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书生》 第1章——第2章 相遇 第1章我的出生冰磊出生于江南水乡的一个名叫“驻马店”的地区,冰磊并非城市人,然而出生的地点却是在驻马店地区的一个小镇上,这个小镇名叫“洙湖镇”,在当地人眼里,也是一个所谓比较富有的地方了。 驻马店这个地方地势低,一到夏天就发大水,冰磊出生的那一段时间,正是盛夏的节气。 不久之后,洪水又来了,半夜里,冰磊正躺在摇篮里熟睡,当洪水冲过来的时候,冰磊被浮起来了,冰磊的奶奶死命抱紧摇篮不放。这个地方的人都会游泳,所以也都淹不死。而毛冰磊的妈妈不一样,毛冰磊的妈妈来自遥远的洛阳偃师一个叫做“马窑村”的地方,那里是山区,山区的女人不会游泳。 在洪水到来的时候,冰磊的妈妈也学着这里的人凫水,居然也学会了。 毛冰磊是个男儿身,然而却带有几分女孩气,就连算卦的先生也说这个孩子是男儿身,女儿脸,男儿身,女儿命。 冰磊小的时候住在驻马店老家,冰磊的奶奶应该是那种心眼心计颇多的老人。驻马店这个地方的人酷爱打架,冰磊依稀记得在老家曾楼小学上学的时候,一到下课,一楼有人打架,二楼有人打架,三楼有人打架,就连学校的*场之上也有人打架。毛冰磊简直就受够了,冰磊是那种从来都不打架的人,这一点,很像他外婆家马窑村那边的人的性格。 冰磊的奶奶经常教育冰磊到学校不要打架,从冰磊小的时候,他的奶奶就有一句口头禅:“惹不起我躲得起。”就这样的一句口头禅保护了冰磊一辈子,冰磊有几分女人的性格,忧伤少言,正因为冰磊从来都不与男生打架,所以冰磊出落的明艳动人。 冰磊平安而又快乐的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而今的冰磊已年满二十六岁,二十六岁,正是青春正茂的年龄。书上有一句话,叫做:“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毕竟现在和未来最重要。 而今的毛冰磊已经更改了名字,新名字叫做“毛公瑾”,毛公瑾是谁呢?呵呵,正是写这本书的本人,作家我自己。 我决定从今天起,正式开始写书,有灵感的时候写书,没有灵感的时候读书,永远沉浸在书香中。 我向往着将来去江南水乡发展,住在一个以水为路,以船为车的经常下着绵绵细雨的的地方。所以我从今天起就要开始努力了,努力码字,辛苦赚钱,为了自己美好的明天而继续奋斗。 其实我老家也不错,只不过那里的人太有野性,本事也太大太多了。我的妈妈经常对我说:“你老家的人都是曹*,一进村就捏着腔她婶子她妗子的。”我的妈妈还经常对我说:“尤其是你的那个奶奶,又是司马懿又是诸葛亮的。” 我笑了笑,在心中想到:“我老家人也够可爱的。” 住在洛阳这座大城市里,一切都很方便,住在“桃源人家”小区的2号楼1单元6层楼里,过着温柔富贵的日子,让人感觉一切都很满意。 今天中午温暖的阳光里,我徘徊在小区后花园的柳荫下,晒着那迷人的阳光,我的心中泛起微微的幸福感。 离开老家驻马店久了,我很怀恋那个地势较低,阳光醉人的地方。然而,作为一个一个男人,总要去城市里奋斗,因为城市里机会多,什么都方便。 我的外婆家近在咫尺,就在城市东南方的不远的偃师小山沟。 我怀恋年轻的时候曾经在那里过着一种类似隐居的美好生活,依稀记得当年冬天我听得那首歌,刘德华的《忘情水》而现在,在码下这行字的同时,“千千静听”里依然播放这首歌,好美的旋律。 第2章相遇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还记得你?冬日初晴的阳光下,你我相遇,我不知道你,我不认识你,然而我的心却记记告诉我,你就是他,你就是他,你就是我这辈子最爱的那个男人。 阳光如花儿一样尽情地绽放,我一身轻装,素素而高雅的打扮,显得好从容。 我站在小区后花园的柳树之下,身边是一个用水泥砌成的乒乓球台子。沉静自思,想着心中那些未来的打算和计划。 蓦然抬首,哦,身边不远处竟站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他似乎和我长得有几分相像,只是相比较而言,我更显得年轻一点。 他拿着一个不大的手机不停的在手中玩弄,看样子,他很喜欢自己的手机。在“洛阳”这座城市里,手机是再普通不过的东西了,想不到他对手机竟情有独钟。 他长得像谁呢?看上去很像南方那边的人。我想和他在一起玩,想和他在一起交朋友。我偷偷看他,他亦端详我。让我好害羞,我的脸颊,不禁泛起阵阵红晕。 如果想和一个人在一起,就要勇敢地去追。我壮壮胆子,向他离近点,靠了靠。 “你也在这里住啊?”我壮壮胆问了一句。这是我有生以来最为紧张的一刻。 “啊,你好,你好。”他看上去似乎很高兴。“你也是这个小区里的人?”没想到他竟然反问我一句。 “是啊,我住在2号楼1单元的601室。”我勇敢的报出我们家的门牌号。 “2号楼?1单元?601室?”他反问三句。“这么巧啊?我就住在你的楼下,看样子我们还是邻居的呢。”他欣喜的看着我说到。“以后彼此都是朋友。”他低下头,似乎也略带害羞的说道。 这时,有一个站在乒乓球台子上的小男孩对他说道:“我要下来。”他似乎很不高兴,一脸生气的说道:“慢点!”他用一只手扶着那个小男孩的手,小男孩很是轻巧的从乒乓球台子上跳了下来。他有一脸的怒容,看样子,他不是那种脾气特别好的男人。 我似乎对他有几分失望,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真心喜欢一个男人,就要有一颗包容的心,能包容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脾气。 他似乎也看出来我的心思了,他低下头继续玩着自己的手机。 我怕他生我的气,我得赶紧哄哄他,“嗯,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走近他,但是又畏惧他,离他有三步远。 “我叫周遇,看起我就交个朋友吧。”他低下头,好像很生我的气。 “我就住在你家楼下,你叫什么名字?”他又反问道。 我怯怯的,这一刻,我心花怒放,幸福极了,“我叫毛公瑾。”我傻傻地说道。 他拉起那个小男孩的手,大声说了句:“走,回家。”然后他们两个就朝着大理石铺成的水泥路走了,临别时,他回眸一笑,让我怦然心动。 “周遇,周遇,念不好就是周瑜了。”我在心中默默地想到。 我是一个迷恋周瑜迷恋上瘾的单身男孩,我的qq空间里有很多有关周瑜的视频,我常在电脑上看。“他真的是他吗?会不会是周瑜的转世?怎么会这么巧?他就住在我们家楼下,我住在6楼,那他岂不是住在5楼?”我在心中幸福的想着。 他是那种很严肃的男人,并且脾气有点坏,从他说话的口气就能看出来。没办法,为了他,那我就迁就迁就吧。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见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 还记得那是过除夕夜前的小年二十三,上午,我在后花园的*场上散步,那时的我穿着“adidas”牌棉袄,喝着“信阳毛尖”牌茶叶水。 那时的他带着一个年轻少妇和一个大约两三岁的小女孩来*场打羽毛球,他是那种很爱妻子很爱孩子的男人。当他和他的妻子打羽毛球的时候,我就站在东南的桃树边看。 他的女儿拿了一个树枝从他的后面打他的臀部,并且说:“你俩整天打啥打呀?”那时的他脾气真好,并不呵斥女儿,并且还笑了笑。能看得出来,他是那种很爱妻子很爱孩子的男人,这种男人,是我见过的全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他的妻子长得真好看,身材很苗条,个子也很高,穿着黑色的毛衣,显得很迷人,我喜欢他的妻子,也喜欢这个男人,这让我想起一首歌的歌词:“等待缘分需要千百年,爱一个人就在一瞬间,对你迷恋……” 我看的迷了,在心中想到,如果能和他们成为一家人,那可真是天大的幸福。他们一家人和我在一起了很长时间,我不愿意走,也不想走,然而他们却走了,临走的时候那位年轻少妇,也就是周遇的妻子,看向我,嘴角露出一抹微笑。 那个名叫周遇的男人轻轻弯下身子抱起他的女儿,一家人其乐融融。而我呢?而我只是一个单身男孩,活在洛阳这座繁华的大城市里,依靠写字为生,依靠在电脑上的写作为生。 我有心和她们成为一家人,因为我爱这个男人,他在我眼里怎么都是好,包括他的不耐烦和他的坏脾气。 当他们一家人回2号楼1单元里的时候,我还站在花园里傻傻地看着,她们这一家人,是我见过的天底下最恩爱的一家人。 不久之后,我回老家了一趟,我叔叔是我老家村中的村长,并且在村庄的东边开了一个占地40亩土地的楼板厂。 我天天无所事事,便在楼板厂的北边的黄土空地上散步,喝茶。可我怎么也忘不了周遇他们一家人,我一直想象着重回洛阳,靠网络写作挣钱买个u盘,再买个好沙发。一直都想象着和周遇成为一家人,将来永远和他在一起。 本来我的想法是在老家辅佐我叔叔发展经济,在老家尝试做官,建功立业。然而周遇的出现完全改变了我的计划,我决定重回洛阳,和他交个朋友,然后呢?靠自己的文章挣钱,和他们成为一家人。 于是我真的就重回洛阳了,这完全是爱情的力量。在回洛阳的高速公路的大巴车上,我一直都在思恋周遇。我是一个男孩,然而却是一个很痴情的人。 回到洛阳后,新年过去了。正巧的是,每天夜里都能听到楼道里传来一个小女孩甜甜的声音和一个男人温柔的声音。我疑心这就是周遇和他的女儿的声音,然而当趴在猫眼里偷看的时候,只能看到他们父女的背影,听到楼道里传来的脚步声。 春天来了,新的开始到来了。有一天早上我下楼,去新华书店看书,当走到4楼的楼道里的时候,这时,我又看到他了,我还怕看错,仔细端详,正是他,没错,是那天在小区后花园乒乓球台子边见到的那个男人,是去年冬天在小区后面*场上见到的那个男人。是那个脾气有点坏,然而却很爱妻子很爱孩子的男人。 我不禁间感到阵阵欣喜,温柔的笑了,他低头看向我(因为他个子比我高)也温婉的笑了,这一刻我在心中亢奋的想到:“没想到还是同住一栋楼,这么有缘分。”他笑着看向我,从他的眼神里,我能看出来他也是这样想的:“没想到还是同住一栋楼,这么有缘分。” 我下楼去了,他的女儿抬头看向我,眼神中透露的意思是:“你怎么会喜欢他?” 这天,我的心情是格外高兴的,走在路上,我都感觉步子是轻飘飘的,我要和他在一起,每天能看到他,我就感觉很幸福了。 我不知道在他心中是怎样看待我的,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想的,但是从他的眼神我能看出来他并不讨厌我。也许他会喜欢我,我这么年轻,又长得这么迷人,还是个单身男孩,还是个家,他会不喜欢我吗? 其实一直以来,在我的心里,也是很矛盾的,我究竟是应该回老家辅佐我的叔叔当村长发展经济呢?还是应该继续留在洛阳靠写作挣钱呢?想来想去,还是留在洛阳写作挣钱吧,就当是为了周遇。 然而男人,总要有个事业心才是,想来想去,两方兼顾吧。 就在昨天,我老家的老朋友又鼓励了我一番,他的名字叫“曾辉”。是我女朋友的弟弟。小的时候,他总是缠着我管我叫“姐夫”。现在他听说我正在搞写作,他就很开心。 我欠他的账,我没什么好补偿的,我向他许下诺言,等我今年靠网络写作挣到40万元人民币了,我赠送他一台笔记本电脑。他乐呵呵的害羞的说道:“不用咧。” 然而心中对故乡,对老家又无比思恋,何去何从,当速下决断。 拿定主意,只有这样:老家和洛阳两不丢,好去好回,以君之心,随君之意,于内于外,必无咎也。 我之所以起早贪黑,努力码字,我在心中为了谁呢?为了爱情,为了周遇,为了昨日向我女朋友的弟弟曾辉许下的那句诺言。 我的心太过脆弱,也太过细腻,也太过痴情。现在,写下这行字的时候,我想:“住在楼下的周遇又在玩弄他的手机,又在玩乐他的电脑,不知道我想他的同时,他会不会也在想着我呢?” 他是我黑暗里心中的一盏灯,他是我黎明前的一道尊贵的曙光。 我记得历史书上有这样一句话:“荣华富贵不回乡,等于锦衣夜行。”今年“五?一”节的时候,我准备回老家一趟。 为了周遇,从今天起,我就要正式写书挣钱了。 第3章 偷拍 第3章偷拍离我们家不远的洛阳市“中央百货楼”的西边是一个偌大的广场,名字叫做“周王城广场”,那里有大理石铺就的地面,广场的正中间有激光音乐喷泉。 有些天,我的妈妈不在家,家中就剩下我一个人,我觉得怪孤单的,于是我就天天早上去周王城广场游玩,那里游人如织。我徘徊在喷泉的木台上,感觉好清新,感觉石拱桥的那边怪怪的,抬头望去,只见一个妇女拿着照相机,还是数码相机,正对着我照了一张照片,好啊,居然还有人偷拍我。 过了一会儿,我从石拱桥走下来了,正遇着两个记者,一个拿着话筒,一个拿着摄像机,镜头好像还悄悄地对向我。我无言,信步走到木板铺就的小台子上,坐在木椅上。这时记者向我走来,我好紧张,只是在心中想到:“不要啊,不要拍我。” 记者也许看透了我的心思,于是转身向北边走去了。我心中想着周遇,不知道还能不能在中午的时候在小区后花园见到他。回家的路上,走到涵洞口的时候,又遇见一个女记者在采访一个老年人,周围全没有人,也许是提前安排好了。 我才不管那么多呢,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于是我带着墨镜,大踏步的走回家里去了。莫非是我姿色动人?居然还有上电视的机会?不管那么多,反正我自己觉得无所谓,我只要傻傻地爱,傻傻的去追周遇。 快走到家里的时候,我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三星”牌手机看看时间,才9点30分钟,离中午11点还早着呢。怎么办呢?不如去小区后花园,可以坐在木制长椅上晒晒暖。 于是我来到小区后花园,三月,真的是迷人的三月。我坐在篮球*场西边的木椅上,看向那盛开的桃花。 又是从那边的乒乓球台子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呵斥声,只是这呵斥声好亲切,好熟悉,并且也好浪漫。 又是那个脾气很坏的名字叫做周遇的个子高高的男人吗?我激动的抬头朝北方乒乓球台子望去。我看向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看向我,是的,没错,就是他,我记得这相貌。 然后我认真的看向他,他也认真的看向我,眼神对视,他还没有害羞,我反倒害羞起来了,于是我转身看向*场。他的妻子就站在我的对面,篮球场的东边,他们家的人真多,他们家的小孩真多。其实,我是蛮喜欢小孩子的那种人。 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正在踢那种皮球,而奇怪的是,小女孩的皮球总是意外的滚动到我的身前,而后轻巧的砸在我的脚上和裤子上。也许这也是缘分吧! 这时周遇好像站得累了,他朝我这边走来,当时我正喝着一瓶矿泉水,矿泉水瓶子就放在我身边的木椅上,这张木椅是满能坐两个人的,我见他朝我走来,于是就赶紧拿起矿泉水瓶子,放在自己的大腿上。 我以为他一定会来到我身边,坐在我的身边,如果那样紧挨着身子,那真是幸福极了。水不醉人人自醉,我快乐开心极了。不料他走来的时候,并没有来到我身边,而是坐在了离我不远的一个水泥长椅上,他的面前是一个水泥桌子,他把自己家的水瓶子放在水泥桌子上。 我的心,有几分失落,然而能够这样,已经不错了,还好,他离我越来越近了。而他的妻子和孩子们正在*场上玩,他的妻子正在和一个老年妇女说话。我喜欢周遇,自然也就喜欢他们一家人。 喜欢一个人,就用照相机给他拍一张照片,这样,随时都能看到他。于是,我勇敢的拿出“三星”牌手机,我的手机是那种触摸屏的手机,并且有mp3,mp4和照相功能。 我勇敢的拿出手机,用镜头对准了他(周遇)。我在心中紧张的想到:“他不会生气吧?他的脾气可是有点坏哟,他应该不会打我吧?” 这时,他依然坐在水泥椅子上,不停的玩弄他自己的手机。他坐在那里,也许他正在偷偷地看着我呢。我把摄像头对准他,拍下一张很是完美的照片。看样子他并不生气,拍完照片后,他又看向我,他好像很喜欢我的手机,我在心中傻傻的想到:“如果你喜欢,你就拿去吧。” 春天的桃花下,周遇的妻子上身穿着那种很多女孩都喜欢的那种粉红色的上衣,下身则穿着庄严的黑色的裤子。我喜欢周遇,自然也喜欢他的妻子,于是我拿起手机,把摄像头对准他的妻子,一连拍了三张照片。 就这样,我还不满足,又给周遇连拍了两张照片。他是那种脾气很坏的男人,从他呵斥小孩子的口气就能看出来,然而他又是那种很开明的男人,从他不计较我偷拍他妻子的照片就能看出来。我越来越对他情有独钟,日久生情吗。 这时候,从北边的大理石铺就的道路上走过来一个和周遇年龄差不多的男子,他的胡须剃的很光,家里肯定有一把很先进的剃须刀吧? 周遇回过头,向着这个新来的年轻男子吆喝了一句:“小李,你怎么怎么着。”呵呵,后半句话我没有听清楚。这个名叫小李的人我好像在哪见过,前些天我们家楼道里贴了好几个小广告,上面写着:“我要买房子……”我看了看这个走过来的小李,莫非他就是那个新买了一套房子的小李?也许他就住在7楼,住在我的楼上。 周遇和小李款款攀谈了一会儿,小李就站在我的对面不远处,他是那种打扮的很干净的男人,洗的也很清白,我们这个小区的楼上,安装了很多个“太阳能”热水器。 小李看向我,他似乎并不讨厌我,喜欢一个人就给他拍张照片。既然他和周遇是朋友,那么我喜欢周遇,将来也免不了要和他打招呼,将来也免不了要和他相处。 于是我拿起手机,勇敢地给小李也拍了一张照片,他微笑着,充满喜悦。 这时有两个小男孩站在水泥桌子上,站在周遇的跟前,两个小男孩在玩,其中有一个小男孩用小手轻轻的往另外一个小男孩头上拍打着。周遇对此毫不理睬。而小李却赶紧制止了这种行为,小李不爱发脾气,小李用手拉住两个小男孩,很是温柔的说道:“再拍也不能往头上拍,知道不知道?”于是两个小男孩跳下水泥桌子去*场玩去了。没想到的是,周遇的朋友,这个名叫小李的人,竟是如此的温柔,如此的开明,可以和李世民相媲美了。 我的内心充满了丝丝的感动,我喜欢周遇的一家人,在这一刻的同时,也喜欢上了周遇的朋友,这个名叫小李的人。 住在洛阳这座大城市里,真的是好运,很多人都说,洛阳这座城市里,机会多,看样子说的确实有道理。这里有财富,这里有机会,更重要的是:这里有爱情。 这一刻,桃源人家小区里的桃花也为我们盛开,我不愿意走,我也不想走了,下定决心,就在这里住吧。为了周遇,一切都是值得的。 这时只见小李去北边小花坛的漫步机上去玩了,周遇的妻子走了过来,周遇用手扶着他的女儿的肩膀,用有几分庄严地口气说道:“你们回家玩,去吧。”于是周遇的妻子就真的带着孩子们往北方的住宅楼里走。 我看见周遇也面朝着北边的水泥路得方向,我以为他也要走了,于是在心中呼喊着:“不要,不要啊,不要走,千万别离开我。” 也许是我的诚心感动了上苍,也许是我的真心感动了周遇,周遇,他居然又返回来了,依然坐在水泥砌成的椅子上。 他很喜欢玩弄手机,我有一个愿望,等将来我真的和他成为一家人了,我送给他一个很好的手机,必须是那种会上网,带mp3,带mp4,带照相功能的大屏幕手机。 这时,我才想起自己的手机本来就有mp3功能,于是我打开手机的mp3,勇敢的重复播放了一个手机铃声,周蕙的《约定》。铃声响起来,真的好动听。 我把手机放在大腿上,我的大腿并得紧紧的,音乐好动听:“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我会好好地爱你,傻傻爱你,不去计较公平不公平……” 我听得心花怒放,不知此时的他,是否能听得见我的心语:“我爱你。” 第4章 门口 第4章门口今天夜里,我的妈妈不在家,我一个人在房间里睡觉,我好害怕,其实,我并不是怕黑,我而是害怕孤单。 白天的下午,我打开音箱,躺在沙发上听了一下午的音乐,反反复复的就是那一首老歌,陈瑞的《白狐》,歌词那样唯美:“我是一介书生独醉江湖,十年寒窗十年苦读……” 夜里,在一个人在香气四飘的厨房里吃晚饭的时候,楼道里又传来了周遇和他的女儿嬉笑的声音。饭做得有点儿太咸了,有点儿太多了,自己一个人吃不完。 这时,妈妈打来了电话,笑着问道:“自己一个人在家怕不怕?孤单不孤单?”其实,我是蛮孤单的,然而却硬是坚强的说道:“不孤单,不害怕。”妈妈笑了笑:“我会不懂孩子的心思?你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一会儿我让我的一个朋友,一个邻居去看看你,你早点睡吧。” “妈妈的一个朋友?会是谁呢?”我在心中默默地想着。不要,不要嘛,反正我这会儿除了想见周遇,谁都不想见,我有几分痛苦,关掉客厅里的电灯,拉开粉红色的窗帘布,站在6楼的房间里,站在窗户边,可以看到天上那轮明明的月亮,我在心中默默向月亮许下心愿:“我愿望妈妈所说的那个要来看我的朋友就是周遇。” 我的眼角掉下一颗珍贵的眼泪,从来没有喜欢一个男人喜欢的这么认真,趴在客厅飘窗的不锈钢栏杆上,微微歪着头儿微笑,算了,月亮又怎会听明白我的心语呢?于是我回到自己的卧室,坐在床上等了一会儿,看样子今晚是不会有人来了。我早早的把衣服脱了,只穿着内裤,躺在床上,盖着软软的被子睡下了。 还没有沉入梦乡,客厅的门上便传来了比较响亮的敲门声:“当,当,当。”很有节奏的三下,我飞快的穿起拖鞋,打开卧室的门,走到客厅的门边。“谁呀?”我紧张的问道。 “我,你妈妈的朋友,住在你们家楼下的邻居,你妈妈说今晚你一个人在家,怕你害怕,让我来陪陪你。”门外传来了一个年轻男子的回答声。 “声音这么熟悉,又是住在我们家楼下?莫非是他?周遇?”我甚至有点儿不敢相信,“有这么巧吗?”我又在心中想道。于是我趴在门上的猫眼里看了看。只见淡黄的应声灯下,那个男子一身黑黑的,然而,应声灯下,他的脸庞再熟悉不过了,没错,是的,就是他,是周遇,我有点儿紧张,那是因为我太欣喜了。 “在他面前,千万可别出丑。”我想到。“等一下,等我穿好衣服。”于是,我飞快的返回卧室,穿起来“双星”牌运动裤和“adidas”牌白色的上衣。 我再跑向梳妆台,梳好头发,然后就向客厅的门边跑去,我怕我跑的慢了,他在外面等的不耐烦了,会生气,因为我知道他脾气有点儿坏坏的。 正因为我跑的太快了,所以连拖鞋都跑掉了。 山村之居 杜若花开,山中的寂寞,阳光和山气是那么明佳。林泉蹊径边,我一个人荷着重重的书囊孤独无言,牧牛的老人与我款款攀谈。他说,这山中有一种花草叫做“杜若”,花儿有毒,然却弱小,这就和你一样,虽然有几分狠心,然却常常的孤独掉眼泪。 这些话触及到了我的伤心,我含含眼泪,随意找了个借口,耸耸肩上的书囊,离他而去。踏着小河哗哗的流水向深山中行进,不在乎河水染湿了我的布鞋,哀叹我年纪轻轻的就如此伤心,伤心的似乎要与这个世间隔绝。关闭心门,一个人卸下竹和草混编而成的书囊,我用这带着草腥之味的清清河水梳洗乌黑亮泽的头发。居住在山村良久良久,这乌发已很长很长。鸟儿在树林间高声鸣叫,不知他们是否也像村中人那样把我同情与可怜。 背起书囊继续行走在山中采药,太过辛苦于是躺在青草陌陌的柔软的山坡上吹着习习的风儿小小睡眠,我愿在这里永居不返,哪怕是等待一千七百年。我年轻的脸上泛着阵阵迷人的红晕,这红晕多么的动人而充满青春朝气。