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婆的发家史》 第一章 希望的田野 这是一片充满希望的田野,站在高坡上向下望,厚实的黑土被分成一块块的整齐田垄,如黑巧克力。上面种满了碧绿的菜苗,生机勃勃、绿意盈盈。远处,是高低起伏的山脉,隐约露出淡雅的轮廓。天高云淡,气韵清新,艳阳高照……好一幅农家风光啊! 可惜,林芳雅一丁点也不高兴。常年在车水马龙的大都市生活,习惯了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你让她怎么接受变成农家小萝莉呢? “种田种田,喵它个咪的,你当种田女好当吗?” 她费力的平衡着双臂,踩着笔直的田埂走过来,然后蹲下,低着头找了根土棍儿,撅着屁股刮粘在鞋子上的泥。 “脏死了!” 连下雨天不小心被汽车飞溅到皮靴上的泥点,都接受无能,何况是用黑泥直接做个拓印鞋模?你知道泥土里藏着多少细菌、多少寄生虫卵?什么? 不知?那你一定是没看过电视的土包子!就跟老高家所有的男男女女一样!没有共同语言! 林芳雅愤愤的丢了小棍,一边搓手,一边朝老天翻白眼。 真的无处说理去。 穿越好,让喜欢穿越的人来啊,她这个在现代过得顺风顺水、有房有车,生活乐无忧的穿来干什么!若是去万恶的封建阶级,做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呼奴唤婢,有十多个人伺候着,那也罢了,她愿意考虑考虑。可在生活水准达不到平均线上的落后农家……喵它个咪的,怎么不来一道雷,劈她回去啊!种田文好看不好生活啊!她宁愿在宫斗文里吃香的喝辣的,也不想在农家里过贫寒苦日子啊! “封建保守……重男轻女……还加上留守儿童……我这是倒了几辈子霉?” 一醒过来,得知这具身子的亲生父母都不在老家,同胞兄弟也被父母接到外地了。独独留下她在老家——是不是该庆幸,不用担惊受怕被隔了一层的亲人发现,俗套的用失忆伪装了?到现在,粗枝大叶的十几个高家人,愣是没人发现她的芯子换了,从懵懂傻气不留神变成愤世嫉俗、有暴躁抑郁倾向的小萝莉。 林芳雅仰天无奈,稚嫩的小脸写满了沧桑无奈,不能怪她啊,想当初,她也是个五讲四美、学雷锋做好事的三好学生来着。都是命运弄人—— 还在感慨呢,啪!的一声,一块沾着泥水的黑泥砸过来,顿时把她千辛万苦才保持一个泥点也没沾上的裤子,画上了一朵大黑花。泥水四溅,里面都有多少微生物,多少细菌……林芳雅怒都懒得发怒了,直接抬腿,把恶作剧的破小孩,砰的踢下去。 这个破小孩大约五六岁,长得虎头虎脑,调皮捣蛋极了,不知悔改,在泥地里蹦蹦跳跳,站不稳还在里面打个滚,弄得满脸都是泥浆。唯一的优点是不喜欢哭闹,自个儿爬起来哈哈的大笑,挥舞手臂又接连砸了几个“黑花”来。 喵它个喵的,你以为这是在打雪仗? 林芳雅的干净的小脸上也无从避免,辫子末梢湿淋淋的滴着水。她居高临下的看着小堂弟,眼神荒凉,心理默默的流泪——请不要责怪她“以大欺小”,暴躁倾向怎么来的? 被逼的,都是逼的啊! 压着泥猴一样的堂弟回了家,果不其然被小婶婶碎碎念,“元元啊,你是姐姐,怎么看着弟弟掉泥塘里也不管一下?你看看他,浑身脏成什么样了?还有,不是我说你!都六岁了,也不知道帮家里干点活,整天东奔西跑的,猪圈的猪还没喂,鸡窝里也没打扫,整天吃饱了就会玩!我像你这么大,在灶台烧火打猪草,什么不干?” 这种话耳朵都听得生出老茧了。 怎么办呢?谁让她是留守儿童,亲爹亲妈都不在?就算在了,这里又不是现代,宠爱孩子,上了初中高中一点家事也不干的大有人在。不同了,这儿没有深入人心的“生男生女都一样”,更没什么“计划生育”的国策!林芳雅暗暗的观察了周边邻里,发现家家户户都五六个孩子,而女孩基本从四五岁开始就做力所能及的活了,八九岁的女孩几乎都跟半个大人一样,围着灶台洗菜烧火,擦擦家里灰尘之类,什么不做? 一句话,女孩跟男孩不一样! 悲催的重男轻女!老封建思想! 林芳雅看了一眼自身,个矮体弱才六岁,最多过上一二年的幸福日子,之后大概跟邻居家女孩一样,先是在家当做牛做马当丫鬟,照顾一家子老小,等齿岁够了,卖到外乡里赚一大笔彩礼钱——这取决于将来的容貌和能干情况了。 如果顺利的话,嫁了人就开始一年一个的下猪崽——没办法啊,这里有避孕套么?没有,那黑灯瞎火的……没有娱乐生活可不就可劲的生孩子!生得越多,地位越稳固。等生到人老珠黄、乳、房下垂、赘肉横生,再也生不动了,就该操心怎么把拉扯大大儿子小女儿,一个个成家。好了,经过一番劳心劳力,她这一辈子,也该到头了,可以睡在坟墓里安息了。 这样的人生,有意义吗?没有自我,没有感觉,就只麻木的等着天亮,看着天黑?一辈子做牛做马!也许有的,祖祖辈辈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嘛! 可她林芳雅不愿意。 她的身体里藏着渴望自由,渴望蓝天的灵魂。找不到志同道合,有共同语言的老公,她不怨怪,因为即使上一辈子她也在寻寻觅觅。可你让她跟一个陌生的,不知长相的,老实巴交的种田汉,白天吧唧种田,晚上熄灯嘿咻,一辈子奔波劳碌,她她她……真的打心眼里排斥啊!不,不仅仅是排斥, 而是绝望! 发自内心的绝望! 她的一辈子,就要毁在这一片“希望的田野”上了吗? 作者有话说:开新书了!上一篇文萦索把自己虐到了,还收到了无数的怨念,所以对自己说了一百遍,此乃甜文,虐谁都可,就是不能虐女主~念了果然有用。悄悄的把大纲脉络更改了一部分。所以,跳坑的亲可以放心了。 这本的女主跟俞清瑶不一样。性格决定命运,俞清瑶几世为人,都苦苦坚持她的原则。她的遭遇大半跟她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有关系。而这本的女主,她的原则完全不同。或者说,她没有原则?呵呵,亲们可以看看,是否喜欢她这样有个性的女主。 第二章 古代农村大家庭 以前听人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形容农家生活的自然和谐关系,林芳雅记得自己当初还心生向往过,那样没有生存压力、没有勾心斗角的日子,不要太美好的哦? 直到真的穿来……才发现,被骗了! “喔喔喔……”这是祖母高老太养的高傲大公鸡“金冠”,在扯着嗓子叫唤呢! 林芳雅朦朦胧胧的睁开眼,发现天还黑着,只蒙蒙的从窗户边透出一点亮,几根手指都照不清楚。这死公鸡!就会扰人清梦!真想掐断它的脖子,红烧了! 它一叫不要紧,后院养的十几头猪也开始“哼哼”的叫了。作为这个家族里最重要的财产,高老太是不能忍受猪饿了,饿瘦了这种状况出现的!所以接下来,她立刻从被窝里爬起来,摸黑穿好了衣服,顺带把窗户开了。 为何开窗?因为要借外面的光亮啊! 日出的时候每一个眨眼,亮度都不同的。也许穿衣的时候还是黑糊糊的,穿完了,亮度就能依稀看到屋里的东西。高老太舍不得油灯的油,干脆省了。 开窗后,初春的冷空气毫不犹豫的冲进来,那夹杂着夜里风露凝结的寒气,把还在被窝里的林芳雅冻得……咬牙切齿!体质缘故,这一世她的身体没有上辈子的好。人小,营养不良,也许还有先天遗传因素?她无法一个人入睡。盖着厚厚的棉被也不行。睡到最后肯定是手脚冰凉,活活冻醒。 高老太知不知道小孙女怕冷畏寒?不知才奇怪了呢! 不过粗枝大叶的农妇,不觉得这是什么大问题,从来没在意过。再说,天都亮了,干嘛赖在被窝里不起来?懒小孩才这样呢!当她发现只要开窗,小孙女就会自动起来,根本不需要她多费唇舌,这简直成了“绝招”。每天必须的。 林芳雅带着满腹的怒气起来穿衣。 很想很想跟高老太谈谈未成年小孩的睡眠跟成长之间的关系,但一想到高老太的文化水平,这个念头就不翼而飞了。高老太生了九个儿女,活到成年的有五个。分别是她父亲——老大,中间三个女儿,大姑、二姑、三姑,以及最小的小叔叔。 谁也不会希望自己亲生的孩子命短,高老太若是个认真仔细,非常重视儿女的,那另外四个无缘的姑姑叔叔,不至于活不到现在。亲生的都这样,她这个隔代的……还是算了吧! 林芳雅穿好了衣服,用厚厚的棉被把自己包裹住,又是气闷又是无奈的闭着眼睛,一边想着又是无聊没有新意的的一天,一边听着隔壁的小婶婶没好气的骂骂咧咧——如果可能,谁不愿意在被窝里多呆一会儿啊! 厨房里生了火,高老太动作麻利的切碎菜叶子,和米糠、高粱玉米茬子混合着,倒进大锅里,很快煮熟了一锅猪食,那气味闻着居然还很香甜!趁热舀到木桶里,拿圆木盖子盖严实了,和小婶刘氏抬到后院猪圈。高高举起,开了猪食槽的栅门,一口气全倒了下去。 喂完了猪,之后才轮到人。 这时天已经大亮了。厨房的灶台有一大一小两口锅。大锅煮了猪食,小锅才用来做早点。农家的早点非常简单,颜色乌漆抹黑的杂粮窝窝头,以及一锅稀溜溜跟刷锅水差不多的玉米面稀饭,从酱坛里舀出的一碗酱菜,没了。 林芳雅穿好了衣服,把被子叠好。说实话,她个子那么小,整个人还没棉被大呢,也就是把被子堆成一堆,空出能放炕桌的地方而已。 早点端上来,高家人难得聚全了。 坐在上首的,当仁不让高家的家主,林芳雅的爷爷,外面人称“高二太爷”。他的身材很高大,约莫有一米七八?比普通的农户人家青壮也差不离。此时盘膝坐下,背脊挺得笔直,面容红润,脸上没有一般老人家的老年斑。一双眼睛没有变成浑浊的玻璃体,仍然清澈,里面闪烁的光辉,绝对跟愚昧啊,怯懦啊,怕事啊,扯不上关系。看着不像一般农家小老头。 高老太,年轻时候应该挺漂亮的,大眼睛、高鼻梁,五官长相都没明显的缺憾。骨架子大,屁股圆,绝对是符合这里人审美的“美女”。可人到了岁数,哪有没皱纹的?鱼尾纹和法令纹深深,看着就衰老得多。跟还显得年请的祖父一块,有些——不协调。 三个姑姑都嫁出去了,而这个年头,出嫁的女儿不是想回娘家就能回的,所以都不在。林芳雅的亲爸亲妈在外做生意,三年来只有几封书信并土特产。此外,就是年轻英俊的小叔叔“阿九”,和小婶婶刘氏,以及乳名小宝的堂弟。 一家人说不上其乐融融,但比饥寒交迫,连饭都吃不上的人家好得多。 只有林芳雅暗怀不满。 别跟她说什么全天然、无污染,杂粮窝窝头是很养生,可她根本吞咽不下!这东西,粗糙不说,还硬梆梆的,可以当石头打人了!怎么吃啊?咬腮 帮子疼!可不吃就得饿肚子!唉,一边吃一边痛苦的皱眉,悲悯自己漫长且没有希望的人生。 不过她很快就知道,她的情况,绝对称不上最恶劣、最糟糕的。 一大清早,砰砰砰有人敲门,进来就是泪流满面。来人是三爷爷家的四婶,进门才一年多, “不好了,二伯娘,莺姐儿她,她吃老鼠药了!” 第三章 性情迥异的姐妹 林芳雅对自己突然穿越的命运十分不满,打心理里抗拒高家人的身份,除了天天接触的几个,对其他人并不关心。莺姐儿这个名字虽然熟悉,可她从来没认真的认为这个女孩会跟自己的未来,有什么扯不清的关系。 猛然听说莺姐儿吃老鼠药自杀,她十分惊讶。她是“高二太爷”的长子的长女,莺姐儿是“高三太爷”的长子的长女。祖父都在世,呃,一句话,她们算比较亲的“堂姐妹”。 她和莺姐儿还有一处相似。父母都不在身边,不同的是,林芳雅附身的“元元”虽然不受父母重视,丢在老家,可父母毕竟有回来的一天。而莺姐儿的父母双亡,没指望了,只能在祖父母和三个已经分家的叔叔家里轮流居住。 寄人篱下是什么滋味?林黛玉最晓得。锦衣玉食改善不了心理的苦闷啊!比起林黛玉最后把自己哭死了,莺姐儿做法更极端,把老鼠药混在晚饭里,吃得口吐白沫、四肢抽搐,要不是小四婶串门子,及时惯了绿豆水下去,一条小命就要搭上了。 出了什么事情,要激烈的以死对抗啊? 林芳雅神思恍惚,顾不得咽不下去的窝窝头了。 高老太急急慌慌出了门,不到晌午,整个人气得发抖,数落都没力气,连带被子带孩子一同送过来。同时还请来了十里八乡最有名的胡大夫。林芳雅人小,知趣的躲在一边不惹人注意,暗暗观察堂姐的状况,嗯,瘦弱苍白,发丝发黄……唉,典型的营养不良。 穿越的好处就是再也不用把减肥当成重要的任务了——喵他个咪的,饭都吃不饱,还减肥呢! 胡大夫神神叨叨的诊脉完毕,开了药方,两剂药喝下去,莺姐儿明显好多了,呼吸平稳,能开口说话,也能喝下稀饭了,他老人家抚着胡须笑了。 为什么不笑啊?诊金是半扇猪呢! 另外半扇则做了药费。 一头成年的猪大概三四百斤,一斤能卖二十多文,大约价值七八两银子。折算一下现代人民币,大概七八千呢。换到现代医院,检查费住院费…… 这点钱跟流水一样花光了。但在古代,这绝对算得上大数目。 高老太为人十分吝啬,想不到为了隔房的孙女也舍得。为了不让“老鼠药事件”,给莺姐儿的身体留下任何隐患,特特的请胡大夫开的是最好的药。平日里当成宝的猪,说杀就杀了。 林芳雅不由得刮目。 当然,这头猪死得其所。一来,莺姐儿知道为救她,高老太眼也不眨的杀了一头价值七八两银子的猪,心理感动,把高老太当成嫡亲的祖母,求死的念头彻底断了。再者,也让林芳雅跟胡大夫搭上了线,学了手不上不下,治得了别人、治不了自己的三脚猫医术。 某次听胡大夫醉醺醺的透露一个秘密——那老鼠药也是他自己配的,怕真吃死了人,加了些麻药在里面。不然,换了一般老鼠药,主要成分是砒霜,莺姐儿的一条命早玩完了,还想没有后遗症的活着?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且说莺姐儿喝了三天的药,除了偶尔还有些脚软,已经和正常人一样了。高老太怕她身子太弱,特地从米仓里煮了白米,日日熬粥给她喝。 林芳雅这才知道,原来高家的饭桌上天天窝窝头,不是贫穷的没有稻田,而是出产的白米都被高老太贮存起来!宁可白放着变成陈米,也死抠的不给人吃! 她再一次的仰天长叹,这是什么诡异思路! 大概……也许,她一辈子也无法理解和认同。 托堂姐的福,她吃到了穿越以来的第一口白米饭,好香好香啊!没有任何调味料,可在嘴里咀嚼的米饭甜味,一直甜到了心理,感动的她都快哭了。所以十天后,纯米饭变成米饭和杂粮混杂,她的心理有些不舒服。十五天后,又变回杂粮窝窝头时,她处于发飙的边缘。 尼玛,特地去贮粮的米仓看了,还没脱壳的稻谷堆成小山似地。就是不给人吃,不怕发霉啊?每天望着口感奇硬的窝窝头,想着米仓里的白米饭,喵他个咪的,这日子过得连老鼠都不如。至少老鼠钻进米仓里,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不必硬逼着自己吞咬不动的窝窝头! 林芳雅怨念缠身。 总算她有自知之明,没直接去恳求高老太,因为结果肯定是“小孩子家家的,那么贪吃”一顿骂!变着法子撺掇堂姐去说。堂姐初来乍到,还感动高老太对她的恩情呢,怎肯提要求?再说,窝窝头她也吃得惯,无所谓了。一计不成,林芳雅只能自己出头,故意对高老太说,莺姐儿体弱,吃不了太硬的窝窝头,否则上厕所屙不出来…… 高老太对这个隔房的孙女是真的好,当天晚上又煮了白米饭。吃得林芳雅是心花怒放。 她开心,轮到莺姐儿不高兴了。 莺姐儿在高老太这里得到了亲祖父母也没有的关爱,生怕高老太误会她得寸进尺,乱提要求,然后讨厌她,不知滋味的吃了两餐。等到第三天,看到又是一碗白米饭放在她面前,忍不住了,心思沉重的她,语气的婉转说自己身体好多了,以后可以帮忙干活了,不用特殊照顾。 高老太瞪了小孙女一样,让莺姐儿尽管住下,以后就当自己的家一样。等于默认了让莺姐儿以后跟她生活。 如果莺姐儿的到来,代表天天吃白米,林芳雅举双手手脚欢迎。可是,照样的吃窝窝头,她的生存环境没有任何改善!还有,高老太本来就是粗枝大叶的人,对她不怎么重视,这会儿更把八成的精力放在莺姐儿身上,她几乎成了可有可无的人! 陷入深深怨念的林芳雅,做了一件不怎么光彩的事情。 去三爷爷家串门的时候,说话只说了半截,“莺姐姐刚来,我们吃白米饭。白米饭好香哦!现在莺姐长住了,以后要天天吃窝窝头了。” 好似莺姐儿的到来,降低了整体的生活水准。其实多一个人,多一双筷子的事情,哪有“白米饭”骤降“窝窝头”那么大的差距了? 不过三爷爷家的人不会这么想,也不能这么想。 莺姐儿的亲生父母,都是和善人。年纪轻轻没了,谁不怀念?对他们唯一的女儿差点“吃老鼠药自杀”的事情,到现在还怀着内疚心理。尤其是三叔三婶,据说是害得莺姐儿吃药的直接责任人,十分不受待见。 要不是他们养了一对可爱无敌的双胞胎女儿,恐怕连立足之地都没了。 一听这话,旁的人还没反应过来,三叔当晚立刻扛了一担大米送过来。门都没进,就放在院子里。 林芳雅高兴极了。送来的大米算是给莺姐儿的“抚养费”“生活费”?祖母高老太过日子死抠,但为人没的说,不然也不会揽事上身,照顾没有血缘的隔房孙女,应该不好意思“昧下”吧?嘿嘿! 这么说来,岂不是天天有白米饭吃? 凡事有得有失。 高老太无法拒绝这笔生活费,又不能单独做饭给莺姐儿一个人吃,只能改善伙食了。林芳雅小小的动用心机,过上了有白米饭吃的幸福日子。 却把堂姐得罪的狠了。 第四章 鸡毛蒜皮小事多(上) “小婶,鸡窝已经打扫好了,灶台也清理过了。我回去绣花了。” 莺姐儿经过一个月的调养,没有初来乍到时的腼腆和脆弱,做事勤快麻利。刘氏粗粗一看,打扫得非常干净,顿时赞不绝口,“莺姐儿啊,你身子还没全好,得空多休息。千万别累坏了。这些事情,都是小事,什么时候做不行?哦,对了,你还要绣花。不得了啊,这么小就会绣花卖钱了……” 转头再看什么也不会,游手好闲的林芳雅,还能有好脸色?虽然刘氏自己的儿子小宝同样什么都不做,但女孩跟男孩怎么能比呢!张口就是一顿臭骂, “看看,看看!跟你姐姐学着点,这么大了,整天不着家,跟野孩子似地就会疯玩!家里的事情什么也不做!不知道你姐姐身子才好,受不得累?扫个地还磨磨蹭蹭的,你说你跟你姐怎么差这么多呢!要是有莺姐儿的一半,我不知道有多省心!” 一边骂,还一边戳林芳雅的额头。 林芳雅哪是好欺负的,骂就当耳边风了,不过戳她?头一偏就闪过去了。气得刘氏哼了两声,掐腰骂得更厉害了。 对此莺姐儿只是笑笑,就进屋了。 林芳雅分明看到她走时的眼神,带了点幸灾乐祸,还有一丝隐藏的痛快。 如果可以,林芳雅情愿莺姐儿能冲她大喊大叫,直说“我非常讨厌你去我爷爷家,更不该要什么白米,你这么做,让我非常生气……”哪怕气恨了,对她打上几下。看在天天能有米饭吃的份上,也能原谅。 可莺姐儿没有。她面上不显,高老太在时,该怎样就怎样。高老太一转身,她对林芳雅视而不见。没有必要,连话也不说上一声。 冷暴力啊! 如果林芳雅真是个六岁女童,恐怕摸不着头脑,就此蒙上一层心理阴影了! 今天莺姐儿走时那抹幸灾乐祸的眼神,林芳雅决定,不用浪费所剩无几的同情心了。莺姐儿无父无母,身世可怜,但她又不欠莺姐儿什么,米饭是三爷爷家送来的,要感谢三爷爷家里人就好了。自认跟包子有一大截差距的林芳雅,心理自有一本恩怨账册。 对她好的人,她双倍报答。对她不好的人,也别指望她虚怀若谷、不计前嫌。 小婶婶刘氏不知道是不是每月一次的“周期性暴躁症”发作了,张口不歇的骂了小半个时辰,早练成“皮厚神功”的林芳雅充耳不闻。她瞟过东屋,觉得莺姐儿的身影大概闪了三五次,心理冷笑了下。 晚上,高二太爷跟九叔不回来吃。高老太坐在饭桌前,听小婶婶刘氏没口子的夸赞莺姐儿“懂事、乖巧”,沉思了一会儿,举着筷子,“莺莺啊,明天跟婆婆家去。” 这个家,当然是莺姐儿原先的家。 莺姐儿一听,当时就愣住了,眼眶一红,泪珠儿在眼眶里转了两转,拼命咬牙才没掉下来。 “阿婆,您不要莺儿了吗?是莺儿哪里做得不好吗?您说,莺儿一定改!一定都改了!阿婆,千万不要不要莺儿。爹死了,娘也没了,如果连您也不要莺儿了,莺儿怎么活下去?” 刚说完,那滴蕴含已久的眼泪就吧嗒落下来。 见此,林芳雅感叹——你丫怎么不去拍穷摇剧!就这说哭就哭的演技,关键是还哭得很凄美,巴掌大的小脸滚落晶莹的泪珠,我见犹怜,不去做穷摇剧的女主,太可惜了啊! 小婶刘氏也一愣,忍不住开口劝到,“妈,好端端的干嘛送莺姐儿回去?您看她来时瘦成什么样子了?一把骨头!来咱家几天功夫,脸色也好了,精气神也足了。这要是送回去,要是莺姐儿再想不开……” 林芳雅自动脑补——又得杀一头猪! 当然,她没蠢到说出来。 高老太有她自己的想法,“你唠叨什么!别以为老婆子不知道,这几天都是莺儿做的家务,洗碗扫地刷猪圈,都是她干的。她留下来,你就可以轻闲了!这么大人了,都不好说你,也动动吧,成天在家筋都养懒了。” 小婶刘氏讪讪的,“妈,你就不能给俺留几分脸面。当着小辈的,说什么呀。” “哼!你还懂得要脸了?”高老太扭过头去,再不想看见这个让人憋闷的儿媳妇,转而对莺姐儿说,“丫头,你到底是那边的孩子。” “不……” 看似柔弱的莺姐儿忽然爆发了,饭也不吃,过来抱着高老太的大腿,哭着跪下了,“我绝不回去!阿婆,求求您了,不要送我回去。做牛做马都可以,再也不想回去了!”说完,就是一阵嚎啕大哭,委屈得什么似地。 高老太直叹气,“丫头,别哭别哭了!你愿意住这儿,就住下来,愿意住多久都行。不过,总得跟那边说一声吧?” 莺姐儿哭得泪眼朦胧,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不是送她回去,而是让她跟那边说一声,就算正式在二房落脚了?喜极而泣,“全听阿婆安排。” 由始至终,林芳雅咀嚼的速度不变,除了眼眉挑了下,再无其他,仿佛身边发生的事情跟她无关。莺姐儿是哭也好,是笑也罢,她的眼睛只盯着盘里那条滋味无穷鲜美的鱼。 一个人是否好吃,不该看生活优渥、衣食无忧的时候。比如林芳雅,从来没觉得自己对食物的渴望可以大过一切,如自尊,如教养,如内心的羞耻感。因为之前,她从来没觉得吃上白米饭,能有一碗鱼汤是多么幸福而难得的事情。 看来那句话——有奶便是娘,是真理啊。 这个时候,如果有人拿着好吃的食物,诱惑她离开高家,恐怕她不会犹豫。 原因?离开就一定不好?留在高家就一定好?最后结局也不过是换笔彩礼。谁还真把她的幸福快乐放在心上啊? 第五章 鸡毛蒜皮小事多(下) 高二太爷跟三太爷是亲兄弟,这是毋庸置疑的——一个妈生的,尤其这个妈八十高龄还在世。不过其中肯定出过什么事故,闹得两兄弟不大愉快,平时见面都冷着脸。除了年节,以及高太婆的生辰,很少有面对面坐着的时候。 今天,为了高莺姐儿的事情,高二太爷一家,其实上下加起来就两老两小,加九叔九婶六个人,浩浩荡荡的去了三太爷家。因三太爷家行三,就称呼三房吧! 二太爷先去三房的主屋,拜见了亲生母亲高太婆,问候了老人家的身体。因为不是正宗的古代人,林芳雅后知后觉,压根没觉得老母亲不住在长子家里,而是住在小儿子家里有什么奇怪的。她觉得,老人家偏爱小儿子,喜欢小儿子供养,这很正常啊! 现代的老人家有几个孩子的,只要儿女孝顺,还不是随着父母喜欢,就住哪一家?其余的兄弟姐妹,按份子给赡养费就是。既然要孝顺,不是顺着长辈的意思来么?因此气氛明明这么诡异,她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拜见完了,二老太爷才跟亲兄弟对坐着,一个盯着茶壶里起起伏伏的茶叶,另一个则吧嗒吧嗒的抽旱烟,都闷头不说话。剩下的事情是女人的了。首先,高老太的妯娌李氏,抱着孙女一顿痛哭,哭得撕心裂肺,中间又提及她死去的大儿子和大儿媳,捶胸顿足,不免哭得更伤心了。 高老太也陪着掉了几滴眼泪。 虽然事情压根没解决,可这一顿哭后,莺姐儿脸上的冷漠和防备都化去了——她想起祖父母并不是不疼她的,而是上有年纪大的太婆要照顾,下有几个年纪小的孙子孙女,实在分不开身。把她放在几个叔父家中,也是逼于无奈。 以前她在哪一家过得不顺心,祖母还偷偷给她吃的。 哭完了,才说起正题。 “弟妹,莺莺这丫头,烈性。这点恐怕是随了她娘。唉,孩子心理苦。没爹没娘的孩子都苦。你看这样,把这丫头放在我身边。嫂子是什么人,你们都知道。别的话不多说了。绝不会亏了孩子。” 高莺姐儿抿着唇,站在高老太身边,低眉顺眼的,却跟三房的人划清界限了。 打酱油的林芳雅一瞥眼,觉得莺姐儿比她还像高老太的亲孙女呢!那她算什么?反正大人们的谈判,跟她没有关系,就分出精力打量了一下高家三房的人。 三爷爷略有佝偻,长得不高。肤色微黑,两道粗粗的卧蚕眉很引人注意,面孔方正,眼大有神,脸上胡茬非常茂密,半百半黑的,看着比亲哥哥还老气几分。 叔祖母李氏是个本分人,标准的农妇模版,勤劳胆小,任劳任怨,生了四个儿子。大儿子“福叔”就是莺姐儿的亲爹,两三年前亡故,大伯娘也随之去了。没见到他们生得什么模样,不过看莺姐儿惹人怜惜的模样,也能猜测一二。 二儿子“禄叔”是个能耐人,长得跟三爷爷很像。平日里听最多的就是这个堂叔在外赚了多少钱,又是修路,又是资助学堂,把儿子送进学堂做读书人——林芳雅暗中评价,是个有眼光的。 四儿子“全叔”跟四婶才成婚两年多,只有个女儿,还在襁褓中。乍看过去,没什么印象,是老实忠厚人的面相。 至于三儿子“寿叔”,今天好悬没让他进门! 因为莺姐儿就是住在他们家,受了欺负,才吃老鼠药自杀的! 高家祖辈是逃荒过来的,忍饥挨饿,什么苦没吃过?就是没听说被自家的长辈逼得走投无路去寻死的地步!莺姐儿是年轻冲动了,有她自己的不是,可好端端的,孩子会想死? 别说高老太不待见,就连李氏看到三儿子和三儿媳蒋氏,也是万分不自在。 “你们还来这边做什么!当我死了吧!” 蒋氏进门低着头,抹着眼泪,“都是儿媳的不是。” 谁也没理会她。 一条如花的生命,险些丢了!事后说后悔,有个屁用啊? 蒋氏也有自知之明,知道幸好莺姐儿活着,不然她的罪孽可深了。跪在婆婆李氏面前,泣不成声。 “娘,二伯娘,俺跟俺婆子说好了,绝无下次。一定把莺姐儿当成亲生的一样疼。再有一丁点不对的地方,您就骂俺,打俺,用棒槌捶俺!爹,娘,再相信俺一次!” 用林芳雅的眼光来看,寿叔应该是很疼老婆的那种人,虽然面上对蒋氏又凶又恶,但那其实也是一种保护啊!不然就凭蒋氏差点必死侄女的罪名,说休就休了,何必浪费唇舌? “寿啊,你也别多说了。你觉得我跟你娘还会把莺丫头放在你家里。呃,再来一回?行了,这种事老婆子担一次惊受一次怕就够了,永远不想有第二回!” “二伯娘!”高X寿跪下来,重重的磕了一个响头,声音很大,极有诚意。“俺再也不敢了。”这次把孩子送到他那里,不仅仅是责任了,更是一种信任。 很明显,连亲爹亲娘的不站在他一边了。而高莺儿更是不想回到噩梦一样的三叔家里。 “阿婆,我不要回去,我不要!” 可怜的莺姐儿一看蒋氏,就立刻挪开目光,害怕的身躯颤抖,只用哀求的目光看着李氏和高老太。 看,都把孩子吓成什么样了?可想而知这孩子在蒋氏家里过的什么日子! 李氏也是为难。她每日伺候婆婆就很累了,怎么照顾孙女?而剩下的老二家的,屈氏自己病怏怏的,带不得孩子。小儿子媳妇沈氏才生养了,更没有那个时间精力。想来想去,竟然只有托付给嫂子。 于是,高莺姐儿的抚养权,暂时移交给了二房。 女人们的事情解决了,关系不大和顺的二太爷和三太爷则站起身,走到后院里商谈了什么。 林芳雅从祖父出门时沉重的表情,直觉得应该不是什么好事,至少谈得并不顺利。 她有种不安的预感,似乎有暴风雨要来了? 她不关心高家上下是好是歹,但若事关自身,不得不多个心眼! 第六章 遇到二货无奈何 现代社会女人能顶半边天,自由、独立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以实际的经济能力和法律保障体系挂钩的。但是穿到这里来……林芳雅不蠢,知道看起来里里外外都是高老太一个人说的算,其实啊,那都是表象! 真正影响整个家族未来的,只有高二太爷和高三太爷两个人!顶梁柱神马意思?意思这两个人一倒,家都要散了!高家未来如何,林芳雅不关心,她只是厌恶极了突如其来,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被丢到完全陌生的环境中。 所以,她特别关注刚刚两个祖父辈的避开众人,私底下谈了些什么。 怎么才能知道呢? 从高老太身上找突破口?找到了也没用!因为,真正懂规矩的朴实的农妇们,包括小婶刘氏和叔祖母李氏等人,从来不会管老爷们做事的。她们只管自己家门口的一亩三分地,比如莺姐儿的抚养权,从头到尾都是她们说话,两位老爷子只当摆设——反正莺姐儿在二房还是三房,不都是高家人么。大的问题没有,小细节就不过问了。 “小宝,你刚刚听见爷爷和三爷爷说话了什么?” 想来想去,只能拉下脸求问可以自由行动,且不被猜疑的小堂弟了。 “听了。” 林芳雅睁大眼,双唇勾得弯弯的,用刚刚见李氏后,得到的一块麦芽糖贿赂,得到的回复是,“听见了……干嘛……要告诉你?” “你吃了我的糖。” 皮猴——皮厚的小堂弟扬起脸,完全没有吃糖就得听话的自觉。也许他的思维方式从来是给他糖吃是应该的。不给……那就不给呗!他又没求着给! 林芳雅气得牙痒痒,每次看见高小宝,都忍不住化身暴力喷火龙,瞅人没注意,捏着小堂弟的耳朵,“你说不说!” 高小宝十分硬气,把嘴紧紧抿成一条缝。 再用力一扭! 高小宝的头也顺着旋转,可就是一句话不说! 好啊,还跟我犟起来了?林芳雅怒,心说看你这只死鸭子能嘴硬到什么时候! “元元,你在做什么!” 光天化日之下的暴行被发现了。另一位堂姐,高萱儿出场~ 她是“福禄寿全”中的禄叔的女儿,长得……怎么说呢?一句话“山窝窝里的金凤凰”!十里八乡,有名的大美人。肤色白腻光滑,五官明艳动人,关键是那清丽出尘的气质,很是罕见。连林芳雅有些愤世嫉俗的性子见了,都生不出什么嫉妒的感觉。 光记得欣赏美了。 每次看看二堂姐,她都要感叹,这样美丽的瑰宝,怎么生在穷乡僻壤里!幽兰生在人迹罕至的深山密谷中,还有高洁一说。可生在这里,将来免不了被十分不般配的汉子配了去!要是命不好,遇到爱赌嗜酒打老婆、作践女人,甚至卖老婆的……那真是人间杯具,餐具啊! 萱姐儿现在的日子尚可,在家里什么活都不干,平时只做做针织女红,或是伺候病中的母亲。因为谁都知道,她将来要嫁到富户人家享福的。可依林芳雅的看法,生在富贵堆中,美貌是一种武器。可生在高家……唉,是怀璧之罪啊! 她对父母建在、才貌双全的萱姐儿的同情心,尤甚于莺姐儿。 “元元,小宝犯了什么错事,你要扭他耳朵?” “呃……他惹我生气了。” “怎么惹的?元元,小宝比你还小半岁呢。你是姐姐,不能让一让他吗?就算他真的犯了错,你可以告诉祖母,告诉九婶,或者九叔,怎么好扭她耳朵呢?万一扭坏了怎么办!” 高萱儿有着跟容貌一样柔美的心肠,语气柔和的指责了林芳雅的暴力是不对的,是必须改正的!同时护着高小宝远离“魔爪”。 林芳雅忍着气,唉,被小自己很多岁的小姑娘教训了,滋味真是难以形容。 没问到两位爷爷到底私底下商谈什么,算了吧!本来以为到此为止,没想到高小宝是个绝顶的天才——天才神马意思?就是不能用常理推断。 二房三房难得凑在一处团聚一堂吃饭,高小宝气乎乎的在饭桌上告状,蠢“元元今天拉我耳朵了,好痛好痛!”“为什么拉我耳朵?因为我没告诉她。爷爷说‘茶山的茶叶多,品种好坏不一,恐怕是圈套’,三爷爷说‘去年的秋茶都跟春茶一个价钱。只凭连云山山顶那几棵百年老茶树,就值回本了’。爷爷说,‘五百两不是个小数目。你家老二跟我家老大辛苦这么多年,也就存下这些。’三爷爷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下次没这么好机会。那可是出产贡茶的好茶树!’” 没头没脑的说完了。一时间,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 过了一会儿,才惊异至极的看着坐在上首的高二太爷和高三太爷。 连云山?贡茶的茶树? 说的是不是距离高家坡二十里路的连云山啊?那里不是公主的封地吗?谁能把手伸到哪里去? 要不是两位老爷子同样震惊,底下的晚辈们几乎以为自己幻听了。连云山山不险峻,可常年云深雾绕的,非常适合茶叶生长,这两年每年都有大量的茶商过来收茶。高二太爷就是一名高明的制茶师傅,估计是受到了什么讯息,才私下里跟弟弟商量。 不然,两位老人家脾气不对,见面都是冷着脸。 也只有这种关系后代福祉的大事,能让他们放下多年的心结了。 确认高小宝说得都是真的,大家都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能买连云山?买,肯定要买!这是关系我高家几辈子的大事!有了连云山和山上的茶树,我们高家后代子孙受益无穷啊!” “不错。年年都去连云山晒茶炒茶制茶,终于可以自己做茶商了吗?” 林芳雅顾不得暴露,心理震惊无比:喵他个咪的,原来高家不是缺钱的贫穷人家?看这热火朝天的模样,几乎人人都懂一点茶,还打算买下茶山做基业,可见至少是脱离温饱界限的小康之家了。 那还天天吃窝窝头? 自虐啊? 第七章 天下不会掉馅饼 “别吵吵了!”高二太爷见事情瞒不住,大有深意的看了一眼缩在角落的林芳雅一眼,随后干脆的全盘说了出来。 “是有这么回事。前些时日,公主别院的周大管家道是平洲距离上京城太遥远,一来一回要两三个月。他年纪大了,孙子都有了孙子,想趁走得动回家待上几年。这几年,他就不费心思另外找人看守,让我们高家坡、沈家集、刘家坳,还有上花溪、下花溪的能制茶的人家商量商量,或是合伙,或是单独交些茶引钱,只要每年春秋的送到公主府的数量质量不差,其余他就不过问了。” “啊,只有这几年功夫?”老实憨厚的全叔,以为是买下所有权呢! 高三太爷咳嗽了下,“不然你以为呢!还想长久的霸占公主府的产业不成?”瞪了一眼最不争气的小儿子,才说道,“就算几年,也值了!换做平时,那么一大片茶山,哪有我等小民插手的份儿!” 头脑赚的最快的禄叔已经开始算计利润了。“二伯制的茶,去年是一两银子一斤,那连云山每年春茶最多,三千多斤;夏茶两千斤,秋茶最少,也有一千五百余。这么算来……”眼睛已是闪闪发亮! “禄啊,你这么算就不对了。你二伯制的茶是好茶,可步骤复杂,一年能制两三百斤算不错了。还能制出几千斤?你想累死他?累死他,也变不出几千两银子!”高老太不满的说。 “呵呵,二伯娘,侄儿不是为有个参考么!真的要包下连云山两三年的产量,自然不能全靠二伯一个人辛苦,家里人都的去茶场帮忙,说不得须请沈家集、刘家坳的人,他们制茶的功夫略次,也比外人好些。人多好办事么!” “二哥说得对!以前我们几家制好了茶叶,一大半交给周大管家运回上京城,一小半才能拿出去贩卖……中间不知吃了那些茶商多少亏!现在周大管家明摆着不想管事了,横竖只要把茶送回公主府,公主府管是什么人送的?” “老三,你的意思是?” “留下贡给公主府的,剩下的咱们自己卖!薇薇她舅舅去年才买了一艘货船,专跑花溪到平洲安阳、安阳到庐州,咱连出去的船钱都省了!早听她舅提起过,外面说起连云的雾隐茶,十分有名,三五两银子一斤。可惜咱们制茶的人啥也没赚到,都让茶商赚去了!” 自己贩茶,省了中间一道被茶商盘剥,众人都觉得不错。就是得依靠蒋氏的娘家…… 高三太爷抽着旱烟,没有说话。 蒋氏提着心,生怕老公公发话,说不准,那她在婆家的地位岌岌可危了。幸好,没人愿意跟银钱过不去,高三太爷抽完了一袋子烟,敲了敲烟杆子,“先这么的吧!” 蒋氏终于松了口气。莺姐儿吞药这件事,暂时抹过去了。 听几个兄长议论,高阿九也觉得这事做得,可看自家老头一脸不赞同的模样,“爹,这么好事,您干嘛不乐意啊?” 高二太爷认真看了一眼所有的子侄辈,半响,一声叹息,“你们见过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么!没见过吧?既然没见过,怎么不会想想其中的险隘?那是公主府啊,拐着弯跟皇家有关系啊!周大管事管着连云山几十年,看起来是挺风光,可他毕竟是个奴才!他说的话,能信几分?” “啊,爹,周大管事不会骗我们吧?” “骗未必会骗。不过他打包票也没用。连云山是公主府的产业,不是他的。万一咱们交了钱,干的热火朝天,公主府忽然来了人,说要收走……岂不是全都白费!” 那种情况,万一发生了,可就血本无归!公主府的势力,不是他们升斗小民能碰的起的。几句话说得,众人都冷了心思。 过了半响,禄叔才不确定的说,“公主府有多少年没人过来了,一直都是周大管事做主。不然他也不敢。再说咱们平洲是有名的穷地方,公主府未必会想到连云山吧?” “也许会,也许不会……” 这种不确定性才让人无奈啊! 唯一心肠变热的是林芳雅。她围观了这么久,忽然发现普普通通、身上没有任何闪光点的高家人,原来深藏不露啊!她从现代穿来,还带着“茶是高雅”的代名词的认知,丝毫没觉得这种认知是错误的。而且错的离谱! 很快她就会发现,制茶高手跟品茗高手,距离太遥远了。后者是小资、是富贵人家闲极无聊提升生活品味的,前者就是工匠,跟制酱、腌菜、做臭豆腐的能手,没什么大的差别。 今天的家庭聚会没谈出什么结果——谁都害怕辛苦了一整年,被人夺走了成果。回家后,林芳雅自知“暴露”了,忐忑不安的等待可能的审问。 一般小孩好吃、贪玩,但绝对不会打听祖父辈的谈话,更别说有目的、有计划的贿赂堂弟,虽然结果没成功。 林芳雅本来以为必定会面对一番责罚,或者猜疑?她也做好了完全的准备,无非是装傻、卖萌两大绝招! 哪晓得…… 一如往常。高老太依旧每天早早被窗户开了,唤上小婶婶刘氏去喂猪。中午一顿饭加很少的盐,晚上等不到九叔和祖父回来吃饭。 太过平静了。 这让做好充足准备的林芳雅,觉得陷入了棉花堆,无从着力! 高家人这是怎么了? 第八章 疑人偷斧不自知 犯了错,又被人察觉,该怎么办?主动投案自首?不不,没听过“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么!林芳雅基于上辈子的经验,原打算拖得一日算一日,最好拖到最后大家都忘了,才好呢! 可惜,事关连云山的茶场,是目前整个高家最关心、最关切的,犹胜于“莺姐儿吞药事件”!这几日几个叔伯婶婶碰头,说的都不是家长里短的小事,而是难以抉择的问茶场。要是真的包下连云山几年,那过后高家可不是现在的样子!至少能跟长房比一比了。 高家长房,出名的富庶。 不提其他,只说这场引起高家内部轰轰烈烈的议论的……源头,都是高小宝无意说漏了嘴。高小宝为什么会说漏嘴?因为高元元打他了。为什么高元元好端端的,要打小堂弟?因为她想知道两位祖父说什么,而小堂弟偷听了,却不告诉她。 高家人未必懂得什么叫“逻辑关系”,也不懂得因果,可事情是高元元捅了出来,没有高元元,大家还被瞒在鼓里呢,这是肯定的!林芳雅相信,想必所有思维正常、有成人智商的高家人心中都略过一个问题——元元为什么要偷听两位老爷子说话啊? 这个问题,是她无法开口解释的。 总不能说她的身体里藏着一个现代灵魂,恐慌外部环境会发生大变化,提早未雨绸缪吧?说出来肯定被人当成妖怪,活活烧死。 所以,她只能憋着。 憋来憋去,林芳雅渐渐发现事情变了味道。 别忘了她的躯壳只有六岁。六岁的小丫头,说话还奶声奶气的,先天拥有干坏事,调皮捣蛋的权利。换做成人,偷听一事就是典型的“居心不良”!而换在小孩子,充其量是“好奇心旺盛”? 她就等着别人问她,好用这个借口回答呢!到时候装装傻,也就糊弄过去了。 没想到,等了足足半个月,没有一个人叫住她,正式包括玩笑的问过这个重要问题。 难道大家都得了健忘症? 别人能,朝夕相处的高老太不能罢?她连七八日前下锅几碗米都记得清楚! 越是等待,越是等不到想象中的画面。越是等不到,林芳雅那颗多疑善变的心,越是不安。各种黑暗的念头都冒出来——别怪她,死过一次的人总是对这方面比较小心。 一个月后,林芳雅觉得看似平平静静的生活下,简直隐藏着惊涛骇浪!气氛太诡异了!高二太爷看她的眼神,那是看自家小孙女的眼神吗?那么意味深长……眼睛里分明藏着许许多多未尽的话语啊!还有高老太,她就是一乡野民妇,藏不住心事的普通妇女啊,怎么能憋得住不问原因? 除了气氛,她还发现了诸多以前从来没发现的疑点。比如,高老太说起连云山是公主府的产业,每年收益少说几千两,居然面不改色。高阿九大字不识几个,就人长得过得去,居然搭上了镇长,农闲的时候在镇长手底下做文书…… 隔壁陈家是猎户,每次打猎总要送点猎物过来,山鸡野兔的还罢了,有时送一头完整的野猪!客气的不像邻里。 至于她的父亲母亲,外出做生意么,又不是犯了律法逃亡在外,平时很少被提及。有一次,林芳雅分明听见祖父母谈论在外的儿子,看见她,立刻转移话题,说起了别的……需要特别防范她么? 人,容易灯下黑。想林芳雅刚刚穿越那会儿,愤怒无辜“被穿”,更厌恶物质文明疾苦匮乏的生活条件,悲哀发发牢骚都找不到人。那时,她对身边的高家人,哪有心情研究,琢磨她们之间的关系啊?基本上是以“漠视”的态度对待。即你们不怀疑我换了芯子,我也懒得管你们干了什么! 现在不同了,一个小问题引出大问题,大问题后面藏着更多的疑问。林芳雅反倒定下心,觉得这也算是一个契机,让她直面生活的酸甜苦辣。 毕竟,想或不想,她真的穿了。总不能一辈子沉溺在委屈抱怨的情绪中,变成连自己都厌恶的人吧? …… 不久,蒋家的几个舅兄来到高家坡拜访,同时还带来很多礼品,几块酱色尺头,两匹上好的粉色暗花绫,几坛雄黄老酒,外加老母鸡和五十多个鸡蛋。 鸡蛋,明显是给高莺姐儿养身的。那两匹颜色最趁少女肤质的绫罗,显而易见也是送给高家做赔礼。上门都是客,李氏虽然厌恶三儿媳歹毒,可想着蒋家后面的势力,不得不收下了。 那天中午,高三太爷和蒋家舅爷们吃了几大坛子的酒,一直喝到醉醺醺的。最后拍板,做他个娘的! 人生能有几回搏?不为自己拼一次,也得为后代子孙考量啊!莺姐儿无父无母,得给她准备一份厚厚的嫁妆吧?老二家里三个小子了,老三老四都年轻,万一再生几个讨债鬼,三房的家产都得搬空了!不像二房,三个女儿都嫁出去了,两个儿子都有本事,负担轻了不知多少! 