗?至于把生意扩张到另两国,也是件易事。嗯,这次三国签约地主题,是和平共处与互通有无的贸易协定,你只要能进使节团,到时候把福寿膏,最好是更上品的精华,带到签约仪式上去,让另两国地大员们品尝一下,这以后铺货不就简单了么?为兄在这方面也可以出一臂之力,另两国中,与为兄关系好的,也是有那么几个王爷、高官的。” 我笑了起来:“那敢情好。只要咱们的生意做到了另两国,以后赚得多了,生产规模也可以大幅扩大。就算把南方几个有名的粮仓大省变成罂粟田,只要咱们能让神王陛下知道咱们的收益,只要咱们多上些税,恐怕也没什么问题吧?” 南陵王含笑点头:“当然没问题,粮食价贱,农田收益再好,也是换不了多少银子的。丰年时,全国的农民种出来粮食却卖不出去,只能堆在谷仓里。年复一年,新粮还没卖完,陈粮都已霉烂发芽了。那些个粮仓##,是该省下几个出来。开发些别的东西了。” 得到了南陵王的肯定,我心里这个畅快啊!好啊,你们最好把全国的田地都种上罂粟吧,都用来生产鸦片吧!鸦片膏可是福寿膏啊!既能治病,又能杀人。鸦片壳也是上好香料啊,吃火锅的时候,煮得香喷喷,保证吃上瘾之后就再也离不开了。 好啊。真是好啊!神州另两国若是见贪狼国种罂粟发了大财,肯定也会争相效仿的。到时候,大片的粮田全变成了罂粟田,神州三国地有钱人都变成了烟鬼,神州三国的官员和贵族都变成了海洛因吸食者,军队变成一个大烟馆。神州三国离亡国也就不远了吧? 没有了粮田,老子看一旦有了天灾人祸,老百姓们吃什么! 饿着肚子的老百姓吃大烟么?吃罂粟果实吗?妈的,恐怕要吃人肉了吧! 农民起义,自古以来最恐怖的词眼。多少强盛一时的大帝国在农民起义的大潮之下轰然倒塌?多少钢铁一般的军队给起义地农民大潮淹没? 饿极了的百姓什么都不会干,他们只会用锄头当刀枪,砸死有饭吃的有钱人,抢走他们的粮食。为了生存,轰轰烈烈地大干一场! 妙啊,神州三国,或许会被我这个计划完全毁灭也不一定! 阴笑了几声,我对南陵王道:“如果大计成功,以后大哥你就是神州首富!你的银库,恐怕将比国库更加丰厚!有了钱。大哥你的军队就可以无限制扩充!最好地战马,最好的武器,最好的盔甲,最好的弓箭,那还不都是应有尽有?金陵王、东陵王拿什么跟你斗?至于太子 我笑得更阴险了,身子微微前倾。伸出右手,五指并拢,做了个虚切的手势。道:“这次使节团由太子殿下带队,大哥,小弟愿为大哥再搬一块大石!” 南陵王耸然一惊,道:“万万不可!太子贵为储君,如果被杀,父皇定会雷霆震怒,定会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到时候为兄受罚还是小事,毕竟我国皇族每一个人都是一份相当重要的战力,父皇不会将为兄怎样,最多削去爵位,贬为庶民。可是你父王绝对会把你献祭给我国护国神兽贪狼的!” 我笑道:“大哥何需惊慌?小弟也不是傻瓜,做事自然不会留下任何手尾。杀太子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撇清关系是吗?这样地话大哥更不必担心了,小弟将让太子死在凶罗国首都。哼,太子殿下死在异国首都,这凶罗国怎样都脱不了干系的吧?” 南陵王犹豫了一下,神情似乎有所松动,我马上趁热打铁:“只要咱们下手快一点,做的干净一点,做完之后再随便往凶罗国哪个高手身上一推,这事不就结了吗?” 南陵王站了起来,背着手走来走去,神情复杂,时而咬牙切齿,时而眉开眼笑,时而又面目狰狞。如是走了七八个来回,南陵王下定了决心一般,道:“还是不行!” 我惊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急切地道:“如何不行?难道大哥不信小弟的手段吗?太子殿下身为储君,若无大过,是绝对不会被废除的! 大哥想当储君,要等到何年何月?要做神王,又要等到何时?” 南陵王道:“不是我不相信兄弟你的能力,只是太子绝仁一身本事,在我们这么多兄弟姐妹当中,虽不是最强,但也是排在前三的!而且他为人机警,深谋远虑,手腕毒辣,又擅交际,这才凭不是最强地实力,登上了太子宝座。而他身边,有号称‘血影双杀’的两个高手寸步不离地保护’谁想刺杀他,都必须过‘血影双杀’这一关!那‘血影双杀’每一人的实力都绝不在已故的郝总管之下。再加上太子本身的实力’即使为兄亲自出手,再将王府高手尽数带出,就算能胜得了他们,也阻不了他们逃跑,所以不可能将他们围杀!’ 我急道:“可是大哥,我们并不需要与太子明刀明枪的干,我们只在暗中下手便可!小弟手下有个最擅偷袭暗杀地人才,纵不能杀死太子,应当也可将其重创。而小弟那手下若是向血影双杀下手的话,成功率绝对在七成以上!” 妈的,总不能告诉他,老子一个人就可以把太子搞死了吧? 这是木老插嘴道:“还可设计将太子与血影双杀分开,分而杀之。太子殿下搞女人地时候,总不可能带着手下在旁边观看吧?” 火少笑嘻嘻地道:“就是不知道太子是否好色了。” 南陵王想了半天,才道:“太子绝仁外人都以为他不好女色,但其实他只是品味太高,等闲女子入不得他的法眼。除非” 南陵王掐住了话头,没往下说。可是木老和火少这两个贱人,已然把目光投向了白依和黎月姿。 第四十九章出使凶罗三 “你们两个在想些什么?”我笑吟吟地看着木老和夫少,眼神中满是危险的意味。 妈的,你们两个敢把主意打到我的女人头上来,当心把你们拖出去海扁一顿! 木老干咳了一声,转过头来,一脸真诚地与我对视着,说:“今天天气真不错啊!”火少则是满脸无辜地说:“大哥,我头有点痛,先睡一会儿。” 说着,竟然往椅背上一靠,以手支颔,闭目打起盹来南陵王干咳一声,笑道:“兄弟,杀太子的事情就这么算了,没有把握的事情咱们还是不要去做。嗯,是的,没有把握。” 黎月姿突然银铃般笑了起来,道:“大哥,阿锋,你们觉得,我的姿色如何呢?” 我没有说话,气鼓鼓地看着她。黎月姿则装作没看到,站起身来盈盈走了两步,原地转了个圈,又回到座位前,款款坐下。 南陵王赞道:“月姿容貌身段均是上上之选,大哥我早时初见月姿时便一见惊艳,几月不见,月姿更是越发水灵,隐有超尘脱俗之感。妙人儿,真妙人儿啊!”“月姿,你动什么歪念头?”我沉声问道。 黎月姿笑道:“阿锋,你不要生气。大哥刚才不说太子殿下品味太高,等闲女子都看不上吗?若要使美人计,月姿倒想不自量力吃一下。” 南陵王笑道:“月姿何必这么谦虚?你哪里是不自量力?若你出马,太子定然中计。只是你是我赵兄弟的女人,实在不宜亲身犯险。” 黎月姿说道:“大哥是否太小看月姿了?以为月姿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她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只银铸水壶,两只手抓着那银壶,像接棉花一样将银壶揉成了一个银球。接着两掌合拢,轻轻一压,那银球又变成一张银饼。 南陵王两眼放光,笑得嘴都合不拢了:“不错不错,这份腕力。 已经相当不错了!月姿果然不是弱质女流,原来也是一位女中豪杰!” 黎月姿又看着我,笑吟吟地说:“阿锋,你说,假如我与杰克联手,突施暗耸的话,杀太子有几成把握?” 我心里飞快地盘算了一下。 杰克的暗杀手段我是有亲身体会的。在我没有防备之时,连我都被他封住了双腿。若不是最后关头我认出了杰克,自报身份,恐怕早已死在杰克与海天横联手突袭之下。 包何况,杰克的潜影术根本不会泄露出半点气息,再强的高手发现他的可能也有限得很。 试想,在一个幽闭的环境里。一脸淫笑,毫无防备,或是说有点防备,但也只是针对黎月姿地太子殿下,刚准备对黎月姿下手,开膛手杰克突然从他的影子里出现。从下盘突施暗算,黎月姿再从正面出手,两人联手的话,太子九成九会被打得粉碎! 当下我点了点头,有些不情愿地说:“如果太手的贴身护卫血影双杀不在身边,你们倒有九成可能杀掉太子。但是杀了太子之后,你们该如何走脱?” 黎月姿笑道:“这有什么难的?那血影双杀再厉害,我要是不跟他们打。存心想逃的话。他们又有多少可能抓住我?更何况,杰克就算不逃,也没人能发现他的踪迹,他也可以在我逃走时出手暗袭追击我地人。为追击者增加重重困难,我逃出来不就容易得很了吗?” 这话说得有道理,黎月姿身为旱魃血泉,别的特别能力没从我这里继承到,但是速度和力量却是丝毫不掺假的。 而杰克只要往影子里一钻,谁又能抓到他呢? 只是我有些不甘心地对黎月姿说:“要是让那太子占到你的便宜怎办?我可不愿你有什么损失。” 黎月姿掩口娇笑起来:“阿锋,想占我的便宜,哪有这么容易的事?那太子殿下,兴许连我的手都没碰到,就给杀掉了呢!再说了,就算给他碰到了手又如何?只当是握手罢了!反正他是将死之人,握握手总没关系地吧!” 没办法了,真没想到黎月姿这么好出风头。就算她与杰克联手也没办法对付太子,那时候我就亲自出手吧!在贪狼国还要隐藏实力,可是出了贪狼国,随便改变一下容貌身材,全力出手又如何?只要把看到我出手的人都杀光了,谁又能知道事情是谁做的呢? 在南陵王面前说这么多,无非是不想让他知道我的真实实力罢了。要不然的话,我直接说一句,我一个人就能干掉太子和他的两个贴身护卫,这不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当下我对南陵王说道:“大哥,就如此定计如何?” 南陵王仍有一点犹豫:“月姿我自然是信任地。只是你那个名叫杰克的属下,他真有那般本事?” 我笑了起来:“杰克此时还在南陵城中,小弟马上让火少将他调来。等他来了,大哥不就可以知道他的实力了吗?” 南陵王终于下定了决心般点了点头,道:“也罢!无毒不丈夫,太子殿下为人极其谨慎,在父皇在位期间,绝难犯什么大错。若不让他提前归天,这神王之位我还真不必做何指望。就依兄弟你的计策行事吧!等杰克来了,让本王好好试试他的能力。嗯,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能够进入使节团。要是进不去使节团,一切就不用提了。” 我呵呵一笑,说:“大哥,说起来,这进使节团对小弟来说还真是有点难度。那什么贵族礼仪的,小弟还真是一窍不通啊!”南陵王摇了摇头,笑道:“兄弟何必妄自菲薄?学习贵族礼仪又有何难?离正式晋选使节目成员的时间还有半月,这半月时间,足够你学会一切礼仪了。为兄已经请了宫中地礼仪教师。白天呢,你就学习礼仪,到了晚上,为兄再请人来教你兵法和机关。兄弟啊,这半个月可要辛苦你了,白天夜晚地时间都排得紧紧的。为兄可只给你留下了吃饭睡觉的时间呢!” “这是大事,辛苦一点也没什么的。” 又说了一阵闲话,南陵王便命人谁备宴席为我们接风洗尘。而我则命火少迅速赶回南陵城。将杰克带来。 来京城时我们走坐的马车,所以才用了三天时间,火少一个人回南陵城,至多一天时间就可以跑个来回了。 吃过了晚饭。南陵王将我们送回了我那小绑楼中。等南陵王离去之后,白依便在我房中布下一个静默结界,我们四人开始商量起事情来。 黎月姿斜坐在床头,把玩着宴席间,南陵王送她的一对极品玉镯,浅笑道:“阿锦,杀太子地事情。你打算是做得干干净净,还是故意留点线索?” 我端着一杯茶,小口小口地抿着,说:“当然要故意留点线索了。只不过,那线索却不是针对南陵王的。东陵王、金陵王,甚至是凶罗国的人,我们都可以顺手栽赃一下。嗯,最好能造成是凶罗国派人杀掉了太子的假象,让贪狼和凶罗睺国开战。” 木老用长长的,青黑色的手指甲剥着花生,低着头沉声说:“或者我们可以在刺杀完太子之后,顺手杀掉凶罗国某位要人,造成太子被杀后,贪狼国的人行报复手段地假象?” 我笑了起来:“木老。姜还是老的辣啊!你这计策。更歹毒一点。 木老嘿嘿笑了起来,慢条斯理嚼着花生仁“反正神州三国是要灭的,当然是把水搅得越混越好。这次既然有这么好的机会。如果不好好利用一下,那咱们还真是该死了。” 坐在我的双腿上,一双小手勾着我脖子的白依突然插嘴道:“可是如果贪狼国和凶罗国打起来的话,你地鸦片生意怎么办?你不是打算把生意扩展到另两国去的吗?” 我笑道:“战争不会影响到生意的。打仗又不是所有人的事情,大发战争财的商人都不在少数。更何况,神州大地如此广博,就算战时贸易中止,也大有渠道可供走私嘛!每一国拢共就那么点军队,又没有高科技手段,怎能封锁所有的道路呢?所以嘛,咱们这鸦片生意,嘿嘿并不用怎么担心地。” 木老点头道:“而且战争只是手段,政治才是目的。就算两目真的开打,凭两国相差无几的国力,再加上旁边还有一个挥眈眈的罗睺国,两国是一定不会全力开打的。这样势均力敌的战争,如果存着将对方亡国灭种的想法地话,那自己也就离亡国不远了。” 我点头赞道:“木老说地对。就算贪狼与凶罗开打,最多也就爆发几场局部战争,互相攻克几个关卡,打下几座城市,然后就该开始谈判了。只不过,就算这两国的战争规模小得可怜,对我们而言,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两国交战,必有损伤,如果某一国损耗过大的话,罗睺国可能就坐不住了。到时候,不论罗睺国打算联合哪一国吞并另一国,对咱们,都是好处多多啊”几个人都开心地大笑起来。我知道,白依当然不走因为我们定下地这些毒计而笑。她笑,是因为如果能尽快灭亡神州三国,复我旱魃国的话,那离我正式迎娶她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无忧无虑地与我共渡此生,其实才是白依最大的愿望。 “这位就是开膛手杰克?”南陵王看着火少的身子在灯下投下的那团影子,惊疑不定地问道。 此时那团影子时而不安分地跳动,时而又安安静静地看不出半点破绽,如果不是它跳动时与**摇曳的方向和频率不符,无论是谁都只会将它认成一周影子。 太阳落山之后,火少便将杰克带到了京城,为了让南陵王见识一下杰克的能力,我没让杰克现身,就这么一直藏在火少的影子里。 我指着那团影子说:“大哥,你可全力感应,试试能否感应出杰克的气息。” 南陵王点了点头,屏气凝神。最后干脆闭上双眼,完放开那强横之极的神识。在他闭眼的那一刹,连我都感到自己的身体被一股凶狠暴戾的神识扫了个通透。 当然,我现在已将自己的真实实力隐藏起来,南陵王地力量不比我强,所以无法感应出我的深浅。 过了一阵子之后,南陵王睁开双眼。摇头叹道:“为兄竭尽全力,也只感应到一点微弱的气息流转。” 我笑道:“可是谁又会在没事的时候,全力却感应一团影子里,是不是藏着一个人呢?” 南陵王点了点头,语带欣喜地说:“正是如此!这位杰克兄弟潜形之术如此巧妙,相信比起金陵王手下那,幽冥鬼影,也不逞多让! 只要杰克兄弟的攻击力上佳,杀死太子就有极大把握!” 我对着火少悬下的那团影子说道:“杰克。以火少为目标,让我大哥看看你的攻击力!” 那影子突然如活人般点了点头,然后便见一股亮银色地金属液体,飞快地沿着火少的双腿攀爬上去,瞬间就覆盖了火少全身,凝成一袭亮银色的金属外壳。 我向南陵王解说道:“杰克的能力是自如操纵一切金属。火少现在被杰克的金属包裹。已陷入任由杰克宰割的地步。”正说时,那金属外壳上突然向外突出无数长达两尺的利刺,那些利刺遍及金属外壳全身,火少身上地金属外壳顿时变成刺猬一般。 “这些刺本应向内刺击,万刺齐发,再强的人也会给刺得千疮百孔。” 随着我的解说,那些刺的尖端突然渗出金属液体,然后变成一个个鸭蛋大的金属球。那些金属圆球如同鲜花开放一般绽出一片片锋利的刀片工然后如风车一般高速旋转起来。 “金属利刺在刺入人体之后。尖端可变成刀片风车,高速旋转之下,这些连钢铁都能剁得粉碎地刀片风车,可将任何一个人绞成肉泥。” 表演完毕之后。那些金属刺飞快地缩回,火少身上的金属外壳又变回亮银色的金属液体,飞快地淌回地面,消失得无影无踪,也不知是从哪里流走的。 南陵王拍掌叫好:“为兄今日算是大开眼界了!世界之大,果然无奇不有。为兄原以为金陵王手下那‘骨王’席亦然一身神出鬼没的操纵骨头的能力,已是当世独一无二,谁知道,兄弟你手下竟有此般奇人!好,好!”我矜持地笑着,对南陵王躬了躬身:“小弟的手下就是大哥的手下,没有分别。” 其实杰克地能力并不仅止于此。他在吸收了数百高手地真力之后,自创出一招“金属风暴”那才是真正可怕的绝招。 如果杰克在战场上使出那一招的话,相信方圆十里之内,将不会剩下一个活人。 战场之上,每个战士的刀枪、盔甲都是由金属铸成,而金属就是杰克地奴隶“金属风暴”一旦席卷开来,有谁能幸免? 不过那一招耗力过巨,一招使出之后,杰克的精神力将只剩下两成左右。因此这招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随便施展的,当然也就没办法给南陵王表演了。 包何况,我们的真实实力,并不能完会展现给南陵王呢!要是我们表现出来的实力过强,让南陵王心生猜疑顾虑,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应南陵王的要求,杰克自火少影子里现身,向南陵王拜了一诗。 南陵王看着杰克的样子,啧啧称奇。杰克是白种人,高鼻深眼,脸部轮廓与我们大不相同,南陵王顿时赞道:“杰克兄弟天生异相,果然是难得一见的异人!也只有杰克兄弟这般异人,才能拥有如此深不可测的异能!好啊,有杰克兄弟这般异人助我赵兄弟,何愁大事不成?” 我们几个顿时心里偷笑,白种人也算异人?妈的地球上的白种人都多得跟蚂蚁一般了。 杰克的到来让南陵王放下了一百二十个心,马上又大摆宴席,与我们几个好好闹了一番。瞧他在席间的情绪,好像太子已经被我们咔嚓掉了,他已经斗垮了另几位王爷,给册立为太子一般。 杀太子一事基本已成定局,以我如今的实力,我下定决心要杀一个人,只要他身旁不是有千军万马、如云强者守护,那就一定能杀成。 甚至强如三国神王这神一级的人物,只要他们不在宫中,我也有五成把握将其杀掉。 在时候未到,我的天魔教还未完全壮大起来,因此还必须靠在南陵王这棵大树底下。等到我的羽翼大丰,神州大乱之后,我便再也不用仰南陵王鼻息,再不用对南陵王曲意逢迎。到时候,他这颗大树,就将被我砍倒当柴烧了! 神州用不了多久,便将重归我萧氏掌握了! 第五十章出使凶罗四 连续半个月的地狱式训练之后,我终于在南陵王的带领下,近了狼国那近乎神迹一般的皇宫,参加十一月十七日举行的使节团成员选拔仪式。 回想起这半个月的训练课程,我只能用六个字来形容:往事不堪回首! 繁琐的礼仪,复杂的着装方式,跟人讲话时目光倾斜的角度,微笑时嘴角上扬的弧度等等等等,那可都是有讲究的! 初时我还曾发出不满的抗议:“有必要搞这么精细吗?有几个人会注意到你内衣的领子是不是露得恰到好处?又有几个人会注意到你躬身行礼的时候腰弯曲的角度是不是达到了标准?再说微笑吧!妈的,那些银糜奢侈的贵族们哪个不是经常哈哈大笑,哇哈哈狂笑,又或是嘿嘿嘿淫笑的?谁会看你笑时嘴角上扬的弧度啊?这不存心整人吗?” 而那个宫廷礼仪教师则满脸严肃地说:“赵大人,此言差矣!你现在是要去参加使节团成员选拔的,要是被选中,就将代表我国出使凶罗。现在的贵族虽然多不争气,只会奢侈银糜,但是真正的贵族中还是不乏有眼光的人的。若是在凶罗国都碰上了那种真正有品味的贵族,而赵大人你却不懂得恰到好处地表达贵族的礼仪,那岂不是会给我国丢脸?在我们自己国内,赵大人您想大笑就大笑,想狂笑就狂笑,就算是想淫笑。只要场合适当,也都由得你。可是这做使节地,却是不能随意了!” 得,把国家大义都搬出来压我了。我还能不屈服么? 不过虽然这过程虽然无比艰辛,无比痛苦,但我终于可以骄傲地说一句:老子现在也是一个准贵族了! 那什么狗屁贵族礼仪、着装方式我都学会了,讲话时看人的目光和微笑时嘴角的弧度。牙齿暴露的程度我也都学得标标准准。 学业大成,我不由踌躇满志,自觉竞选使节团成员已经万无一失了! 这次进皇宫,南陵王就带了我一个人。白依、黎月姿、木老、火少、开膛手杰克全都留在了王府。他们虽然不参加使节团成员选拔,可是每个出使地使节都能带十个随从,到时候自然能把他们全都带去凶罗国。 从高大的城门进去。从皇道两旁由纯白色的玉石铺成的路上走过,一直过了两道城门,这才来到金峦大殿前地大广场上。 正中央的皇道我们是不能走的,那是只有神王才能踏足的大道。 若是不幸踩到了皇道之上,对不起,治你一个欺君之罪。砍断双足,扔到皇宫外,任你自生自灭。运气好地。还能用双手爬回家去,运气不好的,就会失血过多而死了。 当到达金峦殿前的广场上时,南陵王偏头对我低声耳语了一句:“终有一日,我将踏上这中央地大道!” 我默然点头,不时地四下张望,观察着周围同我们一样,带着各自推荐的人手前来参与选拔的诸位王爷、皇子。 顺着长长的台阶一直到了金峦殿前,南陵王低声吩咐了一句:“你先等在外面,我们进去朝拜了父皇,父皇自会移驾广场,观看选拔仪式。还有,等下父皇出来了,你可千万别惊慌,父皇最讨厌无勇之人。” 我有些奇怪地道:“王爷,神王陛下很可怕么?还是陛下长得非常恐怖?我见到陛下为什么要慌张?” 南陵王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娘的,你看我的模样,就知道我父皇长得该多么有风度有气质了父皇长相并不可怕,但是他当了这么多年神王,他身上地势,发放出来的时候,是可以把普通高手活活威逼至死的!好了,不多说了,我先进去。外边儿这些由各王爷、皇子带来的人,也都是不能进殿的,你要是等得无聊,可以跟他们聊聊,套套交情。嗯,十一皇子跟我的关系挺好,他带来的那个,对,就是那穿灰白衣服的,纯粹就是来凑趣儿的,没机会给选上的,你倒可以和他套套交情。” 等南陵王进去之后,我便挤出一丝温柔可亲的微笑,整了整衣服,向南陵王指给我的,那穿着灰白衣服,长得很有几分正气的年轻人走去。 