遥望山下人间我的思凡之心又在蠢蠢欲动,算了吧,不该是自己的就不要再苦苦追求了,没有必要要向这个世界去证明些什么,不去计较公平不公平。阳光洒在我温柔的身躯之上,有一片暖融融的奇妙感觉,大腿之间*里有*向外溢出,有种亢奋的感觉,不会是来性*了吧? 黄昏的时光云霞浮动,群鸟忙完了一天的劳碌向着自己的巢穴飞去,外婆曾嘱咐我“天黑之前你要赶回家来,牧牛人归来的时候你就应该动身下山。”我有一种恋恋不舍的感觉在夕阳中背起书囊趟着山坡上的长长青草向山下奔走,陌生而又熟悉的深山林路只能听到我阵阵轻踏黄土的脚步声。 山中的湖里,清水碧影,我想那一定充满寒意,即便是在夏日的黄昏。群牛们在湖水之旁尽情的痛饮,这一刻,它们似乎很满足。牧牛的老人们“啊,啊”声声不断的招呼着自己家的耕牛。牧牛的妇女们则肩负布袋在湖水旁互相调侃嬉戏,她们活一辈子也没有什么太多的人生追求,也自然不用像我这样奔波忙碌,一日三餐,哪怕是过节的时候中午吃顿饺子,就已经是莫大的满足了。 我耸耸沉重的书囊,和她们在喝了干净的湖水之后一道向山下村中走去,回家的路上,很少有人同我语言,我亦和她们具有隔阂,我终究不是这里的人,我亦和她们不是同种劳作的人。我是书生,我是书生,读书和写书,就是我一辈子永远也做不完的任务。 夜深人静,家家户户都在看电视,只有我这一个全村唯一的读书人还趴在蜡烛黄黄色的光焰下苦心读书。一阵冷风从门外刮过,把本来就暗弱的烛光熄灭了,我趴在红色贵重的书桌上抬头向窗外望去,可以看到皎皎的明月和三五在东的小星。我想起了很多很多,没有人是我的陪伴,我至少要再当十年书生,终究要十年寒窗十年苦读。为什么我的内心总是会有这么多的伤心呢?月光下我的纤纤细手轻抚满是文字的纸张和红红的桌面,我轻轻微笑,有一种丝丝的幸福感和淡淡的满足感。 就让我沉入梦乡,永远睡在这个小山村…… 错过 山中有一只狐狸,它寂寞了五百年。由于人们普遍的对大多数狐狸都没有好感,所以这只山中的狐狸也像其它的狐狸那样没有一个好的名声。 在农村,很多老头老婆们经常说做人得有一个好的名声,因为一个人有了一个好的名声了别人才会帮助你并且看得起你,这样活着才有劲儿,用山村的话说叫做“可以”。 山下住着一个已经不上学了但是每天夜里仍然在寒窗苦读的年轻孩子,不上学了,也就称不上“学生”,但是依然在读书,并且读的还都是一些老封建的书,所以村里人管这个年轻孩子叫做“书生”。他应该是全村名声最好的人了,因为他讨人喜欢,他之所以读书,那是因为他有慧根,本性中就喜欢读书。 书生经常上山采药,用来卖钱,这样贴补自己的零花钱。有一日,书生上山采药,因为贪图多采一种名叫“白头翁”的草药而不知不觉的天已经黑透了。书生怕极了,山中的小路本来就被青草覆盖,一时难以找到,于是书生就在古庙里歇息了,他把庙门从里边扣得紧紧的。 夜里,那只修行五百年的狐狸来找书生了,她依然是那样“啊,啊”的叫着,一个晚上,书生都没有开门。蜡烛的灯光里,庙中供奉的是一位女神,喜欢美的事物自古就是男人的通病。 凡是狐狸,都是聪明的,那个晚上,狐狸用尽了平生五百年以来所有的心计与本领,然而依然是没有打动书生的心,书生依然是紧闭着庙门不开。 天亮了,狐狸伤透了心,这是她五百年以来最伤心的一个晚上,她悄悄地走回了自己的洞穴。不久之后书生也离开了这个山村,他回他的老家故乡里去了,他读了这么多书,他叔叔是老家的村长,他会过得很好,他不会再回来了,的就永远了。 那年,我上山 那年,我上山那年,我上山,看到漫山的杜若花开最是美丽。为什么月儿总是眷顾我身上,为什么影儿总是在寂寞,你,是我一千年内的追求。轻捧起一汪清水,饮下无尽的冰冷。你就斜倚在那净石之上。我采下一棵不老的草药,把它珍藏在行囊,阳光照在我脸上。我自谦,因为你美丽。心中涌起无尽的渴望,好想和你在一起。夜里苦读在灯下,然却偷偷掉眼泪。 这一辈子,我留在这个小山村。一千七百年内,我哪也不去。哪怕是生生与世世。 痛彻心扉的曾经的恋爱,已经成为越来越远淡淡的回忆。 我走了,我走了,就永远都,不再回来了。 冬天厚厚的白色瑞雪堆满了高高的山岗与曲折的行路,你我相看无言,默默走过。这一刻,现在依然想起,下定决心,,这一辈子,永远都不要离开你了。 我为什么长得如此明艳动人,那是我三年修行三年苦读的缘故。 我脸上抹着厚厚的“美加净”雪花膏,村中美丽而多言的少妇问我“是抹给谁看的?”我无言。那是因为我爱这个山村爱的如此坚定而决心。 我和这里的人都是近房亲戚,平淡的日子却不乏深深刻骨铭心的爱。只有这里才是最清白,最温柔,最合适的甜蜜梦乡。 夜里,在这个小山村,温柔的木床上,我睡熟了,我睡着了,然而眼角,还挂着伤心的泪水。 第5章 沙发上 第5章沙发上我穿好鞋,迅速的打开客厅的门。这一刻我出现在他眼前,他似乎有几分惊讶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应声灯下,我在他眼中,一定美若公主,恰巧昨天夜里还刚洗过澡。 应声灯下,他依旧是充满严肃的气息。这一刻,甚至让我有几分眩晕,幸福极了。我冲着他笑,而且还是微笑,这微笑是多么的珍贵,然而对他,却是免费的。 “能让我进来吗?”他嘴角也微微一笑,像他这种严肃的人,恐怕几千年才有这么一回吧?“啊,能,能,进来吧,请坐,那边是沙发。”说到这里,我的纤纤细手挥向客厅里的沙发。他于是进入我的门,然后向沙发走去,我很轻巧的把客厅的门关上。他好像毫不谦虚的样子,径直坐在了主沙发上,我紧张却又勇敢,也径直走向沙发,只是这一刻,他太吸引我了,这里是我的家,所以我也并不谦虚,我转过茶几坐在主沙发上,和他轻轻挨着身子。这一刻,我春心荡漾,轻轻把身子斜了一小下下,摩擦一下他的肩膀。他的肩膀有一种男人的阳刚之气,让人感觉和他在一起,真的好安全。 “你妈妈说今晚让我来陪陪你,怕你一个人在家害怕。”。他转过头,正对向我,看着我。我不敢抬头看向他,我的眼睛盯着茶几上的糖果盒,双手合十,紧紧的夹在温柔的大腿里。“哦,你原来居然是我妈妈的朋友啊?我还不知道呢。”我有点儿奇怪。“其实我和你妈妈早就认识了,从我们家刚从江南水乡搬到这里不久就和你妈妈认识了。你的妈妈经常去小区的大门口边的椅子边和小区里的妇女们聊天,经常和门岗处的保安聊天。那时我和我的妻子带着孩子在小区大门口旁边的沙发上坐着晒暖,一来二去就认识了。我们家人早就和你的妈妈认识了。” 他继续说道:“其实我和你的妈妈已经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了,我们家刚搬家来这里住的时候,有一段时间经济紧张,我还向你的妈妈借过300块钱呢。”我有几分惊讶:“原来你和我妈妈的关系这么密切啊,怪不得我妈妈今晚让你来陪我呢。”我偷偷地看着他说道。 “听说你是搞写作的?并且很有钱的,还是个单身男孩?对吗?”他在探我的底。我笑了笑,不好意思的回答道:“是的,我们家在城市来说比较富有,算得上中等家庭,我没有什么经济负担,又有足够的时间,又有会上网的电脑,又喜欢看书和写作,所以就干了这一行。”他好像很佩服我,对我有一种很欣赏的眼神。 看他对我有喜欢的意思了,我干脆和盘托出,对他吐露心扉:“嗯嗯,今年的打算是最少挣够40万元人民币,然后花30万元买一套属于自己的两室一厅房子,就在本小区。另外再花5万元买辆像样的小汽车,至于其余5万元吗?用做自己的积蓄和其他一切费用等等。”他又冲着我笑了笑,看样子,他是越来越喜欢我了。 老城公园巷的歌 2014年的马年到来了,大年初二,家家户户都在忙着走亲戚抑或访朋友。 我是一个生活在城市中的单身男孩,举目无亲,孤独无友。前些天在《一万个理由》那个动画片中看到那些城市中的街道的镜头,感觉真的好动人,好熟悉。仿若就是我当年生活过的地方,感觉和老城区的公园巷好像。于是决定踏上公共汽车重回那里玩玩。 西大街依旧没变,无非是部分商店更换了招牌而已。我转过路口,进入公园巷。 怎么回事?怎么人去楼空了呢?家家户户的窗户都已经去掉了,甚至还有一些不多的房子也拆掉了,整个巷子见不到一个人影,公园巷的上空打着很多个横幅。仔细一看,才知道这里已经开始拆迁了。 潸然泪下,也许再过不久这里就永远的消失了,以后只能在flash里,在梦里重温这个镜头了。 我来的太晚了太晚了,太迟了太迟了。 曾经在这里生活了整整五年,那年下雪的时候还在离公园巷不远的“洛阳六中”上学。依旧想起那年的很多个晚上有女孩在楼下唱起的那首歌,周惠的《约定》,歌曲中有这样清晰的词句:“你我约定一争吵很快要喊停,也说好没有秘密彼此很透明……” 还记得临搬家去西工区住之前的那个夏天,多少回自己在路灯暗淡的灯光照耀之下孤独一人去西大街与义勇街的丁字路口的“棒棒鸡”店买肉夹馍。 那时的我就是一个单身男孩,回家的路上,路灯下,含泪咬下那香香的肉夹馍,有一种寂寞的满足感。 而今朝,五年后的今天,依然是在这个古老的路灯下,轻泯起一口“可口可乐”依然有一种淡淡的却显孤单的幸福的感觉。 我无情无意,无思无念,亦无牵无挂,将来,也许也没有人知道我是怎样走的。 一个戴着近视眼镜的中年男子从我身旁走过,我转头看他几眼,他亦回头看我一眼。好熟悉,长的像我中学时期的一位语文老师,然而我却不敢认,也不想认,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早就搬家了,都已经有自己的新生活了,现在,谁还要谁呢? 当年搬家时的感觉是那么的欣喜,期待着到了西工区之后会结识新朋友,过上有钱的新日子。 就那样的走了,我只是一个孤独的单身男孩,邻居们又有谁会在乎我呢?也许我早就已经淡出了他们的回忆,也许他们早就把我忘了了。 而如今,漫步走在这条曾经的街道巷子,依旧是当年吃肉夹馍时那样形单影只。也许我终生也就这么孤单。 人世间,沧海桑田,什么都是会变的,只是没有想到的是,一切都变得这么突然,变得这么快。 秋天月明风清的夜里,我会在乡下温柔的木床上梦到当年我自己的样子。孤单的走在暗暗的路灯下,嘴里啃着肉夹馍。有一种淡淡的幸福的感觉,一觉醒来,深夜里秋天的月光抚满脸庞。 公园巷的今天人去楼空,我再也不能像当年的寒冷的冬天那样住在34号宅院里了,再也不能像当年那样睡在二楼的房间里听楼下街道上的女孩唱那首歌曲《约定》了。 忘不了那优美的旋律,忘不了那动人的歌词:“你我约定一争吵很快要喊停,也说好没有秘密彼此很透明……” 第6章 夜间 “我这种行为算不算得上勾引男人呢?周遇的妻子要是知道了这件事一定不开心。”我又在心中盘算到。 “那好吧,今晚我睡沙发,你还回你的床上睡吧,时间已经不早了。”说着,他便开始脱自己的上衣。我向他发小牢骚:“不要嘛,人家要和你一起睡,我房间的床够睡两个人的。”我站在他旁边向他撒娇。“城市男孩都是开放!”他自言自语了一句,继而不理会我,躺在沙发上开始睡觉。看来他开始讨厌我了,开始嫌弃我了。我的眼角噙满眼泪,痴情的站在放着电视机的电视柜前面,我又爱他我又恨他。 “周遇,你别以为我是那种随随便便的单身男孩,我这一辈子,只会对你,才会这么开放。莲花在寂静中绽放,阳光编织着彩虹。滴水融入了大海,瞬间化作了永恒。”一口气说完这些话语,眼泪已经溢出,流淌在脸上,滴入我红嫩的口里,有一种纯净水般的甜味。于是我头也不回的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连衣服也不脱就倒在偌大的单人床上睡觉。我小声的抽泣着,然而却不让他听见,因为我怕他生气,怕他离我而去,如果那样,我只有更伤心。 我用手抓紧温软的棉花被子,这时我才想起周遇还躺在沙发上睡着觉,还没有盖被子呢。于是我用手背擦干泪水,我拿起自己正盖着的这床被子来到客厅里,电灯还没有关呢,窗帘布还没有拉上呢,此时,他正躺在沙发上看着外面的夜空,夜空里的月亮和星星,还有城市中各色各样的灯光。 “周遇,你还没有盖被子呢。”我轻声说道。“啊。”他回头看向我。于是,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他冲着我笑了笑,也许他能看出来我哭了,他走过来,用双手接过我的被子,刚好这一瞬间他的手抚摸在我的手背和胳膊上。我有一种被电的感觉,双手急忙闪过,这时,被子恰巧掉在铺着地板砖的地板上。 于是,他弯下腰慌着拾被子,我连忙弯下腰去拾被子。他在口中念道:“我拾,我拾。”我怎能忍心让他去拾被子呢?我急忙说道:“我拾,我拾。”于是我拾起被子,亲手交到他的双手上,他没说话,而我却笑得很是温柔。 他抱起被子回到沙发上,然后盖着被子和衣而眠了。我轻手关掉客厅里的电灯,向他笑到:“睡个好觉。”而他也回了一句:“早睡早起。” 夜间,我睡在自己的房间里,我卧室的窗户是朝北方开的,我故意不拉窗帘布,夜间,我躺在床上,向北可以看到路灯的灯光和汽车的灯光,真的是温柔浪漫。我能听得到周遇睡在沙发上有时翻身的响动。我又在心中盘算到自己的写作,但愿我能美梦成真,在今年年三十除夕夜到来之前挣够40万,那样我就可以实现自己心中那些小小的愿望了。 第7章 早晨 第7章早晨在这个夜里,我睡得很熟,我盼望着他来偷我,或者来抢我,我都不会有丝毫的反抗。夜里,我做了一个很浪漫很唯美的梦,我梦见我像前些年住在外婆家的小山村那样上山去采药,我低头穿过野树林,这时周遇他穿着现在这身衣服,就站在小河边,就站在野草边,就站在我的对面,伸出右手召唤我:“你要喜欢我就跟我走,我带你去我的老家江南水乡,那里比这美。” 我伸出手去接触他的手,一觉醒来,原来翻了个身,还差点儿掉床,睁开眼睛,已是黎明,翻身北望吗,路灯还没有熄灭。周遇呢?他睡醒了吗?我卧室的门并没有关上,我穿好衣服,穿着拖鞋去看他,他依旧躺在沙发上,听得见他的呼吸是那么的均匀。 于是我便不再睡觉,就这样等待清晨的到来,但是我却深知道,等到清晨他醒来时,他一定离我而去,而后我又要坐在电脑前一边码字一边听音乐度过一个上午。我在心中期待着他醒来,那么我便又可以看到他喜悦的脸庞,然而却又害怕他醒来,紧紧皮带离我而去,我的心从来没有像这样矛盾着。 晨光熹微,他醒来,他便毫不谦虚的紧紧皮带到梳妆台那里梳洗打扮,于是我也起身,站在镜子面前照镜子,等他洗完了,我接着洗。而后我把客厅的窗户打开,窗纱关上,一瞬间,一股清新的气息扑向客厅,我似乎感觉有一点儿冷。“我回去了。”他一边说一边向门口走去。什么?他真的要走吗?我好伤心。“就在这儿吃早餐吧,我给你做。”我恳求的挽留他。“不了,我要回家了,我媳妇估计已经开始起床了,我要回我们家吃饭去了。” “难道你就不能再多留一会儿,再多陪陪我。”我的眼角又开始泛起晶莹的泪珠,只是他不一定看得见。“祝你写作愉快,再见。”他扳动客厅门上的把手,这时,门开了,他准备走。 我赶忙追了过去,然而,他却走得好快,就在我追到门边的那一瞬间,防盗门“砰”的一声关住了,他竟这样头也不回的走了。“我想,我想,我想和你成为一家人。”我在客厅里冲着门口喊道。只是不知道他听没听得见,也许他根本就没听见,也许他听见了,却故作不理睬。 而后,整个上午,我都在客厅里,在电脑前努力工作,我记住他最后留给我的那句话:“祝你写作愉快。”我打开千千静听,不停的播放那首音乐,《做我老婆好不好》。歌词仿佛为我而写。 第8章 阴柔 第8章阴柔昨天夜里,又是一个人在家。漫漫黑夜的到来让人变得好沉静,好悠闲,也好自在。妈妈不在家,偌大的房间里空空荡荡,我觉得我自己变得懒散了许多,不是像原来那样生活的很有规律。吃完自己做的蛋炒饭后我还不想早早的睡觉,于是躺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想着一些自己小小的心思。 “爸爸,快点儿上楼。”楼道里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声音,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一听就知道是周遇女儿的声音。我兴奋的迅速从床上起身,快步走到客厅的门前,趴在猫眼里偷看。对面那户人家的应声灯亮了起来,楼道里的景致显得好温馨。“你先开门吗!”周遇在向他的女儿说话,然后便传来了父女俩的嬉笑声,我听得很认真,而后便听到了楼下5楼周遇那很有力气的关门声:“砰”的一下。我在心中兴奋地想到:“我还想见他,我还想见他。嗯,明天早上9点半,等我码够一章之后,还去后花园等他。”计会已定,于是我觉得太早了也睡不着,回首望去,墙上的石英钟时间指向夜晚6点半。 于是我便拉上客厅里粉红色的双层窗帘布,静悄悄的一个人坐在客厅东南角边的电脑旁玩电脑。千千静听里播放着我喜欢的5首音乐,这音乐好动听,我很想让周遇听见,让他明白我的心思,我很想到周遇家做客,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闲聊,聊一些快乐文雅的好事情。然而不知道的是,他的妻子会欢迎我吗?这时,千千静听软件播放器播放到了《许诺》这首音乐:“人世间,沧海变桑田,我的心,不会变,只要你,再出现。为你而活是我许下的承诺……” 满饮一口“雀巢”咖啡,咽下去,香浓的,幸福的满足感,想象着等自己靠写书挣到钱后买辆黑色的汽车,和他坐在里面,嬉笑着,就像他和他的女儿那样亲近。“兴盛有运”,我相信这句书上的话。 就这样的夜晚,我孤身一人坐在电脑前面,听着千千静听里的音乐,却又无所事事,双手夹在软软的大腿里,感觉有几分思念。电脑qq里,凡是在线的网友,要么是出版社的,要么是网站编辑,都是工作qq,找不到一个可以闲聊的qq网友,寂寞死了。爱周遇爱的这么深,可是直到现在为止,我连他的qq号码和手机号码都还不知道呢,我好笨。嗯,嗯嗯,既然他是我妈妈的朋友,我何不多向我妈妈打听打听他的消息?我的人生,正因为有了他(周遇)才显得充实了许多,其实我一直都想对他说一句话:“你是我心中一句惊叹。”从我见他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的这一辈子,不能再没有他,喜欢他,只会幸福,无论如何,我都要爱他一辈子。 我观察周遇的为人,他脾气有点儿坏,脾气有点儿急,动不动就发脾气,我一直都怕周遇打我。然而我却是一个靠读书写书为生的人,我却深知道历史书《三国演义》中丞相诸葛亮先生有这样一句名言:“能弱能强,能柔能刚。”在他面前,我一定要改变一直以来的任性,我一定要学会迁就,用自己十二分的温柔与阴柔去迎接他的刚强英特。我想象着将来和他成为一家人了,坐在沙发上,把杯子放在茶几上,为他泡上一杯清寒却又热气四溢的茶叶水,而他就站在我的对面,深情的看着我。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冥冥之中有人种下的安排,为什么我和他的缘分居然如此深厚,他就和我同住一个小区,同一号楼,同一栋楼,就住在我们家楼下。我原本每天千篇一律的看书写书的日子里冲进来了许多的欢乐,期望与兴奋。我的书为他而写,我的生命为他而精彩,我的幸福为他而满足。我冲一杯茶叶水,至今天起,我所饮用的茶叶水才让我感觉如此的有味道。 周遇在我眼里怎么都是好,在我心里,他是个“神威能奋武,儒雅更知文”的人。我打开梳妆台的白色荧光电子节能灯,这光焰白的像雪一样纯净,我照着“可尼达”牌的镜子,镜子中的我美若精灵,我发现,我和那个名叫周遇的男人长得是那么的像。只是不同的是,他更加刚强英特了,而我更加阴柔唯美了。然而从气质上看,我和他一样充满喜悦的表情。我对他充满依恋…… 第9章 君子之儒 第9章君子之儒清灯冷屋,窗外汽车那清脆的鸣笛声,响起在我的耳畔,仿若那阵阵的催眠小曲。玻璃窗户,由于长久的无人擦洗而变得朦胧,然而却依稀看得见窗外的高楼林立。楼下,那苍翠的枫叶林在夏日里拼命地欣欣向荣。 即便是相距再怎么遥远,然而若是两颗心相爱着,也必定会感觉他就在我眼前。周遇,你可知道现在我是多么的想你?不知此时的你,是在工作呢?是在悠闲地玩弄你那小小的精致的心爱的手机呢?反正我此刻是在想你,是在写你和我之间的故事,是在写你我的名字。 相思是愁,然而为你,我要照顾好自己,不是吗?我还有十年的时间可以等你。服膺儒教,文以瓒治,武以棱威。这是我一贯的生活态度。我想起了和你相见的第一瞬,那个时候,瑞雪纷飞,冰寒阴柔。我觉得没有必要为自己平添哀愁,诸葛亮先生曾说道:“皓首穷经,寻章摘句。临危应变,百无一能,此乃庸才也。” 我才不愿意做庸才呢!因为这样,你便看不起我了。周遇,我不知道你的上辈子是谁?我想在卧室的书桌上铺开大黄纸,写下自己所喜欢的国学经典。孔明先生曾言:“儒有君子小人之别。”是的,我不能做小人之儒,不能让你看不起我。我愿做君子之儒:“守正恶邪,务使泽及当时,名留后世。” “仰观观宇宙,韬略胸中存。”我一个人守候在这个城市中6层楼的两室一厅里,在卧室里在书桌前,轻轻等候傍晚6点半你和你的女儿回家后在楼道里,在5层楼你们家的家门口的那嬉笑声。即便是每天只有这么一回,让我听见你们父女的嬉笑声,上楼声和开门关门声,我就已经是莫大的满足了。 此刻我伏在书桌上编我和你的故事,这些故事我恐怕要用我的今生,用一辈子来编完。遥想将来我和你成为一家人了,你我一起乘船在江南的烟雨中共看那崭新的荷花,茂盛的萍草,还有水中穿梭游荡的鱼儿。 “寂寞书生空对月,饮下茶水是相思。”我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单,于是我打开mp4,看了几个小电影:《知道不知道》《梁祝》《一万个理由》和《沧海一声笑》。觉得很开心,不再想那些忧愁的事情了。妈妈曾告诉我明年的这个时候咱们就要搬家了,就要买小汽车了。就要去洛阳市的长河区居住了。到时候这里的这套房子留给我的弟弟。明年的时候我们一家人就要住新房子了,住在4层楼的三室二厅了,并且还有电梯,到那个时候就不用每天11点从小区后花园步行上楼了。也许等到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就要离开这里,离开这里去新家居住了。但是我深深相信自己所说的那句话:“短暂的分别是为了长久的相遇。”我给自己所写的这本书起了个新名字:“相遇最美》。 无聊的翻开书简:《三国演义》,曹丞相曹*有言:“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所谓英雄,当能去能就,不可做无学之辈。周遇,等我,过些年后我还会再回来的,那时我们地久天长,将会永远在一起。 明天我打算找一家合适的网站,把我写的这本《相遇最美》好好发表发表。岂不闻“非唯天时,亦抑人谋”这句话,我已经计会初定,我会照顾好自己,每天的下午伏在书桌上以你我为主人公,编出天底下最浪漫最唯美的故事。 “顺天知时,通于权变”。我会做到这一点儿的,我决心不再去做小人之儒,去皓首穷经,虚度人生。 “时不可兮骤得,聊逍遥兮容与。”时间已经快6点半了,周遇,你又要和你的女儿回家了,相信再有一会儿我便可以又像昨天那样听到你那很有力气的脚步声和你的女儿的嬉笑的声音了。我为了你,会保全自己,会一直想念着你…… 第10章 复印店 第10章复印店一连好几天,我给了自己巧妙的安排:上午的时候,我去小区后花园玩,中午我在家玩电脑,在电脑上码字码到中午两点钟,下午则在卧室(也算的上书房)里看书写书。我为了周遇,决心写书挣钱,开始生活的很有规律了。这使我想起了在《二十五史》上读到的一句话:“若毫无节*,随其饮啄,乃是刍狗万物,何以君为!” 就在今天上午9点半,我在小区后花园玩的时候,我一直都很奇怪,怎么这么多天没有见到周遇也来小区后花园玩了呢?