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舂雨闲吟文集》 思念里的傻瓜 她离家七年了,一直在另一个城市学习、工作。在异乡喧嚣华丽的天空下,她如同一片孤独的云,循着固定的轨道飘浮。 回家高速公路需要五个小时,这距离不算远,但对忙碌疲累的上班族而言,却是够奢侈的。无奈之下,她回去的次数也少了,平时联系就靠电话。可是,她和父母都是不善表达的人,谈话内容无非是“天冷了,注意保暖”、“今天我吃了什么”之类的,千篇一律。久而久之,令人觉得像白开水般乏味,几年下来,两边都不免觉得尴尬,电话也越来越少了。 然而,乡愁就像静夜里清远的笛音,细细一缕萦绕在心间,若有若无,却总在不经意间触痛内心深处最柔软的角落。闲暇时分,她独自在海边散步,有时看一群雪白的鸽子振翅远去,就情不自禁眺望远方,似乎能穿过层层叠叠的白云,看到那自幼生长的美丽古城。 那天晚上,母亲忽然打了电话来,语气里带着久违的兴奋:“你知道吗?今晚我在公园里看见三只流浪猫了,好可怜的样子,改天准备带点东西喂它们”她是个温柔善感的女孩,平日是最爱猫的,一听就高兴起来,清脆地笑了出声:“那您可要弄点好吃的”围绕这个话题,虽没什么内容,母女俩絮絮叨叨竟说了许久,气氛少有的轻松随意。 放下电话,她忽然觉得不对:母亲个性爽快利落,一向不爱搭理这些小动物的。尤其是猫,母亲说它们又懒又馋,怎么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呢?想着想着,她心底深处好像有什么微微一动,一种幸福而酸楚的感觉慢慢升腾起来,堵在了喉咙口。 春节回家,母亲兴冲冲拉了她去公园的小树林:“快看看,我把猫咪喂得多好,起先那么瘦,现在一只只毛皮油光发亮的!”她看了看,果然一只白猫、两只花猫从草丛里奔了过来,都胖乎乎的,喵喵叫着在妈妈脚边纠缠撒娇,看来已经相当熟悉了。 她注视着猫儿,眼前仿佛看见年迈的母亲弯着腰、佝偻着背,在户外的寒风里不辞辛苦地喂猫的样子。她眼中一热,冲口而出:“妈,你怎么这么傻,你身子不好,天天晚上出来会着凉的!这些猫流浪惯了,不喂自己也会找吃的!” 母亲愣了一下,说:“你爸也这么说的,”母亲顿了一顿,掠起被风吹乱的斑白头发,嘴边却浮起一丝不自觉的微笑:“傻瓜就傻瓜吧。不知怎么的,我每次喂猫,想起你也喜欢猫咪,心里就挺高兴,就天天来了。” 她沉默了一下,眼里渐渐蒙上了一层朦胧的雾气。她扭过头,咬了咬牙,装作淡漠地说:“那是以前小孩子的事儿了,现在我这么大了,怎么还会玩这些阿猫阿狗的呢?”母亲失望地说:“这样啊,我不知道。”她连忙说:“那你以后别来了,啊?”母亲点了点头。 她心里一阵宽慰,却觉得苍茫的夜色中,冷风吹拂的树林里,一种匝地遍天的淡淡温暖慢慢包围了自己,似乎幸福得想要叹息,又带着隐隐约约的心酸。 回到工作的海滨小城,她又恢复了一成不变的生活。 忽然一天得了感冒,她吃完药,一个人虚弱无力地坐在桌前,寂寞的感觉重重袭来,疾病带来的寒意似乎一下子加重了许多。她下意识地打开电脑,桌面上一个熟悉的“连连看”图标。那是母亲不久之前来看她,她上班的时候,母亲独自无聊玩的游戏。她盯着那个图标,忽然一阵莫名的欢喜,轻轻微笑起来,点击、再点击,鲜艳的图案跳动着,她的心情也一点点快乐起来。似乎,身边有着那张慈爱的笑颜,那么亲切,驱走浓浓的寂寞和思念。 作为多年的电脑玩家,这个游戏对她,实在是小儿科了。如果有朋友看见她在玩“连连看”一定会笑她突然犯傻了吧?她随手点击着鼠标,却慢慢体味了母亲冒着寒风去喂猫时候的心情。 她想:有的时候,如果能有人,让你高高兴兴地做个傻瓜,也是一件非常美好温馨的事情吧? 圣艾修伯里的小王子里面有一个段落: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正在哭的时候,小王子因为难过请狐狸陪他玩,狐狸拒绝了:“我不能跟你玩。我还没有被驯养。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其它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两样;对你来说,我也许只不过是只狐狸,你既不觉得需要我,我也不觉得我需要你。然而如果你驯养了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和别人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这是一只痴心的狐狸,它的期待与牵挂让人流泪。很显然脚步声是没有变的,只是爱的前后感觉不同了。她想,翻译成人类的语言,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我关怀你、想念你、爱你,那么所有与你有关的一切,我都会傻傻地喜欢。 举箸思故乡 每当我初识一个客居异乡的人,总是自然而然问他:“老家哪里?”籍此说了开去,待问起我的故乡时,我便眉飞色舞地说起故事来。 “在福州,我家的房子在一大片丘陵包围的乡下,四周不是花田就是甘蔗田。我家时老房子,就在田中间,没有围墙,只有一丛丛荔枝树将我们隐在中间。虽然有自来水,可是后院那口井仍是活的,夏天西瓜都冰在井里浮着。” “每当我回去,骑着自行车沿着细细长长的泥巴路,我奶奶就在晒谷场上喊我的小名,她背后是袅袅的炊烟,而家里的黄狗就高兴得大叫,朝我飞奔过来” 这种话题有时候会说得一顿饭那么长,直到我什么都讲尽了,包括夏夜把竹子床搬到榕树下睡觉,午间到附近的小河去钓螺蛳,傍晚到田里摘茉莉花,还在手绢里包着萤火虫和邻家女孩静听蛙鸣,白色的花香总在暗夜里淡淡地飘过来―― 等到那些水泥森林里的人被我侃得呆呆的,我才笑出来:“骗你们啦,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现在都被政府拆迁了,和这里一样的楼房” 我这么开玩笑,不是纯粹胡闹的缘故。自从十八岁离开福州,转眼已经八年了。然而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仍然时时入我梦中,历历在目。节日归乡,小学门口的石墩、古老石桥边的梅花、走街串巷叫卖荠菜烧饼的小贩却都消失不见了。昔日种种,如同湮没于岁月的尘埃,尽消逝在都市的五光十色中了。 我一方面觉得欣慰,这个古城终于旧貌换新颜;另一方面却无端地惘然,古人云“城郭依旧主人非”而今恰恰相反,我这个游子乡音不改、鬓毛未衰,梦萦魂牵的故里却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悄然远去。返乡本为思乡,今所见如此,倒不如梦中那一片悠闲安逸的景象了。 大年初四,我百无聊赖在东街口晃荡。巨幅广告牌上梦特娇女郎搔首弄姿,我漠然扭过头去,一个小小的照片却鲜明活跃地跳入眼帘――花巷鱼丸。 人生三大乐事中有他乡遇故知,而我却是故乡遇故知了。新年的都市,鞭炮的红纸屑处处纷飞。我微笑出来,却又感到丝丝怅惘。原来,这一切并没有远去。 鱼丸 近来读张岱的陶庵梦忆,提到福建的特产是“福橘、福橘饼、牛皮糖、红腐乳”感到些许的诧异。这几样东西妙则妙矣,却远不能代表福建的风味。张岱是明末清初人士,或许几百年岁月悠悠,许多当日的风土人情都不复存在了吧?今日的闽都,最具特色的莫过于鱼丸。以“花巷鱼丸”为代表,大街小巷比比皆是。甚至有福州人将鱼丸店开到了美国、日本,赚得盆盈钵满,其魅力可见一斑。 鱼丸在福州是寻常百姓家的食品。逢年过节时,必定家家预备,一为拜神祭祖,鱼丸、肉燕和鸡蛋合制的汤羹称为“太平燕”是规定的主菜之一;一为招待客人,在没有什么东西可吃的时候,取出五六枚鱼丸下锅烫熟,可代点心,便捷却不失周到。鱼丸极有“分量”一碗下肚,饭量小的女孩便吃不下正餐了。 鱼丸能够饱腹,和营养丰富的原料是分不开的。鱼丸批量制作,需要大量的鱼肉、淀粉、猪肉。福州海产丰富,不同的鱼肉做出的鱼丸口感各异,有的弹牙筋道,有的绵软细腻,最常用的是则鲨鱼、鳗鱼、草鱼,取其肉厚刺少,容易加工。鱼肉用木槌打成细细的鱼茸,混合少量淀粉,用手工朝一个方向搅匀上劲。这是个力气活,非身强力壮的男子不能完成,气力弱的人一会儿就手臂酸软,搅出的鱼茸也不匀净。近几年许多鱼丸店引进了搅拌机,快捷多了,味道却也逊色多了,怎样也做不出手打鱼丸的紧致。既便如此,商家为求效益,还是越来越多的选择了机器,使人不禁感慨工业化的无孔不入! 这样做成的鱼茸,就是鱼丸皮。馅料相对简单,精选瘦猪肉,调好酱油、白糖、盐巴等佐料,还要再添上一点点肥肉,没有肥肉则味道不够丰腴。据说讲究的馅料有用干贝、鸡肉的,可惜我在福州十几年,从来无缘一尝。不过无论什么馅,都是荤料,和年节的丰饶气氛想迎合。 家常吃鱼丸,用白水煮至沸腾,加入盐、虾油、醋、麻油等调料增其荤香,撒上一把葱花即可。最诱人的则要用猪大骨熬汤,在大锅中慢火咕嘟五六个小时,直至汤汁变得清澈透亮,微带金黄,表面浮起点点油星,才加入鱼丸上桌。这样的搭配在饭店才有,平时家里吃一次点心是不会这么费事的。福州民生富裕,美味肥甘吃得多了,有时倒宁可清淡省力些。 一般店铺卖的鱼丸浑圆雪白,大小一致,品相极佳,可惜中看不中吃。老福州人一眼就知道,那是放了许多淀粉、加之机器大量生产的效果,除了赠送外地亲友,很少买的。真正可口的鱼丸是家里做的,黑黝黝的,皮几乎全是鱼肉做成,几乎可与潮汕的弹牙牛肉丸媲美。咬一口,外脆内嫩、鲜美难言。 记得小时候老家过年都自做鱼丸,一次上百枚,直径如鸡蛋大小,除了自家吃之外还分送街坊邻居。一开始做鱼丸,就让人感觉春节将至。我的二伯是做鱼丸的好手,从调馅到成形,都一手包办,不管其它人够不够,每次都坚持给最小的我留下一份。现在二十载过去了,兄弟姐妹各奔东西,老家屋宇倾颓,做鱼丸的竹箩、笊篱还都在,二伯却已去世多年了。 肉燕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肉燕会得到这么一个名字,令人想起“燕燕于飞”想起一切有关春日的清新景致。实际上,另一个名称“肉包肉”或许更符合它的气质吧,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肉燕就是如此亲切平实的一道菜,充满了世俗的气息。 肉燕皮是用精肉配上淀粉等辅料精制而成,形似纸状,洁白光滑细润,散发出肉香,食时颇有燕窝风味,非常爽口。 肉燕皮的做法简单但很费劲,不逊于鱼丸的千锤百炼:将精肉坯放置在砧板上,用木棰反复捶打,并加入适量糯米糊、植物碱以增强粘性,直至肉坯打成胶状肉泥。将胶状肉泥放在木板上,均匀地撒上薯粉,轻轻拍打压延,直至成型,称为鲜燕。将鲜燕切成宽16厘米的长条叠卷,悬挂于通风处晾干,即成干燕皮。 干燕皮可以保存很久,切成巴掌见方的块,沾水包好肉馅,就是肉燕了。肉燕可以煮汤,香溢四邻,比之鲜肉汤更为浓烈。 肉燕控干水份油炸,就成了炸燕。外皮金黄酥脆,嚼一嚼,嘎吱嘎吱响。浇上甜辣酱,又是另一番味道。这种吃法很像杭州知味观的名菜“炸响铃”是我到厦门工作以后发现的,似乎只有闽南做这种小点,福州很少。 鱼丸和肉燕,都是福州人食不厌精的最佳诠释。不同的是,鱼丸有作坊或手艺师傅做,肉燕却家家户户都可以包,燕皮是到处都卖的。 妈妈包肉燕的时候,总是一站一两个小时,窗外的天光映着她的侧影,年轻时秀丽丰腴,到现在的微微佝偻。二十多年了,每个节日都少不了这道菜,想一想,不知她包了多少个肉燕? 一次福州老乡聚会,满桌的川菜,辣得所有人都流下了眼泪。