那年轻人看着我,脸上浮现很和煦的微笑。他是看着我跟南陵王在一起的,他的主子跟南陵王的关系很好,那么他当然要对我这个南陵王的心腹给上几分面子了。 “这位大人贵姓?”很温和地,朝着那年轻人笑着抱拳行了个礼。“下官姓赵,名锋,目前在南陵王爷手下办事。” 那年轻人慌忙还礼,忙不迭地道:“免贵姓齐,齐晓诸。赵大人您太多礼了,小的只是一介平民,还未有官职在身,怎配得起‘大人’二字?大人切莫再如此多礼,真是折煞小人了” 我拷“齐晓诸”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么像“骑小猪”呢?他爸给他取名字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肚子里阵阵闷笑,嘴上也是哈给一笑,说:“齐先生何须如此妄自菲薄呢?这次使节团成员的选拔,据说凡是选拔上的,都会赐一个子爵的爵位。有了爵位,那就是贵族,那就等于有了官职。齐先生一表人材,这使节选拔肯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了。” 齐晓诸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吭吭哧哧地道:“赵大人过奖了小生实在是唉,实在是没有办法我家主子这次带小生来,其实也就是来见见世面,开开眼界的。我家主子身为皇子。在这种事情上怎么都要凑个趣儿,可是主子又不能像其他几位王爷一样,能招揽厉害地人才唉,小生能力有限。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这使节团成员选拔,小生却是不作任何指望了” 这姓齐的脸皮薄,不过人倒是挺懂事的。带点欣赏的意思,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世事无绝对。下官见齐先生一身功力倒也不弱,这武功比试,齐先生也是有希望的。” 齐晓诸摇了摇头,道:“赵大人抬爱。小人这点功力,实在上不得台面。若在穷乡僻壤,倒是能称一方高手。可是在这卧虎藏龙的京城之中,小生就只能算是街边摊档上地小菜了。赵大人您请看”说着,举目望向对面几个面色相当阴沉,但偏偏挂着一脸善意笑容的华服中年人望去“那边四位。是东陵王爷府中的客卿,都是跺一跺脚,地面都要裂开的大高手。” 我顺着齐晓诸的目光望去。将那几人的相貌记在了心中。而在我看着那几个人时,他们好像也感应到了我的子,转头向我看来,我马上将头偏到一旁,眼角余光却看到他们嘴边同时挂上了不屑地微笑。 “还有那边的三位,是金陵王爷府中的客卿,是金陵王爷手下七大高手中的三人。” 我看了看另一边的三人,都是我不认识的“骨王”席亦然自然不在其中。 “我听说,金陵王爷手下地七大高手,已经折了两人,只剩下五人。这三人,都是什么来头?”我看着那三人问道。 金陵王七大高手“暗黑龙王”庞士元已消失重生“金陵霸剑” 法元亮已身死“骨王”席亦然已被我控制了灵魂。真正能为金陵王办事的只剩下四个,其中“幽冥鬼影”左丘幽冥是金陵王的贴身护卫,据说是没有实体地影子,每日都寸步不离金陵王左右。现在金陵王已经进入金峦殿中,也不知左丘幽冥是否跟随在旁。 而齐晓诸指的三个人,是七大高手中最后三人。从以往的经验看来,金陵王的七大高手都是身负异能的奇人异士,这三名高手,也应该各有名堂。 齐晓诸看着左边一人道:“这一位,是七大高手中的‘魔刀’杜青云。传说他的以气御刀之术已经登峰造极,一口魔刀可于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中间一位,是七大高手中的‘金钢狼’罗烈。据说他一身钢筋铁骨,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再锋利的武器也无法在他身上留下半点伤痕。而他一拳击出,就算一尺厚的钢板,也可被他击成粉碎。右边那一位,是七大高手中的‘天火郎君’邪心儿。天火郎君一身火元术法深不可测,火元真劲全力催发之时,融铁化钢都是等闲,就算石头都会被其高温融化。再坚固的武器,接近他的身体之后都会给烧成铁水。” 我轻轻一笑“天火郎君”是吗?我记住你了。就你一点三脚猫的火系法术,也敢自称“天火郎君?”有机会,我会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天火的! 而在我看着天火郎君邪心儿之时,邪心儿也回过头来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其他两位,则是面带很高深莫测的微笑,眯缝着眼睛望着我。 齐晓诸叹了口气,接着说道:“而其他人,也都是像小生一样,由各位皇子殿下带来凑趣儿的。我们这些人,要说真本事,也都多少有一些的。可是在这种场面之下,我们又哪里敢和三位王爷带来的人竞争了?” 我笑道:“齐先生,何必如此悲观呢?听说这次使节团的正式成员将有十人,算上下官,再算上东陵王爷和金陵王爷的客卿,也才八个人而已。还是有两个名额可供竞争的嘛!” 齐晓诸有些无奈地叹道:“赵大人有所不知。这次使节团因是由太子殿下带队,所以太子殿下也推荐了三名人选。而太子殿下推荐的人选,却是无需选拔,可直接受封的。算起来,这最后的名额也就只剩下七个了。” 我冷哼一声,道:“七个名额,下官是一定要争得一个的!我们家王爷厚道。加上最近生意做得大了点,人手有些拮据,所以只带了下官一人前来。可是东陵王爷跟金陵王爷就太过贪心了,竟派了这么多高手过来!算起来。两位王爷一共七个手下,莫不是要把下官地名额也一并抢走么?齐先生,不知道你除了武功与术法之外。机关、兵法、礼仪是否过关啊?” 齐晓诸带着点自傲的语气说道:“赵大人。不是小生狂妄自大,可是若是除去武功与术法之外,考较机关、兵法、礼仪的话,小生绝对不会比任一人差。小生自小沉迷机关之道。对设计机关、阵法颇有心得。而小生更饱读兵书,虽说未曾实战,但这在纸笔上考试。小生却是不在话下的。至于礼仪,小生跟随我家主子也有三年光景,皇家贵族的礼仪,也自是学了个精通。唉,可惜,本国向来以武立国。武为第一,文为第二,机关阵法只能排到第三。若是没有武功法地较量的话。小生绝对有信心进入使节团。” 我嘿嘿坏笑起来“齐先生,不就是武功法高强的好手太多吗?不知道,等下的比武竞技,可否把人打死啊?” 齐晓诸摇头道:“皇宫之内是不允许出现伤人性命地行为的。按照往年新年大庆,或是神王陛下诞辰大庆时举办的竞技大会来看,至多只能出现将人打伤至残的情形。”说到这里,齐晓诸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失声道:“赵大人,莫非您想” 我笑着点了点头,道:“两位王爷太贪心,派来的人实在太多,偏偏又都是足以称雅一方的强者。这叫别人怎么挣面子?别地皇子殿下,就算是只存了凑趣儿的心,可是若是见到自己推荐的人能进使节团,封爵受赏的话,也一定很高兴吧?就是这样,待会儿下官就勤快点,把两位王爷的客卿,给送回去几个吧!南陵王爷只派了我一人,其他两位王爷也都应该只派一人,这才公平合理嘛!齐先生,你说对不对?” 齐晓诸满脸红光地连连点头:“赵大说得有理!” 我们两个谈话时,并未刮意压低音量。现在站在金峦殿大门前的一群人几乎个个都是高手,虽然也有强弱之分,但是要听清我们说地什么,却是再容易不过的了。 当我和齐晓诸说完了话之后,那些其他皇子带来的人,都飞快地向我们瞥了一眼。有地人目光中充满感激,有的则是不屑和嘲笑,看样子是在笑我不自量力。 而东陵王和金陵王的几个客卿,则都是不动声色地看着我阴笑,那目光,好像是正看着老鼠的猫,正在琢磨着从何处下口更合适。 我自然不会畏惧那七人带着威胁的目光。事实上,现在这座皇城之中,能够在单打独斗中对我构成威胁的人已经不存在了。便是那金峦大殿中,素未谋面的贪狼神王,我也分毫不惧。 当然,如果皇宫之中所有的好手都向我出手,来围攻我一个人的话,我就只有落荒而逃的份儿了。好汉架不住人多,这道理我还是懂的。 这时,那“天火郎君”邪心儿慢吞吞地向我走了过来,不时扑腾着火焰的眼珠子紧紧地盯着我,走到我身边只有两三尺的距离时,他才面相狰狞,用低沉咆哮的声音说了一句:“小子,好大的口气!虽然皇宫之中不能杀人,可是当下你邪爷爷拼着失去出使资格,也要把你烧成灰烬!” 我眨了眨眼睛,身子前倾,抬起头,用非常嚣张,挑衅一般的眼神看着他,狞声道:“小子,你**很嚣张!你家祖爷爷也不杀你,只会化去你全身的骨头,让你一辈子做个没有骨头的肉虫!” “你!”邪心儿扬手就要朝我一掌拍下,手却被赶过来的“金钢狼”罗烈拉住了。 罗烈是个金钢一般的巨汉,身形、肌肉都与龙倾城有一拼。而且两人都是练的硬功,若是龙倾城看到他,肯定会很兴奋。只不过,这个好对手我没打算留给龙倾城了,他也是我等下要废掉的目标之一。 罗烈制止了邪心儿,沉声道:“老邪,记着,这里是皇宫,不是金陵城!” 邪心儿重重地哼了一声,放下心,指着我的鼻子说:“小子,记住,三招之内,爷爷要你飞灰烟灭!” 我摸着鼻子,微笑道:“曾孙子,记住,三招之内,你家祖爷爷要你骨骼尽化,生不如死!” 邪心儿脸色一变,瞳孔中竟喷出长达一尺的两股火焰,朝我双眼烧来。 我轻吹了口气,那两股火焰顿时熄灭。 “有点本事,难怪敢这么狂傲。”罗烈把已经气得快要暴走的邪心儿拖到身后,沉声道:“只不过,今日金峦殿前高手云集,卧虎藏龙,凭你一个人,似乎还没资格挑战诸多高手!” “你家祖爷爷我最近已经收敛很多,不比以前狂傲了。你要是看到过以前的我,就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狂傲!”我微笑着摇了摇头“再说,有没有资格也不是你说了算的。在我面前,是龙你得给我盘着,是虎你得给我趴着,敢说半个不字嘿嘿,唯死而已!” 第五十一章出使凶罗五 “禁声!”一名中官,也就是太监突然从殿里面走了出来,对着我们冷声道:“神王陛下将移驾广场,你们退到殿下,到广场上侯着去吧!” 没有任何异议地,所有的人仿佛有着默契一般,自动排成两列,从皇道两边走下了广场,只是,所有人下去的时候,队形排列得相当泾渭分明。那其他皇子带来的人,大部分都站到了我跟齐晓诸这边,只有极少数,站到了金陵王、东岭王七个客卿的那边。 下去的时候,我见邪心儿、罗烈、杜青云全都阴森森、恶狠狠地看着我,于是我满脸灿烂的笑容,对他们伸出了右手比出了中指。 齐晓诸很好奇我这个手势,轻声问道:“赵大人,你这手势是什么意思?刚刚你还在跟他们恶狠狠地吵架,怎地现在就笑嘻嘻打起了这莫名其妙的手势?” 我故意用邪心儿等人听得到的音量说道:“这个手势所代表的意思,就是我很乐意跟他们家健在的女性亲人发生强迫牲的肉体关系。同时,我也很乐意出钱请一些身体强壮的公牛,来跟他们发生强迫性的肉体关系。明白了吗,齐先生?” 齐晓诸想了想,作恍然大悟状:“哦,原来如此” 我嘿嘿笑了起来:“齐先生,以后呢,要是你遇上实在看不顺眼的人,就对他作这个手势。这种有着很深寓意的手势,当然是要大力推广地嘛。是要让它流行神州的嘛!” 说着,我故意瞟了邪心儿等人一眼,发现邪心儿的脸已经彻底变成猪肝色了。额头上地青筋一跳一跳地。看样子马上就要爆血管了。 罢到大殿下等了没多久,便听一个小太监尖着嗓子叫了一声:“神王陛下移驾广场,文武百官恭随陛下,广场诸人下跪迎接!” 心里恶狠狠地诅咒着贪狼神王的祖宗十八代。我万分不情愿地跪下了价值无法计算的双膝。更恼人的是,初次见神王的时候,要行五体投地大礼,结果搞得我们这么多人,一个个全都趴在了地上! 亲吻着冰凉的地面“心里啄磨着等下比武的时候用什么理由对付金陵王和东陵王所有的客卿。照现矩,比武是第一场,而且是一对一单挑。只有比武胜了的人,才有资格进行接下来的考试。 但是三位王爷‘三名皇子推荐的人选也只有二十一个,最多比十一场武。最多能选出十一个人进行接下来的考试。也就是说,我运气再好也只能打两场,还不排除和其他皇子带来的人对上的可能。 到底用什么方法,才能把金陵王和东陵王地人一次解决呢? 苦思之下。我突然想起了在地球上的时候,看过的一部电影。那部电影的大反角,挑战的方式还真是很嚣张啊!嘿嘿,说起来,好像我现在所处地情景,跟电影上那大反角参与比武时非常相像,看来可以借鉴一下啊! 正在胡思乱想着,我忽然感觉一股排山倒海一般的威压充斥了整个空间。我身体的上方就像是压着一座巨山一般,原本还有点撅着的屁股这下子再也撅不起来了,一下子就给压得全身完全贴到了地面上。 很是艰难地扭头一看,旁边的齐晓诸比我更惨,身体贴地不说,额上还冷汗直冒,嘴唇发青,青筋狂暴。 妈的,搞偷袭!这么强的威压,整个皇宫里面也只有神王一人能够发出。可恨的是,我又不能运起功力抵招,否则如果让神王看出破绽,我不仅可以满足以一敌七的愿望,甚至还可能一个人单挑整座皇宫里的人了! 仔细衡量了一下神王的力量,我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功力运起,运至一个恰好比神王弱一点,又比其他大多数人强很多的程度,这才稍稍抵消了一点神王的压力。 当我的功力刚刚运起,便听一声轻咦传来,接着阵阵脚步声响起。我偷偷地,努力将视线抬看一点,看到了那皇道之上的一双脚,和皇道两旁的许多只脚。 神王已经带着文武百官下来了! 目光随着皇道上那一双脚的脚步移动,只见那双脚走到了我面前,突然停了下来,然后一股更强更猛的威压向我袭来。 我本来准备马上装孬趴下的,但是猛地一转念,想到神州是强者为尊的世界,想到南陵王说的神王最讨厌没有勇气的人,于是将心一横,再度提升力量,将力量提到比神王弱一点的境界,然后猛地抬起头,向上仰望。 妈的,老子这次本来就是来出风头的,当然是给神王留下的印象越深越好,表现越牛越好,反正都已经到这地步了,我也顾不了许多了! 在我抬头的那一刹,我只觉那道仿佛宇宙中最灿烂的光芒一样的目光迎着我的目光射了过来,与那两道目光接触之下,我顿时发现我虽然抬起了头,可是却根本没办法看清神王的样子! 我看到的,好像是一座不知道有多高的山,又好像是一片不知道有多深的海,甚至好像是一头傲踞于天空之上,从天空中往下俯瞰众生的神狼! 这种程度的力量果然不能与神王对拼! 心里冲动之下,险些把所有的力量都提了起来,还好这个时候神王的目光突然一敛,然后笼罩于我会身的那股威压消失一空。 我合身一阵放松,本因与神王的威压与目光相抗衡而提起的力量,突然失去了对手,刹那间产生巨大的反弹,我一个把持不住。贴在地上地身子不由自主弹了起来,飞起足有四十多丈高。 在我弹起的那一刹,地上响起一声暴喝:“大胆!没有神王陛下的旨意竟敢擅自起身!来人。把他拿下。砍去四肢,扔进护城河里去!” 这时,一个听起来很柔和,很宽厚。又很沧桑的声音响了起来:“不必。太子,是朕故意试他的,罪不在他。” 两个人说话间,我已经落到了地上。在我落地的那一刹,已将神王的样子看了个清清楚楚。 神王的个子并不高大,仅比我稍高一点。但是看着他的时候,却有一种高山仰止般的奇异感觉。 他的相貌很儒雅,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个握天下人生杀大权于手心的帝皇,反倒像是个教书先生。年轻的脸上丝毫不显老态,与他身后的太子、南陵王、金陵王、东陵王等他的儿子比起来。他就像是他们的兄弟一般。 但是他的一双眼睛。却是恐怖之极。黑色的瞳仁,就像是宇宙深处地黑洞,若是与他的眼睛对视的话,会感到那双瞳仁正散发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强大吸力。不仅要把人的目光吸进去,甚至好像连人地灵魂都一并吸走了。 在我没有提起全部的力量前,我是不能与他对视的。所以我只与他目光相接了极短的一瞬间,便低下头去,落地后双膝跪地,沉声道:“臣下赵锋,无知冲撞了神王陛下,请神王陛下降罪!” 南陵王也单膝跪地,对神王道:“父皇,赵锋是儿臣带来的。儿臣御下不严,管教无方,致使赵锋冲撞儿臣,儿臣愿领罪!” 神王轻笑一声,道:“哦?这小家伙,是绝情你的属下?你肯为他领罪,想来是极看重他了!嗯,不错,不错!在朕面前,仍敢提气抗衡,勇气、力量均是上上之选!好!朕喜欢你,恕你无罪!” 我拷,小家伙?妈的我今年二十四了还是小家伙? 心里对这侍老卖老的老家伙万般不满,我脸上却只能作大喜过望状,拜道:“神王陛下天恩浩荡,臣赵锋敬谢陛下!” 神王点了点头,转身看了周围伏地的众人一眼,说道:“众卿平身!” “谢陛下!”山呼一般的道谢声后,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想来是神王已收了威压,否则那票高不成、低不就的所谓高手还真没一个能站起来的。 我半弓着背,低头垂手看着自己的脚背,偷偷用眼角余光瞟了南陵王一眼。南陵王冲我露出一个赞扬的微笑,挑了挑大拇指。 这一次,我给神王留下的印象应该足够深了吧?等下办起事来,应该就方便多了。 神王来回踱了一阵,目光从各王爷、皇子推荐的人身上一一扫过,沉吟了一阵,道:“今天,你们来这里,是来竞选使节团成员的。这一次出使凶罗,意义重大,想来你们的主子,也都告诉你们了,朕就不再多说。第一项,比较武功法。你们有二十一人,分作十组,两人一组比武较艺。嗯倒是要多出一人,其中一组,便三人混战吧!来人,拿签来抽。” 一名老太监弓着背,捧着一壶竹签小跑了过来,从我们这些人面前慢慢走过,我们便一人抽了一枝。 神王背着手,缓缓道:“抽到一、二的为一组,三、四的为一组,依此类推,十九、二十、二十一,三人为一组混战。十组比试同时进来,朕亲自做评判。现在就准备一下,要什么武器的,这时便可提出,自有人准备。” 嗯,看起来这贪狼神王貌似儒雅,实际上是个好战之辈,否则也不会对比武这般感兴趣,事必躬亲了。 进皇宫是不能带兵器的,当下就有好几个人纷纷提出要什么什么武器,马上有太监用小本本记了下来,然后跑去准备了。 我对武器的要求是可有可无。有武器,杀人的时候,动作会更好看一点。没有武器用空手对敌的话,则能下手更阴狠一点。 武器嘛,砍在人身上,那是谁都可以看到造成的伤势地。可是拳脚掌指打在人的身上。又有几个人能看出拳脚中隐含了什么样的力道呢? 看了看自己地签,是七号,我故作无奈地叹了口气:“唉。七可不是我的幸运数字。” 那邪心儿一直注意着我。听我这一说,马上眼睛一亮,向周围的人嘀咕了几句,然后与一个人交换了他们的签。 妈的。就这么急着跟我打啊?连签都迫不及待地换了,可是我要地是一个打七个啊! 不过先干掉邪心儿,再来对付另六个,也是可以的。 金峦殿前的广场很大,足够容下好几万人,我们二十一个人分十组打架,那场地自然是绰绰有余的。 准备了半个钟头左右,那些个要武器的武器也给取来了,我们也各自报出了自己的签号,按照分组各自成队。 镑占了一块方圆二十丈的地皮。准备开始比武。 神王背负着双手,站在广场中央,文武百官都站在他的身后,所有的官员都是一脸期待之色。 “这次比武点到为止。尽量不要伤了对方性命。”神王在正式开打前提醒了一句。 我歪着头,笑嘻嘻地看着站在我面前三丈处,一脸阴狠毒辣的邪心儿,突然转头对着神王双膝跪下,大声道:“启禀神王陛下,臣练地功夫是杀人地功夫,不是比武的功夫。如果不能全力以赴,这场比武还不如不比。” “大胆!”南陵王假意呵斥道:“刚才父皇已经放你一马,你现在怎能说出如此过份的话?来人哪,拖下去杖责三百,取消他的资格!” “慢着!”神王阻止了南陵王,笑吟吟地看着我:“杀人地功夫,是什么意思?” 我抬起头,神情平静地看着神王:“一击必杀,不留余地,不是敌死,就是我亡。” 神王扮掌大笑:“好!好一个一击必杀!果然有勇气!说来也是,不到生死关头,谁能迫出所有的潜力,发挥出最强的力量?拳脚本无眼,死伤也在所难免。嗯,邪心儿,你可愿与赵锋签下生死状,放手一搏?” 邪心儿直着脖子道:“神王陛下,邪心儿若退缩便不是好汉!” 神王更高兴了,大笑道:“好啊,果然都是英雄儿郎!来人,取纸笔,签生死状!” 签好生死状,按上手印,我和邪心儿之间只能有一个活着出皇宫了。 只不过,死的绝对不可能是我。 另外九组暂时也不打了,都照着神王的吩咐,看这一场好戏。 我和邪心儿面对面站在广场中央,彼此相互打量着。 嘴角挂着微笑,我抱起了膀子,用当小混混时挑衅人的姿势,非常轻浮地朝邪心儿勾了勾手指,道:“出手吧!” 邪心儿脸色一变,恶狠狠地道:“你要为你的狂妄付出代价!” 说话间,他猛地双手高举,五指分开,掌心向天,手心中冒出夺目红光。 红光一闪即逝,化作两团巨大的火球,在邪心儿头顶上飞快地旋转。 “好!”神王赞了一声“这火焰,已可融铁化金,土石都经受不住这等高热,邪心儿果然有一手。” 我则摇头道:“邪心儿,玩术法的,那可走法师啊! 法师是不能近战的,要是我靠近了你,你能把我怎么办?” 邪心儿狂笑一声:“我身周三尺之内,连刀都砍不进来,你能近我的身?看我烈焰战甲!”说话间,那两颗火球砰地一声撞到一起,融合成一颗更加巨大的火球。 火球在旋转中化成一条巨大的火龙,绕着邪心儿的身体盘旋几周后,化成了一袭将他全身都笼罩在内,只露出眼耳口鼻的火焰盔甲。 火焰盔甲加身,邪心儿身周三尺以内的空气都变成了通红色,不时发出爆裂的噼叭声,温度果然够高。 “我邪心儿术武双修,不仅精通火元术法,对拳法也深有心得。赵锋,就算我主动靠近你,你又能把我怎样?”邪心儿一边说着,一边大步向我走来。他每走一步。地上都会冒出一阵黑烟,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 “父皇,邪心儿弄坏了广场地玉石地板。