于是,我低着头在后花园一边散步一边寻思着。 碰巧的是,没有看见到周遇,却看见周遇的妻子领着一个大约十岁的小男孩也来到小区后花园玩。我认得这是周遇的妻子,因为我已经见过她好几回了,这个小男孩,想必是她的儿子吧。 “你老公今天怎么没有出来啊?他在家吗?我好久没见过他了。”我耸耸肩,壮着胆子问了句。 “我男人?他已经工作了,已经上班了,他今天中午的时候会出来来这里玩,想见他的话可以在中午的时间等他。”周遇的妻子说了这样一句话,他好像对我有成见,只是这样回答了我。 “哦,好的,好的。”等我说完,她便领着她的儿子去小区的桃花林那边玩去了。我自己也觉得多少有几分尴尬,于是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三星”牌具有mp3功能的手机听音乐,我戴上耳机,这耳机还是新买的呢,粉红色的。不知手机店老板是怎样看待我的,我明明是个男孩,却给我配了个粉红色的耳机。价格倒也不贵,才10元一只。 中午,我回到家,吃过饭后,沏了满满一杯“碧螺春”茶叶水。本来按照安排中午的时间是应该在电脑上码字的,可是为了周遇,为了见他,计划也改变了。我给妈妈打了个招呼后,就在12点半的时候便提着杯子下楼去了,然后就坐在后花园的*场边的长椅上等周遇。 身边不远处,我们小区里的那个老人,那个园丁,正在种植一种新的花木。园丁看了我几眼,他似乎一眼就能看透我的心思,然而他却不与我说话,我和他彼此都不愿打破这份宁静。 我饮下一口沏着蜂蜜的茶叶水,甜甜的,却又带有三分的苦。周遇他还没有来,由于昨天新买了一个粉红色的耳机,感觉很新鲜,于是我又戴上耳机,听一听昨天夜里用读卡器在电脑上下载的新歌曲。“为你而活是我许下的承诺。”不知这歌词是谁写的,然而却写得这么认真。 蓦然,抬首北望,这一刻,周遇,他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就蹲在柳树下大理石铺成的小路上。他的孩子斜躺在他的背上,周遇呢?他又在玩弄自己的手机。 我冲着他笑,笑的好从容。他也冲着我笑,笑的好喜悦。“来这里坐吧。”我向他发出邀请。“嗯,等一会儿。”他低头说道。 “等一会儿?等一会儿是几秒钟啊?”我在心中喜悦的想到。还没等我想完,他就真的站起身子朝我这边走来。他转头对着他的孩子说道:“你去那边玩吧。”于是他的孩子便飞快的跑到亭子那边玩去了。我见他走来,赶紧把茶水瓶子从椅子上拿起,放在夹紧的大腿上。 此刻,他坐在我身边细细的端详着我,让我很不好意思。我看向他的下身,他的大腿很长,和我一样。我轻轻的挨近他的肩膀,看着他说道:“嗯,嗯嗯。这段时间我怎么没有看到你啊?你去哪儿了?”“我已经工作了,已经上班了。”他自豪的说道。“嗯,我也听你的妻子说你上班了,只是不知道现在你在哪上班呀?我细声轻气的问道。 “我,我现在在一家复印店上班,当了个印刷工。就在咱们小区不远的鑫迪印刷店上班。”他似乎很有底气的说道。 “复印店,活儿一定很轻吧?又是高科技,祝福你哟。”我有几分羡慕的说道。此时的周遇,眼睛看向远方,看着东南方向的那片桃花林,显得有几分老板气。 “其实在我前些年的时候,妈妈就打算给我投资几万块钱让我开家复印店的,只是我自己有点儿二流子,怕干活,所以就没有去开复印店,而是选择了搞写作。以后我会去你们复印店,也就是鑫迪印刷店,去找你的,因为我很想把自己的《相遇最美》这本书出版印刷一下的。”我看向复印店的方向对他说道。 第11章 坐车的路上 其实,我们家是有两台电脑的,一台台式的家庭电脑,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华硕”品牌的,这台笔记本电脑是我弟弟前些年在洛阳市赛博电脑城买的。昨天,我又回洛阳了,所以这台笔记本电脑,“华硕”品牌的,我开始用了。 前些年的冬天,我在离我们家不远的家电用品城买了一台喷墨打印机,一直以来用a4纸进行打印。可我很想把自己写的这本《相遇最美》打印出来,然而又不想用a4纸那么大的本子,很想把书印的小一点。我看打印机的电子说明书上写的是可以打印a4和a5纸张,我一直都不知道什么是a5纸张,今天中午上网用“华硕”的笔记本查了一下,原来a4纸是a5纸的两倍大。我很欣喜,原来准备去复印店,就是周遇工作的那家鑫迪印刷店,准备去那里复印的,看来不用了,在自己家的打印机上用a5纸打印就ok了。我觉得明天这本《相遇最美》打印出来之后,可以再用电脑上的world文档打印出一个很优美的书本封面,然后这本《相遇最美》就可以让妈妈拿到街上卖钱了。 这种下午茶的时光很是优美,很是轻雅,戴着耳机,听着fm收音机里的音乐,有一种都市的节奏感。其实,我每个月总要抽出七天的时间和妈妈一块儿去乡下外婆家走走亲戚的,就当是换个环境,旅游一下,那种坐在汽车上,看看窗外的风景,另外再戴上耳机听一听海誓山盟的音乐,感觉很是舒心,很是惬意。 回小山村的路上,我看到那伊河水如雪涌动,我看到那新开发出来的大楼如林耸立。其实,我是很喜欢陶渊明写的诗歌的,我向往小山村那清幽的环境,与隐居世外也没有区别,我曾经想过在哪里修仙,在密林禁地里修练内功,在小山村当一个永世不仕不娶的单身快乐男孩,哪怕是孤独的度过一千七百年。 坐在汽车上,我看向窗外,向往着东南的方向,因为那里是我的目的地,那里是外婆的家乡。傍晚的时候,可以看到那里黑黑的山岗。我想起在我未成年的时候,我曾经在外婆家的小山村充当书生,自己一个人把草药筐子卸下肩膀,躺在高高的杜若山岗,朝着洛阳的方向掉眼泪。 想不到的是,现在,那个小山村已经被划入洛阳伊滨区,成为了洛阳市的一部分,村子里边已经修好水泥路,路旁已经安装上了崭新的路灯。夜里,站在路灯的华丽白色荧光之下闲聊,已经成了村中人的新身份,新可以。 就那样,陪着妈妈在山村住了一个星期,散步,听音乐,休息。不知不觉又到了走的时候,回洛阳的路上,我依旧坐在车上戴着耳机听音乐。我又开始向往着洛阳市,因为这座城市里,有我的爱情,我爱住在我们家楼上的那个名叫小李的温柔的男人,我爱住在我们家楼下的,住在5楼的周遇和周遇的一家人。 我是我们这道街出了名的家,但是在邻居们的私下议论里,我更是个“懂财”,因为我一写书挣到钱就开始花钱,直到花钱花的一分不剩,只好背着背包,带着自己的心爱的书籍去外婆家的小山村继续培养灵感。 我一直想和父母分居,过那种无人约束的日子,看来,以后我不能再“懂财”了。因为我喜欢周遇,才能写出关于他的文章,我意已决,将来我一定要送他一部好手机,要那种会上网的,带mp3,带mp4和照相功能的最新流行的大屏幕,有厚度的品牌手机,权当见面礼吧。 今天上午,我和妈妈一起去丹尼斯量贩了,妈妈给我新买了一条280元的蓝色牛仔裤,因为夏天就要到了,这是我的新“装备”,另外又花了160元买了一个好的,很轻雅的衬衣,一身高雅的,素素的打扮。明天早上我要是去小区后花园了,周遇要是见了,一定喜欢。若他不在小区后花园,我依然会徘徊在小区后花园的*场和柳荫下,等他。 我记得《诗经》上有这样一句诗:“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是的,七天没见周遇,我觉得自己已经“为伊消得人憔悴”了。我打开“华硕”牌笔记本电脑,用360搜索引擎搜索自己的名字:“毛公瑾”。网上有人评论我的小说,说我拥有丰厚的国学底子。我承认,因为我每天下午执笔写稿之后就要翻看古代有益书简,我终究是个封建的小书生,“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这句话,我从今天起才正式领悟。 其实,隐居世外,是每个人的梦想,别人都做不到,然而我却做到了。我想起那些年我未成年的时候在小山村上山采药,趟着山中的小溪水默然无言。我前些天和妈妈一起住在外婆家的深宅大院里,上午在阳光下与妈妈开了个伤心的玩笑,我微笑道:“将来我走了,往小山沟的沙子地上一倒,这辈子就结束了。” 听了这话,谁会不伤心呢?不知周遇,他真的舍得让我走吗?嗯…… 第12章 手机 昨天的上午,又是一连三天一个人在家,妈妈去照顾生病的外婆了,我躺在卧室的床上无聊。于是翻我弟弟的那个放在床头的旅行包,我弟弟在郑州上学,所以这个旅行包扔在家里,我弟弟的旅行包里总是会有许多好东西,这是我喜欢翻看我弟弟的旅行包的理由。 我弟弟和我的妈妈都是那种属相属羊的人,都是那种很开明的人,而我则是属相属龙的人,我是一个写书读书的人,我也很开明,我们一家人不计较这那。 我翻看我弟弟的旅行包,居然得到了一款梦寐以求得东西,是那种会上网,带mp3,mp4和照相功能的lg牌的小米手机。我原来的那款三星牌手机已经坏了,触摸屏已经不灵了,正想买一款新手机呢,看样子不用再买了,用这款lg的手机吧。 只是,怎么开开关都打不开,用万能充电器充满了电也打不开,看样子也是一款坏了的手机,要不然我弟弟也不会把这款lg手机扔在家里。于是,我决定把这个手机拿到楼下的一豪通讯手机店里维修一下。 我快步走到楼下那家手机店,老板娘正在店里梳头发,看样子是刚起床不久。我说道:“这是我弟弟的手机,已经坏了,开关开不开,你帮我修修吧。”老板娘笑道:“是不是没电了?”我说道:“用万能充充过电了,还是不能开。”老板娘转过身笑道:“老板来了,找老板修吧。” 老板从里边的房间里走过来,我认得他,就是上次卖给我粉红色耳机的那个老板。他很是熟练的接过手机,然后用仪器检查了一下,微微笑道:“好像是主板坏了,得更换cpu,只是价钱有点贵,得150元以上。”我想了想,问道:“200元可以吗?”老板和老板娘同时笑道:“200元,可以可以。”于是我把手机留下,把手机里的内存卡和电话卡全部装在蓝色牛仔裤的口袋里。 等我回到家,很想和弟弟用网络说一下,于是我打开弟弟放在家里的华硕牌笔记本电脑,回到客厅里又把台式电脑上的调制解调器开一下。 我用qq和弟弟聊到:“你的那个坏了的手机我拿到手机店修了。”弟弟回答道:“那个手机没有坏,只是电源开关不灵了,花30元钱给老板就可以了。”我回答道:“可老板说是主板坏了得花200元钱呢。”弟弟说道:“没有他所说的那么严重,你赶紧去把手机要回来,别再修了。”我说道:“那好吧,我这就去要回来。”看样子弟弟在这方面,是个行家,是个高手。弟弟在qq上回答道:“嗯。” 于是,我也来不及关上电脑,就飞快的穿上网鞋跑下楼去。等我跑进那家手机店,老板再见到我的时候说:“手机已经修好了,不是主板坏了,是电源坏了。”我笑道:“原来是这样子啊。那,那得多少钱啊?”老板再次笑道:“三十。”我想都没想,从蓝色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50元钱,递给老板。于是老板找给我20元钱,我把20元钱放心的装进牛仔裤口袋里,心满意足的拿起我弟弟的lg手机回家了。 正在我写字的瞬间,楼道里传来我弟弟的脚步声,他刚从郑州回来。我打开门,看见他穿着蓝色的上衣,很新的,想必是刚买的。 我让他帮我把电话卡装好,然后请求道:“这个手机我用用好吗?”他想都没想说道:“好的。”我心满意足,于是回到书桌前继续趴在书桌上写这篇文章。 人生相遇不容易,心情不好了可以出去旅行。天开始黑了,我可以戴上粉红色的耳机听一听新下载的几首好听的音乐了。 第13章 说媒 在我年轻的时候,住在周瑶村种地读书,村中,我和一个名叫西周的老头是朋友。因为那个时候的我还小,我经常去北方的学校旁的商店里买辣条,一来二回的便和西周说上话了,和西周打上讪了,我和西周有着很深的交情。 不久之后,夜里外婆睡在大床上打瞌睡,我便睡在小床上看着冬夜里窗外清澈的月光。外婆看了我半响,笑了笑:“你也长大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个天理,有一个名叫西周的老头给你说了一个媒,女方是一个还在上小学的女孩,是咱们村玄的女儿,你愿意吗?” 我笑了笑:“外婆,其实我一直都想在这个小山村落户,因为这里清白。只是,我是一个读书人,我是一个书生,功不成,名不就,好像还太早了点。” 外婆笑道:“不早了,不早了,傻孩子,已经不早了,这花儿开了,如果你再不采,等到季节过了,你只会更伤心。”我躺在小木床上看着冬夜里清澈明亮的月光,想了想,叹道:“那就先见一见吧,总得让我知道那女孩是谁,长得什么模样。”我打开mp3戴上耳机听着《白狐》那首音乐:“能不能让我为爱哭一哭……” 我还是千百年来不变的一介书生。冬夜里冷气吹动棉布红帘,屋里冷冷的,我打了一个冷战。我想象着红花漫天飞,村里人那祝福的一幕,真的能成为现实吗? 我一贫如洗寒窗苦读,真的会有女孩在乎我吗?我的一生就只能在翻看书简间度过。 第二天,我起的早早的,把脸儿洗的干净新新的,外婆走过我身边,叹道:“没有必要那么紧张,以一颗平常的心去对待就是了,估计这门婚姻也难成。”我不理解,这是什么意思,我诧异地望着外婆,她的脸充满伤楚,然而,外婆他却又温婉的笑了笑。和他相处五年,她的话语里总是充满智慧,充满玄机。 我无言,我抹抹“美加净”雪花膏,推开厚重的木实大门向北方走去,北方有佳人,我信步走去。就在下坡路的路口,那个小学女孩就站在路边,站在黄土铺就的路边。站在她身后的是我的媒人,我的老朋友,那个名叫西周的老头。他们两个人看到我后,充满喜悦的表情,能看得出来,那个女孩化了一层红红的淡淡的胭脂。 “能看中不能?”西周向女孩问道。女孩笑道:“能看中。”就这样,我和女孩站在一起,对面而视,女孩笑得好从容,笑得心花怒放。而我呢?我却只能浅浅一笑,勉强一笑,我是一介书生,我能有多么可以呢?我怕和她在一起,只会是害了她,只会是让她和我在一起过并不富有的寻常日子。 一直以来,不管是现在我活在城市还是那时候活在山村,我都是个单身男孩,是个单身主义者。 我看了看那个女孩,她的眼角闪动着晶莹的泪珠,然而嘴角却泛起微笑,看样子她是一厢情愿。我的眼睛湿湿的,我想此刻,我的眼睛一定很黑。我深明白,我是个读书人,我是个书生,我不能娶她。 媒人动情地问道:“你能看中不能?”我咬紧嘴唇,然后轻声却又坚决的说道:“忘了我吧,就当我从来都不曾出现过。”媒人惊讶的“嗯”了一声,然后,他和那个女孩目送着我向着北方的远处走去,然后我的身影消失在媒人和女孩的视线里。 我曾立誓:“这辈子,终生不仕不娶。” 英雄未有俗胸中,出没岂随人眼低?我的心,早就走了,早就死了。我愿隐遁山林,甘老林泉之下,惟有无情无意,无思无恋,无牵无挂,才可以无所羁绊,在这个小山村活得从容,我的心,早死了。 第14章 逼婚 第14章*婚 我回到家后,外婆问我:“你到底愿意还是不愿意?”我低头言道:“不愿意。”外婆深深问道:“难道是人家长得不够好看?”我说:“不是。”外婆又问道:“难道是人家不够清白?”我又言到:“也不是。”外婆更加惊异:“那到底是为什么?”我掉下眼泪:“那是我不愿意像凡夫俗子那样生活。”外婆用偃师人的本地话说到:“你招,全村人都已经说好了。这次你愿意也得愿意,不愿意也得愿意,就是*也得*着你当新郎官,入洞房。这事儿你自己考虑,因为你已经到了十七八,到了这个年龄。” 我无言,一个人站在寒冷冬日里大宅子院落里,风吹热泪黄叶飘飘。我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该笑的是当地人竟然如此看得起我,如此不嫌弃我,让我在这个村结婚,落脚,落户。该哭的是,从今以后,我恐怕不能再孤单逍遥的活着,不能再夜读《三国演义》,不能再做一个独醉江湖的书生,恐怕就要像别的村中农民一样成为一个凡夫俗子。 就在我单身一人站在深宅大院里想象着我未来的走向的时候,村中,妇女们和老头老婆们,青壮年轻人和小男孩小女孩们正站在玄的家门口议论此事,好像是在开广场会一般。几乎每一个都是这么说的:“他愿意也得愿意,不愿意也得愿意,就是*也得把他*上轿子。”这时玄的女儿笑得很开心,他好像很幸福的样子。媒人西周用手势比划着对玄的女儿笑道:“你招,咱这就叫做*婚。” 就在这个夜晚,当我刚脱了满身的衣服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睡觉的时候,外婆她躺在另外一张大床上看了我半响,于是就真的开始*婚了。她严肃而又认真的用偃师土话说道:“你招,想在这个村落户就得和这里的小闺女结婚,否则,不让你在这个村住,撵你滚蛋。”她是一个老人家,又是我的亲外婆,然而,没想到的是,她说话竟这般冷酷,这般恶毒,这般不留情面。 我的稚嫩的脸庞流下滚滚的热泪,我只是一个来自江南水乡的外地人,而他们,却都是一群子本地人,我怎么斗?我一个外地人怎么斗得过他们这一群本地人呢?我渴望在这里住下去,如果我不从了这门婚,他们又要像原来那样撵我滚蛋。 这时我想起了那些年我住在洛阳大城市里的时候曾经所喜欢的女孩。我看向东南的天空,夜空蓝的如洗,还有那清澈的月光,这又使我想起了小时候在老家在江南水乡曾经喜欢的我的女朋友佳佳。我向着冬夜的天空叹了口热气,恨恨的说道:“佳佳,我再也见不到你了,我再也配不上你了。” 这时候躺在大床上的外婆爬起身子,然后向着躺在小床上的我凶神恶煞般的怒吼道:“啥呀?啥呀?你说的啥呀?!”这时,我忍不住泪流满面,泪水顺着头发流到枕头上,一片湿湿的。外婆很生气,又很凶恶,本来她睡前也没有脱完衣服,只是把外套脱了,没有脱棉袄。这时她从床上爬起来,然后站在大床边,站在桌子前,她的身躯挡住了我的视线,挡住了窗外清澈的月光和蓝如雪洗的天空。 她愤怒地说道:“给你说个媒,说个小闺女,是让你当新郎官,是让你拜天地,是让你入洞房的,是让你享受女人的温存和温柔的。想不到你竟如此拒绝,你算哪门子书生,一点都不通大理!”外婆走向屋外,她恨恨的似乎很生气的样子。 不到三分钟,我的舅舅马好马振好便从屋外闯了进来,他大声呵斥道:“恁不成样儿,让你享福的,你却如此不争气,忘了曾佳佳,她不是个好女人!” 外婆又从屋外走进屋里,握紧我冰冷的手说道:“冰磊,这事儿咱好好说说。” 第15章 清晨 第15章清晨这时,我想起了我曾经看过的一个电影《梁祝》,我清楚的记得梁山伯被祝英台的母亲*着写绝情书的那个镜头,然而想不到的是,今日这个祸,却到了我的头上。 我从床上坐起来,然而寒冷的冬夜里我却感觉不到丝毫的寒冷,我已经无法再考虑下去,我的眼角噙满的热泪流下脸庞,我愤怒却又无力的把双手重重的打在自己温柔的大腿上,然后痛下决心的喊道:“好!我从!” 于是外婆和马好舅便不再*我,他们同时走向屋外,马好舅虽然是村中一霸村中英雄,然而也忍不住流下眼泪的说道:“那都那吧。”外婆也伤心掉眼泪的说道:“那都那吧。”于是他们两个一起向着老宅子外面走去,肯定去和村中人合计这件事情了。 我“啊,啊,啊,啊”的痛哭一番,然后倒在温暖的小木床上,我心疼自己,于是盖紧了被子,然而,这种痛苦,怎能用一个被子就能盖住?我用白白的牙齿紧紧地咬着被子的浮头,把被子的浮头都咬碎了,棉花套子裸漏了出来,白白的,像雪。 看来我注定成为这里的人,我蒙上了被子,痛哭一番。我想了很多,可那些都是很久以前的回忆了,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 我想到了自己的未来:我会拿着镰刀背着竹囊上山采药,而我的妻子,玄的女儿,他就站在大门口抱着我和她生下的男孩站在她们家,也就是我的家的大门口等我,夕阳落下山畔的时候我会回家,和她在一起温存一番…… 这样想了想,反而释怀了,我温存的一笑,流下眼泪叹道:“佳佳,就让我忘了你吧。那年我走的时候,就不会再回去了…… 第二天的早上,时钟才指向5点钟,我就已经早早的起来了,外婆比我起得更早,她穿好了衣服庄严的坐在大床帮上。我穿好了衣服,然后站在红色的木实桌子前,看向窗外那黄白糅合的完整的圆圆的月亮,月光洒在我滴泪的脸上,好忧伤,也好浪漫。 外婆嘴角挂着丝丝的微笑,慈祥的问道:“冰磊,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我亦微笑,头儿轻轻低了一下回答道:“婆,从今天起我就是这里的人了,我就是新人了,我就要永远的在这里落户了。”外婆笑道:“知道这个就中。”我叹了一口气,伤心的向着屋外走去,然后站在大宅子的前院里,我的身上,洒满了清澈的月光。满是忧伤,满是浪漫。 我有几分发愁,我在愁着以后我的何去何从,我在愁着未来的生活的走向。此时外婆从屋外走了出来,她怕我冷。她语重心长的说道:“你昭,你也不用愁这愁那,以后不让你出去干重活,就让你在这里的深山老林上山采药,当个药郎。你自己再配合一直读书,写一些文章,用电脑发表,可以挣一些钱,一辈子就花不完了。你昭,你舅舅家也有电脑,回头再给你装一个网线,装网线你舅舅和你弟弟去办事儿,装网线的钱由我付。” 听到这里,我忍俊不禁的笑了,自己在心中盘算到,这不正是我想过的日子吗?只是,我这样子过,怎能对得起远方的,东南的女朋友,佳佳。佳佳,我恨你,当初你为什么一定要我离开故乡,让我离开老家,你怎么舍得我离开你?当年在故乡,有谁看起我一个穷小子了?然而这里的人,却是如此的抬举我,如此的心疼我。 佳佳,你们不要我了,我也不要你们了!今生今世,从今天起,我就是这个小山村的人了。 我笑了笑,低头笑道:“外婆,我愿意留在这里,我愿意一辈子留在这里住,哪怕是一千七百年。我愿意过一边上山采药一边读书写作的日子。我愿意和玄的女儿结婚。” 外婆笑了笑,这正是她想要的答案。一个晚上的时间,我已经想明白了。这个村庄名叫马窑村,我想起了我小的时候,第一次去这里的小学上学,就有人管我叫马冰磊,而今天,我就要出嫁给玄的女儿了,将来户口本上,新登记的名字,那一定是:马冰磊。 我的心,死了,死在了这个小山村。 第16章 竞争 第16章竞争恰巧这一天是黄道吉日,本来这个村庄的人也早就安插好了,当太阳的第一缕阳光照向小山村的时候,村中人忙着抬桌子抬板凳,忙着准备吃桌。我看到马好舅吸着烟似乎很忙的样子,我知道,婚礼快要开始了。我看到振瑶舅笑嘻嘻的和村中人来老宅子抬桌椅板凳的时候,我知道婚礼就要开始了。 自从离开故乡佳佳,我已经很久没有再体验到女人的温存了。我笑了笑,走向后院,一个人坐在红木桌子前,窗外,没有下雪,我也并不哀愁。 外婆和阴阳先生彪和媒人西周来到我的书房里,阴阳先生彪摸着我的肩膀说道:“你招,你就坐在这里等着就好了,等到时辰到了,我们来接你去底下拜拜天地,还有,还有入洞房。我无言,笑了笑,然而,这微笑,却是多么的勉强。 隔壁邻居怀平老位爷来了,他掉着眼泪却笑得灿烂无双,他怀里抱着一坛女儿红酒,他笑嘻嘻的把女儿红酒放在我的书桌上,这也正是我想喝的一种饮用品。怀平老位爷笑嘻嘻的对我说道:“你招,那些年你是一个孩子家,还年轻,不让你喝酒,你去学校你清舅那里买酒,他总是不卖给你。你招,今天让你喝个够,女儿红酒。” 然后,他们都出去了,不一会儿,我便听到了村中鼓乐喧天的声音,我知道,婚礼已经开始了。我有一点疲倦,于是趴在红木桌子上小睡一会儿。渐渐的,日头出现在镶嵌着白色玻璃的窗棂上。 其实在我心中,我最喜欢的不是玄的女儿,我最喜欢的是本村中赖坡的妹子,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偏偏有媒人西周老头的撮合,阴差阳错的,我就要与玄的女儿结婚了,而且这婚礼又来的这么快,来的这么突然。 赖坡家有两个妹子,赖坡的妹子和我曾经在深山老林里,在密林禁地里,在我修炼内功的沙滩上发生过鱼水之欢。 