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家庄园》 第一章 回家上 六月份是大学毕业生离校的日子,s市的某所大学门口站着一个青年学生,挺拔的身子,留着长发,戴着一副黑边眼镜,拖着一杆行李箱。他看着校门上方几个黑色的楷体字,待了四年的地方,就这样走了。 混在离校的大军里,李煜招了辆出租车,跟司机说去火车站,石市的火车站离学校大约半个小时路程,不算太远。看着沿途熟悉的建筑飞快的后退,他的脑海里翻出四年前的记忆,那时他大哥送他来学校的时候,他对大学是满怀期待的。 李煜自嘲道,走了也好,白白在那浪费时间,到时还不是一无是处。 “小伙子准备去哪工作啊”,的士司机是一个中年大叔,他把李煜当作了毕业生。 李煜回过神来,“还没找着”。 司机略带歉意道:“小伙子还年轻,没事的。” 一路上两人再也没有说话,车里微妙的气氛让两人都觉得尴尬,幸好路上通畅,比平时少了不少时间,很快就到车站了,二十二块钱,司机只收了二十块。 李煜买的是下午四点s市开往山城的火车,t开头的,差不多要十多个小时,现在才三点过十分,离检票还有半个小时。看时间还早李煜决定去买些零食路上吃,火车坐久了是不想吃东西的,但饮料啊水啊却是必不可少的。 他在火车站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两瓶矿泉水,一瓶雪碧和一包瓜子,这三样花了差不多二十块钱,火车站的东西都不便宜,车上买的话更贵。 走到进站口,已经排起了长龙,这还不是世界闻名的春运。李煜只好去二楼,那里人相对少很多,说来也怪很多人宁愿在这排着长队,也很少有去二楼进站的,对此李煜只能说这些人心态好,有耐心。 李煜带的行李少,一切都很方便,检票到上车轻松搞定,买的是硬卧,相对人少些,找到自己的床位,将行李箱放在架子上就在窗户边的位子上坐下来,现在还早不急着上床,再说自己买的是低矮的上铺,躺着就只能躺着,除非睡觉,不然很是难受。 这时突然过来一个女生,费力拖着两个大行李箱,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盖住了脸,过道上的人纷纷让开,李煜看着女生向他这边过来,正准备起身,却见这个女生停在他的旁边。 “请问一下,这是7号床位吗?”女生抬起头,露出一张白皙的瓜子脸,脸颊因为刚刚拖过箱子,红扑扑的,煞是可爱。 李煜没想到这个女生这么好看,声音也很好听,清脆似黄莺出谷,又如清泉叮咚,不由呆了一下,直到女生再问了一遍才反应过来。 “是”,没想到这个女生是自己对面床位的,自己是八号上铺,对面只有七号上铺是空着的,心里不由一阵窃喜。 看见这个女生要将行李箱将架子上放,忙伸手去接,“我来帮你吧。”平时李煜就喜欢锻炼,一米七多的个头看着十分匀称,加上偏长的头发,看着还是很有个性,有心想要在女生面前表现一下,一只手拉过箱子用力向上一提,另一只将箱子底部扣住借助惯性抛上去,没想到看着不大的箱子居然很沉。 那个女生正想提醒李煜箱子很重,李煜已经出丑了,箱子没抠住直往下掉,他反应到也快,将箱子往前一推,左手接着去抓,抓是抓住了,手指却被抵在车壁上,感觉一阵剧痛,在女生惊呼声中,用力将箱子放了上去,装做没事一样,将另一个箱子也放了上去。 “谢谢你了”,那个女生没有察觉到李煜的异样,撩了下头发,这个女生大约一米六的个子,穿着白t恤蓝色牛仔裤,脚上一双黑白相间的帆布鞋,干净不失典雅,身材曼妙不胖不瘦,李煜觉得虽不是顶级的那种美女,但那气质却是无可挑剔的。 “不用谢,应该的。”李煜笑了笑,感觉手指疼的更加厉害,偷偷看了下,手背被擦破皮了,流了些血,无名指上的戒指上也沾上了些,这枚灰不溜秋的戒指是自己五一的时候去太行山捡到的,当时觉得这种不加雕饰,实而不华的戒指蛮符合自己低调的性格,就戴着了。 正想拿纸巾擦一下,突然发现上面的血都不见了,刚想看一下,这时听见乘务员查票,只好将身份证掏出来,这时看见旁边的女生拿出了学生证和身份证,李煜一看,那不是他读的那所大学的学生证吗,没想到学校还有这么漂亮的女生,他怎么从来没见过。 “没想到你是w大学的学生,你是大几呢”,李煜笑道。 “大二,你也是吗?” “我不是,”李煜晃了晃手里的身份证,“我大学生都不是。” 女生笑了,露出六颗洁白的牙齿,“我叫代青梅,c城的。” “我叫李煜,也是c城的,没想到是老乡。”李煜也笑了,在外面遇见这么漂亮的女生很高兴,特别还是老乡的时候。 “我见过你,上次老乡会的时候,你还骗我不是我们学校的。”代青梅突然说道。 李煜顿时尴尬了,当面撒谎被抓住,还是当着漂亮的学妹,恰好乘务员过来了,忙不迭的将身份证递过去,估计就是自己号称城墙打拐的脸皮都红了。 代青梅笑吟吟的看着李煜窘迫的样子,将票递给乘务员。 查完票李煜呼了口气,乘务员都是大救星啊,“难怪我觉得似曾相识,原来我们见过。”李煜想到上次老乡会,去了差不多200多人,代青梅这么漂亮的女生自己看见了应该不会没印象,还好可以补救。 “李煜同学,你猜你说的话我信不信。” “是我错了,不该欺骗老乡,等到了c城我请你吃饭,”李煜自知理亏,诚恳认错。 “这还差不多,好久没回去了,c城好多好吃这次我要都吃个够。”说到吃的,代青梅好看的眉眼笑得弯弯的,可爱极了,李煜甚至想伸手摸一下。 第二章 回家中 两人说说笑笑的聊了好一会儿,时间过得很快,眨眼睛两个小时过去了,代青梅说自己困了,然后上去躺着准备睡觉,李煜一个人在下面坐了会儿,只觉一阵困意来袭,平时他睡得都很晚,现在虽然六点了,但外面太阳都没落,本不想睡,只觉现在困得厉害,只好上去睡觉。 躺在自己的铺位上,侧头看见代青梅睡的正香,被子盖的严严实实,不露半点春光,小脸都被蒙了一半,好看的鼻子露在外面,挺翘光滑, 李煜想多看会儿,实在支撑不住,眼一黑睡了过去。 这是哪,李煜睁开眼看着眼前的景象,傻眼了,自己只是睡觉怎么突然就在这个地方了。 面前是一片黑乎乎的田地,约有一亩大小的样子,脚下零星长着几株李煜不认识的植物,翠绿的叶子,还结了几颗红如玛瑙的小圆果,再前面是一汪烟雾缭绕的清泉,大约十来平方,水面清澈如境,一条小溪流连接着清泉,延伸到前面雾蒙蒙的地方。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来这?发生什么事了?”想到这里,李煜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饶是平时胆壮声大,这时也不觉懵了。 整个空间除了这一亩大的地方,其他都是灰色的,什么也看不到。 他慢慢走到那汪清泉前面,李煜才发现清泉中间有根露出水面的翡翠玉柱,大约一抱粗细,上面却是玉碗形状一个坑,里面满满的一碗清水,没有一点溢出。 李煜小心翼翼的将手伸向水面,只觉触手十分舒服,仿佛棉花似的,一点也不冰凉,慢慢的将整个手伸进去,只觉这水温十分合适,引诱着自己下去洗个澡。 突然李煜发现水都从手心里穿过流走,不由一愣,拧了一下手臂发现一点不疼,顿时慌了。 “这肯定是做梦,自己刚刚睡着了,肯定是,快醒来,我不要做梦了。” 没反应,空间依旧寂静,依旧没有一丝生气,没有一丝声音。 “完了,我不要待着在这里,我要出去,这是什么鬼地方。” 唰!话还没说完,眼前又一黑,睁开眼已经回到了熟悉的地方,狭小的铺位,火车铁轨撞击的声音,一切又都真实起来。他侧头看了看旁边铺位,代青梅还在熟睡,天还是亮着的,现在才过去半个小时,看来刚刚只是个梦境,只是太真实了。 这时觉得左手指一阵异样,抬起来一看,上面破皮的地方已经没了,光滑如新,看不到一丝伤痕,原来戴在无名指的戒指也不见了,留下一个淡淡的月牙形的痕迹。 “什么情况?谁能告诉我”,李煜按捺住心里的慌乱,突然感应到那枚月牙仿佛实物一样隐藏在自己的皮肤下面,动了动手指却也没有不适的感觉。 李煜愣了愣神,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四周,下面没有人走动了,估计都回床睡觉去了。 他压抑住内心的激动,闭上眼,把心神沉入左手指那枚月牙处,心神一颤,灵魂被抽走似的,自己又出现在雾蒙蒙的空间。 该怎么知道外面的情况呢,心神想到外面的世界,突然他发现能清晰的看到外面的自己躺在那睡觉,旁边放着一瓶自己喝了一半的雪碧,凝聚心神摄向那里,突兀的那瓶雪碧就出现在自己的手里。 自己只要心念一动,就能将外面的东西收进来,李煜乐了,打开雪碧喝了一口,顿时傻了,雪碧穿过自己的身子流到了地里,脚下那滩水迹很明显,再试了两次,无论怎么往嘴里倒,就是喝不下去,这个虚幻的身体就像一个漏水的筛子。 这雪碧是外面拿进来的,试试这里面的清泉是不是也这样,控制着清泉里些许清水,淋在自己身上。 哗,凉快,舒爽,忍不住打了个激灵,感觉整个身体轻灵了许多,精神饱满,这哪里是泉水嘛,分明是琼浆玉液,不过还是没喝进去,但是这泉水能洗涤这个灵体。 “不能喝就不能喝,算了,先不管了,先看空间,然后把灵泉水带到外面世界,试试能不能喝。”带着美好的愿望,李煜到处转悠。 空间里的黑土有股奇异的草木清香,没有外面泥土的土腥味,要是种上一些作物,用灵泉水浇灌,效果肯定很好,李煜骨子里是个散漫的人,要是种几亩田,养点花花草草,日子肯定过得潇洒自在,加上这个奇妙的空间,李煜相信自己未来怎么都不会差。 空间只有这一亩地方可以让自己逛,再往外走,仿佛有堵气墙挡在面前,怎么也穿不过去,那些雾蒙蒙的地方只好等着以后慢慢探索了。 从奇异空间回到现实,李煜发现一个问题,自己在空间里折腾半天,而天还是亮着的,时间也才过去没多久,自己不可能在空间里只待了几分钟。 这是怎么回事? 空间和现实的时间不同步,存在时间差?这样的话,李煜觉得自己发了,有个时间作弊器,想想就觉得疯狂。 拿过手里满满的一瓶雪碧,里面是如假包换的空间灵泉水,水质清澈透亮,散发出迷人的光泽,李煜咽了口唾沫,试着喝了一小口。 空间里的水对植物有奇效,水肯定是没毒的,但不确定喝下去的后果,所以要谨慎些,一口一口的喝,试验合适的饮用量。 一口下去,口感清凉甘甜,除了味道不错,身体没有其它反应。等把这瓶水全部喝光时,才觉得浑身舒坦,每个毛孔都散发着舒爽,皮肤表面有一层油汗慢慢涌出。 “就这样?没有一口下去就变神仙?也没有洗髓伐毛打通任督二脉?太让我失望了!”眨巴眨巴眼睛,李煜贪心不足的同时,也让心安了一些。 如果真出现喝一口生死人,肉白骨,立地成神仙的怪事,他可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患精神病了。 不过神奇的效果还是有一点的,出完油汗,身体像轻了二两,说不出的受用,身体肌肉更加紧实协调,精气神十足,至于具体的只能等回家洗完澡再看了。 李煜也不管是不是心里作用,觉得好就又装了一瓶,不过没喝,放在那等渴的时候再喝,毕竟不清楚空间水对自己的作用量,万一喝多了出现不好的后果,那就悲剧了。 觉得脸上皮肤油油的怪不舒服,就想去车上的洗手间去洗洗,一起来李煜就发现一件事,自己看东西清晰了,他平时喜欢打游戏,一玩就是好几个小时,眼睛度数越来越大,现在戴的眼镜已经有些模糊了。“可是现在没有戴眼镜啊,难道我的视力好了?” 带着疑问,李煜将手放在眼前,一点一点往前移,直到手伸直了,还能清楚的看到手上的寒毛和细小的毛孔。 试着戴上眼镜,一阵眩晕感,忙拿掉眼镜,心里却是狂喜,戴了十几年的眼镜终于可以摘掉了,以后可以不用隔着眼镜片看东西了,也不用去做手术了,听说那对眼睛有很大的副作用。 去洗手间的路上,李煜老是忍不住去扶眼镜,入手一空,看来十几年的习惯一时改不过来,都快忘了原来没带眼镜看东西的情景了。 火车上卧铺车厢洗手间跟厕所是分开的,现在没有人在洗漱,李煜打开水龙头,入手觉得这水油腻腻的,心里一动,感觉没人来,偷偷从空间引出一捧水,扑在脸上,十分凉爽,洗了几遍,将脖子手臂也洗了,身上用湿纸巾沾了空间水擦了一遍,不然油乎乎的不舒服。 洗完了对着镜子一看,自己也呆了一下,这还是他么?脸上光洁溜溜,皮肤细腻白皙,却不是那种雪白,原来皮肤也不错,但跟现在是没法比的,李煜长得本来也不差,这下看着更精神了,要不是戴过眼镜留下的些微痕迹还在,他都要认为这是在做梦。 回去的时候感觉整个人轻飘飘的,精气神足足的,浑身有使不完的劲,爬到上铺的时候轻轻松松,毫不费力。 看着先前买的两瓶矿泉水,什么有点甜,我们是大自然的搬运工,跟空间水一比,一个在天一个在地,索性将两瓶矿泉水都换成空间灵泉水。 以后每天就喝这灵泉水吧,积少成多,对身体只会有好处,就当是功能性饮料。 心里想着以后有了空间的规划,李煜慢慢的睡着了,一直带着笑,仔细一看嘴角还流着一丝晶莹的液体。 第三章 回家下 第二天早上,李煜是被代青梅叫醒的。他半夜醒了一次,就再也睡不着了,闲得无聊就又去空间折腾,直到感觉到外面有人在喊自己,心神才从空间里退出来。 这么快就到山城了,因为山城是终点站,所以下车的人很多,李煜帮代青梅拉着行李箱,出站的人很多,花了半个小时才走出来。 两人互留了电话就分开了,以后有时间电话联系。 李煜本来打算的从山城做长途车回县城,现在他决定不忙回去了,在山城先待两天,他要弄清楚自己的空间。 火车站周围有很多旅馆酒店,只是都不会便宜,他身上只有几百块钱,要省着点花。 他在山城有不少同学,还有几个亲戚,不过现在这样也不好意思去找他们,最后找了家实惠的酒店,订了三天,兜里就刚好只剩回家的车票钱了。 打的去了那家快捷酒店,环境还行,房间也还干净,确实挺实惠,美美的洗了个澡,躺在舒适的大床上就有些心猿意马,可惜囊中羞涩,干脆静下心神去空间看看。 那几株绿翡翠似的植物,他在网上查了,是人参,不过不知道是哪一品种,人参一般按年份估价,这几株人参在空间不知道多少年了,怎么也比现在市面上几年份的野参值钱。 他之所以临时决定留在山城就是想卖一株人参试试,看空间植物是不是有神奇的特效,酒店有电脑,他在网上找到一家山城最大的买卖中草药的店铺——济安堂。 空间泉水里的翡翠玉柱上的那碗水,他不敢动,现在还没真正了解空间,贸然尝试万一出了问题就悲剧了,他现在是万分惜命,毕竟才得到这个宝贝就去见了玉帝,那可就真的亏到姥姥家了,他去了地府都得再哭死一次。 他选了一株看起来小一点的人参,试着用心神控制将它从地里挖出来,控制空间的好处就是这颗人参全须全根的被他挖了出来,看着手里这颗乌贼似的线团,李煜傻眼了,上面的主根是纺锤形的肉质,看着好像婴孩一样,根须又长又密,都快接近一米了。 这拿出去有点惊世骇俗了吧,李煜看了资料最久的人参是五百年份的长白山参王,已经被国家当成国宝收藏了,自己这根应该不差了。 只是不知道这参的品种,不过长白参特点明显,这株明显有点差异,李煜纠结了好一会,最后还是决定卖掉,只是将种子留了下来,种在了黑土里。 济安堂——山城最大的中草药买卖店铺,全国都有分店,据说还开到国外去了。 李煜背着一个登山包,走了进去,现在才八九点钟,里面已经有不少人,大厅里是排队等着抓药的,收购草药在旁边的一个铺子,几乎没人,这种店铺一般都有专门的草药来源,偶尔也有一些零散的拿来在这里卖。 一个胖胖的中年人坐在一张桌子后面,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李煜看了半响才走过去,“这收不收草药”。 中年胖子费力的睁开眼,看着李煜,打着哈欠道,“什么药材,拿出来看看。”。 李煜皱了皱眉,看了看四周,现在没有人注意这边,从包里拿出一个纸包小心翼翼的放在桌子上。 胖子见李煜这么小心,心里好奇,拿过纸包打开一看,原本眯缝着眼顿时睁开,困意一下全无,将打开的纸包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 半响,他抬起头打量着李煜,眼里精光一闪而过。李煜昨天挖出人参本来想卖,后来决定还是小心些,将人参拿出来晾了一天,等有些干了才拿过来。 “我们去里面说,”,胖子站起来,邀请李煜去后面的贵宾室。 李煜也想找个安静的地方,这人参确实有些打眼,被人看见了难免有是非,当下收起桌上的人参,跟着胖子进去。 安济堂这种大的药铺都有贵宾室,专门接待一些特殊的客人,里面装修清静典雅,老式的桌椅,散发着淡淡的树脂香味。 胖子让人给李煜倒了一杯茶,“这是今年的雪山小青叶,尝尝。” 雪山是山城有名的一座山,海拔高,温差大,山体陡峭,上面长着一种有着异香的茶树——小青叶,每年也就开春能采集一点,因为只有雪山上有,所以价格高昂,典型的有价无市。 李煜不喜欢喝茶,随意抿了一口。 “我叫王阳,是这安济堂药材收购的负责人,小兄弟就叫我老王好了。”,胖子十分热情。 “老王,”,李煜憋着笑意,“我的这株人参还入得了眼吧”。 王阳不以为意,说,“小兄弟说笑了,这株人参你是在哪挖到的”。 “前几天我和几个驴友去秦岭玩的时候,在一处林子里发现的,当时没带工具费了好大的劲才挖出来,回来就拿到你们安济堂来卖。”,李煜在酒店就想好了怎么解释,而且山城离秦岭不远,经常有人去那野营,也不怕有人怀疑。 “原来如此!”,王阳就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这人参是空间出产,再说偶尔有人也在秦岭发现过人参,这也不是什么稀罕事,随后又问了发现人参的一些经过,又拿过人参看了好一会儿。 李煜也不着急,和王阳又说了半天废话,双方很有默契的都没提到价钱。 这是突然进来一个须发皆白的清?老头,胖子王阳一看,忙迎上去,“师傅,您终于来了。” 老头一身唐装,留着稀疏的几根白胡子,瘦瘦小小,背着手,哼了一声,“一大早把我叫过来,要是没有什么让我消火的东西,你就给我瞧好了。”。 胖子一张老脸快笑成一朵菊花了,李煜无不恶意的想象,胖子扶着老头坐下,“师傅,您看这个,保证让您消气。” 老人随意的看过去,眼睛突然放大,拿过胖子手里的纸包,将人参整个拿出来,白发发的须根将老头给遮了个严实,一股特有的香味从人参上散发出来,整个屋子都是一股浓浓的药香。 人参根须晶莹剔透,虽然茂密却看着一点不乱,仿佛有种奇妙的美感,像一个舞袖的仙子。 老头许久才睁开眼,慢慢吐出几个字,“上党参”。 “这是上党参,不是早就灭绝了吗,怎么还会有。”,王阳吃了一惊,难以置信的看着这株人参,此刻这株人参在他的眼里仿佛一株无价之宝,还在无限升值。 紫团山常有紫气见山顶,团团如盖,产人参,名紫团参,紫团参就是上党参,和长白山人参齐名,都是宫廷御用,可惜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上党参灭绝了,现在市面卖的党参已经不是古时的党参。 李煜也没想到,这居然是名贵的上党参,不过心里却是半喜半忧。 “根据记载错不了,这却是上党参无疑。”,清瘦老头小心翼翼的抚摸着这株人参,生怕碰断了那些长须,“没想到这参世上居然还存在!”。 “上党参颜色越紫年份越短,紫色越少则越久,这株已经完全变白,至少也是五百年份了,小家伙你运气不错,不过可惜这说不定是世上最后一株上党参。” 李煜不好意思道,“我以为就是一株普通的人参,就给挖了,不见得这就是最后一株。”,他空间里还有四五株,到时自己培育一下,怎么也不会灭绝。 老头看了李煜一眼,似有所悟,不过没说什么,继续研究手里的人参。 王阳却没想那么多,“小兄弟,就是你不挖,别人看见了也会挖的,这是你的奇遇,怎么可以错过。” 他心里已经在默默盘算怎么拿这株参去博取最大的价值,毕竟这是灭绝了的上党参,而且超过了五百年份,比国宝还国宝,想想他们安济堂拥有这么一件宝贝,先不说它的药用价值,光这稀罕程度也会让他们安济堂名声大振。 “小兄弟,我先也是不确定这株参到底是什么品种,所以把我师傅他老人家叫来,现在已经确定这参是上党参,我们现在来谈谈价钱。”知道这是上党参后,王阳已经迫不及待想弄到手,完全没了先前的淡定,这种宝贝怎么能错过,而且看师傅那爱不释手的样子,要是错过了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惩罚,不过即使这样,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他还是想让李煜先说价。 李煜对这胖子印象还不错,至少还没故意坑蒙自己,就是说是上党参也没瞒着自己,野参的价钱他在网上查过,百年份的野参最高卖了五百万。 上党参大约是明代中后期灭绝的,加上空间对时间的减缓效果,自己手里的这株党参应该有一千年份了,想了想,“五千万,王先生觉得呢?”。 胖子一口茶水喷了出去,狼狈的低头咳了好一会儿,涨红着脸抬起头看着李煜道,“小兄弟,你这价钱可真是天价啊!”。 就连一直在研究人参的老头看了李煜一眼。 李煜却觉得这人参就值这价,空间水本来就有奇效,这株人参在空间里长了这么多年,被灵气滋润,药效不说生死人肉白骨,但绝对不是那些几百年的野参能比的。 “王先生,不是我乱说,这人参的作用绝对是你想不到的,我说的五千万绝对没有乱喊价。”,李煜在心里还觉得五千万卖亏了。 王阳看李煜说的郑重其事,疑惑的看向他的师傅,老头想了想,让王阳去拿了一杯酒,他选了人参尾部一根须末折了下来,和着酒吃了下去。 人参药效最强的是尾部的地方,那里是人参的精华所在,不过这样年份久的人参不能直接服用,要知道人参是大补,用量要极其小心,万一虚不受补就坏了,所以要用带有中和性的药酒一起服下,王阳拿来的应该是一杯温性的药酒。 王阳紧张的看着自己的师傅,这药可是关系着他对安济堂未来的规划,现在在他心中比自己还重要。 李煜一点也不担心,优哉游哉的喝着茶。 呼,老头呼出一口气,整个人瞬间焕发一新,精神矍铄,本来有些浑浊的双眼顿时精光闪闪,仿佛年轻了不少。 老头起身走了两步,步子都轻盈了几分,腰板也直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李煜面前,急切道,“五千万,成交!”,深怕李煜会反悔似的。 师傅的变化王阳是看得出来的,是以师傅说成交,他心里没有半点不愿意,这一次安济堂真的要赚了。 李煜离开安济堂的时候,跟送他出来的王阳挥了挥手,就走了。 他的包里装着一张建行的金卡和十万现金,不过他把他们都放在了空间里,连带回来的行李箱昨天也放进去了,背着一个空包。出门看见一个垃圾桶,本来想把王阳给他的名片扔掉,后来想了想还是随便放包里了,说不定以后会用得上,那老头也给了他一张名片,上面写着什么中科院中药学李院士,和自己是本家,就留下了。 第四章 幸福的团聚上 李煜有几年没来山城逛过了,现在了却了一桩心事,而且自己现在也算身家颇丰,先前没找到工作的颓丧一扫而光,决定好好逛逛这座美丽的城市。 李煜是个刁钻的吃货,在大学的时候几乎把s市的所有好吃的地方都吃了个遍,那些老板都和他混得贼熟,有什么新的菜都会第一个告诉他,虽然不排除这是拉拢一个稳定客源,但s市有什么好吃的恐怕没有谁比他更清楚。 为了吃他到处兼职,所有的钱都被他吃了。大学他还有件趣事,他第一个女朋友是个身材苗条的美女,结果跟着她三个月被养成了个女胖子,原来的漂亮荡然无存,偏偏他是怎么吃都不会胖的体质,女朋友几次减肥无效后气得甩了他,后来还被人拿来笑话他。 其实他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吃货,他给自己定义为美食的探索者,自有那么一股子勇于开拓的英雄的味道。 山城素有美食之都的美誉,这下他如鱼得水,将山城美食尝了个遍,火锅,烟熏排骨,麻酱凤尾,芙蓉鸡片,九园包子,酸辣粉,凉面,烤土豆,脑花----。 等回到酒店的时候,他是捧着肚子回来的,看着鼓鼓的肚子,实在没法睡觉,只好喝了一大杯空间泉水,一会就觉得肚子雷鸣,连忙去卫生间。 洗澡的时候发现身上排出了不少黑色的污垢,臭气熏天,自己都闻不下去,他昨天喝完水后身上已经没有出现油质,只能是晚上吃的这些食物留在体内的毒素,洗了好几遍才罢休。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了,一下子拥有这么多钱,脑子里走马灯似的闪过无数个念头,甚至想就用这笔钱在山城定居,在空间种些稀有的产物就够自己逍遥快活一生了。 突然电话响了,是李煜奶奶打来的,“乖孙啊,在哪待着呢,回来吧,我和你爷爷都很想你。”,老人话里满满的关切。 李煜突然心里一酸,忍不住眼泪掉了下来,他知道奶奶肯定是知道自己没找着工作,却只字不提,在她心里什么都没有孙子重要。 “奶奶,我现在在山城,买的明天回县城的车票,后天就能回来了。” “那就好,奶奶做了你最爱吃的泡椒鸡爪,回来晚了就不好吃了。”,奶奶高兴的说。 奶奶又给他说了好多老家的趣事,祖孙俩聊了好几个小时才挂了电话。 晚上李煜梦见他回到了那个儿时的故乡,在收割后的稻田里挖泥鳅,钓黄鳝,在池塘里捉鱼摸虾,在林子里摘野果,在小溪里翻螃蟹,吃奶奶做的香喷喷的菜,这一觉睡的很香甜。 第二天一大早李煜就去买了回县城的车票,中午十二点的,李煜又去给家里人买了不少礼物,满满几大箱子,不过都放在空间里,省了不少事。 回来差不多十一点了,去酒店前台退了房,打了一辆出租车去长途汽车站。 从山城到县城都是高速,差不多两个小时就到了,不过一路几乎都是在钻隧道。李煜旁边的一个女生一上车就开始就睡觉,歪着歪着,渐渐的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李煜看了一下,是个还不错的美女,挺翘的五官,白皙的皮肤,心里就一点意见都没了,就是美女身上的香味浓了些。 两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李煜在县城下了车。他的父母在县城开了一家超市,他们在县城的房子离车站不远,超市也在车站附近,下了车李煜就向父母开的超市走去。 看着幸福超市这几个字,李煜心里暖暖的,这名字还是自己和父母一起起的,当时自己和父母联手否决了哥哥和老姐想的名字,为这个哥哥和姐姐不高兴了好久,李煜觉得幸福超市虽然普通但能表达一种心情,当时父母心里肯定是幸福的。 “小煜,你回来了。”,超市里走出一个中年妇女,惊喜的看着李煜。 这是李煜的母亲——程文秀。 “妈!”,李煜哽咽的喊了一声,却不知道说什么。 “小煜,来,进来。”,程文秀拿过儿子手里的箱子,拉着儿子进了超市。 下午一两点中正热的时候,超市现在也没有人买东西,超市里有空调十分凉快,母子俩就在收银台那坐着,程文秀给儿子又拿水果又拿饮料,还抓了一大堆吃的,冰箱了镇的西瓜也给抱出来切了。 “妈,爸呢?” “他去码头进货去了,这两天西瓜紧俏,去晚了就没了。” “这么热天,晒到了怎么办。”,李煜看着外面毒辣辣的太阳,心里很不好受,这么热天父亲还要去河边进货,河边没有遮挡的地方,就在烈日下晒着,想想自己,不由羞愧万分。 “儿子,吃啊!看你都瘦了,今天还没吃饭吧,我去给你买饭。”,程文秀说完就要出去。 可怜天下父母心,母亲和奶奶一样都对自己没找到工作的事不提一个字,都是关心自己过得好不好,有没有饿到,李煜觉得自己就是那种不孝子,辜负了所有亲人的希望,也暗暗下决心一定要让父母过上真正幸福的生活。 “妈,我吃了,你不要去买了,外面这么热。”,李煜拦住母亲,递给她一块西瓜,“妈,你也吃。”。 “诶!”程文秀接过西瓜,笑眯眯的看着儿子,只觉得儿子越看越宝贝。 李煜被母亲看得不好意思了,“妈,这么看我干嘛?我脸上有东西?” 说着还故意在脸上摸了摸。 “怎么,你是我生的还不让看了。”,程文秀彪悍的一面很快体现了出来,李煜原来是很怕母亲的,因为母亲原来的打她比他爸打的多了不知道多少倍,他爸就打过他一次,还是因为他把门反锁上在屋里睡觉,他爸在外面怎么都敲不醒,吓坏了就把门撬了,进来一看,李煜睡得正香,气不打一处来,一巴掌把他拍醒了。 后来上了初中母亲就不打他们了,李煜三姊妹才逃脱母亲的魔掌,那时姐弟几个背地里都叫母亲——铁匠。 母子二人正说笑着,门口进来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短头发,高高胖胖,脸上带着笑,看着十分温和,正是李煜的父亲——李海军。 “爸!” “嗯,回来了。”,李海军在外面八面玲珑,待人做事活泛,无可挑剔,就是在家里对子女话少,关心却从来不少,或许这是所有父亲的通病。 李海军浑身都被汗水湿透了,李煜忙去给他拿干的衣衫,湿的衣衫穿着在空调里吹着很容易感冒。 店里没顾客,一家人坐着高高兴兴的说话,程文秀很高兴,大儿子和大女儿都工作了,很少回来,现在这个她最喜欢的小儿子回来了,心里是十分开心,农村有句俗话,皇帝疼长子,百姓疼幺儿。 程文秀待李海军休息好了,就让他去买儿子爱吃的烤鸭,猪脚之类的熟食,又让儿子回去洗个澡,睡个午觉。 李煜一看时间都下午四点钟了,想待在这帮母亲卖货,却被母亲赶了出来,李煜苦笑的摸摸鼻子,拉着几个行李箱向家里走去。 第五章 幸福的团聚下 李煜拖着箱子走到他们住的小区,现在这一片都是电梯房。李煜家住六楼,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出来两个女生,其中那个高挑的女孩李煜看着有些眼熟,那个女孩看见李煜不由一愣,诧异开口道,“是你?” 李煜顿时想了起来,这不是火车上遇到的代青梅嘛,上次和她分开后差点忘了这个漂亮的女生,没想到现在在这遇见了。 “对啊,是我,好巧,你也住这呢?” “不是,我家在对面楼,我大姨住这,我来这玩。”,代青梅也不知怎么,再次遇见这个帅气的男生,心里还是有些高兴。 “你们认识?”,跟代青梅一起的女生突然问道。 “对啊!”,李煜笑道,“你们俩长的好像。” “这是我妹,当然像了。”,代青梅没好气的瞪了笑得一脸暧昧的妹妹一眼。 “没想到我们离的这么近,有时间出来玩。”,李煜笑着说。 “好啊!”,她妹妹抢先答应了,“说话要算数哦,帅哥。”。 “当然了!求之不得。” 代青梅红着脸,拉着她妹妹走了,不过走的时候比了个电话的手势,意思电话联系。 代青梅和她妹妹走远后,李煜好像听到两姊妹说好帅,好配之类的话,摇了摇头,最近自己的听力好像好的有点过分,在酒店的时候,都能听到隔壁低吟浅唱的呻吟声,弄得李煜不得不冲了好几次冷水澡,酒店的隔音效果其实还行,不是谁都有李煜这么变态的听力。 回到家里,李煜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打开饮水机接了杯水,喝了一口,突然想到了什么,将放在上面的一桶水拿下来,提到卫生间倒了,然后注满空间水放了上去。 这空间水是灵泉,父母身体不是很好,让他们喝灵泉水说不定能调节好,李煜只希望家里人健健康康。 做完这一切后,李煜打开电脑登上qq,顿时滴答滴答的提示声接二连三的响起,他离开学校是偷偷走的,最好的哥们都没通知,怕自己忍不住,他把手机上的qq都卸了,实在是没好意思再联系这些哥们。 “老大,去哪了?怎么都不和兄弟说一声,太不讲义气了吧!”这是宿舍老三田野发的。 “老大,老四想你想疯了,看见了就回个信息。”这是老二张东原留的。 “老大,别听老二瞎说,他昨天晚上做梦还念着你呢。”,这是老四范哲留的。 “小煜,哥的小说上架了,你去哪了,怎么不来陪我喝酒?”,这是死党滕起飞留的。 “亲爱的,我到处找不到你,电话也打不通,我想你。”,后面是哭泣的表情,这是自己的女朋友王筱筱留的。 还有班上同学和一些认识的人留的,还有几个红颜知己也留了,李煜看完了本来想回的,后来默默的退出来了,他也说不出来为什么要这么做,可能是不想面对吧。 晚上,程文秀早早的回来,带回来一大包儿子喜欢吃的菜,平时李煜几姊妹没回来的时候,家里基本没开火,父母都是在超市里吃的。 在李煜心里母亲做的菜比那些顶级厨师做的还好吃,每次回来都会吃撑到肚子疼,这次也不例外。 满满一桌菜几乎都进了李煜的肚子,程文秀眉开眼笑的收拾着桌子,李煜想帮忙却被父亲叫住了。 知道父亲有话要对自己说,李煜倒了一杯水给父亲,李海军看着这个跟自己年轻时几乎一个模样的小儿子,他本来对他抱有的希望最大,当年考上大学的时候自己心里是最高兴的。 李煜面对父亲的眼光羞赧的低下头,不敢和父亲直视。 “你大伯说他那里还缺一个大堂经理,他知道你回来,问你想不想去。”。 李煜的父亲是独子,父亲口中的大伯是他大爷爷的大儿子——李海银,在父亲这一辈是排行老大,他在县城开了一家大饭店,生意很好,不过两家关系不是怎么好,能给自己一个大堂经理,估计是父亲花了不少心思。 “我不想去。”,李煜现在有了空间,对那大堂经理是不怎么感兴趣的,再说他也不想去看大伯的脸色。 李海军没想到儿子会拒绝,愣了一下,下一刻似乎要暴起,这儿子太让他失望了,这大堂经理还是他跟他大伯还说歹说才要来的,口气有些严厉起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说话那么凶干嘛,儿子才回来。”,母亲在厨房里洗碗,听到父亲的话,手都没擦就走出来,对着父亲说,“儿子大了,他说不定有自己的想法,你先听他说啊!小煜,你说说你为什么不去?”。 李煜知道父母都是为自己好,想给自己找一份好工作可以养活自己,昨天的事让他明白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可是空间的事不能告诉父母,这件宝贝干系太大,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哪怕是最亲的人李煜也不想他们知道。 李煜起身打开自己带回来的其中一只行李箱,拿出一个鼓鼓的袋子,打开来放在父母面前,这是满满的一袋钱,有100万,李煜上午去银行取出来的。 程文秀和李海军惊呆了,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现金,程文秀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这,这,这?”。 李海军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一袋钱,突然转过头,瞪着血红的眼看着李煜说,“兔崽子,说这钱哪来的,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早点说出来。”。 程文秀也回过神来,担忧的看着李煜,说,“儿啊!我们可不能做什么坏事,没钱不要紧,工作也可以慢慢找。”。 就知道父母会有这反应,李煜知道要是不说清楚,父母是不会安心的,幸好早就想好了对策,说,“爸妈,你们放心吧,这些钱都是我炒股票挣的!”。 “你糊弄谁呢?炒股票能挣这么多钱?这几年买股票基金的哪个不是赔了,你从哪能挣钱?”,父亲对这几年的股票还是知道不少,毕竟现在股市低迷,炒股的基本都赔了进去。 “筱筱不是学经济的吗?这都是她教我的,在学校我和她一直在忙这个。”,王筱筱父母是知道的,听李煜这么说就有了几分相信。 李煜趁热打铁说,“你们看我这样能做什么坏事,就是有这样的坏事也轮不到我啊!再说我要做了坏事爷爷还不得打死我啊!”。 “你要做了败坏家门的事,用不着你爷爷打死你,我先打死你。”,李海军口气缓和了下来,心里差不多相信儿子说的话了。 “呸,说什么打死不打死的,儿子是我的,你说打就打啊!”,知道李煜没做坏事,程文秀又开始偏袒儿子了,“对了,儿子,筱筱呢?你们怎么样了?她怎么没来?”。 “还不是那样,她去实习了。”,李煜不得不撒了个谎,母亲是很喜欢筱筱的。 “我跟你说,筱筱是个好姑娘,你可不要辜负了人家。”知道母亲又要开始唠叨了,李煜忙打断,“知道了,妈,我给你们买了礼物,你们来看。”。 “回来就是了,还买礼物干嘛,乱花钱。”,程文秀嘴里埋怨儿子花钱,脸上笑得合不拢嘴说明了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开始的事情说清楚后,后面李煜说回老家去发展的事父母也就没有很坚决的反对,李煜本来想把这一百万留给父母,自己卡里还有四千多万呢,可是父母坚决不要,说回去花钱的地方多。 第六章 清河镇 清河镇是长江支流上的一个小镇,规模不大,一万来人口,地势平缓,依山傍水,也算难得的风景秀丽的地方。 李煜从清水镇下车,准备坐船去小河村,从清河镇到小河村有公路,但是都是崎岖的山路,十分狭窄,两三米宽,只能容一辆汽车通过,一边还是几十米深的峡谷,没有护栏,一旦出事后果难以预料,所以很少有载客的车辆到小河村。 几个村子用到这条路的地方不少,数次向上面请求拨款,但求了好几年也不见动静,听说几个村的村民等不急了,计划凑钱把路拓宽一米,可惜计算下来算上人力,费用要好几百万,几个村子分摊下来,每家也要几千块钱,这对半数家庭来说几乎是一年的收入,让他们出钱修路,难! 不过清风镇西边有一条清水河,清水河没有终点,一直延伸到茫茫群山里,小河村就在清水河上游,可以坐船到达。 码头每天中午有一艘班船往小河村去,沿途经过四五个村子,每次客人也不少,要是逢场过节得跑两趟。 今天巧合是十五,是赶场的日子,也就是常说的集市,村民们带着自家的山货特产来卖,或者来买一些自己需要的生活用品,很是热闹。 李煜自从跟着父母去县城读书后,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赶集了,小时候和爷爷去过一次伏牛村的赶集,看见一只牛犊般大的羊惊喜的不得了,到现在还有印象,也不知道那羊是什么品种,能长那么大。 赶集有专门的场地,不用交场地费,自己选一块地摆好货物就可以卖了,来买的人随便逛,看中什么就买什么,有时候去晚了好多稀缺的山货还买不到。 夏天早市五六点钟就开始了,李煜来的时候已经八九点了,一些卖完货物的小贩已经走了,基本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好东西了,李煜也只是抱着看一看的心态来的。 场地中心现在卖的都是一些贩子从城里批发回来的便宜服饰,锅碗瓢盆,桌椅板凳之类的,虽然人多但没什么看头,卖完货物的村民也会在这儿选购一些家里需要的东西。 李煜想买一些鱼虾放空间里养,他在空间里挖了一个几十平米的水塘,专门用来养鱼,县城的鱼都是养殖的,他不想养那些吃起来又柴又腥的鱼,浪费空间灵泉,这里卖到的鱼都是渔民从清水河里捞上来的,天然野生无污染。 突然,一个老猎人的叫卖声引起了李煜的注意。 “正宗山林狼犬下的小狗崽,便宜大处理啦!十块钱一只,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老猎人的声音洪亮,非常买力吆喝着。不过围观的人群却发出大笑声,有人还忍不住在后面谈笑着什么。 “这老头太狡猾了,这几只狗崽子还没睁眼,恐怕刚出生几天,买回去养都养不活,还卖十块一只,白送我都不要。” “就是,这老家伙手里一堆好狗没见拿出来卖过,这几只半死不活的狗崽子倒拿出来卖,这不是坑人吗?” 李煜听得好奇,挤进去后看见三只狗崽子缩成一团,瑟瑟发抖,挤在一个铺着破棉絮的竹筐里。这几只狗可能出生没几天,眼睛还闭着,只有拳头大小,鼻子使劲的嗅着周围的气息,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 老猎人被众人的讥笑声惹烦了,大声嚷嚷道,“要不是母狼狗死了,你给五十块钱我都不卖,不想买的一边去,总有识货的人。” 有人怕老猎人凶悍的气势,嬉笑几声,散去大半,也有胆大的,没有动步。李煜同样没动,老猎人脸上的兽爪疤痕还吓不住他。 老猎人口中所谓的狼犬,是狼狗的一种,大部分人习惯叫狼狗,不过比土狗和一般的狼狗凶悍的多,是山里有经验的老猎人经过几代培育出来的,身上流着猎狗的血液,速度快,攻击力强,嗅觉敏锐,不光看家护院是一把好手,在山林里就是碰见狼也不惧。 这几只狗崽子还小,还是灰色的绒毛,颜色还没分明,不过一点都不安分,在棉絮上蹭来蹭去,看着挺有活力。 不过这种狗要是没有母狗养,是很难养活的,尤其是这种刚出生没几天的狗崽子。 李煜最喜欢的狗是中华田园犬,也就是土狗,南方叫草狗,北方叫柴狗,其实土狗才是最接近狼的狗类,在中国经过数千上万年的自然人工筛选,生活适应能力极其变态,忠诚度高,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战斗力比藏獒只强不弱,只是品种复杂。现在人们都喜欢豢养外来狗,中华田园犬的数量剧减,在李煜看来那些狗又笨又蠢,长的还难看,中华田园犬历史久远,千古一帝秦始皇登基的时候牵的就是土狗。 对于这些事,李煜也就吐槽一下,眼下看见这几只狗崽子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有空间空间灵泉水,养活这几只狗崽问题不大。 “这狗出生几天了?看着不错。”李煜往前凑了凑,蹲在地上摸了摸狗崽子。 狗崽子发出可爱的呜呜声,伸出粉色的小舌头,只舔他的手指,看来是饿了。 老猎户看见李煜似乎对狗有兴趣,眼睛顿时一亮,又仔细看了看他的衣着,当即说道,“这是我们家猎狗产下的最正宗的品种,可惜母狗这两天死了,我没时间养所以才拿来卖,不然五十块钱一只我都不卖,这狗要是喂大了,你进山打猎只要不遇到熊瞎子和野猪,在林子里绝对安然无事。” 李煜想了一下,十块一只不贵,若真的是狼犬,自己确实是赚了,别人买去养不活,肯定是亏的,自己就没有这顾虑,看着老猎户浑身脏兮兮的也不容易,就没忍心讲价。 提着狗准备走的时候被老猎户叫住了,“小伙子,这狗我是没时间养,老婆子病了,我得照顾她,这狗你弄些牛羊奶喂,只要注意些还是很好养的,要是没养活,来老鹰嘴找我,我另外给你几只半大的狗仔子。” 狗仔子是指那种脱了奶,已经不需要母狗哺乳的狗,一般喂养都是买这种狗仔子。 谢了老猎户的好意,李煜提着装狗崽的竹筐就走了,背后还听到有人说他傻,李煜也不在意。 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李煜把几只狗崽收到空间里,狗崽还没睁眼也不知道环境变化,嗅着浓郁的灵气,呜呜的叫得更欢,李煜喂了它们几滴灵泉水,怏怏的狗崽喝了精神似乎更好了,在筐子里爬来爬去,李煜担心它们爬出来,就把它们放到离水塘远远的地方,心神就退了出来。 他在卖水产的地方还看见了卖银鱼和桂花鱼的渔民,这两种鱼类都是有名的淡水鱼,肉鲜味美,这几年由于疯狂的打捞野生银鱼已经很少见了,很多都是人工养殖的。 银鱼又称冰鱼,玻璃鱼,体长略圆,细嫩透明,色泽如银,肉质细嫩,李煜吃过一次就再也忘不了这种美味,渔民因为早上要收网一般来的晚,正好被李煜碰上了,十来条银鱼被他全买了。 还买了十几条江鲤,桂花鱼和一些河虾,愿望达成,心满意足的向码头走去。 第七章 小河村上 今天赶集的人多,很多都是从清水河里面的村子来的,所以班船载了满满一船人,船舱里已经没地方了,李煜不想去挤,就和一群年轻小伙子站在船头,开船的是个中年人,只要不去船舷边上他是不会管的,因为人多船吃水很深,开的很慢,要不是看两岸峡谷缓慢的后退,李煜几乎以为这船没动。 这样也不错,好久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山水了,河水清澈透明,时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两岸青山陡崖,郁郁葱葱,还有飞流瀑布挂在悬崖上。 “李煜?” 李煜看得正出神,突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一回头看见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又黑又瘦,至少比李煜矮了半个头,一身黑色的运动衫,看着有几分面熟。 那人看李煜回头,本来不确定的样子,现在知道自己没认错人,高兴的走过来,锤了他一下,“老大,没想到真的是你,我刚才还不敢相信。” “猴子?”李煜终于从脑海里搜出面前这个人的信息,面前这个年青人叫李军,是李煜小时候的玩伴,因为长得瘦,所以都叫他猴子,他经常跟在李煜后边,像个小跟屁虫,后来自己离开小河村,也就再也没见过他,听说初中没毕业就出去打工了,没想到在这遇到了。 “老大,我还怕你认不出我呢,”李军又锤了他一下。 “怎么会,我可是一直都想着你的,最忘不了的就是你。”李煜故作深情的说。 李军恶寒,作呕吐状,“我投降,老大故意的吧?恶心死我了!” 哈哈,李煜得意的笑了,让你丫捶我,一身骨头咯死哥了,那么瘦力气还不小。 两人心里都很高兴,李军现在在沿海一家运输公司跑车,一个月挣得勉勉强强够自己吃穿,这次回来是看望老家的亲戚,在他三岁的时候他爹得病死了,她妈带着妹妹改嫁了,他是爷爷奶奶养大的,前几年他爷爷奶奶相继死了,家里就只剩他一个人了,当李军得知李煜准备回乡发展的时候,先是一愣,接着高兴的说,“老大,我支持你,你脑瓜子聪明,肯定能干出一番事业来,小弟以后就跟你混了,我们兄弟联手打出一片天来。” 李煜哑口无言,看着兴奋的手舞足蹈的猴子,不忍心打击他的积极性。 “几年没回来,环境变化不小啊!”看着两岸茂密的翠竹绿树,李煜感慨万千。 几年前这些山峰只长了一些低矮的灌木丛,看着光秃秃的,那时候村民生活条件差,没钱买煤炭,家家都烧柴火,山上成年的树木被砍伐一空,连一些荆棘蕨木都被割了烧肥,有些山民人多田少,就放火烧山,开荒种田。 后来政府提倡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大力植树造林,不让在山上开垦了,加上很多村里年轻人大都出去挣钱了,人口减少了许多,让这些山林得到了十多年的休养生息,现在入眼是清一色的绿色,生机勃勃。 “是啊!说真心话,咱们清水河这带要不是太偏僻,交通差,开发个旅游景点绝不是问题,现在外面那些所谓的旅游景点,宣传的是青山绿水,人间仙境,去了一看山是荒的,水是脏的,不知道那些人图个什么劲,扎堆的去。” 猴子的话让李煜心里一动,不过没做声,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尚早。 绕过几个河湾,船上已经没几个人了,穿过一个长长的峡谷走廊,右河岸顿时出现一大块滩涂平原,夹在几座青翠的山峰之间,能看到稀稀落落的房子,这就是小河村。 清水河绕村而过,不过班船只开到这,再往里面已经没有村子了。 李煜和李军付了船费下船,船费很便宜,每个人两块钱,开船的人是村里的渔民,每年有政府补贴,不用担心会倒贴油钱。 这块滩涂平原种了成片的西瓜,现在正值西瓜成熟的季节,一个个圆滚滚的大西瓜躺在地里,密密麻麻的十分诱人。 李煜看着都流口水,家乡的这种花皮西瓜瓜圆,肉厚,个重,吃起来香甜可口,在这种半沙半土的滩涂平原简直就是花皮西瓜的天然生长环境,长出来的西瓜行销周边好几个城市,经常供不应求。 猴子打量着这片瓜地,不由咽了口唾液,“老大,要不我们去摘一个尝尝,好久没吃过这西瓜了,做梦都想。” 李煜爷爷家在这块没有地,因为这里的西瓜好吃,每年爷爷都会在这儿买一车西瓜在家里放着,让李煜几姊妹吃个够,有时李煜会和几个熊孩子半夜偷偷跑来偷西瓜,有几次被守瓜的逮着了,也不打他们,反而摘几个西瓜让他们吃,乡里人淳朴,李煜他们图的也只是个乐趣,顶多摘两个西瓜就走。 李煜突然看见西瓜地里的一见瓜棚,指着瓜棚对猴子说,“那不是有守瓜的人吗,我们去跟人说一声,就这样摘被人抓到了多没面子。” 现在不是小孩子了,做事不可以那么肆无忌惮。 两人小心翼翼的从西瓜地里向瓜棚走去,现在正值太阳火爆的时候,瓜棚是用木头搭的,上面盖着茅草,守瓜的人晚上在这睡觉,一般是怕猹灌之类的啃瓜,这些东西到处啃,一晚上能糟蹋不少,到了西瓜熟的时候,白天黑夜都要人看着,所以李煜估计瓜棚里面现在应该有人。 走近了,里面的人或许听到外面有动静,走出来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眯缝着眼打量着李煜两人,中气十足的问,“你们干嘛的?” 李煜对着老人客气的笑了笑,说,“老人家,我们是后村的,刚从镇上回来,口渴了,想从你这买两个西瓜吃。” 老人听了,大气的一挥手,“都是一个村的,说什么买,自己看中哪个就去摘,我这有西瓜刀,抱来给你们切。” 猴子听了喜不自胜,他早就等不及了,走到自己早就看中的一个大西瓜前,摘了下来,猴子抱过来一看,这西瓜真大,怕不由二三十斤。 “小伙子挺会挑的嘛!今年西瓜水分足,又香又甜,走去屋里吃,外面热。”老人笑呵呵的带着李煜两人进了瓜棚。 瓜棚里面摆了一张凉床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桌子上放了一个茶缸,老人给他俩舀了两杯茶,又拿出了西瓜刀递给猴子,然后坐下来盯着着李煜说,“小伙子看着有点眼熟,你是后村哪家的?” 外面虽然是烈日炎炎,瓜棚里面一点不热,喝了口凉茶,甜滋滋的,听到老人问话,忙放下茶杯回答,“后村李定坤家的,李定坤是我爷爷。” “原来是李医生家的娃子,你长得跟海军小时候一个样子,我就说看着有点眼熟。”老人恍然大悟的说。“你不是在外面读大学吗?这次是放假回来看你爷爷呢?” 小河村分前村和后村,虽然都是属于小河村,但是前后村之间隔了好几里地,李煜爷爷家住后村,前村的人李煜也认识一些,他姑父家就住前村,只是他几年没回来,对很多人都没了印象。 对于老人知道自己在读大学的事,李煜一点也不意外,当年,李煜三姊妹都考上大学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这是小河村第一次出现大学生,还是一家三个,在村里大都是读到初中就出去打工挣钱的现象下,李煜三姊妹得到的待遇不亚于古代一门三进士,村里很多人羡慕眼红的同时都拼命把孩子送到县城上学,这几年虽然也出了好几个大学生,不过跟第一代的李煜三姊妹名气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李煜实在没想到老人记忆力这么好,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幸好猴子及时化解了李煜的窘境,“老人家,你种的这西瓜真不赖!” “那当然喽!咱们这好土好水自然养好瓜喽!等你吃了就知道咱们这瓜不光卖相好,味道也是顶呱呱的!”老人被猴子成功转移了话题,一听猴子夸这瓜仿佛找到了知音,顿时来了精神。 