儿臣会出钱赔偿的。”金陵王讨好卖乖一般说了一句。 神王点头笑道:“几块地板算什么?我贪狼国有如此勇士。可不比皇宫里所有的地板加起来都贵重得多?” 听到了两人对话地邪心儿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然后大吼一声:“天火神拳!”猛地加速向我冲来,一拳隔空挥出,一道通红地火柱自他拳头上生出来。化作一条张牙舞爪的火龙向我扑来。 火龙还未近身,灼人的热浪就已将我身上烤出阵阵青烟。 闻着头发被烤焦的味道,我摇了摇头,笑容一敛,用无比狰狞的神情,近乎咆啸一般吼道:“华而不实!让你家赵爷爷来教教你什么才是真正的拳头!” 一声暴喝,天魔真气自天火元婴中抽离出来,全面提至天魔九变大成的至高境界,一股黑气自我体内涌出,只瞬间就把那热浪逼开。 然后我右腿猛地蹬地。强劲的爆发力将我蹬地的那一块地面蹬得碎石纷飞。变成一个巨大的深坑。 我借着这一蹬之力弹了出去,右拳以千钧之力击出。 在我出拳的那一瞬间,天地间的时间仿佛都停止了流动,我连从身边掠过的。因灼热而变得膨胀的空气都看得清清楚楚。 我知道自己这一拳已经用上了十二成力,有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在我出拳的一刹,我只觉天地间似乎只有我这一个拳头。我觉得自己可以将天地击碎,我感觉上天下的只有我是存在的,所有的一切将随着这一拳而消失! 这一拳,在这个时候,是绝对无敌的! 拳头迎向上了火龙,火龙像空气一样被轻松穿透。 快得无法想象的速度让我在瞬间就到了邪心儿面前,我的拳头击上了他的拳头,两拳交击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他拳上的火焰熄灭,整只手在无声无息将化成血沫,然后被高温蒸发。 我的拳头势如破竹,自他的拳头一路击过手村、肩膀,所过之处,一切都消失不见。 最后我的拳头击碎了他的肩膀,穿透了火焰盔甲,打在了他的脖子上。 邪心儿的头飞了起来,失去了控制的火焰瞬间便将他的身体化成了飞灰。他那旋转着升腾的头颅,犹自死不瞑目地望着我。 砰!一声爆响,他那颗死人头也被残留头内的火劲撑爆,烧成了灰烬。 神王顿时拍掌大叫一声:“好!果然是一击必杀!”我看都不看邪心儿的尸灰一眼,对着神王单膝跪下,道:“请陛下恕罪,邪兄力量太强,臣下不得不尽会力出手,致使邪兄尸骨无存!” 神王大笑道:“何罪之有?你们不是已经签下生死状了吗?尸骨无存和尸体完好有什么分别?不都是一个死吗?你那一拳,真是让朕看得心旷神怡,舒爽得很哪!花拳绣腿再好看又算什么?真正的拳头,不好看,却有着最强的威力!好,好得很啊!”“谢陛下!”抬起头,我略带得意地与南陵王交换了一个眼色,忽然发现东陵王与金陵王也在交换眼色,接着两个奸王便开始给各自的客卿打起了眼色。 好戏来了!我心里暗爽,当即大声道:“陛下,臣下这次胜得太轻松了,所以臣下有个不情之请。现在在场的这些与臣下同等身份的候选者,可随意向臣下挑战!臣下当竭尽所能,为陛下助兴!” 神王失笑道:“赵卿家,你刚刚才打出那样霸道凌厉的一拳,哪里还有人敢向你挑战的?你过关啦,只要礼仪、兵法、机关考试合格,就是我贪狼国使节团的正式成员之一了!” 神王话音刚落,便听罗烈沉声道:“陛下,草民愿向赵大人挑战!” 杜青云也道:“陛下,草民也愿向赵大人挑战!” 他们两个都未在贪狼国任官职,所以在神王面前不能自称为臣。而我则在羽林军狂了个军职。所以才可自称臣下。 见这两人开口,神王刚要说话,东陵王的四个客卿同时出列。跪拜道:“陛下。草民等四人也愿向赵大人挑战!” 神王默然不语,忽然回过头狠狠地瞪了东陵王和金陵王一眼,轻声道:“你们两个,莫以为朕不知道你们的心思。莫非是想毁朕一员猛将不成?” 东陵王和金陵王一脸委屈,耸拉着脑袋,也不吭气。 神王的声音很小,估计除了我和他身边的太子及三位王爷外,没人能够听到,毕竟帝皇地家事还是不可外扬地。 见神王在教训,两个奸王,我生怕神王阻止那六个家伙不自量力自杀式的挑战,忙出声道:“陛下,刚才臣打得很不过瘾,既然这六位先生都向臣挑战。臣愿接受这一挑战!” 神王略带惊讶地看了我一眼。随即笑道:“赵卿家,你这是何必?你已经过关,这挑战不接受也罢。朕当然不会因此以为你无勇,事实上。你的勇力,朕非常欣赏!再说,刚才你与邪心儿一战,已然出了合力,再与人交手,恐怕会心余力绌。” 我大声说道:“陛下明鉴!臣下每战必出全力,但出全力并不代表力已竭,臣下仍大有余力,大可一战!” 神王想了一阵,道:“也罢!朕便准你等之请!赵卿家,此战可要生死相搏?” 我点了点头,道:“陛下,臣,向来不留手。” 神王哈哈大笑“好,好!战场之上,人人生死相搏,谁会手下留情?我贪狼国二十年未起战事,这比武竞技都演变为一种游戏,太也无趣了!嗯,来人,再取纸笔,签生死状!赵卿家,你想先与哪一位比试啊?” 我笑道:“陛下,臣下自幼在山中捕猎猛兽,曾多次孤身与狼群交手,每次都是以一敌众。说实话,这一对一地打架,臣觉得很不顺手。六位先生既想与我比斗,那臣下便以一敌六,同时迎战六人!” 罗烈脾气也算很好了,但这时我的话显然已经将他彻底激怒,他咆哮道:“赵大人,你也太瞧不起我们了!以一敌六,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人了?我们岂是那等以众凌寡地小人?陛下,诸万勿准赵大人之奏,草民宁愿死在赵大人拳下,也不愿与几位先生围攻赵大人!” 神王冷冷地道:“朕自有决定,几时轮得到你来说话了?给朕退下去!” 听神王如此一说,我心中暗喜,看样子神王现在已经喜欢上我的武勇了,我进言他不责怪我,罗烈进言却遭来他言语上的责骂,这不都有区别对待了吗? 神王又想了一阵,道:“赵卿家,以一敌六,你真有这个把握?” 我微微一笑,道:“陛下,臣不是鲁莽之人。虽然从不妄自尊大,但也从来不妄自菲薄。” 神王微笑道:“朕欣赏你的就是这一点!好,准卿所奏!赵卿家就以一敌六,让朕好好看看你的武勇!不过朕观这六位先生,也都是强者,你若是败亡于他们手下,朕同样会对他们大加封赏!” 我点头道:“生死由命。我贪狼国本就是强者为尊,臣若败亡,是臣实力不济。六位先生能打死臣,自是有实力的强者,本就该得到陛下封赏。” 神王看着我的眼神中顿时又多了几分欣赏:“很好! 坦率直白,笑谈生死,真豪男儿!如果你此战不死,朕许你伯爵爵位!封二品京将!” 谢过了神王,再看罗烈等六人,他们的目光已经阴沉到快要结冰。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我怀疑我现在已经死了无数次了。 再次签下生死状,按好手印,我和罗烈等六人在刚刚我与邪心儿交手的场地旁另辟一块场地,准备交战。 我慢慢地脱下身上地华丽长袍,显出里面一袭潦黑地劲装,开始活动手脚。 罗烈等六人站成一个圆圈,将我围在正中。 罗烈正对着我,他看着我的眼睛,一字字道:“我要打死你。”说着,他闷哼一声,身上的肌肉如同活物一般蠕动着膨起,哧哧声响中,他的上衣给撑得粉碎,露出一身强横到变态地黝黑肌肉。 我嘿嘿一笑:“想脱衣服就脱衣服,干嘛非要把衣服撑爆?你家很有钱吗?还是你家主子很有钱?” 罗烈身旁的“魔刀”杜青山张口吐出一把三寸长的黑色圆月形弯刀,那弯刀飞到杜青山头顶上缓缓盘旋着,发出阵阵凄厉如鬼哭般的啸声。 “赵锋,今日我们六大高手联手,一击必杀这个说法,现在要应验在你身上了!”杜青山冷冷地说着,那把黑色的魔刀放出漆黑的光芒,渐渐变成了一把三尺长的弯刀。 “有本事,你们就来吧!” 东陵王的四个客卿中的一个阴笑着,伸出右手,食指上慢慢结出一粒粒闪亮的冰晶,我身周的气温骤然下降,空气中竟然结出了霜花。接下来,我的衣服、头发、眉毛都结出了霜花,皮肤也给霜染得更白。 “我的,极度严寒,只会针对你,别人都不会受到限制。”那人阴笑着说:“身体冻僵的感觉怎样?再过一阵子,你就会冻成冰块。嘿嘿嘿嘿”你不是速度快吗?关节都给冻裂了,我倒要看你怎样再施展那速度!” 我无所谓地左右晃了晃脖子,颈关节发出一阵放鞭炮般的爆响。接着我双手握拳,互碰到一起,轰地一起闷响,我身上所有的霜花顿时四下飞散,消失得无影无踪。 “最近天气热了点,有点冰来降温的确不错,谢谢你啊!”我笑着对那人挥了挥手。 那人的脸色变得惨白,闷哼一声,鼻乳中流下两道血线。 嘿嘿,术法被破,已身遭到反噬,这滋味想必不怎么好受。 “各位先生,不要与这小人废话了!咱们各以生平最强的强技同时出手,就不信他还有机会活下来!”罗烈提出了建议。 另五个人都点了点头,罗烈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自己的嘴唇,大吼一声:“赵锋,纳命来吧!” 他猛地出手,一拳直击而出,狂暴的拳劲带着一声天上雷霆般的巨响,向我轰隆袭来。拳头前的空气被拳劲压缩成一团乳白色的球状物体,不住地发出爆裂时的噼叭大响。 风声响动,黑色的魔刀突然如梦魇一般凭空出现在我眼前,旋转着袭向我的脖子。 冰风狂啸,一股冰风自天而降,夹着漫天的冰锥向我罩来。 地底一阵震颤,地面突然裂开几条大缝,无数纯白色的玉石地刺由下至上向我突刺而来。 两声锐响,一白一青两道剑光从我背后袭向我的左右双胁。 六大高手同时出手,狂暴的气劲充斥我左右,几乎在他们出手的瞬间,我身上的衣服就已经尽数裂开,破成千丝万缕! 处于他们夹攻中的我,顿时就像被风暴环绕的一叶扁舟,随时可能被风暴催毁。 在这个时候,我猛地提起十二成天魔真气,仰天狂啸一声:“吼--” 十二成功力的“天魔噬魂”全力出击! 第五十二章出使凶罗六 从我口中喷薄而出的声波像台风一样向四面八方扩散开去,台风所过之处,就连空间都纷纷碎裂,形成一块块漆黑的空间裂隙,向着四方席卷。 黑色的魔刀悄无声息地碎为粉末,两把飞剑也同时粉碎,从我头顶罩下的冰风更是直接消弥于无形,而那些向我突刺而来的地刺大多还未成形就已经粉碎,罗烈的拳劲轰然爆破,他的整只右手给破碎的空间切成了肉片。 六大高手联手一击被我一招破掉,趁着全身真气汹涌澎湃,其势越来越强猛之际,我狂笑一声,闪电般冲出,直取罗烈! 罗烈右手已失,身子也被那声咆哮震得喷血倒飞,我追上他倒飞的身子,两手抓住他的双腿,左右一撕,哗啦一声,罗烈号称坚不可摧的身体被我徒手撕成了两片。 提着两片尸体,我趁势斜掠到杜青山身旁。此时杜青山也在向后倒飞,他那魔刀是气血相关,灵魂交修的灵器,魔刀被破,他自身受创也相当严重。我提着罗烈的一半身子,朝他空中的身子狠狠砸下,轰地一声大响,两个身体都碎成了肉糜。 没有丝毫停顿地,我又掠至那个用冰术法的东陵王客卿身前,用罗烈的另一半身子将他也砸了个粉碎。然后再度转身掠至那两个放飞剑的东陵王客卿身旁,追着他们在空中倒飞的身子,两爪伸出,狠狠地抓进他们的后背,五指扣住他们的脊柱,发力一扯。喀啦一阵暴响,他们的整条脊柱给我硬生生扯出了囊体。 最后那名东陵王的客卿在我杀死另五人时已经差不多止住了后退的身形,但他的防御还未成形。我已经狂冲了过去。论速度,天下间谁能比我更快? 我一个俯冲便已到了他身前,双手接着他的肩膀发力一扭,骨碎声中,他的肩骨给我捏了个粉碎。那客卿惨叫声刚发出一半,便被我一抓扣住了顶门。然后猛地往下一压,极度悲壮的爆骨声中。他的整颗脑袋被我硬生生压进了胸腔内,而胸腔则被暴力挤开,鲜血喷泉般飙射出来。 我飞身后退,避开飙射的血泉,连杀六人,我除了一双手鲜血淋漓之外,全身上下没有沾上半滴鲜血。而手上的鲜血,也在我杀掉最后一人之后,运功蒸了个干干净净。 大踏步走向神王。看了一眼仰仗他的保护才避过了乱溢的真气地文武百官,发现其中有一半人脸色惨白,还有极少数人嘴角挂着污渍,显然是刚刚吐过了。当然,也不乏眼冒红光,满脸嗜血笑意的,那些应该就是贪狼国最勇猛的武将。 神王悬后的太子及三位王爷神情各异。 南陵王一脸兴奋的笑意,向我连挑大拇指。东陵王及金陵王则满脸铁青。看着我时。眼睛中似要喷出火来。太子一脸若有若无地笑,从神情上,倒是很难看出他在想些什么。不过照我想来,除掉东陵王和金陵王的得力手下。太子应当也是很高兴的吧! 至于神王,则是保持着那淡定的微笑,看着我微微蜃。 “是你们自己要玩的,玩输了,就要输得起。强中更有强中手,没有人能天下无敌。再勇猛地勇士,也会碰上克星。你们的六个手下的确勇武,可惜的是,碰上了赵卿家。”神王在我离他还有十丈余的时候,转头低声对东陵王和金陵王说了这句话。 他毫不介意这句话被我听到,但是在我听来,这句话有三层意思。一是警告东陵王和金陵王,二是表示对我的赞许,这第三,则是一种对我变相的警告! 我刚才展现的十二层天魔九变地功力,若在地球上,那是诸天神佛也难匹敌地。瞬间杀掉六个高手当然不在话下。 以神王的能力,自然可以感应出我表现出来的力量放眼整个贪狼国,已只比他稍逊一筹。拥有我这么强的力量,自然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了。可是神王却趁着教训东陵王和金陵王的机会,变相教训了我一句,那一句“强中更有强中手,没有人能天下无敌,再勇武的勇士,也会碰上克星”就是对我说的了! 我心中冷笑,神王大概还认为,我会畏惧他的力量吧?只要我愿意,我甚至可以在靠近他的时候,抓住机会以全部力量展开雷霆一击。相信他连召唤神兽贪狼的机会都没有,便会给我轰个粉身碎骨。 当然,这种情形现在来说,还只能意淫一下。用全部力量击杀神王之后要冲出皇宫就有点难了。神王的那些皇子们,眼下可都在宫里边儿呢,我可没自大到认为自己可以一个人干掉贪狼皇族的地步。 走到神王身前三丈处,我向着神王单膝跪地,大声道:“托陛下的洪福,臣下此战活着回来了!” 神王呵呵一笑,点头道:“很好!你以一己之力,瞬杀六大高手,这份实力,放眼整个神州,能比你更强者已寥寥无几!你既胜,朕便信守战前承诺!赵锋听封!朕封你为一等武威伯,二品飞虎京将,可统领两营羽林军四万将士!此次出使凶罗国,你为太子#助,太子为主,你为辅,于大事上有进言权,劝阻权!” 我高颂一声:“谢陛下隆恩!”连磕九个响头,将面前地板磕碎了一片。 没有任何悬念,我便成功入选使节团。杀掉了东陵王和金陵王带来的所有人手,他们来了一手绝户计,这下子,两位王爷可就没半点机会在出使一事上争光露脸了! 而其他的皇子带来凑趣儿的手下们,也托我的福,有了出使的机会。等我站起身来时,那些皇子们看着我的眼神都变了,都变得无比和蔼可亲,有的甚至频送秋波,向我示好。可惜地是。我对男人没什么兴趣。 选拔使节的事情结束之后,神王在金峦殿大摆宴席,宴请文武百官和入选使节团正式成员的使节们。 神王下旨今日大家同乐,可不拘礼节,随意敬酒。于是我马上成为众人围攻的目标,算起来我如今也是二品大员。还从草根阶级一跃成为新兴贵族,席间被诸王公大臣敬酒弄得简直有些忙不过来。 齐晓诸凭着还算可以的功夫。头头是道的兵法理论水平和精浜地机关阵法,也有幸入选了使节团。他特意敬了我三杯酒,对着我拍胸脯打保票说以后有用得着他的地方,尽管吩咐,他皱一下眉头就不是好汉。 这家伙,虽然迂了点,可是人还是不错地,个性也是很好的,倒是一个值得一交的朋友。 金峦殿上一片乱哄哄。东陵王和金陵王两个失败者很阴冷地坐在各自的位置上,冷着脸独自喝闷酒。众大臣见他们两人脸色不好的样子,非常识趣地没去打搅他们。除了太子和几个跟他们交好的皇子略敬了一杯以外,别人都离他们远远的,好像生怕两位王爷一翻,当场将他们活撕了一般。 神王大概觉得这现场还不够乱,于是下旨让中宫去把皇室的公主们也给请来,与众偕乐。 当那些个领旨去请公主的中官走后。我一边接着那些满口阿谀之辞的官员们敬酒。一边小声问我身旁的南陵王:“王爷,怎的这种场合各位公主也常到场吗?” 南陵王笑道:“那个自然。我们皇家的女人,可不比寻常女子。 若论酒量,她们一个个能力敌百人。若论打架,嘿嘿知道我们皇家这一辈儿的第一高手是谁吗?太子都只能排前三,那排在第一第二的,就是本王的姐妹。十三公主英如排名第一,九公主珏排名第二。 嘿嘿,我们皇家的公主们,那可都是在家能持家,上阵能打仗的绝代英雌。若不是神州大陆例无女皇女王,恐怕这太子这位,怎也轮不到绝仁地。” 我吓了一跳,道:“哎呀妈呀,你把那些公主说得这么厉害,那她们还嫁得出去吗?这还有谁敢娶她们啊?这样地老婆娶回去,那还不得天天在家挨打吗?” 南陵王摇头阴笑:“神州男尊女卑,向来男主外,女主内。我们皇家的女儿虽然不能随意嫁人,但是只要嫁出去了,那就得绝对听从夫君。夫君要打,只能忍着,夫君要骂,只能听着,父皇都不管的。但是,若是哪个公主敢打老公,只要父皇知道了,哈哈那公主的一身神力,可就会全给收回来了!” 我一听乐了,笑道:“那要是娶个公主在家,还是挺划得来地。家里边儿多个苦力兼打手,还绝对听话。看来,皇家女不愁嫁啊!”南陵王又摇头:“那可不一定。皇家的公主们,择婿的条件是相当苛刻的。那可是要父皇亲自考核的。不仅要文武双合,还要家世清白,对我皇家绝对忠诚。条件稍差一点都不行。不过赵爵爷,本王看你的各件,都很符合嘛!有没有兴趣向我父皇提亲,娶个公主回家养着啊?” 我连连摇头:“那可不行。家里两只母老虎都已经让我焦头烂额了,我一个人分身无术啊!”其实我的真心话是--谁知道那些公主长啥样儿啊?打架这么厉害,该不会是一个个全身都是肌肉疙瘩。跟我在地球上看到过的,那些练健美的女人一样吧?要是那样。跟娶了个男人有什么区别? 南陵王道:“话可不是这么说的。男子汉大丈夫,六妻八妾很平常的!你只有两个女人,还是嫌少了一点。知道哥哥我为什么有那么大宅子吗?那是用来养老婆的,我家里的妻妾,已经有三十七人了。” 我愕然“不会吧王爷?那你忙得过来吗?一个月三十天,你就算一个晚上睡一个,那也得有七个轮空啊!”南陵王得意地一笑,道:“做张大床,每天晚上睡十个,四天就能全部轮到。” 我再愕然:“王爷,一个晚上十个这您能摆平吗?您睡了十个女人。还有时间睡觉吗?” 南陵王拍了拍我的肩膀:“凭本王的功力,一个晚上连御十女当然不在话下。睡觉时间是短了点,如果每个人都睡到的话,大概也就能睡一个时辰吧。不过一个时辰就足够了,父皇在战争期曾创下过一年没睡觉的纪录。力量强到父皇那程度。十年不睡都没多大问题。本王弱了一点,每天还是要稍稍小睡一下的。 我马上对南陵王表达了如滔滔江水一般连绵不绝的敬仰之情。如此淫乱糜烂地生活,我以前当小混混时也曾向往过,可是不但没有钱,这身体也没有本钱啊!现在听南陵王这么一说,我顿觉前途一片光明。 正胡思乱想着,南陵王突然深吸一口气,道:“来了!九公主和十三公主到齐,十七个公主,除了嫁了人的八个外。剩下的九个都到了!” 我马上向着大殿门前望去,只见一群穿着精致华丽的衣裙,高昂着精巧的头颅,就像高高在上的天鹅一般地美女,在十几个中官的服侍下走进了殿中。 南陵王凑到我耳边,小声道:“前面两个,左边的一个,就十三公主英如。右边的。就是九公主珏。现在公主们以她们二人为首。怎么样,看中哪一个了?看中了就告诉我,我向父皇去。” 我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两个公主。 十三公主绝英如身材高挑。怕是比我还要高小半个头,那双掩在裙下的长腿行走间现出纤直的线茶,非常诱人。 长相自不必说,禽狼神王长相英武儒雅,他的儿子个个都比我帅一点点,女儿们也都是如天仙般甜美可人。 绝英如有着一张恰到好处的瓜子脸,柳眉下嵌着一双晶亮的大眼睛,双眼皮上涂着淡淡的胭脂色眼影,小巧的琼鼻鼻梁高披,樱唇涂着无色唇膏,水灵得让人一看就想扑上去啃一口。 而她那可用“高耸入云”来形容地双峰,即使掩在宽大的裙下,也可看出其惊心动魄的弧线。 而九公主绝珏个子并不高挑,看上去比我还要矮上好几公分,但是身材也是惊人的好,这应该就是身怀神力的功劳了。 她的长相比绝英如要显甜美一点,看上去就像个清纯的邻家女孩,脸上没有绝英如那种高傲的神情,让人一见便生亲切。 这两女,的确是人间尤物,她二人身后地那些公主,也都如天仙一般。若不是我家里也有两个比起她们丝毫不见逊色的女子,恐怕也会像那些大臣们一样,一见她们进来,便满脸痴迷,目光再也转移不开小如何?“南陵王笑眯眯地问:”看上谁了?十三公主还是九公主?” “两个都不错!”我随口答了一句,但马上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果然,南陵王阴笑道:“赵爵爷,你的心可不小哦!那就两都要了吧,如何?” 我一愣,道:“怎么成?她们可都是公主,是神王陛下的女儿,哪有两个公主共侍一夫之说?” 南陵王笑道:“这你可就错了,只要你有本事,能降伏得了她们,两个都嫁给你一个又何妨?实话告诉你,以我对父皇地了解,他现在把公主们招出来,怕是生了招附马的打算了。谁让你刚才表现得那般神勇呢?你如今的力量,恐怕连我都及不上了。你这等人才,父皇不好好拢络岂不失策?你又不是我皇家之人,若笼络不了,只好除去。” 我心中一惊,慌道:“王爷救我!” 南陵王哼了一声,两眼翻天:“谁叫你那么爱表现的?随便假装苦战的样子,把他们打残几个也就行了。谁让你非要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用什么一击必杀连宰七个高手呢?” 我扯着南陵王的袖子,低声道:“大哥,你我兄弟一场,你自己说说,你的事情,小弟有没有尽心尽力去办?小弟只到南陵城四个月,便将南陵整治得有如铁桶一般。这银子也给你赚到了,兵也给你招到了,你要不帮我你还对得起我吗你?” 