就在我趴在书桌上想着赖坡的妹子的时候,赖坡的家里,赖坡的妹子也正坐在书桌前写字,画画。赖坡的小妹子跑到门街看热闹,才知道,原来今天是冰磊与玄的女儿结婚的日子。赖坡的小妹子披散着头发跑回家里,很是张惊的对赖坡的妹子说道:“姐,冰磊要与玄的女儿结婚哩。”赖坡的妹子当时便很是震惊,一瞬间,赖坡的妹子手中铅笔便掉在书桌上。 赖坡的妹子忍不住泪流满面,然后向着高处冰磊住的老宅子的方向伤心的哭道:“冰磊,想不到你竟如此负我!冰磊,你这个天杀的。”赖坡的小妹子拉着姐姐的手说道:“姐,走,咱去看看去。” 到了门街,果然,一片喧闹,每个人脸上都有红红的喜色,当然也有人掉眼泪,只是,那眼泪,却是幸福的眼泪。 玄的女儿穿着粉红色的棉衣,很是好看,那棉衣,还是300元,在扣天街买来的。赖坡的妹子看了看,这时,众人的眼睛都盯向赖坡的妹子,谁会不知道呢?她曾经和冰磊在一起了很多个晚上,谁会不知道呢?她和冰磊,才是天生地设的一双。只是,她没有提前委托媒人,而媒人的特点就是“媒婆,媒婆,图个吃喝。” 所有人都愣着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于是,赖坡的妹子转过身的时候说了一句重重的话:“我非把俺冰磊抢回来不可。” 赖坡的妹子回家去了,不一会儿,她跑到了门街,手里多了一把刀子。 她走到玄的女儿的家门口,拿着刀子对玄的女儿说道:“今天我和你来场决战,我非把俺冰磊抢回来不可。”想不到的是玄的女儿竟一巴掌重重的拍在了赖坡妹子的头发上,很是欺负人的说道:“日你娘儿,没看到俺家气势恁大。”这时,赖坡妹子的短刀掉在黄土路上,她毕竟温柔,她毕竟没有玄的女儿凶恶。 我正在书桌上掉眼泪,不知是为谁,偏偏这时,我正在用mp3连着多媒体音箱听音乐:“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离开你时你正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第17章 我祝愿 第17章我祝愿赖坡的小妹子跑向我住的老宅子的后院的窗户边,趴在窗户上偷偷看了我一眼,此时的我正幸福的趴在红木桌子上看着窗外的阳关丝丝微笑。 冬日的阳光多么的珍贵,冬日的清冷多么的清寒,这一刻,变成了永恒,它镶嵌在大脑的回忆里,镶嵌在这个小山村每一个人的心头记忆里。 赖坡的小妹子跑向玄的家门口,赖坡的妹子正低头不语,站在冬日里的小山村的黄土路上,此时村中人的目光聚焦在赖坡的妹子的身上,谁都知道,她才是冰磊的结发妻子。 这时候,便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这时候,赖坡的妹子很愁,而我更愁,我们共同愁着我们未来的归宿。今生今世难道始终无缘的共舞? 赖坡的小妹子掉着红红色的眼泪对赖坡的妹子说道:“姐,冰磊正抱着女儿红酒坛子笑哩。”赖坡的妹子说道:“我让给你。”而此时,玄的女儿也很伤心的说道:“我也没有什么恶意,我只是不愿意再戴绿发夹。” 就这样,婚礼开始了,鼓乐喧天,好一派热闹的场面。此时,mp3里,连着音箱里,响起刀郎那首《大敦煌》,这声音铺天盖地,响遍马窑村的每一个角落,歌词是那样婉转:“我用佛的大藏经念你的名,轻轻呼唤我们的宿命。轻轻呼唤我们的宿命……” 赖坡的妹子用手背擦了擦泪水,向着自己的家跑去,而后,全村人,全都为她掉下寒冷的冰雪般的眼泪。 而媒人西周和阴阳先生彪们却擦干眼泪对门儿人说道:“你招,咱该怎样怎样,总得把婚礼办完,总得把桌儿吃了。” 于是,婚礼就这样在大雪纷飞中开始了,而我,却还不知道这一切,我依旧趴在红木桌子上搂着女儿红酒掉那种幸福与伤心糅合的眼泪。 当门儿人全都进入玄的家,围在桌子旁边,坐在长椅上的时候,阴阳先生彪开始宣布婚礼开始,玄的女儿笑的很开心,她以为,自己这个花苞,就要开放在冰磊的怀里。 这时候,赖坡的妹子抱着一个“祥和喜酒”的酒坛子闯了进来,这个祥和喜酒的酒坛子还是她从冰磊的书房里偷来的,那里面她自己装了一坛子的杏花村酒。 她此时的眼睛黑黑的,那是因为她已经伤心伤到了顶点。她抱着祥和喜酒走到玄的女儿的跟前,此时的玄的女儿的眼睛明亮,充满光彩,而且还穿着粉红色的棉衣外套,此时的玄的女儿,是一个等待的新娘。 赖坡的妹子低着头,头发是那般的干枯与黑暗。她猛喝了一口祥和喜酒,她动情的看着玄的女儿,伤心掉眼泪的说道:“我祝愿,你给冰磊,白头偕老。我祝愿,你给冰磊,洞房花烛。我祝愿,你给冰磊,温柔缠绵……”然后她猛喝了一口祥和喜酒。 谁会看不出来呢?她的心有多伤,她的心有多痛,她的心有多疼。 于是赖坡的妹子不停的喝祥和喜酒,她想把自己灌醉,这样,她会少几分痛苦。 赖坡的小妹子去抢她的祥和喜酒,然后跪在地上求情道:“姐,你别再喝了,冰磊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姐,他只是一个穷书生啊,他只是一个穷书生啊,考试考23分,他连是个高中生都不是啊。他只是一个穷书生啊,不值得你为他这个样子啊,咋说你都是不明白。姐,你别再喝了,我求求你了。 赖坡的小妹子抢过祥和喜酒的红红的酒坛子,然后重重的摔在泥土地上,门儿人都看到了,一坛子的祥和喜酒流了一地,这酒是那么的清,那么的寒,那么的冷。 于是,这婚礼也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怀平老位爷先说了一句:“那都那吧。”于是门儿人也统一都陆陆续续的说道:“那都那吧。” 就这样,一场婚礼也没有办成,就这样,不欢而散…… 山中书生采药记 山中住着一个书生,他身无分文,他一贫如洗,他是一个被母亲抛弃的人,他那些年住在洛阳城里面,而今朝,他就要永恒的在这个小山村落户,这里本是他的外婆家。 其实,一直以来,怀平老位爷就一直提醒他:“你招,你应该在这里落户,在这里当上门女婿,我可以给你说个媒。”然而,这个书生,冰磊,也就是我,却好像怀平老位爷是要杀我的一样,不禁流下了无奈而伤心的泪水。 就在这样一个夜晚,门儿人都坐在我外婆家的大门口,都劝着我当这里的上门女婿,我无奈,于是又哭了。外婆向怀平老位爷劝道:“那都那吧,给他说们亲像是要杀他的一样,那都那吧。” 于是,门儿人,也都无奈的笑了笑。过了一会儿,怀平老位爷又对我说道:“你招,可以在这里当个道士,活的也很好,我去山头给你说说吧。”我更加草气了,于是愤怒的回头跨过大门当木回屋里哭泣去了。 门儿人笑了笑,妞位爷笑道:“草了,草了,又草气了。” 我一个人跑回屋,一个人趴在后屋书房的红木桌子上,桌子上,满是写满文字的纸张,门外一阵风,吹拂动书纸,刮倒我年轻的脸上。我看向窗外那满是星汉的天空,天空中清澈的月光,我掉眼泪,我不知道我的未来是何方? 我不想结婚,我不想结婚,可是,门人儿们,却都老是硬*着我在这里结婚,他们老是给我说媒,我都快烦死他们了。 我向来是一个多心,多疑,多气的男孩,我想,在我趴在后头屋红木桌子上的时候,门儿人一定又在说我的短话,他们向来喜欢议论我,讲我的坏话,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啊。 于是我又离开后头屋,跑到门儿街,果然,妞位爷和怀平老位爷还有我的外婆们,他们都在议论我。于是我生气的站在大门楼子底下,气的脸儿绯红。妞位爷看见了说道:“又出来啦,又出来啦。”我冲着妞位爷怒吼道:“是的,我出来了。”我向来不待见妞位爷。 怀平老位爷赶紧解劝到:“你招,本村中还有一种生活方式,可以上山放牛,落个牛郎的名声,也怪好。”我想了想,觉得怀平老位爷说的也有几分道理,然而我却回答道:“我也想上山放牛,只是这样一来怕耽误读书。”怀平老位爷笑道:“不妨碍你读书,不妨碍你读书,白天上山放牛,夜里依然可以在灯下读书。这种生活也怪美。” 我用手背擦了擦溢出的泪水,像女人一样口气的说道:“想不到我竟落到个上山放牛的牛郎的下场。”外婆坐在大门口的青石板上无奈又生气的说道:“哎呀,想让你过好日子的,你竟这般不领情,那算了吧那算了吧,你还当你的封建主义老古董书生吧。”我气得脸儿发红,眼泪成滴,夜光照在脸上,这眼泪竟发明发红。 怀平老位爷想了想,坐在我们家对门到木桩上说:“你招,这个村还有一种生活方式,你可以上山采药,贴补自己的零花钱。”这句话说到我的心窝子里了,我看向南方的山神庙沟,想象着我背着竹木混编的草药框子,趟着清澈的山中小河水在山沟里款款而行,也不亦乐乎。 我想了想,说了句:“愿意。”怀平老位爷看懂了我的心思,趁热打铁般的说道:“你招,这样一来不妨碍你读书,早晚上山书囊里装几本书,累了就躺在小河边读你的《三国演义》,这样总行吧?总要让日子好过哩。” 我没有再吭声,低着头不语,此时夜光洒满我的身躯。妞位爷笑道:“默认了,默认了,已经默认了。”外婆也笑道:“看这种生活多美,看这种生活多美,就在这住,就在这住,总要叫日子好过哩。” 我没有考上大学,然而就这样阴差阳错的成为了一个一边采药一边读书的书生。至今日起,我才发现怀平老位爷和妞位爷对我是这般的好这般的好。我去山神庙沟采药了…… 梦回山村 多少年后,我又重新回到这里,我才发现,原来此处,别有洞天,花儿水府,一样的绿荫参天,屋角低檐,群鸟轻轻的飞过。 朱红窗棂,荡漾出昨天梦幻般的回忆。 饮下茶叶水,无尽的清寒之流。你就知道,我会重新回到这里。我想起那些年我青春的时候,我和你共同上山,采下一篮子的金银花草,和颗颗青青的核桃。 人的一生,真的应该知足,这样你才会感到淡淡的纯真和爱意。我听到那声声的鸡鸣和更更的狗叫,我在此处,如同柴居。想起唐诗的浪漫和宋词中的凄美,我把自己的美章佳句收纳入自己出版的《公瑾文集》。 读书人的日子是这般宁静与轻巧,这一刻便阴柔唯美的让人安逸而幸福。我想过要去深山老林里躺在沙地上让小河水洗沐全身,然后再踏着润滑柔软的鹅卵石向山下人间款款而行。 清晨我*练武术在阳光下强身健体,傍晚我就趴在后屋朱红桌子上看书习字。一天的工作就是这样的不拘小节与随心所欲,我从不在意时间已经到了几点几分。 乌黑的秀发越来越长遮蔽了额头,荡漾在眉间让人感到柔软而舒服的轻痒。我想象着屈原先生被贬后一个人行吟江畔,那一定憔悴的充满古典主义的浪漫与唯美。与艺术的魅力自古就超越了生活的庸俗与坎坷,我愿长眠于这纸张与书简中的黑黑文字。 读书与写文的乐趣不言而喻且充满婉转,好像天下就只有这种生活方式才是最合适我的。遥想诸葛孔明先生当年高卧隆中长睡不起,那种一边耕作一边读书的岁月历久明新。我没有先生的淡泊宁静与笑傲风月,但一样感觉着自在耕读的悠悠清闲与充实满足。 我知道盛夏的过去又将是秋日里的黄叶飘飘与万木凋零,我只要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有书简可读与文字可写,让我静待佳音,往后会过得越来越有节奏越来越富贵容易。 山中人兮芳杜若,为什么我会对杜若花开如此的痴迷与向往,就连我在“梦幻西游”的游戏里角色名称也为“杜若男孩”。我想起那些年我上山采集杜若花儿把它们摆设桌前,还有时把杜若花儿轻咽入身体,清香漫漫。 我想过趴在这张红木桌子上轻轻睡眠,很少再去城市那喧哗的车站,像贾平凹老师那样当一个村居的农民作家,这便是我很早以前的心愿…… 月光下 ,我轻抚满是文字的纸张,有一种淡淡的凄婉的唯美。阴暗的书桌前,我似乎穿越过几个世纪,有一种古时书生的浪漫与单纯。难道我的一生就只能在文字和纸张间度过? 伏膺儒教,雅望非常。这是我的性格与倾向。*练武术,抚摸兵器,这是一个爱兵之儒生必不可少的功课。 恃文者亡,恃武者灭,惟有文武双全才能活得平安与从容。道法遵古,这是我泛读国学的心得与体会,我毕竟是中国人,中国毕竟是中国。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之后默而识之,属文立论,这才是最能发挥作用的学习方法。 我崇拜曹*,我敬重诸葛亮,而我更喜欢周瑜。人的一生要永恒读书,活到老学到老,就像当年司马懿在诈病之时仍然爱护自己的书简。 悌风沐雨,忘不了我活在城市里走在大街上的岁月,那是昨日喧哗的回忆。人生是否美丽就看你自己是如何经营,所谓有德者居天下。 若随其饮啄,乃是刍狗万物!何以君为?人生天地间真的不该过分的去追求自由与名利。 重门静守,独居后屋看书与写书的日子里鹊噪无事,冷冷清秋。这才是一个读书人的真正君位。 我只知道外婆要我一定要来,因为她年纪大了,卧床不起,身边缺个搀她走路的人。 运谋决策自古就是书生的风范,我的一生最起码首先要照顾好自己。我想过像诸葛亮先生那样卧龙南阳睡未醒,不知天时天数是如何运转的,谁才是我生命中的先主刘备。 我的心结悄悄打开,已经不在乎了城市与农村的区别。也许将来我最终死于小山村山神庙沟那片染着湿湿河水的细细沙子地上,来生可能要筑精舍于村南五十里的那片生命花开的密林禁地。 我的文若才华网络有所广闻,我居住的这所宅院其实就是本山村的权门贵府。 自觉心源极有灵当学八卦奇异仙术,我就知道北边隔壁邻居住着神相怀平老位爷。人的一生在有的时候也要有所迷信才是治世之能臣。 当今之世其实并不复杂也很简单,以和为贵是城市惯用的法则。深居山村就要入乡随俗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所谓小人拾君子之短故为小人,君子不遗小人之长也故为君子。 听妈妈的话不再去北方学校旁的商店购买零食,我依旧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翩翩书生。 漫山的杜若 ,落英缤纷,开放在山光里,摇曳出丝丝的寂寞。 风儿吹来啦,好美的一幅画,你看那满山的,花儿多美呀。想象着带着小茶瓶,去看杜若花。我一个人,踩着月光下,那是仙子的小小家,梦中的神话。 永居在这个,美丽的小山村,后头屋就是我的天地,我的书房家。 坐在这月光下,构思着文章怎样写,清幽的环境里,我把故事编。 不知不觉,度过了冬与春,清幽的夏日里,虫儿漫漫飞。为什么选这里,因为这里清白,这里就是梦中的小仙家。斜倚在净石上,趟着那小河水,姐姐呀姐姐呀,你是否还记得我?我能不能出现在你的梦境里? 看着那黄纸上,黑黑的文字美,瞬间好像回到了古时候,大明王朝啊。我想过像往昔,读书练武术,一定要制作一把美好的兵器啊,学习招式。 后园的绿荫下,一片明光艳,生活在这里,我的网名是,怡情仙子。从今往以后,我还是书生,一介独醉江湖的小书生,无忧又无虑,日子儿轻轻过。但愿每一天,充实如太仓,但愿每一天属文又习武,我被人们称做文武和奸雄。春秋与冬夏,就这样轻轻过,隐居真的是美透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真的是,我的生命定位在这个小山村。我知道人们喜欢我,想和我通婚,这已经是21世纪,我为什么还不开放呢? 我像那杜若花,也有花开的时候,假若我花开,那一定很美啊。踩着陌陌的草儿,登上小山坡,山间的天风习习又轻雅。我听到狐狸叫,还有那鸟儿鸣,这一辈子就这样,握权自固了。 一千七百年,苦心去修行,再也不用回到山下喧哗的人间,人间。轻泯着茶水儿,咽下在心间,轻轻拂去心中的烦恼,烦恼。就这样决定啦,戴着mp3,听着《白狐》的歌曲,记录那阴美的歌词。 盼望着冬天来,好看瑞雪儿纷纷飞,扬扬缤落。到了那个时候,穿着暖暖的衣,还有融和的棉鞋,坐在这个书桌前,想象着往昔的美。 美丽的小山村,充满了故事多,门口儿妇女们笑,还有男人们说,这里是一片喜洋洋的气氛。 花儿四季飞,明月何时有。朝驰余马兮江畔,夕济兮西池。桑葚树的落英荡漾了迷人的花花世界,昨夜的南柯一梦中我又梦到自己的从前旧好朋友和我共同嬉戏玩耍。 仰望天空白茫茫一片,我知道不久之后雨水雨珠儿又要翩翩飞落透射出丝丝的甘甜,我等待…… 那一夜 山中书生,寂寞空对月。明月照我衣锦还。 在我居住的这个小山村,村南五十里,有一洞府,名曰“马草洞”。此洞深长,一直通往三百里以外的另一个山村——水泉。 在我十三岁的那年,暑假,我来到这个小山村(马瑶)度假。白天我斜倚在振瑶舅的红黄色相糅合的舒适的沙发上看电视:《笑傲江湖》。不知不觉间睡着了,夜里,则来了精神,躺在为舅后头屋的大床上想着自己的一些小算盘和心思。恰巧我的堂弟天晓来找我共眠。 我们两个人没有瞌睡,于是躺在一起讲笑话,讲鬼故事。天晓问道:“冰磊哥,你怕鬼不怕?”我勇敢的回答道:“不怕。”我又问道:“这山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没有?”天晓回答道:“有,村南五十里,有一山洞,名曰马草洞。是毛主席那年代枪毙土匪,地主和国民党的地方,那里面阴森透了,冰磊哥,你敢去不敢?” 我踊跃的说道:“有何不敢?只是,你敢吗?”天晓回答道:“冰磊哥,只要你敢,我就敢。”我认真的说道:“真的,要不现在咱们就去吧?”天晓顿了顿:“嗯,可以,只是咱们去得带上家伙,山里有狼,有鬼。”于是,计会已定,我拿了一把宝剑,天晓拿了一根撬杠,我们又各拿了一个矿灯,带起兵器,就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的向着深山老林出发了。 我们俩一路上说说笑笑的,好是浪漫,在矿灯明明如火的光焰下跨过发着水草腥味的小河水,跨过野生丰茂的杨树林。另外这天夜里皓月当空,星光闪烁,可以看到起伏的山野,听到夏夜里虫儿的轻鸣。 不多时,我们便来到了马草洞口,只是,这洞口还有一扇斜歪着的自然的石门。我们踏入山洞,立刻便有一股清寒之气扑身而来,隐隐约约的,我似乎还看见山洞内有几根白白的什么东西,这就是当年被枪毙的地主老财们的尸骨吗? 唔……我不敢想。山洞内还有一张石床,像那种双人床,这究竟是自然的形成,还是有人的刻意安排?我依旧谈笑风生,只是我的内心,不禁也有一点发虚。此时,山洞外面传来了声声不断的“嗷……嗷……”之声。天晓吓得直打哆嗦,脸儿铁青,抱着我的肩膀说道:“冰磊哥,鬼来了啊啊。” 我毕竟是读书人,我很镇定的对他安慰道:“不择哩,那是狼叫。”天晓更加恐怖,他惊讶道:“那狼叫不比鬼叫更可怕?”说着,他头也不回,抱着矿灯就朝着山洞的深处向着水泉村的方向跑去,跑的时候把撬杠都跑掉了,我拿起宝剑,打着矿灯,向他追去。 不多时,我们俩便跑出了山洞,已经到达水泉村,然后我们绕道而行,向着我们的山村——马窑村,快乐步行,一路上,皓月当空,星光璀璨。 等我们俩走回外婆家的家门口的时候,天已经明了,一夜的浪漫迎来了黎明的鸡鸣。 想你了 我知道花儿开了会透射出丝丝的清香,我知道风儿吹来山坡上的长长青草会微微拂动。遥望山下的人间西北方向的洛阳城市我想告诉你我并没有把你抛弃,请你不用那般的心灰意冷而对我产生怨恨,每个月总有七天我会重新回到你身边把自己的文章在电脑键盘上轻敲。 你说我像云,捉摸不定,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我这样隐居山村,隐遁山林,是因为工作的需要,因为我是一个家,我要在一个寂静的环境中读书与写书。并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才离你而去,一个月中的那七天的宝贵日子里,难道我们就真的不能在一起酣畅淋漓,共看楼外那城里的月光? 旧制不可轻改,二十三天里,我每天都会把你(洛阳)想起,城里的生活是那么充满乐趣充满迷离。我承认是我的失误是我的失算,是我太过封建不懂人间情爱,桎酷人性只知道读书。现在我才明白和与合,这个城市生存的法则。由此看来古今结合才是正确的读书方向。 因为梦见我离开,你从哭泣中醒来。你真的非要我一辈子都陪在你身边?我没想到人的情感是这般脆弱,是我对不起你给了你情的惩罚,我本以为你是不会很在乎我的。 和军事是我的强项,然而我却称不上一个合格的政治家。 写下这篇文字的同时我已经开始忏悔,再过不久我又要重新回到你身边。城里的月光闪耀在,六楼的客厅旁,我明知道我一个人终究斗不过你们一群子人,事情的最终走向是和也是合。 对不起,是你们害了我,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们。我要和你们在一起,还有什么不愿意?只要我们在一起,还有什么不可以? 这里是我的书房,我把故事儿编织,如果你一定要和我在一起,多少天后,我们就会重逢,梦一个人梦的久了,你就真的会在大街上见到他的身影。 事情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般复杂,你要爱我,就勇敢地说,勇敢地去表现,我要爱你,我就应该勇敢地和你轻轻微笑,欢语聊天,其实,我们是相互深爱着的。 只要我能多在洛阳住些日子,我们就能消除很多的误会和不解。你对不起我,而我也对不起你,往后的日子就让我们相濡以沫,互相甜和我们之间的伤痕,为了多陪陪你,我会多在洛阳城里住些日子。花儿到了温暖的季节总要开放,我长到了这个年龄在妈妈的教导下总要明悟。 尾声:“我知道了,我明白了,我看懂了。山中太过寂寞我也向往那繁华从容的城市生活,我也有必须去城市办事儿的时候,好回那里,用电脑向网站传送我的文章。 下雨的日子 ,竟是这般的宁静与轻雅,我仰望这多氺的时光,淡泊,平安与快乐。坐在阴暗的屋中,听着窗户外边那雨水的很有节奏般的音乐般的滴滴答答之声,这个秋日的世界里,真的是充满了童真与唯美。 我感到了微微的发困,想要伏桌而眠,然而却又不想辜负了这美妙的时光,依然*笔写字,写下这动人的词句。 多少年后,我或许会去江南水乡,到那时,依然坐在书桌前,依然坐在窗户边,看那雨珠儿翩翩飞落,感受那潮湿的空气,停驻在那梅雨的季节。 我是正人君子,如果你问我最爱什么花,我当然最爱那洁白的莲花,白的发光,白的无暇。现在,我柴居于此,我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写书上面来。每次,风雨过后,总会有晴朗的天气,早晨,淡黄色的阳光照落在瓦房屋顶上,照落在后院的黄土峭壁上,透露出丝丝的幸福。 灵感来源于想象,住在这个富贵的地方,一切应有尽有。心中思念故居完全可以回去旅游,带上数码相机,照摄出永久的回忆。 日饮茶水两三瓶,不辞长做马瑶人。我所居住的这个村庄,名曰“马瑶村”,这里的人们水水相容,没有妒忌,亲如一家,看样子,我要在这里居住很多个春秋了。 魏武得意于兹日,冰磊徘徊于此间,山沟里,我跑呀跑,才赶到土地庙。我忘不了那杜若山岗的风景迷人,当年不得意的时候,我曾躺在那风儿轻吹的山坡上,身枕杜若花草,微微掉眼泪。 今生,我竟这般孤独,一个人在后院里勤修苦练,一个人在后屋里闭门著书,雨水染湿了门楣,也染湿了我冰冷的心情。后园夜间,月儿自明,躺在床上,能看到那皎洁的月光,照在窗间,照在桌案。 山中采药,身处草泽,那是昨日辛苦的幸福,那是昨日青春时的回忆。 “嗟尔幼志,有以异兮。独立不迁,岂不可喜兮。”我愿长居此一千七百年,我愿长守此一直很多年,这里是我的家,是我最合适的家。 夜里,我没有做梦,一觉睡到天明,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融入了这片沧海…… 古庙门口 书生上山采药去了,他背着一个竹子编成的书囊,然而,他还不忘往书囊里装入几本可爱的书籍,他自己喜欢的小说。他的意思,等到采药累了,可以歇息在小河边,可以躺在草坡上,可以脚浴小河水,清心的看自己的小说书。 