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 第一章 大周京城东区,在最繁华的街道上,有一家特别的典当行,门面挺大,足足有三间,却没有牌匾,没有名号,在招牌林立的街上显得相当特立独行。 这家当铺里面,有一位姓钱的掌柜,一位姓孙的鉴定师傅,两个小伙计柯望和周柱子,还有一个无所事事、专门来这里看街上行人和打盹睡觉的老板吴庸,以及吴庸片刻不离身的小苞班安哲。 当铺的生意普普通通,一天里也许进来几个询问的客人,但是最后愿意典当东西的人不会很多。 比起隔壁成衣坊“绮绣阁”总是客人川流不息,当铺简直是门可罗雀。 不过当铺里的人也不着急,一个个优闲地坐着喝茶聊天,或者瞇起眼打盹。反正不管当铺收益如何,他们每个月都能按时拿到月俸,老板都不急,他们还急什么呢? 还未日上三竿,街道上的游人还不甚多,吴庸坐在门口的靠背竹椅上,手里端着一把紫砂小茶壶,瞇着眼打盹。 秋高气爽,正是偷懒打盹的好时节。 孙师傅年约五十,他看着顶多二十几岁的小老板,觉得那副神态简直比他更像个看透世事的老人家,因为看透所以才显得万事不在意,每日过得轻松自在。 传言中,吴庸是个只会吃喝玩乐的纨裤子弟,所以被他老爹吴元痕分家出来自己一个人过,只给他一间当铺门面和一座三进宅院,就不管他的死活了。 可是孙师傅自从被聘进这家当铺做鉴定师傅,可从来没敢掉以轻心过,或小看自家老板。 像他们这种鉴定师傅,如果玩弄点心眼,比如把赝品鉴定成真货,然后和卖家串通,从中可以大获其利,高明一点的鉴定师傅甚至可以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就算最后被查出真相,他也可以说是自己看走眼了。 毕竟鉴定师傅也不是万能的嘛,谁都难免有看走眼的时候,在应聘的契约书里,就有这样的条款呢,如果鉴定师傅不小心看走了眼,并非有心之过,那么损失就由老板承担,鉴定师傅并不需要承担其过。 当然,如果鉴定师傅被发现和外人串通坑骗老板,坏名声传了出去,那以后也就别想再在这一行里混了。 孙师傅一生谨慎,他的同行也曾想说服他,说吴庸是个蠢材,只懂得吃喝玩乐,不骗他骗谁?也不用骗太多,就弄点养老的钱就行了。 于是,有天他的同行就要人带着一件足以骗过绝大多数人的赝品去典当,孙师傅左右为难,良心不容许他作假,但是又不愿意得罪同行,最后就把东西交到了吴庸面前,说自己看不出真假,看看老板是要收还是不收?如果收的话,按什么价格收,一切都由老板做主。 吴庸当时正拿着他的小紫砂壶饮茶,并未把那件东西接过来,听了孙师傅的话后,只是笑着看了他两眼,说:“我可不懂鉴赏,若是我懂,还请你做什么呢?我请了你,就是信得过你,你说是真的,咱就高价收;就算是假的,咱也就当花钱买个教训。以后这种事不用来问我,我只管月底收钱。” 吴庸不过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可是被他若有似无、似笑非笑地看了两眼后,孙师傅犹如被人当头浇了两盆冰水,大热天里硬是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无法形容那双眼睛带给他多么大的压力,好像他的所有心思都无所遁形,那根本不是一个纨裤子弟不知世事的眼睛,倒更像一个世事练达的智者。 自那次以后,孙师傅再也没做过半件亏心事,一半是职业操守使然,一半却是着实不敢了。 当铺这边很是清净,吴庸坐在竹椅上半睡半醒,忽然隔壁一阵諠哗,然后一个尖锐女子的哭声陡然响起,把吴庸吓了一跳。 他的小苞班安哲急忙凑到吴庸跟前说:“少爷,没事,又是隔壁在闹了。” 吴庸坐正了身子,不再一脸懒洋洋,手里的紫砂壶也交给了安哲。 他这间当铺和隔壁做成衣生意的绮绣阁只一墙之隔,现在正是开门做生意的时间,门都大开着,隔壁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 刺耳的哭声犹如一把尖刀,那女子还边哭边骂:“你就死要钱,六亲不认了是吧?如果不是陈安忙前忙后四处奔波,你这些年生意能做得这么顺?陈安就出了一回错,你就要赶他回家,你要他回家吃自己,那我们几个可怎么过啊?你就算不心疼陈安是你的嫡亲妹夫,也该心疼我吧?我可是你的亲妹妹,我那两个孩子可都是你的亲外甥,你自己吃香喝辣,却要活生生饿死我们啊?这铺子也不是你自个儿的,是咱爹留下的,你一心想霸占成自己的,我就没见过你这么贪心的!你要是不让陈安在这里做,那咱干脆就分家,爹这铺子值不少钱呢,你把我们的那份还来!” 另有一个声音低沉点的女子在劝:“三妹,你就少说两句,这次陈安是真的犯了大错。眼看天冷了,大姊让他进批厚布,结果你看他弄来批什么货?全是次品不说,还一大半都发黄发霉了,上面全是霉点子,这要怎么做衣裳?进次品还算了,陈安却还要一等品高档布的钱,他中间回扣拿了多少?” “呸!你就知道帮着叶绫舞说好话,谁不知道你们两个自幼好到同穿一条裤子?你家男人不中用,你还指望着叶绫舞替你养男人养儿子,自然处处帮她说话,我家陈安就算这次被人骗了,那这几年他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说辞退就辞退了,有她这样当大姊的吗?”尖锐女子的声音越发刺耳。 又有一个年老沧桑一点的女子声音跟着说:“绫舞啊,不是娘说你,都是一家子人有什么好计较的?陈安被人骗了,他自己还正伤心难过呢,你罚他点月钱就是了,何必非要辞退他?这批布就算咱认赔了,做生意还不都是这样,哪可能时时都赚的?你爹那时候也曾被人骗过呢。还有你三妹也说得对,你都老大不小的了,老是这样抛头露面与人谈生意,也不是个长久之计。娘都给你说妥了,你那表弟虽然比你小三岁,也不愿意入赘,可是答应生了男孩儿就先继承咱们叶家的姓氏,这还不行吗?” 那边一阵沉默。 做了一年的邻居,吴庸也算了解隔壁的那位女老板叶绫舞,她是个要强的女子,从来都是笑脸迎人,也从来不愿和人在大庭广众之下争吵,更何况现在和她闹的全是她的至亲。 她宁愿沉默吧?何苦在众目睽睽之下成为笑柄呢? 只是她那三妹显然不愿意放过她,继续拉大嗓门喊:“你说话啊!是不是心虚了?你就是想独占咱爹留下的财产吧?我告诉你,叶绫舞,按理女儿只允许得到一份嫁妆,家里的财产是要留给继承的男丁,咱爹临终前是要你招婿,生了孩子都要姓叶,这才允许你暂时接管绮绣阁的,可是你自己不成亲,也不允许我们帮你,你到底想干嘛?守着钱就能生孩子啊?” 接着她又冷笑一声,说:“还是说你想带着咱爹这些财产嫁人倒贴?你也不瞧瞧,就凭你整日出头露面的名声,哪个好男人肯要你?你看上了人家漂亮得跟画儿似的邓公子,人家看得上你吗?呸!别麻雀想变凤凰鸟了!话说回来,你不愿意招赘也成,我家二小子也有一周岁了,不如给咱爹做孙子,就姓叶好了,正好可以继承叶家的家业。” 又是一阵令人难耐的静默。 吴庸对安哲说:“去,把叶老板叫过来,就说前几日咱们在她那订做的秋装有点问题,请她过来看看怎么修改。” 安哲看了看自家少爷,见他面容平静,目光中却隐隐有了恼色,便知道他气恼那泼辣找碴的姊妹,他是要给叶绫舞一个台阶下。 安哲机灵地答应一声,迅速跑到了隔壁。 安哲对叶绫舞问了一声安,才说:“本不该来给您添麻烦,还不是我家少爷有点挑剔嘛,总觉得做的那件锦袍有点不合身,您看是不是能过去瞧瞧?” 叶绫舞点点头,说:“好,我这就过去。” 她又转身对自家母亲和三妹说:“这些事咱回家再议,现在开门做生意,好不好?” 她的三妹叶绫歌却伸手抓住她,喊:“你别走!把话说清楚再走!” 叶绫舞皱了皱眉,说:“绫歌,你也是做娘的人了,好歹懂点事。” “我哪里不懂事了?我早先就是不懂事,才傻傻地就嫁人了,哪里知道这偌大的财产都归了你一个?你就别再耍我了,还当我是傻子呢?今天你不把话说清楚,咱就没完!一会儿四妹也会来,咱就一次说个清楚。” 第二章 叶绫舞止住了脚步,她面色复杂地回头看着自家妹妹,同样一个爹娘的孩子,她这个三妹怎么就蠢到这个地步? 当初叶绫歌哭闹着要嫁人,叶绫舞还送了好大一份嫁妆,后来又提拔叶绫歌的丈夫在绮绣阁工作,陈安人也算机灵,后来便负责布料采购,一开始人还老实,后来就开始收取镑种回扣,这次更绝,干脆便宜买了一批发黄发霉的废料,给绮绣阁的报账却按一等品,他从中不知道收了多少钱,这些钱又不交给叶绫歌,反而中途跑到扬州去嫖妓。 这样一个混账男人,按照叶绫舞自己的脾气,干脆直接休夫了事,结果陈安三言两语又把叶绫歌哄好了,她反而倒过来跟自己娘家人闹。 人蠢没药医,叶绫舞光是看着自己的三妹都觉得很无力,连和她争吵的力气都没有。 绮绣阁是叶绫舞父亲开创的成衣坊,那时候只能算是稍有盈余,一家人吃穿不愁而已。叶父一生无子,虽然一口气纳了十二个小妾,庶女生了一大堆,儿子硬是没有,最后叶父愁也愁死了,当然,也可能是在床上操劳过度累死了。 叶父早逝,临死前吩咐大女儿叶绫舞招个女婿入赘,生了儿子姓叶,好歹把叶家香火继承下去。 叶绫舞当初也是打算遵照父亲的遗嘱,招个入赘女婿,可是后来她才发现,入赘女婿哪是那么好招的? 重男轻女的风俗由来已久,人们把男丁看得很重,认为只有男丁才能传承血脉,因此只要有点骨气的男人都不肯入赘,自己吃再多苦也要娶个老婆入门,顶门立户,这才算是男子汉大丈夫。 入赘成为女方的人?那算什么,小白脸吃软饭吗? 时下的风气就是这样。 所以,叶绫舞很难找到合心意的夫婿人选,愿意入赘的多半是好吃懒做的小混混,而她看中的那个男人,却像凤鸟,不仅人长得俊美无俦,志向也那么高远,怎么可能屈就叶家一个小小商户之女? 就这样,叶绫舞的年纪渐长,今年已经是满二十岁的老姑娘了,却还是没寻到合适的夫婿,而她也一直独立支撑着父亲留下的绮绣阁,其中许多艰难波折,根本无法向外人细说。 父亲去世后,叶绫舞先是处置了父亲的那些小妾,年轻没孩子的,就随她们自己再嫁,有女儿并愿意在叶家养老的,她也没赶她们走,给她们一口饭吃,等庶女长大,也给她们一份嫁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父亲留下的血脉。 至于叶绫舞嫡亲的三个妹妹,她更是费尽心机为她们寻找合适的夫婿,但是商户人家的女儿并不好找对象,达官贵人之家当然不会想要商人之女,就算去了也是做小老婆的命,她才不允许自己妹妹受到这种待遇呢。 好不容易把三个妹妹嫁出去,结果妹夫又看上了叶家财产,想出各种方法从叶家捞钱,尤其是三妹夫陈安,这两年胆子大了,越来越混账,欺负叶家一门子女人,以为她们没见识,鬼话连篇、欺上瞒下,如果不是看在叶绫歌和两个外甥的面子上,叶绫舞都想把他送交官府,让他吃几年牢饭了。 如果只是陈安混账也罢了,偏偏叶绫歌也什么都听陈安的,以为叶家亏待了她,以为她每年从叶家成衣坊拿到的分红实在太少,其他都被叶绫舞私吞了,整天骂叶绫舞小人。 叶绫舞有时候很想狠狠敲一敲叶绫歌的脑袋,她这么辛苦地经营家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给叶家的女人们支起一片天,不让她们被外人欺负吗? 女人嫁了人,怎么才能生活得好?一半靠自己,一半就要靠娘家。娘家如果底子够硬,女人在婆家说话也能多几分底气,就算受了欺负,也能回娘家诉一诉委屈。 如果叶家没有了,谁来为这些出嫁女撑腰,谁来为她们出气,谁来供给她们每年的零用钱? 叶绫舞从来不小气,绮绣阁的盈利,除了留下必要的经营资本和家里那些女人的养老费用,其余都均分给了三个嫡亲妹妹。 她的账簿向来清楚明白,年底都会和妹妹一起清账。 她到底是为谁辛苦为谁忙?就连娘亲都认为她只会傻傻做事,一点都不会为自己打算。 她娘王氏其实也有自己的算盘,一心要把自己的大女儿嫁给自己的娘家侄子王崇义,这样叶家的财产也就便宜不了外人。 可是她那个侄子整天遛猫逗狗不务正业,叶绫舞开门做生意,见识过各色才俊,怎么可能会看上他? 有时候叶绫舞实在郁闷,也很想撒手不做了,付出再多也没人看到,还总以为她在占便宜。 如果她是个男儿身,在父亲去世后,像她这样独立支撑起家业,并且照顾妹妹出嫁,别人一定会纷纷称赞她年少有为、孝顺父母、友爱手足等等,反正都会是正面的褒扬。 现实却是,就因为她是个女儿家,所以她做的一切努力都成了笑话,所以她辛苦为叶家的女人们支起一片天空,不仅外人不理解,就连自家的亲娘和亲妹妹都认为她贪婪好财、别有所图。 她有时气极也想随便找个男人嫁了,或者把家里财产分了,大家各自过各自的,以后谁也别想找她再多管一点事。 可是,以后呢? 家里这些女人锦衣玉食惯了,坐吃山空,过不了几年恐怕就要挨饿,到时候连自己亲娘都没人照顾,而自家妹妹没有了娘家支撑,被休还是小事,如果被打被骂、没完没了又怎么办? 叶绫舞是长姊,在没有兄弟的情况下,只能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撑起叶家的门户,就只为了争一口气,为了告诉外人,就算叶家只剩女人,也不是任人欺负的。 她不求被人感恩戴德,在她有能力的时候,她尽力照顾她该照顾的人,但是她也不是只付出不求回报的傻子,所以她今天已经快濒临极限了。 叶绫舞对安哲说:“实在对不起,家事烦扰,请你回去稍待,我处理完家事就去。” 安哲连忙应道:“您忙,您忙,我先回去。” 叶绫舞冷眼看了看叶绫歌,然后转身上了二楼,说:“既然你们都这么说,那就等四妹来了,今天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吧。” 绮绣阁和隔壁的典当行一样,都是临街的二层小楼建筑,楼下又分里外间,外间是开阔的门面,有样品衣和供客人选择的衣料,左面靠墙还有一排木椅供客人坐下歇脚;里间稍微小一点,是供楼下普通客人试衣的地方。 二楼则装饰得非常典雅,分隔成三个单间,靠里的那间是叶绫舞的工作间;外面两间的墙上悬挂著书画,案上供着四季鲜花和及身的大铜镜,椅子是非常舒适的酸枝木大靠背椅,这是专门供贵客们试衣的地方。 快到晌午的时候,叶绫舞的四妹叶绫诗也到了,她嫁给京城外的一个小地主家的独生子,日子倒是过得不错。 叶家四姊妹,加上她们的母亲王氏,五个人聚在叶绫舞的工作间里,面面相觑。 老三叶绫歌最先说:“大姊,你想怎么办,说个痛快话吧。反正不能你吃肉,妹妹却连汤也喝不着,天底下没这个道理。” 老二叶绫语看看三妹,再看看大姊,欲言又止。她是个性子温吞的老好人,谁也不想得罪。 老四叶绫诗自幼被娇宠,嫁人了又被夫家人呵护,对于此事一副可有可无的样子,只管腻在母亲身边窃窃私语,她刚刚怀孕了,正是又喜又忧的时候。 叶绫舞说:“我知道你们的意思,总以为我掌管了绮绣阁,就霸占了叶家最多的家产,哪怕我处事再公道,再无私心,也没人看见没人理解,既然这样,咱就把绮绣阁卖了吧,不管卖多少钱,扣除母亲和留在叶家的三个姨娘的养老钱之外,咱们四人都均分,一次分完。” 叶绫歌马上说:“我同意。” 叶绫诗也说:“随便,为了这一点子钱吵吵闹闹伤了姊妹和气,早分早好。” 叶绫语却为难地说:“这样好吗?绮绣阁毕竟是父亲的心血。” 叶绫舞叹口气,看了二妹妹一眼,难为她还想着父亲的遗嘱,她说:“我不会忘记对父亲的承诺,我会招赘,把叶家香火传承下去。” 王氏向来没有意见,以前听丈夫的,现在听女儿的,女儿们意见一多,她自己就乱了,她说:“这样啊,既然你们都愿意,那这样也行,免得总是说你占多了她占少了的。不过,绫舞,你要是成亲,和你表弟多好啊,自己人不受气。” 对于自家这个胡涂娘亲,叶绫舞就干脆当做没听见她说的话。 “既然这样,今天起绮绣阁就暂且关门吧,然后清点盘账,找肯接手的老板,大家分钱。” 既然她的一番辛苦都付了流水,她何必再恋栈不去? 女人经商比男人辛苦千百倍,她实在不想再自讨苦吃。 叶绫舞放出风声要出售绮绣阁的消息隔天,隔壁典当行的钱掌柜就找上了叶绫舞。 钱掌柜四十几岁,身材高瘦,长年一袭蓝色长衫,三缕胡须,几分书生气胜过商人气质。 “叶老板,听说你要出售绮绣阁?” 叶绫舞点点头,这些街坊邻居也都知道原因,所以她也不必多作解释。 钱掌柜说:“绮绣阁一向经营有方,在京城上流圈子里颇有名声,只要价钱合适,我们老板愿意盘下,现银支付。” 叶绫舞斟酌了一下,她虽然经常看到隔壁典当行的老板吴庸,但两人只算点头之交,因为吴庸不怎么爱说话。 “绮绣阁真正值钱的是这个店铺,至于名声,真不好估价。再者,目前我们绮绣阁雇用的裁缝和绣娘都是熟练工,手艺也都很不错,他们和绮绣阁的契约未满,我希望接手绮绣阁的老板能继续雇用他们。” 虽然有手艺就饿不死,但是稳定的工作并不好找,这也是许多手艺师傅宁愿被聘雇,也不想自己单独创业的最大原因。 钱掌柜点头应道:“我们老板说了,这些都好商量,而且,不仅绮绣阁的裁缝和绣娘都留下,我们也希望叶老板你能留下,继续掌管绮绣阁。” 叶绫舞秀眉微扬,问:“聘用我?” “是的,我们老板说他不懂做衣裳,倒不如请叶老板继续管理,他才能稳赚不赔,还省心省事。”钱掌柜笑了笑,说:“你以后经常和我们老板接触就会知道了,老板他性子懒散,平时只爱在月底数一数钱,经营管理他很少插手。” 叶绫舞微微提高声音,说:“可是,我是女的。” 就因为她是女的,她无法正当继承父亲的家业,连她自己的家人都容忍不了,怎么会有人肯聘请她? “那又如何?”钱掌柜用手捻着胡子,有些不以为然,说:“咱们都是生意人,生意人讲究的是如何赚钱盈利,能赚到银子的就是高手,银子可不分男女。” 叶绫舞的本事如何,钱掌柜被应聘到当铺的这一年也看得清清楚楚,从一开始的惊奇、不屑一顾,到后来的惊叹,再到现在的颇为推崇,他用的都是生意人的眼光,而不是世俗的以男女论成败。 也因此,钱掌柜对吴庸的决定极力赞同,现在的绮绣阁就是只会下金蛋的母鸡,买下来好好养着,赚多少不好说,却一定不会赔本的。 叶绫舞也有些心动,这几年她抛头露面打理绮绣阁,吃了许多苦是真的,但是也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不再被拘束在家宅内。窝在家里,生孩子、洗衣、做饭是一生;出门在外,打点生意、纵横商界也是一生。 哪一个更精采,谁都能分得清吧? 当然,也有不少女子乐意做个被男人养在内宅的米虫,并以此为荣。 但叶绫舞不是,她知道那种女人的幸福都被男人捏在手心里,想让她快乐就快乐,想让她痛苦就能轻易折磨死她。 叶绫舞见识过了外面的世界,自然不想再做一个挨打不能还手的弱者。 她想自己撑起属于自己的这片天空,自己争取懊属于自己的幸福,因为自己努力得来的东西,谁也拿不走。 叶绫舞说:“我再想想,明天给你答复。” 钱掌柜笑说:“这个不急,毕竟是件大事,叶老板是该好好想想。不过,我们老板还有个不情之请” 如果说收购绮绣阁,以及聘用叶绫舞继续经营是钱掌柜乐见其成的事,那么接下来这件事他就很不赞成了。 叶绫舞有点疑惑地问:“什么事?” 钱掌柜说:“我们老板很是心仪叶老板,想要向你求亲。” 叶绫舞震惊到无语。 钱掌柜也很无语,他是很反对这桩亲事的,老板又不是缺少衣食过不下去,人又长得高大挺拔,称得上一表人才,为什么要屈就商人之女呢? 叶绫舞沉默好一会儿之后,才幽幽地说:“我曾答应过先父,不嫁人,只招赘,必须替叶家留下传承的香火。” 钱掌柜也幽幽地回答:“我们老板也说了,他不介意入赘。” 第三章 叶绫舞多少知道吴庸一些背景,因为吴庸去年曾闹出过一件大事,轰动整个京城。 吴家世居京城,以经商为业,先是做点小买卖猢口,后来盘下小店面卖点杂货,到了吴庸的父亲吴元痕这一辈,已经积下不小的家产和不错的人脉,于是吴元痕就在东区繁华地段买下了一栋二层小楼做店铺,做起了典当的生意。 吴元痕早些年就吴庸这一个儿子,自然是宠着惯着,让他养成了一副只知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脾性,平日只知道招猫逗狗,与一众狐朋狗友吃喝嫖赌混日子。 