南陵王撇了撇嘴,道:“其实呢,要救你也不难。嗯,关键还在你自己。待会儿父若是说起赐婚的事情。你一定要毫不犹豫满口答应下来,一切以父皇放心为前提。” 我吞了口唾沫。有些苦涩地说:“大哥,你这不是这不是为难我吗?是家里那两个知道了,还不把我活剐了吗?” 南陵王摇头冷笑:“那你就等着被父皇找碴儿砍头吧!哼哼,我们皇家嫁女儿,也不是那般随便的。就算父亲赐婚予你,也不是即刻就能成亲的。起码也得准备个大半年的,等你再立几件功劳,再挑选蚌吉日,才会举行大婚。”尽量压低了声音。阴在我耳边说:“再者,若我们图谋的大事一成,国内必生乱子,大婚只会延后,你要是不想娶公主,也可把这件事拖掉。” 我点了点头,道:“一切就照大哥说的办吧!娘的,我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啊?为什么要给我这种生死抉择?” 南陵王冷笑道:“省省吧你。你在南陵干下的那些事。哪一样不是伤天害理了?” 我撞天叫屈:“我的王爷,我那还不都是为了你吗?现在黑锅都由我来背了?” 南陵王嘿嘿笑道:“那是自然。到时候老天爷要罚谁,降下天雷来也只会炸你,不关我事。” 我彻底无语。南陵王,你小子哎,我忽然觉得,这种对话方式,很有些像以前我跟靓昆在一起时,两兄弟调侃地样子。 难道不知不觉间,我与南陵王之间的交情,真已经深厚到这种程度了吗?妈地,我可是卧底啊!而南陵王,他也不过是在笼络人心啊!我和他之间,该是生死大敌的啊! 这狗屁卧底,果然不是人做的。 在我和南陵王说话间,九个公主已经走进了大殿,穿过长达百米的大殿中堂,向着高踞宝座之上的神王行去,盈盈一拜,齐声道:“儿臣拜见父皇!” 神王乐呵呵地道:“免礼平身!今天是个好日子,朕得了如许之多的人才,心里很是高兴。又得了赵爱卿这等猛将,所以朕也请你们来与众同乐,赵爱卿,来来来,你初次进宫,还不认识朕的这些女儿们吧?来,朕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南陵王递给我一个多多保重,自求多福的眼神,转身去和十一皇子、齐晓诸喝酒去了,我尽量挤上受宠若惊,欢天喜地的表情,一溜小跑向着神王那边行去。 先向神王行了一礼,然后又给九位公主请了个安,我便垂手肃立一旁,老老实实地看着自己地脚尖。以前在地球上看宫廷剧的时候,拿正眼看公主,好像也是什么罪来着。 神王端着酒杯,走下神台,来到我身旁,看着他的几个女儿,笑吟吟地道:“女儿们啊,这位呢,就是今日在使节团成员选拔考试中,武试时一人击败七名高手的赵锋了。你们看看,他是否很有几分英雄气概啊?” **,我怎么听神王在介绍女儿相亲似的?难不成还真被南陵王说中了,神王把主们叫来,就是为了让她们择婿? 可是我只有一个人啊,这九个公主,要是都看上了我怎么办?难道让她们决斗决定谁嫁我,又或是全都嫁给我?那万一白依和黎月姿知道了,我还真的有可能死在床上。 只听一个脆生生,娇滴滴的声音响了起来:“父皇,这位赵大人就是今日的武魁吗?嗯,果然生得端正。” 我心中大叫:“完了完了,这个看上我小” 谁知道异常良好地自我感觉刚刚冒了个泡,我便又听那声音说道:“但也仅止是生得端正罢了。个子太小,看上去弱不禁风,比我还要矮一点,这个样子,真地能连胜七个高手?那七人都是睡呀?难道都是废物么?父皇,连胜七个废物,我们这些兄弟姐妹,那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也没什么值得惊奇的啊!”我越听越火大,这不是变相地骂我是废物吗?抬起头,阴森森的目光望向那盛气凌人地十三公主绝英如。脸上却挂着相当和蔼可亲的笑容。 “臣想请教十三公主殿下,‘魔刀’杜青云、‘金钢狼’罗烈、‘天火郎君’邪心儿’以及东陵王爷府中最强的四位客卿,不知道算不算废物呢?’ 那满脸高傲地十三公主眼中闪过一抹讶色,随即不屑道:“那七人虽都是不弱的好手,可是轮战七人。将其一一击败,本公主和九姐也可轻易办到。是不是九姐?” 九公主绝珏的语气跟她的相貌一样温和。“是的十三妹。不过赵将军的勇武地确值得称赞,却是一位真正的勇士。” 嗯,这公主到底比十三公主年长,说话地艺术要好得多,性子嘛,也还过得去,本天魔比较欣赏。 十三公主道:“什么值得称赞啊?九姐你就是这样,向来什么人都不愿得罪。照我说,他一个大男人怎能跟我们女人家比?你我姐妹就算同时让那七人围攻。要胜他们也是不难。轮战连胜而已,有什么值得称赞的? 我们说话时,神王只在一旁笑吟吟地看着,不做任何解释,摆明了要我自己去解决。而其他大臣们也都一画看好戏的神情,拼酒的也都不斟酒了,吃肉的也都不动筷了,全都全神贯注地望着我们这边。 南陵王更是一脸坏笑。幸灾乐祸一般。 这公主。是不能得罪的,可是做男人的,腰杆是一定要挺直的!否则的话,非但我自己看不起自己。连神王都会看不起我了! 当下我诡笑着看着十三公主,道:“不知道十三公主殿下知不知道,什么叫一击必杀?” 十三公主冷笑一声:“跟我论武?恐怕你还参够资格!所谓一击必杀,便是对付废物时用的手段,一招便将废物杀掉。 我点了点头,道:“刚才十三公主殿下也说,魔刀杜青云等人都是不弱的好手,即如此,那他们想必就不是废物了。不知道公主有几成把握,将杜青云等人一击必杀呢?” 十三公主沉吟一阵,道:“若是一对一,其中任何一人,本公主都有五成把握!” 我点头笑道:“公主好手段!可是,臣当时与天火郎君邪心儿比试时,只出一拳就破了他的火焰战甲,将他打得灰飞烟灭。” 十三公主撇了撇嘴“我也能做到。” 我继续道:“然后臣下与剩下的六人同时动手,让那六名高手先出手进攻,在他们施展生平绝技之后,臣一招破掉六高手的联手合击,然后每人给了他们一下,他们便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 十三公主闻言一惊,失声道:“这不可能!那六人联手合击,同时施展生平绝技先行动手,就算是本公主也只能自保,无法破招杀人,你怎可能” 我打断了她的说道:“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公主不信,自可向神王陛下询问,当时神王陛下亲作仲裁,亲眼目睹了那一战。还有在场的所有大人们,都是在现场臂看了地。公主自可找人详细询问其中过程,看臣下有没有说谎。” 十三公主询问般看了神王一眼,神王含笑点头。 十三公主地俏脸顿时变得雪白,喃喃道:“不可能如此说来,你岂不是比本公主还要强?岂不是除了父皇和几位皇叔,你便是贪狼国第一高手?我不相信” 这个公主的性情我算是看出来了,相当自负,而且骄傲自恋得几近病态。这种人最好少惹,否则麻烦多多。 看看其他公主,哪一个不是看着我眼放异彩?就连九公主,也含笑看着我,微微点头。神州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长得不帅不要紧,力量够强就行了。本人是杀人打架的第一高手,这不连众位公主都动心了? 可是十三公主唉,我实在不想再跟她多纠缠了,否则还说不定会出什么事摇了摇头,我对十三公主道:“十三公主,臣下所言句句属实。 鲍主若不信,臣下也不想再多分辩。臣下本不是好显摆之人,但是公主咄咄逼人,臣下为了维护尊严,不得不将实情相告。在臣下看来,一个勇士,如果连尊严都没有,那便根本不配勇士二字!得罪之处还望见谅。陛下,臣请告退。” 神王呵呵笑道:“赵卿家,何必这么着急?朕问你,朕地女儿们都如何?” 我心里突地一声,暗道:“来了来了,逼亲来了!” 但是嘴上却是不敢说的,恭恭敬敬地道:“诸位公主天仙下凡,臣下乃凡夫俗手,不敢妄加评论。” 神王摆了摆手,说了一句很直白的话:“朕是问你,朕的女儿们漂不漂亮。” “诸位公主殿下天仙一般的人儿,又怎会不漂亮了?臣连一眼都不敢多看,生怕玷污了公主们的仙气” 好了好了“神王笑道:”说了半天没一句落到实处的。朕明白跟你说吧,朕有意召你为附马,你可愿意?” 我抬起头,一脸愕然加惊喜地道:“陛下您” “瞧你这样子就是愿意了。”神王不由分说给我作了硬主“就这么决定了,召你赵锋为我皇家附马。不过具体哪位公主下嫁于你,这还需要看公主们的意思。相信无论哪一位公主嫁给你,你都会意的吧?” 我拷,这神王嫁女儿也太儿戏了,没办法,谁叫他们势力大,力量强,有霸道的资格呢? 我刚准备惊喜交集地下跪磕头谢恩,却听十三公主的声音响了起来:“不行!这件事不忙决定,我要跟你先比一场,领教一下你的一击必杀!” 第五十三章出使凶罗七 “不可,臣绝不能跟公主比!”震惊之下,我站起,脱口说出这句。 十三公主怒道:“怎么,你看不起本公主,不屑跟本公主比试吗? 我摇头道:“公主是皇家神王陛下子女中力量最强之人,臣怎敢者不起公主?其实是臣自觉力量较公主远有不及,臣惶恐之下,不敢与公主比试!” 十三公主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的力量比不上本公主?这话怕是说反了吧!照你刚才自己形容的,把自己说的那般厉害,比起本公主分明还要强上不止一点半分!现在却又说比不上本公主,哼哼,要么你跟我比一场,要么,本公主请父皇治你一个大不敬之罪,砍了你的脑袋!” 我不由大为头痛,转头望向神王,谁知道神王却根本就不看我们,脸上挂着高深莫测的微笑,眼睛望着旁边。 无奈之下,我只好实话实说:“公主殿下,非是臣不愿比试,实是臣练的就是杀人的功夫。臣的功夫一使出来,那就一定要死人的。除了杀人之外,臣的功夫没有半点用途。若说比试,臣还真不知道该怎样比试。” 十三公主气呼呼地道:“杀人的功夫又怎样?莫非你还敢杀本公主不成?今天你比也得比,不比也得比,否则本公主绝对不会轻易放过你!” 我拷,这公主说的什么话啊?她明知道我不敢杀她。 还逼我跟她比武,这不存心找麻烦吗?心里火气一上来,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冷兮兮地说:“既然公主执意要比,只要神王陛下同意。臣定当会力以赴!” 十三公主点了点头,道:“好,这可是你说地。父皇,儿臣要与赵将军比试一场,请您下旨。准赵将军与儿臣比武。” 神王这时候再也没办法装置身局外了,他颇有些无奈地道:“女儿,这比试,还是不要了罢?赵将军的功夫,朕是见到过的。那都是一击必杀,置人死地。丝毫不留余地的狠辣霸道的招数。你一个皇家公主,连只鸡都没杀过,怎能跟赵将军这般战场上杀人地骁将比试?” 十三公主道:“儿臣不管,儿臣就是见不得别人在儿臣面前张狂。” 我已经快到爆发的边缘了,到底是谁在张狂?从头到尾我都是据实说话。咄咄逼人,张牙舞爪的,应该是你十三公主绝英如才对吧?妈的。要不是老子有大事要做,早把你裤子扒下来,吊在树上用鞭子狠抽屁股了! 神王或许是看出了我不满的神情,笑了一笑,道:“赵卿家,朕地小英如就是这个性子,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嗯,既然她要比武,你便跟她比一场就是。你那一击必杀的绝技,也是可以适当打偏一点的。打断她一条腿,或是一只胳膊、几条肋骨什么的,就算只留她一口气,朕都有办法救回来的。如何?” 我有些傻眼了。神王刚才都说了些什么来着?怎么听他的口气,好像把公主打残了都不要紧?能救回去是没错,可是公主被我打成那样,他皇家脸面何存? 有些晕晕乎乎地点了点头,我脱口说道:“臣领旨,保证只打断公主地一条腿、一只胳膊、几条肋骨,留公主一口气”话一说完我就觉得不对了,可是这话已经说出来了,要回收也来不及了。 十三公主闻言果然雷霆震怒,厉声道:“好哇!还敢这么猖狂,等下有你好看!案皇,你刚才说的太过份了! 我可是你女儿,你怎能向着外人说话?” 神王淡淡地道:“朕知道你是刁蛮任性的性子,今日不与赵爱卿比一场是不会甘休的。倘若不让你比,你就是偷偷溜出宫去,也要跟赵爱卿比一场的。今日联尚在这里,赵爱卿看朕的面子,或可手下留情,留你一命。若是等你偷偷溜出宫去,激发了赵爱卿的凶性,恐怕就会性命不保!”说到这里,神王的语气已很是严厉:“英如,父皇是上过战场的,知道杀人的战将凶性被激发后会是怎样一种情形。莫说你只是个公主,就算是王爷、太子,一样都是先杀了再说!莫说父皇不向着你,我贪狼国以武立国,向来强者为尊。若是父皇一味向着你,岂不是寒了我贪狼勇士的心?” 神王这番话说得又快又重,语气严厉,声音虽不大,却自有一股让人不敢反驳,勿庸置疑的威严在内。殿中群臣顿时吓得噤若寒蝉,纷纷离开席位,跪倒在地。那几个公主也纷纷跪倒,我当然也是趁势跪下下。偌大的殿堂内,只有神王和十三公主还站着,只不过看十三公主的样子,站得也已经相当勉强。 神王深吸一口气,神情稍有缓和,淡淡地道:“众卿家平身,此事与尔等无关,尽管各自饮酒取乐,不必管朕。” 群臣没一个敢搭腔的,全都磕了几个响头后,回到了自己的席位上,低着头默不作声。 我也站了起来,偷偷看了一眼十三公主,发现她虽然还是高昂着脑袋,可是眼睛已经红了,鼻翼微微**,眼眶里已经蒙上了一层雾气。 “你要比,这便去比吧,还有这么多卿家在等着朕,朕就不去观战了。赵爱卿,记得比完之后,先行替公主急救一下,然后速速将她带来见朕。” 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神王这话说得也太直白了,还没开打就认定公主非得被我打成残废或是半死不可了。 可是神王话说得客气,我能应下吗?真把公主打残,就算被神王治好了。我将来还有好日子过吗?谁知道神王心里究竟在想什么,谁知道他是不是故作大度地试探我? 神王是只看得起勇士没错,在皇宫里杀人他也可以给我特别优待。可是我之前杀的都是跟皇家没有半点关系的人,充其量只是几各狗腿。可是公主怎么说都是神王的亲生女儿,如果动手干掉或是打残了公主。神王虽然说得漂亮,谁知道他会不会在心里记恨我? 帝皇驭下,恩威博。现在神王用大度来笼络我,这是恩。可万一公主真在我手下出什么事儿了,我估计那“威”马上就要被我见识到了。 但是神王金口一开。我这回还真是比也得比,不比也得比。无奈之下,对神王道:“陛下,臣会照着陛下的意思办事的。” 看了已经快要哭出来的十三公主一眼,我淡淡地道:“公主殿下,臣先行一步。就在殿外广场抱候公主大驾!”说罢,我转身朝着殿外大步走去。 经过南陵王和我的席位时,南陵王暗地里冲我挑了挑大拇指,无声无息地用唇语说了句话:“兄弟,你有种! 打赢了十三公主,她就是你的人啦!” 我脚下一个趔趄,险些栽倒在地。敢情我打赢了十三公主。她还会嫁我啊?我拷,那我这次还真是万万赢不得,这一仗只能输不能赢。 还有什么好说的?呆会儿就站在原地让她打吧! 悄悄地,以天魔眼观察了一下身后的十三公主,只见她恨恨地一跺脚,一甩袖子,大步朝着我追了过来。在转身的那一刹,她眼中涌出了几滴眼泪,不过马上就蒸发在空气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神王。则在十三公主转身的那一刹,露出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 另几个公主则是在刚刚准备跟上十三公主的时候,被神王叫住了。 “让她一个人去。这是他们二人之间的事,与你们无关。你们就留在这里,替朕向众位卿家敬敬酒吧!”神王如是说。 走出大殿之外,我抬头仰望天空,不知不觉,天色已近黄昏。万里晴空一碧如洗,太阳落山的那一边则被染成暗红,几朵火烧云轻纱一般铺在天上,看上去很是飘逸。 这个时候,杀人时从颈子里喷出血来的话,一定很美吧?可惜,那如花似玉偏偏脾气古怪的十三公主,却是个不能杀的女子。 走到广场中央,我转过身,定定地看着身着长裙,自大殿台阶上缓缓步下的十三公主。 我穿着新领的礼服,她穿着精美的长裙,我们的装束都不适合打架杀人。 看着她缓步间两条长腿若隐若现的曲线,我不由开始动起了歪心思。不打她,也不杀她,把她衣服给剥干净又怎样呢? 我马上否定了这个极其下流地想法,若是真把她衣服给剥干净了,恐怕比打她半死后果更严重,神王说不定会马上对我下格杀令。 但是,穿裙子可真是不利于打斗啊!她怎地不去换一套衣服再来? 心里正寻思着,十三公主已经走下了台阶,踏上了广场。她一步步向我走来,边走边伸出右手,将纤细白嫩的食指放到口边,张嘴咬破了手指上那吹弹得破的水嫩肌肤。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这算什么,开打前先把手指头咬破,用血来激发自己的凶性吗? 但是公主接下来的举动马上打消了我的疑虑。 她低声念叨着,好像是在念某种咒语。在念咒的同时,用食指在空中划了一个圆圈,鲜血从她指间涌出,顺着她手指所画的轨迹凝成空中,形成一个血画成的圆圈,空气似乎便成了一块画布。 包奇异的是,随着她一步步走近,那血圈也在慢慢推进,始终在她身前,保持着与她一臂地距离。 十三公主在画好圆圈之后,又在圆圈内画上了一个六芒星,然后食指在六芒星中央轻轻一点,仿佛点上一颗美人痣般,在空中点上了一点嫣红。 鲍主忽然双手高举向天,用高亢激昂的语调高声吟唱起来。吟唱时所用地语言我一个字都听不懂,也不知道她究竟在念些什么。 不过,十三公主这时候的样子,倒是很有些像白依施放魔法时的感觉啊! 一阵狂风从公主脚下向上卷起,将公主的裙摆倒卷起来。露出两条只穿着雪白短袜,袜子以上至大腿根部什么都没穿的长腿,丝质地白色小裤裤被我瞧了个清清楚楚。 猛吞了一口口水,我心里不住地转着念头。 这是啥魔法啊?怎地都青光外泄了?难道是se诱类的法术?可是se诱这一招对我没什么用的啊! 此时十三公主和她面前那个以血画成的圆圈、六芒星都已被旋风包裹在内,高速旋转的一股旋风将她地身形都掩盖住了。令我无法再饱眼福。 而那个鲜血六芒星不知何时已经升到了旋风顶端,并调转了方向,与地面呈平行状。 那六芒星也随着旋风高速旋转起来,渐渐放射出强烈的血红光芒,那血红光芒的颜色越来越深,渐渐变成了暗红、紫红。最后则彻底变成了漆黑。 那漆黑的光芒就像墨汁一样,将十三公主身周十丈内的空间涂抹得一片漆黑,黑得就像地狱最深处。 那股旋风的体积并没有变大,但是却越升越高,最后几乎与天相接。而天空中,不知何时也给旋风扯来了一块浓得像墨一般地乌云,云层中滚动着墨色的闪电。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事实上,当旋风成形之后,广场上便没有半点声音了,就连那旋风的呼啸声都听不到,好像声音已全给那片黑暗吸光。 而公主的吟唱声也不知何时停止了,也不知是完成了咒语,还是连吟唱起都已给黑暗吸收。 突然,一阵响彻天地的霹雳声响起,那片乌云中生出一道无比粗大的闪电,劈向旋风顶端的黑色六芒星。而乌云则在闪电劈下的一刹消失无踪。 这一声霹雳惊破了寂静的天地,旋风的呼啸声、公主的吟唱声合在霹雳声响起之后,陆续响了起来。 而公主,终于在闪电劈中那包裹着她的旋风顶端的那黑色六芒星时,念出了一句我听得懂的咒语:“血咒敕令,贪狼降临!” “轰!”闪电劈中了黑色六芒星,整股旋风消失得无影无踪,十三公主终于现出身形。 黑色的六芒星上缠绕着激烈的电流,一块漆黑的空间裂隙渐渐成形,一声凄厉绵长地狼嚎自那空间裂隙中传了出来。 声音越来越大,那充满残酷暴戾嗜血之意的狼嚎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强劲的气流自空间裂隙中溢出,四下乱撞。啪啪声响成一片,广场上的白玉石板一块接一块地粉碎,广场四周的卫士早就在空间裂隙成形的那一刹,全都退到了金峦殿下。 而那高大巍峨的金峦殿就像有着一堵无形的气墙护住一般,乱溢的气流无论怎样都伤不了金峦殿半分,全都给弹了回来。 狼嚎声不绝,一只灰黑色的,巨大的爪子自空间裂隙中探了出来。接着,一头比成年水牛还要大上一号的灰黑色巨狼脚踏虚空,自空间裂隙中缓缓步出。 那巨狼走出空间裂隙之后,盘踞于十三公主头顶上的空中,仰天长嚎一声,凄厉的狼嚎顿时震得空间都颤抖起来。 “这是我的贪狼神兽!她的名字叫追星!”十三公主傲然道。她身上的长裙已经变成了短裙,几乎连那真丝小内裤都掩不住了,两条长腿暴露在空气中,然后她却毫不在意,让我大饱眼福。 唯一可惜的是她上身的裙子怎地没碎啊?就算只碎掉一半,露出胸罩也是好的嘛!呃,如果她有戴胸罩的话 看着公主高傲的样子,我摇头笑道:“公主,你可知道,在你召唤追星的那段时间,我已可杀你一百次?” 神王不在旁边,我当然连敬语和尊称都省了。打架的时候,没必要客套。 十三公主冷笑道:“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高了!你以为召唤追星时候,我就没有任何防备吗?围绕在我身边的旋风,任何一道风刃比飞剑还锋利,就算走钢铁,闯进旋风中也会给绞成粉末!就凭你也想破我的旋风护盾?” 我哈哈大笑:“荒谬!你当我看不出你旋风护盾的厉害?没有把握我又怎会信口胡说?我不是钢铁,到是我的拳头,比钢铁还要硬上无数倍!你那种程度的护盾,根本就招不住我全力一拳!” 十三公主脸色微变,道:“净会逞口舌之利!若你真是这般厉害,为何刚才不打碎旋风护盾攻我?” 我嘿嘿一笑,摸着下巴道:“公主殿下,是你要跟我比试的,不是我要跟你比试的。若不让你做好万全准备,我就算胜了你,你也不会心服口服。所以呢,我就等你完成一切准备,看看你的力量到底强到什么地步!嘿嘿,现在狼也叫出来了,这准备工作应该做得差不多了吧?公主,你可以出手了。” 十三公主怒道:“你竟敢小看我!看我追星甲!”十三公主一声清啸,跃至半空,四肢大开。