趁着酒意,我说,有空了我要亲手做一次家乡菜请大家,有纯正的鱼丸肉燕汤。要用家里带来的燕皮,自己细细剁出肉馅,拌好马蹄,再一小团一小团包好,扔进咕嘟咕嘟的高汤里。这温暖的想法竟使我在倏忽间有点儿悲从中来,我虽然喝了酒,却知道这事儿有点难,忙忙碌碌的生活,哪里来这么多时间。正如多愁善感的林妹妹所言:“物离乡贵,人离乡贱”以往不屑一顾的东西,现在想尝一尝也那么难了吗?我们都是被各自的生活同时成就和伤害的人。 韶华白头 一只白鸽要飞过多少海,才能在沙上安眠? 一座山要屹立多久,才会被冲刷入海? 一些人要活过多少年,才能获得自由? 一个人要多少次回头,才能假装什么也没有看见? 南国的圣诞,深蓝的天空晶莹如玉,我独自依在窗前,看十九楼下的道路。人流熙熙攘攘,笑语此起彼伏,很浓郁地烘托出都市的妩媚。 想起卞之琳的诗:“想起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只是,热闹是别人的,与我无关。此时此刻,没有什么人看着我,明月不明白我心中深切的失落,只是银白寒冷地远远悬在天边。我仿佛立在尘世的边缘,享受天上的宁静。 宁静、孤独、凄清。2007年很快又要过去了,我已经26岁了,对一个女子来说,最绮丽的年华,最热切的梦想,已是渐行渐远渐无踪。忍不住心痛,痛得麻木,却不能在麻木里感觉到一丝轻松。 短短的一年时间里,我被折磨得心力交瘁。 前年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对象。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父母喜滋滋地以为我可以嫁了。没想到是一个自私贪婪的男子,在认为追到我之后,便顿改以往的谦恭关爱,吃一碗面也希望我买单,更提出要我们家买房子。最后更明明白白地对我说:“我考虑娶了你,压力会小一些。”我拂袖而去,没有一点想落泪的心酸。仿佛被疯狗咬了一口,又好像踩到一堆牛粪,后悔自己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和他交往,同时有点奇怪怎么会忍受他这么久。或许是周围沉重的压力吧。 真正令我伤透了心的,并不是这个猥琐的人,而是父母过度现实的态度。我在北京出差,母亲却打电话,最亲近的人用恶毒的言语责骂我,把我贬成人间最愚笨丑陋低能的动物,说:“你都这么大年龄了,还没找到男朋友。你让我们丢尽了脸,我们都不愿出门见人。”母亲说话是一向有点刻薄的,可是我霎时间如坠冰窟,感觉世界在身边慢慢坍塌下来。对于父母,我是一点不设防的,每一句话都很当真,一下一下深深砸在心里。如果我大龄不嫁,一定会一生悲苦吗?一定会让他们颜面扫地吗?整个晚上,我用被单捂着头,任泪水无声地流淌。在遥远的北方,忽然惊恐地感到,我是在外面漂泊着了,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地方,能让我毫无负担地去投奔了。 单纯淡泊的我一直就是靠着对父母的爱,才努力拼搏的呀!如果不是为了让他们幸福,让他们觉得骄傲,我宁可看看书养养猫到处游逛,也不要寒窗苦读,卖力工作,在朋友中赢得了一个可笑的“女强人”的名声。我柔弱敏感的心,只希望有一个小小的地方,和我爱的人共度,不管是父母也好,男友也好,只要能让我暂时撇开社会功利纷争的黑暗,觉得全身心放松,我便心甘情愿为之奋斗,做一切不喜欢做的事情。二十几年的亲情,就表现为我成功的时候把我捧在手心,我失败的时候对我狠狠唾弃吗?这样突如其来的残酷,轻易的毁灭了我心中关于生活一切温柔美好的遐想。 现在又认识了一个男子,每次的相处都是味同嚼蜡,两个人相对无言。彼此都是心知肚明的,我忍受他,因为我需要一个男朋友,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个有希望结婚的对象;他忍受我,是因为他出身贫寒,渴望一个家庭小康收入丰厚工作稳定的妻子。 每天晚上都很久很久睡不着,心里好像有一把小刀在绞,又好像有滚烫的油在煎熬。忽然想到了死,真的,如果生活一直是这样,我可以选择现在就去死。再坚强、再刻苦又有什么用呢,工作3年了,还是无法理解这个社会的利害,不理解为什么一个人常常要做不喜欢做的事情,不理解别人为什么都可以顺理成章地用那么现实的方式生活,而我要拼命伪装才能做到,可是我又非常非常不愿意伪装。工作以来,不顾女孩子的矜持,由父母的意愿到处相亲,我先是觉得尴尬,后来是累,现在却是有一点点恨了,恨这个奇怪的社会,我一直不懂的社会。 人生如此短暂,惟愿能轻松、温暖地活着,善待别人也收获别人的友爱。这想法是太天真了,只是我一直无法成熟。 现在我仍然为了父母奋斗着,只是再也不像过去那样斗志昂扬了,如同一个生锈的钟摆,每天缓缓地有气无力地动着,只等待断裂的那一天。“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渐渐有些明白,黛玉怎么会在每个晨昏,悄悄滑下泪珠了。没有人愿意多愁善感,只是因为感觉不到温暖。 早餐里温暖的味道 从闹哄哄的集体宿舍搬进自己的房子,我便彻底改掉了夜猫子的习惯,每天晚上九点半就上床了,放弃了原来泡网的爱好,也不和朋友出去瞎逛。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清晨能够有时间,做一顿匠心独具的美味早餐。 有时候享受小资情调,煎一个金黄的荷包蛋,绯红的火腿片,夹上香喷喷的全麦面包,心血来潮了,再点缀一把碧绿的迷迭香草。或者细细地切好猕猴桃、香蕉、番茄、苹果,一会儿就如同魔术般变出一大盘色彩缤纷的沙拉。 有时候天气冷了,就喝用大米熬成的稀饭,加一点点小米或红豆,熬到米粒半融,汤粘稠,呈晶莹的白玉色,从火上端下来,盖子不要揭,再闷少许时间。盛出来,再配一小块红亮咸鲜的玫瑰腐乳,真是“人间有味是清欢”的写照。这样简单地吃,却觉得人的心境都宁静舒畅起来。 朋友好奇的问我:“你吃饱了撑着,每天花一个小时做早餐?”我总是笑笑,心里觉得很舒坦。我也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忙里偷闲,只为了心中那个埋藏已久的家的情结。 一日之计在于晨。清风扑面,天色明净,阳光暖洋洋地铺了一地透明的金黄。看到家人饭后心满意足的神情,目送他们容光焕发去上班,心里又怎是快乐可以形容? 谁说柴米油盐就是庸俗?“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恐怕是每一个温柔女子的愿望吧。平凡的早点,只要承载了爱意,就在平淡中荡漾着幸福,细琐的忙碌中亦有细微的缠绵。 读过圣艾修伯里的小王子,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正在哭的时候,小王子因为难过请狐狸陪他玩,狐狸拒绝了:“我不能跟你玩。我还没有被驯养。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其它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两样;对你来说,我也许只不过是只狐狸,你既不觉得需要我,我也不觉得我需要你。然而如果你驯养了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和别人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显然脚步的声音是没有变的,只是爱的前后,心境不同了。我相信被爱浸染过的脚步声有如天籁。我也相信,稀饭、面包、水果同样是被爱浸染过的动人的颜色。在都市的纷繁节奏中,何不稍稍停留,感受早餐里温暖的味道呢? 那时可知我你 蹉跎地走过了26个春秋,年华已经开始离我远去。脸颊上褪去了苹果的光彩,唇边隐没了无邪的笑影。对镜凝视,以前纯真的女孩已消失在流逝的时光中,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淡漠、坚强的女子。目光轻轻抚摸自己的容颜,心灵绽放出一个淡淡微笑。这微笑中,包含了几多眷恋,几多伤感,几多无奈,几多骄傲? 眷恋的是在青葱年岁里深深付出的痴情。 伤感的是那剪不断理还乱的过往。 无奈的是当时欲说还休的彷徨。 骄傲的是,我终究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第一次看到他,是我第一次去北方。在出差的飞机上。他,是那么英俊,举手投足间有说不出的风流俊秀,顾盼生辉,似乎夏夜天空所有的星星都落到了他的眸子深处。 他说:“哈哈,你知道吗?我初中的时候最讨厌上英语课了,我就把橡皮虫放到老师口袋里,结果她吓哭了!”他又说:“看我刚买的mp4,最新款,你如果找到开关在哪里,我就请你吃大餐!你怎么一直笑不说话呢,我说的很没意思吗?”“你头发上有一小段线,我给你拿掉好吗?”我的脸一下红了,心里却如痴如醉,仿佛饮了香醇的葡萄酒。他说话时专注地看我,眼中若有若无的情愫让我怦然心动。 那两个小时,我格格笑个不停,感到自己的心在春风中跳舞。彼时彼刻,世界上只有我和他。从没有想到,会有一个人,让我如此欢喜。欢乐仿佛从心里溢出,流向全身每一个角落。以前的时光尽是白活,以后的生涯也不必再过。 正如一首歌唱的那样:“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来易来,去难去,红尘中的交融只是匆匆无语的执着。” 那时只是开心,从来不去想他是个多么优秀的男孩,只是爱慕他的年轻富有、豪放不羁、热力四射;忘了自己是个多么平凡安静的女子,我只有不引人注目的天真单纯、恬静淡泊、与世无争。 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心醉,是否也是因了多年波澜不惊的生活,所以他突如其来的魅力让我忘记了一切。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在静夜里默默地想念他。回忆着他的一言一笑,在北国寒冷的被窝里面,一会儿落泪,一会儿微笑,独自神魂颠倒。明知道这样做很傻,可是我把这种感觉当成一种幸福,当成世间无可比拟的珍宝,飞蛾扑火地去浸入那种欢乐。或许在心底深处,我已经模糊地意识到,自己对他的爱恋只能到这一步。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也没有把我放在心里任何一个特殊的位置。他是风流多情的,对所有的女孩都那么温存体贴。平凡如我,又怎么能引起他的注意呢?他对我的周到,只是同事之间的圆融和普通朋友之间的照顾罢了。 于是在那段相处的时间里,我恪守朋友间的距离,丝毫没有流露心中那与日俱增的思念。一半是本身的矜持,一半是理智的约束。就这样默默看着你吧,直到分别的那一刻。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全部幸福了。 现在,我靠在男友的肩膀,坐在海边看晚霞的时候,偶然会微微一触想起他热烈的笑容,心里忽然充满了不可名状的淡淡的欢喜和惆怅。 阳光一般的男孩啊,我从来不后悔曾经遇见你。 如果没有你,我就没有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相思,我的一生将会多么平淡和苍白。 如果没有你,我怎么会懂得珍惜自己,坚强地走向远方。 