吴庸虽然不成器,但却生就了一副好皮囊,身材高大挺拔,五官端正大气,修眉凤目,挺鼻薄唇,如果他站那儿不说话,还真的挺像个大人物,只可惜一说话一走动就完全露了馅。 一般人家儿女长大了,都会急着替儿女说亲,吴家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吴庸的婚事迟迟没有定下,一拖就把吴庸拖延到二十几岁还未成亲。 按理吴庸就算再不成器,好歹还有吴家这份家产在,眼红的人不在少数,也有女方主动去提亲的,却都被吴家言词含糊地拒绝了,只说再等等看,也不知道他们在等什么。 去年,吴庸忽然自己着了急,要替自己找个媳妇,找就找吧,他不知怎么就看上了常乐大长公主的嫡长女萧韵,还四处扬言一定要娶公主之女为妻。 他这话一放出来,顿时满京城哗然,就凭吴家几代商户,就凭他家现在那点家产,他就妄想娶大长公主之女,脑袋没问题吧? 常乐公主府上也是大为羞恼,公主的儿子萧韶一怒之下就将吴庸痛打了一顿,当时吴庸被打昏了过去、一昏四、五天,差点咽了气。 吴庸醒来后,整个人沉默了许多,和以前那些狐朋狗友也断了联系,自己在家关了数月,忽然迷上了看书,什么书都看,尤其是历史、地理、社会风俗等等杂书,看了许许多多。 吴元痕似乎也被吴庸吓怕了,正好这时他的妻子赵氏又添一子,吴元痕大喜过望,干脆把京城里的三进宅院和当铺直接过户到了吴庸名下,把这个不知好歹的大儿子踢出了家,让他单户自己去过日子,而吴元痕则带着妻子和小儿子搬到了京城近郊的一处庄子上,买了百亩良田,做起了优闲的小地主。 说好听点吴庸是单户自己过日子,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是被扫地出门了,不过他那老子还算疼儿子,把最值钱的家产都给了吴庸。 大家都指望着看吴庸的笑话,看他多久会把吴元痕分给他的家产给败光,结果吴庸之后的作为却让他们大失所望。 吴庸接管了典当行之后,辞退了原来的所有人员,就连醒目的牌匾都摘掉了,重新雇用了钱掌柜、孙师傅,以及柯望和周柱子等人,居然把当铺的生意又顺利做了下去,甚至经营了一年多都没有倒闭。 吴庸本人也不再混天聊日子或四处吃喝嫖赌,他不是宅居在家,就是坐镇当铺,生活变得极有规律,从一个让人头疼的混混,居然变成了一个无论是为人处世还是人品道德,都可当表率的有为青年。 认识吴庸的人无不啧啧称奇。 但是坏孩子变成好孩子毕竟是好事,许多为自家子女头疼的父母甚至把吴庸当做正面教材,教导自家子女要像吴庸一样,迷途知返,为时不晚。 大概谁也料不到,此吴庸已不是原来的吴庸,身体还是原来的身体,里面却已经换了灵魂。 吴庸被公主之子萧韶打昏时,没过几天就真的挂了,现在的吴庸是后世穿越而来的一名男子叶磊。 说起叶磊的一生,也算是一代传奇,出生平民之家的他靠着读书和自己的勤奋努力,以及在电子科技行业上的天分,在事业上成就辉煌,三十三岁独自创办自己的公司,四十岁时他已经登上了富士比富豪排行榜,成为世上华人的又一个荣耀。 但是也就在他最荣耀的时候,他接到了妻子病危的通知单,他这才发现自己只顾忙着事业,却完全忽略了家人。 与他同年纪的妻子病逝后,叶磊一度很茫然,不知道自己挣下偌大的家产事业,还有谁能一起分享? 那天他和儿女们一起为妻子扫完墓后,回家时因为郁闷而多喝了几杯酒,他以为自己只是酒醉睡了一觉,谁知再睁开眼时,他已经变成了大周朝的纨绔子弟吴庸。 虽然凭空年轻了近二十岁,叶磊却完全没有喜悦,他失去了妻子,却还有三个孩子要照顾,如今他也不见了,他那三个还未完全成年的子女,能好好过下去吗?整整三个月,叶磊无法适应自己的新身分,趁着养病宅居在家中,直到吴元痕要分家,他才突然惊醒,他真的成了吴庸,要用这个身分继续生活下去。 前生空留余恨与遗憾,这一次他想代替吴庸珍惜家人,只是吴元痕夫妻已经不敢招惹他,只想离他远远的。 叶磊继承了吴庸的一些记忆,知道了吴庸的真实身分,知道后他更加无奈,前世他可以为了事业而打拚,这一世却碍于这身分,似乎连事业也追逐不得了。 作为后世的社会菁英,叶磊自然懂得斟酌情势,知道要如何让自己生活得更好,所以他沉寂下来,先是断了与损友的联系,然后重新开了典当行,但也只当做是打发时间的消遣而已。 当铺新开张了一年,吴庸也旁观了绮绣阁和叶绫舞一年。 叶绫舞和他前世的妻子在某种程度上有些相似,外表温柔秀美,未语先笑,但都是外柔内刚,不爱向外人诉苦,有问题都喜欢自己一肩挑。 这种性格,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是有了这样的贤内助,男人没有了后顾之忧,坏处却是少了向男人撒娇的机会,少了男人的关注,如果遇到一个细心体贴的男人还好,要是遇到像从前的叶磊那样一心只顾事业的男人,对家人就难免忽视,通常就会造成遗憾。 人们的喜好很难改变,前世的叶磊喜欢上他的妻子,并与之结成连理,那么现在的吴庸难免会有些欣赏类似性格的叶绫舞。 他冷眼旁观这一年,对叶绫舞和叶家都有了足够的了解,对叶绫舞由最初的欣赏,到心疼,到淡淡的喜爱,感情一日日在发生着变化,直到他听到叶绫舞要卖绮绣阁,还要招赘女婿时,他的感情终于再也压抑不住了 他决定要这个女人。 叶绫舞却有点犹豫。 如果是以前的吴庸,她根本不会考虑,但是现在吴庸转性了,而且她确实亲眼见证了他这一年来的所作所为,就算没有变成人中俊杰,但也绝对不可等闲视之。 叶绫舞犹豫的主要原因,是她觉得自己虽然可以接受现在的吴庸,却并不爱他,甚至没有什么心动的感觉,因为她的心在两年前,在遇到邓芝的时候,就已经失落了。 邓芝也是一位商人,但是家资远比叶家丰厚,曾经在叶绫舞资金周转困难时出手帮助她,加上邓芝本人生得极为俊美,叶绫舞遇到他时正值妙龄年华,会怦然心动是自然而然的事。 在叶绫舞的心里,邓芝是她生命中的贵人,她喜欢他,还带着微微的景仰。几天前,叶绫舞得知了邓芝要成亲的消息,她在伤心难过的同时,其实也松了口气。她告诉自己,明知对方是高高悬挂在天上的明月,不是自己这种凡尘女子能够匹配的,何必再痴心妄想下去? 就当做是少女时期心里的一个美梦吧。 这也让叶绫舞决定放下自己心中的痴念,遵从父亲的遗愿,招赘女婿。 但是理智是一回事,感情又是另外一回事,不可能她告诉自己不要再喜欢邓芝了,她就能立刻去喜欢上另外一个男人。 不仅如此,她身边还有别的麻烦。 比如现在,她在绮绣阁被自己的舅舅、舅母和表弟包围了。 舅舅说:“小舞啊,你千万别被吴庸那小子给骗了啊,你别看他长得人模人样,其实他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连他亲爹都不要他了,把他踢出家门自己过活,你说他能是个好东西吗?要知道世人最讲究父母在,不分家这一套啊。” 舅母也说:“小舞,你是我们看着长大的,舅舅、舅母为人如何你最清楚,你嫁进门来,我们当亲生女儿一样疼爱你,如果崇义敢欺负你,舅母就先饶不了他,咱是亲上加亲的至亲,不比那吴庸强百倍?” 叶绫舞本想说她都还没有答应吴庸的提亲呢,可是一看舅舅一家这副焦急模样,她一句话也懒得说了。 正如舅母所说,她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反过来她自然也了解他们的本性,舅舅、舅母开着一家包子店,赚的是辛苦钱,舅舅为人比较实诚,舅母就有点尖酸刻薄,而且非常势利眼,又特别宠爱他们的独子王崇义,结果就把这孩子宠成了一个废物。 明明舅舅、舅母赚的是辛苦钱,表弟王崇义却花钱如流水,真当自己是富家少爷一样。 王崇义要娶她,看中的是她这个人,还是她手中的钱,就算是傻子也看得明白。 而且表弟是独子,根本不肯入赘,虽然答应生的第一个男孩姓叶,但是如果叶绫舞只能生一个男孩,或者根本生不出男孩又怎么办? 这门亲事,不管从哪个方面考虑,叶绫舞都不会答应。 王氏也劝着女儿:“听说那吴庸以前很爱喝花酒,还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哪里是值得依靠的人啊?你表弟虽然调皮了些,那是因为年纪还小,等成家立业了,自然就明白事理了。” 叶绫舞忍不住暗中腹诽:吴庸以前不怎么样,现在好歹改邪归正了,表弟现在却依然是整日无所事事吧? 第四章 王崇义其实不怎么喜欢他这个大表姐,觉得一个女人这么厉害,简直让男人抬不起头来,哪里有红袖坊里面那些柔柔弱弱的小女人让男人喜欢? 不过,娶妻娶贤,如果这个妻子再带来丰厚的嫁妆,他也不介意娶这个母老虎进门,反正进了门就得听他的。 所以他就也厚着脸皮说:“表姐,你就别挑三拣四了,不是我说不好听的话,你到外面打听打听,你这名声可不怎么好,有讲究的人家谁肯娶你啊?如果咱不是表姐弟,看在亲戚的份上想好好照顾你,怕你嫁不出去成了老姑娘,我也不会答应的。” 叶绫舞反而被气笑了,说:“那还真是承蒙表弟照顾了,既然如此,你也别为难,还是让舅舅、舅母为你寻一门好亲事吧。” “喂!你居然说这种话,给脸不要脸是吧?”王崇义一听自己被拒绝,那副流氓的嘴脸立刻就露了出来。 叶绫舞冷冷地看着他“怎么,你想玩硬的?” 舅母急忙拉住王崇义,小声骂道:“你给我安分点,好好把她哄进门再说!” 舅舅说:“小舞,你好好考虑一下,婚姻大事自古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没有姑娘家自个儿做主挑女婿的。我看这门婚事就这么定了吧,我和你母亲早就已经谈妥了,这就是父母之命,择个吉日请媒婆登门,咱就早早完婚。” 叶绫舞气结,这是要逼婚了? “既然是父母之命,那么我要遵从亡父的遗嘱,是一定要招赘的,舅舅可舍得?” 舅舅、舅母顿时无言。 王家就王崇义这一个独子,虽然王家有些贪财,但开着包子店,日常生活也过得去,还不需要卖子求荣。他们原本打着人财两得的如意算盘,想让儿子娶叶绫舞,而不是把儿子嫁进叶家门。 气氛正陷入尴尬,半遮掩着的绮绣阁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哗啦啦走进来十几个人。 众人吃了一惊,叶绫舞也站起了身,不过当她看清楚站在人群之中的吴庸时,便识趣地保持了沉默。 王崇义本来还想在表姐面前表现一番,可是当他发现来人众多,且大部分是带刀侍卫时,立即头皮一阵发麻,马上就躲到了叶绫舞身后。 众多侍卫簇拥着两个年轻男子,其中一人身穿月白锦缎长衫,貌若桃花,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波光流转,多情深情,别说妙龄女子会心动,就连王崇义看了都觉得心头评评乱跳,心想:乖乖,这样的容貌要是去做小倌,绝对红遍京城。 而站在这漂亮男人身边的,则是一个身材更加挺拔的男子,五官没有同伴漂亮,但是修眉凤目、挺鼻薄唇,轮廓更为深刻,更有几分男子汉的气魄。 那漂亮男子傲慢地扫了叶家一众人,微微抬起下巴说:“此地已易主,识相的就快点走开,别在这里碍眼。” 大周朝对兵器管制相当严格,民间除了日常所用的菜刀、斧头等物之外,是严禁私有刀、剑、弓等武器的,所以公然在外带刀的侍卫,一定有官府方面的身分,这漂亮男子虽然态度傲慢,王家夫妻和王崇义却丝毫不敢吭声。 王氏有点害怕地扯了扯叶绫舞的袖子。 叶绫舞对着漂亮男子身边的高大男子微微点头,说:“吴老板,实在不好意思,今日本来是要取走我的一些私人用品,没想到亲戚也跟了过来,耽误了点时间,还请见谅。” 王崇义小声问:“他就是吴庸?” 王崇义原以为吴庸和他一样是个混混,可是看今天这架势,人家可比自己气势足多了,他不免感到自惭形秽。 吴庸微笑说:“没事,只是我的朋友听说我盘下了绮绣阁,想过来瞧瞧,倒是打搅你们了。” 那漂亮男子翻了翻白眼,说:“喂,我说你们两个够了没,瞧瞧那眉目传情的劲儿,啧啧。” 他冷眼瞥了王崇义一眼,王崇义吓得本能地缩了缩身子,恨不得缩成一只蚂蚁,从地缝里钻走。 漂亮男子继续说:“一大群人为难一个姑娘家,你们不嫌害臊,我听着都受不了。说什么父母之命,不知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吗?君在父命之上,叶大姑娘的婚事,常乐公主府做主了。” 什么?! 这下别说王崇义一家了,就连叶绫舞本人都愣住了,她看着吴庸,一肚子问号:吴庸不是和常乐公主府有仇吗? 吴庸也是一副无语的样子,他微微皱眉,对硬要跟来凑热闹的常乐公主府世子萧韶轻声说:“我说过了,我的婚事我可以自己解决。” 萧韶拍一下他的肩膀,说:“你也太沉得住气了,我看你再晚一步,媳妇就要被人家抢走了,咱是好兄弟,当然要帮你一把!” 吴庸低头叹气。 照理说,萧韶曾经将吴庸痛揍一顿,两人算是结了死仇,原来的吴庸也确实因为萧韶而一命呜呼了,现在的吴庸本来也将萧韶列为危险人物,能不往来就不要往来,可是谁知道萧韶打着不打不相识的名号,居然又主动跑到吴家,先是为自己打了吴庸一顿而道歉,后来又说虽然他不能把妹妹嫁给吴庸,但是可以帮他找个大美女做妻子。 就这样,萧韶居然成了吴庸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朋友。 萧韶本性不坏,就是热血冲动,痛揍吴庸一顿,也没想着真要把他打死,只是想教训他一下,没想到原来的吴庸真的太倒霉,他其实是自己不小心摔倒时撞到了头造成内出血,才会昏迷导致死亡。 现在的吴庸也曾纠结过自己到底该不该把萧韶当做仇人?但他能穿越过来拥有第二次生命,说来还是拜萧韶所赐 到底是有恩,还是有仇? 这种关系真是不能多想,怎么想都会让吴庸脑袋打结,而且几次相处下来,他也确实挺喜欢萧韶的个性,海派大气,在乎亲人朋友,虽然傲慢又风流,但作为朋友是不错的人选,于是吴庸也就默认了与萧韶的朋友关系。 也不知道萧韶是哪根筋不对,吴庸对他越是冷淡,他就越爱往吴庸身边蹭,以前三天两头来一次,现在却恨不得天天来找吴庸。 萧韶发现和吴庸聊天很有趣,人人都说吴庸很无用,是个庸才,他却觉得吴庸似乎有些大智若愚,甚至可能是个天才也说不定。 他甚至想过,如果早知道吴庸是这样的人,那将自家妹妹许配给他,也算是个人。 萧韶曾将自己的意思隐约透露给自己公主娘亲,却被常乐大长公主一口驳回,要他别没事找事。 萧韶因此很是遗憾,同时发誓要为自己这个“好朋友”找个更好的妻子。也因此萧韶和钱掌柜一样,很不看好叶绫舞,更反对吴庸入赘叶家。 不过,吴庸对他说:“我的儿子姓吴,或者姓叶,有什么差别?说起来,我倒觉得姓叶更好听一点。” 谁叫他前世曾经叫叶磊?他觉得入赘叶家,自己的儿女以后姓叶,他一点儿也不吃磨。 吴庸这心思外人自然不知,听他这样一说,萧韶反而不好再劝他,心里更是同情吴庸,觉得他真是命不好,真正的姓氏不敢公开,最后还干脆自暴自弃要入赘去了。 王氏毕竟是叶绫舞的母亲,听说公主府这么高贵的门第要为吴庸撑腰,顿时觉得再反对也无效了,而且她一向幽居内宅少问世事,很害怕与官家打交道。 所以,她勉强笑着对萧韶说:“如果是公主替小女做大媒,那可真是小民之家的荣耀,那那这婚事就这么定了吧。” 叶绫舞却微微皱眉,她原本还在考虑是否答应这门婚事,现在被压迫着答应,心里反而有了微微的不愿。 她直视着吴庸,略带点挑衅地说:“吴老板这么有诚意的话,我也就直说了,成亲不是不可以,但是你要入赘叶家,而且以后家事,我说了算!” 萧韶大怒:“你这女人,好不识趣!” 女人真是不能宠,稍微给她点好脸色,她就爬到你头上来了,简直岂有此理。吴庸按住萧韶的肩膀,同样直视着叶绫舞,说:“入赘没问题,你是一家之主也没问题,不过,如果日后遇到我俩意见不合,我保留反驳的权利。” 他可以宠着她,让着她,但是不会毫无底线。 哪怕他来自男女平权的后世,他毕竟还是个—— 大、男、人。 第五章 在萧韶这个热心过度的朋友干涉下,吴庸与叶绫舞的婚事进行得很快。 两人请人合了八字,又请了官媒,但是在聘礼与嫁妆的问题上出现了一点争议。 叶绫舞坚持应该自己出聘礼。 吴庸啼笑皆非,他对叶绫舞说:“就算我要入赘,其实也不过是为了以后孩子的姓氏着想。至于其他的部分,有必要完全男女颠倒吗?还是说,非得你出聘礼,我出嫁妆,最后我还要穿嫁衣坐花轿,被你家八抬大轿抬进门?” 叶绫舞想想那种情形,也是一阵恶寒,便只好让步,还是由吴庸先送聘礼,她再按照相应的数目准备嫁妆。 她没想到的是,吴庸的聘礼很贵重,居然是他父亲吴元痕分给他的全部家产:典当行,和一座三进的宅院。 叶绫舞有些不安,歉疚地对他说:“聘礼太贵重了,我知道男人入赘本身就容易受到外人指责,我们本来该好好弥补你一些的,我怎能再收这些?” 吴庸笑笑,随即轻轻叹了口气,说:“你拿着吧,咱们成了亲,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还用分得这么清楚吗?” 其实吴庸心里有更深一层的担忧,哪怕他已经落魄至此了,在那些人眼里可能还是不放心,最好是他既没权,又没钱,完全靠着女人混饭吃,那些人才能容忍他活下去。 吴庸其实本来也不该叫吴庸,他有个了不得的真实姓氏国姓霍,而且有个更加了不得的出身他是先皇的儿子,与摄政王霍淳是双胞胎,他比霍淳晚出生一刻钟,是弟弟。 吴庸与霍淳的母亲徐氏不是很美丽,但是肚子很争气,入宫不久就怀孕生子,只是当时她的位分太低,而在位的皇帝更为宠幸那时的皇贵妃,便把徐氏的大儿子抱给了皇贵妃抚养,徐氏也因而升为嫔。 谁知徐嫔肚子真争气,不久居然又生了双胞胎皇子,但也不知道徐嫔到底惹到了谁,她的双胞胎儿子生下后,后宫里就流言纷纷,说双生子不祥。 当时皇帝身边有个备受信赖的道士,名戌道子,戌道子为这对罕见的皇家双胞胎算命,曰:“双生不祥,必降灾祸。” 但戌道子其实是皇后的人,而他之前偷偷为这两位皇子批命的结果是:紫微下凡,真龙命格。 皇后当时冷笑:“难道还有两条真龙不成?” 皇后当时本意是想直接要了这对双胞胎的命,但是皇上毕竟还有点“虎毒不食子”的人性和父爱存在,再加上那位他最宠爱的皇贵妃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也替这两个小皇子求情,皇上就又找了国师赵元寻求解决之道。 赵元重新为两个皇子算命之后,也是叹了口气,没说双生不祥的话,只说这两个孩子确实不宜在一起生活,大的皇子命格清贵,小的皇子命格清奇,不如就分开两处吧。 皇帝把这话理解成弟弟的命格很奇怪,可能会对哥哥有妨碍,而按照戌道子的说法,最好是一杀了之。 徐嫔虽然也是一个满心算计的后宫嫔妃,却终究有着慈母心肠,她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任何一个儿子死,所以她最终想出了一个能让双方妥协的办法,那就是把弟弟开除皇籍,把他从皇家族谱上除名,然后送到民间去抚养,这样就算是切断了弟弟与皇家的联系,也应该不会再对哥哥有什么妨害。 当时只是个小商人的吴元痕有个远房亲戚在宫里当差,是徐嫔身边的得力大太监,透过他的关系,徐嫔便将小儿子托付给了吴元痕做养子,就这样小皇子成了吴庸。 正好吴元痕夫妻那时候也没有孩子,再加上知道吴庸的出身非比寻常,也不敢认真管教,就一直对他宠着惯着,结果就惯出来一个只知花天酒地、四处惹是生非的纨绔子弟。 而因为吴元痕收养了吴庸,徐嫔对他家非常照顾,给了一大笔赏钱,吴元痕这才有了足够的本钱和人脉去开当铺。 不知道真相的吴庸长大后,直到一年前,才在无意中偷听到吴元痕夫妻的谈话,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分,他心里着实气不过,认为平平都是皇子,为什么他就要在民间混天聊日,而他的双胞胎哥哥却已经是堂堂摄政王,手掌朝政大权,所以一时冲动就要去娶常乐大长公主的女儿,成为公主的女婿,这样自己勉强也算是重返皇族。 只是常乐大长公主疼爱女儿,怎么肯把女儿嫁给他这样一个混混?才发生了萧韶痛揍吴庸的这件事。 当初为了保护吴庸的安全,徐嫔对外声称,双胞胎中的弟弟突然病逝。