那神兽贪狼长嚎一声,化作一道灰黑色的闪电,朝着十三公主扑去。 第五十四章出使凶罗八 十三公主的神兽不是用来咬人的,而是用来穿在身上的。 这一点,当我在看到那只名叫“追星”的贪狼变化之后就很清楚了。 它扑上了十三公主,绕着十三公主高挑的身子绕了几圈,一阵强光闪过之后,那只灰黑色的大狼就消失了,而十三公主身上,则多了一件异常古怪的盔甲。 头上是三棱头盔,看上去异常高贵典雅,就像是女王的王冠。 肩上的肩甲斜斜地伸向外边,看上去就像两把锋利的,平放着的阔刀。 两肘各有一件护肘,关节处很紧密,但能自由地屈伸。 黑色的护腕和手套将她的手和手腕完美地包容起来,防护得密不透风。 胸甲完全按着胸部的曲线形成,将那挺拔的双峰完美地凸显出来,甚至甚至还有两点!这胸甲恶搞了点。 肮甲是类似锁子甲的一张网环,看不出质地,有光泽,但明显不是钢铁。当然了,有生命的神兽化成的盔甲怎样都不可能显出钢铁的质地的。 小肮以下是一件护住下体的短裤,嗯,有些像三角裤 再往下大腿上护着两片甲叶,小腿基本没有护甲,全部裸露在外,脚上则蹬上了一双怪异的靴子,两脚靴头上各伸出五根长足有一尺的尖利锋刀。 整副盔甲都以灰黑色为主,背后还有一领巨大的灰黑色披风,披风上嵌着一只大张着口的狼头。 而她手上,则握着一把大得吓人的长刀,看上去足有两米长,远超她的身高。这样一把长刀,自然是没办法一只手拿的,所以她现在扛在肩膀上,我猜想等下如果要用刀,她可能会双手握刀。 双手握刀的话,招式就会比较单调,刀法的很多精妙之处就无法施展出来。而她的刀这么长,自然是必须要在外围将敌人摧毁了。如果被近身的话,这么大把刀就等于废物了。 “你可以选择武器!”十三公主非常大度地说道。 我嘿嘿一笑,道:“公主殿下,如果我出剑的话,那就不是受伤的问题了。在我剑下,还从未有过活口。”说着,我平伸出右手,五指并拢作刀,道:“我这只手,已经是最锋利的武器。” 十三公主冷哼一声,道:“如果败在我手下,不要推说没用武器!” 我哈哈大笑:“公主,你从小到大,是否未逢一败?那并不代表你很厉害,只是说你还没遇上能将你打败的对手罢了。况且,你身为公主,任何人都会给你一点面子,即使打得过你,也会装出打不过你的样子来。但是我今天就要让你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把你当成天之娇娇女,在我赵锋眼中,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 说话间,我右手一挥,三尺长的血色剑芒自五指透出,汇成一掌宽的犀利剑芒“天魔血刃”破空之时,发出“嗡”的一声清响,剑刃划过的空间出现了一条漆黑的裂痕。 “在我赵锋面前,任何人想要拔刀,就要做出付出代价的准备!”近乎咆哮一般吼出这句话后,我动手了,我在瞬间就把速度提到最快,朝着十三公主一剑突刺而去,天魔血刃所过之处,剑芒将空间切割出一道笔直的漆黑裂痕。 “速度果然够快!可你别忘了,我的神兽叫做什么名字!”十三公主说话的同时也动了,她的速度居然也变得如疾风闪电一般快,真身冲出去老远之后,残影竟然还留在原地未动! “铛!”一声脆响,十三公主的刀堪堪架住了我的剑芒,狂爆的冲击力自刀剑交击处爆发。我们的立足之地迅速变得粉碎,向下塌出一十深达一丈,直径足有三丈的圆坑。 爆发的力量激起一股猛烈的旋风,旋转着,咆哮着将我们二人席卷在内。地面上的碎石被旋风卷起,发出一声声尖利的破空声,子弹一般向着我们二人射来。 十三公主身上的披风仿佛有自主意识一般拂动着,将所有袭向她的碎石挡开,改变轨迹向我射来。而我则发动真气护盾,在体外形成一堵肉眼不可见的真气墙.所有的碎石击在真气墙上,都悄无声息地碎成了石粉。 剑芒在闪动,长刀与剑芒架在一起,我们两人的距离近得不到一尺,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在她瞳孔中的投影。 “不是一击必杀吗?怎么本公主挡住了你的剑?”十三公主嘴角挂着嘲讽的笑意,毫不留情地讽刺着我“你倒是一击杀了本公主啊!”我嘿嘿一笑,呲牙道:“尊敬的公主殿下,你的‘追星’果然不愧,追星之名,速度是我生平见过的,除我之外最快的!可惜的是,我并没有使出最快的速度,告诉你,我留了四成力!” 说话间我猛地后退,撞破那道旋风,然后绕着她狂奔起来。速度渐渐提至十成,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在十三公主身周留下的那一串串残影,甚至有的残影已经重合到了第三次、第四次,而第一次的,才刚刚开始消失。 “这种速度,你还跟得上吗?”看着十三公主已经被我绕得有了点头晕目眩的感觉,我长笑一声,突然发动,自她右后方突然攻进,剑芒朝着她的右胁突刺而去。 披风突然拂动起来,披风尾端化成一面圆盾迎向我的剑芒,嗤的一声轻响,剑芒没入披风之中,我却感到了一股莫大的阻力,剑芒透后三寸之后,便无法再前进一寸! “想刺穿追星甲的披风?你就做梦吧!”清脆的叱咤声中,十三公主猛一转身,长刀飞快地横扫,没有半点刀气或是刀芒,那灰黑色的长刀破空时甚至连半点风声都没发出。 我飞退,这把刀绝对不简单,无声的刀蕴含的力量可能强到我无法想象。 嗤声拖长了的声响,我胸前的袍子裂开一道长长的口子,皮肤上也留下了一条浅浅的白痕。那长刀刀尖在我胸前三尺处掠过,没有任何气劲外放的征兆,我的衣服就这么破了,要不是我的身体早已变得金刚不坏,现在胸膛就不止是留下一道白痕那么简单了,很可能早已给开膛了! “公主殿下,出手太狠了吧?”我停住饱势,收起天魔血刃的剑芒,盯着十三公主阴森森地说:“如果我不是还有点本事,现在怕是早就死在你刀下了!” 十三公主冷哼一声,道:“如果不是你还有点本事,本公主也不会穿上追星甲再跟你打!死在本公主刀下,是你的荣幸!” 我心中腾起无名怒火,冷冰冰地道:“莫非公主殿下认为,我的一条命,根本就不值一提?若在比武较技中死在公主殿下的刀下,我根本就不该有任何怨言?” 十三公主骄傲地点了点头:“你是我贪狼国的臣子,你的命就是属于我贪狼皇家的。本公主杀了你,跟杀一条狗有什么区别?” 深吸一口气,我强迫自己压下越来越狂野的心跳,沉声道:“公主,我的命对于很多人来说,或许真的不值一提。但是对我自己来说,对哪些对我抱有希望,真心爱我的人来说,我的命却比什么都重要。” 说话间,我右手缓缓地高举向天空,五指张开,道:“既然公主殿下不把我的命当一回事,那我又何必把公主你的命当真?勇士的尊严不容亵渎,死在比武场上本不该怨天尤人,但我至少应该获得最起码的尊重,而不是像你说的一样。这条命跟狗没有任何区别!血煞出鞘!”一声长啸,声震寰宇,漫天的云霞被我这声啸驱散。 凄厉的鬼哭声响起,阵阵阴风愁云莫名袭来,鬼哭声中,一溜红光突然自皇宫外冒起,直冲上天空,然后闪电一般朝我射来,发出阵阵雷霆般的破空声。 那是血煞剑,是我在进宫之前,便交给了皇宫城门前的城门官代为保管的配剑。 它是一柄有着自主意识的剑,当初认我为主时,还吸了我的血。它的性情就如我旱魃族人一样,不仅嗜血,而且还相当喜欢吞食人的灵魂。 现在,响应我的召唤,它破开天空,冲天而起,向我掌中投来。 血色光芒自天而降,血煞剑如一道血色长虹般落入我手掌中。我握紧血煞剑,纵声狂笑,天魔九变全力推动,十二成功力疾走全身,一股黑得仿佛地狱最深处的雾气般的气浪自我身上每一个毛孔中喷簿而出,化成一股黑色的旋风,绕着我身体疯狂地旋转。 长发根根短竖而起,浑身的衣袍在风中猎猎作响,我狞笑着看着十三公主,咬牙切齿地咆哮道:“公主殿下,臣这便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一击必杀!”说话间,我脱手掷出了血煞剑。 足可劈天裂地,排山倒海的天魔功十二成功力灌注之下,血煞剑化作一道笔直的血色长虹,在出手的瞬间便已掠至十三公主胸前。 十三公主有追星甲加身,反应快得出奇,在我脱手掷剑的同时,她便刺出了长刀,刀尖正对着的,便是血煞剑的剑尖。 刀尖与剑尖碰在一起,由神兽追星身体的一部分化成的,有生命的长刀遇上了专好吞噬生命的血煞剑,顿时发出一声凄厉到了极点的呜咽。 刀体片片崩碎,化作激射的鲜血,血煞剑贪婪地吞食着鲜血,发出阵阵类似于人类狂笑般的鸣响。 十三公主惊呼一声:“追星!”在这关头,这只知道比武,而不知道何为生死相搏的实战的公主,居然为了保全她的神兽而准备撤刀。 我看到她的手肘在回收,但是有着自主意识的神兽却知道这时候撤刀意味着什么,所以神兽化成的刀反过来控制了她的动作。 已经崩溃了一半的长刀继续保持着前刺的势头,明知不是对手,却仍与血煞剑针锋相对。 披风自后席卷上前,绞成一根拇指粗的灰色棍子,迎向血煞剑,准备在长刀彻底崩溃后接替长刀的位置,来替十三公主挡这一剑。 而两双靴子则开始自动后退,以最快的速度向后飞退。靴底与地面磨擦时发出阵阵轰然巨响,地下的石板在她脚下成片地辞成石粉,可见她后退时蹬地的力量有多强! 但是,尽管她退得飞快,血煞剑追的速度却此她更快! 只一瞬间,血煞剑便彻底击溃了长刀,迎上了披风化成的圆棍。 两者按触之下,圆棍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如同遇上了钢刀的豆腐一般飞快地崩溃。激射的鲜血并没有落地,而是在空中回旋了一圈之后,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吸一般,飞快地融入血煞剑的剑身,血煞剑得到血液补充,剑身的红光更亮,那凄厉如鬼哭狼嚎的啸叫也更猛烈。 披风化成的圆棍彻底碎了,我看到,十三公主身上所有的盔甲,除了那一双靴子之外,都开始如活物一般蠕动起来,飞快地向着血煞剑即将刺中的,她的心脏部位聚去,形成一面异常厚实的圆盾,看来是想集中全力挡血煞一击。 但是这圆盾旋转也根本没办法阻挡血煞的攻击了,剑尖一扎上圆盾,圆盾便像碰上了海绵的水一样,在哀嚎声中给片片吸收,剑却毫无阻滞地一扎到底。 我看刭血煞剑离十三公主的胸膛只有三寸,在这个时候,我动身了。 脚猛地蹬地,强劲的蹬踏力令地板轰然爆碎,我借着这一蹬之力以十二成的功力施展身法,超快的速度将空间距离直接忽略不计,我直接在起步的一瞬间就到了十三公主面前,一把握住了嚣狂的血煞剑柄。 此时血煞剑的剑尖已经刺穿了那面圆盾,碰上了十三公主的胸脯,在她雪白如乳酪一般的胸脯肌肤上扎出一个针眼大小的血点。 这点血,自然也是被血煞剑毫不留情地吸收了。 十三公主停了下来,大半机体被血煞破坏,血液被血煞吞食的贪狼神兽“追星”已经无力再维持盔甲的状态,从十三公主身上脱落,现出了原形。那双靴子自然也是跟着脱落,所以一直身不由己往后退的十三公主也终于停住了。 出场时威风凛凛的贪狼被我一剑弄得小了百余倍,成年水牛般大小的神兽,在脱离十三公主身体之后,竟然变得只有一只刚出生的狼崽子般大小,神态萎靡的在十三公主脚边轻轻蹭着,不时发出阵阵可怜巴巴的呜呜声。 我笑看着十三公主,失去了盔甲之后,她再度青光外泄,那两条修长的玉腿和破碎的裙子下白色的丝质小裤裤被我瞧了个清清楚楚。而她的上身,也被血煞剑气摧碎了大半衣服,露出大片雪白的胸肌,胸膛上那嫣红的两点若隐若现她果然没有戴胸罩! “公主殿下,如果不是我及时制住剑的话,你现在已经是死人一个。而且我敢保证,死在这柄血煞剑之下的人,不但死相当难看,就连灵魂,也得不得解脱!”我脸上挂着谦和有礼的君子之笑,说出来的,却是冷冰冰,阴森森,恶狠狠的话语。 十三公主没有理我,只是怔怔地看着那头小贪狼出神,那本应充满着自负和骄傲的,漂亮的大眼睛里,竟然渐渐溢出了泪水:“你你把我的追星” “哼,公主殿下,狼崽子虽然小了点,可是化成一副胸甲加一把匕首还是可以的。公主殿下,说实话,这头狼的力量比起你本身来,实在强太多了!如果没有这头狼,我相信你连我第一招都接不住!” 我一边肆无忌惮地欣赏着十三公主外泄的青光,一边毫不留情地训斥着她:“力量不是在比武较技中来衡量一个人的强弱,而是在生死大战中,摧毁敌人,保全自己的。公主殿下,幸好今日你是与我比试,还可捡回一命。若是他日在战场之上,遇上跟我同一级数的敌人,他这么刺你一剑的话,你想你还有命在吗?” 鲍主仍没才说话,蹲下身去,抱起那头小贪狼,抽噎了两下,忽然像个小孩子般哇哇大哭起来。“人家只是只是想跟你比武比武自然会有失手人家就算杀了你也没什么的可是你你却对人家这么狠追星都给你呜呜” 看着公主抽泣的样子,我不由有种头痛的感觉。这野蛮公主居然还没醒悟过来,居然还觉得比武的时侯把我杀了没什么。诚然,你对一个比你弱的人说这些话可以,可是若是对上一个比你强的人,你还说这些话,不是找死吗?幸好老子心地善良,否则的话早把你一剑捅死了! 懒得再理这不开窍的公主,我要说的已经全说了,做的也算仁至义尽了,既没打断她的手脚,也没打断她的肋骨,更没把她打得只剩一口气。她再不开窍,只有让她父皇来教训她了。 不过,还有教训的必要吗?贪狼皇族是我此生必灭的目标,作为皇族公主的绝英如,自然也是我杀戮的对象。凭她现在的力量,我只需一剑便可取她性命,将来她或许终将都要死在我剑下吧! 我脱下那被她划开一道大口子的长袍,披到她的身上,阻隔了外泄的青光,淡淡地道:“公主殿下,你还是先回自己的寝宫,去换身衣服吧。摁,还要梳洗一下,这身上的灰尘和血污倒是沾了不少。臣先去向神王陛下覆命了,恕不奉陪了。” 说罢,我随手掷出血煞剑,血煞剑在我头顶上转了个圈,带着阵阵鬼哭狼嚎之声,向着来处飞去。 我大步走向金銮大殿,十三公主的泣声渐渐变小,当我走进大殿之后,十三公主的泣声便完全听不到了。 此时大殿之中一片寂静。 文武百官和王爷、皇子、公主们都在喝着闷酒,神王则高踞宝座之上,端着杯酒出神。 穿过大殿大堂,我走到神王座下,单膝跪地,沉声道:“启禀陛下,臣死罪!臣破了公主殿下的‘追星甲’,将公主殿下的贪狼神兽打至幼崽形态,惹得公主殿下伤心哭泣,臣特来领罪,请陛下责罚” 神王淡淡一笑,轻嗯了一声,道:“英如的种兽‘追星’,是联所有儿女的神兽中最强的一只。她仰仗神兽之力,又仗着自己的天赋力量强过其他兄弟姐妹,不肯下苦功增强力量,今日败在你手上,倒算得上一个沉痛的教训。相信她经此一事,便知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会像以往那般虚荣浮燥了。赵卿家,你代朕教女,是大功一件,何罪之有?快快平身,陪联喝上几杯酒吧!” “代朕教女?”这好像含着点危险的气息。 出宫的时候,已经到了掌灯时分。 我和南陵王‘一皇子、齐晓诸一道走出皇宫,都在城门官那里取回了各自的武器。 一路之上,十一皇子不住地向我和南陵王道谢。 齐晓诸是他府上的人,这次本来是带他来见见世面,随便凑个趣儿的,却没想到我杀了东陵王与金陵王带来的高手之后,居然还让齐晓诸捞了一个名额。 这下子可让十一皇子觉得露脸了,走路的时候都有些飘飘然了。 十一皇子本来就跟南陵王关系极好,两人是一母所生的兄弟,私底下十一皇子都是叫南陵王大哥的。 离开皇宫有段距离之后,十一皇子高兴之下,提出请我们去逛窑子。我对此并没有太大兴趣,因此对南陵王和十一皇子说道:“王爷,十一殿下,下官今天恶斗数场,损耗实在过剧,恐怕不能再作任何剧烈运动了。所以下官想请王爷和十一殿下开恩,准下官早点回去休息。” 十一皇子摸着下巴,斜视着我淫笑道:“赵爵爷,京城最好的青楼‘水月洞天’,那可是出了名的美女如云哦无论你想要什么美女,那是应有尽有。想要雏儿也简单得很,多加点钱,立马有经过了严格训练,只是未曾开苞的少女甚至幼女来陪你哦赵爵爷,少许的床上运动,可不能算剧烈运动。又或者,你可以躺着不动的嘛!今天晚上的费用我全包了,你想怎么玩都由得你呢!” 我干笑两声,道:“多谢十一殿下,只是下官今天实在,唉腰酸背痛腿抽筋儿啊!打得累啊,要回去抓紧时间运功调息一宵,明天还得接着调息,或可再恢复一点功力。后天使节团就要出发了,下官可不想到时候连骑马都不行,还得坐马车去。” 南陵王嘿嘿笑道:“赵爵爷,你这话说的就不地道了。应该是家里有两个弟妹等着,你舍不得她们吧?嗯,虽然两个弟妹都是仙女般的人物,可是偶尔到外面尝尝鲜也是可以的吧?若是连这鲜都不能尝了,那做人还有什么意思?我们贪狼男人界有句俗语,叫做‘家中鲜花不败,外面野花盛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了。” 我拷,地球上还说“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呢!耙情现在贪狼国的思想已经赶得上地球上的潮流了。 不过今天说什么也不能跟着两个色狼出去鬼混了。耍是夜不归宿,又不向白依和黎月姿请假的话,那麻烦可就大了。 学习礼仪期间,有几回没请示白依就跑去黎月姿房里睡,后来再跟白依一起睡时,她都放雷电电了我三次,让我做了三天黑人来着。 要是让她们知道我不回家,在外面鬼混的话,说不定两个女人就要联手对付我了,将会使出什么手段还真的猜不到。 当家里有鲜花盛开的时候,外面的野花,你不要采 “王爷,你是知道的,我家里的两个女人,那都是什么性子。今天咱们出来的时候,可没跟她们说过要在外边儿过夜的啊,所以下官今晚还非回去不可。王爷,您不必再劝了,您和十一殿下、齐先生好好乐呵乐呵,我就不去了。” 南陵王笑道:“既如此,那我们也不勉强了。 赵爵爷,你先回吧,今晚小王可能是不会回王府了。嗯,赵大人,现在天色已经黑了,走夜路的时候可要小心,当心遇着流氓,把你拖进小黑巷子里去” 我呵呵笑道:“王爷说笑了,哪有流氓能拖走下官?碰上下官的流氓,那还真是三生霉运啊!”南陵王看着我神秘地一笑,道:“万一那流氓是个女的呢?而且还是个很漂亮,又很有身份的女人呢?” 我愕然,道:“王爷,您,您什么意恩?哪有既长得漂亮,又很有身份的女人会去做流氓的?还专做那种把男人拖进小黑巷子的流氓?” 南陵王凑到我面前,看着我,极为邪恶地笑着:“十三公主英如曾聊,第一个打败她的男人,就是她的如意郎君。如果打败她的男人敢不要她,她会不择手段把那男人弄上床,包括堵小黑巷子里敲闷棍!这话可是她有次醉酒后亲口说过,哥哥绝不骗你!” 我顿时有种头大如斗的感觉“不会吧王爷,十三公主殿下好歹也是皇家公主,知书达礼,怎会说出如此粗俗的话来?” 南陵王道:“粗话是我说的,并不是她的原话,不过意思没半点差错。告诉你,这一回,你可是当定驸马爷了!” 我大声喊冤:“**,怎地比武之前你不提醒我?怎地陛下也不知会我一声?公主一说要比武,稍稍求了两句,陛下怎地就答应了?这,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吗?” 南陵王撇了撇嘴,不屑地道:“别忘了,当时你自己也是求了父皇的。我看你是急于教训我那心高气傲,不知天高地厚的妹妹,却不知自己被摆了一道!” 我差点就跳起来指着南陵王的鼻子大骂了,幸好我忍住了这冲动,离开皇宫还没多远,还有羽林军看着,刚出宫的文武百官们也都没走远,要是被人看到我对南陵王不敬,给嫉妒我的小人在背后参上一本,我估计这刚得到的爵位坐不了多久就会给削掉。 “我说大哥,你既然知道,当时怎地不提醒我一句?”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娘的,我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在我准备出去比武的时候,陛下会笑得那么暧昧,原来是引我上勾了才得意地笑的!” 在我出大殿转身的时候,神王曾露出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当时没怎么在意,现在细细回想,敢情是奸计得逞后的笑。 南陵王道:“你好意思怪我,我怎地没提醒你?你出去之前,我不是说过了一句,打赢了公主,她就是你的人了吗?” 我一想,还真有这么回事。可是后来打的时候,实在给公主气糊涂了,再加上又以为南陵王是在开玩笑,根本就没细想,没想到南陵王竟然是唯一一个说了真话的! “其实在你显摆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回逃不过被十三公主收入帐中的命运。”南陵王戏谑般地笑道:“当时我瞧父皇的神情,就像发现了宝贝似的。打完之后,父皇让中官们去请公主们前来,我就知道,父皇这回是想替十三公主英如招驸马了。” 我有气无力地点了点头:“是啊,除了我之外,贪狼国也许没人能打赢十三公主了,那按照十三公主自己立下的誓言,她这辈子就难得嫁出去了。现在有了我这个傻瓜出头鸟,于是就被陛下和公主联手摆了一道。” 南陵王道:“说句公道话吧,赵爵爷,犬三公主是你天大的福份。她的力量强吧?这你是亲眼看到了的,将来是你一大助力。论相貌论身材,她都是上上之姿,配你绰绰有余。你还有什么好苦恼的呢?她要真堵小黑巷子敲你闷棍,你就高高兴兴把脑袋凑上去给她敲得了。” 我茫然点头,喃喃道:“公主闷棍敲完之后,家里的女人就要用狼牙棒敲了” 第五十五章出使凶罗九 独自走在漆黑清冷的长街上,我不住地四下打量着,尤其是经过一些没什么人烟的小黑巷子的时候,更是提高了警惕,唯恐有人堵小黑巷子里敲我闷棍。 当然,想敲我闷棍是不可能的,再厉害的赋子,就算我闭上眼睛,也没办法把棍子敲到我脑袋上来。只是,我向来习惯对攻击我的人毫不留情地反击,万一十三公主真如南陵王所说,在夜里堵巷子敲闷棍,我一剑捅过去,把公主给捅死了怎么办? 况且,本人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但是给女人打晕了拖回去强暴我还是很不喜欢的。