他手持镰刀,向着山神庙沟深处行进,走过山神庙的时候,他踏入庙门,向着山神拜了两拜,就当是求个幸运吧。 其实他是逐浪网的家,终身以写书读书为己任,写书,就是他一辈子的工作。一天一千字的网文工作任务其实也并不困难,只要多想,就能写得出来,完成任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做不到。 其实,在以前,他是一贫如洗的,然而,自从踏入写作网文这一行,他开始变得渐渐富有。其实,对他来说,上山采药只是充作写作生涯中的一件乐趣而已,并非真的像山村中的牧牛妇女一样以这为生。 山中有一座古庙,一座无生母的古庙,那里,便是他采药去过的最远的一个地方。小的时候他曾来这里随着妈妈一起烧香,阴差阳错,多少年过去了,他依然流落到这里。这里好生凄美,阴暗与潮湿,推开庙门,阴气*人。 他生活在这个小山村,终生读书,恪守着封建主义道德伦理观念,终生终世,都没有越过雷池半步,方正而典雅,深受山村人的欢迎。 这个时候,已是夕阳欲落,阳光昏黄,他上了香,走出庙门,柴房门前,坐着几个巫婆和看山使节。看山使节正在动手制作小木椅子。 书生于是就坐在柴房门口,和巫婆闲聊,“你也跟着人家学学木工,对你的今后生活有帮助。”巫婆笑着说道。 “不学。”书生倔强地顶了句。“不学,哼。”巫婆似乎不太满意,面面相觑。 “书包里都有什么好东西?”巫婆想探个底。书生赶紧紧了紧书包,怕巫婆抢他的书包,他怯生生的说道:“也没有什么,就是几本书而已。” 几个巫婆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 看看天晚了,还有一点儿冷。书生打了个招呼,说道:“天晚了,我该回村去了,再见。”于是,书生就这样一个人静悄悄的下山去了。 等书生走后,巫婆们生气地骂道:“哼,不学,你心气儿还怪高啊。走吧,早晚还有你爬回来的时候……” 巫婆下山 书生走了之后,看山使节和巫婆们合计:“这是谁家的孩子,眼力劲儿这么高?叫他学个木匠他都不学,打听打听。” 当夜,书生宿于山下人间马瑶村自己的书房里。窗外,明月夜照,好不清馨。书生躺在后头屋的大床上翻来覆去,看着窗外的月光发呆,他想象着白天所发生的事情,感觉有几分寂寞,没有人是他的陪伴。 往后,一连好几天,书生没有上山,也没有出门,整天呆在后头屋里闭门著书,他想靠自己所写的书回头传到网上,挣些稿费。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山上古庙里的来打听书生的消息了。她们来到马瑶村村落里,四处打听:“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读书的年轻孩子?叫做冰磊,长得细挑挑的。“村落里的人立刻回答道:“知道,冰磊,马尧家外甥,马兰家外甥。唉?你们怎么认识的?”巫婆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把冰磊在山中古庙里的事情说了一通:“真清高啊,连个木匠他都不学。” 很快,这些巫婆们便和村中的人串通了一气,排挤小冰磊,而冰磊却全然不知,他正在后头屋写字,他只是觉得门儿街有点儿吵。 巫婆们自报家门:“你招,我们是南山无生母洞主事儿的,回头您羞羞那孩子,叫他学的谦虚点儿,读书都是让你学好成事儿的,不是让你自修自炼的。” 其实,村中人也巴结巫婆,因为在农村,村落里的人都相当迷信。 巫婆们走了之后,傍晚,冰磊去前头屋倒茶喝,茶杯就放在木实桌子上,冰磊在倒茶的那一瞬,冰磊的外婆双眼紧盯木实桌子,白了一句:“看啥离了木匠中?看啥离了木匠中?木匠比铁匠都有功劳,宁可没有铁匠,也得有木匠。叫你学个木匠你都不学。” 冰磊感觉话中有音,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然而毕竟是住在外婆家,外婆她老了,就得学会迁就她,冰磊看了看木实桌子,没说外话,就转身走了,出门去了。 冰磊刚出大门口,没想到门口却坐着一群本村中的老太婆,她们也说同样的话:“那木匠,比金匠都鲜,叫你学个木匠你不学,多学一门手艺对自己有什么不好?都光应记着读书。”另外一些老太婆附庸风雅的说道:“可是,可是,可是得学木匠。” 冰磊自觉理亏,含含眼泪,朝着北方学校走去。 捧个人场 夜里,书生苦读在灯下,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他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他跳舞。 时间在不知不觉间到了夜里9点半,家家户户都熄灯睡觉了,而书生呢?书生依然苦读在灯下,明亮而昏黄的灯下,书生的脸庞看上去好美,像光绪,又像姬发。 这时,门外有动静,这个木门,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开着的,这个小山村清平宁静,从来没有鸡鸣狗盗的事情发生。门外,赖坡的两个妹子,马小乔和马尚香趴在窗户上看了冰磊半响。 当冰磊转向门口看着的时候,马小乔和马尚香闯了进来,马尚香推着她的姐姐马小乔向着冰磊说道:“冰磊,冰磊,我们来找你了。” 冰磊和马小乔深情地对视,马小乔可怜冰磊而动情的说道:“冰磊,我看你怪可怜的,我给你跳支舞吧?” 冰磊和马小乔向来都是互相彼此的可怜着对方,谁都知道他们才是一对结发夫妻。冰磊脸儿红红的说道:“好呀,我喜欢看女孩跳舞。” 马小乔的妹子马尚香摸到冰磊的mp3,然后笑道:“跳舞蹈得配音乐才行。”于是她有点儿手生的打开mp3,刚好mp3连着多媒体电脑音箱。 一曲开始,依然是冰磊和这个小山村的人听了上百遍上千遍的音乐《白狐》,陈瑞和刚辉的合唱曲。 一曲开始,歌曲动人:“能不能为我再跳一支舞,你是我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配着音乐,马小乔翩翩起舞,姿势动人,而她的眼睛,却是那么的深情注视冰磊。 她美,美若天仙,她美,美得清白而雅致。这时候,冰磊看得迷了,看的入迷,眼中心中也只有她。 一曲完了,马小乔停止了舞蹈,而冰磊却依然感觉余音绕梁。马小乔的妹妹马尚香上来摇动冰磊的肩膀很是乖巧的说道:“有钱了捧个钱场,没钱了。你是捧个钱场还是?“冰磊流连于此间,冰磊痴迷于当时,然后他捧着一捧的硬币说道:“捧个,捧个,捧个钱人场。“马尚香接过硬币,高兴地充满微笑,然后她拉着她的姐姐马小乔走开了。 冰磊追出门外,说道:“我送送你们。”马尚香捧起冰磊的小脸,深情一吻,然后笑道:“不用了,我们是用绳子掉着翻墙下来的…… 敲上课钟 毛冰很喜欢曾佳佳,可是,有一个人同样很喜欢曾佳佳,那个人,便是佳佳的表哥——曾军旗。其实,曾军旗比毛冰来的要早,因为曾军旗和曾佳佳在小的时候便认识了。 曾军旗经常穿着一身黑马褂,脸很黑,长得很帅,看上去像个冷面杀手,很冷酷的。那是因为他手上握着一把日本钢刀,那把日本钢刀,还是他小时候去洙街赶集的时候凑齐了零花钱从小摊上买来的,花了五元钱。从那以后,他便成了远近闻名的冷面杀手。 毛冰的婶子陈容该年轻的时候是戏台子上的戏子,专门饰演祝英台的。毛冰的花婶儿对毛冰笑道:“毛冰,我教你学挣钱吧?”毛冰老实的回答道:“怎样挣钱?”毛冰的婶子笑道:“知不知道梁山伯?人家就是靠打上课钟挣钱的。你看,你也有力气,干脆你也去学校里打上课钟,我再给校长说说,给你发点儿零花钱,这样够你吃辣条用。” 毛冰想了想,觉得怪划算,于是就应承了下来,就这样毛冰就真的去学校里打上课钟了,他的花婶儿陈容该给他发了一块电子手表,本来他们家是开商店的,有的是手表。 其实,毛冰的花婶儿早就给曾楼小学的校长李老莫说好的了:“我们不是图挣钱,我们是图演戏的,图个好名声,图个快乐,图个排场。” 从那以后,毛冰除了每天上课以外,还要看着手表,按时候和下课钟。学校里的大钟安放在教学楼的顶部,一根长绳子连着到达校长办公室的门口的水泥圆柱上。 有一天毛冰上课的时候,毛冰紧盯着手表不放,不想,,竟这样稀里糊涂的睡着了,一觉醒来,时间竟然指向了4点半,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毛冰赶紧跑下教学楼去敲下课钟。 从那以后,全学校都传开了,同学们都管毛冰叫“梁山伯”,还有人想欺负毛冰,管毛冰叫“梁傻子”。 曾佳佳听说毛冰在学校挣零花钱,也想去玩玩。 在校长办公室旁边,毛冰握着佳佳的手对佳佳说:“佳佳哟,我教你,这样子“当,当,当”慢一点儿,是下课钟。这样子“当当当”快一点儿,是上课钟,不一样的。” 佳佳回头笑了笑,倒在毛冰的怀里,温柔的笑道:“我最喜欢你教我学上课钟。”然后他们共同拥抱。 书生有家 风雨斜斜落,雷声嗡嗡响。我躺在大床上,一觉睡到明。想象着登深山,游荡于小河底,绿荫之下,我是一个脱离实际,躲避世界的美精灵。 阳光儿稀稀落,夜风儿呼呼响,群木摇曳的温柔睡眠乡里我把美梦儿做。 日饮茶水三杯瓶,不辞长做乡下人。山村的日子美,真的很清闲,不知与不觉间,已度过了十个日子与夜晚。 密林禁地里,我端坐在温柔而湿湿的沙子地上,正在修炼内功,身前是一条小溪,这里虽是在夏日,然而却阴暗潮湿。 我正在寂寞间,山路转弯处,来了两位才10岁的小女孩,走在前面的是马尚香,和我同住一个小山村的赖坡家的妹子,走在后面的一位上身穿白,下身穿黑的是马尚香的姐姐马小乔。 我看到了她们,而她们也看到了我,我知道这是我们本村的女孩,前些天我在赖坡家门口和赖坡的婆说话曾见过她们两个。 她们越走越近,马尚香用手捂着马小乔的手对她说道:“姐,小心他抢。”而马小乔却紧了紧尚香的手说:“嗯,防着哩,防着哩。”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由人的刻意安排,如果不是有人的刻意安排,那么,这一定是一个“天缘”。 她们越走越近,而口中却不停地说:“防着哩,防着哩。”我没想太多,我只知道,我心中很喜欢她,山中的恋爱,向来不受世俗的妒忌。 于是我,书生,就真的色胆包天了。书生知道,马小乔,好对付,而马尚香却不好对付。从马小乔的眼中,书生看出了马小乔对自己的喜爱之情,她,不正是书生这辈子要找的女人吗?她,温柔,贤慧与痴情。 我不想再思考下去,我只知道,我喜欢她,而同时,马小乔和马尚香在心里深处,又何尝不喜欢书生的呢?书生,他虽然一贫如洗,然而却夜夜寒窗苦读,书生,他勤习武术,身体强健,堪称文武双全。 马小乔和马尚香虽然口里一直不停地说着:“嗯,知道他,防着哩,防着哩,”然而却又越走越近。 这一刻,阴暗与潮湿,人世间最美的环境,书生和这两位女子情同意和,四周则全是林木与青草,远处只有喜鹊的声声响叫。人世间,机会,真的很少,书生和这两位女子交融在了一起,这一刻,了,家就是这个小山村…… 从前山中 从前,山中住着一只狐狸,而山下人间,则住着一个贫寒而又清寒的书生。 多少个夜晚,书生一个人寂寞的寒窗苦读在灯下,而很多个夜晚,狐狸就徘徊在书生家后园后面高高的墙坡,在含情脉脉偷偷注视着书生。书生是那么的穷,然而身体和脸儿以及脖子却洗的是那么的干净,那般的清白。所谓一贫如洗,恰到好处。 不知与不觉间,狐狸在很多个夜晚偷听书生读书的时候,渐渐也变得有文化,有素质,有思想起来。狐狸一直都想知道,书生读的那几本书,书名是什么?趁着夜里,残烛尚明,书生读书读累睡着了,狐狸偷偷飞下墙坡,走进书生的房间,偷看书生放在桌子上的几本书,第一本书,便是《诗经》,书页刚好翻到《草虫》篇。 此时的狐狸变成了一个美女,她心疼书生,怕夜晚温寒冻着书生,于是悄悄拿起床上的被褥,搭在了书生瘦弱的肩膀上。 待到夜深人静时书生醒来,此时的狐狸已经走远了,但是狐狸却深深记住了书生的那本书上的文字,是《诗经》《草虫》篇。 狐狸回到山中向花妖,向草妖,向神仙打听一件事情,如果想和一个男人谈恋爱,该采用哪种方式?白头翁向她谈到,可以写信啊,这种方式文明而浪漫,高雅而唯美。 不久之后,狐狸真的给书生写信了,书生接到信后,启开信封,信笺的清清楚楚的一行毛笔字:“喓喓草虫在鸣叫,如果不是把我想,为何写下这般字……”落款人:山中仙。 书生不禁在心中想到:谁会这么在乎我啊?喓喓草虫四字开头,这分明是《诗经》中的章句,看样子写信的对方读过《诗经》这本书。书生想了片刻,挥动手中的毛笔,在信的背面写下一行字:“喓喓草虫在鸣叫,我若真的把你想,便会山中去幽会……” 信,由狐狸收到后,她坐在净石之上捡起书信笑了笑:“他会到来的。” 一贫如洗的书生背起行囊在下午日夕佳的午后朝着山中越走越深。青草地上,书生行走的累了,他放下书囊,坐在软软而舒服的沙子地上,而狐狸则变化成一个纯龄少女,手持她们的信物——那封写着黑色毛笔字的书信,来到书生的跟前。 “喓喓草虫在鸣叫,你我幽会在山泽中,你若真的不嫌弃,可否交个朋与友?”狐狸脸儿绯红的问道。“我穷,我穷,我一贫如洗,怎么配得上贵府小姐?书生自卑的说道。 天黑了 ,雨,又开始扑扑嗒嗒的下了,这里的潮湿很像江南水乡那梅雨的季节。明亮淡黄的灯光下,我睡不着,双手自拥,坐在床头的角落里想象着一些过去的事情。 夜晚,竟是这般孤单。起身下床,穿起鞋只,依然像白天那样若无所是的坐在书桌前,可以看到窗户外面那白白透明的雨珠儿翩翩飞落。 今生,即便是无妻无子,然而也活的形单影只,不乏爱情。潮湿的空气,潮湿的雨夜,潮湿的心情,潮湿的纸张,写下潮湿的文字。满饮一口温温的淡黄色的茶叶水,甘甜而舒服。 我抚摸并玩弄自己新买的优盘,这里面存储了我太多的人生写意与随笔。停电了,在这个幽静而寂寞的山村里,停电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我点起红红的蜡烛,仿若一下子回到了古时候。 想不到的是,画面要在这里定格,想不到的是,我的人生,要在这里定居,一直很久,一直很远。仙谷之中,精灵住的地方,风一吹,杜若花儿就飘满了整个山谷。这里似江南,似水乡,为什么如此多雨?我捉摸出这里天气的规律就是四天晴朗,三天下雨,凑齐了一个星期七天的浪漫美景。 潮湿的房间里,我把回忆儿追溯,我把故事儿轻编。不知不觉间,我在这个小山村已经度过了十二个白昼与夜晚,初来时的新鲜感慢慢褪去,逐渐替代的是现在的这种习惯感与熟悉感。 我走在那花草中,我趟过小河水,漫身都是水草的腥腥味,闻着,怪舒服的。有人说,山中的湖水干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泥巴地,真的,人世间沧海变桑田,我第一次看到这现象,我第一次体验到这种感觉。 我在这里,演绎着最完美的人生,美得没有缺憾,美得没有误差,美得没有伤感。人生一世,随缘而定,不求显达于诸侯,布衣躬耕,为你受苦汗水也是甜。 雨水飘飘洒洒,这一片幸福的海洋,清平,清贫,清寒,清贵,这里便是快乐的梦乡。生平谨慎,必不弄险,如此生活,已然满足。何必千里奔走,无容身之地乎?这个小山村,便是我的草窝,树窝与老窝。 自由自在,随心所欲,没有负担,这不正是我多少年来一直梦寐以求的生活与日子吗?天苍苍,水茫茫,耐心等待,这一等,就是一千七百年。 山高月小水茫茫,轻叹孤身入梦乡。夜里,我又做了一个美梦,我梦见自己身背书囊,手提钢刀,入深山中采集中草药,低首穿过野树林,我最爱的那个男人就站在草泽旁,向我深深招手…… 我是杜若小草 我像那杜若花,也有花开的时候,多少年前我躺在那茂盛的花草中,群草淹没了我的身躯。我没想到这片山岗是这么的美,美得让我留恋与流连。 这里是逍遥谷,这里是忘忧村,我身背书囊来这片山岗采集中草药。微风儿轻轻拂,半人高的群草儿斜斜压向我的身子。我想过在这里构筑草舍,像曹公那样隐居于此,像陶渊明那样不复出焉。山沟里,我跑呀跑,才赶到土地庙。 没有人在我的身边,我孤单的也能度过冬夏与春秋,也能融入这片精灵布满的山岗。一千七百年,杜若花儿都能守得住寂寞,难道我一介封建主义的儒生就真的在这里守不住这份寂寞吗?闭心自慎,终不失过兮。 龙凤之姿,天日之表,我坐在这干净的草丛里,臀部感觉清寒而潮湿。自己喜欢自己,自己深爱自己,自己心疼自己,我想,这一刻,我一定美得动人,美得尊贵。 精灵住的山谷,风一吹,花絮儿落满了我乌黑的秀发,花絮儿飘荡在山谷间,充满遐美的永世难忘的古老的镜头。 多少年后,我可能会结庐在此处仙境,永远都居住在这个山色空濛的仙界,告别了红尘,了结了情爱,我是山中杜若小草,从此幻化成仙。风霜雨雪,我会像这里的生命体那样从容适应…… 如果说前世我是天上仙,所以今生我依然眷恋山谷中的寂寞与孤独。我没有成为屈原先生的行吟江畔,却成为了山鬼的披霹荔兮带女罗,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余兮善窈窕。 夜里,独守空房,孤卧双人床,看着秋天里那清澈流泻的月光,淡淡的冷意…… 睡不着的时候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曾经的朋友,而他们早已被浊浪红尘和世俗淹没,成为越来越远的永久的快乐的回忆。伏案写书,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这句话我从小坚信。 风扇儿吹吹,房间里凉风习习,不冷不热,温度宜人。人的一生,真的不应该随心所欲,人和动物,本来就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人不是狗儿,人不是猫儿,人,就应该守规矩,白天的时候振奋积极的去工作,而晚上的时候,就应当深闭双眼,睡得安稳而深沉。 我是山中农,种地,读书,勤于夜读,勤于耕作,知道稼樯的辛苦。是上天赋予我完美的性格,对图书,对书简具有高浓度的热爱,从书籍中,从文字中,我能寻找到人生最大的快乐…… 乱曰:往者不可谏,来者尤可追。算了吧,就这样忘了吧,该放就放,愿天天永快乐而无忧…… 山中的湖 里,清寒无比。书生冰磊入山采药,傍晚时分,满身疲惫,于是就趴在湖边饮下冰凉的山湖水,好痛快哟!身向北面,那是温暖的人间,放下采药用的钢刀,放下沉甸甸的装有草药的书囊,书生坐于这干净潮湿而清寒的湖边。 咦?水中的人儿好美。那是书生在湖水中的倒影,清水漾漾,美得怡人心醉。细看水中,还有鱼儿在游,那么的自由,那么的自在,书生笑了笑,是那种喜悦的微笑。于是,书生也解开衣襟,脱下衣服,然后,裸体的站在湖水之旁的片片干净的鹅卵石上,还有那细细的沙子。书生回头看向自己裸露着的臀部,春光乍泄,姿色动人。 纵身入水,水,竟是这么的清寒,这般的冰寒。清清的湖水淹没了书生的臀部,书生轻轻走向湖水的深处,清寒的湖水随即淹没了书生的胸部和颈部。清爽怡人,这种感觉,犹如和女孩玩耍那般快乐…… 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沉入水中,在水底尽情游泳,尽情游荡。像一只鱼儿,没有忧愁,没有哀怨,没有烦恼。我愿是水中仙,今生今世,永世不返。浮上水面,睁开双眼,一瞬间,发现阳光和山气是那么的明佳,我把此处,命名为“明佳山”。长乐此水三百年,孤芳自赏在臀间…… 为什么我愿长守于此,为什么我愿长居于此?因为我恨,我恨人间,我恨人间世俗的丑恶,我恨人间繁琐的情爱。可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何去何从,速下决断。我想在这里修炼成仙,修炼成精,哪怕是修炼成妖亦可,可是,我依然不能如愿,依然在别人的千言万语和千叮万嘱之下重回到人间,重回到洛阳市。 对不起,我错了,我承认自己的错误,我注定要成为一个市民,一个比较有钱的市民。心中对农村充满眷恋,然而农村的好风景不能当饭吃。只要我耐心在洛阳这座大城市里住,就不会再有争斗和那么多的误会。 我抚摸这本厚厚的《资治通鉴》,打开书扉,满章的道德与伦理,人,正因为读书,才像个人。三年之约,浪漫之约,幸福之约,网络之约。三年之内,我打算写书,写小说,写散文,,为自己以后的人生打下基础。 不久之后,我就要搬新家了,搬到那个光线比较暗淡的三室二厅的楼房里了,那里有我的一间书房,我将要在那个书房里看着窗外的风景闭门著书很多个春秋了。我想象着到了新家,新居燕尔,一片欢乐的时光,日子儿轻轻过,让欢喜代替了哀愁,微笑不会再害羞。 我会慢慢长大,慢慢成熟起来…… 思恋贤妻 思恋山光明媚啊我有心重返山林,失物为蓬首妇人所取啊我才知道当初不该在山村里把你伤害。这一辈子我想和你重新开始啊共同过那种你画画中所描绘的日子。贤妻,我想你,一但有空,我会戴上耳机听着音乐在对你的无限遐想中回到山村。 渴尘万斛,言想念之久殷。我怀恋小山村那种重门静守,清平无事的日子。城市中的繁华说实在的我一点儿也不向往,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是个男人,总要想办法挣钱养活自己,养活妻子。我在这里编书,然而坐在书桌前,心中想的,还是在远方的你。你,此刻一定在村中和妇女们在一起聊天,说话,玩笑,或者呢?在看别人打扑克牌。或者呢?在和家人们在一起打麻将,不管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我本想在农村当个农民作家,这样呢?这样我能和你长相厮守在一起,也有利于灵感的出现。可是偏偏不如人意,通信,上网,电脑,电话,都是问题。为此,我只能静而待之,三年之内,我住在洛阳市,写网文,写小说。等我挣够40万,我会坐着轿车,背着笔记本电脑,重新回到小山村,重新回到你身边。依然像从前那样和你在一起过那种浪漫的童真的日子,你等我…… 想象着下雨的日子,我就出现在你们家的大门前,细雨中我没有打伞,一个人朝着北方的学校旁的商店走去。在那里,有山有水,两颗心,无怨无悔,你我写下爱的神话。我想,以后我也应当学学打麻将,这样,我才能融入那个小山村,化为农民作家,一世书生。那里没有忌妒,没有仇恨,没有哀怨,村名叫做“马瑶”。若非妈妈敦促着我返回城市,充当写网文的家,我真想在那里住上一千七百年。 现在,在我面前,书桌上堆满了书籍,文件夹里夹满了文件纸张,我乐于此间,然而我更想念你,天快黑了,你是否正在门儿街和儿童们玩耍。你这辈子,是单身女孩,而我这辈子,则是单身男孩儿,你我在长夜里,共同孤枕难眠,我会想你,梦你,而你呢?你会想念我吗?嗯…… 从小,我没有亲人,依靠三叔和花婶儿过日子,我蒙受了三叔和花婶儿的太多影响。蓦然回首,我才发现,我和三叔和花婶儿长得那么的像,脾气,性格与人生成就也那么的像。 月光之下,有了你我才有家,今生,对你爱心不变,恒心不变,那是因为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我以情爱,给我以安慰,你我,便是山村中人人羡慕的结发夫妻。我在这里,努力工作,便是为了我们的将来…… 来生清朝 我躺在那花草中,一千七百年,今生与今世,誓此不返啊。多少年风雨泥泞,在这个小山村中,找到了一个最合适的家,家中有书籍,家中有书简,翻看永不厌。一个农民,一个辛苦耕作的农民,一介书生,一介勤奋读书的书生。饮用山泉水,牙齿是那么的白,声音是那么的甜,梳妆照镜,我真的好美啊。一日两餐,玉米糁汤,清白的食物,清白的饮下,清白的人生,清白的身体。 湖水山色,牧牛的妇女们高高的躺卧在那青草深深的高山深处,她们把古老的神话互相翻讲,时时笑闹。