实际上徐嫔把吴庸秘密托付给吴元痕,真正知情的只有先皇和徐嫔,以及经手的那位大太监而已,常乐大长公主并不知道吴庸的身分。 抚养徐嫔大儿子的皇贵妃为了对付皇后和太子,与徐嫔联手,一起将皇后与太子拉下了台,在皇帝去世后,徐嫔的长子继位为帝,但这个孩子因为是寄养在皇贵妃名下的,所以徐嫔只被尊封了太贵妃,而与吴庸一母同胞的霍淳则被分封为楚亲王。 这位皇帝命不长久,又是一番宫廷权力斗争洗牌后,他的小儿子霍英继位,他的同胞弟弟霍淳则成为摄政王。 而在民间长大的吴庸,对这些变故一无所知,直到吴庸被痛揍昏死以后,吴元痕才急忙通报现在的徐太贵妃。 先皇已逝,之后继位的大儿子也死了,现在在位的小皇帝霍英不具备任何威胁性,徐太贵妃实际上很想把自己的小儿子再认回来,但是却被霍淳拒绝了。 霍淳只说了一句:“当初做了那样的决定,现在就不要反悔,否则只是横生事端。” 徐太贵妃看着霍淳眼中的冷肃,心里有了怯意,她怕霍淳也相信“双生不祥”的说法,如果他非要除掉弟弟,那才是真正的悲剧,所以徐太贵妃识趣地不再提让吴庸重返皇族的事。 但是徐太贵妃毕竟心疼小儿子,派了出身暗卫的安哲到吴庸身边做了小苞班,她实在担心儿子再出什么闪失。 穿越而来的叶磊继承了吴庸的记忆,他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并不太妙,吴庸的出身对他或许不仅没有好处,反而更像一把悬挂在他头顶上的剑,随时可能掉下来要了他的命。 他前世是成功的商人,熟知商场的诡谲波澜,而他也明白历史里那些皇权更迭之中暗藏的腥风血雨,父子相残、手足相杀比比皆是。 吴庸不指望现在手握重权的摄政王霍淳对他有什么兄弟之情,只盼望他能彻底不把自己当一回事才好。 所以,他要继续做个无用的纨绔子弟。 所以,他选择了入赘。 他前世是成功的社会菁英,其实很大男人主义,如果没有这个出身皇族的问题,他也不会选择入赘。 入赘女方的男人,就算在民间都会被看成废物,身为皇子,不是更等于直接放弃皇家身分了吗? 以前先皇将吴庸从皇家族谱上除名,而这次吴庸等于再次把自己彻底地从皇家抽离,完完全全不再有半点关系。 以后他的子女都要随妻子的姓氏了,他还能有什么作为呢? 吴庸如此处心积虑,也是为了对霍淳表明他的态度:我不会和你争,不会对你产生任何威胁,双生不祥什么的,都是子虚乌有! 在这种境遇下,吴庸只能选择这种明哲保身的方式。 吴庸有机会重生为人,他还是相当爱惜性命的,他想无忧无虑地度过自己未来的后半生,不想去做那些傻瓜才会做的傻事。 吴庸选择入赘,其实倒有了三分利用叶绫舞的意思,虽然他喜欢叶绫舞不假,但趁势利用也是事实,这让吴庸多少也有点心虚,觉得自己愧对这个女子,所以他才想把家产都给叶绫舞,也算是一种弥补。 叶绫舞自然不知道这些内情,她以前还怀疑吴庸答应入赘的诚意,现在更没一丝怀疑,反而还有点感动。 一个富豪如果有一千万两银子,即使他拿出一百万两给他的女人,他对于这个女人也未必有多么在乎,因为他还有更多的银子去给其他的女人。 如果一个人只有十两银子,可是他把这十两银子都交给自己的女人,最起码这一刻他是对这个女人付出了全部的心意。 重要不是金银的数目,而是所占的比例。 叶绫舞暗下决心,一定要忘记过往,婚后好好对待自己的夫婿。 但是,临近婚期时,叶绫舞和吴庸又出现了争执-两人婚后,究竟要住在哪里? 在北方的民间习俗,入赘又被称为“入舍”亦即男方要落户到女方的家里去。 可是吴庸不乐意。 他对叶绫舞说:“我这边有一栋三进宅院,现在已过户到你的名下,我们何不住到那里去?叶家祖宅也是三进宅院,现在却住着岳母和留守在叶家的三位姨娘,以及姨娘们还抚养着的几个年龄幼小的庶妹。宅院是挺大,但其实已经住满了,再加上都是女人,几位姨娘又正年轻,你自己想想,我住进去合适吗?” 叶绫舞也是左右为难“可是我娘说,叶家现在就是女人太多,没有一个男人在,连夜里睡觉都担惊受怕,她们巴不得你住进来呢。” 吴庸淡淡一笑,若有所指地对叶绫舞说:“你呀,有时太为家人着想了,却没有为我的处境着想过。我告诉你一个故事,有一位年轻少妇在丈夫去世后,立即要求改嫁,她的婆家人觉得她不守妇德,就一状把她告到了官府。结果年轻寡妇只对官老爷说了八个字,官老爷就立即准了她的改嫁请求,并且不许婆家人再干涉。你猜她说了哪八个字?” 叶绫舞好奇地摇摇头,问:“她到底说了什么?” 吴庸深深地看着她“她说:翁壮叔大,瓜田李下。” 公公正当壮年,小叔子也已经长大,一个年轻寡妇和他们住在一起,就算本身是清白的,在外人眼中也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叶绫舞听了,怔了一会儿,才轻轻叹了口气,说:“你说得对,让你住进叶家也确实是个问题。” 如果是那种轻浮浪荡的男子,或许巴不得住进这个小小的女儿国,就算不做下 那等**之事,只是平日里享受一下被众多女人包围的感觉,也很值得。 而吴庸却明确主动拒绝了这种“美事”或许传言中说他“贪色”的话,当不得真吧? 在和吴庸的争执中,叶绫舞虽然又输了,心里却有些隐约的安慰与愉悦,她爽快地答应:“好吧,那我们就住进吴家的宅院里,叶家那边我再多聘请几个粗壮的看家护院,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吴庸轻轻地点头,说:“这样就好。” 叶绫舞心满意足地回家继续准备婚事。 安哲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暗暗地为她叹口气:叶大老板,你还嚷着以后家事你说了算,难道你就没发现,自从认识我家少爷以后,你其实处处都在听他的呀! 第六章 在大婚前,邓芝的妹妹邓芫来找叶绫舞。 叶绫舞正在试穿嫁衣,这是绮绣阁的师傅特意精心为她做的,大红的锦缎衣料上用金丝银线绣出了富贵团花,辉煌灿烂,美不胜收,叶绫舞穿在身上,将她秀丽温婉的容貌也衬托出几分美艳。 邓芫看到叶绫舞这副模样,原本急切的心情顿时沉落下来,她看了叶绫舞好一会儿,语气有些沉闷地说:“叶姐姐这样真漂亮。” 叶绫舞笑着道谢,又吩咐丫鬟为邓芫上茶,问她:“怎么没事突然跑来找我?” 邓芫端着茶杯欲言又止。 叶绫舞见她心事重重的样子,便挥手让丫鬟们都退出了屋,在邓芫身旁坐下,问:“怎么了吗?” 邓芫有些自嘲地笑笑“本来有事的,现在也没事了。倒是要恭喜叶姐姐也找到了如意郎君。” 叶绫舞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叶绫舞对邓芝的一片心意,邓芫是知道的,而且邓芫以前也相当喜欢叶绫舞,有心撮合她与自家哥哥成就姻缘,只可惜邓芝对叶绫舞无意,邓芫也只能在一旁空着急。 邓芫说:“什么是情?什么是爱?只是随便说说而已,转眼就能忘记,转身就能换一个人吗?你们一个一个都是这样。” 叶绫舞被说得一怔,心里很有些不是滋味。 邓芫这是在指责她移情别恋吗?还是怪她要与别人成亲了? 可是叶绫舞从来不是一个为了爱情就不顾家人、不顾孝道的女子,她明白情情爱爱不过是自己的私人感受,婚姻大事却关系到父母亲人,关系到两个家庭的未来,不是只有一个“爱”字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的。 如果邓芝也喜欢她,愿意娶她,那么她或许还会考虑违背父亲的意愿不招赘,甘愿背负上“不孝”的名义嫁给邓芝,不再辛苦做个叶家家主,而去做邓家妇,为邓芝洗手作羹汤。 可事实上是邓芝对她全然无意,她理智的个性让她无法再继续这种令人绝望的单恋。 叶绫舞选择了沉默。 邓芫说:“那位传言中的绝色美女许樱和摄政王爷的事,拖拖拉拉好几年,我们都以为她此生就算死也要死在王府里了,结果她却出了王府,又选择了我哥,进了我家,可真是” 邓芫很不喜欢许樱,这个话题也就点到为止,她接着说:“现在许樱不知道为什么昏迷不醒了,我哥要出海去为她寻找什么可以令人起死回生的仙果。我不想让他去,世上哪有这种果子?明知道出海寻找根本没用,一去不知道要多久,而且又很危险” 叶绫舞又是一怔,她没想到邓芝要出海。 叶绫舞没出过远门,但是她经商这几年,接触过不少海商,据他们说出海经商虽然是暴利,一百两银子的货物出海转一圈,回来能赚回价值一万两、甚至更高的利润,但是出海也是高风险的行业,十艘船出海,能顺利回来六、七艘就算不错了,每年都有永远消失在大海之中的商船。 邓芫说:“我本来是想要你去劝劝我哥,要他别去冒险,可是” 她的目光在叶绫舞穿着的嫁衣上又扫了一回,叹口气说:“或许你已经无心再去过问这些事了吧?” 叶绫舞沉默一会儿,才说:“令兄已有妇,而我亦要成亲,对不起,我实在没有立场去干涉他要去做什么。” 如果邓芝要做别的危险事,出于朋友的关心,她可能愿意去劝一劝,但这次他是为了他的女人去冒险,叶绫舞去劝阻的话,算什么呢? 她真的没有任何立场。 而且,想起即将入赘叶家的吴庸,叶绫舞更加坚定了一个念头邓家的事,她再也不插手。 所以叶绫舞最后对邓芫说:“作为一个朋友,一个曾经受过令兄帮助的受惠者,我自然希望令兄不要出海去冒险,但如果他执意要去,我只有祝福他平安出海,平安返航。” 邓芫有些意兴阑珊,准备告辞,但是看着叶绫舞一身的华美嫁衣,不知怎么就觉得有些剌眼,她说:“叶姐姐,我说句真心话,你别怪我啊。” 叶绫舞微笑说:“没关系,你说。” “我知道我哥选择了许樱会让你很难过,可是叶姐姐也不该这么草率地就把自己打发出门啊。如果因为我哥成亲了,你也赌气草草成亲,最后害的还是你自己。那个吴庸,就算我很少出门,也听说他实在不怎么样,以前吃喝嫖赌不说,还眼高过顶,居然痴心妄想要娶常乐大长公主的嫡女,我觉得这人搞不好脑筋都有问题。现在他居然又答应入赘,我看他不仅不知天高地厚,还脸皮超级厚,总是想靠着女人混饭吃,叶姐姐真要和这样的男人过一生吗?” 虽然明知她说的也有部分真实,但是叶绫舞难免还是有点生气。 她不是为了和谁赌气才成亲的,她要成亲,是觉得自己该成家立业了,年纪真不小了,不该再辜负父亲的遗愿,不该再让娘亲担忧。 可是这些话没法和邓芫这个现在心里只有风花雪月的少女解释,就算解释了,她也未必能完全理解,邓芫被邓芝保护得太好了,根本不知人间疾苦。 叶绫舞端起茶几上的茶杯,喝完满满一杯茶水,才将心头的怒气压下去。 她平心静气地对邓芫说:“我从来不是个草率的人,自己的婚姻大事更不会草率将就。我选择了吴庸,是因为我相信自己的眼睛,吴庸他不会让我失望的。” 叶绫舞好歹在商场上历练了这些年,她不信自己会看走了眼,吴庸不是个混混,起码,现在的吴庸不是了。 相反的,她在吴庸的眼中看到了自信,看到了沉稳,看到了“万事有我”的那种淡定从容,看到了让她足以依赖的包容和温柔。 在女人的心目中,到底什么样的夫婿才是最好的? 叶绫舞以前觉得邓芝很符合她的理想,但是理想总是可遇不可求。 现在的叶绫舞觉得吴庸很符合她的心意,能够让她觉得自己的未来不再虚幻,而是脚踏实地。 邓芫轻声叹口气,说:“那好吧,那就祝福叶姐姐百年好合、美满幸福。”其实邓芫心底根本不看好叶绫舞的未来。 哥哥非要娶许樱,现在叶姐姐又非要招赘一个小混混,真是让邓芫伤心。忠言总是逆耳,没人爱听啊。 当晚,安哲对吴庸详细解说了叶绫舞和邓芝之间的过往,又特别提到了今天邓芫去拜访过叶绫舞。 安哲说:“太贵妃很不乐意少爷您入赘叶家,但是太贵妃自感对您多有亏欠,又无法公开为您选妻,所以如果您坚持到底,她也没办法。只是叶老板如果德行有亏的话,那太贵妃就绝对不会允许了,她是绝对饶不了叶老板的。” 徐太贵妃很挂念自己这个小儿子,吴庸这么多年婚姻蹉跎,也并非他的养父养母不为他操心,而是徐太贵妃总觉得民间那些小家碧玉配不上自己的宝贝儿子,可是官宦之家的大家闺秀也看不上小混混吴庸啊,这才耽误了吴庸的婚事。 吴庸倒真的不知道叶绫舞还有着这样一段过往,他手里摩挲着玲珑小巧的紫砂壶,琢磨了一会儿,才对安哲说:“没成亲以前,她如何,我管不着。成亲以后,如果她不守妇德,那就是我不行了,没本事留住自己的女人。你说,我会不行吗?” 安哲张口结舌,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男人最忌讳被别人说“不行”吧? 吴庸笑了笑“再说,叶老板今天做的有哪里不得体吗?” 没结婚以前,谁没有过一、两段情的? 去者不可留,来者犹可追,他看重的是婚后的生活。 而且,作为一个曾经攀上过人生顶峰的男人,吴庸最不缺的就是自信个大男人,难道还征服不了一个古代的小女人? 第七章 吴宅。 大婚当夜。 该宴请的客人都宴请完毕,该送走的亲戚朋友也都送走了,整个宅院安静下来。 吴宅是典型的北方四合院式建筑,堂屋、厢房都盖得中规中矩,走廊通道全用石板铺成,花草树木不是很多,所以整个院子有一种北方建筑特有的规矩和硬气。这种偏阳刚的建筑样式颇得吴庸的喜爱。 吴庸心情愉悦地走进位于第三进的主人房,亦即今夜的洞房。 虽然是入赘,但婚礼仪式和普通人成亲没有太大区别,依然是吴庸前去叶家迎接叶绫舞,叶绫舞身穿嫁衣坐上花轿,一路上吹吹打打热热闹闹进了吴宅,在吴宅举行了拜堂仪式。 这让王氏总有种错觉,以为自己家并非招婿,还是把大女儿嫁了出去。 吴庸再三向岳母保证,以后他的孩子一定、肯定、铁定会姓叶,王氏才打消了让吴庸坐轿进门的打算。 入赘不可怕,让他堂堂大男人去坐花轿,才真正恐怖,吴庸现在想想都还满头冷汗。 一度热热闹闹的洞房里也已经清静下来,龙凤红烛静静地燃烧着。 叶绫舞坐在喜床上,之前他们已经完成了洞房里的仪式,所以此时叶绫舞的盖头已经揭下,一张温婉秀丽的小脸在烛光之中多了几分妩媚娇艳。 叶绫舞的贴身大丫鬟双云正坐在床前踏板上陪着自家小姐说话,见姑爷进来了,急忙站起身,行礼问:“桌上的饭菜是刚热过的,姑爷还要再吃点吗?” 吴庸看看圆桌上琳顼满目的小菜和清粥,点点头,说:“确实有点饿了,你去休息吧,娘子来陪我吃点。” 双云看向叶绫舞,她点点头,双云这才退出门去。 叶绫舞从床上下来,坐到吴庸的对面,亲手为他盛了一碗清粥,说:“酒喝了不少吧?喝点粥暖暖胃。” 吴庸接过汤碗,一口气喝了大半碗,才笑说:“还好,酒没有喝太多,倒是我那几个连襟都倒下了。” 叶绫舞皱了皱眉,问:“陈安故意难为你了?” 二妹夫和四妹夫都算是老实本分的人,只有三妹夫陈安实在太难缠,叶绫舞一猜就知道只有他会故意找碴。 吴庸摇摇头,说:“没什么,不外是说些恭喜我人财两得的酸话,他羡慕嫉妒,我倒听得高兴。” 叶绫舞嗔道:“你就由着他胡说八道啊?陈安那个人欺善怕恶,你若是一味顺着他,早晚会被他看轻,被他欺负。” 吴庸有点漫不经心地笑说:“不过是个不怎么样的家伙,没什么好怕的。”叶绫舞忍不住说:“不要小看任何人啊。” 她忍住没说出口的话是:你自己又有多了不起?居然敢用这么一副高高在上的口气说人家? 吴庸笑笑,斟了一小杯酒放到叶绫舞面前,说:“今夜是我们的好日子,不说这些令人扫兴的事。” 叶绫舞“嗯”了一声,她端起酒杯,却见酒色清澈艳红,与她平时所见的白酒完全不一样,不由好奇问:“这是葡萄酒吧?西域来的?” 大周本土有各种由粮食酿造的白酒,以及各种水果酿制的果酒,但是因为当时的技术条件所限,各种酒都相当浑浊,酒精浓度也不够。 吴庸前世非常喜欢喝红酒,甚至动过到法国收购一个葡萄庄园的念头,他闲暇时研究过各种红酒的酿造,穿越后,宅居在吴家无所事事,就自己尝试酿造了几桶葡萄酒,效果居然还不错。 吴庸干脆挪到叶绫舞身边坐下,笑说:“以后我去找几个透明的琉璃杯,用来盛这葡萄酒才是最合适的。” 叶绫舞看了他一眼,说:“你倒是很精通吃喝玩乐?” 吴庸笑咪咪地点头“我这辈子只要不犯什么大错,吃喝玩乐就不用愁。”叶绫舞有些不满意他这种不求上进,只想一味追逐享乐的人生态度。 大概每个女人都有点“恨夫不成龙”的心态吧? 叶绫舞本想说教一番,但这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她便压下心头的冲动,陪着吴庸又喝了半杯酒,说:“你在外面喝了不少,别再喝了吧。” 吴庸听话地放下杯子“好,一切听娘子的。” 叶绫舞又有些羞窘地问:“我刚才已经沐浴饼,你呢?” 吴庸再点头,说:“要的,要的。” 叶绫舞狐疑地仔细打量他几眼,怀疑他已经醉了,否则怎么只会拚命点头?见叶绫舞看着自己,她那双平素显得有些严厉的眼睛此时在烛光下倒有几分波光流转,吴庸笑问:“娘子要不要陪我一起洗澡?” 叶绫舞脸一红,站起身来说:“我叫人服侍你。” 浴室在东厢房,厢房与卧室之间打通了一扇内门,这样沐浴完毕之后可以直接回到卧室,而不用担心受风吹。 叶绫舞叫了双云伺候吴庸沐浴。 吴庸确实有了几分酒意,脑袋反应比平时慢了三分,他还未说话,一直在外面候着的安哲忽然冒出来说:“少夫人,少爷平时习惯了由小的伺候沐浴,还是让小的来吧。” 吴庸看了看如花似玉的双云,此时仔细打量,才发现双云杏眼桃腮,丰乳细腰,竟比叶绫舞这个女主人还要妖娆多姿几分。 吴庸说:“嗯,就让安哲伺候吧。” 叶绫舞却皱起眉头,厉声喝问安哲:“这是后宅,没有通传,你是怎么进来的?以前这家里没有女眷,我管不着,但是从今以后,外男不许踏进后宅半步!” 安哲眨眨眼,求饶地看向自家少爷,他可是太贵妃派来保护少爷安全的,他怎么敢离开少爷半步? 吴庸依然反应慢半拍,等叶绫舞发完脾气,他才慢慢地点头说:“对,后宅以内是我娘子的地盘,你不许踏进半步。” 叶绫舞和安哲同时无语地看着他,明明看起来神智清明,结果一说话,才发现真的有几分醉意了。 叶绫舞对安哲说:“你出去吧,这里有我照顾就行了。” 安哲无奈地应了声“是”低头行了个礼,转身快速离去。 少夫人不让他踏进后宅,这件事得让太贵妃知道,以后保护少爷的安全,看来还要增加特殊的人手啊,比如派个女侍什么的,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吴庸看了看双云,又看了看叶绫舞,慢吞吞地说:“娘子不伺候为夫,为夫还是自己洗吧。双云那么漂亮,让她伺候我沐浴,我怕会犯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双云被说得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地洞藏起来,新婚第一天就被姑爷调戏了吗?以后小姐会不会讨厌她? 叶绫舞叹口气,挥挥手要双云退下去,认命地扶着吴庸走进厢房里。 厢房正中央已经放好了可以容纳两人的大木桶,里面有大半桶水,温热正合适,旁边还有一小桶备用的热水,桶里有用来冲洗头发的水瓢。 叶绫舞帮着吴庸脱下大红的新郎袍子,里面是雪白的内衫,其实为了今日的洞房花烛夜,一大清早吴庸就特地好好地沐浴饼一回,现在再洗,不过是洗洗忙碌一天的汗水和酒意。 叶绫舞有点害羞,虽然已经是夫妻了,但毕竟是第一次这样亲密接触,所以她只为吴庸脱了上衣和长裤,却没有为他褪去最后一件底裤,就这样把他扶到了木桶里。 吴庸身材高大,脱掉衣服之后更是露出了宽肩窄腰的好身材,再加上他从小养尊处优,被吴元痕夫妻小心呵护着长大,所以不仅肌肤细腻光滑,就连双手都白皙修长,非常好看。 叶绫舞取了块柔软的帕子替他擦拭上身。 吴庸坐在木桶里,头枕在木桶的边沿,微微闭着眼睛,似睡似醒。 叶绫舞问:“还要洗头发吗?” “不用了,早上洗过。” 叶绫舞“嗯”了一声,帕子在他光滑又颇为紧实的后背上来回滑动,她其实连他的前胸也不好意思摸。 吴庸抬起胳膊,伸手揽住了她的细腰,叶绫舞一惊,下一刻她就被吴庸凌空抱起,整个人被抱进了浴桶里。 叶绫舞惊呼一声,忍不住恼道:“你做什么?我的衣裳全湿了!” 吴庸呵呵笑着,也不说话,却低头压在了她因为羞恼而涨红的小脸上,然后辗转吻上她的樱唇。 叶绫舞所有的气势顿消,在被吴庸吻住时,她挣扎了几下,最终只能用手攀附住浴桶的边缘,才不让自己浑身发软而溺在水里。 