在男女情爱这回事上,我还是比较喜欢采取主动的。 十三公主绝英如绝对是个男人梦寐以求的尤物,以我这么高的眼光,看到她都会动花花肠子,要是说我对她没什么性趣,那是没可能的。问题是这女人并不简单,从她与神王演了那出好戏,激我用十二成天魔功出手击败她一事便可看出,这女人的心思相当缜密。 我现在图谋的可是灭亡贪狼的大计,若是招惹上了她,甚至真的让她进了我家的门,我可不敢保证这事不会败露。 就说我和木老等人商量事情吧,如果我真做了驸马,这在家商量事情的话,她说不定会要求参加。到时候不让她参加不对,让她参加更是万万行不通。我们那点见不得人的小秘密,怎能让一个公主知道? 包何况,她是公主之尊,要真是跟了我,她肯定要做大的,那白依和黎月姿怎么办?她们两个我怎么安置? 白依跟我是患难夫妻,我们一起出生入死那么多次,就算我肯演一出戏,暂时娶了十三公主,等灭了贪狼之后再除掉十三公主,可是在灭贪狼之煎的那段时间里,白依能够忍受做妾吗? 所以,十三公主绝不能跟我,我招惹谁都不能招惹她。 嗯,玩玩一夜情是可以的,可是堂堂一个公主,会满足于只跟我玩玩一夜情,或是做我的地下情人吗? 这显然又是行不通的。 所以,最后的结论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招惹十三公主。 但是我的想法并不能代表别人的想法,我不想招惹十三公主,她看起来却很想招惹我。 因为现在她正站在我回南陵王府一条必经的小黑巷子里,手里提着根橡木棍,歪着脑袋,一脸诡笑地看着我。 无奈地叹了口气,我停住脚步,看着十三公主。 她穿着一身皮质的黑色紧身衣,凹凸才致的身段给那紧身衣完美地勾勒出来,脚蹬一双精巧的白色皮靴,倒是黑白分明得很。 秀发随意地挽着,在额前调皮地垂下一缕,遮住了半边脸颊,颇有几分神秘感。 她随意地转动着手腕,橡木棒有节奏地划着一个个半圆。 这不是敲闷棍,这是拦路抢劫,不过劫的不是钱,而是色,还是男色。 我抬头看了看天,天上无星无月,一片漆黑。 四周也是一片漆黑,没有半个人影,周围静悄悄的,这种环境很适合偷情野合,同样也非常适合杀人。 我叹了口气,道:“公主殿下,你不妻逼我。” 十三公主浅笑着,腮角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她用戏谑的眼神看着我,歪着头说:“哦?逼你?我逼你什么了?” 我摇头苦笑,道:“公主殿下,你这时候拿根棒子堵在我回家的路上,不要告诉我你只是闲得无聊出来瞎逛的。” 十三公主轻笑一声,道:“你还真说对了。我还真的是出来瞎逛的。怎么,这条街是你开的,本公主连逛一逛都不可以?” 我点了点头,道:“街不是我开的,事实上,整个京城都是属于你们皇家的。所以莫说逛,就算公主殿下你想把整条街都拆了,下官也不敢过问。既然公主真的只是出来逛逛的,那下官就不打搅了,告辞。” 说着,我大步朝前走去,走到十三公主身前时,我稍停了一下,然后向旁边迈出一步,准备从她身旁走过去。 可是十三公主却斜移一步,堪堪挡在了我的必经之道上。 我看了她一眼,只见她满脸都是戏谑的笑意。无声他叹了口气,我又向另一边迈出一步,但是十三公主紧跟着我的脚步,又挡到了我面前。 我无奈地后退两步,道:“公主殿下,下官要回家洗澡睡觉了,后天就要出发去凶罗国了,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打点,所以请公主殿下给下官一务路走。” 十三公主笑道:“我有不给你路走了吗?这路如此之宽,你想走哪边便走哪边,本公主何时拦过你了?” 我深吸一口气,道:“公主殿下,下官的耐牲是有限的。” 十三公主调笑道:“哟赵爵爷又生气了吗?是不是又想跟本公主打上一场啊?可惜,本公主可是不敢跟你打了。我的追星都给你打成小狼崽儿了,我怎敢再不自量力跟你打呢?” 我摇头“公主殿下,你好像是存心找茬啊!”鲍主轻轻一笑,上前两步,身子前倾.那张漂亮得令人窒息的脸都要贴上我的脸了,鼻失离我的鼻尖更是只有不到零点零一毫米的距离。嗅着那如兰的清香,我心里邪念大盛,奔腾的魔欲几欲被体而出,将这诱人至极点的公主就地正法! 强压下欲念,我后退两步,皱若眉头说:“公主殿下,请自重些!” 十三公主冷笑一声,又娇笑一声,道:“赵爵爷,本公主迟早是你的人,何来自重不自重之说?实话告诉你,父皇已经决定,赐婚予你,招你为本公主的驸马。明天这赐婚诏书就要颂到南陵王府了。等你出使归来,便是你我成婚的时候。你将成为我的驸马,本公主在婚前提首与自己的老公亲热亲热又有什么不对的呢?” 我顿时有些头昏脑胀。揉了揉有些发涨的太阳穴,我嘿嘿一笑,咧嘴露出一口阴森森的白牙,慢慢地道:“公主殿下,现在四下里一片漆黑,方圆百丈之内一个人影都没有。不知道公主殿下有没有本事把求救声传出百丈之外呢?呼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的感觉,公主殿下是否吃过呢?” 十三公主嫣然一笑,手拍胸脯,露出一脸害怕的神情,吐了吐舌头,道:“哎哟,吓死人家了赵爵爷,你怎么能这么凶呢?人家是女孩予嘛!如果你要玩,就轻一点哦!人家很怕痛地” 我彻底无语,如此恬不知耻的公主,还真是本天魔生平仅见! 将表情做得更狰狞,将语气装得更邪恶,我眼冒红光,道:“公主,您误会了。下官的意思,是下官现在出手杀公主的话,想必没一十人知道。公主就算想求救,可能也来不及了” 十三公主不为所动,娇羞无限地笑道:“赵爵爷何必吓唬人家?人家知道,赵爵爷心里还是有人家的。若是赵爵爷真舍得辣手摧花,早在皇宫就把人家给杀了,哪会等到现在才下于?” 我冷哼一声,冷冰冰地说:“那时候是在皇宫,看在神王陛下的面子上,我才不杀你。可是现在已经出了皇宫,神王陛下也不在左近,就算我杀了你,也没什么关系了。谁会知道,我刚在皇宫里饶了你一命,转眼就在这里把你杀了呢?” 十三公主微笑着看着我,她个子比我高,所以看我的时候要略微向下斜视,让我有一种很不爽的,被人轻视的感觉。 “赵爵爷,人家好伤心哦为什么一定要杀人家呢?难道对赵爵爷来说,人家真的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吗?赵爵爷,你看人家这胸脯,这腰肢,还有这双长腿,哪一处不完美,不好看了?”她说一处,便用双手在自己身上的那个部位抚摩一下,动作无比勾人。 我不由全身打了个寒战。妈的,真是要命的女人,居然一点也不理我的威胁,反而继续进一步勾引我。我可不是什么圣人,臭丫头你再玩火就要把自己给烧死了! “赵爵爷,你倒是凭良心说说看,我绝英如哪里差了?凭什么你就避我如避鬼神?你可知道,不知有多少青年才俊倾情于我,甚至为了能娶我不自量力地向我挑战,拼着被我打死也要试试能不能侥幸胜我。可是直到现在,死在我手下的已有近百人,却只有你一人能打败我。我早巳纺,谁打败我我便嫁给谁,今日你打败了我,我今生便非你不嫁。赵爵爷,人家的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你难道还是木头一般,不开窍吗?”十三公主一边语气哀怨地说着,还一步步向我逼近。我跟她本来就离得很近,见她步步逼近,我不得不步步后退。 “公主干金之躯,下官乃乡下野人,不通礼教,不懂礼数,人又粗鲁,恶习又多,何堪公主青睐?公主还是另择良婿吧,下官自知配不上公主,请公主不要再逼下官了!” “不通礼数不懂礼数?赵爵爷怕是在胡说吧?有资格进使节团的,会不懂礼数吗?粗鲁不要紧,本公主就喜欢粗鲁一点的男人,粗鲁一点才够劲呢如果你愿意,可以时时鞭打我,蹂躏我的,反正我身体好,经得起折磨至于恶习,哪个男人没有恶习呢?只要你的恶习不是卖掉自己的老婆,其它的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拷,这等奇人真是我生平仅见!“公主殿下,下官的恶习中恰巧就有卖老婆这一项。” 这话我倒说了实话,不过那是当小混混时的德行了,现在早就改过了,但是说出来吓一吓公主还是可以的。 十三公主呵呵一笑,道:“我喜欢好有魄力的男人,连老婆都含得卖不过我相信你是不会卖掉人家的。人家长得这么漂亮,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极品美女呢!再说了,人家可是公主哦,你若是卖掉人家,父皇会砍你脑袋的。” 眼看已经被她逼得退了好几十步了,我终于忍无可忍了。 什么叫是可忍孰不可忍?是的,我原以我可以忍受的。孰料,我根本就无法忍受下去了! 呛地一声,我拔出血煞剑,冰冷的剑锋架到了她雪白的玉颈上。 “公主殿下,恕下官无礼,下官实在没功夫也没那心情与你纠缠。 如果公主殿下现在回去,本官或可留公主你一命。若是公主你执迷不悟,下官便一剑杀了你,尸体切成块后放把火烧掉,谁也奈何不了我,谁也没办法给你报仇。公主,是活着离开还是死了被我分尸,由你自己选择。” 伴随着这句话的,是我以天魔功中“勾魂摄魄”魔功摸拟的森严杀气和冰冷杀意。杀乞和杀意是无法随意发出的,如果心中没有杀机,怎样都没办法发出杀气和杀意。但是“勾魂摄魄”这一迷魂催眠的魔功,却可以模拟出与真实情形几乎没有任何差异的杀气与杀意,仿真度相当之高,是吓唬人的最佳技巧! 十三公主的身子微微一颤,停住了脚步。她的笑容渐渐凝固,神情也慢慢变了,俏脸儿变得煞白。 她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慢慢地说道:“你你真的对我动了杀机?难道我真的就无一处可取之处,入不得你的法眼?” 我狰狞一笑,道:“少说废话!我不喜欢你这类型的女人,白送给我也不要!老子这辈子最烦就是别人逼我,就算老子真的看上了你,你这臭丫头逼着老子上你,老子还偏偏不上了!娘的,不要以为老子封了爵位就变贵族了,告诉你,老子以前就是小混混,骂人打架抽婊子是老子的专职!现在封了爵位,老子一样想骂就骂。想杀就杀!老子管你是公主还是王爷,惹烦了老子,就是一个死字!” 十三公主愣愣地看着我,眼神迷茫,正以为她已被我吓住,准备收剑闪人的时候,却见她展颜一笑,满脸兴奋地道:“好有个性哦!我就是喜欢你这种男人!你不知道,你骂人的时候,那样子该多么有男人味!嗯,如果再多留几撇胡子的话,你简直就是男人中的极品了!再多骂两句,让我学学?你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对,‘骂人打架抽婊子就是老子的专职!’还有那句‘老子管你是公主还是王爷,惹烦了老子,就是一个死字!’哇噻,真的超有个性,超有男人味哦!”我玉颈彻底傻眼了,飞快地收起剑,转身就走。妈的,老子绕路走不行吗?等出了这黑巷子,老子用轻功上房,穿房越户地走。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南陵王府。老子就不信你这臭丫头还会追到王府去! 低头疾走的我,只听到身后传来十三公主兴奋的声音:“啊炳,我决定了,这辈子,跟定你了!你就是我的男人,跑到哪里我都会跟着你的!哼哼,你今天只管跑吧!我明天就去跟父皇说,让他颁赐婚诏书的时候顺便下一道旨。你出使不是可以带十个随从吗?我就让父皇下旨,让我加入你的随从队伍中去,跟着你一起出使凶罗国!哈哈,你逃不出本公主的手心的!哇哈哈哈哈”听到那奸计得逞一般的笑声,我脚下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当即腾上半空,连轻功都省略了,直接从空中往南陵王府飞去。 娘的,这公主杀也不是,不杀更是个祸害。她说向神王要旨,跟我出使凶罗,指不定神王就会答应她。妈的,老子这次去凶罗还要杀太子的啊!要是真让她跟着去了,老子的事情该怎么办才好? 心里一团乱麻似的,我直接飞进了南陵王府,落到南陵王主楼旁我的阁楼前。还在空中的时候,我就发现南陵王府中一阵騒动,想是那些王府的侍卫和潜伏在暗中的高手护卫发现了我这空中飞人。不过那些侍卫和高手护卫中显然有眼力很好的人,騒动只持续了一小阵就消失了,想来是有人认出了我。 落到我的阁楼前后,我直接进了楼中。白依、黎月姿、木老、火少、开膛手杰克都住在这阁楼里,木老、火少、杰克住在一楼,白依和黎月姿住在二楼。白依常驻我的房间,黎月姿则在我房间的隔壁。 我先进了黎月姿的房中,黎月姿此时正静静地坐在床上,借着一颗照明魔法球看书。这颗魔法球显然是白依放出来的,想不到黎月姿也学会剥削白依了。 见我进来,黎月姿只稍稍抬了一下头,淡淡地问了一句:“事情办好了?吃过饭没有?没有的话我去吩咐厨房给你做。” 我笑嘻嘻地走到黎月姿身旁,挨着她坐下,手搭上她的肩头,道:“事情当然办好了。我天魔出马,有什么事情本能摘定呢?在皇宫里已经吃过了神王的宴席,倒是不用再准备饭菜了。” 黎月姿淡淡地哦了一声,忽然皱了皱鼻子,道:“你在外面玩女人了?” 我愕然,道:“月姿,说话凭良心啊!我可是在宫里一吃完饭就往回赶的,哪有时间勾搭女人?十一皇子出钱请我嫖妓我可都没去啊!”黎月姿笑了笑,目光却一直未曾离开那本书,道:“瞧你慌张这样。我有说过要管你吗?随便你在外面有几个女人,我都不在乎。只是你身上这香味,好像不是我或是白依的味道啊!”“有吗?我身上有味道吗?”仔细在自己身上嗅了嗅,确实没闻到什么味道。 “算了,不说这个了。你是先去见白依再来我这里的吗?” 我摇了摇头,道:“一回来就直接来找你了。” 黎月姿笑道:“你不怕被白依用闪电劈你了?” “不是,我就来跟你说会儿话。”犹豫了一阵,我说道:“月姿啊,你说,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娶个公主的话,白依会不会生我的气?” 黎月婆这次终于放下了书,很认真地看着我,盯着我的眼晴道:“你身上的香味就是那个公主的?这我可得提醒你了,你要是娶了个公主的话,你有信心把那公主唬得服服帖帖,甚至让她背叛自己的国家?如果没有这个信心,还是不要了吧。倒不是说白依会生气,而是我们现在做的是随时可能没命的事。若是你身份败露,到时候,对付你的可不是贪狼一国了。神州另两国也会来对付你,你再厉害,能一个人对付三国所有的高手?” 我点了点头,道:“你说的对,我的确没有把握能让一个贪狼皇族的公主背叛她的国家,跟我这个旱魃太子一起灭亡自己的国家。可是现在这件事情已经由不得我了。 如果不娶公主,我势必会引起神王的猜忌,到时候做什么事都会很麻烦。神王说不定还会找个理由把我给咔嚓了。因为神王虽然很欣赏我,可是一个无法对他绝对效忠的超级高手,还不如直接杀了。若我是皇帝,一样会这么做的。而娶了公主的话,至少可以让神王对我放下一部分心。” 在回来的时候,我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发现我已经别无选择。要么娶了公主,然后背着她进行我的大计。要么不要公主,让神王有理由猜忌我,甚至有理由杀我。我甚至曾经想过趁公主跟我出使凶罗的时候将她杀掉,一了百了。但是那样做显然行不通,公主是要跟随我出使的,万一真在凶罗国被我杀了,即使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我下的手,我在神王那里也要落个天大的不是。所以,杀公主这个办法根本就是开玩笑。 两相权衡,娶公主利大于弊,而不娶公主则是弊大于利。毕竟我现在还是要在贪狼国混一段时间的,在此期间,能尽量取得神王的信任,对我图谋的大计帮助更大。 黎月姿想了想,道:“这件事情上面,我没办活给你出更好的点子。你去征询一下白依的意见,她通情达理,应该能理解你的苦衷的。只是若你真的娶了公主的话,我和白依的日子,可能就不怎么好过了。” 我点了点头,道:“我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才一直犹豫不决啊!鲍主的身份决定了她嫁过来后,即使一切以我为主。但是别人却不能对她稍有怠慢。以白依的性子,是绝对不肯屈居于公主之下的。如果让白依从大局着想,让她暂时委屈一下,她就算肯做,心里也该是相当不痛快地。唉,左右为难啊!”黎月姿轻笑一声,道:“别在这里唉声叹气了。你先去跟白依妹妹说说,待我有机会时,也会跟她说说的。相信以白依的聪明,一定能分析清楚其中的形势。而且她那么爱你,你的事情就是她的事情,为你受点委屈,想必她也是愿意的。” “但愿如此。”说着,我轻吻了一下黎月姿的腮角,站起身来,朝门外走去。“月姿.今晚本能来陪你了,早点体息吧!” 走出黎月姿房外,轻轻带上了房门,来到我和白依的房间门前,来回踱了几步,心里琢磨着该怎样把话跟白依说清楚。 正踱来踱去之时,房门吱呀一声开了,只穿着一袭纯白睡裙的白依出现在门后。她偏着小脑袋,笑眯眯地看着我“锋哥哥,怎么在门外转来转去不进来?是不是有心事?” 我笑了笑,走到白依面前,捧着她的小脑袋,揉了揉满头的青丝,道:“天气已经很冷了,你怎能穿得这么少来开门?快进去吧!”拉着白依进了房中,我反手关上房门,让她钻进了被窝中。 房间里倒不是很冷,一颗黄澄澄的魔法球悬在床罩里面缓缓旋转着,散发着柔和的金黄色光芒,就像一个小太阳般,散发着恰到好处的热力,令整间房屋温暖如春。 我在床头坐下,抚着白依铺在枕头上的,柔顺长发,道:“白依,有件事我要跟你说。” 白依笑道:“什么事呀,锋哥哥,看你这样子,好像是件很为难的事哦!”我吞了口唾沫,有些艰涩地说:“我可能要暂时娶一个女人。” 白依神情一黯,随即又笑了起来:“萧哥哥,难道有了我和月姿姐姐还不够吗?你又看上了哪个女孩呢?那要娶她也可以,不过要带回来让我和月姿姐姐把关,若是真的比我和月姿姐姐强,那也由得你。 我摇头道:“白依,你误会了,有了你和月姿我其实已经很满足了,又哪会再看上别的女子?我刚才也说了,只是暂时娶她。” 白依道:“你的意思是娶那女子,有别的目的?” 我点了点头,将十三公主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末了解释道:“现在的问题就是她是一个公主,如果嫁过来的话,她肯定是要做妻的。那么你和月姿在家里就怎能暂时沦为妾侍了,见到她要行礼,还要听她吩咐,服侍她。其实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有很多事情,我暂时都没有能力去控制。” 白依沉默了一阵,道:“锋哥哥,这件事你尽管去做吧。和不娶公主比起来,娶公主对你的危害小一些。为了尽快结束你要做的事情,我受点小委屈又算得了什么?白依只求你能尽快灭三国,复旱魃国,那样的话,白依便不用和你一起过这勾心斗角,提心吊胆的生活了。不就是暂时娶公主吗?反正等你有了能与贪狼国对抗实力的时候,便不用看神王眼色行事了,也就不用再理会公主的身份,忍个几年,白依还是做得到的。” 听她说这番话时,眼神中满是坚定和果决,可是却依稀掠过几缕痛苦凄婉,我不由心中一痛.俯下身子,在她额头轻轻一吻,道:“白依,用不了多久时间了。这一次出使凶罗,整个神州说不定就会因这件事情而乱起来。到时候,我们便可趁神州大乱的时候浑水摸鱼,发展势力。只要我的势力大到了能与贪狼神王公开叫板的地步,不用等贪狼灭亡,就可不必理会公主了。谢谢你,白依。” 白依微笑着,伸出手轻轻抚着我的脸颊,柔声道:“锋哥哥,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了。这些事情都要一步一步慢慢来,白依都不急,你又何必着急呢?” “不急不行啊我可不想我的小白依,在家里被人压着一头呢!” 第二天一早,精神好得出奇的南陵王带着一脸笑意逛窑归来,与他一同来的,还有神王遣来的,颁旨的中官。 十三公主果然没有说假话,南陵王颂布了赐婚诏书,并且还在京城张贴了皇榜,将此事公告天下。 婚期定于明年的三月初三,凶罗国路途遥远,虽然在天上飞的话用不了多久,可是整支使节队里面会飞的估计没多少人,所以必须按正常途径前往。来去都得两个月,而在凶罗京城呆的时间又不会少于半月,所以今年的新年都要在凶罗国渡过了。 算起来,出使回来以后刚好有半个多月的时间准备婚事。不过太子要是被我们干掉,办喜事就不怎么合适了,婚期应该能往后拖一犯。 除赐婚诏书之外,还有一道圣旨。十三公主的计划果然成功,神王下旨.十三公主随我出使。虽然圣旨里边说的是。十三公主的待遇与其他随从一样,可是我能把这话当真么?寂能不好好照顾她吗? 口称万岁,心骂万碎地按过了圣旨,我冲着在一旁眉开眼笑的南陵王猛瞪眼。 这家伙,心里大概很是高兴我与十三公主结成夫妻吧?我做了驸马,娶了十三公主为妻,便相当于南陵王的势力又大了一分,助力又多了一份,他除了高兴,还能怎样呢? 可是他却是不知道,他在算计我,我又何尝没有算计他? 第五十六章出使凶罗十 喝过了饯行酒,使节团十个主要成员和一百个随从总计一百一十人,就从京城南门向着凶罗国所在的方向出发了。 使节队伍并不是十分庞大,也就二十来辆八匹马的马匹,和一队千人的羽林军护卫,羽林军护卫还只是送一阵子就要往回走的。 我坐在宽敞的马车里,左边坐着白依,右边坐着黎月姿,对面坐着十三公主绝英如。 我和绝英如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瞪着,看见她一脸得意洋洋的样子我就想把她拖出去海扁。 不过她今天的打扮着实不错。全身穿着一袭纯白色的长裙,就贵族女孩儿常着的,裙角有许多折皱的那种。