四婶婶沈氏亲自盛了几碗红烧肉,送到二房里来。高老太啥也没说,只是叹息莺姐儿苦命。 林芳雅倚着房门,听沈氏不好意思的说起,“还有薇薇花花那两个小丫头呢。三叔要是休了三婶婶,那两个孩子就没了母亲。二伯娘,我婆婆也说了,是委屈了莺姐儿那孩子。可还能怎么办呢,三叔再娶,那新娶的娘子能对两丫头好吗?到时候不是莺姐儿一个人的委屈,是三个孩子的委屈了。” 原来“吞老鼠药”的结果就是这样。 林芳雅心说,换了自己差点没命,结果亲爷爷亲奶、奶亲叔叔,照样跟仇人相处得融洽,五百个鸡蛋就弥补了。嘿,还不如一头撞死! 一条命,就这么不值钱? 当然,心理讥讽时候,林芳雅忽略了自己的天价保险金。 五百个鸡蛋做事后伤害补偿慰问金,和五千、五万个,有本质的区别吗? 第九章 农家小院趣事多(上) 夜晚的星辰闪闪烁烁,夜幕如同黑暗的帷幕笼罩着平静祥和的小山村。小女孩林芳雅搬了一个矮凳子,坐在自家的小院里看星星。古人有诗云,“岁岁年年花相似,年年岁岁月不同”。不知道那身处在现代的父母和未婚夫,是否望着同一轮月,发出同样的感慨? 不知,什么都不知。 别以为她小脸紧绷,无语凝咽,就是代表惆怅哀伤了,就是陷入思念的狂潮不可自拔了。其实林芳雅的内心对远方的“亲人”,没有那么依赖和在意。原因很简单,她是孤儿,是被养父母收养的。 六岁时知道自己的真正身世。但那也没影响,养父母对她挺不错的,给好看衣服穿,给好吃的东西吃,不曾打骂,用心教育精心培养——曾以为自己是交了天大的好运了,遇到世上最善良的人。直到成年后才知道,付出不需要回报吗?怎么可能~! 尤其是二十年的抚养大恩,哪里是一句轻飘飘的“我以后养老”就行的?老人的话也很有理——我们已经老了,真想报答,现在就报答吧!等到瘫痪在床,吃不能吃、喝不能喝,还有什么意思? 她和未婚夫从相识到“相恋”,都是养父母一手包办。 未婚夫人不错,长相憨厚、脾气很好,公务员,家里没有负担。作为一个结婚对象,没什么挑剔的。不过,林芳雅应该感激养父母为她挑的未婚夫吗?明明知道她爱的另有其人? 不提了。也不该想了。 那天价的保险金,足够补偿养育的情分。恩也好,怨也罢,都过去了。林芳雅幽幽的收回目光,心说真要好好打算,在这穷乡僻壤的生活下去不容易。别的女生能在种田文里发家致富,过上小康生活,她也一定行的! 对了,高家上下想承包连云山的茶园?这可是一条不错的出路啊!努力思索了一番前世记得的有关茶的知识,绿茶红茶乌龙茶……不知这里的茶,制作工艺怎样?她记得的东西,有没有用武之地啊? 如果承包,第一大风险是来自公主府。天晓得那位远在天边的公主会不会心血来潮,想起自己还有一份产业?这几乎跟不可抗力一样了,无可预测、无法对抗!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赌! 林芳雅不喜欢赌,把全部身家投入一场无可预料的赌博之中,也太愚蠢了。万一输了,就是血本无归啊!好在她学过一些防范风险的招数,嗯……不如这样…… 还在思索怎么把办法告诉大人们,忽然听到身边有人嘿嘿笑了两声。刚刚她太入神了,竟然没发现三房的堂哥也搬了个小凳子坐过来。 这位堂哥是禄叔的二儿子,,已经十岁了,长得浓眉大眼,皮肤黝黑,体格壮硕,穿着灰布衣裳。他笑嘻嘻的递过来一个油纸包。林芳雅一扫,看到甜腻的麦芽糖,撇撇嘴,没什么好气的说,“你当我是高小宝呢!” 只有高小宝看到糖就流口水吧? “你要是小宝就好了。” 堂哥有点尴尬的收了纸包。 乍一听,没什么。仔细一想,分明指的是高小宝贪吃了她的“贿赂”却不听话的事情啊! 林芳雅立即睁大圆溜溜的眼睛,瞪着这位堂哥。瞪了一会儿,堂哥迟钝的摸摸自己的脸,疑惑的问,“我脸上有脏东西?” “没有!” 林芳雅无奈的说。话说她一直不安的等待大人对她的“审问”,等了许久等不到,心理总觉得什么事情没完成。不行,得从傻乎乎的堂哥嘴里套话,好有个心理准备啊!不然,大人们对她偷听两位祖父说话是个什么看法,她永远不知道! “八哥,你咋来了?” “我爹要跟九叔商量事情。”说的肯定是茶园的事情。不过真正的小孩,大概就跟高守诚似地,能吃就吃、能玩就玩,多余的不操心。他更在意的是—— “元元,你看,这是薇薇她舅带过来的。好多好玩的,你挑挑,看有什么喜欢的。” 捏的惟妙惟肖泥人,扎的五彩风车,树根做的笔筒,可以在平地上抽打的陀螺,布老虎等等。这种哄小孩的玩具,林芳雅能多看一眼就怪呢! 她嫌恶的挪开目光,又觉得自己此举太过离谱——换了真的农家小孩,看到一堆玩具,应该高兴的跳起来吧!所以,她全部拢在自己身边,假装开心的说,“八哥都给我了?” “全……给你啊……”老八高守诚明显舍不得,不过犹豫了一会儿,“豪气”的说,“好吧,都给你了元元。你、你要好好保护它们啊,别让小宝弄坏了!” “哼,高小宝?我才不给他玩呢!我现在见到他一次,就打一次!” 林芳雅扬起手臂,做凶蛮状。 “啊,那怎么行啊?元元,你是姐姐诶!” “哎呀八哥,你怎么跟萱萱姐一个口气?”捏着嗓子学了一句“你是姐姐诶”,林芳雅翻了一个白眼。 “嘿嘿”,惹得高守诚笑得打跌,抱着林芳雅乐呵呵的说,“你要打他,千万躲着二伯祖母和九婶,别让她们看见了!对了,得防着小宝告状。你等着……” 精力充沛的小男孩说做就做,一溜烟跑到后屋,很快压着高小宝过来。平时最调皮捣蛋的高小宝,这会子一点脾气也没有,垂头丧气认错,“姐姐我错了……” “错在哪里?” “小宝也不知错哪里了。反正八哥说错,那小宝肯定错了!” 林芳雅被这么强大的认错原因,气得发笑。上前一步,揪着高小宝的耳朵,“看你还敢不敢了!” 高守诚也在旁边帮腔,“听好了,以后你元元姐让你做什么,你老老实实做就行了!” “那,下次元元让我去偷听爷爷说话……” “听就听呗,有什么大不了的?”高守诚不以为然,用力拍了下小堂弟的肩膀,加重语气,“还有,让我再知道你告小状,让你元元姐受气。我再也不带你玩了!听到没有!” 再也不带你玩了……再也不带你玩了…… 好强大的威胁啊! 林芳雅嘴角抽抽,没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高小宝,竟然真的吓到了,瘪着嘴,“好嘛!我以后听元元姐的话。把听来的话都告诉她。” 少年郎高守诚听了,满意的点点头,冲林芳雅眨了一下眼睛,眼睛比天空的星辰更加明亮。 第十章 农家小院趣事多(下) 小孩子的世界是成人无法理解的。林芳雅看到被训的老老实实的高小宝,忍不住暗暗称奇,心说自己还做过两三年的幼师呢,竟然全白费了!早年学过的儿童心理学,看来对她伪装成低龄幼稚儿童,帮助不大。 这也正常,毕竟讨饭是什么过程——人人知道!只要开口装可怜就行了,可真的乞讨时,又有几个人能全然放下自尊和脸面?知道是一回事,做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要么,怎么有人提出“知行合一”呢? 林芳雅认真的看着八哥的“教育方式”,铭记于心。用她的眼光来看,八哥对她是真的不错。小孩子的心机一般不深,对人对物的喜好表现得非常明显。不管什么原因使得高守诚对她比高小宝好,她只关注结局——或许可以通过八哥来解决心事? 连云山的茶园,目前才是重中之重! 万一高家赔本……她岂不是连现在最基本的吃住都没有保障了?她才六岁大,两三天不吃就能活活饿死!可恨这里连孤儿院都没有,至于社会福利制度,别做梦了。还是老老实实依靠高家这艘不太富裕的小船吧! 关于承包,林芳雅有个规避风险的办法。既然高家不能预估公主府的行动,所以……压根不用完全承担血本无归的全部风险啊!找个人承担不就行了?下下策是跟其他村子的村民一起承担,上策么,自然是连云山原来的大管事!他想清闲,他想省事,就不能只拿钱不承担责任! 林芳雅正思考着,想着用什么办法启发启发,让半大不大的八哥“开个窍”,忽然看到高守诚高举双手,高兴的叫了一声,“大哥!我在这里!” 林芳雅转过身,看到篱笆墙外的小路上摇摇晃晃的两只姜黄色的灯笼,灯笼越来越近,上面写着龙飞凤舞的“高”字。夜凉如水,万籁俱寂的山村里只有身后的瓦房民居里有热闹的人声。此时的时间变得非常慢,唯如此才衬托林芳雅的思维转的有多快,她一听八哥的叫唤,立刻猜出来者的身份。 长房来人了! 来的还是长房长孙,她这一代高家子女的所有人名义上的“大哥大”。古语有云,“长兄如父”,马上要来的这个人是可以代替父亲的角色,责任重大。很显然,他说出的话可比半大孩子的高守诚重要多了! 林芳雅一边踮起脚尖看清来人的面貌,一边暗想用什么招数“启发”长兄高守礼。不过高守礼今年十四岁,涉世不深但也通了点人情世故,糊弄他不太容易……准确的说,是在不暴露自己的情况下,糊弄成功不容易。 林芳雅不想再出漏子了,高小宝当众揭穿她行为那种事一次就够了!回忆不堪回首,她须得小心谨慎,隐藏好、保护好自己。最佳的办法是让高守礼以为是自己的主意,如此长辈们更信任倚重他,她呢,也可以好好的在高家做一只米虫,吃到能独立自主的时候。 到那时,是去是留,全凭自己的心意。 模糊的身影渐渐变得清晰,一道清朗温和的声音,“小成,禄叔在吗?” “在的,他跟九叔一起喝酒呢!” 高守诚很是雀跃,忙不及的亲自给长兄开了门。咯吱的篱笆开了后,高举的灯笼一晃,便在林芳雅面前露出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他头戴方巾,身上穿着读书人的青衿儒服,虽穿戴的不甚富贵,可眉宇间的悠然开阔和白净面皮,一看就知道出身优渥的家庭。 高家长房,非常有钱! 看看高守礼后面跟着的家僮小厮,穿的高家长房的“仆役制服”,那料子似乎比高守诚身上的棉麻粗布都好呢!剪裁也合身,不知道是不是量体裁衣!如果是,说明连小厮都有两三套换洗的工作服呢! 为什么差别就有这么大?原因很简单,长房是大老婆生的,而二房、三房都是小老婆生的。所以太祖母可以住在三房,也可以住在二房,却从来没人提送到富贵的长房享福去。 林芳雅暗中撇嘴,心说幸好八哥是个心气宽的,不然看到小厮都比自己穿得好,还能跟长兄建立兄弟情?不心生嫉妒才怪! “那成!我进去看看。” “等等!我爹跟九叔还有话要说呢,刚刚打发我出来,叫我出来跟小宝玩。”高守诚只到高守礼的肩膀,靠得近时,要仰着头说话。上下打量了下,有点惊讶,“大哥,你连衣服都没换,是不是直接从县学过来的?” “嗯,有点事情。”高守礼的笑容也是很温和的,年龄虽不大,却有股温润的君子之风了。“我离家得久,这位妹妹是……” “呵呵,大哥,她是元元啊!你忘了,就是跟你差三天生日的元元!你是四月初五,她是初二。” 高守礼眼睛顿时一闪,“哦!” “元元?高静媛?” “啊?”林芳雅回头望望,叫谁呢?过了半响,忽然后知后觉!天,换个躯壳而已,她怎么智商也倒退成六岁小孩了?高静媛,分明是本尊的大名呀! 原来她的名字叫高、静、媛!穿越有半年了吧?第一天听到有人连名带姓叫她!怎能怪她没反应过来? 默念着长兄如父,这是遵从传统不算丢人,林芳雅扬起甜甜的小脸,“大哥,你教元元写自己的名字吧!” 这个要求过分吗?高守礼笑着,用木条在地上写下了高静媛三个字。 林芳雅,不,以后就是高静媛了,认真的把一笔一划全部记住。原来,是淑媛的媛。看来坑女儿的父母希望她长大了,能成为一个淑女? 嗨!她又没出生在长房,一个农家女而已,还淑女呢! 等高家成了名门望族再说! 第十一章 说旧事谁更可怜 不会写自己名字的文盲伤不起,不知道自己名字的……白痴,更加伤不起呀!高静媛仔仔细细的围观地上的“高、静、媛”三个字,心里头真是不知什么滋味。千言万语,只化为一句——老纸要长大!伪儿童不易做啊! 大哥高守礼写完后,看着小丫头对着自己的名字愣愣出神,笑了笑,伸手弹了下小妹的额头,“我们这一代,男子从‘守’,女儿从‘静’。静与婧同音,古人云‘舒妙婧之纤腰兮,扬杂错之袿徽’,诗曰:‘子之清扬,扬且之颜也。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婧媛二字寓意极美好的,是有才能的美女。元元,你的名字不仅好听,也寄托了祖父的对你的美好期望。” 这是十四岁……初中二年级的少年说出的话吗?张口引经据典,一个平平凡凡的名字,被他引申出“长辈对晚辈的殷切期望”来?谁不知道高家是个最重男轻女的人家? 最有力的的论证是——女孩连参与家中排行的资格都没有! 还有莺姐儿是三房长子的独生女呢,在几个叔叔家寄人篱下,被逼到吞药自尽的地步。真有那么重视,能发生这人伦惨事? 高静媛撇撇嘴,眼中闪过一丝“不敢苟同”,被高守礼发现了。发现就发现呗,高静媛可没不好意思的自觉,理所当然的反驳, “大哥,我才不相信大爷爷对我有什么期待呢!”她一个小小的孙女,轮也轮不到啊!排在她上面的几个高家男孙,还有大爷爷的亲弟弟……怎么不见有表示? “我都听说了,你们家住大房子,顿顿吃鱼肉。可我们住破烂房子,只能吃窝窝头!” 听了这话,高守礼脸色一沉,随即缓了脸色,蹲下来安抚的摸着小姑娘的发梢,语气沉稳,“元元,你还小,估计听了大人们平时说的三言两语,误会了。其实什么长房、二房、三房,本是一家子。好比小树长大了,变成了参天大树,会分出很多枝桠——可到底同根同源!你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是不是每只手都有五根手指头,有的长有的短,对不对?” 看人家比喻的,简直比曾经做过幼师的林芳雅还有耐心!眼前的这位十四岁少年,面容俊秀、举止优雅、谈吐过人,压根没有现代所见过那些初中毛头桀骜自以为是,迷恋古惑仔,或是崇拜一些外国明星的肤浅浅薄。他谦和、温润,识大体,又耐心,谆谆善诱引导“伪儿童时”,简直是理想中的长兄模版呀! “我们高家,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老家在千里之外的吴州……四十几年前明江忽发大水,河流倒灌淹没全城,死难者不计其数!亲人没了,家也没了。我爷爷是长兄,带着你祖父和小成的祖父,一直逃难过来。期间遇到的多少心酸苦辣,不说了。元元,我必须告诉你,老一辈人比你我想象的都要感情深厚。不然我祖父临死之际,怎么念念叨叨的不放心呢!高家的祖训,就是手足友爱。” “高家分过两次家。一次是我祖父成亲前,他把自己从老家带出来的所有珠宝平均分三分,他拿一份,另外两份给你祖父和小成的祖父。第二次,是他过世之前。也就是八年前,他再一次把自己的家产分成三分。长房、二房、三房,各得一份。这样的分法,不公吗?” 高静媛注意到,所谓的分家产,两次都是“大爷爷分自己的财产”!那之前分的珠宝钱哪里去了?既然是平均,那她爷爷和三爷爷加起来,比大爷爷多一倍才对! 还有,之后再分得的……高静媛回眸望望已经很是老旧的屋子,想到自己之前吃的都是硬梆梆的窝窝头,心中终于了悟了! 什么高家长房富有?压根就是二房三房不善经营! 来自于现代,她非常清楚情商智商外,还有一大重要的财商!没办法,有的人天生财商低,中了五千万彩票按说一辈子吃喝不愁了吧?可过不了三五年,依旧是个穷光蛋! 如果是这样,那她真的要好好考虑,是否把自己规避风险的法子告诉长辈们了! 高守礼语笑温柔的解开了小妹的疑问,又冲高守诚点点头,“八弟,这话往常我也不说,说得多了反倒不美。你儿时在我家住过,我爹娘如何,你是知道的!后来要不是……唉,说不定就把你留下了!” 高守诚笑道,“大哥,留不留的,我不都是你弟弟?” 在打什么哑谜呢? 听得一头雾水的高静媛挑起眉,十分厌恶“儿童不宜”导致的讯息不畅。不久,高守礼听见东屋里高声说话的声音小了些,估计禄叔和九叔快喝完了酒,就转身进去了,似乎有什么话要谈。至于高静媛,凭她的智商,三言两语就把八哥的“往事”挖出来。 “什么,你差点成了长房的人!” “虚,小声点。你想叫得小宝也听到了?”高守诚坐在静媛的身边,舒适的叉开腿,双臂枕着脖子,“那都是过去了。长房的二伯父去的早,没儿子。正巧我出生了,就把我带过去住了五六年。记得那一年开祠堂准备给我上族谱,墨都磨好了,就差落笔。被赶过来的家婆好一顿乱骂,说爹卖儿子,爷爷卖孙子,她从吴洲逃难过来,都没想过把儿子卖掉,自己过好日子……后来这一闹,就算了。” “啊?家婆怎么能这样!八哥,你好可怜!” 高静媛睁着水灵灵的眼睛,充满同情的看着高守诚。 高守诚能随意的提起这段往事,说明他内心深处压根没觉得惋惜。于是不解,瞅了下自己,有胳膊有腿,健壮有力,“我可怜什么?” “长房有钱呀!肯定给你穿漂亮衣服,吃好吃东西,对你特别好!” “现在我爹娘对我也不差啊!” 高静媛坚持己见,埋怨老太太阻了小孙子赢在起点的路——长房诶,就是一金窝。弄得高守诚无语,“我不可怜,真不可怜呀!” 第十二章 土着人也有智慧 人和人之间的差异,除了年龄性别出身环境和所受教育的不同,更多的是对人对事的看法不一样吧! 高静媛觉得高家……不咋地。穷、锉、封闭,关键是人还坏,体贴善良这种词语无法跟高家上下任何一人联系起来。就是高老太在莺姐儿走投无路时肯收留,让她惊讶了下。后期想想,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高老太不接手,外人怎么看高家呢?她虽小,不常外出,可这几天看周围邻里看过来的目光,都是充满鄙视的—— 所以曾祖母不准小孙子过继,在她的眼里就是目光短浅,自私自利,只为自己的名声考虑,而不想一想孩子未来的前途!长房看看大哥高守礼就清楚了,一表人才啊! 过继,也是姓高的,又不是送给外人,如何能称得上是“卖儿子呢”! 高守诚不理解小妹的想法,摸着头不知怎么解释——他觉得挺好的啊,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能有什么不对劲的?可怜吗?相反,他觉得元元自己长这么大,亲生父母没见过两面,才比较可怜吧? 兄妹都觉得对方更值得同情些,目光对视间,有点惺惺相惜、互报不平的意味了。 “够了,我们可不需要你的怜悯!”忽然,后院传来一到讥讽的声音,“你回去告诉你爹,要是他想加入,咱随时欢迎。要是不乐意,也别说什么大话道理!这里没人想听!” 高守诚一愣,亲爹的声音肯定认得出来啊!猛的一跳,顾不得跟小堂妹争论“谁可怜”的话题了,而高静媛的反应更直接,直接拉着堂兄的手,指着墙角,大眼睛闪闪烁烁,分明再说,“我们过去偷听吧?” 两个人挤挤挨挨,一溜烟的猫腰到墙角,竖着耳朵听。才刚蹲下来,身边又多了一个,高静媛想骂,而小堂弟高小宝嘿嘿的笑着。 屋内,高二太爷敲了敲桌子,不满的道,“老三家的,你做什么,冷静点!小礼子可是我们高家的长孙,将来就是族长!你是他的长辈,但也不能这么没规矩!底下的小辈看了,一个一个的都跟你学坏了!” 禄叔这才不说话了,埋头喝闷酒。 “爹,您也别光埋怨禄哥,他也是一时没扎住口,不是有意冲大侄子发火。对了,大侄子,你不是在县学读书吗?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怎么不回家看你爹妈去,到这里来?” “回九叔,侄儿是听说连云山的茶园一事,特意赶回来的。” “啊,你跟你爹一样,不乐意看到我们发财?” 高守礼的笑容不变,依旧那么谦逊温和,想来对几个不着调的叔父早就习惯了。 “九叔说哪里的话。上次家父拒绝合伙养生猪……真真不是嫌弃养猪丢人,而是怕林州那边的瘟疫传过来。” “得得,你不用替你爹说话了。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自家人谁还记仇啊!” 说不记仇,可这话里话外的语气……高静媛在旁边听了,再一次认清了高家人的秉性。这读过圣贤书的和没有读过的,就是差别那么大! 难得高守礼还坚持着,“九叔不记挂,侄儿就放心了。今天来,是特意献策的。连云山的茶园是安阳大长公主的产业。侄儿有个同窗,本家在上京城,那日他家中来信,说到安阳大长公主改嫁了。” 改嫁?改就改呗,跟小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等等,安阳大长公主改嫁,那显眼的嫁妆,如上京城郊外的皇庄,才吸引人注意吧?谁会关心地处偏僻的连云山?三年五载……说不定都没人过问!怪不得周大管事敢撂挑子,回家养老呢! 没等两位叔父喜形于色,高守礼又道,“可惜,公主改嫁的人家是林阳侯。” 接着,解释了林阳侯的家世,高祖某某,做过什么;曾祖是某某,怎么直达天听,深受信赖。祖父某某,如何触怒皇帝,父亲谁谁……长篇大论下来,听的人头晕脑胀。可还得认真听,因为脑子正常的人,都知道重头戏马上要来了! 果然,高守礼背完好不容易打探来的消息后,一声轻叹,“现在林阳侯府不过是空架子,外面看着风光,里面早就不行了。要不然,也未必肯娶三嫁的安阳公主。除了贪图还能延续一代的爵位外,对公主的产业……怕是不会放手。连云山的茶园,不出名还罢了,可有二叔祖父制的‘小雾隐’,连我那同窗的家中都托人过来打探。” 禄叔砸吧砸吧嘴,“小礼子,那依你说来,这门生意到底能不能做!爷们点,给句痛快的!” “做么,肯定是可以的。没有了二叔祖父,连云山也不过是普普通通的茶园一个!没甚稀奇之处!不过,咱也也得做好准备,林阳侯府毕竟根深蒂固,真起了意,便是县尊大老爷也要退避三舍!” 接下来,高守礼便把自己绞尽脑汁想到的办法,和盘托出。 “什么,咱跟周大管事签五年的约?第一年茶引钱什么也不给,第二年只给十分之一,第三年给五分之一,到了第四、第五年才给大头?这,他能答应么?” “为什么不答应?如果咱高家真能包下五年,一个子儿也不会少他的。可要是中途林阳侯府的人过来,凭什么要高家承担所有损失?最多加上一条,三年后林阳侯府的人过来,按照年限把茶引钱降到八成,如数给他。如果三年之内……就别说什么了。” 不说高家其他人的惊讶,高静媛听了,怔忡了好一会儿。 哎,原来她也不过是一个俗人!自以为带着上辈子的学识,却小看了土著人的智慧。人家还是十四岁的少年呐!不肯小瞧! 高静媛第一次,觉得高家也不是无药可救。至少有这么一个少年,还是未来的族长,未来三四十年不用发愁了。” 第十三章 断门路婆媳斗争 不说高静媛的心潮澎湃,屋内其他人听了,也是久久无语。九叔沉思着可行性,就以大侄子的说法跟那周大管事谈判,成,那就万事大吉,不成,大不了高家不做这门生意!禄叔是所有人中思维最发散的,已经在想高家接手连云山的茶园后,该怎么做才能利益最大化?山疙瘩里不缺人手,缺的是上好的制茶师傅!只有二伯一个人,是远远不够的…… 高守礼说完自己的良策后,知道二房、三房的人肯定要时间讨论下,接下来,他施施然的告退——这回是九叔九婶亲自送他出来,亲切的不得了。 九叔还比较委婉,毕竟刚刚他说话挺冲的,一时半会转不过弯儿。可九婶就没多少顾虑了,一口一个大侄儿,其实她嫁过来八年,见过高守礼的机会还不到十次。 “大侄儿啊,你真有出息。咱们高家上下,就属你聪明!你看,打小宝他爷爷说出来包下茶园这回事,家里足足闹了五六回了,也没闹腾个什么出来。你一来,呵呵,恐怕就要定下了。读书人就是读书人!脑子转的快,不想我们,跟石头疙瘩似的。” 连云山出的什么茶,九婶刘氏一点也不关心。她就想到承包下茶园,每年白花花的银子……想一想都激动万分啊! 送走了长房的大长孙,九叔夫妻回到屋内,晴天一个霹雳。老爷子慢条斯理的说,“老三家的,你想做,伯伯支持你!不过我们二房的老小,就不参与了。” “什么,爹?为什么啊!” 要是一开头,就打消所有人的积极性,坚决的反对,那没什么好说的!可现在已经有了好主意,可以避免高家陷入不可预知的大风险中,为什么还不准高家参与……呃,确切的说,是二房不能? 九婶头一个先闹起来,她还等着白花花的银子呢! “爹,为啥子啊!三房能做,凭啥咱二房的人不能?你可不能偏心!” 高二太爷一个冷眼丢过去,吓得九叔夫妻不敢多说话了。禄叔的心气也不平,陪着笑脸,“二伯,您老要是不加入,那侄子我包茶园干什么?就算包下了,侄子有那个底气吗?连云山的茶园,靠的就是您老的手艺。” “话也不能这么说。”高二太爷说话慢悠悠的,听口吻就知道他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过后的。“上花溪的吴老头、下花溪的钱婆子,都是一等一的制茶好手。他们的眼睛虽然不行了,可手艺都在。估计都传给他们的后辈子孙了吧?连云山那么大,只凭高家是不能的,吃独食也会被人戳脊梁骨,不如把他们都招来,那个什么来着……祸福与共吧!” 这个禄叔早有想法了,不消提醒,他还是陪着笑脸,“乡里乡亲的,侄儿知道怎么做。不过,您老可是侄儿的亲伯父!您又是数一数二的制茶大家,您都不帮我,叫外人晓得了,怎么想?” 高二太爷似乎铁了心,“管他们怎么想!!老三家的,老头子身体不成,空闲的时候制三五斤茶,还罢了。多了,身子受不住。你想做尽管去做,茶园的生意不比其他,咱们家比其他人家还是懂的,亏也亏不到哪里去。” 禄叔似乎还想劝说,但一想到自家的二伯就这么个脾气,要不也不会得了外号‘倔老头’了!这几年老爷子修身养性,可本性改不了,想劝他一时半会儿急不得。 …… 高二太爷临时变卦,禁止二房的人参与到承包连云山茶园的生意中,高老太不觉得怎样,跟老头子生活了这么多年,早习惯了。可九叔九婶太失望了,眼睁睁看着三房的人干得热火朝天,他们心里急啊!火烧火燎的。 连续三天,都能听到西屋那边的争吵声和哭泣声,常常到三更半夜都不停歇。九叔心里也烦,可老爷子发话“除非我死了”,他还能怎么样!总不能为了做生意,连老爹的命也不顾了吧?跟高二太爷交了两个回合,就彻底熄了心思。而九婶刘氏就不成了,她觉得老家伙太古板,跟茅坑里的石头似的,又臭又硬,凭什么拦着这么好的机会,不让她发财? 不能直接跟公公婆婆吵闹,天天揪着九叔不放,一会儿骂他没出息,家里七八个弟兄,就数他没用;一会儿说对不起她跟小宝,看看人家长房,连下人都比她儿子穿得好!一会儿又说起老爷子不肯让二房的人加入,太过偏心……吵得小宝睡不好觉,白天打瞌睡。 高老太忍了两天,后来见九婶有越来越发疯的迹象,傍晚吃饭的时候拿着擀面杖站在门口骂。足足骂了一个小时,不带重样的。什么是国粹的糟粕?不不,是精华?那些字眼分开来,高静媛都认得,可组成一句句话的时候,她要花大量的精力才能思考出背后的意思,毕脑筋急转弯还有趣,顿时叹为观止! 想想上辈子,她努力做一个令养父母骄傲的“淑女”,所以人前人后,没说过一句脏话,没乱丢一次果皮纸屑,没闯过一次红灯。朋友们都称呼她“古董”,哪有人从小到大,考试不作弊,连一次交通规则都没犯过? 骂人这种事,以前的她听都不会听。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她干嘛还要守着以前的行为规范,做一个心不诚的“淑女”啊!充满兴趣的看高老太和九婶刘氏过招,不亦乐乎! 第十四章 处下风暗生歹心(上) “这日子过不下去了!”刘氏在婆母哪里吃了亏,回头就跟丈夫吵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当初娶我过门的时候,八抬大轿,风风光光,说什么进了你家的门就等于掉入福窝里了。这才几年,我伺候老伺候小,每天辛辛苦苦跟牛马似的,越活越回去了!不行,高祈德,你今天要是不给我个说法,谁都甭想好过!” 高静媛偷听墙角,咂着嘴,心说要不是九婶一口叫破九叔的大名,她到今日还不知道高祈德是谁呢!那她的亲生父亲叫什么?按古代人排辈,应该是高祈X吧?比如三房的,福禄寿全,全称应是高祈福、高祈禄、高祈寿、高祈全。哎,今儿起她得多注意了,总不能连亲人的名唤都不晓得。 高祈德……就是九叔,闷闷的说,“你想咋地?爹都说了,不准就是不准。要是你娘家舅兄有本事,也买艘船。到时候纵使你不愿意,三房的人也的求着你去!” “高祈德,你有没有良心!”刘氏一听就炸了,撒泼道,“敢情我们两口子不能做茶园的事,都怪我娘家兄弟了?你还讲不讲理?” “我就那么一说,你急眼干啥?不是早说了,是爹不许!他老人家那个倔脾气,我能有什么办法?算了算了,天也不早了,洗洗睡吧。” 就跟天底下男人一个样,男人回到家里希望有个温暖舒适的环境,谁愿意天天跟女人吵架啊?高祈德也不例外。他心想胳膊拗不过大腿,媳妇的失落他明白,但做小辈的只能顺着长辈,总不能硬顶着? 刘氏却不管那么多,高老太那样骂她,骂得周围邻居谁不知道?她觉得自己在这个家里一点地位也没有了!越想越生气,当初求娶的时候怎么说来着?丈夫高大英俊,家中有屋有田,父母公婆都宽厚,长兄争气,妯娌也好说话……现在呢?呸!她过的这是什么日子!一个苦字都不能形容! 看着高祈德蒙头呼呼大睡,她心里头转悠一个念头——不能继续下去了!今天老爷子能拦住她一条发财的路,以后呢?十条八条也被他堵上,那她一家子喝西北风去啊?小宝越来越大了,不能只跟丫头一块淘气! 狠狠的咬咬牙,使劲推着高祈德,“你说这次的理在谁跟头?你要是有良心,就给句痛快话!” “你,你,行了吧?” “哼,你也知道我嫁到你们家受了委屈?好,那你就听我一句,咱分家吧!” “啥?”高祈德立马清醒了,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你说啥?” “啥啥,咋地了,你耳朵聋了?我说分家!我算看出来了,人家都老小老小爹妈手心里的宝。咱家倒过来,老大才是老爷子心里的宝呢!咱两口子算什么?成了亲,小宝都这么大了,也没说给咱弄个房子。连吃口饭,做个生意,都得看爹妈的脸色!” “咱不能跟大哥比啊!” “不跟他比,跟谁比?跟你那嫁出去的三个姐姐比啊?跟你说,高祈德,你妈的心不知乍长的,偏心偏到胳肢窝去了!你不是她亲生儿子?乍咱辛辛苦苦种了一年地,收成都寄出给大哥大嫂?连三个姐姐回回拿来的钱粮,都寄给你大哥了!别以为偷着给,我就不知道!” “大哥……那是特殊情况!” “我不管!我就知道,咱家过的苦日子,都是你大哥拖累的!我可以跟你吃咸菜窝窝头,咱小宝呢?他才那么点大,你见他吃过几回肉?可怜我的儿啊!怎么托生到我肚子里,明明有好日子能过,都被亲爹亲爷爷给害没了!” 又是一番苦闹,磨得高祈德也没脾气了。他倒下来,什么都不管了,你想干哈干哈吧,“这个家,分不了。你不信,自己跟爹妈说,反正我不会自讨没趣。”说完就翻个身,不理会了。 第二日早饭时分,刘氏果真提了分家两个字。高老太当时脸就沉下来,筷子一拍,“饭也堵不上你那张没把门的嘴,瞎呼噜什么呢!” 高莺姐儿骇得一动不动,缩在一边跟鹌鹑似的。而高静媛瞟了一眼堂姐,心说也不怪她胆子小,没想到高老太发起火来,气场这么强,压得人气都穿不过来。 高二太爷则八风不动,慢条斯理的看着小儿子,“小九,你怎么说!” 高祈德从小在父母的膝下长大,哪敢顶嘴啊,“爹,妈,我都听您两位老人家的。您说分,就分。你说不分,就不分。” 这是孝顺的话,不过似乎也有……想分家的嫌疑。 高二太爷摇摇头,“按说成家立业,你也老大不小,早该让你顶门户了。可你啊,别说跟你大哥比,就是你三个姐姐也强你两三个去!若依我的意思,你这辈子把‘分’这个字给我踏踏实实的噎回去,永远不必再提。我跟你娘活着,你就依靠我两活着。等我们两腿一蹬,你就靠着你大哥和长房的兄弟,至不济还有三个姐夫。饿不死你!” 刘氏当场就跳起来,“咋地了,俺当家的就这么入不了你的眼?凭啥瞧不起他!”激动的蹭到了桌子,把一大盆的稀饭碰到地上,哗的碎了。 高老太心痛,还能有个好?想要骂人的时候,高二太爷挪动身子,从炕上下来,高老太忙给他穿鞋,口气带着压抑的愤怒,“不吃了再走?” “嗯,不吃了。” 对刘氏,老爷子看也没看,就是临出门的时候失望的看了一眼小儿子。 高祈德还有些莫名其妙。低着头,想着什么。 刘氏看他那样,心口的火爆炸一样,忍不住唾了一口,“看你那样,亲爹吧啦眼珠子看不上你,光长着好看又个屁用!我怎么嫁给你个怂货!没用的东西!” 当着人亲妈的面,骂儿子……刘氏这是不想活了吗? 高静媛暗暗的想,果然,高老太发飙了。 这次不像昨天是黄牌警告,直接红牌! 行啊,刘氏你看不上我儿子,那就给我滚! 高老太把刘氏赶走了。 第十五章 处下风暗生歹心 高老太和刘氏的关系,可谓古代农村婆媳关系的范本——当然,是反面教材。高静媛对着两个人都没好感,发生在自己身边,就当看戏呗!跟她又牵扯不上。 且说那一日刘氏跟婆婆大闹一场,结果被高老太三振出局。她倒是很有骨气,不顾高祈德的挽留,背着一个小包袱就走人了。临走前,指着院子里的鸡棚,“别人养条狗还给盖个单独的狗窝呢!有人倒好,养儿子窝家里一辈子!吃兄弟的吃姐妹的,一辈子别让他出门好了!” 说得难听,把高祈德也气得够呛。 不过三天后,事情急转直下。刘氏穿着崭新的红绵绸袄,头戴红花,面色红润、趾高气昂的跟在娘家四个兄弟的后面,又回来了。四个人高马大的舅兄一起站在高祈德的面前,后者什么压力,可想而知。 至于高老太,她的气还没消,不过对着亲家母和气慈善的面孔,还有带来的一大推礼品——晒干的萝卜条、干豆角、蘑菇、木耳,还有几匹绵绸布,一条肥猪腿,两口袋咸鸭蛋、粉条等等,火气也发不出来。 两个老太太面对面坐在炕上,谈判开始了。要么怎么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呢,听听那个不住的骂刘氏的,猛一看还以为是高老太发飙呢。其实,是刘老太在数落自己的亲闺女。 “你这个不成器的东西,以前教你的全忘了?孝顺长辈那是天经地义的,你咋敢跟亲家母对着来?皮痒痒了吧!欺侮亲家母好性儿,容着你撒野胡闹!以为生了儿子就是高家的功臣了,自己封自己官太太了?不想着怎么侍候老人,还想别人来侍候你!” 这明显是说给高老太听的!高老太耷拉着眼皮不说话,那刘老太也不急,唾沫星子直飞的说了大半个时辰,居然没有重复! 高静媛当时在隔壁,总结了一番要点。其一,是淡化“媳妇跟婆婆直接吵闹”的坏影响,说成是“自幼养成的懒散坏脾气”,结论是“要改”。当然要改了,不改的话,就是“将来你儿子娶了媳妇,有样学样,那才是自作自受!”暗指这个媳妇是生养了儿子的,总不好休妻吧? 高老太当然是不能因为一次吵架,就把儿媳妇给休了。好,这样就有谈判的基础了。刘老太继续发挥,要点二,把刘氏唾弃高祈德怂货说成是“怒其不争”,明理表扬了一番高祈德作为丈夫的种种优点,暗中则指出——小两口也不小了,跟爹妈一起生活,没日没夜的干活,没功劳也有苦劳吧!怎么发现一条财路,老人死活不答应呢!要是去赌、去骗,老人这样说得过去,可那是包下茶园,连云山十里八乡的哪一个不懂得茶?正正经经的生意,为啥不答应? 要点三,拉近关系。刘家跟高家三十年前如何如何——不好的话,也不会结亲了。就是高老太自己,跟刘老太年轻时候也是挺好的朋友。听着老姐妹一口一口“对不住”“没教好女儿”,她能怎样呢? 高静媛亲眼看见三日前还下降成冰点婆媳关系,到晚上就迅速化冻了,顿时了悟!她太小看了朴实的农村老妇女,她们也许一辈子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但对于处理家庭的人际关系,那是专家级别的啊! 晚上刘氏做了一锅猪肉炖粉条,给家里每个人都盛了一碗,端到高老太的身边时,说了句,“妈,吃肉。”高老太顿了顿,接了。看似寻常,意义却不同。 也是,居家过日子么,哪能不磕磕碰碰的呢! 高静媛以为这事就算完了,以刘氏的低头作为结束。可惜她再聪明,也才“六岁”,个字太矮,受目光角度的狭隘影响,能发现的事情太少。 刘老太能影响高老太的看法,但影响不了高二太爷的。他老人家对小儿子非常失望,因为高祈德受了四个舅兄的撺掇,行了“迂回之策”——他自己不出面,让刘家的人跟三房的联系。那蒋氏的人不是有船吗,刘家有人啊!等到木已成舟,高二太爷还能说什么! 高祈德自己跪在父亲的面前,砰砰的磕头请罪。 其实请什么罪呢,高二太爷非常明白人都是有私心的。小儿子不能跟他一条心,说多了也是白费。于是做了一个决定,分产不分家! “嘿,现在分了,也省得你那口子日后赚了钱,觉得你大哥和我们两老,占了便宜。至于家,暂时不分。你要是还有两分聪明劲儿,就一辈子别提‘分家’两个字!我怕你啊,分家后没本事站起来!” 高祈德没有话说。 但是刘氏受不了,她不觉得高祈德性格软和,就是觉得二老偏心!偏到胳肢窝了! “你大哥离家都四五年了吧?一年写两封信,每封信里不过夹带两样土特产,半文钱都不值的。回回都是跟家里要钱。你三个姐姐,哪一个没贴过?哦,咱没白没黑种田干活的,没本事站起来,那靠姐妹伸手帮衬的,算个什么东西!” “还有那个元元。她整天不着调的东跑西颠的,你说老大两口子咋不把她接走?以前说她太小,没工夫照看。嘿,上次来信不是说又添了个小子?哦,小子就有功夫照看了是吧!” 说起对老大夫妻的怨念,刘氏是滔滔不绝,能说个三天三夜。关上门都是一家人,哪有什么深仇大恨,都是平日的不满一点一滴积累起来。 等到分产那日,刘氏不认字,女人也进不了祠堂,根本无法参与进去。最后听说,高祈德从父母那里分到了五亩旱田,五亩水田,还都不是最好的,气的她那个火啊,蹭蹭直冒。 这也太欺负人了。 老头子是连云山最好的制茶师傅,光是去年得的银两就有百八十,听说都拿来置地了。那地呢?哦,都留给老大是吧!老大才是他的亲儿子,她当家的是捡来的? 刘氏想找高家的长房评理去,可长房现族长是“祈”一辈的,说不了叔父。再说是分产,又不是真正的分家。刘氏气的咬牙切齿,忍不住又跟婆母高老太争吵起来。 这回高老太奇迹的没有多说,只一句,“我是小九的亲娘,总不会害他。” 是不会害他,但就是让她当家的吃亏!这世道,是不是老实人就得吃亏? 吃不了亏的刘氏,连续几日都是低气压,脾气臭得高莺姐儿和高静媛都不愿意靠近。回了两次娘家,刘老太见识不多,但她也有儿子的人,知道不可能分得那么平均,不过小儿子肯定不会分的最少,让刘氏稍安勿躁。 刘氏忍不住,“忍忍忍,我要忍到什么时候!娘,你不知道我现在过的什么日子!天天侍候婆婆,看婆婆的脸色就算了。那两个小的,又不是我家的人,我还得给她们做饭洗衣!昨儿说话声音大了,婆婆说我吓到人家——您听听,我连说话大小声都不行了!” 刘老太听说了一点高莺姐儿的事情,直皱眉头,“这丫头不好糊弄,要是在你屋里喝了老鼠药,你还不得被人戳脊梁骨?以后远着点。倒是那个小的,想办法把她赶到三房去。三房换了一个侄女过来,二房再换过去,不也挺好?” “啊,我婆婆会答应吗?” “嘿,你婆婆这人我了解,你跟她弄心机,她肯定烦。直接告诉她,你每天侍候一大家子,实在是只生了两只手。要么雇人过来,要么把小丫头送走,让她自己选呗!” “哎,还是娘厉害!就我婆婆那个抠门的性子,肯定把孙女送走!” 刘氏得了计,很是高兴。不过,高祈德分到家产的问题,仍旧没有解决,每每一看到高静媛那张天真无邪的脸,她的心就揪痛不已。 那么一大笔钱,都飞到小丫头父母身边。这么多年,老大老口子有在老人身边尽孝吗?照顾老人的活计,不都是她来做的? 凭什么凭什么…… …… 暗中的波涛汹涌,高静媛没有察觉到。或者察觉到了,但她没有意识到跟自己有关。很快,又到了十五。 古代的十五是大日子啊。不像现代,想逛街随时都行。这里只有初一、十五,才会有各路小贩挑着东西到集市上去,距离高家坡最近的集市有二三十里路呢,得天不亮就准备出发。 这一天,高静媛吵着去逛街——不逛街、不购物的女人,还是女人吗?就算是宅女,也要网购的好不好!现在的她,并不是真的想要买什么,就是想去看看。古代的街,怎么个“逛”法? 高祈德最近跟三房走的很近,听说茶园跟周大管事的谈判已经有眉目了,心情很好的说,“呵呵,元元想去,就让她去呗!” 刘氏也道,“是啊,也不耽误,有我看着呢。” 这个时候的刘氏,还没有什么坏心思。等到集市杂乱,而高祈德说去买东西就消失不见,独独剩下她跟高静媛两个,那些对老大夫妻憎怨的情绪都上来了! 刘氏不知不觉的松开了手,怪异的笑了笑, “元元,我去买串糖葫芦,你在这里等一下啊!” 第十六章 明处境集市初会 刘氏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茫茫人流中了。此刻的高静媛左右望望,还沉浸在新奇的感觉中,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落入大麻烦中。 古代的集市跟现代的大商场,完全不同。后者是商家主动的,有目标的,有选择性的货品集中地,同一类别的物品都集中在一处了,档次相当,不会出现这里卖高档男装,对面却卖假冒伪劣的山寨手机。想要什么,直接往目标所在地就行了。而古代的集市,就是个大杂烩,除了柴米油这些自家就能出产的,什么新奇的东西都有。 距离高家坡二十五里地的“落马坡”,曾是大通河的河床,非常的宽大,占地足有百多丈。几百年前,河水改道,留下干涸的河床,后人陆陆续续搬到这边,图个交通便利——能跑马拉车。之后,发现距离左右的高家坡、上花溪、下花溪不近不远,刚好处在中心位置,自然而然成了集市。 今天是十五,家家户户都出来了。忽略刚进落马坡口的那股牲畜的粪便气味,进来后,还是很有趣味的。高静媛很喜欢这种露天广场性质的集市,没有商家轰炸的广告,没有随处可见的小广告,只有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映着一张张红彤彤的脸,显得很亲切呀! 货品中,最多的是蘑菇竹笋野菜这等山珍,并不值钱,被小贩们随意的放在扁担里,由人挑选。