以后的某一天,或许会看见他挽这一个娇俏可人的女孩。那时我或许会心痛,会感叹自己生命的苍白。可是我却不会后悔。让那些精致忧伤在时间河流中淡去,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直到今天,我仍然庆幸自己的选择。尽管我的一生,从未如此热烈地喜欢一个男孩。我生来清高孤傲,拒人于千里之外,或许错过了很多幸福,自己也付出了代价,常常孤独地度过许多本该美好的时光。所以当他闯入我的生活,我的感情是那样蓬蓬勃勃不可抑制。 竭尽全力的隐忍和克制之后,我在无尽的忧伤中又悟出一个道理:只有相匹配的人才能走在一起。无论是爱人、朋友或是搭档。于是我虽然痛苦,却不再沉迷,能够清醒地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不久之后,我便要结婚了。婚后或许便继续着现在平淡的生活。可是我却很欣慰,虽然自己平凡,可是我走过了一切伤心和失望,担当了自己的一份责任,做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我的婚姻可能算不得幸福,可是毕竟给了年迈的父母一个交待,可以让他们在远方放下牵挂的心。 就以此文纪念我曾经温柔如水的青春情怀。 桂花酒酿饮尽乡愁 有人说:世间最珍贵的就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那时候,我还是一个豆蔻年华的小女孩,父母带着我去新开的美食城一饱口福。琳琅满目的柜台间,一个写着“桂花酒酿”的标签闯入眼帘。正是少年爱慕风花雪月的年纪,只觉得这个名字在众多小吃中,竟然如同春风吹拂杨柳岸一般清新妩媚,占尽风流。娇嚷着要了一份,那小吃是什么味儿已经忘了,只记得父母温和的笑脸围绕左右,脸上写满了宠爱和骄傲。 而今我独自坐在异乡碧琉璃般的蓝天下,那些梦一样的日子一去不返。路人自顾自地谈笑而过,耳边全是陌生的乡音。 儿时的记忆在空气中如袅娜的晴丝曼舞,仰头望去,一朵浮云正飘向不可知的远方。 已经十年过去了。 毕业之后不久,和他在街上手牵手游逛。那时两个人都年轻,有不菲的收入和稳定的工作。我是偏爱一切精致优雅的物品的,不经意间在柜台上指了一盒瑞士金装巧克力给他看。他皱眉,编了一个很漂亮的借口带我离开,到外面的地摊上要了一份小吃,笑道:“还是这个当点心比较好!” 低劣的磁碗里漂浮的细碎花瓣,阵阵刺鼻酒味。我矜持而礼貌地吃了几口,觉得微微的头晕。 不久之后我们就分手了。 其实那盒巧克力,我是想自己买单的。后来知道了阿甘的那句话:生活如同一盒巧克力,你只有打开了,才会知道它真正的滋味。一个人爱你多深,不是看他给你多少,而是看他给你的,对他是不是重要。 年少轻狂的韶华里,以为一切都会如花盛开,亲情、友情、爱情,不过是漫溢在杯中的美酒,任我予取予求。却不知道即使是没有度数的酒酿,仓促饮下,也是会伤身伤心的。而那轻浮的桂花香,不过随风而散罢了。 去年因公差的缘故,去了故都北京盘桓两个月。独自在外的日子,下了班便百无聊赖。胡同里闲逛,可巧在一家不起眼的杂货铺里看到了“糖桂花”罐头。透明的玻璃瓶里,粘稠的糖浆之中悬浮着粒粒金子般的桂花。健谈的北京老人说,这时在八月清秋收集盛开的桂花,找一个瓶子,先码一层桂花,再码一层冰糖,层层叠叠满瓶之后封紧,等待十天半月,桂花便溶解在冰糖之中,形成了芳香剔透的糖桂花。 “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我静静站在古老的深巷中,讶异这如江南佳丽的小吃,竟会出现在燕赵悲歌之地的北国。一瞬间“他乡遇故知”的温暖充满了心扉。 两天后,北京落下了2006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我倚靠在窗上,看纷纷的雪粒打着转在天空落下。这是自幼生长南方的我,生平看到的第一场雪景,而陪伴我的,便是手中一杯温热的桂花糖茶。无论工作多么辛苦,旅途多么孤独,无意间发现了一样心爱的东西,便如同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了一个可以握手言欢的朋友。 相逢何必故,相知茶若酒。即使是卑微平凡的生活,也是可以期待美丽的吧! 北方白雪纷飞的时候,我回到了温暖如春的福建。回家的第一顿饭,兴冲冲地按了菜单,打开千里迢迢带回来的糖桂花,做了三份桂花酒酿。浓郁的花香和甜蜜的酒味混合在一起,我不禁对自己的手艺得意起来。谁知父母喝了一口都停住了,摇摇头说:“味道太浓了。” 我望着被自己吃干净的一份,心里一丝惶恐。极细微地一闪而过,似乎不着痕迹,却似乎又听到心碎的声音。 那味道,我是觉得太淡了。家乡的口味一向是淡的,我却已经不习惯了。原来不知不觉间已经离家那么远、那么久了。 鬓毛未衰,不知乡音改了没有? 现在一个人住在单位宿舍,晚饭没有着落的时候,常常自己冲了一碗桂花酒酿。鼻间轻触浮动的清芬,嘴角便不禁泛出一丝微笑,恍惚之间,青春仍然飘逸如风。 午夜梦回,窗边一轮明月如画,无论世间如何悲欢离合,它都亘古不变地注视着。对着满地清光,扪心自问:后悔吗?怀念吗?迷惑吗? 原来以为相伴相依的故乡和亲人,现在只能在梦中遥遥想望;原来最不可能喜欢的工作,成为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不得不借以谋生的饭碗;童年在满天繁星下编织的风流绮丽的未来,在日复一日的劳碌下渐渐远去。 只是这一切,有一天或许都会开成记忆中永不凋谢的花。正如手中这一碗桂花酒酿的香气,透过欢笑和泪水,徐徐散发到岁月深处的每一个角落。 踏过樱花第几桥 漫长漆黑的隧道,终于在尽头处显出一缕微光。转瞬间那团光变大了,变大了,扑面而来,明朗而青绿,依然是故乡温和的冬季。 福厦高速公路通车已经八年了,而我也已经在这条路上奔波了六年。一头是桑梓情深的福州,一头是温馨美丽的厦门,两地往返,两处依依。福州是著名的温泉之乡,榕影遍地,茉莉飘香,闽都古迹,俯拾皆是,这一片安宁醇和的乐土,便是我生于斯,长于斯,而今又梦萦魂牵的故乡了。厦门处于南海之滨,洞天鼓浪,万石争奇,天风海雨,怡情悦性。我有幸在这个绿意盎然的南国岛屿求学、工作,一步步镌刻着自己人生的足迹。大巴摇晃着上了高速路,雾里的省城似远似近,把头靠在车窗边上,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拨动了心里那根看不见的弦,双眼渐渐模糊了。 刚离开家时,还是个十八岁的单纯柔弱的女孩,每次坐上长途大巴离开福州,都忍不住泪水涟涟,向车窗外送别的父母频频回首。可是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先是为了在名牌大学读书,后是为了特区一份薪水丰厚的工作,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登上旅途。刚刚开始工作,生活条件是艰苦的。离开福州去厦门的路上,想到简陋的宿舍,孤独的长夜,心情也是苦涩多于欢喜。古人云: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然而,上帝在你面前关上了一扇门,就必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又或许,生活总是在最无趣的时候,向你呈现出一线生机,使得整个生命峰回路转,多姿多彩。一年前的一天,我在旅途中竟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那是一个暮春的下午,我坐车回厦门准备第二天上班,又是繁重的工作,我的心绪依旧低落。昏昏沉沉的,无意间向窗外一瞥,忽然眼前一亮。哇,远处蓝天下青翠的山峦隐隐约约,碧叶空朦,近处阡陌交错,是深深浅浅织锦般的稻田。一只黄牛在田埂上悠闲地吃草。一瞬间,心情仿佛也随着清丽的景色明朗起来。这难道就是我一直厌弃的旅途吗? 渐渐地,大巴路过福厦路上的城镇。在福清,我注意到秀丽的石竹山,烟雾缭绕,宛如仙境;在莆田,宏大的工艺品城里,人们进进出出,一派热闹非凡;在泉州,雄伟的郑成功跨马塑像耸立在隧道山顶。一路上,处处可见雕花绘彩的闽南风格小楼,青葱茂盛的树木,怡然自得的农人,好一副田园风光图!这一切,都是我在四年的来来往往中视而不见的。一高兴,便哼起了“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我的好心情一直持续了好几天。上班的时候,也不再为完不成工作而烦躁。达到目的固然很开心,努力的过程不也是一种享受吗?正如一个人坐长途车,当你知道路途漫长而枯燥,而目的不会那么快达到的时候,就不妨放开胸怀,好好欣赏沿途的美景。想起了苏曼殊的诗句:破钵芒鞋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我们生活中,缺的往往就是这一份从容。 悼念颐和园里那一段古老的情 在北京的第一个周末,幸运的遇上了大晴天。经过一周的辛苦工作,早就巴不得出去走走,早上6点就兴冲冲的搭上了去颐和园的旅游专线。天空明净得像一块上好的翡翠,浅金的秋阳自稀疏的枝桠间轻泻如水,在光滑的路面石上投下一片斑斑驳驳的支离破碎。正是天凉好个秋。 进入园中,昆明湖碧波浩淼,一种氤氲的的水气扑面而来,波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令人犹如置身天涯海角。它虽是湖,但在设计者的理念中,似乎是把它当成了海来勾勒。站在万寿山下、佛香阁前,透过玲珑剔透的“云辉玉宇”坊,只见水天一色,浩浩荡荡,既有“水光潋滟晴方好”的明丽,又有“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的大气。十七孔桥如同白玉雕就的长虹,经历百年变迁,依旧静静卧在波上。桥的远端,云雾中隐现南湖岛,翠叶空朦,红楼掩映,依稀蓬莱仙山。 围绕湖边点缀着亭台楼阁,错落有致,赏心悦目。按照游览路线,先是仁寿殿,这是慈禧垂帘听政的所在;殿后,玉澜堂、乐寿堂、宜芸馆为主体,重重庭院、回廊曲折,这是当年帝后的居住读书之地。转到长廊,眼前豁然开朗,远是西山、玉泉,近是画舫、亭台,湖山美景尽收眼底“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从康熙起的历代清帝都以在此游玩为赏心乐事。 花木萧瑟,秋意正浓。沿着被岁月磨砺的光滑的鹅卵石小径,信步走到玉澜堂,心中不禁微微一震,光绪帝和珍妃那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似乎还萦绕未去,在残破的琉璃瓦和褪色的雕花窗棂上映着淡淡的哀伤。玉澜堂,取意昆明湖波光如玉,原是光绪皇帝的寝宫,后来成为“百日维新”失败后囚禁他的地方,现在还能看到当时增筑的封闭通道的高墙。慈禧每次游幸颐和园,都要把光绪带在身边,囚禁在玉澜堂。有同情他的太监将珍妃偷偷送入堂中与他见面,两人虽然贵为皇帝和皇妃,在慈禧的淫威下,也只能执手无语,以泪洗面。 百年之后的今天,园中良辰美景依旧,满目名贵繁花虽落,森绿的树叶却已然悄然染上了一层薄薄的金色雾霭,连带着把那落花清泉都被染上一层浅金的萧索。穿过悠悠流逝的时光,当光绪被囚禁在颓败的画堂深处的时候,这里是否有一个秀丽的身影终日为他徘徊,陪他叹息?