背上披着一领纯白色的貂皮披风,轻巧地裹着她的身子,看上去很是恬静婉约。 和绝英如对视了一阵,我干咳两声,道:“公主殿下,南陵王爷一共给下官派了三辆马车。除去赶车的三个随从外,也只有七个人坐马车。三辆马车还有一辆是空的,公主何不坐到那辆马车中去,何必要跟下官挤一辆马车呢?” 绝英如向着马车车厢内四下打量一番,道:“咦,这马车看似宽敞得很嘛!莫非赵爵爷嫌车里坐了四个人有些挤?嗯,赵爵爷不说还不本公主还不觉得,现在赵爵爷既说起来了,本公主还真觉得这里有点挤了。要不这么办吧,这两个小姑娘反正在这里也没什么事,咱们暂时也不需要下人服侍,就让她们坐到那空出来的一辆马车中去如何?” 顿了顿,纯英如眉开眼笑地道:“人一多,嘴就杂,咱们两人好不容易有独处的机会,怎能让这两个小姑娘打搅了?你说是不是?” 我强抑下怒火,生硬地道:“公主殿下,她们二人,是下官的宠姬,还望公主殿下莫把她们当成丫鬟下人了。” 绝英如掩嘴娇笑,道:“没想到赵爵爷还真有眼光品味。这两个小姑娘,本公主一见便觉得她们长得妩媚天成,眉眼间透着聪明劲儿,连本公主都喜欢上她们了,难怪赵爵爷会看上她们赵爵爷,本公主还缺两个贴心的丫鬟,不知道赵爵爷可否忍痛割爱,把她二人让给本公主?反正本公生迟早是赵爵爷的人,到时候这两个小姑娘还不是归你赵爵爷所有?主仆三人共侍一夫,同享床第之乐,赵爵爷你说是不是美事一桩呢!” 我心里狂呼那敢情好,我早就想和白依、黎月姿大被同眠了!不过不是主仆三人,而是二主一仆,你不要把人际关系搞错了。 当然,这种想法是本能真说出来地,心里想想就行了,真说出来的话,会被天打雷劈的。当下我一脸愤然地冷哼一声,道:“无耻!” 白依在一旁扯了扯我的袖子,道:“锋哥哥,你怎能这样说一个女孩子?” 绝英如马上道:“好乖巧的姑娘,现在就知道讨主子欢心了” 她话还没说完,便听白依又加了一句:“就算你知道她无耻,在心里想想就行了,何必说出来呢?她怎么说都是一个公主,都是好面子的,虽然她真的很无耻,可是你当着她的面说她无耻,是不是不太好呢?所以,以后你可不要再这么说她无耻了。” 绝英如的笑容顿时变得很惨淡,我则在心里狂笑不止。白依跟了我这么久,总算学到点我的功夫了。 这时黎月姿又淡淡地加了一句:“阿锋,白依妹妹说得对。无耻这种评价,怎能放在心里的。尤其是对一个死要面子的公主,你背着她跟我们说就是了,当着她的面说多不好?公主殿下,阿锋为人就是这样,心直口快,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 我和白依妹妹都知道你其实不无耻的,阿锋说你无耻,其实是他自己误会了。嗯,我代阿锋向你道歉,你就不要跟他计较了。就像你说的,你迟早是阿锋的人,夫妻之间,床头打架床尾和,他就算再说你无耻,也得老老实实娶你是不是?” 绝英如的笑容彻底消失,我则已经快要忍不住了,转过头去,脸对着车窗外,无声地狂笑起来。 一名行在我马车旁的羽林军骑兵一脸紧张地凑过来,异常关切地问了一句:“赵爵爷,您这是怎么了?您脸上是不是抽筋了?” 我拷,我哪里是抽筋了?我这是大笑来着!妈的,虽然没发出什么声音,可是你小子的眼力也太差了吧?无声地狂笑着,我狠狠地白了那小兵一眼,甩手在脸上揉了揉,迅速抹去满脸的笑意,回过头来,一脸认真地看着脸色已经变得跟猪肝差不多的绝英如。 “公主殿下,您哪,可千万别生气。这两个丫头,就是嘴厉害了点,人其实是挺好的。你看,她们明明知道你无耻,还劝我不要说你无耻,这不是替你着想吗?咦,公主殿下,您的脸怎么红成这样了?莫非下官刚才转头的那一小会儿,您就喝醉酒了吗?没道理啊,下官没有闻到酒味儿啊,公主殿下,你头顶上怎么冒烟了?是不是着火了?白依,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浇水灭火啊!”哗,白依直接用魔法凝成一个水球,在绝英如头上爆开,冰冷的水从绝英如头顶淋下,将她的头发淋得湿透。那雪白的长裙和貉皮披风也变得湿漉漉的。 “呼,还好,救得及时,火势没有蔓延。公主殿下,您没受伤吧?啊,您怎么翻白眼了?您千万别吓下官,您别晕月姿,愣着干嘛,掐人中救公主啊!”黎月姿长长的指甲还没掐上人中,绝英如已经醒了过来。 她用无比幽怨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低下头,道:“阿锋,你就是这么折磨女人的吗?” 我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道:“公主殿下,下官刚才哪里是折磨呢?下官怎会做此禽兽不如的事呢?下官是见公主殿下情势危急,不得已才出手救助的!鲍主殿下千万不要误会。” 绝英如幽幽地叹了口气,道:“你不必说了,我知道,你讨厌我。在你眼中,我还比不上这两个小丫头。所以你才这样折辱我,虐待我可是” 她神情忽然一变,满脸狂热地道:“我就喜欢你这种粗鲁的男人,这才叫有男人味!像你这么坏的男人,简直天下少有!苞若你,生活才会充满刺激,跟着你,才能不断地体验更多新奇的感觉!赵爵爷,我发现我越来越爱你了,我相信,这次的出使凶罗之行,我一定会过得很愉快的,因为有你在我身边” 我一把捂住她的嘴,将接下来的话统统按回了她肚子里。然后我转头对白依道:“白依,困魔咒!” 白依点了点头,划着手势念起了咒语。请脆悦耳的吟唱声中,一道银蓝色的光带在白依身周成形,然后飘离她身边,飞向绝英如,将绝英如从头到脚绑粽子一般绑了个结结实实。 那光带将绝英如绑好之后,闪出一阵强烈的银蓝光芒,然后整条光带消失不见。但是绝英如已经失去了自由行动的能力,双手反剪着斜躺在座位上,动弹不得。 我长呼一口气,松开捂着绝英如嘴的手,手刚一松开,便见绝英如满脸通红,媚眼如丝地道:“玩捆绑吗?我喜欢你狠狠地蹂躏我吧,我不会反抗的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一定会很好地配合的” 我叹了口气,点了点头,往车厢内的小几上扫视一眼,瞄准两颗核桃,将它们隔空吸到手中,然后一手捏开绝英如的嘴,一手持两颗核桃塞进了她口中。 我做好之后,拍了拍手,对白依和黎月姿笑道:“这下世界清静了。” 黎月姿淡淡地道:“耳朵是清静了,可是眼睛还是不怎么清静。”说着,她从座位底下翻出一匹长绸,道:“阿锋,把她盖上吧,省得她着凉。” 我笑嘻嘻地接过长绸,将其盖在了绝英如身上,从头到脚盖了个严严实实,密不透风。“一点都没露出来,这下该不会着凉了吧?嘶,这椅子看上去不错,座垫怎么这么厚啊?谁这么奢侈啊?”说着,我一屏股朝着绝英如坐下,扭了几下之后,又站起来,再坐下去,再站起来,又坐下去,如此折腾了好几次后,我对白依和黎月姿道:“白依,月姿,这椅子挺不错的,弹性十足的,你们来试试,保证过瘾!” “真的?”白依语带喜悦地道“快让我试试!” 黎月姿也道:“我也要试!” “好,你们两个一起来,别争啊!”一路之上,我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百折不挠,什么叫做宁死不屈。 十三公主绝英如用她的行动教会了我这些,她完全无惧我与白依、黎月姿对她的恶整。无论我怎样鞭打她,蹂躏她,折磨她,她都要死气白赖地跟我坐在同一个马车里。 大冬天的夜里被我们扔下河冻成冰棍后,她第二天照样青着脸打着喷嚏笑嘻嘻地跟我商量讨要白依与黎月姿做她丫鬟的事;路过森林之时我把她吊在树顶上吹了一夜凉风,都快吹**干了,她第二天照样精神抖擞地和我讨论成亲的时候该放多少响一挂的鞭炮。 太子绝仁对我的行为不闻不问。贪狼国一贯的传统就是男尊女卑,即使是公主,嫁人之后也要对丈夫绝对服从,所以无论我怎样整绝英如,太子都装作没看到。 最后我终于被绝英如整得没了脾气。 如此无赖无耻之人,我天魔萧锋这辈子还真的就只碰到过绝英如这唯一一个! 我终于明白,朝堂之上,神王和百官面前,那个高贵冰冷傲气的绝英如是假的,那是她做出来的假象。那叫装矜持,那叫虚伪! 现在在我面前无赖到底的绝英如才是她真实的一面! 最后我和白依、黎月姿都投降了,因为我们实在想不出什么招数来整绝英如了。 做人,就该做绝英如这般的人。她是天下无敌的,唯有她,才能令我这力量神州无敌的天魔束手无策。 进入凶罗国境之后,下起了冬季里的第一场大雪。 一夜之间,整个天她都变得银装素裹,官道上积了厚厚的一层雪,虽有凶罗国各地官府组织百姓义工打扫官道积雪,但我们车队的速度还是放慢了一倍。 按照正常速度,我们是十一月十八日出发的,应该在十二月十八日就赶到凶罗国京城。但是因积雪堵塞官道,直到签约仪式的前三天,即十二月二十七日傍晚才赶到凶罗京城,迟了整整九天。 凶罗国的京城跟贪狼国的比起来,略显华丽。城门和城墙上都悬挂著许多饰物,以青灰色为基调的外城墙上面还有许多浮雕。 也许是快到新车的缘故,城墙上挂上了许多彩灯,当我们到达城门前的时候,大半彩灯已经点亮,看上去很是漂亮。 凶罗国的迎接仪仗队早就在城门外候着了,我们的车队刚一出现,仪仗队的乐器就奏响起来。庄重肃穆的迎宾曲中,一名骑着高头大马,着金身亮银甲,披金黄披风的年轻骑士带着两队穿着礼甲的骑士迎了上来。 “凶罗国第一骑士霍星凌恭迎贪狼太子殿下!”那年轻骑士在为首的太子马车前翻身下马,手抱头盔,单膝跪地迎接太子。 太子从马车里钻了出来,跳下车,微笑着走到霍星凌面前,将他扶了起来:“霍将军何必多礼?久闻凶罗第一骑士大名,一直无缘得见,今日一见,方知霍将军少年英雄,闻名不如见面啊!”我的马车跟在太子后面,听见太子跟那霍星凌客套,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道:“什么狗屁第一骑士,很了不起吗?” 一个热乎乎、软锦锦的身子突然腻了过来,在我耳旁吹着气说:“霍星凌是凶罗国第一骑士,也是凶罗国官职最高的将军之一,武力超卓,据说比起凶罗皇族都毫不逊色。呵呵,当然,他再怎样厉害,也是连你一根小手指都比不上的” 我皱了皱眉毛,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对于这贴在我身上的十三公主,我反正已经拿她没有任何办法了。“白依,月姿,你们把她扔到车子外边儿去吧!” 我任由绝英如在我身上挂着,异常热情地招呼着白依和黎月姿。 两个女人懒懒地半躺在热乎乎的靠背椅里,怀里抱着暖炉,白依打了个给欠,说:“锋哥哥,这种事还是你自己来做吧!人家已经对她彻底绝望了。” 黎月姿淡淡地说:“阿锋,要做就做彻底一点,你要么杀了她,要么就忍着。我算是明白了,咱们的手段对她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行,就这么忍着吧!既然白传和黎月姿都这么说了,我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嗯,不过说实在的,绝英如身上还真香,压在我胳膊上的胸脯也相当有弹性 好容易太子跟霍星凌客套完了,车队再次前行,慢慢地在仪仗队的夹道欢迎下驶进了城门。 我把头探出窗外,仔细看着城墙上的浮雕,发现那全是一些丰乳肥臀,騒首弄姿的女子像,有的还头生两角,看上去很是怪异。 “那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哪有人在城墙上刻上女人像的?”我自言自语地说着,旁边木老和火少、杰克坐的马车窗帘突然被掀开,火少探出了头来,看着城墙上的浮雕说:“那些,就是凶罗国的守护神凶罗刹了。你别看她们长得性感,实际上却是非常可怕的生物,完全不是人类。” 木老和火少曾在凶罗国里呆过一段时间,自然对这些比较熟悉。不像我,除了贪狼国之外,对其它两国的风俗民情一无所知。 我点了点头,说:”看得出来,哪有人脑袋上长角的?不过,凶罗的守护神,还真是比贪狼国的好看多了啊不知道生理构造,是不是跟女人一样的” 正说着,绝英如又在我耳朵旁边吹着气说:“赵爵爷,你对凶罗煞感兴趣吗?如果你想要一个的话,人家可以跟凶罗国的皇族讨要一个过来哦!凶罗煞跟我们的贪狼神兽不同,不是人手只有一只,凶罗国可是有很多的。只要够强壮,可以同时驱使好几只凶罗煞呢!据说,凶罗国皇族的男性,也是把战斗用的凶罗煞当作性奴的” 我无语,摇头。把守护神当作性奴?这也太离谱了吧?看来世间尽有变态之人啊! 第五十七章刺杀太子上 进了凶罗国京城,我们住进了凶罗国皇宫正门前长街上一座相当豪华的驿馆之中。 外交的事情自然是由太子殿下去做了,我们这些使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全都是太子的跟班。 虽然我们十个正式使节每人都有爵位,可是在凶罗国的上层人士眼中,我们绝对不比一条爬虫来得高贵。 分好了房间,用过了晚饭,我把白依、黎月姿、木老、火少、杰克叫到我房中,准备商议刺杀太子的事。 至于一心要粘着我的绝英如,则因其公主身份,陪月太子去参加凶罗皇室准备的欢迎晚宴去了。 我们身份太低,没有资格参加只有皇族中人才能参加的皇室晚宴,所以才得了这难得的安宁时光。 “今天晚上太子会喝很多的酒。”我敲着桌子,慢慢地说道:“人喝多了酒,自然会有些不怎么道德的念头,逛窑子嫖妓这种事,太子自恃身份,肯定是不会做的。至于凶罗国的人会不会给太子准备美女侍寝暂时还不知道,如果没有的话,月姿就能派上用场。如果凶罗国已经给太子准备了美女的话,嘿嘿,那我们就得想办法调包了。” “可是太子已经见过黎小姐了,要是让黎小姐去接近太子,会不会令太手生疑?”火少问道。 白依笑吟吟地说:“没有关系,我可以用魔法稍稍改变一下月姿姐姐的容貌,令月姿姐姐仍是天仙一般的人儿,可是看起来却与现在的这样子大不相同。” 我点了点头,说:“这办法不错。唔,今天晚上绝英如肯定会来缠着我,我打算亲自出手干掉太子,如果绝英如来缠我的话,我正好想办法让绝英如在我身边,作我不在场的证人。那样的话,谁都不会怀疑太子是我杀的了。今天晚上木老和火少送月姿去太子房间,杰克藏在月姿的影子里。太子的贴身侍卫‘血影双杀’也由木老和火少解决。” 木老慢吞吞地说:“杀完太子之后,我们便去杀了今日来接我们的那个所谓凶罗国第一骑士霍星凌。嗯,再让太子推荐的那三个使节替我们背黑锅,令凶罗国的人误以为是太子的人报复杀人。” 我点了点头,说:“就这么办。现在大家先去准备一下,白依,你来给月姿易容。 衣已深。 我生在自己的房间里,百无聊赖地翻着一本研究两性生活的,字很少,但是插话却很多的图书。 用斯文一点的话来说,这是一部春宫图,说得直白一点,当然就是**书了 白依已经给黎月姿装上了魔法面具,现在木老正在驿馆外面守候着太子等人的归来。 门被推开了,木老无声无息地走了进来,附在我耳边轻声说了一句:“太子他们已经回来了。” 我点了点头,道:“去准备吧。我搞定十三公主之后,就来帮你们。” 木老微微点头,轻飘飘地出了房门,顺手带上了房门。 我运起天魔眼,目力将整个驿馆笼罩,观察着木老等人的行动。 白依在黎月姿的房间里,用魔法造出了一个与月姿一模一样的假人,将它放到月姿的床上,用被子盖好。然后用隐身法掩住自己的身形,依次在木老、火少、杰克的房间走了一趟,造出了三个假人放到床上。 做完之后,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宽衣睡觉。 而真正的木老等人,已经潜伏在驿馆外面,通往皇宫的大道旁的小巷中。 又过了一阵,凶罗皇室护送太子和十三公子她马车回驿馆的卫兵队伍从那条大道上缓缓行来,漆黑的夜色中,我看到骑着马走在卫兵队伍最前面的,正是凶罗国第一将士霍星凌。 将天魔眼的目力再增强几分,穿透了马车的门板,我看到太子满脸通红地靠在马车厢板上,身子随着马车的晃动有节奏地起伏着,看上去的确是烂醉如泥。“血影双杀”一个面色血红的中年瘦子和一个脸色漆黑的中年壮汉面无表情地坐在他左右。 绝英如坐在太子的对面,面颊通红,看上去也喝了不少酒。在血影双杀的面前,她还是摆出那一贯的高贵冰冷的样子,坐得端端正正,目不斜视,看上去很有几分矜持。 马车到了驿馆大门前,血影双杀扶着摇摇晃晃的太子下了马车,霍星凌则非常殷勤地下了马,跑到马车门口去扶绝英如,却被绝英如一脸高傲地拒绝了。 看着霍星凌一脸尴尬的样子,我心中暗笑,妈的,小子,想泡我的妞?也不瞧瞧你自己是什么身份! 血影双杀扶着太子走到驿馆大门前时,太子急然转过身,对着霍星凌招呼了两声。霍星凌跑到太子身边,作出洗耳恭听的样子。我连忙运功于双耳,听太子在说些什么。 “霍将军啊,久闻凶罗国护国神兽凶罗煞不仅战力超绝,而且在床上,也是嘿嘿嘿”从来都是一本正经的太子淫笑超来居然还像模像样,非常有当色狼的潜质。果然是酒后现真形啊! 霍星凌会意地一笑,道:“太子殿下,请先会驿馆稍后片刻,小人会安排妥当的,保证太子殿下满意。” 太子点了点头,让血影双杀扶着他进去了。 在太子与绝英如都进了驿馆之后,霍星凌脸上现出一抹鄙夷之色,不屑地自语道:”什么贪狼国有史以来最年轻有为的皇位继承人?醉酒后还不是原形毕露?原来也不过是个好色之徒!” 说完一挥手,带着众卫兵离开了驿馆。他现在应该去准备凶罗煞了吧?如果他准备好了凶罗煞,亲自将其带来,要想不弄出半点响动,就把他们放倒调包,倒是件难事啊! 是不是要亲自出马呢? 正想着,大门突然被砰地一声踢开了。绝英如带若一身酒气冲了进来,一看到我就大声嚷道:“赵爵爷,我喝醉了!” 我不动声色地说:“喝醉了对我说就会醒吗?” 绝英如走到我身前,也不作声,直接坐到我腿上,双手勾着我的脖子,媚眼如丝地看着我,腻着声音说:“喝醉了就喜欢做错事,尤其是和自己喜欢的男人在一起的时候,更容易做错事。” 我轻笑一声“哦?不知道十三公主会做出什么错事来呢?” 十三公手嘿嘿一笑“比如说**你。” 我哑然失笑:”不会吧十三公主,你这话说反了吧,应该是我趁你醉**你吧?” 十三公主摇了摇头,伸出一根嫩葱似的手指,点着我的鼻子说:“不对,我是公主,你不敢**我。你是臣子,就算我**了你,你也只有认栽。” 我摇头笑道:“可是你不要忘了,凭你的本事,是没办法得逞的。” 绝英如一边摇着肚袋,一边把脸向我凑近,嫣红的嘴角浮出一抹非常诱人的笑容,看起来春心荡漾。而她这时候眼波流转,说不出的妩媚动人。身上天然的幽香与酒香混和在一起,不住地往我鼻子里扑,狠狠地刺激着我的欲望,我感到体内的血渐渐**起来,身体某个部位也有了反应。 “最好离我远一点,否则我不敢保证我不会动手。”我慢慢地说。 绝英如笑着,用她那充满弹性的硕大胸脯压迫我的胸膛,小嘴儿凑到我耳边,一边住我耳朵里吹气,一边幽幽地说道:“你动手吧,无论是你**我,还是我**你,反正到头来,都是你占便宜地。”说完,伸出舌头在我耳垂上轻咬了一下。 触电般的感觉瞬间走遍我全身,老子又不是圣人,忍什么忍?没见过倒贴上门还把人家往外推的,妈的,那不是君子,那是傻瓜! 一念至此,我猛地站了起来,站起时将绝英如打横抱起,大步朝着套房里的卧室走去,走时随口吹出一股劲风,将大门重重地关上了。 一脚踹开卧室房门,将绝英如扔到床上,她已是媚态横生,媚眼如丝,呼吸已经急促起来。 我狞笑着关上房门,狠狠地扑了上去,两手在她身上一阵发狂地揉搓,手所过之处,她的礼裙全都变成了粉末,片刻间便将她剥得如同一只白羊。 美好的肉体横陈在我面前,**的体香一阵又一阵地刺激着我的欲望,我反手扯下自己的外套,扑了上去。 近乎残暴一般的疯吻,绝英如双手勾着我的胖子,发出浊重的喘息。就在她期待我狂风暴雨一般的进攻时,我的手伸到了她颈后,在她颈部动脉上轻轻一按,天魔气涌进了她体内,她一声不吭就晕了过去。 她需要一个小时才能醒过来,而在她醒之后,她会发现我就在她面前,正跟她疯狂地做ài。她不会知道是我点晕了地,她会以为,她短暂的晕厥是因为快感太过强烈。 这,就是旱魃族的一项异能“梦幻空间!” 点晕绝英如之后,我将全身的衣服脱得精光,扔了满地,然后将天魔气逼出体外,令其物质化为一身黑色的夜行衣,然后使出旱魃族的另一项异能“绝对领域”掩住了我的身形,潜出了房间外。 绝对领域,旱魃族的一项超级异能。当绝对领域施展出来之后,会以施术者为圆心,在施术者周围形戒一个球状空间。若在地上,则会是半球形,因为另一半球形空间已深入地下。 在绝对领域的空间内,施术者可制定一切法则,施术者便是唯一的神明,任何进入这空间的生物都会受到法则的约束。可以说,在绝对领域里面,我是不败的。 当然,绝对领域并非完全无敌.若是敌人的力量超过了我,绝对领域便会不攻自破,领域规则也对敌人无效。但是,在这神州大陆,如今力量能强过我的,已是一个都没有了。 绝对领域的空间半径视施术者的能力而定,以我现在的力量,如果全力发挥的话,领域半径可达一公里。当然,我现在放出绝对领域的目的是为了隐身,所以半径仅仅刚够罩住我自己的身体而已。 从房间里出来之后,我径直出了驿馆大门。沿途虽然守卫众多,驿馆中住着的也有相当数量的强者,可是凭他们的力量,还不够资格发现我。 我来到木老等人藏身的小巷中,直到走到木老等人的面前,他们仍然没有发现我。 我想了想,忽然很想和月姿开个玩笑,脚不点地,轻飘飘地飘到月姿的面前,我突然解除绝对领域,现出身形,黑暗中,只见月姿的瞳孔猛地放大,又急剧缩小,电光火石之间,她已一拳向我击来。 唔,反应相当快,几乎在我现身的同时,她的拳头就已打了出来。而她拳头的速度已经快到不可思议,要是普通高手,根本无法看清她出拳的轨迹,甚至连拳头的虚影都没法看到! 我闪电般出手,握住了她的拳头,轻描淡写地化解了她的拳力。