她们翻讲着书生冰磊的从前,现在和将来那些有趣抑或伤心的事情,山中,竟是这般充满欢乐…… 这里是柴居,这里是隐过,雨夜里我的心中充满遐想,舒适的躺在软软的大木床上美梦连连。为什么两颗心,汇成一颗?是你是你特别迷人,令我一生只能爱一个,仿佛一早已注定,我只属于你,此刻,抱你入怀,永恒也属于我…… 来世,你若是山坡上的草,我便是远方而来手提钢刀割草喂马的军人,你和我终究还要落户在这个“马瑶村”。甘霖普降的时候外婆你就这样的深闭双眼,永恒的沉入梦乡去了…… 我踩着那泥泞的雨水快步奔跑把你追寻,然而最后看到的却是你慈祥的照片和乌黑的棺材…… 以前,见你的时候,是那张温柔而严肃的笑脸,而现在,再见你了,便是这座孤孤的坟墓,青草爬满了坟墓,墓就在庄稼地里,你和外公死在了这里,能有谁是你们的陪伴呢?百岁之后,归于其居,百岁之后,归于其室。思恋,何必泪眼,爱长长长过天涯…… 命归何处,有谁知道?从此,我的漫漫人生道路,便又少了一个相处很美的朋友。月明后园夜来秋,让人躺在这孤单的大床上,身,感觉冷冷的,心,也感觉冷冷的。你曾给我讲过你小时候生活在清朝那年代,读过《大学》那本书,忘不了当年你坐在桌子边,坐在大床上口中喃喃自语《大学》里的章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我曾对你有窃窃小恨,然而,今天,你走了,我跪在这青草覆盖的坟墓前,不能不为之痛哭流涕也。年年冬日你持针缝线,为我做过棉鞋和棉衣,我欠你的,即便来生,也不能还清,让我们共同等待来生,卜者说了,来生你依然是这个“马瑶村”的农家小女孩,生活在这个我已定居了的小山村。 我是山中仙,我的命,很长,很长,长过沧海桑田,山中的农民在埋葬你的时候说了一句笑话:“来生,来生,来生就是清朝了。”真的吗?其实你曾对我说过向往小时候清朝那年代。那就等待来生吧…… 独幽雅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夜里,我一个人独走夜路,因为这是盛夏的晚晴天,在这个季节,经常有儿童们抑或妇女们手提电灯,带着瓶罐上山来逮蝎子。而我呢?我一介清寒的书生,自然不会像他们那样辛勤的去在月光下,翻弄石头逮蝎子。我手提矿灯,我是出来玩的,我是来寻找书中所描绘的那种庐中的完美的。 马瑶村南二十里,一带高冈枕流水。这里的优雅风景,太像书中所记载的孔明先生的隐居之处卧龙冈。淡淡的月光下我看得清寂寞的山路,我把矿灯关了,心中满是伤心,我是鲛人,对月流泪。蓦然回首,回首在淡淡的白白的月光下,东南方向,是经常在夜里梦到的老家,那个江南水乡,毛楼小村。叔叔,三叔,此刻你是否又在和毛国海在官路边扯着电灯喝酒抑或是打扑克牌。当年,我若不离你而去,现在我长到这年龄,一定步上了你的后路,在官路边扯着电灯和毛国海等人在一起打扑克牌…… 叔叔,你是否也会在繁闹间想起我,像我这样如茉莉一样而伤心?叔叔,月光之下,想起你我才想起那个从前的故家,静静,淌在血里的牵挂。花婶儿,我忘不了你那严肃的脸庞,和你那严厉的声音,我偷过,你的东西,却又稀里糊涂的让妹妹挨了一顿痛打。这样,的月光之下,你是否又在和叔叔吵架…… 幸福,生于会痛的心田。想起这些,我不禁掉下了甘甜的眼泪,眼泪,流淌在口里,轻轻地咽入心间。静静的,我挥起胳膊,擦干了眼泪,远在,远在远方的妈妈,你为什么总是偷看我所书写的藏在书桌下的文章…… 打开矿灯,这光焰在夜间显得好美,好美妙,也好浪漫。回家的路上,夜虫儿低鸣如音乐,冷冷的清寒之意,我今生喜欢耕作庄稼,那就注定我是一个永居于此的农民,回家的路上我一个人哭了,却又不敢大声嚎啕,怕被迎面路过的三五成群的妇女或儿童听见与看见。 士伏处于一方兮,以待天时,天数的运转自古以来就让人捉摸不定,那就激流勇退与现代化社会逐渐落伍吧。喜鹊夜鸣叫,杜门无事清秋。凋谢的世道上,山村里我依向舅舅和妗子而存活,今以困相投愿亲无弃。这里是彼岸,这里是我飘荡江湖最后一个可以依靠,可以投宿的码头,我这只不系之舟,就这样在这里驻扎,就这样在这里停住。 我出自幽谷,我迁于乔木,月光下,我满身都是忧伤,眼泪滴下,滴在了这黄土道路上。那些年居住在城市里,在图书馆翻看《诗经》这本书,总是梦想着将来我会不会像书中那样生活的这样唯美?而现在,我仿佛就真的是一个戏子,在演绎着《诗经》…… 我能等你吗 ?在那淡淡月光下,等你,回家。周遇,这些天,我的妈妈又不在家,你能像上次那样来陪我吗? 楼道里,我时常趴在猫眼里看到你们一家人上下楼梯,我时常听到你们父女欢笑的声音。有你,我的城市生活便有了内容。 在我并没有住城市以前,我本以为城市的生活也是那样孤单没有乐趣。而现在,我发现,我错了,我没想到这座城市里有你,还有你的女儿,现在,我虽然孤独的趴在书桌上著书,然而,我的心里已经不再孤单了。 心中很想去江南水乡旅游,坐在小木船上,俯看河水清清,住在白墙黑瓦的房屋里,潮湿的环境下坐在木桌前看着窗外那水港而著书。我在电脑上不停地搜索江南水乡的图片,其中,有我满意的很多张图片。 妈妈告诉我,你,周遇的老家就是江南水乡那边的,你老家好像是安徽省的,看来,离得也不是很远。如果坐车用高速公路的话,估计一天的行程,就到了。 以后,我会打听打听你的消息,看你在何处工作,是干哪种工作的,喜欢一个人,就要努力的去接近他,向他靠近,这样才能得到心中那想要的某种幸福。 在这个城市,向来都是别人追我,而我一个也看不上,而现在,从今以后,我要开始追你了,开始追一个能给我带来幸福的男人。 正因为心中有爱,所以就要为了他好好地活着,这样,才对得起他,也才对得起自己。 我们家又新买了一套房子,就在不远的长河区,就在不远的洛阳东站。以后,我如果再在这里活得不如意了,我可以搬到新家新房子住上一段时间,没有必要再像往昔那样连夜遁逃,匆匆忙忙的往外婆家跑去了,本来,前些日子外婆她老人家死了,她老人家不在了,我以后,就是想住马瑶村,也困难了。 从今以后,我要开始自己这三年的城市幸福生活了。三年之约,网络之约,幸福之约。这三年里,我要和你在一起,其实,我们离得并不远,你就住在我们家楼上。我们这么近,这么近。 我对新家充满向往,以后,这两个房子,我可以换着住,想你了,我就搬到这里来,在这里用电脑码字,上传文章。每天中午和下午那两个固定的时间段里我都可以在房间里听到你们父女上下楼的脚步声和嬉笑声。还可以趴在猫眼里看到你们父女那优美的身影。 心中有压力,我明天就起身去新家看看我未来要居住的新房子。半年之内,也许我就要搬去住了,我走之后,会在新家孤单的那处房屋里思念你们周遇一家人。 以后,我还会回来的,会回来看你们的,我亲爱的桃源人家小区的相处了十年的邻居们。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只为我永别时的那一次回顾…… 换楼 我一直都很奇怪,我一直都不了解的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家有那么多的人,每天中午我孤单的坐在电脑前听着千千静听里的音乐码字的时候,总是听到楼道里有脚步声和大人与小孩儿的说话声。于是,我趴在防盗门的猫眼上偷看,果然经常看到周遇带着他的家人上下楼梯。周遇和他的女儿我早就熟悉了,但是还有其他人,面孔比较生,但是看他们互相间有说有笑的,看样子,那些陌生人都是周遇的亲戚,要不然他们不会同进一个房间。 其实,周遇他们一家人原来是住在我们家楼下的,住在501室的。只是,前段时间我经常穿着旅游鞋在601室的客厅里练习武功,剑法和拳法。周遇,他毕竟是个男人,他宽宏大量,不计较这些,记得前些天的一个早晨,我下楼去玩,周遇,他还笑着问我:“今天你在楼上练武功的吗?”看样子,他很喜欢我,我害羞的低头笑道:“嗯,嗯的。” 可是,可是,可是周遇的妻子不这样想,她毕竟是女人,是女人,就总会心胸狭窄,小心眼。那个傍晚,周遇的一家人下班了,女儿也放学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一时兴起,又穿着旅游鞋在楼上练武功,练的是少林寺剑法和少林寺拳法,这扑扑嗵嗵的声音传到了楼下,传到了501室周遇的房间里。 周遇的妻子小乔躺在床上生气的对周遇说道:“楼上的那个孩子,天天在楼上练武功,我怕他把楼给我跺塌了,我恨死他了。”周遇抱紧了他的妻子的身子,安慰的说道:“那会跺塌,楼这么结实。”这时,周遇的女儿才5岁,她充满了童真的幻想,她微笑着对小乔说道:“爸爸,妈妈,楼要是塌下来,那我们家就是楼中楼了。”这一番话,把周遇和他的妻子都逗笑了,周遇的妻子小乔微笑道:“是吗?女儿真会说话……” 可是,周遇的妻子仍然对我练武功存在介意。当晚,周遇和小乔商量这件事情,他们商量到最后,周遇想了一个计策,他对妻子说:“刚好701室,7楼的小李想和咱们,小李有点儿懒,不想上那么高的楼,嫌上楼太费力气。这样好不好,咱们和小李换,咱们住7楼去,住在最高层,住在那个家,那个单身男孩的上面去,这样就不会怕楼塌,怎么样?”小乔满意的躺在周遇的怀里温婉的笑了,于是他们一家,决定和小李换。 果然,不久之后,我再听到周遇和女儿的嬉笑声的时候,趴在猫眼里,就能看到他们父女上楼的身影了。原来他们一家人真的和小李了,真的搬到我们家楼上701室居住了。 后来,我知道是自己不对了,我不该自己练武功影响到楼下的邻居,这件事,让我心中感觉很是愧疚,我觉得我对不起他们一家人,我又欠了他们一家人一笔账。于是,我也开始注意收敛,下午一个人在家,轻松的享受着下午茶的美好的时光的时候。觉得无聊,又想练武功的时候,我就不再穿旅游鞋了,而是穿上泡沫造的拖鞋,挥起我买来的宝剑,这样,连少林寺剑法,抑或练少林寺拳法。 穿着拖鞋练武功,声音少的太多了,不会再影响到邻居了,周遇妻子,你误会我了…… 等你回家 我想起那些年我隐居农村,彻夜苦读时的样子,金黄色的灯光下,我如仙子,我似仙女。 坐在书桌前,心中想着你。有了你,我才感觉到了生活的美好与充实,让时钟慢慢摇,等待你,上楼的声音。从此天下,更有知音,你是儒将,脾气有点儿不好,但是我能受得了,在你面前,我可以学会迁就,我可以变得敦厚。 当傍晚的阳光照落于这幢高高的楼房,此刻,我在601室里编你我的故事,书写你我的名字,你就住在我们家楼上,相距不远的701室里。 昨天夜里我一个人在家,心中不免有几分害怕,但当我睡在客厅里听到楼上你们家人的动静后,我的心就稳如泰山。不怕,不怕,你就住在我的楼上,夜里,你趴在楼上的床上做梦的时候,你会不会想起我,你会不会梦见我?白天你所见到的那个穿蓝色牛仔裤的男孩…… 愿斯台之永固兮,乐终古而未央。我孤单的坐在书桌前翻看书简,这才是人生古典主义的浪漫与唯美。长夜里我的红妆为你补,红尘中我的秀发为你梳,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书生,楼中有了你,即便是一个人在家,我也不会感到孤独,也许是我爱你爱的太深,感动了天,没想到那个冬日的下午,在我感觉寒冷的时候,在我需要温暖的时候,你就和你的妻子以及女儿一家人真的出现在我的眼前,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缘分。 夜里,我睡觉的时候,抱着被子,却想着你,仿佛抱着的就是你那温暖的身子。 我贪喝清寒的茶叶水,其实,其实你们老家,就是江南水乡那边的,那里一定长满了低低绿绿的茶叶树,我若是能和你成为一家人,将来跟着你去你老家了,宗族与家族的人,一定会用最好的茶叶来招待我,那样,岂不是人世间最快乐的事? 如若以后,夜里我害怕了,我完全可以想你,想象着当我早早睡觉的时候,你们一家人却正在楼上看电视,坐在软软的沙发上,其实,我们之间,只隔着一层厚厚的水泥。 今生今世,有缘的相许。旧时月色,其实很美,作为君子,就应该定期探亲,偃师这边,我的外婆死了,我以后恐怕很难再去山村探亲。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又多了一个探亲的去处,那就是老家,驻马店的一个小村。 我忘不了老家那里的风景迷人,夏天,却水分偏多,反而让人感觉有种炎热的潮湿。毕竟和老家人最亲,在那里住了些天,才让人感觉舒适与自在,可是,如若我常住老家不走,那一定是像花婶儿一样在自家开的楼板厂里干些小活儿。 我承认,我是一个二流子,怕干活,但是更多的是因为想你,思念你,我才坐着汽车沿着高速公路向着这里飞驰而到。我爱你,我才会改变主意,回到这座大城市里,依旧像往昔那样坐在书桌前,等待你下班回来…… 你的微笑 前些天,妈妈不在家,我一个人忙着写书,和码字。那天的中午,我正穿着睡衣在客厅里用电脑码字,音箱开着,播放音乐。 这时,门外有人敲门,只听到“咚咚咚”的几声响,而且还听到一个女人和儿童的对话声,凭感觉,就是周遇的妻子和周遇的女儿。 那位女人面带微笑向我问道:“能让我们用用你们家的电脑吗?”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的女儿便认真的望着我的眼睛对我说道:“我也是爱好家。”我当时就愣住了,不知该怎么回答,于是我定了定神,向她们说道:“好的啊,那就进来吧。” 不想,那位妇女笑了笑,这是她第一次对我微笑,没有想到的是,她也有事儿求我的时候。她领着她的女儿上楼去了,然后她留下一句笑语:“改天吧,我们改天再来拜访。”就这样她们上楼去了,我也没想太多,随手就把门关上了。 就这样过了几天。昨天早晨,我下楼的时候,碰巧遇见周遇了,他总是这样蹲在单元门的门口等人。如果爱一个人,而你又不够勇敢,你何时才能得到这个人?我走到单元门的门口,正好我低头看向周遇,我想,我此刻的眼睛一定很黑,因为我喜欢他,我对他是认真的。而他呢?他正蹲着,他抬头看向我,他的眼睛大大的,有那种一见钟情的味道。 我勇敢的向他对话:“你在这里玩的吗?”此刻,我露出了久违的微笑。他看向我,似乎略有那么一丝微笑:“我在这里等孩子的,孩子还在楼上呢。”不管怎么说,能够对上话,这就已经是我莫大的幸福了,我的心中充满满足感,我又向他笑道:“哦。”于是,我笑面盈盈的走开了,向着桃源人家小区的大门那里走去了。 我能够感觉到昨天我的心情是格外开心的,其实,我不图什么,我就是图和他成为一家人,让他当我的老丈人,和他生活在一起,因为,我爱他…… 我没想到幸运女神开始向我招手,把我这辈子最想要的爱情给了我,今天,妈妈回家了,她让我带着50元钱去超市给她买香蕉。 当我下楼梯的时候,在楼道里,我刚好遇见周遇的妻子,也许就是我未来的丈母娘。看样子她今天心情不错,依旧穿着深秋时节的黑毛衣。当我走到1楼过道里的时候,周遇的女儿正跑着上楼,还在大声喊着:“爸爸,快点儿。”此时,我想,周遇一定就在单元门门外,这让我有一点儿不知所措,我不知道该不该同他打招呼,正在我犹豫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单元门的门外。 周遇,他迎面向我走来,他的个子永远都是那样高高的。我看向了他,这一刻,深情的甚至很暧昧很暧昧。此刻,我穿着一身迷彩服,是海军陆战队的那种迷彩服,这难道不美吗?他,周遇,他向我点头,并且笑的很开心,甚至还有几分色心。 见到他笑了,并且点头向我打招呼,我也向他点头,笑得很是温柔。就这样我们彼此走了过去,我的心情,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轻松过与满足过。 其实,他们一家人有他们一家人的想法与目的。他们一家人想借用一下我的电脑,因为周遇想让他的女儿走我的后路,当作家,这样一来工作的体面,并且生活富裕。 而我呢?我是图什么的呢?我想,我图的是朋友,是爱情,因为我爱周遇,和他们一家人。 野树之下 精灵布满,神奇的山谷,月光淡淡,无尽忧伤。 我站在小河边,身穿迷彩服,靠倚在古老高大粗粗的杨树之上。 杨树叶儿飘飘而落,随着风儿飘落在我年轻忧郁的泪脸之上,我轻抚自己的泪脸,不自主的,哭了…… 今生,谁是我的陪伴?我曾经在此处孤独暗淡的默默趟着小河水走向深山老林。 秋天到来,草木摇落,树叶带霜,冷冷的,树叶被上,白白的,有纹理的好美的霜花。 我抬头一看,群风呼啸,树叶飘飘,树枝摇摇,好像结婚的时候撒满了黄黄干燥的花儿一般的叶儿。叶儿,你难道要用你的无边唯美的温纯把我在这里埋葬吗?好让我下辈子永远和你们,和这里的小动物,和这里的美丽植物永远在一起吗?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和你们永远在一起。如果不是因为手儿懒惰的话,我早就想在这里搭筑精舍,欲春夏读书,秋冬涉猎。 仙谷,仙谷,真的是仙谷,与其说是山谷,不如说是仙谷。 寒冷的冬季就要到来,我爱你,这深秋的浪漫唯美的黄叶飘飘的山谷之中的野树林之下。 我与人世间的海誓山盟,在此刻,全都化作了就像往昔炊烟袅袅般的虚无。诀别诗,两三行,用钢刀深深的刻在高大粗壮的野生杨树之上。心中最爱的那个人儿啊,你到现在还不出现在我的身边吗?你可知道?我已经等待你了十二个春秋与冬夏! 在这里,我的心好静,好静,静的没有一丝尘埃,没有一丝杂念,没有一丝忧愁。心中所唯有的,就是我自己的身躯,我低头看向自己的大腿,楚楚动人,我想,我是世界上最美的男孩,因为住在这里,住在这个小山村,我早已经不在是人,而是一个精灵,一个修行了十年,拥有十年道行的精灵。 让我一生一世永留此,这里是我的唯一,唯一不变的真心,不知道还要落定这里多少年? 自己难过,自己泪流,树叶儿飘落于我的泪脸之上,脸上痒痒的,我拂起衣袖,拭去泪水。 我重重的依靠在粗粗的杨树之上,耳朵里戴着耳机,把mp3拿在手里,听着那些伤感的音乐,歌词是那样清晰:“千年寂寞千年孤独,千年等待千年孤独……” 我没有想到,山中的日子,是这样的快,山中的时光,是这样的快,山中的时间,是这样的快。不知与不觉间,天,竟这样渐渐地黑了,黑的东山顶上,升起了白白的月亮,年轻姑娘的笑容,浮现在我的心上。群星闪耀,流星划过,什么也不留。而我呢?而我还不想走,还不想沿着山路回到山村家中,我客居于此,我想,没有人会在乎我,没有人会惦记我,冬菊妗妗如果知道我今晚不回家吃晚饭,她只会更高兴,这样,岂不是又为她节约了一碗粮食? 夜风儿自南山草丛里,树林里刮向北方,刮过我的身躯,吹在脸上,有一点儿冷,有一点儿凉,却让人感觉很温柔,我想跳舞,跳给自己看。我双手交叉,紧紧地抱着自己的身子,这辈子,我谁也不给。我是仙子吗?最起码,在这一刻,我是。 晚风儿轻轻飘,浑身,都感觉凉凉爽爽的,我从来都没有感觉这么轻松过。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一回到山下人间,便感觉累,便感觉疲惫,便感觉沉重?真的,真的,我真的不想再回到山下人间,然而这样想着,天越来越黑,猫头鹰和喜鹊以及群鸟和小虫儿越叫越欢。 我不知为什么,还是抬动起修长的双腿,沿着曲折的黑黑的山路,向着山下人间款款而行。所谓尘缘未了,这一刻,我才真的明白这句话…… 回家的路上,我又在策划着,今天夜里我的文章该怎么写,我又该读那本厚厚的《本草纲目》,山下人间,要说也确实是温暖的低谷。 待些时日吧,待些时光吧,真的想住在那片野生杨树林里的时候,可以积蓄钱财,构筑精舍,从此,春夏读书,秋冬涉猎…… 真的想你 山中寂寞,山中孤独,然而,我却能受得了,我早已经习惯了,我早已经自然了。 柴门木扉,黄土道路,我本不出生于此,然而,这里,这所四合大宅院,却成了我永恒的家。这里的人们人人都向往着城市,向往着大城市,向往着大城市的荣华富贵,曾经有村妇向我笑道:“冰磊,光兴你住俺这,不兴俺住您那……” 我笑了笑,却没有回答任何语言。因为我是一个在大城市洛阳早就住腻了的单身男孩,说真的,城市,我并不是很喜欢,我还是喜欢这个白狐出没的狐仙谷,喜欢这个棉花絮子飘荡的小山村,这里,适合我读书,适合我修行,一直,一直很多年,甚至到,永远…… 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我在这里一边耕作,一边读书,过着像书中所说的半耕半读的温存日子,我好像,已经满足了,所以,也就不想,再去任何地方了,甚至小时候所喜欢的江南水乡。天长,地久,都化作虚无。仰望天空,飞鸟,翔过。我便是一介农夫,然而,还读着书,柔弱的书生。 茅舍深深,夏天漏雨。秋天,美丽的霜花落在黄色的木质窗棂,早晨起床,把它拾起,然而,它却经久不化,它告诉我,寒冷的冬天就要到来了,该是为自己加件衣服的时候了。我披起布衣外套,眼中含泪,向着南沟的深处走去,当年,我在夏天的时候曾经趟着小河水微笑着默默独行,而今朝,确实眼中含泪,无言无语。我抬头看向野生杨树林的高高树枝,喜鹊儿“吱吱喳喳”的成群结对向着东南的山坡飞翔而去,留给我的,只有更加无边的孤独与伤心…… 今生今世,到底为了什么不愿意?自重,自惜,为了自己,也要好好的活着,山中的路,我早已经熟稔,走在黄土路上,感觉是这般的温柔,向着山神庙沟,向着密林禁地,一步一步一个人走去。霜满地,人不寐,无边尽是伤心泪。天气寒冷,绿叶儿稀少,漫无边际的飘飘而落的尽是黄黄干燥的杨树与核桃树儿叶子,缠绕了我的满身,又匆匆飞落,落在厚厚朴实的黄土地上,好美,这种死去的美,这种逝去的美,被我踩在脚下,“咯吱”一声,让人伤心的心碎…… 轻抚耳鬓的迷人的秀发,我美吗?你喜欢我吗?心中所想念的那个人啊,我们有永远在一起的缘分吗?你可知道,我已经在此处山中,等待了好像一千七百年那么遥远。寒露和霜花染湿了我的人衣,好冷,好冷,我需要你的安慰,我需要你的温暖,我需要你的哪怕是欺骗,你就不能多陪陪我,你就不能多哄哄我,我是单身男孩,我需要你,我需要你作为我的爱情支撑…… 小溪在山脚下流淌,溪中有白白的被夏天的水冲洗的很干净的圆圆的石头,它们裸露在秋天的干净透明清澈的溪水中,像我白白的肌肤那样美丽,那样迷人。那年的夏天,一样的小溪水边,我曾经坐在那干净清白的渊源滑滑的净石之上,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头发始掠,如倩女,如你的妻子。我想为你再跳一支舞,但愿你能喜欢。 天色凉如水霜,穿透了我忧郁的胸膛,百岁之后,归于其居,百岁之后,归于其室,你是我的老丈人,我却是这么的爱你,爱你超过了爱妻子,我和你心心相印,拥有太多的共同语言,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成为了你的人。一颗心,两颗心,为什么这两颗心会汇成一颗心?那是因为我早就已经成为了你的人,从你映入我眼帘的那一刻,从你映入我心帘的那一刻。 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就让我默默地想你,每时每刻,每分每秒,这样,我才会在这个落魄的秋天里多几分温暖,多几分安慰,多几分充实。杜若花开,杜若花残,天底下也只有我这么悠闲,就像山中寂寞的丹参草。 我想起昨天夜里风中带着寒冷的霜,吹落在我的红红的书桌上,吹落在我忘记合起的书扉上,梧桐树枝儿摇摇落落,让我在梦中又一次梦到了你,你身披铠甲,策马走过,你,《三国演义》里的周瑜,周都督。 我真的,很想你…… 烛花红红 ,我坐在这红木书桌前看着窗外那黑黑的黑夜,心中感觉有几分温馨。