珍妃,这个雪为肌肤玉为肠的女孩,十三岁入宫,豆蔻年华,纤纤弱质,为了心爱的少年天子,敢于和西太后公然对抗。光绪被软禁后,娇美的年轻妃子,在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宫廷里,是否守着更漏,听疏雨滴梧桐,任凭红颜老去?识尽愁滋味的她,或许曾在这个花深如海的园林里,望着楼头月圆月缺,可是直到香消玉殒的那一刻,再也没有过与爱人团聚的时光。 “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不知道光绪是否也在后来无穷无尽的春花秋月中默默地思念珍儿,直到流尽最后一滴眼泪? 踏着颐和园满地堆积的黄叶,秋风在脚下轻柔的旋起。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九月的凉风,浓了桂子香,红了枫叶霜,谁能想象,这样一个花园,却曾是大清政治的中心。当全国硝烟弥漫的时候,流星快马从这里奔出,日夜兼程将最高统治者的旨意传到前线;亦有连续不断的疲惫的使者,将战败的噩耗传到帝后的歌舞场中,宣示着泱泱大国的沦落。在这里,一切似乎都是静谧、安详的,正如其名――颐和。 无论怎样,这里的柔情逸致多于金戈铁马。昆明湖的垂柳岸边,还停泊着西太后的白玉舫――不系舟,她是否也在千里江山寒色暮的秋夜,登高思念那个对她万千宠爱的皇帝;万寿山下,有乾隆在梦中所见凭记忆构建的仙家楼阁――画中游,这是大清天子心目中的杏花春雨江南啊。 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 徘徊在昆明湖的淡烟疏柳中,我仿佛听到叶赫那拉兰儿深秋独凭栏,无人时幽幽的一声叹息;看到光绪遥望佳人,颊边悄悄流下的一滴眼泪。 看不见的,是不是等于不存在?过去的,是不是等于忘记? 不是的。 在我施展铁腕,在大清的画卷上浓墨重彩的泼洒时;在我热血沸腾,挥戈指向蚕食国家的陈腐势力时;当我幽禁徘徊,任时光将我的鬓角染白时,在我生命的每一刻呼吸,我的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始终深藏着你,珍儿。 碧罗裙 夜色浓得像打翻的墨水,他使出所有的气力狂奔,觉得所有的血一起向胸口涌去,心脏似乎在下一刻就要裂开。 后面有人尖声怪笑:“臭小子,你父母都死光了,大爷送你去泉下团聚吧!” 他咬了牙只是跑,面前的雾气越来越浓了,几步之外什么都看不见,隐约有哗哗的浪花声,忽然足上一凉,竟然踩进了水中。他抬头,眼前一片烟波浩淼的湖水,后面脚步声已经近了,还有利刃出鞘的刺耳锐响。他想也不想,纵身跳入湖中便向那灯火游去。湖水刺骨地冰冷,远处却有几点灯火在风中悠悠摇曳着,透过漫天漫地的雾气投射出一种温暖的昏黄。 他听到追兵停了脚步,领头那人声音中忽然带了极度的惊惶:“这是弱水宫地界!” 弱水宫他试图从麻木的脑子里搜寻这个名字,对了,父亲曾经提起过,那是一个江湖中人闻之色变的地方,武功高深莫测,更奇特的是门规森严,数百年来只收女徒,而男子只要踏入一步,立遭杀身之祸。 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办法顾及这些,只能横了心向岛上游去。踏上小岛的一刹那,便有数十个黑衣女子从四周无声地包围上来。他喘着气,直把嘴唇都咬出血来,尽力向亭台深处奔跑,猛然望见园林尽头,一座水榭静静立在湖中。 拼尽最后一丝气力跃入水榭,四壁纱幔低垂,一色的纯白。一架紫竹床榻上挂着丝罗帐,四周静谧无声。他缩身到床下刚刚藏好,外面有低柔的女子声音道:“圣女静思的时辰到了,奴婢们先行告退。” 脚步细碎,一双穿着丝履的纤足走了进来。浅碧的裙角迤逦在白石雕花地砖上,碧色裙角边绣的两只蝴蝶也轻轻飞舞,宛如在春风中追逐一般。 那女子走过来坐到床上,不再动也不再说话,好似已经陷入冥想之中。 有飘落的桂花穿过帘栊,轻触在白纱帐幔上,一时无声,一时簌簌。 良久良久,他累极了,几乎要在这无边的静谧中睡去,忽听她轻轻叹息一声。 他的心慢慢沉下去,这叹息如此幽怨,竟不似一个韶龄女子所该有的情态。他心中不知怎么的,生起了一丝怜惜,这般尊贵的女子,竟还有不足之意么? 这时外面有人恭声道:“宫中有外人闯入,敢问圣女是否平安?” 那女子俯身向床下,低低道:“你再躲着,我便命他们进来了。” 他狼狈不堪爬了出来。迎上一双清亮的眼睛望着他,温柔中带着一丝促狭。 她眼底闪过笑意的一瞬间,似乎有什么微妙的感觉在暗夜里花一样盛开,他不明白心里突如其来的甜蜜和迷惑,是否因了她的低语她的浅笑,他只知道,自己正一点点溺在那春水般的眼波中。 她嘴角弯起一个优美的弧度,道:“你若要活命,便答应我一件事。” 他犹疑地盯着她,手中握紧了一柄古旧的短剑,花纹硌得手心生疼。那是他们家扬威武林的神兵。就是昨日,他们家还是一派平安景象,可是父亲似乎预感到什么,将他强行送出家门,临别时默默地将短剑佩在他腰间。父亲苍白的脸和决绝的眼睛在脑中闪过,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跪下道:“在下是流霞山庄的少主。家父母不幸遭人暗害,但求姑娘相救,但有所命,无不遵从。” 她颔首,娉娉婷婷走到水榭边上,向外朗声道:“本宫安好,众人退下。” 她转了身,依了阑干闲闲立着,玩味地看着他。夜风吹起她的浅碧衣襟,飘飘扬扬。 她忽然微微笑了,他一时间的忡怔,仿佛五岁的时候,母亲带着自己春郊驰马,凉凉清风吹进胸臆,清新而温暖。 她垂下眼,眸光似水,道:“我在宫里住了十四年,从来没离开过,却不知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儿?” 他愕然,不禁道:“弱水宫是学武之人共羡的胜境,还有何处可以相比?” 她望着外面一池碧水,一波一波地荡漾,明澈的眼渐渐蒙上了一层雾气,叹道:“你不明白的。日日夜夜在这里静坐,习武抚琴,看桂花落了又开,开了又落,那是何等寂寞啊。” 他带着她从弱水宫逃出,一个月后,他们携手闯进流霞山庄,他亲手把一柄匕首插入叔父心窝。他的亲叔父,为了谋夺族长之位,杀了他的父母。叔父本来武功胜他许多,用毒更是首屈一指,此刻却中了天下罕见的奇毒,三百招后终于气力不支,败在他手下。 他无比快意,神采飞扬对她说:“今日得报大仇,你的恩情,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 她含笑不语,一袭碧色罗裙在山庄遍地鲜血中纤尘不染,手上把玩着一个翡翠小瓶,里面是弱水宫的秘药“绝情泪” 五年后,流霞山庄已是天下第一武林世家。他常常带她四处游历江湖,他们并肩欣赏过江南三月的草长莺飞,经历过塞北绝地的飞沙走石。他的声望渐渐大了起来,江湖中人都羡慕他和她是一对神仙眷侣,她听了只是漠然,毫不在意。只有在那许多共度的花朝月夕,她才会真正微笑起来,眼底深藏的落寞一扫而去。他不解道:“你不喜欢热闹么?”她悠然道:“从小便有许多人围着我,可是我孤单极了。现在不一样了,你会一直陪着我的,是不是?” 某个新月如眉的黄昏,她敌不过他的纠缠,在流霞山庄的后园演示剑术,饶是他已经见识不凡,也对那剑法的精妙叹为观止。 他抑制不住内心的期盼,开口说:“这剑法教我吧,下月和天山掌门的比武,我便稳操胜券,武林剑法第一的名号非我莫属。” 她眼神一黯,挥剑指向柳林深处,剑气激荡,落叶如千万片碧玉纷纷飞扬。 他惊道:“你生气了么?这几年你教了我许多,我只道你不介意的。” 她收了剑,浅碧身影悄立却在浓荫中,用低得听不到的声音说:“你要看的,原来只是剑法。我以为今天的新衣服,你会喜欢。” 她二十二岁生日的那一天,满天艳丽流淌的彩霞。他志得意满,深深拥她入怀,笑道:“得妻如此,此生复有何求?”她不语,只是把两个人的发梢挽在一起,打了一个同心结。绿衣荡漾,映着眼中淡淡落寞。 她生下第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收到一封密信,雪白信笺,簪花小楷,信中另附了一枚金钗。金钗精巧华丽,是他上月结识的武林盟主的小女儿,托人传递的定情之物。 她微微丰腴了些,顾盼间光华流转,连盛极的青光似乎都黯然失色。坐在窗下,细碎的桂花随风落在她发间,碧色罗裙一点点拂在地上。他恍然间觉得岁月无痕,空气中清新甜美无边无际蔓延开来。她却半仰着头,看枝头开得繁盛的桂花,看池塘中浮沉的落花,仿佛看着她人生的枯荣。 他坐在床沿,端了莲子汤一点点喂她。她垂眸咽下最后一口,说:“真甜啊,是你特意为我做的么?” 他默然,竟没有勇气点头。 她看他岁月流逝中益发消瘦冷峻的轮廓,目光中浮起一丝悲凉,说:“我已经不记得,你上一次陪我看落花,是什么时候了。” 他尴尬地笑笑,说:“是我不好,为了那些俗务冷落了你。” 像往常无数次指点他一样,她侧了头,温婉地说:“你用毒的方子还需改进。绝情泪该是无色无味,你调出来的却还有淡淡香气。” 他的脸瞬间全无血色,手中的青花磁碗跌在地上,碎成片片,颤声道:“你早知道了?那你为什么” 她脸上有死灰的颜色一点点蔓延,眼中的光芒却胜过了星辰:“我早知道,武林盟主的位置,对你很重要,只是我一直以为自己更重要。”她顿了一顿,脸上笑意静静流淌,道:“你不记得了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说想出来看看,和你一起游遍大江南北。现在我看够了,你也不是你了。那么我是时候该回去了。” 他猛然间悔恨交加,不禁流下泪来。 她说:“不必悲伤,我们各得其所,有何不好。至于回去哪里,也不要紧了。” 他的心寸寸裂开,无力地跪伏在她脚下。抱住她的腿,泣不成声道:“是我对不起你!” 她伸手抚摸他的头发,轻轻笑道:“是么?可是可是我一点也不后悔。”她气息渐渐微弱,梦呓般道:“如果没有遇到你,我这一生,该是多么无趣啊。” 她放开手,身子从他怀中无声滑落。那一抹蜿蜒的碧绿,在春日里如花盛开。 当年携手处 人生若只如初见 云姝在踏入火车站的一刻就后悔了,怎么不早一点来呢?进站的人群熙熙攘攘,挤的没有一丝缝隙,更糟糕的是,其中还夹杂着许多举止粗鲁的外地人,叫骂声、吼叫声充斥着耳朵,满地都是果皮纸屑。她心里一沉,忍不住低头看自己一身干净雅致的灰绸子衣裙,迈出去的脚步轻轻收了回来。 “哈,云姝,我找得你好苦啊!”一个声音在身边响了起来。 她一惊转身,眼前是一张俊朗的脸,笑意如阳光灿烂地挂在眉梢。 有些眼熟,她一时想不起来了。对方看出了她的尴尬,眼中浮起一丝促狭的笑:“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我是宇杰啊!上次的项目我们一个大组的,你不会这么快忘了吧!” 云姝猛然回忆了起来,慌忙说:“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计算机天才嘛!怎么这么巧啊,你也要出差?” 宇杰一边麻利地抢过她手上的行李,一边笑嘻嘻地说:“是呀,临时接到通知去昆明,又听说云姝大美女也要去,这不,害得我到处打听,好不容易买了一班的车票,路上有个伴嘛!” 云姝一向不爱热闹,本想一个人静静渡过旅途的,冷不防跳出来这么一个人,不禁有些着恼。但现在也不能甩开他了,便低了头,默默向站台走去。宇杰毫不介意她的冷淡,说说笑笑地走在前面。他扛着她的小羊皮行李箱,初夏的天气,一会儿额头上就出现了汗珠。 云姝过意不去,说:“辛苦你了,还是我自己拿吧。” 宇杰眉毛一挑,说:“太小看本大侠了吧,存心让我没面子不是?” 