她觉得全身发软发热,也许是刚才喝的那半杯美酒让她晕眩,她明明觉得这样的行为不端庄,可是却无力挣扎反抗。 吴庸却没有再更进一步的动作,他只是轻轻拥抱着她,两个人叠坐在温热的水里,有一种水波荡漾的温柔与缱绻。 吴庸揽着怀中娇柔的女子,她就算个性再要强,终归还是女子,有着秀美的容颜,细腻如脂的肌肤,还有 这样的她,格外柔软,格外让人疼惜。 第八章 吴庸说:“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亲人了。” 穿越而来的异世灵魂,在这个举目无亲的世界里,孤独无依,他一度很茫然,很失落,找不到自己生存的价值,不知道这样空虚地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 吴元痕夫妻对他并不亲近,虽然特别宠爱,但更像对待一位小主子。 这个身体的生身父母就更别提了,在他那个世界里稀松平常的双胞胎,到了这里居然被视为不祥,甚至差点引来杀身之祸,到现在也不能认祖归宗,令穿越而来的吴庸也只能一声叹息。 不过他从来就不是认命的人,既然没有亲人,那就自己找一个,而没有血缘的亲人,最亲的就是夫妻。 吴庸娶叶绫舞,有许许多多的原因,最根本的一个原因,还是他想要一个能让他对这个世界产生归依感的亲人。 不仅仅是娘子,还是最亲密的亲人。 叶绫舞听到他这么说有些讶异,但还是“嗯”了一声。 她以为吴庸是因为被父亲分出了家门,现在又入赘她家,感到孤独无助才会说这样的话,这让她心头对这个男人产生了一丝怜惜。 吴庸又吻住她的玉颈,在上面舔舐啃咬,换来叶绫舞小声的呻吟。 他掀起了叶绫舞的衣裳,笨手笨脚地解去了她的外裳、下裙、内衫、亵裤、胸衣。 两人在水中终于赤luo相对。 吴庸虽然前世该经历的都经历过了,以为自己能沉得住气,可是他忽略了现在这个身体正青春气盛,仅仅只是触摸到叶绫舞的手,就已经让他评然心动,身体火热,而当叶绫舞的小手在他身上不轻不重地左搓一下右擦一下时,他很快就欲火高升,下身更是又热又胀了。 叶绫舞羞窘地靠在吴庸胸前不肯抬头,低声乞求道:“去卧室吧,这里不行” 这里可是清洁沐浴之所,而且与侍女居住的东厢房相隔很近,会被宿在那里的侍女听到动静。 吴庸此时已经恨不得直接单刀直入,但此地也确实不适合继续流连,于是他抱着叶绫舞从木桶中站起来,随手拿了件袍子将两人草草遮掩住,走过内门回到了洞房。 洞房里,花烛仍在明亮地燃烧着。 叶绫舞被吴庸放到床上后,立刻躲进了被子里。 吴庸用袍子将自己身上的水草草擦干,也跟着钻进被窝,他从后面抱住叶绫舞的腰,低头亲吻她光滑修长的后颈。 可是他感觉越亲越不对劲,耳边不时响起压抑的啜泣声,吴庸吃了一惊,强把叶绫舞抱转过身,让她面对着自己,这才发现她正泪流满面。 吴庸怔了一下,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古代的女子颇为保守,在她们的观念中,似乎只有在正室大床上行房才合礼节,否则就是被轻视羞辱。 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自己真是有点醉了,否则不会犯下这样的错。 今天真的被灌了不少酒,不是陈安那几人,而是萧韶那小子干的坏事,萧韶听说不许闹洞房,就嚷着干脆不让他洞房,拚命灌他喝了不少酒。 “绫舞,别哭,我不是轻慢你,而是,而是情不自禁。”他解释着。 叶绫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也许是因为从水里出来感觉有些冷,或者是因为这样尴尬地被抱进洞房,也或者是因为见吴庸拥抱女人这样熟练,一看就是老手,想到以前他真的没少玩过,以后不知道会不会真的收心。 更或者是,她真的觉得自己被轻慢了,她怀疑吴庸把自己当成了那些青楼女子,可以在任何地方用任何方式来随意亵玩。 这样一想,她就不能不难过。 她以为自己不会介意他的过往,到了此时才知道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介意。 而且,今天叶绫歌还特地对她说:“姐夫真是仪表堂堂,可比那什么邓芝强多了,这才是男人样啊。大姐,你以后可得看紧了,姐夫这样的男人,才更讨女人喜欢呢。不信你问问双云,看她愿不愿意做姐夫的通房丫鬟?这丫头以前可是死都不肯给人做小的,不过若是换成姐夫,说不定就肯了呢。” 叶绫舞知道叶绫歌是存心挑拨,叶绫歌一向骄傲她的夫婿陈安是叶家最俊美的女婿,现在发现她大姐招赘的女婿居然比陈安还英俊体面,心里不禁有些酸溜溜的。 叶绫舞难免会因此而多心,今夜让双云去伺候吴庸沐浴本意是试探,她没想到双云竟然真的没有拒绝,一个黄花大闺女肯去伺候一个大男人沐浴,这意味着什么? 先是邓芫,然后是叶绫歌,还有其他不少今天来喝喜酒的商妇和小姐们,个个都不看好叶绫舞的这门亲事,嘻嘻哈哈地先是夸奖招赘的女婿一表人才,又笑嘻嘻地劝叶绫舞以后少做点生意、少出点门,多用点心看住自家男人,吴庸其实真的很有吸引女人视线的本钱 这种种负面情绪交杂在一起,不知怎么就让叶绫舞流起了眼泪。 也许因为是家中的长姐,其实叶绫舞从小就很少哭,在吴庸的面前失态,让她自己也有些意外。 她努力擦拭着泪珠,说:“没事的,没事的,就好了。” 吴庸摸摸她的头,轻轻叹口气。 虽然是个商场女强人,但在男女情事上却如此生嫩,仅仅是洗个鸳鸯浴都能吓到她,唉。 吴庸转身下地,又去了厢房。 叶绫舞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他生气了吗? 毕竟没有哪个男人喜欢看到新娘子在洞房花烛夜还哭着来扫兴的吧? 叶绫舞趴在大红鸳鸯枕上,心情跌到谷底,眼泪反而流不出来了。 她有点懊恼。 虽然还没有对吴庸爱之入骨,但是她也确实没想过故意让他不开心,她是下定决心要做个好妻子,与他好好过日子的呀。 正当叶绫舞自责不已时,吴庸手里端着一个脸盆回到了卧室,脸盆里是刚才洗澡时还没用过的那小半桶热水。 他把脸盆放在桌上,又浸了浸泡在水里的帕子,拧得半干,然后坐到床边,为叶绫舞擦脸。 叶绫舞很惊讶。 吴庸一笑,说:“脸上有泪痕很不舒服,擦干净了才能睡个好觉。” 他的手劲很轻,温热的手巾擦拭过因为流过泪而显得紧绷的脸颊,肌肤马上变得清爽而舒服。 叶绫舞自怨自艾的心在这种抚慰下渐渐变得平静。 吴庸擦拭完,把帕子丢到水盆里,转身上了床,钻进被窝,重新伸手搂住叶绫舞的细腰,说:“忙碌了这么久,一切终于尘埃落定,今夜好好睡一觉吧。” 叶绫舞更惊讶了,本来两人肌肤相贴让她有些害羞,此时也顾不得了,她抬眼望着他,他低头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说:“刚刚是我鲁莽了,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叶绫舞想说她其实没有多么生气,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整个人就变得好危号。 也许是初次为人妻,洞房夜让她太紧张的关系;也许是吴庸的气势太过强大,让她有了自己是个小女孩的错觉,而小女孩总是有撒娇和哭泣的权利。 她轻声说:“你也别生我气,我平时没有这么娇气的。” 吴庸微笑,悄悄把她向自己怀里更搂紧一点,说:“你呀,以后在我怀里就尽情娇气吧,我很喜欢的。” 这一世,他要尽情地娇宠自己的女人。 吴庸不再有任何动作,叶绫舞却睡不着。 对于女人来说,洞房花烛夜一生只有一次,这一夜无论如何都要谨慎对待,否则留下了遗憾,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而且吴庸虽然努力想平静下来,但是他那年轻的身体却显然不肯乖乖配合。 叶绫舞有些不安,忍不住向前挪了挪,试图避开那作怪的家伙,可是被子里就这么一点空间,她稍微一动作,反而更刺激了吴庸,他深吸了口气,声音略带沙哑地说:“别乱动。” 叶绫舞的心跳评评如擂鼓,让她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她勉强压下渐渐变得急促的呼吸,小声说:“夫君,今夜是我们的新婚之夜。” 新婚之夜,如果不完成必要的仪式,她怎么可能睡得安稳? 吴庸的身子僵了一下,正当叶绫舞更加不安时,她忽然被抱转过身,然后吴庸压到她的身上,低头吻上她的樱唇,叶绫舞的身子略微僵硬了一下,随后就尽量放松自己,贝齿轻启,放任那热情的舌头进来放肆掠夺,她也学着吴庸回吻他,虽然不到片刻就开始气息不稳,憋气憋得俏脸通红。 吴庸适时放过了叶绫舞,她马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惹得吴庸又是怜爱又是好笑。 叶绫舞嘟起了嘴,很想骂他一句:谁像他那么经验丰富啊?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的? 可是吴庸接下来的动作让她再也无暇乱想,他那双修长的大手在她光luo的后背一路向下滑行,在她的腰肢处停下,叶绫舞的身材偏瘦高,真正让她身材显得格外动人的正是她的细腰,那种诗词中形容的纤腰一束,恰是她最完美的写照。 她有点惶恐,原来男欢女爱是一种如此让人迷醉又疯狂的事,难怪那么多的男人喜欢流连青楼。 当吴庸最后在她体内释放时,叶绫舞紧紧抱住了他的腰,这种被满足被滋润的极致快感,她绝对不想与任何人分享。 第九章 次日,吴庸先醒了过来,像往常一样,他先是静躺着发了一会儿呆,让自己从前世记忆顺利切换到大周朝。 等他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亲,并且刚刚度过了洞房花烛夜时,他的心情变得柔软又愉悦。 昨夜是个美好的新婚之夜,虽然他怜惜叶绫舞初次承欢,只尽兴了一次,但已经让他对两人的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幻想。 毕竟,男欢女爱在婚姻中也很重要,如果夫妻两人在床笫之间不能共享鱼水之欢的话,感情难免会受影响。 他怀着满腔柔情,侧过身子想看看自己的新娘子,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 绫舞面色潮红,秀眉紧锁,昨夜还让吴庸尽情品尝过的柔软樱唇此时竟变得干燥苍白。 吴庸的心猛地沉了下去,那一瞬间他竟然感到有些晕眩。 他马上想起了自己前世的妻子,就是在自己疏忽下因病饼世的。 他很担心妻子的身体状况,害怕又会重蹈覆辙。 他不知道叶绫舞为何会发起了高烧,是因为昨夜洗澡冻着了?还是两人欢好时他掀开了被子着了凉?抑或是体质问题? 不管如何,生病了,总是让人担忧。 吴庸先用额头抵着叶绫舞的额头,好烫,得立刻找大夫。 他快手快脚地穿衣下床,再尽量轻柔地为叶绫舞穿好衣裳,又用被子将她身子盖好,这才转身出了内室,打开了堂屋的大门。 大丫鬟双云带着两个小丫鬟正在门口等候着,见吴庸开了门,忙屈膝问安:“姑爷早。” 吴庸点点头,吩咐一个小丫鬟:“你去前院找安哲,要他立刻去请大夫,就说少夫人发高烧了。” 小丫鬟急忙领命而去,一路小跑。 双云一听也有些急了,连忙问:“小姐怎么了?奴婢可以进去伺候小姐了吗?” 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大男人,吴庸很不习惯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有丫鬟在外间值夜,尤其他成亲以后,丫鬟如果宿在外间,与其说是守夜,还不如说偷听他们夫妻的一举一动,所以他向来不许丫鬟值夜。 昨夜双云睡在东厢房,并不知道小姐和姑爷是否顺利圆房,而小姐又怎么会好端端就发烧了? 吴庸想了一下,才说:“进去吧。” 他本有意亲自照顾叶绫舞,但是想想这个时代男尊女卑的习俗,如果他做的太过头了,反而有不好的影响。 另外一个小丫鬟去端来了冷水,双云浸了冷帕子覆在叶绫舞的额头上,又倒了温热的开水,试图滋润叶绫舞干裂的嘴唇。 过了一会儿,叶绫舞终于醒了。 她的眼睛有些肿痛,睁开得很慢,等意识慢慢恢复,她才发觉自己浑身软绵绵,腰部有些酸痛,喉咙很渴,整个人有种虚脱的难受。 “小姐。”双云有些担心地看着主子,问:“您已经很久没病了,怎、怎么会” 她有些不好意思问下去。 是不是姑爷太不体贴了,所以才把小姐累病了? 叶绫舞看看站在一边的吴庸,虚弱地笑笑,说:“没事,抓上两副药吃吃就好了。” 她觉得自己实在好糟糕哪,明明平时很坚强的,怎么到了吴庸面前就老是出问题呢?吴庸会不会觉得她其实很没用? 叶绫舞看着吴庸,说:“夫君,我身体很好的,吃点药就会好了,你不用担心上。” 吴庸又好笑又心疼她这好强的模样,她是不是平时什么事都得靠自己挺着,所以才如此没有安全感,害怕自己一旦变弱就会被人厌弃呢? 他挥手让双云起来,自己坐到叶绫舞身边,大掌握住她的手,说:“可能是你平时实在太累了,如今终于忙完了,人一放松就容易疲倦生病。别担心,一切有我呢。” “可是今天说好回去娘家的。” 吴庸立刻说:“今天哪里都不去,你好好在床上躺着,等下大夫来了,给你把把脉,开了药方,喝了汤药之后,你就乖乖休息。” “可是” “没有可是,听话。”吴庸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令人不容置疑的力量。 叶绫舞无奈地轻皱眉头,最后还是妥协:“好吧。” 今日是他们大婚第二天,如果是一般婚姻,新媳妇该敬茶给公公婆婆,然后见一见男方这边的亲眷。 可是入赘刚好相反,今日应该是吴庸和叶家人见面,虽然不至于要他去向长辈们磕头敬茶,但是总要正式见一见叶家的亲属,分发一下见面礼,大家一起吃顿饭。 叶绫舞本来和吴庸商量好了,今日他们一起过去叶家大宅,叶绫舞的妹妹和妹夫也会过去,大家一起团聚一下。 但是现在叶绫舞病了,而且似乎病得不轻,吴庸自然不会让她拖着病体去应酬她那一大帮亲戚和家人。 双云有点意外吴庸的强势,更意外自家小姐会乖乖听话,自从老爷去世后,小姐为了撑起风雨飘摇中的叶家,已经习惯了坚强,养成了不容他人反驳的性格。 外人纷纷嘲笑她家小姐招赘了一个吃软饭的女婿,可是就双云目前的观察,她家姑爷那相貌,那气质,遇事时的那份沉稳果决,不知道要比那些自诩青年才俊的家伙好上几百倍呢。 双云为自己小姐庆幸的同时,心里也起了一丝丝涟漪。 吴庸理解叶绫舞的忧虑,她不想自己的婚事处处不顺,想让一切都尽善尽美,所以他说:“等会儿我派人去接岳母和三位姨娘过来,也要人去通知三位妹妹直接到咱们这里来就是了,在哪里吃团圆饭都一样。” 叶绫舞却有点犹豫,问:“这样是不是太麻烦她们了?” 自家娘亲和三个姨娘,再加上三个还未出阁的庶妹,以及伺候她们的丫鬟们,一群女人出门还真是不容易。 吴庸轻轻一笑,说:“以往你为她们奔波劳累,如今只是要她们过来吃顿饭,这也叫麻烦?” 吴庸不介意叶绫舞养着她的家人,必要时他也愿意出手相助,但是他以后绝不会容许自己的女人劳心劳力还换不来那些人的一点感恩,如果那些人还像叶绫舞未成亲以前只知压榨她,他不介意帮着自家娘子给那些人一点教训。 叶绫舞听了吴庸这样说,不由一怔,她看得到吴庸眼中满满的疼惜与怜爱,这让她心头发暖,似乎病症都减轻了许多。 她低头想了想,才抬头对他笑了笑,说:“夫君说的是。” 或许真的是她以往太迁就家人,所以她们都以为她的付出是理所当然,甚至最后还逼着她把父亲留下的绮绣阁卖掉。 大夫来得挺快的,发须皆白的老先生为叶绫舞诊脉之后,出来对吴庸低声说:“吴公子,说句实话,尊夫人身体状况不是太好,而且并非一日之因。她体型偏瘦,属于长期劳心劳神积劳成疾,加之昨夜可能受了点凉,长久积压的病症就一起爆发了,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尊夫人这身体需要一段时间的调养,不能再受累了。” 吴庸认真地听着,面色严肃。 老先生看吴庸听进了自己的劝告,怜悯叶绫舞的同时,又为她感到欣慰,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要强丫头,看起来总算找到一个好归宿了。 老先生接着说:“而且,尊夫人还有点宫寒之症,如果不好好调养也不利于生养,趁此新婚的时机,吴公子就好好为她调养调养吧。” 吴庸点头“老先生开药方吧,以后我会遵照您的医嘱盯着她,不让她再把自己累着。” 老先生开了两张药方,说:“这第一个药方是治疗风寒的,早中晚各服一次,三碗水煎成一碗,最迟今夜就能退烧了,但是明日还要再服用一天。第三天开始换第二个药方,以调养为主,休养生息,同时也治疗宫寒之症。” 吴庸接过药方,又要安哲拿了诊金给老先生,并额外多给了十两银子,说:“以后麻烦老先生每月来给我家娘子诊一次平安脉,可好?” 老先生爽快应允:“好,好!” 第十章 叶家诸人来得很晚,直到快中午了,才姗姗来迟。 王氏有点生气的样子,阴沉着脸,下了马车后对吴庸的笑脸相迎视而不见,冷哼一声就直接走向后院。 王氏后面跟着留守在叶家的三位姨娘,分别姓董、郭、甘。 董姨娘和郭姨娘是最早被叶父纳进家门的,而且都育有一个女儿,如今青春已逝,对再嫁也没了什么念头。她们二人性子都算乖巧本分,又见叶绫舞对她们不错,就安心在叶家养老。 甘姨娘排行第九,今年只有二十四岁,也是留守的三位姨娘中姿色最佳的,柳眉杏眼,瑶鼻红唇,左唇角上方还有一颗不大不小的美人痣,一笑的时候格外动人。甘姨娘也有一个女儿,今年还不到四岁,是叶父的遗腹子。 在众人经过吴庸往内走去时,甘姨娘特意落后了两步,对吴庸笑了笑,又刻意压低声音说:“三小姐说了些怪话,再加上夫人也有些担心大小姐,这才有点失态,你也别介意。” 吴庸心下一动,表情上却是一片感激,说:“没关系,感谢告知。” 甘姨娘小声娇笑,用手帕掩了嘴角,顺带还送了他一个无比妩媚的眼波。吴庸不动声色,等甘姨娘迈步去追王氏,他才慢悠悠地踱步进去。叶家虽然小,看起来麻烦事倒还真不少。 王氏先确认了大女儿没有大碍,就板起面孔说:“我当初就不是很同意这门亲事,你看看现在,住在他的房子,还要我们过来见他,架子比一般姑爷还要大,这哪里是招赘?还不如当初直接嫁了你表弟省心省事。” 叶绫舞有点气恼,她本来还觉得麻烦娘和姨娘主动过来有点歉意,现在觉得多折腾她们一点也不会怎么样。王氏不多关心她的病情,一来就说这些有的没的,要是吴庸听到了,不是替他们新婚夫妻制造问题吗? 于是叶绫舞的语气也就有些不愉快,回嘴说:“娘,你都乱说些什么呢?如今我已经成亲了,你这样不是成心给我找麻烦吗?还是你就见不得女儿有点好?” 王氏气得瞪她一眼“怎么,成亲了就不认亲娘了是吧?” 叶绫舞气闷,说:“有时候我还真不想认了,你是我的亲娘啊,你那些小算盘到底是怎么打的?分不分得清谁才是跟你最近的亲人啊?你那外甥给你灌迷魂汤了?就他那样的货色,他能替你养老?不是我说话歹毒,娘,咱们不如就打个赌,看看如果舅舅舅母不在了的话,我那表弟能用几年败光家底?” 王氏气呼呼地回她:“有你这样诅咒自己亲戚的吗?” 叶绫舞“哼”了一声。 王氏其实不傻,她知道自己四个女儿里,最后能替自己养老的恐怕还是这个长女,只是她性子直、见识少,有时候说话格外呛人,当初也是这样才不讨叶父的喜欢,后来叶父多纳妾室,也和他不喜王氏有很大关系。 王氏独自生了一会儿气,又对叶绫舞说:“行了,我也知道如今生米煮成熟饭,再说什么都不合适了,以后我不说就是了。不过小舞啊,你看你三妹妹带着两个孩子也不容易,如果你不愿意让陈安再去绮绣阁,那能不能和大姑爷说一声,要陈安去典当行做点事?” 因为绮绣阁是被吴庸买下的,而吴庸又聘了叶绫舞继续主管绮绣阁,再加上吴庸入赘叶家,所以在王氏的心里,不仅自家的绮绣阁没丢,就连原本属于吴庸的典当行都被她看成是属于叶家的东西。 