,照在桌案,照在翻开的黄黄的印着黑黑的文字的书页书扉之上,远古的浪漫。饱读诗书,才不会眼浊,才不会心浊,我是,一个清清白白的书生。村中有人给我说媒,说的还是镇上的第一美丽女孩,然而,我却都回绝了,我注定要单身一辈子。这样也好,这样有利于我的写作,这样有利于我的读书,一介书生独醉江湖,与世隔绝,不问春秋…… 独来独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随心所欲,没有世俗的半点牵绊。称得上神仙,其实,说白了,我也就是个精灵,活在山谷深处的精灵,我所修行的地点,便是村南五十里的山神庙沟,便是那块我花开的密林禁地。人还有吗?从此山谷,也就只有我。 昨夜霜风,摇落了梧桐树枝和树叶,洒满了后园一地,我傻吗?也许称得上是一个书呆子,好像还活在古老的东晋王朝里。山中的小河水称得上是一汪忘情水,弯下腰去,双手掬捧起一汪白白的透明的液体,好冰冷,好清寒,喝入口中,咽下在心间,瞬间,就忘记了从前的所有痛苦与欢乐,那些繁琐的旧账。从此,我的心,不会再伤悲。 我一个人呆坐在这孤单的烛光摇曳的红木桌子前,不语,整个房间,真的是空空荡荡的,夜,它是这样的神秘…… 束发读诗书修德兼修身,士伏处于一方兮,以待天时。我本想像周瑜周都督那样叱咤风云,建功立业,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偏偏却走了先生诸葛亮诸葛孔明的后路,像他一样在此处,在这个小山村布衣躬耕,住在这所农家小院里夜读了一个又一个春秋。我还要修行一千七百年,我还要等待一千七百年,我便是仙,永远都不会像俗人那样衰老,我只会越活越年轻,越来越美丽。 是我喝下了爱的毒,我迷恋上了本村中的女孩,赖坡家的妹子,为此,为了她,我不再走了,就在这里定居,与此处人通婚,成为了本村本地人。她是我的结发妻子,是她在我最冰冷的时候给我温暖如火的安慰。我已在这里,在这个小山村居住了十年,十个春秋,我想,这里的人并不讨厌我,如果她们讨厌我,她们早就把我撵走滚蛋了。我没想到他们会欢迎我,会挽留我留下,我欠他们的,那便是今生,也永远补偿不完。用心去爱,我们要活出人世间比电影还要美丽的日子。 烛花红,烛花红,冷冷潮湿的夜间我还不想睡去,我还想多享受享受这美丽魅惑的夜晚。秋风萧瑟,在夜间刮过,我听到梧桐叶儿和梧桐枝儿飘荡的声音,黑黑的夜,让我感觉好欢悦,好幸福,我喜欢这山村的黑夜,美得没有一丝疲惫,清澈,清净,清寂。我坐在这红红的烛花之下编书,编的是我和我老丈人周遇,还有我们这一家人的故事,这故事能换钱,这故事可以上传到网上,成为千古的永叹。 思念周君,思恋的如同断肠。我独守空房,思念着你,思念着你会不会突然来到我的桌边,出现在我的身边,出现在我的红红烛花下,让我们深深拥抱,相拥在红红的烛花里,那,真的是很浪漫,很唯美的镜头,美过电影《白狐》。你会吻我吗?你会亲我吗?我也是你的宝贝吗? 不觉之间,泪水流下,沾湿衣裳。我想你,已经想了一千七百年那样遥远。我本是个单身男孩,然而,为了想你,为了爱你,我却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幻化成了一个女人,一个伤心欲碎的女孩。人世间,还有这样迷人而妩媚的爱情啊!,照在我孤单的双人床上,在这个世界上,我始终找不到生命中的另一半,我始终保持着单身,我或许就是你的贱妾,独守这个空空的书房。天冷了,我又一次冻着了,不停地流清水鼻涕,我要照顾好自己,我为自己加件棉衣。我们这座大山,山中盛产一种叫做“血参”的中草药,我翻遍《本草纲目》,其实,血参就是丹参,我喜欢喝这种中草药,我把它放入开水滚烫的茶水瓶中,泡着喝。这种丹参,他可以治疗心脏病,我喜欢喝,我爱喝,它叫“丹参”,而我呢?现在还在“单身”。 双手自拥 黑夜,黑黑的夜下,桑椹书下,我一个人寂寞的依靠在门框边。抬头,看向那皎皎的明月,清澈透明的月光洒落于我年轻忧伤的脸上。不知为什么,眼角有清澈的泪光溢出。我如女人般低声轻叹,惆怅的这般忧伤与委婉。 想起往昔,城中,金戈铁马,气吞山河。然而,时运不济,流落于这寂静山村的孤独后园。风,轻轻拂过,有高大的桑葚树树枝掉落下来,这是一种音乐般的动静,然而却让人更加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寂寞与唯美。 我在这里孤独的没有什么可玩的,并且也没有人是我的陪伴,也只有读书,偶尔,诗兴大发,便*起笔杆子,书写出一篇又一篇的我自己认为很美的文章。 在这样的夜晚,遥望东南天空中皎皎可辍的明月,我又想起了故乡的美。美不美,乡中水,亲不亲,乡中人。今生,我是一个彻夜苦读的家,又是一个笔耕不已的作家,我是书生,终生终世,一介书生。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我似乎是书中人,走落于书简与书籍间。人生,只要勤奋,便会拥有很多不可估量的财富与物产。 我不羡慕城市,我愿长相厮守此村,哪怕是一千三百年,花儿曾经开过了,凋谢之后,无人观赏了,就要耐得住寂寞,就算是很孤单很孤单,然而,不是还有数不尽的回忆供自己陶醉吗? 这淡淡月光的颜色,就像那白白半透明婚纱的颜色,月光之下,我的肌肤白若仙姑,我是谁的新娘呢?是自己的新娘吗?还是,你的新娘?没有人理睬我,我已经自恋了十二个冬夏与春秋…… 长夜里我的红妆为自补,红尘中我的秀发为己梳。月花如雪,洒满了我的周身,好一片迷人的花花忧伤世界。今生今世,竟是这样孤单虚度,唉…… 秋天过去了,这季节,真的有点儿冷,冷的孤单,自己的肩膀,这辈子,我谁也不给,我的身子是我自己的,就永远都,是我自己的。此刻,站在月光下,我感觉有无边的陶醉,也感觉有一丁点儿累。我在此处,策划着自己的人生,该怎样度过,老了,就死在那山神庙沟,就倒在那片我生命花开的湿湿的密林禁地…… 旧制不改,学业不可轻废。我一贫如洗,我寒窗苦读,为的只是驱走那无边残忍的孤单与寂寞。我的身子,依然像从前那样,散发着迷人的芳香,只有香如故。 月儿底下,听人笑语。我不知道这里山村的人嬉笑着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得到,他们是和我一样的充满满足,充满欢欣与鼓舞。他们从未曾驱逐过我,这已经是我作为一个外地人活的成功与幸福,虽是寄人篱下,可我却像一只绅士般的轻燕,不惹人讨厌。 月儿底下,就让我自己的身子,倒在红红的门框边,沉入梦乡…… 这里好吗 ? 书生心情郁闷,穿起海军陆战队的迷彩服,身背书包,上山采药,而他的大妗妗,是佛家弟子,是一位大士。这位大士,书生的大妗妗,早早的向庙里的人交代了:“最近有一位书生要上山采药,他是我的外甥,你们做好迎接。”庙里的人唯唯诺诺,很迁就书生的大妗妗,因为大妗妗家是开商店的,庙里的人一向很迁就书生的大妗妗。 大妗妗算到书生三天之后会上山采药,这是个机会,他不是想出家当道士吗?这是个机会,是检验书生是否守得住寂寞,守得住规矩的机会。大妗妗在早晨山光悦鸟性的时候拉起书生瘦弱的胳膊对书生说道:“给庙里说了了,给庙里说了了,他们很迁就你,三天后你会上山采药,到时候有人迎接,到时候会有人给你倒茶,记着,要喝,看得起他们的话,记着给功德箱里投两个硬币,你不容易,他们也不容易,山中的庙里,你可以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读书。那里安静……” 书生当时就疑惑了,在心中暗暗的想到:“我本来就打算过些天去上山采药,她怎么知道我三天后会上山采药?莫非,她会算?” 不出大妗妗的预料,果然,三天后的下午,夏天,天气很热,书生没有睡午觉,就背起书包上山采药去了,书包里装了几本书,书生不喜欢夏天睡午觉,他很勤快,书生也不怕热,就这样,书生孤单一人背起书包,手持钢刀,向着深山老林走去…… 山,本来是很高很高的,可是,书生走的上上去,这是因为书生本来就勤快,更是因为,书生家里有一个兵器,三十六斤五棱棍,书生天天早上4点半就起床,练习武术。上山,只是小意思,在书生眼里,只是小菜一碟。就这样,书生走到杜若山岗,好美的一片山岗,风一吹,群草低过,美丽的精灵住的地方。 书生,转了一下身,跳了短暂的一支舞,这舞,跳给杜若草儿看,跳给自己看。 书生走的累了,本想,不走了,就躺在这花草中,一千七百年。可是,好像听见山坡的南边有人说话,好像还是老头老婆的声音,于是书生背起背包向着转过山头,又是一座山。还有修好的窄窄的黄土道路。 路的尽头,原来是一座庙,一座修的很整齐的庙。书生走到庙门口,仰头看去,庙的门高处有一块石板,上面刻着三个大字:“中阳宫”。看来,应该是一座道观。 门口,有一个老农民,他是上山放牛的,他看到书生,好像很欢迎的样子,他主动给书生打招呼:“来啦。”书生笑道:“来了。”老农民向书生笑道:“喝水不喝?”书生笑道:“不喝,我有水。”老农民嘴上说着喝水不喝,却又把自己的茶瓶藏了一藏。他的意思,怕书生不清白,脏了自己的茶瓶。 纵然,书生是那种缺心眼的男孩,可是,这个意思,书生蛮能看的出来,书生,不过是有几分糊涂罢了。 来到庙的灶火门前,书生看到有一个老头和一群老婆坐在一起,那个老头,书生早就认识了,他是这里的看山使节,而那群老婆呢?一眼就能认出来,一看就知道是一群巫婆,一群搬弄巫术的巫婆。书生对他们,似乎有几分讨厌。 书生没搭理他们太多,便找了个板凳坐下,听他们讲一些古老浪漫的神话。巫婆们端详了书生很久,而书生呢,耳朵里堵着耳机,正在听mp3,听《白狐》那首音乐。 巫婆们向来会看相,看了很久,然后巫婆们相互之间交头接耳的说道:“嗯嗯,这个书生适合当道士。”最终,看山使节,那个老头也肯定的说道:“嗯,像个道士。” 书生看到他们交头接耳的说话,像是在说自己,像是在议论什么。于是书生摘下耳机,回头看向巫婆们,说道:“嗯,你们是在说我吗?”巫婆笑道:“光我这半天说,你不知道是在说你吧?”书生有一点儿不高兴,于是低下头,不吭声。 另外一个巫婆说道:“唉呀,唉呀,真是肉死了,真是肉死了。” 另外一个巫婆笑道:“你喜欢这吗?这里不好吗?” 我向你飞 我能等你吗?在这山谷之中。你会到来吗?你会抱着我哄我吗?树叶儿飘飘,在这深秋的金黄的季节,这是我们完美的婚礼呢?还是我孤单一个人的葬礼?你不会在乎我吗?我真的不美吗? 在这小河边,河水无情的向着西北的方向流去,难道,我要用葬于此,倒在这片湿湿的沙子地上,和河中的螃蟹作伍吗?我孤单,一个人坐在湿湿的草丛中,蜷伏着双腿,发呆,掉眼泪,你真的不想娶我吗? 我幻想着,你就面带微笑的悄悄地站在我身后,在,向我微笑。可,当我轻轻地回头看向的时候,却没有,却没有你的身影,依然是一片阴暗的草地,和,寂静的树林。 夜里,我梦到你,是这片草丛地,你就出现在我的背后。我,轻然站起身,紧紧的倒在你的怀抱里,眼角滴泪,把脸儿紧贴在你的胸膛上,你的心上,向你哭道:“公瑾,抱紧我,我再也不要离开你,嗯,哼。” 心若相依,命中相遇。今天,我一个人坐在城市中我的家里,闭门著书,而你就在不远的这道街工作,夜里,你就睡在我的楼上,此时,我们却是离得这么的近。 可我,可我依然想象着从前,从前山中,我一个人坐在那片湿湿的草丛中,对你绵绵无尽的思恋与想念。 乡野村夫,真的没少说我,把我说的有多浪漫。 我要和你在,和你在一起,在一起拥抱于月光之下,我的泪水为你流,沾湿了胸脯。 我愿是你的娇妻,哪怕是小妾,今生,今世,有缘的共眠。山谷之中,我一个妇女,心中所有的,就是对你的无边思念,我在此刻唯美的如此,你却不知道。 村中的老人,说我是婊子,其实,我并没有怎样,我只是和他们多说了几句话而已,可这里不一样,他们硬说我太过招摇,说我衣冠不整,我真的有那么紫色动人吗?现在,还有人在乎我吗? 忧郁,忧郁的像朵杜若花,沉浸在山谷深处,少了几分市井的媚艳。 受伤的,杜若花,有谁会理睬我,我不过是市人梦中的神话,神话。 假使今朝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我,到底是个好人呢?还是个坏人呢? 我的这辈子,只是客居于此,我终究要离开这个地方,重新,从新,回到你身边,你就住在我的楼上,我愿死在你英特的怀抱里,我爱你,因为你是我的老丈人。 这个山谷,它虽然美,可是,我不愿孤单的死于此,死在这个寂寞的不能再寂寞的地方。 …… 与图书馆 在我在洛阳三十中上学的时候,刚开始,我喜欢看书,便天天在放学后跑到豫深博物馆的门口蹲着看书,渐渐地,豫深博物馆不能满足我太多的要求,并且又是蹲着看书的,不体面,就背叛了豫深博物馆,去教育书店看书。 可是,在教育书店站着看书,图书管理员的眼神是很冷的,时间长了,觉得书也都看完了,我受不了教育书店图书管理员那冷冷的眼神。于是,又背叛了教育书店,去瀍河区的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看书,那里水府洞天,又有桌椅和木制长沙发,美极了。只是,办个图书证得50元钱,50元钱办个图书证够看一年。当时我没有钱,于是便一狠心,把被子卖给了图书馆,换来了一个图书证。 刚开始的时候,我和图书馆的管理员合作愉快,我看我的书,她们做好她们打扫卫生,沏茶泡茶等服务,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是几位中年妇女和几个年轻妇女。我的日子过的很逍遥,很多星期天,我几乎住在图书馆,早上图书馆还没有开门,我就早早的等在图书馆的门外面了,我很辛勤,中午的时候,我怕走路回家耽误时间,于是买个面包,喝瓶矿泉水就打发了。 可是,矛盾也就从此而来。我一直在图书馆读书读到夜里9点半,才走夜路回家。按照图书馆的制度,下午六点就下班了,可是图书馆的阿姨很大度,她们认为,我坐着读书就能熬得住,而她们坐着不读书更能熬得住。 图书馆的书桌上摆放着冲泡好了的温温的茶叶水,我向来爱喝茶叶水,于是就拼命的喝,我认为,这是免费的。再有,我老是去图书馆的卫生间,解小手,很频繁,主要是因为喝的水太多,一天下来,我几乎把图书馆的茶叶水喝完了。 就是因为我光喝图书馆的茶叶水和光用图书馆的卫生间,浪费水,和读书读得太晚,所以便和图书馆起了很多冲突,中年妇女倒没有说什么,可是那些年轻的妇女真的没完没了,我和她们吵了太多的架。 本来,图书馆的书我也看完了,觉得没有什么可看的了,并且我觉得在图书馆看书没有自己去书店买书拿回家看划算,在图书馆办借书证看书,一年之后,图书证到期,书还是人家图书馆的,自己只能有个美好的回忆。自己一年花50元钱买书可以买5本书,按一本书10元钱算。一年之后,这书就一辈子永远是自己的。出于上述考虑,我打算放弃图书馆,背叛图书馆。自己买书在家,在书房看,这样,还可以当个作家,挣钱,以书买书。 我和图书馆的管理员吵架次数越来越多,最终,我彻底放弃了图书馆。我记得最后一次管理员吵架,我说的原话是:“离了你们,满能中。”而图书馆管理员说的原话也是:“离了你,满能中。” 就这样,我和图书馆分手了。后来,我兵败的那年,图书馆也兵败如山倒了。我离开了城市,去农村当书生,带走了我新买的一摞子书,那家图书馆则因为生意不景气,彻底的关门了。 这些年过去了,我的外婆死了,我又从新回到了城市洛阳,现在我闭门在卧室书房里著书,书桌上摆满了我买的书,我很满足,我才觉得,我对不起图书馆。 我欠你们的,现在,我已经挣到了钱,不在乎一年50元钱,我还会去图书馆看书的…… 图书馆茶 在我上洛阳三十中的时候,我经常去图书馆坐着看书,图书馆的桌子上摆了一组茶叶水。其实,我是过来人,图书馆的茶叶水是不能喝的,即便它对身体很有好处,除非尊贵的人,才有机会,有可能享受。凡是读书人,都爱喝茶叶水,这是个天理。 只能这样说,我是一个脸皮子厚的人,我是一个不要脸的人。最早,图书馆只有我一个读书人。图书馆管理员总是让着说:“那是茶叶水,想喝的话喝吧。”其实,她们是怕茶叶水长期没有人喝,坏掉。于是我应承了一句,就真的喝了,时间一长,我胆子大了,图书馆的管理员不让着让我喝,我也会犹犹豫豫的端起杯子来一天喝上几杯。 我长期去图书馆看书,我和图书馆管理员已经是老交情了。后来,图书馆的管理员悄悄的对我说:“你一天喝茶叶水只能喝三杯,因为茶叶水没有人喝的话,会坏掉。可是你要是喝的太多的话,又很贵。记住,一天三杯。”我答应了,于是,也就这样,图书馆的管理员又对我说:“星期天来看书的人会很多,你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该怎么喝茶叶水,还怎么喝,但是你要记住,一天三杯。” 我记得那个星期天,我依旧坐在正中间的书桌旁看书,我照例该怎么喝茶叶水还怎么喝。于是,别的学生也认为图书馆的茶叶水是可以喝的,是免费的,于是也有学生偷偷地,悄悄地端起茶杯喝茶叶水。我就知道他们已经犯了规矩,图书馆的茶叶水对别人而言是不可以喝的,那是个排场的摆设,可是,读书人都爱喝茶叶水。我看到图书管理员一脸的盛怒,我就知道要出事。 这时,坐在我身边的一个学生装扮的男孩端起茶杯,一脸自卑的喝茶叶水,这男孩,看上去像一个穷寒的书生,我对他有几分爱慕。我略对他微微一笑,书生也许太在意我对他的微笑,也许看我太过美丽,竟然不小心的把茶杯弄翻了。 图书馆管理员本来就一脸盛怒,于是冲了过来,用手拧着小书生的耳朵大骂道:“真你妈的,你把我的茶杯弄翻。”书生当时就赶紧赔罪道歉,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可是图书管理员依然龙威大怒,用脚踹书生,把小书生用脚踹出了图书馆的大门,并且谩骂到:“真你妈,办图书证的时候只交20元钱,穷鬼书生。” 全图书馆的男孩女孩都认真地看着这一幕,我看到书生站在图书馆大门的外面。指着端坐在书桌正中间的我又笑又哭的喊道:“哈哈哈,哈哈哈,是你害了我,是你害了我,许你排场就不许我排场。” 这时,全图书馆的人都看着我,看着我书桌上的透明高档的玻璃茶壶,里面盛满了金黄色透明的茶叶水,这液体,读书人都爱喝,它确实很珍贵。 其实,我是过来人,我懂,图书馆书桌上摆设的茶叶水,是不许喝的,一方面是因为珍贵,一方面那是一个排场的摆设。而我,可以喝,那是因为我和图书馆管理员是老交情,那是她们对我的一种照顾。并且她们怕茶叶水一天没人喝,会坏掉。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被图书馆驱逐了的小书生,有几分清寒…… 回老家玩 我记得去年过年我,我长期住在洛阳,家里什么都有还有两台电脑,一个台式的,一个笔记本的,而老家却什么都没有,那里很落后。我的妹妹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国产的,联想牌的,然而,那是因为叔叔是个商人,特别有钱,并且表妹挨了很多打后,叔叔才迫不得已给她配的,要说也值也不值。 我没有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带回老家,书包里却装了一摞子的图书,因为我爱看书。 回到老家后,我和大家一样,在寒冷的冬天里坐在表妹的房间玩,大家都在目不转睛的看着表妹正在上网的那台电脑,好像很上瘾的样子。而我早就玩电脑玩腻了,我一个人坐在小表妹的床上无所事事。 这时表弟毛亚磊走到我面前,他和我聊聊电脑以及网上的问题和事情。他向我问道:“毛冰,在洛阳上网吗?玩电脑吗?”我漫无所示的回答道:“我们家两台电脑,一个笔记本的,一个台式的,电脑没什么可玩的,我天天上网。”表弟毛亚磊问道:“那,你上网都干些什么呢?”我回答道:“我呀,我上网都在写文章,传文章,把文章发给网站,挣钱。” 表弟似乎对这些很感兴趣,他问道:“那你除了写文章之外,还在网上干些什么?”我很是悠闲的回答道:“我最近对黑客技术很在意,想学学黑客技术,我打算学黑客技术,因为那是电脑领域的最高科技。我已经找到了一家网站。” 表弟很是热情的问道:“那,毛冰现在在哪家网上发展唉,给俺讲讲唉。”我一脸轻松的回答道:“猴岛网,网上有个中国猴岛网不赖,通不赖着哩。” 这时,冬天太冷,奶奶穿着厚厚的棉衣棉裤站在门口,把双手插在裤子布袋里,一脸认真的问道:“猴岛网,有中国翻条网没有唉?”“哈哈哈哈。”众人捧腹大笑,这时笑声漾满了冬天寒冷的房间里,房间里似乎变得很是温暖。 我也觉得很好笑,但是却微微一笑,说不上来了。奶奶别看七老八十了,对电脑,对上网也特别的痴迷,等大家不笑了之后,奶奶又认真的说道:“咧,这个网上到了有中国翻条网没有唉?” 我想了一下,肯定地回答道:“有,有,肯定有,网上什么都有,估计有翻条网。”这时,大家都不笑了,表妹一脸奇怪的看着我,不解的说到:“神,真神,网上啥都有。” 这时表弟好像有点儿生气,他生气的说道:“查,查,查他里中国猴岛网,网上都那么能吗,有猴岛网,有翻条网。”其实,话说到这里,凡是经常上网的朋友也会明白的,网上有没有中国翻条网,我不知道。相信经常上网的朋友,特别是玩游戏的朋友会知道,中国猴岛网,是一个游戏网,其中好像还有可下载黑客工具的功能。反正我是在网上搜索过这家网站,怎么说,挺不错。 表弟和表妹用电脑在网上查了之后,表妹回头向奶奶说道:“有,有,确实是有,你看。”表弟也一脸茫然的说道:“看来是真有啊,网上的东西还怪全哪。” 其实,在网上,莫说,猴岛网,就是翻条网也有。 作家与图书馆 洛阳市,道北路住着一个作家,他还是个单身男孩,那年的夏天,作家每天忙完了一天的工作之后。喜欢在黄昏的时候上街吃烧烤,看夕阳,他的脸,显得很苍黄,那是他经常黄昏上街晒夕阳晒的缘故。 作家过的是那种小家碧玉的日子,很富有,不缺钱,夏天的时候,他穿着一身蓝色的牛仔裤配adidas牌白上衣,显得很纯真。他的口袋里装了一张百元大钞,那是他上街吃烧烤的钱,他向着金谷园路的中州路走去,顺便吃了烧烤后看看这迷人的夕阳,他,觉得很幸福。 他知道中州路有一家全洛阳市最大的新华书店,里面还有一个读者俱乐部,于是他登上电梯来到位于四楼的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门口,看着门口贴着告示:凭证入内。他知道是要办图书证,这家图书馆不错,作家小的时候去过他们位于瀍河区的分店。里面摆着高档的桌椅,环境很好。 作家大踏步的走进书店,上来就被一个年轻的图书馆管理员拦住了,图书管理员向他轻声的问道:“有证没?你有证没?”作家以前办过图书证,知道怎么回事,于是毫不犹豫的说道:“我是来办图书证的,请问多少钱一个?”女店员回答道:“50元钱。”作家交了钱办了图书证,图书证是一张电子卡,很现代化的。 作家的身体素质很好,于是坐在图书馆的高档桌椅旁看书看了一个黄昏,那个黄昏,真的是美得令人心醉,作家看书看得很认真,不知不觉的天黑了,作家出门本来是去道口巷吃烧烤的,忘记了出门戴上手表,作家没想那么多,他想看书看到图书馆下班自己再回家,这样,显得很浪漫。 一直到太阳落山,天快黑了,女店员过来来催作家:“我们这里已经下班了。”作家觉得很抱歉,于是慌忙鞠躬,道歉的说道:“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那我就不看了。”于是作家把书放回书架子,那本书的书名是《亲吻花瓣泪》,很新的一本书。