老人没说错,这西瓜确实不错,猴子刀一插进去西瓜就裂开了,流出红色的汁液,一股西瓜的香甜扑鼻而来,顿时唤起了李煜肚子里的蛔虫,打开来看鲜红的肉壤,镶嵌了几颗乌黑如墨的西瓜子,看着煞是惹眼,猴子忍不住啧啧感慨,“还是家里的瓜好!” 猴子熟练的将瓜切好,递给老人一块最大的,接着给了李煜一块,然后自己拿过一快就啃了起来,嘴里塞得满满的,含糊不清的说,“要是在冰箱里冰镇几个小时就真的完美了。” 西瓜确实香甜可口,入口柔软,嚼碎瓜肉,西瓜汁像甘甜的蜂蜜一样在嘴里弥漫,甜在舌尖,久久不散。 李煜和猴子狼吞虎咽,二三十斤的西瓜,除了老人吃的那一块,都填进了他俩的肚子里,两人摸着滚圆的肚皮,一个劲的说有了这么好吃的西瓜,以后每天都吃西瓜,不用吃饭了。 老人擦着手上的汁液,得意的说,“我们小河村的西瓜好吃十里八乡哪个不知,谁人不晓,周边七八个村就只有我们这儿的西瓜被市里承包了,不用担心卖不出去,靠这个一季西瓜我们能挣好几千块钱。” 吃完瓜,李煜迫不及待的跟老人告别,谢了老人殷切的挽留,拉着一个劲说没吃够还要接着吃西瓜的猴子走了。 前村到后村有一条山谷小溪相连,溪水清澈,四季不干枯,溪水右岸是一条青石铺就的三米宽的道路,这条青石路一直向前穿过错开峡就到了后村。 道路右边长着一排排高大粗壮的黄楝树,这些树最大的几人合抱,最老的有上百年的历史,算一批老古董树了,树枝龙蟠虬结,遮盖在道路上方,到了夏天,黄楝树茂盛的枝叶能给行人遮阴避暑。 李煜和猴子慢悠悠的走在青石路上,听着溪水清脆的击打顽石的声音,迎面吹着错开峡谷送来的凉风,李煜嗅到了久违了的感觉,没了繁市的浮华喧嚣,这才是真正的来自大自然的气息。 “老大,你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道路临近溪水的那边长了不少刺莓,猴子摘了一大把,边走边往嘴里扔,同时不忘揭李煜李煜的老底。 刺莓在农村俗称刺泡,学名刺莓蔷薇,属蔷薇科,落叶灌木,结的果实红艳艳的,像一颗颗红珍珠堆积而成,吃起来酸甜可口,小孩子最喜欢吃,而且刺莓的根还可以入药,治风寒咳嗽。 李煜懒得理他,自顾自的打量着一颗颗黄楝树,这些树跟这条青石路一样久远,他没法去考证这些树长了多少年,只知道在他们小的时候这些树就已经这么大,他们经常在这些树上掏鸟窝,搭棚子,这儿是他们儿时的乐园。 不过有一颗黄楝树是他们不敢去爬的,即使路过也是怀着敬畏的心情,那是一颗两三人合抱的老树,树接近根部的树干被雷击过,出现一个中空的树洞,大小可以摆下一张桌子。 据村里的老人说,一百年前,这颗黄楝树被一条青蛇盘踞在里面修炼,在快要化蛟的时候引来天雷,劈死那条青蛇,留下了这个树洞,村里老人还信誓旦旦的说,看见过那条青蛇,头上已经出现了角,长角的蛇李煜没见过,不过树洞残留下的被烧过的痕迹证明了这棵树被雷击过。 后来村里有个道师,(专门给人算命,看日子,看风水,给死人开道场一类人的统称,类似的还有当工,马脚,神婆。)此人姓李名自强,是李煜家族家谱上打头自字辈的一位先人,有一晚心血来潮夜观天象,见一流星从地下升起,当晚梦见一自称黄楝大仙的神仙对他说,他原来被妖蛇蛊惑,被盗了千年修行,幸好上天有好生之德,劈死了那条妖蛇,他才能得道飞升,他是在小河村修行成功的,以后定会庇佑小河村风调雨顺。 李自强醒来一想,这不就是那颗被雷击过的黄楝树嘛!于是立马写了一块黄楝大仙的牌子挂在树上,并立香炉,挂红布,自己亲自在树边结庐而居三年,说是侍奉黄楝大仙。 李自强平时在村里就有活半仙的称号,据说年轻时在青云山修过道,他说的话自然是有人信的,于是他的那些信徒试着去拜了拜黄楝大仙,求财的治病的都灵验了,加上小河村连续几年风调雨顺,五谷丰收,这下村里人对这黄楝大仙深信不疑,连附近几个村子的人都有来拜黄楝大仙的,于是黄楝树下终日香火鼎盛,树上红布飘扬,每个来拜仙的都会系一块红布在上面。 最近几年拜仙的人才少了,毕竟在现在这属于迷信思想,不过那个年代人们是信的,即便是大炼钢铁的年代,漫山砍树,都没人碰这些黄楝树,所以现在才能保留下这么多古老的黄楝树,不过听人说现在有人出高价买这些树,村里人也没同意。 第八章 小河村下 随着儿时的记忆,李煜看见了一颗系满了红绸布的擎天巨树,树枝斜枝横逸,纷乱交错成层状,亭亭如盖,树根盘根错节,苍劲有力,看着跟旁边的黄楝树有一种不同的美感,树干下部一个拱形的树洞,像一个小型的树屋,里面摆放了一个香炉,上面插着密密麻麻燃烧过后的香尾,在香炉后面的树干上,李煜看见了一块黄色的树牌,上面用毛笔写着黄楝大仙四个字,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外面放着一个稻草编织的草蒲团,还是新的。 李煜现在看这颗树已经没了敬畏,只剩赞叹,这颗树只剩外面的半颗树的树皮供养整棵树,这颗树还长得这么枝繁叶茂,生机盎然,比旁边的黄楝树都葱茏粗壮,不得不说这颗黄楝树拥有顽强的生命力。 “老大,咱们要不要拜拜这黄楝大仙。”猴子突然上前对李煜说。 “算了吧!要拜你拜,我们两个大男人在这儿拜算什么?”李煜翻了翻白眼。 猴子嘿嘿笑道,“我也就是说说而已,前面是错开峡,我不就是想着求个平安嘛!” “既然要求平安又不拜,你干嘛还要说出来。”李煜是彻底无语了。 错开峡是两座垂直竖立的陡崖,两座陡崖斜对立像交错的犬牙正好错开,村里人懒得取名,就叫错开峡。 峡底是开阔的溪谷,一条潺潺流动的溪水在这里汇聚了一个深潭,两边有不少稻田,一条青石板路从崖下经过,崖上怪石嶙峋,有的凸出来横在道路上方,从下面经过时胆小的人都不敢向上看,那些巨大的石头在头顶颤颤巍巍似乎随时都能掉下来。 崖石缝之间顽强的长着不少苦竹,郁郁葱葱的十分诗情画意,李煜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写过一篇《长在石缝间的苦竹》的作文,还得了一个少儿优秀作文奖。 崖上从来没有石头滚落下来砸中过人,不过为了心安,进村的村民一般会在黄楝大仙这儿拜一下,所以猴子才这么说。 两人安然无恙的走过错开峡,眼前突然开阔,出现一块广袤的山间盆地,盆地里阡陌纵横,溪塘交错,夹杂着楼房村舍。 这就是后村了,李煜生长了十年的地方,留下了儿时深刻而美好的记忆,在梦里他无数次回到这个地方,醒来还是身处冷漠无情的城市,现在,他终于回来了,真真实实地踏在这块土地上。 “这么多年了,这里一点儿都没有变!还是那么漂亮!” “老大,怎么没变,村里有钱人多了,你看原来哪有那些漂亮的小洋楼!啧啧,真漂亮”猴子打断李煜的话,指着半掩藏在树林间的二层楼房,羡慕道,“我们家到现在还是土泥巴墙呢,要是在村里待着怎么会有钱建楼房啊!” “你不是在外面挣钱吗?现在也去盖一栋小洋楼啊!”李煜没好气的说。 猴子一点也不在意李煜不爽的脸色,苦着脸道,“老大,你是了解我的,挣的都不够花的,哪来的钱盖楼房啊!” 不过,猴子突然信心满满说,“不过我相信我要不了多久一定会盖一栋漂亮的房子的。” 李煜好奇的问,“你怎么知道你不久就会盖一栋房子的,难道你要继承一笔遗产?” “因为有老大你啊!跟着你我一定会挣钱,盖房,娶漂亮的老婆的!”猴子理所当然的说。 李煜张口结舌,给了自己一巴掌,一语不发的走了。 “老大,等等我啊!” 猴子在后面追着喊。 李煜和猴子打小关系就不错,彼此互相拆台家常便饭,不过对于猴子李煜其实心底里已经把他算到自己未来的班子里了,好兄弟就是要有好处一起分的。 小溪穿过后村,一直到后面的青云山,这条青石板路也顺着溪流走,一直沿着溪流走,就会到李煜爷爷家。 猴子要先去他大姨家,他一早就通知他大姨他要回来,他大姨已经做好午饭等着他了,所以在一条岔路口和李煜分开了,李煜让他晚上过来吃饭。 走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李煜从空间里拿出一大包东西,这都是给爷爷奶奶带的礼物,他为了偷懒一直放在空间里。 现在是下午,太阳还很毒辣,田间地头根本没人,李煜也不担心被人看见。 青石路旁有大片翠绿欲滴的毛竹林,青石路一分为二,一条顺着溪流接着往西而去,一条铺进毛竹林里, 这片毛竹是李煜爷爷种的,村里人其实喜欢种水竹和斑竹,水竹可以用来编织竹筐,竹篮,簸箕——,斑竹质地坚硬,枝干笔直好看,用来做凉椅,扁担之类。 这些毛竹来自竹山,那的竹子多种多样,漫山竹海,村里人有需要的竹子就去那找,毛竹的躯干又圆又粗,魁梧而高大,竹林里绿荫匝地,凉风习习,在夏天放一个凉床,泡上一杯清茶,能躺一下午。 穿过竹林,眼前出现一栋青瓦白墙的干净素净的房子,看着古色古香,别具一格,这就是李煜爷爷家了。 第九章 满月酒宴上 李煜爷爷家在村子中间,位子不错,在山里,村中间的位子意味着安全,房子坐东朝西,每天太阳从后面的青云山升起,四间青砖瓦房是堂屋,墙上刷了石灰粉,堂屋后面还有一排矮一点的房子,一间是厨房,其他的是堆放杂物的,院子北侧,靠近竹林的方向,有一排厢房,最外面的这间是爷爷的诊所,也是村里的医疗合作社,后边一间是机器房,一间是装着太阳能热水器的澡房。 澡房旁边有一口青石堆砌成的水井——龙水井,据说这个水井下面有龙,井水清冽甘甜,四季不枯,李煜也爷和左邻右舍共有这口井,水井边有一颗老桂树,这颗桂树在这儿已经生长了几十年了,粗壮低矮,根深叶茂,遮盖在水井上方,水井井口边用条石隔出了几个浅水池,井水满了之后流到水窝,通过涵洞流出去。 南边是厕所和猪圈,小河村没有建院墙的风俗,房子前面是不大的院子,也是南北向的道路,院子边上种有常见的花草,前面是菜园,用篱笆围着,防止小动物去搞破坏。 “回家的感觉真好啊!”一进家门,李煜就大笑着抛开行李,提着狗篮就往堂屋里跑。 堂屋一个老人正躺在凉椅上午睡,听到声音,睁开眼就看到进来的李煜,顿时露出笑容,说,“周圆回来啦?快歇会儿,别忙喝茶,热到没?我给你拿电扇。” 周圆是李煜的小名,李煜小时候体弱多病,父母就给他找了一个干爹,(农村的习俗,据说找个干爹可以让孩子没病没灾),干爹姓周,很喜欢李煜,给李煜娶了个名字——李周圆,万幸的是李煜五岁的时候跑到学校去玩,老师看见可爱的小周圆很喜欢,就给他改了名字。 李煜的爷爷李定坤,今年六十二岁,满头茂密的黑发,脸上一丝皱纹都没,看着像四五十岁的人,村里只有他一个医生,行医几十年,人们都相信他的医术,六十多岁的人,眼不花,手不抖,治疗外伤远近闻名,小病小痛的从来不在话下,药到病除,清水河十里八乡谁不知道李医生的大名,不光西医不错,老人的中医也厉害,李煜最佩服就是他的爷爷。 “爷爷,我不热,不用拿电扇。”李煜拦住了爷爷,他自从喝了空间灵泉水后,即使站在太阳底下,也感觉身体清凉。 “爷爷,奶奶呢?”李煜转了一圈,没看见奶奶,放下竹筐,又出去把行李搬进屋,放在一边。 “你贵爷爷得小孙子了,在办满月酒,请她去帮忙去了。”村里习俗,凡婚丧嫁娶,红白喜事,村里人都会去主家帮忙,主家也会来请,这时候也能看出这家人的人缘来,要是那名声差,人缘不好的人家不光没人去帮忙,就是去看的人都没。 爷爷似乎知道李煜想说晚饭的事,直接告诉他,“你贵爷爷说了,让晚上不要做饭,都去他那儿吃饭,他们那也快要开席了,我们再待会儿就去,你要是饿了,家里还有一些零食,先填一下。” 李煜给猴子打了个电话,说晚上去吃满月酒,让他也去那玩。 “这些狼狗崽子你从哪儿买的?都还没睁眼!”爷爷看着竹筐里呜呜叫唤的狗崽子问他,小狗崽在空间里待了一中午,受了空间灵气的滋润,现在精神奕奕,在筐子里不安分的爬来爬去。 “在镇上买的,那个老猎人说他是老鹰嘴的。” “老鹰嘴?是黄骨头那老顽固吧!老鹰嘴就他家养这种狗,这狗还太小,要喂奶,家里还有别人送来的好几袋奶粉,我和你奶奶不喜欢吃那东西,拿来冲了喂它们,这几只狗崽子还不错,试试能不能养活。” 爷爷也很喜欢喂养小动物,只是家里开着诊所,家门前又是大路,来往的人多,要是咬人了就不好,李煜小时候很羡慕那些带着狗的小伙伴,看着威风极了,可惜家里环境实在不允许。 奶粉怎么比得上空间灵泉水,不过给小狗崽喂些奶粉也不错,小狗崽似乎饿了,一直呜呜叫唤,李煜就去拿了奶粉冲了,喂给小狗崽,那些狗崽闻了一下,却不吃,似乎在李煜身上嗅到了熟悉的味道,闭着眼在李煜的手上舔,嘴里哼哼唧唧,仿佛再说“我们要喝灵泉水”,李煜没法,只好假装出去添水,用灵泉水给小狗崽冲了一碗奶粉,这下小狗崽满意了,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李煜无言,这狗崽还这么小,就知道喝奶要喝灵泉水冲的,以后养大了不知道聪明成什么样。 “看来这些狗崽多半能养活!”爷爷看着争着喝奶的小狗崽说。 “周圆,你这次回来不走了吧!”爷爷虽然已经从父母那知道李煜这次回来准备在家里发展,还是一脸期待的看着李煜,老人最喜欢这小孙子,人老了也就希望子孙都在跟前,一家人团聚比什么都好。 “嗯,不走了。”李煜给了爷爷希望的答复。 老人摸着自己下巴上的短须,呵呵笑了,笑得很开心。 “李医生在家吗?”突然外面有人喊话。 “在,进来吧!”李煜应了一声。 进来一个中年男人,带着草帽,背着一个背篓,上面盖着树叶,背篓似乎不轻,这人满头大汗,李煜忙上去接了下来。 这人李煜一点印象也没,应该不是村子里的人,他冲李煜善意的笑了笑,随即对爷爷说,“这是自家种的一点凌清,味道不错,带来给您老尝尝。” 凌清是家乡对青苹果的一种称呼,凌清个大味美,吃起来脆生生的,凌清叶可以泡茶喝,清热解暑,村里也有人种,只是这季节凌清差不多过季了,也只有山里的因为温度低些还结着果,青云山深处的所有作物比后村的要晚熟差不多一个月,没想到这人是从青云山里来的,这么远背下来。 李煜拿来电扇给他吹上,又倒了杯茶给他,中年人笑着接过,上下打量了李煜一番,对爷爷说,“李医生,这小伙子是您孙儿吧?” “这是我最小的孙子,大孙子跟大孙女大学毕业后在外面工作没回来,这次就他回来玩。”爷爷语气里有些显摆,自己的孙子孙女好歹是小河村最早出去的大学生。 “您老福气好啊!孙子有出息,都是大学生,您老以后享不尽的福啊!小孙子都这么大了,要不了几年曾孙子都会抱上了!”来人半奉承半真心的说。 李煜微微有些脸红,转身逗弄起小狗崽来,狗崽刚喝完奶只想睡觉,对李煜的拨弄不理不睬,哼哼几声换个舒适的姿势接着睡觉。 随后从爷爷和来人的聊天里,李煜知道了事情的缘由,这人上次病得太重,(农村里的人为了省钱,小病都不吃药,硬是熬成了大病才来就医。)硬撑着从山里走下来,到了爷爷家门口就倒了下去,眼见不行了,爷爷硬是给救了回来,半卖半送了他不少药,埋怨了他一通,说现在都有医保了还这么省钱,后来这人每次来拿药都会带些山里特产,感谢爷爷的救命之恩。 这样的事也不是一两次了,李煜原来就知道邻村的一个老头,在省城的大医院被医生判了死刑,回来后,自己对子女说要请李医生给他看,后人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把他抬了过来,爷爷最开始是不想接手的,这老头拉着爷爷的手孩子气的说,“我就要你治!”爷爷被弄得哭笑不得,后来不知这老头是命不该绝还是爷爷妙手回春,这被医院判了死刑的老头被爷爷奇迹般的治好了,从此李神医的名头叫得更响亮了,这老头每年过春节都会买大挂的鞭炮来爷爷家放,增加喜气,感谢爷爷活命的恩情。 家里每年都会有人送的大批奶,糖,饼干,水果,山货,就连磨刀石也有人从山里背下来,家里的东西两个老人又吃不完,只好拿来送左领右舍,李煜至今不吃月饼就是小时候过八月十五的时候家里堆满别人送的月饼,扔了可惜,小孩又馋,吃起来不知道停,吃完几天后李煜还觉得自己打嗝都是月饼味,从此再也不提月饼二字。 爷爷给来人号了脉,“说没事了,以后不用吃药了,”也就没给他拿药。 这人千恩万谢,高高兴兴的走了,走的时候说山上蘑菇要出了,过几天送一些下来给李煜尝尝。 看看时间,五点还差几分,要开席了,现在去正合适,还能坐上头轮席,祖孙两人关上门,就去吃满月酒宴了。 第十章 满月酒宴下 爷爷这一辈是定字辈,满月酒这家是李定贵家,所有定字辈的人李煜都喊爷爷,为了区分自家爷爷跟别家爷爷,别的爷爷之前会加上名字末尾那个字。 李定贵家在李煜家东南边,隔着有一千多米,过去也就十来分钟,穿过几家人户,遇到叔伯,婶婶,大娘,又是一阵招呼,爷爷在边上介绍,李煜跟着喊,实在是好多人都不记得了,看着眼熟就是不知道喊什么。 也就是后村这样关系复杂,亲疏远近,姓氏行辈,都有不同的称呼,小时候还可以随便糊弄过去,村里人也不计较,大了还这样就会被人说不知礼数,没家教。 这些人见到李煜太热情了,一个个刨根问底,问他在外面读书咋样,有女朋友没,找到了什么好工作,回来生活习不习惯,什么时候结婚? 人家问了,你又不好意思不回答,可有些问题他不想回答,虽然知道这些亲人没恶意,只是纯粹的关心加八卦心思,你要说没女朋友,人家说不定第二天就给你介绍一个,这番好意,你还推脱不了。 爷爷一早就被人拉着和同辈老人喝茶去了,没法替他解围,正急得冒汗,突然巷子口传来一年轻人的喊声,“幺爸在这儿呢!马上开席了,特意来喊您老吃饭。” 幺爸是村里同族国字辈对爷爷的称呼,(定国安邦,李煜这辈是安字辈,有时听名字就可以知道这人是哪辈,自己该喊什么,可这不是绝对,现在起名很少加自己的排行了。)爷爷在家排行老幺,其他姓氏的比爷爷晚一辈的也可以这么喊,这时候就是表达亲近的意味。 这个年轻人李煜有印象,是李定贵家的小儿子——李国松,快三十了才结婚,这次就是他得了儿子,从沙市回来办满月酒的。 “这不是小煜吗?听你奶奶说你今天回来,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了,我还准备开车去接你呢。” “谢谢松叔了,我坐船回来的,进来也没几步路。”李煜松了口气,李国松真是活雷锋啊! 说话间,爷爷也出来了,李国松上去喊了一声,又说了一遍,马上开席了,爷爷就跟人打了声招呼,说回来再坐,现在去吃饭。 途中又遇到了一些人,都是去吃酒的,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去吃饭,李煜不由想到高中一群人中午的时候气势汹汹的杀向食堂,只不过现在这里半数都是胡子发白的老头。 离李国松家还有几十米就听到人声喧沸,转过一个树林,就看到李国松家的院子里摆了十来张桌子,已经坐满了人,就等着开席了。 院子那头摆了几块案板,上面用盆装着鸡鸭鱼肉和各种青菜,十来个妇女正在装盘,一会就有打条盘的来送到各个桌子上,最边上还垒了一个土灶,架着一口大锅,上面放着蒸肉的格子。 饭菜的香味在院子上方飘散,桌子上的人敲着桌子,笑着嚷嚷道,“主人家快开饭,二轮的人都等急了。” 边上等着的人也开始起哄,“是啊!主人家也不多摆几张桌子,我们就晚来一步,就被他们抢了先。” 边上有请的总管,这总管职务很宽,钱财人事都管,还兼职司仪,这时听到人们抱怨,忙出来打圆场,“各位父老乡亲见谅,主人家的地方太小,一次只能摆这么多,再说好饭不怕晚嘛!我们这就开饭!” 那边总管已经在开始让上菜了,又安排人准备去放烟花爆竹,喜宴开饭前会放烟花鞭炮,白事会放三眼铳,(一种铁质的手榴弹似的东西,填上火药,边上插着导火线,点火后,声音很响,像震天雷一样,放三,六,九响不等。)放鞭炮要离吃饭的地方上百米远,不然飞起来的碎屑泥土落在席面上,吃饭的人是没法吃的,还会落得抱怨,说总管不会来事。 闻着香味,李煜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从早上起来到现在他就吃了西瓜,西瓜都是水分不捱饿,一出汗肚子就空了,不过头轮是没希望了,只好等二轮了,也有相识的看见爷爷,让了自己的座位,招呼爷爷去坐席,爷爷都一一笑着婉拒了。 边上放了很多条凳,椅子,专门让吃过饭的没吃过饭的人坐的,爷爷就带着李煜去那坐。 这种满月酒一般中午是正餐,挂礼也是在中午,早上晚上主人家也会办席,客人可以去吃,也可以不去,中午一般是必去的,只是现在是五六月天,天热,菜要是没吃完就只好倒掉,有冰箱也不管事,村民也不用主人家来请,每家也会来人帮主人家解决一些,但比起中午拖家带口的来,人数是少了很多。 但是中午大热天的吃饭也不好受,不像现在太阳已经快要落山,还有晚风习习,这时候吃饭是最舒服的。 都是乡里乡亲的,彼此都认识,李煜和爷爷不管走到哪,都有人打招呼,然后就开始问起李煜来,接着又是新一轮的刨根问底,让李煜疲于招架。 李煜渐渐的也习惯的,就说自己在外面待得烦了,回来玩两年,至于这些人怎么去想,他也懒得管,反正都是一个村的,也不会有什么恶意,顶多议论几句,过了这个新鲜劲也就消停了。 这时候放完鞭炮,头轮就开始上菜,上菜的人端着条盘小跑着送菜,一米长的木托盘叠放的满满,每个桌子一份,需要从厨房到每个桌子旁走一遍,中间还要小心撞到人,所以嘴里要一边吆喝一边疾走,一趟没什么,来回几趟就很考验体格臂力了,所以都是年轻人负责端条盘。 老人就负责打饭,上酒,收拾桌子,这几年年轻人大都出去挣钱去了,待在家里的基本都是些老人,每次村里有人办事的时候,老人都快成主力了,这基本是每个农村都有的现象,没法去评判对错。 这时奶奶代世美在厨房里忙完走了出来,看见李煜隔着老远就高兴的招手,“小煜,快过来。” 李煜忙走过去,奶奶比爷爷大一岁,身体还很硬朗,说话中气十足,满口白牙一颗没掉,乌油油的黑发没一根白的,看着一点都不想六十多岁的人。 “奶奶,我想死你了!”李煜抱着奶奶开心的说。 “就知道哄奶奶开心,来了都不进来看我。”奶奶嘴里假装埋怨,不过脸上的笑已经爬上了眉梢。“小煜,累不累?饿了饿?今天回来有没有晒到?” 听着奶奶关切的问话,李煜心里暖暖的。 没等他回话,奶奶就拉着他进了厨房,厨房很大,十来个妇女在里面说笑,现在菜都弄好了,她们就等着末一轮吃饭,要是饿了也可以在厨房吃,主人家是允许的,不过她们还是会等着在席面上吃,这是礼数。 这时一个中年妇女看见李煜,打量了一下,随即笑着说,“幺婶,这是你们家小煜吧!一转眼就这么大了。” “原来小时候抱着还那么小点,现在比奶奶高那么多了!” “是啊!我们小煜长得真好看。” “小煜,饿了没?这有鸡腿来吃一个。” ----------------------------------------------------------- 听到中年妇女的话,其他那些婶子,大娘,奶奶都围了过来,上上下下的看着李煜,嘴里笑着说着夸赞的话,一时间整个厨房热闹了起来。 奶奶听着这些话,脸上洋溢着自豪,笑眯眯的给李煜介绍这些婶婶,大娘,奶奶该怎么称呼。 李煜挨个喊了一遍,这些婶婶又是一阵夸奖,说他嘴真甜,都把他当小孩子对待了,李煜心里也是无奈。 接着又是老戏码来了,七七八八的问得李煜恨不得落荒而逃,这就是为什么他知道奶奶在厨房却不敢来看她,奶奶在一边笑呵呵的看李煜的笑话,在她心里这样才显得自己的孙子与众不同,卓尔不凡,没看有些孩子这些婶婶奶奶看见了问都懒得问。 不过没多久就有人来喊他们去吃饭,说是外面没坐满,这是最后一轮,让帮忙的都去吃饭,李煜借此机会忙岔开话题,说,“各位婶婶,奶奶,你们忙了一下午都还没吃饭,肯定饿了,我们现在去吃吧!” 饭菜很丰盛,虽然都是中午的剩菜,鸡鸭鱼肉样样不少,其中还有李煜爱吃的无骨凤爪,就是将泡椒凤爪剔去骨头,吃的时候直接放嘴里嚼,方便极了,其他什么羊肉排骨,梅菜扣肉,萝卜酥肉汤,红烧肉,回锅肉——都是些实在菜。 李煜饿得狠了,细嚼慢咽不满足他现在的胃口,要是像饿死鬼投胎,一桌子的人都看着呢,幸好这时候猴子来了,一问也没有吃饭,忙给他在李煜旁边加了个座,猴子看着瘦,饭量却不小,兄弟两个有伴了,一阵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让淳朴的乡亲们感叹,到底是年轻小伙子,饭量就是不一般。 吃完饭,主人家又殷切的挽留,说准备好了麻将,扑克,开宝,吃了饭可以玩玩,晚上还有宵夜。 客人们哪好意思再劳烦主人家,满月酒都是只吃一顿,现在已经多吃了一顿,再蹭顿宵夜就真说不过去了,玩了会儿,都纷纷告辞,主人家给来帮忙的一人送了一个盆,一包烟,一条毛巾和围腰。 等回到家已经是八点了,天已经黑了。 第十一章 灵魂液 李煜家房子大,房间多,爷爷和奶奶的房间在堂屋的左手边,右边有三间客房,李煜选了靠近堂屋的一间,猴子选了李煜旁边的房间。 猴子家很久没住人了,家里的床被都成老鼠窝了,是没法住人的,他干脆就在李煜家住下,爷爷奶奶对猴子小时候很照顾,吃的喝的都给他留着,后来猴子每年回来还给爷爷奶奶拿钱(村里习俗,对老人孝敬的一种表达,没别的意思。)。 李煜给小狗崽们做了个新窝,把他们放到了自己的床边的踏板上,晚上李煜把他们带到了空间里,小狗崽们嗅到了想念已久的味道,顿时睡意全无,在里面快乐的只打滚。 李煜也不管他们,搭理了一下空间,发现空间好像变大了,原来只有十多米的小溪又露出了四五米。 来到自己挖的水塘边,看见里面的银鱼和桂花鱼,鲤鱼和虾都活得好好的,在里面欢快的游来游去,仔细一看,这些鱼虾似乎大了不少,还有几条银鱼的腹部鼓鼓的,看样子自己这池塘很快就会出现小银鱼了。 四五株上党参还是老样子,不过李煜可是把他们当宝贝,这可是一株五千万的人参,除了自己这儿,其他地方都没有。 空间里还有几个大的木箱子堆在那,这些是李煜在山城买的,里面装的是各种蔬菜水果鲜花种子,这些种子花了不少钱。 看来自己应该在空间里建一个仓库,李煜把箱子挪到一边,感觉有些乏力,看来灵体也是有能力限制的。 选了一些种子,每样都种下去一半,这下空间只剩下四分之一的空地了,看来扩大空间是当务之急啊! 最后来到灵泉边,看着眼前烟雾缭绕的水面,李煜明知道现在是灵体,还是忍不住下去洗了个澡,估计这世上只有他喝自己的洗澡水,李煜脑袋里冒出一个古怪的念头。 翡翠玉柱上的那碗水依旧是那么多,不见多出来分毫,他看着那碗比灵泉水还要清澈的水,脑袋里不由生出强烈的想尝一尝的感觉,这种感觉一旦钻了出来就再也缩不回去,只觉那碗水对自己有无比大的诱惑力,想着自己喝了这么久的灵泉水,身体素质早已异于常人,试一下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不过为了保险,李煜特意把装着钱和卡的行李箱拿了出来放在床头。 取了一小滴玉碗里的液体喝了下去,什么味道都没有,李煜又使劲砸了砸嘴,还是没感觉到有什么味道,身体也没什么不适。 他横下心,又滴了一滴到嘴里,仍是没啥感觉,不由大失所望,“什么嘛?一点用都没,太让我失望了!” 他话还没说完,脑袋里嗡的一声,接着一阵剧痛袭来,顿时疼得他脑浆欲裂,眼球都突了出来,整个意识都有些迷糊了,幸好知道不能叫出来,抓过被子一角塞进嘴里,死死地咬着。 李煜忍不住心里骂娘,这下老子要被活活疼死了!不过没等他疼死,感觉心神一黑,晕了过去。 李煜从来没感觉自己的身子如此轻盈,他在风中飘来飘去,随风而动,踩在云上打滚,在云缝间飞翔,舒适的像泡在热水里。 “咕咕咕!”一声凄厉嘹亮的叫声响在耳边,瞬间透过耳膜直抵脑海,正在彩云上和彩云仙子温存的李煜被这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叫声吓得直接从云上掉了下来。 李煜突的从床上坐了起来,“谁打扰了爷的美梦!”李煜怒气冲冲的睁开眼吼道。 没等他说完,又是一声嘹亮的叫声划破天际只冲李煜的脑海,李煜忙捂住耳朵,这下整个人都清醒了,原来是鸡叫声。 李煜有些傻眼,没见过叫声这么大的鸡,等中午就杀了炖汤吃,不然自己以后没法睡觉了,这天都没亮就被叫醒,谁受得了。 忽然,李煜听到一阵鼾声如雷鸣般袭来,刚才被鸡叫声给吸引了,现在才听到隔壁猴子的震天雷,懵了一下,我听力怎么这么好了? 农村墙壁都很厚实,隔音效果不是一般的好,这样都能听到隔壁猴子的呼噜声,而且这鼾声好像就在耳边响一样。 李煜静下心听了一下,外面地上落叶声,风刮过草面的声音,爷爷睡觉的呼吸声都清晰可辨。 难道是喝了玉碗里的水的缘故,现在觉得自己脑子一片清明,思路从来没有过的清晰,一丝堵塞感都没有。 难道玉碗里的水是针对灵魂或脑子?而泉水里的水是针对身体的?这样就能完美的解释自己现在空明的状态是喝那么多灵泉水都没出现过的原因。 看看时间,才三点半,外面鸡叫犹自高亢激昂,这样就是睡得再沉都会被叫醒,最后只好把耳朵堵住,心神跑到空间里去睡觉。 早上李煜是被猴子摇醒的,“老大,你的狗崽子不见了,是不是 被什么拖走了?” “大早上的嚷什么?一边去,什么你的狗崽子。”李煜推开猴子那张黑的像非洲人的脸。 小狗崽现在还在空间里呢,他忘了拿出来,不过不能当着猴子把它们拿出来,闭着眼在床上摸索了一下,掀开被子,“这儿不是嘛!把他们抱下去”。 “啧啧啧,老大,你居然抱着狗崽子睡觉,也不怕把它们压成狗肉酱!”猴子抓过三只狗崽子,拎到眼前一看,只见三双亮晶晶的小眼睛怒气冲冲的盯着他,吓了一跳,手一抖又给掉到了床上。 “妈呀,妖怪!” 李煜刚闭上眼就被猴子吓得变调的声音给叫醒,睁开眼就看见猴子哆嗦着手指指着三只小狗崽,一脸惊恐的样子。 “哪来的妖怪?你失心疯了吧?”李煜拎过一只狗崽,仔细打量,咦!眼睛挺好看的嘛!什么时候睁开眼的? 小狗崽睁着明晃晃的大眼睛,水灵灵的看着李煜,高兴的哼哼几声,仿佛听明白李煜在夸它,然后又冲着他呜呜叫唤,似乎怪李煜弄疼它了。 李煜讶异的双手抱着小狗崽,顿时小狗崽不叫唤了,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李煜的手指,另外两只狗崽也呜呜的叫唤,似乎也要李煜抱。 “老大,你这狗成精了!”猴子瞪着眼难以置信的看着三只狗崽子,咽了口口水,“这狗真的成精了,中午咱们就宰了吃,免得以后祸害乡邻。” 这下三只狗崽一起对着猴子叫唤,张着没牙的小嘴似乎想上去咬猴子两口,刚刚就是这人打扰了自己的狗梦,现在又要吃了自己,实在可恨。 李煜昨晚给小狗崽也兑了一滴灵魂液让它们喝了,没想到效果这么明显,这三只狗崽真的跟猴子说的快成精了,现在都聪明的有点过分,看来以后不能乱用灵魂液了。 “这狗是狼犬,聪明很正常,你起这么早干嘛?”李煜忙找了个话题转移。 “老大,都九点了,还早啊!我都和幺爷爷去田里锄草回来了,幺奶奶饭都做好了。” 李煜有些脸红,自己一觉竟然睡到了这么晚,不管猴子鄙视的眼神,匆匆起床穿衣。 第十二章 规划 李煜洗完脸,奶奶已经把饭菜摆上桌了,三只小狗崽闻着饭香仰着可爱的小脑袋,围着桌子腿转悠。 早餐很丰盛,有清炒苦瓜片,火腿炒黄瓜,虎皮青椒,蒸香肠片,小葱拌豆腐,炒葫芦丝,一大盆凉面和一大锅青菜粥。 “你们牙都没长,吃什么饭,边去吃奶。”猴子对着三只打趣道。 三只不理猴子,眼巴巴的看着旁边的李煜,谁知道李煜现在注意力都在饭菜上,哪有时间管三只,三只这下不干了,使劲的挠着桌子腿,嘴里还呜呜的叫唤。 奶奶从厨房端着碗筷出来,看见发脾气的三只,惊讶的说,“它们睁眼了?” 猴子接过奶奶手里的碗筷,一边打饭一边说,“幺奶奶,你不知道小哥养的这三只小狗崽都成精了,早上吓了我一跳,它们的眼睛看着就跟人的眼睛一样。” “狗眼跟人眼不都是眼嘛!什么狗眼跟人眼一样?”李煜忙打岔,心里到底有些发虚,这三只确实抢眼了些,拎着三只回到纸窝,低声对着三只训道,“乖乖的待着,不要乱跑,等会儿给你们冲奶喝,听到没?” 三只被李煜训得有些委屈,人家不过是想吃饭而已,不过倒是不敢反抗李煜的话,乖乖的躺在窝里,饶是李煜早有心理准备,也是被三只现在的表现惊到了。 摸了摸三只的头,李煜又给它们往碗里倒了些灵泉水,三只顿时开心的舔了舔李煜的手,高兴的喝起灵泉水来。 回到堂屋,爷爷和奶奶以及猴子已经坐在桌子旁了,爷爷奶奶坐上方,李煜和猴子随便坐了一方。 “小煜,昨天晚上是不是做噩梦了,怎么听见你喊了一声?早上还醒这么晚。”爷爷边吃饭边关心的问他。 “昨天晚上是被公鸡叫醒了,后来过了很久才睡着。” “我就说不要养公鸡,每天叫那么早不说,在圈里还不安分,今天中午就把它杀了吃。”奶奶一听公鸡打扰到孙子睡觉,恨不得立刻宰了它。 爷爷在边上没说话,心里默默念叨,“也不知道是谁非要养公鸡,老头子被吵醒了好几次也没见老婆子你说要杀鸡,我连我孙子的待遇都比不上。”当然,这话爷爷也只能是在心里说说。 李煜忙说,“不要杀了,养这么大杀了多可惜,等过年的时候再杀。”大公鸡要是因为打鸣就差点被杀掉,估计它知道后肯定死不瞑目。 “小煜说不杀那就不杀了,反正这鸡养着也是等着你们过年回来吃的。” 李煜最喜欢吃奶奶的做的凉面,凉面里面放上绿豆芽,黄瓜丝,香菜,吃起来清新爽口,细软弹滑,再喝一口凉稀饭,那滋味,别提有多舒坦,要是中午还可以再来一口冰啤,这生活,给个神仙也不换。 黄瓜炒香肠和炒葫芦丝达米饭吃,一次能扒拉一大口,这些菜吃起来一点都不油腻。 就是那蒸的香肠也是自己家每年杀猪的时候挑那最好的瘦肉,按三肥七瘦的比例,混合各种调料味灌制的,再经过松柏枝熏烤,吃的时候只需要洗洗,放在格子里蒸熟后切片上桌就可以吃了,香肠上面流着红油,色泽亮丽诱人,香气扑鼻,一口下去直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了,吃了要是觉得有点腻,再吃一口虎皮青椒,小葱拌豆腐,这种农家原生食材风味根本停不下来。 桌上的饭菜基本都进了李煜和猴子的肚子,盘子都被两人扫干净了,奶奶笑着说,“幸好做的多,不然都不够你们俩吃的。” “这年纪就是要能吃,我年轻的时候一个人能吃三斤面。”爷爷正要开始讲述自己年轻的光荣事迹,就被奶奶掐断了,“别提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你现在吃三碗饭给我看看。” 爷爷讪讪的说,“现在都讲究多吃蔬菜跟蛋白质含量高的食物,米饭吃那么多作甚。” “那从下一顿起,你多给我吃蔬菜和那什么质高的,看你最近都瘦了。”奶奶嗓门顿时提高了八度。 爷爷顿时苦着脸,李煜和猴子却看不下去了,两个老人也在他们两个单身狗面前秀起了恩爱,这世界太疯狂了,两人做了一个默契的动作——撤。 李煜家门口的西北边有一口水塘,一亩大小。小时候李煜喜欢吃鱼,爷爷就特意让人挖了这个水塘,放了不少鱼苗进去,养出来的鱼味道倒也不是很差,有时还有村里人来买鱼。 这塘里的水是从龙水井引来的,满了就顺着渠道流出去,这样塘里的水就一直是活水,水很干净,有时还能看到有鱼在水里游动,不过爷爷说,这水塘他已经好多年没放过鱼苗了,也不知道里面还有多少鱼,他们俩也不怎么捞。 围着池塘是两米宽的道路,一端通到李煜家院子里,另一头通到猴子家,猴子的家就在李煜家西北边,两家隔了个池塘。吃完饭猴子就去找匠人修缮房子,这种泥墙房子几年不修缮一下,很快就会坏,要不了多久都就就会倒塌。 池塘边种着一圈樱桃和桃子树,现在这两样都过季了,桃子树有白花桃,一月桃,二月桃——一直到九月桃,还有毛桃和油桃,池塘边种的是四月桃,现在葱绿的桃子树上桃毛都没了,李煜拿了个钓竿坐在一棵桃树下钓鱼,旁边三只可爱的小狗崽在草地上打架。 钓了半天不见鱼儿咬钩,李煜不禁有些烦躁,难道自己看错了,这塘里根本就没鱼,李煜想到了空间泉水,倒出来一小盆,边上三只闻到泉水的味道,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就准备喝,被李煜一巴掌呼开了,“去玩你们的,不要待在这儿。”见主人发脾气了,三只只好走开,一步一回头的看着碗里灵泉水,李煜被它们可怜兮兮的样子弄得心软,只好给他们又倒了一碗。 他钓鱼用的是蚯蚓,现在把鱼饵在灵泉水里泡了会儿,再下钩,过了好一会儿,李煜见鱼饵附近的水面隐约出现鱼的身影,知道鱼被吸引过来了,忙打起精神。 这时鱼竿被一股巨力猛地往下一拉,幸好李煜有准备,忙抓紧鱼竿,鱼竿是斑竹做的,结实而且不滑手,鱼线绷得直直的,李煜怕鱼线被拉久了会断,猛力往上一提,一条将近一米长的大鱼被李煜提出水面,摔在旁边的草地上。 正在喝水的三只被吓了一跳,跑到一边,小家伙们可不傻,看见这笔自己大好几倍的怪物在地上扑扑乱蹦,嘴里汪汪叫着,却不上前,就它们这身板都不够人家一尾巴。 这是一条鲤鱼,腹部金黄金黄的,看着很是惹眼,差不多二十来斤吧,没想到池塘里还有这么大的鲤鱼,李煜倒是有些惊讶。 第十三章 捞鱼上 煜过去抓住这条大鲤鱼,好家伙,就这么一会儿它已经扑腾到池塘边上了,要是再过一会就又要跳回池塘里去了,李煜怎么会让到手的劳动成果在自己眼皮底下溜走,直接扼杀了大鲤鱼求生的欲望,装进了自己带来的捞网里。 有了这么大的收获,李煜也懒得再钓,赶明儿直接把池塘给梳一遍,把在里面藏了好多年的大家伙来个一网打尽,提着这条大鲤鱼,带着三只哼着小曲就回去了。 猴子请了修缮房子的瓦匠和工匠,不光要付工钱,还得管人家的饭,猴子家里自是没法做饭的,就安排在李煜家吃饭,不好意思麻烦奶奶一个人做这么多人吃的饭,就又请了屋后的嫂子过来帮忙。 李煜回来的时候爷爷正在厢房给人看病,奶奶和后屋的嫂子在门前的台阶上择菜,这嫂子是李煜二爷爷家的孙子李刚的媳妇,李刚比他也就大六七岁,但人家孩子都上小学了,两口子就待在村里,李刚买了一辆大货车,专门给村里拉货或者自己拉点煤炭,肥料之类的在村里卖。 李刚被猴子请去镇上买肉和酒去了,新鲜的猪肉只有镇上有卖,修缮房子需要两三天,食材要提前准备好。 “奶奶,你看我钓的这条大鱼。”李煜提着鱼对奶奶炫耀,回头喊了王艳一声,王艳笑着应了。 “没想到我们塘里还有这么大条的鲤鱼,你爷爷当时看你喜欢吃鲤鱼,就全放的鲤鱼苗,这几年都没捞过了,都长这么大了!上次让你刚哥来捞去吃,他也懒得来。” “这鱼怕不有二十斤吧?”王艳看着这条大鲤鱼说。 “差不多,我称一下。”李煜回屋拿了杆称,一头勾上,保持住了平衡,提着称挪到奶奶身边傻笑着看着奶奶。 这称他会称却不会认,上面都是星星点点,根本分不清哪儿是多少。奶奶一看就明白了,放下手里的菜站起身来,笑着埋怨道,“这么大人了,连称都不会认。” 不多不少正好二十斤,大鲤鱼这时还没死,一抽一抽的。 “奶奶,我们中午吃酸菜鱼好不好?”李煜想念奶奶做酸菜鱼的手艺好久了,这下又机会了。 “好好好,只要小煜想吃,奶奶都给你做。”奶奶笑呵呵的说。 “那我去杀鱼!”李煜自告奋勇,挽起袖子就准备去杀鱼,中午这么多人,这条鱼正好可以做一个菜。 “大侄子,你这鱼哪弄来的?”这时厢房里出来一个中年人,矮矮胖胖的,指着大鲤鱼好奇的问。 李煜认识这人,原来是清水江打渔跑船的渔民——张文华,在清江河上日晒雨淋的挣了些钱,就开始试着自己养鱼,在张家湾开了一个不小的养鱼场,听说生意不错。 “自家鱼塘钓上来的。”李煜喊了声张叔,张文华是李煜家常客,李煜小时候很喜欢他,因为张文华隔三差五的送鱼给他们吃,说起来张文华还是爷爷的半个徒弟,爷爷年轻的时候见什么学什么,驾船,修理机器,拉二胡,制陶,后来跑船的时候遇到张文华就带了他几年。 “这鱼不错啊!居然能长这么大!大侄子,塘里还有这么大的鱼没?” “应该有吧!我也不敢确定,毕竟很多年没捞过了,怎么,张叔有兴趣?”李煜拿来刀和盆,张文华伸手提过鱼,两人边走边说。 “嗯嗯,前几天有人托我给他弄几条大鲤鱼,我场里的鱼刚卖出去一批,正寻思去哪弄呢,这不看见你钓的这条嘛!” 两人来到院子边上的水缸旁,这水是从后面的龙水井里用管子拉来的,平时用来洗手什么的,满了就顺着水沟流出去了,水沟旁边长着一颗拳头粗的水柳树,长长的柳枝随风乱摆,似乎对自己每天被水滋润的日子很满意。 没等李煜动手,张文华已经拿过刀接替了他,李煜知道杀鱼自己在他面前绝对是班门弄斧,也就准备打打下手。 “张叔,我准备明天把塘里清一遍,应该会捞到几条大的,到时我给你打电话。” “这样吧!我下午就带人和网过来捞,那人催的急,说是越快越好,我寻思着今天下午捞了,明天一早就给他送去,你看怎么样?” “那敢情好啊!我还愁着去哪找人呢!张叔你就送上门来了!张叔你就是那及时雨啊!”李煜语气夸张的说。 “你小子。”张文华笑骂了一句。 张文华熟练的扣住鱼鳃,用刀背唰唰的刮起鱼鳞,一阵刀飞鳞舞,看得李煜眼花缭乱,眨眼功夫,就刮好了,又换另一边。 “张叔,你这手艺绝了!”李煜心服口服,这要是自己来还不得刮到太阳下山去。 “那是,张叔别的不敢夸,这杀鱼就是那鱼府大酒楼的大师傅就得对我写个服字。”张文华得意的说,别看他胖,手上动作贼快,说话间鱼鳞就被他刮得干干净净。 李煜端着一盆水,给没鳞的大鲤鱼洗了个泼水澡,大鲤鱼还没死,尾巴翘了翘,嘴巴张了张,似乎明白已是别人的盘中菜,没做无聊的死鱼之斗。 接着抠腮,破肚,掏干净鲤鱼肚子里的东西,在张叔手里一气呵成,总共也就几分钟,一条鱼就被清理的干干净净,连鱼泡也收拾好了,有些人喜欢吃鱼泡,李煜却是不喜欢吃,不过扔了也可惜。 “这么大条,光做酸菜鱼有点浪费,不如一半红烧,一半做酸菜鱼吧!”张叔建议道。 “行!”吃鱼老手的建议李煜觉得还是有必要听的,最主要的是红烧鲤鱼也是他早就想吃的。 张叔先剁下鱼头,接着把大鲤鱼沿着背脊线破成两半,然后就放到盆里,剩下的就留到做菜的时候再砍块切片。 李煜把大鲤鱼端到厨房去,奶奶和艳嫂已经准备开始做饭了,跟奶奶说红烧一半,另一半做酸菜鱼,然后李煜就出去找张叔商量下午捞鱼的事。 张叔本来就是来小河村看鱼的,小河村也有人养鱼,不过大多是跟李煜家一样是用来自家吃的,张叔也是抱着碰碰运气的心态来的,去了几家都没有就来李煜家坐坐,却无意发现李煜钓的大鲤鱼,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现在天热起来了,张叔也懒得回去,就打电话让家里下午带着大捞网那个和开着水箱车过来。 李煜出来的时候,张叔刚打完电话,李煜就和他去爷爷的厢房说话,现在厢房里的病人已经走了,爷爷正在收拾仪器,看见李煜进来,问他,“你刚刚钓的是什么鱼?多大的?” “一条二十斤的大鲤鱼!” 爷爷先在给人看病,不了解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没想到这塘里的鱼都这么大了!”爷爷感叹的说,李煜明白老人其实想说,“一晃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心里突然有些难受,忙跟爷爷说他打算下午把鱼塘清一遍,大鲤鱼卖给张叔。 “你看着办就是了,爷爷都不管。” 爷爷的话让张叔吃了一惊,他师父的脾气性格他是了解的,一口唾沫一口钉,既然说了这话那就是任由这小子折腾,他都放手不管。 正说着话,猴子就带着两个瓦匠,三个工匠回来了,都是村里的人,两个瓦匠是两父子,老的是李国民,小的是李山,李煜都认识,村里就李国民一个瓦匠,所以村里修房顶,捡瓦的活计基本都被他承包了。 李山跟李煜哥哥一般大,二十三四岁,初中毕业后出去闯荡了几年,也没挣到钱,就回来跟着他老子捡瓦,李煜昨天在李定贵那还见过他,两父子都是那种老实憨厚的人。 三个工匠李煜印象就不深了,都是三十多岁,李煜只记得其中一个姓郑,住在前村,另外两人就彻底忘了,不过知道这三人经常一起出去找活计。 打完招呼,李煜忙去拿烟,猴子被他喊去倒茶。 在村里,十块钱一包的红塔山用来招待人算是很好的了,李煜的爷爷这几年戒了烟,家里放着不少别人送的烟,好一点的朝天门,差的红塔山也有好几条,平时待客都不用去买,奶奶经常开玩笑的说,“老头子不抽烟以后,家里都可以开个卖烟的商店了。” 第十四章 捞鱼中 猴子是带他们从老屋回来的,坐下来几人就开始计算起要用的水泥,木材,青瓦,这些镇上都有,到时可以让李刚从镇上带回来。 说起打电话,李煜想到自己还得办一张本地卡,自己还是用的s市的卡,看来得让李刚给自己买一张电话卡回来,而且自己也得买辆车,摩托也行,不然去哪儿都不方便。 说道了下午捞鱼的事,猴子眼睛一亮,不过随即被李煜泼了盆冷水,“你不去帮着修缮屋子?” 猴子一脸幽怨的看着李煜,说,“老大,你故意的吧!” 郑以成就是那个姓郑的工匠,笑着说,“房子我们已经看了,材料到了就可以开工,你也帮不上什么忙,当个监工就行。” 猴子这下哪还不知道郑以成话里的意思,“你是帮不上我们的忙的,要是对我们放心,你就该干嘛干嘛去。”,忙说,“郑师傅说笑了!” 说完,对着李煜眨了眨眼。 一屋子人开些不伤大雅的玩笑,说些村里村外奇闻异事,时间过得飞快。 这时听到奶奶说开饭了,今天人多,堂屋里的桌子是八个人坐的,李煜和猴子搬出一张大圆桌,这大圆桌坐十五个人绰绰有余。 冰柜里早就冰镇好的啤酒提了一提出来,这么一提十二瓶,冰箱里是放不下的,问了一下,没人喝白酒,大热天的喝啤酒更舒服。 放下啤酒,两人又去端菜,没办法谁叫在座的不是请的客人就是长辈,只好他俩包了上菜倒酒的事,李煜和猴子更没法抱怨。 一大盆腊猪蹄炖粉条端上来,光香味就让一桌人食指大动,唾液在嘴里快速分泌,一时只听咽口水声,这是自家熏制的腊猪蹄(村里喜欢把猪蹄和猪腿统称猪蹄子),小河村家家都熏腊肉,大体差不多,但熏出来的味道色泽却是不一样的,奶奶有独门手艺,熏出来的肉没有别家腊肉的浓浓的咸味,有些人家熏出来的腊肉简直没法入口,咸得发苦,煮之前还得用水洗淡咸味,盆里都是三四厘米的长的猪蹄块,猪蹄挂在熏房半年之久,做出来后颜色仍是粉嫩粉嫩的,看着十分诱人。 粉条是清河镇的特产,每年都得提前预定,晚了就没了,这粉条只用红薯,不像外面卖的里面掺杂了土豆,一煮就软成一团,吃起来一股子怪味,清河镇的粉条只有在红薯收获的季节才会大批生产,没了就停工,这份条都卖到五十块钱一斤,还是供不应求。 接着一盆子凉拌黄瓜,黄瓜是自家菜园子摘的,清香四处飘散。 蒜苗炒肉,绿色的蒜苗搭配大块的瘦肉片,看着就诱人。 接着是一大片红烧鱼,烤熟的鱼肉,加上厚厚的酱汁,再撒上姜丝葱末,还有一大碗煎得金黄的豆腐,吃起来软糯嫩滑。 最后一盆酸菜鱼上桌,连淡定的郑师傅都忍不住了,“幺婶,不要再做了,快来吃!”实则是主人家都还在厨房,客人怎么好先动筷,虽然奶奶早就招呼过让他们先吃,不用管她们。 奶奶笑着说,“没多少菜,大家快吃,人老了不会做菜了,还好有艳子。” “哪有,我就是给幺奶奶打打下手。”王艳脸上一直带着笑,说话很不清晰,大气。 “幺奶奶和艳嫂子,你们做菜的手艺比我见过的城里饭店的大师傅做的还好!”猴子发自内心的赞扬。 其他人也纷纷赞同。 喝着冰凉的啤酒,吃着香喷喷的饭菜,加上主人热情大方,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菜太好吃以至于人们都忘了喝酒,最后饭菜都吃光了,凉拌黄瓜是最后吃光的,伴着啤酒,嚼着脆生生的黄瓜,没说的,爷爷也完成了和奶奶打的赌,硬是吃了三碗饭,让奶奶笑开了花。 李煜啃的猪蹄最多,面前堆了一堆骨头,这猪蹄奶奶每年做了都会给父母他们带几只去,可只有在家里吃才能吃出那股子原汁原味来,加上人多吃饭热闹,你争我抢的,不知不觉就比平时多吃了好几碗。 吃完饭,奶奶又说杀西瓜,一群人抱着肚子直哼哼,“再吃肚子就真的炸了!” 收拾完桌子已经是两点钟了,太阳直射进屋里,只好把门关上半扇,这就是坐东朝西的不好的地方,一到夏天的下午太阳直直的照进屋里,要是不关门就只好坐两边,关上门,在两边角落里立两把大的电扇,四面八方都能吹到,屋里也就跟开着空调一样凉快。 李煜决定以后在门前载几颗大树,挡住这猛烈的阳光,不过会连美丽的夕阳也会挡住,想了想,以后还是建一栋坐北朝南的房子吧!厢房就是坐北朝南的,那里夏天除了后面的一排屋子是最凉快的,后面的房子有竹林和桑树挡着,加上太阳被前面的房子挡着,就跟空调房一样凉快。 现在干活是不可能的,吃饱了也不好睡觉,每人一杯绿茶喝着消食,喝着茶就有人提议说斗地主,这些人都会玩牌,除了爷爷奶奶不玩,剩下九个人,就凑三桌,每桌三个人。 地主各地有各地的玩法,玩的时候一般会说一下规则,再统一一下。 都是一些玩牌的老手,李煜虽然玩得不少但比起他们来还是有不少差距,不过也不惧,自己喝了灵魂液,记忆力得到了变态的提高,玩牌很多时候考的是记忆力和脑力,记忆力很多时候占主要部分。 为了检验一下,李煜特意和郑师傅和张叔一起,这两人玩牌都玩出花来了,平时哪个不是赌桌上的常客,三人定好五块钱一盘,炸不封顶,而且是先二张,在十张,最后五张的发牌,这样出现的炸弹会多不少,也就是赢也赢得多,输也输得多。 几盘下来,李煜除了对方手上的牌实在太好无法逆天外,基本都赢了,赢得也不多,毕竟张叔和郑师傅也是善于记牌的老鸟,深谙此道几十年,不过李煜的表现还是让他们暗暗吃惊,这小子好像知道他们手里有什么牌一样,每次出牌都卡在要位上。 相比这一桌的高手过招寂静无声,另外两桌呼来喝去的玩了一会儿,感觉没意思就都来看他们三个玩,一局炸弹多的话地主一输就是两三百,由不得三人打起十二分精神,玩得就是心跳! 玩了两个小时,郑师傅说该开工了,等晚上再接着玩,数了下李煜和郑师傅赢了,张叔输了五六百块钱,他技术最好,买地主买的多,当然他钱也多,只是没想到碰到李煜这个终结者,嚷嚷着说,他打赌李煜平时肯定玩得不少,要不然他不会输得这么惨,这对他来说还是头一次。 就连猴子都佩服的说,“老大,你收我为徒吧!” 捞鱼还得等会儿,张叔的水箱车还在路上,李煜中午就和张叔拿抽水机往外抽水,把进水的渠道改了到一边的水道里,也没指望这么快抽干,但抽一半捞鱼也方便不少。 猴子带着五个工匠去老屋了,李刚的车到时直接在他家门口下材料,他们等着搬卸货就行,猴子说等他卸完货就过来。 第十五章 捞鱼下 李煜给三只冲了一大碗奶粉,让它们在窝里乖乖的待着,不许乱跑,也是,没有哪家不到十天的狗崽就到处撒欢的跑的,说出去都没人信,李煜也不想三只被当怪物给捉了去杀了,是以才嘱咐它们就待在窝里。 现在虽然还有些热,不过跟中午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爷爷除了早上去一会儿田里,然后一直到晚上都待在家里,要不然刚走到田里就有人喊看病,又得回来——耽误工夫,加上也没种多少田,几块田都在屋前,李刚夫妻也会帮点忙。 奶奶和艳嫂去菜园子摘菜,还得给猪弄吃食,就养了两头大肥猪,现在都一两百斤了,赶过年的时候能长到三百多斤。 李煜和张叔去水塘,到了一看,下去了一米的水,这塘挖的并不是很深,最深的地方有四五米,边上只有一两米,当时主要是怕家里孩子多,不安全,所以这次李煜决定把水塘清干净以后,再挖几米下去。 “张叔,你知道附近哪有施工队吗?”李煜想用挖掘机来挖,比请人工快多了,张叔是村里的百晓生,交际广。 “我们村就有一只施工队,是给村里打井的,这两天差不多要完工了,你问这个做什么?” “是这样的,我想养些鱼虾,这水塘有些浅了,我就想着给挖深点。”李煜也没隐瞒,跟张叔的关系也没必要打马虎。 “那我回去给你问问,他们也是要活计做的,等他们那收工我就带他们到你这来,你也没什么经验,我到时过来给你看着。”