这时一个大块头的旅客随着人群,身不由主向云姝挤过来,宇杰赶忙伸臂档开,自己却被撞得趔趄了一下。他有些尴尬,朝云姝吐了吐舌头。 云姝笑了,说:“好吧,就给你一个展示风度的机会。”拿出一包纸巾说:“擦擦汗吧。” 那一年的初夏,云姝就这样认识了宇杰。他笑起来神采逼人,明朗得赛过外面亮晃晃的太阳。说话的时候,眼睛却又是深邃而专注的,仿佛夜空所有的星星都落到了他的眸子深处。他讲了许多个笑话,什么内容云姝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笑得喘不过气来,而宇杰在旁边一本正经地拍她的背,说:“拜托,不要这么花枝招展好不好,小心车子被你笑翻了。” 许多年之后,云姝回想起那次旅途,还是觉得那么不真实,像是一场华美的琉璃幻境。她甚至迷惑地想,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人呢,短短几个小时,就让她觉得好像认识他几十年一般。同他相处,就如同沐浴在五月的春风里,让她欢喜得什么都不愿意去想。仿佛只要在他身边,就可以一生无憾,一生无悔,弹指相聚也罢,至少曾经坐在车窗前,并肩看过碧野和晴空。 到了昆明的宾馆,四处鲜花盛开,绿树浓荫,云姝白皙的脸泛起浅浅绯红。她犹豫了一下,轻声对宇杰说:“有空我们一起去逛逛吧。” 总是当年携手处 南疆的月亮静谧皎洁,又带着一丝迷离。月光下,想了好几个晚上的云姝,终于打了宇杰的手机。电话那头宇杰一口答应了:“好啊,明晚去民俗街是吗?不见不散!”声音还是那样快活,有一点点惫懒和无赖的样子。 街上都是花花绿绿的摊子,宇杰兴致很高,这边走走那边看看,不是指手画脚评论几句。云姝走在宇杰身边,一身浅紫长裙,恰到好处地衬托出她百合花般的肤色和柔静的气质。那是她精心挑选的,她一贯的黑白灰,这是少有的明艳色调,穿在身上,整个人似乎也洋溢起久违的青春活力。云姝想,自己在这样一个严肃乏味的单位,也为了逃避那些追求者,做出的牺牲是不是大了点?那么,今天穿成这样,真是再开心不过了。 这样一个念头让她怦然心跳,无端地觉得惘然和甜蜜。不知道哪里来的木槿花香气随风吹送,她也醺醺如醉,恍然间有无边的幸福,在阑珊夜色中弥漫开来。 正出神间,一个狰狞的面具忽然伸到她脸前,吓了云姝一跳。宇杰哈哈大笑:“好妹子啊,走路还在思考问题?小心被人绑走了,那还不叫哥哥我就心疼死!看我买的面具,是不是很酷?” 云姝愣了一下,脸迅速红了:“你怎么叫我妹子?”宇杰嘴角俏皮地扬起,笑道:“入乡随俗嘛,这里不是都阿哥阿妹。对了,跟我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竟一把拉了她的手,向一处火把辉煌的人群奔去,一边跑一边说:“那边有苗族歌舞,我们也可以参加!” 云姝的手被他抓住,风那么清凉,月亮那么明媚,她觉得心也飞扬起来,随他奔跑起来,暗暗希望这一段路,长得没有尽头,直到天涯海角,天荒地老。 未妨惆怅是清狂 两人跳舞跳得筋疲力尽,往回走的时候是已经是半夜了,民俗街的火把灭了大半,稀稀落落几点零星的灯火。宇杰一身t恤,在苍茫的夜色中泛着朦胧的清凉的白光。云姝和他并肩走着,对他的谈笑风生只是默默倾听,脸上有笑影淡淡。沿路种着木槿花,暗香的花瓣不时落上衣襟,一时无声,一时簌簌。落花细微的声音仿佛落入云姝心湖,激起阵阵涟漪,迷乱了她二十四岁年华的倒影。 良久,云姝不知哪里来的勇气,装作不经意地问:“宇杰,你也二十好几了吧,怎么整天这么玩玩闹闹的,也不想着找个女朋友什么的?” 宇杰懒洋洋说:“想啊想啊,可是我的意中人没有出现,怎么办?要不你给留意留意?” 云姝抿了抿嘴唇,说:“你眼光是不是太高了,喜欢什么样的啊?” 宇杰难得严肃起来,想了半天说:“这个问题可难住我了,嗯,对了,要漂亮的,像刘亦菲啊、阿娇啊那样的,清纯小靓妹,陪我到处吃喝旅游,那可不美死了!” 云姝愣了一愣,觉得心剧烈抖了一下,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忽然不远处一个声音招呼道:“宇杰,你这家伙,半夜三更在外面晃悠什么?” 只见几个女孩挽着手从路的另一端嘻嘻哈哈过来,顿时把宇杰包围了。宇杰丢下云姝,过去拍了一下其中一个女孩的肩膀说:“你们不是加班吗,三维效果做完了?呵呵,今天我祖坟冒焰火了,夜遇群美,艳福齐天啊!”月色如冰雪,落入人间。女孩子们围着宇杰,像一群快活的小鸟,宇杰朗朗的笑声不时传过来。云姝静静站在那个圈子之外,视线忽然有些模糊,说不出的潮湿寒意悄悄在全身蔓延开来。 离宾馆已经不远了,她告别了一声,急匆匆转身走去,宇杰漫不经心朝她挥了挥手。走了一段,听到后面宇杰隐约的话语:“你们胡说够了没有,她是我一个同事,标准的淑女呢!这么八卦,要不你们挨个陪我去逛街?” 许多天过去了,云姝没有联系宇杰,宇杰也像忘了有她这么一个人似的,或许,他很忙吧?云姝又恢复了一个人看风看夕阳的日子。出差结束的时候,她给宇杰打了个电话,宇杰热情依旧,非要去机场为她送行,她说单位已经派人送了。 放下话筒,拿起手机删去了宇杰的电话,云姝出门走在和煦的阳光下,释然地微微笑了。 这不是宇杰的错,宇杰对朋友从来都那么友好,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孩,为他凭空生出千回百转的心事,在暗夜里一会儿微笑,一会儿流泪。如果她和宇杰交往下去,或许成为相熟的朋友吧?只是,所有美妙的感觉,且惊且喜的不可思议,恍若前缘的似曾相识,都必定随着时间的磨砺变得黯淡。 于是,那夜惊鸿一瞥的白衣少年,她选择把他的影子刻在心坎,从此光阴漫漫,也再不能磨灭了那一刻的风情。 年少难免痴狂,云姝会一直记得,他们曾在阑珊的夜色中携手、在辉煌的火把下共舞,就让这些擦肩而过的美丽,在成为记忆中永远的闪光。 昙花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 去年春恨却来时。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今晚偷偷出来,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放学路上,他神秘地对她说。 “不好吧。我妈妈说了,晚上不可以出去,要在家里作功课。”她柔声说“你还不去复习,就半期考了” “说你是呆子,就是呆子。自己长不长脑袋啊,成天就是‘妈妈说’!”他双手叉腰,皱眉头。“你妈今晚加班,你爸又出差,你不说,我不说,有谁知道?” 他眼珠一转,忽然眉开眼笑,一把抢过她小巧的紫色书包:“哈哈,这就作抵押了。你要不来,就把它扔沟里去!” “你再胡闹,我生气了!”她急得上前就抢,他笑嘻嘻地东躲西闪,一下把书包举到头上,一下又跑到远远的兜个圈子回来。她累得娇喘吁吁,却总也追不上。他是学校有名的短跑健将呢!她一阵委屈,眼泪流了下来“不理你了,永远永远不理你了!坏蛋!”她噙着泪扭头就跑。 “喂喂,你玩真的呀!”他急忙三两步赶上“你以为是什么,后山有一棵昙花,今晚要开了” “昙花?”她讶异地抬起头,眼中兀自含着晶莹的泪花。 “昨天在掏鸟窝的时候发现的,好大一个骨朵,白得发亮了。就在那老榕树下面。”他歪着头,嘴边浮出一丝促狭的笑。“怎么样,去不去啊,好学生?整天念什么‘香雾’,什么‘朝霞’,书上写的再好,也不如真的吧!” “满身香雾簇朝霞,含笑微妆入梦来。”她低吟,一阵心驰神往,饶有兴味地向他解释着自己喜欢的诗句。“是唐诗的绝句,说的是一朵白花月下晶莹如玉的样子。实际上呢,诗人有言外之意,你看这‘入梦来’三个字,就显出他是在思念心爱的”她细细述说着书上的注释,忽然发觉自己说漏了嘴,一下羞红了脸。 “心爱的什么呀?”他忍不住哈哈大笑,欣赏她发窘的样子。 “不许笑!你,你又欺负人!”她一急,又要掉眼泪。 他比她大一岁,从小玩到大了,每次总是把她惹得要哭,却向来没有让她真的哭起来。 “好吧,不笑不笑。我哭”他作出一副猴子一样的哭脸,把她逗得噗哧一笑。 “呆子,你到底去不去啊?” 她低头思量,脸上泛起浅浅的晕红。“嗯好吧。不过你千万别让我妈知道。” “我疯了还是傻了,老虎头上拍苍蝇!”他吐了吐舌头,转身跑了。 “今晚在山下等你”远远传来他欢快的叫喊。 夜幕低垂,星星宛如撒落在碧玉盘中的珍珠。昙花的骨朵好像白玉雕就,高贵而清凉。她望着微微裂开一个小口的花苞,心里有些忐忑。都十一点了,看来还要等好久呢。万一母亲夜班提前回来,发现自己的“乖乖女”居然半夜偷溜出去玩,不知要怎么震怒! 他和她本来在同一个幼儿园,又上了同一个小学。他毕业去了普通的初中,她却考上了重点。从那以后,她的母亲就规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要她在三年之内加倍努力,再上重点高中。今天这样大胆的举动,她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了。 他枕着双臂躺在榕树下,悠闲的吹口哨。 她忽然有些嫉妒他:为什么他总是倒数几名,照样逍遥快乐。自己只要下了前三名,就觉得母亲的目光像刺一样扎在背上呢? “又在胡想什么?看,花开了!”他睁大眼睛,提醒道。 月光如水之下,昙花果然轻轻地颤抖着。一瓣,两瓣,冰雪般的花瓣缓缓优雅地舒展开来,仿佛芭蕾舞女轻盈的手臂。一种幽幽的清香自花芯流出,浸透了仲夏夜清新的空气。 “天哪!”她被眼前超凡脱俗的美震住了。平时文思泉涌,此刻忽然不知用什么词句,才能形容这圣洁的花朵。昙花全部盛开的一刻,若有若无的香气萦绕四周,月光似乎给花瓣披上了一层轻纱。 “满身香雾簇朝霞,含笑微妆入梦来。”她喃喃地低吟,纤纤素手轻抚花瓣,有些虔诚,还有些痴迷。 他坐在一旁,目光也一样痴迷地望着她清秀的侧影,暗暗给自己鼓劲。突然很认真的笑道:“大开眼界了吧唔,你怎么谢我?” “嗯,什么?”她半偏着头,眸微微阖着,漫不经心地应道,几缕发丝随风拂到他的脸上。 他忽然一阵慌乱,平时的伶牙俐齿不知到哪里去了。转过眼陪她看了一会花,终于找到了话:“这么喜欢吗?不如摘下来,带回去慢慢看。” 她急忙阻止:“你,又胡说了!喜欢花,就该好好爱惜它啊!我们就在旁边看着,不是更好吗?” 他如同触电般呆了一下,默默地若有所思。 见到他难得的沉思模样,她有些诧异,轻声道:“怎么了,呆头呆脑的?刚才说要谢你什么” 他咬着下唇出了一会神,又恢复了玩世不恭的笑:“哈,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两篇作文搞不定,只好请才女大笔一挥了!帮个忙吧,我的好妹子?” 她脸一红,嗔道:“好没正经!还是800字,议论文?好,后天到我家来拿吧。你呀,都快中考了,还不” “得了得了,婆婆妈妈小心长皱纹。”他满不在乎地抬头看天。眼中却有难以言喻的惘然,仿佛亿万颗星辰都落入他的眼眸深处。 两个月后,他在中考中落榜了,去一家书店当了营业员。她却一帆风顺,一年后如愿以偿地保送市里的重点高中。 他不像以前那样天天来找她了,只是在她压力太大的时候,强行拉她出去兜风,用自己微薄的工资给她买零食,油嘴滑舌地胡扯,直到她重新绽开笑颜。 临走前,他总用命令的口气,叫她多多努力。 三年后,她被一所名牌大学录取了,最热门的专业。 他也正要离开这个城市,为了遥远的异乡一分薪水较高的工作。 “呆子!明天我要启程了,今晚一起吃饭吧!”他靠着门框,很轻松的样子,似乎是去度假。 她快忍不住离别的伤感了,哽咽着点头。 孩提的玩伴,多年的好友,就这样要离开了么? 