这些可都是全天然的好东西,换到现代一定是用保鲜膜包好摆在超市的冷冻冰箱中,并注明了“全天然,无农药残留”,同时价格飙上几倍…… 高静媛就是这样神飞天外,所以忽视刘氏买个糖葫芦,居然半天不回来!也不能怪她,她至今愤愤不平变成个小孩,没有打心眼里认同新身份。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完全可以独立思考、独立行动的成年人,她会觉得自己需要别人的监护吗?会觉得自己时时刻刻离不开大人的看护,否则就会出大事? 再说,买个糖葫芦,谁知道刘氏真的走人了啊! 五分钟后,高静媛反应过来,立刻冷汗就下来了。 再望着周围热热闹闹的环境,她不觉得新奇有趣了,而是举世冰寒陌生她独一个人行走的刻骨恐惧!她她,只是个小孩啊!小孩又有什么抵抗力,就算身体里藏着成年人的灵魂,可柔弱的身体做不了任何事——除了等待救援! 这里人多复杂,一张熟悉的面孔都没有,谁知道藏着什么小偷,大盗?普通人也有抵抗不了的诱惑,万一觉得她是个被人遗弃的孤女,随手把她卖给路过的外乡人,赚点外快,她她,毁掉一生! 以前,高静媛是想过哪里都行,高家人对她也就那样,给点吃的饿不死,给件衣服冻不死。可真的遇到现在情况,她忽然觉得,有吃有喝就够了!她永远无法忘记自己的本名是林芳雅,永远不能彻彻底底的变成高家人,凭什么要求高家人给她更多? 就是以后为了彩礼把她嫁给个土老帽,也胜过落入风尘,变成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的妓女强啊!高静媛想到现代社会的新闻,什么失足少女,什么拐卖妇女,能全手全脚的算不错的,最悲惨的是打断手脚乞讨的……那真的是生不如死了! 她努力把报警的念头按压下去,并且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收起你穿越女的骄傲和自豪吧!这里不是现代了,没有警察,你连独立回家的本领都没有,有什么!什么都不是! 没有眼泪,也没有哭泣,这是高静媛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大难关,时间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吗,却比她穿来的半年都要漫长。没有人知道她经历的怎样的心理斗争。她独自一个人站在刘氏离开的地方,一步不动。 其实,她想多了。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啊,还没有人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呢。来来往往的人也是过了十分钟后,才发现小女孩倔强的站在太阳下,有点奇怪。 “小丫头,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你家大人呢?” 高静媛不说话。她用猜疑不定的眼神盯着人家,好似在看哄骗幼女的坏蛋。 “诶,你这么看我干嘛?我脸上有脏东西?” 来人还真是好心,觉得她孤零零的好可怜,从怀里掏出一个绣花手绢,打开来,里面放着几个去皮的坚果仁,有松子,瓜子,杏仁等,“给你,很好吃的!” 高静媛用更加怀疑的目光盯着人家,抿着唇,不说话。 “拿着呀,不用客气。吃完了,叔叔这里还有。” 怪蜀黍笑眯眯的说。 实在忍无可忍了!当她是白痴可以随意哄骗?高静媛怒了,啪的一下打掉了企图哄骗她的食物,谁知道里面下了什么药。她碰都不会碰的! 怪蜀黍惊异了,伸手就想摸她的头。高静媛深怕对方手里有什么蒙汗药之类,发出一声惊恐的急促叫声,惹得周围的人都来看。 “怎么了?” “别碰我!我爹爹等会就来了,他会打跑你这个大坏蛋!” 怪蜀黍被周遭很多人用怪异的眼神谴责着,他的脸腾的通红,想要发怒,可小女孩才六岁大,粉嘟嘟的可爱无比,周遭都是不明情况的,就是发怒也找不到对象。只能气咻咻的离开了。 他一走,高静媛拒绝了很多人的帮助,仍旧站在原地,不管谁问,她都高声道,“我爹妈会来找我的。” 她在赌,刘氏再讨厌她,也不至于蠢到弄丢了她,回到高家面对高老太的狂风暴雨。果不其然,漫长的等待后,刘氏从人群中钻了出来,眉目略有不自然,随后先一步的把话堵上,“小元元你怎么乱跑,到处找你找不到。” 拽着高静媛就走了。 这本是一段涟漪过后,水波不兴的小事。周遭人谁都没放在心上,最多有人嘀咕两句“那个小女孩明明没有乱跑”就完了。唯一一个愤愤不平的,是那位怪蜀黍。 说他是怪蜀黍,其实人家还没有十八岁呢。因为习武,所以长的膀大腰圆,面目粗旷。 “少爷,那个小丫头也太坏了!我看她可怜兮兮,才给她东西吃。她不吃就算了,干嘛还陷害我?” 被称之为少爷的少年,也才十一二岁大小,生的面如冠玉,眉目湛然,举止中带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和气势。 “你没注意到吗?她没有接受任何人的帮忙,紧紧盯着每一个靠近她的人。这丫头,防范心思太强了,谁也不信。你要是不靠近,她不会当你是坏人。” “可我没有恶意啊!” “哦,她可能是害怕吧!”嘴里这么说着,傅胤之却皱着眉,想到刚刚高静媛站在那里时的警惕目光,看谁都像是害她的人。明明那么害怕了,但忍住一声不吭。 很奇怪的小丫头。 第十七章 奔前途各有主张 日落之前,落马坡上的集市就已经散了。好多人家都是赶了几十里的山路过来的,不管卖了多少货物,肯定不能等天黑才走。毕竟山林内还是有狼群出没。夜晚行路,太不安全。 傅胤之沿着整个落马坡集市转了一圈,他也不买什么东西,就是东看看、细看看。若说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孩子,好奇,可他脸上的表情分明淡定极了,丝毫没有购买的欲望。若不是,那干嘛在集市上转悠个不停?难道寻宝? 跟随的下人都忍不住了,“少爷,您到底要看什么?” 傅胤之将脚下的每一寸土地用自己的脚丈量完毕,仰头,看着墨蓝沉郁的天空中那淡淡一抹晚霞,闭上眼,深深嗅着属于这片土地的气息,许久许久,才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看天!看地!看这茫茫人世!” “啊?” 没有人能听得懂他的话。傅胤之也不解释,哈哈笑了一声,让刚刚被高静媛气得满肚子火的侍卫牵来一头白马,异常矫健的上了马。骏马一声嘶鸣,猛的向前一纵,可傅胤之稳稳的坐在马上,仿佛控制自己身体一样控制着骏马,一抖缰绳,“走吧!” “少爷,这不是去客栈的方向……” “不去客栈了。今儿我们去本地的衙门。” “哈哈,少爷终于要显露身份去衙门了!这几天都把我们憋坏了,见到官兵还得躲!” 这一夜,化名萧彦的傅胤之堂而皇之的进了云阳县县衙……后门。出来时,荷包里少了五百两的银票,多了一张地契。地契上的内容,却是把落马坡在内的一大片荒地都包括在内了!如果有人本地展开地图,会发现少年傅胤走后门也要买下的地段,呈几字形,落马坡为那一撇,是宽敞的平地,足以容纳千八百人,若是伐木开林,还能扩充更大;几字顶端,最为靠近大通河,地势平缓偏高,没有任何植被覆盖;那代钩的地方,则和大通河汇合,流向茫茫的远方了。 两个侍卫苦着脸,“少爷,这次我们是受罚出来,本来就没带几两银子。您又不让暴露身份,这……这,买了没用的荒地,可只剩下一百多两银子了!怎么办?” 傅胤之满不在乎,“一百多两,在平民手中是一笔聚财,足够五口之家过上二三十年。怎么,还坚持不到本公子到外祖家?” “少爷怎么能跟那些下民相比!” “什么下民上民!”傅胤之脸上的笑容淡了点,“本公子也就是运气好了点,生在傅家。不然……”他皱着眉,没有说下去。几个侍卫想到少爷受罚的经过,也是满怀郁闷,不敢多说什么。几人沉默着回到客栈,本以为这种小地方逗留一天就够了,没想到第二日,傅胤之下了个命令, “你们找本地的地头蛇,帮我查两个人。一个叫高勿饶,一个叫高勿争,是一对兄弟,家住……呃,去查吧,反正小地方也没几个有名有姓的人。最迟明天晚上,我就要结果!” …… 汪汪!高老太养的大黑狗叫个不停,高静媛觉得它都快成精了,自家养的鸡,一只不咬,天黑之前看到在篱笆外逛游的母鸡,会一只一只赶回自家的宅院。若是混杂了其他家的么……当天晚上就有鸡汤喝了! 经过惊险的一次集市游后,回到高家,再看见熟悉的人和物,静媛跟以前的看法完全不同。 从前她被动接受,怎么都面对不了现实——凭什么,她得生活在重男轻女的高家,凭什么要忍受叔叔婶婶的漠视,凭什么要对堂姐堂弟一忍再忍?在现代社会她活得好好的,除了养父母给她介绍了未婚夫这一点不好外,其余可都是顺风顺水。大学毕业顺利进了堪比机关的……公立幼儿园,当了比公务员有趣的幼儿教师,工资不高,但经常有学生家长的红包、礼物。没有任何负担,父母用公积金付首付,帮她了楼上的房子,装潢什么的都做好了,算是嫁妆;她呢,用一年的工资买了一辆QQ,常常跟朋友出去旅游玩耍,除了爱情没有着落,日子过得悠哉悠哉。 这样的她,怎么愿意接受无辜被穿的命运!真的好不甘心!不像其他人很快能面对现实,接受命运,然后全心为亲人家庭奔小康而努力,高静媛一点也不像个“穿越女主”,心理光是空想,身体却懒得行动。 因为努力有什么用呢?她以前的日子也不是从天下掉下来的!养父母收养她是他们无意中的选择,后来对她视若己出,却是她用二十年的“完美女儿”换来的!养父母不喜欢女孩儿疯疯癫癫,她就从来没跟同学追逐打闹过;养父母喜欢女儿会音乐,她就用心去学那些并不感兴趣的音符;养父母希望女儿出类拔萃,她在学校同年级的排名中,从来没下过前三!她把养父母当成了亲生父母,努力维护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才有后来人人羡慕的三好家庭。 可这一切,都没了。 没有一声通知,没有一点预兆,就把她二十年的辛苦抹杀了。 早知道付出那么大代价才获得的亲情,最后还是会失去,那她值得吗? 刘氏把她丢在人多杂乱的集市中,就是想吓唬吓唬她。却不知,让高静媛彻底醒悟了。原来,她有一个巨大的心结——她是孤儿,无论怎么聪明怎么奋斗,怎么取得别人做梦也达不到的成绩,永远无法获得的就是亲情,父母给孩子毫无保留的亲情!那是她作为幼儿时,看到邻居家小孩在父母怀里肆意撒娇就留下的巨大阴影…… 养父母就是养父母,对她再好,她也从来没敢冲养母撅嘴撒娇过。 这一辈子,她还是被父母抛弃的孤儿。远在天边,不知样貌的父母,生了四个孩子,独独把她丢在老家! 好吧,高静媛心想,那我承认了,认命了,再也不渴望父母的疼爱了。 所以,她不需要为获得亲情而活,只为自己而活! 第十八章 寻出路再次相会 “哎呦呦,我的腰啊!疼死了!”第二日的一大清早,刘氏故意在打水的时候摔了一跤,揉着腰回来了。高老太对她很不满,打个水还能把腰扭到,真是笨死了!可再不满能怎样,只能让她回屋休息去了。整整一天,刘氏什么活都不做,躺在炕上哎呦哎呦叫唤,不是叫高莺姐儿帮她揉腰,就是让高静媛帮她倒水,一刻不得歇。 “行了啊,你消停点。不就闪了一下腰吗,又没红又没肿的,至于嘛!” 刘氏的眼泪说下就下,“可是疼啊!我知道婆婆看我不顺眼,可我在这个家,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做家事闪了下腰,不找大夫给看看,连叫唤声都不能了。” 高老太脸色涨红,“咋地了,你这意思,是我亏待你了?好,你要看就看。咱家不是出不起钱!” “别……”刘氏低着头,“也没啥大事,扭了下,歇息两天就好了。” 高老太闷声哼了下,末了道,“疼就忍忍!别嚷跟孩子似地,多大人了!” 数落完了,到底不好跟病号计较。高老太一个人围着灶台做一大家子的饭,完了得打水劈柴,得收拾屋子,还得给全家老小洗衣,喂猪喂鸡,忙得和陀螺似地!要是年轻时候,这点活计根本算不上什么,可她毕竟五六十岁的人了。一天下来,刘氏的腰没好,她也快直不起腰了。 晚上高祈德回来,听说家里的变故,打算明天不出去,就留在家里帮忙,遭到高老太和刘氏的一致反对。 “大老爷们儿,管家里的事情做什么。去去,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拒绝了青壮劳动力,高老太还想强撑着,等刘氏腰好。可她怎知,刘氏的腰啊,一时半会儿的好不了。没达到目的,刘氏怎可能罢休! 次日一早,她忙让高祈德把儿子送回娘家,算是减少了一部分负担。而高莺姐儿,半大孩子懂事早,也能帮忙喂鸡喂猪,擦擦灰什么的。唯独一个闲人——高静媛,啥事也不做。挖泥鳅,打小鸟,爬树,什么都干,光是乱跑疯玩。刘氏想着老娘的话,就撺掇高老太把高静媛送到三房去。 高老太一口拒绝,“咋地了,也不多她一个。” 刘氏咬咬唇,不甘心——她怕啊,怕高静媛一时口快,把她故意弄丢的事情抖搂出来。虽然在她心理不觉得高静媛有那么聪明,知道她是存心。她慢慢揉着腰,望着天棚顶胡糊强的纸,哼哼冷笑,管那丫头聪明不聪明呢,看到她就烦,不行,不趁机弄走她,不然受苦受累的都是自个儿!谁乐意替人养孩子! 等三房的妯娌过来看望,她故意说起高老太这两日有多么辛劳,家里家外都快顾不过来了。要给高二太爷和高祈德送饭,还得照顾元元和莺姐儿两个丫头。后者才是关键。三房的新媳妇沈氏很快听出了言下之意,皱着眉踌躇不定。 高莺姐儿肯定不能接回三房了。那元元…… 沈氏嫁过来不足两年,当初为了一些陈年旧事,一直是住在城里。生了孩子才回到高家坡的。她对元元了解得不多,每次来二房都听刘氏数落元元怎么调皮捣蛋了。她想来想去,不敢拿主张,回去跟婆婆李氏透了点口风。李氏不含糊,立刻来二房把高静媛接走了。 “嫂子,这两天我亲自照看元元,等老九媳妇好了点,再送来。” 高老太本来不愿,可李氏人是笑着,眼睛却看着莺姐儿。 “唉,也好,这两天的确事多。元元,在三爷爷三奶、奶家里不准淘气,知道吗?” 高静媛睁着漆黑的大眼,望望这个,望望那个——在她刚准备融入这个家庭的时候,就把打包送走了?好吧,也没什么大不了!脆生生的应了,“哦。” 没有什么东西好收拾的,不过拎个小包袱就跨出了大院。回头一看,高静媛总觉得背后有刘氏阴深深的笑容。其实刘氏真的多虑了,她会把集市那件事埋在心理,谁也不会说起。因为说了,有谁会信她!在这个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里,高小宝就是刘氏的护身符,别说只是玩笑恶作剧,就真的把她弄丢了、卖了,难道还能判刘氏个无期徒刑? 没什么好说的,自己的命,自己稀罕。 就这样,高静媛开始了在三房生活的日子。李氏没跟老爷子商量一下就决定,因为接侄孙女过来小住几日,有什么大不了的?小事而已。可不出三五天,就听说刘氏有了身子,害喜非常严重。这下可好,高静媛在三房的日子延长到七八个月……也许更久。 …… “少爷,您要找的两个人,有下落了。” “哦?快说!他们在哪里?” “是,那两个兄弟,兄长高勿饶八年前就去世了。只剩下弟弟高勿争,就住在落马坡不远的高家坡!” “高家坡?”傅胤之微微一皱眉,试图从尘封的记忆中找到一点印象,好容易想到了什么,立刻丢开手中的笔,站起身,“走!” 身后轻飘飘落下一张纸,上面写满了人名,“守礼……守拙……守诚……静娟……” 都是高家第三代的子孙。 当高头大马进入山明水秀的高家坡时,引起了不少轰动。小乡村,很少见到这么毛色纯白的骏马,很多小孩子过来好奇的观看,连大人也不例外。 “请问这里是高家坡吗?” “是啊,几位是哪里人,到高家坡做什么?” “我等是慕名而来,听说‘雾隐茶’乃是一位茶道精深的老师傅所制,特意前来拜访。” 说起茶,十里八乡没有几个是不懂行的,听说也不惊讶,笑眯眯的指着高家二房,“原来出找高二太爷的,喏,那边就是老爷子的住所!” 还有热心纯朴的乡民领着他们去了,主动介绍,“这里是慕名而来的外乡人,听说老爷子制茶功夫精湛,特意过来寻访高人的。” 高老太人逢喜事精神爽,小儿子成亲八年多来只有独子,终于又要开枝散叶了,乐得合不拢嘴,“贵客请进!” 傅胤之当先一步进去了,两个侍卫跟随。另外则有两三个侍卫,以“喂马”为名,留在外面。其中一个长相特别成熟的,名唤阿蒙,看到小丫头高静媛蹦蹦跳跳的身影,瞪得眼睛都圆了。 第十九章 逞心机各露马脚 “哎,我说你眼珠子瞪那么大干什么?没见过世面似的!”身旁一个侍卫看到阿蒙激动的样子,实在看不过,戳了戳他,指点道,“阿蒙,咱们现在可是代表少爷的脸面,你别像上次一样丢人了”。 “不不……是……是……” “是什么啊?我说阿蒙,你怎么出来一趟,越来越笨了呢?连话都说不清了!” 阿蒙越急越说不清楚,干脆指着高静媛,“看她!看她!” “怎么了?”那侍卫顺着方向看过去,只见三四个乡下孩子在玩耍,男孩扎着冲天辫,穿着开裆裤,鼻涕乱抹,女孩稍微好点。可穿得花花绿绿,丑死了,都不忍让人再看一眼! “没什么啊?阿蒙,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声音变得严厉了,要是阿蒙老这样“抽风”,说不得只能请他回去了。少爷的身边,不能留下没用的废物! “那个女孩啊,刘大哥,你没看出来,就是上次那个女孩!” “啊?你说那个不识好人心,还打了你一拳的坏小孩?”刘大吃了一惊,不会这么巧吧?不过这里是高家坡,距离落马坡不远,是有这个可能的。他再努力看了看几个乡下孩子,发现他们长得几乎一样,都是脏兮兮、土里土气的,根本分辨不出来么! “就是那个长得白白净净,小脸像玉兰花一样的女孩。” “啊?像玉兰花?”那不是长得很好看?刘大伸头。伸了半天,发现土孩子几只,跟玉兰花压根不搭,好么! 阿蒙也急了,打了他的坏小孩那么显眼,别说丢进三五个孩子中,就算丢尽百八十个孩子群中,也能一眼认出来! “就是那个啊,说话声音叮咚响,大眼睛跟星星一样,一闪一闪,可好看了!” 刘大在脑海里勾勒出粉雕玉琢、眼如寒星的小女孩形象,可任他伸长了脖子,眼珠子在几个土孩子中来回的望,还是没发现! 鸡同鸭讲了半天,刘大觉悟了,“你丫没见过世面!土孩子也能看出天仙来。难怪被个小丫头打了,灰头土脸的!行了,不管是不是她,你还能过去打回来?就当不认得罢!” “那怎么行?少爷也说了,她当时非常害怕,我得问问她家里人,干嘛把孩子一个人丢在集市,害她可怜兮兮的等了那么久。” “够了啊!这是人家的家事,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可告诉你,别耽误了少爷的大事!否则……哼!” 刘大是侍卫的头儿,认真沉下脸来,阿蒙只好听命了。可他对高静媛充满了好奇,眼睛不住的往那边瞟。 说来也奇怪,无端被打了,阿蒙本来是很生气的,可看见高静媛跟小孩子们嘻嘻哈哈欢乐、不见忧愁的模样,一点气都没了,好像看见她这么快活,就他心底的不郁也驱散了似地。 …… 高二太爷白天一般不在家,所以傅胤之只进了高家院子,喝了一杯茶,留下拜帖,约定日后再来拜访就告辞了。路上刘大发现少爷的心情还不错,把阿蒙的事情说了,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这阿蒙不知怎么回事,要说府中的三等丫鬟他也见得不少,二等的也见过几个,怎么眼界这么狭小!竟把乡下的土孩子当成漂亮的美人了,还什么‘玉兰花’,‘天下的小星星’,真笑死个人!” 傅胤之诧异的看了刘大一眼,“那孩子我也看见了,破衣烂袄难掩水润灵姿,脸庞虽不如玉兰花静谧美好,不过大眼的确如星星闪烁。怎么,你没发现?” 刘大期期艾艾,摸了下头,“啊!少爷也瞧见了啊?小的,小的……真是有眼无珠了!” 傅胤之摇头,“有眼无珠用错了地方。一个小丫头而已,没认出来有什么打紧。以后别自称‘小的’了。你们都是跟我出府的人,不论之前如何,也不论你们个人资质,就凭‘忠心’这一条,我傅胤之认下了!将来我飞黄腾达,你们都是左膀右臂,切不能看轻了自个儿,也让人看轻了我!” 两三句话说得刘大等人都激动起来。谁也不会怀疑傅胤之将来的前途,那根本是板上钉钉——明摆的事情啊! “少爷,我等必效死力,以保少爷之恩!” 傅胤之点点头,脸上的笑容很难让人联想到他的实际年龄。 才十二岁,就懂得收买人心了!而且做得水到渠成、不露痕迹,何等可怕! 三日后,傅胤之再次登门。这回,高二太爷在家迎候这位远方的贵客,虽不知傅胤之的真正身份,但那拜帖是烫金的诶!普通人家用得起么! 而阿蒙也再此看见了高静媛。这回没人拦着他了,他趁人不注意,偷偷的走过来,又从怀里掏出一堆零食,什么糖人、糕点,还有特意买的拨浪鼓,显摆似地,“喜不喜欢?” 高静媛黑线,小手迟疑的接过拨浪鼓,摇了摇,听小鼓发出的清脆响声,半响,憋出一句,“喜欢。” 阿蒙的脸,一瞬间变得年轻了,大大的笑容挂着,“你喜欢,下次我还给你带。” 傅胤之只停留了两盏茶时间,便告辞了。 路上阿蒙一个劲的笑着,刘大这回把高静媛仔仔细细看了,仍旧不觉得什么好看的,所以不明白这小子自己花月钱买一堆无用的,讨好小孩子的东西,干嘛啊?开玩笑,“你要是喜欢,直接送彩礼算了!就是等新娘子长大,得花十年功夫!” 阿蒙气咻咻的,“我才没那龌龊心思,就是觉得她可爱。” 刘大等人接着问,都跟可爱的坏小孩说什么了,一脸高兴样。阿蒙没什么好瞒的,一五一十的说了。说道他家少爷名讳“萧彦”,特意来拜访高勿饶、高勿争两位老爷子,而高勿饶已经过世,只剩下高勿争的时候,傅胤之跨下的白马发出长长一声嘶鸣,立定不动了。 几位侍卫的马奔出几丈远才反应过来,纷纷回过头来,只见傅胤之手拉缰绳,并不强壮的身体牢牢控制住马身,脸上似笑非笑,“你,还说了什么!” “没、没了!”阿蒙后知后觉。 刘大气得不得了,“好好!你可真行,被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子套出话!” “行了,没说要紧的,我相信阿蒙也不至于糊涂到这地步。对了,你说了不少,可知道她的事情?” “呃,她说她叫小元元。” “还有呢?” “今年六岁。” “还有吗?” “没,没了……” 第二十章 晚聚餐兄妹议论 傍晚,金乌西坠。天边火红的晚霞练成一片,那红彤彤的色彩如出自画家笔下,浓烈而奔放。若问古代有什么比现代好的,估计也就是这天空,以及不含任何污染的空气了。 “小元元,吃饭嘞!” 八哥一声高呼,高静媛赶忙把多余的心思收起,撒丫子小跑着回到院子里,后面还跟着一只老黄狗,吭哧吭哧的摇尾巴。三房的人多,老老少少足有十五六个人,晚饭准备得十分丰盛。相比较二房高老太连米饭都舍不得的抠门,三奶、奶是个在吃食上绝不节俭的人,直径一米五左右的大圆桌上,摆满了各种菜肴,味道且不论,每盘菜都能看到油光——这在二房是根本见不到的事情! 高静媛想起之前在二房,高老太把油壶看得死紧,炒菜的时候只轻轻倾斜一点,末了还把逸出壶口外的油往里抹。刘氏多放了一点油,都要被她念叨许久,说是败家。从这么看来,在三房的日子还算不错,至少吃食上亏待不了自己那柔弱的肠胃。 因是二房的人,高静媛算半个客,是唯一一个坐在饭桌上的女孩,虽然是最下手。首座是高三太爷,他老人家别看一个乡下土老头的模样,在家却是绝对的权威。三个叔叔禄叔、寿叔、全叔都是高高大大,老爷子不发话,都不敢坐,只眼巴巴的望着老爷子身边摆着的那坛杏花酒。 老爷子慢悠悠的抽了一袋子旱烟,这才动了筷子,其他人陆陆续续坐下开始吃饭。大人们说的当然是连云山的茶园,看其神色,应该进行得非常顺利。小孩子们则有自己的世界。八哥高守诚坐在静媛的旁边,一边飞快的往嘴里塞东西,一边跟她说话,“你怎么接了那个大胡子的拨浪鼓?以前你不是说那东西给小孩玩的么?” 高静媛撇了下嘴,“是小孩玩的,我不给小十了啊!” 在她的旁边,是一个奶声奶气的男童,占着一大片空桌。据说是收养的小孩,名叫高守节,只有三岁大,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的望着哥哥姐姐。高静媛以前了解的不多,现在到了三房生活,才疑惑——高家又不是没男孙,干嘛收养孩子?就算收养,也该是现在还没儿子的寿叔、全叔,怎么养到禄叔的名下? 她深深的怀疑,小十是禄叔亲生的,是他跟外面女人生的孩子。因为四哥、八哥和高萱姐儿的亲生母亲,卧床已经有五六年了,病病怏怏,估计……咳咳,长辈的房事不是她该问的,不过男人么,可以理解,三年五载守着不能碰的媳妇守活寡,有几个能忍住不到外面偷腥的? 小十睁着懵懂的大眼睛,一只手抓着高静媛给他的拨浪鼓,另一只手则抓着勺子。他不让人喂,四婶把他身边的桌子空出来,菜和肉都切得碎碎,放在他碗里。他人小个子矮,就站着,用勺子一勺一勺的挖着吃。挖得到处都是,还有从嘴里掉出来的饭粒。等他吃完了一碗,四婶又过来,把溅出来的饭菜划拉划拉,再放进碗里,小家伙继续用勺子挖。一顿饭要吃个半天。 刚开始,高静媛十分不习惯,好像看新闻一样看着小家伙。不过待了两天,忽然觉得这算不是“独立”?这么小的小孩就知道自己吃饭,比那些追着不肯吃饭的小孩子,强多了吧? 大人们对此也见怪不怪。 高家十分重男轻女,别看小十只是个私生子,生母不详,但他是男丁,就有上桌吃饭的资格。辛辛苦苦做了饭菜的三奶、奶李氏,都没这个资格。她得端着炖得烂烂的饭菜给太婆送去。如果那一天太婆心情好,希望看见一家子团团圆圆,这才让儿媳妇孙媳妇上桌,否则女人们都得在厨房吃。 包括三房最漂亮的萱姐儿。 高静媛来了三四天,就没跟这位姐姐一起吃饭过。她的心理啊,充满了许多不公不甘的念头。这要是换到现代,如高萱姐儿这样漂亮又乖巧的女儿,还不被父母当成眼珠子疼爱?可这个世界就不同了,再漂亮的女儿那是人家的人!呆得越久,高静媛越是深深刻的了解,在高家很难有出路。 老老实实的等到长大,然后跟猪猡一样论斤称两的卖掉? 这太不符合她的审美观了,也严重挑战她的底线。这几天,她一直寻思,自己应该怎么做?不想离开高家,那怎么在高家“闯”出个未来?帮助高家发家致富?算了吧,高家再富有,也不是她的钱。她还要担心高家富有了,奇货可居,把她卖出更高价码呢! “小元元,你在想什么?跟你说话呢!” “啊?八哥,什么事?” 高守诚郁闷的瞪了她一眼,“今天那个大胡子,一看就不是好人,以后少跟他热乎。” 说的是阿蒙?高静媛暗中嗤笑,心想那个大胡子应该年龄不大,就是毛发过于茂盛了些,让人误会他的真实年龄。 “八哥,我才没跟他热乎呢。” “瞎说,我都看见了,你拿了他的糖!”高守诚化身义正严词的兄长,谆谆教育幼妹,“我爹都说了,外面有一种坏人,专门用糖啊,小东西什么的骗小孩!等你不注意,给你下药,等你醒过来,都离家八千里啦!” “那我,我不是想吃么!” “想吃也不行,忍着!” 四哥高守诺淡漠的看着几个弟妹,英俊的面容没有什么表情。就算小十挖饭的力度过大,米粒飞溅到他的衣服上,他也只是随意的拂掉。直到高静媛的嘟着嘴, “哥哥都是坏蛋!八哥不让我吃糖,四哥也坏,我看到你把麦芽糖给陈家的娇娇吃了,就是不给我!” 高守诺脸上的淡然维持不住了,迎着父兄责怪的眼神,不得不辩解,“那是陈家哥哥托我送给她妹妹的。” 第二十一章 闻身份外乡访客(上) 一句话就解释完了,见祖父高三太爷和父亲高祈禄面色缓和,高守诺瞥了一眼小堂妹,竭力压制住自己的不满和愤怒。 对此,高静媛恍然不觉,失望的用筷子戳碗里的饭,“哦,是陈家哥哥带给陈家娇娇的?为什么都是哥哥,不给我带一点呢?” 轻轻的抱怨,听得高守诺额头青筋一跳——他为什么要带?简直无理取闹! 可是“家”是什么地方,从来不是你觉得有理,就能理直气壮的。高三太爷能允许高静媛上桌吃饭,就代表某种程度上对小姑娘的看重,咳了一声,看着自己的大孙子,“麦芽糖几个大钱?三五文能买一大包了!下次去镇上,带个几包来!” 末了,加上一句,“累不到你!” 是,是没多累,可凭什么啊?高守诺憋着气,胸口急剧起伏了两下,闷闷的应了,“是。” 高守诚见兄长一脸黑黑,连一个斜瞟都懒得丢过来,压低声音,偷偷的问高静媛,“你干嘛惹他啊?大哥最近心情不好。” 高静媛也低声说,“我心情也不好。” “嘿,小丫头,你懂得什么。给你好吃的,你能乐上一整天!” 是么?她又那么傻大妞? 高静媛楞了一愣神,随即发现自己面前一盘土豆炸丸子快没了,立即抢了几个过来,狠狠瞪了一眼八哥高守诚,却看见后者一脸笑意,漆黑的眼睛分明在说——我说的没错吧? 高静媛:…… 真是的,她明明心里藏着比大海还深沉的无奈,比天空还广阔的遗憾,比有情人不能相守一生还要刻骨的悲伤,怎么没人能看懂呢? 别说看懂,就连透过她稚嫩的六岁稚龄女童外表,看穿她内里芯子换了,高家上上下下多少双眼睛,竟木有一个人! 一个都木有! 所以,她比烟花还寂寞啊! 高静媛越发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好没劲儿。她害怕被人拐卖,落入不堪的下场,可留在高家。想想未来十几二十年,她永远找不到一个志同道合的知己,找不到理想的伴侣,甚至找不到真正关心她内心声音的人……这样的活着,也就是活着而已! 在高家三房住了七天,影响高静媛性格形成,乃至一生命运转换的契机来了。 可能有人要问,高静媛明明是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怎么会“性格形成”?她前世活了二十八岁,性格早就定型了啊!这就要重点阐述下——环境对一个人性格的重要影响。举例,众所周知,军队是个熔炉,尤其是那最优秀的尖刀部队,管什么胚子进去了,出来都是一块精铁、好钢。当过兵的人,和没有当过兵的人,绝对是两样。 在高静媛还是林芳雅的时候,是个在孤儿院待了不到两个月的孤儿,她懂事起就知道一定要讨好养父母。后来的二十年,她一直按照养父母的期望,要求自己,塑造自己。变成淑女不是她所愿,知性、沉静、淡然、优雅,并不是她本性。 至于穿来后的愤世嫉俗,愤怒不甘,伤心绝望,也不是她的本性。 过惯了压抑的日子,高静媛的本性是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 如果那两个人再来的晚一两年,对他人情绪非常敏感的高静媛,或许为了伪装,就把本性中的头角缩回去。可来者太恰到好处,高静媛刚离开二房,短时间内不会回去了,跟三房的人还处在磨合期,她们就到了! 那一天,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天空很蓝,飘着几朵云。高静媛跟几个小伙伴在老槐树下晚“跳房子”。 这个游戏就是蹦蹦跳跳,说穿了,无聊至极。可几个小伙伴玩得不亦乐乎,你来我往的,单脚跳得满头大汗。 高静媛的身体里面毕竟禁锢的是成年人灵魂,教会了小伙伴玩法,就躲在老槐树下休息。数着脚底下忙忙碌碌的蚂蚁,用木棍制造诸多障碍,正如老天爷对她做的那样。 “小朋友,请问高老庄还有多远?” 高静媛抬起头,见是两个外乡人,一男一女,男的三十多岁,女的五十左右,穿得十分体面整齐,茫然的说,“啊,你找猪悟能啊?可是我们这里没有姓朱的人欸!” “啊?朱什么,不,我是说,我们不找姓朱的。小朋友,你知道高老庄吗?” 高静媛心说,我能不知道吗?高老庄有个高翠兰,差点让猪悟能放弃西天取经了。如果高翠兰能接受猪鼻子的猪悟能,或许后者就不会受戒离开高老庄,那西天的路上就少了一个人,西方也少了净坛使者。哎,她果真无聊了,这种假设有什么意义? 这世上,都没有一个人能听懂她的玩笑! “小朋友,你怎么不说话啊?” 两个外乡人好言好语的问不出,有些生气,不过对着几岁的小孩子发作不得,就转头问其他孩子。其中的陈家娇娇,跟高静媛同岁,扎着俗气之极的麻花辫,歪着头,“高老庄?我不知道。” 外乡人心说问小孩估计问不出什么了,步行几步去问大人。一边说话一边比划,终于问清楚了,连忙背着包袱走了。 高静媛压根没放在心上。等陈家娇娇跳不动了,才到叉路口,各自回家散了。 “小元元,快过来。” 一回家,四婶婶沈氏一把拉过她,开心的说,“快跟我去,你外祖家的人到了!” 外祖家?难道是那两个外乡人? 高静媛一惊,随即无所谓了。古代跟现代的思想不一样,儿子女儿同样负有抚养义务。在古代,女儿嫁了人就是人家的人,外祖差了老远呢。比如说万一某天她亲爹亲妈都不在,有资格监护她的人只有叔伯,哪怕堂的,同族的,也比外祖一家更名正言顺! 第二十二章 闻身份外乡访客(下) 此时的高家二房热闹之极,里里外外围了一群看热闹的人。高老太难得换了年前新做的绸子花袄,头上抹了桂花油,抿得一丝不乱,坐在炕上。对面是那位五十多岁的老妇人。两个人客客气气的说着话。话里话外,不离远在他乡的高祈恩和房氏那对夫妻。 屋外,那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把带来的礼物一样样摆出来,东西不多,样样精致。常年在闭塞的小山村的高家坡人,哪里见过?这个也稀奇,那个也好奇,都睁着大眼过来看。 四婶婶沈氏拉着高静媛过来的时候,人群让开一条道,仿佛才意识到她是不同的,有一门显贵的亲戚! 高老太这几天喜事连连,脸上的皱纹都少了好些。“老姐姐,这是小元元,小孩子家家就知道调皮捣蛋,又疯哪去玩了!到处找不到你影儿!快过来!见过你外祖母的……” 高静媛反应快了些,赶忙脆生生叫人,“外祖母!” 吓得那名老妇人赶紧起来,福了半福,“媛媛小姐,奴婢可不敢当!奴婢是侍候您外祖母身边的下人,庄嬷嬷,这回是受托过来看望您。” 高静媛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对她使用敬称“您”!对方还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 没等她深刻感慨封建社会的等级,就听高老太道,“老姐姐,你已经不是下人了,不是说,放了身契回家养老?干嘛还行礼,她小孩子家家的,受不住!” 好说歹说,总算把庄嬷嬷按在炕上继续说话。 “你也不容易,元宝出生的时候,我去你们侯府走过一遭,那规矩……啧啧,我那亲家常说,你跟她亲姐妹一样,要不是你守着她,她多半挺不过来。可怜她那么好的人,就这么去了!哎!” “太姨奶/奶是笑着闭眼的,走前说自己有儿有女,没什么遗憾。亲家夫人也是有福的,太姨奶/奶每个月去法华寺六姑娘和六姑爷求签,次次都是上上。这回我那不成材的小子去了应州,听说六姑娘和姑爷精神可好呢,还有大少读书也好,已经进学了,将来跟他爹一样,金榜题名!” “那就好,那就好!”高老太乐得合不拢嘴。 耳朵努力收集每一个字,分析其中的意思。高静媛茫然了,她一直以为自己穿到古代落后贫民之家,附身为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丫头。前途渺茫,看不到任何希望。 却不知,在古代,富不一定贵,穷,不一定低贱! 士农工商,某种程度上说,耕种的农家,比好多人家世清白呢!穷怎么了?朝廷每隔三年开科取士,不说全部,至少有一部分是鲤鱼跃龙门的寒门士子。 微乎其微的几率,竟砸到高静媛的头上。她那老爹,出门多年,不是去经商,而是在一个贫瘠之地当官。虽然是芝麻粒大小的官,没有油水,年节都寄回不了什么财物,反而跟家里要了不少,但,那是官啊! 这代表了什么? 代表高静媛将来不会嫁给一个土老帽,少说也得跟门第匹配得上! 同时,外祖一家也不寻常。 竟是侯门之后! 当然,如烈火烹油的权势人家是不会吧女儿嫁给普通士子,庶出也不行。高静媛的外祖父,是最后一代的“云阳侯”,到她舅舅这一代,侯门的牌匾已经摘下来了,换上“威武将军府”。这威武将军,也不是什么实权人物,仅是封号而已。一句话,云阳侯府可不能跟尚了公主的林阳侯府相比,虽然两者的上五代老祖宗可能是同一批封侯的,关系莫逆。 高静媛理清了自个儿的身世关系,顿时感觉轻飘飘的。不是她轻浮,乍然知道自己身份不同,就以为自己不同寻常了。而是,她忽然明白了自己对于高家的意义! 不仅是一个孙女那么简单啊! 首先,她亲爹高祈恩,是高家目前最有出息(当官嘛)的人。她的母亲,是高家出身最高的媳妇。她的未来,很有可能是政治联姻,嫁给某某对父亲、兄长仕途有帮助的人家。应该说早已预定好了,不是高家随便谁谁都可以插嘴的——尤其是刘氏! 她的心中的大石落下,除非再一次天降红雨,大通河把两岸全都淹没,否则是不会出现她被卖的可能了。 做政治联姻的棋子……不好么?比起嫁给山沟沟的莽汉,一到天黑就熄灯OOXX,天亮了就没完没了的做家务,种田养猪,不到三十就头发干枯,双手粗糙,脸上满是沧桑岁月留下的痕迹,嫁到至少出身不差的人家,这意味着她至少不用吃物质上的苦了。 高静媛不觉得自己是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可不得不承认,当精神上永远不能得到满足的时候,唯有物质的丰富才能弥补她无端被穿受到的心灵伤害。 庄嬷嬷母子逗留了两个多时辰,之后在依依不舍的目光中走了。留下诸多礼品,有的分给三房,有的则送了其他邻居。另外,庄嬷嬷塞给高静媛一个金灿灿的长命锁,这是无缘见面的外祖母留给她的。给高老太五十两左右的白银,说是裁衣服。 最后,远在千里之外的父亲母亲大人送来的小木匣。 高静媛打开看了一眼,一脸悲催。 老天爷,非要这么绝,打开一道门,就得关上一扇窗吗?多给她留些余地行不? 第二十三章 生觊觎家庭不和 却说高静媛的父母千里迢迢托人带什么东西来了?小木匣一打开,高静媛的脸色就变了——竟然是一个包铜的小镜子。换到前世的旅游区,这么巴掌大的小镜子,估计能卖六七块钱?撑死了也不会超过十块。 但现在,这块镜子据说“价值不菲”,并充分说明了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不是不惦念大女儿,要不能特意送这块没有女人不爱的东西来? 高静媛拿到后,心里绝望——看来她别指望长大了,烧玻璃制镜子来发家致富了!随手拿着,看了下自己现在的容貌。头发黑中带黄,既细且柔,要不能叫“黄毛丫头”么!肤色还算行,比想象中的白一点,至于肌肤细腻光滑,小孩子的肌肤一般都比大人好吧!五官呢,额头不高不窄,小耳朵,小鼻子,小嘴巴,唯一值得称赞的是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双眼皮,给这张平淡无奇的脸孔增加了几分美感。 论容貌,不说比高家最漂亮的女儿高萱姐儿,就是比起高莺姐儿也略有不及。不过高静媛并不失望,女儿家长的那么漂亮做什么?在她没有丝毫自保能力,将来婚姻完全操控在他人之手的情况下,还是长相平凡更好! 小镜子玩了大约五分钟,她就腻了。 可是闻风而来的大姑娘、小媳妇,早听说大嘴巴的刘氏说起远方的哥嫂送来一样“奇物”,能把人的毫毛照的清清楚楚,纷纷又来到高家。有的带了点瓜子仁,有的带着糯米粑粑,客客气气的拉扯家常,不过眼睛却望高静媛身上使。 高静媛没那么小气,就把小镜子借给人,同时,暗暗观察个人的神色。那出嫁的小妇人,看见自己青春美貌,喜笑颜开;生了几个孩子的,脸上不同程度长了雀斑、皱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一声叹息;还有年老抱孙子的,看到镜子里的自个儿,倒没怎么在意,笑着说起自己跟蔫了了青瓜似的,不水灵了。 看到她们,高静媛想到自己,不由得庆幸——幸好她的父亲鱼跃龙门,考上了进士,当了官。否则这些女人,就是她的未来! 高家坡足有五六十户人家,现在不是农忙的时候,家里的女人似乎约好的,都往高家去。最多的时候,小婶婶刘氏足足接待了十多个嫂嫂婶娘。因为镜子跟别的“奇物”不一样,哪有人会看厌自己的?刘氏见状,动了心思。 照镜子么,又不会吧镜子看坏了,要是留在她屋里,这也是一笔外财。 不得不说,刘氏的算盘打得贼精。却忘记了,高静媛为了避开她,已经去了三房住,还能对她进一步忍让?她想昧下,也得看人好不好欺负! 晚上,刘氏喜滋滋的把小镜子放在枕头边上,喝的醉醺醺的高祈德回来了,闷头到处翻箱倒柜的找。 “你干啥呀?” “你把人家元元的东西放哪里了?” “哦,我说什么东西!那个,我收起来了!” 高祈德伸手抓着刘氏的胳膊,“你个没脸没臊的,抢人家小孩东西干什么!” “我那不是怕她小孩子家家,没轻没重,把东西摔坏了嘛!”刘氏一脸“我是好心”的表情。 “那是大哥大嫂给她的,就算摔坏了,也轮不到你使。” 刘氏气了,“怎么了,我咋就没资格使?我不是你媳妇,不是你孩子他妈?我亲,还是你侄女亲?我说你也长点心眼,别什么都是大哥大嫂的!家里的地是我们种的,爹妈是我们养的,连他们的女儿也是我们看了这么大。他们在外地当官做老爷夫人,我们呢,什么都没有!” 然后一句话东扯西扯,话题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数落个不停,“镜子值多少银子?好东西他们都留给自己孩子了,我们两个呢,没功劳也有苦劳,什么都没捞到!我就喜欢这块镜子怎么了?难不成我嫁到你们家八年,连块镜子都不能使了?你把你妈叫来,我们评评这个理!高祈德,你要不给我说个清楚,今天,就甭想睡觉了!” 高老太吵得头都大了,不得不压制自己的亲儿子——不然呢,儿媳妇怀着身孕呢!万一气出个好歹来,怎么办! “小九,你少说两句。镜子给你媳妇照两天,回头再给小元元送去。” 刘氏听到婆婆也站在她这一边,得意的冲高祈德扬起下巴。 高祈德的脸色涨红,他性格特别老实忠厚,侵占别人财物这种事,从来没做过!