张叔毫不在意的说。 “那谢谢张叔了!” “你小子,这有什么好谢的。”张叔摆了摆手。 这时突然听到车子行驶的声音,一辆白色的大水箱车开了过来,停在水塘边上,副驾驶位的车门打开,跳下来一个年轻的女孩。 一双漆黑清澈的大眼睛,娇俏玲珑的小瑶鼻,吹弹可破的粉脸,有着一米七窈窕的好身材,穿着白t恤,牛仔小短裙,优美浑圆的修长玉腿,丰满圆润的翘臀,以及颇具规模,饱满高耸的胸脯,配上细腻柔滑的肌肤,活脱脱一位火辣尤物。 李煜觉得口干舌燥,鼻子里似乎有液体流了出来,忙转过头,什么时候村里有这么性感漂亮的女孩了。 “爸!”女孩走过来对着张叔喊了声。 她是张叔的女儿?听到女孩喊张叔,李煜愣了下,张叔有个女儿他是知道的,叫张芸芸,原来在村小读书的时候比李煜小一届,经常跟着弟妹喊李煜小哥哥,小时候没注意,现在怎么一晃长成红颜祸水了,果然女大十八变。 “芸芸,这是你煜哥哥,你们小时候认识的。”张叔热心的跟张芸芸介绍李煜。 “不用你介绍我也认识。”张芸芸仔细的打量着李煜,明亮的大眼睛看得李煜有些挡不住,“小哥哥,你一点都没变哦!只不过越来越帅了” 李煜看着眼前青春无限活力的张芸芸,实在不明白就张叔这样怎么会养出这么漂亮的女孩,张芸芸肯定随张婶,张婶李煜见过,眼前的张芸芸就是年轻时候的张婶,据说当年是清水河出了名的大美人。 “芸芸也很漂亮啊!”李煜发自真心的赞叹,自己也不是没见过美女,自己的前女友王筱筱就是商院的院花,当年两人一见钟情,闪电般的走到一起,让那些还没来得及下手的同学嫉妒他到眼红。 “真的吗?”张芸芸顿时喜笑颜开,果然是明媚不可方物,开心的说,“小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回来的,你呢?”李煜有些不敢直视张芸芸,那颤抖的酥胸让他的心不知觉的跟着加速,偏偏张芸芸的眼睛还是那么纯净无邪。 “小哥哥,你说话都不看我,我不跟你说话喽!”张芸芸娇嗔,“我也是昨天回来的。” 咳!张叔有意无意的咳嗽了一声,“小煜,车和网都到了,我们开始捞鱼吧!” 李煜忙说,“好!”就和张叔想水箱车走去,无意间回头却看见张芸芸脸红红的,看见自己看她,忙慌乱的转过头,就像一只受惊的兔子。 张叔养鱼厂来了两个工人,连司机三个,还带了两张大型的捞网,每一张铺开来都有三四十米长,看样子一张就够了,这池塘也就三十米宽,四五十米长。 两个工人拿着网从那边开始下网,到时直接在这面上岸,也好装车,这时猴子也过来了,后面是跟着刚从镇上开车回来的李刚,高高瘦瘦,样子还不错,李煜心里酸酸的评价。 打完招呼,看到张芸芸,猴子的小眼顿时大了一倍,对着李煜咋了眨眼,李煜没理他,没看见张芸芸在边上看着吗。 网下好后,就准备往这边拉网了,所有的人都去帮忙,拉着大拇指粗的网绳一起使劲向前拉,初始还没觉得费力,很快就拉到中间,这时只见水下泛起污泥,很快水面就变浑浊了,再拉网就有些吃力,张叔兴奋的说,“怕不是有不少大鱼,小伙子们别停,快拉!” 看着张叔一副领导的样子,众人没法,接着使劲拉,谁叫现在在场的就他辈分最大,还是老板。 最后十来米,任凭众人使了吃奶的劲还是没拉动,就只好停下,张叔让工人把另一只网打开,原来是几张小网组成的大网,拿了两张小网撒进去,把大网固定住,众人又来拉小网。 不愧是打渔专业户,都捞出经验了! 李煜只觉小网入手很沉,这时身上的t恤已经湿透了,贴在身体黏黏的十分不舒服,就顺手脱了下来,突然想到旁边还有张芸芸,正犹豫要不传回去,一双玉手伸了过来,“小哥哥,我帮你拿着吧!” 李煜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自己身边的张芸芸,饶是脸皮厚,在一个漂亮的女孩面前光着膀子,也不觉有些脸红,熟不知张芸芸心里更是鹿撞,李煜由于经常锻炼,身材本来就不错,加上喝了不少空间灵泉水,体质更是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微白的肌肤,肌肉鼓鼓的隆起,流淌着汗水,男性荷尔蒙爆棚,张芸芸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面对男生的“裸体”,脸上红霞密布,见李煜傻傻的看着自己,抓过他手里的衣服就头也不回的跑到一边。 边上众人之当没看见,没见张叔的眼神满含杀气的看着众人,让也想脱衣服的其他人默默的打消了这个念头,一来也没人帮拿衣服,二来 也没李煜的好身材,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练的,明明是个学生,结果比经常干活的他们还有料,就连张叔也在心里赞叹,这小子到有一副好身板,对于女儿的表现,他也只能说女大不由爹,对于女儿的感情他是不管的,而且他对李煜的印象也不错,人才家世都可以,还都认识。 第一网拉上来,看见里面扑腾的几条将近一米的金黄的大鲤鱼,众人都惊呆了,这金色鲤鱼并不少见,种类也不稀奇,清水河里每年都能捕到不少,关键是这么大的鱼清水河里都很少见了,没想到这个池塘倒是藏龙卧鲤,张叔更是小孩子一样兴奋的大声说,“快把水箱拿来,愣着干嘛?” 众人才反应过来,忙去抬水箱,一个水箱能装四五条大鲤鱼,第一网捞上来的鱼正好装满一个水箱,金黄的鲤鱼在水箱里静静的待着,一点也没被人捞的觉悟。 有了收获,这下众人的干劲提起来了,几网上来又是几条大鲤鱼,最长的跟李煜早上钓的差不多,小的巴掌长,看再也没打上大鱼了,张叔就让拉大网,最后拉大网的时候没想到还有一条一米多长的红鲤鱼,这下更是出乎意料的惊喜,还有很多小鱼,贝壳,黄鳝,泥鳅,螺丝。 倒上来堆了小山一样高,除了这些贝壳,螺丝,其余的张叔大气的都包了,李煜本来想要那条红鲤鱼,可是看见张叔的宝贝样,再加上已经说好了都给他,也就作罢。 等称过称,张叔就迫不及待的带着这车鱼走了,张芸芸被他留了下来,这车只能坐四个人,他说明天来接张芸芸,顺便结账,不过最后那条红鲤鱼他留给了李煜,说这是留财,都弄走了以后养鱼都不赚钱了。 第十六章 岁月无痕 李煜看着眼前的美人和大鲤鱼,不自觉的挠了挠头,心里有些苦恼,大鲤鱼被折腾的只剩半条命,现在都开始翻肚皮了,红艳艳的大鲤鱼看着是喜庆,但死得大鲤鱼就什么都不是了,猴子都提议趁还没死透杀掉晚上做糖醋鱼吃,李刚在听猴子描述的中午的鱼有多好吃后,表示这鱼要是死了确实可惜,不过他可以代劳杀鱼。 两个吃货,李煜深深的鄙视了他们,这大鲤鱼养着当吉祥物多好,再说自己怎么会看着大鲤鱼死去,找了口大的黄缸,就是农村用来装粮食的木缸,最大的直径四五米,装满水就像一个小型的游泳池,李煜拿出来的这个直径有两米,深一米五,历史久远,是杉树打造的,十分坚固耐用,李煜小时候还在里面洗过澡。 放水的时候李煜偷偷往里倒了不少空间灵泉,着实让他肉疼不少,将大鲤鱼倒进大木桶里,本来半死不活的大鲤鱼翕动了两下鱼鳃,陡然一个翻身畅快的游了起来,精神奕奕的样子任谁能想到这条大鲤鱼刚刚只剩半条命了。 “小哥哥,这大鲤鱼这么突然活过来了?”张芸芸瞪着漂亮的大眼睛难以置信的说。 “这是因为刚刚盆里的水不新鲜,而且它这么大的身子,憋在这么小的地方肯定不舒服啊!”李煜心虚的找了个理由解释过去。 “是这样吗?”张芸芸疑惑的说,她明明看着这鱼就快死了,突然就跟没事一样,甚至还要活泼,或许真的跟小哥哥说的一样,不过大鲤鱼活过来就是好事,而且红艳艳的像血玛瑙一样漂亮,忍不住用手去摸了一下,没想到大鲤鱼不但没被惊跑,还很享受的摆了摆尾巴,接着还用嘴吻了张芸芸的手背,让李煜想到了吃奶鱼,看见人把手伸过去,就露出水面张大着嘴巴要吃的。 张芸芸笑呵呵的说,“好痒啊!”却不把手拿出来,调皮似的逗弄着大鲤鱼,先前的那点怀疑早就飞到天边去了。 猴子和李刚虽然疑惑,不过听了李煜说的也不疑有他,反正这两货也不懂养鱼,死了就吃肉,没死就等养大了再吃。 就连爷爷看见这么大的红鲤鱼的时候也摸着胡须满意的点点头,“周圆啊!好好养着,这是好兆头啊!”老人都喜欢吉祥,无疑在爷爷心里这条大鲤鱼是会给家里带来安康的。 李煜三人又费力的将木桶抬到厢房,抬完三人累得气喘吁吁,这连桶带水得有一千斤吧,也幸好李煜被空间水改善了体质,抬的时候承担了一半的重量,否则三人也只能干瞪眼。 张芸芸体贴的拿来蒲扇给几人扇风,笑嘻嘻的说,“看你们傻得,都不知道把桶先放好了再接水。” 猴子和李刚一起鄙视的看向李煜,李煜看着天边的红霞,打个哈哈,“快看这晚霞美得快赶上芸芸了!” 猴子和李刚也附和道,“是啊!是啊!” 张芸芸喜笑颜开,嘴里却说,“我不给你们扇了,你们都不是好人,我去找奶奶去。”说完就往菜园子跑去了,短裙下修长的美腿晃得李煜心慌意乱,忙拿过扇子给自己扇了几下。 菜园子就在院子前面,一抬眼就能看到奶奶和艳嫂子在里面摘菜,手里拎着菜筐,张芸芸每年都会和张叔来玩,奶奶也一直拿她当孙女看待。 歇够了,李煜让猴子和李刚拿抽水机继续给池塘抽水,明天张叔会带工程队来勘察。 李煜拿了一个桶将地上的螺丝和蚌壳捡起来,捞上来的实在太多了,李煜只挑大的捡,小的到时用粉碎机碎了喂鸡鸭。 这些螺丝,蚌壳都没人捞过,一直在这池塘里繁衍生息,大个的螺丝能有李煜拳头大,蚌壳比他手掌还大,这些现在在李煜眼里就是一道道香喷喷的美食,爆炒螺丝,清蒸蚌肉,多少年没吃过了! 这塘里的都是井水,干净的水养出来螺丝自然不用担心,何况李煜有独家秘方处理。 池塘里的水现在还黄呼呼的,浑浊不堪,根本看不清里面还有什么,只好等明天抽干了水再来看看。 捡了满满一桶,剩下的就装一个大竹篮子里,猴子去看老屋去了,李煜就和李刚抬着竹篮往家里走。 回到家里,李煜就去拿了个大木盆,将螺丝,蚌壳都倒进去,注满水,最后狠狠的滴了几滴菜油,让它们把肚子里的泥巴都吐出来,最后上面扣了个竹簸箕,先前张叔留了不少鳝鱼,现在也装在一个塑料桶里,李煜顺便也往里面滴了几滴香油,这几条鳝鱼最小的都有拇指粗,腹部金黄色,所以也叫它黄鳝。 虽然没了太阳,但是这天黑得晚,现在要是去田里干活是最舒服的,李煜就去菜园子看看,回来两天了,他是头一回来菜园子,这时节蔬菜瓜果是最全的,放眼望去,茄子,黄瓜,豇豆,四季豆,西红柿,香瓜,青菜--一垄垄排列的整整齐齐。 奶奶和张嫂子正在给西红柿搭架子,西红柿结得又大又密,要是没有支架撑着,西红柿秧子会被压断,张芸芸在旁边看着,好像奶奶不让她帮忙,也是,穿成这样怎么下田,田地草丛间一到下午多的是飞蛾蜢子,稍不留神就会被蛰得满腿红疙瘩。 “小哥哥,你来做什么呢?是来看我们的么?”正闲得无聊的张芸芸看见李煜过来,惊喜的问道。 “对啊!隔着老远就看见这边红霞漫天,仙雾缭绕,不曾想是三位百花仙子在此,实在唐突!该死!该死!”说着,假意打了自己两下嘴巴。 看着李煜耍宝,三人都笑逐颜开,奶奶更是笑骂道,“就会耍贫嘴。”只要是女的,不管年龄大小,听到有人夸自己漂亮心里都是很受用的。 李煜也想上前帮忙,还没走过去就被奶奶和艳嫂子挥手赶开了,理由跟张芸芸一样,奶奶甚至还说他什么都不会,来也是添乱。 碰了一鼻子灰的李煜悻悻的走开了,看见李煜被嫌弃,张芸芸在旁边憋着笑,弯着小蛮腰身子不停的颤抖。 李煜跟奶奶说一声他去果园看看,奶奶也没问他,只让他别待久了,一会天一黑,里面都是蚊子。 菜园子南边是果园,李煜要去的是那,张芸芸本来也想要跟着来,只是当着奶奶和艳嫂子的面没好意思,眼巴巴的看着李煜走了。 果园不大,两三亩,但是里面水果除了地域环境不能种的基本都有,真正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枇杷,香梨,桃子,樱桃,柿子,橘子,广柑,核桃,石榴,桑葚,柚子,栗子,猕猴桃,香蕉——少的一两株,多的一片,也没指望赚钱,只是留着自家吃个新鲜。 李煜在里面逛了一遍,给所有的果树都撒了些空间灵泉水,最边上的一片香蕉林让李煜累了个够呛,或许环境不对,这一分地的香蕉树,绿油油的长势喜人,就是结的香蕉小,要不是给种子的人信誓旦旦的说是真正的广西大香蕉品种,李煜就会认为这是芭蕉了,不过味道还不错,李煜小时候很喜欢吃。 走到一颗茂盛高大的枇杷树下,这是真正的山野枇杷——老品种,结的枇杷只有龙眼大,但是那个香甜跟外面卖的所谓的良种枇杷有着天壤之别,不过现在已经过了结果的时候,小时候,枇杷挂果的时候,离着老远就能闻到树上枇杷散发的香味,树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小枇杷,爬上树找个粗壮的枝桠躺着,伸手就能摘到,拿着一串挑大的熟的发红的吃,撕去外皮,沁入心脾的香甜让人陶醉,扔进嘴里,果肉软中带甜,甜中带香,回味无穷,不过这种枇杷唯一的缺点就是核大肉少多毛,要是改良一下品种就完美了。 想到这,李煜在树下搜寻了一遍,每年树上会有不少熟透的枇杷被鸟啄落下来,不久就会长出大片小枇杷树苗,因为这枇杷树长得高,摘的时候麻烦不说,卖又卖不出去,种多了也吃不完,除了贪吃的熊孩子,大人是不怎么吃的,所以即使小枇杷树苗长得满地都是也没人想着移植,李煜拔了二三十来株扔到空间里,空间里绿油油的长出了大片的树苗,都有半人高了,李煜也不去管,旁边的鲜花地也是一片青翠,这些都是玫瑰,李煜喜欢的蓝色妖姬占了一半。 筱筱也很喜欢蓝色妖姬,也喜欢问花和她谁美。我默默的等待,静静的离开,看她笑靥如花,任岁月流逝,亦无怨无悔,只是这一切都阴差阳错的成为过去,时光荏苒,也就不再去追寻。 第十七章 原罪 抛开脑子里纷乱的思绪,李煜呼了一口气,这时听到外面有人在喊自己,李煜忙应了一声。 突然发现自己来的初衷,来不及懊恼,忙循着记忆走到果园外边,一条小水沟静静的流淌,边上长了葱葱的一块芫须,也叫香菜,芫须是南方地区的叫法,这儿由于经常堆积草木灰,土地十分肥沃,加上边上有高大的柚子树遮荫蔽日,香菜长势格外旺盛,每株都有十来厘米长,又嫩又香。 “小哥哥,你在这儿干嘛呢?我们在外面喊你半天了你都不回答,要不是知道这果园除了几颗树啥都没,我都以为你被狼给叼走了!” 听声音就知道是张芸芸,李煜笑着说,“过来摘些香菜,你来的正好,快来帮我,晚上给你做好吃的。” “什么好吃的?是你做么?”张芸芸好奇的问道,不过还是听话的走过来。 一阵淡淡香气扑面而来,在习习晚风中,都送进了李煜的鼻子里,这是女子特有的幽香,由身体散发出来,不同于喷的香水,或许是现在一切都静谧了下来,这香味四处弥漫,李煜只觉得心痒难耐,刚刚静下来的心又紊乱了。 即便是暮色下,张芸芸裸露在外的手臂,大腿仍白皙可人,光泽可鉴。 这简直就是勾引人的原始欲望,是犯罪的原罪。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李煜莫名的想到这句诗。 “你不是喜欢吃螺丝吗?我下午泡了一桶,晚上做一大盆让你吃个够!” “什么桶啊盆啊盘的,把人家当猪啊!”张芸芸不满道,不过听到有好吃的也就原谅这个可恶的坏人,蹲下来和李煜一起拔香菜。 “这香菜好鲜嫩,我最喜欢吃香菜了,我们宿舍有个同学居然说香菜难闻死了,每次一起吃饭都不让放香菜,气死我了,没香菜怎么会好吃。”张芸芸毫不察觉此时的气氛有多暧昧,自顾自说道,他们现在彼此气息可闻,离得近了,李煜敏锐的六识给了他最艰巨的考验,虽然天有些暗,可张芸芸胸前的雪白全落在李煜眼里,春光无限好。 李煜自认不是未经人事的雏儿,美女见过不少,可对张芸芸性感丰腴的身体几乎毫无抵抗力,这几天心里好像总是有一团火在燃烧,难道是血气方刚,精气旺盛? 夜色里只觉张芸芸的红唇仿若绽放的玫瑰,呼出淡淡的馨香,一点一点的击溃他的心神,不自觉的就想一亲芳泽,鼻息也加重了几分。 听到李煜粗重的呼吸声,敏感如张芸芸一下反应过来,也不觉脸烧红霞,一时都不说话,氛围霎时尴尬。 “小煜,芸芸,回家喽。”外面传来艳嫂子的呼唤。 两人惊了一下,李煜忙慌乱的站起来,接着把张芸芸也拉了起来,只觉素手滑腻,柔若无骨,要是不用力几乎抓不住。 “呀!我们采的香菜太少了,晚上会不够吃的。”张芸芸看着两人手里的香菜,加起来还没一把。 李煜也来不及挑,随便扯了两把,就和张芸芸往外走,出来的时候看见旁边有蒜苗,顺手也拔了几颗。 奶奶和艳嫂子拎着菜篮子正站在田坎边等着,看见他们出来,就开始数落他们,“里面那么多蚊子,待在里面做什么呢?要是被咬了有你们好受的,一个个都不听话。” 知道奶奶是好意关心,也不在乎被唠叨几句,说是去看了下树上还有果子没,然后采些香菜和蒜苗回去炒田螺黄鳝吃。 奶奶也不疑有他,只有艳嫂子看着张芸芸微红的双颊,闪烁的眼睛时,嘴角露出一丝了然的笑意。 到家的时候天彻底黑了下来,修屋的工匠也回来了,都在院子里和爷爷说话,院子里是一盏百瓦的电灯,照得院子亮如白昼,猴子和李刚正在点艾草,农村最不好的就是蚊虫多,一到晚上简直就是一窝蜂的出现,被叮后奇痒难耐,大人还好,小孩子皮肤嫩最是受罪。 不过基本每家屋前屋后都种了艾蒿,驱蚊和驱虫蛇,效果不错,有时比蚊香作用还好。 郑师傅一看见李煜他们回来就说道,“幺婶,你们可算回来了,小山这小子上午讲礼,没吃够,下午一直唠叨说是晚上要照撑了吃,这不一下工就跑这来等着了!” 边上李山被打趣了也不在意,说,“谁叫幺奶奶的做的饭好吃,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 农村晚饭都比较晚,毕竟妇女也是田间地头家里两头忙,再晚也情有可原,是以几个工匠都是笑着说中午饭菜太好吃了,下午干活的时候都一直想着,话里话外也没有催促的意思。 奶奶笑得合不拢嘴,说,“那成,你们今天都辛苦了,正好下午李刚买回来不少菜,晚上好好犒劳你们。” 奶奶和艳嫂子去厨房忙活,李煜,猴子和李刚一起杀鳝鱼,瓶口大小的鳝鱼,表面有一层油滑的粘液,油头滑面根本难以捉住,一般都会用尖锐的钉子把鳝鱼的头部牢牢钉在一块木板上,任凭鳝鱼身子扭动,用一把锋利的尖刀轻轻松松给它开膛破肚。 三人都是此中老手,稍有生疏也很快熟练,十多条鳝鱼很快就被清理干净,李煜拎来用热水浸泡鳝鱼,目的是去除鳝鱼表面的黏液,吃的时候就没了土腥味,要是用热水直接烫活鳝鱼会更有效,不过这种方法就真的有些残忍了。 “俗话说小暑黄鳝赛人参,小暑前后一个月产的鳝鱼最滋补味美,黄鳝性温味甘,具有补中益气,补肝脾,除风湿,强筋骨等作用,根据冬病夏治的说法,小暑时节最宜吃黄鳝。”猴子摇头晃脑的背着不知哪听来的书袋。 李刚瓮声瓮气的说,“哪来那么多说法,明明就是这时节黄鳝长得最肥美,吃就吃还讲究那么多作甚?” 猴子感觉尊严受到了挑衅,拉着李刚就要好好辩论一下中华养生的博大精深,被张芸芸一声娇斥,“你们两个还打不打算吃了,螺丝蚌壳都还没弄呢。”大小姐最爱的螺丝还在桶里放着呢,你们就在这讨论鳝鱼补血壮阳的,这关她什么事,没看到大小姐都自己动手洗螺丝了,谁爱听你们在那叽叽咕咕的耽误工夫。 好男不和女斗,猴子和李刚深谙此道,乖乖的拿过一个小板凳坐下来,开始清理小山一样高的螺丝,本来李煜没想弄这么多的,一开始只拿了三分之一出来,张芸芸一看就这么点顿时不乐意了,就这些都不够她塞牙缝,而且吃的人还有不少,当下就都倒了出来,李煜本来还想虚拦一下,在看见张芸芸可怜巴巴的眼神时立马举手投降,只是苦了猴子和李刚,李煜心里为他们默哀三秒钟。 螺丝虽然在空间水和菜油的作用下肚子里的泥基本吐了个干净,但是还得用钳子夹去尾部,这块黑灰色的螺肉是螺丝身上最脏的,寄生虫就是滋生在这儿,而且螺丝外壳也要清洗干净,很是麻烦。 厨房里做饭用的是土灶,架上大锅,烧上柴火,很快就飘出饭菜的香气。 奶奶有手做菜的好手艺,却不喜欢弄这些腥味重的东西,说是做了这些过了好几天做出来的菜还有土腥味,李煜只好自己动手,好在垒的土灶是可以同时架两口锅,省了不少事。 第十八章 巴山夜雨 黄鳝已经清洗干净,李煜拿出一堆香料摆好,系上围裙拿上勺子就准备开工,突然听到咔擦一声,张芸芸拿着手机开心的说,“小哥哥,你现在的样子好帅哦!我要发到朋友圈。”说完深怕李煜会追过来,头也不回跑着出了厨房。 “这丫头!”李煜摇头失笑。 李煜决定做红烧段鳝,黄鳝是是高蛋白的营养食物,切段,佐以大蒜头红烧,鳝鱼滋味浓郁,肉质肥美,大蒜头煮至酥烂,入口即化,一口小酒,一小段鳝鱼,简直就是“人间至美之物”,李煜上次吃过后就再难以忘记。 螺蛳就轻松不少,用辣椒,姜,蒜爆炒,放盐和酱油调味,最后放入蒜段淋入香油即可出锅,再加上芸芸爱吃的香菜,香气扑鼻,这简直是最好的下酒菜。 螺肉丰腴细腻,味道鲜美,素有“盘中明珠”的美誉,也有“清明螺,赛似鹅”的说法,意思是说清明前是食用螺蛳肉的最佳时期,这个时候的螺蛳肉最为肥美,营养也最丰富。 厨房浓郁的香气让外面饥肠辘辘的人们都没了说话的心思,眼睛控制不住的往厨房方向偷瞄。“幺婶做什么好吃的了,这么香!”连话少的李国民都忍不住说了一句,这话引起了众人的赞同,张芸芸更是自告奋勇的说去帮众人打探情报。 “小煜,你这手艺真不错!以后哪个女生嫁给你有口福喽!”艳嫂子在尝了一口李煜做的菜后,比着大拇指夸他。 “小哥哥,好饿啊!是不是螺蛳做好了,我闻到香味了。” 李煜心里其实也有些忐忑,好久没做菜了,生疏了不少,听了艳嫂子的话放心不少,见张芸芸揉着肚子,皱着鼻子可怜兮兮的样子不由笑道,“嗯,你去尝尝看怎么样?” “耶!”张芸芸一声欢呼,扑向那盘垂涎已久的螺肉,感情刚刚是装出来的! 没多久张芸芸就被李煜从厨房赶了出来,这丫头不愧是吃螺高手,左右手开弓,哧溜一个,眨眼功夫被她吃了十来个,李煜怕她光吃螺肉一会吃不下别的菜,也不管她各种求饶卖萌拎着她的脖子把她送出了厨房。 剩下的蚌肉也不蒸了,太费时了,直接做了一道蚌肉豆腐汤。 晚饭在众人的期待中开始,桌子早就摆着院子里,今晚虽然没有繁星明月,但是院子里很是凉爽,桌上菜肴也丰盛,浓油赤酱的红烧肉,酥脆香口的红烧段鳝,肉质鲜美的清蒸鲤鱼,香糯爽滑的煎黄金豆腐,软嫩滑爽的蚌肉豆腐汤,清脆爽口的凉菜拼盘,香辣可口的爆炒螺肉,还有几盘味美精致的农家小菜。 一顿饕餮大餐让众人食指大动,桌上觥筹交错,宾主尽欢,喝得红光满面郑师傅大着舌头说,“就是龙肝凤髓也不过如此!” 每道菜都让人欲罢不能,唇齿留香,回味无穷!不出意料,众人都吃撑了,桌上干干净净,就连汤汁都被李刚和猴子泡饭了。 李煜反而是吃的最少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是自己做的菜,就想着让别人多吃,自己才有成就感,张芸芸一点儿也不淑女的捂着肚子犯愁,“吃这么多又要长肉了,小哥哥,都怪你!” 李煜悠闲的喝着啤酒,瞟了一眼张芸芸依旧平坦的小腹,这丫头吃这么多都不知道装哪去了,跟没吃一样,腹部线条仍是那么流畅。 听着池塘传来的蛙鸣声,闻着空气里弥漫的稻花清香,看着周围几家灯火,身边萤火飞舞,静而不幽,闹而不喧,李煜心里前所未有的平和淡然。他憧憬那种淡淡的日子,淡淡的心情,淡淡的生涯,淡淡的相守着一起经由这平庸的流年。 一滴冰凉悄无声息的砸落在李煜的胳膊上,碎成了千万朵,李煜从沉思中醒来,听到簌簌的雨声由远及近,遥远而清晰。 “下雨了!”不知谁喊了一声。 众人忙七手八脚的收拾桌椅碗筷,等回到堂屋,雨已经淅淅沥沥的下起来了。 “有屋檐水了,这雨只怕要下一夜了!”爷爷听了半响说道。 夏季南方多雨,特别是这种多山的山间盆地,下得时间长,雨量大。 “这场雨下得一点征兆也没,池塘的水又会灌满,抽水机还在抽水呢,得去拿回来。”李刚站起来,李煜和猴子也立马起来,奶奶从屋里拿来斗笠蓑衣,这么大雨拿着雨伞是不方便做事的,几人笨拙的穿上,现在这种斗笠蓑衣已经快绝迹了,都习惯穿雨衣,蓑衣是棕毛编织的,上面毛茸茸的划得脖子痒痒的。 打着手电筒,去池塘的路是青石路,雨水打在斗笠上清脆的响声,几人戴笠披蓑的样子颇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猴子说的很贴切“一看就是三个冒雨出动的江湖大虾!” 等拿回抽水机,夜已经深了,几个工匠都去南边的客房睡觉了,他们家都离得不远本来是不用安排住宿的,不过下这么大雨是没法回去了。 爷爷奶奶也去睡觉了,堂屋只剩下五个兴致高昂的年轻人,李煜般来一把凉椅躺着,他习惯了晚睡,现在才十点钟,没半点睡意,再看另外四人也是精神奕奕,都是一群夜猫子。 他把三只也抱了出来,三只或许白天睡够了,现在睁着明晃晃的小眼睛,毛绒绒的一团,萌萌的,十分可爱,张芸芸一看见就喜欢上了,眼里冒着星星,也不管三只愿不愿意,就把它们搂着怀里,不过看三只哼哼唧唧的在张芸芸饱满的胸脯上拱来拱去的样子,它们还是很愿意的。 “三只小色狗”,李煜恨恨的想,幸好三只在空间里待得时间不短,身上不但干净还有股淡淡的奶香。 “哈哈,好好玩!它们好可爱!小哥哥,这是你养的吗?” “对啊!它们身上很脏的,不要抱着了,快放下来!”李煜看三只小色狗太嚣张了,实在忍不住说道。 “哦!”张芸芸看看三只,再看看脸色不爽的李煜,狡黠的笑了,心里微微窃喜。 “你抱着它们。”张芸芸恋恋不舍的把三只递给猴子,三只再聪明也想不到被无良的主人给出卖了,从刚刚香香的怀抱变成了早上那个恶人的怀里,顿时不乐意了,挠着叫着抗议。 猴子好好的遭受无妄之灾,和三只大眼瞪小眼,互看不爽。 “这场雨下了,明天山里肯定会长不少菌子!爸妈他们又要有得忙了!”艳嫂子娘家是山里的,隔后村七八里地,山里人家靠山吃饭,菌子也是一项收入。 “小哥哥,我们明天去山里捡菌子吧!”张芸芸眼睛一亮,兴奋的说道。 李煜也是好多年没去过山里了,连菌子长什么模样都忘了,当下很是痛快的答应了张芸芸的要求。 “我们就去艳嫂子家那块去捡吧,还能在那吃顿午饭,艳嫂子也可以看看家人,艳嫂子,我们去你们家吃饭不要不欢迎哦!” “哪能呢?都去我高兴还不及呢,怎么会不欢迎!”艳嫂子高兴的说,顺便斜了李刚一眼,看人家小煜想的多周到,我都说了我爸妈你都不知道说要去看望一下。 好在李刚不傻,收到媳妇不怎么善意的眼神后,立马说,“都去,我明天开车送你们去,媳妇儿,你说我们明天去看爸妈带点什么去好呢?” “你做决定好了,爸妈什么都不缺。”艳嫂子给了李刚一个温柔的眼神,以示奖励。 边上三人看着羡慕嫉妒恨,张芸芸转头盯着李煜,眼里闪烁着几丝难明的意味。 咳咳!李煜假意咳了两声,这么被张芸芸虎视眈眈的盯着感觉自己像是一头被饿狼看中的猎物,看见旁边怏怏的拿根骨头逗三只的猴子,李煜忙问他道。 “猴子,你还记不记得魔域洞?” “记得啊!不就在艳嫂子家那边吗?难道老大你要去玩呢?”猴子顿时来了精神,难得你们想到问我了,都在边上打了半天酱油了。 第十九章 将军界 魔域洞是一个天然的大型岩溶洞,里面蜿蜒曲折,阴森恐怖。 据说里面有十二重楼,宫殿楼宇,椽木毕现,是仙人飞升留下的仙家洞府,还有阴河流淌,无边无际,直通阎罗地狱,更有天坑密布,深不见底,号称“一步一险”,平时很少有人前往。 村里传言里面有宝藏,什么珍珠,玳瑁,舍利等奇珍异宝传得有鼻子有眼的,引得无数人向往,后来修路的时候最上面两层被挖出来了,石狮,石马,石猴等石像滚了一地,就是没有所谓的价值连城的珍宝,这才绝了不少人的心思。 说起魔域洞,几人都来了精神,都是年轻人,对冒险从骨子里有种狂热的追求,很快就敲定下来明天的行程。 三个房间,艳嫂子和张芸芸一间,李刚一间,李煜只好和猴子一起睡了,两兄弟都不是睡觉老实的主,一晚上拳来脚往,被子都被两人踢到床底下,后来大半夜被冻醒了又起来找被子。 早上起来一看,得!四只睡眼惺忪的熊猫眼,众人都看乐了。 雨已经停了,外面虽然湿漉漉的,但是这天地被雨水一洗,就显得洁净,雾气未散,给远山带来几分神秘和朦胧。 早饭是红薯粥,搭配了几样小炒,稍微清淡点,但是分量要足,工匠还得去修缮屋子。 吃完饭,李刚借来三辆摩托,他自己有两辆,所以也只需要借一辆就行,众人都嫌开车麻烦,村里道路又不宽,遇见对面来车还得找错车的地方。 李煜带着张芸芸,李刚夫妇一辆,猴子的车后面装着一大包吃的用的,李煜也不去看猴子幽怨的眼神,踩动启动,松开离合器,一声轰鸣,车顿时飙了出去。 张芸芸一声惊呼,身体挨了上来,双手搂紧了李煜的腰,“哇!小哥哥,你的肌肉好大诶!” 李煜满头黑线,这丫头故意的,丰满的身子紧紧的贴着自己的后背,夏天衣服穿的薄,能清晰的感受到她胸前的饱满,张芸芸双手还不老实的在李煜腹部摸来摸去,李煜从后视镜看到那张精致水嫩的脸庞带着阴谋得逞的开心。 还没说话,脸上被吹了口气,香气怡人,“小哥哥,你脸红了哦!” “别闹了,我在开车,万一出事了怎么办?”再不制止,李煜只怕真的出丑了。 张芸芸嘻嘻一笑,却也不再乱摸。 这时后面传来摩托车的声音,是李刚和猴子追上来了,李煜放慢速度,等他们赶上来,三辆车并行。 “你们跑这么快干嘛?小煜,你还记得路吗?跑丢了怎么办?” “不是有芸芸嘛!你担心什么?”艳嫂子笑着对芸芸眨了眨眼,芸芸顿时双颊绯红。 猴子在一旁默念,“我什么都没听懂,什么都没听懂。” 魔域洞在龙头山,从李煜家沿着公路向北开就行,这条公路也是通往清河镇的。 从后村到龙头山是铺的青石路,要是开的大货车之类的重吨位车,是不让在这上面开的,村里有特意修的土路。 摩托车没影响,跑起来毫不费劲,要不是经过的村舍房屋多,李煜都想开到一百二,即使这样一路还是鸡飞狗跳,那些狗也是精力旺盛边追边叫,直到被主人唤回去才罢休。 下雨后的早晨洗刷走了不少乡村的味道,看不见到处觅食的鸡鸭,转着咬自己尾巴的老黄狗,在沼泽里打滚的水牛,在田间地头耕作的村民。 出了村子,三人就开始加速,猴子一马当先,李煜和李刚都带着人还是稳点好,摩托车虽然不会出事,但是摔了还是疼,何况摔的要是两个娇滴滴的美女就不妙了。 “小军,吕芳上个月回来过,可惜你不在,她还问你来着,你要是早回来一个月就好喽!”艳嫂子突然说道。 吕芳是猴子村小的同学,其实猴子比李煜大一届,不过李煜当年是学校的“校霸”,带领一批小弟纵横六个年级无敌手,专治各种不服。 五年级的时候,猴子情窦初开,喜欢上了班上的美女吕芳,开始各种穷追猛打,送吃送喝,鞍前马后,任劳任怨,总之只要博得美人开心,猴子使劲了浑身解数,天不负有心人,最后两人终于开始牵手了。 村子就这么大,当时学校也是一个新闻来源点,一时间村子里都知道猴子谈恋爱了,当然吕芳的父母也知道了,小学就谈恋爱是哪个父母也接受不了的,何况在思想落后的农村,吕芳的父母气势汹汹的杀到学校,猴子的爷爷也被请来了,双方一阵寒暄,论资排辈,猴子得喊吕芳——姑姑!!! 很多年后李煜想到这事还不禁感叹,“特么的,简直比琼瑶剧还狗血!” 现在大了,再看这些事也就觉得只是儿时的玩笑,可以满含沧桑感的说,“哥当年年少轻狂,这些都不算事!” 其实是,猴子和李家没有血缘关系! 现在艳嫂子又提起了吕芳,李煜以为猴子会不做声,没想到猴子语气平静的说,“我知道,我和她一直有联系,她给我说了,也就是她说的老家房子该翻修了,我才回来的,你们或许不知道,三年前,我们在一个厂里待过。” “刚哥,你有烟么?给我来一根,我想静静!”李煜话还没说完,腰间剧疼,“说,静静是谁?有我漂亮吗?” “嘶!”李煜倒吸一口凉气,这丫头手劲怎么这么大,“静静就是只猴子,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怎么可能有女生能跟你比。” 张芸芸满意的点了点头,还给李煜揉了揉! “老大,关我什么事?受不了你们了,我去前面等你们。”猴子陡然加速,冲到前面去了。 李刚偷偷给李煜比了个中指,“哥鄙视你!” 翻过一个山丘,猴子已经没影了,李煜和李刚也开始加速,早上的风吹的凉飕飕的,一张嘴就灌风,张芸芸缩在李煜身后也不再说话。 前面是鲤鱼背,整面山都是褐色的石板,形似鲤鱼背部,经常有人来这里刻刻画画。 “咦!猴子怎么不走了?”李刚诧异道。 猴子的车停在路上,他傻愣愣的站在路边,旁边还站着两个人,似乎正在说着什么。 “难道出事了,”四人心下疑惑,李煜和李刚忙提速开了过去,“猴子,怎么了?” 四人也停下车,走到近前,近了才看见两个人一个是眉毛胡子都灰白的老汉,紫色的脸膛,显得神采奕奕,穿着老旧的蓝色的中山装,头上包着雪白的毛巾,手里拿着一个旱烟袋,他旁边是一个抱着小孩的少妇,上身穿着一件宽松的t恤,看起来身材很是丰腴圆润,下身则是一件紧身牛仔裤,艳丽性感的脸庞满是愁容, 这一对奇怪的组合让几人都暗自纳闷。 猴子一张脸满是无奈,欲言又止,最后指了指面前的石壁,“看那个你们就知道了。” 几人顺着猴子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褐色的石壁上斜刻了一根箭头,直直的朝向李煜他们来的方向。 “将军界!”几人恍然大悟,顿时明了,脸上都露出怪异的表情。 将军界是清水镇的习俗,家里有小孩子,要是体弱多病,一般都会给孩子找个干爹,要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就在路边石头上刻一根将军箭,天不亮就抱着孩子在那守着,遇见的第一个人就是这孩子的干爹,来人也不得推辞,要是三个小时还没人来就得走,第二天再来。 “噗!哈哈哈!”张芸芸最先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第二十章 松树菌 这时那老汉打量了他们几眼,吸了一口烟,慢悠悠说,“老汉是清河镇的道师,她是我们镇上付家的媳妇,你们几个年轻人是哪个村的?” 老道师在村里除了医生和老师就是最受尊敬的职业了,这决定了他不必对人说话客客气气,语气里自带一股子傲味。 “我们是后村李家的。”李刚是最大的,这些是要他来回答。“这将军界是你们刻的吗?” “既然你们几位是后村李家的,那都是一个镇上的人,这将军界你们想必也是了解的,她怀里抱的这孩子八字不好,一生下来就羸弱多病,家里花了不少钱也不见效,后来找老汉给他们立将军界,守了三天了,这小伙子是今早遇见的第一个,所以按将军界的规矩,他就是这孩子的干爹,你们正好做个见证,不知几位意下如何?” 这老汉不愧是道师,一番话说的有理有据,进退自如,这种事本来就是拒绝不了的,要是猴子今天拒绝了以后也就别想在清河镇待了,按将军界的说法以后猴子也会霉运缠身。 李煜也问了一些关于孩子的事,知道这女的叫许美婷,是清河镇的人,男的在外面打工,她在家里带孩子,这孩子才三岁,却一身的毛病,人家三岁的孩子都开始走路了,这孩子整天没精打采,昏昏欲睡,李煜看了一下,长得还是很可爱,就是瘦小的不像话,看着像不满一岁的,一直在徐美婷怀里睡觉,这是典型的先天性营养不良,很难治的,人家要刻将军界也没错。 既然人家没问题,猴子也没拒绝的理由,猴子虽然有些措手不及却也识大体,呼了口气,豪迈的说,“我答应了,接下来怎么做老道师你安排吧,我们也不懂,今儿我也体验一下还没结婚就先当爹的感觉,哥几个不要羡慕啊!” 其实对于将军界他们也是只听过没见过,现在亲眼目睹只觉得稀奇,只见老道师从地上的布袋子里拿出三根香,递给猴子,示意他点上,接着拿出一张黄裱纸夹在手里,在胸前舞动,嘴里念念有词,李煜侧着耳朵也没听清他在念什么,只知道老道师语速越来越快,像念经一样,听得他昏昏欲睡。 插上香,烧过纸,就该喊干爹了,小孩子这样子是没法喊的,只好又徐美婷代喊,一声干爹从她红润性感的樱唇喊出来,李煜发现猴子身子晃了晃,整个人似乎都站不稳了。 许美婷红扑扑的脸颊涌现出少女般的羞涩红晕,这样喊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小的男人也是她第一次。 “按规矩孩子认完干爹是要到干爹家住两天的,只是这孩子太小,没个大人照顾也不放心,所以老汉有个提议,让美婷带着孩子去你家住两天你看可行不?”老道师对猴子说道。 “成!”猴子爽快的答应了,干爹都喊了,这个哪能算事,而且猴子脸上的笑都藏不住了,这才是双赢啊! 猴子哆嗦着抱过孩子,在身上摸了半天,掏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老道师,这是谢礼。 老道师笑呵呵的走了,这年轻人出手挺大方,再加上付家给的钱都抵得上做一场大法事了。 “接下来他们怎么办?”李刚看看猴子,又看看许美婷,问李煜。 李煜也伤脑筋,“算了,都带着吧!都走这么远了也不可能再回去,反正猴子的老屋在修葺,也不能住人,待哪儿不是待。” 许美婷抱着孩子坐到了猴子的车上,后面的东西都分成三份,每个摩托后面载了点,往后走猴子就开得慢了许多,要不是李煜催一下,他能开得跟蜗牛赛跑。 带着一个孩子自然是不能去魔域洞了,几人直接开车去艳嫂子父母家,从山脚开到山腰都是烂泥路,下完雨后全是稀泥,又黏又滑。 山上是葱郁的松树林,林子里长着一种美味的野生菌——松树菌,松树菌又名松毛菌,铆钉菇,松针菇,松树菌必须与松树长在一起,与松树根共生,是极少数不能人工培植的野生菌种,松树菌肉质肥厚,味道鲜美滑嫩,鲜香脆爽滑几乎达到中国品鉴食物的极境,松树菌主要供食用,还可入药,有强身,止痛,益肠胃,理气化痰等功能。 雨后的松林里面松树菌一夜之间长得到处都是,拨开地上的松针就能发现,要是不及时采摘很快就会烂掉,山民下雨后都是全家出动,在松林里寻宝一样摸索,新鲜的松树菌能卖两三块。 几人艰难的开着车到了艳嫂子娘家,这是一个只有十来户人家的小山村,每家都是靠打猎和卖些山货生活,在这里种田基本也是喂了野猪,狍子之类的,十来家房子住一块,都是土墙瓦屋,李煜他们一来其他家的人也就知道老王家的孩子回娘家了,拿着自家的一些新鲜的水果蔬菜就来看望,男人和主人家陪着客人,那些热心的妇女卷起袖子就去厨房整治饭菜。 艳嫂子的父亲叫王开木,是个老实憨厚的人,长着一副高大壮实的身板,不善言辞,除了李刚和艳嫂子喊他的时候搓着手笑着应了一声就再也没说话,坐在一旁憨笑着抽着旱烟,听着其他人在那说笑,时不时跟着笑两声。 艳嫂子的母亲是个大气的妇女,说话利索清脆,嗓门也大,一屋子大老爷们的声音几乎被她一个人给压下去了,艳嫂子估计遗传的是她母亲的基因,母女俩长得也相似。 艳嫂子上面还有哥哥姐姐,不过都出去打工去了,家里有个十多岁的侄子,小男孩倒是蛮活泼的,跑进跑去,后来和村里其他孩子拿了些艳嫂子带来的吃的就跑的没影了。 这些人李煜几乎不认识,但山里人热情,好吃的好喝的都拿出来招待,听说是来找菌子的,立马就有人说家里早上捡了不少,你们要多少就去拿,李煜忙婉拒了。 上午的天气已经开始晴朗,林间的雾渐渐消散,李煜才看见这个小村子的全貌,这是半山腰的一块小平原,田间还种了水稻,几垄菜园子,都是用粗壮的篱笆树桩围起来。 李煜在王开木屋旁看见了一颗碗口粗的栀子树,这么大的栀子树很少见,枝干斑驳,留下了刀砍斧劈的痕迹,还是栓牛桩,颇有几分煮鹤焚琴的意味,不过长得茁壮让李煜见猎心喜,折了好几根粗的枝桠栽到空间里去了。 李刚带着李煜去后山转了圈,离得近的基本都被捡完了,只能去远一点的地方,最后商量了一下,就在这些山民家里买了几斤,还有一些刚刚冒出头的小松树菌头也买了两斤,这些放在炒肉,面条里都是最好的搭配。 午饭很热闹,整治了四五桌酒席,菜肴丰盛,各种山野腊味,时鲜野菜摆了满满一桌,山民都好酒,即使不喝酒的芸芸也被劝着喝了一口药酒,顿时双颊酡红,吃完饭也就下午了,这趟捡菌子之行也就不了了之,李刚夫妇也没留下,三辆摩托又开回去了。 第二十一章 青李 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了,张叔也带着工程队的人到了,张家湾的工程已经收尾了。 领头的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大高个,叫任传军,紫红色的脸膛,利索的短发,说话带着明显的河南口音,很是健谈,据他说他十七岁就去工地干活,从小工干起,扛沙袋,背砖,匝钢筋,搅拌水泥,后来慢慢的开始单干,他脑子灵活,他入行的师傅反而来给他打工,他从当时的房屋装修入手,挣了不少钱,也积攒了不少人脉,后来经人介绍接到一单大生意,却遇到一个倒霉的老板,老板炒股亏得血本无归,绝望之下利索的从二十层楼上跳了下去,工资没人发,工人都是他从老家带出来的,家里都不好过日子,他就自己拿钱发工资,车和房都卖了。 许美婷抱着孩子,李煜给爷爷奶奶解释了下,两个老人也没说什么,爷爷还给小男孩把了下脉,得出的结论也是营养不良,只能慢慢调养。 “小煜,你准备挖一个大的鱼塘,还是就这个鱼塘再深挖个几米?”张叔问道。 “就这个鱼塘吧,周围这四五亩地都用上。”这些地都是自家的省了不少事。 “你小子心不小啊!不过养鱼还就是要大鱼塘,小鱼塘养出来的鱼一股子土腥味,市场上卖的就是那种鱼,又腥又骚,甭提多难吃,还有这些果树可是都要挖的,长这么大,有点可惜了,今年结的果子不少呢。”张叔惋惜道。 “挖吧!这也是没法子的事,连根挖起来,试试移植到别的地方看能不能活,以后鱼塘边不种果树,村里小孩子多,容易发生危险。” “行!你心里有数就成,趁早就开工吧!” 下午就开始动工,用挖掘机在池塘北面开了个口子,让水都顺着村里的水提流了出去,居然还出现了几条手掌大的鱼,这些鱼应该是昨天躲过了一劫,边上站了不少来看热闹的村民,村子里虽然比以前富裕了不少,不过请施工队给自家动工就屈指可数,村里人都来看个稀奇,李煜干脆招呼这些叔伯姑婶去捡鱼捉虾,池塘里不论什么,谁摸到算谁的。 “小煜,这些树挖了也种不活,还浪费油钱,你真的要种?”任传军走过来说。 “这些树是爷爷他们亲手种的,这么多年也有感情了,任叔,你们就挖吧。”他和张叔是老熟人,李煜也就喊他任叔,其实这些老果树李煜是不想种的,他想直接栽种空间培养的树苗,这样结出来的果子更美味,但是看爷爷奶奶一脸肉疼的表情,知道他们在这些树上花了不少心思,而且每年他们送到县城给李煜他们吃的果子就是这些树结的,到时撒上空间水,移植应该没有问题。 “那我叫工人们小心点,尽量不伤到根,这样你移植的成活率也高些。” 二十多颗树,三台挖掘机,基本没怎么费时间,一挖一个倒,比拔萝卜还轻松,挖完李煜也犯愁,这么大的树难道一颗一颗抬过去,算了留着干了烧柴吧! 不过来的乡邻热心的说帮着抬树,于是挖掘机去挖坑,这些树都栽到旁边的堤岸上,离得不远,三个人就能抬一颗树,群策群力之下倒也没费多大的功夫。 挖塘可能要不少时间,任叔计算了下,大约要十来天,是个不小的工程,主要是塘泥费工,李煜决定挖出来的塘泥就堆在鱼塘旁边,垒一个鲜花台,以后在上面弄些锻炼的设备,再盖个屋顶,没事纳凉消闲什么的还是不错的。 张叔结算了鱼钱,三千块钱,那些鲤鱼只是稍微大了点,味道其实比不上清水河的鱼,所以两三千已经算天价了,张叔肯定费了不少心思。 今天说是开工,其实也就挖了树,然后要搭建工棚,等弄好这些,天已经擦黑了。 晚饭人多,幸好许美婷虽然长得漂亮,但是对厨房并不陌生,不过三个人做十多人的饭也不轻松,特别是奶奶,毕竟是老人,李煜吃着饭想着明天去请两个村里的厨子。 许美婷自然是住在李煜家,跟张芸芸一块住,李煜偷偷给孩子喝了些灵泉水,小孩慢慢的有了精神,睁开眼喊“饿!”,虽然只是一个字,许美婷听在耳里却如闻天籁,喜极而泣,忙请爷爷给看一下,爷爷检查完,诧异的说,“奇怪了,这孩子的脉象充沛有力跟先前简直天差地别,这是要好转了,现在可以给他喂点流食了。”老人行了大半辈子医,也有些想不透,不过让许美婷多住两天观察一下,孩子好了,许美婷自然是开心,张芸芸也很开心,又有理由住下去,猴子也很开心。 第二天,李煜开着李刚的货车去镇上,李刚不放心要跟着被他给推下去了,只好叮嘱他,“小心点,车翻了没事,人是最重要的”,艳嫂子在旁边说他,“乌鸦嘴,就不会说好的”,接着跟李煜说,“小煜啊!这车买了保险的,你放心开就是了。”李煜无语,自己好歹是三个月就拿到驾驶本的,人与人之间还能不能有点信任。 等李煜开到镇上的时候,一瘸一拐从车上挪下来,腿肚子都在抽筋,路上坑坑洼洼,没有一截好路,车子被颠簸摇来晃去,李煜直接被颠了起来,头碰到了车顶,当时就起了包,疼得眼泪都下来了。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要走这样的路了”,李煜泪流满面的说,小命都差点没了,好几次他都差点跳车走人。 镇上有农技站,专门卖种子和培育树苗,下半年几乎没有什么值钱的果树,只能指望明年。 农技站里只有个打瞌睡的老头,听李煜来买种子树苗,拿浑浊的眼睛诧异的看了他好几遍,这农技站自设立来,门可罗雀,里面的专业人员都闲得出去打牌了。 后面是五六个大棚,老头带他到一个棚里面,绿油油的一片李子树,半米高,“这些都是青李七号,比野山李矮,不仅产量高,结的果子又大又甜,还没推广给村里,小伙子要不要试试,第一个种出来的可是最赚钱的,而且只卖二十块钱一颗,小投资巨收益啊!”老人极力忽悠道。 青李是李子的野生品种,这种李子就是熟透了也是青黄色,所以得名青李,不过青李要吃硬的,青李个大圆润,上面有一层霜花,吃起来脆甜可口,有时略带一丝酸味,更刺激味蕾,青李这些年身价见长,在县城能卖到十块钱一斤。 据说羊山有兄弟俩,家里穷,四十来岁了还娶不到老婆,屋里要田半亩,要房茅草一间,不过有一山李子树,是他们的老子给留下的,那些年李子不值钱,烂在山上也没人买,后来青李不知怎地就被伯乐相中了,身价一翻再翻,兄弟俩这片李子山顿时成了摇钱树,第一年就卖了四十万,现在茅草房成了青砖别墅,老婆娶的是二十来岁如花似玉的美娇娘,果然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怕地主家有田,就怕光棍有李子树。 “老头,这些树要是上艳了我不是净亏了?你欺负我不懂行情么?二十块钱一颗,你留着当摇钱树卖吧!” 青李李煜也喜欢吃,只是李子树最怕上艳,也就是虫灾,一棵树上艳,一山的树都会没收成,老头故意没说这些,看李煜学生打扮估计好糊弄,李煜说话自然也就不和他客气。 “一分钱一分货,这可是最新培育的青李七号,新品种,可不就是摇钱树嘛,哎哎哎,小兄弟别走啊!咱们这是在做买卖,十五块钱怎么样?十二?十一?要不你说价,十块?八块也是可以的。” “五块!” “五块?五块老头子的酒钱都不够,一口价——六块,哎哎哎,你说的五块就五块,不许再返了。” 李煜回过头,看着老头脸上肌肉抽搐,不由好笑,“你这有红贵妃樱桃树没,我也要,老头,你放心,只要价钱公道我要的量还是很大的,怎么着都够你酒钱。” 最后李煜以五块钱一颗的价钱买了一千颗青李树苗,和五百颗红贵妃樱桃树苗,这都是清河特产,一直是高经济作物,可惜种植的人少。 在院子里看见几株半死不活的树苗,叶子都枯黄了,老头做了笔大买卖,心里很是开心,看李煜好奇的眼光,耐心的跟他说,“这是丹桂,站里的一个研究员很喜欢,不过他上个月调走了,也没人侍弄,你要喜欢十块钱一颗就拿去吧!” 李煜一脸黑线,“老头你掉钱眼里了吧!刚刚收了我七千五百块,现在这几颗半死不活的树苗你还要钱,就不知道送我,笼络一下我这个大顾客,难怪没人来买你树苗。” 丹桂又名木犀,是一种名贵的香料。 “年轻人火气这么大不好,老头子和你开玩笑呢,你喜欢就都拿去,记得以后常来啊!”老头故作大方的说。 装车很快,人力钱老头宁死不出,卷起袖子就说他亲自帮李煜装货,手刚搭上车沿就开始咳嗽,咳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惊天动地,李煜以手扶额,“不劳您大驾了,您去边歇着吧,我要开车了。” 第二十二章 卢保长 李煜在树苗根部的营养坨上都撒上空间水,路途遥远,天气炎热,李煜担心这些树苗被晒蔫,又去买了一块遮阳布盖上,回去已经是下午了,李煜开得慢,家里都打了好几次电话了。 李煜决定将猴子家旁边的山坡给承包过来,大约二三十亩,是一块红沙地,这种地土壤肥沃,不长杂草,简直是天然的种植园,山坡上刚种完一季西瓜,现在正好种上这些果树苗。 晚上李煜带着猴子和李刚打着电筒去请人,根据李刚提供的情报,村子里中年劳动力还是不少,听说给工资栽树就都爽快的答应了。 第二天天不亮,院子里就来了人,李煜忙起来招呼,没多久人就来齐了,总共二十来人,因为抢时间,到了中午是没法再种树的,只能早上都种到坡上去,等种完再回来吃饭,一行人直奔坡上去, 人多力量大,两三个小时也就种完了。 现在才六月份,气温还没上来,只要花点心思,这些树苗种活是没问题的,何况李煜还浇了不少空间水,这些树苗现在还新鲜翠绿。 空间里的树苗差不多都是些常见的柿子树,柚子树之类的,看来是被那老板坑了,李煜索性都移出来,种在山坡下面,这些树苗在空间里疯长,空间里已经有些拥挤了。 山坡下的土地也是猴子家的,原来划分田地的时候,这些田很多都是荒废的,杂草丛生,山坡带着山脚这块就一起划给猴子家了,据猴子说他一年一百块钱的租金都没人愿意种。 李煜回来的时候经过自家果园,进去看了下,发现里面的果木都有了变化,尤其是那树青皮梨,原本拳头大的个,现在都碗大了,散发着浓郁的香甜,引来不少马蜂,李煜都不敢靠近,“赶明儿就都摘了”,李煜恨恨的咬牙,自己还没吃上,就被这些马蜂咬的全是窟窿。 香蕉树上挂满一串一串的香蕉,还是青色的,估计等长一段时间就再也不会被当成芭蕉了,空间里的香蕉长得也很快。 今天还要去找厨师,李煜想到了一个人——卢保长,这人姓卢,不过自然不是叫保长,真实姓名李煜也不记得,只知道保长是他的外号,这人是个光棍,偏生了一张刁钻的嘴,拿到现在来说就是个吃货,也许会吃的人都会做菜,保长有一手拿手厨艺,村里置办酒席都会叫他,只是现在有了专门的办席团队,保长也就英雄无用武之地,李煜对他最大的印象就是为了吃蛇肉,满山去撵蛇。 卢保长住在村子最北边,挨着山脚下最破的一间瓦房就是他的房子,李煜小时候经常来蹭吃的,保长做了新的菜式也会叫他,竹篱笆围起来的院子里,摆放着一个石碾,上面放了几个铁盆,一个梳着光溜溜的大背头的老头端着一杯酒正在吃饭。 “保长,你又做什么好吃的了?好香啊!”李煜拎着一瓶酒和一条烟绕过篱笆,走进院子里,保长是李煜唯一一个直呼其名的老头,据说保长好像不是后村的人。 “咦!你是?你是小煜子!”保长转过头,眯缝着双眼上下打量着李煜。 “对啊!你不记得我了!亏我这么好心来看你,这是三年的五粮液和一条玉溪,特意带来给你尝尝。” “你小子别耍贫嘴,好几年没回来了,这次怎么舍得回来的?回来多久了?”保长笑着站起来,接过李煜手里的盒子,“你小子有心了!” “回来没两天,这是什么肉?这么香!”一个铁盆子里装着满满的干锅排骨似的肉块,葱绿的香菜末,芹菜段,黄瓜条,金黄的炸土豆块和红艳的干辣椒一搭配,色香味俱全,还有一个铁盆子里装着蝗虫似的炸虫子,油乎乎的。 “麂子,前两天黑狗子送我的两斤,你小子来的倒凑巧,家里的碗筷你知道地方,自己去拿。”麂子分为赤麂,小麂,黑麂三种,一般说的是赤麂,其他两种都是濒危保护动物,赤麂是麂中最大的一种,体长80~150厘米,颜面部棱长,体背棕褐或暗褐色,栖息于密林,草丛,山地丘陵,以种子,嫩草,青草,树枝为食。 “要不说来的早不如来的巧,黑狗子还在打猎呢?山上不是出现大家伙了吗?上次王开木还跟我说,他们现在睡觉都不敢闭两只眼。”李煜夹了一块麂子肉放进嘴里,麂子肉带有一股韧劲,鲜香麻辣,越嚼越有味。 “不打猎他一家老小吃什么?刨土的事他又不会,你说的是螺蛳沟,青云山只要不走过碧音潭就没事,这些年麂子越来越少了,外面的人出了高价收购。”保长嘬了一口酒,“这些野物偶尔尝鲜去打一只就可以了,若是为了吃满山倒腾就不地道了,原来满山的麂子,獐子,山羊——,现在山前除了野鸡蚂蚱,啥都没了,害得我逮条蛇都得去老高山。” 李煜无语,懒得理他,保长做的菜却是好吃,听他唠叨不如多吃两口儿菜,又夹了一只油炸虫子,扔进嘴里,“这是蚂蚱么?炸得又酥又脆,比城里卖的好吃多了。” “土狗儿!” “土狗儿?”李煜只觉胃里一阵翻腾,土狗和土狗儿虽然只少了个儿化音,却是天地之差,土狗儿就是蝼蛄,地下昆虫,背部一般呈茶褐色,腹部一般呈灰黄色,根据其生活年限的不同,颜色稍有深浅的变化,前脚大,呈铲状,适于掘土,有尾须,生活在泥土中,昼伏夜出,吃农作物嫩茎。 保长淡定的夹了一只油炸蝼蛄,说,“你那什么表情,要不要喝口酒压一下,这蝼蛄可是我挖土翻田好几天才捉来的,这可是中药,食补知道不?” “我不喝酒,不就是虫子嘛,小时候什么没吃过,癞蛤蟆都被你逮来下酒,这个味道不错,一会儿我带点回去当零食吃,对了,这补什么?”李煜快速的夹了几筷子扔进嘴里。 “专治大小便不通,我这几天正好便秘。” 保长一脸阴谋得逞的笑意让李煜想脱掉鞋子给他来一板,“好了,你小子也别瞪着我,吃一点有利于肠胃消化,你小子今天来找我什么事,不会是专门来蹭吃的吧?” “我请了一些工人挖鱼塘,少个掌勺的师傅,这不就想到保长你了。”李煜一脸讨好,这老头喜欢悠闲自在,现在有五保,也不怎么缺钱,李煜还有点担心请不动他。 “就知道你小子没好事,我这么大年纪还要去给你做饭,你小子倒会想,不过看在这瓶五粮液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什么时候上工?” “你说什么?哦!下午,你没有要收拾的么?”李煜没想到保长答应的这么干脆,一时不由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家里这样有什么收拾的,你先去吧,我下午就来,这肉你还要不要吃,要吃带点回去。”保长指着那盆油炸蝼蛄笑道。 “不用了,你留着自个享受吧!” 第二十三章 诗仙太白 李煜从保长家出来,顺着一条绿荫小道向东走去,走了十来分钟,眼前是一片青翠的竹林,竹林中间有一栋瓦房,周围只有这一户人家。 穿过竹林,就是石头砌的院子,高出地面一米多,院子里一个老人手里拿着篾刀正在破竹子,噼里啪啦的声音像放鞭炮一样,旁边三个小孩拿着竹制的刀剑互相比划,嘴里呼来喝去,应该是武侠片看多了,李煜小时候也干过。 三个小孩眼尖,看见李煜进来都停了下来,好奇的看着他,一个小孩跑到老人身边,小声说,“爷爷,有人来了。” 老人抬起头顺着小孩手指的方向看见了李煜,问道,“小伙子,有事呢?” 这老人是村里的老篾匠,姓向,村里都叫他向篾匠,村民需要的竹制品都是在他这买,不过李煜是来找他的儿子——黑狗子。 “向师傅,黑狗子在家不,我找他有事。” “老幺在屋里呢,老幺,有人找。”老人冲着屋里喊了两声,见没人应,冲先前对他说话的小孩说,“向明,进去喊你爸爸。” 小孩蹦着跑进屋去了,李煜打量了一下这个院子,院子左边搭着一个晾房,木架上挂着几张不知名的兽皮,地上放着一堆新编的竹筐,竹席。 没多久,从屋里出来一个壮实的中年人,个子不高,黝黑的皮肤,一张国字脸上坑坑洼洼,诧异的看着李煜,“你找我?” 李煜听他语气好像认识自己,也是一愣,问道,“你认识我?” “你不是李医生家的孙子嘛,鱼塘开工的那天我也去了,走,我们进去喝茶。”黑狗子邀请李煜进屋。 “哦!”李煜恍然大悟,那天去的人多,基本都没印象了。 黑狗子家是土坯房,堂屋在正中间,是最高大最宽敞的,土墙原来粉刷过,可能年久失修,墙上挂着牛皮癣一样的石灰块,露出了里面的泥墙,墙上贴了不少八十年代的港台明星图片,堂屋正墙上贴着一张观音图像,下面横搭着一个木板,上面放着一个香炉。 右角落摆着一张老旧的八仙桌,上面堆着一堆杂物,靠近桌子边放着一个茶缸,上面残留着黄色的茶渍,桌子下面垫着一本封皮邹邹巴巴,已经卷页了的书,地面凹凸不平,横七竖八放着几把椅子。 屋里一股霉味,李煜这几天已经熟悉了,农村很多房子家里都散发着这股味道。 “坐!”黑狗子见李煜四处打量,黝黑的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屋里没人收拾,我一天也没时间。”他媳妇出门打工去了,家里就爷孙三代人,没一个女的。 李煜见黑狗子掏出烟,是五块钱的黄果树,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忙说,“我不抽烟。”怕黑狗子再开口招待,直接说,“我是来看一下你这有野物没,家里最近人多,想买些回去吃。” “这样啊!”黑狗子想了一下,说,“这一个月去山上基本没收获,就前两天逮了一个麂子,也没去卖,就留着给家里改善了伙食,你要是不着急,我过两天还会去山上,要是打到野物就给你送来,你看怎么样?” “那敢情好,不过你去山上的时候通知我一声,好久没去了,我也想去山上看看。”李煜一直想再去一趟青云山,现在有了专业向导,怎么会错过这个好机会。 “没问题,我到时来喊你,不过你要做好吃苦的准备,山上都是野林子,里面可是什么东西都有。”黑狗子爽快的答应了,还热心的嘱咐李煜带一些必要的防护设备。 李煜满意的得到黑狗子的答复就准备回家,黑狗子想留李煜吃饭,李煜忙推辞了,说,“已经吃过了”,黑狗子也就没强留,送他出了院子。 请来种树的工人吃完饭就走了,猴子帮着结算的工资,每个人五十块钱,鱼塘今天开始挖,边上已经堆了不少的塘泥,李煜和任叔商量完具体的范围后,剩下的也就插不上手了,闲得没事,就带着三只去外面转悠。 走到屋后边,突然一股浓烈的酒糟味迎面扑来,李煜狠狠的打了个喷嚏,三只也皱着鼻子哼哼。 前面是一家砌着高高的围墙的住宅,酒糟味就是从里面飘出来的,这户人家李煜认识,是李国宾,辈分不大,岁数却比爷爷还大的一个酿酒老头,旁边还有一户住宅,是李刚家的房子。 李煜好奇的绕过去,从开着的院门看进去,院子里堆着一层蒸过的高粱,一个老头拿着耙篱在来回翻搅,神情专注,好像堆在面前的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宾伯,准备酿酒呢?”李煜走进去打了声招呼。 李国宾抬起头,看见李煜,笑道,“是小煜啊,快进来坐,老婆子,倒杯茶出来。”,李国宾或许是常年被酒熏的原因,一张脸红通通的,看着十分精神。 “来了。”宾婶的声音响亮的传出来,接着就见一个干净的老妇人端着一杯茶快步走了出来,宾婶年纪不小了,身子骨却十分硬朗,做事麻利是出了名的,看见李煜,脸上顿时堆起了笑容,“小煜,回来这么久也不来看看婶子,我还让准备让你宾伯去喊你来玩呢。” “早就想来了,只是这几天事多,脱不开身。”李煜对这些乡邻的热情渐渐的适应了,也能应付自如。 “小煜啊,有女朋友没?什么时候带回来给婶子看看。” “还没呢,婶子有认识的哪家好看的姑娘给我介绍一个。”李煜开玩笑的说。 “小煜,婶子可是看着你长大的,你青山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结婚了,改天婶子就给你介绍一个,我们清河镇漂亮的姑娘这么多,婶子得给你挑个好的。”宾婶顿时来了精神,像她们这样年纪的妇女对于给人做媒很是热心,要是对方是自家子侄,即便是天南地北也要撮合一下。 “那谢谢婶子了!你侄子我可是只喜欢漂亮的,婶子可要替我好好把关了。”李煜笑道。 “没问题,包在婶子身上。”宾婶得到李煜的信任,喜笑颜开,拍着胸脯保证。 “老婆子,你就消停些,你介绍的小煜可看不上眼啊。”宾伯在旁边笑着打趣。 宾婶听了不乐意了,说,“老头子你说的什么话,没喝酒还满嘴胡话,小煜都相信我。” 宾伯是典型的妻管严,当下立马不做声了,李煜忙岔开,“宾伯,你这酿的是哪种酒?” 清河酒分三类,一是清河镇出产的清河白酒,二是老高山的高山高粱酒,三就是竹园烧酒了,竹园烧酒香醇绵软,口感极佳,但是竹园烧酒很神秘,每年出产的不多,配方也是家族相传,外人是不会的,高山高粱是猎户的最爱,山里冷,这酒度数大,喝了烧心,一般人喝不惯,清河白酒到是中规中矩的白酒,度数不高,口感醇厚,药酒一般用的就是清河元度白酒,除了这三种酒外,还有不少乡村土酿。 “清河白酒。”提到酒,宾伯顿时容光焕发,眼里泛着精光,像变了个人一样,“怎么,小煜对酒也有兴趣,一会儿陪宾伯喝两杯。” 宾伯是在酒里滚了几十年的酒国海量,李煜那三口半两的酒量都不够和宾伯嘬一口的,忙说,“有点儿,这清河白酒卖的怎么样?销量应该不小吧?” 提到卖酒,宾伯霎时没了笑容,叹了口气,说,“谈什么销量,现在都没多少人买了,等把今年的这些酿完,明年这酒坊就关了。” “不能够啊,宾伯你这是几十年的老手艺,酿的酒也是出名的好,怎么会卖不出去。”李煜纳闷道,按现在人的心理,好货应该不愁卖啊。 “前年清河镇建了酒厂,专门生产清河白酒,现在很多小酒坊都关了门,我这儿是人家早就订了的,等酿完我和婶子合计着明年也出门去,趁还能动挣两个养老钱。”酒厂生产的酒即使质量差不多,价格上宾伯小酒坊也是不占便宜的,毕竟成本是薄利低产的小酒坊的软肋。 李煜看着心情有些低落的宾婶两夫妇,心里也不好受,宾伯每年都会给自家送一些老酒,爷爷喜欢泡药酒,清河酒越久弥香,三年以上的清河酒能卖到五十元一斤,突然想到自己有空间,要是利用空间藏酒,按空间10:1的概率,自己肯定会赚的钵满盆盈,顿时有了主意。 “宾伯,我还准备给你介绍一笔大生意呢,你可别这么就关酒坊了,有个朋友托我收购清河白酒,每年不断,说是有多少收多少,十块钱一斤,宾伯有没有兴趣?” “小煜,你说真的?不是哄你宾伯开心?”宾伯如抓住救命稻草的溺水的人,急切的看着李煜,声音都有些许打颤,就连宾婶也是眼带希冀。宾伯浸染在酒里几十年,酿酒已经是烙入脊髓的产业,要不是现实的逼迫,他们是不会关掉酒坊,背井离乡去外面讨生活的。 “当然是真的,我骗谁也不会骗我最亲的宾伯宾婶啊,我那朋友说只要产量稳定随时可以签合同,宾伯只要能酿出酒来,销量不用你担心,你只负责酿酒数钱就行。” “这,小煜,这,让我说什么好呢?小煜,宾伯谢谢你了。”宾伯激动得语无伦次,哆嗦着半天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宾婶擦拭着眼角,哽咽着说,“小煜,你不知道,老头子已经好几个月没睡着觉了,这酒坊就是他的命根子,好孩子,好孩子!” 看着激动的流泪的两个老人,李煜突然有些感动,这就是自己淳朴的乡民,当下开玩笑说,“宾伯,别激动坏了身子,到时酿不了酒可就大大的不妙,十元一斤,可都是钱啊!这酒可是不能断的,以后宾伯你们俩只怕会忙不过来。” “小煜,你放心,明儿我就把你青山哥叫回来,他在外面也是挣不了两钱,以后这酒保证只多不少。”宾伯解决了酒坊的事,整个人有了希望,说话也是铿锵有力。 第二十四章 竹花 竹园烧酒是李煜梦寐以求的白酒,可惜竹园烧酒的秘方从不外传,据说竹园还掌握汉代流传下来的清酒的酿造方法,李煜也没见过,只听爷爷念叨过,说是喝了一口这一辈子也不枉了。 现在一提到清酒想到的都是日本清酒,日本清酒其实是2000年前从中国流传过去的,日本清酒制作工艺简单,以大米和天然矿泉水为原料,经过制曲,制酵母,最后酿造等工序,通过并行复合发酵,酿造出酒精度达18%左右的酒醪,之后加入石灰使其沉淀,经过压榨就成清酒的原酒。 竹园清酒要用到一样稀罕的原料——竹花,在2000多年前的《山海经》就有“竹生花,其年便枯”的记载,就是竹子开花后杆叶枯黄,成片死去,竹子开花间隔时间长,晋代戴凯所著的《竹谱》中记述着“药必六十,复亦六年”,其注解是“竹六十年亦易根,易根则结实而枯死”,最长的甚至百年才开一次花。 竹园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地下含有丰富的硬水——芥水, 地下水有软硬之说,软水也叫“无根水”,“天水”,如有些茶人取初雪之水,朝露之水,清风细雨水,甚至有人专于梅林之中,取梅瓣积雪,化水后以罐储之,深埋地下,来年用于烹茶,还有无根水也是古代炼丹服药的药引丹引,以现代眼光看无根水就是一种蒸馏水,无杂质,古代风雅人士用无根水泡茶是为了追求最佳的口感。 硬水入口梗喉,但是却是酿造竹园清酒不可或缺的原料,芥水酿出来的酒不易变色,口感淡雅甘醇。 李煜从宾伯家回来,正好遇见卢保长系着围裙从厨房出来,笑着打了个招呼,“保长,这行头不赖啊!出去保证能迷到一堆大姑娘小媳妇儿。” 保长虽然身为一个乡间野厨,一身穿着总是整齐干净,乌黑浓密的头发一丝不苟的梳在脑后,上面抹得油光发亮,苍蝇站上去都能摔胳膊断腿,虽然不年轻,脸上却不见多少褶子,跟整日间田间地头劳作的村民比起来,保长确实保养的不错。 在乡村,保长除了满足口腹之欲,满山找食材外,整日无所事事,打牌逗狗,东游西逛,要不是有一手精湛的厨艺,这样子是不怎么受欢迎的。 “你小子就耍贫嘴吧,晚饭怎么个安排,厨房里这么多肉,可花了不少钱吧,说说你小子心里是怎么想的?”保长难得认真的说道。 “怎么弄,保长你看着办呗!他们都是我请来的工人,你做事,我放心。”李煜耍了个花枪,说道,他知道保长是为他考虑,隐晦的在提醒他。 “你个滑头的小子!”保长笑骂道,心里却也明白李煜的意思,不禁有些赞赏,现在乡村生活条件不比往昔,可是对待工人这么大方的,这么多年他也只见了李煜这一家。 卢保长卷起袖子,斗志昂扬的进了厨房,既然李煜这么舍得,他要是不拿出真本事好好做两桌好菜,那就是砸了他卢大厨的招牌。 这时突然看见奶奶提着满满一筐菜从菜园走过来,脸上表情有些怪异,看见李煜,招了招手,压低声音说,“小煜,过来。” 李煜见奶奶神神秘秘的样子,有些摸不着头脑,走过去,问道,“奶奶,怎么了?” 奶奶从篮子里拿出一个西红柿,颜色鲜艳,好像红色玛瑙,个头比一般的西红柿大了两倍,散发着浓郁的香甜,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 “小煜,菜园子里的西红柿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长这么大了,真是奇了怪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西红柿,还有这些青菜,又鲜又嫩,原来的青菜长这么久就长老了,掐都掐不动,这个你看,嫩得都滴出水来,小煜,你说这到底是咋啦?” 李煜心里有些了然,自己前两天在菜园子里逛了一遍,心血来潮的给所有的菜撒了空间水,没想到效果这么显著,心里不禁十分高兴,这又是一条财路,这么好的西红柿要是去县城卖,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益。 奶奶估计是被惊到了,要是不找个合理的理由,老人只怕会乱想,李煜快速的转动脑子,说,“奶奶,这很正常啊!你看谁有你种菜这么精细,没事就翻土,搭架,施肥,捉虫的,这菜要是不长这么好也说不过去啊,再说这不是好事嘛!这西红柿长得这么诱人,我尝尝。” 李煜拿起一个西红柿擦了擦就准备啃,被奶奶抢了过去,埋怨道,“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万一不能吃怎么办,等回去给你爷爷看了,要是没事你再吃。” “好吧!”李煜无奈的说,空间水浇灌出来的菜怎么会不能吃,只是这话不能跟奶奶说。 看李煜闷闷的样子,奶奶拿出一个脆梨,说,“这梨子能吃了,甜着呢,拿去吃吧,我回去做菜了。” 看着像糊弄小孩子一样打发自己的奶奶,李煜一阵泄气,拿着梨子怏怏的往西瓜地走去,这梨子看着也不错,翠绿欲滴,咬了一口,汁水四溢,满口生香。 李煜家的西瓜种在菜园子前面,地不大,种的也不多,够自家吃的,在爷爷奶奶的精心照料下,翠绿的西瓜藤蔓生机盎然,地头圆滚滚的西瓜躺了一地,瓜皮上长着漂亮的花纹,现在西瓜差不多成熟了,李煜挑了几个大的,熟透的,看西瓜看藤蔓上的有枯须,这瓜就是熟瓜了。 上次在前村吃的西瓜让李煜回味好久,也不知道自家的西瓜有没有那么好吃,不过看到用空间水浇灌下西红柿出来的效果,顿时心痒难耐,给西瓜也撒了不少空间水,到时就盼着吃美味的西瓜喽! 南山坡上上午栽下的树苗在晚风里摇曳,生机勃勃,看样子是活了下来,李煜也就没浇空间水,主要是南山坡这么大面积,挨个浇下来李煜只怕会累到虚脱,等以后在山顶上凿个蓄水池,到时只需往里面倒灵泉水就行。 第二十五章 七月萤火 晚饭有了卢保长的强势加盟,饭菜不仅分量足,也很实在,保长更是拿出十二分手艺,每道菜都费了心思。 有李煜最爱的手撕鸡,酸,辣,鲜,香,口感清甜,李煜最喜欢吃手撕鸡下饭,非常开胃。 吃完饭工人们在一边吹牛打牌,李煜和猴子,李刚夫妇,张芸芸和许美婷围着一张茶几闲聊,桌子上放着切好的西瓜,清甜的香味在空气里弥漫。 工人们大都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突然就有人说道鬼故事,就听见有人说,“几年前我在船上睡觉的时候,大半夜感觉一个女的在爬我的床,人没见着,一头长头发吓了我一跳,顺手就一耳光呼过去,只听见一声惨叫,直接响到河对岸去了,起来一看,啥都没,啥?我吹牛?岸上好几户人家都听见了,不信你去问问。” “你这算什么,上次我吃完酒回家的时候,走在路上遇见好几个男的女的,拉着扯着我就跑,我挣又挣不动,喊救命也没人应,彻底慌神了,心想这下完了,没想到突然听到一个声音说,“这是我后人,你们放了他找别人吧!”然后拉我的这些人突然就不见了,说话的人也没见着,也不知是我哪个祖宗,回去我就给列祖列宗烧了几百大洋的纸钱。” 旁边有人笑道,“那你可亏了,说不定是阎王招女婿呢,把你拉去了怎么着不得给你个判官当当!” 张芸芸听得害怕,抓住李煜的衣服,直往他身边挪,“小哥哥,他们说的是真的么?” “他们都是喝醉了,说疯话呢,鬼故事你都看过吧,比他们讲的吓人多了。”李煜拍了拍她的手,“再扯衣服就要烂了。” “可他们讲的都是真的,书上的都是编的,不一样啊。”张芸芸委屈的说。 “你要不信,我现在带你出去走走,看能不能碰到什么鬼啊。” “人家不要”,张芸芸直摇头,“万一真遇见了怎么办?” “那你就倒披蓑衣,包管那些小鬼对你服服帖帖。”猴子本来在逗三郎,随口说了一声,这是乡间传闻,说是在雨后的黄昏,倒披蓑衣坐在一块最大的山石上,会有小鬼来参拜鬼王,跟说黑狗血辟邪是一个性质。 李煜小时候也深信不疑,还跟人学过画符,叫什么五心雷,说是遇见鬼后在手里画一个稀奇古怪的符号,再抓一把土撒过去,见鬼灭鬼,据说很有效,不过李煜没机会试过,小时候听到神神鬼鬼的事多了,就是没遇见什么灵异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付三浪就是许美婷的孩子,或许原来虚弱不能吃,现在一个劲的吃东西,嘴里就没空过,手里不是一直攥着一块饼干就是一颗水果糖。 也有人说些艳史,说,“前村张家老大你们知道吧,跟村里一个寡妇搞上了,有天晚上我做完工回来,经过西瓜田的时候听见了叫声,仔细一听就是那两人,那寡妇听见声音说,“有人来了,快起来,”张家老大说,“哪有人,半夜三更的,”我就特意咳嗽了一声,结果那两人吓得衣服都来不及穿就跑了,据说那张家老大光着屁股回去,结果他老婆不给开门,在外面跪了一宿。” “呸!”三个女人都红了脸,艳嫂子更是瞪了李刚一眼,“你们男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刚大叫冤枉,忙表露衷心,说,“老婆,我就是有贼心也没贼胆啊!你是知道的,我只爱你一个。” “受不了你们了!”李煜站起身,“我去逮萤火虫去,你们谁去?” 六月的夜晚,萤火虫带着一丝星光,在草间花丛恣意飞舞,交织成灿烂而浪漫的星空,静谧的夜色下,流光飞舞,宛若璀璨的星河。 空气里都是荷花的香味,李煜坐在溪边的月桂树下面,看着在欢笑着追逐萤火虫的张芸芸,曼妙的身姿在月下轻盈的奔跑,少女清脆的笑声在夜风里回荡,要是一袭白纱简直就是奔月的仙女。 如水的月光下,那柔美的肌肤仿佛罩上了层淡淡的银装,泛着莹白的光泽。 李煜暗用空间的力量,束缚住几只从自己眼前飞过的萤火虫,看着在手心里一动不动的小虫子,李煜突然觉得还是飞舞的萤火虫最美丽。 张芸芸气喘吁吁的走过来,美丽的脸颊带着酡红,秀挺的鼻梁布满细小汗珠,挨着李煜就坐下来,头自然的搭在李煜的肩头,顺滑好似黑缎子的秀发香气扑鼻。 “这些萤火虫怎么这么难抓,小哥哥,你去帮我抓好不好?”张芸芸懊恼的说道。 “你看这是什么?”李煜好笑的把手伸过去,“有谁是像你那样捉萤火虫的?能捉到才怪。” “萤火虫!”张芸芸一声惊呼,伸出手指小心翼翼的触碰着这几只萤火虫,“哇!好美!小哥哥,你真棒!你是什么时候捉的,我怎么没看见?” “你猜?”李煜打个哑谜,张芸芸的手在自己手心划动,痒痒的,不由生了逗她的心思,不过张芸芸的心神已经完全被萤火虫吸引,对李煜的话置若罔闻。 “它们怎么不动,好可怜啊!小哥哥,我们还是放了它们吧!”突然张芸芸抬起头可怜兮兮的看着李煜,语气带着央求,让李煜突然觉得自己似乎犯了难以弥补的大罪一样,忙不迭的说,“放,我放,立马就放。” 张芸芸噗嗤一笑,秀美绝伦的娇靥带着笑意,狡黠的看着李煜,说,“小哥哥,你好可爱哦!” 李煜才发觉自己被这丫头调戏了,不由暗叹,“这丫头简直就是个妖精,跟传说中勾人心魄的九尾狐狸一样。” “泪有点甜,有点咸,你的胸膛贴着我的侧脸。”张芸芸突然哼起了一首经典的歌曲,“多么希望现在就是永远啊!”李煜的脸在萤光下显得阴暗迷离,仿佛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张芸芸愣愣的盯着李煜棱角分明的侧脸,黑潭似的眼睛仿佛蒙上了一层雾。 夜空下李煜没有回应,他的思绪已经飘到很远的地方。 第二十六章 天福酒楼 李煜难得的起了个大早,空间里的栀子树已经生根了,在空间里长得十分茁壮,该移植出来了,栀子树生长需要充足的水分,李煜想了想决定把它们种在水井边上,拿了一把锄头,拎着大把栀子树苗就往水井走去。 许美婷提着一桶水从墙拐角转过来,两人触不及防差点撞到一起,许美婷一声惊呼,身子晃了下,桶里的水撒出来不少,看清是李煜,说,“是你啊!吓死我了。” “不然你以为是谁呢?”李煜开玩笑道,刚刚一阵香风扑面,可惜没有软玉在怀。 许美婷俏生生的白了李煜一眼,“芸芸刚走,你就不正经了。” “唉!”李煜一声长叹,故作伤心的说,“婷姐这话说的就太伤感情了,我什么时候正经过呢?” 许美婷被李煜逗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泛着瓷色的光泽,似笑非笑的啐了一口,“你们兄弟几个都一个样。” 她今天穿着一身白色的t恤,粉色的七分裤,只手盈握的柳腰,凸显出饱满的胸脯,把长发扎成马尾,露出绯红的双颊,洁白的脖子上有几颗汗珠,仿佛带着露水的百合。 她长得真的很漂亮,身材丰腴,举手投足间散发着女人的性感妩媚,弯腰提水桶的时候,露出一截白皙的腰身,李煜突然有些不敢直视那双盈盈秋水。 “我今天要去镇上,你要回去看看么?”李煜问道。 许美婷擦了擦额上的汗水,想了想,说,“嗯,你什么时候去?” 李煜喝了好几口井水,许美婷红润的娇靥,粉色的唇瓣总在脑子里如跗骨之蛆,挥之不去,也不知道她吃什么长大的,胸脯鼓鼓的,每日劳作还能保持那么细腻嫩白的肌肤,好在张芸芸已经回去了,否则家里两个千娇百媚的美女还真难以招架。 李煜将栀子树挨颗种在水井边上,看着这一圈绕着水井栀子树苗,不由想到自己以前开玩笑说,“他只负责摘花,种花是丈母娘的事。”,不过很羡慕三郎爹的好福气,摘到了许美婷这朵娇花。 他每天都要往水井里投些空间水,这水井现在就自家一家在用,也不用担心别人会看出异常,家里人身体的变化不是很明显,不过菜园子的菜经水井的水浇灌后一个劲的疯长。 奶奶昨天带着家里人摘了好几筐,逼着李煜去镇上卖掉,吃完早饭,李煜开着李刚的长城皮卡,带着许美婷和三郎,猴子硬要跟着去,幸好是两排座位的皮卡车,带三个人还是没问题的。 这次路上的坑坑洼洼被人用石子填了不少,没了上次的颠簸,让李煜很失望,他很希望让猴子体验一下过山车的感觉,只是车里有许美婷和三郎,也就只能想想了。 “猴叔,我们去哪呢?”三郎含糊不清的问道,嘴里嚼着零食,眼睛好奇的四处打量,对他来说一切都很新鲜。 “说了不要喊我猴叔,叫我李叔叔。”猴子板着脸说,对于猴叔的称呼很是抗拒,可惜三郎是个懂得坚持的好孩子。 “知道啦,猴叔。”三郎稚嫩的童音让猴子彻底没了脾气。 李煜在旁边肚子都快笑炸了,不枉他用一堆零食告诉三郎,猴子很喜欢三郎叫他猴叔。 偏偏三郎喜欢和猴子说话,看见什么稀奇的也要指给他猴叔看,猴子只是不喜欢三郎叫他猴叔,对三郎还是很好的,只是许美婷自从上车后就没怎么说过话,脸上带着些许忧愁。 许美婷家住在镇东头,一栋贴着白色瓷砖的二层小楼房,这居然是她父母家,李煜还以为是她丈夫家,许美婷的父母在镇上的粉厂工作,看着也还年轻,四十来岁的样子,只是她父母看见许美婷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欢喜,反而表情淡淡的。 李煜也没多想,他还要去卖菜,让猴子陪着许美婷,他开着皮卡就去了天福酒楼。 镇上拿得出手的也就这家天福酒楼,平日里承接各种酒宴,生意还算兴隆,李煜不想拿着这些用灵泉水浇灌出来的菜去菜市上卖,而且摆摊太麻烦。 天福酒楼位于镇中心,装潢的古色古香,牌楼上写着金色的天福酒楼四个大字,门口的廊柱下站着一个穿红色旗袍的年轻女服务员。 李煜将皮卡停在酒楼门口,在女服务员诧异的眼光里走上前问道,“你们经理在不?” “在,请问你找他有事么?”女服务员很有礼貌的问道,声音柔柔的很好听。 “嗯!你能帮我喊一下他么?” “没问题,你稍等一下。”女服务员说完就扭着纤腰进去了,留下一个风姿绰约的背影。 不一会儿酒楼里走出来一个中年人,女服务员跟在他后面,中年人个子不高,白白胖胖的一张婴儿脸,看着挺亲切。 中年人顺着女服务员的指点,打量了李煜一眼,李煜穿着虽然普通,但也不是乡民打扮,喝了灵泉水后,气质有些内敛,中年人脸上带着笑,说,“我是天福酒楼经理吴大贵,听服务员说你找我?” “是的,我想和你们酒楼做一笔互赢的生意,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 “哦?”吴大贵看了李煜身后的车子一眼,眼里有些了然,笑道,“小伙子口气不小,说来听听。” 李煜对吴大贵语气里随意的姿态也不在意,自己是来谈生意的,生意没谈成前万事皆休,当下从车上搬下来一筐西红柿,“这是我们试验田最新培育的西红柿品种,纯绿色蔬菜,无农药,而且不管是色泽,口感,营养都是出类拔萃,我想你们酒楼应该不会拒之门外吧!” 吴大贵没说话,这筐鲜艳的西红柿牢牢的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西红柿个头圆润光滑,红彤彤的似少女羞涩的脸,散发着西红柿的甜香,边上的女服务员捂着嘴惊呼,“好漂亮的西红柿!” 李煜心里有些得意,自己种的这西红柿凭卖相绝对可以惊艳众生,脸上表现的却是十分淡定,对兀自愣神的吴大贵说,“吴经理,你说呢?” 吴大贵没有立马回应,而是拿起一个西红柿捏了捏,闻了闻,然后点头道,“西红柿确实不错,你准备怎么卖呢?” “集市上西红柿卖的是两元一斤,我这西红柿自然不可能这么便宜,十元一斤。” “十元一斤”,边上的女服务员看着李煜的眼光有些变了,这西红柿虽然比她见过的西红柿各方面都胜了几十筹,可它毕竟是蔬菜,“这小伙子未免太贪心了吧!看着这么帅气的一个人,生意做的一塌糊涂。” 吴大贵脸色也不好看,可他天生一张娃娃脸,就是生气脸上也给人在笑的感觉,“你的西红柿却是不错,可你这样狮子大开口未免来错了地方吧!” 李煜也知道自己这价格确实有些离谱了,吴大贵没有开口撵人已经很给面子了,当下笑道,“吴经理,都说一分钱一分货,用我这西红柿做出来的菜肯定会让你觉得物超所值,而且它还可以替代水果,你可以尝尝。” 李煜也拿了一个西红柿给服务员,先前她的表情李煜都看在眼里。 吴大贵看着手里的西红柿,李煜的自信让他有些疑惑,这小伙子哪来的依仗,这西红柿看着晶莹剔透,仿佛红色的珍珠,半信半疑的咬了一口,只觉入口香滑,汁水蜂蜜般的甜入心脾,在唇齿间流淌,西红柿肉入口即化,一股清凉滑入喉间,顿时全身都舒爽了几分。 “嘤咛”边上女服务员一声娇吟惊醒了吴大贵,回过神来,看着李煜的脸色有些变了,“这西红柿果然跟这小伙子说的非同凡响,即使不用来做菜,当水果吃也胜过他几十年吃过的所谓各种精品高档的水果,双方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李煜看着边上的女服务员笑着眨了眨眼,小姑娘顿时脸烧红霞,不敢直视李煜的眼睛,“小姑娘挺害羞的嘛,刚刚那声呻吟可是性感的很!”,李煜也不逗她,对仍在沉思的吴大贵笑道,“吴经理,我这西红柿如何?可值不值这价?” 第二十七章 香石沟上 “这些西红柿的味道和品相都不错,价格方面我们再商榷一下,毕竟你这价钱高出市面五倍。”吴大贵虽然认可这西红柿,但是作为商人的本性,他自然是希望以最低的成本卖出最丰厚的利润。 “这可是最新培育出来西红柿,毫不夸张的说目前世界上独此一家,吴经理是明白人,我想你可以明白其中所蕴含的商机吧!”李煜一点都不肯让步,这西红柿只能贵卖,不能贱卖。 吴大贵呼吸加重了几分,要真是如李煜所说,这西红柿就算卖出天价也不过分,要是在县城只怕再贵都有人买,毕竟这世上有钱人多。 吴大贵没有贸然答应,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我们酒楼的客源都是镇上的,基本都是中低消费,这西红柿成本这么高,我们卖的时候也不好定价,不过你这西红柿我要了,不是酒楼,是我个人出钱买你这些西红柿。” 李煜心里有些失望,不过也知道吴大贵说的是实情,看来下次只能去县城了。 “不过小兄弟这菜我可以帮你介绍到县城的酒楼,小兄弟要是不介意,就留个电话。”吴大贵其实是耍了心眼,这西红柿他个人出钱买了,其实是送了李煜一个人情,毕竟这西红柿只是在清河镇上没销路,可在县城,省城就不一样了,凭这西红柿的口感就是卖出再高的价也不稀奇。 李煜也没拒绝,留了电话,剩下的菜也没心思推销了,都送给吴大贵了,第一次做买卖就铩羽而归,差不多也在李煜意料之内,不过还好,卖了五百块钱,回去也算有个交代。 突然电话响了,李煜打开一看,是猴子打来的,“老大,你在哪呢?菜卖完了没?要不要我们来帮你?” “不用了,已经卖完了,你在哪儿?我来找你。” “向氏包子。” 李煜开车到了镇中心的向氏包子,这家店的包子名声响亮,做出来的包子味道堪称一绝,在县城都设有分店。 李煜到了一看,立马傻眼,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密密麻麻的围在向氏包子门口,要不是看见店门上巨大的向氏包子的招牌,李煜还以为自己来到了人才市场。 “现在都快中午了,早饭早就吃过了,这些人难道午饭也吃包子?”李煜心里暗暗纳闷,他一路过来也看见了一两家包子店,这时候要么关门,要么已经在卖午餐了。 要不是一眼看去只见前面蒸笼里冲上来的氤氲蒸汽,李煜还真有点怀疑是不是卖的包子。 听到旁边有人议论,“这向氏包子店比别家吃着放心,人家用死猪肉,他用的是最好的肉,就是贵点也愿意买啊!” “谁说不是呢,你没看包子店做成这规模的除了这向氏包子还有哪家呢?反正老汉我是没见过!” “我前两天五点钟就来了,我家小孙子喜欢吃,我深怕来晚了就没了,结果来了一看,嗬!来了一群人直接把包好还没上蒸笼的全买走了,说是带到宜城去,害得我又等了一个小时才买到。” 李煜暗自咋舌,“没想到这向氏包子这么受欢迎,都成产品加工销售网络点了。”恰在这时,猴子从旁边的店里出来,对着李煜招手,“老大,在这儿。” 包子店很多都是卖和吃都在一个店里,向氏包子却是例外,吃的店在隔壁,和卖的地方相通,和旁边火爆的场面相比,这儿就冷清了不少,二三十平米的店里,稀稀拉拉坐了十来个人。 李煜进门就看见许美婷和三郎坐在最里边的一张条桌上,许美婷紧蹙着眉,似乎在出神,三郎面前摆着满满一盘包子,一手一个在往嘴里送,小嘴包得鼓鼓的。 李煜看了猴子一眼,难怪他先说“我们”,他当时也未察觉,猴子躲开李煜的眼光,对三郎道,“三郎,别都吃完了,给你小叔留点。” “小叔,你来啦!”三郎抬起头,看见是李煜,眼里满是欢喜,只是嘴里塞得满满的,说话含糊不清。 许美婷也回过神来,强自扯了个笑容,这时李煜才看见她眼红红的,好像哭过。 “笑得这么勉强,还是不要笑了,比哭还难看。”李煜拉过一个凳子坐下,目光看向三郎面前的包子,这包子比小笼包大不了多少,但是白色的面皮裹着香喷喷的馅料,流着红油,把包子底皮都染红了,看着十分诱人,李煜即使不怎么饿,也觉得胃里一阵蠕动。 “三郎,这包子好不好吃啊?” “小叔,吃。”三郎懂事的把手里的包子递到李煜面前。 “,,,”看着被三郎咬的惨不忍睹的包子,上面还遗留着几丝晶莹的水线,李煜无语。 “三郎,小叔不饿,你吃吧!”李煜看着三郎期待的眼神,吞了吞口水,违心的说。 “哦!小叔,这包子真的好好吃喔!”单纯的三郎听到李煜说不吃,开心的把整盘包子抱在面前。 猴子在旁边看着李煜吃瘪,笑得没心没肺,许美婷在旁边一直没作声,仿佛空气一样。 李煜心里纳闷,现在也不好问,只好等回去再说了。 “老大,你菜怎么卖这么快?”猴子好奇的问道。 “我送到天福酒楼去了。”李煜不想就这个话题多说,对三郎道,“三郎,我们吃完饭去玩好不好?” “嗯嗯”三郎小脑袋鸡啄米似的猛点。 “老大,去哪玩?这镇上有什么好玩的?” “香石沟,别说你不知道,你小子不会忘了当年我们去游泳的时候,那塘子里下雨了,一池子黄水,你非要在我面前嘚瑟一下自己的潜水功夫,一猛子扎下去,结果就剩两条腿在上面乱踢,亏我见机快拉着你的腿拔萝卜一样给拔了出来,出来一看满头满脸的黄泥,不清楚的还以为你掉粪坑里去了。” “噗嗤”许美婷突然笑出了声,白了李煜一眼,先前的阴霾一扫而光,就连三郎也在旁边拍手笑道,“猴子叔,拔萝卜。” 猴子苦着脸,连连求饶,“老大,求放过,嘴下留情啊,我滴个形象啊,这下全没了。” “就你还有形象,你们俩都是一丘之貉。”许美婷笑道。 第二十八章 香石沟中 香石沟离清河镇两三里地,开车半个小时就到,沟里面有一种散发着奇异香味的石头,挂在床头,整个屋子都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夏天还能防蚊。 沟里花草繁茂,小溪流淌,是个避暑的好去处,经常有人来这游玩,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香石,好的香石价格不菲。 公路从香石沟上方经过,车子是开不进去的,李煜选了个阴凉的地方停好车,几人顺着一条小径往山下走去。 小径陡峭狭窄,还有棱角锋利的齐膝高的石阶,三郎的小短腿是迈不开的,李煜抱着三郎走在前面,猴子和许美婷走在后面,遇见石阶猴子就主动牵着许美婷的嫩手,笑得一脸猥琐。 “小叔,果果。”三郎突然指着不远处的一簇低矮的树丛,两眼放光。 那簇树木树枝横斜,叶子稀疏,树干上结满了密密麻麻的红色果实,红艳艳的,很是诱人,李煜看了一眼,道,“三郎,那是马桑葚,吃了是要喝粪水的。” 马桑葚又名毒空木,为忍冬科植物,生长于山坡或山沟中,马桑葚果豌豆大小,形似桑葚,圆形多肉,未成熟时呈绿色,每年五六月份成熟,初呈鲜红色,后渐变为紫黑色,味甜略涩,有剧毒, 山里学校的路上长的都是这种马桑葚树,小孩子有时饿了就吃点,但是不能多吃,吃多了会中毒,严重的会引起死亡,大人只要看见自家小孩嘴唇乌青,双腿打颤的回来,什么都明白了,舀一碗粪水就给小孩灌下去,不到三秒钟,小孩就吐得干干净净,鉴于这种恐怖的治疗土方,再馋的小孩也不会去碰马桑葚。 “那三郎不吃了。”三郎忙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撇过头不再去看那从充满诱惑力的马桑葚果。 还没进沟,一股凉风扑面而来,都能感觉到空气里的湿气,沟口开阔,分布着密密麻麻的小水潭,往里走,峡沟变窄,还长满了芒草,几乎寸步难行。 李煜选了一个不大的清水潭,水潭很浅,潭水清澈干净,能看到潭底的细沙,潭边长了一颗茂盛的榕树,遮盖在水潭上方,流水顺着一块巨大的青石板流入潭里,青石板上长满了青苔。 看到这块青石板,李煜回头就发现猴子一脸不怀好意的盯着自己,小眼快眯成一条缝了,投去一个威胁的眼神,心想,“英雄果然怕见老街坊,这块青石板可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次他心血来潮,说是要表演跳水,踩着青石板还没来得及跳,脚底突然打滑,就一个漂亮的后摔结实的摔在了青石板上,疼不疼李煜不知道,因为他晕过去了,等他昏昏沉沉的睁开眼发现自己待在一个背篓里,猴子不知道从哪弄了个背篓,硬生生把他连背带拖的弄到了张家湾,直到现在张叔还拿这事取笑过他。” 听到后面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还有猴子夸张的语气,李煜也不理他们,脱了鞋子,坐在潭边,将脚泡在水里,顿时一股清凉从脚底延伸到头顶。 “舒服。”李煜闭着眼呼了口气,流水冲刷脚面的感觉跟做足浴一样。 三郎学着李煜将自己的小脚丫泡在水里,“啊呀呀,好冷。”三郎一声惊呼,忙将脚提了出来,感觉自己受了欺骗,气鼓鼓的瞪着李煜。 沟里照不进太阳,潭水是从最里面的山洞流出来的,一开始冰冷刺骨,过一会就感觉暖洋洋的舒爽,不过三郎稚嫩的皮肤是受不了的。 猴子也脱了鞋,将脚泡进水里,还对许美婷好意道,“你要不要也来泡泡。” “你们俩泡吧,不用管我。”许美婷一点儿也不给猴子面子。 泡了一会儿,李煜就起来了,这水太寒,泡久了,对身体有害无益。 “走吧,找香石去,看我们谁先找到。” “小叔,我也去,我也去。”三郎顿时来了兴趣,兴奋道,拉着李煜的衣角不放,对于李煜先前的欺骗已经忘到九霄云后了。 “里面都是芒草,到时割的满身都是口子,三郎乖,你和我就待着这儿,让你猴叔和小叔去捡石头。”许美婷抱过三郎,不顾三郎身体不甘心的扭啊扭的。 “三郎乖,你和妈妈就在这儿,我一会给你带漂亮的石头玩。”猴子笑着安慰撅着嘴的三郎。 三郎却不领情,把头撇向一边,还在生气呢。 往里走都是茂密的芒草,根本没有道路,芒草有很多品种,香石沟里长的叫管芒花,管芒花分布广泛,山坡上,道路边,溪流旁以及荒废地,极为常见,叶子锋利如刀,穿过芒花从要是没有防护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不过管芒花杆用途不少,到了秋天不少人来采割。 走到芒花深处,李煜停下来问猴子,“你和许美婷先怎么了?” “还能怎么,她父母不待见她,把她赶出来了,老大你知道许美婷的丈夫是谁吗?付正义你认识吧?你们打过交道的。”猴子幽幽道。 “是他?太阳他仙人板板,这到底是什么个情况?”李煜吃了一惊,难得的爆了粗口。 许美婷的父亲许东是个嗜赌如命的赌徒,偏偏时运不济,逢赌必输,家里有一个赌徒就够不幸了,许美婷的母亲尚菊英喜欢打麻将,整天在麻将桌上吆五喝六,本来殷实的家底就这样被这两口子输得干干净净。 有一次许东又输的血本无归,遇见了镇上的另一个赌徒——付正义,两人都认识,不过付正义却是有小赌王的称呼,也是清河镇七赌中最年轻的一个,付正义十六七岁就开始赌博,可是他是那种有赌运的人,在赌桌上赢了不少钱,看见许东输了就好意借钱给他,许东赌瘾发作,哪会顾及付正义别有所图。 就这样,许东一发不可收拾,接二连三的借了付正义十万,有一天付正义找上门说要许东还钱,徐东输的只剩兜裆布了,哪来十万块钱,付正义说不还也可以,让许东把许美婷嫁给她,当初他就看中了许美婷的美色,觊觎了很久。 付正义赌来不菲的身家,身边从来不少女人,李煜就认识一个赌徒,一天最少能赢一万块钱,包养了五个老婆,一身金链子,金戒指,每天花天酒地,左拥右抱,按他自己说的别看他现在潇洒快活,像他这种人一旦没了气运也就完了,走了这条道也别想脱身,倒霉也就是迟早的事。 所以即便这些赌徒有钱,也很少有人愿意把女儿嫁给这种人,加上付正义平日里喝酒闹事,放高利贷,恶行累累,就更没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往火坑里推,可是许东夫妇一听付正义说不用还钱,还可以安排他们去粉厂上班,几乎不用付正义威逼利诱,也不考虑女儿的感受,毫不犹豫的几乎是欢欢喜喜的就答应把十八岁的许美婷嫁给他。 父母欠下债务用女儿的幸福去还,许美婷没法去抗争,结婚最开始几个月,付正义对许美婷百般温柔,寻花问柳的次数都少了,平时还给许家不少钱,可是后来付正义不知怎地开始输钱了,再加上许美婷肚子一直没动静,听了外面的风言风语,说许美婷是个败运的女人,付正义也就开始冷落她了,每次喝得酩酊大醉,喝完就骂她,有时还带女的回来过夜。 后来付正义在外面找到了新欢,每天家也不回了,许美婷默默熬了两年,有次出去捡到了被抛弃的三郎,许美婷好心的把三郎带了回来,没想到三郎先天营养不良,治好需要昂贵的药费,付正义自然不肯在三郎身上花钱,还让她丢了三郎,许美婷就用自己的私房钱给三郎治病,这点钱哪够很快就没钱了。 许美婷就带着三郎回家了,许东夫妇早就把这女儿当了摇钱树,如今带不来钱,还要借钱自然是不待见了。 “她父母还真是奇葩。”李煜想了半天也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许东夫妇了。 “谁说不是呢!摊上这样的父母她也够倒霉的。”猴子认同道。 “不过这事麻烦了!”李煜以手扶额,“关于她的事不要让爷爷奶奶知道,你也不要在他们面前提,就说是请她来打工。” “这个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不过我倒是很感兴趣老大你和付正义之间的恩怨,你们上次在黑山赌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猴子一脸好奇道。 “这事我以后再跟你说,现在出去吧,他们估计该等急了。” 第二十九章 香石沟下 黑山赌场,夜黑鬼开门,入门十二万,猴子口下多枯骨。 李煜思绪翻飞,想到了陈年旧事,有灌水银的骰子,有凄厉的血和泪,耳旁仿佛还回响着那放肆张狂的笑声。 “这沟里早被人翻了个底朝天,别说香石就是臭石都没两块,叫了这么多年的香石沟,我连香石毛都没见过。”猴子愤愤的一脚踢开一块拦路的石头。 “找香石要有耐心,你这样是找不到的。”李煜慢悠悠道,“年轻人就是急躁。” “老大,你说的轻巧,搬石头的又不是你。”猴子不忿道。 李煜自知理亏,口头上自是不肯认错,“能者多劳嘛,再说猴哥你这一身肌肉块,不搬两块石头都对不起它。” 猴子得意道,“那是,哥这身腱子肉,啧啧,不去参加健美都是健美界的损失。”说着还摆了两个酷酷的姿势。 李煜强忍住想踹一脚猴子的冲动,不去看一脸意淫的猴子,他们两在芒草里寻寻觅觅半天,香石的影子都没见到,或许几十年前早就被人捡光了,李煜也只是在一个卖坛子的家里见过,那老头当宝贝一样捂着,要不是爷爷治好了他的小孙子,他都不会拿出来给李煜看。 香石的石质类型主要为蛇纹石化大理石,呈咖啡,黄,绿等色,半透明或不透明,有天然石纹,香石以棕红色为佳,香石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能够发出类似奶油巧克力的味道。 这时猴子电话响了,猴子打开一看,笑道,“他们果然等急了,喂,美女怎么了?什么?三郎不见了?你就在那等着,我们马上来。” 猴子脸色变了,对李煜道,“老大,三郎不见了。”语气里有些慌忙,看来他很在意三郎。 两人差不多已经走到香石沟最里面了,这下也顾不得芒草割不割人了,快速的往外面穿。 等两人来到水潭边,就看见许美婷焦急的走来走去,看见李煜他们,带着哭腔说,“我就一时没注意,三郎就不见了,我喊了半天没人应,才给你们打电话。” “没事,我想三郎应该是跑到沟里去玩了,你就待在这儿,我和猴子去沟谷里面找找。”李煜松了口气,幸好自己预想的各种坏的情况都没出现。 “我也去。”许美婷听李煜说,也放心了不少。 “你不在这儿,一会三郎自个回来了怎么办。” 许美婷虽然脸上挂着泪水,却依然坚持道,“我要去,要是找不到三郎,我也不活了。” “瞎说什么,怎么会找不到。”李煜气道,语气有些烦躁,“你就在这儿。” “我不。”许美婷咬着嘴唇,倔强道。 李煜也不知道她到底发什么神经,什么话都听不进去,猴子也弱弱道,“老大,要不我们一起吧,人多好找。” “算了,快点。”李煜说着就顺着沟谷往里走,刚刚他们走的是沟的右侧,右侧比左侧高,里面到处是芒草,刚刚他们回来没有看见三郎,三郎应该是去沟谷了,沟谷是条小溪流,水很浅,但是都是烂石堆。 这些石头奇形怪状,最小的有磨盘大,很多是从旁边的石山脱落下来的,石山垂直陡峭,整个山体都是坚硬的岩体。 “三郎!”三人一边呼喊,一边四处寻找。 许美婷犹如魔怔一般,不停的说,“都怪我,都怪我,我不该走神的,都怪我。” 李煜知道她应该被父母伤透心了,猴子也没说许东夫妇怎么对待许美婷的,不过李煜凭上午许美婷的表现也能猜到,就许东夫妇那对奇葩,想必也没做什么好事,现在三郎又不见了,一刺激整个人就有些不正常了,现在当务之急是快点找到三郎。 猴子爬到一块最高的石头,突然指着前面惊喜道,“三郎在那。” 李煜顺着猴子的指的方向看去,什么也没看到,应该是被石头挡住了,当下几人忙向前走去。 绕过一块石头,映入三人眼前的是三郎翘着的屁股,还在不停的摆动,许美婷走过去对着那撅着的小屁股就是一巴掌,气道,“三郎,你在干嘛?” “哎呦。”三郎回过头一看,见是许美婷顿时心虚的低下头,随后看见李煜和猴子复又欢喜道,“小叔,这石头好香的。” 李煜见三郎趴在一块灰色的石板上,指着石板上露出的一块地方,上面有些许水迹,再看三郎嘴角的石灰,抽了抽嘴角,好气又好笑道,“就是香你也不能啃石头啊!”刚才想必三郎就是在专心的舔石头,所以没有听见他们的呼喊。 “三郎。”许美婷声音陡然提高了八度,又给了三郎一下。 三郎低着小脑袋,不敢直视许美婷含煞的凤目。 “老大,三郎说这石头是香的,不会是香石吧?”猴子怀疑的看着那块石板。 李煜走上去看了看,整个石板一米来长,上面光滑如镜,只是在三郎舔过的位置露出巴掌大的缺口,呈现别样的颜色,棕褐色的石头上布满了绿色的纹路,仿佛人体上的血脉一样,闻着有股淡淡巧克力香味。 “小叔,你尝尝,真的好香。”三郎见李煜去闻他舔过的地方,不由热情推荐,只是话没说完屁股又挨了一下,就再也不敢说话了。 李煜也没理会三郎求救的眼神,对猴子笑道,“只怕是真的,要是整块都是香石的话可就不得了了。” “我们费心费力没找到,三郎居然舔出了一块香石,这可真是那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李煜倒了些水在露出的石头上,然后闻了闻,巧克力味道渐渐的消失了,突然一股浓烈的草木清香扑面而来,还有一股淡淡的水汽。 “奇怪。”李煜纳闷道,香石的味道时浓时淡,当空气湿度大的时候它会停止放香,待到天气晴朗干燥的时候,芳香依旧,每当有异味物质接近的时候,香石会停止放香,这也是鉴别天然香石和人造香石的有效手段。 这块香石香味不但香味浓郁,还会变换香味,难道是香石的极品——附香石,附香石的珍贵在于无论什么香味附香石都可以根据接收的香味原滋原味的散发出来,香石品种多样,可附香石极为罕见,几乎绝迹。 “老大,怎么了?” “没事,我想三郎可能捡到宝了。”李煜笑道,心里却是感慨万千,这附香石因为这隐秘的特性也不知道隐藏了几个世纪,谁想到碰到三郎这个连石头也不放过的吃货,真是时也命也。 “三郎捡到宝了,那三郎是不是可以买好多冰棒吃了。”三郎听了欢呼雀跃,眼睛弯成可爱的月牙状。 第三十章 附香石 李煜小心翼翼的敲开一块石面,映入眼帘的还是附香石独特的棕绿色交错的条纹,呼了一口气。 猴子紧张的问,“老大,没错吧。” “应该是错不了!”李煜看众人都是紧盯着他,几乎大气也不敢出,笑道。 几人听闻都松了口气,脸上都露出开心的笑容,突然猴子似乎想到了什么,挠着头,犯难道,“可是怎么弄上去呢?”这么大块石板本身重量就很可观,还得走天梯上去,无怪猴子犯愁了,就是三郎也捂着小腮帮,皱着小眉头。 香石沟的树木随处可见,空间里放着有刀,李煜称他们不注意拿了出来,挑了两根碗口粗的柏树枝砍了,柏树质地坚硬,树干结实。 “这不就结了!”李煜把两根树干紧紧的绑在附香石两侧。 猴子嘿嘿笑道,拍着马屁,“还是老大聪明,要不你是老大呢!” “走呗!” 等李煜和猴子把附香石抬到车上,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两人大汗淋漓,衣服都湿透了,仿佛从水里捞起来一样。 猴子喘着气道,“老大,你是怎么做到的?力气居然比我还大。” 李煜虽然出了汗,并不像猴子一样累到快虚脱了,这块附香石看着外面一截,下面还埋了三分之二,整块附香石差不多三四百斤,这可是爬天梯,猴子最开始说他力气大要照顾李煜,他抬后面,李煜也由他,后来看猴子已经站不稳了,就接过来,这样几乎抗了一大半的重量。 许美婷看李煜就像看怪物一样,心道,“看着他白白净净的,没想到这么生猛。”尤其是看李煜衣衫紧贴在身上,露出肌肉的轮廓,更是脸红心跳。 三郎拍着手道,“小叔好棒!” “三郎,我和你小叔拼了老命给你把附香石抬上来,你怎么谢我们啊?” “这个嘛!”三郎努力的想了想,掏着身上的口袋,而后可怜兮兮道,“巧克力没有了。” “那就等你把附香石卖了,再给我和你猴叔买巧克力怎么样啊?”李煜看了一眼许美婷,笑道。 