叶绫舞差点气极反笑,这是打完了绮绣阁的主意,又开始打她家夫君的主意了? 她的心降到冰点。 如果说前面王氏唠叨表弟的事,只是让她不耐烦的话,现在她已经彻底对自家人失望透顶了。 叶绫舞不是不知道叶家诸人的心态,大抵都是和王氏差不多的看法,以为不仅绮绣阁还是自家的,还多了一个典当行,当然理应供养叶家。 叶绫舞垂下眼,语气变得极为淡漠,说:“娘,我才刚刚成亲,你能不能让我过几天舒心日子,别再处处给我出难题?而且典当行是吴庸在管,我是无法插手的。” “他不是把铺子当做聘礼都给你了吗?你现在才是当铺的大老板啊。”王氏不快地说。 三妹夫陈安长得颇俊美,又向来会在王氏跟前讨巧,甜言蜜语一大串,让向来没得过多少男人好脸色的王氏很宝贝自家这个三女婿,恨不得当亲儿子一样养。 陈安出身一个小商户家,是家中次子,父亲是祖传磨香油的,陈安的大哥老老实实地继承家业,继续磨香油,开香油作坊。但是陈安不爱这一行,到处油腻腻的不说,从香油作坊里走出去,身上的衣裳都一股子散不去的油腥味。 陈安自幼比大哥长得俊,人人夸他将来会有大出息,他也讲究吃穿,自从和叶绫歌成亲后,就巴结着叶父进了绮绣阁,他本来还指望着叶父去世后能让他接管绮绣阁呢,结果那个死老头还是宁愿把家产托付给未出阁的大女儿,也不信任他这个女婿,这让陈安暗自恼火了很久。 要知道,为了能接手绮绣阁,陈安曾几次暗示过叶父,他愿意入赘,哪怕让他本人改姓叶,他都乐意,只可惜那死老头子最后也没有点头。 叶绫舞没想到陈安不死心,绮绣阁都卖了,他现在居然又打上了典当行的主意。 她叹了口气,对王氏说:“娘,自古以来,聘礼和嫁妆都是留给出嫁女儿的嫡亲子女,不是留给娘家人,更不是给娘家妹夫的。” 新婚第二天的会亲宴不欢而散。 叶绫舞虽然知道自己家人有点问题,但是没想到问题会这么大,也许是她以前惯坏了他们,让他们养大了胃口,变得越来越贪婪。 吴庸对此并不是很放在心上,市井小民对钱财斤斤计较,不过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也算不上多么大的罪过。 入赘也没有三朝回门的说法,对于吴元痕夫妻来说,能盼到吴庸成家立业,独立出去,他们抚养的责任也算完成了,送走了这个小祖宗,真是要念几声阿弥陀佛。 吴庸也乐得清静,安心在家里照顾生病的新婚娇妻。 叶绫舞的高烧在当晚就退了,第二天虽然人还有点懒洋洋的,但是已经不再那么难受,吃饭也有了点胃口。 对于才新婚就生病,害得吴庸不能享受新婚的“幸福”叶绫舞有点心虚,委婉地向吴庸表达歉意。 吴庸笑笑,安慰她两人来日方长,不急于这一时。 他喜欢拥抱叶绫舞,不过尚能克制自己蠢动的欲望。 叶绫舞一方面感到欣慰,一方面又担心是不是自己对吴庸的吸引力不够,所以他才看似不在意? 叶绫舞看着娇艳如花的双云,心里又想着是不是尽快替她找个婆家,把她嫁出去? 双云是叶家奴仆的家生子,自幼生得美貌,叶父还活着的时候,曾几次想把她收房,但是双云不甘为妾,想上吊自杀以明志。叶绫舞怜悯她性格刚烈,就把她收到身边做大丫鬟,这样一来,叶父就算再风流,也不好意思动自己女儿身边的丫鬟吧? 没想到当初一时的好心,现在反而让叶绫舞发愁。 双云看吴庸的眼光明显有些不同了,透着娇羞,透着几分不自然。 吴庸不知道自家娘子已经打翻了醋缸,他本来在家好好陪着叶绫舞度过新婚蜜月,没想到萧韶亲自登门要约他出去。 大周朝延续了前朝的一些制度,比如公主与驸马不得摄政,因此作为大长公主的儿子,皇家的外甥,萧韶在仕途上已经没啥搞头了,他干脆就天天安心吃喝玩乐。 萧韶知道吴庸的真实身分。 在萧韶痛打吴庸一顿之后,徐太贵妃亲自召见了常乐大长公主,说出了吴庸的真实身分,并警告萧韶以后注意点,如果她的宝贝儿子真出了意外,她绝对跟萧家没完没了。 徐太贵妃虽然知道了霍淳的态度,让吴庸重返皇家族谱无望,但是她还是在皇室成员面前公开了吴庸的真正身分,要大家心知肚明,以后不看僧面看佛面,不要再去欺负吴庸。 常乐大长公主当时很是吃惊,吴庸的同胞兄长霍淳是掌权的摄政王,徐太贵妃身分尊贵,大长公主自然要买帐,她回去教训了萧韶一通,萧韶这才乖乖去向吴庸赔礼道歉,慢慢又与吴庸攀上了关系,成了朋友。 萧韶现在是真有点喜欢吴庸,吴庸这人很识趣,好像无所不知,即便是酒场上说的荤笑话也是与众不同,但是这样的他又不显得卖弄,云淡风轻间就让人陷入了他的话题,事后还能回味良久,而且是越想越有意思。 这天萧韶约了吴庸去登山。 他穿了一身月白的袍子,头上束了白玉冠,脚上穿着月白软靴,手里拿着银色长鞭,整个人长身玉立,俊美逼人。 吴庸有时候也好奇古时这些贵族青年是怎么长大的,萧韶那身肌肤不但水嫩光滑,而且白皙到能让那些爱美的女人都羡慕得要死。 萧韶一双桃花眼就算不笑都显得风流多情,一笑就更动人心魂,他笑着对吴庸说:“秋高气爽,我们正好登高喝酒赏菊,今天还特地约了一位朋友,我们一起去。” 吴庸见盛情难却,便回内院和叶绫舞告罪一番,才随了萧韶出门。 萧韶故意笑他:“吴兄,你也太不中用了,出个门都要特意向嫂夫人别过,难道你还真成了入赘的小男人不成?” 吴庸只笑不语。 萧韶约吴庸一起去登的是京城西山,两人骑马赶到山脚下时,有一个身穿黑色长衫的年轻人正等着他们。 此人比吴庸年轻些,也是二十岁左右,一身黑色长衫,腰束巴掌宽的腰带,腰带上悬挂的玉佩竟然是罕见的墨玉,与之相反的是他的面白如玉,肌肤与萧韶一样吹弹可破,五官不如萧韶俊美,却别有风情,单眼皮,薄嘴唇,脸上的表情冷冷淡淡的。 萧韶介绍道:“吴兄,这位是云初,本朝四大侯府之一永定侯府云家的长公子。云初,这是吴庸。” 云初淡淡地向吴庸点头致意。 萧韶似乎对云初这种淡漠的反应习以为常,他向吴庸眨眨眼,带点神秘地说: “你别看云初总是冷冷淡淡的,肚子里可是有真材实料,现在他都已经是大理寺少卿,五品官员呢。” 吴庸有些意外,五品官在京官中不算太高,但是云初很年轻,而且大理寺少卿掌实权,这就很不容易了。 大理寺与刑部同掌天下的刑事案件,而大理寺与刑部的区别,在于大理寺还特别掌管达官贵人们的刑事案件,所以,大理寺卿与大理寺少卿一定是皇帝手下最信任的人,而且其人本身也要不畏权贵才可以胜任。 京城西山隶属于皇家园林,那里风景如画,在山上有大片大片的枫林,此时虽然还没有全林尽染上枫红,但是已经隐隐有了枫红似火的意味,看起来也别有一番景致。 沿着开辟好的山路一阶阶向上攀登,路途之中每隔不远就有一个供歇脚的凉亭,凉亭里四周摆满了正盛开怒放的菊花,还有提前上来的秀美侍女在旁边递了温热的湿帕子为他们擦手净脸,又为他们斟酒布菜,这一路行来不觉得累,还挺享受的。 只是云初虽然也会和萧韶、吴庸两人交谈两句,但显然是个话少的人,大多数时候都很沉默。 返程的时候,云初先走了,萧韶和吴庸一起回家。 萧韶叹了口气,问:“吴兄,你看云初这人怎么样?” 吴庸想了一会儿,摇头说:“初次见面,不好说。” “那总有个大概印象吧?”萧韶不死心地追问。 “你怎么这么在意他?”吴庸疑惑地反问。 萧韶又长长地叹口气,说:“还不是我娘看中了他,想为我妹妹提亲,他也认识我妹妹,我却感觉不到他对我妹子有什么意思,我怕我娘是一头热,如果硬要提亲,反而耽误了妹妹终身。” 萧韶又认真看着吴庸说:“我真是后悔打你一顿,当初要是招你为妹夫,我倒什么都不担心了,你现在一看就是个可靠的男人。”过了一会儿,又问:“那你倒是说说看,云初这人如何?” “才见一次面说不准,不过我以前也见过和云公子相似的人,我认识的那人外表如云初一样清冷,内在却性烈如火,这种人不容易亲近,但是一旦被他接纳,就会真心真意。他如果真的看上了令妹,自然会是美满姻缘,可如果没有的话,恐怕” 萧韶一边听一边点头附和:“我也是这样说,可我娘就是不听,偏要说妹妹国色芳华,没有男人会不爱她,唉。” 吴庸失笑,父母都觉得自家孩子是最好的,可别人却未必这么想。 第十一章 吴庸回到家时,门房说:“少爷,叶家三姑爷来了,在大厅等着您。” 吴庸“嗯”了一声,倒不意外,昨日王氏求情不成,大概陈安要亲自求到他跟前了。 陈安见吴庸进了大厅,急忙站起来笑脸相迎。 他穿着一件绮绣阁专门订做的宝蓝色锦缎长袍,衣料虽是素色,但是布料昂贵,手工精致,一看就是高级品,再加上他长得确实不错,看起来倒颇为赏心悦 陈安笑容可掬地说:“姐夫,今日又来打扰了。” 吴庸“嗯”了一声,用手指指座椅,说:“坐。” 陈安急忙应了,**占着半边椅子坐下,很是恭谨。 其实陈安心里有点惶恐,以前他看不起吴庸,觉得吴庸不过是个败家混混,现在真正单独面对他时,才觉得压力不小,让他不自觉地就拿出往日对待贵客时的慎重态度。 陈安见吴庸只是坐着安静喝茶,也不主动询问他有什么事,心里焦急,又更挤出几分笑脸,说:“小弟这次冒昧登门,是有个不情之请。” 吴庸等了好一会儿,才慢悠悠地说:“你说。” “姐夫,小弟也是有家室的人,您也知道京城这地方寸土寸金,没钱一日也难以过活。小弟做事不周,惹了大姐生气,现在也不厚着脸皮要求重回绮绣阁。我呢,是打算自己开一间绸缎铺,好歹赚点柴米油盐钱。” 陈安之前负责绮绣阁的布料采购,曾经去过几次江南,和江南的一些布料供应商建立了一些交情,也摸清了里面的门道,如果他要做这个买卖,倒还真的可以试试看。 吴庸点头,说:“如果肯好好做,应该可以做得起来。” “是,是,我也这么想的,空闲的店铺我也打听好了,离绮绣阁不远就有一家呢,只是”他忍不住搓了搓手,犹豫了好一会儿才鼓足勇气说:“不瞒姐夫说,小弟娶妻生子,这几年手里没存下什么钱,要想开门做生意,却少不了本钱,所以所以这次小弟是厚着脸皮,来向姐夫和大姐借一点本钱的。” 随即他又马上大声保证说:“只要生意运转起来,一有了盈利,我就立刻还钱!” 吴庸久久不语,就在陈安以为这次恐怕要白跑时,吴庸开口问了:“你还差多少?” 陈安立刻说:“一、一千两小弟打算直接顶下那间门面,再加上要进一批上好绸缎,所以本钱挺高的” 二十两纹银就够普通百姓一家一年的花用,陈安倒是狮子大张口。 吴庸也没说破,他淡淡一笑,伸出一只手,比出五根手指,说:“一千没有,我最多只能借你五百两。我也是刚刚成亲,花费不小,你也是清楚的。” 陈安心头大喜,他本来打算着能借到一、二百两就不错了,这次能够拿到足足五百两,再加上自己成亲以后偷偷积攒下的私房钱,足够他下江南好好挥霍一番了。 陈安借了钱,兴高采烈地走了。 吴庸回了内宅,将陈安借钱一事详细告诉了叶绫舞。 叶绫舞有点心疼借出去的钱,说:“想来你是看着我妹妹的面子,才对他这么大方,可是陈安这家伙不安好心眼,你这次一下子借他五百两,他知道了你大方,搞不好以后就存心要从你手里挖钱了。” 吴庸说:“既然你也知道陈安夫妻俩老是惦记着我们手里这点钱,那就不如一劳永逸,解决这个麻烦。” 叶绫舞有点不解,问:“怎么解决?” 总不会是断绝亲戚关系吧? 吴庸摇摇头,说:“你就等着瞧吧,我自认还有几分识人的眼光,陈安不是个守本分的人,早晚会闹出大事来。等他出了事,我们手里有了他的把柄,一切就好说了。” 似乎为了印证吴庸所言,陈安借钱后的第三天,果然就出事了。 一大清早,吴庸夫妻俩刚刚起床,王氏就派了大丫鬟核桃过来传话,而且核桃的神色有些怪异。 叶绫舞看她几眼,见她吞吞吐吐,要说不说,有些不耐烦了,便说:“有话就说,是夫人有什么事吩咐吗?” 核桃急忙摇头“不是的,大小姐,不是大夫人,是是甘姨娘不见了,她的贴身丫鬟香梨也不见了!” 叶绫舞皱起眉头问:“不见了?怎么回事?” 核桃深呼吸几口,渐渐平静下来,才仔细将事情经过说明白:“早上甘姨娘没有过来给夫人请安,后来她院里的小丫鬟慌张地来说甘姨娘不见了,香梨也不见了,她的那些金银、首饰、值钱的好衣裳也都被打包带走了。小丫鬟见状不妙,才急忙来禀告夫人,夫人又赶紧去甘姨娘院里查看,结果只剩下绫歆小姐在可怜地哭着找姨娘。” 叶绫舞一阵头疼,问:“知道她跑哪里去了吗?” 甘姨娘的父亲原本是落魄的秀才,上面有个兄长,因为家贫无力为兄长娶妻,才将她送进叶家做小妾。甘姨娘幼时跟着她的父亲学过认字读书,很是聪明,再加上本人妖娆多姿,为此颇得叶父的喜爱。 叶绫舞一向不怎么喜爱甘姨娘,并非仅仅因为她是父亲妾室,她始终不喜欢甘姨娘的性格,觉得她太爱取巧卖乖,听话得有些过分,如果甘姨娘生下儿子,叶绫舞相信她绝对能诱哄叶父休掉老妻,将她扶正。 甘姨娘自从娘家的父母去世后,因为嫂子泼辣跋扈,又爱占便宜,所以很少再回娘家,她心底也很怨恨自家父母为了替哥哥娶妻就将她卖给人家做妾,和兄长关系也不和睦,所以这次她打包了金银财宝突然消失不见,一定不是回了娘家。 果然就听核桃接着说:“夫人派人去甘姨娘的娘家问过了,她的兄嫂并未见过她,还说已经很久没见过她了。” “昨天甘姨娘还在家吗?”叶绫舞问。 “还在的,晚上还给夫人来请过安。”核桃笃定地回答。 一直在旁听的吴庸说:“那就是趁夜逃走了,她一个妇道人家能跑哪里去?该不是被人拐走了吧?” 叶绫舞脸色一沉,如果是真的,那就是她们叶家的一大丑闻。 可恶,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把这些姨娘都打发出去了省事。 叶绫舞毕竟是个女子,遇到这种事,除了想遮掩,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寻找甘姨娘的下落。 她不由自主地看向吴庸,眼里带着些求救之色。 吴庸安抚地对她一笑,说:“没事,不过是个姨娘而已。先要岳母大人看好绫歆吧,别因为大人的过错,就让孩子受了罪。” 叶绫舞点点头,当初她就是看在自己这几个庶妹的份上,才留下了三位姨娘,于是她对核桃说:“你回去对夫人说,我会派人打听甘姨娘的下落,现在当务之急是稳住内宅,照顾好绫歆,别让下人趁机生事。你要夫人对她们说,如果谁敢多嘴,我绝不会轻饶。” 核桃急忙说:“是,奴婢一定将话带到。” 这边核桃正准备走,小丫鬟却急忙来报:“小姐,三小姐带着两个外孙少爷来了,一家三口正哭着呢。” 叶绫舞站了起来,连忙说:“快带他们进来。” 叶绫歌抹着泪进来,一见到叶绫舞立即嚎啕大哭,边大喊:“大姐,陈安不要我们了,我可怎么办啊,呜呜” 叶绫舞最讨厌看她这种没事就哭天抢地的模样,她对自家妹妹喝道:“哭什么哭,看你把孩子吓成什么样子?” 两个小家伙,大的不足三岁,小的才刚刚会走,看到自家娘亲哭成这样,两个小娃娃岂能不哭?三个人简直是哭声震天,听得人耳朵都疼。 双云急忙过来安抚两个小孩子。 叶绫舞问妹妹:“到底怎么回事?” 叶绫歌依然呜呜咽咽,擦了半天泪,才说:“这几天他说要开个绸缎铺子,说以后我们自己做老板了,我高兴得不得了。他整日在外奔波,我也以为他在忙店铺的事,谁知道他昨夜整夜没回来,早上我觉得不对劲,翻箱倒柜才发现他把家里所有的钱财都席卷一空,值钱的衣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翻出带走,我连今日买菜的钱都没有了。” 叶绫舞用手扶住自己的额头,真担心自己会被这个白痴妹妹给气爆掉,她说:“现在人都不见了,你还在抱怨买菜的钱!你知道他跑哪去了吗?” 吴庸轻轻扯了扯叶绫舞的衣袖,她转头看他,却见他的视线正落在核桃身上,并且若有所思。 叶绫舞的心沉了下来,难道 她简直不敢继续往下想了。 似乎为了印证叶绫舞的猜想,核桃忽然插嘴:“甘姨娘房里的小丫鬟说,前天甘姨娘的大丫鬟香梨出门去见过三姑爷,正好被出外采买的赵大娘碰见,香梨支支吾吾地解释,说是她以前请三姑爷在江南买了些布料,所以才去见他的。” 叶绫舞身子发软,跌坐到椅子上,脑袋轰轰作响。 居然是陈安,自家的三妹夫拐走了父亲的小妾? 叶绫歌愣了一会儿,又听核桃说甘姨娘和香梨也不见了,她突然跳起来像个疯子似的大喊:“是她!是她!一定是甘姨娘那个狐狸精把陈安拐跑了,那个不要脸的贱货,我早就看她不对劲了,每次见了陈安都媚眼乱飘,那个该沉猪笼的贱货、狐狸精,我诅咒她不得好死,她一定会出门被撞死,喝水被呛死!” 叶绫舞怒吼一声:“你给我闭嘴!叶绫歌,你瞧瞧你哪里还有一点闺秀模样,你现在诅咒谩骂有什么用?要是你平日机灵点,也不至于让陈安胆大妄为到这个地步!还不都是你自找的!” 叶绫歌看看大姐,再看看面无表情的吴庸,扁了扁嘴角,终究没敢再嚎啕大哭或破口大骂,她呜咽一声,坐到椅子上抹泪去了。 叶绫舞按着眉心,又怒又烦。 吴庸走到她面前,轻轻拍抚着她瘦弱的肩头,低声说:“不值得为了别人的过错而气坏了自己的身子,大夫可是特别嘱咐过,要你好好调养。” 听着吴庸语气平静的话语,叶绫舞心头的怒火渐渐消退,她“嗯”了一声,说:“我知道。” 夫妻俩低声絮语,叶绫歌在旁边看着甚是眼红,以前她觉得陈安很会讨女人欢喜,现在才明白,漂亮话说多的人未必靠得住,因为他不仅对她说,还可能对着其他女人说了更多。 尤其是那个甘姨娘,叶绫歌恨不得把那个贱货给千刀万剐! 吴庸看了看叶绫歌,又对叶绫舞说:“岳母那边恐怕也在担忧,你先陪着三妹回去看看吧,我去想办法找人帮忙,看能不能追回陈安他们。” 叶绫舞想问他去找谁,但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轻易质疑一个男人的能力,会惹他不高兴吧? 于是她点点头,说:“没错,我更担心娘被气坏了,我先带妹妹过去看看她老人家。” 叶绫舞便带着叶绫歌回去叶宅。 第十二章 吴庸去找萧韶,他现在真的没有多少人脉,这时能找的人,也只有萧韶了。 吴庸简单地将陈安与甘姨娘的事说了一下。 萧韶听了不以为意,说:“这种丑事在大家族里常见得很,男人娶的女人多了照顾不过来,总有那么几个难耐寂寞的会冒险,明知道事发后可能下场很惨,还是忍不住。你看历史上有多少个皇子都敢偷皇帝老爹的小老婆呢,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吴庸无奈叹气“别人家的事我不管,现在这事发生在叶家,就算为了我家娘子以后的名誉着想,我也得把这事妥当解决才行。” 萧韶用手刀做了个斩劈的动作,说:“这还不简单,直接让那两人从这世界上消失就好了。” 吴庸有些迟疑“他们虽然犯了错,还罪不至死吧?” 毕竟在他原来的世界里,教训别人可不是随随便便就把人杀掉。 萧韶嗤笑“妇人之仁。” 吴庸笑了笑,说:“对,妇人之仁,我就是要妇人之仁。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更不能把事做绝,你借我些人手,先去把他们追回来再说吧,就以陈安欺诈了叶家一千两银子的名义。” 萧韶不解地看着他,问:“你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吴庸只是微笑不语。 萧韶见他不说,也不追问,只爽快说:“这种追查缉拿罪犯的事,还是找专业的比较可靠。” 吴庸问:“谁?可是我认识的?” “当然啦,就是咱们才见过的云初嘛。” 吴庸一怔,随即问:“会不会太小题大做?他可是堂堂大理寺少卿。” “那有什么关系?以我的名义去请他,皇家之事,正好归他管。”萧韶其实想说吴庸的身分更名正言顺,只是这种事大家心知肚明就好,却不能公开,以免招惹来祸事。 吴庸沉吟了一下,他若一味低调,说不定反而会惹得霍淳起疑心,倒不如像个纨绔子弟,真正该使用特权的时候就用吧。 于是他点点头“也好,那就麻烦陪我去找一下云初,请他出手相助吧。” 萧韶欣然说:“走吧。这事也得快点处理,等他们跑远了,也是麻烦。” 叶家的气氛空前紧绷。 叶绫歌和王氏母女俩脾气倒很相似,只会对坐抹泪、胡乱谩骂,却提不出什么具体的解决方法。 叶绫舞心下焦躁,又不能对着自己的亲娘和妹子乱发脾气,而且家中接二连三地闹出一些丢人的事,让她觉得自己在吴庸面前有些没面子。 她枯坐了一会儿,觉得这样不是办法,便站起来说:“我出去想想办法,还是先把人追回来再说,陈安还从吴庸那里借了五百两银子呢。” 叶绫歌立即大声说:“姐夫干嘛借他钱?如果不给他那么多银子,他也不敢跑路。” 