今天媳妇要撒泼耍赖要夺走小侄女的东西,这让他十分难堪。 “妈,你不能老惯着她。不是我们的,就不能要!” 高老太想要息事宁人,劝道,“又不是什么大物件,巴掌大的镜子而已。你大嫂娘家,连整个人大的镜子也有呢!再说,又不是借了不还。算了吧。” 刘氏接口,“就是,大哥大嫂是做官的人,怎么会计较小东西!尤其是大嫂,最善良大方的,说不定知道我喜欢,主动送我也说不准!”竟然曲解高老太的意思,打算趁机留在自己手里,不归还了。 高老太听说,心里也怒。高家最穷最穷的时候,那时候逃难吃树根,也没说抢占其他人的东西不还了啊! 高祈德则对媳妇怒目相向,“够了啊!其他事都由得你,镜子你必须还!今天就给我送回去。” “凭什么!”刘氏跟刀割她心头肉一样尖叫起来,“我说不给就不给。” 高祈德无奈的对高老太说,“今天长房那边的人也听到信了,小元元说镜子被她小婶婶拿走了,想托大侄子写信给大哥大嫂。” “什么?”高老太对大儿子最没脾气,一听说大儿子可能知道,就让刘氏赶快还回去,别让小元元写信了。 刘氏气的眼睛通红,“你们……都欺负我!我在这个家,连个毛丫头都不如了!” 说完,就把镜子给砸了! 前面说过,这块小镜子是包铜的,意味着它的做工也就一般,顿时碎成五六片。 第二十四章 都是镜子惹的祸 场面静了约有三四秒。在那一刻,刘氏自己也没有没反应过来——她还指望用镜子多赚点小财呢,哪是真想摔碎了啊!看到裂纹,她马上后悔了。不该一时冲动,把“财源”给坏了! 高祈德呢,早就受够了刘氏的无理取闹、撒泼耍赖,熊熊的怒火上来,一巴掌就扇过去!气的脸色都变了,“你作甚砸它!你作甚砸它!”老实人,再多骂人的话也骂不出来,反反复复就这两句。 刘氏被打蒙了,成亲这多年来,第一次挨嘴巴,顿时捂着脸,嚎啕大哭,“你打我!你打我!就为了这破东西,你打我!”她想上去跟高祈德拼命,可哪是高祈德的对手,一只手就按得她不能动。 刘氏的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人家怀孕,家里上上下下当眼珠子看,生怕出一点事故,她倒好!还挨嘴巴子!越想越伤心,打不过大的,好,她打小的! “我要你做什么!还没出生呢,你爹就往死里弄我,生了你也没用!干脆现在就弄掉你!”她在这个家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没得到一点尊重。喜欢点什么东西,已经到手了,还要夺走!她砸东西怎么了,自己得不到,也不让那毛丫头得意! 再说高老太。儿子媳妇当着她的面,都动手了,她心里那个火啊!老人最不想看到的,就是这一幕了。虽然地上碎了的镜子也挺值钱的,但怎么比不上她的宝贝孙子。忍不住呵斥,“阿九,算了,小东西而已,就算小元元真的写信告诉你哥,回头我跟他说。” 这是害怕大哥生气的事么?高祈德是对媳妇彻底失望,贪财能忍,连小孩子的东西也贪,仗着有孕可劲儿闹腾!没事也要生出事来,看到别人快活她心里就不高兴!他觉得刘氏面目可憎,心眼更是变黑了,再也无法同处一个屋檐下。不过亲娘的态度很明显,他不能不听,同时也觉得自己动手打女人实在太掉价,转过头,摔门就走了。 高老太在后面追,“阿九,你去哪!这么晚了,早点回来!” “妈,我晚上不回来睡了!” 刘氏在后面哭得更厉害了,“你走你走,走了就再也不要回来,最好死在狐狸精的窝里。” 高老太气的两手发颤,要不是看在刘氏肚子的面,她也想上去打两耳光。夫妻吵架是一回事,干嘛打自己的肚子!这是威胁谁呢?强忍着怒气,劝了刘氏两句。刘氏只是哭,眼泪哗哗的。高老太让她用水洗把脸,她也不依,冲门口喊, “我就要给别人看看,他高祈德是怎么对我的!我现在怀着身孕,吃不好睡不好,唯一喜欢的就是这么个东西,他怎么也不能由着我的性子,让我多玩一会儿!他根本不关心我,根本不想要这个孩子!” “胡说八道!你们成亲八年,才小宝一个。怎么会不想要孩子!” 高老太劝来劝去,没什么效果。末了,她想到碎镜子的主人,骂道,“小元元也是,好端端要给她爹妈写信干什么!” 要不是她说要给老大写信,阿九能愤怒的找媳妇算账?不着媳妇算账,什么都不会发生了。 高老太以朴素且直观的思维逻辑,推延到高静媛身上,觉得过错都是小孩子家家不安分,挑拨家庭不和。第二日,就去三房找高静媛。 正巧,长房的高守礼也在三房。因远在千里之外的高祈恩,一直记挂着高守礼是家族中最有希望金榜题名的子孙,同样送了东西过来——一块说不清什么木料的镇纸。 高静媛见到礼物,心里对素面谋面的父亲有了一点清醒的认识。当官做的好坏不说,这寄回来的东西的确很讲究。比如镜子,非常罕有,应该说价值不菲,普通人买不起,有受贿的嫌疑。但这东西来路明显,稍微一查就能查到,所以反倒能撇清嫌疑。再比如这镇纸,木头的,非金非玉。木头的定价很难,普通的路边随手可见,贵的呢,比同样重量的黄金还昂贵!所以一块镇纸看不出什么,最苛责的人也无法以此定罪。 女人爱美,送镜子;镇纸寓意不同,送给侄子。 两样礼物选得都是再合适不过。 这样很好,她不希望亲爹是个糊涂官,将来连累到她变成犯官之女之类,那才倒霉呢! “哦,小礼也在啊?”高老太看到高守礼,倒还客气。就是看到高静媛,忍不住瞪了她一眼,“你不玩去,在这里打扰你大哥哥在什么!” “我不去玩,我等着大哥哥给我写信呢!” “什么,你还真写信?”高老太眉毛一竖,拽着高静媛的衣领就往外拉,“写什么信,不准写!” 都是说写信闹的,高祈德一个晚上都没回家了。 高守礼十分奇怪,“二叔祖母,为何不让静媛给叔父、婶娘写信?别说那是她至亲父母,许久没有通信了。就算是别人,受到礼物也该回信表示感谢啊?” “啊?什么?感谢?”高老太松开手。 高静媛低着头,撇撇嘴,再抬头时,换上天真无邪的表情,“阿婆,我想写信,问爹妈的身体好不好。还有我大哥,妹妹,还有弟弟,过的好不好。” 高守礼笑眯眯的看着小堂妹,“你放心,我一定写好。” “写完给我看看。” “哈哈!”高守礼觉得小堂妹很有趣,自己不认得字,还不放心他呢! “好,好!一会儿大哥一个字一个字的念给你,好不好?” 高老太忽然发现自己误会了,原来小元元不是写信去告状,而是问候老大夫妻。也是,这么小的孩子,平时看起来傻乎乎的,没心没肺,但哪能不想念父母呢?要是她父母还在……怎么会让她住到三房去! 这么一想,对高静媛有些内疚。再想到那块碎裂的镜子,愧疚更多了。 第二十五章 父与子(上) 高老太一向大大咧咧,粗枝大叶的性子,难得良心发现。不过她的补偿想法非常简单,再把小元元带回家呗。她一个人实在顾不过来,怎么办呢?想来想去,想到三个嫁出去的女儿了。要不,回头喊女儿们回家住几天,轮流来? 高老太根本没意识到,二房现在家无宁日的根源在哪里,怎么做才能真正改善关系,只一心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结果呢,不仅没得到感激,反而人人含怨。这是后话,暂且不说。当高老太无奈的把破碎的镜子还给高静媛,后者其实没多大感触。 刘氏那个人什么性情,她还不知道吗?借给她的东西就没指望能回来。再说,一面小镜子,几块钱的东西,她至于小气的斤斤计较吗?不值啊。不过,身旁另一个人则吃惊的站起来, “谁人这么不谨慎,摔坏了水晶镜子!不知道这枚镜子价值百金吗?” “啥?小礼,你说啥?这镜子值多少?” 高守礼心痛的摇摇头,“二叔祖母,这不是钱的事情,而是有钱也买不到。我那同窗,为了给家中小妹的生辰礼上填上一面镜子,耗银百两也无用,最后搭上不少人情,才辗转得到一面,比这个还小呢。听说镜子之所以昂贵,原因是贵妃娘娘家的工坊研制出来,一年才出那么多,专供皇亲国戚。少数流落出来的,谁不是家家当宝?这面……竟然碎了,太可惜。” 一边说,一边叹息。 高老太知道高守礼是长房的长孙,吃的用的都是高家最好的,不是那种眼皮子浅的人,连他都直呼可惜,可见镜子是非常值钱了。这下,她也心痛,可碎了都碎了,能怎么着? 高守礼朝小堂妹高静媛眨了眨眼,唇边弯起一个弧度——虽说读书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但他是高家的长子长孙,将来要做高家族长的,怎么可能对家里的鸡毛蒜皮毫无所知呢! 为高静媛写好了信,并再三保证,一定会寄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叔父婶娘,这才离开了三房,回了自己的家。 高家长房,坐落在一片青山秀水之间,四周没有什么农田,只栽种着几亩桃花树。现在桃花的花期过了,只有青色的小果藏在碧绿的叶片之间。高守礼漫步在桃花林之间的小道中,怡然自得。 他今年十四岁,在县学里二十多名同窗,不是没有比他家世更出色的,可无论为人处世,还是读书方面,都远胜同龄人,最受教谕的喜爱,也难怪他内心骄傲。自觉聪慧的他,轻易而举的“解决”了小堂妹的危局,不过用了几句巧妙的话。越是想,越是得意。 回想刚刚高老太那心痛又强忍着,自己宽慰自己的表情,他很是开心。不过,小堂妹还是太小了,浑浑噩噩,智商未开,恐怕压根不知道他说什么吧!不然,一定会对他这个大哥哥感激无比。 回到家中,先去了后宅母亲翁氏行礼问安,见了姐姐、妹妹、弟弟,送上礼物,随后才去了父亲的书房。以前不是这样的,应是先去父亲那边聆听教导,随后再去后宅与母亲相见,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共进晚餐。可因为他这两年在县学的时间太长,面对各色复杂的关系,难免有处置不当的,需要父亲的指导——有时父亲畅谈大论时,需要一两个时辰呢,不好让苦候儿子的翁氏等待太久,这才改了规矩,一回家先去看望母亲。 高家族长,高祈瑞坐在书房里等待长子。他相貌清俊,儒雅温厚,穿着蓝绸镶白色缎边的直缀,双手榜样的很好,大拇指带了一枚玉扳指。看得意的长子行礼,目光和善,摆摆手,让他坐在对面。 “最近在县学可好?” “回父亲的话,儿子在县学一切安好。这几次教谕出题考验,儿子听了父亲的话,偶尔得个第一,平常跟同窗论论诗书,偶尔出去游玩参加宴会,该严肃的时候严肃,该玩笑的是后玩笑,倒是处得不错。再没人说儿子是出身乡野了。” 高祈瑞点点头,语重心长的说,“从前教你作诗,有一句话你总是不解‘功夫在诗外’,现在可懂了?” 高守礼笑着点头,“出去了,有了见识,心中自有沟壑。不然一直局限于一亩三分地,永远做不得好诗。” 高祈瑞叹息一声,“你有感悟,极好。不过世上有一种人,只能说是天赋异禀,不能与凡人并论。”说着,提到自己跟高祈恩年轻时候,去京城参加科考,遇到了一名奇才。 “那人七步成诗,天花乱坠,我与你叔父当场便惊了,方才知晓何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在县学里可能是出类拔萃,但放在整个郡城,放眼天下,不过通河里的鱼虾罢了。绝不可坐井观天,惹人嘲笑。” “是,儿子记下了。”高守礼同时,还把那奇才的姓名“萧衍”记住了,预备将来去京城的时候问问,到底是哪家的奇才?如今官居何职? 高祈瑞说完正事,这才说起家事。 “前些日子,你去了二房吧!那个跟连云山管事签约,分担责任,也是你出的主意吧?” 高守礼连忙站起来,他知道父亲不希望他擦手二房和三房的事情,怕分了心,耽误了他的学业。可是,二房和三房,人口多,又贫穷,将来说句不好听的,都是他的拖累!哪怕他为官做宰的,也摆脱不掉。好不容易有个好机会,让二房三房自己发家致富,怎么能错过? “爹,儿子是想……” 高祈瑞不听,摆摆手,“你大了,有自己的想法。” 高守礼一听父亲语气中似乎有些萧索,连忙跪下了,“爹,请听儿子说一句。儿子并非冒失的建议,而是切实托人打听过了,连云山三五年内无人过问,二房三房的叔父,都是懂制茶的,只要不出现天灾,亏本的可能性极小。” 第二十六章 父与子(下) 高守礼以“利益”说明自己并不是胡闹,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凭他在县学结交的同窗,说不定在春茶、夏茶上市的时候,也能帮衬一二,绝不会让二房三房血本无归。但他完全误解了父亲的一片苦心。 “你当为父为何不愿意你插手二房三房的事情?” “父亲不是说,怕儿子分心耽误学业么!” “呵呵,你自幼聪慧,换在别人身上处理这些家庭琐事,怕是头晕目眩,不知如何是好了。可你……为父自己知道,你不是分不清主次的人。为父阻止你,是不愿意看到二房、三房富贵。” “啊!” 高守礼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他听到了什么,自己一直敬仰的亲生父亲,竟然亲口承认藏着龌龊的心思,见不得家族的其他分支超过主枝?不应该啊!他脸上的神情变幻,一时惊,一时痛,片刻后,深深的垂下头。 “父亲,一定有苦衷。” “哈哈!”高祈瑞拍了下儿子瘦弱的肩膀,“有些事情,也该跟你说明白了。你跟我来。” 父子两人来到祠堂。这间祠堂很是小,藏在碧树掩映之间。空空的屋子只放了几个人的灵位。最上,是高家长房的上任族长——高勿饶,以及他的两任妻室梁氏、马氏。下首,则放着高祈瑞的亲弟弟,高祈兆与妻子雍氏的灵位。 高家,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而是五十年前迁移来的。 亲手上了一炷香,高祈瑞叹息道,“为父以前跟你说过,我们高家,一个分过三次家。你可记得怎么分的?” “孩儿当然清楚。”高守礼道,前不久,他还跟小堂妹高静媛一五一十说了一遍呢! “你祖父分了三次家,每次都是把自己的家产平分,你不觉得不公平?若是没有用这种分法,说不定我们现在的家产至少富裕两倍。” “祖父是长兄,理所应当照顾幼弟!” “好一个理所应当!”高祈瑞很是欣慰长子胸怀宽广,没有盯着那点失去的家产。但他今天要说的,不是光有胸怀就够了。“为父相信你将来也能做到……不过,这世上本就没有谁欠谁的。即便是长兄,也不能次次包容。” 细弱绳线的香缓缓的飘散,那高悬着的高勿饶画像,仿佛笼罩了一层神秘感。 “你两个叔祖父和你祖父,是隔母的兄弟。不是一母同胞,那便差了许多。况且家婆……原本是个丫头,出身十分卑微。你在县学呆了有几年,可知道那些大户人家,嫡出、庶出有多大差别?尤其是那等丫头生出来的,有些连奴婢都不如。如果没有那件事发生,你祖父恐怕根本不知道你二叔祖、三叔祖的存在! 五十年前,通河、红河、敬江突发百年不遇的大水。河水倒灌,淹没了许多城池。当时你祖父被困在在一处别院中,四周都是茫茫大水,求生不能。” 高祈瑞淡然的说着旧年往事,了了几句,听的高守礼心惊肉跳——虽然知道祖父一定挺过来了,但当时有多么惊险啊!险象环生,说不定几次和死亡擦肩! “你祖父是骑马摔断了腿,心情不畅,才到别院休养。谁知道竟然遇上了……哎,也是命。开始他组织了别院里的奴仆,带上细软,用平日里准备游玩的小舟逃生,倒也没有出什么乱。不过后期,听说整个云州都淹没了,家园被毁,亲人不见,人心便散了。有一天他醒来,发现自己身边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粮食没了,值钱的东西没了。连他那根镶金的拐杖也被偷走了。” 一个断腿的,不良于行的人,忽然发现身边所有人都走光了,只剩下自己,该是何等着急难过? “这个时候,家婆带着你二叔祖父、三叔祖父也在逃命,遇到你奄奄一息的祖父。她一个女人,大字不识几个,也没有什么本事,带两个孩子逃生本就艰难了。你祖父把身上仅剩的钱财给了她,让她自己逃命去。 世上就有这么傻的人,她拿了钱财,不但没有独自逃走,反而卷了几个破袭,拖着你祖父走了。一路从云州走来,你二叔祖父和三叔祖父是靠讨饭为生,每天讨了一丁点粮食,都分你祖父一半。饿不死,也活不长。直到落脚在这高家坡,才渐渐由了起色。” 高守礼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原来老一辈还有这样的纠缠,难怪祖父临终前,念叨二叔祖父和三叔祖父呢! “可是父亲,那你为什么阻止二房三房富贵?明明有机会让他们过上富裕的生活!” “你二叔祖父是什么人?你三叔祖父是什么人?” 高守礼沉默了,半响才道,“二叔祖父颇为倨傲,常常傲慢不搭理人。三叔祖父……” “狭隘,自以为是!爹爹便直接跟你明说,他们都是成不了器的人。你二叔祖父还罢了,他这些年修身养性,比年轻时候不知所谓的狂傲强多了。可你三叔祖父,完全是得志便猖狂的小人一个!谁拦了他的路,他什么都不管,亲娘老子都不顾的。偏偏心眼小,爱记仇。三房若是贫穷些,最多被他心里恨上几日,没有大是非。可若三房富贵起来,为父都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事情来!” 高守礼吸了一口气,“原来父亲担忧,自己有一日无法替三房出头,出不了头,因此才压制三房的!” “不错!”高祈瑞点点头,转身看着父亲高勿饶的画像,“那等恩情,比骨肉血亲还胜几分。哦,一并告诉你吧。其实你祖父是有自己的嫡亲兄弟。可他们在危难时分,一个也没有想到你父亲,自顾自的逃了。后来,他们忏悔的想让你祖父回家,认祖归宗,你祖父拒绝了。” “当然拒绝。他们这么绝情!孩儿实在无法想象,要跟他们同处一个屋檐下!” 高祈瑞嘴角溢出淡淡的笑意,“那如果为父告诉你,你祖父出身八大世家呢?还是嫡脉的嫡出!” 什么? 高守礼再一次觉得耳朵听差了,他他,他明明姓高啊,跟赫赫有名的八大世家有什么关联?要知道,八大世家,都是数百年的大世家,寻常人想搭上他们家的下人都难。何况是嫡脉的嫡出!陆傅张沈,陈云安顾,哪一个姓氏不显贵无比! “你祖父怨恨本家的无情,便改了姓氏,跟家婆姓高。落籍时把过去的姓氏抛却了。” “可是可是……”高守礼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思维混乱极了,理不清头绪。 “你还年轻,骤然知道一切,恐怕接受不了。回头细想吧。” 第二十七章 三条要求 高祈瑞把家族过往告知儿子,可是看见素来冷静自持的儿子脸色大变,不复平时的从容淡定,心里隐隐有点后悔。哎,守礼虽然聪慧过人,可毕竟只有一个十四岁,恐怕很难接受吧!及时停止话题,摆摆手,说了句“回头细想”,就不肯多说了。 晚饭时分,长房众人其乐融融的坐在花厅内共享晚餐。翁氏贤良,将家里的事情打理的井井有条。长女静娟高雅秀丽,小女儿静娴乖巧可爱,一家人聚在一起,气氛十分温馨。唯一不和谐的,高守礼紧皱眉头,一顿饭吃得是食不知味、魂不守舍,一时想的是长房深受二房、三房大恩,怕是很难还清了;一时又想,自己的祖父居然是出身大周八大世家之一,到底是哪一家呢? 他心里蠢蠢欲动,好想向父亲问个明白,他们父子原本应该姓什么?可看着父亲的表情,知道就算问了,父亲也不会告诉他。机械的吞咽两口饭,眉头清晰的写了个川字。 翁氏看见,不由得十分担心。儿子初进县学的时候,和同窗有些龃龉,有一次甚至额头青肿回来了。不过被丈夫开导过后,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烦心了。她是母亲,对外面的事情不大了解,只能求助的看向丈夫。 高祈瑞叹了口气,越发后悔,不该一时觉得儿子聪慧远胜同龄人,就告诉他这般隐秘。要是过个五六年,等他性子定了,再说就好了。不过,现在说了一半,恐怕更叫他悬心。 “守礼,等会儿跟我去书房。” “是。” 高守礼一颗心马上回到肚子里,暗想一会儿一定要问清楚。他的祖父,就算对同胞手足失望,那也不该改了姓氏,跟家婆姓高!祖宗宗法是大事,是立人之本,怎能说丢就丢? 当然,也免不了想到八大世家嫡脉的嫡出,那是何等尊贵?仅次于皇亲国戚。要是他回到家族,何必辛辛苦苦读书,以求金榜题名呢?从前是没有办法,只能咬牙逼自己,现在终南有捷径! 对高守礼心里这些弯弯绕绕,他父亲一清二楚。因为他也是过来人啊! “为父今天说得太多,或许不该提前告诉你。哎,你也大了,为父相信你会有自己的主见。关于要不要认祖归宗,本家但凡有一丁点顾念骨肉之情,你祖父也不会改了姓氏。” “可是,人怎可忘祖?”高守礼不赞同。 “还记得你祖父的名讳吗?” 高勿饶,勿饶! 这是到死都怨恨着呢! “你祖父自马上摔下,并不是伤筋动骨的大伤,养上两个月也就好了。便是遇到那场罕见的大洪水,以本家的强大,及时去接,病没有那么困难。怎会困在孤城里弹尽粮绝?最后,所有仆人抛下他,让他在绝望中等死,要不是遇见倔强的家婆,他恐怕要活生生饿死!” 八大世家的嫡子,还是嫡脉,若是这么屈辱的死去,恐怕也能青史留名了。至于后来家婆带着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身后拖着破席子,养一个不能走的废人,这么明显的目标,本家真的有心查访,会查不到吗? 高守礼不蠢,也想到了,但八大世家的招牌太诱人了,他忍不住心生侥幸,“或许是有其他误会!” “呵呵,守礼,为父不是逼你做什么。你苦读八年,没有人比为父和你娘亲更希望你能展翅高飞、鹏程万里!若你想认祖归宗,为父不会阻拦,毕竟,将来的高家,还是你来做主。” 高祈瑞无疑是一个开明的家长,不会把上一辈的恩怨强加在后辈身上,慈和的道, “正巧,为父有位知己好友住在上京城,你过去替我送上寿礼。也去看看八大世家的派头,想想你是不是真要认祖归宗。先说好,无论你做出什么决定,有三件事,你一定要做到!一是家婆的供养。只要我高家还有一子一女,就要负担起家婆的衣食,绝不可有半点委屈!否则人神共厌之!” 高守礼肃然回答,“这个当然!” “二是你两位叔祖父……他们的性子,为父都无可奈何,更别说你了。将来,万一有个那么一天,要保他们善终,风光大葬。三,就是将来无论长房、二房、三房有什么矛盾,香火不可断!记住了?” 高守礼一一铭记于心,重重的点一下头。 这三条,他当然能做到,也应该做到! …… 次日清晨,高守礼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以前他也自信,但出身乡下土财主家,跟出身八大世家之后,能相提并论么?现在他觉得,自己果然是出类拔萃的,不再斤斤计较几个月的读书时间,听从父亲的教诲,他决定向教谕告假——有道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么! 不过儿行千里母担忧,翁氏的提心吊胆也就可以理解了。“夫君,真的要让阿礼去上京城么?我怕那些人,不会放过他!” “哼,就算我们阿礼不去,你以为他们就不闻不问了?前两年,孩子在县学过的不尽如人意,但小孩子聚在一块哪有不磕磕碰碰的,那才正常。反倒是这一年来,阿礼身边的同窗换了几批,各个出身豪奢……打的什么主意,当我不知道么!”说到这,高祈瑞真的是动怒了! 要不是他家教森严,恐怕寄予厚望的长子早被人潜移默化,改了性情。太可恨了!对自己无处使计,就冲孩子来!无耻啊! “他们打什么算盘,当我毫不知情?哼,当年下死手残害父亲,半点不留情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既然他们始终不死心,好,我就让阿礼亲眼看看,那些所谓的豪门世家,到底什么德行!” 翁氏是普通的相夫教子的妇人,知道的只是皮毛——丈夫一家本是士族之后,因为家族倾扎才被迫离开本家。现在本家后悔了,想尽办法让他们一支回去。 至于为什么,本家出了什么变故,她一无所知,也不关心。反正丈夫儿子做什么决定,她都是支持的。 而知道始末缘由的……自然是那位有特殊经历的傅胤之、傅公子了。 此刻的他,终于收到了姗姗来迟的家书,信手丢在一旁,转而问起了高家坡的一名看似无关紧要的女孩。 “什么,高元元,是江於县令高祈恩的长女?” 第二十八章 生疑(上) 傅胤之紧紧皱着眉头,苦思不已。记忆中,江於县令高祈恩似乎有三个女儿,长女就是那位赫赫有名的“二十九妹”,将来成了……的那位。 有关那位的传奇可是不少,年仅十三岁时就名动京城,排在京城八艳的最末,后来更是力争上流,成了她本家的护身符。八大世家中这一辈的世家女,属她最聪明有手腕,可见其本事! 不过,傅胤之摇摇头,觉得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说起来,见过那个女孩有三面了。第一次,在落马坡的农贸集市,当时小女孩孤身一人望着四周,大眼睛里充满着警惕,精神紧张;再,是高家坡二房的宅院外,小女孩穿着朴素的衣裳,跟小孩子们一起蹦蹦跳跳,言笑无忌,可怜可爱;第三次也是在高家坡,他跟高勿争会面,额外多看了一眼小女孩,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回来时知晓人家把他侍卫的口中套出不少话。 心机手段,似乎有些重合处。但容貌,差远了把?那位可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儿!料想儿时也必定出落得楚楚动人, 否则后来能美得叫杀她的人都下不了手么! 那么美丽……对了,傅胤之忽然眼眸一睁,想到什么地方不对劲了。错了!她不是她! 准确的说,高元元不是他以为的那位。男女有别,他虽然没见过那位的真容,依稀记得有一张肖像画流传出来,顾盼生妍,姿态翩然,极尽妖娆,尤其惹人注意的是,眉心有一颗殷红的朱砂痣。可那个叫元元的小女孩,面孔白白净净,没有! 她不可能是那位,但侍卫们亲自打探回来的消息,也不会有假。这就奇怪了。高祈恩的长女,但不是那位? 那她是谁? 她的未来又是怎样的? 傅胤之努力思索着,结果仍是一片茫然。罢了,不过是个小女孩,现在的高家虽然算是……的分支,且因愧疚将来得到很多补偿,可进了那家的门,女孩想要出头太难了。 尤其是出身乡野,完全不符合大家闺秀的女孩。 “去高家坡。” 傅胤之只思索了片刻有关高静媛的未来,就丢到脑后。现在他动身前去, 是为了高家三房要接受连云山茶园的事情。记忆告诉他,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好比金山银窝,能重活回到现在,是老天都看不过去,要再给他一次机会呢,岂能放过! 不过,恐怕除了他,谁也无法看出穷乡僻野的,将来能富得流油。几个忠心耿耿的侍卫觉得总往高家坡有什么意思,不值得多耽误时间啊,忍不住开口劝道,“少爷,老爷和夫人来信,说是已经明白了那事的始末,错不在你。” “嗯?”傅胤之扫了一眼桌案上的信笺,漫不经心的,“我看过了。怎么?” 什么怎么?侍卫们摸不着头脑,奇怪的道,“既然老爷都知道不关少爷的事情,那少爷就可以不必受惩罚去晋州本家跪祠堂了。” “哦”傅胤之无喜也无悲,随意的应了一声,然后,然后没下文了。 见自家的少爷仿佛忘记了最关键的——不用受处罚,就可以回京了啊!实在按捺不住,“少爷,我们什么时候回京?”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回京?” “可是老爷已经知道错不在少爷了啊!” “这跟老爷知道不知道,有什么关系?”傅胤之用淡漠的眼神扫了一眼几个侍卫,轻笑一声,“也许你们觉得,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需要你们来提醒?” 这句话说的比较严厉了,素来跟侍卫们同吃同住、关系和善的傅胤之摆出主人面孔,这才让几个侍卫感觉到——平时关系有多么好,但身份毕竟是不同的。傅胤之哪怕再小,他也是说一不二的主子,不是能随便欺负的。 刘大陪着笑脸,“那少爷的打算?是继续去晋州,还是回京呢。也好让小的们心里有底。” 这一次,傅胤之没有让刘大把“小的”改口。以前改,是让其知晓,他不是一个十分在乎尊卑小节的人。现在不说,则是告诫所有人,他还是有尊卑之心的!不是什么时候,他能都接受下人对他耳提面命! “哪儿都不去,我打算在这里呆上一个月。” “啊?” 阿蒙最藏不住情绪,“为什么在这个小地方呆这么久?少爷,万一府中来信,催少爷回去,那该怎么办?” “到时候再说!”傅胤之想起自己被冰冷的拒绝,赶到老家跪祠堂,心中的郁闷排遣不掉,摆摆手,“父亲大人只是来信说明,他知道我打了礼部尚书朱公子的原因,不怪罪我了,并没有让我立刻转回吧!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自然要好好散心。” “呃,少爷心情不好,散心也是应该。” 这个借口并不高明,因为傅胤之真的被父母误解而难过的话,他应该快马加鞭的回京,把误会解开,一家人和好啊!怎么可能在外逗留这么久……老是往高家坡跑! …… 高家二房,二老太爷再一次见到了颜容俊秀、举止洒脱的萧小公子,十分高兴,拿出生平最得意的小雾隐待客。这“小雾隐”又叫芽茶,是最好的茶树去其顶端的小芽制成,泉水泡后芳香扑鼻,叶片嫩绿,袅袅的水气升腾起来,仿佛置身碧树云海之中。 “多谢老爷子款待。此茶将来必定名扬天下,恐怕此地都得更名茶乡了。” 如此直白的奉承,惹得高二太爷十分开怀,大笑声隔得老远都能听得到。 而与此同时,高静媛笑眯眯的接近怪蜀黍阿蒙, “你好啊,蒙牛大哥!” 可惜的是,人家知道她用心不存,闻言一跳,躲得老远的。 第二十九章 生疑(中) 高静媛还是第一次被当成身上有跳蚤的人呢,她撅着嘴,非常不高兴的说,“蒙牛大哥,你干嘛躲得那么远?你,你嫌弃我了吧?” 在这里,首先得承认一件事——容貌的杀伤力有多强?非常强!外貌协会的不用多说,普通人也有自己的审美,对待自己喜欢欣赏的,难免多一份耐心。而换了讨厌的类型,对方做什么都冷淡,无动于衷。 高静媛通过一面小镜子观看过自己的容貌,但她前世习惯那张面孔了,你让她骤然接受一张稚嫩小女孩的脸,就是她的,一时半会儿没办法打心眼里认可。也就“哦,长成这样啊,没丑得不能见人”,就不关心了。 实在没办法坦然面对。 总觉得镜子里的那个人是外人,跟自己没多大关系。 没研究过,所以她还不知道她现在的面孔,跟漂亮美丽有点距离,可那粉粉嫩嫩的肌肤,大大的眼睛,挺而翘的睫毛,还有撅起的小嘴巴,有一个字专门用来形容——萌!好萌好萌的小丫头。 阿蒙一下子就被击中心房了,心底忽然生出一种渴望——好想捏捏她的脸哦!但是上一次的挫折还留下阴影呢!阿蒙并不蠢笨,以前去过多少人家,从来没发生过一次失察被套话的事,小丫头看起来可爱,内里么……于是在心里建了一层抵御设备。 “你真的不理我了吗?” 高静媛非常失望,眨这闪烁明亮的大眼睛,垂头丧气的转头走开。一步一回头,才走了两步,阿蒙那层薄薄的抵御设备就垮台了。让那么小的孩子伤心,简直是罪恶!这种罪恶沉甸甸的压在心头,让他恍惚,差点忘记了来时头儿的交代! 好在这次他聪明,不说话,而是直接把很多带过来的东西拿出来,如布偶娃娃,荷包香囊之类的塞给高静媛就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高守诚疑惑,“元元,他怎么了?脸色古怪,想笑还是想哭?” “不知道,也许是大姨夫来了?” “啊,什么大姨夫?元元,你才认识他几天,连他又什么亲戚都知道了?” 高静媛无奈的仰头望天,她的人生多么悲悯,连一个可以讨论大姨妈的人都没有! 闲话不说,高静媛看了眼四周,压低声音,“八哥,你都听到那个萧公子跟我爷爷说什么了吗?” “嗯,听到了。你爷爷真奇怪,他不让九叔参与茶园的事,但这个萧公子一说愿意开拓销售渠道,帮忙介绍几家爱茶的大户人家,他立刻就同意了!还连连夸人家年纪虽小,却善于品茶,爱茶嗜茶,品性高洁——我就纳闷了,喝茶就喝茶呗,跟品性有什么关系!” 高静媛嘴角抽抽,不愿意被人贬低,“什么叫我爷爷好奇怪,他不也是你爷爷?” 说得高守诚举手投降,“是是,我说错话了。不过,你真不觉得奇怪?” “不觉得。我只觉得小婶婶又要闹了!” 高守诚立刻拍手叫绝,“小元元你真未卜先知,我也估摸着,这回小婶婶怕是要大闹、特闹了!” 两个小孩子在这里嘀嘀咕咕,果不其然,傅胤之刚刚离开,那边厢刘氏就闹腾起来。起因,当然是为了茶园! 刘氏的小腹微微隆起,但她早早将紧身做活的衣服给换了,穿着一身粉紫色对襟长袄,长长的下摆跟戏服似的,要不是袖子太短,估计直接可以上台甩水袖了! 这次她嫌弃屋子里吵架太过憋闷,场地换到二房的院子里,尖锐的哭声、喊声、叫唤声,一下子就吵得鸡飞狗跳,周围人家都知道了——摆明闹事嘛! “呜呜呜,我就是不懂,难道我家阿德不是亲生的,怎么三房一家都能,外面的小子也能,独独我家阿德不可以?前头说分产不分家,我们阿德分了什么啊,还有我这肚子,将来也不知是男是女。要是个丫头,养两年嫁出去就完了,要是个小子呢?呜呜,将来靠几亩田,能不能娶上媳妇还两说!” 高老太很是愤怒,但发财的事情硬是不准小儿子一家参与,心里有些亏欠——这种亏欠跟对高静媛的不同,是始终藏在心里没办法说出口的。只能好言好语的劝刘氏,“这话怎么说的,我们高家的孩子还有娶不到媳妇的?你别瞎操这个心了。” “呜呜,那可不一定!”刘氏气恼的揉着袖子,“五个指头还有长有短,将来我肚子里的这个,要是没本事,不会撒娇讨巧,跟阿德和小宝似的,指不定被人忘到脑后——好事从来轮不到,一遇到受苦受累的,全摊身上了!” 刘氏的绝招指桑骂槐,杀伤力不小啊! 高静媛跟八哥躲在一边偷看,高守诚嘿嘿偷笑,“我奶、奶说了,你奶、奶最后悔的就是让九叔娶了小婶婶。你看看她,这么多人在呢,还打公婆的脸。她以为肚子里有了一块肉,就能无所顾忌啦?” 高静媛板着脸不出声。 高守诚看着她脸色,以为是为镜子的事,连忙道,“你看着吧,这回有她的苦头吃!正好给你出气!” 如果高静媛告诉他,她其实一点也不在乎镜子,而且她非常理解刘氏这个时候为什么要闹,为什么无所顾忌的大闹,恐怕高守诚肯定会惊骇得看外星人吧? 这个世界,没有人会在乎女人的利益。高二太爷想的是做官的儿子,哪怕再穷不能给大儿子增添一点授人把柄的事情;高祈德明知道自己利益受损,但为了孝道,为了家庭和睦,选择忍气吞声。高老太顺从丈夫,唯有刘氏看穿了自己和儿子不受重视的地位,心有不甘啊! 现在高静媛明白为什么刘氏总是讨厌自己了,嫉妒! 但明白归明白,要她原谅?不可能!一想到自己在集市上举目无亲,恐惧得不能自已,好似站在雷电夜的大树下,随时可能一道闪电劈死她,她就觉得,自己一定要做点什么。 刘氏?高老太?还有高二太爷? 她对他们没有半点感情啊,所以耍点小花招,一点心理负担也没有。 第三十章 生疑(下) 生疑(下) 刘氏哭得不能自已,高老太和好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劝她“怀孕不能哭,不然要瞎了眼睛”,又哄又骗的。又说了村头的某某就是怀孕哭瞎的眼睛,真实案例摆在眼前,刘氏渐渐的不哭了。可仍旧抽抽噎噎的,一副委屈伤心模样。 本来谁家没有几句拌嘴吵架的事?过日子么,劝好了,也就过去了。但刘氏故意把高静媛丢在集市,小心眼的某人一直念念不忘要报复——她人小胳膊短,亲手报仇是不可能了,比较下,动动嘴巴,说上几句挑拨离间的话还是轻松。 回到三房,高静媛故意把阿蒙送她的东西在四婶婶沈氏面前玩那个玩偶布娃娃,又把荷包挂在双胞胎堂妹薇薇的脑门上,看起来是几个小孩子没有心机的打闹玩耍,其实就等着沈氏、蒋氏动疑呢! “咦,这些是哪里来的?” 高静媛仰起天真无邪的小脸,“是蒙牛大哥给我玩的!” “蒙牛是谁?” 蒙牛是奶制品的大品牌——想这个作甚?高静媛咧嘴笑了笑,“蒙牛就是那个萧公子的侍卫啊?昨天还到我家喝茶。” “原来是那位……怪有心的,送这么多小孩子的玩意。也值不少钱吧。” “蒙牛大哥说,没花多少。他一年有两百多两银子的俸禄呢,等过两年他功夫更好了,做萧公子的贴身侍卫,一年的俸禄加上年节礼,一年能有五百两!” “天,小孩子家家的瞎说。你知道五百两是多少?人家跟你吹牛你还当真了!”沈氏不相信,三房一家包下茶园,预期最高也就能赚五百两罢了,那蒙牛应该是个侍卫吧,还不是最高等的那种,何德何能赚五百两? 高静媛表现的就跟普通儿童一样,喜欢犟嘴,不服气的说,“元元说的是真的,蒙牛大哥说,他家公子的一枚玉佩就值这个数。还有他头上戴的冠玉,要两千两!” 越说越离谱了!沈氏捂着嘴直笑,倒是稍微有点心眼的蒋氏记在心里。回头她立刻跟丈夫高祈寿说了。高祈寿听了也觉得奇怪,小元元从来没见过外人,五百、两千,没人告诉她,她怎么知道的?第二天就找人打听了。 打听的结果很是骇然。 傅胤之这次离京南下,带了二十多个侍卫,平常跟他出门的约有六个。见多世面的人,一看他们的身手就知道不好招惹。 高祈寿的好友偷偷告诉他:不要打听了,这群人非富即贵!身上的穿戴不好估价,但他曾亲眼看到一个侍卫胯下的腰刀,银光闪闪——似乎是官制的! 普通人能随身携带刀吗?敢出门带官制的腰刀吗? 十几个侍卫保护着一个未成年的少年,这少年的身份不用多说了! 高祈寿听的咋舌,回去后一五一十的跟婆娘说了,“不知这位贵人怎么会来高家坡。你回头跟四弟妹说两句,让她告诉二房的人,说这位萧公子是贵客!不可慢待!不管人家因为什么原因上门,不能得罪了!别让人家听说因他一来,家里就吵架。那谁还会登门?” 就这样,话经过沈氏的口,传到刘氏耳朵中。 刘氏的性格,说她自尊自强,太抬举了。但她的确比常人有更多的自尊心,换了良善明理的人,就当没听见,已经为这事吵过一回了,难道再吵?能吵出什么结果呢? 可她不,她就觉得自己吃亏了!吃了大亏! 萧公子是贵人,贵人看上了连云山的茶园,觉得是门好生意,想介绍给自己熟识的大户人家——这明摆着将来能赚大钱啊!可她一家偏偏不能参与,这不跟猫爪子在心里挠么? 她又不是沉得下性子慢慢等待的人,公婆偏心太过,她觉得自己要是不爆发,恐怕更得成透明人——没人在乎了! 这一次的大闹,都闹到长房那边去了。 高守礼刚从县学亲家回来,就听说二叔祖父要开祠堂,逼九叔休了有孕的媳妇。这要是别人,可能是玩笑话,媳妇有休,但没听说怀了自家骨肉的媳妇也要休!但高二太爷就不同了,他性子高傲执拗,大太爷高勿饶在的时候能制服他,旁的人……谁有这种本事? 高老太急得嘴上长泡,刘氏的行为太过分——上次的分产不作数,她要分家,还是要分大头,因为她觉得自己年轻,还能生,光分个几亩田地有个屁用?兄嫂一家去当官了,什么都不缺,怎么就不能给弟弟多分一份? 同时,刘氏还要参与连云山的茶园,她还让自己的娘家兄弟跟三房的人商量商量,将来有出产了,怎么分配才好?要立字为凭。 桩桩件件,都是打高家的脸。 高老太觉得刘氏做高家的媳妇,当没当自己是高家的人,对她十分失望,多年婆媳的感情都熬没了。偏巧,这个时候高老太的娘家人也听说连云山的茶园,厚着脸皮送来一袋面粉,说是也想加入。 高老太气得当场就晕过去了。 场面混乱得没法说清。可怜高家族长高祈瑞多么儒雅的人,两天下来听这个吵,那个闹,这个斩钉截铁非要休儿媳,那个苦求网开一面,头都大了一圈。为人子,高守礼自然不好现在就走,他也听了一耳朵闲言,向父亲献计, “不如由儿子去劝说二叔祖父?” “你?你有多大把握?” 高守礼朝父亲行了一礼,“父亲,二叔祖父不是不讲理的人,再者,孩儿毕竟是大长孙,孩儿说出的话,至少能听进去两句。若是无功而返,父亲再做劝解也不迟。” 高祈瑞点点头,虽然心里不做多大把握,但也只好如此了。 入夜,高守礼仍旧带着书童,举着一盏灯笼到了高家二房。进了屋,不提其他话,只说自己在县学请了假,要往京城一行,长则半年,短则两三个月,不知叔祖父和叔祖母有什么喜欢的东西,他也好孝敬。 这么说话,高二太爷的神色自然缓和了,说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嘱咐“不可耽误读书”。 高守礼笑眯眯的应了,然后说高小宝年纪也不小了,该进学了,请什么老师好?光是啰唆谁家的秀才启蒙好,就是说了半个多时辰。高二太爷也不嫌烦,耐心的听着。 一个时辰后,高守礼告辞。 半点劝解的话也没说。 可高二太爷叹口气,熄了逼高祈德休妻的念头。 第三十一章 泄露 高家长房内,男主人哈哈大笑,难得丝毫不带谦虚的夸奖自己的儿子,“做得很好。你是怎么知道你二叔祖父一定会让步的?” 高守礼脸上挂着谦逊得体的微笑,依他这个年纪,能做到控制情绪已经很不容易。“呵呵,爹爹,二叔祖父并不是不讲理的人。孩儿不谈其他,只说小宝的塾师要请谁?他老人家想到孙子,只好退一步了。再者,二房没有分家,家里有休妻的事情,对三叔的前程也不好,二叔祖父全部的希望都在三叔身上,投鼠忌器,自然熄了念头。” 高祈瑞若有所思的看着自己的儿子——这个孩子,比他想象的还要聪慧。不仅是书本上的举一反三、一点就透,对人情世故上也有非凡的洞察力。如此优秀,除了让他骄傲外,心里也有些莫名的悲伤。 哎,造化弄人。如果没有那场洪水,父亲还是本家嫡脉的嫡出,身份贵重,不会吃尽了苦头,老死乡野;自己才能稀疏,就不多提;而守礼,凭他的才学、品德、样貌,再有本家的支持,将来的前途几乎不用多说,五十岁之前稳稳的拜相! 可现在…… 高祈瑞忽然对儿子有些歉疚。虽然他说了,尊重儿子的选择,不会强求后辈一定要对二房三房的人报恩什么,可他根本就没打算回到本家! 若不然,只要他一句话,高家早就去了上京城,过上了锦衣玉食的奢侈生活,怎么会在穷乡僻壤里与草木同朽! 可怜高守礼再聪慧,也没看出生父的“心口不一”,一直以为父亲让他去京城,是提前了解本家的情况呢! 