旁边许美婷听了却是五味杂陈,这块附香石李煜和猴子几乎不加思索就给了三郎,自己确实想要,但是他们要的话她也不会不愿意,李煜刚刚那眼几乎看透到她内心深处。 到家的时候已经下午了,李煜把卖的菜钱给奶奶,奶奶几乎不敢相信,一个劲问他是不是乱抬价了。 李煜心道,“因为卖蔬菜卖多了钱不安的,奶奶也是第一人了!” 爷爷看见附香石感叹了好一阵,“好多年没见过附香石了!你祖祖也有块附香石,拳头大一块,整天装在兜里,我问他要了好几次他都不给,后来被你四爷爷拿去了。”老人语气里是满满的遗憾。 祖祖就是爷爷的母亲,爷爷的父亲是个老实人,按现在的话说很憨厚,据说他养了鸡,留着不少鸡蛋准备卖钱,爷爷几兄弟小时候嘴馋,喜欢偷鸡蛋吃,要是每次偷单只祖祖就会知道有人偷了鸡蛋,然后骂他们一顿,要是偷双数的话,祖祖就发现不了。 后来爷爷的父亲在饥荒年代把吃的留给老婆和孩子,自己活生生饿死了,死得时候连一口薄木棺材板都没有,裹着一床席子就下葬了。 当时爷爷才五岁,没了父亲的照顾,四个哥哥也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嫂子们待他也不好,嫌他是个累赘,母亲也不喜欢这个小儿子,为了吃饭就去给合作社放牛,五岁的孩子衣不蔽体,鞋不盖脚,身上到处是冻疮,每顿就一个红薯果腹。 后来爷爷一个人出去流浪,幸好遇见一个好心人收留了他,还教他读书认字,并开玩笑说把女儿许配给他,好心人的女儿是个哑巴,爷爷小小年纪当真了,打心底不想娶一个哑巴当老婆,就偷偷走了,现在说起来爷爷还不胜唏嘘。 等爷爷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名医术高超的中医了,自己开了医馆,渐渐的名头响亮了,后来又学中医,直到现在的中西术精湛的医生。 即便是爷爷有了本事,祖祖还是不怎么待见这个小儿子,好吃好喝的供养着,昂贵的药材调理着,也换不来祖祖的好言好语,一句“这是你应该的”让爷爷黯然神伤,祖祖活到了九十三岁,这其中不得不说爷爷的功劳居多。 祖祖临死的时候却把小儿子渴盼已久的附香石给了四儿子,对于母亲的偏心爷爷也很无奈,谁让他早早的没了父亲呢。 李煜心里想着等会儿就和许美婷商量把这附香石买下来,没想到这时许美婷突然说,“爷爷,这块附香石可是小煜专门去香石沟给你找的,看小煜对你多好!” 李煜诧异的看着许美婷,却见她对着自己眨了眨眼,心里很是感激。 猴子也笑着说,“幺爷爷,这么大块附香石可是我和老大从天梯上抬上来的,老大抬的后面,几乎是老大一个人扛上来的。” 爷爷听了喜笑颜开,乐呵呵道,“你们都有心了,晚上让奶奶给你们做好吃的。” “幺爷爷,还有百草酒呢,我可是惦记了好久。”猴子舔着舌头道。 “你这混小子”爷爷笑骂,“好,今晚就喝百草酒。” “爷爷,三郎也要喝百草酒。”三郎抱着爷爷的腿,仰着可爱的小脸道。 “三郎也要喝酒啊!”爷爷抱起三郎,慈爱的捏捏三郎的小鼻头,“等三郎长大了再喝,晚上喝蜜药好不好?” “不要,好苦的,三郎不要喝。”三郎苦着脸,小脑袋拨浪鼓似的摇。 众人都被三郎可爱的小模样逗得哈哈大笑,尤其是爷爷笑得更是开怀。 百草酒是爷爷自己酿制的药酒,用的是元度酒,再泡入首乌,人参,黄精,天麻,凑齐一百种名贵的药材,其中最珍贵的一味药材——承露,是爷爷亲自从青云山采回来的。 据爷爷讲诉这种叫承露的药草,每天早上叶子上会分泌出药汁,晶莹剔透,像清晨的露水,日出即消,喝下去后浑身舒泰,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进山都不用带水。 元度酒度数太高,混合承露后变得香气宜人,口感清冽醇厚,说到酒李煜想到宾伯家的酒该搬回来了,再不搬宾伯估计该急得跳脚了,说不定要担心李煜是否是在糊弄他。 晚上爷爷果然搬出了百草酒,看着那熟悉的泥封的坛子,猴子两眼放光,就是李刚也双眼瞪得溜圆,兴奋的说,“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我来倒酒。” “一人一杯,可不许多喝。”爷爷叮嘱了一句。 李刚撕开泥封,一股浓烈的酒香弥漫开来,众人扇动鼻翼,只觉这酒香在鼻尖,心脾上萦绕,还没喝已经有了醉意,给每人倒了一杯,看着三郎拿着他的小木杯,期待的看着李刚,征得爷爷的同意,李刚也给他倒了一点,刚刚满杯底。 百草酒闻着不光酒香醉人,入口更是绵软香滑,喝下去,一股热气从腹部腾起,顿时全身如坠火窖,接着从头到脚一股清凉顺着神经血脉流下来,外冷内热,然后全身如泡温泉一样温柔,连手指尖都没力气动弹一下。 许美婷酡红的娇靥看着更添几分艳丽,连耳尖都是红的,猴子两样几乎直了,一眨不眨的盯着许美婷,连嘴角的口水流下来都不知道。 三郎拿着一根筷子蘸酒喝,小脸红扑扑的,眼睛贼兮兮的盯着李刚的杯子,嘴里还嘟哝着,“刚叔是小气鬼。” 第三十一章 进山 晚上黑狗子来电话,说是明天进山,让李煜晚上做好准备,猴子和李刚听见自然是兴奋的说,“我们也去。” 早上四五点的时候黑狗子就来了,背着一个大包裹,“你准备的东西怎么样了?” 李煜从家里的仓库翻出一堆杂七杂八的工具,家里有火枪,只是年久失修,也没人打理,用来防身有些不靠谱,最后选了一柄藏刀,藏刀刀身笔直,刀刃泛着寒光,很是锋利,刀鞘还能连接刀把,形似朴刀。 “这刀不错!”黑狗子点头道,眼里有些艳羡。 “这是爷爷二十年前从西藏带回来的,有些历史了,也不知道好不好用。”李煜拿在手里舞了两下,感觉挺顺手。 从李煜家往南走,翻过一个山坡,就到了青云山脚下,进青云山是没有公路的,山脚下有一个巨大的湖泊——垓雁湖,垓雁湖湖水碧幽,湖面清澈而平静,一条小瀑布流入湖里,垓雁湖是村里的生命湖。 几人把车停在湖边,去青云山要翻过眼前的陡峭的山峰,山体几近垂直,一条羊肠小径挂着山上欲隐欲现,摇摇欲坠,这条道还有个久远的称呼——马死道。 这条道葬下了赶马人的血与泪,赶马人这个特殊的职业在交通不便的年代很是流行,山里人家需要的物资都要赶马人送上去,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每一步都踏在赶马人的心里,稍不留意就摔了下来,粉身碎骨,赶马人基本靠马吃饭,没了马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一场灭顶之灾。 李煜走过马死道,上坡的时候咬咬牙也就硬爬上去了,下来的时候不光脚底打滑,膝盖直往前扑,感觉随时都要跪下,揪着两旁的树枝挪下来,到了山脚就会感觉膝盖已经废了。 这季节正是百合盛开的时候,星星点点的白色花蕾点缀在悬崖峭壁间,让人只可远观不可近摘,不负“云裳仙子”之名,百合花的花骨朵越多说明年代越久,经常可以看见一根花杆上六七朵百合同时绽放,百合花下面的球根可以食用,具有清火,润肺,安神的功效。 翻过陡山,眼前的树木突然茂密起来,几人抱的松柏昂首挺立,里面的丛林幽深寂静,视线被阻挡的严严实实。 “我们在这歇会儿吧!”黑狗子道,放下了背上的包裹,落地声音瓷实,也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几人都好奇的看过去。 黑狗子打开包裹,拿出一柄黑色的弓弩,带着森寒的气息。 猴子突然惊呼道,“这是大黑鹰,你从哪儿搞到的?” “这个你认识?”黑狗子诧异的看了猴子一眼,“前两年来了个深圳的大老板,找到我让我给他们带路,后来送了我这把弩防身。” 青云山广袤无迹,说是十万大山也不遑多让,山里经常有外地人出没,李煜听了倒也不觉意外。 大黑鹰作为一种专业两用狩猎弓弩,射程远,穿透力强,精确度高,搭配高档的军用光学瞄准镜,是很多冒险者的首选。 “狗哥,一会给我试试。”猴子看着眼热。 “你会么?”黑狗子认真的擦拭着弩身,头也没抬。 “当然了,我打工的时候,有次大半夜的老板叫我们起来,一人给了把大黑鹰,当时那感觉贼爽,指哪射哪。” 李刚听了好奇道,“你打的什么工?老板还给你们弓弩。” “这个,”猴子含糊其辞,“也没什么,狗哥,咱们什么时候进去?” 黑狗拿出两把匕首插在腰间,再把用来当包裹的布裹在身上,李煜这才发现,里面居然是兽皮。 猴子和李刚也全副武装,随身拿着利刃,黑狗子在前带路,穿过柏树林,入眼绿色的藤蔓,卵形的叶子,覆盖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 “这蛇疙瘩的茎叶这么粗,也不知道长了多少年!”李煜感叹道。 蛇疙瘩就是何首乌,制首乌可补益经血,乌须发,强筋骨,补肝肾,是名贵的药材,记得原来有个赴完夜宴的人,晚上经过一个坟群的时候,看见一座坟堆上长满了儿臂粗的何首乌茎叶,当时喝了酒,也不觉害怕,把那坟堆掀开后,在看见棺材里看见一个人形何首乌,眉眼清晰,根须发白,那人酒也醒了,抱着何首乌就跑了,这事轰动了好久。 “咱们要不要挖一下试试。”李刚提议道。 “不要浪费时间,我们是来打猎的,蛇疙瘩的根都很深,你要去挖说不定今天都耗在这了。”黑狗子打消了李刚的念头。 林子里的大树遮天蔽日,偶尔洒下一丝一缕阳光,可以看见蛛丝密布,地上荆棘纵横,完全无路可循。 几人都没说话,只能听见簌簌的脚步声和树间偶尔的鸟叫,李煜四处打量,黑狗子走的路线是很多年前赶马人走的路,这条路除了进山的猎人很少有外人踏足,已经被野草和矮树丛掩盖了,要是不细看基本看不出来痕迹。 突然一阵扑翅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一只野鸡从草里飞了出来,飞得不高,但是林子密,眨眼不见了踪迹。 黑狗子端起了手上的大黑鹰,身体紧绷,神情突然变得严肃,眼睛鹰眸一样的四处扫视,“都注意点!”黑狗子是老猎人,李煜三人听了都握紧手里的刀刃,心里有些紧张也有些期待。 李煜只觉自己被什么盯上一样,这种感觉十分不舒服,仿佛被老虎看中的羊羔,自从服了灵魂液之后,他的灵觉变得十分敏锐,黑狗子常年在深山里行走,虽然没有喝过灵魂液,但是对危险有一种异于常人的嗅觉,李煜将刀鞘接在刀把上,横刀在前。 几人缓步前行,李煜感知到不舒服的感觉开始渐渐消失,知道盯着他们的莫名怪物放弃了,黑狗子这时也放下了手上的大黑鹰,身体松弛下来,猴子和李刚虽然经验匮乏,但是看黑狗子和李煜的样子也知道刚刚出现了状况。 林子里除了蛇虫蚂蚁和野鸡兔子外,其他的猎物几乎不可见,其间黑狗子射中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不过看他表情应该是不满意。 黑狗子叫向林,除了猴子不知死活喊他狗哥,李煜和李刚都是喊他林哥,李煜也知道山前这块几乎被里猎人刮地三尺,能剩下几只野兔已经不错了,当下说,“林哥,我们去碧音潭吧!” 黑狗子想了想,说,“行,不过你们都多带双眼,到了里面一切听我的。” 李刚和猴子都不是胆小怕事的,听到要去青云山的禁地不仅不害怕还十分期待,自然是满口应诺。 第三十二章 碧音潭 碧音潭是青云山的一处禁地,在村里老辈人口里讳莫若深,但是对于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来说是梦寐以求的冒险天堂。 碧音潭方圆几里,水面碧绿如漆,看不透深浅,潭水冰冷刺骨,但是寒冬腊月不结冰,即使雪花飞舞,上面常年雾气萦绕,不知源头源尾,老猎人经常告诫后辈,“不要离水潭太近,更不要下水。” 几人悄悄的靠近潭边,隔着一簇树枝向前看去,只见潭水上面飘荡着雾气,潭边有两只棕褐色的动物在徘徊,朦朦浓浓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 “好像是野猪。”黑狗子看了半响道,端起了手里的大黑鹰,瞄准了前面的野猪。 两只野猪低着头在潭边的软泥地上拱来拱去,似乎毫无察觉已经被人当作猎物了,野猪喜欢晨昏出没,这深山密林一年四季不见阳光,对于性喜阴冷的野猪来说简直是天然的繁衍地。 猴子压低声音连连催促,“狗哥,快射,快射。” 黑狗子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随着野猪的移动调整着弩箭的方向,神情专注,身上蓦地腾起一股嗜血的气息。 李煜吃了一惊,黑狗子身上居然有杀气,猎人他见过不少,即使打了一辈子猎的黄骨头也没有黑狗子身上的杀气凝若实质,似乎自己小瞧了这个敦实的汉子。 突然,只听一声锐响,接着野猪的嚎叫响起。 “射中了!” 李煜定睛一看,只见一只野猪倒在了地上,另一只野猪直视着三人藏身的地方,眼里闪着愤怒的光芒,接着闪电一样冲过来。 李煜三人吓了一跳,看野猪冲过来的势头迅猛,同时闪过跑的念头,野猪在冲刺的时候,就是熊寅也会避其锋芒。 黑狗子仍平稳的端着手里的大黑鹰,眼睛凝视着冲过来的野猪,在离野猪十来米的时候,扣动了扳机。 “嘭”野猪沉重的倒地声响起,砸起了一阵尘土。 “狗哥,真有你的!”猴子兴奋道,当先走出去。 黑狗子收起了手里的弓弩,最后一个走出来。 地上的野猪头上插着一只利箭,箭尾露出一指长,射透进野猪的头颅,这野猪也还未死去,嘴里发出风扇一样的呼哧声,尖尖的獠牙上染满了鲜血,看着狰狞恐怖。 野猪身体庞大,一身尖针一样的鬃毛无力的垂落,眼神的瞳孔不甘的扩散,猴子上去踢了一脚,高兴道,“这野猪只怕不有两百斤,加上那头,这次收获不错。” “野猪的头颅坚硬无比,这大黑鹰居然射进去这么深,网上说的能透钢板,看来不假。” “这是离得近,距离远了效果就差很多。” 几人走到先前射倒的野猪的位置,这头野猪身形小了许多,獠牙短小,利箭插在心脏的地方,早已死透。 “原来是两公母,狗哥倒是做了件好事,死了也是一对。”猴子开玩笑道。 黑狗子僵硬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跟猴子说的一样这次收获不小,自己应该早些来这里面的,以前对师傅的话太深信不疑了。 李煜来到潭水边,这水像一汪绿漆,平静无波,仿佛一块巨大的翡翠,李煜只觉这水有种漩涡,扯着自己的心神,正要往前,被李刚拉住了,“小煜,你干嘛?” “我看一下这水,你不觉得这水很诡异么?” 李刚看了一眼潭水,眼里有深深的恐惧,摇了摇头,“没有,你不要靠近水。”硬是将李煜拉了回来。 李煜无奈,李刚眼里的恐惧他是看见的,或许他知道些什么,只是看他坚决的神情,想必也不会告诉他。 猴子和黑狗子两眼放光盯着野猪看得津津有味,一个想得是野猪肉,一个想得是钱。 李煜只觉空间戒指在手心发热,冥冥之中似乎有个声音在呼唤着李煜去潭底,以至于心神有些恍惚,李煜强自克制自己,甩了甩头,“这碧音潭确实有些诡异,空间戒指自从隐身后一直没有过异常,可能这潭底跟戒指有什么联系,但是凭现在的自己下去必死无疑,这险还是没必要冒了。” 突然李煜只觉后背寒毛炸立,一股危险的感觉涌上心头,回头一看,不觉惊骇莫名,只见一头豹子悄无声息的从他们先前藏身的地方闪电一样扑过来,在它的前方黑狗子正蹲在地上,从未离手的大黑鹰放在一边。 李煜大喝一声,“小心。”,向着黑狗子跑过去。 黑狗子本来就灵觉异常,在李煜的提醒一出,就觉不妙,伸手就抄向地上的大黑鹰,可惜已经晚了,感觉到疾风吹打在后背,当下也顾不得再拿弓弩,一个利落的翻身滚向一边。 后背险而又险的避过豹子的必死一爪,黑狗子却觉腿上一阵剧痛,大腿被豹子锋利的爪子抓中了,低头一看,一张长满尖利獠牙的血盆大口向着自己咬来,当下奋力错开双腿,只觉自己这下难逃一死。 事发突然,猴子和李刚目瞪口呆的呆愣在原地,这种几近绝迹的野兽居然出现了,而且狡诈凶残,一出手就干掉了他们当中最强的黑狗子。 忽然豹子发出一声痛吼,蓦地转身,脚下一块石头上粘了几根黄毛,它盯着前方的李煜,刚刚就是这个人扔石头砸中了它,豹眼里闪烁着愤怒的光芒。 李煜眼见黑狗子快丧命豹口,情急出手,捡起一块石头奋力砸过去,李煜现在的力气,即便豹子皮厚体重仍是剧痛无比,当下放过黑狗子,盯着李煜,双腿前屈。 “你们走,我引开它。”李煜转头向深山里跑去,知道自己成功吸引了豹子的仇恨,心里希望这豹子是个睚眦必报的主。 没让李煜失望,后面传来一声低吼,接着听到呼呼的风响,知道 自己引诱成功了,当下不再迟疑,头也不回,速度在瞬间提升到极致。 看着豹子追着李煜而去,剩下的三人目眦欲裂,双眼血红。 “老大!”猴子凄厉的喊声,在林子里久久回荡。 也不知到跑了多久,李煜停下来,“就你这畜生,也想伤我。”他转过身直面扑过来的豹子,抬起了右手,在离豹子前爪一米的时候,一股血腥气扑鼻而来,仿佛能看到豹眼里嗜血的兴奋。 “收!”李煜一声大喝,心里暗自祈祷,“空间不要误我。” 下一秒,豹子的身体从眼前消失,仿佛从来没出现过。 看到这头豹子在空间里茫然四顾,豹眼里满是防备,它很惊讶自己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不过在没察觉到危险后,很快就觉得这里似乎比外面的空气好了上百倍。 李煜也不管在空间里贪婪的呼吸的豹子,任它在外面凶狠残暴,称王称霸,在空间里可是自己说了算,以后有的是时间收拾它,也不急在一时。 李煜打量着四周,只见周围都是合抱的大树,脚下是厚厚的落叶,踩在上面跟地毯似的,也不知道自己一口气跑了多远,当务之急是赶快出去,深林里危机四伏。 第二十三章 鬼拳上 林子里幽深寂静,偶尔一声鹰啼猿啸划破长空,几只毒蛇迅速的滑过地面,李煜小心翼翼的避过荆棘树丛,挑开阔的地方走。 走了好一会儿,听见前面有水声,走过去见是一条小溪,只是溪水迅疾,怒浪湍猛。 李煜解下藏刀,在溪水边寻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坐下来,打量四周,全是古木参天,不见天日,要是没有指南针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 从早上到现在滴米未进,五脏六腑都快挤作一团了,身上也没有吃的,想到空间还有鱼,当下决定烤条鱼吃。 李煜的灵身进去的时候吓了豹子一跳,豹子也在水塘边徘徊,盯着水里的鱼流口水,跟了李煜他们一早上,它也是饿狠了,看见李煜进来,新仇旧恨涌上心头,直扑过来。 李煜站在原地不动,任豹子穿过自己的身体,重重的摔在地上,豹子翻身爬起来,还准备再扑,李煜可不给他机会,直接用空间力量把它拎起来重重的摔在地上,一下,两下,只见豹子眼里的愤怒慢慢的消失,转而是深深的恐惧,它不明白这人类为什么能控制他的身体。 李煜摔得烦了,看豹子也没力气反扑了,就不管它了,自个从水塘里抓起两条银鱼,有意在豹子眼前晃了晃就出去了。 豹子眼见恶魔消失了,艰难的爬起身,一瘸一拐的走到水塘边,仰着头想了好一会儿,犹豫着学着李煜伸出前爪,对着水面晃了晃,爪子上空空如也,豹眼里满是疑惑,刚刚那恶魔就是这样就有鱼了啊。 看着豹子露出人性化百思不得其解的表情,李煜快笑炸了肚子,在外面找了一堆树叶和枯枝,空间里也有调料,他在空间里放了一堆野外生存用品,就是没带吃的。 就在溪边把鱼清洗干净,看着手上雪白透明的鱼肉,李煜想到干脆再来份生鱼片,银鱼腥味很淡,做生鱼片简直再好不过,生火很快,把鱼穿了架在火上,刷上一层油就行。 再清理一条银鱼,用小刀切成薄而透明的片,在盘子里放好,空间养出来的银鱼一点腥味都没有,闻着还有一股清香,调好酱料就行,李煜尝了一块,味道绝了,银鱼肉细腻滑嫩越嚼越有味。 想到刚刚来的时候看见了黄姜,循着记忆走过去,果然一片脆绿的黄姜长得十分茂盛,黄姜药用作用极大,抗肿瘤,衰老等等,不过李煜纯粹是喜欢吃烤黄姜,味道跟苦瓜相似,苦中带甜。 李煜费力的拔起一块黄姜,巴掌大一块的黄姜极为难得,李煜很是满意。 回到溪水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脏兮兮的老头,正用手抓着自己的生鱼片吃的津津有味,李煜这下可不爽了。 “老头,你在这干嘛?” 老头头也没回,反而加快了伸手的速度,直到李煜又问了一遍,才慢腾腾道,“这肉是你的? “这除了我还有别人么?”李煜没好气道,盘子里的生鱼片只剩下残缺的几块,上面还有老头黑乎乎的手印,幸好自己先吃了一块。 老头用脏兮兮的袖子擦了擦嘴,也没有偷吃被人抓个现行的尴尬,指着烤鱼道,“鱼要糊了,快刷点油。” 看着吃完生鱼片还对自己的烤鱼虎视眈眈的老头,李煜无语了,不过很是纳闷,这深山老林怎么会出现一个老头,李煜边烤鱼边打量着老头,老头干瘦的身子,一身衣服破破烂烂,乱糟糟的头发沾着木屑和树叶,脸色红润,看不出老态,只是眉毛却是雪也似的白,跟乌黑的头发一比,显得无比怪异。 “这黄姜也不错,快烤上。” 老头一副自来熟的样子,抱着手臂指挥李煜,眼睛盯着烤得香喷喷的烤鱼几乎流口水了,看着十分猥琐。 李煜翻了翻白眼,把黄姜扔进火堆里,不想老头一声怪叫,“黄姜不是这么烤的,哎呀,你这傻小子暴敛天物啊!” “那你来烤啊!” “你居然让一个老人做饭给你吃,你这小子不光傻还没孝心,白长一副好模样了。” “这银鱼你是哪弄的?还有没有?再给老头子来一条,刚刚没吃够味。” 李煜几乎暴走,对猥琐老头的话闭耳不闻,这银鱼可是用灵泉水喂养出来的,这老头应该是吃出味来了,这老头来历古怪,还是早点吃完烤鱼走人。 “这藏刀是你的。”老头不知何时拿起李煜的藏刀,拔出来看了看,猥琐的眼里竟流露出一丝缅怀。 李煜专心在烤鱼,听到猥琐老头的话,吓了一跳,“老头,乱动别人的东西是不道德的,你不知道么?”这刀可是爷爷心爱的东西,李煜就是被豹子追着跑都没忘了拿,老头吃自己的鱼也没什么,要是吞了自己的刀可就惨了。 “这刀有什么好,砍柴都砍不动,你这么宝贝干嘛?”老头不屑的道,却是放下了藏刀。 烤鱼的香味渐渐扩散开来,李煜在鱼腹里刷了一层蜂蜜,接着开始在外面刷调好的酱汁。 “你这傻小子还蛮会烤鱼的嘛!”猥琐老头难得的赞赏道。 “那是自然。”李煜自得道,看着烤鱼逐渐变成褐色,知道鱼烤好了,李煜撕下一条鱼肉,也不顾烫扔进嘴里,实在是饿得狠了,烤鱼烤得鲜脆可口,还带一丝丝香甜,李煜只觉是这辈子吃过最好的烤鱼,还待再吃,突然只觉手上一轻,烤鱼不知去向。 “嗯!不错,好吃!” 李煜愤怒的回过头,不出意料,整条烤鱼被猥琐老头抱在手里啃,李煜握拳,张开手,再握拳,再张开手,“我忍!”忿忿的从火堆里掏出烤得黑乎乎黄姜,撕开外面烤得焦硬的外壳,露出金黄的肉,黄姜吃起来软糯可口,跟红薯一样,只是略带一丝苦味,过后满嘴清香。 “傻小子,看你小气吧啦的样,老头子也不白吃你的烤鱼,这本书就送你吧!” 猥琐老头从身上掏出一本皱皱巴巴的书,黑黄的纸页,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被老头蹂躏成这样也没坏。 扉页上什么也没有,李煜翻开一看,里面是人体动作的招式,“老头,这是啥书?武功秘籍?” “不知道,老头子也是无意间得来的,你拿去玩吧!”猥琐老头啃着烤鱼,不耐烦道。 李煜大学加过弘武社,当时社里各派武功都有,李煜虽然主修的剑法,但是对“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的太极拳和八极拳也有涉猎,这书上的招式跟他所了解的太极,八极,长拳,劈挂之类的拳种毫无相似,一招一式有些飘逸若仙,偏偏眼神动作却又凌厉凶狠。 “练拳不练功到头一场空,老头你送我拳法也不送我一套内功心法什么的,故意的吧!” “没有,你小子得寸进尺,老头子不过吃了你一条烤鱼,不过你要是给我几条银鱼,老头子可以考虑一下!”猥琐老头咂咂嘴意犹未尽道。 “没有了!”李煜咬牙道,自己加起来就吃了两口,这老头还不满足。 “算了,老头子今天还有事,下次再找你。”猥琐老头站起身,拿衣袖擦了擦油乎乎的嘴,头也不回的消失在树林里。 李煜拿着书胡乱翻了两翻,扔到空间里也就不管了,猥琐老头总算走了,世界清静了,对于猥琐老头的话自然没放在心上,也懒得再烤鱼吃了,喝了两口空间水就准备回去。 第三十四章 鬼拳下 李煜掏出指南针,向北走去。 绕过小溪,树木渐渐稀疏,嶙峋怪状的岩石裸露在地表,越往里走,岩石越来越多,仿佛一片石林。 印象中从来没有这个地方,李煜好奇的四处打量,周围怪石林立,这种岩石千疮百孔,却又坚硬无比。 往里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石林开始密集,几乎难以穿过,岩石上开始出现湿漉漉的水迹,混带着石泥擦了李煜一身。 李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过来,一阵水汽扑面而来,还能听到呼啸的水声,也不顾一身的烂泥,李煜循着水声就往前走。 前面是一条宽阔的溪流,水流很浅,不到膝盖,溪流的上游是三面绝壁,光滑如镜,水流从绝壁上奔流而下,扑打在绝壁下的一块岩石上,腾起一阵水雾,岩石仿若一座假山,下宽上窄,浑身布满细密的小孔。 李煜看了一眼也没在意,向下游看去,溪流向前流了不远,又是一道陡崖,溪流汇成瀑布流了下去。 这是条死路,李煜无奈的向着绝壁看去,水流急速而下,在阳光下形成一条浅显的彩虹,下面水雾缭绕,仿若仙境。 “咦!”李煜诧异的看向那块岩石,心神一动,向着那块岩石走去。 到了近前,李煜才发现绝壁下是个深潭,李煜只好折返脱了衣服游过去,游到岩石边,这岩石远比李煜想象的大,岩石下面方圆一丈,高度差不多四米。 岩石周身被云雾萦绕,远看仿佛是水流激起的水雾,李煜疏忽下也以为是,现在仔细一看才分辨出来,心里却是狂喜,幸好自己多了个心眼,几乎错过了一件奇宝。 这岩石叫云雾石,是一种奇异的岩石,云雾石,香石,石花号称石中三瑰,云雾石遇水化雾,在云雾石上淋上水,云雾石上细密的孔洞里就会飘出云雾,弥漫在云雾石周围,宛若仙境奇观。 李煜没想到误打误撞之下寻到了云雾石,三瑰自己已经得了俩,难道真是上天眷顾。 喝了灵魂液之后,李煜的灵魂力得到了加强,要是之前挪动这么大的云雾石到空间还真有点虚,现在几乎是轻轻松松就把云雾石放到了空间,不过绝壁上飞下的水流激起的水浪差点把李煜扑打进潭底,一丝没防备,连喝了几口水,当下忙奋力游了出来。 回到岸边,看着云雾石被移走后水流激起的漩涡,李煜心里百感交集,没了云雾石的绝壁也没了原来的壮观。 这条溪流一直向北流入垓雁湖,李煜顺流而下,正好在垓雁湖边遇见猴子和李刚带着一群人准备上山来寻他。 “老大,你出来了?你没事?太好了?”猴子抱着李煜,喜极而泣,李刚眼里也闪烁着泪花。 看着来寻自己的乡亲,李煜心里像一股暖泉流过,笑道,“谢谢各位,晚上我请客。” 上山的都是一群年轻人,包括李煜请的工人,带头的却是一个熟人——老鹰嘴的黄骨头,看见李煜还愣了下。 “您老人家怎么来了?”老鹰嘴离后村可不近,这么短时间是不可能赶来的。 “原来是你小子啊!难怪那天觉得面熟,却一时又想不起来,唉,果真是老了!”黄骨头摇头道。 “我来你爷爷这拿药,这俩小子抬着小黑狗回来说你们遇到麻烦了,你爷爷就让我带着人来找你,这两小子支支吾吾的话都说不清,我一看小黑狗那伤就知道你们遇见豹子了,你小子安然无恙的走出来,不错!” 回到家的时候,被奶奶好一顿埋怨,说是以后不许上山了,幸好猴子和李刚没有说出实情,否则李煜还真不敢想象这事的后果, 爷爷看李煜身上没伤,也就帮他说话,“没事就行,晚上做点好吃的给小煜压压惊。” 晚上李煜拿出猥琐老头的书给爷爷看,知道爷爷见多识广或许能看出这书的门道。 爷爷翻开书,脸色渐渐凝重,难以置信道,“鬼拳!” “鬼拳?” 看李煜不解的表情,爷爷解释道,“鬼拳相传是上古流传下来的拳种,非大毅力者不能习得,它融合了内外功和刚劲,却又迅疾如风,形似鬼魅,所以世人称之为鬼拳,鬼拳号称最神秘的拳种,几乎只闻其名不知其形。 鬼拳最后一次出现是在清朝末年,湖南有个武状元——陈魁,拳脚功夫威震大江南北,陈魁一次路经荒山野岭,突遇暴雨,幸好遇到一家客栈,客栈只有母女俩人。 半夜如厕的时候听见后院有动静,好奇之下,趴在墙上看去,只见那十六七岁的女儿在练拳,母亲在一旁指点,饶是陈魁阅拳无数,也不识少女练的是何拳种,少女出手如电,身影飘渺无迹。 当下按耐不住技痒,这时突然听到那妇女笑道,“客人看了这么久,下来指点小女一二如何?” 陈魁听了惊异不已,跳到院里,少女对她抱了抱拳,神情颇为自傲,陈魁自然是不能被一个小女孩看扁,摆开架势,两人莆一交手,陈魁只觉女孩拳影交叠,虚假实幻,还没看清对方的招式就被打倒。 后来陈魁连同那对母女都消失了,江湖上也就再也没有鬼拳的传闻。” 李煜听得目瞪口呆,鬼拳他还是第一次听说,没想到猥琐老头也够意思,没拿地摊货糊弄自己,奇怪的是爷爷怎么认识鬼拳。 爷爷似乎看出李煜心中所想,笑道,“这世上你不知道事多着呢,鬼拳没有在江湖上出现未必就是失传了,这书你是怎么得到的?” “上午在青云山遇见一个老头,吃了我的烤鱼,最后送了我这本书就走了,看着是本拳谱,可跟我接触的拳法没有一丝相似之处,我以为被那老头骗了。” “这书不似作假,这鬼拳应该也是真的,给你书的是个什么样的老头?” “那老头很古怪,说老又不老,总之说不上来,不过他的眉毛是白的。” “白眉?是他,难怪!”爷爷恍然道。 “他是谁啊?爷爷,你认识那个白眉老头?”李煜好奇道。 “何止认识,他还救过我一命,不过这老头怎么跑到这来了?”爷爷纳闷道。 “爷爷,这白眉怎么就过你的命呢?” 爷爷回忆道,“我年轻的时候和一个神医去神农架采药,晚上夜宿在一个山洞,半夜的时候冲进来一个人,把他们叫醒,迷迷糊糊的被他拉着跑了很远,突然听见后面传来呜呜的嚎叫声,听着似猿啸,想到关于野人的传闻,我和神医顿时清醒了,暗呼侥幸,这时方才看清拉我们的人是个长着白眉毛的人——白眉。 第三十五章 大富大贵 黑狗子就在爷爷的诊所,他腿上伤到了筋骨,在外伤方面,爷爷有绝对的权威,整个清河镇无人能出其右。 犹记得小时候,村里有个嗜赌成性的年轻小伙子,整日赌博,一次输了钱回家找母亲要钱,母亲怒其不争,难过的说,“儿子啊!你这样整天赌博以后可怎么办啊,我和你爸老了靠谁啊?” 小伙子也是个暴脾气,听了母亲话,拿了一把菜刀把自己左手的五根手指齐根剁下,发誓说,“我以后再也不赌了。” 母亲当时吓得魂飞魄散,呆滞在场,幸好当时他的祖祖也在,拿起毛巾将小伙子的断指接上,带着小伙子到了爷爷的诊所,血流了一地,当时看着十分瘆人,爷爷面色如常的给缝针,上药,最后手好了以后,小伙子还去当兵了。 爷爷的外伤药虽说不至于见效生肌,但是快速痊愈还是可行的,据爷爷说以前有个老中医,专治跌打损伤,接续断骨,手里有祖传秘方,检验秘方的手段十分奇特,他们砍断一颗小树,然后敷上特制的伤药,要是树活则药成,树死则药弃。 是以,李煜并不担心黑狗子的伤势,和爷爷聊完天后,李煜就和猴子,李刚一起去看他,北厢房很大,里面有两间病房,虽然是个乡村诊所,有时遇见病情过重,需要几个疗程,家又离得远的病人,这些病房可就用得上。 黑狗子正坐在床上吃饭,旁边站着两个小孩,在帮他扇风递水,是他的儿子——向明和女儿——向英。 这两个小孩李煜在吃饭的时候就见过,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裤子还打了好几个补丁,拿着一个碗,有好吃的都夹上,说是一会儿给父亲吃。 李煜给他们找了两件三郎的衣服换上,三郎上次从镇上回来买了不少衣服,看着两个孩子拘谨的样子,不由暗暗感叹,“真是两个懂事的孩子!”,把他们拉到跟前说,“你们俩不用夹菜,我跟厨房说了,让他们给你父亲另外做菜,有些菜忌口,你父亲是不能吃的。” 看着两个小孩似懂非懂,不好意思的低着头,李煜几乎一眼就喜欢上这两个懂事可爱的孩子。 看见李煜他们进来,向明和向英忙喊,“煜叔,猴叔,刚叔。” 人多喊得急,几乎呛到,猴子虽然不喜欢被三郎喊猴叔,对于这两个孩子喊猴叔,脸上不但不见半点不快,还一脸笑意。 黑狗子忙放下碗筷招呼,“几位兄弟快坐,这么晚还来看我。” 接着看着李煜道,“煜兄弟没事真是太好了,你是为了救我,要是有个好歹我真的没脸活着了。” 李煜笑道,“林哥严重了,我这不是好好的么,你现在就安心养伤,野猪肉我就收了,钱已经算好了。” 黑狗子拒绝道,“兄弟,这野猪肉哥哥实在不好意思收钱,我这条命还是你救的,再拿钱岂不是打我的脸么?” “林哥,这野猪是你早就射中的,所以这钱你是必收的,就是没有我,这豹子也奈何不了你,再说孩子们还小,这点钱给他们买几件衣服。” 黑狗子看了看孩子,两个孩子懂事的一声不吭,小向明还在贴心的给父亲扇风,眼里一酸,强忍住泪道,“兄弟,以后什么事跟哥哥说,上刀山下火海也不含糊。” “真是个朴实的汉子!”李煜心里暗道,好言劝慰了几句,猴子和李刚说了几句玩笑话,房间里的气氛轻松和缓不少。 第二天早上,李煜带着三只在施工地溜达,三只现在可以不用整天待在狭小的狗窝了,一路跑得欢实,它们的身体比刚买来是大了好几倍,虽然才过去半个月,但是也不会引起别有用心的人的注意。 五亩鱼塘也初具规模,施工队进展神速,现在已经在着手假山的修建了,任叔做事精细,李煜甩手掌柜当得心安理得。 突然李煜接到一个电话,是吴大贵打来的,开口就热情的好一阵寒暄,接着说,“老弟,大喜事,你上次送来的蔬菜我给你找着买家了,对方愿意出高价买你的蔬菜,不过有个小要求,想来你的基地看看,你看可行不?” 李煜说了地址,心里也是欢喜,这几天地里的菜疯长,他都有心去买几头猪回来养着了,卖不成菜,开个养猪场也不错。 跟卢保长打了个招呼,“保长,中午多炒几个拿手菜,有客人上门。” “放心吧!这新鲜野猪肉,拿来待客绝对巴适。”保长拍着胸脯保证,自从用李煜家的蔬菜做菜受到工人们的各种赞扬后,保长自信心极度膨胀,整个人俨然焕发第二春,活力四射。 从宾伯家搬回来的酒,李煜都放在空间里,为了掩饰,李煜特意修建了一个酒窖,只是酒窖空空如也,钥匙在他身上,别人也不会察觉,清河白酒是需要岁月沉淀的,等在空间里慢慢积淀,到时只会更加醇香。 附香石的钱也还没给许美婷,李煜对附香石的行价也不清楚,加上付正义的事,李煜感觉仿佛有块石头压在心里,沉甸甸的,现在他很迫切的需要挣钱,吴大贵的电话来得很是及时。 中午的时候,一辆白色的现代车开进李煜家的院子里,吴大贵从车上下来,一脸苦色,眼里却带着笑,对李煜道,“老弟,进你们村这路实在是飞一般的感觉啊,哥哥自打上了车,屁股挨着垫子就没超过三秒钟。” 李煜带着歉意道,“辛苦贵哥了,这路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也是无可奈何啊!” “理解,理解,只是麻烦老弟帮忙找张床,我车上还有位只怕需要躺躺了。” “躺什么?我什么路没见过,这路还奈何不了我。”接着从车上下来一个白白胖胖的中年人,莆一下车,有些没站稳,差点一趔趄。 李煜看见这胖子,呆了一下,这胖子除了脸有菜色,模样几乎和吴大贵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看李煜打量的眼光,胖子自我介绍道,“你就是李煜兄弟吧,我叫吴大富,大贵的哥哥。” 看着两个站在一起一模一样,白白胖胖,笑容可掬,大腹便便的胖子,李煜有些无语,此刻有些佩服他们的父亲,“大富大贵,他们父亲娶名字的时候真有先见之名。” 第三十六章 天价蔬菜上 富贵兄弟打量着眼前这栋简约精致的房子,脸上写满了惊讶,他们都是农村出身,这样干净,朴实,却又布局合理的房子在农村可不多见,周围风景如画,简直是一栋漂亮的别墅。 再看李煜拿出的茶叶,居然是雪山露尖,虽然不是很珍稀,但也不是一户农家随随便便就能拿得出来的,一时间有点看不透眼前的这个年轻人。 他们之所以不辞辛苦开车到小河村来,实在是有苦难言,而一切的根源都是眼前的年轻人惹起的。 那天吴大贵买了蔬菜后,一刻也没耽搁,当即就送到县城大哥那,吴大富在县城开了一家酒楼,叫百味轩,名气不小,吴大富听了吴大贵的形容后,要不是知道兄弟不会骗自己,几乎以为吴大贵在说天方夜谭,西红柿再好吃也还不是西红柿,难道还能吃出人参果的效果。 等吴大富半信半疑的吃了一个后,对吴大贵的话认同不已,这西红柿吃起来确实与众不同,说是仙桃也不过分。 吴大富决定拿这些西红柿送人情,毕竟一家生意兴隆的酒楼想要正常营业是离不开各种关系的打理,有时候钱未必是最有效的,还剩下的蔬菜就让厨房当今天的菜去做,西红柿珠玉在前,吴大富自然是不信还有能超越的蔬菜的。 等客人陆陆续续来了,来了一桌客人,一个人吃了一口清炒小白菜,眼睛一瞪,大喊一声,“这小白菜太好吃了!”接着在同伴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夹了几筷子。 来的人都是人精,当即抢过盘子,吃了一口都是两眼放光,有反应快的立即对服务员喊,“服务员,再来一盘清炒小白菜,不,再来十盘。” 旁边桌的客人半信半疑,看这几个人的表情也不是作秀,也试着点了两盘。 等吃过后,客人表情出奇的一致,有直接掏出电话打给好友的,“老齐,快来百味轩,这有道菜绝了,晚了可就没了,什么?五分钟?行,快点,我帮你点上。” “喂,老板,百味轩有道清炒小白菜,您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好,我这就给您点。” 有人点菜服务员自然是高兴,可都放着特色菜不点,点清炒小白菜就有些郁闷了,难道是这些人都改吃素了,幸好百味轩不是一般人可以消费的地方,就是小白菜利润也是可观的。 随着客人越来越多,点的清炒小白菜直线上升,李煜送的小白菜很快告罄,厨房也没在意,就接着上别处买来,可是客人一尝就不干了,“我要上盘的小白菜,一模一样的。” “这小白菜不对,我客人都在来的路上了,快换。” “是不是欺负我没钱,告诉你,我有的是钱,这小白菜多贵我都要,条件是我要先前的那种小白菜。”有那有钱的爷率先不乐意了,钱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数字。 “什么?你不知道,把你们老板叫来,老板不在?” “把小富叫来,我看他这家店还想不想开下去。” 百味轩走的是高端路线,来吃饭的都是非富即贵,酒楼自然是不敢怠慢。 吴大贵的电话几乎被打爆了,来电话的人有相识的,道上的,还有副县长,甚至有县长秘书,无一例外都是要吃清炒小白菜的,吴大富一头雾水,他刚刚送完西红柿,什么情况都不了解。 百味轩的厨师几乎崩溃了,炒一个小白菜被退回来一个,整个人都懵了,怎么同样的方法做出来的菜还会出现差别,这不是故意刁难么? 富贵兄弟回来的时候看见自家酒楼坐满了人,不喜反愁,接到厨房反应的情况,富贵兄弟自然而然排除了故意刁难,来吃饭的都是有身份的人。 采购经理看见富贵兄弟大倒苦水,“我们的小白菜一直都是统一购买的,同一批小白菜怎么可能出现质量不同的问题。” 后厨经理也是苦不堪言,“只是一道简单的清炒小白菜,再怎么炒也是那个味啊!” 一语惊醒梦中人,吴大贵对吴大富道,“我带来的菜不就是小白菜嘛,会不会是?” 吴大富也反应过来,对后厨经理道,“我早上让送到厨房的小白菜菜你们用了吗?” “用了啊,我还纳闷怎么菜还分批到。” 事情明了了,都是李煜的小白菜惹的祸,也是富贵兄弟疏忽大意了,要是早就尝了清炒小白菜,知道了小白菜的魅力,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焦头烂额了。 采购经理恍然大悟,当即道,“老板,这菜你是在哪买的,我现在就去买。” “买?”吴大富看向吴大贵,这菜是吴大贵带来的,人也只有他认识。 吴大贵却摇头道,“不行,一来一回时间太久了,当务之急是安抚好客人。” 县城离清河镇可是有三四个小时的路程,还不清楚李煜到底是在那个村子,客人还在源源不断的进来,吴大富当即道,“各位,非常抱歉,这清炒小白菜是我们最新的特色菜,独此一家,只是货源得来不易,我也是费了很大的劲才弄来这么多,等有了货源我立马通知各位,今天真的不好意思。” 客人虽然不甘心,但是也无可奈何,见安抚好客人,吴大富也是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来不及休息,又接到一个电话,看到来电显示,吴大富脸都变了。 一个稳重,富有磁性的声音传过来,“小富啊,你送来的西红柿很不错,我爱人很喜欢吃,这西红柿你是在哪买的?” 这声音的主人吴大富半小时之前还见过,是县城工商局局长——蒋国平,忙笑道,“嫂子喜欢就好,这是我兄弟特意从老家带来的,这次来的匆忙没带多少,我已经让他回去多带点来。” “嗯,行,不错!” 一间富丽堂皇的卧室里,一个赤裸着上身的中年男人满意的挂了电话,旁边躺着一个半裸的丰腴美妇娇嗔道,“又拿我来当幌子。” 中年男人看着美妇脸上的丝丝红潮,雪白的肉球半露,不由色心大动。 中年男人伸手扯掉美妇最后的布片,揉捏着美妇饱满高耸胸脯,惹来美妇一声娇哼,随即一翻身压在美妇不着寸缕的身子上,笑呵呵道,“没想到这西红柿让我重展雄风,楠楠,我们再战几个回合。” “噢,死鬼,轻点。”美妇一双欺霜赛雪的玉臂搂住了中年男人的脖子。 第三十七章 天价蔬菜下 这两天富贵兄弟茶饭不思,急得头发都快掉光了,因为李煜的电话打不通了,就在富贵兄弟几乎绝望的时候,终于打通了李煜的电话,不过作为驰骋商场几十年的奸商,富贵兄弟自然不能让李煜看出异样来。 怀着别样心思的富贵兄弟在看见李定坤老爷子后,心里的小算盘立马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神医。”富贵兄弟齐齐打招呼,语气谦恭无比,这下两兄弟心里的疑惑尽除。 李定坤不仅经常被请去镇上给人看病,有时县城也有人开着轿车来请,见识的达官贵人也不在少数,富贵兄弟虽然商人派头十足,但还入不了老爷子的眼。 爷爷笑着点了点头,“你们是小煜请来的客人吧?来了这不用客气,随便些。” 等爷爷出门后,富贵兄弟看着李煜,眼里的炙热能融化钢铁,“原来老弟是神医之后,难怪能种出这么神奇的蔬菜来。” 李煜开玩笑道,“蔬菜神不神奇我不知道,不过两位老哥要是再不来,我就准备拿来喂猪了。” 听到李煜想要用这菜养猪的时候,富贵兄弟几乎忍不住骂败家子了,用能做成极品珍馐的食材喂猪,简直是暴殄天物。 这时饭好了,卢保长特意在客厅安排一桌宴席,李煜拉着猴子陪着富贵兄弟,又假装从酒窖里抱出一坛清河酒,拍开泥封,一股浓郁的酒香飘出。 富贵兄弟都是好酒的人,看见酒后眼里满是笑意,闻见酒香,竖着大拇指赞道,“好酒!” 喝了一口酒,说笑几句,富贵兄弟和李煜的感情急剧升温,老哥老弟的喊了起来,李煜不由感慨,“男人之间的交情果然是在酒桌上最容易建立的!” “这是野猪肉?”吴大富夹了一筷子野猪肉,难以置信道。 野猪肉被保长变着花样做了好几个菜,回锅肉,盐煎肉,黄瓜肉片,风味猪肝,手抓野猪排,色泽味道不比百味轩的大厨差,这种柴火土灶搭配纯自然的食材,甚至还要更胜几筹。 “这野猪是昨天刚从青云山打回来的,可是费了不少劲,要不说两位老哥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李煜笑道。 吴大富又吃了好几口野猪排,眼睛一亮,“这野猪肉吃着味鲜肉美,肉质细腻有弹性,全无饲料野猪的那股骚味,我也是吃过不少野猪肉的,今天这野猪肉委实不错,老弟你那还有没,都匀给哥哥。” “果然是奸商!”,李煜暗道,“野猪肉还有不少,既然两位老哥需要,小弟自然是无有不允。” 吴大富喝的醉醺醺的,举起三根手指道,“老弟放心,我们哥俩决不让老弟你吃亏,这样,你手里的野猪肉我都按高出市面价三成买。” “老哥,没说的,来,再喝一杯。” 一顿酒喝下来,猴子的酒量让富贵兄弟心惊肉跳,没想到看着这小子精瘦样,一斤酒下肚面不改色,还有李煜看着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一个小伙子,喝了半天酒没半点醉意,让富贵兄弟暗暗心惊,“果然人不可貌相,深山藏的都是高手啊!” 吃完饭后,李煜带着急不可耐的富贵兄弟去菜园子看蔬菜,当看到满园鲜绿翠嫩的蔬菜时,富贵兄弟瞠目结舌,饶是心里早有准备,也几乎惊掉了下巴。 “这,这,这是你种的蔬菜?” 看着富贵兄弟呆怔的模样,李煜暗笑道,“对啊!两位老哥看着如何?” “没说的,这园子里的蔬菜我都包了,老弟你说个价,以后这菜我百味轩长期收购。”吴大富最先反应过来,既然占便宜的想法行不通,那还不如开出最大限度的诚意,而且李煜这好小伙子值得结交。 李煜自然是不知道吴大富内心所想,想了想道,“老哥,还是十块吧。” “老弟,十块你可是要吃亏的,你要知道为了这菜我的酒店里几乎上演全武行了,你重新说个高价老哥也答应你。” “老哥的好意小弟心领了,这是我们初次合作,和气生财嘛!以后老哥别怪小弟开价心狠就是了。” 猴子在一旁看得暗自咋舌,看着李煜眼里满是佩服,“十块钱一斤的蔬菜买的人还嫌开价低了,村里的蔬菜哪个不是几分几毛一斤的卖,就这样还被人往死里压价,老大果然是老大,种出来的蔬菜都能卖出天价来。” 这园子虽然方圆也就两亩,但是蔬菜种类多,加上灵泉水的灌溉,蔬菜看着煞是惹眼,红艳艳的西红柿,脆生生的黄瓜,绿油油的青菜,,, 特别是西红柿,结的密密麻麻,碗大的个头,几乎压断了半人高的枝桠。 富贵兄弟双眼血红的看着满园的蔬菜,仿佛即将扑向羔羊的饿狼,哆嗦着说,“老弟,快,快找人来摘。” 看富贵兄弟的样子,今天这菜不弄走是别想安心了,李煜喊上工地的工人下地摘菜,富贵兄弟也撸起袖子下田帮忙。 人多力量大,菜园的蔬菜很快就摘完了,工地的工人虽然常吃菜园子的蔬菜,对这些极品蔬菜已经习以为常,但还是享受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富贵兄弟更别用说,李煜都能看到他们眼里闪烁着¥¥的符号。 一共三千斤蔬菜,十块钱一斤,卖了三万块钱,来帮忙摘蔬菜的工人都傻眼了,眼里各种“羡慕嫉妒恨”,第一次看有人卖蔬菜卖到了这价钱,还是人家上门收购的,什么时候蔬菜都这么值钱了。 来看热闹的乡亲羡慕的看着李煜,对于李煜这个回村没多久的大学生第一次正眼相看,“大学生就是不一样,一季蔬菜卖得比我们一年都多!” 奶奶拿着三万块钱,脸上笑开了花,感受着周围羡慕的眼光,心里别提多得意了,自家孙子肯定是个有福运的人,一回家就挣了这么多钱,老人心里自动忽略了李煜回来可是败了不少钱。 乡亲虽然议论纷纷,对于李煜家的蔬菜却无二话,这没说的,傻子都能看得出来这蔬菜比自家强了不止一星半点,有那闻讯赶来想要两位老板电话的,在看见这些蔬菜后也闭口不提。 吴大富拉着李煜走到一边道,“老弟,你还得帮哥哥一个忙,这蔬菜我下午就得运走,你这有大货车没,帮哥哥找一辆。”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李刚家里有辆皮卡和东风货车,考虑到回来肯定是晚上,皮卡开夜路危险性高,李煜就让李刚开火车帮富贵将蔬菜送到县城。 第三十八章 买车计划 后村说大不小,李煜蔬菜卖了三万块钱的事很快传了开去,除了闲言杂语,眼红心热外,还有人登门求教,索要菜种。 急性子的奶奶带领全家又种了不少蔬菜,蔬菜其实需要打理,有些琐碎,李煜想偷懒,不过也没法,一是和富贵兄弟有过约定,扩大产量,二是蔬菜先有收益,还很可观,而其他的还处在投资,只进不出的阶段。 田里的西瓜都送到县城自家超市去了,富贵兄弟看着眼热,软磨硬泡着硬是分到了一杯羹。 到了七月,西瓜差不多在收尾了,别人都开始割瓜藤了,李煜家的还在结瓜,而且口感贼好。 幸福超市因为清河李记西瓜在县城声名鹊起,为了给西瓜起名字的事,又开了一次家庭会议,“蜂蜜西瓜,大西瓜,龙瓜——”这一系列名字充分证明李家人缺少那么几分文人才气。 最后还是爷爷一拍板,“我看就叫李记西瓜得了!”二十元一斤的西瓜并没有让人望而止步,每天都供不应求,从妈妈每次电话里欣喜的语气可以听出来,超市还是盈利颇丰。 其实凭父亲的经营手段,李煜并不担心李记西瓜的销售问题,他想要的是父母不再那么劳累。 原来看着母亲乌黑亮丽的秀发日益渐白,皱纹渐渐爬上了那张漂亮的容颜,父亲吃药从一片到一把,李煜心如刀绞,可怜天下父母心。 现在李刚每次去县城,李煜都会让他带一罐灵泉水去,灵泉水能调理父母操劳过度的身体。 等一切都弄好,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鱼塘已经竣工了。 鱼塘先是撒了一层生石灰,杀死土壤里的寄生虫之类的,本来想用水泥的,最后还是决定保持原样,张叔说到时塘里可以种上水草。 等了三天后开始灌水,从龙水井凿出来的涵洞,外面连接了一条宽阔的水沟。 李煜撒了些水草进去,这些水草已经在空间池塘里生长了一段时间,空间作物有个共同点,生命力顽强,这些水草洒在鱼塘里很快就成活了,也幸天公作美,一场及时的大雨后,鱼塘就彻底满了,因为塘底都是水草,所以塘里的水仍然是干净清澈。 塘边种了一圈槐树,都是从山上挖来的老槐,盘根错节,苍劲蜿蜒,看着郁郁葱葱,十分悦目。 鱼塘里只是投放了桂花鱼,江鲤和银鱼是三个种类,即使空间里鱼苗泛滥,为了让人不起疑心,李煜还是去张叔的养鱼场买了几千尾桂花鱼,银鱼,江鲤鱼苗,跟空间种类一样。 空间池塘里的繁殖太快了,稍不注意就密密麻麻的一塘,吃是吃不过来的,就是做虾酱也麻烦,不过这下鱼塘的鱼食倒是有了,都不用买饲料。 土山也垒好了,十多米高,顶上有二三百平米,李煜把空间里的花都种在山上,翠竹也栽种了不少,修了个青石台阶上去。 山顶中心建了个花池,把云雾石放在里面,喷泉洒在云雾石上,整个山顶云雾弥漫,仙烟袅袅,宛若人间仙境。 吴大富开玩笑嚷着让李煜随便开个价,他眉头都不皱一下,云雾石自然是不可能卖的,虽然奶奶很是心动,可是看爷爷紧张得不得了的样子,李煜一口回绝了。 上面本来想建个亭子,后来听爷爷的建议建了个药园子,李煜只好又培育了不少药苗,人参,天麻,铁皮石斛,黄精,贝母,三七,重楼等珍稀药材种在上面。 青云山上的那株何首乌也被李煜移植来,不出李煜所料,这株何首乌已经初显人貌,老人家当成了宝贝,每天都去看好几遍,要不是三只晚上在那守着,老人非得搬去那睡觉。 三只现在一米的身高,一身光滑如绸缎的黑毛,虽是两个月大小狗,看着很是威武英俊,至少很多母狗这样觉得,每次三只身边都围着几只等着翻牌子的后宫佳丽,只是三只还小,李煜严厉警告了一番,“未成年不得早恋,至于那啥就更不许了。” 其实李煜是想保持三只的纯种血统,遗憾的是谁叫三只都是公狗呢! 