虽然我接住她的拳头很是轻松,但从她刚才那一拳的力道看来,普通高手要是想空手接拳的话,绝对会连手带身体一起给砸个粉碎。 “嘘,是我!”轻声说了这句话,月姿的神情陡然放松,看来她已经认出我来了。 “阿锋,你能不能不要吓我?会吓死人的!”月姿埋怨道。 我呵呵一笑,说:“你也会害怕啊?呵呵,只是想和你开个玩笑罢了。” 这时,木老、火少、杰克也都聚了过来,围到我身边。 “老大,你是怎么做到的?怎么我们这么多人,没一个发现你的行踪?”火少有些惊奇地问“要是一般的隐身术,是不可能躲过我和木老感应的。更何况,我们这里还有一个潜藏形迹的超级高手杰克啊!”我嘿嘿一笑,道:“当然是用我在旱魃血泉里洗澡后学会的新功夫了!你们的力量比我弱,自然是没办法发现我了。” 木老突然说道:“既然你的隐身术这么厉害,干脆由你亲自出手,去干掉太子。我们几个去杀霍星凌。” 我摇了摇头,说:“我的隐身术虽然厉害,可是没办法穿墙。我要进太子的房间,总得等房门打开吧?要是我灾然闯进去,恐怕会暴露身份,到时候难道要把驿馆里的人全杀了灭口?|qi-shu-wang|我是想,等下仍按原计划行事,只不过跟在月姿身后进去的换成我。而木老、火少、杰克你们三个则负责对付血影双杀,搞定太子之后你们再去杀霍星凌,我则去继续对付绝英如。对了,霍星凌等下会给太子送凶罗煞来供太子享用,如果是霍星凌亲自护送凶罗煞的话,我们想要调包可能会有点麻烦。这里离释站太近,打起来的话一定会被人听到动静。所以,我们必须改变埋伏地点,找一处僻静的,人烟稀少的地方,等候他们经过。” 木老等人点了点头,我们几个便在夜色中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飞快地穿行,在离驿馆很远的一处地方,找了一段相当僻静的街道潜伏起来。 这一段街道,左边是一条穿过了整个凶罗京城的河流,河边依次栽种着许多高大的树木。右边则是一段高大的院墙,我看过了,院墙后是一栋相当豪华的宅子,不过宅子里现在没有一个人,看来主人家是出门旅游去了。 冬季的河水已经结冰,河边的树上也已经没剩下几片叶子。木老往一棵树上一倚,身子马上融入树干之中,与大树合为一体。杰克干脆站在大道中央,身子慢慢沉入了大道中央一颗树的影子中。 火少靠在院墙上,身上的颜色渐渐变幻几次,连头发,眼睛都一起变成跟朱红色的墙壁一样色彩,一眼望去好像根本就没有人。 而我,则张开绝对领域,站在路边,将月姿也一起罩了进去。 这是前住驿馆的必经之道,无论霍星凌是否亲自护送凶罗煞去驿馆,他都要从这里经过。 等了大约一刻钟之后,前方响起一阵细碎的马蹄声和脚步声,我运足目力,穿破重重黑暗循声望去,只见两百米开外的长街上,五十名步兵、二十名骑兵护送着一辆马车缓缓行来。 仔细看了一阵,发现霍星凌并不在其中。者来他也是懒得走这一趟。 而那些卫兵,看上去虽然相当精锐,步兵的肉体力量在普通人的十倍左右,骑兵的肉体力量在普通人的二十倍左右,但是这种程度的力量,对我们来说,基本上就是待宰羔羊了。 真正值得重视的,还是那在马车中的凶罗煞。 我的天魔眼穿透马车的门板,看到了马车里面。只见铺着厚厚毛毯的座椅上,斜倚着一个皮肤雪白,眼珠是暗红色,修长的头发及弯弯的柳眉都是金黄色的绝色女子。 她的两只耳朵比普通人类要长很多,看上去很像在地球上看过的电影中精灵的耳朵,而她额头上,生着两只短短的,圆锥形的肉色尖角,看上去虽然很是怪异,却自有几分邪异的魅力。 “那便是凶罗煞吗?”我心里暗想着。那凶罗煞身上披着一层薄得近乎透明的轻纱,雪白的身子几乎完全暴露在外,就连身体的隐密部位也没有丝毫特别的遮掩,全身上下,就只有那层轻纱。 她的眼神看上去没有任何焦距,无目的地望着前方,似楚楚可怜,又似漫不经心。 不知道这种既是战斗机器,又是性奴的“神兽”是否有人类的思维和感情。 被我的“天魔眼”肆无忌惮地打量着的凶罗煞似乎对我的窥探有所警觉,眼神一下子变得相当警惕,那双暗红色的眼珠中射出两道尺余长,近乎实质的血色光芒,转动着脑袋似乎在四下搜索。 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当她产生警觉的时候,她头上的那两只肉色尖有慢慢变成了暗红色。 我连忙收回天魔眼,不敢再行窥探之事,要是让凶罗煞一直这么警觉下去,可能我们的袭击会多出点麻烦。当然,这凶罗煞的能力也并不是非常强大,在我天魔眼的扫描之下,已经对她的实力有了相当了解,她体内潜藏的力董,大概也就跟木老、火少现在的力量水平差不多。 但是,一想到凶罗国的凶罗煞数量繁多,把守天玉山上的一百零八凶罗刹又更是比普通凶罗煞要强上许多的变态怪物,我的头皮就一阵发麻。 一个木老我可以轻松搞定,十个木老我也不害怕,可是要是一百个木老一拥而上,就算是我,也只有落荒而逃的份。 凶罗国京城之内的凶罗煞就已经不下一百,更何况凶罗全国? 我不由开始思索起来,这凶罗煞究竟是什么生物?它们应该不是人类,可是为什么外观与人类如此相似,就连身体结构,也是与人类大同小异,它们完竟是变种的人类,还是纯粹的种兽? 凶罗国有这么强的神兽,凶罗煞的个体实力绝对不在贪狼国的神兽贪狼之下,为什么凶罗的国力仍只能与贪狼国持平?若是我的话,早就依仗数量庞大的凶罗煞向贪狼国开战,吞并贪狼了。难道说贪狼国还有某种秘密武器,可以克制凶罗煞?又或者说贪狼种兽本身就可以克制凶罗煞? 将来要消灭神州三国,对三国所仰仗的力量必须有所了解,可是现在看来,我对三国的神秘力量,还是了解的太少了。这件事办完之后,应该大力搜集神州三国神秘力量的资料了。 正思索间,那护送着凶罗煞的队伍已经渐渐行至离我们潜伏处不到五十米处。我忙收拢思绪,静下心来,准备动手。 当那辆载着凶罗煞的马车行到杰克潜伏的那一段路面之时,我忽然撤去绝对领域,低喝一声:“动手!” 第五十八章刺杀太子下 伴随着我的发令,木老潜身的那一棵树上忽然长出了无数触手一般的藤萝,在瞬间就织成了一张大网,从四面八方向着那护送着凶罗煞的队伍罩去。 与此同时,大道中央,杰克藏身之处的那一段地面,突然从地底里向上突刺出数十根银亮的钢锥。那数十根钢锥在瞬间就将马车的底板穿透,然后在刹那之间从车顶底刺出来,刺出来之时,钢刺尖上已经沾上了鲜红的血。 火少狞笑着从他靠着的院墙上现出身来,在藤萝大网合拢之前冲进了卫兵群中,两只拳头上冒出通红的火焰。 他一拳挥出,炽热的风暴瞬间席卷了所有的卫兵,七十名卫兵手中的武器顿时变得通红,灼得他们两手冒烟,惨叫着扔掉了手中的武器。 此时木老的藤萝大网已经完全合拢,将所有的卫兵都罩了进去,他们的惨叫声被藤萝网阻隔,无法传到外面去。 “所有的人听着,不许出声,否则就死!”火少嘿嘿邪笑着,为了加强他威胁的效果,他随手一抓,将两名卫兵隔空抓到他手中,掌心烈焰一吐,刹那之间便将那两名卫兵连人带甲烧成了灰烬! 恐怖的力量镇压之下,所有的卫兵都颤抖着闭上了嘴,脸色苍白地看着火少。 这个时候,也该轮到我出场了。我和黎月姿走到藤萝大网前,那藤萝网向左右分出一条通道,让我们两人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我看了看那些吓得脸色苍白的卫兵们一眼,微微一笑,说:“不用怕,我向来只杀不懂事的人,而你们,看起来相当懂事。” 说着,我馒馒地将‘勾魂慑魄’魔功混和在声音中发出。同时目光中也掺杂了这可以令人迷失心智的魔功。 “你们这一路上什么人都没遇到,一路过来,你们都是平平安安。将凶罗煞送到了驿馆。听明白了吗?”我轻声说着,脸上洋溢着慈祥和蔼的微笑。 那些卫兵的眼神渐渐迷茫,表情也变得痴呆起来。他们傻愣愣地将我的话重复了一遍之后,各自拾起了自己掉落在地上的兵器。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走到那辆被数十根钢锥从车底到车顶完全刺穿的马车前,轻轻跺了跺脚,示意杰克收起钢锥。 爸锥如同它出现时一般,飞快地消失了,杰克从影子中慢慢冒了出来,就好像是潜水的人从水里浮出一般。 他的十指上沾着鲜血,他将指头放到嘴边。轻轻舔了舔指上的血,道:“这神兽的血味道好像跟人类的差不多。” 我拉开了马车的门,那有着倾国颜色的凶罗煞斜斜地躺在车座上,全身布满了指头粗的血洞,连头上都有四五个孔洞。 鲜血和脑浆从她身上的伤口中汩汩地流出。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微闭着,最后的眼神中竟然没有愤怒和仇恨,反而带种一种莫名其妙的解脱。 “她很漂亮啊!”月姿站在我身旁,看着那凶罗煞。她走上马车,弯着腰站在凶罗煞的尸体旁静静地看了一阵。然后用手指沾了沾淌在车座上的鲜血,放进嘴里尝了尝,说道:“她血液的味道,真的和人类的一模一样。” 我淡淡地一笑,说:“凶罗煞不是神兽,更不是宠物,她们只不过是一种怎么说呢,变异的人类吧!就好像我们旱魃一样。”说着,我打了个响指,火少走上车去,将凶罗煞的尸体拖了下来,手上火光闪动,那凶罗煞的尸体便烧成了飞灰。 我朝着车厢里轻轻地一挥手,掌上升出一股血色的雾气,笼罩在车中,凶罗煞流出的血给那雾气裹着,剥离了车座和地板,淌到了我的身上。我将这些鲜血一滴不留地全部吸入体内,感到血液中含着一种阴寒森冷的力量,与我的天火之气正好互相克制。 运用天火之气温蚀了凶罗煞血液中的阴寒力量,我笑道:“月姿,记住,虽然我们是靠吸血来不断地增强力量的,可是凶罗煞的血最好还是别吸,她们的血对我们而言,是毒葯。” 收拾好马车里的血迹,木老来到马车旁,一手按在车门上,发动‘木灵玄功’,那给杰克刺穿的车底和车顶的木料开始飞快地重生,很快就将那些孔洞全部填补起来。 月姿坐进了马车,我上车坐到她身旁,木老和火少一人拣了一个与他们身材相当的卫兵,剥下他们的盔甲套到身上,相貌则变成了那两个卫兵的样子,然后将那两个已经完全被我控制的卫兵烧成了灰烬。而杰克,则潜入了火少的影子里。 做这件事要一点线索都不留下,这些卫兵用完了之后,是必须让他们全部人间蒸发的。 坐在车厢里,月姿问我:“凶罗煞头上有角,我可没有角,怎么办?” 我笑道:“并不是所有的凶罗煞都有角的,有的也没有角。再说了,像你现在这么漂亮,太手又怎会生疑?” 到了驿馆前,木老和火少上前打开车门,扶着月姿下了马车。 月姿低着头,慢馒地走在木老和火少身后,杰克藏在木老的影子里,躲得天衣无缝。 而我,则在车门开的一刹那,启动‘绝对领域’,隐藏了身形,走在月姿身旁。 进门前,守在驿馆大门前的卫兵看了我们一眼,例行公事地问了一句:“干什么的?” 火少硬梆梆地答道:“奉霍大人之命,给贪狼国太子殿下送凶罗煞的。” 那卫兵点了点头,说道:“进去吧!对了,你们知道贪狼太子殿下的房间吗?要不要找个人领路?” 火少说道:“不必了,我们知道。” 那卫兵便不再多话,放我们进去了。 太子的房间在驿馆三楼,那是凶罗国接待外国使臣最高规格的客房。太子是贪狼国的代表,下一任的皇位继承人,这身份已是外国使臣中最尊贵的了。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王是不会轻易到别国京都去的。 慢慢地走到太子的房间前。火少轻轻敲了敲门,恭声说道:“太手殿下,小人奉霍大人之命,把凶罗煞给您送来了。” 大门打开一条缝。血影双杀中脸色血红的血杀从门缝里向外看了看,道:“让她进来,你们就留在外面。” 火少陪笑道:“这位大人。凶罗煞野性难驯,发起性来恐伤了太子殿下的万金之躯,还是由小人亲自交到太子殿下手里比较稳妥。” 血杀上上下下地打量了门外的木老、火少、月姿一阵,说道:“把你们的兵器留在外面。” 火少和木老忙解下腰间的佩剑放到了门边,那血杀这才打开房门,将木老、火少、月姿让了进去。 当然,我和杰克也在木老他们进去的同时闪进了房中。以这血杀的力量,是没办法发现我们的。 进了厅中,只见那黑铁塔一般的壮汉影杀正抱着膀子守在一间卧房的门前。那卧房里边,当然就住着太子了。 血杀走到影杀身旁,跟他低声嘀咕了一阵,影杀斜着眼睛望了我们一阵,说道:“你去跟太子殿下说。我在这守着。” 血杀点了点头,轻轻推开了房门,走了进去。 不多时,血杀又闪了出来,对着火少勾了勾手,说:“你把凶罗煞带进来吧!另一个就留在这里。” 火少点了点头,扶着月姿,慢慢走进了房中。我当然是紧跟在身后,也进了太子房中。 太子的房间相当宽敞。墙上挂着四盏壁灯,照得房内一片通明。 太子穿着睡袍半躺在床上,看样子已经洗过澡了。 火少一进房间就给太子恭恭敬敬地下跪行礼,口称:“参见太子殿下。” 太子扬了扬下巴,说道:“起来吧!你身后的,就是凶罗煞?” 火少点了点头,说道:“回太子殿下,这便是我凶罗国独有的守护神兽凶罗煞了。霍大人说,太子殿下是头一回享用凶罗煞,怕太子殿下不习惯,因此找了个没有角的来。” 太子呵呵一笑,道:“霍大人深知我心!头上才角的,怎么看都是怪物。好了,你退下吧,血杀,打赏。” 血杀点了点头,掏出一锭黄金,塞到了火少手里,火少帘千恩万谢、点头哈腰地退出了房间。 “血杀,你也出去吧。” 待血杀出去之后,太子朝着月姿说道:“你听得懂我说话么?” 月姿垂着头,轻轻点了点下巴。 太子笑道:“你怎地这般害羞?抬起头来,让我好好看一看你。” 月姿馒慢地抬起了头,用相当羞涩的神情看了太子一眼,然后又飞快地低下了头。 看着月姿这个样子,我在心里窃笑不已。她这神情儿,也太勾人了,连我都看得心动,那太手不动心才怪。 果然,太子眼中放出异样神彩,哈哈一笑,说道:“果然长得天姿国色!我贪狼国也是美女如云,可是像你这般妖媚不似凡人的女子,我今天倒是头一回见到!来来来,到我身边来,让我好好看一看你。” 月姿低着头,羞答答地走了过去,走到太手身前时,太子一把拉住她的手,放在手心抚膜起来。 “嗯,这皮肤真够细滑的。”太手嘿嘿淫笑着“不要这么害羞嘛!”说着,伸出一只手去抬月姿的下巴。 就在太子伸出手的同时,我也出手了。 我扩展了‘绝对领域’,将太手和月姿笼罩进我的领域之中,在进入我领域的那一刹,太子就看到了我。 “你”太手猛地一惊,相当讶异地看着我:“赵爵爷,你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摸着下巴,嘿嘿笑着,看着太子道:“太子殿下,好雅兴啊!连我的女人都敢碰了,不怕你的臣子齿冷心寒吗?” 大结局章终于走上正轨 太子经历了最初的慌乱之后,很快就镇定下来。他看着我,相当阴沉地一笑,说道:“哦?赵爵爷这话是什么意思?这个凶罗煞,什么时候成赵爵爷你的女人了?” 我笑道:“太子殿下,您哪,可干万别弄错了。这一位哪是凶罗煞?她分明就是臣的内子黎月姿嘛!月姿,你说是不是?” 月姿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太子殿下,小女手正是黎月姿,太子殿下莫非认不出我来了?” 太子看了黎月姿一眼,又看了我一眼,冷哼一声,说道:“好精妙的易容术,竟连我的眼睛都瞒过了。赵爵爷,你未免也太大胆了!虽然你得父皇宠信,将你招为驸马爷,可是贪狼国的天下还是我绝家的!你今日这般戏弄于我,我就算现在对付不了你,今后等我登基为帝,君临天下之时,难倒还治不了你吗?” 我摇头微笑“太手殿下,您呀,可没有以后了!” “你竟想行刺太子?”太子怒视我一眼,眼中闪过一道相当凌厉的凶光。但那凶光一闪即逝,代之以一种惊恐和疑惑。 “太子殿下,是不是没办法运功了?或者您可以试一试,看能不能把您的守护神兽给召唤出来。”我很开心地笑道。 太子惊声道:“你给我下了什么毒?为何我完全无法使用神力?” 我啧啧摇头,说道:“太子殿下,您未免太看轻于我了。下毒?我至于嘛我?再说了,有什么毒能毒倒太子殿下您呢?不知道太子有没有听说过.在这大陆上,曾经有一个种族,这个种族的皇族中,有些人会一种异能。那种异能能够造出一个融于这个世界,却又与这个世界完全不同的空间。在那个空间中,一切规则由造出空间的人制定,任何比施术者力量弱的人,都无法违抗那空间的规则。太手殿下,您现在明白了吗?” 太子脸色变得苍白,他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道:“你说的是旱魃皇族的绝对领域?” 我点了点头,拍手笑道:“太子您还真是见多识广。一个已经消亡了二十多年的种族,亏您还记得他们的能力。” “你是” “我?”我看着太子绝仁,一把揪起他的衣领,紧盯着他的眼睛,微笑着说:“你是太子,我也是太子,凭什么要我对你卑躬屈膝?告诉你,我姓萧,我的真名,叫做萧锋!” 太子的脸色现在已径变得铁青了,他额上冷汗直流,颤抖着声音道:“你就是,二十多年前,那个被萧道乾救走的婴儿?你,你没死在捕天者们手中?” “当然。”我笑着,慢慢地运起天火之气,眼珠变成了火红色,头发也完全变成了红色。两颗犬齿变得尖锐细长,从上唇突了出来“我变成这个样子,你会不会感觉熟悉一点?” 太子眼中闪过一丝绝望之色,他颤抖着声音道:“你用绝对领域困住了我?难怪当日在皇宫之中,你表现出来的力量仅次于父皇,连英如都被你击败,在你的绝对领域中,我的确没有反抗之力那么,你,究竟想把我怎么样?” “你说呢?”我的手按到了太子头顶上,五指扣住他的头皮,掌心对着他的天灵“我知道你们贪狼皇族有一项异能,那就是肉身毁灭了的话,灵魂可附在神兽贪狼身上复活。你现在大概还想着,有机会复活了找我报仇吧?” 我嘿嘿笑着,凑到他的耳边,说道:“对不起,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了。我会喝干你的血,被旱魃喝干了血的人,连灵魂都会放一并吞噬,然后我再将你挫骨扬灰,化为灰烬。你那头神兽,只好做一头无主的野兽了!嘿嘿嘿”我一边笑着,一边用犬齿刺穿了他的颈部动脉。太子绝仁终于忍不住大声惨叫起来,但是这个时候,在我的空间当中,他的声音是无论如何也传不到外面去的,他现在,只能任我宰割。 太子的血淌过我的喉管,我大口大口地吞食着这鲜甜可口的血液。他的灵魂随着血液一起涌进我的体内,被我体内那天魔真气与天火之气合二为一的超强力量顷刻之间消灭干净。当我饮尽他最后一口血之后,太子这个人,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都从这个世间彻底蒸发了。 我提着太子那已经轻了一半的干枯尸体,想了想,一把扯下太子的一条手臂,扔在房中的床上,然后将他身体的其它部分化成了灰烬。 总得留下一条手臂,让大家知道太子遇害了不是? 吧掉太子之后,我撤去绝对领域,打开房门,和月姿一起走进了大厅。 厅里只剩下三个人了,木老、火少、杰克。 血影双杀已经悄无声息地倒在了血泊中,从他们身上的伤痕来看,是杰克先从地下发动偷袭。然后木老火少同时出手,一击毙敌。 “好了,我现在去对付绝英如,可不能让她知道我都干了些什么。月姿,你回自己的房间。木老、火少、杰克,霍星凌就交给你们了。哦对了,顺便让刚才那队卫兵人间蒸发!” 吩咐好了一切,木老和火少打开门走了出去,我则用绝对领域罩住月姿,跟在木老火少身后,和她一起出了房间。 木老、火少、杰克自去办我交待他们的事去了,我在将月姿送回房间之后,悄悄回了自已的房间,撤去绝对领域,将身上那件由天魔气凝成的夜行衣恢复为真气形态,吸入体内,然后赤裸着身子,抱起了那同样全身赤裸,沉沉睡着的绝英如。 懊进行的事情还是要进行,我趴在她的身上,亲吻抚摩着她美好的肉体,待自己的欲望膨胀到非释放不可的地步时,我进入了她的身体。 雪白的床单上染上了处子的落红,就好像白雪地里盛开了红花。 我一边在她身上冲刺,感受着她的狭窄温软,一边解开了对她的禁制,消除了那令她分不清梦幻还是现实的‘梦幻空间’。 她悠悠张开了眼睛,口鼻中发出阵阵销魂的轻哼。 她媚眼如丝地看着我,脸上一片潮红,她不会知道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在她的记忆中,我从开始到现在一直跟她在一起,做着这**的游戏。 她勾住了我的脖子,把我的头死死地按在她那坚挺圆润的大胸脯上,一双长腿紧紧地夹着我的腰,挺起腰身,迎合着我的冲击。 房间充斥着糜烂而销魂的味道,那阵阵呻吟如浪溯般刺激着我的耳膜,我疯狂地吸吮着,咬着她那两粒粉红色的樱桃,用疼痛和快感刺激着她的欲望。 “阿锋你你爱我吗?”在我疯狂的冲击下,她变得眼神迷离,神智不清,却还记得问这一句本不该问的话。 我楞了一下,动作稍微停了停,随即笑着附在她耳边轻声说了一句:“我当然爱你了” 她的泪流了下来,她呻吟着呼唤我的名字,这个有些疯癫,有些傻傻的女子还不知道,爱我将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天快亮的时候,绝英如抱着我沉沉睡去,我却半点睡意都没有。 木老和火少、杰克早在两个小时前就回来了,我虽然一直都在办这人生大事,但是我的一部分心神却分了出去,用天魔眼密切关注着驿馆内的情况。 在木老和火少避开所有的的耳目,悄悄回来的时候,我便用天魔眼看清了他们的表情。从他们脸上的表情来看,事情进行得相当顺利。 什么狗屁凶罗国第一骑士?在木老他们三个高手面前,恐怕连一招都架不住。 我不会去询问木老他们是怎样办到这件事的,我关心的只是结果,过程并不重要。 凶罗国的事情都已经办妥了,那什么签约仪式、竞技大会什么的我根本就毫不关心。接下来,就看怎么引起这火头了。我仿佛看到,贪狼国和凶罗国的大军已在边界聚集,彼此刀剑相向,准备开战了。 这复仇之路,到今天终于走上正轨了! (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