接下来的两天,高守礼继续收拾行囊,同时告别同窗友人,和母族的一些亲戚吃饭——好些人是一辈子没去过京城的,难免厚着面皮请求带些特色礼物,或是为老人祝寿,或是为女儿备嫁,种种不一而论。 等这些忙活完了,距离动身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这一日,高守礼跟母亲翁氏在一起,说着离别的话,大多数都是翁氏嘱咐他,千言万语珍重身体,守礼一一应了。 “母亲还不相信孩儿?凭孩儿的聪慧,什么都难不倒的!” 高守礼眨眨眼,笑着暗示连二房那种棘手的事情,他都解决了,何况外面呢!“孩儿跟商队一路,他们都是走南闯北的商人,很有经验,吃住都不用担忧。若说什么意外……您忘记了,孩儿有位同窗,是‘苏记钱庄’的少东家,他送了孩儿一块玉佩,凭玉佩可到任意一家‘苏记钱庄’提取五百两现银。孩儿保证,这块玉佩贴身收藏,有个万一也可以救急。” 翁氏叹一口气,“但愿用不到。”不过,对那位苏记的少东家十分感激,要求儿子将来一定要请人家过来做客。 高守礼笑着应了。 没过多久,一个丫头慌慌张张过来,“大事不好了,二房又出事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翁氏正是为儿子出行的事情依依不舍、满腹忧愁呢,又听见二房的糟心事!要不是多年修养,真的很想破口大骂了。 “到底怎么了?” 那丫头期期艾艾,半天才把话说清楚——原来,这回不是高二太爷逼子休妻了,而是刘氏这个儿媳妇,指责公婆动用她的嫁妆,大吵大闹要分家。 刘氏为什么底气硬了?上次以为肚子里有高家的骨肉,闹腾得差点被休,这回怎么敢?不怕真的被休吗? “外面人说,说三老爷跟咱们老爷一起进京赶考,一路的盘缠不够,二老太爷就把九奶奶的嫁妆拿了一部分,说是请人去买地,其实根本没买,拿去跟三老爷赶考了。回来三老爷中举,这笔钱才回来,补上窟窿。” 翁氏听的一阵火大。 都是八九年前的旧事了,扯来扯去有意思吗?刘氏也太蠢,明知道丈夫兄弟是官身,吵闹出这个大家脸上很好看?聪明点暗中利用这个人情什么做不行? “娘,有点古怪!”高守礼忽然脱口而出。 “嗯?怎么了?” “呃!”高守礼反应过来,他只是猜测,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万一只是他太多疑,就不好了。 “怎么了,孩子?” “没,没什么!娘,孩儿有事出去下。” 高守礼离开长房的院落,远远的看到二房那边聚集了一群看热闹的人,心说可有新闻故事了!招了招手,书童子衿赶忙过来, “少爷,有什么吩咐?” “你帮我看看热闹去。记住,回来我想听听小婶婶这个月跟别人发生的所有过节,明白了么!” “明白了!” 小间谍一溜烟钻进人群了。 晚上回来,高守礼在一张草纸上写满了人名。乖乖,跟刘氏结怨的人还真多。东边的米大婶子,西边的杨大姑,连公认脾气最好的陈母,也在名列。 从刘氏几次三番闹腾,高守礼看出背后似乎有人挑拨的迹象。他想找到这个人,等于消灭二房总是家无宁日的源头。 可惜,数来数去,这些人搬弄口舌尚可,怎么会知道高家的内部事?想来想去,高守礼忽然眼眸一睁,最后的停留在小堂妹高静媛的名字上面,迟疑片刻,还是落下了——重重的画了个圈圈。 会是她吗?刘氏把三叔三婶千里迢迢寄过来的镜子打碎了,所以小元元记恨于心,要折腾刘氏? 可她才六岁大啊!六岁的孩子,会哭会闹,知道些什么? 心里不相信,可直觉告诉他——就是她了。 除了她没别人。 …… 刘氏撕心裂肺的哭,她的娘家也来人了,四个兄弟并排站在一起,太有压迫感了。高祈德一句话也不说。可越是这样,刘氏的心越是跟挤压揉碎了似的, “你倒是说句话啊!咋一声不吭的?你说,这事情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我真是好命啊,嫁了你这么个窝囊东西。你大哥,拿着我娘家的钱财赶考,你咋不跟他一起去呢,你也给我考个秀才,考个举人啊,我刘兰花绝对半句话不说!” “高祈德,你没本事,没种,你看着他们欺负我,你对得起我吗?” 她已经不管“怀孕的女人流泪会哭瞎”,眼泪跟喷泉似的不停往外流,“这些年,我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他们当了官去享福,我还在你家做牛做马……” 第三十二章 主动自首 “你,你瞎说什么?打你嫁过来我什么让你做牛做马了?”憋了半天,高祈德也就憋出这句话出来。不说还好,一说,刘氏那四个兄弟不乐意了,最小的那个阴沉沉的说, “依你的意思,我妹妹嫁到你们家,还是享福了?你看看她眼泪都流成河了,也说得出口!有你这样做男人的么,给你生儿育女的的女人不心疼,可劲让人欺负她!” “我,我没有……”高祈德脸色涨的通红。 做谁家的媳妇,都得受婆婆的气。但高祈德怎么会在公开场合承认自己的老娘对刘氏不公,有欺负儿媳的嫌疑呢! “好啊!”刘氏的兄弟正愁没个机会大吵,正好高祈德的话给了借口,不然他们也不好亲戚连忙不要,对上高家长辈——那样两家可就没什么余地了。 高祈德要是一直沉默,谁还真能暴打他一顿? “那就让大伙评评理,你说你大哥上京赶考,怎么连盘缠都得动用我妹妹的嫁妆?说什么拿去买地了,地呢?我说你也读过几年书的,好歹拿出点什么东西应付一下,别把我们刘家人都当白痴!”刘老四恨恨的骂。 “呵呵,也真算我们傻,从来没疑惑,不然能被瞒在鼓里这么些年?”刘老三接口。 刘老二则叹息,“总归是我们太顾着亲戚情面,一直以为高家人知书识礼,跟平常人家不同。要不是为了这份不同,能把唯一的妹子嫁过来?” 最后的大哥则一锤定音,“总归也不是什么大事。今儿来,也不是为了吵闹,更不是为了什么盘缠不盘缠。就是奇怪一件事:怎么他大哥进京,那么多的亲戚不伸手,独独用了我妹妹的嫁妆。用也就用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可怎么瞒着她?她是不是嫁到你们高家来了?是不是为你高家开枝散叶了?” 高祈德无言。 而二房的两位长辈,二老太爷和高老太一直在房间内,没有出面。刘氏的几个兄弟见状,越发得了意——要不怎么说年轻人办事不牢靠呢,刘氏的母亲多么毒辣,一个主意就把高静媛赶到三房了,半点埋怨轮不到。而这四个兄弟的水准太差,一句句,都往人心窝里戳。就算达到了最后的目的,刘氏还能在二房呆下去吗? 高老太还会待见她? 一点后路不留! 高静媛藏在人群里,冷冷的看着这出闹剧。虽然是她暗中促成的,可真的发生了,她没有多少兴奋高兴。撇开和刘氏的私人恩怨不说,刘氏在二房的确辛苦劳累,家务事样样都做,喂猪喂鸡,洗衣做饭,看似简单,一天忙下来也是腰酸背痛。况且高老太十分抠门,不像三房的李老太,花钱请人过来帮佣。 在这个世界生存的越久,那种刻在骨子里的男尊女卑就越是明显。女人操持家务是本分,有顶点心思就要遭受各种猜疑目光。想到她要继续活下去,继续忍受各种歧视和对女人的羞辱,她便觉得人生一片灰暗。 不行,她得给自己找点光,找点乐趣,找点活下去“会很幸福”的理由,不然一辈子那么漫长,靠什么打发啊? …… 那边厢,高守礼越想越不对,下了决心跟父亲商谈时,忽然听得二叔祖父主动登门。咦,奇怪了,自打祖父过世之后,二叔祖父几乎没怎么上门了吧,有事只让人过去看他。 更让人惊奇的是,这回高老太爷是来借钱的。 “大侄儿,家门不幸,哎,我亦不多说了。”然后举起一根指头,示意他要这么多。 “嗯……”高祈瑞知道借钱是为了摆平刘家,没有立刻答应,说了句,“且让我想想办法。二叔,刘家是怎么知道的?当年我跟恩弟进京,知道盘缠内情的人不多。是谁透露了?” 高二太爷素来清高,这次对晚辈低头借钱,大大损害了他的自尊,摆摆手,“不要多说了。总之是家门不幸,阿德,太让我失望。我打算之后把他们夫妻牵出去,将来怎么样,听恩璁的吧!” 老人家来的快,去的也快,半响人就走了,茶还没凉呢。 高守礼躬身行礼,等高二太爷人看不见影子了,才进了屋,“爹爹怎么不答应二叔祖父,可是家里的现银不够?孩儿那里还有五十两,是昨儿母亲留给我防身用的。” 高祈瑞笑了下,“不缺你那点防身银子,你当你二叔祖父借多少?” 一根指头,不是一百两吗?当初三叔进京,貌似一路啃窝窝头,借宿寺庙,大概花不了十两银子吧?十倍还,足够了吧? “呵呵,是一千两!” “什么!”高守礼咋舌,“怎么那么多!” “哎,你二叔祖父是彻底失望了啊!阿德也真是,媳妇管不住,这半个多月闹腾几回了?” 见父亲一副烦恼的样子,高守礼也不知道该不该说——真正搅家精另有其人!如果说了,恐怕让父亲更加烦恼吧?于是便忍了,打算日后见机行事。 这一次犹豫,错失良机,再也没办法让别人相信他的话了。 因为高静媛十分聪明,毕竟有成年人的灵魂么!她算计刘氏的时候,就想到会被看穿计谋——不过她防的是化名萧公子的傅胤之。直觉,这个少年不简单! 刘氏兄弟闹腾的第二天,她一反常态的不爱玩耍了,仿佛有了心事总做门槛上,“满复惆怅”的表情一下子让所有人注意到。问她,她也不说。再问,她连饭也不吃了。 在三房算是半个客,李老太不想担责任,就把人送到高老太身边,高老太问,她干脆抹着眼泪直哭,就是不说原因。直到在高二太爷面前,才抱着祖父的大腿嚎啕大哭, “都是元元不好,元元听见舅公和舅婆说,要是刘家的人进了茶园,他们也要。他们问元元,爹娘送了镜子为什么不给他们看、还说小婶婶太不孝顺,嫁妆就应该献出来……” 乱七八槽,没有头绪的话,却是依照祸水东引,把她故意泄露的“天机”说成是无意中听到别人说,然后一个不妨,被人套话套出来。 小孩子们,给她一块糖,她开开心心,什么话都说的,能怪她吗? 所以高二太爷明明知道是高静媛引发的剧烈家庭矛盾,心理恨的确是高老太的娘家。 “哼,一群蛀虫!” 第三十三章 快刀乱麻 高老太不姓高,原本姓苏,还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巧巧。那年发大水,高老太的家人饿的前胸贴后背,一家子大大小小,不能只吃树皮吧?儿子舍不得,就用一斗粮食,把她卖给路过的高家太婆了。 灾年这种情况太多,数也数不尽。高老太不过是无数可怜女孩中的一个,总比那些入了肮脏地方活不了两年就死了的强。她也是这样安慰自己。所以,高家渐渐扎下根,日子越过越好,她没有跟娘家断了联系,爹妈过世她也按出嫁女回去送终,娘家兄弟有事,她能帮就帮,没有因当年被卖而生怨言。 可惜,她尽了儿女的本分,苏家人却不把她当回事。高老太的长子高祈恩,当年缺少上京科考的盘缠,求助于母舅苏家,一句“没有余粮”就打发出来了。要不,能动用刘氏的嫁妆?现在,又是他们借机生事,无耻啊! 高二太爷多么清傲的人,长兄过世后,他觉得侄子对自己不够敬重,多年不肯踏上长房的大门。而苏家,为了连云山的茶园,暗中挑拨离间,害得二房家无宁日,若不是看在老妻的面上,他能饶过才怪! 长房花了三天,筹足了银两。高二太爷动作很快,让人把刘家的亲家公、亲家母请来,公开说,瞒着儿媳动用嫁妆,是他的不对。刘氏几个兄弟还想说什么,可一千两摆在眼前,眼睛都看直了! 一个沉甸甸的银元宝是二十两,足足五十个,并排摆着看起来那效果太震撼了,太可爱也太馋人了。刘家老三不由得吞了一口唾沫。 大手笔!绝对的大手笔! 其实动用的嫁妆才不过十两,十年前也就两亩田的价格而已,至于用千两吗?不过刘家的人从来不会吃亏,连忙笑呵呵的表示“都是亲戚,这么外道干嘛?怪只怪不该瞒着,否则就是借给大哥使着也无妨”…… 高二太爷冷哼一声,说是十年来刘家的女儿在高家辛苦了,做牛做马累着了,生儿育女也有功,这一千两一来为了赔罪,二来为了酬谢她的功劳。 话要反着听。 哪家的女儿嫁到婆家不做事的?哪户人家娶了儿媳不要开枝散叶的?老刘头听得是坐立难安,脸上的汗渍淋漓,不过刘家是老太太当家。刘氏的母亲,稳稳当当的接受了高二太爷的赔罪和酬谢。她心里明白,估计高家两老对她的女儿忍无可忍了。 那又如何! 一来有儿子高小宝的存在,不敢和离,刘家和高家表面上还是亲戚;再者一千两呢!有这一千两的银子,可以让刘家有脱胎换骨的变化!做什么生意不要本钱?连云山的生意听说也有搞头,就拿出一部分投入,将来她的孙子、重孙子,都指望着呢! 至于刘氏的幸福,她也不是没有考虑,端着架子,说着软话,叹息一声,说是女儿都被她宠坏了,受点委屈就直嚷嚷,恨不能吵得所有人都知道,其实是心直口快,没有坏心眼……然后提到刘氏现在有身孕了,怀的是高家的种——这句强调了又强调。最后暗示,两老为了她的身子康健,多给了点钱补身,真是难得慈爱的公婆。不过一大家子过,肯定诸多家务,看着婆婆做,儿媳妇坐着,太不孝;自己想做又怀了身孕,做不了。不如分家? 刘老太试探的说完,高二太爷立刻拍板:就这么定了! 不过高家也不可能给高祈德更多的,一千两给了刘氏,也相当于给了小两口。正好亲家公也在,做个见证,分家! 分得痛痛快快。 刘氏满意了。 刘家也满意了。 等刘家人一走,高二太爷就对小儿子说,“今日为你,我几辈子的老脸都没了,从今日起,你不必出现在我面前。连带你媳妇,你媳妇的娘家人,我一概不想看到!” 高祈德只是跪着,低着头忐忑不安。 快刀乱麻解决了刘家,高二太爷开始对付苏家。苏家人不是想插一手连云山的茶园吗?好,那么大的茶山,本来就不是高家一户人家能搞得定的,外人可以来,“自己人”为什么不能? 不过苏家什么秉性,所有人都清楚,落难时不来踩你一脚就算善良了,指望他们同甘共苦,别做梦了。因而特意请人写了文书,大致而言,把连云山西边的一片茶园交给苏家人,从种茶到采茶、制茶,一概不管,能赚得到钱,是他们的本事。赚不到,也怪不得其他人。 苏家知道白白让高二太爷大出血,有点过意不去,不过最终还是达到目的——参与茶场的生意,还是很高兴的。连夜兴致冲冲的去了连云山,看到茶树长势喜人,幻想来年清香的茶叶从他家出去,换回来大笔大笔的钱财…… 对某些必要且下作的手段,就忽略不管了。 …… 半个月后,风平浪静。 高守礼本来计划往京城一行,因二房的事情迟迟没有动身。本来翁氏催着他走,毕竟二房的家务事跟他不相干,不过高守礼拒绝了,说这种情况自己出门也不能心安。 若不知情,就罢了。可他明明猜测出高静媛在其中起的作用,哪能当糊涂人一走了之? 这半个月来,高守礼冷眼旁观,才知道平日里不显山显水的二叔祖父不是常人,处理起事情来又快又准,且方方面面都对他说不出什么错来。刘家得了实惠,再也不敢过来吵闹;苏家达到目的,也不会继续纠缠;唯独对高祈德…… 似乎绝情了点。 这一天,高二太爷带着高静媛来到长房。高守礼不知道小堂妹过来干什么?难道又起了什么心思?他防范的看着高静媛,总觉得她压根没有那么天真无邪。 “呵呵,二叔怎么到访?稀客稀客,蓬荜生辉啊!” 而高静媛则童言无忌,“我爷爷说了,欠你们家一大笔钱,还不上啦,先把我抵押在这。等我爹爹赚钱了,再来赎我。” 第三十四章 童养媳 高家长房的屋舍修建得古朴高雅,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假山小溪朱亭一样不缺,像是隐居的高人所住。而其他高家坡的人家,不管富裕贫穷,房屋的建造总摆脱不了一股农家舍的味道。 高静媛很喜欢这里。雕花的围栏,朱红的柱子,洁白的窗纸,还有明媚的蓝天,住在这里,大概人都雅上几分——天天住在农家乐里,她都快真变成土丫头了! 所以才会故意说“欠你们家钱,还不上啦,先把我抵押,过后再来赎我”的试探话。惹得高祈瑞哈哈大笑,慈蔼的抚摸她的小脑袋,又叫人给她拿点心吃。 高二太爷哼哼了一声,“没规矩!” 欠钱的事情是真,可这是他生平之耻,娶了那么个泼赖货做儿媳。虽说已经摆平了刘家,可被小孙女用调侃的语气随随便便说出,很是下不来台。不过,就像这事本就是高静媛无意中泄露出去的,能怪她吗?小丫头才几岁啊?跟她一般计较,才真丢人呢! 板着脸呵斥两句,“在家瞎胡闹就算了,没人笑你。到了客人家,还满嘴胡说,看我饶得了你!” 高静媛不害怕祖父发脾气,撅着嘴,高祈瑞给她的东西也不吃了,忸怩的坐在后面,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高二太爷又不爽了,“干嘛呢,你大伯给你东西,乍不接着!不知好歹!”说着,用了三才杯的茶托放在高静媛的下巴处,让她接着,“别吃的到处都是。” 真当她是幼稚儿童了?高静媛出离愤怒了,倔强的一撇头,留下一个高傲的下巴剪影,哼,她不吃了! 高二太爷气的用手拍了下她的小脑袋瓜,“不吃?那好,以后不准叫嚷想吃啊。” 要说高二太爷高勿争为什么这么别扭,带着小孙女来长房,分明是打着缓解气氛的目的,到了地方却又不停指责高静媛,不是当真对小孙女有什么意见,而是一种自卑兼自傲的心理作祟。 原本二房就过得不如长房,现在又出了这等事,丢人啊,丢大人了!平时两家只有小辈来往,到了有困难的时候才主动才登门,怎么好意思! “不吃不吃!” 身为一个成年人,她非常“理解”祖父的心理,不过她凭什么按照他的剧本装乖巧、装柔顺?要是换种办法,既不委屈她,同时也能让祖父跟长房之间的欠款纠纷解决了,岂不是大妙? “我就不吃!” 伪装成不讲理的小孩子,高静媛瞥了一眼鱼儿戏水粉彩碟上的几朵兰花一样的点心,心里道“可惜了,好久没吃过卖相这么好看的糕点”,嘴里却说,“我才不稀罕呢!” 然后一挥手,啪的连点心带碟子全部打翻。 做过幼师的高静媛,怎么说对儿童心理也有研究啊!小孩子是唯一可以胡乱发脾气的,作为无端被祖父呵斥的小丫头,不顾场合的闹腾起来——最多被说成没有家教吧! 没有父母在身边,没家教就没家教呗,她也不在乎。 高二太爷哽了一下,暗中责怪自己居然把不懂事小孙女带出来,可刘氏的儿子高小宝……他心里清楚,更上不得台面。只能气闷的按着椅子的扶手,不停的顺气。 高守礼见二叔祖父被气的够呛,连忙上前抚着他的胸口,“二叔祖父莫要生气,不过一碟点心。来人!” 高静媛一点也没有闯祸的畏惧,看着一个俏丽的丫鬟应声而来,蹲在她脚边捡碎裂的瓷片,睁大眼望着,小嘴依旧撅得老高,仿佛她才是受气的。 丫鬟收拾完,抬头看了一眼打扮淳朴的高静媛,露出一点鄙视的眼神,不过背对着高守礼和高祈瑞,无人发现。 外人可不知道长房和二房之间的深厚情分,都以为二房欠了长房太多太多,还端着架子少来往,有这种极品亲戚,真是倒霉! 高静媛一眼就看懂了那个眼神,心说有了!一脚把俏丽丫鬟收拾好的瓷片踢开。 当当当!清脆的声音砸到石砖上,悦耳极了。 俏丽丫鬟傻眼了。 高守礼的额头青筋蹦了一下——没见过这么心眼坏,又爱发脾气的小孩。他的妹妹高静娴也是这般大小,多么柔顺可爱的性子?在那一瞬间,很想骂不愧是乡野里出来的野丫头!到他家来撒野了!可接着,立刻想起父亲告诉过他的,高家,本身出自八大世家!而二房,对长房的恩情无以为报…… 连这点小事都容忍不了? 想想当初太婆是怎么毅然决然的决定带上祖父逃生!想想二叔祖父是怎么跟三叔祖父乞讨的! 这口气瞬间就下去了。不用父亲说,高守礼换上谦逊的笑容,“元元,你怎么了?” “她瞪我了!” 坏人高静媛告状,指着那位俏丽丫头,“她刚刚瞪我了!” 高守礼沉下脸。 “奴婢不敢!” 可怜某位丫鬟立即跪下,都不顾地上的碎瓷片,恭顺的垂着头,眼泪啪嗒啪嗒掉下来。 看人家这演技!高静媛顿时倾佩,她什么也不说,且看高祈瑞父子的态度。如果倾向自家的丫鬟,那什么都不用提了——祖孙两个直接把银钱的事情说道清楚,等二房唯一当官的回来解决吧! 高守礼皱眉,他心里先对高静媛存了三分疑心,便不肯信她;但是碍于情分又不能指责堂妹。 而高祈瑞则不同,他招招手,让高静媛过来,非常语重心长的问,“为什么不论好坏都发脾气?她瞪你了,你祖父、伯父、兄长都在这里,难道不能为你做主?” 高静媛撅着嘴,有点伤心的说,“娇娇说我要被爷爷卖掉做童养媳了,以后要看人脸色。不想被人欺负,就得自己硬起来,谁欺负我,就自己打回去。宁可粗鲁一点,不能软趴趴。” 噗!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娇娇?是谁?还有,谁说你要做童养媳?” 高祈瑞没把自己当八大世家的人,当他也有他的骄傲,就算穷到砸锅卖铁,他也不会允许弟弟的女儿去做童养媳! “都这么说啊!爷爷不是欠你们家好多好多钱吗?他还不上了,肯定是让我到你家做童养媳了!呃,大堂哥长得好看,我,我愿意啦!” 小孩子亮晶晶的眼神,看的高祈瑞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使劲弹了她的脑门,“尽胡扯!他是你哥哥,你就当他是亲哥哥!” 第三十五章 童言童语 “亲哥哥?我的亲哥哥不是跟爹娘走了吗?”高静媛眨着大眼睛,“迷惑不懂”的看着高祈瑞,同时暗暗鄙视自己装傻卖萌的行为。哎,谁让形势比人强呢,她现在唯一的依仗,也就是人小了! 高祈瑞想起小姑娘爹娘都不在身边,轻轻叹了口气,抚摸着她的额头,眼中满是怜惜之色,哪还管刚刚她无理取闹? “虽不是亲的,也胜似亲的。以后你把他当作亲哥哥也无妨。守礼,你说是吗?” “呃,这个,当然。” 高守礼一听到“童养媳”,惊得五脏六腑不寒而栗。小毛丫头从哪里听到的这种说法?他姓高,她也姓高,不说本是同族兄妹,就说两个姓高的,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啊!脸色涨的通红,“爹,二叔祖父,我……” 没等他说什么,高二太爷也气得不轻,厉声指责,“谁跟你胡咧咧什么童养不童养的?你小孩子家嘴上没把门的,怎么什么人什么话都说?上次对刘家的人也是!对你太宽纵了吧,下次给你几个嘴巴子,你就知道藏话了!” 说得高静媛撅嘴,忸怩着抓着衣角,“陈婶说的,去年阿良家欠了下花溪陆家的钱,就把他亲妹子送给人家当童养媳了。还有马大辫子的两个妹妹,不是也给她爹妈送到城里了吗?来时阿婆说了,我们女人家就要被牺牲的觉悟,让嫁鸡就要嫁鸡,让嫁狗就得嫁狗。阿婆自己都是被卖过来的,她说自己只值一斗杂粮,还不够全家老小吃两天的。说我将来肯定比她值钱。她还说,跟爷爷过来,爷爷让我干吗就干吗,不能顶嘴,不能淘气,不能偷溜,不能吃东西,不能喝水,也不能半路去嘘嘘!” 小孩子说话的声音非常清脆,好听。不过这一大串说下来,高二太爷的脸色乍青乍红,耳边嘎嘎的,只觉得有乌鸦飞过。完了,他的骄傲和尊严,都被小丫头给踩光了! 手指颤抖着,对着小孙女——从今而后,他还有什么脸面到长房来啊!不过高勿争也没想过,以前有脸的时候,他来的次数也不多。 高祈瑞倒没心情注意到叔父的尴尬。话说他还不了解高勿争么,高勿争此来的目的他一清二楚,就是懒得挑明而已!听了高静媛的话,尤其是那句“让嫁鸡就要嫁鸡,让嫁狗就得嫁狗”,心口突然一酸,痛得紧缩。 这回不是表面的抚摸小孩子的额头了,而是直接把高静媛抱住,放在膝盖上,语气越发和蔼和亲,“小元元,以后别听她们的!你是高家的姑娘,以后八抬大轿嫁出门,寻常女孩不能比。你爹爹是官,你亲娘是名门之后,将来你的亲事啊,也是千挑万选,大伯父还会给你准备好丰厚的嫁妆,没有人可以欺负我们小元元!” “真的吗?” 小孩子的眼睛特别闪亮,紧紧看着高祈瑞儒雅的面庞,“那咱们拉钩。”一边用小小的手指钩住大伯父的,一边不满意的嘟囔, “我最讨厌阿婆了,为什么让人家嫁给鸡?娇娇说,嫁人就是天天跟人家一起睡觉。鸡天不亮就喔喔叫了,吵得元元每天睡不好觉。” 高祈瑞感觉自己的手指被一团软软的握住,心理有点异样,说实话,虽然有了四个孩子,但他对子女一向要求严格。即便是柔顺乖巧的小女儿静娴,也不曾有过这么亲昵的时候。 高静媛是他恩弟的亲生女儿,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长相十分讨喜。有道是爱屋及乌,心中对以前见面不多的小侄女,多了三分疼爱。 “以后不准说鸡啊狗的,不好听。大伯父也不想听你再说这种话。元元,知道了吗?” “嗯!那个,童养媳也不能说了吗!” 高祈瑞点点头,面容一肃,“你是我高家的女孩儿,我们家不会有做童养媳的。不仅是你,还有你静媖静妍等几位姐妹。你大伯祖父过世前,早留了一笔钱财,为你们几个出嫁。所以你不用担心,回去后跟你阿婆也说,咱们小元元非常值钱。不仅值钱,还非常有钱,是个名副其实的地主婆!” 高静媛哈哈拍着手,“太好了!元元有钱了,不用怕被卖掉了!”一脸得意的笑。 孩子天真无邪的笑容如明朗的天空,让人看了,心头的阴郁都随之散去。可话中的意思,又让人心酸。这么小,就知道将来自己会被家人卖掉,想一想都觉得难以忍受。 听着“童言童语”,高守礼一时也闹不清楚,自己的猜测是真是假?也许,是他多心了吧?小孩子能有多少心思?又是陷害小婶刘氏,又是担忧将来被卖的命运……怎么可能呢!即便真是天生妖孽,恐怕也会被这么沉重的心思压弯了背脊,不会有如此欢快的笑声。 正要放下多疑的猜测,可惜没多久,高静媛就把火烧到他头上了。嘴角噙着一丝笑,故意假装跟高祈瑞咬耳朵, “大伯父,我来的时候陈娇娇可羡慕我了,说我要来你家当童养媳,太幸福了!别的人想来都来不了!上次大堂哥去我家,路上被林丫丫拉了一下小手,跟我们显摆了半天。说大堂哥的手,又细又滑,是读书人的手……” 当场,高守礼的脸就黑了。 高祈瑞也维持不了慈父的面容,瞪了一眼自己的儿子。这要不是有人告密,恐怕儿子春心动了,他还被瞒在鼓里! “爹,这是没有的事!孩儿绝对没有……不……”高守礼很快回忆起了当时的情况,哭笑不得,“爹,是孩儿路上遇到一名脚崴的女子,随手搀扶了一下!” “嘿嘿,扶?可不被拉了一下小手么!” 高静媛咯咯的笑。 “林丫丫可喜欢大堂哥了,说大堂哥长的最好看!说话声音最好听!笑起来能把人迷得不知道东南西北!她可想做大堂哥的童养媳了!” 一边说,一边咬着衣角,贼溜溜的眼睛来回看着高祈瑞和高守礼这对父子。 至于刚刚那名对她露出不屑之色的俏丽丫鬟,谁还记得? 第三十六章 人生目标 真是无妄之灾啊!高守礼一向用“谦谦君子”来要求自己,哪里晓得凭借过人的风姿被个村姑暗恋了?暗恋就暗恋,藏在自己心里也好,偏要让好多人知道,还真的行动起来——趁他路过的时候假装崴脚?要不要脸啊! 不过是随手搀扶了下,洗都洗不清了! 看着小丫头高静媛贼兮兮的笑容,高守礼暗说“我命休矣”,心里却跟六月飞雪似的,冤屈得只能向老天禀明了! 他知道,光凭二房对长房的大恩,父亲就会对小丫头无尽纵容。他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清白”斥责高静媛无理取闹、胡说撒谎,恐怕当着二叔祖父的面,将要遭到惩罚的,就是他自己! 所以,他不能够为自己辩白。不辩白,就不能证明自己对那村姑无意——男女授受不亲,拉了人家的手,是不是要负责啊?不负责,传扬出去,他没法做人了。可负责的话,他连那人的样貌都没看清楚,纯属好心才帮忙的,凭什么要负责! 屈辱,太屈辱了! 高二太爷看着小孙女一通“胡言乱语”,先是什么“嫁鸡随鸡”,之后当着人面告密“拉手”,把今天他来访的目的搅得无法开口,心里虽然有点恼怒,不过他高傲的头能不低,就暂时不低吧! “咳咳,时候不早了,小元元,跟爷爷回去吧。” “哦!”高静媛精灵一样的大眼睛眨了眨,拉着大伯父高祈瑞的手,不忘嘱咐,“我们拉过勾啦,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巴结上长房的大伯父,恐怕是她穿越过来坐的最对的一件事吧?虽然这位大伯父看起来儒雅翩翩,不过是个严厉性情的人呢,看大堂哥的表情,那叫一个面如死灰。 哎,有关青少年早恋问题,是个大问题。她在幼儿园当幼师的时候,还看到两个不满五岁的小家伙过家家,玩亲亲,多么纯洁美好的恋情呀!高守礼都十四岁了,身心健康的话对异性产生朦胧的感觉,太正常不过了。不知道这位大伯父会怎么处理呢? 要是一味打压……呵呵,那她就绝了往长房靠近的心思。似这样摆明书香门第、重视女人闺誉的人家,生活条件是很优越的,可若当家人是个狭隘的性子,家里的女孩要受苦了! 比起裹小脚,高静媛觉得贫穷的农家乐也堪忍受! 回去的时候,她愉快的哼着歌,歌词咿咿呀呀,听不清是什么,但调子非常优美。高勿争皱着眉思索着问题,开始没在意,后来仔细一听,发现小孙女的嗓音真是动听。 “你唱的是什么?” “娃娃。” “唱大声给爷爷听听。” “好呀,爷爷给我买糖吃。” “你这丫头,叫你干点什么,就伸手要糖要东西。不晓得唱好了,爷爷会喜欢你?喜欢你,你在要,爷爷不痛快给了?” 高静媛撇着嘴——凭什么要她先投资?有投资就会亏本!喜欢不喜欢的,不靠谱。有句话说的好,这世间,只有亲生父母会无私的对待孩子。但是她呢,是唯一一个连亲生父母都不待见的。 “才不相信呢。万一我唱了,还不给呢?” “爷爷会骗你一个丫头?” “切!小丫头就没人骗啦?就是我小,骗得人才多呢!我知道,她们都不当我是一回事,骗了也说没骗。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呗!所以,还是糖到了手里才踏实!” 高勿争听了这话,似乎第一次正视起小孙女来,要不是她无知闯了大祸,逼得他不得不求助长房,恐怕在“家宅兴旺”的自我欺骗下,他根本不会注意到小丫头已经六岁大了! 怎么能忘,当年阿母带着他和小弟逃亡,他也只有六岁。那时,他还傻傻的什么都不懂,可也知道想要活命,得紧跟母亲,丢了就死定了;而想要过得好,就得天天照顾大哥…… 小孩子的直觉往往是最准的。因为不太会算计,顾及不了那么多,所以只抓一条最重要的,就够了! “呵呵,小元元,你今天干嘛要告状?知不知道你大堂哥很不高兴啊!” “因为他坏。丫鬟欺负我,他都没帮我!” 呃……睚眦必报的个性呢! “可是你忘记了,上回你大堂哥帮你写信给你爹妈,你不感谢他?” “感谢啊!不过我爹爹不是也送他礼物吗?他也要写信呀!我只说了几行字,让他加在后面,有什么难的!难道他读了那么多书,写几个字累到了?” 啧……这算法,半点不吃亏呀! 高勿争起了兴趣,继续问,“你不怕他讨厌你吗?以后他再也不跟你好了,怎么办!” “喜欢元元的人,元元做什么都喜欢。不喜欢元元的人,元元做什么都不喜欢!” 高静媛用最质朴、最纯粹的话,总结了一条人间至理。 感情,诸如亲情、友情、爱情,当真是没什么道理可言。你以为掏心挖肺了,就能换来丰厚的回报?那是做梦!可怜高静媛连做梦的机会都没了,穿到这穷乡僻壤里,每天跟鸡鸭打交道,她不指望有人真心待她,只求所生活的每一天,至少能顺着自己的心意! 得罪了长房长孙高守礼,对未来大有妨碍。可谁在乎啊! 上一辈子她能活到二十八,这辈子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十八呢!就算她拼死拼活的努力,忍辱负重的生活,也许在曙光初现之前,又piu~的一下,穿了! 命运的捉弄又不是第一回了! 高静媛不怕在祖父面前坦露她的自私、现实。一个六岁就知道“糖握在手里才实在”的女孩,以后还是不要拿一些花言巧语哄骗了。等她长大了——如果她真到成年那天,想用她换取利益,先给她足够的利益再说! 比如今天,大伯父说“出嫁后做个地主婆”,嘿嘿,这个目标不错。要是能达到这个目标,嫁给谁都无所谓了。大不了,她多买几个丫鬟送给未来丈夫,自己清清静静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人生,也不是那么无聊么! 第三十七章 投奔长房(上) 乡间的小路蜿蜒崎岖,地面都是碎石子铺就,两道牛车行过的痕迹非常明显。一路走走停停,高勿争就这样有一嘴没一嘴的逗弄小孙女,到了家,看见高静媛仿佛松了绳索似的,一点也不留念的往三房跑去。 “等下,元元,今天回家吃饭。” “啊?”高静媛望了望三房已经袅袅升起的炊烟,在看看二房的没什么动静的烟囱,迟疑了下,才点头,“哦。” 进了篱笆墙,大黑狗跟平常一样过来摇尾巴,跟在高静媛身后呼哧着舌头,欢快的摇尾巴。狗也很有眼色的,至少从来没看到过它跟在高二太爷身后。 一进门,看到三个不太守欢迎的人——高祈德和刘氏,以及他们的儿子高小宝。 要说刘氏,高静媛以前还觉得这个女人挺要强的。撇开私人恩怨不提,她比愚昧的乡下妇女强多了,至少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会奋起反击,其他人呢,只会逆来顺受,有些还极品的觉得为娘家付出、牺牲,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性格问题,高静媛上一辈子最讨厌唯唯诺诺的受气包、圣母之类的人,这种人怨吧,她们本身很善良,怨恨她们很没道理;同情吧,又同情不起来,只想骂一句:自作自受。 可现在看来,刘氏简直超乎她的想象——皮厚到这种程度! “啊,爹回来了?小宝,你咋了,不叫人呢?爹、妈,我今天身子不舒服,娃在肚子里老踢我,踢得我头晕。阿德也不会烧饭,让他生火,险些把房子烧了!呵呵,所以过来凑合一顿。” 刘氏厚着面皮说完了,就把高小宝往他爷爷身边一丢。她知道,老爷子心里气没消呢,对她有意见,对刘家也有意见,不过高小宝总是高家的种吧?当爷爷的能眼睁睁饿死孙子? 正是出于这一顾虑,刘氏带着亲生儿子直接过来了,照样亲亲热热喊爹喊妈。分了家,也是骨肉嘛! 高勿争没有说话。 高老太叹了口气,挥手让莺姐儿吧厨房的窝窝头热下,就着咸菜对付一下。不忘嘱咐,“就用小灶,放两根木柴就行了,里面还是半热的,闷也能焖熟。” 刘氏连忙挺着肚子,“我也过去帮忙。妈,您多休息吧,别累到了。莺姐儿,跟我过来。对了,今天小元元也过来吃?那要多热两个窝窝了!” 高静媛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放着三房好端端的白米饭不吃,她跑过来吃窝窝头!过惯了好饭好菜的日子,再去过简朴的生活,难啊!要不是别有目的,说不定她在看到刘氏的时候找个理由掉头就走了! 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 高祈德闷头只顾吃——话说穿越过来,高静媛对这个小叔叔的印象还是蛮好的,身材高大健壮,相貌堂堂,就是稍微黑了点。但黑也有黑的好处,没有小白脸的肤浅浅薄,忠厚的性格给人安全感。 不过现在看来,高祈德竟然像个傀儡,还是被刘氏这种女人系在手中。这不由得让她轻视三分,再也不像从前跟九叔亲近了。 生在古代,女人没办法顶起一片天空,想要达到自己的理想预期,比如富裕优渥的生活环境,比如诰命的凤冠霞帔,要靠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父亲、丈夫、儿子来达成。高静媛估量了一下自己,儿子呢,现在还没影儿,何况十几年后送子观音未必肯送。指望丈夫是彻底没希望了——因为她压根不是三从四德的贤妻!父亲么,这个难说。从小不在父母跟前生活过,肯定比养在膝下的疏远。 她只有盯着父亲的几个兄弟,看他们谁比较有前途?谁能在未来帮她?高祈德无用,彻底出局,而三房的人,禄叔精明能干,最符合她的期望,可惜人家的儿女多,又有跟她不太和睦的高萱姐儿,插不下手去。难道,她只有想办法往长房使劲了? 万一长房的大伯父是个徒有其表的伪君子,那将来一定会惹来很多麻烦。心里这么想,但一口口吞咽窝窝头时,她噎着嗓子,强忍着反胃的感觉,忽然觉得只要生活条件提高了,什么都好说! 至于长房肯不肯收留她,就得算算长房跟二房到底有多少恩恩怨怨了。 高静媛穿来已经有半年多了,发觉不能用从前的价值观评论高家坡的人和事。这里没什么监护权的概念,谁规定自己生的孩子就一定自己养?很多案例。如莺姐儿这种监护权移交,还是经过二房三房商量,有的人家直接孩子一生下来,就送人了。 比如陈家的娇娇。她长得甜美可爱,皮肤白的跟豆腐似的,跟陈家婶婶黑秋秋的完全两种样子,谁都知道她们不是亲生的母女俩。可陈娇娇不以为意,她懂事时就是陈家唯一的女孩,上下都当她是宝,不在乎自己亲爹亲妈是谁。 “反正就那么回事。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呗!” 连被收养的孩子都没有失落、被遗弃的感觉。 高静媛对自己规划——离开二房三房,投奔更有钱,更富裕的长房,也就彻底丢弃那层羞耻心。 要不怎么说,计划没有变化快呢?要是她知道还有两个月,她的亲爹亲妈,正儿八经的监护人就回来了,压根不会动用这些脑筋,白白浪费了许多力气。 刘氏吃饱了,喝足了,嘴一抹,笑呵呵的抚着肚子,看莺姐儿收拾碗筷,假惺惺的夸赞两句。之后就要拉扯着丈夫儿子走。 都吃完饭了,谁还要留下看脸色啊! 不过,这会子高二太爷发话了,“小九,你跟我过来。” 高祈德低着头跟着老父进了屋。门,啪的一声关上了。 高静媛压根没想躲着人,当着高老太的面去听墙角了。 “阿九,你是怎么想的。” “爹,我……” “你别说了,怪我,也怪你娘,当初给你选这么个媳妇。可是她啊,我再也不想看到,你要是想你爹妈多活两年,以后不要让她上门了。” 第三十八章 投奔长房(下) “爹,我拉着她了,她非要来。”高祈德无奈兼委屈的说。 听了这句话,高静媛都觉得自己这位小叔叔是不是头脑不好使,在父母面前承认自己对媳妇一点辙也没,不是火上浇油吗?连带对你这个儿子也失望了。 果然,高二太爷吸了口气,不再纠结追问今天晚饭的事情,而是悠悠的长叹道,“刚从你长房大哥那儿回来。你不想知道你爹背了千两银子的外债,怎么个还法?” “啊?真的要还啊?”高祈德抓抓头,“记得小时候三叔说过,长房欠咱家的恩,只有有一口吃的,就有咱们的一口汤喝?” “呵呵,一口汤?这三十年来,长房帮得还少吗?还是一口汤?三房不说了,光是咱家,你小时候生了场大病,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了也买不起贵死人的人参,是长房伸的手,不然你烧了十几天,早没了;你大哥娶媳妇,媳妇出身名门,各方面都没可挑剔的,就是家里亲戚多,挑理的人从上到下,还是长房出面帮衬,不然结亲不成结仇了;弄到后来,你大哥不肯用他媳妇的嫁妆,也不想继续欠下还不清的人情,死活不肯接受长房给的盘缠,管你舅父家借,没想到三个舅父都是狠心的,说什么都不给。要不然,能动用你媳妇陪嫁吗?” “就算用了,也没白用。这些年没少帮衬刘家吧?你每个月在镇长文书那边抄写的月钱,有一半进了刘氏的口袋。我跟你妈吱声了吗?人啊,不怕出身卑微,就怕心大,大得没天理了!还自以为是沾着理,得寸进尺。小九,今天跟你把话落在这里了,刘家你爹我是不再当亲家了。刘氏是你的媳妇,不是我高家的媳妇。看在小宝的面子上,我不会逼你休妻了,可她休想进我高家的祖坟——她不配! 你总怪我跟你妈偏心,是,就偏心了。指望你这儿子,还不如指望你三个姐姐,至少她们知道好歹。比如今儿个,也该问问那千两银子的债怎么还法。你呢,跟你媳妇拿着你爹低声下气跟长房讨的银子,觉得心里快活吧?得意吧?是不是还觉得自己很有能耐?” “爹……”高祈德扑通一声跪下了,“儿子绝没有这种想法啊。儿子是觉得,长房那么有钱,一千两对他们不算多……” “当然不多。长房纵使有金山银山,跟你有什么相关?你还想搬到自个家里啊?我怎么养了你这种无德无形的儿子?滚,给我滚!” 高二太爷一怒之下,踹了一脚,把高祈德的胸前印了两个鞋印。 后面几句话声音大了,不用偷听都知道了。刘氏在这个家生活了几年,对公婆的性格太了解,发现老公公对她丈夫又喝骂上了,心里一股火蹭蹭的往上冒,“阿德,走了走啦,早叫你走,你偏不听,自己找骂了吧?” 高祈德只是跪着哭泣,“爹,不要赶我走。” 刘氏性格要强,最看不惯丈夫丢人现眼了,“你哭个球啊。别人家爹妈都当儿子是个宝,小儿子更是眼珠子一样。你倒好,处处不如你大哥,连带我也受欺负!我的嫁妆……”就要说起挪用嫁妆的事情,莺姐儿气愤:“不就是用了你几两银子吗?你要念叨个几年啊?” “哈!哈!几两银子?我那几两银子换来高家第一个进士。要是没有我那几两银子……” “也没一千两银子了!” 高静媛不甘示弱,笑嘻嘻的说。看着刘氏气得翻白眼,又道,“小婶婶一定是嫌弃我爹拿得不多,要是用了十几两,几百两,今天不就有上万两银子了吗?亏大发了!” 刘氏恨恨的咬牙,“小蹄子,忘恩负义。要不是我借给你爹的银子,你爹到现在还是白身,还能做官?” “是是,多谢小婶婶。不过你要我感恩呀,先把一千两银子还来。把银漂亮的元宝都给我,怎么感谢你都成。” 从这一点上,高静媛是无比感激祖父高二太爷的,一千两了结了恩情,以后想怎么算账都成,没有任何良心负担。至于良心到底有没有,负担有多轻,内心充满怨艾被穿的高静媛,也不清楚。 刘氏瞪了两个侄女一眼,对上高老太更不是对手了,就用手抚着肚子,一副身体不适的样子,“懒得跟你们两个毛丫头说话!小宝,走了。看什么看。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啊,哪天把你扔出去,你别死皮赖脸的回来!” 高小宝懵懵懂懂,犟嘴道,“干吗扔我?” “扔你还是好的。”刘氏劈头甩了他一个巴掌,“没打你呢!我肚子里爬出来的东西,打死你又怎样,快给我滚,别丢人现眼了!” 高小宝被打哭了,嚎啕大哭跑出去。 莺姐儿平素也不怎么喜欢高小宝,可看他被亲生母亲作践,气得说不出话。高老太就更不用说了,半边身子都是麻木的。 唯一一个心理不爽,但探听得到自己想要的高静媛,低着头偷偷笑了。 二房的家务事,她懒得管。