叶绫舞很想劈头打她一顿,她对这个妹妹实在失望透顶。 王氏也觉得三女儿这话太不得体,吴庸肯借钱给陈安是好意,陈安不是说要开绸缎铺子吗?如果铺子真开起来,那也是好事,谁知道陈安居然会拐了甘姨娘私奔呢? 叶绫舞懒得再看自家妹子一眼,带了丫鬟小厮出门,在门口茫然站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去了邓芝家。 叶绫舞经商这几年,虽然明面上结识的达官贵人不少,但是让她觉得关键时刻肯真心伸出援手的,也只有邓芝了。 可惜,此时邓芝已经扬帆出海,为了替他昏迷中的娘子许樱寻找传说中的仙果。 邓芫出来接待叶绫舞,听完事情经过后,小姑娘想了想说:“不如我们去见见穆深吧。穆大哥现在好歹也是个官了,或许他能帮帮忙,这种事还是官家出面比较有力。” 小姑娘邓芫不心存偏见的时候,其实是个很聪明伶俐的女孩。 穆深和邓芝交情很好,也是摄政王霍淳手下的能臣,而且穆深一家也习惯了在绮绣阁订做一年四季的衣裳,所以叶绫舞认识穆深和他的夫人梁婉。 叶绫舞想了想,便说:“那我们先直接去拜访穆大人吧。” 穆深听了叶绫舞的来意之后,倒是没有拒绝,只说:“这种事,如果真想办理,还是找京城府尹。但是如果叶老板不想把事情闹大,想私下了结的话,我可以找些帮手,先去追人。” 叶绫舞是个商人,商人是最不喜欢公事公办的,因为他们最清楚官府衙门的嘴脸,平时无事还要剥下商人一层皮,如果商人有事求他们,轻者勒索钱财,重者恨不得抄家灭门。 所以她几乎没怎么思考就直接说:“如果方便的话,还是请穆大人私下派人追吧,我那里也有几个人手,可以听从穆大人派遣。” 穆深点头“也好。” 事实证明,在追查案犯这方面,还是云初的能耐更大一点,当天傍晚,他的手下就把陈安和甘姨娘押解回来了。 按照吴庸的意思,陈安与甘姨娘被直接押到了叶宅,并没有进公堂。 这种事闹出去不好看,还是先私下处理比较好,真不行了再送官府。 陈安和甘姨娘也没料到事情会这么快败露,更没料到他们这么快就被抓回来,所以两人脸色苍白,干脆闭紧了嘴巴不开口。 叶绫歌对着两人狂喊谩骂,巴不得剥了甘姨娘的皮,王氏要先打甘姨娘五十大板,但这五十板真要狠狠打下去的话,甘姨娘也不用活了,便被叶绫舞制止了下来。 陈安身上真的被搜出一千多两的银票,归还了吴庸的那五百两后,其余的都被叶绫歌抢去。 整个处理过程吵吵闹闹,混乱不堪。 叶绫舞要叶绫歌与陈安和离,这种男人真的不能再和他过下去,结果叶绫歌居然又犹豫不决起来,尤其当陈安对她下跪磕头求饶,并发誓以后一定和她好好过日子,再不胡混瞎闹时,她居然向叶绫舞也求起情来,说怪都怪在甘姨娘那个狐狸精身上。 叶绫舞很无力,再加上两个小外甥的哭号,叶绫舞干脆让自家妹子去处理,她爱和这样一个烂男人纠缠一辈子,那就随她去,反正最后吃苦受罪的还是她自己。 甘姨娘最后被送去京城东郊的清凉寺出家为尼,她的女儿叶绫歆暂时归到王氏名下教养,这对于绫歆来说,倒是个好事,被嫡母教养的庶女,将来长大后,总是比被姨娘亲自教养的好说婆家。 事情处理完时,已经是午夜,叶绫舞和吴庸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家。 忙乱的一天总算过去了。 丫鬟准备好了热水为他们沐浴,双云还特意准备了燕窝粥做宵夜。 吴庸笑着喝了两小碗,说:“晚饭没好好吃,这时还真的饿了,双云很贴心呢。” 双云脸颊有点红,眼波流转地先迅速瞧了吴庸一眼,又小心翼翼地看了看自家小姐,见叶绫舞面无表情地扫她一眼,她心头一震,忙低下了头。 叶绫舞勉强喝了一碗粥,觉得心情更糟。 双云收拾好碗盘,识趣地退了下去。 吴庸伸了个懒腰,转身去卧室睡觉。 叶绫舞自己发了一会儿呆,才慢慢地跟进去。 吴庸已经脱了外衣,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假寐。 叶绫舞也慢慢解了衣裳,在床外侧贴着吴庸躺下。 房间里沉静无声,蜡烛无声地燃烧。 叶绫舞觉得胸口发闷,她翻身看着吴庸,小声问:“你在不开心?生我的气了?” 叶绫舞觉得吴庸刚才那样对双云是故意做给她看的。 吴庸语气平淡地问:“生什么气?” “早上还好好的,现在却这样阴阳怪气的。” 吴庸笑起来,说:“阴阳怪气?” “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了?觉得我们叶家很糟糕,或者家教也有问题?”叶绫舞有点恼火地问。 “也许吧,也许真的有问题,把一个个女儿都教成这副德行。”吴庸的声音第一次这么冷酷无情。 叶绫舞吃了一惊,双眼一红,竟然要掉下泪来。 她也躺不下去了,干脆翻身坐起,屈起双膝,脸埋进膝盖之间,心里难受得很。 “我说了会处理这件事情,你信不过我也就罢了,转头出门就去向老情人求援,你把我这个新婚的夫君置于何地?” 吴庸想起下午知道叶绫舞的所作所为后,萧韶那副似笑非笑的样子,以及云初那个冷面男居然也罕见地八卦了一句:“不久前,还有不少人说叶老板和邓芝堪称良缘佳偶。” 吴庸就算有再深的城府,再多的历练,那时也不免被两个损友说得发窘,心下暗恼。 入赘无所谓,儿女姓叶也无所谓,但是妻子如果不和自己贴心,出了事情先想到的却是外人,尤其还是向一个她过往的绯闻对象求援,那不是赤luoluo打他的脸吗? 吴庸倒不认为叶绫舞还会和邓芝有什么纠缠,他自认还看得清楚她的为人,她既然肯和自己成亲,那就一定会和自己好好过日子。 但是在她心里,或许还是有不少的遗憾,还是把那位传言中的京城第一美男子当做美梦中的良缘佳偶吧? 吴庸心头冷笑,他这一世想好好娇宠自己的妻子,结果自己反倒成了别人的第二人选,是叶绫舞对邓芝求之不得后的无奈候补。 到了此时,叶绫舞才总算明白吴庸为什么今晚心情这么坏。 她急忙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邓公子之间从来就没有任何暧昧,不过是外人以讹传讹,乱说闲话而已,真的!” 吴庸沉默不语。 叶绫舞不知为何有些惶恐。 她以前确实暗恋过邓芝,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而她今天又确实是在未告知吴庸的情况下私自去了部府,向部芝求援 不管怎么说都是她理亏,哪怕她自认正正当当,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心思。她可以辩解说今天事发突然,她为了尽快解决事端才出此下策,但是之前吴庸明明已经对她说过要出手相助,她却还是下意识地去了邓家,或者说在潜意识里,她仍然觉得邓芝比自己的这个入赘夫君更值得信任吧? 最起码,在遇到事情时,她的行为留给别人的印象,就是这样吧? 难怪吴庸会如此生气。 叶绫舞一旦冷静下来反省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就越发感到不安。 怎么办?好! 面对吴庸的沉默,她张口还想说些什么,却第一次发现连张开嘴都那么困难。吴庸忽然翻身坐起来,绕过叶绫舞,从床尾处下床。 叶绫舞伸手想拉住他,他已经套好鞋子站起身,披了件外袍朝外走去。 她有些慌张地喊:“夫君!” 吴庸的脚步停住,站了一会儿,才淡淡地说:“你先好好想想什么才是夫君吧。” 第十三章 吴庸与叶绫舞的主卧在东里间,隔壁就是东次间,次间的窗台下有一张软榻,原本是值夜的丫鬟睡觉的地方,但是吴庸不喜有丫鬟陪夜,所以这里就闲置下来。 幸好软榻上还铺着厚垫子,也有一条薄被,原本是要让叶绫舞这几天养病时,白天可以在此休息的。 入秋了,夜里一天比一天凉,吴庸虽然很生气,但还不至于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所以他躺到软榻上,立刻盖上了被子,被子上有淡淡的幽香,吴庸不精通胭脂水粉,也分辨不出是什么香味,只觉得那香气幽幽地萦绕着,是他成亲以来经常在叶绫舞身上嗅到那种好闻味道。 在这种幽香之中,吴庸很快睡着了,这一觉竟然睡得相当沉。 他其实不是个会因为烦恼而睡不着的人。 而且,叶绫舞这事对他来说并不算大事,就像他婚前对安哲说过的,如果婚后他的女人还不能一心向着他,那只能说明是他的失败,是他没有魅力、没有能力留住自己的女人,有什么好怨的? 他之所以表现得如此生气,其实是故意想要教训一下叶绫舞。 虽然他不介意,但不代表他很喜欢叶绫舞这样的作为,女人还是应该乖乖把自家男人放在心头第一位,不然,他何必疼她、宠她、呵护她? 吴庸不知自己是何时醒来的,睁开眼时,窗户已经蒙蒙发亮。 “夫君,你醒了?”身边响起的声音让吴庸吓了一跳,他转过头,才发现叶绫舞正和衣坐在软榻前的踏板上,眼红红地、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叶绫舞的眼下有深重的青影,再加上她头发未散、容颜有些憔悴,显然是在踏板上坐了一夜没合眼。 吴庸皱了皱眉,翻身坐起,叶绫舞也急忙站起身来,亲自从枕边取了一套早已准备好的新衣裳,要伺候着吴庸穿上。 吴庸闪开,淡淡地说:“我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不用人伺候穿衣。” 等他七老八十,手脚不利落了,身边的女人如果还愿意这样殷勤伺候他的话,那他一定会心满意足了。 叶绫舞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孩,手足无措地站在吴庸的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被他拒绝,就真的不敢再碰他一下。 吴庸见她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心里的怒火已经消散大半,不过还是不打算就这样轻易放过她,所以依然故意冷着脸。 叶绫舞低声说:“夫君,我昨夜反省过了,是我错了,都怪我行为不妥当,做事欠思量。以后我会注意,再也不犯这种错误了。” 她好像小学生在背悔过书一样,虽然乖巧,但是吴庸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真心的,所以他问“你真的知道错在哪儿了?” “嗯。”她乖乖点头。 叶绫舞虽然个性上很要强,但却并不会一味强横,当她知道是自己不对时,便会勇于认错和改正。 吴庸看着她乖顺的模样,原本打算起身的他重新又躺了回去,并且顺手将自己的底裤也脱了下来。 叶绫舞被吓了一跳,赶紧移开目光,可是脸颊却不受控制地变得通红。 她又惊又羞。 自从成亲以来,她和吴庸只在新婚洞房之夜亲热过一次,而那次吴庸怜惜她初为人妇,尽量照顾她的感受,她并没有亲眼见识过这在她体内逞凶的男性凶器。 吴庸半卧在枕头上,双手靠在后颈上,好整以暇地看着叶绫舞,微微抬起下巴说:“既然如此,那就好好伺候伺候为夫吧。” 叶绫舞脸红得像是苹果,可是眼角余光瞥到的yin靡画面,以及内心深处对于吴庸的情意,让她终于双腿发软地跪倒在了踏板上,颤抖着伸出一双玉白的小手。 欲望一旦开了头,就不容易再压抑,更何况两人还是新婚之时。 吴庸问她:“你也想要了?” 叶绫舞转开头,脸颊绯红,长长的睫毛颤动着,宛如花瓣之上的蝶翼。 大清早就一番云雨,不仅耽误了早膳的时间,还让叶绫舞羞窘不已,整整一天都没有走出房间一步。 吴庸陪着她吃过早膳,也没出去,只是在次间屋里坐着品茶、看书,优闲得不得了。 叶绫舞本来昏昏欲睡,见他在旁边坐着,又有些睡不沉,便忍不住偷偷瞧他,只见吴庸正低着头看书,一手拿着书,一手端着他最为锺爱的小紫砂壷,从侧面看去,会觉得他的剑眉更为修长,鼻梁很直很挺,嘴唇不薄不厚,形状也相当诱人。 她想起那些女人评论过吴庸的话,他真的是个相当富有魅力的男人,而且还有种很特别的气质。 “怎么,现在才发现夫君很好看吗?”正当叶绫舞心猿意马时,吴庸忽然抬头看了她一眼,语带笑意地问。 叶绫舞的脸一红,没有回答。 吴庸放下书和紫砂壶,坐到榻上,伸手摸了摸叶绫舞的额头,她的额头微凉,没有发热的迹象。 “怎么了?”叶绫舞有些疑惑。 今天一整个上午,吴庸每隔半个时辰就摸摸她的额头,看看她的脸色,还会问她会不会难受。 吴庸抬头看看天色,已近正午,叶绫舞应该没大碍了。 新婚洞房夜之后,叶绫舞就忽然发了高烧,让吴庸很担心,他怕这次又会重蹈覆辙。幸好叶绫舞今天早晨欢爱后,除了身体觉得有些慵懒倦怠外,并没有再莫名发高烧,他可以确定上次的发烧应该是由其他病因引起,以后只要好好调养就没有问题了。 吴庸暗暗松了口气。 他笑了笑,对叶绫舞说:“没什么事,不过是担心你身子还未好,怕着了凉又发烧,病情反复就麻烦了。” 叶绫舞一怔,随即眼睛一红,泪水就这样滚落下来,落在了吴庸还未拿开的大手上。 他有点惊讶,问:“怎么突然哭了?” 叶绫舞呜咽一声,自己爬起来扑到吴庸怀里,干脆放开声音大哭起来。 吴庸又是奇怪,又是心疼,手指抚弄着她有些散乱的头发,问:“刚刚还好好的,怎么说哭就哭了?为夫哪里又惹到你了吗?” “没有!没有!是我不好!你是最好的夫君!”叶绫舞在他怀里边哭边摇头,把一头乌黑秀发弄得乱七八糟。 叶绫舞无法形容此刻心里的复杂感受,有羞愧,有无地自容,更多的是感动。刚才她本来还在心里对吴庸有些埋怨,一个大男人怎能白日里无所事事在内宅厮混,她不过是劳累一点,可他看起来那么精神,干嘛也要偷懒? 女人天性崇拜强者,如果男人比她们强太多,不管是权势强大也好,钱财强大也好,或者哪怕是体力强大许多,她们都会心甘情愿地臣服,哪怕自己吃点亏受点委屈也甘愿承受。 而那些甘愿服侍自己女人的男人,如果自己本身本事不够,就算他再温柔体贴,他的女人也往往不会对他有多少好脸色,还会怎么看他都觉得窝囊,实在是想爱也爱不起来。 其实叶绫舞之前在心里多少也是有些看轻吴庸的,这也是她昨天没有经过多想就去了邓家求援的一个原因。 但要真正比较起来,吴庸比普通百姓要强多了,有宅子有铺子,日子就算不大富大贵,起码供养得起叶绫舞过上不错的日子。 而且吴家比叶家也省心省事许多,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可为什么之前叶绫舞总是会在无意中将吴庸看轻呢? 她自己都觉得奇怪。 而经过昨天的陈安、甘姨娘之事,她才赫然发现,或许吴庸比她想象中更有能力,至少是吴庸率先找到陈安他们的。 经过昨夜一宿的反省,叶绫舞才渐渐醒悟到一个事实:吴庸太低调了,他总是让人若有若无地忽视他。 吴庸的外表其实很出众,身材高大,身姿挺拔,五官立体深刻,绝对称得上一表人才、仪表堂堂。 与俊美的邓芝相比,吴庸并不会逊色多少,相反的,要是纯论阳刚男子气概,吴庸反而要比邓芝胜出三分呢。 可是吴庸的衣服向来都是暗色调,而且大多朴素无华,再加上他的气质沉稳内敛,这就让他在人群之中显得不那么突出和醒目了。 而且,吴庸从来不会像一些爱吹嘘的男人,三分本事吹成七分,七分本事就要变成十二分,就像陈安,向来就喜欢在家人,尤其是喜欢在女人面前说大话,他也欺负女人出门少见识短,总是把自己夸得天上地下独一无二,好像见了皇帝他都不 “”吴庸很少说:我一定能怎么怎么样。 比如陈安、甘姨娘私奔事发后,他没有拍着胸脯对叶绫舞保证说:“你在家好好等着,我一定找到他们。” 他没有说,可是他做到了。 以往陈安对着叶绫歌花言巧语,吹得天花乱坠,让叶绫歌以为自己真的找到了一个值得依靠的男人,还总是喜欢对着自己的姐妹们炫耀陈安多么好,可偏偏就是这样的陈安,把叶绫歌吃得死死的,而最让人生气的,是叶绫歌到现在还看不清事实,宁愿把这种男人留在身边。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叶绫舞静下心来,才发现自己也犯了以貌取人的错误,以前因为那些传言,她总觉得吴庸就算是从混混变好了,多半也好不到哪里去。 又因为吴庸不爱声张的个性,以及对她的温柔体贴,再加上他的入赘,让叶绫舞在面对他的时候,总难免带有一些优越心理,平日里也难免连带有些瞧不起他。 她以为自己做得不错了,却原来她并没有将这个男人看透。 在昨晚暗沉的夜色里,她第一次感到深切的惶恐,她看不透他眼眸里蕴藏的情绪,可是女人的敏感让她本能地意识到,如果她不真正找出他们两人之间的问题, 她可能会真正失去这个男人的心。 因此她一夜都没有合眼。 早上她对吴庸言听计从,做出许多自己以前觉得羞耻的事,可是她并没有后悔,如果她连夫妻之间最基本的亲密行为都无法好好配合,那么就的确是她的失职了。 所幸,她鼓足一切勇气所做的弥补,都被这个男人接纳了。 但是,她没有料到的是,吴庸不仅很快原谅了她,而且一如往常地关怀她、宠爱呵护着她。 新婚次日的发烧,她自己都已经不在意,吴庸却还时时记挂在心上,还担心她这次再发作。 就连叶绫舞的亲娘王氏都没有这样对她体贴入微过。 而就在刚才偷看吴庸的时候,她其实心底还小小责怪了他为什么把大好时光都消磨在了内宅。 叶绫舞心里很难受,她觉得自己糟糕透顶,她真的不是一个好娘子。 她将满心满腹说不出的歉疚与心疼都化成一场嚎啕大哭,好像要将她自从父亲去世后所压抑、隐藏的所有委屈与痛苦都宣泄出来。 终于,她也有了一个可以让她这样毫无顾忌、正大光明地耍赖、撒娇、依靠和眷恋的男人。 吴庸抱着这个在他怀里哭个不停,怎么劝也劝不住的小女人,心里又是无奈又是怜惜,这眼泪到底是积了多久,才能把他的衣裳都浸透了啊? 所有这些,最终也只是化为了他的一声叹息:“你啊。” 第十四章 新婚夫妻出现争执,床头吵床尾和,感情不减反增。 叶绫舞的心真正踏实了,与吴庸相处时也变得更自然,她也习惯了大事和吴庸商量,鸡毛蒜皮的小事才自己做主。 可是就在叶绫舞大哭过后没几天,家里来了不速之客。 吴庸已经出门了,他今天要去当铺和绮绣阁看看。他深知夫妻并非时时刻刻腻在一起才能感情亲密,有时候整天在一起会容易生厌,适当的保持距离反而有助于增进感情。 叶绫舞正在清帐,大婚之后一直纷纷扰扰,成亲前后花费多少、收入多少,她还不清楚,而吴庸将这件事全权委托了她,并且说收入算她的,花费则算他的。叶绫舞虽然不贪图吴庸那点钱,可是自己的男人能够说出这样的话,她总是开心的。 叶绫舞一手翻着帐簿,一手打着算盘,正算得专心时,小丫鬟掀起门帘禀告:“大小姐,有人来访,说是永定侯府的管事嬷嬷。” 叶绫舞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有点疑惑。 “先请她到客厅,我马上过去。” 绮绣阁是成衣坊,叶父经营的时候,客户主要是一般老百姓,叶绫舞接手后,觉得还是高级成衣订制利润较高,而且因为邓芝的帮助,让她也结识了一些权贵阶层人士,慢慢就打开了市场。 因为生意往来,叶绫舞知道永定侯府的家主姓云,是开国之初的功臣,为大周朝打下江山,被赏封世袭爵位,一直沿袭至今已近百年,是和大周朝同富贵的权贵。 开国之初,周太祖封赏了四大国公、四大侯爷,如今四大国公府只剩两家,另外两家因为在皇位更替时选错边而被抄家灭族,而四大侯府虽然还在,其中两家却已经没落,世袭制也被取消了。 永定侯府算是个特例,云家到现在依然军权在握,云家的世袭制也依然存在,云家依然是权贵阶层之中的权贵。 叶绫舞很疑惑堂堂侯府怎么会派人造访她这样一个小商人?就算他们要在绮绣阁订制衣裳,也顶多派下人到店里打个招呼就够了,不需要像这样登门拜访的。 叶绫舞换了身正式见客的衣裳,鬓间插了一根珊瑚坠步摇,满脸含笑地走进客厅。 “我说是谁呢,原来是李嬷嬷,贵客登门,真是赏光。” 来人是一个年约四十多岁的中年女子,脸圆圆的,五官端正,带着温柔讨喜的笑意。 叶绫舞却知道这人并不简单,她是永定侯府的管事嬷嬷,也是现任侯府夫人的陪嫁嬷嬷,手里很有些实权。 现任侯府夫人姓虞,乃侯爷云崇续娶的继室夫人。 