摇曳的烛光中,她有些恍惚,心中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说什么好,半晌才道:“你你要保重”未说完,已是泪盈于睫。 “瞧你一副哭丧的样子,本大侠此去前途无量呢!”他大声地笑,笑着笑着渐渐停了下来,埋头喝酒。 她难以忍受这样的沉默,几口灌下一杯,脸上顿时艳若胭脂。他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好一会,缓缓说:“过几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明天我该先送张贺卡,祝你”他说不下去,转头看窗外的街灯。 次日她从残酒中醒来,已是傍晚时分。窗子垂下浅紫的布帘,小小的闺房内静谧无声。刹那间,她心中浮起一种恍如隔世的寂寞,昨夜的离愁,昨夜的醉饮,他的言笑晏晏,就像梦一样遥远了么? 外面春雨潺潺,她卷起窗帘,猛然见窗缝里躺着一张卡片。素白的字柬,绘着一支素白的昙花。边上是他的笔迹:满身香雾簇朝霞,含笑微妆入梦来。 在这暮春的黄昏,在这绵绵的细雨中,她悄立良久,忍不住潸然泪下! 苦乐年华我自痴 我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日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世界白茫茫一片。我在黄昏的窗下合上那本天龙八部,它看得我心摇神驰,惘然若失。那时,在我十二岁的人生中,从未感到如此的大欢喜、大失落、大冲突、大毁灭。金庸的一支笔已臻纵横如意之境,从杏子林中的慷慨热血,到烟雨江南的轻吟浅唱,从无量深谷直写上灵鹫危峰。这一场大梦,阅尽悲喜,历遍离合,天地鬼神渐次出场,歌欺裂石之音,舞有天魔之态。 而这包罗万象的幻境,却是由一个青衣书生的影子轻轻带出。只在天地间,云深不知处,仿佛飘然而至,在热闹纷纭的江湖吹拂过一阵清风。“那姓段青年微笑道:‘在下单名一誉字,从来没学过什么武艺。我看到别人摔交,不论他真摔还是假摔,忍不住总是要笑的。’”看到这里,刀光剑影的气氛为之一松。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一切故事的开始,生命的本初,或许就是这样简单。段誉的出场,将展开多少传奇,改变多少人的命运。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只是不经意地去游历。别人纷纷扰扰,他置身事外,宛如欣赏一场有趣的游戏。偶尔看不过去,拔刀相助,将与生俱来的仁爱和宽容展露无遗。 木婉清一双妙目向他凝视半晌,目光中竟流露不胜凄婉之情,柔声道:“‘名誉极坏’什么的,是我跟你闹着玩的,你别放在心上。你又是何苦要陪着我一起死,那那又有什么用?你逃得性命,有时能想念我一刻,也就是了。” 段誉清浅的爱意,霍然击中了她心底最柔软的那处角落,擦拭着久已蒙尘的心灵,让她第一次在血腥的环境里知道,人世间还有信任和温暖。我们在人生的路上越走越远,忘却了真正想要的东西。迂回的命运缠缠绵绵,此后段誉将以相似的方式闯入许多女子的生活,向她们揭示种种的美好,安全、幸福、自由、欢乐。 向来痴,从此醉,段誉的奇遇记终于走到高潮。初遇王语嫣的那一场,是段誉的独角戏,是他情中情因情感妹妹。金风玉露一相逢,语嫣从仙宫禁地的曼陀山庄走向江湖,段誉也开始了他一生中最辛苦的终极追求。人生如此短暂,段誉却宁愿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热切而无望的期盼之中,不死不休。我起初不能理解那种近乎自虐的单恋,对冷若冰霜的语嫣,遇见了又能怎样,可是他只是想要陪着她,仿佛在她身边,就可以一生无憾,一生无悔,弹指相聚也罢,至少曾经一起,并肩经历过江湖夜雨、桃李春风。现在却明白了,对于有一颗青春之心的段誉,没有什么不可以,即使最荒谬的事情,即使是千夫所指万人唾弃,只要有爱有情,就可以飞蛾扑火、甘之如饴。 这是一个痴极的男子,一个关于执着的传说。在金庸塑造的许多出色的男主角中,只有他让人感到了近乎孩童般的执拗和单纯。他不是萧峰或郭靖,气壮山河,忧国忧民,他不是杨过,把生命演绎成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浪漫。他不会像张无忌摇摆不定,或像令狐冲逍遥浪荡。在变幻莫测的人世间,漫长的人生路,他凭着一颗清洁之心面对人世的喜怒哀乐,所以世俗的一切贪痴嗔,在他面前自然消于无形。欲爱则爱,欲喜则喜,他的精神世界是完满明澈的,所以让一切不完美的生命为之颠倒痴狂。 段誉有一颗赤子之心,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成熟男人,这也是很少有读者特别喜欢他的原因。金庸何等智慧,把王语嫣这样一个天真烂漫的美人配给段誉。他们都没有政治追求,都是含着金钥匙出生,一个爱美,一个爱善,相得益彰,可以像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终生厮守,相看两不厌。王语嫣唤的那一句:“段郎――”吴侬软语,轻喜薄嗔,回眸凝视,无限风情。 我想,是否越是年龄大的人越会暗暗地羡慕段誉,因了些无人知晓的往事和夜半时分的孤独,便忆起曾有的年少时光――那时痛苦强烈,欢乐纯真,喜欢什么就义无反顾地去喜欢了,爱上了谁也就刻骨铭心地去爱了,即使爱得痛不欲生,也迷恋那一种痛到心里去、也缠绵到心里去的感觉。 思念、迷惘、痛楚、倾心,段誉的故事跌宕起伏,百般滋味。时而语笑宴宴,时而咫尺天涯,一层天龙在手,如同上演一幕光影交错的老电影,令人短暂地触摸到尘封已久的温馨。幸而有作家的神来之笔,创造了一个琉璃幻境,在这个幻境里,有英雄美人,有不期而遇,最重要的是,有情人必定终成眷属。在这些温暖而美妙的故事里,我们的心灵才能暂时躲开人世风雨,静静做一场春夜微醺的好梦。可悲的是,美梦也罢,神仙也罢,都不是凡人可以永远消受的。因为无知,所以无畏,其实在他们生命最精彩的时刻,没有任何杂质的纯粹快乐中,段誉的命运已经暗流汹涌,他不知道身世之秘即将颠覆他的一切,仇敌要成为父亲,爱人却原是妹妹。命运曾给过他骄人的一切,亲情、爱情、地位,都要统统收回。 即便有如此的纯真和坚定,段誉最后也改变了,萧峰的死和身世的反复,让他无可避免地触摸到人生的大荒凉和大虚无。最苦涩的莫过于泪,比泪更稠的是血,然而终究还有比血更悲哀的,那就是心灵的幻灭。这一刻,生非生兮死非死,悲欣交集,金庸心狠,将这些沧桑悲苦,至写到天翻地覆。值得庆幸的是,段誉的善良为他筑起最后一道防线,让他即使背负一切罪孽,也终于鼓勇前行。只是,当他心甘情愿接受种种束缚,登上皇位的时候,他决然与昔日的自己告别,从一个男孩成长为男人。这是人生的必然,对熠熠发光的青春而言,却是毁灭性的灾难。 正如段誉身上人性的光辉,由张扬趋于内敛,在凉薄的现实里,许多人都会在社会的风霜磨砺下,渐渐怀疑视同生命的一些感情或信念,会成熟、会长大、会感受今是昨非的苍凉。青春岁月那颗鲜活柔软的心,终将被我们自己流着泪、咬着牙狠狠埋葬,最后连血淋淋的伤口也淡化、老去,愈合得没有一丝痕迹,这才是人生最残酷的事情。 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地揣在胸膛里,滚烫得无处安放,急不可待地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也也有一天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自己环紧自己,小心翼翼,唯恐连这仅有的暖意也守不住。 岁月渐渐倦了等待的心,可是有时候,小说里的人物便像远来的故人,在灵魂深处和我们不期而遇,带来点滴慰藉,让我们还能在某些风雨如晦的黄昏,在一成不变的平淡日子里,恍然回忆起曾经暗恋过的同学、写下第一份情诗的喜悦和羞涩、漂洋过海求学的冲动,回忆起被时光流去的许多许多。此时,那些渐渐腐朽的青春,便仿佛又在生命的无尽荒芜中,短暂地复活了。若真能如此,做梦便做梦好了,但愿长醉不复醒。 健康生活那么容易吗 昨天去了一趟沃尔玛,搜罗了许多报纸电视上推荐的健康食品:高纤维的莴苣、补脑的核桃、瘦身的魔芋、清血脂的黑木耳,还有几包花茶。逛超市是女人的最爱,尤其是买了这么多看起来既营养又漂亮的食品之后,感觉似乎小蛮腰唾手可得。我兴致勃勃地抱着这些食品回家,一边过街,一边心里盘算着哪些可以清蒸,哪些可以凉拌,至于爆炒和烧烤是万万要不得的。 盘算到一半的时候,肚子咕咕叫着抗议了,一看表已经十一点半,回家做饭肯定来不及。对面的烤羊肉串摊子飘来一阵混合着焦香的青烟,我拎着大包小包的健康食品,匆忙跑了过去。 类似的事情其实经常发生。比如吃了一个苹果和一片面包的减肥晚餐,九点半饿得坐立不安,终于打电话叫汉堡包;上网打游戏,电脑前面一坐就是三个小时,既没有喝绿茶也没有做眼保健操;一个礼拜的清汤寡水之后,我失去了所有淑女风范,在晚上七点半开始的晚宴上大嚼椒盐牛柳,就如同一位真正的饕餮族。 我把这个烦恼跟朋友们说,她们纷纷表示有同感。有人拟订了全套瑜珈健身计划,然后在家里睡足两天;有人买了昂贵的法国依云矿泉水,摆在早餐桌上最醒目的位置,继续睡眼惺忪地喝咖啡。最后大家一起唉声叹气,对自己薄弱的意志力表示无可奈何,感叹那些窈窕名模赚钱也不容易啊。 我经常幻想那些更适合我的生活方式,包括:午饭后美美得来一份冰淇淋,周末早上睡到10点,玩到凌晨1点,吃一份柠檬鸡派做夜宵。可是,我是多么了解自己啊。那个清醒的我对那个想入非非的我说:同学,哪天体重秤上的指数过了110,哪天你再也穿不了缩腰长裙,哪天年纪轻轻的得了高血脂,你会哭的。于是我又抖擞精神,在跑步机上继续咬牙切齿地奋斗。 不知道哪个名人说过:要活得健康,就意味着要常吃不喜欢的食物和参加不喜欢的运动。我们努力要在水泥森林里呼吸新鲜空气,喝最干净的水,吃最低脂低盐的饭菜,坚持每天一个小时的慢跑。我们以最正确的方式生活着,结果却丧失了许多乐趣。一定要活得健康啊,让自己放心,或许,让所有人看见。可是那个住在躯体里的凡人,却对睡懒觉和奶油蛋糕向往不已。 为了论证健康生活的必要性,朋友说:任何成果都要付出代价的。这说法多么正确,但对我,对那些热爱爬在草原上晒太阳的狮子,对那些狼吞虎咽吃饭的宠物猫咪,却又是多么残酷。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每当我读到这关于爱情的经典诗句,眼前就会浮现出大校的女儿中那个善良坚毅的男人。人生如此短暂,他深爱过、痛苦过、挣扎过、抗争过,毅然选择把全副身心投入军营铁与火的锻炼,在三十年的无言等待和默默守护中实现了对爱情的升华。 通观王海岭的近期小说,新结婚时代颇具韩剧的韵味,从家长里短中塑造出鲜明的人物,细琐的纠缠中亦有细微的缠绵。大校的女儿笔锋一转,一下把镜头拉到了海岛山巅,铺陈出磅礴豪迈的橄榄绿背景,烘托生活轨迹截然不同的的男女主人公。天各一方,迢迢相望,时而惊鸿一瞥,时而匆匆而过,给彼此留下长久的思慕和惆怅。 淹没在部队绿色的海洋中,不管是金戈铁马位高权重的姜士安,还是笔耕不辍才华横溢的韩琳,都不过是芸芸众生的一员,然而大校的女儿中,王海岭试图进行一次写作和心灵上的双重突破,她将焦点从外部世界的纷争归结到了对内心深处的探索。就是这平凡的两个人,经历了感情的大起大落,大喜悦、大悲哀,演绎出隐忍的外表和不羁的灵魂,平淡的现实和飞扬的理想,对比之鲜明,反差之强烈,令每个感受过生活无奈的人扼腕长叹。