既然长房跟二房的牵扯这么深,早超过了千两银子,想必抚养她一个小女孩,也不在乎了。 不知是不是转运了,第二天,长房就派人过来。来者是长房大太太翁氏的配房,名唤秦嬷嬷的,四五十岁,长得慈眉善目,笑眯眯看着高静媛。对高老太、李老太的解释是,家里只有娴小姐一个,这几天闷闷的,心情不好,一心想找人陪伴。正好高静媛年龄差不多,就让她们堂姐妹多处处。 高老太自然不会不答应。 就这样,高静媛在三房住了几天,又被打包送到了长房。 目的达成,但生性谨慎的高静媛觉得事有古怪——她还没努力呢,人家就按照她的想法做了,叫人不得不悬心啊! 到底为什么? 以她的智商情商兼心机,现年七岁的高静娴简直跟白纸一样。长房想要通过高静娴做什么,就如白纸黑字清楚明白的写着。 不过因为太白了,她要好好想想,怎么应对? 第三十九章 过往已 怎么对付小孩子,高静媛前世可是幼师,别的不在行,哄小孩手段是经过训练的,脑筋一转,就想到了万全之策。跟高静娴两个时辰的相处,她判断这个堂姐是个被过度保护的温室花朵,心软又善良。对付这种小孩,几乎是手到擒来。 到了夜晚,侍候静娴的两个丫鬟铺好了被褥,静娴却没有宽衣睡觉的想法,有些内疚的看着高静媛,“我要给父亲送夜宵,元元,你先睡吧。” “好呀,你快回来呀!”高静媛撒欢似的在床上滚来滚去,咯咯的笑,仿佛什么都不知道。 静娴脸上的愧疚之色更加明显了,留下贴身丫鬟春浅照顾,自己则带着另一个丫鬟秋华去了父亲高祈瑞的书房。 当薄而透的床帐子放下来,隔绝了外面的目光,高静媛嘴里还是发出咯咯的笑声,心里却已经松懈下来。 哎,有股欺骗小孩子的罪恶感呢? 她竖着耳朵听到堂姐的交代,抱着有太阳味道的被子,把自己小小的身体埋在被子中间,得意的笑了。 嘿嘿,不管什么借口把她接过来,再想送她走,难咯! 不过话说回来,她最近变得越来越惟利是图了,觉得长房生活得好,就厚着面皮赖在人家。这在以前她还是林芳雅的时候,绝对做不出来。 以前的她,是什么样子呢? 都快忘记了啊! 夜,渐渐的深了。 高静媛白天表演过度了——她完全投入自己的角色,将一个生活在乡下的野丫头出城,见什么都好奇,这个也玩玩,那个也动动,表演得活灵活现,可以获得最佳女主角的奖杯了。同时,长房为了招待她,准备了很多零食,迫不得已吃了好多食物。 到了晚上,后遗症就出来了,准时的生物钟已经告诉身体这是睡觉的时间,可肚子难受,加上精神过度兴奋,翻来覆去睡不着。等到月上中梢,才朦朦胧胧的等到睡意的降临。 而静娴送个夜宵送半天,还没有回来。 高静媛迷迷糊糊的,想长房父子到底要做什么呢?难道她表现得还不够完美? 一幕一幕回忆起白天发生的事情,她知道不仅是堂姐静娴,就连身边的几个丫鬟都是眼线,所以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都会传到大伯父的耳朵里。 仗着本身就有成人的思维,她一言一语都是精心思考过的,觉得自己的行为完全符合儿童的标准,应该挑不出什么错误来。 不过,没有发生错误,也不代表结果就一定正确…… 回忆的大门向更深一处打开。那一天,同样是非常晴朗的好天气,年仅十七岁的她忽然接到班主任的通知,骑着自行车到母校去了。 “林芳雅,这是你填写的志愿书吗?我不知道你和你的父母是怎么商谈的,现在的志愿书比你高考的成绩还重要。要是选错了学校,选错了专业,你将来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个……这不是我填写的!” 林芳雅用惊讶的语气,盯着上面幼师的专业,“老师你知道,我的成绩一直很稳定,只要高考不发挥失常,北大也是有希望的。而且我一向喜欢数学和物理。” “是啊,所以我更不明白,你父亲为什么过来改了志愿,选择XC师专呢?” “我,我……”满脸稚气林芳雅完全不懂发生了什么,养父母一直希望她出人头地,希望她优秀,怎么会为她填写一个普通三流高校?这种学校说出去,一点面子也没有啊! 太意外了。 回到家,她看到养父母如临大敌的坐在沙发上,没有平时的温和,而是以过来人的语气劝,“傻孩子,这是为你考虑呢。你以为北大那么容易上,差不多的都让你们学校保送了。至于你的成绩,虽然一直保持在前三,不过这是在学校。等大学四年毕业,将来怎么找工作?” “幼儿教师这份职业多好!等你读书出来,妈妈有老熟人可以直接让你在幼儿园做老师,每天上班轻轻松松,只要教小朋友唱歌画画就行了,工资不低,还有各种补助。家长也都尊敬。每年有三个月的假期,可以随便出去旅游。你到哪里去找这样清闲的工作?” “最要紧的,是幼儿园没有那么多的心机狡诈。小雅啊,你性子这么温柔善良,爸爸妈妈怎么放心你在那种勾心斗角的环境中生活?现在这社会,甭管是机关单位还是企业,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纷争。幼儿园就不同了,天天对着天真无邪的小朋友,你在里面,爸爸妈妈都放心。” 林芳雅安静的听着,如同以往一样乖巧,没有试图辩驳。 她低着头,看着大大的XC师专几个字,心里忽然清醒了似的,这个学校,距离家只有一个小时半的车程。那她上了大学,每个星期,不,每天回家都可以。 曾经,为了养父母的骄傲她无比努力,画画,弹琴,围棋,对那些没什么兴趣的东西下苦功。而学习上她一次考试都不敢大意,就怕成绩下降了,父母脸上的失望。 可志愿书仿佛狠狠的一巴掌,打得她晕了头。 原来养父母并不需要她多么优秀,只要她一直留在他们身边,不脱离视线他们就好。他们养的不是女儿,是在他们丧子之后的慰籍。 可悲剧的是,她必须承受,不能有一点的反抗。 为那十几年的养育之恩。 一滴泪水悄悄的从眼角滑落,很快消失不见。 天亮后,高静媛又恢复了没心没肺的坏小孩生活,咯咯的大声笑,粗鲁没有教养,翘着脚吃东西,没有一丝过去的端庄得体仪态。静娴堂姐把自己的点心挪到她面前,她开心的大叫一声,扑过去吃得嘴角都是碎屑。 原来人的本性压抑久了,会加倍爆发的。 一边用自己的表演麻痹其他人,一边暗暗的想,养父母大概从来没发现她没有多少善良温柔吧,有的是贪婪重利,有的是薄情冷淡。似她这等人,一层不变的生活如死水,让她压抑有厌世之感。而勾心斗角的矛头一出现,她立刻全身心的投入了。 她一点也不适合做幼儿教师。那段工作的时间是她生命中最无聊的日子,可她仍旧无比感激。要不然,哪有今天她的完美表现呢? 接触过那么多小孩,她才知道怎么“扮演”小孩子啊! 第四十章 反省 清晨,淡而稀薄的雾气流动着,从低到高一点一点的消散着。长房偌大的建筑群中,处在幽静的竹林中独立小院,一只廊檐下的鹦鹉咯咯的叫着“早上好,早上好”。早有穿着碧绿马甲的丫鬟挑了门帘,过来添水添食。 没多久,高静媛和高静娴这一对姐妹并肩出来了。前头有两个丫鬟春浅和秋华,后面有两个嬷嬷跟着,沿着一条卵石路去了正堂茂萱堂请安。 一路风景不谈,到了茂萱堂,并不直接进去,而是由春浅进去通报一声。见此,高静媛在心底暗暗喟叹,原以为封建阶级家的姑娘好当呢,看来未必啊! 大约在茂萱堂门口站了两三分钟,才有翁氏的心腹,也就是亲自去二房把高静媛接过来的秦嬷嬷,笑眯眯引着两个小姑娘进去。高静媛睁大眼睛四处望个不停——要说连皇帝住过的故宫、太后避暑的颐和园都游玩过的人,不该这样一副没见识的样子。可谁让她扮演是的无知野丫头呢!不这样,才让人怀疑! 凡事有利有弊。高静媛分明感觉除了秦嬷嬷外的丫鬟侍女们,对自己投来各种鄙薄目光,比那日跟祖父高二太爷来还甚。世人捧高踩低,最常见不过。可高静媛仍是忍受不了这种目光。她心中冷笑,笑吧笑吧,看谁笑到最后! 心里越冰凉,面上越是笑得灿烂。 翁氏是高守礼和高静娴的母亲,她为高家生育了四个儿女,另外两个是十六岁的高静娟,十岁的高守智,都早早来茂萱堂请安了。鹤嘴里吐出袅袅的清香,富丽堂皇的华屋雅室是人家一家人,就多自己一个,不过高静媛一点也不认生,四处望望, “咦,大哥哥呢?” 闻言,翁氏脸上略有些不自在。她的长女高静娟则笑着道,“在祠堂呢。你大哥哥被罚了,在祠堂对着祖父的灵位反省。” “啊!”高静媛故意做出吃惊的模样,“为什么被罚了,该不会是我说他被林丫丫拉了下小手,就被大伯父关祠堂了?” 高静娟忍俊不禁,“呵呵,和这事情无关。是……其他。他是我们长房的长子,哪个月不被关几天。”说到这里,似乎不愿继续,而是上下打量小堂妹的衣衫,“这件淡粉色绣着绛梅花枝的绫罗裙,你穿着正好。娴儿不大喜欢粉色。” “母亲,我那边还有几匹料子,都是粉色的浅淡颜色,不如都拿来给小堂妹做衣裳吧?” 现年十六岁的高静娟已经到了嫁为人妇的年龄,不用说,显得轻浮稚嫩的粉色是用不着了。她穿着湖蓝色满绣银丝菊花的小袄,米白色缎边很别出心裁的缀着珍珠,显得静雅秀丽。而高静娴人虽小,也有自己的喜好了,穿着嫩黄折枝玉兰花的锦缎小袄,通身上下色彩没有一点粉的。她不喜爱,恐怕只能送给高静媛做人情了。 对此,高静媛看的分明,但她发现自从穿越后,自尊心变成了一种能弯能直的,有弹性的东西。比如这个时候,她作为现代知识女性林芳雅的一部分,分明是很想有骨气的拒绝;但一心向往长房富有的穷困卑微的高静媛,则露出大大的笑容,开心的跳起来,“太好了,元元可以天天换新衣裳了!” 这么直白,说得翁氏、高静娟都微笑起来。笑容中很有深意。 笑声中,一家之长高祈瑞也过来了,脸上带着夙夜未眠的疲惫,看到几个小儿女济济一堂,心下略有宽慰,“都来的早啊。”说完,看了一眼翁氏,“孩子们都在长身子的时候,不可一味苛求孝道。” “妾身省得。早吩咐了日后辰时三刻请安,可他们一个比一个来得早,妾身也没法子。” 这对夫妻说话的表情,完全是上下级,看的高静媛非常别扭。她忍不住想,难道自己将来嫁人,也像这样,丈夫说话,妻子恭恭敬敬的站起来,当成任务一样回答?只是一想,飘出脑外的气泡顿时破灭了,心神归位!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妻子要自称“妾身”。妈呀,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叫人怎么说得出口! 说是妾身,未必是妾。大伯父真正的妾侍王氏,唯唯诺诺的站在一边。她穿得倒还华丽,湖绿色素缎细折长裙,头上戴着两根金钗,可惜干巴巴的身材仿佛裹着华衣的木头人,面容更是快干枯的野草一样,没有一点春天的感觉。小心翼翼的看着老爷夫人的脸色, “这是少爷姑娘们孝顺。不然,年轻人谁不贪睡?” 从效果上看,翁氏听了很是受用,和善的看了一眼王氏。 高祈瑞则连眉梢也没动一下,对高静媛招招手,“元元,昨天睡得怎样?在大伯父家,还习惯吗?” “习惯,非常习惯!”高静媛立刻堆满了笑容,不过楞了一下才忸怩道,“可元元睡得不好,很不好!” “啊,可是谁吵到你了?还是底下人伺候得不经心……” 高祈瑞威严的看了一眼茂萱堂的下人,看得所有人都低下头来。高静媛小嘴一抿,抓住翁氏正要开口之前的时机,用力摇了摇高祈瑞的下摆, “不是啦,大伯父。是元元的问题。以前在爷爷家,睡的硬板床,盖的旧棉花被。可元元天天做梦梦到自己睡蚕丝被,吃鱼吃肉。昨天元元真的睡蚕丝被,吃鱼吃肉了,做梦梦到又回到硬板床啦!又被阿婆逼着吃窝窝头,还必须吃完八个,元元苦得想哭哇。” 隔了半响,高祈瑞呵呵笑起来,点了小侄女的小鼻子,“可见的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一定是特别讨厌吃窝窝吧!” “当然了,窝窝头又干又硬,元元最讨厌了。” 这时,高静娴忽然惊道,“哦,元元,那你一个晚上都说‘水’,‘给我水’,难道是因为做梦吃窝窝吃噎住了?” 高静媛回头,露出一个无辜的表情,惹得大家都笑起来。 大堂姐高静娟笑得尤为端庄明艳。 …… 请安之后,高静娟沿着清幽的小路一路步行到了祠堂。推开门,挥手让其他人出去,自己端着食盒一步步走到祖父高勿饶的画像前。 画像中,高勿饶是个绝对的美男子,长眉入鬓,双眸清冷,透着一股看透世情的睿智。年轻的高守礼只肖像祖父三分,就已经出类拔萃了。 “你知道错了吗?” 高守礼不言,沉默的跪在蒲团上。半响才低低的问,“大姐,你怎么来了?” “我来,你很惊讶?父亲发话了,在你反省清楚之前,谁也不准来看你。我也是偷偷过来。” 高守礼垂着头,拳头紧握,眼眶通红,“我让父亲失望了。” 高静娟见亲弟弟这样,直叹气,“那你知道父亲为什么失望?他气的不是你跟那个村姑怎人样……路人有难,伸手相帮,谁能指责你?你又不知那村姑故意设计,父亲难道会迁怒吗?他怪的是你毫无防备之下中了计策,不想着怎么改变结果,而是小人之心的发作在别人身上! 此事跟小元元有什么关系?你为什么要跟父亲说,是小元元故意陷害二房的九婶,使得二房不和?这才是父亲失望的缘由!” “可我说的是真的啊!”高守礼激怒。 高静娟难过闭上眼,摇摇头,“你还不明白!我问你三句话。一,你有证据吗?” 高守礼的眉头皱起,“种种蛛丝马迹,只要连串起来,不是她还能有谁!” “呵呵,蛛丝马迹?弟弟啊,你看谁家用‘蛛丝马迹”查探自家的亲戚的?别说她小元元才六岁!我再问你,你有证据证明是她做的,那又怎样? 赶她出门吗?她只有六岁,还是个孩子!她的情况你不了解吗?父母都不在家,全靠二叔祖父和二叔祖母照看。他们两位年纪大了,有多少精力?听说还被送到三房去,更别人管教了。她也姓高,是我们高家的人。如果她犯错了,你我都是高家这一代的长姐长兄,难道没有教育之责?” 一句话点醒了高守礼。他恍然,“父亲是怪我没有尽到兄长的责任!” “不止!我再问你,如果下次在出现类似情况,你会怎么做?继续针对告密的人,还是行得正,坐得直?让人没有把柄攻击你?” “我……” 高静娟再一次摇摇头,“你还是在这里对着祖父,好好想想吧?想想他老人家的生平,三起三落,始终不改其志。再看看你自己。一遇到点小事,就忙手忙脚,甚至想把责任转嫁到小堂妹身上。你就不觉得羞耻吗?” 第四十一章 过继(上) 高家长房的大小姐从祠堂出来后,望着蔚蓝没有一丝阴霾的天空,心里却有挥不散的烦恼。哎,这个弟弟啊,平时看着多么稳重,其实还是不成熟的少年郎。一遇到事情就露出来了。 想到这里,高静娟的脸上挂着忧愁,想到几个月后她出门嫁人,那家中上上下下的事情,该怎么办呢?弟弟妹妹都还幼小,帮不了父亲母亲大人,还要两老操心。况且除了家中的事务,还有高家一族的纷杂事情……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族里的事情才叫人头疼呢。有什么办法能让大弟快速长大呢? “大小姐,大小姐,二小姐回来了!” 正在这时,高静娟听到贴身丫鬟玉兰进来禀告,如同一个巨大的惊喜砸到头上,“怎么会?不是说要等到年后才回来吗?快,快,快扶我去见二妹!” 而高静媛和高静娴也得到了消息。前者莫名其妙,“二姐?小娴呀,你二姐是谁啊,叫什么名字!”她以为是长房大伯母娘家的亲戚小姐过来了,心里还在盘算怎么跟“表小姐”相处。 哪知道高静娴朝她露出一个奇怪的目光。因二姐已经到了门口,顾不得解释了,急忙拉着她小碎步跑。二姐的脾气不太好呢,若是迟到,让她误会不欢迎就不妙了。 到了二门门口,风尘仆仆回到长房的主仆一行人已经在了,为首的高挑女子正和长房大小姐倾诉离别之情。 别看高静娟素日最端庄得体了,可这会儿欢喜过度——才想着大弟需要时间成长,而她出门的时间越来越近,二妹就回来了!可不是瞌睡送枕头么!一路疾走,鬓角的金钗颤巍巍的。 “二妹,你可回来了!你都不知道,你离开的这段日子,我闷得跟什么似的。哪天不念叨你三两回。刚刚还想着要是你在就好了,天可怜见,就把你送回来了!” “呵呵,大姐,六个月不见,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秀雅明丽,嗯,更漂亮了!呵呵,我在江川那么久,就没见到一个能跟大姐比肩的。纵有容貌上上的,可才学上……哼,竟然说女子无才就是德!正如大姐说的,你不在,我也连说话的人都没了。” 高静娴身子柔弱,走一路歇一歇。高静媛心里还弄不明白所谓的“二姐”是哪一个路数的,只能跟在后面走走停停。快到二门的时候,遥遥看见垂花门前有一个身量高挑的女子握着大堂姐高静娟的手,旁边的丫鬟俱是垂着手恭立一旁。 连大堂姐身边的丫鬟也让开了,没有如平常那样不离一步远。 这架势……怎么感觉像是回家呢? 她仔细打量,见这位“二姐”穿着秋香色对襟襦衫,一条银白色绣满幅紫藤花的襦裙,腰间扎了一条素白腰带,糸了鹅黄宫绦缀琥珀佩压着裙边。细腰长腿,身量很高,比大姐还高出小半个头,脸庞是标准的鹅蛋脸,看着带着三分稚气,可双眸炯炯,顾盼神飞,有一股区别其他大家闺秀的英气。 高静娴发自内心的露出欢快笑容,“大姐、二姐。” “呵呵,娴儿妹妹,你怎么也来了?这春天花儿粉儿多,你别贪看好看的花儿,回头犯病叫大伯大伯母为你操心。” “知道啦,二姐,你就会数落人。好长时间没见你,怎么只说思念大姐,不说思念我呢?” “好个小丫头,我回来连坐都没坐一下,水也没喝一口,嘱咐你注意身子。明明是关心,倒让你抢白了一顿。”高静娥佯装一怒,看到高静娴身后的女孩,那娇小可爱的面庞,那闪亮闪亮的大眼睛,一看就喜欢上了,“呦,这是谁家的孩子,长得怪好看的。” “二姐,你不认识她吗?” 高静娥摇头,“莫非是大伯母家的表妹?或是大姑姑、小姑姑家里的亲眷?” “呵呵”,高静娟掩口笑道,“这是二房恩叔叔家里的元元。你忘记了,七个月前,还是你救了落水的她呢!” “啊?” 高静娥和高静媛大眼对小眼。 前者恍惚记得这件事,但不过是一件很细微的小事。七个月前,她难得有了心情外出放风筝,恰好遇到一群小孩玩耍,发现其中一个小女孩失足落水——遇到这种事,还能当没看见?急忙叫人救上来,看有气没气。事后没几个时辰,她就听到母舅家里派人传信,说是外公病重,便什么也顾不上,急急忙忙收拾东西走了。 原来她救的是二房的小堂妹? 这可好了。没有救错。不过高静娥看着浓眉大眼,英姿过人,可父母不在的人总是多一份灵敏心思——之所以不认识二房三房的姐妹,因为长房跟二房三房的关系一向很紧张啊!怎么小元元会到长房来呢? 而高静媛心里的惊讶就更多了! 就是眼前这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救了她?要知道,那天她醒过来,就变成了“她”——穿越了! 据说,穿越是一种无法解释的神奇现象。从不知名的大神创造这个词后,前后穿越的主角配角组成的大军中,没有一个准确的定律规定,某某时间?某某地点?某某原因?反正就像是丘比特的箭,是蒙着眼睛乱射的。 她也是乱穿的。 穿过来对谁都抱着一层陌生感,唯独对眼前这个长相没多少胭脂水粉气的女孩,多一层亲切。高静媛心里念叨着,或许是因为这个二姐救了她,不然高静媛的真身就淹死了! 淹死也是最可怕的死法之一,泡得皮肤发白,水肿成大胖子,想想都可怕! 这样想着,她露出甜甜的笑容,歪着脑袋, “是你救了我吗?不对,不是你。我记得在水里看到龙女啦,龙女说我命不该绝,不能请我去龙宫做客,才送我出来的。你救了我,那你不成了龙女?” 如果以为这是奉承话,那就错了。高静媛的水准才没那么低。 “龙女有角的,你的角呢?给我摸摸看。” 第四十二章 过继(中) 话音一落,在场众人几乎所有的目光都落在高静娥的额头上。只见那儿高洁饱满,肤色白皙,怎么可能生了两根角呢?思想是一件奇妙的事情,这样想,就不自不觉的幻想起高静娥头生双角的模样…… 再么,就不敢继续了,连忙低下头。 高静娥生得高挑,左右一看,看到谁谁的目光就躲躲闪闪的移开,连大姐都有短瞬的异样,顿时柳眉一竖。可害她落到窘境的小堂妹,高静媛长得实在可爱到爆,人又那么小,怎么好发作?只能藉由“姐姐对妹妹”的疼爱,好生揉捏了一下她稚嫩的小脸蛋。 “我若是龙女,就把你留在龙宫里,不放出来啦!” 说罢,拉着高静媛的手,笑着道,“我们快进去吧,别让大伯父大伯母久等了。” 茂萱堂,翁氏早就站在门口了,面上带着浓浓的喜意,“小娥回来了?怎么也不早叫人传信回来?” “呵呵,从江川过来要走一天水路。派人过来传信,跟侄女回家也差不多时间了。侄女觉得没有必要,就省了。”高静娥屈膝行礼,行礼之后直接靠近扶着翁氏的手臂。两人十分亲密,如同母女。 坐下后,高静娥一手端茶,同时看到翁氏身后的丫鬟,见除了一二熟悉的面孔,换上了几个新人,笑着道,“腊梅春梅真的出嫁了?好狠心,我还当她们要陪着大姐呢。” “傻丫头,嫁人也能陪着你大姐。你是不是在江川听到消息,才急急赶回来?” “嗯。大姐的婚约不是定了一年后么,怎么突然提前了?” 翁氏知道她们姐妹感情十分深厚,也不瞒她,蹙眉道“听说是京城那边变动,梁相爷的一个学生卷进了贪墨案——案情很是复杂,审了足足半年了。” “啊?那大姐……还要如约嫁到梁家吗?” “那是自然。傻丫头,伯母知道你担心什么。只是此事一来早有婚约,若这时节毁约,不是明摆着趋炎附势之徒么。你姐姐害了终身,连你和你下面几个妹妹,也难以寻到好亲事了。再者,贪墨案只是相爷的一个学生,还连累不到千里之外的本家子侄。” 高静娟订婚的对象,就是当朝丞相梁相爷本家的侄孙,名唤梁汝真,现年一十八岁,听说生得仪表堂堂,文采不凡。若不是机缘际会,跟梁相爷的本家一位长辈相识,有患难之交,这门亲事算不上“门当户对”,纯种田的高家怎么能攀上宰相之家? 不过,高祈瑞和高守礼知道真相,到底谁攀上谁还不一定呢?就如同高守礼在县学读书后,有不少在京城混的不错的世家子转到这个小小的县学来,这门亲事,应该也是本家出的一个“饵”吧。问题是,明知道是饵,还必须吞下。 总不能把女儿嫁给凡夫俗子、山野平民吧?不是高祈瑞瞧不起平民,而是高静娟知书达理,温婉可人,不能耽误了她。 话了一些家常,翁氏便催着人侍候高静娥回房休息,至于她带来的行礼,自有下人安排好。 半个时辰后,高静娥梳洗完毕,换上高领杏色斜襟长袄,鬓插珍珠簪,和大姐一道去祠堂看还在反省的长房长子,高守礼。 先要说一下这高静娥的出身来历。她的父亲,是高守礼的亲叔叔,高祈瑞的亲弟弟,可惜英年早逝。母亲出自江川的望族柳氏,前两年也过世了。这些年江川柳氏大不如前,血缘亲近的几支因为某些原因,陆陆续续离开了江川。高静娥等于孤女生活在伯父家,处境倒跟莺姐儿有些类似。 不同的是,她在长房的地位,跟高静娟也不差多少。翁氏和高祈瑞对她的疼爱,甚至超过了亲生女儿。这当中固然有看在她无父无母的份上多写关心,更多的也是……高静娥非常聪慧,识大体,看到那么小的孩子就跟小大人似的,让人忍不住偏疼她。 路上,高静娟一丝不掩藏的把难题跟二妹说了,蹙着眉头,“我也不知怎么了,大弟竟然歪了心思针对小元元,父亲最忌讳自家人闹腾。二房三房那边每回闹一次,父亲便回来对着祖父忏悔,说自己无能照看好族人……” 高静娥眉宇阔朗,“呵呵,大伯父奢求了,若是祖父在,自然能压住二房三房的小心思。可祖父不在了,任凭大伯父何等本领,也奈何不了二叔祖父和三叔祖父的。何况那边还有个太婆在!倒是哥哥的心不能歪了,居然越大越回去了,我看他是恼羞成怒,怨怒小元元当着大伯父的面提起他被人摸手吧?” 一边说,一边呵呵的笑。看到高静娟要急,笑着道,“好啦,大姐你如今怎么也沉不住气了?看我两句话辩得哥无话可说!” 说罢,拉着高静娟的手,大踏步进了祠堂。 却不知这位生性豪爽的高静娥如何劝说犯了执性的高守礼,同样担忧儿子心思不正的高家族长高祈瑞,也想了个办法。 三房的高守诚得意的看着两个堂妹穿得漂漂亮亮的站在一起,感觉十分养眼的微笑,“小元元,你的眼睛要掉下来了?怎么,看到你八哥我,是不是好吃惊?” “八哥,你怎么会来?” “你能,我为什么不能啊?”高守诚故意逗她。 高静娴人太单纯,一点秘密也藏不住,捂着小口惊讶道,“难道是家婆同意你过继啦?” “过继?” “是啊,这样太好了,二姐有亲弟弟了!” “原来八哥你差点过继给长房,是要给二姐做弟弟……幸好幸好。八哥,你都不知道,二姐很凶很凶哦,我刚刚看到她,她用力的扭了我的脸。” “呵呵,那一定是她太喜欢你了。”高守诚觉得这个“告状”很可爱,忍不住吓唬,“好哦,你说二姐凶,回头我告诉她,看她怎么收拾你。对了,以前没跟你说,家里的哥哥姐姐,就属二姐最厉害了!她八岁就开始打理家务了,连家里上了年纪的老仆妇都害怕她!” 听说高静媛第一回见,就把高静娥形容“长了角的龙女”,他忍不住哈哈大笑,“只是扭脸,便宜你了!要不是看在你长得可爱份上,一定打你小PP。” 第四十三章 过继(下) 晚饭时分,因二小姐高静娥的回家,长房变得无比热闹。穿着翠绿马甲的丫鬟传来穿梭,把一盘盘精心烹制的菜肴放在铺着蜀锦的大圆桌上。家长高祈瑞和翁氏坐在首位,下面是七个小辈,男儿高守礼、高守诚、高守信位列高祈瑞之下,而高静娟、高静娥、高静娴、高静媛则依次排在翁氏之后。 一家子其乐融融。 高守诚曾经在这个大家庭生活过,虽说因为太婆的阻扰没有真正融入,可长房上下待他极好,他也没有生分了。知道二姐回家,便特意过来,高静娥哪里不感念?特意嘱咐了将几份弟弟喜欢的小菜摆在他旁边。至于另一个外来者高静媛,就属于穿越后遗症——脸皮厚的一类了。 明明不是人家的亲属,偏要伪装成人家的亲人,还要装小、卖萌,博人家的欢心。不然今天这一顿丰厚的晚餐,哪有她的份儿! “你们以为卖萌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吗?没看我脸庞都笑僵了。”高静媛心里憋屈的想,用力的戳着白米饭,闪亮的大眼睛来回巡视高家上下,同时还要关注那样菜最好吃,她还能夹几筷子。以她瘦小的身体、有限的视角来说,这不是一件轻巧的活,没看到因为太过投入,脸颊上贴了一个米粒儿还不晓得。 高守诚心里笑开了花,把二姐特意让人摆在面前的菜肴,不住的夹给小堂妹,“给你吃,快吃。” “嗯”。高静媛这会儿顾及不到其他,只把自己的小肚肚当成菜桶,不停的往里面装——天可怜见,也许她这辈子都吃不到几次像样的饭菜呢! 这世界可不是她以前的世界,只要咬咬牙肯花上几个月的工资,五星级酒店的大餐随便吃。现在,不是有钱就能享受口腹之欲的。上等的酒楼,女人去不了;想吃只有在家,而家里只得请自己的厨师。而厨艺么,还真不好说。 长房的厨师水平还过得去,色香味俱全,就是烧出来的饭菜种类单一,没有达到让人赏心悦目的程度。不过,还好啦,指望在穷乡僻壤能吃到什么好东西? 技巧上差了点,毕竟是全天然的,高静媛就埋头奋斗起来,不一会儿碗里的饭菜就空了。别人说话聊天话家常,她就盯着那几盘卖相不错的肉食。 吃到最后,连连饱嗝。 若是换了个大点的孩童,这无疑是十分没有礼貌的。可谁让她小呢,小胳膊小腿,亮闪闪的大眼睛左右一瞅,那股精灵可爱的模样就把人的气给消了。 翁氏掩住口,让丫鬟嬷嬷领着她,跟高静娴一起回屋休息。 去了两个最小的,说话也少了顾忌。 “爹、娘,二妹这次回来,跟江川发生的一次杀人案有关。” “啊?” 不等高祈瑞和翁氏露出惊容,高静娥连忙站起,笑着道,“伯父伯母莫惊慌,是隔了两条街,死者跟表舅家认识而已。”然后便把详细的案情说了一遍。 原来是一户孝子替父报仇,杀了继母和奸夫两条人命,县官判刑十恶不赦,要凌迟处死。可那孝子和他的父亲,是在江川生活了几代的人,善名远扬,认识他们的人成百上千,纷纷喊冤,拦着县衙的人不让行刑。 高静娥叹息道,“当时的场面,不好形容。父老乡亲都说判得重,宁家只剩一根独苗,不能行善积德几辈子,最后落得香火断绝的地步。有人好事,要上京城告御状。听几个老仆道,父亲母亲有次回娘家,曾经在那孝子的家中避雨,还借过雨具。侄女想若是父母在世,一定不会袖手不问,便让人偷偷送去纹银十两。” “十两够吗?”善良的二少爷高守信问。 高守礼沉下脸,“二弟,你怎可连柴米油盐物价几何都不知?十两纹银够一家三口生活一年了!况且这是十恶不赦的杀人重犯,怎能胡乱善心?” “那依照二弟的看法,马县令的判决没有错误?罪犯应当凌迟处死?” “这个……”高守礼皱着眉,半响道,“他的确犯了弑母大罪。” 高静娥跟跟大姐高静娟对视一眼,眼中露出一丝失望之色。 高祈瑞略一寻思,理解了侄女的深意,“守礼,你既以科举为目标,将来免不了入官场。假如你的治区发生了此等案件,你也如此判决吗?” “爹,孩儿在县学中跟夫子学过律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岂可因民众的愚昧盲从而影响判决?若都这样,祖上为善,就后代就可以为所欲为,杀人也不用偿命了?” “这……” 一时之间,高祈瑞竟然被辩倒了,找不到话反驳。 高静娟忍不住出声,“可是大弟,二妹刚刚说过,老百姓拦着不让行刑,还要上京告御状。等同于动乱。治下发生民众动乱,县令的官印不保!” 高守礼眉宇中露出一抹决然,“大姐,读书为做官。可做官为什么?不是为黄金屋、不是为颜如玉,而是为经世济用,上报国恩,下抚黎民,岂能为一官印懦懦无为,听凭闹事之人摆布?这样的官,不做也罢。” 接下来的饭很快就吃的食不知味,没多久散了。高祈瑞既为长子坚持原则不动摇而高兴,又担心他这样固执性子将来会吃大亏。一夜跟翁氏没少唠叨。 高守诚则留在长房没有回家。 长房还有一栋独立的院落“清辉院”,是为他所留——是他从襁褓中抱过来就一直居住的,位于高静娥的“仙葩馆”隔壁。姐弟俩一道从茂萱堂走来,红彤彤的灯笼摇曳着,拖长了影子。 “二姐,你比以前更漂亮了!” “就会嘴甜哄人开心!”高静娥嗔了一眼。 “嘿嘿,我就这么一条长处,二姐还不让我发挥发挥啊?对了,你这次就不回母家了吗?” “嗯,柳家的人差不多走光了,我还回去做什么?倒是你……你明明知道禄婶不是你亲娘,守诺和静妶也不是你的同胞兄姐,为什么不能……不能留在长房呢。” “嘘,二姐,你可别告诉别人去。我谁也没说呢。爹让我做母亲的儿子,就做呗。母亲对我挺好的。” “好?她想不好,自己病怏怏的也起不了床吧?”高静娥有些不满。明明三房也不缺儿子,为什么不能让守诚留下? “我就看不过去,你在这里的时候,比不上大长孙,可样样没有比守信差的,到了三房去,他们怎么对待你!” “二姐,你别说了!”高守诚苦涩的歪嘴笑了下,“我本来就是私生子!其实太婆是对的,不该让我过继到长房来。前儿听我父亲说,要过继四哥。四哥比我聪明多了。有他,二姐日后也不用担忧了!” 第四十四章 爬床 夜色如水,满月的清辉肆意撒在大地上,高静媛推开窗,把半个身子都伸出去看漫天的星辰。偶尔有一抹拖长的尾巴划过天空,那么美丽……如果这是现代,她应该拿起望远镜,镇定而满足的观察天空了吧? “小娴,你快过来,有流星!” “哦,有么?”高静娴迈着标准的莲步。等她慢腾腾走过来,不出意外,流星连影子也不见。 高静媛失望,抱怨着,“小娴,那是很难遇到的流星欸,你怎么不快点跑过来!”在她看来,这个堂姐也未免太慢性子了,吃饭慢腾腾、走路慢悠悠、说话也慢吞吞,压根不像小孩子!她做过幼师,那些天性没有遭到压抑的小孩,大多都是活泼可爱的,即便自私也有自私的可爱。才不会这样,一举一动都符合封建家庭的标准。 高静娴假装朝外看了两眼,然后过来拉着高静媛的胳膊,“元元,你下来吧,不觉得台上高吗?” “嘿嘿,我姓高啊,怕什么高!小娴,你也过来嘛,我们两个一起看星星。” “星星?好看?” “当然啦!你看它们一闪一闪的,多美啊?”本想长篇大论天文知识,又想到自己才六岁欸,对方也是个七岁的小孩子,便摇头晃脑的念道,“天上一颗星,地下一块冰,屋上一只鹰,墙上一排钉。抬头不见天上的星,乒乓乒乓踏碎地下的冰,啊嘘啊嘘赶走了屋上的鹰,唏哩唏哩拔掉了墙上的钉。咯咯。”(注,儿歌) 高静娴听了,笑了笑。别看她小,性情也是标准的大家闺秀,即便内心不觉得天天晚上能看到的星星有什么值得瞧的,但不会立即反驳,而是迁就的看高静媛胡闹。 她身边的嬷嬷则没有那大的耐性。“姑娘,该安歇了。床铺都铺好了。”催着两个小丫头入睡。 高静媛一来是今天的星辰的确美不胜收,让她想起了大都市高楼大厦夜晚的灯光,再者是晚上吃得太多,到现在还没消化呢,所以怎么也不肯入睡。那嬷嬷五十多岁,带大多少不听话的孩子,面上恭敬,实际压根没把高静媛当一回事,直接把她抱到床上,嘴上说“元元姑娘爬得太高了,当心从窗户下掉下去。” 到了床铺上,松软的,有太阳味道铺盖已经不能让她升起“幸福感”了,挣扎着从蚕丝被中爬出去,可两个丫鬟已经麻利的吧床帐子放下来,只剩下两个小姑娘在泛着橘色的床帐内说话。 “小娴、小娴,我唱歌给你听吧?”“小娴小娴,你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高静媛的嘴里有无穷无尽的问题,问得教养嬷嬷实在忍受不了了。 “元元小姐不想睡的话,就一个人玩会。娴姑娘明日早起,还有功课要做呢!”说罢,把高静娴抱走了。 高静媛站起来,“我跟小娴说话都不行了吗?快把小娴还给我。”说完,故意装作生气的蹦了两下。 于她,真的是精力多得无从发泄,得消食啊!可意外总是在人没想到的时候发生——床塌了。 尖叫声顿时惊破夜的黑暗。 静心居是长房小女儿高静娴的居所,距离茂萱堂很近,高祈瑞和翁氏都不用下人禀告,就知道出事了。翁氏急忙披上衣服匆匆赶来。所有的灯笼点上,照的如同白昼,大小丫鬟围在一处,想进内屋又不敢进,而那教养嬷嬷抚着高静娴的前胸后背,试图安抚她。 至于最应该受惊的高静媛呢,压根无事,正从变成滑梯的床板上爬上来,一边爬还一边嘟囔,“太不结实了!” “怎么回事?” 教养嬷嬷怕担罪过,急忙把经过一说。 “什么?被小元元蹦了两下,床就塌了?”翁氏脸上浮上一层怒色。 高静媛一边数着耳朵,假装整理衣衫,一边暗想该怎么随着翁氏的发作而应对。要是翁氏责怪她,少不得她得减少继续“撒娇耍赖”的小孩脾气。要是…… 好在翁氏不负所望,一点也没有怨怪她的意思,“李嬷嬷,元元才几岁?她再用力,还能把床蹦塌了!你倒是给我找个好看的借口!” 说得那教养嬷嬷垂下头,不敢搭话。 翁氏怒色不减,一想到她的亲生女儿一直住在一张不安全的床上,心里的愤怒啊,无法形容。养了那么多的丫鬟有什么用!今儿要不是元元一蹦,将来等小娴好端端睡觉的时候一塌,还不活生生把人吓得离魂! 而这时,高静媛则走到小堂姐的身边,拍拍她的肩膀, “小娴小娴,你是姐姐欸,我都没吓到,你怕什么呀!咯咯。今天幸好我睡了,不然将来你一个人睡,不把你吓一大跳!” 直接说到翁氏的心坎里。翁氏不由得看了一眼堂侄女。而她的女儿高静娴好不容易缓过来,急忙拉着高静媛的手, “元元,你没怎么样吧?刚刚……真是把我吓坏了。” “咯咯,没事没事,你看我不好好的?以前我床底下有老鼠吱吱叫,我都不怕呢!小娴,我发现你一个缺点哦,胆子小!刚刚你不敢跟我一起看星星,是不是怕高呀?这怎么行呢,我们两个都姓高,不能怕高!” “瞎扯,姓高跟怕高有什么关系!” 这是第一回,高静娴跟堂妹拌嘴,后者一点也不知道这是代表她们的关系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还在依依不饶,“当然有关系!爷爷跟我说过,姓陶的,祖上是制陶;姓屠的,祖上做过屠宰,姓蒲的,祖上是编织的。我们姓高的,祖上……反正肯定是不怕高!” 说罢,还挺了挺胸,做出一副“我很勇敢”的模样。 看得翁氏一阵好笑。她见小女儿已经从惊吓从恢复过来,赧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便走过去牵了两个女孩的手,“你们两个,可把人吓坏了。床都坏了,今晚睡哪里?” 高静媛睁着懵懂的大眼睛,“大伯母,我可以修好的。” 翁氏扑哧一笑,“修好?算了,今晚到大伯母那儿睡吧,回头大伯母叫人过来修,不用麻烦你啦!” 第四十五章 高家的决定 “卖萌”真是无往不利的高招! 翁氏一点也没有迁怒高静媛把她女儿的床蹦塌了,而是慈爱的牵着她的手回到茂萱堂,亲自安排吩咐下去,让她和静娴一起锤在暖阁里。而高家的大家长则是往书房安置了。 在主院侍候的丫鬟自然不一般,不管心里怎么看的,对高静媛的照顾非常周到细致。跟春浅和秋华那个丫鬟,完全不同。高静媛眯着眼睡觉,心里却在翻来覆去的想,她这样“蹦跶”到底能不能如愿? 长房是为了高守礼跟林丫丫的“绯闻”才接她过来小住几天,等发觉林丫丫早就嫁人了,恐怕立马一打包,将她送回。 她现在陷入一个怪圈。 不蹦不行,人家当她是小孩子——小孩子哪有发言权?只要听大人摆布就好。可是蹦跶得太厉害了,闹得人烦,谁愿意收留她! 中间这个度,好难把握。 等等,她好像遗忘了什么?高家……长房……小女儿高静娴!因为大堂姐高静娟很快要出嫁了,长房里只有两个女孩,年龄差距还挺大的。如果她能得到高静娴的喜欢,喜欢到肯主动开口挽留,比白费那些心机强! 讨好那些大人很难,讨一个稚龄女孩的喜爱,还不容易?高静媛抿着小嘴,美美的笑了。 …… 与此同时,高家三老太爷、二老太爷,以及高家最年长的太婆,三人组成了临时的讨论组,商量一件大事——过继。高勿为是发起人,不过地位最低,坐在最矮的脚踏上,抽着旱烟,半天不吭一声。 “妈,二哥,就这么的……定了?” “说啥呢,这是关系孙子一辈子的大事,你吧抽袋旱烟就定了?娘还没开口,你急什么!”高勿争不满弟弟的鲁莽。 “还有啥商量的!大哥他白发人送黑发人,临终前交代,给他的二子继个香火。二哥,你不会忘了吧?忘了啥也不能忘记大哥的话啊!再说,小娥那丫头也可怜,孤零零的,得给她找个依靠。别等以后嫁了人,娘家兄弟你推我我推你,都靠不上。我看守诺挺好,长的周正,性子也直。他妈就是活着托日子,熬不了几天了。等他妈走了,我看就挑个日子,办了吧!” “老三,我说你什么时候能改改脾气?还跳个日子就办了?不得问问孩子的想法?还有他老子!” “哼哼,他老子……”高勿为心想,那不是我儿子吗?我说的话他敢不听? “小禄子之前跟我通过气了。守诚、守诺,过继谁他都同意。” 高勿争听了这话,更不满了,“到底是他的亲生骨肉,就舍得?” “哥,你要说这话我做弟弟的可不高兴了啊!亲生的当然舍不得。不是为过世的大哥吗,难道让大哥在天之灵都不安稳?你当我贪图长房的钱财,‘卖孙子’啊?我早跟小禄字发话了,过继的儿子就不是他的了,以后死活都是长房的人,别仗着亲生就要钱要物——真有那事发生,看我不大棍子打死!” 高勿为咬牙发了狠,显示他不是开玩笑,而是动真格的。看了一眼眯着眼的老娘,又加一把劲,“还有我福子,哎,也走了有七八年了。妈,他可是你最疼的孙子啊,他和老大媳妇活着的时候怎么孝顺你?比对我还强些。如今坟上也没个男丁祭祀啥的,静媖那丫头啥事情也不懂,现在还成了二哥的孙女,把二哥二嫂当成亲祖父母了。不知道还记得不记得亲爹亲妈长什么样。” 高勿争听得火冒三丈,“老三!你家静媖被逼的喝老鼠药,你乍不说呢!要不是你二嫂出面,孩子被活生生的逼死你都不知道!还说想福子,那是他唯一的血脉,都能被逼死,你呀,一辈子就是嘴上功夫!” “谁,谁嘴上功夫了!高老二,你再胡扯,我跟你没完。福子是我最疼的儿子,他跟祈兆一样短命,年纪轻轻走了,我白发人送黑发人跟挖心挖肺啊!我是身子骨壮实,要是跟大哥一样要死了,死前跟你交代,把福子兄弟家的儿子过继一个,你到底答应不答应!” 话说到这地步,高勿争想反对也无用了。而最高决策人,高家太婆,闭着眼摇摇头,“过继……哎,那就过继吧。不过守诚过继给他亲大伯,守诺那孩子长得好,也有心眼儿,就过继给长房吧!” “哎,妈那都听您的!” 反正高勿为的主要目的是把一个孙子送到长房,过继哪一个都无所谓。守诺的亲娘病重,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守诺和静妶这两个孩子都很好,孝顺,对重病的亲娘耐心细致。光从品行是就超出一大截。至于守诚,傻气吧啦的,还有个泼辣的亲妈,将来少不了一锅麻烦! 悄然无声中,高家未来的格局定了一半。 而目前的三房族人,还不清楚呢。三房高祈禄的妻子屈氏也完全不知道自己亲生的儿子要送给别人,日期就定在她过世之后。如果她知道,会感激高家对她的仁慈——隐瞒事实,让她的病情不至于突然加剧?还是怨恨那么多孩子,偏偏盯上了她的骨肉? 夜晚,群星寥寂。她躺在病床上,伸手看自己骨瘦如柴的胳膊,五年瘫痪,把她全身的精气神都快熬干了,如今只剩油尽灯枯。 要说她的丈夫高祈禄,对她也算不错了,从没打骂,婚后生了一儿一女,儿女都孝顺。他呢,虽然免不了在外偷腥,还生了孩子,可从来没有让那个女人到她面前耀武扬威——她活着,就是他的妻子,地位不变。 可是,作为女人,所求只有那么多吗? 她拖着病体,就是看丈夫跟别的女人生孩子,然后看他们的孩子天天在自己面前活蹦乱跳? 呵呵,当然不是! 她对男女的情爱早就看淡了,也从来没指望高祈禄像他大哥那样……为了妻子不惜一切。儿女,才是她的希望。这些年,她每天花两个时辰,精心教养儿女。怎么教养? 简单,就是说一些她小时候亲身经历,以及长辈们说过的话。 她屈成蝶,可是三品官宦之女,祖父辈都是威风赫赫的大将军!一纸诏令,屈家发配边疆,女眷沦为官奴。她和袁氏,都是那辗转遭践踏的花儿,承受了世间最惨痛的遭遇——从高高在上的世家千金,变成人人可以践踏的奴婢! 落毛的凤凰不如鸡。 这些年,她活着,就是想支撑下去,看到屈家、袁家沉冤昭雪的那一天。 可惜,时间不多了,她知道生命力从自己的身体中溜走,吃再多的药也挽留不了。 “静妶……” “哎,娘,你别动。想要什么跟女儿说。” 屈氏看到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那被保养得完美无缺的脸蛋,心说高家还算识相。