到现在,作家忘不了那本书中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 匆匆一别,作家回家的路上在想着自己的事情,这家书店离家太远,与其在图书馆看书不如去道南路的图书城买书在家自己看,黄昏还有时间上街吃烧烤。 不知怎么回事,从那以后,女店员盼了很久,等了很久,作家再也没有去她们的书店,那是因为作家嫌里面的书有点旧,不如买新书看,划算。 作家就真的没有再去过那家图书馆,原因,嫌她们的书旧。作家也浪费了这50元钱,50元钱够看一年,可是,作家只去图书馆看了一个黄昏。 从那以后,作家经常去道南路的图书城买书看,买到的都是新书。其实,从那个黄昏,女店员就已经爱上了作家,女店员站在图书馆的玻璃窗前等了很多个黄昏,等了很多个春秋,作家,果然,就真的没有再去。 这个作家就是我,为什么?嫌书太旧。其实,读个书真的没有必要那么新…… 我和女店长 有三个女店长,一个是东周量贩的女店长,一个是道南路复印店的女店长,还有一个,是中州路的新都汇服装城的女店长。这三个女店长,她们破产了,今天的夜里,她们三个人蜷伏在复印店的门口,她们三个人现在是好朋友,但是,到现在,她们仍然忘不了那年的夏天,道北路有一个外号叫小毛的男孩,去她们的店里应聘过,而现在,这个小毛,就是我,写这本书的人。 冬天的夜里,这三个破产的女店长就这样又冷又寒又穷的蜷伏在复印店的门口。新都汇的女店长先开口向她的两个朋友,也就是姐妹们讲着自己的故事:“小毛他现在是作家了,是家了,现在他看不起我了,当年,我还看不起他哩!那年的夏天,小毛匆匆的走到我们新都汇的门口时,我刚好从汽车里走出来,当年,我开的小汽车,还是上海大众牌的,是那种直线结构的小汽车,是小毛最喜欢的那种小汽车。 小毛第一次看到我,就像看到女老总,老板娘了一样。我第一次看到小毛,他穿着蓝色的牛仔裤配白色的衬衣,他的头上,顶着夕阳,看上去像男神,像雨神。这时,我刚好抱着我姐姐的孩子,我姐姐去百货大楼上班去了,她让我替她照顾孩子,可是,那个作家,小毛,他却误会了,他以为是我的孩子。其实,我到现在,都还没有结婚呢。 正巧,这时,我的护理佳掉在地上了,小毛看到后,唉,了一声,当时,我就看不起他了,我用我的心说道,掉在地上的东西就不用拾了,他看不起我哩,我还看不起他哩!小毛见我的第一眼,他一脸自卑相。我能看的出来他走路的样子匆匆的,东张西望,一定是在找工作,我看到他后,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我已经喜欢上了他,我已经被他呛住了。 这时,小毛继续往前走,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地上明明没有障碍物,可是他还是被绊了一下。当时,他口袋里的团员证掉了出来,我清清楚楚的看到,上面嵌着钢印:中央部。很远的距离,可是我却不近视,我还用我的心看到,钢印的上部周围嵌着钢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当时就迷恋上了小毛,我在心中盘算到,我是开新都汇服装城的,他要是来我这里工作,我要是得到了他,我能把我的生意做大!” “现在他当上了作家,他当上了家,而我却破产了,现在,他看不起我了,当年,我还看不起他呢!但是,姐妹们,今天我给你们打个招呼,今天我给你们说个明白话在前,新都汇的那个服装城还在,那两排楼房还在,包括那过道里的休闲椅子还在,这是我的固定资产,你们谁也霸不走,你们谁也抢不走,你们谁也偷不走,你们谁也得不到。有了钱,投资什么也不如投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到什么时候就是你的,什么时候也变不了。” 这位新都汇服装城的女店长向她的这两个同样破产的姐妹们继续讲道:“那个黄昏,小毛离我而去,向着中州路走去,我就知道中州路条件好,我就知道我要头上戴绿!当他穿着蓝色牛仔裤和白衬衣消失在我的视线里的时候,我才为他掉下伤心的眼泪,那时,我才知道他的珍贵,我在心中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得到他,这个男孩! 小毛他向着百货大楼和新华书店走去,后来,他走到新华书店后,本来是去应聘图书管理员的,然而却稀里糊涂的办了一个图书证,那个黄昏,他便坐在图书馆里看书。人,你只要一看书,你就有了心眼,就能过好日子。小毛在图书馆里看书也想明白了,他决定不再上街应聘工作了,他决定老老实实的留在家里当个作家,这样一来过那种小家碧玉的日子,天天闭门著书,天天茶叶咖啡。 于是,就这样,小毛看书看到下午六点钟图书馆下班,当有女管理员来催他回家了。小毛才合起书本,一个人照着夏天黄昏的夕阳,踩着被夕阳照的黄黄的道路走回家。 小毛最后彻底成了一个作家,成了一个家,他也彻底不要我了,现在,我破产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月光宝盒 第二个女店长是东周量贩的女店长,她听完新都汇女店长的故事后,她坐在这寒冷的冬夜里,她自言自语了一句话:“牛仔裤,白衬衣。”然后她向姐妹们说道:“我再给你们讲讲我的故事,我给你们讲讲我和小毛之间的故事。” “那年的夏天,我们东周量贩来了一个男孩,他叫小毛,他是老板的合同工,和老板签了约的合同工。那天的早晨,我来到我们店上班,不知为什么,我们店里的人心情都格外好。这时懵懵向我走近,对我说道:店长,咱们店来了一个小男孩儿,老板的合同工,他是干调料的。” “干调料的。当时我自言自语了一句,我一听是干调料的,我当时就看不起他了。我在心中想到,干调料的,一天能挣几个钱?我在心中想象到,这个男孩儿一定脏兮兮的,不洗脖子,穿着凉鞋,不穿袜子,并且脚上还会有很厚的灰,恶心死了。他还看不起我哩,我还看不起他哩!于是我向店员们说道:行,我去看看吧。” “当时的小毛,连个组长都不是,只是一个干调料的,卖醋的。而我呢?而我是一店之长,我管着全店的60多名员工,仅次于老板之下,我手下有组长和副组长,甚至还有服务部部长。我很骄傲,很看不起的向着洪阿姨的卖鸡蛋的柜台走去。这时,我走路的姿势很慢,还一前一后的摆动双手,那是因为我看不起这个新来的干调料的男孩。” “懵懵向我笑道:店长长得最美。店长,一二一,一二一。我走到调料柜台的东边的过道里的时候,我连正眼看小毛一眼都不看,他还看不起我哩,我还看不起他哩!我当时连正眼看他都不看,我只用眼角的余光看他,我当时没看到他的下身,但是我却看到他的上身,一团的白。我当时的感觉就是:春光微露。” “这时懵懵向我说道,并且用手指到,店长,那个男孩就是新来的男孩,干调料的。我当时回头一看,我当时就感觉到春光乍泄,一片流彩,,那个男孩儿,下身穿着很正式的蓝色牛仔裤,上身则穿着白色白的发光的白衬衣,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他长得吗?头发洗的很干净,能看得出来,早晨刚洗完澡,头发长长的,很蓬松,脸儿吗?就像一个天子一般,看上去很有气质,一定读过很多书。” “我当时就震惊了,从未见过长得这么好的男孩儿,我当时就掉眼泪了,因为他是那么的好,那么的好,像一尊男神,我就已经被他给迷住了,真的,真的,真的是,一点儿也没有说错。” “当天晚上,我给他创造了一个机会,当他在下班的时候在月光下,在水龙头那里洗头发的时候,我向他邀请道:小毛,走咱去网吧玩吧?我本以为他一定会去的,没想到他反而拒绝了,他向我拒绝道:不好意思,我已经累了,我想睡觉。” “后来,他走了,他觉得留在超市干调料,没前景,于是他回家闭门著书当作家去了,当家去了。现在,我破产了,他不要我了,我还有什么说的?” 你为什么伤心 这两个女店长讲完自己的故事之后,看到复印店的女店长蜷伏在寒冷的冬夜里,坐在复印店门前的台阶上,坐在姐妹们的中间。东周量贩的女店长轻轻用手拍打在复印店女店长的臀部笑着声音说道:“怎么样?妹妹,讲讲你的故事,你和小毛之间的故事肯定比我们的更精彩。”复印店女店长禁不住在寒冷的冬夜里掉了一滴眼泪,这眼泪不化,挂在脸颊。她回了一下头,动情地向东周量贩的女店长和新都汇的女店长讲道:“依然是那年的夏天,天气很炎热。当时,早上,我正坐在复印店里工作,店员们也正在电脑上工作。这时,门外来了一个男孩,看上去才十七八岁的样子,他上来就问了一句:这里要人不要?我当时一听,就知道是个来找工作的,我当时就看不起他了,我连正眼看他都不看一眼,只管在电脑台前忙我的工作,用鼠标在电脑上点击千千静听,听音乐。一个来找工作的,是他有事儿求着我,他还看不起我哩,我还看不起他哩!” “我只用眼睛的余光看着他,连正眼看他一眼都不看一眼。眼睛的余光中,只见他穿着那种很正式的蓝色牛仔裤和白的发光的白衬衣,一身青白的搭配。我直接白了一句:进来吧。” “男孩看上去很自卑,好像很怕我的样子,他怯生生的走到我的跟前,温柔的声音问了句:老板娘,这里用人不用?这时,我的手机挂在胸前,他有几分色相的看着我的胸部,我的胸部高高的,正巧我正在*作电脑,胸部还向上一耸一耸的,能看得出来,男孩很喜欢我。” “于是,我更加欺负他了,更加不在意他的存在了,我猛说了一句:站好等着!于是男孩很听话的向后稍微退了那么一小下下,舍不得离开我,我看不起他,于是故意拿起挂在胸前的手机打电话,其实,我是在和别人通电话,可是我却故意一脸凶相,语气很强烈,话说的也很狠。其实,说真的,我就是要欺负欺负这个男孩,因为我是他的老板娘,我不欺负他欺负他,我不过瘾。” “我打电话的时候,男孩不住的往我臀部看,能看得出来他心中是怎样想的:欺负我吧,欺负完我,将来我玩你!” “于是我打电话时的口气更狠了,我一连说了三声滚。本以为男孩会起来走人,可是男孩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于是我又打了一个电话,前前后后整整有45分钟,男孩,竟然被我罚站了一节课!这时我的心已经感动了,这么热的夏天,男孩却脾气这么好,对我这么认真。接着,我打电话的语气越来越温柔,我自己也感觉越来越伤心。” “于是,我把电话放下来,放在胸口上,男孩看着我,我能感觉到自己哭了。这时,我回头看向男孩,一脸的文气,估计是个小作家。这一瞬,我才发现,这个男孩儿长得这么漂亮,他的脸,很标致,好像歇着一个周字。凭我的感觉,这个男孩,应该叫做周湘文。” “从未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男孩儿,对我这么认真,一脸的文气。我当时就感动得哭了,这时,男孩的嘴角微微动了一下,露出了一个微笑,眼睛则是很痴情的望着我,他用眼睛对我说道:?我这时慌忙擦去眼角的泪水,向他说道:啊?你就是来应聘的吗?你去里面的房间,里面的那台电脑不会上网,配给你了,你先负责打字吧!” “于是,男孩去里面的房间打字去了,我本以为男孩不走了,会留在我身边一辈子,和我*上,玩上。可是,男孩觉得留在这里没前景,还是走了,回道北当作家,当家去了。这个男孩就是毛冰磊,外号叫小毛。现在,我破产了,他不要我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第一次去网吧 我是个作家,我保持着每天下午在家看书写字的习惯,我同时也保持着每天上午去小区后花园散步的习惯。那天的早上,我在小区后花园的柳树下散步,我遇见了侯阿姨,她在探我的底,一月收入几何,什么时候开始干的。我想了一下,回答道:“我是写网文的,一个月收入三五百元,最早是在网吧里工作的。”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当年没有电脑时,为了写网文,我在网吧里工作的快乐场景。甚至有一段时间,我在经济困难的时候,还在网吧里当过网管和收银员。现在,虽然已经有了家庭电脑,可还是很想去网吧里玩玩,那里人多,不像家里书房,冷清的像个庙。 今天早上,我又去了当年的那家网吧,我们这道街的时空隧道网吧,我付了3元钱后,走进网吧,选了前面的一个角落里,那里挨着墙,坐在墙边,有一种安全感和舒服感。 我在电脑上玩了足足有半个小时,不觉得有点儿想解小便,于是我走向后面,我找不到卫生间,于是捡着问了一个小学生:“这里有卫生间没有?”小学生向我回答道:“一直往前走,向楼下去,然后直走,到东北角,有厕所。”算了,我还不如不去了,那么远,还要下楼。于是,我依旧回到自己的电脑前,看电影:《三国演义片尾曲》,这时,来了两个人,看上去坏坏的样子,我回头看了一眼,我一眼就能看得出,那个穿着黑褂黑裤的男孩儿已经瞄上我了。我知道我是逃不了的,因为那个穿黑上衣黑长裤的男孩儿冲着我笑了笑。我不理他,我依旧回过头看我的电影,可是,我怎么看得进去?我已经被瞄上了,怎么办,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我就知道他要找我的茬,果然,他来了,他用手很是轻巧的在我的肩膀上拍了一下,他坏坏的笑道:“你去那边坐吧,我想和我女朋友坐一块儿。”“凭什么,凭什么,这是我的电脑,凭什么抢我的电脑?”我在心中恨恨的想到。 可是,我总不能与他打架吧?他穿着黑衣服,留着那种黑社会的发型。我是个作家,我应该温柔才是,我温柔的回答了一句:“这台电脑,我不知道怎样关,你给我关一下。”他吸着烟,倒也温柔的向我说道:“不知道怎样关?我给你关一下。”于是,他很殷勤地忙着帮我关电脑,我怕他的肩膀触摸到我,我向墙边躲了一下。 等他给我关完电脑,我站起身,向着另外一台电脑走去,这时,全网吧的人,都在看我,看样子,这个男孩儿一定在网吧坏的很出名。于是,我一脸脸红的去坐在另外一个沙发上,重新开了一个电脑看电影,看的依然是《三国演义片尾曲》。而且还是全屏播放的。那个坏人,他就坐在我背后的一台电脑上,和我背对背,他玩的是《英雄联盟》那款游戏。 我正在看电影,刚看到:“担当了生前事,何计身后评?”这时,我听到网吧里“啪”的一声巨响,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男孩的姐姐找进来了,男孩的姐姐“啪”的一巴掌把那个男孩的耳机打掉了。那个男孩儿猛然站起身向他的姐姐吼道:“咋!”那个男孩儿的姐姐向男孩骂道:“你没有钱来这里干啥?!” 那个男孩儿十分不服气,用眼看着他的姐姐,于是,场面僵持住了,这时全网吧的人都看向这边,刚好同时看到我和我的电脑,我的电脑上正在播放司马昭和司马师在一起的镜头,而且还是全屏显示的。于是,那个男孩的姐姐揪着男孩儿的耳朵揪出了网吧。这时全网吧的人都看着这一幕,评价道:“太危险,太危险,实在是太危险……” 我又在网吧里玩了一会儿,我也无心玩了,于是,时间还不到,我就草草的离开了网吧…… 坐台小姐 这些天,我当作家,没有灵感,撰写网文的进度于是也就停顿了下来,再加上经济紧张,不得已,我去了离家很近的道北的时空隧道网吧当了。 我在这家网吧,是又当收银员又当网管的,这家网吧的老板早就告诉过我的,这里是收银网管一块干的。于是就这样,我在网吧里当了,负责接客。 来网吧里上网的是小学生居多,几乎90%的都是这一带的小学生。我接过的客人有很多,南来北往的,什么客人都有,形形色色。有黑社会,有敲锅虫,有捣鸡毛,还有穷书生…… 我在网吧里见得多了,心眼儿也练起来了,我比以前,更有心眼儿了,更开化了,更开明了,更开放了。我每天上午在网吧里坐台,一般能接两个客人,当然其中,有自己不喜欢的人,比如说,那个小胖子,当然,其中,也有自己所喜欢的人,比如说,那个穷书生…… 今天中午,吃罢午饭后,我在自己家的小区后花园散步,我们后花园挨着派出所。等我晒完太阳从小区后花园回家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老老婆和派出所的女警察吵架。原因是女警察说网吧小姐给穷书生上床发生关系,是网吧蛋(王八蛋)。于是老老婆接过话茬问女警察:“谁是网吧蛋(王八蛋)?”于是,就这样吵起来了。 我没有看完,于是就回家了。下午的时候,听我妈妈说,女警察斗不过老老婆,起来走了。也就是落马了。 今天下午,我在家看书,写毛笔字,因为我在网吧是上半天班的,只上午上班,下午依旧在家写书,当作家。下午三点半,我口袋里装了5元钱,上街吃汉堡包。到了街上后,我本来是想吃海鲜烧烤的,可是看了一下,那个小摊前人多,我不想排队,于是就向北走,想去买烤鸡腿,也就是汉堡包。 这时,有一个妇女,也就是那个落马的女警察,她不间断的打她才10岁左右大的儿子,并且还骂道:“放着你爸爸不跟,你跟我。”于是,她的儿子就伤心的哭了,道口巷一道街的人都认真地看着这一幕,她们母子两个还差一点儿撞到我的跟前。 她们母子两个向南边走了几步,女警察又打了儿子一巴掌,依旧骂道:“放着你爸爸不跟,你跟我。”这时,那个男孩儿伤心的哭了,我也感觉有几分伤心,于是我来到烧烤摊前,细声细气的说道:“买个汉堡。” 这时,一道街的人都看向我,他们还以为我是要给女警察的儿子买汉堡的呢,我无言。女警察的儿子很认真的看向我,还有几分色相,能看得出来,他很喜欢我。很想和我在一起“玩。”刚好这段时间我在网吧当,我也想为网吧多拉几个客人。 这时,我向他看了一眼,我知道他落马了,我知道他伤心了,我知道他难过了。男孩儿长得还算不错,我也有点儿想救他,本来,网吧就是个安慰人的地方,本来,网吧小姐就是服务型行业。 我向他看了一眼,用眼睛对他说道:“到了网吧,有多少玩不了?”男孩儿很聪明,他知道了我的意思。 买到汉堡后,我吃着走回网吧去。这时,男孩儿的妈妈又打男孩儿了,依然骂道:“放着你爸爸不跟,你跟我。”于是,男孩儿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他的妈妈,向着时空隧道网吧走去。 后来,男孩儿果然流落到了网吧,他走进时空隧道网吧,到了吧台,见到老板娘后哭着说道:“来找的。”网吧老板娘说了句:“进去。” 后来,男孩真的在网吧里和玩上了…… 剧本 (毛冰磊与护士长) 时间:2014年夏天地点:洛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人物:毛冰磊护士长王护士大家毛冰磊:护士长,你说的好温暖,每一个字,都熨贴到我的内心去了,夏(傻)冰磊何幸? 能与你护士长…… 毛冰磊和护士长对看三分钟,无语。全医院这个病室的人都在认真的看着这一幕,毛冰磊知道自己是在演戏,演的是《还珠格格》夏紫薇和尔康那一事儿。可是,可是,可是护士长却并不知道,护士长看的电视少,看的电影少。此时,护士长认真了,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无尽的痴狂。可是,毛冰磊却心知肚明,他就是要用这招整护士长,整死护士长,因为护士长关着他,说他的病没有好,不让他出院。 毛冰磊自己就是个家,是个作家,他就是靠这一手儿生存的,他自己就是个剧作家。他纯粹是看医院里太过冷清,太过寂寞,没事儿找事儿的,没事儿闹事儿的。 大凡演戏,你只要不认真,你就死不了。相反,如果你认真,你就必死无疑! 看来,护士长是认真了,她的眼睛,闪烁着无尽的感动,她到现在为止,也许还不知道毛冰磊是在给她演戏,她还以为,她还认为,这是真的,这一切都是真的。毛冰磊站在护士长面前,痴痴地那首永恒不变的歌。 毛冰磊:梦里听到你的低诉,要为我遮风霜雨露。梦里听到你的呼唤,要为我筑爱的宫墙。 一丝一丝,一缕一缕,诉说着地老和天荒。一生一生,一世一世,诉说着地久和天长…… 护士长认了真,认真地听着,每一个字,都撞入心扉。其实,在这个医院,这个病室,对毛冰磊最好的就是眼前这个护士长,可,毛冰磊,却讨厌她,因为,她长得没有王护士那般漂亮。 大家:演戏哩,演戏哩,这一看就是演戏哩。护士长,可不敢上当!你没看他就是个家,他就是个作家,他就是个剧作家。护士长,可不敢认真,认真的话,你就被他个小骗子给活活整死了。 王护士:一看就知道是演戏的,你个戏子!想整人哩!滚蛋,一脸坏相,不是个好人,狗! 这时,护士长又傻愣了七分钟,终于缓过来劲儿,才知道,自己上了当,然后,护士长一脸*气,大骂了一句。 护士长:真是狗!傻冰磊,傻冰磊,真是傻冰磊。以后大家都给他叫夏(傻)冰磊…… 毛冰磊整人没整住,反而被大家揭穿了老底,垂头丧气的坐在圆椅上,等待出院…… 作家与他的儿子 在洛阳市,道北街,有个作家,他刚结了婚,作家媳妇很争气,给他生了个儿子。作家媳妇是在正大食品店卖大肉,卖火锅丸子的,作家一家三口过着很幸福的那种小家碧玉的日子。作家儿子上小学一年级,作家儿子的爷爷是正大食品店的老板,他跑到学校去给老师说了说,想让作家儿子当班长。 老师了解了情况之后,对爷爷说道:“即便是你不来这样说,我们也要让你孙子当班长的,看中的是孩子的人才和学习成绩,并且也了解到他的爸爸是个家,很看得起孩子的,会让孩子当班长的。”就这样,作家的儿子在一年级一一班当上了班长,并且把班集体管理的特别好。 作家是写网文的,写的文章发给网站挣钱,作家每天写一篇文章,日收入三十元人民币,作家每天早上下楼去正大食品店买火锅丸子,每天给媳妇送10元钱。作家媳妇把5元钱存起来,想攒钱给儿子再买一台电脑,好让他像爸爸一样写网文挣钱。另外5元钱发给儿子,让他买零食,算给儿子的早餐费。 作家儿子在学校里挥霍钱财,全班,数他的零花钱最多。作家儿子天天在学校里买辣条,吃糖豆,甚至糖豆吃不完的就扔在地上,有同学捡着吃。 当天晚上,作家和媳妇躺在床上睡觉的时候,媳妇把这些事情都告诉了作家,作家当时一脸愤怒,生气的吼道:“别让他去班里上学了,学不到什么东西,一天才学一页纸,让他回来,在书房看书,接我的班,当作家,当家。” 作家媳妇觉得有点儿冤枉,于是和作家商量:“冰磊,这事儿咱们再从长计议。”于是,作家媳妇和作家商量了一个晚上,最终决定由作家媳妇把儿子从学校揪出来。 第二天,早上,作家儿子正在学校里上第三节语文课,作家和媳妇就闯进了学校,作家站在班门口,语文老师班主任来给作家打招呼,作家一脸怒容,丝毫不给语文老师班主任一点儿面子。 这时,作家媳妇冲了进去,一把揪住儿子的耳朵连打带骂的把儿子班门外揪。儿子哭着喊道:“妈妈,不要,你为什么打我?”作家媳妇大骂道:“挥霍钱财的畜生,从今天起,再也不让你上学了,走,回家!” 于是,儿子觉得像天塌了一样难受,一个小学生,不让上学,那应该是多痛苦的一件事情。于是,作家儿子抱紧了语文老师的腿哭着喊道:“老师救我,老师救我,爸爸妈妈,不要啊……” 可是,作家媳妇依然毫不留情的连打带骂的揪着儿子的耳朵把儿子揪回了家。儿子被媳妇揪回家里的书房之后,作家一脸怒容的把自己的一摞子书重重的放在书房的书桌上,并且重重的说道:“从今以后,你就永远活在书中吧!” 作家的儿子和妈妈争吵到:“妈妈,我要上学,妈妈,我要上学。”作家媳妇骂道:“在学校你挥霍钱财,还学不到什么东西。你看,爸爸把自己的书都给了你。这本是《三国演义》,这本是《二十四孝史》,这本是《资治通鉴》,这本是《四书五经》,这本是……” 作家儿子辩驳到:“妈妈,我不要看这些爸爸看了一辈子的枯燥的书,我要上学,我要上学。” 这时,这时,作家一脸怒容生气的把手在桌子上重重一拍,生气的说道:“够了,看你们这对母子能有什么成就!” 这时,作家媳妇坐在书房的书桌前,傻傻的看着作家,似懂非懂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