至此,军旅剧不再是一场豪情壮志的生涯,赫赫功业的背后,它总领了一段人生和其中的思考。 女儿都是水做的骨肉。比起其它或娇弱或精明的年轻女孩,似水的柔情在韩琳身上并不明显。她更接近于一条奔涌的河流,爽朗朴素,不屈不饶。大校的女儿出身不凡,本该一帆风顺,然而从边疆海岛到医院、到军区宣传部,正直的她靠自己奋斗,一次次被命运作弄,又一次次冲开险阻,奔向前方。河流不同于小溪的清纯无争,也不同于湖泊的雍容雅静,她的魅力在于,永远不甘心停下脚步,将有限的生命寄托于无穷无尽的理想中。直到流过无数险滩暗礁,转过几番柳暗花明,当孤独漫长的人生路让她迷惑、思索、成熟、宁定,外面纷纷扰扰的世界不能给她以理解和寄托,坚强外表之下需要保护的内心便袒露无遗。她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正如每一条河流都渴望流入广阔的大海。 这个海洋般宽容的人正是姜士安,一个从无数战士中脱颖而出的农村兵,从贫民到叱诧风云的少将。“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复关山五十州。请君试上凌波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作者试图塑造一个生于贫贱自强不息的刚强男子,一个从卑微走向巅峰的传奇。他们本该上演一段英雄与才女的浪漫故事,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老天总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安排,就像阿甘母亲说的那句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不打开包装你就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优秀如韩琳,生命曾经如同一场肆意铺排的盛宴,家庭、才华、友情分别装在不同的杯盏中,无限量供应。年华将逝,她才发现当初推掉的一杯白水,竟是琼浆玉液。如果说开始的姜士安只是一个村朴的普通战士,那么在海岛上韩琳发现,军营的风刀霜剑,已使他成长为一位英武的指挥官,此时此刻,他正当初展身手、意气风发的阶段,凭着过人的才干镇守一方海疆。与刚刚参军的勤奋踏实相比,此时的他,更多了一种沉静自信的气质,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阳刚之美。 “我已经结婚了,没有爱的权利了。”残酷的现实让韩琳五雷轰顶,黯然离去,正如歌中唱的那样: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更事的我。两人的生活如同两条线,短暂的相交后便各奔前程,只是谁也忘不了曾经的甜蜜而苦涩的心境,那还未蔓延就枯萎的爱意。姜士安和韩琳的形象都相当大方,谁料到,在爱情上都采取了静默的态度,一个欲说还休,一个则隐忍无争,令人遗憾。 相比之事业上的挥洒自如,爱的萌芽在姜士安心中悄然滋长时,他作为没有背景的农村兵仰望韩琳,是那么小心翼翼,那么脆弱无助。探亲假的最后一个晚上,他没有做别的什么,只是一根根细心挑选地瓜干,只因为是心上人喜欢的零嘴儿。昏黄的灯火下,一张略带微笑的年轻脸,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个镜头,然而在那一刻,却让观众心酸。世间再也没有第二种珍宝,能比姜士安给予韩琳的这种纯净虔诚的爱慕更加高尚珍贵。那包带着他体温递给韩琳的地瓜干,正如年轻的姜士安一样,闪着少年爱慕的纯洁而热烈的光辉。 与之相映照的还有那本剪贴薄,陪伴了姜士安几十年,记载了韩琳点点滴滴成功的足迹,承载着他恒久无私的关爱。只是被隐藏得天衣无缝,恰如他深埋于心的爱恋,只有在无人之处才拿出来轻轻磨挲,作为戎马生涯中难得的慰藉。不管他是在军营中多么的壮怀激烈,多么坚韧刻苦,内心深处都保留着一处柔软的角落,那份感情,属于刻骨铭心的初恋,他深深付出的痴情。 如果不是因为负疚,他不会和妻子相守,他亏欠家人的太多,终于以一生的幸福来偿还。众人看到他的风光无限,却遗忘了深埋于他心底的悲哀。 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姜士安与韩琳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作为一个青春年华的遗憾过客,他们在命运的考验中立定脚跟,各自创造出一份骄人的事业,完成了人之为人的责任。尤其对姜士安来说,踏过童年苦难的河流,太多的想法都被颠覆了,他是一柄寒光闪烁的利剑,从风雨磨砺中抖落贫寒的尘埃,才能终成大器,这里面,无疑包括了对爱情求之不得的失落,以及随后的发愤图强。 人生本来就是坎坷,顺逆交织,冷暖交替,只能享受而不能承受的生命是多么单薄脆弱,无论怎样的悲欢离合,都是生命的一部分,爱生命者,当以同样的胸怀来拥抱。姜士安这个令人震撼的原因正在于此,荣耀的事业和无望的爱情,无论是喜是悲,他都以同样的执着来守护,一个超越自我、至情至性的男人。 伟大的爱情让人高贵,让生命坚强。是以姜韩二人最终微笑相别,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角色中。他们相互凝视的目光中,少了脉脉的缠绵,多了深切的温暖,自有一份“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从容,一份“相忘于江湖”的淡定。虽然不能执手偕老,这份激情沉淀后的信任和关怀,将会伴随他们一生,让他们在白发苍苍的时候想起彼此,就仿佛回到那段欢乐纯真、痛苦强烈的岁月,这就是最宝贵的缘分了。花落成土,雨化成云,人生聚散,执着无益。若要为他们安排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却是未免太小觑于他们了。 今夕何夕落英缤纷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必西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每当我读到这包含世态沧桑、人世无常的诗句,眼前总会浮现出那个高傲美丽的女子。她微微蹙眉,目光如深山湖泊般清澈和深远。人生多么短暂,她却宁愿把生命投入一次又一次飞蛾扑火般的抗争,在爱情和权力的双重追寻中点亮自己晦暗的年华。 今英首次出场是大长今的前几集,年幼的长今和连生被小宫女们排挤,凄惶地徘徊在殿阁中不敢回去,不经意间又看到侍卫和尚宫偷情,这是宫廷的冷酷倾轧和糜烂艳情在她们心灵中烙下的第一个印记。,两个幼女惶恐逃走,这时忽如一阵清风吹来,阴云开明月出,她们看到一个同龄女孩跪在月色如水的地上喃喃祷告。 这是剧中最为纯粹凄凉的场面之一:在清朗的夏夜里,一个女孩庄重行跪拜大礼,向着爱人居住的殿阁,向着她一生最初也是最后的真情。没有眼泪,没有哭诉,只是默默地,安静地,仿佛妻子为远行的夫君绽放一丝微笑。正所谓含而不露,哀而不伤,今英这个柔情欲诉的开头,宛如一声轻轻叹息,浸透了她无尽的相思。 长今的出场有很多前期铺垫,涉及朝鲜政局、宫廷斗争,以及纠缠其中不为人知的爱情。她父母的传奇经历,更是令人难忘,那九死一生的挣扎奋斗,睿智隐忍的高士风范,血溅当场的烈士情怀,无不融入女主角的血液灵魂之中,为她跌宕起伏的故事埋下伏笔。 连生是个我见犹怜的女子,虽不及长今和今英的才华,却别有一番温婉。在黑暗的宫廷中如同一簇微弱却恒久的烛光,令人暖在心头。一登场她抱着母亲给的小乌龟哀哀哭泣,引发了长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举,从而开始了两个女孩一生携手不离不弃的友谊。这也是全剧中感人至深的一条线索,由连生一笔带出,可见这个角色的重要。 由此可见作者的匠心――每个角色的登场都或多或少喻示着她性格中最重要的部分。长今聪慧坚毅,连生柔弱善良,而今英,这个令我为之感叹为之落泪的女子,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愫。这里作者以怜悯感慨之笔,描绘了这样一个踟蹰而行的女子,刚强的外表和柔软的内心,悲伤紧紧缠绕着命运。她的心绪起伏,喜悦、悲哀,冲突、毁灭、超脱,都昭示着生命的无奈。 她美貌如花、才华过人、出身世家。她也应该曾经有过无忧的日子,欢乐纯真,痛苦强烈。或许就在那样的岁月里,她邂逅了同为贵族的闵政浩,一个满腹经纶胸怀天下的儒生。“只为感君一回顾,令我思君暮与朝。”他们那时的故事已不可考证,只是我们知道,闵政浩看待今英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幽居深闺的今英却把闵政浩深埋在心底了。 可是,生活如同一盒巧克力,如果你不打开,永远不知道它是什么滋味。正如歌里所唱的:“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年少不经事的我。”他们在红尘中的交汇只有短短一瞬。后来闵政浩遇见长今,开始了今英漫长而无望的等待。 闵政浩开朗放达,他不像中宗时刻处于政治斗争的风口浪尖,也不像崔尚宫为了家族躲在暗处天天算计别人。生命对他而言刚刚打开,如同一张明亮的白纸,让他肆意挥洒。再加上他文武双全、英俊潇洒、家世显贵、定然是无数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这样的青年有很多选择,可是长今无疑是最动人的。 她在深深的宫廷,如同月宫嫦娥,美丽、温柔、聪慧,默默守候他们的爱情,对他的义举心怀感激。如果说闵政浩是热情博大的太阳,她就是阳光下最洁白的那片云。 长今和今英都是坚强的,可是长今把坚强隐藏在谦卑的姿态下,而今英却行事高调处处领先,如同要和太阳争辉的月亮。甚至,今英还会用男人们都意想不到的计谋,在宫廷斗争中取得一次又一次胜利。这一切,都让闵政浩不齿,或者更确切地说,暗暗的畏惧吧?正如陈家洛与霍青铜,张无忌与周芷若,看似和谐的外表,却藏不住陈家洛的一句心里话:“我是不喜欢她太能干吗?”还有无忌哥哥的又敬又怕。 有些女子可以在受伤后,靠在爱人肩头痛哭;而有些女子只能在冰冷的崖上展示千年。生活是善于做减法的,跨过苦难的河流,发现一个人的心可以变得那么冷、那么硬。原来深深渴望的东西,现在渐渐死心;原来不屑一顾的斗争,现在要赖以生存。爱人的离去,家庭的压力,使今英失去了所有的期盼。 她凭幻想支持自己,――“如果没有这位大人,我已经千百次地逃离宫廷了。”可是,画过不能充饥,她必须放弃心中那些柔软的思绪,在现实割裂的伤口上磨出一个茧子,茧子再磨出血。而维护家族尊严的权位,就是覆在这伤口上的一层纱布,虽不能止血,却能提供一点保护。于是她在满布荆棘的路上越走越远,不再回头。 我们只看到她眼中幽冷的光芒,却忘记了起初和所有女孩一样纯洁的笑容。我们都忘了那个临风洒泪的怀春少女,忘了那个技压众人的明慧宫人,忘了那个忧心如焚的患难之交,忘了那个抵死忍受的孝顺女儿。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烈,使她最后默默看了闵政浩一眼之后,就不再回头。