可等她死了,女儿和儿子孤苦无依,怎么办? “乖女儿,我又做梦梦到你伯娘了。你去二房,把静媖叫来,跟娘说说话吧。” “好的,娘。” 高静妶柔顺的点头,随即疑惑道,“娘,原来你跟静媖的亲娘很熟悉吗?怎么以前没有听你提起过呢?” 第四十六章 机关算尽太聪明 高静媖也有同样的疑惑。 早夏的暖阳和煦的从窗口照射进来,清美脱俗的静妶服侍屈氏靠在半旧的躺椅上,又在母亲的身后放了两个靠垫,面上浓浓的依赖,让高静媖咬了咬嘴唇。 “二婶,你真的跟我母亲很熟悉吗?我是说……” 屈氏含笑摆摆手,“二婶明白,你是想问我们之前相识与否。呵呵,怎么可能不认识呢?都受一场冤案牵连,亲族俱毁,她的父兄和我的父兄,说不定十几年钱发配北疆的路上并肩同行过。我和她又是同一天被收押在衙门里,隔着栅栏念着佛号,听天由命的等待最后的审判。” 高静媖的心都揪起来了。 那是她的亲娘啊!她连想都不敢想,母亲曾经遭受了什么! 她很想问清楚,母亲经过的每一件事情,一点一滴。又害怕太过残酷,而不敢听。 高静媖之前跟二婶的关系毕竟陌生,父母过世后,她在祖父母膝下生活过,在四叔家生活过,也在三叔家寄人篱下过。唯独没有在二叔家住过哪怕一天——以屈氏病重,照顾不了孩童为由。 从来没有想过,原来二婶和娘亲早早相识,还有患难情谊。 那为什么从来没提过呢? 屈氏话题一转,不再说起惨烈的冤案之后,而是说了点轻松的, “你娘在闺阁时就是才女,写了好几首诗词。我记得的就有‘耶溪采莲女,见客棹歌回。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还有两句‘雨后烟景绿,晴天散馀霞’。呵呵,你娘诗画双绝,清秀绝伦,样样都好,就是仗着才情瞧不起人。记得那年在金陵知府徐四小姐的及笄宴上,听闻我是粗鲁的将军之女,都不稀罕和我说话。谁知道最后,倒和我做了妯娌呢!” 屈氏低头用帕子掩口轻轻咳嗽了两声。 她的女儿高静妶(萱姐儿)有七八分肖像她,可见屈氏生得如何美貌!虽然病得不轻,可这掩口的动作她做起来十分优美,刚刚念诗那郎朗的悠然语调,亦是十分迷人。 高静媖看得一呆。 她情不自禁的在想,这诗词由她的母亲口中念出来,更不一样了吧?再想追问更多的,屈氏的精神不济,说了几句就恹恹的在半睡不醒之间。 没奈何,高静媖只能带着一肚子的回到二房。 等她走了,屈氏小睡了一会儿,再睁眼已经是晚霞满天。她的儿子,她的骄傲高守诺回来了。 “娘!”跟妹妹一样,守诺叫“娘”的时候充满浓浓的依恋。这个时候的守诺,还是个半大孩童,俊美的五官带着稚气,会为静媛要糖耍赖的玩笑话而生气,也会为父亲祖父的呵斥而畏惧。 “娘,今天莺姐儿来了?她的脾气古怪,要是说了什么话您千万别往心里去!” 屈氏笑着摇头,让女儿去端药,压低声音,“她不过是毛丫头,除了佯装吃老鼠药还能做什么?傻乎乎的,娘会跟她一般计较吗?” “那就好。娘,以后别让她来了,她……虽然也可怜,可儿子不想娘为其他人分了心力。” “娘知道。不过,不是为其他人呢,为你妹妹啊!” “啊?” 高守诺迷惑不解。 望着一向聪慧懂事的儿子,屈氏第一次没有细细的解说里面的门道。这是她内心的不好宣诸于口的自私。 这几年,她精力所剩无多,就更偏重仔细的教导儿子,儿子才是她的根本。对于同样孝顺的女儿,她比较重视文化教育,以及容颜举止礼仪方面,至于女人生存必不可少的心机……静妶娴雅安静,半点不会!现在想学,也晚了。 再说,她压根也不希望自己的宝贝女儿变得城府深沉。高家再小,到底是能遮风避雨的家,想来能庇护她的女儿一生安稳。 不过…… 屈氏眼中露出一丝不甘。 她是官家之女,嫁给高祈禄已是半生遗憾的事情了,难道让她的女儿也一辈子终老山林?嫁给匹夫为妻?纵有满腹的琴棋书画也得对着他的柴米油盐! 屈氏心志坚强,一直坚信,屈家一定会有沉冤昭雪的那天!等到哪一样,她的亲生女儿就会恢复千金闺秀的身份,自然要学大家闺秀的仪态。 同样,袁家也是。那身为袁家外孙女的高静媖,将来就是她女儿挡风板。 她只需要跟毛丫头莺姐儿聊几次天,提起未被抄家的翰林袁家是何等清贵,轻易而举的记起小孩子内心的骄傲和自豪。再点上几句抄家的缘由……水到渠成! 今日后,高静媖恐怕再不是父母双亡,指望二房伯祖父母收养的可怜小女孩,而是一个有着特殊身份的落难千金。她会做什么呢? 呵呵,不管做什么,此后她和静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又是同族姐妹,想来会非常亲密。 不得不说,屈氏很会算计。她已快油尽灯枯了,还这样用心力为儿女铺路——结果现在还看不到,但后果马上出来了。 五日后,屈氏再一次病危。 八年来,屈氏有过好几次濒死垂危的状况,所以这回大家早有准备,心说也许这一次也能熬过去呢?果真,煎熬了一日一夜,屈氏又从鬼门关回来了。 她的丈夫高祈禄没有多少欢喜,因为他正计划着等媳妇真的走了,就把儿子过继…… 这一回是真的惊险。屈氏自己都觉得灵魂飘起来,要不是听到儿子女儿的苦苦哀鸣声,说不定真的走了。 所以等到长房的人过来看她,心有余悸的对翁氏说,“若不是舍不得诺儿和妶儿,我早抛了这多愁多病的身子。大嫂,我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你看在我们妯娌多年的份上,答应了我。” 翁氏也是有儿有女的人,“弟妹,你也是苦命的人。有什么愿望,我能做得到的,尽管说吧。” “好大嫂。你知道,我的静妶……她要是笨拙丑陋就好了,可她偏不是!你让我怎么放心她在这里!一个莺姐儿尚且容不下,等我过去了,谁知道我们当家的找了什么样的女人!怎么揉搓我的静妶呢!若大嫂怜惜,可否把我的静妶接到膝下抚养?” 翁氏一口答应。 答应得太快,以至于屈氏有那么多的铺垫还没展开呢。 翁氏道:“弟妹你放心。不光静妶,连你的守诺我也保证视如己出。其实等守诺过继到我二叔房内,还会不照顾亲妹妹么?” “什么?”屈氏瞪大了眼睛,半响,昏了过去,人事不知。 第四十七章 反送了卿卿性命 翁氏带着惊惶不定的心情离开高家三房。她在路上寻思:看情形,难道屈氏压根不知道自己的亲生子会过继?这,这不是瞎搞嘛!哪有不跟父母双亲商量,就偷偷过继的理?心里不由得埋怨三房这事情做得不地道。屈氏昏厥不省人事,如果跟往常一样有惊无险就罢了,倘或有个什么,守诺将来过继成了她二叔的儿子,还不把她恨死! 回到家,她便派了心腹丫鬟请了高祈瑞来,一五一十的说了。 “妾身……原本是好意看望,也是想给弟妹吃个定心丸。将来她的儿女到了咱们长房,妾身必然视若己出,如同守礼、静娟那般看待。守诺将来的前程有夫君操心,静妶那孩子,公爹早就为她准备好了一份嫁妆,妾身也愿意出一份,风风光光的嫁人——如此,也算全了妯娌之间的情分。哪里晓得……” 高祈瑞听完始末,也知道怪不得结发妻子,叹息一声,上前握紧她的手,“此事原和你不相干。这样吧,去库房再拿一颗百年老参,我与你同去探看。” “是!”翁氏忧心忡忡,眉宇间闪过一丝化不开的愁绪。 当天晚上,三房灯火通明。心气高傲了一辈子的屈氏死死盯着丈夫,“夫君,都是,都是真的吗?你要把咱们的诺儿过继给长房?为什么,他是你的嫡子!是嫡出啊!那有人会过继自己的嫡长子!” 高祈禄望着奄奄一息的妻子,面上没有多少同情伤心,只有隐藏到很好的不耐,语气还算委婉, “咱们小地方,才不讲究什么嫡出庶出。诺儿很好,就是因为他好,才把他过继到长房。不然在咱家,有什么出息?你看长房的守礼,在县学里读书,人家那个人品气度,十四岁,就是有名的才子了。诺儿到了长房,也不会比他差。况且以国际,先继承的是一大笔家业,不必我跟他爷爷,得辛苦赚钱。年纪轻轻就是一家之主了,有什么不好?再说学业前途,有瑞大哥管着,你妇道人家,不懂。” “可诺儿是我的亲生骨肉啊!怎么舍得让他叫别人爹娘!” “不过是个虚名,孩子心里有你,你就是他娘。叫什么又什么妨碍!好了,现在说什么你都听不进去。难道我不是诺儿的亲爹吗?我会害他?这不为了孩子的前程着想,才过继吗?” 屈氏听了,如同濒死的鱼儿,大口大口的喘息,“不成,不成!我不同意。我也是孩子的亲娘,我死也不答应!” 她的诺儿,是她的心她的肝她唯一的希望,也是她死后留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代替她看屈驾沉冤昭雪的人!如果连诺儿都成了别人家的孩子,再也不是她屈成蝶的儿子,那将来屈家平反后,怎么肯认过继到别人的外孙!她这些年的煎熬,又为了什么? 高祈禄有些按捺不住了,这屋子的药味太浓,熏得他头晕脑胀,竭力忍下心中的烦闷,“这事情爹跟祖母都答应了,无可反悔!” 说着,抬脚就要走人。 屈氏撕心裂肺的大喊“不”,从床上扑下来,死死抱着高祈禄的腿,“相公,我从来没求过你什么,只求你这一件事,不要把我的诺儿送人,不要把我的儿子过继给别人……” 话没说完,已经泣不可言,摇摇欲坠,模样好不可怜。 不过对于早就忍耐极致的高祈禄而言,当真没有半分感觉。他默默的一转身,觉得屈氏脸上的哀容那般可恨,不识抬举。 “你的确是第一次开口求我。不过你扪心自问,自打你嫁到高家来,我有亏待你吗?我有像其他人家的丈夫,动辄打女人,对你动了半个指甲吗?你卧床八年,上没有孝顺过公婆吗?下不能抚育儿女,每天的饭菜都是孩子端过来伺候你!” “过继长房怎么了?你这些年吃的药,从天上掉下来了?每次一发病,都靠人参吊命,那人参是你家地里的白萝卜,想拔一颗就拔的?告诉你,都是长房给的!人家长房开口过继儿子,我为什么没法子开口拒绝?还不是为你,欠得太多!那诺儿替你还一还债,怎么了?” 高祈禄越说越气,咬着牙关,最后一句把话说死, “不过是五十两银子买来的,别太把自己当一回事!” 屈氏终于松了手,茫然的双眼没有焦距的看着丈夫跺跺脚,离开了她的卧房。十多年她用心编织的情感支撑,轰然倒塌。 枉她自诩聪慧,竟然没看清楚。原来她就是高家花五十两银子买来的!哈哈哈…… 当夜,屈氏过世。 孝子孝女高守诺和高静妶悲恸欲绝,跪在母亲的灵床前哭成泪人一样。 翁氏来得晚了,进门就听说屈氏已经去了的消息,心说这回她的罪孽大了。等日后守诺过继来,先结下一段仇恨——虽然屈氏不是她逼死的,可若不成她有口无心说的话,恐怕屈氏还能熬一段时间。 …… 三房要办丧事。停灵七天后要下葬。下葬那天,村里的人都给面子的来了。同时,居然来了一个嘴角带痣的特殊女人,高守诺一看到她就变了颜色。高祈禄皱着眉, “你怎么过来了?” 女人装的十分柔顺,“姐姐过身了,我怎么得也的过来看看”,虽然生了四个儿女,她的身段还是很窈窕的,该丰满的地方丰满,比起屈氏的优雅姿容更有一股生机。 说完话,就恭恭敬敬的磕了个头。 孝女高静妶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茫然的看着,一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睛满是泪水。而高守诺,近乎仇恨的盯着他的亲生父亲。 连带对高守诚也充满恨意。 高守诚低着头,心里在想,原来这个女人就是生下他,又抛下他不闻不问的人了。 可是她现在来做什么?难道嫌三房还不够乱,还要增添一把火? 他对这个女人没有多少感情,对所谓的亲娘出现,心理抱着极大的警惕。 第四十八章 难为兄弟 这个扰乱了葬礼的女人姓郑,姑且称呼郑大姐吧。她没有正经的名字,自小逃灾没了父母,认了邻村的老郑头为父。十六岁那年遇到高祈禄,顿时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论美貌,自然是不及出身官宦人家的屈氏,但她有健康的身体啊!勃勃的生命力是屈氏所缺乏的,屈氏只生育了一儿一女,她呢,不是一般的能生! 高守诚……是一次雨后偷情意外出生的。对高家来说,男丁总是稀罕的,不嫌多。但碍于屈氏的脸面,把刚一落草的守诚送到长房。若没有太婆横插一脚,他就是二房的孩子!恐怕到死都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 高祈禄没打算**,再说乡村里也没纳妾的习俗,这么多年,屈氏卧床不起,不能同床,他就跟郑大姐混着过来了。混着混着,底下多了一串萝卜头。 高守诚不提——这是过了明路的,后面还有两个小的,大的六岁,小的二岁。郑大姐还委屈呢,她没名没份的生了四个孩子,图什么呀?高祈禄每个月就给那么一点点费用,都不够孩子吃的! 再说,她当初跟了高祈禄的时候,就听说屈氏身子不好,她等啊等,等啊等,盼待多少个日日夜夜,好不容易盼到这一天。怎么,还不许她过来磕个头?她做得还不够啊? 李老太讨厌她,她知道。但她生了三个孙子,有本事高家不要她生的孩子!把细伢子、岁伢子推到高二太爷面前,郑大姐拍着孩子的脑袋,“叫人啊,来的时候怎么说的,快叫人!” 细伢子虎头虎脑的“哎”了一声,大嗓门的叫了声,“爷爷!”底下那个小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怎么哄也没用。本来气氛挺哀伤的葬礼,被这三母子闹成一乱团,成闹剧了。 高守诚木呆呆的望着,对那两个小孩没多少“兄弟感情”,倒是能理解四哥对他露出的恨意。以后怎么跟四个相处?怎么跟他的“亲娘”“亲兄弟”相处?他垂下头,眼中略过一丝茫然。 高祈禄看到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不想办个丧事成别人的笑柄,催促着郑大姐磕头完了赶快走。可郑大姐有着农村妇女最朴实的直觉——不在乡里乡亲的面前把她的身份定了,以后不知道还要扯多久。 “你干嘛推我,岁伢子还没给爷爷磕头呢。”亲手压着小儿子岁伢子倒在地上,梆梆磕了三个响头,自己也跪下了。 李老太被气的脸色发白,嗓子眼好像卡了什么东西,半天呼吸不了。她不满意屈氏这个儿媳妇,但屈氏出身高,人品上无可挑剔,再说又生了守诺这样的好孙儿。现在人没了,还不让人安安静静的走?像话吗? 第一次,她对素来疼爱的二儿子发了火,“看看你做的孽!” 郑大姐听了,先嚎上了,“什么孽?就是瞧不起我。既然不要我嫁到你们高家做媳妇,那干嘛留着我生的儿子?”说完,一手拉着岁伢子,一手扯着细伢子,还要腾出空来拉扯高守诚…… 怎一个乱字了得! 草草下了葬。高静妶跟她的兄长高守诺都跟离了魂似的,麻木的回到三房。客人都走光了,三房内只剩下自家人。高祈寿、祈全两个带着自家媳妇闭嘴不说,躲在一边。 高祈禄脸上多了红印子,是被他亲爹打的。 “有本事胡闹,你倒是把腚擦干净。我几辈子的老脸都被你丢光了!以后你趁早别往你二伯家里去,他今天差点跟我断绝关系了!还有你们几个,都给我老老实实的!以后被逮到,直接打断腿!”高勿为的眼睛盯着高祈寿、祈全,看的后者纷纷赌咒发誓。 “爹,俺们没那些花花肠子。自家有婆娘。” “爹,你也别怪二哥。其实二嫂瘫痪了这么多年,有等于没有,家里家外全靠二哥一个。他……不是也有难处么!” 说到这,高三太爷的怒气稍微减弱了些。的确,他的二儿子正当年,凭什么为个女人守着啊? “那也不能……挑那么个货色!你看看今天,她胡搅蛮缠,咱们高家人的名声都被她败坏了!” 大人们讲话,有的时候也顾及不到许多。高守诚蹲在窗户下,听到祖父用“货色”形容他的生身母亲,心头酸涩难言。真的看见郑大姐其人,他真觉得,还不如没有母亲…… “对了,二媳妇已经没了。过继的事情也可以早点办好。趁这次家里人都在,拿个章程出来。” “爹,守诺那孩子,还是过继到长房?他……亲娘才走,要不,过段日子再提?我怕孩子接受不了。” “不行!夜长梦多。” 高勿为比他儿子高祈禄还心急,压根不许发生意外。“老三媳妇、老四媳妇,守诺过继到长房,守诚过继给他大伯。长房那边不用你们管,但这边你们得办得漂漂亮亮,别让人再有闲话可说!” …… 高守诚默默的走到四哥守诺的房间。 兄弟对坐,无言。 高守诚知道,他们兄弟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郑大姐这么一闹,四哥心里念着生母,永远存着心结,不会原谅他! 但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 “四哥,刚才听爷爷说,过两天就摆酒让你过继到长房了。我也要成大伯的儿子,以后就是莺姐的亲弟弟了。” 高守诺的眼眶里渗出两滴泪来。 “四哥,你……打算怎么办?” “我不去!” “可是爹不会答应啊!”高守诚才十岁,对人事懵懵懂懂,却也知道父亲的威严,不会容许做儿子的挑衅。 “总之,我不会去的!” 日后威风凛凛,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大将军高守诺,现在还是个失去母亲的可怜大男孩,倔强、愁苦、压抑,对来前路渺茫不知如何是好。 同样,从异世穿越而来,没希望做什么大事件,只希望能过遂心如意生活的高静媛,也有了苦恼。 她对高静娴冷冷的,“我以后再也不理会你了!哼!” 第四十九章 苦大仇深 屈氏下葬以后,她临死前的愿望——把高静妶送到长房抚养,经过李老太和高老太两个妯娌商量后,都应允了。这一天,高老太亲自来接高静媛回家,总不能让长房养两个女儿吧? 没有道理。 可高静媛哪里能接受!她才发现自己跟行李一样,被人随随便便“打包”,想放哪里就放哪里。要不是实在丢不得,估计塞到那个犄角格拉里被遗忘了也未可知。 她气愤、火大,偏春浅和秋华那两个丫鬟不知好歹,笑嘻嘻的帮她整理衣服,还故意说“夫人让把这几天给元元小姐做的衣服都打叠装了呢。这些都是好料子呀……” 当然了,比起高静媛刚来那会儿穿的普通棉布衣服,翁氏、大堂姐和二堂姐给的料子,要么是丝罗的,要么是绸缎的,价格差得太多。 这两个丫鬟就差直接说“元元小姐,你知足吧。到亲戚家做客,白吃白喝,临走还白拿崭新的衣服,谁家这么大方啊?” 本来高静媛不会跟她们生气,可谁让高静娴就在旁边呢?听到贴身丫鬟这么说,居然也不反驳,面色不变,只是拉着她的手,说了句“保重”,之后就没了。 好你个高静娴!原来我这些天陪你玩陪你读书,你压根没当我是盘菜!出离愤怒的高静媛倔强的挺着小腰板, “我再也不理你了!” 当场说得高静娴眼泪汪汪。 高静媛还在恐吓,“哭也没用。我最讨厌小娴了!再也不要看见小娴了!”说完,甩手就走。 留下高静娴一个人咬着帕子掉眼泪。 春浅气不过,但她的身份,又不能上去朝高静媛发火,让老实的秋华看着点小姐,自己小跑着去见翁氏。 “不好了,夫人,元元小姐骂了小姐,把小姐给骂哭了。我跟秋华劝了好久都没用,现下眼睛钟得跟桃儿一样。” 这还了得! 高老太立刻坐不住了,骂道,“元元那丫头疯疯癫癫,怎么把娴丫头惹哭了?就知道她脾气坏,趁早领走算完。” 翁氏听说女儿哭泣,揪心不已。同时也在奇怪,平素元元跟娴儿相处得极好,怎么闹翻了呢?她是做母亲的,十分忧心女儿,很想去安慰,不过当着长辈的面,她仍保持仪态,“二婶,是她们小孩子玩闹,不妨事的。” “怎么不妨事?小元元那个脾气你是没见到,急眼的连小宝都打不过她。我得去看看,她没朝娴儿动手吧?” 说得翁氏也坐不住了。 这时高静娟和静娥对视一眼,齐齐起身,“母亲,二叔祖母,还是让我们姐妹过去看看吧。牙齿还有碰到舌头的时候呢,自家姐妹,有什么说不开的!” 两姐妹联袂到了静心居。内里,高静娴在里面抹着眼泪,外面,高静媛在树下踢腿。 “靠!靠!你当我林芳雅是什么?可以随意摆布的棋子?还是随便造型的泥巴?对抗不了穿越,对抗不了命运,对抗不了任何一个大人的决定。要我怎么样就怎么样,没人权啊!” 当然了,前面的抱怨都是小小声,只有最后四个字才叫嚷起来。 高静娥听到,扑哧一笑,让大姐进去看静娴怎样了,挥手让丫鬟离得远些,自己走过来。 高大的樟树绿荫如伞,地面上有纠结盘起的树根。高静媛脚踩树根,狂踢大树的形象,既凶蛮又霸道,小小的人儿生气起来脸颊鼓鼓的,实在有够可爱。看的高静娥肚皮险些笑破,“小丫头,你跑到这里发泄了?够了吗?够了就跟我去小娴哪里道歉。” “为什么道歉,我才不去呢!高静娴以后走她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跟她之死不相往来!” “哎呦呦,把你神气的,还致死不相往来。你这么有骨气,别要人家送你的东西啊?” “我……”高静媛脸色涨红,“那我还给她!” “那你吃了人家那么多分好东西,怎么办?”高静娥想了想,做出恶心的表情,“你千万不要说拉出来啊!小东西,白疼你了。小娴比你大,是姐姐,从你来了她处处让着你。你想玩,她就陪着你玩;你想看书,她便陪着你看书。你想吃的东西她那一次没准备好好的,等你过来吃?为你,连琴都没怎么练了,没发现大伯母这几天的脸色有些不太好?有点眼色吧,这会子走,大伯母还能送你点什么。别等人家真的嫌弃你。” 也许,高静娥说得都是肺腑之言,真心为高静媛考虑。可太直白了,把高静媛的处境说得没有一丝遮羞布——寄人篱下。一辈子的寄人篱下!在长房,她是个丫鬟都可以讽刺的亲戚小姐。在二房、三房,嘿,更不如了,连基本的生存条件都得不到满足! 别埋怨她受不得苦,让一个肉食者吃素个几年看看!保证满脸菜色,见谁都觉得苦大仇深。 忍不住悲从中来。 “我活着,就是为了受苦来了么?”低低的声音,仿佛已是绝望。 “什么?”静娥半真半假的劝解,却发现小堂妹的脸上不负平时可爱娇俏的表情,而是怔忡迷茫的,透着一股沧桑无奈。 “为什么我要姓高呢,为什么要生在这个重男轻女的社会!所有人都不把我当成人看,好像一件东西,喜欢就玩两下,不喜欢就丢掉。表面上说得好听,元元好可爱,元元以后就给我做女儿吧,元元以后在我家常住吧,其实从来没把我当回事。早知道这样,我干嘛察言观色讨好人啊。回去,爷爷奶、奶有他们的亲孙子,哪管我吃什么住哪里。亲爹亲娘连长什么样都不晓得。他们心安理得的丢下我,因为我是个女孩,女孩养大了也是别人家的人。要是我是男的,他们能这样送来送去的吗?” “我好恨,好像骂老天!贼老天!我讨厌你!我想要过自由快乐的日子!我不想被人当成物件了!我想说话有人听,我要有决定自己做什么的权利!” 这些话,可以当成小孩子的“无知呓语”,也可以当成一个灵魂发自内心的呼喊。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想法。 比如长房大小姐高静娟听了,恐怕就会到静媛哭闹玩笑呢,安抚两句就玩了。而有着同样凄凉身世的高静娥听了,如遭雷击,呆立当场! 重男轻女……她何尝不是一样呢?想到自己的心事,她的眼角酸涩难言,忍不住也掉了两滴泪。 第五十章 教育 没有父母在依靠的孤女,自然想得比旁人深,比常人远。此刻高静娥未嫁,伯父伯母都是厚道人,待她不必大姐静娟差。可日后呢?她嫁了人,要相夫教子,要守三从四德的规矩,没有娘家的孤女要怎么在婆家立足呢,寻常婆媳还难相处呢,何况她这个没依靠的! 没有兄弟撑腰,连谈谈知心话的亲姐妹也没!她在婆家的境遇可想而知,少说也要五六年的时间,才能彻底扎下根。只要想一想那漫长的光阴,她便觉得毛骨悚然,充满了畏惧之心。 元元,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就知道痛骂老天让她生为女儿身,痛恨无力抗争,高静娥自己何尝不是夜夜深思,要是自己是男子就好了?长房不会需要男丁过继,她也不用日日担心嫁到完全不熟悉的环境,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男子做丈夫! 高静娥的伤心,跟静娴的可不同。后者为了一句话,感觉委屈而已。前者素来高傲,性子倔强,她都流下眼泪——身后跟着的丫鬟吓坏了! 劝,不知道怎么劝。安慰,也不知如何开口。 只能请翁氏和高老太做主了。 当高静媛被静默的丫鬟引到茂萱堂的时候,高老太怒气哼哼的瞪着,“行啊,有本事啊?先弄哭娴丫头,后弄哭娥丫头,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嘴巴厉害。” 高静媛撅着嘴,“我又没说什么!” 高老太一巴掌呼过来,“没说什么把人家弄哭?” 最讨厌这样了! 骂人就骂人,干嘛还体罚? 高静媛愤怒的挥舞手臂,往后退了一步,无比思念“未成年儿童保护法”。可惜这个世道,哎,大人打孩子是最常见的,君不见有句名言:棍棒底下出孝子?还有一句歇后语呐: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听见没有,闲着无聊,就打孩子玩呢!古人几乎都认同孩子要敲敲打打,才能成才,否则就是养成好吃懒做的纨绔、废柴。女孩子就更别说了,那是压根不当是自家的人啊!打了,亏的也不是自己。 当着翁氏,高老太本想教训两下“无知”小孙女,给个交代,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没想到高静媛居然躲!她居然敢躲! 谁给她的胆子?她老子来了,也得结结实实挨嘴巴子! 这一躲,坏了。高老太颜面受伤,尤其是当着侄媳妇的面,下不来台,非得找回场子,好好教育高静媛不可!她没多少见识的,所谓教育,当然就是实打实的——揍一顿。 高老太的揍,简单易行,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把小人儿按在膝盖上,剥了裤子,照着屁股狠狠的拍个十几巴掌。打得通红,打得她手累了,就结束了。 高静媛以前不知道,被打过两回——那是在高家二房,又没有别的外人在。可现在在长房,有这么多人眼睛望着,她要是被剥了裤子胖揍一顿,还有脸做人吗? 就算别人不把她当成人看,不在意她的想法,不关心她的尊严,她也不能自贱若此!高老太刚一竖着眉毛,她立刻撒丫子逃了! 也许逃跑的结果会换来更厉害的“教育”,但没办法了,能躲一时是一时! 于是,茂萱堂上演了从来没出现的一幕——你追我逃!小女孩高静媛围着桌子、凳子、侍立的丫鬟,捉迷藏一样跑来跑去。高老太在后面气喘吁吁的追,越追越生气,还大咧咧的骂着,“死丫头你跟我站住!不然抓到抽得你屁股八瓣!” “十八瓣也不停!” 高静媛人小,虽然步子迈不大,可有茂萱堂的诸多障碍物,加之非常灵活,高老太每每都是摸着衣角了,又让她逃开了。追了大概两圈,高老太的脸色都发白了——不是累的,而是实在气急攻心!也顾不得礼节了,大力推开几个碍事的丫鬟,拿出泼辣的习气,双手用力一抬,把人家待客的桌子生生转了个方向! 一下抓到调皮捣蛋的小孙女! 高静媛后背心被提着,好似小乌龟无力的挥舞四肢。她露出楚楚可怜的表情,瘪着嘴做哭泣状,“阿婆放元元下来吧。元元不想打屁股。” “求饶也晚了!这回不把的你小屁股打烂,长长你的记性!” 高老太喘着粗气,使劲拽着高静媛往上提。 其实高静媛当然知道求饶是无用的,她的目的早就转向翁氏了。当包含着眼泪水的大眼睛无声的哀求转向翁氏,翁氏坐不住了。 莫名的,她觉得自己要是不说话,害得小元元“被打烂屁股”,心里的愧疚会压得她以后都睡不着觉的!那么可怜的小眼神,稍微有点同情心的人都忍受不了啊! “二婶,元元还小,这回就饶了她吧!” “不能饶,大侄媳妇,你都看见了,这死丫头淘气得要命,不好好教训她,隔两天她都能上房揭瓦!” “呜呜,元元才没有呢。元元从来不揭瓦!元元上房只会看星星!” “看你个头!” 高老太狠狠的一拍她的小脑袋,疾言厉色,“你给我老实点!以前太惯你了,惯得你不知道好歹。这回回去,你给我好好呆在家里,哪里都不准去!跟你大姐一起。” 高静媛顿时捂着头呜呜的哭泣起来。 “好啊,我跟大姐在一起。大姐,救命啊,大姐你快来救救我!小元元好痛啊!” 抱着妹妹躲在门后的高静娟叹了口气,本来想给元元那丫头一个教训的,但是二叔祖母也太……凶残了!哪有这么样对小孩子的? 高静娴没有她沉得住气,急忙冲上来,“元元,你怎么样了?二叔祖母,求求你,快把小元元放下来吧!” 第五十一章 我要吃肉 高老太年轻时候就以倔强好胜的性格,在十里八村中闻名,到老了,心胸也没变得宽广起来。如果说刚刚只是作态,那小孙女逃跑、害得她没有形象的在侄儿媳妇、几个下人面前亲自动手抓人,那已经触犯了她的底线。任凭是谁来求情,也是无用的。 “娴丫头你让开点。三天不打,她皮子发痒!不好好教训,她将来要闯更大的祸事!你们谁都别求情,今天我非好好揍她一顿不可!”一边骂,一边提着高静媛往外。 可怜高静媛惨兮兮的,霜打了的茄子一样,呜呜咽咽,好不可怜!不过等高老太拽着她走的时候,她忽然胳膊朝上做投降动作——投降是真,不过高老太也不懂双手上举的真正意思啊! 原因就在于,今天她穿的衣服是堂姐高静娴的,稍微宽大了点。她用力一挣,就从衣服的桎梏中脱出来了! 身上只穿着贴身的中衣,一落地就撒丫子狂奔。高老太楞了下,一时没反应过来。正准备追,却听见小孙女一边拼命往外跑一边狂叫,“小娴快帮我拦住奶,奶!不然我的屁股就要开花啦!” 高静娴急忙闪到高老太前面,双臂一张,拦住不让走。 见此,高静娟感觉非常荒谬。亲妹妹都挡在前面了,她只好朝高老太福了福,不动声色的挡住小元元逃跑的方向,笑着道,“二叔祖母歇歇,喝口水。” 翁氏的两个女儿都一心一意帮着坏小孩,她无奈,兼这一幕看得实在好笑,轻轻的用帕子掩了口,出声挽留高老太,“二婶,元元可是活泼可爱、活力充沛,看到她不由自主的开心呢。侄媳这两个孩子啊,旁的都好,就是身子……若有小元元的一半,侄媳也能放心许多。” 高老太目视静媛跑得不见人影儿,狠狠的骂了两声,“躲得过初一,能躲得过十五吗?反正今天肯定把小丫头带走”。正巧翁氏提到侄孙女的身体,她立即大咧咧接上, “侄媳妇,不是我做长辈的说你,孩子万般都是次要的,最要紧的是有一个好身体。当年我们从金洲逃难过来,身子稍微差一点的,都倒下了。没办法啊,走了一天的路,脚底板都被磨破,上了药龇牙乱叫。饭送到嘴里都吃不下,可不活活耗死?” 一扯到逃难,其中的血泪不是一天两夜能说完的。高老太说了两句,就被两个侄孙女的好奇之色打开了话匣子。“那个时候苦哇!你们祖父走不了路,家婆就做了板车拉着他。他贼聪明,只要找人打听两句,就知道哪里有吃的,哪里有危险。家婆说你们祖父是‘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没有他在的话,我们都饿死了。那时候三兄弟的感情好着呢,一口饭都互相让着。不像现在,哎!” 高二太爷和高三太爷彼此看不顺眼,尽人皆知了。 过不了多久要要出嫁的高静娟,以及年幼懵懂的高静娴,接受了一番“忆苦思甜”的教育。翁氏想要打断,又不好插口。她虽觉得女儿被保护得太好,对外面世界的险恶一无所知,这样不太好,可又觉得高老太点到为止即可。何必事事形容得那么详尽?连馊了的饭菜,还有长蛆的……这不是影响孩子心中对祖父的印象吗? 现在什么时候了?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似几十年前那样再出现洪涝灾害、流离失所的事情,不可能了!而她的两个女儿,娇花一般,生来便是享福的,跟那些人间惨事根本联系不到一块去! …… 高静媛一边逃跑,一边回头看。跑出茂萱堂的垂花门了,发现高老太没有追出来,大大松一口气。看来小娴还是讲义气的,帮她拦住了高老太。不然,逃不了一顿胖揍! 真可恨!她不要人权了好不好?只求人身安全! “嗯?元元,你怎么在这里?你……怎么穿成这样?” 高祈禄今天过来,是跟长房兄长高祈瑞谈过继的事情。毕竟,过继的是他的长子,高祈瑞很是慎重,也想见见守诺本人。可惜守诺因母丧悲恸过甚,现在卧病在床,精神状况非常不佳。 高祈瑞听说,反倒对这个侄儿的“纯孝”感叹不已——一个对母亲至孝的孩子,品行上也差不到哪里去。就是怕守诺记挂着生身父母,不乐意过继到长房来。 高祈禄过来,就是特意解开这个心结的。儿子是他的,他也是为儿子的前途着想。而且,守诺、守诚过继了后,长房三房之间的关系,应该会有所好转,不必像以前闹得冷冰。 至于他,儿子还有,不愁后继无人。同时,生育了四个子女的那郑大姐,进高家门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经过丧礼那么一闹,除非高祈禄真的不想做人了,否则让人家没名没份跟了十年,孩子都那么大了,还不给个说法,实在太无耻了。乡亲们的唾沫也会唾死他。 跟高祈瑞谈完了,高祈禄正等着二婶从内院把小侄女接出来,没想到撞到高静媛自个跑出来。 “你祖母呢?” “呃?”高静媛自然不会说她把高老太气得半死,只是喘着气,抱着禄叔的大腿,“禄叔,元元不想走!” “那好办,”高祈禄摸摸她的脑袋,“你以后想来就来!禄叔送你来好不好?” “可是可是……”高静媛嘴角耷拉着,“回到家,就没有米饭吃!更没有肉肉吃了!元元想吃肉肉!元元不要啃窝窝!” 高祈禄听了,哈哈大笑, “哈哈哈!原来你不想走,不是舍不得长房的伯伯兄弟姐姐?而是舍不得那几块肉?这好办,跟禄叔走,禄叔给你肉吃。” 好像诱骗小女孩的坏叔叔哦! 高静媛偏着头看着,“骗我!骗我的坏人会头顶长疮,脚底流脓,冬天被老鼠咬、夏天被蚊子叮!” “呀,好毒挖!”高祈禄笑得更开心了。一把抱起高静媛,“禄叔带你去跟家婆一块吃好不好?保证每天都有肉肉吃!” “真的咩?” “当然了!” 高祈禄微笑着——他的心情太好了,一想到过继之后他可以大展宏图,心里头畅快无比。 第五十二章 逃之夭夭 人在愉快的时候看天,天是蓝的;看草,草是绿的。看到顽皮淘气的小孩子,也会觉得无比可爱。高祈禄这个时候的慈爱,连他的亲生子女都难得到分,偏偏人正值人生低估、迷茫愤怒无从发泄的高静媛遇见了。让她一辈子记忆深刻。那个女孩不希望自己被当成珍宝一样珍爱?忽然被高高的抱起,跨坐在禄叔的脖子上,她从未感觉视野如此广宽,看的天地更广阔了!高兴得只拍手掌,“禄叔,你好高啊!禄叔,你最好了!” “哈哈,走,禄叔带你回家!” 高祈禄就一路顶着小侄女回到三房了,一直送到家婆的视线范围才放下。高静媛呢,聪慧讨喜的落地就不停夸赞禄叔,然后小鸟依人的抱着家婆的衣角,并且无耻的卖萌, “大伯父家好玩,元元都不想回来了!呃,为什么,因为大伯父家漂亮呀,连桌子椅子都穿了裙子!” “什么?桌子都穿裙子?”家婆快八十岁的人了,眼皮都耷拉着,就跟普通老人一模一样。高静媛是不知道她过去的经历,不然才不会用这种低等幼稚的手法糊弄老人。 “是呀,小娴房里的桌子穿秋香色的,大伯母房里穿的是藕荷色,大姐最大胆,她屋里穿的是耀眼的紫红色,还嫌弃颜色不正。我听大姐身边的丫鬟说,等大姐嫁人,她房里所有的东西都要铺红呢!” 人和人是不能比的。 二房三房的人连多余的衣服都没有,而长房却奢侈的把珍贵的绸缎做了桌帷! 高家太婆粗糙的手指轻轻摸着高静媛的额头、眉眼,平和的眼中看不出喜怒——当然了,浑浊的玻璃体能看到其他才怪呢。 “小元元想做长房的女儿吗?” “我才不呢!她们都是口是心非!大伯母说要我做她女儿,可是奶、奶一过去,她就打包送我走!奶、奶要打我,她光是动动嘴皮子,根本没有拦!小娴对我也不好!她养的丫鬟比陈娇娇还坏,我讨厌她们!” 高静媛不留余力的告状。稚嫩的声线,说出的是“不知感恩”的话,换了成人,肯定会给人留下坏印象。可谁让她现在才六岁呢,六岁哪里知道什么善恶是非,小孩子就是有任性的本钱。 禄叔在旁边呵呵的笑,“小元元太馋了,为了吃肉才留在长房……” “馋?那不跟你老子一个样?能吃白的绝对不肯咬一口杂粮馒头。”家婆呵呵的笑,搂着重孙女高静媛。高静媛个字矮,一下子被埋在老人的胳肢窝里了。 老人的身体是垂垂朽矣,不过鼻腔里没有闻到那种令人呕吐腐朽的味道,看来李老太把老人照顾的很好。高静媛身体僵硬了一会儿,感觉老人疼爱之意,才放软了身体,继续可耻的卖萌。 作为奖励,晚饭的时候她得到了一碗烧的烂烂的红烧肉。高静媛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酱油的存在,反正这碗红烧肉不是因为酱油才变红,而是一种特殊的酱料。 三房的李老太娘家是开杂货铺的,听说最初开铺子就是因为一手做得特别有风味的酱料。高静媛用两世为人养成刁钻的舌头细细品尝,发现竟然挑不出错来!色香味,那叫一个美呀。想起过去的日子,为了减肥,怕摄入不必要的卡路里,连肉丝里连了一点点肥肉,都要吐掉。现在呢,五花肉里三五层的肥肉,她连肉皮一起狼吞虎咽! 可见说什么“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没有什么是不可改变的啊! …… 晚上,高静媛笑眯眯的搬了板凳坐在庭院里看星星。只有在看无边无际的星空时,她才觉得自己的心灵是自由的,不被一个幼小可怜的小女孩身体束缚。 想起白日高老太来到三房,看她躲在太婆的身后无可奈何,只能露出牙痒痒的表情,就忍不住想笑呀! 一直月上中梢,漫天的星辰都毫无遮掩的朝展露自己的轨迹和光明,诉说着它们的情感,高静媛才满足的板着小板凳回去睡觉。忽然,她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声音。 “哥,厨房就这点东西了。都怪小元元,她太能吃了,一个人把我给你准备的肉吃掉了大半!爹还怕她吃不饱,叫我把肉干放在她枕头边上,想吃的时候就吃!真是有够过分,早晚有一天……” 高静媛一听有自己的名字,赶紧竖着耳朵听,这声音不用想,也知道是那个傻哥哥高守诚。不知他半夜不睡觉出来偷东西吃,跟谁说自己的坏话呢? “哼!坏哥哥,你该不是想说,咱们家早晚有一天会被我吃穷吧!” 一声轻哼,她迈着悠然的步子走到后院。今夜月儿明亮,不用灯笼都能照看得见路。那躲在影子里的挺拔如松背影,也清晰的告诉了高静媛,他的真名:高守诺。 “你们……在干嘛呀?” 她看到两个哥哥手里拿着一个包袱。 守诺一瞬间变得非常紧张,含着怒气瞪着小堂妹。而守诚则赶紧压低声音,“哥,我来!” “这么晚了你怎么不睡觉?快回去!” 恐吓就罢了,还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用身体挡着背包,高静媛不爽的撅嘴,“逃跑就逃跑呗,干嘛凶我!” “元元,你不懂!反正听话,今天你就当什么都不知道。不然你奶、奶肯定要揍你的小屁股!到时候,我不求情,也不让别人求情。看你怎么办!” “哎呀呀,你还威胁我?信不信我现在大喊一声,四哥再也甭想逃了!” 此话一出,高守诺浑身怒气,而守诚则吓了一跳,“小姑奶、奶,你轻点声!你不怕挨打,我怕成不?求求你千万不要叫出声音来啊!” 这态度,还差不多! 高静媛满意了,朝高守诚指指点点,一副倨傲到不行的模样,“看在你这么诚心,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我枕头下藏着私房钱。四哥出门在外,你就准备这么小的小背包,太可怜了!” 第五十三章 一巴掌 五两银子不多,但沉甸甸的放在手心里,在月亮的照耀下发出洁白纯净的光芒,看着就叫人喜欢。高守诚满脸喜意,“好妹妹,哥不白拿,早晚会还你的!” 高静媛鼻孔朝天嗤了一声,“又不是给你,谁要你还!”说完,朝着素来不爱搭理人的四哥高守诺望去,一言不发,就那么睁大眼暗示:你不说点什么? 高守诺本来就因为小堂姐阻拦了他离家出走的路不高兴呢,就算多了银子也未必能让他的心情转好。不过,他对高静媛的印象一向不好,贪吃、懒作、任性、妄为,难得最后关头小丫头不是想着出卖他在大人面前讨好,而是把自己的私房钱拿出来……五两不是小数目,心头稍微多了点暖意。 “好,日后还能再见的话,我还你!” 高静媛撇着嘴,“不行。四哥当小元元是傻瓜啦,外面有高利贷,放出去有三四分的利呢。将来你还我,怎么得也要十倍……不,一百倍!” 两只手胡乱比划着,十倍还能用十根手指,一百倍怎么形容? 看的高守诚笑了,使劲揉着高静媛的头,小妹比想象的更可爱了。对于可爱,他的表现是,用力捏着小丫头的耳朵,按住她嘴巴,“哥,你快走吧!不然就迟了!” “呜呜呜”忘恩负义呀! 高静媛拳打脚踢,眼睁睁看着高守诺小心翼翼的看了后院的门,消失在月色掩映下的羊肠小道中。她还没有得到一百倍的承诺呢! 等人走远了,高守诚才放开,被气急败坏的高静媛恨恨咬了一口! “哎呦,小元元,你怎么咬人!” “何止咬人,我还要打人呢!”说完,也不管自己的小身板是不是对手,朝着可恶的八哥用力捶打,不解气,还愤愤的用脚踢了两下。 高守诚不停退让,举白旗投降,“好了嘛,够了吗?出气了吧?轻点呀,当心打得手疼啊。回去睡觉!” 高静媛见他没有还手,心里的火消了,得意扬扬的说,“以后不准蒙着人家脸,不然还打你哦!” “好、好,听你,行不?” 好不容易哄好了娇蛮的小妹,高守诚摇摇头,回去睡了。临睡之前,他还在想着四哥高守诺未来的日子怎样,离家会不会吃苦,又感慨小丫头都有五两银元宝的私房,可怜他一无所有,能给的这两天省下的面饼! …… 却说高静媛怎么变得大方了?那五两银子给了四哥高守诺,压根改变不了他出门在外的境遇。如果留下来,凭她的智慧,把五两变成十两,十两变成百两,也许只要花个两三年的时间——她现在太小了,小到出了什么点子也没人听。 原来,她有自己的小算盘。 无意中听到长房要过继高守诺,那怎么成呢?四哥恐怕是所有兄长中对她最不感冒的吧?可想而知,高守诺过继到长房后,摇身一变成了大富之家的贵公子哥,对她更要不屑一顾了,恐怕眼睛长在头顶上,她半点便宜也占不到呀! 所以,最支持高守诺离家出走的人,就是她了!高守诺走后,谁最符合过继的标准?