云侯爷的原配夫人程氏早年因病去世,留下一子;现任虞氏夫人是程氏的表妹,嫁给侯爷后,虞氏又生了两子;再加上还有两个庶子,永定侯府里的孩子不少,关系挺复杂。 李嬷嬷笑咪咪地说:“叶老板新婚大喜,老婆子冒昧登门,打扰了你们小夫妻新婚燕尔,叶老板不要见怪才好。” “嬷嬷人贵事多,今儿怎么有空到寒舍来了?”叶绫舞问道。 李嬷嬷笑道:“我是专门奉了夫人之命,来给叶老板道喜来呢。前些日子我们夫人回了娘家,不知道叶老板要将绮绣阁盘出的事,如今她回府了,听说后遗憾得不得了。 你也知道,我们夫人出身江南,陪嫁里就有几个顶级的江南绣娘,她们的手艺可是连皇宫里的太后娘娘都夸赞呢。我们夫人原就有个小绸缎铺子,现在想着再盘下绮绣阁,正好有了布料,也有了绣娘,又有了成衣坊,可不就十全十美了吗?” 叶绫舞不动声色地听着,越听心越往下沉,她已经听明白了李嬷嬷的话中之意!永定侯府的夫人要绮绣阁。 以前也不是没有达官贵人打过绮绣阁的主意,但是那时候有邓芝在背后帮着,邓芝又打着摄政王府的旗帜,那些人便不敢轻举妄动。 而现在,邓芝已娶妻,叶绫舞也嫁人,在外人眼里,叶绫舞肯定已经失去了邓芝这个靠山吧? 所以那些曾经想侵吞叶家财产的人,就忍不住蠢蠢欲动了。 以前叶绫舞听人说过,这位虞氏夫人最是贪婪好财,她那时还觉得堂堂一位侯府夫人为何要与商家争这一点蝇头小利?现在看来,还是自己见识太少,这世上真的是什么人都有。 叶绫舞端起茶杯,喝了一小口,才温声软语地说:“侯府夫人能看上绮绣阁,是我们的荣幸,不过如今绮绣阁的老板是吴庸,虽然他是我的夫君,但是像这种店铺归属的大事,还是得听他的。” 李嬷嬷“噗哧”一声笑出来,边笑还边捂嘴,说:“哎哟,我的叶大老板,你可别逗我了,满京城谁不知道那吴家小子是入赘叶家的呀?他都入赘了,绮绣阁不还是叶家的?要是找他有用,我又何必亲自来找叶老板?” 叶绫舞“啪”一声把茶杯放到桌子上,站起了身,勃然变色道:“李嬷嬷,我好心待客,却不是要听你污蔑我家夫君。他有用无用,还轮不到你一个外人来说嘴。侯府家大业大,想必也不缺绮绣阁这一点买卖,我们也无意高攀,你还是请回吧!” 李嬷嬷脸上的笑意也收了起来,圆圆的睑上布满了寒霜,因为狐假虎威的关系,这些年她走到哪里都被人好好对待,还从来没被人这样当面呛声数落过。 她“哼”了一声站起身来,不屑地看了叶绫舞一眼,心想:不就是个商女吗?居然还敢不给侯府夫人面子,不想在京城混了是吧? 李嬷嬷气呼呼地走了。 叶绫舞却开始头痛了。 她虽然有骨气,但是也知道民不与官斗,叶家其实没什么靠山,如果永定侯府的虞夫人铁了心要夺绮绣阁,那她真的是毫无招架之力。 叶绫舞心下悲愤,气得心窝发疼,但这次她记住了上次的教训,没有自作主张,而是立刻派人去找吴庸回家。 这种大事,还是尽快让吴庸知道才好。 但是今天注定了不会是平静的一天,吴庸还没回家,又有一波人进了吴宅。这次依然是一个中年嬷嬷领头,后面还跟着两个身材健美的妙龄女子。 中年嬷嬷自称姓祝,乃是当今徐太贵妃的贴身嬷嬷,奉太贵妃之命送两个丫鬟过来这里。 如果说永定侯府的李嬷嬷只是让叶绫舞惊讶和生气的话,那么祝嬷嬷的来访就是让她一头雾水,外加诚惶诚恐了。 徐太贵妃啊,这可是当今摄政王爷霍淳的生母啊! 这才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那位侯府虞氏夫人和徐太贵妃一比,根本替人家提鞋的机会都没有。 叶绫舞恭敬谨慎地将祝嬷嬷迎入正厅,并且赶紧加派人手去请吴庸回来。 祝嬷嬷板着脸在正厅主客位坐下,毫不掩饰地将叶绫舞从头到脚、从前胸到后背都仔仔细细审视了一遍,心里有点不满她的纤瘦,在世人的眼里,丰乳肥臀才好生养呢。 祝嬷嬷暗暗嘀咕:叶绫舞这么瘦,什么时候才能给他们家小主子生儿育女?叶绫舞试探地问:“不知祝嬷嬷大驾光临寒舍是?” “老身是奉太贵妃之名,送两个贴身丫鬟来给吴庸吴公子。”祝嬷嬷把跟着她来的两个妙龄少女叫到跟前来,指给叶绫舞看,说:“这是叶紫,这是叶蓝,太贵妃吩咐,以后内宅就由她们俩服侍照顾吴公子。” 叶绫舞越发疑惑不解,她勉力撑着笑睑,问:“民女和外子感激太贵妃的赏赐,可是可是无功不受禄,我们我们怎么能接受太贵妃这样的大礼呢?”她心底其实更想问的是,吴庸怎么又和徐太贵妃扯上了关系? 祝嬷嬷看着一头雾水的叶绫舞,心里却对自家小主子赞叹不已:啧啧,太贵妃还担心小主子会将他自己的真正身分到处宣扬,可小主子的嘴巴可紧着呢,连他新婚的娘子都不知道呀! 祝嬷嬷意味深长地对叶绫舞说:“叶老板,你觉得自己收了个入赘女婿,却不知道其实是捡了一场天大的富贵啊!”祝嬷嬷将吴庸的真实身分告诉了叶绫舞。 等祝嬷嬷走了,叶绫舞再看着已经返回家的吴庸,心情实在是错综复杂,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吴庸见到叶绫舞脸上的表情,也知道她此刻应该是百感交集,他想了想,说:“这个身分我也是才知道不久,而且到底是福是祸,还很难判断,所以才没有告诉你。” 他没料到徐太贵妃已经忍耐不了,恨不得昭告天下吴庸就是她的亲生儿子,是身分尊贵的皇子。 今天送来的两个丫鬟叶紫、叶蓝是皇宫里的两名女卫,自幼习武,身手了得,是徐太贵妃专门派来在内宅保护吴庸的。 因为大婚之后,叶绫舞不允许安哲进入后宅,安哲就将消息上报,徐太贵妃不但没有生气,反倒觉得叶绫舞的决定很正确,是她自己疏忽内外有别,所以这次就再三挑选之后,才派来了叶紫、叶蓝。 当然,要不要将叶紫、叶蓝收房做自己的女人,徐太贵妃由吴庸自己决定,她倒没兴趣插手自己小儿子的房中事。 叶绫舞看着吴庸,过了好久,才心情复杂地对他笑着说:“每一次,我觉得自己已经重新调整好对待你的态度了,可是每次都证明我还是有眼不识泰山。” 吴庸也皱起了眉头,问:“你在怪我没告诉你实情?” 叶绫舞摇了摇头,说:“我知道你也有自己的考虑。” 吴庸又问:“那你还在纠结什么?以前我身分平凡,你瞧不起我?还是现在因为我出身不同了,就要对我顶礼跪拜?” 叶绫舞被他的话剌得脸颊有些发红,她微带怒气地瞪了吴庸一眼,说:“是又如何?知道你出身高贵,我诚惶诚恐了,不行吗?民女何德何能,居然嫁了一位皇子?” 见她又恢复了本性,吴庸反而笑起来“我是早早就被皇家族谱除名的,哪还是什么皇子?不过和你一样,经商赚钱混口饭吃的商人而已,以后还望娘子不要嫌弃才是。” 叶绫舞见他还是和从前一样,不会因为身分问题而在她面前端起架子,心里也松了口气。 不过她还是为一个皇子居然肯入赘民间感到不可思议呢。 吴庸坐到叶绫舞身边,伸手挽住她的手,淡淡地说:“我虽然出生尊贵,却没有享富贵的命,早年被寄养到民间,在民间长大,现在又娶了民妻,我就只当自己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百姓。你跟了我,却享受不到皇妃的尊贵荣耀,你不会失望吧?” 叶绫舞低下头,莞尔一笑“这样才好,如果你真的去当王爷,我怕是只有当下堂妻了。” 如果吴庸恢复了身分,徐太贵妃绝不会允许一个小户出身的商女做王妃,起码不会允许她做正妃,顶多给她一个侧妃,甚至是侍妾的名位,然后再重新替吴庸寻找名门贵女做嫡妻。 叶绫舞反手握紧吴庸的手,这样才好,丈夫是她一个人的,谁也别想与她分古子。 “那永定侯府那边?”虽然吴庸的身分带给叶绫舞很大的震撼,但永定侯府才是真正让她忧心的。 吴庸收起笑容,语气有些森冷说:“她胃口不小,却也要看能不能消化得了?这事你先别管,我从外面找人处理。” 永定侯府,云家,看在云初的面子上,他不会赶尽杀绝,但是兴风作浪的那个女人是一定要严惩的。 叶绫舞点头“好,我听你的。” 现在她已经开始信任自己的夫君,相信无论什么事情交到他手里,都会得到最好的处理。 第十五章 三日后,京城里出了一件稀奇事有人告了永定侯府。 自古以来,谁敢去招惹那些高高在上的达官贵人呢? 普通百姓就算是被欺负了,大部分只要还有条活路在,几乎都选择隐忍不说,等实在忍不下去了,命都要没有了时,才会愤而告官。 民告官,大部分人不敢做,可如果有人做了,就是老百姓心目中的英雄。 这次是有三家苦主状告永定侯府。 第一家苦主状告永定侯府辖下田庄的管事yin人妻子,对方不堪受辱上吊自尽,这是一条人命案。 第二家状告永定侯府暗中贿赂刑部官吏,造成冤案,使好人入狱,真正的凶手却逍遥法外。 第三家则是状告永定侯府私下开设高利贷,因为追贷问题,逼得好多人家妻离子散,逼良民为奴,逼良女为娼,其中也牵涉到几条人命。 京城府尹苦着脸接了状纸,他觉得自己的官位大概也要到尽头了,他一个靠着苦读爬上来的清寒之家的小辟员,怎么去审堂堂侯府? 但是没等他愁到头发发白,就有几波人马陆续向他传了话。 第一个是徐太贵妃,太贵妃派人警告他,好好用心办案。 第二个传话的是与永定侯府交好的永宁侯府,来人塞给他一大包银票,告诉他随便抓出几个凶手就罢了,快速结案,不要拖延,以免民间议论越来越多。 第三个则是让府尹吓得几乎腿软站不住脚,因为摄政王霍淳居然亲临京城府衙了! 府尹跪倒在地,后背和手心全是冷汗。 霍淳慢慢坐下,向府衙师爷要了这三张状纸,亲自看了一遍,又放下,才漫不经心地对府尹说:“起来吧。” 府尹小心翼翼地起身,恭敬地站着听候教训。 霍淳右手抚弄着左手拇指上的玉扳指,看了看府尹,说:“好好办案,要对得起这大堂里的牌匾。” 府衙大堂正中,高高悬挂着“正大光明”的牌匾。 府尹立即应道:“是,下官一定秉公执法。” 霍淳又点了点头,才带着一众护卫随从离去了。 府尹瘫坐在椅子上,他身边的师爷说:“永定侯府这下完了,也不知道得罪了谁。” 府尹点了点头。 他的师爷又有些兴奋地说:“老爷这次一定要把案子办得漂亮点,这次王爷亲临,如果案子办得好,定然能够让王爷记住,等王爷登上皇位了,以后升迁定然有望。” 府尹瞪他一眼“小心别乱说话。” 师爷却不以为意“老爷,您心底也是这么想的吧,早晚有那么一天的。您瞧瞧王爷那副气派啊,绝对不是凡主。” 永定侯府三件案子被迅速办理,直接犯案人都被押入刑部大牢,而侯府当家主母虞氏夫人因为与三件案子皆多多少少有牵连,被永定侯爷云崇剥夺了内宅管家权,关进家庙清修了。 虞氏一时间在京城名声大噪,不仅妇人小姐们在谈论她,就连男人们聚集喝酒时,也难免谈上一些。 男人们说:“内帷不修,破家破宅。” 看起来娶妻当娶贤,真的是万古不变的真理啊。 至于永定侯府是不是把一个女人推出来做挡箭牌,外人就只能私下猜测,无法下定论了。 永定侯府的事没有热闹太久,因为不久后有一件真正轰动全国的大事发生了现任小皇帝驾崩,摄政王霍淳登基。 霍淳登基后的第三天,吴庸主动进宫拜见了这位新任的皇帝兄长。 两人见了面,才发现他们长得确实有几分相似,但也不像同卵双胞胎那样一模一样,只是身形和五官轮廓都有几分相似而已。 吴庸以大礼参拜,三跪九叩,等他磕完了头,霍淳才冷冷地说:“朕以为你今生都不敢出现在朕面前呢。被人欺负了,就弄个民告官的噱头,哼。”其实无论什么年代,民告官,吃亏的绝大部分都是民,但是吴庸的身分特殊,他不是民啊,所以他才敢唆使以前受了永定侯府欺负的那些苦主去告状,而他则躲在幕后,因为他知道,最后徐太贵妃和霍淳一定会为他出面。 霍淳不想让吴庸重返皇族是事实,但不代表着霍淳就能容忍其他人欺负他的兄弟。 而吴庸没有直接去求徐太贵妃为绮绣阁撑腰,是因为他始终都知道,靠人不如靠己,他可以借助皇族的身分顺水推舟,但是绝不能利用这个身分去乞求荣华富华。 吴庸轻轻一笑,在房间的角落坐下,才说:“臣弟其实很想拜见皇兄的,只是之前时候不到,不方便。” 霍淳知道他的意思,如今霍淳已是九五之尊,就更加不用担心自己这个同胞弟弟对自己有什么危害了,所以吴庸才敢来见他。 毕竟是一母同胞,毕竟自己这个兄弟自幼就被送出宫还被皇家除名,霍淳就没有再赏他冷脸,只问:“你今天来所为何事?想要官、要爵禄朕可没有。” 想让吴庸恢复皇家身分的话,就要从他父皇那里开始翻案,牵涉到那时的皇后、太子、皇贵妃等等许多人,虽然这些人已经作古,但是说不定会有人再利用这件事捣乱,霍淳如今刚登基,朝政不算太稳,自然不想再多生是非。 而且,他的心里其实一直对国师赵元的话有些忌讳:他们兄弟俩最好别生活在一起。 吴庸叹口气,说:“臣弟有自知之明,哪里会奢望这些?此番前来,不过是和皇上做点小买卖。” 霍淳怒也不是,笑也不是的瞪着他,问:“和朕做买卖?你可真敢想啊!”吴庸摊了摊手说:“这天底下还有比皇上更大的贵客和金主吗?臣弟要养家,自然要多开通几条商路啊。” 霍淳被气得连连点头“好,你说,朕倒要看看你能和朕做什么买卖!” 吴庸一笑,回答:“皇上,您想必也知道,您那弟媳手里经营着一家成衣坊,买卖虽然还算不错,但赚不得什么大钱,臣弟的日子过得很清苦。” “你别叫苦,别以为朕不知道太贵妃偷偷塞给你多少良田,多少铺面,还有多少金银珠宝,乖乖说正事。” 吴庸说:“那臣弟就直接说了,以后皇上就把官服制作的工作交给绮绣阁吧,让我们好歹也沾点官家的便宜,能有个长久的铁饭碗。” 霍淳皱了皱眉,官服制作历来都有固定的绣房承做,这牵涉到许多权贵世家的利益,他没办法轻易做决定。 他想了想,说:“那你们就先试着做五品以下的官服吧,如果做得好,以后再说。” 想要从别人手里拿走利益,就算霍淳如今是皇帝了,他也要谨慎些。 吴庸满意地点头“如此甚好,慢慢来,慢慢来。除此之外,还有一桩小生意。” 霍淳不耐烦了,瞪了他一眼。 吴庸不敢再卖关子,连忙说:“是这样的,皇上,您知道臣弟手里有家典当行,生意不怎么兴隆,但是陆陆续续也收了不少东西,其中有大半东西是不能到市面上流通的,所以,臣弟想交给皇上。” 霍淳没有接话,脸上倒是若有所思。 吴庸又说:“历年以来,皇宫赏赐许多东西给大臣们,有些家族衰败了,手里握着的皇家赐品却不敢用来交易换取饼活的金银,所以,臣弟就居中帮了点忙,把这些御赐之物收回来,然后皇上再给臣弟等价的金银就好。” 皇宫赏赐出去的金银,上面都有“御制”的字样,一些衰落的人家空守着这样的金银却换不来米粮,都快要饿死了。 吴庸暗中收了不少这些死当品,但他也不能把这种东西直接拿去重新熔炼烧铸,不然就是“大不敬”可是他如果把这些东西再直接倒回给皇帝,那就省事多了。 不要小看这桩买卖,偌大的京城有不少破落户,很多人家里都有这样的御赐之物,吴庸从中中介,就赚取了两边的差价。 也只有他这样的身分,才敢做这样的买卖,毕竟买卖的另一头可是皇帝。 霍淳看了吴庸好一会儿,才叹口气,说:“以前以为你纨绔无用,如今好歹有点起色,原来也就这么点能耐。行,朕准了,会专门派内务司与你交涉。” 吴庸满意地呵呵笑了起来,一口喝完了手中的茶。 在这皇权至上的朝代,他既然自己不想打江山做皇帝,自然就只能像现在这样藏愚守拙了。 而且,背后有天下第一的大靠山,做点小生意,宠着小娇妻,再生几个小儿女,又何尝不是一种美满生活? 而且做皇帝也未必就处处顺心如意,看看霍淳那张臭脸就知道,啧。 第十六章 自从婚后,叶绫舞的日子越过越舒服,可以说从小到大,她第一次这么被娇宠,这么轻松自在。 自从过了新婚蜜月期,吴庸就不再夜夜求欢,两人欢好的频率维持在两三天一次。这样既不太劳累,也不会让叶绫舞空闺寂寞,欲求不满。 叶绫舞整个人呈现出一种被娇宠呵护的女人才会拥有的甜蜜状态,每天都心情愉悦地入睡,心情轻松地醒来。 以前压在她肩头的千斤重担依然还在,可是她却不再发愁,因为已经有人用更为有力宽厚的肩膀为她分担了大部分的压力。 叶绫歌和陈安夫妻居然又和好了,不过这次叶绫歌也学乖了,把持了家里的财政大权,每天都严防死守,再也不允许陈安偷偷藏私房钱。 陈安的绸缎铺子还是开了起来,陈安其实不笨,当他肯用心经营,生意即使不是大好,但至少可以保证最起码的盈利,养活他们一家人不是问题。 甘姨娘在寺庙里老老实实待了两个月,趁着一个夜晚私自逃跑了,守庙的老尼姑说可能跟野男人跑了,她们也实在管不住,毕竟寺庙是清修之所,又不是关押犯人的地方,她们不可能时时看守。 这一次,叶绫舞和吴庸都没有再派人追她,随便她跑就是了。 叶绫舞以叶家家主的身分,召开了家族大会,正式把甘姨娘从叶家除名,并且通知了甘姨娘的兄嫂,那对夫妇原本还想闹闹事,从叶家骗点钱,后来不知被吴庸怎么派人恐吓了一次,就再也不敢登叶家门了。 甘姨娘所生的女儿叶绫歆正式寄养到了嫡母王氏的名下。 叶绫歌曾怀疑叶绫歆是不是陈安的种,毕竟叶绫歆是遗腹子。 叶绫舞也有过类似的担忧,但是叶绫歆的五官不像甘姨娘,和陈安也没有半点相似,却和叶绫舞和姐妹们有三分相像,她们姐妹这才确认叶绫歆应该是叶父的女儿。 既然是自家姐妹,就要替父亲把她抚养长大,然后再为她寻个好婆家,陪嫁一份不错的嫁妆,叶绫舞身为长姐,这点心胸是绝对有的。 吴庸对此毫不在意。 他是个大男人,喜欢做的事是想办法赚大钱让自家的女人尽情地花,而不是如何管理家中的钱财。 叶绫舞也在暗中观察陈安,见他居然乖了不少,除了乖乖经营他的店铺,也几乎不再去烟花场所鬼混,对叶绫歌也越来越好。 叶绫舞不解地问吴庸:“人都说本性难移,陈安倒真像变了个人似的,如果他能这样一直下去,对妹妹来说也是好事。” 吴庸当时正在看书,闻言抬起眼看了她一眼,眼底是深深的笑意“你放心,只要你不和我离异,陈安就会一直老实下去。” 叶绫舞瞪大眼睛,问:“你说什么话呢?我怎么会和你离异?而且,陈安老实不老实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吴庸微笑不语。 叶绫舞不是个笨人,眼睛一转,差不多就明白了其中道理,她皱了皱眉,问:“你是说,陈安知道了你的身世?” 吴庸笑了笑“陈安这个人从来就没变过,他向来会钻营,让他知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防着他点,不许他利用我的身分作恶就可以,如果只是用来打通商场的人脉,那倒无所谓。” 叶绫舞又是有点担心,又是无奈,叹了口气。 吴庸说:“你为他发愁,我可是会吃醋的。” 叶绫舞被逗笑了,伸出手指点了点他的额头“现在才发现最不正经的就是你。” 吴庸反手抓住她的手臂,顺势把她拉到自己怀里,低头在她嫣红的双唇上亲了一下,说:“我不正经?娘子要不要试试我有多不正经?” 他的大手顺势覆在叶绫舞胸前的饱满上,隔着衣裳揉了揉,叶绫舞忍不住轻哼一声,伸手推拒,吴庸却开始解她的衣裳,他咬着叶绫舞的耳朵低声说:“娘子有没有发现,你这里比以前丰满了许多?” 刚成亲的时候,叶绫舞的胸脯正好让他一手掌握,现在一只手却掌握不了了。叶绫舞红着脸摇头,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要被吴庸一碰触,她就忍不住想挺身相迎,想要更多的**。 叶绫舞这次真羞恼了,低头在吴庸脖子上狠狠咬了一口,吴庸痛得倒吸好几口冷气。 叶绫舞虽然觉得羞恼,可是她也不得不承认,换个地方欢爱,感受确实有些不同,起码因为紧张和矜持,她变得更为敏感,各种感受因而变得更加明显和强烈,因此也更容易达到高潮。 尤其是吴庸为了彰显他的好体力,抱着她站起来在书房里走来走去着交欢时, 她终于抑制不住那种刺激而浑身战栗着达到了顶峰。 让吴庸也抵挡不住这种刺激,在她体内尽数释放。 吴庸抱着她坐回椅子上,他其实也已经累得有点腿脚发软,这种高难度的欢爱方式一般人还真承受不了,幸好他现在年轻,还能这样玩。 “是不是感觉很好?” 叶绫舞“哼”了一声。 这个男人有时候实在是让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有时候显得很稳重,有时候却根本就是个花花公子,看来以前他确实没少过风花雪月。 哼,以后她一定要看紧他才行! 第二天清晨,叶绫舞觉得肚子有些隐隐疼痛,她本来不想声张,但勉强起床后,肚子却越来越痛了。 吴庸爱妻如命,立即要人去请那位老大夫过来。 老大夫赶来为叶绫舞诊脉,诊断再三,才走到外面,一脸无奈地对吴庸说:“夫妻情浓是好事,但好歹也要照顾一下肚子里的孩子啊。” 