家庭可以教她在险恶世上的种种生存之道,却不能告诉她,如果你深深爱上了一个人,他却不爱你,那该怎么办? 这世上有许多事情,有数不清的风云变幻,有看不够的悲欢离合,可是我只想要一个地方,一个温暖的地方; 这宫中有许多人,有说不尽的荣华富贵,有演不完的权谋斗争,有无穷无尽的欲望,可是我的心很小很小,我只想要一点小小的幸福,和我爱的人分享。 如果这一切只是我的梦想,那么我愿意悄然远走,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当我看着镜中的红颜老去,我会回忆着最初的相逢,与你生命交汇的那些日子,我盛开的年华,纷纷凋落。可是,我毕竟那样刻骨铭心地坚守过。 飞雪楼头忆段郎 客旅无聊就成为我消磨漫漫长夜的好办法。北京的冬夜是寒冷而寂静的,我捧着心爱的金庸小说坐在橘黄的灯光下,看琴萧合奏笑傲江湖,看断肠崖情花纷飞,看光明顶群雄争锋。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只身在外的孤独与凄苦似乎都融化在那一片旖旎的世界里了。 敬仰如高山一样伟岸的萧锋,倾慕如火一样燃烧的杨过,而心里对段誉的感觉,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于我心有戚戚焉。 上周,正好北京落下第一场雪,窗外仿佛有人把纯白的泡沫塑料粒子吹的四处飞扬。生长在南方的我,第一次看到雪,从前两天听天气预报的时候起就傻傻的开始兴奋了,一有机会就说下雪怎样怎样,搞得北方的同事都引为笑谈。 可是到了真正下雪的时候,大概兴奋够了,趴在窗户上看了一会,到处是雪粒子乱飞,楼下的汽车和屋顶一片白,却也感觉不到诗情画意。看来世上大部分事物都是见面不如闻名啊,憧憬的时候才是最美的。又看了一会,寒气吹的我阵阵发抖,干脆关上窗户不看了。 那天是周末,同事都出去了,一个人冷冷清清的在宿舍。打开网站,正好有天龙八部游戏的广告。天龙八部,原著、电视剧、电影,加起来不知道看了n次了,如果有人说起某一情节,我可以滔滔不绝的往下侃,什么萧锋大战聚贤庄,虚竹威震灵鹫宫,其熟练程度基本上可以和说书先生媲美。 电脑屏幕上五光十色,不知道该点哪个链接。闲极无聊,又从网上下载了这本书来看。 记得第一次看是在初中,开始的时候不明白金庸怎么写了段誉这么一个活宝,其举动可以用“花痴”和“白痴”来概括。而对我个人而言,男主角最好是要聪明风流(比如心爱的杨过gg^^)。如果不聪明,至少要帅;如果不帅,要有气质;如果没有气质,武功要高;如果连武功也不行,我就会鄙视作者了。请原谅我对金大侠的不敬,这是当时的真实想法! 原著里面有这么几段,带有星爷般的喜剧色彩,给我印象尤其深刻。 场景一: 风高月黑,段誉和钟灵从神农帮的包围中逃出。 钟灵抬头看了看天色,指着西南角上,低声道:“待得有黑云遮住了月亮,咱们悄悄从这里出去,神农帮的人未必见到。” 段誉道:“不成!我要去见他们帮主晓谕一番,不许他们这样胡乱杀人。这种江湖上的凶杀斗殴,越来越不成话了。就算还有什么不平之处,也当申明官府,请父母官禀公断决,怎可动不动的便杀人放火?咱们大理国难道没王法了么?” (吐血啊!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为什么偏偏段大哥这样的没有挨刀?) 场景二: 段誉在玉洞发现神仙姐姐的雕像。 走到玉像面前,痴痴的呆看,瞧着她那有若冰雪的肌肤,说什么也不敢伸出一根小指头去轻轻抚摸一下,心中着魔,鼻端竟似隐隐闻到麝般馥郁馨香,由爱生敬,由敬成痴。过了良久,禁不住大声说道:“神仙姊姊,你若能活过来跟我说一句话,我便为你死一千遍,一万遍,也如身登极乐,欢喜无限。”突然双膝跪倒,拜了下去。 (一直在想象神仙姐姐的样子“眼光中的神色更是难以捉摸,似喜似爱,似是情意深挚,又似黯然神伤。” pf金大虾的手笔,寥寥几句,如在眼前。 可是段公子的反应也太弱智了吧?!如果画成漫画,他的眼睛一定是变成两个红心的经典形象。这是要继承皇位的大好青年,大理未来的希望啊!难怪段王爷那么郁闷:p) 场景三: 西夏国选驸马前夜,和语嫣mm在池边私会。 段誉但觉她一只柔腻软滑的手掌款款握着自己的手,霎时之间,只觉便是天塌下来也顾不得了,欢喜之情,充满胸臆,心想她这么待我,别说要我去娶西夏公主,便是大宋公主,辽国公主,吐番公主,高丽公主一起娶了,却又如何?他重伤未愈,狂喜之下,热血上涌,不由得精神不支,突然间天旋地转,头晕脑胀,身子摇了几摇,一个侧身,咕咚一声,摔入了碧波池中。 (夸张,还是夸张如果语嫣真美的颠倒众生,怎么萧锋和虚竹无动于衷,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问题出在段誉身上,汗!) 电视剧中,演的比较好的有两个版本。可惜汤镇业年纪大了,上妆以后还是像30几岁的,而且他那乱得像小扫帚似的发尾实在不敢恭维;陈浩民年轻又可爱,最有趣的镜头是施展凌波微步的时候,快镜头切换下,他一溜烟远去,长袍下摆扬起一路纷纷扬扬的尘土 平心而论,段誉在我眼里不是好情人,也不是好老公。一是他太黏人,比女孩子还要婆婆妈妈,而对于mm来说,gg是最好是坚强果断的,是用来依靠的。就像小龙女对杨过的话:“以前我是你师父,现在不同了,我什么都听你的。”;二是他心肠太好,当皇帝绝对不合适,所以客观的说大理国几十年后灭亡,恐怕和他经营不善有关;三是他胸无大志,唯一的理想就是和梦中情人到荒岛隐居,这样不思进取,幸亏他家大业大,不愁吃喝,日子或许有乐趣,否则没有面包的爱情能维持多久? 金庸是智慧的,把王语嫣这样一个天真烂漫的绝色美人配给段誉。他们都没有政治追求,都是含着金钥匙出生,一个爱美,一个爱善,相得益彰,可以像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终生厮守,相看两不厌。 最喜欢王语嫣唤的那一句:“段郎――”吴侬软语,轻喜薄嗔,回眸凝视,无限风情。看到他们含笑相拥,我常常忍不住热泪盈眶:人间良辰美景无数,令人怎不留恋这个花花世界? 时间过的好快,从第一次认识段誉,到现在已经十年了,我也已经从言笑无忌的小女孩,长成了一个彬彬有礼的白领。窗外依旧如同洒盐般落着雪,一如书中的段誉,洁白、喜悦、自由。此时此刻,不禁掩卷莞尔,这些陪着我成长的可亲可爱的形象啊!如果没有他们,少年时代将会少了一片最最浪漫激情的天空。岁月流逝,即使我们一天天长大、变老,他们却永远年轻。 女人花摇曳在红尘中 冬天的北京,刚刚结束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我百无聊赖的坐在宾馆的房间里,看窗外纯金做的夕阳,看黄昏澄金的日光斜照入室内。 初雪后的空气冰冷而寂静,似乎天地白茫茫一片,就剩我一人而已。 电脑里正播放着滚滚红尘的片尾曲: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年少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也不惜换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 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 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本应属于你的心 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们的传说 一种凄楚的感觉慢慢的淹没了我的心。世事就像琉璃般美好而脆弱,尤其是爱情。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看的见的,未必就存在;抓在手里的,未必能真正拥有。 想起梅艳芳的歌:女人花,摇曳在红尘中;女人花,随风轻轻摆动。只盼望,有一双温柔手,能抚慰我内心的寂寞。世间所有的红颜,都渴望有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中携手,呵护备至。在日寇入侵的艰难时刻,韶华被后母赶出家门,靠写作过着清贫的日子。直到章能才作为一名读者走进她的生活。他英俊而沧桑,宽厚而富有,他请她吃西餐,送她贴心的礼物,在雪夜里相依相偎。沈韶华,人如其名,开到荼蘼极盛,那一回眸的美丽和才情,仿佛乱世中难以磨灭的光辉。 屏幕上,章能才和沈韶华正当清浓,执手相拥,一方红披肩在两人头顶缓缓落下,夕阳如梦,映着红绡底的鸳鸯。真是时世安稳,岁月静好。此时的韶华,美貌、纯真、聪明,正如鲜花初放,在爱人的怀抱中绽放的美满。 那时的秦汉和林青霞十分年轻,是台湾炙手可热的一对璧人,在银幕上卿卿我我,不知倾倒了多少心灵。只是沈韶华这个名字难免有些刺心,韶华正浓,韶华难再,这一刻的风月情浓,似乎马上就会逝去。 这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没有发生在天涯海角,也没有发生在世外桃源,在炮火连天的上海,注定要以悲剧告终的。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韶华极盛的那朵鲜花,折在有情人手中,有过春风桃李,杯酒言欢,还是逃不过江湖夜雨,灯火昏黄。 不管是逃亡暂居的破屋里,他们醋海生波的争吵;还是逃往台湾的疯狂人流中,沈韶华最终放手,让爱人持着唯一的船票远去的泪花;抑或是四十年隔海相望,各自婚娶,那斩不断的相思。韶华都那么清澈,那么坚决,那么勇敢,相形之下,章能才宽厚的肩膀只是她的陪衬。 滚滚红尘中娇弱的花朵,终究失去了遮风挡雨的天空,远离了青春浪漫,嫁作商人妇。余老板救了她,使她免于饥寒,但她,却“在心里怨了救命恩人一辈子”原来爱是如此的无理,明知章能才是汉奸,明知余老板的一往情深,她还是毅然挥别尘世,留下了白玉兰,在几十年的光阴流逝后,远隔时空,对爱人诉说自己的无怨无悔。 相思有多长,那冷月下的残梦就有多长。 相思有多长,漂泊过的山水就有多长。 相思有多长,你与我的距离就有多长。 相思有多长,倾一海的思入更漏就能滴多长。 相思有多长?我正在用一生细细丈量。 醉过知酒浓,爱过知情重。年迈的章能才在雪地里,独自一人,渐行渐远。不管他是否娶妻生子,不管他是否仕途坦荡,他直到此刻才明白,人生最美的一段早已随风远去。 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在于此吧。男人是岁岁长青的绿叶,可以在刻骨铭心的爱情之后,再次奔上前途,纵然某一刻蓦然回首,最多只是无语凝噎;女人却是用尽全部灵魂开放的春花,即使只能灿烂一季,也愿意为了那一双曾经温柔的手,萎谢到尘土里。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蝴蝶的翅膀 蝴蝶的翅膀 在枝头轻轻颤抖 抖落昨夜的露珠 晶莹地滴落 如同春夜微醺的梦中 那一颗冰冷的思乡泪 蝴蝶的翅膀 在风中哀哀振动 遍天满地的寂寞中 尤带一丝淡淡的微笑 你是不是想起了 南国绿荫下曾经的温暖 蝴蝶的翅膀 在月光里疲倦合拢 一地如水的银辉 都荡漾出漂泊的清愁 远处 有你不敢眺望的万家灯火 梦里,乡愁有多长 我正在用一生细细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