百草园旁边是五亩大的鱼塘,一眼望去,碧波无际,时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 李煜的空间里已经彻底空了,剩下的种子也被他培育成树苗,移植了出来,现在除了上党参和果树林,空间里就显得空旷了,李煜也不是没想过在空间里种菜,第一季空间蔬菜结果后让他彻底打消了这个想法,婴儿脑袋大的西红柿,牛角粗的黄瓜,棒槌一样的茄子等等,除了把空间当成种子培育基地,他还没想好该种什么。 倒是果林下的酒窖越挖越大了,已经到挖到几十米的深度,只是任李煜用灵魂力怎么探测,还是肥沃和厚厚的黑土,只好作罢,不过酒窖里面储藏的酒现在完全当得起“酒国”的称号。 果园的果子也被拿到父母的超市去卖了,超市彻底转变成水果超市了。 转眼到了七月底,李煜也闲了下来,等早上百味轩开车来装完菜后,李煜就开始琢磨鬼拳。 爷爷看着李煜练拳,道,“鬼拳诡异在千种人有万种练法,至于结果怎么样,就只有天知道了!” “很多人走了岔路,认为鬼拳就是奇谋怪招,讲究飘逸灵动,其实想错了,白眉曾轻轻松松一拳打断了一颗碗口粗的松树,他虽然不是鬼拳传人,但是也证明了鬼拳一派其实讲究的是刚劲,拳法藏内功,所以鬼拳是练拳即练功。” 李煜恍然道,“难怪白眉老头不给我内功心法,原来是他自个也没有。”对于白眉老头,李煜好感度增了不少,主要是这老头救过爷爷一命,他还是很感激的。 这时李刚和猴子开着车回来了,李刚每天都要往李煜家的超市送水果,其实运送水果走水路更好,对水果伤损小,不过幸好水果量不大,再多垫些稻草就行,而李刚也有了事做。 猴子负责百味轩的蔬菜,一应事务都是他在处理,李煜反倒是最清闲的。 李刚的皮卡车现在被猴子据为己有,两人现在都是有车一族,李煜驾照拿了好几年了,心想,“过两天就去买辆车,开不开是其次,这是身份的象征,不能被他们白喊一声“李总”不是。 第三十九章 旖旎的黄昏 第二天一大早,李煜和李刚就开着猴子的皮卡车去县城,临走的时候看了一脸幽怨的猴子一眼,丢下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猴子今天休假,他答应今天陪许美婷去滴水崖,许美婷这几天来了大姨妈,再加上心情不好,脾气很是暴躁,三郎都被骂得眼泪在眼眶里转啊转的,很是可怜,整天围着许美婷打转的猴子这几天都离她远远的。 “你说这许美婷,看着娇滴滴的一个大美人,发起脾气来怎么这么凶残。”李刚看着后视镜,郁闷道。 他脸上有道淡淡的抓痕,不仔细看是不明显的,这是许美婷的杰作! 李煜闭着眼不说话,看似睡着了,实则想到了那个旖旎的下午。 前两天黑狗子伤愈后,为了表示感谢,特意设宴请李煜他们三兄弟去喝酒。 五十度的高粱酒,饶是猴子和李刚这两个从“酒国”爬出来的“酒精”,也利索的钻桌子底下去了,李煜靠着强大的灵魂力量,虽然脑子里一片浆糊,还是能清醒的认得回去的路。 跌跌撞撞的回到家里,爷爷出门看诊去了,奶奶去找老姐妹喝下茶,聊天,家里只有许美婷和艳嫂两个人。 自从许美婷住进家里后,后院厢房就成艳嫂,许美婷,张芸芸的禁脔,艳嫂家就在后面,晚上也不回去了,李刚有苦难言。 艳嫂看见醉醺醺的李煜,忙把他扶到后院,嘴里埋怨道,“怎么喝这么多酒。” 接着冲厢房里喊,“美婷,别跳舞了,快去泡杯葛花茶来。” 李煜隐约听到厢房里的音乐声,他知道家里的三个美女喜欢跳舞,还去镇上买了不少碟片和健美服回来,心里也很好奇。 “来了!”许美婷应道。 艳嫂把李煜扶到屋里,在凉椅上躺着,李煜闻到空气里有一股淡淡的女人身体的馨香。 家里各种中药茶都备有齐全,许美婷很快就端来一杯葛茶,也忍不住埋怨,“酒有什么好喝的,一个个都喝,真是不懂你们。” “小煜,你刚哥呢?你们怎么没一起回来。”虽然艳嫂冷落了李刚,但是小夫妻恩爱着呢。 李煜揉了揉脑袋,感觉脑里灌铅一样,“他们喝昏过去了,我一个人背不会来。” “你都喝这样了还背别人,自己能回来就不错了。”许美婷没好气道,却是很贴心的替李煜揉着太阳穴,很是温柔。 艳嫂突然说今天约好了要和村里的姐妹打牌,并邀请许美婷一起去,许美婷一听就明白了,艳嫂担心李刚,不好意思明说,其实是想找借口让她跟着去接李刚,于是她哼哼唧唧的说不舒服,赖在沙发上不起来了,艳嫂怎会不懂呢?但也没办法,李煜这样子也需要有个人照顾。 艳嫂一走,许美婷立刻就舒服了,她给李煜添了杯葛茶,又拿了块湿毛巾敷在李煜额头上,接着回房换了套粉色的健美服,把长发扎成马尾,然后来到客厅,打开影碟机跟着做起健美操来。 那套二件式紧身服还是许美婷在镇上买的,相当性感,胸部以下一截的白皙腰身展露无遗,臀部也露了大半,以前她也没在李煜面前穿过,但今天可不同啊,经过酒精强烈的刺激,李煜感觉到了临界点了。 “喂,婷姐,这里还有男人呢!”坐在一角的李煜忍不住提抗议了。 ”呦!小煜,你什么时候变成男人的?这么大了,连个女朋友也不带回来。”许美婷不屑的撇了撇嘴。 许美婷只大李煜两岁,自从和家里人熟了以后,她在李煜面前总是老气横秋的,俨然一副大姐样,李煜懒得和她说,便继续喝茶水,但眼睛却控制不住的往那边瞟。 “一、二、三、四……听我的口令,跳……”许美婷按照指令,双手叉腰,舞蹈般的跳跃着,胸前那两团高耸的软肉,随着音乐的节奏,剧烈的抖动,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蹦出来。 许美婷喝了灵泉水后,不仅皮肤白皙嫩滑,身材丰满了好些,尤其是乳房,明显大了一圈,它们在那略显小的健美服内被挤弄的情景实在是难以形容。 李煜直勾勾盯着许美婷那绯红的双颊,盈盈的秋水,细嫩的肌肤,雪白的手臂,可爱的小肚脐,只手盈握的柳腰,饱满的大腿……小腹里不禁升起一股热流。 “哼,往哪看呢?”许美婷突然对李煜发起娇嗔来。 李煜一惊,醒过味来,原来茶杯已经扔到一边去了,他现在是毫无隐讳的看着许美婷。 “看看怕什么呀?又少不了你一块肉。”李煜腆着脸说。 “呸!当心鼻血止不住。”许美婷俏生生的白了他一眼,似笑非笑的轻啐了口。 她现在明知道李煜在看,但还是满不在乎的作起了弯腰动作。 坚挺的臀部下,那窄小的短裙根本遮不住那微微隆起的神秘之处,听着轻微的细喘声,闻着混合汗味的百合般香甜体味,李煜只觉整个人都亢奋起来,再也没法躺着了,就站了起来,准备出去,再待下去他怕会出丑。 突然许美婷身子不稳,一个趔趄,身子直直的向李煜倒来,李煜只觉一阵香风撞来,砰的一声,许美婷柔软的女人躯体撞过怀里,哎呦一声,李煜本来就立身不稳,两人一起摔倒在地上。 李煜只觉仿佛躺在一团棉花上,又软又绵,想象的地面并没有出现,感觉手上软软的,不由诧异的动了动。 “啊哦,小煜。”许美婷娇柔的痛呼一声,声音有些怪异,鼻音甚浓,一只白嫩的美手紧紧抓住李煜的手腕,不让他再乱用劲。 感觉到许美婷的羞恼,李煜才反应过来,他抓到手的是许美婷胸口的软肉,不痛吟才怪呢。 看着许美婷娇艳的脸庞,身体紧挨着她香软的身体,李煜只觉又舒服又难受。 “婷姐,我要你。”李煜贴住许美婷娇嫩的耳朵呢喃,一边就伸手就摸向那饱满的酥胸。 这下许美婷可吓坏了,她尖叫起来,拚命挣扎着,小拳头不停的打来,但柔软又有弹性的臀部在扭动中,让李煜舒服的一声呻吟,许美婷更慌了,双腿夹住李煜的手,不让他有下一步行动。 “不要,小煜,你喝醉了,你不要乱来,三郎马上要回来了。”许美婷又羞又急,带着颤音道,李煜坚硬的胸膛搂着让她,浓烈的男人气息让她空虚的身子几乎把持不住。 戒指上突然流出一股清凉的气息,在李煜身体里环游了一遍,李煜顿时醉意全无,欲望全消,再听到许美婷说三郎,彻底清醒过来。 许美婷被李煜拉了起来,抬手就想给李煜一耳光,看到李煜红透的俊脸,终是没打下去,狠瞪了李煜几眼,低低骂了句,“小流氓”便咬着嘴唇,喘着粗气,扭头向外面跑去。 突然车子一阵晃动,李煜被颠醒过神来,听着李刚骂骂咧咧的声音,抬眼看去,只见本来就狭窄的路边全是磨盘大的石头,让车辆几乎是在夹缝中穿行。 这条路一直都很不好走,从后村到清河镇的公路,要是在山洪过后,路上全是石头,行人难通行,车辆更难通行,李煜决定买完车,回来的时候从宜城那边绕行。 镇上有到县城的班车,不过很是坑爹,见人就停,根本跑不上速度,本来三个小时的路程,硬生生能跑五个小时,还不如坐船方便。 第三十章 双姝上 老县城原来被水淹了,新县城建成没几年,看着很是漂亮,加上县城两岸风景秀丽,吸引了不少人来旅游,做生意,定居,虽然是县城,也很是繁华。 李煜和李刚直接去父母的超市,有许久没来县城了,看着有种陌生感。 “幸福超市”现在已经正式改名“幸福水果超市”,父母听了李煜的一见,将超市重新装修了一遍,买了冰箱展柜,除了李记西瓜是超市特色,其他的水果也走精品路线,毕竟这里30%的水果是果园出产。 超市门口停了两辆水果车,李海军在一旁拿着笔正在记录,现在他轻松了不少,不再亲自去进货,李煜远远看着父亲似乎又胖了不少,心里也是高兴。 到了近前,喊了声,“爸”。 李海军抬起头,看见李煜,惊喜道,“小煜,小刚,你们来了,快进去歇会儿。” 当下账也不记了,带着李煜两人进去。 超市里面还有间厨房,程文秀正在做饭,听见声音,从厨房探出头来,“你们先坐会儿,马上可以开饭了。”语气里很是高兴,李煜都能听到接着锅勺剧烈的碰撞声。 吃完一顿虽然并不是很丰盛,但绝对温馨的早餐,李刚去中心市场买货,李煜陪着父母说话。 跟父母说了买车的事,父亲第一个支持,母亲白了父亲一眼,接着道,“买车我是不反对的,但是到镇上的路那么恶劣,你开车我不放心,要买车,等路修好以后再说。”语气很是坚决。 李煜顿时泄气了,没想到一向开明的母亲居然反对,听母亲的语气,买车的事可能要泡汤,当下求助的看向父亲。 李海军抵不过儿子的眼神,虽然惧内,但是为了买车这个所有男人的选择,仍强自硬着头皮道,“路烂,可以,可以买好车嘛,再说小煜自己能挣钱了,有辆车,也好,也好,也好娶媳妇,你不是一直想要抱孙子嘛。” 程文秀瞪了李海军一眼,半信半疑道,“真的?买好车就行了?” 李煜和李海军父子俩默契的同时点头附和,“真的!真的!” 程文秀想了想,“那就买好车,既然是买车找媳妇,那车就买好的,说不定就能给小煜带来个好媳妇。 听了母亲的话,李煜苦笑不得,“感情母亲答应买车是因为买好车能找好媳妇,,,,,,” “小煜,买车需要多少钱?妈手里还有十万块钱,你先拿去,挑那好的,结实的买。”母亲虽然说是买好车娶好媳妇,其实还是担心李煜的。 李煜笑道,“妈,我有钱的,你放心好了,这钱你留着去买衣服啊,弄头发啊,买首饰好了,你这么漂亮,就要打扮打扮。” 程文秀没好气的白了儿子一眼,眼里却是笑意,“妈老了,打扮什么,别人会笑话的。” “妈哪里老了,爸原来可是说了,当年你可是有一堆追求者,他娶你的时候,不少年轻小伙子心伤得啊,只差没去跳河了。” “就会贫嘴!”程文秀再也忍不住,宠溺的在儿子头上拍了拍。 母亲长得确实漂亮,加上一直喝空间水,一头亮丽的如云乌发光泽四溢,虽然在笑的时候,已经有几丝鱼尾纹,但是在李煜眼里仍是最美丽的女人。 买车的事李煜早就跟吴大富商量过,得到了吴大富的允诺,他答应会帮忙,李煜也不是很担心,到时直接去找他就行。 等来买水果的人陆陆续续的进来后,李煜才真正知道幸福水果超市有多红火,果园的水果基本没人讲价,再加上父亲巧舌如簧的推销,李煜只看见大把大把的毛爷爷到了母亲的手里,不由感慨道,“果然最辛苦的还是种水果的人。” 李煜站在一边也帮不上什么忙,想着还不如去买车,当即跟母亲说了声,开着李刚的车就走了。 百味轩位于县城中心路,面积不小,后院建有停车场,李煜下车锁好车门,看了看百味轩的环境,古风古味,别有一番韵味,没想到富贵兄弟看着市侩,不曾想却有颗风雅的心。 然后走向三楼,三楼是办公楼,要从后门进,李煜来过几次了,熟门熟路,刚要转进楼梯,后面有人叫他的名字,“煜老弟,早就看见你来了,叫你半天没应……” 李煜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谁了,回头笑道,“富哥,你怎么来这儿了?” 向李煜走过来的除了气喘吁吁的吴大富,还有个看上去30余岁的中年美妇人,看见李煜,对着他笑了笑。 中年美妇一头精神的偏分短发衬托她的脸蛋更加圆润,雪白的肌肤,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笑得时候,散发出成熟女性的浓郁气质,一身黑色的运动套装让她显得更加神采奕奕,上身衣链半拉开,李煜居高临下,能看到她露出了里面薄薄的白色半透明香奈儿内衣。 “老弟,给你介绍下,这是工商局局长夫人。”吴大富也是一身运动服,满头油汗,气喘嘘嘘道。 “嫂夫人,这是李煜老弟,别看他年轻,上次的西红柿就是他种出来的,我现在店里的菜都是他供应的。” 美妇眼里闪过一抹惊异,转瞬即逝,接着对李煜伸出手,笑道,“我叫倪楠,你叫我楠姐就好。” 倪楠粉嫩美艳的脸颊,珍珠般柔嫩粉白的耳垂,粉白娇嫩的脖子,看着20出头,其实,她已经33岁了,不过就凭人家局长夫人的身份,想要年轻个几岁,问题还是不大的。 李煜感觉倪楠的手微凉柔嫩,柔若无骨,虽然工商局长夫人的身份不算贵不可言,但是做生意最忌讳的是得罪人,尤其是官面上的,当即笑道,“楠姐好。” 吴大富在一边暗道,“这小子倒会顺杆爬,要不是知道他的为人,还真要被他这幅憨厚朴实的样子蒙骗。” 倪楠对吴大富道,“既然你有客人,那我就不打扰了,我先跟你提到事,你可不要忘了。” 吴大富忙应道,“当然不会,我都记着了,你慢走,我就不送了。” 倪楠对李煜点了点头,接着转身走了,转过身李煜才看见倪楠紧绷的运动裤里面,是滚圆肥硕的美臀,“果然是个尤物!” “漂亮吧?”吴大富凑到李煜身边,贼笑道。 一股汗酸味扑鼻而来,李煜忙捂着鼻子跳到一边,“什么啊,那可是局长夫人。” 吴大富也不在意李煜嫌弃的表情,笑道,“你小子就别装了,家里不是还藏着一个大美人一个小美人么,你小子什么货色,我还不知道,再说人家是真的漂亮,县城双姝可不是白叫的!” “县城双姝?” 第三十一章 县城双姝下 ”十二年前,县城有个传奇人物——倪青云,倪青云是从市里调下来的,接任公安局局长,当时县城有“花都”的称号,流氓地痞,戏子妓女,三教九流,你永远想不到有多糜乱,就像你永远不知道每天会从江里捞起多少具尸体。 当时的倪青云接连破获多起大案,拉下数位巨头,可以说是如日中天,在县城真的是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尤其是在当时的扫黄打非风暴中,他连续在指挥部工作72小时,一举端掉了县城里20多家大、中型涉嫌色情行业的浴场、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一时间县城真的是谈色而色变! 更加让人佩服的是,风暴过后他硬是顶住压力,把那些前来说情的各级官员的要求、请求、哀求全部扔出办公室!这一来,使倪青云得了个铁面倪青天的称号,在县城乃至市里一时无两。 当然,这样的倪青云也得罪了不少人,可是敢动他的好像没几个,很简单,他的夫人就是当时的市委书记王忠的女儿! 其实,这个后台只是大家知道的,不知道的……“ “算了,说远了。”吴大富摇了摇头,掐断了话头。 李煜听得正入迷,被吴大富弄得一愣,诧异的看着他,“后来呢?” “后来?呵呵!”吴大富面带几丝讥嘲,又有几分愤懑,“倪青云在一次视察工作中,突然发生了暴乱,被活活打死了。” 李煜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道,“怎么可能?”。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这世上你不知道的事多着呢!”吴大富拿了瓶酒,“八二年的拉菲,来不来点?” 说着,也不顾李煜,自个倒了一杯,一饮而尽,李煜拿过瓶子一看,有一种想骂娘的冲动,“枇杷酒,润肺止咳。” “呵呵,这两天嗓子不舒服,医生说不能喝酒。“吴大富捉弄了李煜一下,心情好了许多,接着道,”倪青云有两个女儿,倪珠和倪楠,出落得如花似玉,美艳不可方物,县里,市里,省里,垂涎着倪家姐妹的大小伙子数都数不过来,什么富二代,官二代,红三代,,,,乃至平民小子,要是能得到倪家姐妹,“真的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一步登天,倪家姐妹当时也被好事的送了芳名“县城双姝”。 “倪楠你已经见过了,怎么样?”吴大富笑着看着李煜道。 “天生尤物!”李煜想了想,很诚实的道。 “是啊!” 李煜眼看吴大富今天有些多愁善感,他可是有正事在身的,这些陈年旧事跟他毫不相干,“富哥,倪家双姝的事就不说了,我现在一介平民,那些官场上的恩爱情仇跟我离着十万八千里呢,我来找你是有事请你帮忙。” 吴大富略带不满的看着李煜,“你小子,忒惫懒了!”随后喝了口枇杷酒,戏谑道,“谁说跟你无关,人家都找上门来了,你还想躲么?” “找上门?”李煜疑惑道,随即反应过来,“你是说倪楠?她不是工商局夫人么?找我干嘛?富哥,你逗我呢?” “谁逗你了?你以为我闲得没事么?”吴大富没好气道,“倪楠的姐姐倪珠是现在的天地缘酒楼老总,本来跟我井水不犯河水,虽有点竞争,但总体还算和谐,自从我酒楼的用了你的菜以后,双方就不在一个档次了,要不是有老顾客的照顾,天地缘说不定都关门大吉了。” 在县城,提到百味轩,就会有人想到天地缘。这两家大酒楼就隔着一条街,几乎门对门,竞争的意味非常明显。火药味浓时,甚至有过几次武力摩擦事件,厨师对厨师,服务员对战服务员,这事在县城的普通民众中间流传范围很广。 吴大富说的井水不犯河水,这是从何说起? 面对李煜寻味的眼神,吴大富老脸难得一红,尴尬道,“那是以前,现在天地缘老总不是倪珠么?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原来又是一个县城双姝石榴裙下的崇拜者,难怪这个老狐狸说起倪青云来,一脸沉重悲切! 李煜顿时明白了,肯定是天地缘老总倪珠几句甜言蜜语哄得吴胖子不知东南西北,倒豆子一样说了个干干净净,李煜有种被出卖的感觉,果然爱情除让人精虫上头,更会变成痴白傻,吴胖子这么精明的一个人也免不了俗。 看着李煜鄙视的表情,吴胖子恼羞成怒,“我是你想的那种人么?” 李煜很是赞成,“是!” 吴大富瘫倒在沙发上,无力道,“你以为我想啊!人家妹妹是局长夫人,外公是原来的市委书记,我只是个商人,在人家眼里屁都不是,我这几天一直托病不出,躲着不见,今天倪楠就亲自来了,我能怎么办?人家听说我身体不好,就邀请我去跑步,我的酒楼一直是他老公张家明关照着,我拒绝得了么?” 李煜看着一脸激动的吴胖子,暗道,”哥大学好歹是话剧团的顶梁柱,你这演技也忒浮夸了吧!“不过也不揭穿他,语气平静道,”我只是个种菜的,谁给的价高我就卖谁,这县城也不是只有你们两家酒楼,也不是只有一个县城,退一万步来说,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管不着。“ 吴大富看李煜语气不善,忙赔笑道,”我的好兄弟,你说什么哥哥都依你,只是我已经答应了人家今天上午见面,你看?“ 李煜还没做声,突然一个服务员进来道,”吴总,倪总来了。“ ”嗯嗯,知道了,请她进来吧!“吴大富端正身子道。 李煜抬手阻断了吴大富准备开口说话,”我先看看所谓的“县城双姝”到底是不是名副其实。“ 听着外面走廊高跟鞋”嘀嗒嘀嗒“敲击地板的声音渐行渐近,李煜眼里的好奇味愈浓,能让吴胖子答应并联手给他演一出好戏的女人到底有何能耐? 倪珠一进房间就对吴大富娇笑道,“富哥,听说你最近身子有恙,我特意给你带了藏羌冬虫夏草……”说着将礼品盒放到吴大富的办公桌上。 吴大富脸上满是苦笑,”没事了,有劳妹妹关心。“ 倪珠一身标准的职业套装,上身浅蓝色衬衫被一对饱满高高撑起,下身是天青色一步裙,露出粉白结实的小腿,虽然是一身再平常不过的套装,但是仍然掩饰不住倪珠身上那往外散发的淡淡的性感。 第三十二章 一丘之貉 倪珠是现在的天地缘老总,她手下酒楼成片,据说34的倪珠大学刚毕业就在商场里摸爬滚打,凭着自己的本事和人脉很快就在商场站稳了脚跟! 由于她是学工商管理的,就从一个小小的酒店管理层做起,一路爬到现在县城富豪前十的位置,她和妹妹倪楠被并称为县城双姝。 和倪楠的娇艳美不同,倪珠属于那种丰腴富态的贵妇美,微胖的身材使她显得更加雍容华贵。 倪珠俨然中年美妇的模样,古典的鹅蛋形脸蛋,弯弯的柳眉,笔挺的小瑶鼻,红润的小嘴,高耸饱满的双峰走路配合翘挺的圆臀,修长圆润的长腿,很是诱惑。 李煜怀疑她就是那种走在路上经常让交通事故频繁在她身边发生,行人不小心撞上电线竿,开车的不看前面撞到行人或与对面迎来的车接吻的美女事故肇事者。 倪珠说完了话,感觉气氛有些压抑,看见吴大富欲言又止,而李煜又一副玩味的眼神打量着她,聪慧如她,片刻便猜到事情的前因后果,当下展颜一笑,对李煜道,”你就是李煜弟弟吧?我叫倪珠,你要是不嫌弃,就叫我声倪姐。“声音绵柔,带着香气,吐气如兰。 ”倪总说笑了,小子可高攀不起。“李煜淡淡道,虽然倪珠是个大美女,可李煜也不是轻易被美色迷惑的,玫瑰虽香,但是带刺的玫瑰是棘手的。 吴大富嘴唇动了动,刚想说话,被倪珠一个眼神止住了,”李煜弟弟,是我们不对在先,但是凭心而论,我们是商人,所追求无非是利益,要是一个商人能用最少的成本赚取最大的利益,也就是利益最大化,那他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你的蔬菜就是我们利益最大化的筹码,我们从未想过压价,只是希望你能和我们合作,经由我们来赚钱,于情于理都不会叫你吃亏,毕竟没了你的蔬菜,我们说什么都是空的。“ ”而且,这蔬菜你肯定也是想卖好个价钱,我们能给你最大的诚意,既然我们有共同的目标,那么我们合作才是共赢,你觉得呢?“ 李煜闻言暗暗吃惊,”这女人果然不是花瓶,能让吴胖子折服的不只是她的美貌,仿佛一切在握的自信才是她驰骋商场的无双利器。“ 见李煜没做声,吴大富急道,“小煜,哥哥对天发誓从未想过要占你便宜,我们合作了这么久,你还不相信我么?” 李煜也知道吴大富说的是实情,或许他们想要联手收购李煜的蔬菜,或许也有压他菜价的意思,或许达成了什么目的,并且还牵扯到工商局长,其中肯定有李煜不知道的猫腻,凭李煜目前微末的实力,有句话就很贴切,要是被命运强奸了,既然不能反抗,还不如享受,有一个强大的合作者未尝不可。 并且正如倪珠所说,都是商人,商不逐利,一切皆休,目前看来李煜和他们合作并无坏处。 唯一让他芥蒂的是吴大富的欺骗,凭着李煜逐渐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吴大富的百味轩不可能也不敢一个人独吞,在李煜还没找到别的买家的时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也可以说“软硬兼施”给李煜一个买家,其中吴大富自然是最大的获利者,站在商人的角度,谁也无法去说吴大富的选择是错的。 果然无奸不商! 倪珠静静的看着李煜,不发一言,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此刻这种自信的女人才是最有魅力的。 “行!我答应合作。”李煜缓慢道,“但是我有个条件,怎么分配由我说了算。” 李煜的话大出吴大富和倪珠两人的意料,吴大富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看着李煜露出的白牙只觉瘆的慌。 倪珠很干脆的答应道,“行,我答应你,富哥,妹妹对不住了!” 说完再也忍不住笑意,”咯咯“娇笑,胸前的衬衣再也承受不住,崩开了两颗扣子,一时只见酥胸乱颤,乳波荡漾,李煜只觉一片白花花的肉在眼前晃啊晃的,眼神都直了。 ”好大!“ 察觉到屋里两个男人异样的眼神,倪珠顺着他们的眼光,一声惊呼,“啊!”,慌忙捂着胸口,饶是比李煜大了几岁,也不觉脸泛红晕,白了李煜一眼,“小色狼!” 李煜大叫冤枉,又不是我一个人看,没见吴大富哈喇子都快滴到脚面了,吴大富干咳一声,老脸难得一红。 “小弟弟,你占了姐姐的便宜,到时可要记得多照顾姐姐点。” “会的,我会好好照顾珠姐的。”李煜特意把照顾两个字咬得很重。 倪珠整理好衣服,拍了拍胸口的褶皱,李煜眼见那对饱满的玉兔弹力十足的跳了跳,忙转过眼去,“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个勾人心的妖精,祸国殃民的西施。” 倪珠见李煜红透的耳根,不由暗笑,“跟老娘斗,你这小豆芽还嫩了点。” 对于李煜和倪珠的眉来眼去,吴大富眼不见心不烦,从头到脚升起一股无力感,颇有种被队友出卖的感觉,现在他总算明白李煜先前的心情了。 李煜看着颓丧的吴大富,心里颇有一丝快意,“任你老奸巨猾似鬼,小爷也让你尝尝我的洗脚水。” “既然我们都同意了,那就签订合同吧!”倪珠提议道。 任吴大富如何的不情愿,还是在合同上按下了肥嘟嘟的大手印。 倪珠满意的拿着合同纸页,娇靥如花绽放,突然想到一事,“对了,今天晚上有个商宴酒会,富哥你去么?” 吴大富想了想,“我这几天不能喝酒,去了也没意思,我准备让小煜替我去。” 李煜不爽道,“别扯上我,你的事跟我无关!” 吴大富也不在意,呵呵一笑,“呵呵,那再说!” ”小弟弟,祝我们合作愉快,姐姐还有事,先走了,以后姐姐请你吃饭。“倪珠送了一个大大的秋波给李煜,娇笑着出门了。 等倪珠出门了,吴大富本来沮丧的样子立马荡然无存,对着李煜道,”小煜,谢谢你了。“ 第三十三章 路虎卫士 “富哥,我也要谢谢你!“ 吴大富给李煜介绍一个强力的合作者,李煜则平衡吴大富和倪珠间的关系,没有谁是真正意义上的输家。 吴大富正色道,”都是兄弟,说谢就不必了,你这次是来买车的,有看好的没?“ 李煜”不好意思“道,”还没,我这不算等着富哥给点宝贵意见嘛!“ 吴大富想了想道,“小煜,如果是你自己用,我建议你买一些高性能的越野,毕竟清河镇的山路太复杂,一般的国产越野经不起折腾,爬坡越野能力更差,说实话,我对清河镇的山路深有体会,一般的越野车都征服不了清河镇的复杂地形。” 越野只是品牌当中的一个车型,很多门店都是搭配着卖,很少有越野专卖店,因为专卖店需要汇集众多品牌的越野,要处理的关系很复杂,需要很多资源才能撑得起来。 吴大富开着他的bmw带着李煜去看车,朝云路基本都是汽车店,两人把车停在路边停车线内,出来时,早有售车小姐出来迎接。 售车个子不高,160左右,圆脸,面目清秀,身材很好,腰细臀圆,她自我介绍叫陈薇。 就算不认识这辆特殊车辆的车牌,也不会有售车小姐不认识bmw的标志,所以这位姿色上佳的女孩非常热情。 “两位先生,欢迎光临我们越野专卖店,我们这里有国产和进口的所有品牌越野车,只要先生说得出品牌和型号,就算本店暂时缺货,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帮你调货。”这位漂亮的售车小姐非常自信,所以口气也很大。 “所有品牌的越野都有?呵呵,那就这家了。”李煜喜欢货全的车店,省得到处乱跑,“带我们去进口的越野车去看看。” 坐着bmw车来的客人,想也知道怎么都不会买一辆便宜的国产货,陈薇脸上喜意更浓,服务更到位,面上带着笑容,领着李煜往里面走,李煜走在她后面,看着她穿着牛仔裤的丰满屁股摇曳多姿,不由暗叹,县城怎么这么多美女,难道是山水养人。 陈薇把李青云领到进口区,指着一排颜色迥异的越野说,这是jeep牧马人,它的设计简洁而硬朗,几乎一切布置与细节都是在为越野与荒原行车而考量, 这是揽胜,是当今世界顶级四轮驱动豪华车型。从1970年推出至今,揽胜一直是四轮驱动车领域的最高标准,无论是穿行崎岖泥泞的山间还是去歌剧院等正式场合,揽胜同样胜任有余,铝制车身的线条优雅大方且和谐匀称,杰出的内饰设计,宽敞、透气的客舱展现了传统的工艺、宜人的美学效果以及对高档材料的杰出运用,其核心是备受欢迎的指挥官式驾驶姿势,豪华的座椅使驾驶者高居在上,可以轻易地发现道路上的危险情况。 这是路虎卫士,是一款有着纯正越野风格的高级吉普车,它是路虎品牌中资历最老的车型,坚固、耐用、越野能力出色是路虎卫士最大的特点,目前在欧洲的山区村庄,非洲的广袤草原,还经常能见到车龄在二三十年的路虎卫士,它们依然奔波于各种艰险路况,忠实地服务于它们的主人,现在新款的卫士则装备了坚固而且重量较轻的非承载式全铝车身,四驱系统采用强大、可靠的机械式差速锁,动力系统采用了先进的共轨直喷式柴油发动机。 这是丰田兰德酷路泽,它还有个高大上的名字:陆地巡洋舰。丰田的广告语: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其实就是最好的诠释,而且可以更进一步,无路也有酷路泽,它的机械性能非常可靠,吃粗粮,干脏活,空间宽大,乘坐舒适,外形霸气,在我国的保有量也特别高。 这是路虎发现,是全球非常著名的越野健将,独特的开放式差速器功能可以带你去到天涯海角,它的价格比揽胜便宜很多,但越野能力却更强大,如果你是一个爱好越野的人,同时又要兼顾城市行驶、又要兼顾面子、居家,那么路虎发现4几乎是唯一选择,几乎各种烂路都阻挡不了它的脚步。 李煜正听得着迷,却听有人喊“富哥。”一转身,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中年人,从楼上走下来。 “富哥,想买车怎么不给我说一声?”瘦高个走到李煜和吴大富身边,“这位小兄弟是?” 陈薇却非常畏惧和谨慎的喊了一声:“于总!”她有些郁闷啊,如果是老板朋友,她今天的提成就飞了,这可是个只看进口越野车的金主,白浪费了那么多口水。 “天野!”吴大富语气里有惊喜,“这是我的兄弟李煜,我陪他来看车,身份嘛,暂时保密。” “小煜,这是于天野,跟我一样,生意人,你叫他天哥好了!” “天哥!” “于天野?这名字霸气!“李煜暗想,”名字霸气的人李煜也认识几个,董霸天,十年前县城的黑社会老大,手下煤矿,酒店,夜总会无数,小弟,打手成群,黑白两道无人不叫一声“天哥”,后来被人拖刀砍了一条街,肠子流了一路! 吴大富开玩笑道,“真是巧了,天野,原来是你的店,这下子能省不少钱,千万别宰我们啊!” 于天野大笑,非常豪爽的说道:“哈哈,我哪敢宰你!兄弟看中哪辆车,直接开走!” “你这是教唆我打劫吗?我怕是开不出城,就被警察请去喝茶。”李煜开起了玩笑,于天野爽朗的性子很是符合他的脾性。 边上人都笑了,陈薇俏丽的脸上浮现明媚的笑容,暗道,“没想到这个人除了长得帅气,还挺幽默,还跟于总的朋友称兄道弟的人,肯定非富即贵!真正年少多金,也不知道有没有女朋友。” “哈哈!”于天野大笑道,“这样吧,两位到我办公室坐坐,喝杯茶,我让售车小姐把所有的车型图册拿过来,让二位挑选。” 于天野亲自把他们引进办公室,让女秘书泡壶好茶,此时,陈薇抱着一堆画册资料进来,都是越野车相关的海报和宣传图。 “老弟,你要是想买越野车,我个人建议你选这款——路虎卫士!” 第三十四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路虎卫士是路虎旗下的一款经典车型,在最初的20多年中,它是代表路虎品牌的唯一车型,该车搭配的是td5直列5缸涡轮增压柴油机,动力强劲。 随着路虎公司“揽胜”和“发现”相继推出,路虎的车型系列不断丰富,这一经典车型在1990年被正式命名为“卫士”,越野能力出色是路虎卫士最大的特点。 现在新款的卫士则装备了坚固而且重量较轻的非承载式全铝车身,四驱系统采用强大、可靠的机械式差速锁,动力系统采用了先进的共轨直喷式柴油发动机,目前在国内的售价约为75万元左右,但没有正式大规模引进,所以在国内还难以见到路虎卫士的身影。 这款路虎卫士v7汽车外观硬朗,拉风;越野性能较强;安全配置丰富,安全性能好,并且v7的的内饰比较精致,空间特别大,而且隔音效果很强。 说到这,于天野停了下,对着李煜眨了眨眼,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 最后是v7的外观,维苏威火山橙金属漆,看着有种黑暗中的幽灵的感觉,是我很喜欢的款式,我们店里就这一辆。 “成,就是这辆了!”这款维苏威火山橙金属的v7,李煜非常满意,反正是新车,交钱就能开走,手续交给吴大富代办,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兄弟,爽快,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以后你就是我兄弟!” 吴大富在旁边很是无语,幸好早就了解于天野就是这样的为人性格! 最后,于天野只收他六十万,说是成本价,李青云偷偷的用手机上网,查看过裸车价格,普通4s店报价在75-80万左右。 跟于天野商量好明天来提车,吴大富留下和于天野叙旧,李煜想着快点回去,父母也该等急了。 李煜走出路虎专卖的大门,已经是快六点了,一辆崭新的黑色别克君威停到他面前。 “这谁的车?新家伙啊……”李煜正纳闷着,后车门玻璃滑了下来,里面探出一张成熟的美妇的笑脸,“小弟弟,干吗呢?要不要姐姐带你在城里好好玩玩?” 看见是天地缘老总倪珠,李煜一阵心喜,自己被她占了那么多便宜,不让她破破费就算李煜怜香惜玉。 “珠姐,你来这里干嘛?来接我呢”倪珠偷偷白了他一眼,“谁来接你这个坏弟弟?我是顺路路过这里……”上下看了看李煜,似乎想起什么。 ”小弟弟,我走后你又和吴胖子商量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没呢?可不要忘了有好处要给姐姐一份。“看着李煜的眼神满是灰太狼诱惑小红帽。 李煜看着倪珠暧昧的笑道,”嘿嘿……这礼物珠姐也知道,青云山的野牛鞭,夫妻生活的润滑剂,效果杠杠的,要不我现在也送一份给你?“ 倪珠圆润的脸蛋微微一红,扭头看了看前面的司机,”我可无福消受,说正经的,晚上的商宴酒会你去不?“ ”富哥没说让我参加,也是啊!去的人非富即贵,我这个乡下穷小子就不去丢脸了。“ ”别在那装穷样,你要是去了,我保证那些达官贵人把你当座上宾……“倪珠眯着眼看了看李煜,”你想不想去?“ 李煜毫不犹豫的说道,”当然不想了,我现在只想填饱肚子,那些无聊的酒会谁爱去谁去。“ 倪珠打开车门,自己往里面挪了挪,”随你吧,我知道有家好吃的饭店,倪姐带你去。“ ”那谢谢珠姐“喜滋滋的李煜连忙爬进倪珠的新座驾,别克君威驶往滨江路。 贴着倪珠丰腴香甜的身子,李煜只觉百爪挠心,倪珠米色套装短裙下光滑粉嫩的大腿紧挨着李煜的大腿,肌肤相亲,虽然隔着一层丝袜,仍然能感觉到大腿肌肤的细腻滑嫩。 李煜看着倪珠望着窗外,似乎在走神,他的腿忍不住的动了动,倪珠突地回过神来,一把拍向李煜不安份的狼腿,眼睛瞟着前面的司机,然后瞪眼看着他,“小弟弟,不老实哦。” 李煜虽然胆子大,被人抓了个现行,还是有些发窘,嘴上自然是不肯承认,“珠姐,冤枉啊!我可是大大的老实人。” 在坐得离李煜远一点后,倪珠道,“宴会还有两个小时才开始,你不是饿了吗?说,想吃什么?” 李煜瞟了倪珠饱满的胸脯一眼,咽了咽口水,脱口而出”我想吃奶!“ ”呵呵“倪珠笑得前俯后仰,酥胸乱颤,李煜都能看到一直酷酷的,不苟言笑的司机都扯了扯嘴角,只是带着墨镜,看不清他的表情,不用想李煜也知道,肯定是在笑他。 李煜注意到倪珠已经是第三次瞟司机了,眼里似乎有些别样情绪,也不知道两人是不是有什么奸情,”司机和女老板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李煜不怀好意的揣测着。 李煜脸皮厚,浑不觉不好意思,想了想,”我们去吃烤鱼吧。” 倪珠对司机吩咐道,“去望江楼。” 将车子停在望江楼门口,倪珠带着李煜要了间不大的包房,毕竟就两个人,没有必要,两个人点了一条烤鱼和几份凉菜。 烤鱼是望江楼的招牌菜,属于镇楼的菜品,他们制作烤鱼的手法是把鱼剖洗净后平放在铁夹中,放在炉上用木炭烧烤,盛到专用铁盘中,浇上用牛油、红油、白糖、花椒、辣椒等调味品炒出底料,放上西芹、豆芽等爽口菜,口味咸辣。 望江楼的烤鱼采用“先烤后炖”的独特做法,融合了烤、炖两种烹饪工艺的精华,据说这种烤鱼方法的由来是从非洲传来的,一名捕到鱼的非洲土著,烤了很久鱼还未熟,便把那条鱼加入汤汁调味料边吃烤,发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鲜美,从此就有了这道美味。 李煜一边吃着鱼一边贼眼不停的瞟向对面的大美人,倪珠忍不住白了李煜一眼,“小弟弟,看什么看,吃饭也不老实!” “嘿嘿,谁让珠姐这么漂亮,秀色可餐没听说啊!” 虽然倪珠是个名副其实的美人,但是李煜并不是没见过美女,他只是对眼前这个有着“县城双姝”芳名在身的神秘女人有种强烈的透视欲望。 ”小弟弟,快吃,吃完我们还要去参加酒会。“ 李煜吐掉一根鱼刺,吃惊道,”我们?我说了不去啊!“ ”只是个酒会,你那么抗拒干嘛?去了又不会掉肉,再说有的人排着队想去还去不了呢!“倪珠耐心道。 ”呵呵,什么酒会?一群人表面在那嘻嘻哈哈,互相应承,你吹我捧,有说有笑,心里只怕把别人的祖宗都骂了个遍,这样的酒会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我们村子里的宴会舒心。“ 看到李煜满不在乎的样,倪珠有点怒其不争,俯下身子,轻轻对李煜柔声道,”小弟弟,你都是从哪了解的这些,有些事是要亲身经历才会知道,就比如,你在没踏入社会之前,很多人跟你说,要经受住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实际上呢?很多人踏入社会后都平庸,安稳的过着,你现在虽然成就低微,但是以你的本事,成就人上人只是时间问题,要知道,我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有家有业的人,即便你如何的讨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你想要生存,想要成功,就必须去面对,就必须带着面具做人,这种酒会你可以说你现在不用参加,以后呢?你总不会一辈子甘于待在山里种菜不出来吧?你想要让人仰视你,就必须踩着他们上去,知道吗?“ “知道了!” 第三十五章 何蓝 红叶酒店是县城最豪华的一家5星级大酒店,也是社会名流接待贵宾,举办宴会的地方。 红叶酒店建在一个半岛上,眼前是宽阔的江面,一望无际,半岛上绿树成荫,鲜花铺地,是一座真正的花园式酒店。 到了大厅门口,李煜先下车,然后绅士的等候倪珠下来,此时的李煜已经换了一套boos浅色西装和一件黑色衬衫脚上一双康奈的休闲皮鞋,一副英俊潇洒的富家公子的派头。 原来倪珠忽然想起李煜一身短打的装束去参加那个高规格的酒会可不太合适,临时带他去服装商场买了一套,不曾想在商场吸引了不少美女的瞩目。 倪珠伸手很自然的挽着李煜的胳膊,柔软的胸部紧贴上来,李煜只觉身子都僵硬了,举步维艰,大厅门口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中年人,一身笔挺的西装,气宇轩昂! “怎么是他?”倪珠惊讶道。 “他?他是谁啊?你的小情人?”李煜开玩笑道。 倪珠抛给李煜一个大大的卫生眼,”高义!县城首富,你没听说过么?这红叶酒店就是他的产业。“ 高义!县城首富居然在门口“迎客”,李煜很是惊讶,虽然作为红叶酒店和宴会的主人,但是完全没必要这样屈尊降贵,“难道说今天会有“贵客”。” “义哥!”倪珠笑着打招呼。 高义回过身来,看见倪珠,笑道,”妹妹,你来了!”接着看着李煜,眼里带着几分审视的意味,也有几分暧昧,不过很明智的什么也没说。 倪珠脸红了红,却也没有解释,李煜却闻见高义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奇异的香味,眼神闪烁了下,也没说话。 高义正和他们聊天,正在这时迎面走来一对年轻的男女,男的大约20岁左右,高高的个子,身材偏瘦,穿一身黑色的西装,那个女的年龄小一点个子也不矮,她穿着一身浅粉色的套裙。 男的上前打招呼道,“高叔叔你好呀!” 倪珠在一旁给李煜介绍道,这是许胜明,他家里是做水产生意的,好几代了,不过还有其他业务,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 “胜明,你小子来了,你爸呢?”高义笑道。 “他昨儿晚上喝醉了,现在还跪着呢,我妈让他招供昨晚一起喝酒的人,说是准备挨个算账,咦!高叔叔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不会有你吧?” 高义忙摇头,矢口否认道,“怎么会,我昨晚一直在家里待着,哪儿都没去。” “那就好,你是没看见我妈早上拿着菜刀的样子有多吓人,幸好我冒死抢了下来,呀!高叔叔你脸色怎么这么白?不会真有你吧?”许胜明故作惊讶道。 倪珠笑道,“小明子,丽姐要是知道你这么编排她,肯定先把你砍了。” “大姨妈!”许胜明看见倪珠,高兴道,接着上下打量着李煜,”大姨妈,眼光不错哦!“ “大姨妈?”李煜嘴角抽了抽,忍不住笑意,突然感觉腰间一疼,“呲”倒吸一口冷气,回头望去,倪珠面色如常,倒是对面的许胜明眼里有几分揶揄。 倪珠对着许胜明道,“小明子,这位姑娘是谁?怎么不是你前两天带的那个?” “呲”李煜分明看见许胜明的面部肌肉不正常的扭曲,自己都替他疼得慌,“让你丫笑我!”许胜明看李煜投来的眼光,两人相视一笑。 高义道,”好喽,你们都进去说话吧!“ ”高叔叔,我们进去了,你呢?“许胜明盯着高义道,”我可是听说今天可是有个大美女要来,高叔叔这一身打扮,看着很是风流倜傥啊!“ 高义老脸挂不住,”你小子知道什么,人家远道而来,我作为主人迎接一下是应有之仪。“ 倪珠看不下去了,”小煜,我们进去吧!“,不待李煜反对,硬扯着李煜的胳膊往里走。 突然汽车行驶的声音传来,接着林荫路上转过一辆白色的奔驰s600,高义看见了,顿时满脸笑容,立马迎了上去。 许胜明刚想迈脚,看见旁边的女的一脸寒霜,忙收了回去。 从车上下来一个年轻人,身姿挺拔,五官立体,很是英俊不凡,他抬眼看了看四周,眼里很是轻蔑,”还行!勉强像个住人的样!“ 高义走上来刚好听见年轻人的话,目现愠色,脸色很是难看,不过很快又隐了下去,堆起笑容道,”薛少,何小姐来了么?“ ”何必呢?“许盛阳叹气道,”早知道薛东阳这家伙会来我就不来了。“ ”薛东阳?“ 倪珠看李煜好奇的眼光,介绍道,”薛东阳是市里一黄二李三薛中薛家的公子,只是他这般高姿态未免太嚣张了些,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高义也不是什么善人,真要说起来,未必就怕他薛家。“ 这时薛东阳殷勤的打开车门,接着从车上下来一位美女,她推开了薛东阳伸过来的手,薛东阳尴尬的缩回手,笑了笑,也没在意。 李煜看过去,只见这个美女一双裹着肉色丝袜的美腿,充满了柔和的美感,而且非常的匀致,再往上看,诱人的窄裙,紧绷的白衬衫,领口上头是段白晰的粉颈,美丽的一头秀发,性感的嘴唇,水汪汪的大眼睛,细长的黛眉,有着一种成熟的美,比少女更为风韵动人,浑身散发着成熟女性的魅力。 ”她是谁?“李煜问倪珠。 倪珠很满意李煜没有一直盯着那个美女看,道,”何蓝,她的身份你现在没必要知道,只需要小心,不要和这个女人走得太近。“李煜听倪珠语气里对何蓝全无善意,笑了笑,“美女相轻啊!” 何蓝美目婉转,对着高义笑道,”有劳义哥了!“声音很是温柔,有几分娇媚。 高义一张老脸笑开了花,”哪里,何小姐能来,我高某人不胜荣幸!“ 薛东阳在一旁道,”这么说,你是不欢迎我喽!“语气很是阴阳怪气。 高义面色一僵,何蓝展颜一笑,明眸皓齿,”义哥,不请我们进去么?小妹从市里来还没吃饭,就是一直惦记着义哥的饭菜的。“ 第三十六章 名酒 红叶酒店今天的布置很是费了一番心思,到处都是粉色的心形壁灯,奢华靡靡。 李煜偷眼打量,只见何蓝面带微笑,艳丽娇媚,看见李煜在看她,对着李煜展齿一笑,眼睛俏皮的眨了眨。 李煜尴尬的收回目光,不妨腰间又是一疼,倪珠面笼寒霜,妙目含嗔,“我跟你说的话你都当耳旁风了?” 李煜龇了龇牙,暗道,“不就是人家比你长得漂亮嘛,干嘛一副仇人样?” 倪珠看李煜痛苦的样子,心想“不会是下手太重了吧?”本来准备给他揉揉,看李煜表现出一副“你吃醋的样子。”伸出去的手立马收了回来,“还是捏轻了。” 李煜和倪珠的一番小动作虽然细微,可在有心人眼里就别有意味,后面一双清水美目眼里露出几分笑意。 红叶大厅! 精美华丽的装饰,富丽堂皇,各种美食,美酒整齐的铺满一张宽阔的大理石桌。 大厅里早就来了不少富豪名流,看见高义领着薛东阳和何蓝进来都走了过来。 “薛少!” “何小姐!” 众人纷纷打招呼,亲热无比! 薛东阳基本懒得理会,他目光都集中在何蓝身上,何蓝则一一笑着对众人点头示意。 看着两人仿佛走红地毯一般的模样,李煜很是无语。 今天来的人可都是县城商界的头头脸脸,高义,许盛阳,倪珠的身后那个不是身价丰厚,这次酒会说是商宴,其实就是何蓝和薛东阳的欢迎宴会,毕竟能和这位美丽的女人和薛家工资加深加深友谊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有那阿谀奉承的已经自觉在薛东阳和何蓝身边陪笑拍马,看得李煜一阵烦躁,刚想站起身,倪珠伸手悄悄拽住了他,“干嘛去?” “无聊,我先回去了。” 倪珠狠狠道,“先坐着,哪都不许去!” “我去卫生间!” 倪珠白了李煜一眼,“早点回来!” 红叶酒店不愧是五星级的酒店,装修上很是费了钱,卫生间的地板上都一尘不染,洁白无瑕,没有一丝异味。 李煜掏出一根烟,刚想抽,突然背后传来个声音,“你在这干嘛?” 李煜回头一看,居然是何蓝,这个神秘而漂亮的女人,“怎么是你?” “怎么,是我你很惊讶?难道你是在等倪珠?”何蓝笑了笑,眼里很是暧昧。 近距离看,何蓝确实很漂亮,成熟而美貌端庄的姿色,看得李煜有些目瞪口呆,她那黑白分明、水汪汪的桃花大眼真的迷人,姣白的粉脸白中透红、而红唇膏彩绘下的性感小嘴娇嫩欲滴,言谈间那一张一合的红唇令人真想一亲芳泽。 光滑的肌肤雪白细嫩,她凹凸玲珑的身材被紧紧包裹在雪白的低胸衬衣内,隐而若现出的浑圆,柳腰窄裙下一双迷人光滑雪白的大腿,粉嫩细腻的藕臂,成熟亮丽充满着贵妇风韵的妩媚气质,比起任何电影着名女星更扣人心魄,淡雅的脂粉香及成熟美艳女人的香味迎面而来,她的美与性感使得李煜沉醉,痴痴的盯瞧着面前的大美人而忘了说话。 “喂?你怎么了?” 李煜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失态,脸红了红,“你认识倪珠?” “何止认识,简直”何蓝突然盯着李煜道,“你和她什么关系呢?不会是?”语气充满调笑。 李煜被她盯得浑身不自然,“你想什么呢?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是我想的那样?那是哪样?”何蓝凑近来笑嘻嘻道。 李煜只觉一阵香风扑面,何蓝明艳的脸近在咫尺,李煜背靠着洗手台,低头能看到那抹雪白,压迫力十足,撇过头,吞了吞口水道,“你这是色诱我呢?” “嘻嘻,倪珠什么时候换口味了?”何蓝对着李煜耳朵吹了口气,如兰似麝,香气怡人,低声道,“小弟弟,给你个衷告,离倪珠远点。” “呵呵!”何蓝笑着走开了。 “居然被一个女人扑倒了!”李煜恨恨的洗了把脸,“这个女人真是奇怪!” 等回到大厅的时候,李煜看见何蓝已经是整个宴会的当之无愧的中心,她穿着的窄裙紧包裹着她雪白玲珑凹凸有致的身材,充满无比的诱惑,她艳光照人的在酒宴上抢光所有女性的风采,在觥筹交错之际不知迷惑了多少男人的有色目光。 李煜却感受到一丝敌意的目光,抬眼望去,只见薛东阳不知什么时候看着他,面色不善。 正在这时,高义拿出一瓶酒大声道,“各位,这是我们县城最有名的清酒,竹园清酒,是许家珍藏十多年的宝贝,今天特意拿来欢迎何小姐和薛少。” 一时间赞叹声四起,不少人看向许盛阳,“许家果然大方,这竹园清酒可是停产十多年了,或许这就是最后产的一批酒吧!上次市长来都没喝到!” 许盛阳面带得意,谦虚道,“哪里,再好的酒也配不上何小姐的天姿国色!” “好酒?” 薛东阳站起身,接过酒杯尝了一口,不屑道,“这也是好酒?” “把我带的酒拿来!”薛东阳对着身边的保镖吩咐道,“给这群土包子开开眼,什么才是真正的好酒!”语气极尽蔑视嚣张。 李煜看见在场的县城富豪名流都目露忿忿之色,却是敢怒不敢言。 许盛阳和李煜倪珠坐在一块,气道,“我看他能拿出什么酒来,要是拿不出来比这更好的酒,看我怎么奚落他!” “人家既然敢说出这话,肯定就是有十足的把握,你的想法估计是要落空了!”李煜笑道。 在现场众人的“期待”中,薛东阳的两个保镖抬着一个制作精良的箱子,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 薛东阳有心卖弄,也不吊众人的胃口,直接打了开来,只见木箱子里整齐地排放着十几个酒瓶,从红葡萄酒到白葡萄酒以及香槟酒,从世界顶级的拉菲(lafite)到最平易近人的薄酒莱(beaujolais),应有尽有。 没想到没想到这小小的木箱中蕴藏着这么多的葡萄酒! 薛东阳见众人一副瞠目结舌的样子,笑着从木箱子边上抽出一支古旧的酒瓶,在场有识货的人,接过来一看,惊呼出声,“1992年的chateau/d‘yquem”(依刚)! 依刚酒庄早在1855年的波尔多评级中,就被列为唯一的一个quot;特等一级酒庄quot;,而被大家所所熟知的拉图、拉菲、玛歌、(奥比昂)四大酒庄当时才不过被列为quot;一级酒庄quot;。 这个出产贵腐白白葡萄酒的酒庄李煜早就有所耳闻,但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 三十七章 碧水云天 薛东阳揭开瓶塞,一股磬人心脾的酒香顿时飘满大厅! 许盛阳虽然不服,但也无话可说,清酒虽然珍稀,但是名气上比起依刚,拉菲还是云泥之别。 一时间大厅寂静无声,这时何蓝突然笑道,“再好的酒也是喝的不是,今天有口服,可以喝到两种好酒!” 何蓝的声音不大,却带有一种温暖人心的魔力,使人如沐春风暖阳,大厅里一时又热闹起来! 依刚酒红如玛瑙,晶莹如血,璀璨似火,仿若移动的红宝石。 突然,薛东阳拿着一杯酒走到倪珠身边,笑道,“珠姨,好久不见,我敬你一杯!” 倪珠看了李煜一眼,语气淡淡的拒绝道,“不了,我不喝酒。” 