吴庸瞠目结舌,过了好一会儿才大喜过望地问:“我家娘子有孕了?” 老大夫笑着点点头,说:“是啊,有孕了。我原本还担心她因为宫寒不易受孕,还好前段时间调养的不错,这么快就见了成效。” 吴庸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激动,他在这世上又要再多一个亲人了,而且还是和他血脉直系相连的血亲。 “怀胎前三个月是不宜行房的,昨夜你们一定是过度了,所以尊夫人有点流产的先兆了。” 吴庸大急,连忙说:“大夫,请务必尽全力保住孩子,花多少钱也没关系。” “别急,别急,只需要几副安胎药就好了,重要的是日后你们夫妻俩要小心养胎才行,千万不要再莽撞贪欢了,以后日子长着呢,不急在这一时。” 吴庸有点不好意思,连连点头说:“是,是,我知道。” 叶绫舞有孕,全家大喜。 王氏本想特地过来照顾大女儿,结果徐太贵妃直接送来两个宫里专门照顾孕妇的老嬷嬷,她们伺候过皇宫里那些娇贵的妃嫔,经验丰富,比王氏更靠得住,再说王氏也无法离开叶家大宅太久,她只好安慰女儿几句,恋恋不舍地离去,可心里却很快乐。 虽说王氏最初很不满意大女儿招赘了外人,但是婚后吴庸的表现让王氏刮目相看,她越来越觉得吴庸才是能撑起门户的真正男人,确实比她的侄子王崇义要强得多了,心里的埋怨就渐渐散了。 等到知道吴庸的真正身分,王氏有一种被大金山给砸中的感觉,让她好几天都回不过神来。大女儿的婚姻虽然蹉跎几年,可她终究有福气,居然和这么尊贵的男人结成了连理。 自此,王氏再也不对吴庸挑三拣四,也不对吴庸和叶绫舞的家事插手,甚至再也不提吴庸是入赘女婿。 人都很现实,也多少都有些功利,吴庸对此并不会介意,只要大家好好过日子,他谁也不会招惹。 叶绫舞喝了三副安胎药之后,胎儿就稳定了许多,她也不再感觉不舒服。 叶绫舞觉得自己实在太马虎了,她后来听宫里来的嬷嬷说,她的**再发育,身子变得敏感,其实就是受孕造成的影响,都已经有了这种种迹象,她和吴庸夫妻俩却还在那里讨论来讨论去,居然就没有想到是她怀孕了。 说起来,这也和之前大夫说叶绫舞宫寒难受孕有关系,他们总以为还得再养一养,起码再过一两年才好呢,哪料到老大夫医术真的很了得呢。 终章 叶绫舞养胎的时候,吴庸全权接管了典当行和绮绣阁的生意,也不见他有多么忙碌,也不见他为生意发愁,可是月底帐簿上的盈利确实是翻倍地增长。 叶绫舞看着吴庸交上来的总帐簿,又是高兴又是心酸。 吴庸问她:“怎么了?” 叶绫舞叹口气,说:“我以前为了绮绣阁拚死拚活,为了拉到一个客人,有时候甚至得陪那些贵太太阔小姐东拉西扯好半天,陪着她们游玩,逢年过节送礼,有时候都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从她们身上赚到钱。就算这样,她们还觉得是赏了我好大的面子。可是看看现在,你轻轻松松就拿到了皇家的生意,每年光是制作官服就足够咱们吃穿不愁了。” “与偌大一个国家相比,这点蝇头小利算什么?皇兄又怎么会舍不得赏赐给我?我也只不过占个出身的便宜。”吴庸笑着说。 叶绫舞又叹口气,说:“我知道,自古官商勾结才有大钱赚。” 这也是当初她遇到了邓芝的提携之恩,就一直念念不忘的缘故,她不敢断了这层关系,否则她们叶家更难混下去。 吴庸之所以从霍淳那里硬要来官服制作的权利,并非官服制作本身有多少油水,毕竟官员数量是一定的,官服制作的数量也有限,他要的是为皇家制作衣服背后所蕴含的巨大商机。 此时的民众对于皇家有着盲目的崇拜心理,就算是达官贵人们也不例外,一旦某项物品被定为“贡品”那价值就会成倍地往上翻。 绮绣阁贴上了“为皇家、官家做衣裳”的标签,整个店铺的地位就立刻提高了好几个档次,以往那些对绮绣阁不屑一顾的客人,也乐意来转一转,希望能因此穿上与皇家同一个档次的衣裳。 更多的,是希望藉此与官府拉上关系的小商户们,他们更买绮绣阁的帐,慢慢把绮绣阁推为商家中的首领,他们就可以安心地在后面跟着捞点好处。背靠大树好乘凉,每个商人都会有这种念头。 只要霍氏皇族不倒,基本上绮绣阁的生意就可以越做越大,越做越好,并且是天下独一份,无人敢争。 吴庸玩味地想,天下独一份的买卖,也只有在这皇权时代才有啊,在他原来的世界里,无论什么样的垄断生意其实都会有竞争者,还有垄断法制裁呢。 叶绫舞有点沮丧,孕妇本来就容易情绪波动,她此时更是陷入低谷,说:“我想了好久,我觉得女人经商确实很难,以后我干脆都不要管了,反正你也做得很好。” 有点赌气,有点任性,有点试探。 吴庸爽快地答应:“好啊,你如果这么想的话,那就别管,老老实实在内宅做个小熬人吧。” 叶绫舞狐疑地看着他。 他怎么这么好说话? 还是他本来也喜欢那种不出大门的女人? 吴庸喝了半杯茶,才淡淡地说:“只要你不怕我把钱都偷偷转移到我自己名下,然后再用这些钱在外面养十个八个女人,你就尽管偷懒啊。” 叶绫舞顿时怒了,握起拳头捶他胸膛,大骂:“吴庸!你混蛋!” 吴庸呵呵笑着,说出来的话语却很残酷:“我养十个八个女人绝对养得起,当你与她们没什么分别时,我何必专养你一个呢?当女人主动把自己放到被支配的地位时,就别抱怨会被男人辜负。” 叶绫舞的眼泪忍不住宾滚落下来,挥舞的拳头渐渐无力。 “混蛋,你欺负人,欺负人,呜呜” 吴庸说:“我当初喜欢威风八面、独当一面的叶老板,以后也会喜欢,但是我不会喜欢米虫一样的叶绫舞,以后也不会喜欢,哪怕你生了孩子,是我孩子的娘也一样。” 如果那样,叶绫舞就会变成一个和众多古代女人毫无区别的个穿越而来又见多识广的男人,怎么可能会看得上眼? 他真的不会喜欢一个整日围绕着孩子、尿布、家庭琐事的黄脸婆,他打条件将自己的老婆从这种琐碎家务中解放出来,给她一个施展自己才华的天空,她乂何必将自己关在家里呢? 如果她觉得在内宅做个享清福的富家太太不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日无所事事,那么她就要承担大多数富家太太所要承受的不平等待遇男人拿钱养着她,自然也可以拿钱去养更多的女人,只不过会给她一个原配嫡妻的面子而已。 叶绫舞扑倒吴庸怀里,哭了一阵子才抬起头来,不过此时她已经换了一张笑脸,问:“吴庸,你是真的喜欢那样的我啊?” 吴庸点点头,他可真见识了一天情绪十八变的孕妇,一会儿哭一会儿笑,让他有些头痛哪。 他深知叶绫舞需要的不是他毫无底限的宠溺,她需要的是被承认、被尊重和一些压力,叶绫舞这样的女人,越给压力,她活得越有动力,如果真把她圈养在内宅,估计不出两三年她就会枯萎下去,变得呆板无趣,男人自然也就对她没了兴趣。 叶绫舞胡乱擦擦脸上的眼泪,抱住吴庸的肩膀,笑道:“那以后一定要继续喜欢这样的我。等我生完宝宝,我就继续去做威风八面的叶老板。哼,以后看谁还敢取笑我,我夫君都支持我呢。” 叶绫舞当然不会真的甘心做个米虫,她只是一时沮丧,此时得到吴庸的鼓励,就又恢复了勇气,对未来充满了干劲和幻想。 次日,双云趁着叶绫舞独自一人在家的时候,来到她跟前求她指婚。 叶绫舞有点惊讶,双云的年龄也确实不小了,她之前一直以为双云对吴庸有意思,还想着要尽快把双云嫁出去,却没想到双云自己先找到了意中人。 “我原本就在为你寻找合适的人选,只是自从婚后事情一桩跟着一桩,也就一时没有为你找到。你看上谁了?” 叶父去世后,叶绫舞撑起了家业,双云身为叶绫舞的贴身大丫鬟,跟着她也吃了不少苦,有时候在外面谈生意,叶绫舞受了羞辱,都是双云挺身上前为她承受,为此双云还被不少男人吃过豆腐。 所以,叶绫舞心里对双云很是感激,也有很深的歉意,如果双云真的哀求她要做吴庸的女人,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狠下心拒绝。 双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不是奴婢主动看上了谁,是姑爷身边的安哲,最近三番五次地向奴婢求亲,还说他已经向姑爷求过,姑爷是允许的,但是姑爷也说奴婢的事要经过小姐允许才行。” 安哲虽然年纪不太大,但却相当早熟,他第一眼就相中了身材惹火、相貌美丽的双云,本来他一个小保镖是不敢动当家主母身边大丫鬟的主意,因为很多大丫鬟其实就是男主人未来的通房或姨娘,除非主人指婚,否则男仆最好别乱打主意。 后来是吴庸主动问安哲,喜不喜欢双云,安哲自然乖乖点头说喜欢,吴庸就鼓励他去主动追求,只要求到双云同意了,他家夫人自然不会阻拦。 吴庸知道,自从新婚之后,叶绫舞就暗暗为双云发愁了,双云是忠仆,这几年为绮绣阁也出了不少力,叶绫舞总不能将她胡乱发卖或者嫁出去,总要给她一个好归宿才行。 “原来是他啊。”叶绫舞恍然大悟。 洞房花烛之夜,叶绫舞吩咐双云伺候吴庸沐浴,结果安哲突然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说他要伺候吴庸洗澡,叶绫舞还为此发了脾气,因为内宅混进来外面男子,说出去是很难听的。 想来那时候安哲除了要保护吴庸的安全之外,还有不想让双云贴身伺候吴庸吧? 叶绫舞其实不太喜欢下人们有私情,但是对于安哲和双云就网开一面吧。她叹了口气,说:“双云,这些年你跟着我也吃了不少苦,我很乐意见到你有个好归宿。如果你也喜欢他,我就立即为你们指婚。” 双云跪在叶绫舞跟前,沉默了一会儿,才说:“说句冒犯小姐的话,奴婢是存过一些攀高枝的心思,可是这些天看着姑爷一心一意对待小姐,奴婢也觉得姑爷和小姐这样很好,奴婢忠心祝福您们。至于奴婢自己,小姐为奴婢指了婚,奴婢就会和安哲好好过日子,不会再三心二意,请小姐放心。” 叶绫舞看了双云好一会儿,她明白双云的意思,有吴庸这样的男人在前,双云怎么可能会爱上安哲?可是双云毕竟还是当初那个为了不做妾而宁愿上吊的烈性子,她现在也做了聪明的选择。 只要叶绫舞少爱吴庸一点,她说不定就会愿意双云分享吴庸了,反正她不会爱的男人,品性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与其任他自己在外面随便找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做妾,还不如把自己这个丫鬟赏给他。 但是现在叶绫舞爱极吴庸,吴庸也没有任何纳妾、收通房的意思,甚至昨夜还明白告诉她,就算她怀孕了,他们也不用按照嬷嬷的吩咐分房睡,孕妇更需要照顾,晚上如果没有他看着,他绝对睡不安稳。 想起吴庸的温柔体贴,叶绫舞微微一笑。 她就自私点吧,幸福是自己的,如果拱手让人,才是天下第一大傻瓜。 所以她说:“成,那就这样说定了,我为你和安哲指婚。我再送你一份大大的嫁妆,一定把你风风光光嫁过去,咱可不能让太贵妃那边瞧不起。” 双云重重地又在叶绫舞面前磕了三个头,眼泪一滴滴落在地上,自此以后,她就要彻底断了对姑爷那一点不能告人的心思了。 随着月份的增加,叶绫舞的肚子越来越大,而且膨胀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普通孕妇,让吴庸看得胆战心惊。 老大夫隔几天就过来替叶绫舞诊一下平安脉,宣布道:“尊夫人这是怀了双胎啊!”双胞胎?! 吴庸先是惊讶、喜悦,后来就是担忧了。 这个时代的医疗毕竟还是很落后,生产中最容易出现各种危险,又没有剖腹产,生产时出现一尸两命的状况在当时根本就是屡见不鲜。 自此后,吴庸除了必要外出,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家里照顾叶绫舞,搀扶着她多活动活动,只有体力足够了,才能在艰难的生产过程中撑下来。 在叶绫舞的预产期就快到来时,家里来了个不速之客——道士方仲白。 方仲白是大周朝国师赵元的关门弟子,而且自己又是公主之子,出身高贵,在京城颇有几分名气的。 方仲白特地来见叶绫舞,他询问了叶绫舞的受孕期和预产期,掐指算了半天,一脸神秘。 叶绫舞有些忐忑不安。 吴庸则是有了不祥的预感。 吴庸将方仲白请到书房,直截了当地问:“皇上要你来的?” 方仲白点点头,说:“我前几天夜观天象,发现新的紫微帝星已然隐隐乍现,如果所料不错,此子就将应在尊夫人的腹中。” 吴庸对古代的卜卦并不完全排斥,因为就算到了科技发达的后世,人们无论做什么事还是喜欢选蚌黄道吉日呢。 但现在他只觉得荒谬。 “这是想将我们一家送上断头台吗?帝星自然该降落在皇宫里面,该是皇帝的孩子,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方仲白叹口气,许樱还在简兮的肚子里没有诞生,霍淳心仪的女人不知何时才能长大,谁知道还要等上多久才能等到皇帝有孩子? 霍淳已经登基,他可以不立皇后,但是他不能不立储君,他可以坚持三年五年,但是不能更久,国家一日无储君,人心就会一日不稳。 吴庸也明白这个道理。 吴庸感到命运是如此的无常,当初吴庸被皇家除名,如今他的儿子倒要被抱进皇宫里做一国之储君了? 更神奇的是,他的孩子也是双胞胎啊,哪个是真命天子? 方仲白神秘一笑,说:“等孩子诞生了,你自然就知道,根本不用发愁。”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叶绫舞在经历了漫长的阵痛之后,在黎明破晓时分顺利诞下两个孩子——龙凤胎,哥哥和妹妹。 看着自己的一儿一女,吴庸无奈苦笑,他终于明白了方仲白的话,女儿自然没戏唱,霍淳要抱走的是自家儿子。 对此,叶绫舞并没有哭闹,她虽然心疼难受,可是她也知道她和吴庸都没有对抗皇权的能力。 叶绫舞只对叶家人说她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叶绮旋。 还好,两年后,叶绫舞再次顺利诞下一子,这下叶家总算有了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取名叶曦光。 而这时候,吴庸与叶绫舞的长子被皇帝养在深宫里,赐名霍惟,对外说是一个小爆女所生,只等合适的时机到来再立为皇储。 当叶绫舞生下她的第三子时,霍惟已经七岁,被皇帝霍淳正式立为皇太子,同时皇宫里还迎来一个比霍惟还小一点的皇后邓如月,这样的皇家,真是千古罕见。 叶绫舞也不知自己心里到底什么滋味,她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亲生的儿子有朝一日会成为太子。 她对吴庸说:“夫君,原来,你才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贵人。” 番外 叶家大小姐叶绮旋有个奇怪的认知:招赘来的夫婿才是好夫婿。 此时叶家的生意已经越发兴旺,叶绮旋的交际圈也是非富即贵,富贵圈子里的人大多也知道了叶绮旋的生父其实出身皇族,乃是当今皇帝的双胞兄弟。 所以,叶家虽然没有官职,地位却很特殊,任何人都不敢轻慢。 叶绮旋被千娇百宠着长大,性子难免有点傲娇,幸好她娘管教严厉,她爹也讲道理,不然这位大小姐还不知道要骄傲成什么样。 等叶绮旋到了十四岁该议亲时,她娘带着她出门交际,看遍全京城中各家的青年或少年,叶绮旋却统统不满意。 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失败,叶绫舞也有点烦躁了,直接把自家闺女痛骂一顿:“你到底想要个什么样的夫婿啊?你可知道,你挑人家,人家也挑你呢。你觉得自己独一无二,可是谁又不是这样觉得呢?除了你投了个好胎,遇到了一个好爹,你到底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叶绮旋也和她娘呛声:“可是娘啊,你也不看看那些所谓的少年才俊都是什么货色啊,就说那个永宁侯府的世子吧,才多大啊,据说家里就有四、五个通房丫头了,外面还不知道有多少相好呢,我要这种男人做什么?给他养小老婆啊?还有礼部尚书家的公子,他居然玩男人啊! 那个什么皇商赵家的公子看着是挺老实,可是他有什么本事?他自己家的生意他都盘算不清,将来还不是得喝西北风?娘啊,你看你都找了些什么人?我要求也不高,和我爹差不多就行了啊。” 叶绫舞一口气上不来,气得坐那儿猛喝茶。 母女俩瞪了好一会儿眼,叶绮旋才讨好地给她娘捏肩捶背,小声说:“要不,娘,你也给我招赘个女婿吧?” 叶绫舞一口茶呛住,猛一阵咳嗽。 叶绮旋急忙替她拍背。 叶绫舞看着自家傻闺女,无奈地苦笑:“你以为招赘来的女婿就听话了,就独属于你一个人的了?就不怕他出轨了?” 叶绮旋反问:“难道不是吗?” “原则上应该是这样,但是你有没有去打听过,到底什么样的人家才会愿意入赘?入赘的男人又有几个是真正好的?要不是家里穷到没饭吃才去吃软饭,就是心怀不轨。 南城钱百万家你知道吧?他家也是招赘的,可是你看钱百万死了,他女婿霸占了他家的万贯家财,把他那原配妻子虐待到死,然后又娶了新的美娇娘,收了大群美妾。女儿,他也是入赘,你以为每个招赘夫婿都像你爹这样吗?你娘我是福大命大遇到了贵人,这样的好事几百年能有一次吗?” 叶绮旋嘟嘴,不满地说:“好啦好啦,又在晒你和爹的那点恩爱了,白白让女儿羡慕嫉妒。” 叶绫舞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拉住女儿的手,语重心长地对她说:“选择一个好男人,不在于是不是招赘,而在于他的人品与人才。而且,你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你硬是要招赘的话,你将弟弟们置于何地呢?女儿,当年娘招赘是迫于无奈,你不能这样任性啊。” 叶绮旋叹口气,她也知道自己这样其实是无理取闹,可是她真的很疑惑,到底该怎样选择一个男人,才能保证他一辈子只锺情自己一个人,就像爹对娘这样呢? 她的要求其实真的不太高,不用太富贵,不用太英俊,不用太有才华,只要长相端正,吃穿不愁,家里有房,地里有田,然后,再对她一心一意一辈子,就足够了啊。 可是要找个这样的夫君,怎么就这么难呢? 叶大小姐却不知道,她的这点子心愿,其实算是千百年来众多女儿家的心愿了,但真正达到美满的却不太多。 叶绫舞最后为女儿选择的夫婿,是云初家的长子云恩,这也是吴庸相中的。 叶绮旋听到后,直接对母亲发起脾气,大喊:“娘,我不要!云恩,满京城谁不知道他就是丫头养的?他爹本就是庶子,他娘又是个丫鬟,他怎么会是个好男人?” 叶绫舞此时才真正生气了,她深觉自己和夫君教养失败,居然把女儿宠成了这副德行,处处挑人毛病,从不思己过。 她冷冷地对叶绮旋说:“如果你觉得人家配不上你,那我立刻就去退婚,然后再也不管你,你爱怎样就怎样吧!” 最后,叶绮旋还是委屈地上了花轿。 结果新婚第二日,小夫妻俩就开战了,云恩怒甩了叶绮旋一巴掌,她从小到大没受过这种待遇,也把云恩抓成了大花脸。 叶家和云家因此都被闹得鸡飞狗跳,最后才问出原因,云恩觉得叶绮旋不够尊重他的母亲,他不要这样的女子为妻,宁愿休弃。 两家长辈极力劝和,小夫妻俩也足足冷战了半年多,直到叶绮旋慢慢意识到自家婆婆是少见的和蔼仁慈,自家夫君也是少见的英俊神武,她才一点一点改变了态度,对夫君温柔体贴,对公婆恭敬孝顺起来。 而她的心态改变了,云恩也就对她好起来。叶绮旋本就是个大美女,性格活泼开朗,如果她不耍大小姐脾气,绝对很讨人喜欢。 叶绮旋怀孕之后,云恩对她更好了,有天她趁机问:“公公当初好歹也是侯府的长子,虽然是庶出,身分也不算低,而且当初常乐大长公主还要把她的千金许配给公公,为什么他最后却娶了一个丫鬟为妻?” 云恩对自家妻子的单纯和毫无心机已经习以为常,知道她并无恶意,无奈地说:“那你说,岳父好歹是皇子出身,他怎么就愿意屈尊,入赘到商户之家呢?” 叶绮旋若有所思,随后又满眼飘起了桃花。 “原来是爱啊!”“是啊,是爱。你这个小傻瓜。”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