八哥高守诚呀!到时候高守诚成了长房的人,她需要巴结高静娴么?需要装巧卖乖吗? 就算她躺在高守诚的床上打滚,死皮白赖的混吃混合一辈子,谁也不能把她怎么样吧! 用五两银子换理想的米虫生活,傻瓜才不做呢!高静媛十分得意,觉得这才叫“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第二日,三房里发现高守诺不见了,急得到处去找。不提大人们,高守诚偷偷的问小妹,“昨晚有没有舍不得银子,心痛得哭?” “没呀,我昨天晚上睡得最香了!” 于是,高守诚眼光闪闪,感动极了,误会小妹对兄长真诚一片。要知道,小妹平时最小气、任性、刁钻了,在面临大是大非上,她毫不犹豫的站在哥哥们的身边,并以实际行动支持,多么善解人意的好妹妹! 这样的好妹妹,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啊! 误会……就是这样误会闹大的。此后,高守诚把高静媛当成至亲妹妹、发誓要呵护她一辈子。可高静媛呢,没多久就被惨烈的现实狠狠扇了一个耳光! 叫你自以为是!叫你想当然! 不亏你,亏谁啊? 五两银子不多,但却给高静媛一个血淋林的教训,让她再也不敢存有半点“穿越者”的优越感。即便受过高等教育、来自现代又怎样?落后的古代农村中,她跟半大孩子没有什么区别——半点优点也不沾! 现实是不会为她的“机智多谋”而改变,更不会因她个性顽劣、惹是生非而改变。在大的价值观体系下,只要不出格,管她高静媛怎么闹腾,将来她的命运都是一样的。 高守诚,过继给三房的长子高祈福了。也就是说,他现在是莺姐儿的亲兄弟,礼法上跟骨肉至亲没有什么区别。而他的亲生母亲郑大姐,则欢欢喜喜带着两个儿子到了三房。 屈氏没了,所出的长子离家出走,女儿高静妶则送到长房生活。才不过几日,三房有了天翻地覆的大变化。 “八哥,为什么啊,为什么不去长房给娥姐做弟弟!莺姐儿不好,不要给她做!” “傻妹妹”,过继前的那一夜,高守诚有很多很多的心事,却只能对不懂事的小妹妹说了, “这是大人决定的,根本由不得我选。娥姐很好,就算我没缘成她至亲的兄弟,将来她有什么麻烦,我也不会置之不理。同样,静媖姐姐也是我亲大伯的女儿,无论我做不做她的兄弟,她的事情我都管定了!” “可是,可是到了长房会享福啊!”高静媛有点怒其不争,明明长房对八哥很有好感,他努力争取,在高守诺“不战而逃”的情况下,还不能取而代之? “享……?”因马上要过继给亲大伯了,高守诚居然连那个“福”字都避讳不说,“……都是天定的。粗茶淡饭没什么不好的。何况还在三房,这边的亲戚才是骨肉至亲,天天能见到。” “啊,八哥,那两个小混蛋你还能当成兄弟?小元元讨厌他们。” 高守诚搂着小妹,心里茫然——他也不喜欢,要不能痛痛快快答应过继吗?过继后,至少他不用叫那个十月怀胎生下他的人为母亲了。 “这样很好,我过继了,她……也能光明正大到高家了,对得起她。” 高静媛很想拉扯八哥的手臂,告诉他,这种牺牲完全不必要!四个儿子,想过继谁不行?非要他牺牲? 第五十四章 高尚和自私 高家挑了一个黄道吉日——八月十二,开了祠堂。这是三房共有的祖祠,平日不动,跟长房那个幽静的小祠堂,专供跪拜高大太爷的不一样。这一天清晨起,族里老老少少都正装出席,高二太爷、高三太爷为首,后面则是高祈禄高祈寿高祈全等,最后是第三代的男孙们,守礼守信守仁守智……一大串的守! 女孩有不入祠堂的规矩,高静媛满腹怒气的隔在外围观礼。她穿来这么久,日复一日感受到那种浓郁的男尊女卑思想,如沉甸甸的秤砣压在肩膀上。偏偏这种苦恼,根本无人理解!远的不说,只看她身边衣着华贵的高静娟、高静娥,都只对进祠堂的男孩流露出羡慕,而不是怨恨不公? “大姐,如果我现在进去的话,会怎么样?” 高静娟弯着远山黛眉,忍着笑,“有你进去的时候,等你出嫁那日!” 出嫁那日过来拜祭祖先?呵呵,平时都不过来上柱香的,祖先知道她是哪个?心里仿佛藏着一团火,疯狂的叫嚣——进去吧!进去看看!去证明你不是任由摆布的傻瓜!女儿儿子什么不同,你白继承了高家的血脉,真甘心当一辈子的无知村妇,被人愚昧践踏! 这团火熬油一样的熬,生生被理智压下。 要不是做了养父母多年的“乖巧”女儿,习惯了压抑掩藏自己的真实情绪,或许她就被冲动控制住了。幸好,忍住了! 高静媛此刻的眼神非常冷静,冷静的不似常人。良久,她的嘴角轻轻勾了一个怪异的微笑——也罢,真正想做的,做不了。那在别的地方补偿她吧!不趁现在才六岁,多玩多闹多随心所欲,日后连这份小小的“自由”也没了! 不一会儿,同样正式打扮的高守诚出现了。 明明是个半大孩子,却要装成人那样,一步一步的走到祖先神位前,跪下。今日后,他还是她的八哥,却跟以前不一样了! 最靠近祠堂的是郑大姐。 今儿她是最开心的,没看到欢喜的眼泪就没干过?两个儿子细伢子和岁伢子也换了衣裳在祠堂里跪拜了祖先,证明高家承认他们的血脉了!等呀等,盼啊盼,终于看到了这一日。 她一手捏着帕子不断拭泪,另一只手则搂着陈娇娇。 话说陈娇娇怎么来了?请人观礼也不会请个小毛丫头。 高静媛嘴角更是讥讽不已了。 原来,陈娇娇是被陈家收养的女儿,而她的亲生父母,就是高祈禄和郑大姐。换句话说,人家是她八哥的亲妹妹,一母同胞那种! 知道了真相,高静媛再一次为自己的“见识短浅”而深深自卑。看人家,这是什么胸怀和手段?生了女儿不想要,那就送给邻居养呗!有道是远亲不如近邻呢!舍去一个女儿让邻居家多了多少欢声笑语? 高静媛很奇怪,那每次经过邻居家,看着亲生女儿对着别的人叫爹叫娘,不会觉得惭愧? 更令她自叹弗如的,是陈家的“深明大义”。郑大姐熬出头了,可以让陈娇娇跟亲生父母相认,人家立马答应把养育多年的女儿送还。相比之下,她前世的养父母简直人品卑劣到极点,作假蒙骗她亲人都死绝了,姨妈找到门被她们诈唬说她死了;篡改大学志愿书,强逼她留在本城;还给她找了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当未婚夫,就差在她脚边上栓上链子,脖子上挂个牌子——此女乃我们含辛茹苦养大,外人不得勾走! 无论如何,高静媛无法理解这些人的思维。 她觉得自己像外星来客,外表能装,内心里透着一股格格不入。 高守诚跪拜过了祖先,最后才跪在亲大伯……不,以后就是他的父亲了,口称“不孝儿高守诚”。磕了头,上了香,长房的族长高祈瑞亲自把他的名字从高祈禄的名下划去,记录在高祈福名下。礼,成! 高静媖在祠堂外,激动得快要晕过去了。以后,她再也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她也是有亲兄弟的人了!因为过于激动,声泪涕下,高静媛看不得她那样,觉得自己哥哥好像被人抢走了似的,故意拉扯她的衣袖。 “你干嘛?” “莺姐儿,你别光顾着自己高兴呀!”指了指二姐高静娥。 高静媖立刻察觉自己的失态——原本守诚是要过继给长房给二姐高静娥做弟弟的,后来变成过继给她父亲。而原定过继长房的高守诺又离家出走了,现在踪迹全无,二姐现在心里肯定不是滋味。 “二姐,对不住,静媖是想到父母百年后香火得祭……” “无妨,你有了兄弟自然该高兴的!”高静娥微微摇头,嘴角不可察觉的一丝苦涩。 礼成之后,按原计划是在长房里热热闹闹吃一顿,就可以散了。不过高祈瑞有话要说,所有人都得忍着酷热站着听。 “我高家落户此地已有三十九年了。从先父决定安家落户那日起,就发誓要子孙繁衍生息,高家代代不绝。而今,三房祈禄愿将亲儿过继给兄弟,一则全了兄弟之间的情分,再也使得我高家仁义之名远扬。先父临终前留有遗嘱,反属我高家子女,皆有四百两的嫁娶钱。若有全香火者,加倍。” 这是第三次高家大分家产。虽然没有直接把财产拿出来算算分分,而是全部由高祈瑞口头转述,但话中蕴含的意思也把所有人惊呆! 高老太爷,你到底是什么人物? 那些跟兄弟争夺家产的。得好好看看,连死了都不忘记兄弟,怕兄弟后人过不好,特意嘱咐儿子赚了钱留下一部分贴补隔房的子侄……连女儿家也没遗忘!竟然是人人有份! 高祈瑞这个时候把父亲的遗嘱一说,高二太爷和高三太爷泣不成声,嚎啕大哭着。其他的小辈也都跪下了。这样慈爱的老前辈若是还在世…… 高静媛最讨厌有事没事的下跪了,不过跪一跪能得四百两呢,为什么不跪。在一片哭声中,她再一次觉得自己是外星来客,无法理解素昧谋面的高老太爷的高尚情操和伟大胸怀。 兴许,人和人终究是不同的。比如她,天性自私。真心对她的,才能得到她的真心。不然,她才懒得管别人死活! 至于跟她沾亲带故的……霍霍,前世收拾起谋夺她父母保险金的舅舅,可一点也没心慈手软! 第五十五章 父母双亡? 前世的林芳雅跟现在的高静媛,简直是迥然不同的两个人。一个内敛沉着,心里有什么想法隐藏得好好的,即使是朝夕相处的养父母也不知她在外做了什么;另一个则显得任性自我,调皮捣蛋、惹是生非,是个有奶便是娘的肤浅小孩。 从前者变成后者,只花了大半年,恐怕是坚强执着的林芳雅做梦也想不到的。要知道,林芳雅发现自己是收养的小孩后,除了对养父母百依百顺,心心念念的就是找寻亲生父母的下落、改变自己的命运了。亏得她聪明机智,十年内言行举止半点不漏,不然被养父母知道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养父母不准她到外地上大学,那又如何?已经在心里点燃的火苗,是怎么也消灭不了的。她通过做义工,暑假去夏令营的时间,终于找到了亲生父母……的坟墓。那一日,是个淫雨霏霏的天气,她跪在亲生父母的坟前,伤痛有,胆更多的感觉世界上只有自己一个人,是那么的孤独! 父母是车祸而死!还是交通意外!两辆车相撞,车主人都是当场毙命。 她连个仇人都找不到,唯一能怨恨的就是得了父母保险金的舅舅,把她遗弃在孤儿院。对了,这位狠心的舅舅又找了个情人,吧情人生的女儿抱回来,说是外甥女。享受着姐姐用生命换来的保险金,还把外甥女送到孤儿院去,可算是禽兽了吧?要不是他的女儿长大了,体检的血型露出马脚,恐怕真相被他一辈子掩藏了! 两位姨妈没有放弃找寻她,亲叔叔也是。林芳雅知道他们各有家庭,生活富裕,接纳她?当然可以!只是一想到是养父母在孤儿院接她回去,这份大恩不是金钱能报答的,就拒绝了。所以,她提出的唯一要求是——报复亲舅舅! 舅舅跟自己有血亲,那有什么关系?如果对方在乎哪怕一点,林芳雅怎么可能去了孤儿院呢? 二十四岁的林芳雅亲眼看着舅舅的公司倒闭,中风住院,舅母一夜苍老了十多岁;纨绔表兄跟人打架送进铁牢,而那位代替她的表姐,自幼万千宠爱,受不了巨大的落差,为了保持香车宝马的生活,堕落到红灯区…… 她的仇恨彻底报了。同时也成功的让姨妈和亲叔叔对她敬而远之。对此,林芳雅不在乎。因为她知道,这些亲人对她没有多少感情,有的只是对早死父母同情,还有一份责任吧! 她继续在养父母家里生活,忍受他们越来越多的要求。很奇怪,明明养父母压缩她的自由,让她窝在一座小城市不得高飞,还破坏了她跟初恋男友的感情,封建专制的让她相亲结婚。可林芳雅却觉得,也许只有在养父母身边,才能感觉自己是被强烈需要的。 她需要的,是那份被需要的感觉。能温暖她冰冷的心,宽慰她作为孤儿的茫然无助。 …… 很快就到了九月初八。这是个大日子,距离九月九的重阳只有一天,但对高家更重要的是——家婆的生辰。高家规矩,这一日,所有子孙必须齐聚。但凡还能动的,爬也得爬回来! 所以高静媛得知,她的亲生父母高祈恩和翁氏,也回从千里之外赶回来。还有她那三个没怎么见过面的哥哥、弟弟、妹妹,也会给家婆祝寿。 刚入九月,高家上上下下都忙活起来了。自家的不说,还从集市上买了十几袋小麦,磨坊见天不停的开始磨面粉——好做寿桃,到时候好往外散的。 便是长房最清闲无事的高静娟,也日夜不停的给高家最长的长辈绣了几个抹额。高静娥则和高静妶、静媖稍微年长的,一起裁剪了两套做寿时候的衣裳。 男孩也没闲着。高守礼、高守智跟高守诚一起计划送上别致寓意美好的寿礼。另外有长房高祈丰的两个儿子高守信守仁,性格比较霸道,集市中的货物嫌不够新颖,还远去镇上,差点把镇上的像样的店铺翻了过来。 总之,为了这个特殊的日子,大家都忙得脚不沾地。 唯有高静媛一个,成天呆在家婆的身边。送礼?她最后的五两银子也给了不知去向的高守诺,拿什么送啊?思来想去,只有继续可耻的卖萌了! “太婆,我送您一个香吻吧?” 重重的在老人脸上biu~了一下,高家太婆的脸上立刻皱纹展开,“哎,乖元元,小可人儿!你可真招人疼。” 李老太自打嫁过来,就一直侍候婆婆用饭。这时候看了,也是笑容满面,不过心里嘀咕,自己三四个孙女,就没一个比小元元更会来事!瞧,这一亲,把什么礼物都比下去了,莺姐儿哪怕把手指头扎破了,也不及小丫头一个随随便便的亲吻。 不过,灵巧有灵巧的好,笨拙也有笨拙的好。她倒是宁愿孙女一辈子粗粗笨笨的,安心在家,胜过高静媛闯祸的苗子! 很快到了九月初三。三房离家出走的高守诺还是没有下落。气的高祈禄发狠说,“再不回来给家婆拜寿,我就当没生过这个儿子!” 初三过去了,初四也过去了。 高守诚急得了不得,天天拜托长房的守仁守智打听,两个堂兄摇头对他说,“老四又不是不知道家婆的生辰,他要是想回来,不要你送口信。要是不想回来,你送了口信又怎么样?横竖你都过了继,别操心人家房里的事情了!” 道理没错,可毕竟是亲兄弟……高守诚始终放不下心,觉得四哥耽误到现在,肯定是出事了!他想跟亲爹高祈禄商量,可一听到守诺的名字,高祈禄就愤怒无比。 无可奈何,只能祈求老天保佑了! 初五,一日无话的过去了。到了初六,镇上的人起了快马飞奔到高家坡,到了二房的门口大汗淋淋,水也顾不得喝上一口,“不得了,你们家大儿子坐船回来遇到水匪,被人凿穿了船底,一家子都溺水身亡了!县太爷正找人打捞……让我过来告诉一声。赶快过去看看吧。再迟一天,尸体都认不出了!” 第五十六章 托孤 噩耗如晴天的霹雳,一下子劈在高家所有人的心头上。高二太爷当场受不住,强撑着站直了身体,想要细问。可死的那是他亲生儿子啊,是他寄托了所有希望的儿子啊!一对应细节,便承受不住的手足发颤,晕厥了! 这下,更乱了。 高老太真真女中豪杰,居然没有被击垮,一面托人送信给长房,一面让三房的高三太爷过来照顾丈夫——一家子除了高三太爷,老的老,小的小,还能让谁照顾? 她自己忍着泪,咬着牙,倔着骨头,跟长房的高祈瑞一同去了出事的金阳镇。金阳镇距离高家坡有五十多里地,脚程快的一天就能到了,慢的也只要两天——可怜高祈恩一家,竟然是在距离老家仅仅两天的路上溺水身亡,连给老祖宗磕头拜寿都不曾。 码头上多的是围观看热闹的人。知道高祈恩的人也不少,纷纷摇头感叹,你说寒窗苦读为了什么呢?好不容易金榜题名,却被发配到偏远的不毛之地当了县令。当官六年,不曾给家里搬来半点金银财宝,还要出嫁的妹妹给他攒钱通融上官。末了,一次水匪就让全家四口送了性命!呜呼悲哉! 虽然如此,高老太到来的时候,所有人给予了十分的尊重。有些心软的妇人,送来干净的水和面饼。在波涛滚滚的大通河里打捞尸体,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完成的。何况打捞上来,也是人间惨事! 目前为止,已经打捞上来的除了家丁下人外,有一男一女两个孩童,女童约四五岁,男童才两三岁,跟高老太无缘见面的孙女孙子年龄相仿。亏得高老太神经强韧,换了普通妇人,哭也哭死了! 长房族长高祈瑞与隔房的堂弟高祈恩,感情极好。他是真不希望听到堂弟的噩耗,可摆在眼前的事实告诉他,希望渺茫。高老太能忍住泪,他反而忍不住了,当打捞上来破碎的七品县令的官服和水泡得辨认不清的官文,他面颊两行清泪滚下!抚着“侄子”“侄女”的尸体,心痛的无以复加。 大通河太大了,有的地方水流缓慢,有的地方水流湍急,一天一夜后,还是没有找到高祈恩及妻房氏的尸体。县太爷派出两班衙役,往下游更远的地方打捞。 长房自然免不了大出血。 可这个时候,哪里是计较钱财的时候呢?只不过两天,高祈恩熬得两眼发红,嘴角全是泡,精气神被抽掉了八成,浑如一个木偶僵僵硬硬,既希望赶紧找到堂弟的尸体好能藏入祖坟,入土为安;又希望这不过是一场噩梦,醒来后就万事皆安! 三日后,还是没有找到。人们都说,恐怕被水流冲得更远了,得去下游的邻县去打捞。县太爷看在长房贡献的大笔雪花银面子上,让衙役继续,可衙役不答应了,大通河在本县的境内,县太爷要怎么样都行,过了界,得跟人家邻县通报一声,不然过界打捞,人家表面不说,暗地里不给颜色看才怪呢! “人命关天!何况高县令也是官身,遇此大难,本官心有戚戚,想来临县也是。也罢,本官就写个文书,尔等送去,务必找到高县令的尸身!” 县太爷刷刷写下了文书,引得本地的百姓赞叹,不愧是父母官啊! 也是不和谐的声音,觉得老父母这是浪费。人家高县令又不是在本县遇害,乃是在上游出的事故,漂流下来,说不定早喂了鱼虾。或者沉在水底,万一白费功夫,岂不是浪费人力物力! …… 不说外界的议论风雨,高家二房一片愁云惨雾。 素来清高倨傲的二老太爷病得十分严重,已经卧床不能动弹了。请了大夫看,只说是心病。翁氏亲自带着三个儿女,每天过来看望,尤其叮嘱高守礼,无事便过来,且不可有一丝一毫的失礼人前! 不用多言,高守礼从知道长房二房的真正关系起,就把富贵人家的公子哥脾气收了起来,对这边更多了真心。每日探病不说,还关心几个兄弟姐妹。 高静娇,原是高静媛的好友,原来叫陈娇娇——高家大乱,没人顾得上她,她便回陈家了。而幼小的孩童,如不足三岁高静媙,高静婳,高静姵,都被父母看管着,不许外出。如此在外的,大人忙得没空管,也就高守诚、守仁、守信等兄弟。 “现在怎么办?家婆还过不过生辰了?” “嗐,还办什么寿礼啊?等着捞上尸体办葬礼吧!” 守仁推着守诚道,“你不是想着你哥不回家吗?现在也不用急了,没人想到他,就算他不归,估计你爹也想不到把他逐出家门。” 高守诚一脸苦闷,“可怜小元元!她现在是真的没了爹娘!” “呵,她这六年有,跟没有什么区别?我看对她影响不大,这会子可以跟静妶一样,搬到我们长房来做娇小姐了!” 守仁不以为然。 “先说好,等小元元到了长房,你多看着她,别欺负她。她现在……太可怜了!兄弟姐妹一个都没。” “看你说的,同胞的兄弟是没了,可难道我们都不是她哥哥!”高守仁笑了下,用力拍了拍守诚的肩膀。 不过出乎他们三个的预料。 三日后,高祈瑞完全丧失了希望,颓丧着回到二房,看着躺在病床上憔悴苍老的二叔,哽咽无言。而高二太爷一看就知道了,用毛巾盖着脸,压抑的流泪不止。不一会儿,毛巾就湿了。 现而今,他只有一个儿子高祈德——可小九人糊涂愚昧,不成器啊,指望他养老倒无妨,可他半辈子想争的气呢?他做梦都想要的……都随着儿子葬身河底,万事皆空了! 叔侄两个对面无言了很久,才听到高二太爷无力的垂下臂弯,空洞的望着天篷顶,“你爹走得太早了。我知他有未竟的意愿……完了,这下全完了。只怕不久后,我也得追他九泉之下。” “二叔,您别这么说。您还正当年,咱们高家还有诸多儿孙。将来兴许还能出恩弟那样的才华高绝的,您别灰心!” “我是看不到了!以前你爹找高人给我算卦批命,说我这辈子不可强求,求得越是炽热越是求不到。不求反倒有人送到跟前。可见我是没这个命数了。哎,小元元呢?虽然是个没用的丫头,好歹是老大留下的血脉……你就带回去养着吧!以后,就看她的造化!” 第五十七章 行恶 高二太爷知道,二房没了大儿子,败落是迟早的事情。等他跟老妻一闭眼,高静媛在小儿子房里,估计少不了白眼。还不如早早托付给长房,至少衣食无忧。 高祈瑞一看到小元元,就想到她惨死的弟妹,那两个小小的孩儿白来世间一回,想想就悲恸到无法自拔,怎么会不答应!他搂着小侄女,强忍着泪意点点头,“二叔请放心,以后元元就是侄儿的亲闺女。翁氏的为人您也知道,必会善待于她。” 能回到长房,应该说是高静媛梦寐以求——可是能不能别老是这样?问都不问一声,直接打包送过来送过去?让她感觉自己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件行李! 她挣扎着从大伯父的怀里出来,扭着头,倔强的站在高二太爷的面前,“我不走!” “听话。”高静媖在旁边,急忙拉扯着幼妹。 这个时候不给大人填麻烦,就是好孩子。连她都打算回到三房——因为她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了,还有个能支撑门户的弟弟! 可是高静媛……根本不是小孩子脾气发作。她说不,是经过切实考量过的“不!” “说不走,就不走!” 她恨恨的丢下一句,撒腿就跑了。高静媖无奈,擦着泪,对高二太爷和高祈瑞躬身一礼,“小妹年幼不懂事,二伯祖父和大伯父千万别责怪她。静媖过去劝劝。” 高静媖的懂事,跟高静媛的任性,简直不像姐妹。两个女孩都那么身世可怜,惹人怜爱。为何老天要这样折磨高家呢?让子孙后辈受罪。房内没有外人的时候,高祈瑞忍不住想起过世的高祈福, “这么多年,侄儿不敢问。三房的阿福他年富力强,怎好端端去了西北送了命。这些年,你和二婶提也不提……” …… 高静媛气乎乎的跑陈家。陈家把闺女陈娇娇送还给高家,但一点芥蒂也无,相反,好像成了亲家似的常来常往。这不,高家一出事,陈娇娇就回家了,照样跟以前一样掌上明珠,是陈父陈母的心肝宝贝。 “陈娇娇!”高静媛登门,也懒得费心捉摸陈家父母的思维心理了,对着坐在炕上吃糖的陈娇娇大呼小叫,“你不是想让我叫你姐姐吗?” 陈娇娇睁大眼睛,翘着鼻子,“你肯叫我啦?我本来就比你大,你必须叫我姐姐!” “叫你,行!但你做我姐姐,得给我出气!” “咦,谁得罪你了?居然敢欺负我妹子,包在我身上,姐我给你狠狠的出气!” 高静媖追过来,气的脸色通红,“小元元你给我省点心!你还想找娇娇给你出气?你……想做什么!” 难道找人对付二伯祖父和大伯父么? 高静媛还不至于这么傻吧?她冷笑了两声,在陈娇娇的耳边嘀咕来嘀咕去。说得陈娇娇只点头,“放心好了!我这就叫我哥来!” 陈家还有一个男孩,陈晋修。旁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陈家是重女轻男。陈家父母对陈娇娇爱如珍宝,连带陈晋修对收养的妹妹也是千宠百顺。 这事,也只有叫回打猎的陈晋修帮忙了。 有陈娇娇的开口求助,今年十六岁的陈晋修联络了几个伙伴,都是十六七岁的村里小孩子,别觉得他们年纪不大,最是初生牛犊的时候,力气大、胆量足,功夫又好,高静媛简直想不到更适应的了。不出两个时辰,她想要的人就被抓来。 ——那个往高家报信的王二虎! “打,给我狠狠的打!” “明知道高家要办寿宴,还赶过来报丧,存心给高家没脸。” 打得王二虎哭爹喊娘,“我也是好心啊!难道这边让你们乐呵呵的做寿,那边亲人沉到河里喂了王八都不知吗?” 说得也是啊! 陈晋修的几个伙伴拳打脚踢了几下,就打不下去了,毕竟无冤无仇啊!回头看着陈晋修。陈晋修皱眉想了想,看自己的妹妹,眼神示意,见好就收吧。陈娇娇为难的看着高静媛。 这是高家坡两里外的小树林,高大的杨树林让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发生的事情。王二虎声泪俱下,说自己是一片好心,高家的惨事他也觉得难过。 高静媛无动于衷。她冲陈娇娇说了一句,“你是不是我姐?” “你还怀疑?”陈娇娇举起了拳头,示威的扬了扬,“以后不准叫我娇娇,要叫我姐姐!”霸道性格显露无遗。 “行,那你得给我出气。” 说完,高静媛当先走过去,对着王二虎用树枝抽来抽去。陈娇娇为了表示“姐妹一心”,也过来抽打。 两个小女孩,力气能有多大?对王二虎来说能够忍受。他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只希望打完了能饶过他。 不过高静媛动了疑心,怎么可能放过?现在只是开胃菜! 见王二虎夸张的滚来滚去,嘴里就是没有一句实话,她冷哼一声,跟陈娇娇接了银簪,对准王二虎扎下去—— 啊一声惨叫! 鲜血从胳膊上冒出来,王二虎痛得大汗淋淋,“你干什么?杀人啊?” 这可过分了,陈晋修连忙阻止高静媛的恶行。 高静媛丝毫不觉得自己做了恶事,她眼睛充血,恶狠狠盯着陈晋修还有试图阻止她的人,一个一个的扫过去,“我爹死了!我娘死了!我哥死了!我妹死了!我弟也死了!” 就剩下她一个! “我就是想不通,载我爹娘的船沉了,他怎么知道?他凭什么知道!他看到了?听到了?还是故意凿穿船底的那伙人!几位哥哥要是看不得,麻烦帮我挖个坑。我把他埋了……要么你们把我埋了!反正我爹娘都没了,我孤零零的活着也没意思!” “埋他,还是埋我,你们看着办!” 陈晋修的几个伙伴平素只杀过野兽,没杀过人。偷偷的跟陈晋修建议,不如趁高静媛不备,绑了人回去,反正她家还有大人做主呢。不过陈晋修盯着高静媛的眼睛,看到她眼中有决心有狠劲,想了想,“挖坑!” “什么,陈老大!我们跟着你,可不想犯杀人罪!” “吼什么呢?我们绑了这家伙过来,谁看到了?谁也不知道!就算县太爷要抓人,也抓不到跟他无冤无仇的我们!” 陈晋修故意瞥了一眼王二虎,“再说,你们只管挖坑,埋人的事情让小元元自己亲手来!” 第五十八章 威胁 坑,很快就挖好了。王二虎手被反绑着,亲眼看着一锹锹的土洒罗身边,牛眼瞪得老大,整个身子都在不停抽搐着,看得出来,正在进行剧烈的心理斗争。 一面是抱着侥幸心理——不过是半大孩子,顶多打打骂骂出气而已,还真的能杀了他?另一面,又恐惧不已,这可是拿小命做赌注啊!万一赌输了呢?他就死了啊!什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都是说着玩的,如他这样的帮闲在人世间活着不图一时痛快,只想多弄点白花花的银子享受。 从肩膀上流出的血液滴在地上,腥味和刺痛放大了煎熬受罪感,他像泥鳅一样可劲而往后缩,求助的目光扫过所有人。可惜,陈晋修的几个伙伴都是经常跟他上山打猎,见血的事情不知经历了多少,神色木然。而在场的两个女娃娃,明明才七岁六岁,一个比一个心狠! 陈娇娇本来不喜欢动刀动枪的,不过新认的小堂妹高静媛一用藐视的眼神望过来,她立刻挺胸抬头,做勇猛无畏状。只有转头看兄长陈晋修的时候,才露出一点害怕。 “劳烦陈家大哥,帮我把这个家伙推到坑里去。” 这很好办!陈晋修想知道高静媛到底能做到那一步,一抬脚,人就进去了。王二虎拼命挣扎着,吃了两口土,“你们不能这样,不能杀人……杀人偿命,你们不害怕吗!” 回答他的,是高静媛漠然的撒下一把土。她就那么随意蹲在坑旁边,一捧一捧的撒着。记得前世无聊的时候研究过心理学,死可怕吗?不,死亡本身远不及等待死亡降临的恐怖了。活人为什么能被活活吓死?都是恐惧闹的。 王二虎不过是混日子的市井帮闲,不是什么绝世聪明的人物,年龄不大,若他三四十年老油条了,高静媛也不会想这种办法诈唬了。 自己被绑困在坑底等着一捧一捧的土活活埋葬,其他人则冷冷的看着,这一幕应该很有刺激性吧? 很快,王二虎的神经承受不住了,“求求你们,饶了我吧,我什么都不知啊!陈家的,你们也在镇上看过我,我不通水性的,怎么可能凿高大爷的船!冤枉,真的不管我的事情!” 陈娇娇任性娇蛮,心中无善恶观念,就是觉得好玩,走上前,噗噗推了好些沙土下去,还转头对小堂妹认真的说,“动作太慢了,看他,在坑底还不停的蠕动呢。你撒的沙土都被他蹭到背下了。这东西不老实!得像我这样,一口气扑好多,他就不能乱动了!快点,把他埋了吧。娘还等着我回家吃饭呢!” 等着回家吃饭……这话跟最后一根稻草,他绝望了,高家的人不好欺啊,连小女孩都这么凶残!他在镇上也有几个兄弟,可远水解不了近渴,落到人家手里,认栽吧! “你们到底想做什么?划出道道来,我二虎认了……” 终于成功了? 陈晋修回头跟几个伙伴使了个眼色,有一个强壮的跳下去把人拉扯上来。 “说吧,把你知道的全都说出来。” “我,我是个跑腿的,知道什么啊!哦,倒是知道一些别攒分不晓得的,张家媳妇偷汉子,偷的是……”还在说完,早被陈晋修打了两个耳光,“闭上你的臭嘴!” 王二虎的嘴角都是血,满腹的冤屈,“老天爷,你开眼看看我啊!我到底做什么了……” “好了。就问你几句话,怕你不老实才特意请你过来。”高静媛冷静的拍拍手,把手指甲里的沙子一点一点的弄掉,“谁让你报信的!” “听冯爷说的。冯爷家里就是大通河上的买卖,河里发生的没有他不知道的!”说到这,王二虎努力挺了下胸,“他老人家也是好心,发现沉船立刻叫了七八个人快跑到你家通知,当场就给了几十文钱做跑腿费。后来你家大人去了河堤码头,也是他找人打捞的。” “冯爷怎么知道坐船的人,是我爹娘呢?” “那个……”王二虎眼神开始飘忽,很快找到说法,“那不是打捞上来你的弟妹,跟你家的情况完全符合嘛!再说,咱这过往的商贩,谁敢往自家的儿女身上穿绸缎?一定是当官的家眷!你家老太婆做寿,人人都得回来拜寿,十里八村的,谁不晓得?一猜就猜到了!” 好像能自圆其说。 不过遇到的是两世为人的高静媛。她蠢吗?既然不蠢,难道穿来半年多,还对周围环境一无所觉?不要太小看人啊!穿越之初,恍惚记得高老太对差点溺水死掉的她骂了好几天,说老子那么会水,生下的女儿居然水性不通!肯定是随了媳妇旱鸭子。 所以说,那位素昧谋面的父亲,被淹死的可能性很小——自幼在河边长大的孩子,对家乡的河不熟悉吗?现在又不是什么秋汛春汛!平平常常的河流!而被水匪所害,更没道理。高家长房还有些钱财,可在外面做县令的高祈恩是绝对没有钱的。什么样的笨贼,放着好枪的财主家不动,反而去谋害有一定风险的官员? 可以说,被水匪凿穿船底这个借口,太拙劣了,破绽多得数不清。 “你最后回答我一个问题。冯爷是什么时候给钱,让你往我家送丧信的!时间,地点,人证。说完了,就放你走!不说,我也不活埋,让你露个脑袋,再抓几只蚂蚁放在你鼻子耳朵里!” “我……” 王二虎下意识想说谎,不过一想到高静媛形容的画面,吓得接连打了两个冷颤,他是真的怕了。又狠又毒,他那里招惹得起!再说,等高祈恩真的回来了,他的谎话不就一戳就破?到时候更要遭两位姑奶、奶的报复! “我实话实说!是上个月的月底……下了一整夜雨的那天晚上。我跟你们高家坡的小树林一起听冯爷的交代。” 陈晋修霍的一惊,“下雨那天,不是七月二十九么?冯爷在六天之前就知道高家会遭难?” 第五十九章 守诺 杨树林是普通的杨树林,漂浮过去的云儿也是普通的云儿。可发生在树林里的一幕,绝对不应该……或者说不该是几个半大孩子制造的。傅胤之冷冷一个眼神扫过去,连性子倔强的骏马都收敛了声息,悄然无声的藏在树林里,只有被蚊蝇骚扰的时候才用尾巴拂来拂去。 牛蒙在内的所有侍卫安静的站在傅胤之身后,眼神、手势,都是他们交流的方式。负责守护之责的周大统领很看好陈晋修在内的几个少年,认为他们是可造之材。心里想,自家公子不是个十分看重出身的,为这几个少年耽误时光,估计是想收在门下?嗯,外面收来的不懂规矩,可胜在性子淳朴、知恩图报!总比有些拿着赏银还做着出卖主子的人好! 看着最后那泼皮熬不住,吐露了真相,几人都耳聪目明,稍微一回想,把事情猜透个六七分。唯一不明白的是,高家不过以普通农家,包下了连云山的茶场,也得等人家种出好茶来再寻事,怎么现在就动手了?能得到什么好处?当中必有缘故! 傅胤之的确动了收服陈晋修几人的年头,但他更注意的是……那个看似天真无邪,蹲在王二虎的坑前慢悠悠撒土的高静媛! 好毒辣的肚肠,好阴狠的手段! 她真的只有六岁吗? 以前也知道她做过一些出格的事情,但傅胤之没有放在心上。他生活在什么样的人家,从小到大都是跟“人精”相处的。不过是比旁人早慧,开了灵窍。不把聪明劲放在正道上,长大后未必能成什么出色的人才。 还是一介女流! 傅胤之更没放在眼里了。 可今天,他忽然想到那高祈恩是她的生父,所以,她动了真火吧?种种手段和心机,绝不可能更出自一个六岁女童。原来,这才是她的真面目!藏在天真外表下,尖锐不容欺侮的内在!真正的她多大了,三十岁?也许四十、五十说不定。 一瞬间,傅胤之心湖之上刮起了大风,吹皱了一池春水。他用全部精神力在观察她,如同观察他一生注定的对手。 呵呵,原来不止他一个是上天的宠儿!她也是丧命之后回来的?那么,她和他就是世界上仅有的…… …… 高静媛还不知道自己的心肝脾肺差点被某人近似X光照射透了,她得到了答案,松了一口气。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关她的事情了。跟堂姐手拉手,跑到树林后玩去了。 她才不会此地无银的告诫陈晋修,“今天的事情千万别告诉别人啊,就当是你出的主意好了。”“拽着王二虎去长房,找高家的长房长孙高守礼,通过他来告诉高家长辈,高祈恩可能还活着的消息”。 她什么都没说。 前者,她怕个头呀!陈晋修想说就说去吧,反正到时候也会扯出陈娇娇催促赶快埋人的事。妹控的陈晋修,乐意把他放在心尖疼了七年的小妹送到长房那群人审视的目光中吗? 后者,要是陈晋修想不到,他就不是十里八村最年轻的好猎人。 果不其然,陈晋修思来想去,对几个同伴提出保密的要求,同时保证从高家长房获得什么好处,绝对不会忘记好兄弟。乡间的少年,心里没那么弯弯绕绕,反正最信服的就是陈家大郎,他说什么,听他的就好了! 很快陈晋修带着帮闲王二虎到了长房。高守礼吃惊的说不出话来,要知道,高家连孝服都准备好了!他知道事关重大,不敢擅作主张,急忙往内院跑去,告诉了父亲高祈瑞。 “什么?你恩叔乘坐的船可能是老冯派人做下的?” “是的爹爹。孩儿本来也不信,可陈家大郎说得对,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如果是假的,咱们不过白欢喜一场,结果跟现在一样,不会更坏了;若是真的,那可把仇家当成恩人报答了,还耽误了救恩叔一家的最佳机会!” 高祈瑞这段时间心神煎熬得厉害,思维反应也不如平时迅速了,用力揉揉太阳穴,“不管怎样,你恩叔一家的性命最重要!守礼……你,你尽快通知二叔三叔……让他们想办法打听消息。” “爹爹,不可!二叔祖父和三叔祖父他们一动,岂不是告诉姓冯的?打草惊蛇,恐怕对不知下落的恩叔一家莫大危害!不如让孩儿回到县学,分别拜托几个同窗帮忙——没有知道孩儿的真正目的,就不会对恩叔一家有影响。” “你说的也有道理。只是二叔他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两日水米不进,再不告诉他,恐怕……哎,我亲自去吧。叮嘱不准告诉其他人就是。” “好,爹,您也保重身体。如果恩叔回来看到您为他操劳累病,恐怕也会自责的。” 高守礼作为长房长孙,无论样貌人品才华,样样不俗,自视当然不凡。只是他万万没想到,他希望能瞒着人多嘴杂的三房那边,人家却早早知道了真相! 原因,家婆做寿也没归来的那位离家逆子——高守诺!他在外面闯荡了多日,机缘巧合,倒也让他弄清了不少秘密。此刻,高守诺跪在祖父高勿争的面前,一五一十的把自己知道的说了出来。 “什么?都是假的?那打捞上来的男童女童,都不是咱高家的血脉?” “祖父,如果那是高家的孩子,是孙儿的弟弟妹妹,便是拼了性命也不会任由别人亵渎他们的遗体!那两个孩子,年龄虽然相仿,可有一点是作假不得,身上的穿戴!祖父您想,二房的伯祖母的性子,见了小小的孩儿穿着簇新的绸缎衣裳,会怎样?” 会怎样?会勃然大怒,然后喋喋不休的说上一两天,暴遣天物啊,浪费啊,作孽啊,说得你头都要爆炸!难保三五年后还被翻出来数落! “作案的人只以为寻常人肯定会偏宠幼女幼子,决计没想到咱们高家是苦过来的,绸缎衣裳有,但不会给那么小的孩子的穿,怕糟蹋。” 第六十章 勾搭 无聊,灰常无聊! 高静媛躺在一片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棍,睁着清澈无邪的大眼睛望着天空。记得以前最喜欢思考人生啊、理想之类的哲学问题,可到现在她有大量时间可以挥霍、大量现实的素材提供,却懒得动弹了。 是不是变懒了? 还有一丁点都市职业女郎的风采么! 哎,无聊啊!躺了不知多久,估摸娇娇的便宜哥哥陈晋修已经到了长房高守礼,长房该做点什么了,她才懒洋洋的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草木屑。一回头,看到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 近看,他五官俊美非常,一双郎若星辰的眼睛深不见底,高鼻唇正,脸颊的轮廓简洁流畅。肤质比女孩还好,细腻白皙,不知用了什么什么保养品,真是让人嫉妒呀! 高静媛习惯性的露出无邪笑脸,“萧公子哥哥!你又来了呀!怎么不到我家去坐坐呢?我爷爷可喜欢你了!” 傅胤之轻笑一声,“蒙令祖青眼相看。只是现在上门,怕是没有空闲和心情谈茶论道了。” 没了儿子的高勿为,已经死了半个,茶虽是好东西,提神醒脑、愉悦身心,却不是什么救命的良药。再爱茶成痴的人,又有几个能把茶当成必生追求,家业子嗣都不顾的? “哦!你已经知道了哦!”高静媛自己都佩服自己,她的面部表情可以随时根据环境变化而变化,皱着眉头,苦恼的说,“他们说我爹爹溺水了,可是什么是泥水呢,大通河里好多泥,我爹爹都是大人了,才不会跟我一样喜欢泥巴里的泥鳅呢!” 这语气,这表情,这天真无邪的眼神,啧啧,简直逼真到无可挑剔!傅胤之赞叹不已,幽深明亮的眼睛深深望着高静媛,仿佛要把她的模样印刻到心里去。 “元元,高静媛!”他的声音低缓,声线还是童音,清脆悦耳,不过低沉的语气没有任何童稚的感觉。他想沟通,想撇开现在孩童身体的桎梏,像成年人那样交流! “你,不用在我面前伪装。” “我知道你听得懂我说得话,正如我知道你憋在稚龄女童的身体里很不耐烦。你刚刚戏耍一个成年人,觉得很畅快吧?发现了别人都很愚蠢,像个泥巴任由你捏揉,感觉如何?” 高静媛立时睁大眼,不过这种震撼立马转化为震惊,无邪的双眼仿佛受了委屈,“萧公子哥哥,你说什么呀!” 傅胤之笑了下,比他想象的还能沉的住气。但不知她从前何等身份?心智超常,狡诈善变,绝不是小家小户出来的。他的兴趣更浓厚了。 “你以为呢?” “我,我……”高静媛无助的四下望望,那种怯懦畏缩,和普通的农家小孩有什么两样! “看来你很喜欢玩?”傅胤之没有继续戳穿高静媛的伪装,相反,他觉得很有趣——人的思维方式当真跟立场太大关系。如傅胤之,他见了前世那些心肠恶毒、手段毒辣的妇人,便觉得恶心厌恶,甚至连碰都不乐意碰。几个奶嬷嬷并一直侍候的侍女,被变着法子全部打发了,身边只留两个跑腿传话的小厮。前世的他,被敌人中伤不觉得失败,可被至亲的人谋害,才会绝望! 重来一次的生命,他无比珍惜。所以看见同是上天的宠儿,他对高静媛的两面三刀、口蜜腹剑,抱着极大的宽容心。 “太小了啊,区区一个高老庄你不觉得太逼仄狭隘了么?这里不是你的舞台,你有更高的才华更远的见识,外面海阔天空才适合你。高静媛,你愿意跟我走吗?我可以发誓,这辈子不会亏待你。” 高静媛楞住了! 半响,她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脸蛋,心里浮想联翩。喵他个咪,果然同人不同命!想她做林芳雅的时候,知书达理、助人为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绝对是贤妻良母的典范!可二十八岁,没嫁出去! 换了个芯字,小丫头才六岁呀!六岁就有人要包养,六岁就有俊俏的小郎君要跟她私奔! 这是个什么世界! 苦苦维持那一线理智,继续假装善良无辜小宝宝, “萧公子哥哥,你刚刚说什么呀?我们这里是高家坡,不是高老庄!”真成了高老庄,那她不是高家小姐了!NND,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呵呵!”傅胤之微微一笑,听懂了高静媛话外的拒绝,轻轻的伸手摸了一下她的头。小女孩的头发非常柔软,掌心的触感比想象的还要好,“如果有一天你反悔,记得来找我!” 说完这句话,傅胤之留下一个从容自得的笑容,翩然而去。 独留下高静媛撇嘴,“NND,一句‘不会亏待’就想骗人私奔!当我不知道这里的规矩‘聘者为妻奔着妾’吗?想姑奶、奶做你的小妾,给你耍着玩?TM就是皇帝老子也不够资格!狂妄的臭小子,不就是投胎投到好人家,成了贵族少年么!要是我再走运一点,投胎成皇帝的女儿,一定招你做驸马……不,凭什么是明媒正娶的驸马,要面首!三千面首中给你留了一席!” 发泄了一番,高静媛的心情爽多了。不过一回想傅胤之种种奇怪之处,忍不住生出疑惑, “难道他也是穿越的?” 如果这样,更不可饶恕! …… 十天很快过去,外面的风风雨雨对五六岁的孩童没有多大影响。得知高祈恩一家很有可能没有死,长房二房三房齐心协力,都动用自己的力量不停找寻下落。高守礼走上层路线,通过那些大家族的同窗打探最近的异常,而二房高老太回了一次娘家,死逼着几个娘家兄弟帮忙——蛇有蛇道,鼠有鼠道,别小看了这些力量。顺着蛛丝马迹,终于找到了线索。 不过最后发现高祈恩一家下落的,却是三房媳妇蒋氏的娘家兄弟。因逼得高静媖服毒,蒋氏在高家过得十分不如意,要不是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早被休了。这回,蒋氏的娘家人出了大力,可算为蒋氏露了一回脸。便是嘴上不饶人的高老太,看见蒋氏的时候也不再故意冷言冷语了。 高静媛的亲生父母,终于要回高老庄了! 呃,错了,是高家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