薛东阳没想到倪珠会拒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一时有些下不来台,脸色变了变,语带讥讽道,“珠姨,这可是你最喜欢的酒,这地方穷山恶水的,你肯定也喝不到这种酒,不尝尝么?” 倪珠眼里愤懑一闪而过,语气冰冷道,“我说了我不喝酒!” 薛东阳还待再说,李煜看不过去了,抢过薛东阳手里的酒杯,尝了一口,“呸,这也算好酒?” 薛东阳没料到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一时没回过神来,愣了下,接着俊脸含怒,不气反笑,”你是谁?我和珠姨说话轮得到你插嘴吗?“ 大厅众人都被李煜的行为惊掉了一地眼球,虽然佩服李煜的勇气,但是对于李煜螳臂当车的行为却是不敢赞同。 ”他是谁啊?居然敢得罪薛家公子?不自量力。“ ”这世上跳梁小丑多了去了,总有几个不知死活的。“ ”让薛公子难堪,真是跟找死无异。“ 也有好心替李煜说话的,只是声音微不可闻。 ”薛东阳虽然是薛家公子,可如此折辱我县双姝,未免过分了些,这年轻人做的当真解气。“ 许盛阳忍不住叫了声好,只是好字未出口,一只带着香气的玉手就捂住了他的嘴,只好恹恹作罢。 李煜站在薛东阳面前,对所以有人的表现尽收眼底,心里微微失望,“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和一个女人过不去,薛公子,你这样算什么男人?” “哈哈”薛东阳一阵大笑,而后厉声道,“你算什么东西,敢教训本公子!” 倪珠站起身,挨着李煜冷冷道,”薛少爷,这是县城,不是你能作威作福的地方。“ ”是吗?“薛东阳眯着眼睛,眼里渗着寒意,”现在什么阿三阿四都敢跟本公子叫嚣,我要是不好好教训一下,我薛家未免被人看低了。“ “东阳,你够了,不想待这就出去。“何蓝站起身道。 何蓝这一下,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李煜看见薛东阳眼里的杀意一闪而过,顿时有些明悟。 ”呵呵“薛东阳看着李煜冷笑道,”你先说什么?你说我这不是好酒?“ 李煜也动了怒火,什么薛家,弄得跟皇室贵族一样,这薛东阳明显是教育出了问题,自己要是能被他吓到,以后也不用做人了,”你这要是好酒,那我的就是仙酿了。“ 薛东阳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好啊,本公子倒要看看你能拿出什么仙酿。“ 倪珠眼里有几分期待,美眸闪烁着星光。 李煜从身上掏出一个狭长的玻璃瓶,里面是纯白如雪的液体,似仙露琼浆,在灯光下闪烁着莹白的光泽。 这是爷爷的百草酒,李煜偷偷倒了一瓶藏在空间里,一直舍不得喝,没想到今天会拿出来。 ”这是什么酒?“ 在场的人都露出疑问,什么酒会如此纯净? 薛东阳更是大笑,”你这是酒么?水还差不多。“ 不过随即他就笑不出来了,一股浓郁的酒香弥漫在空中,仿佛带有草木的清香,又有一股馨香,尘封的岁月气息,嗅之使人如痴如醉。 华灯初上! 李煜扶着微醺的倪珠出了红叶酒店,拦了一辆出租车,倪珠醉眼迷离的说,“碧水云天”。 碧水云天是富豪宅居地,风景秀丽,寸土寸金,房价高得李煜只能仰头叹息,倪珠身为县城前十的富豪,自然是住得起。 打开门,倪珠挣脱李煜的搀扶,弯腰脱下高跟凉鞋,却并未马上将白皙娇嫩的玉足伸进拖鞋里,一只手捏着脚尖缓缓按摩,圆润诱人的美臀完全在李煜的视线笼罩下。 “你看会儿电视,天气太热了,我去洗个澡凉快一下。”电视机被打开了。 倪珠的公寓装修的十分豪华,宽敞淡雅,精致古典,毕竟是“碧水云天”,富人聚居的豪宅。 李煜疯狂地搜索着无聊的电视节目,眼睛却望着浴室的方向,看着毛玻璃上腾起阵阵水雾,他心里更是汹涌澎湃,暗想,“这真是个天赐的机会,这里只有我们两个,要不要直接进浴室去挑逗她?” 这时浴室的门打开,倪楠洗完澡走了出来,体香散布在整个空气中,她穿了件粉色的吊带睡裙,睡裙是半透明的,隐隐约约露出她丰满有致的身材,胸前饱满的突起让人浮想联翩,大开领的睡裙上沿半露出一道深深的乳沟,睡裙的下摆粉嫩精致的小腿走动间让人不禁想窥探的更多! “天气太热,你要不要也冲个凉?” “啊?什么?冲凉?不忙。”李煜回过神来,语无伦次道。 倪珠从冰箱拿出了两听冰啤酒递给李煜,”你在想什么呢?姐姐家里怎么样?“说着一屁股坐在李煜旁边。 李煜偷偷狠吸了几下倪珠身上飘过来的诱人体香,”珠姐,你穿成这样就不怕引狼入室啊!“ 倪楠揉了揉发酸的细腰,嘻嘻笑道,”除了你这头小色狼,姐姐这屋子还没让别的男人进来过。“ “真的么?受宠若惊啊!”李煜语气夸张道。 “呵呵”倪珠轻笑道,“你啊,就嘴甜!“ 李煜腆着脸道,”那姐姐要不要尝尝?“ 倪珠轻啐了口,道,”找打,越说越没正行了。“ 看着倪珠粉嫩的唇瓣,李煜真想一亲芳泽,两人边聊天边观看电视节目。 时间悄然的过去了,李煜脑子里邪恶的念头一直占据着他的心,而且加上啤酒的冲击,这念头越来越强烈。 这时,在画面中出现了一男一女正在接吻的镜头,李煜转头看向倪珠,仿佛心有灵犀,倪珠的脸已经微微发红。 气氛一时有些暧昧和静谧。 李煜费力的咽了一口唾液,只觉嘴里发干,看着倪珠霞飞双颊,娇嫩的唇瓣微张,慢慢的往前凑。 突然手机响了起来,两人吓了一跳,倪珠慌忙站起身去接电话。 ”扫兴。“李煜暗骂。 倪珠打开手机,看了眼,脸带几丝厌烦,”喂!” “没干嘛!“ ”那有怎么了?“ “是哎!你厉害!那你还来找我干嘛?” “我的事不用你管,我有客人,挂了!” 倪珠挂了电话,抿了抿嘴,对李煜说道,”你也累了一天了,快去洗个澡早点休息吧?我先睡觉了。“ 倪珠语气淡淡的,听不出什么变化,李煜暗自猜测打电话人的身份,或许是她老公吧?两人应该是发生矛盾了?不过人家两口子的事也用不着他操心,只是心里有些失落又有些窃喜。 ”噢,那我去洗澡了。“李煜点点头,拿着倪珠给他准备好的衣服就去洗浴间了。 等出来的时候,倪珠的房门已经关上了! 睡在柔软的床上,李煜虽然有点困,但却怎么都睡不着,倪珠美妙的身体不时回荡在他眼前,浑身燥热难耐,不得已猛灌了一肚子冰水才入睡。 睡到半夜,李煜醒了过来,感觉膀胱快炸了,”一定是喝水喝多了,靠!“连忙爬起来去洗手间。 倪珠家是一套二室二厅一卫的高档公寓,二间卧室,李煜和倪珠各睡一间,卫生间在倪珠的房间旁边。 李煜急急忙忙跑到卫生间,爽爽的放了会水,然后回到走廊,经过倪珠房间的时候听见里面细微的呼吸声,”也不知道倪珠有没有裸睡的习惯?“ 想着倪珠丰满白嫩的身材,李煜脑海里的窥视种子就像注入恶念的怨毒花,一发不可收拾。 ”就看一眼!“李煜颤抖的手握住门把,也不知道倪珠把门反锁没,心扑通扑通的狂跳不止,碰到这样的事谁都会紧张的手心冒汗。 轻轻一转,门开了! 李煜按捺着剧烈的心跳,慢慢把门推开一条缝淡淡的月光洒在房间里,一片宁静! 再推开一点,发现大床上躺着一个玉人! 倪珠还是穿着那件粉色睡裙,可能由于睡梦中扭动身体的原因,睡裙下摆已经褪到大腿上面,两条光滑裸露的雪白大腿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着性感的白光,胸前一对丰乳高高挺起,在睡裙下面支起了两顶小帐篷。 如此的海棠春睡图让”精力旺盛“的李煜血脉贲张,立马起了化学反应,第一时间蠢蠢欲动起来! 刚往前走了一步,李煜又停了下来,想了想竟又退出房间,”畜生不如啊!畜生不如啊!“李煜关好房门,带着一腔欲火甩着头走了。 第三十八章 泡菜小姐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一处灵气盎然的秘密空间里,清澈的池塘,碧波荡漾,银色的鱼虾来回游动,岸边的树木青翠欲滴,生机勃勃。 一只灰褐色的豹子潜伏在一颗栀子树下,豹眼铜铃一样盯着塘里的银鱼,一眨不眨,大嘴微张,露出尖利的獠牙,嘴角挂着几丝透明的涎液。 水里的银鱼仿佛知道岸边有个凶神恶煞的怪兽在等着吞噬它们,在水里欢快的游来游去,还不时摆几个漂亮的水花,不过就是离塘边丈远的距离,自从前几天被豹子守株待兔逮了不少银鱼后,塘里的银鱼也学聪明了。 “咕噜” 突然豹子毛绒绒的肚皮收缩了一下,随后无力的耷拉下脑袋,放在两只前腿上,双眼无神的望着前方。 它想到了把它逮进来的那个人类,把它扔进来折磨一顿就不管了,这里面虽然环境不错,但是连吃的都没有,总不能吃树叶吧,那些美味的鱼也变狡猾了,快要饿死豹了,那个人看着人畜无害,其实简直就是个魔鬼,它发誓若是时间可以重来,它绝对不会去惹那个凶残的人类,若是加个期限,它希望是一万年。 忽然来自灵魂深处的一阵悸动让豹子回过神来,那个它念念不忘的恶魔不知何时出现在它身边,白花花的牙齿对着它,让它本能的不自觉的往后缩了缩,这个人类不会是要吃了它吧? 李煜不明白自己只是笑了下,这豹子怎么一副老鼠见了猫的模样,尾巴都翘了起来,看来肯定是自己又长帅了,哎,魅力太大不是我的错啊!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人要是无欲无求,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李煜自问做不成君子,性如兰,温如玉,也当不了柳下惠,坐怀不乱,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今朝有酒今朝醉,抱着美女把觉睡。 从池塘里捞起一条手臂长的银鱼,清水银鱼个头不大,生长缓慢,十年生的银鱼跟五年生的基本没区别,空间里的银鱼仿佛基因突变,个个长得惊世骇俗,唯恐天下不乱。 看着豹子渴望的眼神,李煜把银鱼扔到豹子面前,豹子吓了一跳,畏畏缩缩的看着李煜,眼里满是疑问和不解,地上活蹦乱跳的美食虽然对它诱惑力十足,但是却没有那个胆子去触碰,上次那种被支配的恐惧让它记忆犹新。 李煜见了忍俊不禁,“给你的,吃吧!” 豹子在空间里待久了,按空间的时间比例,差不多快一个月了,吸收了空间灵气,还吃了不少含有灵性物质的银鱼,不仅有了人性化的表情,还有了粗略的分辨能力。 当下迟疑的咬住地上不断翻滚的银鱼,见李煜没有生气要摔他的意思,兴奋的呜咽一声,叼着银鱼跑到一边朵颐去了。 李煜没心思去管可怜的豹子,自顾打量着空间,不知怎地空间停止了增长,就这么四五亩大的空间,也没有一丝要增长的迹象。 灵泉始终方圆丈许,泉水汩汩流动,一半注入李煜开辟的池塘,一半顺着溪水流到灰色地带,玉柱上的灵魂液也是不见溢满,自从发现灵魂液的一些诡异特效后,李煜已经很谨慎的使用了。 池塘里的鱼虾繁殖很快,即使往外面的池塘投放了不少,这繁殖速度也让李煜咋舌,看来有必要精益求精,有选择的喂养鱼苗了。 栽种的花草树木品种繁杂,自从上次大规模移植后,李煜再也没细看过,现在这些都是后来长出来的,空间里没有冷暖季节之分,所以腊梅和菊花可以同时出现,栀子花香气扑鼻,百合纯洁芬芳,红彤彤的桃李挂满了枝头,只是空间里安静的过分,李煜总觉得少了一丝生气,要是把豹子换成一个人,估计早就憋疯了。 空间水果大的过分,桃子是清河镇的特有百花桃,百花桃个头本来就拔尖,在空间的滋养下,几乎有砂锅大小,粉色的果皮,桃的尾部是鲜艳欲滴的红色,看着仿佛寿星手里捧着的仙桃。 青色的脆李有拳头大,果皮上面淡淡的一层白霜,看着鲜嫩爽口,脆李也叫青李,青色的过果皮可能会给人苦涩的感觉,其实脆李又甜又脆,营养成分极高,真正的老少咸宜。 脆李熟透了会变成金黄色,所以也有黄金李的美誉,又香又甜,汁水四溢,剥开外皮就可以直接吞咽,要是在阳光的照射下,还会变成鲜红色。 野枇杷个头也不小,一串串金黄发红的果实挂在树梢,看得李煜直流口水,可惜现在是灵体。 橘子,橙子,柿子,香蕉,李子,凌清,贵妃樱桃,荔枝,,,,,,! 树木长得密集,李煜也懒得细看了,空间树木长得太快,看来自己要好好划分一块专门的果园,五亩大的空间,鱼塘占了一亩,上党参也要一亩,剩下的果园和花园只好将就了,酒窖就建在果园下面,倒也不占地方。 当务之急是要赶快找到升级空间的方法,不过李煜现在也是一头雾水,跟没头苍蝇一样,只能寄希望于缘分了。 酒窖里的酒现在已经储藏了上万斤了,李煜不担心销量,上次吴大富喝了酒窖里的酒后,嚷嚷着让李煜随便开价,他都要了,只是李煜心里另有打算,他希望用空间窖藏的清河酒配制百草酒,尤其是今晚的震撼效果更加强了他内心的想法。 当时看着薛东阳吃瘪的表情,李煜心里是极痛快的,只是从许胜明眼里流露出的几丝别样意味,李煜还是觉得自己年少轻狂了些,桀骜不驯都算不上,倪楠或许说错了,他是山里的孩子,牧马南山也许才是他想要的与世无争的生活。 沃夭之野昔年赋,西子湖畔空蒙雨。乘黄星驰芳华曲,云卷云舒弄箫台。 “呜呜” 豹子吃完了银鱼,意犹未尽,畏畏缩缩的蹭到了李煜的身边,眼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渴望,或许是吃了点肉,有了力气,就是被李煜摔几下也扛得住,要是不摔,再赏赐几条美味的鱼那也是极好的。 饶是豹子在青云山的本土生物,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它以豹子的名义发誓,这鱼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鱼。 李煜要是读懂了豹子心里的小九九肯定会哭笑不得,这就是典型的吃货的心理啊! 李煜伸手在豹子头上摸了一把,看豹子脊背上的毛炸一下,接着又软了下去,豹子一脸温顺的任李煜抚摸它的顶瓜皮,甚至还舒服的哼唧了两声。 豹子的野性已经被李煜磨得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是些本能反应,看来“熬鹰”对“陆地上的速度之王”豹子也是有效的。 李煜很满意豹子的表现,又拘了几条银鱼喂给豹子,“看你这么乖巧听话,我也不豹子豹子的叫你了,给你取个名字吧!” “取什么名字好呢?让我想想,嗯?看你这一身黄不拉几,要不就叫你阿黄吧!” “阿黄,叫两声我听听。” “吼吼”阿黄正吃着鱼,没奈何还是满足了无良主人的要求。 早上天刚微亮,李煜就离开了倪楠的小巢,空气里还带着雾气,大街上已经有挑着吃食的小贩在叫卖了。 “豆花儿,热乎的,三块一碗喽!” “馄饨,香喷喷的馄饨,来一碗吧!” “醪糟汤圆喽!” 久违了的叫卖声,李煜贪婪的呼吸着市井生活的味道,记得原来上学的时候不管吃什么都是香的,那种味道深深的刻到了骨髓里。 走了不远,李煜看见前面人头攒动,一家写着“晚雪火锅”的店门口围满了人。 “居然走到这儿了!”李煜哑然失笑。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三十九章 泡菜小姐下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晚雪火锅”可不是一家火锅店,它是一家如假包换的包子店,若是向氏包子以肉包子闻名,那么“晚雪火锅”就是以菜包子和向氏包子分庭抗礼,完全不落下风。 不过真正让李煜铭记在心的不是“晚雪火锅”的菜包子如何的色香味俱全,白面红油辣菜何等的诱人,而是晚雪火锅的“泡菜”。 泡菜又叫泡酸菜,汉族特色菜肴,属川菜系,味道咸酸,口感脆生,色泽鲜亮,香味扑鼻,开胃提神,醒酒去腻,老少适宜,一年四季都可以制作,但制作时气候环境十分讲究,是居家过日子常备的小菜,是中国南方地区家喻户晓的一种佐餐菜肴。 川系泡菜制作简单,经济实惠,易于储存,食用方便,原料有萝卜缨、白菜帮、青菜茎、黄瓜、豆角等,蔬菜原料经泡渍发酵,就成了酸泡菜。,因是冷加工,有益成分损失较少,所以营养丰富,富含维生素C、维生素B1、维生素B2等多种维生素,以及钙、铁、锌等多种矿物质,是很好的低热量食品,还含有丰富的活性乳酸菌,对人体很有好处。 泡菜还被当做调料和药用,如酸菜鱼、泡椒鲫鱼、榨菜肉丝等很多菜都有泡菜,药用功能方面,如用泡萝卜去寒,用泡青菜清热去暑,用泡茄子治腮腺炎,用泡姜祛寒御湿等。 川系泡菜按泡制时间的长短又可分为滚水菜和深水菜,滚水菜也叫洗澡泡菜,是菜在料水里泡一两天即成,随泡随吃,时间长了会变酸,如萝卜皮、莴苣等,深水菜是菜长时间泡在料水里,如仔姜、蒜、辣椒、萝卜等。 川系泡菜的制作历史有一两千年了。据考证,泡菜古称菹,《周礼》中就有记载,三国时期就有泡菜坛,北魏的《齐民要术》记有用白菜制酸菜的方法,在天府之国的四川,经家庭妇女们长期的实践总结,制作泡菜的工艺逐渐完善,形成了现在的四川泡菜。 川系泡菜按用途可分:调料菜和下饭菜--调料菜即可用做烹饪菜肴的调料,比如泡椒(灯笼椒、野山椒)、泡姜、泡蒜;下饭菜即捞起来或单或杂或浇点辣椒油就可伴饭伴粥的,萝卜棵儿、芹菜条儿、白菜叶儿等等大部分泡菜都属此列。 李煜最喜欢吃的泡菜莫过于泡洋荷了,洋荷别名野姜、茗荷、阳霍,为姜科,姜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原产我国南部,栽培历史悠久,大多为房前屋后零星种植,洋荷可菜食和药用。 洋荷又名野葁,因此有股葁味儿在里面,炒菜时香气四溢,洋荷的营养价值较高,每100g嫩芽、花轴中含蛋白质12.4g,脂肪2.2g,纤维28.1g,维生素C和维生素A共95.85g,地下茎风味似姜,根还可以入药,经常食用,具有强身健体,防病祛病之功效。采食嫩芽、嫩茎和花穗,可凉拌或鲜炒鲜炒时放点辣椒一起,其味别有一种清香,食来特别开胃。 李煜和“晚雪火锅”渊源颇深,初中的时候没钱,父母每天早上给一块钱的早饭钱,包子大的三毛,小的两毛,一块钱可以买两大两小四个包子。 李煜那时候的饭量就不小了,四个包子也就垫了个底,当时晚雪火锅有免费供应的泡菜,主要是包菜和嫩萝卜,满满的一盆放在后厨,李煜每天早早的就来了,买了四个包子,然后轻车熟路的摸到后厨打上满满一碗泡菜,泡菜吃起来酸甜爽脆,一顿早饭吃的饱饱的,不顾“泡菜小姐”异样的眼光,厚着脸皮打着饱嗝心满意足的去上学。 “泡菜小姐”是李煜对年轻的漂亮的女老板的称呼,男老板是个憨厚老实的年轻人,长相有些显老,沉默寡言,和员工在一旁的案板上揉面团,包包子,李煜一年到头也没见他说过几句话,要是不了解的还以为他是个哑巴呢,女老板长得漂亮,穿着打扮时尚性感,嘴皮子也利索,负责卖包子收钱。 据说做生意有个说法,店里要是有个美女,来光顾的男客人会呈几何倍数的增长,尤其是还是个经常春光乍泄的性感美女。 李煜小小年纪自然是没去统计,只知道女老板还负责泡菜,要是没泡菜了就叫女老板,“泡菜小姐”名副其实。 久而久之,李煜和女老板也熟悉了,渐渐的知道女老板比李煜也大不了几岁,和男老板结婚后一起经营这家包子店,男老板话少,但是手上的活不赖,他们自己也没想到生意会这么快火爆,在县城很快声名鹊起,难得小两口还朴实善良,免费给客人提供不少吃食。 有时女老板还招呼李煜,“我昨天新泡的豆角,你去尝尝。”顺带送几个肉包子,女老板的手艺确实不错,至少不比母亲的差,在李煜心里母亲不管做什么都是最好吃的,这已经是对“泡菜小姐”最大的肯定了。 店里坐着吃的人不多,很多都是买了带走的,白色的大蒸笼前面站着一个围着白围裙的漂亮的少妇,一双丹凤眼顾盼生辉,靓丽的脸上笑意盈盈,“各位,稍等一下,包子马上出锅了,这位奶奶,您要十个是吧?小弟弟,你的是两个对吧?在这吃?泡菜在后面,你自己去盛。” 听着熟悉的语气,李煜忍不住笑意,找了张人少的桌子,“老板,十个包子一杯豆浆,在这儿吃。” “好的!” “泡菜小姐”没时间回头,包子出锅了,等的人忙把手里的碟子塑料袋递过去,一阵手忙脚乱,一大蒸笼包子一卖而光。 幸好第二笼出的快,“泡菜小姐”端着一碟包子走过来,“给,这是你的十个包子,咦?是你?” “怎么,是我你很惊讶?”李煜打量着眼前的漂亮少妇,肤色白皙粉嫩,难得的是时间在她身上停止了,“你怎么越活越年轻了,打美容针了?”。 “泡菜小姐”掩嘴轻笑,“什么美容针,我这是天生丽质,你上次来是什么时候?三年前?来一趟就是稀客,我能不惊讶嘛。” 李煜咬了一口包子,“你这儿的包子我做梦都想吃,这次总算如愿以偿了,一会儿给我多装点,我带走。” “是想吃包子还是泡菜了?知道了,你慢慢吃,我先去忙就不陪你了,你走的时候留个电话吧,以后也好联系。”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四十章 崖湾渔场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走出晚雪火锅店,突然电话响了,是许胜明打来的,他特有的猥琐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哥们,偷香窃玉的感觉如何?昨晚是不是很销魂?” “销魂你个头”李煜没好气道,“大清早的打电话干嘛?” “哥们,你真是贵人多忘事,你昨天说的今天来我们渔场看看的?1” “噢,该死!”李煜懊恼的揉了揉额头,“没有,哪能呢?你现在在哪?”许胜明家是开渔场的,李煜很感兴趣,特意和他说了今天去他那参观的。 “你在哪?我来接你。” 李煜告诉了他地址,然后给父母打了个电话,昨晚宿夜未归,怕他们担心,等了大约几分钟,一辆黑色的JEEP停在李煜面前,“嗬,怎么都是有钱人?” 许胜明带着一个黑超墨镜,狂炫酷拽的对李煜道,“哥们,上车!” 这JEEP感觉就是不一样,里面空间宽阔,真皮座椅舒适,看着霸道贵气,设计的是黑色系高冷范,李煜的V7还没到手,不然倒是可以一较高下。 “薛东阳离开县城了!” 许胜明冷不丁来了一句,李煜心底里正在默默的拿这辆车和自己的V7做比较,愣了一下,“走了就走了呗!”,对于薛东阳李煜实在提不起兴趣,一个被宠坏的富二代而已。 “哥们好胸怀!”许胜明竖了竖大拇指。 “我现在怀疑昨晚是不是你们合伙给我下的套,平白无故给我竖个仇人,冤得很。” “天地良心,我是那种人么?”许胜明叫起撞天屈。 许家渔场就在县城的沿河峡谷口,一个天然的月牙形鱼湾,开车半个小时就到了,一块巨型铁牌子立在进口,上面“崖湾渔场”四个字格外醒目。 “崖湾渔场?这名字谁起的?蛮贴切的嘛!” 渔场三面环水,中间一个峡谷口延伸向里,素有两河绕险之称,也是著名的棉花塘——娃娃鱼养殖基地,李煜这下有些震撼了,许家渔场果然名不副实。 娃娃鱼学名大鲵,大鲵是世界上现存最大的也是最珍贵的两栖动物,它的叫声很像幼儿哭声,因此人们又叫它“娃娃鱼”,是国家二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是农业产业化和特色农业重点开发品种,是野生动物基因保护品种。 由于大鲵肉嫩味鲜,所以长期遭到人们大量捕杀,各产地数量锐减,有的产地已濒临灭绝,目前面临的现实是大鲵这一珍贵野生资源,主要因为人的因素,尤其是生存环境丧失、栖息地破坏以及过度利用对大鲵生存造成了严重威胁,导致种群急剧下降,分布区成倍缩小,处于濒危状态。 大鲵是一种传统的名贵药用动物,现代临床观察发现,大鲵具有滋阴补肾、补血行气的功效,对贫血、霍乱、疟疾等有显着疗效。其皮肤分泌物具有止血的效果,同时,大鲵也是一种食用价值极高的经济动物,其肉质细嫩、风味独特、营养价值极高,其肉蛋白中含有17种氨基酸,其中有8种是人体必需的氨基酸。 棉花塘之所以出名,是因为里面盛产野生大鲵,许家若是掌握了这个重要资源,这项收入就够他们立足县城了。 许胜明在停车场停好车,带着李煜向江边的一栋木质建筑走去,这栋建风格古老,镂雕木刻,跟远处的高楼大厦格格不入,却又不显得突兀。 木质建筑共两层,许胜明介绍道,“这是我祖父当年建的房子,老人家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前几年才出国去玩了。” 这时屋里走出一个瘦削的老人,白发苍苍,大约六七十岁,许胜明喊了声,“钟叔!” 老人眯缝着眼,半天才反应过来,声音沙哑道,“是小明啊,你怎么有空来这了?” 许胜明面现窘色,“是这样的,钟叔,我有个朋友想看一下我们的渔场,我带他来的。” “朋友?”钟叔打量了一下李煜,“是这位小伙子么?” “小明?”李煜憋着笑道,“钟叔,我叫李煜,是小明的好朋友,您叫我小煜就成。” “钟叔,上次你吃的那特质蔬菜就是他种出来的。”许胜明在钟叔耳边低声道。 钟叔眼里惊讶一闪而过,脸上却是古井无波,又打量了李煜一眼,“小伙子不错,走,我带你看看我们的渔场。” “谢谢钟叔!” 渔场上搭建了浮桥,围着渔场纵横交错,钟叔虽然上了年纪,但是身体硬朗,都不用许胜明搀扶,在摇摇摆摆的浮桥上健步如飞。 来到渔场中间的浮亭上,钟叔找了个摇椅坐了下来,“小伙子,我们渔场养了上百种鱼类,珍惜的,廉价的都有,你想要哪种?” 李煜想了一下道,“钟叔,渔场有冷水鱼么?” 冷水鱼是鱼的一个种类,主要是人们按照鱼类对于生活环境,尤其是水温的要求,高于20度水温就不能存活,所以叫冷水性鱼类,来的时候李煜就想好了。 “冷水鱼?”钟叔笑道,“冷水鱼我们养得不多,渔场的冷水鱼主要是鲑鳟,因为环境和水质的问题,我们也不敢大量养殖。” 鲑鳟也叫三文鱼,撒蒙鱼或萨门鱼,生长在加拿大、挪威、日本和美国等高纬度地区的冷水鱼类,三文鱼肉质细嫩、颜色鲜艳、口感爽滑,近年来成了家庭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不仅如此,三文鱼还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三文鱼除了是高蛋白、低热量的健康食品外,还含有多种维生素以及钙、铁、锌、镁、磷等矿物质,并且还含有丰富的不饱和脂肪酸。 听说是三文鱼,李煜顿时来了兴趣,三文鱼现在可是餐桌佳肴,市场前景广阔,不论从食用还是经济价值来说,都是值得自己去养殖的。 “钟叔,渔场有多少三文鱼?” 钟叔诧异的看了李煜一眼,三文鱼生长极为挑剔,要不是为了渔场种类着想,他们未必会养殖这种冷水鱼类。 “总共有一千尾。” 李煜决定全部买下,钟叔只是让李煜考虑清楚,见李煜坚持也没再说什么,告诉了李煜一些注意事项。 这时渔场的工人开始捕鱼了,崖湾渔场每天要往县城的各个酒楼和市场送鱼,一些管事开始和钟叔商谈了。 李煜也就没有多打扰,跟钟叔告辞了,就和许胜明开车走了。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四十一章 锁龙柱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这钟叔是你们什么人?”回去的车上,李煜按捺不住心底的好奇,钟叔虽然没有说几句话,但是李煜在他面前总有种束手束脚的感觉,直视那双浑浊的双眼时,只觉得后背冒凉气。 许胜明摇了摇脖子,一阵噼里啪啦的爆骨声,开口道,“钟叔是我们渔场的管事,自打我出生他就在那了,怎么了?” “没,就是觉得不像普通的老头,给我感觉不一样!” “你看出来了?”许胜明饶有兴趣的盯着李煜看了看,“这种感觉从我记事以来就有了,这么多年已经淡了不少。” “四十年前的一个早上,我爷爷开着船在江上打渔,看见水里飘着一具浮尸,泡的浑身白胀,当时江里经常死人,渔民都司空见惯了,也不觉得惊慌,并且将浮尸带到海事局还有奖励,爷爷和工人打捞起这个浮尸的时候,意外发现浮尸居然没死,爷爷就把他带到家里,发现他身上刀伤,枪伤密布,当时虽然觉得会是个麻烦,但是爷爷也没有将他扔出渔场,经过一个月的休养,他痊愈了,并且再也没离开过我们渔场。” 李煜觉得许胜明讲得有些含糊,感觉他不愿吐露更多的事,也就没再打听,关于捡人的事李煜知道的也不少,有些老光棍还会把一些女疯子带回家梳洗打扮后当媳妇养,有时还会遇见漂亮的女疯子,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许胜明将李煜送到车店,于天野不在,但是店里的员工也认识,美女陈薇带着李煜取了车,牌照什么的都弄好了,不得不说于天野效率蛮高的。 开着自己的V7,新车感觉就是不一样,几分钟就到了父母的超市,超市现在人正多,李刚也在帮忙,看见李煜回来了,打了个招呼。 “小煜,这是你买的新车么?啧啧啧,好家伙,不错嘛!” 来买水果的人看见崭新的路虎V7,眼里各种艳羡,有人低声道,“这车据说不便宜,这小伙子年纪不大就开得起这样的车,有能耐!” “什么叫不便宜,老王,这一辆车可是比你家那百来平米的房子还贵!” “我的个乖乖!”周围一片吸气声,其实来买李煜家水果的基本也算家底颇丰的人,但是这些人舍得吃,未必就舍得开豪车,住别墅,对于边上人各种惊讶,羡慕,眼热,李煜各种不适应,只觉得像动物园里被围观的黑猩猩,脸上热得发烫,尤其是那些老太太,年轻的小媳妇能融化钢铁的炽热眼神。 “小煜,吃早饭了没?饿不饿?我让你爸去面店给你端一碗炸酱面?”程文秀看着儿子,关切道,在母亲的眼里,再好的车也没儿子重要。 “妈,不用了,我吃过了!”李煜提着手里的袋子,晃了晃,这是早上买的菜包子,只是没想到会去崖湾渔场,这些包子都冷了,不过放在微波炉里热热还是可以吃的。 “原来是李老板家的少爷,我说呢?” “李老板可是有钱人!”周围的人又是一阵吸气声,接着纷纷议论开来,有人甚至打趣,“李老板,果然是深藏不露啊!” “就是,上次和我们打麻将还五块的不来,都这么有钱了,下次我们打二十!” 在众人潜意识里,李煜开的好车只能是李海军出钱买的,毕竟这个超市的赚钱众目所睹,李煜的年纪摆在那的,缺乏可信度。 李海军在一旁笑呵呵不说话,像一尊弥勒佛,他心里可是清楚,这车可是儿子自己买的,自己分钱没掏,这超市也靠儿子才能有这样红火的光景,自己两个月前的大热天还在码头进货呢,风吹日晒,不过现在儿子能干了,老子也跟着自豪,自然是比什么都好,当下笑呵呵的应承熟人的玩笑话。 店里的水果都是用展柜冰箱冰镇着的,加上是早上现摘的,看着水灵灵的,又鲜又嫩,数量又有限,抢购的人很多,父母和李煜说了两句话就被人喊过去收账了。 李煜本来是想请个收银员的,结果被母亲好一顿数落,说他们好手好脚的还能动,就这么一个小超市还要花钱请人,平白惹人笑话,李煜知道父母心强了一辈子,事事不甘人后,也只好先由着他们。 买的人多,李煜也插不上手,打开手机看了一下附近的人,“焚心,花开花败曲终散,花与爱情同眠,笑尽往事,,,”网名个顶个的有才华,不知道人是不是个顶个的漂亮。 抢购热潮也就一个小时,“妈,我中午就回去。” “这么急!”母亲知道家里还有不少事,现在快农忙了,田里的事不少,虽然万般不舍,但是也没有强留。 程文秀中午弄了一桌好吃的,泡椒肥肠,干锅鸡,酸菜鱼,,,还有母亲的拿手好菜——泡椒凤爪,虽然泡椒凤爪做法看着容易上手,但是要做出那种酸辣香嫩的滋味也不是轻而易举的,李煜吃过别人家的泡椒凤爪,大多是酸的牙都掉了,或者凤爪没煮好,梆硬咯牙,这次母亲做了一大盆,让李煜带回去给爷爷奶奶吃,泡椒凤爪当零食小嘴吃也是极好的。 李煜开着V7在县城到清河镇的路上一路驰骋,这条路没有管制,也没有红路灯,加上青山秀水,林翠树茂,简直就是飙车党的天堂,路上小的障碍物,小石堆什么的一跃而过,李煜的V7甩了李刚的小吉普不知道多远。 等李煜回到村口的时候,特意等了李刚很久,半个小时后才听见李刚的吉普马达声。 李刚下车就说,“这哪是路虎啊,跑得比豹子还快!” 李煜笑道,“赶明挣钱了,我们人手一辆!” “小煜,哥可就等着你这句话呢!” 两人抽着烟,互相吹捧几句,李煜摇着脖子四处看了看,突然望见一个峡谷中间直立着一根石柱,石柱冲霄而上,上面光滑如玉。 “咦,那是哪?” 李刚顺着李煜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错开峡啊!你忘了?那根石柱叫锁龙柱,传说有条龙犯了天法,被锁在那受刑,后来不知怎么的被它挣脱了,错开峡就是被它硬扭出来的,据说县里准备投资几个亿开发错开峡,锁龙柱也是一处景点。” “这是好事啊,以后村里的人可就有盼头了!” 李刚嗤笑道,“这话五年前就说了,别说几个亿了,县里连个人毛都没见到!” 李煜也知道现在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风气如此,拍了拍李刚的肩膀,“县里不开发,我们就自己开发,总不能守着一处金山还出去要饭吧!”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三十二章 天外来客上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家里,爷爷奶奶正和保长泡“地白奈”,猴子和许美婷在一边逗三郎玩,听见院子里车响,正趴在凉椅地下懒洋洋睡觉的三只陡然钻了出来,箭一般冲了出去。 “是我们的乖孙回来了!”奶奶放下手里的地白奈高兴道。 一家人都站起来往出走,三郎落在最后面,迈着小短腿,嘴里嚷着,“小叔。” 李煜刚打开车门,只见三个黑影就把自己扑倒了,三条猩红的湿漉漉的舌头就在自己脸上舔啊舔的。 李煜费劲的推开三只,钻出车厢,擦了把脸,愤愤道,“没王法了你们还,连我也敢袭击!” 三只可不管,兴奋的又往李煜身上跳,看着李煜狼狈的模样,众人都乐了,尤其是保长,胡子一翘一翘的,小舌头都露出来了。 猴子看着崭新的路虎惊呼道,“老大,你真是我的老大诶!啧啧,没说的,这车借我开两天。” 除了许美婷和猴子,其他人对路虎V7的概念不深,顶多就觉得这车新,够大,看着顺眼,李煜自然不会去说这车花了多少钱,不然几位老人只怕又要一阵唠叨了。 “小叔,抱。”三郎这时才挤到李煜面前,伸着白嫩的小胳膊。 李煜抱起三郎,刮了刮他的鼻子,笑道,“三郎,这几天乖不乖,有没有调皮。” 三郎不满道,“我都四五岁了,是大人了,才不调皮呢!” 看着三郎傲娇的小模样,众人都笑了,猴子笑得更欢,“三郎当然不调皮了,三郎只是拿爷爷的止咳糖浆喝。” 三郎小脸一红,一本正经道,“那是因为三郎不舒服,不舒服就要吃药。” 李煜莞尔,没想到三郎无师自通,学会了拿止咳糖浆当糖水喝,再看三郎白白胖胖的模样,又是一个小吃货,笑道,“三郎,小叔给你带好吃的了,想不想吃。” 三郎听说有好吃的,小眼顿时睁圆了,一个劲的猛点头,欢喜道,“想!” “哈哈!”众人被三郎憨态可掬的模样逗得捧腹大笑,唯有三只在一旁不满的哼哼,一副失宠落寞的表情。 回到家里的感觉真好,李煜看着桌上的地白奈,高兴道,“奶奶,这是你们去哪找到的?不是早就没了嘛?” 地白奈是夏天解暑凉茶,清热解毒,甘甜可口,比那所谓的王凉茶更胜几筹,是李煜钟爱的饮品,早些年在山野十分常见,后来采摘的人多了,才渐渐的不见了踪影。 “这是你黑狗哥送来的,说是他家小子在山上找到的,可怜那孩子那么小就跟着他老子满野林子乱窜,也不怕有个三长两短!” “黑狗子家也打了不少饥荒,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一家老小的负担也重,家里也没个婆娘,偏偏办贫困户还落不着他家,哎!难噢!”保长摇着头感慨道。 晚上保长整治了一桌好菜,糖醋银鱼块,糯米小排,红烧鳝鱼,蒜泥油麦菜,,,一家人吃得欢欢喜喜。 第二天早上李煜是被三只舔醒的,抹了一把,脸上全是涎液,幸好没有异味,三只现在都有半米高了,一身黑的发亮的毛发,看着很是健壮,看着三只伸着舌头,扑闪着大眼睛,又要往李煜脸上舔,李煜忙推开了三个狗头,“得,我还是起吧!” 看着三只渴求的眼神,李煜哪还不明白,一人给倒了一碗灵泉水,三只摇着尾巴兴奋的只哼哼,也不围着李煜打转了。 空间里的豹子得解决一下,老是放在空间也不是个事,李煜又给它抓了几条银鱼,解决一下豹子的温饱问题。 早饭是香浓的小米粥,搭配可口的泡仔姜,小米粥软糯,仔姜切片,又薄又嫩,香脆酸辣,都是开胃的,李煜喝了好几碗,一碟泡仔姜被他吃了一半,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感叹道,“还是家里放饭菜可口。” 保长笑道,“你小子这几天去城里都干嘛了,城里那么多好吃的,不会连我们乡里也比不上吧?” “保长,你还真说对了。”李煜摇头道,“城里的那些厨师哪能跟你的手艺比,不甩他个十八条街。” 保长听了很是受用,不过嘴里还是来了句,“你小子,就会卖嘴!” “他除了卖嘴还能干嘛!”许美婷接话道,虽然语气不怎么好,但是这是她自李煜回来后第一次和李煜说话,李煜笑笑也不做声,现在他不管说什么估计都会引起战火,看来猴子的思想工作不错,值得奖励。 吃过早饭后,李煜围着鱼塘转了一圈,发现鱼苗长势良好,李煜担心的桂花鱼刺伤银鱼的事也没发生,二者倒是完美和谐共存,深得和谐社会的真谛,等腊月的时候这可都是真金白银啊!富贵兄弟可是早就虎视眈眈,垂涎三尺了,至于从崖湾渔场买来的三文鱼,李煜准备投放到山下的玉湖,玉湖深,湖底地下有涌泉流出,处于山脚背阴处,水温较低,适合冷水鱼的生长,自家的这个鱼塘可是养不了冷水鱼。 百草园里百花盛开,红白黄绿青蓝紫,争相斗艳,引得一群蜜蜂和花蝴蝶穿梭其中,三只在花丛里扑来扑去,咬着尾巴打滚。 喝止了三只恶狗摧花的行为,李煜想到空间里的豹子,该找个机会把它放出来了,算了,今天就去山里一趟吧! 跟爷爷奶奶说一声,李煜就带着三只往山里走,李刚和猴子要负责蔬菜和水果的采摘运送,吃完饭就去菜园了,路过宾伯家的时候,老人大清早的就起来酿酒了,穿着一件背心,露出黝黑的胳膊,正翻着地上的酒糟,浓郁的酒香在空气里飘出老远,自从有了李煜的收购,老人劲头十足,据说他家小子这个月就要回家,也不知道是不是准信。 李煜也没进去打扰,从李刚家找了辆摩托车就往玉湖方向开去,三只见无良主人自个开着车跑了,忙撒开腿追了上去,李煜开的不快,三只小跑着能跟上,甚至还跑到前面去,然后又跑回来看李煜,精力旺盛的很。 到了玉湖,李煜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停好车,山里人淳朴,也不担心会有偷车的,再说山里人常年劳作,力气大着呢,扛着一辆摩托车走也不费事,就是上锁也没用,但是山里人不屑干这种事,丢不起那脸。 玉湖平静无波,湖水碧绿,虽然老一辈人喜欢称垓雁湖,但是李煜喜欢叫她玉湖,听着名字就很美,玉湖一年四季水温保持不变,即使三伏天,湖水也冰凉刺骨,所以就是再热也没人来这游泳,好好利用一下,养殖三文鱼倒是绝佳的选择。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三十三章 天外来客下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李煜沿着玉湖边的树荫慢腾腾的往前走,在都市吃饭走路就如同是上战场一般,争分夺秒,虽说效率颇高,却太过匆忙。据说日本东京人走路是世界上最快的,都市快节奏在那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忙忙碌碌的过完大半辈子,等闲下来的时候已经白发鬓鬓。自从回到后村后,李煜生活节奏立刻慢了下来,脚步放缓,拥有更多的空闲观察一路风景。 见周围无人,李煜把豹子也放了出来,兴许是在空间里待久了,豹子出来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不过还好知道李煜是它黑暗生涯里认的主人,眼里满是敬畏,摇着尾巴,绕着李煜转圈。 “汪汪”三只如临大敌,背上毛发根根竖立,警惕的看着它,摆出随时准备扑过来的姿势,三只虽然没有狩猎的经验,但是遗传自狼犬的本性让它们对豹子深怀敌意。 豹子看了三只一眼,眼里满是不屑,三只虽然看着威武,但是跟豹子雄壮的个头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要不是李煜在旁边,估计它早就一爪一个了。 “好了,安静点,都别吵了。”李煜安抚住三只,看着一身铜钱斑纹的豹子,寻思着给它取个名字,老是豹子豹子的叫着也不是个事。 “既然你满身铜钱斑纹,那我也甭想了,就叫你旺财吧,比电影里那只狗贴切多了。” 豹子旺财有了新名字也没什么概念,还是围绕着李煜要吃的,李煜可是把它饿得狠了,每天就两条鱼果腹,就旺财的饭量,都不够五分之一饱,加上塘里的鱼又贼聪明,难以捕捉,所以旺财在空间里活得并不如意。 “等回去了给你吃肉,只要你听话,我是不会饿你的。”李煜摸了摸旺财的顶瓜皮,缎子似得,又软又滑,手感不赖。 旺财的事解决了,李煜也不准备进青云山了,没有黑狗子这样经验丰富猎人,他可不想去冒险,在玉湖边歇了会儿,准备走的时候,李煜看到马死道下来一个三十出头的外地人,不由好奇多看了两眼。 后村一千出头的人口,李煜不敢说每一个都很熟悉,眼前这位分明就是生面孔,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再则,这位身上的冲锋衣,登山鞋怕都是四位数以上的高档货,这可不是后村或者附近山民消费得起的。 “这位兄弟,请等一下!”还没等李煜询问,这位倒是先开口了,沙哑的声音如同是破锣一般,但是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让李煜更加笃定自己的判断。 李煜左右打量了一下,附近也只有他一个人,“你好,请问有什么事情吗?”李煜也下意识用普通话回答,倒是把对方吓了一跳。 后村地处莽莽山区,隐秘偏僻,除了几十年前抗战的时候有空降兵不幸降临过,少见外人的踪迹,乡民说的是地方方言,会说普通话的人凤毛麟角。 何书文原本已经有些绝望了,但是他没有想到,翻过刚才身后的那道山梁后,居然有个不小的村落出现在他的眼前,更让何书文惊奇的是,自己随口喊住一个老乡,对方居然用普通话回答,要知道这里是川蜀山区,很多山民压根不会说普通话,语言障碍在这里是相当普遍的事情。 一切的一切,都让何书文看到了希望。 “兄弟,我叫何书文!我们有个同伴被毒蛇咬了,我们的通讯设备也失灵了,你能帮我们找人进去抬他出来,通知医生来救助吗?”这位倒也还不错,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他仍旧是很快把事情很有条理地说了出来。 “这个没有问题!”李煜不假思索地答应道:“你先喝口水,喘口气,我马上喊人来!” 李煜也没有解释太多,递给何书文一瓶水,他的嘴唇已经干裂掉皮了,接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给猴子拨了电话,说明情况,让他带着爷爷,然后从村里再带上三四个壮劳力跟上就可以了。 在青云山地区,山民们进山被毒蛇、野兽咬伤,或者不慎跌落骨折的状况时常发生,李定坤老爷子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有这种紧急出诊救治的经历。因此只要把情况和他说明白,他自会安排妥当。 “兄弟!能快点吗?现在过去这么久了,我担心我的同伴能不能挺住。”陈鸿升喝了两口水,急切道。 “你的同伴距离这里还有多远?你现在的状况可不行,先喝点水,吃点东西!”李煜能理解何书文现在的心情,救人如救火。 可能是因为紧张或是过量运动的缘故,何书文的脸色已经煞白煞白的,黄豆大的汗珠不慢了额头,看来支撑不了多久。 李煜也不管那么多,假装着从后备箱拿出一袋酱牛肉,让他吃了恢复体力,这是李煜放在空间的补给。 “多久没吃了?”李煜给他递上一瓶奶,笑着问道。 “就早上吃了点东西,然后就出事了!”何书文喝了一口水,有些焦急地问道:“医生怎么还不来呀?” 突然一阵马达轰鸣声响起,几辆摩托车开到了面前,“小煜,被蛇咬伤的人在哪个位置?让报信的人带我们过去!”爷爷一下车就急忙问道,猴子拎着药箱跟在后面,还有三个李煜认识的同族年轻人。 李煜算了算时间,不过十五分钟不到,爷爷就收拾好东西,找到人手从村子里到玉湖这里,也算是神速了。 “我带你们去!”一听这话,何书文放下吃食,拔腿就冲向山道。 看着何书文如此紧张同伴的表现,李煜倒是暗自赞许。 山道旁,李煜扶着老爷子,猴子背着一个黄木药箱,村里的三个年轻后生带着一个担架,这是早就准备妥当的! “我和三只带你们过去就可以了!”李煜拍了拍何书文的肩膀,说道:“文哥你就在这儿等着好消息吧!” 说话间,三只在萧风的指示下先闻了闻何书文身上的味道,然后就一头冲上了山道。 “吼”旺财一声低吼,也跟了上去,老爷子吃了一惊,但是人命关天,也没有细问什么。 李煜看得出来,何书文的体力基本上已经透支了,哪怕吃过一些东西,也无法支撑他走太远,要知道,他的同伴是在十几里的山里面被蛇咬伤的,要想快速找到他,现在的何书文已经变成一个累赘。 至于找人的事情,李煜对三只的嗅觉能力相当有信心,在没有下雨的情况下,它循着何书文的味道,肯定能够找到他的同伴。 看到李煜和三只出发,老爷子和其他人也是紧紧跟上,压根就没有询问何书文这个报信人的意见,在他们看来,李煜肯定问清楚了病人的位置,反正附近的山林,李煜也是相当熟悉。 “等等我!”何书文喊了喊,也是迈步跟上队伍,只不过体力严重透支的他哪里赶得上前面这些人? 李煜自不必说了,修炼了鬼拳之后体力和身体素质直线上升,已经隐隐达到了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标准,速度自然不慢。而4个后生都是村里面的壮劳力,走惯山路的他们脚下生风,即便是年过六旬的老爷子,因为常年在外出诊,脚下功夫可是硬生生练出来的。 只是跟了不到一百米,何书文就无奈地看到李煜几人的背影消失在拐角,远远还传来他的声音:“文哥你就在这里等着好消息吧!” 何书文有心原地休息等着,但是心里又焦急同伴的状况,最后只能挪动着沉重的脚步,朝着来路慢慢走去。 要说起来,三只的嗅觉能力还真的不是盖的,它循着何书文留下的味道、痕迹,一路狂奔,不枉李煜几个月的训练成果。 这条山道是通往青云山另外一侧的村寨,平时只有少数的行人和马帮往来,也不知道何书文一行究竟是从哪个方向进入青云山? 在三只的带领下,李煜一行人狂奔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在山道边上的一处山坳中找到了何书文的同伴。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三十四章 山村生活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这支驴友队伍三男两女,其中那位被蛇咬伤的男生正躺在竹子绑成的简易担架上,右腿小腿部分已经肿胀如同气球一般,还好脸色还没有变黑。 李煜和老爷子也顾不上寒暄,冲上前去开始观察伤势,并且开始着手治疗! 对于老爷子来说,每年救治毒蛇咬伤的病人少说有几十例,拥有丰富经验的他再加上李家秘制的蛇药,只要人还活着问题就不大。 再则,这几位驴友的经验不错,在毒蛇咬伤之后第一时间进行放血,并且用捆绑大腿、抬高上半身的做法减少毒液对身体的侵蚀,这给老爷子的救治带来了不少的便利。 “问题不大,小煜你给他擦药吧!”老爷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爷爷的身体虽然健朗,但是这么一阵急行军也是一种考验。 李煜记得爷爷手里有块吊命的天命石,遇上生命垂危,只剩半口气的伤病者,只需刮些碎末,效果比百年人参还好使,李煜见爷爷没有拿出天命石就知道这个驴友的伤势还在可控范围。 李煜打小就担任爷爷的副手,他的手脚很快,三下五除二就给伤者服下了爷爷秘制的蛇丸,又在伤口上敷上了现场调配的草药,结束了野外救治。 有了内服的蛇丸,伤者的性命就算是保住了,至于进一步的解毒、恢复,则是需要回到条件更好的后村才能有办法解决。 猴子和三个后生接过了抬担架的任务,李煜也主动帮着这些驴友背起了他们的行李,一行人终于能够在舒缓的心情下往村子里走回去了! “昨晚睡得好吗?”李煜从山塘给银鱼和桂花鱼喂食回来后,何书文刚好从房间里走出来。 昨天何书文的倒霉蛋同伴陈明状况稳定之后,他们决定继续在后村治疗休整,而不是连夜颠簸前往周边县城。 在后村,随便什么消息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人尽皆知,传得沸沸扬扬,昨天来李煜家探望外来“客人”的乡民络绎不绝,有的还自告奋勇提供住宿,李煜家老宅虽然宽阔,但是因为常年有客人来访,剩下的房间委实不多,不过这些驴友也不在意,这几个房间就成为了何书文一行人在后村的落脚处。 虽说李煜并不愿意老宅变成客栈,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总不能让何书文他们在村里搭建帐篷吧?这对于热情好客的村民来说,无异于赤果果的打脸。 “太累了!”何书文摇摇头,笑着说道:“昨晚沾枕头就睡着了,差点一觉不醒!” 何书文是广州一家跨国公司的高管,他生活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各国上空飞来飞去,每天工作极度紧张,才刚满35岁的他头发早已经斑白,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何书文出现了神经衰弱、失眠的症状,甚至需要大剂量的安眠药才能帮助入睡。 三年前第一次参加了驴友活动的何书文,发现自己在远离都市喧嚣的地方居然可以安稳地睡着,从此以后每年他都会抽出时间到高原、草原、西疆或者川蜀畅游山水之间。 有时候,何书文恨不得丢下帝都的一切,在这些负离子大氧吧住下来。 “这狗是你养的吧!真不错!”何书文看着三只,真心赞叹道。 他还记得昨天可是三只带着李煜他们去救治自己的同伴的,一般来说只有训练过的警犬和老猎犬才有这样的本事,三只虽然看着雄壮,但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三只还小着呢。 三只早上跟李煜去池塘边,一身毛发都被露水打湿了,贴在身上,看着很是狼狈,一到家就欢叫去草堆里打滚。 “乡下条件简陋,请多包涵!”李煜把何书文引到洗漱池旁,向他介绍山泉水的使用方法,然后就去给客人们准备早餐了。 受伤的陈明住在李家病房里,驴友队伍中的其他四个人跟着何书文住在李煜家厢房,保长虽然有早起的习惯,但是却没有做早饭的习惯,除了偶尔几次心血来潮,他大早上就去山野里找美味去了,不能劳累奶奶,所以还得李煜自己动手。 早餐很简单,青菜粥、馒头、咸鸭蛋、泡菜还有一些凉拌牦牛肉片,李煜的动作很快,不到一个小时就在院子里摆上了。 太阳虽然从屋后冉冉升起,但是有屋顶和大树的阻隔,阳光还是很温柔的洒在院子里。 “李煜,你们家的房子实在太有格调了,简约而不简单!”何书文的同伴黄平中一看到李煜就开口称赞道。 黄平中在中国美院就读,是古建筑设计与修复专业的研一学生,对于古建筑以及各种民族建筑颇为了解。 昨天来到李家老宅的时候,他们又累又饿,精神极度疲惫,再加上天色已晚,黄平中自然看不出李家老宅的别致之处。 不过睡饱之后,黄平中终于看到了李家老宅的惊艳,上下转悠了一圈之后,赞叹不止,竹林桂苑,池塘假山围绕,青瓦白墙,小溪流淌,比之江南也不差分毫! “这是我爷爷当年设计的,有了几十年的历史了,你有空去我们李家老宅看看,那才叫古风古色,那可是有了上百年的历史!”李煜嘴角含笑,说道:“听说你是这方面的专家,以后李家老宅翻修的时候还需要你帮忙呢!” 在李煜的记忆里,老宅是祠堂,族谱供奉的地方,也是李家族人居住的地方,只是爷爷这支从里面分了出来,李煜小时候经常去那玩耍,有时候开家族会议就在那,也是李煜儿时的乐园。 老宅每过十年就要翻修一次,上次大爷爷还和自己说这个事来着,老宅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生活的各种需求,对老宅进行改造、翻修已经势在必行,只不过,如何在维持老宅独特韵味的同时满足现代化改造,这可是一门学问,若是翻修不得当,老宅变得不伦不类,李煜可就是李家的罪人了,这也是李煜虽然答应了大爷爷的要求,却不敢轻易对老宅动手术的重要原因。 “我哪敢称什么专家?”黄平中连连摆手,说道,心里却是很不在意,只是一个乡间住宅罢了,对一个建筑系的高材生想必也没什么难度。 “不要跑,旺财,我不会伤害你的。” 旺财一身金黄的毛发乱糟糟的,跑到李煜身后不出来了,偌大的身躯躲在李煜后面甚是滑稽。 李煜一把抱住跑过来的三郎,笑道,“三郎,你又欺负旺财了?” 旺财昨天和李煜他们一起回来,后来可是把众人吓了一跳,直到知道这头凶恶的豹子不但不伤人,还很温顺的时候,惊掉一地眼球。 “旺财?李煜你这名字取得真是。”黄平中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形容了。 不过心里的震撼无以复加,三只温驯聪明就罢了,这可是豹子,深山猛兽,他们旅游的时候最怕碰见这种生物了,李煜居然能把这金钱豹训练的如此挺话,这小子还是不是人? 金钱豹又称豹、花豹、银豹子、豹子、文豹,体态似虎,身长1-1.5米,体重50-100千克,奔跑时速可达70公里,头圆、耳小,全身棕黄而遍布黑褐色金钱花斑,故名。 还有一种黑化型个体,通体暗黑褐,细观仍见圆形斑,常被称为墨豹,金钱豹是一种大型食肉兽,身体强健,行动敏捷,能跳善爬,性情凶猛狡猾甚至能猎食鹿等大型动物,偷袭食草动物,金钱豹的爬树本领非常高。 “先吃饭吧!”李煜指了指餐桌上的早餐,说道:“乡下条件不够,大家就将就一点了!” “李大哥,这些食材可都是无污染的纯绿色食品,在帝都就是有钱都买不到呢!”驴友队伍中仅有的两个女孩子之一金晓玲一口咬掉大半个鸭蛋,含糊不清地说道:“这鸭蛋实在太香了!” 金晓玲是帝都大学的大三学生,旁人根本看不出文文静静的她居然是一个驴友爱好者,趁着暑假的时候跟着一群朋友到川蜀穷游。 “乖女多吃点!”奶奶笑眯眯地看着金晓玲,给她碗里夹了几片牛肉。 “奶奶,我也要吃肉。”三郎捧着一个大饭盒撒娇道,三郎饭量大,吃饭不老实,老是喜欢撒出来,李煜就特意给他买了个饭盒,又轻又好看。 “好,好,我们家三郎也吃肉,以后长得壮壮的!”奶奶笑眯眯的道。 平时家里只有奶奶和爷爷两个人住,虽说家里并不少人,但是哪有自己的孙儿陪在身边高兴呢?自从李煜回来之后,家里就变得热闹了起来,李刚两口子,许美婷,三郎和猴子一直住在家里,这一次,一下子又有五个年轻人住进家里,奶奶甭提有多高兴了。 在奶奶心里,这两个个城里姑娘长得漂亮,跟电视里的明星差不多,要是能留在李家给自己当孙媳妇就好了,不过,张芸芸那丫头对小孙子可是一片痴心,这可咋整? 李煜可不知道,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奶奶就泛起了这么多的心思,他正一门心思地招待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呢,虽然他们不是专程来到李家做客的。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三十五章 商业计划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通过交流,李煜知道何书文等人都是在圈子里比较出名的驴友,他们平时都会把自己的游记发布在天涯、海角,驴友等等论坛,拥有一大批粉丝。 后村环境优美,而且周边可开发的旅游资源丰富,美景加上美食,简直是旅游者的梦想庄园,自从李煜那天和李刚谈过后,就想着凭着自己和这些朴实的乡民,打造一个属于后村人自己的繁荣乡村。 首先李煜可是想象着将后村打造一个旅游景区,后村要想对外开放、吸引游客,这些资深驴友的广泛影响力自然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 在李煜的心里,准备透过何书文等人把后村、玉湖乃至青云山山的绝美风景、淳朴的民风传递到外界,由此吸引一些驴友前来旅游,再加上自己的田园果蔬,前景很是值得期待。 现在距离自己的庄园成型还有不少时间,零星驴友的到来会逐渐培育起村民接待游客的氛围和意识,并且逐渐扩大后村的知名度,等到真正的后村景区正式打造完成之前,再在各个旅游网站甚至电视台上做一些广告,何愁后村没有游客呢? 之前李煜还在发愁从哪里拉来一些资深驴友为后村做宣传呢,没想到瞌睡的时候枕头就自动送过来了,就冲这一点,哪怕是给何书文等人做几天饭,李煜也是毫无二话! “李煜兄弟,旁边山上怎么仙雾缭绕,按说这么矮的山不该有云雾产生,我本来好奇想上去看个究竟,你家的狗却不让我上去,我只闻见了百花香,上面难道是仙境?” 其他几人听到何书文的话,也是好奇的看着李煜等着李煜的回答。 李煜却故意卖了个关子,“到时你们就知道了,等吃完饭我带你们去看看后村美景。” 一句话说的几个驴友忍不住想揍他的冲动,金晓玲和谭雪就很有默契的撇着嘴道,“可恶的人,故意吊我们胃口,这饭还怎么吃嘛?” “小叔才不可恶,小叔最好了。”三郎为李煜抱打不平,“小叔那么好,两个漂亮的姐姐为什么说他可恶,对了妈妈这几天怎么也说小叔可恶,哎!真为小叔愁啊!”三郎扶着额头嘀咕道。 三郎的声音虽然小,但是所有的人几乎都听见了,一桌的大人忍俊不禁,尤其是两个女孩子,捧着肚子笑道,“三郎,你妈妈说的对,你小叔确实可恶。” “三郎。”许美婷面色一窘,忍不住在三郎的小屁屁上拍了一下,脸上很是不自然。 何书文和黄平中虽然也很想骂李煜一顿,但是毕竟忍住了,他们可是客人,给主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可就不妙了,尤其是在两个和善的老人面前。 不过眼里的震撼可是流露出他们内心并不平静的想法,这小子年纪轻轻的就待在农村,在很多城里人眼里无疑是没出息的,但是要不是深入了解,肯定不知道人家比大多数城里的金领还过得好,有车有房,还有不小的产业。 他家里一早上出售的蔬菜水果的钱就够他们一个月的工资了,而且还不用自己动手,完全是坐在家里数钱,自从他们吃了那些蔬菜水果后就再无二话,这样的水果比他们吃过的进口的还好吃,他们还觉得李煜卖的便宜了。 而且这小子可以和家人住在一起,让很多在外苦苦打拼的工薪阶层情何以堪,他们不仅远离父母亲人,挣得钱还得供房供车,简直就是亚历山大,这小子有厨艺精湛的厨师给做饭,更有美女陪在身边,这日子可是潇洒自在,让他们羡慕眼红不已,这完全就是乡下老财嘛。 吃过早饭之后,李煜特意带着何书文一行人在后村转了转,又登船到清水河泛舟,最后还叫来猴子等人合作撒网捕鱼,清水河的鱼虾一向肥美,李煜为了让这些驴友尽兴,特意滴了些空间灵泉在网里,最后的收获自然是让是让客人们异常尽兴。 金晓玲和谭雪兴奋的像个小女生,她们可是第一次见这种原生态的捕鱼,而且还参与其中,快乐的从网里往外拿龙虾,鳝鱼之类的。 这一次甚至还网起一条将近一米长的白鲢子,纯白色的鱼身在阳光下几近透明,何书文几人纷纷和这条大鱼拍照留念。 鲢鱼又叫白鲢、水鲢、跳鲢、鲢子,属于鲤形目,鲤科,是著名的四大家鱼之一,四大家鱼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 体形侧扁、稍高,呈纺锤形,背部青灰色,两侧及腹部白色。胸鳍不超过腹鳍基部。各鳍色灰白。头较大。眼睛位置很低。鳞片细小。腹部正中角质棱自胸鳍下方直延达肛门。形态和鳙鱼相似,鲢鱼性急躁,善跳跃。 鲢鱼味甘,性平,无毒,其肉质鲜嫩,营养丰富,是较宜养殖的优良鱼种之一,为我国主要的淡水养殖鱼类之一,分布在全国各大水系,鲢鱼是人工饲养的大型淡水鱼,生长快、疾病少、产量高,多与草鱼、鲤鱼混养。 白鲢虽然常见,但是这么大的还是极为罕见,因为白鲢味美,捕捞过剧,大型的白鲢已经很少见了,据说在魔域洞的第一层通向清水河的出口,有一条门板大的白鲢鱼镇守在那里,鱼背上已经长出了青苔,因为附注在上面的传说太多,即使再利欲熏心的渔民也不敢去捕捞,但是大多数只是传闻,真正见过那条鱼的人也屈指可数。 哪怕何书文等人见多识广,但是像后村这样的世外桃源实在极为罕见,上百年历史的黄楝树,青石路,唯美的乡间野景。 再加上这里的空气新鲜,饭食可口,村民淳朴,就这些就使得原滋原味的后村的旅游价值急速提升。 奇峰乱石的错开峡,里面瀑布成群,最为奇特的是珍珠滩瀑布,似九天洒落的玉珠,洁净无瑕,清澈透明。 雄伟矗立的锁龙柱直插云霄,当听说锁龙柱的名字缘由,都不禁感叹乡民的丰富的想象力,就像最好最美的文章永远就是这些淳朴勤劳的人们所创作的,经过几代的传承精华才问世的绝美诗篇。 李煜心里有种隐隐的猜想,家乡关于龙的传说数不胜数,是否在很久远岁月前,这里真的生活过那种传说的生物呢?这一切都是未知数。 漂亮的盆景滩,上面各种奇树鲜花扎根在水滩上,老枝新叶,种类繁多,样貌奇特,仿佛一颗颗盆景,生长在碧滩上,这不是园艺师的能工妙手,这是大自然的巧夺天工。 还有李煜的百草园,百花绽放,云雾缭绕,宛如仙境,上面的云雾石,附香石饶是何书文见多识广,也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一群人都惊呆了,只听手里的相机“咔擦”声不绝。 再听李煜说还有十二层楼的魔域洞,神秘莫测的碧音潭,传说的兰泽古寺,白崖悬棺,红崖丞相墓,简直如听天书,恨不能变出几个分身,把这些地方都逛一遍。 下午回到李家住宅之后,何书文等人纷纷利用李煜的电脑,把自己的经历、拍摄的绝美照片上传到各个论坛上,对于何书文这些驴友来说,和全国乃至全世界志同道合的旅游分享旅游的美好瞬间,是一种巨大的幸福。 他们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帖子和照片将会在驴友圈子里造成何种轰动?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三十六章 烤羊宴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白萤是一家家族企业新任掌舵人,业务繁忙之余,也酷爱旅游,哪怕没有机会出门的时候,也会在网络上看一些游记,跟着那些资深驴友的脚步一起旅行,享受旅行带来的满足和快乐。 这段日子以来,她一直在追看id为‘行走的书’的网友的游记,他的文字细腻优美,感情真挚,拍的照片漂亮真实,很有专业水准,他的脚步从东边的东极岛开始,一路向西,到了美丽的红叶江湖、历史悠久的百花古镇,最后进入了川蜀莽山的外围。 游记中绝美的自然风光和险峻的喀斯特山区地貌,都让白萤心驰神往,尤其是西南地区高山大川之中那些充满浓郁民族特色的风俗、村落、古镇,寨子更是让一直生活在江南的她心动不已。 江南的古镇、旅游景点多若繁星,只不过这些地方都已经被高度商业化,游玩的人趋之若鹜,摩肩接踵,密密麻麻的人群让人绝了休闲游玩的念头,只有西南地区未曾大规模开发的区域,远离尘世,远离喧嚣,才拥有世外桃源般的原始魅力。 由于山野地区网络状况并不是非常发达,再加上‘行走的书’有时候会在野外露营,因此他的游记并不会每天都更新。 这一天,白萤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又一次登陆天涯论坛,却惊喜地发现‘行走的书’的游记更新了。 相比于往常更侧重于山水景色、人文风俗的游记,今天的游记更多的是在描述同行旅游被毒蛇咬伤之后的救助过程,其惊险之处看得白萤惊呼连连。还好,这位被称为小明哥’的网友最终有惊无险,安然无恙,而‘行走的书’也就此在后村休整了。 也正是通过这篇游记,白萤认识了后村这座地处莽山深处的小山村,也通过大量的照片看到了玉湖、青云山,清水河,错开峡的美景,不禁有些怦然心动。 根据‘行走的书’的描写,后村还是偏僻了些,交通,网络都是很落后,乡民也还没发展旅游业的意识,或许这是个摆在她面前的绝妙的商机,既然后村的基础设施状况不行,而前景又很美妙,到那里实地勘察一趟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呢,盘算着家族企业目前发展的境况,距离自己心里的期望还远着呢,她白萤可不是一个甘于平庸的商业人,白萤决定前往这座美轮美奂的小山村,近距离去触摸自己的目标。 很快,白萤就让助手在网络上预定了上海直飞宜市的航班,简单收拾就出发了。 几乎在同一时间,像白萤这样看了何书文的帖子而萌生了前往后村想法的游客和商业人并不在少数,毕竟何书文是资深驴友和企业高管的合体,他的口碑和信誉向来不错。 而黄平中、谭雪,陈明,金晓玲等人的帖子在驴友圈子乃至普通游客心目中都拥有着不小的影响力,它们正在释放出令人始料不及的巨大能量。 不少的旅游爱好者和驴友冲着何书文等人的介绍,纷纷决定前往后村,毕竟驴友都有同一个心思,赶在这个美丽的山村还没被商业开发前屈目睹他的原始风貌,而就在不经意之间,后村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旅游商业圈子里。 谁也没有料到,一座沉寂了数百年的山村,会因为一些帖子走进人们的视野之中,慢慢地拥有‘世界第一村’的称号。 何书文等人发布帖子之后,也没有持续关注,因为他们正忙着和李煜一起准备晚上的篝火宴会呢,被毒蛇咬伤的陈明在老爷子的神医妙药之下,已经基本脱离危险,腿上的肿胀也是逐渐消失,虽然他还不能进行剧烈运动,但是出门走走,活动一二还是可以的。 一来为了庆祝陈明的脱险,也为了欢迎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二来割稻季也要开始了,九月开始各家就要收割稻子了,李煜决定在老工地坝子上举行篝火宴会,老工地坝子据说是百多年前的一个地主的宅基地,被拆了之后就被当作村民打谷,聚会的场地,宴会的主菜是烤全羊。 由于后村地处川渝,多山多丘陵,山多耕地少,村民都是半农半牧,因此保留了不少牧区的生活方式,游牧菜式在后村也是十分盛行。 当李煜把自己的决定说出来之后,不光猴子,李刚、李青山,李水,向林等年轻人齐声欢呼,何书文这些客人也是满脸期待。 因此,在吃过午饭后,大家就纷纷各自行动,为晚上的宴会做各种准备。 猴子和黑狗子的任务就是带上三只,在附近的山林里捕猎,毕竟叫花鸡、烤野兔,麂子肉,野猪排用在篝火晚会里,也是相当应景的,后村周围的山林物产丰富,加上村民并不会涸泽而渔焚林而猎,只要花点功夫,大型的珍惜动物逮不到,若是弄点野兔山鸡之类,并不是太困难的事情。 李刚则是留在家里收拾今天早上捕回来的渔获,今天晚上万州烤鱼,鱼子羹,也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至于李煜,就要把今天早上族爷送过来的几只肥美鲜嫩的羊羔给宰杀、清理干净,作为今天晚上的重头戏。 后村位于巴山的外围,在玉湖附近就有一大片峡谷草原,零零总总的加起来总面积超过了五万亩,这里也成为了后村村民发展畜牧业的重要地点,只不过由于放牧牛羊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所以后村村民的养殖规模并不大,顶多也就养个十几二十只,带着浓浓的小农经济模式。 以前,地方政府也试图引导村民在这片草原上发展畜牧业,但是碍于交通状况以及出现管理不善,出现血本无归等其他原因,这个计划被迫搁浅了,现在,这片草原是在族爷李定伍一大家子的照看下,他们养了不少山羊和黄羊,每年给村委会交些钱。 所谓的山村观光牧业距离李煜还太远,他没学过管理,身边也没有可以指导的人,现在还是一头雾水,所以现在的李煜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这几头被拴在院子里的小羊羔,磨刀霍霍的他正琢磨着从哪里下刀比较好呢?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李煜每次回到后村也是见多了族亲、长辈们动手杀羊宰猪,这事本来是保长的任务,不过保长说我一个老头子给你们这些小年轻下力气做饭,你们不出力好意思吃吗?得!李煜还是得亲自上阵,本来李煜想要请保长帮忙的,但是一想到凡事都有开头,自己总要经历这一些,因此他只好打消了请外援的念头。 李煜一边在磨刀,一边在回忆杀羊的一些步骤、细节,心想着这么多客人,自己的首秀可不要搞砸了! 院子里的小羊羔似乎也察觉到自己凄惨的命运,不停地叫唤,倒是让许美婷,谭雪和金晓玲同情心大泛滥,谴责这些残忍、爱吃的男生,不过张芸芸倒是很支持她,要不是李煜阻止,甚至还准备挽起袖子来帮他杀羊。 不过李煜清楚,这些女生只不过是听不得羊羔凄惨的叫声罢了,回头烤全羊弄好,她们肯定吃得比谁都厉害。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三十六章 篝火晚会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白萤是一家家族企业新任掌舵人,业务繁忙之余,也酷爱旅游,哪怕没有机会出门的时候,也会在网络上看一些游记,跟着那些资深驴友的脚步一起旅行,享受旅行带来的满足和快乐。 这段日子以来,她一直在追看id为‘行走的书’的网友的游记,他的文字细腻优美,感情真挚,拍的照片漂亮真实,很有专业水准,他的脚步从东边的东极岛开始,一路向西,到了美丽的红叶江湖、历史悠久的百花古镇,最后进入了川蜀莽山的外围。 游记中绝美的自然风光和险峻的喀斯特山区地貌,都让白萤心驰神往,尤其是西南地区高山大川之中那些充满浓郁民族特色的风俗、村落、古镇,寨子更是让一直生活在江南的她心动不已。 江南的古镇、旅游景点多若繁星,只不过这些地方都已经被高度商业化,游玩的人趋之若鹜,摩肩接踵,密密麻麻的人群让人绝了休闲游玩的念头,只有西南地区未曾大规模开发的区域,远离尘世,远离喧嚣,才拥有世外桃源般的原始魅力。 由于山野地区网络状况并不是非常发达,再加上‘行走的书’有时候会在野外露营,因此他的游记并不会每天都更新。 这一天,白萤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又一次登陆天涯论坛,却惊喜地发现‘行走的书’的游记更新了。 相比于往常更侧重于山水景色、人文风俗的游记,今天的游记更多的是在描述同行旅游被毒蛇咬伤之后的救助过程,其惊险之处看得白萤惊呼连连。还好,这位被称为小明哥’的网友最终有惊无险,安然无恙,而‘行走的书’也就此在后村休整了。 也正是通过这篇游记,白萤认识了后村这座地处莽山深处的小山村,也通过大量的照片看到了玉湖、青云山,清水河,错开峡的美景,不禁有些怦然心动。 根据‘行走的书’的描写,后村还是偏僻了些,交通,网络都是很落后,乡民也还没发展旅游业的意识,或许这是个摆在她面前的绝妙的商机,既然后村的基础设施状况不行,而前景又很美妙,到那里实地勘察一趟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呢,盘算着家族企业目前发展的境况,距离自己心里的期望还远着呢,她白萤可不是一个甘于平庸的商业人,白萤决定前往这座美轮美奂的小山村,近距离去触摸自己的目标。 很快,白萤就让助手在网络上预定了上海直飞宜市的航班,简单收拾就出发了。 几乎在同一时间,像白萤这样看了何书文的帖子而萌生了前往后村想法的游客和商业人并不在少数,毕竟何书文是资深驴友和企业高管的合体,他的口碑和信誉向来不错。 而黄平中、谭雪,陈明,金晓玲等人的帖子在驴友圈子乃至普通游客心目中都拥有着不小的影响力,它们正在释放出令人始料不及的巨大能量。 不少的旅游爱好者和驴友冲着何书文等人的介绍,纷纷决定前往后村,毕竟驴友都有同一个心思,赶在这个美丽的山村还没被商业开发前屈目睹他的原始风貌,而就在不经意之间,后村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旅游商业圈子里。 谁也没有料到,一座沉寂了数百年的山村,会因为一些帖子走进人们的视野之中,慢慢地拥有‘世界第一村’的称号。 何书文等人发布帖子之后,也没有持续关注,因为他们正忙着和李煜一起准备晚上的篝火宴会呢,被毒蛇咬伤的陈明在老爷子的神医妙药之下,已经基本脱离危险,腿上的肿胀也是逐渐消失,虽然他还不能进行剧烈运动,但是出门走走,活动一二还是可以的。 一来为了庆祝陈明的脱险,也为了欢迎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二来割稻季也要开始了,九月开始各家就要收割稻子了,李煜决定在老工地坝子上举行篝火宴会,老工地坝子据说是百多年前的一个地主的宅基地,被拆了之后就被当作村民打谷,聚会的场地,宴会的主菜是烤全羊。 由于后村地处川渝,多山多丘陵,山多耕地少,村民都是半农半牧,因此保留了不少牧区的生活方式,游牧菜式在后村也是十分盛行。 当李煜把自己的决定说出来之后,不光猴子,李刚、李青山,李水,向林等年轻人齐声欢呼,何书文这些客人也是满脸期待。 因此,在吃过午饭后,大家就纷纷各自行动,为晚上的宴会做各种准备。 猴子和黑狗子的任务就是带上三只,在附近的山林里捕猎,毕竟叫花鸡、烤野兔,麂子肉,野猪排用在篝火晚会里,也是相当应景的,后村周围的山林物产丰富,加上村民并不会涸泽而渔焚林而猎,只要花点功夫,大型的珍惜动物逮不到,若是弄点野兔山鸡之类,并不是太困难的事情。 李刚则是留在家里收拾今天早上捕回来的渔获,今天晚上万州烤鱼,鱼子羹,也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至于李煜,就要把今天早上族爷送过来的几只肥美鲜嫩的羊羔给宰杀、清理干净,作为今天晚上的重头戏。 后村位于巴山的外围,在玉湖附近就有一大片峡谷草原,零零总总的加起来总面积超过了五万亩,这里也成为了后村村民发展畜牧业的重要地点,只不过由于放牧牛羊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所以后村村民的养殖规模并不大,顶多也就养个十几二十只,带着浓浓的小农经济模式。 以前,地方政府也试图引导村民在这片草原上发展畜牧业,但是碍于交通状况以及出现管理不善,出现血本无归等其他原因,这个计划被迫搁浅了,现在,这片草原是在族爷李定伍一大家子的照看下,他们养了不少山羊和黄羊,每年给村委会交些钱。 所谓的山村观光牧业距离李煜还太远,他没学过管理,身边也没有可以指导的人,现在还是一头雾水,所以现在的李煜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这几头被拴在院子里的小羊羔,磨刀霍霍的他正琢磨着从哪里下刀比较好呢?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李煜每次回到后村也是见多了族亲、长辈们动手杀羊宰猪,这事本来是保长的任务,不过保长说我一个老头子给你们这些小年轻下力气做饭,你们不出力好意思吃吗?得!李煜还是得亲自上阵,本来李煜想要请保长帮忙的,但是一想到凡事都有开头,自己总要经历这一些,因此他只好打消了请外援的念头。 李煜一边在磨刀,一边在回忆杀羊的一些步骤、细节,心想着这么多客人,自己的首秀可不要搞砸了! 院子里的小羊羔似乎也察觉到自己凄惨的命运,不停地叫唤,倒是让许美婷,谭雪和金晓玲同情心大泛滥,谴责这些残忍、爱吃的男生,不过张芸芸倒是很支持她,要不是李煜阻止,甚至还准备挽起袖子来帮他杀羊。 不过李煜清楚,这些女生只不过是听不得羊羔凄惨的叫声罢了,回头烤全羊弄好,她们肯定吃得比谁都厉害。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三十七章 烤羊宴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最后李煜把几只羊羔牵到水塘边,狠着心肠一刀一个解决了,说是不忍心,动起手来倒也丝毫不含糊,相当干净利落,随后无论是脱毛、清理内脏以及腌制调料等等,有卢保长在旁边指点,倒也是相当顺手,万般开头难嘛,古人诚不欺我。 至于古人说的另一句话:“君子远庖厨!”李煜自动忽略了,在后村厨艺好的大多都是男丁,整治宴席的大厨都是男的,女的只是负责打下手。 现在社会也是,世界顶级大厨也是男性,女性凤毛麟角,现在不流行家庭妇男么,女的基本不会做菜,李煜还记得一个笑话,“一对恋爱的男女朋友,女生每次下厨做饭,炒出来的菜不忍直视,难以下咽,男生被逼无奈只好自己动手,直到有一天他们分手了,女生给他做了一桌美味的饭菜。” 下午七点钟,夕阳完全落入了青云山的另一侧,橘红色的一个圆盘挂在天边,像是一个属于天空的独特的装饰物,周围是红的灿烂的晚霞,而在东方,一轮月牙似的残月悄然出现,带来了一丝冷清的气息。 在李煜看来,后村的清晨和傍晚最有味道,显示着它神秘而邃远的气质,或许也只有这些时段,整个后村、玉湖和峡谷才会和这片天空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以往的小山村没有什么夜生活,也没有太多的光污染,平时天一黑,整个后村就进入了一片黑暗寂静之中。 犹记得在家家户户使用煤油灯的年代,一到傍晚,所有的人不约而同的拿着小板凳,兜里装着花生,瓜子,散子等吃食,齐聚在工地坝子上。 夏天的工地坝子是不需要火焰和灯光的,明亮而柔和的月光铺洒在地面,泛起一层银白色的光泽,月是夜晚的灯。 村里的一位老书生就是夜晚的主角,等所有的人都到齐了,他才姗姗来迟,慢悠悠的坐下,人群正中间早就给他留着座位,旁边还有一个放着茶水的高脚凳,待老先生坐定,清了清嗓子。 “话说薛仁贵三箭定天山,,,,,,柳迎春终是盼着了“一字并肩王” 小时就是在这悠扬的说书声里度过一个有一个平凡的夏夜,却让李煜记忆终生。 后来通了电,村民们的生活开始热闹起来,李煜家是最早买电视的,那时吃完午饭所有的人都来李煜家看《还珠格格》,屋子里乌泱泱的坐满了人,陪着那个机灵的子一起笑,一起哭,遇到妙处一起喝彩,当时看的是碟片所以不存在广告和时间段,所以一部《还珠格格》可以打发一个个无聊的下午,即使重复看了好几遍,来的人也不觉得厌烦,仍是看得津津有味,也还好农村的房子宽敞透气墙壁厚实,即使是大夏天没有空调一样的不觉得闷热,不然就真的是蒸桑拿了。 听书已经渐渐消失了,老先生也早已经作古,不过,今天晚上的后村注定热闹异常,因为李煜决定在工地坝子举行盛大的割稻季篝火晚会,同时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这个消息一经传出,顿时让村里的男女老少欢呼不已,后村虽然不大,但是有什么盛事,活动肯定是热热闹闹的,一个都不会少。 李煜带着腌制好的羊来了之后,就准备着架火,同时猴子和黑狗子也顺利地从林子里弄回来山鸡和野兔各五六只,这些也将会是篝火晚会的主要配角之一,在消息放出去之后,村里面仅剩的年轻人纷纷准备山珍蘑菇、各类时蔬水果、猪肉、牛肉等等新鲜食材,更是让今天晚上的食材品种和分量急速上升。 最后,李煜还让李刚从家里的酒窖扛来两大桶清河佳酿,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今天晚上既然要尽兴,还有什么比美酒美食更好的呢?到时大家都来个不醉不归。 若是换成了其他人组织这样的篝火晚会,有没有这样的人缘还两说,就是这些食材也不舍得,李煜卖蔬菜挣了钱是有目共睹的,举办这样的宴会那还不是轻而易举,至于人缘,李煜压根就没担心过这个问题,就凭李家一族就够压场子的了,要知道李家一族举办过一次宴会,仅是能到场的就有四百多人,可谓枝繁叶茂。 而且,这些驴友的情况也经由猴子等人的口中转述给村民们,将来还指望这些客人帮着吸引游客呢,发展后村经济呢,村民们自然明白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的道理。 就这样,原本只是想小打小闹的李煜却发现,篝火晚会的规模在不经意之间急速扩大,来的人渐渐有些不够站的,李煜临时决定举行地点从工地坝子坝子转移到峡谷草原去。 峡谷草原就在玉湖旁边,峡谷往上就是李煜发现云雾石的地方,峡谷口的上万顷草原也是村里举办盛大节日的地方,草原的边缘地带还有往日的痕迹,一切都是现成的,所以也不用再去费心费力,李煜觉得好笑的是,这几只羊羔还是用另一种方式回到了草原。 夜幕降临之后,李煜就开始指挥着自己的几个发小,在草原中央点起了篝火,熊熊燃烧的火焰映红了每个人兴奋的脸庞,篝火所用的柴火是青云山的香松,带有一种奇异的香味,专门用于烤全羊。 这些香松在燃烧之后会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松木味道,和油脂中和之后能够让羊肉味道更加鲜嫩可口,而且还带着浅浅清香,不过这些香松都生长在青云山海拔3000米的地方,要想把这些香松带回村里,可是需要花费不少气力,村民们愿意让年轻人拿着这些珍贵的香松来参加篝火晚会,足以证明村民们对晚会的欢迎程度。 篝火烧得均匀、稳定之后,李煜连忙把串着整只羊的架子放到了篝火堆上方,开始烤全羊。 在后村,带皮烤全羊算是一道传统美食,过年过节的时候家里总少不了这道重量级菜肴,李煜这些年见多了,对其中的各道工序知之甚深,倒也不会手忙脚乱,而且旁边还有保长监工呢。 香松木质坚韧、质地细腻并且富含油脂,因此它在燃烧过程中火势非常均匀,只要翻转勤快,羊羔是不会被烤焦的。 当羊羔在火焰的炙烤下逐渐冒出油花,并且一滴滴地落在炭火上,发出‘吱吱’响声的时候,何书文等人都是有点坐不住,纷纷拿起手中的数码相机对着羊羔拼命拍照。 要说起来,何书文等人也算是见多识广之辈,烤全羊这种戏码也在草原上见识过,本不应该如此惊讶的,无奈这只羊羔可是他们又参与动手收拾,意义自然大不一样,拍照留念也就在情理之中。 在草原边的岩壁下,一个巨大的烧烤炉也是炭火通红,猴子、李刚等人正在把各种野猪肉,野鸡,野兔串成串放在上面炙烤,各种油脂、调料落在炭火上,散发出复杂而诱人的香味。 随着各种食材的香味不断弥漫,现场的气氛也是越来越热烈,在场的年轻人自然不会闷头弄吃的,而是开始在篝火边上载歌载舞起来了。 后村的歌舞历史久远,无论婚丧嫁娶,游玩聚会都有一套独特专门的歌舞,后村能歌善舞的人比比皆是,这种歌也叫山歌,很快,老人们沧桑浑厚的宴会祝酒歌唱完后,年轻人们对唱情歌的场面就出现了,悠扬的歌声毫无世俗气息的沾染,空灵得让人都起了鸡皮疙瘩。 受此影响,何书文等人也是不甘示弱,开始唱起了自己拿手的流行歌曲,倒也是和后村的年轻人斗得旗鼓相当。 在大伙对歌的同时,各种食材也是陆续考好被端上来,大伙都趁着唱歌的间隙,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会场的气氛更是热烈。 清河酒兑上少许山泉水后的度数不高,入口绵长,一时半会儿不会醉,倒反是在酒精的刺激下,所有年轻人的情绪高涨,无论是唱歌跳舞都逐渐抛开了平时的矜持和拘谨,变得豪迈了起来。 老人们喝着酒,笑呵呵的看着年轻人的表演,有那不服老的老头吃着手抓牛肉,喝着自制老酒,开始划起酒拳,热闹劲一点也不输这些年轻小伙子。 热闹的歌舞对抗赛一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后村的小伙子也唱起了流行歌曲,最后篝火晚会的重头戏——烤全羊终于是完成了! 经过香松炭火的均匀炙烤,几只羊羔通体金黄,油花在羊皮上兹兹地冒着,散发出一股令人迷醉的浓香。 热气腾腾的羊羔放在巨大的托盘上,李煜拎着自己那把闪着寒光的藏刀开始片羊肉,虽然他的动作还不够熟练,不过也算是差强人意了。 外焦里嫩的烤羊肉让所有人都赞不绝口,搭配着蒸得香酥的黄金鸡米饭令人叫绝,这黄金鸡米饭的做法复杂,需要用的有鸡肉和羊肉,但是吃起来只有香甜软弹,毫无半分油味,除了村里有着几十年经验的老太太们,就连厨艺精湛年轻妇人们都得靠边站。 而这些羊羔是放养在纯天然的峡谷草原牧场上,喝的是清甜的山泉水,岩壁的咸盐也没少舔舐,加上没有喂养过饲料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味道鲜美可想而知。 当然了,保长秘制的一些调料以及炙烤手法,也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美食当前,美酒在手,大家自然是开怀畅饮,异常尽兴,熊熊燃烧的篝火映红了每个人的脸庞,悠扬、嘹亮的歌声划破夜空,在峡谷草原间飘荡。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三十八章 投资修路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一场热闹纷呈的篝火晚会宾主尽欢,给何书文等人留下了极为美好而深刻的回忆,而随后他们陆续发布的游记中,有关这场篝火晚会的各种详细状况更是引得网民们惊叹不已。 原汁原味的民族歌舞、美味可口的民间美食、热情好客的淳朴村民,无一不在充分地展现后村的独特魅力,这让更多的驴友和旅行爱好者对银杏村的兴趣越来越浓。 几乎是不约而同地,很多人在看到游记之后安排自己的行程,他们的目的地赫然都是位于西南边陲的小山村——清河后村。 在很多资深驴友的心里,他们正打算在后村还没有完全开发之前,来到这里享受毫无商业污染的美景、人文风俗,而不是等着这里人满为患之后再来人挤人。 甚至有一些经济头脑很好的商家,希望能够提前来到后村,寻找合适的商机,抢占市场,毕竟现在发现一个景点变得日渐困难,相反的每一个景点的开发都可以让这些人赚得盆满钵满。 可以说,何书文等人的帖子在网络上开始搅动风云,身为资深驴友的他们确实拥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何书文一行在后村又逗留了两天,在李煜的带领下把周边的一些景观和村寨看遍之后这才离开。对于他们来说,在后村的经历是他们驴友生涯中相当惬意的几天,在这里有美食、美景还有热情如火的村民。 因为后村给他们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何书文和李煜约好了,等真正的清河景区建成的时候,再来做客,这几天他们可是给李煜提了不少建议,这么美丽的地方要是就这么籍籍无名的埋没着就太可惜了,但是他们也告诫李煜不要让这里成为下一个只是为了圈钱的景区。 ………… 驴友的到来、离去就犹如在玉湖中扔进一块小石头,在掀起一丝丝波澜之后又很快归于平静,后村的生活节奏并没有因此而发生任何改变。即便是对后村旅游前景最为看好的李煜,也不认为何书文等人能够成为改变后村未来的重要力量。 反而是许胜明的到来给李煜带来了一个意外的好消息,许家希望和李煜合作水产生意,同时许家和天地缘联手富贵兄弟出钱修建后村到清河镇的道路。 虽然看着是他们三家企业出资给后村修路,其实于他们自身也有益,每次的蔬果运输因为后村道路颠簸所损失的不在少数,所以每次的包装上就变得极费功夫,而且耗费的时间就更多,这不是一个酒店所希望看到的。 其次他们三家修建了后村的公路,那么后村村民肯定会惦记着他们的好,李煜作为后村的一员,怎么也不会不给他们好处的,加上他们作为商人的敏锐嗅觉,提前搭上后村这架还未起飞的飞机肯定是“受益匪浅”。 即使这三家不参与,李煜也准备筹资修建后村的道路了,毕竟“要想富先修路”的法则李煜还是知道的,但是有了这三家的注资,事情也就变得更加容易些,毕竟道路的修建可是涉及的方面不少,现在这三家愿意出面,何乐而不为呢。 吃过晚饭后,李煜拎着一大包礼物离开老宅,直奔大伯李国华的家里。 李家祖上据说是这里唯一的原住民,当年“八大王扫四川”,四川百姓被屠了个干净,李家祖上躲进魔域洞靠着喝里面的泉水过活才躲过那场浩劫,后来才有了其他各地的百姓“迁川”,李家祖上后来分为三房,今年62岁的李国华是李家大房这一脉的长子,初中毕业之后就一直留在后村务农,担任后村支书已经超过30年。 在川蜀山区,民族成分复杂,少数民族繁多,李家算是纯正的汉族,宗族力量在解放后逐渐改变管理模式,宗族代表纷纷出面掌管基层党委组织,成为了共和国维护偏远荒僻地区秩序的重要力量,后村80%人口姓李,这也就意味着李家族长基本上可以决定后村的大小事务。 这种管理模式谈不上好坏,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李家强大的势力确保了在10年动乱时期,后村没有受到任何冲击,从而保持了一如既往的平静和安宁,后村如今能够保留着完好的风貌,强大的宗族势力在其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李煜来到大伯家里的时候,大伯和大婶正在逗弄自家的重孙李希瑞,2岁的李希瑞在蹒跚学步,笑声响彻小院,李家族谱按排行是“重志齐强,定国安邦,大念作神,万世银仓”,李煜的排行是安,小希瑞的排行是大,不过现在按排行取名的越来越少了。 小希瑞是李家第五代,也是李煜第一位孙辈,说来很不可思议,李煜不满20岁就当爷爷了。 其实这也很正常,在川蜀地区十七八岁结婚的比比皆是,何况李国华是李家长房一脉,李煜的爷爷李定坤结婚的时候20岁,已经算晚的了,他和李国华可以算同岁,在后村,经常能够看到叔叔和侄子同龄的情况,甚至有些晚辈的年纪比长辈还要大。 这也就意味着,如今的李家是五世同堂,这种状况在提倡晚婚晚育的新时代,已经不常见了! “来!希瑞,给爷爷抱抱!”李煜走进院子,东西放到石桌上,伸手朝小希瑞喊道。 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小希瑞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没有见过的李煜,然后一头扑进奶奶怀里,然后又转过头偷偷看李煜。 “咱们的小希瑞还害羞呢!”大婶笑了笑,在小希瑞脑门上亲了一口。 “大伯、大婶,这是我朋友从宜市带回来的东西,每个人都有份!”李煜把带来的礼物交给大婶,让她分给家里人。 李国华育有一女一子,女子就嫁在前村,儿子李安平则是在家里务农,而李煜的大侄子李青山和媳妇儿一起去了沿海打工,孩子就留给了大爷大娘照顾,李煜回来的时候也来看望过,他们家隔壁就是宾伯一家。 李家的人丁兴旺,外人有时候还真的搞不清楚李家谁是谁,家族大了在家的时间少,就连李煜有时候也是要费上不少功夫,才能把每一个亲戚和他们的样子、身份对上号。 李家的新媳妇、新姑爷,进入李家之后的第一件头疼事,就是需要在数百人之中认清每个人的身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爷爷就是几十个,更别说叔叔伯伯,大侄子了。 “小煜,在家里待着怎么样?大伯可是很看好你啊!”让老伴把东西都收进堂屋之后,李国华指了指椅子让李煜坐下。 里家人丁兴旺自不必说,但是念起书来都不太灵光,李国华之下数十号晚辈,基本都是小学和初中、高中而已,在清河镇的中学里,李家的孩子打架惹事是一绝,考起试来就是榆木疙瘩一堆了。 李煜家也是李家唯三位考上重点大学的晚辈,仅此一点就让李煜在家族的长辈里很受宠,在李国华传统的观念中,男娃子能干可是家族的镇族宝贝,做什么都是要支持的。 “大伯,我今天来是有重要的事要跟你说的。”萧风跟大伯说起县城三大豪商投资兴修后村的公路,看着大伯震惊的眼神,接着猛的站起身,搓着双手道:“这是好事啊!”后村的道路一直是李国华的心病,哪个不想自己的村子富裕呢?每次开会的时候看见别的村子说又开发了什么大的投资项目,在看看自己村子的窘境,李国华内心很不好受,此时听闻了李煜带来的消息,整个人都是亢奋的。 自从获得灵泉空间之后,李煜脑海里冒出了许多想法,不过要想把这些想法都实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李煜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大学学生,即便拥有大量资金和灵泉空间,也不见得能够混得风生水起。 回到后村之后,村子里的环境、资源让李煜看得怦然心动,但是自己必须循序渐进,一切都不能让人怀疑,或许,自己可以利用灵泉空间让自己发家致富,然后在家乡开始创业,在李煜看来,只要能够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后村大有可为。 “这事是真的么?靠谱不?”李国华还是有些怀疑,毕竟这种事他可是经历了不少,心也就慢慢的冷了,在获得李煜的肯定之后,李国华的心又开始热起来,“小煜,投资的事大伯不管,不过你放心修路的事肯定不会有人给你们扯后腿。 既然大伯鼎力支持,又有了大笔财富作为支撑,李煜也就不再遮遮掩掩,希望能够尽快把准备工作启动,尽快改变后村的面貌。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 第三十九章 稻香 .read-contentp*{font-style:nor:100;text-decoration:none;line-height:inherit;}.read-contentpcite{display:none;visibility:hidden;} 第二天一早,李国华就开始召集李家各位族老以及村子里其他德高望重的老人,再加上村支部、村委会的干部,在李煜家召开了会议。 在会上,李国华宣布了李煜带来的好消息,同时启动后村道路修建的诸多事宜。 与此同时,许胜明也站出来发话说,数百万的巨款很快就会投入后村的道路建设里,当然他的话里话外也没忘记作为李煜好朋友的身份,他们是看在李煜的面子上才友情赞助的。 数百万的巨款在这些村民的眼里很有震撼力,想想他们在地里刨食了大半辈子,风吹日晒的落下一身病根,还要一大家子省吃节用,这样一年最多才挣几千块钱,要不然后村的年轻人也不会都出去打工了,这样一想他们连带着看李煜的眼神就不同了,李医生家这孩子果然是不同凡响。 李煜从县城拉来上百万巨款投资修建公路的消息在很短的时间传遍后村的每个角落,一时间议论纷纷,但基本都是夸赞李煜的,奶奶这几天出去都是红光满面,笑意盈盈的。 清河大道的开工速度很快,毕竟后村发展迫在眉睫,施工队伍早就联系好了,而且九月份已经不是后村的雨季,施工不会受到天气的过多影响。 天时地利都适合,清河大道的设计早就出来了,在原来的道路上扩宽,最后修成沥青路面,道路排水沟、涵道的建设以及行道树都在计划以内。 不过这些李煜都不管,大伯对清河大道的修建可是很上心的,开工的头天就去工地上住着了,这几天就回来了几次,六十多岁的人了,比大小伙子还精神,也不怪大伯这么热心,没看见村里的老少爷们空闲的时候们都去工地帮忙了,道路早一天修好还不是早一天便宜后村。 “众人拾焰柴火高”的道理村民还是懂的,虽然现在号召“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这次李煜直接拉来大笔的投资,出钱是用不着了,但是村民要是再不出把力,可是要让其他村笑话的,这条清河大道可是经过了几个村,可没见着其他村能出钱修路,这还不是说明后村的人能干。 许胜明带来的冷水鱼已经全部放进玉湖了,玉湖作为后村的生命湖,除了野生鱼在里面繁衍生息以外,还从没人在里面养殖过其它鱼类,但是有李煜拉投资的事在前,租用玉湖的事根本就没任何人有异议,大伯还让他就这么用着不用给钱,反正玉湖也是空着,但是李煜还是以每年一千的租金签了合同,虽然后村的村民善良,但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做事毕竟要“未雨绸缪嘛”! 何书文等人离开之后,李煜的注意力又放在了蔬菜和银鱼项目上,毕竟这两个项目是李煜发家致富的根本。 李煜家门前五十多亩地已经被他全部承包了过来,这里面其实也就是三家的土地,李煜家和猴子家的自然好说,但是还有一家是李国浩家的,李煜很是费了一番心思。 李国浩是李煜的族伯,今年五十多岁,是个地道而踏实的老农民,即使大年三十初一,别人都在家里热热闹闹的过年吃团圆饭的时候,他们一家子仍在田里忙活,据说他们还大晚上的点着灯在地里锄过草,这种人把地看得比命还重要,自然是不会轻易把地承包出去,任李煜说的“天花乱坠,舌绽莲花。”李国浩也是油盐不进,最后还是李煜承诺把李国浩一家高薪聘请到农场工作才算解决了这事。 经过两个月的培育,菜园里的蔬菜已经初具规模,数量和质量都不可同日而语,供应县城的两家酒楼绰绰有余,而且倪楠还给他介绍了几家大型超市,李煜现在正在考量当中,果园的树木经过李煜的再一次更新,现在幸福超市的规模也是逐渐扩大,在李煜的设想里,幸福超市可是准备弄成连锁超市的,主营精品水果,他希望将销售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靠人不如靠己”。 菜园新种下的西红柿都已经茁壮成长,达到了膝盖的高度,李煜正和猴子等人为西红柿搭架子,把枝条绑在架子上,以提高枝条的承受力。 在悉心照料这些西红柿的同时,李煜并没有停止对这些对照组的详细记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反映出空间灵泉在种植业中所能发挥的作用 经过这段时间的记录,李煜也是隐约掌握了其中的一些规律,只不过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西红柿成熟之后才能判定。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空间灵泉对西红柿的生长速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凡有空间灵泉参与的对照组,无论是生长速度还是植株的健康程度,都比空白对照组要好很多。 而且,空间灵泉浓度越高的对照组,效果越是明显,所以这个比例是李煜目前迫切想要得到的。 现在李煜就等着西红柿将来的产量以及口感等品质来挑选出最佳的一个对照组,然后把其中的规律复制到其他种植项目中。 西红柿的茁壮成长以及“前车之鉴”让猴子和李刚信心大增,这一批蔬菜可是可是他们生平第一次参与生产的项目,搞砸了面子上可是有些说不过去。 他们已经清楚西红柿项目的前景,但是从李煜的坚持和展望来看,这片西红柿所蕴含的价值一旦成功想必可不是小数目,因此,猴子两人对西红柿项目也是更加上心,基本上每天一大早除了在李煜家吃饭,大部分时间都泡在这里了。 “叔,我爸早上说地里的稻子已经放干水了,可以收割了,让你做好准备。”李国浩的儿子李安东突然开口道。 李国浩有两儿两女,李安东是他的大儿子,三十多岁,是个老实忠厚的人,李国浩的小儿子李煜从来没见过,据说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 “行,我知道了!”李煜道。 南方水稻成熟一般要经历四个时期:乳熟期、蜡熟期、完熟期和枯熟期。 乳熟期:水稻在开花后的3-5天时开始灌浆。灌浆后的籽粒内容物呈白色乳浆状,淀粉不断的积累,干重和鲜重持续增加,在乳熟期开始时,鲜重持续增加,在乳熟期中期,干重迅速增加,到乳熟期末期,鲜重达到最大,米粒逐渐变硬变白,但是背部仍为绿色。这个时期用手压稻穗中部籽粒有硬物的感觉,持续时间为7―10天左右。 蜡熟期:这个时期内水稻的籽粒内容物浓黏,无乳状物出现,用手压稻穗中部籽粒有坚硬的感觉,鲜重量开始下降,干重量接近最大。米粒的背部绿色开始逐渐消失,谷壳有些变黄。时间大约经历7―9天。 完熟期:这个时期的稻谷的谷壳变黄,米粒的水分减少,干物重量达到定值,籽粒变硬,不容易破碎,这个时期是最佳收获期。 枯熟期:水稻的谷壳黄色逐渐变淡,枝粳变得干枯,顶端枝粳容易折断,米粒偶尔有横断痕迹,这会影响米质。水稻收割时间决定着水稻的产量和稻米的质量。 水稻收割的越晚,稻米的糙米率和精米率就越高,但量整米率则是在是出穗后的50天时收割为最高。水稻收割的时间越晚,除了直链淀粉含量以外其它含量的差异并不明显。因此,在水稻出穗后的45―55天收割时,水稻的产量差异并不明显,出穗后45―50天收割可以兼顾产量和米质。 当水稻出穗后的积温达到950C以上时,一般水稻的品种从外观上看有5%―10%青粒或1/3的穗变黄时收割为最佳时间。 稻子8月5日前后出穗,进入九月稻穗开始泛黄,也就是完熟期,这时候就要给稻田放水了,不然稻子就一直半青不黄,持续灌浆,一旦进入枯霜期,收割的水稻会严重影响稻米的质量,放完水后,稻穗会很快变得金黄,就可以收割了。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阅读最新内容。当前用户ID:,当前用户名: